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第一章 “太阳出来哟嘿~爬山坡哟,爬上山坡想唱歌,哟嘿……” 空荡的山谷传来阵阵稚嫩歌声,声音虽然稚嫩,但歌腔显然经过了时间锤炼,婉转绵长,顺滑自然。两个八九岁的孩子吆喝着黄牛在这山谷中前行着,他们要把牛赶到半山腰,那里斑毛草甚是丰茂,也不怕毁人庄稼或是啃食人家的沙树苗。 这是在川南旭宁县的一座大山,这里毗邻云南、贵州,是三省交界,由于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使得三省文化在这里能够得以传播,碰撞,交流,最后达到融合。他们的歌曲在自己的曲风里又混有云南山歌的嘹亮和贵州歌曲的轻灵。在一些村落,可能是单一民族聚居,也可能是多个民族混合居住,衣食住行、宗教信仰都包含着不同的文化。 虽然现在思想开放,对文化差异越来越包容,但依旧免不了冲突和摩擦,因为一个眼神而大打出手的案例不在少数,所以在这种地方生活,学习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了解他们的尊崇禁忌,甚是必要。 这里离四川盆地很远,但在两个孩子的眼里,这里也是个盆地,毕竟四周都是高山,就如同一个盆包围着底下的一块平地,只是这盆被取开了两块微不足道的小木板,一条路横穿而过,与外面世界相连接。这大山丝毫不留恋她的孩子,当这些孩子长到一定年纪就会把他们送出去,或许她心中也会有些许留恋,但母亲不能一辈子都照看自己的孩子,所以,通过这路去看外面的世界甚为必要。 这里是长江上游,退耕还林在此地卓有成效,除了山脚平地上依旧会种上苞谷,水稻和烤烟,山上全是清一色的沙树,绿得发黑,幽深黑暗,即便是在三伏天气,只要进得这树林,也会觉得凄神寒骨。 山脚之下,镶嵌分布着烤烟和苞谷,现在已是九月初,烤烟已经接近尾声,一棵烟上只剩下零星浅黄色叶子在随风摇曳,好似青楼女子在招徕顾客。苞谷还未完全成熟,但原先青绿色的外衣早已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篱笆黄,没了原先的蓬勃,剩下的只是晚年的凄凉。 水稻多呈带状,参差交错,沿河分布,如今田里多半已经放干,再过几天便是秋收农忙时节,把水放干方便收割。水稻的黄与苞谷的黄有很大不同,水稻更为明亮,更为鲜艳,而苞谷则更为阴暗,更为低沉,或许是由于水分的影响吧,就如同多水的南方,姑娘也要更水灵一般。 若是从村寨里把视线抛向远方,眼前就是一幅展开的画卷,这画卷旗帜鲜明地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上一部分青葱翠绿,浓密凝重,像是要从山顶流下一般;而下部则是一片浅黄,只是这浅黄有明暗区分。黄、绿两种颜色在这清晨——白茫茫氤氲着的雾气还未消散之时相互接触,相互试探,相互融合。 “阿顺,你有没有感觉时间好快呀,我感觉才放假几天呢!没想到又要开学了。一想到要去面对那个老女人,我就浑身不自在。”说这话的是两人中体格较为健壮的孩子,名叫箫鹏,剃着最普遍的寸头,浓眉,大眼,体格在同龄人中绝对算是佼佼者,另一个孩子没有立即回应他,他又接着抱怨道,“要是可以的话,我愿意放一辈子的牛。” 箫鹏嘴里的老女人说的是他们的班主任——郭孟娟老师——一个很有资历的老师,她丈夫死得早,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生活刚开始有点盼头,却不曾想儿子不知受了什么蛊惑,跑出去打工便不再管她。当她不得不承认这事实时,她并没有哭天抢地,只是长叹一句:我教了一辈子书,育了一辈子人,却忘了他也是个孩子。 如今她一个人生活,谈不上艰难,也说不上舒适,虽然在村小学教书,却一直没有资格证,据说以前教师资源极其匮乏,而她又读过几年书,便被请到村里小学任教。虽然没受过真正的教师资格培训,但她的教学质量在整个镇上都首屈一指,曾经镇上中心校想要用更好的薪资待遇把她挖走,被她拒绝。事后问及原因,她只是淡淡一笑说:这里学生很好呀,有灵性那个,也重感情,去了镇上,那么多学生我哪里管得过来呀!至于钱,我现在拿钱又能做什么?现在只要有一口淡饭,两盏清茶就已足够,要是钱多了还得寻思着该怎么花,那得多累! “我觉得郭老师很好呀,待人和善,教书也好。”另一个孩子——邹顺说话了,他看起来要文弱许多,留着和箫鹏一样的发型,眉毛浅淡,一双眼睛虽小却散发着灵动的光芒,那是一种对未来充满自信的光芒。 “那是因为你成绩好,她才对你好。如果你和我一样烂,看她对你怎么样!” 从小邹顺的成绩就比较好,期末考试只有一次没有拿到第一名,那还是因为那年有几个降级生。当然,不可否认,他的成绩只是在这个小村子算得上优秀罢了,毕竟一个年级才二十来个人,在往后的生涯里,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他必定还将遇到一个又一个强劲的对手,他们或许会给予他斗志,给予他求胜的渴望,当然也会给他制造无尽的麻烦和无穷的打击。但此时的邹顺没有心情思考未来,他在忙着反思箫鹏的话:郭老师真是这样的人吗?不!绝不是! 一想到此,邹顺立马反驳:“阿鹏,郭老师绝不是你说的那种人!”邹顺语气极是冰冷,箫鹏觉出其中异样,只得噤声。 在暑假,每天早上六点半,邹顺都要和箫鹏一起去放牛。两家人隔得极近,两人年纪又相仿,箫鹏稍微年长。两人从穿开裆裤的年纪一直玩到现在,可以说,两人就和亲兄弟一般。 假期里,放牛无疑是一件极其享受的事情,两人可以在山上荡秋千,找一棵核桃树,爬上枝干,把牵牛的绳子解下来往树上一套,下面再垫个蓑衣,一个简易的秋千就宣告完成。 他们也可以去捉螃蟹,有时翻开一块石头,就能看见螃蟹,轻易就能得手,不过这样得手的螃蟹一般较小,如果要抓大螃蟹就需要把手伸进洞里去抓,那黑黢黢的洞,一直是邹顺的心魔,使他望而却步,因为他总害怕手下的是一个蛇洞,总害怕自己的手一伸进去就会被蛇咬住,所以他一直都只能看箫鹏表演,箫鹏在这方面可是个好手,只见他把手慢慢伸进洞里,一点一点地把洞刨开,有时把洞刨开了,螃蟹还在里面睡大觉。 箫鹏也曾教邹顺怎样辨识蛇洞与螃蟹洞,蛇洞比较圆,这是由蛇的身子决定的,而螃蟹洞就比较扁,这当然也是由螃蟹那横行霸道的身子决定的。虽然他讲的很有道理,而且他也从没出过意外,但邹顺还是没有勇气把自己的爪子伸进那神秘而充满魔性的黑洞。 抓到螃蟹的他们,往往会在山上生一堆火,把螃蟹扔进火里,能听见噗滋噗滋的声音,过一小会,一场螃蟹盛宴便拉开了序幕,山里的螃蟹个头比较小,蟹脚基本没什么肉,但是嚼起来很脆,蟹钳倒是有不少肉,所以这是他们吃螃蟹最主要的部分。至于蟹身,解决得极为干脆——扔掉。直到有一天,箫鹏兴致极高地跑来告诉邹顺,原来他们一直不屑一顾的蟹身,才是螃蟹最精华的部分。 原来箫鹏的姑父打工回来,偶尔谈及他在外面吃一种不知名的螃蟹的情景,当然,不可避免地大肆地宣扬了一番外面的螃蟹是如何美味,其中自然谈到吃法,他告诉箫鹏,在蟹身里有一块白色的东西,那便是蟹肉,是整个螃蟹最为精华的部分,而那些黄色的或黑色的则千万不能吃,因为那是螃蟹的粪便…… 箫鹏说这些话时,满脸自豪,为有这样一个姑父感到自豪。箫鹏的话深深地刻在了邹顺的脑子里,他想到了自己拉的屎,原来螃蟹和人拉的屎是一个颜色的,从此邹顺便对蟹身里的黄色物质敬而远之。直到若干年后,朋友请邹顺吃螃蟹,他又了解到原来蟹黄才是螃蟹身上最美味的部位,虽然朋友的样子看起来很诚恳,并且他也相信朋友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但是,他却依旧不敢吃,童年的印象一直在心中挥之不去。如果有人请他吃螃蟹,他就会想到蟹黄,想到自己拉的屎,顿时食欲全无,这倒不失为一个省钱的好方法。 假期里的日子是欢快的,是无虑的,虽然一无所有,却穷得开心,尤其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无穷无尽的取乐方法,可是现在,他们开学了。 今天,是邹顺上小学三年级的第一天,母亲却还是要他去放牛,心里虽然委屈,但也无可奈何。学校九点半上课,自己早上六点半就得起床,放两个小时的牛,然后吃饭去上学,还好学校不算太远,走路三刻钟就能到,当然,因为他们都是山里的孩子,体质相对来说较好,所以他们比较喜欢跑着去,前后大概也就只需要半小时。 当邹顺他们来到学校,发现学校已经开始沸腾,经过一个暑假,刚开学的孩子每一个都是那么兴奋,那么新鲜,每个人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趣事,都想着趁现在还没有上课,一股脑儿地把自己想说的话全说出来。 邹顺看到了自己的同桌,给箫鹏打了声招呼,便走向自己的同桌,箫鹏一声不吭地走到了教室后排,书包一甩,凳子一拉,脚一跨,坐下之后也开始和同桌吹牛。 这是开学第一天,也不会讲什么课,无非就是领书,然后郭老师讲讲这学期的注意事项,这是邹顺想象中的情景,毕竟上了这么几年学,没吃过猪肉,但总见过猪跑。就当邹顺准备放松身心选择性地听一听郭老师所说的注意事项时,却没想到郭老师只是简单说了几句,就转变了她的话题:“孩子们,现在,我必须恭喜你们正式升入三年级,三年级并不像一二年级那么简单,但也没你们想象中那么难。 “在三年级,你们将会遇到求学生涯中的第一个难题——作文。有人说,三年级是一个分水岭,很多学生会在这里变得更加优秀、坚强,但也有很多学生在这里一蹶不振,原因就是你们将要面对的作文。当然,我说这么多并不是吓唬你们,只是提醒你们,只要按照我说的认真做,作文并不能难倒你们。”她顿了顿,喝了口水,看了看台下的学生,眼中充满了复杂的神色,“所以现在就有一个任务,我要你们拿出一张纸,在纸上写出你们昨天都做了什么,然后交上来。” 教室里一片惊呼,前后左右议论纷纷,都在抱怨老师还没开始教,就要求写。可是没有办法,虽然大部分人都不情愿,也很茫然,但没有办法,只得在一片抱怨声中陆续动笔。或许有些时候看起来很疯狂,无法完成的事只是因为没有人逼一把而已。 邹顺也努力回想,昨天到底做了什么?早晨起床,便去放牛,中午回家吃饭,傍晚收牛回来,吃完饭,看了会电视便上床睡觉。对了,在放牛的时候还顺带帮箫鹏写了作业,这个他当然不敢写上去。邹顺看着作业本上的三四十个字,不禁疑惑,这样子能算作文吗?虽然满腹疑窦,但他还是交了上去,因为实在无法继续动笔。同学们陆陆续续上交,等到最后一个同学写完,已经是半小时之后。 郭老师看作文已经收齐,皱了皱眉,邹顺他们不禁冒汗,难道是作文太糟糕吗?本来他们都已经做好准备接受郭老师的批评,但只过了两秒,郭老师便又调整自己脸上的肌肉挤出笑容,用振幅比平时高出许多的声音说道:“你们先下课休息十分钟,等我看完再做讲解。” 教室里陆陆续续走出上厕所的学生,剩下的学生大多在和自己的玩伴窃窃私语,聊着属于他们的悄悄话。邹顺总觉得今天的郭老师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只得暗暗观察,此刻的她端坐在凳子上,老花镜已经被摘下,压在作业本之上,右手平放,置于讲桌,左手肘撑在讲桌之上,拇指和四指成九十度,拇指贴着太阳穴,四指贴近额头,很好地把遮住了她的眼睛。 十分钟后,郭老师继续上课,和平时一般无二,邹顺知道,她早就在收作业本时看完了这些“作文”。 “你们写的我都看了,应该说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早上起床,吃早饭,然后帮父母干农活,或者是放牛,抑或是看电视,然后是吃午饭,吃晚饭,上床睡觉。都是一些很平常的事,也很短小,孩子们,三年级的作文至少也得写上两百字哦!” “老师,那我们该怎么做呢?”一个同学忍不住发问。 “我正准备讲这个,你们来看这一篇,我把它誊抄在黑板上,你们可以看看。”随着郭老师手中的粉笔移动,一篇“作文”慢慢出现在黑板上。 郭老师写完,说道:“这篇作文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其中使用了一些连接词,读起来更流畅……”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本该退休颐养天年的老人,用她那经历数十年风雨却依旧平静祥和的嗓音给一群稚嫩的孩子讲授作文,一个个字节,就如同玻璃球在锦缎之上平滑顺畅地滑过,滑进邹顺这一群孩子的心里。 “对于现在的你们来说,字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你们会觉得生活平淡无奇,并没有什么值得下笔。可你们不知道的是,生活虽然平淡,但你们依然可以写出不平淡的作文。” 郭老师看大家一脸期待,心满意足,慢慢说道:“要想扩充字数,第一个方法就是虚构,什么是虚构呢?所谓虚构,就是想象一些并没有出现的事,并把它写到你的作文里,说得通俗点,就是写假的文章。但是也不能写一些你并没经历过或者没见过的事,不然别人一眼就能看穿。总之,你可以写并没有发生的事,但你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郭老师看着大家似懂非懂的样子,喝了口水,叹了口气,“其实,每年我教学生作文时,我都在纠结到底要不要这么教你们。其实作文最看重的就是真情实感,如果你的文章是虚构的,在情感上自然要逊色许多,所以,这就对你们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尽量把自己融进你所编造的故事中,想象着你在那种情景下的所思所想,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 “老师,那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把自己融进故事中,我们的情感也就能表达出来了,对吗?”另一名同学对郭老师的言论感到好奇,也有一丝不解,不禁提问道。 “是的,写文章最忌把自己脱离于文章之外,写一篇文章就是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并设法让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认同自己的情感,如果不能把自己融入文章,就很难与别人发生共鸣。虽然也有一些文章需要作者脱离文章,独立思考,但那些文章还过于深奥,现在也不适合给你们讲解,等你们长大以后,随着读的书籍增多,会慢慢理解的。 “接下来我将用黑板上这篇作文来做示范,你们觉得这段话最重要的事件是什么?“ “放牛。“大家异口同声说道。 “没错,是放牛,可是一句放牛就把自己的一天说得差不多了。是不是太少了呢?是不是可以谈一谈在哪里放牛,山上环境如何,有哪些小伙伴,都做了什么呢?……“ 邹顺听到这里,忽然感觉似有一盏明灯从自己脑海升起,又似有一道大门缓缓在自己眼前打开,耀眼的光芒慢慢从门框里泄出来,就如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一个新世界缓缓在他眼前展开,他似乎看见了一个个灵动的文字从他的眼前滑过,一幅幅画面慢慢浮现,一个个故事的轮廓慢慢形成。邹顺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直击大脑,使他心跳加速,心脏呼之欲出。半个小时前的迷惑、不解、忧虑、畏惧,现在一扫而空,心底无比舒畅,他感觉学到了很多,但却无法真正用语言表述,那种感觉就像是拥有了一份心爱的礼物,但却害怕那礼物只是梦一场,一觉醒来又成空,所以他只得在心里反复打磨刚才悟到的东西,尽力使之刻在自己的骨子里。 当邹顺意识到此时还在上课,回过神来,发现郭老师已经将那篇作文通过想象扩延,写了大半黑板,目测已经超过了三百字,而且看她的样子,还远远没有停下来的趋势。当郭老师终于把整块黑板填满时,她停下了粉笔,转过来对邹顺他们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想象扩写的魅力,如果我愿意,即使再写一千字也不成问题。“底下发出一片惊呼,但没人敢怀疑郭老师的能力。 郭老师笑了笑,“作文本不难,你们不要被它吓倒,只要勤加练习,你们最终也可以像我一样。” 底下又开始躁动不安,只听王嵩说道:“我要是达到那种水平,能得满分吗?”全班一听这话,顿时笑开了。王嵩平时在班里是一个小霸王,他不仅欺负男同学,有时连女同学也不放过,那个年纪的学生,单看身体并无甚差异,所以王嵩欺负起女同学来倒也心安理得,人送外号“王小霸”,但更多的人私下里都叫他另一个外号:王八。 其实王小霸也有死对头,那就是邹顺和箫鹏,要是单挑的话,全班恐怕只有箫鹏能和他一较高低,但箫鹏多半也会输。不过邹顺也不是吃素的,虽然力气比起他们差了一大截,但他会使用一些阴招怪招,王小霸一伙栽在邹顺手上可不是一次两次,多次交锋,总是邹顺他们占上风,而且由于王小霸口碑不好,除了他的两个跟班,几乎没人愿意和他玩耍,也没人愿意为他发声,不管怎样,闹到最后始终吃亏。 现如今听到他想在作文上考满分,大家肯定不会放弃这么好的一个取笑机会。 等大家停止嘲笑,郭老师说道:“一般来说,在正规考试里,作文要想拿满分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要求也非常非常高。但是呢,如果你们能好好按照我的要求做,我可以降低要求,考虑给你们满分。” 大家听到这里,眼里都闪烁着自信的光芒,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 郭老师看到这一张张稚嫩而自信的脸,不禁黯然神伤,忽而满脸欣慰,“好了,今天就到这里,至于写作文的第二种方法,我以后会慢慢告诉你们。你们今天回家把自己的作文重新写一遍,按照我今天讲的方法去做。好,放学!” 郭老师匆匆地放了学,邹顺看着她匆匆离开的身影,一时陷入了深思,直到箫鹏叫他回家,他才回过神来。 第二章 放学后的邹顺和箫鹏两人自然是一道回家,虽然他们在早晨发生了一些争执,但多年的感情自然不会因为这小小的争执而有所改变。只是两人之间似乎还是有所芥蒂,邹顺一直想着该如何开口,消除芥蒂。 是不是应该说“对不起”?可是自己好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呀,并且在农村这样环境下,是很难说出“对不起”这三个字的,因为这太过正式。那是不是应该直接说“阿鹏,我们和好吧”?可是这样感觉有点过,本来两人之间也没有发生过大的争执,到底应该怎么说,邹顺一时之间没了主意。 其实在他们这个年纪和农村这种环境下,根本就不需要道歉,或者说道歉很难出口,两人之间若是有争执,只要有任何一方主动向另一方做出示好的动作,对方都能接收到,矛盾就会冰消雪融,而语言在这其中无足轻重。 此时正是金秋九月,炽烈的骄阳炙烤着大地,仿佛是要将这已经焦黄的大地烤裂一般。邹顺箫鹏行进的路上,远方群山起伏,绿油油,黑森森,人们敬畏它,却又忍不住想要靠近它,融入它。近处是大片被摘得差不多的烤烟,下身光秃秃,只剩下头顶依稀散乱悬垂的几片烟叶,活像男人的那活,倒插入这宽厚的大地。高低起伏的耕地,一片黄灿灿的景象,散发着独属于这个季节的魅力。 不过邹顺可没有心情像往常一样欣赏这个季节的美丽,上帝之眼正急着把邹顺他们身体里的水分烤出来,再蒸发回到大气层,参与那所谓的水循环。况且邹顺心中又藏着与箫鹏的私事,更是心烦,此刻只想跑到驿站——青岗岭——去取得片刻清凉。青岗岭,是一个集休息、交流、娱乐、打架于一体的好地方,烈日如火的日子,村小学的学生基本上都会在这里休息。即便是那些赶集的大人,也会在返程中在此小憩,若是遇到几个熟人,还会顺便拉拉家常,聊聊三村五寨发生的新奇有趣之事。 对于孩子来说,那更是一个好地方,不管是弹弹珠,弹啤酒盖,还是打牌、玩卡,青岗岭都是他们的乐园。当然,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在这里打架了,在那个年纪,谁没有一点争强好胜的心呢?打架也是有规矩的,有单挑也有群架,所谓群架,也不过是四五个小屁孩在一起厮打罢了,再没更大的场面。至于单挑,倒是有趣,一般就是两个人比谁的拳头硬,你打我一掌,我还你一拳,力气逐渐加大,直到有一方觉得吃亏了,受不住了,便放弃这种“君子打法”,改用厮打的方式。更有趣的是,等他们打了一阵,又会停下来讲规矩,比如说不能打脸、不能打胸、不能踢下半身等等等等,讲完之后两人又扭打在一起。 邹顺箫鹏二人组由于智勇双全,也不会与人过不去,并且还经常帮助其他同学,倒也挺受人尊敬,一般也不会有人欺负,相反,他们还经常帮助那些受王小霸欺凌的同学。 当他们走近青岗岭,隐隐约约听到里面传来嘈杂的吵闹声,邹顺箫鹏对视一眼,便已猜到了大半,飞速向青岗岭跑去。 进入其中,发现已围了一圈人,众人见邹顺箫鹏来到,自动让开一条道让他们进去。只见王小霸和他的两个小跟班正围着王笑笑,看架势即将有一场战争爆发。 王笑笑人如其名,十分搞笑,是班上的活宝。他在课堂上算得上是最活跃的,农村孩子大都内向腼腆,不愿与老师沟通交流,而他呢,上课时,老师只要抛出问题,他马上就能回答,或许这是聪明孩子的表现,但对于他,却又不能用聪明来形容,因为他的答案往往是错的,常常引得全班哄堂大笑,就连郭老师对他也很是无语,叹道:“我是应该表扬你的积极呢?还是应该批评你不认真思考呢?”总之,他常常能给班级带来短暂的欢乐,给那枯燥的课堂注入一丝笑意,倒也无愧于他父亲给他取的名字。 人群中只听王小霸说道:“王傻蛋,你还记得上个学期放假前做了什么错事吗?” “王哥,你记错了吧,我一直都很尊敬你的呀。”王笑笑看着虎视眈眈的三人组,声音不免颤抖,与此同时,他似乎感受到了一丝冰凉的汗珠划过了肛门。 “尊敬我个屁!”王小霸说着一巴掌就拍到了王笑笑的头上。 王笑笑拳头紧握,吼道:“老子做了什么?”但也只是吼了一声,一副想动手又畏手畏脚的样子。 “你还敢给老子充老子!好,老子就让你死得明白。当时你是不是骂了我的娘,你以为我会忘记吗?告诉你,老子记性好着呢!”王小霸有些自得,自己能把一件事记那么久,并且在两个月之后进行报复,这着实是一件值得炫耀之事,日后或许就真能做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了。 “那还不是你先骂我娘的,不然我骂你干什么,我吃饱了撑的吗?”王笑笑此时怒火中烧,一副随时以命相搏的样子。 “老子不管,要么你现在道歉,要么老子打得你道歉。”王小霸有些理亏,但依旧盛气凌人。 场中双方一时僵持不下,场面极度尴尬,此时除了当事人之外,其他孩子都将目光投射到邹顺箫鹏的身上,大家的意思也很明显,二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箫鹏上前一步,挠挠头说:“额……那个……王嵩啊,大家都是同学嘛……” “箫鹏你不要插手,这是我和他两个人的事,我敬你是条汉子,但你也不要太过分。如果你觉得我们三个打他一个不公平,我可以和他单挑。”箫鹏无话可说了,确实,单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方式,在农村尤其看重单挑,一个人如果占据人数优势,还提出单挑,这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不然只得让人笑话。 王笑笑看到箫鹏出面,心底本来已经松懈,却没想到连箫鹏都被王小霸将了一军,进退两难。就在即将再次陷入僵持之时,邹顺眉毛一挑,上前一步,道:“王嵩,你个杂种!” 王小霸一听这话,怒发冲冠,就想直接冲上来干架,但一想到要是他们三个人联合起来,自己还有些棘手,所以立马刹住了车,只回了一句“邹顺,你才是杂种”。 邹顺嘴角轻轻一挑,浮现出极难察觉的弧线,指着王小霸说道:“王嵩,你竟敢骂我,快给我道歉!” 王小霸一听这话差点就气出血来,怒道:“你先骂老子,还要老子给你道歉?” 邹顺一听就乐了,说道:“你不就是这么对王笑笑的吗?怎么,有哪里不一样吗?” 王小霸顿知中计,却又无法反驳,事已至此,再追究下去也没有好处,但一时又拉不下脸来,骑虎难下。 箫鹏看出了王小霸的尴尬境地,强忍住笑,开始唱红脸:“看嘛,我早说了,都是同学一场,何必闹得不开心呢?要我说呀,你们就相互握个手,让这事过去吧。“ 王小霸一听这话,觉得再难讨得什么便宜,所以也就顺坡下驴,哼了一声,带头走了。 待王小霸走远,王笑笑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顺势躺了下去,大口喘着气,邹顺箫鹏都知道,他只是太紧张了,紧绷的弦瞬时放松下来,都会是这个样子。 邹顺箫鹏对视一眼,迈开脚步准备回家,而此时,地上的王笑笑一下子弹射起来,叫道:“两位大哥,等等我。”邹顺白了他一眼,道:“我们不是你大哥,不要乱叫。” 三人边说边走,其他观众一部分继续休息,一部分和他们一起踏上回家之路。 “你们那么厉害,就带着我吧。”王笑笑一脸巴结地看着二人,不过两人并没有什么变化。 邹顺想了想,“你是怕王小霸继续找麻烦欺负你吧?”确实如此,以王小霸的性格,肯定不会就此罢休,只是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罢了。看王笑笑不置可否,邹顺继续说:“即使你跟着我们也没用,我们也不能时时刻刻保护你,而且……王嵩,确实有一把子力气!” “有一把子力气又怎么样?要是惹到我,看我怎么收拾他!”一旁的箫鹏听到邹顺长别人士气,灭自己威风,有些不满道。 “就是就是,我只要跟着你们,王小霸就不能随便欺负我。”王笑笑抓住时机,急忙奉承道。 “可是……” “阿顺。你就别可是了,多个人跟着咱们又不是什么坏事。”箫鹏又转过头,不好意思地看向王笑笑,“笑笑,只要你把早晨吃的面包带点给我们,我就做主收下你了,但是不要称呼什么大哥小弟的,不然搞得我们和王小霸一个样。” 王笑笑一听,立即乐开了花,“行,没问题,只要你们让我跟着,怎么称呼都行。只是……两位大哥,我早晨的面包已经吃完了……但是,我家里还有另一种,保证不比早上的差……” 邹顺却始终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箫鹏一听,满意了。突然,他给了王笑笑一个爆栗,“不是叫你不要叫大哥吗?” “那我叫什么呀?” “叫名字!” “行!箫鹏。” 邹顺转过头担忧地对箫鹏说道:“叫他带面包真的好吗?”箫鹏还没来得及回答,一旁的王笑笑已经发话:“邹顺,你不用担心,我的面包很多,我老爸经常去镇上买,有时候我没吃完还会烂掉呢!所以你们就当是帮我了。” 邹顺没了话语,却还是感觉怪怪的,总觉得有趁火打劫的意味在里面。 王笑笑看穿了他的心思,又说道:“真的没事,而且我们也是好朋友的嘛,好朋友分享一点食物不是很正常的吗?” 邹顺释然了,毕竟没有更好的理由去安慰自己。 回到家,吃完饭,邹顺便开始写他的作文,在他的眼里,那不再是一份作业,而是一份作品。他按照郭老师的教的方法,无限地延伸他的思维,开拓他的虚拟世界,而他持枪纵马,在这精神世界里尽情遨游,等他停笔,已是夜幕降临。 他最终完成了一份三百余字的作品——他的第一份作品。看着那写满了的作文纸,邹顺不禁露出了笑容。他预感到这份作品一定会被郭老师表扬!想到一个个赞美之词从郭老师那平静祥和的声线中蹦出来,邹顺只觉兴奋难当,夜不成寐。只是在老师表扬的时候,自己却不得不低下头,不敢抬起头来接受这赞扬。这是他这几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当有人表扬你的时候,你最好的选择就是低下头,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谦逊。 人为什么不能平和地接受赞扬?虚伪?谦虚?邹顺没有答案! 第二天,上课后,邹顺有些坐立难安,一想到郭老师要来讲作文,自己竟有些微微紧张。 等了好久,终于听到教室外面传来脚步声,邹顺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当看清来人,邹顺却有些失望——是校长,多半是听到教室太过吵闹前来视察。但出乎意料的是,校长手里拿着教材,走上了讲台。 “同学们,我必须要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郭老师昨天突然病发,被送去了县医院……”校长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再难说下去。 台下的学生听到这里,有如惊雷耳边鸣,被震得说不出话来,茫然无措,即使大家隐隐约约都能猜到校长还未说出的话。 台上的校长情绪慢慢稳定,一字一顿地说:“最终医院还是没能保住郭老师,她在昨晚……离开了。”说到最后,校长干脆闭上了眼睛,头往上仰,费了极大的力气才把最后几个字说完。 台下学生一脸茫然,难以置信地看着校长,企求他能把话收回去重新说一次,但是他们失望了。台上那个一米八,三十多岁的男人纹丝不动,只有眼皮在急剧地跳动着。 孩子们失望了,轻微的哭泣声悄然铺满整个教室,声音越来越大,涉及人数也越来越多。邹顺闭上眼睛,把身子往后倾靠,尽量不让那不争气的眼泪流下来。 郭老师一生超然,定不会为这生死有所动容,哭哭啼啼只是俗人所为,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真能像庄子唱歌载舞悼念亡人者不过寥寥,而且谁又能保证庄子没有偷偷抹泪呢? 过了许久,教室里哭声渐小,只剩下丝丝缕缕嘶哑的声音。校长一字一顿地说:“以后你们的语文课由我来上,但今天我实在无法讲课,你们就先回家吧。”教室里没有人动,校长看着大家,“郭老师在离开之前,叮嘱我一定要把这些信亲自交到你们的手里。”说到这里,校长的声音又禁不住颤抖起来,“她早就知道自己的病情,所以早早准备了这些信……班长,来分发一下。” 班长闻言,一步一顿,走上讲台,拿起信件,一一分发。 分发完毕,“放学!”话刚离开嘴皮校长便转身离开了教室。 邹顺看着手中的信件,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为什么自己昨天没能看出郭老师的病状呢?若是早早发现,早早劝她就医,或许又会是另一种结局吧。想到这里,邹顺的心就像是猫抓一样难受。 邹顺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恍恍惚惚,若得若失。夜晚,他打开信件,里面只有简单的一段话:石田村的山很高,观莲镇的路很长,大部分人一辈子就被困在这方寸之地。但你不一样,你一定要走出去,外面有你没见过的世界。 石田村是邹顺所在的村子,是隶属于观莲镇的村子。以前的老一辈人,很多都未曾进过城,大多在地里刨食,最多也就在三乡五镇混个名声。 这是邹顺第一次直面自己的阶层,直面自己的身份,十年来,虽然无甚烦恼,但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在观莲镇之外又是怎样的一个世界?那里也有放牛娃吗?也会种烤烟吗?也像他们一样读书吗?邹顺不知道!自己未来会是什么样?像先辈一样在这一亩三分地里刨食吗?自己这看起来幸福的生活又能持续多久? 这是他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自己的前路。 彻夜难眠。 第二天照常上课,邹顺和箫鹏一路无言,快到学校时,箫鹏突然对邹顺说了一句:“或许前天早晨你说的是对的,郭老师真的是个极好的老师。” 邹顺没说话。 他不想问郭老师在给箫鹏的信里说了什么,但他知道那信足以改变一个人。 第三章 浩荡赤水河,东流不复归,盈虚日月,不曾消减,星移斗转,春去秋来,时光如水般在指间悄悄流逝,昨日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而一转眼就要升入六年级,就要面临毕业。而毕业,也就意味着将要离开这所学校,离开熟悉的同学,离开熟悉的老师,去适应一个更大的学校,适应充满未知的同学和老师。 从往届学生反馈回来的信息来看,中学并不是一个好地方,那里的学生狠,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老师也更淡漠,并不会关心你是否真正学到知识。总之,在邹顺的观念里,观莲中学并不是一个适合学习的地方。 邹顺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时间足以改变很多,虽然自己身在农村,无力购买更多书籍,但以前郭老师很理解班上学生的难处,所以她就把自己的书籍放到班上共享,虽然现在她已然离世,但她的书依旧在影响这一群稚嫩鲜活的生命。 虽然其中的很多书都艰涩难懂,但也有好些故事小说,足以满足孩子们求知的欲求。邹顺很喜欢看书,尤其是文学类的书籍,自从上了第一堂作文课之后,他看到郭老师愣是将几十个字改写成了几百字的作文,便被作文这充满魔力的家伙吸引了,或许,作文——不是一个家伙,而是一个女郎,吸引着古往今来无数风流才子文学大家为之前赴后继;又或许,作文——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引诱着无数妙龄少女窍心玲珑为之迷失自我。 如今虽也是暑假,可邹顺却已经不放牛了,因为父亲外出打工,哥哥也刚初中毕业跟随父亲出去,家里就只剩下邹顺和母亲,如果再养一头牛,势必会大大增加母亲的负担,因为邹顺下学期就要升入六年级,在这一年里,他一天的时间基本都会花在学校,早上九点钟上课,中午十二点放中午学,所谓中午学,就是给两个小时回家吃顿饭,然后又匆匆赶往学校,那时的他们还不知营养午餐为何物。下午两点钟上课后大概就要六点钟才放学,回到家时黑夜已然来临,自然不能有什么时间帮助母亲。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另外,如今打工浪潮在村里兴起,当外面很多人都因打工赚到了不少钱的时候,这个村才慢慢觉醒,大量的劳动力出去打工,土地自然荒废,于是当年山上青黄交接的景象如今已经被青青交接所取代了,一片片沙树林拔地而起,虽然不高,却能夺人眼球,就像是在地下隐藏了多年,只为等着这一天冒出来一鸣惊人。邹顺也不禁纳闷,那些沙树也种了好几个年头,但不知为何最近才进入眼里。 种满树苗的地自然是不能再放牛了,所以邹顺一转身就摆脱了放牛郎的身份,但同时又给了他另一个身份——农民,所谓农民,其实也就是帮母亲做点力所能及的农活罢了,要是让他真枪实弹地干,估计他得连着几天下不来床。 现在时间充裕许多,不用每天都把身体交给寥廓天穹下的黄土、青草和绿树,在空闲时,邹顺一般就窝在家里看电视,这是每一个孩子小时候都爱做的事,无关堕落,也无损风雅。只是某一天,看电视的邹顺迎来了一个特别的客人。 那是一个自然万物像被扔进烤炉的日子,苞谷地里感觉像是充斥着热气,看不见,却能感受到;烤烟地一片油腻,看上去油光光,滑溜溜,好像烟草身体里的油全被烤出来了一般;稻田也好不到哪里去,有的已经开始干裂;除了躲无可躲的夏蝉还在嘶鸣之外,其他有点脑子的生灵都藏到了自己的遮荫所里去,积蓄力量等到夜幕降临再来引吭高歌。 邹顺还是像往常一样窝在家里看电视,家里可比外面清凉太多。他看电视的姿势很特别——靠着墙,蹲着看。在他看得出神的时候,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笑笑,你走慢一点,我跟不上”,声音柔而不娇,绵软动听,他窜起身循着声音扫去,只见一个女孩,身着白色棉质t恤,下身着黑色长裙,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 等她从邹顺门前走过之时,偏过头看了一眼邹顺家,她脚步未停,在转头之际,一头短发被轻轻扬起,清新而利落,鼻子小巧,精致而剔透,双唇轻薄,柔软而饱满,脸盘白皙,与一袭黑裙恰成对比,微微一笑露双齿,白如象牙摄人心,最令人着迷的还是她那一双美眸,如同盛夏清晨悬于荷叶将落未落、将滑未滑的露珠,明亮,清纯,一尘不染,就连她走过的空气中,似乎也清新了许多。邹顺在那一瞬间心醉了,痴痴地望着她,眼睛再也不愿意从她的身上移开半寸,心想:“也不知道是哪家的亲戚,在暑假来这山村避暑,若是能与这姑娘交个朋友,能不时地看看她的身姿,听听她的声音,倒也不枉来这人世走过一遭。” 就在他发神之际,又一个身影蹦入了他的眼球——王笑笑!是王笑笑!邹顺不禁笑出了声,原来王笑笑还有这么一个亲戚,竟然一直都没有给自己透露。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就算她只是来这山村避暑,就算开学时她还是要回家上学,那又怎样?自己也一定要和她说说话。一定! 邹顺在那一瞬间就像是被邪灵附身了一般,脑袋一片空白,身体也不再受控制,他走出家门叫道:“王笑笑,你去哪里?” “邹顺,我们要去我外婆家。”王笑笑家住中村,邹顺家住下村,其间相隔半个村子,而王笑笑的外婆家也在下村。 一听这话,邹顺的大脑又不受控制了,说道:“你等我一下,我和你们一起去玩。”说着便关了电视,飞身出门。 原来的邹顺在伙伴中一直以健谈著称,一群小崽子的话题,不管是什么他都能掺和,还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可是今天的邹顺,说话却有些结巴,眼神躲闪,言辞飘忽,说话竟有些胆怯,生怕说错了什么。 那位姑娘偶尔也会说几句话,虽然没有一句是对邹顺说的,但看得出来,她虽然话少,却并不是高傲,或许只是她还不熟悉两个男孩子之间的对话罢了。她倾听的时候格外专注,邹顺从不敢主动与她目光接触,生怕她发现自己眼神中的躲闪,发现自己的异常,同时也怕玷污她那不染一丝污秽的眸子。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邹顺只会立即收回目光,望向地面,似乎在地面上有什么东西一般,亦或许他是想在地上找一个洞钻进去罢了。 那位姑娘和邹顺他们年纪相仿,只是谈吐很是特别,邹顺只觉得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至于她到底说了什么,邹顺并不在意。若是逮到她把目光聚焦在王笑笑的身上时,邹顺就会小心翼翼而又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目光移到她的身上,只愿看清她的每一个呼吸,只求融进她如水的眸子。 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与一个美丽女孩欢聚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虽然邹顺全程都没有和她直接对话过,但就这么到了晚饭时间,一个下午就这么在他们的欢言笑语中流去了,这个下午真的很短,短到邹顺一点都想不起来到底做了什么,聊了什么,但有一点他是确定的,那就是他想再听一听她特别的声线,很想很想。 暑假剩下的日子,邹顺只觉得度日如年,也不知道王笑笑的那位亲戚是否已然离开,王笑笑也真是的,平时有事没事他都喜欢跑下来玩,而如今,邹顺憋着一肚子的问题,他却不下来了。 邹顺多次想跑到中村去,看看王笑笑最近在搞什么鬼,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打探一下那位姑娘的消息。可是,平时都是王笑笑来找他们玩,邹顺可从没有主动到他家去过,因为他老爸有着一副阴恶嘴脸,低额眉,小眼睛,鹰钩鼻,不说话时就阴着一张脸,感觉就像每个人都欠了他多少钱似的,他一说话,总是让人起一身鸡皮,和他呆在一起就是一件折磨人的事。邹顺最怕看到他的眼睛,因为从他的眼睛时常射出莫名的寒光,使人看了内心发寒,一看到他,邹顺就莫名觉得压抑,根本就难以正常说话做事。 如今邹顺只得暗恨自己,为什么当时不勇敢一点,主动向她搭话呢?如果能和她说说话,那该有多好!主动找她说话,主动找她说话……邹顺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想道:“主动和她说话,这是不是所谓的搭讪?她会不会觉得自己不正经?况且在农村,这种事是多么难为情。” 邹顺越想越觉得没有底气,心里暗恨自己当时没有问王笑笑,如果早问的话,也就少了现在的种种折磨。为什么?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她当时在旁边吗?邹顺越想越气,竟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想到一个如此特别的姑娘就要远走,他的心就不住地收缩,难道自己当真要默默地等消息吗? 此时,在他的脑袋里出现了两个人,一个巨人,他说:“追寻你的心去吧,不要管那么多世俗,尽情去追逐吧!” 另一个则是个侏儒,他说:“你还可以再世俗一点吗?看到一个漂亮姑娘你就想和她亲近,你的书是白读的吗?” …… 侏儒和巨人仍在争论不休,邹顺却已被他们搞得筋疲力尽,突然,他站起来,自言自语道:“既然如此,那我就选一个折中的方法吧,慢慢散步到中村去,经过王笑笑家刺探一下情况,如果能遇到王笑笑,那便是最好,如若不能,便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邹顺说走就走,信步走在石子路上,外表一片平静,脸上悠然自得,但只有天晓得他心里是多么紧张,不时有熟人从他身边经过,他一一与他们打招呼,脸上一副笑容,唯恐他们从他脸上读出一丝不安紧张的情绪。 终于是看到王笑笑的家了,他家的房子在村里是首屈一指的,二层平房,虽没有像镇上的房子那样贴了瓷砖,但其内部涂了白石灰,外部抹了灰水泥,看起来倒也甚是气派,相比之下,邹顺家那处里面外面都是红砖的一层瓦房就显得寒碜多了。 邹顺不紧不慢地走着,脚底悠闲,神态安然,看上去真像是吃完晚饭出来散步的人,他四处流转着自己的目光,感觉就像是在看周围的新鲜事物,但是他的目光范围却始终没有超出王笑笑家那座两百平米的房子。他脸上安然,心底却早已波涛汹涌,似乎有一个声音从遥远的地穴里传了出来:你在哪里呀?为什么不出来呢? 邹顺来来回回在王笑笑家门口走了好几遭,却连王笑笑的影子都没看到,更别说那位姑娘了。迫于无奈,他只好在天黑前回家,归来的他已不似来时那般有生气,来时虽然也焦灼不安,但内心始终还有希望,还有信仰在支撑,而现在呢,内心的最后一丝侥幸被清除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事一下确定了,他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会确定她已经走了,一向严谨的他,这时不知怎么也感性起来,一次没见到,便以为是结束。 那一晚的他,隔一会便像发羊癫疯似的,踢开被子,坐起身来,像大猩猩一般捶打自己的胸口,末了,拳头紧握,似乎有无穷的力量等待自己释放,最后,他右手摸着自己的胸口,感受它一次又一次的收缩、旋转、绞紧……他恨自己,恨自己当时不能勇敢一点,大方一点。大人们在平时生活中随便开玩笑都可以,而自己只是很正常地聊聊天,又不会掉块皮,又有什么关系!自己只想靠近她,了解她,接触她,守护她,难道这也不允许吗? 邹顺深深地痛恨这胆小怯懦却自诩勇敢的皮囊,最后,他蜷缩着身体,抱着自己沉沉睡去。 邹顺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暑假的最后几天,自从上次一别,他再没见过王笑笑,当然,更不用说那位姑娘。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这一年也是邹顺在小学的最后一年,他向来比同龄人早熟,对待分离倒也看得懂看得开。不管怎样,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还是应该早早地去学校看看能不能给老师帮上忙,况且两个月没见同学也甚是相念。想到此,他不禁催促箫鹏快快赶路,箫鹏当然不会惊奇,邹顺迫切返校时都是这个样子,他早已见怪不怪。 回到学校的邹顺就帮着校长处理一些事情,校长毕竟是校长,总有很多事需要他亲自处理,所以班上的事很多还是需要班干部的协助。 邹顺一忙起来就会忘事,这不,等把事情忙完,王笑笑和箫鹏他们早就跑没影了,其实这也不怪他们,邹顺在开学第一天,一般都会帮校长忙活大半天的各种工作,而箫鹏他们只要把自己的事情忙完便可回家,要是一直等着邹顺,那邹顺才会良心不安呢!只是一时忙得忘了找王笑笑,这是邹顺实在难以原谅自己的,他不禁恨恨地在空气中挥了两下拳!但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反正这么多日都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况且王笑笑又不会凭空消失。想到此,他不禁加快脚步回家。 开学第二天是开学典礼,每年也就那些老把戏,无非校长讲讲话,给同学们打打气,提出一点新的要求,给予一点不知所以的希望,不出意外,还会有一个学生代表来讲两句,稿子是早已背好的,但是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背出一篇篇暮气沉沉的文章,也不知道是在糊弄谁,还好即将毕业的邹顺一般是不会被选去当学生代表的,当然,他在四年级时也上过台,讲着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却还是要在台上假装慷慨激昂,努力挥臂振袖,现在想来不禁脸红。 这一天还是一个阳光毒辣的日子,校长站在台上拿着他的记事本滔滔不绝,而台下学生一个个蔫头耷脑,时不时抚摸一下自己的头,以便散发掉头发储存的热量。在邹顺不知在地上画了多少个半圆之后,校长终于结束了讲话。 主持人缓缓走上台,站定之后,缓缓说:“下面有请学生代表王洁讲话。”邹顺一听这名字,心里咯噔一下,又想到了王笑笑,今天来还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和他聊聊天呢。王洁又是何人?加上学前班,邹顺在这学校已经待了六年,对于学校里的人物,只要是有点特色的,他就敢说没有不认识的,既然能被选做学生代表,就应该还是一个比较出色的学生,他没有理由不认识。 就在迷惑间,只见一个女生在学生队伍中匆匆穿行,来到台上,开口说道:“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四年级的王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邹顺只听清了前面几句话,后面的他再也难以灌入耳朵,兴奋、惊讶、痴迷,一同出现在他脸上,他现在就像个傻子一样,只知道痴痴地笑,一直以为她是王笑笑的亲戚,暑假是来乡下避暑,却没想到她竟会在村里小学读书。 这也难怪邹顺惊讶,很多时候,在假期都能看到一些陌生姑娘(据说一般都是来自城里),长得或许很漂亮,可是邹顺都还没看清人家的脸,人家就忙着回家了,而且大多时候都是一去不返。 现在王洁既然是学生代表,那就说明她要在这里读书,那么邹顺见她的机会可就多了,而且学校这么小,邹顺又是黑白通吃的人,要想和一个女生打好关系还不是易如反掌?想到这里,他不禁笑出了声。也不知王洁在台上讲什么,邹顺就这么一直望着她的薄唇一张一合,不知不觉神游其外。 当一个姑娘站在台上时,是看她的最好机会,平时盯着人家看,只会得到一个“流氓”的称谓,而当她站在台上时,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说不定还会给颁发一个认真听讲的证书。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看着她清凉的双眸,听着她柔美的声线,静静地享受这时光,即使他一句也没听进去。 时间悄悄流逝,毒辣的太阳依旧高悬在头顶,邹顺的头发里也不知积蓄了多少热量,但他浑然不觉,依旧静静地看着,默默地听着,仿佛王洁是为他一个人演讲,而他不能有一丝的松懈、分神。 其他人或许是被王洁的美所吸引,或许是对新来的学生感到好奇,亦或许是迫于时势,总之都貌似在认真听讲,以致“咚”的倒地声竟没引起太大反响,若在平时说不定整个学校都会为之躁动,但是今天没有。 邹顺只依稀记得自己在倒地前看到眼前的建筑物倾斜了,弯曲了,旋转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箫鹏以及邹顺周围的几个同学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个情况,把邹顺扶起来时校长也大概清楚了情况,立即指示把他扶进教室,并给邹顺端来了一碗糖水,邹顺当然一股脑喝了下去,也不知道是糖水起了作用,还是心理作用,亦或许是得到了休息,但在邹顺感觉好了许多。不过,邹顺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校长会端来糖水而不是淡盐水。 外面的演讲已经结束,对于邹顺这个小插曲,也没什么人放在心上,都只当是中暑,当然,他确实是中暑,而且还不轻,只是这暑气更多是在心头。以前也是这样的演讲,也是这样的天气,他可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邹顺后来仔细想想,大概是因为自己忘了抚摸头发散发热量,所以才晕倒在地吧,不过这也无甚大碍。 回到家的邹顺兴奋了一夜,那感觉就像是自己捡了个宝,一直在床上翻来覆去,久久难眠。 第四章 其后的日子里,邹顺旁敲侧击,了解了王洁的信息。 姓名:王洁,性别:女,民族:汉,祖籍:四川省旭宁县,出生于广东省深圳市。其父母早年出去打工,在外地生下了她,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据说姐姐和她极其神似也极其形似,但只是据说,因为邹顺从来没见过她姐姐。 由于某些无法述说的原因,一家人在今年全部归来,父母种地来供养三个孩子读书,而王洁和她弟弟自然就入了石田小学。有趣的是,按照辈分,王洁竟然还是王笑笑的小姑,当邹顺听到这个消息时,不禁一笑,按照辈分,自己还是王笑笑的舅舅呢! 有了王笑笑这层关系,邹顺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原则,又悄无声息地通过这层关系打听了许多关于她的信息,王笑笑也乐得讲述,体现自己的价值,两人各得其乐。 自从邹顺迷恋上王洁之后,每天就想着如何制造机会和她见面。一下课,就拉着箫鹏去上厕所,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四年级的窗子一直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他往那里看去,即使迎面走来了人也毫不退让。 只要一走近那扇窗子,他只感觉心脏呼之欲出,呼吸难以为继。王洁性格内向,不喜动,好静,下课一般都待在教室里。邹顺的眼神总是似有似无地穿过窗子,飘过她的短发,掠过她的耳根,停留在她的侧脸,那精致的侧脸往往让邹顺呼吸骤停,直到最后邹顺再看不到她的身影,才依旧拿出自己高年级的风范,抬头挺胸,泰然自若,只是在前一秒,他的却卑微到了尘埃里。 王洁也不是孤僻之人,她也会和同学一起玩跳皮筋,也会玩单脚跳和跳房子。当她跳皮筋时,邹顺也乐得在一旁观看,因为学校人比较少,所以几个年级的学生一起玩也是常事,其中自然也会有六年级的女同学,而邹顺则会打着看班上女同学的幌子,在一旁或蹲或站,默默观看,有时也和她们搭搭话,虽然其中也有人邀请他一起玩,但邹顺还是忍痛拒绝,倒不是说他跳皮筋技术差,虽说比不上很多女生,但是由于他的弹跳很好,所以跳皮筋也不会吃太多亏。 他之所以拒绝,或许是那怯懦的自卑感在翻腾,看着自己喜欢的姑娘就在眼前,连话都不敢和她说,又哪有勇气和她一起玩耍?那可鄙的自卑啊,不知抹灭了多少光明!很多事情明明只要伸出手,便可轻而易举做到,可是那自卑如同幽灵一般,缠绕,束缚,囚禁,吞蚀着邹顺,使他无法呼吸,无法动弹,无法呼喊,无法追逐光明。 或许这也怪不上邹顺,每个男孩子生命中必然会有一个女孩,她可以轻而易举地俘虏他的心,把玩他的心,却不用付出一点代价,即使他平时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受尽尊崇,却唯独对她无计可施,或许这便是妺喜、妲己、褒姒的故事得以流传的原因。 上天在爱情这一点上还是比较公平的,不管是朝堂之上定人生死的帝王,还是军营之中运筹帷幄的将帅,也不管是街里坊间清污脏除秽的工人,还是府邸之下惟命是从的仆人,在爱情这件事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劫数,都有自己的命运,谁都无法幸免。只是来的时间早晚罢了,如果还没遇到那个人,不要心慌,也不用着急,因为这个人的到来并不一定是件好事。 时光如水,邹顺的日子就在每天的窥视中悄然流逝,一转眼十月将至,十月份,是一个值得所有学生欢呼的月份,因为这里有想想就足够兴奋的十一长假,这对刚开学一月的学生来说自然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但邹顺的兴奋却不在此,国庆,学校会有一个文艺汇演,到时会有很多家长前来观看,而主持人名单业已公布,王洁是新转来的优秀学生,学校一般会照顾一下,在各个方面提供机会,所以王洁被选做主持人倒没什么疑问。 而另一个主持人——邹顺,虽然在班上一直都是尖子生,但似乎没什么主持的天赋,但在那个年代,一个学生只要成绩够好,学校就会认为他其他方面也好。 在那样的穷乡僻壤,一个个家庭都还在为生存和发展奔波,哪里顾得上其他的诸如主持之类的技能训练,所以,既然大家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那么只得再次应用那个万能的标准——成绩,只有成绩才能说话。 说到成绩,邹顺在上学期做了一件刷新学生们认知的事,那时,他还在读五年级,小升初统一考试,有比他高一年级的两兄妹,或许是因为家里要带他们出去读书,所以他们没有考试,直接挥了挥衣袖,只留下一脸黑线的校长,因为他们已经报名毕业统考,所以就空了两个名额,这两个名额空着自然不好,当然,怎么个不好法,邹顺是无法说明白的。 只是有一天,校长把他叫到了办公室,简单对他说了这件事,最后邹顺被通知,去顶替那对兄妹中的哥哥参加考试,而妹妹的名额,校长去镇上中心校又找了一个学生,这个学生也是邹顺的熟人,因为他们也曾同过窗,既是好友,也是对手。 在正式参加考试之前,邹顺和六年级的学生一起参加了一次摸底考试,在那次考试中,邹顺拿了全班第五,本来颇有声名的他因为这事达到了他声望的顶峰。 六年级的学生他大多认识,有的还很熟,关于考试这件事,多年以后都还偶尔被人提起。邹顺在这次考试中,只记得一个细节,在那份试卷中,有一题是填写诗词,其中一句是“瑞雪兆丰年”。考下来,六年级的班主任就火了,因为连五年级学生都知道的谚语,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只得说没学过,确实,他们没说谎,那句谚语确实没学过,因为那是邹顺从老版的教材上看来的。 邹顺受到这件事鼓励很大,于是他回家翻起了哥哥的老版数学教材。爱因斯坦说:教育就是当你把在学校学到的东西都忘光之后剩下的东西。既然在学校学到的东西大都要忘,为何还要学?或许是因为现在的学习不再是学习刻板的教材知识,更多的是学习方法和学习思维吧。复旦大学校长杨福家说:在知识更新迅速的时代,能真正拉开人与人差距的,不再是你掌握了多少知识,而是你的学习能力,只要拥有学习能力,就能原地逆袭。 而邹顺无疑是拥有学习能力的,他花了一天时间,就把六年级的数学教材吃了个七七八八,虽然和学懂还有很大差距,但要应付考试应该还是绰绰有余了。最后考下来也和邹顺预料的差不多。多年以后,当邹顺想起这件事,依旧会沾沾自喜。 邹顺就这么和王洁组成了搭档,一起主持国庆节目。当邹顺被叫到办公室,听说王洁要和他搭档时,只是觉得难以置信。虽然他这个主持人的位置并不能让他和王洁的关系有什么改变,但只要一想到自己将和王洁一起登台,一起合照,他的心脏就急速跳动,似要破体而出。 邹顺其实很是郁闷,一般的活动都需要反复排练,直到累了方才罢休。