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的爱情位子》 前言 这是七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七个不同的男人他们之间有些人彼此认识有些人却素未谋面 但是他们都曾在不同或相同的一个时间点上曾经遇见过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她的名字叫清清 【第一个男人】都是“莎士比亚”惹的祸 1 我是林浩宇,我爱上那个女孩已经很久了。 很久很久。 从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天算起,已经过了三个月又十天。 那个女孩叫清清。 我爱上清清真的很久很久了。 三个月又十天是很久很久的时间,总共有一百零一天,二千四百二十四个小时,十四万五千四百四十分钟,八百七十二万六千四百秒。 扁一秒钟可绕行地球七圈。 所以我爱清清的时间,足以绕地球六千一百零八万四千八百圈。 我爱她这么久的时间,可是她并不知道,因为我还没告诉她。 我之所以还没告诉她,是因为我还没有机会跟她说过话。 是的,我还没跟她说过话。 你觉得很奇怪吗? 那你一定没谈过恋爱?因为爱情跟语言没什么关系。 我本来以为我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跟她说话,虽然她每个礼拜都我从我面前走过好几回。 我住在学校宿舍,她也住在学校宿舍,她的寝室刚好就住在我的寝室隔壁。你一定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你大概正在怀疑,难道我们学校宿舍是男女合宿吗?你一定想没听过有这样的大学,如果有的话,你挤破头也要去读。 所以我必须解释给你听。 我们学校宿舍是ㄇ字型,男生宿色从ㄇ字型的左边进入;女生宿舍从ㄇ字型的右边进入。 男左女右,了解吗? ㄇ字型的左半是男生宿舍,右半是女生宿舍。我刚好住在左半边男生宿舍三楼的最右边一间寝室,她就刚好住在右半边女生宿舍三楼的最左边一间寝室。 所以她住在我的隔壁。 天啊!我们多有缘分。 左半宿舍和右半宿舍之间只用一个低矮的栅栏围起来以示区隔,通常它形同虚设,女生可以自由来去男生这边。 你在想什么?男生当然不可以横越过去,否则会遭“尖叫”伺候,冠以“”的名号,从此无法在宿舍立足。没有人经得起这样的酷刑。 所以一直以来也都相安无事。 可是就是那天,那天真不应该发生那样的事。 我应该不可能这样和她开始说话的,我真的很愿意把那段“开始”用橡皮擦擦掉,换另一种方式当作起点。她那天真的应该不会出现在宿舍才对,根据我三个月又十天的观察,她是个恋家的好女孩,她每个星期五下午就会背著她唯一的大包包,跟室友道完再见后就回新竹的家了。 她真是个恋家的好女孩,我当然这么想,我总不会认为她是讨厌宿舍,或是讨厌隔壁寝室男生(也就是我们寝室的这四位热血青年)的热门音乐太吵,才迫不急待回家的吧! 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她住新竹呢?谁叫她们说话那么大声,宿舍隔音又不是很好,所以我就不小心听见了。 当然有时候也是要站在窗口,竖起耳朵,很专心的听,才听得见。 所以听见的内容,也就很多了,该与不该听见的全听见了。 包括她是小我两届的学妹,她的偶像是刘德华、她喜欢粉红色的hellokitty、她最讨厌读《莎士比亚》(忘了告诉你,她是英文系的,据说莎士比亚那时候的英文跟现代英文不太一样,很难读。别问我是不是真的?因为我也没读过),还有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有谈过恋爱(这点恰巧和我一样),她喜欢高高瘦瘦,有点斯文,又有男子气概的男生(关于这点,恰巧本人我也完全吻合)。所以她对我来说,是那么亲近却又那么遥远。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东与西,不是生与死,而是有一个帅气、纯情又出色的男孩住在你寝室的隔壁,深深地爱著你,而你却不知道! 唉!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对不起,我扯太远了。 我还没说出那天发生的事,照常理推断,那天的那个时候,她应该在新竹才对。 而我们宿舍的四位英勇好汉,正好全都在宿舍里,百般无聊。 “人不轻狂枉少年。”绰号“瘦猴”的室友突然抬起头来说了这么一句话,别看他人又瘦又小,可是人小志气高。 “为何你突发此言?”说这话的是读中文系才子、文邹邹的文儒。 “我们应该做一些什么事,特别一点,疯狂一点,才不会到老的时候,连一点特别的回忆都没有?” “那你到底想做什么?”我问。 “敢不敢从这里走到浴室,一丝不挂,我是说,四个人一起。” 就这么一句“你敢不敢”,结果答案是:没有人敢说自己不敢。 所以就硬著头皮做了,反正又不是一个人,要死大家一起死。 于是乎,你想也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四个的男人鱼贯地走出寝室,往浴室的方向前进。 其实也不是完全的,至少我们都用脸盆遮住了“重要的部位”。 原本在走廊上聊天的几个人看见我们,突然全都鸦雀无声,整个走道上是那样的安静,包括我们四个在内,全部屏息,没有人说任何一句话。 罢才那个“人不轻狂枉少年”的气魄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大家头低低的、安静地、快速地走进浴室,幸好,幸好浴室没有太远。 不知道当时其他三个人的心里是不是跟我一样觉得很“他x的”后悔。 (“他x的”是什么意思,我应该不需要解释) 进了浴室后才真正的解月兑,因为浴室里每个人也都是,你看过谁是穿著衣服洗澡的? 匆匆的洗完澡,大家很有默契的等著其他三个人,大概谁也没有勇气一个人单独走回去。 也不想想四个人一起走,其实才是最醒目的,不过不管是不是最醒目,反正可以壮胆就好了。 本来想就这样默默地走回去。 我真的希望可以这样默默地走回去就好了,不需要接受英雄是的欢呼,真的不需要。 可是天不从人愿。当我们洗完澡要走回去的时候,走廊上挤满了人,但是大家很有默契的留了一条走道出来,直通我们寝室。 如果中共打过来时,我们通风报信的速度也能这么快就好了。 包离奇的是包括住“对岸”的也出来观赏,我说的“对岸”就是栅栏后另一边跟我们不同性别的那些人。 她们怎么可以聚集这么多人出来观看呢?到底知不知羞啊? 为了ㄍ1ㄥ住面子,我们不能头低低地一直走,只好一手拿著脸盆继续遮住重要部位,另一只手像竞选的候选人一样地向群众挥手。 还有人伸出手来要跟我们握手哩! 我也就毫不客气地跟他们握手了。 然后、然后我握到了清清的手,我错愕地看著她。 你可以想想我当时有多么震惊吗? 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此刻的她应该在新竹的家,不应该站在这里的。 她三个月又十天以来,第一次放假没回新竹;而我这三个月又十天以来第一次做如此疯狂的事。所以这再一次的证明:我跟她之间是多么地有缘分。 她是我心爱的清清哪!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 “你很敢秀喔!”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而且她还对我微笑。 纵使她的笑容很美,但是老实说,当时我真希望从此以后永远都不要再见到她。 2 就在她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后的半年,她变成了我的女朋友。 什么?你以为我去追她的吗? 当然不是,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真的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她了,在我做了那么丢脸的事情之后。 可是她对我微笑,在那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的餐厅里。 我能说什么呢? 那叫做缘分。 所以我是不应该违背上天的安排的。 因此我跟她要了电话,此举十分多余,因为她就住我隔壁,直接在她的房门口大声叫她还比较快。 她不只是对我微笑,和我约会,还诱拐我搬出宿舍和她同居。 “我想搬出来住,不想住宿舍。”她说。 “不好吧!女孩子住外面很危险。”事实的真相是:我一点也不愿意她离开我的寝室隔壁。 “那怎么样才不危险呢?” “如果我在旁边照顾你,那就会比较不危险了。”我贼贼地说著。不知道到时候,我和她,谁会比较危险? 老实说,到现在为止,我都还是觉得是她诱拐我的,否则我怎么会放弃便宜的宿舍,而搬去比宿舍贵上十倍的小鲍寓呢? 宗毓的租处正好有两个空房间,我们一人一间刚刚好。 所以我们成了室友,我想当室友也很不错。 忘了介绍宗毓,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麻吉”兼“换帖”。 他是个十分好的二房东,举凡电灯泡坏了、保险丝烧断了,他通通都会换,还有连马桶不通、水管堵住,他也可以搞定,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而且最棒的是:他有洁癖。和有洁癖的人住是最快乐的事,因为他永远比你先忍受不了肮脏而开始打扫房子。你只要忍受他的碎碎念就可以,但是他却给你一个一尘不染的客厅、厨房和浴室。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十分“安全”。你懂“安全”的意思吧! 我不是不信任清清,不过还是“安全”一点比较好。为了支付多出来的房租钱,我只好跑去打工。 加油站打工是所有工读里面最轻松,离学校最近,时薪又是最高的工作。 “加油站的汽油味吸多了会治癌的。”阿儒说著。 “你听谁说的,不要危言耸听。” “是我当护士的表姊告诉我的,应该没错。” “那你自己还来这里打工,而且还介绍我来。”我知道真相后非常生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可以有所毁损呢?何况我希望我能苟活到八十岁哩! “喝牛女乃就可以了。” “喝牛女乃能干麻?”我觉得很奇怪。 “喝牛女乃可以降低不好物质的吸收。” 我半信半疑,但是还是每个礼拜跑到量贩店,抱了一大罐一大罐的牛女乃回来。 我每天喝下一整罐的牛女乃,为了和我心爱的清清能够住在一起,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即使每天喝下一加仑的牛女乃,我也觉得值得。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在外面租房子其实也挺不赖的,尤其是和心爱的清清住在一起,更是快乐似神仙。 但美好的事总是短暂的,这样美好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一年又七个月。而一切的不幸都是从那只叫做“莎士比亚”的猫开始。 3 “浩宇,这是我亲爱的‘莎士比亚’。”清清抱著一只白色的波斯猫,一面亲著它,一面对我说。 “你不是最讨厌‘莎士比亚’吗?”我对猫没什么特别的好感。 “谁说的,我最喜欢‘莎士比亚’了。”说完就在猫儿的脸上亲了又亲。 我指的当然是文学家“莎士比亚”,不是“莎士比亚”猫,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搞清楚我说的是哪个“莎士比亚”? 不过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亲“莎士比亚”的样子,好像比亲我还要幸福,光是这点,我就无法打从心里喜欢“莎士比亚”。 “你得问问宗毓?他好像对猫的毛过敏。所以这里可能不太适合养猫。”我相信宗毓会帮我,我对宗毓使尽了眼色。 不知道他是笨还是故意,他居然还说:“我不会过敏啊!而且我挺喜欢猫的,很爱干净,不会像狗一样乱大便。” 于是“莎士比亚”便堂而皇之的进驻。 自从“莎士比亚”搬来后,我这个男朋友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 清清约会时,提到它的名字比问候我的次数还多;清清会先看看它吃得好不好,才会问我吃过饭没?清清会陪它玩了大半天,然后想起来该问我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过“人”的适应力是很快地。(我必须特别强调“人”这个字,因为人不如猫的感觉太强烈了) 一个星期后,除了清清会用亲过“莎士比亚”的嘴马上亲我这点之外,我已经完全适应。从“莎士比亚”一进我们家门开始,我就知道它一定会闯祸。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你没带钥匙?”清清嘟著嘴问我。 “我又没锁门,我想只是下楼买个早餐。”我心里想著:钥匙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你也没带钥匙啊! 清清按了电铃。 “宗毓一大早就出去了。”我今天一大早就看见他拿著球拍走出去。 “那是谁锁的门?” 我们俩面面相觑。然后她用一种觉得我很笨的眼光,下了一个结论:“一定是你不小心把门锁了。” 我硬著头皮敲隔壁的门,跟他解释我必须从他们家的阳台爬过去我们家阳台的原因。 然后心惊胆跳的越过阳台去,幸好我们住在二楼,应该摔不死,最多断一条腿而已。 小朋友不要学,虽然叔叔也没有练过,但是那是被女朋友逼的,没有办法。就在我快成功完成艰难任务的那一霎那,“莎士比亚”像一尊白色的雕像蜷距在大门旁的矮柜上,冷冷地看著我狼狈地跨过阳台。 答案终于揭晓,是“莎士比亚”锁的门。 我被猫反锁在门外。 我居然被猫反锁在门外,天啊!这是什么世界。 你大概还不知道“莎士比亚”到底是怎么把门锁上的,我也只好解释一遍给你听。 我们家大门的锁不是喇叭锁,是简单的那种一字型的锁,垂直的时候是“开”,按下去成水平的时候是“关”,所以“莎士比亚”就站在大门旁的柜子上轻易地用它的爪轻轻一按,就把我们锁在门外了。 在清清知道真相之后,对著它又抱又亲,说:“‘莎士比亚’你真是天才!” 怎么我不小心把门锁上,就像笨蛋;“莎士比亚”不小心把门锁上,却像天才。 “人”真的不能同猫比啊! 我真希望我可以和“莎士比亚”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下去,直到清清对我:“我想要搬出去”的那一刻起,我才警觉到厄运的到来。 “为什么要搬走?” “我妈老是要来看我住的地方,每次都要你们两个躲来躲去,好麻烦,而且又怕她会临时跑过来,心惊胆跳的。所以我决定我还是搬出去住好了。” “可是当初我是为了你才从宿舍搬出来的,而且可以跟你住在一起,偶尔躲来躲去,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麻烦。”我在心里这么说著。 然后她继续说:“不过‘莎士比亚’要暂时放你这里,我的新房东不喜欢有人养动物。” 我对“暂时”这两个字很怀疑,但她千般保证她会来喂它、帮它洗澡、陪它玩,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让它有地方睡觉就好了,我才释怀。 而且她还说:她一定会天天来看它,所以我们也就会天天见面了。 看来我还得感谢“莎士比亚”才是。#1《清清的爱情位子》vol.6 清清搬走后,我便和“莎士比亚”相依为命,渐渐地我开始相信日久生情这档事。 “莎士比亚”也不是那么地讨人厌! 我读书的时候,它会乖乖地坐在我的脚边,只有偶尔会跑到我的键盘上,用它的爪子踩来踩去,打一些只有猫才看的懂的天书。 我搔它痒的时候,它会静静地四脚朝天地躺在那里,露出享受的表情,相信我,是真的,猫是有表情的。 而且它还会撒娇,如果我太久不理它,它会跳到我的脚上来摩蹭。 真的是挺可爱的。 唉!不幸的是它也会发情,春天明明已经过去了,但是它却叫个不停。 接著“莎士比亚”就失踪了,我看著半开的纱窗,立刻明白它是如何逃跑的。 我用尽借口不让清清来看“莎士比亚”,然后从巷子头找到巷子尾,找了三天,终于找到她。 她却跟在一只黑猫后面,不管我的呼唤,只是轻轻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跑了。 想必那只黑猫是公的吧! 喵呜,“莎士比亚”你好歹也念念旧情一下吧! 一天午后,“莎士比亚”病厌厌的躺在巷子口,我十分不舍地把它抱回家。第二天带她去给兽医检查,却晴天霹雳发现她怀了孕。呜、呜……,她居然就这样怀了孕。 那只黑猫,你给我小心点,最好别让我遇到。 包糟的是她得了肠胃炎,我们家“莎士比亚”可是千金之身,外面野猫吃的食物,她怎么能习惯? “肠胃炎?你到底给她吃了什么?你是怎么照顾的。”虽然清清平常有些“恰”,但是却“恰”的挺可爱。这是她第一次对我破口大骂。 还好我还没告诉她:“莎士比亚”已经怀孕了,否则一定会被骂得更惨。 没多久,“莎士比亚”就病死了。 我们跟宠物店的老板说了:“我们要留下喵咪火化后的骨灰。” “莎士比亚”的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坛子里,我才知道生命原来如此轻盈。 4 清清从那天以后,都不跟我说话。 我想尽办法陪不是,她还是不理我。 我甚至买了一只新的小猫要送给她,她却恨恨地说:“你以为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取代的吗?” 我听了好感动,我就知道我心爱的清清是位烈女,如果我走了(童言无忌,童言无忌,我只是打比方),她也不会随便找给男人来取代我,就像她不会用其他的小猫来取代“莎士比亚”一样。 小猫的命运,就是退回宠物店。真是是无奸不成商,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回八成的钱,另外两成的钱就这样进了宠物店老板的口袋,而我拥有小猫前后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小时。清清离开我以后,我开始记起清清的好。 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唯一做的事,就是想念她千百回。 她是那么善良、体贴、懂事的女孩子。 她的优点有千百种,她的眼睛看起来永远都像在笑;她说话的口气永远那么“嗲”;她的手是小的那么刚好的可爱;还有她有事没事高兴起来,就会抱著我,说我“好棒”。 她的优点多的说不尽,没爱过她的人无法明白。 最难能可贵的是清清还会下厨,她会煮玉米蛋花汤、萝卜豆腐汤、青菜蛋花汤,会炒蛋、炒青菜,煮水饺和什锦面,而且煮泡面时还不会忘记加颗蛋。 对本世纪的男人来说,已经是不得了的福气了。 唉!真不应该在她叫我一定要把袜子和内裤分开洗的时候骂她:“你以为你是我妈啊!” 其实清清跟妈是不一样的。 我熬夜打报告的时候,清清会帮我煮咖啡,端到书桌前,抱著我,亲我的脸颊,然后跟我说:“亲爱的,别太晚了,熬夜对身体不好。要早一点睡喔!” 我妈只会说:“平常不写功课,拖到最后一天才在赶,鸡精啦,拿去,先喝完再继续写。平常就要写功课,讲那么多遍了,从小讲到大,都讲不听。” 我每天复习著清清对我的好,才发现我自己有多么的爱她。 我很坚定地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挽回她。 这是我的初恋,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事,才能挽回女朋友的心。 于是我请教了诸位“先知”,(也就是在我之前就已经不知被女朋友甩了多少次的那些人,他们对如何挽回女朋友都很有经验。) 他们每个人都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却听得我迷迷糊糊。 意见是很多,但听起来都很“八股”,了无心意。 “每天一封信,感动她,很有效,我试过。” 我的信写得好像不好,我已经写了很多封了,她好像不怎么感动。 “写情诗给她,如果你不会,叫阿儒帮你写,一封五百块,有点贵,但绝对值回票价。” 我觉得简直是抢钱,直接放弃。 “去她面前哭,用你的眼泪淹没她,说你没她活不下去,女人都是很容易心软的,保证管用。” 我早就哭过了,她问我:“你是不是男人?” 最后我的感冒救了我,其实不怎么严重,但是宗毓真是我的好朋友,跑到清清面前把我说成快死的样子,还说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再喝一口她煮的萝卜青菜汤。 所以她回到了我们曾经一起携手做羹汤的美妙厨房,亲手煮了一碗人间美味的萝卜青菜汤,端到我面前温柔地跟我说:“早就原谅你了,只是想给你一点教训,以后不可以这么粗心大意,连只猫都照顾不好,以后成家怎么办呢?” 我总觉得这话听起来有点言外之意。 后来她又加了一句:“苦肉记演得不好,下次写信就可以了。” 看来我的文笔应该还不算太差。 老实说,我没想到清清那么快就原谅了我,证明她也很爱我。 而我呢? 在我第一次跟她说话以前,我就已经爱她很久很久了。 从此以后,我会爱她更久更久。 然后我们的爱会变成恒久恒久。 ◎什么?要我发表“爱的感言”,不要啦!我才谈过一次恋爱而已哩! 好吧!说一点点就好了。 浩子曾曰:“惟女人与猫难养也。”不过我的想法改变了,女人比猫好养,也比猫容易了解多了。 