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 序曲 方可卿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扫把星转世。 她老爸嗜赌,家里像个小型赌场,小时候她在桌旁看大人打麻将,发现了一个可怖的现象,那就是不管她站在谁的背后,那人一定输钱,屡试不爽。 她把这事当作自己的秘密,怕别人拿她当怪物看。 案母亲各自都有外遇,十二岁那年,她被老爸带到那“狐狸精”的窝里,玩了三天才回家,结果被老妈吊起来打,说她丢人现眼,老爸只在一旁抽烟看报,一副没事人样。 为什么老妈不打那真正的“罪魁祸首”?为什么夹在其中的她要被当成出气筒?如果她有一双翅膀,她一定飞出这座牢笼。皮带的鞭伤十天后才愈合,每次洗澡她都要哭上一次,从那以后,她就决定自己将来不会孝顺父母。 十五岁,她老爸终于中风过世,她在丧礼上哭得货真价实,因为喜极而泣。高中毕业,她老妈觅得良人再嫁,她没兴趣当拖油瓶,也没人邀请她做一家人,于是她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夜校。 既然得不到家庭亲情,很自然地,她便往外寻求。交起朋友重义气,谈起恋爱重感觉,只要哪儿有温暖她就往哪儿钻。 交朋友是日久见人心,就算一开始不打不相识、不吵不了解,最后留下的必是知己。相较之下,情人反而是她的麻烦制造机,从十七岁交男朋友至今,从未遇过一个好男人,不是被脚踏两条船,就是被爱得发昏发狂,前者伤害她的爱,后者伤害自己来求得她的爱。 如今,心字已成灰,每次都哭到以为早已流尽一生的眼泪,以为所有的爱情分子都从她体内蒸发。然而,十七岁到二十七岁这十年来,她还是每次都爱上了,没有一次幸免。 她不过想找个家,有人疼有人爱,真有那么难吗?当她摊开掌心,那错综复杂的感情线,写满了十字形的歪斜线条,像是注定她永不超生的爱情。 好友们都曾为她掬一把同情之泪,毕竟世上要找到像她这么不幸的人确实也不容易。 十次去pub会有十一次碰上警察临检,刚领薪水就遭小偷妙手光顾,电脑总被不知名病毒侵入,三天两头又是小车祸一桩,她不撞人也会有人撞她,发票对了十年没中过半张,台北市一半以上的暴露狂她都看过了,信用卡号被接二连三盗用,甚至遇过房东太太对她“性骚扰”! 上天似乎有意安排她成为人上人,才会不断对她“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不管她多么想做个平凡人,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唯一能让她自傲自重的,是她的努力不懈,使自己的才华得以发挥。 虽然走过比别人更曲折的路径,但她的倔强从小就被浇灌茁壮,管它命运诸多刁难,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放弃,终于让她实现了梦想,将唯一的摄影兴趣变成工作,也以此养活了自己。 她不热衷算命,对于命运她早不抱希望,唯一能相信的只有自己,不管倒楣得多么不可思议,悲惨得多么荒谬可笑,她还是会承受下来,没有别人能依靠。 被朋友戏称为“台湾阿信”的她,早已明白,要活下去就得靠自己。 她从不相信童话,她的世界容不下那些虚伪的甜蜜,她需要的是求生守则,但直到二十七岁时,她在花莲被那场台风团团围困住,才发现爱情也有可能是种开运法…… 第一章 第一天九月十一日周日 看着眼前的落石,方可卿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这样? 苏花公路上,台风天里的一阵大塞车,交通停顿了四、五十分钟,好不容易开始牛步行进,她前方的车都顺利通过了石桥,轮到她可以起步时,她手忙脚乱地发动车子,才延迟了半分钟,后面的车就按了好几次喇叭。 “叭什么叭?只有你有喇叭啊?”她恨恨地骂了一句。 此时,彷佛要呼应那喇叭的刺耳噪音,突然“轰隆!轰隆!”的声响大作,一时间宛如地动天摇,一块比她车子大了两倍的石头就落在眼前了。 她惊呼一声,还好车子没发动成功,否则自己现在一定惨不忍睹。 惊慌之后是愤怒的感觉,可恶,老天到底想对她怎样?三天前她才和男友分手,感冒一个礼拜了还没好,卖命来到花莲替杂志社拍照,就偏偏给她碰到十年难见的超级台风。 现在老天赏她这块落石,是不是想告诉她,倒楣的程度可以更惨一点,最好打破人类纪录! 撑起伞,她走出车外一看究竟。哇!真的是座像陨石一样的路障,壮观毙了!事到如今怨叹也没用,干脆拿相机出来拍照,做个人生里程碑好了。 她还没走近那落石,突然有一双大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用力往后拉扯── “妳想找死是不是?”这声音好像她死去的老爸,凶悍得让她全身僵硬。 被拉着跑了几十步,远离了那块巨大落石后,她才被粗鲁地转过身,眼前是一个满脸胡子的高大男子,只见他继续咆哮道:“万一还有落石掉下来怎么办?妳这么想死,我可懒得替妳收尸!” 面对如此危险动物,方可卿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是直觉地把雨伞撑高,免得他一直淋雨。 十年修得同船渡,他们现在可是在同一把伞下,既然有缘就别那么凶,行不行? 危险动物的感应力似乎特别灵,接着果然就有落石块纷纷落下,有大有小、来势汹汹,把两人吓了一跳,不过可卿认为都是这人的嗓门太大,才会引发这些土石下坠。 男人抬头一看,突然抓住可卿大叫:“快跑!” 他把她的伞丢到一边,豆大的雨水便落到他们身上,痛得很,她还没弄清楚状况,就被他扯着,大步跑开原地。 两人在风雨中跑了将近五百公尺,他才拉住她停下脚步,可卿回头一看,脚差点软了,原来他们刚刚跑过的道路已变成一片山坡,两人的车子都被掩埋在层层泥沙土块之下。 “这会不会太夸张了?”除此之外,她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超级台风似乎对台湾这座宝岛情有独钟,大展神威、流连不去,害她现在被困在苏花公路上,雨水浸湿了全身,贷款还没付完的车子被土石掩埋了,身旁又是一个凶巴巴的男人,她真想问老天,到底够了没啊? 那男人不理她,从外套拿出手机,拨了号── “喂,是信用卡急救部吗?我的卡号是1324520,叫殷柏升。现在我人在苏花公路上,往苏澳二十公里处。这里严重山崩,我的车子被砂石掩埋了,请替我联络警方及拖吊队,尽快派人到这里来接我,顺便带几件……” 话说到这里,他对着听筒咒骂了一声:“shit!”原来是电池没电了。 要不是台北有成堆的工作等着他,他也不用在这种鬼天气里上路,还碰上一个不知死活的笨女人,瞧她先前兴趣盎然地盯着落石,彷佛想拍照留念似的,显然天真有余理智不足。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她仍睁着那双好奇大眼。 “还能怎么办?等人来救援吧。”殷柏升冷冷看她一眼,是个美女,但在他心中等同花瓶。 他观察四周状况,确定没有再度山崩的迹象,便背靠山壁坐在地上,闭目养神起来。此时此刻,最佳应对之道就是储存体力、等待救兵。 可卿好不容易接受了这突来的情况,看他一副不想理人的样子,也不想自讨没趣,便在离他稍远处坐下,愣愣地看着这雨中的山景。 如果能拍下这难得景色就好了,但她所有的摄影器材都在车里,还有证件、信用卡、存折、现金、记事簿、房门磁卡……天啊,她已经不敢再想还有什么了! 雨水狂吻着她的肌肤,寒意加重,她忍不住咳嗽起来,谁教她每次感冒都拖得有够久,而且正巧从昨晚开始发烧呢?现在可好,她只穿着一件t恤和短裤,救援的人再不赶来,恐怕她会先冻死在这里。 所谓祸不单行、红颜薄命,正是她整个人生的写照呀! “喂!妳过来!”殷柏升早发现她不断发抖,现在又咳嗽不停,心下不禁一沈。看来他遇到的不只有台风、落石、车毁,还有一个迟钝又重病的女人。只怕她才是最难应付的一关。 扁凭她那双修长美腿,他就能判断,她绝对是红颜祸水,而他不碰女人已经很久、很久了。 对于他的命令,可卿听若未闻,一来是他凶神恶煞的,之前狂按她喇叭,二来是她头晕昏沈,也没力气走过去。 只听得他又咒骂了一声,便自己坐到她旁边来,拿他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原来那是件防水的皮夹克,可以让她保暖一点。 可卿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心下一阵温热,想说声谢谢却又梗在喉中。仔细一瞧,他脸上除了粗黑大胡子,还有一双充满灵性的眼,说不定大猩猩也通人性呢! 他无意中模到她的额头,惊叫:“妈的,这么烫!”再模模她的脸、颈和手,温度全都高得不寻常。 “我每次感冒都要很久才会好……”她虚弱地笑笑,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这下他可知道她不好惹了吧? “啧!”犹豫了一下,他把她揽到怀中,让她坐在自己腿上,头则靠着他胸前。“麻烦的女人!” 他的良知让他无法见死不救,即使她是个烫手山芋,他也只得硬着头皮接下。 靶觉到他的体温传来,她发颤的身体瞬时得到慰藉。他的举动让她出乎意料,却又无法抗拒。 他应该是个好人吧?虽然长相粗野了点、口气欠扁了些,她也不能因此否定他的善良,钟楼怪人不也很善良吗?呵呵……她为自己的想法觉得好玩。 只是,雨怎么彷佛一直下不停的样子?头痛也好像永远清醒不过来似的? “喂!妳不会就这样死了吧?”他忽然乌鸦嘴地问。 哼!可卿白了他一眼,最好她就死在这里,让这只大猩猩抱着一个死女人,枯坐数天等人救援。这副想象中的景象让她又发笑了,却化成一阵剧烈咳嗽。 殷柏升轻拍了拍她的背,用大手摩擦她的手臂和肩膀,让她能好过一些。 傻女人!到底是在笑还是咳嗽?这种时候还笑得出来的话,他也只能说佩服了。但无论如何,他可不想抱着一具尸体。傻瓜也是有活下去的权利,他决定替她保留到送进医院为止。 可卿头晕得两眼昏花,软绵绵地任他摆布,明明在发烧,却又冷得彻骨,直觉性地向他偎紧。 这不是嫌弃挑剔的时候,他人再怎么凶恶,胡子再怎么粗刺,她都得忍下来,毕竟她才二十七岁,还想多活些时候呢! 凄风苦雨,雷声隆隆,恍若世界末日。 可卿想起圣经里那些最后审判的描述,确实是山崩土裂,风云变色,像现在一样。大自然的力量太伟大,他们这两个在生死边绿挣扎的人类显得无助极了。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如果真的要死,她不希望临死时,连身边的人都是个陌生人。 若非时间背景不太适合,他会以为她在向他搭讪,这女人有张颇受老天眷顾的脸,五官精致、嘴唇微翘,彷佛只要她一出手,男人都躲不开她撒的网。 他皱起眉,犹豫一下才说:“殷柏升,殷商,松柏,步步高升。” 非常简洁有力的回答,她想。 “殷先生,我叫方可卿,方是方法的方,可是可爱的可,卿是卿卿我我。” 他看起来并不关心她的名字,但还是点了头。 “如果……我没办法回去,麻烦你帮我跟我的朋友爱荷说,我的猫就请她照顾了,但我还没给牠取名字呢,你帮我想想该叫什么好?”她脑中一片昏沈,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妳发烧得很厉害,最好别再说话了。”他对这话题毫无兴趣,也不认为有讨论的必要,现在他只想尽快送她就医,不光是身体要检查,脑袋也需要。 可卿却不这么想,讨厌,她都快客死在这异乡了,他还敢限制她不能说话! “不,我一定要想出牠的名字,不然……太对不起牠了。我想想看……叫dolly好吗?你有没有看过『hellodolly!』这出音乐剧?dolly是一个热心的媒人,大半生都忙着帮别人凑成对,还好……她也给自己找到了很棒的对象……大学的时候,我就担任这部戏的摄影师哦!大家都是第一次演舞台剧,笨手笨脚的,可是很好玩耶!”她一闭上眼,彷佛就可以听见当时的掌声和欢呼。 他不带感情地说:“好,就叫dolly吧。”如果这能让她闭嘴,他没有理由不赞成。 “可是牠是公猫耶!应该取一个雄壮的名字是不是?干脆叫……牠殷柏升好了。牠的毛就跟你的胡子差不多,好想拔一根起来!”她抓抓他的胡须,但没有力气拔下来,只是倒在他怀中吃吃地笑。 他摇摇头,拿她没办法,随便她的小手对他轻薄。他一向认为女人是任性的生物,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救她可以说是出于良心,听她说话却没有必要,他最好谨守在界线内。 雨势没有变小的迹象,冰冷的水珠顺着可卿的颈项流下,她觉得自己正逐渐失去体温,连带着神智也没剩下多少了。 “殷先生,临死前你有什么愿望?” 他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没有,妳呢?” “我希望下辈子当一颗流星。” “什么?”他无法掩饰惊讶,这女人是不是烧坏脑袋了?或者她只有三岁的智商?虽然她的身材容貌一点都不像…… “流星啊!”她说得理所当然。“如果……我是一颗流星,就会有人对着我许愿,我就是带给他们希望的使者,不是很棒吗?像我自己现在毫无希望,如果能变成一个让人许愿的希望,那多好啊……每次去垦丁,大伙儿平均十秒就看到一颗流星,只有我一次也没看到,唉……” “妳发烧得太严重了。”他只下了这个结语,正常人不会在台风天里还在想什么流星的事。 “才不呢,这是我所发过最严肃的誓言。” “由此可见妳其他誓言的严肃性。”他不禁冷笑,女人除了任性,还爱胡乱发誓,以前他不就已受过教训了? “哼!”这只大猩猩,简直毫无人性! 可卿转过头去,心中暗暗希望,如果真的能实现,她决定把她的愿望改为一颗大石头,现在落下来把他的冷笑砸碎,就算要她陪葬也无所谓。 老天爷真要她死在这个地方吗?既不是凄美的殉情,也不是轰轰烈烈的牺牲,实在是一种无趣又痛苦的死法。身边没有王子也就算了,竟然还是一只不懂情趣的大猩猩,她这次可真是倒楣到家了! 像是过了几千几万年后,信用卡急救部的救护人员才姗姗来迟,还有借口呢。 “台风天嘛~~到处都有顾客发生意外,人手不够,所以就晚些来啦!拖吊队也是这样啊,忙得要命,他们说晚点再来拖车。” 殷柏升也不和他们辩解什么,横抱起方可卿便走上小货车,她轻盈得像只小猫,却是只落水猫,说不定随时会挂掉,但他还不想看她升天,白费了他救她的一番力气。 他将全身发抖的她放到长椅上,拿了几条毛毯给她盖上,说:“想活命的话,就把湿衣服月兑掉,全、部月兑掉。” 他特别强调最后一句话,然后便转过身去,看着前方。 可卿也不是傻瓜,知道自己最好听话。她收拾起残余的力气,便在毛毯下把冷湿的衣服月兑掉,包括内衣裤在内。 司机总算开动车子了,他们离山崩现场越来越远。再见了,她的宝贝爱车、她的谋生工具、她的钱包证件,但愿能早日再相逢呀。 “好了吗?”殷柏升问。 “好了。”她把湿衣服放到椅下。 他这才转过来,找了个塑胶袋帮她把衣服装好,她有点羞涩起来,今天她穿的是一套粉红色的内衣,还好他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 “躺好。”他用毯子把她盖得密不通风,只剩下头露出来。 他模一下她的额头,仍然烫得不象话,他皱起眉,对前面的司机吩咐道:“送我们到最近的一家医院,要规模大一点的。” “可能要走好一段路喔!路况不好,我尽量赶快。”司机也不想把活人载成死人,立刻加速前进。 “麻烦开暖气,开到最大。”殷柏升又下了个指令。 哇,他的言行就像是医生,说不定他真是个医生呢。可卿默默想着。 殷柏升抓起干毛巾,命令她:“转过身去。” 可卿乖乖做了,却没想到他是要替她擦干头发,虽然力道大了一点,动作还算挺轻柔的。 她咬一咬唇,这才想到殷柏升算是她的救命恩人,若没有他,她早就被掩埋在土石之下,就算逃过了那一劫,只怕也要冻死在冷雨之中。虽然他的嘴巴坏了点、态度酷了点,她确定他是个好人,难得一见。 “没事留这么长的头发做什么?”他边擦边抱怨,女人为何不能跟男人一样,剪个俐落清爽的平头就好啦!长发除了勾引人还能有啥用? “算我对不起你行了吧?”她不想辩论,这次看在他“刀子口、豆腐心”的分上,让他好了。 帮她擦完头发之后,殷柏升才开始料理自己一身的雨水,看着他用同一条毛巾擦头发,她不禁有种奇特的感觉。但当他旁若无人地月兑下衬衫,露出健壮的胸膛,她便立刻闭上眼,不敢再多看。 两人都裹上了毛毯,不同的是她全身赤果而发着抖,而他还穿着卡其长裤,一副没事的样子,因为他没感冒,体力也好,没有失温的问题。 “手给我。”他忽然转头对她说。 “咦……?”她迟疑地伸出手,难不成他会看手相?要告诉她说,她这辈子注定多灾多难?那她早就知道啦! 谁知他是握住她的双手搓揉,还皱起眉头说:“这么冰?妳确定妳还活着?” 问题荒谬,但他表情严肃,让她忍不住笑了。“也许我的手不知道我还活着,它们现在跟我的心脏失联了。” 大难不死,还能有幽默感,他该对她另眼相看,这女人虽然有点傻气,却不只是漂亮花瓶。 经过他反复搓揉,她的双手终于有些回温,血液流通后还产生刺痛感,彷佛被电到一样,而他的手又粗又大,给人一种温暖的安心。 “好了,可以了……”她不想继续被电下去,该是自己发电的时候了。 殷柏升看向窗外,他们仍在蜿蜒山路上。台风造成多处路段坍方,到医院可能还要一段时间,这时他应该尽量让她温暖,否则说不定她随时会昏倒。 瞧她那瑟缩怕冷的模样,彷佛他以前捡过的小猫小狈,他实在无法放任不管,既然捡都捡到了,至少得让她好好活下去。因此他又提出要求── “脚给我。” “耶?”可卿更讶异了,除了看手相之外也有看脚相的吗? 他毫不客气,从毛毯下拉出她的双脚,一碰就低声骂道:“怎么搞的?妳是冰做的吗?” “我上辈子可能是雪人吧!”平常就手脚冰凉的她,这时候更是冷得发颤。 这回他不用大手替她搓揉,而是把她的脚放到他的胸月复间,让她直接汲取他的温度,他可不想看她被截肢,小猫小狈万一少了脚,要怎么跳跃奔跑呢? “你不用这么做的……”她吓了一大跳,他的肌肉结实、体温如火,烧痛了她原本失去知觉的双脚,一阵一阵的好刺好麻。 “我比妳更知道该怎么做,妳最好搞清楚。”他的口气不怎么好,举动却是贴心的,继续“让渡”温暖给她,彷佛武侠小说中传送内功的情节,她一时还承受不起,咬牙忍耐。 除此之外,他的大手也在她的小腿上按摩,促进血液流动,这已算是肌肤相亲,但他没有什么歪念头,此时此刻只要能救她,他绝对尽力而为。 可卿眼眶泛红,一方面是因为冰和热的交替,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温柔,瞧他那么认真替她取暖,传送而来的不只是温度,还有感动。 救命大恩难以回报,若在古代,她可能要以身相许了。 终于医院到了,她挣扎着要站起来,但又要顾及身上的毛毯,很不方便,殷柏升脸上毫无表情,一把将她横抱起来,下了车走进医院。 幸好有他在。她不只一次这么想。她不是每天都会碰到救命恩人,大部分的时候她都得自立自强,少有机会倚偎在人家怀里,做个虚弱的娇娇女。 “所有费用由银行转付,把帐单寄到我家。”他对信用卡办事人员交代了一声,便转身抱她走进急诊室。 护士给可卿换上了病人的制服,让她躺在床上接受医生诊疗。 可卿觉得自己像个小婴儿似的,任人随意摆布,又无力又昏眩,几乎想掉下泪来,但一看到殷柏升那张棺材脸,她又觉得无论如何不想在他面前显得软弱,这是种没来由的倔强,常出现在她对一切失去希望的时候。 打过了针,服下药,她看着点滴瓶中的药水一滴滴落下,和窗外的雨慢慢有了一致的速率,这时她已产生了睡意。 殷柏升站在病床不远处的窗口,一双眼不时转到可卿身上,注意她是否有不舒服的状况。 其实,他已经送她到医院了,只要交给医生和护士照顾,他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留下,应该可以一走了之了吧?只是很奇妙的,他居然还不想走,想确认她真的没事,这还能以良知来做解释吗? 打开窗,点起一根烟,他默默吸了几口,听风吹过耳边,或许能告诉他一些什么。 可卿无法多想什么,因为浓浓的睡意已将她紧密包围,她终于闭上了眼睛。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一定要对那头大猩猩说声谢谢,希望他听得懂人话才好…… 第二章 第二天九月十二日周一 从夜晚到清晨、清晨到中午,殷柏升一直守在病床旁,只有在想抽烟的时候,才走到窗边。 他用力捻熄香烟,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这些事?真是怪了,那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麻烦,为什么他会不假思索的救了她? 还有,为什么他要替她送洗湿透的衣服,拿出那套内衣时还要忍受老板打趣的眼光?为什么他要找到标签记住尺寸,到女装部购买她的衣服和内衣裤?为什么他不能如期回到台北,却必须待在这沈闷的医院等她醒来?就算他再好心,也不用送佛送上西天吧? 不可否认,她是个好看的女人,还有种奇妙的魅力,身为一个功能正常的男人,会受她吸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女人!他生命中最难解的问题,最好再也不要沾惹上,否则会死得很难看的。 等她醒了,确定没事了,他就要转身大步离开,没错,这才是他该做的。 还是想想自己的事吧!来花莲一个礼拜了,他待在学长的牧场帮忙,学长不断邀请他留下,而他也认真考虑着,却一时放不下台北的工作,就像眼前的情况,进退维谷,动弹不了。 外头大风大雨的,他在室内来回踱步,像只烦躁的困兽。一转头,却发现那女人已经慢慢苏醒过来,他便走近病床去。 她的眼睛是什么样子,他原本已经不太记得了,现在才发现是如此深邃,有如宇宙中的黑暗与星辰,对比得恰如其分。 忽然间他想通了一件事,她的魅力不只在于美腿、俏脸,更在于这双若有所思的眼眸,时而孩子般的稚气,时而女性化的娇柔,教人一看就通往心坎某个柔软的地方。 “妳总算醒了。”赶在他想打醒自己之前。 “你……你是谁?”她皱眉问道。 怎么,发个烧就会丧失记忆吗?他没倒楣到这种程度吧?“我是谁?我就是那个救了妳的倒楣鬼!”还莫名其妙做了一堆没做过的事,全拜她所赐。 她惊呼一声。“可是,你的胡子?”她记得他是只毛茸茸的危险动物呀! 他模模下颚,不过是刮了胡子,换了衣服,这笨女人就认不出他是谁,他也懒得多说什么了。 他在牧场上的生活,等于是远离了文明都市,连镜子都没得照,又忘了带他惯用的刮胡刀,干脆就任胡子随意生长。昨天他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脸,才发现模样挺吓人的,索性刮了胡子,这样周围的人就不会瞪大眼睛对着他瞧了。 “反正我就是在妳车后面的那个驾驶人,别怀疑了。” “嗯……还满好看的。”可卿的说法很保留,事实上她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从大猩猩变成帅哥,上苍造化让人惊叹。 他有着挺直的鼻、薄厚适中的唇、线条男性化的脸庞,更令人惊叹的是,他的眼睛又深又黑,彷佛黑玉藏在其中,随着光线变化而展露不同色彩。 “看什么看?有力气的话,就换上衣服吧,我们得走了!”他不小心竟用了“我们”这两个字。 “去哪儿?”她赶紧收回视线,看帅哥看到发呆很丢脸的。 “火车站!妳走妳的,我走我的,最好不同方向!”因为对自己感到恼怒,他嗓门连带提高了起来,直往门口走,还重重关上了门。 敝了,他不是决定等她醒来就要闪人了?怎么一开口却说出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话?莫非是台风造成潮汐变化,潮汐变化又影响地球磁场,而地球磁场吧扰了他的脑波? 对,绝对是这样没错!否则教他如何说服自己?一切都太荒唐了! “凶什么凶?最好和我老爸一样早点中风而死!”在殷柏升走出门后,可卿才低声骂道。 她不情愿地打开纸袋,虽然讨厌他的施舍,却不得不换上的病人制服。她最讨厌制式化的东西了,丑得让她沮丧。 但一看到那衣服,她却呆住了。那是一件仿旗袍式的连身裙,银色的丝质布料,绣有粉白色花草,侧边开衩到膝盖上十五公分。 她曾经在百货公司看过类似的款式,也试穿过了,但因为它的高价位而忍住不买。谁想得到那大猩猩竟会有眼光买来给她? 不,不是大猩猩了。他把胡子刮干净后,倒是个很有味道、很富英气的男人。 连身裙之外,还有一套内衣裤,都是银白色的,内衣确实是她的尺寸,内裤正是她喜欢的蕾丝花边,低腰高衩。 这辈子还没有别的男人替她买过内衣裤呢,第一次竟然就买得这么合她意!现在她穿起这些贴身衣物,想起这是他亲手挑选的,不禁升起一种暧昧的感觉。 穿上内衣后,再套上连身裙,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绾起了一个髻,虽然病容苍白,也没上妆,居然很是满意。 还是该感谢他的,即使他的礼貌不及格、态度有够差,但比起一些光说不练的男人,他算是行动派的,做到最细微处,却没有半点自夸。 想到以前那几个男友,还不如一个刚认识的陌生男人贴心,她该好好检讨自己看男人的眼光了。 一阵敲门声响起,她突然有点羞答答地,小声说:“请进。” 殷柏升一进了门就想骂人,骂那售货小姐! 他明明说他要的是一件简单朴素的衣服,当售货小姐拿给他这件时,他只瞄了一眼,看颜色满清爽的,又是长裙,比她原本的超级短裤加无袖t恤好多了,便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可是售货小姐没说这衣服又紧身又开高衩,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 不,是他最不想要的! 还有,这女人的脸上干么那么似笑非笑的,他可不是那种荷尔蒙分泌过多的青少年!虽然她的模样足以让男人犯罪,但他早过了那个年龄,绝对不会随便被点燃。 “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件衣服。”