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 前言 有一个朋友很喜欢听阿杜的歌,听她说的多了,便也找来听。起初是微笑着的:最近流行的东西,果然是我这样过时的人不理解的啊。无论是周杰伦的吐字含糊,还是这位阿杜的发音不准…… “你有多久没有看(an)过那片海 你到现在对自己究竟多(bo)明白 总是不服输 永远要比别人快(huai)……”(汗,第一次听真的是牛头不对马嘴啊,笑——) 渐渐地,听着那首《andy》,微笑消失了,却有一种怅惘油然而生,宛如袅袅轻烟,在心头萦绕不去。谁都有失落丧气的时刻,可是在这种时刻,你是否有个朋友陪伴在身边,支持你渡过难关呢?意外地,阿杜那破破的普通话(汗)竟呈现了一种独特的效果…… 少年时代的梦想、爱恋,是人的一生中最为深刻的记忆,但是却也易逝。听着《andy》,我写下这个故事,希望每个人在“暂时的失去勇气”之后“都能站起来”。即使你身边没有人支持着,也一定会渡过难关。在很多时候,遗忘也是一种勇气,请抛开过去,着手打造崭新的未来! 其实,仔细对号入座的话,这次写的两个主人公,还真的是其他小说中典型的配角型人物。而且还是通常所谓的那种反面配角。因为我知道,所谓生活不是总那么如意,尤其是作为现实中的自己,也许常常不能做一个成功的主角,更或许身不由己充当了一个落魄的配角。那么,即使是沦落到这一步的我们,也还是有着期盼幸福的权利的吧?带着这样的希望,我写下了这个也许不讨人喜的故事。 噢,我自己承认我bt。但是,如果拿到这本书的你有兴趣的话,请帮我检验一下,这两个“反面配角”领衔主演的效果,到底怎么样?引 言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趁火打劫的原意是:趁人家家里失火,一片混乱,无暇自顾的时候,去抢人家的财物。趁人之危捞一把,这可是不道德的行为。此计用在军事上指的是:当敌方遇到麻烦或危难的时候,就要乘此机会进兵出击,制服对手。 此计是以“刚,,喻己,以“柔”喻敌,言乘敌之危,就势而取胜的意思。 楔子 午后的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洒进密闭的画室内,为房间平添了几分闲适静谧的气氛。稍微打破这分宁静的,是画笔与纸张摩擦的轻微声响。 与窗帘色调一致的,是乳白与淡蓝交错点缀的布艺沙发。而此刻,斜倚在沙发上的,是一具活色活香的胴体—— 斜支下颚,神情慵懒,又带着甜美自得的笑意,白皙的女体优雅地显出曼妙的弧线,显出青春女郎的朝气与魅力…… 是的,孟采荟,21岁的美术大学学生,正为作画者担任人体模特。 因为本人也是美术专业,加上也有过类似的经验,孟采荟并不像很多初次担任模特的女孩那样忸怩羞涩。相反,她倒是饶有兴趣地凝起美目,打量着眼前埋头作画的男人。 透过天窗射进的阳光镀在他瘦削的侧脸上,仿佛染上了柔和的光晕。黑色的老式镜框架在圆圆的鼻头上,配上凌乱的头发,满是褶皱的t恤,看来倒像是个稚气未曾褪尽的大学生。 不修边幅,执著绘画的大学生…… 可事实上,他,邹岱,已经是个年逾三十的中年男人啦!采荟轻轻吸了口气,唇角翘起了一朵微笑。 是啊,回想起来,她这么看着他,已经有十多年了啊!从她九岁,他二十一岁,他担任她的美术家教开始…… 她喜欢晚春时节温暖的日光,看,它们从窗帘缝隙,从天窗敞口斜斜洒进房间,顽皮嬉戏的模样像极了欢笑舞动的春之精灵。 她喜欢柔软干燥的布料拂过光果肌肤的微妙触感,仿佛含情脉脉的恋人与自己着意温存的宁馨氛围。 她喜欢把专注的目光投向一直在身前的那个人,凝视他稚气未月兑的眉眼,白皙修长的双手,以及……他眸光中的痴迷与执著…… 总之,她喜欢风,喜欢云,喜欢上有这个人存在的这个晚春下午的一切一切…… 从十二年前,她乳臭未干,而他也稚气尚存时起。 九岁时梳着羊角辫的她,第一次见面时捉弄还是大学生的老师,他是那么笨拙可亲…… 十五岁到了叛逆期的她,大声宣布要离家出走,却在黄昏的公园里被气喘吁吁的老师找到…… 十九岁因为前途而困惑迷惘,却因为看到老师手执画笔的专注眼神而决定方向…… 十二年了啊,彼此的人生与命运紧密相连,无从拆解,叫她怎么能、怎么能——不爱上他? 所以她在近在咫尺的距离凝视他,在不易察觉的范围关怀他,在眼中、在心底思恋他。 追随他来到这个远离家乡的城市攻读美术专业,不顾父母家人的大力反对;甚至,如果顺利的话,她也将陪伴他,成功地留校任教,在这所地处首都的艺术高等专科学校中,在这个纸醉金迷却又繁华热闹的大都市中…… 明明摄影作品曾经参与国际影展并折桂而声名大噪的他,却宁愿局限在这么一所学校中担任普通讲师,闲来就从事传统美术创作,从不利用自己的成就去趋名逐利。 也许是很多人眼中不可理解的怪癖行径,却偏偏是她心底最为欣赏仰慕的高洁品性。 温暖的、包容的、恬淡的……随性而为,淡泊自甘。 就像这样一个有着暖阳的晚春下午。 孟采荟斜倚在那张自己亲手挑选的蓝白相间的布艺沙发上,情不自禁地再度绽放了甜甜的笑靥。 没有人比自己更加了解老师了啊,谁能够轻易横亘这十二年的悠悠岁月呢? 可是,却从来没有开口告白的打算。只是默默地,默默地,喜欢着他就够了。 总觉得,是时机未到吧。她揣想着总有一日,两人心意契合,相视一笑,那时,便什么也不必说了,尽在不言中。 采荟坚信,老师应该明白自己这份稚气单纯有如初恋少女的心思,也便这样下去了。时间会证明一切,何况,他身边素来是不见女人留连的,也不见他曾留意女人……只得她一个,这十二年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停了笔,兴奋专注的目光还未及从画板上收回,却已经体贴地发了话:“采荟你休息吧。” 她笑了,站起身,披上过膝的长大衣,走到他身后端详自己的画像,也趁机——端详他沉浸在梦想中的执著脸庞。此刻,那张沉浸在梦想中的平凡脸庞也熠熠生光。 如果那一天下午就到此为止的话…… 采荟不得不做这样的假设,在很久之后。 那么那就是一个完美无缺憾的,令人心情愉悦的下午。 只是,一切的悔恨起缘于自己的好奇心。 明明下午三点半是自己去蛋糕店接班打工的时间,而当时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指向三点二十二分,孟采荟在出门的前一刻仍然被斜靠在墙角的罩着白布的整开大画框所吸引。 心知老师这一阵都在赶这批人体素描,而画框过大的尺寸却显然与这批画的规格不符。她寻思着也许是以前的静物水粉画吧,但仍是……揭开了布罩。 有如从春意融融的暖阳坠人了冰寒彻骨的地窖,孟采荟僵滞地瞪着这幅画,有很长时间,哦,也许只是极短,无法呼吸也无法说话。 流云般的长发卷着波浪泻下肩头,明媚的眼波盈盈若水,肌肤也温润得仿佛漾了水气,那笑意,那风情…… 简直就要把人的魂魄也吸摄进去一般…… 同样是一幅黑白单色的人体素描,看在眼中却偏觉满眼缭绕,缤纷已极! 那时她想如果自己不曾学过专业美术就好了……因为,因为,若是外行人的话,只会觉得逼真好看,却就瞧不出那画中人与作画者之间漾动的脉脉柔情了啊! 在排山倒海般翻覆涌动的震惊过后,一种前所未有的尖锐刺痛扎人心底。 那疼痛,如附骨之蛆,穿心之锥,刻骨铭心,且,如影随形,再难摆月兑。 她输了,她竟然输了,输了这十二年的感情! 且,输给了夏熙瑜这样的女人,徒有外表但自私无耻的女人!虽是有卫视“才女三人组”之一美女主播的称号,却也是以出卖色相换取堡作而臭名昭著的女人! ……釆荟没有流泪。 晚春的阳光很暖,天很蓝,她没有流下泪来。 第一章 原来人生只合虚度 譬如盛夏疯狂的蝉鸣 譬如花开花谢 譬如无人的旷野间那一轮皓月 ——[台]席慕蓉《边缘光影》 在上楼梯的时候,她一直在努力调匀呼吸。从打工的蛋糕店一路狂奔至这里的住宅小区,盂采荟的额上已沁满了细密的汗珠。 不想让自己这副狼狈相让订蛋糕的顾客看到,何况她送来的时间也迟了些,所以当采荟停在202室门口的时候,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包括脸上无懈可击的职业笑容。她想如果顾客就送货时间进行质问的话,她也绝对能保持满面笑容地解释、赔罪,且,听候斥责。 下意识地拎紧了手中的蛋糕盒,她无意地瞟到了盒盖上注明的货品名城——“长城之恋”。 呵呵,希望如长城般坚固长存的恋爱吗?有意思…… 她抿唇微笑,开始猜想自己会不会将面临情侣两人的怒气。 而,屋子中的,又会是一对怎样的情侣呢…… 思绪蔓延开来,她定了定神,把脑海中一闪即逝的影子抹去。光是把老师和夏熙瑜联想在一起就叫她难以忍受,更不用说叫她去想象两人相偎相依的亲密画面了! 发怔间,她忽然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个女人,而对方正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 对方大约一百五十厘米,比起自己有点矮,而且,裹着黑色纱衣的身材颇有点发胖,五官谈不上好看也不算难看,削着层次的中长发漂染了金色,只是颜色不纯倒像个——玉米…… 她一想到这点就想发笑,只是多少考虑到身旁直视自己的目光,总算忍了下来。 饼了半天,见对方还是一脸狐疑的样子看着自己,她总算恍然大悟,赶紧提起手中的蛋糕盒晃了晃,示意自己与这家男主人绝无关系,只是送蛋糕的小妹。 对方见了,果然放心,不再言语,伸手重重地去按202室的门铃。 她当然是缩在对方身后,也等着订蛋糕的主人开门罗。 不过,看见自己想象中“如长城般坚固永久恋爱”的女主角只具这等姿色,孟采荟说到底还是颇为失望的。 虽然知道“人不可貌相”的古老缄言,但实行起来到底还是另一回事……就像老师和夏熙瑜…… 心口的震颤和房门的打开几乎是同一瞬间。因此,在很久之后,采荟仍然不能断定自己是因为什么而颤抖…… 那是一张端正得近乎完美的脸庞,五官英俊而明晰;但最令人印像深刻的还是他的头发,黑得极为纯粹,一千二净,也因此他的肤色显得异常白皙。 而孟采荟的目光只能死死盯住那只握住门把的手,白皙修长的手,在天光下她看来那色彩竟鲜明得刺目…… 指骨细长有力,指节突出,指甲修剪得平齐整洁。 她就这样发着怔,全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跟着“女主角”进了门。 很不相配的一对。 好容易从自己的思绪中挣扎出来的她突然冒出了这么个念头。 俊美得不可思议的男人与平庸甚至可说矮胖的女子。这种组合就像是灌木与荆棘丛中盛开了一朵白玫瑰。 但玫瑰是有刺的。 丙然这男人也有刺,言语中尖锐无情的刺。 他说话的时候语气很温和,甚至薄唇还勾出了好看的弧度,偏是遣词用字刻薄无比,“原来你没忘记男朋友要帮你庆祝生日啊?我应该没把前任和现任女友的生日日期弄混啊。” 场面很难堪。 平庸的女主角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直直地往里走。一桌子佳肴还在冒着热气,甚至两只玻璃高脚杯里也盛满了艳丽的红酒。她随便选了一边坐下来。 孟采荟愣愣地拎着手上的蛋糕,想开口却又觉得不太合时宜,只好硬生生把话吞了回去。 男人并不打算就此作罢,他冷冷地注视着颇有些局促不安的女友,穷追猛打:“你这样令我想到当初才见面时,你是怎么自我推销的。但瞧你现在的模样,并不比那个女人高明多少啊。” 女主角的脸色有些变了。 丙然是个愚蠢的男人。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喜欢被男友拿来与前任女友比较的,更何况你还在揭她的短。 连旁听的采荟都觉得这男人的话语实在是无聊兼可笑。 “我并没多余的时间拿来陪你浪费。” 说着这种话的男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正在浪费时间。 平庸的女友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得以插上一句话:“其实我今天本来不想来的,但……” 接下来的话淹没在玻璃的碎裂声中。 男人极没风度地摔碎了晶莹剔透的高脚杯,艳红的酒液顺着乳白的地毯濡染开来。 他挑起了眉,形状纤秀,直直的黑发掩藏了几欲爆发的怒气:“不想来的话就滚。我没必要听你的解释。” 孟采荟听见那女友深吸了一口气,不是那种害怕的抽气而是带着叹息和决心的。接着她说话了,出乎意料的,在光线的折射下她的脸显得比门外时清秀得多。 “因为我已经想清楚了,我们还是分手吧。” 虽然已经目睹了那位美男子的恶形恶状,但亲耳听到平庸女友主动要求分手又是另一回事。孟采荟吃惊地张大了口。 一时间没人说话,房间里的空气有些窒闷。 第一个接续话头的居然还是平庸女友:“我们本来就是在迪厅认识的,老实说刚开始我以为肯定是露水姻缘。能和你交往这么长时间我觉得简直是奇迹。” “不过你那张脸还真是完美得不像人类,我的姐妹淘都羡慕得很,我就也想着巴着你不放,毕竟带出去也很光彩。” “但是两个人交往要互相迁就才行。我总是迁就你,你却怎么都不满意,还动不动拿我和你以前的女人相提并论。” “而且,外表好看怎么也不能当饭吃,你也趁早忘了原来的明星梦。毕竟女人都得现实点,你这么难相处,我已经忍到尽头了……可这么想还是有些舍不得,终于还是来了。也许对你说清楚更好吧。” 那女人一口气说了一大番话,倒让人不知所措。孟采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送蛋糕居然送出这么一桩事情来。 她就像个夜半行窃的小偷,无意中窥见了一桩诡谲的凶杀案。 “真是太抱歉了啊,除了这张脸我什么都没有。”美男子隔了半天终于答话,黑发映衬下肌肤白似冰雪,语气相当柔和,因此接下来的话语也更为犀利尖刻。 “可惜你这种货色却连一张脸都拿不出手哪!”他淡淡弯起了唇角,“滚吧!我也是时候换个女友了!” 那女友倒没生气,站起身来,又望了他一会儿,低声说:“你这么刻薄的个性恐怕是没人受得了呢。” “要滚的话动作快点,我要打扫垃圾了。” 男人也立起身来,冷冷地放话,手中抓过了墙角的扫帚,作了一个扫地出门的姿势。 平庸女人叹了口气,快步走出了本来就没锁上的门。 孟采荟不太清楚这场争执持续了多长时间,只是当她注意到窗外时天空已然被暮色笼罩。 她怔怔地瞧着那男人执着扫帚打扫碎玻璃,然后把一块干布扔到湿掉的地毯上猛踩。最后他把目光掉向了她。 他直直的黑发下露出亮晶晶的黑眼睛,刘海的阴影却一直遮到了眉毛,因此白皙的肤色显得相当冷冽。 她下意识瑟缩了一下,但随即无害地笑了,提起手中的蛋糕盒向他晃了晃,尽避知道这不是个很高明、很识时务的提醒。 之后,她抢在他发话之前开了口,带着无辜的天真的笑容,用极为诚恳的语调和口吻。 日后回想起来,这一定是命运的安排。 在这样的一种时刻,他与她,相遇。 *** 采荟睁开眼睛的时候,淡青的晨曦正透过窗帘的缝隙奋力把一切都染上光明。 只是,若连心也深陷在暗黑深渊的话,光明的救赎会不会来得太迟? 她舒展了一下肢体,不出意料地体味到侵袭全身的隐隐酸痛。自嘲地弯了一下唇角,她抓起被角坐起身来,却没在房间里看见昨夜的伴。 视线四下扫视,发现了昨夜不知如何月兑下的衣服,它们正整齐地叠放在床脚的椅子上。 发了一会呆,她利落地穿好衣服,走出了陌生的睡房。扭开门把的声音并不算大,却令客厅中低头沉思的男子抬起眼来。 “你醒了。”男人有些错愕的表情收入眼底。 她并不回答,只是弯了弯眉眼,笑得很轻松。 在清晨的天光中打量他,孟采荟仍然要用“惊艳”两字表述内心的感受: 漆黑的直发,在晨光微曙中泛出流丽的光泽,与白皙的肤色相映衬,仍然是鲜明到刺目的对比色啊。 他的脸上却漠然无表情,只是伸手摁熄了烟,转身坐正。 “一起吃早饭吧。”没有太多起伏的语调。 孟采荟没作拒绝就走到桌边坐了下来。 简单的西式早餐,果汁和切片面包。但这好像吸引了男人全部的注意力,他只是一径的注视着自己手中的餐点,大口啃咬。 与之相比之下,孟采荟更在意的是坐在自己对面的美男子。她漫不经心地啜饮着果汁,目光一直追随着那只手…… 修长白皙的手,虽说拿切片面包的姿势不见得特别优雅,却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指骨细长有力,指节突出,指甲修剪得平齐整洁。 就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却也有相似的东西呢。 采荟径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以为所有的一切以这个早餐落幕。 出乎意料地,男人开口打破了沉寂。 “我没想到,呃,可以说比较意外,你竟然……”他寻找着适当的措辞。 目光掠过满盛烟蒂的烟灰缸,采荟了然于心,淡淡地勾起了唇角,那种类似于讥诮和悲哀的东西从眸中一闪而过,随之取代它的,是怎么看都太过开朗的笑意。 她飞快地接过了他的话头,“你没想到我是处女对吧?” 对面的男人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但眉间的褶皱仍然悄悄透露了他紧绷的神经。 “不用在意啊。”采荟笑得阳光灿烂,“这个完全可以当做意外来看。”她甚至俏皮地眨了眨眼。 男人认真地注视她,深黑色的眼眸直直地注视着她,像是要探视她的灵魂深处。 有一瞬间,孟采荟感受到了一种悚栗的震颤。然而他随即收回了目光,仿佛那样的窥视也不过旨在探明她言语中到底有几成真实成分。 之后他继续沉默地用餐。 盂采荟却仍然注视着他。 他换了一身休闲打扮的套头衫,而垂眼低头时也就消失了几分刀锋般尖锐冰冷的特质,看上去平易近人得多。 但采荟昨天却亲眼见识到了他刻薄犀利的毒舌。那种尖刻毒辣的程度超越了平常人的承受范围。 丙然是只有一张脸的家伙啊。 正因为这样,选择他才不会觉得罪恶啊。 釆荟依稀记得自己昨天是怎样以死皮赖脸的态度不肯离开,而且还非常轻易地开口告白。也许是男人随便的生活作风使然,并没有费太多周折他们就上了床。只是做的途中被发现是处女的一刹那男人有一刹那僵滞,但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初夜。如采荟所想,这恶劣的美男子经验丰富,阅人无数。 “下楼后向右拐就有公车站。”他已经在喝果汁,不过并没有起身上班的准备,似乎只是单纯地逐客而已。 采荟放下手中的杯子,目光又落在他紧握玻璃杯的手指上。 那是一双肖似老师的手。 得知老师竟与自己一向不屑且憎恶的夏熙瑜交往,采荟也知道自己的反应过于歇斯底里。奇异的是,纵然是自暴自弃丢弃的隔天清晨,她仍然没有后悔的念头。 选中这个男人也许有很多原因,在这个时机,在这个地点,又或是他有一双肖似老师的手,又或是他长了张够漂亮的脸……不过,这一切都不能遮盖这么一个事实: 这是一个恶劣的坏男人。 他生活靡乱,脾气怪癖,言语尖刻。除了那张脸之外他身上恐怕再找不出任何优点了吧。 本来就是一场不愿交付真心的成人游戏,如果对方是个品性正直的君子的话,她岂不是要被罪恶感吞没? 只是这个迷乱的都市中一场你情我愿的成人游戏,而这么个恶质的男子更令她觉得有一种堕落的快感。 这一切,只是,这样而已。 打破沉寂的是男人把杯子放下的声音。 采荟略有些慌乱地抬起头,正好迎上那双仿佛无机质般透明深黑的眼睛。 任谁也看得出,那是逐客的催促了。 只是—— “我以后还能不能来这里?”鬼使神差般,她问出了口。 听到采荟的问话男人颇为迟疑地拧了眉。之后他清清喉咙开了口:“我来说清楚吧。要知道虽然我们昨天发生了关系,但是在这个时代这种事没什么了不起。不过你恐怕还是个大学生吧,成人的关系你只怕适应不来……” 凝望男人冷凝的眉眼及为难的神色,采荟有种不出所料的好笑感觉。 怎么?怕日后下不了台吗?她在肚里暗暗讽刺,却又明知反效果地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神色,“可是,我喜欢你啊。我对你一见钟情啊!” 看看,告白是多么容易说出口,连练习都不必也可以说得很流利——明明自己切齿痛恨眼前这个放荡又毒舌的男人,却可以面不改色地说着痴情的话语。 如果,如果早知道如此的话,那么,可不可能从头再来过?如果她抢在夏熙瑜前面对老师表白的话……她曾那么喜欢他啊。 压抑已久的情绪决堤了,再也承受不住。 泪水顺着光洁的双颊滴滴洒落,视野中一片模糊,惟有男人的黑发与白肤仍鲜明到刺目的地步。 她一直爱着他啊——她爱上他的时候还是青涩少女,他从来不知道采荟的心思,他们之间的交集太多太亲近,叫她怎么能忘记,怎么甘心对夏熙瑜低头认输?! 已经在为毕业后留校任教铺路的她,甚至打算将人生道路也与他紧紧纠缠,如今却要陡然放手,这叫她情何以堪?! 自己曾经那么地喜欢他啊—…. 泪水纵横中男人的脸很近又很远,只是当那支修长白皙的手伸过来时她看得一清二楚。 狠命攥住了,不肯放手。 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不算了,重来过,行不行,再给一次机会,行不行,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放手…… 她放声大哭,却发现喉咙已经喑哑无声。手头惟一的浮木还是那双手,修长白皙的手。 太阳升起之前,星光里残留的微寒还在空气中流连,在冰冷的泪水中,在黑夜来临之前,她舍不得把记忆抹去,她不能不爱他…… “如果这是你的愿望的话,”恍惚中,她几乎以为是魔鬼签订契约的嗓音,冰冷且没有任何语调变化,“那么你可以不必哭了。我满足你的要求。” 听到这里,她努力睁大眼睛,看清了咫尺相距间深黑色的眼睛,不见底的,没有温度的。 她一下子从迷离的幻境中月兑了身。 “我们可以继续交往。”他扯了扯唇角,算是在笑,只是眉间的褶皱不见舒展,“既然你这么……喜欢我。” 看着他一本正经甚至可算是苦恼的模样,在大脑完全清醒并做出反应之前,她已经笑了起来。笑得相当歇斯底里,以至于一度停歇的泪水又再度夺眶而出。 “太好了……”她不知是哭是笑地喃喃重复,“你同意了。” “我才不想就此跟你分手。” 靶官一定是全都麻痹了吧。所以她才能如此笑着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真的好喜欢你。” “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爱上你了。” 听着这些“痴情”表白的男人并没有改变默然的神色,只是随手递过了纸巾盒。 盂采荟不停地用纸巾拭去眼泪,但泪水也不断地流淌下来模糊视野。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太阳终将落下。即使是传说中的白夜,也只有一夏一次的不落的暖阳……那么在暮色来临之后,所有的华年和青春,都必得、舍弃。 第二章 被所有的光都拒绝了之后 黑暗便开始显现 (一如思想中那些既定的概念) 威胁着要进入一切的容器 然后成为永远不再改变的固体 ——[台]席慕容《光的笔记·假说》 学生餐厅的伙食历来单调。只是一直心不在焉的孟采荟在排到队列首位时才来得及想自己要买的菜,因此也颇踌躇了一下。 “土豆烧牛肉啊!要双份的。” 她转过头去,果然看到了队末正向她扬手的林蓉。 两人买了饭菜后随便捡了张桌子坐下,林蓉积极地掏出餐巾纸擦拭前一批用餐者留下的污渍。看了她的举动采荟才发现自己把饭盒放在一堆鱼骨头上面了。 “你昨晚又没回来啊。”林蓉一边擦拭一边问话,“画得怎么样?” 两人是油画系的同学,加上性格相投便走得很近。美术专业到了大三几乎没人住在宿舍单,她俩也是在学校附近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屋子。这样创作起来更加自由方便。 “哦,还好。”釆荟挖了一勺饭塞进嘴单,敷衍着。 学校今年要举行一次校际画展,对即将毕业的大三学生来说,这不失为一个推销自己的好机会,毕竟届时有不少书画界名人到场。而老师……邹岱的那批人体素描也是为此准备的。 为了老师的缘故,采荟一直积极地筹备着毕业留校的事,既然这样,画展时总也得做做样子。她这些日子可以说是把全部精力投入为画展准备的作品之中,常常留在学校的画室过夜。只是…… 采荟有点自暴自弃地想,如果告诉好友自己昨天是和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男人过夜的话,她会露出什么表情呢? 当然,想归想,只要稍有头脑的人都不会说出来就是了。 “嗯,其实我蛮烦恼的。”林蓉耙了耙俏丽的短发,“我的创作一直没什么进展啦。” “调整状态吧。”釆荟耸耸肩,爱莫能助。她自己目前都自顾不暇了,何况灵感这东西实在缥缈,很难说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像爱情…… “唉。”林蓉嚼着牛肉叹气,“有时候我在想自己到底有没有那个才能。学了十几年美术了,放弃又舍不得。可是学这个的又有几个人能出人头地呢。” “啊。说到这里,我真是挺羡慕邹老师的。”她就是活多,“无心插柳柳成荫,摄影成名了连带着其他传统美术也……不过我要是像他那么厉害的话,才不会呆在这个破学校做讲师。” 牛肉太老,上豆太生,没融化的大盐粒混在菜汁里,很咸很涩…… “说曹操,曹操就到。”林蓉却吃得津津有味,而且还分神他顾,一看到那个熟悉身影就跳了起来,也不管众人瞩目地拼命挥手,直到邹岱走过来为止。 倘若是平时,釆荟也会和她一起挥手吧。但是她现在只能呆滞地僵在座位上,一言不发。 “你们来得早啊。”邹岱看到两个得意弟子,淡淡微笑,带着一贯的温和,“我可就惨了,现在就剩菜渣啦。” “这样吧。”林蓉笑成了一只小狐狸,“邹老师给我们的摄影课打‘优’,我就把菜让给你吃。” “哼。”邹岱佯怒别过头,看向采荟,“怎么可以滥用职权呢。釆荟你说是吧?” 虽然一直装作若无其事地低头吃饭,但老师已经开了口,采荟也不好当做耳旁风,她只好勉强笑笑,递过自己的菜盒:“我正好吃饱了,剩下的菜给老师好了。” “啊,奸诈!"林蓉翘起嘴指控,“以前你都给我的,现在却拿去讨好老师。” 邹岱笑得眉眼弯弯,“还是釆荟知道尊师重道。毕竟我是指导她十年多的导师嘛。” 林蓉还是不依不饶,“不管,老师要拿东西交换。这本来可是我的福利。” 笑了半晌,邹岱这才说话:“这样吧,我用一个好机会跟你换。”他慈和的目光扫过采荟和林蓉,续道:“学校在画展前安排我带队出去写生。队员主要是各系推荐。你们两个就免荐加入,怎么样?” 林蓉兴趣盎然,赶忙追问:“是到哪里啊?” “呵呵,是安徽天柱山。” 看他两人交谈甚欢,采荟却意兴阑珊。自己对美术的兴趣原本就起自那始于童稚的单恋。可是,还没真正谈恋爱就被腰斩了,叫她怎么设想未来呢? 在她的未来里,在她心底构想的未来里,不论做什么都是要和老师在一起的啊。 就在不久之前她还在为留校任教,创作好作品拼命努力,可知道老师有了意中人之后,连这份热忱都消失了。觉得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像个小丑,乱七八槽,可笑至极。 太阳消失了,整个世界一片黑暗。 *** 走在黄昏的街道上,望着两旁次第亮起的黄晕灯火,孟采荟忽地停住了脚步。 夕阳太红太美艳,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如何继续。 