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方见》 序 出於对流浪的渴望,这个故事诞生了。 笔事架构之初到骨肉完成,也像故事中的她与他一样,历经了一段长时间的波折旅程,总算,在今年春天即将结束之际,他们的故事被记录下来,让我欢喜让我忧,直至故事最后,我还舍不得放开他们,真希望再多听些“后续”。 对道个故事有太多感觉,不论是在故事进行中,抑或是完成以后,我多想捉了个人,就对他滔滔说上一整天,所以要写一篇序来介绍就成了件苦差事。 所以我想,与其听我卖瓜,不如由你们自己来看吧! 如果这“瓜”甜了你们的脾胃,或是触动了哪根年久失修的弦,可别忘了多多照顾喔。让我告诉你们一个故事,也让我听听你们的声音。 现在,就翻开下一页吧!^_^ 第一章 二十六岁生日这一天,我跟我男朋友张家豪相约到四年前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淡水去重温旧梦。 五点下班后,家豪开著他那辆福特来出版社接我,被同事逮到,玩笑地问我何时请喝喜酒。 我用一个笑容将这问题打发掉。 家豪没有向我求婚,我想,也许还不是时候,可我又想,虽然还不到那时候,但也应该快了,毕竟我们已交往了四年。 四年不算长,但以现代人速食爱情的态度来说,已经是一个奇迹。 我对我们的未来颇有信心。 我觉得我们会一直走下去,就如同这一路上顺畅无比的车行。 淡水这几年改变不少,过去古色古香的味道渐渐被商业观光的气息所掩盖。 记得我们第一次到淡水来时,晚餐是铁蛋跟阿给,时隔四年,旧地重游,今晚,我们的晚餐却是自助式的蒙古烤肉。 在现代化的餐厅吃著烤牛肉片的同时,我心里有些怅然,好似沧海桑田、物换星移而人事全非这种诗人时常感叹的情绪突然从诗句里蹦到眼前来。 我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家豪察觉了,问我:“叹什么气?” 我摇摇头,说:“没什么。” 於是我们又低下头各自解决自己面前的食物。 填饱肚子后,我们沿著河堤散步。 夏夜的风徐徐拂在脸上,有一丝凉意,但还不到冷的地步。 我穿著单薄的短袖上衣,家豪要把外套月兑给我,我说不用,他也就没特别坚持,只说:“冷要告诉我。” 我点点头。 他是了解我的,他知道我不是那种嘴里说“no”,心里却喊著“yes”的人。 所以我说不用,就是不用,很单纯,没有其他的意思。 我们没有牵手,只是肩并著肩,慢慢地走。彼此的体温透过一点点身体上的接触传到对方身上,在这微凉的傍晚,平添一丝温存。 不知道走了多远,家豪突然握住我的手,我们停了下来,眼眸专注的看著对方。 家豪的眼睛透露出一种我从来没发现过的感情,那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此时此刻的他与以往似乎有些不同。 他要做什么?或者,要说什么呢? 我耐著性子,等待他开口。 风吹乱我的发,他伸手将那绺顽童似的发往我耳后拨。 他的手粗糙且指节分明,是一双惯於劳动的手——我判断他是个殷实而脚踏实地的好男人,正是从认识他这双手开始。 他的手让我安心的把感情放在他身上。爱情是女人一生里最大的赌注,最好是赢,因为我不是输得起的那种人。 我捉住他欲收回的手,放在脸上轻轻地摩掌。此刻的我像一只渴望主人垂爱的猫,我想找到一个能够令我安心地依偎著的男人,我不需要他用金钱供养我,因为我有工作,我能负担自己的生活,我只希望他能给我真挚温柔的呵护—— 我渴望被爱。 “亚树。”他唤我。 我抬起头,仰脸看他。 家豪却在这时抽回他的手,我有些愕然,但随即平复过来。 “什么事?”我故作轻松地问,尽避我心里渐渐紧张起来,胃部开始纠痛了。我有预感,今晚将是我俩关系产生变化的关键。 也许他……他准备向我求婚了! 我为这想法紧张到手心冒汗。 若他开口了,我是不是就答应…… 倘若他果真开口,而我也打算点头,那么我该表现得很欢欣,还是很讶异?或者,受宠若惊……也许也故作一点矜持? 我的脑袋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齐亚树,你千万要镇定!我告诉自己。不管今天张家豪这个人跟你说了什么,你都要好好的、慎重的考虑、回应。 家豪有些吞吐,我鼓励他:“家豪,有话直说啊,认识我这么久了,你还担心我会笑你吗?”其实我心里也忐忑不安得很,但此时此刻,我必须要表现得大方一点。 家豪眉头纠结地看著我,眼底仍有几分迟疑。 我握住拳,多希望我有一眼看穿人心的能力,这样我就能知道他究竟有什么话要跟我说,我也就不必猜得这么辛苦,等得这么无措——偏我没有那种特异功能,我只好静静地等下去。 也许是没有走动的关系,这时候吹到身上的风令我觉得有些冷了。 我用手臂环住自己,就在这时候,我听见他说:“冷吗?我送你回去吧。” 我错愕的瞪大眼。 这不是他原来想说的话吧!什么缘故让他突然把话吞回肚里去? 我欲追问,但一阵阵的海风让我颤抖不已,我沉默的跟著他走回到停车的地方。 上了车,气氛变得有些怪。 心里烦恼著该不该问,最后,还是决定放弃了。我心想:如果家豪想说,他自然会开口的,不必我逼他。 回到熟悉的地方,家豪把车停在我公寓门口。 我拉开车门,回头问:“要不要上来喝杯咖啡?”平常我不常邀他进我房子,因为工作太忙,房间常常乱七八糟,没时间整理——我哪里好意思请男友参观狗窝。 但今天不一样,今天是我二十六岁生日,而昨天我才刚整理过房子,所以可以招待客人。 家豪迟疑了一下,点头,跟我上楼。 鲍寓有六层楼高,我住五楼。 由於公寓的建筑年代有些遥远,所以没有装设电梯,上下楼都得爬楼梯。 五楼高耶,所以我每次出门回来,都累得像条狗。 回头看家豪,他默默跟在我身后,大气不喘。 总算爬上了五楼,我从皮包里掏出钥匙,开门,在玄关处月兑下鞋,请他进屋。 让他随意坐,我闪身到厨房烧开水。 从橱柜里找出两包即溶咖啡,翻出两只杯子,洗杯、热杯后,就直接冲咖啡。 端著咖啡走到小客厅,家豪正翻看著我出版社出版的书。 一本被政治人物与新闻媒体以偏概全地批评到体无完肤,有著美丽的插画封面和天马行空的内文的那种书籍。 我把一杯咖啡放到他面前,他搁下书,说:“你打算一辈子待在这家出版社?” 我耸肩,喝了口咖啡,说:“没有意外的话,或许。” 他拿起咖啡,间:“结了婚以后呢?” 结婚?这是暗示吗?我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地答他:“你不认为双薪比较适合两个人的小家庭吗?”我偷偷打探他的心意。 “嗯。”他淡淡哼了声,再没其他表示。 我有些失望,端著咖啡慢慢细啜,偶尔偷偷瞄他一眼。 “亚树。”他唤我。 “嗯?”我立刻又精神抖擞起来。 他从外套口袋掏出一只方盒来,递到我面前。 “生日快乐。”他说。 “啊,你记得。”我有些感动,尽避早知道他并没有忘记今天是我生日,但过去他从未送我礼物,虽然说是我要他不必破费,不过收到礼物的感觉还是很棒。 我收下那只盒子,问:“可以拆开来吗?” 他点点头。 我小心地拆开精美的包装。 里头是一只绒布锦盒。 我猜想盒里是珠宝或首饰之类的。 这想法令我又紧张起来。会是一只戒指吗?求婚的暗示? 家豪向来不善於言词,所以想到趁著我生日用指环来向我求婚? 我双手微微颤抖,打开那只盒子—— “喜欢吗?”他问。 不忍令他失望,我说:“很漂亮,谢谢你,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我帮你戴上。”他说。 我点点头,让他替我戴上项链。 原来盒子里不是指环,而是一条白金镶蓝宝石项链。 家豪替我将项链戴上,蓝宝石紧贴著我胸前的肌肤,传来冷凉的温度,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我将宝石拈在手指上把玩。天蓝色的宝石约有花生米大,成色透明无瑕,像黑夜里的一点寒星,吐息冷冽;又像一颗人鱼的眼泪,盈满哀愁。 他的手搁在我颈后,若有似无的摩挲著。 我有些迷醉,恍惚里仿佛听见他的叹息。 一个男人的叹息…… 男人的心思往往隐藏得很缜密,他们不轻易在人前泄漏自己的情绪。 如果没有特别留意,也许这叹息,就只是叹息。 但我留意到了。 因为今天较以往格外不同。 今天是我二十六岁生日。 今天我们又回到了昔日约会时的淡水河边。 今天他除了一声“生日快乐”的祝福外,还送了一条蓝宝石项链给我。 今天……今天他欲言又止,话语吞吐中分明透露出不寻常的气息,虽我不知这究竟意味著什么。 我感觉到他的手离开我的后颈,从肩背缓缓游移到我腰侧,随即他轻抱住我的腰,我们贴近著的身体有燃烧的趋势。 饼去我们的交往纯情得像五十年代的情侣,亲密的接触除了牵手、拥抱以外,就只剩几个礼貌性的吻。今晚,要跨越这界线了吗? 我僵直著身体,留意他进一步可能的举动。 时间一分一秒在等待的过程里流逝。 末了,他强健有力的拥抱从我身上离开。 说不出此刻我的感觉是什么,有些失望,但也好像是松了口气——也许我还没有准备好在身体上与一个男人有亲密的接触,但他没有继续,我却不免感到失落。 他突然开口说的话更令尚在魂游太虚的我措手不及。 我听见他深吸一口气,然后下定决心似地说:“亚树,我对不起你。” 我惊讶地瞪大眼,不很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他狼狈的避开我质询的目光,急急起身,我捉住他一条手臂。 “家豪,什么意思?你把话说清楚。” 他伸手抚了抚我的脸颊,神情抑郁。 看在眼底,我心一惊。 敝哉,怎么他今天心情不好我现在才发现?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还是在工作上遇到了挫折? “家豪?”我担忧地看著他,伸手想模他的脸,他避开了。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终於说:“我们分手吧!”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乾笑道:“别开玩笑了,如果你只是想试探什么,你大可直接问我。” 他纠结的眉头并未因我的话舒展。 我这才察觉到事情不对劲,想著他那句分手的话,脸色由红转白。 他带著歉疚的眼神凝著我,声音沙哑地道:“是我的错,亚树,我遇见了一个人,我发现,我爱她……” 青天霹雳,我没有戏剧化的尖叫、昏倒,却也完全不能反应。 我讶异我的理智竟然让我能够这样冷静,说实在,我颇佩服自己。 但……但家豪他要和我分手了!怎么会?事前完全没有徵兆,太令人意外了! 我怎么能接受! 我呆住,无法说出任何话出来。 家豪见我不说话,他既懊恼又担忧的看著我,轻捉著我的肩,摇晃我。 “亚树,你别不说话,你怪我吧!这件事从头到尾部是我不好,是我的错,我喜欢你,以为那就是爱,却没想到……” 没想到会遇见一个比喜欢还要喜欢的人。 我突然有点想哭。 眼泪就这样掉出来了。 我哽咽著,家豪把我抱在他怀里,像安抚幼儿那样,轻抚我的背脊。 我将脸埋在他胸膛上,眼泪一串串地流淌。 我们……很奇怪吧,哪有人分手时是像我们这样子的? 但我实在是不知该怎么做,也不知该说什么话,我只是想,如果一个人要变心,你拦著他,求他不要变心,有用吗? 包何况他刚刚才说他喜欢我,只是喜欢而已,不是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他没有爱过我,我又怎能指责他负心? 我哭到喘息困难,我把他推出去,要他走。 他不放心我,不肯离开。 我想笑给他看,好要他走,但我做不到。想想,这样难堪的景况下,我又怎笑得出来?若真笑了,恐怕只是比哭还难看。 我还是要他走。 我要一个人好好哭一场,再仔细想想以后该怎么办。 他终於被我请走,我关上门,躲回房间里,蒙起棉被就肆无忌惮的嚎哭起来。 是的,是该哭一场的。 哭累了,我睡了。 §§§ 就这样分手了。 分手后,家豪反倒比以前还常来探望我。 也许是良心不安,也许是怕我做傻事,他时常出现在我身边,带著赎罪的眼神祈求我的原谅。 我不知道该不该原谅他,因为我并没有很恨。 还不到恨的地步,我认为没有必要给他我的原谅。也或许,我对他还是有些怨的。 我怨他既然不爱我,为何还要对我好。 我怨他既然不爱我,就不应跟我交往,不应该蹉跎我四年青春,他应该早点让我知道……他不爱我。 分手后,下意识里,我不想再跟他有牵扯,所以对他的关心都觉得不稀罕,甚至有种想逃避的。 生日那晚,哭过以后,隔天我醒来,有些恍惚。 靶觉昨晚发生的一切可能是一场梦,然而紧贴在我颈项上的项链又冰冷的提醒我——一切都是真的。 我怔忡了好半晌才下床梳洗,然后,到出版社上班。 同事都没看出我的异状,我想我把失恋的悲伤掩饰得很好。 这世上最不需要他人施舍的就是对失恋者的怜悯。 我在社里负责审稿的工作,一天要看上数十万字。 来稿堆积如山,上班看不完,下班后还得带回家继续拼命。 金钱逼迫社会,社会就逼迫我们。我们汲汲营营於谋生,完全丧失自我的意志与自由。 堡作占据了我下班休息的时间,这种情形,前些日子也许我会在乎,但如今,我只想把失恋的伤痛埋藏在忙碌的工作里,让自己没时间去想太多已经结束的过往,於是我也就没出声抗议。 然而我想得太美,繁重的工作并没有让我自伤痛中恢复过来,反而还加重了我的创伤—— 问题就出在我审的稿件,是一桩桩骗死人不偿命的糖衣爱情。 笔事里,当男人爱上女人,是坚定不移。 笔事里,当女人爱上男人,是一生忠贞。 一辈子只爱一次的爱,是寻常小说的公式。原本我希冀爱情就该是这样的面貌,直至如今,我方知这样的爱有多么地困难。 不……也不是没有,家豪不就找到了他一生中的“唯一真爱”吗?而我的爱,在他离开我之后,就死了。我爱过他,我无法爱一个人而不求回报,但他不爱我,所以我得不到一辈子只爱一次的爱情。 看著稿件里所铺陈的动人恋曲,我既想笑,又想哭,最后我掩著脸,在忍不住放纵大笑的时候,偷偷流下眼泪。 同事关心地问我怎么回事。 我一手掩住肿胀的双眼,一手指著稿件说:“这故事太感人了,作者前途不可限量。” 同事信了,要了我刚看完的稿子去看。我把稿子奉上,心思再度被失去爱情的痛苦占据。 我难过得几乎无法再工作下去,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工作吧!只有工作才能忘记不想记得的一切。 如果连工作都不能埋葬失去的恋情,那么我的爱,会有多么寂寞? 我就这样伪装下来,事隔一个月,我终於见到家豪口中比喜欢还要喜欢的那个人。 家豪带她来见我,据说是她主动提出来的要求,她说她要当当面我道歉。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家豪当然答应了,所以在我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见到了她。 我一看到她就傻眼了。 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动人的女人。 她灿如一朵初初绽放的玫瑰,平凡如我,与她站在一起,就像一株小小的、不起眼的蒲公英,与美丽的玫瑰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一股前所未有的挫败袭上心头,突然间,我失去自信,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朵随风飘荡的蒲公英,永远都在寻找著根的土地,但却永远寻找不到属於我的地方。 我总算明白何以家豪要她不要我了。 换作我是男人,也会选择美丽可人的荷丽,而不要平凡庸俗的齐亚树。 我突然有些憎恨起帮我起名的算命仙,他不该给我这样一个男性化的名字。 亚树亚树,听起来就不像是男人最爱的那种小鸟依人的典型。 像玫瑰一般的她是一剂猛药,将我昏头昏脑的病全治好了。我看清楚我自己,也明白我必须有成人之美。 饼去四年的付出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让它随淡水河的河水流进大海里吧!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怪罪他们,但为了让他们不再有罪恶感,我假装大方的“原谅”了这两个人。 雨后,下班后不再有男人的邀约,回到家,面对寂静冷清、空荡荡的房子,我常有此身疑似在梦中的感觉,而梦醒后,发现面对的是自己必须排遣的寂寞,我顿失所措。 我从不知原来我是这样一个畏惧寂寞的女人。 我变得不爱回家。 从不加班的我开始主动要求加班,这让很多同事很高兴,因为出版社编辑的工作实在太重,很多同事常常要把工作带回家做,现下有个加班大王出现了,理所当然可以把做不完的事往我桌上推,然后她们每个人都回家去当贤妻良母。 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家庭的人可以准时回家。 而寂寞的人也可以把时间用在工作上,暂时忘却那令人畏惧的寂寞。 月初五号发薪,发现薪水袋里多了好几张千元大钞,竟也觉得加班颇合算值得。我拿著这笔额外的津贴,一时不知该怎么花用,便存进银行里买了两支海外基金。 三个月后,家豪与荷丽的喜帖从邮差的手中送达。 我看著那印制精美的大红喜帖以及喜帖上烫金的字样,左胸口微微抽痛。 原以为情伤已愈,可,若真痊愈了,看到喜帖心头怎还会揪紧? 捏著那张红色的纸片,我考虑著要不要参加婚宴。 我坐在窗边,望著灰蒙蒙的天空,心中举棋不定。 §§§ 周末晚上,我打扮妥当,从住处叫了计程车直奔家豪与荷丽的喜宴会场。 喜帖上的地址是一家高级酒店,在前往的途中,我努力想找出一个赴宴的理由。 我找到了一句话——败,也要败得光荣。 今天我得不到你,但我可以大方的祝福你,让两方都没有遗憾,我才有可能真正从失恋的伤痛里解月兑。 所以主要是为我自己。我还要继续活下去,我不能让自己时时沉浸在自艾自怜情绪中。 我很有勇气的来了。我告诉自己说:亚树,你是个勇敢的人,你绝对度得过这一切,你要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所以我来了,正式地来结束过去的恋情。从今以后,齐亚树将会成为一个焕然一新的人。 怕被熟识的人看见,而引起不必要的尴尬,我悄悄退到一处隐蔽的角落,远远地观望婚礼的进行。 当新郎跟新娘出现在大家面前时,礼炮的巨大声响令我不自觉捂起了耳朵。 女方家显然来头不小,婚礼上有很多气派、称头的宾客,个个是西装笔挺、衣装华丽,反观我身上一袭深紫色连身裙装,显得寒伧十足。 我笑了,自嘲的意味很浓。 婚宴采自助式中西合并的餐点,我没有食欲,退在一旁观看著。 当敬酒的新人走到我这方向来时,我下意识地更往角落里缩—— 不料撞上一堵墙,我差点被反弹出去。 好不容易稳住身体,我回过头,想看清我撞到了什么—— 只见一双寒星般的眼眸紧紧锁住我,我撞到一个男人! 没料到有人在这里,是以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就在这时,新人端著酒杯来到我面前三尺遥的地方,我心陡然一跳,想都没想就往后头钻。 身后的男人传来闷哼一声,一双手几乎在同时扣住我的腰,我从慌忙逃避的情绪里回到必须面对的现实中—— 我的鞋跟踩到我身后这男人的脚,而他正不悦地瞪著我,我歉疚地、不住地向他道歉。 他冷哼一声。 “对不起。”我垂下头。 “嗯哼。”是他的回应。 “真的很抱歉。”我只差没向他弯腰鞠躬敬礼。 他总算消了些气,没再给我一声冷哼——我很讨厌听这种不礼貌的声音,令人非常不舒服。 “算了。”他说。 我松了口气。总算。 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又激起我心湖的波动。 “看在你与我是同一路人的分上。” “同一路人?什么意思?” “少装了。”他推开我——我这时才发现他的手刚刚一直摆在我的腰侧。 我眯起眼,不高兴他随意揣测我的心思。他凭什么?他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他知道什么? 无视於我不满、忿懑的眼光,他挑起眉,有些懒洋洋地靠在墙柱上,双臂环在胸前,挑衅似地说:“不同意吗?” 我扬起下巴,骄傲地说:“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哦?你不是因为不敢面对新人所以才躲到这里来吗?” 我脸色倏地发白,却强硬地反驳:“才不是。如果我不敢面对新人,我根本连来都不会来。”我只是稍微胆怯了些,所以才会想隐藏自己。 “是吗?那么你敢到新人面前敬酒吗?” 他看穿了我的脆弱。 在他迫人的目光前,我无所逃月兑,不知所措。 “敢吗?”他拉起我,似要将我带到灯光下,带到新人面前。 我死命拖著他,不肯往前走,无奈他不肯放手,我低叫道:“不是说我们是同一路人吗,为什么要这样逼我?” 他闻言,顿时松开我的手,我看见他脸上的一抹狼狈。 我突然有点想笑,但哭意更浓。 我站了起来,走向他,很自然地轻轻拥住他。 “同路人”这三个字轻易地解除了我对陌生人惯有的防备,我抱他,也许是想安慰他,也许是希望藉由同情他人来安慰自己。总之,是个很自私的举动。 他挥开我的手,不满地道:“我不需要同情。” 我了解地笑了,伴著笑容而来的,是成串的珠泪。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实在不必太去深究彼此的伤心事啊! 但我仍然忍不住想说:“交往四年,我一直把他当结婚的对象,四年后却发砚,他从来没爱过我。” 很明显他是听见我的话了。 他静静地看著我。我也回视他。 孰料他开口竟说:“我只是有点不甘心,还不到伤心的地步,你却像失了心的一抹幽魂。” 我发觉我开始能够掌握他说话的逻辑,我冷冷回他一句:“少装了!没有伤心过,你会跟我一样站在这里?”死爱面子的男人。 他仿佛是被我激怒了。“我们又不认识,你说话干么这么狠?” 我眯起眼。“我狠?也不想想你自己有多毒,一字一句都刺伤人。”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他说。 “就是有心才会痛,你碰触到别人的痛处还振振有词。”我不悦地道。 他闻言,差点没跳起来。“你这女人!” 我插腰迎敌。“我怎么样?” “若你平常都这样伶牙俐齿,也难怪新郎结婚了,新娘不是你。” 我受到重重的打击,立刻反驳道:“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你一样没有眼光,不懂得体贴的男人第一个要被女人抛弃!”我疯了!我大概是伤心过了头,才会口不择言,豁出去了,什么都不顾。 “住嘴。”他恼羞成怒,伸手扣住我左手腕。 “你先跟我道歉。”我坚持要他先补偿我心里因为他恶毒的话所受的伤。 他看著我,阴狠地咧嘴。“该是你先道歉吧!” “我不。”我有骨气。 “真的不?”他眼神益发阴狠。 我哪里怕他,我说:“不。” “好。”他说。 但,我不懂。“好什么?” 他突然拉著我往明亮的大厅走去。他要做什么? 拉拉扯扯间,我与他已暴露在灯光下。 他回过头——此际我才看清楚他的长相,他高大、英挺,一套铁灰色的亚曼尼西装衬托出他修长的身形。 他耙耙有些不羁的发,脸上哪里还有为情而苦的伤痛。 我只在他脸上找到报复的意图。 报复?报复谁? “再给你一次机会。”他冷酷地道。 我硬脾气被他激出来了,我说:“不。” 他压抑住额上青筋,叹道:“真是不听话。” 我还未从他那句话反应过来,就被他强势地拖到新人面前。 他一手捉住我的手腕,一手扣住我的腰,让我不得不跟著他走。 太过分了!我终於领悟到他要做什么,但……太迟了!新郎和新娘已经看到我们了。 家豪深情的眼眸投向我,荷丽明艳的丽容令我自惭形秽,我难堪地想在地上挖一个洞好躲进去。 一只高脚酒杯突然被塞进我手里,我讶异地抬起脸,看著强将我从暗处拉到灯下的陌生人。 杯里晶莹的酒液尝起来有千万分苦涩,不知是否是掺入我泪水的缘故。 担心失态,我不由得伸手模了模脸颊。是乾的,我放心了。 我端起酒杯,吞下眼泪,努力扯出一抹微笑,语调持静地向新人祝贺:“恭喜了,祝你们白头偕老。” 第二章 “你真会演戏。”他笑我。“明明不甘愿,还说得像发自真心。” 我咯咯笑地回敬他一句:“你还不是一样,我可听得一清二楚,是谁说的,祝你们永浴爱河?” 他勒住我脖子,道:“你听错了,爱河的水那么脏,我才没那么缺德叫人去跳。” 