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百花香》 第一章 巴黎 七月的巴黎仍然十分凉爽。 无云的天空显得很高,微风顺着街道吹过整个市区,走在阴凉处,几乎没有夏日的感觉。 天气好极了。 只是……游客太多。 虽然早知道这是一座观光城市,但是,在到达之前,夏蔷薇没有想到这城会拥挤到这种地步,套用妹妹夏铃兰说的话,“这不是人多,是根本看不到路面。” 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人、人、人。 大马路是人,小巷弄是人,露天咖啡座上也是人,拿着相机东拍西拍的游客以惊人的比例淹没整座城市。 然后去到哪里都要排队。 去洗手间要排队,看维纳斯雕像要排队,在香榭丽舍的精品店结帐要排队,连搭个出租车都要排队。 时间一耽搁下去,游兴难免大减。 巴黎之行第二天,铃兰的笑脸大约只有在照相的时候才会出现,倒是蔷薇,似乎是不太介意。 在她的想法里,来了就来了,高兴是一个星期,不高兴也是一个星期,不需要把自己弄得那么难受。 不过,全团里,似乎只有她一个人这么乐天。 大家心情都不好,其中,脸最臭的就是自己的妹妹。 “又不可能因为生气就不用排队,所以放轻松嘛。”蔷薇伸手在妹妹的眉心压了压,“皱着眉头多难看。” “我不高兴啊。” “不高兴也不用臭着一张脸嘛。” “妳不会是要我明明不高兴还要笑吧?” “笑起来比较好看咩。” 面对蔷薇这番无厘头发言,铃兰有点啼笑皆非,“问题就是,我笑不出来啊。” 她花了这么多钱、这么多时间飞来巴黎,可不是为了统合人类在各种情形下排队的心得的。 臭脸?她当然脸会臭,因为她现在肚子很饿,而且因为暑休关系,许多餐厅停止营业,店少游客多的结果是,连续经过三家餐馆,门口都放着客满的牌子。 露天咖啡座虽然多,但问题是搭配咖啡的东西根本吃不饱,就算吃不到中菜,好歹也要像主食,可以看得到饭面或肉,而不是小碟子里装着几片饼干打发,肚子在咕咕叫,她怎么可能笑得出来? 她就不了解蔷薇,在这种时候,居然还笑得出来?! 不但微笑,而且表情一点都不勉强。 铃兰狐疑的看着姊姊--眉毛弯弯,眼神水亮,薄薄的唇畔一点不悦的模样都没有,该不会是刚刚趁她跑去排那个超多人用的洗手间的时候偷吃了什么吧?她记得那附近好象有一家面包店…… “夏蔷薇,妳肚子不饿啊?” 蔷薇摇了摇头,“不会。” 丙然-- “说,妳刚刚偷吃了什么?” “我没吃什么。”蔷薇拉下她指着自己的手指,“妳很饿是因为妳一直在想吃的东西,我们离吃完早餐还不到三个小时,哪有这么饿?” “我、我消化系统好啊。” “妳根本就是好吃。” “夏蔷薇!” “我是妳姊姊。” “姊姊?”铃兰瞄了瞄矮自己一截的蔷薇,从鼻孔里发出一个略带笑意的单音,“妳像吗?” 她们只差两岁,但铃兰却不似其它穿姊姊衣服长大的妹妹,倒也不是说夏家多富裕还是怎么样,因为她从小学起,身高就已经赶过蔷薇,遇到久不见的亲戚,老把两姊妹认错,谁让妹妹比较高,姊姊比较矮,更大一点的时候,两人的身高不再抽长,也就注定了那十二公分的差距。 知道铃兰在笑自己长不高,蔷薇喂的一声,“很过分耶。” “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又不是蓄意羞辱。”铃兰还是笑咪咪的,“沈平冈的姊姊不就很羡慕妳,长不高的人怎么看都是比较年轻。” 啊,可恶,长不高,长不高、长不高,这种事又不是她自己愿意的,身高停在一五一,那有什么办法? 沈平冈的姊姊是因为有一六五才会这样说,高的人哪里会了解矮人对身长的渴望啊,每次她量身高总是拚命伸长脖子,可惜即使是这样努力,能加上去的也只有零点几公分,就最后的数据来说,影响不大。 啊,想长高…… 尤其是到巴黎之后,蔷薇更有这种感觉。 欧洲人比亚洲人高大,蔷薇在他们眼里简直就跟小朋友没两样,昨天领队带他们去巴士底广场敖近的服装精品店买衣服,店员已经拿到最小号给她了,但不管怎么捏怎么夹,太大就是太大。 后来那个跟妮可基嫚差不多身高的女店员跟她说,她年纪还小,等长大一点再来试成年人的衣服,到时候一定会刚刚好。 蔷薇顿时傻眼,铃兰则是当场炳哈大笑。 她虽然娇小,但是脸还是大人的脸啊,居然叫她大一点再来试成年人的衣服…… 两个小时名店行,女团员个个有收获,只有她一个人两手空空,什么也没买到,什么也买不到。 啊,郁闷。 原本想说好不容易毕业了,趁着进入社会前出国玩,然后乱拍照片、乱买衣服的,结果,完全不如预期。 罢开始蔷薇还试图挣扎,后来想想,倒也罢了。 在外国人眼中,她大概就跟哈比人差不多,哈比人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穿精灵族的衣服吧。 想开之后,反而就没什么了。 拿着冰淇淋在街上晃来晃去,拍拍照,买买街边小物,如果遇到街头艺术家会停下脚步,累的时候在露天咖啡座或者长椅上休息,慢慢的逛罗浮爆,慢慢的踱过西堤岛,然后在小街小巷里寻找惊喜。 铃兰曾说,她就是这点好。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大抱怨变成小抱怨,小抱怨后来就不是抱怨了,多好啊。”铃兰仗着自己高,很没大没小的模模她的头,“跟妳这种人出来完全不会觉得扫兴。” “什么叫我这种人?” “随遇而安嘛。”她笑嘻嘻的说,“妳没看到那个台北医师夫妻组,老婆从机场一路嫌东嫌西,台中情侣档也是,男朋友像纳粹一样对什么事情都好严格,跟那种人出来,我会胃痛。” 唔,这倒也是。 蔷薇自己也不太喜欢太过挑剔的人。 那个医师娘跟纳粹男友,一路上不知道扫掉他们多少游兴,每次导游只要宣布一解散,大家都会很自动离那两组人马远远的,要不然就等着听长篇大论,好象巴黎多对不起他们一样。 这座城市虽然跟蔷薇想的不一样,但是,却也不坏。 巴黎的夏天,天空很高,云淡淡的。 然后,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热。 眼前所见并不是繁花处处,而是现代与历史的交融,左岸有左岸的可爱,右岸有右岸的美丽。 花鸟市场很令人留恋,圣母院很壮阔,从凯旋门远望,有拉德芳丝拱门,以前的监狱变成现在的歌剧院,咖啡馆真的很多很多。 从戴高乐机场到市区这短短四,五十分钟的路程,裴仲棋已经听王大志抱怨了不下数十次。 两人在台湾同是“智高计算机游戏”的设计师,这次跨海,是为了参展, 程序设计工会今年选在巴黎亚勒区的商场举办三天两夜的展览,裴仲棋与王大志就是代表智高计算机特别来一趟。 今年的主题是联机游戏。 虽然现在计算机联机游戏才在试验阶段,但是根据行内估计,一旦正式推出,由于高刺激性,三、五年内会攻下大部分的游戏市场,为了要拓展业务,智高计算机当然不能忽略这场展览带来的商机。 出差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不过长途下来,的确是累人。 王大志一路碎碎念不断。 内容莫不是坐飞机有多累、飞机餐实在不好吃、空姐又不漂亮之类的拉里拉杂事项。 “你看。”前往市区的出租车上,王大志一副累极的样子,“checkn后差不多就要去会场,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的时间没那么紧迫。”裴仲棋提醒他,“大睡不可能,休息三、四个小时应该还可以。” “那一点点时间,哪叫睡觉?” “所以我刚刚说的是『休息』。” “休息不够啦,我一定会在会场站着睡着的。” 裴仲棋笑笑,不再搭话--从他身上,裴仲棋见证了一件事情:人一旦心情不好,可以牵连的东西就无限宽阔。 虽然是长程机,但他们坐的是商务舱,并不算太累。 商务舱的飞机餐嘛,其实都算可口。 空姐不是艳光四射型,但也都清秀可人。 至于从戴高乐机场到市区的路程,更是老早就固定--从公司四年前跟巴黎厂商签约开始,每年一次出差,这段路程从来也没有快过。 前往饭店的路上,王大志一边瞇眼一边抱怨,惹得那个司机频频从照后镜看他们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公司到底有没有人性啊,五天包来回,很累人耶。”明明什么事情都还没开始做,他就已经出现了一副非常累,而且动弹不得的疲倦状态,“你去年也是这个样子?” 裴仲棋点点头。 “前年呢?” “也是。” “哇,有没有搞错啊,简直是压榨员工嘛。” 裴仲棋原本想告诉他“大前年也是”,不过看到王大志一副快要崩溃的样子,所以暂时没开口。 “这不应该是业务的事情吗?为什么会掉到我们头上来?” 他笑笑,“因为公司刚开的时候,是老板兄弟兼当业务,所以这种展览就变成是程序设计师的工作。” “问题是,现在已经有业务啦,我们可是工程师耶。”王大志还特别强调“工程师”三个字,言下之意代表着这趟巴黎行怎么样都不该是他们的工作。 他好整以暇的回答,“那你去跟老板说。” 这句话真的很好用,因为就在他讲出来后,王大志就不吭声了。 裴仲棋笑笑,将视线移向窗外。 这是他第几次来巴黎? 好象……数不清了吧。 斑中时代,他就开始在旅行社打工,原本只是跑跑腿,或者打打电话之类的工作,到大学时候,老板在知道他精通法文后,突然问他要不要试着带团。 柄外团导游的小费很多,于是他说他愿意试试看。 苞了两趟,就开始了寒暑假固定带法国团的日子。 他的法文说得非常好,好到常有团员以为他是法国长大的华裔小孩。 行程都是固定套装,除了偶有一、两个团员忘了集合时间让大家干等之外,没有出过什么大错误。 大学四年,寒暑假的记忆都是在法国。 纯法十日、普罗旺斯赏花小城八日、巴黎七日、豪华法国十二日……就这样在戴高乐与中正机场进进出出。 退伍进入智高计算机工作后,会有女同事觉得这段过往很浪漫,可是,裴仲棋的感觉却不然。 这座百花萃集的繁华城市对他而言,莫不约都是等人集合、安排餐馆、调配行程这几个词汇的等同词。 对杜乐丽花园傲人的雕像群已见得麻木,亚历山大三世桥也不觉雄伟,红磨坊的康康舞风情尽失,诗人赞颂的塞纳河不过就是一条河,蒙马特的街头画家们看起来都是一个样。 当百花之都变成这个样子…… 不太浪漫的,其实。 导游在亚勒区让团员下车。 亚勒是充满自由气息的一个区,不过太过自由的结果,难免衍生出一些问题,有点混乱,有点难管,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无损游客的兴致,这里背着小包拿着相机的人,并不会比艾菲尔铁塔下的外来人士少。 “请各位团员看一下手表。”导游提高声音,好吸引团员的注意,“我们四点半在这里集合。” “这里”指的是市政府,花都的地标物之一。 若真不小心在亚勒区迷路,就问市政府在哪--全巴黎的文化中心还是博物馆、展览馆有好几个,但是市政府却是只有一个,别无分号之下,要弄错几乎是不能的事情。 蔷薇还没想好要去哪,铃兰已经很快的往前面一指,“我们去圣玛丽丹。” 圣玛丽丹是巴黎最大的百货公司,她的身高又跟欧美女子相去不远,可以尽情买个高兴。 “妳还买不够啊?” “欸,妳有听过哪个女生说自己的衣服已经足够?”有道是:衣橱不嫌大,衣裳不嫌少。 身为女生的乐事之一就是瞎拚,尤其是到了流行之都,不买几件当季衣服回去简直是对不起自己啊。 在西方世界属于儿童体型的蔷薇嗯的一声,“那我们分开走好了。” 难得出国,她不想把时间花在陪妹妹买衣服上面。 “那妳要去哪?” “庞毕度吧。”亚勒区最有名的应该就是这个了。 “啊,妳要去看那个丑东西喔。” “第一,那不是丑东西,第二,我是要去看里面的艺术。” 蔷薇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因为无法增加美丽,所以只好增加气质。 包含铃兰在内的团员在几分钟内纷纷散开,连游览车也开走了,导游与领队不知去向,街口一下子熟人全不见,剩下她一个东方面孔混在游客群中。 打开包包,蔷薇预备拿地图。 包包里有钱包、化妆包、面纸、矿泉水、护照,以及一堆随身物品,她的小手在里面翻啊翻的…… 蓦的,感觉有人推了她一下。 失去重心的瞬间,有什么力量扯过她的肩膀,手中一空,等回过神来,包包已经不见了。 有个穿著红色衣服的人拿着她的包包正往街口快速逃逸。 蔷薇足足呆了几秒才从地上爬起来,连忙追上去。 不会法文,口中只喊着英文的“站住”、“小偷,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之类的断续语句。 她越追,小偷越跑。 奇怪的是路上的人明明很多,但却没有人伸出援手。 只见红衣小偷把她的包包交给另外一个绿衣人,两人分头,她一时犹豫,不知道该追包包还是追小偷,就在那一秒迟疑问,有个穿西装的人越过她,把黑色的公文包往她手上一塞,很快的朝绿衣人的方向追了过去。 “东西比较重要。” 一句话提醒了自己,对啊,护照还在包包里呢,抓到小偷又怎么样,没护照她根本回不去。 三个人,两前一后奔过整整一条大街,蔷薇提着那个超重的公文包跑不快,与他们两人越拉越远,从刚开始的几十公尺距离,到后来只能勉强可以辨识人影,小偷还在跑,那人还在替她追。 小偷后来大概是觉得跑不掉了,干脆把包包往塞纳河一扔,朝别的地方逃掉。 穿西装的人没有理会小偷,月兑了鞋子就朝河水走去,待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追来岸边,他已经帮她把包包从流动的河水中捞了上来。 “看一下东西还在不在,有没有少的?” 她接过,打开拉炼开始检查--还好她用的是防水包,除了浸湿一些地方之外,东西都还完好。 抬起头,她露出灿烂的笑容,“都还在。” 那人笑了,“被抢还这么开心啊?” 她又笑了,“谢谢你。” “巴黎的小偷多,自己一个人小心点。”那人穿回鞋子,拿过她一直紧紧抱在手上的黑色公文包,对自己笔挺的西装尽湿的事情似乎不是很介意,“要不要帮妳叫车回饭店?” “不用,我、我是跟团的,晚一点还要在市政府前面集合。”她看着那人,“我……我叫夏蔷薇。” 在巴黎午后的阳光中,蔷薇听到那人好听的声音传来-- “裴仲棋。” 第二章 “然后你们就约了明天?”饭店床铺上,铃兰听完蔷薇下午的奇遇记之后,忍不住睁大眼睛。 难怪,她就觉得傍晚在亚勒区集合之后,蔷薇有点心不在焉,原来--被抢,有人救美,然后还约了明天见面…… “妳约他还他约妳?” 面对妹妹的疑问,蔷薇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他约我。” “那妳很干脆的就答应了?” “嗯。” “蔷薇妳真是……” 面对她说到一半却没有接下去的句子,蔷薇虽然觉得可能不会是好话,但忍不住还是开口问了,“真是什么?” 会不会觉得她太笨?太好钓? 依照铃兰的个性,百分之九十会这么说吧。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当裴仲棋在分手之际问她能不能再找时间见面的时候,她丝毫没有犹豫就点了头,回饭店的车子上,她一直在想,或许,自己并不是顺势答应,或许,自己也真的还想再见他。 他替她追回了护照跟钱包,还一直陪她到集合时间,她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喜欢,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就说好。 后天他们这团就要前往普罗旺斯,所以他们约了明天。 一般人听到这种事的确会觉得自己这样不够谨慎,可是,他并不是坏人啊。 蔷薇看着铃兰,等她把刚才末完的话题继续下去。 “真是,”铃兰双手用力的往她肩膀上一拍,十分江湖味的说:“真是太、浪、漫、了。” 意料之外的答案让蔷薇不禁“咦”了出来。 “我也想要有这样的偶然啊。” 拜直就跟电影情节一样嘛,铃兰想。 俊男美女在花都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而邂逅,男的见义勇为,女的可爱有加,两人在塞纳河畔共度了一个下午。 相谈过后发现言语契台,男生顺势提出邀约,女生也欣然同意,而且,就这么刚好,明天是他们这团在巴黎的最后一天,行程表上写着:贴心安排自由行,让您可凭着自己的想法畅游巴黎。 就在自由行的前一天,蔷薇认识了一个据她说是个很不错的男生…… “说不定妳一生一世的恋情就是这一次了。”提起双手,她重重一拍,“去吧。” 蔷薇呜的一声,“会痛。” “痛?痛算什么?现在的重点是浪漫。”铃兰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梦幻,“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电影里,我一定会说那是芭乐片,可是发生在现实人生,就有种说不出的粉红色。” 蔷薇看了她那双俨然颇为兴奋的双眼,浪漫?唔,好象有点欸。 且不论他的西装还滴着水,以及她长跑后的上气不接下气,连自己的名字都讲不清楚的话,是有点浪漫没错啦。 素昧平生,他却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 蔷薇后来想想,感觉上就是“好险”,钱掉了没关系,如果护照不见,那才是真的麻烦。 那时因为她受了惊吓,一时之间还有点乏力,他月兑下西装外套,陪她坐在河边,看着塞纳河在七月的太阳下发出粼粼闪光。 他说,他叫裴仲棋,是计算机程序设计师,来巴黎参展的。 “刚刚跟几个老朋友小叙了一下,一出巷口,就看到同胞被抢。” 蔷薇不太明白,一个台湾人,在巴黎怎么会有老朋友? 说老朋友的话,应该就是很久没见面了吧?但听他的口音,又不像是长期住在国外的华裔人士。 “我大学的时候在旅行社打工,带过很多法国团。”裴仲棋笑笑,“所以在这里有一些朋友。” 他说话的时候,衬衫一直在滴水,但是,他似乎不很介意。 并肩而坐的他们,他在阳光下,她却在树荫里。 “妳叫蔷薇啊。” “嗯。” “我刚刚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真的是花的名字。”