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限定》 重生的机会 香弥 如果东东还活著,那么他今年应该读国小五年级了,他是我的侄儿,我大哥的第一个孩子,他是在七岁那年夏天去学游泳时,在游泳池溺毙的。 当时教练不在泳池边,他的手被泳池的排水孔给吸住了,因那个泳池的排水孔安全盖早已损坏,管理单位却又迟迟没有请人维修,结果那样一个拥有强烈吸引力的排水孔,便形成了夺命的陷阱。 直到十几分钟后,教练才出现,但一切都来不及了,错误的急救方式与延迟送医,令一条小小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终点。 那年他正准备要上小学,曾经好期待好期待要去读书,他是个聪明好奇又喜欢读书的孩子。 他的早逝,曾经一度令我们家里充满了悲伤。 也许是太舍不得东东了,后来,大哥、大嫂决定再把他生回来。 我妈也到庙里祈求,让东东再回来当我们家的孩子。 结果不久,大嫂真的怀孕了,就在东东离开的翌年,宝宝诞生了。 这个孩子长得很像东东,老妈一直认为他就是东东再来投胎的,为此还特地到地藏王菩萨前去掷茭,结果得了个圣茭,所以我老妈就更加认定他是东东了。 他现在已经四岁,愈大愈像东东。东东有个弟弟叫球球,球球长得像他妈妈,个子很娇小,但东东长得不像他妈妈,也不像爸爸,而是像他外祖父。 这个孩子也长得像他外祖父,方头大耳,脑袋和身材都比一般同龄的小孩还要大上一号,我每次带他出去玩,大家都以为他已经六、七岁了,实际上他才四岁而已。看著他一天天长大,那五官真的愈来愈神似东东,所以我也渐渐相信,说不定这孩子真的是东东再回来投胎的。 死亡不只会降临在命终的老人身上,它随时随地都会降临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因为东东的事,让我对这句话有更深切的体会。 这个故事里也发生了一件这样的遗憾,不过幸运的是,他拥有一个重来的机会,不过不是再轮回投胎哦,是因为他的好心让他有了重生的机会。 想知道他是怎么获得重生的吗?请继续往下一页前进,答案就在书里哦。 在此祝大家都能好好享受活著的每一分每一秒。 第1章 清晨,床上的男人醒来,瞥见酣睡在枕畔的女子,脸上霎时露出温柔的笑容,侧首啄吻那柔女敕的樱唇。 原本他只是想轻吻一下就好,但那柔腻的唇瓣实在太诱人,让他忍不住从浅吻转为深吻。 因为唇上的搔痒,让许晴欢从沉睡中悠悠醒来,睁开眼,映入眸心的是一张俊朗阳刚的男性脸庞。 “吵醒你啦。”费凌宣抬起脸,眷恋不舍的离开她的软唇,朝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深情的看著这个才刚成为他妻子一个月的女人。 “你根本是存心想吵醒我的吧。”那样放肆的吻著她,她又不是死人,不醒才怪。 “醒来看见你甜甜的睡在我身边,让我幸福得忍不住想吻你嘛。”带笑的嗓音说著,他忍不住再俯下脸,“老婆,我爱你,好爱、好爱!”他一边吻著她,一边呢喃的说著爱语。 追求了她四年,她终于嫁给他,让他这一个月来,每天都快乐得像要飞上天似的。 闻言,她唇瓣牵起一抹淡淡的笑纹,即使已听了他数不清的爱语,她还是听不腻。 “老婆,那你爱不爱我?”知道亲亲爱妻生性内敛不擅表达情感,要她主动对他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费凌宣每日在诉说完爱语之后,便会这样反问她。 看著整个人趴在她身上的丈夫,那双墨黑的眼瞳直勾勾的注视著她,等著她的回答,她微赧地点了点头。 若是不爱他,又怎么会嫁给他。 “用说的,要不然我就在你脖子种下很多草莓哦。”费凌宣笑咪咪地恫吓她。他亲爱的老婆有著一张媲美芭比女圭女圭般的美丽脸孔,也许是因为她淡漠的态度,让她看起来冷艳难以亲近。 不了解她的人,会以为她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实际上,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心地柔软而善良,只是不擅表达自己的情感,又比别人保守羞涩了点,所以看起来有些高傲不易接近。 不过他很庆幸她是这样的个性,才没有先被别人给追跑。 “你很烦耶……”知道不说他一定不肯罢休,许晴欢推开他噘起又要吻下的嘴,敷衍的说出他想听的话,“好啦,我也爱你。” “啧,听起来很不情愿,再说一次。”亮灼灼的眼神凝视著她。 许晴欢被他那样炽热的眼神看得脸孔发烫,知道不顺他的意,他可以缠她一个早上,为了上班不迟到,只好如他所愿认真的再说一次,“我也爱你,费先生。这样可以了吧?” “费先生是谁?”费凌宣很不满意这个称呼。 “费凌宣先生是许晴欢小姐的丈夫。”她抿著笑看他皱眉的样子。 “那叫声老公来听听。”他亲爱的老婆个性独立,不爱撒娇,所以两人之间撒娇的工作通常都由他来做,他也乐此不疲。 “别闹了,我上班要迟到了啦。”许晴欢推开丈夫那张涎著笑的俊脸。他的五官说不上很俊美,但组合在一起,却透著一种阳光般的俊朗,尤其脸上总是带著灿烂的笑容,所以他的人缘异常的好,不论男女,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 “那你快点叫呀,再不叫,就要迟到了哦。”他好整以暇地趴在她身上,没有半点起来的意思。事实上如果时间允许,他真想跟她再做做床上运动,好好的爱爱她,让她更加彻底的了解她的丈夫有多么勇猛强壮。 他老是把老婆老婆挂在嘴上叫她,可是要她叫他老公,却让她很害羞。 不过她更明白一件事,亲爱的丈夫虽然总是笑脸迎人,实际上是个外柔内刚的人,一旦决定的事,就非做到不可。所以如果她再不叫,他一定会没完没了的缠著她。 许晴欢娇嗔地望著他,别扭的终于吐出那两个字,“老公。可以让我起来了吧,今天早上公司要开会,不能迟到。” 她粉颊都羞红了,那明艳妩媚的模样,撩得他几乎起了生理反应,他飞快的再在她的樱唇上印上一吻,这才满意的离开她,不再闹她。 看见爱妻走进浴室,他低头训斥下半身雄赳赳抬起头的家伙。 “还不给我乖乖趴下,晴欢要准备上班了,不准你乱来。” 几分钟后,高高昂起的小家伙终于垂头丧气的趴下,费凌宣这才下床,要到厨房准备两人的早餐。 不意双脚一踏到地板上,猛然一软,跌了个狗吃屎,正好被从浴室盥洗出来的妻子看见。 “怎么了?” 他有些困惑的抓抓耳朵、模模鼻子,接著朝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自嘲,“我在看地上有没有钱可以捡。”最近常常无预警的腿软跌倒,该不会是夜晚在床上太用功了?为了往后的性福,看来得节制一点。 许晴欢扶他起来,他趁机将她抱个满怀,俊脸埋在她颈边轻蹭著,像只小狈般嗅闻著属于她的幽馨气息。 “你好香!” “我又没擦香水,怎么会香?” “那些人工制造的香水哪比得上你的体香!”他一脸陶醉的说。啊,真不想离开她,想就这样嵌进她身体里,跟她成为一体,永远不分开。 许晴欢脸上带著一丝腼觍的笑推开他,“不要玩了,快点去刷牙洗脸。” “不行,我得先帮你心早餐。” “今天我来做吧,昨天你不是说早上约了人要做专访,得要早点到杂志社做准备。”她将他推进房间附设的浴室。 “对呴,我差点忘了这件事,那我要吃两份哦。”能吃到亲亲老婆做的早餐,他高兴得笑露一口白牙。 由于他任职的杂志社离两人的爱巢比较近,所以平常都是他做早餐,只有在假日时才由晴欢做。他好爱吃她做的菜,虽然她的手艺还差他一截,但只要是她亲手做的,都让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每次都很捧场的吃个精光。 “好。”浅笑的漫应著,许晴欢走出房间,来到厨房,看见窗外洒进来的金色晨光,一抹欢愉的笑纹爬上她唇边。 ***bbs.***bbs.***bbs.*** “这么说,万院长是希望将和安医院打造成罕见疾病的治疗中心?” “没错,台湾专门治疗罕见疾病的医院并不多,所以,我希望和安医院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帮助更多罹患罕见疾病的患者,让他们能够获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 费凌宣拿著笔记下和安医院万院长刚才所说的重点,才写到一半,笔突然从手中掉落,滚到地上,他脸上微露一丝困惑。这已经是采访过程中第二次掉笔了!没空去细想原因,他弯腰捡起笔后,神色如常地接著再问。 “那么在将和安医院打造为专治罕见疾病医疗中心的过程中,万院长有遇到什么困难吗?”采访时的他一向认真,不会嘻皮笑脸。 闻言,万院长一叹,“遇到的困难很多,首先是优秀的医生不容易找到,其次是医药费的问题,罹患罕见疾病的人并不多,所以专门针对这类病人研发的药品也生产的少,价格自然十分高昂,而且不是每一项用药都能获得健保局的给付,有很多药品必须自费,因此不少家境清寒的人常常因付不起那些医药费而停止治疗。” “关于医药费的问题,不能寻求社会救助吗?”费凌宣知道罕见疾病的医药费非常庞大,并非一般家庭负担得起的。 “当然可以,不过不是每个人都符合救助的条件,而且社会大众对罕见疾病的捐款并不多,所以救助的金额和人数也十分有限。” “万院长,你可以提供医院捐款的帐号和连络电话吗?我想把它登在这篇访谈后面,让有心人士知道可以怎么帮助这些罕见疾病的罹患者。” “当然可以。”万院长立刻写下交给他。 待访谈结束,费凌宣收拾好桌面上的录音笔和文件,站起来伸手向他道谢。 “谢谢万院长接受我们‘商情杂志社’的访问。” “哪里,我还要感谢你们杂志社,这篇文章若是登出来,相信社会大众对罕见疾病也能多些了解。”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好奇地问:“对了,费先生,请问费凌霜医生是你的亲人吗?”因为他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而姓费的人又不是那么普遍。 “她是我姊姊。”费凌宣笑答。之前约访时,他是直接打电话跟万院长连络的,并没有透过在和安医院工作的姊姊,刚才整个采访过程中,他也都刻意不提姊姊就在这家医院当医生的事。 “难怪一看见你,我就觉得有点面熟,像在哪里见过你,你们姊弟俩的五官有几分相似。你姊是个很优秀的医生,”万院长热络地说:“她现在应该在神经科看诊,你要过去看看她吗?” 他笑著婉拒,“不用了,她在看诊时不喜欢别人去打扰她,我跟她约好了待会要一起吃午饭。” ***bbs.***bbs.***bbs.*** “怎么突然想来接我?”走出飞耀集团大楼,许晴欢坐上一辆停在路旁的银灰色丰田汽车,有些纳闷的问。 她一向独立,不喜欢让人接来送去的,所以平常与丈夫一向是各自上班各自下班,今天下班前,他却突然打电话给她,说要来接她下班。 “我想念老婆啊!”她一坐进车里,费凌宣便将她拉进怀里,给她一个火热的吻,加上深情的爱语,“老婆,我好爱你。” 她被他吻得喘不过气,虽然对他亲匿的举动已经很习惯了,俏颊还是忍不住染上了两抹红晕。 轻轻推开他,系好安全带后,她问:“今晚要在外面吃吗?”他特意来接她,应该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给你吃,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卖的好吃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费凌宣立刻驱车上路。 “是哦,我倒觉得你的脸皮比别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没有练就比铜墙铁壁还要厚的脸皮,在被你拒绝十几次后,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么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著她的手移到唇边亲吻著。 当年,他因为替她的上司飞耀集团总裁阮耀光做专访,因而结识担任秘书的晴欢。 她对人看似冷漠又严肃,实际上却十分细心体贴,在他将完成的采访稿子送过来给阮耀光确认时,多亏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时将访问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让阮耀光满意,也让那篇专访能顺利的刊出。 之后,他便开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终于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嫁给他。 “谁教你那时嘻皮笑脸的,看起来一副轻浮不可靠的样子。”在采访总裁时,他是表现得很专业,可是一采访完,就像换个人似的,笑得像个花心大萝卜。 “都怪我妈把我生得太霹雳无敌的帅,加上又有著金光闪闪举世无敌的迷人笑容,才会让你有这种错觉。还好你及早觉悟,才没有错过我这个世界上最专情的好男人。” 听他没正经的自夸,许晴欢唇边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开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总是能被逗得很开心。 回到了两人的爱巢,费凌宣月兑下外套,卷起衣袖,套上围裙,下厨为两人做晚餐。 许晴欢先回房月兑下灰色套装,穿上休闲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厨房传来锵的一声,像是金属的东西掉到地上。她走进厨房,讶异的看见丈夫的左手流著血。 “怎么了?”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瞪著伤口愣了一瞬,费凌宣笑笑的说。 她走近一看,发现那道伤口不小,她赶紧到客厅取来急救箱替他止血包扎。 看见爱妻轻蹙著眉心,他抬起没受伤的右手轻抚著她的脸说。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包扎好后,他弯腰捡起菜刀,拿到水龙头下冲洗,要再切菜。 许晴欢却接过他手上的菜刀,将他推出去,“你到客厅休息,我来做晚餐。” “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没关系。” “你不想吃我做的菜?”见他不肯出去,她扬高柳眉睨向他。 “谁说的,我最爱吃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刚下班,会累。” “我不累,你去换件衣服休息一下。”许晴欢心头荡过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刚下班。 费凌宣从她背后搂著她的腰,甜腻的说:“真高兴老婆这么心疼我,那我就等著吃你做的菜喽。”说著,他轻吻她的秀耳。 呵痒得她轻笑出声,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闹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换衣服吧。” “遵命,老婆。”笑咪咪说完,他旋身走出厨房,低头看著手上已包扎好的伤口,想起中午姊姊对他说的话,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bbs.***bbs.***bbs.*** 吃饭时,费凌宣很捧场的将妻子做的菜全都扫进肚子里,还意犹未尽的说。 “老婆做的菜真好吃。” 听到他的称赞,许晴欢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厨艺很普通,比起善于厨艺的他,根本还差一大截,可是每次由她下厨,他总是把她做的菜夸得好像人间难得的美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觑见他嘴边黏了颗饭粒,她伸手拈起来,下意识塞进自己嘴里,一边数落著他。 “你今天怎么像个小孩子,吃得满桌子的饭粒?” 闻言,费凌宣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他面前的桌上确实掉了不少饭粒,他嘴边的笑霎时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时,脸上已恢复迷人的笑容。 “没办法,谁教老婆做的菜这么好吃,我吃得太高兴、太急,才会不小心掉出饭粒。”语气一顿,他接著又说:“对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采访,得去两天才回来。” “你今天不是才刚做了专访,杂志社这么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杂志社是台湾一家颇有规模和历史的商业杂志社,他大学一毕业就进商情担任编辑,一年多后便获得社长的赏识,调升为主编,专门负责采访商界或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名人。 “因为原本要去的江姊临时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强,文采超好,又超级有魅力,所以社长才会派我过去。他老人家今天还跟我说,他不敢想像若是杂志社少了我会怎么样,所以他决定下个月把我升为总编呢。” 对他那些自夸之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听到最后面的话,她惊喜不已。 “你要升总编了” “没错,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岁就当上商情的总编,我可是商情创办五十几年来最年轻的总编辑哦!”费凌宣骄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来,想庆祝你升职的事?”许晴欢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这声轻应透著一丝心虚。 但许晴欢没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脸颊落下一记轻吻。“恭喜你。” 他虽然常爱在她面前自夸,但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十分有才华的人,能在二十九岁就当上那么大一家杂志社的总编辑,这代表了对他能力的肯定。 对她少见的主动,费凌宣惊喜得笑眯了眼。 “有诚意的话,应该吻这里才对嘛。”他比了比自己的唇瓣,说著,便噘起了嘴,把脸凑向她。 羞涩的轻抿下唇,她如他所愿的主动将唇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这个吻,仿佛要把自己揉进她的灵魂里。 许晴欢轻喘著,敏感的察觉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别鸷猛,她想,大概是因为升为总编辑太开心了吧,他才会这么忘情。 她微笑的轻阖上眼,全心回应著丈夫的热情之吻。 ***bbs.***bbs.***bbs.*** 深夜,许晴欢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这是结婚一个多月来,第一次没有丈夫睡在她身边的日子,没有那具温暖的身躯抱著她,她很不习惯。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头抱在怀里,假装是他。闭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挂上两枚猫熊眼了。 那枕头太软了,一点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温暖的身躯,所以她还是睡不著。 好想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不过还是不要吧,这么晚了,他应该已经睡了,而且傍晚时他才打过电话给她。 虽然她不像他一样常把爱挂在嘴边,可是她相信,她给的爱绝对不会比他少。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说不定她爱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因为还没结婚前,当他到外地出差,没办法每天见面时,她总会像现在这样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时,她脸上常常挂著两枚猫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说,能遇上费凌宣,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因为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了解她又深爱著她的男人了。 许晴欢承认弟弟说得没错,因为在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满满的爱,包容著她、宠爱著她,每次跟他在一起,都让她觉得自己像个被娇宠著的公主。 他了解她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藏著一颗羞涩易感的心;他了解她看似无情,其实是因为不擅表达自己的感觉。 连她那已经离婚又各自婚娶的爸妈,都没这么了解她,他们总是认为她不关心他们。然而早就各自拥有家庭的他们,又何曾关心过她和弟弟。 她和弟弟被他们嫌弃的丢来丢去,在爸妈各自的新家庭里几乎没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出来工作后,租了个房子,把弟弟接出来一起住,两人才算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想起弟弟,许晴欢陡然思及一个多月前的婚礼上,弟弟帮她和费凌宣拍下的照片一直没空细看,反正睡不著,干脆起身想找出来看看。 记得那些照片好像是凌宣收起来的,她在房间找了几个抽屉都没找到,最后找到书房。 她从书桌最下方的抽屉开始找起,找到第二个抽屉时,便看见相簿,她开心地拿起相簿,却发现底下有个眼熟的小册子。 惊讶地拿起来,翻开那本封面上写著“护照”的小册子,意外地看见里头写著的名字是费凌宣,她怔了下,连忙再看护照的日期。还没有过期啊! 他不是去香港了,护照怎么会在这里?她愣住了。没有护照他要怎么去香港? 难道他在骗她?他根本没去香港?许晴欢脸上霎时浮起一抹怒意。 然而思及两人这几年来的感情,以及他对她浓烈的爱,她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 “不可能的,凌宣不可能骗我!”自交往以来,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 那要怎么解释这本护照为何会留在抽屉?毕竟没有护照,他根本无法出境。 “对了,会不会是他一时找不到护照,以为遗失了,所以又去补办了一份?”许晴欢很快地便为他想到了这个理由,但旋即再想到,他是临时被派去香港的,怎么来得及补办护照? 不到几秒的时间,她又为他想到一个理由。 也或许是他之前找不到护照,以为不见了,所以提前去补办。因为他一年起码要出国采访五、六次以上,护照对他而言很重要,一发现不见,当然要立刻补办才行。 许晴欢眼里的怀疑渐渐消失,看著手上这本两人婚礼时的相簿,再看看他的护照,她心想,他一定是在看这本相簿时,不小心压住了护照,才会找不到。 这么一想,她连最后一丝怀疑都没有了。 第2章 许晴欢一打开大门,就有个人影朝她扑过来,将她牢牢抱住。 “老婆,我想死你了!” 被拥进一具温暖的怀抱里,让她脸上漾开了笑容。 “你几点回来的?” “下午五点多。”急切地覆上她的唇,给她一记热情的深吻后,费凌宣额头抵著她的,黑眸深情地凝注著她,“两天不见,想不想我?” 她双手环抱住他,将脸颊贴著他温热的肩窝,坦白地颔首,“想。” 听见她竟老实的承认,费凌宣激动地打横抱起她,朝卧房走去。 “干什么,放我下来。” “难得你这么坦白地说想我,我感动得决定以身相许。”他用嘴堵住她的,让她无法再开口说话,来到房间,两人一起倒向床上。 费凌宣覆在她身上,细碎的吻落满她的脸、她的颈子、她女敕白的胴体。 