我抗议地双手挥舞。“还说你不缺德,你要跳爱河,自己跳就好了,干么找人陪你一起跳。”而我,就是那个被拉著跳河的倒楣鬼。 “嘿嘿,有伴才不会寂寞啊!”他松开勒住我的手臂,端起吧台上的酒杯豪饮。 寂寞……我对它有著特殊的感度。 他就坐在我身边,我看著他豪饮的姿态,笑了,觉得挺不真实。 我竟然这么随便,跟一个初次见面、连名字都不晓得的人单独来到酒吧喝酒。 在婚宴,硬著头皮敬完酒以后,他拉著我离开了现场。我很感激他没有把我丢在原地,否则我真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们拦了一辆计程车,就到这家地下酒吧来。他似乎常来这里,我看见他跟酒保有说有笑。 他帮我叫了玛格丽特,自己则叫了伏特加。 我抗议,他笑了,吩咐酒保也给我一杯伏特加。 我也要醉。醉一次,把今晚的一切都忘掉,明天再做一个焕然一新的齐亚树。 我捧著酒,浅浅尝了一口。只一口,就辣得我蹙眉。 第一次喝烈酒的我开头呛了几次,他皱著眉看我,那双眼好似在陈述著一句话:啧,有够没用。 我不甘示弱,硬是灌下一大杯烈酒。这回呛得更厉害了,五脏六腑仿佛都燃烧起来。我的胃热烫得难受,但奇异的,随著时间过去,难受的感觉渐渐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飘飘然、仿佛在云端的奇妙感觉。 好舒服啊!原来酒精真的有浇愁的用处。 我放段,与他如此肆无忌惮的调笑,大概也是因为有酒精在体内挥发的关系吧。 尽避从一开始遇见他到现在,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但我已认清楚他这个人正是那种典型“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草包男,一身昂贵的西装所包裹住的,不过是一个恶质的灵魂。 但这个“恶灵”却让我没有任何负担——因为我们不认识,又有类似的境遇,我若情不自禁哭了,他不会笑我,我很放心;他若敢笑,我同样可以嘲笑回来,报一箭之仇。但没必要……已经受伤的人何必再去揭旧时的疮疤?嫌疤痕还不够多吗? 我大概真有些醉了,身体失却了平衡,一直摇晃。 一会儿倾向西,一会儿倾向东。 在我往后倾去的时候,一只手掌从背后托住我。 他的脸靠近过来,鼻息喷在我脸上,同样是浓浓的酒味。 “醉了?” “大概吧……”我意识一阵清楚,一阵飘忽。 “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嗯,我想想……”我皱著眉,努力想著我住处的地址,但脑袋昏昏,实在想不起来,末了,我放弃。“忘记了。”我说。 我有点想睡,便合上了眼。 “喂喂,你还不能睡。” 他推我、摇我,但我没力气理他,此刻我只想睡。 恍惚里,好像听见他跟酒保交谈了几句,我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一会儿,我腾空起来,感觉好棒,好像在云端上,但我又有些怕摔下去,所以我很自动的攀住离我最近的一根大柱子。 噢,这根柱子还挺暖和的,我心满意足的攀住它,在云端上飞。 不知过了多久,我陷进一朵好软好软的大云里,但柱子突然不见了,我有些惊慌,勉强睁开眼。 一条湿毛巾突然覆在我脸上,粗鲁的在我脸上乱抹一通,我顿时清醒了些。 我看见那个陌生的男人,但周遭的环境已经改变,不是在酒吧里。 “这是哪?”我还晓得要问。 “饭店。”他回答我。 他又拧了把毛巾,这次是抹他自己的脸。 抹完后,他丢开那条白色的毛巾,在我身边躺下来。 我这才发现我不是在云上,而是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走开,别靠我这么近。”我排挤他。 他起先是不动如山,后来我开始推他的脸,他不耐烦地低吼一声:“烦死了,给我闭上眼睛,睡觉。”说完他又闭上眼,脸埋在一只枕头上。 我想他是累了,他的疲倦都写在眼下,我瞧见了。 我不好意思再吵他,可我又想:可以吗?这样子……跟一个陌生人共躺一张床,恐怕不太好吧? 我半睁著眼,看著天花板,想到过去的种种如今都要抽离出我的身体,渐渐遗忘,心里顿生某种不知名的情绪,有点哀伤,又有点释然,但都很不踏实。 均匀的鼻息从身旁传来,我翻转过身,看见他的睡颜。 他紧闭著眼,那张老爱说一些不中听的话的薄唇微微张开,呼息中带有酒气。 像个大孩子一样。 原来外表再怎么刚硬的男人也会有这样放松的时刻。 他的轮廓鲜明,五官出色。 我不禁好奇起他所经历的是怎样的情伤。 我伸手模他的脸,他没有醒,我更肆无忌惮的用手去感觉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揣想男人的心灵世界。 我不懂男人。 就是不懂,所以家豪才会离开我吧,因为我不懂他。 此刻我有种同病相怜的心情。 突然觉得好寂寞,我叫醒他:“喂,你醒醒好吗?” 连续叫了几次,他才苏醒过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眼,乍然在黑暗里见到我,他似乎忘了我这个陌生人是谁。 他叫我滚,说:“我今天没兴趣。” 没兴趣?真不晓得他把我当成了什么。 我提醒他:“你带我来的,忘了吗?” 他仿佛有了点印象。说:“是吗?” 我肯定他的疑问,见他眼皮又合上,我连忙又推他,怕他睡了。我需要人陪伴。 他勉强又睁开眼,眼里透著不耐烦。 “喂,陪我。”我说。我讶异我怎会这么说。大概是喝了酒的关系吧,我脑袋有些混乱。 “别烦!”他冷硬地拒绝,并且翻过身去睡。 我挨上他的背,摇晃他。“不要睡啦,陪我说说话。” 他卷起床上唯一一条棉被蒙住脸,不搭理我。 渴望著人体的温度,我不顾羞耻的贴住他的背。 “棉被分我。” 他被我烦到火大,索性把整条棉被扔给我,自己抱著枕头,蜷著身体睡。 我得到了棉被还觉得不够,我把棉被分一半给他,跟他交换条件说:“陪我说话。” 他没有反应。 我则当他听见了,自言自语: “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真的信任他……” 我开始叨叨絮絮地把过去我跟家豪的交往经过一点一滴地向他倾吐: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到淡水,那一天傍晚突然下起了两,我们都没有带伞,被雨淋得一身湿,风一吹就冷得直发抖。家豪他怕我冷,将我抱进他怀里,用他的体温温暖我,那时候我页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我甚至认为这幸福能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直到我们都老得不能动的那一天……” 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喉咙乾了、哑了还停不下来。 不晓得为什么,我想让人知道我曾经爱过,我很怕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说不定连自己都不能够确定我是否真正爱过一个人。 我边讲,眼泪忍不住边流下来。 我讲到分手的那一天,家豪送我的那条蓝宝石项链。 我说:“如果早知道那是分手的礼物,我就不收了……” 我知道我又哭了。 一只手臂突然横了过来,揽住我的腰,将我抱进一具温暖的胸怀里。 暖意随即包围住我全身,我不再颤抖,依偎著那具陌生的胸怀,停止了断续的抽噎和我几乎以为即将要流乾的眼泪。 我捉著他的衣襟,问说:“你呢,为何她不选你?” 他抱著我,似乎没有回答的打算,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他开口了。 但我怀疑他曾经说过话,因为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轻得像一片在春天随风飘舞的白棉絮。他仿佛是这么说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吧。” 不晓得为什么,他的话令我有些鼻酸,或许这正是天涯沦落人大多能够互相怜惜的缘故吧!某一方面来说,我们有著共通的心灵。 家豪不爱我,也许也是因为这原因 而一个人要承认自己不够好,需要勇气。 我伸出我的手,抱住他的腰。 他也抱住我,互相依偎取暖与舌忝舐伤口的感觉让一切不踏实的心情渐渐得到平复、补偿。 我在他的拥抱里渐渐睡去。 从前我一直很难睡得安稳,但奇异的,在这个陌生人的怀里,我好像找到了我一直在追寻的、某种我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的感觉。 这感觉,令我异常心安。 §§§ 早晨,秋阳从未拉紧的窗帘缝隙透了进来。 我醒过来,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没留下任何一丝有其他人曾经存在的痕迹。 显然,他走了。 我与他只是偶然遇见,不曾有过念头要认识彼此,所以以后大概也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我低头打量自己—— 身上的洋装绉得像一团咸菜乾,头发也像个疯婆般披散著。 宿醉延续到今晨,我揉著额际企图减轻头痛,但显然没什么用。 我挣扎著走下床,到浴室做了简单的梳洗。经过水蒸气一番蒸腾,四肢百骸靶觉精神许多。 回到床边,发现我的小提包就搁在床头柜上,我怔愣愣的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细想昨晚所发生的一切。 尽避醉酒,但我隐约还记得某些片段。许多画面在眼前闪烁而过,认真想捕捉,却无法完整的拼凑。 微凉的风从半敞的窗子吹进来,我起身将窗帘拉开,看著天空的云朵与骄阳。前阵子灰蒙蒙的天气已经转晴了,现实与梦境不断地交错重叠,一切都显得不真实。 我抚著额头,幽幽叹息一声。 是否昨夜的经历只是另一场梦? §§§ 走出饭店,室外的阳光和煦地照在我身上。 我看著闪烁在身上的光辉,突然觉得应该要打起精神来。 是啊,天地万物是这么样的美好,我为何不能保持开朗的心情来欣赏呢? 只不过是一次失恋,总不能老在追悔过往的回忆,我该认真地计画自己的将来才对。 於是我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地一个人过。 我打电话到出版社请了一个礼拜的假。 我觉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转换心情,摆月兑掉过往的阴霾与不堪。 出版社正缺人手,本不欲放行,但我请假的决心坚定如山,老编拿我没辙,批了我三天假,还嘱我尽快归队。 我可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有多器重我,他不肯放行,只是因为社里的工作量太大,人手又不足,新进员工大多进来不到一个礼拜便喊吃不消,纷纷走人,再加上经济不景气的关系,薪资大大缩水,很多老手乾脆退休回家给老公养,不愿再卖命……种种因素凑合著,我又有去意,突然间,我这只不老也不菜的中鸟在老编心中的地位便膨胀起来了。 我只拿了三天假,没再跟老编讨价还价。事实上,人家难处也不少,我讨了便宜也就不再卖乖。三天就三天,不过三天后回不回来,要看本姑娘高兴不高兴。 回头便打理几件简单的行李,旅行去。 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想一个人躲起来几天。 很文艺小说式的选择。大概是审了太多这样的稿件,连带著我的行为也跟著文艺起来。小说里的爱情看来总是那么缥缈不真,每个人心底也都清清楚楚的,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放弃作梦的权利?真若有,也只是少数吧。大多数女人有著不切实际的幻想,做著悖离现实的梦。 我亦不例外。 我从台北车站搭北回线接花东,往东海岸的方向走。 来到东台湾,在宜兰租了一辆汽车,接下来的几天,我沿著太平洋海岸漫无目的地开。 鲍路傍山而筑,一侧是陡峭的山壁,一侧是险峻的山谷与断崖,断崖下方就是浅浅深深、琉璃色的太平洋。 山里气候变化莫测,在山下时,阳光仍明媚;到了半山腰,山岚云雾渐渐往山谷拢聚;继续开往更高的山路,蒙蒙山雨已经下了一段时间。 罢巧碰上雨停,我将车停在公路的休息站,走到车外,在避雨亭下看著远处的山海景观。 阳光从云层后又露出脸来,远远的,一道弧形的虹就跨在海平面上。 我呼吸著带有水气的风,整个人觉得清爽许多。 冷不防,山岚冷雾向这边飘来,四周便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雨雾中。我回到车里,打开车灯,破雾而行。 一路上我开得惊心胆颤,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地面湿滑,有时一不专心,车子便险些要冲出公路的围栏,飞进太平洋里。 我在浓雾中小心翼翼地驾驶。浓浓的雾气不再如远望时妩媚,反而一改形象,化作追逐旅人的魔鬼。 突然,身后一束刺眼的探照灯打照过来,从后视镜看去,只看见两只圆圆的,散发著诡异光芒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朝我奔来。 是一辆大卡车。 车道很窄,大车却有要强行超车的意图。 我才将车速加快到一百四,大车却已等不及地要超越。 “叭叭叭!”催魂一般的喇叭声刺耳地鸣起,我吓了一大跳,握住方向盘的手打滑,整辆车失去控制地往断崖边滑去—— §§§ 趴在方向盘上,我惊魂未定。 看著大车超车后还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心里悄悄地诅咒它一百回。 老天!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我就要摔下去了。 幸亏煞车踩得及时。 我的心跳到现在还未能恢复正常,我抚著胸口,很讶异地发现我对生命竟还有这样多的眷恋。真正是死里逃生,我的天…… 我交臂环抱住自己,在车里待了好一阵子,等到气息平稳,才重新发动车子上路。 这回在浓雾中,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驾驶。 鲍路沿著山势蜿蜒,随著车行,我来到一处山谷。 山谷的气候跟山上又大不相同。 如台湾一般荒溪型的河川面貌,乾枯的河床上只有几道细细的流水。鹅卵石遍布整个河床,河床两岸是灰色的沙地,沙地上种植了不知名的爬藤类瓜果,正开出小小的黄花,为深秋增添不少媚妩。 我将车停在路旁,滑下小山坡到河床上闲步。 敖近有几间屋舍,我猜想是住家。 沿著河床走了一小段路,远处几个原住民孩子看见我这陌生来客,漆黑的大眼追著我的身影,那带著好奇的善意眼神似在询问:你是谁?为什么来到这里? 但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到这里。 我对他们微微笑,孩子腼腆地跑开了。 没留意到时光的流逝,黄昏在无声无息中到来。远方天际被夕阳染成红紫色,馀晖从浅浅的云层缝隙透出,一束束金色的光像洞开的天门,无私而慈悲地洗礼这一片大地人间。 我深深为眼前所见的景象感动。 二十六个年头,我忙碌於生活里大大小小的琐事,在遇见家豪之前,我的生命只是为求生活的短暂安定。 我曾经有疼爱我的父母,也有一个可爱的小弟,但九年前一场空难意外,夺去他们的生命,也夺走我的幸福——就在东岸的这一片太平洋上,一切灰飞湮灭。 十七岁那年,我无法承受失去亲人的打击,精神恍惚了一段时间,在疗养院待了半年。 出院后,我用父亲生前为我置的一笔基金完成学业。半工半读拿到大学学位后,我便出社会工作,用我的双手,一点一滴地将破碎的过去搜集、缝补,但我仍严重缺乏安全感。 我寂寞。 家豪是我另一段生命的开始,他带著阳光般的温暖走进我寂寥惨澹的生命里,所以失去他我才那么难以承受。 但是此刻我却觉得,再怎么样难以承受的伤痛,时间久了,也会渐渐褪色,不再是痛在表皮,而是沉淀进心灵的深处,原来无法承受的,这时却能够承受了,我想这就是生命的韧度吧。 原以为我已是一条弹性疲乏的橡皮绳,遇到紧要关头,才发现我还有办法弹痛最脆弱的心。 我蹲在乾涸的溪床里,看一株从石缝里钻生出来的不知名小花。 我静静地看著。 突然有只手拍了我肩膀一下,我抬起头,迎向一双友善的黑眼眸。我从他眼角的细纹得知,这双眼的主人是历练过风霜的。 眼睛的主人已有些年纪,深邃的轮廓应是遗传自山胞的血统。 他开口说:“小姐,风雨要来了。”他指指后边山头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我站了起来,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 云层很低,分明山雨欲来。 §§§ 我在新结识的阿美族朋友雅各家中滞留了一个礼拜。 雅各年近四十,汉姓是黎,他是一个小村落的族长,他的妻子尼桑也是阿美族人,据说是个公主,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皮肤黝黑健康,笑容像太平洋上升起的朝阳一样灿烂。 他们的孩子——隆多和雅美——名字是从他们父母亲的父母亲得来的,这是原住民命名的传统——孩子继承祖父母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则传给孩子的孩子,所以有一天,等雅各有了孙子,也会叫雅各,代代相传的血缘变得浓郁而化不开。这种传统对我来说是非常稀奇而令人讶异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传统可以继承的人。 雅各一家四口在花莲山区经营一个小型果园,种植文旦柚和释迦。他们还有一片山坡地,种植金针花,每逢夏季金针开花,他们全家人便会和工人一起上山采金针。我不是夏季来访,没能亲眼看见那满山都是金针花的景象,但雅各一家人都是说故事的高手,透过他们生动的描述,我仿佛真见到那片夏季的金色花海。 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我在他们热情的招待下,过了一周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山居岁月。 白天,我随雅各家人上山照顾果树;夜里,雅各偶尔会领著族里的壮汉上山猎飞鼠,好奇之馀,我跟去了一次。 那是个令人难忘的经验——我被迫生吞下一块飞鼠的肝脏,新鲜肝脏的腥味我想再过十年我也忘不了。 一个星期的滞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让我几乎忘了怎么去做一个都市人。 我想我的生命在这一星期中已经全然不同了。 我以为我已经摆月兑掉过去存在的那些阴影,假若没有,我也应该能克服它们。我的心灵意外的平静。 夜里,大夥聚在小院里围火、饮酒、唱歌。 雅各刚刚高歌完一曲,赢得众人掌声,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接著唱了一首传统歌谣。我听不懂他们的母语,只能感受旋律在空气中跳动的感觉。这时候,若说有精灵的存在,我相信,因它仿佛就在我眉梢、我发上调皮地跳动。 年轻人歌声未歇,又跳起舞来。 他舞著舞著,舞到了我面前,预藏在他背后的小花突然地降落到我眼前。我讶异地看著雅各,怕这举动於他们别有意义,但他只是微微一笑,我於是呐呐地接过那朵花。 年轻人露出一朵灿烂的笑容,身边的人挪出一个空位,他就在我左手边坐下。 他的表演结束了,紧接著是一个妙龄少女展现她的歌喉。 在我凝神倾听的时候,身旁的他碰了碰我的手臂,我偏过脸,挑了挑眉。 他倾靠向我,用压低的音量说:“我们送花给心仪的人,如果对方收下,就表示她愿意接受他的追求。” “啊?”我吃惊地看著手中的花,突然觉得它有些烫手。果然是有问题的,雅各怎么不告诉我? 我的手被他握住,我忧虑地看著他。 他低声问:“你愿意留下来吗?” 留下来?留在这里?我摇摇头,他露出一个忧伤的笑。 “我了解。”他说:“雅各说,你有一个漂泊的灵魂,你仰头看天空的表情就好像你是天上的浮云,今天停驻在一个山头,但明天又会消失无踪。我知道我留不住一朵云,但是我对你一见锺情,我总得试一试。”说完,他举起我的手,在他颊边摩挲了下,便放开了我。 他的话在我心底撩起一阵涟漪。我是浮云?我有漂泊的灵魂?我茫然地看向雅各,又随著他的视线看向小院中央的那堆火。 我是浮云?我摇摇头,说:“不,我不这么认为。”但我要怎么解释体内常涌现的那股仿佛永远也无法平息的冲击与渴望?不,我不渴望流浪,我所渴望的是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此栖息,不再离开。何况我是那么样的畏惧飞行,我怕高呵。 “谢谢你的花,”我说:“而我无法留下来的原因是因为我不属於这里。” 我曾经属於一个人,但如今,我什么也不属於。一股强烈的空虚几乎将我淹没,我赶紧收回心神,将注意力放在唱歌的阿美族少女身上。 年轻的他在我耳畔低语:“我叫澜沙,希望你能记得我,请你记得,请你……” 我回过头,握住澜沙粗糙的双手,紧紧的握住。 “不,忘记我,请你,拜托……” 记得一个人於我来说,总是那么痛苦、失落的。 啊,相忆不如相忘。 第三章 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工作岗位上,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这期间,每有人问起过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发生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我皆一笑置之,轻描淡写答说:“只是觉得日子闷,出去走走而已,没什么。” 是的,没什么,千言万语不若一句话就这样。 我不是小说里白裙飘逸、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没饭吃,现实不容许我成天伤春悲秋。我放逐过一段时间,不管心中的伤口治愈与否,我都得回到现实里来,重新面对茶米油盐的逼迫。这就是人生。 而过去那些心底的情感变化,不足为外人道,即使说了,也没人懂,只是浪费口水罢了。 一趟旅行回来,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常常一整天,我只是看稿、圈点错字或文句。 我不爱修改别人的文字。语言这种东西很妙,它完全没有章法,也没有逻辑可言,只有习惯成自然。每个人所处的语言环境不同,在书写时,自然就形成饶富个人风格的行文方式。我特欣赏这些文字有风格的作家,他们的文字或冷或热、或浓或淡,但都独树一格,令人赞叹。 然而罗曼史这个圈子深受市场的影响,这是颇无奈的事实。有时为迁就市场的反应,我们常得牺牲掉一些较纯粹的东西,但又不愿意太过妥协,所以在通俗与精致之间,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尝著字里行间所流露的情感,流连在其中,无法自拔。 下班时间到了,同事一个个离开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叠稿,还剩一半左右,便决定把手边的稿子看完再离开。 独身就是有这种好处,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爱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全然没有拘束,更不必向谁报备,真正自由,虽说有一点寂寞…… 我甩甩头,把那份落寞丢开,专注於手边的稿子。一个小时后,我读完稿,把它往二审的桌上摆,然后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进皮包里,准备晚上睡觉前看。 