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好逑》 楔子 异国的初夏。 凉风清爽,拂过浓绿树叶,细碎阳光筛落。空气很新鲜,天很蓝,云很白。干净透亮的初夏,社区公园有大片绿草如茵,偶有清脆鸟语点缀。金发小朋友可爱得像洋女圭女圭──他们就是洋女圭女圭──在一旁沙坑、游戏区奔跑玩乐,清脆可爱的笑声,彷佛天使落入凡间。 温馨,祥和,欢乐的周末早晨,像是电影里美到不真实的场景。 就在这仙境美景中…… “给我起床!宾过来接电话!”一个突兀女声划破了周末早晨的宁静,声势惊人地咒骂着:“该死!别以为用答录机就可以敷衍我!我知道你在家!接、电、话!” 一连串的斥责威胁实在惊人,老远就可以听见。大人小孩都听傻了,有小朋友惊得忘记动作,手上玩沙的塑胶小铲子掉落沙坑。 “欠钱不还是什么意思?!约好要见面谈的,你放我五次鸽子!电话不接,手机不开,你该死的以为谁那么有时间……” “妈妈,她为什么要这么凶?”在秋千上的小女生可怜兮兮地问母亲,碧蓝的大眼睛里都是泪水。 “爸爸,她在生气吗?”小男生也已经开始扁嘴。 “没关系,她只是……有点……不高兴……”父母们努力地安抚着被吓到的儿女们,一面忍不住用眼角传达愤怒──何必这么凶?!不知道这里有小孩吗? 不过,对着电话吼叫的程思婕正沉浸在自己的愤怒中。她也很无奈。若不是对方摆烂实在太严重,让她忍无可忍,也不必这样破坏大家的周末早晨、她在美国的最后一天! 骂了好久,答录机录音时间都到了,还要重打、继续骂;好不容易,才有一个懒洋洋的男人声音来接。“哦,是妳啊。” “先生,你欠我美金六百四十元,请还给我!”她劈头就说,连招呼都没打。 对方也没有太吃惊的样子,还是懒洋洋的,打了个大呵欠。“我欠妳钱?” “没错,我收到手机费帐单了。”程思婕大声说:“六百四十块。其它的我都不跟你算,可是,上个月这些电话里面,没有一通是打给我的。我不想出这个钱。” 对方沉默了几秒钟,再开口时,明显地不耐烦。“妳干嘛这么生气?一点小钱也计较成这样。” “对你来说是小钱,对我来说可不是!”程思婕坚持。“我明天就要回台湾了,请你汇到我帐户。手续费我出。汇率我会查清楚,连帐号跟分行名都已经e-mail跟传真给你。传过三次了,你若还有需要,我可以再传。” 清楚流利、口吻专业。毕竟,她是学这个的。 “好啦、好啦!我记得就会去弄,可以了吧?”男人根本不听她说完,口气恶劣地抢白之后,径自挂了电话。 当然不可以。程思婕立刻重拨回去。 “jacky,我警告你。电汇三天之内一定会到,我给你五天。下周五之前没看到钱,我会采取其它的做法。到时候,你不能怪我没有先给警告!” “妳凶什么?干嘛威胁我?”jacky昨晚party到深夜,中午之前被吵醒当然超不爽的,口气也很糟。“妳就是这种脾气,怎么能怪我找别人!” “我没有怪你找别人,我不喜欢被骗而已;还有,被欠钱不还。”她冷冷的说。 “随便妳。我要去睡觉了。”电话再次被粗鲁挂掉。 就这样,一年半的感情付诸流水。她丢下手机,忍不住怒得仰天长啸,吼出心头郁结多时的痛与闷气。 “damnit!”她真的不常骂粗话,几乎算是没骂过,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 “妈妈,她在骂谁?她为什么生气?”小女生伸手要妈妈抱,吓得软软嗓音都在发抖。 “没关系的,不用怕。她只是……她……”妈妈词穷。 众父母终于推出代表,一个年轻爸爸走了过来。 “小姐,妳还好吗?有没有需要帮忙的?”那位爸爸文质彬彬地问。 “我没事。谢谢。”程思婕强颜欢笑,堆起友善的微笑。 “那就好。不过,不知道妳介不介意……”说着,爸爸回头看了看一片愁云惨雾的游戏区,大人小孩都睁大眼望着这边。 “我知道,我知道。抱歉,以后不会这样了。” 她一面道歉,一面识相地起身离开。 明明是个有礼貌又优雅美丽的小姐,跟刚刚那个吼叫咒骂的可怕女子一比,简直判若两人。 窈窕身影摇曳生姿。灿烂阳光下,足蹬三吋高跟鞋的程思婕步履坚定,头也不回地离开。 再见了,新大陆。再见了,当年充满美梦与野心的、年轻的自己。 第一章 入夜的台北街头。 每天晚上,大学对面巷子里的小吃摊、面店生意都很兴隆;转车的人潮、刚看完电影的观众、加完班的上班族、学生……来自四面八方。 程思婕也是其中之一。 她最喜欢的小店,正好就位于办公室到捷运站的路途中点。加班到十点半是她的极限,又累又饿地抄近路穿过巷道之后,冒着白烟的热腾腾晚餐兼消夜就在眼前。 灰姑娘的隧道。她私下为这段路命名。因为每次走过,她总觉得自己像是听见午夜钟响的灰姑娘,一步一步月兑离充满俊男美女的热闹宴会,华服、首饰都消失,打回原形。 当她站在拥挤狭窄的巷道内、简单迷你的小店前,深呼吸一口带着食物香味的温暖潮湿空气时,工作一整天的辛苦彷佛也随之蒸发。此刻她就觉得当个灰姑娘也不错了。月兑妆不在乎,头发乱了不在乎,不用担心仪态、工作效率、说话语气……通通不在乎! 这家店其实很神秘。开店时间不固定之外,还只卖一样主食,就是芋头排骨。并不是很常见的菜色,但老板显然对手艺很有信心;偶尔会出现小菜或炒面,小菜的选择、加进面里去炒的料,也都完全看老板的心情,非常性格。 “几位?”店主人连头都没抬,问。 “就一位。”程思婕说,然后走到惯常坐的小桌前,拿出自备的环保筷,等着美食上桌。 旁边两三桌的客人几乎都是熟面孔,每天差不多的时间都会见面。有附近工地的工人、货运司机、甚至是看不出职业或善恶的暧昧人士等等。她习惯性地很快扫视一圈,确认一下之后,就安静独坐。 大家也都很安静,没人特别注意她,也没人多看她一眼,只顾着低头吃东西,填饱肚子之后,再继续各自的旅程。 美食当前,众人一律平等。程思婕喜欢这样的自在与清静。 老板手脚很俐落,没多久,热腾腾的、用很有复古风情的瓦盅盛装的芋头排骨汤便上桌。撒一点点胡椒,先喝口热汤,一股安心感彷佛随着美味的清汤滑落,温暖她的全身。 虽然上面有层油,但喝起来一点都不腻。有浓浓芋头甜味、排骨香,还有大蒜的调味,几种滋味混在一起,程思婕真想象料理东西军等节目里的食客一样,露出极为夸张的赞美表情。 一面喝,一面还偷偷看老板的背影两眼。这也是她来光顾的动力之一。 老板是个年轻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有着她见过最好的身材。没有夸张的肌肉,但很结实,绝非时下流行的弱不禁风二十六腰男。总是一件简单的白t恤加上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却一点也不邋遢。 他有着黝黑的肤色,看起来像是劳力阶级出身;煮面的手法非常熟练,完全没有多余的动作,又快又有效率。 最令她欣赏的,是他的手。又大又有力,手指修长,指甲剪得短短,非常干净──任何料理食物的人都该有这样的手。 当然,还有他的态度。从不废话,也不随便搭讪,甚至连多看两眼也不曾,程思婕甚至怀疑他根本认不出她这个几乎天天报到的客人。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点肤浅,连吃消夜都要选有好看老板的店。 但东西也真的是好吃啦。一面大口吃着,不顾形象,也不怕烫,程思婕一面赞叹。吃东西还是要回台湾,便宜、方便、选择多样、怎么吃都不腻。而还有什么会比一碗热腾腾的汤更能抚慰整天劳累的兄弟们、台湾经济奇迹幕后的无名英雄呢? 当然有。比如一盘免费的小菜。 此刻小菜出现在桌上。沉默的老板放下小菜就走了,什么也没说。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太招摇,但心底的愉悦像泡泡一样冒出来,微笑已经由嘴角开始蔓延。 这是他们无言的默契。收摊之前来光顾,总会有点福利;反正没卖完也是要倒掉。就这样惠而不费的一个小动作,紧紧抓住了顾客的心。 她通常花二十分钟,慢慢把一盅芋头排骨吃光,连汤都喝到一滴不剩,底下煮到烂熟的大蒜全部吃完,骨头也啃得超干净,然后收好碗筷,付钱给还是不正眼看她的老板,提起昂贵的名牌包包,踩着她那三吋高跟鞋,优雅又自信地往捷运车站走去。 肚子饱饱的,让接下来的路程、自己安静到寂寞的小套房变得比较没那么讨厌了。 回到住处已经接近午夜。换了衣服洗过澡,差不多就已经耗尽今天的能量了。倒在床上,程思婕连动都不太想动,眼睛一闭就可以睡着,累得没有力气思考,只想睡到海枯石烂、天长地久。 上班族到底哪来的体力去经营人际关系跟夜生活?至少她做不到。 换了很旧却很舒服的棉布睡衣,爬上床,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半睡半醒间,电话响了。程思婕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作梦,申吟一声。 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该凌晨快一点打来吧!难不成是骚扰电话? 丙然是骚扰。 “嗨!思婕,妳在睡觉喽?这么早!”对方嗓音阳光到令人恼怒。 “你是谁……” “我是jacky,妳听不出来吗?”好失望的声音。“妳回台湾那么久都没联络,还好吗?一切都顺利吧?” 没联络个屁!她传了n次信件跟传真过去,她的钱还是没回来。当她决定不再继续浪费生命之际,他又有脸回来嘘寒问暖了。 事情哪有如此简单,一定有下文。 换成平时,她早就劈哩啪啦回应一长串了。不过现在实在太累,只能哼哼哈哈随便敷衍两句。天啊,让她睡吧…… “没什么事,跟妳联络一下而已。对了,下礼拜我表妹amy要回台湾,她那边没多少熟人,刚好前两天她提起妳……有空一起吃个饭,陪她到处走走吧。” 丙然,无事不登三宝殿。 如果有精神一点,程思婕大概已经骂出脏话了;不过她实在太累,累到连恨意都不见,只是草草应付过去。 可悲的是,这通近乎骚扰的电话,居然是她睡前最后听见的声音。比起来,芋头排骨店老板低沉简单到极点的“谢谢”,也强过这虚伪的问候。她宁愿带着陌生人的制式回答入梦,也不想要让烂人的声音存在脑海中。 今天真是倒楣、倒楣、倒楣到极点。有一瞬间,她还真想爬起来把电话拔掉,丢出窗外。 但下一瞬间,实际的考量立刻推翻了任性的想法。电话机坏了要重买,窗户撞破了要修理,通通要花钱;她虽然还不到精打细算、每一块钱都斤斤计较的程度,但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赚的辛苦钱过不去。这一笔额外的支出,太没必要。 所以,不爽就硬生生的忍下去。带着无限的希望翻身继续睡──希望睡醒之后一切都忘记了。 睡觉、睡觉。睡眠时间就像金钱,不能任意浪费。 即使夜深,四周还是有些声响。像隔壁邻居走动开关门,楼下偶尔有夜归者聊着天经过,或传来嚣张的摩托车声。程思婕闭上眼睛,还是一分钟以内就沉入梦乡。 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bbs.***bbs.***bbs.*** 夜幕低垂,小吃街一如往常的繁忙嘈杂。 美女该来了。 一班粗人,每天晚上等着的,就是这一刻。十点半刚到,小店本来只有一两桌有人,各自低头吃喝着;突然,三两成群的客人开始从四面八方冒出来,熟练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坐,吆喝着点菜。 年轻老板本来闲在一旁抽烟,看到熟人一一出现,就认命地捻掉,不发一语地开始起油锅准备炒面。 “炒面!大盘!”“我来一盅排骨汤,配个炒面好了,反正也没别的!”“我要芋头排骨,小菜也来一盘!炒面帮我加多点高丽菜!” “高丽菜没有了。”老板不停手的忙着,头也不抬地说。 “靠!你说没有是什么意思?”客人嗓门大起来。 “就是没有了。”老板完全不为所动。 横眉竖目的客人继续嘀咕咒骂,精采的长串粗话中气十足的飙完之后,才怒问:“那我今天就是想吃炒面,你要怎样!” “有一点牛肉可以加。”语气还是冷。 “牛肉炒面,听起来也很不错啦。”隔壁桌客人从中调解:“这么晚了,不要再吵了。” 此言一出,果然,众人的注意力立刻转移,纷纷开始看表。“奇怪,已经十一点了,小姐怎么还没来?” “会不会有男朋友,跑去约会了?今天是礼拜五,下班去吃个饭、看个电影很正常。” “对,我看她最近打扮有变漂亮,连续好几天都穿洋装。” “不不不,就我观察,她最近心情不好,应该是跟男友分手了!” “真的?”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众人的好奇跟关心,开始追问细节。一票大老粗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共同的目标,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连老板拿了炒好的面、小菜过来时,都免不了被卷入战局,被抓着问:“阿郎,小姐今天怎么还没来?” “我怎么知道?”被昵称阿郎的郎敬予,回答得面无表情,转身又回去料理大蒸笼,一掀开,冒起浓浓白烟,里面排排整齐站着一盅盅的芋头排骨。 “耍酷喔!老板耍酷啦!”粗人们一阵哄笑。“明明也在等,要不然那些小菜是留给谁的?”“水煮花生跟海带!阿郎,不要以为我们没看到!” 郎老板根本不予理会,径自回去料理其他人点的东西。只不过,被说穿心事的他,嘴角微微上扬,是个有点自嘲的弧度。 奇怪,真的迟到了。通常这种时候都已经吃完东西,很秀气的在擦嘴、拿出皮夹准备付钱,而今天居然还没出现。 不动声色地往巷口看了一眼。这一看,就看来了众人热烈讨论的目标。 夜色中,纤柔身影终于出现。本来七嘴八舌的男人们顿时都住了嘴。一片静默中,她安静走到习惯的位子坐下,对身旁暗暗流动的一切毫无所觉。 “吃什么?”老板郎敬予依然面无表情,把一票粗人要吃的端上桌,一面擦着手,过来随口问。 “嗯……”今天的小姐有点闪神,发了一下呆,才说:“高丽菜炒面好了。小盘就可以,谢谢。” 棒壁桌的大老粗正一面吃牛肉炒面,此刻一大口面差点哽住。他猛烈的咳嗽起来。“咳咳……高丽菜……”已经卖完了。 结果,好一个郎老板,半声不吭,点个头就回去起锅炒面── 好,分明是藏私!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的客人明白过来,狠狠瞪了老板一眼。 只不过今晚的小姐心不在焉,没发现老板的特殊待遇,也没发现已经比平常晚了半小时,周围都还是原班人马,一个也没少。 因为,她心情正烂。 前男友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半夜打了好几次电话给她,想跟她聊天。而程思婕在睡眠被打扰、心情被打扰、一切都被打扰的情况下,早上忍不住赖床,导致加班到更晚;不过反正也不想太早回家,免得听到某人的声音,心情又被破坏。 其实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把电话插头拔掉或关掉答录机就好了,到底她为何不这么做呢? 难道潜意识里,她一直在等待什么吗?是不是那六百四十块美金? 还是,一句迟来的道歉? 不,她深吸一口气,挺胸坐直。要有出息一点,不要再用过去的错误惩罚自己。当下,该好好享用眼前热腾腾的……咦? 低头一看,面前出现好大一盘炒面,还有小菜! 所谓小菜,不该就是“一小盘菜”吗?面前这盘,也太大了!上面摆满了水煮花生、海带、豆干丝、卤蛋等等,甚至还有卤牛肉片,简直是饭店的水准。 “心情不好?多吃一点。”老板破天荒多说了几个字。 程思婕猛眨着眼,一时无法消化这突如其来的特殊待遇。 碧定来这儿吃东西有好一阵子了,偷看身材好的老板,也是小小的、不为人知的秘密之一──反正这儿没人认识她,也没人注意她,老板更是安静得不像真人,非常安全。 结果,今天是怎么回事? “怎么了?不合胃口?”老板没有放下东西就走,反而站在桌边,浓眉一挑,凉凉的问。 “不、不是。”程思婕赶快回答,尴尬得口吃。“只是……我没点这个。” “送妳的。反正要收摊了。” 老板轻描淡写的说词引发四周一阵激烈的咳嗽抗议声,此起彼落。 奇怪,切那么一大盘,还摆得整齐又漂亮,是当大家瞎了都没看见吗?跟收摊前随便凑一凑送熟客的剩菜差那么多! “不行,这不好意思。”程思婕坚持。“钱还是要算给你。” “那就十块好了。”老板满不在乎的说,转身回到摊子前,开始收拾。 通常美女都是特权分子,早该习惯了才是;但程思婕不一样,受宠若惊之余,依然不愿意占这个便宜。她一向算得很清楚,绝不占人便宜。 老板显然已经不想多说了,她只好向旁边的人求助。转头问隔壁桌正在慢慢吃面、假装没在听的客人。“请问你这盘小菜,多少钱?” 棒壁的大老粗被突然一问,当场呆住,半天讲不出话。 “这盘四十啦。”同桌另一个面貌凶狠的粗工客人多嘴,探身过来踊跃解答。“妳那盘喔,我看少说也要八十。” “哦,八十。谢谢。”程思婕受教,连吃也顾不得,先点头开始算钱。 “妳要不要先吃啊?面都要凉了。” 说的也是。不吃的话未免太浪费。她感激地望了身旁看似凶狠、但还满热心的客人一眼,然后,开始认真解决面前的食物。 等到她把一大盘的炒面、一大盘“小菜”全部吃光之际,老板已经在收拾桌椅了。这还真不容易,吃得她满头大汗,饱到差点站不起来。 平常炒面是六十块,今天还要把豪华大拼盘的钱加进去,她算好了一百五给老板。老板只收了五十块硬币,把一百元纸钞退回来。 “老板。”程思婕耐着性子说:“那样不够。” “我说够了。”回答很酷。 “可是……” “还有意见?不满意的话,下次可以不要来。”老板挥挥手,继续收拾,竟是不想再理她的样子。 握着那张一百元纸钞,程思婕第一次产生了无助的感觉。 身边人群已经渐渐离去,她竟是最后一个客人。毕竟,她今天故意让自己加班到忘了时间,很晚才来;本来以为老板该收摊关店了,没想到不但等着她,还招待她比平常更丰盛的小菜。 多日来的郁闷在此刻突然烟消云散。虽然酷老板并不是很亲切的样子,程思婕依然心存感激。 一点点的温暖,一点点的在乎……这么可贵。 她犹豫了片刻,才说:“那不然,我帮你收拾好了。” 老板嘴角微微上扬,有点嘲讽,丢了一块抹布过来她面前。“好啊,桌子擦一擦,然后椅子都迭起来。” 他是压根儿不信。客气话罢了,一个穿着整齐窄裙套装的时髦妙龄小姐,怎么可能真的帮他擦桌子、迭椅子的? 结果这个时髦妙龄小姐居然说到做到,二话不说,拿起抹布就擦,而且看起来相当熟练──别说这件事简单,现在真的能把桌子擦干净,而手势不像写书法或扑蝴蝶的年轻女生,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 郎敬予一面不停手地洗锅洗碗,一面一直在瞄她;等把摊位整理得差不多时,她已经把桌子都擦干净、抹布洗好、椅子也都迭起来了。 “谢谢。”他过去接手,饶富兴味地加了一句:“原来,妳真会做。看妳平常的打扮跟样子……真是看不出来。” 程思婕正在拨拢有些散乱的发,听他开口,整个人僵住,手举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势滑稽。 他……会观察她?不是从头到尾都低头料理、连话也不曾多说一个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轻描淡写改变话题:“已经这么晚了,不赶快回家?没人等妳吗?” 此言一出,程思婕皱了皱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独家制作***bbs.*** 其实,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为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里,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占大多数,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学生,隔壁美容沙龙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顺眼的适龄女子,多看两眼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忙碌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而已。何况美女再多,对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他没有多余的心思跟时间去注意。 周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热闹。成双成对的情侣牵着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还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喂我我喂你,看了真是腻。郎敬予还是很酷的蒸着排骨盅、炒着面,心里却暗暗在怀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们又怎样!至少不会一颗卤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实在太恶心! 还有,就是会出现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比如年轻女孩结伴而来,嘻笑打闹了大半天,公推一个出来搭讪,偏偏问题还相当之蠢。 “老板,再来一盘什锦炒面,然后,还要你的手机号码,可不可以?”说完,便一阵嘻笑。 这几个年轻女孩都已经是熟面孔,来过不止一回;郎敬予拿着锅子,头也不抬地回绝:“我每天都在这里,找我不用打手机。” “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表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妳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妳。”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吧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矗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鲍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妳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妳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妳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妳招待我们,妳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妳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妳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妳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 “howmuch?”程思婕忍不住淘气,指着挂在店门口的牛仔裤问。 “fivehundreddorsapair。”胖老板立刻回答。 程思婕大乐,笑得眼睛都瞇得不见了。“老板你好厉害。” “不是开玩笑的。”被小姐一夸,胖老板骄傲得抬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 “刚刚应该让你跟她们对骂的。”郎敬予也扯起嘴角。 被当女佣、免费伴游给奴役了一下午的程思婕,此刻终于放松了,心情也轻快、自在了起来。 汤头鲜美,面条爽口,配料又多又丰盛,热呼呼的吃下肚,不但抚慰了空虚的胃,也温暖了全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面看起来真好吃。”牛仔裤店的胖老板终于忍不住嘴馋,指着程思婕吃得好香的面说:“阿郎,我也来一盘好了。” 郎敬予一手持烟,一手支着头,慵懒拒绝:“没了。就那一盘。”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看胖胖老板失望加嫉妒的眼神。热汤入口,心头一丝甜意偷偷升起。 她就知道……来这儿,一定有专属于她的好东西。 第二章 后来,程思婕发现,她常常有股冲动,想学酷酷的郎老板大吼“闭嘴”。 比如说,出席“精英会”的时候。 精英会,顾名思义,号称去参加的都是精英;说穿了,也就只是一群同学、朋友找机会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的聚会罢了。 因为成员都是国外回来的,所以交谈的主要语言是英文;这就够让人心浮气躁了,加上堂而皇之自称是精英,言谈举止间,傲气逼人而来。 程思婕本来并不属于这一群;毕竟她家境只是小康,除了出国读书的两年之外,也没有常用英文的习惯,所以参加聚会时,总是浑身不自在。 既然如此,又为何要来呢? 原因很简单,就是输人不输阵。 这是逞强。没错,谁叫她的前男友是个所谓的名人,从交往之初,周遭朋友都在看好戏,看她哪一天会被甩掉,又要上演一出现代“花系列”,为大家的生活增添一些话题、笑料与情趣。 这群旁观者回国度假或工作时的聚会,程思婕若不美艳光鲜登场的话,躲起来哭、试图自杀、自残毁容、狂吃变成大胖子或厌食变成骷髅头……五花八门的传言就会立刻出现,随风吹散。 所以好强如她,虽然觉得这聚会很蠢,自己也蠢,但收到通知时,还是会认真打扮,亮丽登场。 就像为了今晚,她还特别买了漂亮昂贵的名牌当季新鞋,搭配好衣服和皮包,精心化了妆才赴会。 新鞋的宿命就是咬脚,当她站在富丽堂皇的饭店套房里,手持一杯红酒,饿得肚子咕咕叫,脚痛得快要站不住时……脸上还要维持一个矜持的微笑,心里却已经学郎老板大吼过不知道多少次的“闭嘴”或“shutup”了。 满场飞舞的,都是流利的英文。男的帅、女的美,天之骄子们交流着最近又去了哪度假,工作所需飞了哪些城市,赚了多少钱,买了什么跑车,谁和谁在一起,谁和谁又分手了……好几年下来,场景从国外移到国内,人物跟话题却几乎没变。 这就是所谓的“精英”吗? “嗨!思婕,妳也来啦?”高亢的招呼声在她身后响起,程思婕立刻头皮一麻。这就是今晚最不想遇到、也最不想见的人──她前男友的表妹。 不过,她可不会胆怯月兑逃。她一向正面迎战,绝不退缩。 此时,“表妹”正用所谓很“洋派”、很夸张的语气,不怀好意地招呼着。“我以为啊,妳转变口味,现在都改吃路边摊了呢。” 被这尖嗓子一喊,他们周遭的人都竖起耳朵,眼睛里燃烧起八卦的火焰。 有好戏!好戏要上场了! 程思婕缓缓转身。 先好整以暇啜了一口红酒。 “是啊。如果妳像看电影、逛街、喝茶一样都乖乖跟着我的话,妳已经吃到超好吃的台湾名菜了。可惜……”程思婕不慌不忙,语带惋惜。 “妳什么意思?!妳是说我都死赖着妳吗?拜托,谁要妳带啊!”表妹的脑筋并不是太灵光,三两下就被气得直跳脚。“我是看在我表哥的份上……他人真的很好,跟妳分手以后,还会关心妳耶!” 人这么好,为什么会劈腿?劈腿就算了,还谎言不断、恶意隐瞒,厚颜无耻地继续让她打理杂务、支付必要的支出?程思婕很想翻白眼。 “那就请妳转告妳表哥,我现在过得很好;也请代为问候他与他的新欢,祝他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才不辜负我的成全,不是吗?” 清脆俐落的话声刚结束,周遭看热闹的气氛,更像是火上加了油,越发火热。 大家都知道程思婕一向强悍,没想到跟男友分手后丝毫没有可怜样,这段话说得真是一针见血,大胆到吓人。 某表妹已经气得满脸通红,口不择言了。“他们一定会!他的新女友又漂亮又温柔,什么都比妳好!选对象当然要越选越好,哪像妳,现在沦落到跟地摊老板混在一起!” “是小吃店,不是地摊。”