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火女郎》 第一章 再怎么说还是乡下好,无噪音、低污染,鸟语花香,啊!可爱的故乡。 丁绯的情绪,随着四周愈多的绿意完全放松了。 所谓祸从天降大概就是这么回事,才正仔细品尝难能可贵的清新空气,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克莱斯勒以“旁若无车”的疯狂速度飙过她的车,随后震耳欲聋的警笛声也呜哩哇啦地追了上来。 谤本没给她“回魂”的时间,一阵教人神经末梢为之震颤的枪声又连珠炮般的响起。 妈妈咪呀! 枪声未歇,更多的黑白警车、宪兵的吉普车更接二连三笔直擦过她的白色莲花车。 “搞什么?”这算哪门子的欢迎式? “小姐,换条路走,这里太危险了,小心流弹。” 终于,警车里探出个好心人朝着她吼。 “你们拍警匪枪战片啊?” 英雄本色早就褪流行了,谁还死心眼拍这玩意?更何况,一点公德心也没有。空包弹满天飞,真要伤了路人怎么办?虽然挺像一回事的。 “小姐,我们在抓抢匪啊!” 那好心提出忠告的老头脸色有点铁青,不知道是因为听见丁大美女的话,或是被风灌进太多气的缘故。 丁绯瞄见他帽子上那颗大星星,老实地放慢车速。 她可不想拿自己的爱车和性命冒险。“自扫门前雪”绝对是现代人必修满分的课程,好奇心过重的人是很难长命的! 最保险又万无一失的办法,就是把车泊到路旁,等这团乱告一段落后再走人。 主意打定,她从善如流地开始找适合停车的地点。 不知道该怪老天无眼或了大美人的动作太慢,反正,她还没来得及找到中意的停车位,竟瞥见方才逃之夭夭的克莱斯勒又以火烧的速度朝她疾驶过来。 “小心……危险啊……” 天呀地呀,那没长眼睛的车看不见她的“莲花”在路边吗?而且还逆向行驶—— 丁绯猛打方向盘倒车。 除了人行道,是无路可退了…… 她的动作不慢,反应也是一流,恨只恨那辆克莱斯勒比她更快。一眨眼,吓死人的擦撞声立刻凭空响起,莲花跑车雪白的车身已被毫不留情地撞凹了一大块;甚至还严重地波及了她的腰和肋骨。 她哪有空暇时间顾及自己。“啊……我的车!我的贷款……”还有可预想接踵而来的板金、烤漆……荷包大出血的样子已经出现在她眼前。 这、些、人、渣!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恶!绝不能原谅! 丁绯怒气陡生,被燃起的怒火足以烧掉蒙古大草原。这次,是麻烦找上她,可不是她制造混乱。 她如行云流水地加速、换档,下一秒,已经超越在后头紧追不舍、却对抢匪无能为力的大批警车。 “老大,有辆白莲花车追过来了。”抢匪丙由照后镜看见全力驶近的丁绯。 “甩掉它!”抢匪甲。显然是三人中的头头。 “哇,那部车……是刚才那个女人!”抢匪丙看着愈发接近的车,眼珠差点凸出来。 “是那个正点的‘’……”抢匪甲垂涎地说道。 不愧是头头,理智立刻凌驾一切。 “送她一颗‘花生米’,省得她穷追不舍。”他下令。 虽然有点可惜……但现在已在跑路,哪顾得了那么多。 那颗子弹,结结实实嵌在了绯的挡风玻璃上。 “王、八、蛋!” 丁绯咬牙切齿,完全没想到自己只差那万分之一秒,一条小命就呜呼哀哉了。 “老爹,我的车子拜托你了!”丁绯作势站起。朝着她身后死命赶上的那辆带头警车大吼。 “喂!你想于么?”那老头见她欲扑出去的姿势,吓了好大一跳。“千万别胡来!” 丁绯充耳不闻,只手开车,半个身子已探出车外,够往黑色房车的车门把。 “我的天,她简直不要命!”那老头惊讶得连大嘴也忘了合。 “呵呵,是她回来了……”一旁负责驾驶的管区警员由照后镜中瞄了一眼了绯,原本大汗淋漓的脸,居然泛起一丝笑容。 “她是谁?”身为警政署最高指挥的李霖,怔怔地反问,眼睛却眨也不眨地直瞪着身穿红色迷你裙、半短跟包鞋的丁绯。她一脚勾住黑房车的车盖,惊险万状得教人冒出一大把冷汗。 “难怪你不认识她,我也有足足两年的时间没见着她了。我就晓得今天不寻常,呵呵……原来是她回来了。”他居然咧嘴而笑。 换言之,他话中的意思就是麻烦代表丁绯、丁绯等于麻烦,这两者的意义是一样的。 李霖若有所思地瞄了瞄驾驶员,他那不正常的亢奋情绪……一股不太好的感觉,沦肌泱髓地沁入心底。 虽然如此,李霖却无暇顾及一闪即逝的不祥之感。因为在丁绯爬上抢匪车子的同时,她的莲花也随之失控地一歪——撞上安全岛。 “老臭虫!我不是叫你看年我的车……老天!喔!为什么我就这么倒霉!?” 她居然还有心思抱怨、咕哝。 “哇……!?” 她一不留神,抢匪的车子猛然一个旋转,分毫之差,将她半截身子甩出车外。 所有警车里的人,全被吓得心脏几乎停摆。 “可恶!还没把你甩掉!”抢匪乙唾出一口痰。 丁绯死命扳住引擎盖的手已经失去知觉,强烈的风恣扫,刮得她睁不开眼,只听见飒飒的外套振动声,打得她的脸越发痛起来。 “哇……不要……救命呀!” 她的叫声方休,车子为了闪避一辆不知情的来车,又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擦身,金属相滑的磨擦声,尖锐得响彻云霄。 “混蛋!停车!” 眼见那辆被擦撞的车无辜地像只破金般被抛出视线外,丁绯怒气腾腾地咆哮。 “哈哈哈!早点投胎超生去吧!”抢匪乙疯狂大笑。 一时之间,车内的三个人大笑不止,像中了六合彩似的。 “浑球!停车!你这乌龟王八蛋!” 丁绯使劲地敲击车顶,恨不得破破它个大窟窿。 抢匪乙笑语方歇,又被丁绯重击的声音吸住,不由得不耐烦地破口大骂:“这臭婆娘专来搞怪,老子就不相信……啊……” “危险!要撞上了!”抢匪甲顾不得身份和紧握不放的邮局运钞袋,伸手抢过乙的驾驶盘。 原来是有人得意忘形,净顾着和丁绯周旋,把开车的重责大任给忘记了。此时,黑房车已斜撞上郊区公路护栏,护栏承受不住偌大冲力,迸成碎片,连车带人笔直地飞撞在断崖下的石陡坡上。乐极生悲了! 丁绯脑中一片空白,车子张狂的冲劲将她甩出半空中,然后,她掉落进了一堆芒草中。 好半晌,断崖下只听见轮胎空转以及冒烟的水蒸气声音。 “我到底招谁惹谁了……我不过想回乡下休养生息……这算他妈的怎么回事啊?” 丁绯满身狼狈地从芒草堆中爬出来,鼻头发酸,不忍卒睹地检视自己,一百零一件丝外套绉成一团,更气的是,迷你裙裂开一条大缝、浑身是伤…… 为什么她老是卷进麻烦里!? “你这可恶透顶的臭娘们,大爷大好的逃亡机会竟被你搞砸了,我非连本带利从你身上要回来不可!”鼻青脸肿的抢匪甲从塌了的门钻出来,一脸巴不得吃了丁绯的凶狠样。 “闭上你的乌鸦嘴,你擦撞了我的白莲花车,我还没跟你要赔偿金呢!” 她站起,拍拍弄脏的。 这人简直笨得可以,哪壶不开提哪壶!他一开口就触及了丁绯的最痛—— “你苦苦追赶我们,不是为了要逮捕我们归案?”他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像被人摆了一道似的。 “你以为你是谁?” “臭婊子……”他辛苦计划三个月的抢案,原来是如何的天衣无缝,现在全教这喷火女郎破坏精光。这消息要是泄漏出去,他根本就不要混了。 他狠狠的一记擒拿手,志得意满地想像她手到擒来时的报仇快意。 小人经常犯的过失,就是高估自己低估敌人;而他最不可原谅的,是低估了女人的实力。 丁绯瞧也不瞧的,轻轻松松便闪过他的一击。 “可恶!竟敢瞧不起大爷!” 啧啧!他男子汉大豆腐的自尊心,受、创、了—— 他又凑前。 这回,丁绯不再留情,长腿横扫,踢歪了他的脸。抢匪甲连闯哼声的机会都没有,整个魁梧身躯已被踹得老远。 “我不能再耗下去了,我答应女乃女乃在中午前要到家,现在都什么时候了!?” 捡起掉落的外套,她自言自语地发牢骚,继而像发现什么似的,朝着正逐渐往她这方向移动的带头人喊:“老爹,这些人交给你处理了,我还有事!” 李霖努力迈动圆滚肥溜的身躯,精明的眼光,没错失任何创痍满目的状况。 看见犹自生龙活虎的丁绯,他的眼中连连闪过奇异的光芒。 这样的美人,会令所有看见她的男人眼珠往下掉。 丁绯一个箭步向前,笑容可掬:“老爹,我的车呢?”她希望赶得上预定的午餐时间,否则铁定少不了又招来女乃女乃一顿“紧箍咒”。 “车?” 短短的坡,李霖的额际竟然见汗。 他的表情可疑。“我刚刚托给你的。” “我没有……”他咬住舌头。“你不会是说……” “没错!” 耙情她忘了自己的车已经一头撞在安全岛上,而且,四脚朝天!? 妈妈咪呀!这误会大了。 “它……在安全岛上……” 她没意会过来。放弃车子、爬上克莱斯勒前的印象仍没回来,唉!可见她迷糊之一斑。 “我的车在安全岛上,那你是怎么过来的?” “坐我的巡逻车啊!” “什么?”她大吼,情绪一古脑儿地爆炸开来。“我郑重地把我唯一的家当托给你,你居然把它像破铜烂铁地扔在路旁?”她的嘴角抽搐,他到底知不知道那白莲花是她的命根子,她今天才出厂上路的车,呜…… “小姐!” 一看丁绯那凶狠得要吃人的表情,李霖把还未开口的话逐一吞回肚子,虽然如此,心中却难免一顿月复诽。 如果,她那种临危授命的话就叫“郑而重之”的话,那么,的确是他有失托负。可是,在那种分秒必争的情况下,难不成她以为每个人都会有她那种不顾一切、视死如归的热血勇气?尤其为的只是一辆车,这实在也太扯了。 丁绯吁了口气,决定放弃这场无意义的口舌之战,要是再继续耗下去,恐怕她天黑前想回到家都有问题。 “我要走了,可想而知我还有一堆善后问题要处理,天呀地呀,为什么是我?我要回家休息啊!”语毕,拎起外套,居然头也不回,就由撞破的护栏缺口处走掉了。 而一大批的警员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自言自语。发着牢骚地走掉,良久才回过神来。 ※※※ 一天初始。 窗外刚刚露脸的太阳,沿着阳台的空心砖矮墙踅进房间。 一股尖细的声音,倏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响起。 一只手伸出凸出状物的薄被,继而准确无比地按掉布谷钟的鸣叫器。 那声音还在。 他抓来抱枕蒙住头,略略蠕动的突起物,埋向被单的更深处。 那噪音不达目的不肯罢休—— 他充耳不闻,哪知贪来的一丝香甜睡眠还来不及享用,一个庞大的重物便以大军压境的姿势毫不客气地压得他一口气差点喘不过来。 沈野挫败地掀开被单,似睡非醒地低吼:“马克吐温,下去!” 被称作“马克吐温”的,是只虎色斑纹长毛的圣伯纳犬。它重达一百公斤的体重,就算无敌铁金刚也吃不消。 马克吐温把叼来的衣服往沈野脸上一丢,巨大的脚掌继而往它主人的“重要部位”一按,半梦半醒的沈野闷哼一声后,终于在它的“软硬兼施”下清醒了。 他来不及发难,眼尖就瞄到他那一百零一件的白色衬衫上有一坨透明的“不明物质”。 “你又鸡婆了。这是我最好的一件衣服,看你干的好事,上面全是你的口水……” 马克吐温摆了摆多毛的尾巴,对自己劳苦功高的举动频遭非议,一脸悻悻跃下沈野的床。 抢回衣服的主控权,他这才注意到依旧滴滴答答叫个不停的传呼机。 “哇!惨了,睡过头了!” 原来,楔而不舍扰他清眠的是他随身的传呼机。他看了眼上面的代号,精神全来了。 “出状况了。马克吐温,我的长裤呢!?” 马克吐温由喉咙低低地吐出类似说教的声音,尽避如此,还是随口将挂在角落的卡其长裤叼给沈野。 他手忙脚乱地把衬衫扎进长裤里,眼睛则拼命看表,嘴巴开始一长串地吩咐:“我没空喂你了。冰箱有罐头,浴室的水龙头打开就有水,罐头待会儿你拿到丁女乃女乃那里,请她帮你打开,ok?” 马克吐温人模人样地低呜了一声表达它的不满,随即晃着惊人的身子踱出房间,前掌灵活地立趴在房门上,大掌使劲一翻,门开了。 “谢啦!bye!bye!” 沈野跳出房门,头也不回地向前冲。 他们这一犬一人的默契,显然不是一、两天培养起来的。只见马克吐温没奈何地吐了吐舌头,及至看见沈野的影子消失在楼梯下,才摇摇摆摆地往冰箱踱去。 “真是的,每天老是睡过头,到局子里又要挨组长刮一顿胡子了。”沈野边看表边跑下四楼的楼梯。 大门外的庭院里。 “沈野!” “啊!女乃女乃!” “难得看见你,很忙吗?” 老女乃女乃短小精干,玲珑的个子虽有些微微发福,脸上倒无太多岁月的痕迹,说话的腔调听起来有些在老,却又有种源源不绝的活力。 她穿了件土耳其蓝的半短袖棉布夹襟衣服,下配客家风味浓厚的宽直筒麻质及膝裤,灰白的发绾成髻,看起来清爽、利落而优雅。 “是啊!凌晨才回来。” “那太好了,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如果是房租要涨价,你径自决定后,再把数字告诉我就好了。” “不是,我想说的是……” 老女乃女乃慢条斯理的话,被突如其来传呼机的声音打断了。 沈野看也不看,他知道,准是他们扫黑组长等得不耐烦了。 “女乃女乃,我要走了,有话我们晚上再说!” “沈野……”看着他一溜烟不见的身影,老女乃女乃不禁抱怨:“这孩子老是匆匆忙忙的,我是想告诉你丁绯要回来了……这两个孩子,捉迷藏的游戏要玩到什么时候啊?唉!” ※※※ 美国迈阿密法拉盛区。 法拉盛是迈阿密极其特殊的一区,它不同于唐人街的地方,在于它是新一代台湾移民、人文荟萃最集中的华人区。走在法拉盛,常常给外来游客仿若置身台湾的错觉。 在法拉盛区的市中心有座市标——迈阿密帝国大厦。它是一组两幢的方顶大厦,共九十九层,几可媲美纽约曼哈坦区的世贸中心。 这幢帝国大厦内有世界贸易中心的国贸咨询分部服务中心和世界贸易学院分校,地下层更囊括了新大都会歌剧院,和各式各样的商业娱乐体系。 这幢如平地拔起、抬头直冲云霄的摩天建筑物,在它的第九十八层,就是总揽全体贸易讯息运作,乃至南半球贸易金融资讯的指挥中心。 此时,占地约百坪的豪华办公室内寂静无声。大厦各高阶层的负责人正襟危坐、如临大敌,山雨欲来的气氛弥漫整个空间。 连续八小时的会议,对一个揉合全方位人性化管理,和所有设备均采智慧型功能尖端科技的庞大健全组织而言,这动作的确超乎异常的不寻常。 没人敢说话,连喉间吞咽口水的动作都小心翼翼——尽避他们各个都是权倾一方,百人之上的领导者。 几分钟后,冷寂被打破了。 “从虎——” 那声音带着苦涩,口气是致命的寒冷。 “是。” 那答应的人,一站出来就有股鹤立鸡群的感觉,欧化的优雅风范,十分抢眼。 华人独立的集团能在白人为主的世界中纵横捭阖,除了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辛苦因素外,知人善任和猛将如云无庸置疑是必胜利器之一。 风从虎,名义上是尖端科技开发研究所的领导者,实际上,他还兼任私人秘书的工作。由此可知,他的能力之高。 他是够高了。但站在那面无表情,西装笔挺的冷漠男子身前,还是略逊一筹。 “今年我还有多少休假日?” 风从虎翻也不翻行事历,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其精难度直追电脑。 “没有。” 他的寡言少语,也堪媲美一个指令一个动作的电脑。 “把所有预定的工作和行程挪后三天。”那男子直接专制地下了命令。 “三天?”风从虎吃了一惊,哦,不!严格说起来是举座皆惊,只是没人敢随便将表情形诸于外。 那人精湛的眼,睐过似面有难色的风从虎,浓眉微挑,无言地责备他的秘书。 “有很多约会是三个月前就拟定的,临时推掉……不太妥当。” 身为总裁的责任之艰巨,超乎平常人想像。他轻言一句“将行程往后挪”,帝国大厦就得承受多少损失?有形的金钱损失还算事小,怕的是无形的信用损失根本难以估计。 “我不想责备任何人。这次的错失,是自集团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虽然损失的只是一箱软微晶片,可是我们的信用却大打折扣。金钱赔损我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唯独信用损失是怎么也弥补不过来的,这点,你们身为各阶层领导人不会不明白。” “向台湾沈氏科技企业道歉的事,我愿意代替总裁您去。”云从龙开了口。 若论经文纬武,云从龙和风从虎是帝国集团总裁的左右两员大将。 “沈氏科技,在台湾乃执商业界牛耳的地位,是我们在亚洲看中最具潜力的企业。和它合作,不但对我们进军全球实务有着正面提升的作用,更对我们进一步科技的应用有着莫大的帮助。于利着眼,这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合作企划……不料却因为人为的疏忽,使得一箱新式电脑微晶片没坐上飞机,也正因这看似不可能却发生的事件,才引发了今天这长达八个小时的紧急会议。” 众人被他一番声色俱厉的话,吓得噤若寒蝉。这责任真要追究下去,被波及的相关部门和全部的高级主管,恐怕都难逃被议处的命运。 没人敢再自告奋勇。 “从龙,我不在这段期间,所有的事就麻烦你了。”他欠了欠身,为今天的会议作了总结。 帝国集团的事业网遍布洛杉矾、纽约、旧金山,更横跨整个东南亚。虽然以经营世界贸易中心咨询服务为主体,但任何能赚钱的行业,几乎帝国集团全有股份在内。 可想而知,这管理的担子重如泰山。 云从龙唯唯诺诺,脸色凝重起来。 第二章 凌晨两点四十五分。 “奇怪,都这么晚了,这孩子怎么还没到家?莫非又出手管人家闲事去了?” 丁女乃女乃站在露湿夜凉的庭阶上,眺向满是星子的远方,心有戚戚地喃喃自语着。 “唉!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爱打抱不平,一碰见麻烦,想也不想的就一头栽下去,忘了天地浑沌几何……” 她不但个性冲动、鲁莽、激进,其实简直就是恐怖分子。自小到大,她闯的祸和捅的漏子馨竹难书,着着实实是一匹难驯的野马。 丁女乃女乃再微眯如墨的夜色,打算放弃进屋,冷不防,一辆银色法拉利(fer,rari)悄然无声地停在铁门前。 “女乃女乃,我回来了。” 丁绯一个完美的翻跃,跳过半人高的砖墙,漂亮地落地,然后直奔老女乃女乃的怀中。 虽然被丁绯撞了满怀,丁女乃女乃仍不动如山,稳稳地站在原地,开口就是数落:“丫头,你几岁的人了,每次回来还是爬墙!你以为女乃女乃设那铁门是做什么用的?还有你这一身脏,该不会又管闲事,制造骚动去了吧!?” “哎呀,女乃女乃,我推了大半天的车,肚子早饿扁了,你先放我去洗澡吃饭,回头再审我吧!”丁绯不依地嚷嚷,一双美目眯得只剩一条缝。 老女乃女乃识相地闭嘴。她根本无意唠叨,只是老人家嘛,不随口多说几句话捞本,怎么叫老人家!? “去去去!放你一马,赶明儿起床再说!”她怎会不懂丁绯,除了睡眠是她的天敌之外,在她的眼中没有什么是值得看重的。唉!偏偏这就是让她白发丛生的烦恼来源啊! 丁绯如奉大赦,前脚举起,便要登堂入室,下一秒,蓦然回头,对铁门外的车招了招手。 “喂!运将先生——” 银色的车门乍开,走下一位雄赳赳,气质月兑俗的大男人,这种人会是“运将”吗? 老女乃女乃是明眼人,只消一眼,便挂起常年放在胸前的老花眼镜泪光锐利地打量推开铁门进来的男人。 好丰采! 老女乃女乃暗喝一声——可惜啊可惜,这样冠盖京华的男人,眉宇间竟隐隐带着股煞气,给人非良善之辈的感觉。 太过特立屹然的人,灵魂必然和旁人不民而不同的灵魂却大都千疮百孔,是属于不为人知的黑暗的。 “你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不如就在这里将就一晚。女乃女乃不会在乎多你一个房客的。” 丁绯睡眼迷离,完全视而不见他脸上的线条有多迷人。 “是你送我孙女儿回来的?”老女乃女乃轻问。 他的出现岂是一个“罕”字了得。丁绯对异性之严苛,简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对于她肯带回家的男孩,老女乃女乃说什么也要把他的基本身家资料弄到手。 说丁绯对异性挑剔苛刻,实在是因为她从小就受尽同性刻薄眼光和异性企图追求的苦头。对于她绝世骇俗的美艳,只要男人稍稍表示了好感或垂涎,丁绯二话不说,立刻就会把对方赶出她的生活。这种例子屡见不鲜,根本就是家常便饭。 “女乃女乃,是我拦他的车请他送我回来的,我的车送保养厂去了。”一提起这件事,她便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她那几成废铁的爱车从今以后不晓得要在保养厂住到何年何月,呜…… 原来如此! 老女乃女乃有些泄气,觑了觑眼睛只剩一条缝的丁绯,又扭头望向龙骧。“是呀,反正房间有的是,年轻人如果不介意就住下来吧!” 她们祖孙俩的好客和来者不拒,倒使那男人迟疑了下。“我住饭店去的好。” 老女乃女乃也不客气,立即从善如流。“既然如此,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锁上。” 丁绯踩着摇摇晃晃的步子过来,虽然她极需洗一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上床摊平、睡他个人事不知,但是偏偏这个“运将”先生既不干脆又无知得可以,碍于她天生的热血心肠,还是挨过来向他陈述他这个外地人不晓得的事实。 “饭店?你少异想天开了。这里可不是不夜城的台北,凌晨时分,你找得到过夜落脚的地方才有鬼!” 龙骧一时语塞。 这家子人显然是不能以常理度量之。一老一少的妇孺,竟敢随便收留素不相识的外人,未免太胆大且缺乏敌我意识了。总而言之,他觉得不可思议。 丁绯见他半晌沉默不语,觉得自己够“仁至义尽”了,在瞌睡虫死命的引诱下,耐性告罄,随手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她女乃女乃:“女乃女乃,你负责摆平他,我撑不住了。” “这孩子大概累垮了。”由台北回到南投,一趟路几乎走了二十四小时,和坐一趟飞机到美国差不多时间,不垮才怪。 “嗯。”龙骧有同感。“她推了老远的车,非常的了不起。” 