现代人是顽强的。梦碎了,被匆忙的都市快节奏碾成齑粉,但第二天地球照常转动,因此她也必得行若无事,心都掏空了还有什么所谓?只要一具躯壳便已足矣,灵魂,本属累赘。 不再作画,不再执著梦想,学会麻木的笑容,学会漠视伤口,学会适应都市丛林的生存规则,盂采荟决定,要学会成为这迷乱繁华的大都市中的一员。 推开房门时她武装般地堆出了满面笑容。 几乎成了一种习惯,她在下午的打工之后就直接到“男友”家去。虽然没什么共同话题,但会共进晚餐(往往是由他准备),之后,上床。 这种关系已经维持了两个星期。孟釆荟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姓名和职业。 宋宇。某夜总会驻唱摇宾乐团的键盘手。 对他的名字,采荟没表示任何讶异。这只能说明即使是超级美男子毕竟也还是会取蚌普通人的俗名,并不会因为长相优秀就会有个优雅动人的名字。毕竟名字只是代号而已。 至于职业,她有点小意外。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宋宇这个本来和她的过往扯不上任何联系的男子居然也有了一丝,是的,仅仅是一丝的牵绊: 他居然也是中艺高专毕业的学生,只不过比她高了四届,因此算是素未蒙面的学长与学妹。 当然,他是音乐系的学生,据说专业是钢琴。 看到这男人凄惨的现状,釆荟就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艺术是高雅的学问,不过前提是你得从那几千几百个想成名成家的同类当中月兑颖而出,届时你自会既功成名就又财源滚滚。只是剩下灼那九百九十九个只能苟延残喘,无人搭理。 学钢琴的可以去酒吧驻唱当键盘手,学画的难道要当街帮人画肖像? 釆荟光是想象那幅景象就觉得不寒而栗。 因此她想自己作为一个极能随机应变的都市女子,定能豁达地另择他径吧。 不会像这个男人,坐吃山空地住在大都市的繁华地段,时不时接受家人的接济,仿佛卖笑般在酒吧玩着所谓的“摇宾”,还趾高气扬以为自己会成为大明星…… 虽然放弃梦想一无所有很是悲哀,但至少——还有比自己更凄惨的人存在。只要和这个恶劣差劲的男人在一起,采荟就会从心底浮上一种优越感。这种感觉是支持自己在这个糜乱的都市生存下去的惟一力量。 扁想到这点,她脸上虚伪的笑容也会变得更接近真实。 只是,有点遗憾的是,她似乎白费了气力。灿烂的笑容全没派上用场,宋宇似乎还没回到家中。 她发了一会愣,径自走到房间坐下。晚饭素来是宋宇准备,口味和菜色还相当不错,因此她也无意代劳。 知道他一定是在夜总会表演,而不红不紫的乐团并没太多演出场次,所以采荟很放心地等他回来再吃饭。 等待一贯比较令人乏味。所以采荟环视房间决定找点事情来打发无聊。 她目光游移,终于停在屋角的钢琴上。 出入于这间屋子的时日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只是,她从没见过宋宇碰过钢琴,但有时却会摆弄那架电子合成乐的电子琴。她想这架钢琴大概只是他科班出身的一个证明罢了。 走近抚模,深黑的漆面幽幽反光,光洁无尘,倒是颇为符合宋宇执著洁癖的作风。 深吸一口气,她在琴凳前坐下,打开琴盖。黑白的琴键色彩对比极为鲜明,令她有一度的失神。 试着回想童年时代学会的指法,采荟深吸口气,舒展手指,随意弹奏起来。 是有感而发吧,她弹了一曲老歌——日剧《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曲《突然发生的爱情故事》。尽避记得残缺不全,依稀也还似模似样,眼前也仿佛出现了那个坚强女子的模样: 有着可爱笑颜的丽香,板脸娇嗔的丽香,泪水纵横的丽香,以及……多年后看见完治和里美后仍然温和浅笑的丽香。 心有了缺口,眼眶便略有些湿,正是感伤的时候,却听到房门被很重推开的声音。 釆荟诧异抬头,就看见站在门口剧烈喘气的宋宇。 那时太阳早已下山,光线不是太充足,但他的脸庞依旧清晰到刺目的地步,以至于很久之后孟釆荟都对他的神情记忆深刻。 乌黑的头发从额头搭下来,以至在眉间形成了一层阴影的轮廓,眉头轻蹙着,目光如流离失所的孩子,闪烁着,浮动着,良久却还是紧抿着唇不说话。 在内心最深处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柔软痛楚,孟采荟站起身来,扭开了吊灯的开关。 吊灯猛地亮了,昏黄的灯光驱散了弥漫在空气中的某种暧昧难言的东西,宋宇眨了眨眼,碎金般光芒揉入乌黑眼底,清冷的眼眸中残留着迷惘,也因此他说话的语气极为温柔,“刚才的琴声,是谁……” 孟采荟蓦地醒悟,自己也许触动了某个尘封已久不容触碰的枢纽。偏偏与他漆黑的眼眸乍一接触,便说不出谎言来欺瞒。在一阵尴尬的沉默之后,她只得干笑几声,说:“是我弹的。” 见他没动,又续下去,惧怕这突来的沉静,如暴风雨来临之前,海面罕见的平静,“好久没弹过琴,大概都跑调了。” 接下来的沉寂相当短暂,以至于采荟怀疑是否是自己的幻觉。宋宇大踏步走了过来,大力合上了琴盖。 “怎么会跑调呢。”是他一贯的冰冷口吻,“根本都听不出是什么调子了!”他转过头直视着她,眼睛里闪动着固有的恶意嘲讽,几乎令采荟不敢置信—— 就在数十秒之前,她还以为自己看见了受伤的天使,因为雪白的羽翼受了伤而露出无助眼神的天使。而转眼之间,他又露出尖利的獠牙恣意撕咬着因同情而放松警惕的人们。 “外行人就不要自曝其短,免得丢脸!”他轮廓优美的侧脸掩映在昏黄的光线中,神色阴晴不定,“好在听到的只有我罢了。要是让别人知道,还不知会怎么嘲笑呢。” 孟釆荟并不清楚这种犀利尖刻的语言到底是他刻意所为还是下意识的反应。但很明显,两种都极为恶劣。 呆在他身边的人怎么会愉快呢?成天只能听到这种足以用尖酸刻薄来形容的言辞,即使有再坚硬的外壳也受不了他! 她站起身来,一言不发,拿起包出门离开。 在门口看到落在地上的背包,知道里面是他的演出服装。想必是他急切进门扔下的,这个死鸭子嘴硬的家伙!明明刚才不知道是什么环节触动了他,他却口是心非的选择用恶毒的言语来掩饰……他以为自己是谁,别人又有什么理由要一直对他忍气吞声?! 她根本不爱他啊! 因为受气的心情无从派遣,她一把抓起背包,随手扔进楼道间的垃圾通口。 看到背包无声地落进黑洞洞的垃圾通道,采荟觉得所有的抑郁愤懑仿佛也随之被一齐丢弃掉了。 站在暖热晚风吹拂的街口,她笑出声来。 *** 虽然没吃晚餐,釆荟也决定一切回家再说。和她合租屋子的林蓉是个细心的人,应该不缺泡面或饼干一类的应急食品。毕竟她们这类搞艺术的通常都是夜猫子,创作劲头一上来便会昼夜颠倒,方便食品也就成为了必要的消耗晶。 一进门她就闻到香味。循香而去她发现林蓉正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则有一碗热腾腾的泡面。 太热了不必要客气,盂采荟直奔泡面而去,端起就吃,惹得林蓉抱怨连天,最后还是她再泡一碗了事。 随意瞟了一眼电视,心知肚明她创作也不顺利,采荟知情知趣地不提不问。 只是天下之大无巧不成书,电视上却是人气最高电视剧的娱乐访谈节目:主持人——美女夏熙瑜。 有关夏熙瑜的传闻太多太广,几乎家喻户晓。采荟瞪着电视上的她,言笑晏晏,秋波流转,不愧号称卫视第一美女,风头还盖过当红女星。 她正在采访金牌制片人朱逸雷。女的艳丽男的俊朗,就着新片《也无风雨也无晴》的细枝末节、花边八卦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倒也令观众津津有味相当入迷。 没办法,这城市太空虚太寂寞,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无从顾及心灵,倒是这些个没营养的话题最对胃口:够速食也最易遗忘。 嚼着还没泡软的方便面,林蓉随口闲扯:“卫视的‘才女三人组’风头真劲,只是好像每一个都和朱逸雷不清不楚。娱乐圈的人够风光,但也恐怕是最肮脏的。” 采荟听在耳中,只能冷笑不答。 是啊,肮脏……只是这个城市已经是黑暗泥沼,想要立足其中又如何洁身自好? 连清心寡欲淡薄名利的老师也会迷上夏熙瑜这种女人,她还能指望谁会出淤泥而不染! “话说回来,‘才女三人组’也算是类型不同的美女。” 林蓉没听倒她的搭话,径自闲聊,“夏熙瑜是艳光四射的自然美女;魏心岚则成熟妩媚,最具女人味;冯蔷却是气质出众的知性美女。这三个人加在一起,比明星还要抢风头,也难怪她们花边新闻不断。真是让人又羡又妒。” 她吞下一口面,无限向往地接道:“如果我爸妈也给我一副好皮相,我就不用每晚熬夜画画,饿得前胸贴后背却只有泡面充饥啦。” 采荟却哑然失笑,“好皮相有什么用。”她眼前仿佛浮现了那个差劲至极的男人。若是单论长相,有几个人能出其右? 只是—— “有好皮相的人未必遭际极好,还得凭手腕,凭本事,凭运气。也不定混出个什么模样来。”她悄悄补充:也有那种愚蠢恶劣到极点的家伙存在呢。 林蓉听出她语气中的呛辣味,抬起头来望她。 昏暗的光线中,孟采荟脸色苍白,神情说不出的漠然,嘴角却挂着不可思议的优美弧线,眼睛明亮得几乎慑人。那样的笑容极美也极为诡异。 林蓉下意识地机灵灵打了个冷颤,总觉得近在咫尺的好友忽然变得十分陌生。 棒了半晌,她小心翼翼地试探,“采荟,你知道吗?老师他……” “嗯?”采荟挑了眉,眼睛更深更亮,而嘴角那丝微笑不自觉间带上了讥消和悲哀的味道。 “没,没什么。”林蓉欲言又止。 采荟沉浸在自己的思索中,无暇细思好友的异样。 看着屏幕上明艳照人的夏熙瑜,再回想那张满目缤纷的单色素描,老师和夏熙瑜……上过床了吧。一向笔触清新的老师难得画出那么性感的素描…… 她无法控制地自我厌恶起来。我到底在想什么啊?! 釆荟觉得满脑子都是老师的自己真是一个白痴。自始至终只是一场暗恋,无人知晓的藏在心底的恋慕,明明已经决心放弃却还是牵肠挂肚……真是不甘心啊! 她下意识咬紧了嘴唇。自嘲的笑容也落人好友的眼中。 这时她的意识却缥缈起来,想到之前在宋宇的屋里弹起的那支曲子。 因为父母都是所谓有教养的文化人,所以她从小上遍了各种学前才艺班,也请了不知多少艺术门类的家教。 芭蕾、书法、钢琴……惟一坚持到现在且有兴趣的只有绘画而已。 手碰到琴键的时候实际上已相当生疏,但仍是凭着记忆弹起了《东爱》的主题曲。 多年之后,面对成双成对的完治和里美,曾那么娇憨纵情的丽香也能温和地笑出来。 那么,换了她,换了她面对老师和夏熙瑜,她可不可能做到这样? 失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这个繁华空虚的城市,每天都有不计其数同样遭际的人……只是,一旦落到自己身上,毕竟也还是非常痛苦的…… 爱得愈深,痛得也愈深啊,连那本来自信满满的女性尊严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 “我不想再偷 勉强的温柔 至少到伤透了心以后 生命不会因此而掏空……” 屏幕上换了女歌手凄怆哀婉的歌声,不断反复低叹。 不知不觉中时间飞逝,夜色已深。瑟缩在沙发上,采荟不敢开口,恍惚中她用力吸气,感到胸膛之中空空荡荡,灵魂早巳离体而去,只留下行尸走肉的躯壳…… 林蓉偎依在她身旁,仿佛两只依傍取暖的雏鸟。 离黎明还有很久。 狭窄的厅室里流动着冰冷的空气。黑暗君临大地,主宰一切。 第三章 在黑色的森林里终于发现 你竟然是我投奔时惟一的去处 ——[台]席慕容《良夜》 那天之后采荟恢复了正常的大学生生活:每天按时上课、吃饭、打工,只是不再作画。她本来也想过至少把画展的未成品结束掉,只是一拿起画笔便无从下手,只得作罢。 那也是一个极有规律的普通的下午。尚不及送走慵懒舒适的春日,夏已探出炎热的脚步初现雏形。孟采荟百无聊赖地站在生意清淡的蛋糕店里,用店长精心印制的传单煽着风。 乍见到老师的时候她心头百味掺杂,但还是收拾了心情向店长说明一下,陪同老师到角落里的桌子旁坐下。 仔细打量对面的老师,采荟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和这里的气氛一点也不搭调。 褶皱明显的长袖t恤,下摆处还残留着土黄色的污渍,不知是颜料还是显影液留下的痕迹。洗得泛白的牛仔裤缩在腿上,有一只裤管反转了过来,被黑色旅游鞋卡在那里不伦不类。 这身打扮和蛋糕店粉色的墙纸、精致的摆设,以及弥漫着女乃香味的空气全然格格不入。 他以前也从没来过,采荟并不清楚他今天的来意,因此精神也分外集中,乃至紧张。 有些局促地端起女乃茶喝了一口,邹岱说明了来意,眉宇间还带着些微的困惑,“我拿到了各美术系赴天柱山写生的学生名单。只是,没看到你的名字。” 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孟采荟把自己的目光从他那只狼狈的裤角上抽离,坦然自若地对着眼前的男人微笑。 他会来找自己,也只会为这种事而已。 在骤然放松的感觉中,她不知怎么想到了那个惟一与自己有过亲密行为的恶劣男人——宋宇。 他并不是任何时刻都领带衬衫一丝不苟,但偏偏身着t恤仔裤也硬是能穿出清爽干净、欣秀无尘的气质。与其内心本质完全相反的气质。 可惜的是,自从那晚不欢而散之后,孟采荟已再没有去过他的住处。甚至连钥匙也负气扔掉了。只是,光是想到他会怎样气急败坏地寻找他演出服装的背包的模样就叫她心情愉悦。她甚至惋惜自己当时怎会没有看到后续发展就离开。 店里的广播正用小女孩稚女敕的童音讲述流传千年的童话:“皇后想要一个孩子,有新雪一样洁白的肌肤,木炭一样乌黑的头发,鲜血一样嫣红的嘴唇……” 采荟听着,从心底笑出声来。 可不是吗,我遇到过一个,白雪、王子……略有区别的是,那不是个孩子,是个二十五岁的成年男人。而且,他从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只是,在这个人口百万的大都市中,偶然相遇,有了短暂的交集,之后雁过无影。仅此而已。 对面的邹岱努力研究得意弟子淡漠无波的表情,可惜徒劳无功,只好径自接续话题:“这次写生地点确实有些遥远,费用方面……”他顿了顿,捕捉女学生的面部神情变化。 孟采荟却只是望着他温和微笑,一言不发。 心在一瞬间有着一切真相大白的觉悟,但他选择忽略, “如果确实困难,我可以想办法申请补助。你一个人在这边,我好歹是你的启蒙老师,一定会想办法照顾你……” “老师,我喜欢你。” 盂采荟紧紧捕捉对面男人的视线,清清楚楚地开口告白。 真说出口的话,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艰难。她就那么静静地微笑,从容淡定地开口告白。 如果说从前一直沉默的理由,其实也不过两个字:害怕。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理由,也不过是害怕被拒绝而已。 她也只是胆怯的女孩而已。 从很久之前开始,一直都是。 但是,人类的害怕素来源于不确定的感觉。因此,只要是确定了结局,哪怕是不好的结局,连害怕也烟消云散了吗? 孟采荟仍是迷惑着,但终于可以开口。 邹岱端起女乃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之后他放下杯子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相当烦恼的样子,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我知道。”他说。 “以前不说是因为你太小了,小得不能对你说些什么。”他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现在,你应该已经懂得感情的意义的时刻,也应该知道,我不必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孟采荟的耳中,“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 充溢着女乃香味的空气甜腻得令人窒闷,盂采荟觉得仿佛口鼻同时被人捂住,胸口积郁难消。 “是夏熙瑜对不对?她有哪里好?”良久,盂采荟听到自己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干涩无力。好难听,好难看,知道自己的模样就像三流肥皂剧上的悲情女配角一样难看,她却没办法停止自己歇斯底里地迫问。 邹岱没有说话。 疼痛感急速侵袭了她的全身,也许是来得太急竟使她感到理所当然。 “嗯,撇开补助的事不谈,我上次请你做模特的事,还一直没有付报酬。”行若无事地转移了话题,他拿出叠得极整齐的信封,放在她面前。 釆荟颤着手指拿起,好容易压下那句冲到喉咙口的问话。 那夏熙瑜呢?你也给她——担任模特的报酬吗?! 没意义的言语没有必要说出口。也正因如此,一个呼之欲出的猜想在胸臆之间蠢蠢欲动,釆荟费尽浑身力量不想令它成形。 那天,夏熙瑜的画,是你特意想让我看见的吗? 是想叫我死心吧? 这一切是夏熙瑜的主意,还是你的? 这些疑问在脑海中盘旋了几百圈也不肯落下,思维月兑轨般地不受控制,总觉得无法将这种猜想和事实重合,好像重合后,自己惟一的东西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碎…… 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大都市中,自己一直信仰的、依靠的、坚持的、追求的、执著的……全都会不可避免的破碎。 可是,问出口了又如何呢?能证明些什么呢?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盂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表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晶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入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避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 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模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 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听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盂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宋宇倒头就睡,鼻息鼾鼾。 她站在床畔,愣愣地瞧着看不清面孔的男人。良久,试探着伸出手去,落在他温热的脸颊上。 冰冷的手背,温暖的脸颊,皮肤紧贴着,黑暗中采荟忽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流动在血管中的一种无名的东西,正在冰冷和温暖的交界处徜徉徘徊,良久,循环不去,只得又流回原处。尘归尘,土归土,血与水密度不同,无法相融。 她蜷缩着身子爬上床,拥住他的背。男人身体抖了抖,仍没说话,只是把被子分给她一半,自管闭目睡去。 睡着之前,采荟透过窗缝看见如钩的残月,冷冷淡淡挂在那里,苍白、透明,然而却破开了黑暗的沉寂。 *** 当日光洒进房间,在床前织出一片光网时,盂采荟才刚刚醒来。她揉着惺松的睡眼,趿着拖鞋踱到厨房。 宋宇神情气爽地坐在桌旁,用那只白色的杯子喝着牛女乃。 很久之后她都牢牢记住那副画面。白色的确是最适合他的色彩。 漆黑的直发在朝阳下微微泛出碎金光泽,简单的白衬衣穿在身上服服帖帖,色调和谐。端着杯子的手与牛女乃及杯子色调一致,然后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着质地的不同。此白与彼白,决不容混为一体。 他抬头望了一眼,又垂下头去,沉默地享用手中的牛女乃。 采荟怔怔地瞧着他,忽然笑了。于是走过去,用蓝色的杯子喝牛女乃,就坐在他的对面。并且决定,开始继续画展的准备——那幅未成品躺在学校的画室很久了,不知是不是沾满了空气中不可见的微尘。 早餐完毕后他板起脸开始训人。其实说板起脸并不准确,任何时刻他都是同一种神情的:漆黑的额发下半露出幽黑深邃的眼睛,清冷地盯着你,让人无从遁形般。 “虽然我知道你一定有特别的事情发生,但无论如何,选择那种时间上门任谁也会觉得困扰的。”他说话时拨了拨头发,这个动作令得棱角分明、表情冷厉的面孔增添了一丝人情味,但他的话语并没因此减轻力道,“这种常识性的问题,还非得要我来教你吗?” 采荟望着他,奇异的是并没有像过去那么容易生气了。 计较太多有什么用呢?这是个与自己的人生全然无关的陌生男人啊。只要忍受这些言语攻击的不快感觉,那么在这个繁华而又孤寂的都市中,自己便可贴近那疏离已久的人体温度。仅仅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她便像例行公事般展开笑靥,对这个陌生的恶劣男人说:“因为我想见你,我喜欢你啊。” 是啊,每天都要确定一次“我喜欢你。”。只有这样倾诉才能感到自己的感情还没被完全掏空。 因此采荟也决定,每晚都要来找这个恶劣的男人,直至第二天清晨在曙光中苏醒,再向他确定一次自己的感情还在。 还没有丧失殆尽。 不如此的话,她怕自己在黑暗中会忍不住撒腿狂奔,直至力竭倒下为止。 这个城市疯了,而名叫盂采荟的年轻女郎也迷失在阴影中,找不到人生的出口。 *** 回到家时已经接近中午了。采荟一开门就发现林蓉正在打量她买回来的彩色杯子。 四色一套的杯子,她拿了两个到宋宇家去,剩下的便是红的和绿的。午间的阳光十分明媚,映得那色彩更为鲜活,莹光流动,十分眩目。 “你昨天去血拼的啊?买这么多东西。”林蓉围着大包小包啧啧赞叹。 “嗯。”采荟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绿色的杯子抓到手中,这才接话:“这是促销的附赠品,四色一套。怎么样,不错吧?” “的确不错,颜色很纯净,看起来很舒服。”林蓉点头,“是什么东西的附赠品?” 采荟朝那堆牙膏努努嘴。果然听到林蓉的惊呼:“哗,你买这么多牙膏,要用到什么时候啊!” 采荟只好讪笑,“无所谓,喜欢杯子就买下了。反正牙膏是消耗晶,用得很快的。” 林蓉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接着要求欣赏她买的衣服和小饰品。两个女孩就流行装饰海阔天空地佩了一阵,还把新买的上衣和发卡带上试了试,一时间气氛好不热闹。 闹了一阵后两人准备吃中饭。一贯简单惯了的,林蓉便指挥釆荟去打蛋蒸来吃,自己淘米煮饭。昨晚剩下的烤鸭还有大半只,整整齐齐切了片码在盘子里,用配送的甜面酱蘸着吃。一顿饭倒也似模似样,颇为丰盛。 只是采荟看着烤鸭想到昨晚情景,总有些心惊胆颤,不敢开怀大嚼。 两人吃得热火朝天时,林蓉却冷不丁问了话:“你怎么有钱买这么多奢侈品的?” 美术专业的学费历来比普通科系贵上一倍有余。更何况采荟的父母原先并不打算让她走专业路线。在望子成龙的家长眼中,小孩子上各种才艺特长班是理所当然,却无非为了在人前炫耀。但若是长大择业时则避之惟恐不及了。 艺术这东西,有几个人能把它当饭吃? 社会是功利的,生活是现实的。所谓艺术家则是千千了万个做梦的人当中被幸运光环笼罩的宠儿,无限风光之独一无二。 采荟深知这点,却因追随老师的梦想而来,远离家乡,在陌生的大城市独力求学。父母不情愿之下勉强供给学费,但学画常有的画材消耗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她只能靠打工来赚取。 这番经历原也普通。日暮时分仰目四顾,这城市辉煌的万家灯火次第燃起,每盏灯火背后也许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如盂采荟这般的,实属平常。 只是,林蓉提问自是因为她了解好友的家境,却为什么,谨慎的措辞当中蕴藏着试探的味道? 她,知道了吗…… 盂采荟从饭碗中抬头,直直迎上林蓉的目光。从这么巨的距离看去,她眸光澄澈,明晰得不含一丝杂质。 丙然,以为一直埋藏在心底的秘密,终是瞒不过最亲巨的人。林蓉她,什么都知道。 她对老师的倾慕,老师和夏熙瑜的事,老师拒绝她的事……林蓉什么都知道。 “呵呵。”盂采荟干涩地笑了两声,如实回话:“老师把我上次为他做模特的报酬给我,又劝我参加校外旅游写生。我就把钱花了。” 不等林蓉接话,她又抢着说话:“买了一直想要的好多东西,心情舒畅多了。果然女人就是要靠疯狂购物来放松心情。其实我还想买‘touch’的香水,可惜超市是没有的,什么时候一起去买……四色一套的杯子里,红色很适合你,送给你好了……” 她径自滔滔不绝,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林蓉只是静静地瞧着她,也不接话,眼中却露出怜悯之色。 采荟终于感到气氛的异样,讪讪地停厂口,闷声不响地大口扒饭。 良久,她幽幽地开口:“阿蓉,你暗恋过别人吗?” 林蓉瞧着她,宽容地笑了,“当然了。没暗恋过的人才奇怪吧。”回答着采荟的问话,她也偏着头像是陷入了往事的追忆。 “那个男孩比我小二岁,但又高又瘦看上去倒像和我同年。”林蓉静静地述说,“遇见他时我十九岁,而他不过十七岁而已。” “十七岁……高中生……”采荟喃喃低语。 林蓉听见她的低语,浅浅一笑,“是啊,他那时还是高二的学生,我刚上大一,为了赚生活费当了他的美术家教。” 所以,你才能那么轻易地捕捉到我对老师的情愫吗? 这句话已涌到喉头,但又被采荟硬生生压了下去。 “那个男孩成绩很差,临时恶补美术只不过是为了招考美术科系有所学校念而已。毕竟美术专业的分数线比普通专业低得多。”林蓉苦笑,“其实他压根没有美术功底,补课也只是应付自己的父母,态度一点都不认真。我本来是最看不起这样的人的。” 她顿了很久,才接下去,“可是他性格很活跃,对时下流行的网络也很拿手。成天‘姐姐’、‘姐姐’的叫我,和我一起旷课到各地方玩,教我上网和玩游戏……”语音低沉下去,她不再说了。 怔怔低望着她抑郁的侧靥,采荟感受到一种似曾相只的痛苦,宛如海潮,缓缓在胸臆之间扩散蔓延,终于在心底的每个角落都染仁苦的味道。 “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很简单地就陷入了。”说到这里,林蓉竟然绽开了笑容,只是多少掺杂着苦涩悲哀的成分,“说是暗恋也不恰当,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只是始终没有说破而已,仍然带着我旷课、到处玩。