可卿甜甜地说。 这岂不是废话!所有的女人当然都喜欢新衣服,特别是当她们穿起来像是蛇的苹果那般诱人。 “咳,这只是小事而已。”他被自己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女人的煽动性太强,他千万得当心,蠢蛋做一次就很够了,他绝对不允许历史重演。 “你觉得好看吗?”她转了一圈。 天,更加废话!女人明知道自己有多超出“好看”这个形容词,但仍坚持要男人锦上添花一番。 “好看。”除此之外,他绝不会多说。 她含羞带怯地说:“谢谢!” 看她微笑成那模样,彷佛他说了什么甜言蜜语似的,女人真蠢,但是男人更蠢……至少目前他就觉得自己蠢毙了。 “咳,”快快收心敛神、回归正题吧!“刚才我和警方搜寻队通过电话,他们说因为台风造成太多灾难,救人为第一要务,妳和我的车大概都要等到一星期以后才能拖吊。” 没了车,日子还是要过,幸好他的手机和皮夹都放在身上,他得快回台北工作,只要确认这女人没问题了,他就得迅速离开,否则他有种难以月兑身的预感…… “啊?天呀!”她颓然坐下,神色沮丧。“我的摄影器材都在车里,还有手机、证件、信用卡、现金、记事簿、房门磁卡,我怎么回台北呢?” “我也要回台北,我可以帮妳出车票钱。”反正他都已经出了医药费、干洗费和置装费,只要能送走这个女人,那不算什么。 “哦,真谢谢你,我会还你钱的。可是……我没有房门磁卡就不能进门了。” “找个锁匠来。”他还没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心想送她回台北以后应该就了无瓜葛,管她多诱人、多特别,都不关他的事。 “我自己一个人住,那大楼都是用磁卡刷门的,普通锁匠没办法打开。” “重新申请一张要多久?” “一星期。”她几乎是叹息着说。 “那妳只好去住朋友家了。”他点起一根烟,这是他思索的习惯,不过得站离她远一点,这也好,免得忍不住欣赏她的美。 “我的记事本在车子里,电脑在家里。现在没有记事本、没有电脑,朋友的电话我一个也不记得。”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有时她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会忘记。 “认不认识邻居?”他继续想办法,并非为了她,而是为自己,万一她无处可去,他不就得负责到底……怪了,他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刚搬进去三天,一个也不认识。” “住饭店好了。” “没有身分证明就不能住饭店,只能住那种很可怕的小旅馆。”万一有针孔摄影机拍下她洗澡的画面,她不就成了偷拍光碟的女优?不,她不想出这种锋头啊…… “妳爸妈呢?”他开始有点不安,这该不会是天意吧?注定他们要继续“黏”下去? “我爸早去世了,我妈改嫁到台南,算了,与其去住她那里,我还不如流浪街头。”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母亲,血缘这种东西对她毫无意义。 “妳总有个男朋友吧?”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不像刻意刺探。 她仰天长叹,几乎要被衰运击倒。“没有了,我来花莲照相前一天跟他分手的,时机抓得刚刚好。更惨的是,现在杂志社老板一定要把我杀了,因为我的底片都在车里,这下交不出东西了。” 她在这家杂志社待了三年,是最久的工作纪录,如果因此被炒鱿鱼,之前的努力全泡汤了,她还常偷偷幻想能升上组长呢! 殷柏升向天翻个白眼,说:“妳可真倒楣!” “关于这点,我早就很清楚了。”可卿强打起精神,微笑说:“请你带我坐车回台北,我会自己想办法的,谢谢。” “真有这么简单就能解决?” 他生平没看过这么奇特的女人,眼前可说是槽透了的情况,为何她还能有那种神采、那种毅力?不自觉的,他更难移开视线了,那是一种生命力的光芒,将他牢牢吸引住。 “不然呢?”她耸个肩反问。 想她方可卿生平最习惯的就是倒楣,不自图振作,难道要对他哀泣? 对啊,不然呢?他也这样问自己,莫非他要收容她?又不是疯了!最后,他只吐了一口烟,说:“我去办出院手续。”便转身离去。 没想到,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却缠绕在心中徘徊不去,他居然就此放不下她…… 殷柏升走出门后,一位还像是学生的护士小姐走进来,她端进了餐点,一脸笑嘻嘻地,可卿却搞不懂她在傻笑什么。 “妳今天好一点了吗?”护士换上一瓶新的点滴。 “嗯,谢谢。”可卿歪着头抬起左脸,让护士拿耳温枪“扫射”一下。 “体温下降了,还是有点微烧。”护士对她看东看西的。“新衣服啊?” 可卿点点头,没答腔,护士又问:“他买给妳的?” “嗯……没错。”虽然没有必要,可卿在心中加了这句……却让她乱感动的。 护士一脸艳羡地说:“好棒哦,真漂亮。”说着还轻轻模了一下那件白色旗袍。 “谢谢。”这么受人羡慕,可卿竟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妳未婚夫对妳好好哦,我们都感动得要命。” 咦,可卿愣了一会儿,这怎么回事?她何时订婚了自己都不知道? 护士小姐双手交握,颇为陶醉。“昨晚他一直守在妳身边,我来巡班两次,第一次看他站在窗边抽烟,第二次看他坐在床边望着妳。他都不说话,酷酷的,对妳却是那么关心,他刮掉胡子以后,又是那么帅气……叼着一根烟,整个人显得那么忧郁……” 这小女孩显然是进入暗恋第一期的状态了,很久以前,可卿也曾在镜子里看过自己这种表情。 护士闭上眼叹息了一声,才略显尴尬地恢复镇定说:“你们感情一定很好,对不对?” 可卿不能否认也不能承认,只好微笑带过。 “如果将来我也有这种对象,那我就……”消失的话语中藏着无穷想象。 “有一天,妳总会遇到自己理想的另一半。”可卿愿意对每个人付出这样的祝福,虽然她自己也很需要。遗憾的是,从她的初恋以来,常常不是为了对方有多可爱,而是因为太想爱人、太想被爱,才会一再投入爱情漩涡。 护士小姐甜甜地笑了,任何人都喜欢这种祝福,不管实不实际。 这时,殷柏升推门进来,护士小姐一下子就红了脸,嗫嚅地说:“啊,妳未婚夫来了,我……等会儿再来收餐盘。”她跳着离开,不,几乎是飞着,临走前还不忘丢下一句:“祝你们永浴爱河!” 殷柏升的脸立即僵起来,方可卿向他挑挑眉,沈默地询问。 “这家医院的住院手续麻烦得要命,那只是权宜之计。”这的确是事实,但为何他说起来理不直气不壮,就是被染上了那么一点暧昧的颜色。 “喔!”可卿点点头,不置可否。 他却在室内走来走去,似乎沈不住气,又转过来说:“妳不要多想,这根本不代表什么!” “我应该想到什么吗?”她故作无辜状,心中却在暗笑,这男人害羞起来真可爱! “妳……吃妳的饭!” 他说这话的口气简直像是在对狗说的!这一来,她的脾气也被点燃了,汤匙随手一丢。“偏偏不吃又怎么样?” 他倒是一惊,不相信她会反驳似的。“什么?妳不吃?” 她不吃饭怎么行?都已经生病了还不多补充营养?万一她一直没好起来,他不就得一直被她黏着?不不,好人不必做到那地步,可他偏偏甩不开那想法。 “没错,不要怀疑你的耳朵!”她把餐盘放到桌上,头一转不理他。 “吃饭。”他两步就走到桌前,挖了一汤匙蒸蛋,递到她面前。可卿给他的反应则是皱起鼻子吐舌头。 她多样的表情让他惊讶,是否每个女人都有一千张面具?若继续跟她相处下去,他能看到多少种面容?哪个才是最真实的她?他发现自己相当好奇。 “不吃我就不带妳回台北。”他试着用胁迫法,看她有多倔。 她深受威胁,致命威胁,但比起倔强,她早就打遍天下无敌手。“本来就不关你的事,你要走就走!” “果然是个麻烦!”他像在对自己说话,还摇了摇头。 她在内心冷哼。“那你干么自找麻烦?” 他没有答案,静了一会儿,两人瞪着对方,不知怎么搞的,他深沈的眼眸里居然出现了笑意-- “妳怎么气得脸都红了?真像小孩子。” 她的肌肤白女敕若雪,染上粉红更是好看,他得强忍住冲动,才能不伸手去抚模。 可卿当然否认了。“哪……哪有?” 这下他嘴角也出现了微笑,改用温和的语气说:“妳感冒了,要多吃东西才会恢复精神,光靠打点滴是不够的,来,嘴巴张开。” 既然他都对外宣称是她的未婚夫了,就哄哄她、劝劝她又有何妨?昨天在车上,他不也替她暖手、暖脚了?要救她就得救得彻底,被他照顾的小猫小狈,哪只不是健健康康的? 竟然来这招软的!可卿讶异地瞧瞧他,他眼中是一片诚实的关心。这教她反而有些惭愧,再怎么样他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大恩未报,她还要求人家温柔体贴、绅士斯文,确实是过分了。 吞下了那口蒸蛋,她就说:“我自己吃吧。” 他笑了笑,又喂她两口,才把汤匙交给她,自己走到窗口去。 可卿看他又点起烟,突然明白他为何要在打开的窗口抽烟,因为他不想污染了她的肺。 而这样看着他站立的侧影,一手放在口袋里,一手拿着烟,眼光眺向远方,若有所思。可卿陡然可以了解那护士小姐的心情,这时候的他……真的很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 他们搭的是晚上七点十分的火车,因为台风天交通受阻,其他运输工具几乎都停摆了,这班火车也是他们等了很久才开出的。 殷柏升买了一些热食,自他们上车后便交给她,此外,他还提着一袋干洗过的衣服,那是她的衣服和内衣,准备到了台北再交给她。 方可卿又累又倦,根本没有胃口,道谢过后就一直捧着那大纸杯,却动也不动,只是倚着窗,看那雨水滴滴答答,想及一生的许多画面,发起了愣。 不管是搭乘什么交通工具,她常爱幻想这是回家的路程,只是究竟她的家在哪里?她真能好运到拥有一个家吗?有谁会等她回家?她又能等谁回家?或者两人一起牵着手回家? “喂。”殷柏升的声音打断她的想象。 对于他的呼唤,她只懒懒地点个头,雨天总让她有点失神。 “喂,吃饭。”他扳回她的肩膀,发觉她的骨架纤细,只怕台风一吹就要吹跑了,一股保护欲油然而生,至少在这段不长不短的车程上,让他好好照顾她吧。 “我不想吃。”她老实回答。这男人干么老催促别人吃饭?真像个医生!而她讨厌医生。 “妳最好自己乖乖地吃,否则等一下我就亲自喂妳吃。”对小孩子就得软硬兼施、恩威并济,而生病的人都是小孩子。 可卿回瞪着他,很好笑地发现自己还有发火的力气,她挑衅道:“喂啊!” 他真的打开纸杯,瞬时热气腾腾,原来那是一碗虾菇粥,掺煮甜豆仁、玉米粒、香菇和红萝卜。不晓得他是从哪儿买来的,虾菇有补血的功用,粥品又是专门给病人吃的,瞧着人家这份心意,她也不好意思不吃了。 一回生、二回熟,他很快掌握了喂食的技巧,就那么一口一口地喂着她,可卿吃得慢,又要休息,他却也没有抱怨。看她苍白的脸颊多了些红润,他觉得好极了。 等到她终于吃饱了撑着,他拿了一瓶矿泉水给她,从口袋里掏出药包说:“现在可以吃药了。” 这种温柔真讨人厌,因为是和粗鲁一起混合着。可卿一阵脸红,非常搞不懂他,怎么又是凶恶又是体贴的?害她都不晓得如何应付。 “谢谢。”她小声地说。 他挑起一边眉毛。“什么?” “我说谢谢!”这种话还要人家说第二遍! “原来我真的没听错,妳说的是谢谢?”他话中摆明着是打趣。 “你知不知道你很讨厌?”怎么会有这种人呢?欠扁又善良,太矛盾了。 “知道,所以我们赶快离开彼此比较好。”他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逢场作戏没关系,他可不想真的成为谁的未婚夫,那种蠢事做过一次就够。 “哼。”她撇过头去。 服过药的缘故,她的眼皮又沉重了起来,火车的转轮声像是天籁一般的催眠曲,在她耳边哄慰着她入睡,蒙蒙眬眬之间,她还没想到前程茫茫的解决之道,就陷入了深如海底的梦境。 火车到达台北已经是十点半,殷柏升在火车刚进入地下时就醒过来,他睡着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居然和那女人互相倚偎,害他一清醒就吓着了。 可卿的脸庞贴在他肩上,写满了脆弱与信任,柔软的身体倚在他怀里,白女敕大腿露出了一半,小手有意无意地放在他胸前,香味若有似无,立即引起他最直接的反应。 不行、不行,她太诱人也太危险,他没兴趣再当一次傻瓜,这女人一看就知道惹不起。 他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有力量将她推开,所幸她睡得很熟,并没有感觉到什么,那位医生开的药方倒是不错。 但看到她曲线毕露的模样,他还是心神难宁,月兑下外套给她盖上,眼不见为净,只是那心底的影子……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淡化吧,他想他做得到的。 “各位亲爱的旅客,我们已经抵达台北车站,要下车的旅客请依序下车……” 便播到站的声音将可卿吵醒,她一看见身上的外套,便对他微微一笑。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笑容,让他有种甜甜酸酸的感觉,而他不想将此当作习惯。 下车后,他们走出收票口,上了楼一步步踱到门口,两人同时停下脚步,有种形容不出的沉重气氛。 可卿歪着头说:“呃……能不能把你的地址给我?我会把钱寄还给你。” 这女人显然脑子里少了一根筋,现在她自己都无处可去了,还说什么还不还钱?殷柏升拒绝道:“不用了。” “不行,我一定要还你钱的。”怎么说他们都是萍水相逢,他没义务对她好成这样,若能让她付钱抵还,就不必太挂记他的温柔,只当是有借有还、彼此扯平。 离别在即,他们非得讨论这无聊话题吗?他被一股莫名的烦躁感抓住,大声道:“我说不用!” 看她低下头,他立刻后悔了,他到底在凶什么鬼?怎么他的理性一碰到她就消失无踪? 正想伸出手安慰她,她却又无开口道:“无论如何,谢谢你。”说着便把外套月兑下还给他。 他接了过来,两人一阵沈默,都等着对方先开口。良久,他实在受不了这种窒息感,才说:“我先走了,再见!” 再僵持下去,怕会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他内心的雷达已经在大响:危险!危险! 她看着一旁,故意不正视他,点了个头说:“嗯,再见。” 他转身走出了门口,脚步却奇异地无比沉重,彷佛可以感觉到她在身后默默的凝视,但他坚持要自己快跑、快逃!再不逃就没有机会了! 他在马路旁冒着雨拦计程车,居然十分钟不到就来了一台,看来计程车司机赶着赚台风钱,连安全都不顾了。 殷柏升坐上车,说了地址,那司机很年轻,大概也不懂路线,便多问了几句。就在这关键的一刻,他从眼角看到她站在车站门口的踪影。 她的视线正望向远方,身体有一半淋着雨,似乎也不在意,夜风中,白色的旗袍长裙轻轻扬起。她双手环抱着肩,因为那是无袖的衣服,恐怕是冷着她了。 在雨中,她看来像一缕百合花的幽魂。 司机终于搞清楚路线后,缓缓从左方开出,殷柏升随意往脚边一瞥,随即听见自己叫道:“停车,在这儿等我一下!” 他抓起脚边的袋子,打开车门冲了出去。 再次看到他,可卿倒退了一步,整个人吓了一跳,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吗?无家可归的她,并不想再打扰他什么,也不想变成他口中那个“麻烦的女人”,尽避天地之间无处容她,她仍有那份自傲。 “忘了给妳这个,是妳的衣服,洗过了。”他把洗衣店的袋子递给她,里面还塞了五千块。 “噢,谢谢你。”她有点不知所措,怎么他还记得这件小事?又为何那样深深凝视她?可知眼睛是灵魂之窗,会将别人的灵魂给勾走的。 又是一阵沈默,他终于问:“想到要去哪儿了吗?” 她摇摇头,雨水从她长发梢落下,在灯光不像钻石一样,闪烁动人。 “我想到了。”其实他什么都没想到。 “想到什么?”她眼里闪着迷惘,不知自己有多惹人怜。 “去我那儿。”话既出口,他胸口那股烦躁便瞬时烟消云散。不等她回答,他抓住她的手,说:“快点,计程车不等我们了!” 妈的,他说“我们”说得真是太顺口了! “咦?”可卿一时傻掉了,他当真要收容她?只不过陌路相逢,他何须做到这程度?刚才她还想问老天,她的家究竟在哪儿?这可是老天给她的答案? 一把她拉进车里,柏升也不去理她,便对司机说:“可以走了。”然后月兑下外套给她披上,不让她再有机会加重病情。 可卿咬着下唇,一直没开口,她的感受无法以言语形容,向来倒楣的她肯定是遇到贵人了,但若他不是男人该多好,她的男人运奇糟,她怕搞砸了这一切。 柏升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只是专心看着前方路况,顺便将心中雷达关掉,用不着侦测什么危险目标了,他已决定带核子弹回家,小小地雷还算什么呢? 至于车里的第三人,那位年轻的司机呢?他刚才看到客人跑掉,却又带回一位小姐,于是露出一个了解的笑容,这太明显了,情侣吵架又复合,常有的事! “人客,到了。”二十分钟后,年轻的司机转过头来说。 殷柏升拿给他一张千元大钞,并说:“不用找了。” 可卿看着这举动,体会到他的用意,因为在这种台风天还出门做生意,想必很需要这笔小费。 丙然,司机满脸感激。“多谢!多谢!” 殷柏升打开车门下车,可卿看外面还是凄风苦雨的,忽然间拿下定主意,不知该跟着他,还是坚强说声再见?但他不等她做决定,直接拉住她的手,要她立刻下车,让计程车司机再去做下一笔生意。 “别发呆,淋雨淋得还不够吗?”他可不想再送她进医院,一整夜就守着吊点滴的她,那太凄凉。 可卿困惑极了,当他打开大门时,她还是不确定自己是否该走进去,她连他是怎样的人都不了解,但此刻却又没有别的选择。 柏升看她还在发愣,二话不说便硬拉她进门。 她原本以为会看见谁的,例如他的家人、妻子、儿女……但屋里是暗着的,等柏升开灯后,她只看见一个简单但舒适的客厅。 她没坐下,因为裙角都还滴着水,也不敢乱走动,怕弄湿了他的地毯。 他走进卧房,拿出衬衫和长裤,塞到她手中。“浴室在那儿。”他指给她看。 她点点头,踮着脚尖走进去,不管怎样,先把这一身湿弄干吧!她可不希望感冒并发成肺炎。想对抗命运的恶作剧,得有健康身体才能面对。 浴室里摆着他的盥洗用具,可卿想到等一下要用到他的毛巾,会不会太亲密了些?究竟要把他当成恩人或男人?很难分出一条界线。 虽然搞不懂他这个人,阴阳怪气的,但她却信得过他,这更是奇怪了。 五分钟后,她月兑掉了全身的湿衣服,拉开浴白旁的塑胶浴帘,正想放一缸热水,眼睛却接触到一个令她全身发毛的东西-- “哇啊~~”她发出一声连自己也想象不到的凄惨尖叫,退后几步,对眼前情况无法置信。 “妳怎么了?开门!喂,快开门!”柏升在外面叫着。 她的手不住发抖,却很快打开了门,柏升一走进来,她就慌乱的扑向他怀里,抱住他的颈子叫道:“浴……浴白里有鳄鱼!” “我知道、我知道,不要怕,我在这儿!没事的!”他抱紧她几乎滑落的身体,轻声哄慰。 “你……你知道有鳄鱼?是你养……的?”她喘息连连,心跳仍不能稳定。 他拍拍她的背,以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说:“不是我养的,是我医院客人的宠物,我没告诉过妳我是兽医吗?这只鳄鱼叫做rex,是公的,牠刚做过结扎手术,个性很温驯,妳不用怕。我都忘了还有牠在这儿,对不起,让妳吓着了!” “有人养鳄鱼当宠物的吗?”她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主人? “在这世界上,只要有钱,妳想养人当宠物都可以!”他语带讥讽。 “我不管他要养什么,你把牠放在这儿干么?”刚才一看到那黑绿色的动物,眼睛闪着野性的光芒,就像恶梦中才会出现的怪物,她吓得简直快掉泪了。 瞧她花容失色、余悸犹存,他一阵心疼又抱歉,都怪他单身生活太久,忘了还得顾虑到别人,尤其是女人,跟他应该算是不同星球的人。 “牠是老顾客养的,那人前天出国去度假了,出门前把rex送来我家放着,我就是为了牠赶回来的……妳不喜欢的话,我明天就把牠送到宠物旅馆去。” 怎么突然管起她喜不喜欢了?这很重要吗?可卿真是被他弄糊涂了。不过她实在很不喜欢rex就是! “我绝对不想再见到牠了。” “妳在发抖?”他低沈地笑一声,抚过她的长发,想到那次替她擦干头发,他忍不住抱怨她干么留这么长,其实长发也不错,至少替她遮掩了一些重点,天晓得他现在的视野太优,就快杀光他的理智细胞。 “山崩也没这么可怕!”她把脸埋进他胸前,缓缓调整呼吸。 等到她终于平静了一点,他才突然问道:“妳冷不冷?” 可卿被问得莫名其妙,但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一丝不挂,正赤果果地贴着他。这一惊,可比看到鳄鱼要严重得多了! “不准……不准看!”她立即推开他,双手抱住自己。 他也下低头多看,只盯着天花板。“我什么都没看到。” 骗子!他暗骂自己,但这时不说善意谎言该说什么?难道要说他什么都看到了,而且非常满意、非常赞赏?他不至于白目到那种程度。 她实在倒楣到无话可说了,谁会像她这样沦落到有家归不得,借住在陌生人家里也就算了,居然还被鳄鱼吓得胆战心惊,现在又处于最最尴尬的情况,一切荒谬得可笑! 浴巾就在他身后,但离她有一段距离,她只好拜托他:“帮我把浴巾拿来,在你后面。” 他依言而行,取了一条水蓝色的长浴巾,不待她多说,便从她背后绕了一圈,将她整个人包了起来,只露出头部而已。两人视线一接触,什么感觉都有,就是说不出话来。 终于他从干涩的喉咙挤出声音。 “我也许不算什么绅士,但也不是野兽,妳不用紧张。” “嗯……”其实她对她是有那份信任的。 在这么离谱的情况下,她还是忍不住去看看他的反应,而当她发现他正处于兴奋的状态,脸上不禁红了一片。没办法,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在乎男性对她身材的看法,她也不例外。 “我房里还有一间大浴室,那间没有鳄鱼,妳要不要去?”他这一说,暧昧的气氛才缓和下来,于是她轻轻笑了,低头走过他身边。 她没事了,他却有事了,望着自己不安分的反应,他猜他需要洗个长长的冷水澡。 夜深了,殷柏升站在自己的房门口敲门,这可真是件蠢事!但碰到方可卿以来,他认为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进来吧。”听她说话的语气,多像主人的口吻! 一推门,他看见她正坐在床边梳头发,身上只穿了一件他的衬衫,看来格外地稚女敕可爱。 “对不起,借用了你的梳子。还有,你的长裤太大,我一穿上就掉下来了。”她指着旁边那件折好的裤子。他的品味挺好的,难怪帮她挑衣服也挑得很适当,刚才欣赏他的衣柜时,她颇为赞叹了一下,这年头有钱男人不稀奇,有品味的男人才少见。 “喔。”他的喉咙又干哑了,刚才的冷水澡完全没用。 “你也洗了澡?”她将赤果的腿收进宽大的衬衫里,似乎在躲着他什么。 他知道她还记得刚才在浴室的乌龙事件,唉,这能怪他吗?任何正常男人都会如此的。他没有真的碰她,才是有点不正常呢! 他装作无所谓地说:“跟rex一起洗的,很愉快。” 她格格笑了起来,柏升立刻不愉快地发现,这笑声太性感也太女人了。而他上次和女人上床好像是几百年前的事,他让自己忙过头了。 “呃……我来拿棉被的。”他打开衣橱,取出凉席、羽毛被和枕头。 “你不睡这儿?” 他想是想,但不能,他得远离麻烦。“只有一张床,所以妳睡这里。我到书房去睡。” “对不起,我不想这么打扰你,你还是睡你的床,我去睡书房就好了。”她站起来说,柏升的视线被她的双腿扰乱了一会儿。 “我已经决定了,就是这样。”他坚定地这么说,为的是希望她的双腿别再晃来晃去。 她嘟着嘴,似乎想反驳却又忍住了。 “谢谢。”她说得有点不自在。 “不要再说谢谢或对不起。反正妳就在这儿睡,听到了吗?”他绝对坚持,两人必须分房而睡,而且他要睡比较硬、比较冷的地方,才不会饱暖思婬欲。 “嗯……晚安。”她钻进了被窝,一双长腿也消失在他视线中。 柏升见状只是走出门,并替她上了锁。因为他知道自己睡到半夜,一定会很想念这张床的。 第三章 第三天九月十三日星期二 方可卿迷迷糊糊醒来,看看桌旁的闹钟,才发现已经中午了。 她实在是太累了,感冒又还没完全好,才会一连睡了十二个小时,平常哪有这么好命当贵妇?伸了伸懒腰,她觉得力气回复了一些,但肚子也饿了起来。 于是她推开门,蹑手蹑脚地行动,看书房门没关,偷偷往里头瞄了一眼,竟然没半个影子,只有散在一地的被子。 她走进去帮他迭好被子,这是她从小被父母打出来的习惯,没折好会让她神经紧绷。 “咦……没人?” 屋内空荡荡的,他大概是去医院上班了,她猜。 这结果让她又是放松又是可惜,放松的是不用跟他相处,可惜的是不能跟他相处……搞什么,她脑袋快打结了!恩人就是恩人,别把他当男人看待,尤其是可能跟她发生什么的男人,那太自作多情了! 可是昨晚他的反应又清楚说明了,他对她分明也是有感觉的……算了算了,她不要再想下去了。 肚子一饿,心情就乱,于是可卿走进小厨房,打开冰箱一看,东西少得可怜,她只好拿出鸡蛋和吐司,替自己做了一份法国吐司,有得吃就该感恩了。 用过香喷喷的午餐后,她才想起昨晚那只可怖的鳄鱼,大着胆子走进浴室,却发现rex已经消失了,原来殷柏升说话还挺算话的。 她将这约三十坪的房子看了看,布置得还算有模有样,虽然不见特殊创意,但至少不像有些人以多为美,以杂为乐,殷柏升捕捉住了简约的艺术。 室内没有电视,书籍却是藏量惊人,还有一台骨董级的电脑,看不到网路连线的装备,看来他是一个酷爱安静、保守自我的人,而他肯让她待下来,可算是个奇迹了。 奇怪的是,她看不到任何一面相框,或一张照片,难道他这人没有亲人朋友的吗?或是他刻意要和过去做个了断?这似乎不是她应该好奇的事。 首要之务是该打电话给杂志社老板,但她根本就记不住号码,只好放弃。不过她仍给自己找了点事做,洗衣服、吸尘、抹桌子和整理东西,这些事花不到两个钟头就做完了。 最后她拿了本书,趴在沙发上开始读,读的是“爬虫类图鉴”。 鳄鱼属于恐龙家族,大约在一亿四千万年前就生长于地球,当其他恐龙家族逐渐灭绝,鳄鱼却坚忍地存活下来,科学家称牠为活化石…… “原来我们应该可以做好朋友的,都颇能适应环境变迁呢……”她看着图片中的鳄鱼,微笑说道。 