程思婕不慌不忙地纠正。 “管妳是什么!反正,跟妳很配啦!”护兄心切的表妹,眼看程思婕毫无退让的打算,反而不敢恋战,撂下狠话之后就跑了,落荒而逃。 向来都是这样,恶人还需恶人治。 程思婕使命达成,女王般地环顾一圈,然后,踩着优雅而矜持的步伐,穿越眼睁睁看着她的人们,神色自若地走出了水晶灯下,这个华丽又嘈杂的世界。 望着她高傲的背影,谁也想不到,五分钟之后,她会一个人在饭店对面的小鲍园独坐。长椅上,只见她弯腰把脸埋在手里,全身无力,连头都抬不起来。 罢刚的对峙,其实已经耗去她所有的元神。 真是累死了…… 脚步声接近,有人慢慢走过来。然后,爽朗的取笑声响起:“这样就不行了?真没用,我以为妳已经百毒不侵了呢。” “妳有来啊?刚没看到妳。”听嗓音就知道,是老朋友罗可茵,所以程思婕根本没抬头,闷闷地招呼。 罗可茵和她,大概是最不精英的精英会成员吧。不过,至少程思婕的外表还努力武装过,罗可茵就完全不在乎了。照惯例只穿着简单的衬衫跟长裤,连皮包都没带,潇洒得要命。 健康阳光、带点帅气的女子,此刻正一脸好笑地望着好友。 “妳没看到我?我可是从头到尾都把妳跟『表妹』的唇枪舌剑看在眼里呢。”罗可茵在她身旁坐下,拍拍她的肩,忍着笑说:“妳把人家讲得脸色发白,逃之夭夭,应该要很得意才是,怎么出来就变成这样?” “跟那种人吵嘴吵赢了,也没什么好得意的。”程思婕重重叹了一口气。“可茵,我是不是很幼稚?” 罗可茵很有个性的浓眉皱了皱,故作苦思状。“我该说实话吗?” “妳真的是来安慰我的吗?!”程思婕气得动手搥她。 “当然不是。我只是在里面待得气闷而已。”罗可茵有点无奈。 “这么勉强,那妳干嘛来?前几天问妳,妳明明说不会来的啊。”看着好友无可奈何的表情,程思婕恍然大悟。“又是妳们公主拖妳来作伴?” “别那样叫她,妳知道湘柔不是那种人。” “她不是才怪。”说到这位共同的朋友“公主”赵湘柔,本来如泄气皮球似的程思婕立刻又有精神了,一双美丽闪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全世界都知道她最爱占妳便宜了,偏偏妳这人又忠厚老实兼好拗……干嘛忍耐啊?我帮妳去教训她。” “妳省省吧。”罗可茵噗哧一笑。“一天到晚要教训人,妳累不累啊?” 这也是她们为什么能成为好友的原因。程思婕看似时尚亮丽,但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侠女投胎,特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于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一定会出口或出手教训。得罪过不少人是真的,但也为她赢得了不少坚定的友谊──比如特地出来关心的罗可茵。 “那个女人就是欠教训……”精英会里面,欠教训的女人实在太多了。 “一个晚上教训一个女人够了,妳今晚把jacky的表妹电得金光闪闪,配额已经用完,下次请早。”罗可茵笑着起身,还拉她一把。“刚刚里面的什么鬼米其林大厨做的点心根本不够我塞牙缝。走,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程思婕偏头,怀疑地看了看好友。“妳想吃什么?” 好友笑得更开心了,眼中闪烁着有点贼的光芒。 “当然是要吃『好吃的台湾名菜』。”罗可茵还故意引用程思婕之前说过的话。“如果是帅哥煮的,更好。” “罗可茵!”被取笑的程思婕顿足,死都不肯前进,却硬是被拖走。 “走吧,别害羞了,我已经好奇很久,今晚一定要好好瞻仰一下这位老板。” ***bbs.***bbs.***bbs.*** 又是一个忙碌的周末夜。 郎敬予其实已经很累了,但客人如流水般的来了又来,即使有帮手,也忙到没时间休息。正在挥汗料理时,突然,他觉得周遭的空气有了微妙的改变。 人声车声还是嘈杂纷扰,但,就是有一种很难解释的感觉,让他敏锐地发现,某人来了。 丙然,一抬头就看见了“某人”。今天她身边还带着朋友,不是上次那个骄纵蛮横的abc女,而是一个打扮素净中带点英气的女生。 两人往这边走来,程思婕脚步有点不稳,走得高高低低的。 待走近了,郎敬予才发现,程思婕今天非常漂亮。贴身的小洋装显露出她姣好的身材,看起来很昂贵的配件与皮包在她身上一点也不突兀;加上微乱的妩媚长发、精致的妆容……完全就是个千金小姐。 不过千金小姐丝毫没有架子,到他面前,还没开口招呼,就先给了他一个毫不保留的笑容。 那笑容,该怎么说呢……说美得像花未免太俗气,在郎敬予看来,最恰当的形容,就像是在燠热的夏夜里,吹来一阵带有淡淡茉莉香味的凉风。 “嗨。”她的招呼很简单,笑意盈盈。 郎敬予的回应也很简单,嘴角一扯。“老样子?” “嗯。”点头。 就这样,她心满意足地拉着朋友走到老位子坐下,像小孩子一样,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热腾腾的美食上桌。 快手快脚料理好她吃惯的面、汤以及招待的小菜,郎敬予端过去时,她还起身要来帮忙拿;结果站不稳,还差点跌倒。 “妳坐吧。怎么回事?” “鞋子……”程思婕不太好意思地吐吐舌,又闭口了。 她的高跟鞋美而无用,忍了一个晚上下来,现在根本像是酷刑折磨。郎敬予只是看了一眼,没多说。 炒面香,芋头排骨更是好吃,而旁观者罗可茵除了吃,也免不了细细观察;越看,她唇际的笑意就越明显。 “可茵,妳笑什么?”有人发娇嗔了。 “没什么啊,只是觉得很好吃而已。”罗可茵故意说。 这个老板,还真不是普通人物。身材、气质、长相……都称得上优质。尤其和程思婕的互动,那种无法形容的默契……硬要说是老板与熟客也是可以啦!但看着身旁好友甜蜜的笑意,罗可茵心头可是雪亮。 “真的很好吃吧?我就说嘛,某些笨蛋是不会了解的,还是妳识货。”程思婕得意得很,好像东西是她煮的一样。 “哪里。比不上妳识货。”罗可茵凑过去,压低声音:“老板是好货,难怪妳一天到晚跑来吃东西,我看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说完,有人又被搥了。罗可茵毫不在乎地大笑起来,而程思婕的脸红了,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被热气蒸的。 “怎么了?”好货老板端了盘招待的小菜过来,往桌上一搁,顺手拉过椅子坐下,熟稔得像是天经地义。 “没事,不用管她。”她瞪了罗可茵一眼。罗可茵举手作投降状。 “晚上出去玩吗?打扮得很漂亮。”他们已经进步到闲聊的程度了。郎敬予拿了根烟,不过依然没抽,闲闲地问。 程思婕笑得更甜,只因为他注意到她的打扮了。 而旁观者看在眼里,又是感慨,又是担心。罗可茵深知好友的个性。长了一张聪明脸孔,有时却笨得可以,尤其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更像是瞎了似的,勇往直前到令人捏一把冷汗的程度。 从上一次恋情失败至今,也快满两年了。相较于之前的消沉丧气,程思婕能重新恢复精神、甜美的笑容能重现,当然是很好的事。 但,对象为什么是小吃店老板呢? 不是说面摊老板有什么不好,只是…… “老板,请教一下,你在这边开店做生意,很久了吗?”罗可茵决定要尽一点朋友的职责,探听探听。 郎敬予没料到这个笑笑的朋友开口如此直接,愣了愣,随即扯起嘴角。“不算久,但也有几个月了。” “是吗?!才几个月?我以为很久了呢。”结果是程思婕大吃一惊。这儿不是卖芋头排骨的老店吗? 罗可茵暗自摇头。就知道她一定毫无概念。 “那……开小吃店,很辛苦吧?” 开店当然辛苦,实在无法想象娇娇女如程思婕,可以从美商银行下班之后,换下昂贵的套装,卷起衣袖来帮忙卖小吃。 呃,是不是想太多了?罗可茵在心里暗笑自己的多虑。 “还好。也没打算做长期。”郎敬予凉凉地说,轻描淡写地抛下炸弹一枚。“这不是我的店。我白天工作很忙,这一阵子只是帮人照顾而已。” 此言一出,两名女性都呆掉了。 “你只是来帮忙的?那手艺怎么会这么好?!”程思婕的提问一点重点也没有。 “你白天有工作?”旁观者清,罗可茵的问题比较有建设性。 “很奇怪吗?”郎敬予还是笑笑的,没有多解释,起身离开。 望着老板帅气的背影越走越远,程思婕忍不住喃喃自语:“太夸张了,当副业也这么认真,还做得这么好。” 语气中的崇拜之意,清楚到令人无法忽视。 “思婕。”好友用异常正经的口气打断她,让程思婕诧异回头。 两人对看几秒后,程思婕越来越困惑了,大眼睛眨了眨。“怎么了?妳表情好严肃喔。面不好吃?排骨汤不合妳胃口?” “不要管汤了。那不是重点。”罗可茵简直想叹气。真的,她这个好友完全在状况外,或者该说,又要开始发病了。 这种病,简单来说,就是“一栽进去就变瞎子”症候群。光看她一直跟着人家背影转的眼神也知道,这位小姐,已经又快掉进去了。 “那重点是什么?帮我划一下。”虚心请教。 “妳跟郎老板……妳……你们……”话到口边,罗可茵斟酌着,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好吧,妳有什么打算?” 照理说,程思婕应该大笑三声,然后俐落反问:“来吃消夜而已,要有什么打算?”那事情就好办。 不过,她却开始结巴,脸蛋还泛起可疑的红晕。“我、我只是……我没有……” 罗可茵还是叹气了。“思婕,妳确定要跟这小吃店老板交往吗?” 程思婕安静了下来,专注地望着好友。夜色中,她的脸蛋精致而亮丽,乌黑的眼眸流露一丝不解。 “他刚刚说,这不是他的店。”半晌,程思婕才回答。“而且就算是,那又怎么样?谁规定小吃店老板不能当朋友的?” 完了!这句话一出现,罗可茵就知道情况不妙。 当初这位小姐被公子狂追的时候,面对众人的好心劝告,也是一脸诧异地反问:“花心又怎样,我们只是谈得来的朋友,这样不行吗?” 然后,看看结果是什么! “思婕,妳听我说。这个老板,我觉得他──”不死心的罗可茵正要开口,却被再度出现的帅气身影给打断,只好硬生生把话吞回去。 从隔壁店家回来的郎敬予,闲闲晃了过来,把手上的夜市名牌──红白塑胶提袋交给程思婕之后,转身又走开了。 从那淡然的表情中,罗可茵完全看不出这位郎老板在想什么,又有什么反应。 程思婕要跟这么深沉的男人交手……呃,情况不妙。 “这是什么?”笑着问的程思婕一打开袋子,脸上的笑意就更深了,简直像看到什么珍贵的宝贝、价昂的名牌限量品一样,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从袋子里拿出──二十块一双的塑胶拖鞋。 他注意到了! 注意到她的脚快残废,注意到她整晚都走不稳、站不久,只为了脚上那双已经名列凶器排行榜前几名的高跟鞋! 轻描淡写的贴心,像是冬夜里的热汤,让人由内而外暖起来。 喜孜孜月兑下昂贵精致的高跟鞋,程思婕毫不犹豫地套上红色塑胶拖鞋。抬起头,给了他一个感激的微笑。 笑容那么甜,让身旁好友忍不住又再度长长叹了口气。 看来……大势已去了。 ***独家制作***bbs.*** “咦?小姐还没来?” 最近几天,这句话已经成了胖胖纪老板过来串门子时的惯常招呼语。 闻言,郎敬予也照惯例装作没听见,自顾自继续做他的事──不,不是蒸排骨或炒面,也不是切菜,而是翻阅桌上的杂志,一面闲闲抽着烟。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俊美到抢眼的帅哥,但浑身上下充满一股自在笃定的气质,让他与众不同了起来。 “倒是你,又不用你帮忙了,还来作什么?”胖老板拉把椅子,在他身旁坐下,顺手拈了一块桌上盘子里的豆干,大方偷吃。“嗯,卤得还不错。我看你妹夫一个人照顾得来啊,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 “没什么不放心的,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店。”郎敬予凉凉地说。 “那奇怪了!既然很放心,你干嘛还每天来坐镇、监督?” “我不是来监督。” 胖老板套出真心话,大乐之余,立刻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那真的就是来等小姐的喽?早说嘛。” 郎敬予拒绝作答。 这家卖芋头排骨的老店,本来跟他没什么关系,而是他妹夫家开的。但当妹夫的父亲住院开刀、妹妹又怀孕快要临盆时,求助无门,大舅子郎敬予只好出面帮忙。 结果这一帮,就帮了四个多月。白天工作,晚上来接手小吃店,让妹夫可以回家照顾老小。直到妹妹平安生下小孩,早就坐完了月子,妹夫父亲的伤口也完全恢复之后,才把担子从郎敬予肩上接回去。 “没看过这么疼妹妹的,你自己工作都那么忙了,晚上还来加这种辛苦班。”胖老板收起戏谑的神色,语重心长地劝说着:“你爸走了之后,就看你拚命赚钱,根本没休息过,人又不是机器。阿郎,你也要三十了,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了吧?别老是顾着家人,反而忘了自己。” 郎敬予听是听见了,但是不回应,低头径自看杂志。 胖老板叹气。“你这脾气从小就这样,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大家老邻居了,没什么好抱怨的;不过如果要追小姐,喏,比如那个程小姐,你就不能继续这么闷下去,这样不会成功啦。” “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有点反应了,嘴角微微扯起,是个自嘲的弧度。 这反应很耐人寻味。居然不是撇清或否认,而是说人家不见得会看上他…… 机不可失。胖老板抓住郎敬予的手臂,很认真地说:“这很难说。阿郎,你想想看,如果今天性别对调,你是面摊西施,她是事业有成的白领,每天为了你来吃面的话,那结局一定是很赞的啦,就是电视上演的那种好看的爱情戏啦!” “可惜,我不是面摊西施。” “比喻而已嘛。”胖老板勉励道:“你又不是没有工作,而且还做得有声有色,绝对配得上人家。” 郎敬予还是摇头。“太娇了。我身边这样的女人还不够多吗?” 说完,他起身准备离开。不管是不是在等人,都已经这么晚,他也该回去了。 把握机会?郎敬予笑了笑。美丽精致的艺术品通常都要小心摆在展示区,连碰都碰不得,纯欣赏就好,根本不能想太多。 何况几天前程思婕带朋友来那次,光看她朋友打量、评估的眼神,后来还对着程思婕耳提面命,谆谆教诲训话的样子,猜也猜得出来是在讲什么。 那之后,程思婕就没出现了。 失望吗?确实有一点。但郎敬予很快就清醒。他根本没有时间、精神去应付另一个千金小姐。毕竟,像他自己说的,他身边这样的女人还不够多吗?他母亲、他妹妹……都是啊。 “要回去了?”妹夫正在低头料理客人点的菜,斯文的脸被热气蒸得红红的,一面客气招呼着大舅子。 郎敬予沉默地看着妹夫。若不是因为这男人非常疼老婆,郎敬予当初绝不会同意自己的妹妹嫁给一个家里开小吃店的平凡男子。 “大哥,我把你的东西都收好了。”妹夫用下巴示意要他看旁边的两个大袋子,不太好意思地笑笑。“这些都是你惯用的厨具。连锅子都让你自己带过来,真是麻烦你。这段时间谢谢你了。” “反正放家里也没人用。你要不要留着?”郎敬予问。 “不用了,谢谢。我用自己的比较顺手。”妹夫又尴尬地看了他一眼。“而且东西堆太多、太杂,小芬会生气。” 郎敬芬是个只会发号施令的无用元帅,意见很多,行动力却是零。也多亏他妹夫脾气好,百般容忍。 事到如今,除了开店这点辛苦了一些以外,郎敬予不得不承认,他妹妹能嫁到这老公,真算是运气好;换成一般的男人或小开,大概早就已经吵架吵到翻天了。 不再多逗留,他提起袋子,准备离去。这几天看下来,妹夫一个人加上白天雇来帮忙的小妹,应该忙得过来,他可以放心了。从此之后,可以专心自己的工作,晚上回家就看看书、看看电视、跑个步、休息…… 是,通通是自己一个人,但,那又怎么样? 正待举步,却又习惯性地抬头望了一下。 而胖老板正对他猛偏头、挥手,外带挤眉弄眼、歪嘴使眼色。若不是老板胖到中风了,就是在叫他看──看什么呢? 看夜色中,一个娉婷的身影,正往这边走来。 还是一样套装、高跟鞋,浑身上下散发着粉领贵族的时尚气息。 她远远看见他,脸上那带点疏离的表情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能融化人般的甜美笑意,彷佛看见他是全世界最开心的事,忍也忍不住地想笑。 一瞬间,什么都不见了。恼人的现实、两人之间的差距、她的个性、他的处境……通通都淡成了背景。 郎敬予第一次发现,原来心跳猛然加快的感觉是很刺激的,好像在搭云霄飞车;等着她走近开口的这几秒,就有着彷佛爬上最高点,即将要加速往下猛坠的窒息感。 “嗨。”招呼好简单,以甜甜的笑意相佐。 郎敬予也扯起嘴角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有帮手啊?是新找的?以前都没见过。”她好奇地望了望。 “不,我才是他的帮手。”定了定神,郎敬予淡淡开口。“而我已经帮完了,从明天起,我不用来了。” 程思婕眨着眼,一时之间,好像无法消化这几句话的意思。 “你说,明天起,你不会在这里了?” 朗敬予点头。 “那……那怎么办?”她茫然地问。 此刻的她,突然变成像单纯的小女孩,一点也没有平日精英俐落的模样。 她真的愣住了。没想到出差几天回来,居然风云变色。本来满怀欣喜地来吃面,把好友罗可茵的分析跟告诫都抛在脑后,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惊喜”等着她。 “没怎么办。”郎敬予耸耸肩。“以后就是换成这位老板帮妳煮东西吃。他叫宗德,这店传到他已经是第四代了,手艺很好,妳会喜欢的。” “可是……那就不是你煮给我吃的了。”她的茫然神色令人心软。“你现在就要走了?” 沉吟片刻,郎敬予还是硬着心肠,点了点头。 迟早要走的,何必再多生枝节?只不过是一碗芋头排骨汤、一盘面而已,谁煮都一样吧? “对啦对啦,他现在要把东西拿上车,小姐,妳帮他一下嘛。”眼看就快没戏唱了,郎敬予很可能就这样走掉,胖老板本来在一旁拉长耳朵偷听的,听得心急如焚,终于听不下去,一个箭步过来要力挽狂澜。 只见五短身材的胖老板很敏捷地随手从旁边袋子里抽出一支锅铲,塞到程思婕手中。“就这个,妳帮他拿吧。” 好几双眼睛盯着那轻若鸿毛的锅铲。此刻,锅铲的身价却重如泰山。 究竟,老是爱耍酷的郎敬予会有什么反应?而被大家当女神般远远仰慕着的程思婕,又会怎么做? 夜色中,炖好的排骨汤、面食、卤味的香气轻轻飘送,小吃街一如往常地人来人往,谈笑聊天的话声搭配着背景的车声,是个很平常的场景。 终于,有人开口了。 “那……”是程思婕,她小心翼翼地举着锅铲,对郎敬予说:“我帮你,好吗?” 望着她白女敕玉手,郎敬予微微皱着眉,有点无可奈何的样子。 “来吧。我车子停在外围,要走一段路。”终于,他让步了,轻松提起两大袋,转身领她走。 程思婕连忙跟上,手中依然紧紧握着那救命的锅铲。 “你家……往哪个方向?如果顺路的话,可不可以送我……”在他身后,她小小声追问。话虽然没说完,其中包含的含蓄期待,却清清楚楚。 晚风轻拂而过,其中彷佛有谁的叹息声,几不可闻。 可能是身后众人的赞叹声吧。从背影看,真是郎才女貌,一对壁人哪。 这么好的机会,郎敬予若不懂得打蛇随棍上,那真是呆呆呆……呆到极点了。 第三章 程思婕变了。 身为外商银行信用卡部门的行销人员,她每天光研究新的方案跟促销合作计画就焦头烂额了;加上开不完的会、跑不完的应酬跟发表……加班,绝对是家常便饭。 不过,最近她加班的次数越来越少。就像今夜,才七点不到,她就已经准备要离开办公室了。 是“准备”没错,可不是包包提了就走,还有很多准备工作的。 在明亮的洗手间里,程思婕遇到刚好进来的主管,也是她在美国读书时的同校学姐时,对方眼睛闪了闪。 “晚上有约会?”学姐主管一面洗手,一面笑问。 要离开公司前还补妆,那一定是下班还另有节目。正在对镜认真整理仪容的程思婕,好像做坏事被抓到似的,非常心虚。 是,她是要去约会。若下班只是直接回家的话,何必整个化妆包都摊在洗手台上。粉饼、眼影、腮红、唇蜜……一样都不缺,要补得若有似无却容光焕发,这可需要多年的练习与高度的技巧。 水声乍停,主管的视线落在化妆包上,正在对镜小心清理睫毛膏痕迹的程思婕明明应该目不斜视,却一直偷眼瞄着学姐主管,看她有什么反应。 “我就觉得这香味很熟悉。”主管锁定了形形色色化妆品中的某一样,笑容扩大,画得又细又美的眉往上一挑,眼神里带着揶揄。“j-lo的glow?” 此言一出,程思婕的脸不用补腮红,马上就涌起自然红晕。 有在用香水的人都知道,由翘臀大明星j-lo推出的自创品牌香水不见得顶级,但这支曲线优美的香水glow,正是所谓的“猎男香”。传说男人只要闻到就手到擒来,简直比古代大侠使用的迷魂香还厉害,堪称是现代药。 而要去约会前使用这香水,目的可是清清楚楚── “八卦是真的?妳交新男友了?”主管笑问。 “还没有啦。”程思婕敷衍过去,赶快改变话题。“学姐,我以为妳结婚生子之后,就跟精英会没来往了,怎么还是听得到八卦?” “我是金盆洗手了没错,不过,那不代表八卦不会传到我耳中。别忘了我们还有已婚组的聚会。”学姐慢条斯理地擦干手之后,还用洗手台上的高级乳液保养一下,一面闲闲地说:“有新对象是好事,下次精英会的时候带去,让大家鉴定看看吧。” 才不要!扁想到那一整屋子光鲜亮丽到可怕的男男女女、满天飞舞的英文……跟郎敬予的风格实在相去太远,搞不好会惹毛他,当场吼大家闭嘴。 这么一搅和,程思婕不顾妆还没完全补完,就快快收拾好东西落荒而逃。搭上捷运之后,因为人多没位子,加上她累到打瞌睡,也没机会补好妆,直到走出捷运站,转进那条最近已经走得很熟的巷道里时,她还在懊恼。 郎敬予回来时,转进巷子,看到的就是这番美景。心不在焉的美女站在公寓门前的路灯下,亭亭玉立,等着他。 远看是很美,但,随着脚步越近,郎敬予就越觉得不妥。 一身雪纺纱小洋装搭配外套,庄重又不失俏丽,神态虽然略显焦虑,但整体还是很亮眼。她应该要置身于明亮时尚、现代感十足的金融商圈的,和阴暗狭窄的住宅区街道、老旧的公寓一点都不搭。 尤其她身边还停放了满满的摩托车,她不介意,郎敬予却为她胆战心惊,怕她一转身,那双美丽的小腿就被排气管烫到。 不适合啊……但,实在是好看,舍不得移开视线。 尤其当她抬头发现他时,眼儿弯弯的甜美笑靥,在这已经进入深秋、略带凉意的夜里,就像是喝了一口滑顺好入喉的水果酒,让人有种微醺的甜甜暖意。 “怎么又来了?”等走到她面前,郎敬予却只是淡淡地说,脸上丝毫看不出表情。 这话让她的笑意淡掉,嘴嘟了起来。“你不高兴看到我哦?” 他没回应,只是低头找钥匙开门。 “你忙到现在?还是又绕过去你妹夫那边了?那你吃饱了没?”不用邀请,她自动跟在他身边,一面主动问着。 对,就是“主动”。从上次帮忙送锅铲回来──还不是他开车,他还得送她回家──他们总算超越点头之交的界限,知道了对方的住处。 然后,过没几天,郎敬予工作结束回到家,就发现一个俏丽美女在门口等他。 “我刚好到附近来开会。”程思婕笑着解释。落落大方,无懈可击。 郎敬予对她的态度很一致。不管是她一开始的生疏,到后来的频频造访,他都是淡淡的。虽然不排斥,但好像不吃惊,也没有喜悦的样子。 她是主动,没错,因为她喜欢他的模样,他沉稳的气质,他一直淡然的态度,也知道他火大起来时一点也不淡然,比如那次仗义执言,帮她骂了某个嚣张的女人……反正,点点滴滴加起来,就是喜欢。 也许认识真的不算深入,也许她的喜欢都很表面、很肤浅……但话又说回来,若她不主动一点,又怎么能认识得更深入呢? “你真的吃过了?”尾随郎敬予上楼,她的口气难掩失望。“今天傍晚下过雨后突然变凉了,我还在想着要喝点热汤……” 她怀念美味的芋头排骨汤啊,现在两人熟了些,以前的特殊待遇反而都没了。本来以为郎敬予白天的工作也跟煮食有关,想去光顾一下,不料郎敬予一口就否认了,也没打算多解释的样子。 他真的话好少,连程思婕这样口齿伶俐、个性积极的人,在他面前,有时都忍不住觉得挫败。 进了他的住处,整体面积虽不小,但堆积了不少东西,建筑本身跟家具也都有点年纪了,格局、地点、摆设都是很普通的老式公寓。 一身时尚精致打扮的程思婕,把名牌包包抛到陈旧的沙发上,一点也不在乎地坐下,托着腮,有点闷地望着那个潇洒的背影。 只见他丢下她,径自走进厨房搁放手上杂物,对她的碎碎念毫无反应。 潇洒是潇洒,未免冷淡了些……就像这样,她如果住口了,室内立刻陷入完全的安静,郎敬予不会主动说些什么,室内只有移动锅铲碗盘等器具的声音。 枯坐了一阵子,即使是程思婕也坐不下去了。气氛冷到不行,肚子又饿得咕咕叫,还是先去吃点东西吧,反正今天已经看到他了。够了。 “那你忙吧,我就先走了,明天还要上班。”嗓音变得有点闷,那也没办法。 回应来了,郎敬予连头也没回,凉凉地说:“面都煮了,妳要走去哪?” 原来他都听见了。 就这样,程思婕立刻很没出息地又笑弯了眼,好像突然又充满了电力一样。她很期待地奔到厨房去凑热闹。果然,熟悉的香气已经开始弥漫。 娇美的小姐凑到他身边,一股清爽如刚出浴饼的肥皂香钻入鼻腔。郎敬予当然感觉到了,心跳倏然凶猛了几下,握着勺子的手也震了震。 不过,表面上还是很冷静,他淡淡地说:“不要进来厨房,小心弄脏衣服。” “奇怪,我以前老是跑去店里,你也没担心过我的衣服啊。”小姐又嘟嘴,超不甘愿的样子。 只有到最近、只有在他面前,她才会流露出这样娇憨直率的模样。 “妳怎么知道没有?”郎敬予敏捷地把面盛入大碗,转身端到小餐桌上,说着,嘴角微微扯起。 “喔,原来你从以前就觉得我衣服很漂亮?”她像小狈一样跟在他边问。“我还以为你根本没注意过我呢。” 这话换来一个冷冷的谴责眼神。没注意过她,那一天到晚招待的豪华小菜是怎么回事?她神经真有这么粗? “虽然你都会送小菜给我,但我以为是因为东西有剩,我又都最晚去嘛。”她不死心地追问:“所以真的不是剩菜?而是特别帮我留的?对不对嘛?” “吃面了,别吵。”把自己的面也端了过来,郎敬予面对那双明媚期待的大眼睛,只是轻描淡写地这样说。 虽然如此,那张刚硬性格的脸上,线条明显地柔和了,眉梢眼角的淡漠里,开始有着一丝萦绕不去的笑意。 温暖的蒸气充满室内。面还是很好吃,弹牙又不硬;馄饨是前一晚包好的,所以不用等待;她喜欢的水芹菜切得细细,浮在清爽好喝的汤中,洒上点胡椒,便是人间美味。 喝着热汤,被蒸得泛起红晕的粉脸上,洋溢着心满意足的愉悦,容光焕发得让人忍不住多看好几眼。 程思婕并不知道,对郎敬予来说,她就是好看。妆补了没、用什么颜色的眼影,根本一点都不重要。 ***bbs.***bbs.***bbs.*** 程思婕是真的不知道。她对郎敬予的认识实在不够多,就算她一直很努力、主动,挖掘出来的也有限。郎敬予,实在很神秘。 但她还是充满着干劲。上次恋情受挫之后,沉潜疗伤了这么久,也真是闷坏了;重新苏醒的感觉,实在很好。 有些人可以清心安静地过日子,但她不行。她是需要恋爱才会容光焕发的女子。 心里放着一个人,想到他就偷偷开心;没事就把两人之间的点点滴滴拿出来反复温习,不放过蛛丝马迹。有空就想看到他,就算是一眼也好。突然又有动力打扮了,从头到脚都认真打点,连饰品都不马虎,这改变连不相干的外人都看得出来,程思婕真的不一样了。 “最近真的在谈恋爱?好像变漂亮了喔。”和主管一起出门去开会时,主管又忍不住要问。 “没有啦。”话是这样说,但眉梢眼角流露的笑意,却是清清楚楚出卖了主人。 “有人在传说妳要跟前男友复合……是不是真的?” “啊?”笑容僵住,程思婕货真价实的呆掉、傻眼。这种谣言是怎么回事? 她已经连续几次没出席精英会的餐叙或派对了。最近,如果有空档的话,她就是往北投郎敬予那边跑。心思都不在了,哪可能注意到太多? “听他表妹说的。其实复合也没什么不好。”学姐主管轻描淡写地说着,在计程车上还把握时间翻阅文件,一面可以指导学妹属下的爱情大业。“当初妳分手分得太冲动了。jacky的条件很好,当他女友的,不能太强势,锋芒要收一点,有些东西还是要让一下。” 所有的计程车司机都爱插嘴,这一个也不例外,忍不住从后视镜瞄了瞄后座年轻貌美的小姐们。“男人都是这样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生才会快乐啊。” 那可不一定。程思婕很不服气。至少在她看来,郎敬予的条件也很好,可是他一点也不轻浮,相反地,还目不斜视到极点──没看她都已经主动成这样了,两人的进展还是有限。 “何况,妳自己本身长得漂亮、学历又好,工作也不错,跟妳相配的男人,条件可不能太糟糕。思婕,要睁大眼睛挑一下哪。”学姐翻阅着文件,一面说。 不知为什么,程思婕觉得学姐主管话中有话。本来想要辩解,但因为已经到了目的地的办公大楼,只好暂时忍住,下车开会去。 为了这次谈合作,她已经加班了好一阵子,准备了详细的提案。信用卡能合作的厂商现在是五花八门,积点数送赠品,赠品的范围超广的,各式家用品、化妆保养品、折价券、停车券、机场接送……已经都不是新闻,要出奇制胜,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太新颖的提案又不见得能够得到青睐,厂商毕竟还很保守。要怎样说服、让大家达成互惠的共识,也是他们行销计画的重点之一。 开了一下午的会,负责讲解的程思婕讲到喉咙都沙哑了。走出会议室时,天色已晚。每到这种时刻,程思婕都觉得自己很老,不只是身体上的疲倦,心情上更是有种难以言喻的灰色。 再坚强的女子,也希望有个可以归去的地方、有人在等侯。像这样累得惨兮兮的回到自己的住处之后,就是安静寂寞的漫漫长夜。电视的声响、偶尔的手机响,只更衬托出孤寂而已。 “晚上他们说要请吃饭。”学姐也累了,和她一起走出会议室,一面低声说:“我有老公小孩,晚上得回家;妳如果没约的话,跟他们去吃一顿也好。” ……没兴趣。应酬饭吃起来多无味,就算再高级的餐厅,若相伴的人不对,也就完全没有享受的感觉了。她想吃的是一碗专为她煮的、香喷喷热腾腾的料理。 两人走过长廊,到了前面接待区之际,学姐主管已经先行离去。程思婕正要问接待小姐洗手间的位置时,突然,迎面来了一对俊男美女── 苞所有人一样,程思婕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结果这一看,就看得她全身发凉,头皮发麻起来。 是,台北金融商圈,遍地是俊男美女,但娉娉婷婷走在她面前的,是个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精致得像搪瓷女圭女圭,全身上下都是低调奢华的行头,一身贵气逼人而来。 此刻美女掩嘴轻笑,银铃般的笑声听在程思婕耳中,跟催魂铃差不多。“咦!是思婕呢,怎么会在这里遇到妳?好久不见了。” 这女人,这表里不一、恐怖到极点的女人!在场众人的目光全是惊艳或倾慕,只有程思婕能看穿她的外表。 因为,她们曾经是室友。跟这表面美丽、内在骄纵又恐怖的女人朝夕相处,程思婕居然还没有发疯,真是奇迹! “居然是公主小姐。妳不是应该在逛街购物、度假、做脸、泡spa吗?怎么会在这里?该不会是来上班吧?”程思婕当然不是简单的角色,立刻升起武装,露出虚伪的甜美笑脸,甜甜反击。 丙然是熟知彼此的人,针锋相对之下,立刻踩到痛脚,程思婕很得意的看着赵湘柔精致美丽的脸上闪过一丝恼怒。敢这样当面讽刺赵湘柔的,也只有死对头程思婕了。 “我只是来接我爸。唉,大概又有什么饭局。台北的精英这么多,都认识不完。”赵湘柔说着,幽幽叹了口气,让人听了,都忍不住想跟着叹气。 赵湘柔的父亲就是这个大集团的董事长,会在这里遇到她,也不算是很奇怪。 只见赵千金的大眼睛一闪,笑盈盈看着程思婕。“妳呢?有没有好消息了?有空的话,别忘了来聚会嘛!有很多很不错的男生可以认识。就算是像妳眼光这么高,应该也能找到喜欢的人喔。” 这话若是出自别人的口,可能还没什么;若是赵湘柔,那一定是在讽刺她。程思婕立刻背脊一挺。 正要继续出击之际,突然,被打断了。今天这家大公司的接待区真是热闹。 “……所以,先开着一个晚上,我们明天会再过来测试。”一个熟悉的低沉嗓音说着,随即,熟悉的身影跟着出现。 程思婕愣住了,嘴儿微启,一时之间,动弹不得。 怎么……怎么会是他?! 那人一身t恤牛仔裤,还推着推车,身上有着油污跟灰尘──就是郎敬予!虽然身材很好,虽然很酷,但不管怎么看,都像是来送货的──工、人! 他也看到她们了。深邃眼眸先是不在意的扫过,然后很快又转回来,锁定一脸诧异的程思婕,俊脸上虽没有表情,但眼里开始有了闪烁的笑意。 幸好他生性沉稳,不会轻举妄动;因为两人视线相交了十几秒,僵持之下,郎敬予领悟过来── 她,没有打算跟他打招呼。 没有那个一看到他就绽放出的开心微笑,没有立刻迎过来,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保持僵住的姿势,像尊美丽的石膏像。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他觉得周遭温度也一度一度地往下掉。心也慢慢的,慢慢的,冷了,硬了。 “思婕,是妳认识的人吗?”僵持中,赵湘柔软软女敕女敕的嗓音响起,充满了兴趣与好奇。 “啊、我……他……”一向伶牙俐齿的她,居然在支吾?! 而郎敬予根本不想再听,他移开了视线。一使力,手臂肌肉贲起,推动重重的推车,把一车沉重的器材往外推走,头也不回地离去。 程思婕的脸色发白,而且是惨白,那是再多的美白精华露、面膜都无法达成的效果。她握紧了拳,好半晌,像是灵魂出窍一样,傻站在原地,说不出话来。 一开始是吃惊到来不及反应;然后,因为死对头赵湘柔就站在旁边,她真的迟疑了,没有办法过去相认──若换成是别人,她绝不会如此犹豫。但,为什么就是这么巧?! “程小姐?”在接待柜台内的小姐突然探身出来,一手握着电话,一面清脆地唤她,传达讯息:“我们副总说请妳先留步,等他们出来一起去吃晚饭,可以吗?” “我……啊,不行。”程思婕这才像大梦初醒,慌乱地转身就追出去。“我还有事,要先走了,抱歉!” 话还没说完,人早就飞奔到走廊上,急促脚步声远去,也不管身后接待小姐继续叫她、昔日室友充满兴味的眼神也一直跟着她的背影。 传言会是真的吗?聪明俐落、自视甚高的女强人程思婕,现在的男伴,是个蓝领阶级的工人? “思婕这么慌张,好难得唷。”赵湘柔含笑望着走廊的方向,没有收回视线,只是若有所思地对身边人说:“而且,老头,你有没有发现,那位先生……目不斜视呢。” 通常有赵湘柔在的场合,男性的目光一定会聚焦到她身上,这已经是不变的定律了。但,刚刚那位身材很好、表情很酷的男人,从头到尾除了看着程思婕之外,视线连扫都没有扫到其他人,更别说是注意到一旁的赵湘柔了。 “大小姐,请不要叫我老头子。”一直在旁边没开口的斯文男士闻言,只是彬彬有礼地纠正着。 “我哪有叫你老头子,我是叫你老头。”赵湘柔笑得好愉悦,对被纠正一点也不介意的样子。 ***独家制作***bbs.*** 郎敬予真的没有生气;没什么好生气的,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不是吗? 他是系统工程师,专门帮客户评估需求、设计专用软体来执行管理。除了设计程式,还要负责安装、讲解、维修,今天就是去某大集团的客服部门执行一套流程上线,没想到工作结束之际,帮忙搬走几台要测试的电脑主机时,会这么刚好,遇上来开会的程思婕。 他当然清楚状况。两人的交集本来就很有限,何况今晚根本没料到会偶遇,这么突然,她反应不过来也是情有可原…… 奇怪,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不高兴?而且,恼怒与不爽的情绪始终盘旋不去,就算一直试图说服自己也没用。 若是萍水相逢,毫不挂心,反应就不会这么激烈。正因为察觉了自己的反常,这让郎敬予更加不愉快。 他心情恶劣到不想回家,当然也不可能去买醉或狂欢,只是来到妹夫的店附近晃了晃,顺便关心一下状况。 棒壁卖牛仔裤的店面今天生意冷清,胖老板看到他了,闲闲晃过来打招呼。“今天没约会?” “我哪天有约会?”换来冷冷的反问。 “心情不好?脸很臭喔。”胖老板打量他一下。“干嘛,跟小姐吵架?” “人家可不见得认得我,有什么好吵的。” 话一出口,郎敬予自己都吓了一跳。这酸得要命的幼稚口吻是怎么回事? “唷!真的吵架?”胖老板笑得好开心,一颗金牙闪了闪,很招摇。“看你这么不爽的样子,小姐是做了什么?乱花钱?要你送东西?去高级餐厅吃饭?拗你请客?” 郎敬予不肯回答。他还在懊恼刚刚的失言。 “情侣吵架是难免啦!吵完就没事了。赔个罪,买个小礼物,搂过来亲一下……什么事都没了。床头吵床尾和嘛,不要这么在意。” 好,连外人都看出他很在意了,他引以为傲的扑克脸呢?上哪去了?郎敬予更是气闷。 苞妹夫聊了几句之后,他熟练地开始帮忙料理、上菜,用单调制式的动作转移注意力,一双工程师的手非常灵巧,完全是训练有素。 郎敬予下定决心要做的事,还没有失败过。不管是读书、工作、写程式、跑测试、甚至是洗手煮食、照顾母亲与妹妹、赚钱还债…… 一忙忙到了收摊,心情总算好了一点点──虽然还是很有限。把自己累到没力气多想了,才甘愿离去。 回到家都半夜了。夜空迷蒙,厚厚的云层遮去了月光,他在路灯微弱的光线下停妥车,累得一面按摩眉心,一面走向公寓。 静谧的巷道内,有人在等他。是个熟悉的身影,他几个小时前才见过。 郎敬予先是一阵心跳加速,随即冷静下来。他很想视而不见,直接越过上楼算了。但那个俏丽人儿就挡在公寓门前,他只好板着脸,在她面前停步。 “找谁?”他冷冷地问。 “我……”她罕见地口拙了。好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气了?” “要生什么气?”郎敬予示意要她让开,但程思婕动也不动,仰着脸,很焦虑地望着那张毫无表情的俊脸。 “晚上……我被你吓了一大跳。你为什么会在那里呀?你的工作在那边吗?”她急急问着。 “这些好像与妳无关吧。”郎敬予还是冷冷说着。 程思婕安静下来。她已经站了一晚上,很累了,遂往后靠着墙,不怕弄脏一身整齐漂亮的开会装扮。 那双大眼睛好无辜,专注看着他的时候,郎敬予只觉得呼吸有点不顺。 “还有什么事?”他还是硬着心肠说:“没事的话,麻烦妳让一下,我要上楼休息了,明天还有很多粗工要做。” “你在怪我。”她一点也不会绕圈子、刺探猜测。那不是她的风格。程思婕单刀直入地挑明重点。“因为我没有跟你打招呼,对吗?你觉得我嫌弃你?” 郎敬予只是扯起嘴角,嘲讽地笑了笑。“冤枉妳了?” “没有。是我的错,对不起。”她的声调里终于还是显出了一丝哀怨与委屈。“可是,你什么都不说。虽然我常常来找你,但你从没有主动找过我。你从不问我的事,也不肯跟我分享关于你的一切。我连我们算不算是朋友都不确定,你要我怎么样呢?” 话说得没错,但郎敬予还是胸口一闷,满月复的不爽。 是对自己的不爽吧。不是年少得志的精英人士,无法与她匹配。既然这样,何必如此辛苦? “好,那我把话说清楚。我之前在卖小吃,现在是粗工。如何?讲清楚了又怎样?”下次,就会把他大方介绍给那些上流社会的朋友们了吗? 那双大眼睛眨啊眨的,静静看着他发飙。 他居然在发飙!已经多少年不曾动过怒,即使是母亲把家产都拿去乱投资、赔个精光;毫无理财观念的妹妹一天到晚捅楼子要他收拾……他都没有真正生气过。而今,一个号称毫无关系的女人,却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因为这样,他更火大了。 “而我不但没有名车,不能送妳名牌,不会带妳去吃大餐,目前还负债上百万,妳确定自己要继续来找我、跟我来往?” 狰狞。语气狰狞,表情也狰狞。他的嗓音虽然压得低低的,但双眸中刮起的风暴,狂乱得吓人。 但程思婕没有被吓住,她只是一直静静听着;脸上,不再是那带有距离的精致美丽,妆都掉了,还带着倦意,看起来却更加的平易近人、温驯可爱。 郎敬予说完了。他凌厉地瞪住她,两人之间再度落入僵凝。 夜色深浓,连对方的脸都快要看不清楚,但程思婕看出了面前孤傲男人的自卑与倔强。 他一定没有这么糟糕。他是故意的,想吓走她。 但,更深层来看,他是盲目地、不由自主地在测试她吧。看她是不是会掉头就走,是不是真的在嫌弃。 这样的男人,竟直率地问她要不要继续来往? 她的回答已经清清楚楚── “要啊。”她回答了,一抹甜甜笑容也缓缓升起,甜得像是蜂蜜一样,暖暖地渗入人心。“欠钱是你的事,你又不会期待我帮你还债。所以,还是可以当朋友啊。” 看着那双笑弯的双眼,郎敬予内心震荡得说不出话来。 她……她没有被吓到?没有打算说几句客套话之后,迅速退场,从此保持距离? “我等你等好久,饿死了,可不可以煮东西给我吃?”程思婕笑咪咪地问。“你不会连消夜都不愿意施舍给我吧?” “妳……” “面条还有吗?我好喜欢吃你煮的面。没有也没关系,鸡丝面加蛋也不错。”她自顾自地点起餐来。“下次,我买菜来好不好?你煮,我们可以一起吃……我手艺不好,只好拜托你了。” 说着,她往旁边移了两步,让出门口要他进去,一脸期盼地看着他,简直像小狈在等主人喂食一样。 那双眼睛,谁能拒绝那么漂亮、那么恳切的大眼睛! 莫名其妙的怒气在一阵发泄之后,也莫名其妙的消失大半。郎敬予紧锁了一晚上的眉头,终于松开了些。 冷静下来之后才觉得,真的,到底在气什么?莫名其妙。 “有一点白菜跟肉丝。”他用很冷淡的语气说,举了举从妹夫那边拿回来的、没煮完的材料。 但程思婕才不管,一听之下,眼睛都亮了,猛点头同意。“好啊好啊!” “是剩菜。”郎敬予强调。 “没关系,反正你会弄得很好吃,对吧?”还是那种闪亮而期盼的眼神。 要怎么拒绝?他根本无力招架,只能在心中暗自叹气。 然后,一丝偷偷的、细细的窃喜,无法言说的甜,开始在他心头慢慢缠绕。 是,漂亮精致的女圭女圭都笨,但这个傻大姐啊……怎么会单纯得这么可爱? 最重要的是,她没有掉头就走。 “我其实不是工人。”掏出钥匙开门之际,他略回头,从肩上抛过去一句,试图解释刚刚的气话,笨拙而别扭的。 “喔。” “今天是过去帮忙系统上线。系统是我设计的。” “嗯,是。”对她来说根本不重要。“那我们可以上楼了吗?” 只要他肯开口分享就好。至于他的职业到底是什么、有没有车子房子……程思婕真的不是很在乎。那些都是不重要的小细节。 当初以为他是芋头排骨店的老板时,她也没在意过,不是吗? 第四章 程思婕正式谈恋爱了。 当然,她又不是当红偶像,不用开记者会公开这件事;不过,在精英会里,大家还是奔相走告,俨然本季最新最热门的八卦题材。 传言五花八门,精采绝伦。程思婕的新任男友身分,从开面店的、夜市摆地摊的、黑道兄弟、牛郎……应有尽有,流言掺杂着笑声,在水晶灯下的空气中回荡。 但不管怎么荡,都荡不到程思婕本人耳中。因为,她已经跟水晶灯、精英会等等都月兑节很久了。最近她的生活重心,在别的地方。 比如说,钻研厨艺。或者说,观摩厨艺。 她几乎每天下班就往北投郎家跑,带着细心采买的材料,说是来讨教,但其实私心是要两人共享美食佳肴。 今天精心挑选的牛排肉,又高级又新鲜,所费不赀;但想到可以和他一起共享,程思婕就狠下心付钱了。 没想到买来之后,居然没有得到认同。 “为什么不要?”此刻,程思婕一脸失望地站在小厨房中央,质疑着。 “我不会煎牛排。”郎敬予一口拒绝。 “怎么可能?煎牛排不难啊。”程思婕还是不死心。“你芋头排骨、各种面食……我吃过的,都煮得那么好。” 郎敬予板着脸。“芋头排骨的配方跟作法是我妹夫家传的,我只是照着做。煮面,小学生都会。我不见得一定会煎牛排。” “可是你不会想换换口味吗?”她以为厨艺这件事是一通百通,没想到还分门别类的。“试试看嘛,真的不难,我保证!以前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们常常自己买牛排肉回来煎呢。” 郎敬予紧闭着嘴,脸色更不友善了。他径自转身去开冰箱,寻觅自己想煮的食材,把程思婕晾在一旁。 随着两人的熟稔程度加深,程思婕近来已经不会被这种脸色吓到了。她尾随过去,伸出手指,戳了戳那坚硬的冷背。“那不然我煎给你吃,好不好?” “不好。”还是拒绝。他回头冷冷横她一眼。“上次是谁自告奋勇要炒饭,结果饭都还没下锅,就烫到手的?” “我啦,就是我。”她笑得很心虚,乖乖承认。 其实只是稍微被喷到一点点油,根本连红肿都没有,算不上烫伤的;但郎敬予立刻下令不准她碰厨具,甚至把她赶出厨房,好几天之后才解禁。 如今她才开口,就被狠狠驳回了。本来确实让人有点不解加扫兴,但在发现他冷淡表象下的温柔之际,程思婕的不悦早就烟消云散。 “我会小心,让我试试看好不好?”她的嗓音软了。绕到他身边,撒娇地拉着他的手。“我不是第一次煎牛排,不会有问题的。” “妳出去。”郎敬予还是坚持。不过,他放下了刚拿出来的菜,犹豫片刻,伸手去拿流理台上被冷落很久的牛肉。“要吃几分熟?” “啊?你要煎吗?”她好惊喜,笑得更甜了。“我来帮忙!” 结果是越帮越忙。厨房已经很小,转身都有困难,她又在旁边递锅铲递叉子、翻箱倒柜找盐找胡椒的瞎忙,好几次都撞上正在大展身手的郎敬予,锅子又烫,实在有点惊险。 “不要动那些!我来就好!”郎敬予最后终于忍无可忍,挥汗煎着牛排,一面怒斥:“妳出去外面等!不要在这里烦我!” 滋滋声响中,香气已经开始冒出来,程思婕却被凶得脸上微微变色,笑容僵住。 郎敬予侧目,瞥见那双闪烁着委屈的明眸,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长腿一跨,靠了过去,在小姐的粉脸上很快亲了一下,低声说:“去外面坐,乖。” “你……”每次都用这招,太贼了,偏偏每次都管用。 “妳脸上擦了什么?太香。”偷香得手还要嫌弃,郎敬予皱着眉说,好像刚被逼着吃了一口粉似的。 程思婕吓一大跳,立刻摀住脸。她的妆已经越来越淡了,还是被抱怨?!当下立刻转身奔出厨房。“我去洗脸。” 待她把脸洗得干干净净、一点粉饰都没有之后,走出浴室,已经满室都是牛排的诱人香气了。 “有点焦掉。”郎敬予端着牛排上桌,不太满意。照他的标准,没有煎出高级餐厅的水准就是失败。这人不知到底要把自己逼到什么程度才甘愿。 “看起来好好吃,你真的好厉害。”程思婕的崇拜可是货真价实,开心得在他身边绕来绕去。“我就说你一定会嘛,比我们以前煎的还漂亮。” “『你们以前』?你们是谁?妳跟谁?”忍了大半天,还是忍不住。他的问句虽然轻描淡写,却有着难以忽略的不悦酸意。 是了,这就是让他心情不爽的关键。以前,和她一起共享牛排的,另有其人。 程思婕愣了愣,随即,嫣然一笑。“不重要的人,一点都不重要。” 闹了大半天,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享受了。环境虽然简单朴素,没有水晶灯或烛光,餐桌上更没有闪亮银器或高级骨磁杯盘,但,这一餐,却比所有吃过的名贵餐厅、昂贵餐点都棒。 牛排果然如郎敬予所说,外表有点焦黑,吃起来应该苦苦的;但是一刀切下去,那漂亮的色泽、柔软的质感,被封在里面的鲜美肉汁、迷人的香气……简直让人口水都要喷出来了。 切下一小块,程思婕迫不及待送入口中。还来不及细细咀嚼品味,舌头就是一阵热烫。 好、好烫! 她反射性地噗一下把肉吐出来,烫得苦脸皱眉,手掩着唇,连叫都叫不出来,整个人傻掉了。 而看她这样,别说怜香惜玉了,郎敬予根本没有开口急忙安慰或询问,只一言不发起身离开餐桌。 在那一刻,程思婕猛地深深吸一口气,要不然,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郎敬予简直就像这块牛排,内在那么吸引人,但外表却又硬又苦。她不介意耐心挖掘、细心切开,但有些时候,真是……好辛苦啊。 当她还在努力忍着委屈的眼泪时,郎敬予回来了。冷着脸,把盛着冰块、开水的玻璃杯放在她面前。 原来,他是去拿冰水给她。 她喝了一大口,含着冰块,舌头还是麻烫,委屈通通化成了酸意,冒上鼻梁,眼泪突然忍不住,滚落。 “吃得那么急做什么?谁跟妳抢。”他顺手处理掉刚刚被她吐出来的肉,一面责备着,一面拉过她的盘子,开始帮她切牛排。等整块都被切成一口大小的尺寸时,才推回她面前。“先放一下,等凉了再吃。” “可是凉了就比较不好吃了。”她鼻音重重地说,有种难言的撒娇味儿。 郎敬予冷冷看她一眼,眼神充满谴责。 “好啦,我等一下再吃。”她被瞪得乖乖就范,赶快再喝一口冰水。 “让我看看。”他下令。程思婕没有再做无谓的抵抗跟争辩,很合作地张嘴,还吐了吐舌,让他看已经红了起来的小舌头。 郎敬予一看之下,又要起身,连牛排都不吃了。“我去附近西药房买药。” “没有事啦,只是有点烫到而已,没有很严重,现在已经好多了。”她之前的委屈早就蒸发得清洁溜溜,赶快伸手拉他。“我们先吃完再说嘛。” “真的没事?”他似乎不是很相信。 “真的,你看。”她赶快叉起一块凉了的牛排肉送进嘴里,咀嚼着,还露出陶醉的表情。“嗯,好好吃喔,你也赶快吃吃看嘛。” 她的表情真是又多又生动。刚刚楚楚可怜的掉眼泪,现在又那么享受的样子,随之起舞的话,真的会很麻烦。可是…… 可是,还是忍不住。忍不住为了她,丢掉了平静的心情。起伏上下,都是为她。郎敬予若有所思地望着眼前干干净净的清秀脸蛋。 “真的很好吃啦。”她见他都不动手,干脆拿叉子叉起一小块,送到他面前。 她的手腕被抓住了。下一瞬间,他的唇覆上了她诧异的红润唇瓣。 这个吻很轻、很柔,浅尝即止,带着没说出口的心疼。 “你……”她瞪圆了眼。 “帮妳擦个药。”郎敬予轻描淡写地说。放开她,低头径自吃起他的半凉牛排,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只不过,他的耳根子,有着一抹可疑的红。 程思婕好半晌才回过神来,甜蜜笑意已经迅速晕染上脸。她打蛇随棍上,靠过来撒娇。“不太够喔,还是有点疼,可能需要多擦一点药。” “别吵,吃妳的牛排。” ***bbs.***bbs.***bbs.*** 谈恋爱的人都巴不得全世界只剩下彼此,闲杂人等全部消失;而好一阵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问世事的结果就是,程思婕被通缉了。 当然,精英会的通知一直没断过,只是程思婕完全不在乎,忽视到底;但好友的关心,就不能装聋作哑了。 “妳不去精英会,至少也要接电话或回e-mail吧?失踪这么久,到底在忙什么?”好友罗可茵在电话中口气爽朗,并没有责怪之意。 “就……忙嘛。”她刚刚下班,一面讲手机,一面往捷运站走去。高跟鞋清脆地敲击在地砖上,脚步轻快,丝毫没有疲惫之感。 当然了,要去跟心上人见面,怎么会累呢? “回答得真敷衍。”对方啧啧作声,调侃着:“怎么?谈恋爱谈到天昏地暗、山崩地裂了?都忘记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叫朋友?” “罗可茵,妳真的别再跟那个草包公主混了,讲话变这么酸,一点都不像妳。”程思婕虽然抱怨着,但脸上还是不由自主流露出笑意。 “妳们俩真奇怪,见面就斗嘴,好像看对方不顺眼;可是,偏偏又很关心对方。她问起妳好几次了。”罗可茵笑着说。 “谁关心她!谁要她关心!”程思婕尖叫。 “好好,不关心,那我关心妳可以吧?”罗可茵外表虽洒月兑英气,但其实对这些娇滴滴的朋友都非常有耐性。“周末湘柔过生日,一起吃个饭好不好?顺便也把那位帅哥老板带来给大家认识一下。就几个朋友而已,跟精英会没关系,不用怕。” 她的脚步缓了下来,后面的行人差点撞上她。闪身到人行道的边边,程思婕握紧手机,犹豫着。 “我不知道……” “思婕,我不跟妳拐弯抹角了。妳交男友是很好,但对象我们都不认识,难免会有点挂心;加上妳又是一谈恋爱就整个栽进去,毫不保留的个性……” 好友语气中的忧虑清清楚楚,程思婕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好强的她冲口而出:“是,我是容易冲昏头,又蠢又冲动,不像某人,喜欢也不敢说出口,蹉跎多年,还是那个在原地踏步的胆小表。” 话才出口,程思婕立刻就后悔了。手机这一端,她听见对方倒抽一口凉气,然后,是一阵难堪的沉默。 为什么如此莽撞呢?好友只是关心而已,何况,当年失恋时,罗可茵从头到尾没有取笑或指责过她一句,只是安静陪伴她疗伤;她真的太不应该了。 “对、对不起,可茵,我刚刚……我……”一急就说不清楚,程思婕差点要咬掉自己的舌头。 “算了,妳说的也没错。”罗可茵笑笑说着。“不讲那些了。周末,到底来不来?在湘柔家,就三、四个朋友而已,都是妳熟的人。湘柔已经放话了,说这次一定要盛装出场,狠狠把妳比下去呢。妳可别认输,我们都很期待妳们的对决。” 听出好友的逞强、故作轻松,程思婕的心阵阵疼痛着。自责加上愧疚,她冲动地答应了。“好,我去。” “别忘了带妳那位小吃店老板来。” “他不是小吃店老板。”程思婕忍不住纠正。 “没关系,是什么都好,记得请他一起来就是。” 币了电话,程思婕站在灯火通明的捷运站外发呆。城市街头充斥着汽机车的声响与废气,周围不断有行人匆匆经过,而她只是茫然地望着对街的商店。 老朋友与新情人。而今,两边独立的世界要交会了,为什么她不开心兴奋,反而有着隐约的忐忑不安呢?是有隐约的预感,知道孤傲安静的郎敬予不可能跟她的朋友打成一片、甚至看不起她们吗? 只要再走几个街口,就可以到达明亮时尚的百货公司。这条路她已经走得太熟了,以前常常在下班后先去逛街再回家,甚至趁中午休息时间,为了周年庆冲过去…… 不过,已经有好一阵子完全没有走过去,都是一下班就直奔捷运站,把握时间,想要早点见到郎敬予。 此刻她却突然想去逛街,就算看看橱窗也好。在心情浮躁的时候,做什么事都定不下心,如果去瞎逛一阵,通常都有奇异的疗效,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 顺着路走下去,温暖的冬夜里,不少情侣手牵着手,甚至搂着腰在逛街。程思婕慢慢走着,一面欣赏已经提早出现的耶诞节布置,闪烁的七彩灯泡宣告着热闹气氛,让人看了,忍不住要期待起来。 今年的耶诞节……她应该不用再一个人度过了吧? 变进百货公司,女装与精品部门居然没能引起她的兴趣,完全没想要为自己挑选一套适合出席生日聚会的衣服,反而是走上了平常几乎没来逛过的男装楼层,开始流连。 某人的身材她很清楚。东看西看,总觉得每件在他身上都会很帅气。而想象到了周末,他一身平常穿惯的t恤、旧牛仔裤在她朋友面前出现…… 不,不行。开什么玩笑! 像着魔似的,程思婕掏出了信用卡。离开百货公司时,手上多了两个大袋子,心情也轻快多了。果然逛街、花钱还是有疗效的。 一路坐车、转车到郎敬予住处,本来以为他应该已经回来很久了,没想到在巷口遇个正着。 面对兴匆匆的程思婕,郎敬予皱了皱眉。“妳也这么晚?” “对啊,去买东西。你呢?”程思婕诧异地问:“加班吗?还是去客户那边帮忙?” 郎敬予摇头,表情有些阴霾。“车子有点问题,处理了一下。” 两人一起上楼。郎敬予比平常更沉默,心情不佳的样子。吃过简单而安静的晚饭之后,程思婕被闷得快要生病了,她试图要活络一下气氛。 “我帮你买了东西喔。”大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好像献宝一样,把她精心挑选的衣服从袋子里拿了出来,摊在沙发上给他看。 素净、有质感的浅色衬衫,让肩膀又宽又平、胸膛宽阔结实的他穿起来一定很挺拔。另一件是休闲风的polo衫,漂亮的宝蓝色配上牛仔裤,超帅气的! “这是什么?”郎敬予站在沙发前,皱眉问。 “衣服啊。好不好看?”她开心回答。“我今天下班去逛街,帮你选的。你先试试看合不合身。” 相对于她的容光焕发,郎敬予却没有被感染,毫无高兴的样子。 “妳帮我买衣服?”他缓缓地问:“很贵?” 从纸袋、还没取下的吊牌来看,衬衫的价钱说不定要破五位数。他根本不需要、也不喜欢这么昂贵的奢侈品。 “还好啦。而且我常常来你这边吃饭,算是我回送你的礼物。”她笑咪咪的说,拿起衬衫,往他走过来。 “不用。”一贯的冷酷又出现了。“妳也常买菜过来,没有欠我什么。” “可是……”脚步停了,讨好的笑容有点僵住。 “我也用不着这么高级的衬衫。没有场合穿。”难道要他穿亚曼尼去小吃店帮忙吗?还是穿prada去修电脑? “啊!忘记跟你说,周末我朋友过生日,邀请我们一起去。我想刚好……” 此言一出,郎敬予的脸色更沉冷了,眼眸中,有着即将刮起的风暴。 “对不起,我没有空。”他直接拒绝了。 僵立在客厅中央,程思婕捏紧了手中的衬衫。此刻,衬衫有如烫手的山芋,她的手心开始出汗,却是冷汗。 “你不高兴?”她轻声问。“不喜欢我帮你买衣服?” “我是妳养的小白脸?”他反问。“不用名牌好好打扮,就没办法见人?” 认识这段日子以来,除了他骂人那次之外,程思婕还没听过他用这样的语气、这样的声调说过话。一时之间,她几乎窒息,脑中一片空白。 “有这么严重吗?只是两件衣服而已……”好半晌,她终于找回一丝仅存的力气,微弱辩解。 “对妳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抱歉,我承受不起。”