只是你应该认命地了解:她的猫的地位永远要比你要高很多。 还有,浩子又曰:“如果女朋友要你把袜子和内裤分开洗,你就听她的,因为那表示她真的很爱你。” 【第二个男人】不小心爱上之后 1 浩宇没考上研究所只好去当兵,而我却考上了,令人费解。 他是那么用功的人,生活简单,感情专一,除了打工和约会,就是在图书馆,而他竟然没有考上。 其实浩宇除了有时说话有些痞之外,他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 老天爷,有时没什么眼。 “林浩宇没考上,刘宗毓却考上了,是不是考卷弄反了。”我曾经听到过这样的话,不过我当作没听到。 善良的人说:我是“黑马”;不是很善良的人说:“天公疼憨人”。 不过,我想我是黑马。 黑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载好友的女朋友去部队探亲。 我开著我新买的二手福特,一下子晋升为有车阶级。 可以搬回家住,可以开车上下课。 整个人因为一辆二手车全变得不一样了。 二手福特是舅舅开了十几年的老车,他用四万块卖给我,然后我又用六万多块修了冷气跟音响。大学四年当家教存下来的钱,刚好一毛不剩。 他说他最近想换辆宾士,二手旧款的宾士的价钱跟新的福特差不多,可是开起来神气多了。 我不明白,背著二十年还未缴清的房贷,开著宾士,为什么是件神气的事? 不过很多事情其实我都不明白。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总之,舅舅是个好人。 他怕我开车技术不够好,约我傍晚到河滨公园取车,足足陪我练了两个小时的路边停车、倒车入库、路面回转后,才放心把车交给我,舅舅比驾训班的教练认真多了。 经过两小时的训练,和一个多月上下课的实地练习。黑马的我,终于派上用场,扎扎实实地替好友的女友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去台中兵营探亲。 一路上还得不时地想想话题,不然两个人坐在车上都不说话也有些奇怪。 倒是清清不怎么专心有一搭没一搭的。还好反正她是浩宇的女朋友,我也不是真的多需要了解她,只是希望车上气氛不要太尴尬。 浩宇看到她时很是欣喜,那是必然。 不过这必然的欣喜很快地就被清清接下来说的话而取代。 “我不能再当你女朋友了。” “什么?”浩宇一阵错愕。我的惊讶也不下于他。 “我爱上了别人。”她说。 “谁?” 一阵静默。真希望陪她来得不是我。 “妈的,是刘……”浩宇忽然顿悟般地恶狠狠地看著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但是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清清猛点头,眼泪跟著噗漱漱的落下。 可是,真的是我吗?是我刘宗毓吗?怎么可能是我呢? 清清何时爱上我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这很像是小学毕业的时候,莫名其妙地领到校长特别奖,原来小学六年全勤,真是有点不可思议。我从小就太普通,普通到连生个大病引起父母老师注意的机会都没有,好像不必特别的施肥,连浇花锄草都不必,就自然而然长大。 浩宇握著拳头,爆出青筋,二头肌在手臂上隆起,嗯,我记得他当兵前还没那么壮。 我想如果他现在要揍我,我是不是要赶快跑?大概跑出兵营就没事了吧?我回头看看兵营门口,还挺远的,真是的,会客室干嘛设在这么里面。 “不干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小心地说著,虽然真的不关我的事,但是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点心虚。 我讨救兵似地看了清清一眼,她低著头使劲地哭,以至于没看见浩宇对著我狰狞的面目。 她哭得那样伤心,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是她被男友抛弃。 说真的,她哭得实在有些夸张,惹来其他探亲的亲友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眼光。 浩宇的拳头提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来,我的心也跟著上上下下。 清清是模准了他的个性,故意在会客时摊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来真是一团混乱。 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是为了让对方心里好过些,表示自己也在这段感情中认真过?抑或者是这真是痛苦的决定? 女人的眼泪很是厉害。 浩宇反倒是该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泪人儿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说什么地说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边假装没事人一样闲晃。 到处都是亲人相聚的感人画面,我向长官巡视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没人跟我行礼。 终于挨到了他们谈完。浩宇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没再说什么。 “你一定要这样吗?”回程的路上,心里一股闷气,声音便有些严厉,接著又想她爱上的是我啊,口气便又和缓了下来:“我意思是说:反正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过两个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时候再说。” “不行,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才能够再去爱另一个人。” 虽然这样的爱情似乎几近于精神洁癖,不过也颇令人欣赏。 “我……”虽然被人暗恋的感觉不错,但抢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总该说些什么话吧! 可是我应该说些什么呢? “什么?”她偏过头来。眼睛里还有些血丝,鼻子也还红红的,原来女人痛哭完的样子是丑的。 我的脑袋像中了病毒的电脑,一堆乱码,却跑不出该有的正确程式。 自己有没有喜欢过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第一次遇见清清,是在学校旁边的撞球间。 由于我的球打得很烂,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时间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时间还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边,她的手不经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实她最美丽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稣的,柔弱无骨似的,像洋葱般的光滑,细细的五跟手指头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手可以美到这样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挂在椅背上,假装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两个椅背,两条垂挂的手,靠得很近的两只手。 撞球碰撞进袋的声音显得很乏味,空气滞塞的地下室中,烟味和人气相混变成了一缕缕的烟,凝聚又飘散,一切都变得有气无力。 她的身体几乎是完全放松地陷在椅子里。 大概是坐久了很无聊,她双手一撑从椅子上起来,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电流吗? 原来男女之间会有触电的感觉是真的。] 一丝酥麻的感觉从右手掌的小指侧边,沿著手臂的边缘滑上肩头。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严格说起来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后一切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我的手有没有刚好在她的手旁边,不管她的手有没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应该跟我没什么相干。 那时的我下了那样一个结论。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现在我应该怎么对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会爱上我,其实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爱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剧的台词。 “别难过了,他会原谅你的,最后他会祝福我们。” 也蠢!我连自己会不会爱上她,都不清楚。 也许等浩宇当完兵,他们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择,我应该让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我…我是同性恋。” 她用诧异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说的是外星人的话。 “啊!是这样啊!同性恋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让我一头雾水。 蠢!只有这个字能形容自己。我怎么能够天才的想出这样的话?虽然我确实长得很女人,是这样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月兑我好好照顾她。可是我并不是同性恋啊! 接著我们两个一阵静默。 喔,不只是一阵静默,是一直静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后,我一个人独自开著车。 已经是深夜,环河快速道路上车子不多,我踩紧油门,沿路奔驰。 家里一片愁云惨雾,望著回家的路,有点心却。 兜了一大圈,车子开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个人静静也好。 忽然发现我活到今天,好像还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我明天死了,会不会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个有著两个小虎牙的女生。 那个青涩的年代。 十一点多的末班公车。 手指还沾著画壁报留下的颜料。 我坐在公车座位上闭目养神,公车颠簸地厉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写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写著谁爱谁,谁喜欢谁,其中有些还夹了一些脏话,还有不少的人留下电话。 我学著那些歪斜的字,写上“江美晴喜欢刘宗毓。” 从车窗上的倒影,我看见自己在傻笑。 想想觉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欢刘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涂掉。 一时兴起,我抄下了所有的电话号码。 然后高高兴兴地下了车。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一个一个地打。 大部分的电话都是假的。 有电信局、殡仪馆、甚至还有学校的电话,而绝大多数都是空号。 “喂,你找那位?”一个女人低沉的声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号,是住家的电话,我一紧张,喀一声挂下电话。 觉得很好玩。又再拨了一次。 这一次我对著话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对方著著实实听完了整首歌。 这次却是一个年轻稚女敕的声音喊著:“刘宗毓”。 我认的出她的声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挂上电话,心扑通扑通地跳。 突然厌恶起和江美晴同班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会认识她。如果不认识她,那么即使她听到了我怪异的歌唱也无所谓。 偏偏我认识她,她是我同学。 第二天醒来,想过各种逃课的方法。 可是我毕竟什么也没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烦。 难熬的一天。 教室里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变成一条冰冻的鱼。 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我以为她会没有把它当笑话一样地说给同学听,一群女生会交头接耳,然后吱吱地笑。 但是她没有,连小声和同学说话,任何一点可能引起我误会的低声说话都没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没有跟她说谢谢,而且我也还没跟她说我其实真的喜欢她。我心里一直挂记著这件事。 斑三的那年暑假,我终于在她家门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后,按了她家的门铃,想跟她说谢谢。 “我路过这里。” “喔,路过啊!”她浅浅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没什么事。” 随著她的目光,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捏著裤管搓揉,于是我把两手插在口袋里。 “我爸妈在家,不能请你进来坐。” “没关系。” “你找我真的没事吗?” “我想跟你说谢谢。” “什么事啊!” “就是那件事,电话的那件事,你没告诉别人,不然我会很窘,嗯,总之,就是谢谢你。” “你很可爱,那又没什么!” 我很可爱吗?我看著自己的脚。 “嗯,就这样,谢谢,再见。”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僵硬地挥一挥手。 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挥手,我平常说再见时,是不挥手的,那样看起来像女生的动作。 我究竟为什么要挥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动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后,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难明白的。 我想起来我还没跟她说我喜欢她。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还站在门口。 我又对她挥了挥手。 她家的狮子狗跑出来安安静静地站在她的脚边。 她又笑了,她笑起来像狮子狗一样可爱。 而清清的笑却像新月。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3 棒天我一大早就出了门,昨天发生的事好像一点都不真实。 现在才五月阳光却异常的毒辣,我走向医院的门口,这是仁爱路上有名的癌症医院,白色坚硬的四栋建筑,冷森如冰窖。 医院门口种的整排的椰子树依旧茂盛,苍翠的树影投在人行道上,斑驳。 我抬头上望,天空湛蓝的出奇,几片云丝在远远的边际聊作点缀。 这么好的天气,任何人都不应该将命浪费在医院之中。 我想起隔壁病床的老先生,得的好像是胃癌,一股熟烂苹果的味道,不断地从他的口中呼出。从此苹果好像被亵渎过一样,我再也不愿吃它。 坐在病床旁的孙子兴高采烈地讲著电话,正计划著烤肉,眉飞色舞的神情和躺在病床上的老先生成了荒谬的对比。 以前我也想过癌症的种种,不过当时只是一份通识课程的报告而已。我记得我笃定地在结尾写上心得,如果我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末期,我一定会选择“安宁病房”有尊严的死去,不让医生在我身上插满无谓的管子,苟延残喘的存活。写完还为自己的见解得意一番。 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真是天真的可以。事不关己时,一切都洒月兑。 那时知道的都不过是文字上的资料,写完报告后三天就忘了。 可是如今任何人问我,我都可以背出一连串的药名。 我还可以告诉你,副作用是是什么。 我忽然有股想嚎啕大哭的冲动,我抱著椰子树,额头顶著树干,眼泪潸潸地流下。 在癌症医院门口痛哭,应该也不是件怪事吧!想想于是更嚎啕大哭了起来。妈就只有我和哥这两个儿子,如今她就快要失去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情何以堪? 自从爸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就好像是她的一切,严格来说,不是两个儿子,是一个,老哥才是她的一切。 而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她甚至对我没什么期待。 老哥就比我优秀很多,可是相较之下,妈对他却是说不出的严格。 我还记得小时后我和哥去学钢琴,我学了一个学期不想学了,妈咾叨了几句便作罢。倒是哥扎扎实实学了下来。 那时我便发现我和哥是不同的。 小学的时候,老师总要在学期结束时在联络簿上写上对小朋友的评语,但是事实上老师只会注意到特别调皮或是功课特别好的学生,对于那些平常没什么特异举动的小朋友,可能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乖巧懂事”,这就是老师给我的评语,我不太满意,好像在赞美女生一样,老妈却很高兴,她对我向来没什么期待,所以任何评语只要不是负面的,大概都会很高兴。“呵……”是妈的笑声。 自从癌症的阴影垄罩在我们家,家里气氛惨澹至极,现在却听到家里难得的笑声。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我拿著钥匙的手搁在半空中,这声音,不会吧? 我不知道清清来家里做什么? 我希望她自己能够明白。 我开了门进去。 “你不是到医院去陪你哥吗?”妈狐疑地看著我。 “我今天很累不想去。” “这孩子真是的。” “他大概很累吧!昨天开车送我去台中看一个朋友。”她很巧妙地把分手的那段省略。“那让我去医院照顾宗华好了。” “还是我去,你昨天才从台中回来。” 结果妈去了医院,清清留了下来。 这些日子妈几乎以医院为家,今天在家是为了把堆积如山的衣服洗一洗。 可是我明知如此,我还是跑了回来。 我赎罪似地把衣服全丢进洗衣机里。 “喂,深色衣服不能和白色衣服一起洗。”清清在我背后大叫。 “喔。” 我把白色衣服从洗衣机捞出来,湿漉漉地都到洗衣栏里,衣服像梅干菜一样地绉成一团。 清清替我煮了晚餐,她煮了红烧鱼、姜片牛肉、柠檬鸡丁、酸辣黄瓜肉片汤、炸茄饼、还有一盘菜,是青菜花炒玉米笋、红萝卜、香菇、兰豆,她说那叫“素食锦”。 我很惊讶她煮菜的技术怎么进步那么多。 我也很惊讶她为什么煮这么多的菜。 “我们只有两个人,吃不完这么多。”我呐呐地说。 “我心情不好时就想煮东西、吃东西,煮很多菜、然后全部吃光。” “喔。”可是其实把菜吃光的是我。 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有荣幸常常吃到清清煮的菜。 妈、清清和我轮流去医院照顾哥,当妈去医院的时候,清清就会出现在家里。 她好像已经变成了家里的一分子了,我这么地想。 也从哪时候开始,清清便如影随形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你下午过来接我,我的摩托车坏了,发不动,你可以现在过来吗?” 于是我翘了两节课去载了她。 “我从医院回来,肚子很饿,买了便当,现在又不想吃了。” 于是我在吃完晚餐后的一个小时,又到她租的小套房里吃了一个便当。 “你打字快吗?我明天要交报告。” 于是我用一分钟十五个字的速度,帮她打完了三十页的报告,然后叫醒睡眼惺忪的她。 一切理所当然。“你还在家里,快来不及了,你先过来接我,在去接宗华。”