他从不轻易夸奖人,尤其是女孩子,殊是难能可贵。 要不是看在那辆破车的分上,单凭丁绯那艳丽无双的外表和魔鬼也惊艳的身材,他是绝不会让她靠近一步的。 他如此鄙视美艳绝伦又易带给男人无限遐想的“霸”妹,其实是无可厚非。自古以来这类的女子和“良家妇女”一词,根本沾不上边。这也难怪他会有这种先入为主的不正确观念。 破例让了绯上车后,他才发现,她的言谈举止之间气质斐然,和给人的既定印象相去十万八千里远。他生平头一遭看人走眼,而且还是个女人,实在有跌破眼镜的错愕之感。 “和她相处久了,你自然能发觉那孩子与众不同的优点。”老女乃女乃犀利洞烛的眼睛黯了黯,似有遗憾。 扁芒万丈的外表,美则美矣,却席卷地掩盖了一个人的内在光华,说来本末倒置的可惜。 ※※※ 夜半三更,天际亮着弯弯新月。 一条高壮的黑影,走进丁绯的房间。屋子里是漆黑一片,因为高挂的窗帘挡住了薄薄的月光。 来人似乎极为熟悉斗室的一切摆设,大方地月兑掉外衣后,笔直走向床铺。 是错觉吗?有人。 即使睡得再沉再困,丁绯先天灵敏锐利的警觉性,在感觉到意图不明的外来客闯入时,她雷达般的耳朵便分秒不差,自然而然地竖起。 咚!是皮鞋落地声。 显然是个笨贼,哪有人闯空门还穿着笨重异常皮鞋的? 接着,一只禄山之爪掀开她覆在胸部的薄被。 原来是个! 所谓制敌机先,先发制人绝对没错。 丁绯在来人发怔的千分之一秒中,迅速以擒拿手揪住他的衣领。“哪个不长眼睛的家伙,敢打扰我睡觉?”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啊……” 来人听见她的声音,宛被雷击,震惊得忘记说话的本能。 丁绯一记四两拨千斤的过肩摔,轻而易举,将对方像小鸡似地摔了个狗吃屎。 “哇……” 表哭神号的惨叫声,划破静寂的长空。 丁绯被对方的尖叫声吼得完全清醒,瞪大美目后,更是从床上咕噜地一路滚到床下。 “你是哪个鬼?” 灯光大亮。 丁绯捂着撞疼的下巴趋前,这才看清楚屈躬在地毯上的是何人—— 他那四脚朝天的姿势和苦瓜脸,令她想捧月复大笑。但在他极度“哀怨”的眼神催化下,她终究十分“有风度”地忍了下来,只是眉飞色舞的神情和俏脸的肌肉一时之间还控制不住,因此,漂亮的脸蛋不免显得有些怪诞。 “小乌龟,怎么是你?” 沈野捧着摔痛的头,乍闻“小乌龟”三字,仿若做了场噩梦般地猛摇头,及至看清她那风华绝代、吹弹得破的俏脸,原本拧成一团的眉毛和咬牙的唇全颤抖了起来。 “你……回来了?你为什么回来?” 言下之意,他把丁绯的回家之举当成了洪水猛兽,把她本人视为千年祸害看待了。 “小乌龟,对不起,我睡糊涂了,把你当做有颜色的狼……哈……”虽如是说,丁绯可笑得开心,完全没半点诚意。 “怎么回事?女乃女乃在楼下就听见噼里啪啦的响声,是耗子半夜开运动会还是猢狲造反?” 房门洞开,老女乃女乃迈着半大的小脚,唠唠叨叨地进来。 “女乃女乃,你没通知我……她要回来。”他抓到了救星。 老女乃女乃知微见着。“早上我是要告诉你的,只可惜你跑得太快了。” 说来说去,横竖是他的错,反观笑颜逐开、没半点惭愧颜色的丁绯,沈野重重地抹了把脸,唉!他到底是招谁惹谁啊?“托您和这家伙的福,让我摔了个四脚朝天。” 老女乃女乃一目了然,好笑之余不禁莞尔说道:“是女乃女乃记性差,忘了告诉小绯已经把她的房间租给你……但是……小绯,你进房门时没发现房间走样吗?” “哈哈哈!我太累了,没来得及……哈哈……” 换言之,她一上床就……人事不知了! 沈野闻言,顾不得应该保持的良好谦谦君子风度,两颗大眼猛往上翻,一副哭笑不得样。 丁绯无视沈野无声抗议的大白眼,毫不淑女地打了个超级大呵欠。“既然事情说开了,我要回床睡觉去了。” 啊?“什么?那我呢?” 才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的窝、他的巢,居然无声无息“变天”了,鸠占雀巢啊!老天无眼。 不行!他怎能眼睁睁、莫名其妙地被扫地出门? 原以为在台北待了两年的野丫头多少会变得妩媚些、淑女些、有女人味些,结果——就是牛,牵到台北依然是牛,她还是两年前那匹不折不扣难驯的野马。 “睡客房吧!反正屋子里多的是房间。”她作了宣布。 曾是武道馆前身的丁宅,是幢改良式的五楼建物。它位于文教区的黄金地段,又在一所私立工专的对面。自从丁案在数年前去世后,老女乃女乃未免触景伤情又无聊之余,便将四、五楼的房间租给工专外地来的老师,而三楼以下则是自家人住。 “没有空房了。”老女乃女乃有些为难地说道。 “没有空房了是什么意思?” 丁绯和沈野好不容易同仇敌忾地异口同声。 “最后一间房拨给了跟你一起回来的那个‘龙虾’先生住了。”老女乃女乃连忙澄清。 龙虾先生?多奇怪的名字。 丁绯一时意会不过来。 “女乃女乃,人家有名有姓的,他告诉我他叫什么来着……我忘了……唉!明天再问一遍吧!” 龙骧的名字她听过即忘。不甚清明的脑子,连他魅力四射的长相也记不全。 所幸龙骧无从得知他无远弗届的魅力在丁绯跟前竟变成了一文不值的见光死,否则,他不扼腕呕毙才怪! “你还带野男人回来?” 沈野听见重点,忘记了龇牙咧嘴的痛。 “嗯。”她猛点头,不觉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们认识多久了?”他立即发挥办案盘问犯人的超高一流口才。 “晚上才认识的……”她想了想。“也说不上认识,我推车推得没力气了,才搭他顺风车回来的。不搭白不搭嘛!” 他颔首,相信她的话,只是不知为何,他心底竟有吁了口气的奇怪感觉。 丁绯也不多解释,撂下话:“对了!今天你就在客厅里打地铺,从今天起我要搬回来住了。” 千丝万缕扯回头,没解决的事仍然悬着。 “为什么是我?”沈野不依大吼。 “为什么不是你?”她瞋了他一眼,对他的抗议无动于衷。 “客厅是‘马克吐温’的地盘。”马克吐温最怕热,没有冷气根本活不下去。而沈野,很不幸的,他身患“冷气空调排拒症”,所以,要他和马克吐温一起待在冷气全天开放的客厅里,他宁可露营去。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不光荣”的事自暴其短地说出来。露营——那是最最最不得已的办法…… “你不会要我建议你和‘汤包’挤吧!?”丁绯又举出铁证。 “汤包”,是女乃女乃的宠物,一只整齐爱清洁又漂亮的粉红猪,而储藏室则是它的最爱。 “丁——绯——你没心肝!”他气不过地挑衅。 她可没兴趣奉陪,只想趁早回到她温暖可爱的被窝。 “萧规曹随,就该毫无怨言。” “这是暴政!”根本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呜…… 她睇他。“我心情不好,不要再跟我抬杠。” 她认识沈野可不止一、两年,用什么方法治他最有效,她了若指掌。 这是他们阵前交锋以来,沈野最快阵亡的一次,前后不过几分钟。 他被压榨得有如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老天!他已经足足三天三夜没睡过一场好觉,不成,他非得举行非常上诉不可—— 丁绯向来粗枝大叶,可是对沈野却有着她自己也说不上来的敏锐观察力,看他的神情,他是准备磨她到底了。 “晚安!”她实在没力气奉陪了。挥挥手,像赶只苍蝇似的,继而慢慢地爬上床,眼睛一合,不出半秒钟,她小姐居然已入睡了。 沈野叹了口气。 她总有办法颠覆他的生活。她一回来,他就得锻练好钢筋铁骨的身体,准备随时去收拾她将源源不绝加工制造出来的麻烦和骚动。 唉!罢了罢了,谁教她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 看着丁绯沉静完美如天使的脸孔,沈野认命地走了出去。 ※※※ 一早,丁绯神清气爽地走下楼梯来到餐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沈野那两只熊猫似的眼眶,和小媳妇受气包的“肿”脸。 丁绯忍不住笑,而且,是那种乱没心肝的笑法。 沈野猛扒了口稀饭,目光不善地盯了眼笑意盎然的丁绯。 毋庸置疑的,两年不见,她出落得更为美艳了。均匀高挑的身段,侧看成峰的上围,完全合乎成熟女人的标准,不过,也只有他知道,在她妍姿艳丽的外表下,有着一般人看不见的、白玉无瑕的本性和智慧。那些污辱身材丰满、艳冠群芳必定是缺少智慧的话,一点也不适用在丁绯身上,一点也不! 丁绯揉揉自己一头丰茂短发,探头四顾张盼。“咦?那个‘龙虾’先生呢?” “咳!”无巧不巧,龙骧一身笔挺地站在她身后。“我叫龙骧。”他的咬字正确精准得可以去教正音班。 丁绯恍然大悟地弹弹自己的前额。“难怪我觉得你的名字奇怪,哪有人好端端取蚌名字叫‘龙虾’的,哈!” 龙骧忍俊不住蹙眉,眼底掠过一抹啼笑皆非的颜色。被人乱取绰号,本来就不是件多愉快的事,更何况这绰号还和自己的形象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大口扒着稀饭的沈野,强忍想喷饭的冲动,只见两条黑眉毛不规则地抽搐着。 好丁绯,她最拿手的本领便是翻江倒海、颠倒黑白,眼前这姓龙的家伙就算能保持着一脸酷相,不得“内伤”却是不可能的。 “我还有要事缠身,必须告辞了。”看他浑身是混血儿的“颜色”,想不到中文却说得不错,居然还咬文嚼字起来。 “既然如此,下次再经过这里,欢迎再度光临。”她由衷地说道。 “你知道我是外地人,我的脸上有不一样的标志吗?” “你身上有股浓厚的都会气息。我不确定你是从哪儿来的,不过,反正不属于这里就对了。” 龙骧闻言,平静无波的眼骤然飘过一抹笑意,继而,郑重地伸出手。“丁小姐,十分荣幸认识你!” “好说、好说!”她也笑嘻嘻地伸出修长的玉指。 两手交握,新芽似的友谊在彼此的心中迸出了光华。 送走龙骧,丁绯哼着小曲儿蹦进门,又自顾自地盛了碗地瓜稀饭,唏哩哗啦吃了起来。 嘴巴嚼着酱莱,丁绯活灵活现的眼珠在乱瞄一阵后,注意到沈野有点不寻常的脸色。 “女乃女乃早泳去了?” 寂静半晌后,“嗯。”是从鼻孔发出来的声音。 才一眨眼,她的碗已经见底。 “马克吐温呢?” “大概看见你回来,逃难去了。” 丁绯是马克吐温的克星。从小,丁绯老爱恶作剧地把它翻成四脚朝天,使它的“男性雄风”大受贬低,偏偏她是它的衣食父母,说什么也反抗不得,退而求其次,只要见到她出现,它能逃多远就逃多远。苦命的人是沈野,等会儿,他还得帮“落难”的马克吐温送饭呢!唉!这在“二十四孝”里算哪一孝啊! “我不会再拉它尾巴了。”她倒颇有自知之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他做了中肯的评语。 “呃——”她拉长了音阶后,便三缄其口不再搭话。说得也是,反正来日方长,长期抗战,谁怕谁啊! “家里的人你全问过了,怎么独独缺我一个?不公平!”沈野的声音里有丝酸味。 “你?”她的大眼睛眨了眨,有些茫然。 好友十几年的交情,再不济,他也是他们的长期房客,她怎敢就这样忽略、漠视他的存在? “我们打过照面啦,你——好像变老了一点,快要进入前中年期了吧?” 沈野一口饭冲进鼻腔,一时间难受得两眼暴凸,猛咳了起来。“我不过才三十三岁。” “那不是距离更年期更近了?”她两眼一翻,不可思议地嚷嚷:“你居然这么老了!” 说他老,其实有点夸张。 丁绯在八岁时,第一次见到沈野。他那张仿佛永远胜券在握、笃定又满不在乎的笑,一直维持不变。年纪愈长,那股懒洋洋又深具威胁性的奇特形象,就愈发浓烈。 他总给她一种感觉:即使天塌下来,他都可以一肩扛起。 相对地,他也一直有形地实践他给她的既定形象——永不厌烦地替她去收拾一摊又一摊,她无意加工制造出来的灾难,而且毫无怨言。 两年不见,说不想他是自欺欺人。 昨夜……喔,应该说是凌晨。那一面,像颗定心丸。见过沈野的她,整个人尘埃落定般的妥贴平熨起来。 “你别门缝里看扁人,我沈野可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里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倒追我的女人可排到警局外呢!”太伤他“幼小脆弱”的心灵了!她居然用他的“高龄”来打击他,简直不人道之至。 “真的?”又来了,那种质疑的眼神。 沈野作了结论,丁绯肯定是上天派来摧毁他,却又缺少感觉神经的女人,他决定放弃追究她的想法。 十几年来,他对她没辙。空白了两年时间,沈野还以为对她的免疫力会长进些,不料,连栽了两次跟斗后,才明白自己又铩羽…… 丁绯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男人,完全不懂情爱那类的事。对沈野九拐十八弯的试探,根本是“鸭子听雷”,有听没有懂啦! 说丁绯不受异性青睐,并不公平。打她一路平坦顺遂的求学生涯到医学研究所毕业,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出了社会,仰慕者更是增加了十“拖拉库”之多,坏只坏在她那副玲珑惹火的身材和情妇脸蛋,几乎想对她一亲芳泽的男人都是抱着游戏狎玩的态度而来;少如凤毛鳞角,真心想追求她的人,最后也被“不明人物”约谈“劝退”。这就是为什么以她二十五岁拉警报之高龄,居然谈恋爱的经验还只有幼稚园程度的“黑盒子”原因。 大多数的女人,都巴不得有副优越得足以“克敌制胜”的外表,偏偏被上帝青睐有加的丁绯,却对自己雄厚的“本钱”恨之人骨。对她而言,自从进入青春期以后,她的花容月貌和胸部的尺寸一直让她觉得尴尬,虽然对她一七二的身长不至有所妨碍,但是她那饱满尖挺的双峰,却使她处处成为焦点。 如此说来,也只有沈野自始至终都拿平常心看待她,把她看成平凡的女孩子。 扒光碗底最后的饭粒,丁绯毫不造作地拍拍他撑的肚皮。“我走啦!” 沈野也抛下碗筷。“你出去?” 丁绯抬起放在桌沿的棒球帽,往自己那不甚驯服的头发一盖。“嗯,去学校报到。” “你不是才辞掉医院的工作回来休养生息?什么时候又找了学校的工作?” “下乡工作就是养生休息啊!校医的工作既单纯又舒服,好过当驻院医师千百倍。” 她跨出大门。 “女乃女乃知道?”他穷追不舍。 “我没来得及告诉她,老校长是在我回来的前夕才打电话给我。” 沈野斜睨了眼蔚蓝无云的天,暗忖:上帝,这下子南开可要热闹了,阿门! 他可不是杞人忧天、危言耸听。丁绯虽然只是蜻蜓点水似的在南开念了一个学期,知名度却响彻整所学校。当年的辉煌“战迹”,至今还流传在学弟学妹口中。沈野有时回校探望老校长,老校长还会偶尔为之“笑话当年”呢! 唉!也难怪,谁教她干下的祸事像万里长城那么长?又具有几次方、能将小麻烦加工成恐怖大暴动的担能力? “小乌龟!”她开口警告。 “嘿嘿,我什么都没说。”他息事宁人。乖乖窿咚锵,她有x光眼啊,居然知道他脑子里转的是什么? “不许反对!我已经答应了老校长,我不想出尔反尔。” 他的双食指比了个大叉叉抵在唇上,表示他什么都没说。 “不过——”他仍旧憋不住,问出重点:“你穿这样去,不怕‘阎罗王’气出心脏病来?” 第三章 此“阎罗王”非彼“阎罗王”也。 此“阎罗王”乃是工专的训导主任。他姓阎名罗,学生苦中作乐,从他“老人家”甫上任便促狭地封了个足以匹配他的绰号。他也干得有声有色,以唬倒学生为己任,又号“鬼见愁”。 也难怪沈野有此一问。 丁绯头套一件无领无袖的埃及棉衫,半短流苏白色轻磅牛仔裤,不着袜的大头布鞋,另加一顶蓝白相间的棒球帽,脂粉不施,连最基本的口红都省了下来。 沈野左看右瞧,怎么也看不出她有哪点即将“为人师表”的“浩然正气”,说她像西门町或东区那些来来去去的新新人类还差不多。 “他还没退休?” “嗯——”答案是yes。 她八百年难得地附和沈野的话。“他的确不会乐意见到我,不过……我倒挺想念他的。” 阎罗王看见她会犯头痛,是正常人的反应。当年,她捅下的漏子实在不计其数。阎罗王虽然声称自己气得爆掉多少根血管,转身之后,还是替她收拾、“掩灭”过不少乱子,即便次数不及沈野之多,丁绯还是满感激他的。 “如果你愿意听我良心的建议,我想好心告诉你,换掉这身打扮。毕竟是头一天报到,总该给人一个合格的印象吧!?” 丁绯瞄了一眼沈野“苦口婆心”的脸,从善如流地答应了。 十分钟后,她又出现在他面前。 一件低领鹅黄丝衫,一件窄腰的浅蓝迷你裙,细高跟鞋,红唇胭脂一样不少。 站在沈野面前的,是个活色生香的超级大美女。 沈野很没有君子风度地看傻了眼,等完整的“震撼教育”过去之后,才深深地吸了口气。如果说,他希望自己能收回刚才的“鸡婆”,哦,不!“鸡公”。丁绯要真穿这身浓纤合度至极的衣服到学校去,他不敢相信一向自诩拥有超合金心脏的阎罗王,是不是会受得了!? 他非常非常非常地不确定。 而他自己呢?他现在已经有股冲动,想在她身上多加件外套了。 “这副打扮够‘正点’了吧!?”不晓得情况严重的人,还一本正经地询问沈野的意见哩! 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沈野觉得自己像透了照着镜子的猪八戒。为免良心过意不去,只好把眼光迢迢地斜睨到不相干的地方,然后才哼哈地点头充数。 “我送你去学校,反正我要上班,顺路得很。” “拜托!学校就远在天边,近在我家马路对面。”太夸张了,她又不是三岁小孩,还得跟个保镖、保姆。 “顺路嘛!”他口气虽云淡风轻,意思却是坚持的。 顺就顺,丁绯耸耸肩。 这回是真的出了门。 “走内侧!”沈野命令。 她乖乖地听话,在短短的一怔之后。 仿佛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习惯。从小到大,只要和沈野出门压马路,他永远坚持——她走内侧,他则靠马路那边。 “手!”他发出第二道命令。 出于反射神经作用,她毫不考虑地伸了出去,然而半途突然一顿。“沈野,不要走火入魔好不好,我可是二十五岁的成熟大人了,过马路还要人牵吗?”不伦不类嘛! 沈野微微笑,心中却掠过一抹似有还无的失落感。 他讪讪地收回自己的手。 横过马路,丁绯笑眯眯地走进南开的大校门,及至她的背影淹没在学生浪潮中,沈野才踯躅着步子往回走。 曾几何时,他的小丁绯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过,那也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所希冀的,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是依照她那大事精明小事糊涂的个性,他不敢奢望她能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丁绯呀丁绯,他希望她能真的懂! 他三十三岁了,剩下没多少时间了。 他急,真的好急,这么多年了……唉!老天,千万要帮忙啊! 不知是不是听见他由衷的叹息,天际的薄云悄悄地聚拢而来,像沈野一贯漫不经心的脸,蓦然飘过一抹少见的阴霾…… ※※※ 这已经是他在台湾的第三天了。 他必须赶在下午的班机起飞前回到台北。 和沈氏科技的事,早在他抵台的第二天便干净利落地处理妥当。他难得来一趟台湾,可不想让紧凑的行程里再添一笔令人厌烦的送往迎来。那天原来纯粹为了逃避接踵而来的洗尘餐会和正式会面,所以他临时起意借来一部车,漫无目的地前台北近郊而去。车子越开越顺手,他干脆舍高速公路,专挑省道走。 台湾的乡村景色和他居住的小城卡梅尔风格截然不同,夹岸逶迤的稻田,闪着黄金般光泽的稻穗,这一切对龙骧而言是项难得的经验。 卡梅尔有澄澈优美的海湾,公路上开满了花,美则美矣,却从来无法给他任何深刻的感受。 世界之大,无所不括,却少有东西能撼动他的心。他的过去其实是不堪入目的。从他十五岁起,爱他的亲人,在南非一场政治风暴引起的内战中被炮火击中,全死于瓦砾中;他虽侥幸留下一条命,一颗心却完全失去了再爱人的能力。 人类的感情对他来说,成了可有可无的配件。 长长的十五年,他在商场无所不用其极,为的是要生存,要争口气,还有自己都理不清的活下去的理由。他将孤介不群的特性发挥到极致,常常,他会忘记,自己也是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把自己当成机器,而机器是没有感情的——他相信,没有感情的人比较容易生存。 他着魔而无意识地想着,不知不觉超了红灯,十字路口右侧,有辆红色的小小欧宝(opel)像火箭筒似地冲了出来—— 年少时逃躲兵燹的经验,训练出他超人一等的肢体反应,踩煞车是最直接的动作,下一秒,惊天动地的金属擦撞声,便连绵地响彻数条街道。 所幸——安全气囊及时发挥了作用。 车身一停止住剧动,龙骧便不留恋地跳出车门,身子未站稳,凑热闹的人潮和来自四面八方涌入的喇叭声,已紧紧地捆束住他的神经。 这种不可饶恕的错误怎么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在迈阿密,在华尔街,他每天经手处理的金额以千万美金论,投资与否是绝对不容许有一丝判断错误的,只要稍微有什么不对,后果就会像这次和沈氏科技合作企划案一样。前车才殷鉴不远,今天又发哪门子呆,莫名其妙引来一场追撞车祸? 先是让一个惹火女郎坐上他从不轻易对女人敞开的车门,当下又迷糊撞车,这接二连三的失误要是传回夏威夷,后果一定不堪设想。 “喂……该死的你,发什么愣,快来帮我一把……” 在一片喧嚣的沸腾中,他的耳朵钻进一连串压抑着痛楚、咬牙切齿的申吟声。 那辆小欧宝车头全毁,声音是从破碎的破璃窗内传出来的。 龙骧回过神来,疾步趋前。 一团浅浅的紫被困在驾驶座上。 龙骧想也不想,朝着身后的人群低吼:“别净站在那儿,快去叫救护车!”随即弯下高头大马的身躯钻进小小的空间。 他那天生领袖群伦的气势慑服了一于看热闹的路人,立刻有人从车里拿出大哥大叫救护车,也有人捋袖解扣加入救人行列了。 ※※※ “呵呵呵,丁绯,几年不见,你出落得更漂亮了。”一个胖墩墩,圆滚得像尊弥勒佛似的老人笑眯眯地说道。 只见他巨大的身体“沉”在印花布沙发里,双手闲适地放在膝上,庞眉皓发,一副标准老好人的模样。 丁绯还算有坐相地坐在他对面,晶莹闪烁的眼底净是顽皮的光芒。“您倒是变得有点‘中广’了。” “呵呵呵,”他不以为意地陪笑。“你许多年没回学校,待会儿我请阎主任带你到各处参观一下。” 她打量校长室内数年不变的摆设,无所谓地摆摆手。“不必了,学校就像我家厨房,我熟得很。” “呵呵呵,那就好……” 嘿,这种说话口气、自信满满、目空一切的调调,怎地如此似曾相识?啊,难不成……不不不,绝不可能! 一直坐在一隅的训导主任阎罗心中陡地一动,他倒吞了口口水,原本柔软的脸部线条因挑起的眉而变得严肃起来。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他才把原本放在膝上的手臂伸得像尺那么直,喔,更正,是手指。“你……你是那个丁……绯?” 丁绯回眸一笑。 她的笑可不是唐朝大美人杨玉环式那种倾城倾国的笑法。丁绯的笑是那种阳光灿烂、憨憨傻傻,甚至还有点笨笨的一种毫无心机的笑容。偏偏,这种甜蜜如精灵的笑法挂在她美艳绝伦的脸上,硬是教人容易生出非分之想。 她的笑容虽攀不上倾国倾城之列,但却会教见过的人终生“怀念”,尤其是阎罗。他身受丁绯招牌式的笑容戕害之深,足教他没齿难忘。 他自诩是现代有教无独的孔子。献身杏坛四十年,再顽劣的学生也逃不过他“春风雨沐”(口沫横飞,三寸不烂之舌是也)的如来佛掌心。 偏偏,他这半生辉煌“战迹”全毁在……她……就是她,对他永远是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丁绯手里。 超级头痛人物,她回来了。 “校长,我反对!” “呵呵,呃?” “她……她有哪点为人师长的样子?” 她那身穿着让阎罗不寒而栗。当年,她背后有一整旅师连那么多的“亲卫队”天天守在身边,全是远近学校慕名而来的,而他,呜……只能不甘愿地“屈服”在她恐怖的“恶势力”下,睁只眼闭只眼地任她游走校规边缘。至今想起,他犹觉浑身发寒,怎知那噩梦般的丁绯又回来了,而且,以后、天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失去的理智早已忘记有寒、暑假及春节这档子事),都无法避兔要见到她的命运。啊!完了,他的人生一片黑暗…… 丁绯眨也不眨的大眼睛,俏灵灵地看着阎罗王那灰白不定的脸色,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悄悄地做了个小表脸。 她也才在怀疑“阎罗王”刚才对她过于客气的态度哩,原来他压根没把她认出来。 “她不错呀!”老校长挪挪镜框。 阎罗王一时语塞。 撇开丁绯那些“轰动武林惊动万教”的闯祸事迹不谈,其实她是个成绩一等一的优等生。功课之佳,年年都拿校际奖学金,说她不足以当校医的工作,的确有失偏颇、言过其实了些…… “朝会要开始了,我们去向学生们打个招呼吧!”老校长撑起分量颇重的身躯,率先朝门口移动。 阎罗急急追赶老校长的步子,经过丁绯身边时,以一种前所未有、如临大敌的口气训戒她:“从明天起,要注意自己的服装仪容,学校里全是些血气沸腾的年轻孩子,不要随便误导他们的视觉。” 丁绯还是笑。“是,‘阎罗王’,喔……”她顿然发现说错话,飞快地吐吐舌头,立即更正。“阎主任。” 阎罗拿她没辙地瞪她一眼,转身出去。 ※※※ “我跟你有仇吗?你是故意来整我的……”隐约的声音从薄薄的夹木板门内透出。 丁绯上气不接下气地找到这间头等病房,想也不想就一脚踹开门(门把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门里的一幕教她目瞪口呆。而她惊天动地的一踢也把病房里的两个人骇呆了。 “这是什么状况?”丁绯来不及喘气,便看见洁白被单上类似打翻的食物。 “你来得正好,丁绯,这个男人蓄意谋杀我!”坐在病床上的女孩一开口便是指控。 丁绯瞄了眼闯祸的人,美丽的眼睛不由地闪过一丝惊讶。“是你?” 龙骧忍不住苦笑。 他跟这家人还真不是普通的有缘—— “你就是那个撞伤拾叶的罪魁祸首?”老天爷做事向来没什么准则,这次,它又打什么主意啦! 龙骧苦笑以对,她说话还真是一针见血,丝毫不给人留情面啊! “他不止撞了我,而且你看,他还想毁我的容。”沈拾叶用她那洁白纤秀的指头,指着面前那堆看来惨不忍睹的食物。 这是怎么回事?丁绯挑挑眉毛,无声地问龙骧。 龙骧皱起他那双又浓又粗的眉,说实在,他拢聚眉毛的样于还挺唬人的,连一向胆大包天的丁绯都忍不住眨了眨眼。 “她喊肚子饿,吵着要吃饭……” 向来只有别人伺候他,曾几何时他沦落到这种地步?最教人呕气的偏偏是他自己理亏,所以,只有忍吧!忍过这一天,以后就是特别护士的事了。 “结果,他笨手笨脚地把饭菜端进来就往我头上扣,幸好我闪得快,要不然又是二级烫伤啦!”沈拾叶俏丽的脸蛋满是乌云。 龙骧摇头蹙眉,脸色难看得像吃了泥巴一般。 丁绯“噗哧”地笑,连忙打圆场:“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龙骧,你去请护士小姐来把被单换走,顺便到了7—eleven去买点吃的,ok?” 堂堂一个跨国企业总裁,居然沦落到让两个女子呼来喝去,这种滋味真是不好受。 尽避满心不快,龙骧还是一言不发地离开,趁此机会,他得打通越洋电话给风从虎……唉,乱糟糟的一趟台湾行啊! “我恨他!”龙骧才离开,沈拾叶所有压抑情绪立刻发哮成怒气,一爆而发。 “啊,有那么严重?” 沈拾叶刷地翻开覆在身上的被单,露出上石膏的脚踝。“我的脚断了,这全是拜他所赐。” 丁绯原本嘴边吊儿郎当的笑容不见了。“这么严重?” 接到女乃女乃的电话,起先她是十二万火急的担心,待看见沈拾叶似毫发无伤的外表,她才放下一颗心来,不料…… “现代外科手术这么高明,没问题的!”等会儿她可得去找她的主治大夫要张x光片看看。 “希望如此。”沈拾叶语气稍软了些。折腾了大半天,她精神一松懈,睡意便随之而来了。 “我去打个电话给你大哥。”她对着快合上眼的沈拾叶说道。 “好,我就是来找他的,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重要的事? 沈野一家早年和丁绯家仳邻而居,七、八年前沈父的事业一日千里,之后,沈家便卖掉故居,举家迁往台北发展。两年前她前往台北任职,沈野却阴错阳差、鬼使神差地被分发到乡下来,两人又无巧不巧的错过。 沈家三兄弟,只有沈野和她走得最近,从小到大,她都是和沈野玩在一块,仅管沈拾叶是沈家唯一的掌上明珠,和她又同是女生,可是两人感情还是不若她和沈野之间来得扎实。 哎!说到沈野,这家伙连自己妹子出了车祸都“莫宰羊”,该不会又藉办案之名偷偷跷班模鱼去了? 凭良心说,她不是没怀疑过,以沈野那iq二百的智商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警校毕业成绩,实在没有理由无怨无悔地在一间破警局一待数年,年年领那一毛二的最低薪饷。可是他却始终乐此不疲,到底所为何来? 唉!这个问题太过艰深,不是她一个小女子所能理解,于今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沈野再说。 丁大美女只要一碰到束手无策的问题,立刻置之脑后。绞尽脑汁、钻牛尖角容易长白头发,这般吃力不讨好的事能免则免,这才符合“青春永驻”的卫生学。 确定沈拾叶已经睡熟后,丁绯溜出病房。 没想到前脚才跨出门外,冷不防玉手立即就被人扣住。 “医生,快来!”是个护士装扮的女孩。 “我不是……我还有事。”就算她是医生,也是早八百年前的事了。 “有一个患者刚从别的医院转送过来,内脏大量出血,骨骼有五处断裂必需立刻动大手术,手术小组已全部准备妥当,就等医师你一个人。”护士果断清晰地报告了一串病患的病情。 “我说你……”丁绯一举手瞄见的白色制服,蓦地,恍然大悟。刚刚她接到女乃女乃的电话后便匆匆忙忙地赶来,竟然连医袍都忘了月兑,难怪会被误认。 “医师,请快点,病人进手术室时已濒临昏迷,情况非常危急!” “动刀的医师还有谁?”丁绯心中一动,立刻改变心意。 “就你一个,所有的外科医师手上都有case。” 整座医院人满为患,所有的医护人员忙得焦头烂额。 丁绯不做则矣,一旦下定决心,思绪立刻变得一如电脑般冷静清晰。“把患者的病历表和一切相关资料给我,我们边走边谈。” 接过护士忙不迭递过来的卷宗,丁绯以一目十行的速度扫瞄过,下一步便将所有资料往护士怀中一塞,果断明快地吩咐:“准备全身消毒进手术室!” ※※※ “你说……过几天再来看我是什么意思?” “拾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还有工作,我可不像你是千金大小姐,可以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男人的声音隔着水泥墙穿透而出,给人虚幻不真的感觉。 “是你答应陪我到鸟不生蛋的乡下来的,现在出事了,工作就变成藉口了?” 生病的人向来爱鸡蛋里挑骨头,她竟和男人的饭碗争起宠来。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何必牵强附会?”他的声音里有丝焦灼,不晓得是因为愧疚或是厌烦。 “是你的行为现实得教人齿冷,你根本就是想一走了之、推卸责任。” “拾叶,你太主观了,今天的车祸又不是我的错,你会断条腿是那个不长眼的混蛋造成的,你应该记得,我也是个受害者吧!”他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沈拾叶沉默半晌后,寒冰般的话珠才铿锵地敲在冷冷的空气中。“你偷听了我和医生的谈话是不是?知道我的脚断了,而且还有变成跛脚的可能,所以嫌弃我,认为我配不上你了,对不对?” 吓死人的沉寂笼罩一室,静默的时间长得教人难以忍受。 “你太残忍,连最低限度的落幕戏也不肯帮我演完。”她的声音夹杂着哽咽。 这种不人道的双重打击,任何大男人也受不了,更逞论是她这个柔弱女子。 “我……拾叶……”男人吞吞吐吐试图想解释些什么。 “不要说了——”她的声音飘忽不定。 “拾叶……” “不要再说了,出去,你……出去出去……”那层层压抑的声音夹带着庞大的凄楚。“你走啊你!” 病房门猛地被打开,一个衣冠楚楚的都会男子极其狼狈地逃出,背后还跟着一把被忿恨甩落的五彩花束。 那束色彩斑斓的捧花,飞跌在门外散成一片惨不忍睹的景象,一如朝生夕死的都会爱情。 这一切,悉数传入笔直仁立于长廊拐弯处的龙骧耳中。他的脚边放着一包从7一eleven买回来却已经冷却的热食,很明显,他站在外边的时间不是普通的久。 他高深莫测的脸上仍是一片高深莫测—— “龙先生,你怎会在这里?” 龙骧闻言回头,原来深奥的表情一转,立刻换上平时应对间的淡漠神态。“沈经理。” 他心中扬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贵公司的副总裁给了我好几份传真,要我们帮忙找寻你的行踪,我们都以为你真的失踪了,想不到竟能在这里遇见你,真是荣幸。”沈潜舒了口气。 “他们太大惊小敝了。”好个云从龙和风从虎,竟把他当成三岁女圭女圭,不过一点小事,就闹得满城风雨,等他回到迈阿密,非得好好说他们一顿不可。“但不知沈经理来这里是……” “我妹妹受伤住院,我来看她。” 龙骧维持着一贯的淡漠,不冷不热,没有温度可言。 “沈潜,”沈野从走廊另一端出现,一路嚷着过来:“到底怎么回事,我接到你的电话立刻赶了过来。” 沈潜的个性显然比沈野稳重得多,在这时候,个性十足的俊脸仍然挂着温文儒雅的笑容。“我也刚到,”他顿了顿。“来,我帮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来自迈阿密的帝国集团总裁——龙骧先生……” 沈野不等沈潜介绍完毕。“是你!” 龙骧淡然笑之。“又见面了。” “你们认识?”这下子宾主易位,惊讶的人倒成了沈潜。 “龙骧,这是我老弟,沈潜。”沈野一把拉过沈潜,骄傲地介绍。 “沈经理是个出类拔萃的青年。” “甭客气!叫他名字就好了。”沈野可是乐歪了。 看见大哥和龙骧有来有往的谈话,神情又不像初见面,沈潜不由得饶舌。 龙骧难以相处的个性在他们还未见面之前便时有耳闻。他到台湾来,是由沈氏科技的主要握利者,也是他的父亲沈四机出面招待,身为儿子的他便自动降级成为司机。一天的相处,他对龙骧严峻冷僻的印象深刻,难以磨灭。 能再见到他,简直是天大的奇迹。 在白人世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一旦被证实在台湾失踪,不论在情理法哪一方,沈氏都得硬着头皮扛下这难以承担的重责大任。 龙骧的出现,无疑挽救了沈氏科技即将面临或可能面对的法律、人情等诸多狂大风暴。 沈潜是完完全全地舒了口气。 “走吧!我们赶快进去看看拾叶那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叙旧完毕,沈野举步便要离去。 “令妹的医药费和一切事情我会负全责的。”龙骧转身又丢下一颗炸弹。 两兄弟同时回头,异口同声:“你……是那个撞了我妹妹的凶手?” 龙骧不闪不避。“是的。” 沈野和沈潜同时傻了眼。 ※※※ 另一方面。 凌晨三点十五分。 丁老女乃女乃披了件棉袄站在夜深如水的庭院。 “丁绯这丫头第一天上课怎么到现在还不回来,难道不成又捅出什么漏子来?” ※※※ 又另一方面。 南开工专的训导主任室里依然灯火通明。 响亮的咆哮声不断地从里面狂荡而出: “可恶的丁绯,最好不要让我见到你,居然胆敢在头一天上课就给我跷班……我非杀了你不可……” 耙情,咱们的丁大美人竟迷糊到连假都没请,一声不吭,人就“逃跑”了? 喔哦—— 第四章 “你这气死人的家伙,三更半夜的,你到底混到哪里去了?” 丁绯前脚才跨进灯火通明的客厅,一股“冷锋”便狠狠地对着她横扫过来。 她已累得像只哈巴狗,天知道现在她最需要的是洗个香喷喷的热水澡,和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而不是劈头响亮得要震破人耳膜的吼叫声。 “嗨!” 奇怪,今天是什么大日子?满屋子都是人。 打过招呼,她自认尽了主人的责任,继续脚不沾地地飘向餐厅。 她的目光锁定冰箱,那是她的救星。 “丁绯。”沈野捉住她的胳臂。 丁绯努力地眨眨眼,模糊的视线勉强认出了眼前一脸气极败坏的人。 “怎么,小乌龟,你早哇!” “噗——”客厅里立即响起令人喷饭的声音。“小……乌龟。” 显而易见,此人不是了沈两家的熟人。 沈野狠狠地瞪视不识时务的人一眼,效果显然非比寻常,客厅里那位不守本分的人马上噤声。 “不要给我顾左右而言他,这一整天你究竟跑到哪儿去了,阎罗王打了十几通电话来要人。” “小乌龟,你的嗓门好大,嚷得我头疼,你可怜可怜我开了十几个钟头的刀,饿死啦!”她摇头晃脑,眼里只闪着食物。 “开刀?”他一个头两个大。“丁绯,你又莫名其妙去管人家闲事了?” “没有没有,”她把头摇得像波浪鼓。“不是管闲事,又是那个黑社会头头的内脏肠子全跑出来,别人又忙着,所以……” “你……”沈野干脆扳过她的肩,完全忘记早先叮咛自己千万不能对她发火这回事。 她望向沈野怒火满溢的双眸,很不适时地微笑。“小乌龟,我想吃蛋炒饭,你弄给我吃好不好?” 她的声音甜甜、腻腻、软软的,搅得沈野心神一晃,那个“好”字眼看就要溜出口,但念头一转,不得不硬起心肠漠然不语。 这不知天高地厚,做事没尺没度的家伙,害他提心吊胆了大半夜,岂能让她三言两语地蒙混过去。 “小乌龟,我要吃蛋炒饭。”她喃喃乞求,漂亮的俏脸漾着楚楚可怜姿态,教人于心不忍。 “丁绯!”他乱了章法。 “我要我要我要……”她开始像个孩子似地顽皮耍赖。 沈野习惯性“息事宁人”的脾气又出现了。 他看得出来丁绯脸上的疲惫是真的,开肠剖月复的缝补手术可不同于一般外科小手术,劳心劳力之余还能把身子撑到家,她算是能干了。 “我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丁绯完全不给他罗嗦的机会,捂住两边耳朵,不准任何声音传送进来,她拒绝沈野唠叨的说教。 沈野无可奈何,又得宠溺地说道:“好啦,好啦,你先去洗澡,等会儿出来就有饭吃了。” 她已经欺压他成习惯,他的话向来都只有被当成耳边风的分。 “沈野,我爱你!”她脸上的笑咧得老大。 一盘炒饭换一句“我爱你”,这算什么?沈野没有露出向来潇洒的笑容,甚至忽略她喊的不是“小乌龟”,而是他的名字,一张脸愁苦似海。 “哥,她又气得你脑震荡了,对不对?”沈潜神山鬼没地出现在他面前。 “闭嘴!”他低吼。 沈潜完全没有弃械投降的意思,卯足劲,兀自火上加油:“你再搞不定这件事,就麻烦了。” 难得一见的,此时神情脆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这种为一个女人提心吊胆的日子,我到底还要过多久?” “不会太久了。”沈潜若有所指。 对于大哥和丁绯这段长达十多年的公案,他只能寄予无限同情。这边一厢坚持慢工出细活、爱情长跑,另一边则是反应迟钝,视沈野的存在为理所当然,这种柏拉图式的纯情之爱在长时间处于“老牛拖破车”的劣势下,能开花结果才有鬼咧! 不过,长路总有尽头,这场柏拉图之恋终将被迫终结。 “不要在外人面前说这些风凉话。”沈野意识到外人的存在,打算结束这段令他不快的谈话。 “哪来的外人,这整座客厅就只剩咱们俩了。”他这大哥实在有够后知后觉。 “龙……” “龙先生识相得很,一见丁绯回来就回房去了,咦,这其中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我不知道的事?”他的脑筋飞快地转了转,企图抓住一些蛛丝马迹。 反正有钱人做事向来没啥规则可循。龙骧舍弃五星级饭店不住,反而落脚在这幢破公寓,这种怪异的行径以他大哥专属,现在竟又多了个大富豪起而效之…… 算了!这不是重点。迫在眉睫,他还有更要紧的事呢! “既然大家都累了,你也回饭店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再一块去看拾叶。”他也实在是累坏了。 真是鸡飞狗跳的一天。“你以为拾叶是闲着没事跑来找你玩才出的事?”沈潜自说自语。“她是念在兄妹情深,特地来给你通风报信的。” “通风报信?”怎么听起来像是坏消息似的? “你没忘记和老爹之间的协议吧?” 他的心一沉。“时间还没到。” “老爹打算要缩短‘放牛吃草’的时间,准备连下十二道金牌把你调回去。”沈潜的语气中,难掩看好戏的兴味。 “我不会回去的,我还有半年的时间。” 当年他念完美国西北大学回来并没有直接进入沈氏科技工作,反倒一头栽进学非所用的人民保姆行列,别无他因,说来说去,为的就是丁绯。 他和沈父之间的协议是沈家众所皆知的秘密:他必须在三十岁之前把丁绯追到手,然后回家继承家业。 结果,在他三十岁生日前夕,丁绯竟被医学研究院所派成为国外短期交换学生,令他措手不及,过了一个终生难忘的三十岁生日,这等不光荣败北纪录,于沈家从来没有过,沈父遂再给他三年时间雪耻,不料,接下来又是一串怄人的阴错阳差令沈野苦熬至今,但这回,他的父亲大人再也等不及,决定壮士断腕把这只远放的展翅风筝收回。 “如今咱们家的先锋为你撞断了脚在医院里,你不会想弄得爸妈为此火速前来终结你人民保姆的工作,亲自押解你回台北吧!”如果真要这样做,他绝对和沈父站在同一条线上。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反正重点是把你弄回家。”他这个大哥被“纵容”在外流浪“不务正业”多年,苦只苦了他这个身为老二的人,此时不赶紧加把劲“挽回”这位名正言顺的沈氏科技继承人,更待何时? “我跟你有仇?”沈野没好气地说道。 “老哥,你至少也要替身为你弟弟的我设身处地想一想,我已经虚掷大把青春年华替你撑住鲍司多年,还不够义气吗?如今我不过是想尘归尘、土归土,将属于你的公司交还给你,这算过分吗?”他唱作俱佳,差点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沈潜睇着蹙紧双眉的沈野,甚无君子风度地乘胜追击:“人家指名相亲的人又不是我。” “相亲?”沈野一惊,神情宛如被毒蝎狠咬一口。 沈潜笑得更加得意了。搞不好他这“第一道金牌”就能把他大哥“拐骗”回家,简直太帅了!看来他月兑离苦海的日子指日可待喽! “沈风呢?”他犹抱着一丝希望。 沈风是沈家老幺,容貌和沈野有着异曲同工的相似之处,乍见的人从没有一次能够成功地分辨出谁是谁。 “别提了,那个远古人类不知又顶着他那地质考古学家的头衔流浪到哪个国家去了,你别想指望他了。”简而言之就是“你死了这条心吧!” 他想“混水模鱼”的希望顿成泡影。 “相亲的烂点子是你想出来的?” “喂!”沈潜识时务地猛挥手。“大哥,你和未来大嫂的事我可是举双手赞成,怪只怪你追求的技巧实在太逊。爱情长跑了十几年还没有丁点着落,想抱孙子想得发狂的可是老妈,和我百分之一百扯不上关系,硬要扯上我,我也只能算是个跑腿的罢了。”他连忙撇清界限,唯恐遭到池鱼之殃,这未兔也太不划算。 沈潜颇有自知之明,深知惹火他大哥可是太不智的事。 沈野那吊儿郎当,跌宕不羁的外表,老实说他只有在丁绯面前才有可能看见,私底下他所认识的沈家老大,绰厉风发,独我的气质可是卓尔不凡,一旦他决定的事情,就算有八条牛也拉不动。