《祝你好孕》 第一章 不打不相识 安市,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b超室门口。 十二条弯弯曲曲的蛇形待检队伍,长到一眼看不到头。 朱思宇站在蛇形队伍的最前端,一手拖着后腰,一手抚摸着自己并未隆起的小腹,不耐烦地前前后后打量着队伍中形形色色的女人。 有肚子隆得看不见自己脚板底的大胖子,有看起来自己还未发育完全,已经即将临盆的小姑娘,还有看起来都能给人当奶奶实际却眼巴巴一心想当妈的白发妇人…… 在朱思宇心里,他们被统称为——奇葩。 好在,她今日来得早,排在队伍的最前面,再忍两人就能轮到自己了。 今天,是她确认怀孕后的第一次产检! 对于老公袁亮为了谈业务,不得不缺席这一重要“仪式”,她从昨晚开始就一直耿耿于怀。 庆幸的是,此刻,还有一件值得她欣慰的事——纵观整个待检队伍,自己无论是颜值还是体态,都堪称艳压群芳。 如果,忽略不计,突然出现在她身前的这位妖孽“大姐”的话。 朱思宇瞥了瞥嘴角,又用余光斜睨地打量了一下对方,立刻为这位大姐贴上了标签——现代版苏妲己。 只见前排大姐烈焰红唇,浓眉浅影,眼戴斗大黑墨镜,头披一条浅香槟色纱巾,一头干练奶灰色齐耳小碎发在天鹅颈处若隐若现。 前凸后翘的身材,十五厘米红色彩钻高跟儿鞋,再配两条两米长白皙大长腿。 远远看着,“大姐”确实不像是来医院看病,倒像是准备登台走秀的国际超模。 就程默这身材、气质、打扮,无论站在哪间妇产科门口,不引众怒,都是不可能的! 朱思宇尤其看她不顺眼。 一是,程默实在离她太近,视觉冲击强烈。 二则,程默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浮夸”二字。这让她这个“鉴美”大师很不爽! 尤其是,来这间b超室检查的,不是待产就是备孕。 她一个孕产妇,还背着lv的限量款新包! 浮夸至极! 目测,一定是a货! 朱思宇心下正不爽着,找茬的机会就来了。 竟然有人敢插她朱思宇的队! 朱思宇拍拍程默的肩膀,先是用鼻孔确认了一眼她口红的色号,再用冷眸看了一眼门口的警示牌——请勿插队! 意思已经很明显! “刚才排在这里的小姑娘,是我派过来专门替我排队的助理!所以,你懂得!” 如果说朱思宇看程默的眼神停留在自己的鼻尖儿上,那么程默看朱思宇的眼神完全在宇宙之外。 因为她,根本就没用正眼瞧她。 朱思宇的肺都快被程默的嘲讽和不屑气的原地爆炸。 可她不能气,为了肚子里的小宝宝,她必须忍!! 梁子,就此结下。 “你好!我...我肚子...这...这会儿真的好痛!能不能让我先....先做检查?” 朱思宇身后,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小姑娘,捂着肚子,面色抢白,额间冒着豆大的冷汗,拽着排在她前面的朱思宇的胳膊恳求道。 朱思宇还没反应过来,小姑娘整个人都迎着她的身子扑将过来,她只得本能地使劲拉着她的胳膊,勉强支撑着小姑娘不要立刻晕倒在地。 “我说前面的,你就不能让这小姑娘先检查吗?” 待朱思宇扶着小姑娘站稳,再回头看时,程默已经揭了腹部的衣物,躺在b超室的小床上待检了。 “她让你让,又没让我等!” 说完,程默随即拉了检查室的粉色布帘,将排队的众人,统统隔在视线之外。 那蔑视高傲的神情,只让朱思宇恨得牙痒痒。 要不是顾及自己肚子里怀着小宝宝,她肯定要冲上去和这个妖孽大战三百回合。 朱思宇正腹诽着,胳膊上扶着的小姑娘突然重心不稳,整个人像被人抽了脊梁骨,瞬时瘫软在地。 随着朱思宇的尖叫声,医生与排队的众人,全部蜂拥上来。 程默只得擦了肚皮上黏糊糊的透明液体,站在一旁候着。 众人七手八脚,直接将下半身全是血渍的小姑娘抬上检查室的空床,直推抢救室而去。 匆忙中,b超室的医生还不忘回头嘱咐朱思宇,“你,跟我上六楼手术室!”。 对于医生的点名,朱思宇虽然有些莫名其妙,但出于信任,还是默默跟上去了。 医生既已离开,待检队伍自然解散。 这时,程默才发现自己的包包刚刚放在检查室的空床上被推走了。 --- 手术室外,朱思宇正在向医生解释自己与正做手术的女孩并无亲属关系。 显然,医生对她的说辞,持怀疑态度。 这年头,为给家中男人擦屁股,睁眼说瞎话的人,在医院可不少。 何况,手术室里的这位姑娘病的还不轻,能不能下手术台,还要看林医生的。 “医生,她可以为我作证,证明我和里面的小姑娘,真没关系!” 已经解释的口干舌燥的朱思宇,正无计可施时,见程默从电梯里迎面走过来,像是捡了根救命稻草,怀着无限期待一把抱住,解释道。 整个手术室门外,除了朱思宇与一个戴着口罩看不清脸面的男医生,再无其他生机。 程默只得朝他们走来。 “你可以替我作证的,是吧?我刚刚就排在你后面!那小姑娘就想排我前面插队做个检查,对不对?” 朱思宇现在恨不得叫程默一声亲娘!祖奶奶都成! “排队时,我确实站在她前面,也听见那小姑娘要找她插队的话。” 听祖奶奶这样说,朱思宇真是感激涕零。 可还没等她高兴完,程默又补充道:“不过,她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我也不清楚!”。 果不其然,医生只采纳了程默的后半句证词。 如果朱思宇手上有刀,程默此刻,怕已被千刀万剐。 第二章 苍天饶过谁 朱思宇看不惯程默,程默同样瞧不上朱思宇。 原来,程默不是黑白不分,也不是故意想挑事。 她完全就是因为看不惯某些“病娇女”惺惺作态的模样,才故意为之。 自然,朱思宇就是她认定的“病娇女”始祖。 且病入膏肓。 走路像猫,生怕吓了鬼。 说话舌头捋不直,每个字的尾音都能拉长到太平洋。 最重要的是,朱思宇看起来和瘦猴儿一样,却还时不时抚摸一下自己的肚皮。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个子宫,里面还藏着个宝贝。 那模样,总让她联想到高羽谦和俱月杉那对贱人。 渣男配小三儿! 不是一般的恶心! 退一步讲,朱思宇与手术室里的女孩到底有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她程默也确实不清楚。 如此一想! 问心无愧! “医生,这台手术,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程默收回脸上的冷漠和不屑,态度温柔许多,向带着口罩的医生问道。 “看情况!如果顺利,大概两小时就可以出来了。不过,这位病人情况比较特殊,也说不上来......” 医生看了一眼手术室门口亮着的红灯,眉头暗淡了几分,解释。 听医生这么说,程默和朱思宇的心头不由地“咯噔”一下。 花一样的年纪,为了一个自己挣扎在生死边缘都不出来看自己一眼的男人,值吗? “你是...有什么事?” 医生看了一眼坐在等待区板着脸的朱思宇,又看了一眼神情有些焦急的程默,问。 “刚刚在楼下排队做检查时,我的包刚好放在检查室的病床上,被推进去了!” 听她这么一说,医生明显迟疑了一下。 “你俩暂时,都先在这里等一下!”。 明显,程默也被列入了“嫌疑人”名单。 理由和朱思宇一样,哪有穿着走秀装,还戴着假发去妇产科看病的病人? 更何况,她浑身上下看着也不像哪儿生病了的样子。 大概率,也是肇事者“家属”。 “你新来的吧?” 程默见状,直接反问男医生道。 “昨天,刚入职的实习生!” 这医生,戴口罩怕不是为了防感染,而是为了防止自己走夜路时,被人锤爆脑袋。 这是程默和朱思宇第一次达成共识。 在见到程默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后,朱思宇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 程默今天受人之托,约了客户要谈。 包可以下次再来拿,人必须走。 “医生!我真的只是来做检查的。只是恰好把包落里面了......主要是我手机还在里面呢!” 程默原本不想开口解释,但今天约的客户是她受人之托,老早就答应了的,不可食言。 她略微放低了一点儿姿态,第一次用正眼看了朱思宇一眼,耐心地向医生解释:“她可以给我作证!当时,我排在她前面,和那姑娘压根儿就没有任何交集!” 戴口罩的男医生,现在只想听朱思宇说。 “检查时,她确实排在我前面,不过,她的包丢没丢,与这女孩有没有特殊关系,人家也不清楚的啦!” 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 --- 朱思宇和程默被手术室门口的医生像看犯人一样,看了一早上。 期间,老公袁亮给朱思宇打了一通电话。 这不打电话还好,一通电话打来,朱思宇直接哭的梨花带雨,又是抽鼻子,又是抹眼泪,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受了天大的委屈。 袁亮原本为了谈业务,不能陪老婆初次产检,心里已是愧疚不已。 听朱思宇在电话里受了如此大的委屈,立刻在线各种甜言软语哄媳妇儿开心,求生欲堪称满分。 除了连滚带爬光速出现在老婆面前,他已经别无选择。 有了老公的安抚,朱思宇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虽然依然是与程默并列坐在医院的不锈钢连排长椅上,她却犹如是坐在头等按摩椅上的太皇太后一般:目不视物,睥睨众生。 “现在这社会,有些人啦,就是表面看起来风光。实际上!还不知道背地里是谁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呢!”。 “人活一世,最重要的还是要守主本心,莫要被金钱迷了眼。有个知疼知暖,真心疼爱自己的老公,可比背多少名牌包包都有面子!都值当......” 朱思宇透过太阳光,一根一根掰着自己白葱头似的手指头,慢悠悠地欣赏着自己刚刚做完的一手彩钻指甲盖儿,自言自语道。 说是自言自语,整个走廊里就她与程默两人。 任程默再傻,也知道她是在暗讽自己是三儿! 三十出头,妆容精致,一身名牌,大热天,一个人来妇产科做检查,不仅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行为也是鬼鬼祟祟。 不用想,绝对有问题! 女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在她的大脑被“嫉妒”完全占领的时候,就是宇宙高光时刻。 “切!” 程默原本不愿与她搭腔,但一想到病娇狐狸精勾引高羽谦,给她戴绿帽子时的那眼神,就气不打一处来。 “说的也是!”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男人靠得住,母猪要上树。就怕有些男人,今天是你老公,明天指不定是谁老公。明里是你孩子的爹,暗里还不知道多少孩子等着叫他爹呢!” 说完,程默觉得自己还有发挥的余地。又轻描淡写地补充了一句。“最怕到时候,包包没背上,老公也没了。徒留一个没爹的孩子,那才是赔了孩子又折身呢!” 论怼人的本事,她程默就没输过! “你诅咒谁老公出轨呢?” 朱思宇原本就既娇气又有些矫情,加上现在有孕在身,就觉得全世界都该让着她。 不想今日,被医生扣在此处,连科主任亲姨妈搬出来,都没逃过一劫。 心头的怒火原本已经按压不住,如今还被程默一怼再怼。 袁亮,是她的底线。 朱思宇此刻的愤怒程度,可想而知! “谁上杆子认领,就说谁呗!” 程默将额间碎发向耳后一甩,漫不经心地轻蔑回道。 “看你鬼鬼祟祟的样子,指不定就是谁家见不得人的小三。就算不是小三儿,也一定会被小三儿教训!哪个正常的男人,会愿意娶你这毒舌妇,母老虎,犬夜叉?” 一个得理不饶人。 一个不得理也难饶人的两只母狮撞到一起。 不点自燃。 “你说什么?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程默发火,是因为她确实被小三绿了。 就在不久前,和自己相恋五年约定一起丁克到老的男友高羽谦,领着怀有身孕的小三直接登门拜访,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无疑,朱思宇踩着了猫尾巴。 几番口水战过后,语言已经无法发泄她们内心的洪荒之力。 君子动口不动手! 美人动口又动手。 两人在手术室外,推搡扭打了十几个回合 着实有些累了。 偏偏这个走廊里,现在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 没人上前劝架,二人总不能掐着掐着,打着打着自己主动放手吧? 未免有失脸面。 就在两人郁闷之际,好在,朝阳来了。 第三章 见色起意 电梯门一打开,朝阳一眼就看见两个女人互相抱着对方乱如鸟窝的头,像两名摔跤选手正在举行正面对抗赛。 脸对脸,肩抵着肩,你推推我,我拉拉你,互相矜持着。 不管朝阳有没有劝架,总之,朱思宇与程默都十分默契地松开了搭在别人肩头的手,回到了座位上。 两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在寂静无人的走廊上,掐架。 还被另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迎面赶上。 而且,她们彼此竟然还都是熟人。 急救室的门廊前,连空气里都飘散着“尴尬”的味道。 但最尴尬的,却是后入为主的朝阳。 她是一个温柔恭顺的女人。 这样的场面,还是第一次见。 “程默!思宇!你们......” 程默,是朝阳的女儿米粒认的干妈!一直在上海工作,不知何时回的安市。 昨晚,她们还通过视频。 朱思宇,是女儿米粒的表姨妈!是她二姨家的亲闺女。 经朝阳这么一说,程默和朱思宇一下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之前朝阳有说过要介绍她们彼此认识的。还给她们互相介绍过双方的现状。 霸道女总裁! 文艺小说家! 靠!今日一见,完全颠覆认知! 看在朝阳的面子上,掐架什么的决不能再提。 但冰释前嫌,也不容易! 九月的安市,还未到寒冰时节。但手术室门外的气氛绝对在零度以下。 朝阳见状,也不好多言。 世界沉默了几秒钟之后,急救室的门被打开了。 最先走出来的,是一名身穿绿色手术服的男医生。 “师姐!抱歉!李主任出去开会了,临时被借调过来帮着做了一台手术!让你久等了!” 当林知拿下口罩,摘下眼镜,露出整张轮廓鲜明的面部曲线后,程默整个脑袋出现了一秒钟的恍惚。 人间极品! 这不就是她想象中的,孩子他爹该有的模样吗? 白净谦和,温润如玉,骨子里都透着饱学和矜贵的气息。 如果,自己的孩子继承了这样的基因...... “没有!我也是刚把米粒送到幼儿园,才赶过来的!” 朝阳今天来找林知,是挂号看病的。 与朝阳简短的沟通完,林知回头,看着刚刚经历过一场世纪大战的朱思宇和程默,礼貌问道:“请问,您们哪位是病人家属?” “都不是!”,几乎异口同声的,两人同时否认道。 原来,她们早知道对方并非嫌疑人。 因为朝阳的关系,朱思宇和程默的“嫌疑人”身份,也轻松解除。 这还要感谢她的母亲。 朝阳的母亲是省妇幼妇产科一科室的科主任,也是朱思宇的亲姨妈,还是林知的临床学老师! 按照社交礼仪,几人自然要礼貌客套地介绍一番。 “林知!我医学院的学弟!”,朝阳大大方方地向程默和朱思宇介绍。“程默!”,“朱思宇!” “你好!” “你好!” 在听到“linzhi”这两个音节时,程默的脑海里,闪现出一种奇异的药草名——灵芝! “你好!” 眼看程默就要憋出内伤。就在林知的眼神落在她脸颊的前一刻,她迅速将面部肌肉,又拉回到了原位。 因为林知刚刚做完手术,怕她二人介意,不便与她们握手。所以只是礼貌性地冲她们温暖地笑了笑。 没想他低磁随和的声音,加上儒雅绅士的举止,让原本就对他的颜值想入非非的程默,再一次沦陷其中。 眼前的这位大帅哥,除了名字略显拉胯,他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可是完全长在自己的审美上的。 这也意味着,这个男人,她程默看上了! 猎杀计划,现在开始! 程默如是想。 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她与这位小鲜肉的交集,似乎只能止步于此。 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去忙。 朱思宇要去楼下继续做产检。 朝阳听说袁亮今天来不了,要去陪她。 既然朝阳有事,不能看诊,林知自然直接去上门诊。 “默!你是一个人来的吗?是身体...不舒服吗?” 今日,会在医院偶遇程默,完全出乎朝阳的预料。 关于程默更多的事,她现在也不方便细问,只得捡最近的一个,问道。 “没!...没有!我...我身体能有什么事儿?” 这里是妇产医院,平日来的不是孕妇就是产妇,要么就是看一些隐疾。 程默不想让人误会,尤其是林知。遂赶紧补充道:“我今天,是陪一个女同事过来做检查的。没想到,就遇到了这事儿!” 程默自知心虚,强忍着笑意,与众人解释。 这话一出,站在旁边对刚刚扣押他们的男医生,瞪得眼珠子都快爆出来的朱思宇,一回头,直勾勾盯着她,白眼都翻到了天上。 谎话精! 搞得好像早上赶着投胎一样,急着躺在待检床上的人,不是她一样? 看在朝阳的面子上,朱思宇没有直接拆穿程默。 因为赶时间,朝阳和朱思宇先行下楼去了。 程默还要拜托林知帮她拿一下被推进抢救室的包和手机。 拿到东西后,为表感谢,她自然是绞尽脑汁地要向林大夫回礼。 想要无中生“爹”,就得拉的下脸面。 可结果,很残酷。 林大夫愣是凭借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和比直尺还要笔直的直男本色,将程默拒在了千里之外。 她生平第一次,对自己的颜值和演技,产生了怀疑。 最后,不得不在绝望中,选择以退为进。 毕竟,来日方长! --- 程默第一时间从包里掏出自己的手机一看,果然不出所料,六个未接电话,有三个是陌生号码打来的。 应该就是朝阳托她照顾的那位销售经理。 程默赶紧将电话打过去确认。 没想到,对方正好在来医院的路上。 二人随即将见面地点约在一楼门诊大厅的休闲区,一刻钟后见。 割草要趁早。尤其是长相又好看又清新的“草骨朵儿”。 行动的速度要跟上心动的节奏,这是程默的“割草”宣言! 在等人的间隙,她迅速打开手机搜索引擎。 “灵芝”两个字输起来,顺手又顺眼,是个好兆头。 可医院官网上,并未出现有关“灵芝”、“林芝”、“凌知”的介绍。 正在程默失望之际,一抬头,医院一楼正厅电子屏幕上,林知的红底白衣证件照和简介赫然出现在大屏幕上。 “林知:二十九岁;本硕就读于华中医科大学,哈佛医学院医学博士。现任s省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科主任医师,最年轻学科带头人”,“中国生殖医学最年轻医学博士,世界学者......” 原本只是始于颜值,现在是终于品学了。 在综合考量评估了林知的外貌、智商、个人修养后,程默摸了摸自己的肚皮,眼神定格在“生殖医学”几个大字上,暗暗许诺道:“宝宝放心!你这个爹,为娘一定替你拿下。” 第四节 手下留情 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一楼休闲大厅。 “程姐,您看!这款产品,是我们公司最新研制出来的,兼具美白与补水双重功效的最新款防晒产品。您看这个细腻与水润程度,绝对比市面上卖的产品要好用十倍百倍!” 西装革履的化妆品销售代表,程默一天最少要见两三个。 不过这年头,还能如此殷勤,如此拉的下脸面,现场亲自为她做产品测试的,眼前这人还是头一个。 就他手上拿的样品来看,在程默眼里,并没有多大竞争力。 这一点,男人自己也心知肚明。 “你说,你叫......” “袁亮!”,“袁隆平的‘袁’,亮晶晶的‘亮’!” 说完,袁亮似乎意识到程默的言外之意,立刻补充道:“朝阳,是我的姐姐!我们虽然不是一个姓,但平日里可比亲兄妹都要亲。要不,她也不会开口请您帮忙,是不是?” 朝阳的面子,程默是要给的。 更何况,林知还是她的小师弟。 “程姐!要不我给您手背上涂点儿,按摩一下,您先感受一下效果,如何?” 袁亮口中的殷勤和眼中的卑微,加上他又是朝阳介绍给自己的熟人,这让程默不得不伸出手,为自己找一个与他合作的理由。 “您看,我先给您涂上精华液,再喷一点水,再擦上我们的这个滋润乳,还有这个防晒套装......” 为了让程默坐的舒服一些,袁亮干脆半跪在她身前,将她纤巧的玉手握在掌心,一层一层地涂上各种瓶瓶罐罐里的液体,而后开始轻轻拍打,温柔按摩,以期让程默感受到他们产品的独特功效。 如此“暧昧”的场面,对程默来说只是她工作的一部分。 对于朱思宇来说,就是奸夫**当着她的面儿在行苟且之事。 “奸夫**!我要杀了你们,奸夫**,狗男女......” 朱思宇开始就看程默不顺眼,虽然二人在楼上,已经掐了一架,但她并未占到多少便宜。 心中已是窝火得紧。 如今一转身,又看见向来老实本分的老公,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跪在她身侧,拉着她的手一通乱摸。 这口气,她无论如何也咽不下。 战火,一触即发。 朱思宇像一头愤怒的母狮,抄起桌上的咖啡杯,正泼程默一脸。 随即上前,一把揪住她的短发,新做的指甲锐利如猫爪,直接朝着程默的正脸袭击。 “程姐!程姐!我老婆怀孕了!还请您.......手下留情!” 袁亮平日就对朱思宇唯命是从,哪里劝服的了自家媳妇儿。 如今,他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只得央求程默道。 这要是搁刚才,程默哪里能忍下这无妄之灾,不薅掉朱思宇头上一撮毛,她就不姓程。 可在她听见袁亮一个劲儿护在朱思宇身前,在混乱中一直喊着,他老婆怀孕了,希望她手下留情的话后,再也下不去狠手。 被动防卫与主动进攻的概念相差实在太大。 如果不是保安及时赶到,程默这一次,怕是很难在朱思宇手上全身而退。 同一天之内,二人酣战两次,结果完全相反。 可除了忍着,挨着,受着,程默还能怎么办? 总不能和一个孕妇真的动起手来吧? 她早上之所以能下得去手,完全是因为她一直以为朱思宇是个假孕妇啊。 了解完情况,再看碎了一地的化妆品的瓶瓶罐罐,朱思宇才勉强相信,自己老公是来向dk日化西北营销总监推销自家公司的产品的。 虽然误会解除,但无论袁亮如何求爹爹告奶奶地向朱思宇求饶,她都拒绝向程默道歉。 头可断,不可低,看她能把自己怎么滴。 “大订单!大订单!老婆,宝宝!好老婆!宝儿......” 袁亮一边小心翼翼护着朱思宇的身子,一边双手合十,一脸哀求地向她祈求提醒。 可朱思宇完全无视袁亮的恳求,直接将手提包丢给他,挑衅地看了一眼程默,大摇大摆地走了。 见状,袁亮再次双手合十,向程默表示歉意后,急忙追着朱思宇而去。 两位历史罕见的雌性动物的世纪大战,终于在楼上楼下,几千人的围观中,宣告结束。 原配掌掴妖艳小三,最后,大获全胜。 直呼大快人心的吃瓜群众,心满意足,陆续散场。 程默垂着头,擦了一把嘴角咸咸的液体,拾起地上的假发,重新穿回刚刚在混乱中遗失的一只恨天高,一瘸一拐,欲往停车场挪去。 因为在过去的她短暂的三十年人生里,已经有过比此刻更为狼狈和委屈的经历和场面。 所以面对此情此景,程默,并没有觉得有多难熬。 一个趔趄,差点再次摔倒的程默,恰好被林知扶住了胳膊。 “去我办公室,包扎一下吧!” 如果不是林知提醒,程默都不知道自己挂彩了。 “不用了!”,“谢谢!” 说来也奇怪。 风风火火,“色”欲熏心的程默,可以恬不知耻地追着眼前的帅哥要电话,求吃饭。但当自己真的遇到事儿的时候,却又突然变得皮薄、羞涩起来。 确切地说,不是皮薄,也不是羞涩。 而是这么多年的经历让她养成了一个习惯。 绝不在任何人面前,暴露自己脆弱、无助的一面。 包括生孩子。 这也是为什么,她想尽千方百计,在医院各种折腾,也不想找个靠谱的两条腿男人,走正常流程,结婚生子的原因。 --- 次日,生殖医学科林知门诊室。 程默一反常态,画着淡妆,穿了一条极为淑女的纯色连衣裙,站在诊室外候诊。 这是她能想到的,林知可能喜欢的标准类型。 因为昨天回家,她已经通过朝阳的口,旁敲侧击获取到了林知的第一手资料。 未婚,未恋,性格温和,“可能”喜欢温婉清纯类型的姑娘! “是你?” 林知一抬头,看见昨日还浓妆艳抹,盛气凌人的程默,今天突然变成了民国小媳妇,有些吃惊。眉头不由地皱了一下,问道。 “你还记得人家啦?”,“林大夫真是好记性哦!难怪不仅学习好,长得帅,而且这么年轻,就已经是专家了呢!” 程默全程露出标准的八颗门牙,微笑着,殷勤地、恭维地,一字一句,夸道。 至于语速,完全可以媲美树懒的速度。而且,还用上了她记忆里的所有语气助词。 如果不是为了获得“美男”芳心,她自己都能被自己恶心到把三天前吃下的夜宵全部吐出来。 要怪,只能怪林知的白色制服,诱惑力实在太大! “从昨天到今天,不过二十四小时!我记得程小姐,不应该很正常吗?” 没想,林知根本不吃这一套。只见他面无表情,眼睛一直盯着电脑屏幕中的患者信息界面,头也没抬地直言道。 第五章 毛病 马屁没拍上,反被马腿踹了个跟头。 程默随即明白,自己熬夜制定的“美男攻略”该调整了。 “年龄?” “恰好比林医生小两岁!” 魅惑的,娇羞的程默,布令布令着一双大眼睛,深情地盯着林知,回道。 医生不知道是不是嗓子有些不舒服,清了一下嗓子,继续问:“备孕多长时间了?” 进入问诊阶段,认真又严肃的林知,真的很令人着迷。 不,是神魂颠倒。 不仅程默如是想,门外等待看诊,大清早就已经排着的巨型长龙也是证明。 “一...一年多吧!” 生殖医学科,看的都是些不孕不育。这一点,程默自然是知道的。 “具体是多长时间?如果是一年以内,可以先不用着急看诊!” 医学上,对不孕不育的定义是,至少是一年以上有正常夫妻生活,而未成功受孕的夫妇。 “...一年...半!” “方便问一下,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因为有些工作,昼夜颠倒,或者含有辐射性物质,也会影响怀孕几率。所以,林知必须要了解清楚。 “...搓澡的!” 在此之前,程默完全是凭借本能在回答林知的提问。 当花痴不“痴”的时候,后果很严重。 “......” 林知不傻,自然知道程默在说谎。 “医生,你不相信?是真的!”,“我来之前,刚刚‘搓’死了一个!现在,已经不在了!” “......?” 医生再次露出一脸问号。 “林医生,难道没听说过一句话吗?——有些人,一旦‘搓(错)’过就不再?” 傻子都知道,程默的言外之意。 又是献媚,又是巴结,就差没把“本姑娘看上你了”几个字,写在脑门儿上。 “请你严肃一点儿!” 没想,林知将手中签字笔往办公桌前一扔,脸色明显有些难看,还带着丝丝愠怒,警告道。 程默原只是想和他开个玩笑,让气氛稍微暧昧一点,没成想,又撞到人家枪口上了。 开个玩笑而已,他这人也太没趣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是人家的工作。 自己确实有些心急了。 如此,程默也就认了! 她只得敛了身上的洪荒魅惑,老老实实接受问诊。 就林知从电脑里调出来的,程默在医院的就诊记录及检查结果来看,她的身体似乎并没有多大问题。 子宫状态良好!输卵管畅通!排卵周期规律!也没有其他隐疾。 “您的丈夫,有去正规医院检查过吗?身体有没有什么异样?” “人家还没有结婚呢,哪儿来的丈夫?” 在听到程默说自己未婚的时候,林知的眼神明显略过一丝异样。 “您...先生!有去医院检查过吗” 在医院待久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林知心里明白,遂换了一种方式问。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应该?” “有问题的话,就不能把别人的肚子搞大吧!” “......!” 虽然是就事论事的一问一答,但听起来,还是让人不由地感到唏嘘。 面对程默眼底的落寞,作为一名有同理心的医生,出于本能,林知是该安慰她几句的。 可是,面对张扬,古灵精怪的程默,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主要原因是,虽然只见了两次面,但他知道,无关痛痒的安慰,眼前这个女人根本不屑! “不必灰心!就结果来看,问题不在你!” 最隐晦的安慰!最温柔的鼓励! 林知之所以会选择生殖医学,是因为小时候,他亲眼见证了一个患有不孕症的女人,被丈夫背叛,被家族唾弃的一幕。 所以,他自然而然认为,程默会被人背叛,只因为她生不出孩子。 “我知道啊!” 没想,刚刚还有些阴郁的程默,脸色一变,立刻恢复春风满面模样,自信回道。 她知道? 知道自己身体健康,知道自己被背叛了,还来医院看不孕不育? --- 待程默从医院回去,朝阳已经帮她在整理房间了。 朝阳是家庭主妇,女儿米粒一上学,她在家也无事可做。 今儿,刚好过来,帮程默搬家。 这套房子是医院分给朝阳母亲的福利房——一套九十来平的公寓。 当初因为医院内部认筹,价格便宜,为了方便老人退休返聘上下班方便,就当是临时宿舍留下了。 房子空置了三四年,直到米粒大一些了,朝阳才腾出手来,把这套公寓装修起来。 原本是打算等自己上班了,就从别墅搬过来住的。 结果,昨晚与程默一联系,听说她在找房子,自然就把这套让出来了。 “你说你回安市了,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在酒店一住就是三个月!真当钱好挣啊?” “你也知道的,我这次回来,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忙起来,要人命!” 程默几个月前,接到朝阳的电话,请她帮忙替袁亮谋个路子,在电话里,她倒是提过自己要回安市的。 没想,她已经回来三个月了。 朝阳知道,程默是个要强的人。所以,也就懒得和她废话。 两人边整理房子,边闲聊。 对于朱思宇昨天在门诊楼,误会程默,并对她大打出手的事,朝阳很抱歉。自然要替朱思宇向她道歉。 这件事,朱思宇是理亏的。 都怪自己当时不在现场。 程默是个敞亮人,且记仇。朝阳的道歉,她不接受。 理由很简单。 朱思宇看起来也快三十了。还是一个即将要当母亲的人。像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非曲直,路见不平,夹枪带棒动口又动手的毛病,得治! 不然,她会以为世人皆她妈,都该宠着她,让着她! 惯得! “我大姨三十六,才生的思宇!好不容易捧在手心儿长大了吧,偏偏看上了一个凤凰男!为了这个老公,还和家人闹掰了!结婚这两年,也没过几天舒坦日子!现在,又怀孕了......” 朝阳不是想为朱思宇辩解,事实的确如此。 “她不知道她老公饭碗都快丢了的事儿吗?做错事,向人赔礼道歉总该会吧?” 袁亮原在一家韩企日化公司上班,前两年效益不错的时候,收入也还算可以。如今,公司效益每况愈下,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 一个做产品研发的,都干起外勤销售来了。 要不是朝阳,程默压根儿都懒得理他。 她昨天原是打算带一些他手上的样品,回去帮他找找渠道的。被朱思宇这么一闹,她才不想热脸贴了冷屁股。 以德报怨,不是程默的作风。 听她这样说,朝阳心底的担忧更甚了。 这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如何是好? 她可能,还要去找住在对门儿的林知谈一谈。多少帮忙照看着点儿,万一这俩再动起手来...... 第六章 全是垃圾 好在程默刚从上海回来,也没有多少东西需要整理,房间稍稍布置一下,看起来,就干净整洁了不少。 说是整理,其实也不过是拆快递,试测一些家用加湿器、烧水壶能不能正常工作而已。 说来,还要感谢某电商的云速物流。 昨晚下的单,今天陆陆续续全部都送到了。 “朝阳!你有没有看见一个红色的拇指大的小玻璃瓶?” 待东西都收拾完毕,程默把自己的行李箱,化妆包几乎都翻了个遍,还是无果。遂问朝阳道。 “我看上面什么都没写,以为是没用的小瓶子,就顺手给扔在门口的快递纸箱里了。” 朝阳口中所说的红色无字小玻璃瓶,并不是什么没用的小瓶子。 而是程默他们公司最新研制出来的除皱眼霜。 作为运营宣发总监的程默,自然要先使用过,才能更好地了解它的性能。 而且,针对这些内部试用品,她们最后还要写试用调查报告,向研发部门反馈的。 这款眼霜,程默才用了两天。 好在,朝阳只是将它扔在门口的快递箱里,而不是直接拎下楼丢进垃圾桶。 可当她们赶紧开门去找的时候,才发现刚刚还放在门口的快递纸箱,已经不翼而飞。 这里是医院的家属楼,住的基本都是医院里的医护人员,少有闲杂人等。 而且,这一楼层,总共就三户人家。 林知这会儿还没下班。 朱思宇今天去单位办离职手续去了。 谁会闲到没事儿,去她们家门口帮她们收拾垃圾? 两人正发愁着,朱思宇拎着包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在得知程默以后就是自己的邻居了以后,朱思宇的头立刻大了一圈,眉头和嘴角拧到了一块儿。 程默亦然。 昨晚光顾着打听林知的消息,完全没想到多问朝阳一句,她如果住进来,隔壁的邻居还有谁? 失策! 程默和朱思宇,谁也没有理会谁。 一个忙着关门,一个急着开门。 站在楼道里的朝阳,再一次变成夹心饼干。 就在朱思宇开门的一瞬间,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前不久刚从乡下投奔他们而来的袁亮的母亲,也就是朱思宇的婆婆——吴凤英。 吴凤英大抵是听见朱思宇开门的钥匙串儿声,所以赶紧殷勤地将门从里面打开,主动迎接儿媳回家。 伴着开门声,映入眼帘的,还有玄关处堆积如山的各类废旧纸箱,饮料瓶和一袋腐烂了的卷心菜菜叶。 “妈!我都跟您说了多少遍了!别整天去楼下捡这些垃圾回家!您怎么就不听呢?” “……” 朱思宇的声音里全是埋怨,吴凤英一句话也不敢说。 “别人都是往外扔垃圾,您倒好,天天往家里塞垃圾!”,“垃圾!垃圾!全他妈是垃圾!” 整个门厅走廊都能感受到朱思宇脸上的厌恶,口里的无奈,和眼中的怒火。 爆粗口不是她本意! 可她今天实在是忍不住了。 一是今天去单位,得知因为自己怀孕离职,之前一直和她暗暗较劲的同事突然提了主管,让她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 这好不容易回家,又看见程默变成了自己的邻居。 心更赌! 这些也就算了! 可就她家老太太喜欢往家里捡拾垃圾这件事,她都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自己的话别人全当了耳旁风。 “窝这...不是想啄,能埋点钱就卖点钱!咋个样,你和亮啊,森活也能舒畅些!” 袁亮的老家在西北甘南一带。 吴凤英就是当地最为典型的农村妇人。 口音和她寄人篱下的负担一样重。 虽然在城里已经待了几个月。但因为常年累月的风吹日晒,黄沙肆虐,她的皮肤依然干裂,眼窝凹陷。脸颊上的红血丝不但没有减退,反而愈加明显。 瘦削矮小的身材!花白卷曲的头发。迷离的眼神里,更是充斥着祖祖辈辈对城市生活的无限向往和深深恐惧。 如今,面对儿媳的不满和质问,怯懦的她,只能小心翼翼看着朝阳,鼓足勇气弱弱地解释。 吴凤英不说“舒畅”两个字,朱思宇心情还能好些。 “舒畅?您觉得自从您来了以后,我的心情舒畅过吗?” 朱思宇从小到大,早已习惯了在家里的统治地位——不管是婆家,还是娘家! 所以,面对吴凤英刚刚的“狡辩”,她感觉自己的威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衅。 只见朱思宇“砰”的一脚,直接把堆在门口的一个快递纸箱,踹出了门外。 更是将手提包“啪嗒”一声,直接丢在鞋柜上,径直去了卫生间。 朱思宇的这个婆婆,在她看来,就是上天专门派来,给她制造不痛快的。 单就说婆婆爱在楼下翻垃圾桶,捡拾一些破烂玩意儿回家变卖这件事,她都已经不痛快很久了。 早上说,可以保证下午垃圾不进门。 晚上说,只能保证次日眼睛一睁开,不会被各种破烂纸箱包裹。 一天不说,家里绝对变成垃圾场。 如果她们家大业大,房子大的可以跑马,朱思宇也就认了。 可他们如今住的,还是她父母之前托关系给她买的一套六十来平的一居室公寓。 原本三个人住着,就跟鸟笼一样。 老太太成天再衔些瓜果蔬皮烂纸壳回来,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搁。 听朱思宇语气不太友好,朝阳自然跟上去劝解。 不管怎么说,吴凤英是老人,又是袁亮的母亲。 “阿姨!您别介意!思宇她不是这个意思!” 显然,吴凤英把朱思宇口中说的“垃圾”当成了自己,也把她最后言语里的抱怨,理解成了要撵她卷铺盖走人的意思。 如果不是她家老头子半年前患癌离世,一个人住在老家太孤单,她大抵也是不愿意来投奔她们小两口的。 可奈何,事情就是走到了这一步。 吴凤英虽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村妇,但心眼儿可一点儿不比谁少。 心中委屈,随着朝阳的安慰,愈加泛滥开来。 眼泪,更是簌簌往下流。 这一切,都被程默看在眼里。 她借故去垃圾箱里找自己的眼霜,脚刚踏进朱思宇家的玄关,便扯着嗓门儿,对老人家道:“阿姨!您别伤心!有些人啊!那就是矫情!”,“没有公主命,却得了公主病!”,“您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咱不寒碜!” 捡破烂怎么呢? 她程默当年要不是靠她奶奶捡破烂过活,现在坟头草都长一人高了。 “别在这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是我的家事,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听见程默在门外指桑骂槐地嘲讽自己,朱思宇一把把手中已经被婆婆当成抹布用的新毛巾丢进垃圾桶,踹开卫生间的门,就要与她理论。 “路见不平还不许人拔刀相助了?怎么,自己不尊老爱幼,孝顺长辈,还不让别人说?” 不知怎么地,程默和朱思宇二人,似是天生的不对付。 看见对方,就自燃。 不过好在,今天有朝阳在,才没有再次动起手来。 第七章 指日不可待 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朝阳却为程默和朱思宇这对近邻,不由地捏了一把汗。 好在,还有林知。 就在程默与朱思宇打完口水仗,一回头间,恰好撞见林知下班回家,一双脚刚迈出电梯口。 一瞬间,程默整个人,就跟换脸了一样,立刻变得温柔娴静起来。 直到这一刻,朝阳才明白过来,程默昨夜那般火急火燎给自己打电话,说要给林知介绍对象的真实目的。 莫不是,她口中的同事,就是她自己? 可程默和林知,他们之间的差距是不是有些过于——悬殊? “林医生!你好!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还请您多多关照!” 一天之内,再次见到程默,林知明显也很意外。 “我也刚住进来没几天!可能,关照不了你什么!” 林知实话实说。 他回国总共也没几天,刚刚来医院报道。住在办公室的时间,比住在公寓里的时间还要长,何来关照一说? 虽然是实话,听着却多少有些佛了程默的面儿。 她原本还想伸手与他握个手的,最后也不得不就此讪讪地作罢。 好在,这窘迫的局面,发生在朱思宇摔门闭关之后。 --- 程默住进二十五楼的第二天,就以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在电梯口安装了一个实时高清摄像头。 说是为了安全考虑,实际上不过是为了更好地掌握林知的生活动向。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当然,程默的这一行为,在朱思宇看来,就是被迫害妄想症重度患者的典型表现。 同一屋檐下的两人,初次见面,已经极不友好。深度了解后,更没法友好了。 这样也好! 如此,程默去敲林知的门就显得更理所当然。 因为如此,他就是她唯一可以求助的邻居。 套路都是程默在网上,各种求助、搜罗出来的戏码。 首先,从“问”字开始。 问水表、问煤气、问电表、问网线,直至问到物业中心在何处,费用如何缴纳。 其次,是“借”。 借米、借油、借糖、借咖啡,甚至是借手纸...... 但凡林知有的、没的,程默都借了个遍。 直至林知最后,直接打开房门,让她自己进去挑,一次性把家里能用的上的东西,全部拿走。 林知的“大方”程度,已经完全超出程默的预料。 原来,打开美男的家门,合计,用不了一星期。 熟悉地形,摸透喜好,培养好感,徐徐图之。 最终抱得美男归,指日可待! 进门前,程默已经在心里自导自演完成了一个闭循环。 “林医生,在看书呢?” 事情比程默预想的要简单许多,她自然心花怒放。 “嗯!” 林知是一个极温和又绅士的男人。 虽然今晚手里的这本书,被程默的门铃声搅扰的只翻了不到四页,他温润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的不耐烦。 林知住的一居室,与朱思宇俩夫妻住的,是一个户型。 房子不大,但布置的很是精巧。 在程默看来,林知房间里的空气都显得格外干净、清新。 “程小姐,看看我这里还有没有什么是你能用得上的,都可以拿走?” 林知许是看见程默一直在房间里上下打量,并未有什么想要借走的东西,遂提醒她道。 当然,言外之意不排除有急着闭门送客的意思。 “叫我程默就好!” 程默虽然听出林知的言外之意,但她选择了视而不见。 “我原以为像林大夫这样好学的人,屋子里该是摆满了各种...骷髅头,裸体石膏…。然后,再挂满整面墙的人体解剖图……”, 程默是真的害怕那些玩意儿。 “程小姐可能对医生有些误解!” 林知耐着性子,绅士一笑,回道。 顷刻间,一股春风佛面,万物复苏之感在程默心底油然而生! “我呀!最害怕看到那些东西了!可真够吓人的!” 只见她俏皮一笑,满脸写着欣慰,坦诚感叹。 好在,林知不是那样的医生。 “不过...” 林知还未来得及把话说完,环视四周一圈,也没想到自己到底有什么东西可借的程默,直接把林知放在书桌前正在看的那本书,慌不择路的——借走了! ——《奈特人体解剖彩色图谱》。 “程小姐…” --- 能成功迈进林知家的大门,对程默来说,就是一大进步。 就在她为自己制定的“攻略美男一百式”沾沾自喜时,突然发现,自那晚自己不下五六七八次,敲完林知的大门后,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了。 程默自认为自己的表现已经很克制,也足够含蓄。 ——除了那本令人一想到就能抠出两室一厅的解剖学神著。 林知之所以不回家,必然是工作太忙了。 直到她在电梯间,遇到吴凤英。 听老太太的意思,林知似是有意在避着她。 因为吴老太太说,这个星期,她已经在家门口撞到林大夫好几次了。 而程默竟然一次都没有遇到过。 最关键的是,按吴老太太的意思,林知出门前似是有意在躲躲闪闪。 她还以为程默和林知,也像她和朱思宇一样发生了矛盾。 得知这一噩耗的程默一到家就赶紧打开摄像头,回放她不在家时,隔壁邻居家究竟都发生了什么事。 无疑,林知是真的在躲她。 因为有好几次,他都是赶在她进门前进的门,以及出门后,才出的门。 为了躲她,林知竟然选择躲在家里做隐身人! 敢情上次,他之所以打开大门邀请她进去,只是为了赶紧结束她的纠缠? 这让一向自恃清高的程默,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凭她的颜值,气质,用心的程度,没有一出手就把对方拿捏的死死的,已经让她很是挫败。 如今,林知竟然公然对自己的攻势采取了退避三舍的战术。 看来,无中生“爹”的计划,还得从长计议。 --- 程默虽然在林知这里受了打击,但她决不是恋爱脑。 工作,始终是她在这个世界恣意嬉笑怒骂的资本,也是她全部安全感的来源。 “二十几个人,忙了整整两个月!就给我看这种屎一样的东西?” 会议室里,程默面对策划部做出来的新一季的保湿系列化妆品宣传demo,丝毫不留情面地厉声反问道。 这话一出,整个会议室内的几十号人,大气都不敢出了。 再看众人,直接挺直脊背,似是完全放弃抵抗,准备迎接即将倾盆而来的暴风雨。 因为依着他们对自己领导的了解——挨骂时低头,等待他们的就不止是暴风雨这么简单了。 在dk,程默有一个传播度很高,又很贴切的外号——黑寡妇。 第八章 黑寡妇 一是因为程默平日里的穿着,从来都是经典黑白色。 二是因为程默雷厉风行,霸道又不失“民主”的工作作风。 三则是因为以上两点,足以让她做实“寡妇”头衔。 今天的会议室,今天的程默,就很——黑——寡——妇。 “两个月!就算你们把脑袋忘在家里,用脚趾头坐在办公桌前思考,也不至于做出这么垃圾的方案!” “明天,我建议大家都戴个面具来上班!否则,就你们这张脸,迟早要被脑袋里的那点东西,给丢尽了!” 只见程默一身白衬衣,黑外套,裹着柳树腰身。大红唇,深眼线,一双深厉果决的眸子,盯着会议桌前几十号小绵羊,句句扎心质问道。 面对黑寡妇的诛心之言,百十来平的会议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透过会议室墙面玻璃的倒影,众人的面部表情,一览无余——“宝宝心里苦!” “怎么?肚子里的苦水太多,把你们的嘴巴都堵住了?” “好!我现在给你们一个倒苦水的机会。有话就说!有屁也赶紧给我放!” 本身过硬的工作能力和气场,让程默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自带女王气质。 在她看来,只是平心静气的征询。 在大家看来,都已是早朝议政的肃穆。 程默话音刚落,众人的心声再次在玻璃上暴露无遗——“宝宝不敢说!” 她可是黑寡妇啊! 龙颜不悦,后果很严重! 就算想被立刻“炒”鱿鱼,也该掂量一下黑寡妇手中勺子的分量。 轻则,即刻打包扫地出门; 重则——业界除名。 “王丽!你说!” 王丽像是上课开小差,恰好被班主任点名的小学生,内心已是慌得一批,却也不敢推辞。 “我...我们部门组建还不足三个月,就接手如此重要的策划工作。时间上,有...有点仓促!” dk日化在安市设立分部,他们这一批人都是程默刚刚组建起来的。 算是一个新团队。 总部看中程默的能力。 把今年秋季的新品发布策划工作交给她,却忽略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事实。 不过,这只是他们这一群小绵羊的理解。 程默是巧妇,不是蠢妇。 有米无米,得由她说了算。 “还有呢?” 听程默此刻的语气,并未露出喜怒之色。按理说,氛围还可以更乐观。 可就算这样,众人还是摒着气,不敢开口。 王丽是程默从上海带过来的助理,两人搭档多年,也算知根知底。私下里,她们甚至勉强可以以姐妹相称,连她都只敢言尽于此。 至于新人,谁还敢多嘴? “让你们说话的时候,都哑巴了?” 程默也不恼,只是不苟言笑的她,身上自带的威严,让人看起来很可怕。 “程总!这些,都是我们群策群力,加班加点,才赶出来的demo!要不,您再仔细看看......” 其中,一个大胆的小伙子,似是对程默将他们熬夜赶制出来的样品称作“shi”一样的东西,感到很是委屈,弱弱申辩道。 平心而言,就程默手中拿的这份文案,在业界也算中等偏上水平。 奈何,她要的,从来都是极致! 中等偏上,等于——垃圾。 “还有呢?” 程默是真没恼,也没有生气。只是与生俱来的气场,让她怎么看都不是和颜悦色的模样。 会议室,再一次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既然你们都不想说,那就我来!” 几乎只用了一秒钟,黑寡妇自动代入霸道总裁人设。 “你们只需要奋战三个月,就可以拿到相当于其他部门同事全年薪水的时候,怎么不嫌钱发的太多了呢?” 程默一针见血,就把时间不足的借口,否决了。 既是凭能力吃饭,一切就得用效率来衡量,而不是时间。 “我们为产品做广告的目的是什么?小李!你来说!” 点名发言,从文案组组长开始。 “让更多人了解我们的产品性能,成功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 李组长的回答中规中矩。 “很好!了解产品性能,激发购买欲望!那么,什么才算是成功的‘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 像这种没有标准答案的提问,没摸透领导心思之前,最好保持静默。 事实上,众人也是这么做的。 “我理解的,成功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的标准是:和尚想买梳子!女人想买刮胡刀!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想买空调!八十岁的寡妇想生孩子!”,“你们觉得,你们提交给我的这份demo,做到了吗?” 听完程默的答案,如果不是她刚刚劈头盖脸给大家钉了一颗收魂钉,会议桌前的众人可能已经捧腹,笑的前仰后合了。 一是因为她的比喻。 二是因为从她自己嘴里说出了“寡妇”这个词。 可此刻,没人敢笑。 待大家冷静下来,转念一想,又觉得她的话不无道理。 黑寡妇的话,初听有悖逻辑,但他们是做广告的。 追求极致的结果,就该呈现这样的效果。 黑寡妇在高端化妆品新品发售领域深耕多年,以致令dk日化的宣发策划部,一度成为业内众多日化公司争相效仿、挖角的重灾区。 她这个营销总监,绝非浪得虚名。 说完广告文案,再说此次产品的宣传立意和定位。 “小陈,说一说你这句‘你的美丽,他看得见!’,想向消费者传递一个什么理念?又想说明什么?” “程总!作为一名女性,用了我们的产品,而后得到另一半的肯定,恰好能说明...说明...” 负责产品立意与定位的小陈话还没说完,却见程默的脸越来越沉,最后只得哑然。 “我们的主要客户群体的确是女性!可谁告诉你女人变美,变漂亮的目的,就一定是为了取悦男人,取悦另一半?” “她就不能是为了自己,才变得自信、独立、更赏心悦目?她就不能是为了取悦自己?” “按照你的逻辑,假设全世界的男人都瞎了,女人是不是就可以蓬头垢面,邋里邋遢,甚至一年不洗脸了呢?” 程默的话,言简意赅,毫不留情! “我们是做化妆品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一位渴望变美的人,实现心中所愿!——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 既然追求美的愿望是无限的!那么,他们产品针对的推广对象自然也没有性别的界限! 以前,大家只觉得程默做事不按常理出牌。 第九章 战火再起 不管是在dk日化副总竞选上的急流勇退,还是单枪匹马回安市重新组建这支宣发团队,在聘任新人时的择聘标准。 经过这一次会议,大家大致对这位总监有了新的认识。 不得不说,黑寡妇有黑寡妇独到的职业见解和宣传理念。 追求美的愿望,无性别之分! 作为帮人实现美的愿望的他们,格局,该放的更大才是。 “一周后的今天!我希望你们拿给我的方案,不再是这种污人眼球的垃圾。” “如果做不到……主动辞职!” “散会!” 果决干练,刚柔并济。 黑寡妇,名不虚传。 众人陆续撤出会议室后,程默将手中签字笔往会议桌上一扔,随即坐在老板椅上,背过身去,身心疲惫,长叹了一声。 这时,助理王丽走上前,提醒她这样做,带给大家的压力会不会太大了? 毕竟,安市不是上海! 她如今手里带的团队,也不是上海那边跟她磨了三四年的队伍。 不想,程默很是自信。既没表现出心软,也没表现出担心。 这帮人,都是她百里挑一,从各行各业筛出来的人尖儿。 好钢需磨! “你就嘴硬呗!”,“要我说,你就不该把你在上海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精兵强将留给那个渣男!还让他白得了一个集团副总的位置。” 想到高羽谦,王丽就替程默感到不值。 可程默并不这么认为。 当初,她决定离开上海回到安市,并不只是因为高羽谦的背叛。 她生于安市,长于安市,如果自己真的决定生子,必然也会回到安市。 放弃副总与上海那边她一手培养的金牌团队,不过是她为了孩子,必须做的取舍。 毕竟,怀孕、生子,以她在上海的工作强度而言,是真的完成不了。 虽然程默嘴上这么说,王丽心里还是替她感到惋惜,也真替她担心。 秋季新品上市在即,一个星期,这帮愣头青,还真不一定能交出满意答案。 “你就放心吧!他们如果连这点抗压能力都没有,我真要自挖双眼了。” 人是她程默挑的。 她相信自己手下的兵,更相信她看人的眼光! 说到自挖双眼,程默不由地想到了林知。 他可也是她亲自为自己的孩子选的亲爹。 可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八”字,估计很可能拉不下这一撇了。 林知避她,可比避鬼都灵性。 --- 从公司忙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程默把车停进车库,才想起来家里没有姨妈巾了,又不得不去门口超市采购物资。 待她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回走的时候,看见吴凤英正一个人坐在单元楼门口的石阶上,默默抹眼泪。 这一问才知道,原是她白天在家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把朱思宇的一瓶精华液打碎了。 看吴凤英的脸色,十分为难。 “阿姨!不就是一瓶化妆水吗?走!上我家挑去!我家,最不缺的就是这些瓶瓶罐罐!” 因为吴凤英常常让程默想到自己的母亲,如果她还在世,该也是现在这副模样。 所以程默对她,天然多了几分亲近。 听程默说自己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家里有许多供应商送的赠品,都到了无处堆放的地步,吴老太自然屁颠屁颠跟上去挑了。 程默果然没有骗她。 整个储物间一打开,就是一个高档化妆品展柜。 “阿姨!这些,您看上哪套,随便拿!我先去洗个澡!” 听程默这样说,吴老太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朱思宇说,她的那套化妆品很贵,效果特别好! 程默家的这些,也不知道她家那个娇贵的儿媳,能不能看上眼! 因为四下无人,老太太的精明劲儿可就随意发挥了。 终于,凭借她强大的记忆力,还真的就让她找到了朱思宇的同款。 自然兴高采烈地拿走。 程默洗完澡出来,看了一眼柜子上的化妆品,心想这朱思宇还挺奢侈的,便也未多想。 谁知晚上刚过八点,程默正敷着面膜,研究自己的“攻略美男一百式”时,朱思宇扯着嗓门儿边骂边把她家的大铁门砸的砰砰作响,就差没把门板给卸下来。 只见朱思宇带着满头的卷发箍,横叉着腰身,穿一身粉嫩睡裙,大白兔棉拖,堵在程默家门口。 比包租婆还要凶猛七分。 一开口,便直接质问程默,拿个假货在自己面前装圣母是什么个意思? 当她朱思宇是傻b,不识货吗? 就算要送她假货充面子,也该做得真一点! 不至于把自来水当保湿精华送给她! 程默,欺她太甚! “你是条疯狗吗?大半晚上站人家家门口乱咬人?” 没想,面对来势汹汹的朱思宇的质问,待程默弄明白事情原委后,丝毫不输气势,回怼道。 一句话,差点让朱思宇血脉逆流,胎气都动了。 看情势,一场恶战在即。 “你这什么玩意儿?莫不是你自己买了假货,心里不平衡,就拿来栽赃给我吧?” 程默这一次看样子,是不想和朱思宇正面杠起来。 所以,顺手拿过她手里的精华液玻璃瓶放在鼻尖儿嗅了一下,确实是假货。 大概率就是自来水。 可程默送给吴老太太的是sk-m高奢套装,专柜正品,精华液怎么会变成自来水呢? “我栽赃你?我有病?” “难道你病的,还轻吗?” “你!......” 眼看战火再起,程默又收了脾气。 要不是她知道林知今晚会回来,不想被他撞见过于尴尬的场面,她才不要忍这个病娇女。 “朱大小姐,请你看一看!我送给吴阿姨的,是和这一套一模一样的娇奢系列精华套装!而且,我们走的是内部流程,上面都刻有“内部专供”的水印。你要是不识货,我现在就打开给你比对比对!” 程默从储物柜拿了一套一模一样的未开封套装,置于朱思宇眼前,轻蔑解释。 朱思宇手上拿的精华液瓶身,是sk-m的低端系列,而且没有水印。 表面上看,两个系列不管是瓶身大小还是外部包装,区别都不甚明显。 但只要仔细看品牌下方的一行小字,一切,就已一目了然。 程默所说的“内部专供”水印暗纹,十之八九是真的。 因为袁亮是干这一行的。 这些行规,朱思宇知道。 听程默说自己送给婆婆的是一整套水、乳、霜高奢系列,而吴老太太却说,她只从程默这里拿走了独独的一瓶精华液后,朱思宇心里已经大概猜到了一些。 她回头,看了一眼此刻正哆嗦在自家门后不敢吱声的婆婆大人,心中怒火,都能烤熟一个地瓜。 以她对自家婆母的了解,这件事大概率是与程默没多大关系了。 第十章 偷梁换柱 袁亮在外跑业务还没回来。 拥挤的客厅里,朱思宇板着脸双手交于胸前,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吴凤英十指交缠,垂腰驼背,像个做错事等待家长发落的孩子,佝偻着身子,站在客厅中央。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吴凤英听朱思宇和袁亮前段时间说起,有一款精华液可以淡化斑纹,焕发水光肌,效果特别好。朱思宇因为怀孕,脸上生了一些小斑点,所以打算大放血,花三千块钱买一套。 说者无意,听着有心。吴凤英便记下了。 因为她脸上的红血丝。 如果在农村,她可以不计较这些。 可如今和朱思宇她们住在一处,儿媳妇断了她唯一的拾破烂儿的营生,她只能去找场子,学跳广场舞打发时间。 可无论她如何努力,都一直融入不了广场舞姐妹的团体。 就连小区东头收垃圾的李老头见了她,都不想与她搭伴儿跳舞。 这令吴凤英十分受伤。 归结原因,她能想到的,就是自己脸上扎眼的两团红血丝。 欲靠自身颜值征服异性这一执念,不分性别,不分年龄! 所以,她便想到了儿媳的那瓶天价淡纹精华液。 老太太原只是抱着试探的心态试用了几天,没想这东西还真有奇效。 越用越上瘾。 越上瘾越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尽快得到李老头的认可,吴凤英恨不能每隔一小时,就给自己的脸上涂一层精华。 管他三七二十一。 三千块钱贴脸上,不等于是往脸上镶金嵌银?效果总归差不到哪去! 这两天,恰好遇到朱思宇母亲住院,儿媳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她一时没收住,给人用的见了底。 眼见朱思宇马上要回家了,吴老太怕没法交代,突然想到隔壁的程默是做化妆品生意的,便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原本她拿着程默的赠品,偷梁换柱,朱思宇大概率也不会怀疑。 可老太太偏偏贪心,又自恃天赋异禀。 她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两全之策——旧瓶装新“水”。 企图蒙混过关! 如今,怪只怪精华液的瓶盖突然自己弹开,激发了她偷梁换柱的灵感,为她提供了作案的可能性,无形中助长了她走向犯罪道路的底气。 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太轻敌。 不想无论是闻起来,还是看起来,差别都不大的瓶瓶罐罐,在儿媳那里,全都现了原形。 早知道,她就不该把程默送的那套化妆品私藏下来。 事情恐也不至于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 儿媳原本和程默就不对付,今天又上门自取其辱,被人狠狠嘲笑了一番。 她今晚,恐是不好过。 此刻,吴凤英的内心,正上演着一出宫斗剧。 该有的情绪,不该有的算计,她都给自己安排上了。 --- 令吴凤英意外的是,在听她说完事情的原委后,朱思宇并未像她想象中的那样大发雷霆,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声:“不早了,早点睡吧”,就宣布庭审结束了。 这很反常。 越是如此,吴凤英内心的忐忑,愈甚。 莫不是儿媳是想等自己的宝贝儿子回家后,把账全部算到他头上? 那还不如直接现在,就把自己就地正法。 吴凤英将自己埋在被子里,在客厅沙发上蜷缩了一整晚,焦虑又忐忑。 然而,一夜风平浪静。 更令人意外的是,朱思宇次日一早便出门,专门买了两套sk-m的化妆品回家。 一套,让老太太拿去还给程默。 另一套,则是送给她的。 “这......” 吴凤英听朱思宇说完,内心百感交集。 有羞愧,有感动,更多的是心疼钱。 这个品牌的化妆品很贵。 之前她有听到朱思宇买那套化妆品时和儿子的纠结谈话。 不成想今日,儿媳一下买了两套。 这得又花了多少冤枉钱啊! “妈!以后,您有什么需要的,有什么想买的东西,都可以跟我说!我们...是一家人!” 朱思宇娇气,也蛮横。 但她爱袁亮。也试图用最大的诚意,来爱他的家人,心疼她的这位婆婆,以及慢慢尝试着去理解和了解,与他们有关的一切。 这一刻,吴凤英的内心,是真的温暖。 --- 程默昨晚和朱思宇在门口对质完,就乖乖回家眼巴巴瞅着笔记本电脑里传回的门口摄像头的画面发呆。 林知昨晚一夜未归。 她原想追到他的门诊,去看一眼帅哥补充点能量。转念一想,又怕过犹不及。 只得闷在家里看着监控画面,养精蓄锐,守株待兔。 毕竟,林知上的是生殖医学的门诊。 自己老往那儿跑,难免有些让人难为情。 一整天,监控画面里除了朱思宇出门进门再出门的身影,就只剩吴老太太抱着个玻璃暖壶徘徊犹疑的背影。 吴凤英的身影看起来,莫名有些鬼祟。 要不是程默来例假了,不想动弹,她还真想出门去瞄一眼,看看老太太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自昨晚自己背锅自来水精华液一事后,她对朱思宇的这个“老实巴交”的婆婆又有了新的认识。 不过,看在老天帮她把林知都送上门儿了的份儿上,保养身体才是她此刻的头等大事。 程默就这样穿着睡衣,躺在沙发上,时而拿起手机在工作群里指点江山,时而蒙头小憩片刻。要不就盯着空荡荡的监控画面发呆。 大半天过去了。 直到睡梦中,耳畔突然传来朱思宇鬼畜的尖叫声。 程默一个激灵从沙发上弹起来,脸上的面膜还未来得及揭下,就赶紧开门直奔朱思宇家而去。 听她那整顿楼都要抖三抖的呼救声,该是世界末日要到了。 原来,是朱思宇家的暖壶,自爆了。 朱思宇的左腿被一壶滚烫的沸水烫的面目全非。 白皙的腿面上,晶莹细碎的玻璃碴像颗粒饱满的白砂糖,细密地铺满在她紫红色的伤口处。 上至膝盖,下至整个脚背,不到片刻功夫,高温烫伤激起的水泡便在她的腿面上依次排列开来。 伤口,触目惊心! 伴着朱思宇撕心裂肺的哀嚎声,程默直接扶着她,将她整条通红的小腿硬生生摁进了身侧的水桶里。 “这是我买来装水的桶,不是用来洗脚的!” 慌乱间,朱思宇还不忘反驳程默。 嘴上虽不愿意,但火辣辣的伤口,让她不得不诚实地乖乖把腿没入清水桶中。 “你要是不介意,以后也可以继续用它来装水喝!” 程默的嘴,似是专门为怼朱思宇而存在的。“请你别再和猪一样嚎叫了行不行?耳朵都要被你震聋了!” 朱思宇从小到大,都是被包在棉花朵儿里长大的。哪受过这种伤,这分疼? 原本三分疼都能演出十分痛的人,何况真的受了这十一分疼? 可她如今关注的焦点,完全被程默带偏。 猪叫? 猪的声音能有自己好听?猪能比自己可爱? 第十一章 比白条猪都重 “人家肚子痛!还不让人喊了?” 朱思宇再蠢,也不至于在此种境地下,还和猪一般计较。 如此一想,优越感顿生。 “你烫伤的是腿,不是肚子!朱大小姐!” 经程默这么一说,朱思宇的哀嚎声终于停止了片刻。 她下意识地轻抚了一下自己的小腹。 对哦! 她烫伤的是脚,不是肚子。 肚子,似乎也真没什么反应! 可在理清这一层关系后,朱思宇的哀嚎声也仅仅只停顿了三秒。 “啊!我的脚!我的脚!快!帮我把电话拿过来!我要给我家大宝打电话!我要告诉他,我的腿受伤了!以后,人家可能就要坐轮椅得啦!......呜呜呜......嘤嘤嘤……” 没提醒朱思宇脚受伤之前,她是因为一时受到惊吓,本能地担心肚子里的孩子,所以不停惊叫。 不成想,提醒过后,程默似是彻底唤醒了她内心的洪荒小矫情。 且一发不可收拾。 只见朱思宇又是抽泣,又是哀嚎! 恨不能用她的娇羞小粉拳去锤程默的胸口。 要不是看在朱思宇是个孕妇又独自一人在家的份儿上,程默可能会立刻摔门而出,撒手不管。 “给你老公打电话有用,还要医生做什么?他是能替你受疼,还是能替你治病?” 不说袁亮现在正在外面跑业务,就算他此刻在家,也当真帮不上朱思宇什么忙。 “那…那…我…我……人家都怀孕了!你还凶人家!呜呜呜……” 不分对象的撒娇,毫无逻辑的借口。 程默只觉得脑门儿疼的厉害。 当真是,作精本精! 面对程默的嫌弃和淡定,加上她刚刚的灵魂拷问,朱思宇手中的拨号键也真就按不动了。 只能噘着嘴,倔强地表示自己内心的十二分委屈。 “朱大小姐!你已经三十岁了!都是快要当妈的人!咱能别作了吗?” 朱思宇像是再次被人点中哑穴! 嘟着的小嘴,也即刻回归原位。 见她终于安分下来,程默才扶着她勉强挪到沙发上坐下,又盛来一些清水,跪在她面前,一手撑着她受伤的腿面,一手用清水帮她降温清洗伤口。 “我先简单帮你处理一下,再想办法送你去医院!” 或是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重了,程默边帮朱思宇应急处理伤口,边板着脸安慰她道。 说到底,她们都是善良的人。 时间就此静默下来。 --- “程默…我…我下面…好像…流血了!” 程默正小心翼翼帮朱思宇处理伤口,却听她突然惊愕又痛苦地说道。 听声音,朱思宇这一次应该不是旧“病”复发。 程默抬头去看,恰好看见朱思宇裙底一抹血红色的细流正顺着她白皙的大腿渗透下来。 朱思宇如今怀孕不足三月,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刚刚还在较劲儿互怼的两个女人,脸色瞬间变成同款惨白色。 说来也奇怪。 刚刚哭天喊地疼的哇哇叫的朱思宇,此刻竟安静下来了。 反倒是一向沉稳又霸道的程默,慌了神。 待程默回过神来,她直接扶起朱思宇,就要把她往自己的后背上架。 “你干嘛?赶紧打120啊!” 见程默穿一身酒红色真丝睡裙,就要背自己去医院,朱思宇一脸狐疑加抗拒,提醒她道。 “打什么120?你住的是医院家属楼!这个点儿,等120绕一圈过来,咱早到医院了!快上来!” 程默的脑子在任何时候都是清醒的。 救护车要进她们所在的家属楼要到主街绕一圈,再从辅道进门。 现在是下班时间,路上铁定已经赌的水泄不通。 朱思宇根本等不及。 如果她们步行抄小道过去,顶多也就五分钟路程。 朱思宇被理智说服。 就这样,程默随意找了一件外套给朱思宇披上,就强行背着她出门了。 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也还穿着睡衣。 --- 朱思宇平日看起来瘦弱,可耐不住她个儿高,骨架大。 真要和她比起来,程默并不比她结实。 起初,程默扛着伤了一条腿的朱思宇,还能勉强挣扎着走几步。 仅仅是走几步! 好在,进了电梯,朱思宇坚持要自己站立起来,程默才没有当场阵亡。 这要是搁往常,程默不至于如此狼狈。 毕竟,她是健身房常客。 可偏偏,她近日来大姨妈了。 稍一用力,自己身上也是鲜血汩汩往外涌。 而且,浑身上下根本使不上劲儿。 出了电梯门,三五个台阶下来,两个女人已经是连滚带爬的在地上打滚儿了。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程默都尽力在护朱思宇周全。 “照这样下去,开水没把我烫残废,我迟早也被你摔成残废!赶明儿,都可以报名参加残奥会短跑了!” 朱思宇从地上爬起来,重新趴回到程默单薄的后背上,口中不停抱怨道。 “顶多也就是单腿跳高!还短跑!” “……” “你以为我愿意陪你摔跤?”,“我说朱思宇,像你这样的小姐脾气,还能平安长大,身边人素质挺高啊!” 她程默和她非亲非故。 这么费力费神的亲自上场,背她就医,她不感激自己就算了。还喋喋不休吐槽自己姿势不对,用力不准,肩膀还膈应人? 毛病! “你说什么?” “我说…你平日就不能少吃一点儿吗?比菜市场的白条猪都要沉!” 程默再次深吸一口气,站直身子,勉强将朱思宇向上抖了抖,艰难地背着她向门诊楼的方向挪动。边走口里边大声喊道。 她现在,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 “我哪有那么重?......”,“难道,你还背过菜市场的…猪?” 程默真想回一句:“我还真背过!” 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体重,永远是女人的禁忌。 不管是在何种境遇之下。 就这样,程默和朱思宇打着口水仗,在坚决捍卫各自“白、幼、瘦”人设的决心下,连滚带爬,终于以龟速挪到了妇幼保健院的门诊大楼前。 此处人流较多,听见程默的求救声,路人也迅速加入到营救行动中。 朱思宇被人群簇拥着,直奔急诊大楼而去。 众人散去,程默单手椅在医院门口的石柱上,喘了三五分钟,才勉强提起气来。 朱思宇,真的该减肥了! 死——沉,死——沉! 平复了心情的程默,露出欣慰之色,心想。 一回头,一股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扑面而来。 随即,一件质地柔软的黑色中长款毛呢大衣落在她瘦削的肩头。 第十二章 尴尬 “办公室只留了一件外套,你先将就一下!” 果不其然,这一缕干净的味道,来自林知。 程默顿感心旷神怡。 内心感动之余,更是万分窃喜。 没想自己心心念念,脑海里推演又否定了千百种偶遇男神的戏码,最后猝不及防,还真就偶遇了。 “刚才出门太急,没来得及…换衣服!” 直到这时,程默才意识到自己此刻只身竟然只穿了一件低胸真丝睡裙。 胸前春光,性感又妖娆! 面对林知的温柔与体贴,她竟然不由地红了脸,舌头都跟着打结了。“林医生,...是专门为我去办公室……拿的外套吗?” 鬼精的程默,总能适时抓住别人不经意的言语里的重点。 现在是九月,安市还没到穿大衣的时候。 况且,林知身上穿的还是白大褂。 这衣服,自然是专门为她取的。 对现在的程默来说,就算林知只给了她一粒米,她都能在脑海里熬出一锅温暖的粥来。 “程小姐,真的很勇敢!” 林知没有否认,回给她了一个明媚又温暖的浅笑。 三月的杏花雨,六月的林间风,九月的桂花香,都不及林知此刻半分和煦。 显然,程默刚刚扛着朱思宇像打醉拳一般往医院艰难前行的画面,林知都看在眼底。 人生难得做好事!还被男神当场见证。 过程虽然狗血,但值! “怎么说,大家都是邻居!互相帮助,应该的!”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程默形神兼具,完全继承了朱思宇的“矫情”衣钵。 且脸不红,心不跳! “程小姐,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林知的这句刮目相看,乍听有些言外之意。但看他此刻表情,眼中含笑,嘴角上扬,明显是褒不是贬。 程默自然诚心消受。 这该死的温柔! 这该死的怦然心动! 这…该死的尴尬! 就在程默陶醉在林知的赞美里忘乎所以之时,突然发现,刚才一路上只顾着赶路,自己脚上的拖鞋竟然临阵脱逃了一只! 且目之所及,不知所踪! 此刻,她只能别扭地左脚踩着右脚,晃悠着身体,在林知面前表演独脚踩高跷。 “程小姐,稍等片刻!” 林知说完这句话,便大跨步消失在程默的视线里。 程默看着林知除了聪明的脑袋外,全是腰和腿的背影,口水都能装满整个阳澄湖。 相当赏心悦目。 --- 三分钟过去。林知终于再次出现在程默的视线里。 在程默的认知里,帅哥即使第一反应没有想到用公主抱,又或者是骑士扛送她回家,最不济也该是去小卖部买一双新拖鞋给自己。 可林知的脑回路,让她不得不接受自己想多了的事实。 他竟然不知道从医院的哪个犄角旮旯里,给她找来了一双类似搓澡堂公用的那种塑胶拖鞋。 还是大了n号的,颜值不及林知百万分之一的男士夏凉拖。 对此,有些轻度洁癖的程默是抗拒的。 她骨子里就讨厌一切和中年邋遢男人相关的任何物件。 偏偏林知手里的这双拖鞋,让她联想到了久远的过去。 记忆里,沉默寡言的那个男人,让她厌恶、恐惧、又怀着真切地痛和恨。 “这是我第一次上手术时,应急穿过的拖鞋!程小姐如果不嫌弃……” 林知也看出程默眼底的抗拒,尴尬解释道。 凡事都有例外。 林知就是程默的例外。 男神第一次上手术时穿过的鞋! ——这鞋,难道不比水晶鞋更弥足珍贵? 穿着男神的拖鞋和外套,程默身体的疲惫感,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林知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所以二人随即一道去急诊看望朱思宇。 不一会儿,收到消息的袁亮和吴凤英也赶到了。 就连送孩子在附近上芭蕾舞课的朝阳都来了。 朱思宇的接诊大夫是急诊科的科主任。见她情况危急,林知又知会了妇产科一科室的李主任前来支援。 毕竟,李主任是朱思宇的亲姨妈。 病人心理上,会多一重安全感。 经过两个小时的手术,好在,因为送医及时,朱思宇的孩子保住了。 不过,因为腿上的烫伤,没有十天半个月,朱思宇铁定是下不了床的。 因为孩子的缘故,朱思宇的止血手术在她的坚持下全程没有使用任何麻醉药品。 整个人从手术室被推出来的时候,头发被汗珠浸透,像从泳池里刚捞出来的一样。 术中疼痛,可想而知! 再见朱思宇,程默打心眼里竟然有几分敬佩和心疼这个病娇女。 当真是为母则刚? 这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程默不禁在心里感叹。 “既然你没事,我就先回去睡我的美容觉了!” 朱思宇身边有袁亮鞍前马后的伺候着,还有朝阳和主任姨妈在跟前,程默自觉没有存在的必要。 原想打完招呼就走,可谁知一夜未言语的吴凤英突然站出来,“扑通”一下跪在程默面前,小鸡啄米似地冲着她一通磕头。 一时把程默弄得不知所措。 “程小姐!歇歇你!谢谢你今天救了额孙子!救了我们老盐家的命根子。我这把捞姑头,以后当牛做马……” 刚刚还和谐轻松的病房氛围,被吴凤英这一跪,瞬时变了味儿。 程默今日是救了朱思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可从老太太的言语里,唯一能听出来的,只是她很关心她老袁家的命根子。 至于儿媳是生是死,似乎显得并不重要。 而且,孩子现在才不足三月,她怎么就认定是孙子不是孙女呢? 如果是孙女,在她看来,老袁家的命根子,不就断了? 话又说回来,程默今日送朱思宇就医不假。 但真正出力治病救人保住她孙子和儿媳性命的,是人家李主任精湛的专业技术。 就算要跪也该跪人家亲姨妈啊! 朱思宇原本白的毫无血色的脸因为婆婆的这一出闹剧,变得更加苍白。 一时,不知是恼,还是厌恶,直接把头拧向了别处。 袁亮平日里就是块双面胶。 经验告诉他,少说多做,才是他在这个家里唯一的求生之道。 自然不敢言语。 李主任是个耿直的人。一晚上吴凤英只顾着跟在她身后,追问自己孙子的情况,对她这个姨侄女的身体不闻不问的行为,已经让她对吴老太很是不满。 现在这一闹,脸上更是难看的紧。 林知这会儿去药房帮朱思宇拿口服药去了。 程默最不擅长应对这种人情世故,僵在原地,半晌反应不过来。 场面一度有些尴尬。 最后抹面子,叙人情的活儿,只得落在朝阳身上。 她拉着老太太的手,百般搀扶、劝解,吴凤英才半推半就从地上站起来。 第十三章 想都别想 吴凤英不是不识大体,也不是不明道理。 她今日当着众人这一跪,心里的小算盘可打的响亮。 跪程默,一是因为她真的救了朱思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二则是因为她前日私心,自己造假精华液,让程默莫名背了朱思宇的锅,她得表示一下歉意。 三则是因为就自己近来所掌握到的情报来看,基本可以确定,程默是一条值得自己抱的大腿。 不管是情分还是钱分,又或者是与朱思宇抬杠抗衡的能力。 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因为她突然意识到,程默家门口还安装了一个高清摄像头。 万一昨天,程默在家看见她失手打碎暖壶的事…… 不过,吴凤英还是失算了一点。 程默不仅没有领会到自己的热情和真诚。反倒对自己的行为,露出了几分尴尬和排斥。 然而,当众跪谢,已经是她所能想到的舔狗极限。 “小袁!你先回家去,给思宇拿一身贴身的衣服过来!” 朱思宇的头发都能滴出水来,衣服必然也已汗透。 李主任对吴凤英的不满很隐晦,却也是肉眼可见。 嘴上虽是在安排袁亮,实则是在安排吴凤英。 老太太这一听,自然屁颠屁颠回家去帮朱思宇拿换洗衣服去了。 李主任作为医生,该给病人家属交代的话都交代完了。 但作为朱思宇亲姨妈,要给袁亮提的醒儿可还没开始。 袁亮被朝阳的母亲叫走了。 程默一时只得陪朝阳,留在病房。 朱思宇身体还很虚弱,也没什么精神。不过沉默片刻后,还是勉强从牙缝里挤出了“谢谢”两个字。 “你刚说什么?我没听见?” 程默故意把耳朵侧到朱思宇面前,佯装耳背,不怀好意地问。 模样活像老顽童。 如此,本来就心有不甘的朱思宇,恨不得把头别到窗户外去。 要知道,她们近来可是动手又动口,干过好几架的“仇人”。 “好啦!你就别打趣她了!” 朝阳既了解程默的为人,也知晓朱思宇的不易,从中调解道。 顺带,提议让程默也把朱思宇肚里的孩子认个干儿子或干闺女!“你们觉得,我这个提议怎么样?” “不怎么样!”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程默和朱思宇同时拒绝了。 程默当年救下米粒,并愿意当她的干妈,那是因为米粒有朝阳这样明事理又高知的亲妈。 朱思宇,还是算了吧! 显然,朱思宇的想法,和程默不谋而合。 她才不要自己的孩子将来有一个张牙舞爪,得理不饶人的干妈。 程默,想都别想! “我年纪轻轻,有颜又有钱,自己又不是生不出孩子!干嘛上杆子要给别人当干妈?” 毫不避讳自己身上成功女精英标签的程默,穿着林知的外套,脚踩门卫大爷同款凉拖鞋,可谓自信感爆棚,直言道。 没想话音刚落,林知拿着药进来了。 都怪程默在说这话时,内心不自觉把林知带进了自己孩子父亲的角色。见他进来,脸颊瞬时烫的可以煎熟一个生煎包。 别人或许没有立刻会意程默心中的小九九。但朱思宇一眼便看透她的心思。 朱思宇原本就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 而且,大学主修的还是应用心理学。 如果是以前,朱思宇铁定要当着林知的面,编排程默几句。 不过经过下午这一番折腾,她竟然神奇地做到了看破但不急于说破。 第十四章 为你量身定做 朝阳有些私事要与朱思宇谈,程默和林知只得在院门口等她。 因为朝阳说待会儿还有事要找他们二人帮忙。 就在朝阳给朱思宇塞红包的间隙,程默在门外,又和人杠起来了。 准确地说,是一群人。 “你老婆因为给你生孩子,宫外孕!现在输卵管破裂,大出血躺在手术室,生命垂危!你不赶紧签字让医生做手术保命,还在这儿纠结自己以后能不能当爹!你这人,脑子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要不是林知在一旁拦着,程默都能跳上前去,忽眼前这个身高一米九几的大男人两耳光。 事情说来也简单! 就是眼前这个男人的老婆孕八周的时候,突然大出血。 一检查,是宫外孕致使一侧输卵管破裂。 现在急需切除一侧输卵管止血。 可这种情况,他老婆之前就发生过一次,另一侧的输卵管已经被切除。 如果这一侧的再切除的话,他们以后可能很难再有自己的孩子。 “这是我们的家事!你哪来的疯婆子,在这儿多管闲事?” 见儿子被程默骂的有些犹豫,高个子男人的母亲立刻跳出来,与她对质。 看情势,男人还是心疼自己媳妇的。 原都要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了,那婆婆却说什么都不答应。 口口声声说医生在危言耸听。让他儿子再等等,说不定他媳妇再坚持一下,就挺过去了。 身边围成一团的其他七大姑八大姨,小姑子,小叔子,听老太婆这样说,自然应声附和。 归根结底,媳妇儿是别人家的! 孙子,可是他们家用来延续香火的实实在在的纽带! 可从医生焦急的神情来看,手术台上的孕妇现在的情况是多等一秒钟,就是距离死神又近了一步。 明显,这一关,她挺不过去! “我是疯婆子!也总比你这种睁眼说瞎话的恶婆婆强!你既然不相信医生,你就别往医院送啊!你怎么不在家自己治呢?又省钱又省事儿!说不定干脆还能再给你换个称心如意的儿媳妇!” 怼完婆婆,程默又将矛头指向儿子。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连关乎老婆性命的事都做不了主,你也配娶老婆?你这么听你妈的话,怎么不和你老妈过一辈子得了!干嘛想不开,非要娶媳妇,祸害别人家姑娘。你图什么呢?” “你老婆肚子里的孩子是你们家宝贝,你媳妇就不是别人家的宝贝呢?我真替你媳妇感到不值!她要不是眼瞎,就是被鬼迷了心窍,才会选择嫁给你!” 男人被程默一顿痛骂,却是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因为事实摆在眼前。 这时,围在男人身边的七大姑八大姨见状,正想上前与程默理论几句。却被她一句:“我呸!一家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骂你们我都觉得脏了自己的嘴!”,堵得哑口无言。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程默是魔,不是道。 你硬,她比你还硬。 果然,猛药才能去沉疴。 那男人,终于硬气了一回。不顾众人反对,当着医生的面把字签了。 末了,程默也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走到男人面前,补了一句:“我替你老婆,谢谢你!” 谢什么呢? 听语气,应该是谢他刚刚决定签字的不杀之恩! 场面,很是壮观! --- 哄闹结束,程默才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在林知面前,未免有失形象。 凯旋而归的女骑士立变小白兔。 “林医生!其实人家平日里,不是这个样子得啦!” 程默努力回想着朱思宇平日的言行、语速。故作大家闺秀,一脸堆笑,回头向林知解释。 “平日…都是直接动手的吗?” 林知对刚刚程默在他面前上演的这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戏,似乎意犹未尽。随口回道。 “什么?” 因为林知的声音很小,程默是真没有听清楚。 “没什么!” 或是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言语有些不妥,林知赶紧岔开话题。“程小姐,还真是…真性情!” 对于程默的泼辣,林知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 只这一次,距离最近,感受也更为真切。 真性情?林医生这话,到底是在夸自己还是在损自己?程默心里不由泛起嘀咕。 其实,就林知本意来说,并无夸贬之意。 要非说有,大抵是夸奖大于惊骇。 在医院待久了,尤其是妇产医院,林知几乎每天都会面对先前那般两难的局面。 一面,是躺在手术室,亟待救治的病人。 一面,是出于金钱又或者是其他方面考虑,迟迟做不了决定的亲属。 出于医生的身份,他必须时刻保持中立,无条件接受并执行家属所做的任何决定。 可出于一个具有社会属性和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他又很想站出来,为那些躺在手术室里的女性,说几句公道话。 生命只有一次。 不只是对孩子而言! 母亲也一样。 而今,他隐忍难言,想言而不敢言的话,程默可以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路人,据理力争。 出于这一点,他欣赏她! 不过,也仅仅是欣赏而已。 “在林医生的印象里,一定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是水做的!不过?我可能是个例外!” 程默略显尴尬,收了女汉子的霸气,极为小女人的说道。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但在爱情面前,不适用该条定律! 好奇害死猫。谁能想到林知竟然鬼使神差的接话了。“那程小姐,是什么做的?” “我是为你量身定做的!” 等鱼上钩!鱼还真就来了。 “……” 这一波,程默的撩汉技能堪称满分! 因为林知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不得不说,对纯情直男来说,明撩不易躲!暗贱亦难防! 程默,就好这一口! --- 朝阳找程默和林知确实有事相求。 她之前在网上报名参加了一个摄影爱好者兴趣小组。现在正值金秋,他们小组组织大家去香山踏秋。 朝阳很想去。 她研究生刚毕业就怀孕了。 一天班没上过,就结婚生子。 这么多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适应一个家庭主妇的身份,从不曾为自己活过。 今年米粒上小学了。她想重拾自己的兴趣爱好,做一回自己。 最近几天,她一直在物色合适的人帮她照看女儿。 米粒的姥姥、姥爷要去上海参加业界学术研讨会。爷爷奶奶和她爸爸在忙着公司并购的事,谁都腾不开手。 原还想着朱思宇近来不上班,可以帮她看几天孩子。可如今…… 所以,朝阳想到了程默。 程默是dk在安市的负责人。上不上班,什么时间上班,相对比那些中规中矩的上班族时间上要充裕许多。 而且,米粒的学校距离医院的家属院很近。 更重要的是,自打朝阳认识程默起,她似乎都是独来独往的一个人。她想把米粒留给她,或许,还能为她打开生活的另一扇大门。 “如果只是按时接小丫头上学、放学,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 程默没有照看过孩子,甚至连阿猫阿狗都没养过。这让她不由地有些犯难。 虽然她是米粒名义上的干妈,可也仅仅是名义上。 万一米粒跟她,水土不服,两人再打起来…… 第十五章 业精于勤 程默的难处,朝阳自然是想到了。 所以,才又拜托了林知。 朝林两家,是世交。除却他们俩师弟师姐的关系,朝阳和林知也算是一个院里长大的青梅竹马。 这点小事,她知道他不会拒绝。 程默照顾小丫头,或许是有些不靠谱。但林知,她是放心的。 因为朝阳还拜托了林知帮忙。别说让程默帮忙照顾一个六岁小丫头,就是朝阳要她帮忙照顾动物园里的狮虎猛禽,她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只是令程默没想到的是,小米粒可比动物园里的老虎狮子还要难伺候。 --- 因为朝阳受了程默的帮助才顺利生下小米粒。所以,小妮子才认了她这个干妈。 事实上,生下米粒之后,程默也只是偶尔在手机视频里,见过这小丫头几次。 那时,又甜又萌又极尽可人的小米粒,可让程默羡慕嫉妒的紧。 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米粒的存在,她才下定决心要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 然而,与米粒相处下来,程默开始怀疑,天下的孩子,大概都是远看皆花,近看一身刺! 带小孩,用累成狗来形容,都委屈了狗! 早上六点半,小姑娘已经自带生物闹钟。 就在程默眯着睡眼勉强让光透进瞳孔,定神一看,米粒已经坐在枕头上,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奶声奶气地叫阿姨起来为自己准备早点了。 “今天是周末!不用上学!咱们可以适当多休息一会儿!” 程默难得不用上班,不用早起拾掇自己的脸。加上这几日亲戚来访,她只想睡到自然醒。 “不可以!妈妈走的时候交代过:六点半起床,然后吃早餐,背古诗文,读英语,上网课......一项,也不能落下的!” 米粒顶着一头乱遭遭的头发,一脸人畜无害地守在程默床前,有板有眼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认真给她罗列道。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丫头,你现在已经寄住在你程阿姨这里了!你妈没告诉过你,寄人篱下的日子,切忌要听话,不可以想太多吗?所以...咱们一起再眯一会儿吧!” 昏昏沉沉中,程默用了一句谚语,顺便把小姑娘薅进自己的被窝,拥在怀中。 企图用被窝的温暖,诱惑米粒乖乖就范。 不怕小朋友虎,因为程默会比她们更虎。 可米粒偏偏是个好学,有主见且讲道理的孩子。 “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知用兵矣;将不通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就在程默强行把小丫头搂在怀中,自认首战告捷时,却听小丫头嘴里连环炮似地嘀咕道。 “丫头,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全身细胞都在拒绝起床的程默,听到米粒字正腔圆的诵读,翻了个身,闭着眼问米粒道。 “我在温习《孙子兵法》啊!程阿姨刚刚不是提到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吗?它就出自这本书!阿姨如果不想起床,我可以陪您躺在这里,在心里复习功课。” 这话一出,程默的脑袋瞬时清醒了。 不是因为小丫头听话的让人心疼。 而是她小小年纪,《孙子兵法》都能信口拈来了,还如此勤奋好学! 这小丫头,哪里是她干女儿? 明明是朝阳为她量身打造的语文老师兼鞭策自己不断进取的一对一家教啊! 古人有云:业精于勤荒于嬉! 林知如今就是她的事业! 就算他今天要加班,她亦不可懈怠! 程默的起床气,一扫而光! 就在她心中盘算着,如何利用朝阳为她制造的,接近林知的绝佳机会的时候,米粒揭了头上轻盈的被褥,再次坐起身来,忽闪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叫了声“阿姨!” “怎么呢?” “我饿了!” “……”,“小米粒!咱们…一起去给林叔叔送早餐,好不好?” 程默心中雀跃。 抱着小丫头就在她额间落下一个热切又感激的吻。 谁曾想,自己十万阵亡的脑细胞竟然都赶不上米粒的一句“我饿了”。 早餐?可是,林知现在应该还没起床上班吧? --- 在程默的循循善诱下,米粒终于不再执著于先写作业再出去玩的原则。 她先带着小丫头去附近的商场胡吃海喝了一整个早上。然后,才带着她来到医院。 早点变午饭。 留给她与林知相处的时间,不就能更多一些了吗? 不过,程默还是先去了一趟朱思宇的病房。 不管怎么说,病娇女是朝阳的表妹,还是自己的邻居。除了作,好像也没什么大毛病。 探望一下,总是应该的。 在看到程默带着米粒,拎着大包小包的餐盒、打包袋,说是米粒待会儿想去对面楼给林叔叔送饭,朱思宇心下也就明白了七七八八。 或是看在程默为她拎的果篮和送的鲜花的份儿上,朱思宇竟然又一次没有戳破程默的小心思。 “这床又硬又窄,不够给蚂蚁睡得!总这样躺上,身上都要长出草来了!” 朱思宇面子上对程默还不甚热情,但态度终归是有所缓和。 至少,愿意主动开口和她交流情绪了。 不过这话,在程默听来,就又矫情了。 她前晚才入的院,在医院只躺了两晚上,就受不了呢? 如果不是看在朱思宇是个病号的份上,程默必要回敬她几句。 但今天,她脾气也是异常的好。 竟然,忍下了。 “身体要紧!” 这四个字,已经是程默认知里能勉强用来安抚、宽慰病娇女的极限了。 她是一个不善于配合别人演矫情戏码的演员。 “这医院的空气哦,全是消毒水的味道!一天把人呛的哟,鼻子像被人塞了一吨辣椒面儿一样一样的!” 朱思宇拿苹果的手还不忘翘着兰花指。眼中的不满,从牙缝里挤出来,缓缓说道。 是可忍,孰不可忍! 她朱思宇是来医院治病,还是来疗养享受的? 程默正欲开口,怼她个六亲不认。可一直懦懦站在一旁给程默倒水的吴凤英,却急忙向她使了个眼色。 避过朱思宇,老太太才悄声与程默解释道:“她不是不想歹在医院!石在是医院的挥用太高咯!单就前晚折腾那几个晓时,就花了四五千元!” “那也不能因为钱,病都不治了吧?” 第十六章 有颜能使磨推鬼 朱思宇因为怀孕,辞职在家,必然没有收入。 袁亮只是一个一线化妆品销售员。这个行业的收入,别人不清楚,程默心知肚明。 她心里其实大致已经想到,朱思宇与袁亮两口子的生活有些拮据。 只是没想到,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别看这朱思宇平日里,矫情的连只蚂蚁都不敢看。 没想到,过日子狠起来,连自己的身体都可以不管不顾。 按朝阳的说法,朱思宇也算是肤白貌美高学历,怎么就把日子过得这么拧巴了呢? 程默真是费解。 与吴凤英聊完,程默拉着米粒的手,回到朱思宇的病房向她打招呼道别。 临出门前,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问朱思宇道:“你老公不是做化妆品销售的吗?我这边认识几个美妆博主!托我帮她们推荐几款物美价廉适合大众用的护肤品,你回头问问他,有没有什么想法!” 听程默这样说,朱思宇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些。 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我也就是恰好想起来,随口问问!如果他不想和她们合作,就当我没说!” 程默见朱思宇一时没有反应,以为她脑子又抽筋了。故作若无其事地补充道。 “想!想!想!”,“我觉得他,‘应该’会想的!” 被程默这么一激将,朱思宇也顾不得什么脸面、尊严,赶紧接话回道。 可话说到一半,又怕程默看出自己的急切。所以,抿了抿嘴唇,又用了“应该”一词。 面对朱思宇的这点小心思,程默再一次选择了沉默。 “你老公人呢?怎么没见?” 自前晚朱思宇送医后,袁亮一直在她面前,忙前忙后,嘘寒问暖,比伺候太皇太后还要殷勤、贴心! 要不是碍于情面,程默差点问出“你大儿子呢?怎么没看见?”的话来。 “我新买的热水壶,没磕没碰的。才用了两次,就自己炸了。总不能让我白白受了这无妄之灾吧!”,“今天一早,我就打发他去找门口的超市老板,讨说法去了!” 这么一说还真是朱思宇的做派。 要不是得了懿旨,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袁亮也不敢在这个时候不鞍前马后,陪在她身边。 更别说私自做主,去找人讨公道了。 听朱思宇这样说,吴凤英的脸因为心虚,悄无声息地红到了脖颈处。拿脸盆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她原本就有些局促闪躲的眼神,更是在程默回头看她的一瞬间,恨不能立刻钻进地逢里,把自己裹将起来。 由此,原本就有些怀疑的程默,已是心知肚明。 不过,她只是不动声色地让朱思宇把袁亮的联系方式推给自己,以方便帮他介绍业务。随即学着米粒奶声奶气的声音,道:“小米粒!我们去给林叔叔送午饭,好不好?” “是林知哥哥!不是‘叔叔’!” 虽说童年无忌! 但米粒把自己叫干妈,称“阿姨”,却把林知叫“哥哥”。这不就差辈儿了吗? 对此,程默绝不能忍。 “是叔叔!” “哥哥!” “……叔叔” --- 作为程默帮袁亮牵线搭桥找销路的回报,朱思宇也帮程默和林知牵了根红线。 她以自己睡不惯医院的病床,加上她是外科烫伤,又是孕妇,不适合在医院久住为由,想请身为医生又是自己邻居的林知,在她提前出院的日子里,帮她在家换药养伤。 鉴于程默相对自由的工作时间,她自然荣幸地成为了林知的换药助手。 程默虽然很想找机会接近男神,可她哪里当得了医生的助手。 就在她脑袋短路,想要拒绝朱思宇的这一提议的一瞬间,朱思宇轻轻“咳”了一声。 大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 朱思宇就是腿部烫伤,换个消炎药的事!以林知的医学造诣,哪里会真的需要什么助理帮忙? 就这样,当着米粒的面,朱思宇和程默把林知安排的妥妥当当。 虽然她们已经暗暗劝服了朝阳和李主任,让她们先出面和林知沟通。但这种求人办事的事,总该要当面拜托一下,方显诚意。 程默如今,就是朱思宇的特派代表。 没想,原本只是出于邻居的探望。现在,二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竟然达成了战略同盟。 程默去找林知,也终于有了比米粒要给他送早餐更重要和更严肃的借口。 --- 抛开程默上次去林知办公室看诊那一次不说。今天,还是她第一次规规矩矩正儿八经的出现在林知工作的地方。 程默把时间精确到了秒。 中午十二点整。 正是医生午餐时间。 大大小小十几道星级酒店的招牌菜,不一会儿,就全都摆在林知面前了。 “程小姐,客气了!” 看着眼前几乎摆满了整张办公桌的美味佳肴,林知微笑着,与程默说道。 帮朱思宇换药,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 况且,朝阳师姐和李主任都开口了,他又怎么会拒绝呢? “不客气!林医生肯帮思宇的忙,别说这一桌菜,就是每天给你送一桌来,我…们都愿意!” 程默的话说的热情,又亲昵。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和朱思宇是多亲密的姐妹。 可不管怎么说,林知在听了程默的这一番话后,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竟忍不住,嘴角露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浅笑。 没有恶意! 难辨真假! 一时,倒把程默弄得不会了。 程默讨厌不受自己控制的心动! 更讨厌令人捉摸不透的美男暖笑! 奈何,林知此刻兼而有之,她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 林知正对着满桌子吃不完的美味佳肴犯难,恰好遇到隔壁的同事来叫他一起下楼吃饭。 见了这阵仗,口水都要溢出嘴角了。 一是为桌上的美味。 二是为眼前的美人! 得到程默的允许后,林知便邀请他一起与自己共进午餐。 毕竟,浪费可耻! 于是,以此类推,林知的办公室就变成了生殖医学科的聚餐日。 七八个同事,七嘴八舌。 起哄的起哄,心领神会的心领神会。 不一会儿,林知的工作能力,社交范围,个人喜好,生活习惯,悉数被程默一一铭记于心。 吃人嘴软的众人,就差把林知的银行卡密码也泄露给她了。 ——如果他们知道的话。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程默对林知有意思。 而且,程默也丝毫不想隐藏自己对林知的这份好感。 男人嘛! 不就那么回事儿? “程小姐如果对我们林医生,还有什么想了解的,欢迎二十四小时——来电咨询!” 就这样,程默用一顿星级饭店的招牌菜,就轻松在林知身边安插上了属于自己的眼线。 