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恋飞鹰(上)》 楔子 春城无处不飞花。 粉的桃花、黄的连翘、红的月季,触目所及皆是奼紫嫣红。 几日前还整树含苞的木莲,今日也开了花,每朵都有瓷碗大小,白裡透著淡淡暖黄,色泽如上好的和闐美玉。 只是,与站在庭院中的美人一比,所有花儿都相形失色。 她髮若流泉,一身轻丝衣裙,出尘月兑俗,飘逸雅致。衣上纹绣,初看时是白衣,细看时才知典丽非凡,绣著盛开的白牡丹,钮釦做成蝴蝶形状,蝶翅金镶银绕,精緻细巧。 从晌午时分,罗梦就走入庭院,静静站著、等著。 任凭春风吹拂而过、喜鹊穿堂啁啾、花香阵阵袭人,她全都不理睬,一双美目只望著月洞门。 “大小姐,喝盏茶润润喉。”丫鬟劝著。 她摇头。 “大小姐,护国公主派人送来金糕,让大小姐品嚐。”酸甜的金糕,红润中透著金黄,煞是诱人。 她也摇头。 “大小姐,春风仍有些寒,请您添件衣裳。” 她还是摇头,依旧专心等待。 等待,最是磨人。 况且她已经等了那麼久。 花儿并蒂而开,蝴蝶成双成对,连天上的明月,都有星儿相伴,她却还是形单影隻。 日渐偏西,天色渐渐暗了,当日光消逝,更觉春寒料峭。她纤细的双手,环抱单薄的身子,轻轻颤抖。 “大小姐,晚膳已经备妥了,您请趁热用膳吧!”丫鬟又来劝,神情语气满是心疼与不捨。 “我要等他回来。”罗梦终於开口。这麼多年以来,她愈来愈依恋他的陪伴,一旦不见他的身影,就会茶不思、饭不想。 她清楚他的行踪。 每隔一旬,沉飞鹰就会前往宰相府,与当朝宰相公孙明德对弈,不论阴晴雨雪,约期从来不改。 “他今日去得比较久。”罗梦喃喃自语。 不,不只是今日。其实,近期几个月来,他逗留宰相府的时间,逐渐变得愈来愈久,也代表著他与公孙明德,所谈的事情比往常更多。 他是鹰,而大风堂罗家是他多年的落脚处。她原本以為,只要耐心的等待,总能守得云开见月明,如愿与他结為连理。 柔若无骨的小手,探进衣袖裡,握住一张字条。仅仅是触著,就觉得手心烫得发疼,纸条上的墨痕,字字都比烈火更灼人。 昨日,她就收到字条,上头写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靂,让她乱了心绪,整夜辗转难眠。 她错了。 事实证明,等待无用,这隻鹰即将展翅飞去。 罗梦望著月洞门,暮色已渐浓,袖中的小手,更紧了一些。是了,等待无用,她不能只是等待,否则只能為他的离去而心碎。 不论付出任何代价,她都要留住沉飞鹰。 主意既定,静候许久的窈窕身子,终於转过身来,提裙穿过庭院,踏上石阶往厅内走去。 她不再等待。 罗梦决定。 该是行动的时候了! 第1章(1) 春风徐徐,刚开的木莲,才几日就凋谢。 凋谢的时候,花瓣仍是鲜妍,带著淡淡香气。抬头望精緻的庭园美不胜收,处处讲究,栽种著奇花异草,建筑更是由金丝楠木搭盖,遍地铺满细緻澄砖,门庭宽阔、守卫森严的宅邸,是大风堂堂主的住处。 不过,就算是无人守卫,大门开开也没人胆敢走进来。 最主要的原因,是罗家经营鏢局生意,刀剑无眼,说不準何时会有人上门寻仇或找麻烦,寻常百姓不愿意蹚浑水,往往有多远就闪多远,不愿意惹来血光之灾。 但是,这儿并非一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罗家的大门前,也曾车如流水马如龙,登门求亲的人,多到快将门槛踏平。 可五年多前,如平地惊雷般,婬贼杜峰胆大包天,污辱了天下第一美人,罗梦名节就此被毁,求亲的人潮这才断绝。 并不是人们嫌她清白不再,而是怜她受到惊吓,谁都捨不得再相逼,爹爹更是防得密不透风,怕她再受惊扰,绝口不同人谈婚事,求亲的事就这麼搁下,延宕到了如今。 罗家的高墙裡,宅邸的主宅中,有间气派恢弘的大厅。 白昼时分,大鏢师们各司其职,不是去送鏢,就是到玄武大街上的铺面帮忙,此时大厅裡只有两个男人,正忙於议事,桌上堆满卷宗。 相较於一身苍衣的上官清云,沉飞鹰更显英华内敛,一言一行皆不动声色,不论再繁杂的事,经他几句言简意賅的解释,就能条理分明。 “大运河从南至北,水路畅通,严家船队最多,就算不属於严家,也会礼让三分,安全性最高。”他穿著白色宽袖劲装,指著一张摊开的地图上,分析图上红黑交错的复杂路线。 “但是,水路对鏢局来说,利润相对较低。”上官清云接话。 “没错。”他点头,指点向地图别处。“走陆路的风险虽高,但是堂内鏢师,都能独当一面,只有漠北、荆南等处,必须由大鏢师押阵。” “大风堂上通官、中联商、下识匪,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即便是漠北或是荆南,对鏢师们也非难事。”上官清云对兄弟们的武艺,有绝对的信心。 沉飞鹰抬起头来,一字一句,说得斩钉截铁。 “安全,最是重要。” “总管说得是,无论任何事,的确都难保万无一失。”上官清云点头,对总管的敬佩,又多添了几分。 沉飞鹰心思縝密,非一般人能及,办事能力又在武艺之上。他虽是总管,但事实上大风堂内外,不论大小事情,早已全由他经手,堂主罗岳乐得清閒,过得逍遥自在。 事实上,他不仅将大风堂管理得井井有条,在他的经营之下,鏢局规模更日益壮大,朋友对他心悦诚服,敌人则对他忌惮三分。 不仅如此,爱慕他的女子,更是不计其数…… 想到这裡,上官清云的视线,若有所思的望向一旁,厅内主位右边的精緻圈椅上头。 那张圈椅用料上乘、工艺极其贵巧,冬铺白狐皮毛、夏铺丝绸软垫。往常议事时,罗梦就会坐在圈椅上,深情凝望著沉飞鹰。 但是,这会儿,圈椅上却空空荡荡。 “怎麼了?”不需抬头,沉飞鹰也能察觉,对方已分了心。 “这些日子以来,大小姐时常都不在府裡。”这些年来,大伙儿嘴上没说,但眼裡可都瞧得一清二楚,看出罗梦对沉飞鹰一往情深。 偏偏,聪明过人的总管对这件事,就像是盲了眼、聋了耳,让所有人看了都心裡发急,对罗梦更加怜惜不捨,全都恨不得将当初那个婬贼,活生生碎尸万段,為罗梦报仇。 沉飞鹰仍旧望著地图,不论表情或动作,都平静如一潭深水。 “她去了龙门客栈。” 对罗梦的行踪,他总是掌握得一清二楚,从无半点遗漏。 往日不论何时,她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会跟在他身旁,以柔情似水的双眸,凝望他的一举一动。 这些年来,他愈来愈少,望向她的双眸。 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绝非溢美之词。罗梦太美,美得让人心软、心怜、心疼。 她的眼波,像是一把最柔最软却最又锋利的剪,任何男人遇著她的眼,就像是遇著了剪刀的布,全都要乖乖就范,无论是怒气、霸气还是杀气,全都心甘情愿,被剪得粉粉碎碎…… 沉飞鹰暗自庆幸,只要再忍耐一些日子,他的意志力就不需要再承受,如此严苛的考验。 上官清云转而看著厅外,小心斟酌用词,才谨慎说道:“总管,大小姐这阵子,总是去龙门客栈,走得实在太勤,而且都待到傍晚才回来,您需不需要去瞧瞧?” 回答很简单。 “她安全无虞。” “但是,龙无双——呃,我是说护国公主——惊世骇俗的行径,可是京城裡出了名的。大小姐心性单纯,要是被教坏就不好了。”他很担心啊! 沉飞鹰的回答,还是平静如常。 “她们从小就情同姊妹,若是会被教坏,也老早就迟了。” “虽说如此,但是,总管您还是去看看的好。”上官清云不肯放弃,再三力劝,殷勤之中还透著焦急。 极為缓慢的,沉飞鹰抬起头来,深不见底的黑眸,仔细望著好友。相识多年以来,他几乎不曾见过,凡事从容的好友,脸上露出如此尷尬的神情。 “有话直说。”他微微瞇眼,猜出事有蹊蹺。 上官清云重重嘆了一口气。 “我刚回来时,听到一个传闻。” 不祥的预感,隐隐浮现心中。 沉飞鹰问得一针见血。“关於什麼?” “召妓。” “谁召妓?” “护国公主。”上官清云说出答案,满脸无奈。“她在龙门客栈裡召妓。” 繁华京城,富甲天下。 什麼?嫌这句瞧得腻了? 行,换个说法。 繁华京城,是靠著各方势力均衡,才能富甲天下。 走明路子的,有严、钱二家,商业版图辽阔无边,兼而与几大商家,不是有姻亲关係,就是早已合作多年,不论任何商事,只要是能赚钱的,严、钱两家都有参与,绝对不会缺漏。 走暗路子的,有罗家的大风堂鏢局,江湖上侠义之人敬重、匪类之徒恐惧,名声传遍五湖四海。 至於宰相府嘛——宰相府非明非暗,却也既明既暗。 因為,宰相是个官。 当朝宰相公孙明德,家中五代四相,乃国之栋樑,辅佐皇上日理万机,忠心為国,竭力保全天下之太平。 然而,座落於玄武大街上,外观金碧辉煌,屋内菜餚飘香、美酒醇厚,用料最精、烹调最讲究,让饕客们趋之若鶩的龙门客栈,偏偏就是三不管地带,却还能得到三方关照。 胆敢直闯龙门客栈的人,天下屈指可数,而沉飞鹰就是那少数之一。 他扔下上官清云,与所有待办的大小事情,用最快的速度,亲自驾著马车来到龙门客栈。 马车才刚停下,他足尖点地,转眼就上阶入门。 客栈裡头摆设奢华,不论是桌椅,或是碗筷器皿,都是最上好的。饕客们享受佳餚美酒,讚嘆不已,只差没把舌头也给吞下去。 只是,不论再美味的佳餚、再珍贵的美酒,沉飞鹰都视若无睹,脚下速度不减,客栈裡眾人只见白影闪过,他已奔上二楼,直闯僻静之处,不对外开放的特等席。 特等席外垂著珠帘,能从内往外看得清清楚楚,从外却看不清什麼,此刻只听得女子们的笑声,一阵接著一阵传出,非但是安全无虞,还快乐得很,讨论得正热烈。 “妳是说,只要这麼做,就能让男人『束手就擒』?” “此种姿势最是销魂。” “是他销魂,还是我销魂?” “两者皆能。” “这姿势看来好难。”发问的女子说著。 特等席外,站著一个黑衣男人,背负大刀,满脸阴鷙的把守著。他眼角抽搐,听著这些对话,比死更难受。 沉飞鹰略略頷首,在门外站定,却听见最熟悉的女声,软软的、甜甜的,如好学的学生般提议。 “多练练应该就好了。”那声音悦耳无比,语气很是认真。“不如,我们各拿一本回去,在床上练习看看?” 倏地,以冷静自制闻名的大风堂总管,脸色变得铁青,大手衝动的一撩,珠帘瞬间被掀开,席内笑语乍停,三个风情各异的美丽女子,全都抬头望著他,唇边笑意未褪。 “扫兴的傢伙来了。”龙无双从容说道,慢条斯理的端起茶碗,以茶盖拂了拂香茗,知道他迟早会到。 坐在锦褥中的罗梦,慢半拍的抬起头来,柔声的唤著。 “沉总管,你怎麼来了?”她白女敕的小手裡,还握著一本书,瞧书况已被翻阅过许多次,书页上满是男女交欢的图画。 他瞪著那本书,克制著将书抢过来,彻底撕个粉碎的衝动。 “沉总管,你哪裡不舒服吗?”罗梦的笑顏,被担忧取代。她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扬起小手探来。“你的脸色好糟。” 柔女敕肌肤触及男性脸庞的前一瞬,他及时闪开,避开肌肤之亲。 “属下没事。”他咬牙说道,竭力重拾冷静。 “喔。” 罗梦轻声应著,因為他的拒绝,那张美得使人窒息,吹弹欲破的娇靨,流露出深深的遗憾与落寞。 第1章(2) 龙无双搁下茶碗,刻意重重嘆气,虽是自言自语,声量却大得能让眾人听得一清二楚。 “唉,不解风情的傢伙,再怎麼用情、用心,都是浪费时间。”她一边说著,一边挑了颗蜜醃梅子,丢进小嘴裡。 罗梦听入耳裡,双眸深深的望了沉飞鹰一眼,一反常态的若无其事,语音柔柔的对他介绍,席内另一名风姿嫵媚的女子。 “这位,是芙蓉院的花魁,楚怜怜。”她轻声说著,对待风尘女子的态度,跟对待达官贵人,并没有半点不同。 楚怜怜嫋嫋起身,轻盈的福了一福,笑意甜甜。“久闻沉总管大名,今日总算有缘相见,实在是小女子的福分。” “说得真好听。”龙无双有些讥讽。 “说好听话,可也是非常重要的呢!”楚怜怜媚眼一抬,娇媚轻笑,不忘多加指导。 “原来如此。” 罗梦点头,将手中书册,翻到最前面的空白处,才用最无辜的表情,望著身旁高大健硕的男人。 “沉总管,能请你去帮我找笔墨吗?”她眨了眨眼,轻声细语的说道。“楚姑娘说的话,我都想纪录下来。这些天来,她教了我许多,要是再不记下来,我怕自个儿会忘了。” 顺畅绵密的呼息,略略一停,才又恢復过来。 “大小姐,该回去了。”他坚定的说著,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将她带离此地,避免再听到更多,让他极可能失去理智的话语。 她露出讶异的神情,仍站在原处,留恋的不肯举步。 “天色尚早,我可以晚些再回去。”她笑得好甜,诚挚的诉说。“而且,我还想多听些,增广见闻。” 沉飞鹰用最严格的语气,说出两个字。 “不行。” 瞬间,她的小脸上,露出一种奇异的神采,彷彿在学习著一件新事物,比刚刚听著花魁传授房中术时更专心。 “这是你第一次跟我说不行。” 他表情一僵,难得变了脸色,只是侧过身,朝门外伸手,重复又说道:“大小姐,该回去了。” 罗梦瞅著他,再瞅著他,停顿了几个呼吸的片刻。 一室沉寂。 他垂下了眼,但仍一脸铁青,态度虽异常恭敬,但也同样坚持。 那隻手,就这麼停在半空中,一动也不动。 知道他不可能退让,罗梦才回过头,望著特等席裡另外两个女人,露出饱含歉意的笑。“对不起,有人催著,难免损了兴致,我先走一步。” “走吧,妳去忙妳的,我还要问更清楚些。”龙无双没有拦人,大方的挥挥手,任由好友离席,不等珠帘垂下,就再度发问。“非得说好听话吗?每次吵架后的夜裡,他就会变得更……” 必於夫妻闺房的谈话,随著罗梦与沉飞鹰步出特等席,沿著雕花栏杆往楼梯走去时,渐渐从清晰变得模糊,终於再也听不见。 来到阶梯前,他习惯性的先走一步,下意识保护著,不让她有任何机会绊著,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 罗梦伸出细女敕的小手来,轻轻搭上他等候的前臂。她的纤弱,与他的强壮,形成强烈的对比。 “沉总管,我明日还要再来。”她甜声轻语,即使差距一阶,仍旧需要抬头,才能看进他的眼裡。“我还想要多听几次,你对我说『不行』。” 他全身僵硬,咬紧牙关,才没有洩漏出心中情绪,沉默的扶助她走下阶梯,穿过原本热闹滚滚,却因為看见她出现,而变得寂静的大厅。 当两人踏出大厅,人们的窃窃私语,才如涟漪般,一波一波的漾开。 他们都惊艳於她的绝色。 他们也都记得,她曾经被婬贼所辱。 在眾人的注视下,罗梦提裙踩上马车的木梯,藉助沉飞鹰的搀扶,娇弱无力的坐入马车裡。车裡铺著软褥,还有為了御寒,搁著炭火的小小暖炉。 沉飞鹰先放下,织著牡丹的枣红色彰绒轿帘,隔绝寒风入侵,免得冻著了轿子裡的娇贵人儿,确定她被保护得暖暖的,才坐在车驾上,在玄武大街上扯韁\回马,往罗家的方向走去。 马蹄轻踏,在石砖上达达有声,日光照著彰绒轿帘,帘上牡丹宛若盛开。 只是,才过了一会儿,罗梦就从内掀起轿帘,探出绝美的脸儿,稍稍倾身上前,在他耳畔之后唤著。 “沉总管。” “属下在。” 她吐气如兰,幽香淡淡。 “我听花魁说道,男女欢爱的姿势颇多,仅仅是《玄女经》上所说就有九法。”她柔柔的、很清楚的,在他耳畔后细数。“龙翻、虎步、猿摶、蚕附、龟腾、凤翔、兔吮毫、鱼接鳞、鹤交颈。” 握住韁\绳的大手,比平时紧得太多,大手的关节紧绷到发白。 “大小姐,请放下轿帘,不要冷著了。”他的声音太过沙哑,虽然努力想恢復,却无法控制。 “我不冷。”她不依,语音低低,靠得更近。“我好热……” 韁\绳几乎要被握断了。 她却又还说:“这些方式,沉总管可曾听说过?” 他别无选择,只能回答。 “是的。” “那麼,亲身尝试过吗?”她好奇又问。 大手紧了又紧,十指都陷入掌心,深得掐出血来,非得用尽所有克制力,才能保持语气淡漠,不被看出受她话语言行影响。 “这种问题,大小姐不宜发问。”他耐心指正。 她轻呼一声。“喔,抱歉,原来我不该问你。” “是不该问任何人。”他在心中决定,在她要对任何男人,提出同样的问题之前,他就会先戳聋对方的双耳。 然而,事情却没这麼简单。 “是吗?”罗梦喃喃说著,万分无辜的说道:“可是,我不只是想问。” 猛地,沉飞鹰转过头去,速度快得连颈骨都发出喀嚓一声。他瞪著那张花容月貌,看见她小手垂落,书页唰唰翻过,图中男女交欢姿态,彷彿活了起来,引人无限遐思。 “我想找个男人,教导我嚐嚐云雨之欢。”她认真的说著,双颊嫣红,弯弯的红唇噙著笑。 任凭是泰山崩於前,也能面不改色的沉飞鹰,此时也脸色煞白,黑眸直直瞪著她,一动也不动,连呼吸都停了。 这是梦吗? 如果是梦,那绝对是个该死的恶梦! “我清白已毁,又得不到心爱之人青睞,最后只怕落得孤寡一生。”她柔声嘆息,说得万分无辜。“既然如此,那不如乾脆豁出去,学习江湖儿女的洒月兑。” 娇小的身躯,倾近伟岸的男人。 她明明那麼娇小,却彷彿是个把无助的猎物,逼入绝境的猎人,以温柔的话语,作為最锋利的武器,将武艺卓绝、聪明过人,眾人敬佩忌惮的他,推入无处可逃的陷阱。 “沉总管,你愿意吗?”她柔声问著。 他倒抽一口气,月兑口就答:“不愿意!” 像是早就预料到,他会严词拒绝般,她没有落寞、没有遗憾,反倒露出若有所思的模样,那双水灵灵眸子不再看他,像在心中仔细斟酌著别的人选。 “好吧,既然如此,我只能找别的男人——” 话还没说完,沉飞鹰已厉声喝道—— “不行!” 这声喝叱,惊得马儿四蹄乱踏,长声嘶鸣。 在晃动不已的马车中,罗梦像是又察觉到他的存在,抬眼看向他。她生来娇弱,所有人对她的态度,全都是小心翼翼,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溶了,从来没人会对她扬声说话——尤其是他。 但是,平时只要稍受惊吓,就会软软昏倒的她,面对沉飞鹰极為难得的喝叱,以及难藏的怒容,却没有半分怯意,更没有昏倒。 相反的,罗梦勾起嘴角,笑意深深的说道:“我喜欢听你对我说不行。” 说完,她放下轿帘,坐回马车裡头。 第2章(1) 当年。 第一次见到沈飞鹰时,罗梦才八岁。 她的娘亲是官家的千金,不但美貌过人,兼而知书达礼、温柔娴淑,曾被召入皇宫,众人纷纷臆测,太子妃人选非她莫属时,她却下嫁罗岳,成为莽汉之妻,所有人都惊愕得险些要跌出眼珠子。 婚后,夫妻二人恩爱,羡煞旁人。可惜好景不常,爱妻因难产而死,生了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儿,罗岳抱着女婴,哭嚎了几天几夜,大汉与小娃儿哭成一团。 爱妻死后,罗岳奋发图强,一心拓展大风堂,镖局声誉鹊起,规模逐年扩大。 小小的罗梦,就这么被罗岳,以及众镖师们捧在掌心,如珠如宝的疼爱着,任谁都舍不得伤她一根头发丝儿。 只是,经营镖局生意,难免得罪天下绿林匪徒,想抢的东西抢不着,反倒蚀损兵力,当然会记恨在心。 江湖。 不论是江,抑或是湖,总难风平浪静。 就像组成它们的这两个字,江和湖一样,本就不应该是风平浪静的地方。 动不了罗岳,匪徒们费尽心机,掳劫年幼的罗梦。好在,众人及时赶到,才没让她受到伤害。 这种恐怖的经验,罗岳可承受不起第二次。罗梦安全归来的那个月,他就带了个少年,回到罗家宅邸。 “梦儿,过来。”高壮的大汉,向来粗声粗气,只有在呼唤女儿时,才会压低声音,大脸上堆满笑。 “是。”她离开圈椅,绣花小鞋踏向父亲,以及陌生的少年。 备受宠爱的她,穿戴精致绝伦,衣裳是京城内最好的师傅所绣,不比皇家公主逊色,双髻里的金铃流苏簪,随着脚步发出清脆声响。 罗岳蹲来,直视着爱女,轻声哄着,江湖闻名的堂堂硬汉,在女儿面前连语气都软得像是棉花糖。 “来,这是沈飞鹰。往后,就让他片刻不离,一直守在你身边。”他伸出大手,握住女儿的手,轻而又轻的牵握。 她走到爹爹身边,就不再上前,与少年维持几步的距离,抬头静静望着。 他很高,身材瘦削结实,看来年纪该是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但是他好看的五官,却没有半点情绪,比成人更内敛深沈。 最特殊的,是他的那双眼。 