清清在电话的那头说著。下午是宗华的钢琴独奏会,她似乎比任何人都紧张。 这是大哥的愿望。 一个属于他的舞台的钢琴独奏会。 我不时地从后照镜看著他的脸。 英挺的鼻子,深陷的眼框,两条浓黑的眉毛在腊黄的脸上显得太过刚毅。 他一直低著头。 如果不是癌症,他璀璨的人生才正要开始。 但是他却正在凋谢了,他的任何愿望都值得身旁的人努力为他实现。 原本以为办独奏会是件难事,没想到却出奇的顺利,不但很快获得演出的机会,门票还在一个月内销售一空。 大多数艺术家都是在死亡前或死亡后声名才达到颠峰,因为不可能再有更好的作品问世。 因为死亡,不能重生,所以才具更具价值。 是这样的吗? 海报上左边是大哥的侧脸的特写,低著头专注弹琴的样子,头上戴著绿色鱼纹的头巾,遮掩因为化疗快要掉光的头发。 上面写著“新世纪钢琴奇才--刘宗华告别钢琴独奏会”。 “告别”两个字特别刺目。 确实是告别。 这是哥的第一次独奏会,除非奇迹,否则也是最后的一次。 大哥是不是奇才,我不知道,但人生就是这么荒谬,先前大哥还因为申请不到学校而抑郁,笑说自己沦落到钢琴酒吧卖笑。 “沦落”是他说的,钢琴酒吧的女客人十之八九是为了看他才去的。 看到那些女人对大哥痴迷又故做矜持的模样,大概一辈子我也不会遇见。 后来大哥终于申请到朱丽亚学院的全额奖金,但是去了才半年,却发现患了血癌,而不得不放弃,匆匆回国。 这就是人生吗? 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在空气中流泻,忽然间钢琴声停顿了好几分钟。 大哥的手抖抖颤颤,举起来又放下。 “不要弹了,逞什么强呢?我们回家吧!”我在心里喊著,声音梗在喉咙里出不了口。 我依然坐在位子上,一动也不能动。 全场一片寂静,只有眼泪湿润眼框的情绪流动。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热爱钢琴的癌症少年的告别之作。 每一个人都引领等待著。 终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爆起热烈的掌声。 当天晚上大哥的病情就恶化了。 当医生宣布死亡的讯息。清清像瘫软的棉花,哭著伏在宗华的身上。我惊讶地倒退一步。清清她哭的如此伤心。我终于明白了一切。妈一面抽搐的哭著,一面拍著清清颤抖的肩膀:“清清,别哭,乖,不能让眼泪滴在往生的人身上,他会舍不得走。”说到这里,妈的声音哽咽的更厉害:“你不要这样,宗华会舍不得走。”接著妈哭倒在宗华身边。我一面抹著眼泪,一面扶起妈妈。这已经比我想像的情况要好得很多。我原以为妈一定会不支倒地,哭晕过去。或许,大家都心知肚明大哥得癌症后的最后结局。在不断的哀伤当中,默默地使人能够坚强的面临最后的一刻。丧事极力从俭,送殡仪馆火化后,安置在灵骨塔中。在祭拜大哥,清清离开后。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为什么不告诉我?”“没头没脑的,在说什么?”“清清和哥谈恋爱,为什么不告诉我?”“这还用说吗?不然清清整天往我们家跑干什么?”因为我啊!但我没说出口。原来不是因为我。“唉!可惜像清清这么好的女孩,不能当我们家的媳妇。”我脑袋轰轰、轰轰地响。 我记得大哥和清清第一次见面是在浩宇当兵的前一天,大伙儿为了帮他饯行,到了宗华驻唱的pianobar,同行的还有大顺、豆子和阿吉。清清忽然兴致一来,坚持要为浩宇献唱一首。 “这是餐厅,又不是卡拉ok,不行的啦!你想唱什么,点歌就是了。”我急急反对。 谁知清清执意要自己唱,才知道她拗起来,谁也没办法。 最后还是顺了她的意。 我到了钢琴旁在宗华耳边说了几句,指了指清清,他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向来谨慎的哥,竟然一口答应。 清清站在钢琴旁,宗华帮她伴奏,她唱了一首<不了情> 虽然是很老的歌,在清清的口中唱出来,却是娓娓动听。 原来清清还有一付好歌喉。 “喂,清清和你哥看起来很登对耶!鼻子长得还挺像的,有夫妻脸。”向来口没遮拦的阿吉评头论足了起来。 我用手推了推他。他才识趣地住了口。幸好浩宇太专注于清清的歌声中,并没有听见。 或许,就在那时候,他们彼此有了好感。 夜里我骑车载阿吉回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阿吉不知在后座说些什么,咿咿呀呀的全被风吹散。 “你有没有听见?”阿吉用手敲我的脑袋。 “什么啊?” “赌多少?我赌清清等不到浩宇当完兵,她一定会‘兵变’。” “你不要乱猜。清清不是那种女生。” “什么乱猜,看眼睛就知道了,她有桃花眼,很会勾魂的。”他笃定地说。 “不会。不会。”我用力地大吼。谁知道阿吉的话却一语成谶。 “咦,那么紧张,是不是被她勾魂过?”说完,还加上两声奸笑。阿吉有办法说些令人不舒服的话。 我很想对他狠狠地骂几句,结果我只说了句:“无聊。”而且我的声音大概又被风吹散了吧!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4 大哥死后的一个月,我不断的记起大哥那双弹琴的手。 我跑到了城市舞台,那个大哥最后一场独奏会的舞台。 大哥的海报已经取下,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知名的大提琴家马茵茵的海报。 海报上的她穿了件白纱洋装,笑容甜美地抱著大提琴,眼睛水盈盈地看著镜头,好像看进了正在看著海报的人的瞳孔深处。 她最擅长的便是流露真情,在演奏之时常常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多感动,不过我倒是知道她的眼泪倒是感动了不少少男、熟男的心,纷纷掏腰包去观赏。 她是朱丽亚学院毕业的,据说比大哥小一届,但她凭什么?凭什么受大家的喜爱?凭什么年纪轻轻就集光环于一身? 而我大哥却要在病房里跟病魔搏斗? 这原是贴大哥海报的地方啊! 物换星移,有谁会记得曾经呢? 海报的右下角贴的不很牢靠,一阵奇怪的风吹来,海报的边角翻飞。 原来下面竟然还有一张海报。 又是一阵风,大热天的却吹得我毛骨悚然。 我左右张望正好四下无人,我撕下马茵茵的海报,大哥侧脸跃然眼前。 “喂,你在干嘛?”一个看起来像管理员的人大喊。 我本能的反应拿著海报就往前一直跑。 “不要跑。”那个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喊抓贼一般。 于是我跑得更快。 “不要跑。” 我回头一看,那人只是喊著,完全没有追来的意思。 第二天的报纸综艺版的头条,斗大的字写著:“疯狂fans偷走马茵茵海报”。 完全没有人提及大哥一事。 原来人是如此健忘。 我活著,活著便是一切。 这竟是我胜过哥的唯一一件事。大哥走了后的一个月,清清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陪我喝杯酒吧!” 我们在酒馆里,两个人默默地各自饮著酒,怀著同样的悲伤。 我望著清清,极力地想把她从悲伤拯救出来。 可是我只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甚至幻想死的人是我,清清的悲伤也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死亡才拉进我们之间的距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在浓浓的酒精、与浓浓的哀伤当中,我竟然记起了一个酒的广告。 酒的广告内容,在我脑海中渲开: 一个男人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旁边坐著一个穿套装的女人,男人手中拿著一瓶白色的瓶装酒,瓶上红色的字标著酒名。 男人喝了一口酒,醉眼迷蒙得看著身旁的女人,女人挑逗地看了他一眼,月兑下了她的外套,男人露出了兴奋又窃喜的眼神,又喝了一口酒,女人月兑下了贴身的洋装,男人更开心了,又喝了一大口酒,透过他的七分醉的双眼,女人的手正把黑色性感衬衣的肩带往下滑。 “啪”响亮的一个耳光。 “我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依然穿著套装,一件未月兑的的女人气呼呼地说。原来一切都是男人的幻想。 欧洲某个国家,好想是德国,又好像是比利时,不记得是那个国家,我总是不记得任何事情,不管重要还是不重要。总之,那个国家的汽车杂志做了一项调查,塞车的时候男人都在想些什么?结果第一名是性。 男人连塞车时都能想著性,所以我在酒吧里,面对一个伤心对我吐漏心事的女人,和自己痛失亲人的压力之下,作著逃避事实的幻想,也应该没什么不对。 我专心地想著解开清清衬衫上的钮扣,第一个钮扣、第二个钮扣、第三个钮扣。 可是我想到了死去的哥,他的身体变成灰紫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著我。 此刻我并不想悼念大哥,我把他从我脑袋里抹去。 我从新专心想著解开衬衫上的钮扣。 扁线是刚刚好的昏暗,昏暗的足以引起人的遐思,又不至于有抱错人的窘境。 清清新月般水灵的眼睛,忽然变成了美晴狮子狗般呆呆可爱的眼睛。 昏暗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那天我问美晴她喜不喜欢我,她的回答不知道会是什么? 我从洗手间回来之后,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跟清清搭讪。 最后清清抛下悲痛的我,随著那个男人离开。 后来的我一直在想: 那天在酒吧,当她靠在我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应该抱住她的。 傍她男性的拥抱,然后我们会造爱。 或许这就是她找我来酒吧的目的。 可是我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做。她一定是失望的吧?所以才跟那男人离开。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我总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才失望的搞清楚真相。 而比较好的情况是:事情结束了之后,还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搞清楚些什么? 其实,我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清清。 而且我怀疑我早就爱上了她。 不过对于任何人,那一点也不重要。 ◎看清事实的真相,有时候不会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只不过是使自己更清醒一点而已。 而我也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清过事实的真相。 【第三个男人】一夜情 1美雪 我很清楚在左左右右摆荡不定的爱情游戏中,跑得快的人,通常能全身而退。 女人要的实在很多,而男人能给却真真有限。这不是推托之词,更非不负责任。我必须郑重声明,如果我能在有限的激情中,放送欢爱,又何须天长地久。 殊不知东西放久了会腐败,爱情放久了,想当然尔也会变味。况且女人常高估爱情的保存期限。 为了避免被腐味渗透,我必须跑得很快。 幸好我跑得快,不然那个…那个叫做…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美玲?美珍?美惠?还是……美雯?名字那么普通,难怪我记不得。总而言之,当时如果跑的不够快,那个叫美什么的女人,大约已经用绳子栓著我的脖子,胜利地咆哮。 她,细细丹凤的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配上大饼脸,绝非典型的美女,但这样的五官凑在一起却也一点也不难看。倒是十足的“东方”。 “你知道吗?我这种脸,是外国人的最爱?”她笑著说。声音很淡,却掩藏不住的得意语调。 她笑著。 她爱笑。 很少见女人这么爱笑的。 连娇喘时,都妖冶绚丽地笑著。 “呦,宝贝,我真喜欢听你的声音。”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她发嗔眯著眼,钩成了两道弯弯的弧:“我叫michelle。” 啊!michelle,米雪儿。想起来了,美雪,她叫美雪。 美雪眯著眼抬著下巴的样子特别性感。不同于一般的女人。 台湾女生惯性地爱装可爱,不论几岁。好似愈幼稚,愈能得到宠爱。 法国女人则喜欢装成熟,沙宾娜说那是因为法国女人相信成熟性感的女人才能吸引住男人。那时我的头埋藏沙宾娜浅棕色的卷发和枕头之间,乍然听见卷舌音浓重的法式英语,听来也很吃力,不过大意是如此应该没错。 但美雪并不装可爱,她成熟性感的风韵,像沙宾娜。呢哝略带沙哑的声音,令人想身陷其中。虽然初见她时并不以为然。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我承认初见面时递名片给美雪,完全是个错误。 如果在递名片与和她上床之间,一定有一个错误的话,肯定递名片是个错。 罢开始时,并没有打算和她有任何的瓜葛。 你知道在那种场合,就是喜宴的那种场合,是催婚圣地,绝非挑情之处。 女人挨著坐在男友地身旁,嗲声地说著新娘子今天多美,多幸福。言外之意是:“你什么时候才要娶我?让我也幸福。” 至于调情,那就免了。放眼望去,不是男方亲友,就是女方亲友。除非想“一举成名”,否则谁会受得了流言缠身。 所以我便这么不设防地和她交换名片。 只是后来不知是她真的酒量太差,还是她自己把自己灌醉。 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著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 我迅速把她拉往停车场。 我不想让她失态的模样,引起别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作过多的联想。 我原本真的打算直接送她回家而已。 我习惯单手开车,男人应该学会单手开车。开车一只手就已经足够,另一只手是用来放在女人大腿上的。当然它现在闲置在排档杆上。 但是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从她的胸侧一吋一吋的往下沉落,一直到越界,卡陷在湿濡的私密领域。 当我再次警觉之时,我和她的身体已经混杂著汗水紧紧地交缠在一起。 趁她洗澡的时候,我从她的皮夹拿回我的名片。 当然,这是小人的行为。等她回家发现时,顶多让她骂我是小人便是。 总之我怕麻烦的女人,而她看起来正是如此。 我承认当时递名片给她,确实是个错误。 几天之后她还是找到了我。 她问了新娘的同事的姊姊的男友,真不巧那位新娘的同事的姊姊的男友是我同事。男人的大忌,千万别碰麻烦的女人。 2何丽 八、九年前的我当然还不能了解这些。 明白地讲:后来我所以会对女人使坏,实在也不是我所愿意。 大凡事情的发生,总是可以追根究底。自从佛洛依德的心理论在人们的心扎根,大抵人们的行为,总要一番究因,不是追溯到童年,就是归究於潜意识。 追忆当初少不经世之年,我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情场斑手也都是从纯情少男开始。 真实的情节在爱情的故事里,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有不少女人在缠绵之后听过我纯情少男的故事,每每感动的热泪盈框,这鼓舞了我更加加油添醋地增加深情的成分,以至于我自己也混淆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我宛若把自己伤痛的记忆变成了滥情的肥皂剧,为了换起女人们的伟大母性。她们自动合理化我花心的行径,像是残缺的孩子偶尔任性也会很快地被原谅。 对她们来说那只是众多爱情故事中的一个,而我自己的心情也只沉积在我自己的记忆之中。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那是一个冷飕飕的夜,我手里拿著厚厚的一叠情书,是的,厚厚的一大叠。全是用英文写得,我挑灯夜战好几个夜晚,拚命地查字典,用著艰深的单字,心中忖度在补习班教英文的老师一定喜欢英文程度好的学生。 当时并不了解我有没有拼错单字、用错文法,对何丽来说一点也不重要。信纸因为我捏得太用力而有了几个指纹陷地压痕。 我翘了最后一堂课,为了避开同学,提早到停车场等她,我知道她都把车子停在这里然后在步行到补习街上课。 补习班的导师大概已经打电话到家里了吧!我仿佛看见母亲铁青的脸,她不用说什么,那张脸就已经够我受得了。没有考上大学已经愧对祖宗十八代,竟然还敢翘课!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何丽,老妈的脸似乎变得不太可怕。 我应该没有拼错单字吧?我在停车场来回踱步,把信捏得更紧。 不知道何丽究竟为了什么事情耽搁? 停车场白涮涮的日光灯映著灰白的泥地更显得惨澹,来了几个取车的人,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我只能假装看著手表,皱了几下眉头。 何丽快步地走来,她穿了件红色的洋装。 记得第一天上课她也是穿了一件红色的洋装,如女神般地踏上讲台。至今她仍是我心中的女神,无人可取代。 我的女神正从我面前走过,我想开口喊她,却被一个声音捷足先登。 “何丽,你到底要生气到什么时候?”男人把她拉住,把她的脸扳向自己。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还想问你打算怎样?”何丽的声音在空气中叫嚣,尖锐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你怎么可以说都说不说一声把我们户头的钱全部提光?” 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将钱存在同一个户头。 男人皱著眉头,有一句没一句的解释著,仿佛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就非得买那么贵的乐器吗?” “音乐是我的生命。”男人的手摊了一摊。 男人留著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显得有些散乱,胡渣也没刮,身上散发出一种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艺术家的颓废。 “音乐是你的生命。”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也没见哪个制作人用了你的创作。” 男人仿佛被这句话刺伤了自尊,忿忿地说:“我不会一辈子被埋没。你别小看我。”转头离去。 不得志的男人特别需要尊重。 “你给我回来。”何丽望著他的离去的身影嘶吼。 男人倒是帅气地头也不回。 何丽转过身来,蹒跚地往车子的方向走来,脸上清楚的挂著两行泪痕。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看见了我。 我的脚仿佛定在地上,手指把厚厚的一叠信捏得更紧。 “迟交的作文吗?” 我的喉咙干渴地说不出一句话。 她从我手中接走信。丢下一句:“下次别再迟交了。” 我仍然定在那里,车子从我身旁加速扬长而去。 不知道何丽回去后看了信了没有?接下来的两天我都不敢去补习班,抱著棉被硬说自己得了重感冒。却还是趁著母亲去打麻将的时候,跑到何丽住的公寓楼下,倚著电线杆发呆。 我所以会知道何丽的住处,完全是个巧合。 就在两个星期前,约莫五六点,快到了吃晚餐的时间,母亲却坚持要我去楼下的顶好超市买蒜蓉酱,不肯用酱油代替。虽然我和爸都觉得两者相差无几,不过在母亲执意坚持下,我也只好下楼去买。 当我正准备结帐时,却看见何丽正在冰品区手里拿著两盒冰淇淋,推车中放满了食物。 她一定住在这附近。 我还能如何做呢? 我鬼鬼祟祟地尾随著她,像个三流的私家侦探,可笑的是手里还握著蒜蓉酱。 闭过两个巷子,她停在一个旧式的公寓面前,伸手进手提袋里掏钥匙。 我躲在电线杆的后面,一直看到六楼的灯亮了,她走了进去,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原来我们住得那么近,而且居然能够巧遇。 当时跟踪她,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真能一探香闺。 此时何丽住的六楼的灯亮著,窗帘上的人影仿佛是老旧的皮影戏,纠缠又分开。 玻璃碎裂的声音,敲击著清泠的夜。 摔东西的声音是从六楼发出来的吧? 前天在停车场见到的男人从公寓的大门匆匆走出,额前的一络头发颓然的遮住半个眼睛。 我抬头往上望,心中一惊。 六楼的阳台上,一个女人坐在栏杆上,双脚在栏杆外晃荡。 她到底想做啥? 我唯一能做的事,便是冲上去把她拉下来。 我气喘如牛地爬到六楼。 大门是开著,或许是那男人走得时候粗心地忘了关门也说不定。 我毫不犹豫地冲进屋内。 何丽倒是好端端的坐在沙发上。 我一时傻在那里不知该如何解释我的鲁莽,难道刚才是我眼花? “我刚才在楼下看见你坐在阳台的栏杆上,我以为你……” “以为我会往下跳吗?”