他看起来似乎心情很好,“巴黎的蔷薇。” 巴黎的蔷薇…… 他说的话好象有一种魔力,简简单单几个字,但是,她就是觉得心跳有点快,耳朵有点发烫。 “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有点俗气。”她老实说,“以前每次开学,我就觉得很讨厌,因为点名时老师总会用那种爱笑不笑的声音说:『咦,有同学的名字叫蔷薇啊!』很痛苦欸,而且因为这种名字太少见了,只要点过名就会被记住,不要说逃课,就连迟到都没有办法……” 她嘟囔着,直到接触到裴仲棋略带笑意的眼神才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说得太多? 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呢。 想到这里,蔷薇觉得有点懊恼,自己不只外型像孩子,连个性上也还没成熟,有点迷糊,一旦觉得处得来,说话就不会防备--这,会不会是老爸坚持要铃兰陪她一起出国的原因? 原本纯法行是爸妈送她的毕业礼物,但是,念大一的铃兰也一起成行,爸妈的说法是为了公平,可铃兰高中毕业的时候明明就已经出过国了啊,这算是哪门子的公平? 一定是为了避免她一个人出事吧。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点颓丧起来。 她是真的真的很不像姊姊吗? 真的真的很让人放心不下吗? 从小苞她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就说,她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有种迷路小猫的感觉,也许不是那么好接近,但就是有种无助感…… 大概是发现了她的异样,裴仲棋问道:“怎么不说了?” “我觉得自己好象太多话了。” “是满多话的。” 蔷薇一阵沮丧,果然! 不料就在她的心情指数开始急速下降的时候,裴仲棋又说了-- “不过妳叙述的内容都很有趣。” 咦?他他他,刚刚说什么? 她转过头,“有趣?” 她没听错吧? 看着她一双大眼睛,他微笑回答,“很有趣。” 在他温和的注视下,她面上又是感到一阵臊热。 那感觉非常奇怪--她有一位伯伯,一位叔叔,三个很常来往的堂哥跟两个比她小几个月的堂弟,对门还住着一个几乎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沈平冈。 从小念的是男女混合的学校,五专选读的冷门科系男多于女,社团里她是唯一的红花--她并不是那种在女儿国长大,然后看到异性就紧张害羞的女生,但此刻,她很清楚自己不受控制。 那,算不算是一见钟情? 好粉红泡泡的词汇。 可是,他们的相遇应该可以算是命运吧? 如果她那时选择陪铃兰去圣玛丽丹百货买衣服,或是跟导游与领队去喝下午茶,抑或跟另外一组主修油画的姊妹去参观毕加索美术馆,她就下用翻地图,包包不会被抢,他们也没有机会坐在河堤旁说话。 两个台北人呢,却在别人家的地方因为小偷而认识。 嗯,好奇妙的缘分…… 饭店的床铺上,蔷薇神游着将时间回溯到下午的时光,完全忘了自己还在跟铃兰说话正说到一半。 铃兰等了一下,见她没吭声,唤道:“喂,夏蔷薇。” 她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嗯?” “我说,”铃兰突然提高音量,“夏、蔷、薇。” 蔷薇因为突增的音量被迫回过神,这才发现妹妹的脸只距离自己五公分,忍不住“哇”了一声。 喊得太突然,铃兰吓了一跳,也跟着“哇”了出来。 “妳吓死我了。” “妳才吓死我了呢。”蔷薇捣着胸口,“干么突然靠这么近啊?!” “哪有突然,我叫妳好几次了。” “有……有吗?” “因为妳都没应我,我才靠过去的,谁知道妳会突然大叫啊。”铃兰揉了揉耳朵,“很恐怖耶。” 蔷薇还来不及想,看到铃兰皱着眉头的样子,就下意识的道歉了,“对不起啦。” 她也不是故意的,欸,因为她在想事情嘛。 从小到大,她第一次有这样的遭遇,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怎么说都是很奇怪的事情。 好梦幻,好浪漫。 因为太梦幻了,所以感觉很像假的。 因为太浪漫了,所以有点像是根本没发生过。 如果要用最简单的说法,那就是不真实。 那个人……就是,裴仲棋怎么看都是很棒的一个人,很高,长得很好看,身手矫捷,体力也不错,有正当的职业,虽然已经出社会几年了,但却不会油嘴滑舌,微笑的样子很诚恳。 “妳在想什……”话还没说完,铃兰突然浮现了坏坏的眼神,又靠了过去,“在想明天约会要穿什么对不对?” “才、才不是。”急急否认之后,蔷薇突然又道:“妳觉得……我该穿裙子好,还是裤子好?” “对男人来讲,不要穿最好啦。” “夏铃兰。” “开玩笑的啦,哈哈哈。” 那天晚上,蔷薇早早上床,却一直想着到底要穿什么衣服才好,裙子比较端庄,裤子比较帅气,对她而言,各有优点,但现在重点是--裴仲棋喜欢端庄型还是帅气型? 男生的话,应该还是喜欢女孩子有女孩子的感觉吧? 以前沈平冈就说,男生虽然跟帅气的女生在一起比较自在,但是,太自在的感觉很难成就恋情。 也对啦,少了脸红心跳跟特意妆点,那么,恋爱的感觉必然少了许多吧--等等,她刚刚在想什么? 恋--爱? 他只是问她能不能再见一面,又没说回台北后要联络,说不定明天见了面之后他会说“因为妳的身高跟我女朋友一样,所以想请妳替我试一下衣服”,她现在居然就想到这么远,天哪,她是怎么了? 要冷静、要冷静。 但不管她怎么拚了命的深呼吸,感觉上就是有那么一点浮躁。 她在床上滚来滚去,相对于她的难以入眠,铃兰却是一夜打呼到天亮。 远远的,裴仲棋已经看到蔷薇的身影。 他看了看手表,自己没有迟到,那么,就是她早到了。 穿著白圭女圭装的她看起来很可爱,不过也许是因为人生地不熟,感觉有点局促,她多半时候都低着头,偶尔才抬起脸来左右看一下,会扯裙襬,肢体语言透露出相当程度的不安。 他加快了脚步。 两人视线相交的瞬间,蔷薇露出了笑容。 “来很久了吗?”他问。 “没有。”她摇摇头,微笑问:“我们要去哪?” “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对巴黎很熟。” “那,”她想了想,“圣心堂。” 裴仲棋闻言一笑,圣心堂其实不是约会的好地方,不过如果她想去的话,他很愿意奉陪。 早上他出来的时候,王大志在他背后碎碎念不停,说他多没人性又多没义气,把工作丢给他,然后自己跑去把妹妹--他当然知道这样有点重色轻友,但是,他的的确确很想再见她一面。 那个叫做蔷薇的女孩子。 人如其名的夏蔷薇。 他不相信缘分的,但是,却很明白那一瞬间的心动。 他们在河畔说话,她笑语嫣然,午后的阳光经由河水反射上她的脸,亮晃晃的,感觉她像夏日精灵,就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这座已经来了数十回的城市似乎开始有了那么一点乐趣。 “妳今天是请假吗?” “行程表上今天是自由行,但是也可以……” 她还没说完,他知道接下来是什么,于是,两道声音重叠--“加四十块美金参加枫丹白露一日游。” 切合得太完整,一讲完,两人都笑了出来。 蔷薇先是惊讶,后来又想到,他昨天说大学时代曾在旅行社打工的事情,想必行程是大同小异。 “那么,今天就是妳在巴黎的最后一天?” “嗯。” 裴仲棋点点头,“进地铁站了。” 地铁人多,他顺势牵起她的手--她的手跟他想的一样,小小的,细细的,很像女孩子的手掌。 地铁错综复杂,但她却看他好似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般,很轻松的买了票,前进的时候只要抬头看看指针,完全不用问人。 发现了她的目光,他微笑,“怎么这样看我?” 原本因为牵手而脸红的蔷薇在听到这句话后,颊上的红晕似乎又明显了些,想说些什么,但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模样看在裴仲棋眼中,简直可爱透顶。 有点迷糊,有点羞涩,明明怕生但却又很坦白,跟他生活圈中那些精明过头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我昨天一直在想妳会不会出现。” 她闻言睁大眼睛,他也是这样?她还以为只有自己这么想。 “直到刚刚在对街看到妳,才觉得放下心来。” 我,我也是啊。 昨晚她好不容易睡着,醒来之后,还一直在想,那是不是真的?在冷气房放了一夜的包包已经干了,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那些事情的确发生过。 现在,跟他牵着手一起在移动的地铁中,想了一夜的话题早在视线相交的瞬间忘得精光,她觉得自己除了傻笑之外,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就在近情情怯的感觉中,他们出了地铁,很快的看到圣心堂前的阶梯大道。 说大道其实也不是很大,人很多,绿色斜坡草皮上有人在做日光浴,也有鸽子在上面跳来跳去。 见到蔷薇略带诧异的眼神,裴仲棋笑了,“有点失望是不是?” “嗯,不过,”她转向他,“如果不来,我永远不会知道圣心堂长什么样子,感觉更糟。” 然后他们爬上那长长的阶梯,从高处俯瞰整个巴黎。 虽然不是很美,但是那种一望无际的感觉还是让她感动。 “我爱巴黎。” 他微笑着,等她继续说下去。 “以前我很喜欢一部卡通,凡尔赛玫瑰,那套漫画我已经看到会背了,可还是百看不厌,所以就一直想,有一天一定要到故事的发生地,那天去参观凡尔赛宫的时候,我真的很感动,跟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她顿了顿,笑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有点天兵?” “不会……妳知道我为什么学法文吗?” 这,也是她的疑惑。 从小在台湾长大,没有法国血统,但却在十六、七岁就说得一口流利的法文,怎么想都很奇怪。 “我小学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同班的女孩子,她很可爱,总是梳着两条长辫子,我喜欢了她整整六年,原本想毕业后要跟她告白的,没想到他们家却在那个夏天移民到法国,我听到的时候,伤心得要命,难受过后,我就想,她移民了,那我把法文学好去找她吧,就这样开始学。” 望着她,裴仲棋嘴角噙着笑意,“到现在,法国进进出出下下数十次,但是,那个女孩子的脸我却怎么样都想不起来。” 蔷薇压下心中那股听到他为初恋付出那么多之后的微妙感觉,问道:“你不会想去找她吗?” “感情这种东西,时间过去自然就淡了不是吗?” “嗯。” “如果一味沉浸在记忆里,其实有点不健康,我觉得当不比较重要。” 因为居高临下,圣心堂的微风很舒服,他们就在那样轻柔的风里,说着自己对这座城市的初衷。 当裴仲棋说话的时候,蔷薇很想拿录音机把他说过的一字一句都录下来,好帮助自己牢牢记住必于他的一切,然后随时复习。 她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 原来,可以第一次见面就到了喜欢的地步。 第三章 台此 智高计算机游戏公司中,正在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会议。 冷气充足的会议室里,总经理就像播放录音带一样,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话题,莫不是要大家多努力,以公司为重之类的,末了,不忘顺便画个大饼,好让员工们继续留下来效力。 马蹄形会议桌中间的秃头老总口沬横飞的说得正高昂,下面,却是死寂一片,及至“不要问公司给了你什么,要问你为公司做了什么”的发言冒出后,底下总算有了一点动静。 业务满脸不以为然。 助理脸上降下斜线。 包括刚从巴黎回来的裴仲棋、王大志在内的工程师中,也不少人露出不认同的表情,个性比较直接的,甚至直接从鼻孔哼气。 裴仲棋看着手表,不一会儿,两张纸条同时递过来。 一张是成婷,写着:中午一起吃饭? 成婷是内勤组的人员,今年五月才进公司,个性大方,才进来不久就跟大家打成一片,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 一张是王大志丑丑的字迹--说那么多做啥?又不加薪。另外,中午要不要跟我和咏欣一起吃饭? 裴仲棋忍不住莞尔,又是一起吃饭啊? 自己这算什么?男女通吃? 他在两张纸条上个别写了回答又送回去。 王大志跟徐咏欣是职场情侣,算是妻奴跟大女人的组合,王大志找他一起吃饭的原因他大概猜得出来--一定是有什么事情惹得徐女王不高兴,需要找人缓颊缓颊。 看在几年好友的份上,他原本该去救救王大志,可是,他今天很想要一个人静一下。 想一边一事情,想…… 蔷薇。 那天他们顺着圣心堂慢慢走到画家市集,聊了很多,些些的暧昧,些些的试探,还有些些的心动。 他听了凡尔赛玫瑰的完整版,也知道她从小到大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 像是,她住在淡水,父母都是公务员,有一个正在念大学的妹妹,她叫蔷薇,妹妹叫铃兰, 她很喜欢看漫画,社团虽然参加桌球社,但却常常跑到动漫社去玩。 她对于现在那些画风华丽的漫画评价普通,但却对那种小时候陪着一起长大的尼罗河女儿、千面女郎、小甜甜喜爱有加。 她是双鱼座的。 “书上说双鱼座的人有种天真的浪漫。”蒙马特的夏日微风中,她略带甜意的声音这么说。 智高计算机的女同事们常常拿着杂志翻阅这周的星座运势,每当那时候,他心中都会觉得她们不够理性--但当蔷薇跟他说起有关于双鱼座的种种的时候,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星座还真的满有趣的。 然后她问他是什么星座? 他不知道,只告诉她生日是七月四日。 “是巨蟹座喔,很恋家。” “跟双鱼座合得来吗?” 然后蔷薇脸微一红,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不知道。” 下午的时候,两人去了花朵市集,大桶子里一大把一大把的鲜花盛放,满街都是交融的香气。 市集仍然跟她想的不一样。 但他觉得,既然来到花都,至少得来有花的地方绕一下,何况,她还有个花朵名字。 那条小小的旧街道里,人很多。 百花撩乱的香气里,他买了一束白色的蔷薇花。 花农说,花朵是早上才去剪的,还很新鲜。 蔷薇捧着那束花,小脸在发亮。 那样的神情让他怦然心动,弯,他轻轻在她唇上一啄,她先是一怔,继而低头笑了。 她的唇瓣很软,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味。 无法说明当时的感觉,回想起来,一切都像是电影画面,他只记得,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很好,很好,很好…… 送她回下榻饭店的时候,她一脸依依不舍,拉着他的袖子,不进去,也不让他走。 那样的神情好可爱。 许久许久,两人才总算分了手。 饭店门口人来人往,那些人一定以为他们是热恋中的情侣吧,因为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只认识了一天而已。 诚实说来,是还有些陌生,但在指尖传递之间,却又有种“应该就是这个人”的感觉。 后来他一直在想她,连在参展商场上遇到厂商,都偶会分神估算往普罗旺斯移动的蔷薇现在应该在哪里。 但还好,出神都只是瞬间,不算严重,也没有影响工作。 意外的是,若有所思的神情意外的成为另一种魅力,两位替智高计算机工作的金发展示女郎频频对他示好,王大志对他的飞来艳幅羡慕不已…… 裴仲棋回过神,将注意力从巴黎拉回,放在工作上。 他已经回到台北了,只有一天可以调整时差,现在是工作的第一日。 时间是早上十点二十五分,已经进行了将近一个半小时会议桌上,总经理仍旧滔滔不绝。 罢刚约他吃饭却被他用纸条婉拒的成婷对他做了一个鬼脸。 不一会儿,只见王大志一脸哀求的又将纸条传过来--拜托,救我一下。 没理他。 五分钟后,第三张过来了--你不帮我,我见不到今天的夕阳。 后来,他才清楚是怎么回事--出发到巴黎前,徐咏欣明明说了会去接王大志,结果他忘了,在中正机场搭了裴仲棋的顺风车回台北,让徐女王在机场枯候了六个小时。 会议结束后,裴仲棋一边收东西一边说:“难怪咏欣会气到头顶冒烟,你根本就是活该。” “我太累了啦。” “那是借口吧?” 王大志喂的一声,“你是不是我朋友啊,我是要你去救我的,不是要你打击我啊--” 还没说完,一个女生打断了他的话,“那不是累不累的问题。” 王大志一吓,回过头,正是徐女王本人。 裴仲棋很自然的微笑招呼,“开完会了,这里不会有人,你们自己好好谈吧。” “等、等一下,裴仲棋,别走啦……” 在王大志的哀嚎声中,裴仲棋关上了会议室的门。 蔷薇看着机身外的白云,又望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抵达时间,四十分钟后降落中正机场。 快的话,再一个小时就可以见到裴仲棋--那天他有问她班机跟降落时间,他说,他会来接她们姊妹。 好想见他,好想见他。 又看了一眼屏幕,还需要三十八分钟。 三十八分钟其实瞇一下就到了,但是依照她现在的心情,怎么可能睡着,她恨不得眨一个眼后时间马上跳到四十分钟后,不用等待,直接入境,她可以见到想了好几天的裴仲棋--哎,没想到第一次出国就这么想回国。 