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请进》 序 这是个关于一个女孩、一只猫以及一个男人的故事。也是个关于记忆、迷失、伤痕和治疗的故事。以及,找寻。 谁没有过去,谁不曾在成长的路上跌倒过?比较幸运的人跌倒了能站起来,比较欠缺一点运气的,可能就此一路人生惨绿。 在看这个故事之前,你可能要准备多一点体贴、多一点柔软。 加果你准备好了,那么就请进入他们的故事中吧。 0在那遥远的地方 男人坐在小咖啡馆背对着窗子的位置上,严肃地说:“亚蓓,我们结婚吧。” 心思一直被窗外白花花的阳光迷住的女郎蓦然惊醒过来,讶异地眨眨眼睛。“结婚?” “我想妳没专心听我说话。”席斯忍不佳皱虽眉。“嫁给我吧!亚蓓,找们交往这么久了,是结婚的时候了。”伸手从西装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那是一枚很典雅的婚戒,白金戒环上镶着一颗闪亮的钻石。 这枚戒指很贵,她想。但席斯是个珠宝商,准备这样一只所费不赀的戒指不是很困难的事。 “妳愿意接受它吗?”席斯将戒指递向前。 亚蓓绞着手指。“结婚以后,我想你不会同意定居在纽芬兰吧。” “这是当然,我们要住在温哥华,这两年来我受够了必须搭渡轮到这里来找妳,妳知道我会晕船。” 是,亚蓓知道。而且晕得非常严重。 交通问题让他们的感情面临挑战,她想。 而席斯显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她求婚。这可以让她离开纽芬兰岛,他也就无须为了见她一面在两地间奔波。 “但是我在这里的工作才刚刚上手——” “嫁给我以后妳根本不需要工作。” 亚蓓一楞,笑了笑。“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很多遍了,我需要工作。” 亚蓓就跟他一样地固执。他让步。 “那么换个新环境,温哥华也有生物研究室,妳可以在那里找到一份好差事。” 见亚蓓不语,席斯又说: “难道妳一辈子待在这里?这个省既荒凉,失业率又高,有一半人口都在领救济金,除了妳那群海鸟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亚蓓,我从妳还在念大学时就认识妳,我等妳等了这么久,点个头好吗!说妳愿意嫁给我。” 他等着亚蓓戴上他精心挑选的戒指,然而他却看见她的眼底仍有着重重的迷惑。 纽芬兰三月的阳光白花花得令人炫目,亚蓓知道她应该给席斯一个响应,但是她心中一股莫名的忧虑令她无法点头。 她伸手覆住席斯的手,尽可能的温柔。“席斯,把戒指收起来,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 为什么?是的,说“不”之后一个必须解答的问题。 “你知道我对这座岛着迷,但这不是主要的原因。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小时候我常常看见一只毛色像雪那样洁白的猫j 见他点头,亚蓓手肘撑在桌子上,眼神迷茫起来 “你能想象,迷了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那是一种很怪的感觉。 那年亚蓓六岁,刚刚进入学校就读。 周遭的同学和朋友无论是发色、肤色或是眼珠的颜色都和她不一样。亚蓓觉得很奇怪。然后她开始注意到一件更奇怪的事—— 她的发色、肤色和眼珠子的颜色也跟爸爸妈妈不一样! 但她的好朋友伊莉莎的金发和蓝眼珠却跟她妈妈一模一样。 亚蓓的困惑一直到了有一天,她看了一本叫做《遗传和染色体》的书以后才有了解答——她不是威尔爸爸和茉莉妈妈生的小孩。 威尔爸爸有爱尔兰血统,头发接近红色,眼睛是漂亮的绿宝石颜色。 茉莉妈妈则有一头棕色头发和琥珀色的眼珠,皮肤像雪一样白。 而她却是黑发黑眼的丑小鸭,跟爸爸妈妈长得一点都不像。 她可能不是他们生的这件事,让亚蓓很烦恼。 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是,丑小鸭刚生出来的时候也跟牠的兄弟姊妹不一样。 一天,亚蓓忍不住问威尔。 “爹地,我是你的小孩吗?” 威尔一把抱起亚蓓,笑道:“小泵娘,妳当然是爹地的孩子。” “那我的头发以后会变成红色吗?”扯了扯威尔的胡子,亚蓓期待地问。 威尔笑问:“小鸭鸭,怎么了,黑头发很好看啊,为什么想变成红色呢?” “因为我想跟爹地一样啊。” 亚蓓有些失望地想:如果她的头发不会变色,那么她大概真的不是威尔爸爸生的。 不久,抱着一丝希望,亚蓓又问茉莉。 “妈咪,妳的眼睛好漂亮,皮肤好白,我以后会不会跟妳一样漂亮?” 亚蓓是希望茉莉能够告诉她,她的眼睛长大后也会变成琥珀色。 但茉莉误解了小女孩的意思。她梳着亚蓓的头发,替她扎出两条可爱的小辫,宠爱地吻吻亚蓓粉女敕的脸颊。 “会的,小鸭鸭,妳以后会比妈咪还漂亮。” 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亚蓓又失望了。 她果然不是茉莉妈妈的小孩。 可如果,她不是威尔爸爸的孩子,也不是茉莉妈妈的孩子,那么她是谁的孩子呢? 为什么她的身边没有跟她一样发色、肤色的同伴? 难道她真的是一只丑小鸭吗? 六岁,在西方的世界里,小女孩小小的心灵世界里充满了疑惑与不解。 除了丑小鸭的故事以外,另一桩萦绕心底的儿时记忆是关于一只小白猫。 亚蓓常常看见那只猫。 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猫,猫儿的颈子上用红绳系着两枚银铃铛。 每次牠一走动,颈子上那两枚铃铛就会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听起来绵长又清脆。 有时候亚蓓只听到铃声,转过头睁大眼睛四处搜寻却连个影子也没看到。 而有时候牠又静静地出现在那里,每回亚蓓想要靠近,就会立刻跑掉,消失无踪。 小白猫有时候在阳台上,有时候在马路上,有时候还出现在他们家的餐桌上。牠的毛又长又白,眼睛是美丽得不可思议的金绿色。 亚蓓知道那只猫叫什么名字。 牠叫小雪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眼睛一闭起来,小雪球三个字就自动从脑海跳出来。 阳光下呈金色的猫眼似蕴藏着无限神秘,亚蓓看着看着,着了迷。 “来,过来这里,小雪球” “亚蓓妳在跟谁说话?” 还是小女孩的亚蓓转过身去。“妈咪,妳看见了吗?” 茉莉疑惑地问:“看见什么?小宝贝?” 妈妈看不见。那么——“爹地,你看见没有?一只猫。” “猫?在哪儿?”威尔戴起眼镜四处寻找。“我不记得这附近有人家养猫啊。” 就在他们家的窗台上啊,白花花的阳光照得小雪球眼睛都瞇了起来,一副很爱困的样子。 奇怪,爸爸怎么也看不见?她又再问:“伊莉莎,妳看见了吗?牠叫小雪球,是我的猫。” 伊莉莎纳闷地咬着饼干。“亚蓓,没有猫啊,快回来教我做这个题目。” 可小雪球明明就在那里呀,她真的看到了啊,怎么其它人都看不见? 她大睁着眼睛,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还好在孩子小小的心灵里,不明白不打紧,接受事实就对了。 而事实就是,小雪球是一只只有她才看得见的猫,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很多年以后,小女孩长大了,当回溯儿时那些记忆的时候,她才开始怀疑当时可能是她在作梦。 白日梦,这不是没有可能。 而印象中她从来没有养过猫。 另外,她的确也不是威尔爸爸和茉莉妈妈亲生的孩子。 她不是丑小鸭,长大后眼睛和头发都没有变色,她是个东方人,是被收养的小孩。 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走失了。威尔和茉莉在异国一个拥挤的市集里发现她,直到确定没有人来寻找走失的孩子,他们把她带回自己的国家,收养了她,还给了她一个名字。 亚蓓想,那个时候她一定还很小。可能只有三岁,可能更小一点。三岁以前的事她完全没有印象。 她只记得她曾经身陷在一片黑暗之中,当她睁开眼睛时,威尔和茉莉的脸就烙印在她心底。 在这个世界上,她不确定有谁会比他们还要爱她。 找不到回家的路对她来说并不是非常要紧的事,毕竟她的泰半岁月都在加拿大度过,而走失之前的那段时间太短了假设真的是走失,而不是被遗弃的话——对一个稚龄的孩子来说,那段时间短暂得甚至无法让她记住母亲的脸。 然而她毕竟走失过,她曾经是另外一个人,有另外一个截然不同于现在的身分背景,这使她无法放开过去那一块小小的空白,专心建立她自己的未来与现在。 对于一个曾经迷失的孩子来说,这种感觉并不很好。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人,你也知道你以后大概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但独独对过去,却一无所知。 彷佛在过去的记忆里迷了路,依稀记得家中的门牌号码,但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不是遗忘,只是想不起来。过去的记忆深处像是弥漫了一层薄薄的白雾,有些东西确实存在,但又始终看不真切。 而愈往深处探寻,雾,就愈浓。 比起那微不足道的三年,她在威尔家度过的这二十三年岁月才是她整个人生最重要的阶段。但是这些小困扰统合起来,就成了她心上一块石头,她始终无法当作它不存在,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她没有办法用简简单单一句“我愿意”,就收拾起一切过往,然后就此跨入人生的另一个里程碑——婚姻。因为她总觉得,现在的她还不够完整。 每个人字典里的“完整”似乎都有不同的含意,每个人所谓的“圆满”可能也都各不相同。 有的人平平淡淡过一生就觉得很满足了,但有的人就会选择比较轰轰烈烈一点的方式。 这二十几年来,她的人生一直都过得很顺遂。她是很安于平淡的那种人,她现在的生活很平淡,她未来的生活大概也可以继续如此。她唯独无法平淡的是她的过去—— 偶尔她会绞尽脑汁强迫自己去回忆,尽避结果常常只是一片空白,但偶尔她也会作梦。 有一些片段式的、残缺的画面会出现在梦境里,然后她会自梦中醒来,将现实跟梦境混淆在一起,久而久之,她无法分辨在她脑海中的那些浮扁掠影,究竟是梦,还是真的存在过? 就像小白猫一样。她不知道牠是真的曾经存在,抑或只是出于她的想象? 对于一个曾经迷路,而今尚未找到回家的路的人来说,不管她年岁再怎么增长,她的心里有一块地方,永远都会是个无助的孩童。 她竖起耳朵想在空气中寻找银铃铛的声响,但是空气中除了光和庆,什么也没有。 “所以妳拒绝了席斯的戒指。”伊莉莎想象那个景象。“我想他一定很伤心。” “那天他脸色的确不太好。”可能跟晕船也有关系。 童年好友伊莉莎至今还是她的好友,在医院担任心理治疗师,从事儿童心理治疗的工作。亚蓓曾经跟她谈过她的梦。 伊莉莎认为那些片段式的梦境很有可能跟亚蓓三岁以前所发生的事有关。 幼童在三岁前的记忆常常会随着成长而逐渐隐入深层的潜意识里,并在日后以梦境或想象的方式变相地浮现。 伊莉莎觉得小白猫可能也是亚蓓潜意识中的一环,但事实是否的确如此,她也无法给予肯定的答案。 两年前亚蓓受聘于纽芬兰政府到岛上从事海鸟观察的工作,两人见面的次数减少了,但是她们的感情还是很深厚。 而只要她回到加国本土,她们一定会想办法聚一聚。 “不过他这人做事情一向有些傲慢,让他尝尝挫折感未必不好。”伊莉莎中肯地分析。 “妳想我是不是有点傻?” “如果我说妳傻,妳会改变主意?” 亚蓓微笑。 “这不就是了。”威尔和茉莉都同意了,伊莉莎也只能无奈地摊摊手。“妳打算从哪里开始找起?” 亚蓓摇头。“我不确定,不过我可能会从香港开始找。威尔和茉莉是在那里发现我的。” “香港吗?那颗东方明珠?” “嗯,如果在香港找不到线索,我会到台湾,这几年加拿大的台湾留学生不少,有一次有个台湾女孩以为我是同乡,说不定我还真的是。” “是吗?提到这个,我倒觉得东方民族看起来好象都一个样。”睁大眼睛细细打量亚蓓。“妳确定妳不是日本人?” “很难说。”亚蓓道:“不过我华语说的比日语流利多了,可能跟血缘也有关。” 想了想,伊莉莎又问:“如果在寻找的旅途里,妳遇见了一个可爱的男人,妳会拿席斯怎么办?” 好奇怪的问题。亚蓓半开玩笑答说:“那就看谁比较可爱喽。” 真的假的?伊莉莎白她一眼。 若是真的,那席斯就惨了,因为他一点儿也不可爱。他们三人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她很清楚席斯的个性一点都不讨喜。 伊莉莎偏过头,只见亚蓓微微仰起头,闭起了眼。 亚蓓闭上眼睛一阵子后又张开,她的眼底充满着坚定与希望。“伊莉莎,给我个爱的鼓励吧。” 事隔多年,在连私家侦探都找不到线索的情况下,亚蓓这趟旅行大概很难能有结果。这是大家心底都很清楚的事,但是没有人能够阻止她寻回失落的那一块拼图的决心。 伊莉莎还能说什么呢。 握住亚蓓的手。“累了就回来,永远别忘了我们爱妳。” 第一章 失去阳光的人 这不有趣。 佟夏森打开他赖以维生的冰箱,发现里头空无一物,连瓶矿泉水也没有。 不信。 再检查过一遍冷冻库和冷藏柜,确定前天下月复的可能正是最后一颗冷冻水饺,半年份的泡面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吃完最后一包,整间屋子里彻头彻尾找不到一丁点可以果月复的东西后,他诅咒了一声,甩上冰箱门,摊坐在厨房的地板上。 他已经两天连一粒米也没进肚,此时肚子大唱空城计,再不吃东西他真的会饿死。 他设想过很多死亡的方式,唯独没有想过这一个——这种死法太可笑。 饿死?!在一个奢侈浪费的社会?连水沟里的老鼠都比非洲的难民有营养。 突然,他灵光一闪。 勉强地、有些吃力的,他倚着墙站起来,模索着打开橱柜的门。 有即溶咖啡。太好了。 他抖着手旋开玻璃罐,却发现里头的咖啡粉不仅仅潮湿发霉,而且还长了虫。 “天要亡我?”将整罐咖啡丢进垃圾桶里,他苦笑着走回东西堆得乱七八糟的客厅兼工作室里。 一眼望去二张大大的桌子上堆满了纸张、书本、报纸,以及一台传真机。 蚌人计算机占据了另一张大桌子,周遭也堆满了许多有的没有的杂物,和用过没洗、已经脏了不知道几个礼拜的泡面碗。 穿过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地板上有干掉的啤酒渍。 毫无疑问,这是一间名副其实的“狗窝”。 再不请欧巴桑来整理一下不行,住在这种地方,连瘟神都会生病。佟夏森痛苦地想。 如果要请欧巴桑来,就意谓着他得跟清洁公司联络,所以最最最起码他得打一通电话。 但是他痛恨打电话。 偏偏他还没找到愿意接受网络或传真申请的清洁公司,而他又不愿意雇用定期的清洁人员。 那么也许他该自己动手整理屋子。 好主意。但再看了一眼他的狗窝,他开始觉得这个主意可能没有那么好。 最起码在清扫屋子前,他需要好好填饱肚子。 可是冰箱空了,泡面也吃完了。 天啊,他怎么会胡涂到忘记早一点补货的。 假如他现在上网络下单讲毛配服务把他的食物送来,等食品公司收到订单、把货品装箱,然后快递到他门口,起码也需要两天。问题是如果再等两天,他可能已经挂了。那么现在有一个方法就是 目光飘往桌上的传真机。 传真给老张,让他带食物过来。 问题是,如果他不在他的办公室里呢? 打电话给他?如果是别人接的怎么办? 那么结果还不是跟叫披萨来一样下场。 他最坏最坏的打算是打一通电话。 考虑了大概有半小时那么久,佟夏森觉得自己饿到快不行了。 额上冷汗直冒。 他咬着牙拉开抽屉,翻找了半天后,终于找到一张披萨店的名片。 然后他抖着手翻出被弃置在层层杂物底下的电话机,拿起话筒,手指迟缓地按着号码。 两秒后,电话接通了。 是披萨店。 佟夏森声音低的不能再低,他的喉咙发出近乎蚊纳的声音。“喂送一个披萨到靛蓝路晴巷18号来”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跳,跳得很拼命。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抱歉可以再重复一遍吗?”披萨店的员工问。 好黑,眼前一片黑,停电了吗? 他泛白的嘴唇抖颤着又重复了一遍。“一个披萨,靛蓝路” “好的,先生,一个大号披萨,请问要什么口味?” 口味?他瞪大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珠。“随随便。”他要把电话挂了,他要挂电话了,他真的要 “先生,那么我推荐你我们的新口味如何?”披萨店的员工热心地提议。 “随便。”他只想赶快把电话挂断。手抖的几乎握不住话筒。 “先生,我们现在外送披萨买大送小,加六十九元还附炸鸡一份,请问你要加六十九元附炸鸡吗?” 扑通!扑通!大滴大滴的汗从发际处滑下脸部轮廓,滴进早已汗湿的襟口,衣衫濡湿成一片。 不、不行,他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见了。 “随随便,只要快点把披萨送来。” 他咆哮一声,将话筒用力挂上,将整具电话扔到一边后,他蜷缩起身体,彷佛身处在空气稀薄的高山上一般,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毫无血色的嘴唇仍在颤抖。 他紧闭着双眼,觉得刚刚恍似走过地狱一遭。 他甚至不确定自己已经平安归来。 而最困难的事情还没开始,他还得等送披萨的来。 带着痛苦恐惧的神色,他抱着头,将自己埋进好深好深的黑暗中。 那是什么声音? 雨?是雨水滴在铁桶上的声音?那么必定是一场很大的雨了说不定不是雨,可能是冰雹。 不、也不是冰雹。听起来更接近踹们的声音。 踹门?踹什么门?有人在踹他的门? 有人试图要闯进来?! 这个念头将他自深沉的黑暗中推出来,佟夏森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重的像是被拳击手狠狠打过。 勉强睁开一条眼缝,他看见他的门在不敌几个重踹后,门锁被踢坏了,门板往内弹开来。 入侵者像熊一样壮硕,杀气腾腾的冲进来。 眼神迅速在屋中搜寻,最后在一堆旧报纸中找到狼狈又邋遢的目标物。 “老天,佟夏森,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什么样子?” 什么样子? 看起来像三天没吃饭的样子?还是四天? “我叫了披萨,我在等。”不过送披萨的不是迷了路大概就是被车撞了。 “看来你是等过头了。”挖苦的语调中带着不容错认的苦涩。“幸好我怀疑你可能已经饿晕了过去,在路上买了一点吃的带过来。你有没有办法吃?还是要我送你去医院注射葡萄糖?” 视觉和听觉都模糊了,嗅觉例依然敏锐。嗅闻到一股食物香味,他渴望地道:“我我要吃”去医院,那才是真正要命。 凭着一股不知打哪出现的意志力,他支撑着自己摇摇晃晃地爬起来,靠着桌沿坐着。 看他连坐起来吃东西都如此吃力狼狈,大熊男人忍不住红起眼眶。“我真恨你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佟夏森吃力地喘着气。没反驳大熊男人的话,只接过他倒来的水,手指为了捉紧杯子,手背青筋都浮了出来。 喝下几口水后,喉咙感觉没那么痛了。但他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只低着头,狼吞虎咽的吃下大熊男人带来的食物——还冒着热烟的关东煮和卤味、汤包、锅贴和酸辣汤。 “慢点、吃慢点。”大熊男人面带焦虑地说。“你到底饿了几天?”目光寻着屋里唯一的一具电话,然后,他咆哮出来:“原来是你电话没挂好,难怪我怎么打都打不通——吃慢点,吃不够我再出去买,你别噎死,很难看。” 又气又恼的情绪让他霍地站了起来,用力把电话筒确确实实地挂好,接着下意识地抓起头发,在屋里踱步。 他的头发会愈来愈少,他想。 他恨这间屋子。这里像监狱一样,佟夏森把自己关在他的监狱里,判决自己终生监禁。 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以为他终究会想通,时间会抚平一切,但是事实证明他没有,他非但没有想通,反而还愈来愈像个鬼,愈来愈接近地狱。 如果他本来还有三分了解他,现在他也已经不认识眼前这个苍白的鬼了。 他知道他病了。 而且情况非常糟。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我不喜欢电话。” 多含蓄的说法。他何只是“不喜欢”而已。他根本视电话机为一具会咬人的怪兽。他打赌他连打个电话,手都会像毒瘾发作一样抖个不停。 “那么你起码可以早一点写封电子邮件给我,我每天都会收信。”迁就佟夏森把自己关进这里的怪癖,他开始养成每天收信的习惯,生怕万一不小心lose他的求救讯号。 “太晚了,我没注意到屋里没有存粮。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披萨店”彷佛这是一件很勇敢的事。 “那么一定是你没把地址讲清楚!”忍住脾气,又问:“那是几天前的事?” “昨天,或前天我不知道,我睡着了。” “我看你是饿死过去了。” “现在我又活过来了” “如果我没有想到要过来这里,你是不是就打算给他死下去,一直到尸体发臭才让人报警处理?” 佟夏森眼神透出茫然。“很不讨喜的结局。” “知道就好——” “接受度高的人可能也不是很在意。” 呴!这么不想活啊。瞪大眼睛。忍住,要忍住脾气。“你要给我一把钥匙,不然你要常常找人来修理大门。”他已经可以预期未来要像今天这样破门而入的机会会愈来愈多。 佟夏森忍着胃痛喝了一口酸辣汤,皱起眉。“没有必要,我会修门。” 大熊男人讥诮地道:“看来这五年来,你无师自通学会了不少本事。”只要不必出门,他想他什么事情都会做。 佟夏森不置可否。“只需要一些工具,不是很困难。” 呴!大熊男人从鼻子喷出气来。“你给我听着,如果你不想出门,你起码要留意屋子里的存粮,不能等到没了才想办法。” “我只是不小心忘记——” 呴!