直到最后……高考结束,他落榜,我再去找他,看见他和同龄的女生在一起玩,很冷淡地反问我: ‘老师你来干什么……’ 孟釆荟全然没料到这个结局,只好沉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 林蓉却转过来安慰她一样笑着开口:“其实也不算欺骗对吧?他只是因为无聊找了我当他一段时期的玩伴而已,仅仅是陪他到处玩的伙伴而已。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所谓暗恋,本就是把恋慕之情深埋心底,不向那个人吐露,一切都由自己默默承受。即使是再难再痛的苦果,也必须自己承受。 “现在虽然说得轻松,当时还是非常痛苦的。”林蓉眯起眼,略有些腼腆地笑了,“有一度还想割腕自杀哩。” “啊!”采荟很是吃了一惊,瞪圆了眼睛看她。 被她的神情逗得好笑,林蓉不禁莞尔,“放心,我现在不是还好好地坐在你面前吗?” 细视眼前好友浅笑嫣然的明朗脸庞,孟采荟迟疑了半晌,终还是问出了口:“那么该怎样走出来?” “呃?”林蓉有些愕然。 “该怎么从一场无望的暗恋里走出来?”她再问,语气热切、 林蓉静默半晌,忽然笑了。 午后的阳光里,她的笑容如此甜蜜,宛如芬芳的花办。 “再谈一场新恋爱啊。”她说,语调温柔。 陌生的静穆当中,采荟忽然想起昨夜那弯残月,透过窗缝看去,冷冷淡淡挂在夜空中。暗淡的清辉是黑暗中惟一的光明。 第四章 在整整一生都无法捉模的幸福里 是什么在不断刺探 我那原来已成定局的命运 是什么在不断呼唤 我那原来已经放弃了的追寻 ——[台]席慕蓉《苦果》 宋宇俯下头吻她的时候,因为脑海中还回荡着与林蓉的谈话,盂采荟显得不太专心。 谈一场新恋爱吗……忘记老师,淡一场新恋爱? 她迎和着俊美青年的吻,忍不住借着微弱的天光打量起他来。 不管看过多少次,孟采荟都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个少见的美男子。 上苍对他何其恩宠,仿佛精心呵护的童话中的宠儿。 纤秀的眉眼犹如少年般,似乎从未遭受岁月侵袭,清朗一如皎皎星辰。漆黑的发随着动作倾泻,在暗夜中划出流丽的线条;即使在黑夜的阴影中,他白皙的脸庞也鲜明刺目,令人难以移开目光。 在如此接近的距离注视他,感受他冰冷的唇,采荟以为自己也陷身于童话中。 常在打工的店里听到的故事闪现在脑海当中:皇后想要一个孩子,有乌木黑的发,新雪般晶莹的肌肤,花办般的红唇…… 他确是童话中的人,不是长发公主梦中心上的王子,而是比公主更纤秀绝美的存在。连岁月都惟恐损伤他绝美的容貌,小心翼翼地不肯让沧桑和沙尘沾染上明润的眼眸。 然而,与纤秀外貌截然相反的尖刻毒舌以及糜烂生活却又明明白白地展示着他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她真的能谈一场新恋爱吗?和他? 下意识地把手插进他汗湿的黑发,赤果的身躯相拥热吻,而那个疑问仍然不停地在脑海中摇曳。 听着仿佛极遥远的钟声,两人终于沉寂下来,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待着身体中的热情慢慢冷却。 “宋宇?” 一片黑暗的宁静当中,她忽然出了声。 “嗯?”他应声扭头,看着躺在身侧的釆荟。 极浅极淡的月光中,他澄澈的黑眸似乎带着几分迷惑。 也难怪他会意外,过去的采荟从没有主动跟他沟通的意愿,因此总是竭力避免与他说话。接吻、拥抱、,这些肢体语言几乎是两人全部的对话。此外就只有每天清晨例行公事的“我喜欢你”。 但是,如果要“谈恋爱”的话,就必须有交流和沟通吧。有些觉悟的采荟于是随便找了个话题。 “你是哪一届的毕业生呢?” “毕业两年多了,你自己算算吧。” “嗄,那你毕业以后一直没有回家乡吗?” 他迟疑了一下,“嗯,是的。” “哦。一开始是租房子住吗?” “嗯。”他的语气似乎阴沉了下去,“后来决定不回去了才买的房子。是我父亲买的。” 采荟吃了一惊。在非本土的大都市购置住房给儿子,看来宋宇家世还颇为不凡。但,既然她听出了男人语声中的不愉,当然就不好再追问下去。只是匆匆换了个话题。 “房子打扫得很整洁,不过似乎没怎么装饰啊。” “啊。是的。”宋宇没什么兴致地附和着。 “既然打算长住……这样吧,”采荟突然来了劲,“我送一幅油画给你吧。” 即使在黑暗中,她也感觉到了宋字正用奇异的目光盯着自己。 被那双专注的深黑眼眸直视,她不自觉心跳漏了几拍。忙用若无其事的语气笑道:“我是学这个的啊。虽然买不起,但可以自己画一幅送你啊。这不算什么嘛。” 视线收回了,良久,听到他冷淡无起伏的语调,“随便你吧。” 被他轻蔑的态度惹火,采荟皱起了眉。 对于别人的一番好意,这个时候不是都应该道谢的吗? 一幅油画再怎么说也价值不菲,哪怕是学生习作也算是个不小的人情。就这点常识来说,作为接受的一方怎可以这么轻忽地看待?更何况他本人也是艺术专业出身的。 他到底是愚笨还是清高,不明白现代社会的人情世故吗?而她,真的能和这样的他——恋爱? *** 虽然对方是一个不懂人情世故恶劣男人,但既然已经做了承诺,就有义务去履行。 回到家中后她立刻翻箱倒柜把旧作全部翻出来。其实她的本意不过是随便找张旧作充数,反正挂在那个恶劣家伙的屋子里,只是为冰冷的房间增添一些生气罢了。 只是,光一想到那个口齿极端刻薄的男人会对她的作品做出怎样轻蔑不屑的评语,采荟就不禁燃起了全身的斗志。 犹豫了一下,她从那堆旧作中找出一张小心翼翼收好的静物画来。年代已颇有些久远了,好在涂抹在画布上的颜料并未显出于裂的痕迹,那鲜明的色彩在光线不足的室内也显眼地夸耀其存在…… 那是她十八岁少女时代的作品,曾得到老师悉心指点与满口夸赞的作品,也是坚定自己走上专业美术道路的关键性作品。 一直随身携带着,精心收藏着,如今想到要把这种具有特殊价值的作品送给那个讨厌的男人,采荟心中自然还满蕴着不甘心的情绪。不过,只要一想到那个家伙看到画时瞠目结舌的惊羡模样,她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抱持着这样的心理,她把这幅画拿到了宋宇的面前。 “哦。”正在细心擦拭钢琴灰尘的男人刚开始甚至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似乎在周末的日子大扫除是他一生最大的兴趣。 最后拗不过采荟极力的要求,他终于放下抹布转回身,打量她小心展开的画作。 明黄色的柑桔,火焰般的红果,衬着湛蓝的桌布…… 明艳热情的色调扑面而来,尽展油画激情狂野的一面。 孟采荟几乎是噙着小小的得意斜睨着他,想看到那俊秀脸庞除恶毒讥讽之外的神色。 令她失望的是,有着纤秀优雅外表的男子并没有与其外貌相吻合的艺术鉴赏能力。清亮的黑眸没有透露任何的内心讯息,仅以一句“嗯”结束了对此的评价。 在孟采荟气恼得全身几欲爆炸的时候,男人施施然又回转身去,仔细擦拭那架早已纤尘不染的钢琴。苍白的肤色与厚重的黑漆交相辉映,甚至比那些个明丽的暖色还要慑人心魄。 被这种熟悉的色调对比再度吸引了视线,当她再度开口时已经恢复了冷静。也许黑、白二色真的具有安定人心的功效。 宋宇学的专业是音乐,对于美术毕竟只是个门外汉。 何况油画是“三分画,七分裱”,在外行人眼中这张没有装裱的画作的确不具备什么抢眼的特色,他压根儿体会不到什么色调的强弱,明暗的对比,更不要说什么局部细节的细腻传神。 甚至……采荟深吸了一口气。也许她还得感激宋宇没有对她的得意之作大肆展露他的毒舌呢。 想通了这一点,她眉眼便含上了些微笑意。要挽回无形中被削去的面子,她拉住了宋宇的衣服后摆。 “周末出去走走吧。顺便一起把画拿去裱起来。” 男人停止了擦拭的动作,缓缓回过头来。亮丽的黑发扬飞了一道微小而漂亮的弧度,明润的黑眸中浮现出疑惑的色彩。 变街? 还有采荟无意中做出的,类似撒娇的动作。 *** 两人相携外出是相识以来的第一次。对采荟来说,也是生平以来第一次的约会。以前虽然也有和老师单独外出的经验,可因为两人外表明显的岁数差异,总给人长兄携同幼妹,甚至两辈人的感觉。而与宋宇站在一起,年岁相当,男的挺秀英俊,女的也算青春明丽,自然而然就造就了一种约会的氛围。 拗不过采荟的执意要求而终于同意出门的宋宇,在临出门特地换掉了打扫时落了灰的衣服。 采荟发现,与其说这个男人注重仪表还不如说他有着近乎偏执的洁癖。他的衣服式样并不繁复,品牌上也似乎并不讲究,大多是简洁的衬衫和t恤。最常见的搭配是白色的上衣和黑长裤。如果换成别人,美术专业出身的采荟或许会嘲弄对方是个不懂配色的单细胞生物。毕竟如何搭配衣服色调也算美术专业人士的基本审美直觉。自身不讲究的画家比比俱是,但却没哪一个可以忽略自己身边的伴侣。因此,采荟不自觉地用专业人士及女性特有的观感去看待宋宇的服饰。几经打量,连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适合他的两种色彩。 晶莹的白,深邃的黑,如此单调又如此鲜明。周末的街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独有他在灰蒙蒙的场景中凸显出来,宛如鹤立鸡群,令人眩目。 走在他身侧,也接收到路人注目好奇的视线,采荟竟不自觉地有些不自在。她暗暗感慨自己经验太少,偷眼去看宋宇,却发现他淡漠的黑眸里也夹着一丝惶惑。 釆荟突然觉得自己对身边这个美男子一无所知。 她认为他是公子身经百战,偏偏在他俊秀外表下是一张犀利刻薄的嘴,她不知晓他会怎样甜言蜜语攻克女孩芳心;她明明已经与他相拥结合,亲密无比,却连他的出生年月也无从得知。 两人之间的距离,看似很近,实则昭遥万里。 一直在发呆的采荟差点走过头,还是宋宇伸出手拉了她一把,两人才在画材店门口停下。 一般来说专业的美术人士对于自己的作品,可以自己亲手装裱,也可以送交画材店。不过采荟她们身为学生,又是在外地求学,自己装裱不方便,就索性到画材店选好画框再交付店里装裱。 “三分画,七分裱”,说的就是装裱的重要性。盂采荟既然下了决心要叫宋宇对自己的作品折服,当然要仔细挑选画框。宋宇对此一窍不通,便闲闲地站在一旁看她挑选。 考虑到自己这幅画作色调浓艳,采荟正在店主推荐的群英588金和307金之间摇摆不定,一时忍不住随口问道:“你觉得哪个好些?” 宋宇迟疑的目光在两种画框间扫了个来回,分不出太多的差别,只好不说话,呆呆地直视着她。 采荟竦然一惊,心知自己刚才差点把他当成了能帮自己拿主意的老师。一想到这里,她面色沉了下去。 怎么能把这个家伙和老师相提并论呢? 老师是在专业领域拥有很高造诣,恬淡谦冲的君子;而他只不过是个拿着所学专业苟延残喘混口饭吃的平庸之辈啊。 扁是把两个人拿来相提并论地比较,就近乎是对老师的一种污辱了。 宋宇不知道她的心思,只注意到她神情乍变,于是把内心想法坦然表达:“与其花钱装裱,我们不如买一幅现成的回去吧。” 想当然尔,他对画框材质一无所知,见采荟一付难以决断的样子,就随口说出最省麻烦的方法。 可能他说话时有口无心,没有恶意。但听在采荟耳中,又是一番滋味。 像这类小型的专业画材店,除了画框当然也出售一些成品装饰画。但落在专业人士眼中,这些画纯粹装饰,不具备多少艺术价值,自然是不值一提的。多半是外行人看着画面好看,买回去挂在家中装饰,也就是图个风雅,价钱也相对便宜。 孟釆荟一心一意要把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他,这番好意不但没人领情,如今在他眼中还不如这种街边庸品,这口气叫她如何咽得下。 正在她和店主都神情尴尬的当儿,也算“屋漏偏逢连夜雨”,邹岱竟出现在店里,还对采荟打了个招呼。 “采荟,你也在啊。” 这时,店主正笑得尴尬力图扭转宋宇认知,“这位先生,要裱的画这么……当然装饰画也不错,价廉物美。” 采荟看见老师,不自觉身子有些僵硬,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老师。”就不再说话。 宋宇一贯地没什么表情,径自站到一旁,又不说话了。 “在挑画框吗?”虽然气氛有点冷场,但迟钝的邹岱根本无从察觉。他热心地凑过来,就瞧见了采荟那张熟悉的旧作。 抬头看了看一边沉默的宋宇,邹岱温和地笑了,建议道:“还是用588金吧,更能衬出画面的热情。” 这个时候的采荟为他的突然出现震惊得心脏都快要麻痹,哪里还有心思挑选画框。她下意识退了一步,离老师远了一些,才匆匆忙忙地答话:“是啊。那就用588金吧。店主拜托你了。我过段时间再来取。” 转身拉了还在沉默的宋宇,生怕他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来,让老师知晓他们的关系,赶忙告辞:“那老师我们先走了。还有事呢。” 邹岱虽然觉得她这么急速离开有点古怪,但温和的脾气令他什么也没说,客客气气地挥手道别。 宋宇那张脸本来就鲜有表情,因此对于孟采荟略显怪异的举动也没表示什么,随她走了出去。他甚至根本没去注意那个引起女伴神情大变的人。也许这世界对他来说,只是无关紧要而又不可避免的背景。存在,然而不具任何值得重视的价值。 踏着匆匆步伐的孟釆荟则与神色平静的宋宇大相径庭。她没有想到,会在这样一个场合与老师相遇。光是因为告白被拒的事就让这个不在预期中的见面理所当然地变得尴尬起来,更何况当时她还和……宋宇在一起。 想到这点她顺理成章向他望去,沉默的脸上一派漠然,长长的浏海半遮了眼睛,很难看出他的神情。可就是他顶着这张漂亮的脸没大脑地说出买装饰画这种话语,落在老师这种美术大家眼中着实显得愚蠢可笑,恐怕连懂行的店主也会在心底嘲讽。和这种男人走在一起,简直丢尽了她身为美术系高材生的脸。 而且,不知道老师会怎么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 把得意之作装裱后送给他,也许不过是采荟一时心血来潮的冲动。但偏偏这一幕落在了老师眼中,事件朝着不可扭转的方向复杂起来。更何况,要送的人居然还是个对美术一无所知的门外汉…… 想到这里,孟采荟不可抑止地感到了惶惑不安。 老师会怎么想呢? 老师会猜到我和……宋宇之间已经有了关系吗? 老师会不会认为先前我对他的告白只是一个玩笑? 种种揣测猜想不断地在脑海中盘旋着,孟釆荟不由得烦躁起来,她忽然站定了脚步。 快进入初夏的季节,阳光明媚近乎刺眼,仿佛内心深处的黑暗及污秽……一切都无从遁形。 采荟极度地憎恶起自己来, 把老师的事反反复复地记挂在心上,总是担心着他的想法他的目光……但其实自己已经被抛弃了啊。 老师不再是专心照顾她、宠溺着小女孩的温柔天使。 在冰冷糜乱的都市中,他抛下了自己翱翔而去,只剩下形单影只的自己沉溺在夜色当中无法自拔。 心的窗扉关闭了。阳光不肯再照射进来。每遇见一次,采荟心上的伤口就再痛一次,都已经被太阳彻底拒绝了又怎么能找到白昼呢? 紧紧咬着嘴唇,她不肯让自己落下泪来,舌头尝到了微微的腥味。 天空下炽热的阳光极度刺目,空气中的灰尘分子在张牙舞爪,晦暗的视野里他的瘦高身影挺秀伫立,眼角余光映出那张麻木的俊脸。 时间几乎停止了流动,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开口:“走不走?” 条件反射般,她沉声吐字,一字一顿,“你在店里说的话,显得你是个毫无艺术品味的烂男人。” 凭心而论,她只是找不到发泄的出口,只得将满月复的郁闷化成利刃飞箭射向身边亲近的人而已。对于从小便习惯了如此平衡心态的采荟来说并不算太突兀的举动。 反倒是她一直以来为了避免过多纠葛而与宋宇毫无交流的行为才有些古怪。 但现在的情况是,说话的对像不是温和包容的老师而是尖锐犀利的宋宇,习惯了她的无声顺从的小气男人真的能忍受这种正面的对抗吗? 采荟咬着血色渐淡的唇,扬起眉看着他,带着挑衅。 周围的温度急剧下降,他站定了脚步,直直地瞪着她。意外的是,并没用他引以为傲的毒舌加以反驳。 对于他意料之外的反应,釆荟有些应付艰难。想了想,摇头解嘲地笑笑。把手插进长裤的口袋里,她大踏步走开,想了想,又过了斑马线。 到了街对面她再回头,宋宇还是站在原地没动,大小车辆与熙熙攘攘的人群从他们中间流过,他隔着人群沉默地望着她,素白清秀一张脸,明亮双眼乌黑冷傲,白衬衫黑长裤显眼无比。来来往往的行人们好奇地看他。 仿佛从那张淡漠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无以名状的动摇,只是那微妙的神情一闪而逝,釆荟无法准确地将之描述出釆。 两人对峙良久。终于各自背转身去,扬长而去,把淡漠的身影湮没于芸芸众生当中。 *** 不欢而散。 大约是从昨天傍晚起淅浙沥沥下起了小雨。早晨起来的时候采荟很是挣扎一会儿,终于还是决定到学校去上课。 一上午的课她都忧郁地望着窗外的雨丝,只是到了中午雨反而大了起来。觉得自己真是失策的采荟心知抱怨也与事无补,只好懒洋洋地踱向学校食堂。 穿过半个校园她终于踏进热闹的大厅,裤脚不可避免地溅到了泥点,在浅色的长裤上很显眼。她弯下腰擦了一阵子,立起身的时候觉得一阵眩晕,眼前的景物显得很朦胧,仿佛她仍在室外透过雨幕去看一切。 这种突如其来的眩晕令她下意识地在喧闹的人群当中寻找那个色彩单调但极为鲜明的男子。费了好大劲她终于压制下这种荒谬的,结束了这场徒劳无功的搜寻。 这里是学校,怎么会找得到那个人的身影呢? 她到底是怎么了,一心念念地想着一个肤浅刻薄的恶劣男子?明明昨天他们还不欢而散啊! 之后的状态一直宛如梦游,直到林蓉向她招呼为止。 孟采荟神色复杂地注视着眼前大嚼土豆和牛肉的女伴,不知道该不该提醒她有饭粒粘在脸颊上。 白色的饭粒大约是浸泡了牛肉汤汁的原因,目前呈酱色粘附在少女粉红的脸颊上,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放怀大吃的林蓉则看来心思简单得多。她大口扒饭、大口嚼着食堂中最富盛名的美味,脸上是一付单纯到极点的幸福表情。 “我昨晚在画室遇见邹老师了。” 吃完饭刷着饭盒的两个人很自然展开了交谈。林蓉率先开启的话题颇有些敏感。 “是吗。”采荟含糊地应付着,摆出了一副不感兴趣的模样。 但平素一向知情识趣的林蓉却偏偏打算把这个话题坚持到底。 “我听他说你昨天去裱画和他在画材店遇到了。” 来了,来了…… 采荟在心底思忖。 老师果然有注意到那个恶劣的男人,不管怎么说美男子就是美男子,就是有吸引别人视线的力量。 “听说你打算把那幅《燃烧》裱好送给一个帅哥?”林蓉不由分说地凑过头来,一脸狡黠。 孟采荟低下头,沉默着。 “找到新的恋爱对象了?”林蓉却穷追不舍。 长时间的沉默之后,采荟由唇中吐出微不可闻的低语。 “恋爱啊……” 怎么能说是恋爱呢?两心相契才是恋,生死相许才是爱。可他们两人中有一个根本麻木得不懂得配合,另一个则受伤后心创未愈,怎么能称得上是恋爱呢? “对方是怎样的人?听说长得很帅,唔,老师说是很酷。”林蓉仔细回想。 采荟不由嗤鼻。说到宋宇,如果说他低调淡漠面无表情的样子很酷,倒不如说很青涩。因为对现代社会的人情世故一窍不通,他就像个鸵鸟般把头缩回窝里不去面对。 说是很酷其实不过是不成熟的青涩少年的自闭反应罢了。所以尽避他的毒舌犀利刻薄,却往往只对身边的人发泄。 她的沉思落人林蓉眼中又是一番含义。随后林蓉用缓和的语气劝慰说:“其实也不用太急。可以慢慢来。反正是谈恋爱,放轻松。”接着她笑了,“其实老师不说我也猜你恋爱了。” “呃?”采荟抬起头,满眼诧异。 “看表情就知道啊。”林蓉俏皮地眨眨眼,“别忘了我是你最好的朋友。” 听着这样的对话,采荟感到胸臆中又有怒气缓缓蕴积。 谈什么恋爱?你什么都不了解凭什么妄加臆测!怎么轻松,怎么慢慢来啊……一切追求的、企盼的、依赖的全部在一日之间崩塌了,光是受挫的情绪和自尊就不知如何才能弥补得了,受伤的心又怎能复原? “他外表是挺不错,但肤浅、自私又刻薄,是个没用的男人。”那个鲜明刺目的身影浮现在脑海中,采荟流畅地说了下去。 “恋爱是没有理由的。喜欢就是喜欢,并不一定因为他有很多优点才喜欢啊。”林蓉处变不惊,淡然微笑。 “才没有什么喜欢。”采荟的语气不自觉带上了呛辣的味道,“只是你情我愿的成人游戏而已。” “我现在很闷很空虚,我想找个人陪。他正好是个经验丰富的玩家非常适合。不需要时就一拍两散各走各路。” “我跟他接吻,拥抱、上床,但是决不谈心、交流、讲感情。这种事现在社会上多了,谁也不欠谁,没什么大不了。” 盂采荟像开闸放水般把心底的话倾泻而出,等待着最好朋友的怒斥或不屑。 心口有某个地方撕裂了,痛得极为尖锐,像是针刺般锋利。温热的血液喷涌而出,身体却觉得干渴难当,像一条曝晒在沙漠上的鱼。 她莫名地期待着林蓉的训斥,等到的……却是林蓉温暖的笑容。 那么温暖的、从容的笑意,像是……沐浴在阳春三月最为舒适的柔和日光之下,偏偏叫人心底最柔软的那个角落,隐隐作痛。 “放轻松,接受新恋情吧。”她那样笑着,伸出手来,抚去采荟脸上的泪珠,“不要这么紧张。爱上老师以外的人并不可怕。” “我只是跟他在一起,并不是喜欢他啊。”采荟强调着。 对着好友倔强的眼,林蓉淡淡微笑,不再说话了。 看着她那样温存的笑容,采荟不甘心的泪水泉涌而下,再也止歇不住。 第五章 每一寸的潮汐 是每一分每一秒无所适从的 汹涌和压抑 ——[台]席慕蓉《忠告》 坐108路公车到七站就下车,顺着公车站牌走个二十米左右,看到街角的小书报亭和日杂商店,拐进巷道中。从人口左边数起第四栋,一单元302室…… 一路行来,脑子里空空荡荡,只是没有意识主宰的身体却依据本能支撑,在该走的时候前行,该停的地点转弯,全没半分差错地停在了熟悉的门前。 日已西斜。傍晚的阳光把孟采荟单薄的影子在楼道中拉长成飘忽的长条状。 手就放在门铃上,却无论如何也按不下去。 晚饭明明还没吃,胃里却翻涌着什么恶心欲呕的汁液,一种强烈的酸液烧灼着喉咙,干喑难言。眼眶处像是冻结了一般的干涸,连泪水也流不出来。 很简单的事情,她却无论如何都觉得艰巨得难以实施。 心中有一个甜腻沙哑的声音在诱哄着:乖,宝贝,按门铃啊,等他开门,对他说“喜欢你”,之后拥抱、接吻,让他炽热的身体充实你空虚的灵魂,你便似被注入了能量,得以在这个冰冷寂寞的城市苟延残喘的能量。在他的床上熟睡到第二天清晨,太阳再度在城市上空升起,生活与现实继续延续,什么东西似乎改变了,但其实什么都没改变。 是啊,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在她来说已不知重复过多少次的普通的事情啊。堕落、放荡、糜烂,在大都市的角落里散发甜美诱惑的生长在黑暗处的花朵。 只在人心底深处盛放的花朵。 但是有什么开始悄悄改变了吧。 抽离了信仰,剥夺了自尊,遗弃了理想……还是有被忽略的留下的东西。因为它,所以冰冷的心仍然渴求着温度、奢望着呵护,甚至——梦想着被救赎啊! 无力地垂下几度探出又缩回的手,孟采荟迷茫地跌坐在门前的水泥地上。 是至少有十年历史的半旧公寓楼了,廊道的地面还是粗糙的,没经过任何装潢的水泥地面,阴冷的气息透过轻薄的布料一层层沁入肌肤,乃至心底。 还在期待些什么呢?对这个自己选择的、差劲至极的男人。 拥有俊美的外表,内心却自私、刻薄、肤浅而平庸的男人。毫不挑剔地选择那种明显是酒吧小姐的“玉米”做女友(或者干脆说是性伴侣),若无其事地用俊秀外表下不加掩饰的尖利毒舌打击别人,放荡随便地和初次见面的陌生女子上床,却又在得知对方是处女时忙不迭地想甩开麻烦…… 对这样一个男人,她到底还在期待些什么? 林蓉的话语当真具有如此之大的震慑力,还是说,以为已经结了冰的自己的心终于悄然露出了裂痕? 时间在狭小的空间里凝固了。坐在门前的人影与楼道间窗的投影重叠在一起,深深浅浅的显出了层次来,却又无法清晰地分辨明白:到底哪个是深,哪个是浅。 在几乎沉寂了的世界中,轻微的门轴扭转声揭开了一切的序幕。 从楼道对面走出的年轻妈妈一边抱怨着,一边捏着油腻的钱钞打发着孩子出门,“买完酱油才准买薯片!只准买一包……” 略带尖亢的声音在瞟见釆荟的同时嘎然而止。最后的结果是年轻妈妈扯掉身上的围裙,小心翼翼地牵着孩子的手一起出门买酱油。经过采荟旁边时她审慎地握紧了孩子的手,似乎害怕什么东西伤害了自己珍惜的宝贝。 比起妈妈的紧张来,孩子倒是轻松过了头。甚至他还一直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蜷缩在门前席地而坐的女子身上。 回报他的友善,采荟茫然地扯了扯唇角,把微笑送给他。换来的是年轻妈妈扯着孩子快速下楼的步伐。 像一幕接合紧密的戏剧。身子背后的门也骤然打开了。没有任何预期地,采荟回头望去。 那个离自己极近,却又十分遥远的男子。 乌木黑的眼瞳在楼道的阴暗里隐隐地反射着琥珀的光泽,苍白的肤色宛若初雪,冰冷而晶莹。鼻翼与唇畔笼罩了深深的暗影,却也把深刻的轮廓勾勒得更加鲜明。仰视的角度令她分辨不清他的神情。 唇微微张翕却又合上。盂采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继续凝视他,用专注忘我的眼神凝视他,仿佛远古的初民,虔诚地膜拜心中的神祗。 时空在刹那间静止了。在两个人对视的目光当中。绝望的味道在狭长的廊道间一层一层地涌起,排斥、抗拒、隔离,却又无与伦比地互相吸引。连黑暗也须退避三舍。 “走开。” 初雪肌肤的青年扯了扯身上背包的带子,冷冷地开口。 在发现他原来是要出门工作的同时,采荟也终于看清了他模糊不清的神情。 厌恶。 涌动的暗潮止歇了。她神经质地笑着,用手指去揉动眉梢的皱痕,像是要抹去疆梦的痕迹。 他们本就是相互厌恶、彼此利用的一对。 在那个晚春的傍晚,因为畏惧这城市黑夜里残余的寒冷,他们互相拥抱,用人体的温度帮助自己忘记孤寂。 但是夏天就要到来了啊。当春末的余寒也将一扫而空时,连这种拥抱都已经变得多余。 惟一要做的;就是在夏天到来之前,不说话也不交心,用谎言维持表面的热度,共度这最后的夜晚。 “我喜欢你。” 她温柔地微笑着,挑起的眉梢风情无限。 “我在这里等你回来。”她说。 脚步停驻了几秒钟。居高临下的男人没有说话,终于提步走开。 “小心别迟到了哟……她笑吟吟地叮嘱。 最后她目送他下楼离开。 甭寂再度袭来,在这近乎封闭的狭小空间中君临一切,把外面世界所有的色彩、声音、活动统统席卷一空。 *** 不知过了多久。 星光代替了夕阳为黑暗的空间洒下微弱的亮色。宋宇踩着自己的影子出现在楼道口。鲜有表情的俊脸在看到依旧抱膝坐在地上的少女时,终于有了微微的动摇。 他颀长的身影停在低头沉思的少女身前,不说话也不走动。 纵然是初夏将至的暮春,夜风吹在单薄衣物包裹的身躯上,少女也依旧耐不住寒意地微微颤抖着。俯着头的姿态令中长发分拂肩前,细白的后颈出来,被夜色浸染成魅惑的青色。 整个人犹如泅泳在深海之中,死寂般的沉静带着巨大的压迫感主宰着冥冥中的一切。没有捂上耳朵却什么也听不见,不曾闭上双眼却什么也看不见,惟一剩下的感觉,是从傍晚开始就涌动翻腾的胃,强酸般灼烧的痛苦正缓缓吞蚀着所余不多的意识。 在“大约就要昏迷了吧”的猜想中,世界却似被敲开了一条缝隙,有什么无名的东西正从那里一点一滴地渗透进来。 她睁开眼睛,望进了一双清亮的黑瞳,鲜活的感觉不期而至,犹如破开了黑夜的光。 城市的喧哗一点一滴地传人耳膜中,霓虹的缤纷一分一毫地映在眼帘上,昏沉眩晕的感觉也缓缓退潮…… 那一刻,她确信自己找到了光。 一身玄黑的青年站在她身前,明润的眸子不含一丝杂质地望着她,甚至打破了一贯淡漠的外壳,流露出少年的稚气与无措。 上天定然是格外钟爱他的。 在泪水突如其来模糊视野的同时,采荟感慨万千。 