午后三点半,殷柏升推门而入,手里拎着两袋日用品及食物。 可卿闻声从沙发上跳起来,拨了拨乱掉的头发,笑道:“你回来啦!” 瞧他穿着休闲裤和格子衬衫,模样就像个大学生,她颇为欣赏,能有那份纯真气质的人并不多。 殷柏升先是一愣,才犹疑着说:“嗯,我回来了。” 奇怪,这两句对话似乎很熟悉,像听过了几千遍一样,却一时找不到谜底。他在她对面坐下,开始认真思索,到底是在哪儿听过的? “你把rex送走了?”她自动打开那两袋东西,一一拿出来看。 “嗯,宠物旅馆就在我的医院旁边,牠在那儿会受到妥善照顾的。”朦胧的印象在他脑中徘徊,但就是无法牢牢抓住。 “喔。”她正在观察一包青绿色的乳酪。“那你的医院呢?没什么损失吧?” “停电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恢复。”他突然发现周围的景物长得不大一样,印象中这些报纸好像从未自己迭在一起过,而且地毯也像是换条新的,变成了乳白色。 “妳打扫过?”他终于发觉这事实。 她耸耸肩。“我只会做这些呀,反正也没事。” 一阵机器运转的声音传来,他挑眉询问,她则眨眨眼解释道:“我在用烘衣机。” 他陡地站起身,想起方才那两句对话的由来。 “你回来啦!” “嗯,我回来了。” 那是他父母亲最常说的话,虽是寻常问答,却含情脉脉,他从小在家里听到大,当然熟悉得不得了。 恐慌感于是自脚底升起,殷柏升瞪着可卿,感觉她瞬时成了洪水猛兽。 “妳为什么要做这些?”他沈声问。 难道她真以为她是他的未婚妻、这间房子的女主人?就像他曾有过的那个未婚妻,先好好表现一番,再给他彻底的绝望? “我没别的事好做嘛,我还看书咧!”她拿起那本“爬虫类图鉴”做证明。 “我从没要妳做这些!”一抹倩影浮掠过他心头,那个人也曾经为他洗烫衣服,要他品尝菜肴合不合口味,最后仍是一拍两散、徒留伤痛…… “你怎么了?我只是……”她向后缩了一点,被他吓着了。 她到底做错什么事了?竟惹得他大发雷霆?她没期待他像个绅士,但也相信他不是野兽呀! 刻骨的痛楚再次涌上,他一挥手扫过桌上的所有东西,嘶声吼道:“妳只是一个暂时的访客,妳根本没有资格做这些事!妳们女人就会摆出贤妻良母的姿态,温柔体贴得教人不知所措,等到男人非娶妳们不可了,才露出真正的丑恶面目来!我……我早就看透了!别想再叫我上当一次!” 可卿躲在沙发的一角,声音微颤。“我不知道……你受过什么人的伤害,可是我没有那种意思,我只是……很自然地就随手做了。” “妳骗我!女人都是天生的骗子!我再也不会相信了,我没那么傻!”过去的一幕幕彷佛又回到眼前,他头痛得彷佛快爆裂开来-- “我知道了,妳是老天派下来又要折磨我的,对不对?碰到了妳,我就有无穷无尽的麻烦!版诉妳,我不要妳假好心,不准妳再诱惑我上当,听到了没?!” 他知道自己快疯了,他到底在说什么呢?可卿并非过去那个她,但此刻他没有足够的理智好分辨,只能任由积压许久的情绪爆炸开来。 “啪!”清脆的一声,殷柏升模模自己的脸颊,是热烫的,才相信是她打了他。 可卿脸上垂着两行泪,声音喘息,但却很坚定地说:“你够了没?我方可卿虽然借住在你家,却没必要受你侮辱!你以为每个人对你好、帮你做点事,都是要贪图你什么,你……未免太无聊了吧?!你上过什么当我不知道,可是我一番心意被你说成这样不堪,对我公平吗?我是才被男朋友甩了没错,但你放两百个心,我还不至于饥不择食,垂涎你……什么殷太太的名衔!我……我是有自尊的!” 她的泪水不听话地落下,像窗外淅沥沥的小雨,一下就不停。早该知道她的男人运奇差,却因他先前的温柔而心动,还犹豫半天该当他是恩人或男人?现在想想她有够笨的! 听她这一骂,殷柏升的神智才恍然清醒了过来,天呀,他刚刚说了些什么?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这么冤枉了她。 他走近她,却愣在她面前,不知该怎么安抚她。唉,当初他也是这样木讷,说不出甜言蜜语,否则怎会失去那个人的心? 事到如今他仍未长进,即使他歉疚又苦恼,对自己的无能尤其忿恨,但他永远只能看着女人哭泣,却想不出一句最恰当的话。无奈之余,他在墙上狠狠敲了一拳。 可卿惊叫一声,抱紧了自己的肩。“你……你敢打我?我一定会去报警的!” 他诧异地摇摇头,蹲到她脚边问道:“我怎么会打妳?”她居然有这种想法,难道自己的表现真有那么野蛮吗? “人有时候会控制不了自己,你不要……不要靠近我,走开!”儿时的回忆让她格外敏感,什么都不怕,就是怕暴力。 瞧她的嘴唇不住颤抖,眼泪滚落在苍白的脸颊上,他多想替她抚去泪水和恐惧,但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看她那样瞪着自己,殷柏升感觉到强烈被排拒,既是如此,又何必再惹她不愉快? 他站起来往门口走去,离开这个应该是他的家。 雨在飘,风在吹,殷柏升没穿雨衣也没带雨伞,正好求个清醒。 为了女人,他也曾如此走在风雨中,那时他是被背叛的角色,而今却是他伤害了另一个女人。 从前他以为被伤害的角色最悲情,如今才明白伤害别人的感觉更糟糕,既嫌恶自己又不知如何弥补,是否他的前任未婚妻也有类似感受?悲情的他从未想过这问题…… 路上没有多少人,许多商家仍关着大门,他一个人不断往前走、往前走,不右转也不左转,只是一个劲的让双腿前进,直到酸了、倦了,才停在街头转角,木然看着眼前景象。 很巧的,前方是一家花店,有个胖胖的中年男子正在包花,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 “老板,你们现在有营业吗?”殷柏升站在门口问,不愿满身雨水滴落在店里。 “其实还没开始。”胖老板擦去额头汗水,抬头对他说明。“因为店员家里淹水了请假,花太多了我一个人整理不完,如果你要买的话,这边的都可以让你挑。” 看到那么多种类的花,每一朵都在对他招呼,他只觉眼花撩乱,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想要买花送人,就连那个背叛他的未婚妻,都不曾得到他这种礼遇。 “我不知道要怎么挑……女人都喜欢什么花?”他深觉男人和女人是两种生物,明明感受想法都不同,却又彼此深深吸引,才会造就出那么多故事。 “那要看她是哪一种女人?”老板的笑意加深了。“还有,她对你是什么样的意义?” 这两个问题把殷柏升问倒了,究竟方可卿是怎样的女人?对他又是怎样的意义?才认识第三天,为何他会思考这么深刻的问题? 无论如何,他试着整理心中情感,并转化为语言,这对他来说并不容易,特别是在他已经很久不招惹女人的情况下。 “嗯……她是个看起来很迷糊、很倒楣的女人,但她笑起来充满活力,不管碰到多糟糕的事,我想她都能幽默看待。不过她也满爱哭的,刚才我说话太过分,她哭得好惨,我不晓得怎么办……” 有人说眼泪是女人的武器,但他相信她并非存心,他看得出她是吓坏了,那串串的泪水无助滑落,每一颗都让他自责,为什么他表现得这么糟?他从未发现自己可以这样讨人厌! “原来是这样啊……”胖老板一点都不惊讶,经营花店这么多年,不知听过了多少故事,尤其是男人惹哭女人的时候,大概都会想来花店买点补偿,不会甜言蜜语没关系,花语传情尽在不言中。 “你可以给我一点建议吧?” “包在我身上!”顾客们期待的表情,是胖老板最喜欢看到的画面。 胖老板一边挑花,一边解释。“玫瑰是花界的皇后,每种颜色的玫瑰都有特殊意义,如果将不同颜色混在一起,花束便能替你说出很多话。” 殷柏升大大松了口气,他相信胖老板的本事,只不过,从来没送过女人花的他,该要以什么表情、什么言语来表达?他应该现在就开始练习,然而不管练习多少次,他确定自己将会有够僵硬…… 方可卿把头埋在枕头里,一边啜泣地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房门被打开来的声音。有人打开了灯,扰乱了室内的黑暗,而她不用猜也知道那是殷柏升。 “可……可卿。”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结结巴巴的,练习不足,有待加强。 她不想理他,一点也不想,继续把脸埋在已经湿掉的枕头里。 “呃,妳不要哭了……好不好?”他说起话来像个牙牙学语的婴儿,但就算他快咬掉自己的舌头,也得尽力求她宽恕,否则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她原是打算绝对不说话也不反应的,但忽然一股甜美的芬芳袭来,让她忍不住讶异地抬起头,看见了他手中的一大束玫瑰。 哪来的玫瑰?而且这么大一束?难道是要送给她的?那样凶过她以后,就想用花来安抚她吗?这男人的脑袋会不会太简单了? 她那冷冷一瞄,让殷柏升更是手足无措,不晓得该拿那些花怎么办,一个大男人抱着花束,难免有种“我在做啥?”的慌乱感。 “我……我出门以后一直走一直走,就看到了一间花店,我好像……听说过女人都喜欢花,但我也说不上哪种花比较漂亮,老板就建议我选玫瑰花,所以我买了全部的玫瑰,有黄色、红色、白色、粉红色,还有……一些很奇怪的颜色。” 他记得老板说白玫瑰代表纯洁谦卑、粉红玫瑰代表亲切优美、红玫瑰代表我爱你……他也想不起来了,总之玫瑰会说话,那就让花朵代表他的心吧! 可卿坐起身,仍咬着下唇不吭声,她还没决定要不要和解。但当他将花束交给她时,她却没有拒绝,因为花是无辜的,而且女人真的是喜欢花的。 两人一个站、一个坐,就这样僵着。 她把脸埋进花束里,深深吸了一下,回想上次收到花是什么时候呢?感觉上好像是三百年前的旧事了。她抱着花,柔软的花瓣,清甜的香味,让她有种幸福的恍惚感,她愿意就这么沈睡下去。 “妳……妳的眼睛有点肿,要不要热敷一下?”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她抬起头,瞪他一眼。“我就喜欢用花瓣冷敷,不行吗?” “行、当然行……”他现在说什么、做什么都动辄得咎,最好是安分点。但奇怪的是,这好像是男朋友在对女朋友赔罪?他们虽然并非男女朋友,但他直觉的就是这么做了,只盼换得她一个微笑。 可卿又想埋脸花束中,却看到地板上滴落的水,她发现他全身都湿了,想必是刚才出门也没带伞,又走了一大段路的缘故,瞧那雨水垂在他发梢,他却毫不在意,只顾盯着她的反应。 其实她已经心软了,但想起他刚才暴怒的脸孔,让她犹疑了好一会儿,才决定把花放到桌上,走进浴室拿出大浴巾,走到他面前时却停了下来,不确定是否就此原谅他。 在他原本刚毅的脸庞上,她只读到“惶恐”两个字,清楚而深刻,让她终于投降了,把浴巾披在他身上,不带感情地说:“自己擦擦吧。” 他们都很明白,这就表示她已间接接受了他的道歉,正如他间接的用花朵诉说对不起。 他随便擦了脸,对一身的湿衣服却不怎么介意。 可卿看不下去,她很明白淋雨以后会有多冷,只好从衣柜中拿出一套干衣服,正想交给他,又想到这一来她不就又以女主人自居了吗? 她正犹豫着,柏升却主动接了过来,说:“谢谢。” 他进浴室换衣服时,她又钻回了被窝里,九月的下雨天,气温降低,每当这种冷清的时刻,她就会有想找个情人的冲动。看着五彩缤纷的玫瑰花和满天星,被半透明的米色包装纸环绕,就像个小梦境,她不禁出神了。 不到几分钟,他换了t恤和牛仔裤出来,头发也梳好了,手里拿着一条热毛巾,递给她说:“妳的眼睛都哭肿了,还是敷一下吧。” 她的眼睛那么美,肿起来了多可惜,他不想成为罪魁祸首,那双眼应该神采奕奕才对。 可卿接过热毛巾,把脸埋进去,不想看他。 “对不起,我不应该吼妳的。”他说话像在背书,他并不习惯道歉,但凡事总有个开始。 她不作声,隔了一会儿,他才继续说:“不过……妳真的认为我会打妳吗?” 可卿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到底是过去的记忆作祟,还是觉得他真会动手?其实他应该没那么可怕。 “我是被爸妈打大的,你刚才的样子把我吓坏了,我很怕……别人大吼大叫,或是动粗,好像我又变得脆弱幼小、无能为力,你无法了解那种恐惧的阴影,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懂。” 原来她有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难怪反应如此敏感,而他的所作所为简直是火上加油!于是他再次道歉-- “对不起,我是太久没有和人好好相处了,所以说话太冲,我会改过来的。但妳不用怕我怕成这样,我再怎么生气也不会打人,事实上我从来没打过人,妳相信我。” 她抬起头,看进他诚挚的双眼,终于确定自己是相信他的,尽避他又凶恶又粗鲁,但是她的直觉就是相信他,否则她也不会这样跟一个男人回家,她可不是没看过电视新闻上的报导。 她点了个头,算是给他肯定的答复。“那你答应我,以后不能再对我大吼,对别人也一样。” “我答应妳!”他这一回答,感觉两人更像一对情侣,男人乖乖向女人道歉、承诺,除了情侣或夫妻,还有谁会演出这种戏码? 室内的空气变得有点黏着,彷佛有什么不该有的成分擅自繁殖起来,大肆张狂着,使得原本清凉的夜风都燥热起来。 他像突然想起般,问道:“刚才妳可以走的,为什么不走?” “你连钥匙都忘了拿,我如果走了不锁门,你这儿不遭小偷才怪!我如果锁门,到时你也无家可归了。”她不温不火地白他一眼。 他只有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谢谢!” “不要再说对不起和谢谢,这可是昨晚你自己说的哦!” 语毕,两人都因为这句话而笑了,微妙气氛的咒语终于得到破解。 “妳饿不饿?我们去吃饭,再去看电影。”他又试着进-步讨好她。 “在这台风天里?”她对他吐吐舌,粉色的舌尖教他心神一乱。 “百货公司都是赚台风钱的,我在外面看到不少人在逛街,台风天本来就是像休假一样的。”他想还是外出好一点,吹吹冷风会清醒得多,这屋子太闷热,他怕理性被蒸发。 可卿看他一脸兴致,心想她也闷在屋里一整天了,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既然是天上掉下来的假期,那就放任自己一下吧! 十分钟后,两人走出门,搭了电梯往地下楼去。 “你车不是还埋在土石里?到停车场做什么?”可卿疑惑地问。 “我有一台很久没骑的机车,我想骑看看。” 他露出一口白牙的笑容让他至少年轻了五岁,只要他不皱着眉、不臭着脸,就是个阳光男孩呢。她暗自想道。 “骑车应该挺好玩的。”她点了个头,发现地下室里有些积水,一时兴起,自己踩着水洼玩了起来。 “嘿,妳又想买新衣服啦!” 她不在乎地对他扮个鬼脸,两人既然和解,她也不怕他了,柏升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样的情况,平常他接触的人都对他有些敬畏感,可卿却是个例外。不,例外中的例外。 眼前出现一台重型机车,是他十二年前买的fzr,现在应该都没生产了,那时他多么年少单纯,还不懂爱情的曲折复杂。 他拍拍车椅,拍去灰尘。“算是老爷车了,不知道还行不行?”用力踩了几下油门,它居然很争气地发出了怒吼声。 可卿好奇心旺盛,东看看西模模的。“很酷的亮黑色,造型也不错。不过,我要怎么坐上去呢?” 她穿着那袭白旗袍长裙,和他的黑色皮夹克,看来的确有点小麻烦。 “侧坐不太容易也很危险,妳还是用跨坐的吧。” “啊?那裙子怎么办?”她歪着头想一下,很快就甩开顾虑。“反正是开高衩的,只不过会有点春光外泄罢了,管他的!”说完她真的就扶着他的肩,坐上了后座。 对她这种大而化之的个性,柏升很是欣赏。现在的女人极少这样坦率了,连男人也不多见。 “抓紧了!”等她的双手环住自己的腰,他便催下油门,飞快骑出地下室。 雨稍稍停了,像在冷冻库冰过的夜风吹在耳边,呼呼作响,吹醒了所有感官知觉。街上虽有些树木、招牌零落一地,但仍然可见游人处处。 无视台风肆虐,整个台北市陷入了另一种嘉年华,身着华衣的男女对比着路面的破损乞丐装,兀自闪亮的霓虹衬托着小巷中的停电惨境。这是破败中的欢笑,灾祸里的作乐。 殷柏升高速骑着机车,迎风奔驰,感觉上好像又回到年轻时的狂放紊乱。那时他也常这样骑车,去接那个人上下课,不过那个人总是选择侧坐,也不喜欢他骑快车,和现在他身后的人不一样…… “哇,好久没这样了!像回到大学时代到处夜游的感觉!”可卿在他耳边大声说,声音里充满放纵的快乐。 柏升则以一个超乎想象的大蛇行回答她,让她抱紧了他,又是尖叫又是大笑,他发觉自己很久没这么开心了,似乎……可以暂时忘了那段往事。 好不容易平安抵达东区,两个人都笑得喘不过气,像第一次骑机车的青少年,兴奋极了。 “帮我下来!”可卿想下车,但又怕勾坏了裙子。 柏升伸出手将她抱下,她春光稍微小露了一下,不过看到的人只有他一个。 她噘起嘴,大眼圆睁。“喂~~不要乱看!” 柏升想说其实他什么都看过了,但一寻思还是决定沈默,只笑了笑。 可卿知道一家不错的餐厅叫做“夏夜”,两人便走过了几个红绿灯进去用餐。 店里灯光不明不暗,木质座椅很朴实,服务生也不啰唆,正是他欣赏的类型,让人吃得舒服、安心。 她替他点了红酒蘑菇义大利面,自己则选择乡村牛肉义大利面,并替两人叫了生菜沙拉和牡蛎浓汤。 “妳的好像很好吃。”他用叉子碰一下她的盘子,故意用狐疑的口气说:“该不会妳自己选味道比较好的吧?” 可卿瞄了他一眼,她这种俏皮神情总令他血压上升。 “你想吃啊?我给你喽!”她很顺手地用叉子卷起面条,沾了酱料,送到他嘴前。 柏升很乐意地接受了这一口,露出十分赞赏的表情。“妳要不要也吃我的?” 她很大方,立刻张开嘴,让他喂她吃了一口。 两人玩了一会儿就不好意思再继续下去了,这种游戏是属于那些少年情侣的,他们既不是少男少女,更不是热恋中的情侣。但此情此景,却使殷柏升忍不住想起,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也兴高采烈地玩过这样的游戏,只是玩了一半,就失去了对手…… 用餐后,他们走到百货公司的电影院前,想选一部片子来看。人潮汹涌,就像星期假日一样热闹,空气中都是雨的味道和人的笑语。 可卿正抬头在看海报,犹疑着哪部比较适合两个人看,一群年轻男女突然走过来,像是在玩耍或追逐,把她挤到了一边,害她差点跌倒。 就知道她的霉运不会停,人来人往那么多,偏偏要找她撞上,唉,不习惯都不行。 “小心!”柏升一把拉住她,将她揽到自己身边。 她看看他,笑道:“好久没有这样人挤人了。” 说着又有一对情侣匆匆走过,把她更挤到他怀里去。可卿心头一阵小鹿乱撞,双手不自觉地贴在他胸上,却发现他也是同样心跳加速。 “妳还好吧?”他低头问她,双手搭在她腰上,免得她又被人群挤散。 “嗯,还好。你……想看哪部片?”她感觉到自己脸红了,天,她都这把年纪了还会脸红! “我想妳会比较喜欢看那部文艺片吧。” “我才在想你会比较喜欢看动作片呢!” 两人相对一笑。 “那就看文艺片好了。”他说。 “才不要,我早过了那年纪!”她开玩笑地敲他一拳。 “什么年纪?” “就是对爱情还存有幻想和希望的年纪啊!” 他沈默了,认真的眼睛让她不知所措。然后他牵着她的手走到排队的行列中,那是准备要看文艺片的队伍。 “为什么看这部片?”她眨眨眼,有点酸涩。 他很郑重地说:“我想让妳再重温一次那个年纪。” 瞬时,可卿的眼眶热了起来。当她挽着他结实的手臂,站在这闹区的熙攘人群中,因为这么一句话,真的好像又触模到了十七岁的心情。 那第一次收到花的惊喜、约会前一晚的失眠、初吻的头晕脑胀、等待梦想实现的那一刻……全部都回来了,回到她心里,化成一道暖流,柔柔地将她包围住。 排队排了半个钟头,可卿却觉得一点都不累、不烦,反而希望可以再长、再久一些。 买完票,殷柏升又买了爆米花和可乐,他说:“我很少吃这些东西的,不过好像看电影的时候就是得这样。” “言之有理!”她笑着赏了他一口爆米花。 电影仍是好莱坞式的浪漫法,男女主角终于达成不可能的梦想,结局美好得荒谬。可卿明知道这只是电影,还是愿意被它感动,否则就太折磨自己了。现实很少是美丽的,偶尔能够美丽一下心情,就算一切都很傻也无所谓。 “妳没事吧?”他递给她一包面纸。 “没事,你知道,就是这样的。”既然是要重温十七岁的年纪,她允许自己掉泪,傻得彻底一点。 看完了电影,可卿到化妆室整理一下仪容,发现身边的一位小姐正在擦泪,想必也是大受感动之故。可卿忍不住多看她两眼,橘色挑染的头发,复古裤装,虽然打扮时髦流行,却还是个纯情的女人呢。 或许每个女人都是如此,不管是亮丽或纯朴的外表,都有一颗想爱、等爱的心。 她走出化妆室,柏升已经在等候室的座位处等她了,手里还拿着两个甜筒。 她接过甜筒,舌忝了一口香槟冰淇淋。“一直吃,都快变肥猪了。” 他摇头说:“妳太瘦了,还可以再胖一点。” 他这话让可卿想到自己在他面前曾过,不禁垂下了脸。 他却不明就里,问:“怎么,妳的不好吃吗?给我吃吃看。”他直接把她的手拉过去,吃了一口说:“很不错啊!还是妳要尝尝我的?” 可卿看他毫不介意地咬下自己吃过的地方,便也笑着尝了他的核果冰淇淋。她故意说:“果然就是你的比较好吃,真是过分!想报义大利面的仇喔?” 两人玩闹起来,就在这时,一个她曾经熟悉的声音传来-- “咦,这不是可卿吗?真巧!” 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 她突然僵硬起来,柏升一定也感觉到了。 她不必抬头看也知道,那是岳陵,她的前任男朋友。基本上她只想逃开,但她不会那么冲动,她已是个成熟坚强的女人,反正迟早要面对的事,又何必当缩头乌龟? “台北真小啊,到处都碰得到熟人。”她似不在意地说。 “是啊。我跟妳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darling,她刚才看电影看得都哭了呢!” 岳陵一贯的雅痞穿着,亚麻衬衫和休闲裤,而那条圆点领带还是可卿送的呢!他抱抱身边的女郎,正巧是刚才洗手间里那位头发挑染橘色的小姐。 可卿心底一阵发冷,想想他上星期才和自己分手,现在就带新女友上街,可见他是早就预谋好的,谁知道他脚踏两条船多久了?难怪他之前有诸多冷热不一的迹象,原来这就是答案!现在他居然还不感羞愧,毫不避讳地向她耀武扬威! 输入不输阵,可卿也不甘示弱,挽住了柏升的手臂说:“我们也是看那部片子,真是无巧不成书!我也哭得好伤心,幸亏有他安慰我。” 殷柏升放开了她的手,改揽住她的肩膀,显得更加亲密。“你好,我是可卿的未婚夫,我们的大喜之日请你一定要来光临。” 可卿惊讶地看住他,差点就叫出声音来,他也配合得太厉害了吧?他好像很喜欢用未婚夫这个名词,是否他曾有订婚的经验,让他心痛过却也印象深刻? 只见岳陵的脸色瞬间忽白忽红。“这么快!倒是从没听可卿说过,恭喜!抱喜!”他的眼神彷佛在对她说:想不到妳也是挺有办法的! “我也从没听你谈起过你的女朋友啊,不知道你们交往多久了呢?”可卿甜甜地问。 “很久了。”岳陵眉毛一扬。 柏升接着说:“但一定不会比我和可卿久的,我们从学生时代就是情侣了。你既然认识可卿,就应该听她谈过我才对啊!” 直到这时,可卿才知道柏升的演戏功力一流,当真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了不起! 岳陵一脸不是滋味,但他很快恢复镇静,冷笑一声说:“可卿就麻烦你照顾了,她呀,需要的是一颗完整的心,一点也不能少的。” “那当然,她的需要我是最了解的,我整颗心早就都给了她。”柏升说着还在她额上轻吻了一下。 “好、太好了!”岳陵连忙点头,显得相当意外,更是尴尬。 那橘发女郎突然插嘴说:“我肚子饿了,别说了行不行?” 岳陵立即向她赔不是,安抚道:“不好意思哦!我们立刻找个地方吃大餐好不好?我知道有一家很不错的店哦!” 看他哄着女朋友的样子,让可卿皱起眉,因为他在她面前从未如此低声下气。但现在他那张急欲讨好的脸,只让他像个肤浅的小丑。 “啊~~那么就这样了,祝你们早生贵子,bye!”岳陵向他们摆摆手,便握着女友的小手走了。 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可卿突然想不起那些为他哭泣的原因,上个星期他还是她最在意的人,现在她却不愿再见到他。这教她不免感慨万千,人的感情是多么难以捉模呀! 九月了,秋意即将如落叶飘下,夏天的脚步慢慢离远了,她的恋情也被带走。 第四章 第四天九月十四日星期三 午夜一点,小雨斜斜落下。 他们走远后,柏升点起一根烟,淡淡地说:“妳的眼光真差。” “不关你的事。”她转头瞪了他一眼,想了想又说:“不过还是谢谢你刚才的帮忙。” “那是我自己想做的,因为我看他不顺眼。”那种男人怎么配得上她?光是气质就有天壤之别,他简直想替她抗议,老天爷怎可让一朵鲜花插在水沟里? “看他不顺眼的人可多了。”包括她在内。但她不想谈论此事,走向出口。 他拉住她的乎,执意要问:“等等,我要知道妳是不是还在乎他?” “你管我?”她甩开他,心里一阵不悦,他又下真的是她未婚夫,难道他是假戏真做了? “如果妳在乎,我现在就追上去向他说明一切,不在乎的话,就不要用那种眼光看着他走。”他看得出来,她仍放不下,仍有许多感慨。 “哪种眼光?”她抬起下巴问。 “那种妳正在告别某个年纪的眼光。” “你……你知道什么?别自以为有多了解我!”她真的生气了,把没吃完的甜筒往他胸口一丢,向门口跑去。 外头又下起了雨,但她不管,反正都重感冒了,加个肺炎又怎么样?谁会关心、谁会悼念?就算她死了对这世界也没什么改变! 他大步追上,抓住她的肩膀,逼问道:“妳还是在乎他,对不对?” 午夜场已经结东,人群渐散,雨中的小巷只有他们俩,这情节又像是情侣吵架,一个跑一个追,直到面对彼此,情绪沸腾到最高点。 他也不懂怎会由他担纲男主角,但他就是这么自然地演出了,甚至非常讨厌那个男配角,最好永远消失别再上场,否则定要上演l场决斗戏。 “我没有必要回答你。”可卿勉强沈住气,她的心痛自己品尝就好,何需找个胸膛来哭泣?枕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吸收了眼泪不让别人知道。 “但是我一定要知道。”他固执得自己也想不到。 “给我一个好理由。”她瞇起眼,想看出他凭什么追问?他真的在乎、真的关心? “因为我问了。” 可卿看着他狂炙的眼,终于发作出来-- “去你的!