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绳纪事四簿》 序 上古的时候,没有文字,所以用结绳记事,事大结绳大,事小结绳小,应该是一则一则的。故事中的“结绳”,是心头的结:未尽的情,标作“簿”,借以阐述那密麻丝葛。 这故事写了快大半年,写得很用力,也常写得头痛。写《迷离的梦噫》时也是这副德性。往往写了上一句,下一句的心绪就堵塞住。然后,写下出来,就在屋子内走来走去。还是写下出来。常觉得,写这样的故事,实在是自找麻烦。过程中的困顿焦虑,都是大家看不见的,我也告诫自己,下要找自己的麻烦,但每隔一段时间,偏就这样自找麻烦。在那当口,总会忘记,就那一头栽下去。 比较惨的是,经常会在半夜醒来。那实在是很伤感的一件事。失眠加用脑过度,所有的隐疾都跑出来。 我想,每个人大抵都有每个人说不出口,或者不知该怎么说出口的隐疾,身体或心理的,就像卡在徐爱潘肛门口的痔疮一样。因为说不出口,所以也只能悲壮的接受折磨。 惨的是,你还要对外发一张笑脸,笑得龇牙咧嘴。 看完故事以后,如果你觉得心情很鸟,就不必告诉我了,我没有意思要颠覆什么,只不过提供那些懦弱胆小只敢暗恋别人的人一个事实的可能真相。 其实,干脆一点,省掉很多麻烦。不过就那么一句话。 反正顶多是伸头一刀,狠狠痛一下,像烂泥巴一样,狠狠被踩踏一下,就过去了。所谓被甩被扼绝,顶多也只是那样。不会比肛门口生痔疮还痛多少。 没有想像那么悲壮轰烈。不过,你可以你自己的方武荡气回肠。比如说到深山野林自我放生几天。 唉! 林如是注:听说我除了万盛,还在别家出版社写稿出版。 唉!听说。 是这样的,林如是是这么说的,除了万盛,除了“朱若水”及“林如是”两个名字与早先的“郭晏光”之外,她没有在别家出版社,以其它任何名字写稿出版过。 至于你听说的,都不是林如是自己说的。 最近看了同出版社于晴小姐的“聂氏系列”,真真是惊艳(我想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不必我多说)。我喜欢聂三的故事。真希望她能写足十二本故事,可以说我变态,我想看聂四跟聂十二,至于想看他们什么,唉,还要再多说吗?不过,作者有作者自己的想法考量。看书的我离经叛道。聂三的故事我已经看了数遍了,感觉还是很好。 扉页 听说你离开他 听说你离开他? 剩下你自己一个人了,后悔了吗? 你一定会说不后悔。死鸭子硬嘴皮。相识那么久,早明白你的。 苞你说过千百遍的,笑你笨,嗤你蠢,讥你傻,肯定你的爱情不会有结局,你偏偏就是不听不去相信它。 知道你不会想找人说话。 平常一天你就跟人说不到三句话。你不会把心事告诉任何一个陌生人家。 就算熟,你也不爱说太多的话。 常怕你因此闷得内伤,一颗心淌血淌得太多。 丙然。你还是离开了他。 听说你离开他,一点也不惊讶。早预料到的。只是你一直傻,一直不肯去真不面对它。 你像野生那些动物,现在躲在哪个山头里疗伤口?没意外的,没人找得著你,你像空气一般忽然地蒸发。 知道你一定还在哪里。你只是不想和人见面与人应酬说话。你不想做任何回答。 你的故事其实不太多,却总只是让人听说。 听说你离开他,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切地回答。不知道你的伤口深不深、大不大?需不需要找人来缝合它?它让你痛得哭泣了吗?只怕它在你心头留下疤,那么你忘也忘不了它。与他。 你现在一定很痛吧?所以,你也许不是不想找人说话,只是痛得说不出话。 实在!唉,你这个傻瓜。 你为什么就是不听人家劝你的话?这终究,你还是离开了他。 应该对你说什么才好呢?你又期待别人说什么呢? 希望你的心早点放下,不要再去想他。放不下,伤口愈撕愈大,这一段爱情,怕只怕变成一种惩罚。 惩罚你太笨太蠢太傻。 惩罚你迟迟不放开它。 是的。从来没有觉得你聪明过。 你像那愚蠢追日的夸父,一直追著那模不著边际的海市蜃楼,到头来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明白。 虽然你谈天又说地,聊著宇宙人生的事,情爱这两字,你却始终悟不过,堪不破这一关。是你太偏执?还是你真的就是那么痴蠢? 真的从来不觉得你聪明过。你这个偏执愚蠢的女人! 你一直不太喜欢人类,不亲近人群,忘了自己也是属于这自私愚妄的族类。而今受了伤,活该没有人可以给你安慰。 你的梦到此应该清醒了吧?就算不醒,新鲜又腐烂的伤口也会痛得让你再也沉醉不下去;痛得再吸收不了感情的麻醉药剂。 听我一句话好吗? 彻底离开他,把心放下,从此不要再去牵挂。 我先声明,我和徐爱潘一点关系也没有,更谈不上是朋友。我看不惯她那种吟诗诵词、风花雪月的性格。快三十岁的女人了──我听说的,她起码有二十七快二十八了──没事就搞些什么看夕阳看星星听海看月亮的小女孩才干的把戏,简直是矫揉造作。 对的,就是这个形容,矫揉造作。 她不太爱说话。每次碰到面,她总是扯动嘴角笑一下,连招呼也不打。我其实也只见过她两三次,一大群人泡在酒吧,她像影子般跟在小游的后,人家若不跟她说话,她也就不说话。 啧!不说话,干巴巴地跑来跟著别人一起泡酒吧要干什么?当壁花啊?!还是要凸显她的与众不同,她的跟别人不一样? 所以我说她矫揉造作。 老实说,一开始我就觉得这个女人有问题。 我跟小游算是认识也熟了。她在报社副刊组,我在一家男性杂志社供职,同算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偶尔工作需要多少有匙联络。据她说,她这个前度室友患自闭。 小游嘴巴不小,但问她徐爱潘的事,她支支吾吾的不肯谈太多。她不说,自然有人会说。 也不是我要说别人的背后话,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己做事先站不住脚,就不要怪别人说些闲言闲语,这社会毕竟有它的道德力量与规范标准的。 那个徐爱潘,听说是别人的情妇。 当然,时代变了,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这时代,外遇不伦的事层出不穷,哪个人不小小出轨一下?! 可是,不是我说,做人还是要有些廉耻观的。亏得读了那么多书,都读到后背去了。天下男人那么多,她又不是麻子瘸子,好好的干么去找个有妇之夫,抢别人的丈夫?! 我看她的道德观有问题。 我看她长得冷冷清清文文静静的样子,不像是会做那种事的女孩。但人不可貌相。狐狸精可不会在她额头上印著说她是狐狸精;破坏人家家庭的,当然也不会在脸上写著她是那种女人。 像徐爱潘这样的女人,比比皆是,我也不予置评。只不过,听说她是写爱情小说的,出过几本书,也算是这半个圈子的人了,多少有点文化修养,却甘心被人包养,简直是自甘堕落。 听说那男人也是这圈子的人,某家出版杂志社的幕后老板,我们大家都认识,也曾来过几次这酒吧。不过,我没见过就是。不知道是“风尚”的徐慕林,还是“文林”的齐正恒,抑或是“书香”的李云许? 不管是哪一个,反正现在大概也都结束了。听说徐爱潘像破鞋一样被踢开。 不是我刻薄,但当人情妇的,哪个不是这样的下场?她又不年轻,性格又闷又古怪矫情,正常的男人不腻不倦不将她甩开才奇怪。 这一阵没看她出现在酒吧,我想传言大抵是真的。没脸面见人嘛! 所以女人还是要好自为之。名声烂了,想补救也补不回来。 像那个徐爱潘,以爱情为名目,不顾道德廉耻,做一些任性妄为的事,到头来还是受了报应。 女人还是要含蓄的好,纯情一点,留一点让别人探听。免得留了一身臭名声。 所以,徐爱潘是自作自受,被甩了活该,没什么好同情。 说起来,他们之中没有人真正“认识”徐爱潘。 当然,碰了面说声嗨,打个招呼,聊点天气什么的,那是有的。但深入一点,个人、内心的事之类的,那就说不上半句了。不是别人没有兴趣,大半是徐爱潘自己没那个意愿,设了结界似,和人隔了好长一段距离。 她身上散发出很明显的气息──到此为止,就到这个界限为止,再过去就恕她不奉陪了。 其实,她第一次跟著游利华到“kk”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骚动。kk卖咖啡,也卖调酒,算是他们这些在文艺圈工作的人偶尔聚谈喝两杯的地方。徐爱潘每次来,在卖咖啡卖酒的地方什么也不点,偏偏要一瓶气泡矿泉水,话又不多,眼神老有种距离感,所以多少就留给人一点奇怪或不奇怪的印象。 说奇怪,因为她像闷葫芦一样,又不常笑,加上kk的灯光昏暗,偶尔一不小心看花眼,真会把不出一声窝在角落的她看成石膏像。 说不奇怪,实在,文化圈里像她这样的人似乎也不少,有著一些矜持,一点恃才傲物,一点不擅交际。 当然,不是搞文学的都是这副德性。她这种型的,算是少数的族类。真正要归类,有点困难;笼统一点,就是先前提的什么都有一点。郁闷型的。 她真的不是普通的不活泼。游利华说她在写爱情小说,他们多少讶跳一下。完全没有他们想像里爱情小说作家应有的浪漫波希米亚风。不过,“跳一下”之后,也就不奇怪了。搞文学的,又有几个真的“人如其文”,如想像的模样? 但是,徐爱潘真的有点闷。其实到kk,不过随便喝喝聊聊,也没人规定一定非得跟谁交出心不可,只是这样的场合,两杯酒下肚,哈起来,谁不发发酒疯高谈阔论几句?只有喝气泡矿泉水的徐爱潘不发那种疯。 她也不常到kk,每次来都是跟著游利华。她们一起住了几年。游利华原本在一家女性杂志做编采,后来转到c报的副刊组。她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也没人搞清楚,反正大家知道她们交情不错就是了。 其实,也没有人真的想探听什么啦,但这种事根本就是纸包不住火,要人不知道也难。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徐爱潘跟书香的老板李云许有点关系就是。 粗俗一点,他们都知道她是李云许的情人。 这也是李云许自己不避讳,大方泄露给人知道的。 他有事没事来kk,也不保持点距离,也不管有没有人在看,不时亲匿地碰一下徐爱潘,点她的头、触她的脸颊。他们在社会上打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还会看不出什么吗? 大家心知肚明,也不说破。 但那个李云许已经结婚,有家室的男人,每个人也都知道。 书香,走半纯文学半大众路线,还出了一本男性休闲杂志,办得有声有色。不过,李云许那个人低调,不在媒体上露面。公司赚钱就好,他不出头出名的。 他跟徐爱潘的事,好像也没引超太多的骚动。实在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婚外情不伦什么的,根本早已经陈腐到变旧了。 李云许的老婆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级主管,正宗古典与现代兼具的美人。那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何时收何时放。她对李云许在外头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李云许还是每天回到他们那个家。 李云许不是个专情的男人。或者说,每个事业稍有成就的男人都不会太专情。家里有了美丽典雅的太太,但他在外头一直断续的有著其他女人。 这一点,徐爱潘应该也不是不知道。但太家都是成熟的人,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棒不久,他们就听说李云许的老婆找上徐爱潘。然后,听说李云许打算和徐爱潘分开。 饼后不久,有人看到徐爱潘,她左手腕上扎了一圈又一圈的绷带。 据说是割腕自杀未遂。一刀切割下去,刀痕笔直齐整,从手腕这一侧到另一侧,下手毫不犹豫,干净又俐落。 此后,徐爱潘就没再到kk过。连游利华也不太上门了。 也不是他们好管闲事,但人嘛,多少有点好奇心。 听说徐爱潘突然不见了,好像回南部老家。也有人说她出国了。反正没有人看到她。连游利华也有好一阵子没她的消息了。 前阵子李云许偶尔还会出现在kk,看他那样子好像在等人或找人似,草草和他们打声招呼就自己一个人喝闷酒。感觉相当急躁,没有以前那么从容。 他们也不好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心里暗暗揣测,也揣测不出个所以然。 如果碰到游利华也来了kk,李云许会抓住她不知问些什么,但游利华只是摇头,不大理会他。 他们试著问游利华,她只回给他们白眼,骂他们吃饱撑著,干么管别人那么多闲事。 游利华这么愤慨,当然更坐实他们的怀疑。 其实,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分分合合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当人情妇、外遇第三者,本来就是条不归路,即使受点伤也要有那点觉悟。 阳光底下无鲜事,徐爱潘这故事不是第一桩,也不会是最后一桩。他们那些写小说的,生性多少有些不切实际和浪漫,看不清楚现实,把虚幻的故事和现实的世界重叠,傻里傻气心甘情愿在里头迷了路。 能怪谁呢?都不是小孩了,做事情不能再那么天真烂漫,不考虑后果的。 生活,还是要实际一点,清醒一点的。 他们其实也不是不同情徐爱潘,只是,情爱这回事,终究是她自己的选择。既然是她自己的选择,也就只能由她自己承担了。 终于,她还是放弃了。 我认识阿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是的,阿潘。你们不认识。认识的是她的笔名陈夏天。 算算有十几年──原谅我算数不太好,二十几年吧,从她穿开始,我们就像泥巴一样搅和在一起长大。可我对她的了解不会比她的肛门口多长的一颗痔疮还多。 我和阿潘同年同月生,一个月头,一个在尾巴。但人家说女人的友情不长久,这倒有一半不是诓人的。 斑,还没念完,我爸把人家倒了会,一家子漏夜逃难趁著夜黑风高偷偷搬了家。虽然和阿潘断续有联络,但隔山隔水泥丛林隔天涯,本来烂泥巴似黏稠的感情慢慢就稀释了。 后来,再遇到阿潘,也是巧合。 下班人潮车潮正多得疯狂的时候,我在闹街的这一头,她在马路的那一头,隔了一条车河像隔著太平洋那条深海沟。我眼尖,大声挥手叫她;阿潘好不惊讶,找死地穿过满街正呼啸的车河,就那么跨过来,演电影似的戏剧式夸张。 这点鲁莽,那么多年,阿潘还是没变太多。 那时我刚离婚,用赡养费买了现下住的大厦公寓。隔阵子,隔壁正巧要出租,阿潘就搬来跟我当邻居。我们那穿以来的交情,才慢慢又捡了回来。 阿潘是个闷葫芦。她不说的,问破嘴也问不出个屁──原谅我说粗话。实在,阿潘以前话挺多的,叽叽喳喳的吵死人。但现在,不知是不是突变了,她不大爱说话──不是不说话,只是不说要紧的话,老拣些瞎话和废话。常常我说三句,她才回一句,保持摄氏十八度的温吞。 就像她家厨房以前那口灶,要费很多劲火才生得起来;烧到火旺了,才沸腾得起来,高燃点高沸度。 我原以为她搞神秘,后来才知道她患自闭。 这跟我认识的少年阿潘实在差太多了。然后、然后,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心中的结,原来还结著那幢骗人渴死的海市蜃楼。 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怜纯情又愚蠢的阿潘。 不是我要污辱她的纯情。我都结婚又离婚了,却没想到阿潘把那结在心田那么一搁,就搁了十几年。 前一世,她一定也是那样在沙漠追著不存在的幻影缺水渴死且累死的。 打我们国中开始,就有人写情书给阿潘。她会拿给我看,我也会把我收到的一箩筐的情书大方秀给她看。别怀疑,我一直比阿潘受欢迎。我活泼我开朗我俏丽。阿潘老是带著轻轻的愁,忧郁的美少女形象。但现在,她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表情变得冷清,不像以前说不到四句话就泛开的那一朵花样的笑脸。 那时候是有点疯癫,有的也只是为赋新辞的愁。连偷偷喜欢一个人,充满著相思暗恋,都有种甜蜜的苦涩。 却没想到阿潘竟笨得去吞饮那酸酸的酒。 我不知道她跟那个男的是怎么回事,但那些风言闲语、有的没有的,我想大概都搞错了。 阿潘心中的结,一直是省斑的那个沈冬青的。 其实是我先发现沈冬青的。那时我们通车上学,那种摇摇晃晃、慢吞吞地比老牛快不了多少的老式火车。每天回家固定会在某个时间某个车厢看见沈冬青。我看出兴趣,就拉了阿潘一同过去凑合。 但很快,我就聪明看出希望渺茫,早早改弦易辙,转移目标。阿潘死心眼,我只能说她中了蛊,比我坚持的多。 但一直也只是停在一厢情愿,自己在那边发神经自以为是幻想陷在悲愁苦恋的阶段。 当初我还开她玩笑,说她可以来记上一本“结绳记事”。事隔多年,那纠缠得死紧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她心上一条条的勒痕全都嵌入肉。她终于一狠心,一刀将它割开。 这对她是好的,我想。 沈冬青结婚离婚,交女朋友分手;结婚又离婚,又交往新女朋友及分手等等,来来去去,从来没有阿潘的份。理由很简单,阿潘一直不是他喜欢的那类型女孩。 不只是阿潘,我也不是。我野气,带美艳和阿潘冷然的气味感,都不是沈冬青欣赏的。沈冬青选择的都是那种甜美柔然型的。 阿潘执迷,迟迟不悟。再回头已百年身。 我与她重相逢的时候,她还深陷在那执迷里。好不容易,她总算残酷又仁慈地斩断她心中那条记满年少密密麻麻的可怜心情的绳结。 究竟怎么会跟那个男人牵扯上的?阿潘没有说太多。我不识趣地问了又问,就怕她又重蹈覆辙。 那男人有家庭有老婆。跟有妇之夫来往能有什么好结果? 阿潘不要结果。 魂魄会散。她的心早也随著被断开的绳消散。 阿潘自己写爱情小说,但总是堪不透。我其实不大看她的东西,不忍心看。或许是移情作用,她那些不太浪漫的故事里,鬼影似总嵌有一个隐然的原型。我一眼就看出来。沈冬青在省斑教书。对照阿潘故事里一卡车校园师生恋,那些角色的原型,实在什么都不必解释太多。 我也不是有什么神圣道德观的人,阿潘既然那么迷恋那幢海市蜃楼、既然什么都不要了,为什么不干脆去跟著沈冬青,这样她心里也许还会有一点痛苦残酷却又释然的安慰?!何苦要跟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当人家的情妇?我不是质疑,我只是不明白。 她曾写过一个情妇的故事,淡凉地教人寒飕。不知怎地,传起她当人情妇的流言,好事的读者小小批评了一番。阿潘说起还在笑,她们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像幽灵,也不知道真的有没有这个人存在,那些看小说的却批评得那么起劲。所以她也不解释。没想到倒真的成了预言。 有段时间路过行天宫时,我们总会进去,多半在夜里人不多冷清的时候。阿潘会眯眼注视那袅袅上夜天的青烟,疑惑神明是否会听到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祈求。 后来她不再去了。问她,她说总不能到行天宫,发誓说她不再谈恋爱吧。说的时候在笑,让人以为她在说一种浪漫的风花雪月。 这样的阿潘,我看得有点凄凉。 我才知道,她内心某些地方风化了,再也无法像少年时代那样去迷恋喜欢一个人。她会当人家的情妇,连结果都不要,或许是心坏掉了或许是自暴自弃或许是淡然什么都无所谓了。也或许只是觉得累了。 她的爱情早早已经搁浅。 我们和泥巳一起长大,我不会说她对或不对的话。即使那个男人的老婆找上她的门,我也不会说什么是是非非的话。 我只是找她一起喝茶。 阿潘不喝咖啡,最常喝那种气泡矿泉水,注定成不了时尚性的都会女郎。后来后来我才知道,阿潘背包里老揣著的那一瓶富维克里头装的竟然是伏特加。 然后,伏特加又变矿泉水。阿潘就决定离开那个男人。 那男人不管长项条件都不差。我当然是见过。而且碰面过好几次。那是阿潘搬来以后我才知道,公寓其实是那男人为阿潘准备的。 老实说,阿潘如果能跟那男人有结果,我会替她高兴。可她没那个运气。她没有心;那男人没有身。有家室的男人,再怎么海誓山盟也做不得准。 前些时,我送了一件贴身的小洋装给阿潘。阿潘瘦,胸部撑不起来,需要一番修改。不管家事或女红,阿潘什么都做不好,不是贤妻良母的料。拆缝线时,她用美工刀,砍柴似笔直砍下去;刀子那么一划,又狠又准,将她的手腕割出一道深又直的裂缝。 险险就割到动脉。红色的血流得惊心动魄。 苞著,就有传说她自杀。她还是不解释。 那男人急忙跑来,弄清楚这桩乌龙,一脸的担忧转成啼笑皆非。男人其实怕那种寻死闹上吊的女人,太麻烦。阿潘笑说她没那么痴情,那男人脸色却又变得难看了。 男人啊,他不要找麻烦的女人;但他也不高兴他的女人不将他放在心上和心的正中间。 饼不久,阿潘就走了。 我们其实已经都没有家。阿潘没有兄弟姊妹,从来也不跟那些亲戚来往,这一走,当真的人间蒸发。 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变得那么冷清。她原来一直是一个人那样生活过来。 那男人来找过我几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点那么憔悴。我不以为他爱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搁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对他无心无所求,跟他以往有过的女人也许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记著吧。 我不知道怎么做对阿潘才是好,但说不准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门,我心一软就什么都泄露出来。 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东西丢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胁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闷葫芦阿潘也不肯说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伦多和一个电话号码。不知道她跑到那种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么。天涯孤独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岛这里偶尔穿厚毛衣还嫌太温暖,北美东部那里听说已经下过一场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种冰冷的日子她要怎么过下去。 上个月,她留给我的电话不通了。我就知道会那样。 我什么也无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伤口舌忝干净,等著那伤口结疤,再等著那风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满鲜热和跳动。 也只能这样了。 第一簿 我的爱情已搁浅 我爱了一个人很多年,挣扎过很多遍。感情那么长,青春那么短,我已经累了,禁不起再受伤。 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 我的名字叫徐爱潘。我住在这条巷子进去最后那栋公寓的顶楼。是的,我想你大概见过我。不过,应该不认得我。我不大和人来往。 你认得的或听过的,大概是那个写爱情小说的陈夏天。 大学还没毕业,我把小说创作课堂上的作业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试,就这么走,这条路,写了几年半生不熟的青涩爱情故事,干脆豁出去下海写情色,竟然写出了点名堂。现实生活得不到的满足,全都在书里头发泄。 英英是这么说的。 胡英英。我穿一起长大的烂朋友。 那是后来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马路上。正是下班的时候。她在马路的一头扯著破锣嗓叫我的名字,全马路的人全都回头来看我,我想装作没看见都很困难。 英英以前脸皮就此较厚。现在也好像没变多少。 遇到她的时候,我还与小游住在一块,考虑接受李云许送我的玫瑰…… 当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色的玫瑰时,给我这间公寓的钥匙,我就搬过来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进公寓后,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红玫瑰。红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蓝天,我想是最适合情妇的诗意的背景。 李云许不会给我什么结果,我也不要结果。他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漾荡他无名指上白金亮的结婚戒指,我看了也没感觉,更不觉得刺眼。 小游骂我自甘堕落,英英说我自暴自弃。 我自己呢? 啊啊,太难回答了。 只是,当人情妇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对方温柔的慰藉与安慰的吗?不必掏心也不必掷情;也不用柴米油盐抹桌子拖地板洗脏衣服臭袜子,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太为难的。 这样真的没什么不好。我什么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云许为我准备的金屋里,让他将我窝藏。 小游有好几个礼拜不跟我说话,英英倒没说什么,隔两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饭。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搁在柜子里最底层蒙著尘埃的沈冬青的照片,发花的笑脸收起来,无言地对我摇了摇头。 我的结绳记事,应该也有个尽头了吧。 的确是该收拾的时候了。 我怎么可以住在一个男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肤受他身体的温度,心中却惦记另一个男人? 何况那个男人并不爱我。完全的不爱我。 从十七岁到二十八岁,我想,我这从一开始的一厢情愿,应该已经够了。 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也不再去想他。 十一岁,高小五年级开始,我就收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不过,古诗旧词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种诗词性的不切实际的伤感。我向往那种“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种“死生笑阔与子成说”的凄美浪漫。 因为古诗旧词甚至那篇篇义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没有告诉我们,情到浓时,身体那自然对另一个躯体的反应渴求,只是给我们一种形而上的爱的灵魂。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种精神性的爱恋。 即使是在青春期,对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个轻轻的吻”,便是爱情的极致。 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约浸染所扭曲,我发现我一直染有一种精神性的感情洁癖。 因此,从我十一岁到十七岁,甚至到二十七岁,我从没有和男孩,然后男人正正式式约会过,并且亲吻拥抱过。 当然,和人握握手、亲脸颊,那是有的。但那是应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习惯和人有任何身体性的接触。与心理,一直与人有相当的距离,不喜欢别人接近。 我的身体,一直,是非常处女性的。 我当然不会告任何人,到处去宣传。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细,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迸诗旧词浸染的力量实在太强,一直的,我对感情的一直大于多于对的。 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柏拉图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探索的,一直未曾好奇过的开发。心中的爱恋,一直是一种形而上。 但十七岁那一年,英英将我拉到那个火车厢,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在心中爱上了一个人。 