面对她惨白的脸色,郎敬予却毫不留情地下逐客令:“已经很晚了,妳该回去了。” 他从不让她留下来过夜,平常再晚也会送她回去;今天他的车子坏了,她得自己搭捷运,再不走就会错过末班车。 低头默默折好昂贵的衬衫,放回纸袋中。程思婕强忍着几欲夺眶而出的眼泪,背起包包,转身离去。 他还是陪她走到车站。一路上,黯淡月光拉长了身影,虽有两个,却一前一后,居然那么孤寂。 “我车子最近在修理,交通不方便,妳这几天先不要过来了。”在捷运站门口,郎敬予淡淡交代。口气那么冷淡,好像她是陌生人一样。 “嗯。”她低着头,手上提的袋子彷佛有千斤重,害她肩膀都垮下来。 只不过是两件衣服…… 搭上明亮干净、乘客也不多的捷运,她坐下之后,一抬头,便望见车窗上反映出自己的脸。 因为他不喜欢她化妆,所以她脸上此刻毫无色彩妆点,连嘴唇都惨白,只有眼眶是红的。 鼻梁一酸,视线很快模糊了。用力眨眨眼,把一切委屈都眨回去。 她不是爱哭鬼。真的。她一向乐观进取,这次也不可以例外。 那么……一滴滴落在衣服前襟的,又是什么呢? ***独家制作***bbs.*** 娇柔却孤单的身影一走进捷运站,从视野中一消失,郎敬予就后悔了。 被强烈的自责阵阵冲刷,他冲动得差点追上去,但被冬夜的寒风一吹,又冷静了下来。 追上去之后,又怎么样呢? 如果今天母亲没有又打电话来兴匆匆的说要买新房子;如果傍晚时妹妹没有传简讯跟他说想出国玩;然后,如果他没有发现车子雪上加霜的坏掉,又是一笔额外支出……那么,他就不会这么轻易失控。 如果、如果、如果。人生就是有这么多的如果。如果父亲没有突然意外过世、如果他家里这两位女士比较有概念一点、如果他可以无忧无虑,那么,他也可以试着去了解、参与程思婕的世界。 可惜,“如果”就是纯假设,根本不会成真。 慢慢走回家的路上,郎敬予一直在盘算着收入与支出,却是想了一下就又放弃。他的心情太糟了,完全无法集中精神好好思考。 看吧,女人就是麻烦。家里的麻烦有血缘相连,生来就具备了,根本甩不掉;但是自找麻烦的话,明明大可不必。 呃……程思婕算是主动跑来的麻烦,不是他自找的,何况挡也挡不掉…… 当然了,他也没认真挡过。谁要此“麻烦”这么可爱呢,饶是铁石心肠的他,都忍不住要心软、屈服。 想到她的笑靥、她如珠的笑语,心满意足吃着他煮的菜时,陶醉又愉悦的模样……有她在,一切的困境和压力好像都暂时消失,连周围的空气都甜了起来。 真是个麻烦。郎敬予叹着气,上楼回到家时,已经开始在找手机,准备打电话给程思婕了。 也没什么事,就确认她转车顺利,走路回家没问题而已。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即使路途很短、光线充足、地点也不偏僻……还是一面讲电话会比较放心一点。 结果,还没来得及打,他妹妹就打电话来了。 “哥,我已经跟旅行社联络好了,明天他们就会传确定的行程给我!”他妹妹兴奋地报告着。 郎敬予听了,火气上涌,几乎要骂出脏话。他揉着眉心。“小芬,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目前并没有这笔预算。” “没关系,我跟你说喔……”妹妹难掩兴奋,好像宣布什么大秘密似的。“我,决定请你一起出国玩,帮你出所有费用,就当是答谢你之前帮忙照顾宗德的店。” 可惜电话那头的兴奋,根本没有传达到这一头。郎敬予静了两秒。 “郎敬芬,妳听好。”之后开口,他的语气冷硬得像万载玄冰。“没有预算,意思是说妳没有钱可以浪费。现在你们有小孩了,就算有收入,也该存起来为将来打算。当妈的人,不准再这么任性。” “我也只是……希望你跟我们一起去玩啊,你工作那么累那么辛苦,而且,宗德也同意了。”他妹妹完全是个水蜜桃,碰都碰不得,说个两句就要哭了。“每次都这样!什么都泼冷水,连妈也说你越来越难沟通了,动不动就教训人,我不要跟你讲了啦!” “妳不要任性!傍我听清楚!不准乱来!” 他一教训就是长篇大论,本来要打给程思婕的,也拖到太晚,终至忘记了。 这一拖,就拖了好几天,又好几天。 而这一边,别说是朋友的生日聚会了,程思婕连上班都不想去。如果可以躲起来疗伤,不吃不喝,光是睡觉,不用面对外界的话,那就再理想不过了。 不过,可惜世界没有这么完美,她也不是家财万贯、不用工作的富家千金。每天早上,不管前一晚睡得多糟,还是得挣扎着起床去上班。 起床之后,精神委靡到极点,别说要化妆了,连洗脸都觉得好累。镜中的自己憔悴到令人心惊。二十七岁,平日光鲜亮丽、全副武装的粉领丽人,遭遇了一点挫折,就立刻显露疲态,眼圈、细纹、没有光采的肌肤……真是可怕!几天而已,就老了这么多。 苞当年与前男友jacky分手时的状态,真是有天壤之别。那时她以逛街、狂买、狂花钱为治疗良方,每天都打扮得美艳到极点,伤心还在其次,逞强才是重点。美到刺眼,最好把讲闲话的人都刺瞎、刺哑。 结果这一次,她整个人提不起劲来打扮了。连赵湘柔一天到晚的刺激、取笑都没用。赵小姐是标准米虫,闲闲没事做,老是掐准时间打电话,在程思婕离开办公室之际,用娇滴滴的嗓音问候:“思婕,下班还要去买菜吗?是不是赶着回家煮饭给一家老小吃?好能干哟。” 想到平常都是郎敬予煮给她吃,程思婕便一阵心痛。一个人吃饭多少年了,现在却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让她一时之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没有的话,那要不要跟我吃饭?”赵小姐的嗓音还是软绵绵,令男人骨软筋酥,可惜程思婕不是男人。“我今天好闲喔,刚好没饭局呢。上次生日会妳没来,算是欠我一顿,今天让妳还。” “妳还缺人请吃饭吗?”她没精打采的说。“妳要是保证闭嘴不啰嗦,那我就去。” “什么嘛,我一点都不啰嗦的。”对方不服气。 赵湘柔呢,虽然表达方式很诡异,虽然斗嘴斗得凶,不像罗可茵一样总是贴心安静陪伴;但,却是真正在关心程思婕最近的消沉低落。她还是心存感激的。 当然,冤家般的两人都绝不会承认,她们的交情,就是如此奇怪。 辛苦撑过一整天,下班后,心情虽然惨澹,还是依约去赴晚餐约会。 赵湘柔选的,当然是高雅又昂贵的时髦餐厅。两个妙龄美女吃烛光晚餐,画面很美,气氛很佳,感觉上却有点怪怪的。 用餐中,频频有爱慕者来打扰。请喝酒的,请侍者送纸条的,甚至直接过来搭讪的,一个接着一个。她们俩却一点兴趣也没有,非常不解风情。 吃完食不知味的大餐,面对赵湘柔的提议,诸如去夜店玩、去loungebar喝点东西,甚至赶个午夜场电影……这些以前都很受欢迎的休闲娱乐,程思婕却提不起任何兴趣。她摇摇头。“我想回家了。” “妳真的变无趣喽,这么早就回家?”赵小姐很扫兴的样子。 “嗯,上班很累。”她随便找个理由。 赵湘柔没有继续跟她唇枪舌剑,只是耸耸肩。“好吧,那就算了。我找可茵去看电影。妳搭我的车吧,老头等一下会来接我。” “妳也太爱奴役人了,厉特助是你爸的特助,又不是妳的。” “反正他已经下班了,闲着也是闲着。” 结果,气质优雅的厉特助果然没有任何怨言,先送赵湘柔去电影院跟罗可茵会合,然后,还很好心地把程思婕送到住处楼下,绕路也无所谓。 “真的谢谢你,其实你可以送我到捷运站就好的。”面对绅士风度一流、还下来帮她开车门的厉特助,程思婕千谢万谢个没完。 “真的不用客气。”对方只是笑笑。“最近好像不常看妳跟大小姐一起?大小姐老是挂在嘴边,很担心妳。是工作忙吗?” 程思婕安静了,脸上露出落寞的神色。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那,请保重了。”厉特助也没有多问,闲聊两句之后,就请程思婕上楼了。他的礼貌无懈可击,站在车门边,目送她安全进去之后,才上车离开。 第五章 居然是男人送她回来! 郎敬予站的位置其实并不隐密,但程思婕没有注意到他。他就独自站在一边,把两人的所有互动尽收眼底。 这场景虽然该死地没新意,却又万万出乎他意料之外。老套到极点的戏码,居然会在他身上、眼前演出。 也是要到这一刻,郎敬予才猛然发现,苦苦压抑多时的情绪和占有欲已经如此深重。看着程思婕跟别的男人靠近、在夜色中谈心的模样,他怒得几乎要忘了一切。 照说郎敬予应该冲上前去,跟陌生雄性动物斗个你死我活,然后把自己的女人抓起来狂吻,狠狠“惩罚”一番的,好让她知道,谁才是…… 才是什么?他是她的谁? 从头到尾,都是她主动接近、她委屈讨好,他给过她什么?未来?又能给她什么?以他的状况,根本无力去照顾另一个娇滴滴的女性。而女人都需要照顾、都要人疼爱。他做不到的,若有别人能做到,他不该从中阻止才对啊。 何况,虽然只远远的没看清楚正面,但那位男士不论身材、打扮都和程思婕相配到极点。以旁观者眼光看起来,果真是一对璧人。 当郎敬予还处在个人的冰火五重天、又冷又热的煎熬中,程思婕已经翩然消失。她的男伴在门口驻足了片刻,随即上车离去。 因为郎敬予一直盯着那人,快把人瞪穿了,所以,不是太困难地便发现,那件帅气的衬衫,非常眼熟。 和之前吵架导火线、程思婕帮他买的衬衫,似乎……一模一样。 因为他不收,所以就转送了吗?郎敬予知道这样的猜测很无聊,但,就是忍不住。嫉妒的意念就像一条蛇,开始盘绕在心头,噬咬着已经疼痛的心,毒液渗入血管,开始在全身奔流。 转身,他也大踏步离去,坚决得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走回捷运站时,手上的票已经快被他捏烂。 天知道要他搭上这趟车过来找她,是经过了多么辛苦的天人交战;来的时候,在车厢内,他一面把玩着车票,一面想象着她一趟又一趟辛勤换车去找他── 想象着,当她独自坐在车内,爱笑的脸蛋上是怎样的表情?期待、甜蜜、还是带点疲惫?光是这样,一股难言的温柔就涌上来,让郎敬予一向坚硬的心都软了。 阴错,阳差。没想到来了之后,会遇到这么尴尬的场景。 重新坐上车,心情已经两样。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就像是气球被刺了一个洞,空气全都漏光光,只剩下令人不忍卒睹的残骸。 在郎敬予坐车远去之际,程思婕正爬上楼,回到自己住处。强撑了一整天,上班加上跟好友的晚餐,耗尽她全部体力,累得几乎睁不开眼睛,一倒上床就睡了,连棉被都没盖。 到了半夜冷醒,发着抖缩进被子里。隔天起床,头重脚轻,她病了。 单身女子最怕生病,平时再光鲜亮丽、精神奕奕,一病起来,完全兵败如山倒。本来还硬撑着去上班,去了没多久,就被上司学姐皱着眉赶回家。 “回去休息,脸色太可怕了。算我拜托妳,请一个下午的病假吧。” “可是,下午还有会议……”她微弱地抗议着。 “我自己可以去。部门不会因为一天没有妳而倒掉的。”学姐打断她。 是啊,没有她也没关系。她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重要。 就像郎敬予。郎心似铁啊!这阵子她照他的命令,不敢过去找他,他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之前都是她一趟趟的、厚着脸皮过去。是打扰到他了吧?现在,他是不是乐得轻松,不用再招呼她这个不速之客? 回家途中,坐在正午的计程车上,冬日阳光暖洋洋的照耀,城市的节奏依然明快俐落,大家都很有目标地前进着,只有她茫然失措,觉得眼前一切都好荒谬、好讽刺、好不真实。 “小姐,身体不舒服?”计程车司机是个爽朗的中年大婶,此刻热心询问:“感冒对不对?这一波流感很多人中奖,要小心身体啊,要不要载妳去医院?” “谢谢。我还好。”突如其来的关心,让程思婕莫名地感动,硬挤出一抹单薄的微笑。 “还是跟男朋友吵架,心情不好?”大婶自顾自地high着,爽快的大嗓门充斥整个车厢内。“妳别惊讶,我呢,开计程车十年了,懂点看相,妳这一看就是眉目不开、心情郁闷的样子。感情的事情不用太勉强,妳长这么漂亮,又是福气相,一定会遇到好男人疼妳的啦,要有信心。” “啊,我……” 说也奇怪,这么空泛、不着边际的安慰词,居然让程思婕眼眶一热。然后,非常丢脸地当场掉下眼泪。 她也好希望是真的,希望有好男人来疼她。 如果她那么好,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努力,还是没用? 怎么真的变成爱哭鬼了…… “不要哭嘛!事情没那么严重。这个不爱妳,就换下一个啦。”大婶趁着停红灯时,抽了几张面纸给程思婕。 她放纵自己的眼泪,就这一下下,哭完,她一定就会继续坚强的。 “男人都比较笨,当女人的,就多忍耐一点了。”下车前,司机给了她最后的忠告与推荐。“对了,这张算命老师的名片给妳,这人听说满准的,有空可以去找一下,当作参考也好,说不定可以解决妳的感情问题。” 下车之后,程思婕握着名片,呆呆地站在公寓楼下。 留学美国的高级知识分子,自认一向走在时代尖端的她,居然兴起了去算个命的念头。是不是无力改变现况的时候,都会想要寻求比较超现实的帮助? 但此刻实在没有体力。她拖着虚弱的脚步上楼,随便吃了药,倒头就睡。单身女子的治病良方,就是睡觉。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醒来,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不舒服的感觉好多了,浑身轻松不少,只是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她终于深刻体认到“饥火中烧”的意义。 吃点东西吧,不过,这么晚了,要吃什么? 一面想着,程思婕一面换上干净的运动服,随手把汗湿的衣物都丢在床上。最近没时间、也没心情整理家务或洗衣服,房间真的很乱,加上都没有去采买,也根本没有食物。 最好是热的、有饱足感的、新鲜好吃的,美味爽口的……总之,是她煮不出来的东西。 去吃芋头排骨吧。 突如其来的念头化成了冲动,以及肚子里响得更震耳的咕噜声。事不宜迟,兵贵神速,套上袜子球鞋,抓了外套,说走就走。 ***bbs.***bbs.***bbs.*** 小店还是一样热闹。灯火通明,夜里出来觅食的人还真不少。 程思婕才静静走到自己以前常坐的位子旁,三两闲聊吃面的熟客都被狠狠吓了一大跳。 有人当场傻住,一口芋头咬了一半、筷子停在半空中;有人瞪大眼像见鬼一样瞪着她;有人则是立刻往她身后搜寻,看郎敬予是不是会紧跟在后。 结果,没有。小姐是一个人来的。脸色相当苍白,似有病容。面对雷射般往她身上招呼的眼光,她只是微微一笑。 “小姐,请问……要吃什么?”郎敬予的妹夫宗德是个安静内向的年轻人,他擦着手,过来小小声的问。 “芋头排骨,小份的。”“小菜要海带卤蛋豆干丝,不要花生。”程思婕根本不用开口,旁边立刻有好几个声音抢着帮忙回答。 程思婕被吓了一跳,转头望望他们,几个大老粗立刻装出“刚刚我们都没出声”的无辜样,不是低头唏哩呼噜猛吃,就是突然忙着数零钱、找钥匙、讲手机。 她笑了。这些可爱的陌生人啊…… “咦!咦!这位不是程小姐吗?”隔壁牛仔裤店已经要打烊,胖老板拎着一大串钥匙,叮叮当当地走过。一看到程思婕,小如豆的眼睛立刻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她面前。 “纪老板,好久不见了。” “妳一个人啊?”胖胖的纪老板也忙着看她身后,巡视一圈之后,没发现郎敬予的身影。“阿郎呢?没跟妳一起?” 听到这称呼,程思婕脸上掠过一抹黯淡的表情,但随即,她努力露出微笑。“没,我是自己想吃东西。好久没来了,真的会想念呢。” “可是……”胖老板拉过椅子坐,凑近,压低声音问:“跟阿郎吵架了?” 程思婕眨着眼,病中虚弱,反应迟钝,一时无法消化、回答这么直接的问题。 “说到阿郎,他脾气是有点古怪没错,但人是很好的,又负责又认真,脚踏实地;现在像这样的男人太少了啦,妳要好好把握。” 她有啊。从一开始,就是她对他有好感的,一直都是她主动,还要怎么好好把握?何况,人家不领情的话,也没有用啊。 “老板,我想……我应该不是他喜欢的类型。”程思婕婉转说着。 “不是才怪!妳听我一句话,他很喜欢妳、对妳是很特别的。我看着他长大,不可能看错。”纪老板拍胸脯保证。附近几个低头猛吃的老粗们都默默点着头。 “可是……”她还是犹豫着,不能相信。 “我跟妳说,妳看,这一排店家,”纪老板知道该是时候下猛药了。粗壮的手臂一挥,指着一整排生意不错、地段很精华的夜市店面。“这些,以前都是郎家的。他们以前是大地主,阿郎可是少爷啊!结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命运的锁链,就这样紧紧的缠绕着他们……” 没想到老板英文好,成语也用得不错,她以为自己打开电视在看“玫瑰铜铃眼”,听得一愣一愣的,连芋头排骨汤端上来了都没反应。 “妳先吃嘛,一边吃一边听。”胖老板示意要她动手。 所以程思婕举起汤匙,傻傻的吃着,也傻傻的听着。 “反正就是他读高中时,他老爸突然死了。妳也知道,有钱人都搞什么投资啦、以钱滚钱那一套,结果毫无准备的意外死了,一大堆问题都跑出来;最后搞到薪水没办法发、公司被查封……阿郎他妈跟他妹这么多年来都是千金小姐,家里出事之后还是活得跟白痴一样,照我看,当初把那两个蠢货一起打死就轻松多了。” 程思婕被吓得差点把汤喷出来。这话也讲得太……太直接了! “妳不要以为我夸张。妳有听过一个男生帮妈妈、妹妹洗内衣裤、床单、买卫生用品的吗?上课上到一半被广播叫到训导处,因为妈妈忘了带钥匙,打电话到学校要儿子回家开门?这些都是在他高三时发生的,还是他妈妈自己当笑话讲,我们才知道;要不然,阿郎那个个性,就算累到死也不会开口。”粗勇的纪老板很豪迈地叹了一口长气。“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喜欢普通的女生。这妳可以理解了吧?” “普通女生不行,那不然……他喜欢男生吗?”程思婕小心翼翼地问。 纪老板一愣,然后,豪放大笑起来,笑声震耳。 “不是。而是要很坚强、很有能力、很会照顾自己、不麻烦、不乱花钱、一点都不任性的女人。我们以前都觉得这种条件的女人是不存在的,要等到以后科学家发明出机器人。”纪老板笑着,很有深意地看她一眼。“后来,他就遇到妳了。” 这下换程思婕发愣了。她呆了半晌,才有些落寞地说:“不,我想我还不够特别。” “妳已经是最特别的了。阿郎对妳的另眼看待,我们全都清清楚楚。”又赢得一阵无声的点头浪潮。纪老板赞许地环顾一周之后,继续苦口婆心劝道:“程小姐,妳要有信心,对阿郎有耐心一点,他是吃过苦的孩子,也许嘴巴不甜,不会追女孩子,不会买花、买首饰送妳,但……妳如果喜欢他,就忍耐忍耐吧。” “不是这个问题。真的、真的是我不够好。”说着,她突然觉得口干舌燥,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或许是手艺不同,她真的吃不惯;或许,这话题太尖锐,她的伤口还新鲜,无法承受这么直接的冲击。 程思婕放下汤匙,罕见地没把一小盅吃完,她把椅子往后移动,正想站起来去结帐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她被困住了。 身旁的客人们本来各自在聊天或吃喝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位置都移动过了,她好像身处在五行八卦阵中,每个方向都有桌子或椅子或食客挡路。 “我……我要走了……”她微弱地宣告着。 问题是,这话讲了好几次,大家动都不动,连看都不看她。程思婕无助地望着四周,束手无策。 “再坐一下嘛,我们再聊一聊,我还有很多阿郎的事情要跟妳说。”纪老板热情招呼,就是不放人。 在一群装没事的粗人中间,她好像罚站一样;僵持了好一会儿,直到……巷口出现一个缓缓往这边走来的潇洒身影。 角色对调。今天,是她在这儿看着他走过来。 之前,他每天看着她,是怎样的心情呢?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胖老板这才如释重负,起身准备离开。临走,还横了面摊前的妹夫一眼,低声嘀咕:“早就打暗号叫你打电话,还拖这么久。” “我也有其他客人要招呼啊。”妹夫小小声辩解。 一阵扰攘,众人挪椅子、移桌子,三两下把剩下的东西吃完,速速结帐离去;没多久,现场净空,简直比导演在拍戏现场喊清场还干净、迅速。 终于,只剩两人遥遥相对。 好一阵子不见了,他还是很好看;双手插在口袋里,姿态闲散自在,好像全世界的纷扰都只是小意思,再多的难题他都能轻易解决似的。 “什么紧急状况,需要我立刻赶过来?紧急在哪里?”郎敬予凉凉问着妹夫。妹夫不敢多说,低头整理东西,也想赶快逃离现场。 他的眼光终于投向她。太远了,又是夜里,看不清楚,程思婕却莫名其妙紧张起来,心儿怦怦跳,当下只好随便找点话说:“你、你下班了?” “嗯。”他还是远远望着她,没打算走近,也没打算多说似的。 平常惯用的撒娇或耍赖手法,此刻好像全都离她远去。程思婕手足无措地站着。 “妳一个人?今天怎么有空来?”好半晌,郎敬予终于开口。 咦!嗯?他的语气,是不是有点……有点酸酸的?为什么啊? “是啊,不然呢?” “不晓得。妳不是常有『朋友』找妳吗?” 语气还是平平的,程思婕却听出了隐藏的酸意。她很困惑。 她有来往的朋友只剩赵湘柔和罗可茵,他为什么要不开心?不喜欢她的朋友吗?还是什么其它原因? “你是说谁?”她偏了偏头,还是忍不住委屈。“不管是哪个朋友,我都没有见到面啊。我最近在生病,连饭都没吃了,哪里还有力气跟朋友出去。” 连男友都不理她死活了,她哪有心情跟别人出去饮宴作乐? 郎敬予的表情终于有些波动。他的眉一挑,“生病了?” “对啊,好几天了,还请假不能去上班,到今天晚上才好一点点。” 有人听着,安静地往这边移动了几步。 只见她越说越委屈,眼圈儿又红了。“睡醒之后饿得要命,可是家里又没有东西,想找泡面吃都没有,只好出来一趟。” “为什么没去买?妳不是常去逛超市吗?”他说着,又靠近了一些。 她怨怨地看他一眼。之前去逛超市,都是要买东西去给他煮的。换成自己,她就没心情、也没兴致买了。 “老是要别人煮给妳吃,妳这样行吗?”语带责备,刚硬的手臂却伸了过来,轻扶住有些摇晃的小姐。 他就是没办法丢下楚楚可怜的她不管。虽然痛恨女人撒娇,但她一撒娇,他就没辙。 “不然怎么办?『别人』又不教我。”说是这样说,但郎敬予就是她的克星,程思婕完全没办法跟他赌气。她软软地靠进他怀里。 没骨气就没骨气吧。她真的很累了。 他没有推开,只是顺势搂住,双手像是有自由意志,根本不听大脑使唤。 “那妳现在吃饱了没?”他在她耳边低声问,明显地心软了。 “还没。吃到一半就……”程思婕望着空空的桌面,有点啼笑皆非。刚刚郎敬予一现身,她的小盅就立刻被收走了,根本不给她机会继续吃完。这一群人啊…… “我还是饿,怎么办?” “怎么办?『别人』煮给妳吃喽。”他好像有点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跟着郎敬予回去了,吃了一顿热腾腾的、专属于她的好消夜。 然后,那一夜……她没有回自己的住处。 ***独家制作***bbs.*** 棒日清晨。 郎敬予抱膝坐在床上。的强壮肩膀、手臂沐浴在晨光中,静止的他彷佛一尊充满力与美的雕像。他转头,注视着身旁睡得正甜的人。 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老实说,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虽然百分之百确定两人都没有喝酒──除非他监督她喝下的感冒糖浆也算的话──但郎敬予也无法斩钉截铁的说,昨晚他从头到尾都很清醒。 几百次发誓、下定决心,他以后的伴侣,一定要是独立刚强的女子,在野外可以自己接生那种,完全不用他照顾、费心伺候为最佳。外型一点都不重要。 结果,看看现在发生了什么事! 一开始以为程思婕就是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女子。虽然有点太漂亮,但每次看到她,都是刚下班、带点城市粉领的疲惫,好像刚在会议室里打赢了一仗似的。笃定自信、从来没有废话,安安静静吃完就走,干净俐落。 直到两人走得近了,郎敬予当然很快发现,她也是个平凡女子。聪明人──尤其是身上有包袱的聪明人──就该立刻收手,快快疏远;但,怎么就是做不到? 就像昨晚吧。明明两人在冷战的,为什么后来他又带着她回家?煮了东西给她吃也罢了,吃完就该送她走,为什么…… 为什么到后来,自告奋勇要帮忙洗碗的她会靠在他身边?他不但没有推开,反而搂住她;本来紧闭的唇,为什么会去找到对方的,亲密纠缠?然后、然后…… 是那欲言又止的小嘴吗?微微颤抖,却什么都没说;还是那双欲泪的大眼睛?眼圈儿红了又红,却死忍着不肯掉眼泪。 他以为自己想要的是坚强的女人,结果,却没办法抵抗逞强的她。 这么多的疑问,却没有任何解答。此刻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美丽的大麻烦,正挤在他不大的床上,抱着被子,睡得好熟。 长长睫毛掩下来,在眼下遮出淡淡阴影。她瘦了,憔悴了些。素颜的她竟有点楚楚可怜,郎敬予忍不住伸手轻轻碰触她的脸蛋。 昨夜,当纠缠结束,激烈喘息渐渐舒缓之际,这张红通通的脸蛋埋在他胸口,倾听猛烈的心跳声。拥着她,一时之间,郎敬予竟然有晕船的感觉。 他到底在做什么?晕眩而迷茫的感受,为什么该死的这么舒服? “你不用自责,是我主动的。”那时,她幽幽的嗓音传来。 郎敬予搂紧她,闭上眼。“胡说八道。” “一直都是我啊。我知道你最想要的不是我这样的女生。可是我会改,真的。我不会再没问你就乱答应朋友的邀约,也不会自作主张,帮你决定要穿什么衣服;如果你愿意教我的话,我也会认真学煮菜……” “妳对所有的男友,都是这么听话吗?”他知道这问题不适当到极点,但实在忍不住,在他能控制之前已月兑口而出。 承认吧,郎敬予,其实自己介意得要死,就是在吃醋。 程思婕略撑起身子,眨着眼,静静望着他。过肩的发披散下来,彷佛帘幕,把他们密密遮在两人的小世界中。 “我忘记了。”她坦白说着,黑白分明的眼眸率直而诚实。“遇见你以后,以前的事,我就都忘光了。” “我应该是脾气最不好、最没办法宠妳的……”男友。 说着说着,莫名的焦躁突然又涌上,郎敬予成年以来还没有这么幼稚过。明知不该说,却又控制不住。 温软的小手轻轻按住他的唇。她清楚知道这男人的不安与自责,心疼毫无来由,却如此尖锐难忍。她俯身亲吻那刚硬而苦恼的眉眼、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 棱角与伤痕,都在亲密热吻中融化、消失,只剩炽热的彼此,纠缠不清。 然后就是早晨。她在他的注视中缓缓醒来。 “早。”她还没完全清醒,看见晨光中的他,嘴角就忍不住微微上扬,绽露出一个甜得不可思议的笑。 看着那个专属于他的笑颜,郎敬予再度确认了自己的处境,叹了一口无声的、无奈的气。 “早餐想吃什么?我去弄。”郎敬予料定她要赖床,认命地问,一面准备起来。 程思婕却出乎他意料之外,眨了眨眼,很干脆地翻身坐起。“我帮你。” “妳不再睡一下?” “六点了,我每天都是这时候起床。”她简单地说,不过,粉脸上微微一红,嗫嚅片刻,才小小声加了一句:“不过今天……确实比较想赖床。” 郎敬予回头瞄她一眼,看她尴尬羞涩的样子;刚清醒的她头发有点乱、毫无打扮、连眼睛都稍微肿肿的,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眼中,却比平日精心打扮过的程思婕还可爱万分。 实在忍不住,他俯过去吻了一下她光果的肩。她肌肤的触感、她的气息、她微微畏缩的怕痒反应……对他来说,已经非常熟悉。 就这样。他认了。 两人的早餐简单而饱足。他们没有多交谈,空气中荡漾着淡淡的暧昧羞涩,和饱满的食物香气。之后,他简单收拾一下,拿起车钥匙,准备和她一起出门。 “我自己走就可以了。”程思婕诧异地说:“我还要先回家换衣服,而且我有请假了,晚点去上班没关系,你也要去工作,不是吗?” “今天是去客户那边看上线状况,不忙。”他轻描淡写,不容分说地握起她的手,领着她走出大门。 她被拉着走,落后一小步在他身后,望着他宽厚的肩、他刚硬的侧面、淡然的表情……程思婕的心头满满的。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缺点、也很惹人生气的男人。可是,怎么办?他笑,她就想跟着笑;他脸色一沉,她整个人就down下来。