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怕缠郎》 楔子 爱恋之前 “哇——”比玻璃刮过黑板更加尖锐的声音,让少年睡得正精彩的午觉瞬间夭折。 “怎么回事?”早知道女孩子都很喜欢大惊小敝,但像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呼喊,少年还是头一次听闻。 迫不及待跳下床铺,冲出大门,入眼所见的是他老爸,正被一个小小女娃弄得手足无措。 “爸……咦?你不是附近的……”这小女孩他见过,挺可爱的,但就是性子古怪,三天两头就听见她对著男人高声尖叫。 “哇哇哇……”小女孩放声大哭。 “老爸。”少年狐疑地瞄向一旁发窘的父亲。“你干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做啊!” “那她为什么叫?” “谁知道?天气这么热,我看见她一个人在路上走,心想大家都是邻居,好心问她要不要搭便车,她就……”男人很冤呐! 少年叹了口气。“老爸,她是隔壁那个有名的、见到男人就哭的女孩啊!” 男人很无奈。“我也知道,不过以前……我是说今天以前,她每回见到我,都会很有礼貌地喊声『伯伯好』,怎么知道这会儿……” 少年边摇头,踱著迟疑的脚步来到哭泣的女孩身旁。“小妹妹……” “对下起。”她竟然先开口。“不是伯伯不好,是我不好,呜呜呜……” 少年一头雾水。“老爸……” “妹妹,我真的没恶意,你这样哭……你别哭嘛,我是……”男人搔著渐秃的头,表情显得很伤脑筋。 “我知道。”女孩继续哭。“伯伯是想载我,我懂……可是害怕……” “啊?”少年呆了。 “伯伯力气大、伯伯有胡子、伯伯手好粗、伯伯……呜,怕怕……” 少年听得更闷了。男人哪个力气不大?哪个不长胡子?哪个手不粗—— 少年开始观察起女孩。好端端地,怎会怕男人怕成这副德行呢?他有些好奇,於是每日抽空观察她。 时间久了,他发现她其实很可爱,也有礼貌,逢人必打招呼,不过男性须和她保持距离三十公分以上,否则她会吓得哇哇叫。 奇怪的女孩,她究竟是遭遇过什么不人道的对待,才养成这种害怕男人的性子? 他四处询问,后来才听说,她的男人运爆差,在家里被弟弟欺负、在学校被男同学戏弄,连走在路上,都会碰上不知名的叔叔掐她脸颊。 另外,再补充一点,据闻,欺负她的臭男生名单里,他的大名列在第一位。 不过他却一点印象都没有。无缘无故地,他干么去欺负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八成是哪里搞错了! 可不论原因为何,她害怕男人的接近,这总是事实。 后来他想了很久,总觉得她搞错了,那些故意来招惹她的男人或男孩,八成不是想要欺负她。 他们那么做的真正原因是,没见过如此可爱的小女孩,所以心痒而玩上一玩。 不过小女孩哪懂得男人复杂的心思,遂统归出一个答案,凡是男人都会欺负她。 她的心情他是可以体会啦,可是……搞清楚一点好不好,他们都已经见过三次面了,他连她一根头发都没碰到,她凭什么还把他归类於恶男之中? 这三十公分的界限让他恨得牙痒痒,发誓非突破不可。 “哇!”蓦地,熟悉的尖叫声在身后一公尺处响起。 “发生什么事了?” 少年像被触动开关的机械人,瞬间反应,冲到事发现场,发现几个小男孩围住女孩,强迫要请她吃冰。 有没有搞错,这年头连国小生都懂得泡马子了,还是用强制手段?简直混帐! 二话不说,他开始动起“拳头”教导那些小表头什么叫做正确的绅士风度。 小表头们非常受教地离开了,并奉送一串眼泪鼻涕当谢礼。 他当然不屑收,但小美女英雄式的感激他就很喜欢了。 孰料—— “哥哥好可怕!”她用眼泪欢迎他。 少年又呆了。 历经不下十次的失败,少年终於体认到一件事,女孩不喜欢勇敢的王子。 她讨厌太重的体味、纠结的肌肉、动手动脚……男人差不多会有的习性,她见到了都反应剧烈。 混帐,难不成要他变性成女生才准接近她? 世界上怎么有这样奇怪的女生,他有些受不了了。 才十几岁的少年,正是活动量大,天天在大太阳底下打球、戏耍的年纪,要他在短时间内变成一名文质彬彬的完美绅士,怎么可能做得到? 反正也只是个邻家小女孩,她不喜欢他靠太近,了不起他就离她远一点喽,而且…… “哇!”才想到一半,女孩的尖叫声突然响起。 下意识地反应,少年拔腿冲向她。“怎么了?”距离不多不少,三十公分。 “小白……”女孩捣著唇抽噎。 少年看向她手指方向,一只小母狗正被一只大公狗压在背上,做的事。 要他说,春天到了,正是动物发情的时候,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生物本能嘛! 偏女孩泪眼汪汪。“哥哥救小白……”一公分、两公分……她居然慢慢在接近他耶! 少年突然觉得心跳如擂鼓。 “哥哥,小白好可怜,你听,小白叫得好惨,你救救它吧!” 会吗?他倒觉得小母狗很享受耶! “哥哥……”不过小女孩难得愿意主动亲近他。 “你先把这条绳子绑在身上。”他递给她一条童军绳。 她愣了下。 “快点,你不是要救小白吗?”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绑法给她看。 大概是少年最近出现的次数太频繁,女孩虽仍畏惧著他,却已经没那么害怕,因此如他所愿地接过童军绳,照他的方法在胸前绑了个活结。 “哥哥,这要做什么?”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他左看右看,确定她绑得没错。当然,适当的距离还是维持著。 “哥哥……”她又扁嘴了。“小白叫得更惨了。” “我知道、我知道。”他一定会被天打雷劈,罪名是,妨碍狗恩爱。唉!英雄不好当呐! “哥哥——” “我来了。”少年叫著,抡起书包冲过去,抢过小母狗。“大笨狗,走开。” 跋开公狗的同时,他往回冲,迅速地拎起她胸前的活结,一起逃命。 身后,不停狂吠的公狗正追著他们。 怀里,小母狗一口利牙正深深陷进他的手臂里。他完全可以体谅小母狗的心情,毕竟,快乐到一半被打断,谁都会不爽。 另外,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忍受她的尖叫,毕竟,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连三公分都不到,她此时不叫,又待何时? 不过他已经尽力不碰到她了,希望她能理解。 “哥哥。”她开口。 他全身寒毛一竖,努力作好心理建设。“你爱叫就叫吧,不过声音要小一点。”他的耳朵是无辜的。 但出乎意料的,她接下来的话却是——“你跑得好快喔!”她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望著他的眼神崇拜又敬佩。 “你……不怕吗?我们距离这么接近?”他惊道。 “哥哥不是担心我会害伯,所以要我绑根绳子,拎著我走?”毫无预警地,地笑了。“谢谢哥哥。”轻拉了下他的衣袖,这时候,两人间所有的“距离”都消失了。 他觉得有无数的青鸟在心底盘旋,好幸福。 难怪那些男生拚了命要引起她的注意,她不是特别漂亮的那种女生,但却好可爱、好可爱,尤其是唇边挂著一抹浅笑时,简直可以媲美冬天的太阳,暖洋洋地直教冰霜融化。 啊!被她当成英雄膜拜的感觉真好,他快醉了。 从这一刻起,少年明白了“喜欢”是什么感觉。 他还会更喜欢她吗?他不知道,但他想一直看著她,一直、一直…… 第一章 沈涵晴有很多绰号,如贞节烈女、桃花绝缘体、古董老处女等等。 不管字面如何改变,它们代表的都只是一个结果——沈涵晴活到现在二十七岁,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个男朋友。 她的男人运可谓先天不良、后天失调。 出生第十五日,邻居一个小扮哥看她可爱,大嘴一张,就将她整张小脸吻进嘴里。当场,她差点断气,铸下了今生与男人结下的第一个过节。 周岁那天,父母带她上相馆拍照,老师傅抱她坐在椅子上,谁知道离去前却不小心勾到椅脚,让她登时摔得四脚朝天。 两岁起,她有了弟弟,还是一年添一个,足足添了五个,直到母亲再也受不了,硬逼父亲去结扎为止。而那些小表最大的兴趣就是,抢她的玩具、撕她的故事书、扯她的头发。 六岁上小学,她真的很高兴,一天内终于有几个小时可以远离那些恶魔弟弟了。哪知道,同桌的男生更可怕,拉她、推她就算了,还会咬她,血淋淋的齿痕印在手上,她当场大哭,差点把教室的屋顶给掀了。 上了国中,她头一回穿内衣,一个调皮的男孩子突然跑过她身后,随手拉起内衣肩带,再啪一声弹回她背上。她羞愧得直想撞墙,从此认定男生是她命定的克星,她最好能避多远是多远。 斑中毕业那天,她和一群死党为了庆祝小女孩终于长大,在其中一人的家里开了场睡衣派对,并且租了一卷a片开洋荤。 片中的男主角胸膛、手上、脚上都长满了黑色的毛发,还有肥肥的大肚腩,当看到他唰地一声撕开女主角的衣服,压上去时;她当场发誓,这一生都不让男人碰她一根头发。因为,实在是太可怕了。 大学,她特意选了女校就读,此后四年,她过得快乐似神仙,只因男生离她好远、好远。 然而毕业后考上高普考,获得人人欣羡的铁饭碗后,她却悲惨地发现,实在避不开男人。她很干脆地放弃高薪,到美容院打工,三年后考到执照,正式升格为美容师。 她坚持,自己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不要男人。 唯一的例外只有席冬。 席冬是谁? 席冬就是当年,一嘴将沈涵晴给“亲”得要晕过去的男孩。 照理说,以沈涵晴畏惧男人的程度,加上席冬又有欺负她的“前科”,这两人该是早结下不共戴天之仇,永远没有交集点才是。 偏偏,席冬却是沈涵晴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去接近的男人。 “小晴,我是冬哥,你要的数字相机和打印机我帮你买来了;我现在在你家楼下,麻烦你开个门。”对讲机传来一道温和有礼的斯文男声。 沈涵晴绽放笑容。“我来了。”脚步慌张地冲下楼、迫不及待打开门。“冬哥,谢谢你。” “哪里?”虽然是个大热天,席冬手里又抱着大包小包,不过他依然没有什么汗臭味,清新一如初春的女敕芽。 沈涵晴楞了一下,心底仿佛瞬间晃过一抹什么东西,又随即消失。 “发什么呆?”席冬笑着以手中的纸箱轻顶了下她的肩。 她立刻清醒。“大概是昨晚没睡好吧!”说着,不好意思地请他进门。 “身体不舒服吗?还是工作太累了?”他关心地询问。 两人边谈、边穿过走廊。 “阿冬,又来给小晴修理计算机啊?”途经一○二号房,一颗美丽的小脑袋探出房门,是沈涵晴的同事,俏美。 这栋五层楼公寓共有二十间房,被妍美容工作坊买下,成为旗下所有美容师的宿舍所在。 因为住客全是女性,为求安全,住户公约里有一条明文规定禁止男子入内。然而,席冬不在此限。 “吵什么……”美艳的中年妇人听闻骚动,步出一○一号房,一见席冬,眼儿都笑眯了。“原来是阿冬啊!难怪俏美叫这么大声。” “心姊好。”席冬对她点头打招呼。“我买了水龙头,一会儿帮你修浴室的漏水。” “哇,那真是太感谢了。”心姊是工作坊的老板,年方三十八,未婚。 “那我呢?我厨房的灯已经坏了两天啦!”俏美不甘示弱地插嘴。她人如其名,又俏又美,今年三十,同样红鸾未动。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这栋公寓里每一个女人的外表、气质都不俗,独独男人运特差;年纪最小的二十二、最大的三十八,全都没有男友、更遑论结婚了。 不过一屋子女人总有些粗重活儿,比如马桶不通、水塔漏水、电线短路等,得麻烦专门人士来做。 在沈涵晴未搬进来、席冬没出现前,她们都是打电话、付高薪、再奉上一串娇言嗔语请师傅上门。 但偶尔遇到星期假日或工程太小,师傅还会刁难要求加薪,更甚者,请她们另寻高明。 一屋子女人的生活是既自在、也麻烦;直到席冬出现,这才解决了一切问题。 席冬巧手天成,小到接电表、修计算机,大到装冷气、做水泥,几乎无所不能。 包难得的是,他性格温和、斯文有礼,很快便掳获众多女子芳心,成为唯一能在这处美人窝通行无阻的男人。 “我当然不会忘记俏美厨房的灯泡喽!”他扬唇,姿态优雅。“不过得一个一个来,麻烦小晴做我的助手。” “好。”沈涵晴点头,笑嘻嘻地蹭到他身边,闻到一股淡淡的肥皂味,很清新、很自然,一点都不像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的人。 他怎能保持得如此干净?她有些好奇。 “怎么了?”席冬发现她的注视,问道。 “冬哥,你不觉得今天天气很热吗?” “是很热啊!外头气温最少三十五度。” “那你怎么都不会流汗?身上一点汗味也没有。”清爽得她都忍不住要嫉妒了,因为她今天已经换了两件衬衫,每一件都被汗水弄得湿淋淋。 “我当然会流汗啊!只是比一般人少罢了。我天生比较不怕冷热变化。”尤其知道她怕汗味,每次来找她前他都会先洗过澡,自然一身清爽,不酸不臭。 “好好。”哪像她,怕冷又怕热,真是麻烦死了。 “虽然是老调重弹,不过小晴,心静自然凉。” “真的?”她不大相信。真的心静就会凉,冷气机岂不是要滞销了? 他郑重颔首。“越热,人就会越烦躁,而越烦躁,就又更加觉得热了,变成一种恶性循环。你试着平静些,慢慢吸气、吐气、吸气、吐气,再来……对,待会儿就不会这么烦闷了。” 他教的其实是一门气功,当年为了她一句“男生都臭烘烘”而去学的;多年练习下来,成效显著。 眼下她欣羡的目光正是最好的收获。 她练了几分钟,果然觉得心情不再那般烦躁,热气似乎也消散了些许。 “真的有效耶!”好开心。 “我几时骗过你了?” “谢谢冬哥。”她笑得宛若春风拂过林梢,可爱极了。 “不客气。”可惜他两手都抱满了东西,否则真想揉揉她的发,掐两下那可爱的粉颊。当然是作梦,因为她不爱男人接近。 “现在开工吧!”他说。 “我帮你搬东西。”她自告奋勇。 “那就谢谢啦!”席冬很干脆地挪了个箱子给她,不轻不重,正好是沈涵晴可以承受的范围。“这是心姊浴室里要用的水龙头和水管,你先帮我搬进去。” “噢!”沈涵晴接过箱子,转身走进一○一号室。 “好体贴的大哥啊!不过你打算当她几年大哥呢?”心姊斜睨了席冬一眼。 俏美在一旁偷笑;其实全工作坊的人都看得出来席冬对沈涵晴的感情,毕竟,他表现得如此明显。 唯一不解风情的只有沈涵晴;先前心姊她们几次逮着时机,本想说破,却被席冬阻止,理由是不想吓坏他可爱的小亲亲。 心姊她们这才了解,一个深情执着的男人有多么恐怖,居然能费尽心机,安排一场长达十余年的计划,就为了将一名畏惧男人的女人以最温柔无害的方法上手。 她们也算是服了他,才对他的计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她们的调笑,席冬只当不知道,反正,她们是第一个发现他的计划并且取笑他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打他决定追求素有“贞节烈女”之称的沈涵晴后,他就有了受苦受难的准备,一点小小的调笑算什么。 他丝毫不在意,亦步亦趋地跟在沈涵晴身后。 不多时,房里传来沈涵晴的叫声。“为什么我只走了几步路,又是一身大汗!” “妳不是走,是跑。”这是席冬的叹息声。“你这么急躁做什么?” “人家怕工作做不完嘛!” “我这个接工作的人都不怕了,你怕什么?放轻松点,工作又不会跑掉,干么这么紧张?” “冬哥太悠闲了啦!” 席冬又叹。 屋外,俏美的偷笑变成大笑。 “想要急惊风小晴缓下动作,除非天下红雨了。”这是心姊的评论。 席冬从一楼忙到五楼,最后,在三○二号室、沈涵晴的房里暂时定了下来;但还不算是真正的休息,因为她的计算机还没修。 趁着席冬帮她安装数字相机和打印机时,沈涵晴进厨房倒了一杯温水给他。 “冬哥,喝口水休息一下吧!” “谢谢。”他接过杯子,一口喝干。 “还要不要?” “不要了。”他说,转眼间装好数字相机和打印机。“ok。” “这么快?”她有些讶异。 “所以告诉你不必紧张啊!” 她兴奋地模着新买的数字相机和打印机。“我现在知道冬哥工作效率惊人,不会再替你紧张了。” 她每次都嘛这么说,可惜天性急躁,做任何事都希望快速解决。 但这也使得她对色彩和流行深具敏感度,总能走在时代尖端。 所以说,她其实满适合当美容师的,入行不过三五年,在业界已有一定名声。 唯一迟钝的地方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她不够圆滑,因此,她的人际关系不是顶好。 然而,他却很欣赏她这种有话直说的个性。“没关系,你就尽量替我紧张吧!”他一语双关。 她果然当机了。“什么意思?” “我说,要帮你解释数字相机和打印机的用法吗?还是你要自己看说明书?”他笑。 “我自己看就行了。”她坐到他身边。 “好。”二话不说,他把说明书连同保证卡一起给她,拍拍手站起来。“那都弄好啦!我也该走了,下回有事再打电话给我吧!” “冬哥,你不留下来吃饭吗?”虽然他一向如此,她有麻烦,他随叫随到,事情办完立刻走人,不粘不缠,更不啰嗦。 沈涵晴很怕那种喜欢乘机揩油或纠缠不清的人,不小心碰见,总是有多远闪多远。 但面对从来不求回报的席冬,她反而由衷涌上一股感恩的心情,舍不得他太快走。 “不了。女子公寓本来就是男人止步,虽然我是为了正事而来,但我毕竟是男人,在这里留太久不好。” 他这么说也没错啦!可她就是觉得麻烦他这么久,不表示一下很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那……不然我请你上馆子?” 他失笑。“你不是吃不惯外面的东西,嫌它们太油太腻?” 她搔搔头。“可是……麻烦冬哥这么多,我不回报一下,很不好意思嘛!” 他宠溺地揉乱她的发。“你就像我妹妹,哥哥帮妹妹做事,需要报偿吗?” 她下意识地缩了缩肩,即便是席冬,一个从小伴自己长大的大哥哥;但凡只要是男人,她总无法敞开心灵接受。 席冬笑着缩回手,顺便糗她两句。 “你这么讨厌男人,难怪伯父、伯母担心你嫁不出去!” 他如果凶一点,她会生气;他若存心戏弄,她也会愠恼。偏偏他表现得落落大方,她反而不好意思。 “这是身体自然反应,我也没办法。” “你不想尝试改变一下吗?”他的声音好轻柔。“我不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道理;但这个世界上有一半是男人,你不可能永远避开他们。” “我有试啊!可就是没办法嘛!”叹口长气,她笑得无奈。“我怎么样也无法忍受和男人肢体接触。”而这个“男人”限制,甚至包括她父亲和五个弟弟。 许是单纯的女子环境待久了,她光看到男人就会紧张,与他们同处一室,明明相隔一段距离,还是可以感觉到空气中分子改变了,导致她呼吸不顺、手足无措、失误频频。 接着,她会被笑得很惨。然后,更怕男人。最终,发展成一种无法挽回的情况她畏男人如蛇蝎。 在这中间,席冬算是唯一的例外。 她虽然也无法与他太亲近,但并不排斥和他相处,交谈、说笑都很开心;这大概是因为席冬总是很温柔吧! 堡作坊里的同事也说,没见过比席冬更忠厚老实、温和无害的男人了。 记忆中,席冬讲话斯文、举止有礼,她几乎没见过他发脾气。 最重要的是,他肯好好听她说话,从她还是个幼稚小女孩,只会满口问“为什么”时,他就对她百依百顺,简直比她的亲生父母更宠她。 当年,她执意辞掉公务员的工作,转行做美容师,全家……包括邻居、好友,没一个赞同的。 也只有席冬默默鼓励她,人生是她自己的,她有权选择让自己快乐的路走,无须在意他人的眼光。 而他也真的帮她挡住了所有的外界压力,让她可以安安稳稳地在妍美容工作坊工作,直到考取美容师执照,独当一面为止。 “喜欢和讨厌都是很自然的一种心情,哪有什么对与错的分别?”席冬笑着,又揉了揉她的发。 这回,她有心理准备了,没被吓到,反而感觉心里仿佛有一股暖风吹过,心湖像要化开似的。 为什么席冬跟别的男人差这么多呢?到底那一种才算是真正的男人典范?她有一点小小的疑惑。 第二章 一直以来,为了不吓到沈涵晴,席冬可谓费尽心思。 明明心底藏著山高海深的爱恋,他却从没表现出来过,只是用心当著她的“哥哥”;守著她、哄她开心。 “n视要筹拍神鸥侠侣,正在找女主角,或许我该推荐你去演小龙女;毕竟,要论玉洁冰清、清纯无瑕,谁能与你相比?”眨眨眼,换来沈涵晴一朵笑花,他无比满足。 “冬哥,你又在说笑了。” “不是说笑,你有兴趣,我随时可以帮你推荐。”想他三十岁前可是个知名模特儿,人气、卖相俱是一流,只是无心往演艺圈发展。 三十岁后,开了家小小的经纪公司,干起了精明厉害的经纪人。 虽然他手底下的人只有七个,却个个都能独撑一片天,几乎横扫模特儿、演艺、歌唱三界,成为名副其实的小虾米吃大鲸鱼。 闻言,她调皮地皱著眉。“可是小龙女要成天跟杨过缠在一起耶!我一定会疯掉。想想,还不如李莫愁那个角色适合我,身边只有一个女徒弟。” 他一愣,接著大笑。“幸好你没告诉我,你要演全真派的孙不二道长。”她若出家,他铁定哭死,保护了十多年的宝贝,要轻易让人,就算是三清祖师,他也会卯上去拚命。 “全真七子里面只有孙不二是女的,其他全是男的耶!要我泡在一堆男人里,不如让我死了吧!” “要剧组里一个男人也没有,这一点恐怕天王老子来也没办法。”他状似苦恼地低著头。 “所以我才要做美容师啊!专门眼侍贵夫人和千金小姐。”她可得意自己的聪明了。 “还有新嫁娘。”妍美容工作坊也做新娘造型服务;有关此项,他就不解了。“难道没有一个新娘子是由丈夫陪著来做护肤、化妆的?” “哪个男人有耐心去那边一等四、五个小时的?最多就把人送到,时间到了再来接人。” “如果是我,一定全程陪同。” “这么有耐性?” “你不信?”他瞄了她的电脑一眼。 她想起读大学时,他曾为了帮她救回一篇被病毒吃掉的论文,窝在宿舍里陪她熬了一天一夜,没有半点不耐烦的表情,瞧来耐性是很足的。 “可惜,就算你想陪,你女朋友多半也是不愿意的。” “为什么?” “当新娘子,谁不希望在老公心里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影像,怎么可能会让没有上妆的素颜破坏了老公的心情?” “反正婚后日日夜夜都得以真面目相对,我倒觉得,大家看清楚、瞧明白,比那一瞬间的光彩更重要。” 她想了一下。“这也是有道理,不过……” “小晴。”对讲机里传来心姊的叫声。 沈涵晴瞧了帝冬一眼。“是心姊,我先去看看她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请你上馆子吃饭。”看来她是打定主意要报恩了。 席冬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能有更多机会与她相处,他才乐呢! 不过他不强求,俗话说——“呷紧弄破碗。”他一直紧记在心,怕一时的急躁,坏了十余年的布局。 届时美娇娘跑了,他可就欲哭无泪了。 沈涵晴走到玄关,接起对讲机。“心姊,有什么事?” “我们准备了一桌好菜要谢谢阿冬的辛劳,你快带他下来,大夥儿都在联谊室里。”这倒解决了南冬和沈涵晴的用餐问题。 妍美容工作坊里的女性员工们就算都还没有结婚,也暂时未交男友,但多数都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看过的人多,眼力也精了。 但就算她们个个阅历丰富,还是没见过像席冬这样的男人。 要说他“娘娘腔”,他确实是。 比女人爱乾净,一张俊脸白皙无瑕,打扮清爽、举止优雅、谈吐斯文、不抽菸、不喝酒、不吃槟榔,甚至连含糖分过高的饮料他都不喝。 以前,他是模特儿,脸蛋、身体就是生财工具,得好好保养,这还有话说。 如今卸下模特儿身分,当经纪公司的老板,他还能保持一样严谨规律的生活态度,就很难得了。 而更难得的是,他这种严以律己的观念绝不波及旁人,所以妍美容工作坊的这群女人们都很喜欢他。 但他真正让她们爱人心坎的是,他任劳任怨、什么都会;虽然这全是为了他最最心爱的小晴,可仍令人感动。 “今天我一定要好好敬你一杯,阿冬,没有你,这栋公寓大概要被我家浴室漏出来的水淹没了。”心姊抢先举高酒杯喊。 “心姊,我不喝酒。”席冬委婉推辞。 “没关系,我乾杯,你随意。”心姊展现女中豪杰的气魄。 “我也要。”俏美跟著叫。“阿冬,你真是厉害,只要跟房子有关的东西,没一样难得倒你,说实话,你到底是在哪里学得这一身好本领的?” “阿冬岂止会整修房子,电视、冰箱、录放影机……没有一样难得倒他。” “他还会修车呢!上回我的摩托车突然发不动,也是他帮我修好的。” “哇,阿冬简直是天才。” “我们要敬天才阿冬一杯。” 一夥女人围著席冬又笑又闹。 席冬也一一接下来,期间,不见任何不耐神色。 忽尔,俏美叫道:“不过除了感谢阿冬外,我们还要感谢一个人。”醉眼迷蒙地,她扑向沈涵晴,抱住她,兜头就是一吻。“多亏小晴把阿冬带进来,我们才有今天的好日子过,感谢小晴。” 被包围起哄的对象,从席冬变成了沈涵晴。 沈涵晴吓了一跳。 “哇,俏美,你一口酒气,别亲我哪!”她会醉的。 “嫌我嘴臭啊?没关系,你也乾一杯,就变成两口酒气,谁也嫌不了谁了!”俏美喝醉了,连沈涵晴都想灌。 “好哇、好哇,今天咱们不醉不归。”一群女人闹起来,可不比男人差。 沈涵晴在这里也住了几年,很清楚这群大美女平常看起来气质高贵,不过一旦喝醉酒,却是比骡子还“番”,绝不能被她们捉到,否则她非被灌得三天三夜下不了床不可。 “不要啦!我不会喝酒,心姊救命啊!冬哥——”当下,一场追赶跑跳碰在小小的联谊室里展开。 心姊看著一群醉鬼瞎闹,只觉又好气又好笑。 “俏美、还有你们……”她正想赶过去阻止。 “心姊。”席冬怎么可能把如此好的救美机会拱手让人?他不著痕迹地拦下她,问了个工作上的问题。“我旗下有个模特儿,最近接了趟巴黎的工作,但她不放心把妆交给其他美容师打理,一定要你们工作室的,不晓得你能不能派个人陪她去趟巴黎?” “去巴黎啊?几天?”一谈起工作,心姊立刻全心投入。 “两个星期。” “薪资要比照我们一般出差加一成喔!” “没问题,机票和食宿也由我们这边负责。” “ok,我叫俏美去。” “多谢心姊。”他说,眼角瞥见沈涵晴已被灌得娇颜酡红,他向心姊轻颔个首。“明天我再派人送合约书过来,这桩交易就当定案。”话落,他转身,解救佳人去也。 心姊愣看著他的背影,半晌,诡笑浮上双昏。“这家伙还是一样厉害。小晴遇到他,注定是一辈子翻不了身,唉!” “心姊,你在说谁厉害?”俏美蹭到她身旁。 “我说,咱们公寓里的不婚纪录恐怕要改写了。”心姊瞄了她一眼。“回家记得收拾行李啊!” “不会吧!”俏美大叫,整个身子化成八爪章鱼,死死巴住心姊不放。“我不过喝了点酒,你就要开除我?” “谁要开除你了?我只是要派你去一趟巴黎。”心姊一指头推开她,走向沈涵晴。 虽然席冬的确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为了获得沈涵晴芳心,他可谓费尽心思;但为了公司著想,她还是不希望手下大将这么快被拐走。 “阿冬,关於刚才那件案子,我还有些事想跟你谈。”端起酒杯,心姊准备“棒”打鸳鸯去。 当沈涵晴被灌得头昏眼花之际,席冬的翩然降临无异於神仙驾到,让她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冬哥,救命。”平常她视男人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但值此危急存亡关头,那些小事就不必在意了。 沈涵晴一溜烟扑向席冬。 席冬将她护在怀里,大掌揉著她的头,她也不闪,整个人软趴趴地瘫在他的臂弯中,实在是醉翻了。 “咳……”他清了一下嗓子。“各位,我有一个天大的消息要告诉你们。”他的声量不大,却很有威严,将众人的注意力成功地从沈涵晴身上转移到他跟前。 帝冬举高双手,喧闹声渐止。 半晌,他轻咳一声。 “事情是这样的……”他一派严肃正经,连自后头赶来的心姊都不觉被震住了。 到底是什么事呢?竟能让一向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席冬变了脸色?每个人都在猜。 须臾—— 他突然唱起单口相声。 一夥女人愣了好久,倏地轰然大笑。 气氛就在席冬的特意煽动下再度热络起来,并且烧得更高昂。 他一杯又一杯地帮众女子添酒,甜言蜜语、笑语关怀是最好的下酒菜,不多时,所有人都醉倒了,只剩席冬和半醉半醒的沈涵晴。 “小晴,我抱你回房吧!”这一轮热闹下来,他依然有本事保持滴酒未沾的纪录,果然够猛。 沈涵晴无力地点头,没他扶著,她早瘫死在地,也就无法顾及什么怕不怕男人了。 席冬抱她回三○二号室,将她放在沙发上,并转进厨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著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著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著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女敕的樱唇,明著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著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月复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著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女圭女圭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后,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著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姊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果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月兑月兑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堡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於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模模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姊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於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於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后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月复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著,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著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著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第三章 当席冬把玫瑰花和饭盒送到妍美容工作坊时,一群女人简直乐疯了。 尤其他嘴巴甜、样貌又好,几句拍捧吹哄,让整间工作室瞬间充满欢笑,连心姊这种久历江湖的老将也给捧得几乎飞上青天,更遑论其他人了。 “哇,好漂亮的花!阿冬,你真是浪漫,将来哪个女人嫁了你,铁定幸福。”心姊满脸陶醉。 “没错。啊!我真想当那个幸运的女人。”俏美轻声咕哝。 “如果哪个男人能这样三不五时给我一个惊喜,我恐怕连心都要掏出来给他了。”又是一只自愿扑火的飞蛾。 “我也要、我也要。”看来以爱情为生命的女人还真不少。 “你们把我说得太好啦!”席冬表面高兴,心里却浮著丝丝苦楚,因为…… 他最想讨好的沈涵晴,反而最不受诱惑。 “可是好端端的,冬哥干么送大家花?” “感激心姊对敝公司的大力帮忙啊!”席冬随意捡了个藉口。 “我?”心姊倒愣住了。“我有做什么吗?” “你不是答应派人到巴黎出差?这可解了我一个大大的难题呢!” “就为这个?”心姊失笑。“生意是互惠的事,还要你这样破费,真是不好意思。” “哪里,不过一点小小意思,算不了什么的。”席冬一派大方。 心姊很高兴。 沈涵晴却黛眉轻蹙。“但这么多花,一定不少钱吧?” 俏美一副快昏倒的样子。“小晴,男人偶尔花点钱买花哄女孩子开心,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千万别为他们省这种钱。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结婚周年的时候,丈夫问妻子,想不想要一束花,妻子说,别浪费钱了。结果终此一生,丈夫再没有任何浪漫表现。你不觉得那样的婚姻很可怕?” “不会啊!浪漫又不能当饭吃,做人还是实际一点好。”沈涵晴很认真地说。 “问题是,太实际男人就不喜欢。你就算没看过,也该听过,很多男人就是嫌家里的黄脸婆太斤斤计较,不够风情万种,才会捧著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外发展。”心姊跟著开口。 “可我见过的,比如我妈、或者席妈妈,这辈子都没跟老公讨过一束花,我爸和席爸爸也都没外遇啊!” 席冬拍拍她的肩。“小晴,咱们身边两位妈妈之所以不讨花的原因是,她们爱珠宝胜於鲜花多多。但相信我,两位爸爸绝对宁可送花,也不愿年年辛苦赚钱,就为了给老婆买首饰,哄她们开心。” 好半晌,沈涵晴瞠目结舌。“我都不知道。” 这是当然的,因为她从小就对“情”之一字特别迟钝嘛!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弟弟们闹她是因为喜欢她,隔壁桌男生拉她头发是想吸引她的注意,男同学欺负她是希望她多放一些目光在他们身上……她其实一直很有人缘。 不过就因为她够钝,加上他保护网超厚,她活到二十七岁,依然没谈过恋爱、没交过任何男友,只以为是自己男人运特差,人见人嫌。 “不过……”她迟疑了一下。“花跟珠宝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花耶!”这跟哪个价值高无关,她只是喜欢花的生气,它们会香、会绽放、也会枯萎,样貌多变而眩目,比之一迳儿晶光闪烁的珠宝更添了分活力。 闻言,一夥人疯狂大笑。 其中,俏美叫得最大声。“将来娶到小晴的人有福了,结婚纪念日只要一束鲜花便可打发。” 沈涵晴欲驳无言,只胀红著一张俏颜。 席冬也笑,却是温和与宠溺兼具的那种。 “没关系,我也比较喜欢花。在我的心目中,有生命的东西更具魅力。” 苞她一样耶!沈涵晴有些感动。 瞧他们之间情潮暗涌的,俏美忍不住打趣。“这样看来,你们两个可说是天生一对,几时请喝喜酒啊?” “俏美!”沈涵晴恼羞成怒,直追著俏美要打。 心姊笑看著她们半晌,之后转向席冬。 “你花了不少钱吧!”她以为他为了哄沈涵晴开心,不惜砸下钜资,心里也是温暖的。哪知,席冬的贼可是附保证书的,才没那么容易损及自己荷包。 “不会,花店的人我认识,全算批发价,很便宜。而且各位平时帮我这么多忙,我都没有一点表示,偶尔花点钱感谢一下,也是应当的。”他一派绅士样。 但一旁帮忙捧花进来的阿龙却险些笑翻了。 席冬当然不觉得这些花贵,因为花钱又不是他出的,他顶多付了三百块重新包装。 不过那位真正的花主儿可要倒楣了,得付上万元呢! 呜呼哀哉,且让我们为那位“荣先生”默哀片刻。 当妍美容工作坊一干美容师因为席冬的温柔体贴而感动得眼眶泛红时,只有沈涵晴的脸色是黯淡的。 她想起早上被一个客户骂了一顿,因为对方比约定时间晚到两个小时,她以为对方不来了,遂另接新客。 想不到那位夫人此时到来,瞧见她没待在门边等著恭迎贵宾,气得直嚷嚷要心姊解雇她,否则要工作坊好看。 后来是心姊哈腰又赔礼,再送一次全身美容,方才解决这桩消费纠纷。 但整件事仍让沈涵晴倍感无奈。 “这年头愿意肯定别人付出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人以为花钱的就是大爷,其实,我们凭劳力赚钱,又哪里低人一等了?” 席冬猜到她可能受了什么委屈,拍拍她的肩。“所谓使用者付费。我卖服务,你出钱买,大家是一样的。” 难得有人与她同样想法,沈涵晴开心的直点头。 “我就是这样说的。”不过却把那位客人气得更惨。她歉疚地望了心姊一眼。“心姊,那个人不会真去消基会投诉我们吧?”虽然她不认为自己有错,但万一闹出事情,工作坊的名声依然会受到影响。 心姊大笑。“不会的,她们那种官夫人最重形象,才不会想闹这种负面新闻。” “那就好。”沈涵晴吐吐舌,安心了。 席冬也不多问,只把饭盒交给她。“好啦!别想不开心的事,老妈准备了好东西给你,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他说,心里却悄悄记下这件事。如果沈涵晴得罪的官夫人真如心姊所言,就此算了,那便罢,否则,他可得帮她小心处理掉才行。 其实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沈涵晴手下功夫扎实,态度也棒,就是说话不够圆滑、太直接了,很多人听不得真话,往往会被激怒。 席冬曾暗中帮她解决过几次麻烦,却从没跟她提过,一来,不想让她知道他私下的行为;二来,他很欣赏她简单直接的个性。 平常他在公司跟一堆人勾心斗角已经够累了,不想连私生活都要讲心机。他希望有个纯真的另一半,可以和他一起创造愉悦的未来。 “啊,席妈妈做的菜最好吃了。”沈涵晴好开心。 “那我们呢?”俏美闹他。“阿冬,你不够意思喔!有好吃的只给小晴,把我们全给忘了。” “这可不能怪我。”席冬高举双手做投降状。“从小到大,我老妈最疼她了,连做儿子的我都没这等好福气呢!” 心姊看了看饭盒里的菜。“红焖笋、茄子酿肉、凉拌苦瓜、葱煎蛋……全是小晴爱吃的嘛!伯母可真够了解小晴口味。” 沈涵晴也很开心。“对啊!从小到大,我每回去冬哥家,席妈妈就会特别煮我喜欢吃的东西,她好疼我的。” 沈涵晴哪里知道,这一切全是席冬制造的假象。 沈、席两家不过是邻居,席母哪有这么多心思去注意隔壁家小孩喜欢吃什么,母亲辛苦做菜全是为了儿子。 席冬细心观察沈涵晴的喜好,再转达母亲表示他偏好那几味菜色,央求母亲多煮一些,母亲疼儿子,自然努力达成儿子的要求。 席冬再借花献佛拿去讨好沈涵晴,日积月累下来,人人都当席母疼爱沈涵晴,对她呵护倍至。 席冬打的好主意是,日后他娶了沈涵晴,母亲以为媳妇的喜好与儿子相同,将十分欢喜,婆媳问题自然减少。 不过倒是难为他为了适应她的口味,费尽千辛万苦。原本,他是不吃苦瓜、茄子、葱、蒜……这些东西的。 席冬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查出那位花大钱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却中途被他a走、另作人情的“荣先生”真实身分。 其实,他花的工夫也不多,只不过又多请了几名工读生,日夜埋伏妍美容工作坊,及其宿舍附近。 照他过去为沈涵晴驱逐狂蜂浪蝶的经验来看,“荣先生”既然大手笔送大礼,必然迫不及待想看到美人千恩万谢的娇态,他不会藏太久的。 丙然,当天下午,“荣先生”准时出现,守在工作坊门口等著佳人下班,顺便表现一下他的温柔。 然后,两人一块吃一顿烛光晚餐,接著上山看星星,他会趁著她发冷的时候,搂住她的肩,最终……婬笑浮上唇角。 接到消息前来堵人的席冬,瞧见“荣先生”那副下流的表情,气得直想一拳k晕那只。 不过他如果这样做,沈涵晴很快就会发现他的邪恶,说不定她会从此避他如蛇蝎,划不来。 因此,他很努力地克制体内的暴力因子,换上一张温和笑颜。 席冬踩著悠闲的脚步晃到“荣先生”身边,站定,轻轻地吹起口哨。 “荣先生”瞄了他一眼,以为只是过路的,并不在意。 但十分钟后,席冬依然站在他身畔,口啃声不停。 “荣先生”起了疑心,默默移了位置。 席冬还是站在原地,又吹了三分钟口啃,瞄一下手表,喃喃自语。“不是说六点下班吗?怎么又迟了?”说话的同时,他双眼不信望著妍美容工作坊大门。 “荣先生”被他的声音吸引,忍不住好奇地瞥他一眼。 恰巧,席冬也抬头望向他。“你也等人吗?” “荣先生”点头。 席冬非常友善地走过去。“你女朋友也在这间美容坊工作?” 虽然是一番臆测之辞,但听在心系佳人的“荣先生”耳里,却异常动听。於是,他撤除了心防,点头。 “我女朋友也在这里做美容师。”席冬很自动地接著说。“我常常来这里等她,可好像从没见过你。” “我是第一次来。”荣先生回道。 “原来如此。”席冬笑著又靠近一点。“那你一定不知道,这里的生意很好,美容师们常常要加班。” “啊!”“荣先生”好失望。“那她们多半加班到几点?”想到沈涵晴工作如此辛苦,他就好心疼,等她嫁给自己,他一定不会再让她这般劳累。 “不一定。但如果她们六点还没出来,这时就要转到员工休息室去等了。” “为什么?” “因为这栋大楼的公司差不多都是六点下班,时间一到,人群会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我们如果还站在大门口等就太碍事了,所以工作坊老板特准六点过后,员工的亲友可以直接进入休息室,坐著等总比站著等舒服,是吧?”席冬舌粲莲花。 “荣先生”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我现在要过去休息室了,你要一起来吗?” “真的可以吗?我之前听说这间美容工作坊只服务一些官夫人、名门千金,门禁很森严,一向不准男子进入的。” 他倒不笨嘛!不轻易上当。可惜他今天遇到的是席冬,就算他不踏入陷阱,他也会一棒子将他打下去。 “哪有的事?她们只是不收男性会员,所以鲜少有男子进入而已。不然,那些清洁工怎么进去帮忙打扫?” “是吗?”“荣先生”还是有些迟疑。 “你不走我先走了,我想去看看我女朋友工作的情况,一会儿你记得站旁边一点,别挡到下班人潮的路。”席冬再加一句。 “荣先生”果然心动了。可以看见沈涵晴工作时的模样,多好。 “等一下,我跟你一块儿去好了。”小绵羊可怜地上了大野狼的当。 席冬自然没那么好心将人引进休息室。虽然,那条可进休息室等人的规矩是真的。 他左拐右转,领著“荣先生”从大楼安全门进了妍美容工作坊。 “到了。”走了约五分钟,他把“荣先生”带到一扇桧木大门后。“里头就是员工休息室。” “休息室做得这么豪华?”荣先生觉得这里比较像客户接待室。 “这算什么?为了提高服务一流客人的品质,她们连制服都是名牌呢!”席冬边说,边伸手转开门把。 “这倒也是。”荣先生想起第一回见到出差到家里帮母亲做脸的沈涵晴,的确一身名牌衣物,连手提袋都是ysl的,想来这是一家高级美容工作坊,因此处处讲究。 席冬打开门,往前踏了一步。 “荣先生”跟在他身后,正欲进入,岂知…… 席冬突然又退了一步,闪到“荣先生”身后,一把将他推了进去。 “荣先生”吓一大跳,扑跌进屋里。 同时,房内传来一记惊声尖叫。 席冬想也不想地立刻闪人,到真正的休息室等人去也。 席冬一直等到七点十五分,才等到沈涵晴一脸疲惫地踏入员工休息室。 “小晴。”他举手跟她打招呼。 沈涵晴吓了一跳,这才发现他。 “冬哥,你怎么来了?” 南冬走到她身边,眯起眼。“你怎么了?好像很累似的。” 她微微退了一步。虽然对席冬很不好意思,他一直疼她更胜亲妹子,但她却始终无法敞开胸怀接近他;她对男人的恐惧是日积月累的,实在没那么容易克服,只盼他谅解了。 尤其她今天还被一个冒失鬼吓到,神经紧绷得快断掉,就算亲爹到访,她还是会闪。 看到席冬表情正常,没有一丝受伤的样子,沈涵晴才稍微放心了。 “今天有个客人误闯日光室,吓了杨太大一跳。”她解释。“当时,杨太大正在做日光浴,身上一丝不挂,突然闯进一个男人,还以为是,我们正想报警,却发现原来是杨太太的儿子杨佑荣,平白闹了一场,累死人了。” 席冬轻轻地把手放到她肩上揉著。 起初,她差点跳起来,觉得紧绷的神经真的断掉了。 但片刻后,他温柔又有技巧的手劲,却使她不知不觉放松、并且著迷。 “我想,那位杨先生大概是陪母亲一起来的,在外头等烦了,自个儿进来找人,才会走错路。”他低声说著,语调舒缓,似带有某种令人放松的魔力。 她半申吟、半呢喃地叹了声。“冬哥你心肠真好,凡事都往好处想。俏美还说那位杨先生是个大,存心欺负女孩子,没想到跑错了地方,活该。” 席冬轻笑。他当然好,对她,他绝不使半点坏心眼。 顶多,偶尔想办法吃些小豆腐,不伤大雅的;毕竟,他是男人嘛!爱上她之后,为了她守身如玉十余年,很辛苦的。 “那你觉得呢?”他问。 她皱皱眉头。“对不起,冬哥,我比较倾向俏美的说法。”因为,她本来就对男人有偏见嘛! “喔?”他很高兴她对杨佑荣的第一印象差到极点,但仍好奇她的想法。“你似乎很不欣赏那位杨先生?” 她眉间皱摺包深。“因为他一被捉到就拚命喊冤枉啊!说是被我们工作坊里某一位姊妹的男朋友陷害的。冬哥你是知道的,工作坊里,有哪个姊妹交了男朋友?根本没有嘛!他分明在说谎。做错事还不敢承认,这种人最差劲了。” “原来如此。”他把忠厚男子扮得十成十。“可能是他害怕被责备吧!争功诿过奉是人之常情,你就别太苛责—个被宠坏的富家公子了。”一番话讲的是明褒暗贬。 但可以确定的是,在沈涵晴心里,杨佑荣的形象是跌落谷底了。 “我也知道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看他一副毫无担当的样子就讨厌。不过……既然冬哥都这么说了,我不再生气就是了。”眉宇间乌云散尽,她笑得一脸灿烂。 “没错,做人是宽宏大量一点的好。”席冬又按了她的肩两下,才轻推她的背。“好了,今天你大弟从军营回来,沈妈妈要我一定得接你回家吃饭,去换衣服吧!” 沈涵晴一听,才恢复的精神又都泄光了。 “大弟回来了,那二弟、三弟、四弟、五弟和爸爸呢?” “当然都在啊!” 她的手脚开始抖。“一屋子男人啊!”即便是血缘至亲,但男人就是男人,依然能激起她体内潜藏的恐惧因子。“冬哥,你也一起来好不好?” “我也是男人喔!” “起码你没欺负过我。”她到现在还忘不了弟弟的恶作剧。毕竟,晚上长发入睡,清晨醒来,两条长辫子被剪去一条;或者在三明洽里发现塑胶蜘蛛;洗澡洗到一半,莲蓬头流出来的水突然变成红色等等;这些事情实在是太刻骨铭心了。 “你忘啦?我可是第一个欺负你的人,把还是婴儿的你给亲晕了。”他笑捏了下她的鼻端。 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那时候也还小嘛!”而且,因为他常常将此“丰功伟业”挂在嘴边,不似其他人总有许多藉口和理由,像是想吸引她的注意、喜欢她之类的。她反而对他的失误不太在意,却耿耿於怀别人的恶行。 “我很后悔,要不是我那时的莽撞,可能你还不会这么怕男人。”尽避心底非常兴奋,她的初吻终是属於他。但表面上,他还是装出一脸颓丧。 她反过来安慰他。“不可能的。你忘了,我有五个超级爱恶作剧的弟弟,那满脑子鬼主意,我相信不管是谁,只要被整上一年,都要发疯。” “但你没疯,足见你心智坚定。”不著痕迹地又夸了她一句。 沈涵晴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什么心智坚定,我不过是溜得比其他人快。” “这也得你够聪明才溜得掉啊!” 沈涵晴被捧得佾脸如霞。“每回跟冬哥说话,总是很开心。” 那是当然的,也不想想,他花了多少时间研究她、接近她,要还惹得她处处生气,他也不用混了。 “既然开心了,那我们回家吧!”他对她眨眨眼,很调皮的那种。 她心头的结好像被解开了。“原来冬哥是在说笑话哄我啊!” “那你接不接受哄呢?”他对她伸出手。 她迟疑了一下,终是将小手叠上他的大掌。 他开心得心跳都快停了,却一点也不敢显露出来,怕把这好不容易的进步给吓了回去。 “回家喽!”他牵著她的手,动作很轻、很柔。 她微微松口气。做之前是很挣扎的,不过因为是比父亲还亲近的席冬,所以她努力叫自己别退缩,不想让他失望。 幸好感觉不如原先预想的恐怖,幸好—— 第四章 这家伙怎么还在这里? 席冬吓了一跳,还以为杨佑荣吃了苦头,八成会逃之天天呢,想不到他尚未死心,犹守在妍美容工作坊门口,等著堵人。 怎么办?席冬一点都不想让杨佑荣看到沈涵晴。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杨佑荣已瞧见他和沈涵晴,并且扬著一身火气奔过来。 “啊!”席冬突然尖叫一声。 “怎么了?”沈涵晴问。 “我把钱包忘在休息室了。” “那快回去拿吧!”沈涵晴身一转,小手月兑出他大掌,即往大楼里走去。 席冬有点可惜地望了手掌一眼。好难得才拐到她的手小小握一下,连大力牵都不敢,居然这样就没了,真叫人哀伤。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件事,而是—— “你!就是你陷害我的!”杨佑荣很生气地冲过来,揪住席冬的衣领。 席冬睨了他一眼。“你果然是个笨蛋。” 无端被骂,杨佑荣恼得扬起挚头。“你说什么?你这个混帐,撒谎骗人还敢如此嚣张,我今天一定不放过你。” “你在这里等这么久就是为了找我算帐?” “当然不是,我是为了等沈小姐下班,跟她解释,我是被你陷害的,我才不是什么大。” “那你刚刚有瞧见我身边的女人吧?” “瞧见……啊!”理智终於击退激情,杨佑荣想起最初的目的。“说,你跟沈小姐是什么关系?为何跟她手牵手,一副很亲密的样子?” 拜托,沈涵晴怕男人怕到就算是跟他走在—起,也要距离一公分以上。他们的手只不过是轻轻搭著而已,何来亲密之说? 席冬翻了个白眼,恋爱中的人果然都是睁眼瞎子。 不过席冬比旁人更多了一项特技,他还是个最称职的演员,信口开河、装疯卖儍,样样不含糊。 “小晴是我的女朋友,你说,我们能不亲密吗?” “我不信!”杨佑荣大叫一声。“沈小姐是如此纯洁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有你这样混帐的男朋友?她一定是被你骗了。” “我有没有骗她,你不会追上去问清楚?” “哼,你以为我不敢吗?” “敢就去啊!去晚了,小心她跑了。”席冬激他。 老实的杨佑荣果然上当,愤愤放开席冬,追寻沈涵晴的脚步去也。 临离开前,他还不忘撂话。“你别跑,我一定要在沈小姐面前揭开你虚伪的面具,让她知道你是个多么卑鄙的人。” 席冬不理他,马后炮谁不会放。 待杨佑荣冲进大楼,他则迫不及待地跑向后门。 “那个笨蛋,连要追女孩子都不懂得先调查门路,只会横冲直撞,不要他要谁?” 席冬才跑上安全梯,恰巧,沈涵晴从楼上走下来。 “冬哥,我找不到你的钱包耶!你再想清楚些,真的是掉在休息室里吗?” 席冬歪著头,作势思考半晌。“我也记不得了,或者是掉在车里吧!我的车停在对面,不然我们过去看看。” “好啊!”沈涵晴跑下来。 这回,席冬没再试图牵她的手,反而健步如飞。得走快一点,免得杨佑荣追上来,又要添麻烦。 而沈涵晴也只当他是担心钱包,并不在意,加快脚步地跟在他身后。 两人走得很快,不多时,已过了马路。 这时,在工作坊里找不到沈涵晴而发现二度上当的场佑劳正气急败坏地冲下楼,来到大厅,眼睁睁地看著心上人正要搭上恶徒的车。 “沈小姐……”他大叫,企图阻止佳人误入贼窟。 席冬瞧见他,“很好心”地拍拍沈涵晴的肩。“小晴,那个男人在叫你耶!你们认识吗?” 沈涵晴顺著席冬的手势看过去,发现杨佑荣,清秀的娇颜瞬间垮下。 “他就是那个闯进日光室的,杨佑荣。” “?”席冬笑到肚子痛,看来沈涵晴对杨佑荣的第一印象很不好,他作战成功。“也许只是误会,你这样说他不大好吧?瞧,他过来了,可能有话想告诉你。” “我可没话跟他说。”想起杨佑荣没头没脑地冲进日光室,也没瞧清楚里头的人是谁,扑上去就又亲又抱,沈涵晴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冬哥,我们快走。”她飞快坐上车。 能摆月兑情敌,席冬当然举双手赞成。 在杨佑荣追上来的一分钟前,他上车,发动引擎,油门踩到底,咻地一声飙走,留下一堆黑烟给情敌闻。 “沈小姐……”夜风中只见一名失意男性,捶胸顿足地哭吼。“你回来啊!那家伙不是好人。” 只是,谁相信呢? 毕竟,席冬“做人”这么成功! 沈涵晴不喜欢与男人接触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所以在妍美容工作坊里,她是唯一不公开外派的美容师,除非是很熟的客人,并且环境ok,她才会出差个一、两趟。因为离开工作坊,不管是到片场帮模特儿、演员化妆,还是上饭店为新娘做造型,甚至到府服务,都免不了会碰到男人。 但偶尔,在某种极其稀少的情况下,她还是会勉强自己出差——那就是席冬发出求救讯号的时候, 席冬的经纪公司很小,旗下只有七名成员,一律是当红模特儿和演员。而安排一切行程和照顾艺人的经纪人,就仅度冬一个。 可别以为他公司小就瞧不起他,席冬手底下的人个个红透半边天,年收入都是以千万在计算。 很多人想尽办法要挤进他的公司里,因为席冬人面广、门路多,总是能为底下人挑到最有利的工作。 不过他挑人很严,因此至今,“席氏”还是一家七人小鲍司。 加上席冬很怕麻烦,看不顺眼的人,他绝对不合作;也对啦!他毕生的精力都用在追求沈涵晴身上了,哪还有闲情逸致与其他人玩谍对谍的游戏? 就因为这样,能与席冬及其底下人配合良好的人实在不多,偏偏,沈涵晴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当“席氏”的约聘造型师怎么也无法发挥他底下模特儿的魅力,以达成广告厂商的要求时,席冬就会商请沈涵晴出面。 而她也每每都能达成他的要求,化腐朽为神奇。 “对不起喔!小晴,厂商希望把冬向塑造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偏偏,怎么做都不成功。”席冬向沈涵晴鞠了个九十度的躬。 “冬哥,你别这样,平常都是你帮我,偶尔能够帮到你,我很高兴呢!”就因为他如此多礼,帮人做事又从不居功,言行举止样样守分寸,向来畏男人如蛇蝎的沈涵晴才会破例与他一交往就是二十余年,不曾间断。 “这怎能相提并论?我为你做事是我自己心甘情愿,又不是企图邀功。”席冬义正辞严。 沈涵晴好感动,全天下的男人如果都像席冬那么守礼、体贴,她也不必怕男人了。 只有模特儿冬向了解席冬的狡诈,翻了个白眼。“冬哥,厂商已经等得很急了。”言下之意是,要骗妹妹请回家,别在这里耽误大家的时间。 席冬暗横他一眼,警告他不准多嘴,要敢破坏他在沈涵晴心中完美的形象,小心他为他接个为期一个月的国外表演,让向来嗜吃台湾小吃的冬向彻底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思念”的滋味! 冬向打从席冬设立公司初期就跟著他了,怎会不了解这位老板面善心恶的脾性,当下闭嘴。 其实是沈涵晴太天真了,要在变化多端的演艺圈长久生存,没有一点狡诈的心思,怎么可能办得到? 席冬的友善只限於在沈涵晴面前。 席冬又和沈涵晴聊了约五分钟,才为她引荐冬向。 “小晴,冬向你以一刚见过了。” 面对英俊潇洒的名模,沈涵晴的脸色还是有些僵。“你好。” “请多指教。”冬向对她轻轻拱手。早被席冬警告过了,任何……只要是雄性的生物,都不得妄图碰触沈涵晴,因此,绝对禁止握手。 “请多指教。”她颔首。“那我们开始吧!” “好。”冬向坐在椅子上,闭上眼,只当自己是死人,一动也不动。 沈涵晴深吸口气,颤著手打开化妆箱。 虽然已不是第一次为冬向化妆,而且,一头长发的他形象偏向阴柔,不若一般男子粗鲁阳刚,但她仍是紧张。 男人啊!只要是那个性别,永远都会让她感到畏惧。 “小晴,你看。”在沈涵晴紧张得半死的时候,席冬突然叫了她一声。 “什么……哇!”席冬下知从哪里变出一本婴儿照。“好可爱,这是囡囡吗?”只是这么一点分心,紧张得快窒息的她笑了。 “对啊!已经四个月了。”囡囡是席冬弟弟的女儿。 “她长得好漂亮。”粉粉女敕女敕、笑嘻嘻的,真是惹人疼。 “我们席家的基因好嘛!”虽然仍比不上沈涵晴小时候,但席冬仍是一副有侄女万事足的模样。 “真的耶!”沈涵晴手才动,想去翻下一张。 席冬已经动手。“还有这一张,我不过叫了她一声『漂亮宝贝』,你瞧,她笑得多可爱?”说话的时候,他还不忘指指冬向的嘴唇。“厂商要飘飘若仙子的感觉,所以唇色要柔一点。” “噢!”沈涵晴点头,为冬向刷下微亮淡粉的唇蜜。适时,席冬又翻到下一张照片。 “这个、这个……小晴,你猜猜囡囡手中拿的是什么?”席冬笑得很神秘。 沈涵晴手不停歇,眯起一只眼望向照片。“好像……黑黑的一根,是什么毛吧?” “我老爹仅剩三根顶上毛中的一根。”席冬哈哈大笑。 沈涵晴眨眨眼,也喷笑了出来。 “天哪,伯伯一定气死了。” “no!”席冬边摇著手指,边说。“老爹根本是昏过去了。啊……这个眼影会不会太淡?” “我再上一层银粉就不会了。”她手忙著,眼望照片,笑得合不拢嘴。“可怜的伯伯。” “老爹醒过来的时候,还帮那根不幸捐躯的毛造了座墓,希望它再度转世,投胎到他头上。” “啊!”沈涵晴愣了一下,笑得快没气了。 席冬继续说著笑话。 沈涵晴害怕的注意力一被转移,发颤的手也不抖了,造型做得更加俐落。 小小的化妆室里,就闻两人的笑声交融,气氛旖旎得像半空中飘满粉红色的泡泡,只除了…… 冬向的脸色有些难看。 他不是嫌沈涵晴没专心为他化妆,而是,席冬现在说的这些笑话,他已经听过八百遍了。 或许是当局者迷的关系吧!平常机敏聪慧的席冬一遇到沈涵晴的事,都会特别谨慎认真到有些呆。这是冬向的说法,但席冬绝不承认。 为了怕与她相处时说错话,他常常会在行前设想很多她可能会有的反应,再一一想出对策,并反覆练习,直至完美为止。 而这就辛苦了南冬身边的人,得不停地听他说“台词”、比“手势”,并提出意见。 冬向不讨厌帮人,却受不了那一而再、再而三的排练,连正式上场都跑不掉,女人又不是他要避的,作啥儿要他如此辛苦? 哪天,等席冬跟沈涵晴结婚了,他一定要跟席冬敲一个大大的红包,一定要。 不过他怀疑真会有那么一天,当一个男人太过喜爱一个女人到无可救药的时候,他会把她当仙子一般地膜拜,等闲不敢轻侮。 可男女交往,些微的肢体接触却是必然的增进感情过程;什么都不敢做只会让一切停顿。 最终,唯有一生痴守至爱,换来一个无言的结局。 但是冬哥一定不肯接受这种结果。冬向边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万一席冬真的没追上沈涵晴,他毫不怀疑席冬会发疯整死身边每一个人。 “好了。”在席冬刻意转移注意力下,沈涵晴很快摒除害怕的心情,为冬向做好完美的造型。 “啊!”难得席冬也有瞠目结舌的时候,实在是沈涵晴的功夫太好了,将冬向化成活生生的神仙下凡。“太贴切了,小晴,你真是了不起。” 沈涵晴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冬哥,你把我说得太好了。” “是真的,不信你问冬向。”席冬说。 冬向点头。“是很棒。” 沈涵晴腼腆地傻笑。“谢谢。” “冬哥,时间快来下及了。”冬向指指墙上的钟,提醒他,约定时间到了。 席冬依依不舍地再望佳人一眼。“小晴,我先送冬向去见厂商,待会儿过来帮你收东西,你等我。” “不必了,我自己可以收,你尽避去忙你的。” “那让我送你一程吧!”如果是在家里就算了,但在外头,她又怕男人,他委实不放心让她一个人走。 她自然明白他的心思,安抚地对他一笑。“冬哥,你别这么担心啦!前阵子我认识一个开计程车的女司机,现在有事外出我都会打电话叫她过来,刚刚也是她送我来的,我可以再叫她送我回家。” “不是心姊送你过来的?”他吃了—惊,早知道就去接她了。 “心姊也有事要做啊—哪有这么多时间接送我?” “那……那个人可靠吧?”他开始掏钱包。 “她人很好,你放心。” 但他一点都不好,居然剥夺他接送心上人的乐趣,太过分了。 可这种话又不能说出口,只得暗动脑筋,想办法与那位女司机商量,别夺走他少数亲近她的机会。 “既然如此,我就不勉强了。这两千块给你当计程车钱。” “冬哥,你给我的出差费已经是市价的三倍,怎么可以再跟你要车钱?” “出差费高是对你能力的肯定,怎能与车马费混为一谈?” “但是……” 听他们纠缠不清,冬向忍不住插嘴。“沈小姐,你就收下吧!本来当救火队为人收拾善后的费用,就得比一般行情高,这才是常理。” 第三者都这么说了,沈涵晴只得收下钱。“谢谢你,冬哥。” “我才要谢谢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席冬边说,拍拍她的肩,很用力,却不至於让她感到痛。 她身子一僵,才想躲,他的手已收了回去,从头到尾的接触不超过三秒钟。 “回去的路上小心点,我先带冬向过去见厂商了,再见。”说著,席冬带著冬向走了。 沈涵晴愣了半晌,回过神,他们已经走远了。 “奇怪。”她忍不住模著才被席冬拍过的肩。过去,他也不是没碰过她,她却从没有这种像是被震慑住的感觉,怎么这回…… 当他的大掌完全按住她肩膀的时候,她感到心跳快停止了,怕得喉头发苦。 但下一瞬间,他离去后,她又觉得他似乎将某种东西遗留在她肩上了,让她的肩膀微微发热。 “诡异,明明是很平常的拍肩啊!”她不懂,到底什么事不一样了? “小晴是不是还在看我们?”席冬边走出化妆室,边悄声问身旁的冬向。 “对啊!” “杂志上写的果然是真的。”他一副高兴得快飞上天的样子。 “什么杂志?” “侬侬啊!” “你看侬侬——”冬向不敢相信。“你居然会看女性杂志。” 席冬睨他一眼。“上头写的两性关系和追求女性的方法都很管用呢!” 冬向觉得他是走火入魔了。“那你刚才是用了哪一招,让沈小姐整个人都呆了?” “小晴怕男人的事你知道的嘛!”席冬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所以过去我与她接触,动作都尽量轻柔,一点也不敢造次,但杂志上写,男人偶尔还是得展现出强力的作风,女人才会觉得自己被重视、并且有安全感。所以刚刚我拍小晴肩膀的时候,特地选择大力且迅速的方式。果然,她感受到我的心情了。” 冬向却认为,沈涵晴是被吓到了。 不过算啦!席冬高兴就好,只是有件事,他一定要问清楚。 “冬哥,你追求沈小姐这么久,不想定下来吗?” “你是说结婚吗?我当然想娶她,但她还没那种意思,我不想太莽撞,以免吓著她,偷鸡不著蚀把米。” “我知道结婚没那么容易啦!”以沈涵晴畏惧男人的程度,冬向怀疑席冬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来开悟她。“但是,你们认识这么久了,总有一点……嗯,小小的进展吧?” “我们牵过手、搂过腰,也一起兜风、逛街,还有……”席冬数得津津有味。 冬向简直快疯了。“我说的不是那些,而是……肢体接触你懂吧?类似亲吻、拥抱之类的?” “我二十七年前就吻过小晴了。”他可兴奋了,一五一十将沈涵晴出生,他一嘴吻晕她的事细数出来。 冬向一双眼瞪得像要掉下来。 “冬哥,你是真不懂,还是在装傻,那种……怎么可以算亲吻?” “都嘴对嘴了,怎不算亲吻?” “我指的是男女之间,激情的、火热的、像要燃烧起来的那种吻!” 闻言,席冬狠狠瞪他一眼。“你以为我是那种会占女孩子便宜的色魔吗?在没有定下名分前,我是不会随便欺负小晴的。”尤其她还如此怕男人,他怎忍心让她受惊? 没救了!恐怕再耗上一百万年,这一对也不可能成双。不过……冬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冬哥,我……嗯,问个问题,你别生气喔!” “你问啊!”席冬很爽快。 “你晓得怎么生孩子吧?” “废话,你以为我几岁?现在连国小生都知道如何生小孩了。” 放心了。冬向笑。“这么说来,你虽爱沈小姐入骨,可也是跟其他女人做过了嘛!” “做什么……”话到一半,席冬恍然领悟,大骂。“你以为我是那种下流男人吗?我爱小晴,这辈子,我的身体和心灵都只属於她一个人,我才不会出轨。” 白眼上翻,冬向真的要昏了。这年头,找只恐龙都比找个处男容易,而席冬,曾经是一流模特儿,日日混迹在俊男美女中,却活到三十好几依旧是童子鸡一只,说出去谁信呐? “我告诉你,我不动心则已,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便永远不会改变。而且,我认为世上没有什么逢场作戏这种事,谈恋爱就是要真心诚意,否则不但对不起女朋友,也对不起自己。”席冬义正辞严地说。 受教、受教!冬向算是服了他啦! “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跟你说这些事了。”他开始作心理建设,要一辈子帮席冬排练泡马子戏码。 “还有……”席冬更慎重地叮咛。“刚才那番话绝不能叫小晴知道,免得地难堪,明白吗?” “明白,我……”他话到—半。 “席先生,请你听我说。”一个女人冲过来拉住席冬的衣袖,是老无法达成厂商要求,将冬向化成一名不食人间烟火神仙的化妆师,龚珊如, 席冬本来很好的心情一碰上她,瞬间转坏。 “袭小姐,你差点毁了我的生意,又……”没说出口的是,她害他把练习已久,准备情人节拿来哄沈涵晴开心的笑话提前用掉了。又得重新排练了,可恶!“你还敢来找我?”狰狞的神色让龚珊如吓一大跳。 “对不起,席先生,对不起、对不起……”龚珊如面色如土。 “不必再说了,敝公司再也不会跟你合作,你可以走了。”席冬的温柔只给沈涵晴一人,至於其他……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休想分得丝毫。 “不要!”龚珊如大叫。“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刚刚是因为我无法了解厂商的意思,才会屡屡失败,现在我完全体会了,这回,我一定可以化出让厂商满意的妆。” “不必了。”席冬泠哼一声。“已经有人达成我们的要求了。” “什么?”龚珊如这才注意到一直站在席冬身后的冬向,随即惊呼出口。“天哪!”她没见过这么……鬼斧神工的化妆术,整个人都呆了。 “这才叫造型、才算化妆。”席冬推开她。“你再回去重修几年吧!现在我和冬向要去见厂商,麻烦你不要挡路。” 报珊如愣愣地后退两步,不敢相信,有人的技术可以如此高超? “告诉我,化这个妆的造型师是谁?”她迫切的神情让席冬心生警惕。 “你想干什么?”他语气不善。 “我只是想知道,她的老师是谁?在哪里学的技巧?”当然,不服输、想再一较高下的心情也是有的,可瞧席冬拚命维护对方的样子,龚珊如也不是笨蛋,当然不敢直言。 “让你知道又如何?同一个老师也不一定会教出同样的弟子。我劝你若有心在这一行长久发展,就别沈湎於过去的光环,重新学起吧!” 报珊如才不信,她十八岁出师就得过奖,之后又在法国修业三年,二十五岁在造型师这一行荣享盛名,岂会比不过一个没没无名的小化妆师? 但席冬哪里理她,在他眼里,全世界唯一需要怜惜的女人只有沈涵晴,其他人都靠边站吧! 他拉著冬向快速离去, 报珊如不死心,暗暗跟随其后。 席冬知道,却假装没发现,直直走进办公室,边向厂商介绍冬向,边打内线叫来警卫,请他们驱逐龚珊如。 但龚珊如岂有如此容易打发。 “不要,放开我,非礼啊——”她在走廊上又叫又嚷,连办公室里的人都听见了。 席冬愠恼地皱著眉。 “席先生,这是怎么回事?”厂商代表一脸疑惑。 “是龚造型师,由於她一直做不出符合贵公司的要求,因此我决定换人试试,但她不肯,才在外头大吵。”席冬也不废话,简单几句直指重点。 所谓在商言商,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生意自然滚滚而来,否则,被业界淘汰也很正常。 席冬相信他的合作对象明白这个道理。 丙然,厂商代表一听,也跟著皱眉。“刚才的造型的确缺少了些什么,席先生换化妆师是对的。敞公司对於冬向先生现在的造型非常满意。” “多谢。既然如此,这回的平面、tv……”席冬边和厂商谈合约,边对冬向使眼色。看来警卫是搞不定那个疯女人了,希望他出面帮忙摆平。 他会意地颔首,走了出去。 第五章 席冬向平常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但看事情的角度、评论却很能切中要点;这也是为什么席冬每每要在他面前“排戏”的理由,因为他不罗嗦,又能一言点出他的缺失,方便他立刻改善。 明白了席冬的暗示,他趁著没人注意,悄悄退出办公室,来到走廊,冲击的景象让他脑门一麻。 报珊如都已经是近四十岁的女人了,居然还学人家小女孩,死瘫在地上耍赖,简直不要脸。 “龚小姐!”他语气不善。“你这是想要敝公司难看,还是丢尽自己的脸?” 原本挥手蹬腿、吼叫得满脸通红的龚珊如被他一喝,顿时一呆。“我……” “你若不服气,就该做出更棒的作品得到大家的认同,而不是在这里撒赖。” “我当然知道,但是你们却剥夺了我这个机会。” “机会是自己找的。你以为死赖在这里,机会就会从天而降……”他还没说完。 “砰!”一声巨响,席冬的办公室大门突然被踢了开来,席冬像头发狂的猛虎冲了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冬哥。”冬向问。 “我听到小晴的惨叫声。”席冬奔驰如电。 冬向呆了下。“没有啊!哪有什么惨叫声?” “有,我确实听到了,声音是从大厅那边传过来的。” “怎么可能?”大厅在一楼,而他们公司在三楼,距离如此遥远,大厅发生的事,三楼的人哪听得到?冬向不敢相信,跟在他身后跑。 “就有可能。”席冬很确定。“只要事关小晴,我绝对不会搞错。”他们一前一后跑了个无影无踪。 办公室里只剩一个被吓呆了的厂商代表,而办公室外…… 报珊如被他们的诡异行径吓得忘了哭叫。“他们怎么了?” “应该是冬哥的女朋友出事了。”不知事情轻重的警卫随口应道。 “席先生有女朋友?怎么从没听说?” “因为还没追上嘛!” 报珊如像想到了什么,精神一振,拍拍站起来。“不知道席先生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子,是做哪一行的?” “沈小姐长得很可爱,跟你一样,也是名造型师。” 宾果!报珊如终於找到对手了,咬牙一哼。“亏我还小小反省了一下,以为自己技术不够,原来是席冬为了让女朋友出名,故意拿我当垫脚石,哼,我才不会这么简单就屈服。”她要去看看敌人长啥儿德行? 沈涵晴一离开席冬的公司,就打电话给计程车行,找那位信任的女司机。 她一边下楼、一边讲行动电话。 “哇!”一个男人突然冲到她面前,她吓得娇颜惨白,连退数步。“你想干什么?” “沈小姐。”来人是才想追沈涵晴,就被席冬整得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杨佑荣。 “你不要过来。”沈涵晴抖得一身骨头都要散了。 “你别害怕,我没恶意的。”杨佑荣努力解释。“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请你做我的女朋友。” “不管你想干什么,总之,离我远一点。”他浓厚的发油味、呛鼻的古龙水熏得她快昏了。 “沈小姐,我是真的喜欢你,请你给我一个机会。”杨佑荣只以为佳人胆小,哪知她有畏男症。 “不要!”他再靠过来,她她……她就…… “沈小姐。”杨佑荣激动地又上前一步。 “啊!”她闭上眼尖叫。 “沈小姐……”杨佑荣企图搂住佳人的纤腰,好生安慰一番。 “你干什么?”适时,席冬冲进大厅。 苞在他身后的冬向,嘴巴张得可以吞进一颗鸵鸟蛋。 “你那个到底是什么耳朵,这么远的声音都听得到?”距离三层楼呢!他真是服了。 “我说过,只要事关小晴,我绝不会搞错。”席冬说著,大步走向杨佑荣。 “又是你这个恶徒。”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杨佑荣一冒火,不顾沈涵晴的意愿,长臂一伸就想将佳人拥进怀里。“我不会让沈小姐再受你欺骗的。” “住手,不准接近她。”当他的手碰到沈涵晴的身体时,席冬大叫。 “快离开啊!”连冬向都变脸了。 “你别想……”杨佑荣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自己飞起来了。“哇——”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厅里,就见沈涵晴闭著眼,脚一拐、手一扬,杨佑荣被摔了出去。 接下来,她手里的皮包、手机、连同两脚上的鞋都被月兑下来,砸到他身上。 “别打了,沈小姐,别打了……”杨佑荣被砸得唉唉叫。 “我说吧!”冬向翻了个白眼。“不听人劝,活该。” 席冬满脸心疼地走到沈涵晴身边。“没事了,小晴,没事了,坏人被打跑了,没事了……”他不敢碰她,只是在她耳边不停地呢喃著安慰的话,并且体贴地贡献更多物品让她砸个过瘾。反正受害的是杨佑荣,他一点都不会觉得良心不安。 “呜呜呜……”她抽抽噎噎地继续行凶。 杨佑荣的哀叫声不绝於耳。 等到席冬的随身物品,打火机、钢笔、铜板……连同皮带都贡献完毕后,差不多也过了十分钟了。 冬向看著一头血的杨佑荣,再瞄一眼满脸温情的席冬,咋咋舌。“了不起的耐性。”忍不住想,席冬若把这份心力拨出一半……或许只要三分之一就好,去经营公司,“席氏”一定会比现在扩大一倍不止。 但可惜,这世上唯一能令席冬甘心付出心力的东西,只有一样——沈涵晴。 也罢,青菜萝卜各有所好,有人爱事业、有人独锺爱人……这种事是说不得准的,当事者喜欢就好。 况且……感受到席冬和沈涵晴彼此之间流窜的温馨气息,真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最后,沈涵晴足足哭了半个小时,才渐渐收住眼泪,化哀泣为抽噎。 “冬哥,呜……好可怕……”她可怜兮兮的表情像只被雨淋湿的小猫。 席冬只觉一颗心都要化了,不免更恨起杨佑荣,不著痕迹地,又偷踹了他两下;然而,表面上他还是一派温柔。 “没事了小晴,你好厉害呢,把坏人都打跑了。”如同过去每回她被欺负一样,他都会出现在她身边陪著她,耐心地安慰、体贴地照顾;这次,他也在。 “冬哥……”她柔弱的样子像随时会散掉。“他突然冲过来,我好害怕。” “对不起,如果不是我突然叫你过来,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他月兑下外套,罩在她身上;然后,隔著一层衣物,轻轻揽住她的肩。 真想再揍杨佑荣一顿。本来,沈涵晴已经不那么怕他,可以接受他轻微的肢体碰触了,这会儿被杨佑荣一吓,恐怕她的畏男症又要更严重。 这样下去,他要耗到几时才能赢得她的信任、得到她的芳心?该死的杨佑荣,再踹一脚。 沈涵晴躲在他的臂弯里,全身被他温柔的情网给罩住,温暖、贴心,满月复委屈消融成细声啜泣。 “我一直警告他别过来,可是他不听……我不是故意对普通人动手的……我有记住老师的教诲,不可以仗武欺负人,所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呜呜呜……” “我看见了,你有警告他,但他不听,还步步进逼,会落得如此下场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人。不信你可以问冬向,他也可以作证,小晴完全没错……”席冬不停地安慰她,不管她说什么,他拚命应和。 “真的吗?我没错?” “真的、真的……” “可是我打伤人了,” “那不是你打的,你顶多只把他摔飞出去,其他的伤是他自己去撞到的。”要论到扭曲事实的功力,他也算一流了。 “那就好、那就好。”沈涵晴又哀哀泣诉了好久,久到厅里所有人都快睡著了,席冬的神色还是一如开始的温柔。 冬向突然有种感觉,沈涵晴的畏男症会始终不好,也许跟席冬有著莫大的关系,毕竟,他实在太宠她、将她保护得太无微不至了。 这时,被打得晕头转向的杨佑荣终於站起来。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按著头上的伤口问。 冬向瞄他一眼。“算你好运,沈小姐手中的凶器不多。” “这还叫好运?”他被打得满脸是血耶! “沈小姐有畏男症,极怕男人突然接近,为此,冬哥想尽办法保护她,还请来世界一流的武术家教她功夫,希望她能保护自己,得以稍解男人一接近就呼吸困难的症状。曾经有人不信邪,企图轻薄她,结果被打得住院三个月。你不过流点血,还不叫好运吗?”要冬向说,任何不尊重女性、未经女性许可,便随意碰触其身体的男人都该被狠揍一顿。 杨佑荣听得呆了。 “明白的话,以后就离她远一点。”冬向再下一句警告。 杨佑荣却眼睛一亮。“沈小姐真是纯洁。” 冬向脚步一颠。“你再说一遍?” “沈小姐果然是我的梦中情人,世上再也没有比她更可爱的女性。”杨佑荣整个人都痴了。 好吧!他只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冬向认栽。 “沈小姐,我真的很喜欢你,请你也喜欢我吧!”杨佑荣埋头冲过去。 但席冬哪还容得了他轻薄佳人?也没见他有什么大动作,不过小小转个身,右腿抬起,杨佑荣又飞出去挂著了。 也不想想,沈涵晴的功夫是他请人教的,她都学得这么好了,他难道会偷懒? “唉哟!”杨佑荣惨嚎。 “什么声音?”哭诉到一半被打断的沈涵晴试图抬起头瞧瞧是发生何事了,怎么有人在惨叫? “没什么,不过一只笨狗跑太快,去撞到柱子了。”席冬把她的头又重新按回臂弯里。 “啊?”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冬哥,你在说笑吗?” “发情中的公狗,哪只不是横冲直撞,见著母狗就发疯?”他的嘴也是挺毒的,居然说杨佑荣是狗。 偏她又一本正经地回应。“这倒也是。”实在是对男人没好感,连带地所有雄性生物的地位在她心里都直直往下落。 “所以你就别再理会那只笨狗了。”他说著,将她搂得更紧,并不著痕迹移动脚步,带她出大厅。“我送你回去吧!” “可是我已经打电话叫计程车了。”她叹口气,倚在他怀里。虽然隔著西装外套,两人身体并未直接接触,但味道却是阻绝不了的。 他满身清爽宜人的肥皂味溢满她鼻间,她忍不住深吸一口。好舒服,不似方才的登徒子,一身浓腻的古龙水味,叫人作呕。 不过,同样是男人怎会差这么多呢?她小小好奇,偷偷抬眼瞥视席冬清俊的侧脸,温和的线条,光瞧就觉得心头暖暖的。 如果全天下的男人都像他一样斯文有礼,她就不必怕得要死了。 又假若对象是席冬,她甚至可以与他共处一室、相谈甚欢,或许连过一夜都可以呢! 突然,这个想法冒出沈涵晴脑海,跟席冬相处一天一夜,可以看见他睡觉的姿势、吃饭的情形、上厕所的德行、刚起床的模样……那不知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席冬护著她走出大厅,来到马路口。 “我陪你一起等车。”他说,坚持要见到计程车来,确认她的安全后,再去谈工作。 “那你的工作呢?厂商不是还在你的办公室里等著?” “再多的工作也不及你重要。”他说得那么理所当然。 “冬哥……”他对她这么好,她真的好感动。“能够当你的妹妹,我真是好幸福。” 是啊!妹妹,唔,他却好心痛,他想要的不是妹妹,而是情人啊!但…… “你高兴就好。”他终究不敢对她吐实,怕吓著了她。 “可是冬哥,我不晓得计程车什么时候会来,你陪我在这边瞎等也不是办法,不如先回办公室把工作谈妥再说。” “不必了,该是你的工作跑不掉,不是你的,强求也求不来。我还是在这里陪你。” “但是……” “不许再拒绝了。”隔著一层布料搂住她的肩,感觉到她身躯微抖,他真的好心疼。“小晴,我想办法给你造个兵器吧!” “兵器?”她吓一跳。“冬哥,法律禁止民众带危险物品上街耶!” “我不会要你带那些充满杀戮之气的东西。我构想的是,用最坚实柔韧的材料,做成一根细长的棒子,可以伸缩,平时摺起来,大概巴掌大,你就把它当成饰品带著,必要时展开来……嗯,做一尺长吧!再有图谋不轨的男人欺负你,不必动手,你就用棒子将他们打出去。” 扁那句“不必动手”就把她的心彻底掳获了。“好哇,能有这么神奇的棒子,实在是太好了,不过……冬哥,那要花不少钱吧?” “不会,我有认识的朋友会做。” “冬哥,你的朋友真多。”印象中是三教九流都有。 “以前做模特儿,去过很多地方,见多了人,朋友自然不会少。” “我也好想交好多朋友。”可惜她怕男人,世上有一半人口她无法与之交往,自己想想都觉气闷。 “只要你想,我的朋友都是你的朋友。” 虽知纯粹是安慰之语,但他的体贴就是让她开心。 大太阳下,两个人聊得浑然忘我,气氛之和谐,让路过的人都不禁心生羡慕。 但他们仍不觉得彼此是一对情侣,因为,一般人谈恋爱会做的事,比如亲吻、拥抱、约会……他们都没做过。 然而,恋爱有一定的公式吗?怕是没有吧! 沈涵晴躺在床上看婴儿照片,是白天她去席冬公司帮人化妆,席冬送给她的席家小贝比玉照。 席家的小孩真的好漂亮,也难怪啦!席爸爸、席妈妈的容貌本就姣好,一脉相传下来,那五官能差到哪儿去? 席冬说,世上再没有比他家贝比更可爱的小孩了,脾气好、模样佳、又不怕生,轻轻一逗便笑得咭咭咕咕。 听起来他真的很宠爱那个小侄女。 沈涵晴突然也好想抱抱相片里的小婴儿,不知道她会不会也对她这样笑? “啊!小孩子真是可爱。”她抱著照片在床上滚动,不期然卷起白天席冬披在她肩上的西装外套。 他淡淡的体味倏忽窜进鼻端,令她想起他温和宠溺的眼神。 “不知道冬哥如果有小孩,会是什么样子?”她幻想著,将他的五官缩小化。 “温柔的眸、挺直的鼻、嘴巴小小的、白皙的耳朵就像两只小贝壳……哇!一定美呆了。”一股莫名的渴望涌上心头,她突然好想要有一个这样的孩子。 孩子会长得很像席冬,英俊帅气,做起事来有条有理,对人说话总是斯斯文文,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希望孩子像席冬一样,将来成为一名模特儿,经过她的巧手妆扮,在镜头前发光发亮。 如果真有一个这样的孩子,她一定会非常疼他。清晨,她会亲著他的脸颊唤他起床,喂他吃早餐,陪他游戏;中午,她要煮全天下最好吃的离乳食品给他,他也许会淘气地挑食,她会假装不理他,然后,他又撒娇地腻在她怀里…… “啊——”那美丽的情景,光想就让人一颗心像要飞上天。 “倘若我能拥有一个那样的孩子该有多好,偏偏……”模模自己粉女敕的颊,她今年二十七岁了,过去没有交过男朋友,未来也没那个打算,因为她怕男人。 单一个女人是生不了孩子的,而且再过几年,她年纪更大,身体也不适合孕育小孩了。 “像我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很失败?”这个问题她不是没想过,却从未如这一刻般心痛。 只因怕男人,她一生都不可能拥有一个家庭、生喜欢的人的孩子。 “唉!”这样的感觉好无力。 “叹什么气?”俏美毫无预警地闯进来。 “哇!”沈涵晴吓一跳。“你怎么进来的?” “你又没锁门。” 沈涵晴张大嘴,呆了。她今天的失常有这么严重吗?居然连门都忘了锁。 “唉呀,有什么关系?咱们这栋公寓的治安管理一向良好,住的又都是熟人,不必怕啦!” 但她确实被吓到了啊! “哇!”俏美眼角瞥见她手中的照片。“好可爱的贝比,谁家的?”她自动自发坐到她身边。 虽然被吓一跳,但因为都是同事,实在太热了,她也见怪不怪。 “冬哥弟弟的。”她自动把照片递过去。 “难怪这么漂亮,遗传因子好嘛!”俏美翻著照片,不住赞美。“如此讨喜的婴儿,我也想生一个来玩。” “照顾小孩很累的。” “说的也是,我这个人什么都有,就是没耐性,万一小宝宝夜啼,我恐怕会忍不住把人丢出去。”俏美吐吐舌头。“还是玩别人家的好了。” “但那感觉始终不同。”沈涵晴忍不住靶慨。 俏美的年纪比沈涵晴大,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说的也是,不过……我们连男朋友都没有,还谈什么生孩子?” 沈涵晴叹了好长一口气。“是啊!要生孩子一定要男人。”而她最怕男人,也许这一辈子她都不可能有孩子了,光想到这一点,就觉得人生好黑暗。 “呿!”俏美轻啐一声。“我是没人要,但你行情正俏,叹什么叹?” “我怕男人呐!” “那是没遇到对的人,女孩子只要碰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谁不是一头就栽进去?就拿心姊来说好了,她年轻的时候也曾……啊!”突然想起这是件天大的秘密,俏美慌忙捣住嘴。 “心姊怎么了?”好奇心人皆有之,何况她说了一半不说,岂不更吊人胃口?“俏美,你快接著说啊!”沈涵晴催她。 “不行啦!心姊会宰了我的。” “你不说我不说,心姊怎么会知道?” 俏美眼睛一转。“这也有道理,但你要答应我,真的不能告诉心姊喔!” “我发誓。” “那好吧!”俏美缓缓说道。“其实故事也没什么特别啦!不过就是一个名门千金爱上穷小子,不惜跟他私奔,结果被找到,女方父母拿他们没辙,只得想办法培育穷小子成材,以免爱女受苦。想不到男人有钱有势后就花天酒地,女人受不了,最后以离婚收场。” “男人果然都很可恶。”沈涵晴恨恨说道。 “我倒是不觉得奇怪啦!一个本来一无所有的人,突然接触到花花世界,能不迷失的有几人?这是无关男女的。” “可是他害心姊从此不相信男人,再也无法追求感情上的幸福,这还不可恶吗?” “咦?你知道心姊不相信男人?”心姊平常的人际关系好到不行,不论男人女人都交往顺利,俏美以为她已经掩饰得够好了,想不到还是被沈涵晴看出来。 “心姊表现得很明显啊!她跟男人说话总是距离五公分以上,女人就不会。” 俏美定定地望著她半晌,喟口长气。“难怪心姊说,有资格继承她衣钵的只有你,你的观察力真的很好,日后成就必在我们之上。” “我不行啦!”沈涵晴用力摆著手。“我怕男人,又不擅与人交际,你们忘啦?” “我说过,那是因为遇不对人的关系。你很快就会遇到正确的人了。”俏美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第六章 面对俏美的装模作样,沈涵晴直觉一股恶寒自背脊升起。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她装傻。 “真的?”俏美拍了她一下。“少来了啦!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女孩。” “总之我不知道就是了。”她想逃。 “唉,反正你跟我来就是了。”俏美突然拉起她,往外跑。 “要去哪里?” “管理员室。” “这么晚了,去管理员室做什么?明天还要上班,我要睡觉啦!”警钟在沈涵晴脑海里响起,她努力挣扎。 “去了你就知道了,总之有个天大的惊喜要给你。” 是惊吓吧!“我不要啦!” “又不会卖掉你,快点嘛!” 沈涵晴就是伯被出卖啊! 这群同事平常虽然很友善,但论起恶作剧的本事,那可是一个比一个高竿,她早领教过了。 “放开我,俏美,我要回去睡觉。”远远地瞧见管理员室,她心里的不安更甚,挣扎得也就更用力了。 “都已经到了,你又何必……”俏美话到一半。 “沈小姐!”