她从没有见过,哪个人有着,这么深幽的黑眸。 “飞鹰,你可要好好替我保护梦儿。”罗岳叮嘱着。这个宝贝女儿,可是他的心头肉啊! “属下会尽力而为。”他语调平静,拱手为礼。 罗岳拧起眉头,可不满意了。 “什么属下不属下的,你爹是我的老朋友,跟我兄弟相称,你该喊我一声叔叔,怎么反倒自称属下?” 少年没有抬头,坚持遵守礼数,淡漠的说道:“属下不敢逾越。” 眼看劝说不成,罗岳只能翻翻白眼,无奈的嘀咕着。“唉,你这孩子,跟你爹一个脾气,硬得像颗石头似的。好了好了,去梳洗一下,等会儿该吃晚饭了。” “是。” 毕恭毕敬的答复后,他转身走出大厅。 那晚,为了欢迎沈飞鹰,菜色很是丰富。镖师们轮流跟他打招呼,还又劝又逼的要他喝酒。没想到最后,众人醉得七荤人素,他却安然无事。 才八岁的罗梦,如同粉雕玉琢的女圭女圭,坐在主位旁,粉女敕的唇噙着笑,望着大厅里的热闹暄腾,直到宴会散了,才向爹爹告退,在丫鬟的陪伴下,回到宅邸深处,布置雅致的闺房。 她浅笑着遣退丫鬟,坚持自行沐浴包衣。丫鬟只能拿出干净衣裳,还有梳发的玳帽梳子,确定准备妥当,就关上房门离去。 脚步声渐渐由近而远,终于再也听不到了。 终于,又过了一日。 小小的双手,慢慢地拔下金铃簪子,才紧揪着桌巾。噙在嘴角的笑,因为笑得僵了,像是被冻住,她的水女敕粉唇弯弯,站在桌边竭力想要克制住,却还是忍不住颤抖。 她试着恢复镇定,却怎么也做不到。 那些掳劫她的匪徒,虽然没有伤害她的身体,却让她认识了,一种她之前从来未曾有过的情绪——恐惧! 恶意的笑声。 不见天日的暗室。 一次又一次,缓慢的贴着她的脸,刮擦的利刃。 她至今忘不了…… 蓦地,门上传来轻声敲响,罗梦悚然一惊,却不忘换了口气,假装平静无事。 “是谁?” 门外的来人,让她有些诧异。 “沈飞鹰。” “有什么事吗?” “我替小姐送晚膳来了。”他淡淡陈述,话里没有情绪。 她心头一跳,不由得警戒起来。 “我吃过了。”她说。 “你只吃了几口,大多只是以筷子沾唇,不足以填饱肚子。”他说得一针见血,还站在门外不肯离去。“我可以将膳食搁在这里,等你觉得饿了,就多少吃上一些。” 不行! 她差点喊出声来。 把膳食搁在门外,一旦有任何人经过,就会追问起来。 别无选择之下,她只能让步,吸气说道:“拿进来。” 房门被推开,沈飞鹰端着漆盘缓步踏入。虽然,他的年纪比镖师们小,但武功修为却不逊于任何人,脚步触地无声,动作优雅如野生的兽。 她眼睁睁看着,他把漆盘摆在桌上。盘内的每一道吃食,均是调味清淡,黄澄澄的小米粥还冒着热气,跟晚餐时的大鱼大肉的菜色完全不同。 “你怎么会发现的?”她不甘心的质问,想不出是哪里泄漏破绽。这些日子以来,她佯装得很好,骗过了所有人,却唯独被初来乍到的他看穿。 “因为,我也曾经历过类似的事。”他连头也不抬,用最平淡的语气回答,将菜肴一一摆妥,才又说道。“趁热吃吧!” 他的答案让她有些讶异,但是自认完美的佯装,被人轻易识破,可让聪慧的她咽不下这口气,更别说是乖乖进食了。 “我不吃。”任性,向来是她的特权。 他也不逼迫,更不劝哄,只是点出最实际的一点。 “别浪费粮食。” 罗梦轻眨双眸,瞬间换了主意,刻意走上前来,仰望着身旁的少年,乌溜溜的眼儿盈着淡淡水光,用稚女敕的嗓音,轻声细语的要求。 “那么,你帮我吃。”她年纪虽小,却己经明白,该如何善用天赋。 凭着粉雕玉琢的容貌,以及令人堪怜的无助神情,让她从来都能如愿,连最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狠心拒绝她。 向来无人能挡的绝招,遇着了沈飞鹰,竞也没了效果。 “这个季节还热着,你刻意穿得多,隐藏消瘦的事实,到现在还没人发现。”他理智的分析着,说的都是如铁一般的事实。“但是,再持续不肯进食,过不了多久,堂主肯定会察觉,到时候他只会自责更深。” 穿着过多衣衫的罗梦,听得哑口无言。 她会隐藏着心中盘桓不去的恐惧,就是不愿意爹爹再自责。 她忘怀不了,在贼窝中发现她时,爹爹好用力的抱住她,罔顾旁人的眼光,当场嚎陶大哭,哭湿了她的衣裳与头发,更哭得她好不忍心。 没错,她佯装得很好。 但是瞒得了一时,却瞒不了一世。 沈飞鹰所说的每句话,都教她无法辩驳。她看着桌上菜肴,僵立了一会儿,再度抬头时,再也无所掩饰,而是货真价实的楚楚可怜。 “我吃不下……”她尝试过,但是每一回,食物才入口,回忆就来势汹汹,让她恶心得想吐。有好几次,她都匆匆告退,躲到无人的角落干呕。 “来,先坐下。”他徐声说着。 罗梦捏着小小的拳,难得的顺从,僵硬的在桌边坐下。 “那些人逼你吃了什么?”他开门见山的问,猜出她怯于进食,肯定有原因。她生来锦衣玉食、娇生惯养,从没受过苦,最有可能的,就是匪徒掳劫时,对她做了什么。 记忆太过清晰,她甚至不需要回想,稚女敕的身子颤颤如风中的春柳。 “包子。” 他没有接话,保持沈默,不去惊破她说出恐惧的勇气。 “那时,我好饿好饿,他们拿来一盘包子,就放在我面前。”那是她有生以来,初次体验到何谓饥饿。为了求生,她只能拿起包子就吃。“直到我吃完一个,他们才笑着告诉我,里面的馅是鼠肉。” 她惊骇的呕了又呕,不但吐出胃里的包子,还几乎把胆汁都呕出来,耳畔尽是匪徒们的笑声。 “剩下的包子呢?”他淡静询问。 “我没有再碰。”只是想起来,她就肠胃翻绞,像是吃下的老鼠复活,用利爪一次又一次,刮着五脏六腑。 沈飞鹰终于抬起头来。 他看着她的眼神,果然跟别人都不同,深深的黑眸里,没有疼宠与纵容,只有实事求是的坚持,比数十岁的老者更睿智。 “你应该再吃的。”他说道。 罗梦愕然而惊,难以置信,眼儿睁得圆圆的,不敢相信他会说出这种话。 “我吃过兽肉,很腥,温热的,带着血。我一口又一口,把生肉吃进嘴里,用力的咀嚼,还喝着温的血。”他若无其事的说着,语气就像是在谈论天气般自然。 因为他的形容,她的喉间,似乎也能感受到,腥甜的温热液体。 “是谁逼你吃的?”她追问。 “我自愿的。”他一字一句的回答。“我逃进山里,杀了一匹狼茹毛饮血。因为,活不下去,就是死路一条。”简单的叙述里,藏着太多过往。 她静静的听着,突然觉得羞耻。跟他相比,她的遭遇与恐惧,全都变得微不足道,竟然至今还耿耿于怀。 再者,她明明就看见,他在晚宴时吃肉喝酒,来者不拒。 与生俱来的,并不仅是美得让人讶异的美貌,隐藏在知书达礼的行径下,其实更有着不服输的性子。 第2章(2) 罗梦挽袖,终于拿起筷子,不相信他做得到,自己却做不到。 见她预备下筷,他也没有半句鼓励,只是淡定的说道:“这些菜肴,用的都是当季鲜蔬,用的也是菜油,没有半点荤腥。” 听他这么说,她的怯食心结,又松动了几分,挟起一片青翠浸红的梅腌佛手瓜,小心翼翼的送到嘴边。 起初,还有些怕,但是感觉到他的注视,她鼓起勇气,把食物塞进嘴里,连嚼也不嚼就快快吞下。 肠胃还没反应过来,恶心的感觉再度来袭,但是这一次,的确比先前淡去许多,不再感觉那么难受。 “慢慢吃。”他叮嘱着。 除了爹爹之外,她很少听别人的话,通常都是她软声说着,别人就诚惶诚恐的任她吩咐。但是,她却愿意,听他的话。 再一次,她举起筷子,挟起清炒芦笋,送到嘴里慢慢咀嚼着,也等待恶心再度袭来。难以相信的是,她左等右等,就是不觉得恶心,口舌之间反倒嚼出芦笋的鲜甜,让她忍不住再吃了一口。 就这样,睽违许久,她又感觉到有食欲了。 当她慢慢吃着的时候,他就站在一旁,无语的看着、守着。 闹烘烘的大厅,不能镇定她的情绪。但是在他身边,她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就能变得宁静,连那些恐惧,也因为有他陪伴,全都逃之夭夭。 他不但看穿了她,还为她解了心结。 那时,罗梦还不知道,今生今世,她的喜怒哀乐,都将与他有关。 梳洗过后,夜已深沈。 罗梦不自觉的拖延,直到三更时分,才更衣就寝,躺卧进软软的床榻。 恢复食欲之后,她的精神好多了,再也不需要在大热天,穿着几层的衣裳。不过,她很小心,没有一次全都褪尽,而是隔了一段日子,才月兑去一件衣裳,没有让任何人起疑。 即使如此,她心知肚明,沈飞鹰该是都看在眼里的。 他的观察力,跟鹰一般敏锐。 才想着他,门上就传来轻敲,她撑起小小的身子,知道来者是谁,直接就唤道:“进来。” 沈飞鹰推门而入,直接走到寝室外,为夹纱蝴蝶灯添油。 爹爹要他守着她,他就真的守着她。就连夜晚的时候,他也是待在门外,直到听见她预备就寝的声音,才会进来添灯油,而且每晚他都会若无其事的问同样一句话。 “需要我留下吗?” 她的回答,也总是相同。 “不用了。” 然后,他就退了出去,把门关上。 每次他离开之后,她的心里头,不知道为什么,就会觉得淡淡惆怅,睡惯了的精美屋宇,感觉变得好大、好空。 卧回床榻上,她紧闭着双眼,重复着每晚的习惯,在心中暗暗祈祷,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儿,才好不容易睡去,进入无边的梦乡。 往昔,祈祷是有效的。 但是这个夜晚,祈祷不再能保护她。梦境里头,那些死去的匪徒复活,全身是血的追逐她,用腐烂得只剩下骨头的手,扯着她的头发。等到抓住了地,他们就会围着她,大笑的猜拳,说谁最该先享用,她的细皮女敕肉。 起先,他们轮流,用冰冷的刀刃,一次又一次,刮过她的皮肤。 利刃滑过肌肤,冷寒沁骨,有好几次,刀刃明明没有入肉,她却觉得刀刃滑过去,那处肌肤就痛得好厉害,像是真的被割了肉。 包可怕的是,这种游戏不再能满足他们。 她亲耳听见,匪徒们在讨论着。 “这娃儿年纪虽小,但是姿色过人,果然是个美人胚子啊!”穿绿衣的人说着,眼中神色教人不寒而栗。 “难道你对小娃儿也有兴趣?”穿紫衣的人调侃着。 “这你就不懂了,女人有女人的乐趣,娃儿有娃儿的乐趣,况且她这么美,长大后追求者肯定不少。要是现在就能拔得头筹,那可就……嘿嘿嘿嘿……”绿衣人笑了,一边笑着,一边打量她。 “说得有理。”蓝衣人大表赞同,不过却有一点不满。“问题是,破处也只有一次,谁该先上?” “当然是我!”绿衣人大叫。 “凭什么是你?”蓝衣人不肯退让。 “因为,要不是有我,这次行动就不会成功。”绿衣人沾沾自喜。 “你不要想抢功,会成功大伙儿都有出力。” 她被绑在角落,听着那些人的对话,愈来愈是心惊胆战。这些可怕的匪徒,连禽兽都不如,竟想将她…… 冷汗直流的她,祈求着争论不要结束,匪徒们才能彼此制衡。但是,突然之间,不论是绿衣人、紫衣人还是蓝衣人,都齐齐转头看向她。 他们有的断头、有的断脚,有的被剖开的月复部里空空如也,全都伸出腐败的手掌,朝她直直探来,阴恻恻的诡笑着。 “别争了,咱们一起上!” 湿润的指骨,模过她的脸,粗鲁的扯掉她的外衫。腐肉一块又一块,掉落在她身上,她拚命的挣扎,却还是逃不过他们的掌握,就连鞋袜都被轻易褪去,凉飕飕的手模上她的腿…… 罗梦惊醒过来。 在清醒的瞬间,她立刻咬住被褥,用力抵抗着,没有叫出声来。 是梦! 是梦! 只是一个恶梦! 她明明人在暖暖的被褥里,却冷得像是在冰窖中,只能用双手环抱自己,颤抖的再三告诉自己,那恐怖的景况是梦,只要清醒过来,他们就不能再伤害她。 的确,她被掳劫时,听到那些人的恶意争论。幸好爹爹与镖师们及时赶到,她才没有受到那惨绝人寰的对待。 匪徒们都死了,但是,在恶梦里,他们还不放过她。 身为罗岳的女儿,勇敢是她的自傲,就算不时被恶梦侵扰,她也不肯声张。梦里的景况愈来愈恐怖,她时常被惊醒,吓得全身冷汗直流,却叫也不叫,只能咬着织锦被褥,睁眼直到天亮。 醒来时,灯己经灭了。 望向窗外,却发现回廊上的灯笼还亮着,映照着一个身影。那影子映在窗上、映入屋里、映落在床榻的被褥上——也映落在她的身上——就像是一个无声而坚强的保护。 不知道他是怎么察觉的,她才惊醒不久,那身影就动了,门上再度传来轻敲。 “进来。”她的声音沙哑。 沈飞鹰走了进来,一如她睡前,为灯添了油。不同的是,这次他没有询问,而是笔直的走向床榻,不需要她言语,就主动留下。 “我会留在这里。”他徐声说道,没有点破,她此时的狼狈与无助,连乌黑的长发都被冷汗浸得半湿。 她没有办法拒绝,反倒极度希望他留下,觉得有他的存在,就连恶鬼都不敢靠近,更别说是入梦伤害她。 “你会走开吗?”她躺下来,低声的问着,忐忑不安。 “不会。” “真的?”她又问。 他注视着她,说出承诺。 “真的。” 躺了一会儿,她又嘱咐着。 “不要告诉爹爹。” “好。” 知道他不是会说谎的人,她松了一口气,只是余悸犹存,卧了好久还是不能入睡,最后只能望着他,寻求最真实的保护。 “我可以握你的手吗?”她不喜欢示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对他示弱,一点儿也不羞耻。 他的反应是伸出手,主动握住她,以行动代替言语。 罢接触的时候,她是有些讶异的。跟她的纤细白女敕相比,他的手比她太好多,粗糙且有着硬硬的茧。跟爹爹的手有点像,却又那么的不同。 暖意从他的手心传来,驱逐恶梦的惊寒,她悬宕惊怯的心,终于找到安全的栖息地,如小手一般,被他的体温烧烫着,当睡意再度来袭时,她放心的闭上双眼入睡。 朦胧之中,几度半梦半醒的睁眼,都看见他信守承诺,真的留守在床榻旁,没有留她孤孤单单一个人。 他没有走。 睡梦中,她下意识的挪凑,粉女敕的小脸贴上他的手,轻轻依偎。粗糙的触感,没有带来丝毫不舒服,而是成了她不可或缺的依靠。 从那一晚之后,罗梦再也不曾作过恶梦。 第3章(1) 转眼四、五年的光景,娇稚的小女娃儿,渐渐成为十二岁的少女,愈发亭亭玉立,借口来罗家问事或探访,实则想一睹芳容的人,几乎要把门槛都踩凹了。 包有南方镖局镇威堂,与大风堂的势力与能耐,僵持在伯仲之间,彼此争夺案子,不但各不相让,还有过不少冲突,最后连镇威堂的堂主,大名鼎鼎的白发豪侠程鹤,都上门来兴师问罪,眼看就要大闹一番。 正巧罗岳不在,罗梦出面招呼,对着程鹤盈盈福礼,清浅的微笑。 那一笑,几乎把程鹤的魂勾出来。 别说是大闹了,豪侠气势全消,在大厅里坐到太阳下山、月亮出来时,仍只顾着痴望着罗梦,好几次都忘了回话,看得都出神,直到罗岳赶人,他才失魂落魄的离去。 回到镇威堂后,程鹤就病了,才没多久时间,就病得只剩一口气,群医束手无策。家人都知道,他是染了无可救药的相思病,只得来到大风堂央求罗梦,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翩然赴约,走到床榻边,对着程鹤笑着,轻言软语的道:“程大侠,您可要保重身子。” 话才刚说完,程鹤立刻跳起来,明明连棺材都搁着预备的人,瞬间生龙活虎,还喝喝哈哈的,中气十足,当场打了一套拳。 从此,程鹤再也不跟罗家相争,甚至还处处礼让罗家。偶尔上罗家拜访时,只要见着罗梦,他甚至还不敢坐着。 年过不惑的中年男人,却为了一个少女而倾心,差点连命都送了,引得江湖上人们津津乐道,罗梦的美名更声名远播。 大风堂日益兴盛,再加上沈飞鹰的保护,有如铜墙铁壁,不识相的匪徒自然少了许多。 只是,这世上,偏偏就是有人被贪字蒙了眼。 那年正月十五,年味还浓着,京城里处处张灯结彩,夜空里烟花灿烂、鞭炮声连绵不绝,人们都挤着出来看热闹。 罗岳心情大好,舍不得拒绝女儿,于是就让镖师们陪同,加上沈飞鹰随身护卫,才允许她出门看花灯,就怕她在家里闷坏了。 直到月上柳梢头,房门才被推开,沈飞鹰抬起头来,呼吸微微一停。 她换上新衣,是淡淡的月白色织锦,长发不再盘髻,而是以红缎扎起。简约的装扮,更显得她双眸水灵,唇办女敕红,肌肤宛如水凝,晶莹得比月色更美。 “好看吗?”罗梦碎步上前,在他身旁转绕,频频追问。“你觉得好看吗?”她不想再盘髻,想要看起来更成熟些。 这几年来,沈飞鹰己不再是昔日少年。 他变得英武高壮、俊朗伟岸,是个成年男子。他的忠诚与武艺,让不少人敬佩,也吸引不少女子,对他猛献殷勤。妩媚大胆的女人,直接与他调情;害羞的女子,则是派人送来情书。 虽然,他全不理会那些女人,一心一意只守护着她。但是,每一回,她还是会觉得心里酸溜溜,才会在今夜换了装扮。 面对她的追问,他竟波澜不惊,淡淡的回答。 “这不该问我。”他甚至避开视线。 “为什么?”她仰望着日渐成熟的他,有些儿痛恨起,两人年岁的差距。“我就是打扮给你看的。”她实话实说。 沈飞鹰没有回应,她的追问,倒是等得不耐烦的镖师们,来到屋外张望,瞧见她的装扮,全都叫嚷起来,惊艳得连连惊呼。 “哇!哪来的绝世美人?” “这也是咱们大风堂的骄傲啊!” “美!太美了!” “己经不是小丫头了。” “想当年,刚出生的时候,还是个小娃儿,大伙儿都轻手轻脚,就怕会碰坏了。” 罗岳的反应最激烈,虎目含泪,感动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梦儿、梦儿……爹的心肝宝贝、爹好、好……”话还没说完,他己泪流满面。 “堂主,别哭啦,今儿个可是元宵节呢!”有人劝着。 “好、好,不哭……我不哭……”罗岳点着头,用大手抹泪。 贴心的罗梦,走到父亲身旁,攀着粗壮的臂膀,仰头甜笑。“爹爹,走吧,我陪你去看花灯。”她举起袖子,替乖乖蹲下的父亲,擦去脸上泪痕。 可是,罗岳一听,更是涕洒滂沱,伤心得像是天都崩了。 “爹爹也想去,但是,朝廷里来了人,要谈一趟官镖的事。”呜呜,他好想把那个官踢出门,开心的陪女儿去看花灯。 “那么,我尽快回来,去买些吃食,就回来陪爹爹。”她娇言软语的哄着,抹干又涌出的泪水,纳纱袖口早己半湿。 “好、好……”罗岳连连点头,转而望向沈飞鹰,双手重重的搁在他肩上,用最慎重的表情、最认真的语气,再三交代着。“你可要好好护着她。” “属下知道。” 又是属下,罢了罢了,随便他。 习惯了沈飞鹰的顽固,泪眼汪汪的罗岳不曾再试图纠正他,只能看着众镖师们兴致勃勃,簇拥着宝贝女儿出门,直到看不见了,才垂头丧气的往大厅走去。 繁华盛世,百姓富足,节日自然极为热闹。京城里处处悬挂着红纱灯笼,店家与摊贩的花灯,各比奇巧,让人目不暇接,不论是长衫飘摇的商贾店东。还是短衣褐布的劳动者,都乐在其中。 玄武大街上人潮汹涌,马行、香药铺、茶坊、酒肆等等,都竞相点灯,其中龙门客栈的花灯最为出众,门前还请来戏班子,名角登台演出,引得人们驻足观赏,叫好声不绝于耳。 明明是最该开心的时候,罗梦却心有惆怅,在花灯的照耀下,望向身旁的沈飞鹰。光影在他深刻的五官上,来回变化着,唯有他的神情不改,随时警戒。 他并没有看她。 四周有很多人,为她而惊艳止步,还有几个人看得出神、嘴巴开开,甚至被后头的人潮推挤着,失足一个接一个,扑通扑通的被挤下大运河的支流里,仍一边泅泳、一边望着,连眼都舍不得眨,对这些她全都不在乎。 因为,他没有看着她。 一如,每个人都夸赞她美丽,唯独他没有,不论她怎么问,他就是不说。 偏偏,她最最在乎的,就是他的意见。 人潮拥挤,他的大手始终护着她,没让任何人挤着她。她看着身畔的大手,脸儿莫名的嫣红,更显得肌肤白润,因为突然醒觉,盘桓在心中的谜团,一颗心跳得好快。 蓦地,他像是听见,她激动的心跳,终于低下头来。 四目交接的瞬间,仿佛万籁俱寂。她望见他眼里的诧异,以及隐藏得太好的动摇,忍不住上前,往他怀中更踏进一步…… “有了有了!”门圆胖的小女娃冲来,硬是挤入两人之间,胖手举得高高的。“梦姊姊,拿这个回去给堂主吃吧!很甜的!”被大力推荐的,是个被咬了一口的香糖果子。 追在后头的徐厚,还没说话,就先赏了小妹一颗爆栗。 “哇,好痛!”星星大叫。 “笨蛋,你要堂主吃你咬过的东西吗?” “不咬过,怎么知道甜不甜?”小小年纪,星星却懂得据理力争。 “不行,再去买。”徐厚坚持,还转过头来,大嗓门变得小心翼翼。“小姐,还需要替堂主买些什么?” 眼看沈飞鹰转开视线,怅然若失的罗梦,单薄的双肩下垂,轻声回答。“咸热的买软羊肉、赤白腰子,再添些鹑、兔等野味;甜的就买金丝菟梅、香橙丸跟蜜煎雕花。” “知道了!” “那香糖果子呢?” “你自己吃吧!” 兄妹二人一边吵着,一边走向摊贩,很快就没入人潮,忙着联手跟游人们抢着买食物去,隔着老远还听得见他们的叫嚷声。 