明明他立身俗世,和自己一样沾惹了满身污秽,偏偏外表有如无瑕美玉,高洁出尘。仿佛一切黑暗阴霾都与他无缘。 在泪水纵横的视野中,他盯着她,漆黑眼瞳清亮到让她无法直视。 “别哭。”他说。 温暖柔软的唇缓缓落在眼睑,小心怜惜地吻去咸涩的泪水,一如温软轻甜的花办。 星光漫天汹涌,喧哗声淡去,时空凝滞。 她的泪水愈发猖獗,漫无边际地倾泻,让在夜风中的面颊一片沁凉。 反手拥住他的肩背,她吻住他,从轻柔舌忝舐到激烈啃啮,漫长而激烈,疯狂地分享着黑暗中燃烧的激情。直到几乎窒息才分隔开来。 黑暗中,隔着泪水的视野看不清近在咫尺的脸庞。采荟只能通过倾听呼吸声来推测男人的表情。 在只闻呼吸声的静谧中,她缓缓平静下来,凝视着黑暗中的男子,她轻柔地启唇吐字:“喜欢……” 犹如例行公事般说过无数遍的告白怪异地横哽在喉头,再也无法接续完整。好容易才平静下来的身体无法扼止地颤抖起来,胃部的不适感再度涌上,心痛得几乎痉挛。 近乎冒失地放开手,她踉踉跄跄地连退了几步,差点因动作不稳而栽倒在地。而当宋宇好心地伸出援手时也被她胡乱地挥手拂开。 因为惊惧过度,她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扶住墙壁站定了,却还是喉咙喑哑说不出话来。 扁线黯淡的楼道里,她望过去,他白皙的肤色与漆黑的眼瞳依旧刺目。只是阴影中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放轻松,慢慢来吧。谈个新恋爱……”林蓉温软的语气超越时空般回荡在耳畔。 退了一步,再退一步,采荟下意识地倒退着,离那个黑发白肤的青年越来越远。 郁积的不安如同潮水淹没了脆弱的心灵,她倒退着,终于别过头冲下楼梯。逃离他的身边。 对于未知的恐惧,她选择夺路而逃。 *** 夜幕下平时熟悉的街道也变得陌生起来。夜半的公车早就没有班次了,她在人迹稀少的人行道上走着。走过一盏又一盏照亮夜色的街灯。 她长长的影子在步履不稳的脚步中微微摇曳着,犹如她动荡不定的心。 因为阔别已久而几乎遗忘的痛觉不断折磨着少女的神经,她只能深深地而又无奈地叹息。 十八岁时,因为看到老师坚定炽热的眼神而选择了自己人生道路的那一天,她也曾领略这宛如火焰般烧灼心底的痛楚。与那次略有不同的是,她如今的痛并不炽热,反而……冰寒彻骨。 因为老师的坚定炽热而第一次燃烧心底激情,采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放弃那轮生命中的太阳。然而阳光离她而去,把她孤独地遗弃在冰冷窒息的海底。在最为绝望的时刻她看见光。 不是温柔如春风的阳光,而是寒意彻骨、魅惑邪美的极光。 她震惊地发现,原来冷到极致也会产生心底的火焰,冰寒的火焰。 夜色在天光中慢慢消退,冰冷的墨色天空由浓黑、深蓝转为湛蓝。在时间操纵一切的巧手下,一切的转变都仿佛理所当然。在采荟发现之前,她早已徒步跋涉了一站又一站漫长的路途。 “108路无人售票车……” 东方的天际晨光微露,头班公车的嘈杂声音打破了夜的沉寂,从她身畔呼啸而去。 采荟停下了脚步。 在拥抱接吻的同时在心底蔑视他,恶意嘲讽他俊秀的脸庞,无视他的反应蓄意挑衅他的自尊……自己像个小学生般,只会用叛逆和极端的行为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 “慢慢来,谈一场新恋爱吧……” 这么说的林蓉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啊。无法把节奏放慢,无法令心态轻松,因为,因为…… 她深吸了一口气,知道不承认不行了。虽然震惊和不安,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根本不容怀疑:她真的恋爱了啊。 爱上那个肤浅刻薄的烂男人了。 在省悟到这个事实的同时,她就再也无法轻易地将告白宣诸于口。 人类总是如此,越是珍视的越要隐藏,对于未知愈加恐惧。采荟也不能例外。 小心呵护着自己的心事,却又期待对等的回馈。这种心态矛盾可笑,却总是一再重复。 明明只是个烂男人,自私、刻薄加上胸无大志,可是莫名的,爱神之箭破空而来,令她尝到椎心之痛。 想见他,想吻他,想和他倾情相拥,想要和他在一起。 或者正如林蓉所说的,恋爱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遇见了,爱上了,汹涌澎湃的感情再也收不回来。 想通这一切的采荟觉得还不算晚。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既然自己已经爱上了,那么就要让那个人也付出相等的回馈。 这么差劲的烂男人,除了自己也再没别人会要了吧?谁能忍受他那种尖酸刻薄、反复无常的个性呢。 这一次恋爱一定和上次不同啊。 岸出的感情会得到等量的反馈,谁也不欠谁,公平交易啊。 再也不会输给别人,我自己的爱要自己把握! 站在曙光渐明的天空下,孟采荟笑了起来。 *** 第二天傍晚,采荟带着大包小包的蔬菜食材来到宋宇家。 “……”沉默了一阵,宋宇打开门放她进来,把那些塑料袋拎去厨房,忽而又回头望着她,一贯淡漠的眼睛里有着迷惑。 “怎么了?”心情很好的采荟坐在厨房外面的饭桌上,双手托腮笑咪咪地问。 “你这一阵……”仔细斟酌了用词,他说:“很古怪。” 之后撇撇嘴,开始洗菜切菜。 笑吟吟地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宋宇,采荟并不生气。 只是在心底悄悄答话。 我当然古怪啦。会喜欢上你这种怪胎当然古怪极了。 “居然还买了芹菜。”在厨房操劳的男人嘴里嘀咕着。 在他家吃晚饭的次数很多了。只要宋宇不忙都是由他掌勺。其实采荟最初不是没打算过大展身手。但当她那次端出外表焦糊而内部夹生的炸排骨之后,宋宇就将她彻底排除在这一领域之外。 他的手艺不算顶尖,但家常菜烧得也算似模似样。青菜翠碧,肉汁甜香,比起采荟胜出何止一筹。 一起吃饭自然遇到口味不合的问题。采荟从来就不吃芫荽、芹菜、空心菜这类带有特殊香气的蔬菜,而这些恰恰是宋宇的最爱。为了这些他俩没少犯过冲,但是采荟主动买了芹菜过来算是破天荒头一遭。 看到宋宇鲜有表情的面孔若有所思地皱成一团,采荟觉得有趣极了。光是为了挖掘他那张神经萎缩的脸上到底还有多少种自己没有见过的表情,这点牺牲便有了代价。心态改变之后,相处模式也变得生动多样起来。 抱着这样的心情,吃饭时她特地挟了一筷子芹菜塞进口中,意外的是味道还相当不错。辅以宋宇吃惊的表情作为佐餐,孟采荟这一顿晚饭吃得前所未有的香甜。 晚饭后,拗不过采荟的执意要求,两个人一起挤在狭小的水池前洗碗。 采荟认真地倒下洗涤剂,用抹布搓洗碗上的油污,看那些白色的小泡沫把黄黑的油渍一点点吞蚀,之后再用温水浸泡冲洗。宋宇站在她旁边把冲洗过后的碗筷用干净的抹布一一擦干。他白皙的手指修长有力,端碗的姿势慎重而优美,不论是碗内侧还是外侧的水渍他全部一丝不苟地擦干,之后按部就班地把它们归回应有的位置。 看着他极有规律的动作,采荟才明白他的厨房为什么总是整齐干净一尘不染。 一切整理完毕后,宋宇找出背包预备出门。夜总会的表演差不多就在这时开始。 往常采荟会留在他家等他回来。但已经确立了自己爱恋之心的现在,她怎么舍得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多了解他一点的机会。 “带我去好吗?”她望进他漆黑的眼瞳,眉梢眼角全是期待满满的笑意,“我想看看你工作的地方。” 拿起琴盒准备出门的男人僵住了,迟疑了一会他缓缓开口:“你到底怎么了?” “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啊。”采荟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叹了一口气,他不再说话,微微点了点头,算是默许了。 在初夏来临之前,暮春的傍晚,采荟和宋宇第一次相偕出门,前往他工作的地点。 *** 釆荟并不是第一次进这种场所,但的确类似经验不多。紧跟在宋宇身后踏进这里,她好奇地打量起四周的一切。 这家夜总会并不算太大,但借着昏暗的室内光线看去,四下里影影绰绰地也有不少客人。小巧的圆桌四周围着高脚座位,与一般酒吧并没太大区别。只是在场地的中央空出十几米见方的舞池和表演区域。现在那里基本上还是空空荡荡的,表演还没有开始。 苞着宋宇她走到靠近后台的一张圆桌前坐下,那里已经坐了三个年轻男子,看来就是他乐队的伙伴了。 看到她的到来,他们不同程度地层现了一定的惊讶,看来宋宇没有很多次带女伴前来的经验,但之后他们还是彬彬有礼地表示欢迎。 留着过肩金发,左耳串着两个耳环的青年笑容有点痞,给人总体感觉还不坏,似乎是擅长活跃气氛的那种,问了才知道是鼓手。 贝斯手留着朋克式的七彩乱发,眉目轮廓却相当深刻,看起来感觉像是混血儿。 吉他手兼主唱的青年眼神妩媚,削薄的浅褐色发丝柔顺地贴在耳后,走的是最近风靡一时的中性化路线,说话声音也相当轻柔悦耳。 看了他们再对照身边的键盘手——宋宇,采荟觉得他的打扮算是四个人里最朴素的一个,但清俊的五官黑白分明,却是任谁也无法忽视的。他天生的美貌令得他具有无与伦比的存在感,这正是成为明星的条件。 和他们海阔天空地聊了一会,气氛相当活跃。原来今晚有一家电台制作要过来听他们演奏,一旦被相中说不定就月兑胎换骨一飞冲天。明星梦似乎近在咫尺,每个乐团成员都满怀欣喜,其乐融融。连不苟言笑的宋宇也明显地心情大好。 被他们欢乐的气氛感染,盂采荟不自禁也带上了甜甜的笑意。 不一会儿,天花板上光线黯淡的吸顶灯也逐盏熄灭,整个厅室里只剩下每台桌上幽幽的红烛照明,舒缓轻柔的音乐潮水般缓缓升起。 原先坐着谈天说话的男女们一对对站起,步入舞池,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场内涌动着温馨旖旎的氛围。 舞曲悠扬盘旋,玻璃樽里红烛幽幽吞吐着温柔的火焰,采荟凝神注视着昏暗光线中宋宇的侧脸,苍白中透着孩子般的稚气,她几乎就要伸手抚上,手停在他的脸侧,染了一指的昏黄。 低低的口哨声响起,抬头看时却是那个长发的鼓手。 他笑着提议:“反正表演还早,你们去跳一曲好了。” 釆荟闻言侧脸望去,宋宇却已听从他的建议站了起来。从俯视的角度看去,他的神情模糊难辨,连清亮的眸光也无从看清。 把手交托到那只修长白皙的手掌当中,采荟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在昏暗温柔的光线中,她嗅到浪漫的气息,连心也柔软起来。 和着轻柔悠扬的音乐,她在他的臂弯中翩然起舞,衣香鬓影,俪影婆娑。她满足地轻叹出声,仰头凝望他深黑的眼眸,神情迷醉。 这个美丽的夜晚啊,一定是属于他俩的魔法时刻吧。 在最糟的相遇后,善良的神仙教母翩然而至,用镶着星星的魔法手杖为他们创造了魔法时刻,令他们得以倾心相爱。 今夜她就是仙杜蕾拉,纵然没有缀满宝石蕾丝的礼服,也没有晶莹剔透小巧的水晶鞋,但……漆黑眼瞳映着霓虹灯的绮丽,光芒变幻,清丽如星,她身处在王子的怀抱中啊。 在午夜钟声敲响之前,沉浸在甜蜜的温柔之中,采荟知道自己将会把这个夜晚永远珍藏在记忆深处,这是属于她的魔法时刻啊。 被舒缓的音乐轻柔包围着整个身心,随着节奏起舞,被这样美丽的黑眸注视着,她只盼这一刻可持续到永远。 钟声,请不要响起……少女在心底虔诚祈祷。 魔法终有结束的一刻,钟声响起的刹那一切被打成原样。正因知道如此她才格外珍惜。 灯亮了。 乐队的表演即将开始,舞池中的情侣一对对走回原座。 采荟长长叹息,却发现王子的目光不知何时改变了方向。她循着他的视线向那里望去,好奇他如此炽热的凝注到底给了谁。 乐团的队员们一边搬运乐器,一边和来人交谈。看来那两人就是他们期待已久的电台制作。宋宇的目光正是落在他俩身上。 一直带着笑容和乐团成员说话的男人四十岁左右,颇有些发胖的脸上一派和气的笑容,似乎是个处事圆滑的老狐狸。 另一个女人则看来年轻得多,不超过三十岁,精致的妆容下是一张无懈可击的颜容,纵然不如夏熙瑜般天生丽质,但婉约的风情无人可及。 打量之后她起步向他们走去,却发现宋宇还僵在原地没动。采荟纳闷地望向身畔的男人,心毫无预警地被刺痛。 灯光已经打开,她能够更清楚地看清他的神情。 隐约的昏暗中,他深黑的眼瞳亮得出奇,她不曾见过他如此炽热的视线,像要把一生一世的凝视都一朝用尽。 初雪般晶莹的肤色家是透明了一般,在壁灯中忽明忽暗,反射出清冷的光泽。他紧抿着唇,也因此使花办的柔粉褪尽了血色,似乎比肤色更白。这样看来他全身的色调更加纯粹。 无力感缓缓蔓延全身,她仍然鼓起勇气看向他全心全意注视的对像——那个风情无限的女子正抬起头来,迎上了他的眼。明艳的丽靥瞬间失色,动人的星眸也失了光泽。 魔法消失了。马车变回南瓜,白马变回小老鼠,冒牌的公主也被打回原形。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王子走向真正的公主。 第六章 当所有的问题都已不能提起 傍我再美的答案也是枉然 (我曾经那样盼望过的啊) 月色如水是一种浪费 我确实已经无法回去 ——[台”席慕蓉《妇人的梦》 头顶的霓虹彩灯不停地旋转着,把缤纷眩目的光线一圈圈洒下来。在这样华美的光照之下,女子的脸庞朦胧得仿佛罩上了面纱。采荟忽然觉得眼前模糊起来,只依稀难辨地打量着他与她。 对视的目光胶着在一起,两个人都有轻微的动摇。片刻之后,宋宇像个孩子般咬紧了唇,眼神涣散而空洞,却仍然坚持着不说话。 “好久不见了。”那个风情无限的女子用不负她容貌的悦耳声音开口,秋波流转,巧笑嫣然,一刹那的失神早就掩饰过去。为了强调语气,她说话时句尾语调上扬,红唇亦划出美妙弧线。 金发的鼓手敏锐地嗅到了两人之间不寻常的空气,没有说话,目光中却露出征询之意,看向一言不发的宋宇。 得他提点,仿佛化为蜡像的美青年终于有了反应。他启唇吐字,脸色比平日更为苍白,说话一字一顿,也因此显得格外清晰,“是啊,好久不见……魏、老师。” 乍听此言,自诩镇静过人的金发鼓手也破了功,他下意识地轻喃出声:“你、魏……魏心岚、魏老师?!”那双灵动的眼眸失了神,满溢着惊恐与不可置信。 恍惚的错觉当中,盂采荟看到了她脸上一闪即逝的脆弱,但随即便被风情万种的妩媚笑意所取代—— “还懂得叫老师,真不枉我们师生一场啊。”她明媚的眼波在灯光下流光溢彩,极为动人。 那个和她同行的中年胖子早巳应和着她笑了起来,肥肉耸动的胖脸上挤出了礼仪性质的社交笑容,“哦,真是巧,原来大家早就认识啦。”他打着哈哈,却绝口不提有关他们过往如何认识的,只待他们自行处理。 年轻的鼓手不愧是活跃气氛的好手,在最初的震惊之后,转瞬间便已笑得阳光灿烂:“是啊是啊,真是好巧。 我和宋宇读高中的时候,魏老师当时是师大的学生,当了我们一个月的实习班主任呢。不过比起那个时候来,魏老师现在更加年轻漂亮了,叫我简直认不出来了呢。” “哦,是这样啊。”主唱和贝斯手笑逐颜开,附和开口:“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呢。你们可真好运,曾经有这么漂亮的小姐来做自己的老师……呵呵。” “我也很羡慕啊。为什么我们只是你们的大学同学呢……哈哈……” 蹦手也赶紧插话,活络气氛,“哈,其实魏小姐现在是电视台赫赫有名的才女,麾下的经纪公司更是人才济济,可不再是过去的普通教师啦。” 相比他们的热络,第一个认出魏心岚身份的宋宇却一言不发,伫立原地。头顶的壁灯冷冷地洒下清辉,闪烁不定的阴影仿佛在他身周围成了一层不容他人进驻的空气隔绝层。壁垒分明,不容碰触。 就是在这样诡异的气氛中,釆荟仍然感觉到那个被众人围在中心的明艳女子,不时将专注的目光投注在宋宇身上。从未稍离。 不知道他们又说了些什么。魏心岚发出一阵清脆的笑声,轻扬秀眉,发话说:“是啊,如果不是失去了原有的一切,我又怎么能走到今天的地步呢?” 说话间她竟毫不掩饰,一双似笑非笑的明媚眼波只是望定了缄默不语的宋宇,唇角亦勾起一抹诡异的弧线。 在近距离看去,她的容貌并不若夏熙瑜般天生丽质,轮廓秀美,只是精致的化妆弥补了所有容貌上的些微差距,一举手一投足间更是流露出成熟女子特有的魅力风情。此等气质,比之夏熙瑜也毫不逊色。 采荟静静地瞧着她,心中暗暗冷笑:又遇见了吗?“才女三人组”的第二个了…… 王牌经纪人,魏心岚! 那种无法抑制的颤抖从冰冷的心底扩散开来,千百个疑问盘旋在脑海之中,数量之多令得她无法理清头绪,也,无从问起。 魏心岚所参与的,是她不曾介入的。十七岁正值少年的宋宇,是什么模样,什么性格,甚至……与她有着什么样的过往,都是她无法想象的……也因此,与他之间的距离,无限遥远。 恍惚之间,四个成员的摇宾乐团已经步人舞台中央开始了表演。而采荟也只得和两个初次会面的陌生人共坐一桌,欣赏表演。 所有的灯光再度逐盏熄灭,每台桌前只留下蜡烛小小的亮光。向场地中央远远瞧去,刺目的霓虹把变幻不定的强光镀在卖力表演的四人身上,脸上,每个人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贝斯手狂野,鼓手笑容灿烂,主唱兼吉他妩媚妖艳,就连一贯淡漠的宋宇,也汗水淋漓,如痴如醉。 采荟定定地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宋宇,沐浴在音乐狂潮中痴迷的青年,黑亮的发丝在身体跃动的节奏中散乱,露出了常年被浏海遮掩的额头;晶亮的黑眸也许是没了过长浏海的遮挡,热力四射的散发着炽热的光芒;修长的手指急促有力地敲击键盘,流泻出热情激昂的曲调…… 有什么潮湿的东西从眼眶中慢慢凝聚,采荟的心深深的悸动:她从前认识的宋宇,只是个行尸走肉的躯壳而已啊;因为他的灵魂,深深隐藏在他的音乐当中! 沁凉的水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让狂热的心一下子散了热。 不甘心,不甘心,好不甘心……为什么,没有在这个女子之前认识他,为什么——在此之前没有真正认识他?! 采荟感受到身畔视线的长久凝视,讶然回头,迎上了魏心岚如花的笑靥。 两人目光乍一接触,魏心岚并没有尴尬避开,反倒微笑颔首,递过了面纸:“请用吧。” 采荟迎上她,仔细搜寻隐藏在笑容之下的东西,却无功而返。她笑得太甜太自如,像是精心加工的芭比女圭女圭,没有一丝瑕疵。 这样的笑容,很美也很不真实。 “谢谢你。”不甘示弱,采荟接过面纸,当着她擦去泪痕,之后缓缓抬起头来,清晰地吐字发声,笑容平和,“魏……老师。”宛如挑衅,她刻意加重了这一称谓的发音。 无懈可击的微笑面具悄然裂开了,纵然是极为微小的缝隙,仍被敏锐的采荟在第一时间接收到。 “怎么了?”心情好转,采荟故作镇静的发问,眉梢眼角也带上了笑意。 “……不,没什么。”魏心岚重整笑意,淡然开口:“你是宋宇的女友吧,叫我老师也是理所当然。” 没有真刀实弹的正面交锋,两个女子都以笑容应战,却都掩饰不了心底的失落。 为了一个从来不属于任何人的恶劣男子。 回到家中已经接近午夜。观看完表演的胖制作和魏心岚对乐团反响不错,留下联络方式就回去了。带着些微的忐忑和兴奋,摇宾四人组和采荟在外面吃了夜宵再各自回家。 只是,自从表演结束的一刹那起,宋宇就恢复了一贯的漠然,死气沉沉的表情中完全看不到先前的鲜活生气。 两人坐车回家,却一路无话。连出租车司机也感觉到气氛的异常,不时从后视镜中窥视两人的反应。 这么一来,连采荟也以为他今晚不会再开口的时刻,他却在到家之后意外地说话:“今晚你回去吧。” 手就停在内进房间的门把上,采荟忘了先前的动作到底是要开还是要关。 房间的灯还没来得及开,只能借着客厅的灯光看清站在黑暗中的瘦高身影,逆光中看不见他的表情。 在异样的寂静中,夏天来临之前的午夜里,春末的余寒正一点一点地侵入黑暗,采荟的指尖特别明显地感受到金属门把的低温。 “好的。” 棒了不知多少时间,她笑着答应,放开了紧握的门把,手指仍旧因寒冷而颤栗。 脚步横移两步,她在客厅顶灯光照能及的范围中停下,回身绽开了笑靥,“不过我想喝杯牛女乃再走,好吗?” 从宋宇所处的黑暗中瞧去,她在灯光下绽放的笑容明亮而甜美,不杂丝毫阴霾。 他却只是抿着嘴不开口,只是默然点头。 看到他默许的动作,采荟在厨房忙碌起来。用自己带来的蓝色杯子,细心地放下两匙女乃粉,再用沸水冲开…… 温润的牛女乃顺着口腔,先到喉舌,再到肠胃,让因寒冷而颤抖的身体感受到久违的暖意。 如果没有人呵护我的话,那么就让尝试自己心疼自己好了。 轻轻啜饮着乳白色的液体,采荟如是确定。 阳光消失很久了,被遗弃在黑暗的角落,不起眼的杂草仍然拼命地生长着,哪怕是沦为阴影中的毒菌。 爱情枯竭了,干渴的心灵却依旧期待滋润,哪怕是追求一份不属于自己的温暖。 不懂得爱护自己还拿什么去爱别人?只有一个主角又怎么能写得出故事? 既然遇见了,爱上了,受伤了,欢喜了……那么事到如今她决不放手! 这个出现得莫名其妙的女人……如果是一星期之前,采荟一定只会笑笑后选择离开,可为什么是这种时机? 在她放弃了警戒心,向自己的心诚实坦白的时刻。在她……刚刚发现自己喜欢这个男人的时候。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 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如果一切刚开始的时候,我误以为是一段荒唐的话,事到如今,可有机会扭转局面? 放下喝完的空杯子,采荟带着淡淡的笑意站起身来。 耽搁到现在,墨黑的天空竟然淅淅沥沥地落起雨来。她没有迟疑,义无返顾地走人雨中。 短暂的时间内,雨势加大,原来的零星小雨化作了倾盆,灰蒙蒙的视野中看不到几个行人。没有人理会全身湿透像个落汤鸡的采荟。 冰冷的水流顺着脸颊蜿蜒而下,乍有暖意的身体又尝到了刺骨的寒冷,她止住了脚步。在暴雨的喧哗声中感觉到血液的沉静,昏眩和狂乱的痛楚划过她的心房。 没有征兆地,她回头望去。 漆黑的夜幕被突如其来的闪电划破,一瞬间的光芒映得远处的楼层纤毫毕现。 宋宇站在阳台敞开的窗前,漠然地望着她。 雨势很大,漏进窗内的雨水打湿了他漆黑的发,长长的刘海失去了飘逸灵动的风姿,柔顺地紧贴在额头两侧。 棒得太远她看不清他的眼,只能望见一张苍白如纸的脸颜。 这样纯粹的黑和白在一片灰色的背景中极为鲜明,以致于让她紧紧捕捉再也移不开视线。 品味着夜雨的凉意,隔着一个街道的雨幕,他们遥遥对峙,谁也不肯先行退开。 不开口,不说话,也不动弹……就像缚在茧中的蛾,忘却了挣扎。 良久,他张口,望定了她的眼,说话……只是雨声太大了,隔得太远了,听不清,听不清…… 她清冷一笑,潋滟的容光穿透了重重雨幕焕然生光。 接着,掉转头疾步走开。 如果伸出了手就能把他拉住,如果说出了话就能把他留住,如果付出了感情就能得到回应,如果…… 现在的她,无法横亘那翻覆涌动的回忆之海,注定要与十七岁那年的他檫肩而过,留下来的,只有二十五岁的现在,面目俊秀,口齿尖酸,生活糜乱,徒有躯壳的外表下早巳丧失过往与灵魂的乖戾男子……可否把握、可否把握? 无意识的喃喃低语从唇畔流下融人漫天的雨势中,隆隆的雷声从远处的天际隐约传来,夏天就要来了。 *** 淋着倾盆大雨走回去的隔日,报应果然如期而至。釆荟早上醒过来便感到头晕沉沉的,本想叫林蓉来看看,却发现她一晚都没回来。 嘟囔着“雨果然不是白淋的”,她从抽屉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终于翻出了体温计。找不到酒精来消毒,只好凑合着把某次聚餐喝剩的白酒拿来浸泡一下就塞进嘴里。估量着该有三分钟时拿来一看:嗬,有38度,也勉强算得是高烧了! 找到了借口,她满脸厌恶地扫视了一圈满目狼藉的室内;不知什么时候吃剩下的点心的空包装袋,刚才翻找体温计时扒拉出的一地零碎物品,昨夜淋雨回来后随便丢弃在床上的湿透的衣物,甚至连被褥也还湍印着水迹…… 终于打定主意,不去赶那本来就迟到了的公共课,索性钻回被窝好好赖床,对那些垃圾也好来个眼不见为净。 只是,虽说热热的体温烧得她昏昏欲睡,难受的火灼般的刺痛却是在空虚的胃部不住翻搅。明明都这么渴睡了,却还是有着进食的。 难吃的泡面、清凉的雪碧、酥脆的烤鸭、辣辣的小米锅巴……比起这些来她无比想念那个恶劣男人亲手炒的新鲜芹菜。带着难以掩盖的刺鼻香气、翠绿的,吃在口中吱吱作响的普通蔬菜。 在自己察觉之前,滚烫的泪水已经模糊了眼帘,咸涩的液体滴落在干涩的唇上尝到了微微的刺痛。 好委屈,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过……不甘心的泪水一波接一波,怎么也止歇不住。 人在虚弱无助时,往往精神也最为脆弱。 于是,在自己也未尝完全清楚的本能反应下,扯过床头的电话线,她拨响了熟悉的号码。 电话响了一声便被立即接起,传来那可恶的清朗声音:“我是宋宇,请问哪位?” 讨厌的人,明明不知打过多少次的熟悉号码,却每次都要故意反问一遍。难道这种劣根性也是与生俱来的吗?! 在心里反复的咒骂着,传到话筒中却只能化作断续的呜咽。 “又有什么事啊?”他果然不耐烦起来,“我等会有事要出去。你有什么话就快说!” 采荟不满地嘟起嘴,过了好一会才省悟到这个可爱的小动作是线路那头的对方瞧不见的,只好抽抽鼻子止住啜泣,坦白直说: “我发烧了,好难过,想吃你烧的菜……”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话筒里如意料中一样传来尖酸的嘲骂:“马上都要夏天了,只有笨蛋才会感冒啊!” 习惯了他的恶言恶语,采荟把话筒从耳旁拿开一段距离,过一会才继续说话:“那……你过来好吗?” 尽避把电话住址给过他,宋宇却从来没有主动联络过。正处在病中的釆荟莫名地期待起来。 “……”阴沉了一阵子,他才冷冷地开口,“我不是说有事要出去吗?不来。”就那么斩钉截铁地挂了电话。 拿着发出规律的“嘟——嘟——”响声的话筒,采荟好一阵子部僵住了身体说不出话来。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个无情差劲的男人, 扁是想想采荟就觉得自己好悲哀,故意听从他的要求在深夜时分回家,即使在倾盆的大雨中行走也刻意不理他的呼唤而回头……刻意做着委屈自己的行为,甚至不惜以伤害自己的健康作为筹码,为得也不过是能在那差劲男人的心里赢得——点点胜过其他女子的分量……难道自己又要再度被抛弃吗?提出“分手”应该是自己的特权才对,爱情得不到成全的同时连自尊也要被损伤吗,怎么会变成这样呢?送他油画,陪他做饭,跟他跳舞,和他接吻亲热了多少次,还说过无数遍的告白……她才刚刚发现自己喜欢上这个男人而已啊! 瞪着持续发出盲音的话筒,采荟感到昏眩的感觉袭遍全身。皮肤热得发烫,心中却感到冷得不住颤抖,翻搅的胃也再没有饥饿的感受,有的只是一浪浪袭来的恶心欲呕的感觉。 用被子把发抖的身体紧紧卷成一团,她蜷缩着,不去管外界的动静,宁可蜕变成困守蛹中的蛾。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釆荟听到门铃的声音。因为头脑仍然处在晕沉中,她一时反应不了,只是蜷缩在被子里呆滞地转动着眼珠。 门铃持续不断地响着,没有任何要停止的迹像。采荟还以为它会一直响下去的时候,却突然停了,接下来是粗暴的踢门声。 