“那么有一天你就会『不小心』死掉!” “那种机率还满低的,只要你偶尔过来帮帮我——” “我又不是你的保母!”呴,真会给他气死。“森仔,你应该走出门去,而不是一天到晚躲在这该死的屋子里”扫了一眼屋内的通讯配备。“只靠计算机网络跟外面的世界联系——你多久没晒过太阳了?嗯?” “我你知道我不能,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面对那些陌生人。”想到一走出这扇门就会遇到很多人,不认识的、认得他的佟夏森心里忍不住一阵寒颤。“老张,除了你以外” 老张瞪着他视之如友、爱之如子的男人。恍如当头被浇了一桶冰水,他浑身哆嗦。“你,是什么时候病得这么重?” “我没有病。”他否认。 “森仔,你需要医生——” “我不需要!”他嘶声道:“我正常得很” 正常到连打个电话都会让恐惧淹没他? 佟夏森眼神慌乱地看着那扇无法锁紧的门,突然觉得有种莫名的恐慌从怀掉的门锁蔓延过来,缠住了他的手脚。 “老、老张你、拜托你帮我弄一卡车食物过来,我、我现在要修理我的门。” 老张没有错看他眼底的慌乱。“森仔,让我带你去看医生。” “你要让他们把我关进精神病院里?” “才不,我只是想帮你——” “那就别说了,没病的人一进去那种地方迟早也会被弄出病来。” “森仔——” “别说了、别说,”佟夏森闭上眼睛也关起耳朵。“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 老张果真不再吭声了。 他以一种悲痛又怜惜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失去阳光的男人,并且不忍心将现在的他跟五年前意气风发的他重叠在一块。 他心知肚明。 眼前这个男人正在以一种缓慢的方式在谋杀自己。 而他丝毫没有办法阻止他。 如果地狱是存在的,那么佟夏森已在那儿逗留了很久,远超过一般人的参观停留时间。 那是个冰冷,不适合居住的世界。 第二章 猫咪不见了 车子在发出隆隆敝声后,从引擎盖冒出一阵白烟,接着她就被困在渐渐闷热起来的车厢里。 车拋锚了。 车一熄火,冷气就跟着停止运作了,车厢里的温度愈来愈高,而这条人烟稀少的郊区道路看起来不像是经常有人经过的样子。 此时此刻,看来除了自救以外,没别的法子了。 她打开车门,跨出车外,却对着过热的引擎盖一筹莫展。 她得找人来帮忙。 印象中她刚刚好似经过一个小镇的地界,入镇道路上还高悬着一块大理石尖碑,写着小颌的表名。 咬了咬唇,她抓起随身的轻便行李,带走钱包、遮阳帽,锁上车门,将大件行李留在行李箱内,徒步往小镇的方向走。 约莫走了十五分钟后,她看见那块界碑了。 上面刻写着—— 欢迎光临阳光小镇 看起来充满希望的样子,亚蓓祈祷她能在小镇里找到修车厂。 接着她从随身背包里拿出一份地图,想确认自己现在的坐标,却失望地发现这恐怕又是一座小到没有被标记在地图上的“小镇”。 看来她是迷路了。 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里应该是中台湾。 认命的,她迈开稳健的步伐往“小镇”走去。 ※※※※※ 亚蓓是三月份出发,三个多月来,她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香港和北台湾。 香港是个蕞尔小岛,九七年回归后,说华语的人多了,但是当地人还是以粤语为主。加拿大有很多香港移民,亚蓓也曾经拜访了几趟唐人街。华人经营的饭馆里吆喝着的广东方言令亚蓓感觉有些熟悉。 三个月前,站在香港的街道上,她拼命地想要去捉住熟悉的感觉。 但是香港快速的现代化和高耸入云的建筑物,混淆了她对失落的那些记忆的捕捉。然而满街上黑发黑眼、同文同种的东方面孔却又让她觉得她已经找到家乡。 两种感觉混杂在一起,让她既兴奋又迷惘。 她下榻在一间小旅馆里,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从近的地方开始找,远一些的地方就搭地铁和巴士。 她走遍了每一条街道,穿越过每一条小巷。 原先她还担心不知道该从何找起,但是当她找到威尔告诉她的那条暗街时,她就知道如果她找对了地方,她的直觉会告诉她。 二十三年前,她在这里走失。 二十三年后,她回到同一个地方,试着唤起过往记忆的同时,她感觉时光好似有一部份重叠在一处了。 有好几回,她看见那只白猫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但一眨眼,猫又不见了。 她站在那条人潮拥挤的街市里,挨家挨户去询问是否有人家在许多年前丢失了一个小女孩。 她敲门、按铃,每一张探出头的面孔都对她摇头。 她不气馁,遇到愿意交谈的人,她深切的表示感激。 离开一间有着朱红大门的楼房,除了年轻的门房外,没有人在,她打算晚一些时候再过来。接着就到香港当地的报社去。 罢到这里不久,她找了一家报社,在报上刊登寻人启事,希望能有人主动跟她联络。 她的寻人启事这样写—— 寻找二十三年前在本市丢失女童的家庭,若有任何线索请与本报联络。 由于亚蓓在香港没有联络地址,对亚蓓的寻人故事很感兴趣的总编辑主动表示可以帮忙,所以报社就成了临时的联络处。 当然亚蓓会问:“这样对贵社有什么好处?”她不会天真到以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免费的协助。 只见两鬓已经斑白的总编辑世故地笑道: “信息社会,媒体的力量是可怕的,如果透过本报的协助可以顺利找到妳的家人,希望能借用妳的真人真事改编成故事,一定大发利市。香港人已经冷漠过了头,偶尔来点温馨小笔事会感动不少人。” “但是我不确定我能找到什么?” 亲生父母、兄弟姊妹或任何亲戚?亚蓓根本不知道她能够找到什么。说不定最后她会发现根本什么也没有。 她可能是孤儿。那么故事的结局就不精采了,报社将会失望。 总编辑说:“寻找的过程已经可以吸引读者关注。” 所以这是利益输送,他们各取所需,亚蓓同意了。 报社就开始提供版面陆续报导亚蓓的寻人故事。 二十三年前,一个小女孩在香港走失。她的养父母将她带回加拿大抚养,如今小女孩长大,想要寻找回家的路,请帮帮她。 的确,媒体的影响力是很广泛的。 系列报导再加上连续刊登的寻人启事,两个星期下来,报社已经接获了不少电话和信件。但大部分都是来鼓励和打气的,也有一些是恶作剧性质的假消息,没有实质的线索出现。 亚蓓不是没有一丁点失望,但她也知道这种事情急不来。 她照样每天大街小巷的去寻找。 渐渐的,有人认出她,说:“妳是报纸上要回家的那个女孩。” 但没有人告诉她说:“我想我对那件走失的事有一点印象。” 亚蓓希望会有认识她的人出来认她,告诉她说:“妳是我女儿。”或是“我可能有线索。” 她每天固定到报社去等消息。 总编辑派了小刘协助她。 小刘是报社记者,他们一起过滤可能的信件和电话。 已经两周了,信件还是很多。 小刘捧了一箱信搁在桌上。“这个城市的居民不是工作狂就是无聊狂,自从本市失业率大幅提升后,我打赌里头一定有几封是情书。” “只要不是炭疽粉末都情有可原。”亚蓓笑着逐一拆阅那些信。 小刘一张脸顿时惨白。“哎哟,我怎么没想到,妳先别碰那些信,我去找两副手套来。”说着,果真就去找来了两副手套,强迫亚蓓戴上。 小刘原来是跑娱乐新闻的,亚蓓问他:“被派来替我做这些事,会不会太委屈?” “当然委屈喽,谢霆锋妳知道吧,本来是我盯他的,这礼拜打人事件他到台湾去受审,好不容易有机会出公差,尝尝台湾小吃,老编却让我在这里陪妳拆信。”说是这么说,语气倒不怎么哀怨。 “呃,谢霆锋是谁?” “妳不知道?”小刘瞪大眼,随后才想起:“喔,我忘了妳在加拿大长大的。他是我们这边出产的男明星啦,最近运气差,闹出了很多事勒——妳等等,我翻张照片给妳看。”说着便从报纸档案里翻出了几张明星照。“瞧,就这个,帅不帅?” 亚蓓细细端详着照片上长相俊美的男人,然后温柔地说:“我觉得你比他帅多了。” 小刘顿时两眼发亮。“哇,我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一个识货的女人了,妳有没有男朋友?” 小刘眼睛闪闪发光的模样让亚蓓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们太晚相遇了。” 大丈夫能收能放。“那真可惜。” 他们就在谈笑中拆完了信件。 亚蓓保留了几封可能可以提供线索的信,其余都收回大箱子里。 然而剩余的几封信经过查证后也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帮助。 一堆无用的信件让小刘气得大骂:“吃饱没事干!” 亚蓓反过来安慰道:“没关系,这只是刚开始。” 是的,亚蓓有预感,她的这趟旅程将会十分漫长。 当晚她打电话回加拿大,茉莉接的。 “喂,妈妈——” “喔,亲爱的,妳等等——”茉莉高声喊道:“威尔,快去房间听分机,是亚蓓。” 三十秒后,亚蓓听见另一支话筒被拿了起来,声音听得出来有些气喘吁吁。 “亲爱的,妳什么时候回来?我们都想妳。”威尔抹着一额头汗道。 茉莉接着说:“蓓,妳还好吗?事情顺不顺利?有找到什么吗?” 亚蓓心中顿时像是有一股暖流流过。 她站在电话亭里,觉得眼泪好象快要掉下来了,连忙清了清喉咙道: “我很好,也很想你们。我找到你们说的那条街了,隐隐约约有一点印象,我还会在香港待一阵子,看情况再做打算,毕竟有二十几年了,一时间可能找不出什么。” 威尔声音沙哑地道:“那年我们发现妳的时候,不知道妳已经饿了多少天,妳那个时候看起来好小。” 茉莉回想着当年的情况。“我们在香港多停留了一个多月,也登了报,却一直没有人来找妳,我们以为妳是上帝送给我们的礼物” “我们不确定离开香港后有没有人来找妳,虽然有留下联络方式,但一直没有消息。” “蓓,我们很抱歉,如果那个时候我跟威尔能够多在香港停留一些时候,说不定事情会有转机——” “但我们都不知道后来到底怎么样了,不是吗?说不定根本不会有人来找我。” 亚蓓没想到威尔和茉莉会说那种自责的话。而她不打算再让他们抱着那种想法。“我可能是个孤儿,你们发现我,喂饱我,带我回家,最重要的是,给我爱我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你们,我现在会在哪里?”可能变成了街头的乞儿,更可能早已饿死。 “蓓” 亚蓓轻声道:“我好爱你们。” 茉莉先哭了,威尔也红了眼眶。 “我想找回过去是因为那可以让我觉得完整,不管我能不能找到些什么,你们永远是我爸妈。” 茉莉哽咽了,威尔也是。他们花了好一番工夫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接着他们开始一人一句唱双簧似的交代她要注意身体健康、要小心、要按时吃饭。亚蓓听在心里,这阵子的奔波和不顺利所造成的倦意彷佛都不翼而飞了。 “累了就回来。”最后,威尔说。 “我会的。”亚蓓许下保证。 她没有理由不回她成长的地方,尤其那里有她所爱的家人和朋友。 她没有理由不回去。 又过了几天,小刘一见到亚蓓就说:“今天有一通电话很有意思,我想妳可能会想跟对方联络看看。” 这不是第一通“有意思”的电话,亚蓓的期待并没有太高,她怕失望。 就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她接过小刘代她拨通的电话。 对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苍老,亚蓓透过电话可以想见那是个发苍苍的老婆婆。 “妳就是报纸上登寻人启事的那个小泵娘吗?” “是的,我叫亚蓓。” “亚蓓我从报纸上看到了妳的事,原来妳后来被带去加拿大。” 这婆婆的语气令亚蓓忍不住生起一股希望。“是的,一对夫妇收养了我。” “唉”对方长叹一声。“我想看看妳,跟妳当面谈,妳愿意到我住的地方来吗?我行动不太方便。” “我愿意,请给我地址。” 对方说了一串地址,亚蓓连忙拿纸笔记下,就结束了电话。 小刘在一旁看着。“现在是什么情况?” “这个女士可能知道当年的一些事情,我这就要去拜访她。”说着,捉起背包就往外冲。 “喂,等等——”小刘揪住她的背包带子把她拉回来。“我跟妳去。” “不用啦,她住的好象还满近的。” 小刘抓着她不放。“妳忘了上回也有人说有线索让妳过去,结果是什么?” 亚蓓没忘。上回对方是个中年男人,她差点就要不是小刘就在外面——呃,情况不堪设想。人心真是险恶。 不过这回是个婆婆,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可是小刘瞪她的样子太恐怖。“好吧,刘先生,拜托你陪我一起去。” 背起吃饭用的相机,小刘笑道:“这才对。” 那个婆婆住在二十几层楼高的小鲍寓里,房子很窄,像一间鸽舍,靠着拐杖走路。亚蓓和小刘坐在她对面听她讲故事。 “啊,有二十几年了” 老婆婆的眼神端详着亚蓓,思绪则陷入回忆。 “二十几年前,我还住在云顶那里,那个时候我没有听说有谁家的小孩不见或走失了,详细的日期我记不得了,我还记得的事是有一天一对很年轻的夫妻来敲我的门,拿着一张照片给我看,问我有没有看见过照片里的小女孩” 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深沉的夜。 年轻夫妻带着简单的行李和一张照片,从街头到街尾,挨家挨户的去敲门。 “打扰了,先生,请问你有没有看见照片里这个女孩?” “对不起,小姐,妳见过这小女孩没有?” 每个人都摇头。 接着他们来敲了她的门。“晚安,太太,请问妳有没有看过这个女孩?” 就着微弱的灯光,她仔细地看了一眼,然后说:“没有,没看过,她是什么人?” 年轻的妻子红着眼眶说:“她是我们的女儿,不见很久了,我们一直在找她。” 于是她忍不住又看了照片一眼。 照片中的女孩年纪很小,生着一张苹果脸,穿著红洋装坐在地板上,手中抱着一只白色小猫。 她没有看过那么可爱的女孩,如果这是她的孩子却不见了,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坚强活下去。 她同情地问:“她是怎么不见的?什么时候的事?你们不是本地人吗?听你们的口音,是台湾吧,怎么会到香港来?” 年轻夫妻说:“是在泰国机场走丢的,一个多月前的事了,我们不知道是谁把她带走了,我们在曼谷找了很久还是找不到,警方说可能是被人蛇集团带到其它地方了,可能是香港,所以就过来了” “天啊,我们甚至不能确定她是不是还活着?”说着,妻子几乎崩溃了,丈夫流着泪紧紧抱住她。 “很抱歉我没有看过这女孩,”她说,顿了顿。“不过我会祈祷上帝保佑她的,你们不要放弃希望。” “后来,”婆婆说:“他们应该是离开了香港,到另一个地方去找寻那个小女孩了,也不知后来他们找到了没有?” 亚蓓追问:“那么婆婆妳有他们的联络方式吗?” 婆婆说:“很抱歉,我没有我那个时候没有想到要问,他们就走了。” 小刘皱着眉。“故事很精采,可是失踪人口那么多,这不能证明亚蓓跟那对夫妻找的女儿是同一个人。” 亚蓓说:“但是时间很吻合。”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而且,还有猫 “是啊,这可能不代表什么。”婆婆又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亚蓓一眼。“但是小泵娘,妳长的跟那个太太很像嗯,真的很像。妳记得妳有养过一只小白猫吗?” 小雪球。“我想我知道。” 小刘瞥看亚蓓。“还有只猫?怎么回事,妳不是说妳什么都不记得?” 亚蓓说:“我的确什么都不记得。” “那么猫咆,快统统招来,愈来愈复杂了。” 亚蓓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招什么?我现在也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那妳” 亚蓓已经陷入自己的思绪中了。 原以为她是在香港走失,却从来没想到这里或许并不是第一现场。 从来不敢想象她可能还有父母亲,也许也有兄弟姊妹 不敢想象、不敢期待,生怕结果不会完美。 但是 啊,谁?是谁在那里哭? 那个穿著红洋装躲在角落哭泣的小女孩 她是谁? 猛然抬起头来。“我想我该到台湾去看一看。” 结果车子在路上拋锚了。 事情进行的似乎不是非常顺利。 第三章 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 这是个不怎么热闹的小镇。她想。 顶着六月的亚热带阳光,徒步大约半个小时后,亚蓓终于看到了建筑物和人。 那是一间民营加油站,她停下来询问:“嗨,请问这附近有修车厂吗?” “修车厂?”加油站一个员工从加油亭里探出头来。“离这里有点远喔。小姐妳车子有麻烦喔?” 远?“唉,拋锚了。如果用走的,大概要走多久?”这种天气好象也不怎么适合散步。太热了,很容易月兑水、中暑。 “用走的喔?”他认真的打量了亚蓓一眼。“不晓得,没走过,不过起码也要一、两个小时吧。” “要那么久啊。”亚蓓不确定她是不是有办法在这种大热天底下徒步那么远的路。但放眼望去,也没有看见半辆黄色车身的出租车,她不知道除了走路去修车厂请人帮忙之外还有什么办法。 另一个员工从岗位上走了出来,是个晒得黝黑的少年。“我载妳过去好了。” “啊,可以吗?”亚蓓没想到会得到协助。 “可以可以。” 他的同事叫道:“你要载她过去,留我一个在这里顾啊?” 少年耸了耸肩。“反正也没什么人来。你先项着,我一下子就回来。”守着顾客稀少的加油站都快把人闷疯了。“小姐,我载妳过去,妳稍等一下陈仔,安全帽借一下。”说着,便闪进小休息室里,提了两顶安全帽出来。 被唤作陈仔的员工模模鼻子道:“好吧好吧,你快去快返,别被头家捉到了。” “安啦,我骑车最快了。” 陈仔转过脸来。“小姐妳待会儿坐在后面要捉紧一点,这死小子骑车亲像后面有警察在追,有够恐怖,我每次给他载都后悔没多买一点保险——小姐妳买保险没有?” “呃,不晓得够不够多。” 在一阵混乱中,亚蓓戴上了安全帽,坐上了一台引擎改装过的小绵羊机车。 少年将车引擎骑热后就子弹似的冲了出去。 亚蓓事先得到警告,紧紧捉着车子的后座架。 少年的声音从风中呼啸而过。“妳可以抱我的腰。” 捉着后座实在不方便,亚蓓没有犹豫很久就改抱住少年的腰,以免跌下车去。 “妳不是本地人,妳是哪里来的?” “什么?” 车速很快,风声在耳边呼啸着,亚蓓要用吼的,声音才传得出去。 “我问妳是从哪来的?” 这回亚蓓听清楚了。“加拿大。” “abc?” “不是,我住在那里。” “那妳来这里做什么?这个地方鸡不拉屎、鸟不生蛋,镇上人口一直往外移,没有人想留在这里,妳来我们小镇做什么?” 呃,这小镇禁止外人参观吗?“我的车在镇郊的路上拋锚了,只是进来找修车厂——” “我就知道,像这种地方!”少年重重哼了声,好似跟此地有仇。 “你不喜欢这里?” “什么?” “我说,”声音又被风声盖过去,亚蓓大声问:“你不喜欢这里,是吗?” “简直讨厌死了!”少年说。“等我存够了钱,我就要到台北去,留在这里根本没有机会” 没有机会做什么? 亚蓓本来想再问一次,在这种车速下,根本没有办法好好讲话,她突然静了下来,不再用力喊话。 少年也没有再问东问西,因为在他没命似的驱策小绵羊飞速前进下,不一会儿他们就进了稍微热闹一点的市集,找到了修车厂。 “喏,镇上唯一一家修车厂。”少年宣布。“好了,我就送妳到这里。”抬起手表看了一眼。“哇靠,花了十五分钟,陈仔不知道念了我多少句,耳朵怪痒的。” 亚蓓下车时,两条腿有点发软,脸颊也被强风吹的麻麻的。她把安全帽还给少年。“谢啦。” 少年把安全帽放在两条腿之间,桀敖不驯的眼神让亚蓓忍不住对这名少年好奇起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竖起大拇指比着自己。“我,阿飞。” 没有姓?很豪迈的自我介绍喔。“你多大年纪?” 阿飞两只眼睛从安全帽里射出两道目光。亚蓓感觉到她正被打量。 “十七。”阿飞说:“够大了,如果妳没有男朋友,可以考虑我。” 亚蓓先是一楞,而后摇头笑了。“谢谢你的提议,可惜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阿飞一副潇洒地说:“那没关系,反正我女朋友也很多。” 那又如何呢? “我不介意妳同时跟别人在一起——而且看来妳那个男朋友现在并不在这附近。” 亚蓓当他是开玩笑,所以并不是很认真。“他的确不在附近。” “我技巧很棒,改天妳试试就知道——噢!” 一个拳头从他安全帽敲下去,震得他耳朵嗡嗡叫。亚蓓收起漫不经心的神色,正经地说:“到此结束,玩笑只能开到这边。”她有她的底限。“好了,你回去吧,谢谢你的帮忙。” 阿飞收起满不在意的嘴脸。“好了,我回去了——妳会在这里待多久?” “待到车子修好。” “那看来我们是没有发展姐弟恋的机会啦。再见啦,需要人帮忙的话就来找我,我大多时间都在加油站。”说完这一串话,阿飞催动引擎,挥挥手后,像一阵风似的飚车离开。 目送了阿飞的背影好一会儿,亚蓓想起刚刚阿飞那一番话。 十七岁该还是念书的年纪吧。 一个辍学的少年,他想离开小镇,到城市去做什么呢? 一双眼睛的背后往往就藏着一个故事。 少年阿飞有一双如野生动物般不驯的眼睛,亚蓓对他有着浓浓的好奇。 可惜她特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太长,而此刻摆在眼前,更驱策着她的,是找回她自己的路。 她想找到那对曾经到香港四处打探走失女儿的台湾夫妻。 很傻,她知道。 香港报社的总编辑允诺会继续为她刊登寻人启事,如果有消息,会尽快联络她。 亚蓓不愿意待在冷气房里等待被人发现,她要走出来寻找她回家的路。 等车子修好了,她就要继续上路。 但是好象有点事与愿违。 修车厂的老板外出,只有一个板金师傅和两个学徒在厂内。 亚蓓先让一个学徒帮她把拋锚的车拖回厂里,等了两个小时后,老板回来了,检查过拋锚的汽车后,笑着对亚蓓说:“小姐,妳赶时间吗?” 亚蓓觉得这朵笑容很可议。她谨慎地答!“要多久才修得好?” 老板兼师傅瞇着眼数了数手指头,然后张开他的手指。 亚蓓计算着手指头的数量,不置信地道:“六天?为什么要这么久?” 老板将引擎盖拉开给亚蓓看。“机件受损的很严重,像是泡过水的车,很多地方需要修理,再加上这一款车型很旧,有些零件已经断货了,要跟原厂调看看还有没有存货,六天算是很勉强了。” 