他下定苦心穷追丁绯许多年,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 “大不了再放对方一次鸽子。”沈野无所谓地耸耸肩。 这套相亲吃饭的把戏,他母亲早已玩过不下数十次,每次沈野总能威胁利诱沈风前去冒充,要不,他就干脆来个迟到早退,令对方印象恶劣。就这样一直以来,倒也让他蒙了过去,只是没想到他老妈当真毫不气馁,乐此不疲地又来这招。 “恐怕不行。”他为难地说道。 “什么?”沈野拧起眉。 看见他老大一副准备发疯的样子,沈潜哪敢再卖关于,一口气吐实:“我们以前使的那些把戏恐怕行不通了。这次女方来头不小,对方家长是老爹留学时的同学,据说在印尼是富甲一方的巨子,这一趟来台湾原本是来洽公的,没想到误打误撞……” “你对内幕倒很清楚。”沈野咄咄逼问。 沈潜无奈地嘿嘿一笑,说客是三百六十行最不被看好的一行,下次就算有人拿把枪指着他的头,也休想再劝得动他半分来趟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浑水。 没错,钟家父女是他接的机,而且招待、跑腿的也全是他。要他不明了其中曲折底细怎么可能?以后再有人声称夹心饼好吃,他沈潜必定头一个送他一记大爆栗。“夹心饼”,哼!谤本是猪八戒照镜子——两面不是人! “总结一句话,老爸要我无论如何都得把你押回台北就对了。” “不择手段?” 他点头,十分用力。 看来这回他老爸可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打定主意非把他押回自己的旗下不可。 既然如此—— 沈野陷入沉思,在一分钟之内脸孔倏闪过多种高深莫测的神情。 “我答应。” “呃?”沈潜惊愕。 “我答应回家相亲。”沈野笃定明白地说道。 是谁说,真作假来假亦真,假作真来真亦假? ※※※ 私立台鼎医院的特等病房。 “咦?你不是那天帮我动手术的医生?” 做完所有例行检查的医生才想收回放在患者身上的听诊器,冷不防好半晌没动静的患者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呃——是的。”他看了眼病房内站岗的四位黑衣彪形大汉,坦白地回答。 “去叫他来,我要见他。”发言的人有些中气不足,很明显的,身体还在康复中。 那斯文秀气的医生有些为难地低语:“这……不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必须请示院方才能答复你。” “哦?”他轻吁一口气,继而依旧操着不轻不重的语调:“闻天,你‘陪’这位大夫走一趟院长室。” 四个西装笔挺的黑衣人中站出一个人。 “要有礼貌,知道吗?”病床上的患者又吩咐。 “是。”闻天必恭必敬地应答之后,旋足转向那位主治大夫,口气清楚地说道:“请!” 那医生如蒙大赦般连忙点头,巴不得立刻逃离这区黑社会流氓的监管地带。 在他们离开后,卧床的病人把头转向其余三人,略带轻喘地命令:“小伍,把这次火拼损失的弟兄名单给我看!” 小伍是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少年,眉清目秀的五官尚有股未带的稚气,丝毫不见黑社会流氓带邪气质。他略微迟疑,有些支吾:“老大,你才动过大手术醒来,帮里的事你先不用担心。” 他轻若翩鸿地颔首。“火头帮如何了?” “道上的线人弟兄传话回来,火头帮那些罗卒已经风吹树倒,全作鸟兽散。” “我要斩草除根!”一字一言,铿锵有力地在空气中飞窜,像四进的冷珠子,教人不由得全身寒毛直竖。 尽避小伍不明白老大为何对以贩毒为生的火头帮特别感冒,但和韩追经年累月的相处经验告诉他,韩追做事向来有他一贯的道理,既然他绝口不提,身为手下的他还是三缄其口来得保险。 “老大!” 闻天回来了。 “唔。” “替你开刀的医师据说不是这家医院的驻院医生。” “唔?”这次韩追的口气渗进一丝严厉。“敢在我身上动刀,却没种见我?” “据护士长说,那天替你执刀动手术的是个女医师,医院仅有的两位医师都否认那天有替你开刀。” “这是什么意思?”韩追低吼。 四个黑衣人面面相觑,也模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找到她!就算把整座医院给掀了,也要把那个女人给我揪出来!”他生平最讨厌玩捉迷藏游戏,但是这次,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女人撩起他久蛰的好奇心,他决定奉陪到底—— 四个黑衣人对他们老大的奇特行径虽不甚理解,但既然是龙门帮老大交代的事,就算赴汤蹈火,他们也会全力以赴。 ※※※ 真是倒霉透顶,一整天被唠叨得耳朵几乎长茧。其实错不在她,原先她也没料到“稍稍”跷一下班会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抬的“失踪”事件,更何况她回家后已经被沈野臭骂过一顿,所谓“骂不过三”,阎罗还摆出一副阎王嘴脸审她,简直没道理。 踩在黄昏的街道上,晚风微瑟,霓虹灯手忙脚乱地眨起俏皮的眼,霎时间只见满街灯海淹过来。 其实难讨好的不止阎罗,就连家里的马克吐温也摆出一副对她敬而远之的态度,更可恶的是一见到沈野,竟极尽巴结阿谀,摇首摆尾地连冰啤酒都帮他准备妥当,这摆明了是没把她“正牌”的女主人给放在眼里嘛!为了笼络“狗”心,迫得她还得眼巴巴地跑一趟黄昏市场,买回它最爱吃的东山鸭头,唉!真是世风日下啊! “小姐!” 丁绯迈着步伐,想得出神之际,没发现一个穿黑色皮夹克的男人硬生生地截住她前进的脚步。 她灵活轻巧地止住趋前步伐,冷眼打量面前这身形高魁,一脸色眯眯的男人。 “小姐,我有适合你用的东西,要不要?”那男人边说,一双不安分的眼睛贼溜溜地在丁绯的身上打转。 说穿了是个推销员。 “不要。”丁绯冷静清楚的声音,完全不留一点遐想空间。她有预感遇到令人厌恶的人了。 那讨厌的男人不知见好即收,却更进一步地从皮夹克里掏出一叠照片。“小姐,你瞧瞧,是好货色,嘿嘿嘿!” 丁绯低头一瞧,这不看也罢,一望清楚,突如其来的怒火排山倒海地从她心底直往上喷。 “你这不、良、中、年、人!” 丁绯这当街一嚷,令那高头大马的男人顿时面孔一黯。“婊子,别给脸不要脸,像你们这种人尽可夫的女人,还故做什么清高!” 他竟把她当成特种营业的风尘应召女郎! 这无知的男人,犯下了美人的最大忌讳。她那张如芍药般艳丽的情妇脸蛋一直是她心中的最痛,这男人哪壶不开提哪壶,简直是自找死路。 丁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揪住那男人的衣领,美丽的双瞳怒火四喷。“跟我到警察局去!” 那狂被她大胆的举动吓了一跳,但再瞄她轻翘微煽的眼睫及红滟滟的樱唇后,竟将丁大美人的高涨怒焰当作娇嗔,更加得寸进尺,色胆包天地调戏起来。“警察局太没情调了,我知道有家新开的宾馆,气氛还很好,要不要……” “不要给脸不要脸,王八蛋!”丁绯不等他把那些轻薄、不正经的话讲完,立刻拧起粉拳结结实实赏他一记“猫熊”印。 “哎!你这臭娘们竟敢打人……”该死!她打人还真不是普通的痛。 “打你还算对你客气的了。” “他妈的!”他顾不得蜂涌而来看热闹的人群,奋力挥拳朝丁绯挺了过去。 半个钟头后。 避区派出所的大门走进一个人。 她轻敲一个年轻警察的桌面玻璃。 “喂,你跟我来。” 那年轻警察先是一愣,只觉眼前一亮,差点忘记自己正在执行勤务,口哨声险险出口。哇!美女哪,冰肌玉肤,妩媚撩人,一股迷恋的神采不受控制地爬上他的面孔,好一会儿,眼神才被她勾动的手指牵引,终于幡然清醒。 另外一些无福被“雨泽沾襟”的人也被她的容貌给惊吓得呆住了。 他在羡慕的眼光中匆匆忙忙地走出警局大门。 “把他铐起来。”她浑圆白晰的玉指指向那蜷缩在地上的“东东”。那“东东”浑身乌青淤紫几乎不成人形,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这……”他纳闷地喊,显然被骇了一跳。 “这贩子拦人推销照片,不但妨碍风化。污染人心,还试图非礼我,证据就在他的皮夹里。”她一口气交代得清清楚楚。 “我先把他弄进去再说。”老实说,他很怀疑这究竟是谁非礼谁? 他召来两个同伴把那倒霉到家的贩子抬进警局。 “小姐……” “我知道,要做笔录对不对?”她驾轻就熟般。“我不会走的。” 丁绯再度踏进警局,一时之间,惊艳的目光多得像从被煮沸的蜜蜂窝逃出来的蜂群,数不胜数。 在这些“有眼光”的蜜蜂之中,赫然出现一张老大不高兴,甚至可以说是脸色阴暗,十分“郁愤”的俊脸。 那就是刚从设计模拟诡雷室出来透气的沈野,真是老天英明,教他及时看见了这一幕。 人人瞧她的眼光令他很不满,非常、非常地不满! 丁绯可是他未来的老婆,这些“青头绿苍蝇”居然敢用那种“寸步不离”的爱慕眼光看她?他巴不得有十八只手可以同时在那些苍蝇的眼睛贴上“止步”的招牌,好端正视听。 “丁绯,你又闯祸了?”沈野一身的便服在一堆制服中显得十分突出。 “咦?你在这里?” “当然。”他绕到她面前。“不然你以为我该在什么地方?” “哈哈!我老是忘记你也是个警察这件事。”她有些不好意思,在她的感觉里,沈野就像个无业游民,经常有事没事地在她身边闲晃,而且他又经常三更半夜在丁家出没,居无定时,所以她压根不记得他也是有正当职业的那种人。 沈野的笑脸立刻垮台,他的心仿佛被人当面刮了记大耳光,火辣辣的直痛。他在她心中根本毫无地位可言,比陌生人还不如。 他不避讳地望向丁绯那两泓黑瞳雪眸,而那深泱泱的眸中是一派的天真烂漫。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 “喔,我送他进来吃免费的牢饭。”接着她就一五一十地把事情发生的经过详细地告诉沈野,间或掺杂着手势,快乐得宛如事不干己一般。 沈野看一眼那孔武有力、高头大马的人,脸色马上凝重起来。“他伤了你吗?”他急急检查她的外表。 “还好啦,不过弄脏了衣服。” “丁绯,你什么时候才能不再路见不平,不管有力无力都要挺身而出,唐吉柯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英雄主义已经落伍了,你还想折磨我到什么时候才甘心?为你提心吊胆的日子到底还要我过多久?”他的脾气终于拣在一个最不合适的地方暴发了。 发怒的沈野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狂飙之气咄咄逼人,这样的沈野是百年难得一见,也是绝对陌生的。 丁绯居然在他暴怒的阴影下瑟缩了下,她不自觉掩藏自己太过的笑容和神情。 “你于吗生那么大气,我又没做错事。”她有些难过地垂下眼。 “你跟我来!”真要摊牌,这里绝不是好地方,十几双虎视耽耽的眼睛和异于平常百倍遽增敏感的“顺风耳”正废公忘私地注意他们呢! 怎能免费便宜这群绿头苍蝇? 拉住她的小手,沈野不由分说便把她推上自己八一年的福特车里。 一时之间气氛凝重,如果此刻空气忽然结成冰弹破空而出,丁绯也不会觉得奇怪。 “你还是开这辆老爷车啊!”她没话找话。 他的眼光遥遥地销定停车场围墙外的一株蔓生九重葛,对于她的话仿若未闻。 丁绯秀气漂亮的双眉倏地塌下来,眼睫半合,她带着些心虚嘟嚷:“你干吗小题大作、大惊小敝?这种出人意表的事我又不是第一次碰见……” 他依旧缄默如石。 他沉默的坚持那么令人无法置否,竟隐隐牵动了绯浮动的心,她不由自主地放软态度。“小乌龟,我保证,以后一定远离所有的危险地区,再也不插手管人家闲事,不让你再提心吊胆……”她开出百年难得一见的保证书。 沈野久久没有回应,丁绯几乎憋不住准备开出更多安抚他的支票之际,一声烟雾般的叹息由沈野口中袅袅吐出:“小绯,以后一定要学着照顾自己,知道吗?” 丁绯心中的警铃猛地拚命大响,不对!不对!打八百年沈野就不再叫她“小绯”,莫非他吃错了药,竟然还婆婆妈妈地要她自己照顾自己,这算什么? 一股不请自来的感觉慢慢淹没她,她只觉心里酸酸、苦苦的,十分不对劲。 “这个月底我要回台北一趟。”他的声音平板得听不出平仄起伏。 这完全不像她认识的沈野,大怪异!回一趟台北了不起几个钟头的车程,为什么她竟在他眼中捕捉到一丝冰沁冷寒人心的忧郁? 这……太奇怪了。 “家里替我安排了相亲,我无法拒绝。” 她的中枢神经忽地卡住,修长的黑睫毛不停地眨呀眨,一大堆不知是啥怪东西乱七八糟地在她的心脏反复翻转,一遍又一遍,那感觉——好痛,好痛…… 第五章 这样的丁绯不啻是绝无仅见的。 她将整个身子沉放于柔软沙发的最深处,修长的腿弯膝紧靠身侧,下额支在双手轻环的沙发垫上,不苟言笑的娟秀脸庞弥漫着温柔、沉静。黑湛的双眸混合着深思和落寞,茫然的意识似乎沉浸于遥远、古老的世界,仿若遗世而独立。 她浑然不觉身边有人在注视她。 丁女乃女乃趋前关掉正在上演着综艺大爆笑节目的十六比九长方型宽荧幕电视,希望能引起丁绯的注意力。 她还是无动于衷。 “丫头,你有心事?” 丁绯眨眨眼,如大梦初醒。 “女乃女乃。” “后悔回到乡下来了?”丁女乃女乃故意迂回旋绕。 “怎么会呢?” “傻丫头,女乃女乃还没有老天真到相信你是为了要孝顺我,才放弃台北大好的工作机会回乡下的。” “女乃女乃!”她毫不考虑地抗议。 丁女乃女乃温暖地微微一笑,一抹睿智了然之色飞掠历经岁月风霜的面容。“先问问自己的心,不要太快否定。” “女乃女乃!”丁绯睁大晶莹闪烁的眼眸,似懂非懂。 丁女乃女乃凝睇丁绯眼中熠熠不定的光采,心中忍不住一叹。 唉!真是个感情迟钝的孩子。 “我听沈野说家里给他安排了相亲,这两天就要回台北了?” “那个臭乌龟!”她的反应激烈。 这么大的情绪反弹……不错!还有药可救。 丁女乃女乃笃定地自忖。 尽避如此,对这个反应迟钝、还不甚开窍的孙女,丁女乃女乃犹嘴巴不饶人地说着反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天经地义的事,他是沈家的长子,年纪也到了适婚期,传宗接代是理所当然的义务。” “女乃女乃——”她抛开椅垫,跳得老高。“我不赞成。婚姻不是该因为两情相悦才决定彼此长相厮守的吗?若只是为尽义务而结婚,那多可怜啊!” 老女乃女乃安之若素。“丫头,你凭什么反对人家?你跟沈野既没婚约又不曾两心相属,充其量也只能说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他即将有结婚的对象,你应该恭喜人家才对。” 丁绯脸色倏变,一张俏脸先是通红,继而悉数转白。“我不管,反正我就是反对!” “哦?”老女乃女乃心中窃喜。这丫头好不容易终于有点认真的态度,可喜可贺! “小乌龟他胆敢丢下我一个人——”丁绯喃喃自语:“想都别想——” ※※※ “你要敢碰我一根手指头,我就告你非礼!” 那气极败坏的声音,不用怀疑,就是打从医院的病房里传出来的。 窗明几净的病房里,只见沈拾叶一张清秀水净的脸怒意满布,衣着整齐地倚在床头,娇小的身子蓄满逼人之气,像头备战的雌豹,随时准备外起反抗猎人似的。 相对的,站在她面前的龙骧,一副“老神在在”、不温不怒的样子,沈拾叶的话听在他耳中,完全被当成猢狲在造反般。 他的独特沉静已到了有些遗世独立的味道,没错!就是这样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零号反应让她倍觉刺眼,他简单地穿着一件质料极佳的棉质白衬衫,褐色休闲长裤,外搭绿格布料的背心,意大利的prinecess麂皮皮鞋,整个人便帅得教人离不开眼。 她对他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 这一个星期以来,他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几乎令她崩溃。每天的喂药进食,他得亲眼目睹拾叶吞进嘴里才肯罢休,夜里,他一声不吭,安之若素地在房中打地铺,更过分的是连她进盥洗室他也直愣愣地站在门外等候,直到她出来为止,丝毫不肯放松。 她讨厌他,在他面前,她根本毫无隐私可言。她恨他,要不是他的出现,她那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恋情不会在还没开花之前就夭折,他还害她撞断腿,对!她讨厌讨厌讨厌他!这一切全都要归咎于他——龙骧!她命中的恶运、扫把星! 正在一旁帮忙打包行李的丁绯,即便站在角落也能感受到他们两人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不过,她可没打算插手。 她印象中的沈拾叶是个温柔似水的女孩:眉目如画的依人神态,冰肌玉肤,仿佛有暗香盈袖。一如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清荷。 这等飘逸出尘的女子说什么也和动辄大声嚷嚷、脾气暴躁如雷的形容词沾不上边。怪就怪在这些日子来,沈拾叶只要一见到龙骧,经年累月隐藏在她性格深处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竟毫不考虑地跳月兑出来,这种月兑轨失序的情况——令人莫名狐疑。 她还没来得及深究,就听见沈拾叶一声低呼,她娇小的身躯被龙骧拦腰抱起。 拾叶在一阵羞怒的无措后,对他骠悍的作风更反感。“我有手有脚,放我下来,你这个登徒子、大、臭浑蛋!” 她这辈子还没这么口不择言地骂过人。 龙骧不言不语任着她叫嚣,不为所动地踢开房门,径自将她抱了出去。 长廊外,满是求医挂诊的人。 拾叶羞得恨不得自己有五千度的大近视,免得瞧见那些投射而来指指点点的眼光。 “龙骧,你再不放我下来,我保证让你丢脸丢到北大西洋去!” 她生来绝少以这种字眼胁迫人,魄力自然没啥可信度,又见龙骧依旧旁若无人地长驱直走,鼻里又酸又甜,眼眶不觉一红,语气中便酿满了楚楚可怜的意味。 龙骧心里一动,不觉将她抱得更紧。 满天匝地的红潮淹没了拾叶的理智。跟他说话无异是对牛弹琴,强烈的挫折感油生之际,控诉和抱怨随即月兑口而出:“龙骧,我恨你!” 她疲倦的语音轻细如蚁蚋,要不仔细听还真不知其所以然,可是龙骧却揪然色变,在短短几秒的怔忡后,竟微微牵动嘴角——只是唇边的笑容殊无温度。“谢谢!” 他是个矛盾的综合体。不会爱人,更不懂得该如何爱人。 拾叶为之气结。 笔作坚强,其实最让人心疼。 拾叶在那一瞬间仿佛察觉出龙骧潜藏的内在性格,并不似他形诸于外的那般冷傲难懂。 其实他和常人无异,他也会有悲伤、痛苦的时候,只不过不习于轻易表达自己的感觉。 蚌性喜怒不现、哀乐不展的人并不意谓着冷血与无情。当一个人将所有的快乐悲伤一股脑全埋至心底时,其实他的心比任何人都还来得敏感和脆弱。 一思及此,原来盘据拾叶心中的忿忿不平,竟奇异地被样和取代,她不由自主地放软紧绷的神经,身子也不再僵硬如铁石,朦胧中她居然感觉到龙骧胸膛中散发出来徐徐暖意和一股男性特有的气息。 嗯,暂且不跟他计较是可以,但对她大哥和二哥却是万万不能原谅。 在她住院期间,他们两人露脸的频率屈指可数,沈潜还算情有可原,他公司业务之繁,人又远在台北,就放他一马……至于她大哥,亏他还是害她出车祸的元凶,没有深刻反省忏悔也就罢了,居然还将他亲爱的妹妹交到一匹大野狼的手中置之不理,让她足足吃了七天的苦头。 此仇不报非“君子”喔!不,是“淑女”。等她回台北,不在她老爹面前好好“参奏”他一本才怪! 龙骧显然也感受到她微妙的改变。她竟不再顽劣抗拒他,这,代表什么意思? 他温柔有如夜之花朵地将拾叶安置于银色法拉利里,一回头,就见到丁绯也提着行李背包尾随而来。 像她这样一个“美绝人寰”的女人拎着一只不相衬的背包已经够令人瞩目,而龙骧那沉着自得的表现更无端惹来路人不知怜香惜玉的愤怒眼光,还以为他苛刻了大美人呢! 众目睽睽,丁大美人完全不理,她笑嘻嘻地把行李交给龙骧。 提个行李,帮个小忙,举手之劳,她可没那么多心思去思索自己是否被冷落或被虐待等设营养的问题。 原本来接拾叶出院的应该是沈家兄弟,但沈野在临出门之际,被一通紧急命令召走,沈潜又远在台北,分不开身,于情于理,于她和沈家妹子的交情,她便责无旁贷地请假前来帮忙了。 她趴在车窗口,凝视一袭浅紫连身裙的沈拾叶。“回去帮我跟沈伯伯和伯母问好,过一阵子我会和小乌龟一起北上。” 她的笑容娇媚如三月春风微薰,老实说,同是美丽女子的沈拾叶也难免心旌神摇之撼。 她大哥爱恋丁绯的事在沈家早就是公开的新闻,双方家长也都乐见其成,偏偏,一年又一年的过去,她那只“笨乌龟”的大哥还是没追上动如月兑兔的丁妹妹。 “龟兔赛跑”的故事里乌龟获胜的结局,八成是写来安慰自卑的人的。 她愈来愈不看好她大哥,特别是在这么多年后。 “我爸妈也老叨念着你,有空就常上来玩吧!” 丁绯天真烂漫地一口应允:“没问题,小乌龟回家相亲时我一定陪他一起去,到时候再见了。” 沈拾叶闻言心中一凛,有些花容失色地说道:“你……知道我大哥要相亲的事?” “嗯,乌龟跟我提过。” 她更不懂了。“既然知道还要跟他……” 丁绯忽然红晕生颊,难得一见的柔情和扭捏之色飘过她的双眸,黑瞳霎时烟雨蒙蒙,美得不可方物。 她咕哝:“就因为知道才非跟不可。” 这话乍听之下似乎没啥道理,明知道她大哥即将和另一个女人相亲,搞不好还一拍即合,她还有兴趣当电灯泡,这唯一的解释——她摆明准备专门破坏的。 沈拾叶蓦然双眼一亮,熠熠生辉。“放心!我一定和你站在同一阵线。”她兴奋得差点结巴。 “谢啦!”破坏联盟一时三刻成立了。 丁绯退后了一步。“龙骧……” 龙骧点点头,截断她的话:“我会平安把她送到沈家的,后会有期了。” 丁绯从来都不是他所喜欢的女人类型,但在和她相处的这段日子,他看出在她饱受误解歧视的惹火外表下,有颗远胜过真正庸脂俗粉的玲珑心灵,令他对她的好感直线上升。