从此,共享林知朋友圈。 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钱又有颜的程默,能让磨推鬼。 当然,林知身边的众人于她而言,是月老,是神仙。 可不是什么小鬼。 第十七章 撑不过三秒 为了彻底打通林知身边的这层关系,程默甚至不惜答应大家将自己家中展柜里的名贵化妆品,给在场的各路需要照顾女友、老婆感受的道友们,人手一套。 舍不得金钱,套不着男神。 何况,金钱对如今的程默来说,只是锦上添花。 果不其然。 就在程默大放血之后,众人催的催赶得赶,直接把林知下午的班都给替了。 直言让他们一家三口,赶紧去安享周末。 林知是一个极有教养,又十分温暖的人。 面对众人的起哄,为了不让程默显得过于尴尬,他也只得选择沉默。 “平日大家开玩笑开惯了!喜欢瞎起哄!还请程小姐不要介意!” 被众人簇拥着,赶出办公室大门的林知,有些尴尬。一脸愧疚地向程默解释。 在他的认知里,他与程默见面的次数五根手指都能数完。 能有什么事呢? 身边的这群纯爷儿们,或是体内荷尔蒙分泌过旺,才会逮谁起谁的哄。 “没关系!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不挺好的吗?再说了,他们又没说错什么啊!” 程默自信,也大方。 她看上林知了。 正在追求他。 大家眼明心亮,都明白这层意思! 就这么个事儿! “程小姐……” 面对程默炙热的眼神和坦然自若的面部表情,林知还真被她吓到了。 他可以被明撩,但不能真被人惦记。 “叫我程默!” 程默再次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自信地勾起唇角,重申道。 不知怎么地,面对林知清澈又无措的眸光,她突然把脸别向了它处。 这么清纯无害长得又帅的小伙子,她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几乎是一秒钟的恍惚,这个念头就被她扼杀了。 “程……” 林知的颜值和智商,让他从小到大,不止一次地面对过此情此景。 可唯独这一次,不知怎么的,眼前这个女人的坦诚和洒脱,让他变得有些无所适从。 “林医生!我喜欢你!” 成年人的世界,喜欢一词,就像坐在星巴克,和店员说“来一杯卡布奇诺”一样随意。 对程默来说,甚至还可以更随意。 “……”,“我……” 幸好小米粒被她外婆带走了。 不然,气氛只会更尴尬。 就在林知在脑海里寻思该如何拒绝程默,才不至于让以后的邻居见面,显得更为尴尬的时候,程默突然抿了下嘴唇,“咯咯”笑出了声。 “林医生如果还没想好怎么回答我,那就先别急着回答好啦!反正,我今天喜欢你,也许明天,遇见更好的了,就变心了呢?” 原以为面对林知的难为情,程默会因为拉不下面子,以玩笑话为借口,搪塞过去。 没想,她更坦然。 也更无耻。 哪有向人表白,还没等对方给出回应,自己就移情别恋的呢? 听程默这样一说,林知一时也破了心防。 只见他一脸轻松,回了句:“那你可一定要坚持到我想好该怎么回答你的时候,再移情别恋!” “好嘞!我争取!” 因为这一段简短的对话,虽然程默被林知无声的拒绝了。但他们之间的距离,却更近了一步。 如此坦率又无耻的人,林知还从未见过。 女粉丝常有,女流氓却不常见! 有意思! --- 因为李主任下午要出差,所以当程默与林知聊完,小米粒也被外婆送到了医院门口。 期间,李主任可谓是见缝插针,对米粒进行了一番语数外以及唐诗宋词的轮番摸底口头考。 好在,外孙女被她妈教育的甚是聪颖。 鉴于程默大中午带着小米粒在医院瞎逛的行为,李主任自然要劳烦林知帮忙看着点儿外孙女。 尤其是敦促检查她的课业。 不过李主任一转身,二人就被程默载着,去了附近的超市。 程默家的零食,口味大多都太重了,不适合小朋友吃。 还有她家那空的不能再空的冰箱,但凡有点生命感知力,也该饿死十回八回了。 是该抢救一下。 “想吃什么,随便拿!”,程默牵着米粒的手,在货架上扫荡。“林医生也不用客气哦!” 末了,程默还不忘嘱咐身后帮她们推着购物车的林知。 平日里,朝阳不给米粒吃的零食,程默全给小丫头安排上了。 用她的话说,“什么都要尝试一下,才知其中酸甜苦辣!再说了,就吃一次,死不了人的!” 林知也不说话。只在后面默默看着购物车里堆积如山的零食的配料表。 有些留下,有些不合适的就悄悄放回原处。 “林医生如果以后有孩子了,不会也不让她们吃糖吧?” 在程默看来,朝阳对孩子的要求太过严苛,也太谨慎。 吃糖会长蛀牙!那是建立在量的基础上。 米粒今年都六岁了,竟然从来没有吃过棒棒糖! 人生平添一件憾事! 说实话,林知还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父亲,成为别人的老公。所以面对程默的提问,他无从回答。 只能一笑置之。 继续往前,当程默把一枚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递给米粒后,葱白的手指在空中犹豫了一下。 草莓味儿棒棒糖的旁边,静静地插着一根浅黄色的棒棒糖。 不用看,程默也知道,那是一颗橙子味的。 橙子味的糖果,始终是她三十年来,可望而不可及的味道。 从母亲奢侈地用一毛钱,为她换了三颗橙子味儿的水果糖,被那个男人无情毒打的那一刻起,橙子味的糖果,就像一根刺,在她的记忆里肆意掳掠。 直至遍体鳞伤! “诺!” 就在程默犹豫的一瞬间,林知似是看穿了她的心事。伸手从插得像蘑菇一样的塑料罐口上摘下那根橙黄色的棒棒糖递给她,说道。 糖果,从来就不只专属于孩童。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会给她买糖果的!” 不知怎么的,就在林知看着程默牵着米粒的手走在自己前面,因为几颗棒棒糖而欢呼雀跃的一幕后,他心底突然就有了答案。 “我……” 程默已经很久没有碰过糖果了,更别说吃。 而且,还是橙子味的。 骨子里,她很想拒绝。 因为不去触碰,便不会那般痛苦。 这是程默多年来,为自己修炼的保护色! “看来女人,果然很善变!我还以为,你至少能坚持…三秒钟以上了!” 见程默心情有些失落,林知看了一眼腕间的表,打趣她道。 喜欢他,连等他给出答案的时间都等不及。 喜欢糖果,竟也撑不过三秒。 被林知如此嘲笑,程默也顾不得许多。抢过他手中的糖果,三两下就塞进了嘴里。 记忆里,三岁时的橙子味,酸涩多一些。 如今,三十岁的橙子味,好像多了一丝丝的甜。 只是,一点点! --- 逛完街,程默又吆喝着,要请米粒和林知吃大餐。 可二人这一次,一致选择了拒绝。 米粒要回家温习功课。 林知要回家帮米粒温习功课。 朝阳虽然不在安市,并不代表她的旨意就传达不到安市。 回到家,程默很想用帮米粒温习功课的借口,免于让自己当众出现在厨房火灾现场。 可一看米粒的奥数练习册,每一道题后面还要附带两到三种解题思路,只能两权相害取其轻。 无奈选择洗手作羹汤! 动手能力差的形象,日后还可以补救。 再差不过死缓。 动脑能力差,可能会被斩立决。 为了自己孩子的优秀基因,在林知面前,她还不想就地伏法。 第十八章 口是心非的女人 其实,早些年,程默的厨艺不说堪比米其林大厨水平。但让林知刮目相看的实力,还是有的。 不过近些年,因为工作的原因,厨艺基本荒废了。 保持自己良好的面部形象,也是程默工作的一部分。 每日面对厨房的烟熏火燎,总归有些不合适。 最重要的是,她也没时间干这些。 如今,四五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再重拾这些锅碗瓢盆,心中自然发慌。 不过,过程虽然惨烈,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四菜一汤,总算圆满端上了餐桌。 就在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去隔壁叫林知和米粒过来吃饭时,正好听到二人的谈话。 米粒的语文作业是用“孤”字组词。 孤单、孤独这样的词语,对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来说,有些过于复杂。 所以林知想到了——孤儿。 “林知叔叔!‘孤儿’是什么意思呢?” 米粒的眼神充满好奇和天真。 显然,这个词语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认知思维里,离她都很遥远。 “孤儿……,就是他们的父母亲人都不在了,需要一个人坚强的长大!” 林知企图用最善意和最简单的方式,让米粒来理解这个词语。 “就和程阿姨一样吗?”,“听妈妈说,程阿姨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是一个人了!” 米粒睁着一双清亮的眸子,注视着眼前的林知,问。 在听到孩子这句话的一瞬间,林知心中对程默的诸般困惑,似乎也都找到了答案。 她的乖张。 她的坚强。 以及,她的软弱和伪装。 “不过,因为有了我,程阿姨是不是就不是孤儿了?因为我会像爱妈妈一样的爱她!妈妈说,只要有人爱,只要心中爱着别人,我们就不会感到孤独了!” 孩子的世界,纯真又善良。 在米粒心里,程默这一刻就是她的妈妈。 林知也被眼前小丫头的话,感动了。摸了摸米粒的脑袋,叹了口气。 “林叔叔,你也会爱程阿姨吗?这样,就不只有我和妈妈在爱她。程阿姨可能就更高兴了!” “……” 虽然知道,米粒口中的“爱”不是大人眼中所理解的“爱”。但就算是这样,林知也没办法坦然地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他心中,爱是责任,是担当,是忠诚,是终生的守护和承诺。 是一辈子! 显然,他与程默,还没有到这一层。 知道林知为难,程默心中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大方站出来,替他解围。“吃饭啦!我的小可爱们!” 不管怎么说,知道自己被人爱着,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着自己,总归是件幸福的事。 林知从程默的脸上,看出了全部。 但他,只能说抱歉。 --- 吃完饭,林知坚持要去洗碗。 程默只能选择哄睡。 程默和米粒刚走进卧室,衣服还没开始脱,小丫头已经开始提要求了。“程阿姨!你给我唱首歌,好不好?” “不好!” 程默既不会唱儿歌,又不能对着孩子唱那些情情爱爱,所以干脆一口回绝。 “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从前,有只丑小鸭,因为长得丑,所以一直被大家嘲笑。后来,它变成了一只白天鹅!” 程默不像是在讲故事,倒像是在应付差事。 “然后呢?” 米粒在等下文,岂不知程默的故事已经结束。 “然后……,讲完啦!” 她不是不想给小朋友唱歌,讲故事。 而是在她的记忆里,儿童故事只止步于《丑小鸭》。 因为程默这一干脆利落的回答,一下把米粒和母亲两日来的分离焦虑推向了高潮。 只听“哇”的一声,干妈和干女儿的世界,陷入同步崩溃。 闻声赶来的林知见状,一时哭笑不得。 别看程默平日里,一言不和就和人动手又动嘴,私下里竟被一个六岁小姑娘拿捏的死死的。 此刻,就算含着泪,也不得不勉强攥着小粉拳,扯着嘴角,一脸讨好地又蹦又跳:“我们一起学猫叫,一起喵喵喵……” 世界,就是这么荒诞! 谁能想到,平日里一身白大褂,手持手术钳的单身男青年,哄起小朋友来,比程默还要拿手。 三言两语安抚过后,米粒的泪腺阀门被林知成功关闭。 又一个故事讲完,小丫头已经沉浸在甜美的梦乡。 林知的声音,很轻,很温柔。 像风,像光,像清晨晶莹的露珠。 不知不觉中,程默也被他口中的故事感染,静静地睡着了。 这是自母亲离世后,她第一次听别人讲故事。 虽然,不是讲给她听的。 林知帮米粒掖好被角,又走到程默身侧,想帮她把枕头摆正。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六岁的米粒,和三十岁的程默,似乎并无多大区别。 一样的安静,一样的天真,睡颜同样甜美。 熟睡中的程默,脸上少了白日里的霸道和张扬。 看久了,竟让人生出一丝莫名的怜爱和心疼来。 林知把二人安顿好,又出来帮米粒收拾书包,顺便把桌子上还未完全收尾的手工作业修饰完整。 桌面收拾干净后,一本黑色笔记本平摊在他眼前。 初看,像作息时间表。 6:30起床; 7:00环湖晨跑; 7:30吃早餐; 7:45出门上班; 中午不回家(偶尔回来一两次)! 17:30下班(偶有加班);少有应酬; 22:00准时熄灯睡觉! 单周一三五值夜班;双周二四六值夜班; 喜欢葛二家的豆腐脑,小红房子的豆浆和油条;不吃香菜和韭菜…… 初看,林知以为是程默自己的作息时间表。 越往后看,越觉得眼熟。 除却这些,后面还密密麻麻记载了省妇幼保健院的前世今生,以及与生殖医学相关的专业术语。 这不就是自己每日的生活轨迹和接触的专业知识吗? 原来,门口的摄像头,是为他准备的。 此刻,林知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该恼。 程默笔记本里认认真真一笔一划记载的这些生活细节,也算是他的个人隐私。 按理说,他应该对此表示反感才是。 可不知怎的,在看过程默用五颜六色的彩铅详细订注做的笔记后,反倒觉得,她的这一行径,还带着几分莫名的可爱。 也许,还带着几分感动! 如此想着,林知嘴角不由上扬,拿起桌上的签字笔,在笔记的后面,又补充了些许细节。 之后,将本子合上,与米粒的书包归置到了一处。 就在他帮程默收拾完客厅,打算离开的时候,程默从卧室出来了。 见客厅已经被林知收拾的井井有条,心下既佩服又感动。 男人一旦认真起来,还真没女人什么事。 包括做家务。 最后,程默送林知出门。 “明天,要一起去动物园吗?” 临出门时,林知回头,看着睡眼惺忪正欲打哈欠的程默,突然开口问。 林知这是在邀请自己,和他一起去约会吗? 可是,就算再不懂风情,约会最差也该是去游乐园才对啊? “动……动物园?” 程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问道。但话一出口,又怕林知后悔,遂赶紧应声补充道:“好啊!反正我也没去过!” 程默说的是实话。 动物园那地方,小时候没经济条件去;有经济条件去的时候,碍于年龄和身份,又不允许她独自一人前往。 既受林知邀请,又是单独约会,别说动物园,就是他邀她一起去电影院看《动物世界》,程默也能满口答应。 “米粒说,老师要求她们收集一些关于候鸟迁徙的资料。我想着明天刚好公休,就带她去动物园实地观察一下。” 或是看出了程默的疑惑,林知耐心解释。 “哦!这样啊!我还以为……” 程默脸上的失落和自作多情后的尴尬,肉眼可见。 谁能想到,在刚刚过去的二十秒时间里,她甚至已经联想到,明天自己与林知手牵手一起投喂和平鸽的画面了呢? 怪只怪自己想的太多。 看着眼前程默失落的神情,再联想到那本记载的密密麻麻的笔记本,林知眼角浮出一片杏花春雨。 “不然,程小姐以为是……?” “没有!你别误会!我什么都没想!” 即使程默迅速交出否认三连的答卷。奈何林知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还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女人! 第十九章 参照物 林知就是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 动物园里,大到大象、海马的种类、繁殖周期、寿命,小到世界上最小的动物——尘虱的生活习性,他都能如数家珍地一一讲解给米粒听。 包括程默。 耐心和专业程度,一点不输动物园里的专业讲解员。 程默一度怀疑,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林知不懂、不会、不曾涉猎的领域。 因为,即使是帮米粒梳辫子这样的小事,他都能展现出极高的天赋。 难怪,朝阳当初向她介绍林知的时候,特意强调了他的iq测试成绩。 爱因斯坦、比尔盖茨这样的天才,也才比他多了十几分而已。 深入了解下来,程默更坚定了想要让林知当自己孩子生物学父亲的信念。 三十六计的下限,甚至不排除重“金”求子。 “林叔叔,程阿姨!我们可以去那边,拍一张合影吗?” 米粒之前和母亲来过很多次动物园,但都没有像今天这样,玩的这般尽兴。 米粒左手牵着程默,右手拉着林知,看着远处的一个活动宣传展台,奶声奶气地征求他俩的意见。 活动规则很简单。 只要去活动中心拍一张全家福,并留下一张照片给他们做宣传素材,就可以免费领走一只大熊猫布偶。 黑白色的布偶,大熊猫的模样憨态可掬,看起来十分逼真。 和市面上卖的相较,确实更为吸引人。 程默其实无所谓。但林知有些为难。 因为去那边拍照的,大多数是真的在拍全家福。 他们三人今日看起来,虽说郎才女貌,稚子可人,很像和谐的一家人。 但毕竟是假象。 程默见林知为难,就提议直接出钱给米粒买一个。 可主办方只送不卖! “走吧!” 听米粒说,她前几次来就想去领一个熊猫布偶。但每次来都只有自己和母亲两人,只能眼睁睁错过,程默直接拍板叫他二人去拍照。 --- 程默和林知抱着米粒,坐在镜头前,拍了一张极为和谐的“全家福”。 笑容纯真,画面温馨浪漫! 因为一家人的颜值都很高,摄影师把照片打印出来后,又与他们商量,看是否能与他们进一步合作——邀请他们拍一组更优质的宣传照。将其置于动物园入口处,作为亲子广告来宣传。 原本,林知和程默要一致回绝。 但经活动主事出来,与他们几番解释游说后,林知动摇了。 这是一条公益广告。 旨在宣传亲子教育中,父母陪伴的重要性。 这一主题,让林知很是触动。 因为自己童年父母的缺席,给他留下了诸多遗憾。 迫于无奈,林知和程默只能把他们不是真正的家人的情况据实以告。 没想,那男人不但不生气,反而坦诚道:“如果不是遇到你们,我们最后可能也是要邀请一些专业模特来拍摄平面广告的。所以,你们是不是真的一家人,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们三人的形象和展现出来的温馨氛围,才是我们最看重的地方。” 既是盛情难却,看林知又有些动摇,程默只好出面与主办方交涉。 如果回去后,米粒的事实监护人同意她参与此次公益活动的宣传拍摄工作,那时,再行与他们联系。 事情也算圆满解决。 --- 程默和林知并肩而立,迎着温热的太阳光,看着米粒抱着可爱的熊猫玩偶坐在旋转木马上,向他们挥手示意,两人的心情也跟着放松了不少。 孩子纯真满足的笑容,是治愈成人世界诸般烦恼与困顿的一剂良药。 “林医生的童年,应该很幸福吧?” 迎着光,程默将一只手掩在额头处,细细搜索着旋转木马上米粒的身影,看似无心的问。 林知先前情绪上的波动,她其实尽收眼底。 “那要看拿谁作为参照物了!” 林知眺望着天边一团若有似无的棉花云,随口回。 在白色毛衣的衬托下,他棱角分明的侧脸更显干净和俊朗。 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和落寞。 “上学之前,我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上学后,生活就在爷爷奶奶家和学校两点之间徘徊。” 林知的记忆被拉回到小时候。 那时,他总喜欢搬个小凳子,坐在爷爷身边,静静地看爷爷读书。 时而,凝视窗外的云;时而,追寻天边的鸟。 世界,除了清晨、黄昏,和书,什么也没有。 “一开始,是爷爷念给我听。后来,是奶奶戴着老花镜,陪着我读。再后来,就只剩我一个人。在书房,一待,就是一整天……” “那你的父母呢?” 谁能想到,天才养成记的真相更像是一场孤独的修行?程默忍不住问。 “记忆中,小时候我的父母都很忙!他们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大学教授。总有做不完的手术,改不完的论文;出不完的差,开不完的会!” 一个人的童年。 孤独而寂静的成长! 难怪程默之前问他,到底看过多少本书才会把自己变成行走的百科全书的时候,林知只是无奈一笑。 这份不快乐,程默给不了他安慰。 因为她,更不快乐。 “那时候,我特别羡慕朝阳师姐!” 原本有些忧伤的话题,被林知话锋一转,气氛又立刻变得轻松许多。 “为什么?” “因为她小时候身边总围着一圈人!李主任为了照顾师姐,在事业最紧要的关头,在家一待就是六年!朝院长甚至放弃了去北京的晋升机会,只为留在安市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女儿!” 如果用朝阳的童年来做参照物,没有父母陪伴的林知确实是不幸的。 可与程默想比,他们又都生在了福窝里。 “你可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童年,拥有父母的陪伴,比没有他们的陪伴更为可怕!” 话题既说到这里,程默又如何能拒绝记忆深处里那些痛苦不堪的过往? 谁能想到,平日在外面,总是以一副憨厚老实形象示人的父亲,在家里,但凡母女俩有一点做得不符合他的心意,发起疯来,就把她和母亲往死里掐,往死里踹,往死里打! 在程默的童年记忆里,除了母亲的祈求、哀嚎、抽泣声,自己的恐惧、无助、呐喊声,什么也不曾留下。 父亲这个名词,对她而言,是一个比魔鬼更为可怕的存在。 纵使而今的程默已经坚不可摧,一想到过往记忆里被父亲毒打、恐吓的画面,那种无助和绝望还是会瞬间将她吞没。 程默的眼眶被撒哈拉沙漠的狂沙,围剿着。 可像往常一样。 她给自己戴上了一副足以掩去大半边表情的黑墨镜。 这样,就算太平洋的海水都倒灌进她的眼眶,她也能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 不知怎么的,虽然不知道程默的童年都经历过什么,但看着眼前安静又落寞,却依然故作坚强的她,林知的心会莫名的感到难过和心疼。 用最跋扈、嚣张的躯壳,掩饰最柔软的灵魂。 傻的,让人心疼。 第二十章 同床共枕 习惯了独来独往的程默,生活中突然多了一枚软萌的小可爱,不但不觉得麻烦。 责任感还一天比一天强烈。 甚至,已经慢慢理解公司部分员工的迟到早退行为。 为了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她连公司的上班制度都改了。 但凡家里有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员工,都可享受公司迟到早退半小时,不扣全勤、不加班的福利。 程默的这一改观,一度让大家怀疑黑寡妇变性了。 殊不知,程默只是在提前为自己将来真正成为单身母亲的时刻做练习。 自近日她与林知一起共同照顾米粒,二人慢慢相处下来,她明显感觉他对自己没有之前那般抵触了。 这是一个好兆头。 程默心情大好的原因,还不止于此。 因为dk的秋季新品发布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由程默拍板最终投放到市面上的几大广告版面,一经发售,便在市场引起强烈反响。 总部向程默以及安市分公司各位同事的工作表现都给与了相当高的肯定。 奖金,自然少不了。 所以今晚,大家提议由程默做东,一起出去放飞自我。 不过,被她拒绝了。 理由是:她要回家陪孩子。 此言一出,dk日化的八卦群瞬间炸了锅。 黑寡妇不但结婚了!还有孩子了! 一时间,探寻《霸道女总裁的神秘男友!》的话题顷刻间从安市顺着网线光速抵达上海。 毕竟,上海曾经可是程默的第一根据地。 好巧不巧,大家喜大普奔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就将这则“秘闻”传到了高羽谦——高副总的耳朵里。 就在程默带着米粒在餐厅大口朵颐的时候,半年不曾联系的前男友给她打了一通电话。 语气,不是一般的阴阳怪气。 “高总!如果是公事,请你看好时间再来跟我谈!如果是私事……” 对付阴阳怪气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他任何开口的机会。 “如果是私事呢?” 高羽谦和程默在一起共事七年,恋爱五年。他不相信,他们刚一分手,她就能凭空多出个孩子。 可不打这通电话,他又过不去自己心中的坎儿。 “再见!” 和渣男多说一句话,程默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今晚的好胃口。 可就算没说几句话,挂掉电话的一瞬间,她的胃口还是没了。 程默只得带米粒回家。 --- 半夜时分,一直将米粒搂在怀里的程默,突然惊醒过来。 米粒一直在不停收缩自己的身体,嘴里似在喃喃自语。 待程默把屋内灯光全部打开,再看小丫头的脸颊,苍白的像一张纸。 额间细密的汗珠把刘海都浸透了。 程默赶紧伸手去摸,并未发烧! “米粒!米粒!米粒!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程默试图将她唤醒,叫了好几声,才听见小丫头蜷缩着身体,痛苦地呻吟着,勉强说了句:“我…肚子……痛!……痛……” 说着说着,就是一阵剧烈的呕吐。 床单、被褥、枕头,孩子的睡衣,一时已是大片污秽。 程默本能的想要立即送医。 不过转念意识到自己对面就住着医生,又立刻去敲林知的门。 远医不如近邻! 经过林知的初步检查,米粒应该是患了急性肠胃炎。 还好朝阳在送米粒来时,在她的小行李箱里装了备用药。 服过药后的米粒,呕吐的症状随即得到缓解。 “要不要再给她多喂点水?” 程默长这么大,几乎没遇到过小朋友生病的情况。而且症状看起来还是这般凶猛,又是呕吐,又是抽搐的。 按常识,生病了,多喝水总该是没错的。所以她拿着水杯,试探性地问林知。 “不用!现在给她喝水,说不定还会把刚刚好不容易吃下去的药,再吐出来!” 听林知这样说,程默真庆幸自己刚刚多问了一句。 更庆幸,在这手足无措的深夜里,自己的身边能站着林知。 床是不能再睡人了。 被子和褥子,原本已经脏了。刚刚又是坐在床上给米粒喂的药,水又浸湿了大半。 米粒要一直有人抱着才肯入睡,程默现在搂着小丫头,蜷缩在床头仅剩的一点干净的地方,动弹不得。 看着眼前满床的狼狈景象,一时也是惆怅的紧。 “家里,有备用的被褥吗?” 林知的细心程度,再一次超出程默的认知。 他顺着她的指引,在她衣帽间的储物柜里顺利找出一套新的四件套和被褥。 不到一会儿功夫,就卯是卯丁是丁地全部套好铺在床上了。 将她们从沙发从新安置到卧室后,程默见林知往门口走,以为他要离开,遂赶紧开口道:“林医生!…能不能麻烦你,在这边稍微再待一会儿!我怕米粒……”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程默的眼泪都快不受控制的滚下来了。 米粒的情况刚刚稳定,万一待会儿再有突发情况,她怕自己应付不来。 是真的应付不来。 “我回去,拿点东西就过来!” 见状,林知回身在程默的肩上披了条毯子,原本还想伸手帮她归置一下耳后有些凌乱的发丝,犹豫片刻,最后还是默默把手收了回来。 林知温暖贴心的安慰,让程默紧张不安的心,瞬间安静下来。 紧紧搂着米粒的胳膊也放松了不少。 林知不过是想回家去拿些洗衣液过来应急,帮她把换下来的被褥一道洗了而已。 这些床单、被褥,混着药喂儿和米粒呕吐的污秽物,如果不尽快将它们清洗干净,味道肯定不好闻。 林知将脏了的被褥放进洗衣机,又重新为米粒检查了一遍身体。 好在,孩子的病情已经得到控制。 只不过这一动,米粒竟然也跟着醒了。 一睁眼,小手紧紧抓着林知纤白的手指无论如何就是不放。 就这样,小丫头一手握着林知的手,一手握着程默的手,眉眼抬了一下,继续陷入沉沉的梦乡。 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 他们也再经不起折腾。 就这样,在程默的坚持下,林知只得顺从地躺在米粒的另一侧休息片刻。 天既亮了,又有小朋友在中间间隔着。 纵使同床共枕,总不能被人误会到哪儿去! --- 林知穿着一身款式极简的白色夏款纯棉睡衣,和衣而眠。 头发与枕头经过一夜的厮杀,已经略失章法。 不过,仗着一张白皙又不失棱角的温润面孔,颜值却丝毫不受影响。 尤其是当金色的太阳透过白色的纱帘,打在他平静安详的睡颜上时。 程默甚至可以透过光,看见他鼻尖处细微的金色茸毛。 如果不是有正事要做,她能像欣赏油画般,静静地注视着这样的画面,一整天。 “早!” 林知一睁开眼,程默立刻从床头一侧弹跳到地面,笑容满面地与他打招呼道。 可能是因为昨夜折腾了半宿的缘故,林知竟然在程默的床上,睡过头了。 不想此时,米粒和程默早已收拾穿戴整齐,只等他起床吃早餐了。 “林叔叔!早!” “早!” 第二十一章 心花怒放 程默送米粒上学。 林知回家换衣服准备去医院上班。 因为米粒一整早,都在程默面前卖关子,各种嘚瑟。程默实在忍不住,便开了尊口,问这丫头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几番斗智斗勇唇枪舌战下来,米粒才将昨晚之事,合盘脱出。 原来,留林知在程默家过夜,竟是米粒有意为之。 听小丫头一席话,程默都不禁啧舌。 朝阳今天就要回来了。作为对程默这一星期对自己照顾有加的报酬,米粒昨晚在明知道自己吃虾仁过敏的情况下,趁她接高羽谦电话的间隙,偷偷给自己塞了一口。 为的,就是给她与林知创造独处的机会。 一个六岁多的小丫头骗子,为自己自导自演了一出肠胃炎! “我就只咬了…这么…一小口!”,“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我能掌握用量的!”,“程阿姨,你就放心吧!” 看程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米粒歪着脑袋,伸手比划了大概两厘米的长度,有些怯懦地回。 人小鬼大! 程默今儿算是见识了。 “米粒!你这样做是不对的!知道吗?” 程默惊愕之余,蹲在米粒身边,一脸严肃地与她讲道理。 虽说小丫头是为了她好。但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绝不值得提倡。 米粒期待奖赏的眼神,雀跃兴奋的脸颊,从程默变脸那一刻起,渐渐失去光泽。 撇了又撇的嘴角,红了一圈又一圈的眼眶,即将夺眶而出的晶莹泪花…… 和可爱又软萌的小朋友,比委屈,比狠、比萌、比演技——除了一败涂地,毫无退路可言! 二人冷战对峙不过三十秒,程默便败下阵来! 最后,得出的结论,竟是一句:“干的漂亮!” “程阿姨,我可以认为你是在夸我吗?”,“……你是真的很喜欢林叔叔吧?”,“你到底有多喜欢他呢?会比我还要多吗?”,“我也喜欢林叔叔!”,“不过,为了你,我可以把他让给你!”,“对此,你应该向我表示感谢!”,“程阿姨!你就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见程默的脸已经多云转晴,米粒立刻开启自问自答以及夺命三千问模式。 “我有多喜欢你林叔叔呢?这么说吧……”,程默把米粒安排在儿童安全座椅上,边关后排车座的门,边思考着,回道:“我喜欢你林叔叔,就像……你喜欢巧克力蛋糕,草莓冰淇淋,冰镇可乐……一样一样的!” “哇!原来,程阿姨喜欢林叔叔,已经到了非他不可的地步了呀!” 米粒听完,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作势感叹道。 “……” 程默一时竟无言以对! 当真是——神总结! 就在程默伸出大拇指为米粒点赞,半开玩笑半威胁警告她,以后别再打她男人的主意的间隙,见小丫头鬼着脸盯着她身后不停偷笑,她立刻察觉大事不妙。 果不其然,一回头,恰好看见林知一身西装革履,正站在自己不远处,忍俊不禁。 大型社死现场! 以致让程默恨不能当场咬舌自尽。 威胁一个六岁的孩子,不要和自己抢男人! 她莫不是,疯了? --- 原来,林知的车和程默的车,两个车位之间只隔着一个承重柱。 明显,林知也是来车库取车的。 “林医生!……真巧啊!” 程默一张白里透红的脸,即使满脸笑意都能堆出一朵花儿来,也难掩空气中扑面而来的尴尬味道。 “巧!” 不管何时何地,何种境遇,林知始终都是一副恬淡宜人的表情。 谦和温润,朗月清风。 一身正装上身,岂止一个“帅”字了得。 程默觉得自己又没了! 几番客套下来,林知的动向尽在她的掌控之中。 原来,他刚刚接到院办通知,今天要去另一所医院参加一场交流会。 天公作美。 林知的车子因为开的少,好像没电了,怎么也打不着火。 程默自然自告奋勇,提议反正他要去的地方和米粒的学校在同一个方向,自当顺路送他一程。 在同一个方向是真,但中间却也还隔着十五公里的路程。 奈何,盛情难却。 程默送完米粒,再去送林知。 一路上,心花怒放。 就在她把林知送到他开会的医院门口,刚要离开的时候,恰好撞上自己的下属开车送自己在医院上班的妻子。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故事就此拉开帷幕。 这一误会,让传闻中的《霸道女总裁的神秘男友》的正脸在十秒钟之内,飞出了安市。 --- 林知开完研讨会一出医院大门,就见程默戴着一副黑色金框大墨镜,经典黑白配的长款风衣也未能掩去她腿长一米八的气场。此刻,正靠在自己红色保时捷的车身旁,候着他。 大型时尚杂志封面拍摄现场! 场面不是一般的惹眼。 昔日的老师、教授、父辈的叔伯故友,一时都对林院长家的这位翩翩公子身边突然出现的香车美人,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 程默从来不畏惧自己会成为别人口中议论的焦点的事实。 看情形,她不仅没有退缩的意思,反倒迎难而上。 只见她大跨步上前,热情又不失礼貌地向林知身边的众位老者一一问好。 态度不卑不亢,行事端庄大方。 甚至时不时还能主动与老教授聊上几句。 活脱脱的马屁精本精! 这时,大家豁然发现,原来,足以与林知比肩又不会让人觉得违和的雌性生物,可以不止是单纯无害的小姑娘。 也可以是成熟稳重可甜可咸的御姐。 这一点,连林知自己都没想到。 林知还没开口问程默,早上自己明明已经拒绝她来接自己了,为什么她此刻还会出现在这里,她已经心虚的提前招供了。 朱思宇今天办了出院手续。 按照之前的计划,林知帮她换药的差事,就该提上日程了。 她完全是为了朱思宇着想,才提前过来充当他的专车司机的。 听程默这样说,林知的眉头稍稍紧了一下,似乎对这个借口不甚满意。 “好啦!我承认!我是看林医生今天穿的这么正式,又一次帅出新高度!这万一被哪家小姑娘拐跑了,我岂不亏大了?毕竟,咱们昨晚已经同床共枕过了。” “……同床……共枕?” 程默的脸皮在林知面前,再一次刷出新高度。 “放心!我是不会对林医生负责的!”,见林知僵在原地,程默继续打趣道。“如果林医生真想赖着我的话,也不是不能考虑!我这个人吧,其实对床上用品要求挺高的。但就目前来看,你是我最满意的。” 论厚颜无耻,程默自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荣幸之至!” 也许是习惯了程默的尖牙利嘴,林知竟然给了回应。 听他这么说,程默边开车,边侧过脸去,想看清副驾上他的表情。 坦然接受和冷言嘲讽中间可还隔着十万八千里。 “注意看路!命重要还是我重要?” 林知保证,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怕程默开车分神,故而提醒她而已。 至于她刚刚说的那些没脸没皮的话,他其实早都懒得计较了。 “这还用问?当然是林医生重要了!” 在林知面前,脸面是什么? 就算值得一提,程默也早没了! “……程默!” 听她这样说,林知是又气又恼又想笑。不禁唤了她的全名,厉声呵斥道。 说是厉声,却听不出丝毫愠怒之意。 说是呵斥,也不过是声音比平日大了几分贝。 “我反省!”,“我道歉!”,“我错了!”! 记忆中,这还是林知第一次没有叫她“程小姐”。 程默欣喜之余,态度更是好得不得了。 知错能改,还算有救。 林知虽然没有明说,但脸上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 “我都知错了,林医生能再叫我一次吗?” “?” “名字!” “……” 还真是个贪得无厌的女人! 第二十二章 到底有多妖 程默以为朝阳会直接接米粒回家。 到家了,才发现母女俩已经在自家家门口等了四十多分钟。 朝阳说是为了给他们顺带送点此次出门带回来的土特产,但程默一眼就看出来,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进门之后,避过米粒,程默一问才知道,朝阳是不想回家。 事情还要从朝阳的大姑姐杨家萍说起。 说起这个大姑姐,朝阳的头就像即将被吹爆了的气球一样大。 杨家萍只比朝阳的老公杨家安大五岁。 如今,已经历经了离异、丧偶、再婚三次人生大场面。 刚满十八岁,就跟着一个马戏团里的魔术师,环“村”旅游了两年。直接把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奶大的爷爷奶奶气的吐血。 没想两人终于熬到法定年龄,可以正大光明地领证了,一星期不到,红本变绿本。 离了! 父母实在没辙,硬是从村里给绑到城里,就差把她捆在裤腰带上看着了。 可没过一年,又看上了一个流浪歌手。 寻死觅活非他不嫁。 好不容易两人在一起了,好好的马尔代夫蜜月游不去,偏要徒步进藏朝拜。 二人去,一人还! 这一折腾,大好的青春没了。 这些年,好不容易安分下来,却又为孩子的事,和婆家闹得不可开交。 几个月前,她那婆婆估计也是受不了了。一怒之下,直接练了个小号。 “你大姑姐的婆婆和你大姑姐,同时……怀上了?” 这话要不是出自朝阳之口,程默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据说,预产期前后就相差不到一个月!”,“你能想象吗?我大姑姐比我现在那‘姐夫’大了整整十三岁!平日见着那小伙子,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一提到这事,朝阳心里就堵得慌。 正常家庭,遇到婆婆和媳妇同时怀孕都够让人大跌眼镜的。 更何况她那性情古怪加上年龄错乱的大姑姐一家。 估摸着用鸡飞狗跳来形容,都不够贴切的。 “你这大姑姐,生活阅历挺丰富啊!我估计着,这电影电视剧的编剧,可能都写不出这么狗血的剧情!” 听朝阳讲完自己大姑姐的人生遭遇,连程默都叹为观止,不禁感叹道。“不过,你大姑姐怀孕,和你有什么关系?怎么说她也是嫁出去的人!” 原本这事,和朝阳是没多大关系。 可她大姑姐现在要回娘家养胎,指明要让朝阳“照顾”自己,就跟她有关系了。 说照顾是为了好听。实际上,不过是伺候姑奶奶。 今天,老公杨家安特意开车去机场接她,她就觉得没好事。 她那个老公一天忙的不着家,连孩子被迫寄宿在程默这里的事,都顾不上过问。怎么会突然想到去机场接她? 结果,果不其然,一上车,老公就和自己商量起这事儿。 依着朝阳以前逆来顺受的性子,杨家安嘴上说是商量,其实也不过是和她打声招呼罢了。 “不是,你大姑姐要回家养胎,为什么点名要你这个弟媳妇来伺候?” 这一点,程默是真想不通。 就算杨家萍要回娘家养胎,以杨家现在的家底,大不了请上三五个保姆,再加上她亲妈,总还是伺候的过来的。 怎么说,也不该点朝阳这个弟媳妇的名。 “因为我闲呗!” 杨家萍找上朝阳,一是因为她生过孩子,而且这几年,把米粒教育的很是聪明伶俐。 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成果。 爱屋及乌,她觉得朝阳能给自己带来好“孕”气。 二是因为朝阳学医。而且,她母亲还是省妇幼的主任医师。在照顾孕妇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才是因为她这几年一直在家做家庭主妇。时间充裕。 “她要是安生点儿,伺候几个月我也就忍了!可我听说,她在自己家已经和婆婆动过好几次手了。而且,还有惯性流产的病根儿在身上!这万一有个好歹……” 万一有个好歹,她朝阳就是杨家的罪人。就是杨家萍人生的头号仇敌。 想到这里,一向温顺、怯懦的朝阳眼泪都快下来了。 “按你的意思,你老公是……铁了心要你回去伺候你大姑姐生孩子呢?” 听完朝阳的话,程默觉得这件事岂止离谱? 简直荒唐又可笑! 朝阳是他杨家明媒正娶的媳妇儿,是他杨家安的老婆,米粒的母亲,又不是他家发月薪请的保姆! 说让人回家伺候姑姐安胎,就得回家伺候人去? “小时候,公公婆婆一心想着在外打拼,一直把我那大姑姐丢在农村由爷爷奶奶将养长大。他们心里觉得亏欠她!所以这些年,只要她不作妖,一家人对她,几乎都是有求必应。” 在朝阳愤怒地从老公杨家安的车上跳下来后,公公婆婆已经连着给她打了好几通谈判,求和电话了。 实话实说,小时候的杨家萍是真的吃了不少苦。 作业本正面写完写反面。 唯一能拿的上台面的玩具,是一个缺了胳膊的芭比娃娃。 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在田间地头玩泥巴捉蝌蚪挖沙子。 至于家人的陪伴,几乎没有。 因为这份歉疚,一家人连着弟弟杨家安都很宠着这个姐姐。 现在,眼看杨家萍年近不惑,好不容易怀上了。甭说她点名要自己的弟媳回家照顾她这个姑姐安胎,就是让他们把杨家十八代祖宗请出来伺候她,他们也会点头答应的。 “这世上,哪有大姑姐点名让弟媳妇伺候自己安胎生孩子的道理?她小时候不幸,那是时事造成的。怪只怪她生的太早,没赶上她老杨家发迹之后再出生。你就搁我这儿待着,我看谁敢上门来要人!” “我倒是想!不过婆婆刚刚发来语音,说我那大姑姐已经拎包上门,只等着我回去做饭了!” 朝阳看着自己手机上,一条一条闪出来的语音短信,说不煎熬,是不可能的。 “甭管她们!爱等不等!我就不信,你不回去,她还能绝食不成?” 程默不是朝阳。 脸皮薄,心又软,架不住别人几句软言轻语地哄。 “怎么说,她现在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呢!” 说心软,朝阳还真就心软。现在心里想着的,还是大姑姐肚子里的孩子。 “要我说,你就是太善良!她都不顾及自己怀着孕,在这儿闹了,你还替她瞎操什么心?” 看朝阳这软脾气,程默就来气。 都要被人逼回家给人当老妈子了,还替人操心孩子! 她程默倒要看看,朝阳的这个大姑姐到底是有多妖! 第二十三章 如痴如醉 晚上,林知去帮朱思宇换药。 朝阳和程默买了些水果时蔬和一些孕妇可食的坚果带着米粒,一起去隔壁探视。 一室一厅的房子,一时挤得人脚都挪不开。 每当这时,朱思宇和袁亮的眼底,就会不由地露出一丝异样的情绪。 有尴尬,有自卑。 众人识趣,问候过后,连水都没让吴凤英倒齐,就要各自散去。 因为按着之前的计划,程默还要帮林医生打下手。 加上袁亮还有私事要找她谈。 朝阳怕朱思宇嫌米粒闹腾,就带着她先回程默屋里去了。 吴凤英觉得自己待在家里只会让某些人觉得碍眼,乘势也跟了过去。 朱思宇家,一下清净了许多。 说是打下手,程默也不过是帮林知递棉签,丢垃圾,干些不带脑子的活。 袁亮站在一旁,搓着手,也不知道自己是该上前帮忙还是不该帮忙。“那个……上次你帮我介绍美妆博主的事,谢谢啊!” 因为程默的牵线搭桥,袁亮这个月的销售业绩,直线飙升。 要知道,程默口中所说的美妆博主,可不是一般的“博主”。 “真要谢我,把你媳妇前些天在医院,挖苦嘲讽我的那些话,冲着她,再说一遍!” 程默也不客气,直接了当的说。 她是一个记仇的人。 “哪些话?”,听程默这样说,袁亮脑子一时有些短路,随口问。 这一问,差点把怒火还未完全熄下去的朱思宇的情绪再次点燃。 哪些话? 奸夫**! 难不成,他还真想当着程默的面,冲自己再复述一遍? 朱思宇眼睛一瞪,袁亮自动熄火。 话题就此终结。 林知看了一眼程默,会心一笑。似是在说:“你何必为难人家呢?” 看朱思宇又在生闷气,程默也来了兴致。继续开口调侃:“大小姐,我就开个玩笑,你至于吗?” 朱思宇生气,不全是因为袁亮刚刚的冲动一问。 她生气,是因为她对袁亮去找门口卖暖壶的超市老板讨要说法一事的处理结果——非常不满。 她朱思宇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伤。 结果,袁亮就为她讨来了两千块钱的医药补偿款。 打发叫花子呢? 听她这么一说,程默反倒迷茫了。 她前几天不是已经把监控拍下的视频画面发给袁亮了吗? 那暖水壶自爆的始作俑者明明是他老娘吴凤英啊! 程默虽然心下疑惑,但对朱思宇这一家人,她心里多少有些防备,所以并未着急开口。 到底还是袁亮反应快。 赶紧向老佛爷和众人解释:“人家老板说了,开封验货的玻璃制品,一经出售,概不负责。咱总不能真把那玻璃碴子全收集起来,再找个修补匠给黏糊上,看人家那二氧化硅到底合不合格,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自爆啊!既是没证据的事,凭谁也说不清楚!不管怎么说,那老板好歹不是已经赔了咱们两千块钱吗?” 要不是程默帮忙找销路,袁亮自掏腰包用来平“妻”之怒的这两千块钱还真不知道到哪去弄。 “你姓袁还是姓超?我怎么听你的意思,那超市老板不是万恶的资本家,倒还是菩萨心肠了?” 不由分说,朱思宇拎起手边的一个树袋熊玩偶,直朝袁亮正脸袭去。 但凡他离她再近三十厘米,袁亮耳根绝对不保。 但凡朱思宇能跑能跳,袁亮那条贱命亦当不保。 “我就算不想姓袁,那不也该跟着媳妇儿姓朱吗!怎么会想不开去姓‘超’呢?” 超市老板不姓“超”的醒儿,袁亮说什么也是不敢提的。只得舔着脸,贫嘴道。 想跟她朱思宇一个姓儿,还得看她愿不愿意。“你早被‘朱’姓除名了,你不知道吗?” “是!是!是!我不配!我没资格!我只配姓袁!贱‘袁’!” 在朱思宇看来,袁亮的面子还没有她身上穿的外套值钱。 奈何,袁亮对此,甘之如饴。 “别动!再动,小心林医生手一抖,揭你一层皮!” 程默原本正在聚精会神地欣赏林知认真工作的模样。最后,实在忍受不了朱思宇的盛气凌人和聒噪,随口威胁道。 朱思宇正在气头上,这一回头活捉花痴一枚。 程默看向林知的眼神,用如痴如醉来形容,修辞顶多只能称作白描。 朱思宇打趣程默的兴致立刻打败了她要“敲打”袁亮的决心。 要想拿捏一只棘手的刺猬,最好的突破口,不是和她满身的长刺做无畏的斗争。 而是要从她看中的猎物下手。 “林医生不仅人长得帅气,还这么能干。这世上,应该没有你治不好的病人吧?” 脑袋是个好东西,可惜朱思宇因为一时情急,把它丢在半路上了。 林知是医生,不是神仙。 就算是神仙,也不敢保证自己就能包治百病啊! 果然,朱思宇自己腿上的伤疤才刚刚结痂,又毫无顾忌地揭了林知心中的疤。 林知最近一直很郁闷。 因为,他真的遇到了一个自己医不好的病人。 面对朱思宇的提问,林知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因为无论是实事求是的说明,还是一笑置之地掩饰,他都很难面对。 不过,本着诚实的秉性,他还是坦诚回道:“并不是!也会遇到一些自己无能为力的病人!” “你写小说,能写出来让所有读者都拍手称赞的作品吗?稿费够你交电费,估计已经是你的上限了。林医生姓林,又不姓华。再说了,就算是华佗在世,也做不到包治百病吧?” 场面一度有些尴尬,程默直接站出来,怼了朱思宇一嘴。 论护肤和护“夫”,她可都是行家。 “我……我就是随口一问,又没有恶意!”,“我说你这人,你是属鸡还是属火?这么护崽,还一点就燃?”,“再说了,你瞧不起谁呢!谁稿费还不如电费多?” 如果说程默怼人是大地红鞭子炮噼啪作响一气呵成。朱思宇就是偶尔哑火的冲天炮。 但不管怎么讲,对耳朵来说,绝对是一场酷刑。 尤其是对无辜受累的人来说。 就在程默和朱思宇刚刚露出大战在即的苗头时,林知随即收了程默,袁亮也适时制止了朱思宇。 终是免遭一场生灵涂炭。 从朱思宇家出来,程默恰好看见吴凤英领着米粒从自己家出来。 杨家安来接朝阳回家了。 很明显,两人有些不便有外人在场的事要谈。 程默正要开门进去,质问朝阳的这个老公,脑子是不是和朱思宇一样,缺根弦儿的时候,却被林知拉到自己家去了。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朝阳和他老公他们夫妻之间的事。 理应由他们自己来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章 刮目相看 坐在林知家的沙发上,程默第一次觉得有些不耐烦。 她为朝阳担心。 怕她心软。怕她再一次委屈自己,只顾成全他人。 林知明显看出程默的心不在焉,为她倒了一杯蜂蜜水,递给她。 没看出来,林知生活中还挺细节的。年纪轻轻,都知道喝蜂蜜水保养了。程默心下感叹。 “这是我的一个病人送的!” 程默刚刚虽然没有发声。但林知就是看出了她眼中的困惑。 “?” 见程默一脸吃惊,林知握了握手中的水杯,示意道:“我说蜂蜜!” 程默有些走神的笑了笑,没再开口。 不过林知今晚似乎想和她聊一聊。“我回国后,接诊的第一个病人,是一位患有先天性幼稚子宫的女士!” 程默从来没听说过,世界上还有这种怪病。但听林知细细讲来,又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 林知接诊的这位患者,来自一个偏远的农村家庭。一家五口人,这位患者,是兄妹三人中最大的一个。 在十八岁之前,她甚至以为女生到了一定年纪不来例假是件幸运的事。 因为这样,就可以不用花额外的钱,去买卫生用品。就可以存更多的钱,去供养自己的两个弟弟上高中、上大学、读研、考博。 直到有一天,母亲突然想起来,她还是个姑娘,她要嫁人,她要生孩子,还要当母亲。除了要接济供养这个家庭之外,她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还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总不来月经,怎么能成? 