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 第一章 埃及,开罗。 苞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一样的,这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目不暇给的景色显示出她的繁华与伟大。 苞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很不一样的,这里日光强烈,黄沙滚滚,即使什么都不做,照样闷得头昏。 热。 非常,非常的热。 夏季的埃及无疑是考验人类忍耐力最好的时间地点之一——但是,那仅限於户外。 遮荫棚下,会好上一点点。 通风良好的室内,又更好一点。 至於大饭店内,那就堪称完美了。 玻璃阻挡了黄沙与乾燥的热风,喝冰水,吹冷气,站在高楼鸟瞰喧闹的美丽市景,依饭店地点以及窗景,可以看到尼罗河、市区全景、市区半景,抑或是吉萨金字塔……完美。 新盖高楼的办公室中,一个月复部微隆的女子笑说:“不过我想,不管哪个窗景对你来说都没有差别吧?” “你说呢?”一抹好听的年轻男声反问。 “我猜没有。” “那还问。”不是生气,也不是不耐烦,只是纯粹的觉得这样的对话有点无聊的语气。 接话的是个身形颀长的东方男子。 剑眉星目,气息爽朗,肤色是长期日晒后呈现的健康小麦色,敞开的领口可以看见锻链有素的完美肌型,胸口处缀著一颗七彩石坠饰,有一双看起来是劳动阶级的双手。 很粗糙,有著大大小小的刻痕。 男子的名字叫谷天霁,是埃及有名的古迹修复师之一,不过才三十岁,手艺已经好到让那些有三、四十年经验的老师傅惊讶。 他所参与的修复工作从亚历山卓、开罗,一路绵延到阿布辛贝尔,修墓、修石像、修从地底挖出来的瓶瓶罐罐,无论是缺口还是掉颜色,他总有办法补回去,而且补得很自然,补得看不出矫饰的痕迹。 比天霁在埃及已经待了近十年的时间,对於一个毕业於开罗大学,又在这里选择了工作的人来说,他的人已经融入了这座城市的精神,饭店的视窗不会是他选择落脚的原因。 俨然怀有身孕的女子露出了娇媚的笑容,“开罗听到你这种话会哭泣的。” 比天霁瞥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开罗看到你这种人来才会哭泣。” “哎,你是这样对淑女的吗?” “你像吗?” 美艳孕妇闻言,大言不惭的回答,“我不像的话,全世界就没有哪个女人可以称为淑女了。” 比天霁露出了一抹笑,真不知道她打哪来的自信,可以把与事实不符的事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 懊位自称淑女的孕妇名为刘于甄,两家人认识已经久到难以计算,刘于甄的嚣张跋扈他不是没领教过,如果可以,谷天霁实在也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了,偏偏这间预备在年底开幕的新饭店,谷家与刘家各持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谷父并不要求这个喜欢修东西的儿子接手经营,只要求对埃及文化有著一定了解的他在饭店设计上略尽心力——合情合理,谷天霁没有拒绝的理由。 为此,谷天霁与设计师讨论了许久,终於研商出饭店的雏形,除了现代、舒适之外,也强调古文明感。 饭店的名字叫“红海之后”。 设计上,以金色及土耳其蓝为主,有假壁画、假塑像、假人面狮身、假猫面人身、假罗赛提之石……很多很多。 他把所有一般人对埃及的刻板印象全用上了,这招很有用,因为当模型出来的时候,大小鄙东啧啧称奇不已,大为惊叹,会场上喔声此起彼落,对於这样的反应,谷天霁一点都不意外,不是当地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吧,想来,观光客也会很爱才对。 距离开幕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完成,目前所有的人都在加紧赶工当中。 而就像所有的大企业一样,红海之后也充满了自己人。 美艳孕妇刘于甄担任最重要的管帐工作。 执行长叫刘于书,是刘于甄的哥哥,现在应该在饭店的某个角落巡视著需补强的部分。 总经理的名字叫谷天霍,是谷天霁的哥哥。 餐饮区经理叫谷天露,是他的妹妹。 如此这般,红海之后目前为止重要的管理阶层不是姓谷就是姓刘,说好听是楚弓楚得,说白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钱人的神经很脆弱,安排一些自己人在那边会比较安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住在未开张的饭店里,不过由於全数装潢完毕的只有十九与二十两层楼,因此选择性也不大。 比天霁与刘于甄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好的青梅竹马,但不管怎么说也都是看著对方长大的,从小认识的好处当然很多,说话可以直来直往,就像现在一样——她摆明了大小姐没事做,想找会说中文的人聊天,而他,则正为了地下一楼的文化回廊烦心,需要安静。 “刘于甄,你如果没事做的话,去找刘于书或者是天露,不然多看点婴儿书也好,不要一天到晚跑到我这里来妨碍我工作。” “你嫌我吵?” “对。” “玛琪不也一天到晚来?” “玛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们谈的是古迹。”言下之意是,小姐你说的都是废话,耽误我的时间。 刘于甄看了堆满东西的大书桌一眼,轻哼,“我要去跟天霍哥告状。” 他头也不抬,“快去。” 砰! 吵了半日的孕妇终於走了,谷天霁好看的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的微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又轻松起来。 刘于书曾经跟他说:“我真的很佩服丹尼尔。” 丹尼尔是刘于甄的洋人丈夫,现在,佩服丹尼尔的人又要多一个了,他娶了刘于甄,那简直跟为民除害没什么两样。 很伟大、很勇气可嘉。 这刘于甄,实在很娇,难怪刘于书会叫她刘娇娇,即使已经认识这么久了,每当面对她,他还是有种隐隐的不耐烦。 比天霁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两人从小认识的关系,所以他才不把她当异性看,但后来又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对夏茗微就不会这样。 夏茗微也是他的青梅竹马。 苞刘于甄是世交,跟夏茗微是画室的同学。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十二岁,茗微才八岁,梳著两条辫子,粉粉女敕女敕的,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女圭女圭。 因为家里经营茶园,所以被取名为茗微,有茶树长得好的意思,据说,原本应该叫夏茗美,后来夏妈妈觉得美这个字太普通,所以才用了微,意思跟发音都一样,但写起来比较漂亮。 茗微家的茶庄名为“绿园”。 茗微很以绿园为傲。 她身上总是带著一种茶园才有的香气,清清悠悠的,闻起来很舒服。 忆及那个影子,谷天霁阳刚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柔和的线条。 他看著茗微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变成十六岁的少女,长大的她跟小时候一样,白皙水女敕,讨人喜欢。 他们总在雨后乍晴的檐廊下,一起看她最喜欢的彩虹。 茗微有点小胡涂。 他们像是有一点点开始。 然后,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两人失去联络。 ☆☆☆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另外一边啦。” 小脑袋顺著男孩手指的方向,很快的见到横越天空的艳丽。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读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因为相信,所以她总习惯在雨后的阳光中寻找那抹天空才有的景色。 檐廊下,两人因为七彩弯桥而微笑起来。 男孩与茗微认识很久了,他们是同一间画室的学生,他知道她最爱彩虹。 茗微的画中,总是色彩鲜活,大量的群青、茜草红、那不勒斯黄,还有绵绵迭迭的胡克绿…… 男孩曾经问茗微,为什么她那么喜欢用胡克绿? 她告诉他,因为那很像茶园的颜色。 她还附注,夏家已经经营茶园几代了。 男孩笑说,难怪她身上总有种清清悠悠的香气。 那是茶的味道嘛,茗微想。 她是茶庄的女儿,连名字都与那绿色的植物月兑离不了关系,她细细告诉他,“茗微”的意思以及念法。 他说她的名字很可爱。 他们学了好久好久的画,茗微的彩料从丹青变成油墨,承彩的素材从宣纸变成画布,题材从花鸟风月变成人物旷野,拿过大大小小的笔,画过很多很多的人,在她的画稿中,有他十二岁的模样、十三岁的模样……直到二十岁的样子。 他的五官变了很多,但个性却还是那个样子,有时温柔,有时恶劣,有时会以为他的耐心已经用磬,但他偏偏又还轻声细语。 彩虹好美好美。 太阳好大好大。 茗微转过头对男孩子笑,却见他好看的脸朝自己靠过来,眼神亮亮的,他的脸好近好近……好近…… 茗微有短时间的眩晕。 “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一声,两声,儿童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著。 薄被里的人伸出柔荑按掉床头那个吵人美梦的凯蒂猫闹钟。 十分钟后,床尾另一个凯蒂猫也开始叫了,“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 茗微起身,按掉床尾的闹钟,坐在床铺上,等待睡意过去。 唔,好困喔。 揉揉眼睛,伸伸懒腰,一秒,两秒,三秒,终於从梦境中回过神来,梦境?咦?她梦到那个喔,哎,二十六年的人生累积的东西也不少啊,没事去梦那个做什么,少年在几百年前就落跑了,没道理还要她梦见他啊。 多少年不见了,茗微连他的模样都不记得了……才怪。 怎么说她也是学了十几年画的人,画过以他为模特儿的许多画像,少年的眉眼轮廓她全记得,包括那最后骗人的言语,不是她在小心眼,是他太恶劣了,居然那样欺骗她,简直可恶。 昔日的美梦,今日的恶梦。 如果可以,她还真想忘记有关他的一切,画像可以丢掉,但记忆却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那道可恨的身影在消失后还三不五时的出现,打扰她平静的生活,都十年了,他是还想怎样啊。 茗微皱起眉,总觉得有点讨厌,难得休假却一大早就梦到这个,她今天运气一定会很差。 拖拖拉拉的下了床,刚好有电话响起。 她没接,让答录机去应付。 “茗微,我是李佩芝,我知道你今天休假,可是听到留言后能不能快点回电话给我,有急事。” 茗微的工作是“台北饭店”文物部的讲解员。 针对外国观光客,台北饭店设有文化回廊,里面展览著各式各样的中国文物,有的是董事长的私人收藏,有的还是向其他博物馆商谈借出的,茗微的工作就是替住在台北饭店的外国观光客介绍古物的历史背景。 一口流利的英文加上甜美的笑容,让她很受观光客的喜爱,工作起来如鱼得水,比起其他部门,她们这群讲解员算是很轻松的了。 打电话来的李佩芝是总经理的特助,跟她们算小熟。 李佩芝虽然有点不像位在上层的人,但那样急躁的语气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拿起了电话,“喂,我在。” “你在啊。”李佩芝很显然是松了一口气,“你的手机不通,我还怕今天联络不到人呢。” “怎么了?” “周珊珊刚才打电话来说她怀孕了。” “她怀孕了啊啊?” 怀……怀孕? 这种时候? 虽然是好事,但对於周遭的人来说,惊愕要比惊喜多,因为这大大的打乱了所有人的计画。 周珊珊是文化部之光,预备替她们到国外争光的哎。 “她打算要生,我们也没有阻止的立场。”李佩芝的语气很是无奈,“不过这么一来,就要找人来替代她出国了。” 茗微嗯的一声,不禁同情起李佩芝了。 台北饭店才刚刚与美国的刘氏集团合并,而刘氏最近在开罗投资了红海之后,根据合约,两家饭店要做一定的文化交流,说白话就是要台北饭店把那些放在超大保险库中的古物借出,好增加红海之后的价值——在埃及旅游还可以顺便看到中国古文物,任谁都会觉得赚到了。 扁是借出古文物当然不够啦,还要连带摆设师与讲解训练员一并外借才够意思,为期到饭店开幕为止。 台北这边选来选去,选中周珊珊。 夫妻感情稳定,个性独立,英语、阿语都很流利,又是政大历史系的高材生,高挑、美丽、气质出众,怎么想怎么合适,她本人也是信心满满,这件事情,早在两个月前就拍板定案,一直以来都非常顺利,没想到一个还未出生的小人儿,就让原本应该是完美的一切走了样。 周珊珊的能力那么好,要找到人来替代她很困难,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有点骑虎难下,不找也不行。 “那现在要怎么办?” “所以我打电话给你啊。” “给我喔。”茗微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给我?” 不,不会吧…… 然,彷佛是为了印证她的想法似的,李佩芝的声音继续笑吟吟的传过来,“我知道你会讲阿拉伯语。” “小韶也会啊。” “小韶穿旗袍很难看,你穿起来比较漂亮。” “那小艾,她穿旗袍很美,而且她一直很喜欢三毛。” “我就是怕她太喜欢三毛了,会中途落跑到撒哈拉去。”李佩芝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想来想去,你最合适了。” “可是……”可是我不想去那里啊,茗微在心里哭喊著。 她认床、认棉被、认闹钟的声音,每天早上一定要吃7-eleven的御饭团,而且还喜欢麦当劳的鲜肉满福堡,开罗的麦当劳听说卖的是羊肉堡,她,她不敢吃羊肉啦,还有,她皮肤不好,容易过敏…… 然,李佩芝这个总经理特助当然也不是当假的,先是跟她讲理,告诉她为什么,然后动之以情。 “如果你不愿意,饭店还是会叫周珊珊去,一个三十五岁的高龄孕妇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要工作……” 然后是点点点的留白,留白的意思当然就是让她想像一个孕妇在异地辛苦操劳的样子。 “三十五岁怀孕实在很辛苦,现在又很热。” “你不是想买房子吗?如果你愿意出公差,不用花钱,薪水加倍,回来后就有头期款了。 “才几个月而已,你还年轻啊,就当去开开眼界,看看别的国家的生活与文化,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番舌灿莲花下,茗微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尤其,李佩芝的小斑压加上周珊珊与老公的温情攻势,她只考虑了几夭,便点了头。 其实,不答应好像也不太行,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实在不好找,一方面也是由於一直以来,周珊珊实在对她不错,进入台北饭店三年,她始终像个大姊姊般的照顾自己,去年感冒声音沙哑,周珊珊替她多代了好几回班。 在知道她愿意之后,李佩芝十分高兴,“茗微最可爱了,不亏我这么疼你,我会替你争取额度最高的津贴,员工原有的福利也换算成台币给你。” 墙上的日历打著一个红圈圈,那个就是她要飞往开罗的日子—— 六月一日。 第二章 清晨五点半,谷天霁驾著车正在前往开罗国际机场的路上,任务只有一个去接一名叫周珊珊的女人。 资料上注明,三十五岁,身长一百七,照片看来是个美女,头衔则是中国文物摆设师以及解说训练员。 虽然说是企业合并导致的结果,但要台北饭店愿意出借那些价值连城的古物及对古物了若指掌的员工,红海之后这里也出了不少力气,为了表达诚意,推手刘于书打算亲自到机场接人,奈何大哥他从昨夜月复泻不止,直至清晨三点,能求助的也 就只有老友兼战友的谷天霁了。 当时,谷夭霁才刚入梦,就被一阵叩叩声吵醒,打开门,一下就看到脸色泛青的刘于书。 “拜托你,帮我去机场接人。”刘于书扶著门框,一副要倒不倒的样子,“我肚子还在痛。” “你的秘书呢?” “他的手机没开。” “我才刚睡,明天一早还要跟费曼教授去皇后谷地。”谷天霁说出自己不能接手的原因,“我大哥习惯早起,我叫他去接人。” 闻言,刘于书露出害怕的样子,“天霍哥最近对我稍有肯定,我不能再出楼子,如果去接个人都出现问题,会很麻烦。” 比天霁皱眉,“你那么怕我大哥做什么?” “因为他很可怕啊。” 比天霁知道刘于书见到自己的哥哥一如老鼠看到猫,不过,他没想到就在自己表明要以费曼教授的工作为主之后,刘于书竟然要冒险自己开车——虽然市区到机场不过四、五十分钟的距离,但对一个肚子痛的人来说,就算是三分钟都很难忍受啊。 见状,谷天霁知道自己不帮忙也不行了。 车子在黎明的天色中朝国际机场前进。 比天霁一边踩著油门,一边在心中盘算著,也许可以利用开罗到皇后谷地这中间的交通时间小憩一下…… 氨驾驶座上放著小妹老早就做好的接人看板——英文拼音的“周珊珊”。 他跟台北饭店的负责人通过电话,据说,是个能力很好的女子,外语流利,知识丰富,照片看起来非常的精明干练。 机场里,像是另一个生活战场。 第一次到埃及的人不免觉得大厅蔚为奇观,这里除了是一国出入口,也像另一个观光景点,服务业抢客人抢得厉害,提供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要什么有什么 比天霁并不排斥这类的非官方服务,相反的,他每次进出都会用到,花一点小钱节省大笔的时间,对他来说很合算。 “谷先生。” 比天霁低头一看,是亚库。 他是个十岁的小男孩,父亲是在机场排班的计程车司机,上学以外的时间,亚库会在机场替人提提行李、跑跑腿,好赚取一些小费。 最近半年,谷天霁进出机场频仍,开罗孩子很精,一次、两次就已经能叫出客人的名字。 亚库抬起头,小脸上是一片灿烂的笑容。“需要帮忙吗?” 