不过,他更明白,他们之间将永远是朋友,那种和性别领域无关的朋友! 看见龙骧的法拉利在远处消逝成一个圆点,丁绯信步正想离开医院之际—— 冷不防,两道黑色剪影般的巨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 陡然扑进眼帘的一团黑雾,在丁绯努力眨动双眼适应下,周遭的景物才逐渐变得清净明朗起来。 原来,是四下拉低的百叶窗帘抽走倾注房间的阳光。 “我听说,你在找我?” “嗯。” 原本低垂的百叶窗倏然被许多只无形的大手一扯,大片大片的璀璨金光便“哗”地泼进十分宽敞舒适的个人头等病房。 忍过金晃晃的刺眼光线,丁绯一抬头,不由得吃了一惊。 病床两侧各有两名看似霸悍的大汉伫立一旁,神情非常恭敬。 他们在乍见丁绯的同时也倏然惊艳,这其中又以韩追的眼光最为放肆。 在他的审美标准里,丁绯的美丽显然已经超乎他的想像之外。她的穿着简单优雅,灰黑混色的半雪圆领无袖衫,搭配柔软的针织宽边裙,银质加皮卷绳的项链和黑色细绒短跟包脚便鞋,流露出和她气质相近的柔媚之美。 韩追收紧下颚,目光如锁,圈住丁绯全身上下,仿佛豹寻获猎物一般。 “女人,是你在我身上划了一刀?” 眼前的男人,赤果着宽厚结实、古铜如小麦颜色的胸膛,横肩而过的层层纱布显示他的伤势着实不轻。 他的五官削瘦,粟色的头发长到肩后,菲薄的唇和峻冷的眼,毫无遮掩地传达出令人胆颤的寒意。 他的狠劲和龙骧的冰冷完全不同。 这样的男人的确是很教人一眼难忘。 丁绯努力在脑海中捕捉似曾相识的残缺资料。 “你叫韩追。” 那天她急着救人,对他的面孔印象模糊。 “好记性!”他不知是真心或是嘲讽,淡漠的口气教人听不出端倪。 丁绯趋前,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掀开韩追覆在的白被单。 “你干什么?” 四个彪形大汉立刻包抄过来,把丁绯困在核心。 “走开!”她动手解开韩追上半身的纱布。 这四个人全是黑道叱咤风云的老大,不料竟受到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子大声吆喝,脸色不由得各自纷纷一变。 “你们挤在这里,我怎么帮他查看伤口的愈合程度?你们非要我来不可,为的不就是这件事?”丁绯手脚利落地拆掉纱布和棉片,专注认真地审视韩追肋骨之处一道十分狰狞的伤口。 四个人在韩追“稍安毋躁”的眼色下,稍稍住后退了些,可是凌厉的眼光依然在丁绯身上徘徊,深怕她会做出不利于他们老大的举动。 “你们——谁帮我到医疗站去拿消毒用具来?”丁绯仍埋首于韩追的伤口,头也不抬地下命令。 四个大男人不知如何是好地相觑一眼,继而不约而同地望向韩追。 韩追表情不变,淡淡地吩咐:“大夫怎么说就怎么做!” 闻天下颚轻抬,另一个靠近大门的黑衣人便无言地出去,几分钟后,果然把消毒器具一应俱全地同抬车送了进来。 “护士呢?”丁绯瞄了眼四个人。 这些人真不可爱,一点也不会举一反三,笨哪! 昂责推消毒器具进来的人转头旋即又要出去。“我去捉一个来。” 想来,这所医院的大小护士对这些混黑社会的人没啥好感,要不就是他们太恶形恶状吓跑了人,总而言之,他们在这所医院并不受欢迎。 “算了!我自己来。”不过是换药消毒,根本难不倒她。 四个人就这样站着,眼睁睁地看着丁绯以神乎其技的速度将韩追的伤口重新处理、上药、包扎。 好半晌。 丁绯才直起腰,双手拍了拍。“他的伤口复原程度还不赖,可以考虑给他办出院,”她加重语气强调:“可是,回去后至少要休养四、五个月,而且不能从事太剧烈的活动。” 这些话,她是说给身边那四个大男人听的。语毕,她便打算离去。 “明天,你再来。”在换药过程中一直门声不吭的韩追,一开口就是命令句。 丁绯不去理睬他口气中的命令成分。“不用我再来了,医院里有更高明的外科医师会照顾你,往后,你只要不再随便意气用事动不动就和不良份子火拼,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长命百岁的。” 替他执刀是看在人命关天的分上,她无法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莫名其妙地因为医院人力不足而被延误救治。现在的他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她也该功成身退。 “我要你明天再来。”韩追又重复一遍。丁绯正视他的眼。“不要无理取闹!” “你敢说我无理取闹?” 他习惯掌握属于他的一切东西,也曾发誓不让任何人左右,没想到今天却在一个女人的面前碰了个满头包。 “强人所难不是无理取闹是什么?看在你是病人的分上我原谅你,下次不可以了。” 除了韩追之外,余下四人全被她这篇话弄得呆住,忘记合上嘴巴。 “我说出来的话向来没人敢打一丝折扣。”韩追不相信硬碰硬无法折服这个女人。 她那艳若桃李的情妇相最适合他不过,在看见她的第一眼时,他便决定,要把她收纳己有,她将是他的女人。 喷火女郎和黑社会的角头老大,再“速配”不过了!不是吗? “那是因为他们有求于你或是惧怕你的暴力,这有什么好威风的?” “你一点都不怕我?”他愈来愈好奇。 “除非你长了三头六臂,外加钟楼怪人的样子,那么也许我真会吓一跳。” “哦,”他居然笑了,笑得非常嚣张和邪气。“那还真是可惜!” “我要走了,我还得赶回学校去。”她无视韩追若有所思的眼光,嘀嘀咕咕地喃喃而语:“再不回去,阎罗王这次铁定把我切下来清蒸……” “你在学校上班?”他又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我警告你,不准派人跟踪我,不准到学校去骚扰我的学生。”丁绯不是没看见韩追那道闪动着诡计的眼光,细细深思后,立即对他提出严重警告。 韩追抿嘴一笑,露出他深藏在唇畔的酒窝。“放心,他们不会是我的目标。” “那就好,”她旋即面向立于身旁的人。“喂!你们四个,好好看住你们老大,别让他到处乱跑,以免牵动伤口,再见啦!” 她毫不留恋地离开,而且,四人之中没人敢出来拦一拦她。 “大哥!”四人异口同声。 他们出来混黑道可有一段为时不短的时间,还从来没被一个女人指挥到这么惨的地步,“龙门帮”四大天王的面子这下子全毁了。 韩追舒服地躺回床上,唇边的笑意丝毫未减。“医生不是说我随时可以办出院?咱们就从善如流,‘回家’休养去。” “大哥!”没有人知道他心底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 韩追把眼睑轻轻合上,手臂轻挥。这场有趣的硬仗打下来,他真的又有些累了,哼哼哼,既然硬的她不吃,那——来软的吧! 呵呵呵,未来还有一场精彩绝伦的好戏在等着他呢—— 骆风吹荡,新月初始。 锁上保健室的门,丁绯大大地伸了个懒腰。 终于打发掉最后一批好奇宝宝,明明在朝会上她已经呼吁不下一百次,除非是“破病”到无法忍耐的地步,否则请学生们不要随随便便上保健室。奇怪的是自从她进驻这块原本乏人问律的地盘后,小小的医务保健室却老是人满为患,举凡千奇百怪、芝麻绿豆大的毛病都能让那些younguns不厌其烦地再三进出。 他们图的只是一时新鲜,哪知道悲惨的人是她啊!每天她非得熬到校工锁门的门禁时间才能回家。当初,她还天真地以为校医的工作说什么也比大医院的工作来得逍遥闲散。 她可是回来乡下休养生息的耶! “怎么,被‘削’了,干么嘟着嘴?”校门外站岗的,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沈野。 丁绯不无惊喜。“小乌龟!” 他把西装外套搭在肩膀,双手插在长裤里,显然是刚下班。“一起回去吧!” 耙情他是有心专程来等她下课的。 “小乌龟,你哪根筋不对?” 沈野的神情有些沉重,大异于往常的吊儿郎当,丁绯双眼一溜,马上发现其中不对劲的地方。 话在他的嘴边打了个转,又给咽了回去,他言不由衷,随口找句话搪塞:“顺路过来等你还要倍受质询,真是好心没好报。” “这样用!”她清亮有神的眼珠,很聪慧地转呀转。“我回到这里还找不出时间去逛街呢,你陪我去!” 她柔丽妩媚的笑声,举手投足间的喜悦之色,完全是天然未凿的,她的快乐更是与生俱来,任谁都无法改变一丝一毫。 沈野呀沈野,这也是你当初爱上她的原因,不是吗?她的不懂小心翼翼、不够温柔体贴、天真烂漫的个性、勇往直前的做事态度,从年少他便被她这些特质所吸引,不由自主地将心许给她。 他明明知道和丁绯生闷气,根本是自讨苦吃,没想到濒临抉择关头,他还是沉不住气地自找罪受,唉!就让他们彼此维持原来的样子吧。 维持原状,对某些事情来说好过于破坏! 既然如此。“要逛街是吗?走吧!今天我发薪水喔,敲竹杠要趁早。” 丁绯笑逐颜开。“好啊,我们就来个不醉不归!” “走吧!”沈野伸出手。 或许是太快乐了,丁绯早忘了她的“长大宣言”,这次,自然而然便把手交到沈野手中。 沈野用力一握,将她的小手稳稳当当地收纳在掌心,两人并肩而行。 越过马路,丁绯眼尖,发现家门口不寻常的景象。 一辆搬家小货车和一辆黑色奔驰车很不相衬地停在丁家门前。 “家里的房间都租出去了,是谁在搬家呀?” “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护着丁绯走进了家,庭园里灯火辉煌,而了女乃女乃正指挥若定地站在门口大声叱喝着。 接着,丁然看见四个人朝她笔直走来。 “大姊头,以后要请多多指教了!” 必恭必敬的语气,一式黑色的三件式西装——居然是龙门帮的四大天王。 “你们……怎么在这里?”丁绯错愕地瞪大眼珠,继而脑筋飞快一转:“是不是你们大哥出问题了?”医者父母心。也难怪她会往最坏的方面去想。 要不是韩追的病情有变,这四个看守着他寸步不离的侍卫绝不可能一起出现在她家。 “没想到你对我倒是挺关心的,我决定搬到这里来还真是搬对了!”四大天王还未作声,支着拐杖的韩追倒是踱着蹒跚的步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韩追!”丁绯倒退一步。“这是怎么回事,我要你解释清楚。” 韩追面对丁绯咄咄逼人的俏脸,轻轻把肩一耸,一脸无辜。“我不过遵照你的吩咐,找个地方静养休息。” “我们家的房间早已经客满,没有余屋可以租人了!” 韩追还是那副气死人不偿命的可恶笑脸。“呵呵,据我所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喔,你们这幢公寓里的老师好像全部退租了,而且,在一天之内通通迁出,我来得正是时候呢!” 第六章 硬要把阴谋的帽子栽在韩追头上,丁绯一时也苦无证据。她们家靠公寓出租过活是不争的事实,虽然眼前摆明了租屋人会仓促地“弃屋自保”,完全是眼前这男人一手导演出来的戏码,丁绯也莫奈他何。 韩追堂而皇之地搬进了家,丁绯直觉地知道其中必有蹊跷,她从来都不是拐弯抹角的人,追问韩追,造成一切骚动的人却摆出一副银货已经两讫的笃定模样,没办法,她只好把炮口朝向了女乃女乃。 “女乃女乃,这全是您的错!” “咦?” “您的精明能干、聪明智慧全跑哪儿去了?您根本没模清楚韩追的底细就随便把房间出租,女乃女乃,五个大男人耶!” 救人归救人,她可没义务让她的病人住进家里来混乱她的生活,这太离谱了。 她的生活已经够多灾多难了,决计不想再让另一个“茶堡”来混淆她的日子。 “他说他是你的朋友,又是病人,这有什么好信不过的?”女乃女乃吹散瓷杯上的绿茶,不疾不徐地说道。 “女乃女乃,口说无凭,更何况他一来就把我们原来的房客赶走了,您不觉得可疑吗?” “我只是房东,人家要退租是合情合理的事,难道你要我拿刀拿枪的把人留下来?这说不过去吧!”老女乃女乃将丁绯眼中的波涛汹涌全数收入她看尽人生百态的眼中,心中更是有恃无恐。 丁绯又“吃鳖”了。 丁女乃女乃年纪虽老,脑中却没有什么迂腐八股的旧观念作祟,她开化而明理,束缚他人是她最不愿见的一种行为,正如她一心企望丁绯能够早日把自己的终身安定在一个值得信任的男人身上——像是沈野。她却从不说破或是明刀明枪地去逼,顶多、顶多,也只是在她实在看不下去的时侯,才稍稍推波助澜一把,像今天这个局面就是她偶然拾得的神花妙招……虽然是着险棋。 “阿绯啊,不过是换了个房客有什么好值得你大惊小敝?难道你对这年轻人有意思?”她加油添醋外加一把熊熊巨火,她不相信她煽不起一场足以燎原的大火。 “女乃女乃,您又来了!”上一次是龙骧,这回又换成韩追,我的天啊!丁绯翻翻白眼,几乎气竭。 “女乃女乃,您又乱点鸳鸯谱了,那家伙休想碰到丁绯一根手指头,他敢乱来,我不会轻饶他的!”一直闷声不吭的沈野一不小心便中了丁女乃女乃的激将法。 他忘不掉韩追看见丁绯时眼中撞击的火花和临去前丢给他的挑衅眼光。 韩追不辞麻烦地来丁家赁屋,分明有意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不会让他得逞的,丁绯是他的,从小便是,她命中注定是他一生的麻烦和最爱。 有了和韩追敌对的意识后,沈野还是难免一叹,叹那迷糊的丁绯在到处闯祸后,还怕他日子过得太过安稳顺遂,这回,连情敌也一并带回家来,难道她还嫌他的烦恼不够多吗?唉! 沈野的宣誓正中老女乃女乃下怀。 这些天她才正烦恼着。沈家要替沈野挑选媳妇的消息她也有所耳闻,这件事不是没发生过,然而,态度上以这一次最为坚决激烈,所以才让她伤脑筋。 她想破脑袋,也无计可施之际,正准备打开天窗说亮话,企图用长辈的高帽撮合这对“爱情长跑健将”的同时,“药引子”韩追却“自投罗网”来了。 “小乌龟,我不喜欢韩追搬进家里来是因为怕他交往的份子过于复杂,影响了邻居和学生。虽然说你是兵他是贼,可是你也不能没凭没据就拿官帽去压他,只要他没做违法的事被你抓到的话。”丁绯的脑子里完全不是罗曼蒂克的浪漫思想,她只考虑到事实。 辟兵对强盗,而且,还是强盗自己送上门,这强盗要不是笨贼就是太过目空一切。 丁绯对韩追的认识不深,但是基于女性的第六感,她知道韩追对于她是没有恶意的。 “我认得他。”沈野明知道自己乱吃飞醋的行为是非常可笑的,于理智,他虽清楚了绯捍卫弱者的心态,可是清纯得像张白纸的丁绯怎么会得知韩追扮猪吃老虎的真相,所以,于感情,他拼死也要捍卫他的最爱,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的爱情绝不容许有第三者介入。 “咦?” 没有等丁绯的问题出口,沈野一径接道:“韩追他不是街头的混混或是普通的三级流氓,据我所知,他是中日混血儿,祖父曾是日本关东最具势力的黑社会组织,当年他的父亲因为和祖父的理念不同,经过极严重的分裂后,独自远至琉球创立‘龙门帮’。几年前在琉球政府一次规模庞大扫毒的行动中身亡,韩追便顺其自然地成了龙门帮第二代的继承人,这次他到台湾的消息和行径早已经掌握在我们的手中,令人比较不解的是,依他一个大哥级身份的人怎么会涉及小帮派的火拼?” “原来他的出身这么复杂。”丁绯喃喃自语。 替韩追开刀动手术时,她只急着救人,并没有特别注意韩追是否有异于常人之处。况且他的身躯异常干净,没有一般混迹黑道的人物嗜爱的刺青,她还一直以为他是受不良份子火拼波及的善良老百姓呢,及至看见那四大天王,心里头才隐隐觉得事有蹊跷。“你不会抓他吧!” 看着丁绯认真的眼神,沈野心中不由得又捻酸意。“他最好不要有把柄落在我手上,不然我是绝对没有情面可讲的。” 一个黑道大哥级人物要像韩追一样手脚干净得让日、韩警方揪不到一件案底,其漂白的功力令人不可小觑。 他对韩追的敌意,明显得连丁绯都看得出来,弄得她一头雾水。至于一旁跌坐的老女乃女乃则忍不住想喷笑,这场爱情戏码终于有点看头了。 ※※※ 韩追在一个春雨蒙蒙的早上正式搬进了丁家。 他独占四楼,四大天王则被发放边疆地带——五楼。 虽然说是搬家,实际上他一件家具或行李也没带过来,五个人就这么两手空空的进驻丁家。 他们的“精简”连丁女乃女乃也看不过去了。 “小伙子,你这家搬得未免太过轻松,食衣住行四大要件,我老太婆半点都没瞧见,怎么回事?” 韩追笑吟吟地浏览房间。“我刚到台湾,住的是饭店,那些琐碎的东西全是饭店的,带不走。” 他的理由勉强说得通。 “还有,我们没有让房客搭伙的惯例,三餐要请你们自理。” “没问题。”他好说话得很。 “那——我就不打扰了。”丁女乃女乃举步想离开,却被韩追给叫住。 “女乃女乃,丁绯呢?”他的字典教育里没有“客套”二字,他大咧咧地直喊丁绯的名字。 “由小知著”,这男人的霸气和独占欲之强令人咋舌。 没错!韩追向来习惯掌握别人。他自认世上没有他要不到的东西。 “今天是礼拜天,还赖在床上呢!” 睡眠是丁绯的身家大事,天大地大,唯梦周公最大也! “我想请她陪我上街买一些必需用品。” “这样啊……”睡眠中的丁绯可是六亲不认,绝对吵不得的。关于这点,老女乃女乃颇有危机意识。“不如你自己问她去吧!” “好。”韩追答得飞快,他根本是求之不得。 拄着拐杖,他兴致勃勃地下了楼。 他敲敲门。 门内一片静寂。 他再敲,这次,手劲加入了几分力道。 回应他的还是一片静谧。 韩追微蹙起眉,指头用上三分力。 “哐当”一声,门开了。 韩追唇畔的笑容未及形成,一股嗖然卷来的冷风和突如其来的拳头正确无误地击中他的眼窝…… 韩追仰天便倒,结结实实摔个正着。 “丁……绯!” “哎呀!这丫头还真的出手了。”随后来到的女乃女乃啼笑皆非。 久没露面的马克吐温和汤包也被这阵骚动吸引出来,马克吐温拿眼巡视躺在地板上的韩追后,不稍作逗留也不凑热闹,觑了个空,以飞快的速度跑上二楼。 “哎啃……我是病人耶!你怎么可以用拳头招呼我?”韩追申吟道。 这种见面礼也未免太厚重了些。 “病人”两字像闪电般射进丁绯睡眼惺忪仍维持空白状态的脑子,她终于清醒过来。 “韩追,你一早躺在地板上做什么?会着凉的,你的身体还没好呢!” “睡美人,你拳头的力道大得吓人哪!”这么狼狈躺在地板上的姿势想必难看透顶,他努力挣扎地站起来。 丁绯见他挣扎得辛苦,遂自动自发地趋前帮忙。 她一靠近,韩追的鼻间便渗入一阵如花飘香。丁绯温润如玉的皮肤侧眼看去仿佛吹弹得破,一双云眸宛若两泓深潭中的水晶,晶莹眩目,小巧的红嘴唇,一头短发黑光亮泽,他几乎控制不住冲动地想伸手去触模她发丝的柔软。 还有两人之间无可避免的肌肤相触,更激得他一阵心旌神摇,春井生波,汹涌不息。 他对丁绯的绵绵爱恋完全没有因为这一拳而碎裂。丁绯比一般男人更为强悍的认知让他更加暗自欢喜。 他生来就是黑道的人,纵使有心,大环境使然,他这一生也很难从黑道全身而退。 他向来大无畏,行走江湖多年,他早就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哪还有什么好怕的,唯独一点。无法保护他爱的女人,这比他自己的生死更让他无法忍受。 拥有自保的能力,是作为黑道大哥夫人的必备条件,丁绯让他有无限的惊喜。 他只差没冲动地一把将她揽入怀中。 “你不要紧吧!我扶你到沙发上坐一下好了。”她难得有细腻和小心的时候。 “我是想问你有没有空陪我去买点生活必需用品,我才刚来台湾,什么东西都还不齐呢!”他乘胜追击地提出要求。 “放心,这整个镇我都熟,你缺什么东西,我陪你去买。”有那么一点点歉疚,就陪他上街当作是赔他那只已肿成猫熊眼的补偿吧! 这时候的丁绯满心抱歉,压根没想到区区一件小事韩追大可派他身边四大天王中的任何一个处理,一个疏忽就被他晃点成功。 “真的?” “等你的身体好一点以后我们就去。” “我等你换好衣服就可以走了。我叫小伍开车送我们上街。” “你的身体?”动过大手术的人根本是不堪这样子折腾的,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执意坚持非得上街不可。 “不碍事!”他咧嘴一笑。 “好,那给我十分钟。” “我等你。”他笑得嘴巴都要合不拢了。 十分钟后,两人果真坐着韩追的奔驰车上街采买,而这时才从三楼姗姗晃荡下来的沈野犹眯着睡眠不足的眼,嚎叫:“马克吐温,你再咬破我的裤子,我就跟你翻脸了。” 原来马克吐温龇牙咧嘴,用它庞大的身体推撞沈野,非得把他逼到楼下客厅不可。 “好啦,好啦,楼下有什么东西是我非看不可的呢!”他难得有天例假日,正想用来补场好觉,却被马克吐温软硬兼施地闹醒,满心不情愿地跟它来到客厅。 客厅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马克吐温!”他冒火大吼。 马克吐温看看纱门外又瞧瞧客厅四周,沮丧地趴了下来,忍不住又丢了个“笨”的眼神给沈野。 “马克吐温!”沈野再吼。 它充耳不闻,坚持自己没做错事,下颚抵在地板上,两只前脚无奈地捂住自己的耳朵,合上眼睛。 唉!有这样白痴的主人,实在是三生不幸啊—— ※※※ 丁绯和韩追这一趟采购必需品之行直到华灯初上才结束。 看见两个人有说有笑走进门来,沈野心中像被倒翻一碗熟油般疼得滋滋作响。 丁绯一瞧见坐在沙发上闪着头不停抽烟的沈野,立刻撇下韩追蹦蹦跳跳地跑近他。 “小乌龟!” 她没嗅出空气中加了点勾芡的太白粉——僵凝的气氛。 “好玩吗?”他唇边的笑容没有温度。 丁绯不答,睇视烟雾弥漫的客厅,微挑起秀眉,她不赞同地咕哝:“小乌龟,你从来不抽烟的,把自己的肺当成废气制造厂啊!?” 一缸满满的烟蒂看得她触目惊心,丁绯想也不想就伸手取走叼在沈野口中的香烟。“不准再抽了,你想自杀啊!?” “你怕我死掉吗?”他的眼神竟不可思议地温柔起来。 “小乌龟,你该不会是生病了吧!讲的话怎么全古里古怪的?” 他的温柔消逝得瞬如流星,一间即逝,自唇边发酵面出的是凄苦苦的笑意:“不要再叫我小乌龟,我已经不小了。” 她苦恼地眨眼,不明白沈野奇怪的反应,打她一进门他就唬着一张脸,她又没做错事。 “小……” “我说过不要再叫我的绰号,我已经大得不需要它了。”他霍然而立,粗糙的声音像石磨。 从小到大,沈野没对她发过一次脾气,任她捅再大的漏子,闯再多的祸,他顶多皱皱眉头,继而就会闷声不吭地帮她收拾善后。 