慢腾腾地挪下了床,她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到门口。一时有点不能接受地呆呆盯着门内侧的墙壁,被来人的粗暴对待所致,那里正簌簌落下一片又一片老化而半月兑落的石灰。 “吵死了。来开了来开了。” 她定了定神,开始不满地抱怨:“老是不带钥匙……” 拉开门的手僵在门把上,站在门口的不是忘了带钥匙的林蓉,而是那个恶劣的男人。那个在雨中赶她回家,在她生病也冷然说不来,绝情挂她电话的——宋宇。 “你烧昏头了吗?”一踏进门就开始不客气的训斥,宋宇提着超市的塑料袋进了门,一张俊脸相当之难看。 “在的话怎么不赶快开门?”刻薄的口气完全没有因为顾忌采荟的病情而有丝毫收敛。 不是说有事来不了的吗? 疑问横亘在喉咙口并没有说出来,采荟看着黑发的男人大咧咧地登堂人室,眼睛有点酸涩。再怎么推测也只有一个可能,对她而言实在应该算是太好的可能——昨天的那场雨没有白淋,凄惨而又顺从地离去令这个心如铁石的男人也产生了动摇,终于放段展露了一丝温柔。 采荟感到一阵模糊的感动。 男人把装着菜的塑料袋放在桌上,又把袋里顺带的糕点递到她跟前,原来是女乃油口味的欧式妙芙蛋糕。 “厨房在哪边?” 没好气的口吻早就被目睹他到来的喜悦盖过,采荟一点也没生气。没顾得上他的问话,把蛋糕放在床边,她像个好奇宝宝般好整以暇的翻起袋装的菜来,随即发出不满的抗议声:“为什么没有芹菜?” 等了半天没听到自己想要的回答,宋宇明显地烦躁起来。他粗鲁地拨开采荟在袋里乱翻的手,左右张望了一会儿,认准方位后拿了材料走进厨房。 “发烧的时候嘴里没味道,吃什么炒菜。”他把袋里的榨菜和盒装肉丝拿出来,开始翻找用具,“下碗榨菜肉丝面给你吃,吃了辣的出身汗就好了。” “我要吃挂面(碱面),不吃干面(简装面)。”她冲口而出。 黑发男人回过头来,即使颇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清楚地看出他脸上的黑线,“现在要到哪里去找挂面?” “外面的面摊上都是下挂面的。”她有问有答。 意思是叫他去跟面摊老板买? 宋宇瞪大了眼睛看着一脸无辜的少女,神情狰狞,像要吞下猎物的猛兽。 饼了一会儿,他转过身,佯作没听见开始找家里储存的干面。 什么挂面干面,下熟了还不是一样! “不是挂面的话我绝对不吃的……”少女愤然的抗议湮没在男人缓缓回身的动作当中。 看到那张俊脸上的黑线像乌云一样越积越厚之后,她知趣地闭上嘴,挤出一个最为甜蜜无辜的笑容。 连干面都没有的家里,居然还敢…… 宋宇觉得自己的小宇宙已经升腾到爆发边缘,他阴森森地开口:“你们家里的干面……在哪里?有储存什么食物吗?” 采荟呆愣地眨了眨眼:浮出了无害的笑容,“如果你指方便面的话,我想有过。” “那液化气呢?”顾不得叹气,宋宇盯紧她的眼睛,拼命压制心中想把她掐死的冲动。 “呃……”采荟顿了顿,记得她们有在家里开过火,那么自然也应该……“或许是用完了还没来得及换?”她补充兼发问。这种事历来是林蓉的管辖范围,她怎么会清楚。 一贯傲慢的男人露出了无力的表情,采荟正在猜想他会不会气得掉头离去时,如同雷霆般的怒喝响了起来,“你脑子里装浆糊啊?没火又没材料,叫我做什么给你吃啊?” 被他的大声吓到,正在病中的采荟感到无限委屈。 般什么啊,还没来得及称赞他的温柔呢,立刻就变得这么凶神恶煞。如果这就是淋雨生病的代价的话,也未免太不划算了…… 她伤心地眯了眼,等泪水如愿渗出后再可怜兮兮地望向他。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对峙了片刻,终于是宋宇认输似的别开了头。 “算我倒霉行了吧?”他还是不耐烦地咕囔着,开始动手把拿出的材料又装回袋子里。 在他做这些行为时不经意地一扭头,看到采荟还缩在被子里呆呆地看着自己,怒火又涌上心头,没好气地吼道:“你不快换衣服还愣在那里干吗?” “咦?”一时无法搞清他的逻辑回路,采荟相当迷惑地眨眨眼。 “换衣服到我家去啊!”宋宇愈加暴躁,“顺路去买你要的挂面!” “哦?”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采荟还是用了带有疑问后缀的句子。 “还磨蹭什么啊?快点!”他不耐地催促,又像刚想到什么似的微微侧过头来,“对了,退烧药吃过了吗?” 采荟手忙脚乱地把昨晚淋湿的脏衣服从被子上踢下去,正在思索干净的衣服在哪里,乍一被问直觉地回答:“没。家里的早就吃完了……” 收拾完东西的宋宇回过身来,像是无可奈何地抱起双手,看着房间里一片狼藉的凄惨景象,长叹了一声,“你简直懒到无可救药……” 听了他尖锐的批评,采荟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唇相讥。 她扁扁嘴,正想回话,猛然醒悟到自己面临的窘况,刚想出口的讽刺不期然地哽在喉咙口—— 昨晚那么凄惨的淋雨回来,心情低落的她只把湿衣服胡乱地月兑掉,有些甚至直接扔在被子上。可想而知现在还是湿的,连被子表面也濡印了水迹。 现在她当然不可能继续穿那些湿衣服,于是掀开被子,一头栽到衣橱里找可以穿的衣物……而她此刻,全身赤果什么也没穿……昨晚到家时连内衣也湿透了,心情奇差的她也懒得找睡衣来穿,结果,酿成了今晨的尴尬现状。 无论和那个恶劣美形的男人肌肤相亲过多少次,彼此之间对果裎相对也绝对不陌生,可在这么个敏感的时刻,釆荟还是感到烫到不能再烫的双颊又加高了温度。 “呃……那个……”伶牙俐齿的她面对这种局面也说不出话来,偏偏那个家伙还是毫无所觉地伫在那里看着,一点不晓得要回避视线。 她素来生逞强,见此情景只好佯装无事,随便抽出内衣快速穿上。拿出外衣和长裤的时候,她偷偷瞄了一眼,发现宋宇还是直直地望着她这边,也说不出是好气还是好笑,她只好自管穿自己的。 “穿那件吧。” 尴尬的气氛下,他居然还没神经地开口。 釆荟诧异地回头看去,宋宇扬扬手指向衣橱:“穿那件牛仔风衣……” 她怔怔地把最喜欢的那件风衣拿出来,心头又是喜悦又是迷惑。 她个性爽朗,特别喜欢休闲的牛仔服装,而这件风衣做工精致,款式也大方,收腰的设计特别能衬托年轻女子窈窕的身材,因此也算她特别钟爱的一件服装。 只是,自认为穿上它显得身材高挑很好看的釆荟多少心里存着疑问:那个因为自己的出色长相而目空一切的恶劣男人,也会注意到在他身边顿时黯然失色的平凡女子吗?也会觉得她穿上那件风衣会显得漂亮吗…… 注意到她的动作僵滞下来,宋宇猜不到她心思的干回百折,径自不耐烦地开口:“快点啊。你病没好当然要多穿点,快点穿哪!” 有恍然大悟的感觉,采荟一边反应快速地往自己身上套衣服,一边在肚里啼笑皆非。 也是啊……他的相貌如此得天独厚,哪里会在意身边女子的平凡姿容? 只是…… 她走近他身边,细细打量他俊秀精致的五官。二十五岁的男子仍然受到上天的眷顾清俊有如少年,惟一破坏完美基调的是那一如既往的傲慢和颐指气势。 她无意识地拉紧了风衣的衣襟,牛仔布料粗糙地摩擦着高温易感的指尖…… 叫我多加件衣服啊…… 他——算是在表达关心吗? 有温暖的水流轻柔地熨过心田。 第七章 若有泪如雨待我洒遍这干渴丛林 让藤蔓攀援 让苔藓层层包裹 让浓雾终日弥漫 封锁住那通往去夏的山径 ——[台1席慕容《去夏五则》 头脑中昏眩的感觉并没有完全消失,以此为借口说服了自己,采荟放弃矜持挽住了身旁男人的臂弯,索性将自身一半的重量加诸于他。 面对她的举动,宋宇毫不例外地拉着一张脸,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先去的处所是离釆荟家门口不远的药房。宋宇相当细心地询问了药品服用的注意事项以及有否副作用等琐碎问题,最后才在数种感冒消炎药品中做出了抉择。 出了药房他们坐出租车直奔宋宇那间小鲍寓。本来宋宇是打算先把采荟送上楼,他再单独去采购挂面等杂物。但,没来由的,仿佛忘却了侵袭全身的病痛感受,采荟嚷着要同他一起去。 莫名地,她隐约感到,这样没有争执和平共处的时刻是如此珍贵,若是稍一错失便会消逝无踪。 “反正菜场就在你家楼下不远,也不会太累的。”她眨眼轻笑,努力忽略心中隐约浮动的不安预感。 “……”宋宇一张俊脸黑了半边,定定地看了她半晌,最后一甩手,“算了,随便你吧。不知道犯什么神经。” 于是乎,不忙上楼,宋宇提着一堆方便塑料袋,臂弯里还架着一个人的重量,“欣欣然”奔赴菜场。 这样的两个男女相携上街,无论怎么看也是一副甜蜜的情侣模样:采荟半倚着宋宇的身子,一手还紧紧攥着他的臂弯;而作为两人当中的劳动力,宋宇理所当然地提着所有的购物袋。小两口就那么一副粘得分不开的样子行走在菜场间零落散开的摊铺前,又和面摊的老板商量了一会买了挂面,才总算满载而归。 一进那间简单整洁的小屋,采荟就觉得鼻子发酸。那种从胸口间满涨起来的甜蜜酸楚,是那么的陌生而又汹涌,一时间叫她无所适从。怕自己的表情泄露了玄机,她立刻掩饰地躲进了房间,丢下手里大包小包的宋宇在客厅里生闷气。 从来也不晓得,原来观察一个爱生气的男人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还记得初见面时,采荟就发觉他是个暴躁易怒、没什么耐心和涵养的家伙。她还曾经咒骂过身为男子还这么刻薄小气真是世间罕有,现在却觉得光是细细观察他俊秀的脸庞上到底有多少种希奇古怪的神情就是人间一大乐事。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一直这样,慵懒地趴在软软的大床上,目光穿过整个客厅,隔着透明的拉门看着那个口齿尖刻的美男子一边抱怨一边为她下挂面。一直一直,嘴角含着微笑地看着。 有了这种想法,跟过去的感觉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采荟感叹着,给自己现在的心境做出了冷静的判断。 如果说,她那场持续十年之久的单恋是一个寂寞无助的孩子与生俱来地对光明、勇气和热情的向往的话;那么,现在这段毫无来由的爱情,只能说是两个迷失的人在暗夜中彼此拥抱互相慰藉罢了。也许不过是寂寞吧,却偏要以爱为名。 讽刺的是,她甘之如饴,不肯舍弃。 即使还是寂寞着的,可至少,不再是一个人的寂寞。 看着厨房中忙碌的俊秀男子,她淡淡微笑,轻舒眉宇。 面被端上来的时候,采荟已经大咧咧地在床上铺好了报纸,正拈着筷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宋宇手上那碗热气腾腾的挂面。 见她如此行径,宋宇自然皱起了眉毛打算训斥——对有洁癖的他来说,吃饭这种事情当然必须在餐桌上进行,否则万一把汤汤水水滴在床上怎么办! 不过他的发怒规律采荟多少也已经有所掌握了。在他挑高漂亮的眉之前,她恰到好处地轻轻申吟了一声:“果然吃了感冒药很头昏,我吃了马上就在这里睡觉吧,你不是还有事情出门吗?” 听她说话,宋宇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闹钟,轻声说:“还出什么门,时间早就过了。”竟不再责骂她赖在床上的“无耻”行为,随手把面碗递给她,自己静静地坐在床边,半是看她吃面半是发呆。 罢下好的挂面,汤水清淡爽口,面条筋斗有骨,配上鲜香蹦脆的榨菜肉丝,就算因为发烧而口中无味的采荟也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时刻的采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也许她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的啊……虽说在老师那里失望,却终于在这里找到了自己一直追求的东西也说不定呢。 在这种心情的影响下,这个弥漫着面香味儿的普通的暮春上午竟变得分外温柔起来了。 我们都记得一些闻名遐迩的童话故事:灰姑娘在舞会上偎依在王子的臂弯中翩然起舞,最陶醉的那一刻听到了魔法终结的午夜钟声;睡美人也是在自己十五岁的生日宴会上,风光无限之际遭遇纺锤诅咒陷入百年的沉睡……所以我们有必要明白——在最为幸福愉悦的时刻,必然会伴随一些不幸。 一步之遥,却是从天堂到地狱的全部距离。 釆荟也似乎……无法逃月兑命运所布下的诡谲玩笑…… 听到门铃响的时候,采荟正热衷于向自己嘴里吞面条,而且根本没有丝毫危机感。于是开门的责任顺理成章地落在一旁“无所事事”的宋宇头上。 不过,事后回想起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宋宇早在来她家之前就说过有事要出门。而径自被她的任性所牵累,推掉聚会来照顾她的宋宇,想必是跟伙伴编了理由才得以缺席的吧。 那么,就算是此刻,明眸皓齿的魏心岚出现在他家门前,也并不是太过奇怪的事情…… “听说你有事情不能去,我就过来看看。”妆点精致的她笑靥如花,“有什么事情我能帮得上忙吗?” 宋宇伫在门前,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如果要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的话,那真是一幅相当美丽的图画。 青年男子有着极为清俊的面孔,明润的眼眸漆亮如星;与他目光对视的女子衣着雅致,姿容清艳,怎么看也是绮年玉貌的一对璧人。 “嗄?”目光对视片刻,极为敏锐的王牌女经纪人看出了异样,她微扬秀眉,“怎么?有客人,不方便?” 俊美的青年默不作声地咬紧了唇。气氛便有些尴尬起来。 在冷场了数十秒之后,他终于侧身让客,把昔日的师长带进了客厅。 不算大的客厅因为家具简单而整洁显得比较宽敞。 除了小巧的沙发之外就是那架钢琴显得最为显眼。 在里间的采荟自打听出来客的声音之后就一直竖起耳朵偷听他们的动静。那碗鲜美香辣的挂面也仿佛失去了滋味,被适才还极为热络的食客冷落,孤零零地放在了床头柜上。 稍微令紧张的少女得以宽慰的是,那对看上去有着极不简单过去的师生并没有进行什么惹人遐思的对话,除了进门后几句常见的客套话之外,他们就此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 深吸一口气,釆荟做出了以前自己极为鄙视的行为:套上床边衣架上面挂着的男式薄风衣,她趿拉着拖鞋走出了房间。 “宇,是谁啊?”她半倚着门框,用亲热的语气明知故问。 心知肚明自己的行为就像是三流肥皂剧上的恶劣女配角一样,凭着浅薄丑恶的嫉妒心在女主角面前示威,存心要拆散那对同命鸳鸯。还记得自己看八点档时曾经如何的对这种滥俗剧情嗤之以鼻。 可是,当轮到自己在感情舞台上粉墨登场的时候,除了这么低劣丑陋的手段以外,她真的——无法可施。 “啊,是魏老师!”她用自己也嫌做作的声音故作惊喜,“你怎么有空过来的?宇你傻愣着做什么啊!快去泡茶啊。” 明显地识破了她的意图,宋宇悄然皱起眉,却还是没说什么,径自到厨房准备去了。 剩下的两个女子便又有些尴尬。 用手指无意识地搅着过大的风衣,采荟终于发现自己的一番演出没有白费:在自己刻意营造的暧昧情境下,那张总是挂着自信笑容的俏丽脸庞明显地褪了色。 不过,身为电视台的王牌经纪人,魏心岚又岂是寻常角色,神情微一波动,片刻又恢复了温文笑靥,反倒不见外地起身在厅中走动起来。 客厅本来就不大,踱了几步,地就停在了钢琴面前。 在这个简陋的厅室中最为奢侈的摆设……宽大的琴身,深黑的漆面,仔细凝视仿佛会发光的光洁琴键。 温雅如水的笑颜绽开了些微的裂痕。她站在那里,眸光迷醉,神情凄楚,宛如陷入了一个迷离恍惚的梦境。 良久,注意到采荟偷偷打量她的目光,她才如梦初醒,含笑抬头,靥上还残留着微微的恍惚, “我能够用它……弹一曲吗?” 采荟怔忡当场,忽然想起很久之前的某一天的傍晚,她还没有爱上那个恶劣美形的男人的时候,曾经坐在那架钢琴前等他回来。她是怎样的心血来潮、有感而发弹奏了一首曲子,又是怎样的与随意迁怒的男子不欢而散…… 那一天,昏黄的灯光犹如老相册一样荡漾在感伤怀旧的氛围之中。 “你、请随意。”厨房当中传出青年略带颤抖的声音。 悲哀的影子与不安的预感宛如无懈可击的时光一般轻柔地掠过每一个人的心上。 温柔而忧伤的曲调涌动在狭窄的厅室当中,那么样的熟悉……像是淡紫色的鸢尾花儿,细细碎碎的在初春的女敕草地上播撒芬芳;又像是一个辗转千世的悲哀梦境,每每在即将看到结局之前情不自禁发出的轻微叹息…… 《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曲,多么偶然的巧合! 沉溺在即将没顶的哀愁当中,采荟忽然觉得自己呼吸艰难。 “生病了还不赶快回床上去躺着。”发出杂音打破这份宁馨的竟然是宋宇。 他端着茶杯从厨房走出来,很体贴地发话,只是淡漠的表情当中看不出真实的心思。 采荟呆呆地看着他,心思千回百转,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乍然收手,挑起一切的弹奏者站起身来,面容惨白眼眸中深深受伤—— 就如同采荟过去看过的无数三流言情剧一样,魏心岚,那位善良温情的女主角,在恶劣女配角和迟钝男主角的拙劣配合中深深受到伤害,只能凄然离去。 毫无旗开得胜的成就感,釆荟呆呆地看着她向宋宇道别离去,内心深处感到排山倒海的恐惧! 就是因为她受伤了、败退了,采荟才明明白白地感受到—— 原来,自己从来都……不是那个胜利者! 自与魏心岚相遇以来的两次“交锋”,表面上自己好似占尽上风;但、但其实,后知后觉的自己早就一败涂地! 送她到门口就回来的宋宇没说什么,只是沉默地收拾着茶杯和面碗。 没有吃完的挂面结了薄薄的白色油脂,在深酱底色的高汤表面星星点点的浮动着。看上去,有点凄凉。 宋宇拿了碗把剩下的面汤倒进洗碗池,抓起抹布开始刷碗,整个过程当中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在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前,采荟发现自己的手臂出于本能地从后面环住了男人柔韧的腰身,轻轻把脸颊贴在他的背上。 在哗哗流淌的自来水声中,她的言语分外的轻微无力。 “宋宇……” 他的背脊,宽广、温暖,却又纤瘦。 “我、喜欢你。” 在真正爱上他之后,在骤然醒悟自己已然深陷在一场必败的赌局之后,她、固执依旧,执意要向这个恶质的男人真心告白。 用最质朴、最拙劣的言语,捧上最真挚、最炽热的心意。却也明明白白地知道—— 全盘败退早已经是注定的结局。 “我喜欢的不是你。”隔了很久,青年才轻声地给予回应,滚烫的泪水顺着清俊的脸颊流淌下来。他,满面泪痕。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这位冷淡刻薄的男子,第一次对她的告白,做出正面回应。 可是,做出冷酷拒绝的他,却哭泣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我晓得。” 对于那近乎无情的答案,少女反而仰起了脸,与男子相反的是,平淡的表情中找不到任何悲伤的阴影。 窗子外面,呼啸而过的是雨季到来之前的热风。 她放开手,大步走出了门。走出她生命中的第二段恋情。 *** 出发前夕采荟一直在画画,本来几乎放弃了的参展作品在她不分昼夜的辛劳中仅仅四天就全部完成了。看到的人都说那几乎是个奇迹。 她找了老师邹岱,认真填写了赴天柱山写生的报名表,当然也顺水推舟申请了费用减免事宜,之后全身心投入作画当中,就连出发的前一夜她也创作到凌晨。 林蓉当然对她的异常举动表示过关心,而埋头作画的采荟只是从那堆五彩缤纷的油画颜料当中抬起因熬夜而遍布血丝的眼睛,神采奕奕地笑道:“相信我,没事的,我有预感,这将是我艺术生涯的重大转折点!”言毕又埋首于那些画纸颜料当中了。 也许,采荟说得没错呢……要知道,无论是恋爱还是失恋,都是艺术家们进行创作取之不竭的灵感源泉啊。 十八岁时,因为爱上老师而义无返顾走上专业美术道路的釆荟,如今,可会因为这场失恋而再攀艺术高峰? 疲劳所至,在乘坐长途客车前往天柱山的途中,釆荟一直酣然熟睡。只在他们一行下车换舟时,她方才醒来。 此行路线原来是先取道安庆,然后换旅游大巴前往。只是领队的邹岱执意要给个机会让学生亲近山水,便在途中换船,要叫学生领略安庆沿岸风光。 一路上全是黄沙漠漠的沥青大道,这会子忽然看到一汪大水,还存着少年稚气的学生们兴奋起来了,呼啦啦一帮子全部涌上甲板去看江。只有采荟还是半梦半醒的,意识迷迷糊糊的,提不起劲头来,勉强撑着身体找到自己的铺位,也管不了舱中的气闷狭窄,径自睡下了。 想那安庆沿江也不过是浊水滔滔,哪有什么好看,学生们贪得一时新鲜争先恐后挤上甲板,来回走了几趟也便消了劲头,各自回舱。顿时各个船舱中又响起阵阵喧嚣,到处是学生们半趿拉着拖鞋,“沓沓”地进进出出舱门的声音;互相争抢光线明亮的舱位的哄笑声音;以及行李包拉进拉出的物体碰撞声音。 在喧嚣之中,采荟感觉自己的意识似乎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多恍惚错乱的画面在脑海中纷至沓来,待她定下神来想仔细揣摩时,却又渐渐模糊,再也记不清楚具体情状了。这种恍如幻觉的梦境一直断断续续地延续着,直到身周渐渐静下来,黑夜主宰一切。她猛地从狭窄的床上坐起来,看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低头思索了一会,她披上外衣走去舱外。 一个人走在甲板上,凌晨的寒风依旧寒冷刺骨。极目远眺江上,一片墨黑温柔地融人视野,似乎渐渐也有些亮光了。马达声一如既往地响着,重复着一成不变的单调声响,似乎从亘古时候就一直如此重复回响。 蓦然,眼前似乎掠过了余秋雨沉重的叹息声:“今夜,烟波桥下,没有歌声箫声,只有橹声嘎嘎。”鼻子一酸,她竟又自落泪。不为江山国事,不为前途发展,她只是个小小女子,只会为一场风花雪月的感情逝去而挂怀。若不是醒悟及时,大吸了口江上清风,她的泪水又将洒落在滔滔江水之中。 就算是被那个恶劣的男子无情拒绝,就算她无数遍告诉自己别再留恋那种差劲的男人,但还是没办法不想起他。 装作极度投入画展的准备也好,仿佛兴致勃勃地来参加旅游写生也好,她其实是个内心空虚得几乎发狂的女子。有好几次,在半夜的画室中想起他来,她会不由自主地披起外衣准备出门。反正早就知道他没爱上自己啊,她会自暴自弃地那么想着,因此就算说出来也没什么.她还是可以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地黏在他身边啊、有了这种想法的釆荟觉得自己这次真的连自尊都忘记了,实在是可悲到了极点。接下来清醒过来的她会无比憎恨自己的不争气,可是连她自己都不能保证下次自己的冲动会不会付诸行动,只好用废寝忘食地作画来令自己不那么有空闲想起他。她真的变了好多啊,采荟苦笑思忖,她内心深处惧怕着渐渐改变的自己。这样下去的话,她惧怕自己有一天真的会不顾一切抛下自尊回到那个家伙身边。 那个毒舌的、懦弱的、垃圾一样的男人…… 这么说来,爱上这种家伙的自己,说不定比他更差劲也难说啊! 甲板上有脚步声响起,错乱零碎的,原来是一对情侣起来幽会,女孩娇嗔的声音远远传人耳中。这时采荟想起,去年的今天自己也曾这样痴缠在老师身边。眨眼之间时光从指间逝去,心境像是不堪重负地迅速老去。原来谈一场恋爱是如此地辛苦啊。 “宇……” 恍惚之间,她唤出了那个不管再怎么叫也不会出现在这里的男子的名字,在溢满刺痛的胸臆之间,仿佛自虐般的一遍遍体味着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 在这样……一遍又一遍持续而毫无意义的低唤声中,远处的江面与天际之间露出了鱼肚白,一夜即将过去,天,就要亮了。 *** 坐在包租的客车上进天柱山,沿途的盘山山道长到令人乏味。最初只有些光秃秃的黄土和大石,后来稍好些,视野中稍稍杂人了些绿意。而转过几转之后,景象顿时大相径庭,漫山的杂草和藤蔓在肆无忌惮地疯长着,仿佛把整个夏天的热力都散发了出来。茂盛中也透出绝望的味道。 环山越来越高,地势也险峻起来。客车在满车学生的尖叫笑闹声中开过一个个急转弯,每个大转折后又是一片相似的景色。直至天柱峰遥遥出现,雾气氤氲的峰顶像极了古代水墨画中烟云缭绕的墨笔山峰。采荟默然注视着眼前高耸人云的山峰,寂寞的苦涩早已深深扎入心底,如影随形,再难摆月兑。 山道漫漫,几时得尽? 苍苍郁郁的树林间偶尔露出一角飞檐,原来是掩映在绿荫间一座朱瓦红墙的庙宇。暗淡的朱红掩饰不了风吹雨打的痕迹,昔日那辉煌一时的明黄金红因何失了色?阳光透过树阴在山间小径织就了光与影的绝妙图案,层层叠叠的遮掩令得整条山路阴暗而清冷,夏天的痕迹忽然变得很遥远。隔着整个季节的距离,釆荟睁着迷惘的眼睛,打量着无数文人骚客向往过的梦中家园,却找不到自己梦中的理想。 空漠之感在心头无来由地升起,恍若潮汐,朝朝起,朝朝落,无论怎么回避都还是渗入骨体的痛。手拿画笔无意识地涂抹,每一笔竟都是细细揣摩回忆他的模样。 飞扬的剑眉,深邃的黑眸,如玉石般毫无瑕疵的肌肤,啊啊,上天格外眷顾的永远的少年…… 此处地处半山腰中,流泉飞瀑、树木森森,而水气氤氲,万籁岑寂,山影苍苍,润碧湿翠,本是写生作画的好去处。她却愁丝纷纷,相思刻骨,欲断而不绝。 缓缓步回宿地,暮色里雾也升起。成排的竹楼在斜阳余辉中带上了淡黄的晕圈,空漠苍凉之感油然而生。凉风吹过远处山林的气息,仿佛召唤人走回山中;那微微的宪牢声响,宛若亘古里神秘的巫咒,令人呼吸艰难。 采荟茫然四顾,深邃的山林间延伸着弯弯曲曲的悠远小径,黑漆漆地不知通往何方。 夜风微凉,她情不自禁微微瑟缩。 在离开他的第十四天,她已经足足思念了他三百三十六个小时。就算在睡梦中也因留恋他的体温而彻夜难眠。 就算一向没有宗教信仰的采荟,也不禁在心中无数遍祈祷,企盼万能的大神能让她自这没来由的苦恋中月兑身抽离,摆月兑这无望的思恋。 她所爱的,是个不值得的男人啊。 画板的白纸上,青年俊秀的容颜渐渐明晰,哪怕是色调单一、笔法粗糙的速写也无法掩盖他那惊人的美貌。黑白分明的晶亮眼瞳中闪烁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孤傲神色,线条敏锐的薄唇也仿佛随时会吐出尖酸的犀利言语。 在采荟的笔下,这个可恶男人的刻薄傲慢被刻画得栩栩如生。偏偏明知这一点她还是难以自拔。 炼丹湖畔,盈盈碧水之湄,手捧画板的少女忍不住苦笑起来。 “采荟!”她的伤怀来不及持续太长时间即被好友打断,林蓉远远跑了过来,“你怎么一个人待在这里,不去吃晚饭?” 其时黄昏已过,斜阳西坠,粼粼的碧水在昏暗的天色中泛出最后的光芒,艳丽无比,也凄怆无比。 采荟情不自禁因那绚丽的色彩微微眩晕,也就这微一失神没有回答好友关心的责问。再抬起头时,却看见过来自己身边的除了林蓉还有一个男青年。 无声地瞧了林蓉一眼,采荟已经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作为好友的疑问。 林蓉也并没有太忸怩,直截了当地正面回答了要好女友的问题:“我们集体吃饭时没看见你,后来我担心出来找你。这个家伙也同样不放心我,我只好让他也跟来了。” 她说着停了下,招手示意那个“家伙”过来:“他叫方尉平,是我们学校99届的,学的是视觉传达。” 看到那个男青年颇有些腼腆地向采荟点头微笑,林蓉停顿了一下,又一口气补充了下去:“嗯,他就跟你想的那样,就是我现任的男朋友。” 