老编的小办公室仍亮著灯,我走过去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饭馆里吃了碗面,之后在市区里晃了一会儿,看看百货公司的橱窗摆设和当季的新装。 我走马看花,并不特别留意什么,直到一家喜饼店的橱窗摆设吸引了我。我趋前一看,发现橱窗里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凤冠霞帔、精绣嫁裳,真是美呆了。我不知我在橱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过神来。 “亚树……齐亚树,是你吗?” 我回过头,看向叫住我的人,心头一片困惑。她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没认错人。”她兴奋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吗?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好吗?” 我眯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脸庞,脑海中浮现一个人名。“米虹……你是王米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点头。“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见了,没想到我才刚回台湾,就在街头遇见你,真巧。” 我打量著她时髦的装束和外表,难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变了好多!” 她也打量著我,笑说:“但你还是认出我了。我们多久没见过面了?八年?十年?” “十一年了。”我说。 “可见这十一年来,我们都没改变多少,否则要一眼认出对方,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说。 “你看起来真变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根本不可能去留意每一个经过身边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认出她。 米虹笑说:“老实讲,我刚还真怕认错人呢,你看起来也跟以前差好多。” “那是当然的了,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也都老了——但是这句话我保留。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听见自己芳华已逝,自觉已老,纯粹是心境上的问题。我看著浑身散发著自信与光采的米虹,心想她应没有年老的疑虑,这是好现象,我时常觉得自己未老先衰。 尽避不觉得自己老,米虹还是轻轻叹了口气。 我挑眉,她耸耸肩,笑著伸出手臂搂住我,说:“我的好友,亚树,真高兴见到你。” 我回搂了她。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是叙旧谈话的地方,我带著刚回台湾的米虹往一家我近来常去的咖啡馆泡。 台北东区的“夜猫子咖啡馆”有两个丰姿绰约的女老板。我不知道她们的名字,除了点咖啡以外,也从没和她们交谈过,但我带著米虹进去咖啡馆时,看到其中一位老板,她送来menu,颔首向我一笑。我觉得很窝心。 这里不论气氛、音乐、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给我一种温暖的感觉,米虹立刻也察觉到了,她吹了声口哨,说:“好正的地方。” 我点了一杯义大利特调,米虹则点了一杯摩卡。 热腾腾的咖啡很快就送上桌来。我们坐在窗边,密闭的大片玻璃在夜色的衬托下,宛如一面明镜,将我的疲惫与对生活的厌倦、烦闷,毫无遗漏地映照出来。我讶异地别开脸,将注意力重新放回米虹身上。 米虹是我国中时的知交,那时我们时常分享彼此的心情与对未来的憧憬。 但国中毕业后,米虹与家人移民到加拿大,我们从此没再见过面。 米虹移民之前,我们曾约定要时常通信,而而且一年聚一次,头一年她回来台湾找我,次年就换我去找她。 然而头一年米虹才刚到加国,很多事情还没安顿好,无法回台湾。 第二年,我的家人坠机过世,我顿失依靠,在台湾没有其他亲近亲人的我接受了近半年的心理治疗后,因因为成年,由政府指派一个法定监护人负责观护,后来我搬离原来的住处,也就此与米虹失去联络。 虽然我搬了家,但米虹并没有,我若真心要找米虹,绝不会找不到,但那时我心灰意冷,凡事提不起劲,我连试都没试,便与过去斩断一切联系。 我愧对我们的友情。 米虹说:“过去几年,我回来过台湾几次,但都来去匆匆,没有时间停留。我寄给你的信在我们分开的第二年后就被退了回来,你是不是搬了家?为什么没有与我联络?” 我面有愧色的搅动著咖啡,犹豫著该怎么告诉米虹。 毕竟分别了十一年之久,我们的生活已相距太远,我不知道此刻我与米虹的心灵能有多贴近。 但无论如何,我的确是欠她一个交代。我说:“时间会改变很多事,你到加拿大的第二年,我爸妈和我小弟搭机出了意外,我失去了他们,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我不十分想回忆,但如果你坚持,我还是会告诉你。” 米虹讶异地睁大眼。“伯父他们……过世了?” 我吞咽了下,点头。“空难。” “我的天……”米虹握住我的手。“我很抱歉,亚树,我真希望那时我能在你身边。” 我拍拍她,摇头说:“没关系,都已经过去了。”是啊,都过去了,如今还能勾起伤痛的,也只剩我自己的回忆而已,只要我不去想,心口就不会感到莫名的抽痛与空虚。 我握住她的手,说:“我应该主动跟你联络的,但那时我实在没有办法想那么多,请你原谅我。” 米虹伸出手,将我一撮掉到额前的发丝拂到我耳后,再拥住我的肩,让我的头靠在她纤细的肩膀上。我们俩好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放任自己靠向米虹温暖的怀抱,汲取她所给予的温情。我很想哭,但我终究没有。 稍后我们谈起了近况,我告诉米虹我的工作和我目前的住处,米虹则告诉我过去这十一年来她愿意与我分享的一切。 米虹结婚了,她也离婚了。 我想安慰她,却又迟疑。她看起来不太像是需要人安慰的样子。最后我只是说:“如果你需要,我的肩膀随时都可以借你靠。” 米虹笑了。 “我不难过,真的,至少现在不——我们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我并不真的爱他。”她看著我的眼说:“亚树,我真的不爱他,已经不爱了。” 我蓦地了解到:我们分别太久,过去纵有伤痛,也都是过去的事。时间会治愈心灵的疮口,而最难熬的那一段,早晚会结束。 真的,都会结束。 我讶异地发觉到,原来这世间真的没有永远。 一切都是短暂的,朝来夕去,万事无常。我突然无法定位自己,我看著咖啡杯里的残渍,眼前一片空茫,我迷失了,我掉落—— 迷雾散去,我瞧见米虹关切的眼神,她朝我伸出手,但我没捉住。 §§§ “亚树,你醒醒。” 我申吟一声,挣扎著掀开沉重的眼皮。 一睁开眼,就看见米虹。 环顾四周,我问:“这是哪里?” “我下榻的饭店。”米虹拿开我额头上的湿毛巾说:“亚树,你吓坏我了,好端端的,怎会突然昏倒?” 我从床上坐起来,疑惑地说:“我昏倒了?”怎么会? 米虹倒了杯水给我,看著我,忧虑地说:“我在你皮包里找到一瓶药,那是什么?” 我的药……我沉吟半晌,才说:“只是普通的安眠药,我睡不著。” “多久了?”她问。 我皱著眉想,“最近两、三个月吧。” 她抚著我的眼圈,又问:“你有多久没有好好睡一觉?” 我摇头说:“我有吃药,我有睡。” “没吃药就睡不著吗?” “会作梦。” “梦见什么?” “坠落,一直坠落。”有时候我会被自己的尖叫声吓醒,醒来以后,就再也睡不著,睡眠品质非常的差。 “有看过心理医生吗?” 我摇头。“没那么严重,只是睡不著而已。” 米虹在床沿坐下,搂住我。“亚树,我担心你。” “我真的没怎样,很多现代人都有失眠的毛病,不差我一个。” “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我耸肩。“现代人哪个压力不大?”人越贪婪,就越多;一多,压力就大,一切都是自找的。 米虹看了我好一会儿,突然握住我的手,说:“我继承了我爸在加拿大的公司,这趟回来是来洽公的,我后天要回加拿大,你要不要跟我一块走?我可以帮你申请移民。” 我讶异地问:“走?离开这里?” 她点点头,说:“我有能力照顾你,你可以来我公司帮我。怎么样?你考虑考虑。”她环顾了下四周,叹息似地说:“台湾不易居。” 的确。台湾物价消费虽然比不上世界其他各大主要城市,但物价依然年年飙涨。股市崩盘、地震频仍、社会贫富不均、政治糜烂,一个封闭式的海岛型社会,给人一种窒息、受限的感觉。台湾的确不适合居住,但还是有许多人一辈子住在这里,怪哉!包括我在内。 “太突然了。”我对米虹说:“之前我从没想过要移民,而且我对你们公司的业务也一窍不通,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去了只怕给你添麻烦,还是算了吧。” 听了我的答覆,米虹一脸失望地说:“难道你想一辈子困在这座岛上,不想出去见见外面的世界?” “不是不想,而是没有那个能力;我怕高,不敢搭飞机。”从台湾飞加拿大不是一段短线航程,只怕我还没到加国机场,就吓死在飞机上。 活到二十六岁,还没出过国,主要是为了交通工具的问题。 米虹笑说:“这是可以克服的心理障碍。” “但我并不想去克服。”我老实地承认。 米虹说:“亚树,你知不知道,你越逃避,你就越容易受伤害,你在这里永远都无法真正复原,你的伤痕太深。” 这是事实,我知道。“但我还能够承受。” 她反驳:“如果你能,你不会需要安眠药。” 我低下头。“睡不著有很多原因,不一定是你想的那一个。” “不然你认为是为了什么呢?” “噩梦啊,我刚说过的。”我看了看表,藉口时间已晚:“夜深了,我也该回去了。” 我刻意回避,米虹也拿我没办法,她问:“你真的不跟我走?” 我摇头。“现在的生活还没有到达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我不必离开。” 米虹失望地说:“我以前认识的齐亚树不可能会说出这样的话,我记得她梦想飞行,她是一个勇敢的冒险者。” 我静静地说:“以前可能是,但现在肯定不是。”现在的齐亚树是一摊千年不流动的死水。 “我很失望。”她说。 我说:“我也是。”我拿起皮包,站了起来,穿上鞋。“我走了,再联络。” 米虹跟在我身后,说:“随时改变主意,随时来找我。” 我不可能会改变主意。我走了。 §§§ 米虹离境那天,我去送行。 她搂住我,说:“我等你来。” 我摇头笑笑,什么也没承诺,只说了一句:“保重了。” 米虹离开后,不知又过了多久,我依然过著一成不变的过去式生活,时间的移转对我来说,不再有任何意义。 我真的、真的是一摊死水,直到那一天我的门被敲响。 那天我刚下班,从冰箱里拿出冷冻食物,准备将就著吃一顿晚餐。 冷冻面条才刚下锅,大门就被敲响了。我的门铃已经坏了许久,一直没找人来换修。 我本来正瞪著下锅的面条在滚水里沸腾,急促的敲门声吓了我一跳,我开了火,跑去应门,心想:假如我晚些去开门,门板会不会被敲破? “是谁?”我问。 门外的人并没有回答。我的门没有窥孔,不打开就无法知道是谁,我迟疑了片刻才将门拉开一个缝,而所见,令我僵在当场。 门外那梨花带泪的美丽脸庞尽避有些憔悴,但还是美丽的,这张优雅高贵的脸,我只消看一眼就不可能会忘记。 是她!那个如玫瑰一般的女子。 荷丽——家豪所爱与所选择的人。 大门洞开,我愣在门边,脑中一片空白。 她先开口说话,流著泪说:“他……” 我像留声机似地重复著她的话:“他?” “他不要我来找你……但我必须来。” 我困惑地看著几乎泣不成声的她,无法自她不断流下的眼泪里猜出她的来意。我心头怪异地纠了起来,开始隐隐抽痛。 她深吸一口气,颤抖地说:“他在加护病房……” 我瞪大眼,等她继续说下去。 她哽咽地捉住我的手臂,我感觉到一阵痛楚,明白她失控的力道弄伤了我。 “求求你,去见他最后一面……他爱你。” 荷丽绝望地捉住我的手臂,我无法思考,无法说话。 见谁最后一面?他?家豪快死了?这怎么可能? “我不相信。”不是不愿意,而是我根本就无法相信。我认识的张家豪是那样健康的一个男人,他连续爬五层楼的楼梯都不曾喘一下,他还那么年轻,正值盛年,怎么可能死?而且我半年前才跟他一起在淡水散步过,他还月兑下他的外套,问我冷不冷。 我冷,我现在冷。我穿著薄棉裤的双腿不由自主地颤抖,突然间,我全身都冷了起来,额际直冒冷汗。 另一双冰冷的手握住我的,我顺著那双藕白的手臂往上看,荷丽玫瑰般的丽容映现在眼前。 她握著我的手说:“求你,他真的爱你。” 略过那句爱情的谎言,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让说出口的话不至於破碎得无法辨认,我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荷丽苍白无血色的面容凄恻一笑。“家豪是骨癌末期,医生说他撑不过这一、两天。” 我瞪著她看,做我刚才一直在做的事——发愣。 §§§ 我们搭计程车去医院的途中,荷丽将她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我。 早在半年前,家豪就发现自己身上有病,但发现得太晚,已经是末期。 她告诉我说:“我跟家豪是高中同学,曾经交往过一阵子,但发现彼此并不适合,再加上升学和家庭的种种因素,后来我们协议分手。” 这段过去,家豪从没有向我提起。我一言不发,听她继续说下去。 “毕业后,我们考上不同的学校,就此失去联络,一直到半年前在一家餐厅偶然遇见,才又开始联络。” “第一次见面时,他告诉我他已经有一个论及婚嫁的女朋友,他已经买好戒指,打算找机会求婚;但过了几天,我看见他从医院出来,脸色非常差,我趋前一问,他看见是我,竟然当著我的面流下了眼泪,一问之下,才知道他的病情。那天他非常痛苦,他唯一想到的是你,他不知道该怎么做——离开,或者让你知道。他考虑了很久,决定与你分手,他认为这样对你比较好……” 接下来的事情,我知道一部分。分手的那一天,他充满矛盾地抱住我,仿佛害怕伤害我,但我感觉更多的是他的背弃。我自艾自怜,完全没有考虑他的心情。 “我们会结婚,是因为我告诉他,我需要他的帮助;我需要一个婚礼,即使新郎随时会死,也没有关系。” 我讶异地看著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大费周章的,难道只为愚弄一些看不清楚事实真相的人? 她抬起头。“我没有办法,我不得不这么做,因为我得阻止另一个男人爱上我,他不能够爱我” 我本能地想起婚礼那一天在角落遇见的那个陌生人。 “他是谁?” 荷丽绝望地说:“他是我的堂弟,我不能接受他的爱,那是不伦的。”她掩住脸,泪水又决堤。 啊,是这样一回事,原来那个陌生人是她的堂弟。 她会如此难过,想必是对那段世人不容的感情感到矛盾又无所适从吧。爱情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爱上不该爱的人会摧毁爱情和爱人本身,玉石俱焚。 我本能地想伸手安慰她,但途中又缩了回来。 她哽咽地说:“家豪爱你,一直到现在都还爱著你,跟我结婚只是不想造成更大的伤害;有时候,长痛不如短痛。” 但痛苦的程度是一样的,不管是长是短。 她告诉我的这些事,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相信。 与家豪分手后,我好不容易才渐渐调适过来,如今她告诉我这些足以颠覆我过去这段日子所信仰的一切,我无法接受,接受了我就会崩溃。 我还爱家豪,没有办法眼睁睁看著他死,我已经失去过一遍,再来一次,我会无法承受。 啊……不!我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我慌了、乱了。 慌乱之馀,我叫住司机:“停车!立刻停车!”车子未完全停下,我已打开车门,发狂似地奔了出去。 身后的荷丽不断地叫我,我的双腿却像有自己的意志似地狂奔,我停不下来。 冬夜的风冰寒刺骨,但我不在乎。 我一直跑、一直跑,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往前冲。我没有目的地,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像幽灵一样的在城市里游荡,不感觉到累,直到我用尽身体里每一个细胞的力量,我才会停下来。 第四章 “你不是真的爱我,如果你真爱我,你应该告诉我事实,让我分担,应该信任我,而不是伤害我。”我捉起家豪的手,贴在脸颊旁边摩挲。我说:“你看太多小说了,这种情节是小说里才能够出现的,你不该把它套用在我们身上,你真是我见过最最最笨的人了。” 昨晚我昏倒在路边,被路人送进医院,在那里待了一夜。醒来后,送我到医院的人早已不见踪影,问护士,只说是一位蓝先生,确定我没事、帮我付清住院费用后就离开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是什么人都有;有人没有理由的伤害人,有人则没有理由的帮助人。 我有些怅惘。 离开这家医院后,我转往另一家医院去。 询问之下,知道家豪已转至一般重症病房,我心凉了半截。 连医生也救不了他了,他现在只是在等死。 我不确定他欢不欢迎我,在门外犹豫了片刻,病房门忽被打开。荷丽看见我,先是愣了一下,眼泪接著冒出来。她的手紧握住我的,这回我没再试著放开她。 我紧紧握了握她的手,才往里面走。 走进病房,原以为会看见家豪清醒的躺在床上,但是没有。 他是躺在床上,而一旁的维生机器则发出规律的声音。他全身插满管子,依赖氧气帮浦,整个人陷入昏迷。 我没有准备好要看见这个。 我已经太久没有见到他,眼前的他完全不像是我所认识、所深爱的那个男人。 我走到他身边,轻声叫唤:“醒一醒,家豪,你看看我,我是亚树。” 唯一回应我的只有一旁那氧气帮浦所发出来的规律声音。 他躺在床上,恍如死去一般。 我在他身旁蹲下,握住他一条没有插管子的手臂。半年前,这条手臂还强壮得足以为我挡住风雨,若非亲眼看见,我绝对无法想像人体会消瘦得这么迅速。 我轻轻捉起那只手,将它贴在我的脸颊上摩挲。 “家豪,撑下去,求求你,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不打算再失去一次,请你睁开眼睛,告诉我你很好,你会活下去。” 他陷入重度昏迷,没有给我任何回应,我轻吻他的手背,又吻吻他的额头。 “家豪,我爱你,你听得见也好,听不见也罢,我爱你。我的感情不是你能够决定的,你最多只能不接受,但你不能命令我不再爱你——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话,现在,我说完了,你怎么说?” 家豪没有回答,病房里一片死寂。荷丽承受不住,哽咽地离开。 那天我一直留在医院里陪家豪,但他没有醒来。 接近凌晨的时候,他走了。 而我永远无法听见他的回答,永远无法得知事情的真相,也永远无法再恨他,或者去爱他。我的心有一部分跟著他一起埋进了土里。 在一起也好,分手也罢,唯独亲手埋葬爱人这件事绝非我所能接受。 我一直没有哭;陪伴他的最后一天没有,埋葬他的时候也没有。 荷丽以他未亡人的身分出席葬礼。不知怎地,虽然之前她告诉我,当年他们分手是因为“不适合”,而他们决定结婚只是为了逃避爱,但我仍感觉到,这并非事情的全部真相。 她应是爱过他的。有时候,现实环境所造成的“不适合”,不一定是两个人都赞成的事。 葬礼结束之后,荷丽交给我一个牛皮纸袋,说是他留给我的。 我打开它,里头有一封信、一只戒指。 信很短,只是告诉我:戒指是属於我的,他的爱也是。 亚树,好好照顾自己。 信笺最后一行是这么写的。 我慎重地将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在心里悄声道:“我答应你。”如果当初家豪向我求婚,我的回答是“我愿意”。 §§§ “你真的要离开?” 辞职的消息一传出去,社里所有同仁都跑来问我。 我一概回答:“对。” “真不干了?” “是的。”我说。 有人愁眉苦脸。“你走了,我们怎么办?” 我边收拾著私人物品,边回答:“一切如常,看稿子、排版、跟作家联系,以及加班。” “就这样?” “也许再聘一个新人进来。”我建议。 “哪那么简单,你一个人抵两人用。”老编说。 我笑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是吗?” “正是这个意思。亚树,我们舍不得你。” 沉吟片刻,我说:“我想换换新环境。” “已经找到新工作了吗?”有人问。 “不,还没有。”我说:“但是不急。”我正好可以趁这段失业期间好好思考一下我的下一步要怎么走。 “既然不急,何必急著离开?也许你可以帮帮忙,等我们找到新的人进来再走也还不迟。” 我摇头。“不,现在走我才有剩馀价值,再晚,就会被压榨得不剩半点价值了。” 大夥儿都笑了。“你这没心肝的。” 我低头笑笑。最后待在出版社的这天,我敞开胸怀来拥抱每一个人,因为我不知道当我走出这里,我还有没有机会再与他们相遇。 越觉得人生无常,我就越看不开,想捉住的东西愈来愈多,心里总是想:即使短暂拥有,也是好的。 曾经拥有与不曾拥有从来是两码子事。 §§§ “我被录取了?”接到通知的时候,我差点反应不过来。 “是的,齐小姐能抽空到公司来一趟吗?有一些合约上的细节需要讨论。” 我回神过来,说:“喔,好的。”我看了看时间,问:“我下午大约三点左右过去可以吗?” “可以,我会通知上层,下午三点与你会面。对了,恭喜你得到这份工作。” “谢谢。”结束这通电话,我愣了好一会儿。 我得到这份工作了!我很讶异。 这是一份辛苦但薪水不薄的工作,那天去面试时,竞争者相当多,我只是抱著试试看的心态,并不奢望能雀屏中选。但很意外的,我居然被录取了。 抱著可能是搞错了的心态,我回到电脑桌前,继续一篇未完成的短文。 辞职以后,我还是离不开老本行,从事的仍是跟文字有关的工作。 我帮一些杂志或报纸写补白的小型短文,由於我的外文能力还算可以,偶尔我也接一些译稿或口译的工作,不过都是很零散的,不固定,有时候多一些,有时候少一些。 没有工作或是工作不赶的时候,我会到花莲去找雅各。 雅各的村子里有许多会说故事的原住民长老。由於他们的文化正在失落,年轻一代中,懂原住民母语的人愈来愈少,口述的故事无法在现代社会里薪传,唯一流传的方法只有透过文字。 但大部分老一辈的原住民所受的教育都不高,他们无法自己将故事记录下来。雅各计画要组织一个部落性质的文化委员会,澜沙是族里新一代的青年,受过国民教育,也懂他们的母语,我目前在他的协助下做一些记录和资料整理的事情,不支薪,但接受他们热情的款待。 饼去半年,一个月中,我大概就会有十天的时间待在他们那里。 不完全是在工作,有时候我会跟雅各借车,一个人开去七星潭附近,在那里听潮声、等日落、看星辰升起。 在七星潭,海面上的北斗七星看起来比其他地方都要亮,有时候我看著看著,会不小心忘了时间。涨潮时,海水先漫到脚遑,我躺在沙滩上,心里一直存在著一个念头:就这样一直躺著吧,不要起来,让湖水将我带进海里。我反正孑然一身……但我总是在海水淹到大腿时就往回走,我常为此嘲笑我自己。我不够勇敢。 现在这个工作已经告了一段落,第一套关於他们部落的祖先、神话故事以及史诗已经付梓。 澜沙上个礼拜来台北看我时,送来了一套,现在正摆在我的书架上。 他说现在花莲政府有意要编列经费,跟当地大学联合成立一个原住民文史工作室,有一连串的计画要进行,他是其中一个重要计画的主持人,问我愿不愿意加入他们,帮助工作室运作,当然,是支薪的。 我笑了,我也拒绝了。 听到我的拒绝,他一脸忧郁地说:“你总是拒绝我。” 