可是关于主持人,老师却几乎不主持排练,只叫他们回家好好熟悉台词,到时对一下台词就好。邹顺心里满是不情愿,但又无计可施,只得安慰自己:虽然不能和她天天排练,但只要能和她同台,便已是美事一桩! 想想还真是讽刺,邹顺和王洁已经是搭档了,可是他们还没好好说过话,基本属于零交流的状态,或许他真应该好好改变一下了。 邹顺回家在他的日记本里这样写道:“我该怎样描述我心中的激动?感觉上天给了我一个莫大的机会,每个人都是那么可亲可爱,我将要和王洁一同登台,一同主持节目,我该如何表达我的心情?感觉一切文字都失去了它们的色彩……” 六年级学生稚嫩的文字在笔记本里流洒出来,同时流泻出来的还有他炽热的情感。 为了使自己表现更出色,邹顺只能在私下一遍又一遍地练习主持稿,以前那么多次国庆演出,邹顺每次听到主持人的那些稿子都觉得枯燥无比,可是今年,邹顺看到主持稿,却只觉得无比亲切。每次细细读着稿子,一边读一边想着心上的人儿,想着她柔美的嗓音,想着和她一起登台的场景,不觉太阳就已落到了西头…… 虽然邹顺准备得无比充分,可是国庆节却在他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翻了过去,什么都没留下,甚至连记忆都像是被人抹掉了一般。邹顺和王洁虽然搭档完成了一次主持,可他们说过话吗?邹顺不知道,或许他们打过招呼吧! 在课间,经常看到她和同学玩跳房子,邹顺的双脚总会不由自主地往她所在的方向慢慢移动。看见她们玩得这么开心,邹顺感觉有几个字像要蹦出自己的嘴,可是看到王洁窈窕的身影,那简简单单的“加我一个吧”就只能堵在喉咙里。有时候脑海中的两个小人争执过度,邹顺就会胸闷气短,虚汗直冒,直到他远远地逃离战场。 其实邹顺玩跳房子是有一手的,或者说他作弊可有一手了,每次他背对着扔瓦片的时候总能扔到好位置,因为他在扔的时候总能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往后一瞥,对他来说,这简简单单的一瞥就足够让他把握好力度,然后将瓦片扔到自己想要它去的地方。 虽说农村孩子运动细胞普遍比较强,但在平衡等方面却很差,但邹顺能兼而有之,协调发展,这也就垫定了他在跳房子这一事业上稳定发展的基础。 一个干冷枯燥的日子,此时虽是十二月。而且此处又是山村,山多,海拔也高,但由于石田村纬度在三十度左右,到了十二月依旧没有下雪的迹象,在邹顺的记忆里,下雪这事得等到一月才行,虽说有时在十二月便已经有了下雪的迹象,但真正要看雪还是要等到一月。 这一天虽然干冷枯燥,但在黄历上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日子,适宜做的事情有很多,但邹顺只记得宜入宅,为何?因为今天是村里侯子才乔迁的日子,其实侯子才在村里口碑并不好,但在这三村五寨,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若是别人有了红白喜事不去露个面,说出来对名声也不太好,所以,除了那些真正和他有过不去的坎的人除外,村里人基本都会来捧个场。 孩子们尤其喜欢这种事情,有九大碗可以吃,有牌场可以看,还可以参观人家的房子——即使自己家里破败不堪。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和一群伙伴疯玩,有时主人家有丧事,一家人都在痛哭流涕,但却依旧无法影响孩子们的笑语欢颜,有时主人家在灵前磕头、流泪,而另一边就可能有孩子在偷笑。当然,这只能说是童行无忌,毕竟这是上天赋予他们的特权。不过,侯子才是乔迁之喜,自然不会有此等画面出现。 此等日子,王洁肯定也是到了的,那天虽然很冷,邹顺的心里却无比温暖。 无穷的创造力,健壮的身体,活泼好动的性格,是那个年纪的孩子的共性。因为在冬天,晚饭摆得早,大概四点钟便已结束,而一群孩子,吃完饭,便肯定要思考玩乐的问题。有人提议玩金盘银盘,所谓的金盘银盘,就是把人分成两方,一方负责跑,一方负责抓,就和警察抓小偷差不多,跑的人有大本营,被抓的人会被送进监狱,当然,可以去营救。这个游戏需要很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斗智斗勇能力以及长途奔袭的能力,有时候已经抓住了一大半,却一下子被对方全救走了,对心态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这个游戏是男孩子的最爱,也是邹顺的强项,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不适合男女生一起玩,因为这娱乐项目可以说有点野蛮,有时为了救人横冲直撞,撞到人在所难免。 今天有很多女生,这游戏便不得不否决。最终还是决定玩单脚跳,这个游戏比较适合男女生一起玩,大家划定一个区域,根据石头剪子布或者重九九等方式选出一个用单脚跳着去抓人的人,而其他人就负责跑,由于区域比较小,抓人者只需把被抓者赶到一个狭小的角落,抓人便如同探囊取物一般,但是如果遇到那种身体非常灵巧之人,或许抓不到他,还反倒被他戏弄也未可知。这个游戏男女皆可,自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 首先大家通过重九九来决定谁去抓人,所谓重九九,其实就是参与者伸出右手,四指紧握,拇指伸出,重在一起,从下往上数,第九个即为“幸运儿”,若是不满九人,则循环计数。这样的决定方式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只要你的计算能力、观察能力和想象能力足够好,你就可以在一瞬间推算出谁是“幸运儿”。 谈话之间,箫鹏已经伸出了右手,王洁紧跟其后,后面的人纷纷跟上,邹顺最后伸出手,只是他把自己的手放在了最下面,也就是箫鹏的下面,而不是像其他人一样往上面放,最后一数,“幸运儿”是箫鹏。 只听箫鹏抱怨了一句:“不至于这么倒霉吧,竟然来个‘开门红’。”邹顺脸一红,急忙打圆场,“反正你跳的快,抓到人也就是一会的问题嘛。”箫鹏笑了笑,没说话。 游戏正式开始。邹顺看着场中跳跃的箫鹏,心里很不是滋味,感觉自己背叛了自己的兄弟。不过也就一会功夫,他便从其中脱离了出来,而把目光转向了王洁,看着她在场内左躲右闪,邹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但每次她都堪堪避过,邹顺的心这才放回肚子里。 王洁那一头干净简洁的短发在眼前晃来晃去,邹顺的心也随之晃来晃去,如风摆杨柳一般,飘飘忽忽,不知所适。 天随着他们脚步的跳动,蒙上了一层黑纱,而场中人却浑然不觉。等到他们发现,远方人家已经点上了零星灯火,已经来临,邹顺不禁抱怨,但抱怨归抱怨,上天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意志而有所改变,该来的始终会来。 天黑了。 大家停了下来,商量接下来玩什么,去哪玩,只听王洁说道:“要不我们去邹顺家玩吧?” 邹顺浑身一颤,有如雷击,脑中一片空白,无法思考,更无法回答,震惊、狂喜、害怕、一股脑全涌了出来。然而邹顺呆立的时间太长,见他没有言语,大家还以为他有什么不方便,另一个女孩子打圆场说:“那样不太好吧,都已经晚上了,我们还是去侯子才家逛一圈,然后各自回家吧。”这女孩平时和王洁很是玩得来,因此对王洁很有影响。 邹顺刚反应过来,却只听王洁说道:“这样也好,我爸爸也叫我早点回家。”邹顺一听这话,顿知无法挽留,只得罢手。在一群人浩浩荡荡向侯子才家开路的时候,邹顺却推说自己有事必须先回家,大家也不强求,只得由他去。 邹顺并不是不想和大家一起去,只是现在他的心中有一口气,满满地堵在胸口,像沉睡千年的火山一般,沉睡千年,积蓄千年,只为喷发的一刻。邹顺心里的那口气,如果不完全发泄出来,他难以想象会发生什么。 邹顺看着众人走远,转身,撒开步子,向着远方的山峰奔去,每跑几步,他就低吼一声,风扑打在身上,有点刺骨,但他丝毫无感,他一直在逼问自己当时为什么要发呆?为什么要发呆!越想越气,吼声也越来越大。 虽然天黑,但借着一点朦胧夜色,以及在这山旮旯里摸爬十多年的经验,半个小时后,他来到了一处山顶,手臂青筋暴起,他用尽全身的力量把心中的愤怒全部宣泄了出来,吼声从喉咙里迸射出,却一点一点地被这无边的黑暗吞噬,最后连骨头渣子也不剩,全被这无形的黑暗、罪恶的黑暗吸收了。 回家的路上邹顺轻松了许多,好像刚才在山上怒号的另有其人一样。猛然间,邹顺发现远方路口处隐隐绰绰似有人影,但仔细看又似是幻觉。邹顺心里一紧,心想这大晚上应该不会有什么人来这种地方,难不成是……邹顺越想越怕,赶忙加快步伐向家里奔去。 越接近路口,邹顺的心揪得越紧,脚上的步子也迈得越快,越大,一心向家。 路口处有一株树,乃是百年乔木,一年四季浓密如一,不因天时地势而异。树存百年,历百年风霜,经百载雨雪,年轮所记,皆为历史。见证了一个家族数代人的兴衰成败,如今已轮到邹顺这代人。 若在平时,邹顺是很喜欢这棵树的,树下也是孩子们的乐园。可是现在,晚上七八点,阵阵阴风吹来,树枝随之起舞,远远看去阴森诡异,邹顺不由得再次加快步伐,他一秒都不想待在那里。 当邹顺将要掠过那百年乔木之时,一阵笑声传来,虽然这笑声并没有恐吓的成分,但邹顺还是被重重地吓了一跳。当他思考着自己能否跑得再快一点时,身后却没有了笑声,取而代之的是一句话:“阿顺,你就这么胆小吗?”这声音极是亲切,邹顺对这声音的主人也极为熟悉,他慢慢停下来,转过头,只看见箫鹏慢悠悠地从树后走了出来,向着邹顺的方向迈动了步子。 “看你在远处就已经开始害怕,我都没有扮鬼来吓你呢,没想到你还是被吓成这个样子”箫鹏一边走一边笑着说。 邹顺知道狡辩没有用,便从另一个角度切入道:“有本事我们互换情景,看你怕不怕!” “哦?互换情景,那是不是连喜欢的人也要互换呀?可是我并不喜欢王洁那个姑娘哎。”箫鹏的语气满是玩味。 邹顺一听这话,瞳孔猛然一缩,两只眼紧紧盯着箫鹏——这个和他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玩伴。而箫鹏的目光则平静如水,没有一丝波纹,坦然而又自信地望着邹顺。虽然夜很黑,但两个孩子在这山旮旯都摸爬滚打了十来年,这黑夜自是不能对他们有所阻碍。两个发小的关系在这一瞬间变得极其微妙,稍不注意便会爆发一场战争。也不知过了多少光景,不知又有多少生命在他们对视的光景里悄无声息地逝去,在世间万物依旧运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就这么静静对视。 最后,邹顺败下阵来。 邹顺自嘲地笑了下,“我知道瞒不过你,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发现了。是因为今天的事吗?” “今天的事充其量只能说是证明了我的猜测,更多的是平时的表现吧。自从她来到这里,你难道没发现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变少了吗?”箫鹏有些激动。 “或许吧。”邹顺含糊其辞。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箫鹏看出了他的敷衍,直接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邹顺的双眼开始变得迷惘。 “我想告诉你的是,你比她高两个年级,而且你马上就要去初中了,我们都还小,有些事把它珍藏在心中就好了。王洁是很优秀,但如果你把她当成妹妹或者挚友来看的话,你会过得比现在开心。”箫鹏故作老成。 “有些事情说起来总是比做起来简单,你知道的。”邹顺有些不悦,作为自己的兄弟,他不鼓励自己倒也罢了,反倒劝自己放弃。 “不管怎样,我都尊重你的选择,并且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只要你需要我。”箫鹏一字一顿地说完。 邹顺看着他坚定的神色,不发一言,两人就这么看着对方,过了许久,邹顺露出了一丝笑意,他似乎又看见了每次打架时都护着自己的箫鹏,每次有好东西都会和自己分享的箫鹏。 当晚邹顺在日记本上记下了一句话:“我实在难以想清楚男孩子为什么喜欢女孩子,为爱吗,为性吗,抑或是自然本能?”多年以后邹顺又在他的笔记本上记下了一句话:“若不是因为性欲,其实大部分男孩子更喜欢和男孩子一起玩耍。” 自从上了六年级,邹顺每天都会写日记,倒不是为了所谓的提高写作能力,而是为了记录生活中发生的点滴,以便自己在将来再次翻阅时可以回想起如今发生的种种,事实上,这个目的确实达到了,多年之后邹顺再次看到自己的日记时,一边哂笑当年稚嫩的文笔,同时却又深深地为之动容。虽然其间的很多场景都已模糊,可是那些模糊的画面却依旧深深拨动着他的心弦。 自从那夜之后,邹顺知道,自己对王洁的感情已经完全暴露在了箫鹏眼前,不过这并无大碍,反正箫鹏是自己最好的兄弟。甚至,邹顺还庆幸箫鹏知道了这件事,因为他还能给自己提供一些建议,以前邹顺畏首畏尾不敢做的事,现在有了箫鹏的鼓励,或者说叫怂恿,也开始有了尝试。 时光一如邹顺门前溪流,静默地流了过去,并未激起一丝浪花,邹顺每天的任务之一就是去上厕所,顺便偷瞄一眼四年级教室的窗子,偷偷看一眼心上的人儿。 一次,邹顺又像往常一样挟持箫鹏去厕所,在经过那扇窗子时,发现他朝思暮想的人儿正在低头看着什么,就在邹顺准备趁她不注意多看一眼时,她像是觉察出了什么,猛然抬起头来,看到邹顺和箫鹏,惊愕了半秒钟,但惊愕之后,她向着他们的方向,笑了,邹顺就这么看着一朵雪莲在她的脸上绽放,那一刻,邹顺原本已千疮百孔的防线顿时灰飞烟灭,他只愿时间能够在此时停止,只愿自己能看着她脸上的雪莲死去,死后融进她一尘不染的眸子里。 转眼已是六月,遥远的火球不凉不热,就像是早晨八九点,虽然太阳普照,甚是耀眼,却又无甚热气。 这是小学的最后一程,林海音女士的《爸爸的花儿落了》,邹顺他们已然学过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文中出现的《骊歌》却在邹顺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剩下的日子不足一月,自己将和身边这些可爱的人儿永远地离开这所学校,离开这座乐园,去接受无法预测的中学生活。若仅是如此,倒也罢了,但对邹顺来说,还有更为悲痛之事,那便是将要离开王洁。日后山长水远,再难见到自己心心恋恋的女孩,每每念之,无不心如刀绞,如坠冰窖。 但该来的始终会来,六月二十号,他们结束了考试,突然之间,他们就像被学校抛弃的孩子,无所适从,心里空荡荡的,茫然无措,平时上课一心想着放学,可是现在可以真正回家却又觉得学校竟是那么可爱。 邹顺和箫鹏步到学校门口,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转过身来,目光慢慢地移过校园里的一草一木,高大的沙树早已被砍了头,剃了枝丫,看去甚是孤零。花坛里的花草,全是他们从自己家里移栽过来的,那个时候为了建设校园,这群孩子可没少花力气,当时邹顺扛着比自己还长的锄头在校门外铺路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只是转眼已是两三年的时光,如今他们就这样被“赶出”了这座校园。 邹顺长叹了一口气,先掉过了头。 第五章 邹顺迎来了他的第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但却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快活,想到以后和她相隔两地,再难相见,心里便像灌了铅一般沉重,白天还好,因为白天会有农活,在干农活的过程中可以不用考虑那么多,只要把身上的力气都灌注到锄头上,让每一锄都落到它该到的地方就行。那样的生活在外人看来或许很累,可是在邹顺的眼里却是不可多得的良药,只有这样,他才能暂时忘却王洁那飘来荡去的身影。 可是一到晚上,他的日子便如坐针毡,甚是难过,白天农活过重使自己挨着枕头便能入眠的情况是极少数,像邹顺这种十二三岁大的孩子,邹母又能让他做多少农活?所以,累是有点累,但却达不到挨着枕头就睡的地步。 既然如此,那便苦了邹顺,白天干活不说,晚上还要被王洁纠缠,若是能像以前那样,期盼着美好的明天,那还有个盼头。但是现在的他只能想到自己离开母校,离开自己待了七年的地方,同时也离开她,离开自己暗恋了一年的姑娘。一想到这,心脏就如同被人紧紧捏住挤压一般,整个胸腔空落落的,就像是电梯加速下楼那般,很空很空,无依无靠。 邹顺时常蜷缩在床上,面目狰狞,喉咙尽张,却无一丝声音,直至精疲力竭,然后沉沉睡去,而第二天依旧是一个风轻云淡的日子。 再难过的日子都将过去,只要你愿意坚持。邹顺不承认,也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这样,他必须要上中学了。 报名这天是在八月的尾巴上,在黄历上是三伏天,空中挂着的红日依旧不知疲倦地向这颗蓝白色星球输送着它的热量,当然,它不管你是否需要,它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即使地上的人已经被晒来脱得只剩下最后一丝遮羞布。 邹顺和父亲是在早上出发的,若是动身迟了,在这样的烈日下赶路,非得脱层皮不可。报名时人很多,里三圈外三圈,大部分家长来的都比较早,因为那些年很多家庭都已经有了摩托车,即使没有,也会托人捎一程,所以,即便邹顺他们走得早,但是到达的时候却已经人满为患。 报名处很是简陋,一棵老柳树下,几张桌子,三四个老师,剩下的便是围了几圈的学生和家长。后来者拼命往里面挤,想要占点便宜,先来者更是拼命,生怕后来人抢在了自己的前头。 在这种穷乡僻壤,是无法讲秩序的,乡下人讲什么,讲的是骨头和拳头,只要骨头傲拳头硬,就能获得尊重。邹父身材矮小,只有一米六的个子,体型瘦弱,不到一百一十斤,若是想要硬挤进这些膀大腰粗的家长中间,难如登天,但身形瘦小也有其好处,邹父对其优势也运用得灵活自如,只见他在人群中左闪右避,见缝插缝,见空钻空,反倒比一些孔武有力的家长先挤进去。 报名的事很是顺利,因为也确实没什么麻烦的,无非就是签个字,交点钱。帮儿子报完名的邹父出来时红光满面,问他什么原因,他只是讳莫如深。 事情办完,邹父要去街上置办东西,问及邹顺,邹顺答道:“我想和箫鹏逛一下学校。” “那行,不过一会你自己回家,不要太晚。”邹父也觉得应该让孩子熟悉一下学校,简单交代一下便转身离开。 远离了父亲的邹顺就像是鸟儿挣脱了牢笼的束缚一般,自由自在,无可拘束,这倒不是说邹父十分严格,相反,邹父为人开明,思想也较开放,相比大多数农村父母来说,邹顺有着这样一位父亲确实也算是一种福气。即便如此,当邹顺和父亲在一起时,依旧会感到莫名的压力,为人做事不敢出格,甚至连孩子爱玩的天性也难以显露,甚至是不敢显露,或许这是他身体里的本能。 邹顺从小就肩负了家庭的希望,从不敢做出格的事来伤父母的心,或者说在父母的眼皮底下从不敢做出格的事,但是,背离了父母呢?那他的天性就会显露无遗。由于平时在家很少说话,极是斯文,但压抑了许久的孩子气,只要到了学校,便会加倍发泄出来。对于这两种极端的性格,他清楚地知道它们的存在,也听说过一个叫做“人格分裂”的名词,他知道,他了解,但他无能为力。 邹父离开之后,邹顺立马去找箫鹏,箫鹏的父母对他的学习情况是不愿意多花心思的,连家长会都从来不参加,更不用说报名这种小事了,自然是由箫鹏一手操办,他们扮演的角色只是在学校要求买资料或者学习用具的时候,才会真正询问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询问所需金钱的数额、用途以及哪位老师要求买的等等,有趣的是,有时他们还会诈一下箫鹏,很委婉地表达隔壁邹顺报的数额和箫鹏报的数额对不上号,结果当然是很尴尬的。 有这样的父母,箫鹏自然也不愿意他们过多插手自己的事,他相信自己能做好一切!同时箫父箫父也乐得自在。 邹顺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箫鹏才终于从人海中突围而出,额头上早已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一缕头发因为沾湿了汗水,紧贴在前额,看起来极是狼狈,但他精神头依旧很足,见了邹顺的第一句话便是:“这群大老爷们也太能挤了,还好咱以前也是练过挤油渣的。”挤油渣是他们乡下孩子常玩的一个游戏,一群孩子围在一个角落,撸起袖子就往里面挤,若是谁过于瘦弱,最后往往就被挤到最里面,被挤得最惨。 邹顺忍俊不禁,但没搭理他的自我吹捧,转而问道:“接下来要干嘛?” “还能干嘛,肯定是要先参观一下学校,然后嘛……去街上逛逛呗,以后这可就是我们的天下了。”箫鹏踌躇满志。 邹顺笑了笑,没说什么,跟在了箫鹏背后,其实这中学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两栋教学楼,一栋实验楼,两栋寝室,一个食堂,便已把这学校的主要建筑囊括其中。这些建筑既不宏伟,也不华丽,自然不能给邹顺留下印象。 相反,能在邹顺脑子里留下影像的,反倒是围绕学校的一株株杨柳,教学楼旁的一株更是震慑人心,使人不得不尊崇仰望,进校之后,复行数十步,便可见其巍巍然耸立在教学楼旁一侧,高足七八丈,二人未能合抱,树下有堤,堤下乃河,据说此河数十载未见断流。 这些杨柳不分冬夏,常年青翠,每年迎来无数青葱岁月的学子,也送走无数满载而归的青年,人更新迭代,来往无常,只有这些老树,无论岁月流逝,日月更迭,数十年如一日,看淡风月。 它们曾见证夜晚抛洒于其下的海誓山盟,也曾见证早间洋溢于其下的诗词歌赋,还曾见证过午后喧扰于其下的棍棒之争,可所有这些随着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又有谁还会记得曾经发生在这杨柳之下的种种?而这些杨柳,如同慈爱的老者,出世的圣人,它不谈破,他只记录,只见证,默默地见证。 这所中学名叫观莲中学,全名叫旭宁县观莲镇初级中学校,她并不出名,在如今名校遍地开花的时代,她依旧固守在观莲这个小乡镇,她的历史也并不长,不过三十载,她并没有培育出惊天的人物,她只是默默地把一个个泥土气息浸透到了骨子里的稚子改造成一个个独立的青年,或许并不能洗刷干净他们的泥土和固化,但至少能让他们看到外面世界的一丝光亮。 邹顺行走在这三寸天堂,抚摸着这个自己将要待三年的地方,心里不由得怅然,虽然对新生活有一丝期待,但更多的是迷茫、害怕、担忧,以及再难见到王洁的苦痛。想到以前哥哥堂哥他们对中学的描述,莫名的压抑就袭上心头。他们告诉邹顺,在中学到处都是好玩的事,可以经常跑出去上网打魔兽、打cs,也可以偷偷摸摸谈个恋爱,当然,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打架争斗,场面残酷的有之,场面尴尬搞笑的亦有之…… 虽然各位前辈为邹顺描绘的中学生活是欢乐的,但邹顺就是感觉压抑,莫名的压抑,他不知道这股压抑究竟来自何方。是来自王洁吗?是对网上的世界充满惧意吗?还是对那些争斗感到害怕?他迷茫、困惑、不知所措。 随着脚步移动,他们已经离开了学校,来到了街上,那些精明的小贩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好时节,个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力图把那些刚从河里洗干净脚的孩子的腰包掏空。而这些孩子,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最禁不得攀比,一看到别的孩子拿着什么新奇的玩意,不管好不好,对自己都是一个极大的诱惑,必须也得去弄一个才能满足,至于这物价比平时高了多少,他们是不关心的,反正消费是需要的,吃喝也是必要的,面子是必不可少的。 就在邹顺他们为眼前事物感到眼花缭乱时,忽然听到一句“嗯,其实这个炒冰也就还行吧,虽然比不上我上次去县城吃的”,说话的是一个和邹顺他们年纪相仿的孩子,大概十二三岁,长得很高,足有一米六五,浑身又瘦又长,典型的瓜子脸,很是俊朗,一边说话,一边砸吧着嘴,露出心满意足但又有一丝美中不足的神情。旁边另一个稍矮一点,留的长发已经半遮住眼睛,眼里流射出灵动跳跃的光芒,隆鼻薄唇,风清玉朗,凛然正气,比高个子还要多出三分无形的气质。他嘴角轻挑,说道:“吃就吃吧,还要顺道吹一下你去过县城的事。” 高个子嘟囔了一句,两人慢慢随着人流往前走去。邹顺和箫鹏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他们扭头看向刚才那两人来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一家“二姐炒冰店”,二人眼神再次接触,却没了刚才的神采,更多的是担忧与害怕。 过了良久,箫鹏首先开口:‘“阿顺,你身上还有多少钱?” “八块,我老爸只给了我这么点零花钱。” “我身上还有十二块,不管怎样,我就不信一杯破玩意还会超过二十块,走!”箫鹏似是下定决心,颇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气概。 邹顺却在想,为什么这些店不把价目表放在店外呢?没有价目表,不知要吓走多少潜在客户。 两人虽然步履有点飘忽,但还是来到了店里,店主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皮肤白皙,略显富态,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你们要点什么”随着邹顺他们踏进店里而传来。 箫鹏的脸忽的发白,继而变红,心跳声若隐若现,他磕磕绊绊地说道:“炒冰,多少钱?”店主人或是没有听清,没有立即回答,箫鹏立马加上了自己的补充说明:“一份。” 此时店主人反应过来了,“炒冰二块五一份。” 箫鹏有如雷击,满脸的不相信,但立即又和邹顺交换了一个眼神,自信道:“给我们来两份。” 当他们在店里坐下,回想起刚才的一系列行为,不禁都笑了。原来世间的很多东西,第一次觉得新奇,会觉得很贵,而实际上呢,不过是那些人对自己的钱包不自信罢了。多年以后,当邹顺升入大学,踏入社会,才发现这规律不仅适用于商品,也适用于人。或许一个男孩会遇到一个很优秀的女孩,她的每一个方面在他眼里都闪着金光,于是他努力挣钱、存钱,心想等自己存的钱足够多了,就去把她娶回家。 然而时光流转,等他足够自信,再回去找她时,却发现她已然不在,而她的“买主”,甚至还不如多年前的自己那么富有,而她也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遥不可及。 他们坐在店里享用自己的美食,虽说是美食,邹顺却没尝出什么特别,两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邹顺首先发问:“你应该也不能住校吧?”邹顺已经从父亲那里得知自己不能住校。 “没办法,学校只有那么多床位。”箫鹏有些愤世嫉俗,“他们说我们那里还算是比较近的,那可是整整七公里呀!” “那你有什么打算?不会真要走读吧?”邹顺很明白他的心情,但他更关心解决方法。 箫鹏一时也没了主意。 “你们可以到我家来租房呀。”邹顺箫鹏同时一惊,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不轻,急忙寻找声源,发现店主人正笑看着他们,一脸期待,很明显刚才的声音就是来自这里。 箫鹏眉头一皱,幽幽地说:“我老爹肯定不会同意的,我恐怕还是要走读。”他只会心疼他的钱,才不会管我是不是凌晨四五点就要爬起来。这后半句话,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并不是所有事都可以对一个陌生人吐露的。 “那另外这位同学呢?”店主人虽然有些小小的遗憾,但那只是一瞬,顿时又把目光转移到了邹顺的身上。 