我不是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真的在看见的第一眼,连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气人生及体会经历行事观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么喜欢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搁十数年。 英英说我是迷恋。自己在心中制造一个意象,然后把他,沈冬青,套在那个意象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发神经,一厢情愿地在那里自以为谈著什么凄美的爱情,其实连个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听不进去。 我只承认,我的爱情是懦弱的。 暗恋是懦弱的人恋爱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爱情方式。 我一直那样看了沈冬青两年,从十七岁看到十八岁结束,高中都毕业了,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我还是不敢开口对沈冬青说任何一句我对他的心意。所以一搁,才会搁了十几年。 后来我想,当初如果我勇敢一点,大胆开口,主动追求,让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绝被甩掉,然后痛快地痛一场,今天我也不会这样拖拖拉拉,始终抛却不掉那影子,心头的绳结也不会纠缠成一团吧? 一切,会完全变得不一样吧? 后来,我真的说了,厚颜地做了。但太迟了。 那会演变今天这种局面的一切种种,早已成形。我一开始的懦弱,一开始就注定今天这种局面,这种结果。 但即使迟了,也是好的吧?否则,我一直惦在心上,搁在心头里,一直的拖拉下去,还要拖多久? 我只怕,到我七十岁时,手里还握著他的照片,一边追想一边叹息。 可是,暗恋是多少青春少女恋爱的过渡程序,许多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为什么别人都会过渡过去,一两年就太浪费;我却在心里一放十数年,连青春都耽误? 英英说我傻笑我蠢。小游也认为我的爱情逻辑观有问题。 当初的太纯情,转变成今天的自暴自弃? 我不想回答。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沈冬青在省斑教书,教英文。那时学期刚开始没多久,天气相当的热,他总是,似乎是一种习惯性,穿著白衬衫灰长裤,丝毫没有陈旧气,十分有艺术家的气质。但并不阴柔。浓如剑的眉,削挺的鼻梁,很男性的。 英英将我拉到那节车厢时,他就是那个模样那副装扮。 我站在那里,忽然不能动了。手指颤抖起来。心脏控制不住地狂跳,跳得我简直无法承受。 但他根本没注意到我,更别说对我有笑容。 英英拉我过去与他攀谈,我的舌头不听使唤,脸皮僵硬,开一朵花似的笑脸都觉得困难。 沈冬青绅士的,有礼貌,对我们主动的接近攀谈,既不惊讶,眼神也没有任何的骚乱,似乎是习以为常。 不管以任何标准,俗气的、艺术角度的,沈冬青都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我无法光是以“英俊”来形容他。他的气质里还多了一些什么。直到现在,我还模索不出的那什么,像黑洞一样笔直将我吸了过去,强烈到轻易抵消地表的抗力。 我就那样一头栽了进去。 完全没有名目。 勉强要说,就是受了他皮相的吸引,因为,从开始,我根本就不了解他。一点也不了解。 自始至终,除了悄悄望他,我与他很少交谈说话,更不用说约会来往倾诉心里的话。偶尔撞见我的注视,他会回我一个礼貌性的微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整整两年,我就一直是那样,以那种懦弱的、沉默的姿态看著他。能记忆的,全是那老式火车嘈杂又沉默的喀咚声响。 一切的甜蜜酸涩苦艾,全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胡思加乱想。 没多久,英英就跟我说,沈冬青有女朋友。远远望见她。 可是我还是那样看著他。 我其实不是一个害羞的人。但何独面对沈冬青时会是那样的懦弱?我的长相,我的外表,也不是那种文静沉默婉约典雅柔顺型的,我的个性也不温柔,但为什么?我就是没有勇气对他说出我心里的话? 这是一个无解公案。至今我仍给不了答案。 英英说我是中蛊。我想或许真的是如此。 那时心里梦里全是沈冬青。白日里无法成全的,全到了梦里相会。日记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那个高挺修长的影子。那原型,一直延续到我日后的小说及生活故事里。 我也曾问过自己,徐爱潘啊,你究竟是种了什么蛊,中了什么的毒?为什么迟迟释放不了过去? 小游说我发热病。带了一辈子的病谤。 很多年后,我想了想,我也许只是对于爱情没有足够的勇气。陷在那盲人的黑里,盲乱地追寻爱情那虚无的精神性。 十七岁开始到十八岁结束的无言的凝视,并没有为一切划下句点,而一直在我心头延续,以各种方式在我内里燃烧,烧成各种酸楚苦涩的灰烬。 但很残酷的是,在我自以为纯情,为心中那苦涩的情愫哀怨生愁时,这一切对沈冬青来说,却完全不关痛痒,一点意义也没有,甚至没有任何感觉。 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后来知道了,对他来说也是没有任何意义。 我跟沈冬青两个人其实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思考,我们的感情,其实其实恨本连一点交集都没有。甚至,更残酷的,就是连相切也不曾有过。 事情一开始,真的,就只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一厢情愿,制造一种凄美爱情的幻想。 要认清这一点,并且承认这一点,面对这个事实,是非常残忍且残酷的,并且难堪。那不只把我整个人赤果地剥光,从里到外用放大镜仔细地检视;也把我的思愿及感情毫不留情地解剖开,一刀一刀地割开那蒙了雾的膜,无情地戳个稀烂。 沈冬青根本就不喜欢我。对我从来没有感情的意愿。 他是温柔的,有礼,但也仅止于那样罢了。 英英警告过我,我们不是沈冬青欣赏意恋的型,我们缺乏他恋慕的那款婉约及柔美。我没有听进心坎里头。 那当时,在摇晃的火车厢里,能看上他一眼,我就已经很满足,没有去想奢求太多。 斑二那年旧历年前,英英老爸倒了人家的会,漏夜搬家。那以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斑三一整年,我只是无言地看著他。日记里依然密密麻麻。 毕业的那一天,我终于找他说了话。 好像很多年以后那样,我找上他说了从前没说的话。 然后我就离开我们的海边小镇。离开我的太平洋。 那不算流浪,而且一点都不浪漫。大学我念了五年才毕业,而且没有把书念好。 每年日子过到底,浓浓的情愁就袭上我心头。最怕冬天那细细绵绵,总是下著微微的酸涩的雨。 那几年我断续在学校打工,收了一些情书,也有一些人追求。可是我的心凝固了,青春再盛,还是那样看它空白流过。 我试著分析自己,修的心理学课却被当得十分彻底。到底我还是看不清自己的心。 二十一岁那一年冬天,打工的系馆里一个学长辞职准备出国。平素我们还算友好,所以他央我帮他一些工作交接的杂务,我想也没想就点头。 灯火通明,夜也不算太黑,所以两个人独处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然后,非常突如的,他竟将灯光打暗,我还在笑他的恶作剧,冷不防就那么被抱住。 被钳得很紧,几乎没办法呼吸。 第一次被人那么碰触,我都可以清楚听见自己声音里的恐慌。 学长是结了婚的。在我耳边娓娓低诉说他一直想那么做,已经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挣扎不要抗拒,好好让他拥抱一会儿。一会儿。一会儿他就会放开我。 于是,就那么一会儿,我被一个男人紧紧抱在怀里。 那以后,我再也不跟任何识与不识的男人在灯火通明或黑暗的夜里独处。 不管同性或异性,我都不习惯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学到底毕了业。 我连典礼都没有参加。毕业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 靠稿费过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当编辑。就在那里头,我认识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层公寓。 但我到底没有在出版社窝太久。半年吧,我没仔细算过。反正最后,我还是把工作辞了,专心写我青涩的爱情小说。 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受欢迎的作者。我的小说里总嵌了一些教老编头痛的意识型态的东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别忘了你写的是爱情小说。”老编总是会这么提醒我。“情节!情节!那是最重要的!” 尽避如此,算我运气,我还是有了一小群的读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与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种心情与没名目的愁。 那几年,感情写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种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岁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么摆摆手走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孤儿。 我爸不是会挣钱的人。生活在社会底层,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能挣什么钱?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过。我妈常说,穷人是没亲戚的。所以,我一直,从来也没跟任何亲戚来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与他们打照面过。老实说,走在路上如果迎面来个相遇,我都没把握我是否能认出他们的长相轮廓。人家不见得势利,只是我们自己先筑了壳。 甭儿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说自由。 这种“自由”其实十分的伤感。悲哀得教人难过。 当然的,我们是没有遗产这回事。 生活需要继续。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写起情色的小说。 那种东西好销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费逐渐地调涨,一个人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 这当中我听说沈冬青结婚然后又离婚了。他一直在省斑,像恒星一样始终没有移动过。我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心里一直在作梦,却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回去找过,不断让青春空白错过。 为什么呢?是否下意识里,我穷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让我面对他时不自觉地感到自卑退缩? 爱情是有条件的。成熟一点以后,我想了许多。而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标,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对感情多忠贞。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欢那类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 从脸蛋开始,到性格,到举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种火源,催发不了他身体对我身体的。 他说,很抱歉,他实在喜欢不了我。 我心中那仪式,于是始终就无法完成,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我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等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玫瑰,并且递给我那大厦顶楼公寓的钥匙时,我一句话没说便接受了。 他什么都帮我准备好了。温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云许发现我身体那非常的处女性时,我从他眼神里看见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么都没有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岁的晚春已经过尽了,李云许的老婆终于找上门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断不断,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时候,我才发现心里最底层那依旧被搁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么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么能够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感受他注入我身体内的温度时,心里却鬼魅似搁著另一个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说得那么明白了。我究竟还在恋眷什么?! 应该是好好收拾的时候了。 所以我就离开了。 离开李云许。离开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好几次告诉自己要放弃,也想放弃。但拖到最后,即使明白被拒绝,还是拖一条纠葛的尾巴,始终盘亘在我心头。 终于,我决定不再去爱他。 虽然,我想我也许不会忘记他。 第二簿 那一段风花雪月的事 1 想起来还是痛。 她对他的记忆充满痛。充满哀美与轻愁。 推开门进去,游利华已经在了。 “阿潘,这里!”游利华挥手叫她。 徐爱潘走过去,一边和几个顺势抬头看她的人点头招呼,并不花力气寒暄。 “喝什么?”游利华问。 “矿泉水。”虽然已经十一月中,天气还相当闷热。白天开始,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仿佛连衬衫都湿透。 “不是我说,阿潘,你能不能偶尔换点新鲜的?”游利华边摇头边转身朝吧台接过矿泉水递给徐爱潘。 “下次吧。”徐爱潘不置可否。 kk虽然名为酒吧,但它卖咖啡,卖果汁也卖茶,什么都卖。 连爱情也卖。 听说中秋节时,他们在这里搞了一个慈善派对,老板把自己标上价,出售一个周末晚餐约会,被一个常来的女学生标去,募了两万元。 但只是听说。 中秋节,她人在他们那个海边小镇破落的家,背著月亮,检视成为孤儿的那种自由悲哀。太平洋潮声沙沙,荒凉得从来没有变。她已经不是为赋新辞的年纪,所以也就没有对著黑暗的海掉泪。 “欸,阿潘,”游利华倾身靠向她,一副打算说秘密的姿态。“你看到没?” “什么?” “那个啊!”游利华朝门口那边挪挪下巴,神态相当暧昧。 徐爱潘随著她下巴指示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穿休闲衫留了及肩长发的男孩,呃,或者说男人。 那头长发看起来比她的还黑还乌溜还亮,年纪看起来也和她差不多──是个好看的男人。 男人。不是男孩。 有差别的。 就像她是女人。不再是女孩了。 她迟迟不习惯自己早成为女人的事实。心情还留在十七八青春少女的年岁,身体的朽化及生活现实中却已老到不能再老的地步了。 “怎么?你有意思?”她收回目光,喝了口水。 游利华笑嫣嫣。“我又不是在替自己找老公。我无私,是替你留意的。” “这样啊,”徐爱潘很领情似堆起笑。“多谢你的鸡婆,小游。” 这种不幽默的反讽刺,游利华大概习惯了,眉头都没皱一下。说:“你连人家都没好好仔细看一眼,怎么知道喜不喜欢?说不定你看一眼,就看上了。” “我看了。再说,我看上眼也没用,人家不见得会喜欢我。” “你又还没试,怎么知道?”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 游利华常常冲她说这一句话。不只是她的爱情态度,还有她的不吃杏仁和苦瓜,以及她的不听歌剧不染金色的头发。 徐爱潘不答,反问:“你叫我来,就是为这个?” “不完全是。我怕你闷在房间里太久会生锈。除了我,你起码有三天没跟人说话了吧?” 这倒是真的。 徐爱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华走到中间那群正高谈阔论的人群当中,自行拣个边疆的位置坐下。 “嘿!阿潘。”看过她的人,有些转头友善打个招呼。 “嘿。”她也回个招呼。 “你好几天没来了。在忙什么?”旁边的人寒暄地问。 “是啊。也没什么。”她应酬地答。 “还在喝这个!换点别的,我帮你叫。” “不了,谢谢。” “怎么?怕喝醉?放心,我会负责送你──” “我刚到,不急著喝酒。” 就这样,人家问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简单扼要。 寒暄过后,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热心的辩论,偶尔想起什么,回头再和她说一两句话,她便又回答一两句话。多半时候她便光只是听,听他们对某本畅销书的批评,某个在媒体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绯闻的议论,又听他们对某个旅居海外得到美国某文学奖项的作家的不以为然与赞赏的正反面意见的辩论。 听得,她几乎打呵欠。 然后,又有一群三四个人进来,坐在他们左侧两三个桌外的地方。有人隔著桌子和对方打招呼,对方也隔著桌子回招呼。 “徐总,恭喜啊!你们这次推的那两本哲学小说,冲上排行榜的第一名。” “对啊!书香那套名牌服饰系列也是叫好又叫座。” 被恭喜称赞的人隔著桌子笑著说谢谢。 徐爱潘悄悄站起来,不引人注意地走到洗手间。 老实说,每次她都觉得很佩服,那些人怎么有那么多的力气说那么多的话? 其实,也有那样的时候──曾经,青春少年时,她的话也不算少的;每天和胡英英叽叽喳喳。然后,胡英英一家搬走后,遇见沈冬青,喜欢上一个人不敢说把话都锁在心里的哀美轻愁,她的话慢慢就变不多。 变不多,并不是表示不说话或太沉默。人要生活都是要交际要说话的。 她跟卖青菜水果的小贩说话,跟卖自助餐的老板说话,跟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的大夜班店员说话。 还跟游利华拌嘴扯些讨她厌的废话。 所以,她也不是不喜欢说话,只是觉得说话太花力气,常常说到一半就觉得累,索性便不说那么多了。 冲了冷水后,她觉得神清气爽许多。镜子中那张脸有点苍白──不,简直是惨白。吸血鬼多时未曾吸血的那种营养不良的没温度的白。 她没化妆的习惯,觉得麻烦。但背包里总有几支游利华用剩或者颜色不合不要而塞给她的口红。 以她的性格来kk只是凑热闹。不过,偶尔沾染点人气也好。偶尔,她会不合时宜地联想起神怪志异里那些跨出深山、变幻人形,混迹于人世之中吸取生人生气的狸精狐媚或女妖。觉得自己恍恍就像志怪里写的一女妖。 这么想时,她不禁就会失笑出来。 她就带著那样恍惚的笑走出洗手间,心不在焉的,差点撞上迎面走来的男人。 因为没撞到,徐爱潘也没道歉,若无其事擦身过去。那男人也没说什么,根本也没多看她一眼。 “小游,”她静悄过去。那堆人还在高谈阔论。话题已经转到日本av女优和电影。她拍拍游利华的肩膀。“我要回去了。” “这么快?!连都还没坐热。”游利华皱眉。 “我要赶稿。” “算了吧!你写那东西又不花什么脑筋,晚上花两钟头就搞定,赶什么稿!” “小姐,别这么亵渎我的工作成不成?我吃穿都靠它。你写的那些这件魔术卖多少钱、那件蕾丝内裤又值多少的东西,也没比我高明多少。” 很多在文艺圈工作打混的人,不把爱情小说当一回事,认为那种东西沾不了文学的边,这一点,徐爱潘完全没意见,也从来不跟人家争辩。 游利华虽然没这毛病,但多少有这种下意识。她也算是半个文人。文人大都喜欢用某种形而上的格调品味、或气质深度的东西标签自己。 “你不说话,我怕你变哑巴;一说话,嘴巴就这么尖利。我看你还是当哑巴好了。”游利华翻个白眼。 徐爱潘耸个肩。“我先回去了。你也别待──” “对不起!”话没说完,身后响起低沉好听的男性声音。她挡到人家的路。 侧身让过。似乎是方才在洗手间外差点撞到的那个人。 她不确定。因为她根本没真正留意。 “李总,”游利华却和对方攀谈起来。“恭喜啊!你们这次推出的名牌服饰系列叫好又叫座,怕不卖个有五六十万本。” “谢谢。都是托大家的福。”那男人得体地应酬一句。 对方走后,游利华解释什么似说:“书香的老板李云许。现在市面上流行又畅销的那套讲名牌书籍,就是他公司出的。” 徐爱潘点个头,算是有反应。游利华在报社工作,多少认识一些这个圈子的三教九流。 “那我走了。”她转开身,把游利华丢在吧台。 游利华顺便要了瓶啤酒,就著瓶口就喝起来。 “麻烦给我一杯咖啡。” 旁边座位蹦出个人。她一看,是李云许。没话找话: “李总,今天不是来庆祝的吗?光喝咖啡太杀风景了吧?” “没办法,等会还要开车。”李云许端起咖啡杯,朝门口比了比。“你朋友?” 门外,徐爱潘的身影正要没入夜色,隔著门窗,像被框在一幅泼墨画中。短发正因风扬起来。 “嗯,我室友。李总有兴趣吗?我帮你介绍。”游利华开个玩笑。她知道李云许有家有老婆了。 李云许笑一下,敷衍过去。 他知道游利华在开玩笑,他也没有兴趣。怎么会有兴趣?!看她那白衬衫牛仔裤外加一颗清汤挂面头,他今年三十八,不是十八,早不热中那种纯情的玩意。 在社会打混那么久,他什么都看过。纯情这东西,最不持久。 即便是小孩子也不是确然的纯真。那纯真,其实只是一种残酷的本能。还没经过文明礼制洗脑的一种求生存的原始本能。 他把咖啡一口喝尽。想想,下次也许可以推出“纯真”这个主题,在网上报上制造一波话题。 是这样的,她从来不看书评。 书评家推荐或批评哪本著作,市面上哪本正叫好又叫座热得烫手,畅销排行榜第一名大家张口闭口都在说的──好评劣评一颗星二颗星评等等,她从来不看。 文学和艺术某方面来说是一样,很难说好不好,只能说喜不喜欢。任何能以立场角度自由心证的辩论,她觉得都没什么意义。 甚至,连那些对她小说的褒贬扬抑,她也不太在乎。因为不可能读者批评了什么,她就能神奇地写出符合那一刻市场脾味需求的东西。 文字有它的调性。再多的情节与故事性也平衡不了文字本身所带的意境。背了那么多古诗旧词,她就是中了那“意境”的毒。 所以,徐爱潘不是太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家,并不是太多的人跟她中一样的毒。 而所谓共鸣,其实不太容易,常常,她自己没太多感觉没花太多脑筋力气写出的东西,对了许多读者的味;而那一些她费了很多力气,一再低回沉吟的,却没多少人欣赏。写的人与看的人感情思考之间的落差,起码有两个悬崖,大得让人无力。 因此,她从来不管读者要什么,市场需求什么。反正她写的东西从来就不符合所谓的市场性。充斥了太多形而上的文字的垃圾。 也因此,在言情小说市场里,她一直不受欢迎,出版社收她的稿子收得相当勉强。 “大小姐,”老编在电话那头说:“故事性!读者喜欢看有‘故事性’的东西。”特别强调加重那三个字。“还有,爱情。别忘了,你是在写爱情小说。” “喔。”徐爱潘喔一声。 她没忘。问题是,她自己觉得很爱情的东西,读者却完全没感受到。外面的气温不低,需要一些更热烈的东西,他们才感受得到。 她坐在桌子前半个下午,也没太挣扎,然后就决定了。 她逛了半个下午的街,买了情色大师萨曼金一系列“野兰花”作品。然后跑到kk附近一家专卖外国原文小说的书店,在“黑蕾丝”那系列丛书前徘徊不去。 “黑蕾丝”是货真价实的小说,比那些罗曼史、情色爱情小说还要赤骨。但文字用的好。算是经典。 书店里人不多。徐爱潘挑好书,打算去结帐,偏在甬道上和人狭路对峙。 真是!地方也不小,人又不多,怎么偏偏这样和人碍上了路?! “对不起。”对方礼貌比个手势。那个男人她看过,游利华提过叫什么许还是姓许── 是李云许。他觉得也好像在哪里看过徐爱潘。皱皱的衬衫、牛仔裤,只到下巴长的清汤挂面头……想起来了。在kk。那个洗手间的走道。 他瞄一眼她手上的书,敞开袋子里的萨曼金,不禁挑了下眉毛。 “买书?”李云许下意识地多看她一眼。 “欸。”徐爱潘有些不自在。 她当然没必要解释她买这些东西要做什么,但很难保证别人会怎么想。尤其她不是买一本两本,而是一堆。 “呃,我好像挡了你的路。”李云许表情不动,侧开身子。 “谢谢。”徐爱潘略微侧身走过去。甬道太狭窄,肩膀碰上他的胸膛。 他们的相遇是这样:他西装笔挺,神情端整;她手上抱了一堆黑蕾丝小说,还提了一堆萨曼金的情色录影带。 所以一开始就有太多不可说。太多的暧昧存在里头。 不到一个月,徐爱潘就写完一本十万字的情色小说。把黑蕾丝加萨曼金搬到中国古代,再加上一层朦胧镜头的纱帐。老编有些讶异,但也没说什么。这反正只是潮流。 “你真的就这么下海了?!”游利华翻翻她保留的底稿,说得像挂牌卖艺的青楼艳妓掀帘子卖身。 “是啊。”徐爱潘从正在读的书页里抬头,笑了笑。 “这样也好。反正都是卖,没差。再说,你上回那本讲情妇的,在网路上被批评惨了,你知不知道,情不情、爱不爱的,又提供错误的示范思考。写言情小说哪能像你这么搞法,谁要看啊?!” “不知道。”徐爱潘又笑。她没电脑,也不到网路咖啡店,别人怎么批评她全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嘿,小姐,你未免太亵渎你的读者了吧?” 哪那么容易就亵渎这、亵渎那的。其实知道市场的需求又怎么样?总不可能神奇的一下子就写出甜酸苦辣所有佐料皆备,爱恨情仇外加冒险报复杀戳元素十足的浓烈精采叫座的东西。 “难怪没人要看你的东西。未免太失败了。”游利华一迳说她的风凉话。 徐爱潘懒得回话了,继续看她的书。游利华好奇凑过去,说:“你在看什么?那么专心。” 她只好又停下来,给她看书的封面。卡尔沙根的《亿万又亿万》。 “你看这个?”游利华挑挑眉。“上回你看那个佛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再上回是《国家地理杂志》,更上回是《古埃及史》,现在换卡尔沙根了。小姐,你都不研究研究人家是怎么写爱情小说的行吗?你卖的毕竟是通俗文学,不讲形而上,爱恨情仇到底才是最重要的。” 游利华不愧是在报社副刊混的,头脑清楚得很。 “我也有研究的。”徐爱潘比比角落那堆黑蕾丝。 游利华看了,露出诡异的表情,眉毛又是一挑,说:“你打哪搜来这些宝贝的?”随手拿起一卷萨曼金。 “当然是买的。” “那么,这些就是心得喽?”游利华拍拍那叠影印底稿。 “大概吧。写起来也没有想像中困难。”原本这种东西,狠狠拆穿它遮掩的帘帐,简单得就不过是那么回事。 “当心被读者挞伐厌弃。”游利华杞人忧天。 不过,她根本担心不了那么多。读者会的。边读边骂。但已经决定的事、存在的事,骂了又能怎么?他们还只是边骂又边读。 “对了,”游利华想起什么似,说:“你还记得那个李云许吗?前些天我在kk碰到,他跟我问起你。”说到最后,表情变成了一个疑问。 徐爱潘呃一声。游利华不放过,写满问号的一团大饼脸凑上去碍眼,她不得已,只好把与李云许不巧“狭路相碍”的事据实禀报。 “哈哈!”游利华大笑起来。“真有你的!阿潘。难怪他会问起你。你真会替自己制造‘深刻印象’啊!” 当时不觉得尴尬,被游利华这么一笑,反倒觉得难堪起来。徐爱潘恼羞不禁成小怒,嘴巴一扁,说: “真有那么好笑吗?” 游利华挥摆双手,跳舞似,光脚走出房门,边说:“你倒可以把这一段写进你的小说。保证经典。” 这话当然听不得。