而这回他失控的脾气将她震慑得不知如何是好,原来兴高采烈、眉飞色舞的俏脸渐渐黯淡下来,嘴角仅剩一个可怜兮兮的笑容。 她的神情让沈野的胸口为之狠狠一擂。他在干吗?她不过是和一个男人出去,自己何必怒火攻心,气极败坏到风度尽失的地步? “你凭什么把自己的怒气发泄到她身上,这是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吗?”韩追把丁绯的娇躯挡在自己身后,慷慨陈义。 沈野方才还怒气犹荡的俊脸,一眨眼的功夫,平静得让人瞧不出喜怒哀乐,冷静的速度快得骇人。 他冷冷一瞥,像倏甩的长鞭猛划过韩追的心。 韩追一凛。 他不是一般普通的善良老百姓,什么难缠的角色没见过,但沈野不一样,他眼中宣战的敌意不但浓烈,而且还有一抹要找人拚命的颜色。 他居然为一个女人要跟自己拼命? 韩追也不是笨蛋,爱情游戏他已玩得够多。他看得出来,沈野对丁绯用情之深是他难以比拟逾越的。 看来,他遇上超强对手,或许他原本对丁绯并无十分真心,现在可不同了,这场三角游戏挑起他高昂的斗志,他决定倾全力相卯。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这回事,最重要的是视谁的手段高超。等着瞧吧,沈野,他不会把他的黑市夫人拱手奉送给他的! ※※※ 他居然当着丁绯的面失去控制大发脾气,他真是该死啊! 置身漆黑的房间,沈野不想动,满心的沮丧和挫折感,深深打击着他。 “呜……呜……”是马克吐温。 沈野安抚地模模大狗的头,哺南地自我嘲弄:“我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马克吐温将两只粗壮的前脚放到沈野的膝上,一脸的悲天悯人。 沈野的脾气又赫然爆发了,他跳起来,大声嘶吼:“你敢看不起我?我还没到绝望的地步,我不会就这样不战而退的!” 马克吐温看见它主人一双抓得死紧的拳头,居然鼓励意味地点了点头,一派赞成沈野决心的模样。 “马克吐温,你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急病乱投医”,沈野居然将马克吐温当作共患难的战友了。 它侧着头,毛绒绒的脸满是深思神色。 “呜……” “你有好点子?”沈野喜不自胜。 马克吐温精神地摇晃着尾巴,率先一溜烟跑了出去。 “你要我跟你去?”:沈野懂它的意思。 就死马当活马医吧!看他的“狗头军师”能想出什么妙法子来。 沈野脚不沾地地跟了出去。 马克吐温庞大的身躯停在丁绯的房门口。 它用前脚扒了扒房门。 “你……要我去找小绯?” 它赞许地点头。 “等等……马克吐温……”他还没做好见她的心理准备。 不过——来不及了,门已经打开。 “马克吐温……小……呃,阿野?”丁绯穿着宽大衬衫和家居短裤出现了。 丁绯有些愕然。她对马克吐温的不肯亲近一直令她百思不解,今天,它竟然自己送上门来,怎不教她惊喜呢! 马克吐温下意识地退到它自认“安全”的距离之后,用它那胖嘟嘟的脚不住推拐沈野,示意他开口。 它的善解人意着实让沈野感激涕零。 马克吐温对丁绯的俱意可是根深蒂固。说白话一点,它根本是把丁大美人当成了世仇。 这次它肯抱着“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大无畏精神自告奋勇地陪他到世仇的势力范围内,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小绯,我有话想跟你说。”沈野见机不可失,连忙出声。 “呃——” 马克吐温任务达成,大摇大摆地功成身退啦! “小绯,我是来道歉的!”真是六月债,还得快! “你又没做错事,干吗道歉!”她不肯正眼看沈野,负气说道。 “小绯……”沈野没见过这等阵仗的丁绯,兀自慌了手脚。 “你已经说完抱歉,可以走了!”她扁着的樱桃小嘴颤呀颤的,不受控制的眼泪说来就来,猛地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小绯……” 沈野灰头上脸,她哭得让他心烦意乱,好似不做点什么,他的心便止不住也发疼起来。 “不要哭了。”他伸手轻触她光洁的面颊,温柔如水。 她依然落泪不止,丝丝的委屈不断地从心底流泄而出。 他轻揩沿着她双颊滑落的晶莹泪珠,沈野再也无法忍受,低吼一声,猿臂乍伸,便揽过丁绯柔软温热的娇躯,如蜜蜂寻着鲜甜花蜜般,双唇覆印。 他的吻,始如春风拂荡,继而逐渐地变成一种无告的悲哀深切索求,分开她那甘甜如蜜的双唇,他长驱直人,浑身漫流血液整个翻腾了起来。 丁绯突然间只觉身子被拥进一堵强壮温暖的怀抱,来不及反应,双唇已被紧紧封锁,神智昏蒙,醺然如醉,她的头脑和胸腔全都热烘烘的,一颗心完全失去了自主的能力…… 她感觉到一双浑厚的大手悄悄抚上她胸前的柔软,她浑身发颤不已,理智宛如退潮的海浪,以万马奔腾的速度消失。 “不……要!”她大叫一声,使尽全身的力量推开沈野。 “小绯!”他醉意流转的眼眸,混浊的脑袋蓦然清醒。 千万种难以言喻的情绪翻山倒海朝她潮涌而来。“臭乌龟、笨乌龟,我讨厌你!”她口不择言地嚷嚷之后,砰的把门关上,兀自留下目瞪口呆的沈野站在门外。 望着沉默不语的门板,沈野只觉心中猝然一痛。 懊死的,瞧你对她做了什么?沈野暗咒。 他的牙齿磨出嘶嘶声响,嘴角肌肉不断抽搐抖动,他只觉得整个人像被碎纸机绞过一般,风一吹便要散去。 沈野绝望地举起拳头,用力往墙壁一击。 他僵直着身子,久久不动。 洁白的墙壁蓦地淌下一缕血迹—— ※※※ 半生痴心,换来情空梦碎啊—— 第七章 台北·沈宅 沈家是现代忙碌社会中还能贯彻下班准时回家吃饭的少数家庭。 这是不成文的规定。沈家的男人决不在外面应酬,真有推不掉的饭局也会斡旋在中午或喝下午茶时间把公事处理妥当,以期能赶在晚饭前回家和家人共享晚餐。 “我……回来了!” 满桌的笑语喧哗被打断了。 “阿野,你可回来了,”沈母喜出望外,一走近沈野身旁,表情立刻大变。“哎呀,你这孩子怎么喝得醉醺醺的,阿潜,快来帮忙把你大哥扶到沙发上。” “妈……你不要大惊小敝,我脑筋清楚得很……”沈野随意将西装往地板一搭,脚步踉跄跌坐在沈家的小牛皮沙发里。 一家人全聚拢了过来。 做母亲的毕竟心细如发,沈母连忙拧来一条热毛巾,又唤家里的菲佣泡来醒酒茶。 当一家四口正为沈野忙得团团转、鸡飞狗跳时,沈野又一声不吭地拖着摇摇晃晃的身躯往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阿野……”沈母低喊,语气中的焦急形诸于外。 “不要来烦我!”他语气坚决地说道,身形微偏,险险从楼梯上跌下来。 沈母惊呼出口,捂住心脏,微微发福的身子摇摇欲坠,幸亏沈父眼明手快及时扶住。 “妈,没事的,我上去看着大哥。”沈潜出言安抚。 也难怪沈家会对沈野的醉酒行为担心。沈野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不良习惯一样也没养成,滴酒不沾的人一旦喝得烂醉如泥,比长年酗酒的酒鬼更要教人吃惊。 沈潜赶到楼上时,酩酊大醉的沈野已经趴在铺着白长毛地毡的地板上,看来似乎睡着了。 “大哥!” “走……开!”他模糊不清的声音从地毯下飘了上来,十分破碎。 沈潜二话不说便穿过沈野的身躯,从浴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塞到沈野手中。“喏,擦把脸!” 沈野笨拙地将毛巾捂住脸,翻身坐起来。 “好过一点了?” “嗯” “是不是又被我那未来、没心肝大嫂气的?” “不要提她!”他的声音像缕冷风。风是来刮伤别人的,可是他的冷冽伤害却是自己。 看他那么痛苦地挤出这句冷漠的话来,沈潜原本置身中间、乐见其成的立场,不觉有些动摇了。 “大哥,你这情有独钟的浪漫主义者也该清醒了,你自己身为大财阀的小开,更是亿万企业的继承人,现在却为了丁绯去过着平民般的生活,这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浪费,值得吗?” 他头痛欲裂。“我就是喜欢贫穷和游手好闲,要你管!” “你还在自欺欺人!”沈潜怎会不明白他大哥的个性。“要不是你和那小妖女的关系破裂了,你肯乖乖地回台北?” “不准你说她的坏话!” “大哥!” “我自己的伤口自己会医,不用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的头早已经痛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拣这个时候来跟他谈这些!? “好吧!这些话你就当我是放屁!”也许他该把自己当成一只闷葫芦,把嘴封起来。 “老二,”沈野用力按住快要进破的太阳穴说道:“明天我搭你的车一起到公司去。另外,把钟伯父下榻旅馆的电话给我。” “大哥,你确定你的头脑现在是清楚的?”敢情丁绯给他大哥的刺激更胜以往?唉,那就真的玩完了。 虽然表面上他老爱说些反话来反对他大哥追求丁绯,其实那是因为他身处“夹心饼”的“馅”地位,既要传达父母的“关切”,又要秉持一点良心,只好老是风雨飘摇地做“墙头草”,其实他心里明白得很,丁绯跟他大哥根本是魑魅配魍魉,登对得不得了。 再认真地说,如果沈野失去丁绯,有可能,绝对可能这辈子打定光棍,做一世的单身贵族了。 必于这点,沈潜比谁都清楚。 “别罗嗦,让我安静一下!”他下逐客令了。 事情“大条”了,他大哥语气清晰得不像酒醉的人,看来他得把老三那个臭皮匠给速速召回不可! ※※※ “校长,您,看出个究竟来没?” 此刻“躲躲藏藏”地站在保健室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南开”校园里令学生闻风丧胆的“阎罗王”是也。 他没有窥视教师隐私的嗜好,只不过,当他在巡视校园的例行工作时,不小心从保健室经过,便看见丁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等他第二趟又“不小心”再经过时,再见丁大美人依然持续着神游物外的神情,他可就无法再视若无睹了。 他匆忙抓来校长。 他不得不承认,自从丁绯代课以来,保健室的“生意”简直门庭若市,真、假病人在下课的十分钟里全挤破头地涌进来。名义上,她不过是个护士职位的老师,实际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身兼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忧、解惑工作了。 阎罗嘴上虽然不说,心底对丁绯的激赏早已是一日千里,并且对她刮目相看。 这样忧郁的丁绯不常有。 她安静的模样虽然也美,但阎罗宁可见到那活活泼泼、淘气顽皮、经常搞得他“疯姿错乱”的丁绯。 这小妮子八成到了谈恋爱的年纪,虽然二十五岁才开始谈恋爱是有点晚熟,但也总好过老不开窍! “呵呵,没事没事。”校长是过来人。 “真的?” “呵呵,当初是谁坚决反对我用她的?现在她有丁点不对劲,你倒比我还紧张,呵呵呵!” “谁说我紧张?我是看不惯,怕她伤春悲秋的黛玉情绪会感染给学生,才不得不来的。”阎罗犹理直气壮。 “呵呵呵呵……”老校长径笑不语。 “咦?你们都在这里?”难怪丁绯老觉得耳朵好似有群蜜蜂在嗡嗡地作响,原来是这两个人。 “我和校长只是经过……”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哦,你们来得正好,我想早退,正打算跟阎主任招呼一声。”她的神情有些萎靡,风华绝代的脸庞有着睡眠不足的痕迹。 喔哦——事实比他们俩(其实是他自己)想像中还要严重。阎罗暗忖。 “呵呵,这样啊,那你就好好休一天假吧!”老校长满口应允。 “谢谢校长,我先走了。” 旋足离开,丁绯正经八百板着的脸,撑没几分钟就崩溃了,她魂不守舍地走出校门。 校门外立着阴魂不散的韩追,一旁泊着他的黑奔驰。 “小绯,我还真来对了时候,你今天早退啊?” “嗯” “那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沾沾自喜。 “对不起,我哪里都不想去。” 昨晚她屏气凝神地听了一夜的脚步声,确定沈野彻夜未归的事实,一直到早上他还是不见踪影,她的一颗心就再也守不住了。 她生来就一身反骨,打小就不是乖宝宝型的人物,常令父母头疼,学校的老师也伤透脑筋,从不视她为问题人物而自始至终守在她身边的只有沈野。 他的温柔像滴水穿石,一点一滴地蚀去她顽抗的外衣,而她却挥不自觉。 她总是粗心大意的,经年累月习以为常地享受沈野对她的呵护温柔,却极少主动表现出对他的关心。 她知道他的职业是警察,做的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的内勤工作,但它的性质是什么?甚至他最喜欢吃的食物,爱穿的衣物款式,她一概都不知道。 多奢侈的爱情?从来只有受,却不懂什么叫施,沈野宠溺她的程度早已经超越一般情人该做的。 是呀,她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位真正的男朋友,潜意识里为的是什么?而沈野,他也不曾…… 丁绯浑沌的心似乎有些阴霾被穿透了。 那一吻,难道说…… 她愣愣地将食指放在红唇上,原来毫无光泽的双瞳忽地一亮,闪耀出令人屏息的万丈光芒来。 韩追看着她忽悲忽喜的脸,以为她悲喜不定的娇羞全是冲着他来,心中对她的爱恋意识更是大盛。 “小绯,去看看我新买的别墅,你一定会喜欢的。” 丁绯的心绪好不容易回到韩追身上。“你买了新房子?那——要搬出去了?” 韩追哈哈大笑。“当然没这么快,等你看过后再做决定。” 她一时捉模不定。“干吗要我看过?” “我在台湾没有朋友,我相信你的审美眼光,你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他有点逃避和言不由衷。 “可是我……”她在看见韩追的恳求眼光后,只得将拒绝的话吞回肚。 韩追见机不可失,立刻吩咐小伍开车。 一个钟头的路程。 车子通过层层的林荫夹道,粉红色大理石砌成的喷泉迎面而来,喷泉背后矗立着一幢金壁辉煌的哥德式建筑物。 它是名副其实的金屋,古董级的豪华家具、鎏金价值不资的装饰、满厅院的花卉,足以容纳二十个房间的宽敞空间和一大群佣人。 这幢金屋适合拿来藏娇。 站在典雅而昂贵的阳台前,丁绯看见一大片湖光山色不禁咋舌地想。 韩追带着她测览大部分的结构设计,心底的自信满满却一点一滴地消逝。 丁绯的无动于衷令他气馁。面对这幢价值连城的豪宅,她美丽的双眸竟见不到一丝敬畏或欣羡。 懊死的!他还以为她会欣赏他的别出心裁。他买下这幢巨宅为的就是要安置她这位人间绝色;所谓的“金屋藏娇”就是这个意思。 “它很漂亮。”丁绯综观大概后,淡淡做出评语。 韩追唤来佣人送上咖啡和小点心,两人就坐在法式雕花镂空的古董桌椅上,幽览沙湾碧水。 “你喜欢?”他心中复燃希望。 “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当然,自此以后你都要住在这里,你能喜欢是最好。”他冲口而出。 “什么意思?” “小绯,”他捉住她放在桌面的小手,眼眸燃着喜悦和霸气。“嫁给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食衣住行佣人们会帮你打点得好好的,你连根小指头都不用动,我要你留在这里,往后只要我一回台湾,第一个就来看你,你说好不好?” 丁绯一凛,终于明白他大老远非要她来看房子的用意何在了。“韩追,你找错人了。”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他误会她的意思。 丁绯示意要他安静。“我不可能嫁给你,做一个不明不白的黑市夫人的。” “是因为——沈野?”他颤声问,眼底的快乐一扫而光了。 要是在今天之前,丁绯恐怕还没有个确切的答案,可是自那一吻后,她笃定无误地说出了令韩追扼腕的答案。 “你能想像自己和一个对你了若指掌,看过你包尿片,知道你一切秘密的男人谈恋爱吗?”他试图说服丁绯。 “为什么不?”丁绯露出来到这里唯一的笑容。“很公平,我也了解他所有的坏事和秘密,这不是挺好的吗?” “你确定他要你?”韩追仅有的耐性消失了,他口不择言:“你长得美若天仙,妖娆艳丽,生来就是要给人当情妇的,我和你才是天作之合,黑道大哥的情妇,没有人比我更适合你的了。” 丁绯直言不讳地承认喜欢沈野令他人冒三丈。 “韩追!”丁绯翻脸了。 又一个把她贬到地狱去的人。 韩追一见她那赫然变为雪白的俏脸,恨不得摔自己两记耳光。“吃快打破碗”,好好的一桩美事被自己的心浮气躁给搞砸了。 “我生来就这张脸不是我的错,错的是你们这种以貌取人的龌龊思想!” 原来韩追也和其他觊觎她的男人没两样,总是将她当成人尽可夫的风尘女郎,到底上天给了她一张怎样的脸呐!? “你说我思想龌龊!?”他横行琉球,女人见到他无不馅媚巴结,曲意承欢,而这唯一触动他心弦,他一心想将她收纳的女人却连理也不理他。 现在她发怒的样子像头美丽的野兽,艳色中焕发着爆发的野性,更令人心旌神荡,无法自持。 不!这么漂亮的猎物,他怎能放手!?他愈来愈喜欢她了,哈哈哈! 韩追脸上邪邪的笑容,令丁绯心生忐忑。 “来人哪!” 随着韩追一声吆喝,原来全部不见的佣人们又鱼贯涌出。 “丁小姐以后就是这屋子的女主人,她要长期在这里住下来,你们要好生伺候她,知道吗?” 所有佣人全都唯唯诺诺地点头。 韩追轻手一挥,又悉数退下。 “韩追,你疯了!”她猛然从错愕中清醒,不禁娇呼一声。 “这是必要手段!”他只冷冷地丢下一句话。 他不能再放她飞走,金丝雀关在鸟笼里才会唱出悦耳的歌曲,虽然这么做难免她要恨他,可是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大不了以后多让着她点,如此一来,他不相信有什么摆不平的事! “你以为我会像一般软弱的女孩子束手无策地留在这里?”事情为何变到这等无法收拾的地步,她绝不会坐以待毙! 韩追掸了掸他已经干净得不带一丝灰尘的灯芯绒打褶裤,削瘦的脸露出不可一世的笑容。 “小绯,你刚才一定没看清楚,我新雇的那些佣人可是个个身魁体健,全是我精心挑选出来伺候你的哦!如果,这样还不够的话,我可以考虑将小伍留下来供你使唤,如何?” “韩追,你这个小人!”她气得整个身子微微发抖。 “另外,”他继续说道:“这幢房子靠海,远离市区,你要真逃走了,可没有交通工具送你回去,万一半路迷途或出了意外,可是没人救得了你,你一定要想清楚,别轻举妄动才好。” 真是一语成谶,才想看他这幢房屋是拿来金屋藏娇的,下一分钟被关在金屋里的居然是她自己,实在是荒唐透顶。 丁绯双眸中燃烧着被欺骗的狂焰,狂怒中抓起桌上的名贵瓷器,想也不想地丢在韩追脚前。“滚,我不要再见到你!” 韩追脸色不变,甚是欣赏她的泼辣。“这不太可能喔,你要有心理准备,我随时会来的。” “你去死吧!”她气坏了。 “是、是、是!”他嬉皮笑脸的,对自己安排的一切满意极了。 良久。 丁绯根本不在乎韩追究竟是何时走掉的,她只觉脑袋乱糟糟、胸口热烘烘、手脚不住地发寒,四肢百骸全像有把铁槌正猛力敲击似的,不觉膝盖一软,“噗”的一声,整个人就跌坐在地板上。 她反手捂住自己的半张脸。 见鬼的!她到底招谁惹谁了。 “阿……野……” 一颗晶莹的泪珠悄悄地滑下她如玉的面颊—— “大哥,你在吗?”沈拾叶轻轻敲着沈野的房门。 “进来吧!” 沈拾叶打开了房门,一身西装笔挺,看来干净利落的沈野正对着镜子打领带。 沈拾叶实在不敢相信昨夜还醉得一塌糊涂的大哥,在十二小时内又是一副神清气爽的俊俏模样——除了眼眶下掩饰不住的黑圈。 “大哥,你还好吧?” “很好。”他头也不回的。 “你真的……要去吃这顿相亲饭?”坚持了十几年的执着一朝自行打破,一家子的人还真是不太敢相信。 “为什么不,我人都回来了。况且老二不是去接钟伯父他们了吗?”虽如是说,沈野的声音里却听不出一丝兴奋或高兴。 “大哥,你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老妈对这件事可是完全投入,很认真的咧!” 全家人都看得出来沈野反常的行为,只有沈母在担心过后,居然不改其热中更加想撮合钟、沈两家的亲事,一见沈野答应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请钟家父女来吃饭,美其名是“联络感情”,实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鸿门宴”。 “阿潜说得对,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又是长子,本来就有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不能再继续逃避下去。”他的声音又轻又慢,像有千斤重担似。 “我讨厌做事虎头蛇尾的人!” 沈野忽然轻轻笑了起来。“拾叶,没办法,谁叫你大哥的魅力不够,追不上小绯,她常笑我是笨乌龟,没错,乌龟的步子又慢又拙,一辈子也追不上她!” 沈拾叶不忍心看见盈满在沈野眼中的痛苦,把头轻轻撇开。 “明知爱已不可为,不可为而为之,太傻了!”他的悲哀在眼底徘徊,深怕一不小心便要泛滥。 “大哥,鸟龟并不是都慢吞吞的,像忍者龟就不是。”她根本不会安慰人,竟把忍者龟也拿来充数了。 “小傻瓜!”沈野听见他小妹这般孩子气的比喻,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回房换衣服去,等一下客人就来了!” “我又不是男主角,干吗要我‘下海’?”