我大笑出声,说:“我没有『总是』拒绝你,你只是忘了我答应过你的那些事。” “例如?” “例如我答应过你,只要你上台北来,我就会好好地招待你一顿晚饭。” 这个年轻人咧嘴笑了。“晚上要吃什么?” 我带他去吃台北一家素富盛名的法国餐厅。 他却抱怨说:“我宁愿吃你煮的家常菜。这里每一道菜都小小盘的,连塞牙缝都不够,价格却是天价。” 我品尝著鹅肝酱和女乃局蜗牛,笑说:“很抱歉了,我的厨艺不仅不及格,还是负分,我不想毁了我那个装饰用的厨房,更不想毒死你,而且我认为你不会想吃冷冻食物。”那是我唯一会弄的东西,因为只需要加热。 “你知道我会很乐意为你下厨。” 这是我早已知道的,澜沙从不掩饰他的感情。 我低下头,下意识地看著左手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 他横过桌面,握住我的另一只手,深情的眼眸看著我。“亚树,你得面对现实,人不能老是沉浸於过去。” 饼去……我有什么过去?与家豪分手后,我一直在努力面对失恋的事实,然而当我终於有办法面对时,却从他妻子的口中得知他爱我。这种爱教人既心痛又失落。他爱我,但是他对我没有信心。如果一个人不能够信任他所爱的人,只愿意分享快乐,而不愿意分担痛苦,那么这样的爱至多可以算是感人,但永远禁不起考验。 对爱情,我已失去信心,不打算再经历一次,也不认为我还能够再爱一次。 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太辛苦。 我悄悄收回手,转移话题道:“别顾著说话,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澜沙没再挑起任何敏感的话题,他知道我们只可能会是朋友。 那时我拒绝工作室的工作是因为我发觉我定不下来,我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长时间专注於同一件事。 雅各说的没错,我有一个漂泊的灵魂,我承认我渴望流浪。 以前是因为有家豪在身边,他是一个安全的港口,可以让我停靠,但如今他不在了,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再忽视那股在我血液中蠢蠢欲动、呼喊著要求被释放的渴望。 然后,我看到了那则徵人广告。 一家国际旅行出版业者在徵求一位旅行家替他们写一套旅行书,他们将支付旅者旅程中所有的必然花费——当然个人的花用除外。 这是一个新奇的挑战,也是一个流浪到天涯海角的好藉口。冲动之馀,我寄了履历和自传到这家出版社,不久就收到了要求面试的通知,而今天,我被通知录取了!这真的非常意外,但也十分令人兴奋。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要的人生,但我确确实实需要一个流浪的理由,我必须去寻找一个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答案。 将短文校正好,存了档,便直接发e-mail给杂志社。 现在离三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得花一点时间冲澡、换衣服,然后搭上计程车直接到那刚录取我的公司去。 我将去流浪。 第五章 四月初,上山与家豪道别后,我开始了我的行旅生活。 我没有国际旅行的经验,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 我的第一站是在南半球的澳洲第一大城雪梨。 因为是单独旅行,所以在出发前搜集了许多可能用得到的资料,除此之外,我还带了我自己,打算好好地感受旅行将带来的各种新奇体验。 我背著满满的行囊到机场,其中包括一台公司给的笔记型电脑。他们要我每半个月就交出一些东西,我们将透过电子邮件的传送来联络彼此。 我兴奋的情绪从前几天整理行李开始便延续到现在,登机时间到了,我跟随旅客们到登机门登机。我的座位被安排在后半截机舱靠窗边的里位,直到现在,我把我对搭乘飞机的恐惧压制得很好。我不怕,我不怕…… 我一上飞机就闭上眼睛,等待起飞和降落。 经济舱里的乘客陆续登机,我感觉我身边的座位有人坐了下来。 我继续紧闭著双眼,心中则开始祈祷。 不会出事,不会出事……绝对绝对不会出事的。这架飞机只是要到香港而已,一个小时的航程很快就会过去,我只需要……小睡片刻…… 要命!我根本不敢搭飞机,我在签约接受这份工作的时候怎么会忘了这件重要的事?然而现在要反悔也已经太迟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听到机舱内开始广播要乘客系上安全带、飞机准备起飞的时候,我的镇定与伪装的平静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开始惊惶起来。 老天,要飞了,飞机会不会掉下来? 我遵照著指示系上安全带,但可能是系得太紧了,我有些呼吸困难。 我急促地呼吸,但却吸不进半点氧气,一阵头晕目眩袭来,在我快休克的时候,颈后突然托来一只手,一道低沉的嗓音在我头顶响起:“别紧张,深呼吸,慢慢地,再吸一口,对,慢慢地,别停下来。” 我不由自主地听从声音的指示,一会儿之后,我的呼吸慢慢恢复顺畅,头晕的感觉也渐渐消失。放松下来的同时,我感觉到飞机在滑动,刚刚不适的症状又出现,我连忙又深呼吸了好几次,直到那份恶心的感觉离去。 我的天,如果每次搭飞机都这么痛苦,我要怎么走遍全世界? “第一次搭飞机?”刚刚那声音问。 我点点头。“嗯。” “别紧张,只要飞行员的技术好,起降不会有问题。” 我怀疑地问:“那么在高空上飞行时呢?”掉下来就全完了。 身边的他笑了。“搭飞机的风险不见得比开车高,如果真的那么倒楣遇上了,机上有这么多人作陪,你怕什么。” 这人毫不在乎的轻松语调让我想抬起头看看他的尊容。 於是我抬起头,我看见了他,他则顽皮地对我眨眨眼。 是他!那个带我去喝酒,又和我在饭店睡了一晚的陌生人! 我低呼一声:“怎么会是你?” 他哼声。“怎么不会是我?” 我讶异。“你记得我?”就如同我从没忘记过他。 他依旧是那副欠扁的模样。“怎会不记得,那晚你吐了我一身,我还没跟你收清洁费。” 我愣了半晌,回想那一夜,我眯起眼。“你胡说,我没有呕吐在你身上。” 他在狭窄的椅座上伸展他的长腿。“你确定没有?” “我十分确定。” “不,你有,你把心里头的一堆垃圾往我身上倾吐,也不管被你吐的人愿不愿意听。” “我……这哪里算啊!” “怎么个不算法,你倒是说说。”他故意掏掏耳朵,咧嘴道:“这回我洗耳恭听。” 老天,好讨厌的人,无赖就是无赖,跟无赖讲话铁定会被气死。我决定闭上嘴巴。这一静下来,我才发现,飞机早已飞上了蓝天。 随著高度的爬升,我们离台湾本岛愈来愈远。 西北部的海岸线嵌在台湾海峡上,看起来是那么的苍翠美丽,眼下所见的美景几乎夺去了我的呼吸。 阳光在我们头顶上,云朵则在脚底,我们正往南方飞去。 “瞧,搭飞机没你想像中那么可怕吧,习惯就好。” 他一开口,我才意识到:他刚刚那么说话,或许是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 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那一夜之后,我就应该知道这一点。 只是他实在太会讽刺人,我就是听不惯他说话的那种调调。他应该可以更有礼貌一点。 他笑笑地问:“去哪里呀,小姐?” “澳洲。”我淡漠地说。 “去看袋鼠还是准备嫁给那里的土著?” 听听他的坏嘴巴,我真想拿卷胶带把他的嘴封起来。 我皮笑向不笑地说:“都在考虑中,谢谢你的关心。” “不客气。” 他竟还有脸说!我真是服了他了,脸皮真厚。 “算了。”我叹口气,收回所有攻击的利爪。 他挑起一边眉毛。,“这么快就认输了?” “我可不认为这有什么输赢好说的。” 他哼我。“轻松点,别老那么正经八百。” 我马上反驳回去:“我才不像你,这么随随便便。” 他双手一拍。“这就对了。” 我霎时才发现我又中了他的计,不禁暗自懊恼怎么老是这么容易受他牵动,但随即又觉得自己反应太过激烈,简直跟个爱斗嘴的孩子没两样,我心头一宽,笑了起来。 再回头看他,我没了恼怒,反倒庆幸起在我的初次飞行里有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在身边,缓和了我的紧张。 他看见我笑,伸出手指掐了掐我的嘴角。“你笑了?” 我下意识避开与他肢体上的接触,维持著得来不易的笑容,开玩笑说:“我只有两种表情,笑跟哭,你要看哪一种?” 他没那么好拐。他模模下巴,坏坏地选择:“你先哭一次我看看,如果很丑,我就选另外一种。” “你看过我哭。”我说,记忆又回到那一夜。 那一夜在我们之间形成某种微妙的联系,我说不出我对他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对他来说那一夜有否代表什么,我只知道那一夜我们分享得太多,我无法将他当作一个陌生人来看,尽避我对他一无所知。 对我来说,他是一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他在沉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抬起头面对我时,只说:“我不记得了。” 很简短的一句话,充分表明了他的态度——他不记得。 “喔。”我淡淡回应一声,转过头去看机舱外的重重云层。 “该死。”他突然说。 我回头瞥他一眼。 他说:“你还是笑吧,但是别笑得像个白痴。” 我学他轻轻一哼。“从来就没有人说我笑得像白痴,你多虑了。” “但你哭起来的样子实在丑得可以。” 我再哼他一声。“谢谢喔,哪天别让我捉到你在哭。”我撂下狠话。 “你尽避慢慢等吧。”这是他的回应。 真够自大的了。男人! 我闭上嘴,又把头偏开去看窗外的云。 沉默悄悄降临在我们之间,我瞧见他戴上耳机,打开嵌在椅背上的小电视,将频道切换到电影台。那是一部西部英雄的美国老片,决斗啊、淘金啊、牛仔之类的情节充斥其中。 他把椅背稍稍后调。高头大马的他因在狭窄的椅子上,看起来相当不舒服。 空姐送来了餐点和饮料,我不饿,只要了咖啡,他则要了一杯葡萄酒。 突然,他扯下耳机,间:“干么不开自己的电视,老盯著我的看?” 看来他也没有多专心在看电视嘛! “无聊,不想看。”我说。 他瞪了我好久,突然伸手来开我的电视机,把我的频道调到那部拓荒电影上,我戴上耳机,听见萤幕里的对白—— “来决斗吧,你这个恶徒!” 我忍不住大笑出声,模仿影片里的人物将那句对白复述说出:“来决斗吧,你这个恶徒!没有人能够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后面那句是我加的。 他扯下他的耳机,也扯下我的。 他看我,我看他,我们对看了许久。 我抿著嘴,他则装出一副酷样,横眉竖眼的,结果他先忍不住笑出声。他笑了,我才跟著笑。这就是输赢的问题了。 我学他刚刚掐我嘴角的样子,也掐掐他的嘴角。“你笑了。” “我知道。” “你笑起来很好看。” 他很得意地咧嘴。“我知道。” 我忍不住问:“这算是有自知之明还是自大?” 这个问题没有难倒他,他用他一贯的语气说:“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人没有自大的资格。” 好个回答。 飞机已经飞到了南中国海的上空,海面上星罗棋布著大大小小的岛屿。 快到香港了。 我说:“我到香港转机去澳洲,你呢?” “我到纽约。” 那么待会儿下了飞机就得说再见了。 “去看自由女神像和找一个金发美女?”我学他刚刚糗我的方式糗他。 他朗朗大笑。“你太会记恨了,看来我得谨言慎行。” 他的话无端勾起我一抹愁绪。“忘记”对我来说是这么的困难,很多事情,我想忘却忘不掉。 我突然想起荷丽来找我时所说的话,她说她要阻止一个不能够爱她的人爱她——她的堂弟……会是眼前这个男人吗? 我清楚记得婚礼那天他阴郁地站在角落,在我不小心撞到他之后,我们争吵了一阵子,他强迫我向新人敬酒,之后便带我离开喜宴现场。我们在一家地下pub里喝到烂醉;在饭店房间里,他的拥抱趋走那几乎令我承受不住的寂寞。 他会是那个人吗?那个爱上自己堂姊的男人……如此相近的血缘却不容许相亲…… 如果是,那么他的心所承受的痛苦会有多么深,我无法想像。 “你在想什么?”他警戒地看著我。 我猛然回神,发现他的脸近在咫尺,他松木般的气息几乎喷到我脸上,我仓皇回避。 我紧捉著椅背,低著头说:“快降落了,我紧张。”这不算说谎,我的确开始紧张了,在我发觉飞机离海面愈来愈近的时候。 下一瞬间,我的手被一只大手握进掌中,他的掌心是那样的炽热,温暖我渐趋冰冷的触觉。 “紧张的时候不要闭上眼睛,只要深呼吸。看不见只会让你更害怕,害怕会让你的肾上腺素分泌过多,血糖降低,然后你就会休克晕倒,所以……” “所以?” 他的眼睛似要看进我的灵魂,我浑身一头,听见他说:“面对你所畏惧的,不要逃避。” 他握紧我汗湿的手,又突然放开,我顿失所依,呼吸紊乱起来。 “深呼吸,小姐,深呼吸。” “喀喳”一声,我低头一看,才知道他已经替我扣好了安全带。 在扣好他自己的之后,他的手重新握住我的。 我紧张得指甲深深掐入他厚实的掌心内里,我无法克制,而他眉头连皱都没皱一下。 在我试著放松时,机身突然倾斜,我吓得低叫一声,他立刻安抚我说:“别担心,只是降落。” 只是降落……而我却大惊小敝的。我羞愧地低下头。 他捏捏我,说:“快到了,想想开心的事。” 好,我想。“我要去澳洲的牧场牧羊、挤牛女乃;我要躺在草原上一动也不动,直到晚餐时间到了;我要在澳洲待到我想离开的时候才离开,我不想离开,谁都不能赶我走……” 他大笑著打断我的幻想,说!“那你得先成为澳洲公民才能永久居留,一般签证恐怕无法实现你的梦想。” 我挑衅地说:“你忘了我这一趟就是要去看袋鼠和找一个土著把自己嫁掉吗?” 想想,我又加了一句:“你想他们会欣赏黑发、黑眼的东方女性吗?” “我认为……”他假装感兴趣地看著我。“他们会欣赏哺乳能力比较强的女人。” 我笑打他一下。这种暗示,简直欠扁嘛! 飞机就在与他针锋相对的过程里平安降落了。 一降落,我们交握的手就自动分开,各自去拿放在机厢上的小件行李。我看见他搬了一套摄影器材,直觉便问:“你从事摄影工作吗?” 他回过头,背起沉重的脚架,又恢复他一贯的淡漠。“混口饭吃罢了。” 见他无意透露太多,我也就没再追问,以免自讨无趣。 我们对彼此来说,仍只是个陌生人,是在街上遇到也不必打招呼的那一种,这段短程飞行并没有改变这一点。 尽避我的确对这个人深感好奇,但我的好奇心仍无法驱使我去进一步了解他。今天会再相见已经是偶然中的偶然,不太可能会再有下一次了。 我背起我的行囊,跟在他的脚步后步下了飞机。 下了飞机后,他一直往前走,我则盲目地跟在他后头。他的腿长,我们之间的距离渐渐拉大—— 突然,他停了下来,回过头看我。 我抬起头迎视他的目光。“怎么了?” 他歪著头,犹豫了会儿才说:“待会儿自己搭飞机,记得深呼吸。” 我点点头,回他一抹微笑。“谢谢你。”让我不是在恐惧中度过我的首次飞行。 他笑了,先前脸上的阴霾因他的笑一扫而空。 他叉开双腿,挺拔的站著。“你认为……我们还有可能再见面吗?” 我半开玩笑地说:“你是说,我下一次在飞机上吓得半死的时候,你还会像鬼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吗?” 他耸耸肩。“你说呢?” “人海茫茫,不太可能。”这是我的回答。 “那么,我就不说再见了。” “嗯,再见。” 他笑了笑,挥手走了。 显然他并不打算问我的名,恰巧我也这么打算。 知道了名字,就有了牵扯,而我还不打算认识他,至少在我才要月兑离过去的这个节骨眼上,暂时不要。 我走往另一个方向,决定如果再一次遇见他,我才要问他叫什么名字。而我确信假若真再有下一次,他也会这么做。 说不出我怎么能够如此肯定地认为他会,我想,也许是因为直觉吧。纯粹出於女人的直觉,我只能这样说。 第六章 先生贵姓? “高朗秋。”他晒得黝黑的脸咧出一口白牙,在六月的婆罗洲,我们再次相遇,这回我问了他的名,而他如此回答我。 §§§ 我四月分的时候抵达澳大利亚,看了袋鼠和毛利人的部落。 很遗憾他说对了,他们喜欢哺乳能力较强的女人,幸好这并不影响我与他们之间友谊的建立。 我花了不少时间在昆士兰适应、学习牧场的生活。兰多是牧场主人的长子,也是我的马术教练,五月中旬我离开牧场时,已经学会了驾驭马匹和帮牛只挤女乃。 我原本五月初就准备离开,但我委托当地旅社替我办的纽西兰签证迟了几天才下来,所以离开的时间比预估的晚了些。 我利用这几天来写稿,写完了就用e-mail寄给公司。有一度我几乎忘记我来到这里的目的,幸好我终究想了起来。 在纽西兰我只待了十来天,其中有一半的时间花在拜访它周围的小岛。 我在澳洲的时候天天晒太阳,却没有晒伤,来到纽西兰时,天气转阴,我一时大意忘了防晒,结果才一天光景,我的脸就红得快月兑皮了。 我是带著晒伤到印尼的。 这里的赤道型气候跟大洋洲又不太一样,它没有季节变化,只有早晚温差。 一个多岛的国家,著名的观光胜地峇里岛近年已被大量游客攻占。 当地的妇女原本是果著上身的,没有穿衣服的她们在自己的岛上绝对不会招来异色的眼光,这是个绝对自由的人间天堂。 然而随著观光产业兴起,大批的游客却无法用单纯的眼光来看待她们赤果的胸脯,女人被迫穿上衣服,以杜绝外地游客的异色眼光。 文明社会向来习惯把单纯的东西变得复杂。 许多年前,一个欧洲画家来到这个岛上,惊讶於这片土地的淳朴之美,他替一位照顾他在此地生活起居、名叫波丽的少女绘像,在画画的过程里,画家爱上了她—— 我在市集里听到这个故事,讲故事的人没把故事讲完就离开了,我试图揣想画家与少女后来的遭遇,但发现想得到的都是悲剧性的结尾,便放弃不再想了。 不管画家和少女后来如何,起码我对他们的印象是停留在一个男人坠入爱河的纯粹喜悦,而不是死亡与分离。 我在岛上的休闲饭店住了四天,这四天我最常做的事是躺在洁白的沙滩上发呆和看来来去去的人,猜想著他们来自什么地方,又为什么原因而来。 第五天,我将大多数行李和手提电脑寄放在饭店保险柜里,只收拾了几件轻便的衣物和必备药品,便跳上一艘开往婆罗洲的船。 婆罗洲保存著大片原始的热带雨林,是不适合在文明社会里生活太久的人们进入的世界。 到印尼之前,我在纽西兰的医院里注射了疟疾的疫苗,希望这能帮助我从雨林里平安出来。 我打算展开一趟原始之旅,但不意味我想染病於此。 我背著行李上了船。这艘船是普通的渔船,不是游艇或邮轮之类的,驾驶员是当地的渔民,我给了佣金,要求跟他们同行。 船并没有马上开,问了一个略懂英文的船员,他告诉我,要等另一群人上船才会开。这艘船本来是那群还没上船的人包下来的。 我走到遮阳蓬下等待,猜想待会儿是谁会来。 有人打开了船上的收音机,音箱里飘出一个南洋女子的慵懒歌声,懒洋洋的天气与懒洋洋的情调,令人不禁想闭上眼睛,在随著海浪摆荡的小船上飘。 我躺在船蓬下方的一张摺叠椅上,闭著眼,尝试用触觉感受温度和风,用嗅觉感受海的咸味以及在阳光下蒸腾的汗水,用听觉感觉身边人们杂沓的脚步声和他们声音里的情绪——这些是我张开眼睛时所无法感觉到的,我讶异世界竟然有如此多的面貌。 船身在摇晃,或许是因为有一波浪打了过来,硬底的鞋底踩在木造的甲板上,宣告外来客的来临。 在一声声搬运物品的吆喝声中,我知道我们等的最后一群上船的人到了。 人数不少,我听见几句英文飘荡在闷热的空气中。 我好奇地睁开眼睛,戴上一顶我刚买不久的大草帽,走向前头的甲板。 一群高大的外地人搬著沉重的箱子陆续登上船,询问之下,才知道那是美国某影片制作公司的外景队,他们制作的影片性质有点像是discovery国家地理频道常播的那种。 他们也是要去婆罗洲吗?他们去那里拍摄什么? 我好奇地在甲板上张望,大胆地打量著这群年龄大约介於二十到五十之间的外国人。说来好笑,在印尼这个地方,我也是外国人,然而我自己却没有身为“外国人”的自觉,看到肤色、发色不同的人种,直觉就将他们划分归类。 似是察觉到我打量的目光,一个穿著短袖卡其衬衫和长裤的金发男人朝我投来一个友善的微笑,然后他就走了过来。 “嗨,你好,你看起来不像本地人,我不知道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人搭这艘船。” 我用英文说:“我也不知道,船长大概是认为多载一个乘客就可以多赚一点燃料费。” “该死,我早知道他们嫌我们付的租金太低。”他笑道:“我是大卫·道格拉斯,你可以叫我大卫。” 我说:“我是齐亚树,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我『小姐』或是『女士』。” 他大笑出声,伸出手握住我的,接著绅士地吻了一下。 “很荣幸认识你,女士。”他顿了顿,眼中跳出一抹顽皮,他突然改用中文说:“不过我懂中文,所以我会叫你『亚树』,希望你不会介意。你来自香港或是其他地方?” 我笑了,用我许久没听见的中文说:“我不会拒绝一个将中文说得如此字正腔圆的金发师哥。嗨,大卫,很荣幸认识你,我来自台湾。” 就这样,我交到了一个朋友。 旅行有时候会让人很容易交到朋友,也许不见得知心,但都是非常温暖的那一种。 大卫很快地将他们其他成员一一介绍给我。这群从二十岁到五十岁不等的男人竟然没有一个来自相同的国家! 金发的大卫是美国人,旧金山出生,年纪在三十上下。 蓄著一把大胡子,身材像熊一样壮硕的山卓来自爱尔兰,今年已经四十六岁,是成员中年纪最大的一个。 皮肤较白、头发偏褐色的法兰克年纪只有二十六,比我小一岁,他在瑞士出生,却在法国成长。 还有一个成员在岸上还没登船,大卫说这个人跟我一样是黑发、黑眼的东方人,也来自台湾,不过目前并不住在那里。 所以这个team简直就是一个联合国,而且他们都未婚。 大卫告诉我,他们正在为全球各地的热带雨林拍摄记录片,上个月他们才刚刚结束在亚马逊雨林里的探险,略事休息后便飞来印尼。 他们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组合,我好奇地想看看那个最后登船、与我有著相同发色和眼睛的人。 “是史帝夫,他来了。”大卫在我身边说。 我往大卫指示的方向看去时,史帝夫已经登船了。 他戴著一顶宽边帽子,身上穿著一件棉质t恤和洗到泛白的牛仔裤,脚上则踩著一双有多处磨损的短统靴,的两条强健办臂被太阳晒得黝黑。 他背对著我跟他的同伴在说话,距离太远,阳光太炽热,我拉了拉帽沿,希望能让视线清楚一些。 大卫突然喊了一声:“史帝夫,来一下,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史帝夫正在叫船长开船,船开始移动以后,他迈步朝大卫和我走了过来。 他迈步的姿态放逸不羁,宽大的帽恰在他脸上造成一道阴影,在阳光下,我只看得见他那张似乎惯於讥诮的薄唇和下巴。 这个叫作史帝夫的男人让我不舒服。 我绞著手指,等著迎战可能到来的攻击。是的,攻击。我的直觉警告我,这男人攻击性太强。 他终於来到我面前,用他的身高带给我某种压迫感,我不服输地仰起下巴,正巧看见他伸手摘掉他那顶碍眼的帽子。 我随即瞪大了眼,他却笑了,他一笑,那悬在他嘴角的讥诮就统统不见了。 乌云散去,但他的嘴巴还是很坏。 “看看是谁,我几乎认不出你了,你晒得好黑。” 我还没反应过来,大卫便在一旁哇哇叫:“搞了半天,原来你们认识啊!” 他的反应是挑起一边眉毛。 “不,我们不认识。”我看著他,笑问:“先生贵姓?” “高朗秋——高山的高,晴朗的朗,秋天的秋。你呢?我该怎么称呼你?” 我笑著要开口,不料大卫竟抢著替我答话:“齐亚树,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她『小姐』或是『女士』。” 一时我啼笑皆非。“齐亚树——齐家的齐,亚洲的亚,树木的树。”我补充。 他伸出手。“很荣幸认识你,『齐小姐』。” 我翻了翻白眼,握住他的。“我也很荣幸认识你,『高先生』。” 我的天,真是多礼的中国人。 不过,我们“总算”是认识了。 命运之神似乎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我再也不敢说这次分别之后,我们不会再相见。 §§§ 入夜后,雨林里的蚊子不大容易对付,为了不让自已成为蚊子的大餐,我们决定明天天亮以后才登陆,今晚则在船上过夜。