她娇吟轻喘著,在他的带领下,被引入一波又一波的情潮里。 他异常的热情,要了她一次又一次,同时不停的在她的耳边诉说著一遍又一遍的爱语。 晕沉沉的她陶醉在他浓烈的感情里,再次确认自己有多爱眼前这个男人。 “我也好爱你,好爱好爱!”她月兑口倾吐涨满胸口的柔情。 她主动吐露的爱恋令他震了震,熏染著的眼炽烈地凝睇著她,动容倾诉。 “噢,晴欢,就算死我也不离开你,我会一直守护著你。” “你若死了,我才不要自己一个人活著。”许晴欢没多想的月兑口而出。她无法想像这个世界若是没有他,她要怎么活下去。是他把欢乐带进了她的世界,她再也无法回到没有他的那种灰暗日子。 费凌宣震讶的望著她,不敢相信她对他的感情竟深刻到生死相许的程度。 “老婆,你哪时候也学会说这种甜言蜜语哄我了?” “我说的是真的!”不是甜言蜜语,是她的真心话。 他深看著她许久,确认了她眸里的情意,他将脸埋进她的颈窝,低沉的嗓音说著,“原来你竟这么爱我,我好高兴。” 他神色复杂的闭起眼,掩住眸里浮起的忧虑。 许晴欢环抱著他的颈子,明艳的脸庞因经过激烈的运动,而更添妩媚娇柔。 一时间,谁都没有再开口,只是静静的享受著这一刻宁馨的拥抱。 ***bbs.***bbs.***bbs.*** 下午四点,来到和安医院,费凌宣热门熟路的直接走进大姊费凌霜的办公室。 一推门进去,看见大姊脸上的表情,他的心不禁一沉。 “被你说中了吗?”他走过去,在一张椅子坐下。 “嗯。”费凌霜清秀端丽的脸上,出现少见的凝重。 接过大姊递给他的报告,他垂眸看著。 由於他低著头,无法看清此刻弟弟脸上的表情,费凌霜耐心的等他看完开口,但他看完后,却久久不语。 办公室弥漫著一股令人窒息的沉默。 费凌霜试著想开口说什么,几次张了张嘴,又都说不出话来。 她不知道此刻该说些什么才能安慰弟弟。 终於费凌宣抬头撇向大姊,“那……现在该怎么办?”嗓音有丝沙哑,他试著想挤出轻松的笑脸面对大姊,却发现僵硬的嘴角怎么样都笑不出来。 真糟糕,他还以为自己很厉害,就算有人拿枪抵著他的脑袋都可以临危不乱,没想到才区区一张报告,就让他失了方寸,无法再露出自若的笑。 听到一向乐观开朗的弟弟说的第一句话里充满了茫然与不安,费凌霜愣了下,“我——”才开口,便又被他打断。 “对了,大姊,这件事先不要让晴欢知道。” “为什么?” “我不想让她为我担心。” “她迟早会知道,你瞒不了她太久的。”她能体会弟弟的心情,但除非晴欢是瞎子,否则再过不久她一定会发现的。 “等我想好要怎么说时,再告诉她。”垂下的眼睫遮住了他眸里的情绪。 与大姊再谈了一个小时后,费凌宣步出医院,回到两人的爱巢。 他走进书房,坐在书桌前,拿出大姊给他的报告,怔怔地瞪著上头的字,面无表情一个字一个字的再逐字细看了一遍,接著,一直隐忍的情绪终於爆发,他忿忿地将那张纸撕成碎片,朝垃圾桶丢去—— 然而手一抖,那些碎片散落在垃圾桶四周。 瞪著地板上那些碎纸,费凌宣仿佛看见此生最痛恨的仇人,恶狠狠地掐紧掌心,用力捶向墙壁,憎怒地大吼。 “为什么?!”一声几近绝望的低吼。 一向充满阳光般笑容的俊脸,此刻失去了所有的光彩。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要在我好不容易娶了晴欢后,对我这么残忍?!为什么?为什么?!这样让我怎么对晴欢交代?我答应过她要照顾她一辈子、爱她一辈子的!” 沉哑的嗓音痛苦的嘶吼,接著双臂愤怒的一扫,桌上所有的东西都被他扫落到地面。 一帧照片跌落在他脚边,照片里是他和晴欢的合影,笑得妩媚甜美的晴欢被他抱在怀里。 他缓缓伸出手,弯腰捡起照片。 “晴欢,你说我该怎么办?为什么这样残酷的命运会降在我身上?”他哽咽的对著照片里最爱的女子低喃。 坐回书桌前,拉开书桌的第二个抽屉,想看那本他和晴欢婚礼时拍下的照片。每次当他心烦意乱时,只要看看两人结婚时的照片,总能令他心情愉快,却意外的发现原先摆在那里的相簿不见了。 他讶异的拿起还搁在那里的那本护照,蹙拢俊眉。 那本相簿若是晴欢拿走的,那么她一定也看到了这本护照,所以……她知道了他根本没去香港的事! 可几天前他回来时,晴欢并没有质问他这件事,神情也没有什么异样呀。 他闭目细想片刻,告诉自己先不要慌,收拾紊乱的情忻瘁,他将方才被扫落到地板的东西一一捡回摆好,再把掉落在垃圾桶边的碎片捡起丢进垃圾桶。 稍晚,等许晴欢回来,他佯装漫不经心的问:“对了,老婆,你有看到我们婚礼上你弟帮我们拍的那些照片吗?” “你到香港那天,我拿到房间去看了。”她微微屏住气息,想听他会怎么解释护照的事。 她果然看到那本护照了。他悄悄深吸一口气,挤眉弄眼的说:“老婆,你老实说,你有没有怀疑我骗你去香港,事实上根本就没去?” “我为什么要怀疑?”她心一跳,反问。 “因为我的护照放在抽屉里,没带走呀,你拿相簿的时候应该看到了吧。” “我才没闲工夫去怀疑这种事,我早就猜到你一定是找不到护照,所以才又去补办了一份。”见他神色自若的问她这件事,她便知道当初的臆测没错,他一定是以为护照不见了,所以早就再去补办了一份。 闻言,他装出一脸失望的说:“老婆真聪明,一下就被你猜到了,不过,你的反应也太冷淡了。” 太冷淡?“那我应该要怎样才对?” 他兴匆匆的说:“你应该要揪住我的耳朵,然后用愤怒的语气质问我,这两天是跑去找哪个狐狸精鬼混?” 许晴欢没好气的赏他一枚白眼。“泼妇的路线不适合我的个性。”这家伙,她明理的没跟他吵,他竟然还嫌她反应平淡,下次乾脆在他的茶里放辣椒好了,这样的反应应该够呛辣了吧。 “说的也是,我老婆可是优雅的淑女,不会做那种无理的事。”费凌宣在沙发上坐下,将她抱坐在腿上,轻蹭著她的鼻子,半真半假的问:“那老婆,如果有一天我不能再陪在你身边,你会怎么样?” “……”许晴欢先是一怔,接著看见他脸上挂著笑,心忖他一定是又想要叫她说那种肉麻的话,她故意不如他的意说:“我没遇到你以前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闻言,费凌宣垮下笑脸。“说的也是,没遇到我以前你也过得很好,所以没有我你也可以很好。”微垂下的眼里,疾掠过一丝黯然和一抹欣慰。他拉起她,“走吧,我们到外面去大吃一顿。” 许晴欢微愣,隐隐觉得他的语气似乎透著一抹哀伤,但再细看他的表情,却见他脸上还是挂著和以前一样灿烂的笑颜。她暗想是自己听错了,以他乐观开朗的个性,哀伤这种情绪怎么可能出现在他身上。 但她还是拉了拉他的手。 他不解的回头看她。 “不过遇到你以后,我变得很快乐。”低声补上这句。他是她的开心果,不仅带给她欢乐,还成为她心灵的依靠,只要有他在身边,她便会有种纵使天塌下来也无所谓的感觉。 “你也让我很快乐。晴欢,我希望你一辈子都能这么快乐。”他好温柔的凝睇著她。 奇怪,怎么又有那种莫名哀伤的感觉?许晴欢纳闷的望著他,但从他的神情里却看不出任何异样。 察觉到她的注视,费凌宣装作不解的问:“怎么这样一直看著我?” “我觉得你今天有点怪怪的。” “怪怪的?”心下微微一凛,他镇定的伸手模了模脸,“难道是我变得更帅了吗?” 听见他习惯性的自夸,这下许晴欢确定是自己错觉。“我们要去哪里吃饭?” “去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那家餐厅怎么样?” “你不是说那家餐厅气氛九十分,但餐点只有四十分,所以自从那次以后,就不再去了不是吗?”许晴欢讶异。 “可是我突然想回味一下我们刚谈恋爱的情景,要是你不喜欢那里的食物,最多晚点我们再绕到夜市吃。” “我没差,只要你能忍受就好。”她对食物不挑,挑嘴的人是他。 两人来到门外,要去搭电梯下楼时,费凌宣猛不防的跌了一跤。 许晴欢纳闷的扶起他。“奇怪,好好的你怎么会跌倒?”她看了下地板,很乾净,没有东西绊倒他呀。 “呃,脚突然抽筋。”他弯下腰,伸手揉了揉小腿。 “抽筋?很痛吗?”她小时候也常抽筋,知道那种痛不好受。“来,你扶著我站好,尽量把脚伸直,等一下就好了。”把他的手搭上她的肩,想当他的支柱。 费凌宣却整个人抱住她,把脸埋进她发丝里,想藏起脸上的表情。 “你要把脚尽量伸直。”她叮咛,有些意外他抱著她的力气好大,一定是很痛吧。 “好。”他听话的把左脚打直后,静静的抱著她。 晴欢、晴欢,我不想离开你,我想爱你一辈子啊!上天为什么这样对我…… ***bbs.***bbs.***bbs.*** 听到浴室里传来砰的一声,许晴欢轻敲著门关心地问。 “凌宣,脚又抽筋了吗?” “嗯。” 她试图旋开门把,要进去看看他,但他从里面反锁了,让她无法打开。 她只好站在门外紧张的问:“有没有撞伤?可以自己站起来吗?” “我没事,你不要紧张。”门内传来有些喘息的声音。 “那你先出来,我帮你按摩。” “好。” 片刻后,费凌宣才打开浴室的门,慢吞吞走出来,脚步有些不稳。 许晴欢立刻过去扶住他,让他躺在床上,再从抽屉里取出一瓶按摩霜。 “这次是哪条腿抽筋?” “这边。”迟疑了下,费凌宣比了比左小腿。 她掀开他左边的浴袍,露出小腿,像想到什么,她快步走出房间,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瓶运动饮料递给他。 “喏,把它喝完。”自从两、三个月前他第一次抽筋后,这阵子便常常发作,因此她特地上网查要怎么治抽筋的方法,有人说,抽筋是因为体内缺乏电解质和钙质,所以要多喝牛女乃和运动饮料,或是补充钙片。 因此她特地买了一大箱的运动饮料和一瓶钙片,让他每天吃,冰箱里也随时冰著鲜女乃,让他每天早上都喝一大杯。 可是这段日子下来,情形似乎没有改善,所以她又问了一个中医师,他说要多按摩和泡热水澡,促进血液循环,就比较不会再抽筋,她还特地跟那位中医师学了按摩的手法。 在妻子替他按摩时,费凌宣沉默的喝著运动饮料。 “凌宣,我看你这两天找个时间到医院做个仔细检查,看看为什么这阵子常抽筋。”她一边按揉著他腿上的几个穴道,一边说。 “好。”他一口答应,伸手轻抚著她的脸,笑道:“要不是这阵子常抽筋,我还不知道原来老婆你这么贤慧,还会帮我按摩,我刚好腰有点酸背有点痛,等一下你按完小腿,顺便帮我做个全身按摩吧。” 闻言,许晴欢拍开他的手,没好气的瞪著他。 “别想!明天就去医院做检查。”伸手动了动他的小腿,发现没问题了,她才停手。 “我……”费凌宣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没有发出声音。 “你什么?怎么不说下去?”她抬头望向他,看见他的额头瘀青了一块,她伸指按了按,“刚才跌倒撞到的吗?” “嘶,轻一点。”他夸张的龇牙咧嘴。 许晴欢再走出房间,拿了一瓶红花油进来,替他轻轻涂上。“以后你洗澡门不要锁。” “老婆,你,你想看我洗澡,可以坦白告诉我,不用这样偷偷模模的。”费凌宣暧昧地向她眨眼。 她听了横眉瞪他,“谁想偷看你洗澡,我是担心万一你又抽筋,我才可以进去帮你。”这家伙老是这么没正经。 他探手将她搂进怀里,调笑的说:“是,我知道老婆是担心我,怕我又跌倒受伤,要不然以后你乾脆跟我一起洗鸳鸯浴好了。” “不要。”她一口拒绝。这家伙老是爱发春,若是一起洗澡,绝对会在里头待上半天才能出来。 费凌宣涎著笑脸自傲的说:“你不想看你老公我健美的体魄吗?这可是别的地方也看不到的珍品哦!” “那需不需要把你做成像大卫那样的雕像,供人参观?”她揶揄道。 “不行,我完美的体魄只给老婆你一个人看。”说著,他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微凉的唇办覆上她的。 他好温柔好温柔的轻吻著她。 晴欢、晴欢,让我记住你的美好,以后我只能靠这些回忆来度过煎熬的日子。 他的眸光深情专注得快把她给溺毙了,她痴看他那样的眼神,舍不得阖上。 天!她好爱好爱这个男人,不敢想像有朝一日若失去了他,她要怎么活下去。 ***bbs.***bbs.***bbs.*** 背后被一记大力金刚掌用力一拍,费凌宣往前一跌,及时扶住了旁边的桌子,才稳住脚步。 “社长,你、你在打仇人呀!” 听见他结巴的指控,商情杂志社的社长杨志光讶异的笑道:“唷,凌宣,你这小子竟然也会结巴,真难得。”凌宣一向辩才无碍,反应极快,条理清晰,他可从来没听过他这样大舌头的说过话。 乾笑一声,费凌宣自我解嘲,“那是因为被社长这记大力金刚掌打得我眼冒金星、内伤严重,差点去掉半条命。” 老社长得意的大笑几声,“是你们这些年轻小夥子太没用了,我不过只用了三分力,就把你给打得站不稳,你呀!懊好好锻链锻链了,体力比我这个快七十岁的老头还不如,羞不羞呀!” 费凌宣笑了笑,没有反驳。“社长,你来得正好,我刚好有事要找你。” “什么事?”他这个社长并不是每天都待在杂志社,只有遇到重要的事,或是闲著无聊时,他才会过来的,平时杂志社里的事,都是交由凌宣这个总编辑负责处理。 把杂志社交给凌宣,他跟已经退休的老总编辑一样很放心,他们都很看好他的能力,相信杂志社在他手上一定能办得比以前更好。 “到社长办公室再说吧。” “咦?”杨志光多心的瞟了他一眼,发现他此刻的神色是罕见的严肃。凌宣一向是爱笑的人,很少见到他有这样的表情。 走进社长办公室,他坐下,等著费凌宣开口。 整理了下思绪,他先向社长鞠了个躬。 杨志光一愣,接著笑呵呵的调侃他,“凌宣,你这是做什么呀,想认我当乾爹吗?” 费凌宣用著少见的认真表情摇头,“不是,我是在感谢社长这些年来的提携和照顾。” “你怎么会突然说这些?”好像他准备要离开似的——杨志光一惊,正色瞅著他。 “从我大学毕业进到商情,便受到社长的赏识和提拔,我很感谢您,甚至您还把总编辑这么重要的位置交给我,我本来不想辜负社长和陈总编辑的期望,可是下个月我必须离开了。” 闻言,老社长震惊地站起来,“为什么?你是想加薪,还是要跳槽到别家?” “都不是,我是希望能转成专栏作家。” “专栏作家?你放著好好的总编辑不做,竟然要跑去做专栏作家?你不好好的给我说出个理由,我绝不会放你走!”厚实的大掌用力击向桌面,杨志光一脸的震怒。 “我……已经无法再成为一个称职的总编辑了。” “你说你无法成为一个称职的总编辑,什么意思?” 深吸一口气,费凌宣缓缓开口,“我可以告诉社长真正的原因,不过请社长务必要替我保密。” “好。”他毫不迟疑的一口答应。 ***bbs.***bbs.***bbs.*** “你还没告诉她,难道她都没发现吗?”话筒里传来费凌霜质疑的声音。 “我自有我的说法,所以她到现在都还没发现。不过大姊,我决定不把这件事告诉晴欢了。”坐在书桌前,费凌宣一边说著电话,一边翻看著结婚时与许晴欢一起拍下的婚纱照,长指眷恋的轻抚著她那张笑得甜美的脸庞。 “不告诉她?你不可能瞒得住她!”扬高嗓音,她无法认同弟弟这种欺瞒的做法。 晴欢是他的妻子,她有权知道真相。 闭上眼,沉默片刻,费凌宣才徐徐出声,“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瞒住她一辈子。”低沉的嗓音里,透著绝望和哀伤。 “什么办法?” 听到外头大门打开的声音,他迅速收敛起脸上所有的情绪。“晴欢回来了,这件事我过几天再告诉你。” 币上电话,他走出书房,笑吟吟的迎接妻子。 “老婆,你回来啦。”亲昵的上前拥住她,他先给她一个火辣辣的热吻,接著才问:“今天怎么比平常晚一个小时才回来?” “大陆新设的工厂出了些问题,总裁要我明天跟他过去一趟。” “要去多久?” “不一定,要看处理的情况,快的话,也许三、五天就能回来,慢的话,也许要到六、七天才能回来。” “这么久!”费凌宣哀号,“你们阮总裁不知道我们才新婚不久,怎么忍心把我们拆散这么久?拆散人家姻缘是会有报应的,他知不知道!” 听见他的抱怨,许晴欢轻笑的开口,“总裁要我转告你,小别胜新婚,要你忍耐一下。”凌宣在四年多前替总裁做了那篇专访后,便与总裁成了朋友,所以总裁也约莫知道他的个性,在今早告知她必须一起出差时,便调侃的要她转告凌宣这句话。 “呿,什么小别胜新婚?飞耀集团那么大,为什么非找你去不可?我看他根本是故意的。”费凌宣埋怨。 她轻轻抚平他皱起的眉毛,柔声安抚他。 “总裁不会这样,我是他的秘书,加上这次新厂的事我也参与一些规画,所以总裁才会要我一起过去,提供一些意见和看法。”总裁有意要栽培她,所以近年来公司一些重要的计画,也都让她参与。 “那把我打包一起带去吧,我一天都不想跟你分开。”费凌宣整个人赖在她身上,不想起来。 明白他只是不希望跟她分开这么久,许晴欢安抚他。 “不行啦,我这次去是要办公事,怎能带你一起去,何况杂志社的事你不管了吗?你现在可是总编辑,怎能说走就走?” “唉!”幽幽长叹一声,费凌宣把脸埋进她颈侧柔软的黑发里,痦瘂的嗓音闷闷的逸出,“真想什么都不管,就这样带著你找一个深山,然后我们就在那里隐居一辈子。”她的黑发掩住了他脸上不经意流露出的哀戚和不舍。 晴欢、晴欢,你知不知道属於我们俩的一辈子已经快过完了,别在这时候离开好不好? “你受不了那种日子的,说不定整天面对著我,不到半年你就腻了呢!”他喜欢热闹的性子,哪受得了那种冷清寂寞没有朋友的日子。 “谁说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看不腻你。” 他微温的气息轻拂在她颈子上搔痒著她,她试著想栘开他的脑袋,他却突然张口朝她女敕颈用力咬了一口,让她低呼出声,“啊!你干什么?” “老婆,我要你,今天一整晚你都属於我。”说著,费凌宣霸道的横抱起她,走进卧室。 “别闹了,我还要整理行李……”许晴欢试图挣扎,但最后还是在他的诱惑与撩拨下沉沦了。 他在她身上游移抚弄的双手,仿佛带著火,凡是被他抚过的地方,都热烫得要燃烧起来,他不停落在她唇上、身上的吻,像一枚枚催情剂,让她意乱情迷。 今夜的他,异常的悍猛和热情,带领著她攀上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她的娇吟到最后都哑了,直到她累得快睁不开眼,他才终於餍足的停下来,下床去为她煮了一碗香喷喷的面,端到床边,一口一口喂著她吃。 她半阖著眼,一边吃著他喂到嘴边的面,一边责备著他的不知分寸。 “明天我还要跟总裁出差,行李都没收拾。” 费凌宣温柔的接腔说:“行李我会帮你收,吃饱后你休息一下,我再抱你进浴室洗澡,总之,今晚我会把你服侍得舒舒服服的。” 她娇嗔的横他一眼,不太领情,“哼!要不是你这样乱来,那些我都可以自己做的。” “对不起嘛,老婆,一想到你要离开这么多天,我就受不了嘛。”他软语撒娇著。 许晴欢半垂著眼吞进一口热汤,没有看见他眼里那抹浓浓的不舍,咽下热汤,她轻抿下唇。“我会打电话给你。” “好,一天要三次哦。”一向都是他打给她居多,难得这回她竟主动说要打给他,他笑眯了一双眼,同时掩住了眸里的哀伤情绪。 “我哪有那么空,最多……两次。”若不是总裁要求,她何尝舍得离开他这么多天,没有他陪著的夜晚,她总是难以入眠。 “好吧,就两次。”他佯装一脸失望。 “那……三次好了,我是说如果有空的话。”想想,许晴欢突然又改口了。这样睡不著的时候,她就有藉口可以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 他低笑了声,额头抵著她的。 “老婆,我爱你。”他的嗓音略显沙哑,仿佛压抑著某种激动的情绪。 “我也是。”她害羞的低应,浑然未觉他的异样。 第3章 许晴欢这趟出差去了六天,今天下午四点的班机回到台湾,一听到总裁要她先回去休息,不用再进公司了,她便归心似箭的从机场直奔回家。 好想见凌宣,她想他想得快疯了!想他的拥抱、想他的亲吻、想他的体温、想他的温柔,想他的一切…… 她原本以为他会来接机,因为在上飞机前,她打电话告诉过他回来的时间,没想到在机场却没看到他。但没关系,也许是杂志社有事,他一时走不开,反正回到家,不久就可以看到他了。 凌宣一定也很想她吧!她想像著等他回家,看见她回来时,一定会冲过来紧紧的抱住她,然后吻她吻得快喘不过气,才肯放开她。 唇办扬著浅浅的笑纹,许晴欢独自回来到家,然后,枯等了他一夜,他都没有回来。 打电话给他,得到的却是很冷淡的回答,“我今晚要住在一个朋友这里,不回去了。” 她从话筒里听见,有个娇嗲的女声在一旁催促著他。 “快点来呀,人家已经洗好澡在等你了。” 她一震,握在手里的电话咚的一声掉落地上。一瞬后,她回过神,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话,再打过去,这次接电话的是刚才催促他的那个女声。 “你很罗唆耶,凌宣都说不回去了,你还打来烦不烦呀?” “你是谁?”许晴欢揪著心,震惊的问。 “我是谁?”咯咯咯的娇笑几声,她说:“我是凌宣的初恋情人,我们前几天无意中巧遇,结果就旧情复燃了。” “我不信,你叫他来听电话!”她才不在他身边六天,她不相信凌宣竟然这么快就移情别恋。离开前,他明明还对她依依不舍,明明还对她那么热情,仿佛想要融进她的身体里,跟她成为一体,怎么可能才短短六天他就变心了?! “欸,你老婆要你自个儿跟她说。” 须臾,话筒里传来了一道许晴欢熟悉的嗓音,“喂。”接著便沉默不语。 听到他的声音,她全身颤抖著,强逼自己冷静下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必须要弄清楚她不在的这六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她一回来,她的天地就变了,那个不时便将我爱你挂在唇边,一遍又一遍对她诉说的男人,身边竟然有了别的女人! “文仪刚才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在五天前巧遇,所以又旧情复燃了。”费凌宣的声音有些低沉,仿佛透著一丝愧疚。 他说得如此坦白,一点掩饰都没有,杀得她措手不及,脑袋一片空白。她窒息了片刻,才有办法再开口。 “才短短五天?!”他和她之间的感情竟如此禁不起考验?只五天就画下句点?! “她是我的初恋女友,我们当初爱得很深,我之所以追求你,有很大一部份原因是你长得满像她的,后来我们因为误会分手,直到五天前意外巧遇才解释清楚,所以……我知道这么做很对不起你,可是我想跟她在一起,希望你能成全。”他用沙哑的嗓音恳求。 许晴欢用力咬著唇办,不敢相信他竟对她说出如此残忍的话。原来他追求她、宠爱她、怜惜她,都只因为她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话筒里再次传来费凌宣的声音,“我知道以你的个性是不会死缠烂打,你会成全我的,对吧?” 忍住涌到眼眶的泪水,她掐紧自己的掌心,好半晌才从紧涩的喉咙里挤出一丝声音。 “没错,我会成全你,明天我们就去办离婚。”他真的太了解她了,知道她不是那种纠缠不休的女人。 “那栋房子留给你,还有我的存款也都——” “我不希罕!你所有的一切我都不会要!”她愤怒的吼道,挂断电话,如泉涌的泪水瞬间淹没了她的脸庞。 原来这四年来她只是别人的代替品,这教她情何以堪? 因为在这场爱情里,只有她投入了所有的真心。 当她以为从今以后将和他幸福的走下去时,却发现原来这一切只是个可笑的骗局。 他的温柔、他的深情、他的宠爱,都不是给她,而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费凌宣,你太过份了! ***bbs.***bbs.***bbs.*** 面无表情的签下离婚协议书,再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一路上许晴欢都不曾开口说一句话,连看费凌宣一眼都没有。 她用冷漠把自己脆弱的心武装起来,因为若不这么做,她怕自己会软弱的在他面前落下泪来。她不愿让他以为她许晴欢没有他就活不下去,还要让他知道,失去他,她会活得比以前好,她一点都不希罕他。 “晴欢……”费凌宣看著她,试著开口想说什么。 她冷著脸别开头去,不想听他说话,更不想看他。 只是漠然的站在户政事务所的柜台前,等著承办人员把两人的离婚登记给办妥。若不是因为现在台湾结婚和离婚都采登记制,所以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两个人亲自前来办理登记,她根本不愿再见到他。 “对不起。”即使她不想听,费凌宣还是开口道歉。 许晴欢痛苦的咬著唇。他以为仅凭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他对她所造成的伤害吗?这个混蛋,有生之年,她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承办人员一办完离婚登记;许晴欢收回身份证后,立刻掉头走出户政事务所。 注视著她冷硬僵直的背影,费凌宣倚著墙壁稳住自己的身体,按捺著很想要追上去的冲动。 “老婆,再见……”他喃喃的说,眸底被一股雾气笼住,模糊了他的视线,接著,两道透明的液体婉蜒滑下略显消瘦的面颊,他赶紧垂下头,用袖子拭去那热烫的泪水。 再见了,晴欢。 对不起,我食言了!你一定会遇到一个比我更爱你的男人…… ***bbs.***bbs.***bbs.*** 接下来的日子,许晴欢用忙碌的工作来麻痹离婚带给她的噬心痛楚。 她搬回和弟弟一起住,从那天开始,她便必须依靠著安眠药的帮助,才能得到一夜好眠。 “姊,你怎么又在吃安眠药了,我不是叫你不要太依赖安眠药吗?”