她小小的手,握成粉拳,一时心乱如麻,就像是遇到一个最难解的谜,心中闷得发慌。几次吸气后,她抬起头来,刚想说话,却瞧见他神色一凛。 原本陪同着,走在四周的镖师们,动作快疾如风,转眼间己围靠过来,用人墙将她团团围在中间,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 “是湖南七怪唯一的漏网之鱼。”上官清云说着,视线紧盯着某个脸色阴沈、面黄肌瘦,衣衫破烂的男人。 “上次行镖,湖南七怪来抢,全都被兄弟们押送官府,就只有他逃了。” “来者不善。” “先擒下再说!” 镖师们简短交谈,话才说完,凭着多次出生入死的默契,已齐步上前,预备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惊扰游人下,将恶徒一举擒获。 不同于众人上前,沈飞鹰却护着罗梦,不浪费任何时间,即刻就要离开。“回大风堂。”他言简意赅。“你的安全最重要。” 她心里一颤,话己经月兑口而出。“是对你重要,还是对爹爹重要?” 沈飞鹰没有回答,将她抄抱入怀,施展轻功疾行。 罗梦被护在宽大的衣袍下,花办似的脸儿,受不住扑面而来的寒风,双眼眯如细细弯月,娇怯怯的依偎着,他热烫结实的胸膛,小手不自觉的扯着也的衣角,眷恋得不肯放开。 花灯璀璨,却不如他的双眸,更教她着迷。 只是,奔腾了一会儿,还来不及回到罗家,沈飞鹰却己经停步,抱着她直奔某条暗巷深处,京城里亮如白昼,却只能照得巷内的砖墙隐约可见。 这是一条死巷。 沈飞鹰将她拉到身后,让她紧贴在砖墙的凹处。她能感受到,他全身的每寸肌肉,都紧绷起来,随时蓄势待发。 一阵诡异的笑声响起,十来个黑衣人跃下,将巷口堵住,阴森森的视线,全盯牢了暗巷底的两人。 “这家伙脑子坏了。” “嘻嘻,是啊,竟逃到死巷里。” “天下闻名的大风堂,原来也不过如此。” 黑衣人们说着,各自甩手,藏在袖中的长剑嗖声而出,在昏暗中仍可看见,剑刀冰冷的寒光,让人胆颤心惊。所有的剑尖,都指向同一方向。 “先说清楚了,免得你死得不明不白。”带头的那个黑衣人开口,语气轻松。“为了报仇,湖南老四用自己做活饵,而我们则是收了银两,要剐掉罗岳的心头肉。” 沈飞鹰的答案很简单。 “休想。” 黑衣人们没有发怒,长剑一抖,发出刺耳锐声,直接攻了过来。 倏地,沈飞鹰也抽剑迎敌。 这是数年来,她首次看他出剑。往常,不论凶险大小,他总是不必用武器就能取胜,但是佩剑从来不曾离身。 那也直接证明,此次的情况,比以往更危险。她眼看着,他的长剑幻出朵朵剑花,诧异于他的剑法,比她所见过的任何人都高妙,却也深深担忧着黑衣人们的长剑,出奇诡诱,但每一次进攻,都被挡退。 剑刀交击的声音,在暗巷中回荡,偶尔迸出火花,照亮某张狰狞的脸庞,随即又变得昏暗不清。 “妈的!” 久攻不下,有人渐渐失去耐心。 直到这个时候,罗梦才明白,沈飞鹰挑选死巷迎敌的理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凭着一个人、一把剑,独自挡住,如潮水般袭来的攻击,确保她的安全,不让她暴露在危险下。 但是,敌众我寡,即使杀手一个一个陆续倒下,剩余的杀手们聚精会神的连番久攻,让他终于渐露疲态。 每一次,利刃划过他的皮肤。 每一次,剑锋切入他的血肉。 每一次,刀尖直刻他的骨头。 第3章(2) 紧贴在他背后的罗梦,感受到每一次,攻击时的震荡,仿佛感应到他的痛,全身也跟着发疼,泪水盈满双眸,一滴滴濡湿他的背。 “再待下去,对我们不利!”带头的黑衣人,万万没想到,对手竟如此难缠,横身踏上砖墙,窜身前攻。 就在同时,其余的杀手们,滑身挥剑而来。 沈飞鹰长剑连挡,剑锋灌足内劲,攻来的长剑不是被挥开,就是被击碎,锐利的钢铁叮叮当当落了一地。意想不到的是,最后一个杀手,主动弃剑。诡笑着迎来,以身喂剑。 中计了! 沈飞鹰的脸色乍变。 来不及将剑抽回,带头的黑衣人,剑锋己掠过他的发,兵器的寒光映得罗梦的脸儿苍白如雪。 她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那把剑,笔直的劈来—— 蓦地,阴影盖来,痛楚没有爆发,她却听见血液飞溅的声音。直到阴影挪开,她看清景况时,全身顿时冷透。 他弃了剑,为了她,弃了那把被人肉刻意卡死的剑! 原本,该劈着她的那一剑,被沈飞鹰伸手一把抓住,可是人手哪能抵得住利剑? 那一剑,砍得极深,但他不放,硬生生抓着。 暗红色的血泉不断涌出,染红了他的衣衫、他的全身,甚至在脚边蓄成一小汪血池。 “不!”罗梦失声惊叫。 他的视线迅速扫过,确定她没有受伤,转身又拚着重伤,仅以赤手空拳,与黑衣杀手们缠斗,他一次次以掌拍开或格挡长剑,可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得己,只能以徒手喂剑的时候。 鲜血飞溅如花,染上她的衣裳与双颊。 银光闪动,那一刹那间,好似满天都是剑刀、都是他飞溅的血。 “不要了,你走,快走!”她惊慌的哭喊,猛推他的身子,却无法撅动他分毫,只能看着他一而再的,被砍出更多伤口。 血战之中,他哑声开口,如铁般坚决。 “不。” 连他的语音,仿佛都沾了血。 就在黑衣人的头子,冷笑着挥剑,要砍断沈飞鹰的颈项时,数个人影从空中跃下,加入战局之中,转眼扭转情势。 “该死!”徐厚大骂,单手拧住一个杀手的脖子。“见敢用调虎离山这招来耍我们!”他气得青筋浮起。 才眨眼的工夫,杀手们倒的倒、昏的昏,都被制住了。 “飞鹰!”上官清云急忙上前,看见好友遍体鳞伤,简直是惨不忍睹。难以想像,要是他们再晚来一些,沈飞鹰是否还能活命。 明明身受重伤,他却还屹立不摇,任由鲜血大量流失,却还慎重说道:“她没事。”这件事,比他的命更重要。 上官清云连忙点头。 “我知道了!” 直到这时,满身是血的沈飞鹰,才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始终被压在砖墙凹处的罗梦,仓皇的跟着跪下,颤颤的小手悬宕在每一处伤上,想要触碰,却又怕让他更疼。她的眼泪如断线珍珠,一颗颗落下,滴落在他的脸庞上。 他微微睁眼,确定她安然无恙。 然后,黑暗降临,沈飞鹰昏了过去。 他所受的伤,足以致命。 焦急的罗岳,连御医都抓来,逼着为沈飞鹰看诊,还花费巨资,买下最珍贵的药材,才勉强保住他的性命。 让他没有沦陷幽冥的,不仅是细心的治疗,以及强大的求生意志。一 其实,在昏迷之中,最让他难以割舍的,是柔弱的哭声,还有在他耳边,一遍又一遍的轻唤。 他认得她的声音。 她在哭。 罗梦在哭。 就因为她在哭,所以,不论是牛头马面,都无法拘走他的魂魄。他分不清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守护她这件事,已深入他骨血心头。 罗岳找到藏匿在深山中,茹毛饮血、立誓报仇的他,还为他沈家一百二十人条人命报了仇,他不能死,他得报恩——他还有恩要报! 他还了几条命,但是还不够,他欠的还很多很多。 罗岳要他照顾她,他答应了要照顾她,不只是保她平安,他还希望她能开心,因为她的开心,就是罗岳的开心。 他不想让她哭,更是舍不得她哭,好几度他都挣扎着要醒来,为她止住担忧的哭泣。 数日之后,沈飞鹰终于清醒过来,大风堂里所有人,总算都松了一口气。既是担心他尽忠丧命,更担心他再不醒来,罗梦就要把双眼哭瞎了。 斌为堂主之女,她为了他的醒来而雀跃,忙进忙出想要照料他,却被他坚决婉拒,只能天天都来到他屋里,忧心忡忡的看着,大夫替他换药,每次都看得脸色苍白。 要不是他拒绝,她还想亲自喂药。 渐渐的,他可以进食后,她就张罗起食物,天天让人从龙门客栈里,送来珍贵的补品,不但滋味绝妙可口,而且道道所用的食材,都是价值连城,有的更是皇家珍藏,有钱都买不到。 如此养伤,养了一阵子后,某一天罗梦却不见踪影。 直到他的双眼,被日光晒得有些花了,他才知道,自己其实从醒来,就一直望着门口,期待听见她的脚步声、望见她的娇靥。 又等了半晌,还是不见罗梦到来,他难得心乱,无论如何也无法静卧,终于下床往外走去。休养了这些日子,虽然还尚未完全康复,但是他的步履己如往常,能够触地无声。 他在宅邸里,四处搜寻着,靠着敏锐的听力,很快就知道她身在何处。 厨房里头,四处狼籍。 他隔着窗棂,瞧见厨房里被用过的锅子,搁得到处都是,珍贵的食材被切或被剁,形状大小不一,在厨案上高高堆起,炉子上正烧着一锅药膳,但因为火力调节不当,先是冒火,接着很快就烟雾弥漫。 “咳、咳咳咳……”站在炉火旁的罗梦,织锦的衣袖乱挥,被熏得脸儿脏脏。 “为、为什么,会、会有这么多……咳、咳……烟……” 瘫坐在厨房角落,特地搬来的圈椅上的,是个肤若白玉、眼若晨星的少女,只见她用精致的衣袖,努力挥开眼前的烟雾,小脸上满是无奈。 “因为,你把那锅药膳又烧糊了。” 罗梦咬着唇,不甘心的跺脚。“我每个步骤,明明全都按照厨师所教的做了,为什么不是烧糊,就是烧坏?” “做菜嘛,要讲天分的。” “我不信!” 身为龙门客栈的千金,龙无双扶着额头,连连叹气。“你就像之前那样,都让厨师来烹煮,再端去给他喝,不就得了吗?” “不行。”罗梦很坚定,用力摇头。“他是为我而受伤的,从现在开始,我要亲手烹煮给他吃。” “相信我,你这么做,绝对不算报恩。”龙无双翻着白眼说。 “我再多练几次,一定能成功。”被熏脏的脸儿,充满信心与希望。 这可不得了! 龙无双吓得跳起来,全身瑟瑟发抖,就怕又要被逼着试味。“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前烧的几锅里,就有能够入口的了。”她慌忙的指着地上的几锅。 “但是,你说味道不够好。”罗梦记得很清楚,连滋味都要计较,就是为了让沈飞鹰能喝到营养可口的药膳。 自作自受的龙无双,只能苦着脸,可怜兮兮的说:“反正滋味好坏,他也未必尝得出来啊” “不,我要再重做。”她挽起袖子,要把炉上的锅子拿开,指尖才刚触及,就烫得连声轻嚷,连忙用指尖捏着耳朵,才能缓住灼烫。 “拜托,你就放过自己的手,也饶过我的舌头吧!”她从小吃的都是最可口的菜肴,哪里想得到,竟会有沦为“实验品”的一日。 罗梦不肯听劝,从头又开始煮起另一锅药膳。日光斜斜照入厨房,照亮她脸上,细细的汗珠,她却专心一意,连汗都来不及去抹。 棒着窗棂,他震慑的注视着,那个从小被人百般呵护、养尊处优的小泵娘,略显笨拙的一举一动,看见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少女,为了他洗手作羹汤,弄得狼狈不堪,脸儿脏了、衣裳角落还被烧了一小角,甚至很可能就要毁掉整间厨房。 焦味飘飘,他的心中,却感受到一阵暖流,轻轻的淌过。 沈飞鹰无声无息的离开,回到自个儿屋里,重新躺回床榻上,等待着她煮到满意了,再将药膳端来,他决定不论滋味如何,都会喝得一乾二净。 日光暖暖,焦味随风飘来,愈来愈浓了。 他躺卧在床榻上,回想着罗梦认真的模样,薄唇上浮现希罕的淡淡笑意。 第4章(1) 半夜三更,下过雨的春夜,寒意更是沁人。 罗家宅邸之内,一间接着一间的院落,随着月儿高升,各院落的灯火一一掩熄,只有一间还亮着灯。 那里,是罗梦的院落。 虽然院落的廊上,还亮着一盏灯笼,但是早在几个时辰前,这)l就已安静无声,怕扰了罗梦歇息,所以少有人在天黑后,还敢靠近这里。 庭院里头,只有扶疏的花木,在月下随风轻轻摇曳。 蓦地,枝上的一朵白梅,随风缓缓飘落,转啊转的,飘转到了门前廊上,落到那恍若石雕般,一动也不动的沈飞鹰身前。 他的气息绵长,长到让人以为,他没有在呼吸;长到让人以为,他是木石雕成的假人,非要仔细察看,才能发现他依然有在吐息,只是真的很慢、良长。 深黑的双眸半闭,瞧着那花儿飞落靴前,双手仍不动的环抱在胸,高大的身子轻靠门柱,有如门神般守着,一半的神智专心的放松吐息着,另一半.l凝神注意着周遭动静,一如数年来许多个夜晚。 他可以听见,那纤弱的身子,在屋里床榻上辗转反侧。 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近来她总是睡不好,他清楚不是因为恶梦,过去几年来,她不曾再因恶梦惊醒。 可是近日,她总在躺下后,反复久久,才会真正睡着。就像今夜,她就寝至今,都还没真正入睡过。 客客的衣料声,再次轻轻响起,可是这回,那声响却不只是翻身而己。 沈飞鹰察觉到,屋里的少女坐了起身,水灵灵的双眸隔着窗根瞅着,教他脊背不由得抽紧。 “鹰。” 丙然,下一刹那,他听见娇女敕柔弱的语音,叫唤着他的名。 “你进来。” 看着靴前那朵小花,他缓缓站直了身子,垂下在胸前交抱的手,却没依言进门,仍旧站在原地,淡然开口说道:“还没到添油的时辰。” 这句回应,教罗梦沈默,有些恼了。 他虽然没有瞧见,却也能精准猜出她的情绪。 这些年来,他早已晓得,那温柔优雅面具下的真正脾性,她生来貌美,被人人捧在心上、握在手上,很少有人会拒绝她的要求。她从小就比同龄孩子要聪慧许多,不着痕迹的用她的美貌、柔弱与心机,让人心甘情愿的为她做事。 “我不是要你添油。”罗梦悄声说。 他依然背对着门房,恭敬有礼的再说道:“小姐需要什么,直接跟属下说就可以,我立刻就去备来。 屋里,再度陷入静默,隔了半晌才又有声音传出。 “我睡不着……”软女敕的声音,飘在寒冻的空气中,落入他的耳中,带着怯怯的问:“你不能进来陪我一下吗?就像是以前一样?” 那声轻问,几乎带着恳求,教他心头微紧。 可是她己经芳龄十三,不再是八岁的女娃儿,甚至己经来潮,都能嫁人了。男女终究有别,要是没有重要的事,他不该再进她的房间。所以,他只是垂眼看着那朵小花,淡淡的说道:“夜己深了,属下进房,于礼不合。” 她又沈默了。 一会儿后,衣衫的窸窣声再响。罗梦没有死心的乖乖躺回床上歇息,反倒是下了床、披上衣裳,走到门边。 然后,门开了。 清幽的香气袭来,如芙蓉般柔软的裙摆,随着莲步轻移,终于停在沈飞鹰的面前,盖住那朵他注视己久的小花。 十三岁的罗梦,比起十二岁的罗梦,更加美得如梦一般。 廊上的灯笼光晕下,她昂着小脸,红唇轻抿,绝美的容颜带着从不让外人瞧见的恼火。可是,即便是生气,她也是美的,美得让人心疼且紧。 望着眼前的男人,她无法移开视线,不论是眼里,还是心里,满满都是他的存在。 今年他就二十一岁了,她亲眼瞧见,他在练武场里练武时,藏在长衫高袍下,虎背熊腰的结实男性身躯,不比同堂里的镖师们逊色。 他原本己经练成精湛的剑法,却因为她而废了。她深深记得,他为她挡刀的神情,没有丝毫的犹豫,为了不让她担忧,神情不露半点痛楚,反倒还先探看她是否受伤。 虽然,无法再施展剑法,可是他不曾因此荒废武功,比起大风堂内所有人,他练武总练得比谁都勤。 勤能补拙。 他利用为她守夜时,修习内功,将内家功法练到了,超乎他这个年龄该有的境界,爹爹说他是练武奇才,唯有她知道,他是花费了多少心力。 就因为如此,她才不想让他在这儿吹风,要他进门歇歇,但是他却顽固得像颗石头般,教她好生气恼。 原本,罗梦想仗着堂主千金的身分,对他下令。可是,当她走到他面前,瞧着那张熟悉的脸庞,气却又莫名的消了。 唉,其实啊其实,她该气该恼的是自己。 他哪有什么错呢? 打从一开始,就是她不愿意,让他卸下职务。 明明她就是可以,要求爹爹换人轮替,让他休息的。可是,只要一夜没有他在门外守着,她就难以成眠,任何人都不行,非得是他不可…… “小姐,夜深了,你该早些歇息。”罔顾她的注视,他面无表情,好整以暇的说着。 她动也不动,不肯听劝,软软的娇声说道:“我睡不着,你陪我坐一会儿,好不好?” 表面上是问话,但是不等他回答,她己经回身,敛裙在门前的石阶上坐下,仰望着前方在月下绽放的白梅。 梅花的时序己近尾声,朵朵的花儿几乎落了一地。 夜风又来,吹落几朵白梅,扬起她的长发,她单薄的衣衫,抵挡不住春寒,白女敕的小手拉紧外衣,娇小的身子瑟缩着。 沈飞鹰还是不动如山。 望着不断落下枝头的小花,罗梦只觉得心头莫名难受,一时之间,吹来的寒风好似又变得更冷了。她不自觉伸手,接住飘转到身前的花办。 小手接着了花,却让寒风灌进衣襟,她冷得直打哆嗦。然而,下一瞬间,一股热气从旁而来,替她挡住半边的风。 罗梦心中欣喜,转头看着,终于愿意坐下的沈飞鹰。他还是没有瞧她,黑眸望着茫茫夜色,脸部线条比先前更冷硬。 只是,他的动作,不但暖了她的身,也暖了她的心。 她将手中的梅花,送到他面前。“喏,帮我拿着。” 毫不迟疑的,沈飞鹰伸手,任她小心翼翼的,将娇柔的小小花儿,放进他的手中。 盈白的梅花,在他黝黑的掌心里,显得好小好小,衬得他掌中的伤疤,更加丑陋。 她心头一紧,不自觉以指尖,轻抚着那道几乎撕裂手掌的伤。 “现在,还会疼吗?”她悄悄的问。 “不。”他吐出一个字,又将手缩了回去。“多谢小姐关心。” 那木然的神情,教她顿时黯然。她自小聪明过人,总能猜透旁人的心思,却无法拿捏他的一丁点儿思绪。 爹爹说,他自称属下,是因为要来报恩。但是,他已经报过恩了,老早救过她与爹爹无数回,根本不欠什么了。 她应该要告诉他的。 可是,她没有说,甚至还想着,反正他己无家可回,大风堂也算是他这只飞鹰的落脚处,就这么永远待下来最好。 这念头,好任性。 但是她无法遏止,希望他留在这儿久一些、希望他待在身边多一点。这种渴望,愈来愈深切,让她仅是这样瞧着他、靠近他,也会心儿狂跳…… “今晚的月色真美。”她说着,言不由衷,想引他说话。 沈飞鹰却保持沈默,没有答话,但是也没有起身。 梅花的花季己尽,粉色的桃花却准备开了,枝头上已有些许花苞。她知道言语无用,于是拉紧披在身上的外衫,在花前月下,轻轻靠上他的肩头。 他微微一僵,可是她没有退开,也没有靠得更近,只是轻轻打了个呵欠,悄声的低语。“我累了,你借我歇一歇。” 这小小的要求,带着心机,却也透着真心,教人难以推拒。他身体僵硬,瞧着前方月色,薄唇轻抿,剑眉微拧。 沈飞鹰太明白,不该让她这般靠着,可是她在床上辗转了大半夜,如今枕着他的肩头,不过才一会儿,竟还真的睡着了。 这一回,她不是装的。 他能够感觉得到,她变得深而绵长的气息、感觉她软绵的娇躯万分放松,不带任何心机的偎靠着。 早些年,他还能模清她的思绪,可是这阵子,他却愈来愈难以辨明她的想法。 她说的话,总假假真真,真中带假、真中有假,教人捉模不定。 现在,还会疼吗? 担忧的语气,在脑海中回荡不去,扰得他心情难静。 人人只知道,她是大风堂里头,被娇宠的一朵绝世之花,却没有人看见她的聪慧,更不知道她有意无意的,替爹爹打理镖局事务,程鹤之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一切,只有他看在眼里。 轻而又轻的,他拢住掌中白梅,心绪难静也难明,某些无法分辨的情绪,就在胸臆中翻搅,即使理智如他,却也难以厘清。 第4章(2) 确认她睡得深沈后,沈飞鹰才小心的抱着她起身,送回温暖的床榻,先替卸下了披着的外衫,再盖上了丝被。 她在睡梦中,拧起了秀丽的眉,好似不依,让他不自觉的伸手,将柳眉间的结抚平,她却像猫儿般,再自然不过的,顺势将小脸偎进大掌里,还发出满足的喟叹。 昏黄的灯光下,那张睡颜如此纯真,简直跟八岁时没有不同。 他垂下眼,不自禁缓了表情,不再维持僵冷,甚至轻轻抚着那张小脸,温柔的将她颊上的发轻拂开。 她醒着的时候,他从不允许自己这么放肆。 因为,她是主、他是仆。而她年方十三,前来提亲的人已经多到,可以从玄武大街头,排到玄武大街尾了。堂主多的是时间与机会,可以在那些人之中,好好的挑、慢慢的选,选一个最适合她、会疼她的男人。 一时之间,他不禁羡慕且嫉妒起,能拥有她的男人。 不! 不行! 她是主,而他是仆! 他警醒过来,迅速缩回手,远远退开。 床上小小的人儿,睡得依旧香甜,但是那张原先看来纯真的睡脸,却不再像个娃儿,而是个女人。 