邹顺箫鹏两人的家庭情况相差无几却又有天壤之别,一方面,两个家庭在经济情况方面确实相差不大,甚至想箫鹏家里还要略胜一筹,但另一方面,邹顺父母一心希望孩子能有个好的学习条件,而且也尽力为他创造条件,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大学,有份体面的工作,而箫鹏父母却认为农村人没必要读那么多书,反正最后也要到地里扛锄头,读书是那些大户人家孩子干的事,光宗耀祖也是给那些龙凤家庭准备的,有的人努力干一辈子,也难以有所改变,有的时候,一个人的出生,便决定了他的高度。 此时邹顺对租房有着极大的兴趣,但是又要顾及箫鹏的感受,不能表现出自己的迫切与热烈,只得淡淡地说:“可以给我介绍一下情况吗?” “我家有一个大地下室,分成了两间屋,大概可以住十来个人,每年都会有好几个学生来我这里住。每个学期只要一百二十元租金,而且我这店白天卖饮品,晚上可是烧烤店,你们饿了就可以直接在我这里吃烧烤,很是方便。” 邹顺默默地计算,发现价格还可以接受,这是他首先要考虑的。本想再多问点信息,但是碍于箫鹏现在的心情,只得淡淡地说:“我回去问问我老爸再说吧。” “你可以带我们看一下房子吗?”箫鹏似乎看出了邹顺的顾忌,继而说道。 店主人迟疑了一下,但此时也没客人来,趁这个间隙花几分钟带他们去看一下也不打紧,便答应了。 走进地下室,并无特别之处,不是特别脏,也不是特别干净,只是有些昏暗,还好墙上有两扇窗,穿过窗便是学校,二者之间被河流断开,日夜都可枕着水声入眠。邹顺倒是极为满意,不禁喜形于色,箫鹏白了他一眼转而对店主人说道:“水和电是随便用的吧?” “当然!” “你这里到底要住多少个人?总不能来多少就住多少吧,这点空间要是住到八个人便已经很挤了。” “嘿,这点你放心,我这里最多只住八个人,其实很多时候都住不满。” 箫鹏还不放弃,继续猛追道:“我们怎么知道和我们一起住的都是什么人呢?空间又是开放的,要是有什么牛鬼蛇神的怎么办?” 店主人击了一下掌,打着哈哈道:“嘿呀,你放心,我这里出租这么多年了,还没出过问题。”见邹顺箫鹏不答话,店主人有些急,退了一步:“要是你们两个一起来的话,我就收你们一百块好了,只是你们不能去外面说哦。” 箫鹏依旧无言,或许是想到了自己的家庭,神情悲戚,邹顺见此情状,说了一句:“我们回去商量一下。”说完便拉着箫鹏出了地下室,留下了店主人在身后,呢喃道:“这俩孩子倒也有趣。” 两人一路无语,回家的路回旋蜿蜒,九转十八弯,在邹顺他们又转过一个弯之后,眼前出现了岔路,这是这段山路的地标,到这里便说明已完成这段崎岖山路的一半,行人都会选择在这里歇脚,作为对自己成功一半的犒劳。岔路其中一条通往村里,另一条路通往山顶,山顶有块平地,石田村的、人称之为观莲台,因为站在上面可以一览整个观莲镇的街道布局。 歇脚时,邹顺还是忍不住开口:“阿鹏,要不你还是给你爸妈说一下吧,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住也好有个照应呀。” “阿顺,你不是不知道我家的情况,我还没有说我就已经知道是什么结果。他们不会答应的,他们的算盘是怎么打的我都知道,走读既可以省下租房的钱,还可以在家里吃两顿饭省下大笔生活费。” “你家也不缺这点钱呀!” “但他们缺少你父母的那两颗望子成龙的心。” “去试一试吧,没试之前谁又说得准呢?不试一下以后可能会后悔,你愿意看到自己后悔的模样吗?”邹顺亮出了最后的底牌。 箫鹏没有回答,看着远方连绵的山峦陷入了沉思。 第六章 第二天一早,邹顺吃完饭后还是像往常一样等着箫鹏,可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始终不见箫鹏踪影,邹顺开始着急,要是箫鹏还不来,就可能会迟,这可是开学第一天,很多事情都还不清楚,还需要早早到学校去听安排。 邹顺等得不耐烦,便拔腿向箫鹏家跑去,还没进屋,远远地就听到箫父的大嗓门:“就你这样子还想去租房?你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吗?供你读书就已经很费力了,你现在翅膀硬了是吧,还想搬出去住!” “那点租金也不算贵,而且我每周还是要回来的嘛,而且……而且阿顺也要去租房呢!”箫鹏幽幽地说。 “不贵?那你自己出呀!”箫父气急,继续道:“你还拿邹顺来当挡箭牌,你和邹顺是一样的吗?人家年年拿第一名,你呢?”邹顺再也听不下去了,撒腿离开了箫鹏家,一路上脸都是火辣辣的,就像被狠狠地扇了两耳光,同时一旁还有观众在嘲笑。邹顺被这现实狠狠地打脸了,昨天还信心满满,今天就已被这现实打压得再也抬不起头来。 邹顺前脚到家,箫鹏后脚就到,气氛很沉重,现在虽然是早上八点,微风正好,阳光不燥,可是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很是沉重。 “你刚才听到他说的话了?”两人匆匆赶路时,箫鹏不禁发问。 邹顺明显一惊,倒不是因为箫鹏用“他”来指代自己的父亲,而是好奇箫鹏是怎么知道自己的。箫鹏明显看出了邹顺的疑惑,继续说道:“我们从小玩到大,我要是连你的脚步声都听不出来,那还有什么用。” 两人又陷入沉默,一前一后地走着,邹顺看着在自己前面几步的身影,孤单落寞,却又无比坚定,一时间竟有些发呆,什么时候自己和箫鹏的差距这么大了?在外人眼里,邹顺斯文乖巧,成绩又好,而箫鹏调皮捣蛋,成绩倒数,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会说邹顺比箫鹏优秀很多很多。可是在邹顺眼里,自己胆小怯懦,毫无担当,而箫鹏胆大心细,独立自主,他身上很多特质,都值得自己去学习,光是独立这一条,邹顺就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习得一二。 又来到岔路口,箫鹏看着面前的两条路,一时间竟不知何去何从,一条通往观莲镇,一条通往观莲台,一念高,一念低,一方出世,一方入世。箫鹏忽地拔腿跑向山顶,邹顺啥也没说,紧跟其后,大约一刻钟后,他们来到了观莲台,此时的箫鹏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苦痛,对着下面的观莲镇,放声怒号,吼到最后竟变成了低声的抽泣。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或许也只有放声怒号才能暂时麻痹那痛楚的神经! 邹顺再也控制不住,走上前去,从后面抱住了箫鹏。 “阿顺,你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贫穷我不怕!苦难我不怕!可我就怕这愚昧腐朽的爹妈呀!他们在地里苦了一辈子,可他们竟然想要把自己的孩子也系在这地里一辈子!”箫鹏的声音逐渐嘶哑,但到最后竟变得决绝,“不!我不会的,我绝对不会再在这地里刨食!就算是去打工,也要比扛这锄头强十倍百倍!我绝不要被他们束缚!” 邹顺努力控制自己的泪水,可泪水还是不由自主往外溢出。“阿鹏,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还年轻,一切都会变好的!” 两人紧紧相拥在那高山之巅。 当他们收拾好心情来到学校,喇叭里正广播着通知:“请所有新生迅速到操场集合,开学典礼将在十分钟后举行。” 邹顺箫鹏迅速跑到操场,新生早已围聚在那里,一个个兴高采烈,气氛热闹非凡,邹顺箫鹏随便找到一个队伍,站在了队伍的后面。 开学典礼无聊至极,无非就是一些领导讲话,书记讲了校长讲,校长讲了主任讲,最终结束他们的大论时,邹顺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听进去。 最后开始分班,其实所谓分班,是早就分好了的,不过是在操场上念一下名字,让老师带着这些新人去自己的班级罢了,为何不弄个什么纸条之类的贴个公告呢?或许是因为要照顾这些孩子的理解能力吧!有趣的是,邹顺后来听自己的老同学说,他自己原本是一班的,可是在分班时没听清楚,迷迷糊糊去了四班,然后就在四班待了两年(因为初三时他便辍学去打工了),由此看来,学校的这个操场分班政策或许还是有其存在的意义的,要是让这群孩子自己去找班级还不知要犯多少错误。 整个年级分了四个班,每班有六十个学生左右,幸运的是邹顺和箫鹏都在三班,班主任是位女老师,名叫林雨君,三十岁上下,只有一米六的身高,其他并无任何特别,这是邹顺对她的第一印象。 至于林老师在开学第一天讲了什么,邹顺毫无印象,只迷迷糊糊听到位置需要老师自己安排,然后,邹顺就和箫鹏分开了。“嘿,你好!”邹顺还在出神之际,就听到了这样一句招呼,而当他抬头看到自己的新同桌时,明显吃了一惊,自信的神情,挺拔的身材,正是昨天吃炒冰那个风清玉朗的少年!惊讶归惊讶,邹顺还是学着他的语气回了一句“你好”。 邹顺暗想,他肯定是在镇里中心校读的小学,也只有中心校的学生才会这么打招呼。邹顺又仔细地看了他一遍,总感觉他身上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又说不清楚什么地方不一样。其实如果邹顺是个女孩子,他很容易就会发现旁边的人长得很是俊朗,一股英气似有似无,只可惜邹顺现在实在缺乏审美能力,尤其是对男孩子。 见邹顺这么打量自己,对方也有点不自然了,开始主动搭话,引开邹顺的视线,“我叫冯宗炜,你是邹顺吧?”邹顺又是一惊,他怎么什么都知道! “其实你不用惊讶,林老师是我的姨妈,她在私下有和我交流过你的情况,关于你拿过的奖和取得过的成绩,她还说你是很优秀的学生,叫我成为你的同桌后好好向你学习呢!”邹顺一听这话,莫名有些反感,就像自己被人戏耍被人玩弄被人利用了一般。 邹顺在开学第一天就学到了人生的重要一课——人情关系,这有错吗?似乎没错。可是这正当吗?似乎也不正当。邹顺心里虽然不爽,但依旧面不改色。冯宗炜没有管他,继续说道:“你看第一排的那个瘦瘦小小的女生,她叫李文容,就是我们班上的第一名,与你这第二名可是有得争哦!她在小学的时候,和我就是一个班,也是经常拿第一名,关键是她的英语非常好。” “你是说你们小学就开始学英语了?”邹顺有些心慌,急忙打断了他。 “对呀,虽然我也没学到多少,但是学了一点,难道你们在小学一点英语都没有学吗?”冯宗炜微微一愣。 “确实没学,小升初英语考试我们基本都是靠扔纸团选答案。”邹顺说得神采飞扬,看起来像是在述说着自己的壮举,可有谁知道他内心的焦灼。 “哈哈,没事,反正大家都差不多,而且到初中,这些东西都是要重新学的。”冯宗炜显得踌躇满志。 邹顺又想起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难道说我没学英语,成绩在班上也能排第二吗?” “兄弟,刚才老师讲话的时候你在干嘛呢?难道没听老师说这次排名只看语文数学成绩吗?”冯宗炜很是无语。 邹顺想到自己刚才又不知神游到了何方,只得打个哈哈道:“嘿,刚才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邹顺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脸上依旧笑意不改,他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差距不是一点两点,而是一年两年甚至三年的差距,从小就听说英语,但是从没真正接触过这一门学科,只是以前偶尔听哥哥堂哥他们说一句“爱拉无油”,配合独特的乡村口音,在邹顺的眼里就已经是很罗曼蒂克的了。如今听到自己的同学至少学了一年英语,他心里剩下的只有恐慌。 邹顺把目光移向那个瘦瘦小小的李文容,想到人家不仅在语文数学这些课程上超过自己,连英语也是极为优秀。自己拿什么和人家竞争呢?这是邹顺第一次对学习感到无力。农村和乡镇的教育差距就已经这么大了,那县城,市里,省城,首都的教育又会是什么样的呢?邹顺很好奇,但无法想象。 班主任把位置调好之后,便是学生的自我介绍,学生一个个上台,聊聊自己的姓名籍贯、性格爱好等等,邹顺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看到那一个个上台的学生,举重若轻,谈笑自若,不禁紧张,忙问同桌:“我一会应该谈点什么呀?” 冯宗炜又是一阵无语,“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无非就是谈谈姓甚名谁,来自何方,性格如何,有何爱好,最好加一句‘希望大家多多关照’就ok了。你只要多看两个人的介绍就学会了。” 果不其然,当台上过了十来个人的时候,邹顺就发现自己好像真学会了,大家介绍来介绍去也就是那些固定的套路,邹顺稍稍心安。就在这时,李文容上台了,“大家好,我叫李文容,来自长坪村,我也是在中心校毕业的,喜欢看书,平时喜欢去落红书店。如果你们也喜欢看书,我们可以一起交流分享,谢谢。”邹顺看着台上的李文容,身子虽然瘦弱,但言行举止无不透露出良好的素养,足见她的家庭对她的教育是多么看重,这就是自己的对手吗?自己能成为她的竞争对手吗?邹顺无法回答自己。 邹顺还在出神之际,忽然感觉旁边的冯宗炜碰了他一下,他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愣了一秒钟之后,他反应过来该自己上台了,在灼灼目光下,他似乎感受到了一股强劲的血流正从左心室里泵出,直冲头顶,面部迅速充血,灼热难当,两腿微微发颤,竟有些难以挪动身子。林老师见他这般情状,带头鼓起掌来,邹顺心情微微一松,稍微转移一下注意力,用两只手撑在课桌上,勉强站了起来,轻飘飘地走上了讲台,后面的事邹顺便没了记忆,也不知道是怎么走下的讲台,事后他问及冯宗炜,冯宗炜故作高深道:“你小子行啊!自我介绍做的简洁而有力、用词简单而意蕴丰富……” 邹顺忙打断了他,问:“我到底说了什么?” “哈哈,就七个字,大家好,我叫邹顺。”冯宗炜一边说一边笑。 邹顺感觉自己的脸恐怕是丢尽了,而这件事也确实成了冯宗炜的谈资,有事没事就拿出来调侃邹顺。 这天下午两点就放学了,因为还没正式开课,只不过是把一些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清楚,再让这些孩子熟悉一下环境,熟悉一下同学。放学后,走读生就得回家,箫鹏给邹顺打了声招呼,便转身离开,邹顺在校门口看着箫鹏渐渐走远,背影有些凄清,不禁有些落寞,但邹顺没有选择,他只能默默承受,生活还要继续,没有了箫鹏的形影不离,自己依旧要好好生活! 悲痛过后,邹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把箫鹏从自己的脑海里清理出去,向着二姐炒冰店走去。店主人还是昨天那副笑盈盈的面孔,但邹顺却没力气换上一副欣喜的表情,但店主人也不介意。由于箫鹏没有一起来,昨天说的优惠自然没了,邹顺明白只要自己和她多软磨硬泡一会,优惠是肯定可以的,只是他现在实在没有心情讨价还价。 当他带着被子和店主人走到地下室时,他忽然感觉到,上天似乎特别喜欢和他开玩笑,因为他看见了冯宗炜正在埋头整理床铺。冯宗炜觉察到有人到来,抬头,愣了一下,忽而笑了,“没想到我们竟然还是室友呀。” 邹顺还没答话,旁边的店主人却先开口了:“没想到你们认识呀,这样就好了,两个人也好照应,要不你们就睡一张床吧?” 邹顺当然没话说,看这床的数量就知道是不可能一个人睡一张床的,既然如此,能找个熟人一起睡自然是最好的。冯宗炜自然也没话说。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一起整理自己的小窝。 地下室分为两个房间,邹顺他们选择的是里面那间,其实这也不用说里面外面,反正两个房间是连着的,中间连门都没有,只是邹顺本能上觉得里面更有私密性,更有安全感。 看他们忙着整理,店主人继续说道:“既然你们以后在这里住,那就不要再叫我老板娘了,叫我二姐吧,让我也显得年轻一点。”正在忙活的两人都被她幽默活泼的口吻逗笑了,都叫了一声“二姐”,二姐听了十分高兴,说道:“这下我又变年轻了,晚上我请你们吃烧烤。”三人就这么谈笑了一会,二姐便又去忙活她的店了。 其后冯宗炜带着邹顺去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本来这些东西在校门口都有卖,只是价格会比平时贵上许多,而冯宗炜在这个镇上读了这么多年书,自然知道哪里才能买到性价比高的物品,因此,他带着邹顺拐进了一条小巷道,听他说,这条小巷道本是原来的老街,后来新街上的一座座新楼冒了出来,这老街也就渐渐地被人遗忘了,不过里面的东西可不是吹的,是真的物美价廉,而且还有很多手工制品,家里用的筛子簸箕、刷子扫帚等等大都是在老街上出售。 邹顺虽然也有听说老街,但却从来不知道冯宗炜所说的那些,而且他也从没来过这所谓的老街,观莲镇每逢农历的二五八上街购置生活生产用品,俗称“赶场”,邹顺其实也没赶过几次场,他甚至不知道在闲场的时候街上是什么样子,所以,只要有机会上街,他就喜欢和小伙伴腻在新街,新街热闹兴隆,更有现代气息,至于老街,他可没心思去打听在哪里。所以,当听说冯宗炜要带他去老街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期待不是好奇,而是轻微的抵触,但是当他仔细一想,自己似乎从小到大还没有看过老街呢,一直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这个老街,想到此,他便欣然接受了。 其实邹顺的想象并没有错,老街确实又旧又破,街道又窄,若是来了辆班车,整个街道恐怕就被占完了。不过旧归旧,自有它独特的魅力,这天虽然不是赶场天,但由于学校开学,老街上开着的店倒也不少,主要是做学生的生意,无非是卖一些洗漱用品和床上用品,邹顺他们很快就把需要的东西都置办完毕。本来邹顺都已想打道回府,但是拗不过冯宗炜那爱玩的心,非要带着他再逛逛这条老街,这街上倒也有不少吃的,不过现在邹顺可没有吃东西的心情,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钱包可不能和冯宗炜的比。 老街不过五百米长,提着这么多东西转来转去,走下来感觉还是很不舒服。快到街尾,就在邹顺庆幸快要结束之时,忽然看到一家店,门前和墙壁都做了打整,虽然干干净净却依旧难减破败,门窗上的红漆有的掉落,有的早已无法辨出本来颜色,一块有些年头的牌匾,其上金色漆字掉的同样厉害,但依稀可辨,邹顺轻声念了出来:“蓝红书店?” 一阵爆笑声突然从冯宗炜那里传来,“哈哈,邹顺,你是不是想笑死我?” 邹顺还在不明所以,冯宗炜又接着说:“那是落红书店,你今天没听到李文容介绍吗?”邹顺这才反应过来,心想:这也不能怪我呀,那个字脱落那么厉害,谁认得出来嘛。心里不满,面上也没好脸色。今天两次出丑都被这小子给抓住了,感觉自己读这么多年书,该出的丑似乎都集中在了今天。 冯宗炜还想带邹顺进去看看,可是邹顺心里不爽,一口回绝了,而且自己提着这许多东西,进书店干嘛?在本能上,邹顺还是觉得书店这种地方不是现在的自己能进去的。他想起了小学时学的一篇课文,是林海音女生写的《窃读记》,她在其中描写了自己在书店中窃读的经历,写的很是辛酸,没有钱的英子老师在书店里读书的画面经常出现在邹顺眼前,而现在的邹顺,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接受这文化的洗礼。 当邹顺他们回到住处,太阳已经偏西,最后一缕霞光给整个大地披上了一层金纱,暖洋洋,金灿灿。不过邹顺可没心思欣赏这美景,他只想回去洗一把脸,舒舒服服睡个觉,可是他们还没到地下室就听到了其中传来的吵闹声,他们推开门,发现屋子里围满了人,或坐或立,或躺或卧,邹顺两人的到来只是引来他们的一瞥,这些都不算什么,当二人走进自己的房间,才发现最可怕的是在一张床上竟然围了一圈人在打牌,而那张床正是冯宗炜和邹顺的床,邹顺看到这场景,心里顿时一阵后悔,自己难道要和这样一群人住下去吗?自己的床难道就这么给他们糟蹋吗?自己是应该忍气吞声还是应该怒斥他们呢?邹顺还没给自己确切的答案,旁边的冯宗炜已经忍不住了,尽力克制声音道:“各位,那是我们的床。” 其中一个娃娃脸,高高白白,神色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男子说道:“你们的床呀?一会我付你租金,五毛钱够不够?” 邹顺看着他那玩味的神色,就像看宠物一样看着邹顺两人,他骨子里的血性在这时全喷涌了出来,吼道:“给老子滚下来!” 全场顿时安静了,所有人都睁着不可置信的双眼看着他,冯宗炜身体微微发颤,在时间静止一秒之后,那娃娃脸从床上一蹦,跳到地上,两人之间本来就只有两三米的距离,那人腿又长,眨眼之间就来到邹顺面前,抬起脚来对准邹顺的肚子就是一脚,邹顺本能地用手格挡,虽然减轻了一些力的作用,但还是难免被踢倒在地,幸好那男子没有穿鞋,不然这一下可有邹顺受的。 邹顺虽然被踢倒在地,但腹部并未受到什么创伤,反倒是手肘因为在地上摩擦撞击,已经脱了一块皮,不过邹顺现在无法感受到疼痛,多年的对战经验使他立即弹跳起来,准备迎接第二轮的攻击。而此时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冯宗炜跑过来护在邹顺前面,同时也防止邹顺再次冲动,其他打牌的人则开始鼓动娃娃脸教训邹顺一顿,不然他们三年级的脸无处安放。 就在双方对峙之时,外面的一名男子进来了,他比娃娃脸矮了不少,但依旧比邹顺高,板寸头,面目狰狞,身上肌肉毕现,邹顺看这架势,顿时有些胆怯,若是这男人的拳头放到自己身上,恐怕自己的骨头要散架吧!但是先前的傲气已经让他无路可退,胆怯是没有用的,还不如直面他们,因为他知道,对于人这种生物来说,越退却,他便越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邹顺和那板寸头对视了一眼,但邹顺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暴戾、冲动、幸灾乐祸,相反,他看到的是一种掌控大局的淡定。那板寸头侧转身子,对着那娃娃脸说道:“小超,他才刚进来,什么都不懂,这次就算了吧。” 这句话几乎震惊了所有人,邹顺看他进来的架势,以为他会给自己两拳头,顺便踢上两脚,而且看他那装扮,也不像个善茬,邹顺是真没想到他会帮自己说话。其他的人也都多少觉得有些惊诧,相反,场中较为镇定的反倒是那娃娃脸,他讪笑着说:“阿宏,你还真不赖,为了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子来当说客,行!行!行!我今天就给你这个面子。不过……“他说到这里的时候,转身把两只脚插进鞋子,跳上床去,一边跳一边说:“不过,他不是那么爱他的床吗?现在呢?” 邹顺刚刚被恐惧压制下去的怒气又一点点积聚,拳头紧握,只想着冲上去狠狠地用一个上勾拳与他的下颌来个紧密接触,全身血液迅速充满,面颊涨红,似乎血珠要从一个个毛孔里滴出来,邹顺想象着自己冲上前去把娃娃脸撂翻在地的情状,越想越是兴奋,越想越觉得对方并不是那么强大,只要自己积蓄力量,一拳头干倒他是完全有可能的。 邹顺这样想着,似乎胜利就在前方,而自己的脚似乎也不再受控制,一心想要走上前去。就在邹顺感觉自己将要行动之时,一道凌厉的目光忽然向他扫来,邹顺心里一寒,刚刚燃烧起来的斗志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那个叫做阿宏的男人,他的目光实在可怕。 其实娃娃脸从跳上床到结束,全程不超过一分钟,可是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邹顺的心却起起伏伏数次,因此当娃娃脸离开之后,邹顺竟有些虚脱,但他还是坚持着走到了床边,也不管是不是被人踩过,倒了下去。 牌局散了,没留下几个人,邹顺后来才知道,其实那些玩牌的大部分都没住在这里,他们只是在开学时身上有几个闲钱,所以邀上自己的一干兄弟前来赌博,而这其中自然有中间人的引领,这中间人当然是邹顺他们的室友,一个叫古天远,一个叫商虎。 说到邹顺他们的室友,首先自然要说说板寸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难以和褒义词扯上关系,但是他的为人确实正派,这是邹顺根据刚才的事情总结出来的,当然,他也和混子一起混,不过他总给邹顺一种敬仰的感觉。一般来说,十五六岁的年纪,和一些学校的混子一起厮混,很难保持自己的本心,难免随波逐流,做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可是板寸哥给邹顺的感觉就是他可以拒绝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当然,板寸哥也是有大名的,他名叫徐立宏,观莲中学三年级学生,和他熟悉的人都叫他阿宏,他属于典型的黑白通吃类型。 至于古天远,名字倒是很大气,不过人长得实在不敢恭维,三年级的学生却有着一年级的身高,关键还很瘦弱,或许是想凸显出自己的身份吧(当然,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他总是把自己的嘴翘着,把头尽量往后拗,在他的认知里,脖子恐怕是拗不断的,眼睛很小,偶尔放射出精光,往往把人吓一跳。 而另一个参加牌局的商虎,这个人就比较对得起他的名字了,长得人高马大,恐怕有一米七五,但却是二年级的,说话有点结巴,邹顺总觉得他脑筋有点问题,不好使。但是随着了解深入,邹顺以后会知道他的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但这也教会了邹顺一点:尽量不要凭第一印象来判断一个人!有的人连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别人又怎么可能从他的外表判断出他的为人呢? 还有两个合租的和邹顺他们一样,也是刚进校的新生,在四班,名叫万福、万贵,是堂兄弟,两人并无多大特点,不过看他们那样子似乎家里比较有钱,万福长得白白胖胖,万贵长得瘦瘦高高,两人眼里都很怕生。 当邹顺了解完自己的室友之后,二姐不失时机地下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小盆烧烤,当然多是素菜,不过这并不影响大家的食欲,邹顺虽然受了这许多惊吓纷扰,即使并无多大胃口,但还是禁不住那逸散的香味诱惑,和他们一起大快朵颐,那一小盆烧烤自然禁不住吃,六七个青春期的孩子,一个个胃口奇好,那点烧烤只能算是打牙祭,大家都不尽兴,但考虑到自己的腰包,还是忍住了,但商虎和古天远可不能忍(当然,也不知道是真的不能忍,还是只是想向邹顺他们炫耀一番),总之他们又去点烧烤了。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邹顺脑海里,为什么二姐要请他们吃烧烤呢?难道真的只是表示对他们的欢迎吗?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邹顺也没做深究,只是感觉有点怪怪的。 后来他们几人又难免聊聊天,吹着自己的并不牛的历史,邹顺和冯宗炜自然需要整理一下床铺,把弄脏的换下去垫,把原来垫的拿来盖,几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便沉沉睡去。 第七章 第二天清晨,大概七点钟,不知道谁的闹钟像招魂一样叫了起来,邹顺他们猛然惊醒,一看手表,七点了,四个新生立马跳下床来,到处翻找自己的裤子鞋子,惹得在被窝里的商虎怒吼一声:“小声一点!”邹顺他们噤了声,迅速撒了泡尿,漱了口水,洗了把脸,虽然很是迅速,但卫生间狭小,四个人挤一个卫生间洗漱还是浪费了许多时间。 一整理完,他们就朝学校奔去,还好教室并不远,邹顺他们狂奔过去只需要三分钟,他们刚坐下,就听到了预备铃声,预备铃声敲响后距离上课还有三分钟,邹顺觉得这铃声很有特点——铃声很长,先是一段钟鼓声,然后是一段女声录音,时隔多年,邹顺还依稀记得那陪他度过三年的录音:亲爱的同学们,上课时间到了……dearstudents,it’stimeforss……若要问为什么他会对这录音记忆如此深刻,大概是因为他经常一边狂奔一边默默复述这录音,似乎这样子便能延长铃声,甚至有时他还需要这铃声来给他做闹钟,那真是一段灰暗的日子。 七点二十上早自习,邹顺他们刚坐下,打开书,上课铃声便开始响了。