刚再打开书页,游利华的大嗓门从她房间那头传来。 “对了,阿潘。晚上kk的耶诞派对你去不去?” 徐爱潘反射地摇头。然后才想起游利华看不到,刚要开口,游利华旋风似已经刮进她门口。 “别跟我说你不去。你一个人待在家里做什么?孵鸭蛋啊?” “天气怪冷的,我不想出门。再说,我没衣服好穿。” 她有很多好理由不想出门。第一,寒流提早来袭,巴巴跑出去吹北风自讨苦吃。第二,几乎每家商店都无耻兼没创意地因袭旧习加上互相抄袭,挂上一棵耶诞树或播著一曲曲喜气洋洋的音乐,她讨厌那种浓浓的过节气氛。第三,她除了衬衫牛仔裤,没什么参加派对的金光闪闪的衣裳。第四,参加派对的人,不想可知都是长了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没什么可惊奇。第五…… 像这样,她可以举出一百个理由。 好比一百个理由为什么爱你,为什么不爱你;为什么会放屁,为什么不放屁。以此类推,不胜枚举。 “不需要特地打扮,就穿你平常穿的就行了。你不去会后悔的。kk老板提供了派对模彩一项大奖,三个月的免费招待。其他那些偶尔会在kk露个面的出版社杂志社老板大爷,也提供了一些奖品。不模白不模!” 便泛说起来,kk似乎成了某种型态的“文人会社”。不过,去kk的其实多半是在它附近的出版社杂志社或报社的工作人员。作家们大概自有他们三两成群的自我的沙龙。 “有那么便宜的好事吗?”天下绝没有白吃的午餐。 “你只要买张一千元的餐券就可以。酒任你喝、小点心任你吃。人家钱也不是自己‘暗杠’起来,都会捐出去的。” 虽然这么说,对她来说还是挺不划算。她又不喝酒。 “好了,就这么说定。派对九点开始,不过你可以不必那么早到。我十点下班。你在那之前过去就行。” “小游──” “说好了就别反悔。”游利华伸手一拍,根本不给徐爱潘申辩加拒绝的余地。“我走了。上班要来不及了。” 游利华拍个手,顺手捞起一本黑蕾丝。 “这个借我看看。”对徐爱潘眨个眼,扭著走出去。 徐爱潘抿住嘴笑。嘲笑自己的笑。 每次都这样半推半就,显得她多不情愿似,不得已地被游利华拖去那些聚会场合。其实又不是小孩了,她真要不情愿,游利华就算找十头牛来拖她也拖不动。 呵,下意识里她是这么虚伪,哎!懊死的,看了太多的佛洛伊德了! 她跳起来,冲到洗手间。 很亵渎又不卫生的,但看再多的卡尔沙根,明白一些宇宙人生怎么样,也解救不了她,消灭不了她肛门口的痔疮。 世界上没有偶然这回事。 偶然是戏剧及小说里必要的元素,但真实生活中,它应存的机率极低;男与女不会偶发性的一再相遇又相遇,多半得经过刻意性的安排。小说之所以为小说,就因为它的偶然的元素,可摆放在现实的这个社会中,那就成了虚假的成份,成了构成那现实的败笔。 记住,现实里没有偶然的成份。 记住,徐爱潘,现实里不会有浪漫的邂逅或艳遇。 徐爱潘苦笑一下。像这样自言自语,她得随时提防是否四下有人,以免被当作神经病。 游利华说照她平常穿的就可以,所以她就照她平常穿的那副德性在十点前五分走到kk。全场她最受瞩目。人家淑女即使长裙没有曳地,至少无袖的洋装也会露个香肩、现个白玉般柔软的手臂。只有她一条不合身泄露她扁的牛仔裤。 那个大骗子! kk老板看到她,咧嘴对她笑,含蓄地说她性格。她尴尬得不得了,哭笑都不是。回头找游利华,虽不至于必然性的,但也绝对不是偶然性的,找到了李云许掩住笑意的眸光。 一进kk她就听说李云许今晚会出现。既然他会出现,她也来了这里,如果有任何的接触便都不具备任何偶然的因素。他们只是共同走到了一个点,然后两点相切或相交。 李云许礼貌性对她点个头,她也点个头。照小说性的发展,这时候李云许应该就顺理成章地走到她身边,给她一杯香槟什么的,喁喁细语起来,然后故事才能继续发展下去。 但没有。 早说过的,小说不等同于现实。 李云许只是点个头,然后转头和其他人寒暄。 “阿潘,”倒是“始作俑者”的游利华,贴身小礼服展著滑滑的水蛇腰,风情款款地走向她。“知道吗?令天晚上就数你最出风头!” “鬼才要出这种风头。” “哟,与众不同有什么不好?表示你是独树一格的。” “请闭上你的大嘴巴,小游。”徐爱潘很不客气地封游利华的嘴。 “生气了?”游利华笑得一点都不以为杵。 “你干嘛陷害我?” “我哪晓得你那么呆就被我‘陷害’?!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噜,看!”尖下巴朝门口一划。 徐爱潘朝门口望去,几个看起来就一副新世代的前卫男女,穿得比她还破,牛仔裤上下怕起码有十几个洞。 徐爱潘不说话。她又不是十七八的少年少女,她二十六快二十七很快就会变二十八。年龄不同,意义便不一样。 “算了。”她挥挥手。游利华给她一杯调酒,她也接了,还咕噜把它喝了。 “要水吗?”游利华好心问。 徐爱潘又挥个手。拿了另一杯酒。说: “你去玩你的,不必管我。”自顾丢下游利华,挤到前头,拿了好些小点心。 她晚上吃不多,肚子饿,可也不敢吃得太急,记得照顾到形象。她边吃边住整个店扫一眼。有一些她眼熟的,但也有很多她没见过的。平时光顾kk那些有老婆有孩子家庭的,大半都缺席,若有来的,身旁跟的老婆一定不会跟丢掉。 她又拿了一些点心,一边贪心地喝一大口酒。 时间一晚,人就开始多起来。小小的kk,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她小心不撞到人,但才一转身,“碰”地就跟人相冲到了。那人她在kk见过一次或两次,没什么交谈,谈不上印象。 “对不起。”幸好没将酒洒在对方身上。 “没关系。”对方比个手势。咧嘴笑说:“一个人来的?” “不,还有小游。” “你们两个感情那么好,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徐爱潘只能笑了。 幸好有人及时借路过。徐爱潘往后退两步,“碰”地又撞上人。 “对不起。”真是的,她从来不知道kk地方这么小。 “没关系。”那张很男性的脸对她开起玩笑。“人太多了,难免互相撞来撞去。”顿一下。“徐小姐是吧?我是李云许。” “欸,我是徐爱潘。你好,李总经理。”徐爱潘礼貌地回应。她不是深山野人,这点社交礼节自然是懂的。幸好双手都拿著东西,免得握手了。 “徐小姐常来这里吗?”李云许竟然停下来,攀谈起来。 也是。来派对,除了喝酒吃东西兼跳一点像样不像样的舞,不找人说话要干什么?“不。偶尔和朋友来而已。”徐爱潘只好回答。 “我想也是。” 什么意思? 李云许丢下这么一句,便喝一口他的龙舌兰。徐爱潘也不多问,怕又引起另一番话题。 “听小游说,你们以前是同事。徐小姐也在报社工作吗?” “不。”简单扼要一个字就挡回去。 李云许等著,以为还会有什么下文。但看徐爱潘像木头一样,木木的,他微微笑起来。他不常到kk,当然更不可能刻意打听过,自然不知道徐爱潘不怎么跟人说太多话的性格。他会记得她,实在是她抱了一堆小说外加提了一堆情色录影带的那印象乱深刻。 “喔,对了,这是我的名片。”李云许从漆黑的真皮皮夹掏了一张名片给她。 “谢谢。”不接也不行。“不好意思,我没有名片。”没预料会发展到他给她名片的地步,这个“寒暄”太长命了。 “徐小姐在哪里高就?”李云许好像没事好做,闲闲喝著他的龙舌兰,闲著问一些有的没有的。 徐爱潘停顿五秒钟,才说:“我写小说。” 李云许表情动一下。也不能说是讶异。其实,徐爱潘自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很强的文字累积的穷酸气,即使闻不出来,也不会发酵成薰香就是。 “我有荣幸拜读吗?”声音听不出是不是出于礼貌或社交辞令。 但有必要这么咬文嚼字吗? 徐爱潘客套说:“哪里。不过,我写的是爱情小说,恐怕不合李总经理的阅读口味。”现在更进一步了,是情色小说。 “没那回事。”李云许马上接口说:“我很有兴趣拜读徐小姐的作品。方便的话,徐小姐能不能留个电话?等我拜读完徐小姐的作品,不嫌弃的话,希望能和徐小姐小小讨论一下。” 拜托,别来这一套,她那些形而上的文字垃圾没有那么伟大。何况,她不是在搞文学,她只是谋生活。 “嗯,我写的不是很严肃的东西,没必要做严肃的讨论……” “哪里。爱情是人生重要的课题。徐小姐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或者,你只是太谦虚?”李云许露出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意味的微笑。 不,她不是谦虚,也不是妄自菲薄,她只是嫌麻烦罢了。徐爱潘想大叫。冲到嘴巴变成看起来盎然的笑。 “李总经理太抬举我了。我只是混口饭罢了。”她有点讶异,原来她可以面不改色说这种应酬的话,她的社交能力原来不算太差。 李云许轻声笑起来,一口把手上剩下的龙舌兰喝光,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毫不遮掩地暴露出来,在灯下大剌剌地闪闪发光。 这时徐爱潘才想到,李云许好像独自一个人,没看到他的女伴。 “不好意思,失陪一下。”她一口气把鸡尾酒吞下,借口走开。 她不是来kk找对象的。 两三个人窝在角落里玩电脑游战,相当专注。来派对玩电脑,看!这世上无奇不有。 游利华劝了她几次,现在是网路时代,要她弄一台电脑,免得被淘汰。一副危言耸听。 问题是,除了看情人或者勾引男人之外,要那样长时间注视一件东西,实在非常吃力。含情脉脉的眼,最好还是用来看情人。 “阿潘,”游利华逮住她。“你杵在这里做什么?我找了你一会。” “找我做什么?”猛不防吓一跳,被自己手上刚拿的酒溅了一身。徐爱潘有些无可奈何。 “过来看看你。怕你一声不响走了。” “我如果要回去,会先告诉你一声。” 游利华点点头。说:“碰到什么有趣的事没有?” 徐爱潘摇头。她最大的缺点是放不开。奇怪,她并不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瞧她跟李云许应对得那么好!但为什么,在像这样热闹的场合,她总觉得像局外人,热烈不起来?! “跟我来。”游利华将她拉过去,跟著一堆人跳曼波。 头一甩,她从眼角余光中瞥到一旁不远处正和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交谈的李云许。 等这曲音乐停了,又被游利华拉下去。李云许不见踪影了。游利华比比那个西装笔挺的男人,笑眯眯说: “今天真是好日子,能遇到这些文艺界最有价值的老板兼美男子们。来,阿潘,帮你介绍,这是风尚出版的老板兼总编及知名评论家徐慕林先生。” 不是游利华夸张,就是徐爱潘孤陋寡闻,她第一次听说徐慕林的名字。但徐爱潘立即微笑说: “久仰。徐总经理。”灯光下的狐狸面具闪闪发亮。 “哪里。”徐慕林也很给面子地和气回应。 再交换一个微笑,随后另一波人簇拥过来,徐慕林又忙著去应对。 很快就要模彩了。徐爱潘忽然俗气地希望她能够中个大奖。 她无意识地回头。转角墙边,那里,就在那边墙上,李云许倚著墙,手上拿著一杯酒配合得恰到好处地对她抬了一抬。 她突然风骚起来,微斜起脸庞,表情狐媚地,对他开了一朵嫣然做作的春花似的笑。 第二簿 那一段风花雪月的事 2 李云许当真买了徐爱潘的小说,做足了功课──即使没有十足,至少,起码也用功了一半。他不仅买了全套,还一本一本看了。自然不是精读,但这个功夫他是有下的就对了。 不管以哪个角度来看,徐爱潘写的这些东西绝对是不畅销的。太多的文字性意象的东西。大众商业性的东西是不能这么搞法的。不过,算是独树一格。安静地待在小角落,还是可以生存的。 但不成名,干什么都没意义。而且,成名要趁早,这一点,他很抱歉地说徐爱潘绝对是失败。 陈夏天?怪里怪气的一个名字。 他抿嘴笑起来。 他还注意到她在小说里一再提及的蓝颜色,玫瑰,似乎是一种意象,潜意识在投射什么。还有她那些触及情爱关系秩序的思考文字,看得他不禁斜挑起浓眉毛。看得出来,她的头脑很清楚,不太容易意乱情迷。 但她还是有弱点的。他很有把握。而且绝对不会少。 一个大剌剌抱著一堆小说和情色录影带的女人,要他怎么说?他觉得有意思之外,还有兴趣探索。书香不走罗曼史通俗的路线,但他挺有兴趣和她谈一谈。 谈谈天谈谈地,或许再谈谈一段风花雪月的事。 “陈小姐,”他吩咐公司总务。“麻烦你准备两张试映会的票,送给x报副刊组的游利华小姐。” 记不得谁说过,写情的最高境界是“通篇说爱,却不著一个情字”。写爱情的徐爱潘竟用那种最不浪漫的笔调写著最风花雪月的事。 令他想好好会一会。 再说,上回他留了心看仔细,她虽然不比他太太的雍容优雅,也没有丽姐的时髦艳丽及玲珑有致,但也不失引人的味道。女人要嘛要长得漂亮妩媚,要嘛要美艳性感。“气质”是太空泛的东西,和空气一样抽象。 徐爱潘身材是差一些,也谈不上性感,但有味道──这样说也许也太过空泛抽象。但他可以想像,她发丝过肩后,半俯脸遮面,凝眸斜睇的那妩媚风情。 有媚力的女人如斯,都是令人愉悦的。 票是游利华给她的。但到了会场以后,徐爱潘才发现活动是由“风潮”杂志及一家娱乐周刊与某电影公司相互合作以宣传促销新片及杂志周刊。 而杂志社老板正朝她招手微笑致意。 “徐小姐,”还走向了她。“真是巧,一来就碰到你。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 徐爱潘有些尴尬。她原是贪图一场免费的电影,没想到会遇到李云许。开放给媒体记者那一场已经举行过,这一场是专门给那些订阅杂志或周刊的读者,让他们抢先电影在戏院首映之前先睹为快。李云许会出现,倒真是令她意外。 老板有老板出席的场合,要嘛赶首映会,不然就该出现众媒体记老齐聚的试映会,才达得到宣传的效果,为自己的杂志争取一些版面。他这样反其道而行,低调也太低调。 “是啊,好巧。没想到会遇到李总经理。”徐爱潘打起笑。说起应酬性的废话,她其实也不差。 李云许的笑容浓一点。其实也不真是那么巧,这电影他已经看了两遍。 “一个人?” “欸。”游利华有事不能来,她便来捡一场便宜。但──哎呀,她是不是该庆幸她自己的“好运道”?天下的“老板”虽然那么多,但好像也没多到让她这种平凡小百姓处处碰到。据kk的小道消息流,李云许虽然只是个资本额普通的出版集团的老板,但他家境挺好,很有一些家底,可以说雄厚。 像这种不管愿不愿意、有无兴趣听到的小道消息,就算不在流言核心,只要在半径之内,就很难错漏掉。她还听说了某个相当有文艺气质、英俊忧郁的知名建筑师其实是个同性恋;某个跨足主持、电视界的一副书生模样的男性作家也是;还有,哪个跑政治线的媒体记者和某政治人物有暧昧关系…… 像这样的流言不胜枚举。通常听了不会多一块肉,不听也不会少一块肉。 “不介意的话,徐小姐要不要过来一起坐?”李云许比比前排靠走道的位子。 摇头的话显得小家子气。但想到李云许应该不会是一个人来,又得要应付其他人,光想就累。可再想,能这样认识一堆老板总经理的也没什么损失,所以徐爱潘近乎自暴自弃地点头。 意外地,李云许是自己一个人,尽避有些讶异,但徐爱潘聪明的没问什么。 一百一十分钟长度的电影,徐爱潘看得相当不专心,一直无法集中精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云许的关系──靠得那么近,她都可以闻得到他身上的气息,大大僭越她和他人之间的生物距离。她觉得相当难安。 这些年她不管做什么,绝不往人多的地方挤,连看电影她都一定拣那场最空荡的时段,有意识地不跟人群太接近。矛盾的是,她并不是容易害羞的人,应酬性的东西她其实也学得很好,就是不习惯和别人靠得太近,的,还有心理的。 所以整整近两小时,她一直觉得局促不安。 李云许却一点都不拘束。他将两手手肘舒适地搁在两边椅臂上,偶尔挪动身体,便有意无意地碰到她手臂。 不知道那是不是试探。徐爱潘不禁揣测。 但这样想,徐爱潘又觉得自己想太多。只不过一场电影,一次巧遇。 可她又不是不解人事且天真无邪不懂得做揣测的无知少女,而且也不迟钝,这样情况下胡思乱想是正常。但跟著,她不禁暗自失笑起来。她对李云许既不暗恋也没兴趣芳心也不会动,根本就是陌生人,且李云许对她可能也根本只有一点浅薄印象,这会儿她怎么倒像个怀春的少女东想西想那么疑猜那么不定?! 她伸手掩住嘴,怕自己真的失笑出来。 她其实算不上超然吧。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能像沈冬青那般使她内心骚动荡漾不已。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黯淡起来。换上一脸的无动于衷。 旧诗里说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就是她心情的写照。青春那两年的凝视,那无言的恋爱的方式,仿佛把她一辈子的感情的能量都用光了,而且透支。她意念的核心里,总矗著沈冬青那鲜明的影像。她再也,再也没有力气以任何方式做任何的豪赌。 因为那样奔腾过,变得难再对人心动。 因为不再是青春的少女,再怎么不肯承认及不愿意面对,她到底还是明白她自己这种一厢情愿式的感情根本毫无意义。对沈冬青而言,她或许根本是个彻底的陌生人。他的生活里、思念里及脑海里,其实完全没有她这个人存在。 这个事实令人很受伤。她自以为是的执著落得只是荒谬。 这些,她残酷地强迫自己去面对,都明白。 电影一结束,她立刻敏捷地起身站起来。李云许仍闲坐在位子上,眼眸闪亮,有什么好笑似的望著她,一点都不急不慌忙。 他没动,徐爱潘也不好自己先离开,站在那里,有些讪讪的。对著那双闪亮的眸子,生气似的望著。 这样僵持了大概半分钟,李云许终于站起来,高大的身子很容易就将徐爱潘笼罩。 散场人声嘈杂,徐爱潘懒得说话,比个手势,掉头先走。照她的个性,她本来不会去跟著人挤人的,但这时她急躁得想赶快离开,屏住气忍耐人群的拥挤。 “小心!”李云许走过来她身旁,看她有些跟跆,扶了她一扶。 她转头看他,没道谢。他扯嘴对她笑了一笑。 出了试映会场,天色已经微暗。巷子两旁小店传来阵阵烟火香。李云许看看时间,很自然地,先笑了说: “好香!肚子都咕噜叫起来。徐小姐如果不赶时间的话,我请你吃个便饭。”不是用问号。是打算,不是询问。 “不麻烦了,谢谢。”赶,她当然赶时间;就算不赶时间,也一定会有事,不会有闲情吃他请的便饭。 但话都没说完,肚子就很不配合地咕噜叫起来,而且很大声,街道的哗闹声都掩盖不过去。 李云许衔著笑,拿著两只抹了丝轻微椰褕笑意的眼烁亮地,好整以暇地看她。说:“好像有哪个姓魏的先生,在大声抗议说不要虐待他呢。” 他用拟人法,好不揶揄。侧面幽她一默。 徐爱潘一时觉得尴尬,要再推拒的话就那么搁住,支吾得理不直气不壮,奇怪地心虚起来。 “不介意的话,我们就在这附近随便吃些家常的东西,不拘束也自在。”李云许抬眼望了望,然后视线又落回来她身上。 算了,反正都是要吃饭的。徐爱潘认命地点头。 大概是她的表情太逼真了。李云许又笑说: “你现在脸上的表情,就好像被人绑了要抓去杀头似。”从第三人称突然一个转折,亲近得不著痕迹。 徐爱潘回不出话。她的确是有那种感觉。 李云许没有沈冬青那种艺术家的气质,锻炼得结实均匀的身材呈现的男性魅力里,显露的是一种菁英才干的悠游自信从容。他像动画,不像沈冬青的似幅宁谧的静物风景。不过,他不张扬,显得就更笃定。 像他那种时而撇著嘴角眼神藏著揶揄的笑,在沈冬青脸上是看不到的。徐爱潘避开他的揶揄同时也避开他的笑,省得又得回应。 “既然都要被杀头,所以你还是老实觉悟吧。”李云许又戏谑地开句玩笑。 看来这个人今天心情好像很好。徐爱潘想反驳,又怕麻烦。点头敷衍说:“是啊。” 却惹得李云许放声笑出来。 “我说错什么吗?”笑得她尴尬,怀疑她是否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 “没有,我只是觉得有趣,没想到你这么听话老实。”看徐爱潘皱眉,又补充说:“我这可是称赞,毫无恶意。” 愈描愈黑。徐爱潘表情愈像要被杀头,却找不出话来反驳。虽然她平时并不擅言词,但怎么就词穷了?李云许讲三句,她才回得一句。 “对不起!我是说──”李云许嘴角又是一句,勾到眼窝里话说两句,便咬住,低眼看她。对上她的目光了,才又说:“我是说你反应很直接,心里有什么想法,便表现出来。” “真有那么明显吗?”听得她心一紧。她当真如此“形于色”? “不。”李云许耐人寻味地又一笑。“那是因为我会读心。” 话题要越界了。徐爱潘转头望向马路,装作没听见。脚步快了一些,像迫不及待,又想摆月兑什么似。 李云许不费力就跟上去。巷子里的小店不断飘出阵阵的葱油香,烟味处处,挽住每个匆匆的过路。 老实说,和李云许面对面坐在小吃店里时,徐爱潘有种说不出的怪诞的感觉。 第一,她想不出有多久没像这样和陌生人面对面吃过饭了。第二,前五分钟还是陌生人,丝毫没有任何交集的李云许,这会儿坐在她面前,眼对眼鼻对鼻嘴巴对嘴巴,一起和她吃晚饭。除了奇怪,还是奇怪。 不过,李云许一点都没有奇怪的感觉,自在得很。他要了一盘滑蛋牛肉饭,又点了一碗肉羹汤、一盘炒青菜。 “你呢?想吃什么?”不知从哪分钟开始,他不称“徐小姐”了。 徐爱潘瞄了一下墙上招牌,要了什锦炒饭和青菜豆腐汤。 “平常因为工作的关系,不是随便吃个面包三明治,就是这个餐厅、那个餐厅吃一堆油腻不消化的东西。其实这种小吃店的东西最好吃可口了。”李云许很“平民”地说道。 “再怎么可口好吃,天天吃、餐餐吃也是会腻。”徐爱潘“家常”的回答。 “你自己不开火吗?”李云许微笑问。 “李总经理呢?”徐爱潘反问。“总经理夫人不下厨替你做羹汤吗?” 李云许笑一下,一点都不回避,手上的戒指闪闪发著光。看住徐爱潘说:“偶尔。我太太有她自己的生活重心,下厨炊煮太费事又花时间。” 想来也是,煎炒炊煮是富家少妇的生活调剂,而不是生活正业或重心。不过,倒是像她这种小老百姓的烦恼。 汤先上来了。徐爱潘老实不客气喝口汤。 她是不做饭的。 正确的说,是不会煮饭。 所以,她在各式各样的小陛、便利商店解决三餐,自助餐、牛肉面、汉堡等等。吃得最多的便是炒饭。完全没有艺术感,全然是庶民品味,吃得拉杂而且不健康。 “你呢?常外食吗?”李云许也在喝他的肉羹汤。没忘了他刚刚问的问题。 “嗯。” “不喜欢做家事?”他试探。 “我不会煮饭。”不是什么国家机密,没什么好隐瞒。 李云许点头微笑,意料中的回答。他不期待她擅长家事烹饪。也无法想像她穿上围裙的模样。 滑蛋牛肉饭上来。炒饭上来。然后炒青菜也上来。 李云许一直盯著徐爱潘那盘热腾冒著烟气的什锦炒饭,好像很想吃的样子。甚至开口说:“你的炒饭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徐爱潘不得已,只好客套地问说:“嗯,李总经理要不要尝一点?” 李云许立刻说:“这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就算有关系也要说没关系。 “不好意思!这样吧,我的也分你一点。” “不用了。”徐爱潘连忙推辞。 “不必跟我客气。”李云许不让她拒绝。招来老板另外要了小碗盘殷勤地把自己的滑蛋牛肉饭分了一些出来,动手舀了一小碗的肉羹汤,边说:“我看我也把汤分你一些好了。” “真的不用了!”徐爱潘大惊。 “啊,”李云许这才像想起什么似。“不好意思,我忘了这我喝过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就是这个意思。 李云许把汤端回自己桌边,将小盘滑蛋牛肉饭端给徐爱潘。殷勤说:“哪。趁热吃比较好吃。” 徐爱潘没办法,也只好把自己的炒饭分了一小盘给他。相对分食。你吃我的,我吃你的。 在小吃店没办法像在咖啡店西餐厅那般,餐后一杯茶或咖啡优闲自在地聊天谈地。李云许边吃边说: “老实说,看了你写的东西后,我对你感到很好奇。” “李总经理直的看了?”徐爱潘也边吃边说,有些意外。 “看了。每一本都看了。”李云许忽然放下筷子,手肘搁在桌缘,身体俯越桌面倾向她。 她吓一跳,下意识拉开身子。勉强笑说:“那真是我的荣幸。”低头喝口汤。 “你想不想听找的想法?” 徐爱潘正喝著豆腐汤,比个“请说”的手势。 李云许双手仍搁在桌缘,一本正经说:“从你字里行间透露,你很纯情,信仰爱情──” “噗”!汤从嘴巴里一口喷出来,差点喷到他衣服上,下雨似点点溅落入他的碗盘里。 “对不起……”她讪讪的。虽然她没想在他面前保持形象,但这么粗鲁也太夸张了。“嗯,我请者板再重新煮一碗汤和炒饭……” “我是无所谓啦。不过,你太概不会希望你的口水被我吃了吧?”他居然在笑。 那是当然的。她搞不懂他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 “老实说,与你相处愈久,我就对你愈好奇。”李云许又换上一脸正经。 他们其实也才不过匆匆碰见两──呃、三──嗯,四次面吧。扯了些不著边际的话,根本谈不上“久”这个吓人的字。 “跟李总经理两次这样偶然碰到,实在很凑巧啊。”徐爱潘婉转拉开距离。 “是四次。”李云许纠正她。“不过,我却觉得好像跟你很熟了。” “这是错觉。有许多人有时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没去过见过的地方,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叫做‘即视感’。”徐爱潘技巧地扯开话题。 李云许又将话题扯回来。“原来如此。难怪每回遇到你,我总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一语双关。徐爱潘干脆当作听不懂,笑了笑敷衍过去。 她已经把炒饭吃完。可李云许的因为重点,还有一大盘,他又一口一口慢慢地吃,照那速度一百年都吃不完。 她暗示地看看时间。李云许冲她无所谓的笑,慢条斯理吃他的饭。说: “我虽然做出版事业,不过,不大接触这种女性的言情软性文学。有一点我不大明白,为什么多数的故事里,都特别强调女主角的纯真执著痴情──啊!”他咧嘴笑一下。“我是男人,当然喜欢这样的安排。我只是好奇,有些小小的疑惑而已,这是市场流行的言情模式吗?”问得一本正经。 “小说嘛,总要满足读者的期待幻想。”真不习惯这般地煞有其事,她勉强找话敷衍。 “但身为一个作者,你一定有自己的想法见解才对。对吧?阿潘──嗯,你不介意我这样叫你吧?我觉得好像认识你很久了。” “无所谓。反正大家都这么喊我。”不动声色地又把关系冲淡一万倍。然后动作明显地又看看时间,说:“饭要凉了。李总经理再不快点吃──” “别把我叫得那么伟大。”李云许打断她的话,索性放下筷子,俯身朝向她。“再说,感觉挺生疏的。叫我名字吧。” 这一次徐爱潘没有吓到,但下意识地身体还是往后抽开一些距离。不自然地笑说: “没想到李总经理这么平易近人。” “我怎么觉得这话像在讽刺我似的。” “我没这个意思。李总经理──” 李云许蓦地挑高眉,一副“看!这不就是……”的表情。 但徐爱潘无法自然地叫他的名字。她觉得太亲匿。含蓄说:“许多老板会宁愿别人称呼他们的头衔。我也认为这是种社交礼貌。” “话是没错。不过,阿潘,我跟你──我们两个人可不是在谈生意。”李云许微笑。短短一句话藏了许多玄机。从原本的“他、她”变成“我跟你”,然后连成“我们”,最后变成了“我们两个人”了。 徐爱潘没办法,只好微笑含混带过。说:“你的汤跟饭要凉了。” 李云许没有追逼,慢条斯理叉口饭,又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不等她回答,便接著下去。“你把爱情写得那么浪漫,你自己呢?你相信浪漫的爱情吗?” “那只是小说,替读者编织美丽的梦幻。”她开始觉得李云许是吃饱闲著专程找她的麻烦。 “你还没回答我。” 她有点厌烦,淡淡讽刺。“我只是寻常人。浪漫的爱情是有钱人,像李老板这样的人的专利。” “怎么说?”他不可能听不出那轻淡的讽刺,偏要追问。 懊说这个人自负厚脸皮?还是说他锲而不舍? 避他!她笑说:“看电视电影里,男女主角不都晃来晃去,好像没什么事干,都不用工作,跑跑沙滩看看夕阳,一天到晚等著谈恋爱。谈情说爱才是正职,而寻常人,光为生活穿梭就来不及,哪有那种心情去谈情说爱制造浪漫。” “这话有点偏颇。我可是从早到晚,十点到六点,甚至七点八点,每天都工作得很辛劳。”李云许一本正经反驳。“而且,我虽然偶尔在饭店高楼餐厅用饭时顺便看看夜景,但既不在沙滩漫步吹海风,也不学夸父追日抓夕阳,连流星雨都不看。” “那么,坐咖啡馆上音乐厅有什么不一样?”她忍不住插嘴。 “当然不一样。喝咖啡是谈公事顺便的,听演奏也是工作必要的调剂。和浪漫挂勾不上。” 不,他明知道她的意思的,却偏偏故意这样唱反调。徐爱潘又笑,不想再多谈话,淡笑敷衍过去。 “你有一个奇特的习惯。”李云许盯住她缓慢说道:“你若不想说话时就微笑,然后那样把事情敷衍过去。我说的对不对?” “没有。”徐爱潘心一惊,连忙否认。下意识伸手拿水杯想喝水,才发现小吃店根本没那种供水的服务。 李云许没忽略她那下意识的动作,稳稳笑起来,说:“要喝点汤吗?” “不了,谢谢。”她忙不迭摇头。 李云许很开心似,笑容没消。比个手势说:“真的不用?” “真的。”他开心,她心中的烦躁又窜起。“李……喔,你不介意的话,我还有点事!” “你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吗?”李云许像没听到她的话,表情似笑非笑瞅住她。“我看了你所有的作品,你很纯情,我是说,你故事中的角色很纯洁空灵,很有自己的思考,言情小说的女主角痴情专一纯真会比较讨好,符合读者对角色的移情投射,这我多少明白。不过──”他用力顿一下。“假设你就是书中的女──” “那是小说。我不是在写自己的故事。”徐爱潘反射插话。 “我知道。我是说‘假设’。”李云许瞅她一眼,瞅得满是意味。“我有点不明白的是,对方又不爱你,你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感情精力争取他等待他?