青年似乎有点不安的样子,一直保持着沉默,只是不断地向采荟微笑示好。这么小心翼翼的态度不难看出他对林蓉的重视——想在初次见面的女友好朋友面前留下良好印象,这种心态大约是所有未婚男子的共有特点吧。 采荟默默地看着这对情侣,尽避林蓉看上去十分镇定的样子,但眼神中也透出些微不安,更不要说那个一直不敢发言的方尉平了。其实他们的心理她也略知一二。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选中的伴侣能得到好友的肯定和祝福,而每个幸运的“男朋友”也必须接受女友亲友的检阅。 这算是采荟第一次正式跟林蓉的男友见面,他们会略有紧张也在所难免。 “噗嗤”一笑,釆荟刻意地缓和了这略有些紧张的氛围,她绽开笑靥,故意用兴师问罪的口气“逼问”起来:“好呀,林蓉你这小妮子,交了男朋友竟然到现在才带给我看!而且还特意选这种时机,是想叫我连敲他一顿也没机会吗?” 一直安静待在一边的方尉平终于有了插嘴的机会,他见对方大有接受自己的意思,哪还不赶快趁机卖好:“那怎么会呢!以后回学校了,不管孟小姐想吃什么我肯定全部买单!” “呵呵。”采荟微微一笑,眼珠一转,“那么现在呢?”她故作夸张地拍了拍肚子,“我现在可也是饥肠辘辘啊。” 林蓉终于笑了,半嗔半骂地说:“你这家伙!我们为了找你可也没好好吃晚饭啊。这样吧,这里虽然是半山腰,还是有旅游饭店的,叫他先补你个‘见面席’,以后回去再请你一顿大的。这样总行了吧?” 三人谈谈笑笑,气氛融洽地走回饭店。 山上的饭店坦白说没什么好吃的,几样菜肴做得颇为粗糙,但是因为地处半山腰中也决不便宜。好在三个人说说笑笑,气氛融洽之余令人也淡忘了这些微的缺憾。 稍微喝了点酒,加上交谈中也熟悉了些,方尉平渐渐放开了拘束,谈笑自若起来。 采荟发现他个人还颇有才气,在专业美术方面的见地也不同流俗,倒不像一般半路出家的美术插班生那样对自身专业一知半解,得过且过。这么一来,她倒也了解为何素来心高气傲的林蓉会找个“旁门左道”的男朋友了。 淡然一笑,她轻啜一口琥珀红的酒液,微眯美目享受那种微醺的醉意。 想太多又有什么用呢?她自己的爱情都已经干疮百孔、狼狈不堪,还有什么闲心去理会他人? 林蓉至少还晓得找一个志同道合、体贴相爱的男朋友,她自己却又是为了谁落到现在这样难堪的地步? 那个宛如孩子般天真,却又成熟世故到只会保护自己的恶劣的男人呵。 酒意渐渐漫上心头,她的微笑中不自觉带上淡淡苦涩。目光斜去,她看到遗落在手头的画板,几乎是下意识的,拿起来细细端详。 连她自己都钦佩自己能将那个家伙的神韵刻画得如此逼真,昏黄的灯光下她几乎可以听到那张刻薄嘴唇中吐露的尖酸言辞。 也许是她苦笑的神情引起了身旁人的注意,林蓉自然而然地探身过来打量她手中的画板。 几乎是意料中的,她发出讶异的惊呼。 这般清俊美貌的容颜,即使是采荟初见时也曾为之惊叹。在她们这种美术专业出身的人眼中,也找不到他容貌上的丝毫瑕疵。简直是上天格外眷顾的宠儿。 林蓉眼睛一亮,笑道:“你画上的人是谁啊?” 采荟也很能理解她迫不及待发问的心情。浸婬专业美术这么多年,要能找到相貌五官如此符合黄金比例的美男子实属不易。她早在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就为他的美貌惊叹过。 只是,面对好友这个看似简单的提问,她该如何回答? 画上的男子是自己过去式的男朋友,或者干脆点说是性伴侣?他颓废放荡刻薄自私是个摇宾键盘手?他因为过去情人回来的关系跟自己分手了?而自己还是对他牵肠挂肚甚至思念落泪? 太多的牵缠让她心乱如麻,而晦暗的实情也叫她实难出口。 “哦。我打工的那家蛋糕店的一常客。”采荟抬起头,状若不经意地牵牵唇角,淡淡地说。 也许是大家都有了几分酒意,素来心细如发的林蓉也没瞧出异状。她兴致勃勃地扯过画板,对画中的模特品头论足。她这番举动自然引起身畔男友方尉平些微的醋意,也探过头去使劲瞧。 林蓉咯咯地笑着,故意要损男友,说道:“你呀,再看也没用。连人家长相的一半都及不上呢。” 听见此话,方尉平自然心有不服,一边小声嘀咕,一边瞪大眼睛打量画中人。 看见他两人打情骂俏的样子,采荟心中又是一阵酸涩,连喝下肚的酒水也做起乱来,胃里一阵翻涌。 “咦?”不想方尉平瞪着瞪着,却发出一阵惊呼。 林蓉大感讶异,问道:“怎么了?” “这个人……”方尉平期期艾艾地迟疑出声,“我好像认识……” 乍听此言,采荟一颗心几乎跳出胸膛。她赶紧深吸一口气,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噢,是吗?这客人到我们蛋糕店来过几次,其他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呢。” 林蓉倒是颇有兴趣地追问起方尉平来:“我也想画一画他呢,美男子模特可不易找。快说说你怎么认识他的?能不能拉他来做我的模特?” 方尉平摊摊手,“我只是说好像认识……因为他长得很像我以前家乡的一个高中校友。” 林蓉一听,心凉了半截,叹道:“你跟那个校友熟不熟啊?还说好像认识……看来是不是同个人你都不确定啊。” 采荟一颗心却跳得比平时快了几倍,她屏住气,不动声色地说:“真的?他想必是你们高中的校草?所以才会对他长相有印象?” 方尉平哈哈一笑,语带鄙夷地开口:“他只是我不同年级的校友,所以我实际上没跟他来往过;至于我之所以对他的长相有印象,可不是因为什么校花校草,而是他当年在我们学校做了件轰动一时的大事!” 林蓉听出他语气有异,也勾起了好奇心,便替采荟问出了她一直想问的话:“那这个美男子当年到底是做了什么轰动的事情啊?” 方尉平神情一凝,低声说:“反正这是我们市教育界一件挺轰动的丑闻了。那个时候我还在上高一,不过高二年级来了不少省师范大学的实习生。而你们口中的美男子当时是我高二的学长。他们班级也去了两个师范生学习,一男一女。后来实习快结束的时候,那群实习教师在学校例行体检,不知怎么地查出他们班那个实习女教师怀孕了,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发现就是那小子把那个女实习生肚子给搞大的……” 听到这里,林蓉早已惊呼连连,忙问:“后来怎么解决的?” “能怎么解决?”方尉平一脸不屑,“那小子的爸爸好像跟教育局上层关系密切。于是乎,那实习女教师大学快毕业了还被退学,而那小子只是记过,然后仗着老爸的关系转学了事。就因为这件事,那小子在我们全校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名着呢!” 林蓉感叹道:“那岂不是对女方很不公平……” 方尉平接茬道:“可不是吗?虽说那女的是年纪大的一方,可那小子也十七岁了,能纯粹当做未成年少年,不懂事的小孩来算吗?反正我当时见过那实习女教师,戴副眼镜,温温和和的,长相也只是中等,穿着甚至朴素得有点土。我就不信她能勾引谁了。” 他们两人在那里议论纷纷,采荟却心绪纷杂,不能自己。 再明显也不过了,那就是她极欲知道的他们的过去。 时之沙漏缓缓倾泻,他青涩的十七岁一无遮掩,豁然呈现在眼前。 曾经朴实无华的实习大学生,已经成长为风情万种、烟行媚视的金牌女经纪。而那个玩世不恭的高中生也变成了浪荡不羁的二十五岁男人。或许时光匆匆,沧海桑田,但那烙印在心头的伤痕却永远刻骨铭心,再难忘怀。 他还爱那个魏心岚吗?他或许只是心怀愧疚? 太多的疑问横亘在心头,叫她心潮澎湃,动摇不已。 胃部的不适感在沉郁的心境作用下愈发明显,喉头一热,她把一股酸液呕吐出来。 醉了醉了…… 醉了,也好…… 第八章 尽避在过去式里 总有些许喟叹 仿佛黑夜里的舟船无法靠岸 ——[台1席慕蓉《雨季》 接下来的回程之旅,采荟饱受折磨。 也许是在山上受了凉,也许是胃部不适还无节制饮酒,采荟这个从小到大的健康宝宝也尝到了病魔的肆虐。 在旅游车上她吐得昏天暗地,就连喝口清水也照吐不误。 这种状况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她的食欲也不翼而飞,即使整天不吃东西也不觉得饿-有时候她一整天只吃一碗份量不足的小馄饨,而且常常吐掉一半。 看到她这种情况,林蓉和老师邹岱都分外担心,建议她回去就找医生看一看。采荟也只是漫不经心地答应了。 她的身体素来健康状况良好,偶尔感冒一下也是休息一下便没事。这次事件在她看来不过是胃稍稍受寒,经济情况拮据的她可不愿意去医院“一掷千金”。毕竟现在的医药诊疗费可不是苦哈哈的穷学生能负担得起的。 回到学校后,画展的准备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各美术系科都在积极地布置展厅了。也有部分学生在整理写生的素材,预备再拿出新作品。采荟虽然饱览山色,但心思一直萦绕在那段逝去的恋情上,却是没有多少灵感可支持她再进行新创作。 带着满身的旅途疲惫,她和林蓉回家之后就倒头大睡。岂料第二天清晨起来,胃里应该没有任何食物残留物的她,依旧是在盥洗室的水池里干呕不已。 林蓉一边擦脸一边同情地看着她的惨状,说:“你连不坐车也吐成这样,一定要去看医生啦。要不要我陪你去?” 采荟好不容易才从洗脸池挣扎着抬起头来,语调干涩地说:“不用了。我休息一天就差不多了……” 语毕又是一阵干呕,吐不出食物残渣就替以酸水,总之就是吐个没完。 林蓉见她坚持也无法可想。把毛巾挂好走了出去,未几又折返回来,看到采荟惨白的脸色,忍不住说:“你呕吐成这样,简直比孕妇害喜还严重。你确定真的不用去看医生?” 釆荟乍听此言,心“格登”一响,还要努力扮出笑脸,“好了好了,我再休息一天。明天要是还这个样子,我保证一定去医院好不好?” 见劝说无效,林蓉也不好再多说,摊摊手走开了。 她一句无心之言,却在釆荟心头激起滔天巨浪。 掐指一算时间,采荟发现自己这个月的例假已迟了一个星期,因为出去写生,人在旅途乐得轻松,她也一直没在意这点。而她之前……和宋宇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保护措施一直没间断过,但古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发生什么意外都很难说。自己的身体一贯不错,晕车受凉就会吐成这样叫人难以置信。而且呕吐与缺乏食欲确实是怀孕初期的常见症状…… 明白了这一点的采荟,一时间也分不清自己的心情到底是忧是喜。身为在校学生意外怀孕,这本来就是桩麻烦事;不过,若能凭此跟宋宇再扯上关系…… 想到这里,连釆荟自己都觉得自己未免爱到太没尊严的地步了。那个自私刻薄的家伙有哪里好?她何必为他委屈到如此地步? 话虽如此,连结果还没确定就想到这么深广,采荟暗暗祈祷自己是杞人忧天。 事不宜迟,她稍事梳洗后,前往市中心的药品超市购买验孕剂。 这个时候她不免暗暗感激大都市的便利与现代社会日趋普及的性意识。否则她要是身处偏僻乡下或者观念保守的过去,察觉异样的她大约只能疑神疑鬼饮泣不已吧。 因为知晓吃下东西很可能又会呕吐,她只是在路过热饮店的时候要了杯热牛女乃,准备草草打发早餐。躲进洗手间测试的结果,令她神情灰败。 验孕剂显示有些模糊,她也知道这种测试不一定百分百准确,不过再结合自己近来的情况,只怕结果是板上钉钉了。小心翼翼地把用过的验孕剂包好丢掉,她尽力使神情平静下来,回到桌前。 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断以无限放大的状态在脑海中盘旋。她的神情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中。 喝了大半的牛女乃漾尽了热气,她刚端起来又下意识地放下了。妊娠期该忌食生冷不是吗?就算已经进入艳阳高照的夏日,她还是要注意才好啊。她已经不是一个人的身体了啊。 店员小姐走近她身边,好意询问她是否还要点些什么。本要拒绝的采荟念头一转,又要了汉堡和鸡肉卷。 这些天她一直没有好好吃过饭,营养不足的同时也会影响孩子的发育……想到这里她才发现,自己一心念念的竟是要保全这个孩子。 天!知道自己内心真实想法后的采荟简直想仰天哀叹。自己到底是中了什么邪,竟会对那个烂男人的孩子这样牵心不已。 没错,她心底甚至在暗暗窃喜,因为这样的牵绊使得她和宋宇的关系顿时变得藕断丝连,再难割舍。 她,真的爱上他了呢。 不是少女不解世事的盲目恋慕,而是知晓他所有缺点陋习后的深深痴迷。那个除了一张俊脸外只剩下恶劣嘴巴、臭犟脾气的没用男人。 想念他俊俏的脸,想念他黑亮的发,想念他怀抱的温暖与味道,想念他下厨做出的色香俱全的家常菜肴…… 只不过分别一个月还不到,她就感到相思如潮无从排遣。 对啊,在醒悟爱上他的同时,她不就信誓旦旦许下一定要让他也动心的“平等”条约;她怎么能乍遇挫折就半途而废呢? 不过是多年前一桩埋在时光沙漏中的往事,如今事过境迁沧桑已变,她岂可为此放手言败? 孟采荟是个敢爱敢恨的都市女子啊。理应坚韧不屈,勇敢追爱。就算他过去的恋人蓦然现身,但男未娶女未嫁,她又不是第三者,正正当当,大大方方,她就是要争取属于自己的恋情! 想通此节,她接过店员小姐送上的刚出炉热腾腾的汉堡和鸡肉卷,谨慎地咀嚼吞咽。 要多补充营养和体力,为了月复中孕育的小生命,也为了——跟那个尚未知晓消息的准父亲好好谈判。 这是她再一次将恋情准确把握在手中的绝佳良机。 *** 吃完早餐后,采荟并没有急着动身去宋宇的住所。 她并不是一个一遇见什么事就惊慌失措的懦弱女子,既然在心中做好了打算,她当然要有条不紊地完成战备工作。 从天柱山远途写生归来,加上饮食欠佳,她的精神和身体状态都未达到最佳。她怎么能以这么一副疲惫憔悴的面貌去与她最爱的男人“会谈”呢? 首先去银行的atm机提款,之后她去了学校附近常去的浴室洗澡,之后去美发店修剪头发,做了拉直护理。 再回家换了套整洁利落的衣服,她在镜中仔细打量,确信自己神清气爽才动身赶赴目的地。 霸为一番折腾时间已经近午,她猜想宋宇是不是正在吃午饭。几番思量之后她在他家附近的公车站下车,在菜场门口的卤莱店买了咸爽可口的韩国泡菜,因为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因素,地特地让老板少淋些以往最爱的红油辣酱。 步行走上三楼,她在那扇熟悉的房门前面呆了一会,才缓缓摁下门铃, 其实上次分手事出仓促,她并没有交还钥匙,想不到今天派上用场。不过考虑到两人毕竟有一段时间全无联系,她还是选择了按门铃。她确信自己决不会在乎这么短暂的等待时间。 只可惜所有的预计并不是一定能够如愿兑现,就像上天总喜欢捉弄那些做好万全准备,最终却只能功亏一篑的赌徒。 单调的门铃声持续地响着,却得不到房内人的任何回音。采荟终于确定,那个男人并不在家。 失落的心绪提醒了她好时光已然匆匆逝去,现在已经不是她上大学偶尔得空来找他的恋人时刻了。 她曾经担任他的同居人两月之久,深知这个男人贫乏苍白的生活习惯。他颓废、贫乏甚至可说是无所事事。 除了那个所谓的工作——摇宾键盘手之外,他几乎没有任何消遣跟爱好。明明从事的是最为时尚前卫的职业,他的生活却古板得一如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早晨按时起床,之后全天都几乎在家中度过,听音乐、看电视,但都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下午偶尔会练习电子琴,直到4时左右前往工作地点的夜总会。不客气地说,这个庸庸碌碌的男人甚至连泡mm也提不起什么劲头,好在得天独厚的美貌使他素来很有女人缘,纵然其中绝大多数是朝秦暮楚的酒家女,他也绝不挑食,来者不拒。直到女方厌倦提出分手为止。 就在这么规律贫乏的生活习惯中,采荟慢慢发现,他其实不是个滥情花心的男人。这和他外表给人的印象极不相符。那些找上他的欢场女子之所以会在新鲜感淡去之后纷纷离去,或许正是因为… 他没有心。 他的心早在多年之前已经枯竭闭塞,紧紧关闭的心扉背后是那个青涩的故事。也许其中还有更多她不曾知晓的秘密。 沉默地模出衣袋中的钥匙,她打开门,走进室内。 半月未来,这里的陈设几乎没有变动。清冷单调的室内依旧保持着宋宇一贯的风格,光洁无尘。据说刻意保持室内风格的人往往都有偏执的个性。她想起他乖戾无常的行为,心想这句话也许说得不错。 叹口气,孟采荟懒懒地放任自己坐倒在沙发里,随手把盛着韩国泡菜的塑料袋扔到桌上。不经意的动作令得里面的酱汁溅了少许出来,本来光洁的桌面顿时破坏了无暇的美感。 采荟瞪着那几个褐色的斑点,好半天才不情愿地站起身来,挪到厨房去找抹布和碗。她相信自己如果不把这一切清理干净的话,等到那个男人回来想必不会有什么心平气和的“谈判”,而是一场争吵。 慵懒的步子在看到厨房水池里的东西而蓦地僵住。 那里清楚地摆放着两副未洗的碗筷,里面还剩余着几颗零星的饭粒。 他,曾带谁回来吃饭? 一向执着洁癖作风的他为何会摆着脏碗筷不洗? 而中午固定在家用餐,饭后午睡的他又是为什么会不在家中? 太多的疑问像春蚕一样缓缓啃啮着心脏,一寸又一寸的惶惑像潮水将她淹没。从一开始相遇她就被吸进巨大的黑暗漩涡,爱与厌两种截然相反的感情不断在她心底造成激烈的碰撞,她几乎是身不由己地被那个自私刻薄的恶劣男子吸引。在一次又一次飞蛾扑火地挣扎中,她放任感情加倍沦陷,不知道等在最后的,会不会是翻天覆地的灭顶之灾? 脸色在一瞬间愈加苍白,她清晰地感受到胸月复间排山倒海的翻覆,一股酸水涌上喉间,她忍不住就着水池呕吐起来。 手抚小肮,她泪水盈眶,不由质疑起先前的决定。 对那个男人,她到底该不该还抱有幻想和期待,认为凭着一个尚未证实和出生的孩子就能挽回那颗迷失在岁月沙漏中的心? 雪白的水池沾染了太多的污秽,令人望而生畏。她怔怔地打开水龙头,让清澈的流水冲刷那些肮脏和污垢。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毕竟岁月长河不停地流淌着,时间沙漏不断地转动,应该没有什么东西会恒久不变。她是否可以期待时间长河也能冲刷掉那个男人积年累月的痴心与歉疚呢? 清理完这一切她花了不少时间,身体也感到二阵疲乏。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她有点发呆地想着接下来要到哪里去找他。 离乐团演奏的时间还早,她不确定该不该当着他那帮工作伙伴的面去找他谈如此隐私的事情。一时间茫茫然反倒没了主意,她懒洋洋地靠在沙发背上,心头一片惘然。 时间不知道流逝了多久,采荟已经几乎在沙发上眯着眼睡着了,一阵急促而仓皇的脚步声惊醒了她。她睁开双眼,正好看见宋宇打开门走进来。 坦白说她差点认不出这样的他。 素来黑得纯粹的直发挑染了几缕红色,刻意留长了遮在左眼前,其他刘海削短了,后面的发丝也吹得蓬蓬松松的,看似随意实则极为精致地构成时尚的发型。向来喜爱素色的衣着,她几乎从没瞧过别的色彩出现在他身上;如今却套了件色彩妍丽的红t恤,底下的仔裤也镶了好些金灿灿、亮闪闪的金属挂件。更为离谱的是,她清楚地看到他臂弯里半抱的火红色摩托头盔。 视线接触的刹那,两个人都心中讶异,忍不住彼此凝视,半晌无语。 “你……来干什么?” 打破沉寂的是宋宇,与他热烈奔放的服饰外形大相径庭的是,他依旧冰冷漠然的语调。在这种极致的对比下,采荟不得不赞叹,或红色也许是最能烘托他冷酷气质的一种颜色。 像是为了掩饰不安,宋宇把摩托头盔和手中握着的一卷画纸放在桌上,走向厨房,“要喝杯水吗?” 采荟敏锐地感觉到睽违半月不见,宋宇为两人之间关系所塑起的无形墙壁。想及这一点,她不能开门见山道出来意,只能迂回周旋,“嗯,好久不见,我过来看看。你、刚才不在家啊?” 宋宇端过水杯放在她面前,自己依旧保持不动声色的神情,“我们这几天都在做登台训练。” “哦。”采荟想起了两人分手之前陪他去接受电视台制作“盘查”的那一晚。就是那一天她认识了“情敌,魏心岚,从此黯然败退。一时间想不出用什么接续话题,她随手打开那卷放在桌上的画纸。 “啊。”忍不住发出轻微的噫叹,盂釆荟被巨大的彩照紧紧捉住了视线。 非常眩目的招贴! 闽上的四个年轻人她都曾见过,正是宋宇和他的一干伙伴——摇宾四人组。但平凡人经过包装也会光彩悦目,更何况他们四人本身就长相不俗。 担任鼓手的金发青年通体以蓝色调为主,从脸上的化妆到衣着,灿烂的笑容完全照亮了皎如晴空的蔚蓝,耀眼有如阳光;看起来像个混血儿的贝斯手则穿着复古的改良式唐装,深邃的眼眸深情款款;吉他手兼主唱坚持中性化路线,一身黑色冷艳妩媚,化妆也特别浓冽。而身为键盘手的宋宇选择的是红黑对比的浓烈色彩,淡妆的效果突出了洁白的肌肤与乌木黑的眼瞳,冷酷气质凸显无 盂采荟忽然回想起和林蓉的闲谈。林蓉曾告诉她卫视才女三人组的厉害:美女主持人夏熙瑜“巧舌如簧”,再难缠的访问对像与再难控制的混乱现场也能轻松摆子;知性编剧冯蔷“点石成金”,再烂俗的剧情与再不合理的逻辑都能在剧本中“颠倒黑白”,感人肺脯;王牌经纪人魏心岚“化腐朽为神奇”,无论是街头混混还是过气巨星,她均能“妙手回春”,捧出一流皇牌演员。 看到她望着招贴发愣,不爱多话的宋宇也压抑不住自豪之意,插口说:“这是我们乐队新拍的招贴,下星期我们就能在电视台上节目了,所以这些天我们都在做登台训练。” 采荟忍不住回头仔细打量他。 他们四个人原只是潦倒的玩票性质的三流乐队,讲得难听一点要不是长相不俗甚至根本捞不到演出机会的社会混混而已。过着颓唐没有追求的贫乏日子,本来根本没有听众会记住他们。可是魏心岚的出现将使他们月兑胎换骨,一飞冲天…… 一想到这点采荟就忍不住心痛如绞——她与宋宇之间早已是昭遥千里、鸿沟难填;再然后难不成要天上人间,云泥永别? 她再度尝到嫉妒的滋味,像是永不止歇般在身体中蔓延开来,手指微微颤抖。 就在一瞬间,她深吸口气,自觉已武装好自己,抬起头来,力持镇定地开口:“我来找你是有件事要跟你说。” “噢?”轻松平淡的语气并没有因为句尾语调的上扬而带上多少急迫疑惑的口气。宋宇悠然自得地反问,就像听到午餐菜色那般无动于衷。 采荟扬起脸,决心一鼓作气说完:“我怀孕了。” “啊?”宋宇放下手中的海报,但呆滞的眼神显然并没有把听到的信息完全消化吸收,“你的意思是……” “我怀了你的小孩。”采荟不得不一再重复,并明确点出自己月复中那个尚未成形的小生命与他的亲子关系。 在漫长的沉寂之后,宋宇站起身来,脸色苍白得惊人:“你是说……” 看到他的骇然神色,采荟一阵心酸,但仍然语调平衡地出声:“没错,我怀孕了,是你的小孩。” “怎么可能?!”短暂的寂静后又是宋宇失控地叫嚷。 采荟仔细端详他因惊惧而扭曲的脸孔,酸涩的情愫一步步侵人心底。 这就是她所爱的男人吗?自私、刻薄、怯懦、害怕担负责任…… 心在流血,她却只能选择平静地回话:“医学杂志早就指出,的避孕成功率只有70%,毕竟现在这个社会什么商品的质量都不是百分百可靠。” “但是你自己也有吃药!”他仍在歇斯底里地叫喊。 他们本就是这样的组合,男女贪欢,相互拥抱着在这个拥挤喧嚣的都市里分享体温,谁也不想惹上额外的麻烦。可是—— 心情,已经改变了啊!她不再认为两人的相遇是一场荒唐,而极欲将它化作生命中最珍视的幸福啊。 “对,女性用避孕药的成功率达到90%以上。”她淡淡颔首,心早就因这一认知痛到麻木,只有理智促使她机械答话:“不过仍不是百分百保障。” 他终于稍微镇静下来,炽热的黑眸子却明显表示出对她冷静态度的忿恨与不满:“那你是要告诉我,我们竟然如此‘幸运,的碰上了两重保障下那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采荟毫不畏惧地迎接他的视线,几乎是叹息般地说:“我知道你很难接受。但是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吗?” 她的镇静刺激了他。宋宇瞪着她,半晌说不出话来,只有胸膛还在急促的起伏,像是忿怒又更像是恐慌。 他的脸色是如此的苍白,甚至连嘴唇的血色都褪得一千二净。那双深黑的眼眸里是一种无助而深切的恐惧。 采荟不忍逼他太紧,只能怜惜地望着他。脑子里忽然莫名掠过天柱山那一夜听到的往事:他和魏心岚那年夏天……曾让魏心岚怀孕…… 她不知道那是个故事还是桩传言。但嫉妒的毒刺令她心头刺痛,咄咄逼人的言辞就猝不及防地破口而出:“你这个做父亲的要怎么处理我们母子俩?强制退学对我可是构不上什么威胁哟!” 一针见血的痛楚令宋宇惊骇地睁大眼睛,仿佛无法置信,自己深埋在时之沙漏中的过往就这样被血淋淋地揭开。 “你!” “我只是听说的,却不知道你位高权重的父亲大人的手是不是能伸到高校的管理部门来,毕竟可是远隔千里啊。”趁胜追击的喜悦令得她得意洋洋,更加口不择言。 黑眼瞳里的光芒黯淡下去,宋宇的神色在一刹那变得阴沉而狰狞,他低沉着嗓音讲出最伤人的言语:“谁晓得你肚子里的野种是谁的?要我负责的话,生下来做亲子鉴定啊!” “你——”从未料想到的巨大侮辱,令得采荟一时间惊骇莫名。委屈与泪水在一瞬间翻涌而生,她扶着桌几,立身站起,却说不出话来。 她到底抱持着什么样的幻想,对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自私男人?!他早在少年时代就始乱终弃,长大后更是自暴自弃,乖戾嚣张……他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惊恐不已,眨眼间又想翻脸无情,推诿不认,生怕要担负上一点一滴的责任或是义务。这么一个没用的家伙,垃圾一样的男人哪!她竟幻想跟他鸳梦重温,破镜重圆?! 或许早早离开他越远越好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与他相遇相恋是一场幸福自然要好好珍惜,可是若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地点遇见错误的人,这么一段荒唐又怎能不早早了断? 她压抑不住胸中排山倒海的情绪爆发,也无能阻止堵到喉头的酸液喷涌,只能张口大呕,看到早上吞咽下去的食物化作气味恶心的糊状物喷溅在光洁的室内。 在痛彻无力的心间,她居然好整以暇地想到这蛮符合她素来“睚眦必报”的行事作风,因而不由自主牵扯唇角笑了出来。之后她神态端庄地用餐巾纸擦拭干净自己,仰首挺胸走出了门。走出几步又折回来,把钥匙丢回那团污秽里面,这才提步离开。 不用回头,她也能猜想到宋宇看到那堆肮脏的呕吐物脸色铁青的表情。 她这么做,算不算潇洒离去呢? *** “你回来啦。” 一进门,采荟就听到林蓉亲切的招呼。她循声看去,林蓉和她的男朋友方尉平正坐在沙发上看照片。 “嗯。”采荟随口答应,“在看什么照片?” “是尉平在天柱山拍的照片。”林蓉笑吟吟地说,“对了,我们给你带了‘池家粥楼’的皮蛋瘦肉粥回来,你温一温就能吃了。” 采荟摇摇头,“谢啦,我还是不要吃了,胃里还翻着呢。” “你没去看医生?”林蓉皱起眉头。 “唔。”采荟胡乱答应了一声,“我去厕所。” 她带上卫生间的门,坐在马桶上发愣。 罢刚和宋宇不欢而散,再看见林蓉和方尉平这对爱情鸟甜甜蜜蜜的模样,实在叫她心头酸楚。而林蓉的追问更令她想到怀孕的麻烦,不知所措。 是啊,她的激烈反应与宋宇的口不择言,已使得两人的关系势成水火。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她月复中那个尚未成形的胎儿,要何去何从? 