许哲嗣半夜出来喝水,就看见姊姊从瓶子里倒出药,和著水吞了下去。 一个多月前,他结束国外的拍摄工作回来,看见姊姊竟搬回家,讶异一问,这才得知姊姊竟然和姊夫离婚。更不敢相信的是,那个深爱著姊姊的费凌宣,竟然跟他的初恋情人旧情复燃,还主动提出离婚的要求。 许晴欢淡淡的看了弟弟一眼。“不吃安眠药我根本睡不著,明天有个很重要的会议要开,我必须有足够的睡眠才行。” 许哲嗣唇办动了下,心疼的搂住姊姊的肩膀。 “姊,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办法消减你心里的痛苦,只能等时间冲淡一切,不过我希望你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支持你。” 以前他们两人住在一起时,姊姊从不需要仰赖药物,没想到与费凌宣离婚后,她竟然需要藉助安眠药的帮助才能入睡,由此可以看出费凌宣的背叛对姊姊的伤害有多深,竟让她整夜都无法入眠。 “嗯。”她试图挤出一个她已经没事的笑容,但是在弟弟面前,僵硬的嘴角却怎么也没办法弯起来。 许哲嗣看了更为心疼张开双臂将姊姊拥进怀里。 “你若想哭就哭吧。”自他回来到现在,从没看见姊姊哭过。她看起来很坚强,但他明白,她其实是敏感而脆弱的,这一次的打击,恐怕要很久才能走出来。 他本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男人像费凌宣那么深爱姊姊,没想到他错了,是他瞎了狗眼,看错了人。 他曾愤怒的想去揍费凌宣一顿好替姊姊出气,不过到了负心汉工作的杂志社,却发现他竟然已经离职,打他的电话也停机,四处都找不到人,看来他跟初恋情人已远走高飞了,只好作罢。 许晴欢从弟弟怀里抬起头,看见他脸上的担忧,她轻声说:“我没事,你不要担心,我不会再为他难过,因为他不值得。” “你能这么想就好。”他是个摄影师,经常需要到国外拍摄,没办法一直待在家里。明天他又要飞到南非半年,看姊姊这个模样,让他实在有点放心不下。 ***bbs.***bbs.***bbs.*** 窗外吹进的风轻轻拂动著窗帘,暖暖的秋阳投下一地的灿亮,半躺在一张病床上的男子,怔怔凝视著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 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从门外走进来,费凌霜来到病床边,看见弟弟膝上摆著一本相簿,忍不住幽幽轻叹一声。 那声沉重的喟叹声将费凌宣的神思拉了回来,他苍白的嘴角牵起一抹笑望著姊姊,吃力的开口说:“大大姊,我我要的文文文件你你你带过过过来了了吗?” “嗯。”她将手上的文件递给弟弟。 他伸出手想接过,却无法克制的颤抖,就是难以握住那薄薄的文件。 费凌霜连忙握住他的手,将文件交到他手上。 “大大姊,帮帮我拿拿拿拿支笔笔笔好好好吗?”费凌宣稍微浏览了下文件上的说妹瘁,结巴的出声。 “好。”她轻咬著唇,捏了捏发酸的鼻梁,努力克制著自己的情绪。在床边的柜子里找到支笔,她直接递到弟弟的掌心里,好让他握住。 凌宣恶化的速度远远超出她和医院的估计,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现在连拿起一支笔的力量都快没有了。 偏偏这种运动神经元病变,到现在还没有研发出特效药可以治疗,她只能眼睁睁的看著弟弟的四肢慢慢僵硬瘫痪,最后呼吸衰竭而死。 僵硬的手指费力的握住笔杆,费凌宣抖著手,很慢很慢地在那份器官捐赠同意书上签下自己的姓名,以前一向端正的字迹,此刻却写得歪歪斜斜的。 好不容易写完,他仿佛做了好几个小时的苦力,呼吸急促的气喘不休,接著又连咳了好几声,那痛苦的剧咳声,宛如要把心肺都给咳出来似的。 费凌霜扶他躺下,连忙询问一旁特地为弟弟请来的看护。 “张姨,王医生今天有来看过我弟吗?”王医生是耳鼻喉科的医生,她今早上班前,特地请他过来看看凌宣。 “有,他一个小时前来过。” “他怎么说?” “王医生说费先生染上感冒,要多加小心,以免转为肺炎。” 身为医生,费凌霜自然也知道这种病若是感染感冒,稍有不慎,便很容易引发其他的并发症,后果会很严重的。 她叮咛看护,“张姨,这几天要麻烦你多加注意我弟弟的情况。”看见窗户开著,她立刻走过去关起窗户,再交代,“还有尽量不要让他吹到风,避免让他再次感冒。” “是费先生要我开窗的,我刚才也是这么劝他。”看护张姨连忙解释。 费凌宣勉强挤出一抹笑安抚大姊。“我没事,大大姊,你你不不用担担心。”以前他辩才无碍、口齿清晰,从不觉得说话有什么难,现在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让他觉得好吃力,几乎都快说不下去了。 他不是没有怨天尤人过,检查得知他竟得到这种俗称渐冻人的运动神经元病变时,他快疯了。 他才刚娶了心爱的女人为妻,过著幸福的甜蜜生活;他才刚升为商情杂志社的总编辑,正想一展抱负时,瞬间,却被从快乐的天堂给推落绝望的地狱。 他怨恨上天竟这样残忍的对他,也诅咒过这残酷的命运,但是他很快便醒悟了,即使有再多的怨怼嗔怒,又能如何,一样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既然无法抗拒,他也只能无奈的接受这样的命运,然后把事情做最好的安排。 “对了,大大姊我,我昨天天托你你的事事,你你有……” 不等弟弟吃力的说完话,费凌霜便明白他想问的是什么,迅速接腔。 “我今天来医院前,特地绕到她公司,在她进公司前看到她了。”说到这里,见弟弟张开了口,却半天发不出一丝声音,她轻声的接下去说:“晴欢看起来很好,就像以前那样。” 为了昨天凌宣的请托,所以今晨她很早就开车到晴欢工作的飞耀集团,把车停在对面,一直等到晴欢出现在门口,她才离开。 她明白,发病至今,弟弟心中一直放心不下的就是晴欢,好不容易娶了她,才刚过了几个月甜蜜的生活,就被迫离开她,她可以想像弟弟有多不甘心。 “那那就就好。”听见大姊这么说,费凌宣安心的阖上疲惫的双眼,双手则将两人的婚纱照相簿抱得牢牢的。 费凌霜张了口想说什么,最后却什么也没说。 当初她曾劝弟弟坦白告诉晴欢他的病情,他不仅选择了隐瞒她,还跟她离了婚,她知道以弟弟心高气傲的心性,一定不想让晴欢看到他现在这副狼狈凄惨的模样,更不想拖累她。 但此刻若是晴欢能陪伴在他身边,也许更能激发出他的求生意志。看著弟弟清瘦许多的脸庞,她总觉得他彷佛在等死,没有丝毫的求生意念了。 身为一名医生,她好痛恨自己此时的无能为力。 ***独家制作***bbs.*** 今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打错字了,以前的她从来不曾这样,一早开始就心神不宁,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许晴欢烦躁的起身,拿起杯子,想为自己泡杯咖啡。 来到茶水间,她随手拿了一包三合一咖啡用热水冲泡,心头却猛然一悸,热水烫到了她的手,但她没有去管烫伤,而是按住了左胸,那里突然一阵紧窒,几乎要令她无法呼吸,她痛苦的弯下了腰。 “晴欢,你怎么了?”一名女同事走进来,看见她按著胸口面露痛楚之色,关心的问。 “没什么。”她勉强摇了摇头,才缓缓的站直身子。 “可是我刚才看你好像很难受,你身体不舒服吗?” “只是胸口突然有点闷,现在好多了。” “我看你可能是太疲倦了,这半年多来,你几乎每天都加班到很晚,身体己吃不消了,今天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跟她同样是秘书室的女同事,关心的说。 心脏的位置还是莫名的紧缩著,不过已经没刚才那么严重了,看来她可能真的是太累,连身体都在抗议了。许晴欢勉强挤出一抹笑说:“嗯,谢谢你。” 她端起杯子走回座位坐下,脑海里忽然浮起一张俊朗的脸孔。咬牙甩甩头,想甩掉那张一想起来就让她心痛的脸孔。 那张脸和那个名字早已被她亲手埋葬,已经好久不曾再想起这个人。她不懂,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又再想起他? 她一边握拳轻敲著胸口,想舒缓突来的紧窒感,一边逼自己将那个突然侵犯的人影再度驱逐出境。 同一时间,和安医院的加护病房里。 费凌霜红著眼眶,紧紧握住弟弟的手,他前阵子的感冒并发肺炎,导致呼吸衰竭,在前一秒钟,已经定完在人世的最后旅程。 “费医生,请节哀,时间宝贵。”一旁的一名医生轻声提醒舍不得松手的她。 强忍著泪水,她强迫自己放开弟弟的手,在那一瞬间,她看见有一颗眼泪自弟弟的眼角滑落,那安详的面容里透著一抹深深的遗憾。 隐忍的眼泪霎时从她眼里崩落,她知道弟弟舍不得这个世界,更舍不得晴欢,她哽咽的轻声对弟弟承诺—— “你安心的去吧,以后我会替你去看晴欢的。” 谢谢大姊。 无声的几个字回荡在空气中,没有任何人听到。 费凌宣,得年三十岁,卒於十月九日下午三点十二分。 ***bbs.***bbs.***bbs.*** 发现坐过头了,许晴欢匆匆下车。 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她常常心神恍惚,所以今天特地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准备去医院检查。 下车后,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高高挂在一栋白色大楼五楼外的一只招牌,上头写著几个字——商情杂志社。 许晴欢一怔、这里是凌宣工作的杂志社! 抿著唇,她想快步离开,不想接触任何跟他有关的人事物。然而,她才举步要走,一旁刚从计程车上下来两名女子的对话,忽然飘入她的耳中。 “唉!想不到凌宣会这么年轻就死。” “当初他突然离职时,大家都在猜,还以为他另有高就,没想到竟是得了那种病,怪不得社长那时会肯答应让他辞职。不过社长也真能瞒,直到今天才告诉我们这件事。” “听说这是凌宣的意思。今天我们陪社长去殡仪馆送他最后一程,连社长那么豪爽豁达的人,竟然都哭了。” “那是当然的,当初凌宣一进杂志社,社长可是非常赏识他,陈总编辑退休时,还特别提拔他成为我们杂志社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编辑,结果才做了不到几个月就——”她话说到一半,手猛然被人用力抓住。 “你们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你是谁,干么抓著我?快放手!”女子吃了一惊,用力想甩开桎梏,但许晴欢抓得太紧,让她一时甩不开。 另一名女子认出了她,费凌宣在跟她交往时,她便曾见过许晴欢几次,他们的婚礼她也有去参加。“你不是凌宣的太太吗?” 许晴欢脸色震惊的急问:“告诉我,你们刚才的话是不是真的?凌宣他……他死了?!”骗人的,这一定是骗人的。 女子的手被她抓得好痛,皱眉回答,“没错,他过世了,现在你可以放手了吧。” 血色瞬间从脸上抽走,许晴欢脸色苍白得吓人,颤抖著放开手。 “不可能,你在说谎!”她抖著唇,双眼直勾勾的瞪著她。 “我没有骗你,”女子立刻指著一旁的同事说:“我们今天才跟社长一起去殡仪馆送走凌宣,不信你问她。”接著质问:“你不是凌宣的太太吗?这件事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公司里没人知道他们早已经离婚的事,对於她今天没出席凌宣的丧礼,还臆测纷纷。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许晴欢茫然望向另一名女子,“她说的都是真的吗?” “嗯。”那名女同事点了点头,看见她全身一震,脚步踉跄的退了一步,连忙伸手想扶住她,却被她挥开。 一步步往后退,许晴欢失控的大吼——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们一定是在骗我,他怎么可能就这样死了!” 第4章 来到灵骨塔,从管理员那里拿到钥匙。 一大串钥匙碰撞的声音回荡在寂静的塔中,显得格外清晰,哐当哐当哐当…… 她的手抖了好几次,才终於打开其中一个塔位的门,她缓缓拉开那扇彩绘著莲花的小门。 一张笑吟吟的俊朗面容瞬间映入她眸心,莹白色的骨灰坛上清楚的刻著费凌宣三个字。 许晴欢震慑住了,久久不能动弹。 他死了,他真的死了! 之前他那两个女同事说的话,顷刻间跃进她的脑海—— “他在一年前,发现自己罹患了运动神经元病变后,便辞掉总编辑的工作。” “他是在八天前下午三点多,在他姊姊工作的和安医院过世的,听说死因是呼吸衰竭。” 一年前……他突然说遇到初恋情人要求跟她离婚,让她痛苦得这半年来都得仰赖安眠药才能入睡,原来竟是因为…… 而八天前,她被咖啡烫到,她的心莫名的一阵揪痛,原来那时候他已经…… 费凌宣,你太过份了,宁愿一个人孤单死去,也不让我知道! 许晴欢缓缓取出了白玉骨灰坛,将它牢牢的抱在怀中。 然后,她神色木然的走出灵骨塔。 沿著马路一步步的走回两人共度了几个月的家,她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在门框上找到了一把备份钥匙,他总是习惯把另一把钥匙藏在这里,以备不时之需。 开门进屋,她低下头对怀里的骨灰坛说:“凌宣,我们回家了。” 慢慢走进两人睡过的卧室,小心翼翼的将骨灰坛摆在床上。 “你饿不饿?我去煮饭给你吃,你等我一下。”她俯下脸,亲吻著骨灰坛上的照片,才起身走进厨房,结果发现冰箱里一点食物都没有,只找到了两瓶红酒。 她带著酒和酒杯踅回卧室,一脸歉意的笑说:“对不起,我忘了买菜了,改天再做给你吃,我们先喝一点酒吧。” 将红色的酒液注入两只杯中,她把一杯摆到骨灰坛前。 “乾杯。”她拿起一杯,轻碰触另一杯。“祝我们……什么好呢?啊对了,就祝我们恩爱一世,永浴爱河,你说好不好?” 她轻啜一口杯子里的红酒,柔情的望著骨灰坛上那张笑吟吟的俊朗脸孔。 “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约我时说了什么?你说你发现一家餐厅不错,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去试试,我当场拒绝了你。那时候,我觉得你是那种滥情轻浮的人,所以才不想跟你出去。后来你又不死心的约我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直到第十二次。” 她脸上露出怀念的笑容,甜甜的开口,“你说看在国父革命十一次就成功,而你却失败了十二次的份上,拜托我陪你去吃一顿饭,就当可怜你,那时看你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我终於答应了。” 一旁包包里的电话不停的在响,许晴欢没理会,让它一直响到没电为止。 她暍著红酒,徐徐忆起往事。 “还记得有一年冬天,你带我到海边去看夕阳吗?那时风很大,我围在颈上的一条丝巾不小心被海风吹进海里,我说那条丝巾是我弟从国外买回来送我的,你竟然二话不说跳下海去帮我捞起来,在那样冷的天气里,你衣服都弄湿了,还冷得全身发抖,却笑咪咪的把丝巾交到我手上,我的心便是在那一刻被你彻底打动。” 她不停的、不停的说著以前两人相处时的点点滴滴,从黑夜一直说到天亮。 口渴了她就喝酒,一整瓶的红酒被她喝完了,再开第二瓶。 但她的眼睛始终盯著骨灰坛上那张俊朗的笑颜,觉得冷了,就将骨灰坛抱进怀里。 “凌宣,你冷不冷?我好冷哦,你把我抱紧一点好吗?就像那年我们去山上看流星雨,半夜好冷,你紧紧把我抱在怀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去看划过夜空的流星,那时候你的呵护温暖得我的心都要融化了,你也是在那时候向我求婚的。你把戒指套进我的手指,说你愿意当我永恒的流星,帮我实现每一个愿望。” 许晴欢温柔的笑著说著,对著骨灰坛上的那张照片,亲吻著一逼又一遍。 直到外头的阳光又被黑夜逼退,她还是浑然不觉得累,不停的诉说著往事。 四年来,两人之间的相处,甜蜜得说不完。 纵使眼里充满了血丝,她还是不愿意阖上眼,眼前浮现的是他那张总是温柔深情的脸孔,以及他那有力又温暖的怀抱…… ***bbs.***bbs.***bbs.*** “你说什么?骨灰坛被偷了?!”接到灵骨塔管理员打来的电话,费凌霜很是震惊。 “没错,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有个自称是费太太的女人来我这里拿钥匙,说要去看费先生,我在忙,所以就把钥匙直接交给她,让她自己过去,结果晚上等我要下班时,发现钥匙还没拿回来,就过去瞧瞧,结果就看见费先生的塔位门开著,而里头的骨灰坛却不见了。” “那个女人自称是他太太?”费凌霜惊讶地又问:“她长得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 “她长得很漂亮,身高差不多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一头及肩的直长发垂在肩膀上,穿著深色套装,不过她来的时候脸色很苍白。” 听完管理员的形容,费凌霜捂嘴惊喊,“我的天哪,是晴欢!但是她怎么会知道凌宣在那里?” “这……我也不知道。费小姐,那费先生的骨灰坛……” “我会去拿回来,谢谢你通知我。”挂上电话,费凌霜撑著额头,一时没了主意。凌宣并不想让晴欢知道他已不在人世的事,所以才会隐瞒她真相还跟她离婚,那到底是谁跑去告诉晴欢这件事的? 这个时候,晴欢又会带著凌宣的骨灰坛到哪里去? 她连忙抓起电话打给晴欢,却始终没有人接听。 电话不通,她只好直接来到晴欢和她弟弟的住处找她。 门铃按了很久,一直没人来应门。正想离开时,就见许哲嗣拖著行李箱刚回来。 “你是哲嗣?”看了半天,费凌霜才认出眼前这个满脸落腮胡的男子是许晴欢的弟弟。她急忙抓住他的手臂,“你姊姊晴欢呢?” 看清楚杵在他家门外的女人竟是费凌宣的大姊时,他立刻板起脸孔怒道:“你找她做什么?我姊跟你们费家已经完全没瓜葛了!” 面对著他的敌意,费凌霜苦笑著轻叹一声,“凌宣已经在八天前过世了,不晓得晴欢是从哪里得知这件事,今天下午跑去灵骨塔,带走了他的骨灰坛。” “他过世了?这是怎么回事?!”许哲嗣吃惊的瞪大眼。他不是还很年轻? 既然晴欢已经知道,这事也就没有再隐瞒的必要,她把弟弟罹病而过世的事情告诉了他。 听完,许哲嗣震讶得久久说不出话来,直到听见费凌霜出声催促他。 “你快开门,看看晴欢在不在里面?” 他连忙回神,打开大门,然而屋子里里外外都找遍了,就是没看见她。 “她好像没有回来过。” “糟了,那她一个人带著凌宣的骨灰坛会跑去哪里?” 两人想到了几个地方,分头去找,可找了一夜都没找到人。 直到第三天的下午,费凌霜和许哲嗣同时想到他们遗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地方还没找。 因此匆匆赶到费凌宣和许晴欢婚后的住处。 费凌霜拿出弟弟生前交给她的钥匙,开门进屋。 一进大门,他们便知道许晴欢回来这里了,因为他们听见了从敞开的房门里传来的声音。 “我好冷哦,凌宣,你怎么都不把我抱紧一点?对了,我忘了煮饭了,你饿了是不是?所以才没力气抱我,你等一下,我……” 这时一声哽咽的声音插了进来,“姊!” 许哲嗣红了眼眶,心疼地看著情绪失常的姊姊一个人对著骨灰坛喃喃自语。 许晴欢只是抬头望了他一眼,又自顾自的望著怀里的骨灰坛,“等你吃饱了,就有力气抱我了,我现在就去做饭哦。” 她放下骨灰坛,才一起身,就看见费凌霜伸手想拿,她立刻再将它牢牢抱进怀里,憔悴的脸庞愤怒的瞪住她。 “你想做什么?” “晴欢,别这样,把凌宣的骨灰坛放回去好不好?你这样,他若是看见了,会无法安息的。”看见她变成这模样,费凌霜眼角忍不住湿了,却仍强忍著眼泪不敢任它流。 她不能在这时候哭,因为晴欢的心智一定是在得知凌宣过世的消息时,大受打击,才会一时失常,她必须镇静,然后再想办法稳住晴欢的情绪。 许晴欢生气的朝她怒吼,“什么骨灰坛?凌宣还活得好好的,你干么咒他?你走,我不想看见你!” “姊,你清醒一点,姊夫已经过世了,我知道你很伤心,可是——”许哲嗣话还没说完,便引来姊姊的狂怒。 “住口!谁说他死了?连你也这么诅咒他,你也给我滚,出去、出去,给我滚出去,我不想看见你们,都给我滚——”许晴欢暴怒的咆哮。 见她情绪失控,费凌霜连忙柔声安抚,“好好好,你别激动,我们出去、我们出去。”一边说著,她一边示意许哲嗣慢慢退出房间。 “现在该怎么办,我姊好像神智不清了。”他焦急得不知该怎么办。 沉吟了下,费凌霜才说:“你先待在这里陪她,我回医院拿一些药和镇定剂再过来。” ***bbs.***bbs.***bbs.*** 即使费凌霜从医院带来了药品,却还是没办法接近许晴欢,因为只要他们一走近她,她便歇斯底里的驱赶他们,以为他们是要抢走她怀里的骨灰坛。 已经僵持了三、四个小时,看见她的脸上浮现不太正常的红晕,费凌霜怀疑她可能发烧了,而且她一直在说好冷要凌宣抱紧她,无奈此刻的她,根本听不进他们的劝。 费凌霜和许哲嗣只能在客厅里乾著急。 “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不如我冲进去,然后出其不意地把我姊打昏。”许哲嗣焦急的来回踱著步,想出了这个办法。 “不行,万一你误伤了她怎么办?”费凌霜摇头否决。 “我学过武,下手会有分寸的,不会伤到——”话才说到一半,他便看到他姊抱著骨灰坛,从房间飘了出来,她脚步摇摇晃晃的,彷佛随时都会跌倒,他赶紧奔上去想扶住她。 许晴欢挥开他的手,一脸戒备的将怀里的骨灰坛抱得更紧,怒目瞪著他。 “你想做什么?” “我只是想扶你而已。姊,你要去哪里?”看见姊姊一直往外走去,他亦步亦趋地紧跟在后。 “我要去买菜煮给凌宣吃,他肚子饿了,所以才会没力气抱我。”她虚弱的嗓音缥缈得犹似在说梦话。 闻言,许哲嗣红了眼眶。“那我陪你去。” 他已经从费凌霜那里得知当初姊夫与姊姊离婚的原因,明白了费凌宣的用心良苦,但却也埋怨他不该隐瞒病情,一人独自死去,若是他能坦白告诉姊姊,那么如今姊姊所受到的冲击也不会这么大。 为了他当初的背叛,姊姊受到了很深的伤害,结果到头来,却发现真相竟是这样,也难怪姊姊会一时无法承受,而神智失常。 许晴欢皱眉瞪著他,“你是不是想抢走凌宣?” “不,我不会抢走他,我保证,我去帮你提菜好不好?”许哲嗣柔声哄她。 她看看他,再看看怀里的骨灰坛。 见姊姊似乎有些动摇了,他赶紧再说:“喏,你要抱著姊夫,没办法提菜,我可以帮你呀,这样你就不用腾出手来提菜了。” “……好吧。”话音才刚落下,许晴欢虚软的身子霎时一倒,两天来没吃没睡的,她的体力再也支撑不下去,眼前一黑,双手却还牢牢抱住怀里的骨灰坛,不肯松手。 许哲嗣眼明手快的及时抱住她。 “姊!” “哲嗣,你先抱她到沙发上躺好,我帮她看看。”替她检查了下,费凌霜神情严肃的说:“她真的在发高烧,我们必须尽快送她到医院,接受治疗。” ***bbs.***bbs.***bbs.*** “你们到底把凌宣藏到哪去了?把他还给我,还给我啊!”昏迷了一天一夜,一觉醒来,许晴观发现骨灰坛不见了,疯狂的四处找著。 看见姊姊从床底下找到厕所,再打开每一个柜子,连窗外都不放过,整个人挂在窗口,许哲嗣吓得赶紧将姊姊拉回来。 “姊,你冷静一点,姊夫已经死了,他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他以为睡了一天一夜,可以让姊姊清醒一点,没想到她醒来还是这样。 闻言,她愤怒的咒骂。 “你胡说!他前两天明明还跟我在一起,抱著我,怎么可能死了?你滚,我不想见到你,你竟然诅咒凌宣,你是坏人、你是坏人!”一边骂著,她一边走向房门,想出去找她的凌宣。 “姊!你病还没有好,要去哪里?”许哲嗣急忙上前拦住她,不让她出去。 “我才没有病,生病的是你,满嘴胡言乱语。”她激动的推开他,一心只想出去。 许哲嗣紧紧抱住姊姊,“姊——你不要这样,我知道姊夫的死让你伤心欲绝,无法接受,可是若是姊夫在天有灵,看到你现在这样,他一定会很舍不得,你醒醒好不好?把眼泪哭出来,你心里就会舒服一点了。” 听见他竟又诅咒老公死,许晴欢这次狂怒的对著弟弟拳打脚踢。“凌宣才没有死,他没有死,你敢再诅咒他,我就先打死你、打死你!” 费凌霜一进来,便看到他缩著身体,默默承受著姊姊的殴打。 她立刻让护士取来镇定剂,为她注射,不久,便让激动不已的她昏睡了过去。 当晚许晴欢再醒过来时,却不再大吵大闹了。 她像行尸走肉一样,不言不语,不说不笑,不吃不睡,接下来一连数天都是这样。 “她是一时无法接受凌宣死去的事实才会这样,这是一种自我逃避,等再过一阵子,情况应该就会好转了。” 费凌霜耐心安抚著因为心疼姊姊而激动不已的许哲嗣。 “那要等多久?都已经七天了!”他的语气因为担心而高昂起来。