如果对方对你也有同等的爱,你拼死也要争取是自然的。爱情应该是两情相悦的。” 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是“假设”,是关于她小说的探讨,但他的口吻语气听起来,却像是针对她在说的,疑问的焦点中心就在她本人。 “我说过,那是小说,那种写法比较讨喜。”她觉得不舒服。 “我知道那是小说。”不过,他看来看去,她根本不是那种“市场性”的作者。他以为她写的是她自己的爱情观。 他设个陷阱。“纯情痴心的女主角比较讨喜,我明白。不过,对方如果也爱你,那就罢了,痴心等待还有所值;但对方根本不爱你,你应该早点转移目标才是,对不对?以作者的立场,你能不能提供我另种角度的思考?” 徐爱潘很小心,没一脚踏进去。说:“照你分析的,以读者期望的角度来说,根本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即使知道对方不爱你,也愿意为他做一切的事,甚至甘愿为他牺牲,在所不惜。” “不,这种想法才是大错特错。这不是爱,这叫‘一厢情愿’。”他特别加重那四个字,咬得特别清晰。“人家根本不爱你,你一股脑儿在那发疯,为人家牺牲,想换得人家对你的内疚。”他停顿一下,直看进她眼睛。“真正的爱是对等的。两个人对彼此有相同且相等的感情,两情相悦,这样才谈得上为对方做什么,才有所谓的感情的意义。” 怎么听,都好像针对她。而且他那样直视她的眼睛,审视什么似,她觉得有丝狼狈。 “这种感情未免太现实。知道对方爱你才肯爱对方,这哪是真的爱?!只是要保证。”但她还是强迫自己微笑回视。 李云许突然微笑起来。“不,这不是现实;也不是知道对方爱自己才肯爱对方,只是要保证,这是‘成熟的爱’。其实,不必等到那种时候的,阿潘。”嗓音低下来,忽然地吐出她名字,电影特效般意外教人心悸的效果。“在互相探索的阶段,其实就明白彼此有无意了。所谓的痴情,应该是互知彼此心意后的坚持等候。两情相悦才是爱情的前程。”那种不明不白的坚持痴心,叫做“一厢情愿”。他的眼神这么说。 徐爱潘冷不防狼狈起来。他好像把她的小说和她的人重叠起来,一字一句似乎都在透视她。让人极不舒服。 她猛然站起来。“不好意思,我还有事──” “我再问一个问题就好。”他按住她的手,不让她走。由下仰视她。“为什么你的小说中一再出现蓝颜色和玫瑰?那对你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没有。”她用力缩回手。“只是小说罢了。” 不能落荒而逃,那会显得心虚。她不要那种被人看穿什么似的不愉快的感觉侵袭。 “今天谢谢李总的招待。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必须先离开了。” “不必客气。”李云许站起来。“正好。我也吃得差不多了。一起走吧,我正好可以顺道送你。” “李总要回公司是吧?” “嗯。”他知道她在找借口拒绝。 “那应该在kk附近。我要回去了,正好是相反方向,不顺路的。”果然,她粲然笑起来。 他也笑起来,笑得更灿烂更笃定。 “不顺路也可以送的。又没人规定不能,不是吗?”他比个“请”的手势。“还有,请别那么见外,把我喊得那么伟大。我其实很平凡的。请叫我名字就可以。云许,这两个字的发音对你应该不算困难吧?”说完,优雅地又微笑起来。 回答什么都不是。徐爱潘最后只好又以笑敷衍。 李云许眼里露出“看吧!”的笑意。也不揭穿她了。 其实,退一步,换一个角度想,能这样认识一个不老不肥不油光满面,条件又好的“老板”,青年才俊呀,有什么不好? 也不必往自己脸上贴金,以为自己是什么天仙美女,每个见到她的男人都会有所企图追求。所以,徐爱潘也无所谓了,心安理得地坐进李云许的银灰色奥迪。 夜才刚上了色。亮红、粉紫、光蓝、艳黄等等,闪得极度热闹。奥迪无声地切入车流中,缓缓移动,暗红的尾灯慢慢地淡远,成为这夜的部份颜色。 旧历新年快到了,各个公司行号都在宴请员工尾牙。徐爱潘工作游牧民族一个,只有在家自己吃自己。 天气太冷,她懒得出门,煮了包泡面了事。才刚下锅,正捞起面条要吃第一口,电话响了。 她不理它。但游利华忘了开答录机,对方又执拗的很,电话声吵个不停。想随它去吵,但实在吵死人了。 烦透人了。她丢下筷子,不情不愿抓起话筒。 “喂?”嘴巴里还嚼著面条。 “阿潘。”那声音盈盈笑,满得从话筒里溢出来。 找她的?她不记得她认识过这样一个人,笑得低,笑得蛊惑,笑得存心淹死人,而且,还是男的。 “请问我认识你吗?”她问了很不识时务的一句话。 对方闷哼一声。“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嗯?” 啊!听出来了──一口面条就那么噎住喉咙。她硬把它吞下。 “李总经理?!”这个李云许干么打电话找她? 那顿“便饭”吃得她腰酸背痛,到现在肩膀还觉得又重又酸──她下意识伸手去揉肩膀,唉,好酸! “啊!你果然把我忘了!”近得似乎就真的有人在她耳边呃哼一声,似乎有些不满。 明明就是他!她纳闷。“我想应该没错才是。你是李,那个,呃,李总经理吧──”她拖了一下尾音,等对方接口。 “果然你只记得那个什么李总经理,不记得我李云许。” “这有什么不一样吗?!”徐爱潘不禁气结,这李云许在搞什么把戏? “当然不一样。你既不与我生意往来,也不为我工作,喊我什么总经理,你不觉得不适当又奇怪?摆明对我见外生份,当我是陌生人。”几分埋怨。 让徐爱潘诧讶又好笑。“不好意思,不过,呃,李──嗯,我想我跟你本来就是陌生人,谈不上什么交情才对吧。” “这个好解决,多见几次面就不陌生了。” 这个李云许好像闲得没事做,专门打电话找她抬杠。惹她忍不住,说:“李总经理──” “拜托──”才喊出口,就被他强势具魄力的声音打断。“别这么把我推到三千里外。我想你不需要像小学生一样,需要老师在前头带头念一次吧?”语调到最后掺了淡淡的嘲讽。 但那讥嘲的口吻戏谑多于恶意的责诘,让人生气不得。徐爱潘呼口气,顺便把胸口的无可奈何呼出来。 “好吧。李云许──”她停顿下来。 “是。”李云许故意应了一声。 虽然她没他那等幽默,唇角也不禁弯了弯。可她一点都没忘她跟他的关系一点都不亲近,警醒得很。 “你好像很闲。不必工作吗?”她软软刺了一句。 “才不呢。”他笑,拈手拔起那根软刺。“打进公司就开始忙到现在。开了一早上的会,又有些新书的版权合约事宜要处理,一忙就是一下午,我连午饭都没吃,简直忙坏了。” “那你还有时间打电话?!”她想说的其实是──既然忙,干么还打这个电话,他自己麻烦,也惹她麻烦。 看,她的泡面糊了烂了。 “是没有时间。”他老实承认。然后灌了一碗甜汤。“但因为是你,硬挤也要挤出时间来。”跟著,自己先出声笑起来,说:“怎么样?有没有很感动?” 因为他不是用那种低沉、刻意蛊惑的嗓音说这些话,就少了很多暧昧模糊不明的黏稠的漂浮的分子。徐爱潘轻轻清了清耳朵,应酬地干笑一声。 “这样就想教人感动,太容易了吧?” “嗯哼,你写小说的人怎么可以如此铁石心肠?” “拜托──大老板,谁规定写小说的一定要风花雪月?” 不知不觉,就跟李云许扯了这许多闲事。她自己都没意会到,一句又一句,一直对他有反应。 “是没人规定。这样好不好?看在我这么诚恳的份上,你假装感动一下,然后赏个光,我请你吃个便饭──” “不麻烦了!”她一吓,忙不迭打岔。又来顿“便饭”,那还得了!她现在肩膀还觉得酸。“我才刚煮好了晚饭,正要吃呢──”末了,她委婉地暗示。 李云许不理她的暗示,兴趣盎然说:“你自己下厨?我可以请问大厨师你摆出了什么宴席吗?” 又在嘲谑。她不理他的嘲谑,但也坦白,说:“xx牌牛肉泡面。现在大概糊成一团了。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 “泡面?!吃这种东西不太好吧?!”不等她把话说完,李云许就皱眉插话进来。“你不知道久了会变成木乃伊吗?” 徐爱潘没好气,正想开口反驳,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与李云许那般对应互动,心头蓦然一惊,说不出话。 “怎么了?”他理所当然问,问得很平常。 她嗯哼两声,当然不会告诉他。 “牙齿痛?”他明知,故意玩笑。 她没心情陪他玩笑了。“那个,李──嗯,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情,所以我想不能再与你聊了。”叫名字别扭,叫头衔又怕他再啰啰嗦嗦,含糊带过去,倒明白表示她没时间再跟他啰嗦。 这仿佛也在李云许意料中。如果怕碰钉子,一开始他就不会打这个电话。况且,徐爱潘好似也不是那么无动于衷,从开头她可就一直对他很有反应。 “你的泡面不是糊了吗?还是让我请你吃顿便饭,算作赔罪。而且,我才看了你的新作,很有兴趣与你讨论。你的笔触变得相当大胆,我觉得挺有意思。” 一改她之前充斥一堆意识型态及形而上文字垃圾作风的那本情色小说,出版社的出书量一翻是她以前的五倍以上,可同时也被批评得乱七八糟。她是山中无日月,全部不管不知晓,不过好事的游利华唯恐天下不乱地把言情网上那些有的没的全拉杂堆出来给她看。 看了,她也没感觉。她的稿酬涨了,老编也不再啰嗦她故事性情节什么的,那么,还要她怎么样?但不管怎么,她挺怕人家一本正经说要讨论她的东西。觉得怪异。好像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下被一层一层的剥光了衣服,连亵衣都不剩。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呃,我实在有事。不好意思,我得走了。再见。” 说完她立刻挂上电话。动作轻轻的,不敢太大力,怕惊动不该惊动的。 老实说,从外表到内里,从背景到表面的成就,李云许都算是很有“条件”的男人。即便已婚,也没让他的条件损了太多的折扣。只是,她对李云许谈不上说好印象或不好印象。因为她对他没兴趣。 不是因为清高。而是因为她心里早有一个意象存在──即便是虚幻的影子,她早已有她自己那一厢情愿的方式,在谈一场自以为是的轰烈的恋爱。所以──就是因为这样,对李云许她就显得淡然。 当然,能多认识一个老板总经理什么的,绝对不是什么坏事。她也不清高超然,因此对李云许一直是客客气气的。不过,就是没兴趣。更别说,他早已经有家室。 想想,刚刚和他一扯浪费太多时间了,她不禁有些懊恼。看到糊掉的泡面,就更懊恼。 她把泡面倒掉。要再重新煮一回,却没心情没意致了。 算了。她抓起外套,模模口袋确定还有闲钱在身上,脏布鞋一套,便那么出门 到便利商店买个排骨便当好了。 才下楼,才刚走出楼梯口,才刚抬起头,对门巷路上停了辆灰灰的车子,灰灰的一个身影斜倚在车前头。 “嗨。”他好心情地对她笑,好像在说“看,遇得这么巧合”! 徐爱潘不由得站住。 大老板都这么风花雪月?还是他李云许比较特殊? 她当然不会不知分际地摆起脸色给人家看。虽然不致给咧开满嘴的笑,还是周到地点头招呼。 “这么巧。到附近办事?”心里明白只有见鬼了才是巧合。 “一点都不巧。”李云许很满意她的反应。不像有的女人仗恃著什么,高傲得像只翘尾的孔雀。“我在这里站了起码十分钟,赌你会不会下楼来。” 他没有明说。但大概方才打电话时他就已经在这里了。徐爱潘当然也聪明的不问。光猜她就可以猜出来。 然后,她忽然想起她一身的邋遢。脏布鞋,皱衬衫,破了洞的外套,长了须角的牛仔裤……下意识她有些赧然,随即莞尔。李云许又不是什么伟大了不起的人,也不是她魂牵梦系的想勾引的人,邋遢不邋遢的,管它! “十分的壮观。”他微笑打量她,笑得九分揶揄。 尽避对他没兴趣,她还是有女人的虚荣与扭捏,被他这么一说,刷地红起脸。 “我没想到会遇见你。” 意思是说,若她知道会遇见他,她就会精心雕琢打扮吗?李云许眼眸闪亮著,含著笑意,情溢乎辞。 “既然遇到了,那么,赏个光吧,如何?” 他说的很家常,没有特别殷勤,言辞太无力,他想的,都直接用行动做了。 徐爱潘抬起脸,说:“我可以说不吗?” 他笑。“你忍心吗?” “你没听过‘最毒妇人心’?” 他哈哈大笑。比个“请”的手势。 她没辙了。忽然想起什么似,问:“你专程来的?” 李云许摇头。“不。我约个朋友谈点事,就在这附近。所以,你放心,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问的。” 原来是“顺便”。她点个头,反而放心。 若是“专程”,才真的麻烦。那时他若再俏皮地问她“感不感动”,可就不只是玩笑。 因为她已经过了青春少年期,这样的“感动游戏”会让她觉得肉麻不有趣。她想,李云许只是一时兴起,这“一时性”不会太持久,所以她也就不去太担忧。 一般都是这样的。所以没什么好放在心头好在意。 “吃什么?”他一身名牌高级货,难道真要去“薰”路边的小陛油烟? “你说呢?”他反问。她一身邋遢,进不了高级饭店。 只有折衷喽。 “你请客?”她转脸问。 “当然。”他发笑。 “那么,就吃那个好了。”她指著马路那边,不远处的招牌。 日本菜。清凉冻人。教人热不起来。 他挑个眉。“来瓶清酒?” 没什么不可以的。她点头。 “那好。”他微笑起来。 这一天,他们不算初相识。时序正好大寒。 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1 惊蛰过后,雨水一直就没停过,下得四处都长霉,骨头也几乎生锈。那是连著几日那种阴险温吞的天气后难得的大晴天,阳光白得人发晕,各种虫鱼鸟兽外加魑魅魍魉都出来活动。 因为天气太好了,徐爱潘忍不住出去晒骨头,一不小心,竟耗到了下班的时候。人潮像水一样涌出来,多得不像话,东南西北四面受夹攻,她不合时宜地想起那种压得扁扁的夹心饼干,站在马路边,忍不住就莫名地笑出来。 因为笑得没有正经的名目,旁人看来莫名其妙。大概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露出那种恍惚,形同傻笑的笑。她警醒地收住笑,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正经平常。 人多,车子也多,乱哄哄也闹哄哄,没有一处的空气是平静的,都好像滚沸的水不断骚动地冒著水泡。而且,交通号志显然是故障了,红黄灯一齐的闪,大小汽车占住斑马线,机车左右内外线盲窜,人声引擎声喇叭声交响乐团似独奏又齐响。 她打消穿越马路的念头,才转身,不防便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 “阿潘!”叫得比喇叭还响。 徐爱潘回头。马路对面有人使劲在对她招手。三月天,那人穿著一件无袖吊带露肩条纹的贴身洋装。红橙黄绿蓝靛紫,什么颜色都有,杂乱得很精采。见她回头,更加使劲挥动她肥猪肉白的手臂。 “阿潘!”这一回,那音量足以媲美戏院里的立体音响。 徐爱潘站定,用力看仔细……啊!是英英! 胡英英。她穿一起长大并且有照片为证的烂朋友。 “阿潘!”胡英英演电影似的又大幅度挥动她白白的臂膀。 实在太惊天动地了,连喇叭声都盖过,骑楼内外外加马路上的人少有不好奇地对徐爱潘投上一眼。 因为太突如惊讶,嘴巳仍然半张的徐爱潘猛然被震醒。她没想太多,完全是条件反射的,大步穿过炮弹轰炸也似嚣乱,汽机车四处窜动的马路,一直走到胡英英面前。 “我就说嘛!丙然是你。幸好我眼尖。”胡英英当街给了她一个不折不扣的拥抱。好像昨天才刚见过面,今天又好姐妹地相遇。拉丁式的热情。 “你怎么会在这里?”没经过斟酌,话就出口了。徐爱潘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多年没见,开口却全不是问候,好像她真的昨天才与胡英英见过,那么些年的空白完全没有过。 “天气好,出来逛逛。闷在屋子里好多天,骨头都生水了。”胡英英也回得家常。她斜眼打量徐爱潘,看著哈哈大笑,说:“你怎么穿得像外太空回来的?” “我怕冷。”她都没说她穿得像沙漠里逃难回来的。 “没有人温暖你吗?”语调流气,笑得也流气。 厚脸皮的胡英英,没讲两句话就有本事扯到这种话题。徐爱潘当作没听到,反正车声轰隆隆。 “走。”胡英英忽然上前拉她。 “干嘛?”有点不习惯,但她并没有挣开。 “这里太吵了,找个地方坐坐。反正都这时间了,一起吃饭好了。” “你不问问我还有没有事?” “怎么?你有事?” “你请客我就没事。” “小器鬼!”胡英英啐她一声。“死性子不改。打以前就只会也只敢占我的便宜。” “也只有你我能占便宜,不敲你敲谁?” “男人呢?!”胡英英歪倾脖子。“那种便宜最好占你不占。” 又来了。真的好像今天以前她们都持续在见面,口气、内容的侵略度都家常得孰~稔。 “要你请吃个晚饭,这么啰啰嗦嗦。你再啰嗦,我肚子就不饿了。” 这等程度的埋怨算不上威胁。不过,胡英英翻个白眼,算妥协,说: “我就住这附近。我看还是到我那里好了。”便举手招计程车。 说是附近,徐爱潘的定义是步行五分钟以内的距离,但胡英英的“附近”,计程车在大小巷子里起码穿梭了十分钟。 车子在一条僻静的巷子内停下。离繁华大街有些距离,但交通其实不算不便,所以有便利的好处,却没有闹市的嘈杂。 电梯直上第十五层楼。双并的十五层大厦公寓,两户共同一个电梯,安静得好似没有人烟。 “随便坐。”胡英英进门就踢掉高跟鞋,将手袋丢在沙发上,往厨房走去。“你要喝什么?” “开水。要热的。”时节实在不宜喝冰冷的东西,温吞的又令人不耐烦。 胡英英出来。跟著一杯开水,还在冒气;还有一碟看起来小巧精致的蛋糕。她自己喝咖啡。 “你就给我吃这个?”不知道那是出身什么“身系”的蛋糕,看起来倒是挺吃钱。只是从以前她就不爱吃甜的东西。“你明知道我不喜欢吃甜的东西。” “谁记得那么多!这很贵的你知不知道?” 当然不知道。 “有没有饭?你随便炒个饭和青菜好了。肚子真有点饿了。”徐爱潘把蛋糕推回到胡英英面前。 “你喔!”不迁就,不知把握到嘴的好东西,这种个性多半要吃亏。“只有鸡蛋和白菜哦!”顶多加一道豆腐。 嘴巴边说,人已经又到厨房。徐爱潘跟过去,打开冰箱瞧了瞧,空洞得像南极的冰原。 “你自己一个人住?”屋子不小,少说有三十坪,可从冰箱的内容看不出有太多的人烟。 “嗯。我才刚搬来不久,还不到三个月。” 白菜、豆腐、两粒鸡蛋,外加奄奄一息的一枝葱。冰箱里的东西全摆在桌子上头,就那些。 胡英英小心除下手上的戒指。徐爱潘这才注意到,望一眼,看是镶钻的。说:“你结婚了?” “离了,这房子我用赡养费买的。幸好没有小孩,重新当胡小姐比当某个人的妈妈要轻松多了。你呢?结婚没?” 徐爱潘摇头,然后想起胡英英背对著她在忙无法看见,张嘴呼了一声。 “干么像猫叫。是有还是没有?” “没。”结了婚的女人谁有空这时候在别人家吃另一个女人煮的饭?胡英英就是不爱用脑袋,奇怪它没生锈。 “自己一个人住?” “不。跟朋友。” “男朋友?” “没。” 好像禅宗在对禅。说什么,只有说的人自己知道。 徐爱潘坐在那里看胡英英一个人在忙,也没想过帮忙,只是等著吃饭。胡英英把所有的东西都炒了了事,白饭用微波炉热过,一股脑儿堆在徐爱潘面前。 “哪。你的饭。”继续喝她的咖啡。 徐爱潘老大不客气吃起来。扒了四五口饭才想起,说:“你不吃一点?” “都归你的。”胡英英摇头。 青菜豆腐蛋,淡得不出屎。徐爱潘扫了近半盘的白菜,才吃两口豆腐和夹一些炒蛋。实在,她并不十分喜欢吃青菜,但身体需要且吃了好消化,不喜欢也吃不少。 胡英英支头看著,笑说:“你还是没变,老是从不喜欢的东西吃起,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 徐爱潘瞄她一眼,闷不吭声,把剩下半盘的白菜清光。 青梅竹马就是有这点坏处,什么底细对方都知道。她家以前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这种青菜豆腐,餐餐吃,她常常觉得自己像草食动物。以后吃饭,总是尽义务似的早早把青菜解决掉。 “我说阿潘,”胡英英喷出一口浓气,全是咖啡的臭味。“你这样,要是万一临时有什么火灾地震,好吃的就享受不到了。而且,光塞那些你不喜欢吃的东西就把胃塞饱了,喜欢的就吃不下了。这多亏!要及时行乐啊,阿潘。做自己喜欢的事,吃自己喜欢的东西。” “吃成一个大胖子,再去瘦身中心减肥,不更累。” 胡英英咯咯笑起来。“这是时尚,是流行。” “流行跟时尚多半吃钱。”徐爱潘边吃边说,喷了一丝饭渣出来。她拿出面纸将它抹掉。 “嘿嘿,我吃的可都是自己的钱哦。” “那不是很亏?”嘴巴反射的动,但她简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你想变丑八怪肥婆就不吃钱了。”胡英英扫她一眼。走出去,又走回来。手上多了一本相簿。 “看!”她抽出一张泛黄的照片。“你小时候多不吃钱!” 照片里两个对著镜头傻笑的小女孩,左边那个脸上沾了一沱像大便的泥巳,正伸手去抓,小手和小脸肥嘟嘟的。右边那个一张瓜子脸,就像胡英英现在这样尖下巴的瓜子脸。两个人都穿了一件亵渎性别差异、丝毫没有设计感只图清理方便的。 “不会吧?!”徐爱潘大吃一惊,猛地站起来,一把抓过照片,简直不敢相信。“你居然还留著这个!” “当然。”胡英英笑盈盈。“我可是个很念旧的人。” 徐爱潘颓然坐下。“你该不会见到每个人都跟对方秀这张宝贝吧?” “你放心,我是很注重形象的。”胡英英笑得更愉快。才让徐爱潘松口气,却又画蛇添足说:“再说,真看了,他们也不认识你。” 不理徐爱潘瞪凸的眼,挟走照片,小心放回去,合起相簿,啜了一口咖啡说:“对了,你爸妈还好吧?”算是问候。 徐爱潘摇头,继续扒她的饭。 “生病了?我记得你爸妈好像从以前身体就不怎么好!” “都走了。”她打断她的话。 胡英英先是迷糊,然后就明白了。 “多久了?”又喝一口咖啡,双手捧著杯子。 “有一阵了。”徐爱潘小弧度挥个手,含糊带过去。“你爸妈呢?” “跟我大哥一起住。不时跟人家参加一些进香团,这边拜那边烧香,所以大概神明也不好意思不保佑,健康得很。” 口气半嘲谑,但不好笑,徐爱潘什么也没说。 “嘿,”胡英英倒开口。“那时我爸有没有倒了你爸他们的会钱?” “不知道。我没听我爸他们说过。应该是没有吧,有的话他们多少会叨叨念念的。” 胡英英点点头。 “对了,”模出一张名片给她。“我开了一间小店,你有空就来坐坐。” “什么店?”名片上只印了店名地址电话。“英英小筑”。俗气得要命。完全是二十年代那种过气的文艺腔。 “卖些咖啡简餐,很简单的东西。” “咖啡,简餐?你?”徐爱潘不小心呛到,连喝几口水才止住。 “你少那么夸张行不行?”胡英英瞪她一眼。 “你没事干么开店?嫌钱多?” “就你会把我看扁。告诉你,我可是拜过师学过艺煮了一手好咖啡的。哪天你来,我煮壶咖啡让你尝尝。” “你这个不是现成包装的?我没眼花才对吧?”徐爱潘指指流理台。包装袋还乖乖躺在上头。 胡英英面不改色。“在家我很随意。我煮咖啡是用来卖的。” “这不是违反你的原则?要是临时有个天灾人祸,你岂不就享受不到?” “死性子,老挑我鸡蛋里的骨头。”胡英英伸手拍她一下。肉跟肉乍然撞击接触,发出“啪”地爆裂似的声音。 “小姐,你打人肉都不痛吗?”徐爱潘皱眉。 犯罪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犯的罪行有多了不起。所以,胡英英耸耸肩,又“啪”地打了她一下。 “不痛。”说得若无其事。 这似乎说明一个物理现象,当粒子高速相撞会释出高度的能量,多半因为里头隐藏了恶性的轰轰烈烈。 “嘿,阿潘。”不管徐爱潘眉头皱得打结,胡英英忽然凑过去,挤到她身旁。 “干么?”徐爱潘反射地挪开身子。“你别靠这么近行不行?我都看到你的鼻毛了。”一张大脸忽然迫近,局部器官皆放大,像用放大镜特别去强调凸显,那效果相当惊心动魄。 “有什么关系?我们以前还不是天天这样亲热挤在一块!”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还有,我们以前并没有‘天天’挤在一块。” “你怎么变得这么龟毛?”胡英英埋怨一声。随即又兴趣盎然说:“欸,阿潘,我跟你说,我隔壁那房子好像有意思要出租,好不好我去问问,你搬来跟我当邻居?” “我哪有那种美国钱!”徐爱潘想都不想便摇头。 美金对台币一比三十三四五,跳来跳去的;可不管怎么跳,一差总是三十多倍。就是算时间,海岛台湾对美军,冬令一差十三个小时,她那大字都不识一个的父母,不知这个道理,人云亦云,只晓得美国的钱总是比较大,就连美国的时间似乎也比较多。耳濡目染,她也学会了这种夸张性的形容法。 “我帮你讲讲,请他们房租算你便宜一点。” “怎么便宜我也付不起;除非我自己印钞票。” 这倒提醒胡英英,她问:“你不提我都忘了问,你现在在做些什么?” “没什么,就一般公司行政工作。”徐爱潘低头一口气把饭菜扫光,企图就这么把话题带过。 “哪家公司?”偏偏胡英英穷追不舍。 好吧! 她吸口气,喝一大口水。说:“我写爱情小说。” “真的?!”胡英英挑动两边眉毛,挑得好高。当初她偷窥她日记。知道她喜欢沈冬青时,眉毛也没挑得那么高。“你用笔名吗?搞不好我还看过你的书!” 来了。徐爱潘只得硬著头皮,说:“其实我不是挺受欢迎的。也没什么名气。我的笔名是陈夏天,你大概没听过。” “陈夏天?就是你?!”不料,胡英英却月兑声叫起来,像被鸭子咬了。歪脖子看著她,啧啧摇头说:“我知道这个陈夏天。没想到会是你,会是我认识的人。啧啧,阿潘,那种东西你竟然也写得出来!你还真是没节操。” 虽然没期望狗嘴里可以吐出象牙来,但胡英英这么直接的奚落,徐爱潘多少觉得窘迫。不过,已经成为事实的,再不安,这个事实也不会消失掉。 “谢谢你的赞美。你看了?”她厚著脸皮,居然笑了。 胡英英又啧啧摇头,把那个声音发得“价价”响,说:“你是不是哪里不对了?还是忽然转性?那么大胆的东西光看就教人觉得燥热。你怎么写得下手?” 有人看,自然就有人写。不是她,也会是别人,生活要继续啊。所以怎么写得下手?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著实没有意义。 胡英英凑过去,眯著眼,嘴角弯起来,用手肘碰碰徐爱潘,声音发黏,充满暧昧。 “欸,阿潘,你哪来写那种东西的灵感?你自己的经验,还是……”把尾音含住,气氛弄得更暧昧。 徐爱潘瞪她一眼。胡英英收起不正经的嘻笑表情,坐正身体,说:“我想也不是。你不是那种豪放型的。不过,你真的没有男朋友?都不小了──” “我才二十六。”徐爱潘打断她的话。 “二十七了。”胡英英纠正。“别忘了,我们同年同月生日。你月初,我月尾,上个月我才刚吃了蛋糕。照传统的算法应该是二十八了。想装小也可爱不起来了。” 所以,什么青梅竹马就是这点讨厌。彼此的底细全都一清二楚,即使想藏什么秘密也都被出卖光。 “好吧,二十七就二十七!”承认得近乎自暴自弃。 胡英英撩一下头发,支著下巴,然后脸庞半倾是三十度角,随即又换手支住下巴,倾脸的角度也变换,姿势煞多。 “很快就三十喽,”咖啡冷了,难入喉,她还是装模作样啜了一口。“然后皱纹鱼尾纹就跟著来。趁现在外表还过得去,赶紧找个合适的入,替自己的将来好好打算。” “我看还找个户头呢!” “对,没错。”不理徐爱潘的讽刺,胡英英正经八百。 “英英大小姐,你自己婚姻都保不住,都离了,还要替我瞎操心?!”这一点,徐爱潘是绝对粗俗讥刺。“再说,都什么时代了,一个丈夫跟婚姻早不是生活的充要条件。” “管它是太空时代也一样,那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会改变。改天我们约个时间,我帮你介绍个好对象。” “不了。你还是留给自己。” “我自己我当然留了备份。阿潘,人,尤其是我们女人,要聪明一点。恋爱什么的,跟生活一样,是要站起来行动,不是用嘴巴谈的。不能像以前在火车上偷偷看沈冬青那样,看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 忽然提到沈冬青这名字,徐爱潘动了一下。说胡英英神经粗,偏偏这种时候她特别敏感。 “你怎么了?一提到沈冬青就怪怪的。” “没有。”徐爱潘否认。 “别骗我。有什么我会不知道的!”胡英英端详她,近乎审视。“阿潘,你该不会还在痴心妄想吧?”徐爱潘从以前就比较纯情──纯情的人都比较蠢。难得她不会到现在还紧抱著沈冬青那幢海市蜃楼的残骸不放。 这不是正常人的对话了。徐爱潘别开脸,起身想离开,胡英英按住她,说: “你别想逃。阿潘,别告诉我,你没结婚、没交男朋友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别跟我说你跟沈冬青牵扯不清──我知道他已经结婚了。” 正确的说,是离婚了。而且两次。 老实说,她多渴望能和他那般“牵扯不清”,但没有。她的恋爱方式是懦弱的,甚至不堪。即使是距离外的凝望,多年前还有一个具体的,血肉存在的凝望的对象。而今,这么些年,她都只是在跟脑海里的意象谈恋爱。她甚至不确定他的记忆里是否有她这个人存在;是否,曾经存在。 怎么会离谱到这样的程度?她在害怕什么。她不是容易害羞的人──瞧,她去kk,跟在kk里头厮混的人应对得那么好。而且,沈冬青就在那里,恒星一样的固定在那里,她只要踏出一步就模著了,但一年又一年,她就是踏不出那一步。 是否心理深层的,有什么她解释不出的原因? “徐爱潘──”胡英英干脆对著她的耳朵吼。“你真的傻不溜丢跟那个沈冬青牵扯不清?我不是跟你说过,他根本不喜欢──” “别吼了。”徐爱潘忍不住捣住耳朵,捣断令她觉得更不堪的话。“我没有。”移开目光,不看胡英英。 “没有?那你干么一听到沈冬青的名字就作贼一样心虚?你──”胡英英狐疑的眼光贼似的盯著她。忽然挨了一记似的“哎哟”起来,软垮下去。申吟似说:“你不会还在写那本全是死结的‘结绳记事’吧?” 真的,青梅竹马就是这点讨厌。什么往事对方都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 徐爱潘闷不吭声。