比天霁将手中的接人看板递给他,“我要你接一位三十五岁的东方小姐,新加坡航空的班机,接到了人,把她带来停车场找我。” 亚库欢天喜地的接过,拿接人看板是很简单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谷先生给他的小费总是很大方。 看著亚库消失在人潮中,谷天霁又折回停车场。 刘于书如果知道自己的“诚意”被他用一些美金给打发掉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大概又会哎叫个不停吧,可能会觉得,这么门面的工作怎么可以交给一个孩子 比天霁不否认刘于书的考虑有其道理,不过他们这谷、刘两家人,除了他,全都是今年才到开罗的,只有他最了解,亚库虽然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但是在开罗,小孩子有时候比大人还管用。 ☆☆☆ 才刚刚下飞机,茗微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倒也不是说埃及哪里不好或是怎么样,她只是想家——飞离台北不到二十四小时,她的思乡细胞便以一种惊人的速度迅速繁衍,想念御饭团、猪肉满福堡,还有她松松软软的床垫…… 半年耶,她能撑两个月就该偷笑了。 十五天前,她还开开心心的跟同事们在饭店餐厅吃著甜点师傅的新作,那个哈密瓜蛋糕,超级好吃的…… 人生的变化果然是难以预料啊。 当她拿著擦得雪亮的叉子惊叹蛋糕的绵密的时候,怎么样也没想到自己在半个月后,会陷入充满烈日以及滚滚黄沙的地方。 埃及产不产哈密瓜啊? 虽然李佩芝保证会尽快的将蒋克祺与陈雅蕙送过来,只要他们其中之一肯过来,她就可以回台北,但是,谁都知道那两个人现在在拉斯维加斯,那很繁华、很热闹、什么都有的“沙漠公主”饭店替外国人讲述神秘的中国文物,且不论文物交流这个冠冕堂皇的名词,光是想到吃角子老虎的声音,就足以振奋精神了吧。 尽快究竟是多快啊,呜呜。 也许是想家的缘故,让娇小的她看起来有点无助,而也许这样来自东方的柔弱激起开罗人热情的一面,使她在冗长的入境过程意外的顺利。 然后,她看到了……周珊珊的名字。 唉,看来红海之后的工作人员效率也是普通,李佩芝说她已经通知对方,也已经把她的基本资料快递过来,那怎么还是周珊珊呢? 拿板子的是个本地小孩。 茗微走过去,深吸一口气,用她已经闲置两年多的阿拉伯语开口,“我就是。” 亚库给了她一个友善的笑容,“红海之后的周珊珊小姐?” 板子上的拼音的确是周珊珊,茗微很难解释她不是,於是选择了方便的方法——点头承认。 “我叫亚库。” 看到他阳光般的笑脸,茗微终於也笑了,“你好。” “谷先生在车上。”亚库手脚俐落的接过她的行李箱,领著她走在前面,一边赶走机场那些试图拉客的旅馆或是旅行社人员,一边回头解释,“谷先生修补古迹的手艺很好,不过他不太会应付这些人。” 茗微问号直冒,“谷先生?” 台北饭店是跟刘氏集团合并,刘氏哎,谷先生是打哪冒出来的? 见她不说话,亚库很机灵,主动解释,“谷先生跟刘先生是好朋友,他们来回机场都坐我爸爸开的计程车,也让我帮忙买东西,或者是看管行李。” 她喔的一声,“刘先生开饭店,谷先生是古迹修复师,两个人是好朋友?” 所以照理说,原本应该是刘氏的人来接她,现在却由姓谷的带了一个当地的孩子来机场? 亚库又笑了,“谷先生也开饭店。” “谷先生也开饭店?”这是什么情形? “红海之后,谷先生、刘先生都有份,不过谷先生不是专职开饭店的,他还修古迹跟挖古迹,跟很有名的费曼教授一起,埃及南南北北都被他们修补过。” 原来是这样啊。 简单来说,就是红海之后以谷、刘两家为主,只不过谷家的儿子多了一个修复师的头衔。 茗微看著亚库,忍不住一阵好笑。 不是她在说,这亚库说话也太开罗了,他们总有办法把话分成很多次说,把听的人弄得一头雾水。 “你跟谷先生很熟吗?” “我认识谷先生,谷先生也认识我。”他挑选了一个合适的词汇,“他人很好,我之前跟他说想学著修东西,后来他就送了我一些书,让我看、让我了解,老爸说我现在还小,再两年,等我成年再说。” 茗女敕点点头,知道以伊斯兰教徒来说,男子十二岁便已算是成年,这么算来,亚库今年十岁。 才十岁,可是懂的事情还真的很多。 台北的十岁小孩大概都还在玩游戏,可是,开罗的十岁小孩已经开始规画人生,他说将来也想当修复师。 应该是那位谷先生的影响吧,对小孩子来说,如果身边有什么很令人向往的人物,通常很容易就许下要跟那个人物一样的愿望。 不过也多亏了亚库,他很精、很懂得察言观色,见茗微是外国人,於是很细心的将说话速度放慢,也尽量挑简单的词汇说,不算短的路上,一大一小随兴漫谈,虽然有些颠颠倒倒,但不觉无聊就是了,当然,也赶走了茗微刚下机时那种怆然的落寞感。 她遇到的第一个人是个可爱的埃及小孩,这让她多喜欢了这里一些。 亚库指著不远处一辆白色的休旅车,“谷先生就在那里。” 待走近后,亚库拍了拍车门,“谷先生,我把小姐带来了。” 驾驶座旁的车门被推开了,一个男人下了车。 七八点,视线正好,亮晃晃的光线之下,茗微看得很清楚,那位谷先生有著一双有神的眼睛,剑眉斜飞,很高,他的肩膀……在好多次的午后阵雨中,她都靠在那肩膀上小寐…… 比……天霁。 他也看著她,好看的眼中有著难掩的诧异。 茗微整个人都混乱了起来。 他不是去美国了吗?那时候他说要去游学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样就再也没有回来,对於这个从八岁认识到十六岁的人,她已经不想再把他放在心上了,世界这样的大,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茗微心中打翻的东西太多了,五味杂陈的,感觉很难以形容。 许久,还是谷天霁先开了口,“怎么会是你?” 他的声音有点哑、有点不自然,但处在同样情况中的她却无暇去注意他那些微的异常,只因自己心中也是纷乱得很。 深吸”口气,她开口,“周小姐没办法来,我是接替人选。” “怎么没传资料过来?!” “几天前就送过了。” “我……我不知道是你。”谷天霁一直以为自己是凡事无所谓的,直到这个意外发生,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有紧张的时候。 茗微…… 她跟他记忆中一样。 眼睛圆圆的,薄唇微弯,长发软软的散在肩膀上,整个人还是粉粉女敕女敕的,像个洋女圭女圭。 如果那个摆设师兼解说训练员的名字写的是夏茗微,不用刘于书说,他就会来接她了。 这些年来,他常常会想起她,尤其是在绿洲看到海市蜃楼的时候,原因无他,只因为那与彩虹一样都是因为光线产生的幻影。 他接过她的袋子,“上车吧。” ☆☆☆ 车子以一种平稳的速度朝市区前进。 茗微心中有好多问题,可却说不出口,乍见时的震惊已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小小的……自我厌恶。 没错,就是自我厌恶。 他看起来好惬意,这样对她不公平。 命运未免也对她太不好了,恋家的人孤身到千山万水外已经让她忐忑不安,现在又让她在这种情况下,遇到那个不知道该列为想见还是列为这辈子不要再见的人。 氨驾驶座上的人惴惴不安,驾驶座上的人也好不到哪去。 心中当然情绪翻腾,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当他们都还是画室的学生时,见了面,他总会揉揉她的头发,而茗微会给他一记甜甜的笑容,十几岁的他们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承诺,任凭那暧暧昧昧的淡淡情意自然蔓延。 比天霁悄悄斜看了她一眼,她不像时下女孩子一样将头发染色,而是维持著原本旧有的颜色,很黑、很亮。 她的头发很细,模起来像小孩子似的感觉…… 以前的理所当然在岁月流逝中成了不可触碰的禁地,不是不愿意,而是没办法,时间过得太久,而他们之间的误会也始终没有说清楚。 视线往下,茗微的小手握得紧紧的,细致的额上因为热气而沁出一层薄汗。 比天霁在市区边缘停下了车。 茗微好像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到了吗?” “还没。” 还没?那为什么停下来? “你在冒汗,不喝点水不行。”看著她略带迷惘的眼神,他忍不住笑了,”这里很热,要随时补充水分。” 被他这么一说,茗微才发觉自己的确是有点渴了。 她原本有提醒自己要在机场买瓶矿泉水的,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忘记了,加上乍见故人的紧张与无措消抹了她大半的知觉,现在从回忆中月兑离后,才发现气温的确高,车内虽有冷气,但仍然难敌燠热的阳光晒在皮肤上的刺痛感。 比天霁将车子随便停在路边,领著她走入一家小店。 小店的名字很简单明了,就叫做好喝的果汁店。 门口不大,约莫两公尺宽,旁边有个玻璃门小冰箱,里面分门别类的放著已经榨好的果汁,人口横梁上悬著各式果物,一包包,一串串,柜台堆著小山也似的水果,鲜黄的柳橙、红女敕的草莓、棕黄的芒果,依序放好,像个小金字塔,水果山后面是个胖胖的老板。 他笑容满面的询问,“两位要什么?” 比天霁率先道:“柳橙汁。” 他闻言,很快的从柳橙堆中选出几个,转身开始切榨。 茗微看著那叠得老高的水果山,一时之间有点难下决定,有一个绿绿的水果是她没看过的,想试试,但又觉得,万一不好喝怎么办,芒果汁很安全吧,可是芒果台北也有啊,这个绿绿的她是第一次见到…… 她这样的行为,谷天霁全看在眼里。 还是一样啊,胆小又好奇。 他的唇边逸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那个味道有点酸,不过喝下去的时候会反甜。” 她嗯的一声,“那芒果汁好了。”她怕酸。 小店不大,接近迷你边缘,小桌小椅让他们两人靠得很近。 比天霁看著她半垂首的侧面,知道若要等她开口问提往事,那几近不可能,决定主动开口。 “那时候……” 才说了三个字,她的表情已有变化,看不出来想不想知道,但其中的复杂,他却是懂得。 “我没骗你,我是真的去游学,可是才刚刚到,就接到消息说女乃女乃病了,想见见儿孙,我才会连入学手续都没办就直接飞到温哥华,那时候在医院,女乃女乃的病情时好时坏,我们都很怕失去她,真的也没想到那么多。” 茗微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水亮的眼睛直直的看著他,似乎在确定他言语中的真实性有多少。 她仍旧没说话,但表情却温和许多。 他继续说著,“等到女乃女乃身体稳定,她要我留在温哥华多陪陪她,我想也好,反正旧金山那边只是游学而已,不去也无所谓,我当时有打过电话给你,不过你们家的电话已经不通了,一直到八月底,我绕过旧金山去拿我留在住宿家庭的行李,才知道你找过我,回到台湾时,你已经不在了。” 茗微请住宿家庭替她留下的讯息是——因为绿园经营出现问题,父亲已经将茶庄卖连锁企业,所以,他们要搬家了,可也不知道要搬去哪,要他联络她,留言日期是七月中,但当时,他还在温哥华的医院等女乃女乃醒来。 茗微一直没有收到他给她的回音。 少女的心思狭隘,以为是自己多想了,以为自己对他而言并不重要,所以搬家后也没有再试著联络他。 就这样阴错阳差中,他们断了音讯。 当时,他二十,她十六。 而今,整整十年过去,又是夏季,两人居然可以在离台湾很远的地方面对面,真不知道命运安排人生的基准究竟在哪里……茗微感觉很奇怪,并不是感伤,愤怒有,但却没有想像中的多,惊讶退去后,情绪已逐渐恢复。 老实说,他们之间最亲密的时候也只有隐约的暧昧,讲白了不过是少女情怀,根本什么都不是…… 咚的一声,胖胖老板在桌子上放下两杯鲜黄的果汁。 比天霁将颜色较浓的那杯放到她的面前。 “谢谢。”就著吸管,她慢慢啜饮。 好甜,真的好甜。 可是,她喜欢。 虽然这种行为很不大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味蕾上的感觉彷佛可以渗进心里似的,平复了很多坑坑巴巴,包括不受控制的思潮,以及那些沉寂已久的心事…… 饮著甜得吓人的芒果汁,忘了气温的高炽,心思也顺利转移,闷热的小店中,粉红色的薄唇渐渐漾出一抹笑意。 很浅、很淡,但却被三十公分以外的人全收入眼中。 比天霁微笑著,不禁想起很久以前。 那个八岁的小女生,绑著两条辫子,在画室的檐廊下荡著小脚吃糖果的样子,表情很满足,她爱甜,怕酸,表情非常可爱。 非常……非常的可爱。 第三章 红海之后坐落在尼罗河畔。 为了保持新鲜感,已经完成的饭店外墙全用大块帆布遮住,远远看去,就是一栋前后左右都贴著绿色布块的大楼,楼顶是直升机降落地,因此也不可能有什么霓虹,与一般河畔大楼类似的外型、不会相差太多的高度,让红海之后在这美丽的流域边显得……呃,很不起眼。 车子直驶入地下室。 外面烈日与室内阴暗的落差让茗微触目所及尽是黑暗,直过了一会儿,才逐渐恢复原有的视力。 待看清四周的环境之后,她瞬间傻眼。 照饭店规格来说,地下四楼合该是停车场,但这个原本应该是停车场的地方,此时却堆放著水泥包、钢筋、未拆的厚扎马桶座,那用塑胶套保护好的棕色沙发更是一路绵延到尽头。 很显然的,由於正处於施工中,这里成了建材堆放室,地上散著砖块、石头、大小木切,还有一些待装的马桶座。 茗微小心翼翼的下了车,瞥著自己的细跟白色凉鞋,总觉得那几乎看不到原有地面的地方有点不太安全。 丙不其然,正在开后车箱的谷天霁开口了,“走路的时候小心点。” 她嗯的一声,眯起了眼睛,这里有点暗,她只能靠这种简单的方式集中眼睛的焦点。 “看到木板不要踩。” “为什么?”她还正有此打算呢,木板大大的一片,走起来总比那些石块、砖块好走多了吧。 “因为,”他的声音回荡在无人的空旷地下室,“那下面通常有小石头、小铁钉,一滑动,很容易失衡跌……” 话还没说完,已然听到一声惊呼。 “啊!”不大不小的声音中有著懊恼与疼痛。 他转头一看,茗微跌坐在一片看起来很像是浴室门的东西上面,秀眉微蹙,左脚的白色凉鞋已然月兑落,一颗从门板下滚出的螺丝钉在那里转啊转的,很显然,那就是肇事原因。 静谧的空间中,只听见她深呼吸的声音。 她不是故意要去踩他说要避开的地方,只是来不及收脚而已。 他蹲子,声音不觉放柔,“很痛?” 她痛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看看。” 脚踝有点肿,白皙的膝盖渗出一点血丝……对一般人来说,这可能只是小伤,但他知道,她怕痛。 数不清有多少次,她都因为不小心撞倒画架痛到眼泪掉出来。 不是撒娇,只是比别人敏感。 现在的她已经不哭了,但是紧抿的唇瓣却说明了,她很努力的在忍耐这个意外之灾。 “等我一下。” 说完这句话,他又将她的行李锁回车上。 茗微起先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后来才知道他是要空出双手,好抱她上去——她受伤,他帮忙她上楼,很正当,但,她光是想像自己在他怀里的画面,就有种别扭的感觉。 不喜欢他那样坦然,也不喜欢自己这样小孩子气。 靶觉……好像被吃死似的…… 比天霁对她张开双手,看到那结实臂膀的瞬间,她有些犹豫,挣扎了一下,终於还是攀住他的肩膀。 棒著薄薄的夏裳传来的是他的体温,不清楚究竟热的人是他还是她,抑或是两人的温度一起攀升,在察觉到他胸口起伏的瞬间,茗微心脏似乎漏了拍,有点不太受控制。 “抱紧一点。”他吩咐著。 怎么可能好意思抱紧哪,茗微想。 陌生人的话还好,熟人的话顾忌也不多,偏偏他们之间的关系太暧昧,让她难以拿捏…… 好啦、好啦,她承认自己是有点小心眼,但是,要她明明有心事还装成什么都没有,她实在做不到啊。 如果是果汁店那样的距离,她还可以出口我催眠——“你跟他已经过去,你跟他已经过去”,“他不会再影响你,他不会再影响你”,“你可以好好完成工作,你可以好好完成工作”……依此类推,没完没了。 但是现在,他们之间只隔著他的t恤跟她的衬衫,即使是从前那有点情愫的日子里,他们都没有这样的接近。 茗微心有点乱,也没办法像他那样坦然大方。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好模糊回答,“嗯。” “真的抱紧了吗?” “嗯。” “那我要站起来了。”他先行预告著。 随著身体离开地面,她突然有种要掉下去的感觉,反射性的揽紧他厚实的肩膀,那瞬间,她好像听到他一声闷笑。 就物理上来说,他们之间,已经完全没有距离的存在问题。 天哪,真热,她觉得连耳朵都要烧起来了。 “茗微。” “嗯。”脸颊有点烫。 “有个问题要问你。” “嗯。”脸颊像火烧。 “你……”他故意把尾音拉得很长,“你到底是几公斤?” ☆☆☆ 茗微这一生遇到过很多问题。 当初由国昼改学西画的时候,几经挣扎,高三时为了要不要念艺术而烦恼不已,大学时打工的地方有个男生店长老问她是怎么保养皮肤…… 虽然不到阅人无数、历事无限,好歹也是第三年的社会人土,若泰山崩於前,她当然转身跑,此刻的感觉却像有片树叶从上面飘下来,然后刚好落在她的头上,不重,但就是怪怪的。 问她几公斤?.这是哪门子的问题啊? 茗微还没想好要怎么开口,小嘴已经先做出回答,回答也很简单,只有一个字,“啊?” 代表著惊愕,也代表著不可置信。 “我说,”谷天霁笑,那是一种她的反应全在他的意料之中的笑法,“你到底是几公斤?” 茗微确定了,自己没有听错。 重逢以来,他的第一个问题是,“怎么会是你?”第二个问题是,“怎么没传资料过来?”那两个都是出於她代替周珊珊的缘故,真真正正关於夏茗微这个人的第一个疑问,居然是体重机上的数字。 无法理解哪。 她的身材跟工作有关系吗?她来这是要替文化回廊设计古物的摆设方式,包括陈列顺序、玻璃柜的大小斑低、灯光投射的方向,或者是背镜的角度……虽然她很娇小,但是,这些她能应付。 “怎么突然问我这个?”声音还带著疑问。 “因为,”谷天霁的声音带著笑意,“我很久没抱过这么重的女人了。” “我,很重?” “重死了。” 她是很重的女人? “怎么可能?”事关女人除了年纪以外的名声,她的声音一下大了起来,“我才四十一公斤,转机后一直在睡,都没吃束西,现在说不定只有四十,这样哪里重了,你自己体力不好还赖在我头上。” “四十一?”他怀疑的看了她一眼,“经验告诉我,至少有四十六。” “哪有四十六?” “其实女生四十六不算重啊。”彷佛没有听见她的宣言似的,他自顾自的说著,“还在标准范围内。” “我没有四十六。”她再度重申。 “不过五公斤而已,这么计较?” [五公斤的肉很多耶,你有没有去过市场?你知道五公斤的肉多多吗?小山一样,那些肉如果全贴在我的身上,多可怕啊。” 为了女人的自尊与美丽,她很努力的跟他解释五公斤的差别,全然没发现谷天霁眼中促狭的笑意。 