“我听说有一种催眠治疗法,可以用催眠的方法让人忘记一些痛苦的事,不能用这种方法让我姊忘掉这段痛苦的回忆吗?” “确实是有人使用催眠暗示的方法,来让人忘掉不愉快的经验,但那种方法太危险了,一旦被催眠暗示者若是受到更大的刺激,或是无意中解开了当初约定好的心理暗示,那瞬间倾泻而出的记忆,恐怕会将她击溃,导致她精神整个崩溃。” 握拳捶著墙壁,面对著像个木头女圭女圭般没有表情的姊姊,他既无力又心痛。 “可是我姊现在这样又好到哪里去?她根本像个活死人,她的灵魂好像已经不在她的身体里了。” “她这是在自我封闭,不愿意去接受凌宣已死的事实,我们再给她一点时间,这种事急不来的。” “那你告诉我,还要多久的时间?” “至少……再一个月。” ***bbs.***bbs.***bbs.*** 最后,许哲嗣连一个月的时间都无法再等。 因为这天他出去办事回来时,却看见许晴欢用力的拿著自己的头撞击墙面,让原本雪白的墙面染上了艳红的血迹。 “姊,你在做什么!”他震惊的想拉住她,但她的力量出其的大,让他一时竟拉不住她。“你还站著做什么?快去找医生来呀!”他怒吼一旁傻住的护士。 “呃,好。”被吓到的护士这才回神,匆匆跑了出去。 “姊,别这样伤害自己,快停下来!”无法阻止她撞墙的举动,他心疼的伸出一手挡在她的额头和墙面之间,承受著她用尽全力的撞击,手掌霎时痛得发麻。 “我的头好痛,痛得快裂开了。”额头的血流进她眼里,刺痛著她的眼,但更让她痛不欲生的是,此刻快炸裂的脑袋,她只想狠狠的用力撞走剧痛。 许哲嗣趁机挤入她和那道墙壁之间,用力的将她抱进怀里,心痛得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减轻她的痛楚。 稍候,等医生来为失控的她注射了镇定剂后,看著即使昏睡不醒的姊姊眉心依然痛苦地紧锁著,他毅然地下了个决定。 只有让姊姊彻底遗忘了悲恸的过往,才能让她平安的活下去。 第5章 注视著电梯里镜面中那张苍白的脸孔,白皓维非常不满意自己的长相。 那白得近乎透明的脸孔上横卧著一对细长的柳眉,眉下则是一对微微上挑的丹凤眼,那轻浮的眼神,仿佛随时在勾人,怎么看怎么娘,偏偏他还生了张看起来很刻薄的薄唇,整个端看起来更加惹人厌。 五官中唯一差强人意的是那管高挺的鼻梁,即使如此,这脸还是太阴柔了。如果他不开口说话,恐怕十个人有五个会把他错认为女人。 就在白皓维认真的考虑要不要去整形时,电梯门叮的一声往两旁滑开,他要去的楼层到了。 踏出电梯,脸上浮起一抹既紧张又期待的神色,他深吸口气,镇定下略显激动的情忻瘁,这才举步朝设置在左方的接待柜台走去。 用那因酗酒过度而沙哑的嗓音,他问:“小姐,你好,我跟你们叶总约好了,我姓白。” 接待小姐用甜美有礼的嗓音回答,“您好,白先生,叶总有交代,请白先生一到,直接到他的办公室,请您从这边直走到底,然后右转,第二间就是叶总的办公室。” “谢谢。”道过谢,他朝她指示的地方走去,不久便来到叶威办公室前驻足,举手敲了下门,听到里头的人说了声进来,他才推门而入。 “皓维,你先坐一下,我等一下就好。”坐在红木办公桌后方的叶威,正在向秘书交代事情,看见他进门,随口招呼一声,又继续对秘书交代。 “你待会把这份财务报表拿到会计部,请他们依据这份新拟的企画重新核算金额;这份品管报告,你拿给第一生产部的何经理,叫他看完后,今天中午以前来跟我报告,为何上个月的不良率会这么高。” “是。”接过卷宗,许晴欢恭敬应了声,转身便直接走向门口。 在关上门板时,发现有道视线直直朝她射来,她睐去一眼,看见是刚才进去的那个男人,正用一种异常热切的眼神注视著她,她微皱下眉,立刻带上门板,阻隔那道强烈得令她不舒服的目光。 交代完事情的叶威,发现表弟的视线一直盯在刚出去的秘书身上,人都已离开了,他的眼睛还黏在门板上没收回来,忍不住调侃他。 “看你眼睛都看直了,我的秘书很正吧。” 耳边听到声音,白皓维才徐徐转过头,望向朝他走来的叶威。 嘴边叼根烟,叶威又说:“可惜是个冰山美人,她到公司这一个月,让不少有意想追求她的人碰了一鼻子冰。” 许晴欢是上个月才到公司担任他的秘书,起初,他对这个冷冰冰不太理人的秘书没什么好感,但她是一个朋友介绍来的,他不好拒绝,也正好急缺秘书,所以就用了。 没想到她的办事效率好得超出他的预期,让他直呼捡到宝,她不只能做秘书的工作,就连企画和编制报表也很擅长,分担了他不少工作。 “你呢,不会也对她有意思吧?”白皓维沙哑的嗓音透著几分试探。 他仔细打量著叶威,三十六岁的他有张方正阳刚的脸孔,长相虽然称不上俊帅,但也算得上性格。根据他的目测,叶威的身高起码有一百八十五公分,包裹在那套黑色西装下的体魄健美而修长。 低头看了下才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自己,因为这两年酗酒过度,加上前阵子甫动过两次手术,身子消瘦得没什么肉,一袭阿曼尼的深蓝色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松垮垮的,完全撑不起那种笔挺和气派。 听到表弟的话,叶威扬手笑道:“我最怕冷了,所以一向对这种冷冰冰的美人敬谢不敏。”说著,他拿出打火机想点燃叼在嘴边的烟,瞄见白皓维颤抖的手,不禁收回打火机。“你的手怎么还这么抖,不是说复元得差不多了吗?” 低头瞥了一眼,白皓维将不由自主颤抖的双手按在大腿上,嘴角牵出一抹无奈的苦笑。 “我的身体是恢复得差不多了,唯有抖手的情况,还需要一段时间。”他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稳住异常颤动的双手,以及激烈的心跳。 叶威摇头数落,“你呀,这两年拚命喝酒,糟蹋自己的身体,现在尝到苦果了吧?手抖成这样,即使眼睛复明了,却连你最爱的画笔都不能拿了。” “是呀,因为不能拿画笔了,所以只好来你公司,求你赏口饭给我吃了。”他很清楚自己再也不能画出像以前那样精彩的作品了,画家这两个字,将从此在他人生中彻底消失。 叶威笑捶他一拳。“你白大画家肯来屈就我们公司,是我们『佳鲜』的荣幸,昨天一接到你说想来公司上班的电话,你不知道我爸有多高兴,还说以后我们打著你白皓维的招牌,业绩起码会增加两三成以上。” 表弟两年前车祸失明前,可是国际间颇有知名度的画家,他的画作,在拍卖市场上,随便一幅起码都要好几百万起跳。昨天他主动说想到佳鲜工作,还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直到看到他今天真的亲自前来,他才相信他是认真的。 白皓维连忙摇手说:“你叫舅舅不要抱太大的期望,我现在无法再画出像以前那样出色的作品了,恐怕没办法帮上什么忙。” 他笑呵呵的拍了下他的肩。“你虽然目前一时无法拿画笔,不过只要你肯指点一下我们设计部那几个设计师,他们设计出来的包装,一定会比以前更有看头。”他对他这个表弟的能力,可是很有信心的。“走,我带你去设计部,先熟悉一下环境。” 白皓维跟著他来到佳鲜食品的包装设计部门,设计部有六人,三个设计师,三个助理。 叶威介绍白皓维跟他们几个人认识,在谈好翌日来上班的事情后,就在白皓维准备离开佳鲜时,瞥见不远处一抹纤细的身影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了一地的卷宗和文件,他连忙快步走过去,弯腰一起帮她捡。 抬起一看,是不久前在叶总办公室里的男人。 许晴欢愣了下,才出声道谢,“谢谢。” “不客气。”面对她冷得没什么表情的脸庞,白皓维咧著嘴,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可惜她低著头没看见,收拾好卷宗,便旋身离开。 “怎么,你不会真的看上她了吧?”原本要回自己办公室的叶威,不知在何时走到还像傻瓜一样杵在原地的白皓维身边。 “她很美。”美得让他移不开视线,只想一直看著她。 “她是长得很标致,但个性却很冷傲,难以亲近。” “她不是冷傲,只是比较害羞内向,又不擅表达自己的想法罢了。”白皓维月兑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听他说得好像跟许晴欢很熟似的,叶威狐疑的望住表弟。 收回眼神,沉默了须臾,他才慢条斯理的回答,“因为我有比别人更敏锐的观察力。” 叶威摩挲著下颚,细想了下,颔首附和,“说的也是,你擅长画人物,对事物的观察力一定比一般人强,才能将画笔下的那些人,画得栩栩如生。如果你真对她有兴趣,提醒你——她不是个能随便玩玩的女孩,你要不是认真的,就不要随便去招惹她。”女人他看得多了,很清楚哪些女人玩得起,哪些是不能乱碰的。 白皓维没有出声,只是低垂著眼,看著还在微微颤抖的手指头,若有所思。 ***bbs.***bbs.***bbs.*** 收拾好文件,拿起随身背包,许晴欢走出公司,往前走了约莫十公尺,来到一家便利商店前。这一个星期来,弟弟都在这里等她,接她回家,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上个星期开始,他便坚持要亲自接送她上下班。 等了一会,见一向比她早到的弟弟迟迟没有出现,她有些担心,拿起电话准备打给他。 电话铃声却在这时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喂。” “姊,你在那边等我了吗?”话筒里传来许哲嗣的声音。 “嗯,你怎么还没来?”听到弟弟的声音,冷艳的脸上添了一丝温柔。 “我工作临时出了点状况,今天恐怕来不及赶过去接你,你自己回去好吗?” “好,反正我们家离公司也不远,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你不要急,慢慢处理好你的事。” “嗯,你回到家后打通电话给我,我今天可能要很晚才能回去,你自己先吃晚餐。还有,你一个人在家,若是有不认识的人来按门,千万不要随便开门,知道吗?” “我知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倒是你回来的时候,开车小心一点。”许晴欢笑著挂上电话。 自从她三个月前出车祸后,弟弟就把她当成小孩一样,事事对她不放心,常常对她叮咛再三。 轻轻模了下刘海下的那一道淡疤,三个多月前她发生车祸,因为撞到头部的关系,她昏迷了快一个月才醒来,大概吓坏了弟弟,等她清醒,身体较恢复后,他便坚持搬到中部来,要好好调养她因为车祸而受到重创的身体。 她不记得那场车祸是怎么发生的,事实上苏醒后的她,有很多事情都记不清楚了,不少事全都是靠弟弟告诉她的。 以前的工作也因为她受伤而丢了。搬到中部休养了一个多月,她很想工作,后来便在弟弟朋友的介绍下,进到佳鲜,担任叶威的秘书。 虽然这里的生活步调没有北部那么匆忙,她也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常常加班,可是在佳鲜,她还是跟以前在飞耀一样,人缘不太好,大部份的女同事都不喜欢她,而男同事又只看上她这张长得还算好看的脸孔,想和她约会。 她不喜欢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那种肆无忌惮的目光,让她觉得自己像被侵犯了,想到此,她不由得忆起今早在叶总办公室里的那个男人,他那热烫的眼神像火焰,炽烈得想要把她给烧融似的。 她不懂他蕴藏在眼里复杂难懂的情绪是什么,只知道那让她很不安,很心慌。 许晴欢忽然抬起眼,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但四周梭巡了下,却没发现到有人在看她。 是她多心了吗?轻蹙下眉心,她加快脚步,沿著人行道走去,从公司走到她和弟弟住的地方,只要二十分钟左右。 经过一家超市时,她想起冰箱里的菜快没了。 走进超市,她挑选了些菜后,刚才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又出现了,她不禁四处张望,还是没有任何发现,轻轻甩了甩头后,心想今晚弟弟不回来吃晚饭,她打算买些调理包回家,简单吃吃就好。 一旁有名工作人员正站在梯子上摆放罐头,她小心越过梯子,在旁边挑了几包调理包,正要放进购物篮时,猛然听见一道惊叫声和一阵物品哐当掉落的声音传来。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还来不及反应发生了什么事,眼看就要被倒下来的梯子砸到时,突然有个人朝她扑了过来,将她护在怀中,替她挡住那具倒下的铝梯。 许晴欢错愕的瞠大眼,瞪著紧紧抱著她的男子,认出是早上在叶总办公室见过的那个人。 被倒下的铝梯砸到头的白皓维闷哼了声,但下一刻在看见自己及时替她挡住了危险,没让她被梯子砸到,脸上不禁漾出笑容。“你没事吧?” 她愣愣注视著面前那张暖如春阳的笑脸,恍惚间,好像有个画面从眼前一闪而过,还来不及捕捉,就被他头上一道沿著额头往下流的鲜血骇住,眼看那血就要流进他眼里,她低头想从皮包里取出面纸,为他擦血。 但他把她抱得太紧,让她动不了,蹙起眉说:“你还不快放开我。” “对不起。”听见她不豫的嗓音,他连忙松手,一副做错事的模样,急著向她解释,“我不是故意要抱你,是因为刚才梯子倒下,我——”话还没说完,就见她拿出了张面纸,按在他左额上。 “你流血了,蹲下来,我看看伤口大不大。” 原来她是想替他擦血。白皓维脸上再度扬起灿灿笑容,乖乖听她的话,半蹲子。 许晴欢伸手拨开他那头浓密的短发,不久就找到了伤口。 “幸好伤口不大,可最好还是擦个药,消毒一下比较好。”她又取出另一张面纸,压住伤口止血。 “对不起、对不起,请问你们有没有受伤?”刚才不小心从梯子上跌下来的工作人员,扶起铝梯后,走过来向两人道歉。 “他受伤了。”她指著白皓维的头说。 堡作人员看见了按在伤口上那张染血的面纸,慌张的说:“啊,真的很抱歉,我去跟我们主管报告一下,待会就陪你到医院去包扎伤口。” “不用了,只是一点小伤而已。”白皓维不甚在意的婉拒。 “还是去擦个药吧。”许晴欢劝他。 听见她这么说,白皓维立刻改变心意,“好。那你会陪我去吗?” 他的眼里满溢著期待,让她想说不都说不出来,更何况,他会受伤也是为了救她。 只是为何会那么巧,在铝梯倒下时,他竟第一时间冲过来护住了她?他那时就在附近吗?难道……她先前一直觉得被人窥视的感觉,就是他? “你是不是在跟踪我?”她月兑口问出心里的疑惑。 被她猛然一问,他不禁结巴的解释,“我、我不是有意要跟踪你,只是刚好看见你进来,所以想过来跟你打声招呼,可是又怕太唐突了,会吓到你,所以就一直跟在你后面,想找机会跟你说话,我、我没有恶意,真的!” 瞧他急得都涨红了脸,许晴欢相信了他的话,与超市的工作人员一起陪他到附近的诊所上药。 上完药,从诊所出来,那名工作人员先行离开。 见天都黑了,白皓维开口邀她,“我们一起去吃晚餐吧。” 看他一眼,她摇头说:“我要回去了。” 今天在公司时,她已听说他是叶威的表弟,明天开始会在佳鲜设计部担任设计总监的工作。据说他以前在国际上是个满有名气的画家,但两年前因车祸而失明,从此就不曾再拿过画笔,接受治疗后,最近眼睛又复明了。 有同事说,他会到佳鲜工作,是因为江郎才尽,再也画不出像以前一样精彩的作品;有人说,他是因为酗酒过度,喝坏了肝脏,手抖得很厉害,无法再拿画笔,所以才会来投靠他舅舅,也就是佳鲜食品的董事长叶光达。 才短短一天,公司里关於他的流言已经传得满天飞了。 见她要走,白皓维可怜兮兮的说:“就当是陪我吃顿饭也不行吗?我刚动过两次手术,身体还很虚弱,要是一个人吃饭,若是昏倒也都没人理。” 听他说得那么可怜,再看他脸色确实很憔悴,许晴欢犹豫了下。 看出她动摇了,白皓维再加把劲。 “没关系,你不要勉强,我回去自己吃泡面好了,反正我已经连续吃了半个多月的泡面,再多吃一顿也无所谓。” 他的语气好落寞,仿佛在寒夜里被人遗弃的小狈,让许晴欢没办法不理他。她的冷漠只是表面而已,实际上,她的心肠比任何人都还要软。 “不要吃泡面,不营养,算了,我陪你吃饭,你想吃什么?”她心忖只是陪他吃顿饭而已,花不了太多时间,何况刚才如果不是他替她挡下那具铝梯,受伤的可能就是她。 闻言,白皓维那双丹凤眼顿时明亮得像钻石,阴柔俊美的脸庞,满溢著掩不住的喜悦,让已经三十一岁的他,看起来像个才二十出头的大男孩。 “前面不远处有家餐馆,我们去那里吃好吗?” 迎上他那双热切的眼神,许晴欢微愣,心头没由来的升起一丝悸动和一股说不出来的熟悉感,好像以前也曾有人用这样的眼神注视她…… 见她不说话,白皓维担忧的问:“你不喜欢吗?那换别家好了。” “不用了,就那家。”那家餐厅她和弟弟曾经去过几次,那里的菜还满合她胃口的,环境也很乾净。 ***bbs.***bbs.***bbs.*** 他点的每一道菜,都是她喜欢吃的,让许晴欢有些讶异。 “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菜?”是巧合,还是他事先调查过?但除了弟弟之外,根本没人知道这些呀,他是从何得知的? “咦,你喜欢吃这些菜吗?这么巧,这些菜也是我喜欢吃的,”白皓维笑眯了眼,欣喜的表示,“既然我们口味这么合,以后可以常一起出来吃饭。” 睐他一眼,许晴欢并没有附和他的话,只是默默低头用餐。 白皓维热络的夹了一堆菜到她碗里。 “有个中医师告诉我,每餐都要吃绿色、红色、黄色、白色和黑色这五种颜色的菜,这叫五行菜,对身体会很有帮助,来,多吃一点。”他笑得嘴角弯弯、眉目弯弯,看起来很开心。 许晴欢还是保持沉默,她一向不多话,尤其跟不熟的人,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完全不受她的冷淡影响,白皓维还是一脸的笑。 “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白皓维,今年三十一岁,以前是个画家,不过从明天开始,我是佳鲜设计部总监。我父亲过世了,母亲和大哥长年住在外国,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台湾。” 听他这么说,她这才抬头,提出疑问:“董事长不是你舅舅吗?” “没错。”看来全佳鲜的人都知道他是董事长的外甥了。“不过,我没有跟舅舅他们住在一起,舅舅有自己的家庭,我不方便去打扰,所以目前是我一个人住。换你了。”他双目炯炯的望住她。 “我?” “换你自我介绍了,难得我们有缘能一起吃饭,总要认识一下彼此嘛。” “不需要,待会吃完饭我就要走了。”她只是陪他吃一顿饭而已,并没打算跟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白皓维沮丧的低下头,随意拨著碗里的饭菜。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因为我仗著舅舅的关系进入佳鲜,而且一进去,就空降为设计部总监。” “我没那么想。”她淡淡回道。佳鲜食品是叶家的,他们想任用谁,她没有意见。而且届时如果他表现不好,以叶威的个性,三个月后就会请他走路,就算是亲戚也没用。 “真的吗?可是你好像不太想跟我说话,我还以为你很讨厌我。”沙哑的嗓音幽幽的说。 “我没有讨厌你。”但也谈不上喜欢。 “你真的不讨厌我?”白皓维立刻露出惊喜的笑容。 许晴欢被他那过份璀璨熠亮的眸光,给闪得心脏漏跳了一拍。 她这才发现,他其实很俊美,五官端正细致,肌肤细如白瓷,两片薄薄的唇充满了诱人的性感,不笑的他透著一股说不出的阴沉忧郁,但他一笑起来,却像个天真开朗的大男孩。 这样的笑容,不知为何,让她有种无法形容的亲切感,仿佛在哪见过。 一脸莫名的怀念浮上心头,让许晴欢怔怔看著他的笑颜看到失神。 是谁?她曾经在谁的脸上见过这样的笑容? ***bbs.***bbs.***bbs.*** 一早,许哲嗣开车送姊姊到佳鲜,就在许晴欢准备下车时,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连忙出声叫住她。 “姊,最近有没有不认识的人到公司找你?” “没有。” “要是有不认识的人去找你,不管他说什么你都不要理他,知道吗?”他一脸慎重的叮嘱。 “怎么会有不认识的人到公司来找我?”许晴欢不解的问。 “我是说如果。你也知道,最近诈骗集团很多,各种骗人的花样层出不穷,我是担心以前的事你有些不记得了,会被人给骗了。”许哲嗣急著解释。 “我只是有些事情忘记了,又不是笨蛋,哪有那么好骗,你不要操心啦。”说完,朝弟弟扬扬手,许晴欢才下车。 直到目送姊姊的身影走进大门里,许哲嗣才驱车离开。 也许是他想太多了,那个人应该不会到这里来找姊姊,那天他已经跟他把话说清楚,他要是敢出现在姊姊面前,他绝对不会放过他。 回想起那天那个男人说的话,许哲嗣至今还无法确定那些话究竟是真是假,可是他当时说的每一件事,却又只有他跟另一个人才知道。 七天前,有个男人忽然来到他的工作室,对他说—— “你左脚的小趾少了一节,那是因为你五岁时被车子压到,辗碎了那节小趾。你上高中开始迷上摄影,拍下的第一张照片是两只在打架的小狈。 “你十七岁时交了第一个女朋友,但没想到你只是她劈腿的对象,知道这件事后,你在她面前摔烂了你原本打算送给她当生日礼物的mp3,因为她的下巴刚好有颗痣,所以从此你很讨厌下巴有痣的女人。” 他一脸震惊。“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这些私密的事,除了姊姊,他只告诉过一个人。 “我是你姊夫费凌宣,我想见晴——” 还没听他说完,他便揪住他的领子,破口大骂。 “你说你是我姊夫?我还欧巴马咧!” 领口被勒得快无法呼吸,那个男人挣扎著想扳开他的手。 “哲嗣,放手,我真的没骗你,我是费凌宣,啊!”月复部被狠揍一拳,他痛得弯下腰说不出话。 “妈的!你说你是费凌宣,你当我是白痴吗?就算我大白天撞鬼,也没道理人死了之后会换了另外一张脸孔,还是你想告诉我,地狱也很流行整形?” 男人反问:“如果我不是费凌宣,怎么可能知道那些事?那些事都是你亲口告诉我的。对了,还有,当你第一次得到国际摄影比赛首奖时,我送给你一组你一直想买的长镜头,还有一本日本av女星的清凉写真集。” 听到这些话,许哲嗣愣住了。姊夫送他那本写真集的事,是他跟姊夫的秘密,他从不曾告诉过任何人,就连姊姊都不知道。 瞪著眼前那张陌生的脸孔片刻,他冷笑。“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企图,又是从哪里知道那些事的,但你别想骗我。” “我知道你很难相信,就连当初我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也同样震惊得不可思议。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发生的?然而,这确实是千真万确的。在经过一场眼角膜的移植手术后,我醒过来,便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我没有关於那个人的任何记忆,却保留了费凌宣所有的记忆。” 听见这番离奇的话,他虽然吃惊,但还是不相信,怒斥。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跑来的疯子,为什么要编出这些鬼话?你给我滚,要是让我再看见你,每看一次,我就揍你一次。”他揪著他的领子想拖他出去。 但男人不肯走,两手紧紧抓住一张桌子。 “哲嗣,你相信我,我没有骗你,我想也许是上天怜悯我,所以才再给我这个重生的机会,既然我幸运的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活下来,我想要见晴欢,我——”话还没说完,便听到他激烈的扬高嗓音暴吼。 “我绝对不会让你见我姊姊!” “为什么?” “你要是敢在她面前提起任何有关於费凌宣的事,我就杀了你!” 一个念头闪进脑海,男人焦急的问道:“为什么不能提?晴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他没回答,扳开那抓住桌子的手,恶狠狠的将他拖出工作室,厉色警告,“我不管你到底是谁,要是你敢出现在我姊面前,对她说出任何有关费凌宣的事,我绝对饶不了你!” 被催眠之后,姊姊好不容易彻底忘了费凌宣的死所带给她的打击,恢复平静,他绝对不允许有人破坏姊姊目前宁静的生活,即使那个人真的是姊夫也不行。 第6章 在许哲嗣的车离开佳鲜后,停在不远处的银灰色房车这才缓缓驶进佳鲜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停好车,双手颤抖的白皓维下车前,配著矿泉水吃药,还因为手抖得太厉害,不慎将水洒了出来,弄湿了他的白色衬衫。 服完药,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稳住心忻瘁,将药瓶塞进铁灰色西装外套里,用力拍了拍苍白的双颊,让它们变得红润些,这才下车搭电梯上楼。 站在电梯里,他不禁回想起那天在见过许哲嗣后,他打长途电话给去美国进修的大姊费凌霜。 