胡英英看她从背袋里取出一瓶富维克矿泉水,旋开瓶盖,就著瓶口喝了一大口水,喉咙咽动。涌到喉咙口的什么,都随那一大口矿泉水吞回肚子里去。 荒谬的人,荒谬的事一大堆。但胡英英觉得,全天下她遇到最荒谬的,就这个徐爱潘。 那不是纯情了。 是病。跟感情不再有关系。 上一本情色小说完成不到一个月,徐爱潘就又缴上一本稿,很快就编排印刷出版。老编从来没有收她的稿子收得那么干脆,出书出得那么快速。收到读者的信也多了,都是骂她的。不过,也不会少一块肉。她的房租与饭钱有著落,那就够了。 至于什么圣人之道,纲常道德,她只能很抱歉很谦卑地陪一个不是的微笑,她扛不了。 可是游利华说:“阿潘,你实在危害不浅,戕害国家未来主人翁后面那个伟大的女人的身心。” 她边看边摇头边数落。因为是情色爱情小说,不是性教科书,的细节描绘得生动壮观,又有文字的美感,却不负教育责任,似是而非,像埋了一颗炸弹。 “别把我说得那般伟大。”吃饭时间说这个实在有碍消化。徐爱潘使劲再嚼两下,把嚼得发硬的猪肉吞下去。 有些话不能太老实讲,会受鞭笞。但依她谦卑的看法,她觉得那些教女人梦想白马王子的童话其实才更加荼毒人心。 童话小说的意识型态全是毒,但再怎么毒,也没有她们写的这些情色小说细节的脏。想想,她觉得有点亏。亏就亏在不够冠冕堂皇。 “你这样搞,当心哪,哪天周处除三害,就要来除你这种祸害。”游利华丢下书,爬上饭桌,一坐在桌子边缘。 有人在媒体高调发难,严厉鞭笞情色爱情小说,满城风风雨雨兼加轰轰烈烈,要查禁,要围剿她们的巢。游利华帮她杞人忧天,担心她饭碗就这么不保。 “小姐,我在吃饭耶。卫生一点,把你的大挪开。”筷子正要夹起一撮菠菜,在半空停顿一下,转而侵向旁边的蕃茄炒蛋。 习惯难改,但也不是完全不能改,撑一撑就那么改了。满城再风雨雷电,撑一撑就过去了。 “你当真不担心啊?也不上网看看,网路上那些,十个有十个半都是在骂你们这些‘少女a书’作家。”游利华挪开她的大,老实安放在椅子上。“说不准明天他们真的查禁你们那些‘猥亵刊物’。” “我还担心文字狱呢!”真要担心,也是出版社该烦恼。天要塌了还轮不到她去顶去扛的。 “瞧你这样,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不动如山’。” “我只是座小山坡,大雨一下,就崩成一堆土石了。” 吃完蕃茄炒蛋,又把肉丝炒豆干吃了一半,徐爱潘才呼口气,放心去夹菠菜。难得做一顿饭,吃得这么波澜。 游利华瞪住她看两眼,十几二十多秒钟没说话,像是在研究她的吃相。看她扒两口饭夹一口菜,嘴巴里的东西还没有吃完便忙不迭又吞下一口,相当不雅观,不是太有气质的吃法。 “昨天我在kk碰到李云许。”转了个话题。 怎么突然提起李云许?徐爱潘正扒著饭,反射地停住,抬起眼,嘴已鼓鼓,忘了咀嚼。 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若无其事地垂下眼,继续扒她的饭。 “他打过电话给你对不对?”游利华问。 “对。” “他约你吗?” “没有。” 终于吞下嘴里最后一口饭,徐爱潘餍足地拍拍肚子,用空碗倒了一杯开水,咕噜连喝两口,把在食道缓慢移落的饭菜一口气咽下肚子去。 吃饭吃得像仪式,好好吃完一顿,实在也挺费力气挺辛苦的。 “阿潘,”游利华微向前倾,胸部几乎抵住桌缘,表情变得严肃正经,像涂了一层咄。“李云许已经结婚了你知不知道?他太太是一家外商公司的高级主管。” “听说了。”游利华一本正经警告的模样,徐爱潘不禁觉得好笑。 “都算在同一个圈子,所以这件事许多人都知道。李云许那个人,条件是很好没错,但他在那方面──你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在女人那方面评价不太好。他结婚之前听说感情方面就牵扯不清,结婚以后,他曾和一家女性杂志记者以及一个从法国回来,帮他杂志写美食专栏的女人来往过。现在也和一名小模特儿有著关系。那名模特儿听说替他的杂志拍过泳装专辑。” “你干么跟我说这个?”李云许结了婚没有,对婚姻忠不忠诚,干她底事?她还没想到,一时不明白游利华做什么告诉她这些八卦。 “告诉你,让你心里有个底。李云许有钱有魅力,他若主动刻意,大概很难令人不心动。不过,你最好聪明一点,他已经有家有室了,没必要跟他牵扯不清。” 都说得这么白了,再不懂,也实在过不去。但游利华善意的提醒警告,徐爱潘只觉得好笑。 她咽口水,咕噜咽了下去。说:“你是怕我抢人家的丈夫,破坏人家的家庭,还是担心我胡里胡涂被甜言蜜语给骗了?” “都有。”游利华老实招认。她苦口婆心兼加未雨绸缪就是不希望这两种情形发生,这都不是她所乐意见的。 徐爱潘轻声笑出来。杞人忧天就是像游利华这样。不管是“被骗”或“被抢”都轮不到她操心,她却担心得这么起劲。 “你放心,小游。我对李云许没兴趣。” 话才说完,呼应她似的,门铃就响了。 花就来了。 一大簇的红玫瑰,系一条黄金色缎带。 游利华应的门。把大簇的玫瑰和一张烫了金边的卡片一股脑堆塞在徐爱潘面前。 “哪,给你的。”口气有点不好,像在跟谁生气。 玫瑰有刺,一大簇的,游利华动作又粗鲁,不小心徐爱潘的手便给刺到。她瞄了卡片一眼。实在,演电视也没有那么巧,她们才在背后谈他,他的花就到了。 红配金。亏他那么配色,俗气得要命。 浪漫的背后这么俗不可耐。 幸亏她跟他没关系。要不然,这关系也跟成千上万肥皂剧似的“关系”一样地陈腔滥调,一开头、本质上就这么俗不可耐。 然后电话就响了。 “找你的。”游利华把电话丢给她,声音和动作都带点火气。 李云许一定算好了时间,不早不迟刚好打来得恰到好处。戏剧式的巧合性。像小说电影里的偶然,经过算计的。 “收到了吗?”李云许开口就问。 “什么?”徐爱潘佯装不懂。 “花。玫瑰。我请花店准备两点送到。现在已经两点过五分。” 丙然。他都算得好好的。 “收到了。一大簇的。” “你不喜欢?”她的口气一点都不兴奋。他忍不住问上一问。 “还好。” “那就是不好。”她应该喜欢玫瑰的才对。他应该不会估计错的。“你不喜欢玫瑰?还是不喜欢红色的?” “我不怎么喜欢花。”徐爱潘对空气欠欠身,说得几分客气抱歉。 女人都爱钻石和鲜花。所以他听得出推辞。笑说:“有一种你一定会喜欢。” 她小说里写来写去全都是玫瑰。圣修伯里b612行星上的那朵玫瑰;传说中存在过的蓝色玫瑰;甚至虚幻的漫画主角彼此心灵联系的紫玫瑰。 骗不过他的。 “我真的不是那么喜欢花的。”她没说谎。只除了一种。 就像天涯处处是芳草,她只看进去了一个沈冬青。 但她不会承认,不会对人说去。 沈冬青曾说过一句抽象的话。说她像玫瑰。蓝色的玫瑰。 那是无解的公案。她记忆中跟沈冬青有关的,都是无解的公案。 “不喜欢就丢掉没关系。”李云许笑得十分轻松。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一层层的来,总有她喜欢的。 好好的鲜怒的大把花簇要她丢掉,她还怕天谴。她把电话丢回给游利华,指指花簇说:“怎么办?” 她指要拿这花怎么办。游利华自行解释说:“现在送花,再来就是请你喝咖啡吃饭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对你有兴趣,不过,你自己要聪明一点,他已经结婚了,千万别跟他牵扯不清,划不来。” “是,小姐。”徐爱潘勾勾嘴角,并没有放在心上。不经心不会在意,她觉得游利华杞人忧天,自己找事情替她烦恼。“这个怎么办?”她再次指指花簇。 那么一大把,都数不清有多少朵,金色缎带层层缠绕,叶子又繁密,枝茎与枝茎间的空隙塞得满满,完全不留白,想透口气都觉得困难。 “花是送你的,你自己看著办。” 徐爱潘伸手碰碰花簇。数大就是美。诗人说的。那样一大簇花,要双手去抱,实在是惊心动魄。 “唉!麻烦。”她忍不住摇头。 好像怎么做都不是,不知拿它怎么办。 虽然胡英英自己说她开一家店卖咖啡简餐,直到上了门,徐爱潘还是半信半疑,很不容易把在柜台后煮制咖啡的胡英英与她记忆印象中鲜丽野气的少女胡英英连在一块。胡英英的长相没变,气质也没改变多少,一切印象早在她脑海里定了型,这突然冒出的新形象委实教她不习惯。 “哪,你的咖啡。”胡英英笑盈盈地把冒著热气的咖啡端到她面前。 黑压压的一潭。像她妈以前熬的中药。 徐爱潘呷一口。 “好苦!”咖啡香,咖啡醇,咖啡可口,偏偏她只喝到苦涩,而且还烫口。 她不喝咖啡,不懂品茗,再香也只觉得苦。 “加点女乃精和糖好了。” 徐爱潘摇手,推开咖啡。说:“给我一瓶气泡矿泉水。” “矿泉水?”胡英英叉腰瞪眼。“我特地为你煮咖啡,你不捧场,居然要什么矿泉水,我这里没那种东西!” “不要像泼妇一样,会破坏你的形象。哪,这里坐。”徐爱潘拍拍身旁椅子,拉拉胡英英叉在腰上的手。 “少来这手怀柔把戏。”胡英英气鼓鼓,还是坐下来。 “你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我干么招安收编你?”不管胡英英真生气假生气,徐爱潘没理会,从自己的背包里捞出一瓶富维克矿泉水,就著瓶口喝起来。 “你干么嫌我咖啡难喝?” “我没说它难喝。我平常根本不喝咖啡。” “不会吧?你不喝咖啡?!”现在哪个住在都市的女人不喝咖啡?就算不喝它的情调,也喝它的象征,喝它代表的都会感。 “喝了晚上会睡不著。”睡不著,看床边大江东去就会胡思乱想。 “就因为这样?” “这样就够严重了。” 对胡英英来说,这不是好理由。扳著手指数说:“你不喝咖啡,不喝茶,不喝汽水可乐,不喝酒──那你喝什么?就喝这个?”她轻佻地用手指弹弹那瓶富维克。 徐爱潘耸个肩,不置一词。 “我不管。我辛辛苦苦为你煮了一杯咖啡,这是艺术杰作,艺术结晶,你好歹要把它喝了。” 从以前胡英英就是这么赖皮。自己没事把收到的情书拿到她面前招摇,然后也要她把收到的情书拿出来“公诸天下”。 “跟你说了,喝了我晚上会睡不著。”徐爱潘讨价还价。“我再喝一口就好。” “不行,全喝了。”胡英英十分坚持。“你不喝就是亵渎我的手艺。” “拜托你好不好?大小姐。”真让入受不了。 “你把咖啡喝了,我请你吃牛腩钣。不把它喝了,今天你就别想离开这里。”威胁利诱的手段全都出笼。 “请我吃牛腩饭?你自己说的哦,别赖皮。”没办法,在胡英英虎视耽耽的监视下,徐爱潘只好捏住鼻子,一口气把咖啡灌下去。 “当”一声,有人推门进来。 堡读的服务生迎了上去。 似乎是常客,还没坐定,看见胡英英,便摆手打个招呼,胡英英也点头微笑回对方的招呼。 “你的‘存货’?”徐爱潘揩揩嘴边的咖啡渍,连喝了两口富维克。 胡英英回头白她一眼。“你别说得这么粗俗行不行?” 一连又进来两桌客人。看看时间,正是下班的时候。胡英英的店在巷子口,附近有许多办公大厦,撒鱼网似多少能捞到几个顾客,有些久了就变常客。 堡读生忙不过来,胡英英丢下徐爱潘,起身过去招呼客人。店不大,几张桌台,坐满了也就饱和。客人来,忙碌一阵,但不会忙太久。 简单材料都是早就做好的,只有煮咖啡比较费事,顶多三四十分钟,胡英英端了一盘牛腩饭回到徐爱潘坐的角落。 徐爱潘老实不客气大口吃起来,边吃,下巴朝前抬了抬,口齿不清说:“嘿,你的‘备份’还真不少。” 来的有男有女,但男客的比例上较多。她看了半天,似乎有两三个和胡英英特别熟。 胡英英没理她,也似乎没听清楚她的话。噙著笑说:“我跟大家说你是我青梅竹马的朋友,大家都在看你,所以你最好别狼吞虎咽,文雅一点。” 张大口把牛腩塞进嘴巴的徐爱潘,不小心就呛到,立即咳起来,连饭粒都喷出来。 胡英英连忙抽出几张手纸递给她,一边把落在桌上的残渣拧掉。说:“形象是很重要的,阿潘。看你,全毁了。” “给我一杯水。”徐爱潘好不容易发出声。 “你自己不是有了。”放在桌上的富维克还剩大半瓶。 “反正你快给我一杯水就是了。”胡英英伸手要拿富维克,她抢著将它藏到背包。 实在莫名其妙。不过,胡英英还是倒了一杯水给她。 “看看你这模样!这要是在约会,跟你心仪的男人一起吃饭,看你怎么办!” “凉拌。”喝了水,顺过气,徐爱潘神经地笑起来。 “正经一点。”胡英英白她。“我劝你最好好好认识个对象,认真交往,替自己将来打算一下,不要再去想沈冬青。” “你干么没事突然又提这个。” “为你好啊。聪明一点,不要把心思搁在一个根本不喜欢你的人身上。你已经二十七喽,不是十六七,还想学纯情少女奉献执著那一套吗?就算你想奉献,沈冬青也不会要。”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要?”这句话太令人受伤,她忍不住反驳。 “我十年前就知道。你根本不是他喜欢的型,他要了只嫌麻烦。” 徐爱潘默不作声。那时候她看过沈冬青的女朋友,甚至后来听说的结婚又离婚的太太,再交往的女友,都是文静温柔婉约型的。 她跟她们相差有十万八千里。 “所以你最好清醒一点,不要学什么夸父追日,不渴死也累死。找个好对象,用力去爱。听!你身体也在呼唤,在渴望……”说到最后,胡英英刻意压低声音,凑向徐爱潘。 徐爱潘用手抵开她的脸,不说话,先瞪著她。 胡英英捉开她的手,凑得更近,说:“不必不好意思。还是,你该不会还没有那个吧……”眯起一双狐狸眼睛。 徐爱潘嫌恶地拉开身子。“少露出那种表情。又不是动物,定时得发情。” “天啊!阿潘,你──”胡英英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脸色一变,逼住她,正色说:“你最好不是因为沈冬青!” “我只是不习惯。” “这种事有什么好习惯不习惯。就是,原始又简单。” “你讲得好像是猫狗在交配。” “本来就是。”胡英英挑衅地。“再包装一百层也是。形容得再美,再文学性,本质还是一样。我本来是觉得你蠢,现在我发现你根本是有病,迂腐、不正常!” “别靠这么近,口水都喷到我脸上了。” “最好淹死你!你真的是我见过最离谱的人!”现在口水不只喷到她脸上,更进一步,喷入她正在吃的牛膈饭。 “你能不能卫生一点?”徐爱潘不禁抱怨。所以她最讨厌什么青梅竹马了。没事来挖你的底,戳破你一直抓在手上舍不得放掉的七彩泡泡,然后说你不正常,还把口水喷到你的牛腩饭上。 一点都不讲求卫生,而且啰哩叭嗦。 但这样的抱怨只会换来一双卫生眼。徐爱潘只好把牛腩饭抱走,坐得远远的。她实在也怕,会被胡英英的口水淹死。 胡英英跟过去。“我真的搞不懂,沈冬青到底对你下了什么蛊,你居然这么死脑筋。人家保守是因为有信仰,你啊,纯粹迂腐不正常。” 迸诗里这叫“曾经沧海难为水”;旧词中这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新文艺的腔调这称做“纯情执著”。但胡英英的现代口语则是“中蛊不正常”。 “脏死了。”胡英英口水愈喷愈多,搞到徐爱潘用手遮住她的牛腩饭。 迸诗旧词背再多,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喜欢上一个人。会喜欢上一个人,会惦记著一个人,暗底里都有那显微镜也放大不了的原因,不动声色的,耸动你的心,只是你不明白。不让你明白。因为一明白,你就觉悟了,也许就不肯去爱了。 瞧,情情爱爱这种东西多么奸诈,擅长与人恶作剧──严重些,张设陷阱来陷害,让人用一辈子去辗转。所以,如果她分析得出为什么,也许一开始她就不会喜欢上沈冬青了。 不过,情情爱爱这种东西,充斥最多的就是“如果”“也许”这一堆“后设的心绪”,纯粹是一种发泄性的干扰,完全没有建设性。最简单也是最复杂,所以愈理也就愈纷乱。所以从来没有人分析得出为什么。 所以背背诗念念词吃吃牛腩饭,船到桥头自然直。 “你还真有心情吃饭!”胡英英搞不懂。同穿一起长大,想法逻辑观差那么多。 “肚子饿当然就有心情吃了。”徐爱潘埋头扒一口牛腩饭,不防打了一个嗝,差点又呛到。 只是船到桥头不会自然直。十次有九次,它会撞到桥头,然后一股脑儿沉了。 机率上是这样的。准不准确则没人求证过。 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2 红玫瑰之后是粉红玫瑰,然后黄玫瑰,香槟色玫瑰,然后橙玫瑰,再然后白玫瑰。徐爱潘从好笑,哈哈大笑到好玩的笑到浅笑,再到微笑。李云许幽默有意思,但她没意思,也就不从那意思中找意思。 她注意到拢聚花梗的缎带的颜色。粉红配粉紫,黄就配绿,橙配青,连包装也用那种浓得不透气的大红大紫纯绿艳橙的颜色,教人看得十分累。 “这个李云许到底在搞什么把戏?”这不纯粹是浪漫了。游利华甩上门,把刚收到的紫红玫瑰丢给徐爱潘。有家有室的人了还这么搞,真教人不痛快。 徐爱潘把花安放进九十九元买来的花瓶。她其实不爱花,只是偏执。因为沈冬青的一句话,那魔性的一句话,不爱花的她,千千万万种,从此便执迷上这一种。但没听说过玫瑰花有蓝色。十七岁的偏执,二十七岁便落了就剩肉麻。 所以这也变成不能对别人启齿的话。 “搞不懂,他兴致怎么会那样好!你都不理他也没反应,他还送个不停,这些人就是钱多!”游利华悻悻的,好像没事花的是她的钱。 “他在出疹,所以发热病,等烧退了,天下就太平了。”徐爱潘嘴角往两旁勾,还有心情开玩笑。 游利华的话只有一半算正确。李云许光只是送花,既没打电话也没约她,并没有来“理会”她,好让她“不理”他。他也许在等她好奇,等她自己先按捺不住。不管怎样,侵略的还好只是玫瑰花。她就怕他心血来潮,文艺腔的写给她什么诗啊词的。她二十七了,承受不了十六十七的那种浪漫。 “你自己头脑清楚就好。”游利华似乎当真怕她一失足就掉到深渊里去。她丢一本当期的女性杂志在桌上,说:“哪,看到没?这个就是我上回说的那个模特儿。”指著内页一个演绎杂志主题的服装模特儿。模特儿长发又直又黑亮,好像丝缎,懒懒倚著白纱窗。 徐爱潘瞄一眼,说:“很漂亮。”而且年轻,顶多二十出头。 “除了这个,他还有一个老婆。其实现在这种事也没什么了不得了,我也不是道德感多强的人,别人的事,只要不犯到自己门上,碰面了还不是客客气气称呼他一声‘李总经理’,但我们好歹认识这么久了,又住在一块,我有义务警告你,犯不著跟那些小模特儿一样搅这浑水。我也真搞不懂李云许那家伙,女人那么多,他干么来惹你!” 罢好碰上了吧。徐爱潘心里想。 好好地走在路上,一棵苹果树树枝硬是横伸到你面前吊著一颗苹果,想不理它不伸手摘掉它,实在很教人难过,就那么碰上了说! 她抓抓头发。四天没洗头了,头发像咸菜干,痒得要命。电话响,她反射地抓起话筒,没忘了瞥游利华一眼。 “阿潘?”是胡英英。她松口气。 “干么?” “晚上有没有空?一起去听音乐会。” “我没空。” “你天天在家没事干,怎么会没空!又不要你出钱。” “我就是没空。再说我也不喜欢听音乐,头发又好久没洗,痒死了。” “脏死了,我天天洗。” “又没人要天天嗅我的秀发,我干么天天洗。”这实在不是二十七岁女人该有的对话,让人年龄倒退,充满无力感。“我要去洗头了。”不等胡英英再开口,便挂断电话。 “朋友?”游利华问。 “找我听音乐会的。”徐爱潘边说边搔头发。真的痒。本来不觉得,一开始经心,就全侵袭上来了。“真是!谁有那个美国时间去听音乐会。” “你老是看那种好莱坞电影就有时间。该听听音乐会提升一下内涵改变气质。” “我要去洗头了。” 徐爱潘掉头走到浴室,“碰”地关上门,不想再听废话。 因为对音乐不热中,对舞台剧不感兴趣,对博物馆美术馆不心动,徐爱潘被胡英英数落没艺术气质,游利华也嘲笑她没文化,索性将她绑架到一家艺文中心的小剧场。 导演是留美回来的女前卫艺术家,出国前就专门搞小剧场,特别关注女性议题,这晚的作品不例外的也是有关女性议题的探讨。 灯光一暗,徐爱潘就觉得眼皮沉重起来。布景简单的舞台,单调没有情节的故事人洮默外加留白一堆的氛围,开场十分钟,她忍不住打个呵欠。再撑十分钟,她还记得女角一张白白的脸,坐在舞台正中央,对著观众失神地喃喃自语,好像她妈以前搬个板凳坐在门口外晒太阳,一边扳著手指喃喃数著的情景。 剩下的,她就没有印象了。 散场时,她不敢去看游利华,垂著眼,眼皮还有一种睡得不够餍足的沉重感。 “睡饱了没有?”游利华没打算放过她。“上次听义大利男高音的演唱,你也是这副德行。” 不,有点不一样。那一回她好几次被男高音的高音给震醒。 “所以朽木不可雕,你就不要强雕。”徐爱潘勉强抬起眼。 她看到有人朝她们招手。招得正是时候。 “小游!”适时打断她们的话。 游利华认识的。寒暄十秒钟,聊方才的演出两分钟,然后她们决定转到酒吧去。 “一起去?”游利华转头问她。 徐爱潘忙不迭摇头。“不了。我要回去。” “好吧,那晚点见。不过,你清醒了吗?认得回去的路?”游利华没有勉强,也没忘再讽刺她。 “放心,真要迷路我会请警察伯伯带我回去。”徐爱潘给她一个卫生眼。 时间不算太晚,她打算坐公车回去。可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游利华的乌鸦嘴,找公车站牌时她转错方向,差点迷了路。 拖泥带水回到公寓。门口插了一朵蓝色玫瑰。 她默默拿起玫瑰。笑不出来了。 进去不到五分钟,电话便响起。她知道会是谁,内心挣扎,最终还是被淹溺。 “喂?”还是接起电话。 “收到花了?” 预料中李云许的低沉嗓音。徐爱潘一下子摊坐在地上。 “你在哪里?”她反问。 “你到阳台就能看见我。” 她打开落地窗走到阳台。底下是深深浅浅的黑,这处或那处被或还或近的灯光侵蚀笼罩。她毫不困难就分辨出李云许倚站在车边的身影。 “我一直看著你,你没注意。” “你在那里多久了?” “够久了。” 她垂下手举放在墙上,没说话。 “你不问问我是不是专程来的?” “你是吗?”她觉得口干舌燥起来。下意识舌忝嘴唇。 “欸。感动吗?”李云许将声音放得轻,像是怕太惊动。 “为什么?” 这个问题太简单,根本不需他回答,她居然还问。 他微笑反问。“你喜欢我送你的玫瑰吗?” 徐爱潘又舌忝一下嘴唇。“请你以后不要再送花来了,很麻烦的,不好处理。” “我说过,不喜欢可以丢掉。” “那样太糟蹋了……”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说错了。 “你舍不得?”李云许把声音放得更轻,接近细语。 徐爱潘呼吸紧起来,不敢大力地呼息,怕一出声就泄了底。 “我只是勤俭小器,觉得浪费。”她小心控制音度和音量。 “不浪费,一点都不浪费的。”李云许的声音满是笑意。“人家帝王为博美人一笑,连整个江山都葬送掉了,我才不过送了几把玫瑰,不算什么的。” 唉!他是故意的吧,这么的文艺腔。 “江山不是自己打的,当然可以随便就送掉。”徐爱潘又舌忝舌忝发干的嘴唇。 李云许放声笑出来,但笑得轻。黑迷的夜色制造好氛围,不宜太惊动。 “你喜欢我送你的玫瑰对不对?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把话题又转回去,相当有把握。 “我说了!麻烦。” “麻烦的是花?还是人?嗯?”那一声“嗯”夹著浓浓的鼻音,哼出的气息暧昧,一下子越过界。 想回避,叉难回避,徐爱潘闷哼一声,说:“都麻烦。” “隔这么远当然麻烦。我可以上去吗?” “不!不可以。”这何需要问。必然的必然。 “那么,你可以下来吗?” 当然不可以。徐爱潘惊奇地叹息。明知道,他还能这般气定神闲说著从容笃定的废话!她要是有他一半的本事就好了。当年也不会一站在沈冬青面前,舌头便打结。当然,即使时移事往,情境和条件完全不一样,实在不可相提并论。她暗恋沈冬青,但李云许可没暗恋她。 “不好意思,时间很晚了,我很累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能下来是不是?” “是。”他要问那么白,她就回那么白。 “我等了你大半夜,更深露重,挨了不少风寒,你忍心连热茶都不请我喝一杯吗?”声音放得轻放得柔软,磨人过意不去。 徐爱潘下意识屏住气。用喉音说:“不好意思,我不喝茶的,无法招待你,前面路口有家便利商店,你可以去买些饮料。” 李云许叹口气。“阿潘,你怎么这么忍心!” “最毒妇人心。你知道的。”徐爱潘正经八百回答。 她轻轻按断通话,轻轻走进去,轻轻关上落地窗,无力地蹲坐在冰凉的地板上。青瓷贴的地板泛著一种冷光蓝。 矮几上躺著的蓝玫瑰与她遥遥相望。玫瑰花繁复,蓝颜色冷艳。她起身过去,把玫瑰花丢进垃圾筒。 然后她拿出纸笔,开始给沈冬青写信。 懊怎么开头呢?现代人大都不用纸笔写信了。 沈冬青?写下这三个字,她停下笔,不知该怎么继续。 因为一朵蓝玫瑰,徐爱潘好像回到多情轻愁的年岁。 李云许每隔三天就送她一朵蓝玫瑰。一朵。不像其它红橙粉黄,一送一大把的。她也每隔三天写一封信给沈冬青,都像投进了黑洞,一丝光也释放不出来。 “干么这么麻烦?直接去找他不就得了?”又不是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对她的迂回,游利华有点看不过去。 她们一起住了那么久,徐爱潘同她讲天讲地讲人生宇宙外加青菜豆腐卤肉以及炒饭,就是不大提这种人类最原始的的事。搞清楚她居然有那样“愚蠢的缠绵”的往事,不禁小小惊奇一番。但惊奇过后,她就觉得不可思议,也感动不起来。毕竟现在是后太空时代,不是旧石器时代,十七八岁时还可以出出疹发发这种热病,二十七岁还在犯,那就变成瘟疫。 “我知道。”箭一发就收不回来,就只能往前。她还需要一点时间。 “那那个你打算怎么办?”游利华嫌恶地指著插在九十九元花瓶中的蓝玫瑰。“别忘了,他可是结婚有老婆的。” 每次提到李云许,游利华总是怕她痴呆记忆差,一定都要加上这一截尾巴提醒她,而且口气愈来愈差。 “我知道。但他送不停,我有什么办法?” “一定是你的态度有问题,反而鼓励他。” 怎么问题变成在她身上? “你公平一点。这跟我没有关系。”她完全是被动的。 “一开始是跟你没有关系,可现在可难说。有刺激没有反应不会起作用,李云许又不是木头,也不是一天到晚闲著没事干,如果不是你心里有期待,欲拒还迎的,他不会一直送花来。” 说得徐爱潘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照游利华的想法,原来问题全出在她身上。 她闷不吭声,甩头便往外走。 “你要去哪?”游利华回头喊。 “去吃饭。”她脚步没停。 “我那么说,你不高兴了?” “没有。”她不承认,但停在门口。“但你不必一直提醒我,我没犯罪。”也许游利华没有冤枉她。也许下意识她一直在等,模模糊糊的,等船到桥头自己自然直了,或者一股脑儿沉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船会到桥头,而也许下意识里,她一直在牵引。 “你不高兴我也还是要说。你若是跟李云许牵扯不清,损人不利己,对你没有好处。他大爷有理由没理由看上女人看顺眼就想追,你犯不著陪人家一头热。干脆跟他把话说清楚,说一次他不懂,说十次他自然就明白了。” “你要我跟他怎么讲清楚?说,李总经理,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我对你没兴趣,别想对我有任何企图?” 游利华挑挑眉,一副“有什么不可”。 “这完全在你的态度。他送你花,你次次都收下,态度一直暧昧不明。你不明白拒绝他,他就认为你也有那个意思。” 为一桩她还没有犯的罪,就来定夺她有没有过,光听就足以累人。 “我去吃饭了。”徐爱潘干脆不辩驳了。套上鞋子,打开门。 “阿潘──” “碰!” 游利华还要啰嗦,大门迎面撞上,给了她一鼻子灰。 青烟袅袅,蜿蜓地攀上已经暗了的天空。中殿空荡荡,几乎没什么人,徐爱潘倚著檐柱,一派局外人的眼光看著胡英英拜天又拜地。 “你杵在那里做什么?”胡英英回头拉她。 “不然要做什么?”只是路过,没事拉她进庙里,她才真不知她要做什么。 “拜拜啊。我老爸常挂在嘴边说‘有拜就有保佑’,三不五时来拜一拜,神明也不好意思不保佑。” “神明也会不好意思?”虽然怀疑,但想想也有一点道理,徐爱潘还是老实点了六柱香。 “要是你,人家不时朝你拜一拜,你好意思不好意思?” “你这根本是投机。”而且也不可能求什么就顺遂什么。 “当神的都有大量,不会介意的。” 这是当神的充要条件之一吧。想想,当神明也是很累的,那么多的苦恼要听,那么多的哀怨要消化,那么多的迷津要指引,还有那么多的祈求要实现。 想得几乎恍惚起来。想想,这般发呆似乎对神明大不敬,她连忙收敛心神。 一炉参拜过一炉,手上的香一一丢入香炉。要求神明保佑什么?又能求神明保佑什么?神明保佑人家赚大钱?保佑人家爱情顺遂吗? “发什么呆?”胡英英朝她肩膀一拍。“你有没有求恩主公保佑你爱情顺遂,找到一个美满的归宿?” 痞子胡英英。徐爱潘翻白眼说:“如果我的对象有老婆,恩主公也会保佑吗?保佑我的感情美满,那不意味另一个女人的家庭完蛋了,你说,神明会犯这样的矛盾吗?” 胡英英老神在在。“真要那样,那不叫‘矛盾’,叫‘缘’。” “孽缘是吧?”所有的事到胡英英嘴里都有正当的解释,她就帮忙演绎注释。“我忘了,你以前‘生活与伦理’及‘公民与道德’老是考不及格。” 换胡英英翻白眼。徐爱潘掉头走出去。或许是她太会联想,蜿蜓袅绕的青烟好像鸦片烟。 “阿潘!”胡英英追上她。“你干么!逃难也不用走这么急。” “我要不走,你搞不好一辈子就杵在那里。”高跟鞋帮大忙,胡英英比她高出半个头,所以她得稍仰头看她。 越过马路,建筑物一排一排,看过去,鬼影幢幢。 “你要去哪?”胡英英拽住她。 “搭车回家。” “那我呢?” “你不回家吗?” “那么早回去,也没事好做。” “早?都九点半了。”回到家都快十点,然后洗澡什么有的没有的,等能上床睡觉差不多都十一点了。 “反正你没事,干脆到我店里,我煮咖啡给你喝。”胡英英边说边招计程车。 “不行。我要回去,不喝咖啡。” 计程车俐落地停在她们身前,不偏不倚,后车门就正对著她们两个人。胡英英打开车门,绑架似的将徐爱潘挤塞进去,这一招对付徐爱潘最好用。不必讲什么道理。 丙然,徐爱潘也只是埋怨啰嗦两句,也就认了。反正就像胡英英说的,她也没什么事好做。 到胡英英的店后,徐爱潘抵死不喝咖啡,只喝煮咖啡的白开水。 “上回被你灌一杯,头痛了一晚上,一整晚没睡觉。”咖啡再香醇,喜欢不来,实在没办法。 “不喝就不喝。你这家伙不仅没艺术气质,又不懂都会文化,老上一个。”不喝就是亵渎,胡英英白眼翻得一点都不留情。 徐爱潘伸手挖耳朵。电话响,她顺手接起来塞给胡英英。 “脏死了!”胡英英用袖子擦擦话筒,唯恐上头黏上她的耳屎。 她低声嘀咕一阵,起码五六分钟,才挂上电话。 “谁打来的?”徐爱潘没事问。 “我先生。以前的。” “你还跟他有联络?”这才想起来,她一直没问胡英英离婚的原因。 “干么一脸这种表情?又不是‘你死我亡’的仇敌,离了婚就一定要断绝来往──” “你为什么跟他离婚?”是不必“上网上线”,但能好来好去大抵就不必离婚了。 “看他不顺眼。”胡英英姿态优雅啜一口咖啡。 “就这样?” “他也看我不顺眼。”然后又啜第二口。 “现在呢?就不会不顺眼了?” “好吧。”她放下咖啡。“他跟他公司里某个女人有暧昧,他住在台北另一头的弟弟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后来我知道了,当然很不爽,大声吵大声闹,气得用指甲抓他。他居然说我泼辣!我火了。看看我,这么美艳年轻又性感,要嫁一百个都行,干么受那种窝囊气,干脆就离了。” “邢你先生呢?就那么答应了?” “才没有,不干不脆的。说什么他根本没有意思和我离婚,只是逢场作戏,反正还不是那一套。”胡英英赶苍蝇似挥个手,打鼻子哼一声。 “结果呢?” “结果?不就离了。” “不是。我是说,你先生和那个女人?你见过那女人吗?” “见过两次。丑死了。天晓得他跟那女人怎么了。反正我拿到我要的,其它的,管它!” “都离婚了,他干么还回头找你?” “鬼才知道!”胡英英说一句哼一句,悻悻的。 表怎么会知道!人就是这样,自己爱藕断丝连,自己搞得不清不楚,却全把事情推在鬼的头上。 徐爱潘一口气把水喝光,晃晃杯子说:“我好像看到一只青面撩牙鬼坐在你的位置上。” 胡英英竖起眉,横眼瞪她。瞪得太狠太急太用力,眼珠圆秃秃,真有几分神似日本能剧面具的母夜叉。 杯里没有开水让她喝一两口遮掩,徐爱潘只好和胡英英大眼瞪小眼。 “再给我一杯水。”她要求。 “自己不会倒!”胡英英还在瞪她。 青面撩牙鬼原来没有母夜叉可怕。 “你别再瞪了行不行?” “我跟我先生──我是说我前夫,完全没瓜葛了。我才没打算和他重修旧好,是他自己回来找我的!” “我又没说你要跟他重修旧好。” “还没有!你表情口气就那么说!” “就算你跟他合好,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你干么那么歇斯底里!” 是啊,她干么激动。胡英英吸吸鼻,撩一下头发,重新端起咖啡。 “好马不吃回头草你知不知道?”咖啡冷了。她皱眉,把它倒掉。 “只要是好吃的草,管它回不回头。”好像在打谒语。“算了!你自己看著办,高兴就好。” 不负责任的态度莫过于如此,高兴就好。管天会不会塌下来,地会不会裂开。 “什么跟什么!”胡英英打她一下。不过是跟离婚的前夫保持来往,倒变成第三者偷情似的。 徐爱潘吃痛,反射的皱眉头。痛应该是大脑和神经的交互作用。十一点多了。她应该好好睡一觉,让大脑和神经一起关掉。 她打个呵欠,泪腺分泌出水,溢到眼眶,胡英英的脸孔变得朦胧起来。 要是依照圣经上的话,没有人做得到的“爱”的境界。标准太笼统。 好比,什么是“不作害羞的事”? 便秘算不算?够丢脸,够让人难以启齿了。当然,她这是有点故意曲解它的意思,但坐在马桶上一小时二十四分钟后,痛得已经裂开,卡在肛门口的拉杂千呼万唤仍不出来,徐爱潘也没办法清醒正确地分析漫窜到脑里的意念。 由肛门口的烧灼感及疼痛度,凭经验,她知道又长了一颗大痔疮。清洗的时候,她伸手去确认,肛门。挂了一颗小肉球,大概有小拇指头那么大。 吃药的时候,电话响不停,她置之不理。不知道是第n瓶的消痔丸了。每次都悲壮得像在吞老鼠屎,但治标不治本,春风吹又生。 电话还在响,执拗得很。游利华又讨人厌地忘记打开答录机。当然,打电话来的那个不知哪位某某,更令人厌弃。 “喂?”她口气很冲。她没办法合拢脚,连坐都无法端端正正,只能斜著一边的小心沾在椅子上。 “你在家啊!吧么那么久才接电话?”那么理直气壮和埋怨的口气,只有胡英英才蹦得出来。 “又是你。要干什么?”徐爱潘软软哼一声。 “你怎么了?有气无力的。牙齿疼?” 徐爱潘又咿呀申吟的哼一声,听起来真的像牙齿疼。 “我便秘,肛门口长了一颗痔疮,痛得坐不住。” “便秘?你多久没上厕所了?” “三天还是四天了吧。” “你这样不行,难怪会便秘。” “我也知道不行,你这等于在说废话。找我什么事快说吧,我没心情跟你啰嗦。” “你自己生活习惯不好,便秘长痔疮,干么把气发在我身上?”胡英英不但不同情,还咯咯发笑。 “英英,你再烦,我就把电话挂了哦!” “好啦!我问你,吃过药了没?” 徐爱潘嗯哼一声。申吟代替回答。 “消痔丸吗?我看你最好还是去看医生,阿潘。你国中时三不五时就便秘,算是老毛病,不治一治不行的。” “你要我月兑掉裤子,让人家检查我的肛门吗?” “别说得那么粗俗行不行?!” “不然你要我怎么说?”可事情就是那么粗俗。要治疗痔疮,不让医师检查她的肛门行吗? “要去不去随便你,反正痛的是你。”说不通,胡英英便说一些风凉话。“以前在火车上遇到沈冬青那时你也是这样。叫你跟他说话,你像缩头乌龟一样硬是不肯,只敢偷偷地看人家,” 喀喳。徐爱潘烦躁地挂断电话。耐性完全磨尽。 她自以为纯挚深刻且执著的感情,结果和她的痔疮相类比,各次不同的方式不能见人。 所以烂朋友就像胡英英那样,瞧她的梦作得太美太轻飘,就伸出一只脚来搅一搅。 叫她去治疗痔疮?还不如叫她去果奔算了。 愈想就愈痛,她只有闷头睡觉。由于只能侧著身躺著,睡得很辛苦,而且不安稳。但一觉醒来,许是药效发作,肛门口的烧灼感减轻很多。她伸手去模,小肉球缩了进去,大概只剩两颗米粒那么大。 这时她才有心情想到找东西吃。打开大门,一个穿著某花店背心制服的送货员,戴著棒球帽,一只手捧著一个浅蓝长方形盒子,正举手打算按铃。 “啊!我找徐爱潘小姐。”看见她,冲她一笑,举举手上的盒子。“我送花来的。”长盒里躺著一朵还带著刺的蓝色玫瑰。 又来了。第三十几朵了。李云许每三天就送来这样一朵蓝玫瑰,有时衬托一点满天星,有时这样包装在长礼盒。 她草草签收,捧著盒子发了一会呆。 这已经不仅是文艺腔,跟浪漫也扯不上。冒进她脑海里的字眼是“放长线钓大鱼”。粗俗荒谬的。李云许好像在钓鱼。当然就是她这条笨鱼。 他的耐性也真好。还有,没想到她这么有价值。要让男人花心思多半比让他花钱还难,李云许跟她磨了三个月,似乎可以得嘉奖了。 她没多细想,找了他出来。原本穿件皱衬衫、破牛仔裤,却不甘心在他面前显得那般随便邋遢,便仔细修饰过。 但看到李云许出现那刻,她便后悔了。这么精心修饰做什么?给李云许一个好印象有什么意义?懊悔自己逃不开那虚荣。 “没想到你会找我,好意外。”嘴巴说意外,但李云许的表情一点都不意外。笑得没波澜。 见他那么笑,徐爱潘突然觉得烦躁,沉不住气手指敲著桌面说: “你到底想做什么?先是送花,接下来呢?你是不是要请我喝咖啡,再来吃颠便饭,顺便看场电影?” “你怎么知道?我正想请你喝咖啡呢!”李云许又笑。灯光照射,眼里的光闪得好兴味又狡黠。 “我不喝咖啡。”约人总是要有地点。他们就坐在咖啡馆里,面前摆的也是咖啡。 “那么我也不喝。”让她知道他多迁就。 “你到底想怎么样?”徐爱潘瞪他。 “我以为已经很明显了。”李云许居然吐叹口气。“我只是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你要不要听听我写给你的诗?” “你在开玩笑,对吧?”拜托!她声音有点抖,按捺不住。 李云许又笑起来。他好像心情挺好,徐爱潘一丝反应都可以引得他发笑。 “是在说笑。我没有写诗的天赋。不过,如果你希望,我可以努力看看。”一句话就具备了所有甜言蜜语的特质。多少个女人,著意的也就这个特别的,只为她一个人的柔情贴心。 徐爱潘忙不迭摇手。“我没那个慧根可以懂诗,请你别考验我的智慧。” 这话这举动惹李云许笑出声。他伸手叠放在她搁在桌子上的手,小心翼翼瞧著她。“我可以加注解,一句一句阐释。” 他这是在试探。徐爱潘头脑十分清楚。她想缩手,目光对上李云许映著薄扁显得深沉的注视,心思一岔,一动也不动。 她让他的手叠著她的手;让他的手指在她掌背上轻悄画著圆而成抚模。她应该把手抽开的,但她没动。也许游利华真的没冤枉她,她欲拒还迎,她暧昧不坚定,她一直给他牵引反应…… 咖啡要凉,她终于有了理由抽开手,端起咖啡喝一口。 “为什么蓝的你只送一朵?”不管说什么,都只像在掩饰什么。 李云许如她端起咖啡啜一口,才说:“蓝颜色一朵就够冷艳,一大把太惊心动魄了。”目光受不住,心脏也受不住。 “请你不要再送了。”说话时她低著头,目光连带低垂。 玫瑰花太繁复;感情这种事也太繁复。 “你不喜欢?”他大胆了。伸出手扳起她的脸,很言情的,好让她对看著他。 写言情小说的徐爱潘却不习惯这等言情,全身的白血球在亢动,企图消灭这侵入组织的外来物质。 李云许没呆呆等她回答,一口气喝掉咖啡,起身说:“走吧。” “啊?” 他抿嘴微笑起来。“咖啡喝完了,接下来当然是去吃顿便饭,顺便看场电影喽。” 如同数学的方程式,一切因势利导,顺理成章。一切理所当然。 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3 他要咖啡,服务生给他咖啡。 她不喝咖啡,服务生也送上咖啡。 喝不喝,咖啡都成了必要的屏障,好隔出她与沈冬青的面对面。 “对不起,冒昧地约你出来。”徐爱潘用双手握住咖啡杯对著沈冬青的下巴道歉。 李云许送了她第三十四朵蓝玫瑰,她也寄给了沈冬青三十四封信。但寄出的信当然的一直没回音。她不再是少年了,不能再像少年时代一样,赤脚坐在石阶上,支著下巴,在夏天里等待春季的雨。她打电话到省斑,如此与沈冬青面对面。眼前的沈冬青与当年她在火车上看了两年的沈冬青没两样,连眼神里的习以为常都和当年她看到的一样。 “没关系。”面对面坐著,沈冬青就势打量徐爱潘。 他对她没印象,甚至不记得见过她,也无意费劲搜索记忆那些全或不全的光影。简而言之,他不认识坐在他对面的这个女孩。 “请问你,嗯,徐小姐是吧?请问你找我出来有什么事?”他决定速战速决。 徐爱潘这才抬起头,随即又低下去。 “那个……信……我写,寄给你一些信……”她要说的都在那些信里一句一句对他说了。她没有勇气再重复。 “喔,我收到了。很抱歉,一直没能给你回音。”那种情书他不是第一回收到,他也很想感动,但实在的,只觉得麻烦。他不可能对著一张张的纸,跟他毫无印象、陌生的女孩谈缥缈抽象的恋爱。 “我……”握著咖啡杯的手不受控制地在抖。这样下去不行。徐爱潘用力稳住,骨结都凸出来。一鼓作气抬起头,说:“你也许不记得,但那时我常在火车上看到你,我还跟你说过话……” 苞他说过话的人那么多,他怎么会记得。再说,他很久以前就不搭火车,自己开车了,这种事都像这样,对方说得鲜明得像昨天才发生,而他完全没印象。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记得了。”沈冬青只好喝口咖啡,只能给这个叫徐爱潘的女孩一个爱莫能助的微笑,这种事他也相当无奈。他完全是被动的,被迫卷入他也搞不清楚的状态。 虽然徐爱潘早已有心理准备,但暗恋的人都以自我为思考中心,都以为对方也像自己一样,以一种凄美不知名的方式记忆著自己。那两年火车厢中无言的遥迢凝视,占了徐爱潘生命与生活中绝大部份的意义,可剥除混沌朦胧的外壳后出来的真情实相,残忍得让她几乎面对不了。 “我……高中毕业那天,我……我去找你,你说,说我像一朵蓝玫瑰,我一直没有忘记。”她巴巴地望著沈冬青,迹近在需索同情。 “我有那么说过吗?”沈冬青略倾头,眉头微皱,像疑惑。“真抱歉,我完全没印象。我杂事一直很多,所以很多事往往混淆在一起,乱成一团,事后分辨不清楚。”他顿一下,悄悄瞥一眼手表。看著徐爱潘,说:“徐小姐,我十分感谢你的心意。但实在非常抱歉,我无法回报你什么。我结过两次婚,都没能维持住。不过,我与目前的女友感情相当稳定,我想好好经营,十分地珍惜。我希望今天谈过这些话后,你的心情能放开些。你是个聪明的女孩,有些事不需要太钻牛角尖。” 不必费劲,也听得出他婉转的拒绝。他要她不要再对他心存幻想,不要再白费劲。 徐爱潘无法动弹。她想说点什么,或者挤出一点笑容也好,但就是动不了。不敢动。怕一动了,会把身心里外蓄积的一些什么震碎掉。 “不好意思,徐小姐,我还有一点事,必须先离开。”沈冬青技巧站起来,顺带夹起帐单,对徐爱潘点个头。 结局原来是这样。徐爱潘只能沉默地目送他离开。 从头到尾夸张得很言情,外加严重得不切实际,偷比“霸王别姬”戏剧性的收场。但她是写爱情小说的,这样的故事不会卖钱,只会落得一句沉闷的下场。 她少年时代的那场春雨终于落下来。过了时的雨季,陡然被蒸发在盛夏。 火车停在徐爱潘面前轨道上,不是假日,但上下车的人不少。奇怪,一堆人全都不在工作,该上班的时间在这里跟她抢著上火车,不知道都在干些什么吃的。大概别人心里也这样揣测她,这个时间站在这里,她自己也有同样的嫌疑。 离开咖啡店后,她突然想看海,想坐火车,所以她买了火车票,结果就变成这样了。二十七岁还学十七岁的少女搞这种看海看天空星星什么的把戏,肉麻又矫情。她不太有实际感。列车沿著北回铁路,一直到东部海滨,她下了火车,脚踩踏在混凝土上了,才有那种“啊,我真的来了”的感觉。 一下火车天就黑了,她肚子也饿了。想像的跟实际的完全不一样。没有人的心真的痛得破碎掉过,所以也没有人真的知道心痛得要碎掉应该是什么感觉。她以为她应该更哀愁一点,更幽怨一些,更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像她自己小说中写的,很言情方式的如游魂般晃荡,结果走出火车站不到五十公尺,肚子就觉得饿了。 怎么会这样?徐爱潘有点不明白。她应该算是失恋了吧?意志消沉,心情落寞,应该是不会有胃口的,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不该有。可怎么她竟然还是觉得肚子饿?觉得疲劳困顿想睡觉? 一条街走到底,最终她还是找了一家小吃店,找了一间小旅馆。吃吧,睡吧。没力气想悲伤也悲伤不起来。 这旅程原本不在她的计画之内,只是临时撩起的仿十七岁少女式的逾龄浪漫。依照失恋的一般模式,她应该形消骨瘦,至少在异地街道游魂般飘上一个礼拜。但才三天半,她身上的钱就花光了,且虽然有几餐饭因为带的钱不够不能好好吃得像样,减去了一些赘肉,却丝毫不消瘦。 甚至,她也没忘记打电话通知游利华。所以,第四天她回到住处,游利华不惊不慌,完全不盘问她的“失踪”,她以为她去观光,还问她好不好玩。 但胡英英就没那么好打发了。 “阿潘,”电话一通,她劈头便说:“我找你好几天了,你躲到哪里去了?” 徐爱潘稍稍移开话筒,说:“我去东部玩。” “怎么不找我?” “我没钱付你的份。” “谁要你付钱来著的?就想撇开我!” “你三天两头就骚扰我,我哪有那么多美国时间。” “就你会讲这种没良心的话。我这是‘情深义重’,好歹我们是一起穿长大的。” “拜托你好不好,不要一天到晚提那档子事,我不穿已经很久了。” 胡英英吱吱笑起来。“好啦,不说就不说。你什么时候过来?” “干么?我又不喝咖啡。” “请你吃饭行了吧?”光听那语气,就可以想胡英英在电话那头翻白眼的模样。 徐爱潘想想,说:“我要吃咖哩鸡饭。” “好啦,随便你要吃什么。你过来就是。” 胡英英不是布袋戏里的“秘雕”或小说描写的钟楼怪人,自己又开店,熟的不熟的加上半熟的朋友一堆,却老是喜欢找她搅和。当然,她们有一起穿长大的交情,可不是所有青梅竹马的感情都能这么浓。大概因为这世上再没有人能如此清楚她们彼此的底细,不用费心维持门面,也不必耗劲保持气质形象,讲话更不必顾忌吧。 徐爱潘闻闻身上穿了四五天的白衬衫。有点汗味。想想待会胡英英闻到又要碎碎念念,只得勤快地换件衣服。 也只有她能让胡英英那样碎碎念。认识太久,感情源太远流又长,已经孽滋出家人感,所以胡英英不怕她生气翻脸。当然,反过来,她也不怕胡英英生气翻脸,就是怕她碎碎念,比她妈还厉害。 本想搭计程车,但走到路口时,她打消主意,改搭公车。转车时,走经一家花店,被摆在门口的一簇簇玫瑰吸引进去,最惹眼的,还是算那冷到艳的蓝玫瑰。她忍不住,买了一朵。 扁一朵就花了她快一百块。她不知道原来这种风花雪月这么吃钱。结帐时,她随口说:“现在已经可以顺利培育出蓝玫瑰了?可是好像没看到太多的报导。” 不知是店员还是老板身份的女孩,和善地朝她笑一笑,说:“其实还没能培育出蓝色的,这原本是白色玫瑰,我们把染料溶在水中,花叶由茎吸收水份同时也吸收了颜料。所以,连叶子也是带蓝色。你看!”用手指把一片花叶抚平,展现给徐爱潘观看。 徐爱潘楞一下,没料到这是“蓝玫瑰”的真相。她匆匆探头望一眼,抬眼朝对方笑一下,喃喃说著“原来是这样”。 原来她的蓝玫瑰是人造的。沈冬青说她像蓝玫瑰,原来她像蓝玫瑰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啊啊,原来。 她付了钱,取饼她的蓝玫瑰。她想,等会到胡英英的店里,还是改吃牛腩饭好了。 李云许不知道蓝玫瑰是人造的,仍然三天送她一朵。或许他知道,但对他来说没差别。花就是花。不管红色白色或蓝色,玫瑰还是玫瑰,不会变成海棠或牡丹。 对徐爱潘而言,也变得没差别了。到这地步,若只是单纯的文艺腔,那也太难为他了。但事情总不会那么纯粹的。过程的终点必定有个目的;船到桥头不管直了或沉了,也一定有个结果。她心里有谱,按捺著,不去揣测。 同住一屋子的游利华则一看到蓝玫瑰,脸色就变得极难看。李云许嫌钱多花送个不停固然令人生厌,但现在徐爱潘已不完全算是被动无辜了。她一直给李云许反应,态度若即若离,根本在期待,甚至制造机会成为“准公害”。 游利华的态度徐爱潘自然感受出来。但事实的确是那样。她已经不全然是被动无辜。李云许找她,她给他回应。算算,她已经与他一起吃了好几顿“便饭”,“顺便”看了许多场电影,不能用一句“没办法”当借口就带过。她放任事情“自然发展”,虽然她知这种事情其实必需自觉性的回避,到底失去无辜的立场。 她完全可以拒绝的。 她没有。甚且和李云许肩并肩坐著喝咖啡。 “怎么了?”李云许喝咖啡加女乃精不加糖。他已经喝了第三口了,徐爱潘一杯咖啡还完好如初没有动。 “你怎么喜欢上喝这种东西的?那么苦。” “原来你嫌苦。来,加些糖和女乃精。” “我不是嫌咖啡苦,只是觉得它苦。”看著李云许往她的咖啡里添加女乃精和糖,徐爱潘仍没有动手的意思。 “这有什么差别?”他将咖啡搅拌均匀,说:“尝一口看看,应该不会太苦才对。” 徐爱潘不动。只是说:“你还没回答我你为什么喜欢上喝咖啡。”并不一定非知道不可,但她如果不问就必须回答,她不想花脑筋想答案。 “你先喝一口,我再告诉你。”季云许提条件。 “我不喝咖啡的。” “为什么?”他挑动一边浓眉。 “你还没说你为什么喜欢喝咖啡。” 李云许挑动另一边浓眉,失笑说:“阿潘,你在跟我‘对禅’还是‘孟子对梁惠王’?” 听他那么说,徐爱潘不禁也笑。她掩掩眼,抹掉笑意,端起咖啡喝一口。解释太麻烦,她拣不费劲的。 李云许看著她把咖啡吞进肚子里,才说:“我喝咖啡,因为我喜欢,”他把话含住,伸手抚弄她的头发,还言情地撩起几络发丝送往鼻下闻了闻。“你的头发好香。” 徐爱潘连动都不敢动。这情景实在难堪,她实在不敢说,她已经四天没洗头。虽然没显得太油腻,但应该闻得到油垢味的。 李云许更进一步,手背由她鬓旁拂去斜滑过她脖子,将发丝撩到她颈后。徐爱潘连忙伸手遮模自己侧边头发,碰到他的手,他索性把手叠上她的手。 “别!”徐爱潘只得拉开他的手,说:“老实说,我已经四天没洗头了,头发很脏的。” 这宣言太新鲜。李云许觉得好玩,却看她不像在开玩笑的模样,尴尬地垂著眼,心中诧笑起来。 他凑向她,咬低声音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三分戏谑,三分调情,三分试探。 电影已经宣明,男人帮女人洗头,可以是一件浪漫的事。但风花雪月的事需要有场景来让它发生,这里缺乏一个场景让李云许上演这段浪漫的画面。 所以徐爱潘心脏没有跳动得太厉害。歪头问他:“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名词叫‘生物距离’?” 李云许会意,笑说:“几千年人类文化就在致力于消弭这距离。” 如果这也算幽默。那李云许算是个风趣的男子。只是,他没引出徐爱潘的笑。她反而正视他,正色说: “我要谢谢你送我的那些花。你自己应该也知道,你是个有条件的男人,和你在一起,虚荣心应该可以得到满足。不过,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们不会有交集,所以请你不要再送花来,不要再找我了好吗?” 李云许盯著她的脸几秒,吐说:“不好。” “可是──”徐爱潘还要说,他没让她有机会继续下去。 他食指比住她的嘴唇,说: “弓都张了,手里的箭都射出去了,你说,哪有回头的可能?” “放弃这一箭就可以。”她捉开他的手。 “放弃?这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但被他反握。 如此,来来往往,便纠纠葛葛。 徐爱潘试著挣月兑,发现他没意思放。她抬眼瞅他,正对上他的微笑。如果她坚持一点,多使些力气,也许就能挣开李云许的手。但她不是很存心。她让他握著。 起初她没意识到这点,而后发觉自己这等心态,她惊诧地怔住,目光停在李云许脸上,好一会移不开。李云许伸手环住她的腰,她也没回拒。他看望著她,看得柔情款款。 再来不管被动或主动,有嫌疑或无辜的,只要牵扯到某个关系中,一开始就便是共犯。 极冷极热都趋近艳,可李云许说红的那种火热,要送一大把才热情;蓝的这种太冷情,不能送一大把。所以他还是继续送她一朵的蓝玫瑰。吸了颜料的玫瑰。 但看见蓝玫瑰,想到的是沈冬青,老式火车厢内那种静谧、定格住的泛了黄蒙边的风景,常常令徐爱潘半夜醒来,瞪著前方发怔,视线一团黑,见不得光。 她开始数羊。每晚数一千九百九十九只羊。总是数到一千九百只羊,那些羊就不安份,次序就乱掉。她只好放弃,依然在半夜醒来,看床边大江东去。多半时候,她躺不住,坐在床缘,赤脚踩著冰凉的瓷砖地板,黑夜就显得特别的漫长,份外的暗。但不能开灯。开了灯就太惊动,所有光影全跃到墙上,由四面包围,教她无所遁形。 夜夜辗转。她仿佛在为感情的痴著受苦。 因为苦,才显得酸涩显得凄凉;因为凄凉,才显得哀美忧伤。但这样的苦,全然没意义,甚且荒谬可笑。一厢情愿外加自我沉溺。 她不是不明白。但光是明白什么也解决不了。恐怕,这样下去,一直到她六十岁,她还会像这样坐在床边,手里握著沈冬青的照片,唏嘘感叹一段的未了。 李云许送给她第五十七朵蓝玫瑰那天,她又失眠了。 “小游?”半夜一点,她敲游利华房门。 游利华通常没那么早睡,这个时间对她不算太晚。 “小游?你睡了吗?”第一次没回应,徐爱潘轻轻又敲。 饼了片刻,房门才开,游利华臭著脸说:“干么?我要睡觉了。” “啊,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要睡觉了。”这一段时间,游利华一直在跟她呕气,徐爱潘心虚,说起话都理不直气不壮。 “你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徐爱潘扯扯嘴角,讨好的,迹近陪笑。“我打算烧开水泡茶,想问你要不要也喝一点?” “拜托你好不好,阿潘。现在都几点了,喝什么茶,没其它事的话,我要睡了。” “没事。你睡吧。” 碰一声,游利华房门当著徐爱潘鼻子关上。徐爱潘蜇到厨房。她平常不喝茶不喝咖啡,这会也不知道游利华将咖啡和茶包搁在哪里。她自己的橱柜还有一瓶未开封的富维克,她旋开,就著瓶口一口气喝了半瓶。 棒一天晚上,她再次去找沈冬青。精心妆扮了自己。 这一次,她直接去他住处,在他的公寓门前徘徊。老式五层楼双并的公寓。右边第四层,仰头望,暗不透光。按过铃,没人回应,她继续徘徊。 鲍寓某楼住户回来,看见她站在那里,奇怪地看她一眼。徐爱潘自觉地低下头,走到一旁。大门没合紧,锁扣没衔上,她犹豫了一会,抿嘴推开门走上楼。 饼了十分钟、二十分钟,或者一小时两小时──这时候徐爱潘也无法正确地度测时间──沈冬青从底楼走上来。看见她,表情微微诧异,走定到门前,眼神里丁点的涟波就消失。 “徐小姐,你找我有事?”沈冬青处变不惊。 “很重要的事。我可以进去吗?”徐爱潘舌忝舌忝抿紧的嘴唇,才想起她擦了口红。脸上的妆只怕被破坏掉。 沈冬青只得打开门让她进去。 “不好意思,我咖啡刚好喝完了,喝点水果茶好吗?”沈冬青像招呼客人一般招呼她。 “好。谢谢。”不,她不是来喝咖啡来喝茶的。 沈冬青给她一杯水果茶,自己也端了一杯。间那味道,是柑橘的。他没说话,态度闲闲,在等她开口。 热雾氤氲,扑往她的脸。徐爱潘用双手捧住茶杯,捧得很用力,把全身的力量都放在那上头。 “沈……嗯──”开了口,突然才发现,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我很抱歉,就这么莽莽撞撞跑来打扰你。但我……我──”一连三次口吃。“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搁在心里很久了,我──”喉咙猛然锁住,紧勒得她大力吞口水。 “你慢慢说无妨。我在听。”沈冬青口气平稳无波,就像一个心理咨询师在听病人倾诉告解。 说吧!快说!徐爱潘,完成最后的仪式,把十几年的心结在今天做个了断。 “我……”豁出去了。“我从高中第一次看到你就一直没忘记那时在火车上我总是悄悄看著你心里全是你的影子我一直很喜欢你这么多年了我对你的心情始终没变过。”不呼吸不打逗点地一口气把心情吐出来。 话说出来,她就不敢去看沈冬青。 他们斜对面坐著,之间充满令人难堪的沉默。 喀。杯子碰上桌子的声音先响起。徐爱潘不由得不抬头,看见沈冬青把茶杯放在桌上,听见他说: “谢谢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我完全没料想到。”但他表情一点都不惊讶,可以说平板冷静,更接近于习以为常。 “我知道对你而言,我其实就跟陌生人一样。”这一点徐爱潘一直不愿去面对。她顿一下,很快望一眼沈冬青。他没客套地回话,沉默地表示这个事实。她一颗心沉到最底,然后浮出一些悲哀。“但我对你的感觉却熟悉极了。我时常看著你的照片──当时英英偷偷照的──啊,英英是我的朋友,其实是她先认识你的。我偷偷加洗了一张你的照片,一直放在身边。” 愈扯愈远了。沈冬青一直礼貌的,耐心地维持倾听的姿势,偶尔喝口水果茶,眼神完全没波澜。 “都十多年了,我已经不是当时的我。”暗示著什么。 “不。你一点都没变,还是跟当时一样。”说啊,徐爱潘,勇敢一点!“我……我知道你对我很陌生,但我一直把你放在心里,一直很……很喜欢你。你能不能试著和我交往看看?” 轰!氢弹终于爆炸了。 “很抱歉,徐──嗯,你不介意我喊你爱潘吧?我很感激你的盛情,但我是有女朋友的人。”沈冬青还是维持那种平静,静到无动于衷的态度。 “我不要求什么的。我只希望你能和我交往看看,给我一次机会。”徐爱潘急切地倾向他,挨到他身前,大眼睛可怜兮兮地仰望著,充满渴求。 “对不起,爱潘。”沈冬青无能为力。 “拜托你!”心中的感情氾满了,凄满又忧伤。她无法禁制,所以情堤溃决,不能自抑地扑进他怀里,紧紧搂抱住他。“你就不能尝试著喜欢我吗?”那样哀怜地幽望著他,全身的细胞都在颤动,在迎合。若是他要对她做什么,她一定都愿意的。心甘情愿,丝毫不悔。 “对不起。”但沈冬青只是扳开她。 徐爱潘又缠上。“我心甘情愿的……我知道你有女朋友,我不会争……” “你以为我在顾忌这个?”沈冬青摇头。别说吻,连碰都不碰她。“你一再来找我,又说了那么多,我再迟钝,也懂得你的意思。老实说,我不是不能跟你来一段,而是我不想。你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胡英英曾经警告过她的,但她听不进去,这一刻,沈冬青亲口说出来,仍似雷劈一样将她劈成一块一块。 “我知道这样说也许过份了些──”他从容地将僵硬掉的她扳开。“但不是我不知趣,而是我很清楚自己的口味。你不是我中意的型,我即使试了,也实在喜欢不了你。” “我可以问吗?哪一点,你觉得不中意?”她动一下,仿佛听得到关节的“轧轧”声。 沈冬青又再次摇头。“从长相开始,你的脸就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型。我喜欢可爱娇柔型的女孩,小小柔柔的,有温婉娴静的气质。你的个性,你的举止动作,都不会让我心动,吸引我。引不起我的。刚刚你抱著我时,我完全没感觉。对不起,我说得这么直接,但这全是事实。” 碎了。 徐爱潘觉得她僵硬掉的身体,从最脆弱的末端枝节开始破碎掉。 “如果你愿意再试一次,也许会──会不一样。”她厚颜地贴住他。 “何必呢?”不是所有的女孩自动送上门,男人就一定有感觉起反应的。是不受控制没有错,但也要有一个能确切撩起它的火源。沈冬青让徐爱潘贴著他身体,却一动也不动。“天下何处无芳草,你不必非找我不可。” 他不是不能来一段。是不想。 不想。不想。不想。 难堪的徐爱潘深深低下头。双手抱住自己的膝盖,蜷缩著。 她像祭台上的牺牲,赤果果的,动也无法动。 仪式不成,被抛弃的牺牲成了刍狗。祭仪更加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只有日子照常。 天可以塌下来,地可以裂开,火山可以爆发,海啸可以淹卷,但生活还是要继续。 她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胡英英找她吃饭喝咖啡,她就去吃饭喝咖啡。