亚蓓不懂汽车零件。“看来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为了这辆租来的车耗费这么多工夫,实在有些划不来,可又不能将它丢在这里。她抬起头:“请问一下这里最近的旅馆在哪里?” 修车厂老板咧开嘴时露出一颗闪亮的金牙。“这个问我就对了,我让一个学徒带妳过去。” 亚蓓的行程于焉在阳光小镜停顿下来。 其实那不太算是旅馆。 比较像民宿。亚蓓想。 饼夜的地方叫做“寒舍”,经营者是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女乃女乃和老爷爷,很巧,恰巧是修车厂老板大叔的父母。 又是一桩利益输送的事件,好个肥水不落外人田啊。 不过亚蓓没有办法生气。因为“寒舍”的房间虽然不多,大约只有十来间单双人房,再加上两间大通铺,但却没有半个住客。 亚蓓怀疑她是这一个月来唯一拜访“寒舍”的客人。 会有这种怀疑是因为老爷爷和老女乃女乃一看到她提着行李走进旅社,两双老花眼睛就发亮的跟钻石似的,好象很久没看到食物的难民,饥渴地盯着她。 当时亚蓓头皮一阵发麻,差点抢走学徒手上帮忙提着的行李,夺门而出。 幸好两位老人家很快便恢复正常,没再露出那种奇异的光芒。 两老把他们的旅舍整理得十分整齐,房间全是日本和式房,地上铺着榻榻米,门是拉门,澡间甚至还有着小浴池,可以泡药草浴。 当晚,老女乃女乃提着一桶墨绿色的药草汁进浴室时,解释说:“小镇这几年来,人是迁的迁、走的走,情况跟以前比起来是差多了。上次镇民大会上决定要开发观光产业,让这个地方再热闹起来,我跟我家老头子想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把家里的祖宅改成旅舍,看看能不能为表上出一点力。” 亚蓓帮着老女乃女乃将药草汁倒进浴池里。“镇上要开发观光产业,有什么特点吗?”加拿大的观光产业也很发达,在那样一个国家生活久了,亚蓓很知道要开发观光事业首先必须要有吸引人的地方特色或是文化资产。可她初来乍到,还看不出这座小镇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比较荒凉?人口外移严重?年龄层老化? “特点?”老女乃女乃皱着眉左思右想,很久一段时间以后,终于想到了。“啊,有啊,我们镇啊,很有人情味喔,这附近每个人我都认识,大家都很好相处。” 啊,这种特点啊,还真是特别。亚蓓开始有点后悔多嘴问了这个问题。 但老女乃女乃兴致却来了,她开始细数起小镇的点点滴滴。“我十六岁就嫁到这个镇上来啦,那个时候啊,马路还没那么宽,都是泥土路,田里面还看得到泥鳅勒” 老女乃女乃回忆过往的神情看起来像是一个收到生日礼物的小女孩,眼神有些如梦似幻,脸颊泛着红润的颜色。 亚蓓不忍心打断她的回忆,便搬了张洗浴用的小凳子,坐了下来。手肘撑在下巴上,静静地听着老人家诉说。 听着听着,她彷佛也一起跟着老女乃女乃进入了时光隧道,一个对她来说除了同文同种,便不再有其它关联的地方,霎时间,她对它产生了一种远古的思念情怀。 一种根的感觉。 可能她曾经是一片随风飘荡的落叶,在一个美丽的时候停驻过某个人的肩。虽然随后又随风飘荡而去,但是她似依稀保留着初初接触时那个温暖的记忆。 她曾经属于过这里吗? 南国小岛福尔摩莎? 有目的地的追寻,过程里可能很艰难,但只要有恒心,最后一定能走到终点。 然而不知道目的地在何处的追寻又将如何? 亚蓓不常叹息。但是她叹息了。 棒天清晨,亚蓓在耀眼的阳光里清醒过来。 “嗨,欢迎光临阳光小镇”她抬起手肘遮住眼睛,对自己说。 早早便起,喝过老女乃女乃准备的粥之后,她背起简单的行囊,打算去租辆自行车代步。 既然,还要在这里待上一周时间。 既然,老女乃女乃声称阳光小镇正致力于开发观光产业。 亚蓓决定要在这段时间当个称职的观光客。 既然如此 出门去喽。 租了一辆漆着红漆,挂了个前篮的自行车,她开始在大街小巷里四处闲逛。 天气很好,早晨的风很凉爽。 骑了一段时间,累了。她牵着车缓缓步行在一条长巷中。 阳光斜照过巷子,使得整条长长的巷弄有一半沐浴在光下,有一半则形成阴影。 叮铃 叮铃叮铃 亚蓓蓦地停下脚步,站在光与影之间。 以为是脚踏车的铃声,偏过头一看,却什么也没有。 叮铃铃 她再次竖起耳朵,在光影间寻找铃声的来源。 回过头一看,一辆载着蔬菜的菜车经过她身边,骑车的老伯手中晃着一枚大铃铛。 叮铃铃 亚蓓松了口气,笑自己神经贸。她转了回来,却愣住了。 “小雪球” 一只雪白的猫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全身的毛发彷佛都沾上一层金粉,眼神熠熠地看着她。 一股熟悉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在光影变化中,她彷佛听见一个极轻、极温柔的声音在喊着:雪小雪球。 当白猫转过身体往巷子那头跑去时,亚蓓倏地回过神来,下意识地松开脚踏车的把手,追着猫去。 亚蓓迷了路。 交错复杂的巷道宛如迷宫,她迷失了。 但是她没有意识到她的迷失。她在找她的猫。 这样很傻,她知道。 但是她没有办法不寻找牠。因为寻找小雪球,每每让她感觉她好象已经找到一条回家的路。 是的,路很遥远。可总是个方向。 无头苍蝇般乱乱飞翔并不是她的专长。 她是海鸟观察员,但她没有翅膀。 沿着一条条静谧的巷道找寻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是很久了,她才停下来,再一次接受她又看到幻觉的事实。 可是这样的“幻觉”却如此清晰,清晰到让她觉得那是“真实”的。 伊莉莎将小雪球解释成她幼年记忆潜意识的短暂浮现,她是心理治疗的专家。亚蓓可以接受她那些片段的梦——诸如红色的门、鱼腥味、嘈杂的说话声她可以接受这些是她忘却的记忆,唯独她无法将小白猫做相同解释。 是幻觉。 但是真有如此真实的幻觉吗? 真实到她不仅听见了铃声、看见了白猫,还 听见猫叫﹖! “喵” 亚蓓倏地瞪大眼睛,竖起耳朵聆听。 是幻听﹖ “喵呜” 是幻听吗? “喵呜喵!” 不管了,猫在哪里? 她拉长了耳朵,循着愈来愈清楚可辨的猫叫声寻定着。 她转过了一条短巷,又转进另一条长巷。 当她感觉到喵叫声就近在耳边时,她也看到了牠。 在一间旧仓库生锈铁门下的小缝里,小白猫不知道为什么困在那里,哀哀可怜的呜叫着。 “噢,小可怜”亚蓓走近一看,伸出手想将猫救出来。 “啊。”谁知她手才伸过去,立即被猫爪抓出三条血痕。 她缩回手,讶异地瞪着猫。 不是为了手上的伤,而是因为——她居然模到牠了! 这是第一回她实实在在碰触到牠的身体,牠是实际存在的,不是幻觉,有温度,是真真切切一只有生命的猫! 她想牠一定是受伤了。 受伤的猫攻击性才会那么强。 亚蓓蹲来,轻声安抚着:“别怕,我只是要帮助你,你被压住了对不对,我来想办法把门板开。” 她换了个位置,双手拖住铁门下方,双脚叉开站立,摆好架式,弯着腰,对白猫说:“我把门往上拉时,你就快点钻出来,知道吗?” “喵。” 意思是“知道”喽? “嘿,准备喽。”提气后使劲地将门往上拉 结果,门,文风不动。 亚蓓不放弃,一二三地提气抬门,却也三二一地失败。 不知道试了多少次,她没力气了。“早知道要做苦力,早上该多喝几碗粥”她累得气喘吁吁,双腿没力。 困在生锈铁门下的小白猫也叫的愈来愈小声。 他们都没力气了。 这样不行。小雪球会死掉的。 亚蓓拍了拍占了铁锈的双手,打起精神道:“没关系,你等我,我去搬救兵。”抬头左看右看。心想这道铁门应该有钥匙,如果能找到主人的话就好了。 与仓库相连的是一幢白色平房,大概是同一户人家。 她找到房子正门,没电铃,她开始敲门。 “叩叩叩。一起先是有礼貌的。“有人在吗?” “叩叩叩叩。”接着是还算客气的。“里面有人在吗?” 敲了好几声,也喊了好几声。 没半点响应,大概没人。 放弃了,再想别的办法。 正要绕到后头仓库去看看猫的情况时,白色小屋的一扇窗口有窗帘晃动了下。像是被拉高一角后又悄悄被放下。 偷窥! 亚蓓警觉起来。 她跑回大门前,用力敲起门来。 “叩叩叩叩叩。”快要失去耐性的喊:“嘿,我看见你了,快开门吧。” 屋内静悄悄。 “叩叩叩叩、叩叩叩!”捉狂前夕。“开门,不然我要踹门喽。”虽然这一踹下去,受伤的铁定会是她的脚,但是吓吓人不犯法吧。 还不开门啊,屋里明明有人。 此时此刻事关一条小生命啊。 再拖下去猫咪可能都要月兑水死了。 “我真的踹门喽。”她高声大喊。 不开就是不开。 “拜托开门,求求你,我需要帮忙。” 冷硬的大门阻挡在眼前。 实在没办法,想到猫,亚蓓心急。 她后返三大步,打算以身撞门。 正要开始“助跑”的时候,那扇“绿豆不开门”却“霍”地一声,芝麻开门了。 屋内很暗。 每一扇窗户的窗帘大概都拉上了。 没有光。亚蓓却睁不开眼睛。 开了一半的大门后方站着一个高高的身影。 一个男人。眼底有着难以辨识的情绪。 只看见那两道奇异目光的亚蓓想:这个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 忧郁到深深的、冰冷的海底。 第四章 扁的背面 她为之打了个哆嗦,听见自己开口说:“我需要你的帮助。” 别再敲门了。 佟夏森无声地请求着。头痛欲裂。 只要让外面那个人别再敲那扇该死的门,要他做什么都可以。 那串惊悚的敲门声于静谧中乍然响起的时候,佟夏森觉得他的心脏宛如被放置了一颗炸弹。 他刚刚联机到网络银行上,点进自己的专属帐号里用网络转帐的方式缴信用卡帐单。转完帐后,他想起他很久没吃水果了,最近严重缺乏维他命,让他濒临生病边缘。在网络上搜寻一阵子后,他找到一个果园可以用网络订单的方式请宅配将水果运送到家。 网络的发达让他成功地隐藏住自己,非到万不得已,他绝不离开他的避难所。 就在他要决定订两箱还是三箱时,那阵恐怖的敲门声轰然响了起来。 体内的那颗炸弹引爆装警被激活了,他的心脏跳动得愈来愈快、愈来愈快。 是谁?谁在敲门? 肯定不是老张。他如果敲了那么久的门还得不到响应,早就一脚把门踹开了。 而这间房子除了老张以外,没有别的人会来。没有人晓得他在这里。 到底是谁在外面? 一个女人。听那声音像是个女人。 他试着让呼吸平缓下来,可是当敲门声伴随着一阵呼喊穿过厚厚的大门传进他耳中时,那颗炸弹就爆炸了。 他被炸得体无完肤,但没有死,还苟延残喘着。 好不容易敲门声终于稍停,他悄悄移动到窗暹,掀开窗帘一角。 然后他看见了她。 一个女人。穿著短t恤和一条牛仔裤。看起来很陌生。 她为什么要敲他的门?她想做什么? 悄悄地,再将窗帘放下。 屏息着,没再听见敲门声。 结束了,他想。正要呼出一口憋了好久的气时,门外却又传来比前几次更大声的敲门声。 “喂,我看见你了,快开门吧。”她喊。 听起来像是:投降吧,你被包围了。 他闭上眼睛。 “开门,不然我要踹门喽。” 转码结果是:再不投降,就等着吃原子弹吧。 普通炸弹他刚刚已经吃过了。 “拜托开门,求求你,我需要帮忙。” 摩斯电码: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佟夏森体内那颗原子弹开始产生了核融合的反应。 他咬紧牙根,缓缓地走向大门,再缓缓的伸出手,然后以更缓慢的速度卸了第一道销、第二道锁、第三道卸完六道坚固的锁后,拿开门炼,扭转门把—— 开锁耗费的时间也许不长,但对他而言却像过了一万年。 当他半拉开门时,他得紧紧捉住门把才不至于双腿发软。 冷硬起脸孔,他凝聚着全身的力气注视着这个不速之客。 他注意到她打了下哆嗦,恳求的眼神望着他说:“我需要你的帮助。” 接着她上前一步,抢先他一步捉住们,把门往后推。 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恐慌。 大门只开个缝不好讲话,亚蓓手一推,身体一挤,脚帮忙一踹,硬是将门完全推开。 完全敞开的大门让佟夏森脸色瞬间变得更加苍白,额上开始冒出冷汗。 走开,把她赶走,再把门锁起来。他心里吶喊着。 他有六道锁,根本不必怕这小女人把门踹开。她如果真踹了们,扭到的可能是她的脚。这就是他之所以选择这么扇坚固的门的用意——虽然不敌老张雷霆千钧的一踹。 亚蓓刚刚从阳光明亮的室外走进室内,瞳孔一时还没适应室内无光的环境。 没注意到佟夏森眼神里的慌乱和脸上的异状,亚蓓说:“先生,后面那间仓库是你的吧?我想跟你借铁门钥匙,有只猫被卡在门下面,受伤了。” 钥匙她只是要借钥匙。 这没什么、没什么的。 强迫自己将逐渐慌乱的意识捉回来,他挤出沙哑的声音。“妳等一下。”转身后僵硬的走进屋内。 尽避亚蓓十分讶异男人声音听来如此暗哑,但她仍保持礼貌没表现出任何意见。 瞳孔已经适应了室内无光的环境,她放眼打量,完全没有预期会看见一间乱到彷佛乱到自成秩序的屋子。 好乱。大约有半年没整理过了吧。或许更糟? 眼神追随着在屋里走动的男人,他翻翻找找,停停走走。 亚蓓怀疑他有办法在这么乱的地方找到任何他要找的东西。 佟夏森从来没有找东西找得这么拼命过。亚蓓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拼命的原因纯粹只是想赶快把她打发走。 他找得额头上的汗水都滴进了衣衫的圆领内,浸湿一圈衣料。 大约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翻出来以后,他终于在一个柜子的角落模到一把钥匙。随即他匆匆把钥匙塞给她,然后便把她推出去。 “先生、这钥匙——” “送妳!”只要再也不见。 亚蓓愣了一愣。送她?她要这钥匙做什么?她只是想拿它开门救出她的小猫啊。 她莫名其妙的被推出大门,看着门“砰””声地关上。 呼,终于把她赶走了。没事了,他安全了。佟夏森额头贴在门板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被关在门外的亚蓓是一脸莫名其妙,却又不知问题出在哪里。 事有缓急,先去救猫再说。 她捉着钥匙往仓库跑去。 小白猫还压在门下,这次完全不是她的幻觉。 她将钥匙插进锁孔里,用力一转,听见“答”一声后,用身体项着门,想把门拉开。 然而,还是不成。 铁门铁锈斑斑,肯定是很久没使用过了,整扇门卡的死死的,亚蓓力气不够,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 “喵呜。”小白猫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亚蓓放弃再试。“别怕,我再去找帮手。” 常敲门声再次无预警的响起时,佟夏森觉得他要昏倒了。呼吸失控地急促起来。 “先生,开门啊!”亚蓓喊。 他抖着手将们上的六个锁打开,门练则因为还没放回去,所以步骤省略,接着他拉开门,半张脸藏在阴影中。 亚蓓再次将只开了一半的门推开。“铁门卡住了,卡的死死的,我力气不够,你能不能来帮忙?”瞧他这么高大,拉个门对他来说应是轻而易举。 帮忙?那不是他的专长。佟夏森正要说不。 但亚蓓已经拉住他的手臂,他还没来得及表示意见,便被她拉着往外跑了。 “快,猫咪被压在下面,我不知道牠伤的多重,我们要快点把牠救出来。” 佟夏森一被拉出屋门的那一剎那,金灿的阳光照在他身上。 他无所遁形、无所遁逃。 痛苦! 他横起一只手遮住许久没有接触过阳光的眼睛。 眼瞳不断地收缩,双脚也彷佛自有意志般的不受大脑控制。 他全身上下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被拉住的那只手上。 他想挣月兑,想甩开,但是没有办法做到。 他无助的像个孩童。 但当她将他的手按在生锈的铁门,与他肩并肩地,喊道:“来,帮我,用力把门拉起来,我喊一二三,一、二——” 他的痛苦彷佛全集中在手臂上,必须使尽全身力量才能摆月兑它。 “三。” 被铁锈卡住的门轨慢慢松动了绣铁一块块剥落掉下来。 “用力往上推。”她高喊。 推!失去自我意志的脑袋只剩下遵行命令的能力。 手臂的肌肉贲起,肩膀鼓动,双手一拉一提一推。 然后门就一寸一寸地被拉开了。 门开的那一瞬间,禁锢了五年的灰尘因为气流的流动从旧仓库里奔泄出来。 佟夏森的目光走在仓库深处,他的脚无法动弹,手也是、身体也是。 亚蓓没有注意仓库里有些什么,她全副心神都放在猫咪身上。 她小心翼翼地捧起白猫,抱在怀里。“你受伤了!”猫儿的左后腿被铁门夹断了,血从伤口处流出来。 亚蓓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绑在猫咪受伤的脚上,希望能够止血。检视着白猫身上有无其它损伤的同时,她忽然发现—— “啊,你没有铃铛。” 小白猫当呜一声,似乎不仅亚蓓说的话。 “没关系,你还是小雪球。” 她抱起猫,回头寻找帮忙拉开铁门的男人,发现他像一尊雕像似的站在阳光下,一动也不动。 亚蓓总算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这个男人。 他有一头明显过长的杂乱黑发,他脸色苍白,脸颊有点削瘦,下巴布满了青色的须根。 看起来很需要被彻底翻修一番。 当然,亚蓓没忘记他那一双极其忧郁的眼睛。 没有人应该拥有那种眼睛,只有去地狱走过却回不来的人才会那样。 他眼神空茫地看着仓库。亚蓓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却只看到一堆盖着帆布的不知名物体。 啊,还有一辆积了灰尘的野狼125。 “小雪球的腿被夹断了,这附近有兽医院吗?”亚蓓问。 “我我不知道。” 佟夏森是真的不知道。他住在小镇五年,五年里却从未离开过他的住处。他不知道是理所当然。 但亚蓓不知道这件事。 她焦急地看着他,请求着。“那你可不可以骑车载我们去?我是外地来的,对这里的路不熟。” 佟夏森跟她一样不熟悉此地。 他瞪着她,没一句话可说。 亚蓓以为他不肯。“不然你帮我抱猫。”说着,便把雪球往他手臂上塞。“在这里等我。”一溜烟地钻进巷子里。 显然她是想起她租的那辆脚蹬车了。 亚蓓一走,佟夏森不知所措的瞪着怀中受伤的小猫。 一双大大的猫儿眼直直望进他的眼眸,彷佛要将痛苦传染给他。 他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当亚蓓总算在错综复杂的巷道里找到脚踏车,并且千辛万苦地把车骑到仓库时,佟夏森已经牵出了仓库里那辆因为蒙尘而被亚蓓认作是“野狼125”的bmwr1100r重型机车,翻出两顶安全帽等着她。 亚蓓目瞪口呆地从他手上接过小猫,抱着,然后在佟夏森无声的暗示下跨坐上后座。 缺乏保养的bmw在热过引擎后竟然还能够跑。神奇的是,油箱里的汽油居然还没有干掉,电瓶的电也还没漏完。 所以他们就上了路。 马路上一个坑洞把亚蓓颠向前又颠向后。迟疑了会儿,亚蓓才腾出一只手抱住他的腰,以免一个不小心倒栽葱,跌得满头包。 但佟夏森一声“别碰我!”让她像是被热水烫到般缩回手,战战兢兢的专汪于将黏牢在椅垫上的平衡感特训。 妈呀,怎么这镇上的人都喜欢飚车啊。 骑小绵羊的阿飞飚车。 现在这个“野狼125”又飙。 难道这个镇上的特产之一是飚车族不成? 如果是,那么阳光小镇最该开发的或许是医院,而不是观光产业。 狂风将他的头发往后吹,他双眼干涩,却不自觉地拥抱起在风中急驰的速度感。许多年前他也常常这么做,然而许多年后再做同样的事却令他感到焦虑、不安与无法承受。 捉着机车的把手渐渐汗湿,他却不能松开掌握。 又颠过几次后,佟夏森总算稍稍慢下车速,将亚蓓一只手拉到自己腰上。 亚蓓松了口气,像抱住啊木一样的抱住他。 然而坐后头的她,却看不见此时此刻,骑车的这个男人眼底潜伏着多少疯狂。 她不知道她对他做了什么? 还不知道 第五章 溺 他们顶着白花花的阳光在大街小巷里四处寻找着。 洗衣店、面摊、电器行形形色色的招牌高悬在建筑物上,望眼欲穿就是看不到一家“兽医院”。 这样不行。亚蓓拍了拍他的肩膀,感觉到他双肩一缩,但无暇理会。“你停一下车,找个路人问问。” “妳问。”他说,接着便顺从地在路边停下车,让亚蓓去问路。 在热心镇民的指示下,他们往前行,在一个十字路口石转,再前行,然后在第一条岔路左转,接着再右转。 彷佛过了一个世纪,当他们抵达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兽医院后,佟夏森已经满头大汗,面无血色。 亚蓓跳下车,在冲进医院前停顿了一下,回过头看他。 他不太对劲。她感觉得出来,但又无法确切形容那种怪异。 “先生,你还好吧?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佟夏森低头瞪着仪板表,彷佛没有听进亚蓓的话。 能够平安抵达医院真是个奇迹。 罢刚有一瞬间,他险些失去意识,当时眼前的景物统统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片白光,而他唯一能做的只是死命捉着车子把手。车子还是稍稍偏离了马路中央,重重地颠了一下,环在腰上的那只手倏地缩紧,硬是将他飘移的意识捉了回来。凭着这股意志力,他拼命保持清醒,直到终于安全抵达,冷汗已涔涔滴下。 深吸几口气,他头也不回地挤出破碎的声音。“快、快走别理我,也别跟我说话” 他必须、他一定要封闭住自己的感官,否则他会他会 说他看起来不对劲或许还太含蓄了。此时的他看起来简直是糟透了,亚蓓一只手抱着猫,另一只碰触地的肩。“你很不舒服是不是——” “别碰我!”他颤声地挥开她的手,粗鲁得让亚蓓愣了愣,而他眼中的狂乱则让她着实吃了一惊。 “喵”怀里的小猫奄奄一息地呜叫了声,亚蓓看看小猫,又看看他。 迟疑的,她咬住唇。“我先带猫进去,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出来。”他一定是病了,所以看起来才会那么糟。 不放心地再丢下一句。“你先别走,我待会儿陪你去看医生。”说着,她匆匆忙忙地奔进医院里,同时又因为不放心而频频回头。 佟夏森一动也不动地坐在车上,亚蓓的话很久很久以后才飘进他的脑海里。 看医生? 不,他不看医生。 他得走了。对,他最好赶快回去,回到他的屋子里,只有那里才安全,也没有人会打扰他。 他试着看清楚自己双手的位置,好发动车子。 要慢慢来,他想,他不能太急。但当他终于找到焦距,看清双手上突出的青筋时,所有封闭的感官却在同时间跟着复苏。 