由于刚开学,相互之间还有些生疏,所以,早自习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能浪费,除了几个想看书的人之外,其他大部分学生都在和自己前后左右的同学谈笑,教室里闹哄哄一片,而老师也不知什么缘故耽误了,迟迟没有出现,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和自己周围的同学聊起天来。 教室的布局和大多数教室一样,一排放四张桌子,中间两张桌子合拢,与两边的两张桌子各形成一个通道,而邹顺坐在中间桌子的中间位置,也就是说挨着他坐的不仅只有冯宗炜,另一边虽然是邻桌,但也是挨着的,那桌子的主人是两个女生,挨着邹顺的女生留着一头长发,笑容干净,性格外向,擅长言谈,如果邹顺对昨天的班干部选拔有点印象的话,就会知道其实这女生是班上的文艺委员,名叫方敏。 其实与其说那是班干部选拔,还不如说是班干部任命,因为一些主要的班干部早就被班主任钦定了,当然,班主任钦定的基本上都是中心校的学生,据她说她也是去征询了这些学生的小学班主任的,但是这话始终不能消除邹顺心中的疙瘩,但反过来一想,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当班干部又不会死人,可笑的是邹顺也是被钦定的人之一,虽然只是个数学课代表。 但年轻气盛的邹顺心里很不爽,首先是同桌的问题让他对这班主任有了看法,现在又来钦定班干部,所以,当他听到自己被钦定时,当场就站出来表示自己不愿当这个课代表,当然,反对无效。 对于邹顺的反对动机,当他站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因为心中不爽老师以及她的行为,还是想体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哗众取宠,亦或是觉得自己是班上的第二名却获得这么个职务,觉得大材小用。不过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反正青春里的故事很多时候本来就没有原因。 而邻桌的另一个主人扎着一个不长不短的辫子,头发放下来只得齐肩,名叫章慧音,邹顺看她第一眼,只觉得看见了一脸的雀斑,微微皱了皱眉。 其实这个话局是由冯宗炜和方敏主导的,而邹顺夹在他们中间就很尴尬,他几乎想和冯宗炜换个位置。虽然自己和章慧音偶尔也插话,却始终感觉被他们排挤在外面,只得无奈笑笑。 第一堂课是语文,语文老师是班主任林雨君,当然,班主任很多时候还兼任政治老师的角色,林雨君也不意外。今天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邹顺听得格外专注,应该说,一个学期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便应该是第一堂课了。多年以后,邹顺似乎都还对那一堂课记忆犹新,第一篇课文是王家新的《在山的那边》,邹顺第一次接触这篇课文,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有一个画面却深深地刻在了邹顺的脑海里,那便是“小时候,我常伏在窗口痴想——”这幅画面一直定格在邹顺的脑海中,成为他印象中多愁善感的标志,即使这和课文主题毫不搭边。 接下来的英语课,是邹顺最痛苦的,老师名叫李月,长得倒是好看,年轻富有朝气,据说是刚从东北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操着一口十分流利的普通话,和邹顺以前的老师有着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一切并不能使邹顺一见面就喜欢上她,因为她教的是英语——邹顺最害怕的一门学科。 第一堂课,邹顺就就在她的课堂上出糗了。在她自我介绍完毕后,自然不能不认识几个新同学,她认识新同学的方式也比较特别,直接问人家:“what’syourname?”前面几个同学自然都过了,偶尔相互之间还闲聊两句,邹顺看着她的行进路线,一股强烈的预感提醒着他该做准备了,于是他立即问冯宗炜:“她在说什么呢?”冯宗炜似乎有点害怕他蹩脚的发音,尴尬地说:“我也不知道。” 果不其然,李月老师走到了冯宗炜旁边,抽问了邹顺,邹顺站了起来,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老师,我不知道。”李月似乎有点愠怒,道:“你不知道,那你刚才怎么不好好听其他同学的回答呢?” 邹顺心里一阵暗骂,在心里怒道:要是我能听懂他们的,我还不会吗?李月没有叫邹顺坐下,而是径直又点了一个人,问了同样的问题,听了人家的回答,满意了,转过来问邹顺:“现在学会了吗?” 邹顺只得支吾其词,李月无法,带着他读了两遍,而邹顺那蹩脚的发音自然引得大家哄笑,其实他并没有太大的口音,只是现在紧张,发出的音听起来更可笑罢了。以邹顺现在的思想境界,听到这哄笑声,只得在心里暗骂,当然,也不知道是在骂谁,若干年后,邹顺读了大量的书,对待此种嘲笑,只会轻轻地上扬一下嘴角,因为那时的他知道:只有那些内心脆弱的人,才会以取笑别人来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而真正的强者,只会对别人的错误示以鼓励。当然,若是其中取笑的人并无恶意,邹顺还是很乐意为别人提供这样的笑料的。 这堂课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邹顺对李月一直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明明算不上自己的错,却要自己来承担责任,邹顺越想越气,只得把这恨意转到李月身上。 所有老师中,邹顺最喜欢的是数学老师文一恒,有趣的是,他还是班主任林雨君的丈夫。他可以算得上一个全才,不仅可以教数学,同时也教邹顺他们历史,在二年级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他还把地理也揽了过来,据说还是边学边教,虽然初中知识比较简单,但在当时,对邹顺他们的冲击还是不小的。 但邹顺最喜欢他的原因却不在此,而在于他的气度和哲思,他为人有一种大家风范,像是出世的隐士一般不与人争抢,他很多时候都会给邹顺他们灌输很多思想精华,而这是邹顺他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或者说是教科书上找不到的,他那些经典言论,一次又一次地激励着邹顺前行,虽然时隔多年,邹顺对那些言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但邹顺相信,那些精华大多被他吸收、消化、融入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除此之外,文一恒老师还是个居家的好男人,在家里,很多时候都是他去煮饭做家务,当然,这并不是说林雨君很强势,只是想说明他们的家庭确实和睦幸福。 除了上面三个老师教授的五门学科之外,邹顺他们还要学习生物和地理。生物老师朱胜男也是个传奇人物,即使后来她被提到县里去任职,她的故事却依旧在观中流传。她为人所称道的并不是她的教学质量(虽然她的教学质量确实很好),而是她在学生中的威信,据说一次一群男生聚在厕所里打群架,朱胜男听说之后,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冲进男厕所,见到打架的学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招呼,从此她在学生中的威信便树立起来了,很多学校的小霸王都不敢招惹她。 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一个关爱学生,与学生玩笑亲近的老师。邹顺还记得一年前,那是一个冬天,他随堂哥去领通知书,在他们快要离开时,听到一个学生给朱胜男老师打招呼,或许他们平时关系比较好,朱胜男就问:“家里杀猪没有啊?”学生给予肯定的回答,朱胜男又道:“回家多吃点嘎嘎,长胖一点。” 在四川方言里,嘎嘎是指肉的意思。他们的谈话氛围很是轻松,一点不像邹顺认为的传统的师生关系,这是邹顺在还没进初中时就在初中校园里学到的第一课。一般来说,生活中大部分人都只是在自己身边路过,能留下印象的本就很少,能有交集的更是寥寥,而邹顺与朱胜男老师,因为一句话邹顺对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开学之后,由于朱胜男老师刚送走毕业生,而邹顺又刚好升上来,刚好遇到朱胜男老师,一切都是那么巧。 至于地理老师蒋敖,和邹顺可是一对冤家,他们的故事将在后面慢慢道来,这里不做赘述。 新学校的一切对邹顺来说都是新奇的,新的老师,各有特色,博学多闻;新的同学,多才多艺,谈笑自若;新的学科,困难重重而又精深有趣。邹顺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无形之中感到一股压力,从小就戴上的光环,是否会在这个阶段被摘下来,实在难以预料。 邹顺想到自己村里的小学,是全镇最落后的两个村小学之一,看着自己的一个个同学,在课堂上侃侃而谈、泰然自若,一点也不像邹顺那么惊慌失措。邹顺想到村小学那些优秀的前辈,他们在小学也是极为优秀,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能在小升初考试中拿到全镇的第一名,但即便是如此优秀的学生,到了中学,也再没听说他有什么战绩。或许这便是中心校学生和村小学学生的差距,虽然村小学的学生偶尔可以在一时胜过对方,但人家有着更好的教育背景,更好的教育资源,而这不是一朝一夕便能赶上的,就像现在邹顺感受到的一样,自己的同学一个个似乎都有着极好的口才,而这正是邹顺的困扰。 而且班上同学穿的衣物也很是光鲜,和寒碜的邹顺有着鲜明的对比,很多时候,光是看一个人的衣服,就能看出这个人是来自村小学还是中心校,虽然不一定完全准确,但至少可以猜出大部分的学生。如果再配合他的神情仪态,便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村小学来的学生大多自卑胆小,邹顺在二年级时,就曾看到自己的一个学弟,在上楼梯经过他们旁边时眼中流露出的胆怯,那怯生生的眼神邹顺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并且他还是用脊背抵着墙,双手摸着墙上的楼梯走上去的,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走,而是挪。中心校的学生则自信满满,神态举止大多泰然,甚至可以说有些傲慢,有些轻视,有些不屑。 就这样,邹顺带着自己无尽的新奇和渴求、惶恐和担忧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第八章 自从进入中学,邹顺和箫鹏联系渐少,以前两人一起上学,一起听课,一起回家,一起追玩打闹,可是如今,他们只有在周五放星期的时候可以一起回家,回家之后的他们也难相聚。初中不像小学,初中有着大量的作业,虽然他们才刚开学,但中考是一个难以规避的话题,虽然邹顺现在还不懂这其中厉害,但这并不代表老师们可以不重视,所以,刚踏入中学的他们负担依旧不轻,虽然“减负”的口号一直在喊,但是真正的减负却似乎遥遥无期。 当然,邹顺没有勇气去埋怨老师或者其他人,如果再减负,那他们和城市孩子的差距不知会拉多大,那时要想真正去山的那一边看看,无异于痴人说梦。这些繁杂的课业,使邹顺和箫鹏会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两人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但这是主要原因吗?邹顺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自从上次箫父对箫鹏大发脾气后,箫鹏不知为何有意无意地疏远邹顺,虽然表面看起来他们还是和原来一般无二,但身为局中人的邹顺自能感觉出其中微妙。 但与此同时,邹顺的另一个玩伴进入了他的世界——冯宗炜,他们是真正的吃在一起,睡在一起,学在一起,玩在一起。对于冯宗炜这种从小就在中心校读书的学生来说,对于玩那是一点都不含糊的,很快就带着邹顺融入玩乐的世界,溜冰场、网吧、烧烤店,邹顺虽然不能说流连于这些场所,但还是偶有出没。 那时候英雄联盟都还没有风靡起来,大家玩的还是cf、qq飞车等游戏,只可惜邹顺有些近视,而且似乎晕3d,所以对那些炫酷的技巧只能望洋兴叹,久而久之,就连冯宗炜也丧失了教他的信心,邹顺只得在电脑上聊聊qq,看看网页,倒是自认为对qq了解得比较透彻,后来遇到一个卖qq号的,还一度心血来潮花了几十块钱做了那人的代理,当然,这些钱只能是当学费了。 邹顺当时一度觉得近视阻挡了自己太多的机会,但日后想起来,他却不得不感谢自己这一对近视的招子。 至于烧烤店、溜冰场,邹顺出没更少,烧烤虽然比较便宜,素菜五毛钱两串,荤菜五毛钱一串,但在刚升进初中的邹顺看来已经算是高额消费,而且在他的潜意识里,那些经常吃烧烤的人基本上都是社会人士,心里对他们还是有着天生的惧意。 溜冰场的情况还要复杂一些,那里常聚集着一干混混,手脚极其不干净,如果有新人去溜冰,他们闲得蛋疼就会去嘲弄新人,有时还会把新人弄摔跟头,如果是有女生,而且那女生碰巧又长得不丑的话,那他们的爪子就会按捺不住,当然,像他们这样的生物,也谈不上什么审美,即使是女孩子长得不好看,在他们那里也要注意,所以,对广大女性来说,最好的建议就是:尽量不要出入溜冰场,尤其是穷乡僻壤的溜冰场。 除了玩乐之外,冯宗炜的兴趣很是广泛,或者说相对大部分观中的学生来说是很广泛的,他擅长篮球,会打羽毛球、乒乓球,曾经还代表中心校去县里参加运动会。而且冯宗炜成绩不差,进校时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如此一个集帅气、运动和成绩于一身的男孩子,不得不使得很多女同学对他倾心。这时的学生可不像几十年前的前辈们那么压抑,他们基本上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不会管什么风化的问题。 邹顺也喜欢打球,羽毛球他从小就打,现在上了初中也一样,所以能和冯宗炜一较高低。乒乓球呢,邹顺虽然也是从小就打,而且以前在小学也算是一把好手,但是上了初中,那些学生的技术要好上许多,邹顺那点技术只能给人虐。 至于篮球,邹顺依旧是从小就玩,以前邹顺的哥哥还在家里制作了一个简易的篮筐,一群孩子合伙买了一个球在家练习,可是上了初中后,一个严重的问题是邹顺不知道篮球规则,以至于第一次冯宗炜叫他去打球时被他顺拒绝了,就是因为这次简简单单的拒绝,断了邹顺与篮球的缘分,而当初和邹顺一起读小学的王小霸却因为一直没有拒绝篮球,最终达到了可以和冯宗炜他们相抗衡的地步,而在小学,他的技术比起邹顺可差了一大截。 事已至此,邹顺也就只得发展一下自己的羽毛球,还好这项运动他一直没有拒绝,也没有放弃,虽然从来没在比赛中拿过奖,但却从中找到了不少乐趣,认识了不少道友,即使是后来灰暗孤独的日子,羽毛球也常常陪他度过,有时候打过一场球,累得筋疲力尽,脚底磨得旧皮包新皮,但冲过澡之后,顿时焕然一新,什么烦恼都是过眼云烟。 邹顺和冯宗炜有着很大的默契,虽然在开学时邹顺对他有着一丝不爽,但是在一起多待几天,就会发现冯宗炜耿直仗义而又有趣,邹顺和他有着聊不完的话题,有时白天聊不完,还要带到床上去聊,乐此不疲地讲述着自己过往的经历。渐渐地,邹顺发现冯宗炜在小学其实混得很不错,学校里飞扬跋扈的人他基本上都认识,并且都会给他几分面子。 生活从来都是喜欢捉弄人的,就在邹顺以为自己的生活将要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时,一个人闯进来了,如果邹顺记性好的话,就会知发现自己和他有过一面之缘。上次在他和娃娃脸对峙之时,这人就在一旁,而这人算得上是那娃娃脸的弟弟,名叫殷富友,但他们不是亲兄弟,只是大家是街坊,平时就这么叫,习惯了而已。 那娃娃脸名叫孟超,是三年级一霸,平时也没什么爱好,就是逗逗姑娘,打打篮球,玩玩牌,伙着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吃吃玩玩,仅此而已。 殷富友家境殷实,为人又胆大妄为,调皮捣蛋,在小学就已经组织了一个小团体。到了初中,分到四班,常跟着孟超出入各种场所,因为和孟超关系亲近,迅速就拉了一帮新生围在自己身边,声望一时达到顶点。 或许在某一个上午,殷富友在某堂无聊的课上睡醒,看着窗外,想着自己来到初中还没做点有趣的事,还没找两个人来玩玩,顿时有些意兴阑珊。想来想去,似乎也没什么人惹到自己,然后再想,想啊想啊,终于在大脑深处翻出了一个人,就是那个敢于和孟超哥对峙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泥腿子。一想到此,他竟兴奋得难以自持,也不管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老师,召集自己的两个朋党,便开始商讨课后如何治那小子。 那个年纪的孩子,哪有什么辨别是非的能力,只不过是看到殷富友有钱有势,而另一方只是一个刚从农村来的穷小子罢了。于是一个个虚弱的人啊,梦想着自己以后落难时能有人拉一把,就算没人帮,能够不被痛打落水狗也好,便纷纷加入征讨邹顺的行列。 他们虚弱、害怕孤独,总想着要融入一个团体,没有团体就像没有依靠没有后盾一般。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玩乐,一起旷课,一起做着自己本不想做的事。 后来啊,一场考试分开了他们(其实他们中的大部分还没撑到那场考试就离去了),分开后的他们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相见谈欢,他们的聊天内容慢慢从从天南地北的海侃变成了借钱,借钱之后会不会还,也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样的关系自然迅速土崩瓦解,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至少目前的他们是非常团结的。 经过商讨,他们觉得只出面三个人就好,不然架势太大,反倒让那小子觉得荣幸。另两个人都是殷富友的死党,就姑且叫他们大壮二壮吧,两个都比较高大,应当是打架的好手。 他们来到三班门前,找个人把邹顺叫了出来。邹顺看到他们,心底一阵迷惑,而此时。对面的殷富友发话了:“你小子很屌是吧,敢和我超哥叫板!”大壮不失时机地接过去说道:“和他费什么话,走,去厕所!” 邹顺心里忽地害怕了,来到学校一个多月,也渐渐明白中学的运行规则,刚升入初中时的他,初生牛犊不怕虎,有血性,有胆识,而且运气也好,遇到了徐立宏。可是现在呢,待了一个多月后的他,在明白了初中的运行规则后,他再也提不起勇气像对孟超一样对面前的殷富友。他知道如果去了厕所一场恶架在所难免,想到此,双腿就像是被定住了一般,怎么也移不开步子。他的血性消失了,不是被一场架打掉的,而是在后来了解中学的运行规则时慢慢被消磨掉的。就在双方僵持之时,冯宗炜出现了,只见他从中斡旋,三言两语,就劝走了殷富友等人。 所幸邹顺还认识冯宗炜,而冯宗炜也恰好有一定声望,不然邹顺实不知如何是好。 其后的日子,殷富友等人阴魂不散地缠着邹顺,但双方始终没有达到兵戎相见的地步。有时邹顺坐在窗边,一群人便会围在窗边敲着玻璃,取笑他,叫他出去,邹顺满心胆怯,却无计可施,只得煎熬地熬过两三分钟。有时在操场上他们还会以邹顺恰好能听到的声音商量如何收拾他,邹顺虽然一脸平静,可心里早已怕成了狗。可是说也奇怪,他们始终没有发生正面冲突。 邹顺尽量避免与他们正面相见,不管做什么,尽量避着他们,只要见到殷富友的影子,邹顺就像非洲草原上的羚羊察觉到狮子的出现一样,迅速消失。他每天过得心惊肉跳,总担心在某个冯宗炜不在的日子,殷富友等人出手收拾自己。不过最后总算是平安度过第一个学期。 讽刺的是,几年之后,邹顺家的亲戚来来往往,邹顺发现当初谋划要收拾自己的人当中,有两人竟和自己扯得上一点点亲戚关系,更讽刺的是,自己和殷富友竟也有着很遥远的亲戚关系,不过还好,他们的关系在一年级下半期趋于正常化,只是那一个个心惊肉跳的日子却深深烙印在了邹顺的眼神里,难以抹去。 多年之后的邹顺再次回想起这段屈辱苟且的日子,不禁唏嘘,他试图从各个方面各种心理去剖析,尝试从其中找到一些反常的规律,可是想来想去,发现一切似乎都合情合理。 长大后的自己总是埋怨年轻时的自己做事不够严谨,可那是正常年纪的正常表现,谁又能说多年之后的成熟就一定比年轻时的锐气强呢?虽然多年后的邹顺常常为当初的胆怯感到难以名状的羞耻,但那是在正常发展中的正常表现,又有什么值得羞耻? 时过境迁,太多平平淡淡的事都已在脑海中抹去,唯有这等事依旧历历在目,仿如昨日,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能在最美的时光留下一些记忆深刻的东西,何其幸哉!即使这记忆不是特别美。 学生学业繁重,各门学科对学生们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很多优秀的学生就在这样的环境下落马了。邹顺渐渐发现,学习多门学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分清轻重缓急,并且制定自己的计划,不然很容易在各个学科的交互中迷失自己,从而败下阵来。 开学后一个多月,各科相继进行考试,成绩相继出来,最出乎邹顺意料的是他的英语,考试之前他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考得好不好都没关系,反正也没人在意。可是考下来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他竟然超过了李文容,拿了英语第一。 事后他反思自己英语成功的原因,觉得应该是刚开学时,大家都在忙着适应新生活,而他早就融入了这种生活,并且在老师教授音标的时候,他认真地学习,为他后来的学习打下了基础,而那时很多同学还没调整过来,总之,他们中的很多人放弃了英语学习中最重要的一堂课。 后来的日子,即使他们想认真学,可是老师不会再讲音标这些基础的知识,他们就只得靠汉字来辅助自己拼读,这样的效果可想而知。 邹顺英语拿到第一,也让英语老师李月吃了一惊——虽然她早就忘记了第一堂课上给这个少年打下的烙印。李月一直以为自己的课代表李文容会拿第一名,可是现在却被另一个学生给比了下去,心里既有些高兴,又不免有些惋惜。不管怎样,能教出几个这种有潜力的学生总是好事。 邹顺的生物也斩获佳绩,这一科他不仅仅是全班第一,更是拿了年级第一。生物老师朱胜男很有个性,她在第一堂课上就说她不要班主任钦定的课代表,她要用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来选课代表,所以,邹顺现在身兼两职——数学和生物课代表。 由于这首战告捷,邹顺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对生物有着特殊的情感,始终觉得自己对这门学科有着天赋。事实上,对大部分人来说,成绩决定兴趣,而兴趣有反过来影响成绩,二者相辅相成,一个人若在第一场战斗中失足,或许会整装再战,但此时的他,已没了初战时的锐气,若在后面的的战斗中持续马走滑铁卢,那就会对这战争失去信心。所幸,邹顺在一开始便取得佳绩,培养出兴趣,日后又能源源不断增进信心,以至于后来即使有再大的败绩,都不会将他击垮。 考试之后,邹顺发现自己的优势渐渐显现出来,平时那些在课堂上侃侃而谈的学生,在考试时成绩却往往并不如意,相反,那些平时看起来平平淡淡、毫无存在感的学生却考得比较好。或许这便是所谓的半壶水响叮当吧?不过,讽刺的是,等邹顺上了大学,同样的状况也出现在了他的身上,平时在课堂上常常能发出一两句令人惊叹的言论,但是考起试来,往往是垫底的人。 说来奇怪,但又好像不奇怪,邹顺在班上待了一个多月,却发现自己还没认完班上的同学,或许是因为自己不太留心身边的人吧,也或许是因为那姑娘太过低调。 邹顺与这姑娘的相识也算有些奇,因为初中生物基本上都是“背多分”,老师难免要考察学生背诵的情况,但朱老师精力有限,只得安排组长,组员在组长处背诵,而组长自然就在课代表处抽查了。 他们的相识是在一个课间,下课,邹顺在座位上默坐了一阵,然后起身准备到阳台换口空气,刚踏出两步,忽觉背后有人拍自己的肩膀,邹顺的本能反应告诉他是箫鹏,那小子就喜欢在后面拍自己,所以邹顺想都没想,头也不转,手肘直接往后顶,只听到一句轻微的闷哼,这闷哼吓了邹顺一跳,箫鹏可不会发出这种声音,他猛然扭转头去,发现一张尴尬的笑脸挂在一个女生脸上正迎着自己。那女孩长相普通,毫无特色,但发型实在特别,邹顺叫不出名字——左右两侧都有小辫扎在脖子后面,中间披着一束长发,达及后背,那秀发实在顺滑,如同苏州丝绸一般,轻轻与她后背相接触,似乎一不小心就会从她后背滑落一般。看得出来,她对自己这一束青丝极为珍视,即使学业很重也不忘花心思打理。 邹顺可慌了神,连忙道歉,而对方似乎不愿再提起刚才的事,含糊应答了一句就讲明来意,原来她是其中一个组长,来接受抽查,邹顺见她并无异样,稍稍心安。发生了这么尴尬的事,邹顺自然不好意思再为难人家,草草抽查了几个问题,便放她离去。 问及她的名字——唐雅慧。 据说她父亲给她取这名字时,是希望她娴雅聪慧,为了她这名字,他父亲可没少花力气,因为当初上户口时,户籍科的人把她的名字弄成了唐亚慧,他父亲几进几出户籍科,才把这名字改过来。 这便是邹顺和唐雅慧的初次相识,就像是一片叶子飘飘忽忽抚过河面,只一刹便又风平浪静,那树叶只道这一切都是平常,可又有谁知道它给那河面留下了怎样的波澜。 同时,由于位置更换,另一个姑娘渐渐进入了邹顺眼里,邹顺他们旁边的方敏和章慧音已经被调走,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两个女生,其中一个有着和王洁一样的短发,长相很是甜美,两个小酒窝一笑就会显现出来,是典型的邻家小妹。看到她,就像看到一个胖嘟嘟的孩子,总想在她脸蛋上使劲捏一把。 邹顺听说过一句话: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去招惹她生气的,因为真正喜欢的人,你连碰一下都舍不得,又怎么舍得去惹她生气呢?邹顺对这短发姑娘显然是谈不上喜欢的,经常性地逗她,也招她惹她,若是真正喜欢的人,便应当是像当初他对王洁那般,小心呵护,默默隐藏。 那短发女生名叫文月,看起来青春可爱,却是班上的纪律委员,说也奇怪,她看起来瘦瘦弱弱,可是却能震慑住班全班学生,即使是班上最为嚣张的几个硬茬,也会给她几分面子,相比之下,另一个纪委活的就比较窝囊了,虽然是男生,但若要叫他在班上吼两声管一下纪律,他立马就怂。 文月在管纪律上是一把好手,但她成绩着实不敢恭维,邹顺也不知道她哪科最差,只知道对她来说地理是很棘手的。 现在必须要介绍他们的地理老师了,老师姓蒋,名敖,据说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不过,这时的学生对名牌大学是没有分辨力的,在他们眼里,大学只有两类,一类叫做清华北大,另一类叫其他大学。这蒋老师是来自第二类,既然如此,邹顺他们只得在心里认为他来自其他大学的名牌学校,这个称呼貌似不错。 据说蒋老师大学专修语文,但毕业来到观莲中学却当上了地理老师,心里愤愤不平,总觉得大材小用,委屈了自己。当然,这些都是从其他老师那里听来的,至于真假,应当是八九不离十吧。 据说居里夫人说过一句话:科学与个人生活无关。但是,蒋敖所从事的工作谈不上研究自然科学,而是教育,那么便与个人生活有关系了。