他当然知道她很轻,看起来就很轻,抱起来也很轻,只是,他看她实在太紧张了,所以才想到这个方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现在看来,效果奇佳。 她仍然在他的怀抱,但已全然没有别扭的感觉,小脸很正经的在形容著肉摊上五公斤的肉应该有多多,然后用她可爱的声音义正辞严的告诉他,因为自己身高才一百五,所以绝对不可能有四十六公斤。 比天霁调侃她,“怕胖,你还吃那么甜?” 加了糖的芒果汁全部喝完,然后还露出那种好好喝的样子。 “那……只是果汁而已?” “你知道里面有加糖吧?” “我知道啊,所以,”声音突然小了起来,“我只有喝一杯而已。” 小孩子似的语气让谷天霁忍不住笑出来茗微真的跟以前好像,尤其是偶尔出现的小女儿姿态,感觉宛若回到时光之河。 中间的十年时光似乎没有起什么了不起的大作用,茗微没长高,神情也没变,感觉就像看一个小孩子努力装大人一样。 “你在笑什么啦?” 他当然不可能告诉她实话,於是说了一个很普通的理由,“突然想到一个笑话而已。” “骗人。” “茗微变聪明了嘛。” “你不要用那种夸小孩子的语气说我变聪明。” 茗微知道,谷天霁根本不是在称赞她,他语气中有种好玩的感觉虽然她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他觉得有趣,但可以确定的是,绝对跟他口中的笑话没有关系。 想转过头,但又受限於被他抱著的姿势而没有办法,些微著恼之下,她选择将下颚靠在他的肩膀上,看著他背后的风景——虽然只有微光的停车场里什么也没有。 靶觉他好像伸手按了电梯键。 咚的一声,电梯开了,进去后一路攀升、攀升,然后在液晶萤幕显示出一的时候,略微黯淡的绿色光线射入透明电梯,茗微先是觉得奇怪,继而想起红海之后外围的那层帆布。 往上移动中,他稳稳的开口了,“住房部分现在只有十九跟二十层算是完全完工,所有的职员都集中在这两层,所谓的办公室也不过就是空房,你如果要找人,就在这两层,如果可以的话,尽量打电话,不要自己出去。” “我住哪?” “二十楼。” 她嗯的一声,问了刚就想问的问题,“你呢?” “十九。” 他的回答很简单,但是,茗微心中却有些小失望,她说服自己那是因为安全感的关系。 一定是这样。小女生开始自我催眠。 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自从毕业后,她已经很少使用阿拉伯文了,而且临时被李佩芝软硬兼施的派过来,她还来不及做太多的准备,难免会希望跟熟人近一点,即使只是一层楼的差别…… ☆☆☆ 电梯一直往上,直攀至二十楼,终於,又开了。 宽敞的走廊,斑斓花纹的深红色地毯,金碧辉煌的梁柱,仿古墙壁上刻著非常埃及的一切:王朝礼仪、神灵传说,还有一些描述著繁华富庶的彩绘。 茗微的心思一下被撩乱的装璜给吸走了——好……好埃及。 哎,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是直到现在,她终於从文化的角度开始正视自己人在异乡这件事情了。 这样的华丽让她先是想到《尼罗河女儿》这部漫画,后来想想,又觉得自己比较像是走到电影“神鬼传奇”的拍摄地点。 想也知道嘛,尼罗河女儿注重的是凯罗尔跟曼菲士的爱恨情仇,神鬼传奇又有公主转世,又有印和阗、风沙、水谷,还有古书跟黄金,有神,有鬼,有传奇,怎么想都是后者比较霹雳……等等,她想到哪去啦? 一回神,她见到谷天霁似笑非笑的目光。 可恶,又是那样笑。 她欲开口时,一道声音已经先加入了他们,“霁。” 对方的声音很爽朗、很大方,中气十足的,茗微忍不住转过头。 是白人女子,欧洲人还是美洲人也不清楚,金发碧眼的,很符合茗微小时候对外国人的印象,高挑而健美,短发俐落的服贴在耳朵后面,身上穿的是会让伊斯兰教徒皱起眉的背心与短裤。 “玛琪。”谷天霁很愉快的打招呼,“怎么这么快过来?” “费曼教授要我过来催你。”玛琪眼光转向茗微,“这位是?” “夏茗微,台北饭店的古迹陈设员,另有讲解员资格。”谷天霁对略带别扭的茗微露出鼓励的笑容,“这位是玛琪,我工作上的夥伴,我们都在费曼教授的小组工作。” 面对玛琪不甚友善的打量眼光,茗微还是显示出基本礼貌,“你好。” “很高兴认识你。”有点敷衍的语气,很快的,玛琪的目标再度转往谷天霁,“怎么是你抱她上来?” “她受伤了。” 玛琪这才注意到,台北小姐的鞋子只穿了一只,白女敕的膝盖有些微破皮——这算哪门子伤,夸张到连路都不能走,还是谷天霁抱她上来的。 玛琪记得,前几年他们在亚历山卓进行水底考古的时候,她因为不小心,被突然崩落的石块压伤了脚,当时,她半开玩笑的要他帮忙,他笑笑的说他的双手只用来抱古物,然后他给同船的水夫一些钱,要水夫将她安全的背上岸。 她自然是失望透了,但转念又想,谷天霁的个性本来就是这样,久而久之,她也忘了。 真的是忘了,如果不是看到他抱著这个台北小姐的画面,她根本不会想起来曾经有那么一回事。 “再等一下。”谷天霁的声音透出一抹稳定,“我先送她回自己的房间。” “你去整理行李,我帮你抱她进房间吧。” 玛琪说得很轻松,茗微却听得很紧张。 不、不是吧,这个玛琪虽然人高马大又健美,但怎么说也是个女生啊,万一让她不小心掉下来,一定马上裂成两半,光想就痛死了……原本只是攀住比天霁的双手突然用力抓住他肩膀,指甲陷入他的肌肉里。 她没说话,但那讯息就是……不要、不要、不要,千万不要。 她的紧张,透过突然僵硬的身体传达到谷天霁那里了。 “台北小姐看起来很轻,我没问题。”玛琪说完,伸手欲接,却被谷天霁微一侧身,闪掉了。 预料之外的反应让玛琪露出惊讶的神色,“霁?” “我抱就好了。” “可是……” “不差那几分钟。”很坚定的语气。 不过是个人,她又不会故意在他面前摔著她,她曾经从他手中接过价值难以估算的配饰与法老使用过的香精瓶,也不见他有这样小心啊。 “这家伙只是看起来瘦,其实很重。” “喔,这样啊。”玛琪笑得有点不自然,“如果不知道的人,说不定还以为是你女朋友呢,这么小心翼翼的。” 比天霁笑了,不是承认,也不是否认,就是那种纯粹不愿意再继续就这个问题对话下去的样子。 玛琪与他认识快十年,自然懂得他的耐心已经到了边缘。 他是个有风度的人,向来不会让人难堪,但也正因为如此,她反而难以拿捏与他的距离。 “我去休闲室喝咖啡,你好了再叫我吧。”玛琪撑起笑,“很高兴认识你,台北来的小姐。” 她的身影很快的消失在灿烂辉煌走廊的某扇门后面。 茗微看著谷天霁,一时之间还无法理解为什么玛琪对自己会有敌意,“她为什么叫我台北来的小姐?” “难道要叫你台北来的先生吗?” 茗微美目瞪著他。真是可恶,他明明知道她不是那个意思还这样接!他们又不是故意在这里表演暧昧,她脚痛,那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况且,让女生抱自己,她实在觉得怕怕的。 那天,谷天霁把她送入二十楼的一间大套房,五分钟后,她的行李也上来了,他吩咐她好好休息,然后给了她几个可能需要的电话号码。 那天下午,茗微因为长程飞行加上气温乾热,体力不支的倒在床上休息。 望著灿然生辉的挑高天花板,一时之间她还不敢相信下机后发生的事情——才不过几小时而已,怎么感觉好像过了很久。 身体很累,心理,感觉好像也有点超过负荷了。 茗微将脸埋在枕头里,细细的整理自己的心情,也不是讨厌,只不过……只不过……哎…… 第四章 充当办公室的豪华套房中,茗微终於正式拜见了红海之后的管理阶层——总经理谷天霍、执行长刘于书。 刘于书脸圆圆的,感觉还不坏,尤其是他眯起眼睛的时候,茗微会忍不住想到好喝的果汁店的老板。 至於谷天霍,太明显是谷天霁的哥哥。 名字很像,脸也有七分神似。 但谷天霁的感觉比较不羁,是那种骑哈雷机车的人,而谷天霍,就是一脸大哥的样子,很严肃、很沉得住气,是那种开宾士汽车的人。 喏,他们已经面对面五分钟了,谷天霍还在研究那为什么会晚到的人事资料,严峻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 真是不好的感觉哪。 茗微将脸转向窗外。 虽然说红海之后外观全用绿色帆布盖住,但是在十九、二十这两层有管理人员住的房间,帆布都有掀开,因此,她还是可以看得见窗外的景色。 面向尼罗河呢…… 清晨六、七点醒来的时候,她看到河面上有风船还是帆船之类的东西飘来荡去,距离太远了,看不清楚,不过老实说,当时还真有点惊讶,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尼罗河上不可以有东西似的…… “夏小姐。” 茗微连忙正襟危坐,“是。” 比天霍稳稳的开口了,“我会派人赶紧到本地机关申请新的工作证,快的话大概三、四天就可以下来。” 刘于书接著补充,“饭店一、二楼的休闲设施已经完工了,随时可使用,如果夏小姐想去附近逛逛,我可以请秘书安排导游给你。” 茗微知道埃及对签证的限制很严格,既然他们接人板子上的名字都还是周珊珊,她也没期望工作证会修改。 三、四天啊……人生地不熟的,要去哪? 何况,夏季的开罗实在是太热了,客人少到连饭店都不惜打五折抢生意,她可不认为自己有抵抗烈阳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她是来这里工作的,她在这不只是夏茗微,还跟台北饭店画上等号,她不希望因为自己贪玩而让刚与台北饭店合并的刘氏觉得不满。 她端正身子,“虽然暂时不能工作,但我想先看一下文化回廊的设计图。” “这不急。”刘于书说。 “先行准备比较好,我知道大小苞距离转折,才能先设计路线以及讲解流程。喔,对了,我房里的电脑缺两套绘图软体。”她接著说出软体的名字,“不灌的话我没有办法先做预视效果。” 比天霍看著茗微,俊肃的脸上出现一丝笑意。 很可爱的女孩子。 五官清秀,个性也很认真。 在她一本正经的要著绘图软体的时候,他好像有点知道,他那个凡事都不在乎的弟弟,为什么会在去皇后谷地前特别要他关照这个女孩子 “台北那边来的摆设师是我以前的朋友,她有点呆,帮我多留心。” 所以,谷天霍亲自见她了。 以前的朋友?谷家移民超过十年,天霁居然还记得,光凭这一点,就足以挑起他的好奇心了。 “你不用特别关照她,稍微注意一下就好了。” 一句交代已算稀奇,连续交代两次,真是…… 天霁跟任何人都维持著一种不卑不亢的关系,与其说他们像兄弟,不如说像朋友,两人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互不干涉,也没有什么需要特别交代的,多年来皆是如此——这次,是少数的例外。 他知道天霁很尊敬费曼教授,所以不可能婉拒费曼教授的小组召集,但很显然的,他不太放心这个“以前的朋友”。 比天霍好似想起什么似的,但很快的,又恢复了平常的神情,“我会找人处理电脑的问题。” “谢谢。” “于书,麻烦你先出去,我有问题要私下跟夏小姐谈。” 这句话一出,不只刘于书有点惊讶,连茗微都觉得怪。 私下谈?他们又不认识,有什么好私下谈的?怎么说都还是第一次见面啊,若是工作的事情,不需要遣开那个脸圆圆的刘于书吧? 随著刘于书的身影消失在金色木漆大门后面,面对谷天霍脸上那抹她无法解读的神情,茗微觉得自己好像待宰羔羊。 “夏小姐。” 她一双漂亮的眼睛看著他,让他知道自己有在听。 坐在皮椅上的谷天霍露出友善的笑容,“夏小姐跟天霁认识?” 比、天、霁? 意料之外的问题让茗微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怔了一会儿,让问题又重新从脑袋跑过一遍后,终於嗯了一声。 头是点了,但心中问号却直冒,怎么又扯到谷天霁啦? 这三个字已经烦了她两天,好不容易她的心思收敛了一点,他这样大剌剌的问出来,感觉好讨厌,想讲不认识,不过如果他一问谷天霁,牛皮就戳破了,基於此,茗微没有否认。 “很熟吗?”谷天霍还在微笑。 “我们已经十年没联络了。” “不过他还记得你。” 那有什么了不起,我也记得他啊,茗微想。 又不是说变化多大,她没长高,他没变胖,他们的脸基本上跟以前的差别并不大,认不出来才奇怪。 见她不懂自己的意思,谷天霍补充道:“我弟弟在埃及生活了快十年,朋友很多,但是除非人家主动拜托,否则他不会多事要人关照某人,不过前天,他出发前却突然跟我说,要我多注意你……” 话还没说完,门砰的一声开了。 比天霍皱起眉,茗微转过头,只见闯进来的是个美艳孕妇。 “好啊,夏茗微,你果然来了。” ☆☆☆ 记忆是种沉淀体。 虽然无形,却会因为外力的触及而呈现,进而唤醒过去的一切,触及的原因很多种:脸孔、香味、颜色,甚至於无从回忆的声音…… “我早就知道我们的缘分还没有完。”刘于甄接著说。 声音……好熟…… 茗微站起身,跟她对看,那高高在上的神情、千娇百媚的姿态……一秒,两秒,三秒,突然间她啊了出来,“刘、刘于甄。” 刘于甄娇媚一笑,“可不是。” “你……你怎么在这?” “什么叫我怎么在这?没礼貌。”刘于甄笑咪咪的拨掉茗微指著她的发颤手指,“还好你叫得出我的名字,如果你忘了我,我会伤心的。” 看著记忆中熟悉的高昂笑容,茗微忍不住骂自己胡涂,怎么到现在都没有想到。 她明明看到刘于书的名字了,居然没想到刘于甄。 笨啊,夏茗微。 只能说跟谷天霁重逢的惊愕太大了,震得她头昏眼花回不过神,才会忘记刘于甄这个人。 “你不要这个样子嘛,我一听说外派人员叫夏茗微就马上跑过来了耶,你居然连一个拥抱也不给我。”刘于甄撒娇道:“好歹说来,我们也算认识了很久啊,我可是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呢。” 面对她的步步逼近,茗微能做的就是后退、后退,再后退,然后在小腿肚碰到沙发边缘的时候,倒在沙发上。 茗微伸手捏了捏自己的脸颊。呜,会痛! 会痛就是真的。 会痛就不是作梦。 她以为她跟刘于甄的孽缘早已结束,没想到…… 由於周珊珊的意外怀孕,她到了红海之后,在机场认识了叫亚库的小男孩,在停车场见到了谷天霁,然后看过白人女力士玛琪朵,附带的,在震撼重逢的两日后遇见了当年的天敌。 刘于甄靠近她,神采飞扬的笑著,“你还在介意以前的事情喔?那时我还小,不懂事情嘛。” “我一点也不介意,可是,你可不可以站在原地,不要一直靠过来。”不是开玩笑,茗微是真的有点怕。 “哎哟,茗微好无情喔。” 茗微?以前明明叫她小矮人的。 她跟刘于甄的恩怨其实很简单,就是少女心事而已,说白了,就是一种没有正式宣战的情敌关系。 比、刘两家交情一向很好,两家的孩子几乎是一起长大的。 比天霁当刘于甄是妹妹,但是刘于甄年纪渐长之后却喜欢上了他。 接下来就很像连续剧,十四岁的刘于甄开始狂黏她的天霁哥哥,除了例行家庭派对之外,也一起到画室,然后她会对茗微说一些“天霁哥哥是我的,谁也抢不走……”之类的芭乐台词,阻挠那其实还没有开始的一切,虽然是纯粹撒泼,但由於气势十足,茗微也实在有些怕。 比天霁,加上刘于书,早该等於刘于甄了啊! 天哪,她怎么会没有想到。 茗微看著刘于甄神采飞扬的脸,感觉自己好像抽到了下下签。 下……她的眼睛突然定在一个微凸的球体上。 球体的位置是刘于甄的月复部。 是……谷天霁的吗? 曾经有一次,茗微在台北街上遇见以前画室的同学,同学跟她说,他们两人后来都没学画了,听说两家一起移了民。 一起移民,刘于甄又那样的喜欢他…… 两天前,谷天霁替她把行李送回房间后就没有再出现过,听说不知道要去巴尼哈山的坟地,还是什么古努比亚的水坝之类的地方,她也不太懂,反正是一个很拗口的地名,时间太短,没机会问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刘于甄的肚子真的像颗球。 也许他被感动了,然后很自然的同她结了婚,有了孩子,夫妻一起到双方家长投资的地方工作…… 就在茗微陷入自己的想像中的时候,一旁,谷天霍已然不耐烦起来,“没事不要来我这里。” “人家想见茗微嘛。” 别人会怕谷天霍那张棺材脸,她刘于甄可不会怕。 从小看到大,她早就没感觉了。 “天霍哥,你不要小看这个正在神游的小矮子喔,她啊,当年可是把天霁哥哥迷得晕头转向的。” 闻言,谷天霍皱起眉,“注意一下你的形容词。” “本来就是嘛。”刘于甄看了眼还在出神状态的茗微,十分放心的继续爆料,“之前天霁哥哥从加拿大回来时,不是有一阵子特别阴沉吗?原因就是她,她家的茶庄好像周转不灵,一家子突然搬走,整个画室都没人知道她搬去哪,天霁哥哥就很失落啦,我后来觉得,他会选择到开罗读书,根本就是自我放逐嘛。” 这边,两人迅速交流。 另一边,有个人终於回过神来。 “刘于甄。”声音梦梦幻幻的,“你肚子里的宝宝是男生还女生?” 听到自己的名字,原本在跟谷天霍讲话的刘于甄立刻转过头来,给了一记媚笑,“男生。” 茗微点点头,男生…… 她可不是嫉妒,只是有点意外而已。 “谷总经理,如果没事的话,我还有一些资料要整理。”语毕,她站起来,在两人略带诧异的目光中离开那间富丽堂皇的办公室。 恍神中,完全没听到刘于甄最后的喊话。 “夏茗微,你怎么了啊?干么装作没听见我讲话,我告诉你,你现在不理我没关系,我会烦到你理我为止,听见没有,小矮子?” ☆☆☆ 就在茗微工作证下来的隔天,楼下警卫打电话上来说有个叫亚库的小孩找她,问她让不让人上去,她心存疑惑的说好。 一见面,亚库笑咪咪的说:“谷先生要我过来陪伴你。” “陪我?” 罢开始茗微还想,她堂堂一个大人,还需这个十岁小孩来陪伴?后来事实证明,还真的挺有用的。 他帮她采买了一些零食、惯用的文具,以及邮寄物件,如果没有这个小孩,她还真的不知道该托谁帮忙才好,总不能去找谷天霍或者刘于书说“请帮我买两盒糖果”,或者“我习惯用某牌子墨水”吧,那感觉很欠揍。 但是……谷天霁跑都跑了,安排这个小家伙给她是什么意思啊? 完全在状况之外的茗微,已经自动把谷天霁与刘于甄小孩的爸爸画上等号了。 也许是刘于甄每天跑过来找她,激发出她潜藏二十六年的爆发力,她发了狠似,在工作证下来后的短短一个月内搞定所有的摆设工作。 她完成了。 无论是顺序、灯光、玻璃柜大小斑低,她连语音导览都录好了。 戴著手套,她小心翼翼将台北饭店借出的古物放入玻璃柜,调好湿度以及温度,文化回廊成了红海之后第一个完全完工的部分,而且比他们原先所预计的超前了一个半月。 刘于甄看到后啧啧称奇,“夏茗微,你还是不是人哪,你动作这么快,这样比起来,我们训练部门不就显得很弱?” 那也没办法啊,茗微想。 她现在可是力拔山兮呢。 同样姓刘,刘于书的说法就社交多了,“夏小姐的工作能力真是让人佩服。” 由於刘于甄的刺激,茗微在开罗替他们示范了台北人的工作效率,然后呢,她还有很久的时间,要怎么过? 啊,有个朋友在这里就好了,她可不是在想谷天霁,只是,希望有个不会罗唆的熟人而已。 倒在大床上,已经闲置两日没事情做的茗微半眯起眼睛。之前还想说要一起工作,常常碰到面会尴尬之类的,结果什么事也没有,接了她,他就跟那个玛琪朵走人了。 然后刘于甄每天来,把她烦得要死。 刘于甄很坚持她是为了当年的事情不理睬她。 她们的对话通常是—— “我已经跟你道歉了嘛。”刘于甄总是娇滴滴的这样开口。 “我真的不在意。” “那为什么都是我来找你,你却不找我?” “因为我要工作。” 天知道当年已经是多久以前了,她之所以不想理她,纯粹只是话不投机……好啦,她承认是有那么一点点羡慕,跟一点点吃醋的成分在里面。 因为刘于甄看起来很幸福,相形之下,她就很悲惨。 别说丈夫,连个男朋友都没有,从台北到中正机场那天,还要李佩芝送她,想想,感觉还真凄凉…… 叩、叩。敲门声传来。 茗微从床上翻起,心想谁啊? 虽然饭店还未开张,但已有门禁,受训员工都在楼下,会来敲她门的只有管理阶层的人,谷天霁不在,谷天露有事情暂回美国,扣掉这两位,数来数去就只剩谷天霍、刘于书、刘于甄,其中,又以最后一个机率最高,原因无他,因为她每天至少有一次开门是看见刘于甄的脸,而今天,正好还没见过。 她拉开了门,“刘于——啊。” 俏脸怔住,樱唇微张。 因为站在深红色地毯上的不是刘于甄,而是那个不知道去了巴尼哈山的坟地,还是什么古努比亚的水坝的谷天霁。 他看起来……好脏。 脸黑了,头发乱了,白色衬衫的领口有些微的污渍,感觉好像刚历经一场沙尘暴一样。 他对她微笑。 很好看的微笑。 他伸出手,好像想模模她的脸颊,但看到自己污脏的手后,似乎就算了,然后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东西给她。 她被催眠似的接过,“这是什么?” “糖果。”他答得很简单,“样子有点丑,不过味道还不坏。” “你……特别带回来给我的?” “你说呢?” 又来了,每次都这样,不把话讲清楚,不是叫她想,就是叫她猜,她又不是他,怎么懂得他在想什么? “换件衣服,我带你去吃饭。” 第五章 开罗市区就像大部分的城市一样,充满了车子、行人、招牌,以及各种想得到与想不到的商家。 电影院、露天咖啡座、卖银器的小贩、香料店,还有看起来很平民的小吃店,以及似乎入选饼米其林餐饮指南的高级餐馆,就这样,没有规画,以一种“违和”的姿态交错出现在繁闹的大街。 比天霁斜看了副驾驶座上的茗微一眼,忍不住微笑——双眉清扬,薄唇微弯,她的脸上,有种小孩子看到玩具时的新奇神情,单纯得让人觉得好有趣。 将车子转了个弯,他问:“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哪里都可以吗?” “只要单日可以来回,都可以。” “我想想。”才刚说完这三个字,茗微很快又补充,“你车子开慢一点,我可能要想一下。” 闻言,谷天霁脸上笑意更甚。居然要他放慢速度?看来她想去的地方应该不少。 车子在繁华的市街上慢慢的兜著,当克莉斯汀的唱片转到第三首的时候,她下定决心的说:“我想好了。” “去哪?” “由你决定。” “哈哈哈。” “不要笑啦。” 他笑得更大声了。 亚库是个很尽责的人,由於付钱的人是谷天霁,因此当他从皇后谷地回到开罗,亚库立即巨细靡遗的将这一个月的事情,一一告知,包括她居然只出门过三次。 一次是被刘于甄拖著陪产检,两次是她皮肤过敏,出去看医生。 虽然红海之后的周边休闲设施很多,但是一个月只出去三次,还是很惊人的纪录。 她应该是闷坏了。 既然哪里都没有去过的话,那么—— “尼罗河的落日跟金字塔的落日,选一个吧。” 茗微毫不犹豫的回答,“金字塔。” 红海之后就坐落在尼罗河畔,这些日子以来,不管是日出日落,甚至是日正当中,她都看过了,反倒是金字塔,至今无缘一见。 车子转个大方向。 应该是逐渐偏离闹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路上却有种前面是观光重地的感觉一直出现。 行车的时间不会很长,然后,一个漂亮三角形的小土堆进入茗微的眼中,乍见之下的感动,让她自然而然的啊了出来。 “就是那个对不对?”眼见小土堆越来越大,她的心情也越来越好,“他叫什么名字?” “吉萨。” 对,就是吉萨,她居然忘记了。 之前她好像在国家地理还是探索中看过,吉萨是个了不起的地方,有让拿破仑吓一跳的金字塔,还有游客们必定朝贡的缺了鼻子的人面狮身……缺了鼻子……缺了鼻子就要补啊,讲到补的话,当然就是修复师了……哎,好啦,她承认自己对某些事情还满挂心的。 虽然说是他把她从机场接到红海之后,但由於当时两人都处於惊讶之中,所以也没交换太多言语。 其实,她原本是想要来一场成熟的重逢的,奈何天不从人愿,意外太多,害她现在得像小孩子一样别扭。 ☆☆☆ “在想什么?” 二十六岁还发呆实在是有点丢脸,因此茗微想也不想就先否认,“没有啊。” “那为什么还不下车?” 咦,下车? 她将视线拉回,车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下了,画著几个停车格的旁边是一外观已完全观光化的欧式餐厅,线条流利,乾净清爽,顺著望过去,除了几栋高低外型都参差的建筑之外,便是相邻的吉萨金字塔阵。 她不知道车子定住多久了,却知道谷天霁脸上就是那种抓到有人睁眼说瞎话的笑法,她赶忙下车。 他轻推了她的纤腰,“进去吧。” 推开门的瞬间,她听到风钤的声音。 原木吧台,原木高脚椅,吧台后面有咖啡机以及一些看起来还不坏的酒,桌椅都小小圆圆的,精心雕琢出来的粗糙,令茗微想起前两年出差法国时去过的某家店。 一个约莫三十岁的西方男子嘿的一声,走过来与谷天霁拥抱,“怎么有时间过来?”语气透著颇大的兴奋,听得出两人十分熟稔。 “跟朋友来吃饭。”谷天霁很自然的替他们做了介绍,“夏茗微,我们饭店的文化回廊摆设师与解说训练师。丹尼尔,他是法国人,餐馆的投资者。” 茗微连好都还来不及说,立刻被拥抱了一下。 “你真美。”丹尼尔用一种很夸张的语气说。 “结了婚就不要乱献殷勤。”谷天霁不著痕迹的将她拉到身后,“我们很饿,帮我们安排位置吧。” “没问题、没问题。”丹尼尔旋即唤过一位侍者,“带两位上去,给他们最好的位置。” 侍者满脸为难,“可是楼上是预约席。” “没关系。”丹尼尔说得很轻松,“把牌子拿起来就好了。” 就这样,两人上了二楼。 直至坐下,茗微才发现小店的特异之处。它在一个很巧妙的位置,刚好可以将遥远的金色巨塔收入眼底。 她看看远处,又看看小圆木桌另一端的谷天霁,他敞开的领口悬坠著七彩石,顺著结实的手臂往下,转弯,手指上没有戒指。这手没有,那另外一手呢?唔,也一样,奇怪,怎么会这样? 看她的大眼睛在他的双手上不断梭巡,小睑透著疑惑,他忍不住开口问:“我的手上有什么吗?” “不是有什么,是没有了什么,所以觉得很怪。” “好吧,那这上面该有什么?”虽然她的问题又多又怪,但他倒也不会觉得不耐烦。 “婚戒啊。”理所当然的语气。 “婚戒?” 见他丢出的是问号,她很好心的解释,“结婚戒指。” 什么话?他当然知道婚戒就是结婚戒指,但问题是他手上为什么必须要有那个东西? “谁告诉你我结婚了?二” 她张开小嘴,“就是……” 咦,对喔,的确没有人跟她说过谷天霁结婚了,那诡异的结论完全是她从谷、刘两家是世交,一起移民,刘于甄从小喜欢他,而且,她肚子又大了判断来的。 当然也不只是这样啦,这一阵子,刘于甄老是在她耳边天霁哥哥长、天霁哥哥短的,要她不想成这样也很难,怎么说她也只是个普通人嘛,会归纳出这样的结果也是理所当然的,只不过,看谷天霁一脸预备兴师问罪的表情,她就知道自己猜错了,话已说出,她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就是……就是啊……”这样的苟延残喘。 “忘记是谁说的了吗?” “嗯,也不是啦。” 见她一副很想把脸埋进盘子里,结结巴巴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谷天霁心中已然有底。 他身边在状况之外的人只有一个。 他身边唯恐天下不乱的也只有一个。 然后,当“状况之外”遇到“唯恐天下不乱”,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也不是太难想像。 彷佛说好似的,丹尼尔端著木盘登登登的上来了,在茗微前面放下一盘餐点和一杯琥珀色的酒汁,十分友善的说:“我老婆说要招待你。” 茗微的大眼睛打出了问号,“你可能认错了,我在这里不认识什么人。” “没错、没错,爱丽丝说是你。” 她还仙度瑞拉呢,爱丽丝……慢著,爱丽丝? 上上星期,她被拖著陪刘于甄去产检的时候,那个护士是怎么唤刘于甄的?好像就是爱丽丝…… 丹尼尔笑咪咪的开口,“我前阵子比较忙,谢谢你陪她去产检。” “不、不客气。” 面对谷天霁那似笑非笑的目光,茗微脸颊忍不住辣烫起来,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呆,一方面是觉得丢脸,相形於他的自然,她不是显得太介怀了吗? 这段时间以来,她把时间与精神全花在文化回廊上,得空的时候,会跟亚库聊天,偶尔,也会想到如果有机会跟谷天霁面对面,要说些什么,她已经全部想好了,真的。 包括场景、对话都在她的想像范围之内,她想要一个成熟且优雅的重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的胡乱猜测明明白白泄漏出她的心事,感觉好像即使经过多年,她还是没有什么成长一样。 带给埃及无数经济效应的吉萨金字塔就在触目所及的地方,合该是十分吸引人的,但茗微却无心欣赏,低著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著盘子里不知道是什么肉的东西,她清楚知道自己的耳朵还红著。 “茗微。”谷天霁突然唤她。 她征了怔,不明白他的语气为什么好像有那么一点温柔。 他看著她,突然笑了,“没事。” ☆☆☆ 后来连续好几天,谷天霁好像变成她的专属导游似的,只要是她想走一走的地方,他都会奉陪,去参观了博物馆,也去了市集,茗微买了蒙脸纱——虽然明知道用不上,但是她还是买了。 香料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但是香水却是。 她喜欢上小贩大力推荐的“埃及艳后用的香水”,说实话,她并不相信瓶中的香气曾经出现在埃及艳后的身上,也不相信这瓶小东西可以让身边的人都迷她迷得要命,但由於那味道甜甜的,闻起来很像年幼时杂货店里卖的那种水晶糖果,所以她买了一些。 她与谷天霁也许是因为相处的时间长了,曾经认识很久的两个人渐渐又熟稔起来,她可以很自然的跟他说话,聊新闻、天气、影视明星的八卦,偶尔,也会讲一些正事,例如工作方面的事情。 “你都没有其他事情喔?”卖银饰的摊位前,茗微拿起耳环,一边对著镜子比较哪个适合,一边问:“最近没有工作吗?” 比天霁微一笑,眼中有著调侃,“你把我讲得好像是无业游民。” “一下在饭店出现,一下又跑到好几百公里之外;一下为了跟商务人士洽谈而西装笔挺,一下又因为爬某个洞窟而把自己弄得像流浪汉。我不好抓你的时间跟当时的工作内容啊。”小女子的声音显得很无辜,“而且我也怕你因为陪我而耽误到自己本身的工作。” “如果我要去工作呢?” 茗微嗯的一声,又要去巴尼哈山的坟地……呃,不是,他后来纠正她,那次他的目的地是皇后谷地,不是她口中的地名。 “我下星期开始要去亚斯文。” “跟玛琪朵吗?”那个大力士女生。 他轻捏了下她的耳朵,“她叫玛琪,不是玛琪朵。” 她嗤的一笑,不去理会他的纠正。现在想来,玛琪朵还真像好莱坞片中可以陪著男主角上山下海的那种女主角,勇猛无比,可以做到所有的事情,几乎是一个满分的夥伴。 只是夥伴而已,谷天霁是这么说的。 这阵子因为天天相处,她慢慢的从状况外到了状况中间,不了解的事情还很多,但至少,该知道的都听说了——本人说的。 例如,他是怎么到开罗读书的,后来又是因为什么契机一直留了下来。 他很尊敬费曼教授,也很肯定玛琪朵的工作能力。 在修复古迹之馀,他会接下一些短期的讲师工作,帮助更多对埃及有兴趣的外国人了解这个地方,家里生意资产丰厚,但那不是他的兴趣,有硕士学历的他正在准备博士论文,他希望将来能跟费曼教授一样,一边教书,一边主持一些重大的修复或者是挖掘计画。 然后,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天哪,她怎么又想到了这个,又不是丑到没人要,怎么老是这样啊? 那个香水小贩根本骗她嘛,依现在的状况来说,别人不但没有为她转,反而是她自己开始打起陀螺,我转,我转,我转转转…… 好不容易定住心思,她想起他刚才说的事情,遂开口问:“你的‘下星期开始’是什么时候?” 今天是星期三,照西历“到下星期”有四天,如果照埃及人周五是假日来算,那么就只剩两天,虽然都算对,但是感觉大不同。 比天霁一笑,“变聪明了嘛。”居然会想到这个。 “我本来就很聪明。” 他指著小贩车上堆得高高的甜食,来个随堂考,“这是什么?” 她看著那渗著果汁味道的绵软物体,信心满满的回答,“乌玛里。” 他做了一个答对的手势——看来,她适应得很快。 这一阵子下来,她已经不觉得吃小羊肉是没人性的行为,习惯了宽扁豆料理以及橙汁糖浆,知道薄荷甜茶的喝法,上街买东西也能杀到正确的底价,融入城市的速度,超过他所想像的快速。 “谷天霁。”她唤他,声音甜甜软软的,“你还没说是什么时候要去亚斯文。” “星期一。” “玛琪朵也要去吗?”她很介意这的。 虽然她不是很聪明,但也不会太笨,仔细想想,不难知道玛琪朵喜欢谷天霁,从头到尾,她对自己的眼光就是打量再打量,好像非得看出一个所以然来一样。 李佩芝跟她说过男人很脆弱,玛琪朵又美,如果她真的对谷天霁出手——虽然他说自己只把她当工作夥伴,但若美人开始微笑献殷勤,难保他还能说得如此断然。 “她没有。”谷天霁又笑了,“你在我面前这样说没关系,但如果她在,就不可以这样,知道吗?” 她横了他一眼,“罗唆。” “知道了就好。” 回程车上,思绪不知道怎地就绕著玛琪朵转。 茗微其实还有办法勾勒出大概的印象,但始终无法顺利想起她的样子——高头大马……高头大马的人很多啊;金发碧眼……东方人眼中的外国人好像都是这个样子。 遍纳不出来后,她也懒得想了,告诉自己“反正见到面后就会想起来”,很快的把问题丢在脑后。 车子回到了红海之后。 两人很自然的往顶楼的餐厅而去——继文化回廊跟仕女按摩区后,第三个完工的部分,也是红海之后唯一以英国式风格为主的地方。 挑高的天花板,四面落地玻璃窗,厚地毯,让观光客们可以放松的舒适座椅,以及高度适中的桌子,感觉流利而宽敞,虽然没有大厨跟侍者,但由於不在绿色帆布遮蔽范围内,有冷气的空间里不但光线充裕,视野更是令人流连忘返。 茗微喜欢在这里看落日黄昏。 看著黑幕渐降,横过河流的桥上点著黄色灯光,她曾跟他说眼前的景色让她想起布达佩斯,但又惹来他一阵好笑。 落地窗很大,她总是趴在窗子前面,直到天空没有颜色为止。 刘于甄曾经说她这个行为大梦幻,但谷天霁却告诉她,人要懂得发掘让自己高兴的方法——在这一点上,她认为他说得很对。 电梯门打开,她忍不住啊了一声,“已经变成深橘色了。” 谤据过去几日的经验,开罗很快会被黑幕所覆盖,当什么都看不见了,就要各自回房,他十九楼,她二十楼,他们当然不可能像情侣一样,在房间拿著电话讲,要再听到对方的声音,得要等到隔天才行。 深橘色,他们很快就要说晚安了。 听出她的惋惜,谷天霁安慰她,“明天还有。” “我又不是只来这里看落日的。” 她侧坐在厚厚的地毯上,目光望著所剩不多的美丽馀晖,全然不知身后的男子因为她的一句话陷入思索。 我又不是只来这里看落日的。 那么,她介怀的根本不是落日,而是时间。 扁在前方,勾勒出她纤细的身形——他又想起她在画室的檐廊上吃糖果的样子,她是画室里个子最小的学生,名字写得歪歪斜斜,但拿起炭笔却有模有样,他还在画四方体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画半身人像了。 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好小”。 他以为她跟以前一样好懂,直到刚刚她不经意月兑口而出的那句话,他才意识到她的心思所在。 他走过去,从后面轻轻的拥住她,怀里的人瞬间变得僵硬,抓紧裙摆的手指显示出不安,但却没有推开他。 “茗微。” “嗯?” 他将脸埋在她削瘦的肩膀上,嗅著她身上的淡淡甜香,说了很多年前,他就想告诉她的那句话。 第六章 如果现在擦玻璃的工人刚好悬在窗外,一定会以为房间里住的那个只裹著床单的女人是神经病吧。 夏茗微,二十六岁,此刻坐在床铺上,神情呆然。 她她她她她,跳过牵手,跳过接吻,昨天晚上,她一个失神,就被谷天霁挥出全垒打。 喔,原本原本,她只是要看夕阳的啊,他们怎么会在餐厅因为一个简单的拥抱延展成热吻,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呢? 他徵询的眼神,她默许的回应…… 然后两人一路吻,一路进入她的房间——从顶楼下来,她位在二十层的房间比较快。 她是不是太没用了啊,一句我喜欢你,就让她意乱情迷的败下阵来,那四个字在她心中造成很大的化学效果,理智随风散去之后,她就……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她喜欢他的吻,也喜欢他的细心。 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谷天霁半夜离开,离开前跟她说,要她睡一会儿,他明天早上再过来。 想起昨天晚上的激情,俏脸忍不住一红。 不行、不行,再想下去她要变成了。 她连忙跳下床,裹著床单跳入浴室,不一会儿,传来哗啦水声。 一个小时后,小女子已然打扮妥当——淡妆,马尾,柠檬色七分袖上衣,及膝薄纱裙,光滑的脚踝下踩著白色的凉鞋。 注视著全身镜中的身影,茗微点点头。很好,非常完美,是适合夏日的小名模装扮。 此刻,她正准备去做恋爱中人一定要做的事情,叫做“给对方一个惊喜”。 他应该也早醒了吧。 他们可以去“西亚饭店”吃早餐兼顺便观摩人家是怎么接待客人的,她对西亚的香草蛋糕跟蜜土司一直念念不忘,还有,那里的咖啡很好喝,派饼甜蜜,有著满满的草莓香味…… ☆☆☆ 电梯里还微笑可人的茗女敕在出电梯的时候,脸就僵住了——玛琪朵居然站在谷天霁的房门口。 她笑得开心,他没穿上衣;玛琪朵微笑,谷天霁颔首,满天飞舞的阿拉伯文以 及令人眼花撩乱的手势,画面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就叫做相谈甚欢。 这个“给对方一个惊喜”计画很显然的收到了负面效果,因为,她没有给到谷天霁惊喜,反而给自己惊吓。 玛琪朵在开罗市区另有住处,她怎么会来这里? 比天霁他干么又不把衣服穿好? 他们知不知道这样很容易让人家误会? 茗微试图把身子缩回电梯,但是那开门时的咚声早已引起两人注意,才退了一步,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过头来,瞬间,两道声音一起冲入她的耳朵,男声叫她“茗微”,女声叫她“夏小姐”。 