一个熟悉到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在夜空中响起。正是杨佑荣。“你终於出来了,我等了你好久,我……” 沈涵晴看见池、及他怀里一束双手台抱那么大的花束,想也不想地甩开俏美,转身往后跑。 “不准靠近我!”她尖叫。 “沈小姐。”她跑,杨佑荣当然就追喽! “这是怎么一回事?”俏美一脸纳闷。“难道那姓杨的骗人,他跟小晴并不熟?” “你站住。”沈涵晴终於跑进大厅。“这栋公寓是男人止步的,你敢再踏前一步,小心我报警捉你。” “小晴,警察不管这种事的。”俏美苦笑。“不过,杨先生,我们公寓的确是男人止步,所以请你别再往前走了。”让他进管理员室已是天大恩宠,俏美可不想为了一个陌生男人坏了公寓规矩。 虽然,杨佑荣看起来颇称头,一出手就是百朵百合,对沈涵晴也像十分真心,但规矩就是规矩。 “可是……”佳人就在眼前,却碰不得,叫杨佑荣如何甘心? “杨先生,请自重。”俏美沈下语气。 “沈小姐。”没辙,杨佑荣只得转而哀求心上人。“请你相信我,我是真心喜欢你,我绝对要娶你做老婆,我会给你幸福的。” “对不起,很遗憾我并不喜欢你。”感激老天,梓心园有“男人止步”这条规定,沈涵晴总算可以摆月兑他,匆匆忙忙奔向安全门,逃回房里去也。 “沈小姐,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我一生只爱你一人……”杨佑荣哀叫。 俏美双手环胸,静静地立在原地倾听失恋男人的真心告白。 “想不到求爱的话有这么多。”她是开了眼界。“可瞧小晴的反应,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其实换成她大概也一样,甜言蜜语听太多只会觉得腻。 “目前瞧来,比较有可能打动小晴芳心的还是只有席冬一人,不过他追小晴追了这么多年,还是成不了局,难道要永远这么耗下去?”有时,俏美真的很怀疑,全公寓的人都看出席冬的心意了,为何沈涵晴不懂,始终只当人家是好心的邻家哥哥。 “莫非真是当局者迷?”她想,不知可有方法给席冬和沈涵晴的感情加点温?总不能看他们这样无止尽地蹉跎下去。 “所谓小别胜新婚,如果让他们分开一段时间呢……”想到一半,打了个寒颤,若让席冬知道她特意分开他们,恐怕她小命不保, “算了!做媒人做到变死人,也太秽气了。”她还没活够。 “反正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她不是擅於想计谋的人,还是别做傻事了。“回去睡觉吧!” 俏美悠哉悠哉地准备晃回房,途经杨佑荣身边,他还在叫。 “沈小姐,我对你的爱比山高、比海深……” “好吵。”她掏掏耳朵。“杨先生,很晚了,麻烦你有事明天再来。” “可是沈小姐还没相信我的话啊!”杨佑荣不肯走。“除非她愿意接受我,否则我是不会放弃的。” “那就请你安静点。警察也许不管咱们梓心园让不让男人进入的问题,但你在这里大吼大叫确实妨碍安宁,我可以报警的。” “唔!”杨佑荣垮下肩膀。 俏美再瞪他一眼,晃进公寓。 杨佑荣依旧立在原地。 “所谓烈女怕缠郎,只要我功夫下得深,不信她不感动。”他对天发誓,一定要追到她。 从这一刻起,梓心园门口多了一尊……雕像。不过是会移动的,总是时时刻刻跟在沈涵晴身后。 沈涵晴从没被这样追求过,也很正常啦!毕竟,席冬的防护网比墙还厚,任何狂蜂浪蝶在接近她之前,早被苍蝇拍打倒在地。 首度面临如此痴缠,她简直要发疯。 却不知,席冬比她更想昏倒,因为过去,对沈涵晴有好感的人,总是在他一番“殷勤”告诫后,死心离去。 偏这个杨佑荣是打不退、骂不走,比粪坑里的石头还死硬。 席冬换了不下十批工读生来防堵他,他还是有办法穿过防护网,骚扰沈涵晴,搅得她心慌慌、意乱乱。 让席冬和沈涵晴之间看似和谐、实则吊诡的关系因此出现裂缝、摇摇欲坠。 这是一个贿赂现场,不过地点不是某高级俱乐部,或者酒店、pub,而是一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 “邱小姐,我的提议你愿意接受吗?”因为杨佑荣苦追沈涵晴不舍,席冬更卖力防堵,甚至不惜收买沈涵晴极信任的女计程车司机,要求她必要时向他报告涵晴的行踪,并在他无法赶到接人时代替他出马,无论如何,一定要彻底杜绝任何杨佑荣可能单独接触沈涵晴的机会。 “席先生,你这样子很像是保护子女过度的家长耶!”邱小姐皱眉。“把花朵一直放在温室里,其实对她而言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尤其要她如此干涉顾客行为,也有损职业道德。 “但如果这是一朵与众不同的花呢!小晴这么信任你,一个礼拜最少call你三次,我想她应该告诉过你,她怕男人。” “呃……”这个她倒无法反驳。 “我并不想限制小晴的行动,但是,不管怎样,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你想想,一个很怕蛇的人,却天天被人拿蛇来戏弄,不是很可怜?” 明明是两码子事,可以拿来相提并论吗?她怀疑。 “邱小姐,我今天来找你,不单纯是因为小晴喜欢搭你的计程车,而是,她信任你,就像一个朋友一样。对於一个饱受跟踪狂骚扰的朋友,你忍心弃她不顾吗?” 唔!这么说就严重了,可是……“正因为沈小姐信任我,要我私底下透露她的行踪,我总觉得……不大好。” “事急从权呢!邱小姐。”要论到收买沈涵晴身边的人做他的眼线,帮他守护娇花不受外界狂蜂浪蝶侵扰的事,他是从小吧到大,威胁利诱、坑蒙拐骗,他件件在行。 “这样啊!”邱小姐已经有些动摇。 席冬再加一记。“邱小姐,请你站在同为女性的立场想一想,今天,被如此骚扰的人若是你,身旁又无人帮你,那感觉会是多么无助?” 没错,在这个社会上,女性一直是弱势的一群。邱小姐心中的正义感被激起。“好吧!我帮你。” “谢谢,小晴能交到你这样重义气的朋友,实在是太有福气了。”握住对方的手,席冬让一双眼睛充满感激的雾气。 邱小姐只觉得好感动。“沈小姐能遇到如此关心她的男人,也是她的运气。” “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事。” “不,你真的是太好了。”席冬又顺利收服一名女性。 但他绝不因此而志得意满。“至於邱小姐帮忙的费用……” “哎,做好事岂可贪求报偿?” “不行,这一点我很坚持,你牺牲工作帮助小晴度过难关,我若没有一些表示,良心会不安的。” “也没什么牺牲啦!只不过花点时间打电话就收钱,多不好意思。” “打电话也要钱啊,而且还耽误你载客的时间,这些都是损失,请务必让我补偿;就每趟一千,你觉得如何?” 哇,那多载沈涵晴几次,她不就发了? “好好好。”邱小姐一口答应。 “那就麻烦你了,再度感谢你对小晴诚挚的帮助。”他深深鞠了个躬,下车。 冬向正在外头等他。“又拐了一个女人?” “说得这么难听,我不过是把事实形容得夸张了一点。”席冬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拜托你的那件事,处理好了吗?” “我已经拜托了所有朋友,想办法接近沈小姐的熟客,用尽镑种藉口预约沈小姐往后一个月的出差服务,并且将出差地点安排得与你当日行程相近。”说著,冬向递了张预约单给他。 席冬打的好主意是,他的工作也忙,不可能天天有空去接沈涵晴下班,但倘若,她当日的出差地点都恰巧与他工作的地方相同呢? 天意不可能,但人为一定办得到。只要她能出现在他身边,他自然有办法护她周全,杨佑荣休想越雷池一步。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一拿著那张预约单,他满怀欣喜。 “另外,你刚才跟邪位女司机谈话的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说杨佑荣现在改成白天到妍美容工作坊门口站岗,晚上则守在梓心园管理员室,赶都赶不走,更夸张的是,他的痴情行为还感动了工作坊里那票女人,纷纷祝福他。” 席冬浓眉深深一皱。“这家伙真是不怕死,冬向,你说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杨佑荣被妍美容工作坊所有女人讨厌,转而帮助我赶走他?”他的口气阴沈。 “你又想干什么?” 席冬邪邪一笑。“你说呢?” 冬向哼了一声。“你将来一定会下地狱。” “在下地狱前,我会先上天堂。”因为,他娶到沈涵晴了嘛! 吹著口哨,席冬很快乐地执行追妻大计去也。 若说席冬是一流的谋略家,那么杨佑荣肯定是辛苦的实践者了。 为了追求沈涵晴,他不分晴雨、日夜地守在她可能出现的地点,一心只希望感动佳人,赢取她的芳心。 却不知,他的作为已让她几乎发疯。 “小晴,你家那位痴心汉又来了。”午夜十二点,最晚回公寓的姊妹打电话给她。 沈涵晴长叹一声。“拜托,别再说了。”她已经被缠得快窒息了。 “干么?俗话不是常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想那杨佑荣,要人才有人才,要钱财也不差,又爱你爱得要死,你怎么不试著接受他看看?” “就是因为他动不动就说愿意为我付出生命,才可怕好吗?”杨佑荣的爱太沈重,让沈涵晴承受不起。 而且,她本来就怕男人,像他这样死缠不放,一见她便想动手动脚,只会逼得她想躲到天边去,永远别见他了。 “你这样会不会太无情?他这么喜欢你。” “但我怕啊!” “小晴,容我说句不中听的,怕男人真的很奇怪,难得有个男人不介意你这毛病,愿意陪你一起克眼,你真的不试试看?” “没办法,他只要接近我五十公分,我头就晕了。”比沈涵晴当年症状最严重时还要恐怖。 “哇,这也太离谱了吧!算了、算了,感情是很私密的事,旁人也管不著,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你好歹去劝他回去,省得他淋病了,真有了万一,咱们可承担不起。”说完,挂断电话。 沈涵晴只能抱著残余嘟嘟音的话筒哀嚎。“拜托,那个人这么固执,你叫我怎么劝?”救命啊!有没有人可以来救救她? 一阵小叮当的音乐声突然响起,是沈涵晴的手机在叫。 她接了电话。“喂——” “小晴吗?你怎么了?声音好没精神,是不是不舒服?”是席冬。 那一连串的问候让她心头直发暖。“冬哥……”一句话未完,她喉头先哽咽了起来。 “你在哭吗?” 她轻泣著,不说话。 “你等一下。”突然,电话换了人接听。 “小晴,是妈妈啦!”接听者换成了沈母。 “妈?”在沈家,母亲是沈涵晴唯一亲近、并倾吐心事的对象,两母女的感情活似一对深闺密友。“你怎么来了?” “我听阿冬说,最近有个男人死缠著你,他想帮你,又担心自己的性别会惹你讨厌,所以请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妈……”沈涵晴泪流得更凶了。“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傻孩子,这又不是你的错。”若是一般追求者,沈母也不反对,但连站岗、跟踪这些行为都做出来,未免过分。“就算不是你,那个姓杨的追得这么疯狂,任何女孩子都会害怕的。” 沈涵晴哽咽著。“唔……嗯……” “你别怕,我们到了。”沈母说。“等事情处理完就去找你。” “对不起,妈,我太没用了,老是让你担心。” “你是我的女儿嘛!案母不为子女操心,要为谁操心?你等著,我们快进停车场了,等事情处理完,我们就去找你。” “好……谢谢妈、谢谢冬哥。”沈涵晴满怀感激地挂断行动电话。 上帝听到她的祈求,派人来救她了,实在是太好了。 不过事情既是因她而起,她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不如趁著有席冬和母亲壮胆,一口气跟杨佑荣说清楚,请他别再死缠不放了。 即便要追求,也请用些正常手法,太过偏激的行为只会叫她发疯。 没人想得到,席冬为了沈涵晴,什么样的诡计都使得出来,甚至不惜哄骗沈母,来上一场李代桃僵的好戏。 “阿冬,你是不是转错巷子了?小晴住的公寓应该在更前面的巷子里才对。”望著周遭陌生的景致,沈母有几分疑惑。 “伯母,这里是梓心园的后门。”席冬把车子停在一扇大铁门后面。“前头那条巷子前两天在修水管,挖得坑坑洞洞的,不太好出入,所以最近大家都由后门进出。”他说,当然是假的。 “原来如此。” 席冬停好车,请沈母下来。 “伯母,你是想先上楼看看小晴,还是要先跟杨先生谈谈,请他别再吓小晴了?” “我先跟那位杨先生谈谈好了。”边说,她边皱眉。“我要告诉他,没人这样追女孩子的,天天跟踪加监视,存心吓死人吗?” “那请这边走。”说著,席冬不忘绅士风度地为沈母开门、引路。 “唉!”望著他斯文的举止,沈母有一些些感慨。“阿冬,你还是这么有礼貌,难怪多年来,小晴只受得了和你在一起。”其实,席冬的心意她也明白,不过女儿似乎一直无法克服害怕男人的心理,她也不好要求席冬为女儿空耗青春,只能在心里挂怀著,但愿女儿早日省悟,莫让一段大好姻缘就此错过。 席冬也知道未来丈母娘的心意。毕竟他耗费了不少心力与精神让双方家长都对彼此有好感,日后他与沈涵晴结了婚,应该不会有相处不来的情形发生。 有时候想想,这么之年来他为了追求沈涵晴、建构他俩未来的幸福家庭,可谓费尽心思;就不知她要多久才会了解他的心意、进而接受。 不过那都不是眼下最重要的问题啦!目前,他首先要解决的是头号情敌——杨佑荣。 “伯母,温柔对待女性不是国际礼仪吗?这都是现代男人必修的课程,二十一世纪的男人个个都会,没什么了不起的。”他非常地有礼貌。 “哼,真是这样,小晴就不会被一个青仔样吓得半死了。” “这……或许杨先生只是太爱小晴了。”语气万般无奈。 “少用什么爱不爱的当藉口,我不是没看过新闻,那些砍伤女朋友或者开车撞死男朋友的,谁不是满口爱?可追究他们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爱的表现。” “全是冲动坏了事。”席冬叹口气说。 “又不是小孩子了,难道不仅得控制自己的言行不要去伤害别人?”沈母一脸愤慨。“自由是要以不妨碍别人为前提,才算真自由。” “伯母,你真是博学多闻,说的话好有道理。”他诚挚地赞美。 沈母一张脸都红了。“没有啦!不过是把书上写的东西照实说出来罢了!” “但是你真的能够理解,并且做到啊!这就很不简单了。” 哪个女人经得起男人这样捧,尤其还是个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男子。 沈母脸上的羞怯更甚。 不愧是母女。席冬在心底暗赞一声,沈母和沈涵晴的模样真是相像,尤其害羞起来的时候,那股子甜蜜娇憨的感觉又更相似了。 俗话说,看丈母娘就可以知道妻子未来的模样。此刻,他就能想像二、三十年后沈涵晴也会是同样风韵犹存的俏模样,他可以看见她每天的改变,一点一滴……心底瞬间溢满快乐。 “哎,有你这样一位既开通又明理的母亲,我真是羡慕小晴。” 虽然被哄得晕陶陶,沈母仍不忘谦虚几句。“你妈妈也不错啊!” “才怪,她只疼小晴,每次准备便当也都只煮小晴爱吃的菜,根本不顾我这个儿子;我真希望再有个妈来疼。” 噢,被帅哥撒娇的感觉真过瘾。沈母笑得有如春花初绽。“阿冬,你嘴巴真甜,不过我也真希望有天能有你这样一个儿子。”她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席冬用力一点头。“我会努力的,未来岳母。” 沈母笑得更乐了,浑然不察自己已穿过公寓,来到追得地女儿寝食难安的杨佑荣跟前。 天很黑,灯光也不甚明亮,杨佑荣只看到一对男女走出来,女人的模样瞧不清楚,但席冬那张可恶的脸就算化成灰他也不会忘记。那个混帐,比诚心赢不过他,就只会耍贱招陷害人,活月兑月兑是人渣一名。 “姓席的……咦?”慢著,他们越走近,他越觉得席冬身旁的女人好面熟,分明是……“沈小姐!”看到心上人,他什么都忘了,只埋头冲过去,一把拥住佳人。 同一时间,沈母放声大叫,其声音之尖锐足可惊天地、泣鬼神。 丙然是母女,尖叫声一样可怕!为了自己的耳朵著想,席冬迅速地展开救人行动。 “杨先生,你快松手。”故意不把话挑明。 杨佑荣还没发现自己抱错了对象,只一味沈溺在软玉温香抱满怀的快感中。 “沈小姐,你别怕,我没恶意,只是想告诉你,我是真心喜欢你的,请你嫁给我。”说完,下跪求婚。 手段使得算是万分劲爆了,换成其他女子,也许会成功,奈何他从头到尾都搞错人了。 沈母只是不停地尖叫,叫得几乎全公寓的人都醒了,她还在继续叫、一直叫—— 第七章 因为一时的失误,杨佑荣的情痴形象迅速摔跌成白痴。 毕竟,谁会追求女儿,却误向母亲求婚嘛! “小晴,以后你千万不能单独见那个怪男人,知道吗?”千叮咛、万嘱咐,沈母才安心地被丈夫接回去。不是席冬不送,而是,耳闻老婆被吃豆腐,沈父急疯了,急忙连夜驱车前来载回亲亲好老婆。 “我晓得。”沈涵晴点头,声音还有些抖。 “伯母别担心,我会照顾小晴的。”顺利解决情敌,席冬高兴得简直要飞天了,不过表面上还是一本正经。 “麻烦你了,阿冬。”沈母依依不舍地随著丈夫离开。 “小晴,你的脸色不大好,不如先回去,我送伯父、伯母就可以了。”席冬说。 “可是……”父母难得上台北一次,她不好意思连送都没送上一程。 “小晴乖,听阿冬的话,先回房去。”据说那个登徒子还守在外头不肯走,沈母可不要女儿再涉险地,怎么也不愿沈涵晴送。 “那……好吧!”民主社会,少数服从多数。沈涵晴转身往楼上走。 “阿冬也别送了,你帮我看著小晴。”沈母下命令。实在是今晚吓坏了,不放心女儿一人独处。 “是。”如此安排,席冬可是求之不得呢! “那我们走了。”沈父、沈母携手离开。 “伯父、伯母再见。”席冬躬身行礼完,三步并作两步地想追上心上人。“小晴,等一下,我陪你回去。”这时候安慰佳人,得到的感激可是比平时送上一克拉钻戒更有分量呢! 席冬的动作很快,但有一个人比他更快。 “你可真够卑鄙。”原来是心姊拦住他的去路。 啧,他就知道小手段瞒不过这位大姊头,但是—— “感情的世界里无所谓卑不卑鄙;只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心姊冷哼一声。“你追求小晴也十几年了,始终得不到她的心,为什么不让其他人试试?你希望她一辈子都这么怕男人吗?” “如果她一辈子怕男人,无法结婚,我就陪她一生。”他说得狂妄。 心姊不禁微恼。“喜欢一个人是要让她幸福,不是独占她就好。” “嗤,我才不信那种什么……只要对方快乐,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的说法。”席冬冷笑。“人都是自私的,不管做什么都以自己为出发点,爱情也是。珍惜爱人、保护她,不让她难过、受伤,都是因为我无法没有她。追根究柢,为的是自己。” 心姊皱眉。“你不觉得自己太偏激?” “我只相信懂得让自己快乐的人,才有能力给别人快乐。”话落,他抛下心姊,追逐沈函晴去也。 心姊突然呆了。“懂得让自己快乐的人,才有能力给别人快乐吗?”她没想过这个问题,过去只觉得爱人就是希望他好,即便要牺牲自己也无所谓。 她对心上人一向是掏心掏肺的,可是,她的爱情却从来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 难道是因为她牺牲太多了,才会这样? 不懂,爱情好深奥。 席冬终於追上沈涵晴。 “小晴。”他难得一次展现强势,一把揪住她仓皇奔逃的身子。 “啊!”沈涵晴吓了一大跳,想也下想地反手将他摔出去。 砰!席冬飞过走廊,直接挂在三○二号室门口。 “唔!”这招苦肉计可够呛了。 “冬哥!”动手后,她才发现自己干了蠢事。“对不起,我太紧张了,没发现你;” “没关系,我故意的。”尽避疼得发麻,他还是展现英雄本色,一跃而起。“把我摔出去后,心情有没有好一点?” “冬哥,人家都快吓死了,你还笑人?” “小晴,我只是要让你知道,你有一身好本事,就算遇到坏人也不必担心,你有足够的能力自卫。” 她呆了一下,颤抖的身子突然缓下来了。 “冬哥……”轻吸两下鼻子,泪滑下脸颊。 “没事了、没事了。”他来到她身边,轻声安慰她。 “听到杨佑荣欺负妈妈的时候,我居然呆掉了,连一步都无法动,我没办法救妈妈,我好没用……”也许是今晚的震撼太大、也许是他的努力感动上苍、也许是……总之,理由可能有千万个,结果却只有一个。 有生以来第一次,沈涵晴主动接近男人——她扑进他怀里,轻声哭泣。 席冬呆了,一动也无法动。 是梦吗?十几年了,他痴守在她身边,终於换得她的回头一顾。 他颤抖地伸出手在她的背脊上轻拍一下,暖暖的,是真实的,不是梦。 他兴奋地再拍一下、又一下、再一下…… 她错把他的怔仲当成安慰,将自己的满腔哀怨叨叨诉出。 “我为什么会这样怕男人,小时候被男生欺负过的女生也不只我啊!偏我特别没用,连自己的妈妈都救不了……冬哥,我该怎么办?我不要连妈妈都无法救、我不要……”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毛病有什么不对,她就是不喜欢男人嘛!离他们远一点不就好了,反正没男人也不会死。 可今晚,她确切感受到,她这个畏男症的毛病确实可能害死人。 万一哪一天,她的亲人或朋友在她面前被男人欺负,难道她也要呆在一旁,任由悲剧发生? 这太可怕了,比男人接近她还更让她的心寒上十分。 “冬哥,你教教我,从小,我有什么不懂,你都会帮我,我想救妈妈……我想克服伯男人的毛病,我不要再有遗憾了,冬哥,呜……” 听著她的表白,他的心一时揪紧,却有更多的欣慰;就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一样,终也让他等到雨过天晴的一天。 心姊、俏美她们都以为是他无能,才一直没办法帮她克服畏男症的问题,追不到她。 其实,他只是不想逼她,舍不得她为难,只好在一旁默默地守著,等到她有心要改的那一天。 不过—— “小晴。”他点点她的肩头。