不过这艘船只有一间简陋的舱房,我怀疑晚上我们要睡在哪里。 我研究了半天,决定甲板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傍晚时,船在岸边漂流,在甲板上用过简单的晚餐后,其他人便各自忙去。 阳光的威力已经稍减,迎面吹来的海风带来些许凉意。 我穿著在观光区买来的凉鞋,坐在船尾吹风。 海面很平静,远处有几艘船已经亮了船灯,偶尔船身会随著海浪晃动,但幅度很小,感觉上就像被轻轻推著的摇篮。 脸颊突然一冰,我吓了一跳,转身去看,发现大卫站在那里,手里拿著两罐冰啤酒。 他丢给我一罐,很自然地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 “谢谢。”我打开拉环,喝了口啤酒。 “一个人躲在这里,在想什么?” “什么都不想,”我说:“我在等日落。” 我把视线投向海平面的尽头,一个失去火焰的太阳正悬在上方,仿佛随时都会沉下海去。 大卫沉默了会儿,才说:“我真好奇,你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想来这种地方?” “不知道,”我摇摇头,想了又想,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把地图摊开,拿飞镖去射,射到哪里我就去哪里。” “真的假的?” 我把视线移向他,咧嘴道:“假的——”在他要哇哇叫之前,我忙补充:“也是真的。” 大卫满脸问号。“到底是真是假?” “假作真来真亦假。”从《红楼梦》偷来一句。见大卫满脑子问号,我笑说:“我说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来是真的,射飞镖的事情则是假的。” “怎么会?你怎么会不知道?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那么谁会知道?” 我歪著头将一堆问句消化掉,才耸耸肩说:“谁知道呢。” 看大卫显然是被我弄糊涂了,我解释说:“我没有归属感,我在台北没有找到,在这里也没有,我不确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也不知道有跟没有之间有什么差别,这让我必须离开。我必须一直走,直到我找到答案,或者它自动消失不见。”说完,我看向日落的方向。 大卫喃喃地说:“我不很明白你的意思,但我有时候也会有一种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的感觉。我很喜欢旅行,现在这工作让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是在一个我不熟悉的城市,我还有其他人都有相似的经验。” 我看著他,没有意外地在他英俊的脸上找到几许沧桑,下意识的,我的手抚上自己的脸孔。“你享受这种感觉吗?” 他一口气喝完啤酒,然后把罐子捏扁。“唔,也许吧,但我实在不怎么喜欢必须时常跟情人说再见,还有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再回到她们面前的感觉。最要命的是,当我有一天真的回到她们面前,她们很可能已经忘了我是谁。” 大卫说得咬牙切齿,我却忍俊不住地笑了出来。 他瞪大眼。“这么悲惨的事,你不安慰我就算了,居然还笑得这么大声,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我笑得在船板上打滚,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提著我的后领将我拉了起来。“嘿,小姐,有点良心。” 我趴在他的肩膀上,竭力忍住笑声。“对……对不起,真的,我没有嘲笑的意思。” 大卫依然抿著嘴。“你以为这样就能补偿我受伤的心灵吗?” “补偿?”我挑了挑眉。 他咧开嘴,将脸颊倾向我,意图非常明显。“一个吻,我就原谅你。” 我笑意浓浓地看著他,说:“呵,不,我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更不确定当你回来的时候我会不会已经忘了你,所以这个吻,最好还是保留起来,你觉得呢?” 大卫无奈地摊开手。“我就知道我拐不了聪明的女人。” 我笑了笑,回头去看夕阳。 太阳在片刻后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坠入深沉的海洋中,让海水减去残存的温度,海面上吹来的风更凉了。 “好了,小姐,我得去检查明天要用的装备了,别在这里待太久,小心脚下,可别掉进海里了。” 我开玩笑说:“是的,母亲大人,我会小心。” 大卫走了以后,我在船尾又待了一会儿。 日落之后,隔了一段时间天色才完全暗下来,船尾没有灯光,伸手不见五指。 脚步声由远而近,我出声问:“是你吗,大卫?” 那脚步声顿了一下,紧接著是一阵寂静。 船的引擎早在傍晚时便停了下来,突然之间,船尾这狭窄的空间只剩下来自两具不同躯体的呼吸声。 是谁在那里? 黑暗中,我只看得见走道处有一个高大的身影。 我无法忽略他所带来的压迫感,不知不觉地屏住了呼吸,於是唯一的声音就来自他的吐息。 “别捉弄我。”我警告,同时在肺快要爆炸之前用力吸一口气。 他挪动了脚步。“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里。” “是你!”他一出声我就认出他了。 “是我。”他的声音在黑暗中传来。 知道是他,我松了口气。 尽避船上有许多乘客,船员们看起来也都很和善,但我是整艘船中唯一的女性,我不得不谨慎一些。 靶觉他在我身边坐下,我说:“你来晚了,今天的夕阳很美。” “我得趁著还有自然光线的时候检查我的镜头。” “喔。”想了想,我问:“你们会在这里待多久?” “如果进度顺利的话,半个月。” “然后呢?” “把录影带送回公司剪辑。” “再后呢?” “找张床,睡个大头觉。” “接下来呢?” 他顿了顿,说:“到酒吧钓个金发妞一整夜。” 他大胆的言词让我瞪大了眼。“真的假的?”他会是那种放纵感官的男人? 他抬起脸用他如星石般的眼睛找到我的。“终於不再问『然后』了?” 慢了半拍我才了解他的意思。对於一个只知道名字的人来说,我问得太多。 明知在黑暗中他看不见,我还是有些尴尬地低下了头,开始顾左右而言他:“嗯,我来这里吹风,你怎么也来了?” 他哼笑两声。“聪明的女孩,真懂得问问题。” 我忍不住伸手捶他一下,听见他闷哼一声,心情才转好。 他突然冒出一句话:“前面有光害,视野没这里好。” “什么视野?” 他突然伸手拉我,我毫无防备,被他推倒在船板上。 才要出声抗议,他便跟著躺了下来。 船尾空间不大,我感觉到我们的肩膀正亲密地靠在一起。 我挣扎著想起来,不习惯这样的接触。 他按住我,安抚道:“嘘,放轻松点,我不会吃了你,你不必像一只刺猬似地竖起你的毛发。” “我才没有。” 他低低笑了笑。“躺下来,别挡到我的视野。” 我犹豫片刻,才放松身体躺回原来的地方。 他指示我说:“张开你的眼睛往天空看。” 我照做了,然后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天啊!好美,真的好美。 因为是在海上,星空毫无遮蔽地呈现在眼前,无法一一细数的星斗镶在低垂的夜幕中。 原该是遥远的星体在此时看起来是如此的接近,近得仿佛只要伸出手,便可以摘下一片星光。 像是被催眠一样,我真的伸出了手,想去碰触。 一只大手在我希望落空之间握住了我,我从天堂坠回人间。 小船在波浪中摇摆,我摆月兑了迷咒,静静地享受这一时片刻的美丽感受。 他低沉有磁性的嗓音听起来像首诗。“好好享受这一刻吧,明天,或者以后,未必能再有像今晚这样看星星的心情了。” 我没有说话,只陶醉地沉浸在这样一个短暂又美丽的夜。 §§§ 斑朗秋说的没错,那一夜过后,我就再也没看见那么美丽的星空。 尽避景物依旧,心境却已改变了。 美好的事物真的、真的很短暂。 虽然进入雨林之后又有许多不同的惊奇,但毕竟已是全然不同的感受了。 当船靠近岸边时,看见一位当地的向导领著三个挑夫在码头等我们,我这才猛然发觉:我这趟行旅太过鲁莽,我没有做充足的准备就想一头钻进一大片热带雨林里,天知道前方有什么在等著我! 不过既然我都已经来了,临阵逃月兑未免太没志气了点。他们拍摄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反正我不赶时间,便一路厚著脸皮与他们同行。 雨林的气候非常多变,下雨时常又急又猛,但都很短暂。 有几回大卫让我透过摄影机镜头看雨后的热带雨林,高倍率的镜头让我看见了平时肉眼所看不见的东西。 呼吸——我看见雨林在呼吸,多么令人惊奇的景象啊! 下雨前夕,整片绿林突然从嘈杂变得寂静无声,风停止吹动,鸟类也不再鸣叫,寂静的气氛凝聚到最高点,在即将负荷不住的时候,倾盆大雨哗啦落下。虽然早在下雨之前,我们便已找到了避雨的树洞,然而还是有几滴雨水打在皮肤上,像被蜂叮到一样,感觉非常痛。 骤雨在短短一个小时以内就结束了,先前凝滞不动的空气又开始对流起来。大卫趁这时架起了脚架,调好焦距后,招手要我过去。 有了前几次在摄影机里看见奇景的经验,我兴匆匆地把眼睛凑向前。被摄入镜头的高大阔叶林仿佛活了起来——我的意思不是说它们原来是死的,只是它们的生命形态不像动物一样,一举一动都那么鲜活——镜头里的它们则不一样,它们是动态的,向天空伸展出它们的枝叶,仿佛因上帝赠与的礼物而欢欣地手舞足蹈起来。我听见了,我听见了那规律的、具生命力的脉动,雨林在呼吸。 我大受震撼,当大卫递给我一条手帕的时候,我才惊觉我流泪了。 山卓这个爱说故事的爱尔兰佬见状,便开玩笑说:“现在我终於知道为什么人们称森林是大地之母了,你看刚刚那场让人猝不及防的雨,是不是就像女人说掉就掉的眼泪?” 在场的人都笑了出来,只有我不好意思地赶紧将莫名的泪水擦乾,企图湮灭证据。 察觉到一道往视的目光,我回头望去,看见高朗秋一张猜不出情绪的脸。从我加入他们开始,他就一直没表示过什么。 我与他相遇在先,但几天相处下来,在他们这群人里头,他却成了与我最疏远的人。 夜里扎营时,山卓大叔会用感性的声音说出一篇篇动人心弦的故事,兴致来时,法兰克会拿出他随身携带的口琴,现场演奏一段法国香颂,而这个时候大卫会拉起我的手,把我从温暖的营火旁拖起来,要我陪他跳支舞,并在我不小心踩到他的脚背时,孩子气地要我“安慰他”。 唯有高朗秋,他总是神情淡漠,姿态放逸。工作时虽然聚精会神,大胆地撷取每一个令人惊奇的镜头,但他从不参与我们的欢乐,只在其他人叫唤他时,把杯子递向前,添满一杯啤酒后,又回复他原来的姿势。 他是个幽灵。 当他专注於拍摄时,我好奇他究竟在镜头里看见了什么。 他的感觉十分敏锐,当他察觉到我在观察他时,他的视线一向能够捉到我,而我也总是在他回过头来的那一刻,无法克制地心跳加速起来。 不是为了没有必要的羞怯或被吸引什么的,而是为了他那双冰似的眼眸——那双冷冽澄彻、近乎墨蓝的眼眸,时常透露出某种旁人无法理解的忧伤。 他就像是一匹受伤的狼,在荒野孤独地舌忝舐心中永不愈合的伤口。 每每看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我就忍不住想问:“你有什么情伤?” 但我终究无法问出口。 这样的问题太私人,也太过唐突。 为著一种莫名的惆怅,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垂下头,而忘了我与他先前的眼神对峙。当我重新抬起头时,他已经又转过身去,把注意力放回他的工作上了。 看著他的背影,我喃喃自问:“齐亚树,你是不是太过注意这个男人了?” 然而,没有人回答我。 §§§ 离开雨林,在印尼的最后一夜,我们回到峇里岛的饭店休息。 明天大卫他们就要离开了,我也不打算再逗留,也许明天走,也许后天。大卫邀我到美国去,说要招待我,我拒绝了。 他是个不习惯被拒绝的人,哇哇大叫:“你怎么老是拒绝我?” 好热的一句话,让我想起有另一个人也说过类似的话。我笑了出来。 我笑著老调重弹:“你只是不记得我答应过你的那些时候。” “有吗?” 我看著他说:“你忘了你邀我跳舞,我答应了啊。” “这也算啊?” “当然喽。” 大卫觉得莫名其妙,搔著后脑勺说:“你这女人真不容易懂。” 我不这么认为。“我倒觉得你已经很懂了。” “是吗?” “是。”我很肯定地说。 “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走?”他问。 “真的。” 他不死心又问:“你确定不去美国?” 我想了想,说:“那倒不一定。” 大卫皱起眉。“你到底是会去还是不会?” 我笑了,说:“不一定会,但也不一定不会,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你确定当我去的时候,你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在国外的人会刚好在家吗?” 大卫无奈地笑了笑。“我想我没有比现在更有想要安定下来的念头了。你等等……”他回头从皮夹里找出一张矩形的纸片,将之塞进我手里。“这是我的名片,前面有我住处的电话,背后有公司的地址和联络方式。如果你想联络我们其他人,也可以透过公司联络,大多时候,公司会知道我们在哪里。” 我看著手中简单的纸片,突然有一种不确定感。“我没有常常跟朋友联络的习惯。”我老实地说。 大卫不理会我这个“坏习惯”,他说:“把它收好就是了,千万别弄丢了。”他的口气慎重得好像我若不小心弄丢了名片,从此就再也没有机会相见似的。 结果,我在大卫的“威胁”和“监视”下,将那张不起眼的纸片塞进行李箱的夹缝里。 大卫在我房里聊到很晚才回去休息。 他离开以后,我试著闭上眼睛等待睡意袭来。 这几个月来,旅行的劳累治好了我的失眠,我料定今晚也能很快睡著,但,在床上躺了一个钟头却还是没有睡著之后,我终於放弃睡著的可能性,起床在休闲服兼睡衣外加了件薄外套,闲晃到饭店外的沙滩上。 今夜的月光颇为明亮,海岸边的椰子树影以及打上岸来的浪花清晰可见。 沙滩上坐著一个人影,他穿著短衫、短裤,一只手在身后撑住身体,一只手斜斜搁在膝上。夜风吹乱他不修边幅的头发,一点红色的火光在夜色中闪烁——他在抽烟。 看来今晚睡不著的人不只我一个。 在远处观望了一会儿,我朝他走去。 我在隔了他一段距离的沙滩上坐下,看著前方的海洋说:“你想,我们还有可能再见面吗?” 他吐出一口云雾,把菸嘴夹在指间,弹了弹。 “谁知道,人海茫茫。” 我想了想,又说:“如果下回再见面,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要问几个问题,都是你的事。” “啊,是啊。”嘴巴长在我身上,我爱问什么当然就可以问什么,问题是,问出来的疑问如果没有人回答,那么就算问了,又有什么意思呢? 考虑了许久,我说:“家豪死了。” 他的身体在瞬间僵了下。“人难免一死,节哀。”说完,他站起来往饭店的方向走。 我坐在沙滩上,心里想的不是家豪的死,而是在想像一个男人悲伤的极限究竟能到达什么地方。 一尺,一寸,抑或就像这一片海一样,那般地深—— 第七章 我不相信命运,然而当事实摆在眼前时,我也不得不改变态度了。 在秋天的巴黎街头,我问他:“高朗秋,你有什么情伤?” §§§ 九月,在巴黎街头,我遇见了高朗秋。 教我这个向来不怎么相信命运的人也不得不开始相信了。 罢刚到达巴黎,我便扛著行李到市区里找了一间小旅馆。 巴黎这个城市讲求无可救药的浪漫,我为了这份无可救药的浪漫,放弃舒适的大饭店不住,特意到一家一晚只要七十法郎的小旅馆下榻,为此行营造平时绝对要不得的浪漫气氛。 巴黎有太多穷困潦倒的诗人和艺术家,街头更有终其一生没没无闻的画者,他们的存在是一种无可救药的浪漫宣示,我的来到则是为此浪漫下注脚。 转秋的巴黎融合萧条与繁华,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吸引力。 我一下飞机就感受到这股诱人探寻的味道,一时忘了时差所带来的倦意,急著搁下行李,在旅馆柜台索取了一份简便的市区地图后,便带著小背包匆匆离开旅馆,当个称职的观光客去。 嗨,巴黎,我来了。 §§§ 尽避已入秋,巴黎街头依然蔓延著春天的气息。 提到巴黎,就不能忽略香榭大道上随处可见的露天咖啡座以及在遮阳伞下坐著的悠闲人们,这已经跟凯旋门和艾菲尔铁塔一样成为巴黎的地标了。 露天咖啡座的前面是人行道,再过去才是车水马龙的车道,咖啡座的后面则林立著饭店、航空公司、旅行社、报馆以及各品牌服饰及香水的名店。 巴黎人身材都很高大,说起话来带有一种软软的口音,虽然他们并未高声呐喊,但空气里依然存在著一种会让人耳朵搔痒的幻觉。 走在流行时间尖端的巴黎,还是秋天,百货公司就已经推出明年春季的新装。 气候凉得不适合再穿短衣、短裙,但是一眼看去,沿路上的法国女郎没有一个已穿上保暖的厚重外衣。 美丽的法国女郎有著高高的颧骨和直挺的鼻,或蜜色或白金色的头发剪成时下流行的造型,穿著高跟鞋逛街的她们竟然依然有办法优雅如王后。几番观察之下,我不得不深感佩服。 反观我这一身随性的装束,大概一看就知道是外地来的,而且才刚来不久,还没有准备好融入这个金粉世界中。 巴黎人显然有著奢侈的性格,他们不囤积金钱,非常著重品味与享受。 这种面貌是一个民族与文化所造就出来的,换作其他地方,绝对看不到呢。 在东南亚地区待久了,临时决定飞到欧洲来,第一站就选择在法国落脚,不禁让人有来到另一个世界的感受。 既来者,则安之——已成认我近来最常提醒自己的话。 入境随俗,就算无法融入,也绝不以既定的价值观去审定是非。何况这世间原就没有绝对的是与非,是是非非,是人们所加诸,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从香榭大道转进几条小街,会发现许多精致考究的小咖啡店。 我不知道法国产不产咖啡,但巴黎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不时飘出甘醇咖啡香味的咖啡馆。 不同於大道上林立的名牌商店,小街里形形色色的小店让人更想寻幽访胜,每一家店的橱窗都布置得让人惊奇,我忍不住驻足欣赏起来。 我从一家玩偶店逛到了一家钟表店,又从一家香水店逛到一家皮革店,一路逛下来,颇有身在异国的情趣。 当我停在一家面包店的展示橱窗前,看著店里陈列的各式糕点,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我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我饿了。 从下飞机到现在,已经过了大半天,机上的食物我吃不惯,因此只喝了果汁和吃了一个黑麦面包,而初来乍到的兴奋又让我暂时忘了饥饿。逛了一下午的街,面包店里令人垂涎的传统法国糕点唤醒了我肚里的馋虫。 擦拭晶亮的橱窗就像是一面镜子,我往前靠近橱窗一些,顺手拨了拨行走之间弄乱的散乱长发。 离开台湾以后,我就一直没有上理发厅修葺这一头乱草,现在它己经长得杂乱无章了,若非长期束发让我头皮疼痛,我不会放任它如此狂野地披散在我肩膀上。 我对著如镜面般光滑的橱窗塞好头发,同时惊奇地发现这橱窗清楚地映照出对街的景致和往来的行人,感觉上就像是在看一部步调诡异的老式电影。 一时间,我被这倒映的画面所吸引,然后,我讶异地掩住嘴,看著出现在橱窗玻璃上的人影—— 映在玻璃上的那个人影站在对面的街上,距离太远使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为了确认我看见的和我认为的是否一致,我转过身,在穿梭的人群中寻找现实世界里的真实影像。 然后我笑了,我向他用力地招手。街上行人太多,他没注意到我。 我看了看面包店,又转头看他,然后,我穿过街道跑向他。 见他转身要离开了,我连忙出声叫唤:“高朗秋——” 是时他转过身来,看见了我,眼里有那么一抹讶异和不信,如同我刚刚看见他时的感觉。 不知是不是身在异国的关系,看见他,我有种意外的欣喜。 我小跑步跑到他面前,气息不稳地笑说:“呼……又见面了,虽然人海茫茫,但这个世界真是小,是不是?” 他那双内敛深藏的眼眸看著我,耸耸肩,笑说:“在命运安排我们第四次不期而遇之后,恐怕我也不得不承认你说的没错。” “很高兴能再遇见你。”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高兴。 “开始感到流浪的寂寞了?” “也许。”我说。 他挑了挑眉——这真是他的招牌动作。我噗哧一笑。 他问:“笑什么?” 我学他挑了挑眉,然后指著右边的眉毛说:“我常看你这么做,显然你属『右派』。” 他也笑了。“思想跟行为是两码子事,我是不左也不右的独行客。”捉了把我的头发,他说:“瞧你,一团糟。” 他扯痛了我的头皮,我连忙拉回头发。“对於一个半年没上美容院的女人,你能苛责她什么?” 他给了一个答案:“真懒。” 我才要反驳,但肚子里雷鸣似的咕噜声在我们之间突兀地响起。 他又挑了挑眉。“你该不会连吃饭也懒吧?你比上回我见到你时还瘦,想当树也不是这样。” 我抗议道:“我不用想当就已经是树了——姓齐的树。而且我没有连吃饭都懒。”只是长期旅行在外太耗费精神和力气,用掉的体力远远超过我所能补充的。 他看了看表。 我问:“在等人吗?” “对,他迟到了,我想我已经等得够久了。”然后他问说:“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这是个不错的建议,但此刻我一心想回头去刚刚那家面包店消费,於是我摇头说:“不了,我要去买面包。对面有家面包店,我刚刚原本要进去的,但我在那家店的橱窗看到了你。” 他望向对面去,说:“你确定你要为几块面包放弃一桌子道地的法国菜?” 我看著那家面包店,意志坚定地点点头。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我饿得发慌,买面包是填饱肚子最快的方式。 “真可惜,”他惋惜地说:“我认识的那个厨师堪称法国料理的第一把交椅。想想,在灯光、气氛极佳的餐桌上享用一餐让人连盘子都想吃掉的美味料理,又不用花半毛钱,我真不敢相信有人会为了随处可见的面包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他真下定决心要让我陷入两难了。 “我……”我看了看面包店,又看了看高朗秋,犹豫地说:“要不然,我们先去买几块面包,再去吃法国料理,你觉得怎么样?” “你有那么大的胃可以容纳全部的食物?” 我说:“我饿得可以吃下一整头牛。” 他怀疑地说:“如果你吃了点心以后,吃不完正餐呢?” “那么顶多换我请你嘛。” 他妥协了。“好吧,去买你要的面包。” 他一同意,我几乎是飞奔地跑向面包店。 §§§ 罗亚的确是个顶级的法国籍厨师。 他非常、非常的年轻,很难相信二十八岁的他做菜的功力已有六十岁老师傅那样纯青的火候。 他在亚乐区一家名叫“幻觉”的饭店担任主厨。见到高朗秋的时候,他非常热情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他注意到我,花了三分钟左右的时间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然后笑眯眯地给了我一个比给高朗秋更热情的拥抱。若不是我阻止,我怀疑他会给我一个热吻。 之后,罗亚用法语跟高朗秋交谈起来,并且不时地朝我投来好奇与暖昧的眼光。我虽然不懂法语,但我觉得他们的谈话跟我有不少关联。 这种全世界共通的肢体语言,让人一看就明白,他显然以为我是高朗秋的什么人,并且正在调侃他的朋友。 在罗亚第三次用那种令人费解的眼光看向我之后,我忍不住扯了扯高朗秋的手臂,用国语告诉他:“随便你们聊什么,但是别扯到我。”欺负我不懂法语,我就说国语把你欺负回去。 斑朗秋笑著说:“想知道罗亚对我说什么吗?” “如果是很令人尴尬的话,不必告诉我。” 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尴尬——罗亚是问我,你是不是我的女人。” 这家伙,他比罗亚还令人尴尬。我的脸无端发热起来。“告诉他,我不是。” 