在台湾兴致勃勃想看的东西真的出现在眼前了,但蔷薇怎么样都提不起力气,在普罗旺斯待了三天,没心情看熏衣草、也没心情看向日葵,那些关于梵谷的故事全拋在脑后。 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回饭店,用饭店的信封、信纸写下密密麻麻的心情,然后请饭店人员代她寄出去。 再看一眼,喔,还要三十分钟。 好久喔,飞机为什么不能飞快一点? 可能是因为她动得太厉害,坐在隔壁的铃兰终于忍不住抗议了,“妳不要一直扭来扭去啦。” “我只是在看屏幕而已,哪有扭?” “明明就有。”她一脸受不了的样子,“妳急也是这些时间,不急也是这些时间,就乖乖坐着嘛,这样在椅子上动来动去,跟小孩子一样。” “不要说我像小孩子啦。”臭铃兰,明明知道这句话是她的无敌死穴,还故意说出来--虽然电视上都说女生还是年轻好,但年轻是一回事,幼稚又是另外一回事。 说她看起来像高中生,还勉强可以当做是赞美,说她看起来像小孩子,这未免太令人长角了。 面对蔷薇的抗议,铃兰倒是很不以为意,喝着飞机开始下降前跟空姐要来的可乐,笑咪咪的回答,“大家都这样说啊。” “大家是谁?” “威治、睿建、睿钦,”她说出了几个与她们感情颇好的堂兄、堂弟名字,“还有……啊,沈平冈也这样讲。” “沈平冈?” 铃兰一副“那算什么”的样子又说:“老爸也这样讲啊。” 哎,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她是不像大人啊,虽然说,班上的男同学或者学弟都说那也是她吸引人的地方,但是怎么说女生还是希望自己有女人味嘛,大家刚开始都会觉得可爱可爱,但是,恋情中只有可爱的话,没问题吗? 举例来说,“那个女生很有女人味”跟“那个女生很像小孩子”,感觉上完全没得比耶。 就像这次她们参加纯法十日,人人都知道她们是姊妹,但是人人都以为她是妹妹。 蔷薇其实一直很希望自己的脸能够成熟一点。 但也许,这又是女生不满足的地方了--她知道铃兰希望自己看起来能够有可爱的感觉。 简单来说,她们互相羡慕,她想要像个大人,铃兰却不想看起来那么成熟。 女生大概都是这样子吧,那……男生呢? 蔷薇不禁想起了裴仲棋。 虽然他们只相处了一天,但她却好在意他,在意到自己有时回过神来会觉得惊讶的地步。 这算是着迷还是中邪? 啊,不管了,她只知道自己想见他。 等啊等的,飞机终于落地,百来位旅客鱼贯而出。 行李转盘旁边,一大堆人站着,每个人盯着那个让人头昏的输送带,努力在看起来很像的行李群中认出自己的那一个。 蔷薇还在看,蓦然,觉得旁边有人靠近,原以为是铃兰,转头一看,才发现是同团的一个男孩子,她记得他姓李,今年要进研究所,一家五口出来游玩,爸爸很沉默,妈妈嗓门很大。 男孩子的表情有点忐忑。 那欲言又止的模样她并不陌生--从国中开始,就陆续有男孩子趁四周比较没有人的时候对她露出这样的表情。 他们会说我喜欢妳,然后会问,能不能当我的女朋友? “夏蔷薇,我,”男孩子深吸了一口气,正预备把练习了两天的句子说出来,响起一阵劈哩啪啦的嚷叫声,打碎了原本适合告白的气氛。 “我只不过要一部推车而已,居然绕了大半个圈。”铃兰一脸愤慨,“我还提着一大堆东西耶,手快要断掉了,咦?李学明你怎么在这?我刚刚好象看到你爸妈在找你耶。” 蔷薇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感谢妹妹的大剌剌。 铃兰被她的目光看得莫名其妙,“妳干么?一副很感激我的样子?” 她摇摇头,有点想笑。 “还笑啊!拿行李走人了啦,妳不是很想见他吗?” “嗯。” 几乎是度日如年的那般想见他,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时间可以过得这么快,也第一次知道,原来见不到面的时候,时间就像故意放缓脚步似的,整得人心焦。 两人在三两成群的人潮中移动。 就在入境之后,铃兰突然跟她说:“他有开车吧?” “嗯,怎么这么问?” “那行李给你们。”她把推车的把手转了个方向,“我去西门町看电影,晚上六点在车站的麦当劳等,一起回家。” “妳不跟我一起吗?” “我才没有当电灯泡的习惯。” 就这样,蔷薇一个人推着堆了两个人行李的推车走到机场大厅。 裴仲棋在不远处对她笑着。 蔷薇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把行李一丢就往前跑去,二十公尺、十公尺;-双手环上他的肩膀,觉得自己被抱了起来,转了两个圈圈,待她的双足再次碰到地面,他低下头,吻住了她。 吻了很久、很久、很久,他终于放开她,微笑,“总算回来了。”明明才几天不见,但感觉好象隔了很久一样。 蔷薇脸一红,说不上来心中的感觉--很高兴,心里觉得满满的,只因为那想念,并不是一相情愿。 时间是夏天,他们进入了完全的热恋。 裴仲棋从来没想过在这么多年后,自己居然又能提起兴致上山看星星,到淡水河边看夕阳,牵着蔷薇的小手做那些他以为只有年少时期会做的事情,见到面会交换小纸条,没见到的时候会觉得想念。 蔷薇很美,不只是外表,而且包括个性。 容易害羞,但是,又不吝于表达自己的爱。 她常常会因为自己随手替她做了什么,就露出很感动的样子说:“你对我好好喔。” 可是当他回她,“那是因为我爱妳啊。” 她又会出现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八月的时候,她正式开始上班,职称是助理,工作地点是离智高计算机不到五百公尺的补习班。 因为他住在木栅,而她住在淡水,台北的交通又不是很顺畅,所以她想了这个方式增加两人相处的时间。 裴仲棋知道的时候,很感动。 不管是大学时的同学,抑或者是现在的女同事,她们很强调独立,也总是在衡量付出与收获之间的平衡点,但蔷薇好象是不管这些的。 “因为我喜欢你嘛。” “那工作呢?” “虽然不喜欢,但也不觉得是在做讨厌的事情。而且老实说,我还没想到自己要做什么、想做什么。”但蔷薇若有所思的说:“何况,我念的是工科,女孩子念工科很难学以致用。” 她认真的表情惹得裴仲棋一阵哈哈大笑。 他无法想象蔷薇戴着黄色安全帽出现在工地的样子,那些工人大哥会跟她说“小朋友,这里不是可以玩游戏的地方”吧。 “不要笑啦。” “我不是在笑妳。”他一把捞过她,嗅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气,“我只是觉得妳页的很可爱。” “就可爱而已?” 听得出小女生似乎不太满意,顺着她的话问:“怎么?不喜欢?” “我有没有女人味?” “女人味啊。”搂紧了她的腰,他笑,“没有。” 蔷薇颓丧的将脸埋在他的肩膀上,果然还是不行吗--这阵子以来,她总在两人一起午餐的商业地区见到不同的粉领族,虽然不见得每个都漂亮,但是却都很会打扮,不是艳丽型,就是柔媚型,胸部很大很大,连身为女生的她都看得有点目不转睛。 可是,他说过喜欢她的。 她也确定他们的确是两情相悦,有没有可能看在这点的份上,因为私心作祟而觉得她有女人味呢? 双手环住他的肩膀,她再问一次,“真的没有?”语气中有着明显的暗示跟希望。 “没有。” “连一点点都没有?” 听到她最后扁扁的声音,裴仲棋忍住笑意回答,“没有。” 她是没有女人味,他也不需要她有女人味,她只要维持现在的样子就好了,他就是喜欢她现在的样子。 第四章 听说,恋爱中的人特别容易傻笑。 虽然裴仲棋并不知道自己变成什么样子,不过,同事们说他最近的表情都很轻快,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 当然算是好事吧。 他在某个地方遇见了命定的人。 而且一旦生命中有重要的人加入,他开始会去想更多的问题,例如,该不该离开智高计算机,自己创业? 他在智高计算机工作几年了,也知道公司获利一年比一年高,但不管净值如何,好象,都没有回馈一点点到员工的身上…… 突然问,手背被咬了一口。 痛。 回过神,看到蔷薇嘟着嘴,“你在想什么啦?” 今天是休假日,她特别到他独居的地方展现练习了两个多月的厨艺,他居然拿着筷子就开始冥想? 罢开始她还以为裴仲棋在考虑要从哪里下手,后来才发现,他是真的放下她,神游去了。 “在想--”他一把捞过她,将她小小的身子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想结婚。” 她一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下意识的重复了他的话,“结婚?” “结婚。”他回答得很轻松,“两个人在一起。” 虽然才认识了三个月,但是她已经足以让他兴趣想结婚的。 并不是因为年纪到了,或者是看到旁边的人都成双成对,而是因为对象是夏蔷薇--跟她在一起,他总觉得很愉快。 彷佛长不大的她,有种让人心安的特质。 她并不笨,但却不喜欢用心机。 她不会去计较付出多少,只在乎他能不能快乐。 轻轻抚着她的长发,他微笑的说:“我想每天都看见妳。” 闻言,两朵红云悄悄浮上蔷薇的颊边。 “吶,好不好?” “可是--”事情并不是她说好就好的啊。 “伯父、伯母还不知道我们的事?” “嗯。” 她的父母都是生性耿直的公务员,很古板,很老实,对女儿们保护过度,蔷薇不敢让他们知道自己交了男朋友。 并不是因为裴仲棋条件不好,而是因为他们是在异国街头邂逅,爸妈会觉得这样太轻浮,会对他有成见。 爸妈理想中的“女儿的男朋友”应该是从小认识,或者是朋友介绍的那种,最好跟对门的沈平冈一样,名校学生,念书像吃饭,虽然还是大学生,但可以预见光明的前途之类的。 可是啊,她眼沈平冈就是像兄妹嘛。 要来电早来电了,不会等到她五专毕业还这样。 虽然说没谈过什么恋爱,可是她知道恋爱该是什么样子--见面的时候会觉得时间很快,见不着的时候会觉得时间漫长。 心里一直挂记对方,比如说吧,买东西时自己要的普通就好,可是帮他一定会买最好的。 会去记得他喜欢的味道、喜欢的颜色,会留意他每一个动作,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到他会觉得很高兴,有满满的力气。 像对裴仲棋那样。 “蔷薇。”他的声音低低的在她耳边,“我要怎么样才能合格?” “不是你的问题啦,你很好,真的。”蔷薇哎的一声,“我对不起你啦。” 裴仲棋的父母都住在南部,照理说,应该是她去南部拜访,可是由于她无法外宿,后来居然变成裴家长辈来台北看她。 伯父、伯母都很喜欢她,频频叫她有空去南部家里玩。 饭店的餐厅里,他们跟她讲了裴仲棋一堆小时候的事情,包括他以前怎么逃课,怎么被抓来修理,怎么贪玩,怎么惹得村子里鸡飞狗跳。 送他们去火车站的时候,伯母送了她一只玉镯,蔷薇原本不想收,后来是裴仲棋替她收下。 她俊来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裴仲棋第一个介绍回家的女朋友。 那只镯子现在在她的左腕上,是种很晶莹的淡绿,衬着她白皙的手,显得十分可爱。 “每次看到镯子,我都忍不住想,我们的恋情怎么跟人家都不一样?” “怎么说?” “你是独生子,可我却没有受到刁难,我们家不只我一个女儿,可是我却不敢开口。”蔷薇的小脸透出明显的苦恼,“我一直在找时间,可是,大概是从小被管得太紧了,一看到我爸很严肃的样子,我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如果晚上有约会,她就说是同事聚餐,假日出游要靠铃兰掩护--她真的有点累,然后,也对铃兰不好意思。 她好希望在爸妈问她去哪的时候,可以大大方方说“我跟裴仲棋出去”。 看到蔷薇开始懊恼,裴仲棋也不忍心了,“没关系,我知道妳想就好了,我们还可以再等一等。” “可是……我不想等啊。” 坦率的言语让他有些莞尔,“这么想啊?” 她一脸认真,“嗯。”她真的好想嫁给他嘛。 “蔷薇。” “嗯?” “我有件事情要跟妳说。” 因为他的语气很认真,所以她抬起了原本埋在他肩膀上的脸,小鹿般的双眼投射在他身上。 “我打算自己出来开工作室。” “真的?” 他点点头,“真的。” 蔷薇看着他,不像在开玩笑--应该也不是在开玩笑。 早些日子,她就曾听他约略提起过,好象说在智高计算机再待下去也就是那个样子,所以想找几个同事一起出来创业,可是创业并不是那样简单,所以需要多一点的时间考虑。 “什么时候决定的?” 裴仲棋笑,“刚刚。” “刚刚?” “妳说妳不想等的时候。” 他也不想等,所以,要让两人的客观环境变得好一点,经济很重要,他希望给她多一点照顾。 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多一点发展性,多一点将来性,多一点可能性,他希望两人在一起能过好一点的生活,也希望能完成她的愿望--在蒙马特的山上,她虽然只是轻轻带过,可是,他没有忘记。 她说,一直梦想在巴黎的小街巷里有自己的公寓。 放长假的时候就去另一个自己的家里,骑脚踏车去买面包、买食材,慢慢的在百花之都闲闲的散步。 一定很浪漫,蔷薇说。 没多久,裴仲棋的个人计算机工作室就开始了,工作室位在办公大楼的一个小单位,取名“千机计算机”。 一起离开智高计算机的还有王大志跟徐咏欣。 两个男生负责程序设计兼业务,请了一个工读生嘉美,其它包括会计在内的所有内动工作全数交由徐咏欣负责。 王大志曾为此抱怨不已,“这下惨了,更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裴仲棋笑,“没那么惨吧?” “有啦。”远远的瞄了徐女王一眼,他压低声音说:“她现在连我领多少薪水都知道,这还不恐怖?” “反正她也是帮你存起来,你的帐户、你的名字,有什么好怕?” “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她什么,不然怎么会被吃得这么死?唉,还是你好。”拍着裴仲棋的肩,王大志无比沉痛的说:“我也想要蔷薇那种听话又可爱的女朋友。” 他见过蔷薇好几次,刚开始还觉得她有点孩子气,后来,才发现她内心其实很温柔。 像水一般,温温顺顺的,很容易去讨好,不太会生气。 千机计算机刚刚开业的时候,总是很忙,有一次他们工作到十点还无法离开,两人东西收一收,回到裴仲棋的住处继续努力。 路上,他原本要买东西吃的,裴仲棋说不用,家里有吃的。 原本以为所谓的“吃的”不过就是一些快餐食品,及至进入家里,他才知道,那是蔷薇做的家常菜。 小分量的四菜一汤,电饭锅里有刚刚煮好的饭。 裴仲棋笑说,因为三餐都是外食容易腻,所以蔷薇两天来一次,自己开门,自己进来,煮完菜,留张小纸条就离开。 电话旁边有个小水瓶,里面插着蔷薇跟勿忘我,含意不言自明。 这样的温柔,登时让王大志羡慕不已,“咏欣只要有蔷薇的一半,我就心满意足了。” “她老担心我觉得她傻。” “傻有什么关系,这种傻气会让男人更想照顾她。” 拍了拍厚重的公文包,裴仲棋难掩倦意的脸上有着微笑,“所以我正在为了照顾她储存本钱。” 不只要给家,给安定,还要更多。 一旁,王大志看到他脸上出现那种笑容,就知道他一定又想起了女朋友,哎,平平是女朋友,为什么差这么多? 蔷薇像小白兔,咏欣却像母老虎。 他被这只母老虎箝得紧紧的,一举一动都要很小心。 “其实你想,至少咏欣是向着你。”裴仲棋总是很尽一个朋友义务的不断开导他,“她的个性是比较好强没错,但并没有对不起你。” “可是她让我透不过气来。”王大志问:“蔷薇会想管你的钱吗?” “不会。” “可是咏欣会,我之前一直很想去埃及玩,可是因为她说太浪费,所以就没有去成。”他表情有点懊恼,“我知道她是为了我们将来,可是,我有时候会觉得不能因为这样而牺牲了目前的生活品质,我并不是要多奢侈,但完全没有娱乐的日子真的很过不下去。” “好好和她谈谈吧。”裴仲棋劝他。 “能谈早谈了,我觉得咏欣对于将来这两个字根本已经走火入魔。”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无奈。 “还好吧,她以前就是这个样子了,还是--” 徐咏欣没变,是王大志突然不能忍耐了? 裴仲棋突然想到,王大志会不会喜欢上别人?例如,嘉美。 嘉美外型很出色,是王大志面试进来的,当初为了这个漂亮助理,他还跟徐咏欣有了争执。 徐咏欣说他是看上嘉美,他说,她根本就是对美女有偏见,嘉美是电机系的,时间上也能配合。 难得的争执,后来徐咏欣难得的让步。 嘉美活泼大方,是一般人都会喜欢的类型,跟王大志一样热爱棒球,更巧的是,两人都是时报鹰的球迷。 有球赛的日子,千机计算机的电视总是定在转播的频道上。 两人虽然有一段距离,但却聊得十分投契。 裴仲棋沉默了,王大志也没有讲什么,相交的视线里,裴仲棋明白了,而王大志也明白了裴仲棋的明白。 一切都是因为没有爱。 “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也不太清楚,等到发现的时候,脑子里都是嘉美,我觉得跟她谈话很愉快,跟她谈话越愉快,就觉得对咏欣越不耐烦。” “你自己要想清楚。” “我想不清楚,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知道咏欣没错,但也知道爱隋不见了,她把将来看得比我还重要,她什么都为将来打算,可是从来不为我打算,我跟她在一起,总是被忽略多,被注意少,可是跟嘉美在一起不一样,我觉得嘉美很关心我,我需要被关心。” 在王大志无奈的言语中,裴仲棋无法评断什么。 王大志没错,徐咏欣也没错,只是在认知的不同中,爱情不见了。 独立出来的工作室,千机计算机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让一切上了轨道。 财务稳定成长,工作也越来越多,裴仲棋与王大志商量过后,决定年后多请一位工程师分担工作。 蔷薇知道后,高兴得不得了,“这就算扩展对不对?” “算是。”他是很有野心的,现在虽然只是工作室,以后,他要把千机计算机变成公司,要有部门、要有员工那样的公司。 不过在具备那样的规模之前,可能都要让蔷薇辛苦了。 