她笑了,笑的只是面皮,蒙娜丽沙似的微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喜欢坐在高高的地方,这里太矮了,才六楼,以前我住二十二楼呢!往下看,人跟车都变得好小好小。”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盯著前方,好想在跟空气说话,仿佛我并不存在。 “来。”她站起来拉我的手,极其自然的,似乎已经拉过千百次般自然。 她拉著我走向阳台,一瞬间的时刻,她已经轻轻松松地挂坐在栏杆上,熟稔的程度,证明她时常这么做,两只脚挂在栏杆外,晃啊晃。 “你也上来啊!” “我?” 我大约犹疑了三秒,仅仅三秒。 我坐在她的身边。 六楼并不高,但摔下去,即便不死,也半身残废。 她的头偏过来靠在我肩膀上,清柔的风把她的头发飘到我的脸上,我可以闻到她头发上洗发精混著香水的味道。 居高的恐惧与女人特殊的气味,复杂的情绪,把我的身体变成了僵直的木乃伊。 对面公寓的一个男子打著赤膊,在窗口旁探望。离开。回到窗口,又离开。 “你爱我吗?”她抬起头,向右偏著45度角,睨著我。 我的头仿佛与我的身体分离,如捣蒜般的猛点。 她看过我的信了,我肯定。 “真奇怪,我那么爱他,他却可有可无,你倒是这般爱我!” 她的声音飘飘荡荡的,有著看透什么的凄凉。 我们并没有在阳台上待太久。 她把我拉回客厅。 她站在客厅的中央,甚至没有拉上窗帘,便刷地月兑去洋装,像是急于从洋装紧紧的束缚中挣月兑以重新获得自由。 我可以想像对面公寓打赤膊的男人若是又回到窗口,他那獐头鼠目的模样。我杵在那里,我的脚被定住了,牢牢的钉在地板上,而且这一次连手也被定住了,像是中了符咒,动弹不得。 她月兑了我的衣服。 然后牵引著我的手在她的肌肤上游走。 我像个木偶,而她是操纵木偶身上的线的主人。 在造爱后,她赤果的身体离开我的胸膛,转身在湖水绿的沙发上蜷缩。她紧紧地抱著浅茶色抱枕,抱枕上的金色流苏,无力的垂落在她细白的小腿上。 我很受感动,这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热烈地从背后抱住了她。 瞬间时间停滞。补习班走廊上贴满花花绿绿的榜单,名子像蚂蚁一样的爬满整个墙壁。 一只蚂蚁,一个故事,一年压榨式的苦读。 我蛮不在乎地吹著口哨走过。 “许智麟,你来回答下面这一题。”透过麦克风的声音在教室中诡谲地异常刺耳。 何丽完全像无事人一样,照样点我起来问问题,那题很简单,我却跟自己呕气似的不肯回答,傻傻地在那里罚站。 她一视同仁看待我和其他同学,在那片刻我怀疑昨天发生的事根本是我的幻觉。 但只要重新碰触她火热的身体,一切又趋向真实。 “还没看到你写给我的情书时,我就知道你爱我。”她说。 “你怎么知道?”我的头枕著她的大腿,张开眼睛问她。 “如果你站在讲台,你就会知道,看到台下,一清二楚,几百只空洞的眼睛,只有你的眼神是不一样的,你太年轻不懂得掩饰。” 她一边说一边抚模著我的头发,像一个母亲。 或许每个女人的心理都住著一个母亲。 那段时间,光阴便只在补习班和何丽客厅的沙发上流转。 当然,那年我只考上了三流的私立大学,仅仅比前一年大学联考的成绩多了五分。 如果有人问我会不会后悔? 我会回答我不知道后悔是么滋味。 时间过得太快,来不及停下来思考该不该后悔。 “我想过你为我做过很多的事,我知道你爱我,可是我跟他,我们已经在一起八年了,从大学时就在一起到现在,我们太习惯彼此,也太了解彼此。我们之间是别人没办法替代的。其实我要谢谢你,你的出现,让他嫉妒,让他开始重新爱上我,我们之间原本已经是一滩死水,是你让我们重新开始。” 原来我最大的功用,就是把死水搅成活水。 我仿佛看到巨大的何丽握著细细长长小小而笔直不动的我当作木桨,奋力地搅动湖水,直到波浪打在那男人的身上,男人回过头来终于看见何丽的努力,于是两人在岸边相拥,而我这根小小的桨便被弃在湖中,一直一直一直往下沉,深不见底。 “谢谢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之,你是个好男孩,你会遇到比我好百倍的女人。”她伸出手来和我握手,什么时候我们生疏到只有握手,连拥抱都嫌太亲密吗? “好男孩”这三个字刺伤了我,她是故意在刺伤我,难道她不知道嫌我的年纪小,而且难道她不知道她就是比任何女人都还要好百倍的女人。 “但是他对你不好。”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而哽咽。 “我知道你的意思,这是我的决定,要和他一起去加拿大,不管结果怎样,我都不会后悔。明天我就要上飞机了,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来跟你道别。我会永远记得你。”在她的眼中我看不见分离的惆怅。 看著她的背影,染成浅棕色的大波浪卷发在夕阳得照射下变成了金黄色的放肆的舞步,每一次跃动,都散发出不可思议的光泽。 我想像不出卷发后面的脸现在又是什么表情,是悲伤、是欣喜、还是洒月兑?我幻想她会回头,狂奔地像我跑来,投奔到我的怀中。嘤嘤啜泣地说:“我错了,你才是我想要的男人。” 但是她没有。 幻想终究只是幻想。 只有她的高跟鞋声坚决地敲著人行道,发出叩、叩的声响,讥笑著连冲去拉住她的勇气都没有的我。 我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家,像只战败的狗。 十九岁的我,在禁忌的暧昧中苦涩。 我在浴室扭开莲篷头,水哗啦哗啦地打在头上,我用力地狂吼,声嘶力竭。 直到双脚无力地坐倒在浴盆当中,雾气中一个红洋装的身影朦胧地对我姗笑。我一直不明白那男人那么坏,为什么还要爱他?当然那时我自忖尚不属于坏男人这一类。 后来我才知道好男人多半乏味,做起那件事千篇一律;坏男人却善于调情,千变万化。(不知道当时的我在何丽心中的模样,是否像好男人般的乏味。)女人会选择坏男人的原因,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是一个有著水蛇腰的女人告诉我的。 她跨坐在我上面摇摆的姿势,宛若淡水河里招摇的水草。 她问我:她的未婚夫“那个”不太行怎么办? “那就别嫁他。” “可是他是个好人。”她偏著头认真的考虑,当她赤果的全身跨坐在我身上的时候。 “那简单,嫁给他,然后偷偷出来跟我幽会。” “你打得如意算盘可真好!你……”她的话未尽,我握著她的腰,她顺著我施力的方向摇摆,未完成的话随著喘息断断续续地消失在空气之中。 她是真正地在享受。对她来说等于欢愉,没有其他。 但何丽和她不同。 何丽是一条水流湍急的河,孕育著生命根源的神秘力量;而我是一个迷途的撑篙人,迷失在急速的快感里。 几年后的夜里,我怔怔地躺在床上,确确实实地失眠,我忆起那件红色的洋装,洋装上的脸孔却是白惨惨地模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著,怎么也想不起她的脸的模样,我爬下床去找旧照片,找到压在箱子最底下的蓝色相簿,它在手中的重量轻得不切实际,翻到最后一页,那是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她依旧穿著红色洋装站在中间,一群男同学围绕在旁欺身靠著她,我站在最远的角落,还被前面的同学遮到了半张脸。可是红色洋装上的脸怎么看也看不清楚?我努力地看了又看,除了我之外,照片里的所有人忽然全笑了起来。我吓的一身冷汗醒来,什么照片也没有,我依然躺在床上,却再也无法入睡。 我仍然不能明白为什么何丽决定跟著他时,给我一种从容就义般的伟大感。 回想那时的我是如此年少,年少到甚至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而以后,再也找不回来。 3清清 几年之后的某一天,我一间酒吧遇见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的眼神如羽毛般的轻忽。 我见过这样的眼神,那是经历某种爱情的沧桑才会烙在眼中的。 她使我想起何丽,眉眼之间与何丽有几分神似。 但她不若何丽的丰腴,自有一番瘦骨嶙峋的美。 我马上对她产生了好感,有种前世今生的感觉。 而男人的所谓前世今生,只不过是那个女人,貌似母亲年轻的时候,或者是神似前前前女友,亦或者是宛如某个暗恋过的女子的身影。 而我之所以如此渴望获得她的注意,也正是因为上述所说的种种。 她看起来约莫二十出头,应该还在念书吧!一个年轻斯文的长相中等男子站在她的身边,但是与其说他斯文,不如说他秀气得有些过分。 那年轻的女人说著说著有些激动,那男子拍著她的肩膀试图安慰她。 她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清清”。 深如焦糖玛琪朵咖啡的昏暗,甜腻地将她团团围住。 她有一头长长的乌亮直发。 长的直发,对我来说是一种诱惑。 长发在雪白的胴体中流泻,越过纤细的腰,在股沟间垂落,是种心荡神驰的情调。 我每次看见长发的女人就无法摒除这样的幻想。 这样的幻想此刻又蛊惑著我,在我心中蠢动。 终于我在那斯文男子去洗手间的空档,前去搭讪,最后将她带离酒吧。 我将她带到离酒吧最近的一间motel,她毫无异议的跟著我进去。 严格说起来,她是完全不在乎地,跟著我走。 我和她造爱,她却忽然伏在我身上痛哭失声。 她哭得声失力竭。 我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想问。 去酒吧的人,不是为了寻欢,就是为了解闷。 每个人肚子里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秘密。 真正找陌生人倾吐心事的人不多,但永远是最好的安慰剂。 人与人之间来去匆匆,谁也无须为谁背负沉重的心愁。 我点起了一根烟。 我用手拍著她的肩膀,她的泪水在我赤果的肩头上奔泻。 几年后,我有时还会记起那个叫清清的女孩,丝丝缕缕的模糊缭绕在脑海,倒不是全然因为和她造爱到一半的戛然中断,而是她有一种和我相似的东西,某种混杂著热情与不安的情性。 4嘉欣 汽车旅馆的招牌闪著暧昧绚丽的霓虹像我招手。 这肯定不是虚假,虚假跨越不了女人的罗衫。坦白地讲:我每次在对女人们说“爱”时,我自己完全相信,而且感动莫名。 我是高空走钢索的人,在虚悬的绳索上建构情爱。明知道很可能会摔死,却飘飘然地陶醉于别人仰视所发出的惊叹。 “你一定要这么花心吗?你已经有我了,还不够吗”anna捶打著我的胸口。 “我就是这个样子。改不了了。”我耸耸肩。 啪。逃躲不掉地,亦或者是自己不想避闪地,一个清脆的耳光火辣辣地响在我的脸上。 “我、会、记、得、你、的。”anna咬牙切齿地一字一字嚼出来。 如果现在有一根扁担在她嘴里,肯定可以被她咬地稀烂。 我冷不防地倒抽一口气。 我倏然领悟到anna、琳达、娜娜、美智、小瑜,还有那些记不得名字的女人们,她们要的并不是真相。 她甩头离开。 在用力摔上门之前,她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怨恨在她湿濡眼中肆虐。 在门发出巨响的那一刻,我确信她是爱我的。 然后,我遇到了嘉欣。 嘉欣是个软心的女人。 她的柔软,我的手可以证明,我不曾触碰过比她更绵软的肌肤。 历经的女人愈多,心愈冷静。冷静地令我怀疑我将自己渗入虚构迷幻的楚门世界,人们透过萤幕的窗口向我窥视,而我卖力地激情演出。观众投来的笑声,是欣羡,或是姗笑,连观众自己也搞不清楚。 那些欲火烧起来,爆烈地没有一点力量,熊熊的火焰中,我看见何丽、美雪、anna、小清雪白的胴体在艳红的火焰中,轻蔑地摆出各种撩人姿势,纠缠,回绕。火烧的愈狂野,姿态愈撩人,心愈疲惫。 我轻轻在嘉欣的脸颊啄了一下。 “你还没睡著。”她如梦乍醒地瞥了我一眼。 “你先睡吧!我在想些事情。” 她朦胧地点点头,翻了个身,沉沉睡去。 这一次不想急著走。 伟大的女人永远相信浪子终会回头。 即使嘉欣知道我的恶习难改,她依然深爱著我。 我终于觉得烦,想驻足片刻。 航行再久的船只,总要停泊靠岸。 我把戒子套在嘉欣的手指,在一片粉红色的玫瑰花海之中。 可能是累了,再好玩的游戏,玩久了也会觉得腻。而女人尝久了,发现也差不了很多。 ◎有人问我:“‘一夜对象’和‘老婆’有什么不同?容我叙述: “一夜”做得是“口碑”,冲锋陷阵时,其实同时也和她的前前…….前男人,角力,而且只有一次机会扳回优势。 对“老婆”做得是“服务”,偶尔阵前倒戈也无所谓,只要温馨接送情,永远不会忘记纪念日就可以。只是有时想临阵磨枪时,还得看看老婆大人的心情好不好。 又有人问我:“花心的男人到底会不会‘浪子回头’?”这问题的答案一点也不重要。反正,女人宁可相信,自己是让浪子停止猎艳的终极武器。 【第四个男人】 我们结婚吧! 1 “艾德,大陆工厂那边打电话过来,说我们传真过去的样品图案,没有注明规格,问我们是不是按照上次的大小?”麦可转过头来问我。 “我看一下,”我找出档案,对他说:“业务部那边给我的资料上面本来就没有特别注明,跟上次是同一家厂商,应该是跟上次一样。” “还是问清楚比较好。这个是谁接的案子?” “贺清清。” “喔!是她,她很难缠,每次对我们设计部这边的设计稿都有很多意见。” “她可能只是求好心切,毕竟面对国外厂商的是她嘛!” “不要替她说话,我看她应该是贺尔蒙不协调。她长那么漂亮,我来公司两年,都没看到她有交过男朋友,我看她眼睛长在头顶上。要不然就是蕾丝边。” “你少在哪里乱讲。” “应该没错,你知道吴副理吗?刚调过来的,长得像裘德洛的那一个,吴副理不知道她的泼辣,居然敢追她,听说被修理得很惨。哈哈哈。” “你这么高兴干麻?”我听完后心里更是说不出地高兴,按耐著不让自己笑出来:“她怎么敢修理副理?” “你不知道,她的业绩上个月又是第一名,业绩好,说话当然就大声,连经理都让她三分。啊!好了啦!快去问她规格大小,你不想去的话,我帮你去问。” “你不是说她很泼辣吗?你还想去。” “越辣的女人越美,你没听说过吗?” “不用不用,还是我自己问就好了。” 我抬头透过玻璃,看见贺清清就坐在位置上,正在讲电话,手里握著话筒。 我走到业务部,站在她的位置前,手里依旧握著话筒,手指甲上擦著白色的指甲油,小指甲上用彩绘画著一只蓝色的蝴蝶。 她看了我一眼,继续把电话讲完,挂上电话后才抬头问我:“什么事?” “这次产品的图案作了更改,但是你没有另外告诉我规格,是不是比照上一次的。” “抱歉,是我没注明,跟上次的规格是一样的。” “那我知道了。” “麻烦你通知工厂那边快一点,美国的客户赶著要,看能不能再下个月二十五号前做出来。喔!对了工厂寄样品到设计部给你时,可不可以给我一份。” “好,没问题。” “那谢谢你了。” “不客气。” 我走回自己的座位,麦可对著自己的电脑正在设计一个logo,隔壁的jonny耳朵上戴著耳机,一面低著头画设计稿,一面自顾自地随著音乐摇动著身体。 设计部是公司里最不受拘束的单位,也是最独立的单位,公司怕设计师被干扰,特地用玻璃隔间把设计部隔成好几间,然后安置在公司的最角落,既清静又自在。我处的这间是最偏远的一间,也是view最好的一间,唯一的坏处是和清清隔的太远,听不见她和跟同事都在聊些什么。 我透过玻璃偷看她,她又在讲电话,拿著笔敲著桌面,她和客户谈事情时她就会这样。没多久她放下了电话,对著电脑打字。 我看了一下msnmessenger,她在线上。 我在电脑上key上字。 大老鹰:亲爱的小白文鸟,想念我吗? 白文鸟:每天见面,想什么想啊!说实话,刚刚打电话问我就可以了,亲自跑过来,是不是想偷看我啊! 大老鹰:我整天也在偷看你,是跑过去想跟你讲话 白文鸟:以后上班时间不准偷看我。 大老鹰:你今天的指甲很美,昨天去salon做的吗? 白文鸟:不是,我自己画的,厉害吧! 大老鹰:厉害、厉害、真厉害 白文鸟:以后如果我失业的话,我还可以改行。 大老鹰:你才不会失业呢?麦可说你是公司大红人。 白文鸟:他还说什么? 大老鹰:他还说吴副理追过你,你居然没告诉我。 白文鸟:哎哟,他是个大猪头,懒得说他,便当好吃吗? 大老鹰:你做的便当当然超级好吃啰!三点见面好吗? 白文鸟:好。 大老鹰:老地方见。 “顶楼的风很凉,你怎么不多穿件外套。” “我只是假装去茶水间倒咖啡,又没有要出公司门,穿上外套多奇怪啊!要不是为了见你,也不会溜到这里啊!哇!还真的有点冷。” 我把外套月兑下来披在她身上。 “那我们把关系公开,就不用在公司里偷偷模模,也不用在顶楼吹冷风了。” “你嫌公司里的流言蜚语不够多啊!而且黄董最不喜欢有人谈办公室恋情,他觉得那会影响工作效率。” “那怎么办!我们要这样继续下去吗?” “当然啊!你以前不是说,这样很有情调。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们现在不就在最棒的‘偷’的阶段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歪理?” “哪,不准公开喔!你快点回办公室吧!不要出来太久。” “这么冷还是你先回去。” “那我先回去啰!” “等一下。” “干麻?” “亲一下。”我嘟起嘴巴。 清清在我嘟起的嘴巴上啄了一下。然后她笑著问:“爱我吗?” “爱你。” 她开心地笑了。 =====四月天独家制作=====.4yt=====请支持四月天===== 天气有些冷,约了jonny到日本料理店吃饭,点了一壶清酒。 “你还跟清清在一起啊!”jonny一面夹著一片生鱼片塞进嘴里一面问我。 他是全公司里唯一知道我和清清关系的人,虽然清清千万嘱咐我不可以告诉任何同事,但jonny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口风很紧,我知道他不会说出去。 “是啊!”我点点头。 “我真是崇拜你。” “我知道,你是崇拜我居然能追得到公司里的第一大美女。”我心里飘飘然的。 “不是,我是崇拜你怎么能够忍受她的凶悍。” “你不了解,她在我面前可温柔的呢!” “吹嘘的吧!” “真的,不骗你,她都说她是我的小白文鸟。” “喔,真恶心,那你叫什么?” “我是大老鹰啰!” “我觉得反过来还比较像。” 我用拳头捶他的肩膀,他笑著闪开。 “说真的,你真的打算这样继续下去。” “没办法,她说不能公开。黄董不喜欢办公室恋情。” “怎么那么笨,结婚就不叫办公室恋情啦!那叫夫妻档,我们公司不是有好几对。”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 “我开玩笑的,你真的要娶她啊?” “当然啊!她是我今生的爱。” “听不下去了,喝酒啦!” 清酒的味道落入喉咙,温润了整个胃。 2 我觉得jonny说得对,结婚后就是“夫妻档”了,正大光明多好。 反正我们白天在一公司上班,下班后又约会,晚上回到家又在同一屋檐下,跟夫妻也没什么不同。 就结婚吧! 啊!结婚,这名词听起来真好。 我一定要给她一个天底下最浪漫的仪式,然后她就会感动的马上说要嫁给我。啊!真是太好了。 我想了很久,认识两周年求婚是最好的了。 晚上趁清清睡著了后,我又偷偷爬下床,打开书房的灯,坐在电脑面前画起戒子的草图,连续熬了三个晚上,终于完成。 我看著完稿的图,中间是主钻,左边三个半弧形,象征鸟的翅膀,镶著十二颗碎钻。这是我心中的完美之戒。 我回到房间,在床边看著清清,她睡得很熟,抱著棉被,卷成了虾米状。 我轻轻拉开棉被,钻进被窝里,把她的头拨过来靠在我的肩上,听著她熟睡得呼吸声,想著:明天一早要拿去叫人订做,赶在两周年纪念日之前做好,我要给她独一无二的美钻作为定情之物。 “萧艾德先生。” 我抬头一看,不得了,居然是清清,她的脸色不太好看。 “有什么事吗?”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今天是我们认识两周年纪念日,我已经在云采餐厅定好了位置,早上珠宝店也已经把订做的戒子送来,我准备今天晚上跟你求婚,难道你要我现在说出来吗? “你知道,那你今天早上为什么还没把设计图mail给东管的工厂,他们早上已经按照原定日期,把旧的样本打模了。” “我马上打电话给他们。” “我已经打过了,等到你通知,产品都已经上线生产了。萧先生,今天工厂的这条生产线,是我跟厂长千拜托万拜托,才能先腾出来赶这批货的。” 我很气,气得想骂人,口气极度恶劣:“我们都知道你神通广大,可以左右世局,你就不必强调了。我昨天已经通知过工厂,花纹的图案会改,会有新的设计图给他们。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会按照旧的样本打模。你下次调动生产线日期时麻烦先知会我们设计部一声。” 清清脸色更难看了:“设计图是你答应昨天就会送出去的,是你自己迟了一天,才会照成这个错误。” “好了,两位,火气别那么大,依我看呢?是工厂那边自己没有协调好,我们已经通知会有新的设计图,他们还照旧的设计图做,是他们的问题。还好贺小姐细心才即时阻止,不然真的生产下去的话,公司损失就大了。”jonny出来打圆场。 “麻烦今天把设计图完成。”清清口气缓了下来。 “你放心,我今天一定把设计图送出去。” 清清大步的走出去。 “哇,你今天火气怎么也这么大?不像平常的你。”jonny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了解。”我无奈地说。 好好的认识周年纪念日搞成这样,晚一天完成设计稿是常有的事,何况我是因熬夜画我们的完美之婚戒,才会迟一天的。再说那批货其实也没真的那么赶,我真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爱强出头。 麦可说得没错,清清真是泼辣女人。 我真的要娶这样的女人为妻吗? 晚上赶稿弄到了八点多才下班,提著便当回家。 在玄关月兑下鞋子,想到白天的事,还是很气。把钻戒拿出来丢进靴子里,丢掉算了。 一走进客厅,就看见餐桌上摆满一桌子的菜,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 难道她也还没吃? 