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不仅鲜活了起来,还放大了百千倍。 他感觉到了到处是车、到处都是人,很吵;说话声、车子的喇叭声,自呼啸过耳边的跑车上放大的音响声;热的,阳光照在皮肤上,很热;路边的七里香散发出可怕的浓郁花香,经过身旁的女郎身上遗留下来的香奈儿五号香水,以及不知名路人惯抽的长寿香烟 每一种感觉都组成一幅细致的西藏唐卡,交织的锦线辐射出巨大的压迫感,潮浪般一波波侵袭而来,又如天空将雨的云层重重地笼罩住他。 他觉得他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挤压着,他试着撑起那股重量,却在试过后发现那远远超过他所能承受。 他必须快点逃跑,但那股来自广大空间的力量却压住了他,他活活被撕裂开来。 一个警察在这时走上前来。“先生,这里不能停车。” 佟夏森抬起一双空洞的眼,似乎无法理解他的话。 他想他患了世纪末失语症。 一个骑着小绵羊机车的少年在左近停了下来,煞车声又急又剌耳。“哇靠,老哥,你这辆车是原厂货还是改装过的?弄得这么脏,你舍得?” 佟夏森的眼睛还是空洞的。 一个老人家牵着一条可卡从兽医院里走出来,经过佟夏森时,可卡突然钻到车子的后头,绳圈被车子的排气管夹住。“少年耶,麻烦你把绳子拉出来一下好不?” 警察说的是国语。 少年嚷的是台湾国语。 老人家说的是漳州口音的闽南语。 三种语言交杂在一起,同时间在他脑中爆炸。 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看见他了吗?有人认出他没有?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攫住他,他想要大叫,喉咙却只能发出像困在陷阱里的野兽般痛苦而无法辨认的声音。 快逃,要快点逃走,但两条腿却瘫痪似的动也不能动。 他保持不住平衡,从车座上跌下来,空洞无神的眼睛不断地睁大、再睁大。 为什么有那么多声音?是谁在说话? 好多人、愈来愈多的人这些人是从哪冒出来的?围着他做什么? 好闷、好挤。 他拼命挥舞着双臂想推开些什么,想要喘一口气,却发现他失去了呼吸的能力。他不能、不能呼吸了。 吸、吸——他要呼吸—— 吸不到空气,胸腔剧烈地疼痛着。 没有空气!肺叶爆炸! “他休克了!送医院、快送医院!”围观的众人喧嚷着。 没有空气、没有空气 “让开,”喧嚣中,一个清脆的女中音冷静地插了进来。“别围在这里,拜托,给他一点新鲜空气。” 意识朦胧中,他感觉一双手臂将他的头捧了起来。接着一股茉莉花般清新的气息输进他的口中,他本能的攀住那个气息,呛咳出来,胸腔的疼痛在他急切地吞进那些茉莉清香后渐渐地消解。 “好了,他呼吸了”松了一口气的,亚蓓小心翼翼地将佟夏森的头部移到她的腿上。一只手放在他的胸口轻轻压按着,确定他的呼吸没有再度中断。 她轻轻拭去他额上的冷汗。一时片刻还没有办法忘记刚刚走出兽医院时看到的那一场混乱。怎么会这样? 小镇的居民闹烘烘的围成一圈,有人在喊:“叫救护车”、“送医院”之类的舌。 她立刻想起进医院之前看见的那一张惨白无血色的脸,奋力拨开围观的人群后,果然躺在地上昏死过去的男人正是她担心的那个人。 他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地上,很显然是休克了。 为什么没有人想到要赶快替他做cpr呢?真要等到救护车来再送医急救,恐怕他早就死翘翘了吧。 可小镇居民一脸憨厚纯朴的样子又让她无法对他们生气。 她低头看着这个躺在她腿上,而她甚至还不晓得他名字的男人,纳闷的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过才进去医院十分钟,他怎么就突然休克了? 正这么想的时候,镁光灯闪了一下。 亚蓓抬起头,看见一个女记者笑着道:“小镇难得上演这么刺激的戏码,小姐可以请妳接受本报访问吗?” 亚蓓错愕不已,随即摇头。“不了,谢谢。” 反正只是个地方新闻,女记者也不坚持。“那么我再多照几张相。”说着的同时已经自动的拿起相机又拍了几张。 恰巧救护车到了,亚蓓连忙退开,将仍未清醒的男人交给医护人员照顾。 事件结束了,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 亚蓓打算随救护车一起到医院,在数十张陌生的面孔中,她突然看见一张似曾相识的。 “阿飞?”她出声唤道。 丙然,少年回过头来。“啊,是妳” 亚蓓点点头。“帮个忙好吗?把这辆车牵走。” 阿飞讶异地道:“车子要给我牵走?”bmw的重型机车款耶。没想到镇上会有人有这种车。这很贵的耶。 亚蓓拔下车钥匙丢给他。“是请你『暂时』牵回去保管。”想了想,又道:“不然你还是把车骑到『寒舍』去放好了,『寒舍』你知道吗?真上那家民宿。” 阿飞接过车钥匙。“ok,交给我吧。”想到不但能碰这辆梦想中的车,还能骑骑看,简直乐翻天。 “谢了。” “对了,妳不是才刚刚来我们镇上,怎么会认识昏倒的那位老哥?” 阿飞好奇地问,但由于亚蓓已经跑遍了,所以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 她看着随车的医护人员替“他”戴上氧气罩,亚蓓在没有人反对的情况下也跟着跳上车,坐在一旁看着“他”。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醒过来的时候可能会需要她。 他帮了她的忙,现在换她帮他了。 他没有昏迷很久,醒过来的时候,记忆接回被众人围观的那一片刻,一股恐惧感又捉住他。 他反射性地紧握住双拳,想要反抗些什么,却扯动了手背皮下的营养针。 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亚蓓轻声问:“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佟夏森倏他睁开眼睛,漆黑的大眼泄漏了他内心深层的恐惧。 亚蓓就站在病床边,他的一举一动全部落入她观察的眼里。她看见从他眼底泄漏出来的一抹恐慌。 他在害怕,一股怜惜的情绪充塞她心房。 佟夏森不安地张望着。白色的天花板,陌生的环境,还有来回走动的人 这里是哪里?他怎么会在这个地方?他不安的想要挣月兑臂上和扎进手背皮下的针管,但一双手轻而有力地按住他。 他抬头一看,在那双温柔的女性眼眸中找到十分薄弱的熟悉。 就像一般人看到受伤的小动物时会表现出来的爱护之心,亚蓓未加思索就已经伸出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 “别怕,你很安全,你在医院,没有人会伤害你。” 亚蓓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像他这样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理应不该害怕什么。可或许是因为他圆睁那双漆黑的眼,看起来就像是只受伤的动物,而她也确确实实从他身子紧绷僵硬的肢体动作感觉出他处在恐惧中。 “你别乱动,你还在打点滴,只是镣定剂和营养液,一切都很好。” 她像安抚一匹受惊的马那样安抚他。起先他抗拒着,但渐渐的有些顺服了。 靶觉他的恐惧已经稍稍缓和下来,亚蓓收回按在他手背上的手但随即被他捉住手腕。 亚蓓回过头,只见他抖着唇说:“别别放开我” 他指尖深深掐进皮下肉里。亚蓓硬是被掐得挤出一滴眼泪来。然而她无法拨开他的手。她觉得他捉着她的感觉,像是溺水的人捉住啊木。 若问她,被人当作浮木的感觉如何?亚蓓苦中作乐的想:很痛。 但只要他不捏碎她的手骨,她可以再忍耐一下。 亚蓓一直陪着他,直等到他再度睡了,才离开医院。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没有办法替他办住院手续。他身上也没带任何身分证明,她只好回到他住处寻找他的身分证。 这回亚蓓记了路段和地址。 靛蓝路晴巷18号 好特别的一个小镇,巷弄居然用彩虹颜色来命名。 他们离开有一阵子了,他的屋门没锁,大门半敞着。亚蓓这才注意到门上居然夸张的上了六个锁。 六个锁!有谁会需要这么多锁来将自己关在屋子里? 那必是个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 他是吗?如此缺乏安全感? 纳闷着走进屋子里,打开灯,看见屋里那一团糟,亚蓓想!即使之前有人闯过空门,也不会有人发现。 太乱了,没有一件东西被摆在正确的位置上,就像历经过好几次翻箱倒柜的摧残一样。 计算机屏幕的电源灯闪烁着,亚蓓拨开好几张过期报纸才在房间中央发现一组设备完善的计算机和传真机。 她没有去动它们,只是头痛地猜想屋子的主人可能会把他的身分证明文件放在哪里? 或者根本连他自己也不晓得?相当有可能。 就在她一筹莫展,不知从何找起的时候,一个宏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佟夏森,稀奇了,你门居然没关。” 大熊男人持着一大袋吃的走进屋里来,在看见屋子里的亚蓓后,顿住了脚步。 “妳、妳是什么人?” 这也是亚蓓想问的。这个壮得像熊的大叔是谁? 大熊男人一双几乎要挤在一起的眼睛像雷达一样迅速在屋里每个角落扫瞄过一遍。“夏森呢?”他吃惊地问。他不可能不在他的监狱里,一定是出事了。 他瞪看着眼前的陌生女人。 “小姐,妳有没有话要对我说?”最好不要是某甲谋杀了某乙后的供词。 亚蓓有些害怕这个一只手就可以掐死她的中年男人。“你先跟我说你跟住在这里的那个『他』有什么关系,我再告诉你我知道的。” 有胆!大熊男人不禁生起敬佩之心。他一只手就可以掐死她,这小妮子居然还敢讨价还价? 看在这点分上,他说:“我是住在这里的那个『他』的朋友,我叫老张。” 他认识他。“那他叫什么名字?”之前是听他嚷了几声,却没听清楚。 老张忽然警觉起来。“妳问这个做什么?”她是记者吗?利眼扫过,没有照相机,也没有摄影机。 亚蓓投降道:“我要帮他办住院手续。” “住院?他人在哪?” “在医院。” 老张一张脸“熊熊”煞白。“快带我过去。” “我在找他的身分证。” 老张吼声说:“不用,带钱就可以了。”拉起亚蓓的手往外跑。 还好他开了车来。他得快赶去医院,要不然等那小子醒来,身边看不到认识的人,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亚蓓在车上简单地把事情叙述了一遍,也做了自我介绍。 老张这才松懈警戒,但仍略带些责备意味地告诉她:“小泵娘,妳不知道妳对他做了什么。” “我对他做了什么?”她只是请他帮了几个忙而已呀。 老张满脸疲惫。“现在的他跟一般人不一样,也跟以前不一样。”找寻着适当的字眼。“他,很脆弱。” 脆弱?亚蓓思索着这两个字隐藏的含意。 明明是个大块头,连医生都说他身体健康,找不出突然休克的原因。那样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会“很脆弱”?又是怎么个“脆弱”法? 想着想着,亚蓓想起了他那双忧郁的眼睛,以及他眼底那种旁人无以名状的恐惧。莫非——“是他的恐惧” 先前他总总奇怪的举止幕幕在脑海里飞掠过,亚蓓捕捉住了一些细节。 他苍白的脸。 他大门上坚固的六道锁。 他颤抖个不停的手。 他额头上的涔涔冷汗。 他的话已经又短又少,居然还不时口吃 他是因为恐惧才会迟迟不开门的吗?他是因为在害怕些什么,才会在众人眼前昏迷休克的吗? 一个心理学的术语突然跃上她的心头,并且清晰地停留在那里。 “他是不是患了社交恐惧症?”可能还有一点其它并发的,像是空间恐惧或是密室恐惧之类的恐慌。可惜她对这种心理障碍只有很粗浅的概念,如果能联络伊莉莎的话—— 急驰的车突然在半路上煞停下来。 亚蓓讶异地抬起头。啊,她猜对了? 老张瞪大着眼看进她的眼中,似想看穿她的灵魂。 “妳、妳不会说出去吧?” “说出去?”老张紧张的模样让亚蓓十分困惑。“我应该告诉谁?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社交恐惧症在心理学上算是恐慌症的一种,轻微些的可能只会造成紧张、口吃、不敢发言、害怕出现在社交场合,没有办法与一般人正常交际之类。但是情况严重的则可能让恐慌影响身体的反应,无法自我控制,无助的恐慌感来临时会像是被一只手用力掐住咽喉。 那个时候他一定是没有办法呼吸才会休克。 亚蓓为那种情况感到心痛。 如果她早知道他会这样,她不会丢他一个人在大马路上。她甚至不应该让他骑车载她到处去找兽医院。 老张看起来好象也得了某种恐惧症。他松了口气后,重新将车子开上路。“每个人都有过去。有些人会对他的情况很感兴趣,但我愿意相信妳不会伤害他,妳的眼里有一股温柔。” 亚蓓没有答话。她在想,是什么样的过去才会让一个人坠入进地狱里? 他们一停好车就冲进医院里。 “三0六房。”亚蓓边跑边说。 老张一马当先冲向病房。病房里还有其它病人,但佟夏森躺着的那一张却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 人呢? 亚蓓与老张面面相觑。三秒钟后,他们冲出病房外找值班护士。 然而连护士也不晓得病人跑哪儿去。 佟夏森不见了。 他一定是醒过来了。可能因为不明原因的恐慌而躲藏了起来,蜷缩在角落里无助地颤抖。 想象那个画面,亚蓓为之心折不已。“我们分头找。” 第六章 失控的童话故事 就在亚蓓与老张分头要去寻人时,走廊那一端一个身影慢条斯理地走了过来。 两个紧张大师不约而同瞪大双眼。 “森仔,你跑哪去了?”老张首先发难。 佟夏森一脸莫名地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头一脸汗涔涔。“上个厕所不行吗?” 亚蓓站在一旁,抚着胸口喘息着。突然觉得整个情况似乎有点失控。 童话故事通常会有完美的结局。 坏后母会得到惩罚,善良的人会得到奖赏。 王子与公主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happyending,看故事的人可以、心满意足搁下书本,回到现实里继续不完美的生活。而童话故事永远只能是童话故事。 如果有人试图把童话带进现实里,那么他就会发现,现实里的童话总是会面临失控。 也许是体内残余的镇定剂发生了作用,也或许是临睡前在耳边回响的温柔耳语,佟夏森再度醒过来的时候,虽然仍感到一丝不安,但还不至于让莫名的恐慌再度主宰他的意识。 不愿意住院观察。老张带他回住处,他坐在车子后座,注视着前方的两颗头颅,安静的任由这两人摆布。 直到他回到他的避难所,车子还没停受他便迅速推开车门,奔跑回屋子里,同时顺手落了锁,一道接着一道。 “森仔!”老张钻出车门大喊。 直到六道销全都锁上了,他才深深吸了口气,背贴着门滑坐下来。 总算安全了。他想。 亚蓓跟在老张身后,看着那扇紧闭的门板。那门明明只有3x8尺,她却觉得它似有一整个星球那么庞大。 老张敲着门。“森仔,开门。” 不、不开,死都不开。 担心佟夏森的情况,老张威胁道:“再不开我就要破门进去喽。” 依然一片寂静。 老张返后一步,摆出踢门的架势。亚蓓连忙上前阻止。 她拖住老张的手臂道:“算了,张先生,可能他觉得持在里面才有安全感,我看暂时还是先别刺激他吧。” 老张想了想,决定放们一马。他泄气地在门阶上坐了下来,喊道:“森仔,我给你带了『补品』,在屋子里,记得拿去吃。” 佟夏森梭巡四周。找到了老张口中的“补品”。 从袋中拿出一罐啤酒,拉开拉环,仰头灌了一大口。 折腾一天,亚蓓也累了,在老张身边坐下来。 “对了,妳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老张转过头看着这名不知名的女子。如果她不是记者,那么她究竟是什么人? 亚蓓将一继散落的发丝捉回耳后,突然笑了。“情况有点失控对不对?我们好象都没有自我介绍呢。”她伸出友善的手。“你好,我叫亚蓓。” “呃我叫老张。”也伸出手跟亚蓓握了一下。 一扇门隔着两个世界。 这头,佟夏森听见亚蓓对老张说起她来台湾寻根的事;那头,亚蓓猜想着佟夏森何以走到今日这个地步。 原来她叫亚蓓。他听见她告诉老张。 老张叹息似的说:“他原本没有病得这么重现在他又拒绝医生的帮助” 原来他叫佟夏森,老张在听完她的故事后,松懈心房说溜了嘴。 “唉”三人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各自怀抱着心事。 老张为朋友惋惜。 亚蓓为陌生人感叹,同时为自己的寻乡之路感到茫然。 佟夏森呢,他拒绝让自己陷进过去的记忆,拒绝想起那则失控的童话。 五年前,狄克西音乐酒吧—— 深夜里,熟悉门路的学生族群和摇宾乐迷一个领着一个穿梭在暗街里,最后钻进一扇漆着黑漆的小门,步下阶梯,走进地下酒吧。 今夜是“摇宾之夜”,摇宾迷们占据了每一张桌椅和可以站立的空间。 绑着马尾的调酒师耍着花式调酒技巧,迷幻的灯光在烟雾中闪烁。 吧台边的黑衣男子叼着烟,吐着一个又一个的烟圈。 “今晚很热闹。”沙哑的声音说。 “当然,今晚主场是『战栗飞行』。”酒吧老板转过身来,将一杯啤酒摆在桌上。 “听说他们很行。” “行不行,待会儿你自己就知道了。” 不久后,台上的新乐团结束了演唱,下台一鞠躬。紧接着四个大男孩跳上了小型舞台,台下的乐迷们开始出现不寻常的鼓动。 蹦手在架他的鼓。 键盘手在调他的keybaord。 bass手正把电插头插上。 而吉他手甚至才刚刚带着效果器跳上舞台,手里捉着一把立式麦克风。 啊啊啊。“杰杰!” “乔!”哇哇哇。 呀呀呀。“阿力!” “吉米!”啊—— 乐迷疯狂的尖叫和吹哨声几乎让这座地下酒吧的天花板掀翻了,当然也盖过为了空档的几分钟播放的cd音乐。 四个大男孩以最迅速的速度布置好他们的表演空间。 不到几分钟二切就绪。音调准了。每个人也各就各位。 背着电吉他的大男孩捉起麦克风,绽出一朵迷人的笑容。“嘿,everybody,准备好要high一下了吗?” 他独特的嗓音具有一种特殊的舞台魔力,有些低沉,但每一个字都像石头投进湖水中一般,在脑海里唤起共鸣,像是要透进你的灵魂里,心脏会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节拍跳动。 “准备好了就说yes,areyouready﹖” yes!yes!yes! 然后一个充满魔力的表演就在一个和弦的带领下开始了。 舞台上的四个人瞬间成为现场唯一的发光体,舞台下的乐迷都是追逐星光的峨。 “现在,我要发表一首歌。”电吉他手挤出忧伤的眼色。“别人失恋了不是跳河就是开瓦斯,我失恋了该怎么办?” 台下一个少女摇晃着双手尖叫道:“吉米别哭,你还有我!” 大男孩笑开了。“宾果,就是『吉米别哭』。” 伴奏的旋律一转,低沉带有磁性的嗓音撞进了每一个乐迷的心。 “他在放学公车上遇见一个绑辫子的大眼睛女孩, 她的眼睛盯着窗外,没看见有个男孩想说嗨, 怕她眼里写满惊慌不敢告白。 女孩、女孩, 妳跑得太快,追不上妳实在很悲哀。 我叫吉米,很喜欢妳,看到妳就口吃又无奈。 啊,女孩等等,别让别人把走妳, 不然我可要哭泣 吉米别哭、吉米别哭, 总有一天有人会明白你其实很可爱” dave,音乐界的名制作人,喝着酒吧老板请他的啤酒,很满意他今晚没有白来。 他找到了他要的黑羊。 几次安可曲满足了乐迷,主场表演结束后,“战栗飞行”的四个大男孩如往常般待乐迷散尽后,留在舞台上收拾自己的心爱器材。 然后他们会待在酒吧里喝上一杯才离开。 “吉米,”酒吧老板走到舞台前唤道。“乐器收好后,一起过来一下。” 将电吉他装进箱里,吉米抬起头道:“什么事?老张。今天是月结的日子吗?”他们虽然不是职业团,但是丰厚的红利可以让他们添购新的乐器。 “不,比结红利更好的事。”老张笑道:“来,来嘛,介绍个人给你们认识。” 杰杰拆下一只鼓,纳闷地看着老张。“什么人啊?” 被介绍的那个人已经主动来到了舞台前。他跳上舞台,对着四个大男孩露出诡异的笑容。 乔已经收好他的keyboard,站在阿力旁边。阿力戳戳吉米的手臂,低声道:“喂,他笑得好诡异。” 吉米则张大眼睛戒备地盯着这个穿黑衣的陌生面孔。“找我们,有事?” 听到“有事”两字,四个大男孩立刻站在同一阵线,同仇敌忾准备应敌。 老张笑着要打围场。 但dave已经递出他的名片。“想不想摘星星?我可以把你们捧上天。”听起来像是:想不想吃糖?想吃就跟叔叔走的绑架伎俩。 男孩们捏着那张烫金的名片瞪大着眼。“你是那个” dave微笑。“可以把你们捧上天,让你们摘下星星的人。” 吉米看了老张一眼。老张点着头。 面面相觑半晌后,四个人闪到角落去商量。 “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阿力兴奋到必须压低声量。 杰杰附议道:“如果他真的是那个人的话,我同意。” 比较冷静的乔说:“我不想摘星星。”但是他刚退伍,工作还没着落。“我想赚很多钱。” 阿力说:“我们都当过兵了,杰杰也还要两年才会入伍。我那个工作有跟没有一样,要问我的话,我投同意票。” 杰杰道:“我家里人同意,我就同意,不过我想不用再麻烦问他们。” “我同意。”这是乔。“老张都点头了,不会有错。” 三人都行使同意权了。三双眼睛一致看向未表态的吉米。他是band吉他手兼主唱,创作力强,又是灵魂人物,他们不能没有他。 “你现在那个工作会扼杀你的音乐细胞。”杰杰说。 吉米在网络公司当工程师。是他们四个人当中最有“钱途”的一个,(在故事发生的那个年份,网络才刚刚发达,懂程序语言的工程师更是奇货可居。) 阿力的现职是汽车业务员。“我一直梦想着要当明星。” 乔:“出唱片可以赚很多钱。” “更何况,”三人连成一气。“我们都爱摇宾乐。”瞪着他。“吉米?” 吉米不说话,并不表示他没有兴趣。就像阿力说的,机会千载难逢。每个玩音乐的人都知道,dave从来不浪费时间在不会红的个人或团体。会被他看上,表示他们有一定的实力。而有实力的人是不必担心会失败的。 “好吧,就让我看看我们可以红到什么样的程度。” “ya!”四个人八只手紧握在一起。 也许是因为由dave担纲制作的唱片没有一张不卖座的。 也许是因为“战栗飞行”四个大男孩天生具有群众魅力。 新片上市短短三个月内,他们成为家喻户晓的摇宾团体。 