每天中午,是她从工作的补习班过来找他一起吃饭,一三五晚上,她会去他家煮点东西,做他当天跟隔天的晚餐。 星期天他跟王大志轮流,一个跑外面,一个在公司接电话,两人约会总是在子机计算机的工作室,不用赶时间的见面却也不是独处,他总觉得对她有点过意不去。 相对于他的抱歉,蔷薇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抱怨,“我知道你心里有我就好了。” 裴仲棋笑了,“阿呆。” 她也不以为忤,笑,“我本来就不聪明。” 她不需要聪明,她只需要跟他在一起,看他为将来的经济基础这么努力,她怎么可能还有什么抱怨。 虽然刚开始她的确跟王大志、徐咏欣显得有点陌生,但是时间久了就发现他们也都满好相处的,最重要的是,裴仲棋从来没有拿工作忙当借口。 她去他家的时候虽然没有人,但总会在桌子上看到他回给她的小卡片,上面会有他漂亮的字迹以及为了博她一笑的丑插图,有一次午餐见面的时候她打了几个喷嚏,隔天连她自己都忘了,他却还记得,然后问她有没有好一点? 忙是真的,但却没有被忽略。 扬起睫毛,蔷薇轻轻的笑了。 一时间,裴仲棋看得有点出神,想吻她,拉起她的瞬间又想起工作室里还有另外两个人,于是,只是轻捏了她细细女敕女敕的掌心。 一旁的王大志,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在略带粉红色的空气里,他忍不住似的大叫,“你们两个,不要刺激我。” 裴仲棋笑笑回答,“我们可是什么都没做喔……” “就是这样才让人起鸡皮啊。”他搓搓自己的手臂,“恶心死了。” “我就不相信你以前没有这种无声胜有声的时候。” “喔,我跟咏欣永远没有那种时候。”他哈哈两声,自嘲的说:“我们通常讨论省钱的方法。” “还没跟她说?” “我还不想那么早死。” “那嘉美呢?” “我跟嘉美?不,我跟她什么都没有,我喜欢她是真的,可是我没约过她,从来都没有。” 蔷薇在一旁,静静的听着。 她听裴仲棋讲过王大志、徐咏欣跟嘉美错综的关系,也许是因为是女生的缘故吧,她会觉得这是王大志的问题。 没有爱不是一天造成的,可是他选择了什么都不说,因为对方都没有意见,徐咏欣自然会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对的,是受到支持的,然后在情人的眼中一错再错,受至爱不能回头。 王大志无力笑笑,突然瞥见裴仲棋旁边的小影子,问道:“蔷薇怎么什么话都不说?”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妳一定觉得我是坏人吧?!” 蔷薇心中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又觉得说出口太没礼貌,所以只是微微一笑,“我其实不太知道感情该是什么样子。” 一旁,裴仲棋觉得气氛有点僵硬,于是顺着她的话,缓和场面,“不是吧,我这么努力打拚,妳居然不知道?” “哎,那不一样嘛。” “啊,妳对我厌倦了?” 她笑了出来,“你说到哪里去了。” 她跟裴仲棋几乎是一见钟情,是很盲目没错,但是盲目有盲目的好处,她不用费心找他的优点来爱,也不用在提到他的时候要加上一些理由,反正,只要关于他的一切,她都觉得很顺眼。 一见钟情是有点莽撞,然而,她很庆幸他的个性可以让她将爱情延续下去,然后加深加重。 每多相处一天,她的爱情就更加深一点。 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喜欢他说话的声音,喜欢他温柔的神态,以及一定会保护她的表情。 她是喜欢,真的真的喜欢,所以,只想要两个人在一起,其它的一切都可以放在第二位。 只要他爱她,她什么都可以不管。 所以后来,当爸妈怎么样都不让她嫁给裴仲棋的时候,她还是决定要跟他结婚,决定要跟他过一辈子。 蔷薇在六月步入礼堂-- 成了真真正正的六月新娘。 第五章 婚礼跟蔷薇想的完全不一样。 苞大多数的女生相同,她想要一个盛大又浪漫的婚礼,有教堂,有香槟玫瑰布置的拱门,亲朋好友全部来到,可爱的花童捧着钻戒枕跟在他们身后,钢琴版的结婚进行曲一遍又一遍轻柔的响着。 但现实总是跟理想有相当的差距。 许许多多的原因,她没有勾勒多年的美丽婚礼,甚至因为是公证结婚,她没有穿上白纱。 两人都有无法配合的地方。 裴仲棋的原因在于工作室进入扩展期,分身乏术。 蔷薇的问题在父母对她所挑的对象意见多多,两人已经说了,要结婚她自己去结,他们绝对不会参加。 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他们用了最简单的方式完成终身大事。 “以后再补办吧。”法院门口,裴仲棋笑着这么说。 “嗯。” “过几年,等爸爸妈妈谅解了,我们再来办妳想要的那种婚礼。”他模模小妻子的头发,满脸笑意,“我们可以自己设计婚礼,设计流程,连衣服都可以请婚纱公司做新的。” “礼服我要自己留下来。” “好。” 然后,穿著简单的小洋装,两人在排定的时间进入法院,说誓词,正式成为合法夫妻。 遗憾难免,但是,甜蜜的新婚生活可以弥补对于婚礼的遗憾--蔷薇是这样想的。 那时,裴仲棋已经在千机计算机附近买了间适合两个人住的公寓,比起住在木栅的时候,减少了很多交通时间,原本以为会因为这样增加两人相处,但是,没多久,她又发现了现实跟想象的出入。 他好象比以前更忙。 徐咏欣跟王大志分手后就离职,嘉美变成新的会计兼出纳,还有另外两个年轻的工程师,小胡、小佑,以及一个助理小爱--千机计算机的员工越来越多,可是,裴仲棋永远都没有放假。 他总说:“闷的话,找铃兰出来玩。” 她当然知道可以找妹妹,可是,铃兰还是学生,也有自己的生活,她怎么可能一天到晚找她出来。 而且,铃兰一定会说她活该。 她最常讲的就是,“我也不赞成妳这么早结婚,看吧,还没满二十二岁,已经变成见不到老公的深闺怨妇了。” 第二常说的是,“你们现在已经从夫妻变成室友了吧?” 她不喜欢铃兰这样说,即使,她并没有说错。 裴仲棋总是很晚回来,然后她起来准备去补习班上班的时候,他又还没醒,他们的早晚餐都分开吃,那张她幻想着幸福的餐桌上永远有一个空位。 结婚才半年,可是,感觉却好象是那种老夫老妻。 不见面也无所谓。 没有拥抱也无所谓。 虽然每天每天每天还是可以看到他贴在冰箱上的小字条,可是,婚姻生活怎么能只有一张小字条? 虽然事情很多,但裴仲棋总觉得今天的小爱跟嘉美看起来有点奇怪,有点浮躁,有点好象知道了什么的感觉,会窃窃私语,但是一旦接触到他的眼光,却又装出什么事情都没有的样子。 虽然她们极力表现得自然,但是,怎么看就是有问题。 他知道有事,但是她们不讲,问也没用,他一边移动着手指编写程序,一边等待她们什么时候会推出一个人来跟他交谈。 丙不其然,快下班的时候,嘉美过来了。 “裴大哥,我们有件事情要跟你说。” 来了,那种“有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语气。 要休假?还是要加薪? 王大志好说话到不象话,所以这些事情一向由他负责决定。 裴仲棋拉过一张椅子给她,“说吧。”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跟小爱一起出去吃饭,在『扶桑花』。”嘉美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仔细观察了他的表情。 呃,没有变化。 “扶桑花就是你们家两条街外面的那家日式料理店。”她补充道。 “是吗?”他想了想,没有什么印象,“我没留意。” “已经开三、四个月了。” 他点点头--两个小女生去扶桑花,扶桑花在他家巷口两条街外的距离,然后呢? “我看见蔷薇跟一个男人,两人很亲密,那个男生对蔷薇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帮她布菜,还叫她吃东西,离开的时候,”嘉美看着裴仲棋渐沉的脸色,有点犹豫,但还是说了,“那个男人结了帐,然后搂着蔷薇的肩膀朝停车场走过去。” “就是要跟我说这个?” “嗯,可是,如果你不相信就算了,我只是觉得,你或许……或许太忽略蔷薇了。”她顿了顿,才说道:“上星期四是西洋情人节,可是,你却在前一天跟小佑到高雄出差,我觉得,她应该很难受吧。” 然后,嘉美离开了。 裴仲棋知道自己应该把精神放在编写程序上,那厂商很麻烦,这个程序又特别困难,他们签了约,他要在期限之内交出去,不然要违约赔偿--但是,受了冲击的心情怎么样都静不下来。 嘉美认错人了吗?可是,她们明明就见过面,在结婚前,蔷薇跟嘉美还曾经出去吃过饭。 如果没认错,可他的蔷薇怎么会背着他,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还是真的像嘉美说的,他太忽略了蔷薇的感受? 他知道他们相处的时间很少,但是,那不代表他不重视她啊,相反的,就是因为重视,所以才会这么努力,只希望将来会更好。 他该相信蔷薇,可是,嘉美并不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蔷薇…… 回到家的时候,是七点半--这几个月来,他几乎没有在十点以前到家,夜班的管理员看到他会跟他打个招呼,但早班管理员很明显的不认识他,他明明已经拿出磁卡了,却还是被问了一句-- “你是这里的住户?哪一层?” 电梯在八楼停下。 插入钥匙的瞬间,他突然间停了下来,想,如果蔷薇不在家呢? 又如果,家里有另外一个人呢? 裴仲棋一怔,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轻轻旋开钥匙,蔷薇常穿的几双鞋子都放在鞋柜里,属于她的室内鞋不在脚踏垫上,看到她在家的证据,他居然莫名的觉得松了一口气。 客厅的灯亮着,但没有人。 打开卧房一看,双人床上有座小小的棉被团。 他顺手打开灯,随着灯光亮起,棉被团动了动。 “你回来了啊?”迷迷糊糊的声音。 他来到床边坐下,虽然她眼睛还睁不开,头发也有点乱,但看起来好可爱--这样的蔷薇,会背叛他吗? 裴仲棋告诉自己要冷静,他只是听说,没有任何证据。“这么早就睡了?” “嗯,因为觉得很困。” “是因为有出去玩,所以比较累吗?” “不是。”她翻了个身,“只是想睡而已。” “怎么会突然想睡?我昨天回家的时候,妳已经睡着了,应该不会睡眠不充足吧。”虽然知道该相信她,但是,还是忍不住试探了。 蔷薇一向好眠,倒下去,十分钟内能睡着,然后一觉到天亮,他不明白她怎么会这么早上床? 是下午跟那个男人出去玩,所以才觉得特别困吗? 没拉好的睡衣露出了半个肩膀,裴仲棋突然想到嘉美说的话--那男人搂着蔷薇的肩膀离开。 蔷薇细细的肩膀…… 他弯子,在她的肩膀上落下轻吻,虽然有点卑劣,但他要知道,蔷薇有没有背叛他。 吻,往下移动。 蔷薇嗯的一声,朝床的里侧移去,“不要啦,我很想睡。” “蔷薇……” “我今天真的很累。” “是因为跟那个男人出去,所以,不想让我碰了吗?” 她的身体僵了僵,“你在说什么啊?” “嘉美说,她看到妳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很亲密。”他将她从床上拉起,语气已经不太稳定,“妳下午是跟他在一起,玩到很累?玩到不想让我碰?” 蔷薇没有愤怒的责难他怎么可以污辱她,也没有羞愧的要求他原谅她,她只是怔怔的看着他,好象他说了什么她不懂的话一样。 许久,一颗大大的眼泪从她眼中滑下,她低下头,轻轻的笑了,“所以,这是你今天这么早回来的原因?” 蔷薇哭了…… 他第一次看到蔷薇哭。 自己误会她了吗?还是-- 他知道自己应该到此为止,可是,就是无法控制嫉妒心,“妳下午跟谁出去?” “你不相信我对不对?” 他没开口。 “因为有人看到我跟别人在一起,所以,我在你心中已经是一个背叛你的人对不对?” 很难承认,但也无法否认,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那个人是睿建。” 睿建?蔷薇的堂兄? “我大伯最近因为老是胃痛,就医之后才知道是胃癌,医师说是第一期,大伯开始治疗后,叫我爸跟叔叔也去检查,结果没想到小叔居然也有,而且还是第三期,医师说可能是家族性遗传,要我们全部抽空去医院。”她吸了吸鼻子,“睿建今天有空,所以才叫他过来载我。” 裴仲棋听了心里一阵难受,伸手轻轻擦去她的眼泪,“怎么不告诉我?” “我们最近一次好好讲话是什么时候?” “妳可以打电话给我--” “我打了,可是你没回。”她看着他,表情好陌生,“医师很忙,他不可能让我一直改时间。” 裴仲棋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必于他近乎野蛮的忽略,以及,他对她的不信任。 大伯跟叔叔分别出现可能是遗传性的疾病,他们这些小辈的压力会有多大?既烦恼长辈的健康,又害怕自己也会是发病的那一个,蔷薇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身为丈夫的他却不知道? “别哭了,是我不对。”他低声轻哄,“我明天会跟王大志商量排假,以后,会早一点回来陪妳--” “我们可以去郊外走走,等到公司更上轨道,再去补度蜜月。”蔷薇流利又平板的接着说:“也许可以计画生个孩子,你是独生子,有孩子的话,南部的爸爸妈妈一定会很高兴,而我的父母也许会看在孩子的份上接受你--对吗?”她顿了顿,“你说过好多次了。” 是吗?他说过这么多次了? 仔细想了想,好象是。 但为什么明明已经多到蔷薇一字不漏的全记了起来,但他却一项都还没替她做到?他清楚她有多寂寞的不是吗? 他们见面的时间随着婚后日子的推移越来越少,刚开始他们还两、三天就一起晚餐,后来慢慢变成五、六天一次,然后半个月……直到现在,他好象想不起来上一次两人一起坐在餐桌是什么时候。 农历年的时候两人回南部,飞机上他看到蔷薇戴着垂挂式耳环,才发现她去穿了耳洞。 蔷薇今天去医院,一定觉得压力很大吧? 所以她会很累,因为她的精神已经不堪负荷。 “我刚刚还在偷偷的高兴,以为你想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结果,你不是为了我回来的,是为了嘉美说的话回来的。”她擦了擦不断涌出的眼泪,“你宁愿相信嘉美的话,也不相信我。” 电话铃声在这个时候不识相的响了起来。 铃铃铃-- 蔷薇还在哭,裴仲棋拿起话筒,“喂。” “谢天谢地,还好你在家。”王大志明显是火烧的声音,“今天编写的那条程序有问题,快点过来一趟。” “现在?” “当然是现在,明天就要去se了。” 对,他差点忘了。 他是因为心焦才回来的,事实上他的工作根本还没完成,se是一家经营了十几年,但到今年才决定计算机化的外贸公司,利润丰厚的一笔生意,丰厚到可以让他们接近“在巴黎买房子”的梦想很大一步。 “se一直是你在负责沟通,快点过来。” 王大志说完,匆匆挂了电话。 裴仲棋放下话筒,表情委屈的蔷薇,眼泪仍然还没停住。 他第一次觉得两难--一边是责任,一边是感情,对他而言都很重要,何况,他这么努力也是为了完成蔷薇的梦想。 他原本是希望能够在晚上编好程序,回到家一起跟蔷薇庆祝生日,顺便告诉她好消息,但没想到一个听说,就让事情变成这样。 他并不怪嘉美,问题出在他身上。 他对自己的妻子不够细心,也不够信任。 她今天心理上受了那么大的压力,然后又被他误会,她一定很希望自己能陪在她身边,他已经很久没有哄她睡了…… 然后,就在他决定月兑下西装的时候,电话又响了。 他知道一定是王大志,也知道自己如果不接起来,他会一直打、一直打、一直打,打到有人接为止。 才拿起话筒,王大志的声音就冲了出来,“还好你还没出门,差点忘了跟你讲,嘉美今天下午说,对方的订金已经入帐了。就这样啦,快点过来啊。” 无法如期完成,要赔的。 合约上指明是订金的两倍--赔钱还在负担范围内,但是,赔掉的信誉很难挽回。 他们之所以发展顺利,“如期”与“快速”功不可没。 努力了那么多日子,却因为他一个人…… “你要回去吗?”蔷薇的声音听起来扁扁的。 “蔷薇。” “今天就好,能下能留下来陪我?”蔷薇带泪的双眼,看起来好可怜,“我现在满脑子都是检查的事情,我不想一个人。” 他抱住了她,吻了吻她的额头,“我去一下,把东西带回来做。” 她没讲话,眼泪又掉下来。 他将她放回床上,然后替她拉上被子,“我很快就回来。” 即将转身之际,蔷薇的小手从被子里伸出,拉住了他的衣服,微一犹豫,他轻轻将她的手扳开,“乖。” 千机计算机离这里很近,最多半个小时就可以来回。 只是,问题却比他想象中的麻烦许多。 到了工作室,他才知道王大志为什么非得要他来不可--清扫的欧巴桑不小心把水倒在他的主机上,小胡紧急抢救之后,也只恢复得七七八八,跟se有关的东西不见了三分之一。 唯一的办法是三人分开写,然后再合并使用,不过这么一来,就非得三人都留下不可。 裴仲棋打了电话回家,“蔷薇。” “嗯?”她的应声还带着浓浓的鼻音。 “这边出了一点问题,我……没办法回去陪妳。” 然后,是几十秒的静默,他听到蔷薇在深呼吸,不知道隔了多久,终于再度传来她的声音,“我知道了。” “那我挂电话了。” “嗯……再见。” 当时,裴仲棋并不知道一向习惯说“拜拜”的蔷薇为什么会选择了“再见”这两个字,直到隔天中午回到家里,才知道她是在跟他道别。 再见! 除了一些简单的衣服之外,她只带走了证件、证书,以及原本属于她的那份存款。 签好名字的离婚协议书旁边放着母亲送给她的那只玉镯,以及他们的婚戒。 冰箱上他写给蔷薇的纸条还在,旁边,有她用铅笔写上的字迹--保重。 第六章 多年后-- 就像计算机从奢侈品变成必需品一样,千机计算机也从小小的工作室变成了电玩业界有名的公司。 鲍司位在高楼,依照部门分开的办公室,仍然替人做程序设计,同时研发线上游戏,由于起步得早,因此很快的占有一席之地。 千机计算机目前共有四种不同的线上游戏,且持续研发新品。 游戏不嫌多,只要有新产品推出上市,玩家总会想要试试看。 