于是,带她去医院一检查,才发现她身体里根本没有子宫。 可那个时候,她已经二十岁了。 由于当地的医疗水平有限,加上经济拮据,众人一起给她判了死刑。 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后来,两个弟弟相继独立,家里的经济状况也好起来。 女人不死心,自己来大医院一检查,才发现是幼稚子宫。也就是,她的子宫天生会比常人小很多。大概只有豌豆粒那么大。 幼稚子宫,如果在身体刚发育的黄金时间段及时治疗,是有治愈希望的。可她今年已经二十八岁,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林知不想放弃她。她的两个兄弟也不想放弃姐姐的治疗。 一转眼,针对她的治疗已经持续有大半年时间了。和这位女患者接触的时间越多,林知的内心,就越矛盾。 因为起始,这个女人的老公,对自己爱人能怀孕生子这件事,并不抱多大希望。 但自从林知听了她的故事,答应尝试帮她治疗,眼看她的身体开始好转但最后还是看不到希望后,男人的心态就变了。 从毫无希望到看到星光,幻想自己可以当父亲,最后又变成希望渺茫,直至绝望。他将这一切因果和不幸都归在女人的不争气和林知的无能上。 男人不仅变心了。还动不动就冷嘲热讽,嘲笑挖苦女人是个不会下蛋的母鸡。咒骂林知是庸医。 上次来就诊,她身上被那男人打的遍体鳞伤的淤痕已经触目惊心。 可面对老公的暴力、殴打,女患者竟然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还一个劲儿地替她老公遮掩。 用她的话说,她不能生孩子,是事实。 因为这一点,被骂被嘲被打,在她看来,就是活该,就是在赎罪。 她的身体比别的女人少了一个器官。 她生不出孩子! 她有错在先。 她是罪人! 还没等林知说完,程默已经义愤填膺。“放屁!” 什么是先天性?就是这个病不在她的控制范围内,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既是不受她控制的疾病,为什么要自责? 再说了,真要怪,也该是怪命运的不公,没有给她一个健康的身体,没有让她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得到及时的治疗。 “或许,在生育这件事上,如果一个女人,不能孕育生命,就该承担社会更多的非议和指责吧!” 林知和程默关注的焦点,不在同一处。 他现在,在思考另一件事。 女人觉得自己有罪。 林知同样觉得自己也有罪。 给人希望,又将希望掐灭,就是这世上对绝望之人,最残忍的惩罚。就是在犯罪。 他现在已经不敢面对那位女患者看向他时的那种殷切期待的眼神了。 这比骂他、打他,杀了他都让他难受。 无能为力! 无计可施! 因为有效的治疗方法,对她的病情有助益的药物,能想到的治疗方案,林知在她身上都用过了。 可是结果,依然不尽人意。 这种无力感,让他开始怀疑,他从事这份工作的意义所在。 能力越强天赋越高,对自己要求越是严格的人,在面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时,那种无力感和愧疚感会比普通人更甚。 何况,这位女士还是林知回国接诊后的第一个病人! “我给你讲个笑话,怎么样?”,程默理解林知的无助和愧疚,并未直接劝慰他,似是有意在岔开话题,问他道。 见他没有反对,便继续道:“我前天送米粒去学校的路上,遇到了两个幼儿园的小朋友。” “一个小男孩把自己吃了一口的棒棒糖,送给了另一个小女孩!小女孩虽然也很想吃那根棒棒糖,但她一直不敢把糖放进嘴里。后来,我就听见那小女孩问小男孩说:‘如果我吃了这颗棒棒糖,怀孕了,怎么办?’!” “你知道那个小男孩,是怎么回答她的吗?” 林知看着程默,脸上布满疲惫和好奇,但并未开口。 “他说:‘那我们就把他生下来!以后,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去上幼儿园!’” 故事初听,好像和林知的那位女患者并没有多大关系。但仔细一想,就会明白。 决定那位女患者的生活是否幸福,能不能幸福的关键,不在她生不生得出孩子,更不取决于林知医术的高低。 而在于她老公的责任心与担当。 既然在婚前,他们已经做好了这一辈子都不会有自己孩子的准备。那么,不管最终治疗结果如何,都该坦然面对才是。 他们不但不应该责怪林知,还应该感谢他。 因为是他,让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患者,再次有了生的希望。 “可是……” 话虽这么说。但林知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原本还可以做得更好。还可以做得更多! “林医生从医以来,接诊的患者人数,应该都能以‘万’计量了吧” 程默握着林知递给她的水杯,坐在他身边,冲他淡淡一笑。既不急于安慰亦不急于辩解,继续问。 林知低着头,看着手中的蜂蜜水,想到小心翼翼,说什么也要自己收下那罐自酿土蜂蜜的主人,眼中布满失落:“差不多吧!” 难怪一天忙的跟狗一样。听他这样说,程默心下感叹!继续问道:“那和这位患者一样,就算你竭尽心力,也完全无能为力的人又有多少呢?” “完全无能为力?”,“……她是唯一一个!” 严谨的讲,在医学上,在林知的知识储备范围内,不存在完全无能为力的患者。 除非,癌症晚期! “那不就完了!万分之一的概率!”,说到这里,程默豁然开朗。“既是万分之一,林医生为什么一定要揪着这个分子不放,而不去想一想,那些因为你的专业能力,而被你治愈,被你重新给予希望的分母呢?” 医生是医,不是神。 有些事,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也同样知道有些事,就算自己倾尽心力也做不到,才能真正与这份职业——和解!才能真正接受自己,也接受这个世界的参差和不讲道理。 “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天花板,有些天花板看得见,有些,看不见。” “我们不能因为有天花板的存在,就对自己最初的选择产生怀疑。毕竟,我们选择一份职业的初衷,或许只是因为想全力以赴的做好一件事,尽己所能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如果有能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再去帮助他人。而不是为了消灭天花板本身。”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 论智商,程默不如林知。 论通透,林知不及程默万分之一。 这个时刻的程默,更像是一位哲学家。 林知便是她虔诚的信徒。 “没想到,程小姐不仅是个学霸,还是位哲学家!” 程默闻言,一本正经在身上四处找起东西来,转头问林知道:“林医生,有笔记本吗?借我用一下!” “?” “能让林医生对我刮目相看,今天,必须载入史册!我要赶紧拿个小本本记下来啊!” 被程默这么一逗,林知的心情更轻松了不少。 这个女人,还真的总能让人对她刮目相看。 只是他不知:苦难——造就哲学家。 第二十五章 比横!谁不会? 程默正和林知聊着,杨家安过来敲门了。 因为朝阳这一次的态度,十分强硬。说什么,也不愿回家伺候大姑姐安胎。无奈之下,他想到了程默。 朝阳平日里没少在他面前称赞自己的这个好闺蜜。或许,程默可以帮他在朝阳那里说上话。 没想,杨家安话还没说完,程默的暴脾气就上来了:“你让我去劝你老婆,安心跟你回家,给你姐当保姆?” “怎么能说是保姆呢?” 杨家安虽然前些年和程默打过几次照面,但相交不深。没想,开口了才知道,她原是这么难说话的主儿。 “也对!保姆还要按时付薪水!朝阳,可用不着!” 程默站在林知家门口,一手拉着门把手,一手搭在门框上,越想越生气,越说越生气。 脸色,也是越发的难看。 她原以为,朝阳的这个老公在和朝阳沟通后,能体谅老婆的难处,就此罢休。没成想,这男人还上杆子,千方百计托人给自己说起好话来了。 这就不能怪她不给面子。 “我也是没办法!” 杨家安不是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媳妇不公平。可他家的现状就在那摆着。 他家那个大姐,没人惹得起。现在人家谁都不要,点名要朝阳回家照顾自己。他能怎么办? “小时候,因为家庭原因,我那大姐就没过上几天安生日子。对此,我们一家对她一直很愧疚。现在她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眼看日子慢慢好起来,也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可她这,又是高龄产妇,又是惯性流产的,和婆婆一起在家养胎,总归是不方便!” “现在,除了朝阳,她谁都不放心,谁都不要……我知道这么做,委屈朝阳了。可我也真的真的是没办法了……我爸妈如今年纪也大了……” 几句话,杨家安把自己说的心都酸了。 硬的不行,来软的。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程默总不至于,还不给面子吧? “首先,你大姐这辈子没过几天安生日子,责任在她不在她弟媳妇!” “其次,造成她高龄产妇的原因,你应该去问他老公。至于要不要和自己婆婆待一个家里养胎,那是她的决定,和朝阳屁事没有!” “再者!她信任朝阳,认准朝阳,就发动全世界人民给朝阳施压,逼她回家!她这到底是信任,还是任性?” 短短一下午时间,朝阳的电话就被婆婆、公公、老公、甚至是邻居轮番暴打。这些,程默可都看在眼里。 “最后,对于逼自己媳妇回家伺候大姑姐生孩子这事儿,恕我直言,杨总,你不是没有办法!是你打心底里就认为,朝阳回家伺候你姐,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程默可是软硬不吃的主儿。 再说,她做事,向来认理,不看情分,更不讲情怀。他姐姐不容易,朝阳就容易了? 三言两语,有理有据。 杨家安又碰了冷钉子。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已经是一家人了。朝阳既然是我老婆,就和我们杨家,悲喜苦乐都绑在一起了。这是我欠我大姐的!也就等于是朝阳欠下的。她要是理解我,就不该和我这样闹!” 杨家安的脾气,也渐渐上来了。话也越说越重。 听他的意思,他大姑姐要是过的不好,他们老杨家,也就过不好。 朝阳是他老婆。但凡她还念及姑姐的不易,念及他们这个家的难处,对她大姐还有半分愧疚,就该体谅他们,立刻和他回家。 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有朝阳那样的好脾气。 每一次道德绑架,都能成功。 程默就是例外。 “你们家要是觉得自己有愧于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姐姐,想要弥补她,没人拦着!但你们弥补的方式,是不是可以‘稍微’有道德一点?让儿媳妇回家,伺候大姑姐安胎,我怎么听着,都觉得名不正言不顺呢?” 程默的话,彻底把杨家安激怒了。 “什么叫‘稍微’有道德一点?”,“什么叫名不正言不顺?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互相帮衬互相照顾,难道还要什么名目不成?明正言顺?家是讲道理的地方吗?” “那家也不是胡搅蛮缠的地方!你们不能因为柿子软,柿子听话,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这不是对待家人,该有的态度和尊重。” 程默什么时候念过人情?更不怕得罪人。 比横,谁不会? 一句话,杨家安再次被程默堵得哑口无言。 说实话,这一番对话下来,听得朱思宇都要为程默鼓掌了。 朝阳的那个大姑姐,凡是跟他家沾点亲带点故的,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出了名的作精。 现在,点名让朝阳回家伺候,明摆着就是看朝阳平日脾气软,好说话,好欺负么? 这些话,也就程默能说。 她小姨和小姨夫都是文化人,加上朝阳平日就算受了委屈,也不爱向他们叨叨,那不就得自己受着! 朱思宇和袁亮,开着门,正在一边听墙角呢,忽的听见吴凤英的声音。 “大家都是首人,真闹将了也不好!不行,就哥退一步,让米粒儿啊,跟她妈先回去!” 平日要是自己遇到点儿事儿,吴老太太保准先把头缩进脖子里。但只要是别人家的事,她还就爱出个风头。 眼见程默和杨家安在门口起了争执,她怎么能不挺身而出呢? “吴阿姨,我劝您呀也别跟这儿劝了!最好,离某些人也远一点!免得哪天遭雷劈的时候,连累到您!” 见吴凤英站出来替杨家安说情,程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劝老太太道。 杨家安已经被程默气的脸红脖子粗。 可面对眼前这个女人,他除了忍着,却也别无它法。 讲道理,她比他还有理。 不讲理,她比他还不讲理。 总不能和女人动手吧?怎么说,她身后还站着朝阳和林知呢! 杨家安吃了瘪,先是看了一眼程默家紧闭的房门,再回头看了一眼程默。最后,不得不气急败坏的先走了。 程默知道,朝阳一定就站在自己家门后听着了。这会儿,大概率,还在默默抹眼泪。 没有棱角的善良,远比邪恶更可怕。 程默此刻也是烦躁的很。 本能地,一把甩了手中的门把手。只听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这一回头,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甩出去的是别人家的大门。 此刻,林知正默默站在她身后,欣赏着她舌灿莲花的怼人本事和一气呵成的关门手法。 尴尬来的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程默除了腆着脸,把自己笑成一朵花外,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也不知她最近是不是水逆! 只要她想在林知面前装淑女,就一定会让他亲眼目睹自己的彪悍翻车现场。 大到怼人,小到关门。 第二十六章 豁出去了 杨家安前脚走,朝阳后脚就出门了。 她还是决定带米粒先回家。因为她大姑姐刚刚又打来电话,说自己肚子突然有些不舒服,想请她帮忙联系一下她母亲李主任,以方便就诊。 此刻,她婆婆和大姑姐,已经在来医院的路上了。 鉴于杨家萍的身体状况,程默也不好说什么。就让朝阳把米粒先留在自己这里,她先去前面的门诊等她姑姐。 可朝阳执意要先带米粒回家。 既是这样,程默只得赶紧回家拿车钥匙,送她们娘儿。 可朝阳还是婉拒了。 看着她们娘俩离开的背影,程默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憋闷和无奈。 看这情形,杨家安的车估计就在楼下等着她们。那两位说是身体不适要来医院看诊的,估计也就是个借口。 “师姐有师姐的难处!” 正在程默郁闷之际,林知突然出现在程默身后,似是在安慰她,说道。 也许,对程默来说,家只是一个冰冷的文字。但对朝阳来说,却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千千结。她既是其中一“结”,就注定不能置身事外。 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程默还能说什么呢? 朝阳耳聪目明。她既选择跟着杨家安回去,作为朋友,自己自当尊重她的决定。 “终于把这个磨人的小妖精送走啦!这次,我一定要回家睡上三天三夜!”。 不曾想,刚刚还在为朝阳鸣不平,和米粒依依不舍告别的程默,神色一变,随即一脸轻松,自言自语感叹道。 好像不这样说,别人就会看穿她其实很舍不得米粒一样。 在关门的前一刻,程默突然回头俏皮地冲林知眨了一下眼,放电调戏:“林医生,要一起吗?” “……!” 见过邀人赏月,吃饭,蹦迪,喝酒的,没见过邀人一起睡觉的。 林知要不是早对程默免疫了。此刻,指不定下巴都惊掉到负一楼去了。 “不了!万一有人再耍赖,不想对我负责,我岂不是亏大了?” 报应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这一次,该程默无言以对了。 谁能想到,一向严肃淡然,不苟言笑的林知,说起浑话来,与程默想比毫不逊色。 如此,二人自当各关各门,各回各家。 --- 按照先前的计划,林知帮朱思宇换药,程默在一旁当助手。两人一来二往,总能擦出些火星。 可事实上,眼看朱思宇的烫伤已经快要痊愈。程默和林知两人的关系看起来,顶多也就是相处良好的邻居。 虽说程默这个人,有时候的确很让人讨厌。但也不是一无是处。最重要的是,朱思宇觉得在林知这件事上,程默的表现太怂。 她看着着急。 所以趁林知不在的间隙,朱思宇主动开了口:“我让你来帮林医生换药,是想让你趁机接近男神,然后借此与男神发生点什么!这都好几天过去了,你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发生什么?能发生什么呢?你以为我不想?我这不是不能吗?” 程默要是有办法,还能轮到朱思宇提醒?她现在,可比朱思宇还着急。 奈何林知对她,始终是以礼相待,时刻与之保持着合适的距离与空间。 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那你……赶紧想办法啊!” 自程默与朱思宇二人互相搀扶、嘲笑,经过跌跌撞撞的求医问诊之路后,双方交流起来,已经越来越顺畅。 “想什么办法?总不能趁他不注意,一棍子打晕,直接拖回家撂床上,发生点什么吧?” 这话也就程默能说的出口。 “想到和得到之间,只差一个做到!这办法虽然狠了点,倒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像林医生这样优秀且还单身的男青年,摁住一个是一个!” 这话也就朱思宇能说的出口。 要不是看在她是在一本正经帮自己出主意的份儿上,程默可能想当场先给她来一棍子。 “行了!我开玩笑的!” 在程默翻白眼前,朱思宇主动认怂了。她是有点作但不傻!“哎!就因为你之前走错了一步,导致你现在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现在啊,难!” 对于程默主动开口向林知表白的事,朱思宇一直不赞同。 一个女孩子,在爱情面前,一旦先开口,那就已经输了一半。何况,程默还总在他面前各种舔狗式穷追不舍。 事情弄成现在这样,她们如今不是一般的被动。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用了!表都表了,难不成还能收回来?” 对于朱思宇的理论,程默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她信任她。 毕竟,程默虽然和高羽谦相恋了五年,但大多数情况下,两人的关系更像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其实并不知其味。更别说为了尝其味而绞尽脑汁的烹调了。 “现在,只能从长计议了!” 别的事情朱思宇不敢保证。追男友,书写《林医生!早安》这样的狗血玛丽苏剧本,她可是行家。 话说想要抓住男人的“心”,不得先抓住男人! 于是,朱思宇提议她们三家一起来个家庭聚餐。只有多接触,多了解,才能培养感情啊!像林知这种一天比狗都忙的医生,不创造机会,怎么上? “放心吧!他不会去的!” 林知是标准的宅男!社交范围很简单,除了医院,宿舍,就是回父母家探望。很少参加这种无聊的聚会。这一点,程默早摸透了。 “那就请他来家里吃饭!就说最近一直麻烦他帮我换药。所以,我想请他吃个便饭表示感谢。让我家大宝去请,怎么样?” 朱思宇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一个电话过去,袁亮的电话就打到林知那边了。 不管过程如何,反正结果是林知同意了! 林知同意来朱思宇家吃饭虽然让朱思宇和程默十分欣喜。可接下来的问题,也很棘手。 比如,她们今晚请客吃什么?谁来做?做什么饭? 袁亮手上今天要出一批货,他得在现场盯着,明显只能赶上吃。 朱思宇莫说她腿伤还未完全痊愈,就算她四肢康健,身轻如燕,她也不可能洗手做羹汤。 至于吴凤英,就她那一手“厨艺”,她敢做,朱思宇也不敢让大家吃。 “要不,你请客,我买单!咱们还是出去吃!” 这是程默目前能想到的自己不动手的最优解。 “可是,刚刚听我家大宝的意思,林医生是因为我们请他吃的是家常便饭,才答应的诶!现在跟他说,要出去吃……” 朱思宇吃定程默会为了林知下厨,所以也就无所顾忌了。 既是如此,程默也豁出去了! 自己看上的男人!流着泪也要把他骗回家! 这顿饭!她做! 第二十七章 量身定制 朱思宇请客,程默买菜,程默下厨,最后还要在程默家制作完成。 朱思宇帮她摘了几根豆角后,就一直在程默的衣帽间试装。 “朱思宇,快,我发圈掉了!快来帮我扎一下头发!” 程默想到安市有一道很地道的剁椒鱼私房菜,很多年没吃过了。所以,今天想在大家面前露一手。没想剁椒还没成型,发圈掉了,只得叫朱思宇过来帮忙。 可任凭她怎么叫,朱思宇就是听不见。 正在程默望着自己满手的辣椒酱举足无措时,一双轻盈的手拂过她耳边的发丝,丝丝缕缕帮她把散乱的头发归拢到了一起。 动作很轻,却也难掩笨拙。也可能,是程默的头发太过柔顺和丝滑。 “啊!不行了!痒!痒!痒!” 程默的耳朵和脖颈处特别敏感。扎头发的手越轻,越是不经意的触碰,她就越是痒的不行。“朱思宇!你是不是女人?让你扎个头发,你把人弄得这么痒?” 程默实在受不了了。一边抱怨,一边将天鹅颈蜷缩到一侧,企图控制住那只游走在自己耳畔的手指。 她受不了这样的折磨。 这一回头,才看见身后站着的是林知。 两人的脸,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变成了同款红。 “抱歉!我不太会……” 说来也怪,林知可以轻松帮米粒扎小辫子,却不能帮程默驯服那些嚣张的头发。所以,只得窘迫地道歉。 “没……没关系!我那个……从小就怕痒!” 程默实话实说。 气氛,变得有那么一点点的暧昧。 自林知来了以后,程默就变成了帮厨。 没想,林知拿菜刀和拿手术刀的样子,竟然可以一样帅。这是程默如何也想不通的地方。 “我来给山药去皮!” 考虑到朱思宇是孕妇,所以买菜时,程默专门为她挑了一只散养的老母鸡,还买了些山药,想着帮她煲一锅鸡汤补一补。 见林知这会儿腾不开手来,便自告奋勇要帮山药去皮。 因为厨房仅有的一双手套正在林知手上与那条江团作战,所以程默只得选择赤手空拳上阵。 可谁知,她山药皮还没扒拉两下,原本一双白皙鲜嫩的手指,已经红了一大片。不一会儿便是抓心挠肝般的奇痒。 程默对山药过敏。 “林医生!你……对皮肤过敏……有研究过吗?” 因为林知给程默的印象就是无所不能,所以她第一反应就是边挠痒边向他求救。神情既可怜又有些羞愧。 因为多年没有碰过山药了,她竟然忘了自己其实是对那东西过敏的。 林知拉过程默的双手一看,立刻褪了手上的手套,从橱柜里倒了一些白醋在掌心抹匀,就开始往她的手心手背处轻轻揉搓。 这一招还真管用。不一会儿,程默手上刚刚还蚂蚁噬心般的奇痒感就消退了大半。 见她症状缓解,林知又滴了几滴白醋在清水盆里,命令她乖乖把手放在清水里浸泡五分钟。 不一会儿,程默就又满血复活了。 可经此一事,林知说什么也不让她再待在厨房。 “我保证不再碰那些山药!我真的已经没事了!” 无论程默怎么解释,都没用。厨房已经被林知划成了她的禁地。“出去等着吧!饭马上就好!” 如此,她只能乖乖站在门口,欣赏他的厨艺。 葱切段,姜切丝,鱼去腥,虾挑线,每一道工序,井然有序。 程默默默看着厨房里的林知,就在想,如果他不是医生,肯定也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厨师。 又或者,只要林知想,在任何一种职业里,他应该都会成为一颗璀璨的星。 程默看着林知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蒸鱼,煲汤,忽地想起一件事来,赶紧说道:“等等!我现在既是当了甩手掌柜,要这围裙也没用!我帮你系上吧!” 语罢,程默摘了自己腰间的灰白格子围裙,就要帮林知系上。 因为她是突然意识到的,自然说系就系,根本容不得林知拒绝。 直到她环着他的腰,从身后帮他把围裙的带子系上,两人才意识过来他们已经相拥在一处了,脸又变成了同款红。 程默的身材很好,但身高并不出挑。放在平均值里,只能算中等偏上。如此,站在一米八六左右的林知面前,就显得更娇小了。 林知一低头,下巴刚好触到她的刘海。 只见她栗色的头发,闪着金色的光芒。将一股淡淡的香味拢进他的鼻腔。 白皙而光滑的锁骨像一道月牙,点缀在她的肩窝。 因为他们此刻彼此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以致都能清晰地感知到对方呼吸和心跳的频率。 程默一抬头,刚好对上林知棱角分明的脸。 干净自然的棕色发梢,清澈自信的双眸,高挺的鼻梁下,始终带着微微笑意的唇角。 不管是颜值还是林知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润气质,对程默而言,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真正的量身定制。 程默第一次感觉自己心里真的有一头小鹿在乱撞。尤其是当她与林知那双澄澈清明的眉眼突然对视的瞬间,似乎整颗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 自遇到林知后,她的嘴为他心动,眼神为他心动,脚步为他心动,唯独那颗心脏,不曾为他这般跳动过。 这一刻,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心动了。 太阳光透过厨房仅有的窗户,将一片氤氲的暖色,浸在橱柜的每一个角落。 阳台上,几盆乒乓菊正在拔节。 沙漏在唱歌。 世界,陷入一片温柔的沼泽。 二人不经意的身体触碰,像一道闪电,将原本在他们体内缓缓流淌的点点情愫氧化成波涛汹涌的巨浪。 血液从周身各处,悉数涌向头顶。 一场兵荒马乱过后,爱情,睡醒了。 --- “程默,没看出来啊!你竟然还有这癖好?喜欢收藏男装?” 朱思宇把程默衣帽间里的大牌都扒拉了个遍,突然发现了两身男装,便以为程默有什么特殊癖好,直接拎了一件出来,找她对质。 “什么!那是别人的好不好?我收藏男装,我有病?” 程默正在收拾吃饭用的餐桌,听朱思宇在一边像发现新大陆似地瞎喊,没好气的回道。 “别人的?谁的?不会是你那前男友的吧?” 在意识到这一层时,朱思宇的嗓门更大了。 她之前听程默说过,她有一个相恋五年的前男友,只没想到两人感情这么深。都分手了,她还留着人家的衣服。 朱思宇见程默不答话,顺着她的眼神看了一眼厨房。 天啊!林知竟然在里面。 此刻,朱思宇恨不得乎自己几个大嘴巴子。赶紧把手里的西装,丢回了衣帽间。 有时候,耳聪目明不见得就是优点。 比如现在,程默和朱思宇就希望林知不具备这项技能。 第二十八章 尴尬 晚上七点刚过,桌上菜已上齐,人也到位。只等吴凤英回家拿个凳子挤一挤就可以开动了。 不想老太太回家一趟,一进门,左手提了一个大蛋糕,右手抱着一大束玫瑰花进来了。 这一问才知道,是刚刚在门口,遇到了一个穿着很讲究的男士。这些都是他拜托自己带给程默的生日礼物。 “他人呢?” 程默的脸色由晴转阴,问吴老太太道。 半年没见,没想到他也回安市了。 “走了!窝问塔名字,他也么说,纸说你知道!”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人记得今天是程默的生日,除了她自己外,应该只有高羽谦了吧! 程默接过蛋糕和鲜花,既没有打开的意思,也没有要丢掉的想法。只是顺手将它们放在了角落里。全当没有这回事。 按理说,依着她的个性,她应该把这个渣男送来的东西丢进垃圾桶才对。没想,她竟然留下了。 难道,她心里对这个前男友,还有想法? 联想到程默衣柜里的那两套男士高定外套,朱思宇将余光偷偷定格到林知的脸上。 虽然表面看,林知对刚刚发生的这一切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情绪。但直觉告诉她,眼见不一定为实。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程默赶紧收回情绪,招呼大家道:“开饭啦!都看着我干嘛?” 高羽谦是背叛了她。但也是过去五年里唯一一个陪伴她度过每一个生日的人。纵使分手,也该保有最起码的尊重和善意! 因为众人事先不知道今天是程默的生日,自然也没有为她准备礼物。一时间,场面有些尴尬。 “你们能坐在这里,陪我热热闹闹吃一顿晚饭。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礼物!” 程默说的是实话。 印象中,她的生日要么就是忙到自己都忘了。要么就是她和高羽谦两个人,点一根蜡烛,围在一起自己给自己唱生日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热闹过。 朱思宇只要心情好,丢在人群里绝对是暖场王。直接提议:“要不,我们一起为程默唱首生日歌吧?” 伴随着《祝你生日快乐》欢快音律的响起,二十五楼终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欢声笑语。 --- 自在程默家聚完餐过后,程默与林知除了在帮朱思宇换药时有过几次照面,其他时候,都是各自忙各自的。 林知在医院除了上门诊,住院部值班,还要写论文做相关的课题研究。 程默也闲不下来。产品上新要做市场定位与调研,换季时要对原有宣传渠道、推广方式做一次全新的摸排和更新。 最近,因为高羽谦的到来,程默的工作就更繁忙了。 毕竟,人家现在是以总部副总的身份来安市做考察的。算起来,就是程默的直属领导。 不过好在,高副总只是来安市做短暂考察。吃完今晚的欢送晚宴,就要回上海了。 因为高羽谦在考察期间,对程默前期所做的工作给与了相当中肯的评价。所以二人相处下来,还算和谐。 他们都是理智到令人发指的成年人! 今晚的这顿饭,于情于理,程默都必须出席。 因为程默和高羽谦恋爱直至分手的五年里,谈的都是办公室地下恋情。所以,虽然在dk日化集团内部,大家对他们的关系有过诸多猜测,但也只是猜测。 据众人推断,单就今晚欢送宴上二人的表现来看,黑寡妇和高副总之间,应该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 吃完饭,程默开车回家。 到了车库,才发现高羽谦早已在车库等着自己。 “你迟到了!” 高羽谦拿着外套,靠在程默车旁的另一辆白色奥迪引擎盖上,看着她把车熄灭,眯着眼笑着感慨道。 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每每遇到应酬结束,为了掩人耳目,两人都会自觉选择从不同的路线分头回家。 几乎每次打赌,都是程默赢。 “别碰人家车!脏!” 程默解开安全带,看了他身后的轿车一眼,不悲不喜地提醒道。 高羽谦以为程默担心他的衣服会沾上车身上的灰尘才如此说,心下暗喜:“原来,你还挺关心我的嘛?” “你想多了!”,程默甩手关了车门就要上楼:“我是怕你把人家车弄脏了!” “……” 果然,程默还是曾经的那个程默。 “你既然来了,那刚好,一道上去把你的东西都拿走吧!” 程默走了几步,又突然回头像是想起什么似地交代高羽谦道。 前些日子,被朱思宇翻出来的那些衣服,程默早就想还给他了。只是一时没找到机会。 高羽谦正愁没机会接近程默,听她这样说,自然拔腿跟上。 没想上了楼,她根本没有给他进门的机会。 只见程默进门,片刻功夫后,直接拎了一袋衣服出来甩在高羽谦身上,就要关门。 “程默!” 高羽谦顺势拉住程默一只胳膊,显然还想和她再谈一谈。 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一起五年,就算爱情不在,也不该成为陌生人。 就在二人僵持不下时,林知恰好从电梯里正面走了出来。他此刻,应该是值完夜班回家的。 见有人来,高羽谦随即将程默的胳膊放开。狭小的走廊里,三个人往那儿一站,空间就显的很是拥挤。 或是觉得周身的气氛过于静默,程默一如往常堆着笑热情地和林知打招呼道:“林医生,下班了?” 平日里二人见面,林知的话虽然也不多,但至少还会礼貌客套地与程默说上几句。没想今晚,他直接沉着脸像没听见似地,干脆无视了她的热情寒暄,直接关门进屋了。 还是当着高羽谦的面。 程默只觉得自己的头顶顿时飞过无数只黑乌鸦。大写的尴尬,让她原本就所剩无几的脸面更是掉了一地。 此刻,她的脸是又红又黑。 反观高羽谦,在见识到林知对程默的冷漠后,反倒痴痴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这里没你的事!” 高羽谦也不反驳,也不解释。只是看着程默气急败坏的模样,忍俊不禁。 什么神秘男友?什么结婚生子?他是疯了,才会相信这些传言,心急如焚地赶到安市的吧? 见高羽谦不语,程默除了赶紧把门闭上,修复自己碎了一地的自尊心,还能做什么呢? 第二十九章 恭喜你 程默莫名被林知冷暴力,心下自然疑惑。次日一早,便去找“情感导师”朱思宇取经。 当然,她只向老师交代了自己被林知无视的过程,却没有提及现场还有第三人。 这让朱思宇这个资深情感专家也犯了难。最后,二人只好决定等林知待会儿来给自己换药的时候,试探一番。 这一次,她们决定单刀直入。以确定林知现在对程默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林知打开医药箱,像往常一样,先帮朱思宇消毒。 只见朱思宇看了程默一眼后,神色一变,嗲着一副柔弱的嗓音,问:“林医生医术这么好,人长得又帅。从小到大,应该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吧?” 这个问题问的程默很感兴趣。心想,朱思宇的脑袋除了会“装”,终于还装了点别的东西。 不过,因为答案很明显。所以,她的期待感并不是很强烈。 果然,林知只是浅淡一笑,算是默认。 砖抛出去了,玉却不见踪影。 朱思宇看着正在给自己上药水的林知,继续展开话题:“不知道,林医生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介绍?” 程默对林知有想法,但凡不是个聋子瞎子都知道的事,朱思宇偏偏避而不提。 打草惊蛇!装聋作哑!有时候未必不是最优选。 这一次,林知拒绝的很干脆:“不用了!谢谢!”。 听语气,看表情,从专业角度分析,朱思宇从林知的话语里最终得出三种可能性: 他排斥相亲。不喜欢别人给自己介绍对象! 他暂时不想谈对象! 他已经心有所属。 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程默和朱思宇都很想知道。 见程默不语,朱思宇只得继续独自完成试探林知心意的艰巨任务:“林医生……要不要考虑考虑……” 还没等朱思宇把话说完,林知直接浅笑回道:“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有喜欢的人了!”,林知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淡淡的,看不出任何情绪。但神色平淡,并不代表意志不坚。 他有喜欢的人了! 他喜欢的人是谁呢? 总归,不会是自己。程默的心,“咯噔”一下,如坠万丈深渊。 因为场面一度有些尴尬,朱思宇只能接话暖场:“之前,听表姐说,林医生好像是单身!没想到,原来是‘早已’心有所属啊!” 见林知对自己话音里的“早已”两个字,并未提出反对,朱思宇的心也跟着凉了半截。 如果是“早已”心有所属,那必定不会是程默了。毕竟,他们认识没多久,而且前段时间,她还差点被人发好人卡。 程默终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性格又极为要强。所以当着朱思宇和林知的面,并未露出多少情绪。 “幸亏我是一个没什么耐心的人!做事又只有三分钟热度。不然,这会儿没准还在傻傻等着林医生当众拒绝我呢。那可真够丢人的!” 想到自己当初在医院门口向林知表白时的冲动行事,程默此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好在,她当时已经给自己准备好了退路。 大不了,就让他以为自己是临时起意才向他表的白,然后又以光速移情别恋了呗。 听程默这样说,林知的脸似乎沉了几分,但也看不出更多情绪。 今天的林知,和往常有些不一样。至于是哪里不一样,程默和朱思宇都无从解答。 药已经换完。林知回头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程默,转身向朱思宇交代:“创面恢复得不错!从明天起,就不用我来换药了。” 听语气,心里似是烧着一股无名火。 林知说完便开始收拾纱布、药棉等杂物。在一阵金属器械的碰撞声中,他终于收拾完准备出门了。 见他一直沉着脸,朱思宇和程默都愣住了。又没人招他惹他,怎么突然就生气了呢? 要知道,林知平日看起来,就像天生的没有脾气的人一样。 就在朱思宇和程默对视一眼,互相求解的过程中,林知回头了。“祛疤的凝胶别忘了!早中晚各三次!”。 说完,连看都没看程默一眼,直接走了。 “好……好的!” 见状,朱思宇愣了半天,才勉强接了一句。 原来帅哥生气的时候,是这般的恐怖! “他发什么神经?” 待林知从朱思宇家离开,程默从飘窗处弹起身来一脸问号地问朱思宇道。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还是不得不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朱思宇嗲着鼻音,突然变得有些丧气和不甘心,将头抬起来,一脸羡慕嫉妒恨冲程默说道:“恭喜你!” “恭喜我什么?恭喜我被男神拒绝了?” 程默耸拉着脸,扯了扯嘴角,没好气地回道。 朱思宇坐在床上眯眼盯着程默沮丧的小脸,认真解释:“不!是恭喜你!抱得美男归!” “完了!你这腿刚好,脑子又坏了!你刚刚是没听见人家已经明确表示自己已经心有所属的话了吗?” “听见了!” 说到这儿,程默的脸就更难看了:“听见了?听见了还来嘲笑我?” “不是!你怎么确定,林医生心中所属就不能是你呢?” “……!” 朱思宇这一问,反倒把程默给问住了。 林知心中所属,怎么可能会是她呢? 这不天方夜谭吗?在她面前,他可是连一句体贴的话都没说过,甚至连一丝丝暧昧的信号都没有给过。怎么可能突然就心属于她了呢? 退一步讲,他喜欢她什么? 流氓气质?翻车现场?还是脸厚嘴毒? 可听朱思宇一顿分析,程默又觉得自己没准儿还真就中彩票了。 如果林知对她没兴趣,为什么刚刚在听到她的话后,会莫名其妙的生气?“说不定,他是看我否认了那天对他的表白,觉得自己被调戏了,所以才生气的呢?” 不管怎么说,一想到人帅心美的林知会喜欢上自己,程默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你傻啊!你调戏他的时候,他都没有生气。你不调戏他了,他反倒生气了?这是什么逻辑?而且,你不是说已经从林医生同事的口中打听到,他工作中没有走的特别近的异性吗?再说了,林医生就住咱隔壁,如果身边真的有其他异性,不可能不带回家吧?” “现在,就有一点是我想不通的地方!前几天你俩还好好的,怎么从昨晚开始,他对你就突然变得冷淡了呢?而且,好像还在生你的气?” “昨晚,其实……现场还有第三人在场!” 程默一脸讨好,默默坦诚了。 第三十章 女朋友 程默不想在朱思宇面前提高羽谦,是因为她觉得那些都是过去式了。而且,大半夜的,自己和前男友在自家家门口拉拉扯扯,说出去难保别人不会多想。 “你傻啊!你怕我多想,你就不想想,人家林医生亲眼目睹你和另一个男人大半夜的在家门口拉拉扯扯,就不会多想,就不会误会?” 论爱情这点事,谁能比过朱思宇这个言情小说创作者兼言情网文编辑懂的多? 她可是既吃过猪肉又看过无数猪跑的人。 听君一席话,胜读n年书。 听了朱思宇的分析,程默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要知道,她原本的打算只是想让林知不讨厌自己,然后伺机而动。实在不行就挑个合适的机会把他骗上床。不曾想,仗着自己脸皮厚,精神足,外加女流氓气质,竟然真的让男神动心了。 kpl直超预期。 幸甚至哉! 按照朱思宇的指示,从她家一出来,程默便直接去敲了林知家的门。 借口是还洗衣液。 结果,站在林知家门口,敲了半晌门,没人。 不应该啊!他平日很少外出,今天又不用值班。怎么会不在呢?程默心里正犯嘀咕,刚把耳朵贴于他家大门处细听时,林知从外面回来了。 林知的语气依然很淡,但神情倒是比先前温和了许多。“找我有事?” “那天晚上谢谢你借洗衣液帮我应急!这个,是还你的!” 只见程默满脸期待,拿着一桶未开封的洗衣液递到林知面前,殷切说道。 林知没想到程默看起来焦急万分,找自己竟只是为了还洗衣液。随手接过洗衣液后,就要关门。“程小姐,客气了!” 语气不远不近,不亲不疏,不咸不淡!但他称呼她“程小姐!”。印象中,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陌生地称呼过自己了! “林医生!……今天天气挺好的哈!你如果不忙的话,不如……不如我们去门口吃火锅吧!刚开张!全场五折!” 程默话还没说完,林知直接一口回绝:“我今天不方便!抱歉!” 林知现在可没心情和她一起去吃什么打折火锅。 “没关系!我们也可以等你方便的时候……” 反正在林知面前,程默的脸早都丢尽了,也不在乎再多这一次。她随即赶紧补充道。 “我最近都不是很方便!” 说完,林知直接转身把门关上了。连一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留给她。 都不方便! 是都不便,还是只是和她在一起不方便? 就林知刚刚的态度来看,要说程默是林知心中所属,简直不要太讽刺。 在林知那边吃了闭门羹,程默的心也像坐了一天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最后,她选择回家收拾家务。 每当程默感到烦躁不安,对某件事情失去控制的时候,她就会想要回家打扫卫生。 身体动起来,心也就静下来了。 擦酒柜,刷马桶,清洗被褥,整理沙发…… 就在她努力集中精力埋头苦干的时候,在沙发垫下发现了一个小挂件。 初看像钥匙扣,但又不完全像。挂件上,有一只穿着湖蓝上衣黄色短裤的抱头捂耳的小老鼠模样的手工木雕。 木雕的做工很是精巧,而且还上了彩漆。 看着眼前的小老鼠,程默立刻想到自己包包上挂着的那个断尾的布偶小老鼠。 简直一模一样。 不过她的是小老鼠捂嘴非礼勿言的造型。 这只小老鼠的原型是程默母亲为她缝制的一个布偶小玩具。寓意是不妄言,即沉默是金!亦是她母亲为她取名“默”字的初衷。 对程默来说,这只“非礼勿言”的小老鼠是她对母亲,对亲情最后的一丝温暖记忆。 是谁,如此有心花大把时间为自己雕刻一个一模一样的手工艺品,还不当面送给她? 思来想去,程默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高羽谦。因为只有他知道她之所以这么喜爱和珍惜这只小老鼠的原因。 可高羽谦这一次来安市,连她家的门儿都没进过,又是如何将这小玩意儿塞进她家沙发坐垫下的呢? 几番推测下来,程默想到了林知。 可他也不可能只是帮她拿了一下包,就记住了这只小老鼠啊!况且,那时他们才刚刚认识,他对她的态度还是极其的不待见! 想到这里,程默立刻去隔壁敲响了情感导师家的大门。 经朱思宇几番逻辑缜密(漏洞百出)的推测,二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这东西,就是林知送给程默的生日礼物。 至于他为什么不当面直接送给程默,而是将其偷偷放在沙发底下,这个答案,只能是程默自己去找。 鉴于林知还在“吃醋”与自己冷战的事实,加上朱思宇苦口婆心亲传的——欲擒故纵之绝技,程默决定先晾上林知一段时间。说不定真就如朱思宇所言,男神他自己架不住就找上门来了呢?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程默只觉得自己跟林知之间是越晾越凉。 因为之前仗着自己脸厚心大的优点就算林知不找她,她也能主动制造出无数偶遇来。两人不管怎么说总还能见上几面,在他面前刷一波存在感。 现在,她熄火了,他们似乎真的就彻底玩完了。 --- 终归是程默先败下阵来。 谁让她爱子心切呢?万一因为自己一时冲动为了面子,让这么优秀的孩儿他爹跑路了,岂不抱憾终身? 就在程默准备敲第三下门的时候,林知家的大门从里面打开了。 程默几乎调动了面部的所有肌肉,又提前彩排了多遍,才佯装若无其事地与林知打招呼道。“林医生!早啊!” 多日不见,她必须要让他眼前一亮。 然而,令程默如何也没想到的是,来为她开门的人并不是林知,而是一位面容姣好,声音甜美的姑娘。 妈的!原是想着欲擒故纵,一狠心把摄像头给关了。却不想短短数日,被人截胡。程默不禁在心中咒骂。 再定神打量眼前姑娘,不仅长得面容清秀,看着又干净又清纯,说话也是客气温婉,礼貌有加。 程默本能地站在原地呆了三秒。 她曾经在脑海里想象过,如果林知身边真的应该站着一个足以与他相配的姑娘,那女孩该是什么样子的。 不就是眼前人吗? 美好的人,就该和美好的姑娘一起,谈一场细水长流温暖惬意的恋爱。不负好时光。 面对眼前场景,程默意外却又不意外。 更多的是恨! 不是恨眼前人!她恨的是面对这样的竞争对手,她想恨而恨不起来的那种无力感。 “师哥临时有一台手术要上,估计还要半小时左右才能回来!您如果找他有事,等他回来,我让他立刻过去找您!” 姑娘听程默说自己是林知的邻居,对她更多了几分亲切。回头看了一眼林知客厅里正在摇摆的金属时钟,嘴角荡漾开一圈又一圈甜甜的笑意,温声软语回她道。 但凡眼前这姑娘有一丝茶里茶气,婊里婊气的苗头,程默都不至于陷入绝望之境。 “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之前,借过林医生几本书,还有一件外套。刚好今天有空,就给他送过来。” 程默掬着一脸笑意,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符合一个邻居的身份。将手提袋递给眼前的美人。 幸好,她为自己做了两手准备。否则,就要两手空空站在人家面前出糗了。 转念一想,程默又怕自己想多了。 外表看起来般配的东西太多。门神秦叔宝和尉迟恭还在一起站了几千年了,不也只是兄弟吗?万一是自己弄错了呢?思至此处,程默抿了抿嘴唇,尽量以好奇邻居的口吻,再次打听:“我之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林医生的……女朋友?” “不是!” 姑娘一开口,程默的心里立刻乐开了花。但也只是片刻功夫。 “不过,很快就是了!” 姑娘的脸羞的一片绯红,嘴角像是有蜜饯流出。幸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 幸福是别人的。 留给程默的,只有失落和绝望! 第三十一章 单方面失恋 抱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信念,程默来到朱思宇的面前,嚎啕着宣告自己单方面失恋了。 因为事情完全超出朱思宇这位“解惑大师”的预料,抱着眼见为实的决心,朱思宇又一次扣响了林知家的门。 片刻过后,只见她一脸遗憾地从冰箱里拿出一盒巧克力递到程默面前,大有“大势已去,请君节哀”的意思。 如此,程默的嚎啕之声更甚了。 “朱思宇!孕妇犯法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保外就医?” 程默把巧克力的外衣大卸八块,又揉成一团,最后一把塞进嘴里。计上心头,恶狠狠冲她问道。 眼看程默把巧克力丢进垃圾桶,却把包巧克力的铂金纸塞进口中一阵咀嚼,朱思宇只觉得后背阵阵发凉。“你想干什么?” “不如我们现在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溜过去,把他俩就地埋了吧?” 一想到自己曾经没脸没皮调戏林知、自我感觉良好的种种,以及人家二人现在正举案齐眉围坐在餐桌前吃午餐的画面,程默就觉得脸疼,手痒,胸口闷。 “大姐!取保后审,不是不审!保外就医,也不能一直医!你要想不开,你去!到时候警察问起来,我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看见!”,“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浪漫的事!” 朱思宇坐在梳妆台前,看程默在自己的床上七百二十度的翻滚,一脸无奈安慰道。 “什么也别说了!”,“朱思宇,我就送你俩字儿——友尽!” 说完,程默忽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就要出门。 “你干嘛去啊?” “杀人!埋尸!” 看着程默迈着中二的步伐恶狠狠地甩门而去,朱思宇扯着嗓门儿补充了一句。