“你冷静下来看一看,你现在手中抱的是谁?” 她抽噎了两下,抬眼,迎上一张熟悉的俊颜,斯文、有礼,黑黝的眸底永远闪著温柔的光辉。 “是冬哥啊!”她从小看到大,一见就安心的人怎么可能不认识? “那我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对她露出一抹好心疼的笑。 她的心跳不期然地加速,这才想起,他正是个男人。 “啊!”心一慌,忙不迭跳开。“对不起。”她跑得比飞还快,一溜烟闪过他躲回房里。 南冬目送著她的背影。“我辛苦照顾十多年的花朵终於要开花了。”他好开心。 杨佑荣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苦追沈涵晴一个多月,他不仅没更接近她,反而离她越来越远。 而她拒绝他的神色也日渐冷峻。 今天,当他行使第n次的死缠绝活时,她突然不再躲避,定定地望著他。 “杨先生,可以请你别再跟踪我了吗?”成天被一个背后灵缠著,让她的精神快崩溃了。 “我……沈小姐,我只是喜欢你。”有人教他,烈女怕缠郎,不管怎样的女生,只要男人死缠烂打到底,没有追不上手的。而他信了,也努力实践,可结果怎么不一样?他不懂。 “但我不喜欢你。”她的语气很坚定。 杨佑荣却不肯死心。“为什么?我哪里不好?” “没有,我甚至不了解你,只是……我没有办法接受你—整天时时刻刻出现在我身旁。”感情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没有道理可言。她第一次见到杨佑荣就不来电,之后也一直没有感觉,这跟他好不好无关,只能说,他们无缘。 “那我离你远一点,请你给我一个机会,沈小姐,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杨佑荣苦苦哀求。 沈涵晴长叹口气。“这样吧!同样的问题我也问你,杨先生,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 “我……你很可爱、很特别……我……那日,你到我家为我母亲做脸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你,你笑得好灿烂……”他沈醉在一见锺情的浪漫中。 杨佑荣的母亲,是沈涵晴难得熟识到愿意接受外派的客户之一。 但与其母保持关系是一回事,跟杨佑荣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她就是下意识地排斥他,完全不想跟他有任何关系。 “那你了解我吗?”她问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他愣了一下,回道:“只要你肯接受我的追求,再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自然了解彼此。” “万一了解之后发现个性不合呢?” 这回,他想了更久。“不会吧!你看起来很温柔,我们应该会合才是。”因为他一向喜欢居家型的温柔女孩。 “我温柔吗?”她脑海中浮起一个人——席冬,待人彬彬有礼,鲜少发脾气,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她,那样才算温柔吧!“我想你误会了,我本人其实一点也不温柔。” “我不信,你看起来这么温柔。” “长相有时是会骗人的。” 杨佑荣有些恼怒。“你是因为那个姓席的才拒绝我吗?我告诉你,他不是什么好人,他卑鄙无耻又下流……” “杨先生,在背后说人坏话也不是什么高尚的行为。”尤其,他骂的还是从小疼宠她、对她好到不行的席冬,就更叫人生气了。 杨佑荣肩膀一缩。“对不起,沈小姐。”他不想惹地生气的,却不知为何,他们每回见面都是凄惨收场。 沈函晴也觉得好无奈,这个男人明明不了解她,为何这样紧缠不放? “杨先生,不管怎样,我只想告诉你,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请你另觅佳人吧!” “不要。”他拒绝得够彻底。“你一点机会也不给我,怎么知道我们不可能?只要约会过一次,说不定你就会喜欢我,甚至爱上我!” “人与人之间,有些事情是没有道理可循的。且不论我本来就怕男人,对於杨先生你,我一直都没有那种感觉,这跟要不要交往是没有关系的。” “我……”他急了。“我不管,总之,没有交往过就要我放弃,我做不到。”一冲动,他又忘了之前的痛,大掌一伸,直接往她纤腰扣去。 “哇!”她大叫,想也不想,踢腿、甩手,把人给摔飞出去。 “啊!”杨佑荣终於想起佳人是一名身手不凡的奇女子,却为时已晚。“好痛——” “对不起、对不起。”她急得不停地鞠躬哈腰,并且,后退,准备落跑。 “你别跑啊,沈小姐,我还没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有如山那么高、海那么深,你是我冬天的冰淇淋……不对,是夏天的冰淇淋、冬天的太阳……沈小姐……”他不死心,扶著疼痛的腰杆爬起再追。 “你别再追了……”沈涵晴更是边逃边叫。 两个人都没发现,某人正努力拨著手机,将眼前发生的一切仔细报告他的老板——席冬。 而席冬下的命令是——“你们先打电话给邱小姐,麻烦她的计程车立刻过去『巧遇』小晴,顺便载她回家。然后,把那个姓杨的车子轮胎的气全放掉。”席冬要杨佑荣一辈子都追不到沈涵晴。 “收到。”三名工读生执行任务去也。 当然,杨佑荣第n次的死缠烂打又告失败。 沈涵晴从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美人,也就想不通,怎会有人对她一见锺倩,自此紧缠不放。 她怕男人啊!饶了她好不好? “唉!”她到底该怎么办? “小晴。”一个熟悉的呼唤声自她头顶传来。 “冬哥。”她乍然回头,笑容漾上唇角。遇见熟人的感觉真好。“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拜访客户。”他说。“你呢?” “我接受预约来帮一个准新娘做脸。” “真巧。” “是啊!”仔细想想,他们最近偶遇的机会好像挺多的。“我们已经连续一个礼拜在工作场合相遇了。” 当然,全是他一手安排的嘛!“既然这么巧,待会儿我送你回家。” “可是我今天的工作比较多,老要你等,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是有目的的。希望你顺道陪我去挑些首饰。”类似的说辞他天天换,务求她不生厌、并快乐地答应。 “挑首饰?冬哥想送礼啊!” “不是。”他摇头。“那个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你知道吧?下个月他要办一场号称全亚洲最盛大的慈善义演会,我旗下的人全在受邀名单中,我现在正为他们当天要做什么造型而大伤脑筋。” “我知道那场义演会,心姊也受到邀请了,她还问我要不要去,可我想那天一定人好多,我……”她怕男人,而当天,她不可能避开所有男人。“总之我不去。但是冬哥,你公司不是有签约造型师,怎么不请她帮忙?” 因为那个混球造型师的名字就叫龚珊如,也是“席氏”唯一的约聘造型师。本来双方的合作关系还不错,但自今年起,她的工作态度却持续恶化,不是迟到就是失约,又屡次顶撞厂商,俨然当自己是业界第一人,任何人都休想使唤她。 他们最后一次合作是上回,厂商要求将冬向化妆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龚珊如第n度失败,席冬终於忍无可忍,与她解约。 现在在公司里,他是老板兼经纪人、再兼造型师。 幸亏当年他干模特儿时—向勤劳,从造型到掌镜,他样样都学过—点,才不至於出糗,否则,真要叫人整死龚珊如以泄心头之恨。 不过他毕竟只是平凡人,也没力气再这样身兼数职下去,会害他丧失很多与沈涵晴相处的机会耶!他才不要。 应该再签一个造型师了。奈何,他真正属意的人……望向对面的清秀佳人,她已三次拒绝与他签约了,理由是,她怕男人,没办法完全配合他公司的工作,还是请他另寻高明。 懊死的“畏男症”,啊!气死他了。 “我公司现在没有约聘造型师了,正打算再找一个。不过在这个空窗期,从服装到配件,样样都得我自己动手;小晴,如果连你都不帮我,我就要累死了。”男子汉大丈夫,就算偶尔要扮扮小可怜,只要能博佳人欢心,他也认了。 “冬哥。”她失笑。“你干么说得这么可怜,我又不是不帮你。” “那你是答应喽?”趁她心情好,悄悄握住她的手。哇,软软绵绵,好舒服。 她娇颜酡红,不自在地点了点头。“不过你恐怕得等我了。” “没关系,多久我都等。”怕她吓著,他快快地吃完豆腐,放手。“那你快去吧!别让客户等太久,我也去与厂商聊聊。” “好,冬哥再见。” “再见。”待她的背影消失在电梯入口,他走进大楼的中庭花园,寻一个荫凉处,坐下来,打开手提电脑,开始排起旗下七名艺人的行程。 凡是“席氏”旗下的签约艺人,一进公司,席冬都会训练他们的自主能力。要他说,想在这诡异多变的圈子里活得头好壮壮,首要任务是,自己必须够坚强。 而有关这点,他旗下的人都不错,所以他们不需要保母跟前跟后照顾,顶多只需要一个有脑子和远见的人帮忙做做生涯规划、找案子接和排行程表;这便是他的工作。 这样的工作其实不须费太多时间与体力,所以他才有那么多空闲与沈涵清厮混。 至於今天,本来是他的休假日,理应舒服地躺在家里睡大觉,却因心上人正被一只狂蜂浪蝶追逐,所以他努力地挣月兑被窝的诱惑,爬出门守护心中的小亲亲。 “唉,我这么辛苦,不知道小晴几时才会了解?”他好希望能在四十岁前当老爸。 “席冬。”一记令人生厌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怎么这样阴魂不散?”席冬怒哼,转头。“杨佑荣,你到底想怎么样?小晴都当面拒绝你了,你怎么就是不死心?” “因为我不想看沈小姐这样一个好女孩受你欺骗。” “我哪里骗她了?” “你明明没工作,却骗她是来这里工作的。” “难道要我告诉她,我是来追她的,在明知她怕男人的情况下,再死缠得她寝食难安?” “我……”杨佑荣一时无言。 “杨佑荣,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就不会为别人想一想?一个本来就怕男人的女孩,却被一个跟踪狂成天跟前跟后,你分明是故意要她崩溃。” “我不是跟踪狂!” “你的行为不叫跟踪狂、又叫什么?”若不是姓杨的背后势力不小,其母又是妍美容工作坊的老顾客,为了不让沈涵晴日后在工作坊难做人,席冬才对杨佑荣处处留情,没赶尽杀绝。否则,他早将他踢进太平洋里,叫他永远别想再出现在沈涵晴面前。 “我只是喜欢沈小姐,所以努力追求她。” 席冬掏掏耳朵。“如果你表达喜欢的方式是让心爱的人日日担惊受伯、夜夜睡不安枕,那我真是同情被你看上的人。” “你懂什么?所谓烈女怕缠郎,只要我拚命追,总有一天,沈小姐会发现我的痴情,转而爱上我……啊!我跟你这个骗子说这么多做什么?总之,我不准你再欺骗沈小姐,否则,我绝不饶过你。” 拚命追?哼,要论追女人的功力和耐心,谁比得过他席冬?蠢家伙只知道死缠烂打,殊不知,烈女怕缠郎根本不是这样解释的。 “那你想怎样呢?” “我……”被逼急的男人扬起拳头。“你再骗沈小姐一次,我就打得你爬不起来。” “凭你?”连沈涵晴都斗不过的男人能奈他河? “你这混球——”杨佑荣气坏了,果真开打。 席冬正想一脚把情敌踢飞出去—— “啊!”熟悉的尖叫声在对面响起,是沈涵晴! 第八章 “杨佑荣,你想干什么?”沈涵晴本来已上楼去为客户做睑,却突然想起面膜忘了带。最近被杨佑荣缠得快发疯了,搞得她成天失魂落魄的。 因此,她下楼,想麻烦席冬帮忙回妍美容工作坊拿一些过来,不意,才下楼梯就瞧见杨佑荣攻击席冬的场面,吓得她脸都白了。 席冬拚著硬挨杨佑荣一拳的疼痛,连回击也不曾,就直接奔到她面前。 “小晴别怕,我们只是在闹著玩,没事的。” 她会怕男人,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从小被五个弟弟动不动就互殴得鼻青脸肿的场面给吓出来的。 她不懂,男人为什么喜欢那种激烈的肢体动作?老把自己搞得一身伤很好玩吗?她只觉看得心脏要麻痹。 为此,席冬努力不让她看见自己暴力的一面,可惜仍教杨佑荣给破坏了,越来越想痛扁姓杨的一顿。 不知道他若请心姊放弃杨佑荣他老妈这位大客户,心姊会不会气得拿刀砍人?他真的快忍不住想“得罪”这个客人了。 沈涵晴看著席冬脸上浮起的淡红伤痕,气得浑身颤抖。“杨佑荣,你——” “不是我!”杨佑荣拚命摆手。“是他!他骗你,我才——” “住口!”温柔女孩气坏了。“我明明看见你出手,你还不承认?无故出手打人的人,是最野蛮的!” 席冬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恣意疼惜一番。连开骂都这样可爱的女孩,不多啊! “误会啊!”杨佑荣觉得好冤。“他欺骗你,我是想帮你教训他,所以才打他的。我不是什么野蛮人,真的,请你相信我!” 沈涵晴恨恨地一跺脚,“我不会相信你的!请你离开,杨先生,我不想再看见你。”她真的火了。 杨佑荣面色惨白。 席冬则乐得想放音乐、跳大腿舞。 “冬哥,我们走。”沈涵晴主动拉起席冬的手,转身准备走人。 席冬兴奋得脸都红了。他们又牵手了耶!最近这种机会越来越多,啊,他真是幸福的男人! “慢著!”无端被冤枉的男人岂肯轻易罢手?“我真的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我可以发誓!”杨佑荣追在他们身后喊。 可惜沈涵晴已受够了他的纠缠不清。“不管你是有原因还是没有原因,总之,打人就是不对。而且,杨先生,我对你的日夜跟踪已经受不了。” 痴情男子伤痛地捧著破碎的心。“沈小姐,我这么喜欢你,为何你就是不肯相信我?姓席的真的不是好人啊!你一直被他骗了。” 沈涵晴确定自己的耐性已经用尽。“因为我是心甘情愿被冬哥骗的,这样你满意了吗?” “说到底你就是不相信我……好,我可以斩指头发誓!”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瑞士刀被杨佑荣拿来抵在左手小指上。“我杨佑荣敢对天发誓,一生一世只爱沈涵晴小姐,所言所行绝对真诚,若有撒谎,让我有如此指……” 鲜血进出之际,沈涵晴脚软了。 “啊——住手!”她尖叫。 席冬一脚踢飞杨佑荣手上的刀。“你疯了?!” “我只是想证明我的爱!”他大喊。 “我不要你的爱!”沈涵晴浑身发抖。“求求你,别再缠著我了,我不喜欢你啊!” “你又没有跟我交往过,怎能确定自己不会爱上我?”杨佑荣很固执。“我可以把心剖出来给你看,我爱你的心绝对真诚!” “因为……”情急之下,她抛却一切理智,捉住身边唯一的依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除了冬哥,我不可能爱上其他人的!” “我不信,追求你之前我打听过,你明明没交男明友!”杨佑荣错愕极了。 殊不知,席冬比他更呆滞。苦苦追求了十几年的爱情,难道就要因为这假原因而成真了?不过……真要如此,他也万分期待。 “那是因为我和冬哥一直是秘密交往,自然没人知晓。”看来沈涵晴是真的被杨佑荣搞疯了,才会这般失控。 杨佑荣咬牙切齿,片刻后开口。“没关系,只要你还是自由身,大家就都还有机会!” 怎么有这样“番”的人?沈涵晴快要气炸了。“很抱歉,你没机会了,因为我和冬哥今天就要去公证!”她大叫,只要可以赶走杨佑荣,要她把头切下来她都愿意呀! “我不信——”杨佑荣惨叫,整个人快昏了。 但,有一个人比他更想晕——席冬。想不到……他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要在今天实现了!啊,感谢上帝、感谢父母将他生出来、感谢见证这一切的蓝天白云、感谢天底下的一切! 他终於有机会娶沈涵晴做老婆,并在四十岁之前生下他们俩的爱情结晶了! 仿佛是梦、也不是梦…… 总之,席冬和沈涵晴公证结婚了。 目的只有一个,拿那张结婚证书给杨佑荣看,逼他死心。 不过姓杨的又出新花招,他说不信沈涵晴是真心想嫁席冬,除非让他看到他们恩爱的证据,否则单一张薄薄的结婚证书,他是不当一回事的。 为此,沈涵晴只得搬离她的桃源仙境,住进席冬新买的公寓里,务求两人和谐的婚姻生活能让杨佑荣彻底死心。 但要沈涵晴——一个从小怕男人怕得要死的女孩与一名男子生活和谐……这似乎变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了。 新婚第一晚,她怎么也睡不著,当然不是因为房里多了一个男人。她和席冬的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怎可能同床共枕? 可单单是比邻而睡,就够她发疯了。 整个晚上她都在想,隔壁的席冬正在做什么?可靠的良人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变身成狼人,前来袭击她? 虽然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大哥哥,但他们终究不曾同居过,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比如男扮女装、光著身子在房里走来走去、收集女性内衣裤…… “啊!”猛然想起,她洗完澡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内衣裤洗好、晾在浴室里,万一被他偷去……“不行呐!” 倏地站起身,她正想去抢回可怜的内衣,却又突然想到——“不对,隔壁的是冬哥,他是再有礼不过的男人,应该不会干这种龌龊事。” 席冬面容俊俏、举止斯文,待人总是彬彬有礼,是妍美容工作坊里公认快绝种的好男人,怎可能会有行为不当的地方? “不会的!”她努力说服自己要相信他,但……“他终究是男人啊!”是她最怕的一种生物! 坐立难安到了十一点半,实在忍不住,她还是蹑手蹑脚地跨出房间。“喝!”客厅的灯居然还亮著。 席冬就坐在沙发上,听著她最爱的、每晚必听的理查·克莱德门钢琴曲。 他的手中还端了一杯……闻起来像牛女乃的东西。 “冬哥。”她走出来,突然觉得,他家的布置其实还满像她的宿舍的。“你还没睡啊?” “我每天晚上都会喝杯牛女乃,再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之后才去睡。” “咦?”怎么跟她一样? “你要吗?”他对她举举杯子。 她不自觉地点头,蓦地会意自己为什么睡不著了,因为每晚必做的睡前仪式忘了做。 席冬起身到厨房,泡了杯牛女乃给她。 “谢谢。”她接过牛女乃,轻啜一口。“你加了蜂蜜和白兰地?”她再度呆了。 “你不喜欢吗?那我另外给你泡一杯好了。”他站在厨房的吧台内轻笑,晕黄的灯光从侧面照过去,她只觉得他俊美得像太阳神殿里的阿波罗。 原来男人也可以看起来这么地舒服,一点也不恐怖;过去,她从没发现。 “小晴、小晴……”他的呼唤打断她的沈思。 “啊?什么事?” 他疑惑地望著她。“我只是想问你,你的牛女乃是不是什么都不要加?” 她终於发现了他手里那只新温好的空杯子。“不必了,我就喜欢喝牛女乃加蜂蜜和白兰地。”刚才的惊讶是因为没想到,有人的习惯跟她一模一样。 “我也是耶!”他笑得更灿烂了。想起这么多年来为了了解她的习惯与嗜好所付出的金钱与心血,今朝有了回报,心头充满喜悦。 她的心不期然地撞了一下,古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她总算能够体会这层涵义了。 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居然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我没想到冬哥原来长得这么漂亮。”恨他不生为女儿身,否则她就能更早和他做好朋友了。 “小晴,你不必为了一杯牛女乃这么感激我,我们认识二、三十年了,我这张脸你还没看腻吗?”他走出吧枱,月兑离了灯光的照射,迷离的魔法瞬间解除。 她眨眨眼,复又愣住。 “不一样。”过去,他亲切一如邻家大哥,她虽知道他容貌不俗,却没有太深刻的体认。 但刚才,她忽然觉得他魅力倍增,整个人闪亮得像在发光。 而后,他虽又恢复原来的亲切,可那层眩目的光彩已在她心底烙了印,让她无法忘怀。 “哪里不一样?”他笑著来到她身边。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嗯,感觉吧!”她不自觉地任他贴近自己,忘了早先在房里的不安。 他把音乐声稍微调小一点,坐在沙发上跟她聊天。 半个小时后,她才回房,当晚,意外地睡得非常香甜。 凌晨六点半,沈涵晴准时起床,即便今天是她新婚后第一天,她的作息还是和平时一样。 多年来,她的生活一直很规律,早上六点半起床,慢跑半个小时,七点沐浴,然后准备早餐;七点半食用,八点骑脚踏车到公司上班,直到六点下班,买晚餐的菜,做饭、吃饭,做简单的家务;九点洗澡,看一些书;十一点半喝牛女乃、听音乐,就寝。隔天,又是一样的行程,比时钟还准。 读书的时候,常有人说,她的生活像在当兵一样,无趣极了。 在梓心园里,同事们也常常劝她偶尔要放纵一下自己,以免老了后悔年轻时没玩过。 她总是听听就算了,每个人有每个人适合的生活,她就是喜欢规律,不习惯意外,当然,也就过不来缤纷多采的生活。 她一直没遇见过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认定了这辈子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想不到同志却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边。 