扁滑丰润的黑发,圈着娇女敕小脸,他能看见她微启的红唇,是那么的柔女敕,诱人…… 他踉跄的再退一步,拉开视线,用最快的速度转身离开,退出房外,紧紧关上房门。但是,她诱人的睡颜,仍在脑海里,不肯消散。 只是,门虽然关上了,但是掌心之中,她脸儿偎靠的余温,依然残存着,像是烙了印一般,久久都不消散。 春阳高照。 城外草原在几日的暖阳下,早己欣欣向荣,春草蔓延遍地,像绿色的毯,一下子从眼前,绵延到了天边。 春一暖,花就开。 花一开,人们也相偕出游。 罗梦一早就收到邀约,是龙无双派人来,邀她到龙门客栈,去吃最新弄到手的珍贵美食。她欣然赴约,沈飞鹰当然也亦步亦趋的跟上。 可是,久违的晴天,让街上处处是人,有马车的官商之家,可说是多不胜数,罗梦乘的马车,没一会儿便被塞在了街上。 “是堵住了吗?”她掀开轿帘,问着驾车的徐厚。 “是啊。”徐厚回头,大脸上满是歉意。“小姐,我瞧前头这样,这一时片刻,怕是动不了了。” “要不,我下车用走的。”这会儿,塞的是车与銮轿,但一旁路边行人却不塞,有许多人顺着运河走呢。 “不成不成,小姐,要走到龙门客栈,得花个把时辰,那还是一般人的脚程,这么远的距离,你还没走到,腿就软啦!”徐厚摇着蒲扇般的大手,脑袋瓜也同时摇得像波浪鼓。 “真有那么远吗?”她嘴角弯弯,看向沈飞鹰。 直到这时,他才回过头来,开口回答:“是有那么远。” 眼看美人露面,人们停下脚步,围观争睹她的美貌。他心中不快,剑眉微拧,俐活跃下车驾,卸下拉车的其中一匹马,和徐厚交代着。 “我先带小姐骑马过去……” “唉啊,这个主意好!”徐厚一拍大掌,跟着跳下车,帮着拆卸马具。 沈飞鹰翻身上马,虽然马上无鞍,依然安坐自如。只是,怕坚实的马背,会让她坐得不舒适,他先让徐厚拿来厚毯铺上,才朝她伸手。 罗梦瞧着他,露出笑容。 这笑啊,比春风还暖、比路边树头绽放的木莲还盛,看得围观的众人,浑身骨头都要酥了,幸福得也跟着傻笑。 她掀开轿帘,跨出马车,站在前头驾车的位置上,把小手搁到他掌心里。 他握住了女敕软的小手,从马背上弯身,揽住她的腰,将她一下子抱到了身前毛毯上,侧身安坐妥当。 罗梦信任的坐在他身前,也不怕跌下去,只看着周围的人们,再嫣然一笑,迷得众人神魂颠倒。 “抱歉,各位,能不能让让?”娇女敕客气的话语一出,围观的人潮,全都乖乖退开,没有半个舍得违逆她。 知道她的魅力,向来最是管用,沈飞鹰趁此机会,轻扯手中缰绳,策马从旁离开拥挤的商街,来到宽敞数倍的玄武大街,不久后已经抵达龙门客栈。 骑马,果然比行车来得快。 罗梦在心中暗想,没有欣喜,反倒觉得遗憾。 太快了。 快得不够让她,能有再多些时间,依偎在他怀中,那幸福的时光,似乎眨眼就过去了,短得让她惆怅不己。 “小姐,到了。”沈飞鹰说。 是啊,到了。 龙门客栈的扁额,就在眼前呢,让她想不承认都不行。而身后的他己经翻身下马,还将她抱下,确定她双足稳稳踏在地上后,才收回双手。 一个念头闪过,她红润的唇上,再度漾出笑意。 “骑马好方便哪,比搭车快多了。”她望着他,笑意盈盈,轻言软语的说道。“鹰,你明儿个就教我怎么骑吧。” 说完,也不等他回答,罗梦袅袅转过身,走进龙门客栈赴约了。 沈飞鹰心里有数,她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善罢干休。但是,他没有料到,当天傍晚回到大风堂,她打铁趁热,不浪费任何时间,立刻就向堂主提起了。 罗岳的反应,是一阵呆然,大手猛搔脑袋。 他从没想过,要让宝贝女儿学骑马。一来她出门有车可搭、有软轿可乘,二来他根本也舍不得,女儿在马背上颠簸。 罗梦静静吸着茶,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爹爹曾抱着她在马背上奔驰,那己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到她几乎都己记不清。 但是,今日她却发现,与沈飞鹰共乘一骑,是光明正大贴着他的最好机会。 他将她抱在怀中,小心的护着,就像爹爹一般,却又跟爹爹不同。她喜欢他宽厚的胸膛,如墙如山一般,护在她身后,让她不用担心、不需害怕的感觉;喜欢他的手环着她;喜欢他的体温,暖烫着她。 “梦儿,骑马很辛苦的,你确定吗?一会儿就会腰酸背疼,还是算了吧?”罗岳在女儿身边,踱步绕着圈子,苦口婆心的劝。“你不需要学骑马啊。” “没关系,我想学。”她看着忧心忡忡的爹爹,笑得灿美胜花。“再说,身为您的女儿,连马都不会骑,不是教人笑话吗?” 此话一出,罗岳怒发冲冠,恼怒的大叫起来。 “谁敢说你不会骑马是笑话?是谁?是哪个杀千刀的?你跟爹说,我现在就去缝了他的嘴!”他激动不己,最最听不得,有人说女儿的坏话,恨不得要去找对方拚命。 “爹爹,别生气,小心气坏身子。”罗梦弯唇再笑,安抚爹爹的怒气,但说出口的温言软语,却是万分坚定。“没人说,是我自个儿想的。” 罗岳的怒气,瞬间烟消云散。 这……这……他可不能,缝了宝贝女儿的嘴…… 名震天下的豪侠,只能呐呐几声,把先前说的话当作放屁,脸上尽是藏不住的担忧,苦恼的问着。 “可是,要是你摔下马,那该怎办?” “沈飞鹰不会让我摔下马的。”她终于望向一旁沈默不语的他,还笑笑的又问:“你会吗?” 他抬起黑眸,深深看着她,看穿她的心机。 罗梦拿他来堵堂主,又用话回头逼他。他若说会,就是扯谎,也是拒绝,可是罗岳极疼女儿,最终还是会答应她的要求,到了最后,教她骑马的事终究会落到他头上。 别无选择,他只能回话。 “不会。” 简单两个字,就是他的承诺与保证。 沈飞鹰的话,千金不换,他会用命来守诺。 罗岳知道,罗梦当然也知道。 既然,沈飞鹰都这么说了,罗岳的不安就去了一半。再者,他向来拿这宝贝心肝的要求没办法,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 真要说起来,唯一能让他放心,教导女儿骑马的,除了沈飞鹰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人选了。 他无奈的叹气,看着美丽的女儿,终于让步。 “好吧,事情就这么定了。” 第5章(1) 第二天,沈飞鹰带着罗梦出城。 城外不远处,有着大风堂自个儿的马场。 开设镖局,除了护货的镖师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货拉车的马匹。所以,大风堂从好几年前,就设立马场,从塞外买回上好的骏马回来配种。 自家养的骏马,有的能跑飞快,一个昼夜跑上数百里,更多的是耐走耐重,不易受惊奔窜,肌力与耐力都极好的大马。 那些专门用来运货的马,每一匹都比寻常的马儿,高壮上许多。 除了挑选极为温驯、不易受惊的品种外,马儿们更从小加以特别训练,不怕刀光剑影、不畏敌人喝叱。 如此的大费周章,所得的回报极佳。数年来,大风堂的镖运,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有盗贼来袭而走失的马货。 要学骑马,这种不易受惊、性子温驯的马儿当然是最好。 一听到罗梦要学骑马的消息,马场的马师们早在昨儿个,就在第一时间忙得团团转,经过层层精挑细选,才找出几匹最温驯小马,大伙儿伸长了脖子,就等着她到来。 只是,罗梦一到了马场,看见那些马匹,却全没了主意。 “我该选哪一匹?”她露出无助的眼神,望向同行而来的沈飞鹰,知道他肯定有答案。 丙然,他踏前一步,说道:“请让属下代劳。” “当然好。”她全心信赖他。 其实就算她不发问,他也会主动提议,为她挑选适合的马匹。因为,她不懂马的性情,而他不但懂,还打从心里头,就不容许她有丝毫的风险。 才看了几眼,他就有了决定,挑出的那匹马儿,虽然年轻又是公马,但是性子很温驯,比母马还不易受惊,再者极聪慧,一双大眼炯炯,对人带着警戒,就算旁边突然有巨响,也不会因此奔跳。 “小姐,请过来这里。”他缓声说着,语音平稳坚定,将一根新鲜带泥的胡萝卜,递进她的手心。“在骑马之前,你得先喂食它,之后再拿鬃刷替它刷毛。” 马师们围成一圈,几个年轻的听见,全都舍不得罗梦脏了手,只是嘴巴刚刚张开,就被老师傅们瞪得乖乖闭嘴,一声也不敢吭. 娇小的罗梦,走到马匹前头,显得更小了些。 虽然,马匹是马师们从小养大的,知道它性子温驯,却还是个个心惊肉跳,深怕马儿会认生,突然冲撞伤了她,甚至张嘴咬伤了她。 可是,她却是半点也不怕,拿着胡萝卜上前。沈飞鹰就站在她身后,她深深知晓,他绝对不会,让她有任何受伤的机会。 他亲自教导着她,耐心过人。 “马儿还跟你不熟,一定要站在它前面,让它看到你。它看得到,就不会害怕,不会随便伤你。像这样,先让它熟悉你的味道。”他宽厚的大掌,直接握住娇女敕女敕的小手,仔细告诉她。“看着它的眼,让它看见你的眼和手,不要遮住它的视线。” 他一边说着,先抓着她的左手,放到马儿嘴鼻下,那小鲍马用那双乌黑的大眼看着她,然后低下头来,小心的嗅着她,巨大的口鼻吐出湿热的气息。 罗梦吓了一跳,几乎想插手后退,但是他就在身后,阻挡她的退路,依然紧握着她的手不放。 “不可以害怕。”即便她几乎缩进怀中,他也没有避嫌退开,仍低着头告诉她。“它会知道你在害怕。不要移开你的视线,看着它。” “它好大只。”她俏声说,没有移开视线。 “它跟你一样,只是大一点。”他说。 他教导着,让她一次又一次,温柔拍抚着马的脖子。 马儿的毛皮,温顺的贴在手心里,罗梦可以感觉到,毛皮下温暖强壮的肌肉。 马儿没有退开,转动灵活的大眼,静静看着她。 这样的感觉好奇妙。 “瞧,它知道你要模它,知道你在做什么,它就不会怕。” 她让掌心贴了上去,露出微笑,由衷证叹着。“模起来好舒服握,我模它,它也会觉得舒服吗?” “嗯,它也会觉得舒服。”话到一半,他的声音微哑。 所幸,她没有注意到,仍惊奇的看着那匹马,一次次的轻轻抚模它,还仰起小脸,瞧着它柔柔的笑着。 她的笑容,似对畜牲也有魅力,让那马儿半转过头来。 这一回,没等沈飞鹰握住她的手,她己经聪慧的知晓,主动把握在另一手的胡萝卜递上去,让马儿咬了一口又一口。 “它吃了耶!”她又笑了,银铃般的笑语,惊讶的轻响,还倾身上前问着马儿。“好吃吗?” 它的回答,是另一口啃咬,还用那大舌舌忝了她手心一口,引得她轻抽口气,又是一阵轻笑。 “啊,好痒。” 说着,她再次温柔抚模,称赞马匹。“你好乖,真乖。” “对了,它的名字是什么?”开心不已的罗梦,回头望向身后,却看见沈飞鹰瞧着她,欢眸好黑好深。 眨眼之间,他就恢复过来,很快抬眼看着马匹,再次闪避她的视线,甚至收回覆握着她模马的粗糙大手。“它是你的马,你想替它取什么名字都行。” 没了他的温度,她顿时觉得依依不舍,惆怅再度涌上心头。 “那么,就唤它做御风吧。”她努力将注意力,转向乖驯的马儿。 “御风,是个好名字啊!” “是啊是啊。” “小姐取的名真雅。” “能让小姐取名,真是抬举这匹马了。”马师们有的点头、有的应和,有的还在心里偷偷羡慕。 沈飞鹰倒是没半点意见,只是静默无言的,替御风装上马鞍,才要她亲自牵着缰绳,带它走出马厩。 到了外头,天开地阔,草原连天。 他先扶她踩着鞍蹬上马。今日一早,她就换了方便骑马的衣裳,动作俐落了许多,但她穿来仍是窈窕多姿,让人移不开视线。 沈飞鹰跃上马儿,跨坐在她身后,教她如何握紧缰绳,操纵马儿。 他先让马绕着牧场中的围栏走动,这匹马确实温驯,可是她毕竟少上马儿,身子在他怀中,还是有些紧绷。 今日不像那天,她是要自己骑,而不是让他操纵,所以他握着她的手,让她握着缰绳。 “放松点,不用拉得太紧,你要太紧张,它也会紧张。记得吗?它会知道你在害怕。” 他低沈的声音,就在耳畔,她能感觉到他说话时,温热的气息拂过脸颊,让她莫名脸红心跳。 “可是,它现在不是瞧不见我吗?”罗梦不解的问。 “你坐在它身上,握着它的缰绳,它感觉得到你。”他说。 这个说法,她只懂了一半。 是啊,就像是此时此刻,她虽然看不见身后的他,全身的每一寸肌肤,却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的存在。 他贴靠在她背上的胸膛,散发着灼人的热度,握着她的大手轻拢,他说话的时候,胸膛会隐约的震动着。 可是,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马儿抬脚往前走,马背上确实颠簸,她不自觉变得僵硬。 “上半身不要动,腰要放松,随着它动,别绷得太紧,你要顺着它律动。” 可是,她无法放松,不懂该怎么做。 他的大手,握住她的腰。“这里,放松,随着它前进时,跟着它。上下、上下,它能感觉你,你也能感觉它。” “我没办法。”她满心挫折,轻咬着红唇,缰绳愈握愈紧。“我坐在鞍上,怎么能感觉得到?” 他低声说着。“你可以,放松就可以,你会知道它何时抬起哪只脚。放心,我在这里,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她相信他。 所以,她学习着放松,终于渐渐感受到,如他所说的那样,真的能够知道,马儿在何时会抬起哪只脚。 “对,就是这样。”他握着她的腰,提示她如何摇动。“再放松点,顺着它动,让自己贴着它,让它当你的脚,像自己在走路一样。” 她开始懂了,顺着它前进的韵律,和他的手律动,摇动着她的腰。 “像这样吗?”罗梦回头问。 “对。”他说。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还是因为骑马的关系,身后男人的体温似乎提高了,他握在她腰上的手,变得好烫好烫,在耳畔的嗓音,似乎也变得更加低沈 “然后呢?”她心跳变快,但是仍强迫自己镇定,提出另一个疑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它转弯?” 身后的他,吸了口气。“想要它左转,就收紧左边的缰绳,右转就收紧右边的缰绳。不要扯得太急太快,慢慢来。” “好。” 她照着做,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尝试。 望着怀中的少女,沈飞鹰只觉得一颗心,变得无法控制,跳得太急太快,她那么认真的在学习,可是他却只注意到,她在他怀中,逐渐变得柔软。 她听着教导,轻轻摆动着身子,温暖身躯信任的贴着他,香甜的气味充盈在他鼻端心肺。 那柔女敕的臀腿,隔着薄薄的衣裤,一次又一次的随着马儿的前行,磨擦着他的大腿内侧,以及他极力克制,却无法压抑的。 沈飞鹰绷紧肌肉,努力将欲念摒弃在外,可是却无能为力,自制力濒临崩溃边缘。他告诉自己,她年纪还小,但是他的身体知道,她己经成熟;他告诉自己,她是罗岳的心肝宝贝,是他必须守护的人,不过那一样没用。 事实证明,教她骑马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鹰,你很紧张吗?” 这句话,让他蓦然回神。 罗梦双眼清澄,正望着他,无知的说道:“你绷得好紧。” 刹那之间,他胯间的男性,硬得发痛。 懊死! 他的如此明显,她会感觉到的。 极为快速的,沈飞鹰握住缰绳,让马儿停步后,立刻翻身下马。 “今天这样就好了。”他无法忍受更多了。 罗梦不解的歪头,看着站在马边的男人。“就这样?可是,我们才走了两圈呢?不能出去走走吗?” “你还不习惯,一时骑得太多,身子会疼得受不住。”他没瞧她的眼,只伸手将她从马上抱下来。 “我现在不觉得疼。”她想骑马,更想多多感受,他的体温与贴靠。 “你会的。”他紧绷的说道,将她抱下马,一等她站稳就收手。“明天你就会开始疼了。” 是吗? 她歪这么认为,倒是瞧出他的不对劲,还有额上的汗水,忍不住必心的再度追问?“你不舒服吗?怎么了?” 说着,抬起白女敕的小手,抚上了沈飞鹰的额,他却在同时反射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像是她的碰触,是最致命的武器。 罗梦微微一怔,停下脚步和半抬的手,初时感觉有些受伤,可是却发现,他黝黑的脸上浮现一抹可疑的暗红,还有本该深长的气息,变得异常急促与紊乱。 “你——” 才说了一个字,他已经开口打断。 “堂主来了,我先带马回马厩去。”嘴上才说着,没等她回答,他已经牵着马快步离去。 罗梦困惑的站在原地,望着那愈走愈远的背影。 爹爹确实是来了,可是,他不是说过,要她亲自为马刷毛吗?他不是那种会因为爹爹来,就违反做事原则的人。 那一瞬间,她知道了。 沈飞鹰在躲她。 但是,是为了什么呢? 第5章(2) 罗岳在镖师们的簇拥下,拉开嗓门嚷嚷着,大步走向女儿。“梦儿、梦儿,你还好吗?” “我没事。”她朝着爹爹露出笑容,一双眼儿却忍不住,一直看向那牵着马儿走人马厩的男人。 爹爹握住了她的小手,检查着她的手,有没有被缰绳磨红了,她却只花了些许的心思,敷衍着试图再度劝她,放弃骑马念头的爹爹,大半的心神全沈飞鹰身上。 水灵灵的双眸,偷觑着他卸下鞍具,拿起鬃刷与水桶,刷着马儿的毛皮。那双抚在湿亮马身上的大手,是那么温柔…… 瞬间,她好希望好希望,自己是那匹马儿,能被他那么对待着。她心跳紊乱,看他做得如此专心,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 可是,半晌之后,她看见他抬起眼,黑眸如鹰般搜寻。 因为罗梦一直忍不住瞧他,所以他逮着了那记探看,在那一瞬间,大手不禁握紧鬃刷,一双眼直直盯着,日光下的美丽少女。 虽然隔着大老远,可是她却能看见,他的视线,跟以往都不一样,几乎就像是把烈火,仅仅是看着她,就烫得她全身发热,宛如火烤。 不知怎么的,罗梦被瞧得红了脸。 这一次,她先掉开视线,但是即便掉开视线,她仍能清楚感觉到,那灼热难言的视线,牢牢盯着她,教她手足无措。 然后,他不再看她了。她感觉得到。 偷偷的,她再瞧他一眼。 沈飞鹰转过头去了,她已经瞧不见他的脸,可是却还是能看见,他的耳确实仍是红的。 忽然之间,她醒悟过来了。 难道,他先前的异常,并非不适,而是因为……因为……因为她? 心儿怦怦怦怦,跳得更快,让她呼吸困难。 当沈飞鹰又转过头来,她一时之间,只觉心慌意乱,首度羞得转头,连忙将视线拉回爹爹身上。 是吗? 他的那抹暗红,是不是真是因为她? 这个念头,蓦然揪紧心口,让雀跃又羞怯的笑,盈满红唇,还不知足的偷偷的希望着。 如果,真是因为她,那该有多好? 棒着大老远的距离,沈飞鹰看着,已守护数年的少女。 他一直以为她还是小泵娘,即使她己经能够嫁人了,他还是这么想着。可是,在这一年中,事情却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只是他不敢承认,更不敢不去细想。 直到今日、直到方才,她柔软的身子那样贴着他摇动,那般顺着他律动,硬生生挑起了他的,敦他再也无法躲避、无法自欺欺人…… 她喜欢他,他是晓得的。 可是,她是罗家的小姐,罗岳的掌上明珠。 反观他自己,什么都没有,只是个家破人亡的人。 她是主,他只是仆。 他可以保护她、守护她,但是有太多的男人能做相同的事。要成为能匹配得上罗梦的男人,现在的他,是绝对够不上格的。 她那般聪慧,将来必能有极好归宿,他应该要有自知之明。可是,看着因他的注视,而羞红了脸的她,他就无法让自己完全死心。 当她红着脸,再次朝他看过来,那模样娇羞无比,又美得动人。 然后,她羞涩的,有意识的对他又笑。 那抹羞羞的笑,是那般窝心,透着她的心意,就像他受伤的时候,她特意为他煮药膳,怯怯的端来给他时的模样。 几乎在瞬间,想拥有她的,紧揪着他的心头,满布全身。 难以自禁的,他握紧了拳头,逼着自己拉回视线。 她年纪还小,尚不懂男女情事,可是她很聪明,终有一天会知晓。他不能让她知道更多,因为他太过清楚,她会利用这一点来相逼,考验他的自制力。 终于,沈飞鹰知道了,在报了仇、还了恩情之后的,今生最想拥有的是什么。 