走也走不了,前进,又不愿意,茗微只好亮出类似“好巧,你们也在这里”的社交笑容。 笑痕在谷天霁脸上散开,“你在哪里做什么?” “没有啊。” “没有干么又躲回电梯?” “我突然想到有东西忘了拿。”茗微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自然,却不知道大大的眼睛已经泄漏出心事。 “这样啊。”谷天霁走了过来,看著她,似乎想知道她能睁眼说瞎话到什么程度,“你忘了拿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已经变成自己的,所以即使明知她在闹别扭,谷天霁还是觉得她很可爱。 脸成熟了,个性……还是小孩子嘛。 以前,她因为觉得自己对他来说似乎不重要,所以搬家后就不再与他联络,现在,大概也是看到他跟玛琪说笑,小心眼的病又犯了。 茗微被他问得答不出话来,小嘴微张,看起来十分诱人——他很想再好好的吻她,不过前提是,他们有时间独处才行。 “忘了……拿……忘了拿……”还在结结巴巴。 “嗯?” 茗微也想不起来有什么是装备齐全的自己还要折回房间拿的,情急之下月兑口道:“我忘了要拿什么。” 才讲完,她就有种撞墙的冲动,这理由太烂了。 丙不其然的,又换来谷天霁一阵哈哈大笑,而她的头就在他的笑声中越来越低,越来越低…… 一旁,玛琪见他们交换著自己不懂的言语,忍不住硬声切入,“霁。” 比天霁还在笑。 “时间差不多了。”玛琪提醒他。 昨天,布里教授那边的助手打电话给她,说他们在孟斐斯找到好东西,要她约谷天霁一起过去。 她打了一整夜的电话,他都没开机,所以一大早她亲自来了,他虽然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却对孟斐斯的好东西很感兴趣。 原本说得好好的,却被电梯的声音给打断。 台北小姐又是一身城市打扮出现,在她眼里那种穿著累赘得要命,但是,谷天霁似乎有著不同的看法——认识多年,她看得出来,他对夏茗微虽然偶有捉弄,却有著更大的宠溺。 她只知道她是台北饭店的外派人员,学有专精,能说一口流利的阿拉伯文,除此之外,她实在看不出这个娇小的女子有什么魅力。 有夏茗微在时的谷天霁,显得好不一样。 玛琪忍不住想,如果是自己说忘了东西,那么,他最多就是在原地等她,让她折回去拿,更有可能的是会告诉她“我在那边等你”,他很认同她的能力,但好像也仅止於能力。 除了工作,他们没有交集。 玛琪再度提醒他,“布里教授要我们快点过去。” “五分钟就好。”谷天霁模模茗微的头,“你回房间再睡一下,要是无聊,叫亚库来带你出去,或者去丹尼尔那边,他说刚刚收到一批老唱片,等有兴趣的人过去听。” 讲了一堆,茗微都没听进去,她关注的重点只在於:他要跟玛琪朵出去,可却要她回楼上睡回笼觉。 “你要去哪?” “孟斐斯。幸运的话,也许可以看到第一次曝光的古物。” 茗微大大的眼睛发出讯号:我也要去。 但他却假装没看到,将她轻推入电梯,伸手压了“二十”的按键,然后看著扁嘴的小脸消失在电梯门的后面。 比天霁知道她很气,可是没办法,他不能带她去。 “霁。”另一双女性的手抚上他赤果的肩膀,“我们再不出发会晚到的。” 他笑笑,将她的手拿了下来,没有说什么,但那简单的动作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意思他不喜欢他们之间有太过亲密的接触。 他走进房间,从衣柜中随便选了一件衬衫穿上,拿了工具箱以及摄影机,那模样明明白白表示著,他只把她当夥伴。 玛琪眼中闪过一丝受伤的神情,“是因为夏小姐吗?” “就算她不出现,我跟你也不可能。” “但是,你喜欢她对吧?” 见他没有否认,玛琪心中更是觉得不甘愿。 他们从研究所认识到现在已经好几年了啊,自己是最接近他、最了解他的人不是吗?不管是风尘沙漠还是深邃海底,当他走在自己选择的路上时,陪在他身边的都是她,都是她!夏茗微凭什么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她想得到的一切? “霁——” “玛琪,我不想再跟你讨论我的私人问题。”谷天霁并没有太多的表情,但语气中明显有著不悦,“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 茗微没有找亚库,倒也不是真的回去补眠,或者是有个性到故意不采纳谷天霁的建议,而是在她还在想要怎么打发时间的时候,挟肚子以令天下的刘干甄已经先行找上她了。 “哎,陪我去我老公的店。” 面对这样半要求半强迫的语气,茗微完全没有招架的能力——因为她是孕妇。 而且是离乡背井的孕妇。 大家都知道孕妇最大,那个还没出生的混血小人儿让刘于甄在红海之后横行无阻,除了她那已经快要变成奴隶的老公丹尼尔之外,人人都让她三分,就连严峻的谷天霍都被她逼著一起出去吃过饭。 茗微几乎是被拎著上车的。 丹尼尔与刘于甄这对夫妻一见面,立刻拥抱起来。 “爱丽丝,我想死你了。” “丹尼尔,我也好想你喔。” 之后,小说对白似的对话源源不绝从两人口中说出,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他们分离了十年八个月的,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刘于甄大部分时间都与丹尼尔一起住在开罗市区的房子,只有工作的时候会睡在红海之后,算来算去,最多也就是分离三天吧。 虽然说只有七十二小时,但对於相爱的人来说,已经很难熬了,何况刘于甄还大著肚子呢。 这时间,店里还没有什么客人,茗微自己拣了一个位子坐下。 远方,吉萨的金字塔阵还在太阳下闪耀著。 好无聊喔…… 一样的原木吧台,一样的原木高脚椅,吧台后的咖啡机及不错的酒也都还在,但跟上次来的心情可是大不同。 “喏。” 随著声音落下,刘于甄在她面前放下了一份欧式早餐。 然后,与她的土司、煎蛋、培根与黑咖啡对照的,是孕妇吃的双人份早餐,除了把咖啡换成牛女乃,其馀全部一样,只不过分量全数加倍。 茗微叉起煎蛋,咬了一口。 她打扮得清雅宜人是想跟谷天霁一起去西亚饭店吃香草蛋糕跟咖啡,没想到最后是跟刘于甄在她丈夫的店里吃土司、煎蛋,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早知道她就赖在床上睡到中午,说不定还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呢。 “夏茗微,你知不知道我找你出来干么?” “不是找我陪你打发时间而已吗?” “我有话要跟你讲,应该说是我有话要问你。”刘于甄一睑神秘的说:“在饭店懂中文的人太多,不方便,所以我到这边来,员工都是本地人,加上我老公也不懂中文,说起话来比较不用避东避西。” 茗微一脸狐疑的看著她,“不用这么保密防谍吧—.” 真的不想让人听见,关起门来说就好了,她们又不是拿著扩音器隔街喊话,谁会听那么清楚,不过算了,人家都说怀了孕的女人做事不按牌理出牌,看在她肚子这么大的份上,随便她吧。 刘于甄难得的露出正经的神色,“我看你最近常跟天霁哥哥在一起才这样问的,你是不是跟天霁哥哥旧情复燃了?” 茗微扬起眉。是不是跟天霁哥哥旧情复燃了? 什么旧情复燃?要复燃也得先有情再说啊,他们当年充其量不过是有点小暧昧罢了。 “我们以前又没有谈过恋爱。” 听得出有人在顾左右而言他,刘于甄换了个问话方式,“那现在呢?有在谈恋爱吗?” “没有。” “怎么可能,你少骗我。” 茗微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本来就没有。” 她无法正确勾勒出恋爱该是什么样子,但至少,她知道不会是早上那个样子。 比天霁跟玛琪朵现在应该在前往孟斐斯的路上嘻嘻哈哈兼打情骂俏吧,说不定连约会的地点都想好了。 大婬魔! 昨天晚上一直说她好可爱、好可爱,说什么她的下落不明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又说什么其实一直挂念著她,害她感动得要命,结果呢,才没几个小时,马上变了一个人。 早上明知道她要跟,居然还硬生生把她塞回电梯? 可恶。 她才不要跟这种人在一起。 茗微再次叉起煎得金黄的荷包蛋,然后狠狠的咬了一口,“你不要破坏我的行情,我跟你的天霁哥哥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样啊。”刘于甄脸上有著明显的失望,“我还以为浪子要靠岸了呢。” “你都结婚了,老公就在眼睛看得到的范围内,孩子也快出生了,应该先考虑自己的事情吧。” “我当然知道我有老公、有小孩,注意你们两个我也是……也是……”身不由己哪。 刘于甄没说出口的是,她前天大嘴巴的跟谷爸、谷妈说他们的二儿子“好像”在谈恋爱,对象是移民之前画室的同学,为了让老人家高兴,她还自己加了千里姻缘一线牵之类的注解,老人家叫她别声张,说要找时间偷偷飞来看儿子的女朋友。 就在她还悠哉悠哉的时候,谷爸、谷妈打电话跟她说,已经订好机票,预计下星期就会到,这下,她不紧张也不行了。 虽然说是老人家自己把“好像在谈恋爱”自动变成“在谈恋爱”,但是没有前即出声更正,她也有错,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先确定那个“好像”的关系存不存在——存在的话,天下太平;如果不存在,她得赶快跟谷爸、谷妈解释清楚,省得他们白跑一趟。 原本,刘于甄是有七成把握的。怎么说谷天霁跟夏茗微都同进同出好些天了,以前互有好感的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没想到女主角居然说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汪意,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喔。 很断然、很坚决,完全没有转圈的馀地。 可是,怎么可能,没道理啊,刘于甄想。 在天霁哥哥回开罗前,夏茗微平均十天出红海之后一次,至於天霁哥哥就更明显了,依他那种对别人漠不关心的个性,居然还要天霍哥哥替他多注意一下夏茗微,而且在埃及都住这么久了,还有心情陪她一起当观光客,这样的两个人说没有什么,不会有人信吧,除非…… 盯著茗微的脸,刘于甄小心翼翼的说出最后一个假设,“你是不是另外有喜欢的人?” “嗯。” 丙然她就知道。 虽然已经听到答案,但刘于甄还是忍不住做最后的挣扎,“比天霁哥哥还优秀?” “我不知道有没有比较优秀,可是,我比较喜欢他。”茗微扬起长睫,“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很轻松,也不需要担心什么,我有时候会想,如果能跟他一直在一起,我应该会很幸福吧。” 刘于甄试图从她脸上找出一些违心之论的证据,但可惜,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是一片坦荡。夏茗微不太会说谎,当她能这么自然的时候,只代表著一件事情——她说的是实话。 “而且你想,我是顶班的外派人员,只要有人来接替就要回台北,就算是远距离恋爱,至少也要找飞机可以直飞的地方啊,开罗,我还得从新加坡再转机呢。”赌气似的,茗女敕劈哩啪啦的说了起来,“有人可以靠一条宽频谈恋爱,但我没办法,我可以忍受为了工作而一两个月不见面,但没有办法忍受一年两年都处在分离状态上。” 她那股不知打哪来的气势让刘于甄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好顺著她的话题问下来,“你讲的那个人是你在台北的男朋友吗?” “也不算。”她很诚实的回答,“是我自己喜欢他而已。” “你喜欢他,他又不是你男朋友。”刘于甄小心翼翼再发问,“单恋?” 考虑过后,她点了头,“也算是吧。” 暧昧跟单恋其实也满接近的,茗微想。早上那个把她推回电梯里的谷天霁让她很受伤,瞬间,她觉得自己好廉价。 他在她面前跟那个号称是工作夥伴的女生很亲昵的聊天,然后显然是要一起离开,没有解释她不能跟去的理由,对於精心妆点的她,他居然要她回房补眠,或者,自己找娱乐打发时间。 相形之下,她还比较喜欢很久以前的那个少年。 她常常枕在他的肩膀小寐。 课堂结束后,一起清洗画具。 渐渐长大之后,她会跟他勾勒自己的绿园——那是茶庄的名字,也是父母恋爱的证据。 她的父母是恋爱结婚的,母亲叫陈绿云,父亲娶了母亲,给了她一个家,发誓照顾她一辈子,绿园是父亲对母亲的承诺。 茗微喜欢这种浪漫的感觉。 小时候她总是想,有一天,她要找到属於自己的王子,一个愿意跟她一起建造另外一个绿园的王子。 少年时候的谷天霁,总是微笑的听著她的天马行空,让她觉得轻松而放心。 现在的谷天霁已经是个完全成熟的男子了,双手有著风沙痕迹,但眼神流露出学者气息,很吸引人,真的很吸引人,可是,她一想起他消失在电梯后面的样子,就觉得难受。 非常、非常的难受。 第七章 埃及有许多金字塔,最早的一座即是出现在孟斐斯,也因为这样,范围内的新出土物都别具意义,考古学家鉴定后,修复师们会以专业判断需不需要修复,修复的程度如何。 这次找到的是一批没有太大特徵的工具,前所未见,出土的地方也不在一般考古活动范围里——新发现让所有的人都很高兴,那天晚上,几个熟识的考古人以及修复师聚在一起聊著这个新话题,直到深夜都还持续著。 一方面是因为情绪使然,一方面则是为了等布里教授的粗略判断,待到知道那应该是旧王国时期的东西时,谷天霁已经在孟斐斯待了三天。 回开罗的途中,他已经将接下来的行程都计画好了。 带茗微去街上逛逛,安抚一下她的情绪,顺便跟她解释一下那天为什么明明收到她眼中的讯息却不予理睬,时间如果够,也许可以去闹区看场肚皮舞或者是电影……计画很完美,除了女主角不见踪影这点以外。 茗微没有手机,谷天霁只好土法炼钢的找。 顶楼?不在。 游泳池?不在。 文化回廊?不在。 他已经把红海之后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都绕了一遍,碰到刘于书两次,可却没发现要找的人。 后来是第三次在仕女休闲区看到刘于书,刘于书问“到底在找什么”,谷天霁问“有没有见到夏茗微”,这才知道答案。 “不早讲。”刘于书很轻松的告诉他伊人在何方,“她跟于甄出去了。” 比天霁扬起眉。跟刘于甄?茗微见到刘于甄是能跑就跑,怎么会在一起? “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他知道那天硬把她推回电梯她有点不高兴,她没手机,又不打电话给他,所以他们已经三天没讲话了,周一他要去亚斯文,不管怎么样,他都得在期间跟她解释清楚才行,要不然她会难受,他也不好过。 刘于书想了想,“最快明天。” 比天霁皱起眉,“去哪?” “于甄的朋友家吧。”刘于书也不是说得很确定,“好像说是什么派对,两人还带了一大堆东西出门,昨天就走了,于甄的意思好像是,如果有趣就多待几天,无聊的话就会快快回来,现在看来,应该会玩个几天吧。” 几天?开什么玩笑,他后天就要出远门了。 茗微的个性很拗,他那样对她,她是怎么样也不会跟他联络的,跟刘于甄在一起是吧,那好办。 要了刘于甄朋友家的电话,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谷天霁立刻拨了那组号码,先问好,接著找爱丽丝刘。 等了很久之后,终於有回音了。 “哈罗。”很愉快的声音,“哪一位?” “是我——” “天霁哥哥。”刘于甄的声音兴奋起来,“你怎么会打电话到这里?你有事情找我喔?” “叫茗微过来听电话。” “等一下喔,我去找她。” 那一头听起来就是个很热闹的地方,有音乐、有人声,颇为喧闹,隐约听得出来正在争论最近的时势。 又过了很久很久,话筒终於再度被拿起。 “天霁哥哥,小矮人说她没空。” 没空?果然在生气。 “你再去叫她。” “她不会过来的啦。”她说得很理所当然,“她现在跟人家聊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正讲到蔡伦怎么发明纸张,那些外国人有多崇拜她你都不知道,而且你又不是她的谁,叫她过来她就过来啊?” “你这个小报马又知道什么了?” “也没什么啦。”声音很是得意,“就是跟她聊天嘛,我问她说你们是不是旧情复燃,她回答没有,我原本也不信,后来被我问出来了,原来她在台北有喜欢的人,小矮人还说,跟那个人在一起很轻松,也不会烦恼之类的,所以你对她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个老朋友,她干么那么听你的话。” 因为刘于甄的最后一席话,所以即使谷天霁很累,才回红海之后不到两小时,他的车子还是再度出现在大马路上,朝著刘于甄告诉他的地方前进。 什么叫做他又不是她的谁? 什么叫做她在台北有喜欢的人? 是刘于甄误会了茗微的意思,还是她本来就是那么说的,他得弄清楚才行。 “你要来找小矮人?好啊,我们在西亚饭店的别墅房。”刘于甄在知道他要过去后,这么告诉他,“我哥跟你说我参加派对?不是啦,是丹尼尔的家族旅行,我想我也是他们家的媳妇啊,所以这两天都在陪他那些叔叔伯伯婶婶表哥表妹堂哥堂姊,跟著住在这边是方便他们找人嘛。” “丹尼尔的家族旅行,你拉茗微过去做什么?” “她自己说要来的啊,而且我看她这两天也玩得满高兴的,西亚的别墅房做得真的很不错耶,七间大房,还有游泳池跟会议室,而且我告诉你喔,”刘于甄的语气显然十分开心,“饭店派给我们的管家帅得不像话,好像乔治库隆尼。”尾音上扬再强调一遍,“乔治库隆尼喔。” 她顿了顿,又说:“哎喔,我不跟你讲了,那个不知道是叔叔还是大堂哥的人在找我了,我们住玫瑰房,小矮人下午都会睡一两个小时,我等一下就会交代管家,你自己去找她吧。” ☆☆☆ 唔,好好睡喔…… 茗微些微的翻过身,将脸埋在胖枕头的绵软里,果然不愧是玫瑰房,好像用玫瑰薰过似的,那种甜香好舒服喔。 叩、叩。 如果没有敲门的声音会更棒吧,她想。 刘于甄一定又是忘了带什么东西或者要补妆之类的,反正这房间只有她们两个住,除了她,也不会有别人。 很困难的睁开眼睛,茗微下了床,拉开门后也没看来人是谁,直接又转过身,倒回床上,将被子一拉,预备继续作梦。 罢才在想什么?喔,对了,她昨天跟李佩芝通过电话,知道蒋克祺跟陈雅蕙已经从拉斯维加斯回来了,理论上是该马上到开罗的,不过饭店体恤他们出差多月,加上预备接手的工作又是长时间,是以打算让他们休息一阵子。 李佩芝也不敢保证一阵子是多久,只含糊的说,你再忍耐一个月。 茗微当下便算了起来,一个月就是三十天,就是七百二十个小时,就是四万三千两百分钟,就是两百五十九万两千秒。 好久喔…… 即使只能早一秒,她都想快点回到台北。 