他耸耸肩,说:“我也是这么说的,但是……” “但是什么?” “他不相信,於是呢……” “於是怎么样?” 他摊摊手,说:“我说,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尽可以去追求她。” 我瞪大眼。“你别开玩笑了。” 他一脸无辜地道:“我总得证明我们的『清白』。” 我咬牙道:“谢谢喔!” 他拍拍我的肩,说:“别生气,这家伙人不坏,只是对东方美女情有独钟而且他不像澳洲土著一样只喜欢胸脯大的女人。” 我用力瞪他一眼,更大声地说:“谢谢喔!”想想,我又补充一句:“你不能把34d称作『小』。” 他饶富兴味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我也没说他不喜欢。”说完,他咧嘴一笑。 他的嘴巴真的、真的太坏了! 我气得捶他。“谢谢喔!”讨厌。 他哈哈大笑出声。 这回轮到罗亚把他拉到一旁说话了。 我警告他说:“不准你乱翻译。罗亚会说英文吧?我会自己问他。” 法国人泰半懂得一点英文,只是他们的骄傲让他们认为法文是世上最优美的语言,而排斥带有腔调的法语和外文。不过我想罗亚会很愿意用英文跟我交谈。 他笑说:“放心吧,小姐,我一向尊重原文。” “谢谢喔!”我翻了翻白眼,开始怀疑为了吃一顿顶级法国料理而跟著高朗秋来到这里究竟正不正确。 后来,罗亚的厨艺消除了这一点疑虑。 斑朗秋没夸张,我真的差点把盘子都吞进肚子里。上回在台北请澜沙吃的那一餐已经是非常好吃的了,但跟罗亚的比起来,根本就无法放在同一个天秤上衡量。 罗亚的手艺真的没话说。 吃著“紫苏局虾”的时候,我差点没感动地说:我可以为了罗亚的手艺嫁给他。幸好我没真的说出口,毕竟吃饭归吃饭,感情归感情,这可是不能弄在一块的,何况目前我并不是真的想那么做。 我唯一能做的只是低著头猛吃。 §§§ 在罗亚的餐厅吃了顿令人回味无穷的晚餐后,我开始觉得有些疲倦,便向罗亚告辞。 罗亚追著我问什么时候再见面,我呵呵一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得支支吾吾地说:“唔,我才刚来,还会在巴黎待一阵子……” 斑朗秋在这时笑笑地插了一句话:“她的意思是你随时可以去她下榻的饭店找她。”用法语。 什么?只见罗亚笑容满面地在我手背上印上一吻,我睁大著眼看著高朗秋,疑惑他究竟跟罗亚说了什么。 一离开餐厅,我立刻就问:“你刚刚跟罗亚说了什么?” 他笑著告诉我他叫罗亚随时来找我,我愣了愣,然后说:“以后别再这么做,我喜欢罗亚,不想伤害他。” 他静静看了我一眼,说:“别担心,他不知道你在哪里下榻。” 我不以为然道:“他难道不会问你?看来我最好别让你送这一程。” 他笑道:“别担心会伤害罗亚,他顶多只是会有点失望。” 我喃喃道:“最好连失望也不要有……” §§§ 斑朗秋送我,我们搭了一段地铁,觉得肚子撑,便下车走走,帮助消化。 晚上十点以后,巴黎的夜生活才正要开始,沿街璀璨的灯光将这城市装点得耀眼辉煌。 老早想去看看红磨坊的夜总会,但今天实在太累,还是乖乖回旅馆休息的好。 大街上并不安静,白天那种随处可见的悠闲步调仿佛消失不见了,热闹取而代之,甚至可以说是喧腾的。但与高朗秋并肩走在一块,我的感官全然无法正常运作,那些令人目眩神迷的场景和喧闹的声音仿佛被一道透明的墙隔离,我唯一能够清晰感觉到的,是身边这个男人的吐息。 在我们之间存在著一种必须立即打破的迷咒,我以为我会先开口说话,但他早我一步。 “自从上回在机上遇到你,也已经过了半年了,这半年来你回过台北吗?” 我摇摇头。“没有。”话一说出口,我才发现先前的迷咒并未打破,反而更笼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为什么在国外流连这么久?” “我没告诉你吗?” 他反问:“你认为有吗?” 我笑了,说:“我在替一家旅游出版公司写稿,签三年约,这三年里,他们付我旅费让我到处去玩,当然我得定期向他们回报一些工作进度。” “是这样,我还以为……”他突然顿住。 而我知道他顿住话的原因。“以为我为了过去在放逐自我?” 他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你是吗?” 我肩一耸,老实地说:“我是。” 他低笑出声。“你不一定得要这么诚实。” 我踢开一粒小石头。“我只是不想欺骗自己。” 他突然不说话了。换我问他:“这回怎么没看到大卫他们?” “这趟来不是为了工作。” 从他对巴黎大街小巷的熟稔,我猜测:“你常常来?” “有空的时候会过来看看。” “看什么?” “什么都看。” 换句话说,什么也都不看。“那么是旧地重游了?” 他没有回答我,我就知道我猜对了。他不老实,说出来的话都是经过汰选,他认为无关紧要的。 我说:“你非常懂得保护你自己。” 他说:“你则太容易受伤害。” 啊,是的,他说的没错,不过——“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觉真不好。”我瞅他一眼。 “那你为什么一定要问我不想回答的事情呢?”他冷漠地说。 “不然你觉得我们该谈些什么才不会造成你的尴尬呢?你倒是教教我。” 他不疾不慢地说:“今天天气很好。” 我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鬼话,今天天气不算好,天空灰蒙蒙的,只因为是晚上,所以看不太出来。 “那么,”我模仿他的口吻说:“你吃饱了吗?先生。” “我吃饱了,谢谢关照。” “今晚的菜色还合你的胃口吧?” “非常棒,很美味。” “你认为明天会出太阳吗?” “早上可能会有雾,要见到太阳应该没问题。” 他一本正经地跟我搭配唱双簧,逼得我不得不甘拜下风。 我有些赌气地闭上嘴不说话,他发觉后,说:“不开心了?” “没有。” “这回你没说实话。” “跟你学的啊,我得保护我自己。” “我不会伤害你。” 我公式化地说:“预防甚於治疗。” 这回轮到他笑了。“怎么预防?不跟我说话?见面时装作不认识?” “不要了解你。”我说,然后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我说了什么?不要了解他?难道我真正的意图竟是了解他这个人、他的灵魂? 随著他的沉默,我打哈哈地说:“又触著你的尴尬点了,是不是?”我抬头不经意地看了看天空。云层又把刚采出头的一丝月光遮住了。我叹了叹,说:“天气真好。”真是难过,两个人之间唯一的安全话题竟然只有天气和三餐。 不说话好一阵子,他点起菸,微弱的红光在夜里闪烁,让我们之间的低气压更低。时间越久,我越受不了。我豁了出去,大声地喊出来:“这也不能讲,那也不能说,你真的有那么多禁忌?你所受的伤真的无法愈合吗?”突然,我眼眶湿了起来,紧接著,眼泪潸然落下。 心底,我是明白的,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其实都是在讲给我自己听的,但是我不愿意承认,所以才把箭头指向他。我对他不公平。 我抹著眼泪道:“对不起。” 他丢开刚点燃的菸,伸手把我拥进他怀中。 一时间我脑筋错乱,无法思考,只能感受他的体温、味道和他的心脏在我手掌下跳动的感觉。 我埋首在他怀里,看不见他的表情,也猜不到他的心。我犹豫了会儿,呐呐地问:“高朗秋,你有什么情伤?” 察觉到他的身体蓦地僵硬起来,我推开他温暖的怀抱,转身往旅馆的方向走。 我低著头一直走。他一直跟在我身后不远处,我知道,但我现在不想道歉,也不想接受道歉,只想早点回到旅馆,早点上床休息。 这一趟路仿佛走了很久,我的双腿早已麻痹得感觉不到酸痛了。 眼见著旅馆终於要到了,我精神一振,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起来。 “亚树!”他突然叫住我。 我先是一愣,而后才回头。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我的名字从他嘴里喊出来,那低低沉沉的两个字仿佛便有了魔力,在我心头撩起一阵阵荡漾的涟漪。 他走近我,在我面前一公尺处停下。 我听见他说:“我住在富槐饭店八○二房。”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我张大著嘴,想叫住他,但是一直无法叫出口。 看著他消失在夜色中,我心头又浮现数月前在峇里岛那个分别的夜—— 惆怅的一夜。 §§§ 当第二天罗亚来敲我房间的门时,我开始怀疑我来错了地方。 巴黎是恋人之都。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这个雅号“名副其实”,巴黎的男人无可救药的浪漫。以前只是听说,现在实际感受到了,才不得不相信传闻是真的。 到巴黎的第二天,罗亚带了一枝玫瑰花来敲我门。为了那技玫瑰花,我跟他在塞纳河畔闲晃了半天,剩下半天便耗在凡尔赛宫的参观上。 第三天,罗亚带了两枝玫瑰来找我,这回他带我参观了罗浮爆、圣母院和巴黎的两大地标——艾菲尔铁塔和凯旋门。在罗浮爆时,我们与一堆参观游人挤在蒙娜丽莎的画像前,看著画中女子那抹神秘的微笑,臆测令她微笑的原因。 我笑著问说:“你想她为了什么原因笑得那么神秘?” 站在身边的罗亚用他那双深情的眼眸看著我说:“当一个女人看著她所爱的男人时,就是那种神情。” 我的笑容当场僵住,不目在地转过身,装作没听懂罗亚的暗示。 一部卢贝松的电影刚上映,第四天,罗亚带来了三朵玫瑰来邀我去看电影。我告诉他找不懂法文,他说没关系,有英文字幕,我只好弃械投降。 第五天是花园和公园之旅。 他每次出现,手里的玫瑰就会比前一天多一朵。 表都看得出来他在追求我,但是看看我,我不修边幅已经很久了,每天身上千篇一律做衬衫加牛仔裤的打扮,异国的旅程早磨去了我仅存的一点点女人味,而罗亚居然“看上了”我,简直荒谬!真想问问他是不是该换一副眼镜了。 罗亚是巴黎人,有他当向导当然是很好,可是问题是他老是用他那双含情脉脉的蓝眸看著我,又老带我去一些年轻情侣常出没的地方,遍地是热情拥吻和拥抱的情侣,叫我尴尬之馀,也只能在心里暗暗诅咒高朗秋这个大嘴巴。 吃了一口手里的冰淇淋甜筒,我掩住脸,深深叹出一口气。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能伤害他,我不能再装作我不知道他的意图。 罗亚的俊脸凑了过来,用不带腔调的英语说:“你不高兴,为什么?” 罗亚的英文非常纯正,法国人真是语言天才,只是他们常常高傲地不愿意说其他民族的语言。 我抬起头,看著罗亚的脸说:“罗亚,我不喜欢这样。” “不喜欢……冰淇淋?” 捉在手上的冰淇淋因为没有在第一时间吃完,已经开始融化,液体沿著卷饼流了下来。 “不是。”感觉手上黏黏的,我一口气把香草口味的冰淇淋吃掉后,在一个暂时没在喷水的喷泉里掬了些水,把黏腻的感觉洗掉,然后就在喷泉旁边坐了下来,掏出面纸擦手。 罗亚那双深情的眼眸锁住了我。“那么,你是不喜欢我?” “不。”我捉住罗亚的手说:“我喜欢你,罗亚,但是我不喜欢我没有办法回报你所有付出的感觉。” 罗亚霎时柔情满溢。“甜心,回报不是你的义务,你没有必要为它烦恼,你只要用心感觉我为你做的一切,我会一天比一天对你更好。”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瞪大著眼说:“不不下,千万别这样。” “为什么?”罗亚不明白地问:“你不要我对你好吗?” 我皱著眉说:“罗亚,我不久之后就会离开这里,我不可能留下来。” 罗亚出乎我意料之外地说:“这有什么关系呢?甜心,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喜欢你,这跟你明天或者后天要离开一点关系也没有。爱情不该是不求回报地付出吗?你能让我陪你到处逛我就很开心了,你是不是能够爱上我,跟我爱你根本是两回事,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烦恼。” “即使我只是把你当成一个朋友……” 他绅士地向我鞠了个躬。“亲爱的,你愿意让我当你的朋友就是我的荣幸。” 我看著他,久久说不出话来。他看起来是这么的正经,仿佛那就是他的信仰,他的态度、他的坚持,叫他丢下工作不计酬的来陪伴一个只身行旅的过客。 我纳闷地问:“这就是巴黎式的浪漫吗?”想爱就爱,绝不辜负自己的感觉。 罗亚笑著对我眨了眨眼。“亲爱的,看来你已经懂我的意思了。” 我站起来,轻轻抱了抱他。“你是个浪漫的男人,可惜我不是。” 罗亚笑著说了好几声“no”。“不,甜心,这没有什么好可惜的,你还没离开,而我还是有机会得到你的爱,不是吗?” 我大笑出声。真是服了他这个乐天派,轻描淡写就把爱情这么令人尴尬的话题给谈开。 见我笑了,罗亚也笑,我们在喷水池边分享了最真挚的告白。突然“刷”的好大一声,休眠中的喷泉醒了过来,一道直冲天际的水柱洒了我们一身湿。 欸,巴黎,连喷泉也浪漫。 第八章 法国时间,早上七点,我的房门一如过去几天一样被敲响了起来。 “再等一等。”我匆匆梳洗完毕,换下睡衣,套上牛仔裤,纳闷罗亚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敲门。 穿上衣服后,我边将头发扎成辫子边去开门。 我用我刚学会的简单法语说:“嗨,日安。” “早。”对方说的却是国语。 我愣了半晌,才回应他说:“你没有带玫瑰花。” 斑朗秋大概觉得很纳闷,我笑了起来,故意不告诉他为什么我这样说。 “我错过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喔,你错过的太多了。”我回头收拾行李,心里有种报复得逞的快感。 警觉到这心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这话说得“怨”。 怨什么?当然是怨他害我面对盛情难却的罗亚,心有愧疚——不过这桩心结昨天已化解开来,那么我此刻的怨是为了哪桩? 我拉上行李袋的拉链,发起愣来。 是因为他人明明也在巴黎,这几天却对我不闻不问不关切,所以我怨吗? 我摇摇头,笑自己神经。这有什么好怨的。 他看见床上的行李,问说:“你要离开了?”语气里好像有一些讶异。 “喔,对呀。”我抬起头,正好瞥见他的侧脸,不由得在心里偷偷“啊”了一声。他好憔悴!胡渣子从刀削似的下巴冒出来,眼眶凹陷,看起来像是一夜没睡好。 一夜没睡好的人一大早跑到我这儿来做什么? “马上要走吗?”他走到窗子旁,用背对著我。 “没有,我买了下午的列车班次。” “这回你又打算飞到哪里去?” “我不飞。”我说:“我搭列车到法国南部,到马赛以后,再搭船去义大利。” “你克服对搭机的恐惧了吗?”他依然背对著我,问得不著边际。 “没有,我现在还是怕搭飞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我想我这辈子是没有办法摆月兑搭机的噩梦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他没有回答我,只说:“我不是教你深呼吸吗?” “没有用,你不在我身边——”话一出口,我才猛地意识到这句话听起来像是情人间的对白,太容易让人误会。我亡羊补牢地说:“没有人提醒,我会忘记,所以后来我一上飞机就吃安眠药,从一个机场睡到另一个机场,再让空姐叫我起来。” 他突然转过身来,一双看不出情绪的黑眸紧紧地锁住我。 我怔住,无法离开他的视线,心里在呐喊著:别这么看我,我会心慌。 第一次在家豪的婚礼上遇见他,他的注视就令我慌,到现在我依然没有办法克服——这是其他男人看我的时候,我不曾产生过的感觉。我可以拒绝他们,只要我愿意,但唯独无法抗拒他,即便他从来都不曾要求过我什么。 他没有索求,我就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抵抗。 流动的空气仿佛静止下来,那种经常在我们沉默时出现的迷障这回由他来打破。 “既然是下午的车,早上介不介意陪我走走?” 如果这是他唯一的索求的话…… 将皮包塞进外套的口袋里,我拎起放在桌上的房间钥匙。 “走吧。”我说:“但是你得买一枝玫瑰花给我。”我已经被罗亚给宠坏了。 §§§ 这几天在巴黎的大街小巷乱晃了好几遭,原本陌生的一个城市如今却变得再熟悉不过。这是旅行必然得历经的过程——从陌生到认识,因认识而分离,为分离而不舍。巴黎不例外地也令我有些不舍起来。 时间并不充裕,我们只在蒙马特区里逛。 在一家提供早餐的老咖啡馆里吃了早餐,高朗秋便拉著我往市集里钻,然后他买了一枝玫瑰花给我。 我看著这枝还沾著露水、仿佛才刚从花园里采下来的粉玫瑰,嗅了嗅,又看了看,想找出这朵玫瑰与罗亚或者其他人送的有什么不一样。 “啊!”我低喊出声,看著流血的手指,找到了答案。 这朵玫瑰的刺没有挑乾净。 斑朗秋见状,立即拿走了我的玫瑰,往一旁的垃圾桶丢,同时递给我一条乾净的手帕。 看到那朵玫瑰的下场,我不禁啼笑皆非。 在全世界最浪漫的巴黎,却有这么个不浪漫的男人做出这样不浪漫的事,要是说给罗亚听,罗亚一定会脑溢血。 发觉到我瞪著那个垃圾桶看,他问:“怎么了?” 我把他的手帕缠在被刺伤的手指上,说:“你一定是一颗化石。” 他皱起眉。“什么意思?” “已经定了型,环境也改变不了你的属性。” “什么属性?” 我瞪他一眼。“一点都不浪漫。” “浪漫?”他仿佛第一次听到这字眼似的。“你要我买一枝玫瑰花给你是为了浪漫?”他故态复萌地挑起了眉。 “对。”我说:“罗亚天天送玫瑰给我,我才跟他出去。你要我陪你一个早上,难道不需要做点浪漫的装饰?” 他皱著眉问:“一枝玫瑰就能打动你的心?” 我反抗道:“我的心不需要被打动。” 他追问下来:“那么你需要什么?” “我要……” “嗯?” 他突然靠我好近,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 幸好他没有逼近过来,我趁机调整紧绷的情绪。 但他倏地又丢下一句话,“轰”的一声炸乱了我的思绪。“你已经准备好再爱一次,再付出感情一次了吗?” “不!”我直觉地喊道。 “那么为什么要收罗亚的花?你收了罗亚的花,难道不是表示你愿意给他机会,你有可能会接受他?” “不。” “不?” 他的质疑令我生气起来。“要不是你,我会认识罗亚吗?虽然我一点也不后悔认识他,但是你怎么能……你没有资格质疑我,我的感情是我自己的事,我爱或不爱都不关你的事,而且你根本一点都不明白!” 他静静地看著我,说:“你不也是这么对待我?” 我顿时哑口。 原来他今天是来兴师问罪的吗? 我与他就这样对峙在街上。 早晨行人不多,正因为不多,整条街显得空旷起来。 空旷的街上对峙著两个东方人,在其他人眼中看起来一定很醒目,因为一对银发的老夫妇朝我们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斗嘴上呢?快过去把她抱进怀里,给她一个热情的吻吧,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 他们跟高朗秋说的是法语,我听不太懂,忍不住我问他:“他们在说什么?” 斑朗秋别开头去,说:“他们叫我把你扔进塞纳河去,没看过像你这么爱生气的女人。” “是吗?他们不是说一个有风度的男人不应该惹女人生气?” 他耸耸肩。“你都说了,还叫我翻译什么?” 我犹不信。“他们真的这么说?” 他挑了挑眉。这个极右派。“不告诉你,是不想让你尴尬。” “什么事情会让我尴尬?” “这要问你了,我怎么会知道。” “高朗秋,你……” 见我又要冒起火来,他赶忙泼了盆水过来。“你确定你真的不去河里消消火?” 我咬牙道:“也许我还真的应该去。” 他笑了出来。 他还有脸笑! “别生气了,亚树,我不是来找你吵架的。” 他一放段,我就软下来了。“那么你一大早就来敲门是为了什么?” 他说:“什么也不为。” “什么也不?”无为而为? 他转过头去,不再看著我,嘴里却说出相反的话:“对,什么也不为,只是想看看你。” 这一刻,我不确定我的心被打动了没有。 §§§ 下午搭车离开的时候,只有罗亚来送行。去车站途中,他一直抱怨我早上没有等他就跟史帝夫出去,我沿路上就始终挂著微笑听他在抱怨。 到了地铁车站,罗亚离情依依地拥抱了我。好一会儿,放开我时,他问:“还有机会再见面吗?” 我笑著说:“天涯海角,总会有机会再相见的。”我跟高朗秋不就是这么回事。 罗亚露出一个伤心的眼神。“亚树,”他用生涩的中文读我的名,然后又接著用法文说:“jet''aime。” 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以前当编辑时,有一本书里就出现了这几个字。 爱情难道就真的这样无法逃开吗?是不是一个人一生中,不管早与晚,至少都得经历上一回,才不枉今生走上一道?而这世间又有多少人为了它心碎神伤…… 啊,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我别开头,悄悄把滑下脸庞的泪拭掉,回头再拥抱了罗亚一下,走向刚到站的列车。 §§§ 坐在驶往法国南部的列车上,因为无聊,我玩起手指来,这才发现高朗秋的手帕还系在我的手指上。 这种感觉真是奇怪,早上我们还在蒙马特闲晃,突然,我就已经离开巴黎,在前往法国南部的路上了。人事变迁得太迅速,我几乎适应不过来。 在蒙马特,近午时,一堆街头画家从咖啡馆走了出来,开始替人画肖像,赚取法郎。 我们走累了,在公园树荫下看人画画,看了看,高朗秋推推我肩膀说:“要不要画一张?” 我无可无不可地说:“好啊。”然后就在一个画家面前的小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是愿者上钩的生意,半身收费八十法郎,全身收费一百法郎,价格不算贵,有很多观光客会心甘情愿地掏出钱包。 不想他光站在一旁看戏,我把他也拖下水。他在我身边另一个画家的摊位坐下,跟我一边聊天,一边被画。 他问我说:“南欧洲之后的行程决定了吗?” 我侧著头回答:“还没,想随处走随处看看。” “看过企鹅吗?” “看过图片。”那些养在动物园里的,我始终提不起动力去看。“怎么?你们要追踪企鹅生态?”不然干么问? 他笑说:“不,只是突然想到一件事。” “什么事?” “企鹅是一种不会飞的鸟类,因为在它们的生活环境里没有来自天空的天敌,它们只要会游泳就够了,所以它们的身体结构非常能够适应冰寒地带的海水。” “然后呢?” “达尔文的进化论啊。”他说:“愈经常使用的东西愈容易进化;反之,不再使用的,慢慢就会退化,到最后甚至完全消失。”讲到这里,他顿了一顿,我正想要他继续说下去,他却投来令人不解的一瞥。 我困惑地看著他。 他终於开口:“你看这像不像爱情?” “像什么?” 我尚未反应过来,他又接著说:“爱是一种能力,长时间不用,很快地便会退化——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呃?” 突然他拍拍我的头。“好好地再去爱一次。” 我怔愣住,张大眼睛瞪著他看。 他不闪也不躲地任我瞪著他,好似知道他的话在我心里产生了多大的困扰。 “那你呢?”我说:“那你自己呢?” “好。”他说。 “好?”我又愣住。怎么他这人出牌全不按牌理?我捉不住他脑子里的想法。 我摇著脑袋说:“我不懂,我真不懂你。” “我也没要你懂。”他说。 我们先是面面相觑,眼瞪眼的,然后又不约而同地大笑了出声。 一笑泯恩仇。 然而我与他之间没有什么“恩仇”可言,这一笑,我们“泯”去的是什么? 画家画人像的速度非常快,转眼间,几笔勾勒,一幅线条简单明快的画便完成了。两张画都是画侧脸,一定是因为我们刚刚歪著头讲话。 岸了钱,拿了画,我看了看我的,觉得画得不十分相像,画里的我面色太愉悦,嘴角甚至还带著一抹笑容。 又看了看高朗秋的,我孩子气地说:“我们来交换,要看自己的脸,照镜子就够了。” 话一出口,我就脸红了。幸好他没刁难,也没笑我,否则我真得往塞纳河跳上一跳。 他二话不说就把他的画给了我,我只得也把我的拿给他。 不用把画从行李拿出来看,我也能凭著记忆将他刀削般的轮廓勾勒出。不过记忆里的他眼里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忧郁,画里的却没有,不知道是不是画他的那个画家没准确地捕捉到他的神韵,还是急著交件所以漏掉了。 