她跟哲嗣一样,对他说的话半信半疑,但在他一再恳求下,她最后还是告诉了他发生在晴欢身上的事—— “知道凌宣的死讯后,晴欢整个崩溃了,她拿走凌宣的骨灰坛,带到她和凌宣以前住的地方,她把骨灰坛当成了凌宣,日夜不停的对著骨灰坛说话,等我和哲嗣找到那里,想拿走骨灰坛,她死都不肯放,最后因为发高烧体力不支昏倒了,我们才能把她送到医院。可是后来她……” “她怎么了?”他心急的问。 “在她昏迷时,我把凌宣的骨灰坛送回灵骨塔,她醒来后找不到,开始激动得大吵大闹,在注射了镇定剂后,她却整个人像失去了灵魂一样,不言不语、不吃不睡,像个木头女圭女圭一样呆呆的坐著。”再提及此事,费凌霜忍不住哽咽了。 “后来呢?”他听了,心痛不已。 “过了几天,她忽然开口说话了,却是大叫著头好痛,然后发狂的拿头去撞墙壁,把额头都撞出血了,哲嗣再也看不下去,所以他……” 听到这,他颤声问:“哲嗣做了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他请了一位心理治疗师,用催眠的方法,让晴欢忘记有关凌宣的一切。” “你的意思是说……她忘记我?她不记得费凌宣这个人了?不记得以前我们在一起所有的一切?!” 听见电话彼端传来的激动嗓音,费凌霜抖著唇问:“你真的……是凌宣吗?!” 虽然刚才电话中,他已清楚交代一切,又说了几件只有她和凌宣才知道的事,但这种事毕竟太匪夷所思,她还是无法置信。 然而此刻回荡在耳边那激切心痛的质问,让她的心不禁动摇了。 电话里这个陌生的嗓音,真的是她已亡故的弟弟吗? “我真的是凌宣。我知道我的事太离奇了,让你一时很难相信,可是你想想,我有必要假冒费凌宣吗?他有什么可以让我图谋的?过世前,我便把房子移转到晴欢名下,所有的财产也都捐了出去,费凌宣根本已经一无所有。” 没错,她很清楚,弟弟名下确实已经一无所有,反倒是这个自称是凌宣的白皓维,他是个很有名气的画家,随便一幅画都动辄数百万以上的价值。 当初凌宣住院时,他便是住在隔壁的病房,那时的他很暴躁,骂跑了好几个看护,知道他因双眼失明而自暴自弃的事后,因此凌宣死前特别指定将眼角膜捐赠给他,希望能帮助他恢复视力。 思及此,费凌霜不由得有些信了。也许电话里这个陌生的男人说的话是真的,凌宣真的藉由白皓维的身体复活了。 “哲嗣是因为心疼晴欢,不忍心看她继续痛苦,所以才会用催眠的方法让她遗忘掉凌宣。晴欢被催眠后,哲嗣编了个理由,说服她一起搬到台中,正确的地址连我也不知道,他甚至连晴欢的电话都换了,为的就是不让晴欢有机会再接触到以前的事,要让她彻底忘掉凌宣,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白皓维还记得,结束这通电话前,大姊语重心长的提醒他—— “你若不希望晴欢崩溃,就不要在她面前再提起有关凌宣的事,万一解开了催眠,那排山倒海而来的痛苦记忆,会让她承受不住的。” 后来,他请了徵信社,花了几天的时间找到了晴欢,还意外的发现,她工作的地方竟是白皓维舅舅的公司。 这分明是上天有意要让他们再续前缘,才做了这样巧妙的安排,这次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放开她了。 叮一声,电梯门开了,白皓维踏出电梯前,慎重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从今开始他是白皓维,费凌宣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费凌宣这个人了。 ***bbs.***bbs.***bbs.*** 询问助理茶水间的位置后,白皓维拿起杯子走去,准备为自己倒杯水。 来到外头,便听见里面两人交谈—— “欸,我们把咖啡豆藏起来,不要让她找到,看她今天要怎么煮咖啡给总经理暍。” “这样好吗?万一总经理怪罪下来的话,该怎么办?” “那也怪不到我们头上呀,总经理的秘书可不是我们,谁教她从一进公司就践得要命,理都不理我们,你不觉得她很讨厌吗?” “她冷冰冰不理人的样子是很讨厌,好吧,那你说要藏哪里?” “就……藏这里好了,不信她能找得到。”说著,她拉开底下的柜子,把东西放进一个已经空了的茶叶罐里,然后两人相视而笑,一起走出茶水室。 看见一切,匆匆避到转角的白皓维在两人离开后,就瞥见许晴欢走进茶水室。 她伸手打开上层的置物柜,似乎在找寻什么。 “早安。” 听到身后传来的沙哑嗓音,她回头一看,是白皓维,微点下头,便继续寻找叶威专用的咖啡豆。 她记得昨天明明是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 “你在找什么?”他眷恋的眼神停在她纤瘦的背影上。 “咖啡豆。”上层找不到,她拉开下层的柜子找,但放眼望去,空间不大的柜子里,也没有那包咖啡豆的踪影。 闻言,白皓维这才明白原来刚才那两个女人要整的人竟然是她。 他大步走到她身边,弯下腰,从下层柜子里取出一个茶叶罐,打开盖子,拿出里面的咖啡豆递给她。 “是这个吗?” 接过他手上的咖啡豆,许晴欢讶道:“没错,可是怎么会在茶叶罐里面?” “刚才有人放进去的。” 闻言,她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一定又是那些看她不顺眼的女同事,故意捉弄她。 像昨天也是,她们从她身边走过,故意碰她一下,撞掉了她抱在怀里的那叠准备写一份企画的资料,她们不仅没道歉,还责怪她走路不看路才会撞到她们。 前天,她打算去影印文件时,有人出其不意的伸出脚绊倒她,害她硬生生跌了一跤,诸如此类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她已经很习惯了。 像以前刚进飞耀集团时,她也曾这样遭人排挤,不过相处久了,同事们比较了解她的个性后,也就不再排挤她了,偶尔还会关心的叫她不要那么拚命加班。 记得有一次,她被热水烫到,有个女同事还一脸担心的说她脸色很差,叫她去看医生。 咦,那次她为什么会被热水烫到?她不是那么粗心大意的人呀。 叶总还在等她煮的咖啡,没空多想了。许晴欢取出适量的咖啡豆,放入咖啡机里,煮了杯咖啡。 见白皓维还站在茶水间,她想了下,开口道谢,“谢谢你。” “那些女人常常这样欺负你吗?”他脸色微沉的问。 她沉默不语,然后绕过他走出茶水间。 她不说话等於是默认了那些女人常常这样捉弄她。白皓维蹙起的眉峰,透著一抹心疼和恚怒。 ***bbs.***bbs.***bbs.*** 白皓维很清楚,想要化解敌意,用硬碰硬的方法是绝对行不通的,那只会引起更大的反弹。 所以他采取的是怀柔方式,用美食讨好那群女人的嘴巴。所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因此他跑去买来一堆零食,用许晴欢的名义请她们吃,吃得她们心花朵朵开。 除此之外,他还会在她们需要帮忙的时候说—— “是晴欢要我过来帮忙的。” 而在帮她们时,又会说:“晴欢那个人虽然看起来有点冷漠,不近人情,实际上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她只是因为个性害羞又不擅言词,不懂得表达自己情绪。像她以前曾经连续三年,每天都送饭去给一个独居的老婆婆吃,一直到她过世为止,她还每个月都会把薪水的百分之十捐款给慈善机构。” 听见这些话,那些人好奇的问他,“白先生,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你跟她很熟吗?” “不是,是因为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认识她,所以我才知道这些的。” 因此,没几天的时间,就让那几个老爱恶意捉弄许晴欢的女同事,改变了对她的态度。 其实她们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许晴欢主动释出善意,她们也不好再刁难她,所以这两天看见她,都会打招呼,就像此刻—— “早,晴欢。” 看见迎面而来的女同事主动向她打招呼,她也连忙出声,“早。” “你手上拿那么多卷宗,要不要我帮你拿一些?”对方停下脚步问。 面对她的善意,许晴欢很意外。“不用了,我拿得动,谢谢。” 待女同事离开后,她纳闷的想著,这两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一直对她很不友善的几个女同事,突然对她和善了起来。 在她身后看见这一幕的白皓维,性感的薄唇勾起一抹满意的笑。 一回头就看见白皓维正对著她笑,那温暖的笑容,让他阴柔的脸孔变得开朗许多。许晴欢微怔了下。又来了,她又有种这样的笑容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感觉,甩开心中的疑惑,朝他轻轻颔首后,她抱著卷宗走回自己的位置。 打从白皓维前几天开始在佳鲜上班后,她便常常见到他,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工作太闲了到处晃,才来几天,就已经跟公司里的人打成一片。 桌旁突然落下一道阴影,许晴欢抬起头。 站在她桌边的女同事说:“欸,晴欢,你昨天买的那种蛋糕是在哪家店买的,很好吃,再过几天我妈妈生日,我想买一个回去替她庆生。” “蛋糕?什么蛋糕?”许晴欢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就是昨天你买来请大家吃的那种蛋糕呀,你——”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一道沙哑的嗓音匆忙的插了进来。 “我知道那种蛋糕在哪里买的,我待会抄地址给你。”他这几天常常在她身边打转,为的就是怕遇到这种情形,还好这次来得及拦下来。 “好,谢谢白先生。”听白皓维这么说,女同事满意的离开。 “你们在说什么蛋糕?”许晴欢狐疑的瞟向他。 白皓维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解释,“昨天我帮你买了一些蛋糕请同事吃,她问的就是昨天那个蛋糕在哪里买的。”他决定还是先跟她把话说清楚,免得这几天他为她做的那些事被拆穿。 “我并没有要你帮我买蛋糕请同事吃。”她敛眉,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要他这么做。 他唇边漾起笑,温和的劝她,“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友善,自己就要先主动释出善意。” 以前当他还是费凌宣时,曾自私的认为,其他人都不了解她没有关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他了解在她冷若冰霜的外表下,有著一颗比谁都善良的心就够了。 然而自从跟她一起上班后,他才发现,外表看似冷漠高傲的她,有多不受女同事的欢迎。她就像一座孤岛,孤零零的,从不跟任何人打交道。 每天看著她一个人独来独往,他就好心疼,不想她再继续被人这样排挤孤立,他希望能帮助她走进人群里,跟大家打成一片。 许晴欢愣愣的看著他,仔细想了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你就用我的名义,替我买蛋糕请同事吃?” “不只蛋糕,我还帮你买了糖果、饼乾请她们吃。”他小心翼翼的道出,怕自己的自作主张会惹她生气。 “为什么你要这么帮我?” 见她没有不高兴,白皓维松了口气,笑道:“这是报答你上次陪我吃饭。” 她沉默的望著他,她感觉得出来,他对她有好感,但是她没那个意思,思忖了下,她决定把话说清楚。 “我目前没有谈恋爱的打算。”这样说,他应该就明白她的意思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心里已经没有位置可以再容纳其他人,但奇怪的是,她心里明明就没有人啊! 没想到她会拒绝得这么直接,白皓维脸上的微笑僵了下。不,他早就该知道了的,当初他还是费凌宣时,可是花了好久才追到她的。 这么一想,他唇边又再度扬起灿烂的笑容,那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笑得眯了起来。“没关系,我会一直等到你想谈恋爱为止。” 许晴欢又对著他的笑容失神了。为什么一看见他那爽朗的粲笑,总会让她浮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到底曾经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笑容? ***bbs.***bbs.***bbs.*** 白皓维这个设计总监真的很闲,什么事都不用做,只要出一张嘴就好。 通常三个设计师会把他们设计好的作品拿给他过目,凭著以前在商情杂志社培养出来对美术的监赏力,针对他们设计的作品,他会提供一些意见。 但若要他动手作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具身体虽是白皓维的,但住在里面的灵魂却是费凌宣,费凌宣从小到大,美术成绩都是低空飞过,根本画不出能看的作品来,他甚至连只狗都画不出来。 低头看著仍微微颤抖的手指,他心忖著,现在还能用这个藉口搪塞,等再过一阵子,手不抖了之后,该怎么解释他依然不肯拿画笔这件事呢? 面前的桌上突然响起敲击声,让他从沉思中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叶威那张粗犷性格的脸孔。 “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我叫了你两三声,你都没听见。” “想一个广告的文案。”他随口瞎掰。“找我有事?” “找你一起去吃饭。”这个表弟来佳鲜后,虽然常常在公司闲晃,但不可否认的,在他指导下,设计部里那几个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包装,都让业主很满意,不需要一再修改,就连最近自家公司打算推出的一款饼干的包装,也让老爸和公司其他主管看了之后赞不绝口。 “咦,中午了吗?”他瞥了腕表,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 看见他腕上的那只表,叶威讶问:“你什么时候开始戴表的?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在手上戴表,嫌累赘。” 事实上,这个表弟让他惊讶的地方还不只这点。以前的皓维有些阴沉自闭,不爱说话,更讨厌交际应酬,可自从回台湾手术后,他的个性似乎变了,不仅爱笑又能言善道,才来公司不久,就跟大家都混得很熟了。 “重见光妹瘁,我有很多想法都改变了。”他一语双关的说。 他没有白皓维以前的记忆,也不知道白皓维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他不需要解释太多,用这句话就能唬弄过去,就连当初白皓维的母亲在听了这句话后,对於他的改恋,也就不再追问。 叶威也不例外,听见他的话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知道这个表弟当初在做眼角膜移植手术时,因酗酒过度导致肝硬化,因此在手术过程中,曾经一度停止心跳。 接著,他又动了一次手术,切除掉部份坏死的肝脏,在经历了这样的生死关卡后,也难怪他的想法和个性会有所改变。 “我想阿姨看见你这样的改变应该很欣慰吧,你以前不喜欢女人,现在她若是看见你跟女人有说有笑的模样,恐怕会笑得阖不拢嘴。” 闻言,起身跟著叶威往外走的白皓维眼角突然一抽。什么意思?以前他不喜欢女人? 难道……白皓维其实是个gay?! “呃,其实手术后,以前有些事我不记得了,那个我……以前为什么不喜欢女人?”他试探的问。 瞟他一眼,叶威笑得有些暧昧,正想开口,就在门口看见许哲嗣,他热络的迎上前去。 白皓维却神色遽变,连忙躲到柱子后掩住自己的身影,不想被他发现。 “哲嗣,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透过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许哲嗣。当初对方主要是介绍许晴欢到佳鲜工作,结果他却跟陪她一起来面试的许哲嗣一见投缘,很有话聊,就这样成了朋友。 许哲嗣扬了扬手上的便当说:“我刚好经过附近,顺便帮我姊买便当过来。叶大哥,你要出去呀?” “嗯,我要跟我表弟出去吃饭,咦?”正想将白皓维介绍给他,回头一看,叶威才发现表弟突然不见了。“刚刚明明还在呀,跑去哪了?” 直到他跟许哲嗣又寒喧了几句话,许哲嗣上楼去送便当后,他才看见白皓维从一根柱子后面走出来。 “你刚才跑去哪里了?”他纳闷的问。 “我刚鞋带松了,蹲在那里绑鞋带。”白皓维指向刚刚藏身的柱子解释。他还不能让哲嗣发现他,因为他完全不相信他说的那些话,若是让哲嗣知道他竟然跟晴欢成为同事,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也许为了保护晴欢,哲嗣会再带走她,这是他无法忍受的事。他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好不容易能再接近她,他不想再失去她! “那走吧。”叶威信了他的说词,两人举步往外走。 才走了几步,白皓维的手臂突然被人猛然擒住,接著,一道带著洋腔的中文激动的说—— “维,我终於找到你了。” 抬头望见是一个高大魁梧,差不多三、四十岁的外国男子抓住他的手臂,再望见对方那双惊喜的蓝眼时,白皓维忽然觉得有种不祥的感觉。 这个人该不会是…… 第7章 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友善,自己就要先主动释出善意。 这几天,许晴欢常常想起白皓维那天对她说的这句话。 也是在这几天,她陆续发现,原来白皓维为她做了不少事,他不仅常常利用她的名义买东西请女同事吃,连在帮她们忙的时候,也都会说是她叫他去帮忙的。 因此原本对她不友善的几个女同事,不仅不再恶意捉弄她,遇见她时,还会跟她闲聊。 “你呀,要多笑,不要成天板著张冷脸,这样不了解你的人,会以为你这个人很高傲又难以亲近。”她们就曾这样劝过她。 手上抱著从会计部拿来的一份报表,准备要送到叶威桌上给他批示,经过设计部时,许晴欢下意识的停下脚步,朝里面张望了下。 看见白皓维正站在一张桌子旁,跟一名设计师说话,他一手撑在桌边,一手抓著耳垂,那对细长的眉峰轻蹙著,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等一下会去模鼻子——她的脑子里忽然跳出这样的想法。 许晴欢愣了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 然而下一刻,她讶异的看见他真的伸手去模鼻子。 “咦,晴欢,你来找我吗?”这时转过头来瞥见她的白皓维,立刻丢下那名设计师,笑吟吟的朝她走过来。 “不是,我只是刚好经过。”她将那份报表抱在胸前,看著他那张一看见她就笑得嘴角弯弯的脸庞。 他跟那些被她拒绝的男人不太一样,面对她时,仍是笑得一点芥蒂也没有。 “快中午了,待会一起吃饭好不好?”白皓维涎著笑讨好的问。 “……嗯。”没有犹豫太久,她轻轻点头。 “你答应了?”他有点意外,惊喜的望住她。 “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她想谢谢他,因为他,她不再被人排挤,让她这几天在公司过得很轻松。 “好。”他开心得昏了头,没有问她为什么会突然想要请他吃饭。 还有二十分才十二点,但白皓维已经待不住了,在她离开之后,他频频看著腕表,心思完全飞到中午的约会上,听不进那名设计师跟他说的话。 “白先生,你的电话哦。”这时助理扬声道。 “哦。”他回到自己的座位接起电话,因为心情愉快,所以连嗓音也轻快了起来,“喂,哪位?” “维,是我。” 一听见带著洋腔的中文,他的眉心就皱了起来。 “我那天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你不要再来烦我。”说完话,他喀一声直接挂断电话,不想再浪费时间跟他罗唆个没完。 好心情没受到太大影响,当指针一指到十二点,白皓维兴匆匆的到外面去等许晴欢。为了避免他人的闲言闲语,所以两人约在外头碰面。 哪知道出去没多久,他就被刚才电话里的那个人给缠住了,崔伊居然跑到公司来等他。 “维,我们好好再谈一谈。”金发蓝眼的他不死心的说。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我上次已经跟你说得很明白了,你走吧,不要再来烦我了。”说完,看见许晴欢出来,白皓维像只看见主人的狗儿,立刻兴奋的快步走过去。 还急著想说什么的崔伊情急之下拉住他,结果正往前走的白皓维被他这么用力一扯,脚步不稳的往前一扑,连带的崔伊也往前一滑,跌下前还顺势抱住了他的大腿,让原本已经稳住身体的白皓维,鼻子狠狠撞向地面,痛得他眼泪都飙出来了。 他火大的捂著鼻子正想破口大骂,耳边却听见一道清脆的笑声传来,抬起头,看见许晴欢冷艳的脸上漾开了笑容。 他傻傻的跟著她笑,忽然觉得能让她笑得这么开心,就算要他再跌几次他也愿意。 谁知道就在这时,那个肇事者的嘴巴却说出暧昧得会让人产生误会的话。 “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你怎么忍心就这样抛弃我?” 此刻白皓维的眼里只看得见许晴欢那抹甜美的笑靥,忘了爬起来,也没去听崔伊说了什么,直到看见她唇边的笑忽然隐去,还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盯著他和崔伊看时,这才发现不对劲。 “你刚说什么?”他回头问。 “我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你忍心就怎样抛弃我吗?维,既然你眼睛治好了,跟我回美国吧。” 白皓维嘴角一抽。这家伙,居然把话说得这么暧昧,好像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腿似的,他火大的踹开他的手,站起来。 “你给我听清楚,崔伊,我不会跟你回美国,不管你再说多少次,我也不会改变心意。”沉下脸说完,他立刻跑向许晴欢解释,“你不要误会,我跟这家伙不是那种关系,他是我以前在美国的经纪人,他只是希望我能跟他回美国继续作画。” “嗯。”听完他的解说,许晴欢刚才不自觉蹙起的眉心缓缓展开。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听见那个外国男人说的话,胸口竟莫名戚到一阵凝窒。 崔伊不死心,也跟了过来,脸上充满了不谅解和疑惑。 “维,我不懂,你已经看得见了,为什么不回去继续作画?”绘画是白皓维的第二生命,以前为了画出一幅满意的作品,他可以好几天不睡觉。 也因此,两年前那场车祸导致他双目失明,无法再作画时,他痛苦得几乎不想再活下去,甚至曾经寻短,但都被他及时阻止了,不过没多久,他就突然失踪了,连他这个经纪人也找不到他,直到前阵子才打听到他回台湾,而且接受了眼角膜移植,重见光明。 他立刻飞到台湾来找他,谁知,他竟表示这辈子不会再画画了。 当初把绘画当成人生全部的人,突然说不再作画了,这实在让他无法接受,也想不通为什么。 “跟你说过我没有办法再作画,也找不回以前那种感觉,如今我的人生有了新的目标,你不要再来打扰我,回去吧,我是不可能跟你回美国的。”决然的说完,白皓维伸手握住许晴欢的手要离开,“走,晴欢,我们不要理他。” 两人手指轻触的那一刹那,她微震了下,还来不及挣开他的手,就听见外国男子吃惊的嚷嚷。 “维,你居然牵女人的手?!” “这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敝的?”白皓维朝他丢去一枚白眼。 “你以前最讨厌女人了,连碰都不肯碰她们一下!”崔伊震惊的瞪著他和许晴欢交握在一起的手。 “晴欢跟那些女人不一样。”因为牵扯到是她,他愿意解释。 注意到白皓维看那女子的眼神,崔伊发觉了一件更惊人的事。 “维,你该不会是爱上了她吧?!” “那又如何?”白皓维没有否认,牵著许晴欢迳自往前走,看见崔伊还不死心的想追过来,狠狠瞪他一眼。 那枚犀锐警告的眼神,让崔伊停住了想再追上前的脚步,他满脸困惑的搔著下颚。这个人真的是以前那个维吗? 除了那张脸,他的个性几乎整个都变了,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爱上了一个女人! 因为他幼年时曾被保母凌虐过,后来便视女人如蛇蝎猛兽,绝不让她们太靠近他。 所以此时看见他竟用那种满是爱恋的眼神注视著一个女人,崔伊惊愕不已,不知道究竟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令维有这么大的转变。 ***bbs.***bbs.***bbs.*** 自听到崔伊说出白皓维爱她的那句话后,许晴欢就一直是处在被雷劈到的震愕中,任由他一路牵著她走进餐厅,坐了下来。 他爱她?! 怎么可能,他们才认识没几天,她原本以为他只是对她有好感,想追求她,怎么会一下子就爱上她了? 爱可以发生得这么快吗? 有意追求她的男人不少,但他们通常看上的都是她的外表,那根本不是爱。 她不相信一见钟情,只相信日久生情。在她的认知里,爱情是要经过相处,等彼此了解后,才能慢慢产生感情的。 “怎么了,晴欢?”见她恍恍惚惚的不知在想什么,白皓维关心的问。 “你……刚才那个外国人说的是真的吗?”她瞟向他问。 “你指的是哪件事?” “他说……你爱我?” 白皓维毫不犹豫的点头,“是真的。”他眼里的情意满得都快溢出来了。 “为什么?”她月兑口问道。这个男人眼里的感情是那样浓烈炽热,彷佛爱了她好久好久,盯著他那双眼,这样的眼神……她仿佛曾在谁的身上见过,她努力想著,胸口突然莫名抽痛了起来。 “你想问的是,我为什么会爱上你吗?”他煦然一笑,“爱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觉得我们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了,忍不住生起一种想要亲近你的念头。”他指的是费凌宣第一次在飞耀集团遇见她的事。 “我知道在你还不了解我这个人时,你是不会接受我的感情,你一向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等有一天你觉得自己已经够了解我了,愿意接受我再说。” 许晴欢讶异的望著他。他怎么会知道她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事? 白皓维磁性嗓音带著无限的宠溺和包容说:“我们就先当朋友,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我自愿的,所以你不需要有任何的负担——”他突然伸手捂住胸口,痛得弯子。 “你怎么了?”见状,许晴欢吓了一跳。 他摇摇头,抖著手想从口袋里取出随身携带的止痛药,药却不慎落到地上。 她连忙捡起那瓶药,打开盖子递到他手上,再端了杯开水给他。 服下药后,等痛疼的感觉渐渐平息下来,白皓维抬起头,见她一脸担忧的看著他,他苍白的脸上硬是挤出一抹笑。 “之前开刀的地方突然痛了起来,吃了止痛药,现在没事了。”医生说这种止痛药再吃上一阵子,再配合其他药物的控制,只要没有意外,要活到五、六十岁应该不是问题。 这一次,他一定要好好活著,绝不再让自己那么容易就死去。 “你要不要先回家休息?”瞧他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像随时会昏倒似的,让她忍不住为他担心。 “不用,我没事了。快吃吧,刚才被崔伊那家伙耽误了不少时间,就快上班了。” 许晴欢不放心的再看他一眼,见他脸色好像渐渐恢复,这才低头用餐。 待两人进公司前,她忽然停下脚步,想起他是一个人住,万一又不舒服的话,突然找不到人帮他该怎么办,遂拉过他的手,从皮包里取出一支笔,在他手背上写下一组电话,“你以后要是不舒服,可以打电话给我。” 白皓维惊喜的垂眸看著手背上的电话号码。她肯给他电话,这表示她已把他当成朋友了,他成功迈进一大步。 ***bbs.***bbs.***bbs.*** 结果当天晚上,白皓维就迫不及待的打电话给她。 “喂,是我,白皓维。”没办法,他只有在公司时才能见到她,而上班时间他又不可能整天黏在她身边,所以一整天下来,两人其实能见到面的时间并不多。 听见他的声音,许晴欢黛眉紧张的拧起。“你不舒服吗?” 电话彼端传来他带笑的声音,“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你睡了吗?” 听见他没事,她紧绷的神经一松,“还没。”耳边夹著电话,她一边摺著刚从阳台收进来的衣服,一边说:“我在忙,你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要挂电话了。”弟弟明天要出国半个月,她还要帮他整理行李。 “噢,好,那晚安。” 听得出他的失望,许晴欢心一软,想了下,“我听说肝不好的人不能熬夜,你早点上床睡觉,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好,我这就去睡。”这一声白皓维回应得满心欢喜,因为他听出了她语气里的关心——她关心他! 币上电话,躺在床上,他嘴角愉快的高高翘起,拿起床头柜前一帧她的照片,落下一记深吻。 自一个月前出院后,他回到以前的住处,除了两人照片,他还把以前两人睡的床也一并搬到台中,这间房间的布置就跟他们以前的卧室一模一样,床罩、棉被、枕头、衣柜,全都是以前他们两人一起去挑选的。 躺在曾和她一起睡过的床上,他对著她的照片喃喃的说:“晴欢,我回来了,回到你的身边了。我保证这一次,绝对不会再让你伤心了。” 上次他做错了,不告诉她一声,就选择自己一个人死去,害得她为他悲恸欲绝,这次,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了。 而另一头摺好衣服的许晴欢,看著搁在一旁的手机,想起他刚才打来的那通电话,说他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粉唇不禁扬起了一抹笑。 这样被一个人惦在心上的感觉,好像……还满好的。 “姊,我明天出国后,你自己一个人在家要多加小心,如果有不认识的人来找你,不管对方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也别理——”许哲嗣走进她的房间,叮嘱的话才说到一半,见她挂在唇边的那抹笑容,有丝诧异。“怎么了,你怎么笑得这么开心?” “没什么。”敛起嘴角的笑,她拿起刚摺好的衣服,走向隔壁弟弟的房间,帮他放进行李箱里,边交代,“我帮你多带一件外套,毛袜我放在夹层里,另外再帮你买了个小暖炉,我看气象报告说,那边现在的气温很低,你要记得拿出来用,还有,备用的电池我放在这个袋子里。” 必於白皓维的事她还没打算跟弟弟说,因为两人目前还只是朋友关系而已,若是以后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再告诉弟弟也不迟。 这么想著,她突然发现自己似乎不排斥跟白皓维交往,甚至还有些期待。 她……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姊,我刚才好像听到你在说话,你是不是在跟谁讲电话?”不让她回避刚才的问题,许哲嗣不死心的继续追问。 “嗯,一个同事打来的。” “同事?是哪一个同事?”许哲嗣不禁讶异,他知道姊姊一向独来独来,鲜少跟同事来往,怎么会有同事打电话给她,而且还让姊姊笑得那么……开心,对,他没看错,姊姊刚才真的笑得很开心。 “是……” 就在她要开口时,家里的电话响了,许哲嗣走到客厅去接听,是要找他的,这一讲,就谈了一个多小时,等他讲完电话,许晴欢已经上床就寝了。 ***bbs.***bbs.***bbs.*** 一大清早,白皓维便来到佳鲜,指挥搬运工人将他订的东西搬到顶楼,工人离开后,他又忙了好一会儿,还未完全复元的身体气喘吁吁的,出了一头汗,一身白衬衫也弄脏了,但看著眼前渐渐成形的小花园,嘴角忍不住漾开愉快的笑纹。 以后这里就是他和晴欢的秘密天地,想像著他跟她在这里一起吃午餐的情景,他笑得阖不拢嘴。 他要再把她追回来,要再当她的丈夫,要用满满的爱填满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空隙! 这次,他一定要活得很久很久,陪她一起到老,绝对不再让她为他伤心落泪。 “你跟我要顶楼,为的就是弄这些?”身后忽地响起一道嗓音,他回头望去,就见叶威一脸惊讶的看著他的小花园。 “怎么样,浪漫吗?”白皓维脸上带著一丝得意询问。 “你没事在这弄个花园要干什么?”叶威纳闷。 “当然是跟心爱的人一起赏花谈心啊。”追求晴欢的事,他一点都不怕让叶威知道,最好全公司的人都晓得晴欢是他的,没人敢再打她的主意。 “心爱的人?”叶威瞪大眼,“你指的是谁?崔伊还是晴欢?” “怎么可能是崔伊!”他没好气的白他一眼。 “但我昨天晚上碰到崔伊,他说他住在你那边。”以前画坛就曾传出皓维跟他的经纪人是一对恋人,由於之前皓维长期住在美国,不常连络,所以他也不知道实情如何。 提到这件事,白皓维脸色一垮。 “那家伙昨天下班时又跑来找我,威胁我说,如果不收留他,他就要每天到公司来闹,我只好让他住下了。”他们约定好为期三个月,届时崔伊若还是无法劝他改变心意,就必须回美国,从此不再来打扰他。 为了摆月兑他的纠缠,他只好暂时忍耐跟他同住三个月。 “你为什么不肯跟他回美国?其实等你的手不抖了,还是可以重拾画笔的。”叶威不明白。 “我对画画已经失去了那种热忱,我现在的人生有了其他的目标。”白皓维轻描淡写的语气里,有著某种无法动摇的坚定。 失去对绘画的热忱?叶威不敢相信这种话,会是以前那个镇日埋首在绘画天地里的表弟说出来的。 “皓维,你真的变了很多,难怪崔伊说你陌生得让他都快不认识了。” “我曾经一度死去,后来又重新活了过来,现在在你眼前的这个白皓维,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白皓维了。”他意有所指。 仔细打量著眼前汗水淋漓,却满脸笑容的白皓维,叶威沉吟了下。 “你对晴欢是真心的吗?”老实说,比起以前那个阴沉自闭的白皓维,他比较欣赏眼前这个开朗爱笑的白皓维。 “除了她,我的心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人。”白皓维直瞅他回答。提到她,他满眼都是掩不住的爱恋与深情。 那浓得化不开的感情,即使连叶威都感受到了,他很讶异,才短短几天而已,他竟然就如此深爱上她。不过,感情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言,他还记得皓维第一天来公司见到晴欢时,似乎就对她一见钟情。 但是,他心里还有一个疑问。“那么那个崔伊是怎么回事?他昨天说,以前在美国时,你们俩是住在一起的。”画坛会流传他们两人是一对情人,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没想到崔伊这家伙竟然对叶威说出这种会让人误会的话,白皓维脸黑了黑,连忙解释,“我跟他之间只是画家和经纪人的关系而已,我对他绝对没有任何其他的感情。你也知道以前的我很自闭,不太跟外界往来,所以他才会搬过去就近照顾我的生活起居。” 事情是不是如他所说这样,他其实也不清楚,不过以他的直觉,崔伊对白皓维应该没有不寻常的感情,若真要有什么,也只是爱才之心。 叶威看了眼他花了一个早上布置的花园,想了下再问:“你是为了晴欢,才不肯跟崔伊回美国吗?” 眺望了眼湛蓝的天空,片刻后白皓维才道:“我本来就不属於那里,这里才是我的家。” ***bbs.***bbs.***bbs.*** 接近中午时,白皓维传了封简讯给许晴欢——中午一起到顶楼吃饭,我做了两个很好吃的便当哦。 因此十二点一到,他就迫不及待直奔顶楼等她,他有点忐忑,不知道她会不会上来。 他还记得当初追求她时,直到约了她第十二次,她才点头答应的。 随著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白皓维焦急的来回踱步,一下子担心她会不会没看到他传去的简讯,一下子又想,是不是该下楼当面跟她说比较好。 瞥了眼腕表,十二点十分了,就在他按捺不住想下楼找她时,楼梯间的门被推开了,一见到她,白皓维兴奋的奔过去。 “我还以为你没看见我传去的简讯,正想下去找你呢。”他笑咧了嘴,手舞足蹈的说著。“来,我们过去那边坐。”他伸手拉著她来到野餐桌前。 两人在野餐桌前坐下后,许晴欢抬眼看向前方那小花园,她没来过顶楼,不知道这上面竟然有这样的地方,不过感觉像才刚弄好不久。 “你是怎么发现这里有这样的地方?”她好奇的问。 “这是我一大早来弄的,我想好了,以后我每天准备两个便当,我们中午就一起在这里吃午餐。”他眼神闪亮亮的说。她瘦了好多,他想好好帮她补一补。 她讶然的望著他。就为了跟她一起吃午餐,所以他就把这里布置成这样? “来,尝尝我的手艺。”他兴匆匆的打开了便当,连同筷子递到她面前。 在他期待的眼神下,她吃了口菜,入口的味道,弥漫著一股令人怀念的滋味,她疑惑的眯起眼,再吃了第二口、第三口。 吃完第三口后,她确定她以前尝过这样的滋味,她的味蕾依稀记得这味道,接著,她的眼前晃过了一道在厨房忙碌的背影,然后不久,桌上就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她努力的想看清那个人的脸孔。 但他就是不转过来,她伸手在空中抓著,想将他的脸扳过来—— “怎么了,晴欢?”白皓维握住她伸在半空中的手,担忧的看著脸上忽然露出迷惘的她。 “我……好像看见了一个人。”她喃喃的说。 “你看见了谁?” “他站在厨房里煮菜,我看不清楚他的脸。”她突然有些心慌,觉得自己似乎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事,皱著眉努力的回想著。 闻言,白皓维眼睛一亮。她记起他了吗? 但紧接著,他想起大姊之前在电话里警告他的事—— 你若不希望睛欢崩溃,就不要在她面前再提起有关凌宣的事,万一解开了催眠,那排山倒海而来的痛苦记忆,会让她承受不住的。 他脸色霎时一变,急忙说:“不要去想了!那些不重要,来,先吃饭吧。” “可是……” 为了转开她的注意,他跑去摘了朵栀子花过来。 “这朵花送给你。” “好香。”那朵白色的花散发出淡雅香气,钻入她鼻翼里,成功的转移了她的心思。“不过,你把这里弄成这样没有关系吗?”这里毕竟还是公司的所有地,没有经过同意就擅用,恐怕不太好。 “我跟表哥提过了,请他把顶楼借给我,他答应了。”他没告诉她,早上叶威甚至亲自上来看过了。“我想每天都吃外食也不好,以后我会每天准备两个便当,我们就一起在这里吃午餐,你说好不好?” “……嗯。”他眼里那充满期待的眼神让她难以拒绝,不自觉的点下了头。 她被他打动了,也许,可以试试跟他交往看看。 看见她点头,白皓维满脸喜悦,激动的握住她的手。“你答应了?” “你把我的手握痛了。”看见他惊喜的表情,她脸上也跟著漾起淡淡的笑意。 “对不起,”他赶紧松开手,笑眯了眼说:“晴欢,你肯答应,我太高兴了,我本来以为你大概不会那么容易就答应,还想好了一堆话要来说服你。” 许晴欢怔怔的注视著他脸上的粲笑,心付,她只不过是答应跟他一起吃午餐,竟然会让他开心成这样。他就真的这么喜欢她吗? 她下意识伸手抚模他的眼睛,那一双眼每次看著她时,总会让她有种莫名的悸动。 白皓维任由她模著,温柔的问:“怎么了?” “你这双眼睛……我好像在哪里看过?”她说,脸上浮起一抹困惑。 他心头顿时一热,紧紧握住她的手,嗓音有丝哽咽。 “也许……前辈子我们见过面,还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呢。”他有很多话想对她说,但却什么都不能说,为了不让她崩溃,他不能让她记起以前的事,更不能让她忆起费凌宣这个人。 重新复活之后的他,只能以白皓维这个身份去爱她,因为费凌宣已经死了,这个名字被封锁在她的记忆深处,成为一个无法碰触的禁忌。 “是吗?”许晴欢愣愣的想,也许他们前辈子真的认识,否则她不会莫名其妙的对他有股奇异的熟悉感。“等我弟回来,我想……介绍你跟他认识。” 这意思是只要哲嗣对他没意见,她愿意跟他交往看看。 是有点快,可是不知道为何,她愈看他愈顺眼,每次接近他,总让她感到一股莫名的安心。 听她提起哲嗣,白皓维猛然被口水呛到,“咳咳咳,你弟弟他……不在吗?” “他出国拍照,要半个月后才回来,”她再补了句,“我弟是个摄影师。” 想到她要介绍他跟哲嗣见面,他的笑容有些僵,随口说:“他是摄影师,应该常常到各地去拍照吧?”但这阵子,他却每天都见到哲嗣接送她上下班。 “以前是,但几个月前我出了车祸,为了照顾我,他辞掉了杂志社的工作,另外成立一个工作室,接些棚内的案子,好就近照顾我。” 她明白弟弟其实还是喜欢到野外拍照,是因为不放心她,所以才尽量减少外拍的。这次他本来是要推掉这个工作,她知道后,劝他接下,她早就已经复元了,不希望他因为顾虑她,而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 他猛然想到,她说要介绍哲嗣给他认识,这不就代表她接受了他吗?就像当初追求她时,也是在见过哲嗣后,两人才开始交往的。 白皓维欣喜得眼睛一亮,但接著又想起他上次找许哲嗣想见许晴欢时,他激烈的反应,喜悦的心顿时一沉。要说服哲嗣让他眼睛欢在一起,恐怕不容易。 第8章 听见前方传来一阵笑声,许晴欢抬头望去,就见白皓维正在跟几个同事闲聊,不知他说了什么,几个女同事笑得花枝乱颤。 她轻轻模了模胸口的位置,那里突然觉得闷闷的,她们的欢笑声听在她耳里,也变得有些刺耳。 微蹙起眉心,她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觉得不太开心。 许晴欢低下头想专心做事,但耳畔持续传来的说笑声扰得她无法专注。 她开始有些生气了,气他们上班的时间不好好做事,居然在那里聊天;气白皓维既然在追求她,为什么还要去招惹那些女人! 他们的谈笑声让她愈来愈心烦,她索性起身,拿起杯子走到茶水间,准备为自己泡杯热茶喝。 取了茶包放进杯里冲了热水后,听见身后响起脚步声,她回头瞥了一眼,是刚才还在跟那些女同事有说有笑的白皓维。 眉心轻拧,她不想理他,端起茶杯,就想离开。 他却挡在门口不让她走,兴高采烈的约她。 “晴欢,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我刚听说有部电影很好看,我们吃完饭后一起去看。”既然哲嗣不在,那么她晚上的时间就都是他的了。 她想说不要的,耳朵竟然听到自己说了声,“好。”她有些气恼自己,竟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刚才明明还在生他的气,可是在一看见他的笑脸后,就什么都忘了。 然而平心而论,他只是跟其他女同事说话而已,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觉得不快,之前明明都不会这样的呀。 难道,这就是……吃醋?因为喜欢上他了,所以见不得他跟其他女人在一起? 听见她答应了,白皓维很高兴,但见她答应后却又皱眉,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突然变幻不定,他关心的问:“晴欢,怎么了?你不舒服吗?” “没、没有。”她只是突然领悟到原来她的心眼也是这么小的,一看见自己喜欢的人跟其他女人在一起,就会忍不住胡思乱想。 “那下班后,我在老地方等你哦。”白皓维笑吟吟的说。 因为哲嗣出国,因此他很自动的接下接送她上下班的工作,她曾说过不用,但他很坚持,无奈之下,她只好让他送,但唯一的条件是,她还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他们的事,所以他都是到附近去等她。 “嗯。”匆匆应了声,她绕过他走回自己的座位,低头啜著热茶。 那群女同事在白皓维离开后也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办公室再次安静下来。 许晴欢的心思却难再平静,时而抿唇时而蹙眉。 原来喜欢一个人时,会不由自主的在意著他的一切,会在意他跟谁说话,会在意他说了什么,会因为他的一个眼神而心情起伏不定。 她突然困惑的眨了下眼,隐约觉得这样的感觉以前似乎也曾有过。 可是她不记得以前有跟谁交往过呀!等等,她想起来了,大一时,她曾跟一个学长短暂交往过三个月,后来两人因为个性不合分手了,之后,她记得就没再跟谁交往。 但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应该不是跟那个学长的,那是谁呢? 一直到下班,她仍是没想起来。收拾完桌面,她离开公司,过个转角,就看到白皓维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看见她来,他开心的奔过来,兴匆匆的说:“今天我带你去一家新开的餐厅吃饭,听说那里的南瓜饭很好吃。” “嗯。”她对吃的一向不讲究,对食物,她只要求能吃饱就好。 但他很爱尝鲜,最近几天每天下班后,都带她去不同风格的餐厅吃饭,然后品头论足的批评人家的菜色,说到最后,他会认为他自己做的菜才是最好吃的。 两人一起经过一辆车,墨色的车窗里反射出两人的身影。 白皓维突然停下脚步,回头问她,“晴欢,你会不会觉得我长得很难看?” “不会呀,你长得很好看,只是太瘦了。”她没有多想的回答。 “太瘦?”他再望向车窗上映现出的两人形貌,站在她旁边的白皓维,看起来确实很瘦,仔细看,似乎比她还要瘦一些。 他一惊。不行!他必须把自己养壮一点,免得以后抱不动她,咦,等一下。 “你觉得我好看?” “嗯。”她点头。公司里的女同事都说他长得很俊美,像日本杰尼斯男孩。 “所以说,你很满意我这张脸?”他还以为她喜欢的是以前费凌宣那种开朗阳光的类型。 觉得他问得很奇怪,许晴欢反问:“你不喜欢自己的脸吗?” “你不觉得有点像女人?” 听他这么说,她仔细看了他片刻。“你五官是长得很秀气,可是因为你个性开朗,所以并不会让人觉得你像女人。” 既然她满意他这张脸,他也就放心了。然后,他悄悄握住了她的手。 她垂眸瞥了一眼他的手,再抬眼看看他,他笑得眉目弯弯,虽想他的手有点冰冷,但是被他握著的感觉并不让人讨厌,所以她没有拒绝,任由他牵著她。 他让她走在内侧,配合著她的步伐,不时侧首笑望著她,那心满意足的表情,让她也不禁露出笑脸,有一股小小的幸福,在她的心里油然生起。 她觉得跟他继续交往下去似乎也不错,等弟弟回来见过他,应该也会喜欢他吧! ***bbs.***bbs.***bbs.*** “维,你在干什么?”崔伊回来后见到客厅里的景象,一脸的目瞪口呆。 “你看不出来我在健身吗?” 崔伊愕然。“你以前最讨厌运动了,怎么会突然想健身?” 白皓维踩在跑步机上,一边慢跑一边气喘吁吁的回答。 “我想把身体练壮一点。”这次要陪晴欢一起活到老,所以他要好好锻链这副身体,因此特地去买了一台跑步机和举重器回来。 “你真的变了好多,简直就像换了个人,我不在你身边的这段日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你有这么大的改变?”盯著他看了片刻,崔伊眉头紧皱。 住在这里几天了,他发觉自己愈来愈不认识他,他不只所有的习惯都改变,就连个性也不一样了。要不是那张脸仍是白皓维,他会以为他其实是另一个人。 “你不会明白的。你只要知道我不再是以前那个白皓维,所以我不可能再拿画笔了,你趁早死心回去吧,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了。”说完,他拿起围在颈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上泌出的汗,瞥了下时间,已经跑了半个小时,他关掉跑步机,下来倒了杯水喝。 “我不会死心的,维,你一天不拿画笔,我就一天不回去。”崔伊激动的说。 “你不要忘了,当初我们约定好三个月的时间。” 他的眼神太过锐利,让崔伊不禁一凛。“三个月内,我一定会让你重拾画笔的!”白皓维是他一手发掘和栽培的,他花了不少心血,才把他推到如今这地位,他绝不会让他就这样轻易放弃的。 ***bbs.***bbs.***bbs.*** 从头到脚仔细打量著许晴欢,崔伊想知道她究竟是哪点让白皓维如此痴迷。她是很漂亮,但比她美的女人他也看过不少,所以他还是弄不懂维为何会爱上她? “你找我出来,到底有什么事?”被人这样肆无忌惮的注视著,让许晴欢很不舒服。 半晌,他这才用带著洋腔的中文说:“我找你出来是想请你劝维跟我回美国,他拥有惊人的绘画天份,如果就这样埋没后,不仅是画坛的损失,连上帝都不会原谅的。”热爱艺术的他,多希望自己也拥有那样的天份,无奈偏偏没有,所以他绝不允许有人这样糟蹋自己的才华。 “你找错人了,这种事你应该找他谈,而不是找我。”冷淡的说完后,她转头就要走,无意再多留。她不认为自己有权去替白皓维做任何决定,他的事只有他自己才能做主。 崔伊情急之下拉住她,不让她离开。 “他不肯跟我回去,我想是因为你的关系,你若真心爱他,就该劝他继续画画才对,你要是看了他的画,一定也会被他的画所感动,上帝赐给他这样的才华,若是他就这样放弃了,那简直是一种罪过。” 许晴欢挣开他的手,面无表情的表示,“就算他再有才华,如果他不想继续作画,谁也不能勉强他。” “你会这么说一定是没看过他的画吧。