她想家,想念巷口的那只小黄,想念麦当劳的猪肉满福堡,想念捷运站里播报员的声音,还有,听说7-eleven出了种新饮品——香草牛女乃,安安说喝起来像液体的小美冰淇淋……所以她拚命的鲁李佩芝,要她想办法,就算是只缩短一天,她都会觉得高兴。 四周很静。 没有刘于甄式的嚷嚷,玫瑰香中流动的是一种安宁的氛围,甜软的感觉中,一双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很大,很粗糙…… 茗微睁开双眼,看清楚来人后一怔,“你怎么在这?” 比天霁笑,“来找你。” 来西亚饭店途中,他原本是因为“你又不是她的谁”跟“她在台北有喜欢的人”这两句话耿耿於怀的,可是在看到她半睡半醒的迷糊神色后,那些微的不愉快全烟消云散——面对这样可爱的一张脸,他突然间再也气不起来。 他将她的刘海拨开,“还没睡醒?” 声音很温柔,可是茗微并没有发现。 她平复了的怒气以及委屈,突然间又复活起来。要不是他当著玛琪朵的面把她推走,她根本就快要忘记那件事情了。 很多年前,他曾在画室檐廊下偷吻过她。 他以为她睡著了,但她没有,大雨过后的闷热天气,怎么可能还睡得著,她只是有些倦,靠在他身上假寐而已。 偷吻她,也没说喜欢她,就这样跑去美国说要游学,给了个找不到他人的电话,虽然,他在她刚到开罗时跟她解释过是怎么回事,但他知不知道那件事情搁在她心中? 然后在这么久之后,他又突然说喜欢她,激情过后,当她打扮妥当的去找他,他却假装没看到她那种要跟去的眼神。 她知道他跟玛琪朵要去孟斐斯,她对埃及不熟,查了地图才知道孟斐斯在大开罗里,就算用走的,也不用三天的时间。 少年时期偷吻她后,人就不见了。 长大欢爱过后,人,还是不见了。 恶梦重演的感觉让她忍不住皱起居,那些她勾勒出来的粉红泡泡在瞬间消失,一方面觉得自己呆,怎么会以为那就叫不一样,一方面又觉得他怎么会这么过分,每次都对她做一样的事情。 此时,害她心情不好的罪魁祸首就在眼前。 想吵,觉得自己没立场。 想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她又做不到。 微一考虑之后,她将脸再度埋入玫瑰香枕。睡觉总可以吧,工作已经完成了,她不属於红海之后,也不归他管,她是台北饭店的协助人员,现在是私人时间,她要在西亚饭店午睡。 “茗微。” 她不想吵架,她不想吵架,她不想吵架。 “起来,我知道你已经醒了。” 醒了也不关你的事。 “你的脾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拗了?”谷天霁的声音带著笑,“还有,你要把脸藏到什么时候?” 不用你管。 啪。被轻拍了一记。 “还不起来?” 居然还动手? 她终於忍无可忍的睁开眼睛,“喂,你不要太过分了。” “我怎么过分了?” “进来我房间就算了,又打扰我午睡。”小脸上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我现在告诉你,我要休息,请你回去。” 她觉得这已经是义正辞严的宣示了,却忽略自己的脸根本就不是属於凶得起来的那种,在枕头上磨了半日的头发乱蓬蓬的,气鼓鼓的粉红脸颊让她多了几分孩子气,加上身上那件穿反的凯蒂猫睡衣,一点严肃的感觉都没有。 看到这个画面的人通常都只会有一个感觉——可爱。 比天霁伸长手臂将她拉入怀里,然后,一如预料的得到挣扎跟很不友善的“不要碰我”。 所有的男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之下一定要抱得更紧,他也不例外。 茗微很快的认清自己人瘦力气小的事实,反抗不成改威胁,“你再不放开我,小心我告你性骚扰。” “现在才告我性骚扰太晚了吧。” 他在她耳边轻笑,暧昧的言词让人不禁想起那一晚,茗微很没用的发现自己的脸颊居然开始发烫。 不行、不行,夏茗微,镇定一点,你现在脸红就跟举白旗没两样啊。 大人还是应该要有大人的样子,不管对方说什么,都不能有太大的反应,不然人家就会知道他已经击对地点,会继续针对那个可以动摇她的地方,不坚定,很快会兵败如山倒。 “我知道你在生气,不过总也得听我解释。”嗅著她身上淡淡甜香,谷天霁心情大好,“那个地方是新发现的,空气很脏,时间到底在密闭的空间里催化出什么没人知道,我怕你过敏。” 唔,算他有一点良心,记得她容易过敏,可是……“我又不一定要进去,那附近一定有适合人待的地方吧,我可以在外面等你。” “我不放心。” “我是大人,又不是三岁小孩子。” “那跟是大人还是小孩子没有关系。”他吻了吻她小巧的耳垂,“那种情况,总是免不了要待个两三天,带你去很容易,但我不想你在那里过夜,气温不舒服,环境也不好,很辛苦,你会受不了。” 小脸透著怀疑,那双水一翦双瞳明明白白写著:真的还假的? “玛琪朵也是女生。”这是她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他能说服她,她会恢复前几日的甜美。 他低低一笑,“我不会干涉跟我没关系的人。” 我不会去干涉跟我没有关系……没没没有关系…… 茗微瞠圆杏眼,刚才好不容易退去的红潮一下又涌上她脸颊,小小的脑袋忍不住怀疑起来。奇怪,这真的是谷天霁吗?当年明明就是个彬彬有礼的小绅士,现在不但讲话很色,还一直对她毛手毛脚。 “怎么这样看我?再度迷上我了吗?” “谁迷上你了?”她的小手模上他粗犷的五官,“你后来是不是遭遇过什么不幸啊,不然个性怎么会变那么多?” 闻言,他又好气又好笑,“你在想什么?” “我只是觉得你跟以前很不一样嘛。” “我都三十岁了,怎么可能一点变化都没有。” “可是也不能变那么多啊,简直像换了个人一样。” 听出茗微已经不再气恼,谷天霁稍稍放开她,端详著她的五官,很满意的发现她原本轻蹙的双眉已然展开。 “要不要跟我去亚斯文?” “你干么又要带我去了?” 一下说她会过敏不让她跟,一下又问她要不要去亚斯文,立场这样大转弯……但比起他的一百八十度转变,更可恨的是,自己居然动摇了。 她真是太没用了,原本是气到快要长角的程度了,可是竟然在他三言两语之下那冒出的尖尖又消下去,细想的话,那些理由其实还有点诡异,但不知怎么的,她这个阿呆居然觉得十分受用。 没用啊……丢尽了女性的脸…… “去亚斯文是帮一个朋友检查一些损毁的古董,不会辛苦,你如果不嫌无聊,可以跟我一起去古董店,要不然他家很大,你可以去游泳或者是让女佣帮你按摩。” 比天霁低沉好听的声音在玫瑰香氛中催化成一股奇异的吸引力,茗微一面觉得自己没用,一面却还是点了头。 然后,他还是那一句,“茗微好乖。” ☆☆☆ 茗微回到了红海之后。 比天霁给她两个小时整理东西,多带无所谓,但不要少带。 女生出门很麻烦,何况时间长达一个星期,茗微觉得想把自己在开罗的家当全部搬过去,这次她有多带一双淡绿色的凉鞋,可是一直没机会穿,希望这次在亚斯文有机会让它从行李箱出来透透气。 钤……床头柜上的电话响起。 她很快的跑过去,拿起话筒,“喂。” 由於她猜测是谷天霁打来的,因此声音难免透著即将出游的愉快,但没想到来电者与所想的不同,对方足足呆了三秒才发出声音。 “夏茗微。”李佩芝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受到惊吓之后的古怪,“你是夏茗微对吧?” 茗微突然有种丢脸的感觉,尴尬的笑了两声,“我刚刚在跟小朋友讲中国故事,刚好到祝英台说梁山伯是个呆头鹅那边。” 情急之下她只想到这个,也无暇考虑祝英台的个性根本就不嗲,总之,先混过去再说。 “这样啊。” “对啊,哈哈。” “我还以为你怎么了呢。”李佩芝的声音恢复了往常的镇定,“我昨天跟蒋克祺还有陈雅蕙吃饭,有把你临时被抓去的情况讲了一下,蒋克祺说他可以先去接替,你再等十天就好。” 对喔,她差点忘记了,昨天因为心情不好,在跟李佩芝做例行性联络的时候一直吵著要回去,还连苦肉计都使出来了,说自己过敏又中暑,人生地不熟的,没有半个朋友,工作已经完成了,她每天闲得没事情做,多可怜又多可怜,要李佩芝一定要替她想办法。 没想到的是,李佩芝真的想办法了,而且还展现了她的工作效率——现在距离她们上一通电话,根本不到一天。 短短的二十四个小时,李佩芝已经请示了台北饭店的上级,然后约了蒋克祺跟陈雅蕙吃饭,还有办法让蒋克祺答应,乔出一个精准的日期。 有人要来接她的班,就在十天之后。 “十天喔。”太、太快了吧,她现在一点也不想走了啊。 “还嫌啊。”李佩芝显然误解了她的意思,“蒋克祺已经算不错了,算算,你可以早好多时间耶,这还不满意,台北饭店这边可是为了调整出差人员的班表而天下大乱,你要好好感谢蒋克祺,知道吗?” “我……知道。” 怎么会这样? 就这样,茗微带著一肚子挫败与自作自受的感觉,前往南边的城市。 第八章 “谷,你总算来了。”一个身材俨然是尝遍埃及美食的中年男子从走廊转弯处出来后,便伸出双手上直走到谷天霁的面前,然后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拥抱,“等了你好久。” “我前阵子跟著费曼教授以及圣堤教授到处工作,最近才有空。”谷天霁拍拍男子肥厚的肩膀,很快的替两人做了介绍,“她叫茗微,是红海之后的摆设师。茗微,他叫阿普,是我的大学同学。” 他就是阿普? 茗微看著眼前这个身材几乎是两个自己加起来那么大的男子,完全无法把他的年纪跟谷天霁的画上等号。 他脸上的肉肉好多,完全看不出来五官。 “茗微。”阿普发音奇准的喊出这两个中文字,“很高兴认识你。” 茗微跟他握了手,很礼貌的回了一句,“我也是。” 开罗往亚斯文的路上,谷天霁已经告诉她来这里的目的——他有一个叫阿普的大学同学,毕业的时候就在家人的资助下於亚斯文做起帆船租借的生意,他的收入很好,除了买房、买车的钱,剩下全部用在赏玩古董。 自己收藏,也有一家古董店。 前阵子,阿普的大老婆跟二老婆在店里吵起架,不小心砸伤了他新买的一些雕像,他舍不得不要,所以要谷天霁找时间帮他看看有没有办法修。 比天霁还告诉茗微,他们这几天都要住在阿普那间媲美别墅的大房子。 阿普朝内厅叫著,“娜娜。” 随著他的叫声落下,一个小女仆很快的跑了出来,模样看起来十分伶俐。 “茗微。”阿普叫她的名字非常自然,“有什么事情你交代娜娜,娜娜,你这几天负责照顾茗微小姐。” 阿普顿了顿,又说:“埃及是个好地方,你会喜欢上这里的。” 茗微笑,她已经喜欢上这里了。 虽然她仍然有些地方不太习惯,但随著时间过去,她好像也渐渐融入伊斯兰式的生活步调,只不过……只不过自从知道蒋克祺要来接自己的工酌瘁,她的心情就开始起了变化。 她仍然想家,但也想待在这里。 然后她不知道怎么跟谷天霁说,至今,他还不知道她的工作表有了变化。 他的手抚上她的脸颊,“是不是累了?” “还好。”她知道大部分是心理上的原因。 “我让娜娜带你去房间,你先睡一下。” 比天霁以为她是因为舟车劳顿而疲累。 也难怪,他们是坐火车来的,前前后后花了十五、六个小时,虽然有卧铺可以休息,但她不太习惯列车行驶时难免的震动,一路睡睡醒醒,下火车后,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无神。 “那你呢?” “我跟阿普先去看看那批东西怎么样了。” 茗微看著他,希望他快点回来,但又说不出口,於是…… “我也要去。”想要多相处一些时间,因此她的眼中透露出强烈的要当小苞班的讯息。 带我去,带我去,带我去…… 比天霁看著她,不一会儿笑了出来,“好。” ☆☆☆ 亚斯文是埃及山口古的通商重镇,从小镇的名字有“贸易”的含意这点,不难看出其重要性。 现在,虽然随著交通工具便捷已然失去通商重镇的意义,但却仍受到游客们的喜爱,热归热,街上还是满满的人。 有那种单枪匹马来的,也有拿著小旗子呼唤团员的。 阿普的古董店位在游客服务中心附近,店面不大,但看起来十分精致,应该颇符合游客的喜好。 推开玻璃门后,阿普胖胖的身体领著他们一直往里面走,有个小楼梯往下,打开是个类似地窖的地方。 温度湿度都是调好的。 阿普转亮灯光,谷天霁一下便看到那两尊因为吃醋女子而遭殃的雕像。 “怎么样?”阿普的声音俨然透著心痛的讯息,“有没有办法捕?” “打掉的部分在哪里?” 阿普咚咚的跑开,一下又跑回来,厚厚的手上是一块棉枕,上面很无辜的躺著一个鼻子跟一根手指,以及其他小碎片。 比天霁戴起手套,将鼻子拿起,在损毁处比了比,手指的部分也一样。 见他没说话,阿普更急了,“到底怎么样?” “手指没问题,鼻子有个小碎片没有捡起来,补好了会缺一小块,在这里。”谷天霁就自己的脸比了一个位置,“但是不细看的话看不出来。” 阿普做了一个感恩的表情。 “你去忙你的吧。”谷天霁说。 阿普再度感恩,生意多,老婆多,所以他的事情也很多,得到恩公特赦,咚咚咚的又离开了。 地下室中剩下谷天霁跟茗微两人。 茗微蹲在门口旁边,下巴靠在膝盖上——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工作时候的样子呢。 绝对是个工作狂,她想。 原本他一直很注意她的,可是自从他打开工具箱之前那一笑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朝她的方向看过来。 前几年台湾有句广告台词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茗微现在想的是,其实不管是谁,只要认真起来,那神情一定都是很动人的。 此刻,他的眼神好专注,动作灵巧而熟稔。 在那个瞬间,茗微好像有点明白他为什么会一直在这个国家待下来,这一切会让他的存在价值更明确。 现在的他是最好看、最好看的时候了…… 咚咚咚,阿普又跑进来,“茗微,上来一下。” 苞著他到了一楼店面,阿普这才说出原因——他怕她会干扰到谷天霁。 “不是我小气。”他为自己解释,“他们这种人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边看,而且时间很难抓,那边连张椅子都没有,你还是上来店面等好了,这里有冷气、有饮料,简直是天堂。” 茗微想想也是。 如果她设计参观路线设计到一半,突然发现有人直盯著自己看,那种感觉一定很怪。 “来,喝茶。” 她接过,轻啜了一口,很甜,是她喜欢的那种味道。 阿普在她旁边的椅子坐下,看起来很开心,“你跟谷那个怪胎认识很久了吗?” 茗微噗哧一笑,“你觉得他很怪吗?” “正确的说法是我们,我啦,玛琪啦。”阿普接著说了一大堆的名字,一别人看我们是有一点怪,不过我们再怪都没有他怪。” 茗微的好奇心被挑起了,“怎么说?” “大少爷不做跑去当修复师,这还不奇怪?”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如果是帮博物馆保养东西就算了,可是大部分都是在跟天气作战,我们以前是同学,如果说进修或者跟教授学习的话,我是可以试试看,不过我知道那种工作自己真的做不来。” 茗微看看阿普的三层肚,心想看得出来。 同学耶,可是阿普现在有妻有子,谷天霁还是天涯孤人。 她呀,喜欢上这个天涯孤人,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是属於这里的,但是,她偏偏又不属於这里。 就算她敢硬著头皮跟李佩芝说不要蒋克祺来了,她要待到整个交流结束,但终究也只是几个月的时间。 比起一辈子,几个月实在太短了。 而且她并不知道现在在地窖修理鼻子的人,是想跟她走一段,还是想跟她走很久。 如果两人的认知不同,梦马上就不美了。 不知道他以前父的女朋友都是怎么分手的喔,哎,有人问就好了……咦,有人问?阿普…… 正在喝茶吹冷气的阿普只见她眼睛一亮,神情一扫颓靡的对他开口,“阿普,我问你一件事情好不好?” 美女相求,阿普的反应很自然就是点头了,“好啊。” “别跟谷天霁说我问过你喔。” “没问题、没问题。” “他大学的时候有没有交过女朋友?” “喔,这个啊。”阿普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有啦,交过三个,前两个只交往了几个月,第三个比较好,大概有半年吧,都很漂亮,身材超好的,其中还有一个是校花,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追的,反正我看他也没费多大心力,写个纸条,吃个饭,很快就在一起了。” 不过一个大学居然就交过三个女朋友,太、太……什么天涯孤人,根本就是采花大盗嘛。 随著相处时间越长,她反而觉得越不懂他了。 原本觉得他很专情,但事实证明他处处留情。 原本以为他很细心的,但是他一看到那个缺了鼻子的雕像,就再也没有注意过她了。 那个小绅士,到底在岁月中变成了什么样子啊? 一个大学,三个女朋友……不过算了,那是过去式,她想知道的不是数字,而是其他的问题。 “那阿普你知不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分手的?” “这我倒是不知道。”他喝著茶,“不过,分得也都算漂亮,大家在校园见到还是会打招呼,学生餐厅见到,也不介意同桌吃饭。” 丙然是怪胎啊。 不管怎么样,分手就是分手,分手一定有人会受到伤害,他们居然能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 阿普不知道谷天霁与女朋友们分手的理由,怎么会这样呢,谷天霁也太会保密了吧,三次分手都没有让身边的朋友知道原因,哎喔,她刚刚还以为可以有什么前车之鉴参考一下的说…… “茗微,我突然想到有事情要出去,你自己坐,有事情的话,店里的店员都可以叫,我跟他们讲过了。”阿普站了起来,走到门口后,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过身来,“对了,你跟谷说,他的水晶我弄好了。” “他的水晶你弄好了?”这是哪一国的文法? “对啊,他找人做一块水晶吊饰。”阿普完全没有注意到茗微脸上的诧异,也忘了谷天霁交代他千万要保密,哇啦哇啦的说了起来,“用奥地利水晶,不过那两个中国字太难,方块里还挤了一堆东西,可能没办法做得很漂亮。” “什么中国字?” “就是……”阿普也不会说,乾脆拿过纸笔,就著他的印象把那两个中国字写出来,然后推到她面前,“大概是这样吧。” 将纸转了方向,茗微知道他尽力了,只是,那怎么看都像从罗赛提之石上面拓下来的三种文字之一,然后,是属於年代最久远的那一种。 ☆☆☆ 比天霁花了四天的时间去修补阿普老婆们争风吃醋的后果。 那四天,茗微就跟他的行李一样,他到哪,她就到哪,她知道他在工作,所以也不去吵他。 他在地窖填填补补,她就在店面看看书报、杂志,偶尔也帮忙招呼进门的客人,几个店员都很喜欢她。 据他们说,她与谷天霁是老板的朋友中,少数不端架子的人。 茗微倒是不很在意他们的话,反正她来亚斯文,只是想跟谷天霁多多相处一些时间,诚实说来,她不是阿普的朋友,她是阿普的朋友的朋友。 