“祝你好运!” “……” 果然,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程默走后,朱思宇接着写自己的小说,可心里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 程默今日的表现,让她不得不怀疑她对林医生究竟是情深义重呢?还是只是见色起意? 单就今日来看,显然是后者居多。 毕竟,真正的失恋是失魂,而不是失心疯。思至此处,朱思宇不由地长叹了一口气。 --- 程默从朱思宇家回去,就躺在沙发上一直摆弄手里的那只小老鼠木雕。 按朱思宇的意思,世界上两条腿的男人比四条腿的猪多太多。她大可不必吊死在林知这一颗树上。 反正,他俩看起来除了皮囊旗鼓相当外也不是很搭。 林知身上的内敛,温润,智慧,她一样没有。 而她身上的张扬,霸道,热情,在人家面前,只能算是一无是处。 如果非要说优点,大抵就是程默比林知有钱。 可明显,以林知的家学底蕴,人家压根儿就不在乎这些。 两个完全不在一个频道和世界的人,就算强行捆绑在一起,也不过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不如,祝人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话虽这样说,程默却只想祝林知有情人终成——家属。 她要为她的孩子找一个优秀的基因。就目前来说,没有人比林知更合适。 而且与林知长时间相处下来,她发现自己对他是越来越迷恋。甚至一度幻想过如果和这样的人携手组建一个属于他们的家庭,一起共度余生,也未尝不可。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程默坐起身来狠狠拍了两下自己的脑门儿。她是疯了吗?怎么会想到“结婚”、“家”这样可怕的词语? 越想,程默的心就越乱,越烦躁;越乱,越烦躁,又忍不住多想。最后,她直接拎起自己的运动装备,打算去健身房让自己多出点汗,把脑袋里的水排一排。 程默站在电梯门口,虽然忘了按下楼键。但电梯还是在她眼前停下了。 只见林知手里拿着一条白色丝巾,正埋头从电梯里往出走。一抬头,恰好撞见程默的眼眸。 四目相对。 电光火石间,各有各的心思。 “林医生,刚回来?” 到底还是程默先开的口。她是一个成年人。总不会因为被人拒绝了就变得恼羞成怒,与之为敌! “嗯!下楼送个东西。” 从林知手里拿着的白色丝巾来看,是没赶上了。不用想,程默也知道这丝巾的主人是谁。 果然,英俊帅气,体贴又温柔的男友都是别人家的。 “那姑娘长得挺漂亮的!一看就是个好女孩儿!” 含笑说这话的时候,程默的心可比三十年的老陈醋还酸。 短短一面之缘,她倒是看的仔细,连人家姑娘是个好女孩都看出来了。“她跟我说了,你来还东西的事!” “哦!谢谢林医生的书!” 两个人,一个比一个客气,一个比一个礼貌。 几句简短的交流后,程默大步迈进电梯,眼看电梯就要启动的一瞬间,她又立刻按了暂停,“林医生,有见过这个小老鼠吗?” 程默把掩耳的小老鼠木雕举在手中,示意林知问道。 不到黄河不死心!说的大概就是程默这种人。 “……这小老鼠,是有什么特别的吗?” 看林知的表情,似乎对这小老鼠很是陌生。程默立刻收了情绪:“没有!就是随手捡的一个小玩意儿!我还以为是林医生你掉的!” 没有当面交接,且还是在她家沙发下面发现的,说是“捡”,也不算说谎。 林知还没来得及开口,电梯的门就关上了。留给他的只有程默那张强颜欢笑的脸。 看林知欲言又止的样子,似是有话想对自己说。不过程默的脑海里,此刻只关心一件事——挂件不是林知送的! 如此,她心中最后一丝幻想,宣告破灭。不管他想和自己说什么,也都变得不重要了。 程默在健身房跑了一身臭汗。回家洗完澡已经晚上九点。正要打开电视找点乐子的时候,门铃响了。 是林知。 记忆中,这应该是他第一次主动登门拜访她这个邻居。 程默脑袋里的水都变成汗液排出体外后,整个人也变得神清气爽。见林知站在门口半晌没吱声,开口问道:“林医生,有事?” 此刻的程默,没有欣喜,没有讨好,更不见往日的流氓调戏花痴脸。 因为她懂得适合而知。 毕竟,单方面坚持去叩一扇不愿打开的门,其实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 何况她现在已经认定,那扇门的背后已经有别人了。 “我……临时要出一趟差,可能要去很久。……今晚的飞机!” 林知站在门口,突兀地来了这么一句。弄得程默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所以,……你……?”。他要出差,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就算要报备,也该是去找自己的准女友啊:“你…是要借东西还是……行李箱坏了?” 这是程默能想到的,林知来找她的最直接的原因。 “……哦!对!我行李箱的拉链坏了!想问问你,家里有没有应急用的工具箱!” 林知欲言又止,好不容易终是蹦出来了一句。 程默从杂物间拿来工具箱递给他。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 林知接过工具箱,还没开口。程默顺手就把门带上了。 两人一问一答,一来一往间,堪称睦邻友好的邻友典范。 第三十二章 寻欢 林知走后,程默整个人完全放飞自我了。整日该干嘛干嘛,好像她这次回来,从未遇见过那样一个人,也从未对他有过非分之想一样。 除了正常上班时间外,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健身房对着雄性生物的腹部线条做养眼训练。 不仅如此,程默还给自己报了插花、茶艺、瑜伽等修身养性(戒男色)的课程。 虽然这些课,她已经上过n遍。 朱思宇时不时也会过来找她聊聊天。无非就是吐槽婆婆八九事,炫耀老公二三事。兴致来了就给她讲一些她小说里的精彩桥段。 程默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偶尔也会给她提一些人设塑造方面的意见。 日子就这样过着,也算有滋有味。 直到有一天,朱思宇向程默咨询了一个极其神秘的问题——夜店女王的一天都是如何度过的! 因为她现在正在构思的霸总小说里,第一女主的身份就是夜店女王! 朱思宇的文笔到底如何,程默无从知晓。 但她天马行空,无处安放的想象力,她倒是深有体会:“你确定,你写的是文艺小说,而不是小黄文?” 自然,朱思宇又送了程默一个同款白鱼眼。 话说文学艺术高于生活,却也来源于生活。朱思宇好不容易灵感大爆发,想到了一个这么好的切入点,说什么都要去体验一把夜店女王的生活。 朱思宇心血来潮,拎不清轻重。程默脑子可没进水:“你如果好奇,想去见见世面就明说!等你卸货成功,没准儿哪天姐姐心情好了,就带你去!” “可我今天就想去嘛!” 卸货了再去!那还不如趁现在赶紧去。现在娃在肚子里,怎么蹦跶也总甭不出肚皮外。以后出来了,她这个当娘的可指不定能比现在自由。 “你这么任性!问过你肚子里这位小朋友的意见吗?” “问过了!他回了我两个字——‘准奏’!”,“程默!人家大夫说了,怀孕就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需要多加注意,我这都已经过了十二周了!你就陪人家去嘛!好不好?好不好?我知道,亲亲你最好了!mua!” 心再硬也比不过人家会撒娇! 最后,在朱思宇的死缠烂打、软硬兼施下,程默不得不同意和她一起去实地体验一次真正的女王生活。 一整个下午,两个女人都在捯饬自己的脸。 直到她们确定自己的模样就算是亲妈见了也认不出来的时候,两人才鬼祟着朝安市最大的夜店——慕斯酒吧奔去。 眼看就要到酒吧门口,程默边解安全带,边交代朱思宇:“待会儿进去,你就时刻跟在我后面!如果有男人来找你搭讪,就说自己喜欢女人!如果有女人来找你,就说自己喜欢畜生!懂?” “你确定,你把我弄成这个鬼样子,还会有人来找我搭讪?” 朱思宇伸手把自己的波波头假发使劲儿往下按了按,又瞥了一眼自己身上不知道程默从哪儿弄来的活像校服的蓝白条运动服,抱怨道。 “姐姐!你是孕妇!不是d妇!打扮那么漂亮想干嘛啊?再说了,你是来寻找创作灵感的,又不是来撩汉的!” 就这样,程默把车钥匙扔给门口的侍应生后,两人强装镇定迈着妖娆中又带点六亲不认的步伐,开启了浪姐模式。 还没走几步,就见朝阳披着一件浅灰色大衣站在门口正等着她们。 “不是说不来的吗?” 程默和朱思宇下午自打定主意要来“盘丝洞”一夜游后,就轮番开始游说朝阳。然而直到二人出门前,她都不曾松口。没想这会儿,都已经在这儿等着她们了。 “谁肚子里还没有二两好奇心呢!” 朝阳前三十年的人生字典里,只有乖巧、学霸、贤妻、良母这样的形容词。但这并不代表她对这个世界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欲。 由此,三个三十岁上下,其中还含着两个已婚已孕的女人就这样大摇大摆,踏上了夜场酒吧“寻欢”之旅。 如果时间倒退三年,又或者五年,八年,她们的出场必定比现在耀眼。 因为青春本身就足够夺目。 可今晚,带给她们的更多的是忐忑,和对这个花花世界的恐惧和陌生。 当程默带着朱思宇和朝阳进入“盘丝洞”,随便找了个卡座坐下后,才发现她俩脸上的表情,极度不自然。 别看朱思宇平日里咋咋呼呼,此刻竟也变得蹑手蹑脚,整个儿一副文弱书生逛花楼的既视感。朝阳就更不用说了。 活生生的未成年人看禁片总担心自己会被当众抓包的神态! 程默现在真恨不得给她俩戴个面具。免得别人把她们当怪物看,就地就是一顿胖揍。“你们不说,谁知道你们结没结婚,肚子里有没有小孩儿?” 年龄是时间强加给女人的符号,不是镣铐! 况且,这里比她们年纪大的女人,多了去了。 可朱思宇和朝阳,自小家里就看的严,好不容易长大了学校看的更严。学校不管的时候,男友、老公、孩子又把她们围的团团转。 像今天这样的纸醉金迷、“酒池肉林”的场面,着实离她们很远。 不管是心理还是生理,她们一时都难以适应。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她们身上的标签已经是已婚已育中年妇女,而不是青春正好的花季少年!又或者如程默一样,是一枚活生生的单身小富婆。 看着眼前三五成群腿长两米八,身上穿着还没有一块抹布用料多的姑娘,带着傲慢与不屑的眼神时不时从她们眼前列队而过,朝阳更放不开了。弱弱提议:“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 “回去干嘛?搞得我们自己好像玩不起一样!” 朱思宇除了一张嘴,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明确表示她们是真的玩不起。 “我跟你们说,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要犹豫。咱们来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迎‘男’而上吗?” 程默扯着嗓子,才勉强在喧闹的歌舞声中,撕出一道声来。 与朱思宇和朝阳相比,她明显放的开得多。 尽管,她也不过是第二次来这种地方而已。第一次,是高羽谦要招待客户,所以顺便带她去见了见世面。 因为程默向来就是不信天不信命不信男人不信鬼,没羞没臊没底线!面对生活,她只相信自己的直觉。 想疯就疯的肆意,要玩就玩的精彩。 人生嘛!不就这么回事儿! 说行动就行动。 程默给朱思宇要了一杯果汁,让她好好观察观察夜店女王的风采,自己便拉着朝阳去吧台喝酒了。 说是喝酒,其实不过是把自己放在聚光灯下,让世界看见她们的存在。 十分钟不到,陆陆续续前来找程默搭讪的男人五根手指数不完。 再看朝阳,坐的端端正正,裹得严严实实,一眼看去,十个人里有九个都会把她认成是自己的小学老师。 明明画着彩妆,穿着短裙,偏要用一件风衣将自己的优点与美完全掩盖。程默实在看不下去,提醒:“姐姐!你不嫌热吗?咱到这儿来,是来找帅哥,寻乐子的,又不是来修行打坐!你说你把自己裹得跟个包子似的!酒也不喝,话也不说……” “寻乐子”三个字足以让朝阳羞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里立刻露出惊恐之色:“……我……我还是回家帮米粒辅导作业吧!” 第三十三章 岁月神偷 见朝阳起身要走,程默一把把她拉住了。“我的意思是说……让你不要有任何心理压力,就单纯的来‘欣赏’帅哥!放松心情!该吃吃该喝喝!又不是让你背叛老公,和人上床!” 在程默看来,玩和睡完全是两回事。 既然朝阳想了解这个世界的另一面,想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想放纵一次宿醉一场,为什么不勇敢迈出这一步呢? 就这样,一个只上过一天幼儿园的小朋友,给另一个第一天上幼儿园的小朋友讲如何称霸幼儿园。 一个敢说,一个敢听。 就在二人窃窃私语交流经验的时候,忽听隔壁两个一个染着天蓝,一个染着奶灰发色的姑娘,直接在一旁笑出了猪叫。 “阿姨!你们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 咳!咳!阿姨? 二十五六岁的姑娘管三十岁左右的姑娘叫阿姨? 程默一口老血没直接喷她俩一脸。 程默还没反应过来,俩姑娘又来了一次精准打击:“阿姨!我劝你们啊,还是赶紧回家,该哄孩子睡觉就赶紧哄孩子睡觉;该给老公放洗澡水呢,就赶紧给他们放洗澡水去!再说下去,我怕我俩牙不够笑!” …… 在与人“讲道理”这件事上,程默从未有过败绩。 就在她近日压抑的情绪即将要在眼前两个小妮子面前完全释放的时候,俩姑娘突然把身上披着的原本就不多的几块碎步往地上一扔,挑衅着登台了。 青春这口饭,对眼前这俩姑娘来说就是她们张扬跋扈的最大资本。 直到这时,程默和朝阳才知道,这俩原是这慕斯酒吧新晋的夜场“姊妹花”。 男人眼里的团宠!尤物! 管她什么花,挑衅程默,她们就只能是一种花——“霉”花。任她们蹦的再欢,扭得再狠! 音响里的打击乐差点让人耳朵当场阵亡。俩姑娘在台上又唱又跳又是吹口哨又是送飞吻,可谓搔首弄姿到极致。 喧闹过后,就在世界安静下来的一瞬间,程默拿过主场的话筒扯着嗓子,高喊了一句:“我说小朋友,你俩作业写完了没?没写完就赶紧回家!你老师还等着——收拾你俩了!” 美的定义有很多种。 张扬的青春是一种!搔首弄姿的诱惑是一种!轻描淡写的从容也是其中一种! 在酒精刺激下的肉欲男女听程默如是说,瞬间哄堂大笑起来。 他们,还就喜欢看这种砸场子的名场面。 “你行,你上啊!” 人海里,一个愣头青突然蹿出头来,大喊一声。 玩得起,玩得嗨,玩得出女王气场!程默,就是这么拽。“我不行!我不上!她们不行,能下来吗?” 说完,只见程默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将身上的黑色披肩一把拉掉,一字肩小黑裙配白色蝴蝶结小丝带,紧俏身姿一览无余。轻盈优雅的步伐,迎着舞台的追光灯,自成焦点。 她真的上去了! 无论光从什么方向打过来,程默的女王气场毫无死角。 二十岁有二十岁的光芒,三十岁有三十岁的魄力。 “我们爱着,也恨着!哭过,也笑过!都曾年轻过!也正年轻着!一首《岁月神偷》,送给大家!希望我们始终记得,我们每个人,也都曾是小朋友,也被生活疼爱过!馈赠过!” “能够握紧的就别放了/能够拥抱的就别拉扯/时间着急的/冲刷着/剩下了什么?” 不想,程默一开嗓,朱思宇和朝阳都愣住了。 微微迷离的小烟嗓,加上成熟,稳重,霸气的气质,舞台尽在她的掌控之中! 刚刚还沸腾喧嚣的世界,突然安静下来。 带着半生沧桑的歌声,空灵、幽远。再看程默淡定又从容的眉眼,为她沦陷的又岂止朱思宇和朝阳? “原谅走过的那些曲折/原来留下的都是真的/纵然似梦啊/半醒着/笑着哭着都快活!”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能想到,在程默的殷切期待和鼓动下,连腼腆羞涩的朝阳都上台开口了。 接过话筒开口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朝阳,笑的像个孩子。 原谅走过的那些曲折!笑着!哭着!都要快活!说的不就是现在吗? 一瞬间,那些一睁眼,就不得不考虑如何面对姑姐的早晨;那些因为米粒算错一道数学题而错失满分的愧疚和愤怒;那些洗不完的碗,摘不完的菜,熬不完的汤,买不完的日用品,所有鸡零狗碎的日子,都在这一刻,变的无足轻重了。 原来,给平淡无奇的日子涂上色彩,只需要勇敢走出去,真正释放一次,就好。 最后,在程默和朝阳的盛情邀约下,朱思宇也走上舞台,和她们手牵手一起哼唱了起来。“谁让/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晴时有风/阴有时雨/争不过朝夕/又念着往昔/偷走了青丝却留住一个你。” 晴时有风,阴时有雨! 向往诗和远方,也享受爱情的馈赠。她选择了袁亮,她爱着袁亮,也就该坦然面对婆婆和孩子的到来。 这是朱思宇释放自我后的第一念想。 朱思宇和朝阳差不多有十年,没有单独出门参加过一次朋友聚会。有五年,没踏进过kiv那种喧嚣的场所!至于像此刻这样自信、开怀、肆无忌惮的站在舞台上,与人唱歌pk,更是三十年来的第一次。 就这样,三个女人在安市最大的夜场成功踢馆。一时,都沉浸在古代大家闺秀女扮男装逛青楼的爽梗里无发自拔。 “爱妃请看!这是朕今晚为你们称霸的慕斯百花楼!二位,可还满意?” 程默大手一挥,冲着身后的舞池,在朱思宇和朝阳面前慷慨陈词。 这一回头,才发现场子里好多人还在盯着她们看,嘴里也是议论纷纷。时不时还有人举着手机给她们拍照。 原是出来放纵的,总这样被人视奸也不好。如此,三人一致同意转场。 去哪里都好!只要不回家! 因为朝阳和程默喝了酒,所以开车的任务就交给了朱思宇。 朱思宇的小腹现在只是微微隆起,开车倒也不是不可以。可是她已经有两年没摸过方向盘,况且要开的还是程默的豪车,一时还真有点不敢上手。 第三十四章 死结 “小妹妹!没关系!随便开!姐姐我们把命都交给你!生死不负!” 三杯酒下肚,朝阳把手往朱思宇的肩膀上一搭。说话的口气都快赶上程默了。 就这样,朱思宇开着程默的保时捷,打算载着后面两个酒鬼去安市的地标建筑上的旋转餐厅吃宵夜。 据说餐厅层高一百三十八米——她一直想去,但迫于经济压力一直没去成。 当保时捷的天窗打开的一瞬间,世界都跟着飞扬起来。 “别人遛狗,我遛人!还是两个疯女人!” 朱思宇听着身后程默和朝阳趴在天窗上轮着翻的骂骂咧咧,一时哭笑不得,感叹道。 林知不是人!不识好歹!大笨蛋! 杨家安不是人,不心疼老婆!大傻子! 袁亮不是人!投胎的时候怎么不挑个靠谱的亲妈?大蠢蛋! 臭男人!都是傻x! 家是什么? 港湾! 放屁! 明明是鸟笼! 爱情是什么? 狗屎! …… --- 三个女人,在百米高空中吃完宵夜。放眼望去,整个城市的繁华与生机尽收眼底。一时思绪万千。 俯瞰脚下无数霓虹,万般辉煌,却没有一盏,是心之所向。 爱而不得的程默。 爱情进入倦怠期,被家庭的琐碎压得喘不过气的朝阳。 拥有爱情,却不知道该如何与爱情连带的“赠品”和谐相处的朱思宇。 三个女人,无时无刻不在向生活宣战,又无时无刻不在向生活妥协。 爱情、婚姻、家庭、孩子,到底什么才是能让女人获得幸福的真正秘诀? “我大姑姐,一天要吃五顿饭,半夜还要加两次餐!我每天,不是在给她做饭,就是在给她做饭的路上!” 想到自己正值大好年华,却不得不在婆家当老妈子的日子,朝阳就觉得憋屈。 “你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奇葩的西红柿鸡蛋汤是什么样子的吗?我知道!” 想到婆婆每天早上起来为她做的早点,朱思宇的胃都有些抽筋了。“我婆婆连做西红柿鸡蛋汤都会在里面倒一碗淀粉勾芡!然后熬成一锅晶莹透亮的咸到发苦的胶水,再端到你面前,一脸期待的看着你吃!” 还不止这些! 油炸西蓝花、水煮大白菜、咬一口能磕掉门牙的银耳羹、黑成煤炭的秘制小笼包…… 没有婆婆做不出来的豪华“大餐”,只有朱思宇想象不到的人间“美味”。 自她从医院回去每日不得不在家吃饭后,吴凤英每天为她做得“美食”,都够她转行写一本《奇葩美食鉴赏实录》了。 其实,和朱思宇相处久了,程默也渐渐能理解一些她的难处。 吴凤英虽然没有什么坏心思。但毕竟她和朱思宇之间间隔着一整个时代的变迁。 学历、阅历、年龄、价值观、消费观、两性家庭地位的转变。如此种种,放在哪两个人身上,都不一定能相安无事。 何况,是婆媳! “既然不喜欢,不吃不就完了?” “说得倒好,一顿两顿不吃可以!一天两天不吃也行。可总不能一月两月,一年两年都不吃吧?” 不管外卖多方便,也不能总吃!就算不考虑钱,也得考虑自己的身体!何况,她和袁亮还要攒房子首付的钱。 程默背靠在餐厅露天阳台的护栏上,一脸无奈,不知道说什么好:“你老师没教过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现在可是孕妇!每天码字赶稿都已经够累的了!她有手有脚,精神头好的不得了。一天什么都不干还要我按时按点一日三餐地做饭伺候她?凭什么?” 莫说朱思宇怀孕了,就算没怀孕,那做饭的活儿,也轮不到她!再说了,她长这么大唯一能煮熟的食材,不过一碗清水一捧大米,半锅浆糊耳。 如此一说,这件事似乎还真是个死结。 程默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一脸戏谑。继续打趣朱思宇:“由此推断!我们袁大哥在家,一定没少被‘媳妇和亲娘同事掉水里,他要先救谁’这个问题折磨吧?”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袁亮从中周旋,朱思宇现在估计已经和吴凤英拼的你死我活了。 “当有一天,我们真的开始思考,如果有一天自己和婆婆同时掉进水里,老公会先救谁这个问题时,其实,无论是婚姻,还是爱情,就已经意味着作为媳妇这个身份的我们,已经输的一败涂地!” “最气愤的是,现在男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先救自己的亲妈!因为亲妈只有一个,媳妇还可以再娶!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本质问题:婆婆曾经也是别人的媳妇!如果他老爹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做选择,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他们的存在!” 在朱思宇看来,一个真正友爱的家庭,是不会让‘婆媳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问题成为一个“问题”,摆在婆媳面前,逼她们做出选择的。 婆婆和媳妇,不该是家庭关系里的对立面!恰恰相反,她们才是一个家庭温暖幸福的源泉。 因为婆媳关系里的先来后到,已经客观上将媳妇的身份摆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 一段稳固的婚姻关系,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必是老公爱妻子大于母亲,而后才会有妻子在母亲面前的恭顺谦良。最后,回归到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上。而不是先入为主的母亲与老公抱成一团。 “不是!你都有这思想觉悟呢,怎么还把日子过的这么拧巴呢?” 住在朱思宇隔壁,程默可没少见证她们婆媳之间的名场面。原只是觉得朱思宇太矫情,吴老太太呢,小心眼儿比马蜂窝的孔还多,所以两人才整日不得消停。不曾想,朱思宇这脑袋还装着哲学呢! “一家人过日子,可不是靠哲学就能解决问题的!” 朝阳结婚六年了,朱思宇的处境她最能理解。“仔细想来,我们烦恼的也不过只是一粥一饭,计较的也不过是一针一线的事。可难就难在,这一粥一饭,一针一线,对一个困守在家庭琐碎中的女人来说,却恰恰就是生活的全部!” 每日一睁眼,就是活生生的日子。日子里,全是锅碗瓢盆,儿哭娘闹的纠缠。 爱情是花,婚姻是果。当激情褪去,爱情进入倦怠期,生活留下的就只剩吃、穿、住、用和孩子。 而今,朝阳要面对的是当爱情进入倦怠期,自己该如何在婚姻里找到一个舒适的自处,以及与家人相处的方式。 而朱思宇要面对的则是如何不让面包成为爱情的绊脚石,不为吃穿住用行烦恼、焦虑。不为孩子和婆婆的到来惶惶不可终日。 朝阳也曾是医学院高材生。有自己的理想,有大好的前程,对生活热忱而感恩。对未来怀着无限憧憬。如今呢?成了一个有家却没有家人的家庭主妇!有爱人却没有人爱的黄脸婆。 朱思宇也曾怀着无限憧憬,选择无房无车无存款,也毅然决然地要嫁给爱情。结果,爱情让她变成了一个小肚鸡肠,整日斤斤计较的怨妇。不敢买,不敢问,不能说!整日都是与婆婆斗,与老公斗,与自己斗! 其中辛酸,无穷尽! 能说出来的委屈,不叫委屈。 朝阳和朱思宇说着说着,突然就沉默下来了,眼圈不由地泛出红晕。 为了调节气氛,程默去餐桌上拿了醒酒器,为朝阳倒了一杯红酒,又给朱思宇添了一杯温牛奶。三人同时举杯碰了一下。程默不禁感慨:“这么说来,我好像还是咱们仨儿之中最幸福的一个!原来,让女人幸福的真正秘诀,是做一只快乐的单身狗啊!” 朝阳和朱思宇有时候是真的很羡慕程默。因为她是她们身边唯一可见的能把日子过的如此惬意和随心的女人。 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可如果,真的要说这就是幸福,程默又觉得似乎少了点儿什么。所以,她才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孩子,永远不会背叛!你给他一分的爱,他便还你十分。你给他生命,他便伴你一生。 “要我说,现在的年轻人呢,分手的能力大于相爱的能力!单身的实力呢,又大于委曲求全维护一段亲密关系的耐心!所以大家宁愿单身,也不愿意步入婚姻的坟墓!比如说我!” 听朝阳和朱思宇各自发泄完心中的委屈,程默还真有点得意于自己的单身生活。 “朝阳你看,那个人,是不是林医生?” 或是看不惯程默在自己面前装圣人,朱思宇随便指了个方向,一句“林医生”,就让她立刻原形毕露。 三人,随即闹成一团。 第三十五章 感觉不怎么样 或是因为程默为了怀孕,大半年没有喝酒的缘故。以她的酒量,晚上其实喝的不算多,可回家后还是醉的昏沉。 半夜起来找水喝,一翻身才发现自己床上还躺着一个人。 朱思宇见程默起身,立刻开口问:“是要喝水吗?我去帮你倒!” 很明显,她这上半晚根本没睡着。就在朱思宇起身的前一刻,程默又把她按下去,自己起身去倒水了。 朱思宇现在怀着孕,身子重,动一下也不容易。 等程默喝完水回来,朱思宇已经靠着床头坐起身了。“怎么样?回来后我给你吃了一颗解酒药!现在好多了吧?” 解酒药?程默完全想不起来了。“好多了!” “既然你酒醒了,我就先回去睡了!你这床太软,睡的我腰疼!” 说着,朱思宇就揭了被子,要下床。 她之所以会强迫自己睡在程默这里,完全是因为袁亮接她们回来时,程默整个人醉的人事不省的,她不放心她一个人睡在家里。 虽然程默不习惯和陌生人同床共枕,但一个单身久了的人,宿醉之后醒来,突然发现身边还躺着一个睁着眼也要陪着自己的“朋友”,心里还是挺暖的。“要不,你就将就在这儿睡一宿算了?” “不行!你这床睡得我耻骨更疼了!” “矫情!”,嘴里虽然这样说,程默还是起床把朱思宇送回了隔壁家。 程默回到房间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三点十八分。反正也睡不着,就又顺手打开微信,想看看朋友圈动态。 结果,一上去就见通讯录一栏里有一条申请添加她为好友的消息。 打开一看,没有附加信息。连头像都只是系统自带的一道灰色骷髅头。程默想都没想,直接点了拒绝。 朋友圈里不是晒美食,晒旅行自拍,就是晒自己家的现男友,别人家的前女友之类无处安放的狗粮。就在程默决定关机睡觉的时候,通讯录一栏再次出现了一个小红点。 还是申请添加她为好友的系统消息。 这大半夜的,谁能比自己还无聊,一而再再而三地执着于要添加她为好友? 程默再次点开申请人的信息栏一看,这次申请备注里写了四个字:“我是林知……” 看到这行小字的时候,她以为自己眼花,立刻坐直身子,再三确认了一遍。 的确是林知。 她不是把他拉黑了吗?怎么又冒出来了一个新号? 是的,在程默决定放弃林知的那一刻,她就把他默默拉到了黑名单。 因为加上林知好友后,他们通过这个平台说过的话总共没超过十句。其中有九句还是她在自言自语。 程默原想着,反正他也不发动态,平日也不说话,留着用不上,看着还糟心,就直接把他请进了小黑屋。 没想,今晚这人大半夜的突发神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又要添加自己为好友! 莫不是在国外梦游,找上了她?可林知这次去的是美国,算时差还不到睡觉时间啊? 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程默还是点了拒绝。 做人不拽,迟早被甩! 不管林知的魅力有多大,都改变不了他有女友的事实。而且,她今晚还从朝阳的口中得知,人家还是两人一起去美国出的差。 坚决执行“断”、“舍”、“离”三字箴言,是程默摆脱烦恼的不二法宝。 飞行模式一开,任谁都不爱! 关灯,睡觉! --- 天还没大亮,程默就被朱思宇的敲门声给吵醒的。 说来也是好笑。自她没有同意林知的好友申请,直接关机睡觉后,林知一时联系不上她,心中忐忑不安。最后实在忍不住,就把电话打到了袁亮夫妇那边。 主要是因为程默喝了酒,又是独居。作为医生的林知见过太多酒后意外事故,所以难免会多想。 朱思宇去程默家喊了一嗓子,确认她还活着,口里抱怨了几句,极不耐烦的继续回家睡觉去了。 程默却被林知这突如其来的关心,弄得毫无睡意。 打开手机微信一看,又是一条好友申请,旁边还显示了十条动态提醒。程默刚点完同意添加好友,对面的消息就发过来了。 【林知】:“现在感觉怎么样?” 【沉默是精】:“?” 大清早的,被人在门外一顿嚎叫,差点把门板给卸了。感觉其实不怎么样! 【林知】:“酒,醒了吗?” 【沉默是精】:“你怎么知道我喝醉了?” 片刻后,林知发过来了一条视频。点开一看,程默当场自闭。 视频里是昨晚她和朱思宇、朝阳三人在夜总会踢馆的名场面。看视频上方不断跳闪的弹幕,无疑,她们仨儿,毫无悬念的上热搜了。标题还是——《论夜场女王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时逞强一时爽,一直逞强一直爽。 事已至此,程默只能硬着头皮尬聊了。可可爱爱表情包先来一张。 【沉默是精】:“害羞.gpj” 女王很好,但夜场女王,难免就让人浮想联翩了。虽说她现在对林知在尽量保持距离,不用再刻意在他面前维护自己的“淑女”形象,但也不能自杀啊! 见林知半晌没回话,程默又赶紧补了一句。 【沉默是精】:“我要起床去上班了!晚安!” 退出聊天界面,程默打开自己的十条动态一看,一脸懵逼。 十条提醒,全是林知给她过去发的那些无聊动态点的赞。 一个不落!包括为了配合公司宣传发的公关文。 如果她早一点同意他的好友申请,估计像她这种不设置查阅权限的朋友圈动态,他能从头点到尾。 出于一种莫名的想要维护自己神秘人设的原因,程默赶紧把朋友圈动态查阅权限设置成了仅自己可见。 再返回聊天主界面,林知的信息回过来了。“今天是周末!要去加班吗?” 【沉默是精】:“公司有点事要去处理一下!” 程默不想说谎,奈何话赶话,为了不让自己情急之下说出去的话变成谎言,就只能继续说谎了。 她才不要大周末的去办公室加班。 第三十六章 无话可说 程默把手机重新放回床头柜上。既想让它响,又不想让它响。 不一会儿,手机‘滴’的一声响了! 【林知】:“醒酒之后,最好喝一杯蜂蜜水。对胃好!” 【林知】:“如果家里没有蜂蜜,就去我家拿!门口脚垫下,有一把备用钥匙!” 【沉默是精】:“……” 【沉默是精】:“你就不怕我其实是个隐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江洋大盗。趁你不在,把你家的贵重物品统统卷走,携款潜逃吗?” 实话说说,虽然程默觊觎林知的美色,也对他表露过多次色心。但他们之间其实还没有熟到可以互相交换家中钥匙的地步。 至少程默做不到。 直到现在,她每晚睡觉前都要反锁大门,还要在门口放一个阻门器。 单身女人必备生活技能! 包括留高羽谦的衣服在家,也是为了时不时拎出来挂在阳台上,告诉不法分子,她家有男人! 【林知】:“看上什么尽管拿!反正,家里最贵重的东西已经被你偷走了!” 【沉默是精】:“……?,纳尼.jpj” 难道他家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万圣节时医院给员工随便发的糖果盲盒?可她当时也是在经过他的允许之下,才拿的啊! 【林知】:“会议结束了!我去找教授说点事!回头再聊!” 会议结束?回头再聊? 难不成林知是在一边开学术研讨会,一边和自己聊天?还聊了他们认识以来时间最长打字最多的一次天? 回头“再”聊,又是什么个意思? --- 程默沉浸在林知的思绪中迷迷糊糊又睡着了。等她再次醒来就听门外响起一阵嘈杂的惊恐之声。 听着像是袁亮和吴凤英的声音。而且,听起来情况万分紧急。 程默不由心头一惊,赶紧起床开门去看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开门一看,只见袁亮抱着身上只盖了一条毯子的朱思宇正往电梯赶。她还没来得及问,他们已经坐上电梯下楼了。 好在,程默拦住了吴凤英。 这一问才知道,朱思宇早上来敲过程默的房门后,回去就喊肚子疼。后来越来越严重,就在刚刚似乎有不明液体一直从下体往外流。初步猜测像是羊水! 羊水!朱思宇怀孕才四个月,羊水怎么会破呢?难道是因为昨晚她们在外面玩的太野…… 程默回家穿了件外套,就赶紧下楼往前面的门诊大楼赶。 朱思宇已经被送进急诊室做检查了。 袁亮在向朝阳的母亲求助。听电话里的声音,李主任这两天应该是轮休了,现在正好在朝阳家。 程默在急诊的导医台与袁亮四目相对。站在一个初为人父的父亲的角度来说,无论袁亮此刻对程默表示怎么的愤怒,说出如何不堪入耳的话语,都不为过。 毕竟,带一个有孕在身的女人出入夜场酒吧唱歌跳舞;出入高空旋转餐厅饮酒作乐;在大马路上与人飙车对骂;单是听起来,都足够骇人。 而这一切“功劳”,都要归功于眼前这位特立独行,性情乖张的单身女人。 因为他们家朱思宇向来胆小又娇气,要不是有人从中撺掇,断不会做出这样出阁的事来。 原本昨夜去餐厅接她们回来时,袁亮对程默她们的所作所为就已心生不满。不过看在朱思宇身体无恙,加上程默此前对自己在工作上有多番照顾的情分,才没有发作。 而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老婆孩子被推走,说不愤怒,不迁怒于程默,袁亮做不到。 “抱歉!真的很抱歉!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面对袁亮的诘问,程默除了道歉,无话可说。 虽说昨日出去疯玩,是朱思宇主动要求的,但她当时完全可以选择拒绝,可她没有。 现在,不管怎么说,朱思宇肚子里怀着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如果真的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误了宝宝性命,她程默又有何颜面和理由来为自己狡辩? 此刻,莫说只是受几句袁亮的质问和责难,就算是他要拳脚相加于她,她也只能挨着、忍着、受着。 现在,盼只盼朱思宇和孩子能平安无事。 不到半小时时间,李主任、朝阳和杨家安一起开车赶到了医院。 朝阳和程默一样,都只是随意在身上披了件外套,看起来都是蓬头垢面的模样。不用想,定是因为昨夜醉酒刚刚又事发突然,临时出的门才会这般凌乱。 李主任前不久刚挂职省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来了之后大致向负责接诊的医生了解了一下朱思宇的具体情况。 因为要等检查结果出来,才能确认是不是胎膜早破,破到什么程度。所以,医生也不敢妄下结论。大家一时也就没有准信。 李主任换了衣服就去了解朱思宇的情况去了。剩下程默、朝阳、袁亮、杨家安四人呆呆站在检查室门口,等消息。 朝阳只在袁亮打给母亲的电话里,断断续续大致听了几句。现在才缓过神来:“袁亮,思宇到底是什么情况?” “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就是……早上……她突然睡着睡着就喊自己肚子痛……”,袁亮说着说着,已经有些抽噎了。“然后,没过一会儿,就听她说自己下面好像在流水!可能是羊水破了!” 袁亮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勉强把话说完。 对于一个已经三十岁出头的,被生活压得快要喘不过气的男人来说,面对自己即将失去第一个孩子的事实。成年人的体面,早已不值一提。 这个孩子的到来,曾经给过他多少鼓励和安慰。而今,就加倍还了他多少痛心和愧疚。 因为对一个孕期不足十六周的孕妇来说,胎膜早破意味着什么,大家都能预想到。 见袁亮如此,众人的心情愈加沉重。对程默和朝阳来说,更甚。 毕竟,朱思宇发生这样的意外,她们无论如何难辞其咎,尤其是程默。 “不是我多嘴,程小姐!你明明知道思宇现在有孕在身,朝阳也已经戒酒备孕一年多了!你怎么突发奇想能想到带她们俩去那种地方鬼混呢?想唱歌你们哪怕是找个安静点的唱吧,ktv也行!为什么偏偏要去酒吧,还把自己灌的烂醉?” 袁亮数落完,杨家安继续。 第三十七章 我相信你 朝阳在备孕,而且已经备孕一年多的事,程默事先并不知情。如果知道,她昨晚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朝阳把自己喝成那样的。 “我……” 程默平日看起来就跋扈又乖张。做出此等离谱又不负责的事,自然不会是朱思宇和朝阳的主意。 如今,程默百口莫辩。 杨家安见她今天不似前些日,将他堵在林知家门口那番咄咄逼人,更是认定程默就是昨日之事的始作俑者。 责难起来,就更理直气壮了。 “程小姐!听说你身世比较特殊,对此,我深表同情。但自小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些,并不能作为你肆意放纵的理由。更不是你用来‘祸害’别人家庭的借口!” 杨家安之所以表现的如此激进,是因为朱思宇目前的情况看起来不容乐观。他怕万一袁亮的这个孩子保不住,他们会把责任推到朝阳头上。 大难临头,谁都想优先袒护自己最亲近的人,为她“仗义执言”。 难就难在,程默没有最亲近的人。没有人会为她挺身而出,仗义执言。 如果是别的事,她可能还会据理力争为自己辩解几句。但朱思宇肚子里怀着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且,她也自认有愧。 所以此刻,除了忍,别无他法。 就算被人指着鼻子骂,有娘生没娘养,她也得受着。 “杨家安!你说的是人话吗?” 朝阳向来性子软,但不是没有底线。程默是她的朋友,况且昨天这件事,自己也有责任。怎么能全怪在程默一个人头上呢? “朝阳!我早跟你说过,交友要谨慎。社会不比学校。不要以为社会上的人都和你在学校那会儿认识的人一样,心思单纯、做事靠谱……” 杨家安比朝阳年长几岁。在他心里,始终认为朝阳就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单纯的可爱又可怕。 “我接触社会少,总拿学生时的眼光看人!怪谁?怪我吗?还不是为了你,为了这个家我才迈不开腿,走不上社会……” 跟在杨家安身后久了,任他安排的事情多了,朝阳也开始考虑这样的自己,这样的生活,是不是真的就是她想要的。 这种自我反思的频率,在她见到恣意怒骂,自在生活的程默后,更甚。 眼看朝阳和杨家安即将为了自己再起争执,程默别过脸去,借口去卫生间先行离开了。 她不是一个喜欢用眼泪来表达情绪的人。可今天,似乎真的已经到了她忍耐的极限。 六岁前,她活在父亲对她与母亲的毒打与恐惧中。母亲离世后,她就成了没人疼,没人爱,无家可归的孤儿。在这个孤独又冷漠的世界飘零。 一直苦苦挣扎,一直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勇敢,要活的精彩。以此,才不辜负自己曾经历经的苦难。可当她终于长大,不为吃穿发愁,不被人当狗一样践踏,却还是始终逃不掉“有娘生没娘教”的魔咒里。 她以为她回到安市后,生活终是善待了她一次。让她遇见林知,让她遇见朝阳和朱思宇,让她感受到了世间的点点温柔。让她可以不必那么计较,善待生活。 可事实告诉她,她错了。 成人的世界里,没有朋友,只有立场! 一定是她太贪心。竟然企图想要拥有一个温暖的爱人,拥有一群真挚的朋友,拥有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她不配! 但她,更不需要! --- 程默坐在医院楼下的古铜色藤椅上,眼泪像丝线一样不停往下滚落。 因为出门太急,没有带墨镜在身边,她只能把脸后仰到与天空平行。把脆弱,孤独和委屈,说与这天,说与这云,倾听。 天空蓝的像一块儿幕布。也正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着。 直到眼睁睁看着她眼角一股温热的液体,从鬓角一直滑进耳廓。 老天爷的心!果然是比人心还要凉的凉薄。竟然,连半点安慰都不愿给予她。 正在程默胸口无比沉闷之际,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林知发来的消息,问她加班结束了没,该吃午饭了。 难得,这个世界还有人记得她。哪怕只是自己随口胡诌的谎言。 【沉默是精】:“林医生!我好像……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程默找不到合适的人,来表达此刻自己心中的委屈和自责。 【林知】:“打算卷款潜逃了吗?” 林知以为程默在和自己开玩笑。 【沉默是精】:“我杀人了!我害死了朱思宇的孩子!我……” 程默的手在九宫格键盘上颤抖的打出这一行字的时候,豆大的泪珠也正“吧嗒吧嗒”滴在手机屏幕上。 眼泪,顺着指尖浸渍在聊天界面,视线一片模糊。直到她再也打不出一个字。 片刻功夫,林知的越洋电话就打过来了。 可是,除了大哭一场,程默现在什么话也不想说,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内疚、委屈、自责,万般情绪无处倾诉的孤独、无奈,都在听到林知的声音的那一刻,溃不成军。 林知没有急于开口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是默默在电话另一头陪伴着她。直到她的情绪缓解,把事情原原本本和他又说了一遍。 “程默!你先别难过,听我说!从你给我描述的你们昨天的经历来看,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就算那个孩子没了,责任也不在你!” 林知的话说的很坚决。 “可是……昨天,朱思宇虽然没磕没碰…也没有做过剧烈的运动。但是,她开车了啊!”,程默一直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愧疚和委屈,胸口总是忍不住抽搐,鼻腔因为刚刚哭过,加上入冬时节,气温较低,鼻涕也是抑制不住的往外流。“…我看她很想开我那辆车,就把钥匙…给…给她了!都是我……不…不好!” 此刻的程默,一直抑制不住的在抽泣。整个人,哭的就像个孩子。 面对程默的无助和自责,林知只觉得言语的分量实在太轻。“孕妇也可以正常驾驶小汽车!只要是正常驾驶,没有发生意外事故,是不会造成胎膜早破,婴儿早产的。” 胎膜早破的原因有很多种。如果没有受到外力挤压,客观上不会造成早产。音响的噪音不会,驾驶汽车也不会!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你先不要胡思乱想!一切等检查结果出来了再说!” 话虽这么说,但程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众人现在又都将矛头指向自己。她怎么能不胡思乱想呢? “程默,相信我!也相信我的专业判断!好吗?” 林知是医生,研究的还就是女人生孩子这件事。加上他此刻镇定、坚决的答复,不管怎么说,程默心底的大石头,也总算落下了一半。 “……好!我相信你!” 程默只听林知的同事说过,他的专业能力很强。可至于强到什么程度,对朱思宇这件事的判断是否准确,她心里也没底。 但她相信林知。无条件的相信他。 因为现在,也只有他肯相信自己。 第三十八章 孤煞星 当朝阳在楼上等不到程默,便下楼来寻她。却见她正有些失神地坐在花园里发呆。 杨家安今天也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竟然对程默说出那种刻薄的话来。她自然要代他向她道歉。 “朝阳!你不用替他道歉。他本来也没有说错什么!” 事已至此,程默不想让朝阳和杨家安再因为自己闹得不愉快。那样,她就真的是在“祸害”别人的家庭了。 “程默……” 见她这样,朝阳是真的很想安慰她几句,奈何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于程默来说,无关痛痒的话安慰不了她。更深入的话题,朝阳又开不了口。 对于一个特立独行,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的人来说,过往不堪提及,任何情感的触动都是一道伤疤。 她如何开口,又能说些什么呢? 好在程默在椅子上坐了片刻后,整个人又回到了从前的状态——又酷又飒。 待二人上楼,朱思宇的住院手续都已经办妥,人也在病房里躺着了。 单看她的精神状态,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般严重。因为她已经在向袁亮下达“懿旨”了——巴老冒家的冒菜,限时十五分钟到达指定场所。 “宝!咱现在不是特殊情况吗?你看,要不咱还是别吃冒菜了!我让咱妈回家给你熬点稀饭带过来,怎么样?” “你是想抗旨吗?”,看袁亮在和自己讨价还价,朱思宇一脸不悦。眼珠咕噜一转,瞪眼质问。 他是嫌自己遭的罪还不够多吗?这都住院了还要她继续忍受婆婆的黑暗料理? 见状,袁亮气势立马矮半截。连应三声“好!好!好!”,连哄带求,一溜烟出了门。 如果不是因为昨晚她们出去“鬼混”的视频上了热搜,早上刚刚被杀到自己家的亲妈教训了一番,朝阳这会儿肯定早去找她家的灭绝师太了解情况了。可这会儿,她只能问朱思宇:“李师太,怎么说的?” 按理说,如果朱思宇真是胎膜早破,羊水外溢,她老娘作为朱思宇的亲姨妈不应该不在病房守着的。 可是,如果朱思宇一切安好,就用不着住院了啊! 而今,大家都在担心朱思宇的肚子。她自己却反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倒比往常淡定。“小姨说,一切要等检查结果出来了,才能确定!” 见此,朝阳和程默只当是她不想让她俩歉疚才故作轻松的。两人的心情更显沉重。 朱思宇招呼婆婆吴凤英帮程默端个凳子过来,三人一起坐着聊会儿天,研究研究热搜底下的评论。可没想,老太太先是装作没听见,后来倒是动身了,却是把身旁的凳子“哐当”一声,直接踢到程默面前。 脸上的愤怒,可见一斑。 就在朱思宇气恼她家婆婆今儿又是抽了哪门子风的时候,沉默了半晌的程默开口了:“不用了!吴阿姨!我去外面给思宇买点水果!” 吴凤英的脸黑的比煤炭还要深几分:“还是不劳程小姐费心了!我们家,受不起!” 这时,朱思宇才明白婆婆这把无名火原是烧给程默看的。 可这老太太平日里,对程默可比对自己还要殷勤啊! 这…… 转念一想,朱思宇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待她要帮程默解释的时候,却见程默早已没了影儿。 别过人群,程默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冷静、要坚强,这件事不一定是自己的错。可眼眶偏偏就像失控的水龙头,根本控制不住眼底汹涌的浪潮。 一直以来,她都视吴凤英如亲妈一般。送她护肤品,送她衣物,帮她在朱思宇面前说话,解围。可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她在她眼里立刻就变得一文不值,变成了瘟疫,罪魁祸首。 甚至连解释和补偿的机会都不给她。 朱思宇正欲给程默打电话,却被朝阳拦下了。此刻给程默打电话,也不过是让她更难堪,更难做人罢了。 --- 程默去医院对面的水果店给朱思宇买了些新鲜的水果和一些用得上的生活用品。浑浑噩噩刚走到病房门口,就听吴凤英在向袁亮交代些什么。 大致意思就是说程默命硬,让他劝劝朱思宇以后离她远点,免得给他们家带来祸患。 “窝跟你说,儿咋!妈说话你邀听得!我要是灶滋道,那程默自幼克母克父,她那母亲是喝弄药自杀得,我是怎么也不会让你和思域和她走的那么个近!这种人,可是天生的孤煞星!” 听吴凤英提到自己的母亲,程默的心跟着疼了一下。 是的,她的母亲是自杀的。 也的确是因为她,母亲才会走上那条不归路。 “妈!您别听别人瞎说!程默不是那样的人!”,在朱思宇的坚持下,袁亮就算和自己亲妈说话,也必须要用她能听得懂的普通话,所以口音并不重。 “咋个不似?你那表姐夫说的话,能假的了吗?你今年刚好三十三岁!麻都给你蒜过了,命里要遇小人,遇瘟神!