他有个侄儿,就在邹顺班上,那孩子的姨娘就是蒋敖的老婆,但是前几年,他老婆跑了,原因比较多,但是邹顺无法了解到详细信息,只知道他老婆不满他的种种行为,然后,跑了。两人虽然有个孩子,但孩子也并不能阻止这些事情的发生,蒋敖的内心变得越来越孤僻,越来越难与人融入,即使是很多老师,与他的关系也连淡淡之交都谈不上。 至于蒋老师的教学,那只能用简单粗暴来形容。即便时隔多年,邹顺回想起来,蒋敖教学的场景依旧仿如昨日。 蒋敖上课有几个特点:一是不屑于动笔。不管讲什么,能不动笔就尽量不动笔,有时候大家实在理解不了,求他,他才不情不愿地在黑板上画个简易的解释图或者板书几个字。二是不屑于回答问题。他的讲解,很多同学无法理解,若要他讲详细一点,他就会开始推脱,甚至无视。三是他不愿意和同学交流。在讲课的时候一直都用最简洁的语言,而且有时还要憋半天,学生有疑问,他就佯装没听到,继续念着自己的书本。 在那应试的年月,他竟然连划重点这种事情都懒得去做,以至于很多学生一年来全活在地理的阴影下。初中地理这个学科,简简单单背几个图,再配上一点文字,多做两遍题,想考低分都难,可是,如此简单的一个学科却成了许多学生的心病。 蒋敖的诸多毛病,邹顺是首先看出来的学生之一。一天,他忽然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在这堂课上学到了什么?这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却一下子问住了自己,已经上了这么多次课,却忽然发现只记得第一堂课的一点点片段,他有些慌了,于是他仔细听课,认真跟着老师思路走,一堂课下来,发现依旧收获寥寥。 第一个月过后,各科陆续考试,邹顺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英语生物很是拔尖,其他一些科目也在前列,地理虽然绝对分数极低,但在班上相对排名也还过得去,但若与其他班上的学生相比则逊色许多。 看到真相的邹顺如同顿悟一般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自己看书,自己做练习册,做了一遍看一遍,直到错题全部记住为止。既然自己一个人都能做这些,那还上课干嘛?还需要老师干嘛?上课,自然就是happy时光了,各种找老师的茬,各种开玩打笑,本来死气沉沉的一堂地理课,由于邹顺开始变得活泼有趣,大家见他如此放肆,自然也不甘人后,纷纷效仿,不过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幽默细胞的,自然也就不能像邹顺那样在课堂上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那时的邹顺,可谓是春风得意。蒋敖看他不顺眼,但又无法抓到他的把柄,无可奈何。 只是多年以后,邹顺再次回想这些时日,只觉得当初自己太过年轻,太过热血,太过哗众取宠,太过锋芒毕露,但冥冥中,这一切似乎又是最好的安排,若是不能热血一次,也就枉费了青春。在热血的时候做热血的事,有谁能说这是一个错误?只是,要把握一个度。 第一个月考试过后,邹顺在班上勉强算半个学霸,由于平时比较爱开玩笑,和很多姑娘很是聊得来,文月便是其中之一,他们真正开始交流是由于一次地理考试,那时邹顺的成绩已经被认可,在地理考试的时候,文月自然难免和邹顺交流一下答案。 考试时,文月可以说得上是低声下气地请求邹顺“帮助”,此时邹顺对于作弊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即使多年之后有了作弊的概念,面对如此可爱的一个姑娘的请求,恐怕也不会拒绝。考试时,他尽力地帮她,本以为下课后她会好好感谢自己,没想到却只换来一句略带调侃和夸赞的话:“这娃儿真聪明!”邹顺心里不爽,但也没太放在心上。 不过由于这次契机,两人之间话题渐多,刚进中学的他们没有配备手机,所以还是保留着传统的通讯方式——传纸条。说到这个,邹顺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一副画面,班主任老师拿着课本慢悠悠地从课桌通道走过,一边走一边讲解,当她刚走过一张桌子背对着讲台时,一张纸条穿过通道,从林雨君的背后掀起一阵微风,来到了另一张桌子。 刚进入学校的他们每天都在传纸条,上课传,晚自习也传,唯一可以休息的时间便是下课,这段时间他们可以直接交流,但奇怪的是他们却不会交流,因为那是打闹的时间。 虽然每天都在传纸条,可是邹顺却不记得两人到底讲了什么,只知道再平常的事都能拿出来聊个半天,一个小话题就能引出无数的话语。 多年之后邹顺试图去脑海里搜索一点聊天的遗迹,可是脑海里始终迷迷糊糊,似乎有一些片段,但又不清晰,难以讲述明白。 或许,有些东西只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出现在合适的人身上,过了那一段时光,那段记忆也就抹去了,但又不是完全抹去,让你记得发生过,却记不起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一点邹顺非常确信,那就是在那段时光,自己很快乐,而那些记不起来的东西,或许已经随岁月流逝而写入了自己的骨髓。 忘记的东西,无关悲痛,无关遗憾,会忘记,只说明还不够深刻。 第九章 邹顺现在的寝室生活和自己的预想相差太远。 原本以为自己租个房子就能有永不熄灭的灯,可以在咕咚流水的陪伴下写作业到深夜,可是,房子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在那样一种环境下,怎么可能给他机会写作业,在夜夜笙歌的环境下又怎么可能静下心来写作业。 原本以为租房之后有更多的空间,有更少的人,住着会比较舒心,可这纯粹是做梦,商虎和古天远时常带些乌七八糟的人过来,一来就把这里当自己家,过得比这屋子的主人还舒适。那些人环顾四周,知道徐立宏的大名,不敢招惹,看到邹顺和冯宗炜,似乎还有点脾气,瞥到万福万贵,心里就乐了,对他们一阵颐指气使。邹顺看到被欺凌的万家兄弟,心里一阵后怕,自己当时若不敢和孟超正面硬扛,或许现在受着窝囊气的便是自己了吧。 原本以为租房能有更安静的环境,让自己有充足的睡眠,充沛的精力,但地下室每晚必有的节目是嗨歌,虽然很多人都是五音不全,但这一点都不影响大家高昂的激情,不会唱整首?行,那就唱高潮。连高潮都不会?行,跟着读总会吧。刚开始邹顺跟着他们嗨了几个晚上,可是几天过后他便疲倦了,从嗨歌行列中退了出来。可以说邹顺很幸运,他拥有着拒绝的能力,敢于向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说不。可是冯宗炜和万家兄弟,等到他们想全身而退的时候已经无力,而且,即使退出来又能如何?还不如得过且过。 原本以为租房可以有更自由的环境,不至于在半夜饿醒时找不到充饥的食物。可是越自由的环境就越需要自控力,像邹顺这般十二三岁的年纪,判断是非的标准都还没有完全确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还在摸索,哪里禁得住这世界的诱惑,带着那几十块钱,本应该是一个周的生活费,可是往往刚过两天便已告罄。租房,为花钱提供了太多方便,不管是网吧,溜冰场,还是各种吃食店,都为这些孩子敞开着怀抱。 校外摊贩还专门与学生建立了一种强有力的联系——赊账。这甚至比数年之后流行起来的微信支付宝支付还要方便,只要选好东西,给老板说一声记账,这账就记好了,还不用扫码。要是细说赊账这事,恐怕得好好说上半天,关于赊账,有着许多为学生所津津乐道的趣事,关于债主和负债人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一直都在上演。像冯宗炜,赊了一百多块钱——差不多是他两个周的生活费,最后店主拿着印泥来找他,逼他写下欠条,按下手印。当时冯宗炜脸上没表现出什么,但邹顺知道他心里甚是着慌。 十三岁,本该是无忧无虑上学的年纪,却背上了债务,搁谁身上也难以接受,而且看那店主的样子,似乎冯宗炜不偿还,他就会打官司一样。当然,傻子都知道,为了那么一点钱打官司是不可能的,除非那店主实在闲得慌而且钱多得无处安放,毕竟打官司也不是简单地递张状纸就行。 有的赊账高手会在一家把账赊烂后,又转战其他店,而各家店也会有相应政策,相互交换信息以抵制此等不良顾客。后来,那些学生也就只得过着躲避追债的日子。 故事还有很多,在赊账这条路上,无数学生前赴后继,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年轻人不懂事,不会打算,过度透支自己的生活费,透支自己的身体,透支自己的青春,透支自己的未来。而那些店主,利用孩子的无知,给他们一点“方便”,便牢牢地锁住了一个孩子,因为他总不能欠着此家的钱还经常跑到彼家去消费吧。很多孩子第一天带着钱来,就必须交出一半多去还债,而剩下的只能坚持一两天,剩下的日子,只得继续赊,从此步入深不见底的黑暗循环。 这便是邹顺周围的情况,周围充斥着一切腐蚀人的东西,只要稍微分一下神,只要意志稍微动摇,就会被卷入这漩涡,动弹不得,任人摆布。 来到初中三月有余,天气渐寒,邹顺生活业已步入正轨,所谓步入正轨,并非指他的生活变得科学而有规律,而是说他已经适应了自己的生活。 早晨七点,一声鸡鸣从地下室破出,这当然不是真的公鸡,而是万福的手机闹钟,此时,邹顺一群人便不得不从热气哄哄的被窝里无奈地伸出自己的手脚,不舍地离开自己的被窝,打着冷颤穿好衣服,机械地走到厕所,照样打着冷颤撒泡热尿,直到冰冷的毛巾接触到自己的皮肤时,他们才真正醒过来,草草刷个牙,买点零食就去上课。 早自习过去了,第一节课也熬过去了,但到了第二节课,邹顺的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此时他就会使出惯用的伎俩,右手握笔,左手拇指和四指成九十度,四指撑在额头上,拇指紧贴太阳穴,四指刚好遮住双眼,那疲惫的眼睛就可以在这四指的掩护下小憩一阵。邹顺一直以为老师是无法发现其中奥妙的,确实,也一直没有老师点破过他的这个伎俩,至于他们有没有发现,那就不为人知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第四节课下,邹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他们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每个早晨却只吃一点饼干或者几块炸土豆,除非他们是钢铁战士,不然就不会不饿。 午饭后是午自习,午自习按理来说应当午睡,但学校里的学生大多晚上睡得早,睡眠充足,所以午自习依旧刷题。而邹顺呢,每晚都不能早早入睡,即使自己已经上床,也会被他们吵得难以入眠,所以午自习就是邹顺的福音,枕着书本就入睡,他很喜欢把书打开垫在桌子上,这样似乎睡得舒服一点,当然,后果就是邹顺的书经常被口水打湿,闻着还有点腥腥的味道。 下午的课比较轻松,邹顺上得比较顺。一天之中最有趣,最能发生故事的时间是晚自习。邹顺刚进初中时,受外面世界的诱惑,也和班上最屌的几个学生变着法儿逃晚自习,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班主任什么时候会来,就算和纪律委员打好了关系,但在班主任来的时候也无济于事,即使这样,邹顺他们还是会冒着风险翘掉晚自习。 但是现在已然不同,邹顺慢慢明白学校外面的世界,并且对其慢慢失去兴趣。他不再逃晚自习,即使有人请他上网也不去,因为邹顺明白,那些人并不是因为和他关系好才请他去,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同伴罢了。 自习课上发生的趣事不可计数,若是好好写下来不知要写多少纸张。很多人在自习课上并不是在写作业,也不是在看书,而是在低声聊天,或者传递纸条。课间的疯闹也是一大特色,虽然天气很凉,但是大家的热情丝毫不减,青春的气息洋溢在夜幕的每一个气孔,每一个人都在想着如何表现自己,如何吸取异性的目光,每一个人都在这场青春的游戏中乐此不疲。 下晚自习后,夜生活才真正开始,趁着自己包里有两个钱,节省点的就去吃两块炸土豆,奢侈点的就去泡桶老坛酸菜牛肉面,再奢侈点的就去二姐店里点上几串烧烤,弄点啤酒饮料之类。 各人酒足饭饱归来,自然免不了一阵胡吹,徐立宏聊着哪个姑娘又看上了自己,和自己耍着暧昧,古天远谈着自己又把哪个不长眼的小混蛋给揍了一顿,商虎呢,则聊着自己又看哪个老师不顺眼,在他们胡侃之时,自然需要听众,万家兄弟在他们眼里是没有人权的,是倾听的最好人选,至于邹顺,和徐立宏聊天还比较好,至少有趣,但古天远和商虎两人的言论他实在无心参与。 冯宗炜和他们几人最是聊得来,很多话题都可以和他们扯上半天,因此他和他们关系也是最好,纷纷承诺若是有人不给冯宗炜面子,冯宗炜尽管去找他们,这句话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在的冯宗炜很是得势。 邹顺第一学期以为隔壁班的殷富友就是全校最有势力的学生,说要揍谁那是一点都不含糊。到下学期这一切便发生了变化,邹顺班上的另一个学生——李光——和冯宗炜一起长大的发小,开学时和冯宗炜一起吃炒冰的男生,平时看他并无甚特点,不知怎地,到了下学期,他就把殷富友的势头打压下去了,平时殷富友见了他也得叫一声光哥。 当然冯宗炜的变化也不小,到了下学期,他就已经可以和殷富友一较长短,除了他们俩,在三班还有一个比较有势力的人,一时之间,三班俨然成了年级的势力中心,平时很多人都不敢到三班来撒野,话是这么说,其实有势力的人联系都非常紧密,揍一个人往往会先打听清楚他的背景,只要不惹到年级上的几个大佬,人家才不会管他是哪个班的。 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的邹顺养成了一个习惯——拜访落红书店,每个周末都会去。他觉得这个书店名字特别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龚自珍的诗句用在了书店的名字上,特别贴切,那一卷卷书籍和那一片片落红正好类似,一个化作泥土,呵护植株,一个献出自己,引领来人。 书店门口的那诗句也特别有意思,“静捧新书谙况味,闲臻佳境忘流年。”但若是问邹顺怎么个好法,他也难以答出个子丑寅卯来,只觉得好。可以想象一个画面,一个不凉不热的午后,端来一碗茶,放置桌边,手持书卷,或静立窗边慢慢翻阅,或斜靠书架细细研读,此时,窗外斜阳不偏不倚正好打在身上……此情此景,怎不动容?可惜,邹顺手边是肯定没有茶的,不过倒是可以花上三块钱买上一瓶冰红茶,提神又醒脑。 其实邹顺的心里早就根植下了泡书店的幼苗,早在小学时郭老师就已经向他们描述过书店的神圣,“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应该是书店或者图书馆,在那里你能接触到全世界最纯粹的思想。”这句话一直烙刻在脑海里,他多感激上天,在他懵懂无知之时,有这么一位恩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带着自己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现在来到镇上读书,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每个星期天,由于他要返校上晚自习,所以星期天吃完午饭后他就离开家前往学校,而到了出租屋,距离上晚自习还有四五个小时,这四五个小时,他基本上都泡在书店,一本本书籍,一个个故事,一段段情感,一种种思想,总是能给他带来心灵的感悟,常常使他流连其中,忘怀自我。 邹顺读书很慢,在他看来每一本书都有令人称赞的地方,在他的潜意识里,书籍就是权威,是那么遥不可及。随着他书单长度的增加,他会慢慢发生改变,不过这已是多年后的事情。 一次偶然,他在书上读到一句话:其实读者是很傻的一个群体,他若稍微有点觉悟,就会自己写书。 当然,书店始终是书店,它不是图书馆,书店的目的是盈利,图书馆的目的是便利。虽然邹顺很是享受阅读的过程,但他始终感觉有一双冰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或许这是亏心产生的疑心病,但每次离开时他还是不得不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坐在门口的店主。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邹顺的口袋实在瘪的厉害,虽然家里给的生活费不低于校内平均水平,但是一个在外租房的十二三岁的孩子又能存什么钱?不去赊账欠一屁股债就已是万幸。 这周星期天邹顺像往常一样来到书店,拿起了上周没看完的书继续翻阅,他看的很慢,似乎书中每一个字都值得细细品味。但今天他有一点特别,他看书看得很有自信,觉得自己就应该是这么自信地看书。 其实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他揣上了自己存了三个周的钱,兜里的四十二块钱使他底气十足。 邹顺看时间差不多了,拿起自己心仪已久的书走向了柜台。 店主人是个女子,据说已四十多岁,但邹顺一直不敢相信她已四十多岁,一张鹅蛋脸很是标致,面若蛋白,难见丝毫褶皱,一头秀发高盘头顶,甚是威严,给人以不可侵犯之感,但言行举止透出一丝慵懒,身材匀称,着莲白色真丝旗袍,蓝色莲花镶绣其上,颇具古韵。 邹顺走近她,原先的自信不觉都被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自卑、内疚、羞愧,他把书轻轻放到柜台上,小心翼翼又不免紧张地问:“请问这本书多少钱?” 店主人丹唇轻启,不答反问:“你要买?” 邹顺冷不丁被她语气中的冰冷吓到,无法说话,只得点了点头。 那女人见他如此紧张,缓和了一下语气,问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想买这本书吗?” 邹顺明显没料到对方会这么提问,思考了一下说道:“因为我喜欢这本书。” “你的这个答案太宽泛了,你有看过这本书的一部分或者了解过这本书吗?你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或者说你喜欢这本书的什么东西呢?是人物,是情节,还是它的思想内涵?”店主人的语气极其温柔,和刚才判若两人。 邹顺一下子被问住了,他重新审视那本套静静躺在柜台上的《平凡的世界》,本来是老师强烈推荐同学们读的书,自己也看了一些章节,深有感触,这才决定买下这本书。可是现在他却不知该怎么回答,自己到底喜欢这本书什么呢?人物?自己才刚开始读这本书,对人物有什么了解呢?情节?自己才看了一点,对情节更是不熟。思想内涵…… 邹顺发现唯一的问题就是自己对这本书了解太少。忽然,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对着店主说道:“如果我对这本书什么都了解了,那我还买这本书干嘛呢?” 这句话像是问住了店主人,她愣了一秒,忽地笑了,轻轻地笑了,同时右手轻点朱唇,半遮半掩,邹顺没想到她竟然也会笑,她一笑便如同冬日的坚冰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消融,温暖而又和煦,邹顺一时间竟有些痴迷。 店主人自知有些失态,正了正语气说道:“你这小鬼倒挺机灵,好,我看你对这书也不熟悉,买了也不知是否有用,这本书与你平时看的那些书相差可不是一两个档次,可不是轻易能看懂的……” 邹顺打断了她的话语:“您是说这本书很差吗?” 店主人一阵无语,缓了口气,说道:“我的意思是那些书差远了,你平时看的那些小说的作者来给路遥提鞋都不配。哎,是我说的话有语病,还是你理解力有问题呀?我刚刚还夸你机灵来着呢,看来是我说话有毛病。”店主人竟开始自言自语。 邹顺满脸疑惑,想到以前看的那些书,自己觉得已是经典,再给自己十年恐怕也写不出那种文章,难道竟是如此不堪吗?邹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只换来店主人的白眼,“就你以前看的那些书,很多只是记录流水账,或者随便嵌几句诗词装文雅,实际上那些人都没多少墨水。还有一些软文,那就是专门为你们这种不谙世事的小毛孩量身定制的,实际并无多少营养。”她看出了邹顺眼中的惊恐与不安,又安慰他道:“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在什么年纪就看什么书,这也无可厚非,如果现在叫你去看那些古文,儒家经典,恐怕只会难以下咽,消磨掉你读书的欲望呢。就拿这本书来说,或许你现在只是看着这里面的故事觉得好玩,但要真正读懂还需要很多时间。” 邹顺听到这里,心里稍稍一安,但还是不免疑惑:“如果我现在读不懂这本书,那我还有必要读吗?” 店主人似乎料准了他会问这个问题,笑了笑说:“经典的书并不是一遍就能吃透的,往往要读很多遍,第一遍你可能读不太懂,这不能说你读不懂,只能说你读出的东西很少,但并不是一点都不懂,随着时间的推移,心智的成长,读书的增多,阅历的增加,你会慢慢了解一位大家的作品,自然也就能读懂。至于有没有必要读,那你就要问自己,是否可以接受读了一本书却没有太多心得的情况。” 两人之间的关系忽然拉近了许多,店主人早已放下了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面孔,换上了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显然,对于邹顺这样的小毛孩她还是很有兴趣的。 邹顺听完她的话,又仔细回味了一阵,确信自己理解了她的意思,又仔细看了一眼柜台上的书,似乎是下了决心,说道:“不管怎样,或许我现在读不懂,但我相信有一天肯定能读懂。所以,我要买!” 店主人看着他坚定的样子,以外人不可见的细微动作轻轻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不过……”她在这里顿了一顿,像是故意引起邹顺的注意,又接着道:“不过我看你还是学生,恐怕家里也没给你钱买这种书吧?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以后常来就是,你也不用买,看了给我还回来就行。只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喜欢一件事,那就坚持下去,半途而废的人最没有用了。而且……而且如果你以后叫我姨娘的话我会很高兴。”她这一段话包含太多信息,邹顺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只得愣在原地,见他没有反应,店主人不禁笑了,“怎么?我当你姨娘你很吃亏吗?” 邹顺见她语气中有些愠怒,虽然可能是装出来的,但此时反应过来的他立即说道:“称呼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很多人我都是叫姨娘的。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如果不买书,只看书,那你的店还怎么开呀?”邹顺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咯咯咯……”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店主人不可自制地笑了出来,直笑得岔了气,捂着自己的肚子极力控制,就像是想要放声大笑却又不得不矜持一般,邹顺被她的样子搞得很是尴尬,可是又无可奈何。 过了好一会,她才停止笑声,可是嘴角依旧是溢出的笑容:“你的意思是说你会在这里买很多书,姨娘会在你身上赚很多钱咯?”邹顺听到她已经自称姨娘,却没有一点违和感,当他理解姨娘的话,又不禁面红耳赤,确实,自己在这里能买几本书呢?这一个学期,恐怕也就只能买这一本吧。 姨娘看出了他的尴尬,“跟姨娘还客气什么?难道我没了你这两本书就会饿死不成?以后来看书就是,也不必遮遮掩掩,我就喜欢看别人看书的样子。”邹顺听她说出了自己以往的窘态,不禁又要脸红,还好此时姨娘看时间也不早了,说道:“这本《平凡的世界》是本好书,你好好品味吧,虽然你现在可能还读不出什么东西。这本书就当你喊我一声姨娘的礼物吧。你不要打断我,听我说完,你现在喜欢看书,那么就一直喜欢下去吧,如果以后你从书中读出了新的东西,能常来和我交流交流就好。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快去上自习吧!” 邹顺觉得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就被姨娘给“赶”了出来,顺带还把那本书塞在了邹顺的书包里。邹顺走了两步,回过头,看到姨娘对自己轻轻挥了挥手,虽然有一肚子的话,有一肚子的疑问,却不得不离开。邹顺好想和姨娘再聊聊,可是她却似乎有很多事不愿提起,或许是她今天太累了吧。 感受到背上沉甸甸的书籍,邹顺有些过意不去,原本想去买书,却不曾想让姨娘破费,想到此不禁羞愧难当。 第十章 时光荏苒,一转眼便是期末,邹顺还没做好准备便将参加考试,当然,他也不知道什么才叫做好准备。考试前几天,各科老师纷纷向学生伸出魔爪,爪子里是一张张试卷。邹顺见到这么多试卷,顿时气就泄了一半,平时已经做了不少,如今再做这些有用吗? 忽然之间,他开始怀疑老师,发这么多试卷是否有用?最后他毅然决然放弃了试卷,开始整理每一科该复习的东西,做出了自己的复习计划。 语文:多看看词语诗句这些背诵内容,其他的作文阅读之类只能看天命。 数学:多看错题,争取错过的不再错,搞懂每一道题。 英语:复习单词 生物、历史、地理:再看一遍书,看一遍笔记,把做过的试卷再拿出来看一遍。 政治:临场发挥。 总结:查漏补缺,全面复习。 这是邹顺初期的学习计划,多年之后看起来确实显得拙劣,但却不得不承认写计划这习惯给他日后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成为了伴随他一生的朋友。 邹顺照着自己的计划紧锣密鼓地进行复习,但是,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叫复习好,并不知道需要复习到什么程度才行,只知道一遍一遍地看,把该看的都看,只求能有个心理安慰。 考前复习就如同在黑夜之中洗衣服,一个人或许知道自己的衣服哪里脏,但这需要他平时留心观察,这使得他在黑暗中时,可以摸索着把有污迹的地方一遍一遍地搓洗干净;如果不能确定哪里有污迹,那他就只能全部搓洗,而且不知道它是否洗净,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洗。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会失去目标,失去目标后,无所适从,最后的衣服还是有污迹,只有那些知道目标并且一直用心洗的人,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洒向大地时,才会发现,自己手中的衣服早被洗得如同新的一般,散发着清香。 班上的考试一直都没有把七个科目加起来算过总分,邹顺一直不知道自己在班上是哪种水平。至于年级上,那更是一个又深又大的水坑,邹顺不知道这坑有多大,只知道很大,所以他一直不敢奢求在年级上能有个好的排名。 邹顺虽然不知是否已做好准备,但心里确实已然放下,自己已经付出了努力,剩下的就只能交给老天。 一身轻松的邹顺结束了期末考试,一切平平常常,就和平时考试一般无二,以致于考完之后他什么感觉都没有。 考完试后还要三四天才能看到成绩,邹顺没什么可担心的,也没什么可期待的,只是对于生物,邹顺还是希望自己能拿到第一,因为他不想辜负朱老师,至于数学,虽然自己也是课代表,但文老师对他和对所有同学都是一样的,所以并不需要自己拿出多好的成绩。 