一向被说作风强悍的她,在他面前,就什么都不管、不在乎、也不坚持了。 不在乎他是不是对她不好,两人的付出是不是不平等,条件有什么差距……只想依偎在他坚强的怀抱里,赖着一辈子,看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遇到她撒娇时又无奈又懊恼的模样。 “晚上几点下班?先过来吃饭,然后去买东西。”他回头看她一眼。 “好。” “家里怎么可以什么都没有。像这次这样,妳打算在床上睡到饿死?就算放点饼干、泡面也好。还有,要买几罐运动饮料放着,发烧时可以喝。” “知道了。” “煮点简单的东西又不难,妳真的都不会?最近要好好帮妳恶补一下。” 这就冤枉人了。程思婕低声嘟哝:“不是不会啊,只是……” “有意见?”浓眉一挑。 “没有。拜托老师教我。”她立刻改口,笑得眼儿弯弯,干脆抱住他坚硬的手臂,脸蛋都快贴在他肩头了。 郎敬予叹口气。最近他的叹气量是这辈子以来的新高。“走好,注意旁边的摩托车,不要撞到。” “好──啦。”声音拖得长长的。 “思婕。”他停步,第一次非常正色地叫她,严肃而清楚地说:“我不是一个好男友,以后也不会是。妳如果不想被人管,想要护花使者、白马王子那样的男友,我劝妳最好……” 程思婕咬着唇。清晨的阳光下,她的眼眸中闪烁笑意,顾盼间,简直像是有光点在睫毛上跳跃。 “我早就知道,你不用一直强调。”她笑咪咪地说。“那我跟你说,就算你想要的不是我这样的女朋友,也已经太晚了。” 郎敬予扯起嘴角,无奈地笑了笑。 “我也早就知道了。” 一次一次磨合之后,感情会更进一步。这次,他们又跨过了一个关卡。 下一次呢? 他们,都不知道。 第五章 “两位没事了?感情更进一步,对吧?” 宽敞舒适的高级休旅车内,某春装轻薄、颜色如水彩的盛装美女,状似轻松地闲问着。 问话甜蜜蜜,语气也很欢欣,不知为何,一传到程思婕的耳中,就让她冷不防地打了个寒颤,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呃,呵呵呵呵……”傻笑一阵后,程思婕反问:“妳、妳怎么知道?” “您今天这么认真打扮,耳环项链配成套,皮包跟鞋子都是当季品,脸上全妆不说,连内眼线都画了,看来心情非常好。”赵湘柔侧眼打量身旁的人。她分析起这些,就像股市分析师在分析走势,有条不紊,绝不漏掉一丝细节。 程思婕听得心惊肉跳,不敢挑战权威言论,只能装作没听见,低头检视刚刚逛街采买的战利品。 “怎么有空跟我们出来?不用跟男友黏在一起?”赵湘柔还是那个软腻得令人蚀骨的嗓音,娇滴滴问。 “他……今天加班,要去客户那边处理问题。”硬着头皮乖乖作答,然后赶快转移话题:“可茵,可茵!妳看,这件衬衫很适合妳喔。” 罗可茵坐在前座,远离后面两个被购物袋、纸盒等淹没的好友。听见求救,只转头用同情的眼光加以声援。 “叫可茵也没用。我还有好多问题要问妳呢。”赵湘柔用唱歌般的甜蜜嗓音说。笑盈盈的她美得像个女圭女圭,却像是半夜会活过来拿刀杀人的那种恐怖女圭女圭。 “我说真的,顺路送我去就很感谢了,妳们不用陪我。”程思婕继续作垂死前的挣扎,试图说服这个恐怖女圭女圭。“我知道妳们一定很忙,有别的衣服要买、别的茶要喝、别的朋友要看……” “那些都比不上妳重要。我们好久没见面了呢。”回答甜甜蜜蜜,却彷佛隐藏无限的杀机。“说说看嘛,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他对妳好不好?还是像以前一样忽冷忽热,让人捉模不定?” “他没有忽冷忽热,对我也一直不错啊。”虽然有点心虚,但一遇到批评郎敬予的言论,程思婕立刻防卫性地反驳。 “是这样吗?”赵湘柔把玩着水晶吊饰,刚刚的战利品之一,一面闲问。“既然这么有信心,妳为什么要去算命呢?好歹妳也是个留过美的高知识分子。” “妳觉得我迷信?那妳何必跟着来?妳也是留学美国的高知识分子。还是说,妳也有什么感情上的问题或迷惘?” 语病立刻被抓到。“也?那妳是承认自己的感情有问题了?” “才不是!赵湘柔,妳不要欺人太甚!” “我哪有欺人太甚,我是关心妳。” “这是哪门子的关心?妳明明就在刺探跟嘲笑我。” “哎哟,怎么说成这样。”美女捧心蹙眉。“好伤心喔,我的朋友这样误解我……” “妳到底在演哪一出啦?!不要再装了,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眼看后座双姝声音越来越大,吵得越来越凶,一直安静开着车的驾驶担忧地望了望后视镜,低声问罗可茵:“要不要劝一下?” “不必理会。她们像这样已经很久了。那是她们联络感情的方法。”罗可茵有点无奈地解释。 “喔。”万能的厉特助虽然英明睿智,但遇到这种奇妙的联络感情方式,还是一头雾水,当下谨慎地不再多说,只管专心开车,把小姐们送到目的地。 目的地是一家小小的冰店。位居闹区,店面小到几乎连转身都有困难,摆了两张桌子、八张凳子就差不多了。 因为停车不易,所以厉特助把她们三人放下,就载着一车的绫罗绸缎走了。小姐们站在冰店前面面相觑,程思婕还低头确认名片上印的地址,都不太相信。 这、这就是名算命老师所在地?明明是冰店啊。 “进来坐啊,要喝点什么……”老板娘热情招呼着,声若洪钟,突然,两眼睁圆。“咦?!” “咦?!”完全一样的反应出现在程思婕脸上。 老板娘,不就是开计程车的大婶吗?在程思婕最难受的那天,不但安慰她,车钱打折还去零头,最后更塞给她算命老师名片的人,就是这位大婶! “妳怎么到现在才来呀?”大婶面对程思婕的质疑,哈哈大笑,爽朗道:“兼差嘛!现在都流行兼差。我白天开计程车,晚上开冰店啦,就这么简单。” “兼差算命?”罗可茵一头雾水中。 “妳!就是妳!不相信是不是?那从妳开始!”大婶显然讨厌被质疑,指着罗可茵大声说。 “不,不用了,谢谢,不是我要算命。”罗可茵吃了一惊,连忙拒绝,后退好几步。 “不算命,是要来买喝的吗?”果然是兼差,这个不行,那换一个吧。大婶热情推销:“有冰红茶、绿茶、女乃茶,看是要加珍珠、椰果还是布丁、爱玉……” 眼看大婶步步逼近,罗可茵只好赶快出卖朋友,指着一旁目瞪口呆的程思婕。“是她,她要来算命,快帮她算!” “早说嘛。”大婶上下打量一下。“嗯,我上次就看妳气色不对,眉目不开,一定是有困扰的样子。来来来,先抽一支签,我来帮妳解惑。” 签筒递到面前,程思婕瞪着圆筒里那五颜六色的“签”,犹豫了好久,“这……不是吸管吗?” “胡说!不可以不敬!”大婶很有威严地怒喝。“快抽!” 程思婕只好乖乖就范,随便抽了一支。 “啊,黄色。”大婶接过,严肃地沉思片刻。“在五行里面,土的颜色代表是黄色。妳抽到这支签,表示要辛苦一段时间喔。但是没关系,土是植物根本,树要开花结果的话,一定要种在土里嘛!所以不用怕,只要好好努力,一定会有好结果的。” 当然其中的连结没人听得懂,但三个年轻女人听得一愣一愣。没想到就一根吸管,还能扯出这么大的学问?! “对方是不是很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不太浪漫?”大婶仔细观察程思婕的脸色,继续大胆假设:“妳是不是觉得他不体贴、心思在别的地方,比如说工作或是家庭之类的问题?” “呃……他确实有家庭的负担……” “那就对了!”大婶拍桌大叫,非常有把握的样子。“如果解决掉这个问题,你们之间就万事ok了啦,就这么简单。妳要是变成他的帮手,一定事半功倍。” “我要变成他的帮手……”没想到程思婕真的听进去了,她喃喃的复述着,大眼睛眨啊眨的,非常认真。 “而且我看妳今天这个气色,面带红光,眉目之间还有点粉红粉红、亮亮的,这是桃花之相;又抽到黄色,土会养花,嗯,最近会有桃花。” “那是因为她今天有上腮红跟眼影。”还是名牌货呢,春季限量的粉红色系还带珠光,她们一起去买的。插嘴的赵湘柔语气中充满了明显的不信任,她这位大小姐,有话直说:“用吸管就可以算出这么多?光看面相就可以看得出桃花?” 大婶,不,要改口称大师了,斜眼看了看赵湘柔。“妳,妳不用看,没有。” “我没有?!”赵湘柔完全不可置信,瞪大了美丽的水眸。“思婕都有,我没有?怎么可能嘛!” 赵湘柔连这都要跟好友比个高下,也真是够了…… 但她说的也有道理。自小到大,赵湘柔身边的追求者就都是用“打”来作计数单位,如今怎么可能在这件事上面输人呢。 “妳没有烂桃花,但她有。”大师解释给赵湘柔听。“桃花有两种,正的跟烂的。烂的很多,但不会有结果;正桃花就不一样了。像妳现在这个就是真命天子、正桃花一株,定下心来好好栽培的话,会开枝散叶,开花结果,百年好合。” 听到这里,赵湘柔大惊失色,粉脸刷白,也倒退了两步,跟罗可茵站在一起。“妳……妳……我不……我才……” “我怎样?知道我厉害了吧。”大师洋洋得意,眼光又像是猎人要捕捉猎物一样,一转过来,瞪着罗可茵。“现在剩下妳了,来,换妳。” “不,真的不用。”又不是打预防针,真不知道罗可茵在怕什么。她已经退无可退,都快贴到小店的墙壁上了。“我没有什么困扰,也没有桃花。” “哼哼哼……会这样说的人,问题是最大的。快来抽签,不要扭扭捏捏。” 一向爽朗大方的罗可茵被算命大婶吓成这样,而从不失态的千金大小姐赵湘柔也被说得花容失色、结巴连连,照说应该是很刺激、很精采的,但程思婕却微皱着眉,一径出神着,细细思考咀嚼刚刚大师所说的话,根本没空去注意好友们的反应。 三个人、三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感情一事,真是伤神。能让人大失常度,谁都无法幸免。 ***bbs.***bbs.***bbs.*** 因为情绪受了影响,之后的行程,便有些意兴阑珊起来。三人就只是在闹区闲逛,还逛得一点目标都没有,简直像美丽的孤魂野鬼似的。 罗可茵算是比较清醒的,她担忧地看着两个好友,试探性地问了又问:“妳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一下,喝点东西?”“那个皮包很漂亮,要不要看?”“啊,新出来的限量彩妆,快去试试。” 两人都各自想着心事,好像没听到罗可茵的话。闹区来来往往人群中,不少惊艳的眼光投射过来,她们也丝毫不察。看样子都出神了。 罗可茵最后只得使出撒手锏。“那,是不是该补个妆了?” 居然还是没反应!事情严重了!连听见“补妆”二字都毫无动静,这、这实在太、太、太反常了。 她们就这样一路走到了人潮汹涌的百货公司前,捷运站附近。 “咦!我们要去哪里?”站在捷运出口,赵湘柔如梦初醒,睁大梦幻的双眼,望望车水马龙的环境,又望望身边的好友,诧异问着。 程思婕闻言,也是一脸迷惘地反问:“我不知道,我是跟着妳呀。” “我也是跟着妳走的。” 罗可茵以手扶额,不敢相信她刚刚一路上讲的话都被完全忽略。“两位小姐,妳们已经走了快一个小时,现在才想到要问?” “一个小时?!”程思婕闻言大惊,低头看表。“糟糕,我跟他约好五点……” “妳还有约?” “对,晚上约好一起吃饭的。”程思婕越讲越心虚,不敢看好友的询问眼神,装作在皮包里翻找着。“奇怪,我的悠游卡呢……” “约在哪里呢?要不要送妳过去?”赵湘柔没发火,只是柔柔笑问。 那种问法……又令人毛骨悚然起来。程思婕赶快婉拒。“不、不用了,我们就约在前面,就钱柜那边,其实走没多久就到了。真的不远。” “嗯,是真的不远。”赵湘柔说着,笑咪咪地挽起好友的手,一边一个。“那我们就走吧。” “我们?”“走吧?”两人异口同声问。 “对啊。一起吃个饭嘛,我们一直没机会认识这位有名的郎先生,不如就是今天了。我请客,好不好?” “这……”想到上次擅自决定的下场,程思婕可是余悸犹存,绝不敢轻举妄动。她猛摇头,“不行,真的不行。我没有先问他,这样不行。” “那不然,我们过去打声招呼,妳介绍大家认识一下就好。可以吗?”一面说,赵湘柔一面移动脚步,开始往前走。 也该是时候了。赵湘柔决定,她这次要亲眼看一下,到底何方神圣把她的朋友迷成这样,谈恋爱谈得六亲不认,未免太过分。 “不行!我没有问过他,这样太突然了!”程思婕急急拒绝。 “没问他就不行?只是朋友打声招呼,大家认识认识,也不行?” 虽然语气很柔软悦耳,但是其中蕴藏的不满,相交多年的好友不可能错认。 程思婕无暇顾及赵湘柔的不悦,试图拉住一直往前走的朋友。“湘柔,妳听我说,真的不能临时这样,等我跟他说好了,再约妳们,好不好?” “我们已经约了好几次,每次都是妳爽约,他怎么请也请不动。他工作很忙我们知道,但是今天人都到附近了,不会连十分钟的时间都没有吧?”脚步依然不停,很坚定的往前走。 “湘柔,湘柔!”眼看拉不住、也说不动了,程思婕气急败坏,顿足嚷了起来:“妳不要这样好不好!耍什么大小姐脾气!什么都要配合妳、听妳的!?” “我是大小姐?”赵湘柔果然停步,转头,很不可思议地瞪着程思婕。“妳已经放我跟可茵多少次鸽子、又因为妳男友的事情忽略了我们多久?约见面不但迁就妳,还要迁就妳男友的时间,到底谁才是大小姐、处处要人配合?!” “我没有要妳迁就,只是现在不方便而已啊,为什么不能体谅一下?” “你们交往以来,有哪一天是方便的?程思婕小姐,请妳说说看!” 两个盛装美女在街头大吵,实在太引人注目;罗可茵一向拙于口舌,从来讲不过伶牙俐齿的两位好友,此刻只能以身材为筹码,挡在两人中间。“别吵了,先不要吵好不好?冷静一下,有话慢慢说啦。” 这跟平常的拌嘴不同,两人都动了气。 “谁要跟她慢慢说!?如果不是因为妳,我才不想跟这种大小姐多说一句话!”程思婕对着罗可茵大叫。 “那好,不说就拉倒!” 突然,赵湘柔一甩头,转身之际,直亮长发甩出美丽弧度,清脆高跟鞋声急促响起。赵湘柔离去的背影高傲而优雅,迅速消失在热闹的逛街人潮中。 就像气球突然被刺了个洞,程思婕整个人泄气了。她呆呆站在突失对手的战场中央,任由人群从身旁流过,张口,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何必呢?妳明知道湘柔只是关心妳。”罗可茵懊恼而心疼地说着。 “谁要她这种关心……”虽然嘴硬,但,程思婕却有点哽住了。 美丽好友受伤的神态、一团乱的处境、无法厘清的挫败感,千丝万缕,全部缠成了难解的毛线团。 她也希望自己的爱情完美甜蜜,希望朋友都和乐相处,但……男友与好友,彷佛处在不同的世界中,她,则是处在夹缝中…… “已经要五点了,妳先去赴约吧,我要去追湘柔。”罗可茵说着,忧虑地看了看脸色惨白的好友,欲言又止。 “我知道妳想说什么,可是……郎这个人……我们……”程思婕整个思路都卡住了,面对温婉老实的好友,突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没关系。妳想说的时候,我会听。”罗可茵帅气地拍了拍她的肩,像给她打气;之后,就先走了。 机械式地来到相约的地点,却还不见郎敬予的身影。程思婕呆站在热闹的十字路口,虽然身旁人来人往,却有种蚀心的孤独感突然涌上。 她到底在做什么呢?堂堂一个留美硕士,居然去算了个很荒谬的命;然后,跟朋友当街大吵一架,闹得不欢而散;巴巴的赶来赴约,一分钟都不敢迟到,男友却还没来。 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动辄得咎,毫无信心,一点都不像原来的自己了。 又等了五分钟,郎敬予终于来了。他加班了一整天,眉宇之间有着淡淡的倦意。一面走过来,一面还在讲手机,交代着工作的事情。 “……参数的地方,你们不能改,等我礼拜一去再做修正。”他的浓眉微皱着,神情严肃。“不,误改的话,问题会更大。不行,我晚上有事,不可能现在过去。请等到星期一……嗯,我知道很急……” 等他走到她面前,看到他的神色,程思婕的心就沉了下去。 币了手机,郎敬予还没开口,她就先问了。“工作还有问题?” “有点临时的状况,我改个参数重新开机就可以,但机器设定只有工程师能更改。”他有些烦躁地以手耙梳过短发。 “所以,你要去忙?”她轻声问。 “没关系。我们先吃饭吧。”郎敬予回答。“其它的晚点再说。” 这就代表了吃饭时,他会很沉默,继续想着工作的问题;这就代表了晚一点他会回去帮客户把问题解决;这就代表了程思婕该温柔地说句“没关系,我了解”,然后自立自强地找事做,打发掉一个本来该是属于情人之间的周末夜。 这就代表了……什么呢? “妳怎么了?脸色不太好。”郎敬予望着她,有些不解。 “没事。我们吃饭去。”她努力地挤出一个微笑,绝口不提刚刚才发生过的事件。 他的事情已经够多、够烦心了,不要再拿她的小事来烦扰他。毕竟算命的大师也说过,她必须帮他解决问题,两人才有未来,不是吗? 两人并肩走在一起,即使郎敬予依然分神在思考工作的事,程思婕还是步履坚定地陪在他身旁;甚至,柔软小手主动牵住他的手,紧紧握住,好像不这样,他就会径自越走越远似的。 他是她选择的,她衷心喜爱的,无论如何,她都一定要努力经营,好好把握。 罢刚算的命虽然古怪诡异,但……也坚定了她的信念,不是吗? ***独家制作***bbs.*** 之后,趁着工作空档,程思婕发挥了所学专长,简直像在做损益收支平衡表似的,把郎敬予的情况分栏、分项、分科目,好好研究了一番。 研究之际,她还拟定了短程、中程跟长程的目标,绝对不是义和团式的盲勇瞎忙。现代人谈恋爱,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弄清楚最切身的问题,或者该说是负担;也就是郎敬予的母亲与妹妹。 深夜,当郎敬予还在电脑前忙碌工作时,窝在床上的程思婕抱着枕头,一面欣赏他坚毅专注的侧面,一面闲闲提问:“郎,你跟妈妈长得像吗?” “我跟我妈?”郎敬予的浓眉一皱,依然盯着萤幕。“不像。我像我爸。” “你爸以前对你妈很好,对不对?” “对。所以就宠坏了。”他言简意赅地说。 等了半天没下文,程思婕追问:“那,你妈是怎样的人?年轻时一定长得很漂亮?” “不知道。大概吧。”他的眉皱得更紧。“反正就是个千金大小姐样,一辈子没有工作过一天的,妳应该可以想象。” 说到千金大小姐,她第一个想到赵湘柔,心头就是一拧。甩甩头,把难受给甩开,继续做功课。“那你妹妹呢?你也很少说起她。” “没什么好说的,几乎就是我妈的翻版,快三十岁了,婚结了,小孩也生了,生活智商却还跟十三岁差不多,如果不是宗德的话,她大概连──” “等一下!”听到这里,程思婕突然弹坐起来,圆圆的眼睛瞪得大大。“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如果不是宗德……宗德就是我妹夫,如果不是他的话,我妹──” “不,再前面一句。”眼看郎敬予还是一脸不解,程思婕只好说清楚:“你刚刚说,你妹已经快三十岁了?” “对。明年就满三十。她比我小一岁而已。” “可是、可是……我听你平常偶尔提起的口气,以为你妹妹年纪还很小……”她不可置信。 在她印象中,一直以为郎敬予的妹妹顶多二十岁,年纪很小就没有父亲,后来是大学都还没毕业就结婚生子、什么都不懂的那种小妈妈,需要大哥一路照顾呵护,兄代父职那样的带大。 结果,这位郎家妹妹整整比程思婕大了快三岁! 当然,年龄并不能代表一切,但这里面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程思婕隐约感觉到了,却模不清楚、说不上来。 有没有可能……他妹妹并不像他说的那么糟糕、幼稚? 一向伶俐的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实在很可爱,郎敬予忍不住对她勾勾手指。 “什么?”以为是萤幕上有什么要她看,程思婕跪坐起来,倾身要看。 萤幕没看清楚,倒是迎来了一个吻。他的唇温柔而带笑。 “妳怎么了?为何突然对我家人这么感兴趣?”他低声问着。 本来就已经很混乱了,被他这么一偷袭,思路更是糊成一团,想问的问题都飞到九霄云外。她从来没办法抵抗只为她展现的温柔。 她赖进他怀里,主动伸臂,圈住他的颈项。 “我还有一个程式在跑……”他徒劳地喃喃说着,双手却不听使唤,搂住了她细细的腰。 冷硬无趣的工作,怎比得上怀中的软玉温香。很快地,修长手指不再是在键盘上飞舞,而是解着该解的扣子,轻抚过柔女敕的肌肤;喃喃的低语消失了,忙着品尝娇艳的红唇。 “你妹妹……我还没问完……”有人还在挣扎。 “嘘,没什么好说的。”他吻着她的耳后,让她敏感地轻颤。“妳好香。是香水吗?” “才不是……” “不是?那怎么会这么香?从刚刚就一直让我分心。” “真的?”她轻笑出声。原来他看似认真工作,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说分心,两人都分心了。缠绵温存间,根本忘了各自的当务之急;或者该说,当务之急都转移了,变成了同一个。 轻攀着他坚硬的肩,想象着他多年来沉默担负着多少重担,她就好心疼又好不舍,恨不得帮他分担,抹去他坚毅眉目间的沉郁,让两人之间不再有阻隔,不再有误解,也不再有距离。 是,此刻两人真的没有距离。一个人,怎么可以跟另一个人如此接近?她喜欢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一切,总是愿意让他看见自己最真实的反应,毫无掩饰。 但他呢?他也是一样吗?对她毫无保留? 在汹涌的情潮几乎要灭顶之际,程思婕清楚知道,内心深处,还是有着不确定。再紧的拥抱、再甜蜜的吻,都无法让细细如针刺着她的不确定感消失不见。 爱情让她患得患失之际,却也给了她更多的力量。从来不知道会对一个人产生这么强烈的执着,由内而外滋生的冲动,让她忍也忍不住地,想要对他更好、想要知道更多…… 可惜的是,不管怎么问、怎么尝试,得到的回应都有限。郎敬予的嘴超紧的,程思婕总是功败垂成。 她决定换个方式。反正俗话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想多了解一点郎敬予最在乎的事,或者该说是最在乎的人…… ***bbs.***bbs.***bbs.*** 时序入夏,夏天不是芋头盛产的季节,所以,卖芋头排骨的小店营业的时间变得很扑朔迷离,程思婕好几次过去都看到铁门深锁。 好不容易从隔壁牛仔裤店的纪老板口中,问出了隔壁店的开店时间;又很费力地和不擅言词的宗德老板解释好久之后,他还是不太理解。 “妳想认识小芬?那要大哥介绍就好了,不是吗?”宗德是个老实人,他憨厚的脸上充满了迷惘。 照理说是这样没错,但郎敬予实在太难搞,怎样都不肯带她跟他母亲或妹妹见面。程思婕不敢打草惊蛇,只好出此对策。 “敬予好像不太希望我打扰你们。不过,我想,认识一下应该没有关系吧?”程思婕祈望地看着他,谦卑请求着。“不然,就看她何时会来店里,我再来就好了,不用刻意约,这样可以吗?” 被一个美女这么低声下气地拜托,谁能狠心拒绝?宗德也不例外地同意了这个要求。 绕了好几个弯,终于,她见到了想见的人──郎敬予的妹妹。 约好那日,程思婕一下班就赶到了小店附近。店才刚刚开门,客人们还没成群出现,老板宗德已经忙里忙外;程思婕在门口遇上他,驻足寒暄了几句,顺便感谢他的帮忙。 “小芬在里面,妳跟我来。”宗德温和地说,陪她一起走进去。 丙然有名女子坐在角落桌前。看来宗德很疼老婆,不让她插手帮忙之外,桌上还帮她摆着冷饮一杯,女子正悠闲地翻阅着杂志,完全是个富贵老板娘。 平日的大方俐落都飞到九重天外。也算看惯大场面的程思婕,居然紧张到脑中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招呼。 这是男友心目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啊,心跳怎么越来越快? “小芬,”还是宗德打破僵局,他温和轻唤着老婆。“有人想认识妳喔。” 程思婕深呼吸一口,用可亲而甜美的笑容当作开场白。“嗨──” 话还没出口,立刻就被打断。 “妳是谁?为什么要认识我?”郎敬芬抬头,两眼一瞪,劈哩啪啦的连珠炮一般轰了过来。“妳为什么跟宗德在一起,还很熟的样子?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我……”程思婕难得傻眼,又说不出话。 “妳什么?妳说话啊!”郎敬芬拍桌而起,气势惊人。不愧是郎家出品的,身材很好,硬是高出程思婕一截,居高临下逼问:“是要示威还是要谈判?放马过来!” “小芬,妳别冲动。”宗德安抚着老婆。“程小姐是……” 棒壁牛仔裤店一定有装监听设备,此刻纪老板已经腆着大肚子过来凑热闹,听到这里,忍不住炳哈大笑。“郎敬芬,妳也太荒谬了,人家程小姐是妳大嫂啦。” “纪叔乱讲!我哥根本连女朋友都没有,我哪来的大嫂!” “小芬,程小姐真的是大哥的女朋友,我以前跟妳说过,记得吗?”宗德也耐心解释着。 “真的吗?可是大哥完全没提过啊,我问他,他也说没有。” 郎敬芬的嗓音刺进众人耳中,同时,也像有一根针刺进程思婕心里,她脸上的笑容僵住。 天底下,有比这更尴尬的事吗? 望着两名男士着急到满头大汗的解释着,以及郎敬芬脸上的惊疑不定表情,程思婕开始怀疑,今天的会面,到底是不是个好主意? 她也开始怀疑,自己在郎敬予的世界里,到底……算是怎样的存在? 第六章 经过跟郎敬芬见面的震撼教育之后,程思婕完全承认,虽说是同胞兄妹,但,郎敬予和妹妹个性的差距,真有如天与地一般。 “欸……我问你喔……”每次想到这里,程思婕就忍不住想要问问题。 不过,整个下午,像这样的发语词出现好多次,得到的回应都一样──就是没有回应。完全的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周末傍晚,情侣应该会相约出游,不管是吃饭或看电影都很平常;不过他们一直都待在家里。程思婕是不在意,只要能待在情人身边就好,但…… 她一直窝在沙发上,连自己带来的工作都已经整理完,闲书也看完了,电视频道转了好几圈,夕阳西下,再乖的人都忍不住要发出点声音。 对方还是如老僧入定,毫无反应。坐在电脑前面的背影很帅,但看了四五个小时,也够了吧? “欸,已经七月二号了耶。”自言自语的程思婕,检视着自己的pda,突然惊呼起来:“怎么这么快?!” 大概是语气中刻意加倍的讶异,让在家加班工作的郎敬予终于听见了。他头也不回,只是心不在焉地问:“七月二号怎样?妳要去考大学?” “没有啦。”差点说溜嘴,程思婕赶快转移话题。“你忙完了吗?要不要出门走走?我们出去吃饭好不好?” “我是永远忙不完的。”回答得非常冷淡。 “为什么?你已经在电脑前面坐一天了耶。”她好失望。 郎敬予没多说,只是朝墙上的行事历偏了偏头,要她自己看。 只见行事历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包括他自己工作的进度、各项缴费日之外,还有祭拜父亲的日子、宗德的进货时间、郎敬芬该带小虎打预防针、母亲手肘受伤的复健回诊……通通都写在上面。难怪月历要买超大开本的,不然根本不够写。 “你这么忙,要忙到什么时候?” “大概会一直忙到九月。这几个专案计画都还没完全敲定。”他像是讲别人的事似的,毫无感情地回报。不过看她垮着一张小脸的模样,还是补了一句:“之后可能会好一点。” “真的吗?你连专案计画都还没弄好,接下来还要商业流程分析、客户训练、协助资料转入……这样九月真的会好?”程思婕耳濡目染,早已经清楚状况,她嘴里嘟囔着,心里却在暗暗叫苦。 周末没空?那怎么行!她们安排的惊喜怎么办? 没错,是“她们”。她不但为了他的生日计画了惊喜,还有共谋者──郎敬芬。 虽然初相见时有些尴尬,但程思婕很快发现,相对于郎敬予的冷调,他妹妹郎敬芬却是个百分之百自来熟。等郎敬芬相信程思婕是哥哥的女友之后,整个态度都变了,变得超热络起来。 比如有空时,郎敬芬会主动打电话找她聊天;在平常是没问题,但当她就坐在离郎敬予不到十公尺远的地方时,就很危险了。 手机响起,一看见是郎敬芬的号码,她立刻反射性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奔逃躲到一旁,背过身去讲。 “来来来,小虎,来跟舅妈讲话!叫舅妈!”郎敬芬一等接通,立刻百无禁忌,怂恿一岁的儿子小虎叫人。 小虎当然没叫,只在一旁发出可爱的咯咯笑声。 “还、还不是啦。”程思婕吓得心跳加速,耳根子辣辣的,压低声音阻止。 她当然没看见郎敬予的视线正不动声色地由电脑萤幕前慢慢游移到放在旁边的不锈钢保温壶上,藉由壶身反射,不用转头,他可以就看到心虚小姐的背影。 浓眉慢慢锁了起来。她为什么形迹这么诡异? “对了,大嫂,妳探口风探得怎样?我哥是不是像我说的,真的忘记自己生日了?”郎敬芬兴致勃勃地问。 “不要这样叫我……”程思婕更加尴尬,加上顾忌着背后的人,讲话吞吐模糊。“嗯,妳、妳说的没错。” “我就知道!