我看那程默就是你命里的小人。不然,我那孙子……” 吴凤英说着说着眼泪也是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村里和袁亮一样大的小伙子,娃都串一串能下地干活了,她家儿子好歹还是大学生,还在城里安了家。如今,好不容易得了个孩子,还不知道能不能挺过这一关。 都怪程默! 自她住到他们家隔壁后,朱思宇都进了两回医院了。 看老太太还要说,原本吃完饭刚想眯一会儿的朱思宇实在忍不了了,在里屋喊了一句:“你俩有完没完?” 这一声狮吼功下来,吴凤英老老实实闭嘴了。 程默抬头把眼眶里的液体往回收了收,收拾好情绪敲门进屋。 吴凤英一看是程默拎着东西进来,一张满是皱纹的脸立刻掉的比马脸还要长。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就要下逐客令。 朱思宇听见外面的动静,便唤程默进自己屋去,说是有话要和她说。 这间病房是程默出钱去护士站为朱思宇要的vip套间,分陪护和病房两间房。 听吴老太太那样说,程默原是不想进去的。免得惹的别人不悦,自己难堪。奈何朱思宇坚持要叫她进去。 第三十九章 生活,真操蛋 程默原只想进屋去和朱思宇打个招呼便走,可没想她却一把拉住了她的手。故意提高了嗓门,与她认真说道:“程默!虽然你这人吧,脾气臭,嘴又毒,长得还比我好看。按理说,我应该很讨厌你才对!可是,谁让我这人脾气好,心又软,生的还比你幸运。所以,你这个朋友,我朱思宇认定了!就算你是瘟神,我也愿意被你传染!” 程默的心,原本已经千疮百孔。 被误解,被指责,被骂没教养,被人称瘟神…… 人间似乎真的不值得! 可是,朱思宇的这句“我愿意被你传染!”,就像一挤救命的药,硬生生一点一点把她心口的那些“疮”,那些“孔”抚平。 眼泪,再一次不听使唤的滂沱而下。 两个女人红着眼,就这样拉着彼此的手,又是哭又是笑。 人世间,终究还是值得的。 当着吴凤英和袁亮的面,朱思宇又将昨日她们为何出去,出去又经历了些什么,将经过完完整整向他们解释了一遍。 说完,她又严肃与他们补充道:“妈!老公!如果这个孩子最后没有选择我们,那是我这个做母亲的不够格,没有保护好她/他。是我们……没有这个福气!不怪别人!” 说到这里,朱思宇、袁亮、吴老太一家也是眼圈一红,鼻尖一酸,悲从心来。 --- 现在,大家就只能等朱思宇的检查结果出来了。 如果是胎膜早破,以她现在的月份,保肯定是保不住的。 如果不是,当然皆大欢喜。 现在,盼只盼朱思宇的肚子再不要突发剧痛。 检查结果要到次日一早才能出来。程默就算回家也静不下心,不如待在医院,心里还能好受一些。 为了不平添吴凤英的焦虑和戒备,程默没有待在病房里,而是一直坐在朱思宇病房门口的长椅上等天明。 袁亮中途有出来劝过她几次,让她先回家休息,有消息了会立刻通知她。但奈何程默太倔强,一点不听劝。 袁亮说急了,她便像个游魂一样,下楼去转一圈,看着灯火通明的医院发会儿呆,接着回来等。 万一朱思宇的肚子又痛了,她在跟前多少还能帮点忙。 这一等,已是凌晨两点。 袁亮半夜起来帮朱思宇倒水,才见程默还在门口坐着。劝得次数多了,袁亮也放弃了。用开水温了一盒纯奶递给她:“喝一口吧!” 程默恍恍惚惚在医院“游”了一天,滴水未进。这会儿,还真有点渴了。 “早上,是我一时着急!话说的……有些重!还请你不要介意!” 袁亮见程默接了自己的奶,顺势坐在她旁边,愧疚致歉。 程默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早已坦然:“不怪你!换做是我,我可能说话比你还难听!” 天底下,有哪个父母在面对谋杀自己孩子的凶手时,还能表现的冷静又克制? “其实,我心底一直都知道,这件事不应该怪你!只是……” 知道是一会事,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朱思宇是什么性格,他作为她的老公再是清楚不过。如果不是她撒娇撺掇,央求程默,程默怎么会答应带一个孕妇去那种地方? “是我考虑不周!” 程默当时只想着带朱思宇去见见世面,帮她提供写作灵感,而且也自认能把她照顾好。可没想,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不!是我没有给她足够的安全感!才会让她对这个孩子的到来,充满忐忑和抗拒。” 听袁亮说完,程默整个人都愣住了。 朱思宇怎么会不想生下这个孩子呢?毕竟他们夫妻俩年龄都不小了。吴凤英还专门是为了照顾孩子才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啊! 袁亮今天一天都在围着朱思宇转,整个人看起来,苍老又沉重:“我一直知道,她不是很想生下这个孩子!只是迫于外界压力,不得不做出这样的让步!”。 见程默有些漠然,袁亮也露出一脸苦笑:“如果一个母亲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就算你拿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不会跟你出去找刺激,混酒吧的!又怎么会做那个拿刀的人?”。 这么一说,程默就明白了。 难怪昨晚,朱思宇表现的那么淡定,放松。看起来一点不像孕妇的样子。而且,今日她也表现的十分平静。 难道她对这个孩子的去留,真的不是十分在意? 程默原只是想着朱思宇估计是怕大家看了担心,内疚,才故作不在意的。 可这孩子,毕竟是她和袁亮的…… “我们是裸婚,裸孕!无车,无房,无存款,无家人帮衬。换做是你,你可能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如蝼蚁一般为生存奔波煎熬吧?” 袁亮长舒了一口气,起身回病房。一个中年男人的脊梁,在程默面前渐渐弯曲:“生活啊!真tm操蛋!” 是啊!生活,真tm操蛋! 对于袁亮和朱思宇,程默只知道他们的感情很好,经济不是很宽裕。可是没想到,他们的压力会这么大。 大到连孩子都不敢生! 可是,他二人已是而立之年。据她观察,两人也不是不思进取的人。再怎么说,手上多少还是有一些积蓄的。怎么会一无所有呢? 程默想不通! --- 十一月的安市,天气已经逐渐转凉。到了后半夜,程默就算裹着袁亮递给她的毯子,也只觉得越来越冷。 窗外,深沉的夜色被冬日的寒气陇上一层薄雾,看起来昏昏沉沉。 护士站值夜班的小护士也已支撑不住,被扑面而来的睡意夺去意识。整个走廊,静的像是世界末日。 程默倚着寒凉的墙壁,蜷缩在椅子上,想到朱思宇,想到袁亮眼底的落寞和无奈,想到吴凤英对自己的误解,想到时时刻刻都要把大姑姐放在第一位的朝阳,想到自己这一路走来的种种,竟没有丝毫睡意。 拨开层层华丽的伪装,孤独竟是这般的实实在在。 就在程默将毯子往身上用力裹了裹,无意侧过脸去向走廊尽头看了一眼的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安静而幽长的医院走廊上,一个熟悉挺拔的身影正缓缓向她走来。 在少有的还亮着的几盏白炽灯的照耀下,她看见了林知。 第四十章 虚惊一场 林知已经实实在在站在程默面前了,可她还是不敢相信眼前所见。于是,又使劲眨了两下眼睛,以确认自己没有眼花,也没有在做梦。 裹在毯子里,努力蜷缩在椅子上的程默,看起来真的很小只。加上她刚刚俏皮的眨眼,林知略显疲倦的脸上立刻荡漾开一圈圈温暖的笑意。 直到他的手真真切切地触到她有些出油的刘海上,程默才彻底缓过神来。 “别碰!三天没洗过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在自己心仪之人面前,时刻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更是程默的做人准则。 当她伸手去阻止林知落在自己头顶的温柔手掌,指尖与指尖触碰的一瞬间,一股强烈的电流从他们的心尖迅速划过。 “你……怎么会在这里?” 早上他们两人通话的时候,林知明明还在大洋彼岸。 “外面这么冷,也不知道回家加件衣服!看样子,也没吃东西!一定饿坏了吧?” 林知的眼里满是心疼和温柔。在感受到程默指尖的凉意后,将目光停在她身侧椅子上的几块法式小面包上,轻声问道。并未正面回答程默的问题。 鬼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大概,是听不得女人哭吧! 因为程默坚持要守在朱思宇病房外,林知只得先回自己的办公室,帮她拿了件外套,又帮她带了热水和速溶奶茶以及一些小饼干之类的零食。 两个人就这样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像两只深夜觅食的小老鼠,偷偷摸摸地开着各种零食的包装袋慢慢填饱肚子。 谁能想到,林知喜欢的零食和程默爱吃的零食竟然神奇般地重合了。连速溶奶茶也是她喜欢的口味。 或是因为有了林知的投喂和陪伴,程默忐忑不安,惶恐自责了一天的心渐渐开始平复,困意也慢慢袭来。 两人吃着吃着,聊着聊着,程默却没了声音。 她撑得实在太久,太辛苦。 就在她的脑袋即将从椅背上滑落下来的一瞬间,林知将自己的肩膀借给了她。 就这样,林知稳稳地接住了程默的世界。 一个让他为之心疼、好奇、沦陷、不知所措的世界。 --- 次日一早,还不到上班时间,李主任就到了朱思宇的病房。朝阳、程默、林知一行人也都站在朱思宇的病床前,等她发话。 检查结果出来了。 朱思宇不是胎膜早破,腹中孩子除了营养有些跟不上,其他方面一切正常。 在场的众人,除了早已料想到这一结果的林知神色一如往常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 听姨妈这样说,朱思宇自然觉得脸上挂不住!因为这样,搞得她好像在装病一样:“可是,我昨天明明就觉得肚子……有些痛。而且,也真的感觉有东西在往外…流……” 朱思宇开始还想替自己辩解几句。说着说着,心就虚了。 “随着胎龄的增长,腹腔的压力也会随之增大!因为个人身体上的差异,有一部分人是会出现小便失禁的现象!” 朱思宇用来替自己辩解的话在外人听来,确实有几分质疑权威的意思。李主任自然要向大家澄清。 小……小便……失禁? 当朱思宇意识到众人已经理解了李主任言语中的意思后,脸瞬间红成了苹果色。 她这个姨妈,平日不苟言笑,言辞犀利也就罢了。今儿,竟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她颜面扫地! 李主任话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太官方了。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总不能再收回来吧? 场面一度很尴尬! 到底还是程默先开口:“朱思宇!人家投胎前喝的是孟婆汤!你喝的怕不是猪脑子?” 能把正常的小便意会成羊水的人,估计和猪的智商也不相上下了。 听程默这样说,大家一时也都破了防,跟着哄笑起来,气氛变得轻松不少。 其实,朱思宇之所以这么兴师动众,不是她真的智商不够。辨不清羊水和小便。而是,她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大家,她很重要。 她渴望时刻都能被人关注和宠爱。 --- 既然朱思宇没事了,程默只想立刻回家睡上三天三夜。直到这时,她才发现林知昨晚一回来就直接来医院找她了。 因为他现在才拖着行李箱,和她一起往宿舍走。 想到这里,程默的心里闪过一丝丝喜悦。但喜悦过后,又陷入了道德层面的自省。 林知可是有女朋友的人。 不管她对他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不插足别人的感情,是她的底线。当然,她亦更不可能成为别人鱼塘里的“鱼”。 程默心中正郁闷着,林知的电话就响了。 不是程默刻意要偷听,实在是因为林知根本就没打算避过她讲电话。 听声音,电话应该是程默之间见过的那个女孩打过来的。 通话内容很简短。大致就是围绕林知为什么会提前回国,是不是遇到紧要的事情了,需不需要她帮忙等一些暧昧又正常的交谈。 程默不是扭捏的人。 其实,在见过林知家的那个小学妹之后,她就想当面问他一句,是不是真的和人家那小姑娘确定关系了。这样她也就死心了。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问,林知就出长差了。 这一去就是小半个月。 “你和你那个小师妹……” 程默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开口,还没问出口,林知的电话又响了。 这一次,他用的是英语。说的,也是一些程默听不懂的专业知识。 待林知接完电话,问程默刚刚想和自己说什么的时候,她又突然改口了。带着点戏谑和称赞的意味,道:“林医生,发音很标准嘛!果然是流过学的洋博士!” 现在的程默和昨天在电话里哭的撕心裂肺的程默,简直就是两个人。 林知原以为她会和自己说点别的,哪怕是问两句他电话另一头的女生是谁,他的心都能好受一些。可偏偏,程默像个若无其事的局外人,说了一句无关痛痒的局外话。 除了回给她一个浅笑,他还能说什么呢? 一个不问,一个不说。天聊死了。 第四十章 记忆拉扯 林知已经实实在在站在程默面前了,可她还是不敢相信眼前所见。于是,又使劲眨了两下眼睛,以确认自己没有眼花,也没有在做梦。 裹在毯子里,努力蜷缩在椅子上的程默,看起来真的很小只。加上她刚刚俏皮的眨眼,林知略显疲倦的脸上立刻荡漾开一圈圈温暖的笑意。 直到他的手真真切切地触到她有些出油的刘海上,程默才彻底缓过神来。 “别碰!三天没洗过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在自己心仪之人面前,时刻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更是程默的做人准则。 当她伸手去阻止林知落在自己头顶的温柔手掌,指尖与指尖触碰的一瞬间,一股强烈的电流从他们的心尖迅速划过。 “你……怎么会在这里?” 早上他们两人通话的时候,林知明明还在大洋彼岸。 “外面这么冷,也不知道回家加件衣服!看样子,也没吃东西!一定饿坏了吧?” 林知的眼里满是心疼和温柔。在感受到程默指尖的凉意后,将目光停在她身侧椅子上的几块法式小面包上,轻声问道。并未正面回答程默的问题。 鬼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大概,是听不得女人哭吧! 因为程默坚持要守在朱思宇病房外,林知只得先回自己的办公室,帮她拿了件外套,又帮她带了热水和速溶奶茶以及一些小饼干之类的零食。 两个人就这样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像两只深夜觅食的小老鼠,偷偷摸摸地开着各种零食的包装袋慢慢填饱肚子。 谁能想到,林知喜欢的零食和程默爱吃的零食竟然神奇般地重合了。连速溶奶茶也是她喜欢的口味。 或是因为有了林知的投喂和陪伴,程默忐忑不安,惶恐自责了一天的心渐渐开始平复,困意也慢慢袭来。 两人吃着吃着,聊着聊着,程默却没了声音。 她撑得实在太久,太辛苦。 就在她的脑袋即将从椅背上滑落下来的一瞬间,林知将自己的肩膀借给了她。 就这样,林知稳稳地接住了程默的世界。 一个让他为之心疼、好奇、沦陷、不知所措的世界。 --- 次日一早,还不到上班时间,李主任就到了朱思宇的病房。朝阳、程默、林知一行人也都站在朱思宇的病床前,等她发话。 检查结果出来了。 朱思宇不是胎膜早破,腹中孩子除了营养有些跟不上,其他方面一切正常。 在场的众人,除了早已料想到这一结果的林知神色一如往常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 听姨妈这样说,朱思宇自然觉得脸上挂不住!因为这样,搞得她好像在装病一样:“可是,我昨天明明就觉得肚子……有些痛。而且,也真的感觉有东西在往外…流……” 朱思宇开始还想替自己辩解几句。说着说着,心就虚了。 “随着胎龄的增长,腹腔的压力也会随之增大!因为个人身体上的差异,有一部分人是会出现小便失禁的现象!” 朱思宇用来替自己辩解的话在外人听来,确实有几分质疑权威的意思。李主任自然要向大家澄清。 小……小便……失禁? 当朱思宇意识到众人已经理解了李主任言语中的意思后,脸瞬间红成了苹果色。 她这个姨妈,平日不苟言笑,言辞犀利也就罢了。今儿,竟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她颜面扫地! 李主任话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太官方了。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总不能再收回来吧? 场面一度很尴尬! 到底还是程默先开口:“朱思宇!人家投胎前喝的是孟婆汤!你喝的怕不是猪脑子?” 能把正常的小便意会成羊水的人,估计和猪的智商也不相上下了。 听程默这样说,大家一时也都破了防,跟着哄笑起来,气氛变得轻松不少。 其实,朱思宇之所以这么兴师动众,不是她真的智商不够。辨不清羊水和小便。而是,她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大家,她很重要。 她渴望时刻都能被人关注和宠爱。 --- 既然朱思宇没事了,程默只想立刻回家睡上三天三夜。直到这时,她才发现林知昨晚一回来就直接来医院找她了。 因为他现在才拖着行李箱,和她一起往宿舍走。 想到这里,程默的心里闪过一丝丝喜悦。但喜悦过后,又陷入了道德层面的自省。 林知可是有女朋友的人。 不管她对他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不插足别人的感情,是她的底线。当然,她亦更不可能成为别人鱼塘里的“鱼”。 程默心中正郁闷着,林知的电话就响了。 不是程默刻意要偷听,实在是因为林知根本就没打算避过她讲电话。 听声音,电话应该是程默之间见过的那个女孩打过来的。 通话内容很简短。大致就是围绕林知为什么会提前回国,是不是遇到紧要的事情了,需不需要她帮忙等一些暧昧又正常的交谈。 程默不是扭捏的人。 其实,在见过林知家的那个小学妹之后,她就想当面问他一句,是不是真的和人家那小姑娘确定关系了。这样她也就死心了。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问,林知就出长差了。 这一去就是小半个月。 “你和你那个小师妹……” 程默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开口,还没问出口,林知的电话又响了。 这一次,他用的是英语。说的,也是一些程默听不懂的专业知识。 待林知接完电话,问程默刚刚想和自己说什么的时候,她又突然改口了。带着点戏谑和称赞的意味,道:“林医生,发音很标准嘛!果然是流过学的洋博士!” 现在的程默和昨天在电话里哭的撕心裂肺的程默,简直就是两个人。 林知原以为她会和自己说点别的,哪怕是问两句他电话另一头的女生是谁,他的心都能好受一些。可偏偏,程默像个若无其事的局外人,说了一句无关痛痒的局外话。 除了回给她一个浅笑,他还能说什么呢? 一个不问,一个不说。天聊死了。 第四十一章 人渣 林知不知道程默为何会突然对朱思宇的家人发火。而且,还极度暴躁无理。 按理说,程默和朱思宇两人近来的关系已经缓和不少,甚至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面对朱思宇的家人,她不至于此。 林知连着敲了三下门,都没有听到任何动静。正当他要转身离开的时候,门开了。 一进门,程默迎面就拥进了他的怀中。紧紧抱着他,却是一句话也没说。 她现在,只想有一个温暖的怀抱。让过不去的过去,慢慢过去! 毕竟,一切都已时过境迁! 虽然不明就里,但林知还是紧紧回给了程默一个更有力的拥抱。 他知道,能让她崩溃的事不多。程默现在,心里一定很难过。 --- 程默一言不发,蜷缩在自己家的沙发上,像一只独自舔舐伤口的猫。 孤独,又倔强! 林知疑惑于程默的阴晴不定,更多的还是心疼! 凭直觉,他知道她情绪的突变必然是与朱思宇以及门外的两位长辈有关。可她不愿开口,他也不能急于追问。除了默默陪伴,什么也做不了。 程默是一个要强的人!他知道! 林知在程默家烧完热水,又回家拿了一些父亲调制的安眠茶泡好,放在她的手心暖手加安神。 完了,又去程默的冰箱侦查,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食材。 最后,只找到了一袋没有过期的速食水饺。 等林知煮完饺子出来,程默已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动画片《猫和老鼠》。 一只总是被老鼠捉弄的猫! 一只总是被猫追逐的老鼠! 一次又一次令人忍不住想捧腹大笑! 一个又一个的死循环! 林知没想到,动不动就与人动嘴又动手的程默,私下里竟然喜欢看动画片:“原来,你喜欢这个?” “你不觉得,他们很好笑吗?” 情节“跌宕起伏”的动画片是程默对抗一切不良情绪的秘密武器。这么多年以来,从未改变。 因为动画片的世界,最幼稚却也最纯粹。 没有过往的负担,没有未来的顾及。不被现实拉扯,没有欲望和不甘! 林知从小生活在浩如烟海的典籍里,说实话,很少接触动画片。不过跟着程默瞄上一会儿,发现还真是老少皆宜:“是挺不错的!” 就这样,两人坐在茶几边的地毯上,一边吃速食水饺,一边看动画片。不一会儿,二人席地相依相偎双双陷入了昏沉的梦境。 他们昨晚原本就一夜未眠! 睡梦里,程默久违地梦见了自己的母亲。 母亲还是那么年轻,那么温顺。正坐在太阳底下,拿着小木梳帮她编着辫子。笑盈盈的,没有疲惫,也没有怨怼! 正在程默憧憬地回头想去拉住母亲的手的时候,母亲的神色突然变了。一时间,她温柔的眼神里充满了慌张,恐惧和绝望! 无疑,是那个男人出现了。 那个魔鬼一样的男人。 而且他的手里,还紧紧攥着一瓶白酒。 这是程默母女俩脑海里最为恐惧的画面!没有之一! 因为那个男人一喝醉,就意味着,她们随时都有可能会遭到他的毒打,以致周身暴戾的气息将她们完全笼罩在死亡的恐惧里! 程默虽然睡着了。但就在父亲出现的那一刻,她一直在潜意识里告诉自己,她已经长大,已经变得足够勇敢和强大。而今的她,已经完全具备随时带母亲逃离魔掌的能力与勇气,她们再也不用屈服于他的暴戾和残忍。 这一次,程默说什么都要挡在母亲前面。而不是像过去一样,懦弱地躲在母亲身后,眼睁睁看着她被父亲打的体无完肤! 走! 必须走! 一刻也不能留。 就在程默挣扎着想要紧紧攥住母亲的手心带她逃离的时候,才发现无论自己如何努力,双手却怎么也触及不到她。 最后,程默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消失在她眼前。 任她独自一人沦陷在氤氲的迷雾里,如何哭喊,如何挽留,如何自责和绝望。 “程默!程默!” 林知几声急促的呼喊声,让陷入梦魇的程默勉强回到现实。 她又做噩梦了! 这样的梦,她以前每隔几晚就会做一次!不过自回到安市后,这还是第一次。 “做噩梦了?” 因为程默一直在梦里喊“妈!”,神色又很是落寞,所以林知猜测,她应该是梦到自己的亲人了。考虑到程默的身世,林知犹豫着要不要开口问及她的过往。 “梦到我妈了!” 没想,程默倒是坦诚。 梦到母亲,不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吗?可就程默当下的表情来看,可是比梦到仇人还要恐惧。 “印象中,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林知出国期间,找朝阳了解过程默的一些过往。知道她是六岁的时候,因为不甚走丢才被人收养的。所以知道,她并不是一个没有记忆的真正意义上的孤儿。 他想要更多地了解程默。因为只有足够了解,才能知道如何守护,如何更好地去爱她。 “你想了解谁?我母亲还是陈友福?” 恢复理智与平静的程默,和偶尔撒欢、崩溃的程默,简直判若两人。 “陈友福,是谁?” “人渣!” 林知被程默嘴角的一丝苦笑弄得不知如何回应。心下想着,陈友福会不会是那个在收养期间将她转手的屠夫。没想程默又开口了:“陈友福……是我生物学上的父亲!”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陈友福的确与程默有着不可分割的父女情分。 且血浓于水。 “有没有尝试过,回去找到他?” 听朝阳的意思,当年,程默是因为父亲的缘故,才与家人走丢。林知自当认为程默对陈友福的恨意,是源于父亲当年的大意,让她走失,以致后来让她流离失所。 但不管怎么说,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父女亲情总不能说断就断。 “找谁?陈友福吗?”,提到父亲陈友福,程默身上表现出来的冷静和冷漠,让林知很是意外。 “他!早死了!” 程默的语气很冷。提到父亲的死亡,像是在说一部索然无味的电影里无辜殒命的路人甲。 林知原还想安慰几句。见状,也只能闭口不言。 程默直接起身,不想再与他继续这个话题:“我得去公司加会儿班!林医生,可能要独守空房了哟!” 不想,程默一改先前的冷漠情绪,随即一脸俏皮地调戏林知道。 第四十二章 约会 程默收拾完情绪像往常一样出门! 林知没有告诉她自己手头上其实也还有一大堆的工作在等着自己去处理。只是一如往常地露出温暖恬静的浅笑送她出门。 二人没有拥抱,也没有吻别。 不是因为害羞。 因为只有走心的爱情才会上“脸”,才能让人上头。才会让少女春心泛滥,露出娇羞。 显然,程默不是。 --- 程默加完班回来,刚打开房门,朱思宇就拎了一兜大闸蟹过来。这是下午朱思宇的父母来看她时带来的。 朱思宇自小喜欢吃蟹。 不过当下,虽是吃蟹的好时节,但螃蟹性寒。她因为有孕在身,不便多吃。所以,就想到了程默。 印象里,程默似乎说过自己也很喜欢吃蟹。 没想,当朱思宇兴冲冲把一兜肥美的大闸蟹拎到她面前时,她却是满脸的冷淡与不屑。 再昂贵珍稀的大闸蟹,她程默而今都吃的起。朱思宇的这份——“心意”,她受不起。 程默的话,说的相当难听:“打发叫花子?还是又沉浸在自己善良女主的剧本里,以展示自己的高尚博爱?你搁这儿,可怜谁呢?” 听程默这样说,朱思宇的脸僵了半晌。 她以为是自己这几日的任性,让程默跟着受委屈了,以致她心中不忿,所以才突然的冷嘲于她。 故而朱思宇赶紧拽着程默的胳膊,一脸歉疚软言软语道:“默!这几天让你受委屈了!我错了!我道歉!你就原谅人家好不好嘛?” 二人相处久了,程默和朱思宇彼此也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 按常理,刀子嘴豆腐心的程默在被朱思宇这番求饶软哄后,大半是要破功的。 可今日,并没有。 至此,朱思宇强行把大闸蟹留给程默后,只得先讪讪地回家。 --- 连着两日,程默对朱思宇都很冷淡。 不管是朱思宇故意制造偶遇在楼梯口遇见,还是她主动去敲她的门。程默对她,都很陌生。 该道的歉朱思宇已经道了。该拉下的脸面朱思宇也已经拉了。 可程默这一次,似是在和她动真格的。 对此,朱思宇很是困惑。再三反思亦不得其解。 因为在自己住院期间,程默对她的态度并不是这样的。单就一下午时间,怎么会突然变了天? 她自省自己这几日并没有触到程默的逆鳞。 无奈,朱思宇想到了林知。 自林知为了程默特意漂洋过海赶回来之后,大家就已明了二人的关系。 然而,对于程默突然对朱思宇冷言冷语的原因,林知和朱思宇一样困惑。 林知的困惑甚至比朱思宇更甚。 虽说,他与程默已经确立了恋爱关系。但程默对他,还不如他们初为邻居时那般热情和自在。 思虑再三,林知将这种“冷战式”的恋爱状态归结于双方工作的过渡饱和。 他工作忙是常态。谁知道,程默近来,工作比他还要忙。 甚至已经到了要在办公室过夜的地步。 林知原本就想去找程默谈谈,加上朱思宇的提醒,当日,他特意和同事换了班,打算晚上去接女友下班。 自那日在她家中看完动画片二人分开后,他们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星期没见过面了。 近几日,虽然他们在手机上偶有联系,但也都是要么她在忙,要么他在忙。发出去的短信都要隔上大半日才能收到回复。 【林知】:“忙完了吗,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沉默是精】:“马上完工!吃饭就算了,最近不宜过渡进食!” 过了晚上起点,程默很少吃主食。 【林知】:“不吃饭也行!那就下来一起赏月吧!” 程默完全没想到,林知会来单位接自己。 以前,和高羽谦在一起时,就算对方有大把时间忙于无效的社交,也不会主动接她上下班。因为他们都默契地认为,时间应该用在做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像接送恋人上下班这种小事,显然毫无意义。因为他们是成年人,完全具有独立完成上下班这一活动的行为能力。 当程默故作淡定地收拾完办公桌,和一众同事像往常一样走下电梯,迈出写字楼的旋转玻璃门,一眼见到谦和俊朗的林知正倚在车门前等着自己时,她深如暗海的心还是多了一丝不一样的情愫。 原来,被人等,被人期待的感觉,是这样踏实和温暖。 在一众好事同事艳羡的目光里,程默浑身上下更是散发出了与往日不同的傲娇气息。 她如今,也是有人接,有人疼,有白马王子宠的真女王了。 程默刚打开副驾的门,就见座位上堆满了从超市扫荡来的满满两大包“物资”。 副驾驶位难道不应该是留给女主的吗?退一万步讲,这里就算要放东西,也该是玫瑰花啊! 毕竟,他们现在是情侣,还是第一次约会! 就在程默心下失望之际,林知却是一副无辜表情,老老实实坐在驾驶位看着两袋物资,理所当然吩咐道:“来的路上去了一趟超市!劳您大驾,帮忙把它们放到后备箱去吧!” 钢铁本钢!直男本男! 第一次约会,就被人指使着干体力活。程默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踩着恨天高,皮笑肉不笑地拎着两购物袋的东西往后备箱走。 看着后备箱缓缓打开,一脸失落的程默随即愣在了原地。 林知给她的惊喜远远超乎她的想象。 后备箱里,不仅有花,还有着眼前这个整日忙的黑白不分的男人满满的诚意和浪漫。 千百片大小一致,形状统一的银杏叶一片一片排列组合,精心编排,最终汇成一束金色的花束。无疑,每一片花瓣,都在诉说着林知对程默的心意。 他记得,她曾说过,安市,最让她留念的,就是秋天的银杏树以及那些落英缤纷铺天盖地的纯粹色彩。 此时,正是安市银杏叶最夺目的季节。 他想送她,这一季的绚烂。 因为这是他们爱情开始的季节,也是他们决心携手一生的开端。唯有尽最大的努力,最大的诚意,为她留下片刻的浪漫与记忆,才能不负于她,不负于她对他的爱意。 林知是一个负责且认真的男人。 不善言辞,但善于用心! 第四十三章 陈醋 林知是一个负责且认真的男人。 不管是送花,还是帮程默收拾冰箱。 将她从单位接回来后,林知就一直在帮程默整理冰箱。他帮她从超市刚刚采购回来的两大包食材,总得帮她安顿好了他才能放心。 荤素分类,冻藏有别,逐一存放。林知做得得心应手。 “林医生,你这样,特别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看着林知正有条不紊地一点一点将自己家的冰箱填满,程默将胳膊埋在下巴下,反向趴在沙发靠背上,惬意打趣他道。 透过她不怀好意的笑,不用想林知也知道,她说的是谁。 程默的交际圈很大,却是除了工作伙伴之外,就剩她自己。 除了上次深夜在她家门口偶遇的那个男人外,林知想不到别人:“不就是上次你生日,特意赶来送花的那个人吗?” 对于高羽谦的任何事,林知其实都耿耿于怀。 见他神情突然有些黯淡,程默心下即刻明了:“你不会以为是那劈腿男吧?” 说实话,林知这一刻的脑回路,程默着实有些跟不上。她除了吃惊,还是吃惊。 “……我……没有!”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尽管他的声音很小且是否认,但她还是听出了肯定的答案。 “你觉得我会把一个垃圾挂在嘴边,时不时还吐出来恶心自己一番吗?” 听程默的语气,林知开始怀疑自己想多了。 尽管他在极力掩饰自己内心的妒忌和失落,但他忘了自己其实是一个不善说谎和掩饰自我的人。尤其是在古灵精怪的程默面前。 “原来,我们高冷、禁欲的林医生,也会吃醋?而且,还喜欢悄无声息地吃‘陈’年‘旧’醋!” 和林知在一起,程默会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在两人确认恋爱关系后,更甚。 此时,打趣他,看他害羞、犟嘴、抵赖,最后在自己的步步紧逼下不得不承认自己吃醋的事实,于她而言,就是最幸福的事。 被人在乎,被人珍视,被人想要占有,本身就是美妙又享受的事。何况对方,还是林医生这么优秀又特别的人。 “……没有!” 在感情方面,林知是完全的新手上路。身上难免还带着大男孩儿的羞怯和倔强。 埋藏在骨子里的自尊和倔强,让他一再地选择否认。 “原来,林医生从那时候就开始在意我了?” “……” 程默得寸进尺之后,心下更多的是惊喜和感动。因为林知越是否认,越是表明他心中很是在意。 面对她的步步紧逼,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你不会以为,我对劈腿男还余情未了吧?” 不错,林知心中对这一点确实很忐忑。 毕竟,他们之间有五年的记忆。 “你上次之所以会深夜见他站在我家门口,他……他就是来拿一些旧衣服的!” 程默见状,有些急了! 或是觉得自己表达的还不够清楚,为勉他进一步误会,又赶紧解释:“那些旧衣服,只是我借来防身用的!你不知道,一个独居女孩突然住到一个全新的陌生环境里,是很危险,很需要安全感的。” 这么多年的独居生活,练就了她异于常人的警惕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想这一点,会让林知心生误会。 可她留下那些旧衣服,真的只是为了震慑潜在的危险分子,告诉他们她家里也是有“男人”的而已啊。 心结解开,林知也不再坐以待毙:“所以,你住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家门口装监控?” 他在乎的不是那些旧衣服,那个男人与她的过去。他在乎的,是她现在是否还在乎那个男人,那些过去。 既然她心明了,自然不必纠缠。 “对……对啊!” 提到监控,程默心一下就虚了。她家门口的监控,可不是为了防身用的。 “那我怎么看着,监控画面看我家门口比看你家门口还要清晰?而且,还能准确捕捉我的一举一动,包括完整的作息时间……六点半起床,七点半晨跑……五点半下班……” 林知将最后一盒牛排放入冷藏室,关上冰箱的门,转身煞有介事地将程默笔记本中一笔一划记录的自己的作息时间,娓娓道来。 褪去羞红的脸上,布满得意又满足的笑意。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了。 程默自知理亏,赶紧从沙发上跳下来,奔向他,恨不能立刻伸手捂住他的嘴,随即开启耍赖卖萌模式。 “咱们先不提监控的事!你就说你是不是吃醋了?是不是嫉妒的要命?是不是早就对我心动了,早就对我图谋不轨了?我说的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嘛?” 在外,程默是实实在在的真“女王”。 而在林知面前,她只是一个喜欢嘟嘴,皱眉,渴望被爱人爱、被另一半认可的小姑娘。 林知任她拽着自己的胳膊,既不言语也不急着挣脱。只在心中感叹,眼前这个女人带给他的惊喜以及多面。 满脸宠溺! “我跟你说,我在门口装监控,是为了我们这一单元,这一楼层,这几户人家的公共安全。不是为了我个人!所以,画面里才会出现你家门口。至于,你的生活作息,……那…那都是我一个人在家无聊时,就…就顺手记下来……” 天生缺乏安全感,让程默在真正的感情面前,无法直面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愫。 而且,对于自己私自“窥探”他人隐私一事,她原本就理亏,加之林知半晌没有表态,她只能说谎。 听她这样说,林知心中自然不悦,怅然重复:“哦!为了大家!顺手记录……”,说完,沉默片刻,话锋一转:“可我,却是只为了你!” “什么?” 程默原以为林知在生气,没想他比先前还要温柔,顺势将她揽入怀中深情表白,让她一时有些蒙。不禁发问。 “我确实在吃醋!从我知道你的身边存在着另一个男人时,就开始吃。到底吃了多少,吃了多久,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反正,如果你再不回头,我可能就需要去种牙了!” “事实上,我一点也不介意你将监控装在我家门口。因为从今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我嫉妒的要命!为你心动,为你坐卧难安!对你蓄谋已久!以致现在的我们,让我甚至觉得有些不真实。” 程默内心不愿、不敢面对和承认的事实,想要在林知这里获得的肯定,他都毫不吝啬,斩钉截铁一一给与她回应。 他喜欢她,在意她这件事,他不希望她有丝毫的怀疑。 对林知而言,将自己一颗完美、不完美的真心,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呈现在程默面前,就是他为这段感情迈出的第一步,所做的力所能及的最大努力。 渴望爱,回应爱; 怀疑爱,肯定爱! 林知,再一次让程默感到安心和满足。 “其实,我刚才想说的是,你刚刚收拾屋子的样子,很像我以前请的一位家政阿姨!” 程默有些害羞,凑到他耳边,悄声解释。 她没有进一步说明的是,那位阿姨很像她的母亲。 温热的气流从程默口中流出散落在林知的耳畔,低头间,一双温柔的目光融汇在另一双更为温柔的目光中,二人随即氤氲在一片极致的温柔与暧昧里。 程默屏住呼吸,渐渐闭上眼睛,静静等待一场兵荒马乱的到来。 不想,林知只是轻柔地在她额间落下一个温热的吻。 两颗包裹在铜墙铁壁里不知如何向对方示意友好的种子,终于开窍。 别人摸着石头过河,他们摸着石头恋爱。但总归,是在温柔向前。 第四十四章 烦心 程默和林知的恋爱进行的很是顺利。这一点,对程默来说算是意外之喜。因为这样,她就不必为接下来的计划再费过多心神。 只是近日,朱思宇频频来敲她的门,让她很是烦心。 说是烦心,更多的是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朱思宇。 无论她们曾经经历过什么,发生过什么,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几个年头。冷静下来想一想,母亲的事,也不能完全怪到朱思宇以及她家人身上。这一点,平静下来的程默是清楚的。 否则,她也不会忍耐这许多年,而从未真正去向他们讨要一个说法。 可是,朱家人当年的确是致使她家破人亡的导火索,而今旧人重逢,让她当作什么事都不曾发生,她程默做不到。 朱思宇又在敲门了:“程默!程默!默!默!我知道你在家!你快开开门,救救宝宝!宝宝的肺都快要气炸了!” 因为不知道要如何面对,所以程默近来都在闭门“谢客”。 耐不住朱思宇在门外央求,她还是为她开了门。 一进门,朱思宇就开启吐槽模式。 原来,婆婆吴凤英把她爹妈前些日子特意给她送来的一篓子阳澄湖大闸蟹,放了些自制老酸菜、家乡粉条、五花肉直接炖了一锅大烩菜。 尝一口,酸不酸,甜不甜,蟹不蟹。 对朱思宇来说,简直要命! 面对朱思宇捶胸顿足、怨天骂娘的抱怨,程默着实理解不了:“六只螃蟹而已!” “你是不知道,为了那六只大闸蟹我花费了多少心血!我专门在网上买了饲料,早晚伺候,每日换水,就连我家大宝多看上一眼我都担心的要死。就想着等表姐哪天得空来了,咱三一起蒸着大吃一顿!谁想一不留神,被老太太给一锅炖了!” 如果说朱思宇和程默有什么共同点,那必是在嘴上。 不管是互怼,还是贪吃! 听朱思宇吃蟹还不忘想着自己,程默心里还是有一些感动的。要知道,眼前这个大肚子矫情女人,心里除了自己可是谁都容不下的。 “你上次拿来的大闸蟹,还在厨房水槽里扔着呢!” 见朱思宇委屈巴拉地说完,仰面瘫软躺在自己家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程默又好笑又好气,间接安慰道。 “你怎么不吃啊?我跟你说,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阳澄湖大闸蟹!我爸妈拖了好些人,花了老大劲儿从当地搞来的!有钱都买不到的好货哟!” 程默也是个贪吃鬼,而且特别喜欢吃蟹,能忍到现在,朱思宇着实吃惊。 可她不提自己的父母还好,一提到那老两口,程默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浑身的毛刺瞬时炸开,脸色一沉,将手中正在把玩的一只小布偶猛地丢在沙发上,冷冷回道:“不喜欢!”,“……也不稀罕!” 在朱思宇的印象中,程默虽然有些喜怒无常,但还没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如今,变脸堪比变天啊! 不喜欢! 不稀罕? 这是要从何说起? 朱思宇不禁心中疑惑:“你最近……是不是大姨妈要来了?不点也着?” 朱思宇知道程默最近对自己有看法,却不得其解。面对她莫名的怒火,她只得舔着脸,为自己找个台阶,弱弱地问道。 “我待会儿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要出趟门,你先回去吧!” 没想,朱思宇好不容易站上“台阶”,程默紧接着就下了逐客令。 见她这样说,她也不好再厚着脸皮多问。正要出门时,程默又从厨房洗碗槽里拎出朱思宇前些日子送来的一篓子大闸蟹,执意要她带走。 她朱思宇送出去的东西,哪儿有拿回去的道理?况且,这大闸蟹多难得啊? 朱思宇还想再说点什么。 “拿走!” 只见程默冷冷地拎着还在微微蠕动的一篓子大螃蟹,态度冷淡而坚决,盯着眼前的活物,再次示意朱思宇哪儿来的提哪儿去。 程默的脾气上来,那气场,就算是朱思宇,也招架不住。 正在二人僵持不下时,程默家的门铃响了。听声音应该是林知在门外。 距离门把手较近的朱思宇赶紧替他开门。 大家在一起住了这么久,也算老熟人,自当不必拘谨。 于程默,于林知,皆如此。 林知不知道朱思宇在程默家,手里拿着两包火锅底料,看样子是来征求女主人的意见的。见状赶紧开口解释:“你们如果有事的话,你们先聊,我待会再过来!” 原来,程默口中的出趟门儿,就是去林知家吃火锅。 他们是热恋情侣,吃什么怎么吃自然不必向朱思宇报备。 可程默这样火急火燎,又是摆脸色,又是“恶”语相向,着急把自己往出赶,就是为了赶去只有一门之隔的男友家吃火锅,是不是有点太没礼貌,太见色忘友了呢? 毕竟,她们前些日子关系好到差点就穿同一条裤子了呢! 她去隔壁吃火锅,完全可以如实相告的啊! 何必说是为了“重要”的事情! “我们没事!朱小姐有几只螃蟹,不识趣地跑到我家来了!这不,正准备还给她呢?” 程默的脸依然不好看,言语间也是对朱思宇的不待见。一句客气又冷漠的“朱小姐”,即刻将她们的关系剥离开来。 林知是聪明人,随即邀请朱思宇道:“我们待会儿准备吃火锅,要一起吗?” 袁亮大部分时间都在外跑业务,吴老太刚刚犯了“大错”,大概率是躲到小区花园里找人诉苦去了。整层楼如今这一单元也就他们三人在,理应邀上朱思宇。 林知抛来的橄榄枝朱思宇还没接住,就被程默再次谢绝:“朱小姐现在身子不方便,怕是不便吃火锅!我们就不要为难她了!” 三人一来一回间,气氛变得更加尴尬。 如此,朱思宇只能赶紧替自己打圆场,提着螃蟹回家。 程默家与朱思宇家明明只有一墙之隔,然而几次三番被程默冷嘲热讽,直面拒绝,这让朱思宇的耐心和公主心,同步碎裂。 走廊短短几米长的路,朱思宇硬生生走出了跨越“刀山火海”般的委屈和不甘。 “她是有什么地方惹你不高兴了吗?” 眼看程默对朱思宇没理由的不待见,林知不禁疑惑问道。 “没有!” 程默回答的很干脆。 “那你……” “心情不好!看她不顺眼!” “……” 看一个人不顺眼,便可以随时翻脸,随口拒绝,随意挖苦,冷眼相向吗?“程默!我想,我们需要谈一谈!” 第四十五章 把柄 在外人看来程默完全没来由的对朋友突然冷言冷雨,翻脸不认人,多少有些不符合常理。加上林知询问时,程默又不屑于解释,中间难免让人误会。 火锅在眼前沸腾翻滚,鲜香麻辣各中滋味一时萦绕在程默鼻尖。林知看得出来,她此刻心情不错。 林知正欲开口,却被程默先发制人。 “别跟我讲道理!跟我讲道理,最后大家都会变成——常——有——理!” 程默以为林知想为朱思宇抱不平,所以干脆先开口回绝道。 “我不是想跟你讲道理!道理都是说给外人听的。你现在是‘内人’!” 林知说的很温柔,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意。 听到“内人”两个字,程默竟然莫名害羞了。 内人,是不是等同于妻子、媳妇、林太太,这样的身份呢? 漂泊半生,无依无靠的羽毛,终是停在了他人的心尖儿上。从此,也有了依靠和归属。 这感觉,竟也不错! “那你……想跟我谈什么?” 程默笑的更甜了!像一个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正享受着爱情的甜蜜的小姑娘! “我就是想告诉你,不管遇到任何事,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只要你想说,我都会愿意听。”,林知拉过程默的手,继续认真道:“程默!从今以后,不要什么事都埋在心里,一个人承受!你要记得,你现在有我了!” “……” “对于朱思宇的事,我知道,你有自己的苦衷!我理解你!” 在别人看来,程默做事从来都是我行我素,待人接物,全凭个人好恶,也从来不屑于向人解释。 只有林知知道,她不是我行我素,不屑于解释。她只是不善于倾诉,也无人听她解释,无人可说而已。 他理解她! 此刻,林知在等程默主动开口。 程默知道林知想要打开她的心门,想真正走进她,走进她的内心世界,过去的,现在的,可能还有将来的。 可她早已习惯了一个人来面对所有。而且,她与他并没有将来。这一点,程默自始至终都坚信着。所以,她开不了口,也不能开这个口。 “我再去加点辣椒酱!” 程默选择了缄口不言! 她知道,她的沉默,会让他感到失望,可她别无选择。 --- 程默一直在忙着工作的事。因为她必须在自己怀孕前,把手头上的事情安排下去。否则,她是没办法安心生子的。 这天,她像往常一样加班加点的坐在办公室里,忙着策划下一季度的推广方案。突然,接到朱思宇的电话。 犹疑过后,程默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朱思宇在电话里说的不甚清楚,只说婆婆吴凤英现在被扣在一家美容店里,对方已经报警。袁亮这两日出差不在,她又大着肚子,一个人去要人怕是行不通,故想让她陪着一起去。 对于朱思宇的事,程默还是做不到袖手旁观。 待她开车抵达朱思宇所说的那家美容院门口时,朱思宇人还没有到。 抬眼望去,美容院的门头和隔壁的足疗馆、ktv、茶室,并列占了一栋商业楼的三层邻街广告位。夜幕降临时,远远看着,灯火辉煌,排面十足! 程默戴着墨镜上到二楼,电梯门一打开,迎面就是震耳欲聋的一声“欢迎光临”! 说明来意后,前台带她去找吴老太。 穿过冗长的装修华美的走廊,程默远远就听见一个女人霸道的威胁声:“老太太!我跟你说,不管怎么说,你用了我们家的产品,享受了我们的服务,就要支付相应的价钱!这个道理,走到哪儿咱也说得过去!现在,要么你赶紧叫你的家人来结账走人,要么咱公安局见!否则,咱没完!” 透过人缝,程默远远就看见吴老太被围困在人群里,蜷缩着坐在沙发一角,不停地抠着自己的指甲盖儿。 “怎么个没完法儿?” 一声声响,整日周旋在非富即贵的女人中的美容院女主管,一见程默周身的派头,气焰顿时没了一半。 吴凤英也像抓到了救命稻草,随即起身,一口一个“闺女”地叫着,拉着程默便开始叫苦,诉委屈。 原来,她中午闲来无事,出门在街上瞎溜达,恰好看见这家美容院在做周年庆的活动,架不住门口拉业务小姑娘的盛情,便想进门帮她完成留客业绩,“顺便”领一提商家免费发放的厕纸回家。 可进门一看,发现这地方金碧辉煌,高端的紧,就又想多看几眼,以后回村儿了也好作为谈资向老姐妹显摆。 不想,看着看着就被人七手八脚地摁在了床上,又是洗脸擦油,又是采耳洗脚,直接按摩刮痧一条龙服务了。 享受是很享受! 谁想结束,服务员刚刚口中所说的这个免费那个赠送的,如今全变成了钱。 短短两小时下来,她就消费了八千八百三十四块五毛二。 这完全不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 一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钱付账,一个坚决不放人,这一僵持又是两小时。 最后实在没办法,电话就打到朱思宇那儿去了。 “把我家老太太的账单拿过来,让我瞧瞧!!”,程默摘下墨镜,冲着镜面哈了一口气,用手轻轻擦了擦,漫不经心的说道。 说完,便开始在自己的手包里找东西,似是在寻银行卡! 女主管一看这派头,以为程默是要爽快地付账走人,心中不由窃喜!不想程默又回头补充了一句:“我要看详细账单,越详细越好!” 一位穿着粉色裙装的小姑娘依着女主管的眼色,很快将吴凤英的账单递到程默眼前。 拿过账单,程默只扫了一眼,随即云淡风轻道:“看来我家老太太还挺会享受的!项目确实不少!” 四千五的美光针,老太太都打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说了,老天太也到了享受的年纪不是?” 