我才不想这样轻易就妥协呢! 我打开便当,从冰箱拿了罐啤酒,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吃起便当来了。 清清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穿了件灰色的风衣,踩著高跟鞋,画著浓妆,把睫毛刷得又长又卷,红滟滟的唇泛著亮光。走到了电视机前遮住了电视。 “请走开,我在看新闻。”我心中仍然还有一股气。 她听完我说的话,不但没走开,还干脆拿起遥控器把电视关了。 “你在干麻?我要看电视。” 她嫣然一笑,然后钮开了音乐,跳起了…艳舞。 她的身段真是曼妙,原来她每星期去练拉丁舞,可以有这样的效果,以后我再也不会跟她说什么拉丁舞很无聊之类的话了。 她缓缓地打开了风衣,里面,嗯,里面穿了件红色滚黑边的性感内衣,是我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 她舞动著身躯在我的面前,然后坐到了我大腿上。 我还能做什么呢? 缴械投降吧? 唉!我亲爱的清清。 我本来今天要跟你求婚的。 如果现在,我从靴子里把钻戒捡出来,套在她手上,不知道她会不会接受? 不应该把戒子丢到靴子里的。 第一次打算求婚,结果真失败。 没关系,第二次一定会成功的。 我走出办公室,去茶水间倒水,经过她位置时,她如往常一样,拿著电话和客户通话,手里拿著笔一会儿敲著桌面,一会儿咬著笔杆。 我走回自己的位置,信心满满在电脑前key上字。 大老鹰:我订了音乐会的票,晚上七点,今天别加班喔! 白文鸟:知道了。 我透过玻璃偷看她,她低著头若有所思。 我们第一次约会就在音乐厅,我想这也算是不错的安排,她应该会很感动。 我可以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音乐停止之时,我握起她的手,把戒子套在她的手上,全部的人起身为演奏者鼓掌,然后在所有人的掌声中,含情脉脉的看著她。在所有的人离席之后,席间只剩我们两个人,然后我会跟她说:“这里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是我们爱情的起点。嫁给我,让这里成为我们人生另一个起点的开始。” 这么肉麻的话以前没说过,我在镜子里练习了好几次,直到觉得自然真诚顺口为止。 我挽著清清的手走进音乐厅,她对我为微微一笑,我觉得她今天特别温柔。一切都非常顺利,非常之顺利,我的手心微微地冒出汗,我真是紧张,生平第一次求婚,应该没有人会不紧张的吧! 爸琴声在我耳边环绕,我几乎没听进去,在心里覆诵著那几句话。 最后一首,演奏的是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 这是清清最喜欢的一曲。 演奏快要结束,我紧握清清的手,正想拿出戒子套上她的手指的时候,忽然看见眼泪滑下她的脸颊,怎么回事,我钻戒都还没那出来,她怎么就哭了? 是为了什么? 爸琴声一停,清清第一个站起来,激动的鼓掌,全场的人包括我在内,也跟著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 我看见她的眼角还有泪光。 是感动吗?但我和清清听音乐会很多次了,从没见她这样过。 “对不起。”清清和我手握著手,在中正纪念堂的回廊上走著。 “对不起什么?” “我想起了一个人,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我好像不应该在现任男朋友面前提起的,可是我真的心里难过,我不想骗你。” “没关系,你可以说出来。” “他是个钢琴家,这是他生前最后一场演奏会所弹的最后一曲。” “生前?你是说他已经……” “他已经过世了,癌症去世,今天是他的忌日,我没想到会在他的忌日听到这首曲子。” 她靠在我肩上啜泣,她哭了好久,我觉得既嫉妒又不舍。她曾经很爱他吧! 天啊!我还真会挑日子。 她抬头看著我眼睛哭得发红:“我今天想一个人静一静。” “我今天正好想去找jonny。好久没去他家串门子了。”我握住她的双手:“如果你忽然觉得想要人陪,不管多晚,打电话给我。” 我去停车场把车开出来,然后送她回“我们”家。当然我们家今晚只有她睡。 我把车停在大门口,我问她:“真的不要我陪你吗?” 她摇摇头。 她拿开安全带,伸手要去拉开门把,忽然又停下来转过头来对我说:“你知道吗?你真的对我很好,很体贴我,不论我有什么要求,你都会答应我。我那时真的好爱他,我以为我一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还好遇到了你。” “还好你遇到了我,不然我就没有机会爱上你了。如果我今生没能遇到你,那大概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她笑了,真好。我实在很不愿意看到它在自己面前因为别的男人哭,虽然已经是过去式了,心里总有些不舒服。我按著jonny家的门铃,希望他今天只有一个人,否则我得去睡饭店了。 jonny打开门一见到我,就开始笑:“一定是你惹清清不高兴被踢出来了。” “才不是。” 我真后悔告诉jonny真正的原因。他听完后笑得更开心了。 “还好你没有今天跟她求婚,不然的话,那每年庆祝结婚纪念日时,同时也是那个人的忌日,恐怖不用说,等于是你每年提醒她怀念前男友一次。” jonny边说边笑,最后干脆抱著肚子大笑。 “有这么好笑吗?” “女朋友的前男友的忌日,哈哈哈,你日子也算的太准了吧!” 第二次求婚,怎么也失败! 我懊恼极了,怎么求个婚也这么困难。 没关系,事不过三,第三次肯定会成功的。 我心里甚至在想:不要什么浪漫的求婚仪式了,干脆把婚戒放在公事包里,哪天心情好、气氛佳,就哪天求婚,选日不如撞日。 只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好像也没找到合适的日子。 3 “好久不见,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你?现在在哪高就啊?”说这话的是jeff,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他了,他穿了件fendi今年新款的皮衣,和一gerfeld的丝质淡紫色衬衫,样子是阴柔了的些,不过到也不俗,听jonny说他最近混的不错。 “我在安培总公司。”我老实回答。 “安培,喔,是很不错的公司。”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眨,口气听起来有些敷衍:“不过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应该可以更有成就,你可是我们系上的才子,你真的打算作一辈子的白领阶级吗?” 他拍拍我的肩膀:“公司再好也没有自己出来做的好?我正在找人合伙开工作室。自己接case,自己当老板,赚的钱都是自己的,也不用看别人脸色,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我们交换了名片。 临走前他还一直嘱咐我:“一定要打电话给我,老同学了,多联络联络,等你好消息。” 我认真的考虑起工作室这件事,求婚的这件事到也就先搁在一旁了。 以前和jeff没有深交,但他做事的态度我倒是挺欣赏的。 相约见了几次面,工作室是采联合的形式,个人负担各自成败,倒是既自由又可互相扶持。 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却还是有些犹豫。还是有很多风险是需要评估的,就算要离开安培,也得过完年后。今年公司大赚,尾牙盛大举行,最大奖是喜美轿车一台,还请了偶像明星来表演,大家的心里全在想著那辆轿车。 请艺人来表演无非是对外炫耀公司有多赚钱,我对艺人的表演没什么特别兴趣,我宁可公司把钱替换成现金给我。 接下来的一位女歌手穿了件纯白的礼服,仿十九世纪的大蓬裙,我忽然高兴了起来,这个歌手我知道,我见过她的表演。 我心里怦怦地跳,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计划。 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我还犹豫什么呢? 想到这里,心脏更是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我很怕错过时机,我心里盘算著时间,然后模模公事包,安了心,把它拿出来放进口袋。 清清坐在舞台下的正中间左边的第一桌,她正看著舞台上的表演,不时地侧过头去,和身旁的同事聊天。 我走了过去,桌子和桌子间的通道像隧道一样的又深又长,好像永远走不到尽头似的。 我眼睛盯著清清,听见自己的心脏用力地打著快速的节拍。 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清清的面前,心里想著攉出去了,反正吃完尾牙,领完年终,我就要离开了。 我在清清的面前站定,然后单脚跪了下来,握住她的手。 “你…你干麻?”她的眼睛又是震惊又是高兴,我也无法形容。 我感觉她的手在发抖。 总之我确定她已经知道我将要做什么了。 台上的歌手还尽责地继续唱著她的歌,台下已经闹哄哄地一团。 清清的座位太明显,想不被注意到也很难,有人在旁边笑著,有人吹起了口哨,我隐约还听见有人喊著“加油”的声音。 越来越多人挤了过来,我的喉咙干渴的不得了。 “亲爱的小白文鸟,我们已经相爱这么久了,我每天最想做的事就是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有多爱你。今天我…” 四周的人实在太吵了,几乎把我的声音淹没,我的声音一停,大家竟也安静下来,只剩歌手袅袅的声音环绕,成为美丽的这一刻的背景音乐。 或许是我敏感,我感觉所有的人比我还期待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我清了清喉咙:“今天我想请你嫁给我,从此我就可以想全世界的人说,我有多爱你。” 我拿出了钻戒,晚会的灯光师,大概也是个浪漫之人,他把舞台上的灯光,打到了我手上,钻戒在灯光下慑慑发亮,闪耀出光芒。 “这是我为你设计的婚戒,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戒子,就像你是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一样。清清,你愿意嫁给我吗?” 清清的手在颤抖,我的手也是。 “答应嫁给他吧!”有人在旁边喊著,紧接著就有人跟著鼓噪:“嫁给他,嫁给他。” 我看见她的眼睛中有泪光。 她点了点头:“我愿意。” 我把戒子套在她手上。 台上的女歌手唱完了歌,将裙子一掀,瞬时数十只的白文鸟从白色的蓬裙中飞出。 我抱起了清清,她灿烂地笑著。 恍惚间,我感觉从舞台上飞舞而下的白文鸟只为了我们的这一刻而祝福。 ◎结婚真的很好,我是设计部的王子,她是业务部的公主,童话故事里都说:“王子和公主结婚后都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是故事就结束了,不知道“幸福快乐的日子”长什么样子? 【第五个男人】太早,太晚? 爱情需要时机,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不行。 而我遇见爱情在不该遇见时候。 1 如果那天中午,我不去那间面店吃饭,我就不会遇见她。如果我同往常一样去同一间自助餐吃饭,我就不会遇见她,可是那天我却在巷子里绕来绕去,举棋不定,然后走进了那间面店。所以我遇见了她。 我实在不应该把任何事情都归咎于命运,那毕竟是我的选择。 我走进去之后,才发现餐馆里已经没有位置,正要离开,老板娘却过来招呼。 “一个人?先生。” “是啊!好像没位置,改天再过来。” “有,有,这边刚好还有一个位置。”我顺著老板娘手指的方向望去,一个双人的桌子,坐著一位年轻的女人,正低著头,另一张椅子上搁著她的外套。 老板娘没等我的回答已经走了过去:“小姐,挤一挤,再坐一个人,好不好?” 那女人点一点头,也没转过头来看我,就将位置上的外套从椅子上拿起来放在大腿上,神情百般无聊的继续低著头。 中午用餐时间的小吃店,陌生人并桌吃饭,也是极自然的事,我走过去,那女人甚至没抬头看我,我就坐了下来。她正用手按著手机上的键盘,大概是在发简讯给朋友吧! 我点了一碗素鱿鱼羹面,然后打量起对面的这女人,她留著一头齐肩的直发,穿著一件灰色格子的开领毛衣,脸上画著淡妆,标准上班族的打扮。唯一不同的是她的指甲擦著浅粉红色的指甲油,右手的小指指甲还作了彩绘,一朵白色花蕊和紫色花瓣的小花。 她发完简讯,把手机搁在桌上,抬起头来。 我赶紧把视线移到旁边,避免两个陌生人面对面坐著,不小心目光相接的尴尬。况且那样盯著对方看也很不礼貌。 不到一分钟,老板娘便喊“三桌,素鱿鱼羹面。”一个欧吉桑便走了过来,把面放在我面前。 我心里还在想这家店的速度真是快,立刻就听到对面的女人说著:“老板,我的素鱿鱼羹面还没来。” “好,马上就来。” 这下心里明白,原来我们一样点了素鱿鱼羹面,而那句话大约是说给我听的,我识趣地说:“这面应该是你点的,先给你。” 我正要将面推了过去,她伸手作了一个阻止的手势。 “没关系,我不急,既然先端给你,就先给你吧!” “这样不好意思,凡事总有先来后到。”我将面推到她面前。 她倒是笑了:“哪来那么多先来后到?” 她将面推了回来。 我一面将面推回去给她,一面说:“我们这样让来让去,中午就算休息两个小时也吃不完这一碗面。” 她笑了笑,没再将素鱿鱼羹面推回来。 后来她先吃完面就走了,却忘了带走手机,把它遗留在桌上,一直到我吃完面,她都没有回来拿。 当然我可以将手机交给老板娘,但是我犹疑了一下,还是将它收了起来。如果她没有把手机遗忘在那里,而我也没有替她收起来,我们应该就不会再见面。 一开始的一个小小的不重要的决定,却成了我一生中无法忘怀的陷溺。 我才一踏尽鲍司的大门,她的手机就在我的口袋里响了。 “喂,你捡到我的手机。” “对,我要怎么还给你。” “你知道仁爱路上有间诚品书店?” “我知道。”她应该也在附近上班吧? “我们约在那里,可以吗?” “好。” “你几点下班?” “五点半。” “那就这样说定了。” 下班时间被耽误了,我匆匆走进诚品,已经快七点了。 左右张望,她正在坐在地板上,读著一本书。 “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开会耽误了时间,也没办法提前走。真是抱歉!” “没关系,你有来就好。” “怕我不来,把你的手机据为己有?” “是有一点担心,不过更怕你把它拿去打国际电话。我看你不像坏人,所以也没打电话到中华电信去停止发话。如果刚才你狂打电话的话,那我就惨了。” 我笑了:“啊!我怎么没想到,现在想打也来不及了。” “嗯,本来看你蛮老实的,现在却不怎么放心,不如你留电话给我,到时候,如果发现你不小心把我的电话当成你的电话打的话,我可以联络你,然后把寄帐单给你。” 这大概是我听过最狡诈的要电话方式,我犹疑了一下,把左手插进裤子的口袋。我后来想:或许在我作那个不经意的动作时,我自己已经动了心而不自知。 “现在我更怀疑你了。”接著她笑著说:“跟你开玩笑的。” 我将手机还给她,然后又闲聊了几句,我一直不很专心,心里想著要不要留电话号码给她。 临走前她说:“我每天下班,都会先到这间书店来,下班时间塞车塞得很厉害。这样可以耗点时间,看点书,吃完饭再回家,正好可以避开尖峰时间。” 我觉得这是聪明而委婉的邀约,所以第二天我又到了诚品,我把无名指上的戒子拔下来放进口袋。这次我是真的故意的,原来我不是一个好人,在遇到机会的时候,我并没有提醒自己离开。 她依然坐在同一个位置上,是怕我找不到她吗? “是你,这么巧?”她抬起头来看见了我。 明明是她昨天告诉我,她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这里,我说:“是啊!因为刚好想买本书。” “你要买什么书?” “思,”我楞了一下,原本也没真的要买什么书,就胡乱说了,二乐都之旅。” 她把手中的书翻过来让我看封面,书名是《京都之旅八十三景》。 “真巧。”我尴尬地笑了笑,这下子倒像我是故意的似的。 她笑了,这次我看得仔细,她笑起来左边的脸颊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浅浅的酒窝。 “下过这是画册,如果你要去京都旅行的话,我介绍你另一本书,书里面介绍的地方都很特别,地图也很详细,连7—eleven和邮筒都有标示出来。” 说完,她热心的带我走去另一边的书柜,从架上把那本书拿下来,她对书店的熟稔程度,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样,我开始相信她是真的每天都来这里的人。 连续两个星期,一星期五天,我们每天在这里相见,所以短短的两个星期,我们一共见了十次面。我每天都想著要下要开口约她?然后还是每天说完“再见”就定了。 两个星期后的星期一,我下班后一样惯性地走到诚品。 在书店晃了两圈,始终没见到她。心想或许是加班吧!但是我一直待到了快十点,都不见她的踪影。 她可能故意在吊我胃口,女人家总是这样的。 星期二,她依然没出现。或者她已经失去耐心? 星期三我等到八点,她终于出现了。 我关心地问:“两天没见到你?” “我还以为你不会问呢?” “如果我不问,你就不说吗?” “思,如果你不问,我就不说,表示我们见面,只是刚好因为我们两个是爱逛书店的人,并没有期待另一个人出现。我们是这样子的吗?” 她说的话常常让我招架不住,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我说:“我们一起吃顿饭,边吃边聊。我知道有一问不错的义大利餐馆。” 在犹豫了两个星期后,我终于开口约了她吃饭。 这是我们见面两个星期后的第一次约会。 吃饭时,她告诉我:这两天没来,是因为她和朋友到花莲去玩,请了一天假,所以星期一没到公司,星期二,则是因为“旅行后症候群”觉得很累,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 “化莲好玩吗?” “好玩啊!台湾我全玩遍了,包括本岛,和四个小岛,最喜欢花莲和兰屿。” “化莲我去了好多次,我觉得风景真的很美,兰屿倒是没去过。”我其实不太常旅行。 “你二疋要去兰屿,它是全台湾最美、保持最多原始风貌的地方。” “听你这么说,我变得非常想去了。”后来我才知道:她说话时,很喜欢用“最”这个字,她心中“最好”、“最美”“最棒”的东西有好多。 “我是大学时候去的,我也很想再去一次兰屿。”接著她说:“既然我想去,你也想去,不如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 “啊!” “你不敢?” “我……” 吃完饭后,我送她回家,她只让我送到巷口,离开前她挑衅地说:“我觉得你满胆小的。” “怎么可以说男人胆小。”“那……你敢不敢跟我去兰屿?” 非不敢也,是不为也。我还没回答,她趋上前快速地吻了我,她的吻有调皮的味道。 “你吻完我,却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她眯著眼睛笑。 明明是她吻我的。 “我叫贺清清。” 然后她像猫一样轻快的跑开。 我一直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态? 回到家前,我把口袋中的婚戒拿出来,重新戴回无名指。 其实戴不戴回去,妻也不会发现。 回到家时,已经十点多,妻在小孩房陪琴珊和擎文睡了。 我疟回主卧室,衣服也没月兑就倒在床上,我和妻很久没有睡在一起了,大约从琴珊出生以后开始。琴珊爱哭,我又下容易入睡,被吵醒后就很难睡著,第二天又要上班,无精打采的。妻为了体谅我,就搬到小孩房和琴珊睡,哄琴珊睡著了,再回到卧房,后来等擎文出生,她干脆就睡在小孩房。 我们之间到底有多久没有“行房”?久到连我自己也算下出来。这样到底还算不算夫妻?这并不只是小孩的问题,或许我们之间也有问题。 “没想到连模范夫妻也会有问题。”老吴带著几分醉意说著。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又问了一次。——这里很吵,公司里几个年轻人拿著麦克风嘶吼,唱著王力宏的新歌,我连听都没听过,第一次发现自己老了。 “就是小沈和小娴啊!他们感情这么好,没想到上个月离婚了。我们同学之中,现在大概就算你们夫妻俩最幸福了。” 我们夫妻在别人眼中仍是最幸福的? 老吴继续说著,“我老婆烧的菜根本不能吃。我的老婆如果有你的老婆一半贤慧就好了。” “她也没有你说的这么好。”我由衷地说,虽然妻的厨艺是公认的好。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要抓住男人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妻这点做得很好,但是胃以上和胃以下难道都不重要了吗? “哇,你居然说这种没良心的话,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人在福中不知福吗? 我和清清去了兰屿,兰屿很小,我们租了一辆摩托车,大约一个小时就绕完了全岛一周。 那里有一片青青草原,翠色的青草绵延王天际,蔓延成一片淡绿色的烟霞。我牵著清清的手定在小径上。然后我对她说:“我结婚了。” 她眯起了眼睛,睨著我。 “对不起,我应该一开始就告诉你。”我松开了她的手。 “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那问面店,你的手上戴著婚戒。我只是有些不确定,婚戒不是都戴在中指的吗?” “我以前很瘦,婚后胖了快十公斤,手指也胖了一圈,中指戴下下,只能戴在无名指。”我叹了口气,好像在说一个好久好久以前的故事,而那也不过是五年前的事罢了。但我还是不了解,“但是你……” “你是不是要问我,既然知道你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还肯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看起来像个好男人,这答案会不会很荒谬?”她牵起了我的手,往前走了几步,指著天边,“我们走到那里,今天天气这么好,一定可以看到小兰屿,说不定还可以看到恒春半岛呢!” 油绿的织毯上,洒著夕阳的余晖。 她牵著我的手,从闲云野鹤的轻快步伐变成了老态龙钟的步履。 “我如果继续佯装快乐,就下真了,对不对?”她终于停下了脚步,望著我,“其实第一次见面以后,你每次和我见面,都把戒指拔下来,我就几乎确定那是婚戒了。可是自己胡乱猜测的和亲耳听到的,毕竟还是不一样。” 她抱住我,把头靠在我的胸膛。 我觉得歉疚,我站在遗世独立的绿色小岛上,四周是清爽的青草香,可是我所做的事情却是飘移在幽暗的折缝中。 我其实并没有从那里走向这里,也没有从妻的身旁走到清清的怀抱,我其实一直站在自我世界的中心,下曾离开过。 许久,清清抬起头来,眼眶红红的,我以为她会哭,但她没有。 “你的婚姻一定很乏味吧!”清清的头枕在我的肩上。 已经深夜了,躺在床上,我们两个却都没有睡意。 “我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当初还下顾家人的反对,闹了很久的家庭革命。” “原来任何一个平凡的婚姻背后,都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我们促膝长谈了一整夜,从我认识妻开始到结婚,从甜蜜到索然无味。 好多话我从没对人说过的,全都对她说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妻这样说过话,我最常和她说的话就是,“饭煮好了没?”她最常对我说的话就是,“你要记得把这个月的生活费汇进我们的户头。” 清清翻身坐了起来,凝视著我,“我很羡慕你,只有一个女人,感情的世界愈单纯愈幸福。我每次都以为找到了真爱,不久以后就会失去,你会是我的真爱吗?” 我无法回答,只是抱了抱她。 然后她开始诉说她的爱情,她的爱情故事好长。 “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容易爱上别人。我才二十六岁,你却是我第五个男人,听起来是不是很吓人?” “也不会,现在的年轻人,不都这样的吗?”我言不由衷地说著。 “那你几岁?” “三十八。” “那就是快四十了,我以为你才三十出头。四十岁,天啊!好、好老。我不能想像我四十岁时会是什么样子?” —我是三十八,不是四十。” “好吧!你是三八,这样可以了吗?” “喂,我怎么感觉你像是在骂我。” 她笑了笑,继续把头枕在我的肩上。 “我一直谈恋爱,因为我是一个怕寂寞的人,可是谁不怕寂寞呢?”她呢喃著。 “不论是不是惧怕寂寞,最终我们都会一个人走完最后的路,孤独地在地下长眠。” “所以我们才要在长眠之前,寻找心灵的伴侣。” 我们害怕孤独,所以寻找心灵的伴侣。可清清会是我心灵的伴侣吗? 第一道曙光洒了下来,天不知下觉地亮了。 从兰屿回来以后,并没有什么改变。清清不再提起我已婚的这件事,我当然也下会再提及。 我们一样到诚品相见,然后一起吃晚餐,有时去看场电影,有时去公园散步。假日便相约出去郊外。 今年的冬天比较冷,几波寒流下来,天气变得很冷。 “天气这么冷,我们去洗温泉吧?”她说。 在天籁的露天温泉中,清清穿著比基尼的泳衣,姣好的身材展露无遗,几个男人垂涎的眼光,让我感到虚荣的快乐。 回程的路上,我们绕到了大坑,到“大树下”那问老店,我点了清蒸臭豆腐、红烧臭豆腐、炸臭豆腐、麻辣臭豆腐。 “你点这么多种啊?”她睁大眼睛。 “很好吃的,吃吃看。” “我不吃臭豆腐的,很臭。”她摇摇头。 “不喜欢吃?觉得不好吃?” —我没吃过,不想吃。” 我笑了,“住在台湾的人怎么会有人没吃过臭豆腐?” “就是没吃过啊!闻到那味道就觉得臭,一点都不想吃。” “就是臭才叫臭豆腐嘛!闻起来臭,吃起来香。不过一旦你吃了以后,就再也不觉得它臭了。你看这臭豆腐,外面的皮酥酥脆脆,里面的豆腐绵绵的,很香,口感又棒。真的,尝一口看看,很好吃。” 她摇摇头,“不吃。” “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唏哩呼噜地大口吃著,忙著没时间说话。 “有这么好吃吗?” “要不要吃一口?i我夹了一块豆腐,放到她的嘴边。 她皱著眉头,夸张的捏著鼻子,吃了一口,忽然表情就变了,“下难吃嘛!我大概是饿了,饿的时候就会觉得东西特别好吃。” 我是不是也饿了,处在婚姻中的爱情饥饿状态,所以任何女人都诱惑力十足? 不,下是这样的。清清是个特别的女人,有一种令人放松,又值得别人信任的力量。 她又大口的吃了好几口,“还挺好吃的嘛!” 说完,整盘的臭豆腐全搬了过去。 津津有味的吃著。 “原来这么好吃,怎么不早说?” 我明明早就说了。 “喂,留一点给我啊!”我假装护卫著眼前的这盘红烧臭豆腐。 “给我。”她笑著把我眼前的这盘也拿了过去。 年轻真好,连吃个臭豆腐也能吃得这么有趣味。 有时年轻也不可理喻。 “为什么一定要吃这家的甜甜圈?” “因为misterdonut甜甜圈是最好吃的。’ 会不会太夸张了点,大老远跑到天母,排了一个多小时,才到队伍的一半。 “大排长龙的,不见得好吃。你为什么这么爱排队?上次我们去金山,为了吃蛋糕,排队排了两个半小时。” “因为亚尼克的蛋糕最好吃,大家不都这样排队吗?” “我们不一定要跟大家一样。” “你为什么这么扫兴,不想排就不要排了。”说完,她转头就走了。 “我们已经排了一个半小时了,宝贝。”我试著拉住她。 “走下走随你。”她挣月兑了我的手。 我跟著她走了好几条街,从忠诚路定到天母东路又走到中山北路。 她终于在一问花店面前停了下来。我拉著她走进去。 “你喜欢什么花?” 她随手指了指,花店小姐仔细的把花包装好,我把花递到她面前。 “我对花过敏;”她像恶作剧似的说了这么一句,就推开门走出去。 我手捧著花尴尬的笑,把花的钱付了,花店小姐也尴尬地对我微笑,慢条斯理的找钱给我。 我定出花店时,已经见不到清清的踪影,我只好从中山北路走回忠诚路,走回原本停车的地方。 这是我第一次捧著花,走这么远。像我这个年纪的男人捧著这么一大东花,在路上引起下少侧目。年纪老的男人若要送花,一定是叫花店送达,才下失品味;浪漫的捧著一大束花站在路口等候女友的,是年轻小伙子的权利。 上车后,我生气地把花丢在后座。 谁叫你要交这么年轻的小女朋友,唉! “没事买花送我,有问题!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妻说著,但睑上笑得灿烂。 “我最近老是加班,冷落了你。花还喜欢吗?”这不过是清清不要的花,妻这么开心,让我心虚。 “最近天气很冷,我炖了姜母鸭,让你补一补。你老是加班,身体累坏了就不好了。” 妻起身要去厨房。 “不急,不急著弄吃的。”我用力握住她的手,妻停了下来,先是诧异,后是微笑。 这是妻新婚时说的,当你想跟我说谢谢时,就用力地握一下我的手。 罢结婚时,妻帮我做很多事,我老是跟她说“谢谢”。妻说:“夫妻间老是说‘谢谢’,好像很见外似的。” “可是我想跟你说‘谢谢’。” “那你下次想跟我说‘谢谢’时,就用力地握一下我的手,这样你的感谢,就会从你的心,透过我们俩紧握的手,传到我的心里。” 我有多久没这样握住她的手了?久到连我自己也记不得? 被关心久了,就成了习惯,忘了感谢,忘了该说“谢谢”。 我是不是真的错怪了车福的定义? “你搞清楚,要分手,也是应该是我甩了你。” 清清没说再见,就挂了电话。 我不应该提出分手,再怎么样,也应该把“分手”两个宇留给女人来说。 可是我实在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 我握著话筒缓缓地放下。 心里想著清清刚才说的话。 一我是想谈恋爱,但是我并下想当别人的第三者,不想当破坏别人家庭的人。” 我以为她不介意,我怎么会这么笨,怎么会有女人不介意。 “你会为了我离婚吗?”她问。 “对不起,我不能给你什么。为什么到最后总会问到这个问题?我不是已经说过我结婚了吗?我能如何呢?” 一星期后,清清打了电话过来,说想见最后一面。 我们约在第一次约会的那问义大利餐厅,她的用意我很明白,事情的最初的吸引总是最单纯甜蜜的,后来的发展总是掺入太多复杂的成分。 我们从中餐吃到了下午茶,谁也不想先开口道再见,但是冬天的白昼总是太短,天很快就暗了下来。 临走前,她坚持不让我送她回家,拿了一封信给我。嘱咐我明天十点以后才可以打开来看。 我怎么能够等到明天十点以后呢?我将信打了开来。 嘉诚: 当你看这封信时,我已经上了飞机,这样很好,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看完信的表情。 你说:“爱情需要时机,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不行,而我们遇见在不该遇见的时候。”我不这么想,我们是遇见在刚刚好的时候,如果我们相遇得早些,你们新婚,正浓情蜜意,我大概闯不进你心里;如果我们相遇晚些,或许你们已经找到夫妻平实的相处之道了,我也闯不进你的生活。 所以我们相遇的时间是刚刚好的,不早也不晚,刚好在你的婚姻食之无味,又弃之不能的时候,你不会怪我这样说你的婚姻吧!在我眼中的确定如此。 姊姊前年离了婚,在她眼里,婚姻的绊脚石全定第三者的错。她问我:会不会觉得对不起你的妻?我摇摇头,她也无奈地对我摇摇头,她大概觉得我丧尽天良。 可是我该觉得对不起你的妻吗?如果没有我贺清清,你生命中也会有林清清、王清清、李清清,想列这里,我不觉得对不起谁,反倒觉得心伤。在我之后,你还会有张清清、陈清清、徐清清吗?在你以后的生命中,我是不是将会和钱清清、花清清、郝清清没什么不同? 于是我决心让你记得我,一辈子的记住,驻进你的心里,即使恨我也没关系,只要让你能记住我就好。我是这样的想让你记住,你就应该知道我是爱你的。 所以我要告诉你真相:我也结婚了。 我安排和老公一起出国旅游,企图挽回我的婚姻。 当初和你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他,他可以另结新欢,我当然也可以,所以我和你在一起。 后来我发现我无法恨他,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我继续和你在一起,因为我也背叛了他,就可以原谅一次他的背叛。 我替他找了好多借口,他不是坏人,只是一时迷惘,所以才会对不起我。他离我愈来愈远,我愈来愈少见列他。我寂寞,所以总是列处闲晃,打发寂寞,然后遇见了你。 你恨我吧!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样爱你;我们的爱也没有你想像中的那样超越世俗。 你会像我一样地问“你爱他多一点,还是爱我多一点’这样的蠢问题吗? 你应该知道,我们一辈子不会只爱一个人,就像我爱热可可,也爱咖啡,虽然它们之间并不相同,一个可口甜腻,一个香浓苦涩,但我同样喜爱。你一定能了解,因为你爱你的妻,也同时爱著我。 可是如果爱情一定要分出高下,我要告诉你,我爱他比爱你多一点。 你嫉妒吗? 嫉妒可以治疗思念的病,从此以后,你对我的恨奋。比爱还要多。思念会很少。 然后呢?然后你会怎么做?你会心伤地回到爱妻身旁,追回纯粹的情。你会继续爱你的妻吧?在我走了之后。 这算是我送给你的妻的临别礼物,你回列她的身边,不是带著对另一个女人爱恋后的无奈离愁,而是看清一个女人的爱如此不纯粹后的豁然清醒。 我别无所求,请你记得我,恨也好,爱也好,我都无所谓。我只希望在你偶然疲惫神伤,对生活感列无奈,阖上眼的那夜里,记得我。 每个男人的心里,都驻著一个除了身旁爱人之外的一个难以忘怀的女人,我希望驻在你心中的那个女人是我。 清清 我把信读了一遍,浅浅的悲哀在心里蔓延。 原来她也结婚了,这样也好,没有谁对不起谁比较多。 只是她竟然也结婚了,她故意说出来让我恨她的吧! 我把信收了起来,放进口袋里。 我有勇气明天早上十点前去机场把她留下来吗?虽然我很想这么做,但我没有这个勇气,如果我这么做,只会陷入更大的僵局。 我只是想告诉她:如果我们不是在这个时候遇见,我不会爱上她;如果我们下是在这个时候遇见,我也不会放她走。 如果在这个时候遇见的是别人,我不会轻易的爱上。我下会有吴清清、谢清清、沈清清,她是我唯一的清清。 现在说这些话好像多余,因为我不会告诉她,也没有机会告诉她,就让她好好地去找回她的婚姻,好好地去过她的人生吧!即使让她误会也没关系,即使她以为这一切只是偶然也没关系。 我在马路上一直定著,要走去哪里自己也下知道,走了很久,在路上一个人走著,我本来就下是一个热络的人,结婚以后朋友就更少了。 我打了电话给老吴,他在电话那头说著——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来。放心,星期一的早餐会报前,我保证会把市场分析表弄好的啦!” 我呐呐地挂下电话。原来我真的是这么乏味而一板一眼的人! 走著走著,就走回了家里。原来我真的没什么地方好去。 回到家里,妻已经煮好了饭。 “我不饿。”我没有心情吃任何东西。 “你吃过了,也不打通电话回来,我饭可以煮少一点:你知道饭菜剩下来很难处理,放到第二天又不好吃了。” 我定进书房,把门反锁起来。 难道我的心情此饭菜还重要吗?问我吃饭了没,会此问我今天好不好重要吗? 我走进书房,把门反锁,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在书房听见妻喂著擎文吃饭,怒斥琴珊不可以边吃饭边玩,不久,安静了,现在妻应该在房间里教小孩写功课。 我把清清的信拿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走了,我回家了。 我怕有一天我会忘记,我把信又读了一遍,几乎把它背下来。我觉得眼睛湿了,我把眼泪擦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坐在椅子上发楞好一会,然后轻轻地把信送进碎纸机里。 清清的信变成了细细长长的纸片,和其他不重要的文件一起安静地躺在纸屑篓里。 我走出书房,妻正在客厅扫地。 我忽然之间不知道该对妻说些什么,然后定到厨房倒了杯水,又走回书房。 我知道接下来,妻会再用纸拖把将地上的毛发和灰尘擦一次,还有茶几柜子匠下的细缝,她也会用纸拖把,伸进去擦一次。然后再提著水桶,用湿抹布把地上抹干净,她说用拖把擦地板是擦不干净的。 但是地板擦那么干净做什么?家里一尘不染要做什么? 我在书房里踱步。我们难道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我疟出书房,看见妻正跪在地上,用湿抹布擦著地板。 这个丰动地把地板擦干净的女人是我的妻。 我忽然觉得悲伤!我疟过去捉住妻的手,厉声地说:“不要再擦了。” 我有外遇了你知道吗?你还在擦什么地板?她今天走了,我决定回到你的身边,因为我知道我还是爱你的。结婚的那天,我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那时的我是真心真意的想和你白头偕老,怎知道婚姻不过几年,却成了这个样子? “我就快擦好了,你在干么?”她诧异地看著我,“怎么了,你刚才哭过?” “你坐下。” 妻大概看见我的神色有异,顺从地在沙发上坐下,她平时是不会轻易地把做到一半的家事停下来的。 “我们很久没有聊一聊了。” “你工作很忙。” “而你总是在做家事。我有时候觉得你关心地板比关心我还多。” 妻的眼睛泛红,“你怎么这么想?这是我爱你的方式,我想给你一个舒适的家,我想尽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 “我希望有个可以陪我说话、听我说话的人,这此家里一尘下染还要重要。” “我……” “我们聊一聊,像从前一样,天南地北的聊,不谈工作,不谈孩子,就聊我们自己。” “好。” 我们对望了一眼,却静默了好一会,不知从何开始。 “琴珊她……” “不谈孩子。” “对,不谈孩子。” 我们对望了一眼笑一笑,低下头来看著地板,许久。 因为太久没有开口,冷清变成了我们的语言,“我们以前有说不完的话。”妻忽然笑了。 “对,聊到半夜,还握著电话不放。” “有一次你还聊到睡著。” “因为很困了,可是又想听你的声音,舍不得挂掉电话,我自己什么时候睡著的,我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手里还握著电话。” 妻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神像从前,我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一样的。 我终于明白婚姻的路上,有好多事是要跌倒后才知道该怎么站起来,我们都在这条路上,莽莽撞撞地学习。 晚上妻讲著故事哄著琴珊和擎文入睡。 到了半夜,我依然翻来覆去睡下著,我走到小孩房,轻轻推开房门。 妻睡得正熟,琴珊的手还抱著她。 我轻轻移开琴珊的手,抱起了妻,她张开惺忪的眼。 “你在干么?先放我下来。” 她从我的怀抱中眺下来,把琴珊的手放进被子,又把擎文的棉被拉高了点。 这和我想像中的不一样,我本来打算抱起妻,悄悄地走回主卧房,把她放到床上,然后把她吻醒。 幻想和现实总是有一段差距。 “他们如果半夜醒了,看不到我会哭。”妻压低著声音。 “他们已经上幼稚园了。” “幼稚园还很小,再过一段时问,等他们大一点。” “他们有一天会长大,那时候我们已经老去。” 妻转过来看我,她的眼睛里忽然有了泪水。 “你不是要抱我吗?” 我忽然醒过来,幻想和现实是有一段差距,但又有什么关系! 我把她抱到了床上,钻进被窝里,两个人的棉被比一个人的温暖。 我们未来的路还很长,就从同床共眠开始。 我把心里的某个角落,留给曾经错爱的人。 从此我把我的一辈子,留在妻的身旁,即使在过程中有波折、无奈、误解,也不离不弃。 迈入可怕的新的一天。 今天是大日子,有三件重要的大事。 第一件大事:今天是期末考的最后一天。 第二件大事:芷婷留言说要跟我分手,约在下午。她真是贴,再怎样也应该等我考完期末考再告诉我,现在我哪有心情读书呢? 第三件大事:晚上,要和网友“白文鸟”见面。 通信半年的“白文鸟”要约我见面,居然在女朋友要跟我分手的同一天,当初要是知道芷婷今天要和我分手,就不会答应跟“白文鸟”在今天见面了。我一定要改时间! “白文鸟”还是不在线上,她说她一向十二点就会上床睡觉,看来没希望另约时间了。 如果见面,不知道你会是什么样的人?那时她是这么说的。 好啊!那就见面吧!于是我就爽快地答应了。 我平时不是这么爽快的人。 芷婷应该还没睡,打电话给她,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她一定是把电话线拔掉,她老是这样,不想接我电话时就这样。 她怎么会想跟我分手呢? 我努力的回想,我最近没做什么事惹她下高兴,真是奇怪。 真的搞不清楚,会不会她只是闹脾气? 用冷水洗把脸,“行政法”还没看完,我痛恨“行政法”。用眼睛盯著它,希望眼睛可以变成扫瞄机,直接把法条扫瞄进大脑。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规定:法规命令之订定,除由行政机关自行草拟外,并得由人民或团体提议为之。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规定:应以书面叙明法规命令订定之目的、依据及理由。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三条规定…… 手机忽然响起,是阿盛。 “你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干么?” “是你叫我四点半打电话给你的,你说你一定会睡著,要把你叫醒。” “喔,我现在醒了。”我揉揉眼睛,我真的睡著了。“那谢谢了,我挂电话了。明天见,喔不,早上见。” “喂,你晚上真的要和‘白文鸟’见面?” “对啦!” “她三十五岁耶,你和三十五岁的网友见面干什么?你是下是法条背太多,脑筋打结了?” “你才脑筋打结呢!平时幼稚的小女生,遇到的还下够多吗?”说这 句话时,我忘记我自己也跟他们差不多幼稚,而芷婷也是。 “老不老没关系,重要的是不能太丑。我教你,你先躲在柱子后面,然后偷看她长什么样子,如果是‘恐龙’的话,就立刻‘落跑’。” “回去看你自己的书啦!” “别说我没教你喔!” 我挂完电话,才真正清醒。 “白文鸟”三十五岁,我二十一岁,这样听起来真的有些怪。女大男小,就是不太顺耳。 如果我三十五,她二十一岁,这样听起来就好多了。 其实谁三十五岁,谁二十一岁,并不非常重要。 重要的是她在交友网站上的名字叫“白文鸟”,而我喜欢这个名字。 我把课本阖起来,伸了个懒腰。 反正已经天亮了,也不必睡了。打开电脑,进入交友网站,key上“白文鸟”的昵称。 心情留言有178篇,回覆指数:90%,我想她依然寂寞。 