然后阿普的那位朋友,直到第四天近晚,终於有时间了。 他要娜娜准备好两人份的食物,跟阿普借了帆船,带著茗微游尼罗河。 到埃及这么久,她终於有机会在尼罗河上面了。 也许是争相看落日景致,水上飘著不少船只,有大有小,有的看起来似乎在赶时间,也有的很悠闲。 比天霁将帆船驶出没多久,就停泊在某地方了。 茗微也喜欢这样,他们可以好好聊天,然后静静的欣赏红色落日怎么渲染这个小镇。 “这几天我都在做事情,闷不闷?” “一点点。”不能跟他说话虽然有点讨厌,但老实说,她却又有点著迷他专注在某件事情上的样子,“还好阿普的老婆们都很喜欢讲话,我跟她们满常说话的。” “不会就是吵架的那两个吧?” 茗微没说话,但那脸上的笑容就是——他猜对了。 永远不能小看女人哪。 阿普当初喜欢她们的原因好像也是温柔之类的吧,没想到两个温柔撞在一起突然变成大火花,阿普傻眼不说,连带邻居们都知道。 “那两个醋坛子让我多花了四天时间,也让阿普损失了一小笔。” “没办法啊,阿普虽然尽量公平,但那终究也只是形式上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会偏向谁一点吧,那是她们太傻了,感情怎么可能公平,是我的话,也没有办法忍受跟别人分享爱情。”说到这里,茗微似是颇有感慨,“不过这也让我知道了,原来爱情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有需要屈服的部分存在。” 比天霁盯著她看,视线定在她略带倦意的小脸上。 她这几天的精神看起来很不好,他原本以为是天气太热,但后来看看,似乎不是天气的关系。 虽然她以前就很会发呆,但从来没有发呆到把眉头皱成这样紧的,那不是单纯的发呆,而是根本就被什么事情给困住了。 “茗微。”他握起她的手,“你在烦恼什么?” “没有啊。” “怎么,是连我也不能说的事情吗?”不管她在想什么,他都希望她告诉他,他们可以一起想办法,看她这样,他觉得很心疼。 她看著他,小嘴微张,似是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没有开口。 “你这样我会很伤心。”他故作轻松的说:“有事情宁愿自己烦恼,好像我很不能信任一样。” “不是你的问题啦。”那是我自己的问题呀。 她老是想著回台北的事情,心情真的很不好。 如果当初谷天霁只把她从机场接到饭店,然后两人再也没交集,她会快快乐乐的回台北。 如果他陪她在街上晃了几日,让她产生一点依赖后跑回去工作,她也有办法轻轻松松的回台北。 如果他没跑去西亚饭店,就任她跟刘于甄一起,虽然又气又恼,她还是会乾脆洒月兑的回台北。 但现在…… 现在是前面的三个都不成立,而且还要加上他们多了几日相处,就像戏剧压轴似的,在最后的这个阶段,让她见到他最吸引人的一面,好感度直接飙升狂爬,然后她要在这种情形下回台北? 她怎么回去? 她现在整颗心都在他身上,她怕自己万一到新加坡转机的时候一时冲动,又跑回开罗了那怎么办? 大人不该任性啊。 她会好好告诉他,但不是这个时候。 好不容易有时间独处,他们在河流之上,不会有人打扰到他们,现在应该是留下一些风花雪月记忆最好的时候吧。 想得再多,考虑得再缜密,都不见得成真,还是把握现在。 现在比较真实。 茗微反手握住比天霁的粗糙大掌,抬起头,微笑轻扬,“你现在还记不记得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 “记得。” “讲给我听好不好?” “好。”他答应得很乾脆,“绑著两条辫子,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穿著连身洋装,皮肤很白,像洋女圭女圭那样。” “你当时看到有没有觉得我很可爱?!” 他笑了出来,“哪有人这样问的?” “有没有嘛?” 他不答,反而问她,“那你第一次看到我呢?” “很高啊。” “然后呢?” “没了。” “就这样?”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不敢置信,“我连你穿白色洋装都记得,你对我的印象居然只有很高?” 大受打击啊。 “那有什么办法,你那时比我高那么多,我当然不可能看清楚你的脸啊。”茗微的语气十分无辜,“你怎么能要求一个小孩子记得那么多事情。” 那日,河光之上,两人就著晚风说笑。 风打在帆面上的声音,伴随著他们到落日黄昏。 第九章 比天霁与茗微在阿普的大房子待了几天,阿普生意忙,老婆多,没什么时间招呼他们。 “当自己家,别客气。”阿普说。 为了避开烈日,他们几乎都只在近晚时分出门。 去了大象岛,也在市集小绕了一圈,那些民俗艺品真的很可爱,她得努力才能压抑住把它们全部买下来的冲动,还参观了某个疑似在电影“神鬼传奇第二集”中出现过的古迹,时间若充裕,谷天霁驾驶的帆船也行到比较远的地方。 自从之前他问她要去哪,她考虑半晌还是要他决定之后,他已经不问她有没有想看的东西了。 总是他作主,茗微也没有太多的意见。 她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好了。 他会避开她可能会中暑的时间,也会避开她可能会过敏的地点,总是注意到她的状况,所以,她几乎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她用那种几近小女生的情怀,小心翼翼的收集著回忆。 在亚斯文的最后一天下午,茗微午睡起来,走到了阿普那座种满热带植物的大院子,随手拍了一些照片,心想,可以当作纪念。 树啊、草啊、花啊,阿普的院子像个小型植物园。 数位相机的镜头转啊转的,蓦的,一个人影闯入镜头之中。 然后那个人还对她笑,“我以为你会睡晚一点。” “中间醒了一下,就睡不著了,哎,别动。” 因为她突然大叫,谷天霁也就真的没动。 茗微将镜头拉近。嗯,阳光刚好,角度也恰当,“来,笑,不对,不是叫你把嘴巴撑大,嘴角要上扬,对对对,就是这样,好。” 咔喳,咔喳,咔喳。 连三拍后,茗微连忙检视照片——嗯,拍得还不错。 “你看、你看。”她把照片秀出来,“我的技术很不错吧。”小脸上亮著光彩,一副很需要人家夸奖的样子。 “技术普通。”他很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模特儿的优秀补足了技术上的缺点。” 茗微一怔,笑道:“哪有人这样说自己的。” “是很帅啊,难道我不帅吗?” “帅,阿普都三个老婆、六个孩子了,身为大学同窗的你居然还敢在人家的地盘说自己帅?” “我要娶也是有人会嫁的。” “大学时期的三个女朋友都交往不过半年的人还敢这样说啊……”啊,糟糕,她说溜嘴了。 那不就代表她问过他以前的事情了吗? 如果补上一句“那是她猜的”,他应该也不会相信吧,就算是神算,也不可能猜得那么准的。 “是哪个大嘴巴告诉你的?” 微笑,微笑。 “笑也没有用。”他一下捏住她柔软的脸颊,“阿普,还是刘于甄?” “都……无……素……”脸被捏住,害她讲话变成台湾国语,“我问……都……啦……” 比天霁好看的眉梢微扬起,对这答案倒是颇为意外。 阿普的个性是守不住秘密,刘于甄则是唯恐天下不乱,他们不管是谁主动对茗微提起,他都不会奇怪,但,茗微问的…… 此时茗微的脸上是那种做错事情被抓到的表情。 “你……生气啦?我只是想多知道一点自己所不认识的你而已嘛。 “那公平会不会比较好?可是我没有办法掀我的底给你耶,你知道我家茶庄卖人,我爸破产的事情嘛,高中跟大学时代我几乎都忙著打工,根本没时间谈恋爱,所以没有什么感情上的过去好讲给你听。 “饭店里会有一些客人示好,可是我老觉得他们哪边怪怪的,不敢随便答应。 “然后我相过两次亲,先前介绍人都说得天花乱坠,到现场才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虽然我也老大不小了,可是人生不应该由於年纪就开始有那种凑合的想法吧,也许有的人觉得这样不坏,但我不行。 “你……还在生气啊?” 比天霁其实没有生气,他只是觉得她小著急的样子很有趣,所以没有急著回话而已。 想逗逗她,没想到她哇啦哇啦的把自己的事情全倒出来了,有够笨的。 “你该不会想听我怎么抓内衣贼的故事吧?” 见他没说话,她只好把时间倒回到大三那年。 住宿的时候,衣服都晾在晒衣间,有一阵子大家纷纷发生内衣不见的事情,一番推测之后,当然就是有人潜入女生宿舍偷内衣啦,所谓求人不如求己,众家娘子军决定自己揪出内衣贼。 然后她一本正经的叙述她们怎么设陷阱、做记号……贼是抓到了,但她的内衣却没有回来……因为内衣贼是纯,尺寸小的全部被他丢掉。 茗微的身材他很清楚,最多只有b。 居然被嫌弃…… 不行了,忍不住…… “哈哈。”他一把揽过她,“茗微,你真的很可爱。” 怀里的人儿咦的一声,“你不生气了喔?” 轻啄了她的樱唇一下,他根本没生气。 她问是因为在乎,漂亮的话谁都会说,但一遇上感情,小心眼是在所难免,他喜欢她,他觉得她有资格这么问。 他的下巴抵著她白女敕的额头,轻轻摩挲。 没说话,但拥著她的双手流露出来的是一种愉悦的讯息。 “大学时候我是交过三个女朋友没错,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那不代表彼此不认真。”知道她会介意,因此谷天霁主动提起,“有好感,然后试著来往,来往过后发现彼此还是比较适合当朋友,所以退回了原本的位置,就是这样而已。” “个性不和?” “也不能这么说,正确来说,是少了一点坪然心动的感觉吧,很难形容,但我知道,那不是爱。” 她笑了出来,“你这样讲很像同志耶。” 他敲了她一记,笑,“在想什么啊你。” 她反手环住他,天气很热,可是她喜欢这样抱著,“所以,你都没有跟她们说起关於将来的事情吗?” “不需要。” 茗微想问,那有没有想过他们两人? 不过转念又想,问这也是多馀吧,她不可能把他带回台湾,然后呢,她体质不好,怕冷怕热又容易过敏,以前李佩芝老说她是公主命,现代社会,人人希望简单生活,谁会留一个需要花时间照顾的人在身边。 所以不要想那么多,别抱希望,就不会失望。 茗微踮起脚尖,在他的颊上吻了一下——对於她难得主动的表现亲昵,他粗犷的五官浮现出一丝温柔的表情。 粗糙的手捧起她细致的脸庞,轻轻的吻著。 她闭起眼睛,感受他的吻。 蓦的,手臂一阵冰凉,接著脸、身上都是。 她睁开眼睛,看见落在自己身上的水珠,小小的,不断不断的落下,沁凉而舒服,原来是院子里架高的洒水系统在洒水了。 从天而落的旋转水滴,看起来像是一场绵密的毛毛雨。 午后的太阳好大、好大。 在光线与水珠的交错之间,茗女敕看见了七个色彩呈列在空中,红,橙,黄,绿,蓝,靛,紫。 色彩鲜艳,美丽非凡。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感动起来。 明知道那是人工架构出来的一切,但她还是觉得那很美,美到很合适当作一个想念的画面。 “哎,你到底喜欢我到什么程度?” 他笑,小妮子不知道又在想什么了。“干么这样问?” “回答我嘛。” “你不会是要我摘星星给你吧?” “我才不会做那么无理的要求,我只是想知道你有多喜欢我而已。”然后,她可以忖度,他们远距离恋爱的可能性。 恋爱中的女人果然是很笨没错,明明知道远距离恋爱辛苦,也信誓旦旦绝不会让自己这么累,可是一旦分离到来,她还是忍不住抱一些些希望,如果他的喜欢有到九分,甚至是十分,也许他们可以试著挑战这样遥远的距离。 “这个问题你应该是最清楚,居然还反问我。” 见他没有正面回答,她轻轻的笑了,“因为言语是最直接的答案,不用想、不用猜,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据说上起看到彩虹的恋人会得到幸福。 茗微相信那是真的——而他们没有是因为眼前并不是太阳与雨水一父织出的缤纷,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人工景色而已。 如果能一起看到真正的彩虹的话…… ☆☆☆ 终於,又回到红海之后。 茗微回到房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跟李佩芝联络——例行性的报平安。 李佩芝也交代了很多事情,茗微当然都一一听进去了,也做了小笔记,其中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归队日期。 “茗微,你之前不是说想再多留外一些时间吗?” “嗯。”她们上次通电话的时候她曾跟李佩芝说过这个。 事实上,她想说的是“叫蒋克祺不用来接我的班,我现在很爱埃及,也不急著回去”,但由於先前自己才吵著要回台北,所以她只好很拐弯抹角的说“想再多留外一些时间”。 那头,李佩芝哼哼直笑,“算你幸运,现在又有个外差。” 又? 茗微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又”是什么意思? “北京,一个月。” “什……什么?” “感谢我吧。”李佩芝完全误解她结巴背后的意义,“昨天公司开会,说要找人到北京出差,也是差不多的工作性质,因为你说想留外,我就直接推荐你了,总经理看了你的资历后说没问题,所以,你赶快回来吧。” 不会吧! 茗微拿著话筒,呆坐在床沿。天哪,谁来告诉她,这只是一场梦? 离开谷天霁已经很悲惨了,现在居然还让她连在家疗伤的时间都没有,马上去北京?还一个月呢,天知道她最不会卷舌了。 “我是你的推荐人,你知道推荐人的意思吧?” 茗微沉重的点头,“知道。” 推荐人就等於是连带关系者,得保证自己提名的人有专业素养、情绪稳定、不会在外面出什么不能收拾的乱子,也就是说,如果她夏茗微出什么状况,公司第一个修理的不是她,而是李佩芝。 就像上次,王国升经理推荐周珊珊,但没想到周珊珊因为怀孕而不出外差,虽然说这跟品行与能力都没关系,但是,王国升还是被叫去总经理室好好的照顾了一番。 他被念了很久很久,出来的时候面如土色,大家都在猜,今年的考绩,应该就是他陪末座了。 “你到埃及怎么说都不是自愿的,我也很不好意思那时硬要你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这次你说想在外面多待,我就立刻找机会帮你安插进去了,你千万不要让我成为王国升第二喔。”李佩芝快速的交代著,“你呢,就快快回来,越快越好,懂吗?!” “嗯。”茗微只觉得”阵虚月兑。 “你的声音怎么怪怪的?” “没有啊。” “你高兴可以说啊,不用忍,忍得声音都不对了。”那头,李佩芝的声音万分轻快,“好啦,我话说完了,别害到我啊。” 茗微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以嗯带过。 她明明很想留下来继续谈恋爱的,但她所做每一件的事情都是让她必须更快的离开。 就像李佩芝说的,一切卡在接班人员的班表上。 茗微知道自己必须要马上飞走,要不然她来不及去北京,然后会连累到李佩芝,时间赶得她跟蒋克祺会在空中擦身而过。 要订机票,要把工作证缴回,要跟谷天霍做礼貌性的告别。 刘于甄,也说一下好了。 还有亚库,她前一阵子好麻烦他。 她得去找谷天霁,虽然不能改变事实,但必须告诉他是怎么回事,至少,这次要好好的说再见。 可是……问题来了。 他们才回开罗,他就马上接受布里教授召唤而去,据说,从孟斐斯挖出的那些工具有了详细的结果。 上次不过是挖出来就花了三天,这次连结果都有了,谷天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红海之后。即使是开车就到的距离,但茗微现在也知道了,对於那种人来说,一旦面对古物,就没有时间观念,同时,也不再是现代人,他们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才会回到二十一世纪。 她不快的话会连累到别人…… 茗微再度拿起电话,按下谷天霁留下的联络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很久,久到茗微觉得那有可能根本就是一个空屋的时候,终於被接起来了。 “哈罗。”嘈杂的背景声中,一道略带不耐烦的年轻女声传来,“这里是布里教授工作室。” “请问谷在吗?” “嗯……”女子停顿了一下,“他现在不在这里耶。” “那可不可以帮我留个话给他?” “可以啊……不过,他去路克索了喔,可能要过几天才会回来。” 茗微听到他人“又”不在开罗,感觉恍如雷劈。天哪,她是被爱神给遗弃了吗?人家恋爱甜甜蜜蜜,她的却像实验品似的什么都来一下。 等他从路克索回来,她说不定人都在北京了,留话在布里教授的工作室,那不如留在他红海之后的房间,至少还不会被其他的人看到内容。 她不想骗自己说什么只要爱过就心满意,只是——唉。 他就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待久一点吗? 她现在心烦意乱,脑海中一声声都是李佩芝说“别拖累我”的声音,她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啊。 ☆☆☆ 布里研究室中,此刻正热闹著。 对一般人来说,多一批工具跟少一批工具的差别不大,埃及的古物太多了,不差这么一些,但是对於考古学家以及历史学家来说,任何出土的文物都代表著不同的意义。 小小的地方塞了一堆人,把老布里围在中间,讨论得正热烈。 突然间,电话响了。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继续讨论著,没人理会电话的钤声。 响了很久很久,终於,玛琪认了似的走到电话旁边,接起电话,声音十分不耐,“哈罗,这里是布里教授工作室。” “请问谷在吗?”清清的,女敕女敕的,很女孩子气的声音。 玛琪先是觉得有点耳熟,不过很快的想了起来。红海之后的台北小姐……居然找到这里来了。 “嗯……”玛琪看了正与布里聊天的谷天霁一眼,“他现在不在这里耶。” 他们不是才从阿普那里回来吗? 由於谷天霁只介绍说“这是红海之后的摆设师”,阿普好奇心起,打电话问她两人是不是男女朋友。形影不离了一个星期,一两天不见面不会怎么样吧? 她不知道这样会干扰谷天霁的工作吗? “那可不可以帮我留个话给他?” “可以啊……不过,他去路克索了喔,可能要过几天才会回来。” 一阵交谈后,终於,台北小姐心甘情愿的挂了电话。 玛琪长长的吁出一口气。 一旁,罗娜问:“找谁啊?” “约瑟夫的朋友。” 玛琪回到她接电话前原本的位置——谷天霁的旁边,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著刚刚的话题。 说到现在,其实已经无关出土文物了,反而有点像“我第一次见到的金字塔”讨论大会,第一次看到古夫金字塔的人会震撼,第一次看到闪亮金字塔的人会感动,第一次看到弯曲金字塔会觉得伟大的事物不是一蹴可及的…… “玛琪?