那女主管虽不识人,但识货。凭着程默身上的行头,再加上手里拿着的价值不菲的手包,就可以确定,眼前这女人,是一位值得挖掘和开发的金主。态度不是一般的好! 果不其然,几番寒暄下来,女主管就开始游说程默,不如干脆在他们这里为吴老太办张长期会员。 一张年卡,八折优惠,五万起步! “在你们这儿办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之前对贵品牌的实力不是很了解!对贵所所使用的美容产品更是一无所知,万一……” 程默露出为难之色。 女主管一看她这态度,心想必是有戏。赶紧招呼手下去拿他们的除皱、护肤等一系列产品的授权书以及专业认证证书等为自己正名。 美容行业与化妆品行业本就密不可分。 程默只用扫一眼他们所标榜的品牌来路,授权方,便知其中端倪。 这一看,果不出所料,还真就被她抓住了把柄! 第四十六章 捞人 “vanlines除皱系列!嗯!确实不错!可……” 程默拿着女主管递给她的美光针除皱产品小样端详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嘀咕道。 就在女主管以为自己即将要拿下一个大订单时,程默直接将小样甩在接待室的茶几上,叫了声:“老太太,咱们该走了!”,拉上吴凤英就要出门。 众人一时都傻了眼。 账没结,会员卡也没办,怎能说走就走? “程小姐,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难道非要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告诉大家,你们美容院所谓的高端除皱针,用的其实是假冒伪劣产品,才能走吗?” 不想程默会翻脸不认人。 女主管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也不再演:“说话是要讲求证据的!程小姐,可不要血口喷人!” “据我所知,vanlines目前还没有在国内授权任何一家医美机构,将他们的产品作为抗皱产品来使用!!对于你们手上这份授权书的真假,我持怀疑态度!” 女主管没想到程默对她们这一行的产品如此了解。而且,还知道她们主打的vanlines除皱系列产品,在国内并未真正获得授权。但这,也不能成为吴老太逃单的理由。 “程小姐,你对我们的产品有质疑,会员卡你可以不办,这我理解!但老太太今天在这儿既是享受了我们的服务,就该买单!你走,我们不拦你!但老太太,必须留下!” 场面,突然变得有些失控! 接待室外不知何时多了几名持械保安。似是在向程默和吴凤英暗示,如果她们想就这样拍屁股走人,没门儿! 吃软怕硬,是逐利之人的本能! 这件事,女主管赌程默就是一个外强中干的绣花枕头! “你们什么意思?”,见有人围上来,程默将吴凤英护在身后,不但没有露出畏惧之色,气势反倒更甚,厉声质问:“我想提醒你们,如今,可是法治社会!” “花钱买服务!等价交换!天经地义!程小姐既然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就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这女主管,可能不是业务主管,而是专门处理这等棘手问题的女流氓。 这个行业,程默多少了解一些。 但凡没点背景、人脉关系,是铺不开这么大牌面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没有坚持把事情闹大的原因。 尽管如此,想让她乖乖认下这九千块的冤枉钱,同样没门儿。 程默,是个吃硬不吃软的主儿。 她一口咬定美容院资质不全,以次充好,还存在诱导老人消费之嫌。几番唇枪舌战下来,女主管理更亏了。 算着算着,八千多的账单便成了一笔糊涂账。 金额终是谈到了四千。 不管怎么说,老太太已经上了年纪。在这里坐了一下午了。而且,开脸、按摩、足疗、刮痧这些项目,她也是真正享受了的。 就在程默打算破财免灾,回头征求当事人意见时,一晚上没开口的吴凤英,以为程默是想让她这老太太出这四千块钱,却是死活不同意。 她宁愿被扣在这里,也不愿承认这四千块钱是她贪图一时之乐,花出去的。 要知道,她的心理预期只有三十四块五毛二! 就在三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时,朱思宇和林知来了。 一见到儿媳和林知,吴老太的气焰也慢慢上来。毕竟,程默刚刚和美容院理论时说的话,她也是听进去了的。 此刻,她认定自己就是被误导,被诱惑,被欺骗,才花了这么多钱出去。完全忘了自己先前被人抬举、被人称赞,轻松享受的时刻! 这个钱,她不能认,更不能出。 尤其是在朱思宇面前。 “哎!我说你这个老太太!刚刚给你按摩时,是你自己说你手里有钱,不差钱儿的。还炫耀说你老伴儿得癌症走时,给你卡里留了二十多万呢。还说什么自己一辈子都没这么享受过,让我们给你捡好的产品用。现在,怎么就变成我们误导你,诱惑你,欺骗你了呢?” 刚刚为吴老太洗脚,顺便陪她聊天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嗓门女技师实在听不下去了,站出来反驳道。 这话吴凤英定然是说过的。 因为陌生人不可能知道她刚刚没了老伴儿,也不可能随意诌出来二十万。 她手里有二十万,的确是真的。 当初,得知袁父重病,朱思宇和袁亮几乎拿出了准备买房的全部积蓄,一次性打回老家的。 至于老头子看病最后到底花了多少钱,他们夫妻俩也从未真正计算、追问过。只当是当时看病把钱都花完了。 谁曾想,这老两口还为自己留了一手,存了一大笔私房钱。 不过此刻,朱思宇顾不上这许多。她现在只想先把婆婆捞回去再说。 可怎么捞,却是万分为难。 看老太太的模样,怎么着也不像是真的享受了四千块钱服务的样子! 而且,四千块钱对现在的她和袁亮来说,不是一笔小数。 她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长大。以后,生产、养娃都要花钱,她现在又没有经济来源。能省当然得尽量省。 “实在不行,咱就报警吧!让警察叔叔来把这老太太带到警局去。得空了。我再帮你去把她领回来!”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程默也累了。索性一屁股坐到旁边的空沙发上,安慰朱思宇道。 这么一说,美容院也明白了。 原来,老太太家里就只剩一个大肚子孕妇。眼前的金主,只不过是八竿子打不着的邻居。 心下瞬时凉了半截。 刚开始听到“派出所”,“警察局”几个字,吴凤英心头是真的虚。不过现在她想开了,吃几天牢饭,省四千块钱,值! “那就报警!现在就报警!让他们把我抓走算求了!” 朱思宇听吴凤英这样说,正要开口安慰,程默却是向她使了个眼色。这一眼,彻底把朱思宇点醒了。 “报警!我现在就报警!你个老不死的东西,一天天竟给我捅娄子!我是你家媳妇,不是专门给你擦屁股的保姆!想报警,喜欢吃牢饭是不是?好!我就随了你的愿!咱现在就报警!反正现在你儿子也不知道死哪儿去了,谁爱管谁管!” 无理取闹可是朱思宇的特长之一。 不想她一改先前为老太太焦急忧心的神情,突然演起了恶媳妇。一时把美容院的人都弄的傻了眼。 “泥……你怎么可以这样说额呢?额……额可是亮娃儿的亲娘哟!” 朱思宇平日里虽然对吴凤英颇有怨言,但不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也都只是在背后和袁亮、程默他们几人说说,当着吴老太的面,如此谩骂于她,这还是第一次。 老太太一时当真受不了,血压立刻上来了! 眼一黑,整个人随即瘫坐在地! 第四十七章 石锤 吴凤英又羞又愧,一时急火攻心,眼前一黑就地倒下。 朱思宇挺着大肚子顺势往前扑,哭喊着她家老太太万一有个好歹,美容院要负全责。一时间,哭的哭、闹的闹,场面乱作一团。 老的老,孕的孕,钱没赚上,万一闹出人命,这个责,美容院担不起。 最后,还是由程默出面,提出由她来帮忙先行垫付一千元,双方就此和解。 八千变一千,美容院知道自己吃了大亏。但就目前的局势,已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最后把老太太真的扭送到派出所,最后也不一定能真的拿到钱。 面对一个老糊涂,一个大肚子孕妇,谁能拿他们有办法? 就这样,以赖制赖,事情反而解决了。 --- 林知带着朱思宇和吴老太先走,程默去前台结账。 因为双方拉扯时间太长,程默手机早已没电,身上带的现金又不够。所以,只能刷卡! 刷完卡等待签字的间隙,程默突然看到前台桌面上摆着一张还未来的及收拾的签单,上面的签名让她很是意外。 杨家安! 按理说,朝阳最近连出来和她一起吃顿饭的功夫都没有,怎么会有时间来美容院办年卡? 而且,她还在备孕二胎! “杨家安?应该是位男士吧?这年头,还有男客户来美容院办年卡呢?” 不多问一句,程默不放心。 因为前些天在一处停车场,她隐隐看到一个身形酷似杨家安的男人和一名女子举止很是亲密。 当时,只是偶然一瞥,且只看到二人背影。事后细想,程默只当是自己眼花看错了,所以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但雁过留痕! 程默现在只希望此杨家安非彼杨家安! “不是!这是先前一位女士用她先生的卡开的会员!” “哦!原来是这样!”,程默故作一脸吃惊,之后又露出情理之中的会意一笑,不再多言。但眼睛却继续打量着前台的物什,紧接着开始与她拉家常! “你们也用这个品牌的抽纸巾?真巧,这纸巾厂的老板也叫杨家安!我和他爱人,还是很要好的闺蜜呢!” 杨家安在安市开着好几家规模不小的纸制品加工厂,“安萍纸业”的牌子在当地还是很有名头和分量的。 “是吗?好巧!这张卡就是杨太太亲自来办理的!她下午刚好来我们这里做了全套护肤,还续了年卡!应该刚走不久!” 因为pos机卡纸,收银小姑娘一直在倒腾卷纸,为免客人等的不耐烦,自然也很乐意和程默聊天:“老天爷果然是公平的!什么样的人就应该和什么样的人做闺蜜!一看您们这打扮,您和杨太太就是一路人!” 收银小姑娘口中所说的杨太太肯定不是朝阳! 论行头打扮,朝阳和程默,才不是一类人! 一个夸张,一个内敛;一个张扬,一个保守!一个奢侈,一个节俭。怎么看,也不会是一类人。 “是吗?我们该不会说的不是同一个人吧?你说的杨总,的确是安萍纸业的杨家安杨总吗?” 信息量太大,程默简直不敢相信。 “是啊!我说的就是安萍纸业杨家安杨总的太太,林女士啊!”,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弄错,小姑娘进一步解释道:“我们和安萍一直有业务往来,这笔账单是要单独拿出来交给会计,以后用来冲抵货款的。我怎么会弄错呢?你看,我手机里还有她照片呢!” 林女士! 好一个林女士! 这一次,程默可以肯定,朝阳这个“杨太太”确确实实是被人冒名顶替了! 未免打草惊蛇,程默又不动声色地顺势提出想向小姑娘借用手机,借口是给闺蜜打电话确认一下,以便下次再来美容院的时候两人可以一起过来。 小姑娘一听,赶紧把自己的手机递出去,又殷勤地找来那位“杨太太”的电话号码,交给她。 就在电话拨通的一刹那,程默又借故说自己突然想起来,已经和“闺蜜”约好明天见面,电话就先不打了。 就这样,她顺利拿到了“杨太太”的电话号码。 --- 程默和林知带着朱思宇和吴老太一行人回到医院家属楼,将婆媳二人送进家门,便逃也似地赶紧回家闭门谢客。 这对婆媳,今晚必有一场大战!他们自知能力有限,无心阻止,也无力阻止!只能装聋作哑! 按理说,折腾了大半个晚上,而今终于可以安安静静躺在自己家沙发上休息了,程默应该很放松才对。 可是一想到朝阳,一想到杨家安,她就放松不了,平静不下来。 唯一好友的老公出轨了。 还被她石锤! 她该这么办?她能怎么办? 思来想去,现在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立刻打电话给朝阳,将事情原委据实以告。然后,静等两人离婚,家破子散! 二是默默把这件事压下来,绝口不提。由她出面替朝阳背地里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拍死这只还未见光的“苍蝇”。 正在程默想的出神时,林知为她泡了一杯安眠茶,递到她手心。然后,边帮她按压太阳穴,边柔声安慰道:“别想了!等身体暖热了,再去洗个热水澡,美美的睡一觉!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林知的体贴,从来都是无微不至。 “林医生!” 程默伸手,将正在为自己按摩的林知的双手从太阳穴处拉下来,握在手心,叫道。 她现在真的很纠结。 纠结要不要告诉朝阳,她一心一意没日没夜为之操持的家,倾尽心力照顾的老公,其实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重要,那么珍视和爱戴她。 纠结着,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林知。 “嗯?” 林知回握住程默的双手,从身后将她环在怀里,柔声回应。 这还是女友第一次主动牵他的手,第一次表现出对他的依赖和需要。 就在林知等待程默的下文时,程默又突然换了话题:“你今晚不是要值夜的吗?这样没关系吗?” 程默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林知这会儿,的确应该在医院值班才对,又怎么会跑到美容院和她们闹腾了这大半晚上呢? “你一个人单枪匹马地去要人!我怎么能安心上班?” 听朱思宇说程默一个人先去美容院要人了,林知便立刻和同事换班了。待会儿,他还得回医院接替同事的班去。 “你也太小看我了!这点事,我能应付得来!” 她程默是谁?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美容院唬住? 对程默来说,今天这局面的确不是什么大场面。可对林知来说,就不一样了。 她现在有他了! 如果什么事还是只让她独自去面对,那还要他这个男朋友做什么? “你要时刻记得,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不管遇到任何事,都可以第一时间向我寻求帮助!否则,我会觉得自己很没用,很没有安全感!” “林医生,也会没有安全感吗?” 第四十八章 问诊 在程默的认知里,林知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无限接近完美的男人。他怎么还会没有安全感呢? “在没遇到你之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自从认识了你,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原来一无是处!” 林知说的很诚恳。 因为在程默面前,他从不曾被需要过。 她不会冲他撒娇,不会冲他发脾气。对他没有任何要求,也不会过问他的任何事。 无欲无求的另一种解释,很可能是无爱亦无恨! 可他们,明明是在谈恋爱啊! 在林知看来,程默有时候独立的可怕。 自与她确定关系以来,他一直在试图走进她的生活,走进她的内心。 但事实上,他们之间却始终隔着一层纱,无法像真正的恋人一样,彼此坦诚,衷心欢喜! 林知一直在试图改变他们的这一状态。 然而,程默一直都知道,他们之间到底隔着什么! 因为不爱,所以不在乎! 因为不在乎,所以不曾依赖,不对对方抱有任何期待! 看林知此刻满眼的愧疚和懊恼,程默的内心一时也生出无限愧疚:“要不待会儿,我陪你一起去医院值班?” 程默的这一提议让林知喜出望外。可转念又担心她在自己办公室睡不好,就又满口拒绝了。 撒娇女人最“要命”。 最后,林知还是不得不同意带她一起过去。 --- 林知的办公室不大,但收拾的相当整齐。看起来,很舒服。他去查房的间隙,留程默一人在自己办公室瞎看。待他查完房回来,她已经趴在他办公桌前眯了一小会儿了。 林爸爸配的安眠茶,果然有奇效。 见林知回来,程默立刻来了精神。因为她早已攒了一肚子的问题,要问他。 “朝阳,昨天来找你看诊了?” 显然,程默刚刚在林知的办公桌前看到了朝阳的病例。 “这……涉及到病人的隐私!恕我不能告诉你!” 林知没想到程默会主动去翻看那些无聊的病例。而且,还刚好看到了朝阳的。 “那我现在直接打电话问她!” 如果程默打电话直接去问朝阳,朝阳必定也不会隐瞒于她。所以,林知出于泄露病人隐私的考虑,根本没必要。 林知也深知这一点。随即从程默手中拿过手机:“好了!你不是都看见了吗?” 原来,自米粒三岁后,朝阳一直在备孕二胎。几年来,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中医、西医看了个遍,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所以,才找到林知这儿来了。 “按理说,不应该啊!她不是都生过米粒了吗” 程默原对朝阳生不生二胎,看不看不孕不育没多大兴趣。但鉴于美容院一事,她现在对她的事可上心的紧。 “临床上,这种情况也不是特例!”,“并不是所有生过孩子的适孕女性,就一定可以再次受孕成功!这其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两句话,很难解释清楚!” 朝阳的身体没有问题。奇怪的是,她已经备孕两年,该吃的备孕药一直在吃,该做的孕前准备也都做了,但就是怀不上!这一点,林知也很困惑。 “说不定,问题出在杨家安那渣……身上呢?” 程默现在还真希望那渣男身体有恙:“朝阳,不会突然怀上二胎吧?” “师姐会不会突然怀上二胎,这一点很难说!不过从医学的角度来讲,因为男方的问题造成不孕的情况也不是不可能!不过,杨学长应该不会!” 林知解释的很清楚!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来医院做过检查了!很健康!” “林医生,你的…身体……应该没问题吧?” 程默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她必须亲口向他确认后才能放心。 见程默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林知一时哭笑不得,红着脸反问了一句:“程默!你在怀疑什么?” “……我……我就是随口一问……” 林知一看就身心健康,她怎么会怀疑他那方面有问题呢?此刻,程默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就地给处决了。 愚蠢啊! “那……那身体机能正常的女性,同房一次就怀孕的几率有多大?” 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程默是下定决心要趁今晚的机会,把自己心里的问号全搞明白。 “这个很难说!要根据夫妻双方具体的身体情况而定!受孕过程,其实是一个概率学问题!” 林知不知道为何程默会突然对生孩子的事这么感兴趣,而且还问的这么详细又急切。但还是站在专业角度,如实回答道。 “那比如,林医生和我……一次就能怀孕的概率,有多大?” 程默是真的很想知道,如果要怀上林知的孩子,自己要做哪些身体和心理的准备。问题也就脱口而出。 “……” 林知的脸伴随着程默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红。 显然,刚刚这个问题,他没想过。 就算现在想,也没法准确给她答案。 看着林知无处安放的羞赧眼神,程默才意识到自己的几个问题问的有多引人遐想:“小……小兄弟,你别误会!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们现在可是情侣啊! 的确很引人遐想!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程默只能用大姐大的口吻,来调侃林知,以期缓解二人此刻的尴尬气氛。 “噢!是弟弟!我还以为是哥哥呢!” 林知很少见程默害羞脸红,如今看着眼前娇羞的她,不禁反向调侃她道。 “林哥哥!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程默顺势乖巧回礼。一招借坡下驴,终是把这个话题终结了。 --- 林知原想送程默回家属院休息,但她执意要留在这里陪他。最后拗不过,只能依着她将她安置到办公室里间的架子床上,将就一宿。 “林医生,不睡吗?” 一张单人架子床,上铺放满了同事的杂物,下铺小的只够一个人平躺着。就算林知想睡,也要有地方才是。 “不了!我看会儿书!” 对于医生这个职业来说,通宵熬夜就是家常便饭。 “林哥哥,该不会是害怕了吧?” 程默和衣而眠,躺在小床上,露出一脸女流氓的谄笑,调戏他道。 眼前情景,再联想到她刚才的连环提问,是个男人都会多想,是个男人都会被诱惑。 可林知不一样。 在程默没有真正接受自己之前,他绝不会妄动。除非…… 第四十九章 调戏 “林医生该不会还没有跟女孩子睡过同一个被窝吧?你好歹也是这方面的专家诶!而且,还喝了那么多年的洋墨水!” 程默将女流氓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要想不被人看穿自己的软肋,那就要先抓住别人的软肋不放。 “……” 林知是生殖医学方面的专家不错,也在国外进修过几年。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可以随意和女生滚床单的人。 “林哥哥,咱都三十的人了,还害羞呢?”,程默的声音妖娆而迷人,极尽魅惑。“林医生,你不会是有什么不方便让女朋友知道的隐……” 在程默的“疾”字发出来之前,林知合上了手里的书,起身脱衣。 不就是和自己的女朋友一起睡个觉吗? 程默原只是嘴上功夫,心里根本没打算要和林知真的发生点什么。所以眼见他把身上的白大褂褪下,即将要脱掉里面的浅灰色毛衣时,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资深“女流氓”的程默慌了:“林医生!……今晚挺冷的。我觉得你还是把毛衣穿上睡,可能会比较暖和!” 她是看上了林知身上的优质基因,也暗暗下定决心迟早要把他给睡了,但绝不是现在。 听程默这么说,林知别过脸去,一时忍俊不禁,内心活动大抵是:“小样!也就这点能耐!”。不过口里,还是极其配合地说道:“哦!有道理!” 知程默者,林知也! 就这样,两人和衣躺在了一张一米二不到的单人床上。 程默的心,跳的很快,身子就像被人点了穴似的,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毕竟,林知身心健康,且已成年。 林知见程默突然安静下来,躺的工整又自觉,以为她身子冷,刚要伸手去帮她盖被子,却见她把被子攥得更紧了几分,高声制止:“你想干嘛?” 凭她的声音可以断定,她刚刚已经被林知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 “怎么,怕了?咱都三十岁的人了!还害羞呢?” 林知就地取材,学着程默先前调侃他的语气,一脸难以置信地反问道。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随着林知在程默耳畔的一声轻语,程默只觉得自己的脸生疼:“谁?谁害羞呢?我……我只是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不……不……不宜……纵……纵……” 程默在脑海里迅速搜索着既可以挽回颜面,又不会让林知觉得自己心虚的理由。 没想,人家根本没往那处想。在伸手帮她掖好被角后,只将她轻轻环在怀里,闭眼柔声道了句:“睡吧!累了一天了!”就再无言语。 原来是自己想多了。 眼见林知安静的睡去,程默一颗不安的心才逐渐恢复平静。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是做不到,做不到和异性真正突破身体和心理的防线,毫无保留的完全交付自己。 因为这一点,她和高羽谦相恋五年,最后还是落得个被人背叛,无疾而终的下场。 程默知道自己有问题。但她都同意让他出去鬼混,出去猎艳,不管是一夜情还是花钱去解决生理需求,她都能接受,他为什么还要背叛自己呢? 归根结底,高羽谦不就是想要个孩子吗? 她程默又不是生不出来! 而且,她还要找一个颜值比他高,能力比他出众,各方面都比他更优秀的男人,生一个只属于她自己的孩子! 渣男!就等着后悔去吧! 程默心里这样想着,思绪半刻也不能停歇。 她想到高羽谦得知自己怀孕生子的消息后,嫉妒到发狂的模样,就忍不住窃喜。 一想到自己以后将会生一个和林知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而那个小崽崽会叫自己“妈妈”,就忍不住的激动。 当然,在想到自己必须要克服内心的恐惧,坦然地接受一个男人与自己完全交融,也难掩内心的忐忑和焦虑。 说到底,她骨子里依然在排斥异性。 尤其是身体上的接触,以及这种接触后,还会孕育一个新生命的事实。 “我还是送你回去吧,在这儿你睡不好的!” 林知知道程默原本睡眠就浅,只当她思绪难停,是因为两人挤在一张小床上,她睡的难受,遂低声问道。 “不要!我觉得自己睡得挺好的!” 说完,程默侧身,蜷缩进林知的臂弯,感受着他胸口强有力的心跳声,开始真正酝酿睡意。 躺在林知温暖的怀抱里,她真的感觉很好。 以前,她非常排斥不是一身刺鼻的酒味儿,就是一身浓郁的香水味儿的高羽谦,和她躺在一张双人床上。 即使中间隔着几十公分的距离。 现在不一样了。 就算她与林知近在咫尺,她却并不觉得他身上充斥着的淡淡的药味有多难闻,也不觉得空气里弥漫着的消毒水味儿有多刺鼻。 相反的,感受着他平静而规律的心跳和呼吸声,她的内心反而感到无比安全和宁静。 斯人如虹,遇上方知有。 连程默自己都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这么一个人,会让她安心,能让她放下戒备,无忧无虑做自己。 就这样,她想着想着,竟已沉沉睡去。 --- 待程默再次睁开眼,抬手一看腕间表盘,七点过三分。 林知已不知去向。 看着小床狭小的空间,程默都难以置信,一向对“床上用品”要求十分严格的自己,竟会蜷缩在这样的小木板上睡得天昏地暗。 一觉睡了七个小时。 正在她觉得不可思议时,忽听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起身开门。 门内门外的二人同时陷入迷茫状态。 门外的小姑娘没想到一向独来独往的林医生办公室,有一天早上会突然迎来一位睡眼惺忪的女人。 门内的程默显然也没料到,这大清早的就有小姑娘来给自己的男友送亲手做的早点。 正在二人不知如何进一步交流以掩饰双方各自的尴尬时,林知拎着早点从外面回来了。 “抱歉!我以为你会多睡一会儿!就在苏记汤包多等了一会,没想你醒的这么早!” 苏记的鸡汁灌汤包是安市一绝,每天早上早早去那边排队的人少说也有百八十。林知竟然买上了。 他先向程默解释自己不在的原因。而后,又向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的女护士介绍:“这是我女朋友,程默!刘护士,你是……来找我的吗?” 女朋友! 女护士的心此刻已经和手里捧着的自制酸奶一样酸。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话,只得说自己敲错门,找错了人。便逃命似地消逝在林知与程默的视线里。 目送小护士离开,程默心里也有些不明所以的酸:“这大清早的,还真是难为人家小姑娘了!” 眼见程默吃醋,林知听在耳中,却不言语。径直将手中拎着的大包小包的包子、豆浆、油条、稀饭、豆腐脑以及下饭小菜等一一从袋子里取出来,放在桌面上。 因为不知道程默喜欢吃什么,能吃什么,他便把自己能买到的全部早点,都买回来了。 “小姑娘长得挺好看的,就是不知道手艺怎么样!林医生,你尝过吗?” 程默此刻,心里酸,嘴上也酸。看着眼前各式各样的早点,却是一点胃口也没有! 第五十章 爱人 虽然程默不是第一次察觉到林知的异性缘很好,但这一次却是最在意,最紧张的一次。 旁敲侧击,各方迂回,奈何林知就是不接招。 不忙于肯定,也不急于解释。 这反倒让程默无从下手,心里更是奇痒难耐,抓狂的紧。 她盯着林知看了好一会儿,见他还是没有要向自己解释的意思,便自行去医生专用的洗手台刷牙。 只刷了牙。 “真的不用洗脸吗?” 林知把一次性洗脸巾都买回来了,程默却并未有要打开使用的意思,他难免要问上一句。 要知道,程默平日可是爱美如命。就算只是下楼扔个垃圾,也要画上美美的妆。 “不洗了!不值得!” 她之前之所以不想蓬头垢面的出门扔垃圾,那都是为了避免让他见到邋里邋遢的自己。 现在呢,哼!不值得! 谁让他一边和自己恋爱,还一边和妹子暧昧呢? 但凡林知敢嫌弃她半分,她分分钟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常有理”。 林知开口了,但并不是介意她的邋遢:“我好像忘记向包子店老板要一样东西了!” 看程默的小脸被自己气的气鼓鼓的,都快赶上桌子上摆着的小笼包了,林知的嘴角却是抑制不住的上扬。 程默随意把头发往肩后一拢,顶着前一天已经有些花的妆,强忍心中怒火,便开始坐下来吃饭:“忘了什么?” 她之所以还愿意开口,完全是想通过声音来向林知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 刚才的敲门声那么大,鬼才信那小护士是敲错门了。 “调味料!没了这东西,小汤包可能就没那个味儿了!”,“不过没关系!咱有自制的!” 听语气,林知还是什么都没看出来。 包括空气里弥漫着的酸的掉牙的醋味! “……?林医生,还会自制调味料?” “不是我!是你!你没闻到吗?现在整个屋子里可都弥漫着调味料的味道呢!” “什么?” “山西老陈醋!” 一脸狡黠的林知,满脸幸福和满足。因为他现在终于可以确定一点:程默原是在乎他的。 “原来,你在这儿等我了?林……知!你完了!” 程默突然意识到,林知之所以一早上没正面搭她的话,目的就是为了看她吃醋的样子,心里又暖又羞。顺势夹了一个还冒着热气的小汤包就要满口往他嘴里塞。 一个要强塞,一个怕汤汁烫嘴想要躲,嬉闹间,一向生人勿进的林医生的办公室里传出一阵欢声笑语。 --- “你不是说现在距离上班时间还早,不会遇到熟人的吗?早知道,我就该补个妆再出门!真是的!” 程默挽着林知的胳膊,一边整理自己的妆容,一边拍着自己不自信的脸颊懊恼抱怨。 她今天可是脸都没洗就出的门! “我说过不会遇到熟人,并没保证不会遇到人!这些人,和我真的不熟!” 这一路遇到的,不是林知的同事,就是他的病人,要么就是领导。这还叫不熟? “林医生,我想知道你对‘熟人’的定义是什么?我现在算是你的‘熟人’吗?” “不算!” 这话听着,也没问题!毕竟,他们认识时间不长,谈恋爱也是聚少离多,大部分时间都是各干各事,各回各家。 程默只能忍了:“那我,算什么?” “爱人!” 原本只是程默贫嘴和林知开的小玩笑,没想他却当了真,看着她的眼睛,严肃回道。说完又继续补充道:“程默!你是我这辈子都想陪伴和保护的人!” 爱人! 一辈子! 这些词,程默不曾认真思考过,更不曾奢望过。 这一辈子,尤其是半生走来,让她更加坚信,她这一生注定孤独!所以,她谁也不爱,谁也不想!谁也不在乎! 她只在乎她自己! 面对林知突然的表白,程默除了用假面的笑意来回应外,什么也做不了。 --- 从医院往家属院走的路上,林知一直紧紧握着程默的手,一刻不曾放开过。 期间,只要别人问起,便是谦和温润的一句:“我女朋友,程默!” 不炫耀,不避讳,冷静又客观,稳重而欢喜! “看我们这样,大家是不是都知道,昨晚我们两个住在一起了?” 说实话,程默外表看起来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在林知面前也多番表现出“女流氓”气质,但骨子里还是很传统和保守的。 不过,她这样问,不是担心自己的名声,而是替林知感到忧虑。 毕竟,林知看起来是真的很乖,很传统,也很注重私人生活作风。 万一哪一天,他们分开了…… “我们昨晚原本不就住在一起吗” 这话一出口,再加上他们的出双入对,洁身自好的林医生竟有一个同居女友的传闻,定会在省妇幼这个圈子里不胫而走。 可林知显然已经下定决心要这么做。 程默是他的女友。 他们将来早晚都会结婚,会建立属于他们的家庭,会有自己的孩子。虽然现在当众表明他们的关系,难免会让人揣测、惹人议论,但为了免去身边不必要的打扰,更是为了让程默安心,他愿意站出来,让人非议。 “就因为我介意那份酸奶的存在?” 程默不是迂腐的人。其实,他们官不官宣,有没有名分,这些对她来说都不重要。更何况,她和林知在一起,又不是因为爱情…… “只要你在意,我就会在意!” 林知的体贴和担当,让程默心中不由生出满满的罪恶感。 她要的不过是他身上的优秀基因。 他却给了她全部的真心和爱。 就在程默陷入沉思之际,林知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串备用钥匙,递到她手中。 一把是他办公室的钥匙,一把是他宿舍的钥匙,还有一把是他父母家的钥匙,另外,还有一个小老鼠挂件,造型极为眼熟——非礼勿视。 原来,那个生日礼物真的是林知送给自己的。而且,刚好和他手里的这个是一对。 程默脸上满是惊喜。 原来,她一直以来都不是在演独角戏!原来,他从不曾缺席对自己的喜欢和在意。 林知将三把钥匙郑重地交给程默,也意味着把自己的所有完全向她敞开。 自今日起,她便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他毕生都将包容、守护、陪伴的爱人,是将来无论悲喜,贫富、荣辱都要共担的家人。 林知不轻易爱,但一旦爱上了,便是含着身家性命在内的全部交付! “林医生……” 在林知将备用钥匙塞进程默手里的一瞬间,她的眼眶突然涌进无数珍珠。 感动、内疚、喜出望外、不知所措,各种情绪,将她裹挟其中。 “很久以前就想拿给你的,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既怕你拒绝,又担心你会多想,让你觉得有压力……” 林知心疼的拍了拍程默额头的刘海,柔声解释。 程默的心事太重,自尊太强,对待感情的事又过于敏感,大多数时候,都是把自己包裹在坚硬的外壳之下,林知只能小心翼翼。 好在,她昨晚的主动,让他终于有勇气,敞开心扉,再次向她表明心意。 “我其实……我其实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好!我可能做不到,像你对我一样的对你坦诚和……” 程默说不下去了。 她不是无心之人,更不是无情之人。可偏偏对这个世上最温柔的人和最真挚的心,做了最狠的算计和欺骗。 她要向他坦白吗?她该向他坦白吗? 第五十一章 捉奸 接下来的路,程默始终一言不发。 她在思考两件事:林知终究是她死皮赖脸追回来的的事实,以及他对她的维护是出于男性的面子还是出于对她的真心。 眼看就要送到家门口,林知突然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串备用钥匙,递到程默手中。 一把是他办公室的钥匙,一把是他宿舍的钥匙,还有一把是他父母家的钥匙,另外,还有一个捂着眼睛的小老鼠挂件,造型极为眼熟——非礼勿视。 原来,那个生日礼物真的是林知送给自己的。而且,刚好和他手里的这个是一对。 程默脸上满是惊喜。 原来,她一直以来都不是在演独角戏!原来,他从不曾缺席对自己的喜欢和在意。 林知将三把钥匙郑重地交给程默,也意味着把自己的所有完全向她敞开。 自今日起,她便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他毕生都将包容、守护、陪伴的爱人,是将来无论悲喜,贫富、荣辱都要共担的家人。 他不轻易谈爱,但一旦爱上了,便是含着身家性命在内的全部交付! “林医生……” 在林知将备用钥匙塞进程默手心的一瞬间,她的眼眶突然涌进无数珍珠。 感动、内疚、喜出望外、不知所措,各种情绪,将程默裹挟其中。 “很久以前就想拿给你的,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既怕你拒绝,又担心你会多想,让你觉得有压力……” 林知心疼的拍了拍程默额头的刘海,柔声解释。 程默的心事太重,自尊太强,对待感情的事又过于敏感。大多数时候,都是把自己包裹在坚硬的外壳之下,不让人靠近,亦不想让人窥见。林知只能小心翼翼。 好在,她昨晚的主动,让他终于有勇气,敞开心扉,再次向她表明心意。 要知道,自他们确认关系以来,昨晚还是他们共处时间最长,说话最多的一次。 “我其实……我其实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好!……可能做不到,像你对我一样的对你坦诚和……” 程默抿了抿嘴唇,极力掩饰自己湿润的眼眶,泛红的鼻尖,哽咽加上自责,以致自己再也说不下去。 她不懂得如何在另一半面前表达自己的情绪,如何向爱人表明心意,如何与人聊天,如何与另一半分享…… 她习惯了孤独,习惯了霸道,习惯了我行我素,习惯了保持安静,习惯了一个人,面对所有,解决一切。 “傻丫头!你只管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生活,剩下的,就交给我!如果你想找人聊天,想看电影了,想出去旅行了,想要人陪了……就随时告诉我!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面前。” “如果,你只想一个人安静的待着,安静地思考,安静地出门,安静地流浪,也可以。只要你提前告诉我你去了哪里,身边有没有危险,在确认你一切安好后,我就会在家乖乖等你回来!” “程默,我只会是你的伴侣,而不会成为你的羁绊!所以啊,不要总是拒我于千里之外,不要总是心事重重!你这样,我会担心,会自责,会不知所措的!” 林知骨节分明的手指划过程默酸涩的鼻尖,不动声色的替她抹去一滴泪痕,只柔声一句,就把她冰封了二十几年的心融化了。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那么一个人,不介意她会不会像他爱她一样爱他,像他疼她一样疼自己,他只要她在他身边的每一刻,是自由的,随心的,幸福的,按照自己的心意自在地生活着,就够了。 这不就是程默内心对理想生活,理想伴侣最真的渴望吗? 奈何,她早已无心,更是无情。 所以,偏偏对这个世上最温柔的人和最真挚的心,做了最狠的算计和欺骗。 面对林知的好,说不愧疚和自责,是自欺欺人。 她要向他坦白吗?她该向他坦白吗? 不! 她不能,也不该。 她要悄无声息地怀上眼前这个优质男人的孩子!来报复高羽谦的背叛,来嘲笑这个世界对她的遗弃。来弥补她这一路走来遭受的创伤和遗憾。 她不该心软,也不能心软。 如此想来,程默终于再次恢复平静。 “你不用送我去上班啦!我今天不去公司!” 就在林知进门去拿车钥匙,打算送她去公司上班的时候,她回身向他解释道。 “今天,有别的安排吗?” “有!而且,很重要,也很刺激!或许,还有一些惊险!” 程默突然变了脸,狡黠回道。 “?” 听她这样说,林知不由的眉头微蹙。惊险!刺激? “我们今天,要去捉奸!” “……!” --- 自程默把朱思宇请上车那一刻起,她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拉上了这么一个“猪”队友当队友的决定感到后悔。 因为自朱思宇知道自己的表姐夫可能已经背着朝阳出轨后,一张小嘴便开启了猛火炒芝麻的模式。 叽叽喳喳抱怨个不停! 奸夫!淫妇!渣男!癞蛤蟆吃上天鹅肉就不知道珍惜了等等词汇,一个接一个地从朱思宇嘴里往出蹦。 虽然她说的,程默也认可,但实在是——太——吵了! “你说,那林敏和杨家安,是不是早都已经睡过了?指不定那渣男已经把我姐的情况都像那女人交代过。咱们这样,会不会穿帮啊?” 程默也不想拉上朱思宇,但为了一次就把问题解决掉,还不让朝阳知道,她只能利用朱思宇的肚子做文章。 “放心吧!那姓林的刚去安萍上班不久,朝阳一向又不爱抛头露面,她是认不出来的!再说呢,杨家安真想出轨,会告诉小三他老婆怀孕的事吗?” “也是!这小贱人也够可以!刚来不久,就敢勾搭老板,还发小!简直令人发笑!” 朱思宇坐在副驾驶位上,脸上满是对杨家安和杨家萍这个从农村来投奔他们两兄妹的发小——林敏的鄙夷。 程默边开车,边解惑:“现在这社会,好看的脸蛋就是最大的资本!再加上他们小时候又都认识,记忆还停在当年三小无猜的年纪,有情怀在那,能不着了别人的道?” 她昨晚一回来,就联系了一个可靠的伙计。只用了一晚的时间,就把林敏的老底摸了个透。 总之一句话,不是个省油的灯! 不然,她也不会一大早就拉上朱思宇采取行动。 “我那表姐夫也真是的,呸!这杨家安,真不是个东西!我姐为了他们那个家,放弃了多少东西?大好的前程,大好的青春,任劳任怨给他们家当保姆,当佣人。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 朱思宇的嫉恶如仇都写在脸上。她是真替朝阳感到不值。 名校研究生毕业,一天班没上,就开始围着锅碗瓢盆孩子转!一转,就是五六年。 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不就这五六年? “怨谁?还不是怨她自己!耳根软,心太善!自作自受!” 朝阳虽是程默最好的姐妹,但这也不妨碍她客观的陈述事实。只这话听着,多少有些不近人情。 “你说的这是人话吗?” 朱思宇就不爱听大实话,更接受不了程默的冷淡。随即皱眉反问! 大战一触即发! 第五十二章 敲打 “怎么,我说错了吗?” 自程默知道朱思宇的无理取闹,多半是源于遗传后,她对她已经疲于计较。 “不是!不管怎么说,朝阳她是我姐,是你相交多年的好朋友!你说话怎么能这么直接呢?” “不然呢?我该怎么说?她身边的人怎么个个都是混蛋?倒霉的事为什么全搁她身上了?全世界他妈的怎么都上杆子欺负她,辜负她?” 在程默看来,当一个人觉得全世界都辜负了她的时候,她要做的不是逢人便抱怨世界的不公,而是该好好反省自己,是不是对这个世界有什么错误的认识,抱了不该有的善意和期待。 对于朝阳,她只有恨其不争,没有哀其不幸! 因为凭朝阳的能力,身份,原可以活的不这么卑微,不这么憋屈! “你……” 朱思宇被程默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半晌才憋出两个字:“冷血!” “我冷血?你怎么不说,你们一家都擅长无理取闹,无中生有呢?” 眼看和林敏约定的见面地点就要到了,程默把车拐进停车场,边打方向盘,边没好气的反问道。 冷静了这许多天,她也想明白了一些事。对曾经和朱思宇及其家人的怨怼亦不如陈年旧事刚刚被揭开时那般强烈。所以她现在对朱思宇的态度,已经算得上是“友好”了。 “喂!你说我就说我,干嘛要扯上我家人?他们招你惹你了?” 不明所以的朱思宇,虽然对自己的父母多有怨言,但当听到程默提及他们时,还是立刻站出来替他们辩解道。 不管她口里的“你们一家”指的是自己的父母,还是那个令她哭笑不得的婆婆! “他们还就招我惹我……” 就在程默心中的无名火快要烧到嘴边时,林敏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 --- 三个女人,依次坐在咖啡馆的三角形木质餐桌旁。 程默最先开口。 “林敏?对吧?” 程默是以朝阳的名义,邀请林敏来此喝咖啡的。那女人,因为心虚,也极其配合的来了。 “对!是我!” 林敏看起来,很温顺,也很老实,一点不像能在高级美容院一次消费四五万的人。此刻,面对气场强大的程默,她显得有些怯懦和慌乱。 “别误会!今天请你来,就是想和你随便聊聊!”,程默端起身前的咖啡,轻轻嘬了一小口,又换了个姿势重新翘起二郎腿,看了一眼眼前老土又软弱的女人,继续道:“不是我要和你聊,是我的好友兼你现在的老板娘朝阳,想和你聊两句!” 朱思宇原就擅长写剧本。表演,自然也不在话下。 “林大姐!我听我家家安说,你和他,还有家萍,小时候是在一个村里玩大的玩伴。你说你这来安市特意来投靠‘我们’,我这…因为身子不方便,也没好生招呼你,你可别往心里去!” 朱思宇的话,说的很亲善。开场,还算和气。 今天,程默和朱思宇原本就打算一个黑脸一个红脸,一个硬一个软。目的就是要让林敏知难而退。 就程默今早拿到的有关林敏的个人资料来看,她和杨家安应该还在暧昧期,并未突破底线。现在,只要把这野心勃勃的女人成功唬住,后面的事就好办了。 “家安媳妇儿,你客气了!我……我就是在村里没啥活路,刚好来安市,遇上了……杨总,就地在这边谋个生活罢了!” 林敏在旁人面前,称呼杨家安“家安”以彰显自己和老板的特殊关系,一时改不了口。但话音刚落,就见程默和朱思宇脸色不是很好看,立刻又换成了“杨总”。 单听眼前林敏的话,程默和朱思宇怎么也不会想到,去安萍纸业上班不足三个月的她,已经成功从一名一线餐巾纸包装工晋升为公司出纳,而今已是杨家安的贴身助理。 不仅如此,林敏还神不知鬼不觉的为杨家安织了毛衣和围巾,买了领带,还专门替他熬制家乡的红薯轧糖解馋。 更重要的是,如今她整日跟在杨家安身后,杨家安开车,她必坐副驾;杨家安开会,她紧随其右;杨家安应酬喝酒,她又是拍背又是喂药,对外人口中的“老板娘”一称,甘之如饴。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林敏之心,女人皆知。 当然,除了整日在家伺候怀孕的小姑子,上学的小米粒,还要安心备孕二胎见不得天日的朝阳。 “林大姐,还是叫我朝阳吧!” 朱思宇口口声声一句大姐大姐的叫着,只把林敏叫的羞愧难当。 论年纪,她们其实不相上下。 不过,论出身,论颜值,论气质,论学识修养,不管是朝阳还是朱思宇,林敏显然都只能望其项背。尤其是,从她今日的穿着打扮与表现来看! “听说林大姐你的手艺特别好,还给我家家安织了围巾,熬了糖!让他很是怀念小时候……” 大家都是聪明人。听朱思宇这样说,林敏立刻坐不住了,结结巴巴解释道:“都……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你……就……就别跟我客气了!” “不是我跟你客气!这人呐,做人做事,都讲求一个分寸,一个距离!要时刻记得自己的身份和位置,不要越了规矩才好!你对我们家家安有情……有义,趁我身子不方便时,照顾他,体贴他,我向你表示感谢,这都是应该的。林大姐,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朱思宇抚摸着自己不日就将临盆的肚皮,绵里藏针地提点道。 “是!是!你说的对!” 林敏对杨家安心思不纯,还被人看穿,这一点她无从辩驳。面对“正宫娘娘”的敲打,她的态度必须诚恳。毕竟,人家肚子里现在可怀着杨家安的孩子。 就冲这一点,就算杨家安真的被自己动摇了,也必不会在此刻抛妻弃子,选择与她在一起。 显然,这一局,她输了! 林敏心中的算盘,可打的比谁都精! --- 与林敏谈完回家的路上,朱思宇一直在沾沾自喜,为自己刚刚的表现洋洋自得。 谁承想,林敏这女人,与她想象中的大长腿白穷美小三形象,一点不沾边。 这林敏看起来,又老实,又懦弱,还土的要命。就她还想撬朝阳的墙角,除非杨家安眼瞎。 “你以为林敏真如你看到的这么窝囊,不堪一击吗?还有,现实不是电视剧,不是所有三儿都貌美如花,都能完美秒杀原配!” 程默只能说朱思宇有时候,真是天真的可爱! “不然呢?” “最好的猎人,往往都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的!一个人最可怕的地方,往往不是她已经实实在在展现在你面前的那一面,而恰好是她不想让你看到的那一面。” “所以,大哲学家,你从那矮穷矬的女人身上到底看到了什么?” 程默没有正面回答朱思宇的问题,只顺手把车内的一个暗黄色档案袋丢给了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林敏,平日的穿着打扮,表现出来的自信干练,与今日相较,简直判若两人。 朱思宇很是费解:“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为什么要在我们面前装可怜,装无辜,扮土求饶?因为她想要最低限度的降低你对她的敌意和警惕。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知道,现在还不是向你宣战的时候!” “这女人也太……” 被程默这么一点,朱思宇随即释然:“那经过今天的事,你说她会听咱们的,乖乖辞职换工作,去你说的那个食品包装厂上班吗?” “是你,你会吗?” “很难说!” 听朱思宇这么说,程默露出了老母亲般的欣慰笑意。似是在说,这榆木脑袋,除了会作,总算聪明了一回! “放心吧!我既然拉上你来演了这么一出,就不怕她不乖乖就范!” 程默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商场如此,情场亦如此。 “你还留有后手?她是不是有什么把柄落你手上了?” 朱思宇见程默一脸胸有成竹的模样,便猜到事情不简单,连忙追问道。 “她上次和杨家安一起去邻市出差,在酒店,半夜去前台拿了姓杨的房间的房卡,想和你那表姐夫制造点故事,结果被杨家安给轰出来了。这一幕,被酒店监控全程记录!你说,我要是把这件事不小心给抖出去,她会怎样?” “程默!还有什么事是你不知道的?