当她在准六点半出门,遇见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时,著实呆了。 “早安。”他对她说。“你也有慢跑的习惯?” 她点头。“冬哥也是吗?” “是啊!” “真巧。” “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合呢!”他笑。当然,她的习惯是自然养成,他却是努力多年培养得来。 但过程不在考虑范围内,重要的是结果。 她为了这份“巧合”开心地笑开了怀。 他,得到了最好的报偿。 两人边聊、边跑上马路。 “冬哥喜欢在哪里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罗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讶异。“可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才说著,发现已经跑到了岔路,她往东转、他则向西行。 原来如此,他们一个习惯从东跑到西,一个则喜欢由西跑到东,难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弯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到两人如此接近。 他们……好像好像,生活、习惯、喜好……几乎一模一样,这个世界上真有可能出现一个与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吗? 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她的心猛一跳。 “那今天……”席冬想问,两人一起跑好不好? 不意,沈涵晴突然跳起来。“我们还是照原订计划跑好了。”说著,她跑向东边。 他没追,因为看到她通红的耳朵,知道她是因意识到他的存在而难堪。想当年,他初初发觉自己喜欢她时,也是这么的旁徨。 他该给她一些时间厘清自己的心绪才是,所以他跑向了西边。 沈涵晴迎著晨风,慢慢地跑著。 随著朝阳的升起,凉爽的气温逐渐升高,代表夏日的艳阳正在发威。 但她却一点也感受不到,她的身体感受不到热意,只有心里翻滚著热油。 她一直有很多女性朋友,却从未交过男性友人,因为她怕男人。 她高中读女校、大学也是……甚至出社会,到美容工作坊工作,她的生命里仍鲜少有男性的影像。 而她也不在意,反正她不需要男人也能过得很好。 她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就够圆满了,她始终这样想著,直到与席冬结婚、同住在一起为止。 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有人可以与另一个人如此投契。她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结婚三十几年了,两人的默契也是好到不行,往往父亲一个眼神,母亲就立刻能够明白意思。 母亲常说,父亲只要嘴巴一张,她就能够看到他的喉咙底。 沈涵晴以为那是夸张了,但席冬颠覆了这个想法, 看著他、待在他身边,她觉得自己像找到生命中某块缺失的部分,心头不禁惶惶不安,不清楚此刻混乱的思绪代表著什么? 莫非像她这样一个深深害怕男人的女人,也有可能爱上一个男人? 若要以一句话来形容沈涵晴和席冬的婚姻生活,那只有“和谐”一词。 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任何人突然要和别人住在一起,都一定会产生一些冲突才对,偏她和席冬完全没有。 已经快一个月了,一个例外也没有发生耶,好像……他们已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早习惯了彼此一样。 举个例子来说好了,早上,她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在热腾腾的白饭上把蛋戳破,让蛋黄浸渍整碗饭,再浇上一点点酱油。哇,那真是人间美味啊! 席冬也一样,他们的口味合到不行。 每回,她洗完澡,一定要把浴室擦一遍,务求下一个使用者能用到乾乾爽爽的浴室,他亦同。 她穿鞋习惯先穿左脚、再穿右脚;他完全一样。 他们两个是复印出来的一对人偶吗?差别只在一个是男、一个是女。 “简直诡异!”她在休息室里喃喃自语。 俏美突然走进来。“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怕男人。”她没有多想,直接回答。脑海里仍转著早上席冬的叮咛,他要她下班时顺便买罐洗发精回家,因为浴室里的洗发精用完了。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都喜欢一样的柠檬草香味;连这点小细节都相同,让她原本感动的心情逐渐添上疑惑。 “什么?”俏美搔搔头。“咱们工作坊里哪来的男人?” “刘太太手中抱的那个就是。” “啊?”俏美一愣。“那个……那孩子还未满三岁耶!” 一只要是男的,从○岁到一百岁,都在我的防备范围内。”想当年,她家弟弟可是五个月就会抢她的玩具、撕她的作业簿,岂可不防? 俏美呆滞了好半晌。 “我以为你结婚后,怕男人的倾向就会减轻呢!想不到……还是一样。” 沈涵晴默默沈思片刻。“应该算有减轻吧!” “哪里减轻了?”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俏美以为她是没救了。 “我不怕冬哥。” “哇!你从以前就只单单不怕你的冬哥好吗?” “是这样吗?” “没错。”俏美慎重一点头。 沈涵晴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 俏美看著呆若木鸡的她,长叹口气。“看来,要叫你出面解决那家伙是不可能了,我还是请警卫帮忙吧!” “哪个家伙?”沈涵晴问,瞄见俏美愁眉不展,隐约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杨佑荣?” “除了他还会有谁?” “我都已经结婚给他看了,他还想怎样?” 重点就在於,沈涵晴的婚姻是摆出来好看用的,根本不实际好吗?杨佑荣又不是白痴,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俏美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本来想请你去跟他说清楚,叫他别在门口站岗了,很难看。不过瞧你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大概是应付不了他的,还是叫警卫吧!” “不!”岂料,沈涵晴很坚决地反对。“我去。我要再一次跟他说清楚。”话落,她毅然决然地定了。 “还是有进步嘛!”背后,俏美悄声说著。 沈涵晴从安全梯溜出了妍美容工作坊,来到大楼外。 杨佑荣一眼就瞧见她。“沈小姐……” “我现在是席太太了。”她说,语气出乎意料的冷淡。 杨佑荣不自觉缩缩肩,感觉她似乎变了。“可是……你们不是只做个样子?” “谁说的?”她质问。 “这……我是听来的,不过那个人的名字我忘了,可她应该不会骗我才是。”第一次,杨佑荣怀疑,他是不是一直错看沈涵晴了,原以为她温柔似水,怎会有如此冰冷严厉的眼神? “既然你连消息来源都说不清楚,那么我请你弄明白了再来跟我说,现在,我还要工作,麻烦你别再骚扰我,否则我只好报警,申请保护令。” 他真的被吓到了。“不可能……你怎能如此待我,我这般爱你,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啊!” “不好意思,阁下的心意我心领了。现在,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是席太大了,你不许再缠著我。” “嫁给席冬那个骗子,你一定缓筢悔的。” “很抱歉,结婚至今,我没有后悔过。”话才出口,她猛然一呆。她真的没后悔过嫁给席冬耶! 甚至,她很庆幸有这场“假”婚姻,让她见识到生命中另一种风采。 如果是席冬……她忍不住想。如果是他,她或许能够与他携手白首…… 第九章 “我想,我是追不到沈小姐了。”杨佑荣坐在咖啡厅里,他的对面是龚珊如。而她也正是杨佑荣的爱情军师,教导他“烈女怕缠郎”的守则,告诉他,席冬与沈涵晴的婚姻是权宜之策的人。 “你是白痴吗?”她骂。“女人的心思、想法、喜好……我全告诉你了,连姓沈的行踪也帮你查得一清二楚,方便你去堵人,这样你也追不到,你还有什么用处?” “问题是,你教的方法完全不管用啊!”杨佑荣也很生气。“说什么烈女怕缠郎,只要我追得紧,管它什么贞节烈女,照样手到擒来,结果呐!我天天早出晚归,又是站岗、又是跟踪的,弄得快累死,却只是让她更讨厌我。” “那是因为你缠得不够紧,你这个废物。”龚珊如抖手,一本日记簿砸中杨佑荣的头。“你自己拿去看,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做烈女怕缠郎?”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封套。“席冬的日记!你怎么有这玩意儿?” 报珊如不自在地扭了子。“你管我那么多?”私闯民宅偷窃可是有罪的,她才不会蠢到在公众场合自曝罪证。 杨佑荣瞪她一眼。“我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进监牢。” “你不是说自己爱死沈涵晴,没有她,你宁可死?” “这跟那是两码子事。” “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样,她不过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约,害她从此成为业界的笑柄。 她本来以为是自己的技艺出问题,还认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气刻意牺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尝一尝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声是名声,你以为我是那种蠢到会将两者搞混的人吗?”不管别人怎么说,杨佑荣深信,事业第一、钱财第二、女人第三;白痴才会为了一个女人赔尽所有。“总之,我不会参与你的犯罪计划。” 报珊如气鼓了双颊。“你这混球——” 杨佑荣把日记本丢还给她。“我是很喜欢沈涵晴,但她还不值得我赔上一生,再见,我们的合作关系至此结束。”他推开椅子正想走。 “慢著。”龚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错,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办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这还差不多。”杨佑荣转回身,接过日记本,翻开,一瞬间,呆掉了。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迈入满月期。 虽然没有半丝浪漫旖旎风情,却一点一滴满溢著幸福与快乐。 他们都很满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会看他看得脸红心跳,而他则不时得冲冷水以去热。 不过大致上,这两人生活仍是和谐的。 “今天下班早点回来。”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说。 “有什么事吗?”今早因为是她做饭,所以他负责洗碗。 家务事他们一向轮流,可他的手艺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这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称作二十一世纪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个惊喜。”他神秘兮兮地说。 “让我猜猜看,这次是为了什么?生日?相识n周年?首次逛街纪念日?还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摇了好一阵子的头。 “不会吧?能说的我都说完啦!”同居之后,他真是重视她到无法无天,连他们几岁相遇、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大概是喜欢她的吧?她再迟钝也能体会到这一点。 可她还是无法接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并不讨厌他,对於他的畏惧,也比一般男人轻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绝他的好意,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体贴,并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病……务求有一天,两人能做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 席冬公布答案。“结婚满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声。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这样浪漫的人,结婚满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乾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后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后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后,落荒而选。 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饼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 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住。“小晴……”然后,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著,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园站岗也是俏美为他开的门,这俏美是存心整她吗? “我告诉俏美我想跟你谈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让我进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生气,气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几下,才道。“你也别气,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说句话,过去这段日子给你添麻烦了,日后,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我终於了解,爱一个女人不是死缠烂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缠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对待,为她著想,努力守护她、照顾她……终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有开花结果的机会。再见。”话落,他走了,毫不留恋。 她整个人呆住了。这杨佑荣是撞车了吗?怎会突然开窍?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姊叫她,说预约的客人来了,她才回神。 “我马上到。”她说著,正想跑出去时,却发现自己还抱著杨佑荣塞过来的那本日记。“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记放下,两个斗大的字体毫无预警地板进眼帘。 “席冬!”她惊讶。“这……难道是冬哥的日记?”但怎会落到杨佑荣手上? 她第一个想法是,杨佑荣偷了日记,并看了它,前后的态度才会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是,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让杨佑荣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不过……她真的好想看。 挣扎挣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腾了五分钟,她终於忍不住翻开日记,看到的内容是—— x月x日晴 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x月x日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於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后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x月x日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时冲动,跑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结果她吓得跳起来,放声尖叫。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她还是这么怕我! 难道这种情形要永远持续下去?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x月x日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点小迷糊,却想不到,她竟会迷糊到连气象都不看,预报下雨也没带伞。 看著她淋得一身湿,我心里真难过,很想过去帮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吓到,我担心再接近她,她会更怕我。 想了好久,决定把伞傍身边的女同学,请地充当好心的路人甲,去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乐地对那位女同学道谢、并微笑,我羡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给我的。 ps:因为淋雨,回家后就感冒了。 x月x日晴 今天,阿姨来向老妈诉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说她煮饭难吃、扫地扫不乾净、挤牙膏从中间挤……总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觉得那只是习惯问题啊!谤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不到两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联手轰得我满头包,说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却知道原来所谓的婆媳问题,就是从这些小事日积月累来的。 为了怕小晴日后嫁给我会有婆媳问题,我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训练老妈,教她以宽容的心接待两代间的差异,以期小晴和老妈能成为一对最契合的婆媳。 x月x日睛 中午午休时听一个女同学谈起她的男朋友,说对方本来答应她戒麻将的,却忍不了三个月,又故态复萌,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 不过我不这么想。 像我,本来讨厌吃鱼,但小晴爱,为了了解她的口味,边吃边吐了一个月,渐渐也习惯了。 小晴不喜欢男人的体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时抽空冲澡,务求一身的清爽,让她喜欢。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肮脏,反而觉得冲澡很舒服。 