想到这里,采荟心中的沮丧上升到最高点,闭起双眼,恨不能变成一只鸵鸟,埋头在深深的沙子里,对外界的形势不闻不问。 发了半天呆,她觉得小肮沉甸甸的很不舒服,决定上个厕所后上床休息,把烦恼的事情暂且抛到脑后。 岂料,她发现自己迟了一周的例假竟然来了! 看着没做防护措施染到内裤上的一片殷红,孟采荟觉得自己的大脑几乎在这一刻停了摆,纷至沓来的混乱思绪席卷了她的脑海。 例假来了,也就是说她没有怀孕,呕吐可能是其他原因引起,那么就等于说——她不必烦恼要如何处理那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了! 天!这么说,她刚刚满心忧虑去找宋宇谈判简直就像一场闹剧。她甚至无法想象如果宋宇承认了那个孩子,那么她要怎么下台…… 可是—— 唇角扯出苦涩的笑容,那个恶劣自私的男人根本没胆量承担,甚至想把关系撇得一千二净来逃避责任! 她怎么能对这样的男人抱有幻想呢? 悔恨的泪水无法抑制地濡湿了脸庞。 是太寂寞了吧,在这个冰冷的城市。她孤苦伶仃、形影相吊。看似坚强的外壳下,柔软的心不堪孤寂。只是想找一个人陪伴而已。只是,想要爱和被爱而已。空虚的心灵渴望温情的滋润,怎能料到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伤悲和痛苦? 或许,渴求爱情本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奢望。两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环境,早在成长的岁月里就因各自的机遇而相距更加遥远,你怎能要求这截然不同的两具个体,会因为那缥缈而不可捉模的情感融洽相处?性情的差异、心灵的距离,会使格格不入的两个人无法契合,甚至因为摩擦而落得遍体鳞伤呵。 无法了解他,无法接近他,无法……接受他。 在未曾相识的二十多年岁月中,在彼此都不知道的地方悄悄成长。时之沙漏流淌过太多不为人知的过去,思想、性情,包括对于未来的希望,一切的一切,距离都是那么遥远。 这样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在远离家乡的城市中相遇,其间是怎样的机缘巧合,竟会谱出爱情的音调? 采荟用力地拉下马桶的抽水开关,把残存的爱恋和迷惘连同那些人体废弃物一起,用水流冲到阴暗的管道深处。 之后,她听到自己清晰无比的声音响起:“林蓉,我想我确实是得去看医生了。我估计是受寒引起的胃炎吧,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嗯,我陪你去。”林蓉很快地回答。 还可以来得及吧,让她自这场荒唐爱情中及早抽身,在她伤透心的此刻。 她,还有朋友,还有自我,还有衷心挚爱的绘画事业呵! *** 孟采荟自习画以来,一直偏爱油画。 当然,自少年时代习画开始,必要的美术基础课上,认真负责的邹岱老师一样也没少教她。素描、速写、水彩、水粉、国画、油画……作为科班出身的美术专长生,她每一样都略有涉猎,就算不是门门精通,可也是粗窥门径。 在这么多画种中,她,独独钟爱油画。 或许这和她的人生态度也息息相关吧。 人的一生,不免有走错路、做错事的时候。面临此等绝境,烦恼、懊悔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有抬头挺胸,遗忘过去,重新开始新的征程。这,就像油画,偶有误了一笔、偏了一划,也可以拿起笔,蘸上浓浓的油彩,画上新的图案覆盖上去,把那些败笔的痕迹完全遮盖掉…… 就算爱错一个人,也要把他留在心底的痕迹,连根拔除。 可是,她的功力还是太浅了吧。 她没有办法抹煞他的存在。他俊美讥诮的笑容,清朗刻薄的嗓音,还有他沉浸在摇宾中痴迷陶醉的神态,他不耐却又不得已替她煮面的样子,他炒出的青翠欲滴的芹菜,都在她的心版上烙了印、刻了痕,叫她无时无刻魂萦梦绕,再难忘怀。 人的一生,可以说错话、做错事甚至走错路,却不可以——爱错人哪! 怔怔地瞧着摊开在临窗书桌上的半开水粉纸,采荟神情有些恍惚。 天柱山一行虽说心情不宁,但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山川秀色仍给她带来不小的震撼。巍巍天柱山,盈盈炼丹湖,确实当得起山明水秀、湖光山色相映成辉之誉。无怪乎古往今来无数骚人墨客对这里流连忘返、心向往之。 她也瞧过了方尉平留下的旅途摄影。他的摄影作品中,天柱山巍峨高耸,一柱擎天,完全抓住它的孤高神韵。 相对而言,天柱山旅游资源开发得不如黄山,庐山等地完善,游人也相对少得多。漫长而枯燥的山道上,永远弥漫着寂寞的气息。昔日辉煌一时的庙宇庵寺也早在古战场的野火中化为灰烬。嶙峋的怪石,茂盛的草木,狭窄的石阶,半山的湖水,这一切的一切,都透出寂寥的、苍凉的气息。 要表现这样的景致,现代味浓重的油画或许可以;但难免欠缺了那隐藏在骨子里的、清冷孤高的中国神韵。 想了很久,采荟决定拾起很久不用的水彩。 墨云缭绕、孤峰擎天,这样的景致是国画常有的意境。不能由于手法古老而弃之不用;相反的,正因为它表达出的是最佳效果,古往今来的画者才会前仆后继,在笔下一次次再现这样的意境。 采荟对国画只可说略识门径,并不曾下苦功专门研究这一画种。传统国画在宣纸上作画,对濡印、渲染要求颇高;她想了许久,还是决定用吸水性相对稍弱的水彩纸来代替。 在洁白的调色碟中,细细调和出自己想要的那种色彩;用饱蘸水彩的画笔,在洁白的画纸上描摹出湖光山色;看着柔和的色彩在画纸上晕染出渐行渐淡的彩纹,那颗为情所伤的心也仿佛渐渐平静下来…… 流血的创口在时光的作用下,也终有结痂愈合的一天,她想,她也许就会在这样静静作画的过程中,慢慢学习遗忘吧。 就算曾经如酒如醉般浓烈的激情,终不敌朝雾掩涌时光移换,仿佛笔下写意的水彩画卷,在岁月里慢慢点染,慢慢湮开,直至淡若轻烟…… 日渐中天,初夏的阳光初现狰狞,灼热的暑气透过窗扉一波波地侵袭过来。 那些透过窗格缝隙照射进来的日光,斑驳的在画纸上留下深浅不一的光影。那些浅淡透明的色泽在这样的作用下愈发稀薄与明亮,色阶间的差异早就化为无形。 采荟放下笔,眯起眼打量平铺在桌上的画卷。目光横掠处看见床头柜上的闹钟,这才想到该是喝牛女乃的时候了,遂走向厨房。 前两天她在林蓉陪同下去了医院。不出所料果然是受寒引起的慢性胃炎。那个慈眉善目的老中医谆谆告诫,要求她在吃药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饮食习惯,三餐要定时,平时还要忌食生冷辛辣,好好保护她的胃。 回来的路上,林蓉就陪她去超市买了营养麦片和女乃粉。两个人都不是擅长家事的“厨艺高手”,采荟更是连煤气灶都没开过几次。为简便计,作息时间不正常的她们常常省略早餐。现在她们只好用西式做法——麦片或者牛女乃加面包来解决难题。中饭和晚饭她们一般在学校食堂解决,偶尔也买外面的盒饭。考虑到营养摄人问题,下午加餐一杯牛女乃既滋润又养胃,算是一举两得。 苦笑之余,采荟乖乖遵守条例,争取早日养好身体。 调养两日后,虽说胃口还是不太好,但至少已经没有先前吃了就吐的现象了。 一套四色的杯子还剩下红、绿两色。强烈的光线照射下,那色调纯净之极,鲜活生动,十分赏心悦目。她拿过绿色的杯子,细心地在里面放下两匙女乃粉,再倒水冲开,缓缓搅拌。思绪随着机械化的动作慢慢飘飞到远方,那一日,白衣黑发的宋宇端坐桌边,手持纯白色水杯的模样鲜明得仿佛就在眼前。 无论做什么都会想起他,纵然记忆中的不尽是美好。 他有时温和亲切如春风细雨,有时却刻薄无理得像是狂风暴雨。偏偏只要想到他,心头就是一阵甜蜜。莫非她是被种了情蛊,才会只记得他的好,全忘了他的坏,一心念念只是惦记他呵! 心中意乱情迷,待回过神,牛女乃已经散尽袅袅雾气,拿起来轻啜一口,还残留余温。食不知味地一口饮尽,她麻木地走到水池边去洗杯子。 胸口的郁闷如一块巨石重重压在心上,她长呼一口气,走回房间。 水彩画卷还在临窗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得看不清那些浅淡的色彩。她伸手推开窗户,大口呼吸着夏季特有的热风,浑然不觉暑气,像是寄希望于它们可以吹散心头的乌云。 “叮玲玲”的电话声响了起来,终于打破了整个下午的寂静。她讶异地回过头去。 第九章 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原是一本完整的自传里 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1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人。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 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p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女乃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 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女乃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釆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釆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女乃昔,甜简,香芋派……” 采荟暗下叹气:他当喂猪啊,买这么多! 不过,林蓉和方尉平可是开心得很。有机会来白吃白喝一顿,那个“被宰的人”还甘心情愿买得这么丰盛,他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 席间当然少不了一些寒暄和客套,釆荟不想给对方留下希望,索性一句话不说,只是埋头大嚼。倒是林蓉怕场面尴尬,不断说话来打圆场,热络气氛。 看那个“仔仔”乐得嘴都合不拢的样子,采荟恨透自己的损友。要是让他误会自己也对他有意思,那麻烦的事可就更多了。想到这里,她清清嗓子开口,无非想打消那个未来医生对自己的爱慕之意:“我说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啊,好啊。洗耳恭听。”听到伊人开口,池勇清秀的脸庞露出笑容,喜不自胜。 “有个老处女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结果她的朋友就好心替她介绍对像,约好某天下午在麦当劳门口跟相亲对像见面。”采荟面无表情,侃侃而谈。 林蓉听到这里,觉得不太对劲,赶紧干咳两声,拼命朝她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釆荟理不了许多,径自续下去,“结果有个小偷在麦当劳上层的四十三楼人室盗窃,失足摔下来,恰好把在麦当劳门口等人的老处女和相亲对像砸到。小偷当场死亡,老处女送医途中身亡,相亲对像也受了伤。”她停顿下来,目光似笑非笑地掠过坐在自己对面的“仔仔”。 “你们说这个老处女是不是好倒霉?”她特意干笑两声。 方尉平和林蓉脸色难看,一时间说不出话。这则新闻上周在晚报上刊登出来过,要是其他时间听确实有点搞笑的意味,可是——他们现在不但算是在“相亲”,而且地点也选在麦当劳…… 采荟简直就在变相地拆台嘛! “是啊是啊。”只有迟钝的未来医生不为所动,还兴高采烈地开口附和,“她真的好惨啊。不过听你这么说,麦当劳确实不适合等人约会哦。不如我们下次约别的地方好了。‘必胜客’好不好?”他一脸笑意,提出了下次邀约。 天!居然还说下次? 采荟被他的迟钝(或者说是“装傻”)给打败,一撇头,干脆不说话了。 林蓉和方尉平长叹一口气,赶快转移话题,顺利化解了这一危机。 吃饱之后林蓉提议再去别处逛逛,“仔仔”当然连声附和。采荟简直受不了他们这种“赶鸭子上架”的媒人行径。她眼珠一转,索性“化被动为主动”,否决了去红茶坊喝茶聊天的提议,建议说:“不如我们去舞厅吧。正好吃饱了消化一下。” 开玩笑,吃得撑成这样还去喝什么茶,摆明去大眼瞪小眼,说不定还要自述家谱!索性去舞厅那么嘈杂的地方,叫他要聊也听不见聊些什么! 没想到此举不但没吓跑池勇,他还很开心地赞同说:“好呀!我还没怎么去过学校外面的舞厅,正好去见识一下。” 看他一脸单纯的笑容,正是那种“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的真诚模样,采荟心中不忍,但是到此地步后悔也不成了。没奈何,四人一行,浩浩荡荡前往舞厅。 *** 只是,采荟没料到他们会来到这里。 仰头打量夜总会的霓虹招牌,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说是熟悉,她实际上也只来过一次,可是她至今仍记得,在温暖汹涌的舞曲环绕中,在他怀中醺然欲醉的感觉。那一刻她几乎以为自己就是童话中幸运的辛蒂蕾拉…… “就这家吧。” “嗯,这里的驻唱摇宾乐团挺不错的。听说四个成员都是不俗的帅哥哟。” “哈,那倒要见识见识。” 身边伙伴的淡话模糊得犹如梦境。她要使尽全力握紧手掌,才让指甲深深陷进手心的痛楚唤醒了自己的神志—— 放心吧,放心吧。 理智回来了,脑海深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他们乐团已经被电视台挖角走了,不会再留在这里了。她也可以安心,不用担心在好友面前失态,因为她不会在这里看见——宋宇! 浑浑噩噩地踏进大门,喧闹的人声和音乐一下子淹没了游离的思绪。每席桌台上幽幽燃烧的红烛,宛如情人朦胧的眼波,孕育着暧昧的别样风情。穿着火辣前卫的青年男女在光线昏暗的舞池中恣意扭动,给冷暗的大厅带来外面世界的热力。 四人选在角落中坐下,不约而同点了清凉的果汁饮料。乐曲停顿的间歇,采荟轻轻晃动着玻璃杯中的冰块,看着冰晶透明的色泽在摇曳的烛光下染成了老照片的昏黄与朦胧,任是再巧妙的调色也无法惟妙惟肖地模拟,此情此境,美不胜收。 适才在台上热舞欢歌的青春男女带着汗流浃背、酣畅淋漓的畅快劲一一退下。舞池中随之起舞的客人们也陆续回座。这间人声鼎沸的舞厅竟迎来了短暂的宁静。 接下来,有两个男人背对着舞池把架子鼓和电子琴等器具搬上台。四周的客人还沉浸在适才狂野激烈的气氛中,没人注意到这一切。只是,当那个熟悉的背影落人眼帘,采荟一时失控,不由站起身来。 她的突兀举动在人头攒动的大厅自然引不起任何注意,却不免令同来的伙伴侧目。 “怎么了?”池勇一直注意着她,不由关心发活。 她顿了顿,缓缓摇了摇头,又坐了下来。 为什么他还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已经被慧眼的伯乐相中,告别这种玩票性质的流动表演,即将走上屏幕大放异彩了吗?他得到失散多年的旧情人相助,应该“好风送我上青云”了呵。 种种疑问在心头盘桓,釆荟无计可施,只得静观其变。 器械摆放完毕,她看到又有两个男子走上台去。等他们四个分别站好位置转过身来,果然不出所料是宋宇他们四个。 采荟他们所坐的席位在偏僻的角落里,再加上舞台顶上眩目的霓虹闪烁效果,从这里遥望台上,四人的面貌并不真切。 不过那是对别人而言。 曾经与之相依相偎的恋人,怎么能认不出他? 采荟远远地看着舞台灯光笼罩下的宋宇,涩然苦笑。 她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还继续出现在这家小夜总会。在她的想象里,有了魏心岚这位“点石成金”的金牌经纪人在幕后推波助澜,他们这支原先只堪称二流的摇宾乐队别说上卫视节目,进驻流行排行榜,就算打进国际流行乐坛都不会令她更惊讶。可事实截然相反,他们居然还窝在这家小小的夜总会里驻唱…… 乐团的表演已经开始,四位不同类型的俊男也颇吸引了一些观众的眼球。只是他们的表演却平淡得欠缺了生气和活力,令得算是慕名而来的林蓉大为失望:“四个人也许长得还不赖,可惜看不太清楚;更令人失望的是,表演水平实在是太普通了!” 的确,对这次表演,大部分观众秉持着和林蓉类似的看法。场内人声嘈杂,不绝于耳。高谈阔论、放声大笑,包括嗑瓜子的细碎噪音一波波袭人耳中。也真难为了台上那四个人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表演。 釆荟暗暗摇头,心中不由生出凄凉之意。看见他落到这样的境地,被他恶意抛弃的她反倒不忍起来。心脏处传来的刺痛鲜明得叫她无法忽略。 她和宋宇的关系,到底应该怎样定位? 初初相识那时,她与他算是各取所需、临时玩伴;包括她和宋宇携手上街去画框店的那天,她也从来没有把个性恶劣的他看做自己男友的打算,还惟恐遭到老师的误会。 只是,时光荏苒,世事变迁,她起初深恶痛绝的男子竟在不知不觉间变成她的心上人。在明知对方刻薄自私本性的同时,她仍是义无返顾地沦陷下去。 她,爱上了宋宇。讽刺的是,就在此刻她才发现对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因为早在十七岁的少年时代,他已经把另一个女子的倩影深深烙印在心版,永难忘怀。 再次在爱情战场上受挫的她,选择离开…… 她与他,从来没有一刻如平凡恋人般的约会、相恋、告白、分手……他,从来都不是她的男朋友! 忽然,一阵很大的骚动引起众人的侧目。正在表演的乐队被迫中止了节目,夜总会经理模样的人跑上了舞台。 几人稍事争执之后,场内保安强行上台搬走了鼓架和琴等器具,随后又有专人搬上了类似的乐器。伫在舞台上的四个人开始还想争辩,随后也叹口气自行下台了。 这番混乱令舞厅的客人们大为不满,有的人甚至大声叫嚣,质问起原因来。也因此,整个厅室的乐声虽然中止,喧哗吵嚷声却比任何一刻都要嘈杂混乱。 最后,还是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跑上台,拿起麦克风压下了全场的声浪,“很抱歉打扰了各位听歌的雅兴,鄙人代表‘仙乐’夜总会全体员工表示歉意。此外,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特意拖长了腔,“本舞厅请来了现在最红、最火、最热门的青春偶像组合——‘战栗’乐队,来为本场的客人作特别演出!” 一阵静默之后,全场轰动了!伴随四个年轻大男孩的出现,全场的客人爆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尖叫,真是名副其实的“战栗”! “天哪,太好运了!” “在这里竟然能看到,‘战栗’的现场演出!” 林蓉和方尉平他们也一阵庆幸。 四顾周围,每一桌的客人几乎都同样沉浸在惊喜的氛围中,为能见到电视屏幕和排行榜常客的乐队激动不已。 同样是摇宾演出,欢呼声取代了肆意嘈杂湮没了那四个被赶下台的乐手们的沮丧。没人留意到他们,从光鲜灿烂的舞台中央被强行带下去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更何况只能站在黑暗的角落里,以百感交集的心情注视着那帮占领自己领域的人们接受观众的膜拜…… 采荟注视着他们,或者说——注视着他…… 那张曾经踌躇满志、趾高气扬的清俊脸庞上,布满了失意和阴郁。他那不可一世的自尊和骄傲被眼前的现实粉碎得如此彻底。他是个人生的失败者,可悲可叹的可怜人! 可是,即使是这样,采荟的目光也不曾稍离。 前天,邹岱老师打电话来说画展的事情,并委婉地问她毕业后的打算,表示“你是我重要的学生,我希望你选择正确的道路,得到好的归宿”。 如果是在稍早时候听到这句话,她的命运,会不会从此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在少女时代开始就无可救药地迷恋上老师,甚至不惜为他抉择了往后的人生道路。远离父母亲人的身边,来到离乡万里的陌生都市。可是温柔的老师不再专属于她,而是选择了自己的伴侣。冰冷寂寞的心在纸醉金迷的黑夜中颤抖,惧怕春夜里残存的寒意,她找到另一个同样孤寂无助的灵魂,以为两人相拥就可以忘记所有的恐惧和寒冷。 可是她从未向往过黑暗呵。 她自小到大,钟爱的一直是阳光。是老师的和蔼亲切,温柔呵护。只是误以为被光明抛弃才会毅然投身黑夜…… 事到如今,她的情感早已泥足深陷,又怎能轻易抽身? 也许,在不知不觉之间,她早巳恋上他的阴郁、他的孤僻、他的刻薄、他的乖戾……被黑暗吸引的她,却兀自懵懂无知。 即使是他落到现在的境地,她也一样爱着他…… 心有所感,她感受到同样注视着宋宇的一双视线,循来处回过头去—— 另一处冷清的角落里,身形高大的男子浑身散发出森冷的气魄,叫人无法把他和夜总会里其他的庞杂人等混淆。他身后站着的数人中,赫然便有夜总会经理和肥头大耳的卫视电台制作。注意到采荟的审视,他迎上目光,从唇角溢出一丝冷笑,旋即戴上手中的墨镜,飘然离去。 采荟灵机一动,约略猜出了此人的身份。那“战栗”乐队从天而降,且恰好打断宋宇他们表演的巧合也就不难解释了。 这可否算作一个有计划的预谋?遭到这种强有力的打击,宋宇他们的小乐团又怎能继续在“仙乐”夜总会生存下去呵。 思索间,她没留意到场中的形势起了变故。 站在台下的宋宇他们四人,言语间起了冲突,互相埋怨之后升级到动手。当四人的轻微肢体碰撞上升到粗鲁推搡之后,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终于演变成全武行。这场骚乱就发生在舞台下面,不可避免影响到台上演奏的“战栗”乐队。而夜总会那富有情调的昏暗光线,这时却给了大家混水模鱼的好机会。不少“战栗”乐队的乐迷趁机靠近舞台,想亲近心中的偶像。夜总会的保安既要拉开打群架的宋宇他们,又要驱散乐迷,颇为力不从心。现场顿时大乱。 殴打声、痛哼声、杯盏破裂、尖叫、惊呼、怒骂……无数种噪音在昏暗光线的掩护下交织成混乱交响曲,不准.备趟混水的客人们开始纷纷走避。一时间,桌椅碰撞声也掺杂进去。新一波的混乱使得现场包加不堪。 釆荟他们这桌地处角落,受这场风暴波及较小,但也只好站起身缩在角落。接下来,警笛声“呜呜”响起。这场空前的骚乱终于惊动了警方。在武装执械的警察干预下,宋宇他们先开打的四人和过于狂乱的乐迷被分批带上警车,“战栗”乐队也在武警保护下坐车离开。本来以为会大赚一笔的夜总会经理看着满室狼藉欲哭无泪。 人群疏散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其间,紧贴墙根站着的釆荟一直力图在这场骚乱中寻觅宋宇的身影。努力良久,她在那群被押走的人们当中看见他。白皙的脸庞半边红肿,淤青和血污破坏了那张上帝的精心杰作,头发和衣着也凌乱不堪,哪里还看得出他原先风神隽秀的模样。 瞧着那张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丑陋尊容,釆荟咧开嘴想笑,想狠狠嘲笑这个自私刻薄的没用家伙。可是,她却感到眼眶里有什么热热的液体在打转。 可悲啊,这就是她孟采荟所爱上的家伙! 在这场意外面前,林蓉精心设计的相亲宴宣告彻底失败。跟着慌乱的人潮离开了夜总会,釆荟抓紧机会抢先告辞。 天边墨云堆积,潮湿的气息在空气中徘徊。她不待林蓉他们挽留,就跳上一辆公车离去。 *** 坐着路线不对的公车绕了半天弯,夏季特有的骤雨已经由稀疏变为稠密。 冒雨跑进单元楼,叫了半天门采荟才发现林蓉居然还没有回来。暗呼一声不妙,她从湿淋淋地兜里扯出钥匙,赶紧开门进屋。 三步两步跑进自己的房间,眼前的情状只得一个“惨”字形容。. 下午刚完成的天柱山景水彩画,放在临窗的书桌上;而出门匆忙,她根本忘记关那两扇大敞的窗户…… 随手扯过一块干毛巾擦拭头发,另外赶紧上前关好窗户,她这才得以仔细打量画卷,看看还有什么可以挽回的地方。 水彩纸吸水性颇强,而浅淡的色彩又是此画主要基调,如今遭暴雨肆虐一番后,那疏淡的山景变得含糊一片,更有无节制渲染开来的色晕,破坏了原画的和谐感。 既然为时已晚,采荟也索性死了心,开始拖地换衣服。因为是初夏,淋得湿漉漉的衣物贴在身上被风一吹还真有几分寒意,她拿出干净衣物正打算换,转念一想还不如洗个澡算了。 烧了热水,奋力把大澡盆放下来,她准备舒舒服服地在家泡个澡。她和林蓉合租的这套房间浴室很小,也没有热水器,不过因为到了夏天,所以她们买了个大浴盆,都是在家洗澡图个方便。 伸手探探水温,暖热的感觉通过指尖传导到四肢,感觉舒服极了。正想跳进去痛快浸泡,她忽然灵机一动,又系好衣服冲出房去。 对啊!她那副水彩被毁的原因是渲染无规则,自是因为窗外溅进的雨水没有均匀分布的缘故,如果能将整张半开大的画纸平整浸泡在浴白中吸足水分…… 点子想出来,恨不得立刻实行。只是——现在浴盆里是热气腾腾的开水。她只好放下画,决定一洗完澡就把这个主意付诸实施。 匆匆沐浴完毕,采荟动手把浴盆洗得干干净净,又接了一盆清水。 小心翼翼地把画卷平整浸泡在水中,等待水彩纸吸饱水分……山影朦胧,云雾缥缈,隐约中掩映出远山湖水,着实有几分悠然月兑俗的意境。只可惜,原画色调本就疏淡,再经清水润泽,色彩已经模糊到肉眼依稀难辨的境地。 采荟有些丧气,把画卷小心翼翼地捞出来摊在书桌上,又是水淋淋一片。总抱着侥幸补救的心思,她调好水彩,饱蘸颜料,想要补描。因为没有沥水,画笔上的颜料水顺着水渍浸湿的白纸一路流淌晕染开来,完全不随她的意愿停歇,但笔触也因此更加流畅润泽。 这一现象触发了她的灵感。 把废了的这幅画揪起扔掉,她找出更多的崭新水彩纸。偏头想了一下,她还是决定采半开大小,好对应自家的浴盆。 倒掉染了些微颜色的浊水,又换上一盆清水,她再把洁白的水彩纸浸泡下去……等纸吸干水分后,她再把多余的水用餐巾纸吸掉,之后,把纸平摊在书桌上,饱蘸彩色颜料,大笔涂抹。彩色的水自然流下,到认为恰当的地方就用纸巾吸掉;怕颜色过多会不好控制,主要采用了国画常见的浅色系的绿、灰等色彩…… 整整一宿,采荟沉浸在创作的乐趣中无法自拔。头几幅画常常因色彩流淌不理想而作废,她也不灰心,重新再来。因为这种作画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颜料水的流向、位置是否恰当,所以她必须一遍又一遍地重新来过,直到找到自己最理想的,再略加点缀。 以这种方式绘制成的山水图卷,笔触流畅润泽,山影水色浑然天成,毫无斧凿之迹,真有鬼斧神工之妙…… 在创作的餍足感支持下,采荟浑然不觉疲惫,在不知不觉中一夜已经过去。此后的几天,她依旧不眠不休地投入到新画法的创作当中去…… *** 中艺高专的跨系科画展终于如期举行。 地处首府,又是自古以来的文化艺术中心,这个城市向来不乏在人文以及艺术领域标新立异的创举。邹岱当年也是在校际展览当中以自由度高、人性化强的摄影一举成名的。这份显赫的荣光,在今年的展览上,被他钟爱的弟子——孟采荟所承袭。 那挥洒自如、流利酣畅的笔触,那浑然天成,雅致朦胧的韵味,令到场的观众无不瞠目结舌,交口称赞。采荟这种别出心裁的山水画法,尤其得到来访的国外艺术鉴赏家的青睐。 