关于英语,他觉得现在李月老师对他也是蛮有期待的,世界就是这么有趣,一学期前他还最不喜欢上英语课,或者说最怕英语课,可是半学期后他已经喜欢上了英语,他在英语课堂上的幽默对答,常常能引起同学们哄堂大笑。 有时候,不喜欢一个人或一件事物,并不是他/它本身有多么讨厌,而是没有真正走近他/它,邹顺的英语,就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有时候,成绩就是能决定兴趣,而兴趣又会反作用于成绩,两者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可是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就拿英语来说,刚开始接触时,邹顺也是一无所知,那时他没有成绩,也没有兴趣,该怎么办?如同大多数学生那样听之任之、随波逐流? 在刚接触新事物时,最好怀抱一颗敬畏之心,这样才更有可能做出成绩,成绩产生兴趣,从而越做越喜欢,若刚开始接触就心生畏惧,便难以得到满意的成绩,最终只得在一次次失败中丧失掉信心。 在等待通知书的几天里,邹顺回顾了自己一个学期的经历,除了遇到孟超这个瘟神之外,其他的都还好,因为孟超,殷富友时不时地来骚扰,有时带着一群人来,有时就两三个,但每次总能被人劝走,即使没人劝,一会也就离开,似乎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来揍邹顺一顿,而是吃饱了没事干想找点乐子。 托孟超的福,邹顺认识了一个人——徐立宏,他对邹顺的思想有着很大的影响,即使不久后他们就要各奔东西。邹顺和徐立宏很聊得来,虽然两人平时对话不多,但是邹顺知道在徐立宏吊儿郎当的行为下,有着一颗踏实正义的心,他始终是个老大哥。 至于箫鹏,两人之间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话,似乎有一张无形的网把两人网住,隔开,那网看似轻薄,实则坚韧。 至于其他人,邹顺还记得一个女孩——章慧音——邹顺第一眼看到满脸雀斑的女生。本来他们两人之间交集很少,只是一次地理课,邹顺像往常一样找地理老师蒋敖的茬,老师忍无可忍,就将邹顺叫到第一排靠窗位置去站着听课,当时老师就问了邹顺一句:“你是不是有毛病?” 邹顺以玩味的态度回答:“我小时候脑袋被门卡过。”当时章慧音就坐在第一排,邹顺就站在她前面,一听到这回答,她便抑制不住爆发出了笑声,虽然当时全班都笑了,或许是章慧音离得太近,邹顺对她的笑声记得格外清晰。那一堂课,邹顺站在前面和章慧音以及她的同桌聊得甚是开心。 说到章慧音当时的同桌,那还不得不提一笔,他名叫李彬,有着一张白皙的脸庞,常常令那些女孩子都自惭形秽,虽说不是特别帅气,但那白皙的脸庞配上那三岁半的心智,不得不让人心生怜爱。因此,年级上很多女生都收他做弟弟,他当然不会拒绝,由此得到外号:“国民小舅子”,他的众多姐夫常叫他冰冰,而且那翘舌音叫的特别长而细,又特别绵软,听起来很是怪异,似乎是在叫自己的梦中情人一般,叫到最后,很多不相干的人也会叫他的小名“冰冰”,当然也有更简单粗暴的,直接叫他小舅子。在他的众多姐姐之中,有一个比较特别——文月,因为他们俩可不是随便乱认的姐弟,而是有血缘关系的,文月是李彬的表姐。 总之,自从那堂课之后,邹顺总感觉章慧音有意无意地主动接近自己,那个年纪,每一个孩子都异常敏感,都希望表现自己,争夺异性的目光,所以对于异性对自己的一点点细微变化,那个年纪的孩子都是能够觉察到的,哪怕那变化再细微。只是,那种变化是不是邹顺心中所想的那种变化便不得而知了。 年轻的孩子总有无穷的精力,即使那时的他们大多对荷尔蒙还不熟悉,但骨子里对异性的向往是难以掩饰的。 初中生活有苦有忧,有时欢乐得忘怀自己,有时悲苦得难诉心扉,有时感叹时光太短,欢乐不长,有时愤慨日子太长,辛酸难度。可是不管邹顺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他心里一直有一方净土,外人难以知晓,自己也不常想起,但这不常想起就代表忘记吗?不!有的东西不能时常在脑海中出现,那是因为已经刻在了自己的骨子里,储存在了自己的骨髓里,流动在自己的血液里。王洁,他一直不愿提起,但他却不得不想起。他不知道时光这条老狗会如何待她,也不知道她是否会在斗转星移中渐渐从自己脑海里消失,他只知道,在自己十二三岁的年纪,脑海中一直抹不掉她的身影。 终于还是来到了领通知书的日子,虽然邹顺对成绩没什么期待,但不代表他没信心去领通知书,如果幸运的话,在经过王洁家门前时或许还能看她一眼。 当他和箫鹏走到教室门口,刚准备进去,迎面碰到了一个平时不怎么熟的同学出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邹顺,恭喜你啊,考了年级第一。”邹顺看了他一眼,听他的语气,结合他那表情,邹顺瞬间就判断出他在骗自己,只甩给他一句“你继续吹”,便和箫鹏踏进教室。 一进教室,发现一群人围在一个角落里,在低声讨论着,有的人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言不发,有的人极力控制自己的喜悦,尽量表现得自然,有的人则和身边的同伴聊着自己哪科高出了自己的预期,哪科又比自己的预期低。邹顺从他们的表情,猜出了他们看的是成绩表。 虽然邹顺也想去看,但看到那么多人,想想还是一会再去,只是这时冯宗炜走了过来,他是刚从人群中挤出来的。看到邹顺,走过来语气平淡地说了一句:“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厉害,能拿到年级第一。” 这是今天邹顺第二次听到这话,他知道冯宗炜不会拿这个开玩笑,但依旧难以置信,问道:“你小子不会拿我开涮吧?” 冯宗炜见邹顺不相信他,恹恹地回了句:“爱信不信。” 邹顺见他这般,知道这事恐怕是真的,再看到他那黯然的神色,心想他成绩肯定不如人意,不然不会这般。 邹顺刚想起身去一览自己的成绩时,班主任林雨君进来了。她进来之后讲了很多,邹顺只记得一句:“成绩表我相信你们也看了,我们班上考的也不错,尤其是邹顺同学,考了年级第一……” 本来是简简单单的看成绩,之前邹顺都还能够心平气静地去看,可是等他知道自己是年级第一之后,却不敢去看了,只是因为害怕同学说他太过高兴太过关注自己的成绩,所以便不好意思正大光明地去看,这说来实在讽刺,成绩最好的同学却不好意思去看自己的成绩,说出去不知有几人会信,又不知有几人会深有感触。 邹顺的这个毛病是从小学就落下的,五年级的期末考试,考完之后领通知书,那一年的前三名奖品是一个书包,当时还没有去操场上集合,但是有几个老师已经陆陆续续把书包摆在了主席台上,邹顺他们被老师们勒令回教室坐着。但那一群孩子哪里坐得住,难免疯玩,打打闹闹难免在桌子上跳上跳下,邹顺像一个演习了无数遍的士兵一样在桌子上腾起跃下,身法娴熟之至。可是,就在其中一次他准备跃下之时,或许是窗外一只蝴蝶恰巧飞过,夺取了他的视线,也或许是窗外阳光正好,透过斑驳树影依稀洒落,洒入了他的眼帘,抑或是窗外老师们忙碌的身影吸引了他,总之,他把目光停在了窗子上一点一秒,就因为这一点一秒,下面的一位同学就说道:“邹顺,在看你的书包啊?”天知道当时的邹顺心里是多么委屈,是多么羞赧,是多么愤怒。 后来邹顺便不敢把眼光聚焦在奖品上——如果那奖品有自己的一份,甚至连成绩单都不敢正大光明地去看,不知道这是不是托那位同学的福。 最终邹顺在离校之前瞟了一眼成绩表,只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是第一个,连成绩也没好好看,当然,成绩可以在自己的通知书上看。 回家的路上,邹顺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是可以的! 假期日子甚是无聊,邹顺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但时间就是这么流去了。 还好这是寒假,不消几天他又会回到学校,看到那群可爱的人。半年前,要去报名时他还满心不情愿,但半年之后,自己竟然开始喜欢这初中生活,喜欢那自由自在无人管束的生活,可他只要想到王洁,想到曾经的情情景景,便又不免唏嘘,就像背叛了自己心心恋恋的人儿一样。 王洁现读五年级,成绩还是如同以前,长期位列前茅,不过她的班上竞争要激烈的多,竞争主要发生在三个女生和三个男生之间,这六人在上一个儿童节时还一起跳了一支舞,说实话,这三对真可以说是郎才女貌,男儿英俊,女儿貌美。 当时对这个儿童节,邹顺是没有多少好感的,他原以为在这最后的一次活动上可以和王洁再同台演出一次,但事与愿违,王洁被拉去跳舞,主持人的位置便放给了另一个新转来的同学,从此邹顺和王洁两人再难有所联系。 那段日子邹顺过得很是浑噩,但亦有苦中之乐,那便是去看王洁他们排练舞蹈,虽然那群人中没有自己,但不管怎样,只要看到她那如水的眼眸,一切烦心就都烟消云散,感觉世间就只剩下了他和她那如水的眼睛。如果可以,他愿意就这么一直静静地看下去…… 往事已矣,如今邹顺回顾往昔,只觉一阵脸红,当时自己竟是如此脸薄,在初中磨砺半年,各个方面都有了极大的变化,心智相较以前虽不说有天壤之别,但也值得刮目相看,再次相见,自己一定能在她面前表现得落落大方。 他期待着一个重逢的机会。 这个机会并没有让他等太久,那是阳历一月的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天上没有飘雪,地上凝结有霜,吹来的风干燥、冰冷,十分刺骨,那是一个除了眼睛,最好不要露出其他表皮细胞的日子。虽然天气如此这般,但却难减将要过年的人家的热情,他们充满对未来的希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王笑笑的外婆便是他们中的一员。不管天如何寒冷,都无法消减王笑笑外婆家里的热闹气氛,这热闹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因为王笑笑的外婆家里今天杀年猪。 杀年猪在农村可算得上一件天大的事,农民一年从头忙到尾,也就只有过年能有几天清闲日子。猪是自己喂的,是一把一把的猪草,一碗一碗的苞谷面喂大的,和街上那些饲料猪肉完全是两码事。据一些老年人说,以前日子不好过的时候,猪还有一个功能,那时全社就只有一头猪,田地里是找不到什么吃的,他们于是把猪撵出来,猪在前面走,他们就在后面跟着,看见猪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这个故事的真假邹顺难以判断,但不管真假都足以说明猪在农村人心中的地位。 那时全社只有一头猪,但现在家家户户都有猪,虽然猪不再像以前那么稀缺,那么珍贵,但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苦难的年代。他们对猪肉的敬畏,对杀年猪的慎重就可看出这点,从开始的选黄道吉日,到请杀猪匠以及相帮人,到最后杀完之后烧钱纸,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日子先要选好,这是基础,杀猪匠也要选技术纯熟之人,若是杀了几刀都还没杀死的话,也是极大的忌讳,最后蘸猪血烧钱纸送年猪一程,环环扣扣,不能出错。 算起来邹顺和王笑笑多少有些亲戚关系,一个村里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称呼,有亲缘关系的话自然就按照一般辈分称呼,和父母同姓的就称呼姑、姨、叔、舅,不同姓的一般统称伯伯、伯娘,这其中有着很大的学问,是数千年就这么传下来的。但邹顺家和王笑笑家颇有些渊源,太久远的事邹顺不清楚,但眼前的事实他倒也能明晰,王笑笑的外婆姓周,比邹顺大一辈,邹顺称呼她为二姑,称呼王笑笑的母亲为二姐,王笑笑自然要叫邹顺舅舅了。 由于是杀年猪这种头等大事,王笑笑一家自然也来帮忙,当然,顺便也能增加点热闹的气氛。农家人包里不见得有多少钱,但是在地里一年刨到头,自然不缺吃食,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袁隆平先生,若不是他,中国现在恐怕还有几亿人口挣扎在吃饱饭的边缘。 邹父是真正被请来帮忙的,但二姑还是把邹顺和邹母都叫去吃饭,当然,吃白饭的只有邹顺,因为邹母还可以在厨房帮忙,不过邹顺也乐得自在。 吃完早午饭后,二姐在一阵欲言又止后向邹顺发出了邀请,农村的消息走得慢,但不见得扩散得慢,反正现在几乎全村人都知道邹顺考了全镇第一。二姐常年在外漂泊,对孩子的学习虽然看重,却无能为力,一方面想着努力赚钱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一方面又想着看管孩子的学习,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这两者很难齐全。 二姐过年回家,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自然要特殊照顾一下,所以就邀请邹顺来给王笑笑辅导。可是一个人在课堂上都学不懂,邹顺实在不相信自己能教会他什么。虽然内心拒绝,但盛情难却,也只得同意。邹顺事先和他们说好,只花几天时间给王笑笑讲一下他不会的题,剩下的就只能靠他自己。这条件自然获得他们同意,毕竟邹顺也没有义务花那么多时间给王笑笑辅导。 第二天一大早,邹顺第一次踏上补习之路。还好,王笑笑要讲的题都比较简单,虽然有些也有些许困难,但邹顺稍微思考一下还是能做出来,王笑笑所有的资料,邹顺都是有的,因为全校的资料都是一样的,只有那些学习成绩顶尖而且家底丰厚的学生才会有闲钱去买其他的资料书。既然两人资料一样,并且邹顺都是做过的,再次做起来自然很轻松。 傍晚,他们在结束了一天的学习之后,端个椅子在坝子里休息。山里的天气,如同女人的脸色一般易变,早晨起床的时候冷得打颤,到了傍晚天边却可能挂着一抹夕阳的余晖。 邹顺本来打算早早回家,但是拗不过二姐留他吃晚饭,当然,这是理所应当的。百无聊赖的邹顺只好和王笑笑在坝子里聊天,也不知王笑笑说了什么,邹顺就陷入了沉思,感觉自己的目光渐渐游离出去了,呆呆地看向远方。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很长,或许很短,或许三十秒,或许五分钟,直到邹顺的眼里渐渐映出了一个俏丽的身影。 邹顺猛然惊醒,但面上依旧难以看出有何改变,她慢慢走近,走进邹顺的眼里,也走进他的心里。半年不见,她瘦瘦高高的身材还是如同以前,一头黑发极为柔顺,以前她的头发还只是到脖子,现在业已倾泻到了背部,光泽柔顺,让人忍不住想拢住一把铺在脸上,细嗅发香,皮肤虽然白皙,却又与白皙有着很大不同,是一种通透的白,似乎弹指可破,走路袅袅娜娜,顾盼生姿。 这就是邹顺一直心心恋恋的人儿吗?是的!她是王洁,是那个占据了邹顺日记本的姑娘。 邹顺一直想着要像对待所有人一般对待她,可是当他真正面对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练习了那么久,想使自己的呼吸在嗅到她的时候不那么急促,想使自己的眼神在看到她的时候不那么惊慌,想使自己的肾上腺素在她走近的时候不至于分泌得那么快,都是徒劳。 邹顺只要看她一眼,就知道自己的一切准备都是白费,一瞬间他的肾上腺素就分泌加快,血液流动迅速,面部充血。邹顺只好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电花火石之间,他似乎瞥到了王洁对他轻轻点了点头,似乎是在打招呼,这小小的动作在他心里漾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却更加深了邹顺的自责和羞愧。当然,王洁没有注意这些,而是径直走向了王笑笑。 “笑笑,你今天都在干嘛呢?一整天都看不到你。” 邹顺听着她柔美的声音,似乎有点责怪,但更多的是娇嗔,没想到她也有这么一面。一时间邹顺竟有些羡慕王笑笑,王笑笑比王洁辈分小而且还是亲人,关系自然亲密的多,即使知道缘由,邹顺还是忍不住羡慕。 王笑笑半开玩笑地回道:“小姑,不是我不想来找你玩,关键是我妈要我补习。你有没有什么不会的题呀?尽管来问阿顺,他可是我们的年级第一,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邹顺一听,觉得这句话信息量太大了,当听到全镇第一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想谦虚一番,虽然也不知道有何可谦虚的,可是又听到要他给王洁讲题,一时间有些傻眼,又想反驳,但是两个问题摆在他眼前,一时间不知道该反驳哪个,只得支吾着说王笑笑净喜欢说些无厘头的话。 邹顺还在支吾其词,只听王洁说道:“笑笑,你就别给人家增加负担了,给你讲题就已经够累了,我才五年级呢,那些题也不算太难。就不用麻烦了。”邹顺心里一松,但同时涌上心头的还有失落,一时间他又有些埋怨自己,为什么不能努力争取一下?他知道原因,是他太害怕,害怕和王洁单独说话,害怕和王洁面对面,这是他现在的困境,渴望接近又害怕接近。 就在邹顺听他们聊得正嗨的时候,王笑笑的母亲不适时地出现了,自然是叫他们吃饭。 第一天的补习就这么结束了,其后的几天也都大同小异,只是再没见过王洁,似乎从那晚之后,她就像阳光下的泡沫一般消失在了邹顺眼前。 第十一章 新年终于过去,邹顺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用“终于”这个词,是自己不想和父母待在一起么?是因为哥哥没回家过年么?还是因为很想那群人呢?或许都有一点吧,自从哥哥出去打工,家里就冷清许多,以前哥哥在家里,俨然一个孩子王,周围的小伙伴都喜欢围在邹顺家。 哥哥爱玩,也会玩,常常发明出很多新奇好玩的游戏,找个口袋装上苞谷,从楼上吊下来就成了一个简易沙袋;或者从楼上放一根绳子下来,打个结,垫个蓑衣在绳子上,一个简易的秋千就制成了,有次他还发明了一种棋,取名为翻板棋,可惜发明者最后往往会输给邹顺这个追随者。那时候哥哥有太多想法,邹顺一帮伙伴只需要跟在他后面就行,而现在,他出去了,邹顺又没有那么多新奇想法,家里自然要冷清得多。 话说回来,邹顺从小就比较安静,对于玩,确实不上心,或许是因为他从小就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而很多玩乐的事在父母眼里都是不允许的,所以他就不敢去做,怕毁了在父母心中的形象,很多人都说他文静得像个姑娘,可是邹顺知道,这只是他的一面,他的另一面可要坚决捣蛋得多。 或许是在家里压抑太久,一到学校他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改自己文静的一面,变得非常开朗外向,话特别多,即使在课堂上也不忘和老师调侃。 想到开学又能看到那群人,邹顺的心里别提多快活了,自己和父母相互看了那么多年,不知道他们对自己这张脸有没有审美疲劳,反正邹顺是更愿意看到一些新鲜的面孔。话虽如此,可是当邹顺听到父亲要把母亲带出去打工,要把自己像扔包袱一样扔给外公时,他的脑子里还是如同春日突然响起了一声惊雷,震得自己魂不附体。 年纪相隔了一轮甲子的两人该如何相处?这是邹顺的第一个问题。虽然外公对自己很好,但两人生活习惯的差异不容忽视,更关键的是外公家情况非常复杂,虽说谈不上像阿廖沙姥爷家那么复杂,但邹顺始终觉得外公家里和阿廖沙姥爷家里有一些相似的人,相似的事,相似的环境。 外公是上门女婿,当年外婆家里家底还算厚实,外婆的爹——邹顺的外老祖公一心想生个儿子继承家业,但是天不遂人愿,老祖一连生了四个女儿,当然,生不出来也就没办法,至于老祖当年有没有因此受到老祖公的白眼已无从考证。只知道当第四个女儿生下来不久老祖公就驾鹤西去了。 据说这四个女儿都生得一张好脸庞,作为农村女性,上得厅堂接客,下得厨房做饭,上山耕种,下田插秧,无一不会,无一不精。据说她们还上过学堂识得几个字,这在当时还是很少见的。由于才貌双全又能接人待物,等她们到了适婚的年龄,提亲的人差点没把老祖家的门槛踏破。 最先成婚的人自然是大姨婆,她也是四个姐妹中最传奇的,话说当时一个夏天,某天大姨婆在地里干活,不知何故肚子突然疼了起来,刚开始她没在意,因为也确实不明显,继续干活,接着她就忽觉肚中肠子像是打了结一般绞痛。她立马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原想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一阵,却感觉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冒冷汗,她确信那是冷汗,不是辛苦劳作流出的汗。 一下子她就明白是什么情况了,农村人有个特点——基本上不看医生,不管有什么大小症状自己都能第一时间察觉并找出对应的治疗方法。她知道肯定是因为中午吃的冷食,导致现在肚子绞痛,只要能找个地方便一下,这事便会圆满解决。一想到此,她便捂着肚子弓着身子跑到了一处背阴的地方,由于肚子实在疼痛难忍,再加上此前她干活时附近也没什么人,便慌不择路地找到了一个小树林。 可是她忘了自己是在马路旁边干活,来来往往的人虽然不多,但不确定什么时候会出现。就在她弓着身子跳下一道坎的时候,一个游走四方的赤脚医生注意到了她,看她如此鬼鬼祟祟,那赤脚医生顿生怀疑之心,跟着她的身影进了树林,据他后来回忆说,他当时还没进入树林,就闻到了属于自然的味道,但当时已经在树林边上,身体的惯性,思维的惯性,潜意识的惯性,都促使他继续前行,同时手辅助着扒开了眼前的横生的树叶。 或许是大姨婆太过投入,也或许是那赤脚医生动作太过轻柔,总之,大姨婆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他。据那赤脚医生说,他当时扒开树叶看到眼前场景时,明显愣了,虽然自己在前一秒已经有了猜测,但真正把那画面摆到自己眼前时,自己还是被惊到了。虽然自己行走江湖多年,看过不少女人,偶尔也会和一些女人开玩笑,但却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人在自己眼前方便。 一时之间他竟看得有些痴,直到大姨婆发现他的影子,抬头望去,四目相对,她大喊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神识回过来的他,立马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忽地跳后两步,转过身子,以手扶额,连忙致歉。 大姨婆又恼又怒,又气又恨,自己长这么大,除了父母亲人,谁这么看过自己?不对,就算是亲人,也不一定看过自己方便。她真想像戏里的那些被偷看的女人那般上去给他一个耳光,但一方面看到他在那里跳来跳去哀求祷告道歉请罪,一方面感觉自己的肚子还没清空,便撂下他从另一个方向绕开走了。 后来据大姨婆回忆,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只觉得这人长得还算俊朗,而那赤脚医生回忆到他们那第一眼时,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在他们的眼中产生了。 后来那赤脚医生在村里找了个活计,当时那村里找活计并不难,因为那是个煤矿村,他放下了自己的医药箱,但没有放弃自己的医药箱。后来,他总是不经意地出现在大姨婆出现的一切场所(除了厕所),半年后,他牵了她的手,一年后,他们便摆下了婚宴。婚后,大姨婆跟着他去了他的老家贵州,从此与家里联系渐少。 邹顺的外婆和另两位姨婆就没那么多传奇性的故事了,但她们有一个特点却被传为佳话,那就是她们仨都嫁给了姓王的男人,每次过年,家里总要围上几圈人,而且大多姓王。 邹顺的外婆排行老二,由于大姐远嫁贵州,而按老祖公的遗愿,就想招个上门女婿,这个任务自然落在了外婆肩上。以当时外婆家的家底来看,要想招个上门女婿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大姨婆婚后一年,邹顺的外婆也成亲了,婚后日子过得不错,只是好景不长,那男人没过多久便离世了,两人也没留下一儿半女。而此时的外婆虽然还很年轻,但在农村,嫁过人的妇人要想再次出嫁可比倒卖二手货物难上不少,家境可观一点的人家都不愿娶这个死过丈夫的女人,更不用说倒插门了。 就在外婆发愁之际,另一个男人介入了她的生活,他,一个篾匠,当然也是农民,平时种点庄稼,闲的时候就编几个筛筛簸簸,拿到镇上去卖,家境是要差得多,但也能凭自己的劳动刨得口食,人也老实,关键是他愿意倒插门,这个条件是最有诱惑力的,仅有的不足便是他年纪太大,足足大了外婆十二岁,整整一轮生肖,外婆当时说不上同意,也说不上不同意,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又成了一次亲。 外公喜欢喝酒,有次喝醉,有人戏问外公为什么愿意当上门女婿时,他说道:“以前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她上学时经常甩着两个辫子在我面前摇来摇去,像两个小摆锤一样,我有时睡不着,想着那两个小摆锤就睡着了……” 至于邹顺的三姨婆和四姨婆,婚姻都比较平和,也比较成功。因为三家人都在一个村,而且都姓王,所以格外亲近,毕竟三姐妹都嫁了同一个姓氏的人,始终有一种亲上加亲的感觉。 邹顺外婆膝下有三个孩子,邹顺的母亲是老大,另外还有两个舅舅,在这个家庭,两辈人的年龄跨度很小,有时候两代人之间只差了几岁。四姨婆就只比邹顺母亲大了六岁,邹顺的二舅只比邹顺的哥哥大七岁。 既然说到了邹顺的两个舅舅,那就不得不说说他们的家庭。大舅王武结婚比较早,膝下有两个孩子,一个比邹顺大,名叫王安,一个比邹顺小,名叫王静。要说家庭会影响孩子,那邹顺是一百个同意。王武酗酒,经常是喝得天昏地暗,不省人事。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大舅娘也不是吃素的,两人之间经常性地爆发战争,最终苦的当然是两个孩子,大舅娘最终无法忍受,远走他乡出去打工,但并没有离婚。 失意的王武自然把火全发到了两个孩子身上,数年前某月某日,他叫表哥王安去帮他打酒,表哥不知何故,不从,王武便对他一阵拳打脚踢,倒提起他,头朝下脚朝上,就想这么往煤坑里砸,若不是外婆及时抱住了表哥,现如今他是否健在还是个问题。 邹顺寄居外公家的这年暑假,那时表哥已经在外工作,农村学生辍学后一般就是外出打工,当时表哥刚辞掉自己的工作,一时之间没有合适工作便回家休整。其父王武那时也恰好在家,一心想拉着他去建筑工地上做活,表哥知道王武的脾气秉性,当然拒不妥协,于是十五岁的王安和三十四五岁的王武爆发了一场战争。 当时邹顺全程都在,那一幕即使多年以后回忆起来依旧历历在目,一开始的表哥还略占上风,年轻人就是有冲劲,邹顺在旁边看到有好几次他差点就把王武给扳倒了,但摇晃来,摇晃去,就是不倒,当时邹顺在旁边也很着急,当然不是着急怎么让他们停下来,而是着急王武为什么还不倒。按照他的内心,他都想上去帮忙推一把,但是明面上还是要装出很着急的样子,还要假装去劝架,那感受,就像是吃了屎,还要说:嗯,这屎很好吃。 但姜还是老的辣,随着时间推移,表哥王安逐渐体力不支,王武便占尽优势,轻而易举地便把他放倒,胜负已分,要是再没人上去阻拦的话就不知该如何找台阶下了,于是闲人邹顺和一旁真正着急的外婆便急忙拉住了愤怒中的王武,制止了他单方面的施暴。 至于表弟王静,这名字听起来很像女孩子,他本身长得也有点像女孩子,脸面非常白,白得异常,但他是个十足十的男孩,甚至比男孩子还要疯狂数倍。王安从小命不好,有游走四方的术士说他克父母,本来王武都准备按照那术士的要求把他烧死了,但当时邹父实在不忍,一番劝说,才把他从火场上救下来。讽刺的是,一二十年过去,王安和他的父母都还好好的。 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来这世间走一遭,你学艺不精,为了填补空洞的肚子,你胡诌了两句话,从人家兜里拿点钱,这无可厚非,可那是一个稚嫩鲜活的生命呀!