我以为,很多事情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习惯上的差异。 至於习惯,那定可以培养的,尽避过程有些辛苦,但为了小睛,我甘之如饴。 沈涵晴一边翻阅日记、一边掉泪,不过读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 原来,席冬是如此地爱护著她,而她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没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关系要长久维持,关键只有一个——用心! 有生以来,沈涵晴第一次跷班。 她抛下约好的客户,冲下楼,随手招了辆计程车,直奔席冬的公司。 结果,她招到一辆男性司机所开的车,但她没有下车,忍耐著坐上去,因为,她已经没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辆了。 她想见席冬!立刻、现在! 杨佑荣说的那句:“烈女怕缠郎”的话,突然在脑海里浮起。 以前,她很讨厌那句话。什么烈女怕缠郎嘛!对於死缠烂打这种事,她只有满心的厌恶!就算那个人抵死纠缠,她也不可能动心的。 但假设,烈女怕缠郎的“缠”字是这样解释的呢? 一个男人,将他毕生的心力尽数化为温柔呵护,去疼宠一个女人,牵成细细的情丝,辅以无比的耐性,缠缚在那个女人身上。 历经漫长的岁月后,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动心? 别人她不晓得,但沈涵晴的心驿动了。 她的泪止不住地奔流著。 “小姐,你还好吧?”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为她担心。 她摇头。“请……请你快一点……” “小姐,你要节哀顺便啊!”计程车司机以为她正要去见某位亲人的最后一面,卯足了劲地视车。 原本二十分钟的距离,破天荒地在十分钟内到达。 “到了,小姐。” “谢谢。”她付了钱,下了车,就想冲进大楼找席冬。 “小姐!”司机大哥蓦地摇下车窗,探出头说了一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要保重啊!”说完,车子咻地一声,又开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谁死了?”她怎么不知道? 可眼下,谁死了都与她无关,她只挂怀—件事——席冬! 她想问他,他为何能这样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甚至不惜改变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这期间,他有没有后悔过? 她想…… “其实,那些事都不重要对不对?”开口问自己的同时,她的泪水再度溃堤,而随著泪水奔流出来的,则是最真诚的心语。“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只有一个——我会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请问冬哥可不可以永远这么爱著我?” “冬哥——”推开席冬公司的大门,她正想冲进去,找到他,问个清楚,不意,里头的混乱先夺去了她的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整间公司像被乱枪扫过似的。“遭小偷了吗?” “沈小姐?”冬向发现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冬哥。”她悄悄后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脸红心跳,冬向却叫她手脚发冷。看来,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犹在戒慎范围内,还是避远点以策安全。“请问,他不在吗?” “他在办公室跟人讲电话,不过……”冬向为难地皱了下眉。“现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么问题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里乱成这样,是遭小偷吗?”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过偷走东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约聘造型师,龚珊如。因为她的作品屡屡达不到厂商的要求,冬哥因此与她解约,她心生不满,才想到偷走我们下午要展出的服装与义卖品,威胁冬哥向她下跪道歉,并收回前言。”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那位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举办义卖会的日子。席冬说过,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请,如今,预备展出的服装和义卖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惨了? “冬哥怎么说?”他该不会真的准备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龚珊如谈判,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坚决。” “那位龚小姐是看准了冬哥若搞砸义卖会,必会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这个业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一种很深刻的体认——心怀不轨的女人有时候会比男人更恐怖。 其实,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体内那颗邪恶的心。 冬向叹口气,这事他也知道,却无力解决。 沈涵晴突然抬起头,笔直地望著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吗?怎么敢这样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话未完,她突然一个箭步来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里应该有预备义卖的物品单据吧?” “你想干什么?”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户都是一些名门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托她们,应该可以凑出类似的义卖品来。” 冬向眼睛一亮。“没错,我们常合作的服装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风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们肯帮忙……” “冬哥就不必受龚珊如威胁了!”他两人同声说道。“分头进行!”她说完,迅速而坚决地走了。 望著她恍若月兑胎换骨的坚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来她挺勇敢的嘛!”难怪席冬喜欢。这样的女人是让人又爱、又欣赏。 第十章 沈涵晴费了很大的心力打电话、托人求情、甚至亲自登门拜访,终於弄齐了义卖单上的十件物品。 当她把救援物品送到席冬面前时,他整个人都呆了。 “你怎么有办法找到这些东……”一句话末完,下巴壳狠狠地砸到地上。因为,帮忙她搬东西进来的居然是——杨佑荣。 “东西我就放在这里了。”杨佑荣看也不看席冬一眼,东西放下就想走。 “谢谢你。”沈涵晴很诚心地向他道谢。“我和冬哥会永远记住你的恩情,日后……” “不必了。”杨佑荣张口截断她的话。“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答应帮忙,与姓席的无关。” “我知道。”他们看彼此不顺眼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沈涵晴焉会不知。“但还是谢谢你。” 杨佑荣摆摆手走了。 沈涵晴很快乐地向席冬展示起战利品。 “冬哥,你看,这些东西与你们预备义卖的物品是不是很类似?你觉得能不能拿它们代替被偷走的义卖品?” “这个我也不清楚,你拿去给冬向看一下,他会比较了解。” “我立刻去。”她匆匆忙忙捧著新名册找冬向去了。 沈涵晴前脚一走,席冬跟著冲出办公室,在电梯前拦到杨佑荣。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对一个向来恨他入骨的人而言,突然的好心帮助反而让人不安。 场佑荣转身,睢了他一眼,眸光里是既羡慕也嫉妒、更有淡淡的不甘心。 “你以为我是自愿的?” “既然不甘,又何必赞助?” “因为,沈小姐连下跪磕头都愿意了,我还能怎样?” “你逼她下跪?”席冬的拳头握起。 “我跟她开玩笑的,谁知她会当真?”杨佑荣懊恼地扒梳著一头乱发。“我想不到她为了你,任何屈辱都肯受,真是……”让他愧疚了好久、心头好不舍。如果他早出现几年……“要不是你太卑鄙,今天,谁胜谁负还是未知数呢!” “问题是,我硬是比你领先了十几年。”席冬很得意地说。 杨佑荣冷哼了声。“死会也可以活标,你没听过吗?我只是暂时输了,但只要你有一丝异心,我还是有机会将沈小姐抢过来的。”话声斩钉截铁。 初始,杨佑荣对沈涵晴或许是单纯的迷恋,她清秀的容颜、羞怯的气质很容易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但她一直对他不假辞色,鲜花珠宝也动不了她的决心,反而激起他的不服输,才会听从龚珊如的建议,对她死缠烂打。 可今天,她为了席冬拚死拚活的努力却真真实实撼动了他。 什么样的感情可以让人如此全心付出?他,有一点点小好奇,也想尝尝那味道。 “你永远不会有那种机会的。”不理会无聊男士,席冬转身走进办公室。 沈涵晴竟不惜下跪,也要助他解决困境? 她一直是受他保护的,从求学到就业,他努力想给她一个无忧无虑的欢乐环境。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这个保护者会变成被保护者,她居然用那双瘦不拉几的细小臂膀保住他的事业。 她怎么可以这样做,让他……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小晴……”席冬才进办公室,眼珠子圆凸了出来。 沈涵晴正在帮一干预备出席义卖会的艺人、模特儿化妆,这其实不算什么;毕竟,她的专长就是为人做造型嘛! 但是,那些等著化妆的男男女女若是衣衫不整,就不能一概论之了。 “啊!”席冬跳起来,那个死冬向居然在他的亲亲小晴面前换裤子,存心吓晕她嘛! “浑帐!”铁拳扬起,席冬正准备英勇救佳人去。 “让开、让开——”另一个不知死活的模特儿边走边月兑下上衣,越过席冬,跑向沈涵晴。 “喂!”完蛋了,席冬闭上眼,已有心理准备,这家伙往后一个月的行程得取消了,敢在沈涵晴面前月兑衣,等著去医院挂号吧! 然而—— 完完全全出乎席冬意料之外的是,沈涵晴没有尖叫、没有揍人、甚至没有昏倒。 她只是苍白著脸,一身骨头抖得快要散掉一样,拚命撑著为一个轮过一个的艺人、模特儿化妆。 席冬可以清楚看见冷汗从她额头一颗一颗沁出、滑下;她随手一挥,擦掉,又继续卖命工作。 她不怕男人了吗?当然不是,她怕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可她为什么不跑?为何不求救?干么…… “发什么呆?”冬向一巴掌拍在席冬肩上,唤醒他惊飞的神智。 “小晴……” “噢,沈小姐知道你被龚珊如威胁的事,非常生气。”冬向把沈涵晴和他分头求援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遍。“我也想不到她会拚到这种程度。”实在一点都不像平常那个软弱的女人,令人钦佩。 也就是说,她这一番努力,全是为了他喽?席冬一时感动得不能自已。 “对了,我们差不多都准备好了,冬哥,你要载我们去会场吗?”冬向问。其实大部分参与演出的人都是直接杀到会场,再由义卖会方面聘请的造型师帮忙化妆,不过“席氏”的人不喜欢陌生人在自己身上、脸上动手动脚,所以才会全部准备完毕再行出发。当然,这等特殊待遇,也只有名气够响的艺人、模特儿享受得到。 席冬怒瞪过去。“你们都还没断女乃啊,还需要保母接送?” “了解。我们自己去。”真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不过……“我们都走了,剩你跟沈小姐,可别把人给吃了。” “我像那种色欲薰心的吗?” “平常不像,现在就很难说了。” 闻言,席冬头顶冒火。“你说什么?” “自己去照照镜子吧!”说完,冬向招呼所有做完造型的同事,下楼搭计程车去也。 沈涵晴浑身发软,瘫死在椅子上。 这辈子从没像今天这样恐惧过,三、四个半果的男人围住她,等著化妆。 天哪,她最怕的男人耶!还个个衣衫不整,虽然是为了赶时间迫不得已,还是让她很发疯。 不行了,她一定要休息一下,否则没力气站起来。 闭上眼,她有气无力地喘著。 突然,敏感的耳垂感觉到一阵搔痒,她睁开眼。“冬哥!”他怎么在这里?“你不是要送冬向先生他们去义卖会场?” “他们又不是小孩子,自己会搭计程车。”此刻,他只想看著她、看著他呵护了十几年的宝贝,他以为他会呵护一辈子,想不到有一天,风水轮流转,她竟成长到会守护他了。 他的心情好复杂,既因为她的贴心而感动、也因为她的成长而不安。她会不会就这样强壮到不需要他,进而,飞离他身边? 莫名地,他好想要个证明——她必将专属於他的证明。 “可冬哥不是也受到邀请,要去参加那场义卖会?” “我不去了。” “可以吗?” “无所谓。”了不起日后被人亏一顿,他不在意,眼下最重要的是她。“小晴,你还好吧?”她的脸色苍白得让他好心疼。 沈涵晴虚弱一笑。“只是有些无力,没事的。”她只觉得丢脸,不过帮三、四个男人化妆而已,她就累得快虚月兑,体力和精神都太弱了。“对不起,我很没用。” “谁说的?”他激动地握起她的手。结婚一个月,和谐的同居生活让他们的感情有了迅速的进展,她再也不会被他轻微的肢体碰触吓到,“今天如果没有你,我八成要去向王大老负荆请罪了。”但他度过了危机,这代表龚珊如要惨了。他已报了警,相信很快就可以从新闻头条中得知昔日名造型师因窃盗罪银铛入狱的消息。 “我也不过才做了件小事。”她害羞地红了脸。 看著她明媚的水眸、挺翘的琼鼻、还有红艳欲滴的樱唇……上帝,她为什么如此可爱? 席冬激情难耐地用力咽了口唾沫。 “冬哥,你怎么在发抖?”她诧异地望著他青筋频冒的额头,一根纤指还颤巍巍地在上头刮呀刮的。 吼——人类瞬间幻化成野兽。 一个男人所能忍受的也不过这么多。席冬再也禁不住地倾身上前,噘唇轻啄了她红润的樱唇一口。 “啊!”熟悉的惊呼出声,她白眼上翻、晕了。 “小晴!”以前,她明明只会尖叫、揍人,今天怎么变了?他吓得手忙脚乱,瞧见她红得几乎冒出火来的脸,忙不迭地月兑下西装为她插凉。“你怎么了?醒醒啊,小晴,你千万别死——” 一个女人当然不可能因为被男人亲了一口就死。 但席冬吓坏了。 “小晴……”扇得好累、好热,他受下了地拉开领带。 “呼!”好半晌,她终於悠悠转醒。 “对不起,小晴。”肇祸的男人匆匆忙忙下跪道歉。“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 她呆呆地抿了抿唇,上头还残存著他的味道,一如记忆中的清爽,其实……滋味挺好的。 她就是被这等好滋味吓到的,忍不住好想再尝一次。 “冬哥……”她哑著声音低喃。“你可不可以再来一次?” “什么?”他正准备三跪九叩,务求她的谅解耶! “你可不可以再亲我一次?”蚊蚋般的声音咕哝完毕。 席冬一双眼睛瞪得不能再大。 “不行吗?”她哀怨地垂下眼眸,好可爱、也好可怜。 是男人就不会放过这样的女人。席冬当然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所以,他倾身又吻了她一口。 这回,时间停留得长了一点。 她似乎感觉到他的舌头轻刷过她柔软的唇,那火,一路烙印饼去。 心脏跳得像要蹦出胸膛,她嘤咛一声,又晕了。 “小晴!”男人二度吓得呼吸乍停。“不是你叫我亲的吗?”好紧张,赶快再给她扇凉,用力扇,一扇、再扇,他不停地扇扇扇…… 扇得好热,他乾脆将领带全扯下来,解开紧锁住喉头的扣子。 这在过去是从来不曾出现的景象,因为担心吓到她,席冬一直衣著整齐到近乎一丝不苟。 三分钟后,她重又申吟著醒来。 “好舒服。”其实不是被吓昏的,只是,他的吻电得她全身麻酥酥,这才晕过去。 “真的吗?”他误以为她说的是他扇凉的动作。“那我再扇大力一点。” “啊?”这会儿对话是进行到哪儿了,她怎么有些搞不清楚?迷离的眼神不自觉望向他,瞬间,被那在外的性感锁骨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好美!” “什么?”扇凉的动作会美吗?他怎么不知道。 “冬哥。”她软软地要求,一双眼儿瞬也不瞬盯著他的身体。“你衬衫的扣子可不可以再往下解开两颗?” 他呆呆地眨了两下眼,怀疑自己太累了,出现幻听。她应该是最怕男人的啊,怎么会要求他宽衣?“你再说一遍。” “麻烦你把衬衫的扣子再往下解开两颗。”美女弱质纤纤地要求。 英雄的脑浆霎时沸腾,不自觉照办。“好。”扣子被解开了。 下一秒,结实、宽厚的胸膛展现在人前。 “哇!”她赞叹一声,又晕了。 “小晴!”他的神智惊飞到九重天。“你到底是怎么了?我带你去看医生。”紧张大师正想抱著亲亲老婆挂病号去。 小小美女立刻又睁开眼了。“麻烦,再两颗。” “什么?”他的下巴壳落地。 “拜托,冬哥,你再往下解开两颗扣子。”她哀求得泪快流下来了。 “好好好,你别哭。”这回轮他吓坏了,手足无措地解开扣子。 她的呼吸随即被出来更大片的肌肤吸引,然后,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接著,又晕了。 “呀!”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尖叫。沈涵晴一定病得很严重,否则她怎么会要求他宽衣、又不停地晕倒。 不管了,他要叫救护车,可是……叫救护车的电话是几号? 美女第三度转醒,视线马上又被对面那副好身材吸引。 看不出来,他穿起衣服瘦瘦高高,身材居然这么好,有月复肌耶! 她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可惜,底下的精彩风景被裤子挡住了。 “冬哥,皮带也要。” “什么?”正在想急救电话的男人被这句无厘头的话彻底打败。 “皮带也一起月兑嘛!” 他模著裤子,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求求你。” 她的苦苦哀求打动了他的手,席冬的手指背叛大脑的旨意,自动自发解开皮带、又松了裤头,然后…… “啊!”她申吟一声,又昏了。 “小晴?”他开始觉得有什么怪异的事正在发生。 她越挫越勇,这回,只花了半分钟就清醒。“还有拉链。” 他照做,她又晕。 解衣、昏倒的把戏不停上演,一次又一次—— 猜猜看,当席冬全身月兑光光,沈涵晴大概要昏倒几次? ??全书完 后记 董妮 最近染上拖稿的毛病。 到底是从哪里被传染的呢? 我一直回想、回想、再回想…… 大概是从老三生小孩,然后,那对双胞胎一点一滴地入侵我平凡的世界开始的吧? 以前,我每天差不多工作六到八小时。 晚上十一、二点开工到半夜三、四点,大概可以写个三到五千字。 下午四、五点到八、九点,重修昨天写的稿子。 我每天如果不修完前一天写的东西,就无法进行新的进度。 好几年了,一直养成这样的习惯,晚上写,隔天白日重修,然后每写完两、三章又重修一次,尽量减少因我的粗心而犯下的白字笑话或者逻辑问题。 习惯的养成需要很长的时间,破坏,却只需几天。 从小贝比开始住进家里后,渐渐地,我到了四、五点也不爬上楼工作了。 有时候,爬上去,开了电脑,听到楼下贝比的笑声或哭声,又迅速冲下楼。 啊,她哭得好可怜,姨姨抱抱! 啊,她笑得好可爱,真想咬一口,借抱来玩玩吧! 然后、再然后…… 时间默默过了,天黑了,大家都睡了,很晚了,我哀怨地开始修起本来在中午该修的稿子。 一个晚上过去,我没写几行,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修稿了。 突然想起以前看《天才宝贝》的某个片段:拓也告诉老师,他没写作文是因为陪小宝玩了。 当年看那部漫画的时候,只觉得温馨好笑。 而今,一股浓浓的认同感漾满心头。 难怪到处可以看到可爱贝比的海报,实在是那张无齿笑颜一出,多数大人都会倾倒。 我拖稿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不信,你们来看看我家可爱的宝宝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