半年内他们发了两张唱片,办了一场南北大型演唱会,门票在短时间内便销售一空,每个乐迷口中唱的全是“战栗飞行”的主打歌,少年少女的房间则挂满四个大男孩的大型海报。 金钱、权力以及迅速窜红让他们初尝变成另一种人的滋味。 杰杰,是个跷家少年,对学校和家庭的事完全没兴趣,只喜欢打鼓。 阿力,升学窄门下的牺牲品。服完兵役后为了生存只好投入汽车销售业,而初初入行的他自然卖不出几部车,红利加底薪根本喂不饱他自己。 乔,有自闭倾向的人格,音乐是他唯一的慰藉。当然在社会化的过程里,也认知到金钱的重要性。 吉米,在寄养家庭的教养下力争上游。相信努力就能成功的乐观主义者。 成为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让这四个大男孩深深觉得自己像是走进了童话故事里,成了故事中的主角人物。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悲伤、没有眼泪。有的只是幸福快乐的日子以及完美结局的保证。 在那里,他们不是社会竞争下的失败者,笼罩在身上的光环足以让他们忘记有多少次在夜深人静时,为这个不了解他们的世界而低声哭泣。 杰杰捧着一大堆歌迷的信件和礼物,不敢相信地说: “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卡片给我,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多信和礼物。”他拆开一封信念出其中一段。“杰杰,你好可爱,我爱你。”他惊奇地说:“真是神奇。” 阿力翻着进口跑车的型录。“我想我可以买得起这辆蓝宝坚尼了。”以前卖车给别人的他连一辆国产车的头期款也付不出来。今非昔比,他的身价不同了。“等我买了车,我们一起去兜兜风。” 乔还是有着自闭倾向。但是他开始烦恼这么多的钱要花多久才花得完。 吉米把时间花在练歌和写歌上。 “该练习了。”他说。他很清楚现在的歌迷有多挑剔,如果他们的水准下降,不用多久他们的声势就会走下坡。 他严格的要求他的队友将每一个细节处理到最完美。 一百分完美还不够,他开始要求两百分的完美。接着,是三百分。 “杰杰,你节奏不对。”说了很多次“重来”后,他瞪着鼓手。“你的手怎么在抖?” 杰杰闻言立刻按住双手。“大概是练太久了。” “集满一千次又没有礼物,吉米,休息吧。”阿力已经自动自发地拿下他的bass。 乔打着呵欠。“到酒吧喝一杯吧。” 杰杰丢开鼓棒。“我想跳舞。” 大家都无心再练,只好丢下乐器,跳上阿力的跑车,飙到一间新开不久的舞厅。 当夜他们玩得很疯。 “喝啊,吉米。”同伴们说。 吉米一杯酒下肚后,立刻又有一杯递过来。 一群穿著大胆的女孩过来搭讪,他们在酒精的作用下,放肆的跟女孩们调笑起来。杰杰被一名少女拉到舞池跳黏巴达,动作火热的令人瞠目咋舌。 乔推了一包药丸过来,吉米问:“这是什么?” 乔幽暗深邃的眼里有一股奇异的诡谲。“好东西,让人快乐似神仙。”看来他终于找到花钱的地方。“试一试。”他将一颗th色药丸放进吉米的空酒杯里。 吉米被酒精醺昏的脑袋突然清醒过来。按住乔的手。“我们不该碰这种东西。” 乔满不在乎地说:“只是试一试。如果没试过,怎么知道该不该碰?”耸耸肩。“再说,只是尝尝滋味,不会上瘾的。” 吉米看着那颗白色药丸,脑袋里回响着乔那句话。 乔说:试试看,我们都试过了 他们都试过了?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不知道? 不、不是这一句。是另外一句话。 乔说:只是尝尝滋味,不会上瘾的 对了,就是这一句。 只试一次,他告诉自己,只能试一次。 他很安全,不会出问题的。 捉起一瓶酒倒进空杯子里,白色药丸在酒液里缓缓溶解成白色的粉末。 吉米举起酒杯看着药丸溶解的过程。好美,像冰山崩解进冰蓝色的大海里。 试试看大家都试了。 他将杯缘凑向嘴唇,一口接着一口地喝下满满的一杯冰酒。 接着他闭上了眼睛,觉得自己漂浮了起来。 那是一片冰蓝色的海,月光照在海面上,海水闪耀着金灿的光。 起先他在海水里漂浮着,渐渐的,他离开了海,贴着海平面飞了起来。 他愈飞愈高、愈飞愈高 星星,他摘下了满天星斗,璀璨星光照亮他的脸庞。 他找到一个小小的星球,他坐在上面,一边是日出,一边是月升,他的生命里充满着喜悦与快乐。 在那里,他忘记忧伤。忘记忧伤曾经存在过。 在那里的不是无助的少年,一个寄养家庭换过一个寄养家庭,他没有离家出走不知生死的母亲,也没有被地下钱庄逼到跳楼的父亲。 在他的星球上,有的只是日升和月落。 一个简单的世界。 纯粹的幸福与喜悦。 童话般完美。 但现实是—— “吉米,快醒醒,警察临检。” 他的星球突然解体,他摔了下来,发出可怕的惊喊。 有人拉着他跑,他只能跟着跑。 他们一直跑、一直跑,跑到肺部几乎要爆炸,无法呼吸。 冷冽的夜风吹醒他的脑袋。他倏地睁大眼。“我们在哪?” 一条暗巷。 乔、阿力、杰杰拉着他在暗巷里奔走。“快离开这里,被逮到就麻烦了。”警察很麻烦,记者更是。 红得如日中天的他们不能冒险被其中一者逮到。 放纵可以,但要小心。要非常非常的小心。 第七章 吉米别哭 “啊,人客,妳上报纸了耶。” 棒天,在民宿跟着老爷爷老女乃女乃一起吃早餐的亚蓓将脸从碗里抬起来。 “什么?” 老爷爷戴着老花眼镜翻着早报,指着一则地方新闻上的照片让亚蓓看。“妳看,照片里这个跟妳人生的一模一样。” 亚蓓头靠过去,读着那则小标题新闻—— 妙龄女子见义勇为,休克男子紧急送医,幸无大碍。 相关新闻是一则学校心肺复苏术教学的报导。 照片只是很小的一帧,但由于是特写镜头,所以她跟佟夏森的脸都拍的满清楚的。 昨天一团混乱中都忘了那个女记者的事。 这只是一则篇幅很小的地方报导,接下来出现在屋外的轰隆声立刻将屋里三人的注意力吸引了去。 老女乃女乃往外头一看,吓得双手合十。“夭寿,是飚车族。” 老爷爷探头望去。“紧报警。”伸手要捉电话。 亚蓓张望一下。“啊,免紧张,是我认识的人。”她搁下饭碗走出去。“阿飞。”昨晚回来后发现阿飞没把人家的车骑回来,她就在猜他什么时候才会过来? 结果是一大清早。 穿著民宿里的木屐拖鞋喀答喀答地走出去。她认出了戴着安全帽的少年,却认不出他骑着的那辆车。 “你骑谁的车?昨天交代给你的那辆呢?” 阿飞拿下安全帽。“不就给妳骑来了吗?”害他路上还面给警察追,十七岁还不能考驾照呢。但亚蓓在加拿大长大,不知道他还是无照驾驶。 “这辆车?”亚蓓抚着下巴绕着重型机车打转。 昨天那辆车蒙尘又生锈,看起来像是年份久远的野狼125。可今天这辆车却有着闪闪发亮的银灰色外壳,车身还嵌着bmw的蓝白标志。 阿飞解释说:“这么ㄣ1ㄤ、的车放着生锈太可惜了,我昨天把车骑回去后忍不住就给它保养了一下。听,引擎声还生猛得很呢。”如果可以不用还就更好了。 听着那马力十足的引擎声,亚蓓想,车子保养后可以像这样焕然一新,那么如果车主人能摆月兑他那莫名的恐慌,会不会也是一颗闪亮的星星? 她抬起手看表。时间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 “趁你在这里,能不能再麻烦你帮忙把车送回去原主人那里!”不然她可能骑不来这种重型机车。 “可以啊,就昨天昏倒在路上的那个老哥?” “嗯。” “他住哪?” “靛蓝路晴巷18号。” 小镇不大。阿飞在这里土生土长,脑袋里立刻勾画出一幅地图。“怪了。”他说:“从没在那附近看过这个人。”大概是外地来的吧。 “可能他从来不出门吧。” “怎么可能从来不?”他阿飞记人脸孔可记得快勒,如果他看过他,一定会有印象。耶,仔细想想,他好象还真的在哪里看过他耶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 但那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啊?亚蓓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有办法将自己关在自己的监狱里。 想到也许佟夏森不会乐意见到陌生人,她说:“我跟你一起去好了,你等我五分钟。” 说着,她转身跑进屋子里,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鞋,肩上背着一个轻便的包包,及肩的直发也束成一根马尾。 阿飞塞了一顶安全帽给她。“妳真的不给追吗?” “当然,我都可以当你高中老师了。”亚蓓跨坐上机车后座,拍了他一下。“待会儿别骑太快喔。” 阿飞不苟同的抗议道:“阿姐,这辆是bmw耶,起码也得跑个一百一才对得起它吧。”说着,也不预警一声,便放开离合器,将油门往前催。 然后他们便追着风去了。 亚蓓就是在这个时候决定要加保意外险。 老张翻着小镇的早报,对一份全国性报纸的一则地方新闻皱起眉。 他问自己:如果他没有认识佟夏森在先,他会不会认出照片里这个昏迷的男人就是五年前红极一时的摇宾乐团“战栗飞行”的主唱? “浮冰报”主编把电话当催魂铃,将他的记者从床上给挖起来。 “j,快看我刚刚传真过去的东西。” 被叫做j的男人头痛地道:“什么事情那么急?我才刚睡耶。”昨晚一整夜为了挖出女星何露露与某位高官的婚外情,他在她私人别墅外监视了一夜,直到破晓前高官从别墅后门出来,他拍下照片留念才离开。现在正是他补眠的时候。 主编吼道:“你看就知道了,快看。” j不耐地下了床,捉来一堆纸张。嘀咕着像是人在屋檐下之类的话。 “一堆纸,看哪张?” “有照片那张。” 于是,把没有照片的都扔掉。找到了。“地方新闻?” “就是那张,看出什么没有?” 东看西看。“嗯,看出来了。” “什么?” 打了个呵欠。“一个男的昏倒在一个女的腿上。” 主编大叫道:“笨蛋,再看仔细些。那个男人的脸!” “干嘛?悬赏杀人逃犯?”红着眼睛的,努力辨识着传真后清晰度减低的黑白照片。看着看着,他问上叨念不休的嘴。“你想的跟我想的一样?” 主编宏亮的声音自话筒中传来。“你是我肚里的蛔虫。” “真恶心。”j吐了吐舌。“何露露的婚外情怎么办?” “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可以永续经营?”大众永远需要新鲜的话题来丰富贫乏的生活。 “哪天你成了名人,我一定会去拜访你。”挂了电话j躺回床上,却没有再睡,他点燃一根烟,吞云吐雾起来。 仓库钥匙还在亚蓓手上,她昨天离开时忘了归还。 这正好,可以不必再去敲那扇关得很紧的门。 她怕看见躲在门后那双忧郁的眼睛。因为她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才能让那双眼睛不再忧伤。 带着阿飞将车子骑到屋后的仓库,仓库铁门昨天拉开后就没有再拉下来。 阿飞剩着积了厚厚灰尘的旧仓库,迟疑地道:“真要把车牵到里头放?” 亚蓓点头。“快下来吧,把车停好。” 阿飞犹豫起来。“停里面好吗?灰尘很多耶,车子太久没骑会坏掉的。”看样子这辆车的主人不怎么珍惜它呀。与其如此、与其如此还不如 “不可以。”亚蓓似是看出了阿飞内心的想法。“这是他的东西,得还给他。” 阿飞蹙起眉。“等于是把面包喂给不吃面食的人嘛。” “少啰嗦,快把车牵进来。”亚蓓走进仓库里。“停这里。” 阿飞不情不愿地将昨天才费心保养过的车牵进仓库的空位,停好。 车停好后,他左看右看,觉得不妥。“有没有布可以盖一下?”遮遮灰尘也好。 亚蓓也觉得拿块布盖一下是个好主意。“我们找找看。” 这辆车保养过后的样子的确很美丽。虽然明知停在这里大概再也只会积灰尘,但是有些事情还是得遵循原则。 车是佟夏森的。他才有权力决定要怎么用这辆车。就像决不决定接受医生的帮助也在于他本人的意愿一样。 他们在仓库里四处张望。而仓库里唯一可见的遮盖物只有角落处的几块帆布。 阿飞扯着那几块帆布边缘。“底下好象有东西。”说着,他小心翼翼地将那块积了灰尘的帆布拉开。“咦,这是——” 亚蓓来到阿飞身边。“怎么了?” “哇塞!”他将帆布全部拉开。底下是一个又一个大型的箱子。伸手去开箱,果然里头装的东西跟他猜想的一样。“电吉他还是美厂的jacksonkelly2!我一直就想要一把这种的。”真奇怪,怎么他想要的东西这间旧仓库里全都有?这里是百宝箱? 发现宝藏了!阿飞又陆续把其它箱子打开,里头是各式各样的效果器,全都是演奏级的。 他兴奋地模了模那把电吉他,虽然年份好象有点久了,但仍无损他挖到宝的惊喜。 今天真是来对了。他想。好心有好报就是形容这种情况吧。谁想得到一个昏倒在路边的普通男人会有这么多不可思议的宝贝? 亚蓓不大懂摇宾乐。“这些东西很贵?” “当然贵喔。我存钱存好久了还买不起呢。”忍不住调了调琴弦,站起来四处找电插座,想要试弹看看。 终于,在一个小角落找到一个插座。阿飞立即将插头插上,随手弹了一个和弦。 “阿姐,我弹首歌给妳听。”他兴奋地说。同时摆好架势。 亚蓓觉得十分新奇。“好啊。”她说,同时找了地方坐下来。 他弹唱的是一首叫做“吉米别哭”的乡村摇宾。 阿飞技巧不差,正当他玩到浑然忘我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切进吉他的弦声。 “住手!” 亚蓓和阿飞同时往外看。 只见佟夏森扶着门,气息粗重地看着他们。 “佟先生”亚蓓被他眼底的风暴给吹的眼睛刺痛。 阿飞则困惑地看着他。 见阿飞还捉着那把电吉他,佟夏森眼底的风暴席卷他全身,令他站不稳脚步。“放、放开那把吉他不准碰放开、我说放开——” 佟夏森亚蓓突然拔腿冲向他。 当他双脚绊了一下,她张开双臂,拦住他向前扑倒的身势。 再下一瞬间,他已经安全的扑进她怀里,但他的重量让两个人一起跪了下去。 亚蓓从不知道她有当保母的天分,但她怀疑遇上这个男人后,她的母性就完全被激发出来了。 前一刻,阿飞还愣在那里。下一刻,一桩陈旧的记忆闪入他脑中,令他大喊出声。“天啊,你是吉米?!”他最崇拜的摇宾乐手。 佟夏森倏地瞪大双眼。 一股蛮力不知从何处来,他推开亚蓓,头也不回地跑出仓库。 亚蓓困惑地回过头问:“谁是吉米?” 不安全 这里不安全! 佟夏森惊惶地躲进屋里。每道锁都锁上了,但是一股无助感却从四面八方袭来。恐惧像一只躲在黑暗的巨兽,正在一口一口的吞噬他。 起先是他的脚无法动弹的脚,接着是手止不住颤抖的手,再来是他的身体,然后他的头一口被吞掉—— 啊!啊!啊—— 他声嘶力竭地叫喊着。 一声比一声凄厉。 他迷失在非常人所能想象的恐惧中。 第一个撞开门的是老张。 他正要来跟佟夏森说一声掰,他台北还有事情要回去处理。 结果就遇上这场面。 门被撞开后第一个冲进屋子里的是亚蓓。 她在角落里找到缩成一团的佟夏森。 一只负伤的兽。 想也没想,她立刻张开双手环抱住他。“没事,别怕,你很安全,没有人会伤害你,不要害怕。” 他并没有安静下来,反而挣扎着。 老张和阿飞冲上前来要架住他。 “不要过来。”亚蓓阻止他们。“别靠近。” 老张说:“小心一点,别让他弄伤妳。”这样的佟夏森是他不曾见过的。他好象疯了。 佟夏森在挣扎,却没有伤害到她。他只是徒劳无功地挣扎,像落进陷阱里的野生动物哀哀可怜的想要逃出生天。 亚蓓紧紧的把他抱在怀中,低声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你在你自己家里呀,怕什么呢?床底下的怪物吗?不怕不怕,我看过了,那里什么都没有,不信你自己看看只要看一眼就好,没有怪物的,是不是?!” 她觉得,在她怀里的他不是个成熟的男人,而是个吓坏了的大男孩。 亚蓓持续不间断的安抚着他,渐渐的,挣扎的次数少了。她可以感觉到他渐渐平静下来。 当他睁开眼睛看着她时,她知道他已经恢复了清明的意识。 “你还好吗?” 不知何时,已不是亚蓓抱着他,而是他紧紧抱着亚蓓,像溺水的人抱住啊木。 还是陌生人的他们,此时此刻,却彷佛能够看进对方的心灵深处。 这是佟夏森第一次这么近看她的眼睛。 亚蓓却已经不意外在他眼底找到悲伤与忧郁。但是再仔细一看,似乎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妳在找寻。”他说。 当听见他那么说时,亚蓓突然明白了。 原来——“你也是。” 她试图寻找一份完整的生命经验。 然而在此世间,谁不是如此? 差别只在于她知道她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而他不知道他知道他也可以找到他所要寻找的东西。她已经出发,他却还停留在原地。 这深刻的、令人震撼的眼眸交会。 他们体认到,本质上他们有着相似的灵魂。他似乎可以感觉到她能够看穿他的恐惧。 “你不要怕,床底下没有怪物。你鼓起勇气自己看一眼,你就会相信。” “我相信。”他忧伤地说。因为怪物在他的心底。 第八章 茧之心 “蓓。”伊莉莎从助理人员手中接过电话。 听着朋友熟悉的声音,亚蓓笑道:“我猜妳还在医院,我猜对了。”台湾的时区与温哥华相差十六小时。“妳在忙吗?有没有时间陪我聊一下?” “忙是一定的,医院转来了几个新的病人,每个人都有令人头痛的问题。”顿了顿,伊莉莎说:“其中一个尤其令人苦恼,妳猜是谁?” 伊莉莎的病人亚蓓怎么可能会认识。她猜不出来。“我不知道。问题很严重吗?” “他一直跟我诉苦,我除了安慰他几句以外,也没办法做什么。而且我的话他根本一句也听不进去,我不知道他来找我有什么用?” 伊莉莎的口吻让亚蓓察觉出有些不寻常。“究竟是谁呀?” “还有谁?”她说:“席斯先生跟妳问好。” 亚蓓还来不及阻止,那头电话已经易手。“亚蓓。” 亚蓓初初听到他的声音时除了讶异以外,竟然觉得有些陌生。 “我好想妳,妳现在在哪里?” “啊,我在台湾。”她打这通电话是想问伊莉莎一些事,她没有料到席斯会在伊莉莎那里。 突然有些愧疚起来。这几月来,她打电话回家过,也打给伊莉莎报告进度,每通该打的电话她都有打,但她竟然忘了打给席斯问一声好。 她是不是太漫不经心了?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席斯不满地问。 她不小心忘了。但这样说好象太伤人心。“我太忙,旅行很累。”可能这也有点关联。 “算了,既然累就回来吧,亚蓓。”席斯蹙着眉说:“任性这么久也该够了吧,不要告诉我妳打算一辈子就这么无头苍蝇的找下去?妳究竟在找什么?过去的都过去了,为什么妳不肯正视我们的未来?” 任性?亚蓓沉默了很久才回话。“我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一直找下去。但是现在我还不能回去,等我觉得够了——” “那是多久?”席斯追问:“一年?两年?” 亚蓓再度沉默了一段时间。“海鸟观察季开始我就会回去工作。” “工作?”席斯不高兴地道。“妳把工作看的比我还重要!”亚蓓会为了工作回纽芬兰,却不考虑为了他而回家。席斯脸色铁青。 伊莉莎在一旁忧虑地看着他。 即使隔着话筒,亚蓓还是感受到席斯的不满。“这些事情等我回去再谈。”她说:“电话费很贵,你让我跟伊莉莎说话——” 结果他挂了电话。 “席斯!”伊莉莎满不高兴的瞪着他。他怎么可以这样挂断亚蓓的电话! 他气冲冲地!“她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而他却还为了打听她的现况到伊莉莎的医院来,只为了想了解她现在究竟在做什么?以及人在哪里? 伊莉莎一双碧眸静静地注视着席斯。“那么你还不够了解她。也许不在乎他人感受的是你,席斯.惠特曼。” “我不是来这里让妳分析我的心理。”席斯恼怒地将双手插进口袋里。一头金发整理的一丝不苟。 “不用分析。”伊莉莎冷眼看着他说:“你的心理状态都写在你的表情上。” 桌上电话在这个时候再度响起。伊莉莎看了他一眼,说:“出去,不准再挂我的电话。” 席斯看着那支响个不停的电话,然后在伊莉莎的瞪视下不情不愿的走出去。 将办公室门锁上,她接起电话。“蓓,妳对他太残忍了。他只是因为爱妳。” 亚蓓沉默了很久。“伊莉莎,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觉得我很难跟他沟通。”现在说这些话是有些任性。也许席斯说的没错,威尔和茉莉以及身边朋友的纵容养成她自主独立的个性。很多事情只要她认为是对的,很少有人能够撼动她的决心。 “就某一方面来说,妳跟席斯的性格简直是南辕北辙。”伊莉莎说:“妳就像是海鸟,享受自在自由的生活,他却像是森林里的老虎,要求每件事情都顺他的意。然而,就固执的程度来看,妳跟他可是不分轩轾。” “很一针见血的分析。”亚蓓想起这几年来她与席斯两个人之间的冲突。他总希望她可以配合他,但是她却常常没有那么顺地的意。 这两年她到纽芬兰工作时,长距离的分隔在不知不觉里让他们变得更加疏远,而等到她发现的时候,她所认识的那个席斯似乎已经变了个人,她突然觉得她对他还不够了解,还有很多要认识,但是对于男女关系,她处理的方式实在是不够好。她是有一点过于边不经心了,她想。 席斯恨她的漫不经心。 而她则为无法与他沟通感到沮丧。 她试着将她的感觉传递给他知道,但他们频率总是连不在一起。 无力感。她有着很深的无力感。 “他已经做了那么多,我却觉得还不够。”试着厘清自己的感觉后,亚蓓得到一个结论。“如果不是我太贪心,就是我们并不适合。” 伊莉莎低呼一声。“蓓!” 甩甩头,亚蓓说:“好了,我们先不讨论这个问题。我有件事想要请教妳。” 清官难断家务事。伊莉莎做和事佬也只能做到这里。“什么事?” “是关于社交恐惧症,我想知道详细一点的资料,尤其是在治疗方面的。” 伊莉莎有点讶异。“怎么突然问这个?” 亚蓓下意识地选择较轻描淡写的字词。“最近认识一个这样的人。” “妳应该知道,造成心理障碍的原因很多,小时候的创伤、成长过程的挫折等等,任何原因都有可能——这人是男是女?” 好奇的伊莉莎。亚蓓笑。“男的。” “妳把他的情况说给我听,详细一点。” 亚蓓别无他法,只好把她所知关于佟夏森的事简单扼要的叙述一番。 阿飞搜集了许多乐团的剪报,从阿飞口中,她得知了一些佟夏森的事。 原来他曾是一个明星乐团的吉他手兼主唱,五年前,这个团体当红的时候突然面临解散。根据报纸上的说法,是因为一个团员酒后驾车酿成意外,一死三伤。四个人的血液里都检测出酒精和毒品反应。一桩风暴的丑闻于是爆发开来,就此迅速席卷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事件喧腾了很久,车祸后幸存的三人从勒戒所出来后,其中鼓手因为过度沮丧自杀身亡,键盘手勒戒后再度染上毒瘾,下场凄惨,吉他手则在新闻事件落幕后,销声匿迹。 