还是把黑蕾丝加上萨曼金搬到中国的古代演成一本本的爱痴嗔怨,然后收到的读者来信十封有九封半依然在骂她。 她打算找个地方搬出去自己住。游利华已经不再跟她说话。 第六十八朵蓝玫瑰。李云许问她要什么,她反问他能给她什么。 然后,第六十九朵蓝玫瑰,李云许亲自送到她面前。 玫瑰还是玫瑰,不会因为春天下了一场雨就变成牡丹或蔷薇。最多它只是变传说,像她手中握著的这梗蓝颜色,消失在七个世纪前阿拉伯农艺学家的玫瑰花色谱中。 第六十九朵。二百零七天。 第四簿 别再憧憬 1 第六十九朵蓝玫瑰。李云许将花和他的人一起送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除了玫瑰,还有一支闪亮亮的钥匙和一张金闪闪的信用卡。徐爱潘不禁纳闷地抬头。 “这是钥匙──”李云许拿起钥匙,像补习班名师在解释一道数学方程式。“这是我帮你申请的副卡。”而且一本正经。 她当然知道那是钥匙和信用卡,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问题很呆,但她还是要问。 李云许又来撩拨她的发,将她垂到颊边的一络发丝顺到耳后,大手顺势贴在她光滑的颊颈间,拇指轻轻抚划过她有点干的嘴唇。 这便是为什么。 他问她想要什么,她反问他能给她什么。他就递给了她一支钥匙和信用卡。 他认为她可以用钱买──或者,女人都可以用钱买。她也没让他失望,忽然无声笑了,没说话,就那么收下。 李云许泛开笑,双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搂贴在怀里,下颚抵著她的微乱发,不时还亲了亲。 “去看看那房子?”他征询,却毫无一丝迫不及待。 她点头。都收下他给的东西了,没必要有任何姿态身段。 她这样的温顺,李云许很满意,搂著她的腰,伺候她坐进车子,一抚一触都小心翼翼的,好似怕吓著了她。 她抬脸对他笑,望著他,却没有看进他瞳孔里头。 车子驶近那公寓大厦时,徐爱潘心里忍不住低讶,等李云许带她上了顶楼左边那间公寓时,她不禁苦笑起来。 竟然会有那么巧的事,真要搬来和胡英英当邻居。 鲍寓的隔局与胡英英的差不多,一个人住实在大得空荡。李云许牵著她,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带她慢慢看过。 “所有的东西我都帮你准备好了,你只要人过来就可以。”停在主卧室,李云许柔情款款地将她拉到身前。 所有的东西真的全都准备好了。不仅家具、摆饰,连衣橱里都挂了半满合她尺寸的衣服。 这不是一天一夜就能准备好的。全屋子的淡蓝色调,天窗、落地窗的装汉设计都是花过心思力气的。更且他连她的身材都掌握到,这个心思,想想有点让人感动的可怕。 “谢谢。”徐爱潘脸上挂著淡淡的笑。 这句感谢此情此景听起来却不知怎地如此不合时宜,而且生疏。李云许用力搂紧她,说: “不必这么客气,只要你喜欢就好。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搬过来,嗯?” “再等几天吧。我还没跟小游提起。” “那就快点,别让我等得太久。”他的嘴唇在她耳畔摩挲。 “好。”还是温顺的回答。 桥已经到船头,这算是直了还是沉了? 温润的嘴唇还在她耳畔摩挲,然后慢慢变烫变滚水似的热。她的身体僵住,仍然不习惯别人的碰触,而且是这侵略式的碰触。 “别紧张。”他察觉,低声耳语。 耳畔摩挲的烫热,慢慢侵袭进胸口。他的手伸进她的胸衣里头,探索抚模。她不敢低头去看自己的暴露。他赤果的、结实的胸膛紧贴著她的。微暗中,她身体的私密性先被那轻抚的手一一探触过;而后,被他印下一寸寸的唇热。 她几乎要尖声叫起来。侵袭愈来愈深。他的手甚至探进她最隐微里头。 “阿潘,你……”他发现她身体的处女性时,因为没预料而显得惊讶,甚至不可置信,最后转成惊叹。 她没说话。不愿说什么。 “阿潘……”他低声喊她的名字,耳语的,像丝缠绕的。 侵袭更深,更到最隐微里头。 至此,她完完全全的暴露。狂风浪雨,一波一波将她淹没。暴风骤雨狂袭下,终于灭了顶。 她申吟起来。发出自己一辈子也不曾且无法想像的声音。仿佛有什么难耐似,既痛苦又需求。 侵袭久久不歇,她的申吟也长长不停。不想吟叫的,但控制不住,身体不再由她的意志主宰,而完全被那灭顶的风浪操弄。 爱是如此用做的,是如此的。但这浪雨中,什么也不是。暗冥的夜中,只是浪浪雨雨的纠葛交缠。 “小游。”确定游利华回来了,等了半小时,徐爱潘才去敲她的房门。 门打开,游利华双手交又在胸前,倚著门边,一脸没表情。 “做什么?”口气冷淡。她与徐爱潘在冷战中,前些天徐爱潘整夜没回家,她也不闻不问。 “我想搬出去住。我已经找好房子了,一直想跟你说,但没机会。”徐爱潘低声说明解释。 游利华盯著她,目光犀利地要将她钉牢。声音由牙缝蹦出,说:“你跟李云许搞上了?”故意要她难堪。 徐爱潘默默点头。 游利华又说:“房子是他帮你准备的?” 再点头。 “还有呢?他还给了你什么,将你包养起来?你有没有跟他要多一点,把自己的身价抬高一些?大作家跟那种三流的小模特儿毕竟不一样,你该不是傻傻地把自己廉价卖掉吧?”热讽兼冷嘲,每一句都带刺。 “你能不能别这样子说话,小游。”明白她是气忿她蠢,飞蛾扑火,还是有点无奈。 “不然要怎么说?难道放鞭炮恭喜你徐爱潘荣任别人的情妇?”仍然讽刺,但游利华态度软一点。毕竟相交那么多年,她只是气她为什么就是劝不开。 “你只要不要理我就好了。” “那你就别跟李云许牵扯不清!” 徐爱潘避开,说:“下礼拜我就会搬出去。我会付下个月的房租,你可以慢慢找人。” “这么迫不及待就要搬出去!我问你,你是不是跟李云许上床了?” 游利华的态度已近于质问。徐爱潘沉默不语。沉默就是默认。 “阿潘,你!”游利华气急败坏起来。“你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引明知道李云许是有妇之夫,还巴巴贴上去──跟他搞起来!你到底图他什么?!” 她也不知道。 “你醒一醒好不好?以你的条件哪里没得找男朋友,干么去跟李云许搅和,让人包养,破坏别人的家庭?!” 游利华真的想不透。 “我已经和他说好了。”徐爱潘自己也想不透。 “说好了可以反悔!” 箭都射出去了,怎么回头? 见她不说话,游利华气得大吼说:“你根本是自甘堕落!”碰一声,用力把门甩上。 房门几乎碰到徐爱潘的鼻头。 一直到她搬走,游利华都不肯再跟她说半句话。 近午的时候,胡英英出门准备到店里,发现她隔邻有个女子正从背袋取出钥匙开门,看那身影竟是徐爱潘时,不由得一怔。 “阿潘?!”她叫起来,跑过去。 “啊?英英。”果然是徐爱潘。 “你真的搬来跟我当邻居了?”看著她手上的钥匙,胡英英开心不疑地嚷叫起来。“什么时候?可恶!居然不跟我说一声!” “我昨天才搬过来,都还没安顿好。” “昨天?可恶,昨天就搬来了,还不过来找我,学‘秘雕’不吭一声啊!要是我今天没撞见你,你什么时候才要告诉我?”胡英英一堆不满,边埋怨边尾随徐爱潘走进去。 “我本来打算等会就去找你。” “哼,你就只是嘴巴会说。”目光巡视一圈,胡英英说:“布置得还不错,你自己弄的?还是房东原来的装潢──对了”她凑过去,坐到徐爱潘身边。“你什么时候和房东联络的?我都不知道。” 徐爱潘起身到厨房,边说:“要不要喝水?我可没咖啡。” 胡英英跟过去。“小器鬼!我什么都不要。”没追问,但想起什么似,说:“阿潘,你不是说这房租太贵你付不起,怎么又搬来了?” 疑窦太多,徐爱潘闷葫芦似又什么都不说。 “我搬来跟你作伴不好啊?”徐爱潘只是笑,自己拿了一瓶只剩一半的富维克就著瓶口喝起来。 “当然好。可你一天到晚老喊穷,突然这么大手笔,我怀疑你干了什么勾当。” “我抢了银行。” “我还盗了银楼呢!正经一点。”死阿潘,连对她都这么见外,一个屁也不肯放。 徐爱潘把富维克丢回冰箱,忽然挽住胡英英的手臂说:“走,到你店里去。” “干么?你要付钱吗?”胡英英睨她。 “不,你请客。” “又要占我便宜了。小姐,我开店是要本钱的。”徐爱潘不说,胡英英知道再追问也没用。她就像她家以前那口灶,不好起火,不管什么事情都闷在肚子里烧。 奇怪,她怎么会变这样?以前的阿潘像麻雀一样。都是遇见沈冬青之后!都是她搬家以后!都是──唉!太多的都是。 “吝啬鬼,我付钱行了吧?” “消费本来就该付钱,只有你,老是吃霸王饭。” 徐爱潘迳往门口走。胡英英追上去,边埋怨:“小姐,你走那么快干什么?逃难啊!”就知道她心虚。 说真的,这实在不是有智力的二十七岁半的成年人该有的对话。 “我说英英,”徐爱潘扶著门,似是感叹。“跟你说话时,我老有种回归童稚的感觉。” “怎么?帮你找回纯真洁净的过去是不是?” “当然不是。是智力倒退。” “你敢说!”胡英英伸手作势掐她脖子。 但能说笑的也只有这些这时刻。 终究,成年人毕竟有成年人对话的方式。 尽避徐爱潘像闷葫芦,但遇到李云许后,胡英英就推敲了解,什么都明白。 那天晚上,她没打招呼就去敲徐爱潘的门,李云许正巧在里头。 “英英?”看见胡英英,徐爱潘没推托,让她进去,回身对李云许说:“这是胡英英,和我一起长大的朋友。她就住在隔壁,英英──这位是李云许。” 对她对他简单,几乎等于零的介绍,李云许没有丝毫不快,含笑伸手说:“胡小姐,你好。没想到那么巧,你就住在隔邻,还是阿潘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微撇脸瞥了徐爱潘一眼,似乎说她怎么什么都没告诉他。 “你好,李先生。”胡英英握手回个礼。“我也没想到会那么巧。啊!”她掏出名片。“我开了一家小店,阿潘常赖在那里,有空多来惠顾。”注意他手上的戒指,回看了徐爱潘一眼。 “我会的。”李云许笑著将名片放进上衣口袋里。“不好意思,我身上没带名片。” “没关系。反正阿潘在这里,你跑不掉。”胡英英开句玩笑。反正不管对任何人,她都有本事自来熟。 李云许微微一笑。那笑从容,有魅力的。 “那么,你们好姐妹慢慢聊,我还有点事,必须先离开。”转身亲一下徐爱翻,让胡英英看清楚他和徐爱潘之间的关系。 然后才对胡英英点下头,开门出去。 “看起来相当不错。”门合上,胡英英才用品头论足的口气说道。 “李云许从事文艺工作,是一家杂志社的老板。”徐爱潘语调平铺直叙,也不像是解释。 “搞文艺的,难怪气质不错。不过,你也有看到他手上的戒指吧?” 徐爱潘瞄她一眼,自顾说:“这间公寓是他安排的,所有一切也是他准备的。不过,他不住在这里。” “原来是这样。”胡英英点点头。叹口气。说:“我只问你一句话,阿潘,你都想清楚了吗?” 徐爱潘不合时宜笑起来。“我都搬进来了,还要想什么。” “沈冬青啊!”胡英英月兑口而出。 徐爱潘表情一僵,但一瞬就恢复没事。 “我以为你一直很喜欢沈冬青,怎么突然变这样──” “我再喜欢他也没用。你不是说了,我不是他要的那类型。” “但你都喜欢十几年了!你跟这个李云许──你爱他吗?你可不要自暴自弃,阿潘。” “自暴自弃?”徐爱潘撇开嘴笑起来。“小游说我自甘堕落,你说我自暴自弃,英英,还是你的说词比较新鲜。” “正经点!阿潘。” “我是很正经。” “那么,你不想沈冬青了?” 想也没有用。无奈都露在嘴巴那丝苦笑。 “你老实说,你喜欢那个李云许吗?你也知道他都结婚了,你跟他不会有结果。” “我要结果干什么?”徐爱潘突然反问。 “阿潘!”胡英英像小鹿一样受惊。然后才又叹气说:“你不要结果,那你要什么?要情,要钱还是要人?” “你说我要什么比较好?”徐爱潘反问。然后自答:“我看还是要钱好了。” 这种轨外关系,真要他的心他的人,恐怕他也觉得纠缠麻烦。还是要钱好了,这种关系明确且实际。 “那好,你既然想清楚,做了这样的决定,就不要再去想沈冬青。” 都说了,想也没有用。 胡英英还在说:“绝对不要再去想沈冬青。” “如果想了呢?”忍不住问上一问。 “这是你自己的决定。做人哪,要有职业道德。” 还讲“职业道德”?徐爱潘反倒要笑不笑起来。说:“我给身体,不必给心。” 丙然她什么都豁出去了。呆瓜徐爱潘。 为什么会变这样?到底发生过什么?胡英英知道即使她再追问,闷葫芦徐爱潘不讲就是不会讲。虽然她现在会说一句回一句,她不愿说的,还是像她家以前那口闷烧的灶。 “走吧!”她拉住徐爱潘往外走。 “去哪?” “逛街。” “我没兴趣──” 她不让她说完。狠狠堵断。大声说:“既然要当人家情妇就要当得像样一些!你有义务花他的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他妈的!事情要做,就做得像样一些! 她们十七岁时那种老牛拖车似喀隆的老式火车,早就烟消云散被拖到废弃场成废铁一堆。 第四簿 别再憧憬 2 胡英英说逛街是女人的义务,消费则是女人的责任,所以她三五天就拉著徐爱潘出去逛街喝茶吃饭。如果不是徐爱潘抵死不肯去什么美容瘦身中心,搞不好就会像只被拔光毛的火鸡,裹了好几层塑胶膜被塞进烤箱里成熏鸡。 但闲闲地喝下午茶也不是容易的事。一来她本就没有喝茶的习惯兴致,再则深夜里总会辗转反侧,自己对著自己的影子,成不了眠。 “干么苦著脸?又不是在逼你喝毒药。”死阿潘就是这么没情趣,高雅有品味的下午茶都可以让她喝得像在吞苦瓜汤,贵气感全跑光。胡英英悻然瞪白眼,瞪成斗鸡眼。 “哪有!我的脸正常的很。”跟胡英英相处的重点是,不管什么都死不承认,不然的话,准没完没了。 “还没有!打出门你就一副快死了的模样,不情不愿的。” “我累,行了吧?大小姐,我都被你拖著逛了半个下午的街,你无敌铁金刚,超合金制造,我可是纸扎的。” 听起来像抱怨,却把胡英英惹笑。 “你少来这套‘声东击西’。反正每次拉你出来,你都这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她本来就没有胡英英活泼,也不比胡英英狂野。压抑多了,精采不起来。 “待会喝完茶,陪我到美发院一趟。我的头发乱糟糟的,需要吹理一下。”胡英英又说,瞄徐爱潘一记。“我看你那堆杂草头也该整理一下,乱七八糟的。” “我昨天才洗头的。” “什么叫‘才’?每天打理好自己的秀发是基本常识。你整天闲著没事干,这点基本功夫都不肯做,太懒了吧?” 的确是懒。不过,她受不了一坐一两个小时,还要没话找话应付美发师的殷勤。 “我说阿潘,你也是女人,多费一点劲打扮,就算不为谁,自己看了也高兴。” “所以?” “所以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陪我到美发院,另一个是跟我到美容院做保养。” “有没有第三个选择?” “第三?”胡英英眼珠子一转。点头说:“上次我在‘柏莎’看见一件性感的薄纱内衣。怎么样?” 徐爱潘歪头想一下。“还是去柏莎好了。”虽然逛精品店也是挺烦人的,她可以光站在旁边看,让胡英英挑大梁。 “那就走。”胡英英伸手拿帐单。 “我来。”徐爱潘比个手势,一边取出小皮包。 “哟,良心发现了!”每次到她店里,徐爱潘老吃霸王餐,不过两人外出喝茶吃饭,她都乖乖地掏钱,可胡英英老要揶揄一两句才高兴,算准徐爱潘不会冒气。 徐爱潘果然不理她的风凉话,看了看帐单。 掏钱的时候,不小心信用卡掉了出来。胡英英手快捡起来,故意噘嘴说:“金卡耶!阿潘,你的行情还不错嘛!” 又不是股市高低点。她当听耳边风,在小盘上放了该付的钱加上小费。 “干么那么麻烦?放著信用卡不用,带一大堆现金的?”想想,每回她们出来,都看徐爱潘付现金,顶多一两千块,所以胡英英也没在意。至于精品店那些一件六七八千块的衣服,徐爱潘光只是看,她也没见过她买过一件。 “拜托,我又没有抢银行,哪来一大堆现金。”避开正面的问题,招手唤服务生。 她的皮包里顶多只有两千块。真要当大户她也当不起。 胡英英只摇头。“你能不能进化一点?人类文明发明这发明那的,就是求方便。小姐──”自作主张要把信用卡递给已到桌边的服务生。 “不要!”徐爱潘拦住。 “你怎么了?”胡英英皱眉。 徐爱潘抢走信用卡,把小铁盘推向服务生,道声谢。 “你干么?那又要不了多少利息!”话没说完,脑中一闪,突然恍然大悟。“阿潘,那该不会是他给你的吧?” 沉默的默认。 “你白痴啊!”她这个猪脑袋!她应该早就想到的。胡英英忍不住,又怕引人太注意,低吼说:“他给你的,你不用,巴巴地掏自己一点可怜的小钱!你到底想证明什么?!” 她一点都不想证明什么。心里隐约觉得如果她动了那卡,这样的关系便真正的确立,下意识里不愿这样的确定发生。 “你说话!”胡英英推她。 “你不是要去柏莎吗?走吧。” 好!走就走! 她还要当闷葫芦是不是?看她的!她要不让她从柏莎抓回去三大袋的衣服,刷它个十万块,她胡英英三个字就倒著写! 结果也没完全让胡英英得逞。徐爱潘非常牛皮,抵死就是不从,当然胡英英也非常坚强,而且蛮悍高压,熬到最后,徐爱潘只有买下那件黑色蕾丝薄纱内衣。 这样一件衣服要价三千多块。简直坑人。不知道李云许看了帐单会有怎样的表情。 她抓著那件衣服,像揉咸菜一样,在心口搅皱了,才叹口气丢在床上,转身进浴室。浴室在卧房内,敞开门可以看见大床的一角。房中只有她,所以浴门只半掩。 她打开水龙头,试试水温,然后拿掉发带,不算太乌亮的头发散乱下来。 她的头发已经到肩胛,梳洗愈来愈麻烦。李云许喜欢把头埋在她发颈间吸闻她发香,她不敢再偷懒,只好麻烦的每天梳理。又不肯到美发院,更是费事麻烦。无可奈何。她不习惯与人的碰触,更何况是如此近身的贴触。 但李云许的碰触呢?更侵略。且侵到她身子里。她告诉自己那是不一样的。那是她该付的,她必须接受。 洗到一半,忽然有双大手覆上她满是泡沬的手。 “啊?”她抬眼看。看见噙笑的李云许。 “我按了铃。你没听见,所以我自己进来了。”目光笑睇她,用手背擦去她脸颊上沾到的泡沫。 “怎么来了?”她没预期。钥匙他自然是有的,但他来,会尊重的先按过铃。只他不爱按牌理,时会在她没预期的时候到来。 “想你。来。”他拉了椅子进去,让她坐著,在她肩上覆了毛巾,站在她身后,手指轻轻在她发间搓摩。 “一直想这样做,这样与你接触。”嗓音低得像在催眠。 虽然在他面前,她曾更赤果过,这样的贴触,徐爱潘仍旧不自在,一点无所适从。但他的手指灵巧,用力适中,天生似适合这般伺候女人的发,让人觉得舒服。 冲水时,他俯身向她,轻托著她的后脑,细心地冲洗掉沾惹在她发丝间的泡沫。他的手指轻巧地顺理她水湿的发,一次又一次,似的穿滑过。 “好了。”他用大毛巾包住她的头发,轻轻搓干。 “谢谢。”她想自己来,他笑笑按住她 “我喜欢这样服侍你。古有画眉乐,这儿有洗发趣。” 没来由教她脸红。徐爱潘目光一垂,避过。 回房里,吹整的工作李云许仍一手包办,她温顺地随著他,任他肆无忌惮的手指穿滑过她每一根的发丝。每一根神经纤维都耐受他的拨动。 “下一回,如果我不在,你就上发廊,自己梳洗太辛苦了。”发干了。刚梳洗过的头发有股清香,他忍不住埋脸入她发间,深深吸口气。 “好香。”他搂住她。身体贴著。“你的头发长了。认识你时,才冒出耳垂一些。”想起她那一副清汤挂面头,笑意涌聚在嘴角。 “我想把它剪了。” “为什么?”他绝对不赞成。 “太麻烦了。清洗吹整很费事。”况且她的头发不乌黑不溜亮,愈长愈散乱。 “上发廊交给设计师整理就可以,不必烦心。” 让别人碰触她的头发更麻烦。应对也麻烦。 “怎么了?”她没回应,他看见她面有难色。 徐爱潘迟疑一下,才说:“我不习惯。” “一次不习惯,两次就习惯。”女人逛街购物,上美容美发院,就像吃饭睡觉那么简单,他第一次听说有不习惯的。 李云许不懂她的意思,徐爱潘也无意解释,所以就对他微笑。就在这时不凑巧地扫到被她随便丢在床上,像咸菜一样摊躺著的那件蕾丝薄纱内衣。 李云许也看到了。大手撩起,神态由不解、好奇、了然到笑意盎然。耐人寻味地看望徐爱潘。 徐爱潘呐呐解释:“跟英英逛街的时候买的。”不知他看见帐单时会怎么样。她打算退掉。 “换上它,让我看看。”他在她耳边轻咬。 “可是……”穿了就不能退掉。 “穿上它让我瞧瞧,嗯?”买了,就是要穿给他看的。 这是为增进闺房情趣,挑弄气氛存在的。设计性感,隐约的暴露,功用在于挑逗刺激,让感官亢奋。除了同材质色的小底裤,薄纱底下,一无所有,若隐若现的赤果。 李云许屏住呼息,若隐若现的赤果胴体总是挑逗的。他将徐爱潘拉到身前,先握住她的腰,往上撩划,隔著薄纱抚搓她的胸口。 “上来。”这样黑的神秘、性感的薄纱内衣,就是为了挑逗这样澎湃的。 他要徐爱潘跨坐在他身上,拉开她的双腿围夹在他腰际两侧,两个身体紧贴著,成密合的角度。 所以,又一次,床第间的呢喃,中的申吟,被已月兑落在床边下的黑薄纱偷听见。 “我爱你,阿潘。”激情中,他不可自抑地喃喃。 虽然知道这些话都作不得准,但他既然要说,她就问问。 “有多爱呢?”她的喘息也急促,与她思绪不相称的亢奋。 “永远。”他吸吮住她,呢喃含糊。 啊──她申吟出来。 永远?永远是很长的时间。因为太长了,等同不可能。 她睁开眼,模糊看见化妆台上一瓶香水。绝对是李云许带来的。她自己不买那东西。 一阵热流从她体下窜升到她心口。她感觉到李云许进入她身体里的温度。她听得见他的呢喃,也听清楚她自己的申吟,欲热的,不可自抑的,又愉悦又痛楚的。 仿佛听到她们十七岁那老式火车的喀隆声,感到那规律的摇晃。车厢中有一帧面容,她在寻找,却怎么也觅不著。直到那律动愈来愈强,颠覆整车厢,她失控叫起来,被卷回在那强烈的律动里,忘记她的寻找。 到了kk之前,徐爱潘起码打了十次电话找游利华。游利华现在肯接她的电话了,但冷冷淡淡,七成还在生她的气,三成在软化。 再到kk,再见到那些地久天长永远不改变似的人,她忽然有些不习惯。游利华惯常地夹在一桌男男女女当中,看见徐爱潘当作没看见,连头都懒得抬。徐爱潘自己移过去,挤到游利华身边。 “小游。”叫声平平,就像她们才刚通过电话,约好了似。 游利华扫她一眼,拿著她的啤酒,迳往吧台走去。徐爱潘跟过去,老板记得她,寒暄说:“好久没来了。” “是啊。”她笑笑的。 “矿泉水?”老板问。 她点头。kk老板好记性,生意就是这样做。 游利华一声不响又转回那桌话圈子。徐爱潘硬著头皮又跟过去,说: “我出门打过电话,你不在,我想你会来这里。”跟废话一样,没话找话。 游利华绷著脸,明显不理睬她。 “你们俩怎么了?”看起来就似在呕气,有人看出端倪了。 游利华自顾喝她的啤酒,一声不响又自移到吧台。徐爱潘眯起眼笑,难得幽默说:“我们在捉迷藏。” 但小孩的迷藏玩乐趣,大人的迷藏泰半嵌麻烦。 “小游。”徐爱潘再一次跟著吧台,赖皮狗似。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厚脸皮?”游利华终于忍不住,横眼扫她,说:“跟啊苞的,烦不烦啊你!” “是有点烦。”徐爱潘老老实实回答。 太老实,又惹游利华白眼。她哼气说:“你到底找我做什么?” 这真真是大废话。她小姐性格大把日子不甩她不跟她说话,她涎著脸来讨好,还能做什么? “聊天。”这算理由吧。 “聊个屁啦!”游利华粗声粗气。“我好说歹说,嘴巴都说破,你哪一句肯听过?!” “你放心。反正到头来我一定会自食恶果,正义自然会伸张。” 不听口气光看内容倒像嘲讽,不过徐爱潘表情正经,没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两个人到底“同居”过好几年,游利华终是软化下来,毕竟徐爱潘活生生血温温地站在她面前,她们有交情的,她希望她日子好过。 “你明知道,硬要往火坑里跳,不是智商太低就是嫌日子太好过。” “你就睁只眼闭只眼,什么都不要管。” “你以为我喜欢啊?!谁教我倒楣认识你又兼任同居室友,眼睁睁看你引火烧身,我良心过不去!” “反正火都烧了,你已经尽了你的义务,天下可以太平了。” “认识你这么久,现在我才知道你居然会‘说禅’。”游利华摇摇脑袋说:“你知道吗?阿潘,看看你我才知道什么叫猪油蒙心执迷不悟。” 连猪油都搬出来了。徐爱潘讶异自己居然那么有耐性杵在这里。kk空气不流畅,喝矿泉水都难保证会清醒。 “我真不懂,你到底是哪根筋不对?!”终于,游利华摇头叹气下结语。“阿潘,先把话说清楚。我绝对不赞成你跟那家伙在一起,以后你惹了一身怨来找我哭诉,我也不会给你安慰的。” “真到那地步,我记得不去找你就是。” 这时候她还有心情说笑话!游利华又横眼瞪她。 “谢谢你,小游。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一半一半吧。”游利华也老实。“有一大半我是看不惯。大家都要越出轨,那还要这制度做什么?更何况,你不是没其它选择。可实在我也怕你吃亏,傻乎乎的被人骗得尸骨无存都不知。” “他没有骗我。”应该说,李云许毫不隐瞒,坦荡得理所当然。 “那是他的伎俩!来这一套愿者上钩。他以为他是姜太公啊!”说到底,游利华对李云许的作为深深不满。 她出气似的一口气灌了大半瓶的啤酒,再重重吐一大口气,伸手揩揩嘴。目光一溜,那么不凑巧撞见讨她晦气的李云许正走进kk,悻悻哼一声。 徐爱潘也瞧见,与李云许打个照面。李云许不是自己一个人,身旁还有一位朋友。徐爱潘转开脸。她想他不会欢喜他们的关系摊得太开,她也不希望。 “我先走了。再打电话给你。”还是离开的好。 “干么?他来你就要走,又没欠他。”知道以他们的情况,徐爱潘还是避开比较好,游利华仍然起火气。 旁观者清,所以她怎么看,都为徐爱潘不值。但徐爱潘被猪油蒙了心,眼珠裹了老鼠屎,她既然放她不下,只有孬种地生闷气。 倒没料到,李云许与一干人打过招呼,与同行的朋友聊了几句,大大方方往吧台过来。笑得毫不心虚忐忑,寒暄说: “阿潘、游小姐,你们也来了。” 游利华打鼻子喷口气,扭头走开,连啤酒也不要,就丢在吧台。 “她今天火气好像挺大的。”李云许心知肚明。说笑的口吻,表现得不以为意。 “我不知道你会来这里。我来找小游。” “我跟朋友来谈点事。一进门,就瞧见你。但你刚刚看到我,连招呼都不打,像不认识我似的。” 倒像埋怨。徐爱潘小小诧讶。 “我想那样比较好。”瞥见有好奇的目光朝他们转,她微微不自在,暴露了似。忙说:“我要走了。你和朋友慢慢聊。” “别急著走。”李云许拉她过去,不忌讳地搂住她,低脸埋在她发颈,深深吸闻,亲匿说:“好香。你用了我给你的香水?我喜欢这味道。以后记得常用,我喜欢闻你身上这香气。” “李云许……”徐爱潘薄惊到,不安地挣开。李云许如此不忌讳,无异在宣告。她不敢回头看那些人的表情,却敏感得似乎听见掩在高声谈论下那些暗抑的吸气声。 “阿潘,过来!”没等太久,游利华已冲过来,将她拖到一旁,拖得离李云许远远。 “你搞什么?惟恐天下不知是不是?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人碎嘴得很,一传全天下都知道,还当众来这一手言情剧!”尽可能地压低声音,却压不住那气急败坏。 徐爱潘苦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回头过去,泰半的人都若无其事地避开她的眼光,瞧不到一丝大惊小敝的表情。 “那李云许到底在搞什么?宣示主权吗?还是公开你们的关系?猪!有本事他就把你扶正。搞这一套!”游利华生气地骂句粗话。 “小游,你的封建思想遗毒不少,需要改造。”什么扶正?徐爱潘居然有心情开起玩笑。 “阿潘,我不赞成的你都做了,我既然还当你是朋友,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了。不过,我真的替李云许的老婆生气,也替你不值。老实说,我根本不相信李云许会跟他老婆离婚,跟你在一起,他只是跟你玩玩。” “他也没说过啊。” 她想也是。但人家李云许可也没对她许什么承诺;他们也不是在演可歌可泣的三角伦理爱情剧,要那承诺来当布景也嫌碍手碍脚。 “你还替他说话!”游利华误会了,以为她为李云许开月兑。 其实只是陈述事实。 她没见过李云许的太太,没见过就不会想太多,就不会内疚。可套用句胡英英那张口无遮掩的嘴巴会说的话,狐狸精修成正果,正室反被打入六道轮回,这天还有公理吗? 她望向李云许。他已经没事人走回座位与同来的朋友聊天。春水还没泛涟漪,就已经平静无波,她朝游利华摆个手,也没事人走出kk。 结果都是可顶期的,只是不识字的红尘男女自己在那里演绎无字天书,用自己的解释来注解。然后解释不通的,就通归叫命运。 不信邪的人通常都死得比较快。 胡英英千叮咛万交代,巷子这边的路口在施工,路上破了几个大洞加小洞,要回家就绕个圈,从另一边路口进巷子,徐爱潘偏偏不信邪,结果还是中埋伏,跌个狗吃屎不说,还吃了一鼻子泥沙灰土,连手上拎的刚买的杂志小说与一把红玫瑰都遭殃。 回到公寓,才刚取出钥匙,门便往里头打开。 “回来了?”胡英英探出脸笑。 她觉得奇怪,李云许跟在胡英英身后出现。她顺手把手上的东西一股脑儿移塞给胡英英。 “干么?好重,你怎么了?”注意到她那身狼狈,胡英英怪叫,把东西顺手转塞给李云许。 “在路口跌倒了。” “都跟你说路口在施工,叫你拐个弯走,你偏不听。” “我看看。”李云许放下手上的东西,拉过徐爱潘要疼。徐爱潘摇头。 “没事。我去洗个脸换衣服。” 她慢吞吞的,该洗的洗,该擦的擦,换了一件连身洋装,想了想喷了一些李云许送她的香水,才回到客厅。李云许喜欢她身上带点香,喜欢闻这款香水的气味,所以他来,她就“穿”给他闻。 客厅里,胡英英与李云许两人坐在沙发上,肩并著肩,不知在看什么,看得津津有味。 “你们在看什么?好像很有趣的样子。”她不太好奇,拿了玫瑰安放进那个九十九元的花瓶。 年少念过的诗,诗里的男人留给他的女人一个高高的窗口和一畦金线菊,字里行间充满男人的臆想和自恋。她总觉得有隔阂。诗中的形象太陈旧。种金线菊,那是老婆;情妇合该在窗口插一瓶艳红的玫瑰,衬著窗外一片蓝净无云的长空。金线菊是正室的寂寥,情妇是b-612星球上那朵等待的玫瑰。 “照片。”胡英英头也不抬。 “照片?”徐爱潘涌起不祥的预感,连忙走过去。 “我们在看你们小时候的照片。”李云许抬眼笑。“阿潘,你小时候好可爱。”肥嘟嘟的,教人忍不住想吃一口。 “还有更可爱的。”胡英英一声贼笑。“哪!” “不行!英英!”徐爱潘大惊失色扑过去,双手遮住相簿。 