就算我是在告别纯爱的年纪又如何?每个人都会经历这种事情的不是吗?我就是笨,我就是倒楣,我就是可怜兮兮也不用你过问!对,我没看男人的眼光,我被人家骗得糊里糊涂,可以了吧!” 她用力捶打他的肩、他的胸,有水流在她脸上,也不知道是雨还是泪。 他不发一言,只深深看着她,而后猛然抱紧她,在这一刻,世上彷佛只剩下两人。 她抬起泪眼,情绪累积到爆发点。“你非要我承认是不是?我确实是蠢毙了,为了那种坏男人伤心,还付出真情真意,我到底在干么?我再也不要谈恋爱了,我没那天分……” “这不是妳的错,是他没福气。”殷柏升轻抚过她的脸,某种电流正在窜延。 “那你还要逼问我?你到底想要怎样?” “我只想要这样。”他低下头,立刻找到她的双唇,他早就想这么做很久很久了。 可卿傻了眼,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她从未被这样吻过,他那近乎绝望的热情,恍若这拥吻是末日之前的最后救赎,必须紧紧抓住这即将殒落的一刻,以接吻将生命及灵魂交付给对方。 这是她第一次被强烈的需要、被绝对的渴望,那情感之浪潮几乎令她站不住脚,只能淹没其中,随其浮沈。 他的技巧自然不是第一次,他的热烈却比初吻更惊心动魄,可卿不禁也涌起只有十七岁才会有的激动情绪。他把手伸进她的皮夹克里,抱住她仅穿着连身裙的背部,将她紧贴在自己胸前。 她可以感受到两人的心跳一起加速,气息喘重,在冷雨中体温却不断上升。 不晓得有多久多久不曾这样了,青春期的荷尔蒙早就消褪了,怎还会有烈火一般的灼痛与狂喜呢?她虽不敢置信,却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有快被烧成灰烬的痛楚及甜美。 当他们终于放开彼此,却只能无言望着对方,他显然和她一样惊愕,不能肯定刚才发生于两人之间的冲击。 他放开她,倒退了一步,敲敲自己的额头,像恍然清醒了过来。“对不起,我……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请妳忘记刚才发生的事。” 他错了,不管她多么吸引他,他早对自己发过誓,今生不再惹上女人和爱情!罢才他应该是一时冲动、一时恍惚、一时发狂……他不断给自己找借口,却也明白那都只是借口。 可卿闻言一愣,而后冷笑。如果说有什么是她最恨男人的地方,那就是在激情之后,才对她道歉并叫她忘了一切。可笑!可笑!若是能说忘就忘,她早就不需流泪了! 她努力稳住自己的呼吸,转身就走。 流浪街头也好,就找个地方把自己埋葬,既然所有的人都要她忘记,那么她也要所有的人都忘记她,互不相欠!她没有一个人可以挂念,远走也不必向谁告别,多自由,多孤单…… 为什么这雨还不将她融化?为什么大地还不开个裂口将她吞没?心上无人的人,要这心何用?活下去若需要不断的淡忘,又何必让她曾经刻骨铭心?命运从不解答她的疑问,只给她更多迷惑。 “可卿!”柏升追上她,握住她的手,好冷的小手。 “走开。” “妳别这样,感冒了还淋雨!” 彻底的疲倦席卷过全身,她的心情又苍老了好几岁,离十七岁更远了。“不要管我好不好?我很累,很累!” “妳生我的气了?对不起,是我太街动,但我不会再那么做了。妳的脸色好苍白,我们回家去吧。” 她的手被他握着,这次她却不觉得温暖。 “家?”她茫茫然的,想不起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妳没事吧?妳看起来好像……快崩溃了。”他知道是自己前后矛盾,才让她如此难受,既然他爱不起又怎能吻她?所有借口都无法当借口,他该死! 可卿一眨眼,就感觉到脸上两道热流。奇怪,她怎么还会流泪?可恶,给了她心碎的过程,却不让她完全心死?这几天她流的泪还不够多吗?女人就算是用水做的,也不能够只教女人流泪啊! “我不会再那么做了,妳放心。”他以赎罪的口吻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妳别哭,都是我的错!我们回家,回家就好了。” 他搂住她的肩,慢慢走向停车场。 可卿没有力量挣月兑,她要怎么告诉他心中的失落?他又怎么能懂这许多感觉?连她自己都整理不了。脑中模糊形成一个预感,这次跟他走了,她是不能再回头了。 随便命运要如何摆布她吧,她没有意见,也无力再有意见。 雨天成了气象预告的唯一说词,殷柏升关掉收音机。 凌晨两点,漆黑的夜色里只有霓虹闪烁。他刚洗过热水澡,走进厨房给自己灌了一瓶啤酒,原本这是最平静的享受,现在却都颠覆成为骚动不安,只因这屋顶下还有一个女人存在。 进屋后,她就躲进他的卧房里,不,已经是“她的”卧房了。 他也不愿去打扰她,或许她更需要的是独处吧。啜饮着微微苦涩的啤酒,他不禁又回想起九十五分钟前的那个吻,那么浓烈又冲击,恐怕再花上九十五个月也忘不了。 失去前任未婚妻以后,他曾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经验,但他从不主动接吻,甚至避免,因为接吻太温柔、太用情,没有那必要。 然而,碰到这个爱哭爱笑的女人以来,他都快认不得自己了。 带陌生女子回家住、送玫瑰花道歉、看文艺片、当街接吻,这些事若被前任未婚妻知道,恐怕也会不敢相信吧。 但不知何时开始,前任未婚妻的脸黯淡了起来,反而是可卿在雨中哭泣的脸庞,让他深印脑海,甩也甩不掉。 为什么会冲动地吻了她?他不断自问。不得不承认在他心底,确实有一株情愫生根发芽了,否则他怎会不由自主地想照顾她?怎会因为她的笑容而欢欣不已?怎会舍不得她掉的每一滴泪? 他不免要猜想,她必定是很在乎她的前男友,否则她怎会掉那么多眼泪,像下雨一样。云是吸收了太多水气,才会下雨,人是隐藏了太多悲伤,才会掉泪,发生得如此自然,无法克制。 若有一个女人为他如此哭泣,他似乎就没什么好遗憾了。 算了吧,原本就打算独身一辈子的,不能这样轻易动心,他决定淡化一切,等她可以回家了以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又恢复独居,一切只是雨夜里所作的一场梦。 他走到自己房门前,轻推开一道缝,可卿没开灯,但隐约可以看见她背着他躺着,他甚至发现她在颤抖。 很细很细的抽噎声传进他耳里,他心头一震,想立刻走进去抱住她。 但他随即提醒自己,他并不是她哭泣的原因,他也不是那个能够安慰她的人,不要再犯错了。 于是他悄悄掩上了门。当晚,他梦见了年轻的自己,骑着机车,速度飞快,后座载着一个女子,但他一直没能看清她的面孔…… 不甚美好的早晨,柏升八点多就醒来了,他一向睡得少。雨势仍不见收敛,他自觉像只被关在水族箱的鱼,只能沈默以对。 走出书房,一种他从未在家里闻过的味道刺激了他的鼻子,那是烹调食物的香味,而且绝对是美食。 一进厨房,一幅陌生却美好的画面呈现在他眼前。 可卿穿着他的绿色t恤,看来像件短裙,露出修长的双腿,光溜溜的脚丫子窝在过大的绒毛拖鞋里。她把头发绑成了两根长辫子,彷佛一位少女,脸上虽仍有病容,但眼睛却不见红肿,令人难以想象在这之前,她曾经流过那么多泪。 现在看她哼着英文歌在做菜,他只能说女人真是奇妙的惊叹号。 她低头站在流理台前,正拿刀切着火腿片,柏升刚才闻到的就是锅里玉米浓汤的香味。他竭力挤出一句:“嗨,早安。” “啊?”她惊讶地抬起头,这才发现他倚在厨房门口。“早……早安。”她把火腿放进汤里,似乎很局促不安,看来是他打扰了她的安详。 “睡得好吗?”天,他绝对是白痴才会问这个问题! “还好。呃,对不起,我擅自用了你的厨房,这不是要装……什么贤妻良母,只是从小我就做习惯家事了,这会让我心情平静下来,所以--” 他赶紧打断她。“别这么说,忘记我说过的每一句混蛋话,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妳想怎么做都可以,真的。” 他已经够该死了,吼了人家只会送花,吻了人家只会道歉,如果能补偿她一点什么,他不在乎这个家随她改变,想漆成粉红色他也举手赞成。 她略带紧张地笑笑,转过身去看烤炉里的面包。柏升想不出自己可以帮什么,但还是问道:“要我帮忙吗?” 她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帮我尝尝汤的味道,因为我感冒还没好,没什么味觉,可能煮得很糟糕。” 柏升很乐意做这个工作,喝了一口说:“好喝。” 她拿出又香又热的面包,瞄了他一眼。“你今天很有礼貌。”语带幽默。 他连忙澄清道:“我不是出于礼貌才这样说的,连我妈做的我都会挑剔,所以我说好的就是好。” 她笑出声。“连你妈做的都挑剔?你真的应该多学一点礼貌。” 他的问题或许正是在于太诚实,不懂得说好听的话,不懂游走在暧昧边缘,才会在吻了她之后又说抱歉,诚实得让她连作梦都不必。 柏升说不过她,但很高兴看到她放松了下来,从昨晚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开怀地笑。“妳不生我的气了?” 她脸颊微红,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的关系。“我干么生你的气?” “妳跟他的事我本来就无权过问,但是我……说话太冲,我已经答应过妳,以后说话一定小心冷静,不会对妳大叫了。可是我昨天又……又……”他俩都了解他要说的是什么。 “你不是叫我忘了吗?你还记得它做什么?我早忘了。” 一夜沈淀省思后,她决定放下那些纷扰的感受,反正想也想不透,那就暂时放下吧。不管他吻她时是怎样的心情,日子还是得过,两人还是得相处,直到她的车子被运回台北,到时再来思考也不迟。 何况她也累了,才刚结束一段感情,何必急着寻找另一个答案,两人至少是可以做朋友的,她确定他是个不错的朋友。 当她又转身去打开冰箱,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原来……她可以这么快就忘记,他却不免有种失落感。 “去洗洗脸,等会儿可以吃早餐了。” 她的话令他联想了许多,包括妻子。前任未婚妻的脸已经看不见,他怎么会想到这名词? 殷柏升喝了两碗汤,她很欣赏他喝汤一点声音也没有,不像有些打扮潇洒的男人,喝起汤来却晞哩呼噜的,倒人胃口,岳陵就是那种人。 看着他吃东西就像一种享受,什么都会变得很美味似的,做菜的人最喜欢碰到这种知音了。瞧他吃得认真专心又津津有味,也不看报纸或多说什么话,只有品尝眼前食物才是最重要的事,任何厨子都会因此而大有成就感。 但她心里怎会有这种酸甜难分的滋味呢?她模模自己的唇,提醒自己别忘了,他已经要她忘记那个吻,或许他曾有过某些伤痛,或许他没打算付出感情,总之人家都已说得这么明白,她不能再像十七岁时一样不顾一切。 二十七岁的她是老了,不敢冲动,很怕受伤,只能静静守着自己的影子,细数回忆。 “咦,妳不吃了吗?”他看看她的空盘子。 “我只是喜欢做菜,但没什么胃口。”她双手托着颊,就只看着他吃。 “还是多吃一点吧。”他盛了半碗汤给她。 他的殷勤让她感动,但如果他是为了表示歉意,她不想要这份温柔,不如回到他最初凶恶的模样,至少她不会心动,那安全得多。 这顿早餐花了一个钟头才吃完,反正这是台风假,他们可以尽情挥霍时间,一点也不算奢侈。 窗外雨声忽大忽小,但从未停过,他突然想到个问题:“妳怎么会拍照的?” “嗯……高中和大学时,我都参加摄影社,得了几次奖,毕业后就帮几家杂志社和出版社拍照。” 女性摄影师并不多见,她这一路走来辛苦而踏实,目前的杂志社里人才济济,她不知何时才能崭露头角,但既然她习惯倒楣,也更有毅力撑下去。 “如果妳不介意,想请妳帮个忙。” “说吧!”她欠他的恩情太多,能还多少算多少。 “是这样的,我捡了很多流浪猫狗放在医院里,已经有五十多只,都一一治疗过了。我想把牠们送人的话会得到较好的照顾,所以想做一本小册子,登录牠们的照片及资料,发给一些朋友跟客人,好替牠们找个新家。” 她双眉一挑,没想到他的善心遍布范围这么广。“这是件好事,让我帮忙,不过我拍动物的经验不怎么多哦。” 他双手一拍,微笑道:“太好了,妳的技术至少会比我好,我自己连相机都拿不稳。其实,只要把牠们拍得……稍微可爱一点就可以了!” “你有相机吗?我的器材都埋在土里了。”那颗落石砸毁的不只是道路,还有她的谋生工具,想到下个月的信用卡帐单,她不由一阵心痛。 算了,甩甩头,她告诉自己往前看,钱再赚就有,重要的是她人还活着,还可以跟命运继续搏战。 “有!妳等一下。”他兴冲冲地跑进书房。 可卿看着他的身影,觉得能为他做些事也好,也可以藉此回报他的恩惠,但却不晓得这样是否就算扯平了。不,太复杂了,没这么容易算清楚的。 两分钟后,殷柏升拿出一台单眼相机和脚架。“被老板说服买了这相机,却一直没有好好利用。” “用这台就很不错了,再买几卷适合的底片,应该可以拍出好作品。”她检查了一下装备,发现镜头有点灰尘,便拿出工具清理。 他勤快地收拾好碗盘,洗刷得干干净净,可卿倒也乐得如此,好男人当如斯也,万万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享受了女人做的佳肴还指使她去刷厨房地板。 唉,只可惜她失恋未愈,他又视女人为侵略大使,所以什么都别想了吧,把他当作朋友就是了。还有什么倒楣的事她没经历过?哭过以后,似乎一切都不要紧了,她伸了个懒腰,要自己振作起来。 雨停了,天还阴阴的,他们搭计程车来到兽医院,可卿抬头看了招牌问:“它的名字为什么叫做snowball,雪球?” “是纪念我养的第一只狗。”被她一问,他发现自己还真念旧,什么都放不下。 “雪球动物医院,满有趣的。幸好你那只狗不是叫小花或来福之类的。” “对于这方面我是很注意的。”他从小立志做兽医,兽医的宠物怎可有个菜市场名?“妳那只猫决定取名dolly了吗?这名字不错。” 她拍拍自己的额头。“你不提我差点忘了,牠借住在我朋友家,说不定闹得天翻地覆。” 斑爱荷是她的多年老友,深厚情谊不用言喻,可惜她是路痴兼脑容量不足,完全忘了爱荷家该怎么去、电话几号,否则早就可以抱住dolly一解相思之苦了。 他多少看出她的想法,安慰道:“等车子从花莲运回来,妳就可以接dolly回家了。” 她眨了眨眼,直直望着他。“到时我也就不用打扰你了。” “别、别这么说。”他竟一时语塞,声音结巴。 是否彼此都已有了默契,他们并非对方的男女主角,这只是一场意外的短暂演出,时间到了就该安静退场,才算是敬业的临时演员。 开了门,电力还是没来,室内的黑暗却已完全被阳光驱走。他们走进内室,他打开收养猫狗的大房间,这几天医院员工都有来照顾,但狗儿们总爱有人亲近,一听到脚步声就汪汪叫个不停。 他突然发觉自己有点紧张,彷佛把他最底层的秘密都揭露出来,却不知她会有什么反应?她喜欢动物吗?虽然她养了一只猫,但眼前可比一只多很多…… “哇,这么多!”可卿尖叫起来,东看西瞧的,露出童稚的欢颜。 “妳喜欢牠们吗?”她的反应让他稍微放心了些。 “开玩笑,我简直爱死了!小时候我就梦想要开一家宠物店,最好是一屋子的咪咪和汪汪,把我吵死了最好!”他这简直是替她圆了梦,瞧这些小家伙们多活泼可爱! “妳不怕医院的药水味?” “你忘了吗?我感冒,没嗅觉也没味觉!”她俏皮地回答道。 小猫小狈们关在八个大笼子里,见到人来都纷纷摇尾出声,很是兴奋。殷柏升给牠们换了清水,加满饲料并清理笼子。可卿则忙着架灯光和脚架,布置出一个小小沙龙来拍照。 因为她说喜欢这里,突然让他心情大好,脸上也堆起了笑容,抱了一只小猫说:“先拍拿破仑吧!” “拿破仑?为什么这样叫牠?” “因为牠的左手真的会放在怀里。”他开始献宝,像个向评审展示作品的小孩,希望得到她的好感。 “哦?”她调好镜头。“好,就叫牠展现一下本领吧。” 拿破仑刚出笼子,急于跑跑跳跳玩一下,柏升一时不小心竟让牠挣月兑了-- “喵!”牠开心地跳上桌,回头一看,等柏升快抓住牠时又跳到铁柜上。 “哈,你好笨!”可卿哈哈大笑。 柏升立刻爱上她爽朗的笑声,骤然间,他希望她能一直这么快乐。 “牠跑到妳那里去了!” 可卿慌忙一抓,却落空了。“牠跑得好快,我抓不住!” 两人当场和拿破仑玩起了捉迷藏,那战况之激烈,当真是追赶跑跳碰,惹得笼子里的猫狗也跟着叫个不停。拿破仑早已熟悉医院里的摆设,所以跑得特别顺心, 时高时低,忽前忽后,像在逗弄他们两个万物之灵,玩了半小时还是拿牠没办法。 可卿首先叫道:“不行了,我投降!” 殷柏升也喘着气,却鼓励她说:“别放弃,现在我们联手合击,慢慢走过去,妳从左边,我从右边,牠一时不知道要躲谁,就会迟疑一下,然后就被我们捉到啦!” 可卿点个头同意,两人便蹑乎蹑脚逼近拿破仑,牠左右张望,一副拿不定主意的样子,就在这关键的一刻,终于被他们逮到了。 “呼,真不简单。”可卿看着怀中的小肥猫说。 柏升模模拿破仑的头,却是对着她微笑,谁能像她这样同他抓猫,这种女人不多了。 “约瑟芬呢?”她歪着头问。 “妳怎么知道?”他更惊喜了。 “有拿破仑没有约瑟芬,就像有梁山伯没有祝英台一样,你绝对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 “谢谢妳对我这么有信心。”他的心彷佛被她读出,那是种被了解、被肯定的感觉,人海茫茫中,要遇到同调的灵魂多不容易。 拍完拿破仑以后,他抱出约瑟芬,那是只纯白的母猫,优雅高傲,不像拿破仑一出笼就东奔西跑,反而沈静地孤芳自赏。 “拿破仑和约瑟芬一定要送给同一个主人哦!”可卿模着约瑟芬说。 “相信我吧!我不是那种抓了一对蝴蝶来,把其中一只做成标本,让另一只独活在橱窗外的人。” “算你有良心!”不枉她再三原谅他,或许他不敢爱人也不能爱人,但他的心仍是温暖的。 接下来四个小时内,可卿拍了两卷底片,真正照相的时间并不长,反而是捉猫、捉狗的时候多,让两人都流了满身汗。 他看她一脸苍白,才想到她感冒应该还没好。“累不累?” “现在才问?我都快瘫了!”她一倒,坐在皮椅上。 “我帮妳按摩。”他把小狈放回笼中,走到她身后。 “你行吗?怕被你谋杀了!”她吐了吐舌。 “相信我有这么难吗?”柏升两手放在她肩上,轻轻按揉起来,力道不敢放得太重。她的骨架好细,皮肤好滑,似乎他用力一捏就要碎了,所以他尽量温和地按摩。 “会不会太用力?”他在她耳边问,看她的耳朵泛着红晕。 她摇摇头,闭上眼睛说:“刚刚好,很舒服。” 他简直是她所能想到最完美的男人,善良正直,爱猫爱狗,上次帮她暖手暖脚,现在还替她按摩,她想要不喜欢他都很难。 他们静了一会儿,沈浸在这亲昵的气氛里。她放松的表情让他想到很多情况,不知当她意乱情迷时,会是什么模样?也许她会脸红、会轻吟、会扭动、会咬唇……不过,那绝对不关他的事! 这么快就忘了昨晚犯下的错吗?他用力摇头,把那些不该有的想法甩出脑海。 “要送走那些猫狗,你不会舍不得吗?”她半瞇着眼问他。 柏升喘口气,逼自己镇定下来。“我从小就爱捡小动物回家,长大了我就希望以自己的力量,让牠们有一个家。现在虽然有了这片空间,但还是太拥挤了,对牠们的健康和情绪都不好,就算再舍不得,还是要给牠们找个更舒适的家。” 可卿拍拍他的手,说:“现在像你这种人不多了。” 被她这样一说,柏升像得到奖状的小学生般,内心浮现一股满足,混合着骄傲。但他随即克制住这种无谓的虚荣,问道:“那妳的dolly呢?” “牠不是我捡来的,有一天我去倒垃圾,门没关好,回家时就发现床上躺着一只黑色的猫,还把我吓着了呢!后来牠就赖在我家了,被我养得肥滋滋的,只负责和我玩耍。这样的黑猫奇缘,很不可思议吧!” “妳不怕黑猫带来恶运?” “当然不怕啦,我自己才是扫把星呢!就怕dolly被我连累了。” “这话什么意思?”他想起自己曾当她是大麻烦,不过现在完全不觉得了。 “你没发现自从你碰到我以后,生活都是一片灾难吗?因为我天生命苦,十五岁死了老爸,十八岁老妈改嫁,跌跌撞撞地活到现在,要说起我的诸多不幸遭遇,那足足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她现在不想回忆那些悲惨事迹,当他的大手在她身上发挥魔法,何必搞坏气氛?不如享受当下吧! “包括爱情?”这不是他该问的问题,但他还是问了。 “喔,那可以写成另一本书。” 柏升沈思片刻。“妳是个坚强的人。” “被逼出来的。”她双手一摆,无所谓地耸耸肩。 “有一天妳的努力会得到成果的,也许妳就像灰姑娘一样,先遭遇一些挫折,但还是会有美好的结局。”他诚心的这么希望,她值得被爱、被珍惜,那个男人必须很有福气才能拥有她。 “谢了,但我却不敢那样想。只要不要像美人鱼那样变成泡沫,抱着对王子的思念随波逐流,我就很开心了。” 柏升听了无言,他没有资格说任何话,他的心还卡在过去的某个片刻,无法前进无法跳开,甚至连爱人都不能。 “好了,别说这些无聊的话!我们来拍一张合照吧!”她故作精神抖擞状,跳起来调整镜头。 “我很少拍照,拍妳就好了。” “不行、不行!我们要留个纪念嘛,摄影的意义就在于此啊,留住永恒的剎那!懂不懂?”她很坚持,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凡经历必留下回忆。 殷柏升拒绝不了,也能了解她的心情,她所经历过的都是短暂的关系,从家庭到恋爱都是如此,难怪她会有此一举。或许她会想学习摄影,也是出自那想留住片刻的心情,但不知她自己是否发觉了? 可卿要柏升坐在沙发上,调好了焦距和灯光,便跑到他旁边去坐下。她挽住他的手臂,两人看着镜头傻笑。“倒数十秒钟,笑!” “喀!”照相机发出清脆的一声,记录下这瞬间的永恒。 晚上七点正,他们的工作大致完成了三分之二,柏升开始收拾东西,对她说:“别拍了,我们明天再来吧。” “噢……好啊,我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她软软地说,全身蜷缩在椅上,比小猫更慵懒、更撒娇。 “妳先休息一下。”等他把一切都打理好了,才走到她面前说:“好了,现在我请妳去吃大餐!” “我恐怕吃不动,快睡着了。”她揉揉惺忪双眼,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么累吗?”他见她娇慵的样子,血液流速不禁加快,世上还能有比她更美的女人吗? “嗯,累呆了……”她呢喃着,在他听来宛如小鸟的歌唱。 “对不起,我忘了妳还在感冒,竟然让妳工作过度了。”他将自己的额头凑近她的额头,发现她有轻微发烧。 他想拉她起身,但她不理。“要我背妳吗?”他问。 她连说话都懒了,晃晃地伸出双手。于是他背对着她弯下腰去,她则揽住他的颈子,让他顺势背起,柔软双峰贴上了他宽厚的背。 那触感完美至极,令他想起自己帮她买的事,他还记得她的尺寸,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大小适中,握在他的大手里一定刚刚好,而且形状色泽他也亲眼看过了,当真是美得过火,现在就温暖地抵在他背上,几乎让他把持不住。 不会吧,他脑子里怎么全是这种思想?都三十岁了,居然比十年前还疯狂不羁?照这样下去,他恐怕会死于妄想症! “回家吧……”她对着他的耳垂说,痒痒的。他的脚步颠踬了一下。 “好,我们回家。”说着这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升起一股不知名的温暖。 能否时光就此暂停?不管台风是否离开,车子是否送回台北,他们不过是想回家的两个人,为何他却抓不住这样的幸福?是他的心太怕受伤害,或是他的手握得不够紧?他不只第一千一万次问自己。 五分钟后,他们已经坐在计程车上。窗外街景流逝如飞,令人有种恍惚错置的感受。人们在街上擦肩而过,彼此的距离不到五公分,心情却极可能是天涯海角。 柏升看着倒在自己怀中的人儿,内心一片无政府状态。他们靠得如此之近,却不知彼此的心律是否相符,要完全了解一个人是多么难啊,就像要完全了解自己一样不容易。 她就像只流浪街头的小猫,引起他所有的保护欲,想要习惯性的带她回家,但他的家可以养猫,却不见得容得下一位女主人。唉,先不管这些了吧,他告诉自己。 她动了一下,更往他紧挨着。他对她说:“就要到家了。” 他们回到家中,柏升先抱她上床。她仍然在微微发烧,他想要让她乖乖吃药,却不得要领,被她推到一边。 他很久没哄人了,这时真有点黔驴技穷,只能尽量低声说:“要先吃药再睡觉。一咦,好像遗漏了什么?“不,不能空胃吃药。”他真笨! 他从冰箱找出一块乳酪蛋糕和一瓶橙汁,坐在她床前喂她吃,一口蛋糕一口橙汁,慢慢地嚼,慢慢地喝,吃一会儿还得睡一会儿,彷佛他正喂着刚出生的小猫咪,任性得自然而然。 她伸出舌舌忝了舌忝唇角的果汁,这小动作让他咽了一口口水。 “你干么对我这么好?”她居然像是有点不满。 他苦笑,若他知道答案就好了,明知不可为而为,只怕他是被下咒了,但愿不是爱神的咒语才好。 “你不饿?” 他摇头,其实看着她就饱了。 “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她推开他递来的东西。 “真的不吃了?”他好想再喂她。 “当然,还有第二句话吗?”她做人可是干脆俐落,绝不拖拉。 “那就吃药,总不能说我不吃药,妳也不吃药吧?” 她皱皱小鼻子,喝口水,把那不甚美味的大小胶囊吞下。她动了一体,领口因此拉低了些,他感受到类似夏娃拿苹果给亚当时的那种诱惑。 “好好睡。”他得快离开这伊旬园,回归人间。 “等一下!”她的手不费吹灰之力拉下他的头,然后在他脸上印下一吻,说了声沙哑感性的:“谢谢。” 谁教他昨天吻了她以后又说那些欠扁的话?这就叫做有来有往,换她回报他一个晚安吻,有点挑逗有点感性,看他有什么反应? “不、不用客气……”他僵住了,连连深呼吸了几次,才能勉力从她脸旁抬起头来。 “别误会,只是道声晚安,还有多谢你这么照顾我。”她调皮地舌忝过唇边,这报复的滋味真美好。 “那么就晚安了……”他从未感觉自己如此虚弱,原来双脚发软、膝盖发抖,就是这么一回事,硬的只有某个地方。然而他只能替她关上灯,也关上自己不该有的。 可卿窝进了被窝,嘴角噙着笑,心满意足。 第五章 第五天九月十五日星期四 棒天,雪球动物医院终于有电了,重新开张。 一早就有不少客人上门,想来是台风让他们的宠物受惊或受伤了。殷柏升和助手们忙得不可开交,可卿则在另一边继续照相。 “殷医生,她真的懂摄影吗?” 助理柯文馨这么问着,她人长得娇小,看来才二十岁出头,眼睛嘴巴鼻子都澴有女孩的感觉,残留着青春期的不安定感和活力四射。 