旧报纸上这么写着:他们从地底下被拱上星辰,却摔得比谁都要痛。 亚蓓知道消失的这个人并没有比其它人好过。他把自己关进了监狱里,就像老张说的,自我判决终生监禁。 昨天在看那些报导的时候,她彷佛看见那四个大男孩刚出道时青涩的模样,也看见他们有多努力想要在逆流里站稳脚步,接着他们成功了,事情却开始不向完美的结局靠拢。像是命运之神的恶作剧。 第一次看见佟夏森的时候,她就知道他的眼睛里藏有故事。却从没有想过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她一向喜欢听故事,在读完他的故事后,她品尝到一种绝望的、类似心碎的滋味。她知道那都来自于他——那是他的心碎、他的绝望。或许还有些别的,但她还没找出来。 她把佟夏森的症状叙述给伊莉莎听,之后她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 伊莉莎一向有着过人的同情心。这也是她选择当心理医生的原因。“听起来是个很严重的个案。药物可以提供一些帮助,但前提是他必须有要意愿克服他的恐慌。最好能说服他跟心理医生谈一谈。”后天的心理障碍跟精神疾病不一样,除非病人愿意配合,否则医生通常爱莫能助。 亚蓓这时又想起佟夏森的眼睛。她不认为他有意愿想要克服。她甚至觉得他是借着这种折磨在惩罚自己。 “如果他不愿意找医生,那么他身边的人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助他?” 伊莉莎突然瞇起眼睛。“蓓,妳认识这个人多久了?” 亚蓓数了数手指头。“三天。” 伊莉莎低喊了声。“而妳就是那个打算在他身边帮助他的人?”她没有会错意吧?“那妳的旅程怎么办?” 亚蓓突然一愣。“或许不是那么急——”反正车子还没修好,闲着也是闲着。 “这个世界上有上妳寻找回家的路更重要的事?”可怜的席斯,一定是因为他不够可爱。他真的要好好检讨喽。 亚蓓立刻猜到伊莉莎想歪了。“伊莉莎妳不了解,如果妳也看到他那一双眼睛——” “很迷人很可爱?” “不。”她说:“很忧伤。”好象宇宙里的黑洞,将所有黑暗物质往里头吸。 亚蓓在想可能她的灵魂里也有一些黑暗的层面,而佟夏森将那些深层的东西召唤出来。 伊莉莎的记忆突然接轨到很久很久以前。“小时候妳总是把受伤的动物带回家照顾,”小鸟、小狈、小羊、小松鼠“人跟动物毕竟还是有些不一样。” “对人,我了解的没有妳多。伊莉莎,妳可不可以帮帮他?!” “怎么帮?”丢下温哥华这里的病人也跑到台湾去? “我想把妳的e-maddress给他。请妳当他的线上医生。”如果佟夏森固执到不愿意到医院去找医生的话,那么就给他一位线上医生吧。 伊莉莎翻了翻白眼。“这样我会没时间交男朋友。” 亚蓓开玩笑说:“妳把他医好,说不定他就是妳的。” 再度翻了个白眼。“拜托,我没有跟病人拍拖的习惯。” “其实他的眼睛真的很迷人。”色诱有没有用? 厚,承认了吧。“妳把我的e-mail他吧,我会按时收信。但是他真的会愿意写信给我吗?” “我不知道。”亚蓓说:“我会想办法说服他。” “妳会在那里待多久?” “起码再三天——我车拋锚在这里,大概还要等三天才会修好。” “对席斯好一点。” “我会跟他谈。”也是,回去后就该好好谈一谈。 结束电话后,亚蓓出门到兽医院去看猫。 照过x光后,小雪球的后腿还好只是出血性骨折。复原良好的话,以后还是可以奔跑爬树。但是牠复原的很慢,亚蓓只好再把猫留在兽医院观察一天。 接着她前往佟夏森的住处。 阿飞守在他大门外,看见亚蓓时,他哭丧着脸道!“他都不开门。”亏他等了一个上午没去加油站打工,就只为了想看他的偶像一眼,幸运的话说不定他还会教他几手。瞧,他都把他自己买的那把二手大吉他带来了呢。 亚蓓站立在阳光下,双手放在后腰,瞇起眼看着那扇紧闭的门。佟夏森修门的技术真好,老张昨天才刚刚把门撞开,现下那扇门却又不动如山地立在那边了。 “你有敲门,他都没反应?” 阿飞点头。“像入定一样。” 沉思“去找把斧头来。”亚蓓慢条斯理地说。 “斧头?”阿飞很困惑。“做什么?”劈柴?,又不是活在古代。 “把门劈开。”他们没有老张撞门的身手,只好求助工具。“没有斧头的话,电锯也可以。” “战栗空间?”阿飞吐吐舌头。电影真的会教坏小孩。“我去拿家伙来。” “好,快去快回。” 十五分钟后,阿飞不知从何处借来了一把大斧头,亚蓓捉着斧柄惦着重量。“很重。” “好了,现在怎么办?” 亚蓓将斧头交给阿飞,露出笑容道:“你来。” 阿飞有些迟疑。“真要这么做?”万一他报警的话该怎么办。“教唆犯罪也是罪喔。” “放心吧,我们绝对是共犯。”亚蓓很用力的点头。她站在门外大喊道:“佟夏森,退后一点,我们要劈门了。” 于是阿飞就在亚蓓一声令下,拿着大斧头将门锁连同门炼砍栏。架势漂亮。 佟夏森一张阴沉的脸从门板后冒了出来。“你们我会报警。” 亚蓓看着他好一会儿。咧齿笑道:“欢迎欢迎,你屋里有电话吧,请自便。” 佟夏森气得牙齿发抖。他二话不说,从屋里拿出一个工具箱,蹲来将被砍坏的锁拆下来,换上新的。 他换锁的时候,亚蓓和阿飞就坐在外头的草地上架起阳伞喝泡沫红茶。 阿飞看他满他大汗,谄媚地提议道:“夏森大哥,要不要喝杯冰茶?”他买了很多喔。 佟夏森恶狠狠瞪他一眼。大约过了半小时后,他将大门修好。瞪了外头那两人后,用力把门甩上。落锁。 亚蓓放下红茶。看着白花花的阳光道:“阿飞,上工了。” 碰碰锵锵!大门再度惨遭破坏。 佟夏森提着工具箱出来。还好他的锁头备份很多,不怕不怕。 当他重新换好门锁后,他探出头找到罪魁祸首。“滚、给我滚不然、不然我——” “欢迎报警。”亚蓓挥挥手,目送他进门去。然后转头说:“阿飞,麻烦你。” 阿飞拎起斧头往大门走去。 情况就这样僵持了好几个小时。 两方人马已经培养出“默契”。 当门外的砍门声响起时,佟夏森就想:不怕,他还有锁。他会坚持到最后一刻。 而门外的呢,当大门又重新上锁后,他们心想:看你能坚持到几时? 在阿飞第n次砍怀佟夏森的门锁后,佟夏森气得拉开大门。“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亚蓓探头过来,往他空无一锁的工具箱里张望。“还有备份吗?锁?” 佟夏森咬了咬牙。“妳到底想要做什么?” 亚蓓不回答,只问:“你的锁都用完了没有?” 佟夏森气得不说话,他用行动来表示。他转身往屋内走去,搬出一整箱不锈钢锁头出来,眼底写着挑衅,然后看着她瞪大眼睛。 亚蓓真没想到他的存货会那么多。 没关系,她想。她就不相信他的锁会用不完。 她转身拿起那把斧头,脸上写着奋战到底的决心。 时间在破坏与重建的过程中失去了重要性。 总之是过了很久很久,这场战争的胜负是—— 太阳西沉,阿飞和亚蓓坐在地上吃便当,借来的那把斧头则砍铁砍的伤痕累累,变成废铁一把。 然而门这头也好不到哪里去。佟夏森孤军奋战的结果是累得躺在自家门后,手上捉着最后一只新锁。但钉子已经用完,他弹尽粮绝。 夜幕低垂,纺织娘在晚风里唧唧复唧唧。 亚蓓刚刚吃掉她饭盒里的荷包蛋。“佟夏森,你要不要吃便当?”她让阿飞多买了一个。 他不答话。躺在地上,装死。但咕咕叫的肚子出卖了他的节操。 阿飞见不得他的偶像血糖过低而死。“夏森大哥,快过来吃,是鸡腿饭喔,这家自助餐厅卤的鸡腿又大又多汁,吃了一口保证还想再吃一口” 原以为他还是会拒绝,但他大抵是饿晕了,竟然看见鸡腿满天飞。“把、把便当拿过来。”他要吃饭。 亚蓓抬起眼睛,然后很残忍的摇头。“不行,要吃就过来拿。” 那他不吃了。佟夏森努力漠视胃部的空虚,但失败了。他不情不愿地从地上爬起来,沉着脸,缓缓地一步一步走向她。 亚蓓放下筷子,屏息着,假装无动于衷地看他朝她这边走来——为了一个便当。 他们相距不过几公尺的距离,他却走得跌跌撞撞,脚步蹒跚。 但是只要跨出一步——他只要愿意跨出第一步就行了。 亚蓓拿着那个没动过的便当,在他终于走过来的时候高兴得想哭。 “不要再躲起来了。”她说:“请你不要再躲起来了。外面的世界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啊,夏森大哥!!”阿飞惊喊一声,看着他绊了一下,在即将达阵前摔倒。 佟夏森重重地、面朝下地趴下,嘴里尝到了泥土和青草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很安全。他不知道原来大地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他觉得他被保护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旷野突然不再那么威胁着他扭曲的空间感。 一双手轻触他的肩膀。“你要不要紧?” 他闷哼一声。“我要吃便当。” 第九章 小镇的一天 他不该还会有饥饿的感觉。 然而他也没有真正的死去,像阿力、杰杰他们 最初他只是觉得很厌烦,他厌烦了那些追着他跑的媒体。在闪个不停的镁光灯下追逐,他有一种被放在解剖台上的感觉,好象每个人都想剖开他的身体,挖出他的心脏,研究它跳动的方式。 一双又一双侵略性的眼睛捕捉着他,他觉得好沉重。负荷不了,他必须逃开从勒戒所出来后,dave找到他。他说:“社会总会原谅犯错的人,尤其是有才华的那一种人,其它人都得离开,但是吉米,你可以留下来” 留下来、留下来 他还有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就像dave说的,小小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只要他“浪子回头”。而时间会抚平记忆里丑陋的那一面,他可以再写歌、再创作他的音乐。 那天下午,他拿着dave交给他的公寓钥匙。“你先在这里住一阵子,”dave说:“等复出的时候到了,我会通知你。”于是他就背着电吉他搬进了公寓中。 他整整有一个礼拜无法合眼,然后又狠狠的睡了三天三夜。 睡到天昏地暗,午夜里,他醒过来,觉得四周安静的有些可怕。 他扭开收音机,一条熟悉的旋律自音箱流泄出来。那是去年乐团的冠军单曲,他第一次吸毒后写下来的歌。之后他的脑袋里再也没有音符在跳动。他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就是那个时候,他发现他失去了重新开始的勇气。 时间也许会抚平错误,却不会宽待一个失败的人。他会从星星上跌下来完全是他的错,即使所有人都原谅了他,他却无法原谅自己。 从背叛信仰的那一天起,他的世界彻底崩解,他失去了立足点。 从那个时候,他就开始了无休止的逃亡。 起先他只是不想说话,到最后他连语言都失去。 原本他只是想找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躲起来,但后来他发现他最想摆月兑的原来是自己,而那时他已经和自己一起被困住了。 他开始没有办法做他自己的主人。 情况变得很糟,超乎他的想象所能到达的地方。那里很暗,相当的黑,没有光—— “佟夏森,你起来了吗?”亚蓓提着早餐站在门口,象征性地敲了敲没有上锁的门。 他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抬起手遮住从门外穿透进来的光线。 亚蓓挪了挪那扇摇摇欲坠的门,很高兴地说:“你知不知道昨天晚上你睡了一夜,而且你的门没有销。”因为锁坏了。 佟夏森摇头。不、他不知道。“真的吗?” “真的。”亚蓓把这个视为“进步”。她在他躺着的地板附近盘腿坐下来。“你们没锁,有坏人进来伤害你吗?” 他没有回答。他的心思被早餐袋里传出的香味所吸引。“我不该还会有饥饿的感觉” “别傻了,会肚子饿很正常啊,你还活着不是吗?”饥饿是一种生命迹象。 “我还活着”但他不该还活着。 屋里很暗。空气也不太流通。亚蓓站起来拉开让室内缺乏光线的窗帘。 当她逐一拉开厚重的窗帘时,金灿的阳光便照了进来。 佟夏森试着遮住眼睛,但是啊,好刺眼的光。 我们常常听到别人对我们说:你应该做这个、你应该做那个。 但是你可能也有经验,当你明知道你应该做这个,你却做成那个,或者应该做那个,却什么也没有做。 造个例句—— 小美应该把压岁钱拿给妈妈保管,却在新年第一天就把它全都花掉。 再造个例句来看—— 亚蓓的车修好了,她早应该离开小镇继续她的追寻,她却还停留在小镇上,已经将近一个月。 近一个月来,她与佟夏森发展出一种怪异的默契。 从她把他的门锁弄坏以后,他虽然装了新锁,却不再像以前那样会一连装六个。也许是他已经意识到,再多的锁也无法给予他更多的安全感,现在他只有一个锁,而且当她去找他时,他会开门。 他有些变了。亚蓓感觉的出来。 好象有些什么被释放出来了。那对他有好处。 太过压抑只会造成伤害,相反的,眼泪具有洗涤与治愈的能力。 他话依然很少,而且几乎还是足不出户。 阿飞常常去找他,他一次也没理过他。 苞其它人比起来,他似乎比较不怕她。或许是为了这个原因,她在小镇的时间泰半都给了佟夏森。 当他不说话时,她就说话给他听。 起先她不知道该讲什么,但后来她开始讲她在加拿大的生活。 而她发现他虽然什么话也没说,但他却很仔细的在听。 她讲她的成长背景,谈她喜爱的工作。 当谈海鸟与环境的关系时,他甚至问了一个问题:“妳说冰山的融化跟海鸟的数量减少有关系?为什么?” 只为了他一句话,她竟然感动的差点哭了。不知道当伊莉莎看到她的病人有所进步时是不是也是这么感动? 而与人分享她最爱的海鸟让她感觉很好。 她告诉他:做为一个受聘于纽芬兰政府的海鸟观察员,她每年的例行公事就是观察海鸟的繁殖和栖息数量。 近年来因为温室效应所带来的生态改变。北冰洋的冰山融化的速度一年比一年快,岛屿附近的鱼获量却逐年减少,由于可以捕食的鱼类数量锐减,连栖息在avn区的海鸟生态也开始受到影响,出现连锁效应。 今年年初她刚刚完成一份研究报告,数据上显示经常栖息在纽芬兰沿海的一种大型海燕——stom-petrels——在数量上比往年锐减许多,但是同一个栖息地却出现了一、两类过去不曾被发现在纽芬兰过冬的候鸟,这表示极地的气候和环境正在改变,海鸟的数量和分布状态首先对环境做出了反应。 这个结果令她感到忧心。 而他说:“妳脚下这块土地也是个岛屿,有一天海水会把这里淹没,那个时候海鸟会比人类适合生存。妳放心,我们会被淹死,牠们会飞。” 亚蓓当时愣了一下,而后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地大叫:“原来你有幽默感耶。”彷佛这是很不得了的一件事。 她惊奇的模样让他在困窘上又退缩了回去。亚蓓立刻收敛起她的玩心。 她又告诉他: “我喜欢岛上带着海水咸味的空气,喜欢夏天时,乘着船在海面上看冰山融出大量浮冰时那种冰凉氤氲的美。 “我甚至喜欢雪夜时,老屋子的屋顶因为负荷不了厚雪而发出的唧唧声。那令我神经紧张,但暖炉里的炭火又让我觉得自己走进了时光隧道。 “二十岁以前,我一直持在西岸,成年后,一个短暂的旅行让我到了纽芬籣岛,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对这座岛着迷。我想我体内可能有海洋的基因我跟岛屿很有缘。” 香港是岛,台湾也是岛。这些岛屿在她的生命里扮演了特殊的角色。 “有机会你一定要到纽芬兰看看,那里有一种原始又荒凉的美。” 当她这么说的时候,她发现他的眼神闪动了一下,但很快又消失。 她试着问:“你想你有可能会去吗?” 他想也不想就摇了头。“不,没有可能。” 亚蓓六岁以前也不知道她会大老远孤身一人跑到台湾来。世上有很多难以预期的事。她对他耸肩一笑。 偶尔她会冒出几个突兀的问题。诸如: “你有没有看过幽浮?” “你知道丑小鸭为什么会变成天鹅?” “你还记不记得你六岁时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你觉得义式的espresso喝起来像不像在喝中药?” “你有没有追过雨后的彩虹,只因为怕它消失?” 当然这些问题,佟夏森一个也没答。但是当她问他的时候,他很久没有运转的脑袋就禁止不住的开始转动起来了。 没有,他没有看过幽浮,但是他知道外星人很想把他捉去当实验品。 丑小鸭为什么会变成天鹅?这还用问?当然是因为牠本来就不是鸭子。 六岁时的他最希望妈妈可以回家,尽避她始终没有回来,但他还是一直在等待。虽然他不会承认。 espresso喝起来不像中药,像感冒药。 他没有追过彩虹,但他曾经向着阳光把水柱喷在玻璃上,他制造彩虹,所以不担心它们会消失。 当她不说话的时候,她就观察他脸上的表情。 她注意到他的嘴型很好看,而它们正微微扬起。 大发现!“你在偷笑什么?告诉我。” 有些问题总是能找到答案的,但有些问题则不。他敛去笑意,变脸跟翻书一样快。 亚蓓很快就学会了当下回再在他脸上看到类似微笑的表情时,一定不可以问他为什么笑。 偷偷看着就好了,那么他渐渐的就会习惯他原来不只是活着,而且还会笑的事实。 小雪球从兽医院里带出来后,因为旅馆里不方便养猫,起先她把猫寄放在阿飞那里,但阿飞对猫毛严重过敏,亚蓓只好悄悄把猫咪“遗忘”在佟夏森居处。 后来发现他不但没有反对,而且还主动倒牛女乃给猫咪喝。小雪球就正式住进了佟夏森家。 这只雪白的猫,他叫牠“小白”,她立刻更正:“牠叫小雪球。” 然后她就说起了小雪球的故事。同时也是她自己的故事。 那是关于一个女孩要寻找童年记忆的故事。 清晨,亚蓓穿戴整齐准备出门。 “寒舍”院子兼停车坪里,一个果着上身的男人正对着一株树兰吞云吐雾。他是三个礼拜前住进民宿的房客,是继她之后的第二个客人。不过他并没有每天住在这里,他常常南北跑来跑去,真正住在这里的时间只有几天。 他话不多,但很常笑。 “j先生。”她喊:“小心别把树兰给熏死了。” 男人转过身来,对亚蓓笑了一笑。“早,叫我j就行了,听人喊我『先生』让我怪不习惯的。” “你的工作顺利吗?” “很顺利。”,瞇起眼微微笑。“妳呢?妳的返乡计画顺利吗?” 亚蓓昨天才刚刚跟香港那边联络过。“不很顺利,还没有新的消息。” “喔。”,像是懂得了什么地点点头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问题要处理。” “是的。”亚蓓同意地说:“不过有些人比较幸运,有能力处理自己的问题,有些人则失去了这样的能力。” j挑起眉。“又要去探望妳那位问题很多的朋友?” 亚蓓修正道:“其实他只有一个问题要处理,那远比我们的问题单纯许多。” 佟夏森眼前唯一需要面对的问题是跌倒了以后该如何重新站起来? “你有没有跟我的朋友伊莉莎联络过?”亚蓓问着一个她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他看着她。 没有。事实上,她给他的那张抄有电子邮件地址的小卡片早不知道流落到何方去了。屋里这么乱,大概也找不到。 “为什么不试着写信给她?她有专业能力可以帮你。” 他变了脸色。“走开。”只要一提到任何“帮助他”的话题,他就是这种反应。 亚蓓觉得很无奈。但是她今天另有计画。 她看向他那套设备完善的计算机。“既然你不写e-mail,那么大概也不需要上网了。” 她想做什么?佟夏森瞪着她看,直到意识到她的意图后,他已经来不及阻止她拆下他的网络线。他还没机会换购无线上网的计算机,拆掉网络线就等于拿掉他的氧气管。没有网络,他什么也不能做! 亚蓓将拆下的网络线用剪刀铰成两截。“我拆了你的网络线,你很生气吧?” 他眼底的烟硝味替他回答了。 “你可以过来揍我。” “我、不打女人。”虽然他很想掐住她的脖子,但那样她会受伤。 “很好。”亚蓓承认她松了一口气。“那么你现在就要学着拿起电话叫外卖,不然你就必须自己走到外面去,买东西、吃饭,最好还可以理头发,嗯,胡子也要刮一刮。” 佟夏森为她所说的那些事情感到愤怒。“我不行,我做不到。” “为什么做不到?每个小学生都有办法做到,为什么你不行?” 他满脸胀红。“我、我” 亚蓓点点头,很有同理心地说:“我知道,因为你不敢跟陌生人说话,你觉得你没有办法走到收款机前去付帐,因为你怕有人会跟你要签名。但是,你可能多虑了,你以为你头上长了角,每个人都会盯着你看吗?还是你怕你一走出去就会迷路回不了家?那就在脖子上挂着地址牌怎么样,栏一部出租车、付钱,司机就会送你回家——” “住口,妳一点都不了解!”他大吼。 “是,我不了解,但是我知道你有你无法克服的恐惧。”她发出战帖,希望他可以接受挑战,勇敢的。 佟夏森脸上血色倏地消失殆尽。“对,我无法克服它。”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但受伤的兽,攻击力最强。“但那关妳什么事?我是精神病患关妳他妈的什么事?” 亚蓓受到伤害了。“对,不关我的事,但是我没有办法不管你呀,我怎么知道我这么多管闲事,要我置之不理,我就是做不到。”她露出哀伤的眼神说:“我怎么有办法像铁达尼号里的萝丝一样,把杰克推到冰冷的海水里。”做出这样的比喻,亚蓓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她还没笑出来,笑声就传遍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他笑了。 不过他有多少年没这样笑过呢? 会哭会笑跟会吃饭能睡觉是同等重要的事对不对? 亚蓓加入他的笑声中。“嗨,朋友,你愿意陪我到外头走走吗?我保证我会替你打怪兽。我到这里都快一个月了,还没真正的『观光』过呢。” 迟疑地,他问:“如果我说亚蓓,快来救我?” 亚蓓发誓。“我绝对会替你屠龙。” 还是有些犹豫。“我可能会昏倒”很不好意思的说了出来。 考虑到体型的悬殊。“如果接不住你,我会当你的垫背。” “听起来好象还不错。” 亚蓓伸出她的手。“来吧,好吗?” 他很缓慢很缓慢的试着伸出手,同时纳闷起他居然会如此信任一个才刚刚认识不久的人。 “如果有人跟我要签名” “你就跟他说现在没空。” 是了,他信任她。除了老张以外,她是现在的他唯一信任的人。 他们开始了他们的小镇一日游。 可能对很多人而言,一小步就只是一小步,但对登陆月球的阿姆斯特朗来说:他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科技很大很大的一大步。 你要怎么拿一个腿长三0公分的赛跑选手跟身高不到一百公分的小童比速度? 