我把滑鼠栘到第89篇留言——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早晨一起床,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有些许初夏的气味。 我看了放在窗口旁的鸟笼,“白白’横躺在鸟笼中,一动也不动,雪白的羽毛没有一丝光泽。 我看了许久后,明白它已经死了,却还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羽羽’似乎和我心情相同,它拍打著翅膀,用嘴啄著“白白”的身体,发出了几声怪叫,“白白’依然一动也不动。 独自关在狭小的乌笼中,足孤单的吧!连悲伤都显得有气无力。 我打开鸟笼,打开窗户,初夏的天空,是那么的明亮。 “羽羽’在鸟笼中,徘徊了几步,然后振翅飞了出去,在天空中变成了小小的黑点。 必在鸟笼中,定桎梏:但是自由又是什么样的气味? 这篇就是当时看完后,气得我七窍生烟的一篇留言,因为太生气,所以才会在留言板留言给她。 把乌放生?天啊!我国小五年级就做过的蠢事,你怎么这个年纪了还会做呢? 白文乌,不能被放生。 乌儿被人类饲养久了,就逐渐失去求生的能力。放生后不但不合。“生”而是会“死”。 基本上台湾不是白文鸟的原生生态环境,放生后如果它活了,也会破坏原有的自然生态。 不要把自己的苦闷加诸在无奉的白文乌身上。 你想自由,就自己去,干么把白文乌放生去送死勒。 我把滑鼠栘到第9l篇留言,是她对我的回覆。 对不起,这句话我应该对“羽羽”说。 你说得对,我不应该轻易地说“放生’就“放生”,想要自由的其实是我自己。 或许我自己也不确定我是不是想要自由。 我的老公有了外遇,他告诉我,“和你结婚七年,才发现我爱的是别人。” 我看著他在我身旁熟睡,一个爱著别人的男人,怎么能在我身旁睡得这样熟。我当他已经死了,却又挣扎的想挽回些什么,就像“羽羽”在死去的“白白’身旁环绕—般。 我在心中幻想她的样子,她应该留著一头蓬松的鬈发,忧伤的眼神,穿著白色丝质的洋装。 她的故事很悲伤,我却觉得挺新鲜的,或许这样想很不礼貌,但我就是这么觉得。我成天想著要跟芷婷约会,而她的世界仍然对我很有吸引力。 我今天就会见到她了,不知道她是不是和我幻想的一样? 吃完早餐,看见妈正在喂鸟。 “妈,饲料别放太多,‘飞兽’会吃太撑。” “不会,‘飞飞’很聪明。” “妈,它叫‘飞兽’。” “这只白文鸟明明就很可爱,怎么会叫它‘飞兽’这么奇怪的名字? 还是叫‘飞飞’比较好。” 我懒得再争辩下去,我还得赶去学校考试。 我坐在教室中,看看考卷,只剩最后一题,幸好行政法考题不太难。 下列事件能否请求国家赔偿?是依国家赔偿之成立要件综合分析之。 (一)警员利用执勤配枪机会开枪射杀情敌。(二)警员与匪徒枪战时,流弹伤及无辜。 我努力地在考卷上振笔疾书,写到一个段落,我抬起头来,看到助教在发呆,两眼无神,一脸痴肥;四周的同学埋头苦干,只有笔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竞在这样空洞贫乏的教室写这些无聊的东西,下如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读我的沙特、卡谬和海德格尔。 哲学值得人咀嚼回味,而法律的东西实在太无聊。 我看看窗外,天空蔚蓝,我为什么坐在这里,我为什么要读法律系? 大一和外校联谊时就有女生问过我,我说:“我爸爸是法官,我妈妈是律师,我姊是检察官,你觉得我应该读什么系? “法律系。”她这样回答。算她还有一点聪明。 但是这答案并不聪明,我爸爸是法官,我妈妈是律师,我姊是检察官,那么我为什么就一定要读法律系?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可是我还是选了法律系,因为当时我不知道我该选择什么? 虽然想到毕业后当法官、律师或者检察官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我还是恨老爸为什么总是对的,而我为什么总是听他的话? “你有跟哲学系的男生联谊过吗?”我问那个女生这个问题。 “为什么忽然这么问?” “随口问问。”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我现在选的是哲学系,她会不会用“有为青年”的眼光看待我。 “没有耶,也没想过。” 答案是:她不会和哲学系的男生联谊。 我低下头继续努力地写,为了我的前途,为了我的分数,我认真的写著我的考卷。 钟声响起,我交完试卷,走出教室,肚子咕噜咕噜响,还没吃早餐呢!心里想著热腾腾的排骨饭,更觉得饿了。 经过街角的鸟店时,觉得有些悲伤。 我停下脚步,站在鸟店前,我和芷婷第一次偶遇时,就是站在这个位置;而她站在我的旁边,穿著一件短裙,露出纤细的小腿。 我站在那里看著她,心脏下规则的乱跳。 我走近她的身边,她没注意到我,专心地看著鸟笼里的白文鸟。 “左边的这只是公的,公的比较漂亮,会唱歌。你可以买一对,以后还可以生出小鸟。”鸟店的老板怂恿著她买下它们,我站在她旁边,她还是没注意到我。 “我怕我养下好。”她说。她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 “白文鸟很好养的,这对是五个星期大的幼鸟,正是最好养的时候。” 她好像很喜欢,但又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没有买下它们。 然后她转过头来,刚好与我四目交接,我的心脏又开始不规则的乱跳。 “你是芷婷!”我腼觍地笑笑。 她露出狐疑的眼神。 “我们读同一所小学,还读同一所国中。你妈妈和我妈妈以前是同事,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小时候你妈常带著你来我家,记得吗?” “喔,我想起来了,我记得你,你是郭……” “郭又颉。” “对,郭又颉,你长高了,我记得你以前很矮。” “你是说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吗?” 她笑了,不知道她记得我多少?但是我却记得很清楚,她每次都穿得整整齐齐的跟著妈妈来我家,扎著两条长长的麻花辫。我每次拉她头发,她都会打我,虽然我们同年,但是她足足比我高一个头,而我只能跑给她追。 “喔,对不趄。你变了好多,好久没见到你,如果你没和我打招呼,我都认不出你了。”她歉疚的笑笑。 我还记得她国中毕业旅行的时候,在校门口看见她,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裙子也穿得短短的。我一直偷看著她,她是沿途最好看的风景。 “你怎么会在这里,该不会是我们也读同一所大学吧?” “不是,我在等我男朋友,他在这附近工作。” “漂亮的女生,总是有男朋友的。” “你这是在赞美我吗?” “不,我是在感叹,如果你的男朋友是我该多好?i我在心里说著,然后祈祷她的男朋友走路踩到香蕉皮摔了一跤,扭伤脚,无法走到这里;或者半路遇到从动物园跑出来的狮子,于是吓得两腿发软,没办法赴约。 总之,水远不要出现最好,至少今天不要。 可惜事与颐违。 “这是我的男朋友阿威。”她依偎在男友身旁。 她的男朋友很帅,我还没想到要跟他说什么话,我的肚子却在这时候,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而且还叫得很大声。当时真的觉得好糗。 “你还没吃中饭啊!”她关心地问我。 “事实上我还没吃早餐。” “我和阿威正要去吃饭,你就跟我们一起去吧!” 阿威的脸色不太高兴,我却是当作没看见,高高兴兴的一口答应。 我们沿路上聊著小时候的事,真高兴她终于想了起来,我们聊很投机。阿威完全插不进我们的话题,他的样子很吃鳖,而我的心里很高兴,我走进自助餐,点了排骨饭。 芷婷要跟我分手,她居然这么狠心。 她以前还说:“每天可以见到你,和你一起吃排骨饭,是最幸福的事。”现在她却要跟我分手,想到这里就觉得生气。 我最近到底有没有做错什么事情惹她不高兴? 闷闷地低著头扒了几口饭,用力地咬了一口排骨。 我到芷婷家楼下按门铃,没有回应。 她要我来找她,却自己下在家? 我到她家对面的小鲍园,在公园的椅子坐下,把鸟笼放在旁边,一个人发呆。 已经等了一个半小时了,她还没回来。 她常常忘记事情,最好这次她又忘记。 如果她忘记要和我分手这件事,那也不错。 我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芷婷和阿威正远远的走来,我忽然有下祥的预感。 如果当初阿威不是和别的女生约会当场被芷婷逮到,芷婷也不会伤心的跑来找我,我也不可能有机会成为她的男朋友, 上个月芷婷跟我说:阿威回来找她。难道她回心转意,想和阿威重修旧好? 难道我在他们分手后介入,又在他们和好后被踢出? 芷婷和阿威两人在她家楼下门口停下来,两人有说有笑。 忽然明白,一切都有了答案。 我对于芷婷、阿威和我之间的关系,感到嗯心。就像沙特的小说《呕吐》中的男主角罗昆丁一样,对围绕周身的世界,产生一种深重的嫌恶感。 我对于自己在这场爱情中,只是纯粹偶然、随机的存在感到憎恶。 阿威离开,芷婷打开公寓的大门上了楼,我站在公园的板凳前。 天空是忧郁的蓝,我的心在冷冷的空气中徘徊。 我站在芷婷客厅家的正中央。 “期末考考得好不好?”她问。 她居然还有心情问我期末考考得好下好? “还好,很简单。题目就是:如果我是警察,开枪射杀情敌阿威,然后他死了,你可不可以替他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我是警察,手上刚好拿著枪,我会不会真的这样敞? “你很小心眼耶!这样举例。”她偏著头想了一下,问:“那到底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呢?” “不行,因为与职务无关。” “真过分,这样也不行。那怎样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我感觉她一点都不悲伤,难道悲伤的只有我自己? “如果警察正在和歹徒枪战,民众阿威站在路口,却不聿被流弹射中,那就可以申请国赔。” “我现在才知道你这么会记恨,心胸狭窄。”她继续说:“听起来怪怪的,开枪的一样是警察,被射中的人一样是没有犯法,却有这样的差别?一般人哪会搞得清楚,难怪会需要律师!” 我抱著芷婷哭泣,眼泪汩汩地流在她的头发上。 “你怎么了?” “我爱你。” “我知道,但是你哭什么呢?” “你知道温莎公爵吗?没有温莎公爵夫人的温莎公爵,只是个国王而已;你了解我吗?没有你的我,只是个空洞的躯体而已。”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提起鸟笼,放到她面前,“飞兽”在鸟笼里轻快地眺来跳去。 “我把‘飞兽’交给你,我知道你一直很想养它,你要好好对待它,即使以后我不在你身边,如果你偶尔想起我,看到它就像看到我一样。 “算了,算了。我是很喜欢‘飞兽’,我一直很想把它拿来养,所以才会留言跟你说:我想要养‘飞兽’,叫你下午来我家。现在看你这么痛苦,原来你这么舍不得,居然还哭了,你还是把它带回去好了。”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这么舍不得,居然还哭了,你还是把它带回去好了。” “不是,不是,是上一句。” “上一句?”她停顿了一下,“我说我想要养‘飞兽’,叫你下午把它带来我家。” “你下是留言说:‘你想要分手’?” “我们干么要分手啊?” 我用力的抱住她,“原来你是说:想要养‘飞兽’,下是想要‘分手’。”我用手敲她的头,“你下次留言不要站在大马路上,车子那么吵,你说话又那么小声。” “好嘛!原来你在哭这个。你怕我跟你分手喔!你刚才说什么温莎公爵什么的,我好感动,你可不可以再说一次。” 下次无论发生什么事,绝对要秉持著“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铁则。 我忽然想起楼下的那一幕,“为什么阿威会出现在你家楼下?” “你很小心眼耶!我们在路上遇到,聊了几句,就一起走路回来,然后他就定了啊!”芷婷抱著我亲著脸颊,上亲、下亲、左亲、右亲,然后说:“啊!原来没有我的你,只是空洞的躯体而已。” 我觉得她十分的陶醉在我刚才的痛苦之中。 “飞兽”的大便第三次落在我的肩膀上,我觉得它应该是对陌生环境会紧张。 “你别让‘飞兽’在客厅里乱飞,它到处乱大便。” —可是‘飞飞’被关在笼子里多可怜。” “它叫‘飞兽’。” “我知道,可是叫‘飞飞’比较好,免得你又把气飞兽’听成‘分手’,又得在我肩膀上哭一次。” 她果真十分陶醉在我痛苦的眼泪中。 “把‘飞飞’放回鸟笼。”我说。 “不要,我要让它飞来飞去。” “被饲养的小鸟本来就应该待在鸟笼里,那是它的宿命。” “什么宿命?” “很多事情都是注定的,当它出生在鸟店的时候开始,就注定一生都在鸟笼里度过,没有飞翔的自由。它没有在天空中飞翔、生存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你干么把鸟说得那样可怜!” —鸟很可怜吗?人又何尝不是,从一出生开始,就在别人的期待下成长,努力获得别人的认同和赞许,那样的限制也不比鸟笼大多少。”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鸟被关在笼子里是下得已的,人如果自己钻进笼子里,走不出来,那是咎由自取。” 芷婷把玉米放在掌心,“飞飞”飞下来停在她的手上,用嘴啄著玉米。 她说:“我就是要让‘飞飞’在客厅里飞来飞去,就算不能在天空中自由飞翔,也可以在客厅飞来飞去,没人规定鸟一定要待在鸟笼里不可。” 有时候我觉得芷婷笨笨的,有时候又觉得她挺聪明的:“懂吗?除了笼子和放生之外,还有其他的选择。”她一面抚著“飞飞”的羽毛一面说著。 “你说得对,除了笼子和放生之外,还有其他的选择。你说得太好了。”我高兴的抱著她,忽然问想通了很多事。 “你怎么了啊?你今天真的好奇怪。” “谢谢你,芷婷。”我高兴的又抱了她一下,兴匆匆地地跟她告别。 “你要去哪里啊?” “我要去办件重要的事。” 我赶到学校时,教务处的办事人员还没下班。 “你不就是想转去哲学系的那个学生吗?”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转过头来问我。 我点点头,原来她还记得我,我真佩服她的记性。 “你考虑好了吗?”她问。 我微笑著点头,重大的决定有时也挺简单的。 我填了申请辅系的申请书。在转不转系之间,我选择另一种方式。 宽广的天空,需要强大的翅膀,至于飞也飞不高小小小小鸟,就让它留在客厅也不错。 在0与l之间一定会有其他的选择。 我依约来到“心咖啡屋”,这里距离火车站很近,应该不难找。 我有一刻钟的时间,真的想躲在柱子后面头看“白文鸟”长得像不像恐龙,再决定要下要出现。 但是我没有这么低级,所以我没这么做,我走了过去,一个女人站在“心咖啡店”的门口,背对著我,她的头发削得很短,穿了件乳白色的洋装,望著前方张望。 难道她肯定她等待的人二正会从那个方向走过来吗? 我直觉她就是“白文鸟”,因为店门口也没有其他的人,我走过去和她说了声“嗨”,我承认在等她回头之时,是有那么一点紧张。 她长得不错,看起来也很年轻,下像是个会写忧郁文字的人,我有点担心我是不是认错了人。 “你是郭子。” 我点点头,我没有叫她“白文鸟”,这样感觉有些奇怪。 她的眼尾有些小小的疲惫,她千里迢迢地从台中搭车北上来看我。她的生活应该真的很无聊吧? 我们吃完了前菜、汤、面包、主餐,又吃完了甜点和水果。 我们从兴趣聊到工作,又从工作聊到旅行,我们聊了那么多,所有的内容都不及在网路上任何一次闲聊来得深入。 我们确实从网路来到了现实,所聊的全是生活中的琐事。 我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现实生活的事来得真实,还是网路上不著边际的谈心来得真实? “你看起来不像三十五岁。” “我都骗别人我只有三十,而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我才二十五。”她笑了,嘴角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她喝了口咖啡,用手指弹著桌面,静默了一会儿,幽幽地开了口,那声调和刚才闲聊时是不同的。 “我曾经是别人的外遇,那个男人选择回到妻子的身边;我的丈夫也有了外遇,他却选择飞到外遇的身边。我以为男人都会倦鸟归巢,现在才知道,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一样。好多年前我原谅过他一次,没想到几年后我又面临了同样的困境。” 原来年纪大的女人,并没有比较下幼稚,只是她们遇到的事情比较复杂罢了! 我喝了一口咖啡,有点涩。男人没法像法律条文一样有迹可寻,每个人的选择都下一样,没有定律,这是常识。 听别人的故事,就像隔著窗看风景。她的哀愁像窗外飘落的细雪,我知道那一定很冷,可惜我无法感同身受。 我送她到车站坐车,我们握手道别。握著她的手的时候,我真觉得我们似乎已经认识很久了。 “送我到这里就好了,今天真的谢谢你。” “也没什么,别这样谢我,我会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真的满害羞的,很像喜欢哲学的男生。对不起,一直在聊我的事,忘了问你:决定转系了吗?” “你猜!” “我猜你已经勇敢地转去哲学系了。”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因为‘人除了必须是他自己之外,其余什么都下是’,你一定会勇敢面对自己。” “别随便引用沙特的话。还有,我没那么勇敢,我觉得如果能符合别人的期待,又下失去自己的话,也挺好的。” “你说得也对。” “你选择了什么?” “我选择了天空。放他自由,也放自己自由。” “未知的世界很可怕。” 她笑了笑,眨了右边的眼睛,故作俏皮地说:“我已经长出了翅膀。是很强壮的翅膀!” 她踏进月台,转过头来对我挥了挥手。 我在心中祝福她,未来的天空是美丽的。 我们因为诚实面对自己,所以才能看见未来。 结婚会场缤纷著喜庆的气氛,人口处的绿色拱门缀满粉红色的玫瑰,幸福的傻笑著。 紫色、白色和粉红色的心型气球,在每一根柱子上飘摇著男人与女人一生中最赌注性的决定。 这是我的婚礼,我焦躁痛苦地挤出自以为最得体的笑容,招呼著亲友。 趁著空档,躲到角落打电话。 电话依旧关机,没有任何回应, 我绝望得想哭。 难道我真的不适宜在今年结婚? 我今年三十九岁,只差一年就满四十了。 “逢九不宜结婚。”舅妈不只一次的在母亲和我面前提起。 我对于这种忌讳一点也下以为意,倒是母亲连续请教了四位算命师,在第四位算命大师指点之下,诚心地在卧室的窗户中间摆了面凸面镜后,才宽了心。 我一点都不介意在窗户上摆面镜子,但无论如何我是不愿意等的。 人生若只有七十岁可活,那么我的人生早就过了一半。 在清清答应嫁给我的那一刻起,我连一个月、一星期、一小时、一分钟都下愿意再等。 何况清清好不容易才答应嫁给我。 她原先是不打算和我结婚的。 那天我们刚看完午夜场电影,我的车拿去车厂送修,清清达开车边侧过脸来和我说话,她车开得很快。我看著她,她侧边的右脸真美。 “清清。” “什么?” “没什么。” “一定有什么,快说。” 我们刚看完浪漫爱情喜剧,男女王角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步上了礼堂。我想女人总是想结婚的,我们已经认识半年多了,所以我问:“我们要结婚吗?” 她停顿了很久,才说:“结婚?我已经结过一次婚了,结不结婚,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我现在想要的是一个能陪伴在我身边的人,可以互相照顾、互相分享心情,这样就可以了。”她说这话时,车依然开得很快。 “开慢点。” “好。”她随口应著,车速完全没有减慢。然后她问:“你会想结婚吗?” “如果不想结婚,怎么会去参加婚友社?” “可是也有人去那里参加活动,只是想找个伴而已。我不知道,可能我的想法太主观。也许你没结过婚,可能会想要一个婚礼或是对家人有个交代。” “你停车。” “在这里?”她惊讶地问。 那时我们的车正在高速公路上,要回她林口的家。 大概我的态度一反常态,口气十分坚决,她也就真的把车停了下来。 我们站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夜风很凉,星星很亮。 我握紧她的手,对她说:“嫁给我,我们结婚,嫁给我,我会尽我所能让你幸福,虽然我不一定会做得很好,但我保证会很努力给你一个幸福的家。”我激动的说:“我想今年就把你娶回家。 “这样听起来好像是逼婚。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你是不是受到家里的压力?” 我把她的手握得更紧,我觉得她完全误会我。 “没有人给我压力,我也不是想给家人交代,我是老么,我哥早就结婚,我妈也早就抱了孙子,我没有什么传宗接代的压力,虽然他们仍然希望我结婚,我也希望自己有一天会结婚,但是我绝对不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而是现在我遇到了你,我想跟你一起生活一辈子,不只是常常见面、周末在你家过夜而已,而是真正的生活在一起,那和现在足下一样的。” “你这么想娶我?” 我用力的点头。 “我觉得很感动。”她说。 我看见她的笑容里有泪珠,我想我的样子二正很诚恳,一如我的心一样诚恳。 “让我再考虑一下,我很爱你,但我只是没想过第二次踏入婚姻。” 她还是犹豫了,我觉得很沮丧。 