在摄影这个以男性工作者为主流的世界,身为女人,可卿曾多次被质疑是否有能力,她总是以半开玩笑的方法应付过去。“至少会比妳懂的,放心吧。” 柯文馨讨了个没趣,转向殷柏升,娇滴滴地说:“殷医生,这几天台风好可怕哦,你家没怎样吧?” 柏升正在替一只狼犬打针,没空回答她,只摇了摇头。 可卿忍不住代为回答。“没事,没停电也没停水,玻璃窗都好好的。” “妳怎么知道?”柯文馨惊叫,花容失色,显然是联想到了她最害怕的事。 可卿看得出她正处于幻想破灭的开始,对这种情绪可卿已经算是专家了,所以不想让她太难过,委婉地说:“我也不太清楚啦,妳问柏升好了。” 话一出口她又发现做错了,她居然叫了他的名字。 柯文馨眼中闪闪发光,不用说,是快掉泪了。看柏升还在一边忙着,柯文馨只得法怯地鼓起勇气再问:“殷医生,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没错啊,我家没什么损失。可卿都知道的。”柏升丝毫不觉有异,随口说道。下一个动物病患又让他分心了。 “难道她住在你家?”柯文馨很小声地问。 柏升也配合她小声回答:“没办法。”他说这话时,完全没想到有什么好暧昧的。 “喔。”柯文馨扭紧了双手,看看可卿又看看柏升,僵了三秒钟,只有她自己才明白那可能像三个秋天一样长,等到幻灭的过程完全进行完毕,她才颤抖地说:“对不起,我……今天不太舒服……我想早退。” 柏升头也没回,只“嗯”了一声。可卿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听清楚。 “再见。”眼看柏升毫不自觉地刺伤这个女孩的暗恋情梦,可卿心有不忍。 “再见。”柯文馨收拾起仅剩的自制力,很有尊严地挺直背走出去,可卿是唯一目送她离开的人。 她心想,女孩,这并非不幸的起始,幻灭本是成长的捷径,妳不必再多花精神时间去幻想不可能的童话,往后妳会觉得这些情节都傻得可以,只不过一段青春的纪录,除此之外,它对妳就不再有意义了。 回去痛哭一场吧,每个女孩都需要经历这种过程,以成为真正的女人。 可卿就是这样变成女人的。 “殷医生,这位标致的小姐是谁啊?”吴老先生抱着鸟笼,里面是他那对白文鸟,雌雄各一。 “她来帮猫狗照相的。”柏升简单回答。 院里每个人都得到相同答案,即使他们有更多疑问也不敢开口,院长大人向来惜字如金,谁也不知他在想什么,只确定他是个工作狂热者。 只是今天突然带了一位美女同行,刚才还透露两人同处一个屋檐下,免不了让人多加注意,是否恋爱的季节即将来临? 可卿抬头对这客人点了一下头,莫老先生立刻称赞道:“漂亮、气质、优雅。哇!”他直直盯着可卿,忽然问柏升说:“你有没有同感?” 柏升冷冷地提醒他。“我想你已经过了那种年纪。” “当然不是我啦,我只爱我那老太婆而已。殷医生,你喜不喜欢她啊?没意思的话,我想给我侄子介绍一下!” “不要开玩笑了。”他沈下脸,一点都不欣赏这个主意。 “我是说真的,我那侄子今年三十岁,是开外贸公司的,人品好,不抽烟,不喝酒,体格又强壮,很配这位小姐呢!”莫老先生热心地说。 可卿正在给一只半睡半醒的小狈拍照,听到这话抬起头来笑说:“好啊,我很想多认识一些人,反正我现在也没有男朋友。” “太好了,我侄子跟我说过,他就是喜欢苗条的、有气质的、有才华的女性,小姐,妳完全符合他的要求呢!” “您真会说话,我哪有那么好?嗯……要怎么样跟您侄子认识呢?”可卿故意说给柏升听,让他知道她的身价可是水涨船高。 “我来当介绍人,先吃顿饭见个面,择日不如撞期,今天晚上请妳赏光怎么样?这是我侄子的名片。”莫老先生掏出名片,递给可卿。 可卿还没接过手,柏升立刻低吼:“够了!”他把名片抢过去,塞进自己口袋。 此举一出,最惊讶的人应该是他自己,他凭什么阻止她认识别的男人?若有好对象,她理当追求幸福,但他就是不能坐视不管,他不要她爱上别人!然而他又能好好爱她吗?这问题教他回答不出。 想想他居然是这么任性的男人,他今天才真正认识了自己。 莫老先生和可卿被他这一吼,都愣着了。 般什么东西?她随即怒目相向。“你吼什么啊?你答应我的事呢?你这么快就要食言了?”才教训过他不可以大声说话,这下竟然又犯戒了! “我……”他深吸几口气,勉力平静下来。“我不是有意的,对不起。” “哼!”她双手插腰,脸露不悦。 他只好低头认错。“妳别生气,我知道错了。” 助手们和客人都停下所有动作,这比刚才柏升发火更让他们目瞪口呆,身为院长大人,殷柏升偶尔抓狂一下没什么,但他怎会对一个女人如此低声下气? 莫老先生见状大笑。“哈哈,我从来没看过殷医生这个模样!真是开了眼界啦!殷医生你也太那个了吧?明明你就对人家小姐有意思,说出来就好啦!我也是过来人,可以理解的啦!” 助手们也纷纷露出自以为了解的笑容。对于这些柏升没有任何话可以招架,只皱着眉瞪了他们一眼。“还不工作?”助手们便都低下头去忙东忙西,不敢作声。 一回头,他发现可卿却已转过身,继续拍照去了。他上前握着她的肩说:“妳还在生我的气?我发誓,我不会再在妳面前大声说话了。” “谁信你啊?”她不看他。 “再相信我一次吧。”她可以揍他、骂他、扁他,就是不要不理他啊! “不要!”她使起小性子。 “可卿……”天知道他从没这么诚恳地求过别人! 她这才转过头,对他一笑,算是原谅他了,让他看得整个心都甜了。 瘪台处,莫老先生已经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护士和客人们了,大家都开始议论纷纷,等柏升走出去,对于他们一窝蜂的玩笑和祝贺,既然无法予以镇压,只得一概不理。 是谁说过的?爱情总是先有战争,然后才有和平。而情人的争执,都很短命。 上午十一点半,可卿走到诊疗室里,向柏升招招手。里面的助手和客人,甚至他们心爱的宠物,一见到她都带着微笑注视她或低声谈论。 院长大人终于交女朋友了,还带来医院公开亮相,先前那场“打情骂俏”让人看得真爽快,不知还有什么精彩演出?呵呵呵……啧啧啧…… 柏升也意识到这气氛,带她走到门的另一边,问:“怎么了?” 她小声地说:“我都拍完了。” “哦?真快。但我还要忙呢,怎么办?”他看看手表,距离下班时间还久得很。 “那我先回去好了。”客人们打趣的眼光令她困窘,她又不是将来的院长夫人,这种好康的事哪里轮得到她?除非他打开心结,但她猜那要几百年才可能。 “也好,那顺便先去洗相片好吗?谢谢妳了。” “好,还有,冰箱里没多少东西了,我想去买菜。”她不喜欢每天吃一样的菜色,变化才有乐趣。 他从口袋掏出皮夹,拿了一张千元大钞,可卿以为那是要给自己的,没想到他却把一千元塞进上衣口袋,将整个皮夹都拿给了她。然后他又模出钥匙,交给她说:“妳买完了菜就先回家吧,我六点多就会回去了。” “喔,好……好啊。”她愣愣地回答,天,他们这些对话和举动,多像她梦里那平凡的幸福!若有人现场替他们证婚,说不定她会说我愿意呢! “奇怪了,妳在发呆?” “没……”她心虚。“没有呀……” “记得去吃午饭,走路小心,不要买太多,会提不动,搭计程车要记车号,回家先洗个澡、睡个觉,我很快就回去了。”他模模她的头发,像在哄着孩子。 拜托,不要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不要用这种眼光把她淹没,她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的,可知道他的温柔放错了地方,就会变成一种残酷…… “嗯,bye!”她深吸口气,努力绽出微笑,这才转身离去。 在超级市场里,可卿像一缕轻烟似地游荡,莫名其妙买了一堆她从来没看过的东西。 眼看家庭主妇和主夫们一起推着推车、选焙食物,先生正在教太太如何选番茄,太太带着了然的笑容,让先生去讲个高兴。 她这一辈子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是什么支撑着她和命运搏斗了这么久?为何每次爱过了都学不到教训?这些捉模不定的答案,她突然在那对夫妻身上看到,她只想要很小的快乐、很淡的满足,可以安心踏实过日子。不再需要绚烂美丽,那些她都已经尝过,明白它们有多短暂。 有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她一点也不害怕,但无论如何不想要一个人度过,能不能有个相知的人,和她彼此需要、彼此珍惜?若她能有个人放在心上,那个人也将她放心上,就算明天宇宙将要毁灭,她才不在乎呢! “卿卿!” 她的冥思被骤然打断,眼前出现她的挚友高爱荷。 “妳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敢置信地看着穿着孕妇装的爱荷。根据她模糊的记忆搜寻系统,爱荷应该是住在像兰屿一样遥远的景美区才对呀! “这家超商周年庆打折嘛!我怎么能不来呢?” “真巧!嗨!”她抱抱爱荷的大肚子,对她的孩子打招呼,先有后婚真是个好主意,否则爱荷跟她老公都没什么兴趣结婚。 “妳这几天跑哪儿去了?我打了无限多通电话给妳,我的留言难道妳都没听到吗?哎呀,又买了新衣服,是不是妳的未婚夫送妳的?别装了,岳陵那小子昨天就把这消息散布出去了,现在每个认识妳的人都知道妳要结婚了!人家居然不是第一个知道,真是让我恼羞成怒,恨呀!” 爱荷抓住好友的手,叽叽喳喳说了一串,谁教她是个广播主持人,最爱收集新闻和传播讯息了。 “可是根本没这回事啊!”可卿一笑,对爱荷的撒泼觉得恍若隔世,才多久不见而已,却因台风阻隔,彷佛失散多年重逢。 “不管,快把一切详情招来!否则我回去把妳那只猫宰来下酒,骨头丢给野狗吃!”爱荷天天伺候那只大肥猫,比伺候她老公还周到,就怕可卿回来时,看爱猫少了一公克会心疼。 “那只是一场误会,岳陵真大嘴巴。”虽然她也希望那不只是一场误会。 “哈,我爱死误会了,快说!” “反正我又爱不对人了,这种老掉牙的故事妳还要听啊?” “百听不厌!” 她们一起格格笑起来。 两人于是找了一间咖啡馆坐下,点了两套下午茶,听轻音乐回荡在店里,悠悠哉哉地开讲起来。可卿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沈吟了一会儿才娓娓道来,爱荷则是听得一愣一愣的。 “天呀!台北市还有这种男人吗?他跟妳独处这么多天,居然还没对妳下手?怎么我从来都没遇到这种君子啊?”爱荷挥着双手,尖叫道。 “小声一点!妳以为这是妳工作的电台啊?”可卿左右张望,不少客人都兴致盎然地看着她们,怎么今天她这么引人注目?从医院到咖啡馆都是注目焦点。 “ok、ok!”爱荷收敛了一下音量,朝好友身上打量。“虽然他没碰妳,不过他还是对妳不错嘛!看看这身衣服要多少钱啊?” “我会还他的。”这是原则问题,他又不是她的男友,怎能让他破费? “打个赌,他一定不肯要。”爱荷的“打赌”性非常坚强。 “赌什么?” “我赢的话,你们的婚礼让我做主持人,我输的话,免费。” “哪来的婚礼?等到世界末日吧!”可卿伸伸舌头,那男人连吻她一下都要道歉,想再进一步难如登天,难不成要她侵犯他? “妳如果不让他做妳的准夫婿,那岳陵散播出去的谣言怎么办?到时妳去哪儿生个老公出来?” “管他!我又不是为别人的眼光而活的。”她咬一口起司蛋糕。“嗯,风味很特别,试试看。” 爱荷皱起眉。“妳倒挺悠哉的!”但还是把那蛋糕吃光了。 “不然能怎么样?我这辈子什么没学会,就只知道要认命。” 爱荷才不相信这鬼话。“妳才没那么认命呢!不然怎么会每次都在失恋又在谈恋爱?旧的还没走干净,新的又跑进来,妳真认命的话,就不要谈恋爱给我看看!” “我的意思是说……爱上就爱上了,要认命!”唉,真是生她者老天,知她者爱荷! 爱情是一种难戒的习惯,尤其对孤家寡人、缺少亲情的她,总以为找到爱人就能有个家,却往往是她期待太高,而现实太残忍。 “认命的女孩,老实说,妳到底对他有没有兴趣?”爱荷长驱直入,不再跟她清谈了。 可卿歪头想了一想。“应该说是投缘吧!他跟我以前交往过的男人不太一样,有时候他似乎特别敏锐,猜得出我在想什么,当然有时候他也太迟钝了,在我看来却很可爱。” 想到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从互看不顺眼到逐渐了解、关怀彼此,多奇妙的过程呀,居然在几天内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那就想办法把他得手啊!妳不准这样就给我放弃!拜托,我听妳说可能结婚八百次了,就把诺言实现一次行不行?我的礼金早就包好了,但红包袋却等得快褪色了!” 可卿搅动着那杯维也纳咖啡,无奈地说:“人人都有过去,他对旧情人的记忆太深刻了,连我打扫个屋子他都会发作,他不想被人提醒那段回忆,正表示他还深深记得她。唉,我跟那旧情人争什么争?我都失恋过几次了,不想再多加一次,饶过我吧!” “狗屁不通!”爱荷的性子就是这样,真亏她老公就是爱她的火辣。“妳应该说,妳都失恋几次了,多一次算什么?跟他拚了!凭妳过人的本事、傲人的条件,为何不能让那笨兽医重新习惯一次?” 可卿一赌气,月兑口而出道:“拜托,我大伤未愈,干么又去蹚浑水?人家又早摆明了没心情,我房门都没锁他也不来夜访一番,我当真那么没格啊?干脆本小姐再也不谈恋爱算了!” 她又不是没发觉两人之间的化学作用、心灵吸引,相反的,她感受得万分清楚,就因如此她更火大,好不容易碰到对的人却不能爱,老天爷到底想怎么欺负她才过瘾? “是吗?这可是妳说的,有志气!”爱荷击掌称许,却不怎么看好。 可卿握紧拳说:“那姓殷的,我才不在乎呢!” “喔?”爱荷随即跟进。“既然如此,妳也不用回他那儿去了,免得夜长梦更多!还是去我家住吧,台风要来一个月,妳就在我家住一个月,凭我们三世交情,妳知道这是绝对不用客气的!” 可卿明白好友是对的,现在她没有理由再打扰他了,再继续下去,迟早有一人会克制不住的,磁场一天比一天强烈,她对自己也没把握。 但……为什么她一听到这决定,还会不住犹豫? “卿卿,妳还在多想什么?别告诉我妳舍不得那兽医先生!”爱荷贼笑着望住她。 可卿忍不住脸红,辩称:“才没有呢!我只是想……应该把钥匙和皮包还给他,而且我还买了这些青菜水果,至少要送到他家吧!” “当然啦~~我开了车来,我先送妳回他家,等到他回来我们再离开,还得向他大大道谢一番!没有他,我们卿卿可要当流浪苦命女了。送他个礼物好了,赶快把咖啡喝一喝,我们现在就去精品店选!大恩谢过,钱我先帮妳还,以后妳和他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还有啊……” 听着这些话,可卿突然觉得咖啡发酸了起来。 方可卿被高爱荷拖着东挑西选,逛了两条街,终于决定买下一个烟灰缸,浅蓝色的水晶石,灯光下闪着各种折射,像个神秘湛蓝的海底世界。 坐上了爱荷的车,后座挤满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她们选了一片bread合唱团的cd放来听,舒缓旋律立刻回荡在车里,两人还引吭高歌,默契十足。 快到殷柏升的住处了,可卿望向街景,只见人来人往,却看不出谁在哭、谁在笑。她不禁想到日后如果有那么一天,她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在街头碰见柏升和他的情人,会是怎样的一幅画面?当她离开后,他还会记得一个跟他共处五天的女人吗?回想起来,一定都是有关下雨的回忆吧! 为什么要带她回家?为什么买了玫瑰花?那个热吻他到底在不在意?不得到这些答案,她能走得安心吗?不再见到他,她就能对爱情免疫了吗?唉,答案飘散在风中。 “是不是这儿?”爱荷放慢了车速。 “前面右转,第二家。”可卿摊开手绘的地图说,柏升知道地方向感奇差,特别画了这张简图。 “不错嘛,敦化南路高级住宅区,算他有点办法!不过我们卿卿就要走了,管他金窝银窝都是一样的啦!”爱荷停好车,转过来对她说:“下车吧!” 可卿却没有立刻行动,扭紧了双手。 “爱荷……我想……”她不晓得该怎么开口。 “怎么,不是已经到了吗?” 可卿终于被逼得吐出真言。“我想我还是要留下来,我不愿意就这样离开!”说完以后,她心头瞬间不再窒闷了。 “哈,出尔反尔!”爱荷笑指着她的鼻子。“小心变成小木偶!” “随便妳怎么说,但是我真的不能离开,我想和他在一起,就算只有短短几天。没有结果也罢,至少要曾经拥有过,我不在乎再受一次伤!”她已经有了觉悟,人生只能活一次,最浪费时间的就是后悔自己当初没怎样怎样。 爱荷拍拍她的肩,露出笑容。“我了解!我没说我们一起下车,我是说妳自己拎着东西下车吧!今天我一看见妳就知道了,妳的表情已经说明了全部,这一次是超级严重大恋爱啦!别说什么台风了,就算龙卷风也没办法把妳吹走!女大不中留,去去去!” 可卿感激地笑笑,打开车门拿东西,或许这是个不智的决定,才刚和前男友分手,又跳进另一种暧昧关系,但人生几何,就算短暂拥有,至少是曾经拥有。 爱荷也下车帮她忙,说:“我有预感,这次不太一样哦!说不定妳走进去他家里,就真的过了门呢。妳要好好把握,好男人不多了!” “我不想留下遗憾,如果就这样离开,我一定会恨死自己!”一个小时轰轰烈烈的爱情,胜过一世纪沈闷无聊的生活。 “我敢跟妳打赌,他绝对舍不得放妳走的,我们卿卿多美多好啊,他是男人的话就该爱上妳!” “谢谢,希望妳这次会赢。” 两人互道再见,可卿答应一有重大发展就先联络她,让她成为名副其实的“电台主持人”。 回到屋里,可卿先把晚餐要用的菜洗干净,处理好放在一旁。 今天她心血来潮,想做点特别的。野蘑菇通心面、芥末熏鲑鱼、番茄起司沙拉、义大利海鲜汤和水果蛋糕。 花了一个多钟头,大致准备完了以后,发现自己一身是汗,看看时钟才五点半,便到浴室放了一缸热水,丢下一颗她今天才买的茉莉香精,好好地洗个泡沫澡。 她轻松地哼着歌,吹吹泡沫,心情难得的舒畅。浴白像个小型游泳池,躺两个人都还嫌大,不知她有无机会和他共浴? 这时,电铃声不识相地响起-- 叮!叮叮! 柏升不可能这么早回来的吧,难道医院又停电了不成?她走出浴白,急急套上他的浴袍,便冲去开门-- “怎么提早回来了--” 她一开门,没看到应该出现的人,却看见一对五、六十岁的夫妇,女的鼻梁上挂着眼镜,男的拄着拐杖,但两人都衣着雅致,颇具气质。 “请问你们是?”敲错门了吗? 他们显然也吓了一跳,将她从头看到脚,那妇人才迟疑地说:“柏升不在吗?我们是他的父母。” 可卿愣了三秒钟,才回过神说:“喔,殷先生、殷太太,你们好!柏升还在医院,不过应该快回来了,请进!” 殷氏夫妇点点头,带点迟疑地走进室内。 可卿有点手足无措,招呼他们坐下以后,苦苦思索了一番才说:“你们喜欢喝咖啡吗?我煮了一壶放在保温瓶里,我这就去倒两杯来。” 也不管他们回答什么,她就跑进厨房,掏出两组杯子,倒了香浓的咖啡,战战兢兢地端了出去。别紧张,她告诉自己,她一定能好好招待这两位贵客的,这可是柏升的爸妈呢! “谢谢。”殷先生接过以后喝了一口,称赞道:“很少喝到这么道地的蓝山咖啡,是磨碎又蒸馏过的吧?” “是的,您也有研究啊?” “柏升对咖啡的知识都是我教他的。”殷先生颇为自豪地道。 “难怪他也很喜欢这种咖啡。”可卿笑道,放松了一些。 “小姐,还没请教妳贵姓大名?”殷太太问,眼中满是好奇。 可卿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交给他们看。 “方小姐,妳怎么认识柏升的啊?”殷太太像有无限个问题。 “呃……这怎么说呢?满复杂的。”她沈吟了片刻,才把事情始末说明白。 殷太太听得入迷了,连连赞叹。“喔,真是有缘分!” “这么说来,妳住在这儿四天了,感觉怎么样?”殷先生进一步问。 “很好啊。”她满喜欢这间房子的,大小适中,又是她欣赏的那一型朴素装潢。 “那柏升呢?”殷太太像唱双簧一样追问下去。 “嗯,他也很好啊。”他可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虽然有时阴晴不定,她还是觉得他好,否则她今天下午就走了。 叮! 这次电铃只有响一声,她就冲去开了门,一看果然是柏升,这下她不用尴尬了。 “我回来了。” 柏升抱着一束紫色铃兰进门,先自然而然地对可卿说了这句他曾经憎恶过的话。他的注意力被她身上的清香扰乱了好一会儿,而后才见到可卿背后的两人-- “爸!妈!怎么突然来了?” “台风天里,你都没打电话回家,我们当你生病了或什么的,就跑来看一下。原来你是在忙这个,很好啊!”殷灿升看着他和可卿,意有所指。 一股不太好的预感升上来,柏升问道:“你们已经认识可卿了?” “是啊,她煮的咖啡很好喝。” “我也是这么觉得。”柏升忍不住微笑回应,说完了却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爸妈的心意他不是不知道,因为结不结婚的事,他早就和他们吵过几十遍了。 他转向可卿。“先把这花插起来吧!” 真巧,他今天买了这束花回来,其实只是为了谢谢她拍照的辛苦,但显然他父母都误会了。 “好美。” 可卿的眼睛亮晶晶的,这时他才发现她穿着一件宽大的浴袍,那是他的浴袍!这下人证、物证都齐了,还有辩驳的余地吗? 看可卿开心的脸蛋,他实在不想让它笼罩了乌云,便说:“妳先进房去换衣服吧,今天我……我替妳买了一件。”唉,谁晓得刚好碰到他父母来访! “真的?”她喜出望外,接过后娇羞地打开某大百货公司的购物袋。“好漂亮,你每次买的都是我喜欢的款式,谢谢!” 他很喜欢她的笑脸,甚至想亲吻她一下,但在父母面前却又不能泄了密,只得低声说:“不……不用客气。” 她又说:“我也替你买了一个礼物,是烟灰缸,就是在桌上的这个,你看喜欢吗?” 柏升一看就中意了,回答说:“我喜欢,很有品味。” 这种场面应该是很美好的,如果不是在他父母面前演出的话。 可卿脸带红晕地低下头,瞄了他和他父母一眼,便进了房去,而那正是他的卧房…… 这会儿,父母和儿子面对面坐在沙发上,开诚布公地谈开来。 颜黎娟首先说:“我赞成。”殷灿升也跟着应和:“我非常赞成。” 柏升知道他们什么都会赞成的,只要他愿意结婚就好。“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追句话显得极不具说服力,连他自己也听得出来。真该死! 殷灿升不以为意地说:“方小姐把你们认识的经过告诉我们了,真是缘分来了,台风也挡不住!” “而且你都三十岁了,当真不想结婚吗?连你妹妹也下个月就要订婚了,你就让我们安安心吧。”颜黎娟说。 “人家方小姐条件多好,有缘分认识她,你还不好好把握?你有什么好挑剔的?我说啊,她的人就和她煮的咖啡一样好!”殷灿升嗓门提高起来。 “她有多好,我很清楚!”但他不见得爱得起啊,这叫他怎么对父母说明呢? “我知道你们这-辈的都很开放,但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我们来说就等于是要做夫妻了。你既然和她这么好了,也要替人家想一想,她毕竟是女孩子啊!”颜黎娟提出责任主义说。 “妈!我都是睡在书房,我们没发生什么……踰矩的事。”只除了那次街头热吻以外,但每次想到这事他脸上便是一红。 他的表情自然逃不过父母的眼睛,殷氏夫妇互望而笑,压根儿不相信自己的儿子。 颜黎娟摇摇头说:“你送她花、她穿你的浴袍、你让她住进来、她送你烟灰缸、你买衣服给她、她替你煮饭,这还用解释吗?我们又不是没长眼睛。” 柏升心底一气,便站起来说:“不信的话,我带你们去看看,我的棉被枕头都在书房里!” 于是他们三人走进书房,但地上却是空无一物,殷灿升打趣说:“你拿椅子当枕头吗?”柏升无言以对。 可卿这时换好衣服,走出门外。柏升立刻问道:“我的棉被和枕头呢?” “我拿去洗了,都脏了。”她一脸不明所以。 颜黎娟说:“真体贴,很好很好!”她笑得眼睛都瞇起来了。 “爸、妈!你们不要误会!不管你们怎么说,反正我是不会结婚的!”这种硬是加诸在自己身上的希望,却又是他完全不能实现的,让他受够了! “我知道,你还是不原谅家伟和少芬。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你还记得他们做什么?爸妈关心你也错了吗?你一定要这样大吼大叫?”殷灿升也提高音量,他们父子的脾气倒是很像。 柏升的脑中轰轰作响,让他又接近崩溃的边缘。“不要提到他们的名字!我说过多少次了?我没有那种弟弟!” “你……你说的这是什么话?”颜黎娟也气得用手指向他。 眼看他们三人僵持,可卿虽然不明内情,仍忍住心中酸痛,鼓起勇气走近柏升,握住他的手说:“柏升,你怎么又吼人了?你不是答应过我的?” 他一看见她眼里满是惊慌,心就软了下来,混乱沸腾的头脑也降温了。“我……对不起,我又犯了,妳没吓着吧?”他反握住她的手,她还是有点发抖。 “对你爸妈说话不要凶嘛,真是的,我的耳朵都痛起来了。” 她不自觉倚近他,他则自然地环住她的肩膀,轻声安慰。明明晓得这只会让父母误会加深,他也没办法,因为他更气自己又让她受怕了,那比什么都令他自责。 她作势打了他的手心一下,算是处罚。“下次别这样了,跟你爸妈说句对不起。”她提醒道。 她说的话就像真理,让他甘心地照做。“爸、妈,我刚才太冲动了,对不起。” 殷氏夫妇面面相觑,彷佛不敢相信可卿的魔力,能让这毛躁的儿子瞬时温驯起来。柏升自己也不愿相信,但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 “好啦,既然没事了,那我们去吃饭吧。我做了很好吃的料理哦!”可卿这才满意地笑起来,把他们都推到餐桌前。 家和万事兴,正因为她没享受过太多温情,更希望在此时分到一些些,这应该不算太贪心吧? 晚餐时,殷氏夫妇对可卿的手艺赞不绝口,把她捧得脸都红了。 殷柏升含笑欣赏她红滟的脸庞,话说得不多,私底下却又高兴爸妈都喜欢她。这次他不必挟菜给她,因为他爸妈就挟了满满一盘给她,最后她实在吃不下讨饶时,他才帮她都吃干净。 “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品尝妳的手艺。”殷灿升赞赏的说。 颜黎娟也满面微笑。“是啊,我们一定要多聊聊、多认识。” 可卿点了头答应。“我也很想尝尝伯父的咖啡,还有伯母的手艺呢!” 饭后,殷氏夫妇带着极佳的心情离开,临走时还对柏升挤眉弄眼的。他虽知误会加深,但已经是百口莫辩了,他又能如何? 