出发点不同,龟兔赛跑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竞赛。当然兔子会输那要怪牠自己。 亚蓓带着佟夏森从最近的地方开始拜访起。 他们去了巷子口的早餐店。 “你要吃什么?”她让他决定。 “妳决定就好。”他说。 但,她很坚持。“不,由你来决定,你点餐,你付钱。” 佟夏森很无助地站在摊子前,无助到老板娘亲自来招呼他。“小扮,想吃什么?” 他开始紧张起来,以口形说:亚蓓救我。 亚蓓决定她不能辜负他的信任。“我要一碗皮蛋豆腐粥。夏森,你呢?”再度把球传给他。 佟夏森锁着眉。“那就跟她一样。”呼,得救了。一到外头来,他又开始结巴。 老板娘笑了笑。“到里面坐,马上来。” 坐在早餐店里吃早餐是很久不曾有过的经验。那短短的十几分钟里,佟夏森不断地发出求救讯号。 “亚蓓,后面那个女人为什么一直看我?” 亚蓓只抬起一只眼睛。“她看你帅。” “左边那个男人也在看我。” “喔,他大概想跟你借根烟。” “我没有烟。”紧张兮兮的。 “那就不用管他啦。”说的理所当然。 战战兢兢的吃完早餐,该付钱了。他拿出一张百元钞票给她。“亚蓓” 她好象不懂他的意思。“去付钱啊。总共九十块。” 佟夏森硬着头皮去结帐。然后拉着亚蓓飞快地逃离现场,找零也不拿了。 接下来她把他带去理发厅。 当设计师把他按到椅子上坐着时,她问:“先生,你要洗头还是剪发?” “我、我不知道。”他滑下椅子想夺门而出。但亚蓓伸手按住他,把他推回椅子上,对设计师说:“他要剪发,胡子也要刮一刮。” 设计师小姐又问:“先生你想剪什么发型?” “我不知道”他转头看亚蓓。 设计师建议说:“剪个贝克汉头怎么样?现在很流行,帅哥才适合这种发型。”说着,向佟夏森眨了眨眼。 他觉得头皮发麻。而亚蓓又在一旁翻起杂志没看到他在求救。他只好说:“不、不用了,把我头发修短一些,然后借把刮胡力给我。” 躲在杂志下的亚蓓扬起了漂亮的唇角。 洗完发、修过面后,亚蓓很惊讶的看奢佟夏森。 她看得他很不安。“怎、怎么了?” 亚蓓看了他很久,才说:“你长得很漂亮。”她微笑着。“如果待会儿你发现很多只眼睛回过头看你,那是因为你长得很好看,不是因为你头上有长角。” 说着,她拉着他往街上走。果然许多只擦身而过的眼睛都频频回头。 “真荣幸,跟帅哥一起逛街。”亚蓓半开玩笑地说。 “别、别开玩笑了。”他只想躲进地洞里。 但附近没有地洞,他被亚蓓拉进一条传统市场街。 早上菜市上人多拥挤。 当亚蓓在各个摊子前闲逛的时候,佟夏森要很努力才能跟在她身边。 有时候他走快了,回头看时,亚蓓却远远落在后方。有时她走快了,混入人群里,这时他就会紧张起来,生怕下一瞬间就被拋弃在拥挤市场里。 在这种人潮汹涌的地方,他极容易失去方向感。 或者他已经失去了,他只能紧紧跟住亚蓓。 一波波的人潮涌来,他失去了她的踪影。想到她可能落在后面,他转身寻找,却找不到她。别紧张,他告诉自己,她可能走到前面去了,他立即又钻进前方的人群里。当他看见那个纤细的影子,他上前拍了下她的背。“妳不要走那么快——” 影子转过头来,却不是亚蓓。 陌生女人困惑的看着他,四周的人潮推挤着他,他突然头晕目眩起来,站不稳脚步。 亚蓓、亚蓓快来救我。 他的惊慌失措具体表现在急促的呼吸中。 在他以为他又要不能呼吸的时候,一股若有似无的茉莉香出现在他身边。 “原来你在这里。”是亚蓓。 倏地睁开眼睛,他努力驱离前一刻还影响着他的恐慌,他的手劲握的她手痛。“我们可不可以离开这里了。”这里人太多了 亚蓓拨开他前额上汗湿的发。“好吧,我们离开这里。” 接着她把他带到医院去。 在医院门口,佟夏森死命拖着她不愿意进去。“我不看医生。” 亚蓓露出一朵微笑。“好,我们不看医生。”她把他带进妇产科附设的育婴室。 新生儿被妥善的安置在保温箱中,每个女圭女圭的脸蛋都红通通的。 棒着一面玻璃,亚蓓看着那些蠕动的小小身体说:“你知道吗?每一分钟都有人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这些小生命从完全没有行为能力,到经过一连串长久的学习才渐渐获得进入社会的能力。” 不等佟夏森抗议,她接着将他带到医院附设的复健中心。复健室里有中风后正在进行物理治疗的患者,也有车祸后下半身瘫痪的病人在学习怎么重新照顾自己的生活需求。 “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可能有些还活过了半个世纪,但是生命中的一场意外让他们必须再重头开始学习起,不仅包括拿筷子、刷牙、穿衣服、上厕所,还包括说话和走路的能力。这些看起来很简单的事情他们以前都学过,但是现在他们必须再学一次。”她抬起头看着身边的他,很轻很轻的问:“如果他们都做得到,为什么你会认为你不行?” 佟夏森哑口无言。 他沉默的任由亚蓓将他带走。 离开医院后,他们又去了各个不同的地方。 鲍园、书店、小学、邮局、面包店 这一天对佟夏森而言是极其漫长的一天。 夜里,他们回到他住处的时候,两个人肩并着肩站在门外,仰头看着矗立在眼前的这幢房子。月光照得它白森森。这是佟夏森的堡垒,而亚蓓在等佟夏森再度躲进他安全的避难所去。 然而他跟她一起站在月光下,目光比海洋深远。 晚风吹起了亚蓓的发,她轻声说:“最后一站。” 今天的旅程到此结束。 “我回去以前,你可不可以弹一首歌给我听?用你的电吉他。” 他眼底那片海掀起了浪涛。他想说!他不会。但亚蓓期望的目光让他开不了口。“我我很久没碰音乐,都忘记了” “全都忘了?”不可能。 他很快地点了个头。“都忘了。”但她已经将他拉到屋后的仓库。 她打开仓库铁门,找到那把电吉他。 “亚蓓不要!” “一首歌。”她拉着他的手去碰那把吉他。 但他飞快地甩开她的手。 亚蓓只好在箱子上坐下来,将插头接上。“好吧,我来试试看。”她的手指在六根弦上来回撩拨着。“育怎么调?这是do还是re?我看看能不能弹个和弦出来——” “那样不对。”声音几不可闻的。 “什么?”亚蓓提高声调。“什么不对?” 声音挤出牙缝。“妳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接过她手上那把电吉他,在她期待的目光下,很无奈地说:“我真的都忘了,但我想我还记得一首”他调了调弦,一个轻柔的和弦后,全世界家喻户晓的旋律便充满在空气中。 “happybirthdaytoyou” 当他独特的嗓音伴随弦声出现,亚蓓整张脸孔因为欣喜而发亮。 起初他的脸上写着挣扎的痕迹,但轻柔的弦声安抚了他。 亚蓓一直不确定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也许今天不是她的生日,但却无庸置疑是属于他的日子。 他能不能重新再出发?这是个此时此刻还无解的问题。 洛夏森含着泪,在熟悉的音乐世界里找到那个迷失的自己。 第十章 转折 那天晚上,亚蓓作了一个梦。 梦境里有一扇朱红大门,一只白色的猫,及一双很温柔的手。 那双手的主人轻轻地喊着:“雪小雪球”是个女人的声音。 梦里的天气很怪。起初很冷,四周是一片白茫茫,一片一片的柔雪沾在鼻尖上。脸很热。接着雪不见了,气温变得很热,空气里有海水的味道,厚厚云层似在脚底下,远方的天边悬着一道彩虹。 不知道为什么,亚蓓有意识她正在作梦。 她试着拨开那包围着梦境的白雾,想再看清楚一些、听清楚一些。 啊,有两条很长很长的腿。那是谁的腿?步伐好大,而且走得好快,她跟在后面想要追上那两条腿,但是却很无助的发现距离愈来愈遥远。 她知道她最好快追上去,但是她追不上、追不上 啊,等等我,等等我 爸爸! 亚蓓倏地睁开双眼,猛然惊醒过来,房里的电话铃声正响个不停。 是小刘。 “有消息了。”他说。 亚蓓整个人惊跳起来。“快告诉我!!” 小刘被亚蓓的急切吓了一跳。“妳别急,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有人打电话到报社,是一对夫妻,见报以后觉得妳的条件很像他们家失踪的女儿,希望能跟妳见一面。” 亚蓓混乱的脑袋努力消化着这个讯息。“是上回那个婆婆说的那对夫妻吗?” “好象不是。是另外一对。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小妳五岁,他们在过境香港的时候无意中从机上报纸看见妳的寻人启事,二十几年前,他们一个女儿也在香港街上走失。” “我要怎么跟他们联络?” “现在他们大概已经回到台湾,他们住在高雄,我给妳地址和联络电话,快拿笔抄一下。” 亚蓓慌张的翻出纸笔,手抖的厉害。“好了,请说。高雄市嗯,电话嗯嗯嗯,我重复一次,看有没有记错!” “完全正确,快跟他们联络看看。” “小刘,谢谢你。” “哪儿的话,别忘了要告诉我事情的发展。祝妳好运了。” 结束电话后,亚蓓呆坐在床铺上好一会儿。捏着手上的联络条,她看了下时间。早上六点半,不算太早吧?迟疑的,她拨了抄在纸上的电话号码,然后心脏跟着等待的铃声一起怦怦地跳。 电话大约响到第五声的时候被接起,是一个中气十足的男性声音。“喂,林公馆。” 亚蓓抖着声音道:“您、您好” 天啊,她好紧张。 佟夏森喂了亚蓓的猫以后,蹲在牠身边看牠优雅的舌忝着身上的长毛。 昨晚亚蓓离开以后,他又偷偷接起了网络线。 幸好他还有一条备用的,不然可惨了。 屋里的存粮快吃完了,好多东西都要补货。如果不上网络订购,他势必得走出门到最近的商店去买。 有那么一瞬间,他关掉了计算机,想走出门去。但才跨出一步,双脚便自有意志似的缩了回来。他皱着眉想,他的腿很胆小。 当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时,他吓了一跳,连忙把网络线拆下,藏进抽屉里。然后才走到门后从窥孔看出去。 “佟夏森开门。”她喊。 他退后一步开了门。“亚蓓——” 他愣住了。只因她像袋鼠一样跳上来,然后又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女性柔软的躯体和芳香将他唤起了。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如果饥饿感不能证明他还活着,那么性冲动可以进一步证明,他,的确还活着。 这突来的认知让佟夏森觉得既尴尬又不知所措。 喉咙干哑起来。“蓓” “天啊,夏森,我好紧张。” “我、我也是。”紧张?这不是他最无法控制的感觉吗?她什么时候被他传染了?心理问题也会传染给别人? 亚蓓双手紧紧环住佟夏森的脖子,她的心跳跟他的颈动脉一样鼓动的非常厉害。 “我可能找到我的家人了,天啊,我找到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天啊、天啊、天啊。 佟夏森还没反应过来,亚蓓又飞快地道:“小雪球再寄在你这里一阵子好不好?等我确定了哦,天啊,我是来跟你说我待会儿要开车到高雄去,我一直在找我过去的记忆,谁料想得到呢,我还有家人,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妹妹,事情好突然,我有点手足无措”她慰说愈语无伦次。 但佟夏森却渐渐明白她在说什么了。 她要走了。 她是来道别的。 深深吸了一大口气,亚蓓强自镇定地道:“我还会回来一趟,但不确定是什么时候,你会照顾自己吧?告诉我你会” 佟夏森从来没有一刻觉得自己这么无助过。在他人眼底,他是不是一个什么事都做不好,连照顾自己也不会的窝囊废? “夏森?” “会、我会”他眼神四处飘移起来。 亚蓓太过兴奋、太过紧张,以致于没有发现他眼神的焦距已经不在她身上。 听见他肯定的答复,她再次紧紧拥抱他。“要加油!不要被挫折击败。” “照顾小雪球,我会来接牠。”她迅速在他颊上印上一个告别的吻。“再见。” 她就这么地走了。 像断线的风筝一样突兀地掉进他的生命,然后又像燕子一样再度突兀地自他的生命里消失。 她带来了短暂的美好,却也让他了解他的生命里似乎留不住半点美好的东西。 “喵。”趴在窗台上的猫咪慵懒的闭起眼睛。 将佟夏森从低潮的情绪里拉出来。 他猛然一惊。 强迫自己不能再往黑暗的漩涡里跳。 他移动脚步来到透着阳光的窗前。 猫在这里,亚蓓会回来。 靶觉没有科学根据。 然而亚蓓总觉得她在自己的生命里所追寻着的,一直是一种“对”的感觉。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它,但是在见到高雄林姓一家人的时候,那种“对”的感觉并没有出现。 尽避如此,她还是试着在林姓夫妻和另一个女儿的身上找寻血缘上的相同点。 结果他们彼此都失望了。 林太太拿着女儿三岁大时的照片出来。亚蓓跟照片中穿著蛋糕裙的小女孩没有一点相像之处。 亚蓓的眼睛比较深,眼珠接近琥珀色,而不是棕色。她的嘴比较饱满,颧骨比较高,耳翼比较薄。 最显著的一点不同是,林家失散的女儿手腕内侧有一块小胎记,而她没有。 她不是他们在找的人,他们也不是她找寻的终点。 之前在路上的兴奋与紧张似乎显得有些可笑。 不过不要紧,她安慰自己,不要放弃,未来还有很多机会,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有结果。 与林家人互相打气告别后,亚蓓再度踏上寻找的旅程。 慢慢来,深呼吸,一次做一件事情,就可以把事情做“对”。 “我、我要买一箱猫食”呼,说出来了。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个衣着整洁,浑身没有邋遢相的男人。佟夏森结束他第一百零五次的镜前练习。 小雪球饿得没力气唯描叫。 再深吸一口气后,佟夏森总算带着猫走出大门。 一路上他都视而不见的与路人擦肩而过。 当他感觉到有视线集中在他身上时,他催眠自己,那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不是因为他头上长角。 然而催眠的效力十分薄弱,当他顶着满头大汗找到一家有卖猫食的宠物店时,他真松了一口气。目的地到了,现在他只要照本宣科的把练习的结果呈现出来就行了。 “我、我要买一箱猫食。”看,他做到了。接下来他只需要付钱、走人。 瘪台后的店员笑容可掬地道:“对不起,先生,店里猫食正好缺货,只剩下几包散装的,店长去捕货了,下午才回来,你要不要留个地址?我们有外送服务。” 缺货?佟夏森两眼圆睁。 他的剧本里没有这个情节啊! “先生?” 怎么办?心跳开始紊乱起来。 镇定镇定,镇定下来。“那、那好吧。”深呼吸。“给我那几包散装的,地址也留一下好了,我我要一箱。” “好的,稍等一下。” 趁着店员转身去拿猫食时,他用力挥去额上的冷汗。 不行。这样不行。他还是会怕。 他该怎么做才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处理这种再寻常不过的购物行为? 老张来探望佟夏森的时候,对他屋里的“整齐”感到十分讶异。 “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来整理过这房子吗?还有——“你怎么那么久没写求救信给我?”要不是他在台北忙不开身,老早冲下来看看他是不是已经把自己给活活饿死了。 然而他担心的惨剧并没有发生,佟夏森还好好活在这世界上。嗯,可能稍微瘦了一点,但皮肤也黑了一点,看起来有接触一点阳光。 发生了什么事? 佟夏森不认为他能说的很清楚。 “发生了很多事。”他说。“老张,我不大记得我以前是怎么生活的了,那个时候我以为活着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吗?” 他的眼底写满困惑。 “过去五年时间我是怎么用掉的?为什么我一点记忆也没有?”只记得很黑、很暗。而时间的指针似乎停顿了下来,直到最近这几个月才又开始走动,虽然走的还很缓慢,但他感觉到了。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学起,从没活得这么辛苦过” 一片静—— “老张,你怎么不说话?” 老张瞠目咋舌根本说不出话来。“森、森仔”在他没来探望的这段期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啊? 他、他居然承认他还活着,甚至在学习怎么活下去 不是“死”的,他说他要活下去。他是这个意思吗? 呜呜呜发生奇迹了? “老张?”佟夏森看这个相识多年的老友站在那里涕泪纵横。 他皱着眉把一食面纸递给他。“用完了要买来还我。” 呜呜呜一定是奇迹。 亚蓓明白期待奇迹出现是不切实际的。 但她仍然期待会有那么一天,奇迹降临,她找回她失去的岁月,结束这漫长的旅程,将内心深处那块没有人能够理解的空白给填补上。 时序由夏转秋。 今年春天的时候,她还在她的岛上,刚刚拒绝一个男人的戒指。那个时候她满怀希望,认为只要出发去寻找一定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于是她从北大西洋千里迢迢地到了香港,接着,又来到台湾,从北到南彻底地走了一遭,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原以为只要不放弃她就可以支持下去,然而她却高估了自己的毅力。 她觉得累。 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和力气想要走完这趟旅程,却开始害怕这漫漫长路她只走了其中很短很短的一段。前方还有多远?她不知道。 现在她站在台湾最南端的海岬上,再过去是海,海过去是无垠无尽的天。她要怎么做才有办法像海鸟一样到达无垠的天际? 海风、海燕唤回了那些在纽芬兰的日子。她不会飞,却还是非常快乐。 当她在寻找迷失的过去时,有没有在找寻的过程里迷失了现在的自己? 伊莉莎跟她说:累了就回来。 威尔和茉莉也告诉她:累了就回来。 被不够!她问自己。费尽心思,付出这么多,够不够! 其实够了。她已经尽了力。 没有找到任何结果是有些遗憾,但是找寻的过程却代替结果填补了心中那一小块微不足道却非常重要的空白。 这是在出发之前未曾料到的。 原来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幸运的是曾经开始,而不是不曾发生过。 她没有找到她的“家”,却已经走了一遍回家的路。 内心里因为迷路而哭泣的小女孩再也不会因为无助而哭泣。 是该结束这趟旅程的时候了。 这也是五年来第一次意识到季节的转变。 当秋天的色彩染上林称,树叶随风飘落的时候,佟夏森才惊觉原来日子已经过了那么久! 他看了屋里的小白猫一眼,纳闷地想要等到什么时候猫主人才会回来? 少年来到他屋子外面,怯生生地看着他。 他想他可能也在等着他来。“你叫阿飞是吧?” 阿飞惊讶地张大眼睛。“是啊,我叫阿飞。”这是吉米第一次跟他说话耶。他知道他有一点心理上的小问题,可世上哪个人心理是完全正常的呢?照他看来那种“正常”才是不正常呢。像吉米这样二个字,酷。 “你想玩摇宾?” “想得要命!” 佟夏森瞥了阿飞那把二手吉他一眼,从门阶上站起来。“跟我来。”往仓库走去。 阿飞乖的跟只猫没两样。他乖乖地跟在佟夏森身后。 然后他们合力拉开了仓库铁门。 佟夏森把用帆布盖着的箱子拉出来,一一打开。 从电吉他到效果器。全都拿出来,仔细地抚过一次。 往事如烟。 然后他盖上箱子,抬起头说:“这些全都给你。” “给、给我?”阿飞吓到了。他想都没想到吉米会把他的电吉他给他。“不要,我不要。”他摇头拒绝。 “这把吉他出厂年份是有点老了,可是音色绝佳,是我用过最好的一把——” “不是啦,我不是嫌吉他旧,我是——”吉米专用的吉他,他怎么敢“肖想”,虽然他真的很“哈”。 佟夏森松了一口气。“既然不是嫌旧,那就拿去吧。反正我再也不会用到它们了,送给你比放在这里积灰尘好。” “啥米!”阿飞大叫。“为什么你不会再用到,你真的打算放弃音乐了吗?”天打雷劈!“你不再写歌了吗?”他是他头号中心实歌迷啊。 对比于阿飞的大惊小敝,佟夏森显得冷静多了。“有时候,愈是心爱的东西,愈是必须放手。” 迟疑的,他拍拍少年的肩。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童话里的情节在现实里出现,记得,让你的生活变成童话,不要让童话变成现实。” 阿飞怔愣着看着他最最崇拜的偶像。什么意思啊?好好难懂喔。 第十一章 绝对意想不到 回来了。 亚蓓站在佟夏森的白屋前,心里有一种类似近乡情怯的情怀。 他还好吗?这几个月来他还会不会被那种莫名的恐慌所纠缠?他有没有试着离开他封闭的茧,去看看外头的世界美好的”面? 正打算敲那扇门的时候,她听见从屋后旧仓库传来的吉他弦声。 心一惊。他在那里? 亚蓓绕到屋后去,果然在仓库里找到弹吉他的人。 “阿飞?!” 弦声嘎然停止。阿飞往仓库外张望,漆黑的眼睛为之一亮。“亚蓓!” “什么意思?他走了?”亚蓓惊讶地瞪大眼。 “就是走了咩。”阿飞很无奈地耸着肩说。“前几天吉米把他房子钥匙交给我,叫我替他保管,然后就离开这里了。问他要去哪里?也不肯说。”他低下头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被塞的皱皱的便条。“喏,他说如果妳有回来,就把这个交给妳。” 亚蓓锁着眉将那张折成长条状的便条纸打开。 上面只写了几行简短的句子,阿飞好奇地凑过来看—— 我的心里还是有无法襬月兑的阴影 决定挟持妳的猫 “什么意思啊?都看不懂。”阿飞搔着后脑勺道。 而亚蓓懂。 佟夏森正在复原当中,为了某个理由,他离开了他安全的牢笼。 “他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阿飞摇着头。“妳想他还会回来吗?” 亚蓓也摇了头。“我不知道。”她掏出笔,在纸条的背面添上一句话。“如果他有回来,你把这个交给他。” 阿飞偷偷看了一眼。 亚蓓写:不要让我等太久。 然后留下她在纽芬兰岛上的地址。 嗄?还是不懂。这两人在做什么?打哑谜呀? 亚蓓笑了一笑。她拍拍阿飞的头说:“我要回加拿大了,有空来看我。” 阿飞迫在她身后。“妳还会再回来吗?” “可能会。”亚蓓说。很多事情现在是说不准的。未来的事,谁晓得呢?“对了,阿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说你想离开小镇到台北去,那时你说这里没有机会没有机会做什么啊?” “喔,那件事啊,现在我不那么想了。”