日本著名的风景画收藏家高桥淳一,不仅高价收购了她在画展上展出的三幅作品之二,还大力邀请采荟前往日本国内办巡回画展,并允诺负责场地及手续等一应问题。 美国年过占稀的艺术鉴赏家堂·纳森,也在到场新闻媒体面前毫不吝惜赞美之辞,高度肯定了采荟在传统山水画法上的继承与突破创新成就…… 在荣誉与鲜花面前,二十一岁的女大学生孟采荟热泪盈眶,激动不已。 若说艺术这门特殊职业的辛酸与苦涩,没人比她更清楚。勤恳扎实,富有天赋,这些还只是必备的踏脚石。具备这等条件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全世界可出人头地的却不过是寥寥可数。 她早在青春时代就为爱义无返顾,背离父母期望来到这陌生都市,执意选择这岌岌难行的独木桥。岂料,心之所系的老师另有所爱,不肯回应她的深情哪怕分毫;在她心灰意冷、倦怠无助的时候,她放逐自己,任命运之帆随波逐流,以为自己将溺毙在茫茫暗夜中,不料却遇见同样苍白寂寞的宋宇…… 她的画卷里,飘然月兑俗中带着为情所伤的孤寂清冷,实是她心情的最佳写照。在她笔下描绘的,是罕有人迹的深山逸岭,孤高隐逸、仙风道骨,看似不沾染红尘,直欲破空而去,正是她梦想中超月兑凡俗、清静无为的香格里拉。 来自世界上最喧嚣繁华的都市,生活节奏快速又紧张的高桥淳一和堂·纳森,之所以会不约而同地对她的画情有独钟,怕就是这份桃源情结在作祟吧。 无论如何,她成功了。在二十一岁风华正茂的现在,眼前是未来,人生充满希望,跻身世界艺术殿堂名人之列,再没人比她此刻更加得意和风光。 在应记者要求与高桥及纳森先生分别合影时,她却依稀想起,半年前日光昏黄的傍晚,她坐在宋宇家中的钢琴前等待他回家午饭的情景。 那时,暮春的晚风清冷的掠过身前,撩起一室寂寞,霞光满天。 (关于这章中提到的采荟独创的山水画法,我必须做个小小的说明。这种画法并非作者凭空杜撰,而是有现实中的真人真事参考。这是安徽省芜湖市书画院院长易振生先生的独创,具体画法大致就是作者所写的那样,当然可能更加专业与艰难一些。在此申明一下,感谢美术界老前辈的宝贵经验给了我灵感。) 第十章 从云到雾到雨露最后汇成流泉 也不过是为了想让这世界知道 反复与坚持之后柔水终成雕刀 ——[台1席慕蓉《雕刀》 忙完画展的事,加上陪高桥吃饭洽谈赴日展出事项,采荟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 带着微微的倦意,她扶着楼道扶手歪歪斜斜地上楼。 斑桥先生也提过要她搬到更好的住处,不过她念着林蓉,舍不得,就暂时这么着了。只是楼道的灯坏了这么久,居然也没人换灯泡,看来她是要再找个好住处,不过说服林蓉一起搬过去可能要花不少口舌。林蓉之前就说了,朋友归朋友,不过她不要占采荟的便宜。 正在盘算要怎么说服她,脚下却踢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釆荟吓了一大跳,赶紧停下脚步。她的近视不是太深,平时不戴眼镜的,不过晚上看东西还是有点模糊,估计恐怕有点夜盲。这时定睛看去,脚边可不是蜷缩着一个人! 她有些纳闷,心想这的治安也没差到这地步吧,怎么连民工都能混进来,看来是住不得了。 正在嘀咕呢,那“团”人却开口了:“是、孟采荟吗……”嗓音说不出的干哑。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人抬起头来,即使在光线阴暗的楼道间,那张脸庞也苍白得宛如会发出光来。 “我、一直在等你……”注意到釆荟直视自己的炯炯目光,男人有点畏缩,不自觉地舌忝了一下嘴唇。 看着男人猥琐的模样,采荟简直认不出他来。 向来洁净素雅爱装扮的宋宇,现在竟然会用这幅模样出现在她家门口,真是天也想不到的事情。他的脸很瘦,虽然皮肤还是很白,却活似那种营养不良的青白颜色,或许还要添上很久没见天日的感觉。眼圈四周深深地塌陷下去,颧骨突出,只是眼珠依旧清亮得耀眼,叫人不由得怨恨起老天对他的偏爱。 衣着却很凌乱。虽然是夏天,采荟也不记得他有过这样衣冠不整的邋遢样子,可是现在却像是变了个人。他穿了件浅色的t恤,光线太暗很难看清真正的颜色,衣领没翻好,龇牙咧嘴地半敞着;下面的牛仔裤还算正常,不过凉鞋的绊子勾住了裤脚,显得很不搭调。记忆中的宋宇是从来不会疏漏这等细节的。 “你来、干什么?”愣了半天,采荟挤出这句问他。 “……”抬头直视了她一会儿,宋宇重新低下头去,“……有钱吗?”他在嘴里低声咕哝。 大脑不能接受讯息,采荟仍是直愣愣地瞪着他。 他胆怯起来,却还是舌忝了舌忝唇鼓起勇气再次出口:“借、借我点钱……”语声结结巴巴的。 “借钱?”好半天,采荟终于觉得全身的力气都回来了。她“嘿嘿”冷笑,像要把全部的郁闷一次发泄:“你是我什么人?半夜三更跑到我家楼道里堵住我,问我借钱?你有社会常识吗?” 对啊,你不是干净利落地甩了我吗?还很拽地说我肚子里的是野种?既然有了金牌编剧魏心岚,何必还来找我这个无聊尖刻的女人?! 愤恨的潮水在心底翻涌,她眼眶热热的,却拼尽全力不让它流下来,不甘心、不甘心,怎么甘心在他面前流眼泪! 男人被尖刻的质问驳斥得无话可说,低下头去。过了一会,他颤颤巍巍地扶着楼梯站起来,沉默地一步一瘸下楼去了。 看着他苍凉的背影,采荟无名火又烧起来。 这个男人以为自己是谁,甩了人家又随便跑来搅乱一池春水,只不过稍微尖酸地说他两句,居然还很有骨气地掉头就走。他那引以为豪的刻薄毒舌呢?为什么不干脆反过来回骂啊,却要做出这副受委屈的可怜样子! “喂!”她越想越不甘心,疾跑几步,她追上去把他叫住。 他应声停下,却坚持着不回头。 “要多少钱啊?”她刻意用不屑的语气,像是对待上门乞讨的乞丐。 “不、不用了……”他挣扎着说,语音微颤。 “咦?怎么说不用呢?”她挑起眉毛,“不是很急着要钱吗?否则你怎么肯来求我?” 一直以来,你都是用这种颐指气使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啊,反过来品尝一下又怎么样呢? 背影僵住了,明明有180cm的高度,看上去却佝偻不堪。 她得意起来,抢上前去,绕在他身前,“没问题,既然你都向我开口了,我一定会借你的啊。呵,当然你不还也没关系。” 垂着头的男人崩溃了,反手想要拨开她,自己的脚却反而扭到,滑倒在楼梯上。 采荟这才看见,他眼眶旁边隐隐的青紫,是殴打的淤伤。 没待她开口,男人已经哽咽着哭了出来,“你、你们……我不借了还不行吗……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 无数个疑问在脑海中以千倍的高速旋转起来,采荟怔怔地瞧着他涕泪交错的瘦削脸庞,再也无法恶言相向。 那天,他和乐团为什么还出现在“仙乐”夜总会?翻遍娱乐报纸也没看见他们乐团出道或是上电视节目的消息,他们本来不是已经要一飞冲天了吗?他们被“战栗”乐队冲场,很明显是有娱乐界大人物幕后操纵,可是为什么那个看来厉害又有手段的男人要对付他们这种小角色?他们打架滋事被警察抓走后怎么样了?那个人会轻易地放过他们吗? 在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发生了太多的变故,她不知从何问起。 看着这个伤痕累累的孩子般的男人,她一时间没什么可说的,只好先想办法安置。家里有林蓉不方便带他进去,她只好半拖半拽着哭个不停的男人,随便打辆车出去找了家旅馆住下。 在老板异样目光的注视下,她要了个套间,拉着宋宇上楼。在电梯里她看见宋宇红肿憔悴的眼睛,心想老板不会把自己当成“逼良为娟”的恶妇了吧。自己想着有点好笑,等她从浴室里面沐浴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宋宇已经趴在床上睡着了。 看来没什么好做的了。 她自嘲地耸耸肩,把毯子搭在他身上,她自己舒舒服服躺上另一间房的大床,阖目酣睡。 毕竟,她也累坏了,什么事都要等到明天再说。 *** 清晨的时候蒙朦胧胧醒了,睁着眼看精致的吊顶天花板,采荟有点迷糊。 趿拉着旅馆的一次性拖鞋,她梦游般地飘到了隔壁的套间。 淡青色的晨曦透过豪华窗帘的间隙洒在宋宇酣睡的脸庞上,安详无邪得像个孩子。她轻轻喟叹,伸手拂过他凌乱的刘海。他的脸比起最后一次夜总会见面时后瘦多了,除了昨晚所见的眼眶旁边的淤青,他的下巴和耳根后也残存着点点的乌痕。看来那场群架让他受伤不轻。瞧他熟睡的模样,下巴越发尖瘦,清晰眉目间不见昔日冷傲的凛然神色,有的只是淡淡的忧虑和恐惧。 呵,再没料到,他也会有今日这般模样。那时的傲慢决绝哪里去了?只是一缕怜惜早已不受控制地漫上心头,宛如氤氲晨雾渺渺茫茫,却又真真实实存在。 她微微蹙眉,尽力回想那日在夜总会看见的森冷男人的模样。看他不可一世的气势,定然是不动则已,一旦发动就会心狠手辣、宁杀勿纵的类型吧。宋宇他们这帮伙伴怎么会去惹上这么个了不得的人? 想了一会,她决定不等宋宇醒来,自己出面解决这件事情。 既然骄傲如他终愿低头求恳,她又怎么能放手不理?如果她绝情一点昨晚就应该把他关在门外,明明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对啊,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了……在口中反复默念着,目光却牢牢地纠缠着那张清俊憔悴的脸庞不能稍离。 炳,到现在她也不想再自欺欺人。从看见他的那刻开始,她想要忘记这个男人的决心就已经动摇。她只想紧紧拥住他,再也不放他离开,不管他当初抛弃自己的无情,只要他回到身边就一切都可以原谅。 傻瓜才会把到手的幸福向门外推掉,那些可笑的自尊和面子都可以舍弃,只要他能留在身边。 她几乎都可以想象到为他解决一切烦恼后,他满脸笑意却要强行忍耐的模样了。在这些细节方面他总有种幼稚的可爱,总是死要面子、使犟强撑。可是拆穿他做什么呢?面子且都给他,她可以不要表面上的虚荣,只要他留在身边。 笑着想着,心花也朵朵绽开。她站起身来。 自己是那么喜欢他啊。 如果失去他,在这个寂寞都市里,她就再也投有寒冷时紧紧相拥的对像;就算再有生花妙笔也拼凑不出梦想中清静出尘的武陵桃源。 在梦乡中祈祷过多少次,他终于来到自己身边。没有横空出世的魏心岚,没有两人间无休止的争吵和互相伤害,她能这样平静地在清晨的曙光中醒来,俯首细视他恬静的睡颜。 难道是上天也在可怜她命运多舛,终于在此时大发慈悲,让她尝到事业、爱情双得意的滋味? 眉梢眼角挂上笑意,她再没此刻般容光焕发、颜如韶华。凭此时心境,就算要为他冲锋陷阵、赴汤蹈火也不在话下呵。 “放心。”她轻轻俯身,吻他熟睡的眼睑,像是许下—生的承诺。 *** 稍事梳洗,采荟直奔旅馆柜台结账,特意多付了一天的住宿费,嘱咐服务员不要去吵到他,随他什么时候醒过来。 彼不得旅馆老板与昨晚同样诡异的眼神,她叫了车去邹岱老师那里。 她现在虽说薄有名气,但实在对娱乐界沾不上边,想来想去只有找老师出面帮忙。虽然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讨厌他的女友夏熙瑜。 事实证明她的思路非常正确,邹岱老师很好说话,没有多问就打电话叫来了夏熙瑜。此后采荟就坐在老师的书房里跟那个女人相看两相厌。夏熙瑜问了很多问题,譬如她和宋宇的真实关系什么的。要不是碍着老师就在隔壁,她真想大声喊“关你什么事,臭女人”,一如她以前经常做的那样。后来还是咬牙忍了下去。 她对老师的爱恋真的已经是过去很久的事情了呵。 一年以前她可是无法想象自己会和这个女人平心静气谈话的样子。 接下来,夏熙瑜,带她去了医院。 她在魏心岚的病床旁边看见了那个男人——朱逸雷。 娱乐界只手遮天的大人物,在心爱女人面前的忧心仲仲,和平凡男子没什么区别。 采荟刚想张口说话就被他以手势拦了下来。他领她到外面的空阔庭院。夏熙瑜则自觉地留在了好友的病房里。 他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接着一直沉默着不说话,只是寂寥地望着庭院中央因夏季天燥而干涸的喷水池。 饼了好久,采荟决定主动开口:“那天在夜总会我见过你。” “噢。”他淡淡地不置可否,吐出袅袅的烟雾。 “你,能不能到此就罢手,放了宋宇他们?”她鼓起勇气开口。 “你是宋宇的什么人?”听到这个名字,他终于动容。 什么人? 呵,她是他的情人、他的伴侣,他的心上恋人。可惜一切都还只是她私心单恋,他从没亲口允诺。 不过,不要紧的,孟采荟不是怕输怯退的女子,总有一天也叫他平等交心! 她骄傲地扬起脸,夏日的朝阳下她年轻的韶颜焕然生光,“那你又是魏心岚的什么人?” 想不到她会傲然反问,朱逸雷愣了愣,险些被烟呛到。好一会儿,他爽朗笑了出来,“你、真是个勇敢的女人呵。” “那又怎样?你可不要迷上我啊。”她璀璨一笑,明媚如花,“我可是爱定了他一个,怎么也不放手!” “哈哈……”朱逸雷大笑出声,随手捻灭了烟头。 “好一个坦率豪迈的爱情宣言。”他扬起剑眉,“只是,他值得吗?” 朱逸雷侃侃而谈,滔滔不绝。他告诉她所不知晓的过去,那段晦暗的夏日恋情。 叛逆的少年,为了阻挠教授父亲与自己学生的再婚,加上与同学的一个愚昧幼稚的赌约,在一个天朗风清的夏日,和年轻的女大学生一而再,再而三地“邂逅”。刻意地接近与年轻的萌动,他们相爱了。纵然在明知暑期过后的实习中,两人的身份已经一跃变成师生,也阻止不了越发茁壮的爱苗。虽然,在后来的真相面前得知再婚不过是个误会。因为年轻偷尝禁果的差错,这场禁忌的爱恋面临最危急的考验。关键时刻,教授父亲挺身站出,为了心爱独子的前途牺牲了钟爱的门生,把诱惑的污水泼在无辜的少女身上。被开除学籍,工作机会也从此断绝,走投无路的少女在大雨的电话亭只能求救于心上恋人,却被怯懦的男孩挂断电话…… 这才是那段恋情的真相,一切起源于欺骗,终结于懦弱。 可是多年后他们重新相遇,少女月兑胎换骨成为金牌经纪人,男孩却沦为三流摇宾乐手。眷念旧情,心软的女子再次伸手相助,换来的,却是漠然的背弃…… “你知道吗?心岚这样躺着已经一个星期了!他从来没来看过她!”朱逸雷愤怒地咆哮着,“从来没有啊!” “而且是为了替他过什么庆生会,才会被那辆见鬼的车子撞了!” “那个小子是没血没泪的吗?!够狠!够绝!”他字字控诉,饱含血泪。 “今天冲着你,也是为了不让心岚再伤心,我就到此为止,放他一马。”他跺跺脚,又点了根烟,“哼,我朱逸雷想要不让谁混下去,谁就得乖乖走人!” “娱乐圈……哼,娱乐圈我说了就算。”他吐一口烟雾,目光森冷,“他的乐团趁早收了罢,有我在一天都是没地方可收容他们的。不过派出所那边我会打招呼,他们上次在舞厅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本来是打算罚他几万块钱,或者拘留7天的。冲着你来,我就算了。我也算是看在你这个小泵娘的痴情,让了一步。” “只不过……”他顿了一下,刻意反问:“你为这种男人,真的值吗?!” *** 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旅馆的。那个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她没吃饭,胃里空落落的,却不觉得饿。 出发之前的目的已经完全达成了,朱逸雷并不是个好讲话的男人,可是仍然同意了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可是她高兴不起来。 行尸走肉般到了那个旅馆,服务员却告知说中午不到宋宇就悄悄离开了。甚至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采荟不知道这种男人有哪点好。他甚至不留下来等待为他的事情奔波的自己。 难道真的像朱逸雷说的那样根本不值得爱吗…… 她看看天空,午时的阳光灼热而刺目,她随便拐进一家小饭店,要了饭菜还有啤酒。 冰过的啤酒在这样的炎夏喝起来特别爽快,就好像能把心底的郁闷一扫而空。自从得了胃炎以后她从不曾这样喝过酒。 喝到微醺的感觉时候她结账离开。她并不想明天艺文界报纸上出现著名年轻画家为情受伤,买醉消愁的新闻。之后她去逛街。她牢记血拼能让女人忘忧这种说法。 尤其在手中有了钱的现在。 她揣着金卡在百货大楼里尽情地狂购。以前她买过的那种牙膏又在做促销,上次送杯子这次是送扇子。她这次可以毫不犹豫地买下一套四色。因为售货员小姐的甜言蜜语,她很轻率地买下衣帽部新到的名牌套装,纵然是季节还远远未到的秋装。 提着大小提袋,她又去顶楼的餐厅吃了披萨当晚餐,还顺便外带一份给林蓉。 终于,消磨了这一天漫长的时光,她打道回府。 夏天的黄昏吹着醺人欲醉的热风,出了空调的出租车厢,她站在家门口的楼道前一阵眩晕。 怎么样都会过去的,时光和岁月就是这样的好东西。 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她在心里苦笑。 提步欲走,蓦地发现树冠阴影下的男人身影,惊讶莫名。 “你怎么……”疑问的话语没有问完,他已经迎上前来,一脸苍白。 采荟吞咽回那句话,静静注视着他。 斑驳的树影下,他的脸色苍白,眼神游离,像个无助的孩子般孤零零的站在那里,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头发上甚至还有细小的落叶。 “你去哪里了?”过了良久,他轻声发问,满眼哀戚。 采荟突然想起自己没来得及留言给他,要他在旅馆等自己。 “连你也不要我了吗?”他喃喃地说着,满脸被抛弃的寂寞。 看着这样的他,她心疼不已。或许她该觉得庆幸,落到这个地步的他只会来到她的身边。 放下手里的大包小包,她紧紧拥住他,几乎拥到他无法呼吸。 被动地被抱住的男人没什么回应,只是自言自语般在嘴里轻声咕哝着:“我找过父亲,可是他花钱把我保出来后说,只有我跟他回家乡去,他才会替我付第二笔罚金,否则就让我去拘留七天算了。” “可是……我不要跟他回去……”他低声地哭了起来,像个孩子般悲泣,“他已经再婚了,也有了孩子……我也不要去拘留所……”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眼泪不住地流下来。 “所以你才来找我借钱?” 采荟心冷了,放开手来。失了她的支撑,颓丧的男人一下子蹲倒在树阴下,垂着头喃喃自语,黯然神伤。 看他失魂落魄的模样,这就是她所爱的男人,所选择的男人吗? “值得吗?”朱逸雷的反问仿佛在耳畔响起,她退开一步,再退开一步。 那个时候,忽然觉得心很疼,几乎便要枯槁成灰。 自己认认真真用心去爱的那个人,是个不值得去爱的人,是个活在虚幻当中的人。顿悟的感觉几乎令她肝肠寸断。 在一次又一次的受伤当中,她总是那样安慰自己,总是说时过境迁、沧桑已定,少年时代的爱恋作不得准,成长以后的他迟早会敞开心扉接受自己。 可是一切只是错觉而已,一切只是她孟采荟的自欺欺人而已。 他,叫做宋宇的俊秀乖戾的男子,从来都没有成长,从来都没有从那个青涩的故事中走出来。就像是每个小孩子梦想中的彼得潘,他活在梦幻的世界中永不长大。只不过,跟自由驰骋在童话当中的小飞侠不同,他是困守在那场噩梦中止步不前,就如同沙漠中的鸵鸟,只会抱着头深埋进沙子,假装看不见外界的异动。 在那段掺杂着欺骗的爱情当中,两个当事人均受伤累累。魏心岚自不必说,连始作俑者宋宇也在往后的八年岁月当中饱受良心的谴责。年少无知的张狂与怯懦耗去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去忏悔与畏惧。从此,他收敛爪牙,放纵颓废,在自己的人生中任意荒唐。再没有什么可以进驻他的心房。 当采荟遇见他时,以为自己看见的是二十五岁的成年男子;其实,她碰见的那个有着大人躯壳的宋宇只是假象而已。真正的他,早在八年前就再没有成熟长大过。他依旧是在那个雨夜,接到电话吓得发抖的半大不小的孩子而已。 他恣意放纵,任性胡为,一旦遇到责任与事件却又无法担当。只能用乖戾无常的情绪、犀利刻薄的言辞来武装自己。可是—— 选择背弃父亲远离家乡,来到陌生的都市卖唱为生,是那年夏天迟来的叛逆吧。 阔别了尊长选择好的“正常”的成长道路,离经叛道、放浪不羁,是为那年夏天自己的懦弱做出的赎罪吧。 可怜的孩子啊…… 不敢爱人也不会爱人的孩子啊,这就是你对魏心岚说爱的方式吗?这就是你在八年后与她再度邂逅依旧选择盲目与逃避的原因吗? 漫长寒冷的八年中,没人比她更了解宋宇。傲然扬起的下颌,眉宇间决绝的乖戾,说到底不过是骨子里的自伤自怜。因为怯懦如同血液一样贯彻在全身,为了抗拒他人可能存有的鄙视和伤害,只好主动出击,用犀利尖刻的言辞打击别人。以为刺伤了别人,就能掩饰自己的伤口。因为内荏,所以色厉。 魏心岚当然是用错了方式,这样一个男人谁可用柔情束缚住?你越是轻怜蜜爱、柔情似水,越发只能换得他的决绝傲气,乖戾不驯呵。 一个紧迫不舍,一个闪避不已;一个心碎,一个神伤……好一出感天动地的大悲剧! 孟采荟并非善男信女,绝不会被他们的凄艳过往感动!她要的,是成全自己的爱情! 既然八年前他们有缘无份,事到如今就不要谈什么先来后到。魏心岚身边多了朱逸雷,她盂采荟对宋宇也绝不会放手。说她趁火打劫也好,说她横刀夺爱也罢,她只是个普通女孩,首要想到的只能是自己。 她看着眼前的男子,清俊苍白的脸庞消瘦得异常厉害,清澈的眼神中有着惊惶失措的惧意,脸颊上还有湿湿的泪痕。心跳的节奏开始不由自主地加快,胸口热了起来,她一再告诫自己,不要操之过急。 演艺事业完全被朱逸雷一手封杀,连糊口也没法保证;与父亲也断绝了来往;畏首畏尾的他更不敢去找心碎欲裂的魏心岚……是老天也怜悯她的爱情,创造出的最佳良机吧? 除了她这里,这个男人已经无路可去! 她蹲下来,平视着宋宇那双闪烁惊惶的眼眸,心中得意。 不要紧啊,可怜的孩子,就是等着你落到今天的境地啊,就是要让你一无所有只能投靠我啊!瞧你惊恐欲绝的模样,没了工作、梦想,亲人、恋人,连原先比天还高的自尊心也荡然无存…… 她是他惟一的希望,最后的救赎。 只要她伸出手去,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他吧?只要地拥他人怀,这个男人就彻彻底底完全属于她了啊! 可是,怎么能轻易便宜了他呢?对这个自私恶劣的男人。 “呵呵”轻笑着,盂釆荟扬起眉,一字一顿地发话:“要我收留你,条件很简单。” “承认我肚子里孩子的身份,跟我去法院注册结婚。”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她不慌不忙地说。 呵,既然这是个谁都无法用柔情束缚住的男人,那么,就照她的办法来吧。用强硬的手段逼迫他、用胁迫的方式威压他。让不容更改的法律程式充当浪漫爱情的誓约,虽然实际却是标准的采荟式作风啊。 看到男人恐惧的眼神,她微微翘起唇角:可不是吗,虽然知道他因为那年夏天的事情对成为一个小生命的父亲还是极为排斥,可是,她不会给出别的选择;纵然怀孕只是一个骗局和误会,却是逼他就范的最好借口! 他已经无路可走、无处可去,只有接受她的全盘条件、弃械投降。 对于驯养这只惊弓之鸟,相信没有人比她更适合。若他执意要做活在过去的彼得潘,她可不会做那个傻傻跟随着他做梦的温蒂。她要做那个尖刻坏心的小妖精,戳破他自我囚禁的美梦牢笼。带他冲破桎梏,直面自我。 丧失信心不要紧,遗忘梦想不要紧,她会很有耐心地陪在他身边,为他遮风蔽雨,引路指南。哪怕是失去全世界也不在乎,只要他记得她,做她一个人的他。她的爱浩如烟海,足以包容渺小卑微的他。养他、宠他、疼他、包容他。 “只要我答应……”那个一败涂地的男人哽咽着开口,伸出手指抓住她的裙摆,像是溺水的人握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你就会跟我在一起,永远不离开我?” 采荟笑得眉眼弯弯,“是啊,不离开你,不抛下你。” 怎么舍得丢下这个孩子一样的男人,怎么舍得把千辛万苦才弄到手的他拱手让人? 在他抬起泪水纵横的俊俏脸庞时,她终于伸出手去拥抱他,仿佛安抚般缓缓抚模他的发丝。 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跟魏心岚的关系还有待彻底清算,朱逸雷那边也必须打个招呼,自己要结婚的话也得跟朋友和父母知会一声。可是一切难题都不在话下,只因为—— 她已经彻底拥有这个孩子气的男人了! 用力拥紧怀中的头颅,在夏日的暮色中,她替他找回睽违八年的爱情。纵然,未来还须好好经营。 后记 我这次写的这个故事算是个比较另类的故事。 这也再次证明了作者我的恶嗜好:受不了打击而自暴自弃的女主角,自私又怯懦的男主角。摆明就是两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啊。 在两个主角身上,似乎有着太多的人性弱点。而且,他们总是只看到别人的缺点,以此来安慰自己,这种行为无异于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但是,即使是这样的人,也是有着爱情的权利的吧。 在人的一生当中,总有遇到挫折悲伤失意的时刻,如果就此一蹶不振,那么可以说一生就到此为止了。可是,有一部日剧《悠长假期》上说,我们何不把这段时期当做上天赐给我们的一段悠长假期,在这时候休憩身心、重整旗鼓,之后再迎来新的起点? 在这个故事当中,女主角因为遇见男主角,渡过了人生的灰暗时期,并重新振作起来,在事业上获得成功,另外,也找到了真正的爱情。 而男主角呢,因为过去的阴影,致使他把自己始终封闭在一个狭窄的暗房里,直到故事的最后他也还没有完全走出来(呵呵,我的故事里,男性总是比女性更加脆弱)。可是,宛如彼得潘一样,他是个活在回忆中的永恒的少年,苍白怯懦、脆弱敏感,总能引起女性心底深处的母性。不论是魏心岚还是孟釆荟,都是因此深深怜惜着他。 所以,请读者们宽容一些,不要过于苛责他,让他慢慢地成长,慢慢地遗忘心灵创伤,慢慢地学会真正的爱吧…… 言情小说长期被很多人视为白烂爱情剧。可是,我总想让它在无聊乏味时打发时间之外还要多一点点内容和功用,因此,开始了吃力不讨好的种种尝试:例如,像《丽音》一样,试着写写双男主角的故事(其实bl小说里面已经有很多先例。—。);又例如,在我这本《趁火打劫》中,用一般意义上的反面配角来领衔主演……又比如,让主角们在谈情说爱之外还会为梦想而努力;还有,并不是两个人相爱就理所当然会在一起,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忽略……当然,由于宇数限制以及个人功力所限,这一切的尝试和探索,不一定那么成功,但是,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 我想写出,不同于流俗的言情小说;我想要通过自己的文字,多少能向读者表达一些什么。 如果说,在我先前的那本《狂澜协奏曲》当中,我想表达的是“爱他就改变他”的话;那么在这个故事当中,我给予女主角的则是:“爱他就接纳他”。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总是有着形形色色不同的形态。 那么,作为读者的你,遇见的又是哪一种? 敬请期待。 同系列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