这一搅和,就已经是八点半了,他们一起收拾洗刷碗盘,狭小的厨房里,两人不免彼此接触。柏升几乎忘了自己的坚持,傻傻地站在她身后,对她洁白而性感的颈子绮想。 “干么挡在人家后面?”她喷了他一滴水。 柏升连忙收摄心神,这可不是冲动的时候,他早过了青春期。 之后,他们在书房放下莫札特的音乐,各自读着一本书。柏升心头思绪纷乱,怎样都无法读到第二行,他偷偷看一眼可卿,她似乎很沈浸于书的内容,颇有兴致地翻阅着动物图鉴。 她确实听见了他和父母间的对话,为什么她不问问谁是家伟和少芬?为什么不问他坚持不结婚的原因?为什么对他父母的种种暗示保持沈默?他实在不了解女人,从前不曾,未来也不会。 夜雨打在远近的屋檐上,像是和莫札特互相呼应着,演奏出生命起伏的乐曲。这样的夜里,勾起他特别多的感慨,想及这一生,青涩到成熟,懵懂到了悟,迷惑到看开。其中经历过的起起落落,回忆起来只觉得心口一阵窒闷,好像太满太多,让他一时说不出是苦是甜,错综交叉,无理可寻。 “可卿?”他喊她一声,她没回答。 柏升走到地面前,发现她已经浅浅睡了,想必今天她是太累了,做那些佳肴就不知道要花多少功夫。看她穿着那一身浅蓝色针织短裙,是他在橱窗看到临时起意买的,刚好合身,又符合她的气质,而他竟然忘了称赞她。 他模模她柔软的发,凑在鼻前嗅闻了一下,瞬时彷佛看到了茉莉花开了满园。他到底该拿她怎么办呢?彼此吸引的磁力太强,几乎让他无力自持,站不稳脚步了。 他该跨出封锁线外,或是退回安全地带?这是个永远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他横抱起她时,她恍惚地醒了过来。“咦,我睡着了?” 柏升笑而不语,他怕说错话,而她轻吐一口气,把头靠在他肩上,一脸慵懒娇态。就不信他没感觉,这股电流绝对不是她一个人造成的。 如此靠近的距离下,他差点就要碰到她的嘴唇,她全身香得令人酥软,他的脚像黏在地上一样,动弹不得,只能咬牙说:“这件衣服很适合妳。” “谢谢,你怎么会想到要买给我?”她将头发拨到耳后,他才发现她的耳朵是如此性感。 “为了……答谢妳拍了那些照片。” “喔,那没什么啊。”她甜甜一笑,柏升心里响起红色危险警铃,连忙抱她走进卧房。 啪! 这时所有的电力却突然中断,让他们都吓得一愣,可卿抱紧了他,脸庞凑在他颈边,纯然的黑暗之间,她的香味更引人犯罪。 “只是停电而已,不用怕。”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后,大致辨出房内景物,便扶她到床上,不敢多加逗留,模索着走到门边说:“妳早点睡吧。” “晚安。”她的声音低低的,透露出不可思议的邀请意味。当然,柏升确定那只是他的错觉。 “晚安。”他关上门,明白眼前又是一个难熬的夜。 第六章 第六天九月十六日星期五 夜深人静,黑色的梦境里,可卿陡地醒来。 有人在看她,她感觉到了那深沈的视线。即使停电了,由室内微弱的光线,仍看得出一个人影站在床头。 “你睡不着吗?”她轻声问,并伸出手去。 她并不觉得惊讶,或者该说她正期盼着,这一刻早就该降临了,只因他的心防才拖延至今。 “对不起,我吵醒了妳。”柏升在椅子上坐下,握住她的手。 窗外雷声轰隆,雨势渐大,对比着室内的安详与温暖。一阵闪电划过,让她霎时看清他的表情,他一脸秋意萧瑟。 “我……也许应该回书房去,让妳好好睡觉。”他真不知自己怎会走到这里来,他不是早下定决心,今生不再谈感情的吗?但他此刻就像走在悬崖边上,一不留神就要跌落其中。 他有什么资格、什么权利来打扰她?他是个连爱情都不敢碰的男人呀!然而可卿的反应让他融化了,让他有勇气打开自己、打开回忆。 她拉着他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没关系的,我也睡不着,刚才作了个恶梦……”她凭着直觉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告诉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这件事我从未和别人谈过。我的家人和朋友虽然都明白事情经过,但没有人听我说过我的想法。” “你愿意告诉我吗?”她闭上眼,品味他抚模着自己的美好。 “奇怪,我就是想告诉妳,让妳了解一切。”他轻碰触她的嘴唇,想起他吻她的感觉。 “躺进来吧,今晚很冷。”彷佛是最自然的事情,她掀开被子,让他躺在身边。他也不再犹疑,便躺上了床,枕头上随即多了一份重量。 “好安静,很久没有这样了。”他轻叹一口气,两个人在被子下握着手。 “我喜欢这样。心情可以平定下来。你……如果不想说话,我们就这样躺着也好。”她并不强求什么,一步一步慢慢来,毕竟多年心锁无法立即解开。 “不,我想把它们都说出来。”他从未感觉如此安祥、如此平静,是她的温柔抚慰了他的灵魂,感觉只要是跟她在一起,再残酷的过往都伤害不了他。 “我会听的。”她想了解,此时的他来自怎样的过去?又将走向怎样的未来? 沈寂了片刻,他才用一种遥远的声音说了起来-- “七年前,我还是兽医系的学生,在图书馆认识了一位商学院的女孩,她叫关少芬,在图书馆打工,我每天都在借书、还书,就这么和她熟悉起来。我们曾有过很美好的一段时光,持续了两年多,学生情侣的各种酸甜苦辣都尝过了……” 可卿模模他的掌心,表示她正在听,她也曾有过那些年少纯情,曾经拥有而后失去,却不后悔。 “我一直认为那是我的初恋,虽然之前我也交过女友,但和少芬在一起以后,我才了解什么是爱情。她很会做菜,我们互相照顾,算是半同居了,那时候我没有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交往了一年多,我就带她回家,她本来就聪明,说话又得体,我父母一看见她都说赞成,但也就在那时候,她认识了我弟弟家伟。”黑暗中,回忆涌来,脚步轻轻缓缓,切开的伤口却仍深重,他的嗓音更低沈了。 从他不寻常的语气,可卿不太愿意的推测,莫非他弟弟家伟是第三者?这事实虽然残忍,却极有可能发生,爱情总让人盲目又疯狂。 “……毕业后,我即将当兵,少芬主动提出先和我订婚,我非常感动,在这种感情如儿戏的年代,她还愿意许下允诺。订婚后两个月,我就到高雄受训,第一个探亲日时,少芬和我家人都来了,但过了几个礼拜,变成少芬和家伟一起来看我。再过一个月,没有人来看我,我以为他们只是太忙碌,随后我跟着军舰出海,只有放假才能回家。当兵半年,有一次突来的假期,我在基隆下船,觉得很想念少芬,便直接前往她的住处。我有她房门的钥匙,走进屋里并没有人在,但我听到浴室有人淋浴的声音,门却没锁,一开门……我看见少芬和……家伟。” 柏升静了下来,室内的黑暗显得很荒凉,可卿发现他手腕的脉搏加快许多。 就连她自己都不敢想象,如果她的未婚夫跟她的妹妹在一起;尽避她从未订婚也没有妹妹,光是想象那画面就够教人心冷了。 “我站在门口僵了一下,少芬很冷静,反而是家伟先哭了出来,我转过头去,不想看见他们。他穿上衣服后,只低头对我说了声:『大哥,对不起!』就离开了。少芬客气地请我坐下,告诉我整件事情的经过。她说从她第一次见到家伟,就忍不住受到他的吸引,虽然家伟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她却克制不了对家伟的感情与日俱增……” 他还记得那天也是不着雨,她倒了一杯很冰很冰的柠檬水给他。他这辈子从没喝过那么冰的柠檬水,让他整个人都在发抖。 “她继续和我交往,却总是想着家伟,所以她常在约会时说要到我家去玩,说是和未来的公婆多熟悉一点,没有错,我父母是她未来的公婆,但她心目中未来的丈夫却是家伟。直到我快去当兵了,家伟仍然没有对她动心过,她急了,便提议和我订婚,这样她才可以有机会多和家伟接近。” 多可怕的手段,爱情真会让人走到这一步吗?可卿靠在他的肩膀上,不禁模模他的头发,但愿给他一些温暖、一些安慰,虽然她明白,这可能帮助不大…… “少芬真的很爱家伟,她甚至决定即使为此和我结婚也无所谓,只要能够常常看到家伟,她没有什么做不出来。最后,她的苦心终于有了结果,家伟刚和女友分手,正是需要安慰的时候,在频繁的见面接触之后,家伟便和她发生了关系。这事情我父母也都知道了,但了解我的个性太直太刚,怕我因此逃兵或做出不可挽救的事,所以都不敢告诉我。” 服役期间,他不是没想过“兵变”的可能,却没想到连“家变”都发生了,事情发生的那瞬间,他失去深爱的未婚妻,以及疼爱的弟弟,两个都是他生命中重要的人,却联手给他最重的打击。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爱让人幸福也让人痛苦,从此他沈进了最深的海底,想浮上水面却做不到,只因为脚踝绑着一副铁镣,名叫背叛。 “老天……”她忍不住为他叹息,爱情世界中,最难堪的莫过于自己是最后知晓者。 “当时我极爱少芬,所以咬着牙接受了这个事实,我说只要她以后忘了家伟,我们还是未婚夫妻,我什么都不会介意。但她叹了一口气,说她很抱歉,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那是家伟的孩子。她开始流泪,说她多么爱家伟,请我不要拆散他们,否则她要带着孩子一起自杀。我无话可说,把她的钥匙丢下,走出门淋了一整天的雨。回到军队中,我立刻被送到军医那里,足足躺了半个月,是轻度肺炎。” “你没有烧坏脑子、做出什么蠢事吧?”她担忧地望着他,真怕听到更惨痛的情节,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些?太不公平了。 他苦笑一下。“我想过要拿枪杀了他们两个,但只是想过而已,我确定自己不会这么做。后来家伟和少芬结了婚,搬到桃园去住,不敢见我,连我父母也很少联络。我退伍后就搬出来开业,我的父母霎时像丢了两个儿子一样,只剩下我最小的妹妹陪着他们,我们家等于是毁了一半。这些年来,我历经过最美丽的、最残忍的和最辛酸的,长大了很多,但也学会……封闭起自己,不这样做的话,我怕自己承受不了第二次崩溃。” 爱情是珍贵的,也是易碎的,他终于明白他碰不得也赔不起,一颗心瞬间老了几百年。 “你很坚强,真的,你已经做得够好了。”她再次模模他的头,衷心地说。 他突然翻过身,覆在她身上,把脸埋在她胸前。 可卿明白这是一个不含性意味的动作,他只是在寻找一点安慰而已。 她的手缓缓抚过他的头发和肩膀,希望给他可以发泄和痊愈的空间。过没多久,她的胸口一片湿润,于是她晓得他正在流泪,无声的。 男人也是会哭的,她完全能了解,当一个人被伤到遍体鳞伤、无以复加,除了眼泪还有什么更好的洗涤方式?只但愿他能放不过去,走出自我。 饼了十几分钟,他的激动稍稍平复了一些。她轻轻问道:“你好一点了吗?” “嗯,我觉得轻松很多,谢谢。” 她握住他的手。“不要说谢谢,你说过的。” “因为说谢谢也是不够的。”多庆幸此刻能有她,她可知道,她所做的不只是聆听和安慰,更带他走出了那往日迷宫,就算他还不知道要往哪个方向,却已呼吸到自由世界的空气。 “所以你一直不结婚,你的父母才会这么关心你的终身大事?” “没错,他们很担心我会独身一辈子,其实我是没救了,根本不必再多说什么。”他轻轻抚模她的手心,想到当初是他替她温暖手脚,今夜却是她温暖他发冷的心底。 “难怪你今晚和他们吵架,下次要温和一点才行啊。” 他笑了,应声:“是!”然后用手臂撑起身体,说:“我太重了,妳l定觉得很难受。” “不,我希望你就保持这个样子,不要走。” 她拉下他的颈项,让他再次躺在她上面。弹簧床吸收了他大部分的重量,她一点也不难受,甚至想要如此度过这一夜。 柏升发出介乎叹息与申吟之间的声音,爱情的第一声叹息便是理性的第一个休止符。 他继续俯躺着,但把脸贴在她的脸旁,对她耳语:“我很高兴有这场台风,把我的心事都吹跑了。” 她闻言而笑。“我也是。” 好一会儿,她才问起:“现在你还在乎少芬吗?” “这就好像我问妳是否还在乎妳前任男朋友一样,说不在乎是不可能的,但……时间慢慢过去,伤痛虽然没有减少,却变得可以承受了。人老了大概就是这样吧,至少学会了淡然一些,妳说是不是?” “是啊。”有关于失恋的种种,她是绝不陌生的。“年轻时那些大悲大喜,好像都回不来了,有时候都以为自己经过了最生动的一段,剩下的日子就只是细数往事而已。活着,就一定要学会遗忘,否则太多回忆会压得人喘不过气,这是我亲身的体验。” 他吻了她的头发一下。“妳比我小三岁呢,说话比我还老气。” 她抚过他浓密的眉毛,心头热热的。“你现在还是要封闭自己吗?不让你自己快乐一点吗?”她不忍心见他如此。 “这种事是说不定的,不知不觉间也许就痊愈了。像是今晚,我觉得自己已经好了一半。” “那就好,我希望你早点好起来,不要再为过去的事,限制了现在和未来。”这是她的真心话。 泠泠彻夜,谁是知音者? 柏升握住她在他脸上游移的手,沈默了片刻,而后吻过她每根手指。 她开始轻颤,不确定是否该抽回手。他继续蜻蜒点水地吻她,吻过额头、脸颊、鼻尖和下巴,吻得轻轻柔柔的,反而让她想要得到更多,终于伸出手抱住他宽厚的背。 此时,他稍微离远了一点,轻轻地说:“我一开始,就停不下了。” 他需要她,不管过去未来,他只确定自己需要她,全身全心都感觉到这需要。 可卿知道这是撤退的最后一个时机,他在询问自己愿不愿意共度这个夜晚,他很坦白,不给她一点承诺的错觉,这并非谁骗谁,只是在这不夜的城市里,有两颗寂寞的心互相吸引而已。 她闭上眼,在心里把他的名字念了一遍,对自己说,有过这一晚也就够了,她不能要求太多,否则失望会更多。 于是她将他拉近,主动献出自己的一切。两人积压已久的流泄而出,瞬时在床上泛滥成灾。 她的针织裙被月兑下时,柏升倒吸了一口气,因为在衣服里面,她正像初生的婴儿一般赤果。 她也扯下他那一身束缚,两人顿时果裎相对,不需爱语呢喃,这不是假装纯情的一对男女,他们直接用身体来礼赞对方。 她的一切都是如此美好,他虽然急迫但仍不忘温柔,双手熟悉了她的曲线之后,感觉到她的紧张和兴奋,紧抵着他发烫的身体。 她的手游走在他身上,轻柔得几乎不能算碰到,却能带给他更大快感。 激情一发不可收拾,两人的体温都已沸腾起来,但他却没听到她发出一声申吟。“妳觉得不好吗?为什么不叫?”他咬住她的耳垂。 “我从不叫的,我……总觉得叫出来就是认输了,就是把自己完全交出去了,就像……你今晚不吻我一样,因为我们都还有保留。”她咬紧下唇,忍着他制造出来的一波波晕眩。 柏升一惊,没想到她也封闭了自己,又是如此地了解他的心态。一股强烈的疼爱之心涌了上来,他想要她,不只是身体,还有灵魂。 低下头,他吻住了她的樱唇。 可卿呆了一下,随即激动地回应他,像茫茫大海上的两个溺水者,却也不管那仅剩的一线生机,反而攀附住对方,吸进彼此肺里最后的空气,再一起沈沦,直向无垠的深海底。 到达天堂的那一刻,他听见她高声叫了出来。 晨间时光,久违的阳光透进窗帘,柏升先醒了过来。 坐起身,他细细端详枕边人的面容。她黑亮的头发散在四周,衬着白色的床单,更显对比之美。 她睡得很沈,显得脆弱又娇柔,嘴唇都红肿了,不是因为一直咬着下唇,而是被他吻了太久,他不禁爱怜地抚模那两片唇瓣。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等台风过后,他们的车子都被送到台北,就互相说再见了吗? 日后若在街头相遇,也能像普通朋友寻常寒喧,或是仅仅投以深沈了解的一眼?他曾决定不要有任何固定的关系,理智告诉他这是最利人利己的作法,现在情感却有了截然不同的反应,让他左右为难。 确实,他已从过去走出了一大步,但能否向未来迈出一小步?无解。 唯一能确定的是,在这场台风中,他不再是原来的自己了。 原本以为过了一夜,他的需要会被稍微满足一点,但现在只是多看她两眼,就让他又想要她了。他慢慢掀开被子,她的娇躯一点一滴显露出来,在晨光的照耀之下,像是一尊横躺的艺术品。 她这时已醒过来,眼眸丰启,娇瞋道:“会冷!”她翻了身,姿势更加撩人,不介意他看自己的,反而多情地瞄着他。 她的妩媚令柏升喉结上下滚动,立即覆上她的身体,温暖了彼此。 窝在男人的怀里,她像只小猫快打起呼噜了。“喂,你今天不上班吗?” “医院停电。”他把脸埋入她的发丝之间,那里芳香四溢。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亲眼看到。”她打一下他的臀部。 “我说它停电,它就得停电!” 接着,室内只有两人忘情的喘息,有关于停电的争论只好不了了之。 接下来,是柏升所度过最晕眩、最恍惚的一天。 他们一块洗了澡,满缸茉莉花香的泡沫让他傻了眼。“这么多泡沫!就洗一次澡而已吗?妳们女人怎么能够浪费成这样!” 可卿吃吃笑了起来,点着他的鼻子说:“你看起来好呆!” 他摇摇头,装作晕倒状。“真是太香了,我快不行了!”说着就把头埋在她肩上。 “你好重!”她叫着。 “昨晚妳就说不重。”他故意加重压力,还伸手搔她痒。 “不要闹!”她笑着把他的头压进水里,但随即也被他拖下水,两人在水底开始拥吻,探索着彼此的身体。对她的美丽,他近乎迷恋地吻着,每次都有不同的欢愉。 这个澡洗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才倚着彼此,从浴白里走出来。他帮她擦干了身子,主动提议说:“我帮妳吹头发!” 坐在床边,他拿起梳子和吹风机,模过她秀丽的黑发:心想这真是美好的时刻。屋里静静的,雨水把他们跟外界隔了开来,谁也不知道在这里有一对男女,正品尝着人间最温柔亲昵的感情。 他月兑下手表,把时钟的电池取下,时间对他们不再重要了。他要忘记俗世一切,好好地过这个情人节一般的日子。 他们一起煮饭,喂对方吃下,还一起洗碗、扫地、洗衣服,这些枝节小事突然也有了特别的快乐,因为有她同在。正因为他们相处的时间不会长久,他特别想细细珍惜。 最后他们还是上了床,躺在彼此怀里,两人聊起天-- “妳怎么认识妳前任男朋友的?” “网路上认识的。” “啊?”他惊讶不已。 “网路交友很平常啊,你有电脑却没装网路才奇怪呢!” 他不置可否。“我并不想和外界接触。” “我知道,你是都市中的隐士。”她扯扯他唇边的胡渣。 “那……妳和他交往的过程?”他问得有点汗颜,毕竟他无权过问。 “唉。”她叹口气。“说起我的恋爱,真是乏善可陈。从十七岁开始交男朋友,为期最长的一年,最短的两个月,每次都是分手收场。哈,当然啦,不这样的话,我今天也不会在这儿啦!” “妳不想提的话,就不要说了。”他用手指抵住她的唇。 “没关系的。”她自嘲地笑笑。“有关恋爱和分手,我大概什么情节都经过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真的太倒楣了?生活已经够麻烦的了,还有男人带给我一堆难题。那天碰到的岳陵,我上星期才和他分手,因为我受不了他忽冷忽热的,他会突然对我很好,突然却又疏远开来,我为此难过了很久。” “是因为那个打扮怪异的女人?” 他的形容让她笑了。“嘿~~多谢你帮我出气。” “我真的觉得她很怪。”柏升不欣赏那位小姐,可卿比她美丽太多了。 “总之呢,爱情也许呼之即来,却很难挥之不去。最后我告诉自己,既然痛苦此快乐多,而且多得让我快崩溃了,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所以我和他大吵一架,终于决定分手,我就到花莲去拍照了,也算是散散心。” “分得好!”他一看那男人就觉得流气,配不上可卿。 他又让她笑了几声,这什么状况?应该感伤的时候却搞笑起来。 “那天碰到他,一切都水落石出了,他早就交了另一个女友。是我太傻,很多迹象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相处的问题,是两个人的问题,想得好累好烦,没想到是三角习题,我始终无法解开。已经是第三次被脚踏两条船了,我一样没学到教训,唉,真的想狠狠揍自己一顿。” 柏升抱住了她。“这是他的错,妳不要这样说自己。” “反正我也习惯了,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毕竟还要生活嘛!没什么的。” 他听得出这只是故作轻松,其实她不是那么潇洒的人。“这不是妳的真心话!”他吻她紧锁的双眉。 “不习惯要怎么办?得长大一点啊,不然会被击倒的,你不知道吗?” “可卿……”他说不出安慰的话,只能以拥抱来表示。柏升心底矛盾万分,不晓得怎么做才是对的?这一切对她公平吗?他该如何处理才不会伤害她?她是否能承受他们终将分开的结果? “不要为我难过,我天生就倒楣,一样长大成人了。什么事我都能接受的,你放心,我失恋这么多次了,再多一次也无所谓。”她指的就是他,应该很明显吧? “如果是我伤害了妳……”他真想猛捶自己几拳。 这回换她伸出手指,堵住他的嘴唇。“我知道你还没准备好,我也不想勉强你什么,等车子从花莲送上来,我就不会再麻烦你了。” 爱过而后道别,她非常习惯如此,是该感谢老天爷的,虽然教她挫折连连,却也给了她这段美好。未来的日子里,她可以确定,她将会常常想起他,以及这段台风假期。 “妳才没有麻烦我……”他简直要替她哽咽,为何她总遇不到对的人、对的时机? “有时间说那么多废话,不如吻我。” 他很乐意听她的话,而她闭上眼,接受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 激情的时刻过去后,可卿贴在柏升胸膛上,聆听他的心跳,但看他一脸沈思,知道他又在想他们无言的结局,正矛盾地皱起眉。这何苦呢?相处的时光能有多久?不该花在苦恼上,她决定好好珍惜! “哈啰~~我们去逛街!” “百货公司都关了,逛什么?”他转头拿起手表看看,都十点了。 可卿握住他的手,不满地扭一下腰。“哼~~不管,人家就是要逛嘛!” 她难得撒次娇,大概也没什么机会了。幸福的脚步总是快得令人措手不及,身在其中的人一眨眼就被抛弃在原地,每次她都是这样。 “逛士林夜市好吗?”柏升含笑道,好喜欢她娇滴滴的大小姐模样。 “嗯,走!”秉烛夜游,只为欢乐的时光太短。 骑上机车,他们来到人潮汹涌的士林,灯光照得街道像白昼一样,各类摊位林立,精品店更是一家接一家,贴满了海报告示在大拍卖。 他们像一对最寻常的情侣,挽着手亲昵地在街上漫步,有些单身的人甚至会羡慕地望着他们。 但又有谁猜得到,他们的感情只能用“我俩没有明天”来形容呢?人世的表面和真相,总是隔着一段莫名其妙的距离。 “夏装都在打折耶!”可卿挽着他走进一家服饰店。 挽着他的手真是自然极了,安心而温暖,但口后不再有他的日子里,她要花多久时间才能习惯一个人走路呢? “我不会挑衣服,妳喜欢哪一件?”他模模她的发问。 她打趣说:“只要我喜欢,你的金卡都给我刷啊?”只有男朋友才能买东西送她,今天要不要让他做她的男朋友呢? “当然。”他却回答得很认真。 可卿心下一阵温热,敲了他一下。“吹牛!要买完我喜欢的衣服,你十张金卡也不够刷的。” 他假装苦恼状,附在她耳上说:“可是我比较喜欢妳不穿的样子。” “殷柏升!”她捏捏他的鼻子。 两人嬉闹过后,开始挑衣服,可卿看上了一件蓝色花纹的丝质短裙。 “这么短?!” 看到她试穿出来的样子,柏升的眼睛都要凸出来了。她那双长腿招摇来一些爱慕的眼光,她自己并不在意,但他脸色可是沉重得很。 男店员笑咪咪地说:“小姐,妳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 这种迷汤可卿被灌得多了,不会轻易动心。但看镜中自己的身影,飘逸清灵,不由得也相当满意。 “人家要这一件!” 他摇头,像个严肃的老太爷。“太短了,换件长的吧!” “刚刚你才说,只要我喜欢的就可以刷卡!” “这当然不是问题,可是……”看着她的曼妙体态,他吞了口口水,虽然他很欣赏她这打扮,却不想让所有人都欣赏。 她握住他的手臂恳求。“好不好嘛?我保证,只在你面前穿。” “好吧。但是我一定会后悔的。”他掏出皮夹里的金卡,让店员拿去刷卡。 可卿看出他脸有点红,便又故意在他耳朵上咬了一口,说:“谢谢。” 他的反应则是小声地说:“买完了就回家吧,我要妳穿给我看。” 她被他逗笑了。“才不呢,我们要慢慢地逛。,” 他们又在另一家店买了上衣,同样是轻薄短小的款式,让柏升又叹了一口气。随后两人合吃了一盘刨冰,因为可卿还在感冒咳嗽,他不肯让她多吃冷食。 走在街上,他们偶尔经过偏僻无人的巷子,柏升就拉着她进去,让她背贴着墙,尽情舌忝吻她的嘴唇、颈子和肩膀,双手还在她身上肆意游移。 小巷中虽然阴暗,但仍随时可能会有人走进,或是楼上的人突然打开窗户,这种危机感使得拥吻更加刺激。 “我真是不敢相信!你居然有这种举动?”她笑了,没想到柏升会像冲动的年轻人一样,当街就忍不住亲热。 他有些涩然的道歉。“对不起,妳实在太迷人了。”为何跟她在一起就充满活力?或许她是他生命中注定的女神? “你曾经这么做过吗?” “高中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了吧!”他自己也一脸笑意,回想过去多疯狂,却已成为往事。 “我也是,高中毕业后几乎没再做过这种事了。” 两人就像年轻情侣一样,被没来由的渴望驱使着,不住在对方身上流连,等到那阵冲动稍微平息,他们才又走到明亮的街道。 “我要吃那个!”她指着棉花糖的摊位。 “老板,麻烦给我一支。”他问可卿:“要什么颜色的?” “当然是粉红色的!”因为一切都像是个梦,粉红色的美梦,虽然终要醒来。 他一听立刻叫她:“梦幻少女!” “纯情少男!”她也不甘示弱反击,两人瞪大了眼,最后化为朗笑,没错,他们就是绝配! 于是,梦幻少女挽着纯情少男的手,一边咬着同一支棉花糖,一边逛过各式奇妙的摊位,享受诗意的夜晚、惬意的脚步。 “有人在射气球!我们去看看。”可卿指向前方说。 “等等,妳这里沾到了。”他低下头,吻去她唇角的那一点甜美。 “哼!你是吃我棉花糖,还是吃我豆腐?”她捏捏他的鼻子,两人就像一对热恋情侣,谁能相信他们才认识六天?有时候时间和情感是不成正比的,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就这么被一场台风兜在一起。 她娇俏的模样,教他的心都融了,不管是棉花糖或豆腐,他都要吃得干干净净。 这时,却有一个男子走向前来,叫道:“哥!” 