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石奇恋》 第一章 “天风,你真的打算这身打扮出门吗?”李天雪诧异地问双胞胎妹妹李天风。 她穿着非常贴身的翠绿背心,上面绣着华丽几何图形的金线,下半身是短得不能再短的裤子,露出那双她引以为傲修长白皙的长腿,脚下穿着低跟简单、两条丝绳交缠的凉鞋;那串在日本买的绿水晶项练,此时被系在腰上作腰带。头上绑了两个马尾巴,绿色丝带将头发捆得老高,活像头上长了一对牛角。 李天风对着饭店的镜子自旋一圈,很满意一身青翠的绿。她挑衅地回答:“你说呢?” “拜托,你以为这里是台北街头,打扮得这副辣妹样,也不怕一出门被大陆公安提走,以妨害风化、破坏善良风俗捉去坐牢。” “他们敢!我就闹得举世皆知。” 李天雪看着这个外貌与自己神似的妹妹,细长柳叶眉,一双如湖水盈盈潋滟的大眼,眼角微微上扬,犹如猫般的眼睛,让人不知不觉被这双闪着粼粼光芒的美目所吞噬;菱形粉红嘴唇,让这张脸更添天真、可爱。 她这个莽撞不知害怕为何物的妹妹,半个月前突然出现在她巴黎公寓门前,大声气愤地宣布她被男人甩了,正在失恋中,需要个人陪她散散心,以缝补破碎的心。而那个人,当然就是她最亲、最爱,打从娘胎就在一起的双胞胎姐姐喽。 暑假两人原本回台湾的计划也就这么搁了下来。两个人从巴黎出发,散心到日本,后来觉得受不了那里的拥挤,又飞来这中国大陆晃,在李天风嫌人太多的状况下,她们愈来愈往内陆跑,就这么地一路跑到了新疆来。 门外响起敲门声,进来一位浓眉大眼的维吾尔族女人。 “两位小姐,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吗?我们今天要去的地方比较远,离这里有三小时的车程。”进来的人是导游莉莉,来新疆三天都是由她带她们观光旅行。 李天风兴奋地在莉莉眼前展现她一身打扮。“莉莉,你看,昨天在市场买的衣服,我真的好喜欢。” 莉莉只是扬了扬眉。“唉,真的是很有创意的穿法,难怪你昨天硬是挑最小尺寸的背心,把我们维吾尔族传统的背心当作短上衣来穿。” 若说这三天有什么收获,就是了解到原来双胞胎也有如此个性迥异,但面貌相似的两人。一个温柔婉约、气质优雅又善解人意,难怪留学法国学建筑;一个则是活泼热情、俏皮可爱又精力充沛,对任何事物都兴致勃勃,所以被家里女乃女乃“分发”到美国念企管。 李天风喜上眉梢。“真的吗?我也这么觉得。”她热情地勾着莉莉的手肘往外走。“你今天要带我们去的女巫古墓,我好期待喔,那里真的有神秘的力量存在吗?” 此时李天风多穿了一件轻盈白纱的洋装,这是李天雪临出门前硬塞给她的衣服。虽然李天风自豪于她的“创意打扮”,但遇到郊外的蚊虫攻击,也得乖乖地披上衣服。古怪灵精如她,一件梦幻似的轻纱洋装,在她身上竟变成一件长袍,一整排扣子只扣上半身,腰间缀着那串绿水晶项练,而下半身的那双美腿让风儿吹得半隐半露。 李天雪向眺望远方草原的李天风嘲讽。“这哪像失恋的人嘛,我看你是借这里由到处玩。” 她们从清晨四点出发,七点多才到这山谷,一路赏尽朝阳初升、露水欲滴、一片青翠大地的美景。 李天风将目光从广漠无垠的草原上移向姐姐。“好吧,我承认我是自尊心受伤。我不爱麦克那个大烂人,我只是受不了我没有更早提出分手,非要等到被我逮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才开口。” “我想也是。” “可是,你不觉得这些天很愉快吗?不理你了,我要问莉莉那三块伫立的大石头有什么意义?”李天风自小就对这些鬼魂幽浮、超能力的事特别感兴趣。 李天风拉拉跪在坟前顶礼膜拜的莉莉。“莉莉,你说的那个可以通往另一世界的人口,是不是就是那个口型石头伫立的地方?” 莉莉站起来,拍拍膝盖的灰尘,看向她指的方向。“是啊,传说通过那石门可以到另一个世界。” “可是,那不像个门啊。你说说,这女巫会不会长得跟你一样漂亮?” “传说她是神子和天女的女儿,拥有神奇的能力,至于漂不漂亮就不知道了。” 李天风雀跃地睁大了眼睛。“神奇能力?呼风唤雨,或是闪电、飞翔?哇,好羡慕喔。” “听说她为了拯救人民,杀了引来灾祸的魔鬼,最后自己与那魔鬼同归于尽。后人为了感激她,按照她的指示将之埋葬在这地方,并设立石门,以备将来复活可以回去。” “那么这石门有什么特殊的?” “听说有人可以从门的这一端看到另一世界的现象,或是听到隐然从那边传来战争的声音;但一离开那里,声音就突然消失了。还有人看到一个女人的光影在这附近徘徊,然后听到她的低语。” 李天风不禁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哇,真刺激。”