沿途上我一直在想婚姻总是此爱情复杂许多,爱情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好了,婚姻却是要两个人对未来有共同的期许,如果一个人憧憬婚姻,另一个人却避之唯恐不及,那么两个人不管如何相爱,都只是枉然。 送她回到家后,我坚持下留下来过夜。那是我们开始很有默契地共度每个周末后,我第一次没有留下来过夜。以前即使我有重要的事情不能一起共度周末,我也一定会来她这里,而不是回自己的家。 那不只是一种习惯,更像一种承诺。 “可是你的车还在车厂,明天才会修好。” “没关系,我坐计程车回去。” “你在生气?” “没有,我只是需要想一想。” 她送我坐上计程车前又再问了我一次,“这么晚了,你真的要回去吗?要下要明天再定?” 我很坚持地坐上了计程车。 我当时的想法只是:让自己冷静的想一想,关于我对婚姻的坚持和她对婚姻的感受。 或许一次下完满的婚姻令她却步,或者是我并没有好到让她非嫁我不可? 我拿起手机拨了电话给她,跟她道歉,请她原谅我的鲁莽,我应该多站在她的立场想一想。我还在对我的鲁莽道歉时,她却打断了我的话。 “你快点回来啦!我家停电了,我没有手电筒,找到蜡烛,可是却找到打火机,我没有办法模黑洗澡,不洗澡我睡不著觉。” 当然,我立刻让计程车掉了头,然后跑去便利商店买了手电筒和打火机,赶回她的住处。 佳林路上整条街漆黑一片,连路灯都是暗的,我一手拿著手电筒,一手拿钥匙开门。她听到声音,跑出来抱住我,直说:“好可伯。”还一面用力捶我,然后又用脚踢我,倒也不是踢得很用力地说:“都是你啦!干么那么会挑时间,特别选停电的这一天不留下来,你是故意的喔!” 我以为她天不怕、地不怕,原来她伯黑。然后又觉得好笑,我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能预知停电而故意下留下来。 晚上我们点著蜡烛,坐在沙发上,喝著睡前酒。 她的头枕在我的肩膀上。 “难得我们这么有气氛。”她说。 我想了一想,然后回应,“对啊,我好像平常下太有情调。” 她笑了,“不是好像,是根本就没有情调,不过,没情调也有没情调的好。”她停了一停看著我,一本正经地说:“你知道吗?我前夫是个很浪漫的人,他有很多很奇怪的点子,和用不完的浪漫。可是他从不会在生气的时候,还想到我。每次我们拌嘴,都是我先逗他笑的,有时候我觉得他比较像我的弟弟,而下像我的丈夫。对下起,我其实在心里常常忍不住把你们做比较。” “没关系,谁没有过去。” “你和他真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正在想我和他的婚姻失败,不代表我以后的婚姻也会失败。”说完后,她低著头,沉默了许久,她的表情是那么严肃,我完全不敢打断她的思考,只是静静地坐著。 然后她抬起头来,笑了,她说:“你可下可以再把今天在路上问我的话再问我一次?” “什么话?”我看苦她的脸庞在晕黄烛火中熠熠发亮,突然问明白,只是那时不知道为什么说得那么理直气壮,现在却有些口吃,“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点了点头,我开心的抱住她,还差一点打翻了蜡烛,我多么感谢电力公司,以后它不论再怎么停电,我都绝对下会咒骂它。 那时候,我坚决的相信我和清清会有一个完美的婚礼,而未来会有幸福的婚姻。 饭店中喜庆的气氛依然喧闹。 我看著手表,随著时间的迫近,和汗珠下争气的滴下,穿著白色的燕尾服,顿时我觉得自己不像王子,而像小丑,在戏台上演一出不知该如何下幕的—场戏。 宾客已经来得差不多了。 饭店里负责这次婚宴的司仪第三次来问我,“是不是可以开始了?可以请新郎、新娘入场。” “再等一等。” “已经快八点半了,可能不适合再等下去,是不是……”他话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大约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苦笑,我正在等我的新娘。 “如果可以开始,就请通知我。”他对我点头后离开。 我的婚宴竟是如此。 表妹是今天的伴娘,她神色焦急的走过来对我说:“还是找不到清清,我叫人留在新娘休息室,如果清清一回来就立刻通知我们。” 她歉疚地笑著,眼里满是同情。 我用颤抖的双手拨了最后一次电话,清清的电话还是关机。 我已经明白清清今天是不会出现的了。 清清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位恋人。 年届不惑的我唯一的一次恋爱。 我们的恋爱从婚友社的交谊厅开始,一个奇妙、诡异的地方,既古老又商业,每一个男女都是会员资料簿中的一页纸,在排约人员东拼西凑下见了面。 为了保有隐私,交谊厅隔成了好多个小空间,用布幔简单的区隔开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穿了件黄色的洋装,坐在我的对面,她的手轻轻地靠在桌上,身体前倾,上身前襟交叉开得很低,酥胸若隐若现。 她很专注的听著我说话。 而我尽力地表现出口若悬河的模样,并且很努力的表现绅士的风范,努力地克制不让我的视线往她的胸部飘移。 说到有趣的时候,她开朗的笑著。我从来不知道我也有说笑话的本事。 “你很幽默,交过很多女朋友吧?”她问。 我摇摇头说:“没有,从来没有交过女朋友。” 她刚开始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后来看到我认真的表情,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我告诉她:我在大学时暗恋系上的系花两年,鼓足勇气向她表白,没想到被冷冷的泼了一桶冷水。从此以后,就没再暗恋过别人,也没再谈过恋爱。 “你一定很受伤,所以才会这样。”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也有好处,花太多心思和时间在谈恋爱的男人很少会有什么成就。我以前觉得男人没有丰功伟业的恋爱史也没关系,大丈夫何患无妻?只要事业有成,一定可以娶得美娇娘。” “现在已经不这么认为了吗?” “我三十五岁以后就不再这么认为了。” 她笑了,关于年龄的笑话,只有超过这个年龄的人才会懂的, 我告诉她:过了三十五以后,忽然觉得自己该有位美娇娘常伴左右时,才发现公司里原本就少的女性员工,根本就是少得可怜。 我所能接触的女同事,扣掉已婚的只剩下三位,第一位是可爱的总机小姐,今年刚从学校毕业,芳龄只有二十,如果我十八岁结婚生子的话,女儿大概就有这么大,如果我和她走在一起,别人只会以为我是她的父亲,而不是男朋友;第二位是我的主管上司,目测大约芳龄四十五,虽然她坚称她下到四十,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一点也不想追她;第三位是研发部的靓女,据说她的约会的日程表每星期都从星期一排列星期六,周日还要一天排两位才塞得下,我应该不需要瞠这淌浑水。 我故意说得很轻松,尽力地排除叙述中可能揭露的小小甭寂。 她一直很认真的倾听。 等到发现自己口很渴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说了很多很多。 我为什么会说这么多的话,我自己也不清楚。可能我很希望她能马上就了解我,所以一古脑地拚命说。 我停下来喝了口果汁,然后自觉有些窘地问她,“你是下是觉得我的话很多?” “还好,我觉得健谈的人多半开朗。” “其实我平常是下乡话的,今天不知为什么反常。” “真巧,我今天也反常,我平常话可是很多的。”她笑著说。 我想她是故意这么说的,为了让我下感到尴尬,她真是个体贴的好女人。 此刻我忽然感谢起大哥,如果不是他的强力推荐,我大概也不会参加这婚友社,也不会有机会认识清清。 也开始感谢婚友社的小姐强力游说我,“像你这样好条件的男人,应该加入我们的vip会员,我们可以帮你安排最优质的女会员,这样事半功倍。” 她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告诉我他们的vip会员条件多么的好,而且还可以享受到一般会员所享受不到的优惠和尊崇。 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缴了六万元的会费,成了他们vip会员。 罢开始还有些怀疑他们口中优质的女会员能有多“优质”,如果她们真的像他们口中说的这样好,又怎么会需要到婚友社征友的地步呢? 当然我这样想是有逻辑上的缺失,如果我认为会参加婚友社的人必定不可能条件太好,那么我岂不是将自己也否决了。 总之,如果下是他们这样卖力的想赚我的佣金,我也下会成为vip会员,也就不会认识清清,所以我心中是很感谢他们的。 我甚至感谢起先前在婚友社认识的那两位“优质”的恶女,如果她们没有骗过我,我也下会沉潜半年拒绝婚友社的安排邀约,也就不会在这半年后刚好遇到清清。 总而言之,这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一切都需要感谢。 “在想什么?”清清问。 “我在想我之前遇见两位‘恶女’的事。” “恶女?”她眼睛里有苦惊异,提高了声量,似乎很有兴趣的样子。 于是我也就一五一十的告诉她半年多前我连续被两位恶女骗的故事。 第一位恶女,有著长长的浪漫鬈发,是一位业务员,专卖生前契约,简单的讲,就是在卖灵骨塔,我对这样的行业并不排斥,我们之间也相谈甚欢,所以就进一步交往。 有一次周末下午两点多我打电话给她,她竟然说她还没吃饭,为了表现我的体贴,我买了便当到她的公司找她,正巧看到她在会议室被主管骂得狗血淋头。 她一看到我,也不管人还在公司里,使劲地趴在桌上痛哭,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一问之下才知道她这个月的业绩不佳。 她暗示我:他们的主管蛮横不讲理,她以往的业绩都不错,这个月明明只差一位客户就达到公司的标准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被骂得这么惨。 “我就只差一位客户而已。”她含著泪对我说。 我忽然兴起了怜香惜玉之心,就答应帮她的忙,签了份契约。 签完契约之后,这位恶女从此消失不见,打她手机找不到人,打到公司她永远都在开会。 我明白我被骗了。 扎扎实实地沮丧了好一阵子,只是没想到自己会被骗第二次。 第二次被骗的过程其实和第一次差不多,不同的是第二位恶女从卖灵骨塔变成卖寿险,从浪漫长鬈发变成俏丽短发。 在叙述的过程中,我不忘解释—— 我们不能因为被骗一次,就设定将来再遇到的一定也是坏人,不应该先有预设立场,幸好我的损失也不大,只是各多了一份生前和生后的保障,现在想想她们两个好像约好似的,一个保障我活著的时候,一个关心我死了以后。 我对清清解释我之所以会被骗,是对女人下了解,并不是因为我笨。 “笨蛋”两个字,从来就不会运用在我身上。也很少会有人用“笨蛋”两个字来形容建中毕业,台大的高材生,台大研究所毕业后直升博士班,四年内连拿两个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只是恋爱也是需要学分的,女人是本比百科全书还难读的书。 “你告诉我,你这么容易就被两个女人骗,好像在暗示我不骗你实在太可惜了。” 我楞了一下。这怎么会是我的本意? “我开玩笑的,我像是会骗人的样子吗?” 清清笑得灿烂,她的笑容像盛开的一朵向日葵。 笑得像向日葵般的阳光女人,怎么可能会骗人呢? 我心想我绝对不可能会再被骗第三次了, 遇见第二位恶女之后,凡是有金钱纠葛的,工作关于利益、职业是业务的,我一概不理。而清清是贸易公司董事长的特肋。 心想这应该没有问题了吧! 而今天的此刻,我却怀疑清清是我生命中的第三位恶女,而且是把我骗得最惨的一位。 在清清答应和我结婚后,她带我去澳洲见她的父母。 “为什么没有和父母一起移民到澳洲?”我问。 “澳洲是适合养老的地方,我还没打算那么快养老。”她笑说。 清清的父母住在布里斯本,居住的环境很好,住独栋的楼房,有前后院,还有双车库。 清清却告诉我,在这里地大物博,虽然物价此台湾高,但房子却北台湾便宜很多,一般的上班族夫妇,都有能力住得起有庭院、有双车库,甚至有游泳池的独栋楼房。 而一个家庭拥有两辆车是绝对需要的,因为夫妻两人一定要各有一辆车,如果其中一人把车开走,没车的那个人会寸步难行。 清清的父母年纪很大,她说他们很晚婚,年纪很大后才生下她。 他们移民到澳洲已经好一段时间。 未来的岳母有气喘,这里空气清新,气喘就好了很多。 清清一方面担心父母的晚年生活,另一方面她又不愿意移民到澳洲,她笑说她还是喜欢台湾,何况现在已经决定要嫁给我了。 我们商讨了很久,决定给她的父母一百万的聘金。 罢开始她的父母下肯收,直说:又不是卖女儿,现代人哪有人收聘金的道理,清清倒是眼眶红了,坚持父母一定要收下。 一百万不是个大数目,却也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即使如此,此时此刻我也下敢表现出一点儿的不舍。何况清清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结婚后不能就近照顾他们,给他们一些金钱上的支柱,也是应该的。以我目前的经济状况,我是负担得起的。 现在想想,难道清清会是为了这一百万和我虚应了这段时间吗? 这怎么可能呢? 可是我看著婚宴的会场,清清的亲戚来了谁?一个也没有。 她说父亲是独子,也没什么亲戚在台湾,在加上我们在澳洲已经在教堂中举办过婚礼,因为是她第二次的结婚,她不想太过张扬,只邀了几位知己前往澳洲观礼,她的父母当然也参加了教堂的婚礼。而台湾这里的请客因为路途遥远,再加上未来的岳母气喘刚好复发,也就不参加了。 这样合情理吗? 想到这里我头都痛了。 清清不可能为了那一百万的聘金欺骗我的感情,这是不可能的、可是她现在又在哪里? 或者是逃婚? 难道她是逃婚吗? 在婚宴的前一刻,后侮要嫁给我? 婚宴的招待桌旁的液晶萤幕,正在放映著我和清清在澳洲教堂中的婚礼影片,穿著白纱的清清含情脉脉的对著我笑著,我似乎还可以感受到幸福的余温。 晚进喜宴会场的一位同事,正在招待桌签名簿上签名,他的女友盯著萤幕看,然后娇嗔地对他说:“在教堂里结婚好浪漫喔!” “我们又不是基督徒,”说这话时,有著认定双方的共识。 说完后拉著她的手迎面走来,我伸手过去和他握手,“恭喜、恭喜。”他客套的寒喧著。 表弟是今天的招待,很快的引他们入座。 婚宴中我仿佛听见了窃窃私语,已经上了好几道菜了,却迟迟不见新娘。 一个没有新娘的婚宴还算婚宴吗? 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做? 澳洲婚礼的幸福笑容已经离我十分遥远。 我很想逃跑,一走了之,但我不能这么做。 爸妈坐在主桌上面色凝重,我怎能丢下这一切,让他们来承受。 我终于鼓足勇气,拿起了麦克风,清了清喉咙,说了我这一生最痛苦的一番话。 “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拨空前来,”我环顾四周,黑压压的人头戏剧性地停下了手中的筷子和酒杯,一张张的面孔顿时变得陌生,像是走错了异次元的空问,一切都变得不真实,连我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都不真实,“今天是小弟我的大喜之日,我和清清感谢大家的前来。” 我看著人口处,希望此刻清清奇迹式的出现她原来该出现的地方,但什么也没有。 我只能绝望地继续说:“各位或许觉得奇怪,为什么还没有看到新娘?在这里我先向各位说声抱歉。” 我的胃痛苦得扭曲在一起,从今以后我会变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话,或者同情,或者揶揄,想到这里,我一时间无法说出真相。 “清清的母亲前天气喘复发,进了医院。清清赶回澳洲去看她,原先以为不严重,可以如期赶回来,没想到情况不乐观,所以今天只有我在这里。” 我为了我的面子,竟然撒了漫天大谎,我已经开始不认识我自己了。 “事实上婚礼结束后,我也会马上赶到澳洲,请各位不用为我们担心,我相信岳母一定会月兑离险境的。” 或许我真的应该马上消失,我需要一段长假来调适我的心情。 “不论如何,各位莅临就是对我们最大的祝福,谢谢。” 我一桌一桌的去敬酒,每个人除了祝福就是安慰,我一直熬到了结束,行尸走肉的送走宾客。 爸不发一语地杵在那里,妈只是皱著眉头深深的叹了口气。我站在这里又能说些什么?我彻底让他们伤心了。 我对大哥说:“请你送爸妈回去。” “早一点回去休息。”大哥拍拍我的肩膀。 “我没事。”我虚月兑地说著。 世界仿佛变了色,天空黑漆漆的一片,我茫然地开了车上了高速公路,停在路旁,停在我第一次开口向清清求婚的地方,天空中的星星的亮光被往来奔驰的车灯刷淡了。 静泊在心里的痛多久以后才会被时间刷淡? 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这一切可能都只会变成一段我下愿回想起的记忆。 我失神的定回车子旁,正要打开车门,一阵粗嘎的煞车声震著我的耳膜,瞬间我被猛然一撞,弹开了半公尺,硬生生地摔倒在地上。 我挣扎地想要爬起来,腿正剧痛著,起身到一半又跌坐下去。 一辆黄色的计程车急速煞车停在前方,一个穿著花衬衫的男子下了车,快步的走了过来。 他急急地问我,“有没有怎么样?” 我看了他一眼,近看之下才知道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查看我的伤势,大约知道伤得不重后,嚼起了口香糖,吊儿郎当了起来。 我看看自己,长裤擦破了一个大洞,血汩汩流出,双手也因为在地上摩擦的关系渗出了血。 “我送你去医院。”他搀扶著我起来,我发现我的左脚完全不能使力,而且脚踝剧烈疼痛。 “我扭伤了。” 他看了看我的脚,下了结论,“我看不只,可能还有骨折。” 上车后,他拿了一条毛巾给我,我用力按住伤口,希望可以稍稍止血。 “你厉害,以为自己是超人喔!在高速公路上就这样冲了出来,不看车子的,找死喔!” 我不想答话,索性闭上眼睛,感到身心一样痛苦。 “还好你是遇到我,很多人撞到人就跑了。”他的声音听起来颇以自己停车下来查看而未逃逸的行为感到自豪。 到了林口长庚医院的急诊室,照完x光后,证明只是扭伤,没有骨折。 急诊室中弥漫著令人厌恶的药水味和吵杂的声音,我坐在椅子上垂著头看著包扎著白色绷带的脚,感到一阵漠然。 “今天就算我倒楣啦!撞到你,医药费我也帮你付了。” 我苦笑点著头,还对他说了声,“谢谢!” “啊!小陈你也在这里喔!”一个理著平头的年轻男人定过来高兴地对花衬衫男子说。 “啊!撞到人啦!”小陈用手指了指我。 “还好,看起来不严重。”平头男子对我说:“你穿这身白西装,很性格喔。” 我觉得他的问话真是无厘头而荒谬,但我还是回答了,“我今天结婚。” 说这话时,心中又涌现了一股无奈。 “你怎么也在这里?”小陈问平头男子。 “我也撞到人了。” “喔,怎么我们两个一样衰。” 今天的每件事听起来都荒谬可笑。我缓慢地起身,向他们告别,脚一拐一拐地慢慢走开。 听到平头男子继续说:“对啊!衰,我车头都撞烂了,还好我没事。我今天撞的那个女人,应该也是今天结婚的,脸上的妆都化好了,头发也梳好了,驾驶座旁边还放著婚纱。” “在哪撞到的啊?” “佳林路。” 佳林路?清清也住在佳林路! 我停下脚步,楞住。我对自己说:不可能。 “人呢?”小陈问。 “刚开完刀在恢复室,还好没死,还见在。” 我拖著脚步快步走了回来,问:“那女人叫什么名字?” “你下是要走了?问这个干么?”平头男子不解地看著我,“她叫什么名字?”我再问一次,心里告诉自己:不可能是,“我想一下,驾照上有写,我还有帮忙填病历资料,i他搔著头想了一想,说:“啊!叫贺清清。” 我的一股闷气涌上脑门,出手一拳挥在那个平头男子的鼻梁上,挥得太猛,他往后跌倒在地上,我自己差一点也往前扑倒。 我举起手还想再揍他一拳,被小陈从后面拉著,“你发神经喔,打我朋友干么?” 那个平头男子站起来,一拳往我的肚子打去。 我挣月兑小陈,往前冲去,挥起了手,小陈又拥上来拉住我。 “有话好说。” 我可能是疯了,上一次打架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 他可能也觉得我疯了,往后退了好几步。 “你居然开车撞她!”我感觉自己脸上的青筋爆出,血液都街上了脑门。 “什么!是她撞我的,那女人开车开那么快,我才刚转进佳林路,她就给我撞上来啦!还好我车速慢,她开太快又撞到路旁才那么严重。” 我压抑住怒气,“恢复室在哪?” 平头男子一手模著鼻梁渗出的血,另一手伸手指了指。 我踉脍地拖著脚一拐一拐地奔向恢复室:心里咒骂著自己怎么可以怀疑清清,她一个人和死神搏斗,我却在那里顾影自怜, 我三步并作两步,奔到了恢复室的门口,一个病床正被推了出来。 “贺清清的家属。”推著病床的护士喊著。 护士看向我,“你是她家属?” “我是她的丈夫。”我说这话时,胸口涨得满满的,我是她的丈夫。 “病人送到病房后,要去办住院。” “好,我知道。” 我靠近病床,跟著护士推动病床的速度移动脚步,清清的脸色苍白,我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所有美好的时光都涌现。 她缓缓地睁开眼睛,虚弱地看了我一眼,嘴角微微地牵动,干燥的嘴唇蠕动了几下,发出几句呢喃。 我听不清楚她说什么,低下头去,把耳朵靠在她的嘴边。 她微弱地又说了一次,“我知道你会在我身边。” 我的眼睛湿了,哽咽著说:“我会在你身边,永远都在你身边。” 现在我坚持地相信:虽然我们没有完美的婚宴,但我们一定会有完美幸福婚姻,而我会永远待在她的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