可卿立即感觉到柏升的身体僵硬了,她的视线移到眼前的男子,他和柏升差不多高大,五官也有相似之处,但青涩稚气的味道很重,少了成熟男子的稳定感,想来他大概就是殷家伟吧! 这样的一个男人,值得少芬为了他而欺骗、背叛柏升吗?可卿有点不敢相信。但爱神的箭是盲目射出的,爱与不爱原本就没什么道理。 “真巧……我们也来逛街。”家伟模模后脑。 从他身后走出一个女人,抱着襁褓中的孩子,垂着脸,不敢正视柏升。她看来是那种文静乖巧的典型,但脸色带着憔悴,想来生活中的挫折并不算少。也难怪,像她这种曲折得到的身分,不管为人妻、媳妇和弟妹都是很辛苦的。 “你们好。”柏升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来自空无遥远的宇宙。 家伟咳嗽一下。“刚好儿子出生三个月了,所以我们带着他来看爸妈,住了两天。听……爸妈说你已经有了要好的女友,应该就是这位小姐吧?” 柏升眼神阴沈,可卿只得点头对他们微笑,缓和气氛地说:“好可爱的孩子,是老二了吧?” “不,是老大,前一个不幸流产了。”少芬突然开口道。 可卿掩嘴惊呼。“噢,太遗憾了。那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呢?” “叫做念柏,怀念的念,柏树的柏,是家伟和我一起决定的。”少芬看着儿子,母爱之情流露无遗。 “念柏?好名字。”她了解这意思,点了点头。 一阵难以言喻的沈默中,柏升这才开了金口。“有空到我家坐坐,问爸妈就知道地址了。” 就在这一瞬间,他忽然不想再恨下去了,也许还无法原谅,但至少能接受,事实已经是如此,何苦再为难自己也为难别人? 众人都是一惊,家障立刻握住扮哥的手,激动地喊了一声:“大哥!” 少芬也是难掩泪光,跟着说:“大哥,谢谢你”这声“大哥”说明了从此以后他们的关系,就是真正的姻亲了。 柏升伸手握住可卿的肩,从容道:“看到你们过得幸福就好。” 可卿感动而笑,她以他为荣。 “我们先走了,以后再联络。”柏升不确定自己能平静多久,还须日后多练习吧。 “大哥,我们一定带着念柏去拜访你!”家伟承诺。 四人互相告别,他们又再度拖着手逛街,棉花糖一口一口吃完了,越过了较繁华的一带,在走到停放机车的地方时,可卿一时兴起,拉他隐身于一条黑暗的小巷,主动吻了他。 柏升有点惊讶,但没多久就沈溺于她的深吻之中。两人的燃点总是很低,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她把手伸进衣服里,抚模他的胸膛,感觉他擂鼓般的心跳,那是为她而加快的心跳。 “我喜欢你刚刚做的事。” “什么事?接吻吗?”这回换他靠在墙上,可卿贴在他胸前。 “嗯……”她扭动着身体,很明白这对他的影响。“你明知道人家不是在说这个!” 他低吟一声。“抱歉,我居然还小小得意了一下。” “刚才你对他们说的话,真是太高尚了,我崇拜你!”并非每个人都能像他一般看开,尤其是他曾遭遇那样双重的打击,他的举动同时让家伟和少芬解月兑了,造福多多。 柏升耸耸肩笑笑。“本来我是不打算原谅他们的,但听到那孩子的名字,我想还是就此算了,何必折磨他们也折磨自己?这些年来,我不好过,他们也不见得快乐,不如就让我来解开这道枷锁。” 她赞许道:“原谅是一种很不容易达成的美德。”换作是她遇见曾经背叛她的情人,或许只能当作陌生人,从来没认识过最好。 “所以这就是妳给我的奖赏?”他的拇指画着她的唇线,煽动情火。 “喜欢吗?”她眼眸半闭,波光流离。 他以另一个狂吻作为回答。 第七章 第七天九月十七日星期六 阳明山,擎天岗,少数台北人能够看到星星的地方之一。 午夜已过,他们骑车上来时,整座山都是山岚弥漫,宛如走人了迷雾森林。没想到在这高处,却是满天星斗,灿烂得没有秩序,像月兑了轨,互相冲击而生。 柏升不禁要问自己,不知道何时开始,他淡忘了这些美好事物,但和可卿在一起时,却能停下脚步来,观赏原本就在四周的景观,只是他平时都忽略了而已。 “好久没来这里,大概有三、四年了!” “自从和她分手后?”可卿挑眉问。 柏升苦笑,算是默认。 “所谓触景伤情,这里会让你想起她吗?” “都已经过去了,再见到少芬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可以重新面对世界了,没有那么多感叹。”说来很奇妙,他确实轻松多了,自从向可卿坦白一切后,好像都随着言语蒸发开了。 可卿模模他的头发,算是给他一个鼓励。 “妳会看星象吗?”换个话题吧,今晚他不想背着过去的担子。 可卿摇头。“没想过要学,就算有人要教也不学。我想要保持这份单纯的感觉,不要每次看到那颗星就在回想它的名字,反正我就是看到它了,that''sall不高兴就高兴,不爽就不爽。” 柏升低头吻了她的脸颊,他爱她这说话不选话的性子。 “天亮以后,你还是不去上班?” “何必呢?”剩下的时间是这么少,可能随时就要与她分离,他不想错过一分一秒。 上一段恋情结束后,他的生活被工作占据得太拥挤,不留任何空间来沈淀心情,是她让他发现到,跟自己对话、跟别人交流,都跟工作一样重要。 “你的客人、助手和护士们大概又要嚼舌根了。” “大概要谈上一个月才会平息下来。”他平时是出了名的严肃、严厉,却在可卿面前赔罪讨好,只怕医院里所有人都要狠狠挖苦他一番了。 可卿穿着他们刚才在士林夜市买的超级迷你裙,是赶在山腰那家麦当劳十二点打烊前跑进去换的,她说一定要让他看看她穿新装的模样。 她咬着吸管,一杯可乐喝了半天还没喝完,就只在那儿玩弄可怜的吸管。她又扎了两根辫子,穿着短得不象话的裙子,配上露肚脐的无袖上衣,看来一点也不像二十七岁,反而像个女学生。 “给我喝吧。”他接过可乐,就着她咬过的吸管喝了一口。 “不要!”她抢回可乐,呛得很。 “为什么?妳又喝不完。” 她嘟着嘴,这才含笑问:“你不怕我的感冒细菌?” “现在才怕已经来不及了。”天晓得这几天他们吻了多少次!他拿开可乐,低头吻了她的唇。 吻她是永远不会厌烦的一件事,她天性热情浪漫,不到一秒钟就融化在他怀里,双手揽住他的脖子,窈窕的身躯摩擦着他,让他觉得自己是最有魅力的男人,彷佛全世界她最想要的只有他,因此他又重新爱上接吻这亲密活动了。 四下无人,夜风凉爽,唯有月光窥探,他们在亭子里拥有最足够的隐密。似乎有人这么问过:世上还有什么地方,比相爱的两双手臂交缠的空间更迷人? 他伸手模过她的大腿,光滑细致,令他爱不释手,但再往上一点,放胆伸进她裙内,却惊讶地停下动作。“妳没穿……?” 可卿正咬着他的脖子,像个业余吸血鬼,露出调皮微笑。“还不是你做的好事?害人家找也找不到,不知道被你扔到哪里去了。” “喔……对不起,我会再买给妳的。”这发现让他霎时心律不整,刺激了他最放肆的遐想。 在这月光微亮的地方,雨水洗刷大地后的清凉澄净,山野间浓郁的草香花香,怀里因微微发抖的人儿,在在都教他情不自禁。 他的喘重呼吸透露了直接的需要,可卿自然发觉了。 “你想要?”她眼里闪着魔样的光彩,女人总是希望她的男人需要她。 “我……我知道这里不适合,我可以忍的。”笑话,他可是个成熟男人啊,怎能像十几岁的少男一样,半点自制力也没有! 她娇笑一声,拉起他的手。“跟我来。” 他们走进一条山径,九转十八弯后,柏升已经失去方向感了。“去哪儿?” “害怕了吗?”她又用那种致命的眼光瞄他,他无力拒绝。 他有种预感,不管在现实或心情上,她会带他走出迷宫的,她是月光下的女神。 饼了十几分钟,他们终于来到目的地,那是一处山崖,放眼看去豁然开朗,底不是只有少数灯光的田野,山上一块扁长大石,浓密的树木环绕着这小天地,使它像是个世外桃源,远离尘嚣、考量、现实和过去。 “喜欢这里吗?”她攀住他的颈子问。 “喜欢和妳一起在这里。”他环住她的腰身答。 寻常风月,等闲谈笑,称意即相宜。 她甩甩头发,辫子松了,几根发丝拂过他的脸,感觉比夜风更柔滑,她淡淡地说:“十七岁的时候,我就是在这里度过我的第一次,和我第一个男朋友。我并不后悔,他对我很好,我们有过青春的美丽。” 年华共、混同殷水,流去几时回? “妳和他后来呢?”柏升突然羡慕起那个男孩,十年前的可卿想必很美,像颗小太阳散发光芒,而今的她比较像轮明月,轻轻柔柔的月光包围着他。 “高中生的恋情,你说能怎样呢?就跟所有的初恋一样,只能带来怀念。”但她不曾后悔过,那个夜晚、那个男孩、那个纯情的自己。 “妳今晚看起来,就像十七岁的女学生,十年的光阴并没有改变妳。” “我的心境上已经不同,大大不同了。”她把脸贴在他胸上叹息,月似当时,人似当时否? “可卿……”他拥紧她,恨自己说不出一句承诺,一个才刚放下往事的男人,当真没有半点勇气重新开始吗?若能再多给他一点时间…… “记得吗?不必说谢谢,也不必说抱歉,我们能了解彼此就够了。”她伸手堵住他的唇。“你今晚宽容的表现,就像小婴儿学会走路,非常了不起,别想突然跳高跳远,你会摔伤的。” 她已看透了他,不是吗?清澈月光下,他还能多说什么? “我带你到这里来,是希望把自己这十年做一个结束。我想重新出发,从我的十七岁开始,我想和你在这里拥有彼此,让我再感觉到第一次的那种希望、那种活力,而非总是自觉苍老、疲倦,我说的话你能懂吗?”她双眼晶亮,燃起年少梦想。 “我懂。”他真的懂。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多想抛开过去的一切,大步踏向生命新境界。 她轻推开他,退后了几步,开始除去自己的衣服,一会儿便全身赤果站在他面前,在朦眬的夜色之下像是一个玉人儿。 柏升心底涨得满满的,她是如此美丽敏感,她的心情点滴都让他感动,于是他也褪去身上的束缚,走向前去,慢慢抬起她的下巴,吻了她。 “你好,我是第一次,请多指教。” “我也是,希望我们都能因此重生。” 他明白,可卿要他以一种全新的态度来看一切,彷佛这个吻就是他一生的初吻,但在他心里隐约又觉得,这也像是最后一个吻,珍贵得不容轻忽,不能视作平常。 其实,和她的每一次,都激动得像第一次,又不舍得像最后一次。 微风着他们的身体,宛如夜的呢喃,诉说着亘古以来的爱情故事…… 铃--铃-- 近午时分,刺耳的电话铃声传来。 柏升伸手在桌上模了一会儿,才抓到无线电话。“……喂。” 这时可卿下了床,进浴室梳洗了一番,换了件他的衬衫,卷起袖子。等她再回到床上,却看见他放下话筒,皱着眉头。 她伸手抚过他的眉问,问道:“怎么了?” 他握住她的手,拉她入怀,不说一句地吻了她,几近粗鲁的激情,拿她当最后救赎般深吻。她闭上眼,娇吟一声,承受着他躁乱的需求,她喜欢他失去控制,他一向都太冷静了。 狂吻让她霎时温度上升,缠上他健壮的身体,被他挑起的诱惑必须由他来满足。 雨停风歇,激情结束后,他才放开她,表情略显黯然地说:“车子被运到台北了,刚才那通电话是通知我们去领取的。” 月光下的梦该醒了,他不敢留住她,只得看她走,迷宫外的世界太宽广,他还不知自己的方向。 “喔。”她闭上眼一秒钟,叫自己平静,再睁开眼说:“什么时候?” 懊走了、该走了,她脑中只浮现这三个字,如雷贯耳,响彻云霄。 “三点,在信义路的修车厂。不过车子还没修好,只能先去领遗留在车里的东西。” “是好消息啊!”她微笑道,真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办到的。 柏升嘴角一牵,算是笑了,眉头却紧紧锁着。他下床穿好了衣服,就呆坐在床边,无法决定接下来该如何做。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吗?明知这是他选择的,保护自己不再受伤,可是心底空空的,好像有阵风吹过,留下冷清的低语。 他又将回到一个人的生活,简单平静不会有起伏,没有欢笑或泪水,那样的他还算活着吗? 可卿决定不想去猜测他在想什么,那是一场太危险也太残酷的游戏。她不会痴痴等他说出挽留的话,她的自尊不允许她如此。 她必须是个懂得恋爱规则的女人,进退之间不能有一步差错,否则就会全盘输掉,包括自己的灵魂。有过这几天的回忆,已够她慢慢回味了。 她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其实也不过几件衣物而已,一个袋子就装好了。只是在这儿的种种苦甜,要怎样打包带走?她不顾忌地在他面前换了衣服,是她原来的短裤和t恤,她不想穿他送的,也许她永远不会再穿。 她转过身,保护的盔甲已经戴上,故作轻松地对他说:“我们先去拿照片好不好?我想看一看拍得如何,然后去修车厂拿东西,就各自回家啦!” 他一直静静地看着她,这才开口道:“不用这么急。” “不用吗?说得也是,还有时间再做一次嘛!好吧,如果你有力气的话,我可以奉陪。”她说着便要拉下短裤的拉炼。 “可卿!”他站起来阻止了她的动作。 “你不想要吗?我不信!”她挑衅。 “妳明知道我……” “怎么?刚才你可不是这样的!”她抬头瞪住他。 “求妳不要……不要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回忆。”他将她拥入怀中,痛恨自己为何爱不起,为何要放她走,只为一段根本不值得回顾的过去。 “回忆”这两个字在她心底冲来撞去的,让她无能为力地倚靠着他,她在哭,只是少了眼泪。不必再假装游戏人间的样子,在他面前没有必要,彼此都了解是真心相待,只不过没有信心朝朝暮暮。 世上到处都上演着这种戏码,可能十个屋檐下就有一个是如此,这次却碰巧轮到他们当主角而已。 斜风细雨中,殷柏升从照相馆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大纸袋。 坐进计程车里,可卿立刻扑上来叫道:“给我看!傍我看!” 她脸上的笑容过于灿烂,却让他感到伤悲,因为他也许再看不到了,她的生命力永远让他惊叹,任凭命运捉弄仍勇敢面对,相较之下,他该学习的还太多。 “先生,请到信义路四段。”他向司机交代过后,便和她一张张地看起相片。 “哇!拿破仑拍起来好有气派,像真的皇帝呢!……约瑟芬原来这么可爱啊!还有墨水印、黑美人、影子、小雨点、饭碗、教授,哈~~好有趣!” “妳拍得很好,谢谢!” “算是回报你的救命之恩嘛。”她瞄他一眼,眼神迷离动人。 其实他才该感谢她,是她将他从往事的深海中救出,重新发现这世界,还有许多值得他感受的地方。 翻到最后一张照片,他们都静了下来,因为那是他们的合照,两人挽着手对镜头傻笑着,看来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他发现自己在她身边的样子,似乎特别发亮耀眼,必定是她带给他的清新感受。 这样的画面可会是空前绝后的?柏升不敢去想。 “你很上相哦。”可卿顿了一会儿才说。 “我?妳才漂亮呢!” 她吃了一惊。“真的?你从来没说过这句话。” “妳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也是我所能想象中最漂亮的。”这句赞美来得一点也不勉强,他真的如此认为。奇怪,他以前为什么会说不出口呢? “谢了。”她略带诧异、略带羞怯,给了他一朵微笑。 柏升情不自禁地想在她颊上轻吻一下。她却退缩了,这让他豁然领悟,他们此刻是在分手的过程中,他再也不能随心吻她了。 须臾,她说:“这张照片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他点个头答应。“纪念”这种说法让他更清楚,现实是他只剩几个小时和她相处,以后就只能是回忆或纪念了。 他们不可能成为常常一夜风流的伴,他们都缺乏潇洒决断的资格,而藕断丝连地见面更是下下之策,只让彼此更加矛盾痛苦。 最成熟的作法便是就此告别,把一切当作一场台风假期,既然假期结束了,就得恢复正常生活,心中虽已想得如此清楚,却有个地方不住隐隐作疼…… 是的,分析谋杀爱情。 在修车场填了一些表格以后,他们很快领到自己的东西。办事员开给了他们帐单明细表,说明可以由银行转帐或在月底前亲自缴清。 可卿检查着摄影装备,发现损失并不大,因为她都用专用背袋装着,撞着了也不至于太严重。最重要的是,她的大皮包终于又出现了,里面的证件、现金、磁卡和底片都在,她现在可以回家去了,还能把底片洗出来交给杂志社老板,不过还会不会采用就不一定了。 倒是车子给泥沙这么一掩埋,看起来满糟糕的,不晓得她的汽车保险能不能发挥效用? 她的东西堆了一地,她正思量着该如何处理,这时柏升走了过来,问:“东西都拿到了吧?” “嗯,一样也不缺。你呢?”她笑着回答柏升,她决定多给他一点笑容的回忆,因为她在他面前已经哭得够多了。 “我也是。那么……” “那么再见啦!”还是让她先说出这句话吧,不用他为难。 “我送妳回家。”他想起初见她的那一天,她就像只淋雨的流浪小猫,如果他不能给她一个永远的家,至少要看她安然回家。 “不用了,我不会连自己家都不认得,你放心!”关于潇洒,她正在努力学习。 “不要说了,妳东西这么多,我一定要帮妳搬。” 他霸道的脾气再次登场,可卿知道他的温柔总是藏在这刚强外表下。只是何必呢?都已经是这样了,应该对她残忍一点才是为她好,这样一来,可知她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忘记他? 柏升坚持地提起她的行囊走向门外,好几辆计程车等在外面,想必是早知道这儿顾客多了,便聚集在此排队。他们随便选了一台,司机连忙打开后车厢放行李。 到她家的路程有一段不算短的距离,可卿很累,不想说话,然而她的手还是跟他交握着。 殷柏升不知该怎么放开她,再给他一点时间留恋吧!既然她有足够的坚强,他也该有足够的理智,当手放开的时候,就是他们告别的时候。 雨量变少了,稀稀落落的,像是虚应故事而已。路上的清洁队员在清扫着一地混乱,清出原本的路面,好大一棵树都被连根拔起,垃圾车上载满了台风留下的纪念品。 这些台风肆虐的画面,过一、两天就会被清除了,然后几个官员出来道声歉,自己记个小饼,下个月就再没人记得这场风风雨雨了。 这七个日子就像台风,把可卿的整个生活都搞乱了,但是台风走了,大家又都走出门上班、上课,她也该清醒过来了。 人若只如初相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回头看看柏升,细细描绘着他的脸部线条,那浓厚的眉、紧闭的嘴唇、看似严肃的眼睛和坚毅的下巴,她都要好好记住,不管现代的人是怎样健忘,她都会记住他和这场台风。 “到了,麻烦停车,谢谢。”可卿对司机说。 司机和柏升都立刻下车搬行李,她却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下车。 他付过了钱,提起较大的行李,问道:“在几楼?” “七楼。有电梯,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她怕再也伪装不了,还是快点说再见吧!饼分拖延的离别,总是教人难受。 “不,我要送妳到家。”他仍坚持着。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这道理他怎么可能不懂?她咬咬下唇,不让哽咽发出,向大楼内走去。 避理员不认识她,要求她拿出磁卡和证件证明,可卿照做了,心底觉得好笑得悲凉。没有人知道她,她也不知道任何人。到哪儿,都是异乡客。 电梯一下子就带他们上了七楼,可卿仍有点无法平静,在皮包里搜寻了两分钟才找到磁卡,刷过磁卡机,门就自动打开了。 “刚搬来,都还很乱。”她先走进门说道。 室内有一股无人居住的特有味道,可卿开了几扇窗户空气才流通了一些。地上满是未拆开的箱子,看来怎么样也不像一个家。 “要喝点什么吗?”她看看冰箱,仅有一瓶香槟酒。只是这时候喝香槟,到底要庆祝什么?或浪漫什么? “都好。”柏升放不行李,浏览着房间,还不像一个家的样子,他真能就此放开她吗? 可卿找了两个高脚杯,倒出发泡的粉色香槟酒,递给他一杯。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谢谢。” 相视而笑后,是一场沈窒的沈默,不是说好不再说谢谢,只要彼此了解就好?或许那是专属于情人间的默契,现在起他们该学着客套些。 喝着应该是甜甜的香槟,她却尝不到那味觉,她将之归咎于一直好不起来的感冒。 “对了。”她打开皮包,取出六、七张千元钞票。“我差点忘了要还你钱。医药费、交通费、食宿费,还有买衣服的钱,总共多少?” “不用了。”他想为她做点什么,完全出于自愿,是她改变他的生命,他欠她的更多。 “一定要的,我不想欠你任何东西。” “可卿,妳明知道我不在乎这个。”他只在乎她能否快乐、平安,能否好好被爱? “可是我在乎!”她唯一的错是在乎得太多了。 两人一阵推让中,钞票纷纷掉落在地板上。可卿见状,明白自己再也承受不了,再下去只会出丑而已,干脆丢下了皮包,跑进卧房去。 他自己会走的吧,她还是做不到,她送不了他! 人比疏花还寂寞,从此以后,就又是一个人的日子,没关系,其实她早就过惯了,不管恋爱中或失恋中,她都是一个人的。 她站在窗前,眼前尽是蓝天白云,再也看不出一点台风的迹象,可是她的心情要何时才能月兑离那暴风圈呢? 几分钟后,柏升从她背后走来,语气迟疑。“可卿……” “你知道大门在哪儿。”她不得不下逐客令,有些伤痛只适合一个人品尝,无法两人分担。 他坚持走到她面前,望进她湿润的双眼,他不能一走了之,他有个疯狂的想法要告诉她-- “可卿……妳看过一部电影叫『金玉盟』吗?” “anaffairtoremember?”当然,那是她的最爱。但是他提这个做什么? “就像电影中的男女主角,我们约定一年后再见好吗?”他绞尽脑汁只能想到这主意,他既不能现在就跟她交往,也不舍放开这难得缘分,或许就让时间来告诉他们答案。 她盯着他有一分钟,嗓音干涩。“为什么?给我一个好理由。” “这七天对我而言不只是台风,更像是龙卷风,一切发生得太迅速也太强烈,我对妳真的动心了,却不能肯定我能不能爱人。就算我现在鼓起勇气,向妳提出交往的要求,也没有自信能给妳完整的爱。” 他的诚实让她惊讶,一个男人要承认自己的胆怯并不容易,想到从前有好几次,她也曾不确定是否要跳入爱河,却因情感冲动而勇闯情关,结果只证明了爱得快、散得也快。 “看妳那样坦率面对人生,我却一直被过去的事情困扰,即使现在也没办法彻底释怀,如果给我一年的时间,相信我会沈淀得更清楚、更开阔,也能有决心重新开始。” “一年后我说不定结婚又离婚了,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她掌握不了人生,很多事都不由自主,他的考虑虽然很有道理,但谁知日后将如何发展,爱情有时需要冲动,有时需要煞车,谁能说得准呢? “确实,变化可能很大,也可能我死了也不一定,我不敢要求妳等我,只希望如果到时妳还想见我,我们就约在一年后的中秋节,一○一大楼的观景台上见面。” 电影中的男主角对自己没有信心,要求女主角给他一段时间,让他证明自己有资格向女主角求婚,而柏升也想争取一个机会,他不愿就这样结束,他应该再努力做些什么,因为她值得。 “你可真浪漫,想得到这点子。”她仍未答应,她脑中飞快想着,这算承诺或只是一个约会?而她又该以怎样的心情去等待? “我的浪漫因子是被妳发掘的,跟妳相处的这七个日子,让我发现过去我太封闭自己,也太沈浸于工作,那等于是一种麻痹自我,变相的逃避,我是该做点改变了。我学长在花莲开了间牧场,所以我打算过去帮忙,离开台北一阵子。” “医院呢?还有那些猫狗呢?”她愣了下,没想到他有这打算。 “当然,我会先找人代理,也替猫狗找到家,才出发前往花莲,让自己每天看山看海,希望最后能看到答案。妳愿意答应我这个约会吗?”他凝望她的每个细微表情,害怕她会拒绝这愚蠢的要求,然而他找不到更两全其美的办法了。 可卿的眼光透过他投向窗外,想到电影“金玉盟”中,男女主角相约半年后再见,女主角却因为车祸无法赴约,男主角以为她忘了这段感情,直到他发现她的双腿不能行走…… 那是她每看必哭的情节,这样一部超级老电影,居然他也看过,还做出这建议,不是缘分是什么?就当她跟命运打个赌,赢了就是两个人的未来,输了就是属于自己的回忆,有什么好犹豫的? “好,希望我们都不会被车撞到,不管是谁缺席,都要保证自己好好的。” 活着才能见证幸福,她早巳领悟这道理,爱情之外,世界仍然宽广,她会一个人走下去,直到再遇到他。 “我答应妳,妳也要多保重!” 有些时候,多说什么都是无用的,只要一个眼神,就能看出彼此的心情,应该就是这样了吧,让这出戏就此喊卡,一年后结局将会分晓。 “如果我们两人中有一个不愿再见……” 他打断她的话,眼神坚定。“只要记得妳有一个约会,明年中秋节,我们一起吃月饼。” “嗯!”她愿意期待、愿意相信,因为她等的是他。 “对了,观景台在第八十九楼,别忘了搭电梯。”他想起电影中男主角的台词,自然而然就这么说出。 “我不会忘的。”她当然记得,男主角尼克的这句话,让分离的气氛转为轻松。 一○一大楼那么高,不搭电梯难道要学蜘蛛人爬上去?这幽默台词让两人都笑了,展望未来仍是有希望的,他们何必现在急着悲伤? “要走之前,请给我一个吻。” “我求之不得。”他立即将她拥紧,像没了命似的,她的唇就是他的解药。 拥抱和接吻:水远是她最留恋的滋味,任外面多少风雨也到不了这里,在他怀中听他心跳的声音,彷佛已到达永恒,接下来要说再见并不困难,因为他们一定会再见、再见、再见…… 第八章 一年后中秋节前夕 春夏秋冬容易过,只是心情依旧如昨。 早上起床的时候,方可卿脑中忽然浮现这两句话,她向来不是文笔很优的那种人,却在半梦半醒之间,莫名其妙就这么想到了。 是怎么了?她问自己,都二十八岁了,居然还感伤有如少女,或许是今年台风特别多,或许是月亮渐渐变圆了,她的心思也随之荡漾不平。 “喵~~” 一阵猫叫声打断她的思绪,可卿立刻下床张罗猫食。“哈啰,dolly~~你今天还是一样肥美,公猫也能像贵妃,帅呀!” 一只黑亮的大肥猫在她脚边摩挲,等猫食一放到碗中,就全神贯注地进攻,不啃完最后一颗饲料不行。 dolly大啖美食,她则转进浴室刷牙洗脸,准备上工去!认真工作的女人最美丽。 这一年来,她没交男友、没谈恋爱、没结婚也没离婚,每天就是工作、陪猫、写写日记、找找老朋友,生活过得简单更有滋味,不用大哭大笑大闹,她学着“平静平凡平淡”的美好。 只是在下雨天的时候,她会深深怀念起,去年那场强烈台风带给她多大的改变,望着相框中两人的合照,那甜蜜笑容还能回到她脸上吗? “喵~~” dolly吃完早餐,跳上书桌向主人撒娇,似乎不懂主人为何老看着照片发呆? “乖咪眯!”