他的生日,每年都忙工作忙到忘,也不准人家麻烦,搞什么庆生那一套。大嫂,今年有妳出面,一切就没问题了!”郎敬芬越说越兴奋。“我已经联络得差不多了,要搞就搞得大一点!” “呃……”程思婕犹豫着。如果手上拿的是旧式电话,她大概已经动手卷起电话线了。“这样,真的好吗?” “没问题啦!妳只需要搞定我哥,当天负责让他出现就好,其它的,都交给我们。”家人就是家人,马上就抓到重点。 “时间好像不太好配合……”她旁敲侧击过了,有人忙得要命啊。 “妳就想想办法吧,都交给妳了。就先这样啦!我儿子快要滚下楼了,我先挂喽!”不管三七二十一,说了就算──这一点,不知道算不算郎家的良好遗传? 币了电话,她转身,心虚地偷看郎敬予动都没动的背影。幸好,他还沉浸在工作之中,应该没注意到她的诡异吧? “是谁?”好半晌,飞快敲打着键盘的人瞇着眼问。 “没、没什么。是一个朋友。” “哦?是赵家的大小姐吗?”他口气很随意,却在不经意间透露了他对她动态的细心观察与了解。“妳们有一阵子没联络了。赵小姐出国了吗?” 程思婕不语。提起之前不欢而散的好友,她就闪了神,脸上掠过的一抹黯淡阴霾,自己当然没有察觉,但,都落在一双安静观察的眼里。 等到他已经起身来到跟前,程思婕才猛然惊觉。抬头,他就近在眼前。 “怎么了?”他低头审视她。 “没有啊。”她打起精神,强笑着回答:“不是湘柔打的。她大概真的出国去了,这次不晓得又去了哪。” 他就是对这个爱逞强的小女人没办法。看她明明有事,又强颜欢笑的样子,莫名地一阵心疼。 他曾经非常讨厌这种软弱的感受,但是到了后来,除了无奈接受,也不能怎样。 大掌捧住她的小脸,他认真地望进她眼眸深处。“到底怎么了?明明就有事,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已经够忙了,还担心到我这边来?”她嫣然一笑,握住他的手,顺势依偎进他怀里。 喜欢赖着他撒娇,喜欢他无可奈何地叹气,却又自动圈抱住她的体贴,喜欢那种可以恣意表达爱悦的自由。两人之间,没有隔阂,也没有虚伪做作,一切都那么真实而贴近。 呃……只除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之外…… “你真的连周末都没空吗?”在他怀里,程思婕不死心地追问,声调软软的,带着祈求,让铁打的男人都无法拒绝。 郎敬予又叹口气。心里精密评估计算着今日的工作进度。一边是生硬枯燥的专案资料与客户评估,由数字、英文字母与符号构成的冰冷程式;另一边则是软玉温香,笑得好甜的撒娇女友。他心里的天平,罕见地偏向了陌生的一方。 “好吧,出去走一走好了,顺便买点菜,晚点回来煮饭。”他搂着她,吻了一下她的发际。 “真的?”她在他怀里抬头,笑容如夏日夕阳一样灿烂美丽。“你可以出门?工作忙完了?” 当然还没。不过不管多忙,晚上要熬多晚,看到她毫无掩饰的开心模样,一切都值得了。郎敬予轻描淡写答:“几个小时没关系的。走吧。” “那,下周末,我们其实可以……” “不要得寸进尺。” 有人严肃下令,可惜,只换来清脆的笑声。 ***独家制作***bbs.*** 就这样,秘密阴谋一直进行着;程思婕有种偷偷模模的刺激跟兴奋感。就好像小时候大人不准小孩看禁书,小孩却从来不可能乖乖听话一样,而且越禁就越想看。 想象着郎敬予面对惊喜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程思婕的心忍不住柔软了。 他那么辛苦、那么努力,真的,该好好慰劳一下。从郎敬芬那儿,她更确定了这样的想法。 程思婕也渐渐觉得,郎敬芬并不像他哥哥偶尔提到时那么夸张,反而像是亟欲讨大人欢心的小孩,一直在努力尝试,却好像总不得法。 这,不就跟她的情况有些雷同吗? 郎敬予的生日party,绝对不能像以前精英会的那种搞法。饭店总统套房、高级餐厅、红酒、昂贵礼物、名牌衬衫……全都不对。现在的她,已经不再像初交往时那么莽撞无知了。这次的安排,应该、应该可以让他真的开心吧? 以宗德的芋头排骨店为中心,联络好附近相熟的店家以及常客,在郎敬予生日当天晚上,通通都空出两小时,大家一起庆祝;宗德会以流水席的方式,供应这些熟朋友好吃的餐点,全部的费用,由郎敬芬、程思婕、牛仔裤店纪老板分摊。 其实程思婕以前去参加一次精英会,搞不好就要花掉这么多钱,不但负担得起,还觉得超划算的。 结果风声一起,要参加的众人纷纷要求加入,共襄盛举。说真的,不到这种时候,还真不知道郎敬予的人缘有这么好。 万事俱备,到了郎敬予生日当天,程思婕身负最简单也最艰巨的重任,必须把不知情的主角带到现场。 她特地准时下班,到郎敬予的公司附近去等候。 整天都在客户端忙的郎敬予直到六点左右才出现。和同事一面讲话,一面往公司方向走过来。是同事先看到俏生生站在大门外的程思婕,当场连话都忘了回,只顾着看美女。 “……所以,你下周三再过去一趟,可以吧?”郎敬予等了半天等不到回应,诧异抬头。“怎么了?周三有问题吗……咦!” 程思婕一见他,眼里就没别人了,笑容甜得像是沾了蜜,小脸发亮。她甜甜招呼:“嗨。你手机又关成无声了?刚打了好几通都没接。” 语气中的娇嗔与亲昵是骗不了人的,同事好讶异地看着美丽小姐,又看看冷冰冰的郎敬予。“你们认识?是女朋友?怎么都没听说过?” “女朋友?谁的女朋友?阿郎有女朋友?”落在后面的同事也跟上来了,好奇地猛问着。 堡程师们身处在阳气超重的环境中太久,只要一有美女出现,雷达立刻会调成最敏锐!顿时,两三名同事都围了上来,镜片后的眼睛睁得超大,简直像在抓虫一样细细研究起来。 “没事。你们先走吧。”郎敬予最讨厌这种尴尬场面,他不着痕迹地往旁边跨了一小步,拉开与程思婕之间的距离。要不然,她已经抱住他的手臂,整个人都靠到他身上了。 只有两人时,他不介意她爱撒娇的个性,但……现在真的不方便。 程思婕傻傻地望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不太相信他的冷淡。 “阿郎,不介绍一下吗?”“小姐,妳是阿郎的朋友?”众同事已经心痒难耐。 郎敬予当机立断,转头大步就走。再待下去,情况会失控。 程思婕抱歉地对同事们笑笑,连忙跟了上去。郎敬予人高腿长,走得又快,程思婕几乎要小跑步才跟得上。 “等一下……走慢一点嘛。”她今天又穿了高跟鞋,真的跑不快啊。 “妳怎么跑来了?为什么没先讲?等多久了?”等到走远了些,郎敬予才放慢脚步;不过,俊脸还是板着,冷冰冰地问。 “就……刚好到这附近……想说跟你吃个晚饭。”她实在不擅说谎,所以才拖到最后一刻用硬拗的。要不然,精心编织的谎言,大概没两下就被拆穿了。 “要吃什么?”某人不爽地问。 程思婕开始偷笑了。虽然表情冷,口气更冷,但其实是答应了她突如其来的奇怪要求。这就是郎敬予。 三步并作两步赶上,柔软小手主动握住他的大掌。“我今天突然很想吃宗德的炒面,我们过去吃好不好?” “妳要吃,我可以炒给妳吃。”好歹他也曾经独力主持过那间小店。 “可是我今天想过去嘛,已经好久没去了,你不会想看看宗德、纪老板以及其他朋友吗?” 郎敬予停步,瞇着眼打量依偎在身边的娇人儿。“妳在打什么主意?” “没有呀。” 本来以为一切都很顺利,只要把他骗进店里就没问题。结果没想到,才走到路口,店面遥遥在望的时候,两人就诧异得放慢了脚步。 怎么……怎么会搞成这样? 平常人车都能经过的街道,居然出现了鲜艳橘色交通锥,隔出了一段行人徒步区,五短身材的纪老板正挥汗在外面指挥交通。 折迭桌椅不知道从哪儿借来的,已经摆到小店门外。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花篮!背景音乐是高雅流畅的钢琴乐声,搭配着闹烘烘的谈笑、宗德挥汗炒面的锅铲声乒乓响……真是不搭调到极点。 路障?桌椅?花篮?这……简直像是要办流水席、喜筵了吧?!两人傻在当地。 “来了来了!”纪老板眼尖,远远看见情侣档出现,立刻开心地猛挥手。身材像小叮当一样圆滚滚的他,看起来非常滑稽。 “为什么会有个?”程思婕指着一整排交通锥的手指在发抖。 “啊,常来的黑松,就是皮肤黑黑、肚子大大的那个,他是附近工地的主任啦!从那边搬来用的。”纪老板笑咪咪说。 “那这个音乐……” “我就说麻脸根本就是头壳坏去,莫名其妙!大男人爱听这种娘娘腔的音乐!”纪老板转身大吼:“麻脸!把cd换掉好不好!明明就有台语伴唱精选,换那个啦!” 一个全身黑衣的小弟黑着脸飘出来,万念俱灰的回答:“早就劝过了,麻脸哥说不准换。他说阿郎是读书人,程小姐又漂亮,要听古典音乐才搭配气质。” “气质!”纪老板怒吼起来。“什么气质?!他黑道大哥讲什么气质!” “我不是黑道!”威严的回应如轰天雷一样从店里轰出来。 一来一往吵得热闹时,程思婕发现,她和郎敬予本来牵在一起的手,不知何时已经被放开了。然后,他又离开了她身边。 只是跨开一步的距离,却让本来携手的情侣,顿时之间成了有些生疏的两人。 “这就是妳一定要来的原因?”郎敬予淡淡地问,口气听不出任何情绪。 面对着笑嘻嘻的众人、用心布置的场地,他五官深刻的脸上却毫无一丝愉悦,相反地,浓眉已经锁了起来,一双锐利的眼巡视一周之后,锁定抱着可爱小朋友、躲在老公身旁的郎敬芬。 只见郎敬芬闪躲着哥哥的逼视,笑得很贼,完全就是作贼心虚的样子。郎敬予心头雪亮,今日这般阵仗,绝对是他妹妹的主意,就算不是十成,也有八、九成;何况,还要加上身旁这个美丽的帮凶…… “是谁提议的?妳?还是小芬?”他低声问。遥望着店里平常干干净净的墙面上,此刻横挂着巨幅的书法,写着“大德必寿”四个字,郎敬予到这时才想到,今天,是他的生日。“是要帮我庆生?” “是啊,是我们一起讨论出来的。”程思婕笑着说,心里却开始忐忑不安。他的反应,实在不像“惊喜”的样子。 当然不能期待他心花怒放、满脸笑容地接受,但,看着大家笑咪咪的模样,好歹也稍微和气一点,浓眉别皱得像是可以夹死苍蝇吧? 她伸手轻触他的手臂,主动靠过去想解释。“小芬跟我说,你好几年没过生日了,今年你满三十,不如──” 温言软语还没说完,郎敬予已经轻轻把她的手拨开,还是没看她,只是冷冷反问:“小芬?妳什么时候跟我妹认识、又变得这么熟了?”而且,还一起狼狈为奸。 动作虽小,但众人都看到了。热闹欢乐气氛登时凝滞了几秒,正如程思婕脸上的甜美微笑,当场僵住。 包难堪的是,郎敬予说完,便抛下她走进店里。经过妹妹身边时,压低嗓音说了几个字,郎敬芬神采飞扬的笑容消失,抱着小虎,垂头丧气地跟在冷肃如冰的哥哥身后。而护妻心切的宗德,也快手快脚料理好手上的炒面,跟了进去。 “来来来,思婕,妳先喝一点。”纪老板很热情地帮她张罗了饮料。从称呼的改变,便可以看得出众人对她的态度转变,她已经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分子了。 木然接过杯子,喝了一口,程思婕又吃了一惊。纪老板拿来的,居然是红酒!而且,她是精英会训练出来的,立刻辨认出这红酒绝对所费不赀! “纪老板,这……会不会有点太慎重了?”程思婕心底隐约觉得的不妥,此刻一直在扩大中;她不太确定地小声问。 “大家也是藉这机会聚一聚啦。”纪老板不小心就说溜嘴。“从妳跟阿郎不来之后,我们也比较少像以前那样,天天……” “咦?以前?天天?” “没事、没事。”差点出卖大家,把先前众人天天准时来收看爱情偶像剧的行径给败露了;纪老板连忙转移话题。“先喝一点酒嘛。要吃什么?炒面?小菜?宗德还特别炖了一整锅的芋头排骨,今天大家吃通海啦,开心最重要。别担心啦,阿郎骂完妹妹就没事了。” 程思婕努力笑了笑。越来越沉重的心情,让她的笑意始终没有到达眼底。忧虑的眼光一直往店门里看,为郎敬芬担心之际,也一面忍不住开始沮丧。 她……还是被排除在外。一有事情,家人与外人的分别,竟如此分明…… ***bbs.***bbs.***bbs.*** 郎家兄妹在店后面的厨房严肃谈判时,外面的庆生party继续如火如荼展开,大伙儿在外面热闹聚会着。 “这是老苏写的,他以前是国文老师,退休之后才到附近大楼当管理员。”纪老板介绍着墙上龙飞凤舞的毛笔字。“你们看看,写得多漂亮。他以前过年还去市场摆摊子卖过春联。麻脸,你要不要拜师学一下?反正你最近都在努力改变气质嘛。” “学钢琴就算了,现在还学书法?!”有人立刻发出痛苦的申吟声。“麻脸,你完全破坏我对黑道大哥的看法。” “x的,我不是黑道大哥!要讲几次才听得懂?!”一身黑衣、长相恐怖蛮横的高大男人怒吼着。 可惜,吼声震耳,大家却都不当一回事。 “别看他长这么恐怖,他可是铁汉柔情。”纪老板转头对着程思婕解释。“为了要把妹……好啦,为了要追求心上人,他不但开始听古典音乐,买了一大堆cd之外,还拜师学琴;我是女人的话,都感动死了。” “还不都是我去买的。”小弟在旁边咕哝。 “对啊,麻脸跟董小姐、阿郎跟程小姐,这两对是本年度最浪漫的情侣了。” “我又还没追到!”凶神恶煞般的麻脸吼着,黝黑的脸呈现诡异的猪肝色。 众人一阵哄笑。“追这么久还追不到?!”“放弃了啦,董小姐根本对你没兴趣。”“你看看阿郎这一对!情投意合的话,一点都不辛苦!” 程思婕的目光不断担忧地瞟向店里,始终无法融入众人兴致高昂的谈笑中。但,这几句话还是钻进了她耳里,让她心头微微一颤。 是啊,她根本不是被追求的一方,反而像这位黑漆漆的大哥一样,死命追求着喜欢的人。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女追男,隔层纱”,所以她成功了,麻脸没有。 她成功了吗? 眼看郎家兄妹进去密谈了好久,还没有出来,她实在等不下去了,握着酒杯,慢慢走向店里。 储物间的门没关上,一推开,便看见郎敬予双手抱胸,一脸冰冷地望着自己的妹妹。而郎敬芬跟哥哥的缄默冷静差了十万八千里,正胀红了脸,大声辩解着,双手还猛挥舞,非常激动。 “……真的是大家主动说要参与的,又不是我勉强他们的!”郎敬芬一看到救兵来了,赶快指着站在门口的程思婕。“不信你问思婕!” “咯!”被爸爸抱着的小虎也发现她了,小手指着漂亮、但脸色苍白的陌生阿姨,开心地发出可爱的声音。“姨!姨!” 郎家兄妹住口了,三个大人都往门口看过来。 “没……没错。小芬她……没有……”奇怪,她的声音怎么变成这样?字字句句都好像黏在喉咙底,要好用力才说得出来。“是我说──” 但她还没讲完,就被郎敬予打断。他掉头回去,不再多看她一眼,还是对着自己妹妹说话,程思婕像是完全不存在似的。 “妳不提议,其他人会这样吗?”郎敬予的嗓音冷得像冰。“不用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我已经讲过很多次,不准再一时高兴就为所欲为。结果妳听进去了吗?不但没听,还麻烦到这么多外人!” “你不要骂她,我也有责任……”程思婕努力地想要插入对话中。 “我没有麻烦到谁啦!”郎敬芬急得跺脚。“我只有问思婕有没有空、要不要一起计画而已,思婕又不是外人!真的,你问她嘛!” “她当然是外人!不然她是谁?”声色俱厉。 程思婕听到这句,眨了眨眼,不敢相信。 她是……外人? 她望着那个英挺的男人;早晨醒来之际,被她偷亲,会露出有点无可奈何表情的俊脸;亲吻她的唇、会专注看着她的眼眸……一切都那么熟悉、却又陌生得紧。 熟悉的是五官,陌生的是神态。他就在眼前,却是好远好远。 “你不想听我解释?”她悠悠地问,已经痛到麻木。 “家务事,不用妳介入。”郎敬予冷冷说:“妳出去。” 就这一句话,彷佛冰水迎头泼来。从头,冷到脚底。甚至冷入骨髓。刚刚喝下去的红酒在胃里翻腾,冒着泡泡,她开始觉得晕眩、想吐。 一定是不胜酒力吧。一定是。 这一切,和程思婕身后,众人大声谈笑喝酒的背景音乐,以及cd播放出来流畅甜美的钢琴曲,全都这么不协调、荒谬。 正如她现在的心情。她站在这儿,真的,完全格格不入。像是一个突然闯进陌生领土的人,慌乱中,还有很多的不知所措。 “那我、我出去了。”她小小声告退,握紧了手中的酒杯,转身,低着头走出了小店。虽然踉跄了一下,但很快,重新踏稳步伐。 她盯着酒杯。杯中残酒是暗红色的,彷佛谁的血;本来以为会看到眼泪滴进杯中,但,一路恍惚地走过高谈阔论的熟客们,眼睛却还是干的,手也没有发抖,脚步很慢却很稳,没有晕倒或崩溃。 “阿郎骂完了没?再不出来,我要自己动手了。”有人大声问着,面对着如山的炒面和香气扑鼻的芋头排骨垂涎。 “思婕都进去劝过了,应该很快就没事啦。”纪老板非常欣慰的样子。“不如我们就先吃……思婕,妳怎么了?阿郎呢?” 显然是她的脸色太过苍白,才被纪老板看出问题。她勉强笑了笑。“我没事。他们……还在讲话,他叫我先走。” “先走?走去哪?”“阿郎骂妳吗?”“不用管他,他常常这样,很难搞的啦!”“对啊,不要管他,来来来,来吃面吧!”“要不要芋头排骨?先拿一碗去!” 面对众人热情而直接的关心,程思婕实在承受不起。平日热情亮丽,一旦受伤时,她迫切需要一个安静角落,让她独自躲起来疗伤。 “我真的没事。你们先吃吧。”她努力撑起来的笑容好单薄,但,还是要撑住。“我……我先走了。大家……玩得愉快点。” “妳要先走?”高大如塔的麻脸捧着一碗炒面,挡在路中央。“走去哪?” “有点事……真的,我该走了。” 程思婕根本没心思去害怕,面对铁塔般的黑道大哥挡路,只是轻巧绕过,然后,窈窕身影迅速离去,一转弯,就消失了。 她走后,本来热闹的店门前有着几秒钟的沉默,只剩下明亮温暖的钢琴乐声,跳跃回荡在刚入夜的街头。 “阿郎……”“这次……”“哼哼……” 众人的想法没有说出口,却在互换的凶狠眼光中,达成了共识。 郎敬予,你该糟了! 第七章 那一夜,非常漫长。 郎敬予心情恶劣地走出来时,发现熟人们一字排开,正等着他。 这些人平常就不是慈眉善目的正常长相,此刻个个目露凶光,一股暴戾之气迎面而来,让郎敬予顿了顿。 “干嘛?”他挑衅地问:“各位有何指教?” “你刚刚骂思婕?还赶她走?”纪老板首先发难,平常弥勒佛似的笑脸完全不见,凶狠得像是道上兄弟。 郎敬予眼一瞇。“谁说的?” “谁说的?你还怀疑?难道我们会冤枉你吗?” 声势虽然恐怖,但那又怎样?郎敬予从来不吃这一套。他高中就已经跟讨债公司的人周旋过了。身为家中唯一的男人,不坚强也得坚强。 双手往胸口一抱。“你们要怎样?” “要怎样!我们倒想问问你要怎样?!”满脸横肉的大汉把碗重重往桌上一放,颇有惊堂木的效果。“好好的一个聚会被你搞得乌烟瘴气,你高兴了吧?!” “你们也都没被影响,依然吃喝得很愉快,不是吗?”犀利反问。 众人恼羞成怒。“我们就算了!你为什么要骂思婕?!”“就是啊,人家高高兴兴的计画、帮你庆生,你还不领情!”“有这种女朋友,还摆什么脸色、端什么架子!版诉你,我们忍你很久了!” 奇怪了!这些人是他从小的街坊邻居,看着他长大的,对于郎家的状况也很清楚,从来不曾过问他对家人的态度,甚至一直支持他,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郎敬予不声不响站在原地,以一挡十,面对潮水般的指责,面不改色。 哭哭啼啼的郎敬芬在老公的臂弯里,以怨恨的眼波攻击哥哥,忍不住火上加油。“就是说嘛!每次都这样扫兴!连对大嫂都那么凶!” “谁是妳大嫂?”他横妹妹一眼。 “思婕这么好的女孩子,却一点骄气都没有,像这样的对象,你要去哪找?”纪老板数落着。“你不好好把握,还老是这样给人脸色看,谁受得了?” “受不了就拉倒,我没有勉强她。”有人真是孤傲到令人想动手揍他! “x的,说这什么屁话?!”麻脸大怒。“女人是追来疼的,你不疼人家就别乱追!” “我没有追过她!” “没有才怪!”纪老板也吼起来。“我们都可以作证!你不要睁眼说瞎话!” “你们到底要怎样?”他的眼眸中燃烧起怒火。“为什么要管这么多?该管的你们又不管!小芬从以前到现在都为所欲为,你们骂过她吗?我跟思婕的事,你们是在忙什么?大声什么?” “你什么都对!可是,我讨厌你!”郎敬芬终于喊出了心中的真正想法。 “很好!”郎敬予受够了,他脑中有根神经应声断裂。 是,一切都是他自找的。辛苦多年,到头来还被嫌成这样,所为何来?他也是个正常的年轻人,撑了这么久、绷得紧紧的,也会疲乏、会累、会委屈啊。 般到大家都不高兴、心上人还走了,他只觉得一切都太荒谬、太不值得。 怒火中烧之际,他毅然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里?!”纪老板在他身后吼着问。 “去堕落!”他头也不回地吼回去。“我不管了!随便你们要怎样!可以了吧?!” 眼看他冒着火的身影离去,众人面面相觑。 “呃……刚刚,是不是说得有点太过分了?”宗德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揽着太太,小心翼翼地问。 十来个大汉你看我、我看你,突然,爆发了指责浪潮! “麻脸啦!麻脸乱骂!”“x,什么是我!?明明就是老纪!”“就是说啊!老纪倚老卖老!乱教训!”“都是我的错就对了!你们刚刚是都没开口吗?靠!” “纪、麻、告。”一岁的小虎也在旁边学着说,口水滴到爸爸衣襟上。 “不要骂了,有小孩在这里。”宗德劝着。“何况人都走了,骂也没用。” “那现在怎么办啦?” “怎么办?”为首的纪老板望望已经汗流浃背的众人,又望望各式精心准备的菜肴跟饮料。“那就……先吃一吃好了。” “对啊,吃吧吃吧,不要管他。说不定他气完了,等一下自己就回来了。”郎敬芬一离开哥哥的监控,立刻活泼起来,刚刚的哀怨眼泪都抛到九霄云外。“我也要喝红酒!配芋头排骨最棒了!” 但,她显然不够了解自己的哥哥。郎敬予根本没有回头。 开车狂飙了一整路,油门毫不客气地踩下去,巴不得被警察拦下开张罚单,好解心头之闷。 是,他受够了。循规蹈矩地努力了这么多年,处处为人想,硬着心肠扮黑脸,只为了撑起一个家,结果,得到这样的下场,他也有脾气,他也会生气啊! 不寻常的怒气中,郎敬予其实也隐约知道,自己是在懊悔,在对自己发火。 他知道自己很亏待程思婕。知道臭脾气很惹人厌,也知道总有一天,会让她失望离去,所以更加武装自己,小心保持住距离,舍不得对她不好,却也没办法对她百分之百的付出。甚至,对她使性子、说出伤人的话。 但她总是甜甜笑着,接受这一切。那么有本钱、心高气傲的她,却从来不曾给过他脸色看,不曾为难过他、耍过大小姐脾气。 脑海里,甜蜜笑颜与苍白的小脸重迭,对她浓浓的温柔眷恋情意,和对自己的深深自厌,也开始缠绕在一起。 又酸又甜,是恋爱的滋味。他以为自己可以豁免,没有机会、也没有余裕去体验这些风花雪月,没想到还是栽在一个小女人手上。 俊脸有如夜色一样阴沉,越发恼火起来。他放任速度,甚至把音乐开到震耳般响;如果可以,他还想仰天长啸,吼出所有的烦闷!再闷下去,他就要爆炸了! ***独家制作***bbs.*** 当郎敬予正在月光下狼人一般地变身之际,程思婕却是一个人孤孤单单搭车准备回住处;其实,也有相似的感慨。 这么努力,却还是被当作外人对待。她……真的累了。 不要他浪漫、不要他体贴殷勤,不要他接送、不要礼物或鲜花、不要烛光晚餐……什么都不敢要,她只要他牵着她的手,并肩站在一起,不要放开。 不要一有事就把她排除在外。她也希望成为他的伴侣、支柱,能和他一起面对。不管好的坏的,都一样。 但,显然,郎敬予不这么想。 她好累喔。真的,不是赌气,也不是怨恨,就是累。 斑高兴兴的出门,却搞砸了他的三十岁生日派对。她静静坐在捷运车厢内,望着车窗上的倒影,那张苍白的脸,看起来好陌生,这场景却又似曾相识。 一次又一次,就算再怎么百折不挠、越挫越勇,也会有疲惫的一天。 总是细心宠爱自己、打理得亮丽有神的灿烂女孩,到哪里去了?每次都这样,一头栽进爱情里,烧得面目全非,都认不得自己了。 她都认不得,那其他人呢? 彷佛溺水之际,已经无法思考、无法多想,只求活命;她从包包里找出了手机。 拨号的指尖麻木,她像是机器人一样,慢慢拨出了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串号码、要找她能想到的第一个人。 “喂……” 对方停了几秒,然后,娇娇懒懒嗓音传了过来。“稀客唷。找我什么事?要道歉吗?那我真是受宠若惊呢,本来以为……” “湘柔,我好难过。”她真的没料到自己会哽咽,所以也吓了一跳。讲了几个字,就讲不下去了,口干舌燥,耳朵里还隆隆作响。 赵湘柔立刻警醒,刚刚的调侃之意尽去。“怎么了?妳在哪里?没事吧?” 她在哪里?程思婕眨着眼,盯着车窗。窗外一片明亮,车刚进站,站名清楚呈现,她却一个字都认不得。 “我不知道。湘柔,我不知道。”她茫然的说。 ***bbs.***bbs.***bbs.*** 数日后,温泉饭店豪华套房中,三个妙龄女子袒裎相见。 北台湾的山区有着雾气缭绕,从半露天的石砌浴池看出去,山色迷蒙。蒸气把脸蛋都蒸得红通通,一字排开,三个人的肌肤是三种色调;罗可茵的蜜色,赵湘柔白得近乎透明,而程思婕是介在两者之中的乳白色。 “妳很久没保养了哦?雀斑都长出来了。没防晒?什么年纪了,还敢没防晒出门?”赵湘柔靠近,盯着程思婕干净的素颜,认真研究着。 在平常,两人不爆发一段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那还真稀奇;不过,舒舒服服泡着温泉的程思婕,只是笑了笑,没接腔。 秉着浴袍、坐在旁边石椅上的罗可茵听到这里,嗤的一声笑出来。“思婕,妳不要理她,她只是想把昨天买的防晒隔离霜找机会拿给妳而已。” “胡说,才不是。” “明明就帮思婕买了,还特地带到山上来,难道我冤枉妳?” “我……妳乱讲。”要不是泡在温泉里,赵湘柔大概已经跺脚了。“明明是妳硬拖我来的,我才没有想来!” 身旁好友斗着嘴,程思婕还是没有回应,笑容淡淡的、远远的,有如雾气一样。 她的抑郁萦绕不去,谁都看得出来,所以,两个好友才会硬是凑出空档,把她挟持到山上来洗温泉。这曾经是最有效的疗伤法,不管遇到什么鸟事,泡个温泉之后,好像烦恼都洗涤干净了,褪去一层皮,又是全新的自己。 只不过这一次…… 敲门声轻响,有人推开落地窗走出来。是饭店的服务人员,非常恭敬地送来了银制冰桶,里面插着香槟,还有各色精致点心,甚至,还有一碗热腾腾的加蛋鸡丝面。 “啊,我的面来了!”罗可茵立刻起身去接。“谢谢谢谢,我饿好久了。” “泡温泉、喝香槟还吃鸡丝面,罗可茵,妳真是够了。”赵湘柔安慰服务生。“谢谢。你们小姐很夸张吧?辛苦了。” 斑级温泉饭店当然服务周到,不过,周到成这样,也真是太夸张了。原因无它,只因为这家温泉旅馆就是罗家开的。罗可茵是名副其实的大小姐。程思婕她们每次来,总是能沾罗可茵的光,享受最顶级的招待,玩得很尽兴又放松的回去。 但今天,她却怎么也无法放松享受。啜饮冰凉甜美的香槟,食不知味;直到闻到香喷喷的鸡丝面香气时,麻木的她,突然一阵心酸。 都是那个人害的。要不是一开始用美食勾引她,她现在也不会这样,一闻到食物香气,就想到以前的甜蜜,害得她现在再也没办法好好享受了。 背转身,她不想多看,仰头喝了一大口香槟。 这香槟真好,又香又甜,一口,接一口…… “程思婕!妳在做什么?!” 惊叫声响起的时候,程思婕已经把自己手上的酒喝完,又顺便喝掉了赵湘柔的,头也开始晕了。 呃,泡温泉不该乱喝酒的吧?真糟糕。 “平常凶巴巴的,结果一跟男友吵架,就只会躲在这里喝闷酒?!”赵湘柔抽走她手中已经空了的酒杯,娇斥道:“没出息!” “不要骂她啦,她心情已经够不好了。”程思婕听着罗可茵温柔敦厚的嗓音响着,然后是赵湘柔娇女敕的驳斥声。 好友们的斗嘴声,似乎近在耳边,又越来越远…… 程思婕觉得头好重,干脆趴在观音石砌成的池边,意识慢慢的像是沉入了池底,迷茫混沌。 等她迷迷糊糊中重新恢复意识时,已经被拉上池畔。她费力地睁开眼,看见两位好友着急又心痛地盯着她。 “思婕?思婕?”罗可茵轻拍着她的脸颊。“妳没事吧?” “没事。我怎么了?” “妳差点淹死在里面!”赵湘柔惊魂未定,脸色惨白。“要不是可茵在这里,我根本没办法把妳拉起来!” 她晕过去了吗?程思婕眨着眼,感觉全身血液循环好快,热热的,软绵绵的,只想继续跌回那黑甜的梦乡。 “好累。”她虚弱地坐起来,慢吞吞地套上浴袍,却还是闭着眼,低低地说:“我想休息一下。” 是。这就是真心话。她不是赌气,没有怪谁,更不是一吵架就故意躲起来让男友漫无头绪地狂找。她真的是累了。 这么久以来,勉强自己去当一个好女友、好情人、好女生……谁都会累吧。 她又躺回去。 “妳不能在这睡啦!”赵湘柔急道:“眼睛睁开!不要睡!” “我们把她拉回床上好了。”罗可茵训练多年的肌肉与体能此刻派上用场,和赵湘柔两人合力,半拖半抱地把存心摆烂的程思婕移到室内的豪华大床上。 她继续闭着眼,软绵绵地任由摆布。只有在她们面前,程思婕可以毫无顾忌地闹脾气、使性子,表达最真实的自己。