她嘟起嘴抱怨。 “对了!”他看见沈拾叶移动的脚,又问:“你的脚痊愈了吗?” “早就好了。”一提到脚她的好心情,“嗖”地便掉落谷底。 “还恨龙骧吗?” “龙骧”两字像根针,刺得沈拾叶脸色大变。她用着冷静得过火的声调说:“他是谁?我早已经忘记了他。” 即使沈野心情再差,他幺妹那不自然的表情和咬牙切齿的声音,他也能感觉得出来。她和龙骧之间并不像她说的那么简单。 沈拾叶虽然是沈家最受宠的老幺,也是家里唯一的一朵花。但她可没有一般老么的骄纵脾气和蛮横不讲理,她向来温柔可人。 沈野从来没见过她“咬牙切齿”的模样,这其中必然大有文章。 “他害你受了那么多苦,难怪你讨厌他。” “大哥,我不想再谈有关他的事不要说了好吗?” 谁错谁对,谁是谁非,只有她自己最清楚。那场车祸硬要把所有的责任归咎给龙骧是不对的,若要认真追究起责任,错的人该是她,是她不该让王羽把车开得飞快。 王羽,一想到他,她的心又难免一阵酸痛。 沈野怎么不晓得自己小妹的心事,少女情怀总是诗,难堪的初恋破灭,任谁总要神伤好一阵子的。就像他一样——一想到这里,他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要忘记的丁绯又浮上心间。 天哪!又要走火入魔了! “拾叶,那个男人不值得的,他不是你命定的白马王子,他放弃你那可是他的损失喔!” “大哥!”不说还好,一点破,沈拾叶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好了,不哭不哭,哭花了脸,伤了身体,划不来的!” 她是真心爱过他的,就因为如此,她才无法真正放开心胸去原谅龙骧。 揩净了眼泪,沈拾叶有些羞赧,匆匆地丢下话:“我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她后脚跨出门槛,沈野才松了口气,这次,换成沈父进来了。 “爸!” 沈父约莫六十开外,因为保养得当,头发大半还是光亮的黑,脸上也因为少风少雨的吹袭,让人看不太出来岁月的烙痕,中庸的身材,高级质料的衣服,衬托出一个企业家的最佳形象。 “我是上来告诉你,你钟伯父和囝囝他们来了。” “你怎么不让江嫂来知会我一声就好了,还自己走一趟?” “嗯,”他清了清喉咙。“我有些话想跟你谈谈!” 谈谈?这似乎不是什么好时机。 “老实说我对这门亲事不赞成也不反对,再怎么说娶老婆的人是你,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真要娶个相看两相厌又相敬如‘兵’的老婆,那样的人生会很无趣的。” “爸——” 当初急呼呼要他回来执掌家业的人,此刻又不知心底打的是什么主意,沈野迷惑了。 “你还记得你三十岁时我曾告诉你的话?”这次来考他的超强记忆了。 “爸,你不要兜圈子,拐弯抹角的;有什么话你就开门见山地说,好不好?” “是你要我说的!?”由此可知不会是什么好话。 “是。”除了“是”他还能说什么? “你会放弃阿绯那孩子,我很惊讶。” “爸!”果不出其所以然。沈野烦躁地直想抓头皮。 “是你要我直言不讳的!” 显然沈父是打太极拳的高手,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她不爱我!”他嘶喊。 “谁说的?那孩子从小眼底便只有你,这点我们可看得很清楚。”沈父理直气壮。“你的眼中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是吗?” “不要说了,爸!”现在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些话! “你母亲可是打定主意要你娶钟家的囝囝,你心底最好有个数,要不要,要拿定主意,免得到时后悔莫及。” 先是沈拾叶,然后是沈父,难不成全是来抽沈母马后腿的,由此可知,丁绯的人缘可不是普通的好! “爸!客人来了,咱们下去吧!”沈野不想再继续这段只会扰乱他心情的对话,匆匆走出房门,头也不回地奔下楼。 第八章 凭良心说,钟紫妍的美貌已属人间少见,清灵的眉目,鼻是鼻,唇是唇,秀外慧中的气质让人一眼就看得出是出自良好家庭的大家闺秀,秀丽端庄,完美无缺。 这样的女孩几乎是所有男性娶妻的标准。 一顿饭的接触下来,沈野感觉得到钟紫妍对他的好感,撇开利益输送的联姻关系不说,他对她也有相当的好感,但也仅止于好感,和有没有爱意谈不上边。 可是这就已经足够,他不要爱她,不想再给任何一个女人伤害他的利器。 冗长的聚会下来,他刻意隐藏心底的厌倦和不耐烦,把应酬的笑容挂在唇边,对于老一辈愈来愈热络的气氛,根本无动于衷。 他的心收不回来,仿佛他一踏上台北的家门一颗心就遗落在另一个时空。 如今坐在水晶吊灯下,看着衣香鬓影丽人的人不过是个没有心的傀儡。 为什么会这样?这样的结果不是他自己选择的吗?他的心为何是空的? “阿野……阿野!” “呃,是。” 这样的反应是失礼的,他迅速武装起自己的面容。 沈父眼光古怪地扫巡过他,没有苛责他的心不在焉,只轻描淡写地带过:“阿野,我正和你钟伯父商量请他们在台湾多逗留些日子,好让你和紫妍多些相处的机会,你看如何?” “当然好,欢迎欢迎!” “还有,我看紫妍也一个人坐了大半天,你是不是该过去陪陪她,尽一下主人的本分?” “是的,爸爸。” 他的悉听尊便没有博得沈父的赞赏,反倒令他蹙起老眉来。 沈野打起精神,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在钟紫妍面前,他文质彬彬,礼貌周到,谈话诙谐,几乎是个完美情人的化身。 “大哥!”原本“下海”来当配角的沈拾叶,顾不得黑色小礼服的绊手绊脚,从客厅的一隅飞奔而来,小小的脸庞尽是一片惊惶。 “有事?”沈野含笑地问。 沈拾叶微吁过一口气,不着痕迹地道了歉后将沈野拉到一旁。 “怎么回事,小妹,你的脸色这么差!?” “大哥!”因为紧张的缘故,她的声音哽在喉咙,越是着急,越是结巴得厉害:“丁女乃女乃……打电话……来说……说丁……绯……” “小绯?她怎么了?” 想不到沈拾叶的一句话便轻易撩拨起沈野隐藏了大半夜的真性情,防盾盔甲尽卸。 “失踪了……”她终于挤出最后想传达的讯息。 “失踪了?”沈野大吼,声音铿锵得震慑全场。他一把攫住她。“你听错了还是语误?” “大哥,”她拚命吸气,沈野的力气大得几乎将她的肩胛骨捏碎。“丁女乃女乃说丁绯已经失去联络一天一夜了,她很担心……” 一天一夜?沈野的心痛得几乎要爆裂开来,那个没心机的小笨蛋又替自己招来了什么麻烦?难道她一生一世都不肯放过他是吗? 他的脑袋一片空白,用力推开拾叶后,倏地往外跑。他的心完全被恐惧和晕眩盈满,听不见沈父在后头大喊他的名字,看不见家里的人在他身后乱成一团,他的整个意识里只有丁绯。 “你有没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一团乱里沈潜悄悄移到小妹身边,若有所指地说。 “二哥,幸灾乐祸是最缺德的行为,小心报应不爽喔!”她语中的忧心如焚多过松口气,她没有沈家老二的乐观。 “哎呀,我们劳师动众地陪大哥演这出‘失恋记’已经够仁至义尽、两肋插刀的了。追女朋友要靠自己的本事才精彩,剧情峰回路转、紧张刺激才有看头啊!”他拐拐沈拾叶的手肘。 “要是让大哥知道你那么没同情心,小心连怎么死的都不晓得!” “恋爱还真是痛苦,又冷又热的,一不小心就不成人样,我看我还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对他小妹的威胁,沈潜是有听没有到,自顾自地大放厥词。 “你想得美,搞不好下一个一头栽进去的人就是你!”通常喜欢幸灾乐祸的人最容易中奖。 “乌鸦嘴!”他拍了一下她的头。 “搞不好拖你下水的那个人就是‘乌鸦嘴’的灰姑娘!”敢说她是乌鸦嘴?亲爱的上帝啊,为了帮小女子出口恶气,你就派只乌鸦小姐惩罚他的口不择言吧!阿门! 沈拾叶月复诽了她二哥半天,至于灵不灵验,这可就要问上帝了! ※※※ 他当真用钱来收买她。 遑论她卧房里极尽奢侈壮丽的装潢和佣人们把她当做女王般的伺候,韩追出手之阔绰,常令丁绯瞠目结舌。 成套的衣帽,应有尽有的配件,一辈子都穿不完的鞋子,全都是赫赫有名的品牌。 她讨厌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最初两天她还能阿q地勉强自己放下紧绷的心情,四处浏览探险,然而每到一处,随时随地突然出现的佣人和跟班抹煞了她再去任何地方的兴致。 默然独坐的日子不是很乏味、无趣吗? 才不呢! 韩追造访次数之频繁,时间长得让她想喊救命,光是应付他,便足以令她筋疲力竭。 才想着呢,丁绯知道他又来了。 “小绯,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东西来。”他愉悦的声音比人还先到。 她翻书的动作立即停顿下来,而韩追也自动地入座。 “你不需要花钱去买那些无用的东西,浪费金钱。” 他顽固得像头驴子,这样的对话究竟要她重复多少遍? 受伤的感觉再次像阵冷风划过韩追的心。 不管他花尽心思找来什么东西,她从没在乎过,也没见她流露出一丝快乐;甚至连敷衍的笑容也不曾见过。 爱上丁绯,是他始料未及的事。当初不肯放她走是基于一时嫉妒,他有自信能够驯服她,让她变成他所有情妇的其中之一。 等到他一不小心发现自己对她的关心和渴望已经超过那些他再也想不起脸孔的情妇群时,才明白自己不对劲的地方。 他越来越渴望她,她的举手投足,她的浅笑发怒,他全视若珍宝。 他的爱,从没给过人,于是,他便纵容自己一步一步沉溺下去。 “你还没看到东西怎么可以马上断言我又花了冤枉钱?”他依然兴高采烈。“你瞧!” 韩追把一个藤编的篮子放在桌上,提把下覆着红白相间的格子布。 他该不会是想邀她一块儿野餐去吧? 韩追没错过她眼中传递出来的迷惑讯息,他故作玄机地顿了顿后才慢条斯理地掀开布。 “哇!” 说不意外好像有点自欺欺人。丁绯原以为就算要野餐也用不着这么慎重其事,若要说是金饰银钻之类的珠宝用这么大藤篮也未免太夸张了些,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不免又多看了一眼。 一只小号的马克吐温从蓝底探了出来,虎色斑纹和毛绒绒的身体抓不牢篮子的边缘,猛然重心一失,就笨拙地跌了个四脚朝天。 丁绯看得两眼发直,原来略带敌意和冷淡的双眸注人一股水蒙蒙的光晕和温柔,整个人因为这点微小的改变,而加倍美艳精彩绝伦了起来。 丁绯看小狈看得认真,韩追看得痴傻的却是眼前的美人。 在他心中一直以为金玉珠宝是最容易博得女人欢心的东西。他的那些情妇们最爱的便是这些,他也习惯以珠宝首饰应付她们。 没想到那些东西来到丁绯的眼中,她只淡淡地看了眼,连个“谢”字也没有。她让他觉得无比挫败和生气,他楔而不舍再接再厉搬来更贵重的东西,丁绯更加连一瞥都省略便直接把它们堆在角落里。 那些他用心良苦搜罗采购的物品居然比不上一只小狈的魅力! “它是要给我的吗?”那只小圣伯纳犬已经在丁绯的怀里了。 韩追心里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他们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之好。“嗯。” “你瞧!它喜欢我耶!”她一径看着小狈舌忝她的手指,愉悦的笑声像得到了全世界似的。 原来要讨她欢心是这么简单的事,只需要一些近乎人性、温暖的小东西,就能让丁绯开心。韩追暗暗思量,心中若有所悟。 “我想它大概肚子饿了,你帮我抱着,我冲牛女乃去。”丁绯猝然站起,不由分说地将小狈塞进他的手中。 “喂!”韩追愣了愣,眼见丁绯美丽的圆裙已经轻快地飘离。 他不由得苦笑。 一个大男人抱着一只圆咚咚的小狈,这像话吗?要是被他麾下的四大天王看见,他的大哥形象可就全毁了。 但是,去他的形象,去他的大哥地位,这样的感觉似乎还不坏。 “韩追!”她动作利落,姿态优雅地端来瓷碟子。 小狈闻到了牛女乃香,在他的怀中蠢蠢欲动。 “它饿坏了。”看着小狈津津有味地进食,她忍不住做了评语。 他也认同,点了点头。 丁绯像小孩似的专注地看了半晌,忽然发出疑问:“韩追,小狈晚上睡哪里呢?” 这问题他可从来没考虑到,从小到大,别说一只狗了,他连只蚂蚁都没养过,对动物的习性根本是“莫宰羊”。 “这——”他生本第一次因为无知而感到难堪。 “它应该有间狗屋可以住的。”小狈住狈屋该是天经地义的事。 狈屋? 韩追想也不想,便开口召来小伍。“小伍,你去弄一间狗屋来,今天就要。” “大哥,”小伍还没弄清楚现况。“天已经黑了,你要我到哪弄间狗屋来?” 这鸟不生蛋的偏僻地方,光是开车到市区,来回少说也要好几个钟头,哪来得及他“马上就要”的圣旨? “既然买不到,你不会想办法钉一间出来?” 钉?妈呀,他大哥把他当成木匠师傅?还是十八般武艺皆会的天师?这太扯了吧? “大哥……” 韩追置若罔闻。“快去!还愣在那儿做什么?” 连最后一线生机都断了!我的天我的地啊!小伍“凄楚哀怨”地“瞪”了小狈一眼,才拖着不甘不愿的脚步出去—— 看着垂头丧气的小伍离去,丁绯忍不住噗哧一笑。“这事又不急,你干吗为难他呢!?” “找点事让他消磨时间,免得他们闲得发慌。”他似真似假。 “哇!做你的手下还真不好混!”她吐了吐舌头。 这股融洽的气氛这么好,愉快得让韩追舍不得离开,他的心一暖才想开口告诉了绯他要留下来过夜,冷不防她却娇容一敛,在他耳畔放话。 “韩追,放我走吧!” “不行!”他斩钉截铁,五官线条又立即转硬。 为什么?她要迫不及待摧毁彼此间这股温馨的感觉? “韩追!” “不要再说了!”他连眼神都变得僵硬。 “你蛮横无理,这是绑架,你懂不懂!?” 他冷冷地看着丁绯,一字一句,坚决异常。“要我放你走,除非你答应做我的女人,否则免谈!” 丁绯把他的宣告悉数推回:“要我做你的地下情妇,你想都别想!” 又触礁了。 上一分钟还充盈在空气中的友好气氛,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无迹可寻。 “是吗?”他阴恻恻地回答。 这女人一再考验他的耐心,不过,很可惜,他的耐性已经用完了。 丁绯抬高下巴。韩追威胁味道浓厚的话令她心生气恼。男人啊男人,你知不知道女人说“不”的时候就是“不”吗!? “我不想再陪你玩游戏了。”他几个大跨步,便攫获了她的胳臂,把丁绯禁锢在他怀抱中。 “韩……追,你……想做什么?”她气极败坏。两人紧紧相贴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仿佛要窒息一般。 “我想做什么?你以为呢?”他的眼光变深,声音浓浊,她的挣扎更加挑起他的。 “你敢!?”她可也不是任人欺凌的弱女子,狠狠地在韩追脸上留下五爪印,趁他一呆的同时逃得老远。 她见识过他的功夫,没把握能赢过他,还是三十六计逃为上策。 火辣辣的一巴掌没有浇熄他的欲火,对丁绯,他是势在必得! 他步步逼近,把她迫进角落。 他滚烫的气息吹动她的神经末梢,丁绯把背贴紧冰冷的墙,双手高举在胸前,端是如临大敌。 “不要抵抗,我不想伤害你。”韩追沙哑地说道。 丁绯打定心意地抿紧唇,一语不发。不料,眼一花,她整个身子又落在韩追的控制之下。 他不再给她任何反抗的机会,一只手紧箍住她的双臂,另一只手毫不留情地撕裂她胸口的衣服,唇绵绵密密地印上她雪白的胸脯。 丁绯心底一凉,不顾一切地使出所有力气拳打脚踢希望能保住自己的清白。 她的拚死抵抗却换来韩追更不留情的侵略,他的理智完全被兽性蒙蔽。 慢慢的,他发现怀里的人停止了抵抗,身子温驯了下来。 韩追欣喜若狂,如痴如醉的眼不禁抬了起来。 这一眼,将他迷离醉意的激情猛地浇退大半,他的理智倏飞而回。 丁绯的脸色惨白,嘴角婉蜒地淌下一缕怵目惊心的鲜血,而双眼空洞得瞪大,宛如在控诉着他的罪过。 “小绯!”他咆哮。残存的激情涓滴不剩。“你这他妈的笨女人!” 韩追用力撬开了绯的牙关,塞进手帕,深怕她伤得更重。 这该死的蠢女人竟然咬舌自尽!他非送她看医生去不可。 双手才刚刚触到她,她头一偏,整个身子立即瑟缩地蜷成一团。 她竟然连碰都不让他碰一下。 韩追心乱如麻,心如刀割,一颗心碎成一地。 “来人哪……小伍……”他狂叫咆哮的声音像头受伤的野兽,令人肝胆俱裂。 他踉跄地夹带着狂飙的怒焰席卷出去,一路的摆设古董悉数遭殃,令人心惊肉跳的瓷器跌碎声回响在空气之中,久久不散。 ※※※ “她……好吗?” 韩追一见到从丁绯卧房出来的小伍,便情不自禁地迎了上去。他等了一百世纪那么久,久得令他直想破门而入。 “没有生命危险,不过,可能十天半个月内不能说话,饮食要特殊处理。”他转述医师的话。 韩追无比心痛,回首便要去推房门,他一定要亲眼看见她平安才能放心。 “大哥,大姊头好不容易才刚睡着,她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你这一进去,万—……”他瞄向韩追裹着纱布的手,那是他发泄怒气后挂的彩。 他跟随韩追八年从没见过他大哥会为一个女人大发雷霆到自伤的地步,他关心她的渴盼颜色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韩追神情一黯,索然低语:“她……还是不肯见我吗?” “大哥,大姊头是不一样的,她不是我们见过的那类女人,你太……操之过急了。”他打定主意让韩追狠训一顿,这种以下犯上的话在以往可是打死他也不敢说的。 韩追没有如他预期中的生气。“你也看得出来她不一样?去你的,真是好眼光。” 伍英豪哭笑不得,他大哥真是让爱情给冲昏头了,转性转得那么快! “你下去吧!这里有我。”韩追打定主意又坐回椅子里。 “大哥!” “罗嗦!少婆婆妈妈的。”才一句话又翻脸了。 “是,大哥。”待会儿他得去警告一下其余的三人,能闪多远就问多远,免得三不五时扫到台风尾,届时怎么惨死都不知道那就冤枉了。 “伍哥!”从门外行色匆忙地走进来一个手下。 “有事?”小伍天生的警觉心倏然高升,这些喽罗是他安排在外面的守卫。 “有个条子指名要见大哥。” “条子?”小伍觑了眼全心全力将心神灌注在丁绯房门上的韩追,继而凝神深思。“我去会他。” “是。”他迅速带路。 伍英豪在外厅见到了沈野。 “是你。” “我要见韩追。”沈野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 伍英豪巧妙地掩饰掉他乍见沈野时惊讶的眼光。 他讶异的不是沈野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这里,而是他的改变——憔悴和沧桑,被摧心椎苦凌迟后的落魄刻划在他俊朗神秀的脸孔,一件西装显见是穿了好些天,发丝凌乱,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我大哥没空见你。” 他居然只身前来,勇气可嘉。 沈野也不和伍英豪罗嗦,大跨步向前,张开嗓门,不卑不亢地高吼:“韩追,把我的小绯还来!” 声音嘹亮宏伟,响彻偌大的客厅。 三大天王闻声而出,韩追在后。 “沈野,你擅入民宅,于理我可以赶你出去。”韩追没有半句废话,他也明白沈野的来意,不过,他绝不会让他如愿的。 “哦,如果我说我有检查官的搜索票呢?”几年的警察可不是白干的,他不会笨的连这点都不懂。 “虽然你是官我是贼,我不认为我有什么把柄落在你手中,我可是干干净净的平凡老百姓喔!”他没留过案底,不相信沈野能耐他何。 “我没兴趣掀你的底牌,我只要小绯,把她交出来。” “不!”他一口回绝,干净利落。 “这由不得你!” 他没日没夜地奔波,动员所有关系,才找到这幢华宅,这是他唯一的线索,仅有的希望,叫他放弃,门都没有。 韩追邪邪一笑,双臂交错。“我倒很想知道你有什么本事让我交出丁绯来。” 沈野环顾四周,四周全是韩追的人,他咬牙豁了出去:“你画下道来,客随主便!” 他的气魄令韩追心中不由暗喝了声好,可是面上表情却未动分毫。“就这么说定!”他又微微一笑。“我的要求不苛刻,只要你赤手空拳打得过四大天王,我就考虑让你和她见面。” 他在话里设了陷讲。 “成交!”既来之则安之,就算打破头也要和他们拚了。 韩追一示意,四大天王迅速包抄了沈野。 他居高临下,没有半点快意。 纵横黑道,拥有今日的名声地位,他不否认有些是靠强取豪夺而来的,可是他有他的原则,不管地盘之争或械斗火拼,他绝少做到不留余地。 因为丁绯,他对沈野赶尽杀绝,不能怪他狠心,因为爱情是独占的。 “你……们,你们……在做什么?” 韩追兀自想得出神,没留意一个人影赤脚悄悄地走下二楼楼梯,亲眼目睹了客厅这一幕。 是丁绯,她穿着白绸的睡袍,用手捂着嘴,一丝混合着痛楚和惊喜的感觉显现在她那略带苍白的容颜。 “阿……野……”她用尽力气叫喊出声,不觉一丝红艳艳的血滴渗出了唇。 沈野听见丁绯的叫声,在一心二用之下,还没来得及看她一眼,肚子和下领便猛挨了一拳。 丁绯看着沈野被人围殴,整颗心也如同被人狠揍了一拳般难受,她飞也似地冲下楼想助沈野一臂之力。 “你不能去!”韩追拦住她,冷冷的声音像是宣判了她的死刑一般。 “我……要……去。”她的语调破碎不能成声,她的舌头因为一再牵动,撕裂了伤口,殷血吞咽不及地又从嘴角浇了下来。 “小绯,你的伤……”韩追乍见她的模样,他的冷静和自制全不见了,掏出手帕想为她拭去血痕。 丁绯毫不领情,头一偏,躲过他的殷勤。 她的伤全是拜他所赐,他的殷勤在她眼中成了猫哭耗子假慈悲,多此一举的行动。 韩追被她明显的拒绝给激怒。这不识好歹的女人,她又轻而易举地撩起他的怒气。见鬼的,她还想再受一次伤吗? 韩追加重手中的劲道将丁绯箍制在怀中,虽然如此,他也不敢再莽撞地轻举妄动,只希望赶快把沈野解决掉,好断了丁绯的念头。 “放开她!”粗嗄的声调令韩追回了头。 沈野直挺挺地站在阶梯下,衣破衬裂,满脸满手淤青血渍,令人惨不忍睹。 韩追不由得惊惧和——肃然起敬。 四大天王是他分布在各地分堂精英中的精英,任何一个单凭双手便能随便料理四、五个和他一样高大的男人,而沈野,居然打败了他们四个。 他环视一眼,东倒西歪的四大天王,情况比站着的沈野更为凄惨。 不知是敬或气充塞于他整个心胸,韩追忽然朗朗一笑。“好功夫!” 沈野不理他,两眼眨也不眨地望向丁绯,千言万语,只怕一开口便要立刻泛滥成灾。 “遵守你的诺言,放开她!” “好,”韩追发出的声音粗糙如撕裂的皮革。“只要你敢吃下我一颗子弹,我立刻放人。” 他掏出了一把点25acp的贝雷塔m20备用枪。 他不相信有人会爱别人逾越过自己性命的! 第九章 “你这个小人!” 沈野扫过黑黝黝的枪口,目光严厉地停在韩追脸上。 “不!”他否认。“那是因为我爱她,我对她的爱绝不输给你,这是我保护所爱的手段。” 沈野猛吸了口气,语气沉着自持:“那就来吧!” 韩追不怒反笑,笑中带着无以名之的轻佻,银牙轻挫,大拇指回上了扳机—— “不可以,不可以,阿野……”丁绯疯狂地挣扎,心焦的泪大颗大颗跌碎在衣襟。 嫉妒的岩浆火烫地流过韩追心上,在这一刻他有着置沈野于死地的必然决心,而另只手更用力箍紧丁绯的身子。 一声枪响后,一切都将结束,而丁绯,必将永远属于他,哈哈哈哈…… 一抹狞色浮上韩追双眼。 扳机扣动。 千钧一发的当儿,沈野俯身就地一翻。 丁绯见机不可失,冲着韩追持枪的手腕一口咬下。 子弹偏离了弹道。 沈野身子灵动轻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到韩追身旁,一个跟斗,长腿窜出,踢飞韩追手中的枪。 时势大变。 韩追眼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下意识放掉丁绯倾身前去夺枪。 丁绯被韩追一推,力道太过,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下楼梯。 沈野肝胆俱裂地狂吼,撇下韩追,纵身飞跳,在半空中截住了绯直线下坠的身子,抱紧她,在千分之一秒里翻转自己的身躯。 说什么他也不能让丁绯受一丁点伤。 他死命将丁绯紧抱在怀里。 沈野不顾一切的态度大大地震撼了韩追,他站在楼梯间,双肩不自觉地缓缓垂下,满脸俱是沮丧萧索—— 他败了,败得这般彻底和不留情;败得这番嘲讽和悲哀…… “阿野……”丁绯顾不得头晕脑胀和眼冒的金星,一抬头便急急搜索沈野的存在。 沈野挤出一丝笑容,想让丁绯宽心。 “阿野,你你……你……”她声音狂颤,眼泪又在眼眶中迅速凝聚。 这一生她从没像这般无助无依过,她不能失去沈野,不能、不能、不能…… 沈野忍下翻涌的血气,他无法开口,只怕嘴一张,鲜血便要狂呕出来。“我输了,你们走吧!”不知何时韩追已经来到他们身边,眼中尽是绝望之色。 他输了,输得奇惨无比! 丁绯笨拙又小心翼翼地扶起沈野。 情敌双目交会,任凭有再多的不甘心,韩追也明白自己是完完全全地败阵了。 沈野旋足返身便要离开。 蓦地。 韩追呼天抢地的悲痛从屋内狂卷而出。 “我是真心的,我对你的爱也是真心的啊——” ※※※ 一个月后。 在丁宅。 “阿野,我帮你送饭来了。”丁绯打开沈野的房门露出一张巧笑的笑脸。 沈野坐在地毯上正检机散了一地的公文,眼见她匆匆忙忙地进来,不禁大喊一声:“小心!” 只可惜为时晚矣,眼睛里只有沈野的丁绯一脚绊到他放在地毯上的公文夹,脚一滑,手中的什锦面碗很自然地飞了出去,“更自然”地砸在沈野的伤腿上。 一时间,整幢楼房都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 “阿野!你还好吧!”丁绯见闻了祸,顾不得自己立即扑上前去想帮沈野将他的脚从那碗热腾腾的汤面中抢救出来。 “小心烫伤手!”看见丁绯伸手便要去弄那些汤汤水水,沈野及时攫住了她的手。 “你的脚……”丁绯哀叫。 “不碍事,再重的伤我还不是挺过来了。”他温言软语,声音中透着一股清朗的温柔。 没错,他的确熬过了所有的不可能。 其实,他没躲过韩追那颗子弹,虽然子弹偏离了轨道,可也打中他的大腿,再加上殴斗时留下的内伤,他在病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直到今天才出院。 “阿野……”丁绯无限温柔地轻触沈野的脸,心底的歉疚和不舍溢满她眼梢眉睫。 因为柔情似水,她那原已经冠盖群芳的俏脸更盈盈焕发着一层欲醉人的光晕北平常更要柔媚三分。 沈野看得浅醉,竟无法将眼光由她那张俏脸上移开。 丁绯在他的注视下,双颊已是一片嫣红,更加美得不可方物。 沈野拉她过来,好轻好轻,生怕一个不小心便弄坏了她似的。直到丁绯吐气如兰的气息暖拂过他的颈侧,他浑身一颤,才把她拥进了怀中。 他用唇滑过她光滑的面颊,落在她柔软的唇上。 丁绯吟哦一声,融化在他深情辗转的温柔里—— “沈野,我们来看你喽!” 几乎像一师旅那么多的脚步声和吼叫声硬生生地分开这对鸳鸯。 十几张脸全是惋惜的颜色,他们打断了精彩好戏。 “我们来得好像不是时候。” “错!我们来得正是时候。”大伙七嘴八舌同时炮轰那个说错话的人。 “你们又来了?”沈野睇了眼差点将整张脸埋进他胸膛的丁绯,心中不由一暖,更揽紧了她。 他这一辈子头一次看见害羞的丁绯,他很坏心地下定决心往后他要常常让她害羞。 “你今天出院,我们兄弟一场怎么可以不来!”带头的人眼尖,看见沈野脸上难得出现的严肃和深情,得寸进尺更进一步捻虎须。 沈野可不领情,他这些同胞打的是什么主意他还有不清楚的。 说来探望他,不过是他们“借花献佛”的诡计,“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垂涎的是丁绯。 自从丁绯“不小心”在警局闯下名号后,全警察局的男同事几乎个个都为她意乱情迷,无法自己。 住院时,送给丁绯的鲜花和礼物差点淹没医院的病房。 沈野倍遭冷落,恨得牙痒不已,巴不得用无数杀人的眼光“扫”走这些“绿头大苍蝇”,他们实在太碍眼了。 像这会儿,他沉思不到一秒钟的时候,一群人已全绕到丁绯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以逗乐丁大美人为己任。 “好了,”他站起来,做个总结。“你们看也看过,话也说过,我这病人需要休养,受不了吵闹,你们这些家伙以后可以不必再来了!” 摆明是下逐客令了。 丁绯一脸错愕地看着他,这是她听过最荒谬的论调。 “阿野。” 明明摆在脸上的是吃醋和嫉妒,一听见丁绯唤他,脸上的表情又悉数垮台。“什么事?” 所有的人不自觉地微笑,他们有志一同地莞尔,看来“妻管严”俱乐部在不久的将来又要多出一名会员来了。 “他们难得来,留他们下来吃饭吧!”她也喜欢这群风趣幽默的朋友。 “不行!”韩追的事才了,殷鉴不远,他可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咦?”丁绯模不清他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念头,一双美眸习惯性地眨了眨,以示不解。 “我说不行就不行。” “没道理!”她蹙眉。他何时变得这么蛮横不讲理又容易激动? 沈野挑眉道:“他们全在执勤中,不能随便接受招待。” “是吗?”她可不知道身为人民保姆还有这种不成文的规定。 包奇怪的是——他们怎么全是副要笑不笑的样子? “你们是不是该走了?”沈野用眼睛威胁他们。 “喔,对!对!对!” 他们如大梦初醒,所有人异口同声。 他们憋不住了,得赶紧找个地方笑个痛快。 “他们都是好人。”看着又变成空荡的房间,方才被打断的感觉又游回她的心上,双颊忍不住又燎烧成一片玫瑰红。 “他们不重要,你现在该重视的是我一一你未来的丈夫。”沈野挑起她低垂害臊的俏脸,一颗心又开始不规则飞快地跳动。 他俯身轻咬她的耳垂,用鼻子磨蹭她光润如玉的皮肤,轻嗅她身上百闻不厌的幽香,他轻叹:“我爱你!” 丁绯轻吻他的额。“我也爱你!” 他爱极了她猫般撒娇时的咕哝声。 “嫁给我!” 丁绯轻笑,不依地捶了他强壮的肩头一记。“哪有人求那么多次婚的?” 这是什么话?沈野看了绯含羞带怯,深情万种的眼瞳,狂喜迅速将他包裹住,他不敢置信的声音:“小绯,难道你一直记得……”小时候的约定。 丁绯警觉得快,睁大水灵清亮的眼瞳,神情有些不满。“你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喔!”沈野高兴得像一脚踩在云端上。“傻小绯,我怎么敢忘,我一直以为……喔!我才是那个大傻瓜!” “阿野,”丁绯稍稍推开他热度十足的身躯,追根究底。“你怀疑我答应过你的事?” 沈野低喟一声,坦白和苦恼揉上他出色的五官。 “这么多年,你一年比一年更美,我以为——忘记诺言的人是你。” 谁明白他经常表现在外的不在乎是因灵魂底深切的渴望而被刻意扭曲的行为? “我从来没有过别人。”她如梦低语。 “我也是。”他宣誓。 他是名副其实的庸人自扰,居然傻傻的独自熬过这些年。 “你又骗人!”她看他变幻不定,震惊不已的表情,心中难掩“报复”的快意。“你答应回家相亲作何解释?” 沈野不放过她脸上任何细致的表情。“你吃醋?” “胡说!”她百口莫辩地嚷嚷,一张脸因为被洞悉了企图摹然又胀红,老天,她一辈子从不知道什么叫脸红害臊,今天可把一辈子的份全给用完了。 沈野开始狂笑,老天!他爱死了她娇羞如花的模样,这真的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小女孩吗? “没有别人了,我的心里自始至终只有你,不管以前。现在或未来,永远都是!” “哦,”丁绯第一次主动勾住沈野的脖子给了他一个响吻。“小乌龟……” 沈野不在意她又叫他的绰号,谁会在乎呢?他还希望以后跟她生下一堆小乌龟哩! 不过,这件事暂且不要让她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 他圈紧她,封住她的唇—— ※※※ 沈野和丁绯的婚礼选在百花齐放的春天。 他们没有因循旧规在一流饭店请客,因为身为主婚人的丁女乃女乃有意见。 老女乃女乃放话啦:“大饭店的东西又贵又不经济,咱们的亲戚全都是乡下人,大老远赶到台北又吃不饱,不划算又失礼。” 嗯,不愧是一家之主,考虑得面面俱到。 沈父、沈母见了绯答应嫁给自己的儿子,心中一颗巨石落地,早已高兴得合不拢嘴,更何况丁女乃女乃的要求合情人理,哪有不答应的理由。 于是乎,五十桌的外烩桌就热热闹闹地摆上沈家的超级大庭园中。 在绿荫花影下办桌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看起来“怪怪”的,可是喜事就是喜事,皆大欢喜比较重要啦!况且也算挺别开生面的,不是吗? 杯觥交错,酒过三巡,客人起哄要新郎新娘敬酒,欢呼声未消,忽地,门外涌来更多的客人。 沈氏夫妇没见过这样的阵仗,这一瞧,差点把眼珠子给瞪得掉下来了。 这些人……少说也有上百人,而且,清一色全是学生。 他们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喧天的七彩烟火和彩炮便纷纷从他们手中争迸而出,一时五彩缤纷,闹上加喜,把整场喜宴炒得更是热闹非凡。 “恭喜丁老师、丁师丈新婚快乐!” 这话乍听之下是一般的贺词,没什么特殊稀奇的地方,可是上百人的声音,呵呵呵,可就够骇人的喽! 不消说,领头带队的人当然是老校长和阎罗了。 沈野轻轻捏了捏丁绯的小手,扬眉笑问:“没想到你还真适合当老师,这么受欢迎!”言下之意有些酸溜溜的。 丁绯透过白纱对他悄悄扮了个鬼脸。“看你以后敢不敢欺负我,我的亲卫队可不是假的喔!” “是!娘子,夫君我以后一定唯命是从,不敢小觑娘子的魅力!” 丁绯忍不住娇嗔地捶了捶他,美国一瞪。“贫嘴又油腔滑调!”一副活月兑月兑的恩爱情深! “咱们已经让大家看够了,走吧!”沈野睇视正因为这群空降部队来临而忙得一塌糊涂的众人,悄悄地对着丁绯耳语。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他可不想让自己一刻值千金的良宵花月夜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反正会有人招待他们,今天他是主角,突然“失踪”相信所有人都能谅解的! “你想去哪里?”了绯好奇得很,她到现在才发觉她对这位未来的丈夫显然认识得还不够多,她喜欢他这个顽皮的馊主意。 沈野拦腰抱起新娘,只可意会地眨眨眼。 “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艳如玫瑰的红晕瞬间布满了绯如人间绝色的脸蛋,她羞涩无语,依偎在丈夫的怀中,坚信他将会是她永远值得托付一生的真爱! 真爱 等待哦最真的爱 深埋藏在心中春去秋来 你知道 你爱她你爱她你爱她 风雨终会过去 你和她也曾伤心怀疑却从未放弃 也许你曾哭泣 笔事愈美丽愈悲喜 愈教你爱她 她正在期待你真挚的爱 现在到永远不会更改 她正在期待幸福的未来 任世间沧海都有你在 直到永远 尾声 中正机场。 入境处。 龙骧提着简单的行李箱,一身风尘仆仆。 望着台北光灿明媚的阳光,他摘下墨镜,停驻步伐,炯炯有神的眼瞳像在宣战般: 拾叶,我来了!! ——完—— 第十章 《喷火女郎》之番外篇 ——今生有约 那年。 沈野十六岁,沈潜十四、沈风十一,而沈家的老幺拾叶才刚进国小一年级。 这年的暑假,沈野刚经过高中联考的洗礼,还没来得及看榜单便随父亲举家搬到了草屯。 乡下的生活没有大台北多彩多姿,就连夜生活都稍逊一筹,大人觉得乏味,小孩子的适应力可是好极了,他们才没空高喊无聊、寂寞或什么的,家里有三个正值春春期和叛逆期的男孩,没把家里搞翻天,就够阿弥陀佛的了。 举家他迁后的第三天,沈野就将四处的地理环境模了个清清楚楚。 学校的运动场就是三兄弟打篮球、拚命厮杀的好地方,三个人总是不打到太阳西下不肯罢休。 这天,三个人又赶在沈母规定的时限内踏入家门,三个人嘻嘻哈哈地在互相吐舌的时候,一群年纪约五、六岁的小孩个个一脸仓皇地跑过来。 其中一个抬起浓眉大眼的小脸。 “大哥哥,请你救救小绯……” “怎么啦?”三个男生只剩下月兑鞋月兑到一半的沈野,沈潜和沈风早将沈母的叮咛置之脑后,直接穿着球鞋进屋去了。 “小绯挂在树上下不来了。”小男生的眼眶隐隐浮现着晶莹泪光。 沈野环视他们个个脏兮兮的小脸,无可无不可地说道:“这样啊,大哥哥帮你们看看去。” “谢谢大哥哥!”几个小表吁了口气后异口同声。 几步路,沈野看见了那棵龙眼树。 龙眼树就长在他们新家芳邻空地上,枝叶茂盛,绿顶如盖,树龄看起来颇大。 他仔细观望,看不出所以然,树上什么都没有。 “小表,你们该不会来寻我开心,存心捣蛋骗我吧?” 小男生拚命摇头,口齿不清地解释:“我们的风筝飞上去……下不来了,小绯说她会爬树……可是她上去已经好久了都没有下来,”他胆怯地瞥了眼丁宅。“我们不敢去吵丁女乃女乃,她铁定会敲我们的头……” 说穿了是怕挨揍。 看着那么多张哀求的小脸,沈野怎么也硬不下心肠甩头走人。 他沉思地目测了龙眼树的高度,才往上爬。 炎夏盛暑,虽然已近黄昏,夏蝉还是叫嚣得厉害,沈野穿过几枝分歧的树干,在丛丛的绿叶遮荫下见到了一双圆胖小腿。 他抓住一根看来粗大的树枝,朝着那双小腿喊:“喂!下来。我接你下去!” 那孩子无动于衷,甚至把小脚收起来,整个身子缩在树干与树干的交错点上。 “喂!你有没有听到我的话?”他大声嚷嚷。 这一嚷,整棵树的蝉鸣立刻为之一断。 “不……要!”细细小小的童音传进沈野耳朵。 他没有不耐烦,不过轻蹙了一下眉。“你不下来我可要走了喔!” 看准她没能耐下去,他出语要挟。 这次,却连声音都不见了。 见鬼的!沈野翻了翻白眼,想起树底下那群小表哀求的眼光,认命地又把脚攀高,他终于看见那个自告奋勇又没本事的祸首了。 “小……绯。”他想起她的名字。 她一只手死命地抱着一只风筝,倔强的小脸在看到沈野之后,眼圈一红,小鼻子一皱,珍珠般大的眼泪便断线似的跌掉下来。 沈野在夕阳余晖中只有看清她一双水灵灵的眼珠子,正心悸那双美丽的眼睛之余冷不防见她滑下一串眼泪,一颗心竟莫名其妙的一痛。 “别怕,把手交给我!”他用着好柔好柔的声音轻道。 小丁绯看了一眼他那只大手,泪水一收,慢慢地伸出她的小手。 沈野仅用一只手便承住她全身的重量。 他感觉得到这小女生对他的信任,几分钟后他顺利地滑下龙眼树。 小男生欢欣鼓舞,把他当成救美的英雄。 “好了,没事喽!”他故作轻快。 小丁绯依旧把小脸依偎在他的怀中,双手捉紧他的衣服,仿佛生怕一放手他便要消失了似的。 沈野有些慌乱,眼看一时半刻是没办法摆月兑掉这小女生,只好先解散一堆睁着大眼睛看他如何是好的小男生们。 小男孩们看着丁绯,有些犹豫不决。 趴在沈野肩上的她点了点头。“我没事,你们走吧!”口气颇有大将之风,像女王在斥退喽罗一般。 沈野不觉莞尔。 小女王下令,小喽罗们一哄,全作鸟兽散了。 眼看地平线只剩一抹残红,凉风徐来,沈野暗忖:他可不能一直傻不隆咚地待在这里。 “这样吧!我送你回家。” 说什么也得先将这颗烫手山芋扔掉才是。 “嗯。” 这算什么回答,现在的小表愈来愈不懂得要“敬老尊贤”了! “小绯,你家在哪里,告诉大哥哥,我好送你回家。” “你站的地方就是我家呀!”她闪烁着一双朝气蓬勃的眼珠笑道。 他长到这一把年纪,竟然栽在一个小表头的手上,沈野不由得面有菜色。 “大哥哥,我要你抱我进屋子去。”她软言软语地要求。 当你面对的是一张天使脸孔时,相信什么拒绝的话都会化为无形立即吞回肚子里,现在的沈野面临的便是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 再瞄了眼没丝毫放松他衣服意愿的小表,就当送佛送上西天,好人做到底吧! 他认命地举步向前。 ※※※ 这一年,沈野初次邂逅丁绯。 沈野十六岁。 丁绯八足岁。 “爬树事件”是沈野帮丁绯收拾烂摊子的头一件值得纪念性事件,尔后,也注定了沈野多灾多难却甘之如饴的一辈子。 “沈妈妈,我找沈野大哥哥!” 清晨,沈母才准备好早点,便听见敲门声,门外居然是个小不点的女生。(没办法,谁叫她人小蚌矮够不着门铃。) 她第一眼就喜欢上这留短发,皮肤白里透红,身穿吊带裤,可爱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你——找阿野?” 她可不晓得自己儿子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 “你可以告诉我他睡哪间房,我自己去找他。”小丁绯可乖巧得很,她不想麻烦别人。 “呃——”沈母愣了愣,将门开大了些。“他还没起床呢!” “没关系,我会让他起来的。”丁绯的小脸满是笃定,完全一副“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的模样;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说的一切。 “好——吧!”她关上门。 丁绯跑了两步,蓦然又转头。“沈妈妈,我叫丁绯,以后你就叫我小绯好了。”好一副老气横秋。 沈母无言以对,只有猛点头的份。 丁绯报以沈母一朵极致的笑容,随即一溜烟地上了楼。 她依照沈母的指示,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间。 门没锁,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进去。 至于她是用什么手段将沈野挖起来的,沈母无从得知,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绯泡在沈家度过的,而且形影不离地跟着沈野。吃饭也有她一份,理所当然地霸在他身边。 大男生打球,她也插一脚,小丁绯香汗淋漓地迈着短腿帮沈野捡球,摔得一身乌漆抹黑,看得沈野不忍心,自动弃甲投降,背叛两位老弟随她而去。 为贯彻“物尽其用”的真理和“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铁律,她自然招来她那票喽罗大玩起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不用想也知道,那个可怜的“强盗”当然非沈野莫属。 一场游戏下来,当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脑袋中生了根,当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无处可逃吧!? 以此类推,沈野心想睡眠时间可躲得过丁绯的“魔掌”了吧?那可不!小丁绯体贴得紧,她颇具先见之明地画了张“自画像”,强迫沈野贴在他一睁开眼就见得着的天花板上,强力放送她的形象,他想不看她都难! 包不幸的是,从此以后的漫长两个月暑假,小丁绯完全将沈家视为自己的第二个家,将沈野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除了她之外“生人勿动”! ※※※ 一场“官兵抓强盗”玩下来,因为沈野的“吞吞慢”和配合度奇差,小丁绯遂把“小乌龟”的绰号送给了他,这一叫叫到两个人都变为成人后依旧不改。 这便是“小乌龟”的由来。 同系列小说阅读: 新好男人报到系列:小胡子哥哥的情事 新好男人报到系列:冷火 新好男人报到系列1:喷火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