但她的手不够大,面积遮不全,秘密从指缝间露现出来。李云许更有兴趣,硬将她的手扳开,才看一眼便哈哈大笑。 “你好可爱哦,阿潘。”穿著的小徐爱潘呆又逗,顶著一个马桶盖头对著镜头傻笑。 “不要再看了!”徐爱潘胀红脸,抢下相簿,狠狠瞪胡英英。“你吃饱太闲了是不是?” 就是太闲了。胡英英不怕她瞪,还笑得脸开花。说:“我这儿只有阿潘的断代史,要看通史得找阿潘。我去找找看好了!阿潘,你把相簿放在哪里?柜子吗?”说著,就自动自发跑进徐爱潘的房间。 “英英,你不要乱来。”徐爱潘匆匆看一眼李云许,紧张兮兮地想追过去。 “阿潘。”李云许拉住她,另一只手跟著亲密地搂住她的腰,将她带到身边。“怎么啦?只是照片,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还是,你有什么怕我看到的?” “这些照片那么丢人,怎么好意思给人家看。” “怎么会!我觉得很可爱。” 穿的人不是他,他当然觉得可爱。 “我想看看你学生时代时是什么模样。”说话时,徐爱潘已被拉坐在他腿上,他的唇触著她的脖颈。 “反正长得就是这个样,又不上相,没什么好看。”她让他亲,让他抚模,手臂软软勾著他。 “阿潘!”胡英英高声叫她。 “我去看看。” 胡英英在她算是书房的房间里,蹲跪在书柜前,书柜底层拉开,一本蓝皮相簿搁在一边地板上。 “你什么时候藏了这个?”最底层,用塑胶带套好,还上了护贝的照片,移去了上头层层掩盖的字典和过期记事簿,像剥了皮的鱼似完全暴露。 徐爱潘一言不发,一样一样将字典和记事本归放回原位,合上柜子。 胡英英摇了摇头,抱著相簿走出去。 徐爱潘又回到客厅时,胡英英已经跟李云许指著一堆相片又说又笑。忽然,胡英英的话纠住她的神经。 “阿潘高中时,暗恋一个在省斑教书的男老师,痴心得很。看,她这些照片,表情都那么忧郁,颦眉蹙额,可怜的一颗少女芳心。” “英英!”徐爱潘脸色微变。 “哦?”李云许眼瞳窄起来,像感兴趣。 “我也不知道她喜欢沈冬青哪一点,反正少女情怀总是诗。不过,阿潘胆小得很,只敢偷偷看人家。沈冬青是教英文的,偏偏阿潘的英文又烂得可以!”胡英英边说边笑,完全是闲嗑牙的语气。 “英英,你不要胡说八道行不行?” 徐爱潘的局促不安,李云许看在眼里。他拉她过去,笑说:“放心,我不会吃醋的。” 胡英英瞄他一眼。勾勾嘴角,忽然说:“阿潘跟闷葫芦一样,一星期出门不到一次,我怕她患自闭,拉她出去逛街,结果她那个老古板,买东西一定付现金,不肯用你给她的卡。那张卡亮金金的,都是摆著好看的。” 李云许立刻转头对徐爱潘说:“想买什么尽量买。给你那张卡就是要给你用的,嗯。” “嗯。”徐爱潘温顺点头。不管李云许说什么她都不想反驳,只是转头对胡英英皱眉头。 胡英英还在笑。“她嘴巴说是,回头还是把卡放在神明桌供起来。我看你干脆汇入她户头,或者干脆给她现金用还比较实际。” 李云许保持微笑的笑,没有特别的表情,也看不出有任何不快。 “你觉得怎么样?阿潘。”还询问徐爱潘的意见。 徐爱潘有些尴尬。继而一想,也好,关系明确一点,都没负担。要那些抽象的东西,李云许麻烦,也会给得为难,且她要了也没用。要钱,具体一点,看得著模得著,并且不会像那些什么心啊情牵牵绊绊的。 “随便你吧,我都行。”说随便,是明确回答应允了。供养的关系正式确立。 “那好,我把钱汇入你户头,卡你还是留著用,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李云许亲匿地亲她一下,没有丝毫觉得徐爱潘贪图他金钱的不快。 “你们慢慢聊吧,我回去了。”胡英英转身要走。 “不,你陪阿潘聊,我还有事必须回公司了。”李云许站起身。“阿潘,过两天我得出国一趟。你想要什么?我买回来。” “不用了,谢谢。” “不必跟我客气,想要什么尽避说。” 这是供养者该有的慷慨。那么,徐爱潘歪头想一下,说:“香水好了,你送我的那一款。”她就有讨他欢心的义务。 “香水?”李云许笑起来,亲亲她。“我知道了。” 徐爱潘送他到电梯口。回到屋子,劈头便说:“小姐,拜托你以后不要再这样乱说。” “干么?这种表情!”胡英英伸出两根指头拨开她皱成一团的眉头。“我在替你争福利,你懂不懂?不然,你以为我那些赡养费是怎么来的?” “喝,你倒成了我的经纪人。” “这样有什么不好?不争名份至少要有实利。” 徐爱潘不跟她抬杠,只说:“以后不要再提沈冬青的事了,我实在不想听。” “你这是鸵鸟心态。算了!我知道了。”胡英英甩甩手。“有什么喝的?我渴死了。”迳往厨房走去。 想到自己回来后还没喝任何东西,徐爱潘便跟过去。刚到厨房口,便见胡英英拎著她的富维克,边扭开瓶口边唠叨说:“你怎么老是喝遣种东西,找不到一点有味道的。算了!我渴死了。”张大嘴巴,不文雅的就著瓶口便咕噜喝了一大口。 “英英──”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噗!”胡英英嘴里大口水不卫生地喷出来。本来就大的眼睛瞪得比十块铜板还大。 “徐爱潘!你这是什么鬼东西?!” “谁教你问也不问一声,随便拿就随便喝。”徐爱潘将富维克拿走,另外倒一杯水给她。 “我哪知你在里头装这种鬼东西的!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老是见你袋子里揣著一瓶,该不会都是吧?阿潘,你可不要变成酒鬼,酒精中毒才好。”胡英英大惊小敝,漱口水,洗掉嘴腔里的酒精味。 发神经的徐爱潘,矿泉水瓶里装的竟然是伏特加,没色又没味,鱼目混珠的,她怎么会知道,还怪她“随便拿随便喝”。 “知道啦。你不要像生火了一样好不好?”就是亲姊妹也没这么“要好”,奇怪胡英英干涉得理所当然。 “你不要嘴巴说说敷衍我。喝咖啡你嫌苦,喝这东西就不苦了?” “这很贵的。”徐爱潘忽然冒出一句不对题又不合时宜的话。 “贵你还买!”胡英英白她一个大眼。“哪天你酒精中毒不要来找我。” “那你咖啡因中毒也不要来找我。” “正经一点,阿潘。你要喝上瘾,真中了毒就麻烦了。” 怎么听起来好像在说她自己的咖啡癖?胡英英不担心她自己喝咖啡喝上瘾,倒替她杞人忧天喝酒喝中了毒。上瘾和中毒原来还是有一点不一样的吧?上瘾属半是心甘情愿;中毒则带那么一点身不由己。 面对胡英英的一本正经,她不置可否。 第四簿 别再憧憬 3 灯光暗,窗帘拉上,李云许的手搁在她的腰月复,长腿一只跨过她的双腿,身体半融合的与她的贴著。他身上没有一件衣服,她也什么都没穿。 身体内还残余他的热度,鼻息仍急促,感觉却已变慵懒。她不想动,李云许却要她动,他翻过她的身,让她身体叠著他的,双手搁在她的臀上。 这姿态真不堪。她动一下,落身没成功。便罢。他想怎样,便就怎样,安份贴著他。 “这样不重吗?”忍不住还是问一句。她偏瘦,但还没瘦到等同羽毛的轻。 想她睡觉,棉被稍重一点,就压得她觉得透不过气。有时他压在她身上,负荷太重,她觉得不舒服。所以,他便换个方式,让她叠压他身上? “你像只小猫一样,怎么会重。”搁在她臀上的手并不偷闲,在她大腿和臀间轻轻摩挲。 这算调情吗?男人喜欢把女人形容像猫,李云许也不例外。徐爱潘索性伸出手指刮刮他的脸,然后舌忝舌忝他脸颊。 “这样更像了吧?” “不。像小狈。”李云许好心情笑起来。他翻个身。这回,换她被叠在他身体底下。 “你好重。”泰山压顶差不多就是这样。比盖了二十斤又日久硬化了的棉被还要难透气。 看得出他眼里又升起的欲情。说:“你今天不回去吗?”提醒他。更深了。 “要。”这么说,却似乎没有离身的意思。 “真的不早了哦。”她再提醒。 李云许这才翻身坐起来。她但觉呼吸整个顺畅。 “下个月我要到德国参加书展,然后转到巴黎,大概会花上半个月的时间。你想要我带什么?” “香水。”不知道他跟那个模特儿会是怎么说。跟他太太呢?她突然好奇起来。 “就这样?” 徐爱潘懒懒嗯一声。不知道李云许是否也是准备了这样一间公寓包藏起那个模特儿。 “会不会想我?”李云许弯身亲她。 “会。” “多想?”他要量度。 “这么想。”她比个泰山也似的高度手势。 科学文明进步,技术发达,再谈不出什么生死缠绵的爱情。再怎么隔山隔水隔两个浩浩大洋,超音速飞机一坐,十几二十多小时就见得到面,触碰得到彼此。古老爱情里,空间与距离时间隔成的爱情里的辽远的悠悠思念,都被杀死光。何况,她与他,没那么缠绵俳恻。 但他爱听,要问,她就说给他听,给他软言低语,柔情的慰藉。这是她的义务。 李云许似是满意,又弯身亲她一下,才转入浴室。 徐爱潘仍旧躺著不动,连翻身都懒。 等李云许淋浴罢出来,她还是躺著。李云许穿好衣服,拍拍她,说:“你还不起来了,小懒猫。” “我困。你要回去了?” “嗯。对了,你这儿有没有字典?刚刚冲澡时忽然有个词想不起来。”其实一点都不重要,只是大脑闲散漫游不经意会窜冒出来的没系统的琐碎,偏偏冒出一半,他一时想不出来,怪难受的,当下不查清楚觉得怪不舒服。 “在小房间书桌旁那个书柜下面。”她顺口回答。 李云许走出去。片刻,像有什么敲了她一下,徐爱潘蓦地翻跳起来,匆匆套上李云许月兑下的浴衣,赤脚跑到书房。 李云许半蹲在书柜前,底柜拉开,左手拿著一本字典,右手捏著那张特别加护贝的照片。 他抬起头,扬扬浓眉。 “你不高兴,可以把照片护贝给我一张,我会天天带在身上。”她不想说明,更不想解释。 “我只问一句就好,都过去了?”他直起身,大方地把照片递给她。 徐爱潘一楞,迟迟没接过手。 都过去了吗?实在,她跟沈冬青根本就不曾有过开始,怎么算结束了没有?可是,到今天,鬼影似的都还搁著,是都过去了吗?要怎么算才对? “过去了。”终于,她接过照片,丢回柜子里。 “那就好。”他再过来吻她,手探进她胸口,她也不拒绝。 他只是在宣示所有,他拥有她的主权。所以她没让他失望,温顺又记本份。 她跟他,毕竟不是在谈少年似的恋爱。她少年时代该落未落的那场春雨,在成年后不合时宜的下尽。老式火车那温吞的隆奥声,也消失进废弃的铁轨里头了。 想不想,都走不回了。 她应该明白,当年运载她和沈冬青的那节老式火车厢,早已生锈报废被弃,早已帮她把一切画上句点。 都过去了。 虽然俗语说“见面三分情”,更多情况是“相见不如不见的好”。没料到李云许的太太会找上门,诧讶之余,徐爱潘只觉得不适应。 她请她坐,没把握她是不是来兴师问罪。想想,她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请问要不要喝点什么?”开口招呼,才想起她冰箱里除了矿泉水就只有鱼目混珠的伏特加。 “不用了,谢谢。”李云许太太客气推辞。 从表情到语调到举止,显示这是个有风度的女人。 “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喝!话才月兑口,徐爱潘便惊觉自己的蠢不可及。正室找上门,还会有什么事。 “我只是来看看。”就好像逛百货公司随便看看一样。李太太没有掩饰她眼睛里似笑非笑的表情。 她应该生气,也相当气忿的,偷情也就罢了,这样堂而皇之,弄个金屋藏娇,未免太令她难堪。 从她的表情窥伺不出任何端倪,徐爱潘这次聪明的保持沉默。 “听说徐小姐是个作家?”打量徐爱潘的目光没有稍离过。 “我写爱情小说。”那两个字听起来真刺耳。气氛这样悬吊著,更难受。 “我特别去找来翻过。写得不错,笔调相当大胆。” 就当作是赞美好了。徐爱潘眼观鼻,鼻观心,继续等著。 “徐小姐是怎么与我先生认识的?” 如果不明所以,倒像在闲话家常。徐爱潘暗自苦笑一下,说:“在某个聚会吧。我不记得了。” “我可以请问,你们,你和我先生来往多久了?” “几个──嗯,半年多了吧。”那么客气,她都以为她真的上门来跟她叙家常的。“李太太,你有什么话,就请直说吧。”还是速战速决,她真负荷不了这气氛。 李太太停顿片刻,才说:“你有才华有条件,长得也不差,不愁找不到好对象,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哉问。所以通常没有匹配的答案。 “为钱吗?”一般都是这样的。 算是吧。徐爱潘想点头,又不甘心承认。 李太太又说:“你不会是要跟我说,你爱上我先生吧?” 啊?徐爱潘动一下,一时有些迷惑。想都没想过。李云许太太怎么会如此以为? 持续沉默实在令人不耐,李云许太太却耐性惊人地静坐著,不露一丝浮躁。她望望四周,撞见窗旁插著的玫瑰,说: “你喜欢玫瑰?女人泰半都喜欢玫瑰。不过,总觉得俗艳了一点,我习惯买兰花。” 是啊,她也这么觉得。徐爱潘冲著李云许太太笑一下。 笑得李云许太太觉得莫名其妙。她也不再拐弯抹角了。“徐小姐,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将心比心,如果你站在我的立场,你也会这么做的。” 好像吧。本来不听不看什么都不想知道,但现在对方清晰具体地坐在她面前,徐爱潘开始觉得内疚。她倒希望李云许太太泼辣一点,最好把屋里所有的家具摔烂割坏,或者大吵大闹地掴她一巴掌,告她妨害家庭,她或许还可以理直气壮一些。 但现在,一直表现得很有教养风度的李云许太太,突然显得那么哀怨。或许只是她的错觉,那感觉却磨灭不掉,使她更加内疚心虚起来。 来吧,狠狠掴她一巴掌。她几乎要这么祈求。 “不好意思,打扰了你这么久。”李云许太太优雅地起身站起来。掩不住眉间那丝疲态,笑也像在强笑。 走到门口,她忽然回头,眉间的疲态更甚,扩布到整张脸庞,仿佛一下子憔悴掉。 “徐小姐,你大概听说过我在一家外商公司工作吧?看起来光鲜亮丽,能干聪明,其实骨子里我也和所有女人一样,希望有个好归宿,有个依靠。你应该能够明白吧?” 徐爱潘略低下头,下意识避开那变苦涩似的笑。 其实无所谓,她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都已经不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了,谁还玩家家酒似的“分手不分手”游戏。李云许太太可以直接开口,她不在乎,偏生她不要求,她让她内疚。 这种感觉很讨厌,摆月兑不了。想想她跟著李云许究竟在图什么?如果是沈冬青,沈冬青的太太,女朋友找上门── 啊!她顿住。 怎么到如今还?还── 实在不堪。 听说李云许的太太找上门,胡英英眨眨眼,问:“那你怎么说?” “我能怎么说?”徐爱潘发神经似笑,对著镜子侧看后顾的。胡英英给她的这件小洋装,她自己穿起来贴身,她不够丰满,胸口地方空荡荡。 “英英,这件洋装太大了。看!”她抱怨,指著空荡的胸口。 “你自己太瘦了,别怪东怪西。” “那怎么办?” “修改一下就可以。” 换下衣服,徐爱潘动手要拆缝线,胡英英大惊失色说:“小姐,你行吗?” “试试看嘛,反正闲著没事。”嘴巴说,手没停,美工刀像柴刀,砍柴似笔直划下去。 她蓦地怪叫一声。美工刀划过她左手腕,连同洋装掉落到地板。 “阿潘!”胡英英惊慌大叫,抓起小洋装手忙脚乱包住徐爱潘的手腕。 跋到医院急疹室,包著伤口的洋装染红了大半,也不知道血止了没有。值班医师边处理边摇头说: “年纪轻轻的,好好的干么想不开自杀!” 胡英英嘴快回说:“她不是自杀。她拆缝线,不小心割到手腕。” “怎么这么不小心?!”这原因更荒谬。 徐爱潘脸都白了,没力气反驳对方的话。她也不是存心要受伤,虽然值班医师没恶意,对方的话听起来就是不受用。 尽避是乌龙意外,无需费事的心理辅导,徐爱潘还是在医院待了几天才被放回家。伤口又直又深,差一点就割到动脉,存心自杀都没有这么干脆俐落和精准。 出院没两天,游利华电话就到。徐爱潘才发出声,她便劈哩啪啦说: “阿潘,听说你割腕了是不是?你这个傻瓜!那样做不值得!”当头棒喝想喝醒她。 “你在说什么?小游。”游利华骂得又急又冲,徐爱潘一时反应不过来。 “谁啊?”胡英英从厨房端了汤出来。 徐爱潘朝她比个手势。游利华在电话那头冷静下来,说:“我在kk听他们传说你割腕自杀──”她顿一下。“真的吗?你怎么那么蠢!” “没有。只是不小心受伤。”她不想大费周章解释。 “真的?你没事了吧?” “我很好。谢谢。” “听我说,阿潘,李云许那混蛋不值得你为他做傻事。你千万别再想不开!” “小游,我没有想不开,那只是意外。” 游利华是朋友,她只好费点力气解释。但游利华还是半信半疑的,徐爱潘也莫可奈何。 “怎么了?”胡英英问。“谁打来的?” “一个朋友。她以为我割腕自杀。” “那不好?一举成名天下知。”胡英英忍不住好笑。“你这个乌龙也真的弄得太离谱,真就有那么巧!” 不是当事人才有心情说笑话。徐爱潘当然没那个劲,安步到桌旁坐下喝她的汤。 香菇鸡汤炖得出味,光闻就流口水。炊煮女红这些家务事,胡英英的确比她强。 才喝第二口,门铃响等不及开门,游利华说的那个混蛋就自己开门进来。 “阿潘!”他有些气急败坏。一眼瞥过徐爱潘包著白纱布的手腕,也不理胡英英在场,急冲冲问:“怎么回事,我听说──”皱眉顿住,望一眼胡英英,一接到电话,他立刻赶来了。 “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说你刚出院,他于情于理该来探视一下吧。”胡英英自己先招供。 “阿潘,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况那么明显,担忧之余,李云许还觉得有些烦躁,不住望著她缠著白布的手腕。 “没什么。”真要自杀,就会通知他,让他第一时间知道兼内疚。 “可是你的手──”他忍不住皱起眉。“你该不会──”希望不是。真的麻烦。 徐爱潘居然笑起来。“放心,我还没痴情到那个地步。我只是拆缝线时,不小心割到手腕。” 李云许还是存疑,转向胡英英。 胡英英也笑。“你以为阿潘为你殉情自杀是吧?她根本自不量力,笨手笨脚的,硬要自己拆那缝线。” 唠叨加埋怨把经过告诉李云许。 “放心吧,她还没痴情到会自杀的地步。”最后终结地拍拍他肩膀。 李云许这才弄清楚怎么回事,表情松懈下来,随即又显得有些不快。胡英英说得徐爱潘全没将他放在心上似。 “要不要喝点汤?英英煮了香菇鸡汤,挺好喝的。”徐爱潘用没受伤的手朝他招摆。 “我不饿,你喝就好。”他走过去。 胡英英说:“那我先走了,我还要到店里去。” 等胡英英离开,李云许轻握住徐爱潘受伤的手,问:“痛吗?怎么不早点通知我?” “痛死了。不过,我想没什么大碍就没急著通知你。” “以后有什么事第一个告诉我。”一半担心,一半他也好掌握情况。 “好。”徐爱潘点头。她连他太太找上门都没告诉他。“有一件事……嗯,我们这样,你想还要持续多久?” 李云许微微变脸色。“我从没瞒过你我已经结婚的事。” “我知道。我只是问,你想这样跟我下去到什么时候?” “阿潘,”李云许表情僵了一下。“我以为你明白我们的关系。” 是明白。她又没有要逼他离婚。但他以为如此。 “我们结束好不好?”好聚好散,这样比较好。 “为什么?阿潘,你不要闹脾气,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心意。”李云许搂她。 她怎么会知道?哪有什么事都这么理所当然? 但这种事多解释多费事,还是保持沉默好了。主意她自己拿定。 李云许贴近吻她,手探进她衣服里。她伸手去挡,说:“我受伤了。手会痛。” “我会很小心,不弄痛你。”欲情从他胯下升起,他需要。 她没再拒绝,如之前无数次的温顺。敞开让他尝她。而她,也同尝那的滋味。 第四簿 别再憧憬 4 她来找我,写信给我。她说她将我放在心底很多年。她说她叫徐爱潘。我对这个名字实在没印象。 我不是无心的人,有感受会激动,多少为她字里行间的纯情执著所触动。可是,也仅止于那样,我到底不可能凭著几张纸就与一个根本陌生的女子谈起恋爱。 老实说,即使她一再提及,我也记不清赶搭火车那几年究竟遇过些什么人,发生过什么事。人来人往,这个月台那个月台的,谁会记得那么多的事?那种老式火车,速度慢得可以,我心里其实讨厌得很,但又不得已。经济情况一许可,我就毫不迟疑分期付款买了辆汽车代步。感觉自由多了。 她说她与我在火车上相遇交谈过。或许吧。人家主动跟我攀谈,基于礼貌,我不会拒绝。那种情况我已经相当习惯──或者说,习惯那种一厢情愿式的骚扰。 打从高中开始便这样了。 我的长相轮廓有高加索人种的影子,鼻高眉浓脸形深刻看起来像混血儿,不幸又长得比一般男性平均身高高上个半截,站在人群中,不大被疏忽。尽避我一直相当低调,人家主动要找上,我也没办法。 那种匿名情书,不识对方的电话,不请自来的邀约,真的,多得烦透人。我是长得高一点,好看一点,有时我也很享受利用它们为我带来的方便及好处,比如到一些机构办事,负责的小姐总会尽快并且亲切地为我服务,偶尔有些额外的要求,即使觉得为难,对方泰半也会让我方便行事。但总的来说,烦人的时候居多。 想想,一堆人杵在那里,根本连你的喜好,你的性格都不清楚,自编自导自行演绎,把你套进她们自以为是的框子里,然后不断跟你说她对你多有感觉,她也相信你应该能感受到,了解那凄美苦涩。 神经病! 真的。我已经够客气了。管那些莫名其妙的人“爱”得再“轰轰烈烈”,我完全不关痛痒,对我全然没有意义。她们在跟自己制造出来的,意象”谈恋爱,却赖上我该为那“爱情”负一份责任。 这个徐爱潘,可惜的也不例外。 不同的是,她的文笔好太多了,某些地方,我承认,多少触动我的感觉。所以我觉得可惜,这个女孩怎么也是关在自己壳子里的那种神经病,退缩不大方。 我的原则是──看上一个人,就尽其可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存在。不然,对方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便不必谈了解,这种爱情怎么谈。 不过,她还是一点一点让我了解她了。 她也真有耐性,从第一封信开始,每三天就寄来一封,用的一定是蓝底的信页信封。像是放长线在钓鱼。是的,她勾起我的好奇心。我耐性地读信,一点一点去了解这个陌生的女子。 问题是──她对我还是不了解。还是一个陌生人。 包重要的,我身边有感情稳定的女朋友。 我不是圣人,我也不想假装我是。一般男人有的缺点,我不认为我会少任何一桩。即使结了婚,我也不敢保证就此我不会遇到更强烈更吸引的感情。我不是在为我将来可能的出轨铺路,而是,我就是那样一个人。 我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婚,理由都差不多。 当然,我不是每个女人都好。我有我的癖好。 这是无法解释的,但我就是强烈喜爱那种甜美温柔娴静但丰满的类型。 徐爱潘来找我,等在我门外,她自己都那么主动,心甘情愿,我自然不必负任何责任。根本这种情况,她不是第一个,所以我一点都不惊讶。 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女人,女人主动引诱挑逗了,男人就会有反应胯下就会升起。 其实不完全是这样。 虽说男人有不同的癖好,女人的长相及身材绝对是关键。 徐爱潘不是我要的型。她长得太冷清。她抱住我的时候,僵硬得像块木头。而且,她不够丰满,缺乏性感的风情。白一点的说吧,她毫无技巧地抱住我时,我的胯下无一丝冲动。勉强要了她,我月复下的血液冲到海棉体,却得不到太多太大的快感,未免得不偿失,拒绝的干脆。就算我尝试和她来一段,可她实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她如果够聪明,应该就不会再做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希望她够聪明。 我怎么也没想到,她一声不响就走了。她在闹什么脾气呢?我能给的都给了,她究竟还想要我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阿潘,老实说,我对她并不是有太大的兴趣。光看她那一副清汤挂面头,就教人不热中。我是个男人,不是那种十六七岁连都还没长齐的小毛头,看女人是看身材看性感看风情妩媚。女人的秀发要像波浪那样鬈曲起伏才撩拨人,阿潘那颗头,汤汤水水第一眼就不及格。 但女人会变。这道理我是懂的。 第二次再遇到她,狭路相逢,不意瞥见她手里拿的小说及录影带,虽然她还是那一副清汤挂面头,我开始觉得这个女孩有意思。 阿潘年纪不算小了,严格说起来,不能再算是“女孩”。但她给人的印象没有“女人”那种一望而知的“时至结果”的成熟感,还缺少那么一丝气候,尚不到丰熟盈满,气质上依然残余有后青春期的青涩感。 这样的女人,没有一般定义上的性感。我觉得她有意思,但还没浓到足够起化学作用。 如果就这样戛然即止,不再撞遇,也许就没有后来的故事。偏偏在kk的耶诞聚会上,我又和她相遇。 说不准她是不是故意标新立异,派对上泰半的女孩,即便不盛装出席,多少也都稍事打扮。她却裹一件皱衬衫旧牛仔裤。她当然不会是全场最亮丽的女孩,但就像在万红丛中容易发现黑白色一样,凭她那身不协调的打扮,我很容易就注意到她。 一而再,再而三的这般相遇,感性一点,我不得不七牵八扯上“命运”这回奥妙的事。 看,我并不常到kk,阿潘也不常到那里。然而她偏偏跟我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撞见在一起。 一开始,我就没有隐瞒我结婚的事实。我的结婚戒指时时刻刻理直气壮地套在我手上。我从来不掩饰。 阿潘不是小女孩,她应该明白成人游戏的规则。我请她吃饭,她半推半就并不真正的拒绝,所以我想她是了解明白的。 阿潘写爱情小说,可却不等于她是相对的梦幻。我一本一本找来翻过。除了女孩的情,女孩的恋,阿潘的小说还写出了相当露骨的女人。所以,我很放心。我觉得我能够和她来上一段。 我结了婚,贪的能是什么?我的企图一直是很明显的。 阿潘对蓝颜色及玫瑰似乎有特别偏好,我就投其所好。实在说,在我认识的女人中,各方面,阿潘都不算顶尖。论身材比长相,当模特儿的丽姐都超出阿潘许多。我和丽姐交往愉快,可是奇怪的,我忍不住想招惹阿潘。 你可以说我贪心,说我不知足,但我就是有收纳她的。 她的反应也没让我失望,十分的新鲜,与我和其他女人互动的经验相当不同。 我送她花,投她所好只送玫瑰,把所有颜色的玫瑰都送遍。如此,我很清楚我必在她心里占上一笔。 事实证明我的计算没有错。我只讶异她跟我──那竟然是她的第一次。 她的动作毫无技巧可言,只是被动地接受我。可是发现那是她的第一次,我是第一个进入她身体内的男人──你可以骂我沙猪──我得到很大的满足。 阿潘的个性像“散文”,没有太大的起伏冲突,温温的,甚至有点闷。不过──那无所谓。抱著她,进入她身体内,听她在我身体下迷乱的申吟,我每次都能达到极大的满足。 对阿潘,我自问相当的大方慷慨。物质上,只要她开口,我都满足她的要求。就是感情上,我也尽可能呵护她,照顾她的情绪。甚至,连她在书柜里藏著别的男人的照片我都不追究。当然,我有我的私心,这一点我也不是真的大方,只不过,她那些往昔,都算是玄宗天宝年间的遗事了,还有什么好追问的。我没忘记,我是她第一个男人。第一个进入她身体的男人。 我考虑过,阿潘和我的关系一直这么维持下去也没什么不可。当然,不关婚姻。其实,就算婚姻关系也不保证一定天长地久。 我以为阿潘完全明白,她却突然不声不响从我们之间的关系走开掉!让我错愕之余,还有很多的怨怼不甘。我不懂,我究竟是哪里对她不好?我那么宝贝她,给她那么多的柔情和怜爱。阿潘就那么走开,我有种灰头土脸的感觉,不敢相信。 没错,她是提过要结束这段关系。但我以为她只是说说。女人都是这样的。情绪来的时候,嘴巴什么都说,事情过后,一切便平静无波。“结束”这回事,阿潘只提过那么一次,所以我一直以为她只是娇嗔说说。但她当真走开了,我觉得无比的失落。 我不是一个无心的人。我自认我十分用心地对阿潘。我为她准备一切,从开始便花尽心思接近她,甚而讨好她。对丽姐,除了给予必要的费用,我根本没那么用心。甚至对我太太,我都没有像对待阿潘那么贴心。起码,我没有帮我太太洗过头发。 那个柔情我只给了阿潘。可是,阿潘却不明白我的心。 我怀念抱阿潘时那种极大的满足感,怀念她的温顺。关系可以再建立,但那样的阿潘只有一个。 相信我。我不是,不是一个无心的人。 我是那样的想念。 萤光幕上,多伦多一片雾茫茫。 那不是雾,是漫天飘荡的雪气,这已是入冬以来第三场雪,积雪深的一脚踏进去像陷进泥淖。 幸好,我早早离开了多伦多。维多利亚这里的阳光强盛得像在热带。当然,这只是相对性的比较,还带上夸张。吸进肺里的空气其实都冰冷得像曾经放置在冰箱。 我不知道我在这陌生的地方做什么。我只是想应该结束与李云许的关系,我就走离那段关系。完全没有计画。离开的姿态看起来很潇洒,我将自己给放生,其实与被放逐没差多少。 潇洒都是表面上姿态上的,内心里依旧挣挣扎扎。 我知道我这个人不够干脆,否则也不会一场梦一厢情愿做了十几年。 李云许对我不错,与他在一起不必有感情的负担。我医想过,如果就如此与他走下去也无所谓,但他太太找上门后,我就不再觉得那是个好主意。 懊忘的我都没忘记,再谈什么不在乎,怎么都显得牵强。 是的,很多时候,在李云许的怀抱里,在他将他身体的温度注入我体内时,闭上眼,沈冬青的身体会出现在眼帘后的那幢海市蜃楼里,这让我心惊。 我明白,都明白,我的结绳记事该到告一段落的时候。我已经一厢情愿了很多年,挣扎过很多遍,年纪老得不适合再纠葛在那种少女式义无反顾的痴情执著里,沾一身不清不楚。 所以,最好的方式,我走开掉。 离开远一点,距离遥迢一些,给我一种美好的错觉,凡此种种都可以注销掉,一切可以重新再开始── 重新再开始?我真要失声笑。 满街的梅花开,从路这头到那头,风吹,总会飘落几朵在我乱发上头。有生以来,第一次,我真真觉得我走在诗意里头。 在这里,我终于学会了喝咖啡。早晚一杯。想起,上瘾,多少出自甘愿的心情。 懊是打电话给英英的时候。否则我只怕她要怀疑我失踪。 起风了。再喝一杯咖啡我就走,然后顺手带回一杯热可可。有甜有苦还添上涩。滋味都全了。 一块七毛五。离开时我带走一杯热可可。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