上网去找来看看,你就会知道,他不再继续作画,是一件多可惜的事。”崔伊开始痛恨起这个让维爱上的女人了,如果不是因为爱上她,维也不会不想再作画。 没错,都是因为她,要是没有她就好了……没有她……他为自己突然萌生的念头暗自一震。 许晴欢丝毫不晓得崔伊此刻心中闪过的念头,只是淡淡的说:“我不会去勉强他做任何事,他的事只能由他自己决定。”说完,便掉头走回公司。 看著她的背影,崔伊暗忖,若是没有这个女人的话,就没有人再绊住维了,到时他就会乖乖跟他回美国继续作画了…… ***bbs.***bbs.***bbs.*** key进白皓维三个字,网路上立刻显现出一连串相关的资讯,包括他这些年来的作品。 许晴欢一幅一幅点来看,她不懂得怎么欣赏画,但在看了他的作品后,也觉得他的画有种让人莫名的感动,简单几笔,就传神的勾勒出每个人物的表情和神韵,尤其是那些人物的眼神仿佛像真的一样,灵动有神。 所以有不少艺术监赏家评论他的作品,说他画笔下的人物都仿佛有自己的灵魂似的。 看完最后一幅画,她的手机响了下,有人传简讯给她,她取出手机查看。 十二点我在秘密花园等你,我今天做了好吃的咖哩饭哦。 没有署名,但她知道是白皓维传来的,唇边不禁轻泻一丝笑意。 中午十二点一到,许晴欢避开同事,悄悄上了公司的顶楼。 一推开门,他就奔了过来,将她拉到野餐桌边。“你看,今天午餐有你最爱吃的樱桃和草莓哦。” 许晴欢很疑惑,她从没有跟他说过她喜欢吃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樱桃和草莓?” 他呼吸窒了下,接著笑咪咪说:“呃,因为我也喜欢吃,所以我猜你应该也喜欢,谁教我们的口味那么像。” 看他一眼,她拿了颗樱桃塞进他嘴里,就见他微微皱眉峰。 “你根本不喜欢吃樱桃。”她上次跟他去一家餐厅时就发现这件事。 “我……”他勉强把樱桃吞下,吐出小核,涎著笑脸解释,“好吧,我告诉你实话好了,其实我有一种特异功能,天生就能知道自己爱的人喜欢什么东西。”不能告诉她实话,他只好瞎掰了。 她不信,问他。“那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部书?” “西游记。” “那我最喜欢的季节?” “春天。” “我最喜欢的衣服?” “黑色袖口滚白边那件。” 问到这里,他都答对了,她不得不相信他说的话,尤其是那件黑色外套,因为已经入春了,这段时间她从没在他面前穿过。 “怎么样?你可以再考我没关系。”白皓维一脸得意扬扬。 “你从小就有这种能力吗?”许晴欢好奇的问。 “呃,也不是,是遇到你我才知道,所以我更加确定我们前辈子一定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所以我才会知道你的喜好。”曾经交往四年,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都了若指掌。 相处这段时间,她也觉得对他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如果人真的有前世,也许他们真的是夫妻也说不定,所以她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喜欢上他。 想起早上崔伊来找她的事,她想了下问:“你真的不想再作画了吗?” “不想。”白皓维答得很乾脆,毫不犹豫。 “我在网路上看过你的画子。” “为什么突然想去找我的画来看?”他狐疑的问,事出必有因。 “早上崔伊来找过我,他要我劝你继续画画。”她坦白告之。 “那家伙竟然找上你了,那你怎么说?”她不会想要劝他重拾画笔吧? “这是你的事,只能由你自己决定,没有人可能勉强你。” 她的回答让他很满意的连连点头,“嗯嗯嗯,没错。” “为什么你不想再继续画画?”她发现他的手似乎比较不抖了,再过一段时间,应该就能再拿画笔。 他沉吟了下。“坦白说,我画不出来像以前那样的作品了,从前那个拥有绘画天份的白皓维已经被酒精杀死了,现在的我,只想跟心爱的人过著幸福而平凡的生活。”他双眸深情的望住她,在心中对她说——我是为了你而重生的,晴欢,今后的人生我只为你而活。 粉颊因他的话而染上红晕,她知道他话里说的那个心爱的人指的是她。 “晴欢,我知道这样太快了,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问你,嫁给我好吗?”他执起她搁在桌上的手,神情认真的问。 她讶异的望住他。 丙然吓到她了,他连忙说:“没关系,你可以慢慢考虑,我会一直等你。” 有一瞬间她几乎冲动得要点头,幸好她的理智及时回神。 虽然没有答应他,但知道他是真心想要跟她共度一生,许晴欢心里像酿了蜜一样,甜甜暖暖的。 她迫不及待的想让要哲嗣见见他,他一定也会喜欢他吧。 ***bbs.***bbs.***bbs.*** “晴欢,明天早餐吃贝果好不好?”现在,每天晚上临睡前,白皓维都会打电话给她。 “你明天不要弄早餐了,早餐我来准备。”从他开始接送她上下班后,连早餐他都一起替她准备,吃了他这么多天的早餐和午餐,她觉得自己也应该要为他做些什么。 “真的?那我要吃两份。”白皓维沙哑的嗓音透著浓浓笑意。 许晴欢愣了下,才开口,“好。”这样的对话好像曾经听谁说过。 “对了,晴欢,星期五晚上有流星雨,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 流星雨?她记得以前好像有人带她去看过,那天晚上很冷,然后……奇怪,她怎么想不起来是跟谁去看的? “晴欢,你有没有听见我刚说的话?我们一起去看流星雨。”没听见她的回答,电话那端的白皓维再说一次。 他还记得以前第一次带她去山上看流星雨时,看见璀璨的流星划过天际时,她有多惊喜,他就是在那时向她求婚的。 她回神。“不行,哲嗣那天晚上要回来。” “啊,他要回来了?”白皓维微微一惊。这半个月来过得太快乐了,让他几乎都忘了哲嗣的事。 “嗯,我有半个多月没见到哲嗣了,我想在家里等他,你要不要也一起过来,我想介绍你们认识。” “呃,好。”他一时也想不出来该用什么藉口拒绝,只得先答应下来再想办法,或许他应该要先私下再跟哲嗣见一面,把话说清楚会比较好。 注意到快十一点了,许晴欢叮咛他,“很晚了,你早点上床休息。” “好,那我去睡了,明天早上过去接你。” 结束通话后,她走到厨房,想先把明早要做早餐的材料准备好,这样明天就不会太赶了。 她打开冰箱,拿出番茄、小黄瓜和高丽菜,先洗一洗再切一切,然后放进保鲜盒里,目光不经意瞄见自己的左手,她疑惑的盯著空荡荡的手指,忽然觉得中指上好像缺了什么。 流星雨……对了,是枚戒指,中指上应该要有枚戒指才对,像流星一样那么灿亮的银白色戒指。 可是不对呀,那枚戒指从哪里来的?她不记得自己曾经买过那样一枚戒指。 难道是别人送她的?不可能是哲嗣,那会是谁? 她眉头深锁努力回想著,想到头又隐隐作痛起来,这时电话响起,她想应该是弟弟打来的,连忙甩甩头,走过去接听。 “喂——”她才刚开口,话筒里就传来一道低沉的嗓音。 “许晴欢,我警告你最好立刻离开白皓维,否则你将会有生命危险。” “你是谁?”她讶异。 “你不用管我是谁,我给你三天的时间,如果你还不离开他,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还有,这件事不准让白皓维知道。”说完,不容她再开口,对方便将电话挂断了。 许晴欢疑惑的瞪著电话。 这是……恐吓电话吗? 但为什么要叫她离开白皓维?那个人又是谁? 第9章 “我这里有两张明天演唱会的门票,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看?”茶水间里,染著茶色头发的女孩有些腼腆的问。 听见女孩的邀约,白皓维先是抓抓耳朵,再模模鼻子,接著委婉的拒绝,“我那天跟我女朋友有约了。” “你有女朋友了?”女孩讶异的瞪著他。 “嗯。” “是……我们公司的人吗?”女孩试探的问。 他点了点头。 “这样哦,怎么都没听说?”女孩有些不甘心。 “她还不想让大家知道这件事,请你帮我保密好不好?若是让她知道我不小心告诉你,她生气不理我那就糟了。”他温言请求,一脸的诚恳。 “我连她是谁都还不知道呢,保什么密!”女孩没好气的瞟他一眼,接著忍不住好奇的问:“她是谁?你很喜欢她吗?” “嗯,我很爱她,这辈子只认定她一个。” 女孩被他眼里和语气里的深情给感动了,很阿莎力的承诺。 “好,我会替你保密,不会告诉其他人。”她忘了自己连对方是谁都还不知道呢。 女孩走出茶水间后,白皓维拿著茶杯也要离开,正好看见许晴欢走进来。 他脸上立刻堆满粲笑。“晴欢。” 睐他一眼,她轻抿著唇,低头拿了一包茶包,放进杯子里,冲泡热水。 一时看不出她此刻的情绪,他试探的问:“你……刚才是不是听到我跟美珊的话了?” 她轻轻颔首。“嗯。” “你不要误会,我拒绝她了。”他连忙解释。 “我听到了。”她还听到他说的那句—— 我很爱她,这辈子只认定她一个。 心里涨满了甜蜜的感觉,如果这句话他是对著她说的,也许她还不会有这么深的感动,可这是他在拒绝另一个女孩的邀约时告诉对方的,这便表示,在他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你没有在生我的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她抬头望向他。 这才看清她眼角眉梢染著明显笑意,他开心地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怕你吃醋。”怎么办,他好想紧紧抱住她,然后狠狠的吻她,吻到天荒地老!可是这里是公司,最重要的是,她才刚刚接受他,他不能这么孟浪吓到她。 “我为什么要吃醋,你不是拒绝她了吗?”她说著,唇边漾著锁不住的笑。 “对。那你有听见我说我很爱你,这辈子只认定你一个的话吗?”他那双丹凤眼亮灿灿的。 她觉得此刻的他就像一只摇著尾巴讨赏的狗儿,好可爱! 没有多想,她踮起脚尖亲了下他的面颊,然后模模他的头说:“乖。” 他看著她迷人的笑容看到傻眼,俊脸上也跟著露出傻笑,直到她走出茶水间,他都还没回魂,然后像想起什么似的伸手模著被她亲过的面颊,苍白的脸孔因为太高兴了而涨得红通通的。 她亲了他,她刚才亲了他!炳,他兴奋得握拳发出一声低吼。 “白总监,你在这里呀,叶总请你过去他的办公室一趟。”女助理找到茶水间时,看到的便是处於亢奋暴走状态的白皓维。 她想他该不会是磕了药吧,怎么自己一个人也能这么high? 发现助理正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盯著他看,白皓维赶紧敛容。 “好,我知道了,”临走前他还是解释了下,“我刚才想到了件很开心的事,所以才会忍不住叫出来。” “噢。”女助理怔愣点头。 白皓维来到叶威办公室,在听完他的话后,眉峰便紧紧皱起。 “不去行不行?你也知道我现在的身体状况是滴酒都不能沾的。”午餐时间是属於他和晴欢的谈情时间,他实在不想去吃那种无聊的应酬饭。 “那几个大老板都有收藏你的画,难得有这个机会,能亲眼见见你这位扬名国际的大画家,他们都很期待,你去露个面就好,我保证不会让你喝到一滴酒。”见他还是一脸为难,一副不想去的表情,叶威好声好气的劝说。 “其实我之前已经替你拒绝了几次,但这次是王董事长亲自打电话来邀请的,你也知道王董在商界的份量,他老人家都开口了,我若是再推掉,那等於是不给他这个面子,你就勉为其难去这一次就好,当是帮我一个忙吧。” 他都低声下气了,白皓维也不好再拒绝,只好牺牲今天的午餐约会了。 因此中午时,只有许晴欢自己一个人来到顶楼用餐。白皓维在和叶威离开时,已知会过她,并事先将微波好的便当放到野餐桌上。 但来到顶楼,她并没有去动搁在桌上的便当,而是先低头拆著她从办公室带上来的盒子,这是快十二点时,快递公司送到公司给她的东西。 盒子外头完全没有署名是谁寄来的,她本来以为是弟弟从国外寄来的,但这是国内快递,所以应该不是他。 拆开包装后,她打开盒子,瞬间有个东西从里面弹了出来,吓得她松手,盒子掉到地上,仔细一看,是个整人的玩具蛇头,但那蛇头却被淋满了鲜红色的液体,如今那汁液溅得到处都是,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有些还喷到了她身上那套铁灰色的套装上。 她蹙拧黛眉,瞪著衣服上那看起来像血迹的液体,想了下,伸手轻抹溅到桌面上的液体,拿到鼻间轻嗅了下。 不是血,好像是红墨水之类的。 捡回盒子,她低头想找是谁寄这种恶劣的东西来给她,果然在里头发现了一张纸,上头写著—— 明天是最后一天,你若再不离开白皓维,这些红墨水将变成是你的血。 看完后,许晴欢想起昨晚那通恐吓电话。 应该是同一个人吧。 但她对恐吓的人丝毫没有头绪,心付著等下班后再问问白皓维,也许他会知道是谁做的。 不过这天,一直到下班时间,白皓维都没有回公司,他被那几个大老板给缠住了,能见到他这位鼎鼎大名的画家,大家都很热情,於是吃完了午餐,他又被拖去看那些大老板的收藏品,一直应酬到深夜才回到家。 他仍虚弱的身体禁不住这样的劳累,回去后,往床上一躺,原想著要打电话给她时,却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而一直在等他打电话来的许晴欢,因为一直等不到他的电话,这夜失眠了。 ***bbs.***bbs.***bbs.*** “他发烧了!要不要紧,有看过医生了吗?” 早上一直等不到白皓维过来接她一起去上班,许晴欢终於忍不住打了通电话给他,但接电话的人却是崔伊。 “我正要带维去看医生,没空再跟你多说话。” “那……”她还想再问些什么,话筒里已传来断线的声音,愣愣的看著电话须臾,才将话筒挂上。 她很担心他,很想过去看他,却直到现在才发现,她竟然不知道白皓维住在哪里。 上班时她一直分神的瞪著手机,很想打去问问他的情况,可是又怕会吵到他,他应该看完医生,也许已经在休息,若是吵醒他就不好了。 算了,还是等中午再打好了,中午他总要起来吃饭——啊,对了,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替他准备午餐,万一他带白皓维回去后就离开了,忘了要替他买午餐该怎么办?那他岂不是要饿肚子了。 下行,她还是打电话去确定一下。 才这么想,她立刻拨了通电话给白皓维。 “喂,皓维——” “我不是维,他在睡觉。”话筒里传来崔伊那带著洋腔的中文。 “他去看医生回来了吗?现在情况怎么样,还在发烧吗?”她心急的迭声问。 “他的事用不著你管,我会照顾他,你不要再打来了!”崔伊不客气的说完,便挂断电话。 紧握著手机的许晴欢,眉心微拧。她再迟钝也感受到了崔伊似乎很讨厌她,是为了上次她不肯答应他劝皓维跟他回美国的事吧,所以他才对她这么不友善。 但她真的很担心皓维,想起有一次在餐厅吃饭时,他痛到脸色发白弯下腰的情形,她就再也坐不住了。 不行,她要去看看他,可她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忽然看见叶威从办公室定出来,想到什么,她赶紧走过去。 “总经理,我有件事想请问你。” “什么事?” ***bbs.***bbs.***bbs.*** 许哲嗣急坏了,因为从他八点下飞机回到家,便一直找不到姊姊。 而她的手机也一直是关机中打不通。 等到十点,他急得冲到佳鲜去找人,但这么晚佳鲜的人早已都下班了,只剩警卫。 他连忙打给叶威,但他的电话没人接听,让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对了,她会不会是出去约会了?他记得前几天电话里,姊姊说等他回来,要介绍一个同事给他认识。 当时他问是男的还是女的,姊姊说是男的。 她那时候的语气,就像多年前她第一次带费凌宣回来给他看时那样,有些害羞又有些高兴。 这么一想,许哲嗣决定先回家再等等看。 但这一等,等到快十二点,姊姊还是没有回来。 一定是出事了,他铁青著脸,抓起电话再拨给叶威,这次他终於接了。 “叶大哥,我是哲嗣,你知道我姊现在人在哪里吗?”他劈头便问。 “咦,你说晴欢,她还没回家吗?” 听见叶威的话,他一颗心都沉下去。“对,从我八点回到家后,就一直找不到她的人,你知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已经有几分醉意的叶威,想到什么连忙说:“啊,对了,她今天早上跟我要皓维的住址,接著就请假外出了,她应该是去看皓维了。” “皓维是谁?” “我表弟,白皓维,听说他在发烧,所以晴欢才会去看他。” “白皓维?你表弟叫白皓维?”听到这三个字,许哲嗣顿时额上青筋暴起。 “对,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叶威听出他话里的愤怒。 “该死的,他住在哪里?快点告诉我!”他大吼。 被他严厉的语气一吓,叶威月兑口说了个地址,说完后才想到,事情不太对劲,刚才许哲嗣的语气激动得像要杀人似的,皓维哪时惹到他了? ***bbs.***bbs.***bbs.*** 砰砰砰剧烈的敲门声,惊醒了沉睡中的白皓维,他迷迷糊糊的起来开门。 孰料,才一打开门,咽喉就被人紧紧的勒住,让他快无法喘息。 “我姊在哪?”许哲嗣愤怒的说:“我说过如果你敢出现在我姊面前,我绝对饶不了你,快把我姊交出来!” 白皓维因为发烧而有些昏沉的神智,被他这番话给惊醒了。 “你姊姊,你是说晴欢吗?她不在我这里呀,”看见许哲嗣那心急的表情,他连忙问:“哲嗣,你为什么跑到我这里找人,晴欢出了什么事吗?” “你还跟我装蒜,我知道她在你这里,快点把她交出来,如果她少了根头发,我唯你是问!” “晴欢真的不在这里,我今天一整天因为发烧在家睡觉,根本就没见到她。”白皓维用力挣开他勒在他颈间的手,焦急的又问:“晴欢她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敢说你没见过她,叶威说她早上过来找你,你还想骗我!”他气愤的推开他,迳自到屋里头找人。 没多久,里里外外都找遍了,却仍是没见到她。 许哲嗣怒问:“你到底把我姊藏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我今天根本没见过她。”知道许晴欢失踪了,白皓维比他更急。 见他还不肯承认,许哲嗣气得再揪住他衣领,“叶威明明说她早上来你这里,你到底对我姊做了什么?” “我今天一整天都在昏睡,真的没见过晴欢。她没来我这,会去了哪里?”一个念头闪过,白皓维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惨白。“她会不会是在来的时候出了什么事?不行,我要出去找找看。”说著,他立刻往外走。 许哲嗣再也忍不住,一拳狠狠挥向他,“我当初警告过你不准出现在她面前,如果我姊出了什么事,我一定杀了你!” 白皓维猛不防被他打倒在地,他伸手揩掉唇边因咬破舌头而泌出的血渍,颤巍巍的撑著虚弱的身子站起来。 “对不起,哲嗣,我没有办法不见她,我是那么爱她,好不容易死而复生,我唯一想见的人也只有她。” “住口,你还想冒充我姊夫,你到底想做什么?!”闻言,许哲嗣脸色铁青的厉斥。 “我真的是费凌宣,我死后把眼角膜捐给了白皓维,结果等我醒来,就变成他了,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可这真的是事实。” “你……” 许哲嗣正想开口,却听见敞开的门外,传来一道震惊的嗓音。 “你说的是真的吗?” 两人回头一看,叶威与崔伊一脸惊讶的站在门口。 “你说你不是白皓维?!”崔伊不敢置信的瞪著他。他刚回来时,在楼下遇到叶威,两人便一起上楼。 看著白皓维,叶威却若有所思的说:“难怪了,难怪你的个性完全变了,就连习惯也都不一样了。”虽然很离奇,但他却觉得他的话颇为可信,因为以前的白皓维跟眼前这个,除了那张脸以外,个性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我确实不是以前你们认识的那个白皓维。”一心只想去找许晴欢,他现在没有心情再多说什么,推开他们就想往外走。 但崔伊不让他离开,扯住了他的手臂。“你把话给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这时,许哲嗣却从崔伊上衣的口袋里,看见露在外面的一小截手机吊饰,那眼熟的妈祖公仔,让他不暇多想的伸手抽了出来,细看一下,坠著妈祖吊饰下的这支手机正是他送给姊姊的,手机面板上他还特意贴了张同款的妈祖贴纸,想让姊姊保平安。 “你口袋里为什么会有我姊的手机?说!我姊的失踪是不是跟你有关?”他脸色一变,紧抓住崔伊的领子逼问。 白皓维看向许哲嗣握在手上的那支手机,全身一震。他也认得这支电话,那是晴欢的。 “你把晴欢怎么了?晴欢现在在哪里?快带我去找她!”他也激动扯住崔伊的肩膀喝问。 “我……”但崔伊的喉咙被许哲嗣紧紧勒住答不出话来,而且脸色发白。 一旁的叶威发现许哲嗣快把人给勒死了,连忙上前架开他。 “哲嗣,你先放手,他才好说话。” “咳咳咳咳……”一松开箝制后,崔伊呛咳了一阵。 “还不快说,你把晴欢怎么了?她在哪里?”白皓维语气激切的追问。 “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喘咳稍止,崔伊目不转睛的盯著他。 为了尽快得知许晴欢的下落,白皓维毫不迟疑的答道:“如果你问的是现在住在白皓维身体里的灵魂的话,那么我叫费凌宣。” 闻言,叶威喃喃念著这三个字,接著一惊。“我认得这个名字,费凌宣曾经是《商情杂志》的总编辑,你说的是他吗?”公司有订阅《商情杂志》,他每期都会仔细阅读上头的报导,所以知道费凌宣这个人。 “没错,就是他。”白皓维点头。 ***bbs.***bbs.***bbs.*** “人呢,你不是说她在这里?”依照崔伊的话,他们几人来到附近一间汽车旅馆,然而一进去,却没有看见许晴欢的人影。 先进去的白皓维没看见人,回头怒问。 “我把她打昏后就带来这里了,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不见。”双手被许哲嗣反剪在后的崔伊皱著眉。 “你说你把她打昏?你竟敢伤害我姊!”闻言,许哲嗣气得朝他挥拳,一记又一记的重拳落在他身上,打得崔伊眼冒金星,痛得飙出泪来,惨叫的哀号。 “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 “哲嗣,别把人给打死了。”叶威担心出事,赶紧出声劝阻他。 但这时白皓维却从地上捡到了一条沾著血迹的绳子,他颤声问:“你是用这条绳子绑住晴欢的吗?” 被打得脸都肿起来的崔伊,望去一眼,点头说:“没错,我是用那条绳子绑著她的双手,现在绳子掉在地上,这表示她可能自行挣月兑,已经回去了,啊!”月复部猛然被狠狠揍了一拳,痛得他弯下了腰。 这次出手的是白皓维。“她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看著绳子上沾著的血迹,一想到那是晴欢留下的,他就心痛得想杀了他。 “我只是想吓吓她,让她离开你,所以才会在今天早上从门孔中看见她来找你时,把她打昏带来这里。”为了怕她醒来逃走,所以他找来绳子把她的双手绑了起来,还把她的眼睛用布给蒙住了,又怕她醒来会喊叫,他拿来毛巾塞进她的嘴里。 把她丢在这里后,他便离开了。不久前,他还特意过来看她,但那时她仍未清醒,他以为她醒过来又睡著了,心想再关她一晚,於是就离开了。 虽然他之前恐吓她,若不离开维就要杀了她,但那只是想吓吓她,让她心生畏惧而主动离开维罢了,他还没有胆子真的去杀人。 如果他早知道眼前的白皓维,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白皓维,他根本不会这么做,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你最好祈祷我姊没事,否则你就死定了。”许哲嗣咬牙切齿的狠瞪他一眼,急著想回家确定姊姊是否已自行月兑困,平安回去了。 一行人回到许家,却仍不见许晴欢的踪影,崔伊又被焦急愤怒的许哲嗣痛扁了一顿。 直到叶威沉吟的说:“晴欢会不会是跑去皓维住的地方了,她本来是去探望皓维的,结果却在那里被崔伊绑走,因此月兑困后担心皓维的安危,所以又回去了?”他推测。 因此一行人又匆匆赶到白皓维的住处。 ***bbs.***bbs.***bbs.*** “皓维、皓维。”一来到白皓维的住处就见大门是敞开的,许晴欢心头一紧,心急的快步走进屋里,但客厅里空荡荡的。 她不知道白皓维住在哪一间房间,焦急的一间一间找。 这间没人,这间也没有,这间也是,等等—— 瞥见衣架上挂著白皓维穿过的衣服,她走进去,床上的被子有些凌乱,像是曾有人睡过,她左右张望著,高声喊著。 “皓维、皓维,你在吗?”看见左侧有扇像是浴室的门,她走过去,伸手扭动手把,打开了门,里面也空无一人。 “糟了,会不会出了什么事?”