如果他可以在这里遇到吉米,那么他也可以在这里玩他的音乐。 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是组一个团,也许哪天等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好了,那么他会试着到外面去寻找成功的机会。 吉米说,每个人都应该要有一个根,受伤的时候才可以回到那个地方慢慢痊愈,他不再那么讨厌这个小镇了,毕竟这是他成长的地方。他要从这里出发,去接近他的梦想。 看着亚蓓专注倾听的模样,让阿飞不好意思地搔着头道:“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跟吉米一样,我想唱歌给很多人听。” 亚蓓很温柔地笑了。“我期待听到你的歌。” 仰起头看着深秋洗蓝的天空。 一架飞机在高空中留下一串长长的白色烟雾。 当她还在南方决定要结束这趟旅程的时候,那时她心中有很多的感觉以及很多的言语想要倾诉。 那些私密、隐晦的情绪即使是最亲近的家人和朋友也很难理解。 那时她急奢想要返回小镇。 找到那个人。因为总觉得,如果是他的话,他可以懂。 她可以跟他分享。 她知道那是因为当人们是用时间长短与外在条件评判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时,她却遇上了另一种邂逅。 灵魂的相遇。 在第一次看见他的当下,他忧伤的灵魂与她产生了共呜。 他是她这趟旅程中最意外的收获。 第十二章 咫尺天涯 她不知道她对他有多重要。 许多惊惶的时刻,他战胜不了四面八方向他袭来的莫名恐慌,身体的感官格外敏锐时,他就会被迫地察觉到,他跟她是这么不一样的两个人。 她好象永远都知道该怎么做,像是从来没有被击败过,无论是偶尔出现在生命中的那些困惑或是横亘在道路上的坑坑洞洞。 她似乎能够分辨出对跟错,从而选择对的那个方向。 不像他总是被击败。先是被外在的力量击败,接着是被自己击败。 他们力量悬殊!他想她不会停住脚步,如果他不想办法追上前去,他会永远、彻底地追不上她。 已经很久了,不再有那种想要一件东西的强烈渴望。然而在她离开他的那一刻,他想要捉住她。 尽避知道她不会属于他,然而他仍卑微地渴望有一天可以跟她肩并肩站在一起,心中没有挥之不去的沉重苦涩。 那十分困难。 面对内心深处那块巨大的阴影令他感觉虚弱。 他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强壮。 “妳不需要我。”席斯说。初初认识亚蓓时,他被她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亚蓓有一种能力,她很体贴,常常使身边的人感到安慰及温暖。但是她的内心却不像她的人那样容易接近,他认识她三年了,却一直无法分享她真正的感觉。 如果她能够脆弱一些,不要那么坚强,他就不会有那么严重的无力感。他觉得他不被需要,甚至时常被遗忘。 他想了解她,想融入她的生命里,却又常常感到无能为力。 妳不需要我。这是很严重的控诉了,他等着她的辩白,然而她却只说: “对不起,席斯,我很难过让你这么痛苦。” 他不是要她道歉,他只是想要了解她,想将她纳入自己的生命中。但是她似乎永远也不明白。 “我想这枚戒指妳是不会收下来了?”他不抱希望地问。 “我真的很抱歉” “算了,别说了,就这样结束了吧。”他故作不在乎地道。“反正我也知道我们不适合。”追根究底,不就是这么一句话吗? 但他看起来好难过。“席斯” “用不着安慰我,起码以后我不用再那么常晕船了。”席斯向自嘲地笑了一笑。“不必有罪恶感,我很快会好起来。”当不成情人,当朋友的风度这一点还是有的。 他最后一次深深地以带着感情的方式凝望着她。“蓓,妳知道妳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 “我对感情的事太过漫不经心?” “不,”他说:“在这个物质社会里,妳太常感到失落。妳要的很多东西,我给不起,也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找?” 席斯是对的,亚蓓无法反驳。因为常常很多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确定她所要的可以在哪里找得到。 那不是金钱、权力、或是再多的时间可以换取到的。 她在寻找令她感觉失落的那个“point”,以及发生的原因。 亚蓓和席斯分手了。 伊莉莎才刚刚先后与这两人见过面、通过电话。她觉得她成了一个超级垃圾桶,每个人都想把心事往她这里倒。 真是个有很用处的垃圾桶。她安慰自己。 走进医院时,办公室的计算机在开机状态中,电子邮件的蓝灯闪烁着。 有新的信。 她伸伸懒腰打开计算机,点选那封最新的信件,阅读它—— 医生: 日前按时服药后,似乎渐渐能够面对那些恶魇似的恐惧。 能够再度掌握自己的节奏,觉得很棒。 血液里似有音符在跳动着,我已经很久不曾有过这种感觉了,情况会更好吗? ps.别让她知道我写信给妳。 亚蓓打开她屋前的小邮箱,取出一封今天刚寄到的航空信。 是阿飞写来的。 佟夏森一直没有回到小镇上。 另外他说他已经和几个摇宾乐迷组了一个团,正在积极练习中。 岛上的冬天,海风冷冽,银雪覆盖了每一寸土地,冰封起船只出入的港口。 夹带着风雪的暴风雨正在侵袭这片土地,老屋子被风撼动的吱吱作响,屋里的猫不安地在炉火前来回走动。 小屋盖在海呷上,在恶劣的天候下,屋顶随时可能被暴风掀走。 不久后,一块玻璃破了,风雪从破窗吹进来,几片雪飘到炉火前就纷纷融化,吸去了室内的暖意。 佟夏森从暖炉前的椅子站了起来,从储藏室里拿出油布和钉子,将破掉的窗口给补上。然而不透气的空间又令他感到窒息,他架起梯子爬上只有半个人高的小绑楼,躺在湿冷的木板上,耳边尽是呼啸的风声。 他应该要担心房子可能会被风吹垮,但是此时此刻,听着雪花敲打玻璃,积在屋顶上的细微声响,一个一个不同音阶的音符在血液里弹奏着他的身体。 他一方面想压抑,一方面又想拿笔记下它。然而当他拿起笔试着将音符记在纸张上的时候,他的脑袋就开始呈现一片空白。 他只好丢开笔,瞪大眼睛,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头顶上快被掀掉的那片屋顶上。 许久以后,他睡着了。 梦里有从古欧洲跋涉而来的维京人听说那是岛上最早的移民。 侵袭着沿海一带的暴风雪不知何时停息了。 融化了的雪水沿着屋檐滴下,可能滴到了铁桶上,还没睁开眼睛以前,以为是雨。 睁开眼后,才发现原来暖着他肚子的是亚蓓的猫。 前几天他才刚刚把通过检疫的猫领回来,此刻牠正蜷在他的肚皮上,安睡着。 他一移动身体,牠便惊醒过来,金色的眼睛在幽黑的阁楼里显得有些诡谲。 “小雪球。”抓了抓牠的脖子,轻轻把牠移到一边去。 绑楼只有半个人高,他必须矮着身体才不会撞到头。 他坐起身,弯着腰爬下梯子,小雪球从阁楼上跃下来,四肢攀在他的肩膀上。 雪停了。他必须出去走一走,密闭的空间已经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给他安全感,相反的,他开始感到窒息。 吃了片冷面包,替猫温了牛女乃。 接着他拉紧厚外套,戴上帽子,穿上雪靴打开被冰封住的门。 随后他关上门,把猫留在屋子里。 厚重的靴子在雪地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从海咿延续到小渔村里。 走到村里时,他买了一份当地报纸,然后钻进bar,在角落找到一个位置,坐下来,投了两枚硬币到手动式的咖啡机里,三分钟后一杯espresso浓缩啡便煮好了。 听说这台咖啡机是意大利原装货,餐bar老板到意大利旅游时买回来的。是bar里的名胜之一。煮出来的咖啡因为太黑太浓,不怎么受欢迎。 女侍端着其它客人的早餐到隔壁的桌子上。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以带着爱尔兰腔的英文说:“那台机器煮出来的咖啡又浓又利口。” 佟夏森一口喝掉半杯,这才觉得暖和起来。“我知道,像感冒药。” “你感冒了?” 佟夏森愣了一下,然后缓缓地道:“如果只是感冒还比较容易些。” 来到岛上已经过了三个多月,起初他只是自我疗伤,却发现有些伤痕已经潜沉到没有办法靠着自己的力量治愈。他这才试着寻求医生的帮助。现在他服用一种抗低潮的药品帮助他克服无预警的恐慌,渐渐的,他发现他找回了部分的自己,然后他开始觉得与外界接触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可怕的事。 不仅不可怕,相反的,有些人还很有趣。 虽然他还是不习惯与人主动攀谈,但是几句简短的社交语言已经又重新返回了他生活的词汇库里。 生活!他觉得他好象重新获得了一个新的生命。 将剩余的半杯咖啡一口喝完后,他翻开今日报纸,看看最近这个小渔村又发生了什么事。 刊头是一个耸动的粗体字标题—— 忘了洒盐的后果!琼斯先生的惨剧—— 新闻下方配合着一部汽车撞上自家后院的巨幅照片。 原来冬天冰雪覆盖路面时必须在冰上洒盐,以免融冰时车子容易打滑。 琼斯先生忘了在下过新雪的后院车道上洒上盐巴,结果在倒车时撞到院子的篱笆,额头多了道血口子。 佟夏森再翻看另一个版面,看渔业新闻。 暴风雪侵袭,港口停泊船只注意。 这就是昨晚那场暴风雪,明天的报纸可能会报导有多少船只遭受损害。 气象预测,融冰季节即提早来临。 岛上有一半人口从事鱼获业,每当漫长的冬天来临,就无法出海,必须倚赖政府发给救济金。冰山一开始融化,港口很快就会解除冰封。 佟夏森来到岛上的时候已经是很深很深的秋,安定下来的第一天,就遇上了雪。北纬度的冬天十分漫长,长到时间彷佛已经停顿下来,不会再往前走。 可是冰雪要开始融化了,这表示春天很快就会来到。 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岛上的时间不但没有静止不动,反而还以一种无声无息的方式在进行着。 而他,能跟上季节递嬗的速度,不再落后于时间的轨道之外,是这么美好的事。 等到春天真正来临时,也许他已经可以捉住脑中的那些音符了。 亚蓓,她现在好吗? 夏森,他人在哪里? 医生: 我正在试着记下那些在我血液里跳动的旋律 伊莉莎刚刚收到她那位可爱病人的来信。接着就接到亚蓓的问候电话。 在电话中,亚蓓问起:“伊莉莎,他有没有写信给妳?” 伊莉莎读着信,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亚蓓,其实他就住在她的隔壁渔村,只要花三十分钟的车程他们就可以见面。 在吉米陆陆续续的来信中,她实在看不出来他跟亚蓓之间的牵连。 可夹在老友与病人之间,当两人彼此同时问起对方的近况时,她很难不好奇。 所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问:“蓓,妳认识这个人才多久?为什么妳这么关心他?” 亚蓓有些意外伊莉莎突然这么问。如果没有人问她,她可能只是很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这么关心佟夏森就跟她关心其它朋友的方式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伊莉莎无预警地拋出问题,她一时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他是她的朋友?但其实也不完全是。 说他跟她在本质上有着相似的灵魂,他可以懂她?太深奥了。况且这种感觉只能意会,不适合言传。 “感觉很复杂。”最后,她说。 伊莉莎一听便笑了。“妳有没有可能是坠入爱河,蓓?”然后她便挂断电话,让老友自己去想个明白。 接着她再回给她那位可爱的病人的信上添了一句: 你是不是爱着她? 饼了两天,伊莉莎收到的回信上写着: 我没有向妳咨询爱情方面的问题,恕不奉告。 寄出信后,佟夏森便再也忍不住的冲出屋外。 他知道她就住在隔壁的渔村,这么近的距离,只要花三十分钟的车程他就可以看到她。 他想、他想见她。 但是,见到她以后呢? 再像个无用的废物一样昏倒在她面前? 不、不 他颓丧地扑进雪堆里,懊恼着生命理失序的部分。 亚蓓拉上窗帘,回想着那日伊莉莎在电话中留给她的问号。 不知道为什么,在思考那个问题的时候,她忆起与席斯分手的那一天,他说的那些话。 每个人都以为她坚强又勇敢,但他们不知道她并非天生就拥有对抗困境的力量。 时间必须回溯到过去,十三岁以前,她时常因为怕黑而抱着枕头跑到威尔和茉莉的房间,非要三个人一起挤在床上才有安全感。 那个时候她很害怕床底下会跑出怪物来将她捉走。直到有一天,她在恶梦中醒来,威尔打开灯,抱着她一起钻到床底下,他们就在那里睡着直到天亮。 天亮后,黑暗不见了。她醒过来,发现自己平安的在床底下度过一夜,这才明白原来床底下并没有怪物,怪物从来就只在她的心底。 当她发现她是被收养的孩子后,她老是担心有一天威尔和茉莉会不要她。那一段提心吊胆的日子里,她十分缺乏安全感。 是他们对她的爱治愈了她,让她相信他们会爱她一辈子,绝不会遗弃她。 她的力量来自家人与朋友对她的爱。 而在目睹养父母之间深厚的感情时,她也暗自期待有一天自己也能够拥有那样的一分幸福。 一个人完整而独立的确很不错。但是如果再加上一个人便可以营造出双倍的美好,当然她也十分向往。 在席斯之前,她拒绝了许多对她示好的男孩,只因为感觉不对。 席斯不是“对”的那个人。但是她很喜欢他个性中的某一部分。她喜欢他的真诚。 然而她还是不曾在脑海中构筑过他们的未来。 这么多年来,唯一让她产生特殊感觉的人是佟夏森。 但是他们之间有着很大的问题。 他挟持了她的猫,却迟迟没有出现。 她觉得她好象已经等了他一辈子那么久了。 而她不确定自己擅不擅长等待。 第十三章 融冰季节即提早来临 听到车声的时候,她以为是错觉。 像这种天气,道路上的积雪会让人宁愿躲在屋子里拥火取暖。 然而随着车子的引擎声愈来愈接近,亚蓓无法再专心写观察日志,她丢开笔,穿上外套走到屋外来。 雪地里,一部上了雪链的老旧汽车缓缓地驶了过来。铲雪车还没将昨夜的积雪铲干净,她知道那部车会被挡在五十公尺外。 丙不其然,车引擎咳嗽起来,接着熄了火。 等了一阵子,没看见有人下车。她才迟疑地走上前去。 就在这个时候,车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个穿得像只熊的身影走到车外,往她这边走过来。 距离有点远,路面上的雪造成反光,亚蓓不确定那是谁。 然而随着距离的缩短,她顿住了脚步。 “亚蓓” 这不是那个声称挟持了她的猫的人吗? 心里有一千万个声音要他转身逃走,然而他的脚却已经走向她,来到她面前,无法就此逃离。 “嗨,你来跟我索讨赎金吗?” 他的眼神十分狂乱,却站在离她足足有三公尺的地方,不敢再向前走。 声音颤抖地:“我本来想等到春天,想等到我完全准备好可是老天,亚蓓,万一我永远也无法准备好呢?” 他话说的七零八落、没头没脑,可为什么她就是知道他在说什么? “你怎么这么傻,我会跟你一起准备啊。你不知道两个人一起准备,比一个人快多了吗?” “亚蓓?!”狂乱的眼神渐渐平静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加速的心跳。 她走向他,张开手臂拥住他。“夏森,我一直在等你。” “蓓” 她很轻、很肯定地说:“我们一起做准备。” “蓓”想象中很困难的事情怎么变得这么容易? 真的、假的?直到收拢起双臂,感觉到她的温暖,他才确定,这是真的。 第十四章 邂逅三月阳光 天气回暖了。 亚蓓走在三月分纽芬兰的阳光下,白花花、温和的阳光亲吻着她从袖衫中出来的雪白颈项。 在这里,三月还算是一个偏冷的月分,但是今天阳光非常暖,把冷冽的海风都烘暖了,割人的风好象一块柔软的布料拂在脸庞上,预示着峡湾的冰山将开始融化。 野地上布满了色彩缤纷的野花,将这片土地装点得生气蓬勃。 她在野花丛里找到睡着的他。 他安睡的脸上仍看得出与昔日阴影挣扎的刻痕,但已渐渐软化。 小猫懒洋洋趴在他肚子上,纸笔散落在野花丛中。 她静静地在他身边侧躺下来,细致的脸庞感觉到他均匀的呼息。 须臾,他长长的睫毛眨动着,然后苏醒过来。 矢车菊般的天空映满了整个眼帘,手指头勾着另一个人的手指头,形成一个斩不断的联系。 “我把脑袋里那些音符记下来了” “嗯?” “妳愿意当我第一个听众吗?” “嗯。” 接下来是一段很长的沉默,两个人的手紧紧交缠在一起。 天空很蓝,阳光很暖,野花很香。是个很适合小睡一会儿的时候。 朦眬睡意袭来前,亚蓓彷佛听到一阵叮铃铃的铃声。 她睁开眼睛,小猫还趴在佟夏森肚上呼呼大陲。 以为是错觉,然而那熟悉的铃声又在微风中出现。 叮铃铃 叮铃铃 “夏森,你听见了吗?” “嗯,是风的声音。” 那是亚蓓生命中最后一次听到那个铃声。 第十五章 每个故事都有番外篇 “浮冰报”是份专门扒粪的小报,据说号称有水准、有品德、有学问的知识分子是不屑一顾的。但它的销路却异常地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刊登完女星何露露独家丑闻案后,主编电话追魂铃立刻摇到记者j的耳边。“吉米的新闻该交过来吧?再没稿要开天窗了。” j懒洋洋地说:“放心吧,不会开天窗,半个小时后你就会收到我的快递。”结束,挂断电话。 半个小时后,追魂铃响个没完。 主编气得大叫:“j,怎么搞的,我是要你去追『战栗飞行』主唱的新闻,没要你去挖人家立法委员的私生活!” j好象还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反正都是八卦,写谁还不都一样?” “哪里一样了!” “意思是你不登?那就要开天窗喽。”辛辛苦苦去跟监站哨的结果,敢不登,轰死你。 “呴,那吉米勒?放下一期?” j正在检视着刚洗出来的照片。很满意他拍出来的角度。 “放过他吧,老狐狸,把一个刚刚才学步站起来的人踢回地狱里,会被口水淹死。好了,我要做事了,不要再打电话来吵。” 不等主编再度抗议,他将电话挂断,再将话筒搁在桌子上。 任它嘟嘟声响个不停。 第十六章 还是番外篇 那一年,威尔受邀到香港大学客座讲学半年。他与妻子茉莉都是海洋生物学的学者,一起在大学任教。 两人都喜欢孩子,然而结婚九年,却一直没有小孩。 无法生育对他们来说是个遗憾。 就在半年客座即将结束,行李都打包好,随时准备要回国的他们,在一个黄昏,一条充斥着鱼腥味的街市,发现了一个个儿小小的小小女孩。 女孩很虚弱,身上的衣服也脏兮兮的。她捉住茉莉鲜黄色的裙襬,一双眼睛像宝石一样盯着她喊:“妈妈。” “噢,我的天啊。”茉莉抱起小女孩的那一瞬间,她已经爱上了她。“可怜的小东西。” 为了这个女孩,他们在香港多停留了一个月。 他们在警局做了笔录,也登了报。等待小女孩的家人出面来把她领回。 但是始终没有人出现。 而加拿大那边的教职又不能搁着不管,最后,威尔与妻子商议。“我们收养她吧。” 这正是茉莉一直在祈祷的事。 小女孩像天使一样可爱,一个多月朝夕相处,他们与小女孩早培养出深厚的感情。 收养的手续很复杂,他们请了英国籍的朋友出面,解决手续上一些问题。然后他们给了小女孩一个新的身分。 他们叫她“亚蓓”——apresent,上天恩赐的礼物。 第十七章 结束是为了开始。 物质社会里找不到的东西是灵魂的相属。 佟夏森来到纽芬兰岛上已经两年。现在他搬到亚蓓居住的渔村,两人比邻而居。 饼去在童话里如璀璨明星的那些日子所赚得的钱足够他一辈子不用工作也花不完,算是物质社会所能提供的唯一剩余价值吧。 现在的他又重拾起对音乐的单纯喜爱。他开始写歌,唱给自己心爱的人听。但是偶尔也到附近渔村的乡间小吧走唱。 有时他会跟着船只一起出海,细数偶然飘到近海的冰山。同时聆听老渔夫叙述着捕鱼人的传奇往事。 日子过的十分俭朴单纯,心灵却非常平静。 而亚蓓呢。 亚蓓依然深深关心着她的海鸟。 正在与观察站的研究员拟出一套可以追踪鸟儿的系统。 他们捉了几只纽芬兰的省鸟——这是一种头呈金色的塘鹅,属于北大西洋寒带海鸟在鸟爪上安置上电子仪器。 透过这个追踪仪器,他们可以估算出海鸟分布的区域以及大略数量。 正当日子以一种不易被人察觉的速度在流逝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夜很深了,佟夏森来敲她的门。 那夜十分地冷。气压很低,气撩摧佛停止了对流,空气中凝结着什么。 佟夏森脸上有着不寻常的表情。 他已经很久没有再被恐慌击倒过。他的身上少了一些刚硬,却多了许多柔软的韧度。 他将她拉到屋外,温暖的大外套包裹着她。 他们就在气温很低的荒原上,目睹了神迹。 “下雪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她轻声地说,怕扰了亘古以来存在这块土地上的灵魂。 愈是原始的地方,愈具有难以想象的生命力。 大地生生不息。 每个人都应该要有根,受伤的时候才可以回到那个地方慢慢痊愈。 佟夏森摊开掌心接住一片落雪。“我想在这里安定下来。” 亚蓓握住他盛雪的手,雪花在两片掌心的温度中融化。“你已经在这里了。” “妳呢?” 亚蓓微笑。“我也是。” “不再想出发去寻找妳失去的『根』?”他指的是她记忆里的“空白”。 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完美的结局。 “我已经得到补偿。”顿了顿,她说:“你在我身边。” 屋里的电话铃在这时候突然响了,打断了感性时间。亚蓓笑了笑,拉着他进屋去。 然后她接起电话。 五分钟后,她掩住话筒,双眼圆睁地看着佟夏森。 “怎么了?” “是找我的电话。”她说。 她屋里的电话当然是找她的。但佟夏森很快反应过来。“是香港那边的消息?” 亚蓓吞咽了下,点头,又摇头。 “是、也不是,他们在报社,就在线上,他们说是我爸爸还有妈妈,她叫我小雪球?!” 亚蓓惊吓得捉不住话筒,佟夏森立刻走过来支撑住她。 而电话那头呢,正焦急地等待亚蓓的响应。 这次会是真的吗? 外头的世界正下着无声的雪,初雪不丰,明天早晨的阳光便会将这一夜的落雪融化。 而故事还在继续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