裴仲棋自己也玩,所有市面上有的游戏他一定会要助理佩如买回来亲自玩过,不为什么,知己知彼。 看看哪里有趣,看看哪里吸引人,以为借镜,把优点融合,然后推出更强的产品。 “主任。”佩如捧着一叠文件进来,“这些要签名。” 裴仲棋正在关卡上,头也不回的说:“请王主任先签。” “王主任昨天就签好了。”已经习以为常的佩如只是笑了笑,“我放在你桌子上,中午前要签好喔。” 他还是没回头的喊住她,“佩如,等等。” 她停下脚步,等待吩咐。 “帮我冲一下咖啡,谢谢。” 一定是又没吃早餐吧,佩如想。 千机计算机虽然有六十几个员工,不过,却没有设董事,就是两位主任一起领导,王大志活泼,负责外务联络以及重要签约,裴仲棋比较沉稳,负责研发新品以及主要程序。 她进千机计算机已经三年多了,一直以来都是担任裴仲棋的秘书兼助理,替他先过滤工作,也替他打理一些生活上的大小事情,对于这个相处了一千多个日子的人,她相信自己对他还有一点了解。 她是裴仲棋面试进来的。 第一次看到他,感觉上很尔雅,相处之后,才发现他是一个工作狂。 他可以花很多时间工作,然后没时间上街。 三餐都外食,在购物型录上买所有的生活必需品,有时候早餐、中餐一起吃,更多时候,明明已经晚上十点却还在公司。 她没看过这样的人,他的生活里好象只有两个字--工作。 嘉美说,他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嘉美是王大志的老婆,两人结婚好几年,育有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然后有一个十月的时候会来报到,据说,他们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从千机计算机还是个小小的工作室的时候就认识了。 那时嘉美还是工读生,工作室只有四个人。 佩如曾经问她,裴仲棋是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 嘉美笑笑,说不是。 “他是很认真的人没错,不过那时候还懂得休闲,偶尔会跟我和大志一起去看棒球赛,帮时报鹰加油。” “时报鹰?”那是什么? “现在已经没有这个球队了,可是那时候还有。”她模着六个多月的肚子,笑说:“那时候虽然忙,可是也不到一点时间都没有,我们常常一起出去看看电影、烤肉、去酒吧坐坐,可是后来……” 看她有点欲言又止,佩如更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不只是好奇心,而是,她喜欢裴仲棋。 喜欢他自然的温雅,工作的认真,然后她会心疼他好看的双眼中总是挥之不去的那抹郁然。 深深的、直直落入她的心底。 禁不起她的要求,嘉美还是跟她说了。 “他老婆走了以后,他才开始没日没夜的工作。” 佩如无法掩饰心中的惊讶,“他……他结过婚?” “嗯,可是不到一年就离婚,白白净净的,很可爱的女生。”嘉美好象是想起什么似的笑了出来,“王大志还暗恋过她。” “真的?” “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常常会跟我说关于感情的苦恼,他那时已经有一个女朋友了,却又喜欢上人家,所以很痛苦,常常会跟我讲很多事情,我当时也还没喜欢他,就听他讲,没想到相处之后,才发现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点。” “好象电影。” “裴仲棋跟他前妻才像电影。” 然后佩如才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男人跟他的前妻相识于花都巴黎,两人一见钟情,恋爱的过程很完美,就跟童话一样。 至于离婚的原因,嘉美说她也不清楚。 “虽然是很久的朋友,但夫妻之间的事情,旁人也不好问吧,以后等妳结婚就知道了,一个屋檐下,好的时候是很好,可是坏的时候也很坏,谁对谁错,讲不准的。” 裴仲棋看着签约文件上所属的日期,有时候真的很难相信,这么多年就这样过去了。 好多年,好多年…… 他是真的被蔷薇吓了一跳。 没想到一向乖顺的蔷薇会用这么激烈的方式抗议,不只离家,还要离婚,重要的证件都带走了,他知道,她不是开玩笑。 原以为蔷薇回夏家,打电话过去,正好是铃兰接的,铃兰的声音嘻嘻哈哈,一听就知道,她并不在状况内。 没回爸妈家,她会去哪? 后来他问铃兰,蔷薇有没有比较好的朋友时,铃兰听出了端倪, “我是她妹妹没错,但你是她丈夫耶,怎么会跑来问我?你该不会连蔷薇平常跟哪些人来往都不知道吧?” 事实上,裴仲棋的确不知道。 他唯一能说的只有--“如果蔷薇回家,请马上打电话给我。” 那份离婚协议书他始终没有签。 罢开始他还觉得蔷薇可能在比较远的地方看着他们,直到连她父亲住院她都没出现,他才相信,她是真的要把自己藏起来。 不出现、不探视,台湾这么大,没有人可以找到她。 一个总是微笑的人,却在跟他生活了十个月后选择了这么决裂的分手方式,几乎是什么都不要的就这样走了。 裴仲棋当然承受了很大的痛苦。 总是在想她,总是忘不掉她。 她亲手布置的家还维持着原来的样子,这么多年来,除了清洁公司定期的打扫让某些家具、摆饰的颜色有些褪掉之外,没有什么大变化。 她坚持要的鱼缸还在,那个用火柴搭起的巴黎公寓也还在,玄关上仍摆着她选的琉璃饰品,她替梦想中想要的咖啡店画的草图他一张也没有丢,连店的名字都还能看得一清二楚--蒙马特咖啡--当初她伏在桌子上画画的样子他仍记得,只是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这些年来,最大的变化应该是夏家两老终于接受他了吧。 说来有点讽刺,蔷薇在的时候,他们不接受他,蔷薇不在了,也许是因为他很常去探视,也许是因为一家之主住院时,他适时的挑趄了心理跟经济上的重担,然后,两老都接受他了。 对他很亲切,慢慢的无话不谈。 铃兰结婚的时候,爸爸还坐在轮椅上,是他牵着铃兰进礼堂的。 这一、两年,他们甚至会跟他讲,蔷薇不会回来了,要他自己找个好对象,结婚生小孩吧。 如果只是纯粹要对象,当然很容易,但是好对象,这么些年来,只有蔷薇一个人。 想了很多,越想越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当初王大志跟他说,徐咏欣为了两人的将来而牺牲了生活的品质时,他曾经很无法理解徐咏欣的做法,但后来才发现,自己做了跟她一样的事情,一直告诉蔷薇说,是为了将来,是为了将来,就这样,将来把现在逼走了。 这些年,裴仲棋的确赚了很多钱,最近他正在找地方,想开一家咖啡店,准备慢慢放手千机计算机的事业,去过小店老板的闲暇生活--梦想似乎都达成了,但是,他的“现在”却不知道在哪里。 蔷薇走了之后第三个星期,大医院寄来了健康检查表。 她没事,没有遗传到。 但在最下排有一行字--阁下属于高发病族群,为了健康,请每隔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 蔷薇有一个堂妹,大前年检查出来也有胃癌。 这些年,裴仲棋只担心她有没有好好的生活,好好照顾自己--可以的话,他真想再见她一面,即使他知道,那希望并不大。 “裴先生你来啦?”房屋中介一看到他,立即露出笑容,“我打个电话通知一下,马上可以过去。” 裴仲棋是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才出来的。 原本想找店面,但中介跟他说,有个商业地带的咖啡店很不错,老板因为要移民加拿大,所以准备顶给别人,他听了坪数跟价格之后,感觉满合理的,所以想去看看。 前往停车场的路上,都是那个中介的声音。 “蔡先生?我这里是四季中介,对,刚好有位裴先生在找,想过去看一下,我们这边过去大概半小时,好、好,那到时候谈。” 车子朝信义计画区的方向前进。 夏日的阳光有点刺眼。 一路上,中介不断的推销着,说那咖啡店多好又多神奇,地方虽然不大,但是客人一直来,没有断过。 车子进入收费停车场,距离咖啡店还有一段路。 “那边没地方停。”中介解释。 在大太阳下走路实在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大概走了快十分钟,才进入了商店集中地。 放眼看过去,都是店面,根本看不到咖啡店在哪里。 “咖啡店在二楼,所以不会有人在窗户外面走来走去,很安静。”中介替他讲解,“他们的咖啡在附近满有名的,客源都很固定。” 中介带着他上了铺木楼梯。 楼梯的尽头是手推玻璃门,上面写着“梵谷咖啡”,门上系着小小的风铃,随着推门的动作,风铃发出一阵轻脆的声音。 “还不错吧?”中介问他。 裴仲棋看了看,颇为同意,“不错。” 很不错的地方--冷气很凉,凉爽中有咖啡跟蛋糕的香味,音响流泄出有虫鸣鸟叫的钢琴乐,十几张桌子,坐了七成左右的客人,众人很愉快的交谈,没有人大声喧哗。 吧台里一个中年男子对他们点头打招呼,应该就是那个蔡先生了。 然后几乎是同时,电话声齐齐响起。 咖啡店的电话响了,中介的手机也响了,两人同时对裴仲棋做出“抱歉”跟“请先随便看看”的表情。 米色地毯,原木吧台,角落放着一把几可乱真的向日葵。 因为整家店呈现l字型,所以所有的桌子都靠墙壁,而且从门口进来只能看到二分之一家店,另外一半属于吸烟区,要转个弯才能纳入眼中。 又有客人进来了。 吧台内的服务生喊着,“欢迎光临。” 随着声音落下,标示着吸烟区的那扇雾块玻璃门掀动了,另外一个个子娇小的长发女服务生拿着一个空的托盘走出来,很快的,又接过吧台内人员递出来的单子跟水杯,朝刚刚进来客人坐下的位子走去。 “欢迎光临,请问要些什么?”长发女服务生的声音,好甜好甜。 很普通的句子,但裴仲棋却说不出话来。 “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摩卡,都要冰的。” “好,马上来。” 女服务生在单子上做了记号,然后转过身,和他四目交投。 真是她。 真的是她。 相对于他的惊讶,她的小脸也透出相当程度的错愕,仍旧可爱的五官上是种很难相信的眼神。 “蔷薇,妳在做什么?” 对于吧?人员突如其来的呼唤,她好象受惊似的僵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喔,来了。” 梵谷咖啡的一角,两人都有点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蔷薇一直以为台北够大,大到他们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但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真的有命运这回事。 初遇在盛夏时分,重逢在盛夏时分。 她知道准备移民的老板要将店顶给别人,也知道今天会有人来看,但怎么样也没想到那人会是裴仲棋,她曾经的丈夫。 说不上来的感觉,有点恍如隔世。 “妳……好不好?” “还不错。” “有没有定期做健康检查?” 她点点头。 “我……找了妳很久。” 她对着他,眼神有一抹涩然,“内疚,还是过意不去?” 其实……都有吧。 他的确觉得很抱歉,但更重要的是,他对她的感情仍在,还在爱,还在喜欢,还是想跟她生活在一起。 “我没事,真的,你不用放在心上。”蔷薇笑着拍了拍他的衣领,“要离开你的时候,我想得很清楚,分开对我们两个真的比较好,我不用总是寂寞,你也不用总是觉得抱歉。” 事实证明,他们的确都比较好。 她每天都会看报纸,知道千机计算机发展得很好,因为起步得早,人家还在努力的时候,他们已上了轨道。 裴仲棋有时候会上一些商业杂志,杂志上会刊载他的身家,那是让拜金女趋之若骛的一组数字。 那曾经是她很熟悉的人,但是透过杂志,她又觉得陌生万分。 “妳一直在台北?” “嗯。” “没看到我的寻人广告吗?” “有。” 她有看到,而且,也曾经一度动摇,但就在犹豫之间,她突然问起自己,就算回去那又怎么样? 情况会改善吗?还是再度重复? 他的爱还在不在? 那时,她哭着说希望裴仲棋留下来陪她,但他还是把她的手扳开,选择了工作,那样的婚姻让她觉得好可悲,不过是想要相处的时间而已,居然还要哀求,居然还被拒绝。 这端的她陷入了思虑,表情尽入裴仲棋眼底。 蔷薇……不一样了。 长大了,也成熟了,重逢应该是要激动的,但是他们都没有,蔷薇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很久很久不见的朋友,并没有太大的情绪起伏,眼底眉梢不小心流泄的只有感怀。 许久,蔷薇笑了,“好久不见。” 意料之外的话,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怔忡之间,有人打破了他们原本的交谈。 一个穿著厨师衣服的人从贴着“非工作人员请勿进入”的门走出来,将手中的纸袋往蔷薇手上一放,“喏,给爱丽丝的,上次答应她的苹果派。” “苹果派?”她扬起眉,店里的菜单没有这一项啊,“你做的?” “废话。”他没好气的说,“不然妳做的。” “哈哈哈,谢谢。” 厨师往后门走去,看样子是下班了。 蔷薇捧着纸袋,脸上一阵温柔神情。 裴仲棋无法掩饰心中泛起的酸意--蔷薇是因为那个厨师的说笑而高兴吗?厨师虽然留着胡子,但看起来很年轻,而且从言谈之间可以知道,他们很熟悉,比普通朋友还要好,他也知道那种微笑代表着她的心情指数很高。 “爱丽丝是--” 梵谷咖啡里悠扬的自然音乐中,蔷薇笑着,清清楚楚的开口了。 裴仲棋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但是,答案还是一样,跟他第一次听到的一模一样。 “我的女儿。” 第七章 爱丽丝就读的幼儿园离咖啡店并不远,可以在四点下班的日子,蔷薇通常坐捷运去接女儿,两人一起去买菜,或者逛逛书局再回家。 今天是周四,早班,虽然已经是下午,但是太阳仍然非常大,出捷运站到幼儿园不过五分钟的路,额头上已经沁着一层薄汗。 爱丽丝的幼儿园就在前面,哈佛幼儿园。 警卫很神奇的记得每一个家长的脸孔,蔷薇顺利的进去,然后就跟过去一样,站在西瓜班外面。 也许真的是心有灵犀,原本正在做劳作的爱丽丝在这个时候抬起头,看到妈妈在外面,忍不住挥起手来。 蔷薇也跟着挥手。 四点半,铃声响起,爱丽丝东西没收就朝她跑过来,整个人扑在她怀里,“妈咪。”依着她,一阵磨蹭。 “好啦、好啦,去拿书包,准备回家了。” 小女生很用力的点了点头,“嗯。” 母女两人手牵着手,一起去超市。 爱丽丝虽然小,可是对于吃颇挑剔,吃鱼不要刺多,吃肉不可以太大块,觉得鸡脚跟鸡翅膀很可怕,然后,喜欢水煮玉米。 推车里放下小朋友的家乐氏玉米片、鲜女乃、豆浆,一些生鲜蔬菜,以前不太下厨房的蔷薇现在可以手指按按就知道肉质新不新鲜。 蔷薇弯腰问女儿,“还想吃什么?” “冰淇淋。” 她拿了一盒冰淇淋。 “还有呢?” “黑黑的包子。” 黑黑的包子?蔷薇一想,旋即笑了出来,她们前几天吃过芝麻包--爱丽丝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中班的孩子,懂得的词汇很有限,知道包子,不知道芝麻,所以是黑黑的包子。 买了一大袋,还是一样手牵手。 住的地方就在捷运站与幼儿园中间的位置,十几年的旧社区,因为不新,所以租金很便宜,蔷薇租了一家花店的二楼,外侧边有楼梯,出入不会受到店面营业时间的影响。 花店的老板就是房东,原本是不太想租给单身妈妈的,怕经济状况不稳,无法如期交房租,后来在知道她的名字之后,突然又同意了,说花店楼上住着蔷薇跟爱丽丝,很有趣。 蔷薇也满喜欢这个环境,因为楼下就是花店,只要打开外面的窗子,自然有种混合的花香。 房子是单身的格局,不过因为爱丽丝还小,所以没有太大的问题。 将东西放入冰箱,蔷薇洗米,正想开始准备晚餐的时候,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写着程姿婷,咖啡店的女服务生之一,也是蔷薇的好朋友。 按下通话键,才“喂”了一声,对方立即爆出大吼,“快,从实招来。” “什么啊?” “妳跟未来老板是什么关系?” 未来老板,他--“他签了吗?” “签了啊,签得不知道多干脆,小松帮他们加了两次水,听到未来的新老板都在问妳的事情。” 蔷薇心情有点微妙,她有什么好问的,就算是抱歉,他也跟她说过了,那些事情她根本没打算要放在心上。 很久以前是夫妻,但是现在不是。 很久以前爱过他,但现在并没有。 见面的那刻,除了意外之外没有其它的感情。 她并不是那种分了手之后还对某个人念念不忘,然后忘却自己的幸福,一味等待的那种人。 她的人生展开过了,在那一年里,她终于知道只有爱不足以成就婚姻,口头上的爱谁都会说,但如果只会说着我很爱妳、我很爱妳,却不愿花一点时间与她吃顿饭、看场电影,那样还不如不要爱。 她知道自己曾经很爱很爱裴仲棋,但也知道那些都已经过去,此刻的她只想面对“现在”。 对她而言,现在才是真实。 稳定的工作,预备上大班的女儿,这些都比回忆实在得多。 面对程姿婷的疑问,蔷薇只简单的回了句,“是吗?” “疑,妳不要这么云淡风清的好不好?”程姿婷的八卦天性在此刻发挥无遗,“老实说,是不是旧情人?” 旧情人?“不是。” “真的?” “我没骗妳,我跟他认识是真的,不过不是旧情人。”他们的关系,比情人更亲密。 虽然对朋友玩这种文字游戏实在有点抱歉,不过,她不想说太多。 即使感情随着岁月消蚀了,但是怎么说也是初恋,若说完全没有感觉一定是骗人的。 现在重逢,她受到了惊吓,也突然间有点感慨。 裴仲棋应该也是吧,也许,他受到的冲击更甚--他还是单身,她却已经变成一个孩子的妈妈。 没办法,已经太久了,她不可能在原地踏步,也不可能守着记忆过日子,既然没有人对她好,她就得对自己好一点…… 觉得有人轻轻摇了自己的手,一个软软的声音响起,“妈咪。” 回过神,看到爱丽丝一脸被忽略的委屈。 “妈咪不理爱丽丝了。” 蔷薇笑笑,将女儿抱起,“怎么会呢,妈咪最爱妳了。” 伸手在女儿的腰上轻轻摩搓,爱丽丝怕痒,哈哈的笑了出来,小孩子的笑声好可爱,好好听。 满足的抱着女儿,她想--妈咪不会不理妳,妈咪整个世界最爱的就是妳。 因为觉得来酒吧很浪费时间,所以除了偶尔谈生意之外,裴仲棋一向少来,但今天是例外--他需要放松一下,而且是十分需要。 第二杯威士忌加冰,脑袋却还清楚得很。 苞他一起坐在昏黄酒吧一角的是王大志,也许是嗅出了他的不寻常,一向多话的他居然也就跟着不着边际的交谈,越来越热的天气,合并的棒球联盟,他家里那个调皮得要命的儿子,偶尔招手要服务生换一下快满出来的烟灰缸,然后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就在两人结帐走出酒吧的时候,裴仲棋突然开口了,“我看到她了。” 王大志一时还没意会过来,“谁?” “蔷薇。” 蔷--薇? “那个蔷薇?” 裴仲棋点点头,有点醉意的回答,“那个蔷薇。” “那、那很好啊,你不是一直在找她吗?”王大志笑开了脸,重重的在他肩上拍了一下,“你在哪遇到她的?” “我不是说想顶下一家咖啡店吗,今天去看了,蔷薇在里面当服务生。” “很好哇,近水楼台的,再把她追回来。” 裴仲棋点点头又摇摇头,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从她看他的眼神他就知道她变了很多,那是一种纯粹的惊讶以及小小的怀念,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她眼中的着迷不见了,温柔也不见了,那神情,就像在对待一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 “大男人,要付诸行动。” “不是行动的问题,蔷薇当了妈妈。” 王大志一听,原本有点醉意的眼睛突然清楚起来,“她又结婚了?” 不对,裴仲棋没有签那份离婚协议书,所以,那应该是-- “她现在跟男朋友一起住,然后两人有一个孩子?” 一整晚,裴仲棋第一次笑了。 王大志刚刚讲出来的话就跟他知道蔷薇有女儿时的反射想法一样,以为她跟某个人在一起,只是没有正式结婚,后来问了那位蔡先生,才知道不是。 蔷薇在咖啡店工作四年多了,有人追,但却没有固定的护花使者,据说,女儿跟她长得很像很像,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那样。 她工作很认真,但在主管眼里,并不算好员工。 因为有孩子,所以无法配合加班,别人的班可以弹性,但她是完全固定,一三五晚班,二四六早班,周日休假。 晚班要九点才能走,这时候,女圭女圭车会把爱丽丝送到咖啡店,这孩子就在角落的桌子写功课、画图,等蔷薇下班。 爱丽丝很懂事,这倒是不成问题,问题在于她是早产儿,很容易不舒服,一旦孩子生病,蔷薇就心神不宁。 蔡先生说是看她自己一个人带孩子可怜,要不然不会用她。 夜晚的街边,裴仲棋抽着烟,将所有的事情都跟王大志讲--并不是要什么意见,他只是想让心里舒服一点。 冲击,然后有点不知所措。 蔷薇打他都比微笑以对来得好,真的。 “女人还肯打的话,男人该庆幸。”王大志彷佛很心有所感的说:“最怕那种什么感情都没有,想付出,也不知道该从何做起。” “蔷薇真的变成大人了。”非常感怀的语气。 “那我倒是想看看。” “有机会的,我保证,你一定会很惊讶。” “别讲我了,你呢?决定怎么办?” 多了一个孩子,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吧。 即使她现在身边没有其它的男人,但不再是一个人也是不争的事实,裴仲棋能不能接受孩子,孩子能不能接受裴仲棋都是重点,何况,他不认为蔷薇是真的忘了自己曾经被那样忽略。 谤据与嘉美多年的婚姻生活,王大志归纳出一个结论--女人的记忆能力深不可测。 通常,她们不表现出来,也不会挂在嘴上,可是一旦必要,记忆会倾巢而出,让男人听得一身冷汗,他认识的女人都是这个样子,蔷薇也不会例外,顶多,就是忍耐力强一点。 不过,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那孩子,不会是你的吧?” “不是。” “你确定?” “孩子才五岁。”而他跟蔷薇已经分开了八年。 蔷薇离开他到咖啡店工作中间,有几年的空白,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的眼底眉梢多了一点点因为生活累积的辛苦。 那让他看得很难受。 娶了她,却又对她不好,总是在工作,总是不理会她的感觉,那个晚上,她求了他两次,他还是没有留下来。 当时的蔷薇,一定是哭了又哭吧。 明明很怕孤独,却选择了最孤独的方式。 时间越久,对她的思念越深,再也没人等他回家,再也没人在他疲惫的时候给他一个微笑……这些年,他其实也过得很苦。 裴仲棋再次出现在梵谷咖啡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他特意挑了蔷薇上晚班的日子,因为有点事。 要了一杯单品咖啡,然后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或许是因为知道他是未来老板,员工们都对他很客气。 一点五十分的时候,蔷薇来了。 她穿著很简便的衣服,只见她进去员工休息室,出来已经换上制服,长发也束在脑后。 她跟同事说了一下话,然后表情一怔,转向了他这里。 样子似乎有点犹豫,过了一会儿,刚好这时候有客人进来,她在托盘上放了水杯,很快的跟了上去。 客人坐在他过去第三张桌子,距离很近,他可以听见蔷薇说话的音调。 忍不住觉得有点好笑;-脸是大人的脸了,可是声音却还是小孩子的声音,尤其是她的惯用尾音,跟以前一样。 他注意到,她走路变快了,跟同事似乎也都处得很好。 经过两个星期的静思,裴仲棋已经能够气定神闲的面对很多事情--例如,蔷薇对他的感情淡到了朋友的界线,例如,她有了一个女儿,例如,两人之间亲密不再。 那天王大志问他,这样,还要等她吗?或是干脆就当得到一个答案,一切到此为止? 他是得到了答案没错,但是,并不打算到此为止,蔷薇身边没有人不是吗?那么,他可以让自己再变成她身边的那一个人。 再一次的追求。 再一次的让她爱上他。 裴仲棋知道过去自己让她很伤心,但是,这一次不会了,他本来就打算要放手千机计算机,他的时间会有很多。 抬起头朝吧台望去,不意蔷薇刚好也朝他看来。 他对她笑了笑,她漾出个温和的表情。 旁边有个高大的女服务生在推挤她,只见蔷薇轻拍了她一下。 这头,他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而吧台边,蔷薇也抱着相同的心情--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笑,心中,满是问号。 他不是都没时间的吗?可是,小松说他一点多就来了。 程姿婷挤过来她旁边,用一种暧昧到极点的语气说:“分明就是来看妳的。” “少胡说了。” “妳问小松啊,妳进来之前他都在看书,妳进来之后,他就看妳,这不是特别是什么?” 一旁,小松点头如捣蒜。 蔷薇又看了裴仲棋一眼,来看她?不可能吧,她还没有自大到那种地步。 “夏蔷薇妳老实招来,又是旧识,又是眉来眼去,我不相信妳跟他没关系。”程姿婷恶狠狠的,一副流氓样。 “妳希望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们是旧情人吧?” 蔷薇莞尔,“不是。” “我不相信。”很卡通的语气。 “不信去问裴仲棋啊。” “妳直接叫他的名字?” “那有什么关系,他是叫裴仲棋没错啊。”更何况,她从以前就连名带姓叫,当然要改叫他老板或是裴先生也可以,只是有点不习惯罢了。 四点到了,阿尧跟小松都下班,吧台里,蔷薇连忙清洗杯子,准备五点的下班下课人潮。 蓦然,那个今天对她很好奇的声音再度响起,“喂,他在贿赂妳女儿。” 蔷薇抬起头才发现,原本应该在角落桌子写功课的爱丽丝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裴仲棋那边去了,她跪坐在椅子上,整个身体横过桌子,正对着裴仲棋手中的画册指指点点,模样俨然是在讲解什么。 童言童语,裴仲棋居然听得很认真。 她知道爱丽丝在这里等她的时候总是很无聊,可是这样实在不太好。她担心她会对不该产生依赖感的人产生了依赖感。 蔷薇走了过去。 看到妈妈,爱丽丝露出了可爱的笑容,用她不甚完整的表达方式努力的说着,“妈咪,我在跟他讲花木兰的故事,他说他没看过花木兰,我就跟他讲花木兰的故事。” 蔷薇蹲了下来,让自己的视线与她同高,“可是,妈咪跟妳说过,在这里要很安静、很安静的对不对?” “嗯。” “如果吵到别人,老板会生气,妳以后就不能来这里等妈咪了,还是妳喜欢一个人在家等妈咪?” 然后裴仲棋看到小女生点点头,拿回了讲解到一半的画册,跟他挥了挥手,回到角落那张桌子,看起来有点寂寞。 他看了有点不忍,“我不觉得她吵。” “可是其它的客人未必会这么认为,让她来这边,对我来说已经够好了,我总不能再制造状况吧。” 她当然知道女儿很寂寞,可是,那也没办法啊,幼儿园没开到那么晚,薪水也不足以请钟点保母照顾,在这里等已经算是最好的方法了。 叹了一口气,她回到吧?。 五点一到,进入了忙碌期。 客人一直进来,蔷薇与其它几个晚班服务生就在吧台与桌子之间走来走去,端水、送餐、收盘子、上咖啡,直忙到八点多,才算是比较清闲,客人少了,感觉上也清静许多。 九点下班。 蔷薇牵着爱丽丝的手,走下木铺楼梯,就在朝捷运站前进的转角,看到了裴仲棋,很明显的是在等她。 她停下脚步。 他笑了笑,蹲了下来,将手中的纸袋朝爱丽丝递过去,“送给妳的。” “这是什么?” “蜡笔。” 爱丽丝露出了很高兴的表情,手伸到一半,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抬头看了蔷薇,直到她点了头,才将袋子接过,“谢谢。” 看到女儿这么高兴,蔷薇也笑了,“怎么会突然买蜡笔?” “她的画册用来用去都是那几个颜色,所以我想她的蜡笔应该用完了。” 蔷薇一怔,是吗?努力回想画册的着色,好象是,花木兰跟李翔的衣服看起来很像,就连单子的颜色也都大同小异,她居然没注意-- 爱丽丝看起来很开心,一盒蜡笔,建立了两人的邦交。 后来,裴仲棋更借口说花木兰的故事还没听完,跟着她们回到家。 第八章 夜晚的阳台上,蔷薇晾着刚刚洗好的衣服,隔着一扇落地玻璃窗,裴仲棋还在听爱丽丝讲花木兰的故事。 她实在不知道他究竟想做什么,想赶他回去,可是,看到女儿那么高兴,又觉得有点不忍心。 爱丽丝应该也是很孤单的吧。 因为必须一肩挑起经济以及家务,她的心力很有限,常常,她是一边打呵欠一边听爱丽丝讲述着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母女躺在床上,应该是说贴心话的时候, 但是她往往不敌睡意,先行人梦。 此刻,爱丽丝在餐桌旁边,拿着新蜡笔为画册补色,小脸好亮好亮。 女儿跟前夫……哎,算了,他要听就让他听吧。 将最后一件衣服挂上晾衣架,蔷薇拉开了落地玻璃窗,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不多不少正好十点。 “该睡觉啦,” 爱丽丝央求道:“再一下下。” “不行,妳明天会趄不来,快点,东西收好。” 然后裴仲棋就看到小小的孩子开始自己收拾东西,将画册阖起来,蜡笔收好,该放进柜子的放进柜子,该收进书包的收进书包,然后跳下椅子,眼他说了一句晚安后,小手小脚开始朝床铺移动。 爬上床,钻进薄被里,“妈咪。” 蔷薇在床沿坐下,在女儿额头上一吻,“眼睛闭闭。” 她的手,在爱丽丝身上轻轻的拍着。 看着这一幕,裴仲棋突然十分感慨,不知道如果他有机会修正当年的错误,他能不能这样哄自己的孩子入睡? 蔷薇的住处下大,而且看得出来是老旧房舍。 但那也是没办法的吧,他知道她的薪水有多少,也知道台北的地价高昂,何况,她还要负担幼儿园的费用。 墙壁上贴着几张爱丽丝的图画,方方的那个是西瓜班的教室,两层楼高的是妈咪工作的地方,灰灰的是冬天去动物园看到的大象,还有一个尖尖的三角形,妈咪说,存够了钱,要去那里买房子,那个地方叫巴黎。 童言童语,却勾起裴仲棋好多感觉。 想起了初见面的时候,想起年少时的梦想,那时还以为只要时间够长就可以达成,后来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等人的。 错过,就没有机会回头。 爱丽丝终于睡着了。 蔷薇将床前的帘子拉趄,算是隔开了一个小小的空间。 “要不要喝咖啡?” “好。” “我这里只有三合一喔。”她事先声明。 “我无所谓。” 冲三合一咖啡很简单,打开封口,倒入热水,搅拌,完成--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这样简单就好了。 蔷薇将咖啡杯放在餐桌上,“谢谢你今天陪她玩。” 裴仲棋摇了摇头,其实,该算是爱丽丝陪他才对。 他很久没有这样放松的说话,什么也不用想,那感觉很惬意,当他看到蔷薇在外面晾衣服的样子,甚至会有种错觉--自己并没有出来创业,仍然是智高计算机的程序设计师,虽然收入有限,但是有时间陪家人,这是他的家,落地窗外是他的妻子,在桌边说故事的是自己的小孩。 “爱丽丝多大了?” “五岁。” “比铃兰的孩子大一岁。” “铃、铃兰……”蔷薇无法掩饰自己的惊讶,“她有孩子?她结婚了?你跟她还有联络?什么时候的事情?” 一连串不顺的句子从她口中不断吐出。 好多年没跟家里联络,她忘了铃兰也会长大。 “六年前结的婚,对象是大学同学,我跟铃兰一直有联络,她现在……”裴仲棋停了一下,“叫我姊夫。” 细细看她的表情,睁大的双眼满是不敢置信。 “姊,姊夫?”以前铃兰明明就是连名带姓的叫他,他们什么时候变成这种关系了? “怎么,不相信?” 也不是不相信,只是……很不可思议。 “铃兰的是一个男孩子,很活泼、很顽皮,不过因为破坏力太强了,所以每天都会被铃兰修理。” 蔷薇笑了。 铃兰以前就是个急性子,那时两人一起去巴黎,因为正值旅游旺季,她老是因为要排队而臭着一张脸。 那么没耐心的人却生了个顽皮孩子,情况应该是吵吵闹闹不断吧?! “想不想看看铃兰?” “看……怎么看?” “铃兰每个星期天都会回家。” 她霍然抬起头,眼中有着惊惶,他的意思是要她回家吗? “我已经跟妳的家人说了,这个星期天会带妳回家。” “我爸妈……知道了?” 裴仲棋点点头,“他们很挂念妳。” “不怪我?” “他们只担心妳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奇怪,原来即使独自生活了这么多年,她仍然不算独立,提起家人,眼眶马上红了。 他说爸妈担心她的瞬间,她想起好多事情,记忆翻腾,觉得对自己呵护了二十多年的爸妈好抱歉。 蔷薇吸了吸鼻子,“我不要。” “蔷薇--” “我……等我准备好了,我自己会回去。” 她当然知道自己很不孝,可是,她怎么样也无法面对爸妈--那时他们要她考虑清楚,叫她不要那么早结婚,她不听,结果呢,她好后悔没有听话,才会栽进一个几乎看不到爱情的婚姻。 总是在等,总是在哭。 明明很寂寞,还要装出懂事的样子。 “妳要躲到什么时候?” “你不要理我。” “我怎么可能不理妳。” 蔷薇怔住,他刚刚说了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理妳?!好甜的一句话,可是,听起来却好酸。 她当然知道他是为了她着想,可是,如果能早一点多好。 当时他如果肯花一点点时间在她身上,她不会走,后来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望着这个曾经是最亲密的人,她自嘲似的笑了,“告诉我,你什么时候理过我?” 不管是情人节、圣诞节,还是她的生日,他永远都在忙,好象千机计算机才是他的老婆,而她,只是他的室友。 他跟嘉美、小爱说的话都比跟她来得多。 她算什么,仔细想想过后,什么也不是啊。 裴仲棋当然知道她此刻说的是什么,他无法为自己野蛮的忽略所辩驳,看到她的旧伤仍在,他也不好受。 伸手将她抱在怀里,他低低的说:“蔷薇,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无数的对不起。 尤其是,对于自己的卑劣。 他请人查了关于她消失的那几年。 征信社花了两个星期,然后给了他一叠报告--她并没有离开台北,她只是离开了他的生活圈。 罢开始她在一家补习班担任柜台人员,跟一个钟点老师走得很近,钟点老师追了她一阵子,两人终于住在一起。 没有结婚,爱丽丝已经生了下来。 早产,体弱,孩子的健康跟哭声变成大人争执的来源。 爱丽丝一岁左右,两人分开了,由于当初并没有办理生父认养登记,因此孩子属于母亲。 然后她开始在咖啡店上班,领一个月两万的薪水,房租加上母女两人的开销,生活并不若从前宽裕,加上爱丽丝常常生病,她有点分身乏术。 她看起来的确需要好好的休息。 抱着她,他在她耳边轻轻的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想着妳,不只是抱歉,我想要再跟妳在一起。” 蔷薇没说话,许久许久,他肩膀的地方,渐渐被温热的液体润湿,耳边听到的是她细细的呜咽声。 “你干么在这时候说这个?” “因为我找不到更好的机会。” “我有孩子了。” “我不在乎。” 想跟她在一起的欲念超过了很多东西,爱丽丝跟蔷薇长得很像,他可以当做她是他们的孩子。 蔷薇哭了一阵,然后推开他,不能说一点感觉都没有,但是,她已经不想再感情用事了。 