她还记得早上来这里时,按了门铃,不久门开了,她才踏进去,接著便觉得颈子一痛,昏倒前隐约看见了个人影,但她很确定那不是皓维,因为她瞄见了一撮金色的头发。 在旅馆醒来后,当她发现自己双手被绑住,眼睛也被蒙住,连嘴也被堵住时,刚开始她很害怕,但等了很久,一直没等到有人进来,於是她开始拚命挣扎,想挣开手上的绳子。 最后磨得双腕的皮都破了,终於让她挣月兑了绳子,接著,她取出塞在口里的毛巾,解开绑在眼上的布时,突然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 她一凛,连忙再把自己弄成像之前那样,佯装成仍昏迷不醒的样子。 那人看她还没醒,没多久就走了。 她也跟著离开旅馆。刚开始时,她弄不清楚自己在哪里,走了一阵子,才认得路,心里记挂著皓维的安危,便顾不得回家先来这里。 她猜想绑架她的人极有可能就是崔伊,他突然打昏她,而她担心他也会对皓维不利。 想到什么,她走到床边,拿起电话,试著想打给白皓维,因为她包包里的电话被那个人给拿走了,只好借用他的电话。 才拿起话筒,这时手腕上的伤口突然一阵刺痛,手一松,那具无线话筒掉落地上。 她一手按在床上,一手弯腰捡起话筒,不小心将枕头给碰歪了,露出了原本放在枕头下的一帧照片和一本相簿。 她睐了一眼,发现那帧照片上的人很眼熟,忍不住拿起来看。 那是她!差不多四、五年前的她。 但为什么他会有她这张照片?在这之前,她并不认识白皓维。 带著疑惑,她随手再翻开那本相簿,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张婚礼上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上的新郎都笑得好灿烂,一看就知道他很开心。 而新娘的笑就腼腆多了,但那双熠亮的眼里,仍看得出透著浓浓的喜悦之色。 照片上的新娘子长得好像她,真的好像,仔细看,简直就跟她长得一模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她的眼神接著移到新郎身上,心脏莫名的痛缩著。 这个人,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在哪里呢? 她翻到另一页,看到照片上的新郎正在为新娘戴上婚戒,隔壁那张则是新娘为新郎戴上戒指。 她脑子里忽然响起了一些对话—— “让我们祝新郎新娘百年好合、永浴爱河,乾杯。” “新郎要抱著新娘绕客厅三圈才能入洞房。” “等一下,新郎要背著新娘坐伏地挺身十下,才能吻新娘。” “睛欢,你不要心疼啦,我们这可是在替你考验凌宣的体力,老公拥有好体力,才能让老婆幸福嘛。” 随著这些话,一幕幕影像在她眼前晃过,那像涨潮般汹涌袭来的画面,让她承受不住的全身颤抖。 最后,她看到自己打开彩绘著莲花的一扇金色小门,里面放著一只莹白色骨灰坛,坛上贴著一张俊朗的照片,旁边刻著三个字——费凌宣。 死了!死了!他死了!凌宣死了! “啊——”瞬间,排山倒海而来的心碎与悲恸,令许晴欢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第10章 白皓维他们来到门外,就听见屋里传来一声悲绝痛苦的凄厉叫声,他心一颤,立刻跑进屋里,直奔自己的房间。 “晴欢!”入眼所见,震得他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不要!晴欢——” 陡然听见身后的叫声,站在窗边,半个身子挂在窗外的许晴欢回头,双眼茫然无神,像是什么也没看见,只看一眼,便又想往下跳。 她的头好痛,痛得像要炸裂开了。 “不要,晴欢!”白皓维惊骇得一个箭步冲上前,及时从背后抱住她的腰,两人一起跌在地板上,虽已无危险,他还是紧紧的搂著她,不肯放手,一路把她从窗边拖往屋里。 许晴欢四肢拚命挣扎著,嘴里却喃喃说著,“死了,他死了,凌宣死了,我再也看不见他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好痛、好痛,我的头好痛。”她一脸痛苦的用力撞向地板。 “没有,我没有死,晴欢,你看看我,我就在这里,我就在你面前呀!”见她这样,白皓维眼眶都红了,心痛得无已复加,拚命的想拦住她自虐的行为。 她的力气出其的大,他一时竟拦不住她,让她把额头都撞出血了,急慌的他把手搁在地板上,不让她再撞伤自己。 这时,他好恨自己,若不是当初他自私得不想让她看见他死前那狼狈的模样,如今也不会害她变成这样。 这时进来的许哲嗣看见姊姊这模样,几乎暴走了。 她现在的样子就跟当初在医院时一样。 “怎么会变成这样?”他回头恶狠狠的瞪向崔伊问:“你到底是对我姊做了什么?!” 见她彷佛发了疯似的,崔伊吓得迭声说:“我、我只是打昏她,把她绑在旅馆里,其他的我什么也没做,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真的不知道。” 这时许晴欢歇斯底里的又哭又叫,“好痛、好痛……他死了、他死了,他没有跟我说一声就死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就死了……怎么可以……” 白皓维绕到她面前,牢牢抱住她,泪流满面的向她道歉,“对不起,晴欢,对不起,我知道我做错了,对不起,可是我又活过来了,真的!你抬头看看我,我就在你面前啊!”他捧起她的脸,让她看著他。 失焦的双眸望著他,须臾,她的头又剧痛了起来,她承受不住的用力撞向他的头。 他闷哼一声,被她撞得眼冒金星,但他仍是紧紧抱著她,没有放开。 而这一撞,也把她撞得头晕目眩,稍微安静下来。 瞥见摊在床上那本他们婚礼时拍下的照片,许哲嗣握紧拳头对白皓维怒咆。 “你把我姊逼疯了,你现在满意了吧!” “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为了怕她崩溃,我在她面前已经尽力隐瞒自己的身份,绝口不提以前的事,我没想到她会看见这本相簿。”看见她变成这样,他的心比谁都痛啊! 尽避他这么说,许哲嗣还是无法原谅他,他愤怒的想拉开他,不让他再抱著姊姊,但他双手将姊姊搂得紧紧的,怎么都不肯松手。 “放开我姊!”他不管他到底是不是费凌宣,只知道是他害得姊姊再次崩溃,就算他真的是费凌宣,他也饶不了他。 “哲嗣,我一定会让晴欢恢复的,我一定不会让她有事的,请你相信我。”白皓维不想松手,更不能在她此刻如此脆弱的时候放开她。 “你……”许哲嗣气得已听不进他的话,动手想就将姊姊抢过来,这时却听许晴欢喃喃自语。 “好冷、好冷……凌宣,我好冷,你抱紧我……”空茫的眼神像没有生命的木偶一般,谁也看不见,谁也听不见,完全沉浸在她黑暗的世界里。 见她这样,白皓维心如刀割,泪如雨下,双臂用力抱紧她。 “好,我抱紧你,我会一直抱著你,你不要怕,这次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我当初只是不想拖累你,更不想让你看见我最后四肢瘫痪躺在床上像个死人一样无法动弹的狼狈模样,所以才不告诉你,所以选择跟你离婚,我不知道这样做反而对你造成这么大的打击,对不起,晴欢,原谅我。” 看著声泪俱下的白皓维,许哲嗣也无法再狠心拉开他了,他红著眼眶,直到此刻,他终於相信眼前这个人真的是费凌宣,因为除了他,不会再有人如此深爱著姊姊了。 “我知道现在说这些都没有用了,但也许是上天垂怜,让我有了再一次重生的机会,弥补我做错的事,所以,晴欢,你看,我回来了,凌宣回来了,他就在你面前,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啊。”他捧著她的脸,让她那对失焦而空洞的眼睛对著他。 “你醒醒,只要你醒来,就能看见我了。” 她仍没有反应,让他心揪得俯下脸吻住她的唇,深深的深深的,倾尽他所有的感情吻她,希望能吻回她的神智。 她的眼睛依旧像木偶一样眨也不眨,嘴里还是喃喃重复著那几句话,“好冷、好冷、好冷……” 一旁的叶威见他们这样,也忍不住鼻酸,心想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遂道:“我看我们还是先送晴欢去医院吧。” ***bbs.***bbs.***bbs.*** 住院五天,许晴欢的情形依然没有改善,而这几日白皓维一直守在她身边陪著她,寸步不离,每天都抱著她,不停的对著她说话。 “等你好起来,我再带你去看流星雨好不好?你还记不记得,我就是在带你去看流星雨时,向你求婚的,那时候我说,我愿意成为你的流星,帮你实现每一个愿望。 “你知道吗?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你赶快好起来,哪怕是要我再死一次我都愿意。” 弄成这样,许哲嗣也很自责,当初用催眠想让姊姊遗忘姊夫,费凌霜曾劝阻过他,说那样太危险了,可是他见不得姊姊那么痛苦,所以还是贸然使用了。 谁知道姊夫会死而复生,藉著另一个人的身体再次复活。 如果他能未卜先知,事先知道这一切,事情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回魂的姊夫想见姊姊并没有错,姊姊更没有错,错的是……残酷的命运,明明每一个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对方好,结果却造成这样的结果。 能怪谁,能怨谁? 第六天,崔伊回美国前,特地到医院来探望他们,他很后悔,许晴欢会变成这样他难辞其咎。 “维,这件事我很抱歉,我每天都会向上帝祈祷,希望她能早日痊愈。”虽然以前恐吓她又打昏了她,但他真的不曾想过置她於死地,如今事情变成这样,他很愧疚,无奈却一点忙也帮不上。 白皓维只是点点头。现在的他很难说出原谅崔伊的话,不过在这件事上,他犯的错比崔伊还大,所以他也无法去苛责他什么。 就这样,飞机载走了崔伊,但却载回了费凌霜,她接到白皓维打给她的电话,得知了许晴欢的情形,立刻放下手上的研究,从美国赶回来。 看见白皓维注视晴欢的眼神和他对待晴欢的态度,她相信了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她已经过世的弟弟费凌宣。 “大姊,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唤回晴欢?”白皓维无助的哀求。吃了药,打了针,做了一切该做的治疗,但晴欢就是躲在她的世界里不肯出来。医生说,也许是当初催眠解开时,一下子承受太大的冲击,让她下意识的封闭了自己。 费凌霜哽咽,片刻才说:“我先跟她的主治医生谈谈。” 不久,听完她跟主治医生的讨论,他们认为让许晴欢回到熟悉的环境,对她的情况或许会有些改善,於是白皓维决定带她回到以前他们的住处。 搬回去的那天,他特地向许哲嗣要了一样东西。 “哲嗣,你知道晴欢把我们的婚戒放到哪里去了吗?”当初跟她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那天,他便注意到她的手上已没有那枚婚戒,一定是被她拔下来了,只是不知道被她扔到什么地方。 “我知道。”当日在姊姊被催眠之后,他便把一切有关姊夫的东西都另外藏起来,其中也包括那枚被她放在梳妆台角落里的婚戒。 “可以拿来给我吗?” “好。”不久,许哲嗣便把戒指拿来了。 而他的那枚戒指,也由费凌霜拿给他。 初夏,外头的阳光已很炽热,白皓维带著许晴欢坐到客厅,午后的风拂动著白纱窗帘,阳光爬到了前面的阳台上。 他拿著那枚婚戒,就像当日结婚时一样,慎重的替她戴在手上,然后握著她的手,也让她为他重新戴上婚戒。 “晴欢,等你好了,我们再结一次婚,这次,我们一定会白头到老的!”他微笑的看著木然无神的她允诺。 似乎被手指上那枚熠亮的戒指吸引了目光,许晴欢眼睛轻轻的眨动了下。 虽然动作很小,但白皓维没有遗漏,惊喜的将她的手抬到她眼前。 “你还记得吗?这是我们的结婚戒指,是我们一起去挑选的。”他把自己戴著婚戒的手也一起举到她面前。 她又眨了眨眼,垂下眼,怔怔的注视著那两枚璀亮耀眼的银白色戒指。 “你想起来了吗?我们还请珠宝店在戒指内圈刻上对方的一个字,你看。”他月兑下自己的戒指,让她看清内侧里刻著的那个字。“我的这枚刻著你的名字欢,你的则是刻著我的宣。”他握著她的手,想取下她的戒指让她看。 意外的,她竟曲起手指不让他拿下。 他怔愕,激动的望住她,欣喜的迭声问:“晴欢、晴欢,你想起来了是不是?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她眨眨眼,再眨眨眼,接著定定的注视著他好久,久到他觉得仿佛已经过了一个世纪。 突然,好像有道光束投入她闃黯的眼瞳里,他看到她的眼里渐渐凝聚了一丝光彩,不再是空洞无神。 “晴欢!”他欣喜万分,眼里氤氲著一股热气。 她的唇办轻轻动了动,然后缓缓开口,“你是……谁?” ***bbs.***bbs.***bbs.*** “我真的是费凌宣。” 白皓维已经快说破了嘴,但许晴欢仍然不相信。醒过来的她失去了被催眠后的那段记忆,也完全不记得费凌宣已死的事。 她的记忆停留在他们离婚的那天,她只记得他和初恋情人复合,不要她了。 “姊,他真的是姊夫。”许哲嗣也急得在一旁解释,他将费凌宣的死,一直到他找人来催眠她,使她忘掉姊夫的事从头仔细说了一遍。 最后连费凌霜也开口,“没错,事情就像哲嗣说的那样,”她指著来探望她的叶威说:“这个人就是你在台中工作时的老板。” “没错,你当了我两个多月的秘书。”叶威帮忙做证。 然而看他们说得信誓旦旦,好像煞有其事的模样,她自己却什么都不记得了,所以许晴欢还是半信半疑。 因此,晚上根本不让白皓维爬上她的床,更不准他碰她,即使是手都不行。 她脑袋很混乱,只记得那天她跟凌宣离了婚,怎么睡了一觉起来,世界就全变了样——凌宣死了,她则被催眠忘记了他,并和哲嗣搬到台中住,然后凌宣又复活了,变成另一个人,接著她和他相恋,然后看了相簿又崩溃。 这些都是他们说的,她完全不记得,事情离奇得像假的一样,让她很难完全相信。 “晴欢,为什么你不相信我真的是凌宣?”早上一起吃早餐时,白皓维幽怨的问。 “这很简单呀,你那张脸根本不是凌宣的脸。”一个陌生人突然告诉她,他就是她的丈夫费凌宣,别说是她,其他人也很难置信吧。 “我跟你解释过了,我的灵魂在手术时进到了白皓维的身体里,所以就变成他了。” 她看了看他,然后轻皱了下眉。“我不喜欢你那张脸。” “为什么?” “难看。” “难看?!”她居然嫌他这张脸难看,是因为这样才不认他的吗?他快昏倒了。“可是你之前明明就说好看的呀。” “你瘦得像猴子一样,哪里好看了?”以前凌宣可是很壮的。 他抓抓耳垂再模模鼻子,无奈的说:“那是因为以前的白皓维酗酒过度才会这么瘦,但以后我会把自己养壮的,我保证。” 许晴欢愣愣的注视著他半晌,再低头看著盘子里的早餐。不论是他的动作还是他的手艺,都跟以前的凌宣一样。 还有他跟她说话的语气,也像以前的凌宣一样,带著一丝撒娇和讨好。 还有他看她的眼神,深情又眷恋,就跟以前凌宣看她时一样。 凝睇著她,他温柔的开口,“晴欢,也许你一时还无法接受这样的我,但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的等,只要你没事了就好,忘掉那些痛苦的事也好,从今以后,你只要记得快乐的事。”说完,他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好了,他该知足了,接下来他会用他的爱填满她未来的每一天,不再有任何遗憾。 他的笑……也跟凌宣一样,温暖得像三月的春阳。 此刻,眼前这张略嫌阴柔的脸孔,忽然和凌宣那张俊朗的脸孔重叠在一起,她重重一震,怔忡的凝视他好久。 “……你真的是凌宣?” “是,我是凌宣。” 她抚向他的眼,“你的眼神跟凌宣一样。”那样深浓的爱,她只在凌宣的眼里看过。 “因为我就是他。”他紧紧覆住她抚在他眼上的手。 见他眼里浮上一层水雾,他的唇畔带著好温柔好深情的微笑,她忍不住想,眼前这个男人,真的是凌宣。 半晌后,她徐徐开口,“我可能还要一阵子才能适应你的脸,你可以等吗?” “可以,我可以等,如果你看不习惯这张脸,我可以去整得像以前一样。”见她终於愿意接受他了,他动容的拚命点头。 “不用。”她舍不得他去受这种苦。“我会习惯的。” 只要他仍是深爱著她的那个凌宣,不管他变成怎样,她都可以接受。 他终於等到了!他情不自禁的俯下脸,覆上她的唇。 她微吃一惊,闭上眼,不由得更加确定眼前这人就是费凌宣。 因为,这样炽烈又温柔的吻,只有凌宣才有。 她抬起双手,紧紧环抱住他,她相信这次,他们一定可以白首到老。 番外篇 重生 他被隔壁病房传来的一阵暴怒声和一阵哐当物品碎裂声给吵醒。 微微皱了下眉峰,他结结巴巴的问一旁的看护。 “隔隔壁发发生什么么事?” “我去看看。”看护起身出去,半晌回来后说:“是隔壁刚住进来的病人在闹情绪,他失明了,这两年又因为酗酒过度,导致肝硬化,昨天陷入昏迷,被人送进医院。” “他他失失明?” “对,听说好像是出车祸造成的,他以前是个画家,因为失明,就自暴自弃的拚命喝酒,结果把身体都给喝坏了。”医院里的看护大部份都互相认识,她刚去打听了下,就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历。 他沉默了下。“麻烦你你你推我过过去看看他。” “白先生,你要去看他呀,可是听说他脾气很暴躁,之前他住在七楼,就是因为脾气太坏了,连续骂跑了好几个看护,又被隔壁几间病房的人抗议,所以才会转到十楼来。” “没没没关关系,我我想想去跟他他聊聊。” 见他坚持,看护只好将他扶到轮椅上,推他过去。 棒壁病人听见有人进来的声响,怒喝道:“我不是叫你滚出去,你又进来做什么?” “我我是是住在你你你隔壁的的病病人,我我叫费费凌宣,因为得了运运动动神经元病病变,就就快死死了。”他开口说每一句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说得完整。 听见他结结巴巴的话,男人忽然静默了下来,须臾才说:“你来干什么?是要我可怜你吗?” “我我是想跟跟你你说,人只只要活活著,就就就还有希希望,你不不不要自自己放弃自己。”即使是他,都还在希望奇迹出现。 “我双眼都瞎了,还有什么希望?我再也不能拿画笔,再也不能画画了。”说著,他捂著双眼低泣。 绘画是他生命的全部,不能再画画,他的人生也没有意义了。 “你你你的眼眼睛,完完全都没没办法治了了吗?” “医生说可以移植眼角膜,但我在美国做过一次移植手术,结果因为体质不适而失败了。”加上眼角膜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一年里排队等著移植的人很多,那次还是动用了关系才让他获得先移植的机会,结果在他渴望的期待下,最后竟是以手术失败收场。 “那等等等我死后,我把把眼眼角膜捐捐捐给你。”死前能多帮助一个人也是好的。 闻言,男人停止了啜泣,讶然的抬起脸。 “为什么?我并不认识你。” “反反反正正我再再活也也不不久了,能帮帮到你何何何乐而而不为为,希希望你能重重新新振振作。” 这是费凌宣和白皓维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不久之后,费凌宣便因为并发肺炎过世。 而他的眼角膜也立刻摘除移植到白皓维身上。 ***bbs.***bbs.***bbs.*** 四周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好像有什么人硬生生要将他的灵魂从身体里给拉出来,那种撕裂般的痛,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要四分五裂了。 他张嘴想喊痛,却发不出一丝声音,随著最后一阵剧烈的疼痛过后,他感觉到自己彷佛被扯离了身体,因为他凌空飞了起来。 不久,眼前一阵刺目的光闪过,他眯著眼,发现到底下躺了一个人,他觉得那个人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正当他努力的想是什么时候见过他时,他听到一阵尖锐的呜叫声响起,接著他发现站在底下的一群医生和护士乱成一片。 发生什么事了? 抬头,他猛然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他跟他一样,都是凌空飘浮著。 “啊,我想起你是谁了,你是那个画家!但是你怎么会在这里?快回去,他们在救你。” 白皓维看看他,再看看底下忙著急救的医生和护士,然后摇了摇头。 “我不想回去了,我活得好累。”他被这具因酗酒过度而衰弱的身体折磨得好苦,他不想再受那样的痛苦,像现在这样多好,不再有任何疼痛了。 “不行,你一定要回去,你还有救,不能这样就放弃了,我是因为没救了才不得不离开,你还有机会活下去啊!”费凌宣急著想劝他回去。 “那我把这个机会让给你吧。”他忽然推了他一把。 “啊!”费凌宣猛然往下坠落,接著,他被一道强大的力量给卷入黑暗里,剧痛排山倒海向他袭来,让他霎时昏厥了过去。 ***bbs.***bbs.***bbs.*** 几天后,他苏醒了,记忆一片浑沌,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认得身边所有的人。 双眼蒙著纱布,他努力在黑暗中思索。 又过了好几天,遗失的记忆渐渐像拼图一样,一块一块慢慢的拼凑了回来,当拼完最后一块时,他终於想起了自己是谁,激动得几乎难以置信。 他没死,又活过来了! 晴欢、晴欢,他又可以再见到晴欢了。 他惊喜的想打电话给她。 好不容易请看护帮他拨了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 “对不起,您拨的电话已经暂停使用,请查妹瘁再拨。” 他惊讶之下拨给大姊,得到的则是—— “你找费医生吗?她前几天办了停职手续,到国外进修了哦。” 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突然被泼了盆冷水,他想找的两人都无法连络上,让他焦急又沮丧的倒回病床上。 接著,他托看护到晴欢和哲嗣住的地方去找他们,却发现人去楼空了。 他既焦急又担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紧接著的肝脏手术,让虚弱的他又整整在病床上再待了一个多月。 等他终於能够出院时,他委托徵信社打听到了许哲嗣成立的工作室。 彼不得还没完全复元的身体,他立刻前往。 他疯狂的想见晴欢一面,他要告诉晴欢,他回来了,他从鬼门关活著回到人世了。 番外篇 新生 去美国进修两年的费凌霜,风尘仆仆的回来了。 安顿好一切,她便过来探望许晴欢他们母子。没错,晴欢生了小贝比了。 白皓维开门迎接大姊进屋。当她走进来,往客厅瞄去一眼,在看见里头的景象时,顿时傻眼了。 “晴宣,过来妈咪这里。”许晴欢蹲在地上,张开双臂招呼儿子过去她那里。儿子的名字,是从她和凌宣的名字里各取一个字来命名的。 还在牙牙学语的小小孩,踩著不稳的脚步,东倒西歪的努力朝妈咪走去。 “马米、抱,马米抱抱。”他好急哦,稚女敕可爱的小脸蛋涨得红通通的。 “好,那你走到妈咪这里,妈咪就抱抱。”许晴欢温柔的望著儿子,微笑的哄著他,儿子已经一岁了,该开始学走路了。 让费凌霜看傻眼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个名叫晴宣的一岁小孩。 小晴宣出生不久,弟弟曾透过网路传给她晴宣的照片,当时还不觉得有多像,此刻亲眼见到小侄儿,却震住了她。 因为晴宣那张小脸,简直就像幼幼版的凌宣,是凌宣,不是白皓维。 她原本还以为这个孩子应该会像白皓维才对,再怎么说,是凌宣的魂魄附在白皓维的身体里,就遗传学的角度来看,他和晴欢生出来的孩子,应该具有白皓维的血缘才对。 可是为什么会……她抬头疑惑的望向弟弟,接著她吃惊的发现,白皓维的脸孔竟然有几分神似凌宣的长相! 她嘴巴张得大大的,震惊到说不出话来。 白皓维看出了她的疑惑,伸手模了模自己的脸,笑著解释。 “这大概就是古人所说的相由心生吧,两个月前,哲嗣结束在非洲的拍照工作回来时,乍见到我,也像你这么惊讶。”每天见面也许不容易看出来,哲嗣和大姊都有好一阵子没见到他,所以能清楚的看出他容貌上的改变。 “大姊。”听见两人的谈话,许晴欢回头朝她叫了声,接住朝她扑过来的儿子后,她抱著儿子走到费凌霜面前,跟儿子介绍,“晴宣,这是姑姑哦,叫姑姑。” 小晴宣转动骨碌碌又亮又大的眼,目不转睛的看了她须臾,然后才甜甜的叫了声道:“咕咕。”叫完后,咯咯咯的笑了起来,把那双黑亮的大眼都笑眯了。 费凌霜眼眶一热,也笑了,张开双臂说:“晴宣,让姑姑抱抱好不好?”看著神似弟弟的小晴宣,至此,她心底最后的那一丝疑惑就此烟消云散了,她的弟弟真的回来了! 小晴宣看了看妈咪,许晴欢点点头,才将他送到费凌霜怀里。 白皓维搂著娇妻,两人相视而笑,眼里洋溢著浓浓的幸福与满足。 历经了生死,此刻他们对命运充满了感激,也会更珍惜未来的每一天。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