不用成熟懂事,不用处处小心考虑,不用患得患失,为一个笑而快乐,为一个皱眉而低落。 赵湘柔还在嘀咕,不停口地叨念数落着;而罗可茵则已经拿遥控器开了墙上的电浆电视,不多说,却也不会离开,只是安静陪伴。 程思婕没有睡着。她的思绪回到以前。当年,在美国…… 要搭机回台湾的那天清晨,下着大雨,平常不到中午不起床的赵湘柔起了个大早,撑着伞,陪她在路口等计程车。 车子迟到了,赵湘柔一句话都没说地一直陪着她等候。到她都上车了,还把伞收好塞给她。 搭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人都老了好几岁以后,回到桃园机场,也在下大雨。夜色中,来接机的罗可茵,手上拿着湿淋淋的伞,和一朵被雨打得很狼狈的玫瑰。 “湘柔特别交代要买花,她说妳会喜欢。”罗可茵的温和笑脸彷佛阳光一般,温暖了已经冰冷的心。 亲爱的好友始终在她身边,不曾远离。而她,却像是去了世界的尽头又回来。 岸出不一定会得到回报,她知道;可是,不知道会这么难受。 “他叫我走……他说不要管他们的家务事……”她开始喃喃自语。 另外两人对视一眼,又一起转头看埋在柔软羽毛被中的程思婕。 “那妳就走啊!何必这么委屈!?”赵湘柔怒了。 “如果真的不开心,也许不要勉强?”罗可茵商量似地问着。 “我不是妳们。不是真正的大小姐,也不够爽朗帅气。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很俗气的人。”程思婕淡淡说着。“他的个性就是那样,是我主动追他,是我想要在一起的,我就该全盘接受;我都知道,可是,还是不甘愿……我希望他对我再好一点点,希望他浪漫一点点,希望他快乐一点,多笑一点……” 一点点一点点,只要一点点就好了,真的。 啊,忍了好几天,说不定更久……的眼泪,终于溃堤,纷纷而下。但是依然安静无声,只默默落在松软大枕头上。她背过身,不想让好友看见自己软弱的眼泪。 宽敞的套房中,一阵寂静,只有电视的微弱声响。罗可茵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给她无声的鼓励。 而一直在骂人的赵湘柔,此刻反而什么都没说,只是静听。 迷迷糊糊掉眼泪掉到又睡去之际,程思婕听到赵湘柔在小声说着什么;隐隐约约,听也听不清。 她放弃挣扎,睡着了。 ***独家制作***bbs.*** 之后,是郎敬予到赵氏集团大楼去定期检测跟维护软体的日子。 本来可以让底下的助理工程师做的,但郎敬予还是自己来了。表面上是事必躬亲,非常认真;但实际上,他是想来碰碰运气。 已经一个多礼拜没见到程思婕了,感觉上却好像一年多。他这种硬汉,绝不可能承认“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种娘娘腔的事,但,说真的,还真难受。 习惯真可怕。每天回家,都在巷口张望,希望看到那个娇柔的身影。她可以上楼等的,但总是在外面迎接,只为了想要早几分钟看到他。 回到家煮晚餐时,总是在准备好两人份量的食材后,才猛然发现不需要,只好把另一半冰起来隔天吃。 不是没有打过电话给她。但一向不会哄女生的郎敬予,在电话里也是一样简洁扼要;而一向不以为意、主动讲得好开心的程思婕,却也像是被他传染了,变得好安静,距离好远。 “妳,晚上要过来吗?”他最多就是问这样。 在以前,只要他一问,她立刻会有反应。当然会呀,她会说;要吃这个那个,会买什么去,今天要不要租dvd,上班好累哟,今天在公司跟学姐开了什么会,死党可茵传了什么网路笑话来,讨厌鬼湘柔又说了什么欠揍的话…… 扁听她的清脆笑语、生动描述,就可以让整天的疲累通通不见。 但……就在前天,他实在忍不住了,罕见地又主动打电话去时,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应── “晚上有点事,不过去了。”温文有礼,却毫无温度。 “妳还在生气?”他问。 对方沉默了,好半晌都没有开口回答。 原来沉默是如此沉重难熬。原来少说几个字,会让人感觉如此冷淡。郎敬予反省着自己,越想越心惊。 一直以来,他对她,似乎都是这样的态度?她一定很难受,可是,却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 “我那天……是因为……”不擅解释的他,笨拙地说着,却还是戒不掉大哥的指责口吻。“妳不该跟我妹联合起来骗我。而且,妳们的个性太相像,我──” “没关系。我们不要提那件事了好不好?”她温柔却无情地轻轻打断他。“我跟湘柔她们有约,该走了。先这样喽。” 她挂掉之后,郎敬予握着手机,很稀罕地发了一阵子的呆。 她先收线?往常都是他不讲了,还被她缠着不要挂电话,出尽百宝要他多讲一点。他有时被烦够了,还会念她两句。而今,却…… 不习惯,真的不习惯。 可是,以前生命里明明没有她啊。这么多年来都是一个人生活,为什么敌不过跟她交往以来所养成的习惯?郎敬予非常不爽。 所以,人真的要自立自强。他从高中起的座右铭就是这个──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凡事还是靠自己最好。连一向谈笑用兵、高大坚强的父亲都可能突然倒下,天地在一夕间变色,他怎能不警惕、不自立? 但现在,他的喜怒哀乐,却有一半以上被另一个人操纵。他痛恨这种无法完全掌控的无助感。 但生气无济于事。接下来好几天的独处,让他坐立不安,夜里辗转失眠,多少次拿起电话想打,却又在拨号之际放弃。 好,她这几天忙,等她跟赵大小姐出游回来之后,总该跟他联络了吧?结果,也没有,什么都没有! 到底上哪去玩了?月球吗? 他没有她办公室的电话,打手机却一直是语音信箱。她的住处在晚上总是没开灯。无计可施的郎敬予,只好希望巧遇事件重演,在赵氏集团大楼的办公室会相遇。 所以他来了。 本来他在赵氏的工作范围仅限于财会部门,但还是有刻意找空档到外面接待区去晃了几次。到了傍晚,终于,守株待兔计策成功。 等到的,是一只美丽的兔子──赵湘柔。身边还有一位男士。 没有他想见的那个人。 “哦,是郎先生,真巧。来工作吗?”那张芙蓉脸不知道是天生丽质,还是妆化得出神入化,水女敕得有如鸡蛋一样,表情也非常甜美。但,他却觉得怎样都比不上另一张即使没化妆、也甜得腻死人的脸。 “赵小姐。”他冷淡地点了个头,目光不由自主往她身后搜寻。 “真可惜,思婕不在这里喔。”像是在解答他的疑问,赵湘柔笑盈盈说着,随即又略抬起头,向身旁高大俊逸的男士说:“对了,学长,思婕就是我要介绍给你的朋友。她跟这位郎先生也认识。很巧,对不对?” 此言一出,两位在场男士重新打量了一下对方。 郎敬予知道自己的脸色很阴沉,但对面的这个男人,头发有点稍长,衣着有点太讲究,整个人看起来太像肥皂剧中什么都不做、光谈恋爱的男主角,怎么看都不顺眼。 这样的人,要介绍给程思婕认识? 想象她依偎在高大陌生男人身边撒娇的样子,勾着男人手臂出现在水晶灯下,华服美食场合中,愉悦谈笑、怡然自得的样子……该死的相配!却该死的刺心! 去他的青年才俊,去他的黄金单身汉,去他的介绍,去他的相配! 郎敬予不发一语,冷着脸,转身就走。 待他走远,消失在走廊尽头之后,赵湘柔美丽脸蛋上的笑意立刻消失。 “思婕,是我认识的那个思婕?”好半晌,醇厚男性嗓音才慢慢的、幽幽的响起。“认识很多年的思婕?妳跟可茵的死党?在美国还一起去滑雪旅行过的思婕?” 赵湘柔转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吐了吐舌。“没办法,他上次可能已经看过厉老头了,只好……抱歉了,学长。” “所以,我是妳带出来表演的玩偶?”俊眉一挑。“学长”文质彬彬地客气问。 “嘿嘿。”笑得有点心虚。这确实是她刻意安排的“偶遇”。事前已经请厉特助查过郎敬予来维修的日期了,掐准时间,一举出击! 这帖药,应该够猛了吧?能不能药到病除呢? 一切,都是赌注。 第八章 月黑风高的晚上,城市喧嚣还没有要沉寂的样子,华灯初上时分,郎敬予一脸阴沉地走出捷运站。 他承认他不喜欢这个地方。上次不愉快的记忆犹新,他就是在这儿初次尝到了强烈的嫉妒滋味,不愉快到他绝口不提,怎样都不承认这件事。 但他还是来了。走进小巷,他刻意站在她公寓楼下门口很明显的位置等候,因为不想站在上次那个太令人不悦的位置。 无论如何,他今天一定要等到她,好好谈一谈。原因不用深究,他自己也不愿多想,反正,就是这样。 因为算准了她下班以及通勤的时间,这次倒是没等太久,就看到他要等的人儿出现,缓缓走了过来。穿着细跟高跟鞋还是走得又稳又直,窈窕娉婷,令人几乎移不开目光。 直到走近了,他才发现,她打扮得很漂亮,是他喜欢的粉领新贵模样,手上还提着包装精致的小盒。 “回来了?”他突然出声,把正低头找钥匙的程思婕吓了一大跳。 “咦?!”她倒退两步,惊魂未定地瞪大明眸。“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在等妳。吃过饭了没?”他略瞇起眼,锐利打量着她。是错觉吗?怎么觉得她消瘦了些? “吃过了。连消夜都有了。”她迅速恢复正常,笑了笑,把手上小盒举起来给他看。 所以,不用他煮给她吃?不一起吃?平常她的晚餐、消夜可都是他张罗的,偶尔会嫌麻烦,只是一旦权利被剥夺,他居然非常不爽! 他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但程思婕没有走过来,没有多说;不像以前,会毫不犹豫地黏着他撒娇,不缠到他没事,绝不罢休。 她手上提的外带盒很精致,上面还印着信华饭店等字样。她去大饭店的餐厅吃饭?跟谁? 想到他匆匆一见的那名温文俊逸男士…… “妳跟谁吃饭?”是,每次来这里都得吃醋,他认了可以吧?! “湘柔啊。我们……有点事情要聊。”程思婕的眼神闪烁了下。 “只有她?没别人了?”郎敬予双手抱胸,质问着。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摆出的正是吃醋丈夫查问美女老婆行踪的架势,要是知道,大概会吐血。 “本来有学长,不过……”说着,程思婕突然领悟过来。“原来是这一回事啊……你是不是跟湘柔讲过话?还是遇到她?她胡说了什么?” “她说要介绍男人给妳认识,什么学长的。”口气彷佛在讲毒蛇猛兽。 程思婕居然笑了,笑颜淡淡的。 “你误会了。不过也不能怪你,我早该猜到是湘柔在搞鬼。我们跟学长认识很久了,他喜欢的人也不是我,你被湘柔骗了。” 简短的解释显然没有奏效,因为郎敬予线条刚硬的俊脸上还是满布阴霾。 “是吗?她为什么要骗我?” “大概想让你吃醋吧,这招真的很逊。抱歉,她只是好意,请别怪她。”程思婕歉意地说着。 虽然是逊招,但见鬼的有效!他被赵大小姐设计,还乖乖跳进坑里! “抱歉,我会跟她说清楚,以后不会再发生了。”程思婕再度温柔致歉。“如果没事的话,我先上楼了。” “等一下!”郎敬予迅速握住她找钥匙的手。“妳打算就这样走了?” 她抬头望他。夜色中,她的眼睛好温柔,却带着一点忧伤。 “不然呢?”她反问。“我们还能怎么样?问题没办法解决,我不想继续勉强你了……这样,太辛苦你,我也不会快乐。” 整句话郎敬予只听见了“不想继续”这几个字,好像被人重重揍了一拳,还是揍在肚子上,痛彻心肺。 她为什么在道歉呢?为什么满脸愧意?初见时时尚干练的粉领美女,熟悉了之后,撒起娇来甜得像蜜的女孩,怎么变成这样?距离这么遥远? “妳,不想继续?”他困难地重复,几乎不敢置信。 在一起之后,就算争执大吵,就算再怎么生气,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分手。从来没想过啊。 “你知道吗?我还去算过命。很可笑吧?而且是儿戏一样,抽吸管当抽签的算法……后来我知道了,只是因为没有把握,毫无信心,才会想要诉诸鬼神,想找一点慰藉。”她轻轻说:“对不起,我不够坚强,不够成熟,也不理性。不是你想要的坚强伴侣,没办法为你分忧解劳、解决问题。这是我能力不够。” “我──” “就像你说的,我跟你妹个性有很多相似之处。小芬是你妹妹,血缘关系斩不断,但你又为什么必须忍受一个毫无关系的人如我呢?”她耸耸肩。 两人在明亮的门廊、路灯光下对峙。他始终不肯松手,还越抓越紧。 “妳为什么老是在自作主张?”他压低的嗓音非常阴沉,彷佛山雨欲来,预告着一场大风暴。“妳要追我是妳的决定,要分开也是妳一个人决定,把我当什么?我没有感觉或想法吗?为什么不问问我的意见?” 她还是望着他,大眼睛闪啊闪的,明显地在忍泪。 “那你要继续在一起吗?我的要求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让你不开心,这样也没关系吗?”讲到后来,已经有点哽住,不过还是用力忍着,猛眨眼,不让不争气的眼泪掉下来。“我应该要知难而退,不要变成甩不掉的女生、致命吸引力那样。” “住口!”郎敬予忍无可忍,略略提高嗓音,怒斥:“妳到底在讲什么?!” 在他看,只是吵架;在她看,却是要分手。男女的观点,居然可以差这么多! “我……不能变成你要的那种女生。”她低下头,不再与他对视,幽幽地说:“而你……我也不要逼你变成我想要的男友。我很俗气,真的。我也会希望男友偶尔浪漫一下,给我惊喜。像突然带着鲜花突然出现在我的门口,陪着我一起跟朋友见面,我可以好骄傲的介绍给大家认识……对不起,我真的……可不可以不要讲了?” 映着灯光,有什么闪了闪,坠落地面,柏油路面多出了小小的水痕。 心如刀割又怎样? “思婕……” “真的,不要勉强。我不是你的责任,不需要忍耐。这些愚蠢的想法,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是我的问题而已。都是我。”她用力吸吸鼻子,把手腕从他钢铁般的箝制中抽出。“我真的该走了,要收拾行李,明天一大早的飞机……” “要去哪里?” “跟湘柔出国几天,散散心。”她对他笑笑,强颜欢笑的模样楚楚可怜,精心化的妆有点花掉,眼底下有点黑黑的,是睫毛膏。她也知道自己很狼狈,很快又低头。“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郎敬予一个字都不想回答,他根本不想说再见,也不想保重。 “妳已经决定了?决定到此为止,就这样算了?”他冷冷地问,忍着被揍好几拳似的闷痛,一个字一个字,像从齿缝中磨出来那样问:“没有话要说了?” 她已经开了门,却又回头,沉吟片刻。 然后,下定决心似地说:“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小芬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幼稚或任性,她只是有个很强的哥哥──你,很多时候又太努力要取悦你,才会做出异想天开的事。她不是小孩了,你也不再是她生命中唯一的支柱,试着听听她的想法吧。” 之前隐约觉得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郎敬芬,真的不是那么糟糕或幼稚的人,只是保护欲太强的哥哥无法放手。 但郎敬予显然很不进入状况,无法相信在这种时候她还讲别人的事!这一瞬间,郎敬予根本连小芬是谁都不太记得了,她居然还能关心他们兄妹的感情?! “我先上楼了。晚安。”她终于说。已经像熊猫一样的眼睛望了他几秒,最后的留恋之后,她关上了门。 那扇合拢的不锈钢铁门,模糊映出他阴沉到几乎扭曲的脸。 他,郎敬予,活了三十年,第一次产生使用暴力的念头。 他握着的拳只差一点点,就往面前的厚铁门搥下去了。 ***bbs.***bbs.***bbs.*** 从台湾到美国西岸的十多个小时飞行途中,程思婕的眼睛好像没干过。她一直在哭,眼泪流了又停,停了又流,坐她旁边的好友赵湘柔还把自己的水给她喝,免得美国还没到,她已经先月兑水了。 “妳到底是哭够了没?”等到两人抵达赵家在旧金山南湾置产的公寓时,赵湘柔终于忍不住了,娇斥:“我以前就讲过,世界上没有任何男人值得妳哭超过三小时,妳已经哭了好几个三小时了。” “不要管我,我哭完就没事了啦。”她冲进浴室洗脸。越洋航程加上哭泣,整张脸都肿了,在镜中看见自己,程思婕超心酸的。 好肿的脸,好肿的眼睛,好惨! “问题是妳哭个没完。”赵湘柔尾随过来,靠在浴室的门框上,继续叨念:“我们这次是出来散心的,妳要是从头到尾演这个苦旦戏码,我不奉陪喔。” “少来。妳明明是来工作的,根本不会管我。”她用冰冷的水泼脸,模糊不清地嘀咕:“妳只是拉我来当苦力、搬运工的。” “妳不高兴,去住旅馆啊。”赵湘柔闲闲挑着指甲,完全就是个欠打的无脑花瓶女配角形象。 住旅馆是没关系,但一个人住多无趣哪!不能白天一起逛街采买,凑在一起品头论足,遇到什么有趣事物就拉对方看,晚上不能一起熬夜吃消夜看电视…… 要是郎敬予在这里,一定会超有趣的。她可以当最称职的向导,带他去看自己熟悉的风景与街道,带他走以前自己上课时走的路,带他去公园看无垠的绿地蓝天,去吃她最爱的海鲜浓汤、牛排馆甚至是中国餐厅,看他皱着眉研究思考,然后露出“我也做得出来”的自信表情…… 啊,她真的是个好没出息的女生,明明好友就在身旁作陪,还是忍不住一直要想那个无缘的人。想到这里,又悲从中来。 赵湘柔受够了,她双手一摊。“我不管了,妳在这里淹水吧,我要出门了。” 听到大门关上的声音,程思婕又是一个人了。她肿着眼,湿淋淋地走出浴室。在这她曾经借住饼的两房海景公寓里闲逛了一下,孤魂野鬼一般。 读研究所时,第一学期,她和赵湘柔是室友;之后赵家买了房子给女儿住,她则搬去和当时的男友同住。之后恋情变调,玩心还重的男友一天到晚在外参加party或聚会,她变成独守空闺的老妈子,包了所有家用开销之外,还要负责打扫清理。 忍无可忍,终于毅然抛弃长不大的男人之际,是赵湘柔伸出援手,收留她住了好一阵子,直到她毕业、确定回台湾。当然,一天到晚被那个嘴巴不饶人的大小姐酸是免不了的,吵吵闹闹,分手的难堪与痛楚也就过去了。 这一次,她一定也可以。反正,不是头一遭心碎。 躺在落地窗边的长躺椅上,她瞇着眼,让时差的疲惫淹没自己。迷迷糊糊的在旧金山午后的阳光下睡着,一直到被电话吵醒。 “思婕,到了吗?”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温和笑声,是越洋关心的罗可茵。“妳在补眠?梦到在吃饭?” “我刚说了什么?”她慢慢清醒。刚刚接电话时一定乱讲了什么,罗可茵才会笑得这么开心。 “妳说鱼头,或是芋头,我没听清楚。”罗可茵笑问:“要跟湘柔去吃沙锅鱼头吗?想去那家我也去过的燕京酒楼?” 其实她梦到的,是相识之初,郎敬予煮东西给她吃的情景。那时一切都还没开始,每天只要看到他短短十五分钟,就偷偷开心;一点点的殷勤,就可以让她甜进心里,久久不散。 而今,她的心里藏着一只野兽,贪婪而不知餍足,永远吃不饱,永远张开大口在索求,想要吞噬一切。 怎么不把自己吃掉呢?消失得干干净净,不就没事了? 不要想了。真的,不要想了。她会好的。至少,她有两个这么好的朋友。 “是啊,等一下就出去吃。湘柔不在呢,她大概把握时间出去逛街了,根本就是假公济私,谁说品牌经理都这样的……” 聊了一下,赵湘柔就回来了。她们一面斗嘴一面出门采购,吵吵闹闹的,注意力被转移,就不会一直想那个人了。 晚上辗转难眠是一定的,她也不勉强自己睡觉。半夜在客厅、厨房里闲晃也没关系。打开电视,吱吱喳喳的英文流泄而出,她呆呆望着,一个字都听不进去。隔天眼圈黑得跟熊猫一样,赵湘柔问起,则一律推给“时差”。 就这样过了几天完全无所事事的日子,她已经把木头地板擦得发亮,两间浴室也都洗得闪闪动人之际,终于,可喜的疲倦与睡意回来了。她一过中午就可以躺在沙发上睡着,等赵湘柔回来,两人再一起商量晚餐吃什么。 电铃响起时,电视上还播着美国家庭主妇热爱的肥皂剧,程思婕以为是电视音效,翻个身,抱紧怀中枕头,打算继续睡。 电铃又响。再响。继续响。 不是电视啦!她猛然坐起,一面暗骂自己蠢。抬头看看时钟,明明是下午三点多,还不到湘柔回来的时候啊。 会是谁? 打开门,她傻住了。然后,心跳开始不由自主地疯狂加速。 门外,迎面而来,是一大把娇艳欲滴的粉色玫瑰。真的是一大把,少说有二、三十朵。甜蜜的香气扑鼻,让她忍不住要深深呼吸。 玫瑰长了腿,长长的。玫瑰还有手捧着,刚硬而黝黑。 是他!是他追来了! 不过瞬间,程思婕立刻否定了这个臭美的想法。这是美国,郎敬予怎么可能出现?少作梦了吧妳。 定了定神,她再度打量那束有手有脚的玫瑰。 “jacky?你怎么来了?”程思婕不太确定地问,手扶着门,困惑到极点。 应该是从精英会间接听到消息的吧?程思婕心里很快转了好几个念头,不过,其中没有包括请他进来坐这一项。她连门都没有完全打开,堵在门口,很直率地问:“你有什么事?干嘛耍神秘,要来之前为什么不打电话?” “那就不是惊喜了。”jacky充满委屈的脸从花后面露出来。“我特别选了妳最喜欢的玫瑰,妳连声谢谢都不说吗?” “谢谢。但我不能收。到底有什么事,请你快说。”虽然不像赵湘柔那么肆无忌惮,但她自己也不是婉转迂回的信奉者。 “只是来看看妳。听说妳来美国散心了,妳心情不好?”jacky露出他最善解人意的温柔笑容。“嘿,只是来探望老朋友,不可以吗?” “不可以。我不是你的老朋友。”程思婕毫不留情。“不用旁敲侧击,我失恋了没错,但不用安慰。我已经没事了,谢谢。你可以──” 强悍、直率、一如往常的程思婕,她的脆弱只给最亲近的人看见。 “我知道我可以走了,妳不用一直强调。”jacky打断她,漂亮到有点流气的俊脸上都是真挚的关心。“思婕,别逞强了,偶尔软弱一下没关系。想说就说,想哭就哭吧,真的,我不会笑妳。” 程思婕简直想翻白眼。“你又知道我想哭了?” “妳就算哭,也不会哭给外人看,我知道。不过反正妳看不起我,也不用在乎我怎么想,对吧?那就跟我聊聊没关系。”他不愧为她的前男友,算是了解她。 虽然在一起时间不长,虽然两人分手分得不漂亮,但……在正常的时候,jacky真的是非常温柔、非常会哄女孩子的。当年,她不就曾经被这一套给迷昏过? 靠着门,她直视这个外型超优、手段超高、却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 “不然,这样好了。”他把重重的花束推给她。事出突然,她反射性地接过。“我在楼下转角的星巴克等妳,妳想来就来聊聊,不来也没关系。无论如何,开心一点,失恋就失恋,我也常常失恋。时间过去,一切都会没事的。” 说着,他轻轻拍了拍她的头顶,给她鼓励,然后真的不再纠缠,转身去搭电梯,下楼去了。 程思婕抱着花,站在门口很久很久。 也许情场失意,但她真的很幸运,身旁关心她的人,这么多。 但一切再完美,心都好像缺了个口,怎么补都补不起来。 把花放回厨房,她拿了钥匙,锁好门,也下楼去了。 初秋的异国灿烂阳光下,和一个不算朋友的人喝杯咖啡,也不是太过分的事。何况,他还欠她六百四十块美金,她一定要趁这机会要回来。 别以为她会忘记,她记性可是超好的。 ***独家制作***bbs.*** 喝完叙旧咖啡,程思婕被某位大小姐唠叨到差点聋掉。 “jacky那个人,就像吃水饺沾酱油,这里沾一点、那里沾一点,坏习惯改不掉!而妳,就算心情不好,也不必当酱油碟吧?”赵大小姐每日疲劳轰炸,讲来讲去就是这几句,程思婕都会背了。 “好了,我知道了,只是喝个咖啡而已,不会有以后了。”何况她已经拿到某人开的支票,一翻两瞪眼,再无瓜葛亏欠。 “只是喝咖啡?那昨天我丢掉的,本来在餐桌上那一大瓶的玫瑰花,又是怎么回事?”赵湘柔冷笑。 “妳不要那样笑,看起来很可怕,像肥皂剧里面的反派坏女人。”她窝在沙发上准时收看下午的肥皂剧,特地指给赵湘柔看。“就是这个。妳看,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一模一样。” 赵湘柔对她的嘻皮笑脸没辙。她本来就只是回来换个衣服、拿东西,下午要继续去看秀或开会的,当下摇着头,足蹬三吋半高跟鞋,健步如飞地走出门。“我不管妳了,妳好自为之吧。” “不管才怪,晚上回来还不是继续念。真是管家婆。”程思婕只敢小声咕哝。 “我听到了!”赵湘柔关门之际,娇滴滴嚷过来。“程思婕,妳给我等着,晚上再跟妳算帐。” 赵湘柔走后,偌大的室内又陷入沉静。有个人在身旁说说笑笑,真的差别好大。一个人的时候,心情很容易又down了下来。 但她完全没有打算要找jacky,湘柔实在是多虑了。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心在谁身上,念念不忘的又是谁。反正不会是jacky。 此刻电铃响了。又响。 好,真是白天别说人,晚上别说鬼。这个时间,大概是沾酱油的人又来了。 猛然拉开门,果然又是一大束的玫瑰。程思婕双手扠腰,秀眉挑高,没好气地开炮了。“jacky,你这梗用太多次,已经老掉了!很没新意耶,能不能换点别的?” “还有别人送过妳花?”低沉嗓音透露着恼意,从玫瑰后面传出。 程思婕呆掉了。真的,完完全全呆掉。 那声音不是jacky。 “看来妳喜欢粉红色玫瑰的事,不算秘密。”某人非常不爽的脸从玫瑰后面露出来,带着点胡渣、有点黑眼圈,但,程思婕觉得她从没看过这么英俊的脸。 是郎敬予。他来了。 “你、你、你……怎么会……” “妳不是要惊喜?要人带着鲜花突然在门口出现?”郎敬予的脸超臭的。“谁是jacky?吴宗宪也在追妳吗?” 程思婕噗哧笑出来,用手掩住嘴,她明媚的大眼睛湿湿的,却是忍也忍不住笑。 “对,还有张学友、成龙都在追我。”她忍不住也跟着讲冷笑话,然后才问:“花是送我的?为什么?你在追求我吗?” “不然呢?”他还是不高兴。 “谢谢。我最喜欢这个颜色了。”她的笑更甜了,跟娇艳的花朵互相辉映。 同样的花,却造成这么大的差别,只因送的人不同。 她的小脸,不,是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彷佛所有的阳光都透窗而来,投射在她身上。一手接抱过花束,另一手拉住郎敬予,把他拖进了客厅。 “你怎么来了?为什么都没先讲……啊,我知道,是要给我惊喜,对不对?”程思婕可爱的地方就在这里,在心爱的人面前,绝对不拿乔,也不介意身段;不管之前怎么样,他都来了,远渡重洋的来看她,还有什么好赌气、好摆脸色的?惊喜都来不及了。 他来了!真的来了!不是她缠的,不是勉强答应她的要求,是他自己主动来的! 迅速把花插好,她飞奔过来,缠在他身边,殷勤追问:“你的行李呢?只有这个袋子?刚下机吗?怎么知道我住这边?工作怎么办?走得开吗?那你可以来几天?要住哪里?饿不饿?我煮东西给你吃好不好……” “停!”郎敬予悍然下令,要不然,这只快乐小鸟还不知道要啁啾多久。“妳先安静,听我说。” 大眼睛水汪汪的,有如少女漫画里的女生,满怀欣喜地看着他。她乖乖闭嘴,等着他讲话。 “工作方面,没有什么走不开这种事。六年多都没请过假,请一个礼拜不为过吧?”郎敬予真的是豁出去了,斩钉截铁地说:“住的地方,我订了饭店。好,我们现在出去吃饭,就是这样。” 程思婕眨眨眼,对他突如其来的强势宣言,有点反应不过来。 “可是,你不用休息一下吗?” “没有可是。我飞这么远来,不是要来睡觉、来听妳说『可是』的。”循规蹈矩、小心谨慎了一辈子的人,真的抓狂蛮横起来,还真不好说话。 郎敬予不管了!他决定要放纵这一次。不是去飚车、猛踩油门那种放纵,而是一切听从自己的心,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要什么就要什么。 结果,当然是程思婕乖乖听话,挽着郎敬予的手,一起去吃了饭、散了步,如愿以偿地带着他四处解说,什么都想叫他看,兴奋得像只麻雀。 来到以观光著称的异国市区,是观光景点,当然有供游客乘坐的马车。郎敬予居然停步了,他望着肥肥的马,沉思。 “妳搭过这个吗?” “当然没有。”程思婕诧笑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这是骗观光客钱的噱头,坐一趟三十五块美金耶!谁会想坐!” “我。”郎敬予决断地说,拉着她就走过去找马夫。 早秋的风带着金熟的阳光气息,吹拂在他们脸上、身上,带来了一丝寒意。马车上有厚厚毛毯,他帮她拉好,盖妥,暖呼呼的。马夫呼喝一声,在清凉干爽的空气中回响,马儿开步走了。 马车其实走得很慢,颇有古代罪犯游街示众的气氛;椅子又不舒服,坐在马后面被拉着走,还有股动物的臊味随风飘过来……但她开心得希望这段旅程永远不要结束。 毛毯底下,他的大手紧紧握着她的,暖洋洋。若不是身在人车来去十分繁忙、还有观光客到处拍照的大马路上,她真想把头靠在他的肩头。 