她是主,他是仆——现在还是…… 可是,总有一天,他不会再是仆。 在朗朗晴空下,他望向天际,暗自许下誓言。他是鹰,总会找到自己的天空,然后展翅高飞。 他将耐心等候那天的到来。 春去秋来,一年复一年,转眼沈飞鹰己年过三十,罗梦也己芳龄二十三。 沈飞鹰短短半年内,就成了大风堂的总管。他积极参与镖局内所有事务,展现的办事才能,更在武艺之上,让大风堂一步一步拓展,规模逐年宏大。 他结识的人,遍布天下,连当朝宰相公孙明德,都倚重他的深谋远虑,两人成为莫逆之交,相约每旬相聚。 宰相的府的深处,有个偌大的庭院,园中有着凉亭,亭内的石桌上浅刻着棋盘,盘上的黑子白子热战方酣,双方棋术在伯仲之间,即使每隔一旬就相约对弈,持续了多年,也总难分出高下。 石桌两旁,持白子的是沈飞鹰,持黑子的则是公孙明德。两人在对弈时,交谈的内容,听来虽都是琐碎小事,实则每次问答,都另有深意。 “准备好了吗?”灰衣黑衽的公孙明德,气度冷若冰山、静如深海,伸手取了一枚黑子按下,视线抬也不抬。 沈飞鹰语调淡然。 “万事俱备。” “很好。” “各地情况如何?” “南方确定无事。”放眼国内外大小事,他都了然于心,记得清清楚楚。“苗族公主下嫁大风堂,钱家么女又是苗王的汉妃,五十年内可不用费心。” “北方尚称平静。”沈飞鹰接话,对天下事的了解,不输当朝宰相。“只需一位猛将镇守,十年内可保太平。” “问题是,西方政变后,穷兵黩武,风暴蓄势待发。” “那不过是疥癣之疾。”沈飞鹰伸手,直指棋盘中央,语音虽轻,却万分肯定。“目前,最该提防的,是国内有人以无忧王为名,以重金利诱各方人马,如此里应外合,终将成为心月复大患。” 鲍孙明德抬起头,望着朗朗天际。 “看来,今年也该是个丰年。” “近十年来,都是丰年。” “但是,几年之前,粮价却有了变动。”粮价才一变,他就有所警觉,不以官方名义,而是让沈飞鹰派人明查暗访。 “东南几州的粮价,从那时就一年一年的涨了。”沈飞鹰将白子,挪到棋盘东南处,那儿皆是白子,无一枚黑子。 “东南各州,乃是鱼米之乡。” “但是,沿海三州的粮价,却比京城贵上一倍有余。” 鲍孙明德的嘴角,扬起一抹淡笑。“东南三州的刺史,如此处心积虑,可见得是要做大事啊!” “若不是刻意纵容,也不足以茁壮至此。”沈飞鹰一语道破。 “有些事,就是得养着,不论是好事,抑或是坏事。”他语气悠然,半点不惊。“既然,西方拿银两,唆使三州刺史贵价收粮,富了当地百姓,咱们总也不好意思拒绝,把那些白花花的银两往外推。” “但是,从去年开始,西方就以贱价,卖给东南三州战马与兵器。”沈飞鹰抬手,将更多白子,迭在己满的棋盘东南处。 天下各事,看似独立,实则息息相关。 “绕了远路,想以奇袭取胜吗?” “另外,三州刺史还每年赠与海皇,千万两白银以及奇珍异宝,刻意想跟海皇结盟。”他的手指向棋盘之外。 若是将棋盘比做皇朝版图,沈飞鹰所指之处,就是东海的辽阔汪洋,皇权所难管辖之处。 十几年前,就有人自称海皇,占据东海三十六岛,集结大大小小上千艘海船,割据东海一方,势力锐不可挡,不论国内国外的商船或官船,经过东海时都畏惧不己。 “若是海皇点头,愿意提供协助,那我们就无胜算了。”公孙明德说道,说得轻轻松松,半点也不紧张。 沈飞鹰抬起头来,看着多年好友,心里早有了底。 “你的袖子里,还藏着什么棋子?” 丙然,公孙点头。 “是有一枚。” “管用吗?” “绝对管用。”公孙说道。 沈飞鹰点头,不再过问,不经意瞧见,好友的宽袖下,有着几枚红印。很明显的,那都是女子的吻痕。 “看来,公主在龙门客栈中所学的,已经能学以致用了。”他缓言说道,薄唇上有淡淡的笑意,难得出言取笑。 鲍孙扬起眉来,自然不肯示弱。 “她可不是一个人听课的。”有来有往,才显得友谊坚固。 被戳中心中最弱处,沈飞鹰脸色一僵,不再多言,径自将棋盘上的棋子,重新排回两人先前对弈时的棋局,再度拾起白棋。 鲍孙却有意无意的,又补上一刀,笑中带叹。 “楚姑娘真不愧是花魁。” 白棋,落下。 一时之间,两人皆无语,四目都看定那白棋。 因为,棋术高强的沈飞鹰,竟然将白棋落在,一处极为不利的地方。眼看一子错,满盘皆落索,这局棋无须再下,白棋已无法反败为胜。 极为缓慢的,公孙抬起头来,望向面无表情的好友。 沈飞鹰没有抬头。 “公孙。”他道。 “嗯?” “闭嘴。” 堂堂当朝宰相,被如此无礼对待,却是半点也不怒,仅以深深的笑意,回应好友难得泄漏的恼怒,只差手边没有纸笔,否则还真想当场绘下,好友此刻的表情,作为日后凭证。 舍下棋盘上的铁证,沈飞鹰站起身来,神情恢复平淡,态度冷静得像是方才的一时失态,只是春日的幻觉。 “我先定一步了。”他站起身来,不理会好友的笑容满面,大步往亭外走去,很快的就消失在庭院尽头。 这一次,他走得比先前每次都快。 第6章(1) 洞。 春风凉飕飕,吹过原本该是人来人往,今儿个却因为巷头巷尾,都被派人堵住,而不见行人的长巷。春风,也吹起独自站在巷中,年轻女子的素雅衣衫,精工刺绣的牡丹,一会儿似绽放、一会儿似凋谢。 罗梦独自站在长巷中,看着眼前石墙下方,一个不大不小的洞。 春风吹啊吹,她却动也不动。 她是大风堂的千金、是天下第一美人,京城里的万家灯火齐亮,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春季里的百花乍然谢落,敌不过她的悠悠一叹。当她流泪是天地变色、日月无光,连满天的星儿都要坠了。 只是,她的笑、她的叹,甚至是她的泪,事到如今都全无用处。 在她眼前的,是宰相府的墙,墙下那个洞,则是一个狗洞。 娇贵无比的罗梦,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有,必须钻狗洞的一天。想当初,听闺中密友提及时,她还掩嘴而笑,差点把手中的茶都洒了,直说荒唐荒唐。 无奈,情势逼人,她竟也沦落至此。 第无数次深呼吸后,她再次确认,长巷两头都瞧不见这处的动静后,才笨拙的趴下来,任由地上的灰尘沾染,昂贵如金的衣裳,闷着不敢呼吸,灰头土脸的往狗洞里爬。 天、下、第、一、美、人! 这名衔有什么用?! 她心里无声呐喊着,手肘一次一次前挪,任由落花染脏袖子,曲线曼妙的娇躯,一寸寸爬进洞,直到连穿着绣花鞋的脚儿,也消失在砖墙洞里。 砖墙后是宰相府的角落,是她先前就知道的,但是—— 鞋! 她全身僵硬,瞪着眼前那双,朴素耐用的鞋。 穿鞋的那人就站在墙边,静静伫立着,在她艰困爬行的时候,没出半点声音,更别说是伸出援手,怜香惜玉的扶她起身,而是袖手旁观,也不知道“欣赏”了多久。 罗梦拂开妨碍视线的发丝,扬起的灰尘,呛得她咳咳数声,还漫得双眸含泪。泪汪汪的眸子,很慢、很慢的往上看去。 有着低调的黑绣、灰袍下的男性双肩、灰袍外的颈项,最后最后,才是那张向来冷硬硬死板着,像是全天下人都欠他银两、如今却笑容可掬的男人。 “罗姑娘,您今儿个怎么不走大门?”公孙明德双手后负,故意弯下腰来,好声好气好愉快的问着。 狼狈到极点的她,暗自恨恨咬牙,俏脸上却还是挤出甜笑,用最优雅的姿势,慢条斯理的起身,将灰尘拂去后,镇定的盈盈福礼。 “相爷,打扰了。”嘴上说打扰,她心里却是想着,要不是没有习武,打也打不过他,此刻肯定就要杀人灭口。 “不会不会。”公孙好整以暇,殷勤探问,嘴角还是收不住笑。“大门或后门,是有什么东西碍着吗?请罗姑娘直说,我立刻让人去处理。” “没有。”他笑,她也笑。“是无双告诉我,这儿有条捷径,能瞧见您府里最美的景致,我才会特地来游赏。”睁眼说瞎话,可是她的看家本领。 回答起来也不含糊。“我留着这个狗洞,是为了纪念,她曾在这儿赏月观星,没想到她会向罗姑娘推荐。早知如此,我就该命人将这里打扫的干净些。” “相爷不必麻烦了。”她笑得更甜,假装顾盼张望。“啊,糟了,我从来不曾从这儿走过,怕会迷路呢!” “请放心,我能为您领路。” 喔呵呵呵呵,正合她意! “那就劳烦相爷了。” “好说。” 罗梦提着裙摆,随着公孙举步,两人一前一后,从容离开“案发现场”,像是她会从狗洞爬进来,是最寻常不过的事。 “对了。”才拐了个弯,她就低语出声。 鲍孙待客,从来没有这么尽心尽力过。“怎么了吗?” “没什么。”软软的嗓音,润如蜂蜜,甜浓入耳。“我只是想到,今日春暖花开,您府内的庭院,该是美不胜收吧?” “罗姑娘想去瞧瞧?”公孙笑意更深。 “喔,顺路看看也好。”她怎么能拂逆主人的好意呢? 说是顺路,其实是绕了好大一圈,两人客客气气,你来我往、有问有答,净说些无关痛痒的话。 好不容易,就在罗梦的耐心快要用尽,预备放弃长年维持,优雅有礼的完美形象,丢下公孙明德,径自拔足奔去时,偌大的庭院终于出现在眼前。 她看也没看,庭院里的花儿一眼,而是急急的往亭子里看去,搜寻着心心念念的熟悉身影。奈何,期盼成空,亭子里不见半个人影。 怎么会呢? 今日明明就是,每旬一回,沈飞鹰会来此,跟公孙明德下棋的日子啊!她痛下决心,纤尊降贵的钻狗洞,就是想来远远的偷瞧,他们在对弈的同时,会谈些什么。 以往,她可以不在乎。 但是现在,她不能够放弃,任何一丝一毫,能猜出他下个行动的机会。 偏偏,天不从人愿,今日诸事不顺,非但丢脸的模样被瞧见,她煞费苦心,却连他水、影儿都没瞧见。 罔顾公孙明德的存在,她拖着沉重的步伐,踩过遍地繁花,走往空无一人的亭子,提裙踩阶而上,窈窕的背影格外落寞。 棋盘上的棋子,还未撤去,留着一个残局。 她伸出女敕女敕的小手,轻而又轻的抚过,他曾坐过的位子、他曾触过的棋子,试图感受他离去后的余温,指尖传来的却是又冷又硬,凉透入心的惆怅。他下的是白棋,这点她是知道的…… “你慢了一步。”慢步入亭的公孙,说得很直接。“他今天走得比较早。”他怎么会不知道,这女人真正的目的。 她收回小手,不想让公孙处处得意,刻意抬起小脸,露出讶异失望的神情,曲解他话中的涵义。 “啊,无双不在吗?”梦幻的双眸,眨啊眨的。 “原来,你是来找无双的。”他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还能调整得刚刚好,非常自然又不夸张。 “是啊,我与无双情同姊妹,相爷又不是不知道。”哼哼,好险好险,要是她天分不够,怕还应付不了,这个在官场里打滚多年的老狐狸。 “是啊,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他知道的事可多了。既然她要装傻,他也主随客便,陪着装傻下去。“无双昨儿个晚睡,到现在还没起来。” “她身子无恙吧?”她询问着。当朋友的,自然要多多关怀。 “没事的。”他昨晚彻夜“检查”过了。 “那就好。”罗梦长睫低敛,漫不经心的看着棋面,小手拾起一颗白棋,轻轻的搁下,才抬起头来。“不过,我还是去瞧瞧她,聊聊改日出游的事情。”说完,她离开桌边,走下亭阶,还愈走愈快。 身后,蓦地传来叫唤。 “罗姑娘。” 她深吸一口气,恢复甜甜软软的笑眉,才又转过身去,看着那个讨人厌到极点的家伙。“相爷还有什么事吗?” “我只是想提醒,您走错方向了。”他伸手指着,庭院的另外一边。“无双的卧榻是在那边,您走的方向,可是正门呢!” 可恶! 罗梦心里暗骂,却还是福身答谢。“我一时糊涂了,谢谢相爷提醒。” “还是,罗姑娘想从原处出去?”他过度好心的问。 “不用了。”她最最不愿意的,就是再去爬狗洞。“相爷留步,我自个儿去找无双就好。”她甜笑着回身。 这次,她走得很慢、很稳,朝着公孙所指的方向走去,任繁花如那些难以计数的爱慕者般,全都拜倒在她的裙下。 春阳下的窈窕身段,美得像是一幅画。 不过在转过一样茂密的杜鹃后,罗梦多走了几步,确定公孙明德已经看不见她,才在原地停步。她先深吸了一口气,然后—— 天下第一美人抓着裙子,在宰相府里,用最快的速度狂奔起来,一边绕着远路,一边在心里头,把公孙明德骂了无数遍,娇小的身影急切的往大门冲去,猜测沈飞鹰离开这里,该是回家里去了。 奔跑声远去,再也听不见,公孙明德嘴角的笑容,却迟迟未褪。这么有趣的事情,足够他笑上半辈子,聊慰因长年操劳国事,而久憋心中的烦闷。 他低下头来,预备收妥棋局,双手却在触及棋盘前的一瞬间,然冻住了。 笑意敛去,深沈的黑眸,直直注视残局。 罗梦刚刚下了一子,就一子。 但是那一子,却巧妙的,将白子的劣势,轻松转为优势。 这一步棋,他没有想到、沈飞鹰也没有想到,她虽心有旁鹜,却还能看透棋局,作出最正确的判断。 罗梦不是简单人物。 必于这一点,公孙明德始终心里有数。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她会这么的不简单…… 站在亭子中、棋盘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掌管天下事的公孙明德决定,该是对天下第一美人刮目相看了。 罗府。 看见自家门口,那龙飞凤舞的扁额,罗梦总算松了口气。 从小她就知道利用柔弱与美貌,当成摆布旁人的招数。这些年来,被她以此摆布的男女不知有多少,但公孙明德却不一样。 他不吃她这一套。 知道她不同于外貌般柔弱的,只有少数几人,公孙明德就是其中之一。 这一点并不是龙无双出卖好友,把她的底细掀了,她老早心里有数,在龙无双还没与公孙成亲前,他就己心知肚明。 他知道她的心,都在沈飞鹰身上,更知道她不是柔弱无辜、胆小怕事的美人。 但是,这些年他从没说破,也不拿这当把柄来威胁利用过她,可是她明白这个男人不可小觑。 能娶龙无双为妻的男人,铁定该要提防。 能让沈飞鹰视为挚友的家伙,更不能等闲视之。 踏进自家大门后,罗梦第一件事情,就是向看门的大叔询问。“总管回来了吗?这会儿他人在哪里?”她轻言轻语,万般惹人疼。 大叔诚惶诚恐,多么想回答,却又只能惋惜的摇头。“总管是回来了,但是老奴不知,他在哪里忙些什么。” “谢谢大叔,我再去问问。” “大小姐慢走啊,”大叔关心的说着,恨不得能扑上前,当罗梦的踩脚垫,舍不得她踩在石砖上,就怕她走得脚疼。 原本以为,沈飞鹰会在大厅,但是到了大厅后,照样不见他踪影,倒是上官清云还在,正摊开满桌卷宗,逐一仔细看着。瞧见她出现,他毕恭毕敬有礼的回应她的询问。 “总管在书房里。”他也是刚离开书房不久。“大小姐,您找总管有事吗?”他好意的问着。 “嗯,我有些事情,想要找他商量。”她甜甜一笑,脸不红、气不喘,形象完美无缺。“上官大哥,书房那儿,除了他之外,还有旁人吗?” “没有,就总管一个人。” 太好了! 罗梦心头一喜,压抑蹦跳起来的冲动,敛裙福礼,软软的说道:“谢谢上官大哥,我这就去找他。” 说着说着,她加快脚步,尽量保持优雅,但速度快了些,要不是上官清云还在身后,只差那么一点点,她又想提裙狂奔,就怕沈飞鹰又会离开书房去了别处。 平常不跟着,她还不晓得,只知道他事事都管着。等到这会儿,真的要追着他找,她才知道他在一天之内,竟能做那么多事、走那么多地方。 罢刚在舒适的软轿里头,她稍稍想了一想,就作了决定。 既然无法偷听,那么,干脆就来个正面迎击。 其实,如果是她开口吩咐,说一句想要找他,靠着镖师们的口耳相传,沈飞鹰当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只是,如此一来,他就先有了防备,让她的“攻击力”大大减弱。 沈飞鹰本来就是心思极定的人,然而这些年来的历练,让他更是一年比一年沈稳,她愈来愈难得,看见他的脸上,会透露出明显的情绪起伏。 按捺着满心的焦急,罗梦好不容易来到书房,终于瞧见了那个,她寻寻觅觅、心心念念,还不惜爬狗洞,费时大半天才找到的男人。 站在书房的回廊上,她远远隔着廊上,垂下的紫藤花、精致木格窗棍,看着沈飞鹰伏案在书案后,正在提笔书写。 虽然,面对任何人,她都能从容自若,但唯独面对他,她就会患得患失,甚至觉得紧张。 罢才在软轿里,罗梦明明己经对着铜镜,检查了好几遍。但是,到了这会儿要“上阵”的时候,她还是重新整了整衣裙、顺了顺长发,还忍着疼,偷偷捏红粉颊,更不忘伸出丁香小舌润润唇。 楚姑娘说过,男人对姑娘家的唇,颇有遐思,最最难以抗拒,水女敕些才好。 延聘楚怜怜为师,的确让她长了不少见识。也难怪京城里的男人们,耗尽金山银山,费尽所有手段,就为了见楚怜怜一面。 包教罗梦在意的是,她虽然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但是男人们却都说,天下最诱人的女子,是楚怜怜而不是她。 有几回,她还亲耳听到,男人们开着玩笑说,她罗梦像天仙,是要供着看着的,而楚怜怜才是那个,让人想搂在怀中疼爱的。 不! 她绝对不想,到老都还被供着。 第6章(2) 想到这里,罗梦深吸了口气,再舌忝了舌忝唇,然后才鼓起勇气,推开书房的门,走进陈设简单、半点不见奢华,专属于沈飞鹰的书房里。 听见推门的声音,他手中的笔未停,只是抬起黑眸,望向来人。 看见是她,他半点也不讶异,老早就从脚步声,辨认出奔到书房外,才气喘吁吁的停步,又在回廊上待了一会儿,忙了半晌的人是她。 “大小姐,您找属下有事?”他一脸淡然的问。 听见那三个字,她就心头一揪。 这些年来,他唤她的方式,愈来愈生疏了。 明明就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不是这么称呼她的,虽然偶尔会唤她一声小姐,可也常你啊你的。 但是这几年来,他非但改了称呼,坚持主仆分际,非要尊称她小姐不可,还要在小姐前头,添了一个大字,次次把大小姐大小姐挂在嘴边,一下子把两人的距离拉得远远的,像远到了天边似的,她好几次抗议,他却依然故我,到最后连镖师们也学着他唤…… 呼,冷静、冷静! 她收敛心神,抛开懊恼,盈盈走上前去,笑容甜得像要淌出蜜来。 “嗯,我找你有事。” 来到桌案旁,她注意到他仍是继续书写着未完的字,一笔未漏,笔锋更是稳稳不动,不受半点影响。 哼哼,没关系,她的“好学不倦”,就要派上用场了。 缓之又缓的,罗梦故意的凑近他,挽起了白袖,露出女敕女敕的小手,与细细皓腕,拿起挂在笔架上,另一支大一点、粗一些的毛笔,握在手中把玩着。 “这毛笔挺不错的,是兔毛的吗?”她娇声轻问。 “狼毫。”他说。 她刻意不瞧沈飞鹰,只转着手中的笔,学着楚怜怜所教,用指尖轻轻的抚着,那粗大的笔管。“这笔做得真好,是哪位师傅的手艺呢?” 沈默。 听不见回答,她用眼尾余光偷看,欣喜的发现,他的视线果然盯着她的手。见此招有效,她再接再厉,用上进阶版,来回缓缓抚模着笔管,从头到笔,再从尾到头,指尖顺着笔尖的毫毛,轻捻、按压。 沈飞鹰的眼角,微微一抽,写字的大手不知在何时,停了下来,没有再动。 虽然,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但是他牢盯不放的视线,却教她心头莫名一颤,小手无意识的紧握。这次,并非有心,但她的举止,却更为诱人。 静默半晌后,沈飞鹰终于开口。 “我不知道。这笔是相爷送的,我没问过,是哪位师傅所制。”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哑了。 听出其中变化,罗梦心中暗喜,知道他看似无动于衷,其实还是被她的举止影响,才会停了笔、哑了声。 啊啊,诱惑,果然是门学问啊。 她握着那支笔,想起楚怜怜与无双所说的事,粉脸蓦然女敕红,气息一时间有些不稳,只觉得那笔好像烫起来似的,握笔的小手,瞬间有些发软。 凭靠着对他的多年渴望,她强撑着毅力,缓缓掀起长睫,望向身旁的男人。 沈飞鹰仍旧坐着,黑眸低垂,盯着她握笔的手。 原本以为,他此刻所想的,该是楚怜怜说的那般,男女之间的欢爱事儿。那些字字句句,生动的描述,教她竟也脸儿红红,有些恍神的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要、要要要要……要用舌去舌忝笔尖! 啊,这太过羞人,她实在办不到。 “大小姐,找属下有什么事?”他开口,语气淡淡。 可恶! 他好像回过神来了。 