来这世间还没好好领略世间的精彩,却已经有了性命之虞,而这一切的起因竟是你胡诌的三言两语,由此,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我操你妈! 或许是由于王安所谓的命数,所以王静从小就受到溺爱,行为难免飞扬跋扈,他奶奶要是不顺着他的心,他就敢拿着拳头往自己奶奶身上招呼,要是菜做得不合胃口,他要么赌气不吃,这还算是好的,更甚的是他会在屋子里跳上跳下,呼天抢地,用筷子把碗敲得叮咚响。很多时候邹顺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目无尊长之人还能长这么大? 至于二舅家情况则截然不同,二舅王明话少心善,待人诚恳,他结婚才两三年,二舅娘也是一个人人夸赞的好媳妇,她秉持的信念就是“朋友用心交,父母用命孝”,虽然现在家徒四壁,但整个大家庭都在支持他们,他们的日子是艰难而幸福。 这便是邹顺将要生活一年的环境,在他离开家之前,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在祖宗面前多磕几个头,保佑自己不要受到太多磨难,当然,祖宗到底在不在是一个说不清的问题,但有点心理安慰还是要好很多。 报名那天邹顺早早起床,背起行囊往外公家走去,因为他需要先把自己的物品运过去。其间虽然要经过学校,但由于自己的琐事较多,背着一个背篓确实不太雅观,这对正处于青春期的邹顺来说更是这样,这背篓就像是一个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所以还是先到外公家放下这行囊再说。 邹顺来到外公家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那天正是报名的日子,外婆已经带着王静去报名,外公虽然没有孩子需要带,但山上还有许多活计,所以邹顺到的时候,没有想象中的欢迎,当然这根本无可指摘,只是对第一次离家寄人篱下的邹顺来说,只觉得心里一阵空落落,无依无靠,空洞难受。但他知道,自己没有选择,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必须放下自己的娇弱,换上自己坚强的盾甲。 他放下行囊,拿上报名所需物品,再次踏上征程。外公家离学校比较近,只有四十分钟路程,等他返回学校,时间不算晚,才十一点过。报名这天并没有重要的事,钱一交,作业一扔,就宣告结束。 报完名,这一天的任务也就差不多完成了,剩下的不过是见见朋友,到处闲逛。班上的那些女生,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适合购物的日子,三三两两结伴同行,有点钱的学生就去门店里买,包里钱若是少一点的话就去地摊上买,当然,邹顺是难以看出她们买的衣服有什么区别的。 邹顺报名时遇上了冯宗炜,他此时和好友李光在一起,大部分人报名都是交钱扔作业,就他们俩在办公室外面潜伏侦查,邹顺一出办公室便遭到了他们的连珠炮,无非就是问班主任有没有检查作业之类的,邹顺自然不傻,瞬间就反应出来他们的作业没做完,照实告诉了他们,等他们战战兢兢把作业交了,松了一口气后,三人便向着街上走去。 要问所有店中,学生呆的时间最多的是哪种店,那必须得是炸土豆的店,四川人爱吃土豆,做土豆也做出了花样,狼牙土豆、土豆饼、酸辣土豆丝、土豆泥、……多不胜数,但是,在观莲镇,最受欢迎的还是炸土豆,小半锅菜油加热,放入土豆块,炸至金黄,捞起沥干以供食用,再加上调好的辣椒面,甘香可口,酥脆美味。 邹顺他们一出校门便把屁股定在了一家土豆店,除了享用这美味的炸土豆之外,还可以聊聊天。一般来说,能坐到一起吃土豆,摆龙门阵,关系都是不错的。 在学校门口吃土豆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看到往来的学生,过了一个新年,大家都有一些变化,从穿着打扮就能看出来。 后来邹顺又和冯宗炜一起去把他们的住宿问题解决了,这个学期还是住在二姐的地下室里,租金还是原来的租金,人还是原来的人。 等邹顺他们把该做的事做完,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今晚邹顺还需要回外公家,和他们讲解一下情况,虽然父亲早已和外公商议完毕,但邹顺还是应该回去和外公打个照面。 到外公家时,外公已经从地里回来,正准备煮饭,邹顺看到他的背影,喊了一声外公。 外公慢腾腾地转过身来,看到邹顺,面露喜色,说了一句:“顺哥儿,你回来了?我看到那个背篓,我还说是谁的!” 那个晚上,邹顺和外公吃了在一起住的第一顿饭,因为大舅和二舅已经分家,外公死活不去大舅家住,所以两个老人就一家住一个,外公住二舅家,外婆住大舅家,至于老祖,就一家住半年。 外公家里比较平静,除了邹顺外,没有小孩,外婆那边就要吵闹得多,因为王静是有玩伴的,常常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邹顺和外公的日子很平静,邹顺平常都在学校,周末回家两天,外公对他也很好,平常都不让他上山干活——虽然外公也没种多少庄稼,邹顺当然喜欢这个决定,于是他平时在家里就两个任务,一是写作业,二是煮饭。 但是也会有一些生活上的小沟壑,比如邹顺在外公家曾经有两三个月没看见过味精,还好邹顺的舌头不是那么挑剔,而且他自己总能做出自己能吃的东西,同时也渐渐掌握了外公的喜好,他喜欢喝点小酒,凉拌是他的一大挚爱,猪头肉自然是做凉拌的不二之选,猪头肉吃完后,外公又教邹顺弄点腊肉,洗净煮好,切片,放好调料,又是一道凉拌。外公生活简朴,一般都是喝小半碗酒,吃一碗饭,几乎就没有变过,有时来点爆炒豆子,有时来点凉拌黄瓜,也能应付,他不喜欢鸡鸭鱼肉,酸菜却是他的钟爱之一。 邹顺的另一个麻烦是家里没有洗发水,那年暑假,他一个多月没有上街,家里又没有洗发露,所以每次他洗头都是用水冲,而且还是冷水,一个多月后,他上街剪头发,去之前他仔仔细细地把自己的头发用热水洗了一遍,剪头发时,那位年轻漂亮常常引起邹顺他们这群孩子遐想的理发姑娘还是忍不住问他:“你的头发以前是不是烫过呀?这么硬。” 当时那姑娘的语气很和善,似乎还有夸赞的意思。邹顺只得迷迷糊糊地说:“嗯……以前,烫过一次。”但他心里暗骂了一句:“烫个鬼!” 另一个问题就是外公家里没有卫生纸,每次邹顺上厕所都从作业本上撕下一页,反复揉来揉去,搓来搓去,搓软之后将就着还能凑合。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位就想着去上厕所,可是发现没有纸,问外公,外公说没有,问邹顺,邹顺也说没有,天知道他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生活虽然有些艰难,但还过得去,因为外公外婆,以及河对岸的两位姨婆都是顶好的人,老祖虽然半截入土,但她对邹顺也非常好,以前邹顺没有零花钱,每次去外公外婆家,外婆会给自己钱,老祖也会给。 话说以前邹顺父母想结婚时,外公是不太同意的,因为邹顺的父亲家里生活艰难得多,家庭情况不容乐观,但是母亲坚持要嫁,同时还有老祖的施压,外公才答应下来。 虽然邹顺父母把婚结了,但是外公却不见得多高兴,很少到邹顺家里来,上一次到来还是十多年前邹顺父亲搬家。但是老祖相反,她赞成邹父邹母的婚事,不仅如此,她还在邹顺父母建房子时来帮忙煮饭带孩子等等。 总之,老一辈的那些故事有趣也有价值,常常引得邹顺流连其中。 第十二章 开学,邹顺寄居外公家里,离学校更近了,自然没机会住校,当然,他内心也是不喜欢住校的,他喜欢自由,即使不能绝对自由,但只要能比眼前看到的大部分人人自由就心满意足了。 出租屋里的人变化也很明显,万家兄弟的反抗意识开始觉醒,有时候竟与古、商二人暗暗抬杠,但又不是太明显,往往是把他们俩气到,但又不知道那股气该往哪儿出,只得咽下。 古天远一天到晚就想着逃课,照他的话说,上课的时候想着逃课出去打打球,睡睡觉,玩玩游戏,可是真正做着那些事的时候却又想回去看看那群人,现在已经三月份,六月份就是中考,而他无法考上高中,读职高又前途枉然,便只能得过且过,消磨一日算一日。 徐立宏和古天远差不多,在这所学校混迹三年,似乎也没留下什么。若是以前,那些在这所中学混得风生水起的老大哥们,在毕业之后往往就成了后来人的谈资,在这群热血青年的口中,多的当然还是尊崇,只是现在这些大哥早没了当年那些前辈的魄力,而且现在环境也太平,想再像以前那样做出点惊天的事实在太难。三年过后,唯一能证明自己来过的恐怕只有那作用微乎其微的初中毕业证了吧。 三年级的学生已然看淡,再没有心思拉帮结派,增加人脉,有的人一心想着学习考上一个好高中,毕竟知识才是这些农村孩子改变命运的捷径;有的人一心想着在毕业前谈一场恋爱,毕竟出了这道门就再也找不到这么纯洁懵懂的感情;有的人在这两方面都不行,也不知道前路在哪,只好拿出自己的手机,呼唤三两玩伴,无论上下课,不分白昼夜,把头埋进手机里,一心只想着把那手机屏幕敲碎…… 三年级开始淡出,二年级自然崛起。老师们常说,二年级的学生是最难管的,一年级还在适应,没踩熟地皮,三年级成熟懂事,与人无争,只有二年级,刚经过一年级的被压迫,现在只好施加给新的一年级,一天到晚惹是生非,最是飞扬跋扈。商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当然,变化最大的恐怕要属冯宗炜,邹顺也说不清他到底哪里变化,只是感觉他们之间变得怪怪的,开始有了隔膜,再也不像以前那般亲密。虽然两人还是睡在同一张床上,早晨还是一同起床上自习,白天还是一起上课,中午下午还是一起吃饭,晚上还是会一起去吃炸土豆…… 但变化就在这中间,两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却很少说话,冯宗炜只顾着玩自己的手机,邹顺也就只好睡觉,早自习时冯宗炜不再像以前那般做题读书,取而代之的是睡觉,上课的时候,老师严格一点就听一下,不严格的话就拿出自己的手机,虽说还是在一起吃饭,但一起吃饭的频率却下降不少,更多的时候冯宗炜会选择和李光等人一起,李光和冯宗炜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邹顺和冯宗炜的感情自然比不上。 而且这个学期还转来了一个男生,名叫武翼,以前不知是在哪里就读,运动方面很强,一来就填补到了体委的位置上,篮球打得好,虽然比不上李光,但在全年级也排得上号。 他们三人组成了一个铁三角,篮球这项运动使他们牢牢地联结在一起。 此外,他们三人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帅气。以前的邹顺对男孩子的外貌实在没有注意,在他眼里男孩子都是一个样,直到有一天冯宗炜无意间对他说了一句话,他才正视这个问题。冯宗炜说:“三年级的学姐说我们班有三个帅哥,你知道是哪三个吗?” 邹顺明显一愣,也不知为什么潜意识里反应出的第一个人竟然会是自己,待到逻辑恢复正常,他仔细地想了一下,平静地说道:“应该是你、李光和武翼吧。” 冯宗炜没有否认。 若不是冯宗炜说出这番话,邹顺或许一直都不会注意到自己的外貌,一米六的个子,在这个年纪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关键是这张脸,这是邹顺第一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彻彻底底地看这张脸,男生也有好看和丑陋的分别吗?这个问题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心中。 镜子里那张脸太普通了,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张脸是普通的脸,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脸才是俊俏帅气的脸。只知道原来在女孩子眼中男生的脸也是有区别的,就像男孩子看女孩子的脸一样。 男生的脸也分好看与不好看,像冯宗炜、李光、武翼那样的脸就是好看的脸,邹顺仔细地审视了他们的脸,直看得他们发憷,直看得他们的脸不再像他们的脸,邹顺总算是看出了一些门道,他们都有着两道眉毛,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鼻子,两个鼻孔,一张嘴巴,一样不多,一样不少,相互对称,相互协调,确实很好看。 经过一个寒假,文月像是积蓄了一摩尔的话,全都装在分液漏斗里,一看到邹顺,就打开了活塞,一股脑全倒他,也不管邹顺是否愿意接收。文月喜欢讲她的新年经历:早晨起来吃了两碗饭,饭是泰香米做的,是妈妈请人从街上买的,自己拿到了一支削尖了的筷子,是以前炸土豆时削尖来串土豆的,辣椒水不够辣,爸爸妈妈在广东吃的辣椒都不辣,回家弄的也不辣…… 邹顺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不管是多么难的话题,多么琐碎的小事,他都维持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可是又有谁能拒绝一个有着两个漂亮酒窝的可爱姑娘的倾诉呢? 两个青春年少的少男少女每日不分上下课地聊天,是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的,这不,开学还不到一个月,谣言就生了出来,谣言都有一个特征,那就是绝不会征询当事人的意见。而且有的时候还不得不佩服造谣者,因为他们可以在没有当事人的情况下,绘声绘色地向其他人讲述一些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事,甚至连他们约会的情况都一清二楚,而且还讲的头头是道,甚至有些细节都毫无遗漏,就和当年太史公详细讲述李斯赵阉密谋篡改诏书一般。 至于两个当事人,文月一边对着大家解释,一边继续和邹顺维持着原状,一副清者自清的样子。至于邹顺,可没那么勤快,他才懒得理会谣言,还是该吃吃该睡睡,若有一些真的想打听事实的人问他是否在和文月恋爱,他才会坚定地回答没有,而提问的人见他如此坚定,也只得半信半疑地离开。 此时耍朋友虽不像几十年前那样令人无法接受,不用像当时那么草木皆兵,也不用受人白眼,相反,谈恋爱的人还会有一种优越感,因为只有优秀才会有人喜欢。但邹顺很愤怒,两人之间本没有什么,却被传出这种事,也不知这种造谣者是什么心态和目的,但是,有的人做事根本不需要目的,也不需要好处,一天到晚吃了几大碗饭,在某一堂课上睡醒,睁着惺忪的睡眼,瞥了一眼讲台上的老师,觉得无趣,摸摸自己圆鼓鼓的肚子,看着窗外杨柳枝在风中摆舞,自然万物都有所追逐,而自己又该追逐什么?就在怅惘之际,看到一个本子从文月手里递到了邹顺桌子上,于是他便找到事做了,然后流言便盛行了,再然后就出事了。 出事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切显得轻松自在,那是一个大课间,有三十分钟的时间给学生玩闹。邹顺去上了个厕所,回来便听冯宗炜说文月被班主任林雨君叫去了办公室,据推断很可能是因为谈恋爱,邹顺心里一个大大的问号,问道:“那班主任为什么没叫我呢?” “或许是想分开审讯你们吧,你要有心理准备。” 邹顺无计可施,自己又不能冲进办公室叫班主任向自己开火,而且干着急也没有用,还不如坐下来想想该怎么应对。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文月回来了,脸上看不出悲喜,眼睛有些红肿,显然哭过,邹顺一时间只觉得心疼这个姑娘,林雨君必定是对她说了什么过分的话。林雨君本就极度反对早恋,她曾经说过,要是让她发现班上有同学早恋,她就把他们送回家,还要撮合双方,送个温水瓶,把这婚给结了。这当然是恐吓,但她对早恋的态度可见一斑,于她而言,防早恋就如同防豺狼一般。 文月刚坐下,邹顺就准备出去接受林雨君的轰炸,就在他刚要踏出门的时候,文月叫住了他,问了一句“你到哪里去?” “去找林……老师。”邹顺本想回一句去找林雨君,但忽然想到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便及时刹住了车。 “她又没叫你,你去找她干嘛?”文月声音虽有些嘶哑,但邹顺还是听清了每一个字。 “你是说她没叫我去找她?那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只找你谈话?”邹顺没有等来文月的回答,只等来上课铃声和蒋敖那张可憎的脸。 上课时邹顺一个劲地想找文月了解情况,虽然两人之间并非像谣言所传,可这其中很大部分是由自己引起,若是一味龟缩在女生背后,只怕为世人所耻笑。可是文月显得出奇安静,问她情况,她什么都不肯说,只肯定了一点,那就是班主任找她谈话是因为谈恋爱。邹顺心里的怒意像火山即将爆发一样在积蓄力量,但却找不到发泄的地方。现在他不恨那些造谣者,而是对林雨君的不明察感到愤怒,而且自己怎么着也是一个男生,不找自己,竟然去找女生的麻烦,老太太挑柿子,专捡软的捏。邹顺虽心里有气,却也无可奈何。 两天后,邹顺无意中听到一种揣测,说林雨君老师没有找他是因为他是年级第一,怕影响他的学习,在邹顺茅塞顿开的同时,感到的却是深深的无奈,因为成绩,自己连一个男人承担责任的权力都没有了,就像祥林嫂没有了劳动的权力一般,多么讽刺! 班主任不是那么看重成绩吗?那自己就让她看一下自己的成绩,让她看看自己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邹顺在心里恨恨地说。这样的日子并不遥远,因为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语文也将要考试。 按照邹顺原本的打算,他是想把自己的选择题都选错的,或许有人认为这不太容易,因为邹顺曾看过一个故事,一位父亲因为孩子成绩太糟找孩子谈话,这位父亲一反普通父亲的做法,没有责怪,没有打骂,而是与儿子定下了一个考零分的赌约,试卷必须答完,不能一字不填交白卷,也不能留着题目不答,更不能离场逃脱,孩子若考到零分就算赢。当然,父亲最后达到了他的目的,让孩子取得了好成绩。 确实,如果真要符合那位父亲的要求,邹顺肯定不能拿零分,不过他只要选择题考零分就够了,这还是比较容易的,一个正常的学生要选出正确的答案不容易,但他总能排除一两个错误的答案。 邹顺就这样怀着自己的小心思踌躇满志地等着语文考试的到来,俨然一个整装待发的骑士将要挥出他俊逸的马鞭,俨然一个装备精良的士兵等待着冲锋的号角,他伸长鼻子,仔细地嗅着空气中那考试的气息,当看到林雨君老师拿着一叠试卷走进教室的时候,他就像条猎狗一般目露精光,饥渴地打量着自己的猎物。 他一路过关斩将,一切都如自己料想的一般。 考试还剩下五十分钟,当他思考作文题目的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的想法浮上了他的心头,经过一番思量,五分钟后,他把选择题答案都改成了自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动笔写作文。 再次看到那份试卷已经是一个周之后的事,那天班主任林老师拿着试卷进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看不到生气,看不到高兴,看不到愤怒,也看不到喜悦,仿佛这和所有平常的日子一般,邹顺稍稍有些失望。 首先是发试卷,觉得自己考的好的,自然翘首以待,其实,不能说是翘首以待,因为考得好的学生一般都会很小心地隐藏自己的表情,生怕给别人留下话柄。 成绩中等觉得自己考的和自己水平差不多的学生会放出话说自己这次肯定考的很差,若是发下试卷发现自己考的不错便不再言语,若真被自己言中也已有了心理准备,甚至还会向别人炫耀:“看!我说的没错吧!” 只有那些真正对成绩毫无期盼的人才真正会表达自己的内心,当然这并不见得是夸他们,因为一个对自己所做的事毫无热忱,对自己毫不关心的人,确实找不到什么理由来夸他。 试卷发下,邹顺的成绩不算高,当然也并不低,不算高是说他并没有考到第一,至于第几那就不重要了,因为也没人关心第一名之后的人。 拿到试卷的他第一件事自然是看作文,四十分的作文,他拿了三十分,这个分数很普通,虽说在班上没几个人能拿到这个分数,但这个分数对他来说太普通了,因为上学期几乎每次他都是这个分数,即使有偏差,也不会超过两分。 他不禁怀疑自己的作文,这作文真的值三十分吗?林雨君肯定不傻,自己的意思她肯定能明白,但是为什么这样一篇作文还是能拿三十分?邹顺有着一肚子的疑问,可是却无人可答。 林老师开始讲解试卷,她讲的很慢,似乎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慢,以前她讲张试卷总是要花上两节课,可是现在呢?嗯……好像还是两节课,可是邹顺总觉得好慢好慢。 林老师拖着她那慢悠悠的口吻来到了作文这个版块,语气没有任何变化,关于她讲作文的步骤,邹顺倒背如流,第一步是读一遍材料和要求,第二步是讲解分析,也就是该怎么写,然后第三步就该说说学生在此次作文中存在的问题。 可是这次有点不一样,林老师加了点戏,在最开始加了一步:点评同学们的写作水平。 “同学们,这是你们开学的第一次考试,过了一个新年,你们是把上学期学的技巧都还给我了,是吧?”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疑问句,但是林老师似乎没兴趣听同学们的回答,又接着说道:“作文这东西是要多练的,虽然有一些技巧,但那始终只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更多的还是要脚踏实地地练,看来你们的寒假是玩得很好啊!”那个“好”字被她拖得很长,满是嘲讽。 林老师还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发表她的声讨宣文,但是似乎并没有人在意,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早就磨练出了一种能力,那就是对不顺心的话,随便听一听,自己做决定。尤其是在群体中,这种能力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大家本着老师骂的人不只我一个的心态,任凭她在那里发飙,就是岿然不动。 更何况,人总是把好的方面往自己身上代入,把不好的方面往其他人身上代入,所以,对着一群人发飙,即使把要骂的人暗示得很明显,但只要不点出名字,人家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此时也不必太过愤怒,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子,甚至说生物的本性就是这样——趋利避害。 林老师发完怒气之后,还是要接着讲课,虽然她努力平静自己的心情,但声音听起来还是有些波动。 “大家看这个题干信息,‘新学期,新气象,在刚刚过去的新年里,相信你一定度过了很难忘的一段欢快时光,但在学校,也有很多值得摘拾的美好场景,老师、同学、校友,都可能与你度过了很难忘的日子,请拾取其中片段,做个分享……’”当林老师走完了她讲解的第一步,立马展开了第二步的讲解。 “你们说,这个题目很难吗?不就是要你们选取一两件在校园难忘的事吗?这种题目我都不想讲,竟然还有人写自己在新年大吃大喝走亲戚访朋友,是不认识题干的字吗?还是脑子有问题?……” 当林老师把自己胸中的最后一口怒气吐出之后,心满意足地摇着步子走回讲台,邹顺心想终于是要结束了,可是还有五分钟才下课呢!不知道她会怎么消磨这最后的时光。 林老师喝了一口水,说道:“还有五分钟,我给大家读篇范文好了。”邹顺还在消化她的上一句话,还没想清楚她今天怎么改变了以往的套路,就听到林老师叫自己把试卷给她,若在以往,这当然是件出风头的事,对于这些十二三岁的少男少女尤其有吸引力。但今天不一样,自己试卷上的作文能在全班公示吗?邹顺还在犹豫,但林老师没有给他更多思考的时间,趁他愣神的功夫,已经把试卷从他桌上拿走了。 “新年的钟声刚刚敲过,十五的灯笼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我在一个散发着春天气息的早晨,背着沉重的行囊,来到了阔别一月的学校。 我来的很早,来的时候路上鲜少看到行人,只有早起的雄鸡和晚睡的猫头鹰能证明我的到来。你若是问我为什么来的这么早,那我一定要回答,因为我想见到那群可爱的人儿。 新的一学期,班上的人儿变化都很大,有的高了,有的瘦了,有的变漂亮了,有的更努力了。我生活在他们中间,学习在他们中间,玩乐也在他们中间…… 我有一个好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她是女生,我是男生,我们高兴的时候会一起分享,悲伤的时候会一同分担,我们会为了一道题而相互争执,也会为了食堂里菜的含盐量多少而展开话题。或许我们聊的太多了,下课会聊天,上课也不忘传纸条,你若要问我上面写了什么,我会轻轻告诉你,我也不知道。或许有的人天生孤单,天生难以找到朋友,因此见到那些亲密朋友心里就有一些莫名的情绪,他是孤单么?是嫉妒么?还是无所事事寻事作乐?总之,谣言兴起来了,像狂风一般,刮得我睁不开眼,张不得嘴,呼不了气。 或许是风太大了,竟然刮到了班主任老师的耳朵里。 你们认为老师会狠狠揍我一顿吗?怎么可能呢,我们英明神武明察秋毫的班主任怎么舍得揍我一顿呢?当然,肯定也不是揍我两顿,她只是把我的好友叫到了办公室,我不知道她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那位朋友是哭着回来的。好一位明察秋毫的班主任呀!”她读到这里故意加重了“明察秋毫”,那些字一个个从她的嘴里冒出来,邹顺的心就一分分地冷下去。 “关键是老师并没有找我的麻烦,好像我是一个躲在女生背后的懦夫,我有一腔热血,满腹怒气,却不知该如何发泄。 从此我便好像是人们眼中的异类,我必须和异性保持距离,随身带把尺子丈量距离。我不知道该怎样与异性相处,也不知该怎样劝说老师,我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去查谁散出的谣言。我只知道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点爱,对其他人不那么苛刻,我们的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林老师读完了,伴随着的还有全班的掌声以及热烈的议论,等大家的讨论声音小了一点,林老师问邹顺:“你写这个是什么意思?”邹顺知道答案,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得支支吾吾含糊其辞:“我,不……知道……” “你写的是你的真实情况吗?” 邹顺依旧是刚才那个样子,回答也没有丝毫改变。就在林老师准备继续追击的时候,下课铃声响了,看邹顺那样子,就算继续问也是白问,虽然心中有些好奇,但也只得放弃,宣布下课,邹顺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人像是刚跑了两千米一般,竟有些瘫软,脸色一片苍白,刚才大家的焦点全都聚集在邹顺和林老师身上,没人注意到这个姑娘,更不会有人注意到她那颤抖的双腿。 这事持续发酵,邹顺算是出了名,他的那篇作文竟成了表白范文,后来者总是拿他的事迹来表明心意:“是不是要我也在考试的时候把我对你的爱写上去?你才相信我?” 当然,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你有邹顺那么好的文采吗?就算写上去,老师也不会读。何况第一个做这事的人是天才,第二第三个呢?你自己补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