罢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很希望有人爱的关系,她没有什么考虑就接受了另外一个人,交往,恋爱,然后一起生活,可是她真的把爱情想得太天真了,即使到现在,她还是不知道什么叫互相,什么叫对等。 也许是因为总没有好结果的关系,在那之后,她再也不敢轻尝爱情。 她知道自己很累,很累的时候特别容易动摇。 可是,她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第二次。 从她的神情中,裴仲棋大概猜得出她心中的想法,看到那微红的双眼,他也不忍心让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给我一张爱丽丝的照片吧。” 蔷薇抬起眼,不太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提起。 “妳的事情,我都跟爸妈说了,他们很想看看爱丽丝,如果妳还没准备好的话,我再跟他们讲,不过,不要让他们等太久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好象什么都固定下来了。 裴仲棋早上九点会到千机计算机,每周一三五下午,他会到梵谷咖啡,先看一些帐单或报表,然后女圭女圭车将放学了的爱丽丝送来之后,他会收起那些东西,一大一小就会定在角落的桌子讲话,在不打扰蔷薇的前提下,他跟爱丽丝建立起邦交及感情。 她会展现自己的劳作、图画,或者是巨细靡遗告诉他说西瓜班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 熟了之后,偶尔他会在下午带小孩子出去。 两人在外面吃饭,或者去儿童游乐中心玩,有一回,他发现爱丽丝额前的头发太长,他带她去剪过一次头发。 当她第一次跟他要求说想吃冰淇淋的时候,他居然有种成就感--蔷薇将孩子教得很好,他没见过爱丽丝跟谁要东西。 苞认识很久的厨师没有。 苞蔷薇的好友程姿婷也没有。 阿尧跟小松常拿一些抓女圭女圭机台的小绒毛玩偶给她,但只有在蔷薇同意的前提下,她才会接受好意。 所以当那句甜甜软软的“我可不可以吃冰淇淋”传入他耳朵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在她的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分量,花那么多时间陪她不是白费心思,她也跟他在逐渐亲近。 也许是因为生活有重心,千机计算机的员工很快发现主任之一不一样了,表情变得轻快,而且,也懂得休闲。 王大志对他的行为并不是很赞同,“依你的身家,要什么样的女人都有,不需要这样吧,蔷薇对你根本已经没有感情了嘛。” “所以我要想办法让她对我有感情。” 蔷薇现在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只宝贝女儿一个人,如果他想再次接近她,一定要爱丽丝肯接受他。 所以他陪她玩,陪她说话,努力进入她小小的世界。 他是用了点心机没错,但是,并不勉强。 相交多年,王大志当然知道他心里所想,“你现在的战术是『射人先射马』就对了?” “爱丽丝很可爱。” “谈恋爱就好,不要结婚,真的,所有的美好全部都会因为婚姻而消失。”王大志一脸过来人的样子,“结婚前,嘉美是我女朋友,结婚后,嘉美变成我妈,什么浪漫啊、爱情啊,全部没了--” 讲到一半,王大志突然想起,对了,这人也结过婚嘛,差点忘了,比起自己,他的例子更血淋淋,于是,慷慨激昂的模样变成了诡异的表情。 “噗,不好意思,不是笑你,是笑我自己。” “要笑就笑出来,忍笑小心得内伤。” 得到允许,王大志哈哈哈的笑了出来,“人的记忆力还真糟糕,我以为自己多聪明,原来已经变成老头了都不知道。” “你早就已经是老头了,情人节居然送嘉美洗衣机?” 这件事情,已经变成千机计算机的经典故事了。 嘉美说,以为这么扯的事情只会发生在喜剧影集,没想到现实生活中也有,而且还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三洋妈妈乐当然很好,但问题是,那不是情人节该出现的礼物嘛。 当时王大志还不知死活的说:“虽然不像礼物,但至少我有记住啊,我们不是也吃了饭、看了电影、买了玫瑰花吗?妳要想想看,如果妳是裴仲棋的老婆,是什么都没有的喔,没有礼物、没有吃饭、没有看电影,然后连一句『谢谢妳嫁给我』都没有喔。” 嘉美的火气,居然就因为这样平息下来了。 “那时候真对不起你。”王大志在他肩膀上拍了拍,“不过如果不赶快让她消气,我怕自己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算了。” “因为我说的是实话吗?” “你要我打你吗?” 这问题王大志倒是答得很快,“不要。” 虽然是很无聊的对话,但是,裴仲棋的心情的确因此轻快不少,他的朋友不多,能这样跟他讲话的人更少,他跟蔷薇之间的事情,王大志很清楚,尤其是经过了这些年,更能发现当初的原因出在哪。 在他们之间,对与错是说得出来的。 两人正在讲话,办公室门板上传来咚咚的声音。 “进来。” 是佩如,手上照例是一大叠文件。 王大志看到那一叠文件的外卷标,已经大概知道那是什么,“你们讨论吧,我也该回去我那边了。” 裴仲棋坐回椅子上,拿起笔,“哪一批先?” 第一小叠,签字就好。 第二小叠,有但书,要看过一遍。 最后一小叠,需要花时间讨论。 千机计算机发展到这个地步,就算他再有能力,也不可能事事亲为,三年多来,总是佩如先替他过滤,分类,然后才交到他手上。 漂亮的笔迹一画一画添在印刷精美的文件上。 正凝神,佩如突然出声,“裴主任。” “什么事情?”头也没拾,他继续签。 “你--交女朋友了吗?” 停住笔,裴仲棋抬起头,“听谁说的?” “没有听谁说啦。”佩如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如常,“因为王任最近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刚好又听见小胡说上星期看到主任跟一个女孩子在华纳威秀看电影,所以才想说主任是不是交了女朋友。”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 怕泄漏自己的感情,也怕得到肯定的答案。 辈事三年多,裴仲棋虽然温和,但绝对不是笑脸迎人的那种人,但最近,他总是嘴角上扬。 小胡说,他看到裴仲棋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真的会以为看错,连衣服都在东森购物买的人,居然跑去看电影,因为我一直不确定是不是,还拉着我老婆一起跟他们到百货公司,看到他们在童装逛了一下,又去看老人健康器材,那女孩子买东西,拿了自己的钱包出来,可是我们主任却跟电视上演的那样,把自己的信用卡塞给小姐,然后叫小姐结帐。” 她忍不住问小胡那女孩的模样。 “头发长长的,很娇小,因为是女圭女圭脸,所以看不出来几岁,打扮跟穿著都很简单,满素净的。” 令她震惊的事情在后面。 小胡说,他们带着一个小女生。 小女生跟裴仲棋很亲,后来在百货公司走累了,是直接伸手跟裴仲棋要抱抱。 小胡的结论是,他们的主任应该爱上了一个单亲妈妈。 面对她的疑问,裴仲棋笑了,“她不是我女朋友。” 佩如正觉得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没想到接下来听到的话才叫她震惊-- “我在等她接受我。” 第九章 梵谷咖啡里,蔷薇看着女儿--刚修剪过的头发,粉红色的连身裙,拿着色彩齐全的蜡笔正在画画。 好可爱,但不是她的功劳。 头发是裴仲棋带她去剪的。 衣服是裴仲棋带来的。 蜡笔是裴仲棋买的。 也就是说,她这个妈妈没有注意到女儿该剪头发、衣服太小,以及学习工具不够的问题。 也许因为生活压力的关系,她从来就不是那种无懈可击的妈妈,但以前就算有点延迟发现,也是她完成,可是这次不同,有人在她延迟发现之前替爱丽丝打点好一切,对孩子来说当然比较好,不过感觉却很奇怪。 因为忙,所以忽略……心中总有种角色对调的感觉。 唉。 小松看她苦着一张脸,忍不住问:“干么叹气?” “唉,你不懂啦。” “不懂也没关系,讲出来会比较好吧,我喜欢开玩笑是真的,可是我可没像程姿婷的嘴巴那么大。” 她又叹一口气,“小松,你觉得我是一个几分的妈妈?” 没料到有此一问,他呆了几秒之后才回答,“妳说哪方面的?” “别管哪方面,以客观来讲的话呢?” “唔,妳对爱丽丝的心意是百分之百这个无庸置疑,不过妳做到的大概只有百分之五十吧。” 丙然-- 看到蔷薇颓丧,小松连忙安慰道:“那没办法啊,妳一个人带孩子,本来就没有办法面面俱到,站在爱丽丝的角度看,当然是少了一点,但如果以单亲妈妈来讲的话,妳已经算做得很好了。” “嗯,可是,那还不够吧?” 不善说谎的小松笑了笑,表情有点尴尬。 认识蔷薇很久了,也知道她很尽力了,可是真的没办法,她就是一个人,怎么样也做不了两人份的工作。 爱丽丝很乖巧的画着图,偶尔抬起头,看看靠窗的那桌客人--有爸爸,有妈妈,爸爸正在喂孩子吃东西。 那情景,蔷薇不知道看过多少次。 女儿很懂事,就是因为懂事她才觉得心疼, 她总是很羡慕别人有爸爸,但也许是知道那是不可以问的问题,只用眼睛追随所谓父亲的形象,从来不会问自己的爸爸在哪里。 大概是她表情太忧郁了,刚从吸烟区送完咖啡的程姿婷有点看不下去的说:“夏蔷薇,妳女儿有丑到妳要一直看着她叹气吗?” “我是在感慨。” “感慨?”她好象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似的,“妳的贵庚已经多少了,现在才来当文艺少女太晚了啦。” “唉,妳不懂啦。” 程姿婷看了吧台里的小松一眼。 小松耸耸肩,“她刚刚也那样跟我说。” 瞥见蔷薇又叹气,她一手就拍过去。 “痛啦。” “妳不要在这边叹气影响我们的心情。” 唉,她当然知道一直叹气很惹人讨厌,可是,现在不叹气要做什么?尤其是当她发现原来自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用的时候。 她是不是真的孤单太久了啊? 原本下定决心要跟裴仲棋画清界线的,但是-- 第一次他说跟爱丽丝约了星期天去看海底总动员,所以她就跟着一起去了。 第二次说,他要替南部的妈妈买生日礼物,对女生的首饰不太了解,请她帮忙看一下,然后她也去了。 第三次说趁假日带爱丽丝去动物园玩,就这样顺便把她带出去。 不过才一个八月,她就跟他出去四次,他们这样跟情侣有什么不一样? 可她现在完全不懂裴仲棋在想什么,那时,他说他很想她,想要她在身边,可是这个月,他却什么都没有再提。 包令她愤怒的是,爱丽丝已经完全倒戈了, 以前她的世界只有妈咪妈咪,现在多了一个裴仲棋,她忍不住吃起裴仲棋的醋--母女相依为命了五年,他却突然跑出来,然后在短短时间里理所当然的占据了一个很好的位置。 可恶。 嗯,咦,鼻子痒痒的,蔷薇打了一个喷嚏。 程姿婷怕被口水喷到似的很快的走远,“妳没事吧?” “不知道欸,觉得有点冷。”蔷薇看了看室温标示,二十六度,很标准啊,可是,怎么感觉不像平常舒服? 又吸了吸鼻子,怪怪的,好象--感冒了。 小松皱着眉,“妳要不要去看一下医师啊?” “不行啦。” “现在才三点,没有关系。” 他觉得没有关系,可是,她觉得有关系啊。 虽然不过是小小的咖啡店,数来数去也就九名员工,但是,还是有人喜欢说闲话,尤其每两天来一次的新老板又对她特别,她不想在这种微妙的时候增加自己的话题性。 “没关系,反正再几个小时就下班了。” “不要紧吗?”小松怀疑,“妳的脸很红耶。” “不要紧……吧?” 两个小时后,疑问句变成肯定句。 打了好几个喷嚏,开始止不住鼻水,喉咙有点干涩,身体烫烫的,总加起来是再明显不过的感冒症状,而且头也很昏,觉得不舒服。 六点半,客人正多的时候,蔷薇托盘上放着两碗热汤,正要走进吸烟区,突然听到女儿的声音。 “妈咪。” 转身的时候,爱丽丝正朝自己扑过来。 脆皮汤很烫,蔷薇想靠边一点,不舒服之下也没站稳,托盘一斜,汤碗落在地上,玉米色的汤流了一地。 “妈咪。” 蔷薇扬起眉--已经告诉她很多次,不可以在店里面跑,很危险。 她有点生气,但是知道孩子不是故意的,因此努力要自己压抑怒气下来,“妈咪等一下再过去,妳先在位子上等好不好?” “妈咪,” “乖,听话。” “裴仲棋今天怎么没有来?” 头痛。 所以,她才讨厌这样。 裴仲棋两天来一次,几乎成了固定,爱丽丝习惯了跟他玩、跟他说话,所以一旦该出现的时候没有出现,她会要人。 她怎么知道他今天为什么没来? 虽然说知道他正预备慢慢放掉千机计算机的事务,但也不可能说放就放,总是需要几个月缓冲,让王大志做准备。 他又不是她的谁,难道她还打电话过去问,你今天怎么没来?她是员工,他才是老板,哪有员工管老板的道理? 面对女儿的疑问,她只能回答,“我不知道。” “那妳打电话叫他来好不好?” 她不知道裴仲棋的电话。 就算知道,也不可能为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要他过来,乞求这种事情她很多年前就做过了,当时他可以把她的手扳开,现在当然也可以。 蔷薇捺着性子,“妈咪现在很不舒服,妳乖乖回去坐好好不好?” “不要。” “妳再不听话,妈咪要生气了。” “妳帮我找裴仲棋。” 体温在上升,客人还等着她的汤,地板上的碎片跟汤汁要处理,然后,回到家之后还有其它的事情--两天没洗的衣服,应该更换的床单,爱丽丝要买大一点的衣眼跟鞋子,无法调节温度的冷气好象需要找人来修,还有,她最近要找时间回去医院做例行检查…… 事情好多、好多、好多。 蔷薇觉得头好痛。 爱丽丝仍旧吵着要找裴仲棋。 她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到极限了,“数到三,再不回位子上,今天就自己睡这里,妈咪不带妳回家。” 爱丽丝嘟起嘴,气鼓鼓的用沉默抗议。 “一、二,”蔷薇顿了顿,“三。” “我最讨厌妈咪。” 她也动气了,“那刚好,我也很讨厌妳,现在回去坐着。” 爱丽丝眼眶一下红了,“妈咪是坏蛋。” 丢下这句话,她终于肯回到角落那张桌子。 蔷薇知道她在哭,可是,她得先将地板清理干净才行。 “姿婷,拜托帮我送一下汤,十八号桌,我去后面拿拖把。” 捡拾碎片,拭净地板,她觉得头好昏,可是五、六点的客人实在太多了,她连坐一下的时间都没有。 这附近有影城、有百货公司,刚好又是周末,人多得不得了,几乎是刚刚清理好桌子就会有人进来,她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连呼吸的时候都可以感受到灼热的气息。 一定是发烧了,她想。 好累,好烫。 不知道忙了多久,客人减到剩三成左右,她才比较闲了。 蔷薇解下围裙,跟姿婷说:“我去一下药局。” 她露出一副看吧的样子,“早叫妳去了,不听,现在脸红得像什么。” “刚刚美琪还在,我不想让她说闲话。” “好,现在她走了,没人会啰哩啰唆了,快点去吧。” 蔷薇放好围裙,离开之前又看了爱丽丝一眼--桌子上有几张她刚刚擤鼻涕的卫生纸,拿蜡笔的样子很用力,看得出来,这孩子觉得委屈。 她叹了一口气,头痛欲裂之下,她也没那个体力去安抚女儿,还是先将烧退了再说吧。 裴仲棋没想到父母会趁着来台北吃喜酒的时候顺便来看他。 案母都来了,做儿子的当然不能不陪。 他传了简讯给蔷薇说今天不过去梵谷咖啡,可是,令他有点失望的是,蔷薇并没有什么响应。 上午处理完千机计算机的事务,然后玩了一款新上市的游戏,下午,做个孝顺儿子,陪爸妈在饭店喝下午茶。 就跟过去一样,话题难免扯到终身大事。 爸妈说他老大不小了,该找个人定下来了。 “个性好就好,其它的不要太挑了。”裴母唠唠叨叨的,“不然跟你舅舅一样,东捡西捡,结果到了五十岁还没结婚,孤家寡人的,现在降低标准,人家看他年纪那么大,也不会要了。” “我知道。” “知道没有用,要行动啊,现在婚友社不是很多吗,找一个合法的去报名,妈妈相信以你的条件,很快就有姻缘啦。” 开玩笑,她儿子外型好,身家又一级棒,这样的人找不到老婆那才叫奇怪。 “你又没有兄弟姊妹,我们裴家就你一个,爸妈等着抱孙子。”裴母见儿子不说话,以为他又要讲那些现在以事业为先之类的事情,“你的钱已经够多,不用再赚了,赶紧找个老婆结婚生小孩才是真的。” 一个下午,绕来绕去都是被催促同一件事情,说累似乎有点过分,但的确不太轻松。 裴仲棋知道现在讲出蔷薇的事情,只会让蔷薇为难,让两老觉得不安,所以,他什么也没说,只道,如果三十五岁还娶不到老婆,就任他们安排相亲--这一句话总算让裴母满意了。 送两老去机场后,原想直接去梵谷咖啡,后来突然又想到王大志说他昨天为了帮儿子买海底总动员的玩偶,跑到两条腿快要断掉的事情。 他不知道海底总动员有出周边商品,爱丽丝很喜欢里面的尼莫,他打算去找一只送给她。 买妥玩偶,来到梵谷咖啡,就在他预备踏上咖啡店的木铺楼梯的时候,有道身影从上头快速的冲下出来。 裴仲棋反射性的抓住了她,“蔷薇?妳怎么了?”表情好惊慌,眼眶还是红的。 他第一次看到她这样惊慌失措的模样。 “爱丽丝,爱丽丝,她……”蔷薇想说话,但就是吐不出完整的字句,反反复覆几次后,终于说出来,“她不见了。” “不见?怎么会?” 蔷薇在店里只要有空,总会望向角落的桌子。 爱丽丝虽然小,但是十分懂事,不太可能会自己跑出去。 “我今天有点不舒服,刚刚去药局买了药,回来后她……她就不见了。”她呜咽起来。 “冷静点。” “都是我不好……我自己身体不舒服,就跟她发脾气……” 裴仲棋这才发现,自己拉着的手腕,好烫好烫。 “妳生病了。” “我跟她说……讨厌她……” 蔷薇完全听不进去他说什么,喃喃的说着自己跟爱丽丝说的话,都是一些气话,讨厌她、不要她、不想带她回家…… “我先带妳去看医生。” “我不要。” “妳在发烧。” “我刚刚已经吃了退烧药。”蔷薇挣月兑了他的手,眼泪掉了下来,“我要去找爱丽丝……她很胆小……现在一定很害怕……” 闹区很大,裴仲棋牵着蔷薇的手,一处一处的寻找。 