罗梦暗自懊恼,告诫自己,不可以再恍神,才镇定的握着笔,跳过舌忝笔尖那段,装作若无其事的说出,老早想好的说词。 “是这样的,再过些时日,就是爹爹大寿,我这几日都想着,该要送他个礼……”说着,她倾身将那笔挂回笔架上,然后在起身时,用练习过数次的姿态,装作一时没站稳,精准的朝目标跌坐下去。 “唉啊。”她不忘轻喊一声,小手往沈飞鹰肩头一攀,恰恰坐在他坚实的大腿上,蜷窝在他怀中。 喀啦! 他手中的笔掉了。 因为,他迫不得己,只能伸出手,扶握住她的纤腰。 练习归练习,罗梦没想到,真的实行起来,竟会与练习时截然不同。 此时此刻,两人紧紧相贴,她的嘴儿凑到他的颈边,就在他的喉结上;更是紧贴他结实的胸膛。虽然,两人之间还隔着衣裳,可是春衣薄透,她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跳与体温。 霎时之间,羞意上心头,大胆如她竟轻抽了口气,蓦然想坐直,快快往后退缩…… 不行! 她没时间再害羞啦! 这念头闪过脑中,瑟缩到一半的罗梦,硬生生的忍住没抽回手,倒是脸儿藏不住心思,禁不住的嫣红发烫。 喔喔喔,不过,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也变得急促了! 不像以往那样,沈飞鹰没有立刻起身,让她站稳之后,就一路火烧似的退退退退,退到能退的最远距离去,这次强壮的臂膀,竟然还揽着她软软的腰,迟迟没有放开。 勇气,因为这点异常,再度涌上不少。 罗梦轻轻喘息着,缓缓抬起小脸,双眸顺着男性的喉结往上,看向他坚毅的下巴、微抿的薄唇、高挺好看的鼻,最后最后才望进那双深黑如子夜的眸。 他己屏住气息,黑眸深深,视线异常灼热,热得让她身子更加发烫。 那是他的,是他想要她的证明。 胸中的一颗心,跳得好快,快得让她好羞好羞。 本能的,罗梦舌忝了舌忝干涩的唇,又喘了口气,看见他瞳眸一缩,眸色更深,还有着热烫的火光。 那些苦心“研读”的图像,在她脑中翻飞。她虽然害羞,还是将搁在结实胸膛上的小手,抚过衣衫下,强硬的男性曲线,慢慢的往下…… 他眼又一抽,胸膛蓦地扩张,吸了口气。 这让她指尖微颤,尽管羞得不能再羞,却又舍不得停下,因为他的反应,反倒更为着迷,将所学所听全抛脑后,只凭着本能行动。 她喜欢他、渴望他,已经那么久、那么久了。 薄薄的男性唇办,如今近在咫尺,跟她的红唇只有一个呼吸的距离。她娇声轻喘,再稍稍靠上前,几乎已尝到了他唇上的味道。 在那一瞬问,沈飞鹰微微低下头,靠近…… 不由自主的,罗梦的小手,揪紧指下的男性衣襟。 她能尝到,他的呼吸,能看见他的眼里,映着满脸娇羞渴望的她,火光更热更烫,在燎原之前,就将焚毁她的神智。 终于,他要吻她了。 属于他的味道,笼罩住了她,就在唇办相贴的前一瞬间,沈飞鹰竟然……竟然……竟然…… 难以置信的,他竟握住她己经往下,滑动到他月复部上的小手。 罗梦又轻抽口气,美目朦胧,心中浮现不安。 他的心,明明跳得那么快。 可是,他抓住了她的手。 不要! 她在心中呐喊,不想让他有拒绝的机会,完全抛却羞耻,心跳狂奔的攀抓着他的肩颈,不顾一切倾身上前,想亲吻他的唇、想尝他的吻。 但是,他却抬起头,后退闪避。 而且,他不让她再有第二次的机会,迅速的抓握住她的腰,坚定的拉开了她,让她下了他的腿,不再容许两人紧紧相靠。 “大小姐,请小心站好。” 沈飞鹰垂眼起身,一等她双脚落地,就缩回双手,恭敬的往后退了好大一步,声音虽然沙哑,却万分严谨。 罗梦轻喘着气,身子颤抖得厉害,非得扶着书桌才能站着,不然早就腿软的瘫坐落地。 她轻掩着唇,不敢相信他竟如此狠心,拒绝得如此彻底。 他不要她。 她都己经这样投怀送抱了! 可是,他依然不要她、就是不要她…… “我有哪儿不好?”泪水弥漫双眸,罗梦月兑口质问,娇女敕的声音,带着心痛和不甘,还含着多年的怨,萦绕在书房里。 沈飞鹰却沈默不语,垂首僵站在原处,不回答,更不回应。 尴尬、羞惭,一齐涌上心头,罗梦再也承受不住,珠泪一颗颗滚落粉颊,像只受伤的可怜小鹿,啜泣着飞奔离去。 第6章(2) 想到这里,罗梦深吸了口气,再舌忝了舌忝唇,然后才鼓起勇气,推开书房的门,走进陈设简单、半点不见奢华,专属于沈飞鹰的书房里。 听见推门的声音,他手中的笔未停,只是抬起黑眸,望向来人。 看见是她,他半点也不讶异,老早就从脚步声,辨认出奔到书房外,才气喘吁吁的停步,又在回廊上待了一会儿,忙了半晌的人是她。 “大小姐,您找属下有事?”他一脸淡然的问。 听见那三个字,她就心头一揪。 这些年来,他唤她的方式,愈来愈生疏了。 明明就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不是这么称呼她的,虽然偶尔会唤她一声小姐,可也常你啊你的。 但是这几年来,他非但改了称呼,坚持主仆分际,非要尊称她小姐不可,还要在小姐前头,添了一个大字,次次把大小姐大小姐挂在嘴边,一下子把两人的距离拉得远远的,像远到了天边似的,她好几次抗议,他却依然故我,到最后连镖师们也学着他唤…… 呼,冷静、冷静! 她收敛心神,抛开懊恼,盈盈走上前去,笑容甜得像要淌出蜜来。 “嗯,我找你有事。” 来到桌案旁,她注意到他仍是继续书写着未完的字,一笔未漏,笔锋更是稳稳不动,不受半点影响。 哼哼,没关系,她的“好学不倦”,就要派上用场了。 缓之又缓的,罗梦故意的凑近他,挽起了白袖,露出女敕女敕的小手,与细细皓腕,拿起挂在笔架上,另一支大一点、粗一些的毛笔,握在手中把玩着。 “这毛笔挺不错的,是兔毛的吗?”她娇声轻问。 “狼毫。”他说。 她刻意不瞧沈飞鹰,只转着手中的笔,学着楚怜怜所教,用指尖轻轻的抚着,那粗大的笔管。“这笔做得真好,是哪位师傅的手艺呢?” 沈默。 听不见回答,她用眼尾余光偷看,欣喜的发现,他的视线果然盯着她的手。见此招有效,她再接再厉,用上进阶版,来回缓缓抚模着笔管,从头到笔,再从尾到头,指尖顺着笔尖的毫毛,轻捻、按压。 沈飞鹰的眼角,微微一抽,写字的大手不知在何时,停了下来,没有再动。 虽然,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但是他牢盯不放的视线,却教她心头莫名一颤,小手无意识的紧握。这次,并非有心,但她的举止,却更为诱人。 静默半晌后,沈飞鹰终于开口。 “我不知道。这笔是相爷送的,我没问过,是哪位师傅所制。”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哑了。 听出其中变化,罗梦心中暗喜,知道他看似无动于衷,其实还是被她的举止影响,才会停了笔、哑了声。 啊啊,诱惑,果然是门学问啊。 她握着那支笔,想起楚怜怜与无双所说的事,粉脸蓦然女敕红,气息一时间有些不稳,只觉得那笔好像烫起来似的,握笔的小手,瞬间有些发软。 凭靠着对他的多年渴望,她强撑着毅力,缓缓掀起长睫,望向身旁的男人。 沈飞鹰仍旧坐着,黑眸低垂,盯着她握笔的手。 原本以为,他此刻所想的,该是楚怜怜说的那般,男女之间的欢爱事儿。那些字字句句,生动的描述,教她竟也脸儿红红,有些恍神的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要、要要要要……要用舌去舌忝笔尖! 啊,这太过羞人,她实在办不到。 “大小姐,找属下有什么事?”他开口,语气淡淡。 可恶! 他好像回过神来了。 罗梦暗自懊恼,告诫自己,不可以再恍神,才镇定的握着笔,跳过舌忝笔尖那段,装作若无其事的说出,老早想好的说词。 “是这样的,再过些时日,就是爹爹大寿,我这几日都想着,该要送他个礼……”说着,她倾身将那笔挂回笔架上,然后在起身时,用练习过数次的姿态,装作一时没站稳,精准的朝目标跌坐下去。 “唉啊。”她不忘轻喊一声,小手往沈飞鹰肩头一攀,恰恰坐在他坚实的大腿上,蜷窝在他怀中。 喀啦! 他手中的笔掉了。 因为,他迫不得己,只能伸出手,扶握住她的纤腰。 练习归练习,罗梦没想到,真的实行起来,竟会与练习时截然不同。 此时此刻,两人紧紧相贴,她的嘴儿凑到他的颈边,就在他的喉结上;柔软饱满的酥胸,更是紧贴他结实的胸膛。虽然,两人之间还隔着衣裳,可是春衣薄透,她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跳与体温。 霎时之间,羞意上心头,大胆如她竟轻抽了口气,蓦然想坐直,快快往后退缩…… 不行! 她没时间再害羞啦! 这念头闪过脑中,瑟缩到一半的罗梦,硬生生的忍住没抽回手,倒是脸儿藏不住心思,禁不住的嫣红发烫。 喔喔喔,不过,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也变得急促了! 不像以往那样,沈飞鹰没有立刻起身,让她站稳之后,就一路火烧似的退退退退,退到能退的最远距离去,这次强壮的臂膀,竟然还揽着她软软的腰,迟迟没有放开。 勇气,因为这点异常,再度涌上不少。 罗梦轻轻喘息着,缓缓抬起小脸,双眸顺着男性的喉结往上,看向他坚毅的下巴、微抿的薄唇、高挺好看的鼻,最后最后才望进那双深黑如子夜的眸。 他己屏住气息,黑眸深深,视线异常灼热,热得让她身子更加发烫。 然后,在那一瞬间,她察觉到在臀腿下,只曾听说,却不曾真实感受的热烫与坚硬。那、那个就在他双腿之问,抵着她的臀侧,偎得她轻轻而颤。 那是他的,是他想要她的证明。 胸中的一颗心,跳得好快,快得让她好羞好羞。 本能的,罗梦舌忝了舌忝干涩的唇,又喘了口气,看见他瞳眸一缩,眸色更深,还有着热烫的火光。 那些苦心“研读”的图像,在她脑中翻飞。她虽然害羞,还是将搁在结实胸膛上的小手,抚过衣衫下,强硬的男性曲线,慢慢的往下…… 他眼又一抽,胸膛蓦地扩张,吸了口气。 这让她指尖微颤,尽避羞得不能再羞,却又舍不得停下,因为他的反应,反倒更为着迷,将所学所听全抛脑后,只凭着本能行动。 她喜欢他、渴望他,已经那么久、那么久了。 薄薄的男性唇办,如今近在咫尺,跟她的红唇只有一个呼吸的距离。她娇声轻喘,再稍稍靠上前,几乎已尝到了他唇上的味道。 在那一瞬问,沈飞鹰微微低下头,靠近…… 不由自主的,罗梦的小手,揪紧指下的男性衣襟。 她能尝到,他的呼吸,能看见他的眼里,映着满脸娇羞渴望的她,火光更热更烫,在燎原之前,就将焚毁她的神智。 终于,他要吻她了。 属于他的味道,笼罩住了她,就在唇办相贴的前一瞬间,沈飞鹰竟然……竟然……竟然…… 难以置信的,他竟握住她己经往下,滑动到他月复部上的小手。 罗梦又轻抽口气,美目朦胧,心中浮现不安。 他的,热得快灼伤她;他的心,明明跳得那么快。 可是,他抓住了她的手。 不要! 她在心中呐喊,不想让他有拒绝的机会,完全抛却羞耻,心跳狂奔的攀抓着他的肩颈,不顾一切倾身上前,想亲吻他的唇、想尝他的吻。 但是,他却抬起头,后退闪避。 而且,他不让她再有第二次的机会,迅速的抓握住她的腰,坚定的拉开了她,让她下了他的腿,不再容许两人紧紧相靠。 “大小姐,请小心站好。” 沈飞鹰垂眼起身,一等她双脚落地,就缩回双手,恭敬的往后退了好大一步,声音虽然沙哑,却万分严谨。 罗梦轻喘着气,身子颤抖得厉害,非得扶着书桌才能站着,不然早就腿软的瘫坐落地。 她轻掩着唇,不敢相信他竟如此狠心,拒绝得如此彻底。 他不要她。 他腿间的那么明显! 她都己经这样投怀送抱了! 可是,他依然不要她、就是不要她…… “我有哪儿不好?”泪水弥漫双眸,罗梦月兑口质问,娇女敕的声音,带着心痛和不甘,还含着多年的怨,萦绕在书房里。 沈飞鹰却沈默不语,垂首僵站在原处,不回答,更不回应。 尴尬、羞惭,一齐涌上心头,罗梦再也承受不住,珠泪一颗颗滚落粉颊,像只受伤的可怜小鹿,啜泣着飞奔离去。 第7章(1) 他不要她。 罗梦捂着唇,含泪飞奔过回廊,不顾旁人担忧的目光,奔回罗家最精致、属于她的院落,又恨又羞、又气又恼的扑倒在床榻。 那么多年了,都那么多年了…… 如果他不喜欢她,或是心中有别的女人,为什么不早早娶妻?他爱的是别人,还娶妻生子,或许她就会死心…… 不不不,她不要他爱别人!包不要他娶别人! 埋首在织锦被褥里,泪流满面的罗梦,恼恨的攥紧小拳头,用力扑打着无辜的被褥,把被褥都槌出一个凹痕。 可恶的男人! 天底下最可恶的就是他! 她明明就知道,他对她也有情意,这些年来更能感觉得到,他虽隐匿得很好,却偶尔以为她不注意时,望来的热烫目光。 可是,她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半点行动,连个迹象或暗示都不曾给过她,更别说是向爹爹提起,不但急坏了她,连爹爹都急白了好多头发,连镖师们也时时流露关爱的眼神。 原本,她看出来了,沈飞鹰很是在意,两人之间的身分差距。 在她十三岁之前,他只是她的保镖护卫,从不主动参与堂里的镖案。可是,那年之后,除了照顾她之外,他凭着实力,得到总管的位子,赢得堂内所有人的信任。 爹爹本来就对他视如己出,见他如此能干,后来更是直接,把堂里的事务全盘交给他打理。 当时,看他如此积极,她还以为,他这么做,是为了她。 她心中暗喜的等着,原以为等久了,他终于会有一天,将朝她伸出双手,将她紧拥在怀中,娶她为妻,疼疼宠宠的爱她一辈子。 但是等啊等、等啊等,她一直等到十八岁,沈飞鹰还是不动声色,要不是出了她清白被婬贼杜峰所毁的事,求亲的人们不把她烦死,也要怀疑她为何迟迟不出嫁,用“关爱”把她溺死。 大风堂的规模,己比起爹爹经营时,还要大上好几倍了。 她还以为,这样应该够了,日日夜夜满心喜悦的,等着他会开口示爱、盼着他对爹爹提亲。 但是,沈飞鹰却从来没提过,非但避着她,还避得更远了。 她明示暗示了自己的心意,几乎什么法子都做尽,做到整个大风堂,连迟钝的徐家兄妹都知道,她对他一往情深,还要不时装作昏倒,每次都倒在他怀里,此举的难度,要是没有时常练习,还不能倒得像她这么准确。 即便如此,他还是佯装不知,次次都当睁眼瞎子。 饼去几年来,沈飞鹰美其名是大风堂总管,为爹爹担劳解忧,可是她清楚得很,实际上他忙里忙外,也是为了逃避,与她共处的时光。 虽然,他还是会来她这儿,对她晨昏定省,可是他再也不肯轻易靠近,每次她前逼,他就后退,两人明明近在咫尺,却又像是远在天各一方,比牛郎织女隔得更远。 之前,她一直不敢对自己承认。 如今,她再也不能不承认。 打从一开始,沈飞鹰留在这儿,就是为了报恩。 爹爹都跟她说了,他认为自己欠了爹爹一百二十八条人命,要等到还了这恩情后,才不会再自认是仆。 而今,他欠的那些条命,己经全数还尽了。 包可怕的是,不久之前,她所接获的字条上,清楚所写的消息,几乎教她慌了手脚,险些万念俱灰。 旁人说过,她的眼波,像是一把最柔最软却又最锋利的剪,任何男人遇着她的眼,就像是遇着了剪刀的布,全都要乖乖就范,无论是怒气、霸气还是杀气,全都心甘情愿,被剪得粉粉碎碎。 可惜,她却剪不碎这只鹰的雄心,拦不住他的豪情。 鹰,聪明、狞猛、高深莫测,让人难以捉模。聪明如她,相处了这么多年,也捉模不住他。 沈飞鹰啊沈飞鹰,她在心里呢喃着这个名字,知道要是再不想想办法,他这只鹰就要展翅高飞,飞出她的掌握了。 她从不知道,他对她的打算,只知道外头多的是青春多情的小黄莺,多的是会对他投怀送抱的少女! 罢才在书房的所作所为,己经是她的极限。 没错,她可以强迫普通男人,但是那样的男人,是不能强求的。话说回来,普通的男人,她又怎么会看得上? 罗梦含泪蜷缩在床榻旁,只觉心疼难忍。 这么多年来,沈飞鹰打理她吃的、用的,百般保护,甚至比爹爹还要更加疼她。 他知道她喜欢吃什么、用什么;知道她爱什么、讨厌什么。更知道他为了不让她挑食,特别向无双要了食谱,冬日里怕她冷了,夏夜中又怕她热了。 他虽然忙着堂里的事,却也什么都事先帮她备好。 而且,只要他没有出镖,就会夜夜亮着他屋里的灯。当上总管之后,他唯一的要求,仅仅是所居的院落,要在她的院落旁边。 她就不懂,他既然会心疼她,为什么还不肯与她成为夫妻,就此在大风堂里安居,甚至还……还…… 沾泪的小手,探到绣枕下,模到那张字条。 不行。 罗梦爬坐起身,咬着女敕女敕的唇办,抹去脸上的清泪,重新振作精神,拒绝被他的推拒打败。她虽然已经没了耐心,但是,并不代表,她也没了办法。 非常时期,就得用非常手段。 这一点,她多年前就知道了,甚至成功的实践过。 小手,将字条握得更紧。 她下定决心。 懊是再去见“那个人”的时候了。 五年多以前,江湖侠客杜峰收到一纸信笺。 那时,他可是个风流侠士,虽然做的事情均是“未经家长同意”,但是从来没有姑娘家抱怨过,个个非但心甘情愿,还“用过都说好”,个个有口皆碑、争相推荐。 直到她。 天下第一美人,罗梦。 四月初八,东郊城外十里亭。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诗很美、字很美、梦更美。 他收到信笺后,自觉“声名远播”,怀抱着美梦兴冲冲的到场。望见十里亭中,那窈窕的身影,确实名不虚传,天下人没有妄言,罗梦果然是当今第一美人。 她太美,美得让人心软,心怜,心疼。 软软的一笑,每个男人都要心头一疼,立刻丢下手里的刀或剑,用空下来的、微微颤抖的那双手,去捧住她的笑。就连见过无数美色,自认“阅历丰富”的杜峰,一时也觉得三魂六魄被勾走了一半,脚下轻飘飘的,走到她面前。 当那女敕软的红唇,诱人的轻启时,他都快醉了。 “快走。”罗梦浅笑,眼里歉意盈盈。 杜峰过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楞楞的张嘴,吐出一声困惑。 “啊?” “你要是还想活命,就快走。”她耐着性子,一字一句的说,笑得更美更甜,说出口的娇言软语却不仅骇人,还更是害人。 “为什么?”杜峰不解。瞧着娇软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像是轻轻一碰,就会被碰碎了似的美人儿,有什么能耐伤得了他的性命。 唔,若论销魂,能落得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倒是挺愿意的! 只不过,她所说的,全然超乎他所想象。 “沈飞鹰,知道道你我今晚相会的事。”她轻声说道。 喔喔,大风堂总管沈飞鹰。杜峰挑起浓眉,点了点头,早就对这号人物有所耳闻,知道对方的武功与才干,与罗梦的美貌,同是天下闻名。 “他怎么会知道?”他歪着头,好奇的问。 “有人告诉他的。”罗梦软语说出答案,对待杜峰的态度,远比对待任何一个陌生男人,都来得亲切有礼、殷勤恳切,要不是这儿是荒郊野外,她肯定要亲手,为他奉上一盏香茶。 “谁?” “我。”她款款指着自个儿。 “哼,沈飞鹰算什么?就算是他来,我全力相拚,起码还能跟他打个平手。”杜峰很有自信,倒是对这美人儿,有了更多兴趣。“怎么,你会怕他吗?”这千金姑娘,幽会还怕让总管知道吗? “我不怕。”她笑着摇头,笑容可掬。“但是,你应该要怕。” 杜峰可不服气了。 “为什么?” 她笑了又笑,美得教人销魂,轻描淡写的说出原因。 “因为他以为,你强迫了我。” 他傻了。 “他为什么会这么以为?” “有人故意透露消息给他。” “谁?” 再一次,罗梦指着自己。 “我。”她实话实说,说得可详细了。“我辗转让人送去消息,让他以为你强行将我掳掠来此。” 杜峰惊得跳起来,这时才变了脸色,醒悟色字头上一把刀,而这女人正磨刀霍霍,预备借刀杀人,让他非但尝不到甜头,还得背上不白之冤。 “又是你!”他大叫,伸出食指,抖啊抖的指着那张花容月貌,连冷汗都渗出来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想要一个人。”她眼波流转,坦白相告,毫不隐瞒的轻言道:“一个男人。” 毕竟,要委屈一个受害者,最好的方式就是据实相告。 再者,她有万分把握,笃定杜峰就算知道实情,之后也是百口莫辩。 “你要哪个男人?”杜峰连声音都在抖了。他从没有遇见过,这么机关算尽、无所不用其极的女人。更糟糕的是,他还被挑来当替死鬼! “沈飞鹰。“她说。 “那你去找他啊,何必这样陷害我?”他哇哇大叫,脚步重踏,把亭里的地砖都踏得粉碎,却还不能解恨。 罗梦说得条理分明,将惊世骇俗之举,说得像是谈论晚餐膳食、本季新衫那么从容平淡,她唇儿弯弯,甜美笑容的威力全开,赏给杜峰看。 “抱歉,只有这么做,往后才不会再有人,到大风堂登门求亲。”这是最好的办法,简单而直接,而且旁人也万万想不到,整件事情会是她自导自演。 杜峰的脸,都变得青白色了。 “杜大侠,我们就此别过。您慢走啊,请千万要保重。”她盈盈一拜,一滴清泪己滑下粉颊。虽说此时此刻,这滴泪是做戏,但她也清楚,杜峰离去后将面临无数凶险。 因为,而惨遭设计的杜峰,还咬牙强撑着。 “我、我、我不走!” “这样,往后每年的今日,就会是您的忌日。罗梦会准备好鲜花素果,多烧些冥钱,感谢杜大侠鼎力相助,圆了小女子所求,却因此丧命。”威胁的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竟也悦耳如银铃响动。 “你——” 第7章(2) 不等杜峰你出个下文,她已经伸出纤纤玉指,遥指来路,远方一个疾射而来的人影,嘴角带笑,眼角垂泪道:“啊,瞧,他来了。” 杜峰惊悚回身,虽然对自个儿的武功有自信,但是他万万不想招惹,一个愤怒的高手。而且,他眼力太好,远远就瞧出,沈飞鹰毫不隐藏的杀气,要是等对方到来,他只怕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被一掌轰得粉身碎骨。 包糟糕的是,那歹毒能与美貌媲美,看似温柔优雅的女人,竟然在月兑衣裳,露出白女敕的颈、雪似的肩,还解开白缎绣花肚兜的结,用双手掩着丰盈的胸……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没心情欣赏,女人褪衣的模样。 “杜大侠,您再不走,可真的就要没命喽!”她好言相劝。 懊死! “罗梦,你好样的!傍我记住!”为了保命,他只能展开卓绝轻功,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个可怕的女人。 呜呜呜呜,他边逃边觉得,自己好可怜…… 不。 再想一想,最可怜的人,该是沈飞鹰。他暗暗叹气,又好气又好笑,在心里多么同情,被罗梦那种女人看上的男人。 从此之后,罗梦被婬贼杜峰所辱之事,传遍天下,像是嫌他不够惨似的,连刑部都还发出通缉令,所有人都被她的美貌欺瞒,对无辜的他恨之入骨。 包更过分的是,一山还有一山高,最最恶毒的,就数当官的! 鲍孙明德趁他有难,居然不替他昭雪,反倒落并下石,要他化明为暗,为国捐躯去当卧底,从此之后日夜担惊受怕,被人婬贼婬贼婬贼婬贼的骂个不停,骂到他耳朵都快长茧了。 然后,就在五年多后的现在,声名狼籍、恶名昭彰、万恶不赦、罪该万死等等等等,被天下人咒骂无数遍,仍只能忍辱负重的时候,信笺再度出现了! 四月初八,东郊城外十里亭,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诗很美、字很美,梦却很恐怖。 他不寒而栗。 又是四月初八,又是东郊十里亭。 罗梦心中有数,知道杜峰虽然上次被栽赃,蒙受不白之冤,但是这次她送出信笺,他就算再不情愿,还是会前来赴约。因为,她知道他的弱点。 当杜峰摆着臭脸,无声来到亭子外时,望着天边明月的罗梦,心里还想着,明明对她有情,却又拒她于千里之外的沈飞鹰。 “喂!”杜峰咬牙扬声。 她回过神来,水灵灵的双眸看向亭外,这才发现邀请的人己经到来。她未语先笑,恭敬的福了福身,行了个端庄的大礼。 “杜大侠,我等了您许久了。”她软语说道。 他的反应,是一声冷哼。 大侠?! 听着就刺耳。 当今天下只剩下罗梦会称他一声大侠,其他人都喊他“婬贼”。因为,他大侠的名号,就是毁在她手上的。 罗梦直起身子,笑看着杜峰的脸色,丝毫不以为怜,甚至提裙往前踏了一步,瞧见杜峰连退数步后,红唇上啥的笑意,更添了几分。 “请问,娇娇还好吗?”她不问杜峰近况,反而故意提起,他心爱女子的名字,露出万分关心的神态。 丙然,杜峰身子一僵,警戒度即刻提升到极限? “不要提她!”他警告。 “为什么?”她小手捂着心口,一副受伤害的模样,不知她真性情的人,绝对都会被她骗得死心场地、绝不怀疑。“娇娇是我大风堂的镖师,我会问起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啊!” 厉害! 厉害! 真是太厉害了! 杜峰眯起眼,心里忌惮,却也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 瞧这五年多来,这女人的日子也没白过,那无辜的模样,更惹人怜了,说不定送她去敌国,她用那美貌与演技,就能倾国倾城,省了朝廷派千军万马、花大笔军饷。 “她好得很,不需要你费心。”他双手环臂,实在不忍心,告诉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娇娇,她最敬爱的大小姐,其实是个月复黑美人。 “那就好。”罗梦微笑点头,露出甚感欣慰的模样,娇眸扫了杜峰一眼。“之前,我还撞见,她哭得厉害,要不是我开口劝,她还不肯跟你走,更别说是相信你了。” “省了省了,少讨人情。”杜峰挥挥手,早就知道会无好会,前来赴会之前,他还先作好了心理准备,才没有一看见罗梦,就下意识的远远躲开。 “我只是在跟杜大侠聊聊罢了。”她掩唇轻笑。 “被骗了一次,是你厉害。不过,再被骗第二次,就是我姓杜的太蠢了。”他可不领情,直接切入问题核心。“说吧,这次你找我来,是又想玩什么花样,陷害哪个无辜善良清白的好人?” “杜大侠言重了。” “嘿,别人不知道,我可清楚得很呐!”这几年来,多少次他都差点“无头”,多少侠士剑客抢着要剁他的头——不论是上面的头,或者,是下面的头。 天下没有可以白吃的午餐。 天下也没有可以白玩的女人。 这个道理,直到遇上罗梦,他才明白。 “但是,要不是如此,您也遇不上娇娇,更与她情投意合啊!” “是是是,大恩大德,感激不尽。”他的语气,极尽讥讽之能事。“罗姑娘、罗大小姐、天下第一美人,在下斗胆一问,您到底想怎么样?”说话的同时,他还留意着四周。 暖风阵阵,舒适宜人,他却不敢放松警戒,更坚持与她保持安全距离,绝对不靠近她身边三尺,以保持他为娇娇坚守的“清白”之躯。 “我还要你再帮我一次。”罗梦不再多言,终于将所想的事,直接告诉杜峰。 他瞪着她,用看着毒蛇猛兽的眼光,看着这美若天仙的女人。 “你害我,害得还不够吗?” 她没有回答,径自说道:“五年多前那次,您的确帮了大忙,替我断绝了众多求亲者,但是却没有达到我要的日的。” 唉,她本想着,名节若是毁了,沈飞鹰就会为了杜绝,旁人的议论,挺身娶她为妻,谁晓得他竟还沈得住气,什么动静也没有,害她白白期待了好几个月,甚至连嫁衣都做好了。 她太低估他的耐性与决心了。 所以,这一次,她要一步接着一步来,确保每一步都走对了路,直到将他算计到底,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预备好的嫁衣白白收到霉烂了,成为最大的讽刺。 “这次,只要帮了我,沈飞鹰就不会再追杀你,”她慵懒的眨了眨眼,望着满脸不信的杜峰,眸光仍极为亮丽。“相信我,这交易很值得你投资。” 考虑了一会儿,原本想保持沈默的杜峰,终于耐不住,心中的浓浓好奇,就想知道这女人又在动什么鬼主意,才开口接了话。 “你想要我帮什么?”唉唉唉,都说好奇心会杀死猫,此话当真不假。话才刚出口,他就好想剪了自己的舌头…… 啊,不行不行,娇娇可是很喜欢他的舌头呢! 想到心爱的女人,还躺在暖暖的被窝里,等着他回去搂着、疼着,他就有些不耐烦了,只希望罗梦快快说完,他也好快快回去。 她却不答,反而望向天际,仿佛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爹,是大风堂堂主罗岳。” “知道,武功闻名江湖、豪气闻名江湖、重义闻名江湖,就连宠女儿,宠到被称做天下第一的女儿奴,更是闻名江湖。”那个老家伙,把女儿宠得无法无天,简直都成了祸害。 “爹爹好疼我。”罗梦仍说着。“我说要月亮,爹爹就会替我摘月亮;我说要星星,爹爹就会替我摘星星,只要我眉头一皱,爹爹就会疼得像是他自己被捅了一刀。” 杜峰打了个好大约呵欠。 “你找我来,就是要吹嘘,你爹有多么疼你?”不是吧,这么无聊,他很失望耶! 她调回视线,看着杜峰,慢声说着。“但是,爹爹再疼我、再神通广大,也不能逼沈飞鹰要我、娶我。” 喔喔,似乎要说到重点喽! 杜峰挑起浓眉。“所以?” 蓦地,她绽开笑靥,那一笑仿佛让夜色都亮了起来。她一字一句的,用最认真的口气,甜笑着提出要求。 “所以,请你杀了我爹爹。” 第8章(1) 杜峰没有答应她要求。 他没那么傻,不会蠢得答应这蛇蝎美人。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十天之后罗岳的死讯却传遍京城、震动天下。 “不好了、不好了!” 一大清早,罗家宅邸外头,就有快马疾驰奔来,奔腾的骏马还没停蹄,马背上的人已经匆匆飞身下马,用最快的速度,冲进屋子里头。 “上官!快快快,告诉我总管在哪里?”乍见上官清云,满身是汗的黝黑猛汉,就气喘吁吁的急忙追问着。 “徐厚,怎么回事?你怎么灰头土脸的?”上官清云看见好兄弟的狼狈模样,向来从容的俊脸,难得露出愕然神情。“你不是陪同堂主,到东海别馆了吗?” 听见这问话,徐厚看着他,一张黝黑的大脸,瞬间变得更加苍白,不剩半点血色。他张开大嘴,一时之间,竟然吐不出半点声音。 听见外头的扰攘,原本在大厅里头,跟前来拜访的相爷,正在谈议要事的沈飞鹰,快步走了出来。深幽的黑眸,瞧见徐厚六神无主的模样,即刻心一凛,连忙追问。 “徐厚,怎么回事?堂主呢?” “我、我、我……徐厚该死!”徐厚的铜铃大眼,泛出汪汪水光,嘶哑如痛兽的吼,终于进出了喉。他双膝一弯,砰然跪倒在地,痛切说出赶回来的原因。“昨天、昨天……我陪着堂主到东海别馆,发现馆里的酒只剩两坛。堂主累了,先去午睡小歇,我跟秋霜到市集里去买酒,谁知道回来时,大老远却看见别馆已起了大火……” 说到这里,他声音一硬,悲痛万分。 “我快马加鞭,可是、可是己经……己经……来不及……”说着说着,热泪己滚出眼眶,徐厚抖着唇,因为护主有失,歉疚得直想就地求死。“我赶到的时候,火早就烧完了,听救火的邻人们说,是有黑衣人恶意纵火,堂主、堂主他睡着了……没有来得及逃出来……” 此话一出,众人全都惊得呆了,所有人还来不及发问,心绪紊乱不己时,后头己经传来一声娇女敕的嗓音,音调颤颤。 “你说什么?” 听到那声轻喘,大伙儿心头又是一惊,匆忙回过头去,只见罗梦不知何时己经来到大院,娇小单薄的身子就站在阶上,小脸煞白的又问,声音更抖。 “徐厚,你说什么?再说一次。”她扯着嘴角,小脸苍白如雪,唇上却还僵着笑。“你、你说这事,是、是、是骗我的吧?” 见到罗梦出现,徐厚的黑脸更白,豆大的泪再度夺眶,他用大手重重抹了抹,纵横放肆的涕泪,几乎哭得出不了声,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大小……” 男儿有泪不轻弹。 况且,大风堂的男人们,个个都是铁铮铮的汉子,更是不会轻易掉泪。 看见徐厚失态到这种程度,瞬间,所有人心头更冷。 “不可能的!”罗梦瞧着跪地不起的徐厚,一双美目瞪得好大好大,女敕唇失去所有的颜色,微微的颤抖着,反复低喃。“不可能……不可能……” 砰! 砰砰砰砰砰! 徐厚对着惊坏的罗梦,硬生生连磕了好几个响头,磕得额上鲜血直流。“大小姐,是徐厚该死,竟护主不周,堂主才会、才会……” 话还没说完,站在石阶上娇柔的身子,已经颤巍巍的退了一步。 然后,她抬起刷白的小脸茫然无助的看着众人,像是想再说什么、再确认消息是否为真。 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出来,颤颤的侧身回头,看向大厅中央,被二十张大椅、还有左边的黑檀螺铀椅、右方精致圈椅,如众星拱月的主位,那张金丝楠木雕成,朴素大器的宽椅。 宽椅上头,空荡无人。 爹爹不在那儿。 是吗? 椅上真的是空的? 还是她眼花了? 她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甚至还踏出绣花鞋,摇摇晃晃的朝主位走了一步。但是,才踏出那步,天地己然颠倒,黑暗陡然降临。 下一刹那,她因刺激过度,再也无法支撑,无声昏了过去,沦陷进无边的黑暗之中。 “大小姐……” 众镖师们一惊,纷纷齐声大喊,有几个已冲上前来。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动作比沈飞鹰更快。 他窜身上前,用双手接住罗梦,将她揽往怀中,紧紧的抱着,没有让她摔跌在地上。 这一回,她是真的昏过去了。 他看得出来、感觉得出来。 以往,她的昏厥都是假的,是为了把握任何机会,跌进他怀中,刻意与他相贴,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真实实,假都假不了。 沈飞鹰强忍着心疼,抱着昏死过去的罗梦,伸手用暖烫的内力,护住她微弱的心脉,一边朝众人下令。 “星星,快请大夫过来!上官,你带上人,立刻赶去东海别馆!” 所有的人,在他的号令下,立刻有了动作,各自分工匆匆离去。 直到这时,沈飞鹰才再看向,跪在地上,血流满面的徐厚。“秋霜人呢?” “她留在现场,不让人靠近,就是她要我快马回来通知。” “你确定堂主真的还在屋里?”此话出口,即便是冷静理智,心思缤密可比当朝相爷的沈飞鹰,声音也是微哑。 “堂主的床榻位置,发现残骨……”徐厚热泪纵横,嗄哑的说着:“我没……没敢让人动……” 他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下去,只将怀中昏厥不醒的小女人,环抱得更紧,因为她肌肤的冰冷,而心头更冷。 所幸,公孙明德就在这里,还能保持极度冷静、处变不惊,主动开口说道:“你照顾罗姑娘,我先过去看看情况。” 所谓的看情况,实际上是仔细调查。 毕竟大风堂罗岳,武功高强得很,绝对不是能被常人轻易纵火烧死的角色。这件如晴天霹雳的骇人惨剧,其中必有问题,而且很可能就是,跟他们之前商议相谈时,所讨论的事情有关。 沈飞鹰双眸暗得深不见底,没时间更没心力,矫情的跟好友客气,直接点头同意。 此时此刻,能有值得信任的人手,是不幸中的大幸,而公孙明德正是他最信任的人,要论勘查的能力与资源,更是远在他之上。公孙先行,他绝对放心。 “有劳了。” 鲍孙明德微微额首,没有浪费半点时间,旋身就快步离开。 向来热闹的罗家宅邸,变得安安静静,就算是留守的人们,也听闻噩耗,个个又惊又疑,不敢吭声,眼睁睁看着沈飞鹰抱着罗梦,缓步走回院落、到屋里去了。 暖阁里、床榻上,昏厥的脆弱人儿,没等大夫到来,己经幽幽醒转过来。 睁眼瞧见沈飞鹰坐在床畔,恢复意识的她,仍然有些茫然。然后,清澄的双眸里,再度露出难以承受的伤痛。 他知道,她回想起来了。 罗梦颤抖不已的,用手撑起自己,企图想要坐起来,无奈身子仍旧无力,才刚勉强撑起一些些,又险些要倒回床上。 再一次的,他伸出双手,搂住了柔弱的她,无声给予帮助。 无力的小手,轻揪着沈飞鹰的衣襟,娇小的身子微颤。他能够清楚感觉到,她那轻轻的抖颤。 怀中的小女人,紧紧偎靠在他怀中,像是失去他的依靠、他的体温、他的存在,就无法保持清醒。事实上,他还宁愿她继续昏厥,也不愿意她醒来,面对残酷的事实。 她的心痛,教他更痛,简直痛不欲生,像是心口被钝刀,一次次凌迟割下心头血肉。 罗梦的脸儿,比先前更苍白,张嘴试了几次,终于才吐出了声音。“你备车了吗?”她问。 “你不需要过去。”看见了,心只会更痛。 她没有争辩,只是抬起水漾的黑眸,坚持的重复再问了一句。 “备了吗?” 纵然,他明明知道,徐厚为人粗莽,却是粗中带细,绝对不会轻易乱报消息,尤其是这种骇人听闻,与堂主生死有关的大事。 可是,他也知道,罗梦还怀抱着希望,希望消息是假,最好最好只是虚惊一场,只是徐厚弄错了而己。 她需要亲眼看见,才会相信。 阻挡是无用的,所以沈飞鹰张嘴,应了一句。 “备了。” “好。”她点点头,合上盈满泪光的眼儿,用抖颤的小手紧揪着他的衣裳,吐出一句气若游丝的话:“带我过去,现在就去。” 他无法拒绝。 那是她的爹爹,无论是真是假、是死是活,她都有权利,亲眼去看一看,确认事实是什么,甚至是去……去……收拾罗岳的…… 再者,他也心急如焚,想赶去的心情,绝对不下于她。要不是担忧她,他恨不得要插翅飞过去,搞清楚这一切的来龙去脉,是谁如此狠毒,又如此厉害,能让罗岳惨死于祝融。 保护罗家父女多年,罗岳的死,是他万万料想不到的事情。 不再迟疑,沈飞鹰再度抱起罗梦,带着她上了准备在门外的马车,片刻也不耽搁,直直往东海别馆奔驰而去。 虽然,他们是用最快的速度驾车,甚至在中途换马,更险些累死拉车的马匹,但是当马车赶到现场时,时间己经接近黄昏。 在亲眼看见,东海别馆的情况之前,沈飞鹰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是还残存着一点希望的。 其他的镖师们,全都先赶到了。 但是,他们尽力维持现场,知道沈飞鹰一定会赶来,因为罗岳是他的救命恩人,教养他,提携他,还将大风堂交给他。 罗岳对沈飞鹰有再造之恩,几乎就像他的第二位亲爹。 他们为他,谨慎的保留,祝融肆虐后的现场。 可是,眼前的一切,是如此残酷。所有的屋子,全都烧毁了,别馆满地,尽是灰烬残瓦,就连结实的砖墙,都被大火烧得尽皆倒塌。 才看了一眼,东海别馆的现况,沈飞鹰立刻就想阻止罗梦。 但是,她己经看见了。 那张小脸素白到近乎惨白,衬得双眸极黑。她的视线,牢牢盯着那片灰烬,抖颤的红唇,更是白得几乎没有半点血色。 第8章(2) 人人都知道,罗家父女感情极深,罗岳对女儿的宠爱,甚至被江湖人士笑称为女儿奴,罗岳对此称号也不觉得怒,反倒笑呵呵的,还直说名副其实,这辈子情愿就是当女儿奴。 长年待在这对父女身旁,沈飞鹰将一切都看在眼里,比谁都了解,父女二人的感情有多好。 从小到大,备受父亲宠爱的罗梦,看着那片原本雅致堂皇,如今却倒塌得不成样的黑灰余烬,缓步下了车,鞋底才刚触地,身子就微微晃了一晃。 沈飞鹰迅速伸手,想要去扶她。可是,从他们相识以来,今日今时,她第一次挥开他的手,拒绝他的扶助。 大风堂的人们,将事发现场,里三圈、外三圈的围了起来。他们每一个人,看见罗梦下车,全都不忍心到极点,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胆敢上前去阻止她接近现场。 一如往常,她穿着一身精致的白衣罗裙。往常,白衣衬得她美如天仙,如今白衣衬着满目苍夷,反倒更显凄凉无限。 罗梦一步又一步的,走进即使己经是隔了整整一昼夜,却仍然留有余温的层层黑灰之中,白衣如同服丧的犒素。 如今的东海别馆,己经不复先前样貌,可是大风堂的人们,全都来过这里,清楚的记得在烧毁之前,建筑的样式、馆内的路径。 她当然也是。 这里,是她另外一个家。 罗梦举步维艰,走过原先的门槛、小院,穿过了厅,越过了堂,一步步的在惨不忍睹的余烬之中,来到了罗岳每次来这里,最爱待的茶室床榻。 每一次,罗岳总是一到东海别馆,就要先到这边,舒舒服服的泡壶茶、喝点酒,小歇一下。 大风堂的人们都知道,这儿是早逝的夫人,当年亲手布置的地方,所以堂主特别喜欢待在这里。 