老天爷,真希望我们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永远永远不要成为敌人!” 程默被朱思宇神叨叨的祈祷声逗得笑出了声!略带鄙视的看了她一眼安慰道:“放心吧!你不配!” “切!你这什么眼神?” 朱思宇最不喜欢被人看扁,却偏偏每次都被程默摁在地上摩擦。 除了认命,别无它法! 二人刚开始走,朱思宇的手机突然响了。一看,是老太太打来的。 虽不情愿,但她还是接上了。 没想,听筒那边传来一阵悲悲戚戚的抽泣声,半晌才听老太太哽咽着细细交代道:“思宇啊,我家亮儿,以后就交给你了!是我老太婆没用,拖累了你们……” 这一听,差点没把朱思宇的魂给吓没了。 第五十三章 禁忌 吴凤英像交代后事一样把话说完,还没等朱思宇开口,直接就把电话挂断了。 “程默!” 放下手机,朱思宇已经没了主张,只想着如果老太太当真出了事,她可怎么向袁亮交代? 那可是他亲妈,她的亲婆婆啊! 程默虽然在开车,但生性警觉的她通过朱思宇的电话和此刻脸上的表情,已经猜到大概:“你先别着急!我现在就给林医生打电话!” 吴老太在安市,熟悉的地方不超过方圆三公里,就算要寻死,也只会在家里,总不会选择在大街上。 如今,就算她们立刻调转车头往回赶,不堵车的情况下也要四十分钟路程,林知今天轮休,这会儿应该在家。 怎奈,程默连着给林知打了两通电话都提示无人接听。 “怎么办?程默,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朱思宇此刻心乱如麻。一直在回想自己从昨天到今早离开时,有没有向老太太说什么过分的话。 “报警吧!” 关键时刻,还是程默拿得住事。 就在朱思宇颤巍巍拿出手机,刚欲拨打报警电话时,林知的电话回过来了。 他刚刚在洗澡。 林知几乎是边听程默叙述事情原委,边往朱思宇家赶的。 多次敲门、呼喊无果。 最后,林知按照朱思宇在电话里的交代,从门前鞋架的鞋坑里成功拿到她家备用钥匙,才进到屋内。 屋内空无一人。 吴老太能去哪儿呢? 一时间,几人均是心急如焚。 林知即刻下楼去附近寻人。程默和朱思宇一路疯狂踩着油门,马不停蹄地往回赶。 约莫半个小时后,几人在医院附近的一条穿城而过的护城河边汇合了。 那里,是他们能想到的,吴老太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连着警察也赶到了此处。 然而,一群人分头多番询问、呼叫、探查,依然没有找到有关吴老太的任何线索。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 家里没人,老太太在这儿又人生地不熟的,如果岸上没有,那就只能是…… 看着波光凌凌的水面,感受着潮湿阴冷的河风,朱思宇已经联想到婆婆被打捞上岸时的苍白面孔,凌乱发丝。 画面太过凄楚阴森,以致她内心彻底陷入崩溃状态。 内疚、自责、恐惧、无法向袁亮交代的无助和不安,悉数涌上心头。 如果婆婆真的因为自己没了,那她这辈子,也就完了。 她永远也原谅不了自己。 “你也别太自责,现在人还没找到,也许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坏!” 程默看着失魂落魄的朱思宇挺着大肚子,软弱无助地跪坐在冰冷的石阶上,一言不发,上前安慰道。 “我怎么……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这么想不开……我真的不是……不是故意的,事情……事情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随着程默的安慰声,朱思宇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温热的泪珠和着冰凉的鼻涕,一时蔓延到她的整个脸颊。 记忆拉扯着朱思宇的思绪,让她分不清此刻是久远的往事还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二十年前她让别人没了母亲。二十年后,老天爷又让她没了母亲。 “报应!这都是报应!全是老天爷对我的报应!” 朱思宇的声音,因为剧烈的抽搐,已经变得有些沙哑。眼泪早已模糊了她的视线。寒冬腊月的河风更像一把刀,要不了一会儿就将它们从她脸颊剃走。而她已感知不到疼痛。 埋藏在朱思宇心灵最深处的秘密,随之被揭开。 “你知道吗?在我很小的时候,也犯下过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这个秘密,跟了朱思宇二十五年。它就像一道幽灵,寄宿在她的血液里,只要她安静下来,幽灵便会从她的身体里跳出来,提醒她、警告她,曾经犯下的罪孽。 听她这样说,程默大概已经想到,朱思宇想要说的是什么。但此刻,她却像个听别人故事的局外人一样,保持了沉默。 “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年夏天,我和我妈一起去我爸支教的乡村小学去探亲。记得,那天天很热,走到县上的时候,我妈给我和我爸一人买了一支雪糕!” 从不曾向人说起,并不代表朱思宇已经将这件事忘记。 “我记得,从那个小县城去到我爸所在的那所小学,要走很长很长的路。等到我们到了的时候,雪糕已经化了。我妈把我一个人留在我爸的宿舍兼办公室,就出门去找我爸了。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发现给我爸留的那只雪糕没了。” “当时,我心里特别慌!因为我妈出门前已经警告过我,剩下的那支雪糕是留给我爸的。可我偏偏没忍住,偷偷把它给吃了。所以,当我妈逼问我的时候,我撒了谎!” “我说,刚刚有个小女孩,来过我爸办公室,可能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雪糕给拿走了!” “我妈原本就对农村的孩子有偏见,坚持要把那小女孩叫到办公室去教训一顿。但我爸看了一眼女孩作业本上的名字,制止了我妈。” “原本这件事,也不是什么大事,过几天也就过去了。可偏偏第二天,我爸就发现他放在枕头下的前两天刚领的二百七十元工资不见了!” 这么多年来,雪糕一直是朱思宇的禁忌! 只要看到它们,触碰到它们,她就会不由地想到那件事! “所以,你妈最先想到了那个去你爸办公室补交作业的小姑娘。因为她敢偷雪糕,也一定敢偷钱?” 程默终于知道,当年为什么朱思宇的母亲,一口咬定钱就是她拿的了。 “是!我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偷’雪糕的小女孩!这一次,我爸没能制止住我妈!” “面对我妈的训责,逼问,小女孩怎么也不承认,是她拿走了雪糕,偷了钱。她宁愿站在院子里罚站,在太阳下暴晒,也不肯低头认错。不巧的是,作为校长的我爸,那天刚好叫了村里的工人,来帮忙修理褪漆的黑板。其中,就有那个小女孩的父亲。” “……后来,那个小女孩的母亲带着遍体鳞伤的小女孩来到学校,企图向我爸解释她家孩子不是小偷,也不会随便拿别人东西!可我妈认定那小女孩就是手脚不干净,在旁边说了很多刻薄又难听的话。还执意要他们家赔钱!” “那些话,到现在我都记得!它们就像一根针,扎在我的心窝!” 说着说着,朱思宇的眼泪又止不住的往下流。 只是她不知道,那些话,又何尝不是像针一样扎在年幼的程默的心里? “那后来呢?” 程默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能平静的像听别人的故事一样,来听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第五十四章 原谅 “后来的事,你可能根本想象不到!”,时至今日,朱思宇都不敢相信,之后发生的事都是真的:“后来,那个小女孩跟着她的母亲在我爸办公室门口站了整整一上午。最后,也没有取得我妈的原谅,便回家了。从那一天起,那个小女孩,就再也没去过学校!” 如果真的可以时光倒流,朱思宇最想回到的便是那一天,那一刻。然后,勇敢的站出来,告诉妈妈,雪糕不是被人偷拿了,而是被自己贪吃了。 “再后来,她母亲自杀了!而那个小姑娘,也在不久后,死于一场大火!那个家,就那样散了!” “而这种种的导火索,仅仅是因为那支五毛钱的雪糕!那个我一时胆怯,撒下的慌!” 这件事,埋藏在朱思宇心里二十几年。越是想要忘记,记忆越是明晰。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只雪糕的品牌,那个女孩站在太阳底下,身前飞过的蝴蝶是什么颜色的。她的母亲在面对自己咄咄逼人的母亲时,那慌张、委屈、又羞愧的表情。 程默的记忆随着朱思宇的讲述,一起回到了那年那个蝉鸣不止的夏天。 她以为她会哭。 可她没有! 就这样,她平静地听完了整件事的始末,包括结局的家破人亡! “对了!那个小女孩和你同名不同字,也叫陈茉!这也是为什么,我初见你时,总看你不顺眼的原因。” 如果不是今日的感同身受,朱思宇可能会让这件事永远烂在肚子里。包括她们初识时,她对程默抱有长久敌意的根本原因。 陈茉!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叫过程默这个名字了。母亲刚生下她时,希望她如茉莉花一样清香怡人,芳香一生。后来,面对父亲的暴戾,她只能期盼女儿能静默长大,安然度日,不如叫陈默的好。 如今,程默更名改姓,终于如了母亲的愿,她却再也看不见。 “也许,那位母亲的不幸,早已注定。你和你母亲,也不过只是一个导火索罢了。” 朱思宇只听说她母亲因为这件事自杀,却不知道她母亲自杀的念头,并不紧紧是因为这件事而起。 她的父亲,她最了解。 当年,父亲因为在学校看到自己被老师罚站,被师母控诉偷窃,回家后便对她拳打脚踢,几乎要了她半条命。 母亲原想帮她去学校解释,讨个公道,却不想又被朱思宇的母亲羞辱、污蔑。父亲觉得母亲是在自取其辱,娇惯女儿,连着她又是一顿暴打。 那些天,其实不止母亲,就连程默自己都想到了死亡。 因为活着,实在是太疼,太痛苦了。无助、绝望、挣扎、恐惧,无处不在。 而这一切,都源于那个冷酷又残暴的男人。 “真是这样的吗?我们真的只是导火索,而不是杀人凶手吗?” 其实,当年事后,朱思宇没过几天便向母亲坦诚了雪糕的事,他父亲放在枕头下的钱也在被褥里找到了。然而悲剧已然发生。尽管母亲一直劝慰她,事情不是她想的那样,那小女孩和她母亲的死,与她没有直接关系。但朱思宇一直过不了自己那关。 “你要真是杀人凶手,警察叔叔早把你带走了!还会留你在这儿吹冷风?” 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可能。程默没想到,时间在那年那月的夏天,将她与朱思宇的人生彻底改写。 “程默!你知道吗,这件事,这么多年来,就像一副隐形的镣铐,一直把我困在过去的记忆里……我……” 朱思宇的人生原本不是这样的。 她原本应该有一个爱她的父亲,疼她的母亲,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光明璀璨的未来……可却因为这件事,原本支教期满就可以回城的父亲留在那个县城一待就是二十年。这期间,她和母亲也对峙了二十年。 她何尝不是一个情感孤儿? 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让她变得敏感、偏执、矫揉造作。 因为她怕,怕孤单、怕不被人在意,怕旧事重提,怕自己有一天会被人称做“杀人凶手”,更怕那个女孩,怕那位可怜的母亲,突然入梦。 “都过去了!如果她泉下有知,想必也不会怪你!” 如果当年之事真有杀人凶手,那也是陈友福首当其冲。既然他都活的心安理得,朱思宇又为什么不能得到原谅? 自程默再次见到朱思宇父母,忆起曾经种种那刻起,她就一直在想,要不要去向朱思宇,去向她父母问一句:“你们可还曾记得,当年被你们冤枉的那个小女孩?” 如今,她终于释怀。 这些年来,她的痛苦,并不只有她一个人在承受。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认识你以后,我就常常在想,如果那个小女孩还活着的话,应该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吧!因为你们有时候真的很像,一样的要强,一样的受不得委屈,一样倔的要命!” “那你就把我当成她好喽!本女王就当行善了,不和你计较。” 程默起身,将刚刚林知披在自己身上的外套还给他,又回身去扶朱思宇。边拍打身上的泥土,便俏皮回道。 将埋藏于心底多年的秘密说出来后,朱思宇的情绪也好多了。整个人看着轻松了一大截:“切!” “好消息!吴阿姨找到了!一切安好!” 见她们已经聊完,林知赶紧上前去向朱思宇和程默传达这个好消息。 就在刚刚,他接到警方来电,说在辖区接到一位热心群众报警,有一位老人在附近公园的长椅上睡着了。根据外貌特征及口音判断,应该就是他们现在正在寻找的失联老人。 “睡……睡着了?” 听到这个消息,朱思宇和程默面面相觑。 不过不管怎么说,只要人没事,就是最好的结果。 --- 程默几人闻讯即刻驱车往家赶,到家时,袁亮和吴凤英已经在家等着他们了。 朱思宇直到看见吴老太安然无恙地坐在自己家沙发上,一颗悬着的心才总算放下。 这一回头,才发现袁亮的眸中尽是怒火:“朱思宇!自从我妈来和我们一起搭伙过日子以来,但凡你们之间有一丁点不对付的地方,我都是第一时间站在你这边的。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处处维护你,事事迁就你,难道就换不来你对咱妈的半点忍耐、尊敬之心吗?今天的事,我需要一个解释!” 朱思宇和袁亮认识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样的语气和她说话。 冷漠、沉重、严肃又克制。 第五十五章 可笑 无疑,袁亮在责怪朱思宇。 自早上接到朱思宇的电话,袁亮即刻放下手中工作,搭乘最快的航班回家。一路上想的都是如果他母亲这次真出了意外,他该如何向死去的父亲交代,如何向自己交代? 母亲劳苦一生,将他养大,省吃俭用送他上大学,一心要帮他在城市安家。如今,老伴儿不在了,没办法才来投靠自己,却因婆媳不和,殒命于此。他这个儿子,还有什么脸面苟活于世,面对父辈亲朋? 朱思宇是自己的妻子,吴凤英是自己的母亲。手心手背,都是肉。但袁亮虽疼爱妻子,却更敬重母亲。 今日,他必须要给母亲讨一个公道。 “袁亮?你什么意思?你觉得今天这事儿,是我有意要逼死你妈,是吗?” 朱思宇没想到,一向疼她、宠她的老公,今日会对她这般冷漠、责难。加之想起往日,与婆婆的鸡零狗碎,自己所受的委屈,眼泪又止不住的往下流。 “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 以前,只要朱思宇眼圈一红,袁亮必定立刻在她面前认怂讨好。没想今日,见她泪眼泛满涟漪,不但无动于衷,还恶语伤人。这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也完全超出了她对袁亮的认知。 她朱思宇就算再作,再不愿意和婆婆住在一个屋檐下,也纵然不会逼她去死。 “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的人吗?” 平日千般好,也怕恶语寒,纵使只是简短的一句:“你心里清楚!”。朱思宇的世界也紧跟着崩塌了。 为了眼前这个男人,她裸婚,裸孕,与父母断绝关系,和婆婆挤身在小公寓,衣服舍不得买,化妆品舍不得用,挺着大肚子还要去帮老太太“擦屁股”,到头来,却被自己的丈夫怀疑她想趁他不在时,逼死婆婆! 可笑! 可悲! 可怜! “你平日在家,何曾把咱妈当过自己的亲妈看待?又何曾给过她一个好脸色?妈做饭,你说看着和‘猪食’没什么两样。妈用洗衣机洗衣服,你嫌不该把裤子和外套塞一个缸里洗。手洗,你又觉得没洗干净。晚上起来上厕所,冲马桶你嫌声音大,不冲马桶,你嫌脏!洗澡呢,你嫌她把卫生间弄得到处都是水,不洗澡你又嫌味儿大,你平日在家就是这样要求你妈的吗?” 桩桩件件,袁亮往日虽都帮着朱思宇“教训”母亲,但并不代表他没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妈每天早上牛奶给你端到床前,吃橘子都给你剥好皮递到手心,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妈做饭什么水平你自己不清楚吗?洗衣服把内衣内裤全丢一起洗,你觉得卫生吗?再说冲马桶声音大的事,是我事多吗?是我现在身体不方便,睡眠本来就浅,她一晚上起来两三次,谁受得了?” “再说洗澡,我说的是让她别每次为了省那点洗澡水,边洗边找东西把它们接起来,洗完大盆下盆弄得卫生间就跟水塘一样,我有错吗?” “牛奶端到床前,橘子剥皮递我手上,这些是我要求她为我做的吗?是我逼她必须为我做的吗?” 两人一上头,争吵起来,往日生活中的鸡零狗碎,全都变成了火药桶。任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提出来,都能辩上三天三夜。 听到此处,程默心中已是烦躁不已。再次在心底暗想:“这辈子,结婚是不可能的了!”。她可不要整日纠缠于婆婆妈妈的人情世故里。 林知也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此刻最好是先行回避的好。但见朱思宇情绪激动异常,作为医生,他又不得不在旁边照应着。一时间,根本脱不开身。 沉默了一晚上的吴凤英,眼见儿子和儿媳吵得不可开交,她只能硬着头皮开口:“亮啊!今天的事……” “老太太,你今天就当着你儿子的面,当着程默和林医生的面,咱把话说清楚,我今天是怎么着你呢?是我打你,骂你呢?还是拿刀逼你去死了?” 忽见站在角落里的吴凤英耸拉着肩膀,弱弱开口劝解,朱思宇气不打一处来,当即要她站出来当着儿子的面,把今日之事解释清楚。 老太太看着母狮一般咄咄逼人的朱思宇,眼睛都不敢抬一下,整个身子立刻蜷缩起来,就往角落里退。无论好话歹话,她是再不敢言的。 见老太太委屈地一个劲儿往后躲,朱思宇就更生气了。 她儿子如今一口咬定,她要逼死她,如此关键时刻,老太太作为当事人,竟不能直面事实,替她说一句公道话,这口气她如何受的? 只见朱思宇当着袁亮的面,三步并做两步,直冲着老太太的方向而去,一把拽着她的手,就要她把今日一早二人对话的经过,如实叙述一遍。 因为激动和焦急,朱思宇的动作看起来粗鲁又无礼,老太太更是吓得不敢出声,整个人更像只手足无措、委屈不过的小猫。 见状,袁亮随即伸手,想把朱思宇从母亲身边拉开。厉声责问道:“朱思宇,你想干嘛呢?” 袁亮以为朱思宇要对母亲动手。毕竟,她从小娇惯惯了,平日对他“动手动脚”都属常事。 不想这一拉,让原本折腾了一天,身子已是虚弱无力到极致的朱思宇随即踉跄后退了好几步,若不是程默和林知反应快,朱思宇恐早已倒地。 就在这短短的一来一回的拉扯间,朱思宇原本用玻璃做成的“心”,顷刻间碎成了渣滓! 那个支撑她对抗贫困交加的生活的“骑士”,如今为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替自己母亲讨一个所谓的公道,毅然与她决裂,向她动手,置她与她肚里的孩子于不顾。 她的“骑士”,叛变了! 她信仰的爱情,随之幻灭! 原来,一切的一切,只是一场泡影。 过往种种花前月下,蜜语甜言,百依百顺,无尽诺言,最后都抵不过,袁亮刚刚伸向她的手。 袁亮显然没想到,自己的手这么重,也没想到,朱思宇会虚弱至此。虽然他第一反应,是赶紧上前将她拥入怀中,但她,却执意不想再躲进他的港湾。 风雨将至,朱思宇却显得异常冷静。 此刻,她只想回家,回她自己的家! 如果,她还有家的话。 好在,朱思宇父母听闻今日之事,恰好赶在朱思宇彻底崩溃前,出现在了女儿面前。 第五十六章 诱惑 朱思宇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程默很是担心她的状态。毕竟,朱思宇平日被袁亮宠坏了,一时可能很难接受那日袁亮对自己“动手”一事。 所以,程默想让朝阳抽空去朱思宇家开导开导这位失意的“公主”。 程默一通电话打过去,朝阳也的确去了朱思宇家。可还没等程默下班,朱思宇的电话就打来了:“你知道,今天表姐带谁来我家了吗?” “总不会是外星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听朱思宇在电话里的声音,可比见了外星人还吃惊。程默早已习惯了她的一惊一乍,淡定回问道。 “林敏!林敏啊!” 听到“林敏”两个字时,程默也着实愣了片刻。在听朱思宇说到,朝阳对林敏甚是亲昵,信任,甚至还称林敏就是自己的新“闺蜜”后,程默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将纤长的双腿架到办公桌上,口里愤愤嘟囔了一句:“她脑子是不是坏了?” 林敏是什么人?趁着出差,处心积虑要爬上自己老公床上的人,朝阳竟然还称她是自己的闺蜜? “我跟你说,表姐今天之所以带着那狐狸精上门,说是因为两人今天刚好约了一起出门逛街,才一起带那女人过来看我。但是,我觉得她肯定是已经知道,我俩前几天冒充她,去敲打那狐狸精的事!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 见朝阳带着林敏一起出现在自己家,二人还以姐妹相称,关系看起来甚是亲密,朱思宇已然明白了一切。如今这事显然已经超出了她与程默先前的预想! 她明白,朝阳之所以没有当着自己和程默的面摊牌,大抵是不想和她俩正面对质,最后闹得不愉快。 毕竟,依着程默的性子,只要是她认定的事,必是不会给林敏任何机会的。到时候,三人除了争论不休,不欢而散外,别无可能。 “你慌什么?既然那狐狸精敢上门挑衅,咱不如就成全她,扒她一层皮下来看看,这女人到底是有什么通天的本事,能掩了自己一身‘骚’的事实!” 如此,冷静下来一想,程默反倒坦然了。 以前,她是不想让朝阳搅进这件事,担心这件事一旦捅破后,会影响她与老公杨家安的感情,怕她对自己辛辛苦苦维持的“家”感到失望。如今,林敏既主动站到人前,程默反倒没了顾及。 “你是不是已经有主意了?” 不得不承认,如今的程默,已然成为了朱思宇的主心骨。 “这件事,你就别操心了!照顾好自己的肚子,多吃饭,少吃瓜!ok?”,就在朱思宇听完,不情不愿地打算挂掉电话的前一秒,程默又补充了一句:“你差不多得了!“袁大头”最近,可是眼见着瘦了好几圈呢!” 自事情发生后,袁亮就一直自责不已。近来,就差到朱思宇家门口叩首跪拜,念检讨了。这些,程默都看在眼里。 听程默提到袁亮,朱思宇随手就按了挂机键。 近日,提到那男人,她就烦! --- 程默和朱思宇打完电话,又给之前收集林敏信息的伙计打了个电话。朝阳这件事,她想在趁自己离开前,帮她解决了。 程默一边等林敏的消息,一边为自己的事做准备。 一个星期后,在确认万事俱备,只欠林知后,程默主动打了一通电话给他。 林知这一星期原本一天在医院忙的分身乏术,昼夜不明,自觉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男友,在接到程默的电话后,自然满口应下与她一起吃饭的邀约。 当程默帮自己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林知都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摇曳的烛光,魅惑的女友,满屋绽放的玫瑰花的芳香,无处不弥漫着浪漫与暧昧的气息。 “亲爱的!请在稍等我片刻!” 程默今晚穿着一袭大红色露背晚礼服,隆重又魅惑。见林知愣在门口,伸手将他拉进门内,温柔解释道。 说完,便踩着恨天高奔去了厨房。 听闻厨房传来一阵“哐当”声,林知借着烛光,便往厨房赶:“程默!你没事吧?” 林知着实不知程默今晚是怎么呢?为何突然将家中布置的如此浪漫,自己又穿的如此隆重。最重要的是,明明要去厨房寻东西,却坚持不开灯。 当然,最最令他费解的还是他进门时,她的那句“亲爱的!”。 “没……没事!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为了今天,程默筹谋已久。可当这一天真的要来的时候,她却莫名的心慌,莫名的不知所措。 “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林知被手忙脚乱的程默安排在餐桌前,看着眼前摆盘精美的牛排,果盘,玫瑰花,烛台,试探地忐忑问道。 今日不是程默的生日,更不是自己的生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纪念日,程默为何一改常态,弄得如此隆重? “一定要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才能和亲爱的共进晚餐吗?” 被程默这样一问,林知反倒哑口了,只得惭愧一笑:“是我狭隘了!” “知道就好!” 语罢,程默拿起手边的红酒杯,为他倒起酸奶来。 这夜,这景,这场合,与酸奶着实有些不融洽。 “我那边好像有一瓶红酒,我现在回去拿!” 林知以为是程默家无酒,才会以酸奶代之,故而就要起身回家去拿。 “不用了!亲爱的!我今天不是很想喝酒!” 程默原是打算喝点酒助兴的,可临着林知进门前,才突然想到,今晚不宜饮酒,遂才有刚刚匆忙间去冰箱寻酸奶的事。这会儿,自然不会让林知去拿酒,故而一脸撒娇道:“亲爱的,喝酒伤身。你之前不是一直告诫我,要少喝酒,少熬夜的吗?今晚,不如咱们就以奶代酒,怎么样?” 林知平日是很注重养生,也劝过程默少饮酒,少熬夜。只那时她都不以为然,不知怎么的,今天却身体力行,谈起养生来。但不管如何,程默能注重保养,懂的爱护身体,他自然是欣慰的。 “好!” 当一向独立、傲娇、总是与自己保持着相应距离的程默对林知撒起娇,开口便是一句“亲爱的”的时候,林知虽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却早已乐成了一朵花。 只要她高兴,他便是高兴的。 就算她只是一时兴起。 第五十七章 介意 因为无酒,气氛总差了那么一点。 但程默下定决心,不想让自己的计划再被搁置。所以,只得横下心,来做那个主动的人。 谁让林知在感情方面,完全就是根“榆木”。二人说是在谈恋爱,却是连一个深情的“吻”都不曾有过。今夜,她又如何能期待他能有所行动? 嘴上明撩,林知对自己明显早已免疫。如今,想要有进一步的发展,她只能加大力度。 相向而坐的两人,程默选择先下“脚”为强。 只见她光滑娇小的脚丫,总在桌下有意无意触碰到林知端正的双腿。然而桌面上,却仍是一副认真吃饭,毫无波澜的模样。 不管怎么说,林知是个男人,且是个身心健康,逻辑满分的热血青年,程默就不信,他能坐得住。 可谁曾想,她脚已经探出去三五次了,林知的腿却是越缩越远,最后干脆退回到自己的餐椅之下。 说不崩溃是不可能的。 程默今日,从早上约完林知起,就一直在装饰房子,打扮自己。最浪漫的灯光,最性感的长裙,连妩媚的表情都对着镜子练习了不下百次。 可此刻,本尊就坐在自己面前,却是只顾着埋头苦吃,丝毫没有察觉她今日的异样。 “林医生!你上辈子是不是姓‘柳’?” 无奈,程默只能开口抱怨。 “嗯?为什么这样问?” 程默今晚的表现,不能说完全超出了林知对自己女友的认知。但定是有所突破的。他低着头,温柔地切了一小块儿牛排送进嘴里,一脸好奇的问。 见林知终于肯抬头,直面自己的眼眸说话,程默微微抿嘴,没好气地回了句:“我不仅知道你姓柳……” 语至一半,程默突然停住,直接将自己一米八的大长腿,伸到桌下林知的大腿面上,勾着脚趾,在其小腿上绕了一圈,直言:“我还知道,林医生你姓柳,名下惠!” “……” 林知放在桌面下的双腿,原本已被程默撩拨的无处安放,如今再被她如此调侃,脸上霎时一片绯红。 就在程默欣喜地以为林知已经接收到自己的求爱“信号”时,林知轻咳一声,正了正身,认真解释:“柳下惠,不姓柳。他原名展获,字子禽,谥号惠,‘柳下惠’只是后人对他的尊称”。说完,又严肃补充了一句:“据另一说法,他的字也可能是‘季禽’”。 听完林知教科书式的科普,程默甚至有些担心,万一以后自己的孩子也跟着继承了他父亲身上“老学究”式的古板、木讷,她该如何是好。 但转念一想,后天教育也至关重要,有她这样的老娘,孩子再怎么榆木,也“木”不到哪儿去。 如此,程默只能硬着头皮起身,慢慢挪到林知身后,继续散发自己身上的洪荒魅惑,侧身俯在其耳边柔声道:“林医生果然博闻多识……看样子,你是立志要当现世的柳下惠了!” “程默!我只是……” 林知的情商和智商,是同等在线的。她今日多番“挑衅”,撩拨,他不是不知她的心意,只是…… “只是什么?” 程默也很想知道,是什么让林知在面对自己的诸般“调戏”后,仍然能做到坐怀不乱的。 她能想到的,就是不爱! “我们现在虽然是男女朋友,但是,我还没有准备好……” “噗!”,还没等林知说完,程默差点就把自己嘴里的还没有完全咽下的一口黄桃酸奶悉数吐出来。 还没准备好?林知之前莫不是读过“男德”学院?现在这时代,和自己的女朋友“搞点事情”,还需要准备? 听他这话一出口,程默只觉无奈又好笑,只能认了。随即正了身子,无可奈何抱拳道了声:“林医生!” 这一抱拳躬身的敬佩,无疑既含着程默对林知“洁身自好“的佩服,也含着自己对眼前男人的无奈和失望! 她原想过依着林知的性格,如果不将其灌醉,就将他强行扑倒,一夜春宵,再借精生子,无疑就是天方夜谭。 谁曾想,如今二人明正言顺,依着男女朋友的身份相处数日了,却依然不能将其“手到擒来”。 就在程默用欲速则不达的谚语安慰自己时,林知突然拉了她的手,一个转身将她顺势拥入怀中,让她稳稳坐在自己的怀里。柔声道:“我的确还没有做好准备,没有做好让你毫无负担地站在我的家人面前,让他们毫无疑虑地接受我将会有一位妻子,一个新的家庭的准备!也没有做好让你毫无介怀地,心甘情愿与我携手到老的准备。” 原来,林知早已将程默规划进自己的未来里。 在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深入沟通自己的想法前,他不想草率地将程默带到自己的家人面前,让他们对她有过多的想法。 毕竟,黄颖的事,他还没来得及与父母说清楚。 再者,就程默对自己的态度来看,她对他似乎并未真正放下戒心,并未真正从心底接受自己,他不想勉强她。 出于以上种种原因,加之林知本身受过的教育,让他对程默不得不以“礼”相待。 他想要的,是给程默一个家,一个实实在在的港湾,而不是空洞的誓言和承诺,更不是两人一时的欢愉。 林知是个务实派。 “如果我说,我不介意这些呢?” 程默顺势环着林知的脖子,温柔地附在他的耳边,轻语! 程默是真的不介意这些。林知父母的肯定,于她毫无意义。林知口中的“家”于她更是远若浮云。 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气息,程默柔软的身躯在林知的怀里,更显娇羞。“如果我说,我不介意呢?” 耳边再次传来程默温柔的低语,一股软香的风略过林知的脖颈,两颗躁动的心,伴着昏黄的烛光,跨越山海,掠过层林,向着心底最原始的欲望奔袭而来。 终于,四片薄唇,在一阵低沉的喘息声中,融为一体。 就在程默以为他们会“水到渠成”之时,林知突然松开程默,自责又懊恼道:“我介意”。 第五十八章 停水 虽说情难自禁,但奈何林知的定力异于常人。 事已至此,程默也不好再勉强。毕竟,一番折腾过后,她的脸可比林知还要透红。 气氛陡然变得有些尴尬。 林知借口回家写论文,程默开灯去卫生间洗澡。 关上房门,把淋浴器打开,程默漠然看着手里深红色的排卵试纸,狠狠拍了两下自己的脑门儿。 算来算去,测来测去,算好了今日自己排卵,却没算到林知的意志力有多顽强。 可转念一想,他的意志力竟是源于对自己的负责,对自己的保护,心下又觉得无比温暖。 --- 程默站在花洒下,抿了抿自己刚刚卸完妆的唇瓣,说是对于刚刚和林知的亲吻没有产生任何悸动,是不可能的。 但她也无比清醒。 就在程默刚给头发打上洗发水,浑身涂满沐浴露之时,卫生间的灯突然熄灭。片刻过后,连热水也停了。 凭着直觉程默摸黑走出卫生间,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手机,原想打开手机手电筒应急,却发现手机电量太低,手电筒根本打不开。 刚想趁着手机仅剩的百分之五的电量赶紧给物业打电话,确认为何停电时,对方忙音还未接通,手机直接黑屏关机了。 无奈,她只能忍着满身沐浴露的泡沫和头顶洗发水的油腻,勉强穿上睡衣,只能去林知家打听情况。 程默就算再好面子,也不能在寒冬腊月忍受刺骨寒凉洗冷水澡。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只有自己家停电了。而且,还是因为欠费。 都怪自己最近太忙,没有及时查看电费余额。以致家里停电,热水器无法正常工作,只有凉水。 “先在这边一洗吧!” 当程默拿着充电器站在林知家的插板前等着给手机续命,企图用手机给电表充钱时,林知提议道。 现在虽说是寒冬腊月,但家属院的暖气一点不含糊。如今,程默裹着睡衣,待在屋内,只要几分钟,身上早已噙满汗珠,和着洗发水沐浴露的弥散,真是又热又痒。 “那就麻烦林医生了!” 其实,程默和林知虽说是心照不宣的“官宣”了恋情,但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始终不像真正的“情侣”那般亲昵,自然。 一个不需要对方,一个不知道如何让对方需要。就这样,二人之间始终都隔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生疏。 这种疏离在程默身上尤为明显。 比如今晚,就算遇到这种突发情况,就算自己的男友就住在对面,她的第一反应还是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向他求助。 更为奇怪的是这种状况,在两人确定关系后,反而更甚。 程默去林知家的卫生间继续洗澡。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激动,以致她在淋完澡穿好睡衣,打算出门时,才发现头上的护发素还没有冲洗干净。 就在她打开水龙头,打算再来一遍时,刚刚在她家发生的状况再次在林知家上演。 悲剧的是林知家不仅停电,还停水了。 确切的说,是整个家属院都停电停水了。 “程默!刚刚收到安市电网发来的短信,咱们这片区域的高压电网发生故障,停电时间无法确定……” 虽隔着卫生间的玻璃门,林知还是感受到了程默此刻的绝望,随即安慰:“你先别动,我去拿水!” 拿水?去哪里拿水? 个人原因的停电只影响家里热水供应。整片电网停电,除非龙王开眼千里送水,不然在这二十多层高的板楼里,哪来的水? 心里虽然这样想着,程默还是乖乖把头埋在面盆上,等着林知拿“水”来。 毕竟,就这样顶着一团黏糊糊的头发出门,也着实有些吓人。尤其是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 片刻过后,林知还真拿着暖壶进来了。 在这一刻,程默突然有些感谢林知生活中的那些小“癖好”了。比如,时刻备一壶热水,随时给手机充满电。 “会不会太烫?你确定,这水能洗头吗?” “放心吧!刚刚加了一瓶冰箱的纯净水!” “一瓶?” 就这暖壶的容量,若里面装的是沸腾的水,加一瓶凉水进去,程默着实不敢把头伸出去。 “一桶!” 在得到林知肯定的答案后,程默终是小心翼翼把头伸进面盆,等着林知帮她把暖壶里的水倒出来。 因为手机亮度有限,看的不是很清楚,程默只觉的领口一阵温热,接着整个胸口都灌满了热水:“林医生!毛巾!毛巾!” 如此三番,林知干脆自己上手,帮程默洗起头来。 医生的手指很长,用力均匀适中,动作温柔又轻缓。 林知的耐心和温柔,让程默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洗着洗着,眼泪竟不由自主地混着头上缓缓而下的水珠,串成一串,滑到嘴角。 “你头上,受过伤?” 明显,林知发现了程默隐藏于发丝里的两道旧伤疤。 一道长疤痕五厘米左右,一道短的三厘米左右。一个位于头顶正上方,一个偏右一点。 林知的指尖停在程默头顶的两道疤痕处,满是心疼。 以他的职业经验,得出这是被钝器所伤且年深日久的结论一点不难。 如果是这样,那必是人为。 空气静默了一会儿后,程默不动声色的长舒了一口气,答道:“小时候贪玩,被村里的野狗咬了一口!” 野狗?咬伤? 林知原还想再说些什么,最后却只是拿了条干净毛巾,覆在程默头上,轻轻帮她拭去发梢的水珠,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第五十九章 无眠 因为停电,林知提议今晚二人不如就睡在一处。去程默家也好,就这样留在他家也好。 程默自然欣然同意。 在林知的陪同下,程默回家拿了套新睡衣,又摸黑给自己换上。 在程默换衣服的间隙,林知去卫生间帮她关水龙头。以防夜间突然来电来水。 从程默家的卫生间出来,林知的情绪明显有些许变化。但程默想到今晚说不定天公作美,因为停电让自己的计划可以顺利进行,便也顾不上许多,高高兴兴随着林知一起回到了他家。 和林知并排躺在一张双人床上,程默的心跳的格外的快。 毕竟,这还是她第一次和另一个异性同床共枕,共用一条被子。 “林医生不会是第一次和女生躺在一张床上吧?” 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程默决定先下手为强。这是她向来惯用的伎俩。 “不是!” 程默之所以这样问,原只是为了逗一下林知,没想答案完全超出预期。她一时竟有些难以接受。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不管怎么说,当着现任女友的面,如此坦诚自己的过往,多少还是有些令人不爽的。 “怎么?吃醋了?” 眼见程默突然背过身去,不再向着自己,林知起身侧过身去,想要借着窗外的月光,看清她的表情,试探地问。 “难道我不应该吃醋吗?” 程默不是扭捏的人。作为林知名正言顺的女友,她自认自己有吃醋的资格,转身反问道。 因为看不清对方的表情,二人只能借着彼此说话的语气来推测对方的态度。林知明显感觉程默是真的很在意,且是真的在生气,不由地心头一软,认真答道:“应该!” 林知的声音很低,随着他慢慢的靠近,空气完全被他的无尽温柔填满。程默的心跟着紧张起来。 如果对程默来说,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是她对爱情的一种偏执和执念,他愿意配合她。 成年人的爱情,对彼此身体的欲望本就是爱的一部分。 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方,适当的氛围,加上另一方的刻意诱惑,水不到渠亦能成。 然而,情到深处,当林知想要真正突破他们之间的关系时,程默却退缩了。 当事情真的到了这一步,原来,她也并未完全做好准备。 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我突然想起来,家里厨房的水龙头好像还没关。万一……万一待会儿来水了,就糟了!” 程默突然将林知一把推开,从地上慌乱地捡起睡衣,趁着夜色赶紧给自己披上,光着脚快速逃离了现场。 刻意撩拨的人是她,势要扑倒林知的是她,时间精确到“小时”的是她,关键时刻,最后将他推开的还是她。 程默,自己都有些不了解自己了。 林知是她千方百计为自己物色的最佳“男友”,是她心心念念想要拿下的“孩子爹”,可为什么,她却临阵脱逃了呢? 从林知家回去,程默一路走的跌跌撞撞。天黑看不见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她突然心下无主了。 就在刚刚,她突然明白,自己其实并未做好将来成为一个单身母亲的准备。也并未真的能把林知只当作是自己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来看待的准备。 她曾经不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又如何保证能让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幸福? 她曾经被自己最敬重的父亲暴力殴打,无情抛弃,从此对异性满是抗拒和怀疑,视家庭与爱人为“痛苦”的根源,又如何能真正地从内心深处去无条件接受另一名异性走进自己?去组建一个从一开始就不完整的“家庭” 原来,高羽谦不行!林知亦不可能! 再者,程默明白,孩子不是物件,林知不是物件,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是需要被尊重、用心去经营的“关系”。 她自认,她做不到。 程默躺在自己的床上,辗转难眠。 种种纠葛,设想,对未来的规划,似是一夜之间都变成了自导自演的闹剧。 她甚至觉得,自己之所以处心积虑的接近林知,突发奇想的想要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孩子,或许真的仅仅就是因为想要报复高羽谦而已。 此夜,注定无眠。 --- 次日,程默一直睡到下午才起床。电来了,水也通了。 当她打开手机,收到的却是林知的道歉和承诺。 为昨晚的冲动无礼,为未来的无限憧憬。 看完林知发来的短信,程默的眼眶不由的噙满泪水。明明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却让另一个人陪着自己辗转煎熬。 原想向林知解释,她昨晚的逃溃并非他的原因,拿起手机却又不知如何开口。最后只剩下一句:“抱歉!” “这个周末有时间吗?” 显然,林知一直在等程默的回复。不然不会秒回。 “有事?” 说实话,程默也不知道接下来自己该如何面对林知。可不说话,良心又很是不安,只得话赶话地回复一句。 “嗯!如果可以,周末时间留给我,可以吗?” 收到程默的回复,林知明显喜出望外,随即回道。 “好!” 不管怎样,林知是朝阳的师弟,她也无法真正从他面前原地消失,除了面对,程默想不到其他办法。 与林知刚说完,门铃响了。 是袁亮。 “我昨天中午还看见老太太出门扔垃圾了,怎么会突然不见了呢?” 听袁亮说,吴老太不见了,程默不由吃了一惊。 “我这几天……一直……一直忙着工作和我家小祖宗的事,就没……没多在意老太太。刚才回家,发现家里她的东西都不见了,所以来问一下你……” 袁亮明显已经找了老太太好一会儿了,边喘气边焦急问道。 “她会不会是回老家了?” 程默突然想起来,昨天见着老太太的时候,她曾问过自己一嘴,若要回甘南,是不是在城西客运站买票。 “回……回家?” 自朱思宇回家后,袁亮整个人也没了精神,吴凤英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自知是自己创下大祸,才让媳妇回了娘家,还扬言要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故而,一直忧心忡忡。 谁曾想,斗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太太,竟然想到了自己坐车回老家。 第六十章 沉默 从程默处得了消息的袁亮,赶紧前往客运站寻人,大半天下来,却是人影也没见上。 吴凤英不识字,方言又重,很难与人沟通,从安市回甘南,坐大巴要倒三次车,她身上又没有多少钱,怎能让人不担心? 得知吴老太失踪后,朱思宇以及家中两老、程默、林知、朝阳,几乎全都出动,帮着寻人。 按时间推算,老太太出走不过半日,她目不识丁,这么短的时间里,很难走出安市。可一众人围着安市火车站、客运站分头找了一下午,依然无果。 先是闹着自杀,现在又闹着离家出走,朱思宇对吴凤英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在她挺着大肚子,在汽车站寻了一下午后,终于安奈不住心中怒火,抱怨了一句:“一个快六十岁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一样,不是闹自杀,就是闹失踪,当真以为谁欠她的了!依我看,找不着也好!省心!你们谁愿意找,谁找!反正我是走不动了!” 说完,便一屁股坐到汽车站广场上的水泥花坛边,抚摸着肚子,生闷气。 朱思宇原就心直口快,说话有些不管不顾,加上前几日因为老太太自导自演的“自杀”大戏,让她和袁亮大吵一架,心中余怒未消。如今老太太又凭空消失不见,害得众人四处寻找,更生抱怨,随口就来了这么几句。 这话,原是她一时气愤说与程默听的,不想恰好被从火车站赶来与她们汇合的袁亮听到了。 “朱思宇,你什么意思?背着人后诅咒自己的亲妈,你还是人吗你?” 朱思宇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失言,会被丈夫听见。 袁亮没想到,平日刁蛮却不失良善的朱思宇,背后竟是这般恶毒。如此想来,上次自己出差,逼得婆婆自杀的事,并非仅仅因为老太太手里攥着二十万,却不拿出来帮他们买房的原因。 亏得他这几日一直觉得是自己误会、冤枉了朱思宇,一个劲儿的上门讨饶求谅解。 “我不是人?我不是人?我不是人能挺着大肚子来这里寻人?亲妈?她是我亲妈吗?” 朱思宇自知刚才言语有失,不管怎么说,也不该说那句“找不见了更好”的话。可面对袁亮怒不可遏的质问,本能让她选择了为自己辩解。 袁亮没想到,原来他与朱思宇结婚这么久了,她却从未把自己的母亲当过母亲看! “你不想来,就别来!既然你从不曾把她当妈看,那以后也不必了!” 袁亮的话说的很重,语气异常坚决。言外之意,自是与朱思宇分道扬镳。 听袁亮如此说,朱思宇一时泪如雨下,低声质问:“你什么意思?” “你们俩行了!思宇她不是那个意思!袁亮你也冷静点儿!思宇肚子里还揣着你的孩子呢!” 袁亮因为在气头上,误会了朱思宇的意思,程默可清醒着。她不过是在抱怨,吴凤英没有像母亲一样体谅过自己而已。哪里是不把她当母亲看。 “袁亮!你把话说清楚!‘以后也不必了’是什么意思?” 如今这情景,谁还能听进去程默的话?朱思宇更不可能了。 “‘以后也不必了’的意思就是:我们离婚吧!” 原本不是什么大事,说着说着,竟然说出了“离婚”这样沉重的字眼。可看袁亮说这话的态度,似乎并不是在开玩笑。 “袁亮!” 在程默的认知里,袁亮不是如此草率、不冷静的人!她想劝他忍。 “好!离婚!” 还没等程默把袁亮安抚下来,朱思宇竟也决绝地说出了“离婚”二字。曾经奋不顾身,以死相逼,甚至选择与家人断绝关系的也要奔赴爱情的两人,竟然在孩子还没出世前,提到了“离婚”。 如果他们只是平日里的小打小闹,程默甚至都懒于开口劝慰。可见二人今日决绝的态度,她只觉凄凉与落寞。 爱情,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的斤两,人情世故的计较。 劝慰吗?她开不了口! 因为她知道,就算她长着一百张口,也捋不清横亘在朱思宇与袁亮之间的种种纠葛。 淅淅沥沥的雨伴着程默原就矛盾的心,下个不停。 恍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出站口蹒跚着缓缓向自己走来。 “陈茉?茉,是你吗?” 程默怎么也没有想到,时隔二十多年,那个噩梦般的男人有一天会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 可那佝偻的身躯,自带蜷曲的白发,以及那双浑浊又失神的眼神,错不了。 陈友福,竟然再次与她的生活产生了交集。 “你认错人了!” 程默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与克制。让自己表现的像个真正的路人,来与记忆中的魔鬼对话。 “不会……我不会认错人的……茉!你弟弟……他病了!他需要你,茉……陈茉……你听我说……你弟弟她需要你,你帮帮他……帮帮他好不好?” 佝偻的老者在后面追,落荒的程默在前面逃。 她要逃走,必须逃走! 什么弟弟,什么生病,什么需要她捐赠肝源…… 这一定是个梦! --- 一路跌跌撞撞的回家,程默第一反应是去对面找林知。 她现在只想拥进他的怀里,只想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只有他能给与她片刻的温柔。 可当她敲响他的房门,第一眼看到的,竟然是高羽谦。 “你怎么会在这里?” 话音刚落,高羽谦还没开口,林知却拿着一沓资料出现在他身后。 结果林知手里的资料一看,竟是一沓自己曾经打算“人工受孕”的检查单,以及准备出国的申请表。 从林知愤怒又难以置信的眼神里,程默知道,他已经知道了一切。 “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林知……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对你,我不是只想要生个孩子……我……” 虽然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已晚,但面对林知,程默还是忍不住想要为自己解释几句。 就算语无伦次,就算毫无逻辑。 “是吗?那你卫生间的排卵试纸,怎么解释?如果我们那晚真的在一起了,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在国外养胎了?程默!你还真的……” 龌龊?卑鄙?令人恶心? 如果可以,林知会毫不犹豫的将这些词语全数送给程默。 “我……” 程默,如今唯有沉默。 爱过,恨过,最后不过,一个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