眼里没有忧伤的高朗秋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我不禁猜想:如果他情伤已愈,是不是就是这副模样? 轮廓还是那般鲜明,嘴角依旧挂著讥诮,眉宇间的忧、眼眸里的伤,却淡了。 第九章 离开天空老是阴蒙蒙的巴黎后,我在阳光充沛的法国南部小住下来,并没有马上照预定计画前往义大利。法国南部的风光吸引住我,我在乡间几个小镇上来往著,从瓦伦西到普罗旺斯,又从香水城格拉斯到蔚蓝海岸附近的尼斯和坎城。 旅行的日子每天都能够见到让人惊奇的东西,生活非常地充实,白天忙著去体验生活,夜里也尽量安排活动。但在没有晚间活动的夜里,寂寞,会像蛇一样突然从不知名的角落窜出,紧紧地缠住我,我只得不让自己有机会闲下来。 九月结束了,日子进入十月。 转眼间,十月也到了尾声,时间像一捧掌上的水,从指缝中流逝。 我还没到义大利,十一月就过了三分之一。 我的任务是去熟悉一个我原来陌生的地方,当我已走遍了南法国每一个小城,再无理由待下去,便是告别的时候了。 我在我的札记上记著这么样的句子—— 旅行,就如同把一个陌生人变成你的朋友,陌生人不会让你惦记,朋友却会。告别朋友令人伤感,然而世上毕竟没有不散的宴席。有心的人,容易哀伤! 在我发现我快要熟悉这块土地上的一草一木时,我便急急收拾行囊踏上另一个旅程。在一块土地上产生归属感是不智的,因为总有一天必须要离开。 我不让自己太容易对一个暂时停留的地方产生过多的情感,唯有如此,必须离开的时候,才不会太难过。 §§§ 十一月中旬,从米兰南行,途经威尼斯和佛罗伦斯,到罗马时,已经是十二月中旬。 十二月,在义大利的比萨店里吃义大利面,看义大利的男人。 全世界最风流惆傥的男人就在这里,我赞叹地想。 比较过去走过的几个国家,不拿东方人和西方人比,法国男人和义大利男人同样具有吸引力,但法国男人浪漫之馀,仍保有一种贵族式的优雅,用画来比喻,就像是“浪漫派”;相较之下,热情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义大利男人就像是褪去了一层礼仪外衣的“野兽派”,既热情又大胆无比。 义大利男人的轮廓非常鲜明好看,浑身散发出一股说不出的味道与魅力,如果他们不如传闻中那么声名狼藉,我想我会很愿意与这里的帅哥们来段异国恋。 罢出车站的时候,我就被一名黑发帅哥追著跑,拒绝他的热情可费了我好一番力气;走在街上,每个男人都对著我笑,让我急著想找镜子照照,看看我是不是变成了个大美女,否则怎么满街男人都追著我跑? 然而我还是我,才刚刚白回来的皮肤又晒黑了些,不擦胭脂,也不扑粉,简简单单的一个齐亚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 恐怕法、义这两国男人殷勤的态度真要宠坏了我。 斑朗秋要我“再爱一次”,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做到。爱一个人是那么样地辛苦,而我至今依然没有遇到令我真正心动的人。 填饱肚子后,付了钱,离开餐馆,我拿出背包里的地图边走边看,边将几个短程景点的位置记下来。 罗马街上游客、行人如织,记下共和广场的位置后,我将地图收回背包里放好。再抬起头辨认所在方向时,几个穿著破旧的吉普赛小孩张著一双双乞怜的眼睛来乞讨,我本想置之不理,但又没办法当作真的没看见。这群流浪的孩子看起来是那么样地缺乏关怀及安全感……一时恻隐,我掏出口袋里剩馀的里拉递给其中一名小孩—— 突然,一只大手握住了我的,硬把我往后推离那群孩子,我瞪大眼睛,看著捉著我的大胡子男人。 “山卓!” “嗨,姑娘,又见面了。”他一边推著我走,一边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我若不走就会被他推跌倒,只得由他摆布。 我们一直走到另一条街上,山卓才停下来。 “怎么回事?”我问。 他不高兴地看著我说:“姑娘,你实在太不当心了。” “我?”我指著鼻子问。“我不当心?”我做了什么? 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差点被扒了?” 我一听,又是一愣。“被扒?”我脑筋一转,想到那群吉普赛小孩。“他们?” 他抿抿嘴说:“就是那群吉普赛小孩——他们是受过训练的小偷,通常三、四个一群,其中一、两个会假装跟你要钱,其他人就趁你不注意时模走你的钱包。” “啊。”我恍然大悟,急忙低下头检查放在拉链口袋里的皮包还在不在。当我发现口袋里空空如也的时候,我脸都白了。 “在这里。” 山卓晃著手里的小皮包,我抬头一看,才松了口气。 “以后可别再这么不当心了。”他又嘀咕了一阵子才把皮包还给我。 我只能频频点头,说:“是,是,受教了。”好险,其他皮包都可以丢,就是这只皮包不能丢,里头是护照和美金,要弄丢了,我麻烦就大了!靶谢山卓大叔。 山卓带我往一条巷子里走。 巷子里不像大街上那样嘈杂,两旁都是门,显然是住家。 一放松下来,我问:“真巧,没想到会在义大利碰面,你也是来旅行的吗?” 山卓搔搔胡子,笑说:“不,我住在这里。” “耶?”山卓来义大利定居? 山卓笑了笑,推开其中一扇门,朝屋里喊道:“艾莲娜,我带了客人回来。” 楼梯上探出一张脸来。好一个标致的女郎。 我笑了,知道了山卓住在这里的原因。 他们是情人。 平常没有工作的时候,山卓就会来这里。 不过,今晚是最后一夜。 明天山卓要出发到北欧去和他的工作夥伴们会合,他们要在芬兰西北方与瑞典、挪威交界的kilpisjarvi拍摄北极光。 山车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听见我说:“好。” §§§ 那一晚,我怕打扰到艾莲娜和山卓这对情侣相聚的宝贵时光,用完晚餐后便匆匆告辞,去准备前往北极圈的御寒物品。 苞山卓一道前往芬兰,意味著将能够见到高朗秋和其他人。 自从巴黎分别以来,又过了三个多月。以往我们总是不期而遇,不知道对方又流浪到世界上的哪个角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相见。 在旅途中,我不只一次想像,再一次我们天涯相逢的情景—— 也许某一天,我走在一条曲折的小径上,转进前方一个弯道,我便看见他。 又也许某一天,故事到了尽头,我蓦然回首—— 然而一直以来,所有的相逢都不是刻意的,正因为不刻意,所以当山卓问我要不要一道走,而我说“好”时,我才猛然发觉,这个刻意的“好”字里头,竟然蕴藏了几分思念。 为这几分思念,夜里我难以成眠。 安眠药恰巧吃完,又忘了去买,我只好眼睁睁地瞪著天花板,看天色从暗转光,一夜没有睡。 山车一大早来旅馆找我时,我已经梳洗完毕,整装待发了。 我们搭机去赫尔辛基。 悲惨的是,飞机起飞后,我的恐机症又发作了。 山卓见我一副快要晕过去的鬼样子,担心地叫了好几个空姐来。 她们给我戴上氧气罩,又给我按摩,但我这毛病是心理问题,给我再多的氧气我也吸不进去。 山卓担忧地直唤著我,我两眼泪汪汪地看著他的大胡子。 深呼吸呀! 在快要休克时,一句存档在记忆里的话语飘了出来,在我晕眩的耳里不断地重复—— 深呼吸、深呼吸…… 下意识的,我用力地吸了一口纯氧,即将爆炸的肺得到它需要的氧气后,又恢复运作。危机解除。 我倒在山卓的怀里,为一种需要宣泄的不知名情感,低声啜泣起来。 这一回从死亡边缘挣扎回来的经验,真正治好了我对飞机的恐惧,然而此刻我并不知道——我是在后来搭飞机时,因为没再有过类似的糗况,这才蓦然醒觉,他的一句“深呼吸”成了我久病的良方。 我这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对於什么,总会慢半拍。 §§§ 山卓跟其他人约在kilpisjarvi的一家旅馆碰头。 因为道路冰封的缘故,我们到达的时间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天。 kilpisjarvi位於北纬六十九度,地处偏远,我们到达时,这个地方正在下雪。 租来的车子能够开到这地方来真是不简单,气温很低,大约在零下二十度,即使坐在开有暖气的车子里还是会颤抖。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么冷的地方来,我怀疑我这个在亚热带气候环境下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会冷死在这里。 下了车,我绕到车后帮山卓搬行李,山卓要我拿了小件行李便赶紧进旅馆去,免得冻伤。 他一肩扛起摄影脚架后,便飞快地跟了过来。 当地虽已进入永夜时间,但天空并不是黑漆漆的一片,冰雪覆盖冰原,天空呈现一片晕紫蓝色。 我们飞快地跑向荒原中唯一一处有火、有电的地方。 旅馆大门只是紧闭,没有锁,我们推开了它。 山卓提著一堆行李走进屋里,旅馆里的人听到骚动,抬起眼来一看。 有个人说:“爱尔兰佬,你迟到了一天,我们还料你是不是舍不得离开艾莲娜,打算留在义大利不来了。” 我一听,就认出了说话的人是大卫。 山卓大笑出声,声音非常浑厚。“小子,看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人来。” 急於见见他们,我从山卓身后探出脸,打招呼道:“嗨,大卫。” 看见我时,大卫脸上的表情非常夸张好笑。 他先是一副见鬼的样子,怔愣了三秒后,他跑到我面前,咧开他的嘴,无法置信地道:“噢!我的天,小姐,真的是你!” “是我。”我牙齿打颤地笑著。 其他人都转过头来,脸上挂著显而易见的讶异。 我一一向他们打招呼:“嗨,法兰克。”以及,“嗨,史帝夫。” 我的目光逡巡过每一个人,最后停驻在那双神秘又熟悉的黑眸里。 他的眼中流动著一种神秘的光采,我追随著、探寻著,想弄清楚那究竟是什么。 山卓在这时催道:“快过来,把外套上的雪弄掉,待会儿热杯酒来喝,不然你要冻成冰棒了。” 我自迷雾中乍醒,尚未来得及答腔,大卫便将我拥进怀里。“来吧,小姐,我会负责让你温暖起来。” 法兰克的笑声从大卫身后传了出来。“小心他这只大野狼。” 我笑了出来,眼神不经意又与高朗秋相遇。 嗨,亚树——他用眼睛这么说。 §§§ 大卫他们早我们一天到,但天候一直不好,没有看见极光。 由於下午的这一场雪,道路又被冰封了。我们一行人被困在小旅馆里,百般无聊地等候天晴。 下午四点多,旅馆主人一家四口带著补给的食物回来了。 汽车在这种天候下无法使用,我们唯一的对外交通工具是旅馆主人哈曼一家人所饲养的三十只哈士奇雪橇大。 一副扑克被玩到烂,连牌也洗不起来。 大夥儿直喊著无聊,但还是不肯丢开那副快烂掉的纸牌,因为那是我们目前唯一的乐趣。 终於,晚餐时间到了。 晚餐有炭烤海鲜鱼、稞麦粉烘焙猪肉烤起士以及驯鹿拼盘。 填饱肚子后,每个人很早便就寝。 棒天醒来,雪已经停了。 冷意从棉被里钻了进来,冷得我全身哆嗦。我裹著棉被下床穿衣盥洗,一切打理好后,便循著咖啡和松饼香来到厨房。 厨房里已经坐了一个人,他正在喝热腾腾的咖啡,而哈曼太太则在炉火前煎火腿。 “早。”我说。 “早。”高朗秋倒了杯咖啡给我。“昨晚睡得好吗?” 急著暖胃,将一整杯黑咖啡都灌进胃里后,我才开口说:“不好,快冷死了。”一开口,连牙齿都打颤。 他笑著问:“再来一杯?” 我点点头,把杯子递到他面前。 这回我加了糖,又加女乃精。 炳曼太太端了一大盘松饼和火腿到餐桌上。道谢后,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食物补充了不少热量,身体产生了一点暖意,我这才把注意力移回高朗秋身上。 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看著我,我愣了一愣。“看什么?” 他笑说:“你脸上有饼屑。” “啊!在哪里?”我下意识地模索著脸颊。 “这里。”他的手指拂过我的唇角,仿佛他这举动再自然不过,再应当不过。 但,不该是这样子的啊!我与他明明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 “我没有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也没有想到。我苦笑,忽视心底那奇异的感觉,说:“我在罗马差点被扒,刚好遇到山卓,上了一课。他问我要不要一道走,我就跟来了。” 我最不希望他问,但他还是问了:“为什么要跟来?” 我随口扯道:“没来过嘛,在罗马也待腻了。”天知道,我才刚到罗马不久——幸好,也只有天知道。 “这回你们要在这里待多久?”我转移话题问道。 他说:“不一定,得看天候配不配合,天候不好就没有办法拍。不过不会天天如此的,kilpisjarvi是个很好的观测点,在十二月到一月的永夜时间,有很多机会可以看到极光,雪已经停了,说不定今晚就能拍到。” 我咬了一片火腿,说:“这个工作其实并不像看起来的那么自由吧?长期在外奔波,不能返家,你不觉得累吗?”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你觉得累吗?” “什么?” “你现在的旅行让你觉得累吗?” “不。”我说。 “那么我也是不。”他说。“我已经习惯旅行的感觉,没有办法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停留。” “即使那个应该长期停留的地方是『家』?” 他低低笑了,说:“我没有『家』,『家』是有归属感的地方,我没有。” 我垂下头,突然食不知味起来。 “亚树,你的脸要贴到桌子上了。” 我索性就往木头桌面贴上去。我也没有“家”。 他推了推我的肩膀,发觉我在哭,他轻叹一声,递了条手帕过来。“别哭了,爱哭鬼。” 我捏著他的手帕,却无法阻止眼泪继续涌出。 生平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没有归属感的人是这么样地不适合单独拥抱寂寞。 我吸了吸鼻子,用他的手帕擦乾脸上的泪痕。 看了他好一会儿,我说了一句平常我绝不可能说的话: “喂,你可不可以……抱我一下?” 他很大方地把他的手臂和胸膛都借给了我。 如此温暖,如此温柔。 §§§ 当天晚上,我们就看见了北极光。 下了一整天的雪在早上就停了。 虽然户外的气温还是一样的寒冷,但空气变得较为乾燥,天空也变得澄澈明亮。 这样的夜非常适合观测极光。入了夜,哈曼先生便驾著雪车送我们到一处视野良好、没有林相遮蔽,也没有任何光害的苔原上,等候极光出现。 拍摄之前,哈曼给我上了一课,他告诉我说:“北极光是由於荷电的粒子在地球磁场中和大气中的分子疾速碰撞,一些过盛的能量转换成光而形成的。这种荷电粒子来自太阳,所以太阳黑子数量大增时,北极光特别明显;反之太阳黑子数量减少时,北极光就比较少见。 “太阳黑子的活动周期是十一年,所以有十一年一次北极光高潮的说法。上一次北欧出现大量极光是在一九八八和八九年之间,照此推算,下一波应该就是在这一、两年。” 炳曼长期居住在寒冷的拉普兰苔原,极光对他们来说,就像个亲切的朋友一样,在冬天午夜来访,在春天来临时悄悄离去。 到了观测地点,高朗秋他们四人便合力架起一台二十公斤重的摄影机。大卫很得意的告诉我说,这架超高倍率的摄影机跟以往他们使用的摄影机不同,敏感度相当於as60000感光度的底片。需要感光度这么高的摄影机是因为北极光的亮度只有0.6lux,一般摄影镜头没有办法完整的拍摄。 按杂的数据和专业摄影术语我听不懂,简而言之,就是北极光的亮度不高,一般底片拍不下来就是了。 我们从八点多就开始等。气温很低,我怀疑不只零下二十度,每个人都把自己裹得像只熊一样,全身上下只露出两只眼睛。我们躲在一个临时搭设的圆顶帐棚里,一边喝著保温锅里的热可可,一边咬冰脆的巧克力糖。 十一点三十分左右,黑暗的天空出现了令人意外的访客。 斑朗秋首先冲出帐棚,跑向摄影机,其他人也立即跟了出去。 我钻出帐棚,仰首往天空看。 极光开始时先是慢慢散开,然后愈来愈亮,在冰原上覆盖著柔和的光芒。十分钟后,如跳舞般变化不已、此起彼落,又如窗帘在风中不停地飘动,我们恍如沐浴在一片颜色变化不断的光雨中。即使不相信神的人在此刻都会赞叹一声,向造物主致上最高敬意。 极光持续了很久,我不知道高朗秋他们拍得怎么样,不过我是看得著迷了。大半个夜,又冷又倦,我却始终舍不得移开视线。 仰著颈子实在太累,最后我索性在雪地上躺了下来,追寻著那片舞动的光影。 极光消失了,天空上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淡的蓝紫色——这是北极圈永夜时候的白天天空,太阳没有升起,但是天亮了。 空气中的水气在低温下结了冰,变成钻石尘飘散在空气中。 一双手将我从雪地上拖了起来。我的衣服附著了一堆钻石尘,被拉起来的时候,仿佛听见了碎钻掉落在地上的叮当声。 “你冻得像根冰棒。”高朗秋有些恼怒的说。 我的脸很痛,我想我是冻伤了,奇怪的是,我并不怎么烦恼。我大概是连脑袋也冻坏了,因为当高朗秋说我像根冰棒的时候,我竟然说:“那么请你融化我吧。” 我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的感性,然而他却一手掌打了我的头,说:“呆瓜!” §§§ 我真的是个呆瓜。 好痛,全身都好痛! 躺在零下二十度的雪地看了大半夜北极光是一个很难得的经验,但被冻伤就不是一件有趣的事了。 我直著出去,横著回来。 斑朗秋拉我起来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冻得没办法走路了。他气我,虽然我不晓得他为什么要生我的气。他把我扔给山卓,自己闷不吭声的去扛摄影机。 山卓抱我回旅馆,哈曼太太协助我泡了热水澡,顺便按摩我冻得僵硬的肌肉。 我的脸和手、脚皮肤冻得发红,一碰就痛。 结果一个澡泡下来,我唉声连连,还被骂活该。 男人们回旅馆后,吃了顿热腾腾的饭菜,然后便倒头就睡,当晚他们又整装去拍摄,这回无论如何是没我的分了。 炳曼太太拿了冻伤的特效药膏给我,抹在脸上,感觉热热的。 是夜无法出门,我便跟哈曼太太和她的一双儿女在客厅里闲聊。 客厅里多出了一棵树,早上还没有的。一问之下,这才意识到时问过得这么快,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这棵柏树是哈曼家今年的圣诞树,他们巳经在计画要怎么装饰了。 台湾现在虽然也流行过圣诞,但那毕竟不是真正属於中国人的习俗,对於这个节日,我也就没什么特别的feeling。我只是惊异於时间流逝的速度一晃眼,日子又过了一年。 棒天我起了个早,下楼帮哈曼太太煮咖啡。 早上时,出外的男人们回来了,我给他们一人端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著疲惫和对热咖啡的欢迎。 喝了咖啡,高朗秋走过来模了模我的脸。 我的脸看起来比昨天刚冻伤时还糟。昨天刚冻伤,只是红红的一片,今天开始月兑皮了,看起来简直惨不忍睹。 不想让他又说我呆瓜,我先声夺人—— “你们今晚还出去吗?” “嗯。” “大概还会待多久?” “三天左右吧。” 我算了算时间。“那么不在这里过圣诞节喽?” 他想了想,说:“不知道,我没过节的习惯。” “那么大卫他们呢?” 他说:“等带来的底片拍完了,大家就各自解散。” 也就是说,说再见的时候又到了。 下一次,我们又要在天涯海角的哪一个地方再相见? 相聚是为了相别,这样的情形还要持续几次?可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 如果有一天不必再对任何人说再见,该有多好! “一块钱买你的念头——你在想什么?” 我叹了叹,看向他说:“哪一天我缺一块钱的时候,我会让你知道。” 收走了他手中的空杯子,我转身走向厨房。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非常矛盾。 §§§ 当晚又下起了雪,雪很细,但是绵绵密密的,把刚铲好的路又封了起来。 结果该在平安夜前夕便完成的拍摄工作也因此顺延了好几天。 我天天看著窗外的冰雪世界,天天有种仿佛已经在这个地方住了很久的错觉。 一场不晓得何时会停的雪让大家困在旅馆里,每个人的心情都有些闷,奇怪的是,我竟然有点希望雪就这样一直下,不要停——真是对不起期盼尽快完工,好回罗马跟情人一起过节的山卓了。 炳曼太太提供的药膏很有效,我脸上的冻伤已经开始痊愈了,不过还是看得出来一些痕迹,得等一段时间皮肤才会新陈代谢。 眼见圣诞节将近,今年势必得在这里过节了。 上午我帮哈曼太太装饰圣诞树,光是决定彩带的颜色和蝴蝶结的搭配就颇费心神。这是件微不足道的琐事,却意外带给我许多惊喜,我在其中得到了以往从不曾感受到的快乐。我不当孩子已经太久了,然而过去我当孩子的时间也没有几年。 今年,我想跟哈曼家一起过这个难得的节日。 下午我整理我的行李袋,小小一包,感觉上没装什么东西,然而仔细一看,才发现行李袋里被我塞满了一些我在其他地方买来的小玩意儿。 我挑了一串蜜腊手链打算送给哈曼家的小女儿露易莎;一条新买的围巾还没有用过,它将会是哈曼家小儿子安德烈的礼物;一包南洋产的香料可以给哈曼太太当薰香,哈曼先生也许会用得著我在跳蚤市场买到的古董打火机。 至於大卫、山卓和法兰克这些旅行家,他们见的世面比我广,走过的地方比我多,他们不需要纪念品,所以我用布置圣诞树所剩馀的缎带给他们一人编了一条幸运带。最后,是高朗秋我还没有想到我能送给他什么,而剩馀的缎带又不足够编第四条,所以我还在苦思。 因为下雪的缘故,看不到极光,拍摄工作也不能进行,无聊的男人们似乎打算去附近结冰的湖冰钓,现在他们正在检查装备,一副跃跃欲试的孩子模样。雪把他们困太久了。我想。 我在房里写稿。又该寄一些东西回公司了。先前寄回台北的杂记,出版公司已经集结成册,在书市上流通了。编辑来信告诉我销售成绩很好,赞我观察角度深刻独到,要我继续努力。我边把这几日与哈曼一家人相处的点滴和见闻写下,一边考虑要送高朗秋什么。 今天是平安夜了,晚上以前必须把礼物准备好才行。 窗外传来吵嚷声,是雪橇犬迫不及待要出发的声音。它们也被雪困闷了。 一段时间后,喧嚣又归於沉寂。 我则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面前的液晶萤幕上。 笔电不适合在低温环境下使用,不过房间里有暖气,所以还好,只是敲键盘的手指仍然有点僵硬。 时间就在手指的跳动里流逝。记录完一段,发送回台湾,我关上电脑,站起来伸懒腰。 这时,楼下又传来一阵骚动,出去冰钓的男人们回来了。我披了外套下楼去,见他们每人手上都持著一桶装满湖鱼的锡桶,得意洋洋的要人去拿秤来称称看谁钓的鱼大。 呵,真是童心未泯的一群人。 我倚在门边,看他们在门外的雪地里忙碌。 不知道是谁突然喊了一声:“啊炳!槲寄生。” 然后雪地上所有的人便朝我的方向看过来。 我纳闷的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大门上已经悬挂了一个环形、象徵爱、和平与宽恕的槲寄生吊饰,而我,就站在吊饰的正下方。 大卫首先放下手里的锡桶向我走来,他站在我回前说:“这次你可不能拒绝我吻你了。” 我困惑的睁大眼,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炳曼先生笑著告诉我这是习俗——当一个人站在槲寄生下方时,人们可以为了亲情、友谊或者爱慕之情要求亲吻。 我闻言大惊,还来不及逃开,大卫便嘟著唇朝我的唇印了下来,我赶紧偏开头。他只吻到我的脸颊,不甘心的又吻了过来,被我瞪了一眼才作罢。 紧接著,山卓、法兰克和哈曼一家人也都吻了我,他们都是为了友谊而要求亲吻,我无法拒绝,於是我的脸上、额上无一处幸免。 斑朗秋在一旁看著,似乎没有过来的打算,我没有理由的松了一口气。呼……他如果过来吻我,我也许会心脏麻痹。对我来说,他跟其他人不一样,但究竟是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明白。 “该我了。”他站在我面前说。 啊!他什么时候过来的?我瞪著他,疑惑他凭什么理由要求这个吻。亲情?友谊?当然不是。 “我们算是朋友吗?”我迟疑的问。 他回答说:“不能算是。” 我於是笑说:“那么你就不能吻我了。” 