可卿放下相框,抱起重量不轻的猫儿,望向窗外蓝天白云。“人生就是一场赌注,我怎么可以在结果还没出现以前就认输?要知道我就是台湾阿信,屹立不摇,越冷越开花呢!” “喵~~喵~~”dolly听不懂人话,但会察言观色,立即高呼回应。 午后两点,可卿来到杂志社举办的“宠物明星大赛”现场,这个活动是出自她提出的企划,除了让主人们带宝贝亮相,还有协寻走失动物、认养流浪动物。 她不否认,这是由于殷柏升的影响,世界上有那么多找不到家的灵魂,她很愿意帮上一点忙。 一年不见了,不知他可平安、健康?可还记得她?花莲应该很美吧?在那块纯净土地上,他是否找到了勇气和答案? 当她不小心又踏进回忆的国度,一个开朗的声音打醒了她-- “组长,我们那边都拍好了。” “我也是!”又有另一个带点台湾国语的声音靠近。 “很好。”可卿回过头对阿毅和小翁说。 一年前在花莲拍的作品,意外的让她得到老板赏识,一个月后她升为摄影组组长,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前任组长跳槽了,虽然她组里只有两名组员,还是两个刚服完兵役的小男生,但她确实是组长,不大不小一枚女强人呢! 三人边看活动边讨论摄影作品,直到该收场的时间,可卿吩咐他们道:“你们先回去交差吧!我还要去拍点幕后花絮,你们也知道,赞助厂商很爱出风头的。” 虽然说摄影师不用像记者那么八面玲珑,一些基本交际总免不了。 “是~~”阿毅做个行礼动作,随即不经意地问起:“组长,妳男朋友快回来了吧?” “呃?”可卿没听仔细。 “有一次我说要介绍男朋友给妳,妳不是说妳男朋友去英国念书,今年九月就要回来了?”阿毅记得非常清楚,因为他很希望组长做他大嫂,可惜可卿名花有主了。 “嗯……”她想起来了,她是这么说的没错,为了避开莺莺燕燕、蚊子苍蝇,她只好放出风声,让同事们以为她死会了。 “那太好啦!等妳结婚那天,我们就是妳的摄影师,千万不能找别人喔!” “你们要收多少钱?可不可以打折?”可卿开玩笑地问:心中却想着真会有那天吗? 小翁和阿毅同时摇头,小翁还提高了音量强调道:“当然是免费的!组长妳教我们那么多东西,当做学费还给妳都不够咧!” “算你们还有一点良心。”她对他们比出大拇指,名师出高徒,学的不只有功夫还有义气。 收拾好家伙,阿毅和小翁背起厚重行囊告别。“那我们先回公司了,组长,中秋节快乐!明天不用上班,不要又跑错了。”这位女组长热心又勤奋,只是迷糊了点,常会做些让他们大笑的事。 可卿对他们做个鬼脸。 “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别趁着月圆变成狼人了!” 当晚,高爱荷约了方可卿,两个女人边吃泰国料理、边聊生活种种。 “我说小卿卿啊~~明天妳会去赴约吗?”爱荷问得直截了当,两人多年交情不用拐弯抹角。 可卿咬了口虾饼,故作开朗。“嗯,反正也没别的约会,就当去看看风景喽!” 爱荷早知会听到这答案,她也不打算劝什么了,只能由衷佩服好友的决心,如果换作是她,要等一个男人一年,又不知对方下落,只怕会相思成灾、理智爆炸。 “了不起!不怕物换星移、时空变迁、人心难测,妳真是个勇敢的奇女子。” “好说、好说。”可卿双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其实这一年来,我也喜欢上了安静的感觉,谈了太多次恋爱,应该休养生息一下。” “休养生息够了,就该重出江湖了吧?”爱荷暧昧笑道,她就不信可卿会做修女,那股天生的热情奔放,压抑太久会爆胎的。 “如果有我的战场、我的角色,我绝对是当仁不让。”可卿也不否认,她准备好了迎接下一次恋爱,或者该说找回上一次恋爱。 “我敬妳!”爱荷端起椰女乃,慷慨激昂。“爱情万岁!” “万岁万岁万万岁~~” 两个女人的笑声引来不少注目,只有她们才能了解,笑声中带着怎样的祝福和期盼。 吃完饭,临走前,爱荷拿出一个大纸袋。“拿去,中秋月饼。” “我一个人吃什么月饼?”可卿一呆,她好几年没买月饼了,那么大一盒,放久了也不好,不适合单身女子。 “明天以后,妳就不是一个人了,我是这么相信的,可别让我失望。” “遵命!”她明白这是好友的心意,月饼盒上还贴了一张纸条,写着“月圆人团圆”,但愿真能实现,命运之神应该会恩准她日夜的祈祷吧…… 镜子里,方可卿再次审视自己,她穿着当初殷柏升买给她的银白色旗袍,他应该一眼就能认出她吧?她的发型跟一年前不太一样,留长了,也烫鬈了,为此她还绾了个发髻,别上玫瑰花发饰,让自己看起来亮丽又醒目,要是他再看不到她,那可真是瞎了眼。 “出发吧!”她对自己说,又抱了爱猫一下,像个战士出征,只能前进没有退路。 台北一○一大楼 来到售票口,可卿买了一张票,搭乘快速电梯,不到一分钟就到达观景台。 时逢中秋节,很多人都携家带眷来参观,对比之下,她一个人就显得孤孤单单、格格不入。 不要紧的,她对自己说,很快的他就会出现了,然后他们会试探性的说几句话,然后他会拥住她、她会吻上他,到时就看他们的好戏上场吧! 时针滴答前进,她可以感觉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所有少女纯情的想法都涌上来,彷佛回到十七岁初次的约会,忐忑又期待。 饼了两个小时、三个小时……不知不觉,夜幕低垂,观景台即将关闭,殷柏升仍然没有出现,而她仍是孤单单的。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他太忙了?还是忘了?或是记得却不愿赴约? 游客们纷纷走向电梯,一批接着一批离开,可卿不能再停留了,跟着下楼,走到大门口,却不知该上哪儿去?该找朋友出来狂欢?还是回家面对月饼和猫儿? 世界若是这么大,为何她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家?世界若是这么小,为何她的伤心膨胀到无处躲? 忽然,有只手将面纸递到她面前-- “小姐,妳还好吧?” “我没事,谢谢。”可卿这才发现,原来脸上已有泪滴。可恶,她整整一年没哭了,为何会在此刻打破纪录?她没兴趣演独角戏,就算要哭也要有对手啊! 那是一位白发若雪的老先生,他灰发的妻子则挽着他的手,两人都面露关怀地看着她,似乎不太明白,像她这样漂亮的年轻女子,为何在中秋佳节孤独一人,化了妆的脸上还挂满泪珠? “需不需要我们帮忙?”那位老先生又问。 “我真的没事。”可卿擦去泪痕,强作平静,她不愿让这对善心夫妻担忧。 “时间不早了,路上要小心。”那位老太太温柔叮咛。 “我会的,谢谢。”望着那对老夫妻的身影,她更想哭了,她最渴望的不就是此情此景吗?只要挽着心爱的人的手,缓缓地、坚定地走完这人生路,不管沿途风景是好是坏,那就是幸福。 走出大门,可卿发觉夜色好美、灯光迷蒙,因为小雨落下了,或许小雨来得正是时候,可以证明她脸上滑落的不是泪水而是雨水。 来到路口,一如往常,刚好绿灯转成了红灯,所有行人都通过马路了,只剩她还在这一头,痴痴地等,傻傻地盼。 雨水浸透的不只是衣服和身体,更椎心刺骨地打进她灵魂深处,就在这一刻,有个声音自远方传来,对她呼唤-- “可卿!可卿!” 谁在喊她?可卿试着左右张望,迷离视线中却不见人影,原来,就在她前方十几公尺的地方,就在街头的另一边,站着她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抱歉,我迟到了!再给我两分钟,不,一分钟就够了!”殷柏升拚命朝她挥手,吸引她的注意。 真的是他!真的就在那儿,他们真的即将重逢了! 她抹去脸上湿意,以全身力量大吼:“混蛋~~你凭什么迟到?你是猪头啊!” 他可知道,她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前来赴约?怎么忍心让她等得希望粉碎,怎么忍心让她泪如泉涌?这太残忍、太不应该了! 他双手做出喇叭状,隔街对她解释:“对不起!牧场上有头母牛难产,我从昨天晚上忙到今天下午,又搭飞机又搭计程车,可是天候不佳班机延误,而且台北塞车太严重了!” cow!母牛重要还是她重要?她谁不去爱干么偏偏爱上兽医?这次是母牛,下次会不会是唐老鸭、米菲兔或凯蒂猫? “我管你的!我才不是在等你,我要回家去。”她双手插腰,恨不得飞踢他两脚,让他也尝尝她所受的百般煎熬。 “千万不要,再等我一下!”柏升看红灯还剩二十秒,等时间一到,他就要飞奔向前,抱着她亲吻,跪着向她道歉,还有求婚! “我不等了!”等等等,她受够了等待,那幸福究竟来或不来? 绿灯亮了,他像匹狼奔跑而出,这是她所见过最美的画面,比任何大师的摄影作品都要动人,她忍不住张开双手,她要立即感受到他,证明他是真实的,不是梦境。 忽然,一台重型机车疾驶而过,眼看就要撞上殷柏升,这让她的血液几乎冻结。 不!这出电影不该是这种剧情,倒楣鬼可以找上她,却不该害了他,“金玉盟”里面发生车祸的是女主角,她宁可由她来承担呀! 叽嘎-- 机车骑士想要煞车、想要闪躲,车轮发出痛苦哀嚎。 只见柏升转了个身,像跳鞍马似的,一跃跳过机车后座,继续往可卿奔跑而去,他眼中只看得到她,其他都不重要,谁也别想挡了他的路。 一跑到她面前,他立即将她紧拥入怀。唯恐她随时掉头走人,他赶紧连声道歉:“对不起,我迟到了,妳要我怎么补偿都可以,就是不要不理我。” 她出神望着他,心跳几乎要爆炸,颤抖着伸出手,抚过他晒黑的肌肤,还不能相信一切已安然无恙。“你没事?你还好好的?” “我好得不得了,虽然台北的空气很糟、交通很乱,可是我跟妳在一起!”他心中喜悦无法形容,只能不断在她脸上亲吻,才能表达万分之一的快乐。 空气是冷的,雨水是冰的,然而他的吻是热烫的,终于她有反应了,张开双唇迎接他,反复的吻、深刻的吻、缠绵的吻,要证明他活生生、好端端地在这里,就在她碰得到的时空里,不是回忆也不是期盼,而是真实、是当下。 热吻之余,她可没忘了要抱怨他。“你非要这样折磨我不可?先让我等到放弃希望了,再让我吓到魂都快飞散了?”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不过我才没那么容易死!我还要跟妳在一起,很久、很久!”一路奔跑,心跳和呼吸都乱了,他只盼他的月光女神不要消失,这次他不会再放开她的手! 他眼中盛满一种她从未看过的情感,她鼻酸地追问:“多久、多久?” 他拉起她的手,轻轻吻着,目光灼热得令她发软。“直到我的背驼了、头发白了,我都想牵着妳的手!我不要妳一个人面对台风和山崩,不要妳无助地面对一切打击,我想在妳身边,和妳一起度过所有喜悲,请妳答应我好吗?” 她听着他每一句,就又是一声哽咽,无可自抑。原本都准备好了要坚强地跟过往告别,突然来了这戏剧化的转变,太多的辛酸和担忧化为热泪无数。 命运老是不肯放过她,每次都要她打破过去流泪的纪录,但这次她却是以截然不同的、心情…… “告诉我,这一年来,你碰到哪些人、做了哪些事,才让你变得这么会说话?” “我会慢慢告诉妳的,不过大部分都跟动物有关,妳不介意我用牛言羊语说话吧?” 一年来的每个日夜,他在牧场上很少找人对谈,他找自己对谈、找天空对谈、找回忆对谈,终于谈出了一个结论,时间是有帮助性的,爱情更是有刺激性的,如今他完全放下了过去,他可以大步朝她飞奔,将整颗心奉献给她。 “哈啾!”她忽然打了个喷嚏,超不浪漫的。 “不会吧?妳的感冒从去年到现在都还没好?”他多想照顾她,现在有机会了! 他故作风趣,她可不觉得好笑,一拳捶在他肩上,抱怨道:“都是你害的啦!” “请让我以身相许,快快传染给我,妳就会好多了。”他在她额上一吻,伸起手招车。“计程车!” 两人上了车,他问她:“去妳那儿还是我那儿?” “都好,只要回家,回我们的家。”她窝进他怀中,这是她最想回去的地方,变暖的不只是手脚和身体,还有一颗被雨水打湿的心。 雨不知何时停了,浮云缓缓飘散,温柔的月亮探出头来,对这世界洒下无限祝福。 月圆,人团圆。 尾声 婚礼上,高爱荷是理所当然的主持人,虽然口头上不断抱怨,竟让她等了这么久:心中却是由衷为好友高兴,看可卿寻寻觅觅了这么些年,总算找到对的人和对的缘分。 宾客不多,但都是他们的至亲好友。殷家伟和关少芬也来了,抱着健康的儿子殷念柏。 最高兴的应该是殷氏夫妇,两人送了可卿不少礼物,从吃的、用的、穿的到听的都有,甚至包括情趣用品。 可卿打开包装纸时,真是服了他们夫妇俩的爱子心切,想想看,要一对年近六十岁的夫妻大驾光临情趣商品店,选焙摇摇垫和糖果内衣,这可不是常人办得到的,连她自己可能也没这胆子。 可卿终于了解命运对她的好,让她尝尽百种滋味,变得坚强成熟,最后才得以获得真爱。她可以很骄傲地说:我没有遗憾! 倒楣算什么?衰运又怎样?有了爱情加持、爱人相伴,她就是个天生的幸运儿。 “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新婚之夜,新娘子问起新郎。 柏升一面帮她月兑下繁复的礼服,一面微笑回答:“那天初见到妳,我不敢相信会有这么笨的女人,自己冲出来要让土石掩埋。” 可卿立刻敲了他一记。 “我还没说完啊……”他抓抓后脑。“妳的一双美腿让我看傻了眼,在那种大风大雨之下,妳居然还对我说起妳的猫dolly,又说妳下辈子要当一颗流星,我从来没碰过像妳这样不可思议的女人,我猜那时候我就很喜欢妳了。” “喜欢又不是爱!”她拉住他的领结,非常不满意。 他继续回忆当初,眼神都蒙眬了。“后来我们回到台北,我正要搭计程车离开,但是……妳站在雨中的模样太迷惘,似乎飘离了这个现实世界,我没有办法留妳一个人在那里,我做不到,太难了。若要追溯我是从什么时候爱上妳的,我想就是那一刻吧。” 是的,那时她正感无限失落,天地如此辽阔,自己却不知何去何从,即使迈出了脚步,究竟要往哪个方向?谁来给她一个家? 她模过他的脸部线条,柔声道:“还好你没把我留在雨中。” “那妳呢?什么时候爱上我的?”他终于帮她月兑下全身的行头,只剩下脖子上的一串珍珠项链,那是他母亲送给她的礼物。 “我……我想是你捧着玫瑰花走进房间的时候吧……那些玫瑰花带给我一种近乎神奇的魔法,我觉得又回到了十七岁,又回到当初对爱情的想象和希望,彷佛它们只是睡了很久,你的玫瑰花让我整个人都醒来了。我不是一收到花就晕头转向的女人,是你当时的表情,是你的那些话,是你淋湿了一身,让我相信了你的心意。所以我又想谈恋爱了,和你。” “可卿……”他轻拥她入怀。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命运要我先受那么多苦,因为等到你出现后,我就得到了所有补偿。” “而妳真的成为了流星,实现我的愿望。” 窗外飘着雨,这是他们的大喜之日,但他们都不在意那串串雨滴,反而觉得下雨了才是他们的好预兆。所有美丽故事的开始,都是因为雨。 “我们这样下去恐怕……感冒永远都不会好了。” “值得的。”他又低头吻起她,双手也开始忙碌。 室内的灯光是温暖的橘黄色,柔和地照在他们身上,他抚过她的纤腰和背部,而后抬起她的下巴,深深地吻了她。她喉中逸出一声申吟,迎上了他热烈的唇舌。 屋外的狂风暴雨开始肆虐大地,但那狂乱声势只更加强了他们的。 良久,可卿稍微推开他说:“明天去花莲蜜月旅行,要不要先听听广播?” 房间里没有电视机,柏升打开床旁的收音机,正好是十二点,调到新闻网,播报员甜美的声音传来-- “今日天气预报,强烈台风卡立来袭,本省明天将全部笼罩在暴风圈内,东部沿海需严加戒备,以防水灾、山崩、土石流……” 怎么又是台风?听着这消息,他们不禁相视而笑。 风雨多强,也挡不住他们的情火蔓延…… 全书完 后记 生活点滴,点滴心情凯琍 既然前言和后记都是差不多的东西,那就摆在一起,请各位朋友过目一下喽! 单身女子蔡凯琍我,近来听到两则不可思议的爱情故事,其一:男方已在外劈腿,女方还在等他回来。其二:女方要求分手,男方要求分手费,否则不肯好聚好散。 我的妈妈咪呀~~现在这是什么状况?我不要这种爱情故事,既不浪漫也不感人,只想吐血! 还是来写写唯美纯情的小说,看看爆笑爽快的漫画,这才适合少女欧巴桑我。 我就是不要长大怎样?我就是拒绝幻灭怎样?有本事来打我呀!打不到、打不到,哈哈哈……怪了,怎么如来神掌和佛山无影脚正朝我而来?大惊,光速逃,下回分解。 (耍笨耍得好冷啊我……) 最近常上一个bbs站,叫做“ptt”,应该是很多青年学生留连忘返的地方吧!我这个老人还在上面晃荡,确实有点不好意思,但谁教我有颗年轻的心呢?谁都阻挡不了我的热情澎湃,哼哼! 通常一上线,我就会先点进“jay”板和“jolin”板,看看我的王子公主今天有什么新闻、话题,由衷希望他们哪天开记者会宣布婚讯,引发网友们强烈反应、激烈恭贺,以后就可合并成“双j板”喽! (我知道我太天真浪漫无可救药,谁来救救我呀?下任王子公主快快出现吧──) 然后,我会看看“恨”板、“笨”板、“省钱”板、“三重芦洲”板、“忧郁症”板……反正很多很多板可以看,也让我学会一些年轻人的用语,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下~~ 好人卡:“你是好人,但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你是好人,但我目前不想谈感情”、“你是好人,但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传闻中杀伤无数的好人卡,就在于你做了很久的好人,但是对方温柔的发了张卡,就把你打击到世外桃源、天涯海角、宇宙黑洞…… 去死去死团:出自漫画“去吧!稻江桌球社”,目标在于致力拆散情侣,无所不用其极。在ptt上,每当“禽人节”的脚步接近,就会有一票旷男怨女出动,到处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父母”~~这对于年轻情侣是最可怕的咒语,还不想那么早生儿育女咩~~ orz:这要横着看,有个人跪在地上拜倒,表示“我投降了、认输了、被打败了”,了解吗? 还有啊!最近有首感人的情歌叫“手放开”,所以网友们推出了下联:“脚打开”……呼呼嘿嘿…… (我上网到底都在吸收些什么?大家应该很清楚了吧?) 对了,我有三个女生好朋友,想替她们征友一下。 maruko:音同马路抠,日文“小丸子”的意思,可能她太爱樱桃小丸子了,除了比较高挑、比较丰满以外,她本人是很卡哇伊的哟! 现在她是动物医院的“俏护士”兼“清洁女工”,每个月薪水都所剩无几,因为她是个专业的爱心美眉,光是猫狗受伤结扎住院医疗等费用,她还得给付医生一笔不少的薪水吧! (顺便打个小便告,新庄市复兴路上的山盟动物医院,有位小翁医生妙手如春、妙语如珠喔~~各位贵妇大爷们,请多多带家中宠物来撒银子呗!) esun:又名一三,谐音好念,数字好打,所以就这么称呼她喽! 目前她在花莲攻读“人类学”什么东东的,我也不明,只知好像还要念很久吧!每次回台北就带她的猫咪“恩恩”借住我家,三不五时叫我去花莲找她玩,交通住宿免费,我一定会去的,千万等我啊! 一三是远近驰名的神射手,比起电影“魔戒”那位弓箭手更威风凛凛,因为她射的是“吹箭”,内附麻醉药,猫狗一旦中箭就不支倒地,乖乖任由一三和马路抠带去兽医院,看是要结扎、治疗断腿、拔除橡皮筋都没问题。 凯利:别怀疑,这就是她的本名,居然跟我的笔名这么像,只能说太有缘了!她外号“上流利”,跟某位上流社会的名媛有些相同之处,就是很瘦很瘦,还有一头长直发。 她的体重跟我一样(四十五公斤),但她的身高一六七(我才一六○),实在输给她,太瘦了啦~~应该再胖一点才好看。以往别人对我说我可以再胖一点,我都毫无感觉,我自认只是普通瘦,认识“上流利”以后才发现,这种瘦法让人忍不住想对她说:拜托,我的肉分一点给妳吧! 以上三位好女孩都没有男朋友,想认识她们的好男孩请踊跃来信,我会把我挑剩的转给她们分赃,不,是分红啦! (去!什么叫妳挑剩的?那我们算什么东西?) (人家已经两年没有那个了,让我插个队先咩……) 低潮对我来说实在太平常,以至于我偶尔还觉得这就是平淡。 长期对着电脑榨出脑汁,总会有榨干的时候,于是乎每天我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绝对低潮、深深低潮、普通低潮、浅浅低潮、无感低潮等。 唉,写作果然不是人做的事情,大概只有太喜欢自虐的人,才能以低潮为高潮,苦中作乐、乐在其中! 某天晚上九点多,突然停电了。 家家户户的电脑、电视机和收音机都停了,巷子里变得很安静,只有小孩叫着妈妈,还有机车骑过路边的声音。 我眨了眨酸涩的眼睛,或许是天意要我别再面对电脑,那就顺天而行吧! 室内一片黑暗,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感到夜色就在身边,走到窗前,夜风好凉,我怎么都没注意到,这就是良辰美景?抬头一看,今晚的星光应该也特别灿烂吧! 面对压力的反弹,是得歇息一下,培养一点心灵肥料,否则这颗心都快干枯了。 反正担子一样这么重,暂时放下来也不会消失,就算重一点或轻一点又怎样?明天再背吧!不松不紧,才能弹奏出我要的调调。 对错好坏都很难说,只是我要活下去,就得让自己能呼吸。否则喘不过气,忽然给它病发爆炸开来,熬不过一口气的时间,那不是更划不来、更可惜可恶吗? 明天再去烦吧~~也许把烦当作学习,更有效率善用时间,想做啥就好好去做,专心其中,然后跳开,扑通一下,跳进另一个天空。 今天起床的时间是八点二十分,但如同往常的,早在一小时之前就被猫吵醒了,牠不知道为什么,常常在早上六、七点的时候,以紧张、慌乱的叫声来吵醒我,彷佛隔壁邻居发生了大火,或者牠找到一大群老鼠似的。 当然,邻居从来没有造成火灾,家里也没看过半只老鼠的踪影。 猫,牠的名字叫橘子,之所以会如此尖声高叫,我曾想过很多可能性。 或许,我是说或许,牠是代表着时间之神前来,要我早些起床,迎接这新的一天,不要再浪费生命了。 可能有人会以为我是自以为是,但只要听过橘子催促的叫声,我想任谁都会觉得那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真的,不赶快起床,都会觉得对不起牠。 于是,我只多睡了一个小时,就起来洗脸、漱口了。 因为眼睛还酸涩得睁不开,所以坐在客厅打开mtv台,没有好看的就转新闻台,没有好看的就转mtv台,没有好看的就转新闻台,一直转、一直转…… 终于,我还是在客厅睡了二十分钟,才走进房间来,打开我的笔记型电脑,它的名字叫小银。 我喜欢给很多东西取名,我的机车叫小蓝,我自己叫carrie。 夜深,我早已睡了,忽然被一阵吵闹声惊醒。 我家楼下的巷子,似乎有对年轻情侣在吵架,声音透过窗户向我飘来。 男孩怒问:“到底有没有找到?快点!” “我找不到啦!”女孩委屈回答。 如此问答了几次,男孩骂了三字经、五字经,接着是奇怪的撞击声,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女孩哭道:“你打我?你为了这个打我?我真的看错你了!” 男孩仍然在骂脏话,没有半句安慰。 又吵了几分钟,女孩哭泣不断,男孩发动机车,口气不悦。“要不要上来?” 女孩或许心有未甘,僵持了一会儿,机车声和抽泣声都飘远了,显然是男孩和女孩一起离开,巷子里恢复安静。 我坐起身仔细聆听,真不敢相信,女孩啊女孩,妳怎么还能坐上那台机车?妳应该转过身、大步走开,好好过妳的人生啊! 妳爸妈将妳生下来、养育至今,并不是要妳被男友骂、被男友打,而是希望妳快乐平安的生活,妳这么做除了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父母,他们若知道了会有多心疼、多难过? 或许我不明白何谓真正的爱情,我只盼望,这种暗夜哭声别再传出了。 有一只叫咪咪的狗儿死了,在两天前的晚上。 因为看见对街有条陌生的狗,咪咪就兴高采烈地冲过去,正好被一台汽车撞着了,等车走了,牠嘴边流了些血,很快就死了,眼睛没能闭上,还得要人替牠合上。 这是楼下杂货店的老板娘告诉我的,我因为看见狗笼空着,走进店里一问才知道的。 咪咪才半岁大,杂货店生意忙,很少让牠外出,我带牠出去玩过几次。牠还是个孩子,滚在草地里和苍蝇蜜蜂捉迷藏,甚至风吹起一片叶子也要跳得半天高。牠跑步的方法是绕着我兜圈子,从后面抱住我的腿,缠着我跟牠游戏,胆小时就很胆小,固执时却很固执,像个过动儿,第一次看到这世界。 对牠来说什么都是新鲜的、好奇的,牠不知害怕为何物,不像有些世故的或流浪的狗儿,已懂得把天真收起,把警戒拿出。或许是这样的天真,让牠注定在童稚的年龄死去,来不及学会警戒。 最后一次牵着牠去堤防时,我把绳子放开,让牠自己去探索四周,而我坐在阶梯上看着,一切都很安详。牠似乎不像往常爱玩,我喊一声咪咪牠就跑回来,把两只前脚靠在我膝上,我抱着牠像是抱着一个孩子,如此静静地凝望黄昏,那一刻很美。 我没有为咪咪拍过照,对于一个常爱拍照的人来说,有点奇怪,我也不知为什么。 我记得,牠有一双黑夜般的眼睛,里面的星星都是最先出现的,黄昏时分就可以在天边看到。即使我不曾为牠拍照,总在第一颗星星出现时,我会想起那曾有的天真。 二○○五年,对我来说有个特别的意义。 九年前,我从外文系毕业,进入高职夜校教英文,那是一家校风传统的女校,我带的那班学生大约比我小六岁,感觉不像师生而像朋友。三年后她们即将毕业,我们约定六年后再见,在学校附近的一座古庙前,教师节,晚上六点。 六年就这么过去了,转眼已是二○○五年,我不晓得还有人记得这件事吗?其实和我保持联络的学生也不多,大家各自过着生活,有人结婚生子,有人继续念书,有人一直工作。 只是觉得很奇妙,当时认为很远的未来,六年耶~~一下就这么飘过去了,当时约定的时候也快到了,人生真是眨眼即变,什么也抓不住的缥缈。 教师节那天我会去赴约的,并不在意有谁来有谁不来,而是回应当初一起约定的心情,至于要不要再订下一个约定,我也不知道。 你敢不敢和别人约定五年、十年后见面呢?连详细时间、地点都说好的喔?或许我最想见的,是多年后的我和多年前的我,三个人一起碰头,细数过去、现在、未来的点点滴滴。 那感觉,除了说不上的感触万千,还有无穷的希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