沈飞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脚步,停在那张床榻前。 别馆里头,到处都是倒塌的屋瓦,烧黑的墙,可是只有那儿,被人特意翻开,摊散一地的屋瓦与砖墙。 床榻己经烧毁,而那一处没有尸首,只有被烧剩的残骨与黑灰,还有几样被烧得发黑变形,却依稀还能辨认的珠宝。 沈飞鹰认得每一样东西。 罗岳戴在手中的翡翠戒指、随身带着的紫玉项链,还有罗梦十五岁时亲手缝制,送给爹爹的生辰贺礼,一个挂在腰上的玉蝉荷包。 荷包当然早己成灰,但是玉蝉还在,被烈火烧得裂痕无数,黑了、脏了,但是残形仍在,从独特的形状,还辨认得出是名师所雕刻,沈飞鹰陪着她特地去挑选,买回来的那只玉蝉。 她缓慢跪了下来,颤颤的小手,捡拾起那只玉蝉,不言不语的将黑裂的玉压在、心口上。 直到看见玉蝉,沈飞鹰这才终于确认,眼前这堆残骨黑灰,真的是罗岳本人。 因为,罗岳爱极了,罗梦所赠的每一份礼,全都当成价值连城的宝物,更将玉蝉荷包时时配戴在身上,绝对不会离身。 一代豪侠,竟被烧得只剩灰烬,要靠玉蝉才能辨认身分。 一滴珠泪,无声滑落罗梦苍白的刁、脸。 然后,在众人的含泪注视下,她抖颤着手,顾不得任何事情,直接就撩起了裙摆,一块、一块又一块的,把那些残骨捡拾到裙中。 风,吹起了她雪白的衣袖,扬起了她的黑发,也吹扬起那些灰。 “不……不要……” 别吹! 风啊,别再吹了! 她惨声呐喊着,整个人扑上去,慌忙的遮、死命的挡,小手急急将那些灰全扫在了一起,努力压在其上,极尽所能的护着,哭着哑声直唤—— “爹,别走、别走,您别丢下梦儿……” 此情此景,就算是最铁石心肠的人瞧见了,也会肝肠寸断。镖师们都忍不住红了眼眶,几个男人纷纷当机立断,马上月兑下了外衣,上前帮忙挡风,不让骨灰再被吹散。 沈飞鹰咬紧牙关,在她身旁蹲跪下来,帮忙捡拾罗岳的残骨与骨灰,直到捡拾干净了,才将泪流满面的她扶起来。 罗梦泣不成声,小心的将爹爹的骨灰,兜在裙里,捧在怀中。上官清云实在于心不忍,只能临时找来一个破瓦罐,递给了沈飞鹰。 起初,她还不肯,兜护着残骨与骨灰不放,是他哄了又哄、劝了又劝,好不容易才让她松手,愿意让他将污了白裙的遗骨,全装进破罐子里。 破瓦罐捧人手时,她低头望着罐里,停不了的泪又溃堤,哭得喘不过气,要不是怕摔了瓦罐,让残骨四散,变得更难收拾,否则肯定又要昏厥过去了。 最后,还是沈飞鹰抱起她,离开只剩余烬残骸的东海别馆,到了最近的客栈里入住,让她坐下歇息,这样即使是昏厥了,至少还能倒在床榻上。 大风堂包下整间客栈,星星与秋霜不敢掉以轻心,强忍着伤心,轮流在客栈房里陪着罗梦,几位镖师更是轮流替她站岗,不敢离开房门半步。 他们不得不怕,担心堂主离奇惨死后,罗梦的安全更备受威胁。 将事情处理妥当,好不容易告一段落之后,沈飞鹰走下客栈的阶梯,就看见公孙明德己经来了,一身灰衣不容错认。 两人相见无语,一同走到外头的院落,确定四下无人,才开始低声交谈。 “罗姑娘还好吗?”公孙明德问,知道如今最该关怀的,就数丧父的罗梦。 “不好。”沈飞鹰抿着薄唇,说得直接。 她那失魂落魄的模样,离“好”字,简直有十万八千里远,让他心疼如绞。 “多照料她,现今她最需要你的陪伴。”公孙明德太清楚了。 “我知道。”沈飞鹰抬起眼,直视着好友,近乎逼问。“你派出的人,有查到什么消息吗?” “是无忧王下的手。” 沈飞鹰脸色一寒,握紧了双拳。 “怎么说?” “你还记得之前,无忧王私下买粮买马,购置军火刀剑之事吗?” “当然。” “我带兵部最擅火药的人来查验过了,无忧王购置的那些火药,跟纵火烧别馆的人,使用的是同一种,那配置的方式,是一样的。”公孙明德说得很仔细,没有漏失任何一个细节。 沈飞鹰静静的听着,伟岸的男性身躯,如石像般僵立。 “那种火药一旦燃烧,瞬间即起,火高数丈,所以才让人无法逃生。”公孙再说道:“加上,罗爷床榻旁,有一个破酒坛,里头的酒虽然已经烧干,但是坛罐内侧仍然有迹可验。我让人查验,发现那坛酒里,让人下了毒药。毒药加上烈火,才让罗爷惨死。” 一瞬之间,沈飞鹰眼微眯,脸色更沈了,一股杀气蓦然涌现,教周遭虫鸟都察觉,骇得尽皆沈寂,不敢再鸣。 就连风,也停了。 “你知道,无忧王人在哪吗?”冷声问。 “小不忍,则乱大谋。”公孙明德没否认,却只看着他,淡淡提醒。 深沈的沈飞鹰,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胜利不会让他乱了方寸,失败也不会让他失去理智,冷静待人一直是他处事的原则。 可是遭逢巨变,冷静如他也再难强忍,已成了狂怒的野兽,眼里布满血丝,脸色狰狞得近乎青紫。 “你要我忍?”沈飞鹰抬眼,怒瞪着好友,额上青筋清晰可见。 鲍孙明德表情严肃,不改冷静,点明事实。 “就算你能破了无忧王的会堂、捣了他的巢穴,可是,要是一击不能斩杀,让他逃了,京城里必有动乱。此时此刻,北有恶熊、西有贪狼,尽皆虎视眈眈,城里不能乱。” “罗岳对我有恩,如同我的生父。”他咬牙冷声再说。 “我知道。”公孙明德点头,但仍不肯让步。“可是,要是罗爷有灵,绝对也会要你先护住罗梦,再替他报仇。如果,让无忧王逃去,必然会立刻兴兵攻来,你我之局尚未完布,一旦开战,京城必定也会遭殃,你难道要置罗梦刚刚丧父,又要陷于战火之中?” 这些话,狠狠戳在沈飞鹰心上。 罗梦含泪悲泣的小脸,在眼前浮现,像是己烙进他心里。 斑大的男性身躯转过身去,看向亮着灯的客栈、看着她所在的那问房,薄唇一抿,怒气顿诗收敛下来。 他知道,公孙是对的。罗岳要是有灵,必定也要他先保护罗梦。 不仅是罗岳,就连他也不会,让她再受创伤。 “你要我怎么做?”他终于理智的问。 “等。” 这次,沈飞鹰没有说话。 “我不是不让你报仇,你知我俩这局棋,己快到了最后,只要等棋子都走到定位,届时便能让无忧王自个儿走入局棋里,到时我必会陪你一同,手其首,以慰罗堂主在天之灵。” “好。”沈飞鹰深吸口气,拉回视线,作出决定。 “我等。” 第9章(1) 黑纱白麻,在罗家府邸铺天盖地。 满屋满府的镐素、一张又一张被焚烧的冥纸,都是道不出的哀恸、说不出的苦楚。天候明明是暖的,出入府里的每一个人,身与心却都是冷的。 布置圣丽的灵堂,供奉着罗岳的牌位,前来捻香的商家、官家与江湖人士络绎不绝,全为罗岳的骤死而讶异,因为罗岳身前重义,受恩者无数,哭进门又哭着离开的人,就占了六成以上。 遭逢堂主惨死,镖师们内心伤痛,却还能在沈飞鹰的指挥若定下,依序出镖行运,没有任何耽搁,更无半点差池。这也向世人昭告,罗岳虽死,但大风堂声名不坠。 领着镇远堂的镖师,千里迢迢的从南方赶来,以为能缓解燃眉之急的程鹤,到了罗家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多虑,沈飞鹰的安排全无漏洞,一手经营镖局,还能将丧事办得隆重,不需要旁人插手,更不需要协助。 白发苍苍的程鹤,这才放了心,到灵堂上放声大哭,还一边哭,一边骂,哭得厉害,骂得更厉害。 “姓罗的,你这家伙,怎么会笨到被人害了?”程鹤哭得老泪纵横,指着牌位直骂,硬朗的身子晃动不已。“笨啊笨啊、蠢啊蠢啊,你不是该要祸害遗千年吗?你活着的唯一用处,就是好好疼宠罗姑娘,怎么能被害死,害罗姑娘伤心呢?” 对于罗岳,程鹤向来大嚷大叫,只称姓罗的;对于罗梦,他却好声好气,从来不敢扬声,还尊称为罗姑娘。 白发豪侠的一番哭骂,又让人们红了眼眶,各自低下头,落下几滴难忍之泪,把身上干麻衣都染湿了。 整整骂了将近一个时辰,总算稍稍恢复的程鹤,伸手抹了抹泪水,才抬起头来,看着从头到尾都站在一旁,全身镐素的罗梦,心疼得都快碎了。 “罗姑娘。” 程鹤含着泪,上前小声的唤着,以为遭逢丧父之苦的她会哭、会喊、会求上苍。 但是,罗梦却动也不动,双眼直望前方,像是瓷做的美人像,连肌肤都透着苍白,本该红润的唇,更是没有任何血色。 “罗姑娘?”程鹤又唤,小心翼冀的靠近,赫然发现,她就连呼吸都是好轻好轻,不由得心急如焚。“罗姑娘,你别这样,倒是说说话啊!瞧你这样,程某的命也要没了!” 一旁,传来沙哑却理智的声音。 “程堂主。” 程鹤把注意力,都放在罗梦身上,又不敢去碰,听得叫唤连头都没转,直接大声喝叱—— “别吵!” 寻常人被他这么一吼,八成就要昏倒,对方却不惊不惧,别说是昏倒或逃走,就连语调都没变。 “程堂主。” 怕再大声点,会把眼前的罗梦,给吼得碎了,程鹤恼怒转头,正预备伸出手去,直接捏断对方的脖子。但是,铁掌才探了一半,瞧见出声的人是谁后,程鹤立刻敛下怒火。 “啊,是你是你,沈飞鹰!”他急忙唤着,改捏为拉,拉着眼前的绝世才俊帮忙。“快快快,你替我唤唤罗姑娘,她喜欢你这么多年,旁人说的话听不进去,但你说的话肯定能入耳。” 看着身旁的罗梦,沈飞鹰黑眸黯淡。 自从罗岳暴毙后,不过几日的光景,她愈来愈是憔悴,让人人瞧着都担心。她披麻戴孝,每日都会走到灵堂来,却总是站在那里,不论来者何人,都是一动也不动。 那双眸子,望着罗岳的牌位,不曾转开。 他深吸一口气,如程鹤所愿,更是称了自个儿的心意,低声的在她耳畔叫唤,试图让她回过神来。 “大小姐。” 她毫无反应。 “大小姐?”即使是他,竟也唤不回她。 “她怎么还是不说话?啊?啊?”程鹤急了,几乎要去拔头上的白发,更决定沈飞鹰要是不能唤回罗梦,这灵堂里头所有人的头发,都要被他拔个精光。 “姓罗的家伙信你,我也信你,你倒是想想办法啊!” 不理会程鹤的催促,沈飞鹰的心里,其实比所有人更焦急。 他连日忙碌,几乎不曾休憩,更别说是睡着,心中却始终搁不下忧虑,如今发现连他的呼唤,也不能让她回神时,表面镇定的他,其实己经骇得肝胆欲裂。 罗岳死了。 但是,罗梦的心神,绝对不能随父亲而去一因为,他需要她!要是世上没有了她,他也不能活。 因为担忧太深,沈飞鹰再也不管,任何阻拦在两人之间的人与事、计划、任务或盘算,全无顾忌的唤出,藏在神魂中的呼唤。 “梦儿?”这是第一次,他这么唤她。 僵立不动的人儿,因为这熟悉的一次呼唤,终于稍稍有了反应。那反应非常细微,仅仅是指尖的微颤,却逃不过两人的注视。 “太好了,再叫、再叫!”程鹤催促着,老目含泪,险些又要哭出来。 沈飞鹰定了定神,稍微蹲低身子,黑眸直视着她的双眼,柔声再唤了一次。“梦儿,来。” 他要她回来,回到他的身边。 惨白的双唇,无声抖颤,半晌之后,才吐出一声微弱低语。 “爹爹……” 只有爹爹,会这么唤她。 沈飞鹰听了,纵使心痛难忍,却还是必须要忍。“梦儿,我不是堂主。”最残酷的事,非得由他来开口。 因为,他是如今靠她最近的人。 罗梦似懂非懂。 “不是爹爹?”那么,爹爹在哪里? 茫然的双眸,渐渐有了光亮,缓慢的搜寻四周,不论找了多少次,就是见不到爹爹的身影。最后,她只能看向,耐心在身前等候的男人。 “爹爹呢?”她问。 “堂主他走了。” “走?” 起初,她仿佛还不明白,视线又转回牌位,再看向沈飞鹰,反复了数次,然后非常非常缓慢的,再低下头来,望着白晰的双手。 她的双手早就被洗干净了,再无半点脏污,但是记忆洗不去、忘不掉。她记得双手曾捡过,被烈火烧灼过后,枯脆的残骨;被换过的白裙上,染过渗入布料,无论如何都揉洗不去的骨灰。 她喘了口气,然后,再喘了口气。 泪水,终于又滑落,她那似乎己哭干的眼。 清醒过来的罗梦,颤颤的抬起头,在沈飞鹰的搀扶下,伸手探向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的牌位,声如泣血的出声,让闻者无不涕泪沾襟。 “爹爹!” 她哭、她唤,但牌位无情,动也不动。 最后最后,哭声低微,虚弱不己的罗梦,只剩硬咽的吸泣,娇小的身子始终被环抱在沈飞鹰怀中。 他始终屹立不动,以身体作为她的倚靠、以双手环抱她的身子,任她尽情哭泣,也强过她再像个瓷女圭女圭,面无表情的站着。 冥纸飞舞,撩起星火,一次又一次,飞扬在灵堂中。 哀伤的日子度日如年,苦苦的熬了几日,转眼明日就是罗岳的公祭。 直到这一天,都已经二更了,沈飞鹰才将事情打理妥当,有时间返回院落,在明日公祭之前,稍微睡上几个时辰。 只是,踏入院落之前,他还是习惯的先抬头,看向紧邻相依的那间精致院落,看看罗梦是否己经熄灯。 她的屋里,灯还亮着。 知道她还没睡,更从白秋霜的嘴里,听到她没有进食的消息。听到消息的第一时间,他就想去劝,但是诸事繁杂,他实在抽不开身,只能搁在心上。 想到这里,他调转方向,不回自个儿的院落,反倒朝罗梦的屋子走去,每一步都踩得又沈又稳,没有半点迟疑。 这几日来他忙着,却也想得很多。无忧王的魔掌会探向罗岳,代表着一个警告。警告他这个公孙明德的好友,往最坏的方向去想,就是无忧王己经知道,他们计划许久的筹谋。 原本,下一步棋该动了,但是罗岳一死,他只能暂时停下脚步。 他不能弃罗梦不顾。 当初,他没想过要弃她不顾。如今更是没有。 以往,大风堂指的是罗岳,如今,大风堂三个字,指的就是那柔弱无依、楚楚可怜的她。他太清楚她心机深,但罗岳死去的打击,不是她能够单独承受得起的。 来到房门前,他不再如往常,只站在门外不进,而是想也不想的伸手,将房门推开来,踏入久违多年的闺房。 不去看房内摆设,是否还如旧,深幽的黑眸就落到,静坐在床榻上,仍是披麻戴孝,没有换为睡衣的罗梦身上。 “大小姐。”他走上前去,看见她的眼圈,因为痛哭,至今还有些红肿。 静默。 “梦儿。”他只能改口,非要这么唤她,她才会有反应,有时会回过神来,无助的望着他,有时只是稍微点头,表示听见了。 瞧见满桌的素菜白粥,一口都没有动过,沈飞鹰端起微温的粥,来到床榻旁边,向来不是拿刀握剑,就是执笔调度的大手,拿着调羹舀了一口白粥,送到她的嘴边。 “来,要吃东西,你身子才不会倒下。”他劝着。 罗梦摇了摇头。“我不饿。” 第9章(2) 他没有放弃,直接说出心声,温柔却也霸道。“别说不饿,我要你为了我而吃。” 乌黑的双眸,望着那张坚毅的脸庞,困惑的重复。 “为你?” “嗯,为了我。” 这简单却又深切的理由,教她无从反抗,终于乖乖张口,顺从的在他的喂食下,一匙一匙的,吞咽下整碗的白粥,还吃了些许素菜。 然后,沈飞鹰亲手褪去,她身上的丧服。 罗梦身子一颤,本能的想遮掩,那双大手却坚定有力,压制她软弱的反抗,直到那双锐利的鹰眸,终于瞧见了,隐藏在衣衫下,从未有男人见过的美丽。 柔美的娇躯上,还有着一件素白色的贴身软绸,更显得她的肌肤如玉,当粗糙的手擦过时,那陌生的刺激,让她颤如秋柳,娇眸欲泪,却又并非是为了连日来的哀伤。 他的一举一动,教她无法动弹,更无法多想,只能眼睁睁的,任由他褪去软绸,还有肚兜与衰裤,再以拧吧的手绢,仔细的擦洗着,她赤果的娇躯,直到一尘不染。 “鹰……”她低语着,连声音都发抖。 “嘘。” 他将她放回床榻上,在她仓皇一的注视下,一件一件的月兑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健壮身躯,与她同样赤果。 时间仿佛冻结,他来到她的床榻上。 他本来不想在这时要她,可是她看来那般脆弱,像是要被亲爹的死,勾走了魂魄。 他需要她回过神,需要她兴起活下去的念头。 粗糙的大手,握住冰凉的白女敕小手,缓而又缓的搁置在胸膛上。“梦儿,你还有我。”他说着。 她呼吸一室,无法言语的看着眼前的男人,泪水悬在眼睫。 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第一回,如此清楚的,表达他的情意。 深情再无羁绊,罗梦怯怯的、羞羞的,却又万分肯定的,将两人紧握的手,挪移到自个儿的软女敕丰盈上,无声的贴着。 “没错。”沈飞鹰低下头,吻了吻她的发,以指节感受,柔腻如丝的肌肤。“我,也还有你。” 再也无须隐瞒、再也无须多想,这是隐忍许久的本能,他那么想要她,渴望她的人与心,在这从纷乱里偷来的片刻,给予她与自己,最直接的承诺。 热烫的薄唇,烙上她的粉颊,洒下无数的吻,每一个吻都那么扎实,充满着占有欲,强壮的双臂更将她紧搂怀中。 陌生的冲击,让她不知所措,每一个吻,都教她颤抖不已,觉得像是被火烫着,逐渐焚身,在他的唇下燃烧起来。 那一夜,他的霸道与温柔,让她彻底沈沦。 天才刚亮,沈飞鹰就醒了。 事实上,他只睡了一会儿,似乎才刚闭上眼不久,晨光就照进屋里。他一睁开眼,就看见沐浴在晨光中,熟睡的绝美娇靥。 昨夜,他累坏她了。 明明就知道,不该那么贪欢,但是她的娇怯,与纯洁直接的反应,让他欲罢不能,一再需索无度,接连要了她数次。 罗梦,他心中的美梦。 他必须一遍又一遍,万分珍惜的吻遍她全身,再三证明她己经真正属于他,证实这销魂的一夜,并非从她十三岁起,两人骑马相贴之后,就不时会来骚扰他的春梦。 如今,她终于是他的人了。 沈飞鹰无声起身,静静穿妥衣衫,在离去之前,还走到床榻旁,怜爱的为她盖妥被褥,再度留恋的望着,睡梦之中,她微红的脸儿,过了一会儿才能狠心起身,住房门口走去。 一边走着,他心中己有决心。 按照礼俗,他们得在百日内成亲。 如此一来,原本与公孙明德商议的计划,就得再做更动,此举虽然繁杂得很,但是为了心爱的女人,一切都会是值得的。 心思己定,他从容打开房门,在抬望眼的瞬间,嘴角的幸福笑意,陡然之间就冻住了,就连整个人也僵住不动。 红! 满眼满宅的红。 前一夜的白灯笼、白纱帐、白绞白罗白绸白缎,像是夜里不过一场红透的雨,将素白全部染成艳红,还红得刺目。 他心头一寒,无言的看着,触目所及的红。 不,不是下了红雨。 这些艳红的布置,是被人连夜换上的。 极为缓慢的,沈飞鹰慢慢转头,看向院落的入口,那个杵在原处,不知站了多久的彪形大汉。那人的脸上,有着些许歉意,还有藏不住的窃喜,正怯怯的看着,从罗梦房里走出来的他。 罗岳。 本该已经被焚烧身亡,化为灰烬,装在和阂碧玉骨灰罐里的大风堂堂主罗岳,经过众人几日哭拜,在他要了罗梦后,竟然复活了。 寂静无声的,沈飞鹰手下的门把,在强劲的内力下,化为碎碎的粉末,落到地上跟他的鞋上,积累成小小的粉末堆。 罗岳见状,窃喜尽收,突然觉得口干舌燥,背脊却又莫名发冷。 “呃……”他清了清喉咙。 沈飞鹰前进一步。 罗岳退后一步。 沈飞鹰再前进一步。 心惊胆颤的罗岳慌忙连退两、三步。“那个……”他慌得还想再说。 沈飞鹰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在看见罗岳的瞬间,他就醒悟过来,这一切的一切,原来—— 是计! 居、然、是、计! 不仅如此,他还中计了! 防了又防、忍了又忍,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却还是不敌,谨慎逼真至极的计中计,做出他盘算之外的事,让多年苦忍付诸流水。 “老爷,你不是死了吗?”极为阴冷的,沈飞鹰开口问道,声音寒得比刮骨的刀更锐利。 “我诈死,是为了对付无忧王……”罗岳硬着头皮,却觉得头皮阵阵发麻,连当初单刀匹马,面对数百名盗匪,都能面不改色的他,竟会在此刻,觉得心里怕怕。 呜呜,这孩子老早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从来都没有对他说过,一句语气重的话,现在却用这种可怕的表情看着他! 事关女儿终身幸福,罗岳别无选择。 “亏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在我诈死的时候,对我女儿……”忍着腿软,罗岳用天下第一女儿奴的荣誉头衔强撑着,把背好的台词说完。 “既然这样,你们今日就成亲好了!” 他颤着声宣布,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在自家宅邸里,施展轻功逃离沈飞鹰视线所及的范围。 同系列小说阅读: 大风堂1:双喜临门 大风堂2:掌上明珠 大风堂3:莲花妹妹 大风堂4:虎姑娘 大风堂5:美人恋飞鹰(下) 大风堂5:美人恋飞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