虽然他穿著厚重的雪衣,但我还是看见他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就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捉住我,说:“等一等,你还不能走。”然后他的唇就吻了下来—— 不是吻脸颊或额头,而是吻了我的唇。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秒,但这个吻所带来的震撼却超乎我所能想像。 他不该这么吻我。 朋友或亲人之间,最多只吻脸颊、额头。 唇,是情人的领地。 我掩著唇惊愕的瞪著他,他以极小的音量只对我说:“这个,才是吻。圣诞快乐。”然后他便转身走到雪地上提起桶子,越过我往屋里走去。 我瞪著他的背影,想道:高朗秋,你没有圣诞礼物了。 敝他自己,谁叫他先预支了去。 §§§ 对高朗秋的感觉,我一直不愿意仔细去想。 总觉得若仔细的想了,想出一个结论来,这结论我未必能承受。我畏惧。 然而下午在槲寄生下,他的气息盘旋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我一抬头看他,便忆起他唐突的吻。 炳曼太太给了我们一人一只红袜子,要我们挂在圣诞树上,说明天一早起来就会看见圣诞老公公所送的礼物。尽避我们早已过了相信童话的年纪——或者,从来就没相信过——但大家为了不让主人失望,还是很兴奋的照做了。 深夜里,我下了楼来,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放进每一人的袜子中,唯独高朗秋的,我没有放进任何东西。 看著别有他名字的袜子空荡荡的挂在树上,不由得就让人联想起一只寂寞的狼在荒原上望著落日的景象。 忍不住的,我的心揪了一下。 老天,我是在意他,比我以为的还要在意。 我就是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他的那一吻,攻破了我的心防。 突然,我有些生气起来,我气他不该这么对待我,我还没有准备好,而他也还没。他这样做,无异是飞蛾扑火。 我丢下他的圣诞袜,飞奔上楼去敲他房间的门。 才敲了一下,门就开了。房里没开灯,他站在门后,嵌在黑暗中的一双眼睛就像看极光那天,从我身上抖落的钻石尘。 我迟疑了下,他便伸手将我拉进房里。 门被轻轻推上,我被他因在冰冷的门板和他炽热的身体间。 他的额抵著我的,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感觉得到他的气息和味道。 “亚树,”他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你已经准备好了吗?” 我摇头。“我不知道。” “也许我们可以做一个实验。” “什么实验?” 他低下头用唇碰了我的。“如果你不要,就说no。” 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yes或no,我只要给一个答案,然后要求他也给我一个,就是这么简单。 我感觉著他火热的唇,感觉著他的抚触,然后我回吻他。我的答案就在这个吻里,这不是我来的目的,却是我做的选择。 “爱我。”我要求。是也好,就是千万别牵扯到感情。 他皱起了眉。我看不见,但我感觉得出来。 他松开了我,拉开我勾在他颈子上的手臂。 我惊愕的看著他的眼睛。“你不要我?” 热情降温,他冷淡的说:“我不要这种的发泄。” 霎时,我难堪到了极点。我低下头,想逃开。 他抬起我的下巴,问:“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逃避?” 他又令我慌,我别开脸说:“我没有逃避,我只是寂寞太久了,想找个人陪。” 他追著问:“那为什么不是其他人,而是我?” “我……那是因为……我把他们当作是朋友,而你……你是陌生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一个可以陪你上床的陌生人?”他嘲讽道。 我闷闷地说:“你又不要。” 突然间他不说话了,低气压随即笼罩下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怦怦、怦怦。是他的心跳还是我的? “亚树,把脸抬起来。” 我掩住脸。“不。” 他握住我的手,强迫我面对他。 他低下头。“如果我们之间纯粹只是,事情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复杂了。我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开始的,但它就是发生了——你我都清楚,我们相遇在错误的时间,那一夜的倾吐成为我们之间割舍不去的牵扯,我无法不关注你的一切,正如你对我的感觉。”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我要知道你是不是已经能够再爱一次,告诉我,是,或者不?” 我在他的掌握下,虚弱无力地道:“我想是……不……” 他爱荷丽那么深,宁愿忽视禁忌也要去爱,就算我对他动心,我又能如何,他的情伤一日未愈,我就一日不可能让我自己跟著感觉走。我不打算再为爱情心痛一次,所以我退缩,我欺骗自己。如果只是说了一个“不”,我不会在大半夜来敲他的门。老天,我愈来愈不像是我自己了,我口是心非。 他皱著眉深深凝视著我,眼底有说不出的忧愁。 他的忧愁是因为我的“不”吗? 我是个感情上的懦夫。我忧伤地道:“我不该知道你的过去,你也不该知道我的。”但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他,他也知道我,我们又怎会发展出这一段若有似无的暧昧情愫?这是矛盾,也是一张冲不破的网。我该怎么办? 他叹息了声,拉开门,说:“晚安。”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急急逃开。 第十章 离开芬兰以后,我在世界各地流浪。 身上的衣服被风沙磨穿了洞,脚上的鞋也伤痕累累。 我无法停下来,只能一直走。 一月在埃及、北非、阿拉伯。 三月到达印度,参访释迦牟尼大佛,接著由新加坡飞日本,四月在京都等待樱花落尽。 五月在北海道薰衣草田,六月飞回香港,先入江南水乡,一张卧铺车票就到了北京。 七月,从兰州机场飞乌鲁木齐,在新疆沙漠吃葡萄,夜听羌笛。 隆冬,在藏北高原的纳木湖畔冬季牧场,借居藏民的犁牛帐棚。 整整一年的漂泊,没再遇见高朗秋。 我逃得太远,我逃避自己的心也逃了整整一年。 离开中国大陆后,我又回到香港转飞纽约。 在香港机场时,没预料竟遇见一个人。我在机场瘪台排队划位,恰巧她排在我前头,她一回头,我就认出了她。 “荷丽!”我喊了声,却是两张脸孔同时转了过来。 其中一张脸我不曾看过,非常陌生,是个男人,他站在荷丽身边,两个人的手挽在一起。 荷丽讶异的看著我。“你是……亚树?” 我点点头。我这一年来上山下海,最冷跟最热的地方都经历过了,不只身心俱疲,脸上也有风霜,她还认得出我,我该欣慰自己没有老太多。 轮到我划位,我看看柜台,又看看荷丽,不知该选择哪一样。 荷丽说:“你先去划位,我们待会儿找个地方聊聊。” §§§ 那个陌生男子始终伴在荷丽身边,不曾离开。 从他们的亲腻度来看,他们的交情显然非比寻常。 荷丽说:“如果你还有印象,他就是我告诉过你的那一位。” 我一愣。哪一位? 荷丽笑了笑,说:“过去我太在意世俗的眼光,不愿意正视自己的心,所以差点就错失了我今生最爱的人,是他的爱,找回了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对一般人来说,是惊世骇俗了些,是禁忌的,但是一个女人如果失去她的爱情,她就一辈子不可能完整。在道德跟感情之间,我得做出抉择,所以我选了他,我选择跟他在一起,因为我曾放弃过一次,我已经得到教训。而即使我们永远无法有孩子,永远无法正式结婚,也没有关系,因为,我爱他。”说著,她与他的手便紧紧交握在一起。“我们会爱上彼此,不是我们的错,绕了一大圈才了解到这点,是因为过去的我太懦弱。” 蓦然我了解了。原来荷丽身边的这个人是她的堂弟。 可如果眼前这位先生是荷丽的堂弟,那……那高朗秋是哪一号人物? 我捉著荷丽的衣袖问:“高朗秋是谁?他是谁?”他跟荷丽之间又是怎么回事? 荷丽一脸困惑的看著我。“阿朗他是我的学长,怎么,你们认识?”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荷丽不解地问。 我呐呐地问:“他……高朗秋他……不是你的情人吗?” 荷丽先是一愣,然后笑了。“我们以前是要好过一阵子,但我一直把他当兄长来看,而我会下定决心要跟阿蓝到美国,也是因为他的缘故。说来,他还是我们两个的媒人呢。” 大概是看我一头雾水,荷丽身边的“阿蓝”说:“荷丽嫁给别人后,我伤心之馀,到法国疗伤了一阵子。去年九月,阿朗来法国找我,告诉我荷丽的消息,我知道荷丽爱我,我也无法就那样轻易地放弃她,所以我回来找荷丽,直到她接受我。” 荷丽说:“去年我们已经移民到美国,也许一辈子再也不能回台湾了,但无所谓,因为他才是我最重要的人,只有在他身边,我才真正有归属感。” 啊……是这个样子,原来是我自己误会了。 去年九月,不正是我们在巴黎相遇的时候。 难道在巴黎的最后一天,蒙马特的画家所画出的是情伤已愈的他,所以他眉宇间的忧、眼眸里的伤才会淡了? 去年圣诞节过后,我匆匆自他身边逃离,为的是逃避爱上他的可能……或者,我其实已经心动? 爱情如果真是不进则退,那么我逃了这许多日子,我爱人的能力当是更加退化了。 一年前我都尚未准备好再爱一次了,一年之后,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心力能去爱一个人。何况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我们之间如果有缘分,是不是也已经用尽? 啊,原本打算连想都不想他的,现在全都月兑离轨道了。 我站在机场大厅,与匆忙的人们摩肩接踵,一个赶时间的旅客拖著大行李箱匆匆自我身边经过,我被他撞了个踉跄,一阵天旋地转,我的心在旋转的同时,也一片片失落。 已经错过了吧,我再爱一次的机会。 §§§ 坐在开往大峡谷的巴士上,我的心头一直存在著一种怅然的心情。 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不了我,我手里捏著去年大卫给我的名片,犹豫著要不要打一通电话。 电话打了,可能没人接。 也可能大卫就在家,他也许会知道高朗秋现在去了哪里。 然而,就算找到了高朗秋,我又能做什么? 版诉他“对不起,我爱上你了”? 或者说“对不起,我不该逃走”? 当然不。我不可能真的已经爱上他,我只是……牵记,只是牵记而已。 眼见小纸片被我捏得发绉,我蹙起眉,随手把它往口袋里塞。 巴士上乘坐了一半的旅客,车子在一望无际的州际公路上行驶,仿佛永远都到达不了终点似的。 这是趟令人生闷的旅程。 来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听著自己不熟悉的语言,一切一切,都是令人疲惫的。第一次,我对旅行实实在在感到厌倦。 后座一个小男孩的玩具球滚到了我的脚边,我弯腰拾起,递还给他。 他怯生生的,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自我手中接过。 我勾起一抹笑,世界却在这一笑之间,风云变色。 “碰”的一声,巨大的撞击声响起,我第一个直觉是抱紧那个在车子走道上玩球的孩子,还来不及有第二个反应,整辆车便翻覆了过来 §§§ 意识一直在游离。 一丝丝的,我得想办法把它们捉回来才有办法听清楚周遭的人在说什么。 不是我熟悉的语言,一句都没有。他们交谈得飞快,我因听不懂而挫折。 空气中有药水味,我在什么地方? 啊,巴士翻覆了,我在停尸间?我死在异国,会有人来认我的尸体吗? 如果没有,就把我烧成灰吧,把我洒在太平洋上,我的家人都在那里。 我想回家呵,我一直都想回家,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家在哪。 爸爸、妈妈,还有小阿弟,别离开我,别丢下我一个人啊…… “小姐,小姐,请你醒一醒。” 有人不断地摇晃著我,我努力地睁开沉重的眼皮。 是一个穿白袍的人,我不认识他。 “小姐,你在美国有认识的人吗?住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我们帮你联络。” 我勉强睁开眼睛,从紊乱的脑海里捉出一个人名,眼眶泛著疼痛的泪水,嘶哑地道:“找……帮我找史帝夫……”啊,我好想见他,这么这么地想呵……“帮我找史帝夫,拜托……” §§§ 巴士上的乘客受伤的程度不一,所幸无人死亡。 我身上有一些外伤,左脚骨折了,还有些轻微脑震荡,现在靠著一把拐杖走路。早上医生终於解除禁令,准许我到医院外面的花园里散散步。 走累了,我在一个爬满藤花的小亭下休息。 清醒过来以后,我就天天在期盼著,然而我在医院里已经住了一个礼拜,一直没有人来看我,除了巴士公司派来慰问受伤乘客的代表。 很想见高朗秋,是因为思念,但思念过了头,又觉得不相见也好。反正都已经那么久没见面了,今天不见,明天不见,后天当然也可以不见。 往往,思念是一回事。 思念过了头,又是一回事。 两只蛱蝶在藤花间穿梭,早晨的阳光从叶缝透了过来,一缕一缕的阳光透著黄金般的光辉,我忍不住伸手去接—— 一个阴影挡住我,我仰头一看,时间,在一刹那间仿佛停止了流逝。 思念是一回事,思念过了头,又是一回事。“啊,你……是幻影吗?” 他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我清楚瞧见他脸上的憔悴和疲惫。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模模他,他捉住我的手贴在他脸颊上。 他脸上有胡渣,扎人,会痛,不是幻觉。“是你,真的是你。” “是我。”他喑哑地说:“一接到通知,我就赶来了,我担心你担心得好几夜无法入睡——”突然,他顿住,朝我投来恳求的一瞥。“亚树,我得抱抱你。” 涨满心房的情感催促我投向他为我敞开的怀抱中,感觉到他熟悉的体温和味道,我满足地逸出一声轻叹。“原来,在这里……”寻遍天涯,这种归属的感觉,原来在这里。 我紧紧地抱住他,忍不住流著泪,傻笑起来。 “老天,我真是想你。” 他的胸膛因为低笑而起伏。“我喜欢你现在的坦白。” 我也笑了,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在见到他的前一秒钟里,我还在说服自己,我不想念他。 不过,诚实面对自己的感觉,真好。 尾声 “你就那样把大卫他们丢在非洲喂狮子?” 斑朗秋坐在我床沿削苹果,我半躺在病床上,毫不掩饰的欣赏他挺直的脊梁曲线和近乎完美的轮廓。 他削了一片苹果塞进我的嘴里,才说:“我没有把他们丢在那里喂狮子,我们只是去追踪狮王的踪迹。接到医院通知的时候,因为不能丢下进行到一半的工作,所以大家才决定派一位代表回来。” 我吞下苹果,又问:“猜拳还是抽签?” 他又塞给我一片苹果。“自然是经过一番野蛮的恶斗喽。高兴了吧,这么多人抢这个位子。” 看著他被非洲的太阳晒得更为黝黑的皮肤,我认真地想了又想。“不会是因为这个非洲丛林的拍摄工作太辛苦,所以大家才抢得那么拼命吧?” 他大笑出声。说:“宾果!”然后又塞给我一片苹果。 我笑著伸手捶他一下,吞下苹果说:“我想你耶。” 他放下手中的水果刀,转过脸,认真的看著我,问说:“只想我吗?” “当然不可能。”我说:“但,你是我最想的一个。” 他静静的看著我,两手撑在床的两侧,突然,他开口说:“给我一个吻。” 我先一愣,然后说:“好。” 他的唇吻了下来,在我唇上流连了许久后才退开。 我看著他湿润的唇,忍不住舌忝了舌忝他刚吻过的地方。“再吻一次。”我说。 他笑了。这回他给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深吻——一个我们不曾认真吻过的吻,热情又充满的暗示。 第三个吻结束后,我趴在他肩头说:“第一个吻代表什么?” 他轻啄了我一下。“代表动心。” “第二个吻呢?” “彼此坦承。” 我心乱了一下。“那么,第三个吻呢?” “我想要你。”说著,他又吻我一下。 “第四个?” “你是个好奇宝宝。” 我锲而不舍,再问:“第五个呢?” “你偷懒,只问我,不问你自己。”讲归讲,他又吻了我。第六个。 “那么刚刚这个呢?” 他咧嘴笑说:“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闭嘴?” 我笑了。“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他问。 我模索著他的眉头,问说:“为什么帮阿蓝眼荷丽在一起?” 他愣了一愣。“他们相爱。”他说,没有皱眉。是何时?他的情伤已愈,怎么我现在才看出来? 发言权回到他手上:“为什么问?” 我收回手,模索自己的眉头。“因为我想知道我跟你……我们之间,有没有可能在一起。” 他挑了挑右眉。“有答案了吗?” 我笑著掏出一枚铜板,笑说:“猜猜看,正面还是反面?让命运来决定。”说著,我把铜板往天花板高高一扔。 三秒后,铜板没有落下。他皱起眉,铜板被他捉在手中。 “我不相信命运的决定。”他把铜板塞回我手中,认真地说:“一块钱买你的想法。” 看著掌心上的一圆硬币,我抬起头,慢条斯理的说:“等我伤好了,我还要去旅行。” 看著他的眼眸,我就知道他懂我的意思。 “你一直都能够轻易的看穿我。”我说:“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觉真不好。” “就跟你总是看穿我一样。”他低声笑说。“你考虑的没有错,我们是旅人,不可能真正安定下来。” 我轻喟道:“我也不可能在一个地方等你,因为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 他拂著我的发丝,轻声地间:“你已经决定了,是不是?” “是。”我点头说。 “那么,你是不可能跟我一起走了?” “是。”我说。 他点头“嗯”了声,然后说:“我会等你伤好了再走。” “好。”我想,这是最好的决定了。 “还剩一年合约是不是?” “对。”跟出版社的合约还有一年,世界地图上等待我去拜访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我不会再逃避自己的感情,我动了心是事实,我爱上他也是事实。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我抬头问:“如果我已经能够再爱一次,你想我旅途上会不会遇见另一个令我动心的人?” 他望著我,低低地笑了。“不会。”他很有自信的说:“你心里已经有了我,就不会再有其他人。” “这么有把握?” 他拉住我的手说:“来做个约定——一年后,我们一起去旅行。” 我用力点头道:“好,就做个约定……” 许是察觉我话里的迟疑,他问:“怎么了?” 我扬起唇,趁他不备时,把铜板往天花板一扔,铜板掉在床被上,我立即用手覆住。我抬起头,很坚持地笑问:“猜猜看,正面还是反面?” “正面是什么?反面又是什么?” 我甜甜地笑道:“正面是我爱你,反面是我不爱你。” 我小心翼翼的看守著我的铜板,没留意到他的举动,直到另一枚硬币掉到我面前,他伸手覆住。“猜猜看,正面还是反面?” 我挑了挑眉。“正面是什么?反面又是什么?” 他深邃的眼眸似要望进我的灵魂深处,我听见他温柔的在我耳边低语:“正面是我爱你,反面也是我爱你。” 我愣了一愣,他倾过身来吻住我愕然的唇。“亚树,我不猜,因为我知道你的答案。” 我又是一愣,就这么一愣,城池被他全盘攻陷。 他低笑出声,将我席卷进他玫瑰色的情海波涛里,我陷溺了……完完全全地陷溺。 安住铜板的掌心悄悄翻了开来。一架飞机飞过窗外,载著我们的梦想一起飞向蔚蓝的天空,那长久以来笼罩在心头的乌云,也渐渐散去了。 出於对命运的不确定,我问他:“你想,分开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这回他给我的答案是:“当然。” 我微笑的点点头。好一个当然。 我还有很多故事要告诉他,但不急,以后多的是机会,在旅途上,在相聚时。 去年,离开医院后,我继续我的旅行。 除了曾顺道去加拿大拜访过米虹以外,我还曾爬到纽约最高的大楼俯瞰市区,也曾在拉斯维加斯的赌桌上看赌客一夜致富或倾家荡产。 这是个再真实不过的世界,我的心却不再有彷徨。 我已经知道我的归属感将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 明天,合约就要到期了,我三年来放逐自我、追寻自我的旅程也将告一段落。 此刻我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打包行李。 饼去做这件事,总有下一个目的地等著我去,然而这次不同,我打包行李,但我不知道我该去哪里。 自从在阿根廷与高朗秋第十一次“萍水相逢”后,我们已经近半年没有对方的下落了。我想找他,我们约定好的,但……去哪里找?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旅馆的房间将在明天退房,我只剩一个晚上可以考虑我要飞到哪一个地方。 躺在床上,忽然灵机一动,我把随身携带的世界地图拿了出来,摊在地板上,然后掏出一枚最小的铜板往地图上抛。 我决定——抛到哪,就去哪。 啊炳,东经一百二十一度,北纬二十五度,可不就是这里吗。 我立即打电话向航空公司订票,确定明天能搭上飞机后,我愉快的在异国做了一夜好梦。 台北,我要回去了。 棒天,越过国际换日线,我回到睽违三年的台北,一出机场,我便迫不及待地往三年未归的公寓跑。 鲍寓的大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著:老地方见。高朗秋 纸条还很新,看来刚贴不久。 我丢下行李便往“老地方”跑。 我跑到我们第一次“过夜”的那家饭店、那间房间。 门开著,他在里面等我。 看见我,他微笑地张开手臂,说:“旅人,欢迎你回家。” 我眨了眨眼睛,不让莫名涌出的泪水流下来。我奔向他的怀抱,奔向我企盼已久的“家”。 我贪婪的感觉著他的气息、他的味道、他的存在。 我将脸埋在他怀里,低喃道:“真好,回家真好。” ——流浪往往是为了寻找一份不确定的感觉 而回家,是因为那份不确定已经有了答案 《全书完》 后记 编编说:希望以后爱得阳光一点。 我的第一个直觉是:会吗?这个故事会不阳光吗? 我仔细反省了好一会儿,承认的确是有一点。(只有一点吗?呃……呵呵呵。) 也许是偏爱苍凉式的退场风格,所以不自觉喜欢用一种苍凉的语调来说书。唯一坚持的一点是,即使故事本身再怎么样阴霾,结局也绝对会是一线曙光。(阳光就在这里呀,哈哈哈……哎唷,对不起,别k我。) 不敢保证下一个故事是阴天还是晴天,只能说,尽力就是了。 很喜欢旅行的题材,以后也许还会再写。我觉得相同或类似的题材用不同的感觉和体会去写,就能写出不同情调的故事。“感觉”跟“情调”是我所看重,这整个故事,可以说是为了追逐一种“感觉”。 读过《红楼梦》或《顽童历险记》的人会知道,《红楼梦》不是纯粹只讲小儿女的爱情,《顽童历险记》也不是只谈几个孩子有多么顽皮,对我来说,它们都是在书写一种格局、一种人生观,和一种态度。言情小说可以不只是言情,这是我所追求的。有人会认为我太理想化,有时候我自己也这么觉得,我试过放弃,但我没有办法真的放弃这样的理想,所所偶尔会来荼毒你们。嘿嘿嘿…… 亚树从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到最后终於找到她所要的;从不敢承认自己的感情,到最后能够勇敢地去爱……这期间是一个很动人的过程,於是,我把这个爱情故事简单地称为作“女性成长小说”,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