她的脸颊好红好红,走路摇摇晃晃的,好象随时会倒下去。 这附近的百货公司、影城,他都带爱丽丝来过,她也许会记得路,只是,在这样大的地方找一个孩子谈何容易? 耳边,都是她哭泣的声音。 她断断续续说着,知道有孩子后是怎么样的欣喜,怀孕过程又是怎么样的艰辛,爱丽丝出生的时候体重不足,她一直很怕她活不下来。 亲手带着她,看到她慢慢长大,慢慢会笑,会爬了,会走路了,开口叫妈咪。 这些年来的生活真的不好受,若不是有个人这样依赖着自己,她根本没有办法努力下去。 如果失去了爱丽丝-- 蔷薇想都不敢想。 察觉到她突如其来的僵硬,裴仲棋更用力握紧她的手,“放心,我们会找到她的。” 她点点头。 这时候除了告诉自己一定会找到女儿之外,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想了,下午跟爱丽丝呕气的话,一字一句都在啃蚀她的意志力。 好怕,好怕…… 影城好大,人好多,裴仲棋说,他带过爱丽丝来这里几次,她很喜欢这里,也许会跑过来。 眼前人来人往的,蓦然,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映入眼帘。 蔷薇挣月兑他的手,朝那个小影子前进。 “爱丽丝。” 扳过孩子的瞬间,才发现那并不是自己的孩子。 小女孩因为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哇哇大哭,她的母亲连忙将孩子护到身后。 饼度的失望让蔷薇跌坐在地上。 跋上来的裴仲棋跟那对母女道了歉,然后在蔷薇身边蹲了下来,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手机不识相的响起。 “老大,是我啦。”王大志的声音,“你在哪?” “什么事?” “我们的服务器大当机,全部当机,小胡说好象是恶意入侵,现在客诉电话已经响到我们快要抓狂,快点回来吧。” 蔷薇看了他一眼,似曾相识的一幕让她回想起过往,她的无助跟他的事业之间他会选择什么,她很清楚。 那问题几乎跟一加一会等于什么一样简单。 她再度挣月兑了他的手,“我自己找就可以了,小松他们说打烊后如果还没找到,也会来帮我,我自己……自己可以……” 没有稍加犹疑,裴仲棋把电话切掉,在她略微惊讶的眼神中,将她拉起,“走,我们继续找。” 第十章 “你不用回去吗?” “不回去了。”牵着蔷薇热烫的手,裴仲棋说:“妳比较重要。” 对于她理解范围内的信誉损失,他一点心痛的表情都没有--蔷薇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担心着女儿,自己一定会跟他说一些什么。 一些……这个夏天以来她心中的感觉。 可是,她现在实在没有多余的心力。 好挂念爱丽丝,好挂念,好挂念…… 于是,她只说了最简单的句子,“谢谢。” 她不想跟他客气,在这种时候,她的确很需要一个人在旁边支撑、鼓励,然后不断的告诉她,他们会找到爱丽丝。 裴仲棋拍拍她的脸,“振作一点。” “嗯。” 敖近都找遍了,但是,就是没看到爱丽丝的人影。 已经很晚了,蔷薇又累又不舒服,身体还发着烧,心中的焦急更甚,好想哭,但知道不可以。 一旦哭出来,力气就会不见。 “蔷薇,妳先去医院吧,妳的身体还是烫的。” “我不要。” “再这样下去,在找到孩子前妳就会倒的。” 她好象没听清楚他在讲什么似的,只喃喃的回答,不要、不要、不要。 “如果真的找不到了,我要怎么办?我……我很需要她。”她哽咽着,“那时……补习班的同事都叫我跟他谈,一个人带一个月……我、我当然知道那样会比较轻松,可是我不想让爱丽丝变得这么可怜…… “刚开始真的很累,白天工作,晚上带孩子,她又老是夜哭……睡不好,我白天精神很差,脾气总是很暴躁……我……我真的曾经想过要回去跟孩子的父亲谈,轮流带,我在考虑,那时压力很大,常常在她睡着的时候哭,有一次半夜我又在哭,她醒过来……然后跟我说妈咪妳哪里痛,爱丽丝帮妳赶走痛痛……那瞬间,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不见了…… “我才想到,并不是我在照顾她,是她在支撑我,因为有人依赖着自己,我才觉得……觉得自己有生存的必要……觉得自己该好好的……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一定会觉得自己是个没有用的人……” 蔷薇断断续续的说着。 在哭,在难受。 简单的话语透露出这些年来别人不知道的辛苦。 他知道这时候不要去阻止,任她发泄一下比较好,所以只是陪在她身边,默默的听她说着离开他之后的点点滴滴。 “压力大是因为我自己能力不足,她才五岁……我却把脾气发在她身上……我说自己讨厌她……她不听话就不带她回家……” 她不听话就不带她回家? 裴仲棋的脑海里好象闪过了什么。 带爱丽丝去看海底总动员的时候,她曾经很疑惑为什么尼莫会不认得回家的路,当时裴仲棋跟她说,因为尼莫还小。 “爱丽丝认得路喔。”当时她是这么说的,“从妈咪这里到幼稚围,再从幼儿园回到家。” 原本并不认为爱丽丝真的认得,毕竟这段路程如果用走的加起来要超过半个小时,女圭女圭车并不是直线进行,加上中间经过很多地方,五岁的小孩子怎么会记得清楚。 但后来他们在麦当劳的时候,爱丽丝告诉他该怎么走--虽然是女圭女圭车路线的远路,但是,她都没记错。 有没有可能因为蔷薇说不带她回家,所以,她自己回家了? 一定是这样。 绝对。 他一把拉起她,“走,回家。” “不要--” “妳去买药,她可能以为妳丢下她,所以她自己回家了。” “怎么可能……咖啡店离家里……很远……” “爱丽丝认得路,我问过她,她记得女圭女圭车路线,什么地方该转弯,什么地方该直走,她一点也没说错。” 蔷薇看着裴仲棋,附近商场他们已经绕过两次,打烊的地方也都熄了灯,除了相信他,这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两人到附近的停车场取车,立即朝蔷薇居住的旧社区前进。 她的手紧紧的扭着制服的裙襬,看得出来,精神仍然紧绷。 “放心,我们会找到她。” “如果找不到怎么办?” “蔷薇,坚强点,妳是妈妈对吧,如果连妳都觉得会找不到,那爱丽丝该怎么办?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没有道理会停在这里,知道吗?”他缓和了语气,“告诉自己,会找到的,妳生她、养她、爱她,花了这么多的时间与心思,命运不会这么残忍。” 蔷薇眼眶一热,差点要哭出来。 对,没错,她生她、养她、爱她,自己虽然有不对的地方,可是,那不该是失去她的原因。 爱丽丝是她的。 因为意外导致早产的时候,她都坚持不放弃她,现在也不会。 开车不过是五分钟的路,可是感觉上好漫长,明明没有什么车子的道路,但就是觉得前进的速度缓慢,家,好远好远。 好象经过了一个小时那么久,车终于在花店前停了下来。 她迫不及待的开了车门,用最快的速度从侧边的楼梯跑上去--转角,一个小小的人影正蹲坐在那里。 “爱丽丝?”蔷薇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妈咪。” 将女儿抱在怀里,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她真的找到她了,真的找到她了。 爱丽丝小小的手圈住她的肩膀,抽抽噎噎的说:“妈咪……我会听话,妳不要讨厌我……” 女儿的话让她的心好痛,明明就是她不好啊 “妈咪没有讨厌妳。”替女儿擦了眼泪,她终于露出些许笑容,“妳一个人在这里很怕吧?” “嗯。” “乖,妈咪开门,我们洗澡,然后睡觉好不好?” 爱丽丝用力的点了头,“嗯。” 蔷薇想站起来,但是身体却不听话的往地上坐下,早跟着上来的裴仲棋及时拉住她,避免她往后倒去。 “蔷薇--” “我没事。”她笑说,“大概是突然放下心,所一时没力气。” 拉着裴仲棋的手站了起来,但却无法抵挡一阵又一阵的晕眩。 所有的不舒服全部回来了,头在痛,身体在发热,视线所及的东西渐渐失焦…… 蔷薇往后一倒,眼前一黑,旋即失去知觉。 梦境……不太清楚。 不太像梦,反而是将很久以前的事情重新温习了一遍。 跳跃式的梦境让很多年前的时光全部压缩在一起,她像是翻阅时光相本,好好的把这些年来的所有重新经历一遍。 冗长却又迅速。 靶伤却又满足。 然后就在些微的消毒水味道中,蔷薇睁开眼睛。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床边的点滴架垂着一瓶黄色的液体,透过窗帘的阳光很强很强,时钟指着十点。 她睡了这么久? 等等,爱丽丝呢? 她一下睁大眼睛,想起身,却觉得全身有点乏力,正在努力挣扎的时候,门板被打开了。 “妳在做什么啊?快点回床上躺好。” 这声音、这声音-- 蔷薇抬起头,和她视线相交的瞬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一时之间竟有点不太清楚这是现实,还是另一场梦境。 “干么?不认得我啦?” 怎么可能不认得,那是铃兰,她的妹妹。 虽然很多年不见,虽然她也成熟了很多,但是还是可以一眼看出来,那眉毛,那唇角,都跟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蔷薇想笑,但终究还是红了眼,“妳怎么会在这?” “姊夫打电话要我来的。” “爱丽丝呢?” “孩子撑不住,他带她回家睡。”铃兰把她按回床上,“躺着吧,我打电话跟姊夫讲妳醒了。” 放心之后,她再度躺回床上,铃兰在拨号码,看着妹妹的身影,她突然感慨万千,时间原来就这样过去了。 这些年来不知道爸妈好不好,铃兰好不好? 自从裴仲棋告诉她爸妈已经知道她的消息之后,她就一直以心理没准备来逃避,不是不想和家人见面,只是不知道见了面后该说什么。 好想你们?还是说,早知道该听你们的话? 蔷薇一直将思念克制得很好很好,可是当铃兰的脸映入眼帘,她突然强烈的想起家里的一切。 那个让她们跑上跑下发泄体力的楼梯,客厅与饭厅中间的木头柱子上,有她跟铃兰的身高刻痕,她房间的角落放着几张没拆的cd--那时家里还是听录音带的音响,但她总觉得迟早会添置cd音响,因此先买也没关系。 放学回到家,洗好、叠好的衣服会放在床铺上。 松松软软的,有太阳的味道。 晚餐的时候,厨房会传出饭菜香…… “姊夫?我啦,蔷薇刚刚醒了,嗯,看起来还好,精神不错……啊?没有、没有,体温很稳定,护士九点多的时候才来量过,好。”铃兰将手机往她的方向一遍,“姊夫要跟妳讲话。” 接过电话,那头,立即传来裴仲棋的声音。 “现在感觉怎么样?” “嗯,还好,爱丽丝呢?” “昨晚在医院躺得不舒眼,还在睡,如果中午还没醒,我再叫她起来,妳不用担心,好好休息吧。” 他的声音好温和,蔷薇突然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那天。 如果不是曝晒在太阳下,巴黎的夏天其实没那么热。 她的胡涂跟他的及时伸出援手成了爱情的起端,那天,蒙马特的风好凉,整个巴黎市区都在他们脚下。 在广场画家市集考虑要不要请人画画,那里的咖啡有点普通,但他们还是喝得很高兴。 就在那里,他们交换了很多事情。 她始终记得他的声音,好温柔,好好听。 “咖啡店里我已经帮妳调好班,也跟主治医师说了,他会替妳安排这一次的健康检查,等孩子醒来,我再带她过去。” “嗯……谢谢。” 币断了电话,迎上的是铃兰略带责备的眼神,蔷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下意识的就开口道歉,“对不起。” “妳也知道对不起?我们真的很担心妳耶。” 好好一个人,就这样突然不见了。 如果蔷薇从小独立又坚强也就罢了,但问题是她一向依赖成性,一旦落单,就什么都不行,要他们怎么可能不挂念? “对不起。” “不要再对不起了啦。”铃兰拉了椅子在床边坐下,“肚子饿不饿?我过来的时候有买东西。” 蔷薇摇摇头,她不饿,什么都吃不下。 她突然好想爸爸妈妈--就像她昨天晚上疯狂的找寻爱丽丝一样,那时,他们也一定心力交瘁的在找她吧?! 她比爱丽丝更不乖,明明知道回家的路却不肯转身…… “哎,妳不要哭啦,我又没骂妳。” 接过铃兰递过来的面纸,她止不住不断涌出的眼泪,“爸爸妈妈……他们……是不是很生气?又气又担心?” “废话,老爸一下子老了好几岁,妈妈总是在哭,姊夫前几次来,都被爸爸拿着扫把赶出去,我怀疑,如果老爸还有力气,会把他口中那个『把我女儿弄不见的畜生』大打一顿。”铃兰笑了笑,“可是啊,可能真的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吧,后来反过来都是姊夫在安慰爸妈说,妳一定会回来。” 想哭,但是情绪太多,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在这个时候,她不再是那个坚强的妈妈,只是一个有点慌的女儿。 她的逃避现实带给家人多大的痛苦?她是要让裴仲棋痛苦没错,只是没想到,连带一向疼爱她的爸妈也一起难受。 “那妳怎么会来这里?” “早上接到电话的。爱丽丝在椅子上睡得不舒服,姊夫原本是要我来带小朋友,没想到妳女儿坚持要跟他在一起,没办法,只好变成他带孩子回家睡,我留下来等妳醒。” 铃兰顿了顿,“老实说,你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他只是贪妳长得可爱、个性听话,可是这么多年下来,几乎都是他在照顾爸妈,我并不是说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这点让我很感动,也很感谢。” “精神……上?” “嗯,就是让爸妈觉得有人在关心,会去看他们,注意他们的生活需要,妈妈觉得身体酸痛,他就买了按摩椅,老爸身体不舒服,他会要秘书安排医师,然后找时间陪爸爸一起去,连回诊的日子都会记得,那些动力绝对不会只是愧疚,我想,他是真的喜欢妳某些地方,虽然我并不太明白那是什么。” 蔷薇眼眶一红,他干么那么笨啊。 她都已经离开了不是吗?!何必又要替她做什么,不管是爸妈还是妹妹,那根本已经不是他的责任了。 做了那么多,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跟她说-- “对了,顺便告诉妳,当时他没日没夜的工作,是希望能在结婚纪念日当天替妳完成在巴黎买房子的梦想。” 她闭上眼睛,没错,那是她的梦想。 她一直希望在小街巷中有一层自己的公寓,夏天当巴黎人都纷纷到外地度假的时候,她就到那里悠闲度日。 然后,楼下最好就是花店,这么一来,只要打开窗户,就可以闻到百花的香味,淡淡的从风中飘来…… 左手拿着在楼下买的花束,右手牵着小爱丽丝,裴仲棋轻叩门板后,推开了蔷薇暂住的病房。 门一打开,爱丽丝立即挣月兑,朝床扑了过去,“妈咪、妈咪。” 听到女儿的声音,蔷薇原本有点倦意的眼神突然有了亮度,坐了起来,握住女儿的小手,“有没有听话?” “有。” “有乖乖的?” “嗯。”小女生用力的点了点头,“爱丽丝很乖很乖喔。” 裴仲棋走了过来,将爱丽丝抱上床,方便她们拥抱。 铃兰拍拍他,“我要去接儿子,交给你啦。” “谢谢。” “我才要谢谢呢,我这个月兑线姊姊。”说完,她朝里面拉开嗓子,“蔷薇,我先走了,晚一点再过来。” 病房里,剩下三个人。 蔷薇跟爱丽丝在床上又亲又吻的,感觉好象分离了数十年似的,好多的想妳,好多的拥抱。 裴仲棋静静的看着她们,唇角露出一丝笑意。 蔷薇其实没什么变,还是很单纯,还是很好懂。 亲热完毕,她心满意足的将女儿拥在怀里,眼睛是笑,嘴角也是笑。 两人的眼神不意交会,她的神情一下柔软起来--那是他们重逢之后,她第一次用以前看着他的眼神与他相对。 “你不忙了吗?” “早就不忙了。”他在床边的椅子坐下,“入帐最多的时候,我并不快乐,现在慢慢从千机计算机抽手后,我反而觉得日子比较有重心。” 蔷薇拍着女儿的背,笑了,“那些财经记者一定不懂吧。” “我不需要跟他们交代。” 她看着裴仲棋温和的笑脸,很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思正在浮动--此刻的她跟多年前的他一样,都因为工作忽略了最重要的人,她一直以为那是借口,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一个人能做的真的有限。 敝,已经怪过了。 现在的他对她很好,而且,爱及家人。 铃兰那些话还留在她的心底。 想讲些什么,但是,她明明白白的推拒了他好些时候,怎么样也没办法跟他说自己已经考虑清楚,愿意重新来过。 “欸……” 他以为她要什么,将身子往前倾了倾,“怎么了?” 将女儿搂得更紧,她支吾半晌,终于低低的说了,“等我出院后……陪我回家看爸爸妈妈吧。” 他怔了怔,有点意外,有点高兴,“好。” 蔷薇笑了。 展颜的瞬间,裴仲棋觉得心中好象有什么回来了。 那是记忆里跟她初见面的悸动。 蒙马特山丘上,当时他问她双鱼与巨蟹合不合,她红着脸不说话,后来他去查了书才知道,这是两个最适合的星座。 在她的微笑里,彷佛又回到那个季节--夏日的微风,百花的香气,以及他们许诺的一辈子。 一度中断的承诺将从现在开始,再度实现。 全书完 *欲知凌劲捷与尹乔琪青梅竹马的微酸爱恋,请看简熏花园系列414夏日恋味赏之《又听蝉儿鸣》 *欲知徐衡与梁浩心缘起于一阵雷雨的激狂爱恋,请看简熏花园系列419夏日恋味赏之《又闻雷雨落》 *欲知全雅成与韩约曦夏天奇迹的艳睛爱恋,请看简熏花园系列425夏日恋味赏之《又遇艳阳天》 同系列小说阅读: 夏日恋味赏:又见百花香 夏日恋味赏:又遇艳阳天 夏日恋味赏:又闻雷雨落 夏日恋味赏:又听蝉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