你还好吧?”谷天霁发现了她的不自然,“脸色有点难看。” “我没事。” 饼几天等他回去了,自然会发现她说了小谎。 他会生气,但玛琪告诉自己,她没有做错,她是在帮助他。 她知道他将来的希望是主持考古计画,现在是他学习的大好时间,布里教授有多年经验,即使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对於他们这一代年轻的修复师或考古师来说,都将受益匪浅。 所以他不能错过任何跟布里教授学习的机会——玛琪是这样说服自己的。 第十章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另外一边啦。”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 小脑袋朝另一个方向看去,果然看到那横越天空的七彩艳丽,雨后的漂亮弯桥,红橙黄绿蓝靛紫。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看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幸福、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 在亚斯文的午后太阳里,她与谷天霁一起看到了那弯彩桥,所以说,那果然是童话吧。 童话是给小孩子看的东西,而她是大人,大人要切实际,彩虹不是天使给的讯息,而是水与光经过折射与反射的结果。 嗯嗯,没错,她要理智、要科学,别那样浪漫,浪漫容易误事…… “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一声,两声,儿童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著。 床上的人儿一下睁开眼睛,伸出白净的手臂按掉了闹钟。 茗女敕揉揉眼睛,原以为入眼的是金碧辉煌的天花板以及从床柱四顶端笼下的白色轻纱,没想到一眼望见的却是夜光星星纸,花了一点时间,她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已经回到台湾了。 不是红海之后,是捷运站附近的单身公寓。 这是她的房间、她的床、她从大学起用到现在的闹钟,还有那些埋藏在心中许久的故事——都是她的,但感觉却是混著陌生的熟悉。 好奇怪,她在这里住了两年了耶,两年的点点滴滴居然比不上那遥远地方的两个月? 吃东西的时候,她想起宽扁豆以及小羊肉。 喝果汁的时候,她想起小贩们堆得像金字塔那样的水果山。 想在茶里加糖。 也习惯了辛香的味道…… 她将脸埋在枕头里,乱叫了一通后才起床,开始梳洗。 今天是回台湾后的第三天,前两天大多用在发呆以及回覆答录机里留言,总是吃便利商店的东西,不太出门,可却没有等到她想要的电话。 比天霁还在路克索吗?他打算在那里待多久啊?还是,回到红海之后的他看了纸条却觉得没有必要联络……啊,糟糕,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今天是她回台北饭店报到的日子,她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时钟停在她再不加紧速度可能会迟到的那个数字上,她快速换装,半个小时后,人已经站在捷运站里。 苞过去一样,读卡,进站,听著规律的广播声,然后跟随人潮在自己要下车的地方下车。 亲爱的台北饭店就近在眼前。 茗微从员工出入口进入饭店,直接走向李佩芝的办公室。 李佩芝的助手见是她,立刻拿起电话,“特助,夏茗微来了,嗯,好,我知道……李小姐请你进去。”最后一句是对茗微说的。 茗微很礼貌的敲了门。 “进来。”是李佩芝的声音。 在饭店工作了三年,当然也曾经出入这里好些次,但此刻,李佩芝的办公室跟她自己的房间一样,都有种熟悉的陌生、陌生的熟悉——不是她爱咬文嚼字,那感觉的确很微妙。 “茗微。”李佩芝以一种很夸张的语气欢迎著她,“终於回来了。” 是啊,终於……如果不是自己摆乌龙,她可以不用这样早回来的。 李佩芝转手拿了一卷卷宗,“这先给你。” “什么?” “北京那边的相关资料。”李佩芝笑得很愉快,“我接到红海之后那边的消息,刘氏集团对你的工作表现很肯定。” 如果是以前听到这种话,茗微一定会觉得很开心,但现在,再好的消息都弥补不了她心中那份淡淡的失落。 比天霁…… 其实,他应该早从路克索回来了吧,她的纸条是黏在他电脑萤幕上的,他不可能看不见,清洁人员都知道不能去碰他的房间,不会有人进去,也没人会弄掉纸条,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觉得没必要而已,也对啦,扣除他们各自工作的日子,他们实际在一起的时间根本没多少。 比天霁只说过喜欢她,但喜欢也是有分的嘛。 时间多才在一起,那是一点点喜欢。 时间允许的话都会在一起,那是刚刚好的喜欢。 时间很有限,但是还是想尽办法在一起,那叫非常喜欢。 她觉得,他对自己好像是介於一点点跟刚刚好之间,他说她可爱,可是,她也看过他对亚库说可爱,所以,可爱没有什么了不起,他没说过她很美,但却对著荷鲁斯的壁画双眼发亮。 虽然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气,可是,她希望他偶尔也能用面对古物时的闪亮眼神看著她嘛。 她曾经告诉他关於她的想法,当时他只是笑笑说:“阿呆。” 女子对爱情的美丽情丝居然换来他一句“阿呆”。 她只是想独占一下情人的目光啊,面对她的软语撒娇,他应该是露出那种“真拿你没办法”的样子,然后专心的看她一下嘛,结果竟然是说她阿……哎喔,怎么又想到这个了啦,呜呜呜。 夏茗微,你有出息一点好不好…… 没注意到眼前的小女子表情诸多变化,李佩芝仍沉溺在这次外派的成功之上,“这样,蒋克祺压力会很大耶。” “啊?”茗微终於抓到话尾,“什么压力?” 她跟蒋克祺应该在空中擦身而过了吧,她怎么有机会给他压力? “因为你优秀,所以他也不能输给你啊。”李佩芝笑呵呵的说:“两三天前,谷先生还特别打电话来跟我说,希望下次的外派人员能有夏小姐这样的工作能力呢。” “谷先生打电话给你?”茗微一下激动起来了,“哪一位谷先生?” 对喔,她怎么都没想到,说不定,谷天霁是打到台北饭店。 颓废了几日的心思突然又活了过来,茗微觉得自己再度看到阳光、再度看到彩虹,然后再度相信童话说的幸福是真的…… 李佩芝笑咪咪,“谷天霍先生啊。” 天哪,美梦维持不到三秒,茗微因为预期之外的名字而被打击到了。 对了,她都忘了谷天霍这号人物,实际点、实际点,彩虹不是天使给的讯息,而是水与光经过折射与反射的结果。 深呼吸之后,茗微终於再度开口,“我要什么时候出发去北京?” “下星期一。” 很快、很好,她可以再度陷入预备出差的混乱,公事多了,自然不会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不去想,自然也就不难过了。 埃及啊,原来南柯一梦就是这个意思。 趁著还有几天时间,茗微回了老家一趟,跟家人吃了饭,也顺便告诉父母接下来的工作地点。 接著,在匆忙的准备中,时间推移。 应该离开的日子,她拖著大行李箱再度奔往中正机场,前往跟开罗一样无法直飞的地方——北京。 ☆☆☆ 已经多久没回台湾了? 拿著美国护照,谷天霁入了境,很快的叫了计程车往台北去。 十年旧地,台北变了很多,几乎是他所不认识的城市了,但是平心而论,他倒是很怀念这全然的中国字街道。 也许是他的眼神始终定在窗外,引起了司机的好奇。“先生,你是住柄外很久没回来了吗?” 在祖国听到母语,感觉非常怀念。 比天霁点了点头,“快十年了。” “读书喔?” “移民。” “移民喔。”司机的反应跟大部分的人一样,“啊移民了怎么还回来台湾?” “找人。” “喔,我知道。电视上有演,年轻的时候有受到帮助,后来功成名就了,回来找恩人说谢谢那种对不对?”司机透过照后镜看了他一眼,“不过我看你最多才三十,应该不是啦。” 当然不是,他是回来找那个小女人的。 居然留下一张纸条就这样跑掉了? 上面只简单的写著: 你的朋友说你去路克索,可是我要回台北了,你看到纸条后,打电话给我…… 纸条的最下面是一串的数字。 路克索?他立刻就想到那天玛琪接的电话,她说是找约瑟夫的,约瑟夫不在,没人去探问真实,等他回到红海之后,小妮子已经走了。 刘于甄落井下石的把茗微的样子描述了一遍,“看起来超可怜的,好像被主人丢弃的小狈一样,在机场的时候还打电话问你回来了没有?” 送她去机场的刘于书则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过很心不在焉就对了。” 总之,人是不在了。 他翻阅了一下红海之后跟台北饭店的合约,也大概知道中间出了什么问题,让她不得不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回去。 她的电话虽然能通,但是永远没人接。 没有考虑很久,他就决定飞来了。他从不说甜言蜜语,对於她的问题总是笑而不答,她打电话到布里教授的工作室,偏偏又让玛琪给挡掉,她一定觉得委屈透了…… 比天霁以红海之后设计师的名义订了台北饭店的房间,然后也以红海之后设计师的名义约了主管见面,吃一顿礼貌的晚餐。 一切都很顺利,他在柜台登记,拿了钥匙,进入客房。 落地窗的小几旁放著一束花,署名是李佩芝,上面是一些欢迎莅临指教之类的客气用语。 他跟李佩芝见了面。 两人在饭店附设的高级餐厅里吃著推荐菜,流泄著轻音乐的晚餐中,谷天霁不著痕迹的把话题圈子越缩越小,越缩越小,然后他说,他在开罗的时候与夏小姐有过几面之缘,有空的话,也想跟她吃顿饭。 接著李佩芝告诉他,短时间内可能没机会,因为,她人到北京去了。 当时,谷天霁真希望是自己听错了,北京?! 他特别跑来台北,她人却在北京? “她已经在那里几天了,好像已经习惯了,还开玩笑说,以后有什么外派乾脆都给她好了。”李佩芝拿起汤匙,舀了一些汤润喉,“台北饭店前阵子原本有跟拉斯维加斯方面合作,但没想到因为地点问题中途喊停,前几天那边的负责人又打电话过来,说地点方面已经没问题,他们会全力配合,所以我打算让茗微结束北京的工酌瘁,就到那里去……” ☆☆☆ 听说,有的人在受到打幻瘁,会出现自暴自弃的行为——目前为止,茗微是同意这个观点的。 就像,一向恋家的她突然主动表示可以接受外派。 就像,一向恋家的她突然觉得从北京直飞拉斯维加斯也没什么。 靶觉好像跟蒋克祺换班喔,他去开罗接她的工作,然后没多久,她又去美国衔接他因为地点问题而中途喊卡的工作。 听说他在红海之后表现得很不错,所以,她也不能太逊脚才行。 一样是沙漠,她一定没问题的啦。 “那边的饭店人员会派人去接你,依你最近累积的经验应该没问题。”李佩芝在电话中将她吹捧了一阵,“去那边让他们好好见识你一百五十公分的身高中储备的能量吧。” 一百五十公分的能量……最好是有这种束西。 在机舱的广播声中,飞机开始朝旧金山国际机场下降。说给别人听,别人一定不会信,她从新加坡转开罗,然后从香港转北京,最后,居然要从旧金山转拉斯维加斯,三次公差都没有直航飞机。 落地,拿行李,通关。 机场……永远是机场。 人潮来往,广播声此起彼落,要离开的人拉著行李,刚进入的人也拖著行李,大厅中熙熙攘攘、吵吵闹闹。 茗微很快的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令她意外的是,那并不是罗马拼音,而是货真价实的中文字“夏茗微”,底下是一排小字“沙漠公主饭店”。 拖著那箱陪她在北京待了一个月的家当,茗微吃力的朝那块接人看板前进。 人很多,她的速度受到前面旅客的影响。 背影与背影的交错掩映之间,她好像隐约看到拿著板子的人——有神的眼睛,剑眉斜飞,很高,他的肩膀……在好多次的午后阵雨中,她都靠在那肩膀上小寐……谷天霁? 可是,那怎么可能? 她无法越过前面旅客的高大背影,他的脸一下出现,一下又被盖过,随著距离越来越近,她很确定自己没看错,真的是他。 真的是、真的是谷天霁…… 她老早就想过一百次了,如果真有机会再度重逢,她一定要优雅且大方的打声招呼,然后微笑著交换一些类似“最近好吗”、“我很好”之类的言语,他们会很成熟的道别,都不提及她明明留下电话,他却始终没有找她这件事情。 她要很成熟、很成熟,绝对不要泄漏自己的心事,但是,当他的身影就在面前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不争气的红了眼眶。 回忆瞬间涌上,心中五味杂陈。 已经无暇去想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她只觉得好想哭,光是想到他们处在同一个时空之中,她就觉得情绪翻涌。 脚步推移间,他们之间只剩下触手可及的距离。 茗微想给他一个礼貌的微笑,却发现自己做不到,转念一想,没有办法微笑的话,那就说话吧,但在决定后却又觉得词穷,嘈杂的大空间里,她只能看著他,微红的大眼睛中有著疑惑与无助。 比天霁微笑,“你好慢。” 她看起来快哭快哭的,他一把将她拉人怀里,鼻尖嗅到的是她惯用的香水,清清甜甜的,他想念极了这样的味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接你。” “你不是去路克索?”声音扁扁的,听起来委屈兮兮。 不想跟她说那冗长的缘故,他只简单的回答,“我回来了。” 怀里的人没说话,但他却觉得肩膀渐渐的被温热的液体给浸湿。 他轻拍著她的背,“别哭啦。”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有通,可是没人接。” “怎么会,我都在家。”怕漏接他的电话,只要出门,她就会接上答录机,但就是没有他的留言。 “骗你做什么,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号码。” 然后,他说出那组她留下来的数字,说完后,却发现怀里的人不讲话,也不啜泣了,好像,突然间有什么事情让她分神似的。 茗微不敢说她留下的是传真机的号码,而那条线路除非要使用,否则她不会将它接上任何东西……结果,仍旧是她自己摆的乌龙。 她将脸埋在他胸前,“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去台北找你却扑了空,所以就来拉斯维加斯喽。” “你……”她抬起脸,泪痕未乾的脸上有著掩饰不住的讶异,“你去台北找我?真的?” 在他点头的瞬间,她终於破涕为笑。 “这样,算不算有诚意?” “你都到台北了,应该知道我在北京吧,到北京不是比来拉斯维加斯等我快吗?” 小妮子问题真多,不过如果他不说清楚,她会一直问下去。 “去北京很容易,不过那时李佩芝已经把你的资料送到沙漠公主了,就算我去了北京,你还是有新的工作要承接,刚好那时开罗的房子有问题,需要回去一趟,所以我才想来这里等你就好。”说完,他从口袋掏出几张照片,“给你。” 茗微将照片翻正,一张一张看下去,先是惊讶,眼眶一下又红了,“这是什么?” “我们的房子。”他说得很轻松,“等你把沙漠公主这边的工作结束,我们就回开罗。” 照片是公寓式的房子,隔间简单,但十分明亮,客厅的镜子旁边有个小小的水晶吊牌,可以看出里面刻著两个字:微园。 那瞬间,茗微突然想起阿普跟她说过的话“对啊,他找人做一块水晶吊饰”、“用奥地利水晶,不过那两个中国字太难,方块里还挤了一堆东西,可能没办法做得很漂亮”。 微园 茗微的心中此时是满满的感动。 “你以前不是看过一本童话书上说,恋人看到彩虹会幸福吗?你有没有想过,从学画的时候到现在,我们一起看过几次了。”她感觉到自己被抱紧了,耳旁,是他难得的轻声细语,“放心跟著我吧,我们会幸福的。” 很多年前,他听她说著关於绿园的一切。 很多年后,他给了她一个微园。 茗微曾经勾想过未来,却没想到未来是落在那样遥远的地方,而且跟她绿油油的童年记忆相背的是一片黄色大地。 可是她一点退缩的意思都没有,对於那即将展开的另一阶段人生,拥有的是满满的信心。 她知道他们会幸福。 一定会幸福。 还有其他精彩的青梅竹马故事,请看—— ※金萱花园系列375彩虹之一《红线》 ※寄秋花园系列383彩虹之二《橙火》 ※金萱花园系列386彩虹之三《黄纱》 跋 必於绿园简薰 其实我一直在想要不要写后记,该怎么写后记之类的问题,因为这套书的呈现方式有点不按牌理,连带我的心情也是这样……很微妙,很一言难尽。 当我正在推《绿园》进度的时候,萱美女才刚写完《红线》。 《红线》后是寄秋的《橙火》其实,原本写橙色的人应该是我,不过由於要半月一书,我的爬稿速度又慢,为了怕拖垮彩虹套书的进度,我很赶忙在萱美女《红线》开稿前跟她说:“不行不行,我怕橙色出不来,绿色好了,这样我还可以缓一个月,比较保险。”萱美女想想,也不无可能,总不能在第二本就开天窗吧,在萱美女跟寄秋联络过后,因为神手寄秋一句“没问题”,所以我得以从可能要很赶的橙色变成比较馀裕的绿色,对於这多出来的时间,我只能说,感恩啦。 可能是因为多出一个月的时间吧,所以心情满轻松的,而且也很努力的早早交了,真的是很早喔,早到自己有点感动〔笑〕。 今年的春节前后很冷对吧,《绿园》的主要写作时间就是在那寒流一波波的天气里,我穿著很厚的衣服,很厚的袜子,开著电暖气写著阳光尘沙以及好水果,其实,迟一点再写都还来得及啊,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发哪一国的神经,寒流又没有怎么样,可是我就是有种想跟寒流拚了的感觉。 冷啊—— 今年过年都好冷,一出门就好冷,不出门也很冷。 因为《绿园》是发生在沙漠的故事,我在磨稿的过程中,老是月兑口而出说“我的绿洲○○○”,或者“我的绿洲xxx”,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种情形,明明知道是错的,但就是改不了口。 我到现在还有两个很困扰的口误,一是“加菲杯的猫子”〔原本是:加菲猫的杯子〕,第二个是“安达鲁西亚”〔其实我想讲的是“马达加斯加”〕,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也不明白,所以有时候说话会变得很怪。 我有一个同事,总是把“毛毛雨”讲成“羽毛笔”,若是下雨的日子,就会听见她说“外面下起好大的羽毛笔”。 《绿园》大致上就是这样了。 下个系列是关於旅行社的故事,希望写作顺利。 那就先这样啦,拜~~ 同系列小说阅读: 彩虹1:红线 彩虹2:橙火 彩虹3:黄纱 彩虹4:绿园 彩虹5:蓝月 彩虹7: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