而看着身边人儿略略浮现红晕的俏脸,郎敬予入迷地让视线流连了好一会儿。人到了异国,真的变大胆了,加上他又是下了决心来的。 “思婕。”规律的达达马蹄声中,他突然开口,语气百分之百的严肃正经。“我这次来,是要跟妳说──” 还没说出口,就被温柔地打断。她忘情地凝视他,左手抬起,轻轻按住他的唇。“不用多说,没关系。你能来看我,我已经非常非常高兴,高兴到你根本想象不到的程度了。就算要分手,可不可以……让我赖皮一下,现在先不要说?” “要分手,会特地千里迢迢跑来美国分手?”他没好气地在她指尖说。 讲甜言蜜语还能这么刚硬的,也只有郎敬予了。 他从外套口袋掏出了一个小盒。“我是要拿这个给妳。” 女人,尤其是常看好莱坞电影的女人,都知道这个盒子是怎么回事。小小的、漂亮的知更鸟蛋壳蓝,绑着白色的缎带,简洁精致,彷佛有魔力,牢牢的吸引着女人的视线。 “这是什么意思?”她不敢接,不敢看他,也几乎不敢问。 “就是妳看到的意思。”他把她的手从毛毯下拉起来,小盒子搁在她手心。“如果妳要浪漫,那我就为妳浪漫一次。妳要惊喜,我就给妳惊喜。妳想要什么,希望我怎么做,有什么意见,尽避说出来。我不保证会全盘接受或做到,但是一定会听。这样,可以吗?” 程思婕眼前慢慢模糊了。她其实真是个爱哭鬼,光是听到这样的话,就已经鼻酸到不行,甜蜜到不行。 “为什么……突然这样……” “因为我不想让妳被别的男人追走。妳既然选了我,最好就乖乖待在我身边,不准再讲分手。”什么分手,什么鬼学长,免谈! 讲到后来,他语带威胁,眼神超认真的。“我先警告妳,我不喜欢妳跟别的男人讲话。对,连讲话都不喜欢。不喜欢别人送妳回家,不喜欢妳收别人的花。很霸道,我知道,但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好说的。” 一点点霸道,一点点专制,他表现情意的方式,好特殊;他就是她一开始看上、追来的那个硬汉啊。 “我没有意见。什么都听你的。”她在笑,笑得眼睛弯弯,眼神温柔得像月光。“没有别的男人,一直都没有。不管是谁,都不是重点。” “我告诉妳……” 两人感情正在更上一层楼之际,突然,马车停了。 郎敬予和程思婕则是僵在当场,要讲的话凝结在半空中,连转动脖子都做不到,彷佛石雕。 谁能想到这么浪漫又不实际的马车,遇到停车标志stopsign,也是一样要乖乖停下。 一停就停在路口,这下子好了,不管是正要过马路,或是停在路口拍照的行人、游客,甚至是另一边车阵里的驾驶人……通通都盯着他们看。 马夫还回头,点了点戴在头上的礼帽,笑着对他们眨了眨眼,非常了解情人之间的浓情蜜意。最明显的,还有女生手上那个小盒…… “恭喜!好浪漫的求婚!”有人在旁边用英文喊,伴随着大笑与口哨声。 “她有没有答应?”又是一阵狂野的口哨声,还有掌声。 这……这跟芋头排骨店附近、以纪老板为首的那群熟客有什么差别?要不是讲的是英文,他们还以为熟客们也跟着坐飞机来了。 尽忠职守的好马又开步走,达达的马蹄不是美丽的错误,而是唯一的声响。因为,程思婕跟郎敬予完全说不出话来。 好久好久,马蹄声规律地响着,达达、达达…… 终于,有人清清喉咙。“呃,这……还要走多远、走多久?” “大概还有三个路口。”程思婕尴尬到快爆炸。在最热闹的观光景点区演出类似观光马车求婚秀,若没看错,旁边还有游客举着数位相机、手机在拍照! 真想把毛毯拉起来,盖住两人,像魔术师一样吹口气,就消失不见!或者,希望马车底部突然出现活动暗门,门打开,他们一路跌进地心深处,不用再见人。 最后,她选择当鸵鸟,把脸埋到他坚硬的肩头。 当夜,郎敬予住进了预定好的饭店。 当然不是一个人。他有着意中人为伴。小别重逢加上整个下午的加温,两人之间的情意烧得滚烫,简直要灼伤彼此。 吻,温柔的,激烈的,甜蜜的,火辣的,一个又一个,彷佛永远尝不尽、要不够。柔软的曲线贴上刚硬的身躯,占领与包容并存,没有任何距离的契合,有些霸道的索求……让她的轻软吟哦在宽敞套房内不停回荡。 窗外夜色已浓,星星沉睡,连尘嚣灯火都已安静下来,不再闪烁;重新落回沉静的室内,有人在轻声细语,声音那么小,几乎像是呢喃。 “……那个戒指,拿去退好不好?”缠绵之后的娇嗓懒洋洋的,带着浓浓睡意,性感迷人;所谓枕边细语,就是这样吧? 但郎敬予已经闭上的眼突然睁开,雷电一般直直盯住脸蛋荡漾着红晕的她。 “妳是什么意思?”有人不爽了,表情开始凶狠,好像想爬起来揍她似的。“嫌我选的不好?不够品味?不喜欢?” 初次出击居然就被嫌弃,谁能高兴得起来! “别生气嘛。我只是觉得,戒指好贵,实在没有必要花这个钱。你赚钱那么辛苦。”她低头吻着他已经锁起的眉心,撒娇。 “这点钱我还拿得出来。”所谓非不能也,实不为也,他只是勤俭成性,用钱小心而已,根本不是真的那么穷。 “可是真的不用。心意我感受到了,这样就够了。”她也坚持。然后,头一低,咬着红唇,楚楚可怜地问:“你不是说我可以要求吗?这不能不算数,是不是?” 是,这招是作弊,但不得不承认威力惊人;没想到她会把撒娇神功用在这里。郎敬予恼恨地沉默着。 “我们一起去退,退换货很简单的。”她哄着不悦的情人,知道言语不够,便乖巧地主动依偎到他身边,雪白手臂缠抱住他的腰。“我希望能挂在手上、带出去让全世界知道我有男友的,就是你这个人。可以答应我的要求吗?拜托嘛,好不好?” “随便妳。”他认输、认栽可以吧? 因为不认也不行,木已成舟,生米都煮成熟饭了。 第九章 之后。 “转折实在太快了,交代太草率,我很不满意。”赵大小姐的嗓音虽然在抱怨,但还是清脆甜美,回荡在小小的浴室里。 “哪有?我都讲了啊,就是这样嘛。”回应超敷衍,粉颊飘上两朵红云。 他们当然早就回台湾了。毕竟大家都要上班,除了赵湘柔以外。 此刻,程思婕正在浴室里忙碌着,而某个美丽的背后灵正靠在门口,碎碎念着。这是她们从以前当室友时养成的习惯,常常跟在另一人后面讲话,讲着讲着,讲到对方进浴室了,还在继续讲。 这个浴室虽然有点旧,但还满干净、整洁的,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很有主人的风格──这里是郎敬予的住处。 赵湘柔一来,就以最严苛的眼光四下仔细打量了一圈,连同那个忙里忙外、俨然女主人似的程思婕,都看在眼里。 是,程思婕看起来很开心,整个人像是在发亮那样。人家说女人在爱情顺利时会特别容光焕发,果然没错。但,这光芒实在太刺眼,赵湘柔被闪到眼睛痛。 “那妳倒是讲讲看,为什么之前伤心得快要水淹旧金山,结果我才去开会回来,妳就不见人影、桌上多了一大束玫瑰花,当晚还外宿。我以为妳跟jacky死灰复燃,正想杀过去教训妳,没想到……是有人从台湾追到美国了。” “嘿嘿……”在浴室里忙碌的某人,脸已经红通通,傻笑着没回答。 “他才去一趟美国,两三天而已,妳就变回心甘情愿的高级台佣?有没有出息啊。”口吻一整个不屑。 “拜托!对妳们来说也许去一趟美国稀松平常,可是对他来说,是非常非常难的。”偏心的某人振振有词辩解着。 正因为得来不易,才显现出珍贵。程思婕整个人被彻底感动,发誓一定会尽力珍惜。也许骄纵惯的朋友不了解,但,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心。 “如果讲一下分手他就吓成这样,妳干嘛不早点闹分手?” “我不是乱闹,那时是真的想分手。”程思婕叹口气。“妳不懂啦。真的很在乎一个人,哪敢随便拿分手开玩笑?一定是认真的啊。” 所以,他也真的被吓醒了。开始真正反省自己的一切,体会到不能没有她。 赵小姐发狠了。“那也不用感激成这样吧?作牛作马到这种程度!嘴巴讲得这么厉害,以后就不要又哭得像熊猫一样跑来找我。” “不会啦……对了,说到熊猫眼,我跟妳说,我最近发现一个好东西……” 斗嘴兼闲聊中,程思婕已经把有点淤塞的水管给料理好了──没错,她不是在浴室忙着化妆打扮,而是在用通剂通水管;之后,还要换灯泡。 郎敬予回来时,一进门,只见穿着合身t恤、时髦紧身牛仔裤的妙龄美女拿着灯泡踩在椅子上,手法熟练地正把旧的灯泡旋下来。 在他看来,这就是全世界最美、最性感的景色。 站在客厅中央,遥望着又美又有能力的心上人,一时之间,郎敬予居然看到呆掉,舍不得移开视线。 然后,两个女生讲话的声音,才慢慢流进他耳中。咦?原来赵湘柔也在。他的视野里根本没有她,视而不见。 “长度嘛,是还好,我比较重视的是粗细。”名媛中的名媛,被杂志票选饼是美貌家世学历气质都无懈可击的赵大小姐,居然面不改色地说出这种话。 “那我可以保证,妳一定满意。真的,又粗又长,妳一定要试试看。” 这两个“一定”把郎敬予听得差点脑充血。他的脸一沉,重重的清了清喉咙,宣示他的存在。 “咦!你回来了?今天好早喔。”要是程思婕之前容光焕发大约六十烛光,现在一看到情人所绽放出来的,简直是强力探照灯,上千烛光。 “妳们在说什么?”郎敬予相较之下,脸真是超感光的,一片晦暗。 “说什么?刚刚吗?”程思婕换好了灯泡,飞奔过来邀功。“你看,我换好了!就跟你说很简单,不用等你回来,没错吧?” “好,很厉害。不过妳刚刚在讲什么?”他追问口吻很冷硬,但动作好温柔,手指很自然地轻轻帮她把额前的发拨开。 “刚刚?刚刚?”她皱眉苦思的样子好可爱。“湘柔在警告我,以后哭成熊猫眼也不理我了,我就跟她说我最近发现的无敌睫毛膏,又防水又纤长又浓密,刷起来睫毛又粗又长,根根分明,超有效果的,大哭淋雨都不怕。” 原来是在讲睫毛膏。郎敬予松了好大一口气。 “两位继续谈情说爱,当我不在这里,没关系。”赵湘柔凉凉地说着,自顾自走开,不再看这一对不自觉狂放闪光的情侣。 要不是他们慎重邀约,她才不想来。 郎敬予带回来的东西正在桌上散发隐约香气。当然不是娇艳的玫瑰花,而是一袋袋的食材。 “等我煮一下,吃了再走吧。”郎敬予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赵湘柔忍不住翻白眼。郎敬予幸好是靠专业吃饭,因为这人的礼貌跟招呼能力,真的,几乎是零! 这据说已经算是努力要对程思婕的朋友表示友善了,但,离亲切还是有着非常非常遥远的距离。 从美国回来之后,这两人放闪光已经放到肆无忌惮。当然,赵湘柔对于区区一趟美国行、一趟很乌龙的观光马车之旅,以及一个连看都没看到、后来还不是退回去的戒指,就把她条件超优的好友给套得更牢,心中真是充满了不以为然。 “介入情侣争执的人,都会变成猪八戒。”赵湘柔后来忍不住对罗可茵诉苦时,曾经狠狠撂下狠话:“以后不管她怎样哭,我都不管她了。” “湘柔,这话妳在好几年前就讲过了。”生性和平的罗可茵笑吟吟说。“结果每次找妳哭,妳还不是二话不说的就管她了啊。” “我……”被说得颜面无光,赵湘柔一脸不甘愿。 “其实我现在觉得郎敬予这人不错。思婕跟他在一起,真的很快乐。也许不是我们会想帮思婕介绍的对象,但他很认真要对思婕好。而且,上次他找我问了很多……”罗可茵想了想,却又停口了。 “他主动找妳?问了什么?” 郎敬予找她,是要询问当时启程去美国的程思婕行踪,然后,仔细调查了她爱吃的东西、喜欢的颜色、品牌…… 看着一个男人那么笨拙却认真地研究着关于女友的一切,想要安排一个最难忘的、她最想要的浪漫惊喜……罗可茵真的没办法不帮忙。 但这个,就不用多说了,没什么好争功的。她乐意让所有人相信,那些都是郎敬予独力完成的。 “没什么。”带点英气的浓眉大眼间,尽是温柔。“我们是她的朋友,就支持她嘛。我们无条件支持的又不是郎敬予,而是思婕啊。” “朋友又不是妈妈,干嘛这么牺牲奉献。” “妳就像我们的妈妈。”罗可茵拍拍她的手。赵湘柔整个人震惊到说不出话。 从那之后,赵湘柔努力要摆月兑妈妈的形象,不再多批评,甚至还很合作地答应程思婕的邀请来吃饭,好好认识认识这个大名鼎鼎的郎敬予。 结果,一来就看到程思婕在通水管、换灯泡! “就顺手做一下,又不难。”程思婕面对她的质疑,居然理直气壮地反驳。“而且以前我跟妳住的时候,灯泡也都是我换的啊。” “那不一样。他是男人,他应该要做这些事。” “我不在乎。”程思婕眼神好坚定。 程思婕真的不在乎。只要确认了郎敬予的心,一切其它的都是旁枝末节。 浪漫不用多,一次就够让她死心塌地。 三人一起吃了饭之后,赵湘柔不得不承认,他们有他们的相处方式。像煮饭、收拾或洗碗这些,他完全不让程思婕插手,都是郎敬予一手包办。 等到洗好碗,还用他训练有素的刀工切好水果,端出来给两位小姐吃,一点都不觉得哪里不对。小姐们只要坐在客厅闲聊就好。 “好吧,不在乎就不在乎。”吃人嘴软,赵湘柔纤纤素手拈起苹果,很优雅地吃着,一面低声咕哝:“不过,我最后还是要警告妳,妳别以为问题都解决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望着郎敬予沉默刚硬的背影──他又进厨房去泡茶、准备饭后甜点了──程思婕只是笑笑。笑容带着说不出的甜蜜。 “我知道,湘柔。世界上真的没有我们以前想象的那种百分之百情侣,我们之间当然有问题,但应该可以一起解决。”她甜甜地说,脸蛋又开始散发那种照度惊人的光芒。“放心吧,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他也不是以前的他了。人都会慢慢改变。” “最好是!”不太淑女地猛咬下去,苹果发出清脆的声响。 “湘柔,吃水果不用这么狰狞吧?被看到不太好。”程思婕担忧地提醒。 “没关系,反正你们两位眼里没有别人,根本看不到我。” 气死了!没事来吃个饭,还被闪成这样,以后不来了! ***bbs.***bbs.***bbs.*** 他们之间当然还有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自从知道了程思婕的存在之后,就不停不停地出现。 程思婕终于知道郎敬芬的自来熟是哪儿来的。完全遗传自母亲!郎敬予的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周末,小两口好不容易从繁重的工作中找到空档,可以一起吃个晚饭,郎敬予正要下厨大展身手之际,母亲又来访了。 “媳妇啊!妳也在?真是太好了。”郎母已经超过五十岁,除了有点发福的身材及眼角鱼尾纹之外,简直跟郎敬芬一模一样,连热情夸张的声调都很类似,一进门就拉着程思婕的手,喜不自胜地左看右看,满意得不得了。 “郎妈妈,妳吃过饭没?我们正要准备晚餐,一起吃好不好?”在长辈面前,程思婕很乖,好客气地问。 “不不,先不要管吃的,我带了东西来给你们看。”郎母兴高采烈,从包包里抽出了一大迭色彩鲜艳的广告页,摊放在桌上。“妳看!这都是我收集、筛选饼的,来来来,看看喜不喜欢!” 长辈这么兴高采烈,做晚辈的也不好拒绝。程思婕翻了翻,发现都是房屋广告,而且都是新落成或正在盖、地点不错、坪数很大、称得上“豪宅”的。 “郎妈妈,这是……” “我是想啊,妳跟敬予结婚之后,当然不能还住这里。这房子又小又旧,跟妳不配啦!我们就买个新房,弄得漂漂亮亮的,风风光光把妳娶进来。妳自己看,看喜欢哪个,跟郎妈妈讲!” “不用这样……”程思婕尴尬得一阵脸红。 本来在厨房里忙,因为抽油烟机轰隆隆的没听见外面声响的郎敬予,此刻出来,赫然看到自己母亲拉着程思婕的手,程思婕清丽脸蛋上充满无奈的样子,就一阵心头火起。 “妈,妳在做什么?”他手持锅铲,围着围裙,却还是充满了顶天立地的威严。 “没有啊,我只是……跟我媳妇聊聊而已。”郎母面对儿子,气势立刻矮了一大截,越说越小声。 “聊什么?妳又要拉她去做什么了?” 自从跟程思婕见过面以来,郎母三不五时就找机会跟“准媳妇”联络感情。去佛堂拉她去,为了帮她祈福消灾;做脸体验也拉她去,因为体验价很“实惠”;没事就约她喝茶、泡温泉、逛街,好像程思婕不用上班、工作似的。 所以郎敬予才会这么严厉,一看情况不对,立刻逼问。他走了过来,只冷冷瞥了一眼那些五花八门的彩色广告,就看出了端倪。 “真的没什么,看看聊聊而已……” “妈,妳还没放弃?我已经说过,我们就算把这房子卖掉,加上我不吃不喝十年的薪水,也不够去买这些xx山庄,x宝或是x品的房子。妳为什么还在看这些?要讲几次才行!?” 郎母被儿子凶得颜面无光,忍不住要为自己辩驳。“可是你张阿姨对房地产很熟,她分析给我听过,这投资绝对值得,买下去一定马上狂涨。就算自己不住,月兑手时也一定大赚。何况,不用一次付清,可以贷款啊。” “爸爸当年贷了多少款做生意,结果一出意外,妳看看变成怎样?”郎敬予居高临下瞪着母亲,声色俱厉。“万一我出了什么事,我才不要思婕跟我们的小孩背负这种责任!要买就一次付清,我绝不贷款!” 程思婕在旁边默默听着;听到这里,一股难言的暖流慢慢涌起。 他……他说……“我们的小孩”。 “呸呸呸!你这孩子,怎么乱诅咒!”郎母画得细细的眉毛皱起来。“用钱赚钱才会赚得快,你看张阿姨,做房地产多成功!现在房子一栋买过一栋……听她的不会错!” “我不同意。”郎敬予双手抱在胸前,摆出一副顽劣不合作的态势。 他母亲就是这样,耳根子比他妹妹还软,一掷千金的气势也比他妹妹更夸张。妹妹还有妹夫看着,母亲根本就是无法无天到极点。几万元的灵芝,贵到不敢问的古董,实在没有必要的欧洲房车……被怂恿了就想去买,完全不管自己的银行帐户钱够不够! 偏偏郎敬予就是负责收拾烂摊子的倒楣鬼。这些年来,为了类似的事情,不知道已经吵过多少次,真的不能怪他有时太过紧张、严厉。 “张阿姨说……这个投资报酬率……贷款的利率……存钱……”郎母还在试图说服黑着一张脸、完全不合作的儿子。“哎,你真的不懂投资,要多听专家的──” “呃,对不起,郎妈妈,我可以说话吗?”一直解语花般在旁边安静听着的程思婕,此刻突然小小声的打断郎母的滔滔不绝。 “妳说,别不好意思,有什么话都可以说。我知道妳也很喜欢这些房子,想要住好一点的地方,对不对?”郎母瞇着眼,笑得好慈蔼,温和鼓励着。 程思婕也微笑,完全就是个乖巧好媳妇的模样。 “郎妈妈,您说得对,这种事,要听专家的意见。”她悠悠开口,胸有成竹,彷佛在对难缠客户简报似的,稳健又流利。“那不妨听听我的怎么样?现在的空屋率虽然有比前两年降低一些,但还是居高不下;房子买了,大概无法顺利月兑手。而如果要比较贷款利率的话,银行的姿态还是很高,利息重又不好贷,我们常常建议客人要谨慎行事,不要贸然投入大笔资金。” “妳是专家?”被唬得一愣一愣的郎母,眨着眼,望着程思婕。 “我是。”程思婕自信一笑,整个人散发出专业的气势,侃侃而谈。“t大工商管理系毕业,到美国拿的是商管硕士,一回来就在hc银行工作。对于市场现况、房地产走势、贷款放款、投资方向,都很了解的。” 其实到后面根本是乱说一通。她的专长根本不是那些,不过,唬人已经够了,郎母就好半晌说不出话,只是傻傻看着程思婕。 “郎妈妈,这真的应该从长计议。如果那位张阿姨不介意,可以约出来聊一聊,我应该可以提供一点意见。”顺便模清这人底细,看是不是又是一个打着友情旗帜来鼓吹投资的“好朋友”。 “呃……这个嘛……我再问问看。”郎母开始支吾,闪烁其辞。她对这个美美的、笑咪咪的,总是又乖又听话的准媳妇突然产生了一股敬意,不敢造次。 “真的别客气。我是学这个的,有类似的事情、想法的话,都可以跟我讨论喔。”程思婕笑得超诚恳的。“还有上次的记帐问题,我已经想到办法解决了。有电子记帐软体,真的很方便。郎妈妈,我教妳用。妳这么聪明,一定马上就学会。” 郎敬予抱着手臂在一旁冷眼旁观,听到这里,刚硬的嘴角线条柔和了,已经忍不住要慢慢的、微微的上扬。 他的心上人,看起来漂亮到一点都不实际,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贤内助。而且,方法比他的好多了。 看着她笑得甜甜蜜蜜,却把母亲说得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想起了她的好友罗可茵说的话。 那时,罗可茵详细回答了他所有问题,态度非常好,跟赵湘柔的不友善有天壤之别;最后,还由衷地告诉他:“别怕宠坏她,思婕值得的。” 而他此刻觉得,罗可茵说的话,完全正确。 别怕宠坏她。因为,她值得。 ***独家制作***bbs.*** 后来,他们最常吃消夜的地方,当然是芋头排骨小店。 两人总是手牵着手出现,让夜归众人都想拿出墨镜来戴上。 入冬之后,芋头算产季,加上天气转冷,晚上谁都想吃一碗又热又香的芋头排骨汤。所以,小店的生意又兴隆起来,常常忙到很晚,客人还络绎不绝。 郎敬予带着美得像朵玫瑰似的小姐来时,大伙儿正在闲聊;一看到他们,眼睛都亮了──当然不是因为俊男美女赏心悦目,而是,他们手上提着的东西。 “珍珠女乃茶?!”众人一阵怒吼。 这么甜又这么娘的饮料,铁铮铮的男子汉平常是不喝的。他们要喝蛮牛加咖啡,或是宝力达p加绍兴酒!最大让步也只是麦仔茶,谁要喝甜腻的珍珠女乃茶! 不过,程思婕的笑脸让所有大男人都软化,没人会拒绝她的盛情,只好一个个无言地接过。 “这吸管颜色……”有人忍不住嘀咕。 所有吸管都是亮眼的桃红色,拿在他们手上,说有多不搭就有多不搭。 “有加持过的,听说可以招桃花喔。”程思婕笑得好甜,流转眼波往她的心上人看去。郎敬予很努力的不要显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在他看来,那家珍珠女乃茶店的老板,根本就是个满口胡言的神棍,还什么五色吸管,简直胡说八道! 但此言一出,众人都突然看向一旁如山一样矗立的麻脸。很需要助力的麻脸思考几秒,然后毅然决然地拿起饮料,大口开始喝。 麻脸都喝了,那……他们也喝吧。男子气概,等喝完再说。 当然郎敬予这时候来,根本没机会坐下来跟女友一起悠闲共餐,大部分时候,卷起袖子就去帮忙料理。程思婕也不介意,笑咪咪地跟其他已经熟了的朋友聊天。 “其实,我也想学着做、可以帮忙啊。”她向纪老板抱怨。“可是都没人要教我。” “他们的制作跟烹调的过程,都是商业机密,家传的秘方,不能外传的。”纪老板对她挤眉弄眼。“不过妳已经算家人了,叫阿郎教一下,应该没关系吧。” “他就是不教,拜托好几次了,都不答应。” “怎么可以这样!我帮妳教训他!”纪老板这已经不是古道热肠,完全就是严重的偏心了。 端着两碗热腾腾的芋头排骨汤过来的郎敬予,才把碗放下,就被纪老板捉住,大兴问罪之师。 “为什么不教思婕?她想学,就让她学啊。”大人升堂了。 “干嘛学?我煮给她吃就可以了。”郎敬予摆出永远的扑克脸,冷冷回答。 是,她要吃的,他煮。就是这样,没什么好多说。 “你不能老是这么大男人,啥事都帮人家决定,也要听听思婕的想法跟意见啊。”纪老板苦口婆心的劝说。“两人好不容易好好在一起了,你可不要又耍性格,把小姐吓跑。” “不会啦,他现在吓不跑我了。”程思婕笑得眼儿弯弯,嘴角也弯弯。 “我要耍性格、吓跑她,干嘛大费周章去追回来?”郎敬予一脸不以为然。“一次就够了,谁有体力三不五时这样搞?” “不要在这里开黄腔!什么搞不搞的!”有人严重指责。“要做什么,回家去再做!” 众人轰然大笑之际,程思婕被闹得脸都红了,红扑扑的脸蛋上还是带着娇憨的笑容,超乖巧的。也难怪大家疼她。 郎敬予站在桌旁,安静望着她,心里想的,跟第一次在这儿看到她时想的,几乎一样。 这么漂亮的小姐,有如高塔上的公主,他高攀不上吧。 幸好她不介意一人一半,甚至主动从塔上爬下来,跟他碰面。 他知道,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此刻他的表情有多温柔。 “呃,大哥……那个面,不如还是我来炒吧?”宗德不停手地忙着,本来在帮忙的人又在发呆,他忍不住小小声地商量着。 “对啊,你要不要坐下来好好看个够?”纪老板油光满面的脸上全是“受不了”的表情。“我走可以吧,以后店里来弄个情人雅座好了,这样大家都舒服。” 郎敬予近来的脾气好了非常多,脸色也没那么吓人了。听到这样的取笑,只是微微扯了扯嘴角,什么都没说,转身走回去帮忙炒面。 “这种脾气,啧啧啧……”纪老板腆着大肚子,忍不住摇头晃脑。“思婕,委屈妳多忍耐一点了。” “哪有。是他比较忍耐我啦。”回答甜蜜蜜,比大家手中的珍珠女乃茶更腻人。 众人一阵无言。好半晌,才有人低声嘀咕:“明明是我们在忍耐他们吧……” “呃。”小弟打了一个好大的响嗝,简直像青蛙一样。他抓抓头,在一阵怒目相向中尴尬解释:“是女乃茶太甜了,没办法。” “那我也要!”“我也想打嗝!”“我不只打嗝,还想吐!”顿时,像约好一样,清喉咙、大声咳嗽、打嗝甚至呕吐的声音都出来了,让路过的行人都吓得纷纷闪避,以为这一家店发生什么事了。 郎敬予笑了,低头炒着面。他的小姐喜欢吃,所以多帮她炒了一盘。细心地放了好多青菜豆芽菜,肉又鲜又女敕,完全没有味精,但滋味一定鲜美好吃,因为里面满满都是他的心意。 热闹嘈杂中,初冬的夜里,小店还是一样灯火通明,生气蓬勃。吃完了消夜,都能肚子暖暖饱饱的抵御寒风与黑夜。睡一觉起来,又要迎向全新的一天。 吃饱了才有体力追求更好的生活,追求心上人,追求梦想…… 不管追求什么,都一定要成功喔。 全书完 后记 当年和初恋男友分手之际,状况之血腥,足可媲美电影“抢救雷恩大兵”一刀未剪版的前十分钟。 当然我还是挺过来了。现在想想,不过就是失恋嘛,好像也没那么严重。 那时,是朋友以他们的方式作陪,支持我走过那段惨澹的日子。而突然多出来的时间太充裕,不知为何,我开始钻研厨艺;煮好之后自己毫无胃口,身边的好友被我强迫喂食,导致他们个个都在体重上精进不少。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爱情的领域里非常谨慎,而友情,却从来不曾亏待过我。 好几年后某次偶遇那位前男友,很客套的寒暄与探问近况之际,他突然有感而发地说:“妳最重友情,有朋友陪伴,应该就很开心了。” 当下听了非常想骂脏话。若不是与他分手,我又怎么会变成“最重友情”的人? 不过,因此而得到了难以回报的珍贵友谊,以及不用看食谱就能做出豆沙锅饼的能力,至今我仍深深感谢──当然是感谢我的朋友,不是某男士。 ***bbs.***bbs.***bbs.*** 当作者的,常常需要胡思乱想。往好的方向解释,就是灵感俯拾皆是,触发哪里都有;但往比较不好的方向去的话,就是患得患失,甚至钻牛角尖;套句很通俗的结论,就是“想太多”。 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有一次非常惊险的要把自己逼进死胡同;原因非常蠢,完全是自己吓自己,闷到牛角尖里去了。但好朋友的一句“不然,妳就如此这般啊。”轻轻松松把我从万丈深渊(是,这是夸示法)里给打救出来。好像有人在黑暗中点了一盏灯一样,整个亮起来了。 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前一分钟我还在闷字打满整个萤幕(闷闷闷闷闷闷闷闷闷闷……像这样);后一分钟,豁然开朗。满心的感谢不知该怎么表达,只好回头狂写狂飙。故事迫不及待要跑出来的感觉真的超棒的,什么都先不管,也不怕了,往前冲就对。 而读者们也都是作者的朋友。虽然完全不认识,也毫无交集,但那一封封的信、读后心得、甚至只是挑错(呜……)的留言,都是这条孤寂路途上,适时而感人的补给站。 我想我的命盘里面,朋友宫大概充满了闪亮的好星星吧,才会这么幸运,一直能认识到好人,得到温暖的对待;就算无法长相聚首,但偶尔碰头,心情却能一点就通──是,这是伍思凯的“分享”歌词,讲朋友,谁不会引用这首歌啊。 而这本书写完,我突然好想念我的朋友们。大家都忙,好久没有一起吃饭玩乐了。希望每个人都好好的,走得稳稳的,开开心心过着想过的生活,有机会时,要一五一十地分享给彼此。 ***独家制作***bbs.*** 这个故事,不知道大家喜欢吗?在整个故事背后,我有想说的话。看到这里,妳看出来了吗? 希望是的。也希望我的朋友看出来了。 在爱里可以不计较,没错;但,请懂得爱自己,好吗?一个真正爱妳关心妳的男人,是绝对舍不得让妳委屈的。也许这只是言情故事里的美丽想象,也许现实世界依然千疮百孔,不过,还是听听妳的心吧。若它已经在哭泣,请别再勉强自己要无怨无悔了。 不是在鼓吹谁去毫无节制地漫天要价,而是,自己一定要好好对待自己,因为妳值得。 说得好像很严肃,不过呢,写这个故事的过程其实算很开心。接下来预定想写的也已经在呼唤我了,希望不会让大家等太久。现在真的渐渐发现,若有想写的冲动,一定要立刻抓住,好好把握;要不然,很可能就像青春一样,稍纵即逝,一去不回头了。 最后,还是照例要说一声,信箱([emailprotected])、网站留言版、部落格、公司网站(.feam888)都非常欢迎大家的光临。 期待下次见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