说着,她又跑到那个石柱下,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趟,想体验那股神奇力量。于是,她盘坐在石柱下,闭目养神,将脑袋清空,用心灵感受。 “你在做什么?”一个少女站在她眼前,穿着传统民族衣服,有着标准的深邃五官,好奇地低头看李天风。 李天风一阵赧然。“我……我只是想也许能感受到一些东西,说不定能看到坟里女巫的模样。”看她的服装打扮,大概是附近居民。她好奇地问:“你是住在附近的居民吗?” 那少女不答反问:“你不怕吗?” “怕什么?” “看到女巫的鬼魂。” “有什么好怕的。要是真看到,我还想问她,她到底有什么超能力呢。” “超能力?” “就是你们说的神秘力量。我好羡慕那些有特殊超能力、可以预知灾祸、隔空取物、诅咒敌人的人。” “那你怕不怕这种人?” “才不会咧,想认识他们都来不及了。” 那少女思索了一会儿,盯着她看,微笑地说:“你想不想去另一个世界认识你说的那种人?” 李天风点头如捣蒜。“想,当然想。” “我带你去好不好?” 李天风有点纳闷……看她不像精神失常的样子,也许她真的认识一些奇人异士。“好啊。” 少女伸出手。“那我们走吧。” 李天风拉着她的手站了起来。“用走的太慢,坐吉普车比较快,我们的车在山谷下。”说着,她拉着她的手想往山谷下走。 但少女只是把她往回拉,摇摇头。“很近的,用走的就到了。” 少女欲往石柱下走,李天风回头时却看到李天雪走过来,想迎向姐姐,不料少女将她的手握得死紧。李天风没多想,安抚那少女:“我总得先跟我姐姐说一下。”她喊着:“天雪,这女孩说要带我去认识一些奇人异士,在附近而已,我去去就来。” “什么?你在说什么……” 那少女一等李天风把话讲完,便硬扯着她往石柱下走。 “哪来的女孩?我怎么没看到……”李天雪的话没说完,就眼睁睁地看着妹妹消失在石柱另一头。 第二章 李天风感觉自己就像灵魂出窍般,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两群人马奔驰在草原上。 前面那群身着鲜艳衣服,约二十余人的男女老少,逃亡似的快马加鞭奔驰着。但可能是马匹上背负着许多重物,拖慢了速度,让后面那群着黑色衣服的骑士渐渐赶上。眼看那群黑衣骑士愈来愈靠近,模样也愈来愈清楚,约十人左右,全是壮年男子,个个脸色凝重,散发着肃杀之气。 李天风看着自己站在一棵高大的黄杨树上,而她手的另一端——是那个少女。她的脸色不再是之前的轻松微笑,而是一脸悲凄。怀念的神情。 李天风满月复疑问。刚刚不是还在女巫古坟旁的石柱下吗?怎么才一眨眼,便站在一棵黄杨树上,而那少女的身影也愈来愈模糊,不复刚刚清晰。 她再次眨眼想确定所看到的,但是,奇怪的是那少女的实体慢慢消失,变成了一团光影,一个少女影像的光影。 李天风惊吓得差点跌到树下,赶忙两手环抱树干。 “这是怎么向事?”她看向那少女,再看看下面那两队人马,转眼间他们已在树下了,而黑衣武士将那群男女老少团团围住。 达伦·卫律所此刻暴怒异常地瞪着眼前的这个部落。他咬紧牙根、青筋暴露,暴吼着:“狗贼!把东西交出来,就留你们全尸。” 被围困的黑熊狂笑着说:“哈、哈!我倒要看看没了神石,你这个怪物还有什么神力?我们人比你多,我现在可不怕你了。” “是吗?我让你看看没了神石,我怎么对付你。”达伦见黑熊后面有个与他神似的少年,大概是他的儿子。达伦拿起腰上的短刀,手一弹,一刀深入那少年心脏,阴森地低喃一句:“去死吧。” 立即那少年血肉横飞,溅散的鲜血、肉块喷向四周,把旁人淋得一身血腥。 黑熊惊骇莫名。怎么会这样?传说他的力量不是来自神石吗?偷了神石,他应该就变成一个平凡的人。看他一脸残暴,想来他今天难逃一死了。但就算如此,他也绝不会称了他的心。 黑熊缓缓取出怀中的神石,下马来,脸上冷笑着。 达伦鄙睨地看着他,伸出手说:“拿来。” 黑熊高举神石,嘴角扯了一下,猛然往地面的石头用力丢去。 碎了——神石碎成片片。 达伦不可置信地愣住了。他双眼充血,无法抑住怒气。“我要你们全死!至于你,我要亲自解决。” 黑衣武士每人倏地拿起弯刀,抽出武器备战。 只见达伦手一挥,黑熊人头已落地,鲜血倏地从颈部喷出。事情发生得太快了,黑熊双眼骇然地眨了眨,盯着与头分开慢慢倒地的身体。 达伦看着手上的弯刀,冷然命令:“将男的全部杀掉,女的赏给你们。” 顿时,草原上展开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刀光剑影、哀号声此起彼落…… * 李天风告诉自己她在做梦。这是她曾经看过的电影情节,没什么好怕的,再血腥、暴力、恶心的她都看过。 她强颜欢笑地对旁边的光影说:“我……我们可以回去了吗?我一向很少看暴力电影的。” 那光影低首地望着树下的达伦,悲伤地说:“救救他,不要让他变成魔鬼,救救他……” 李天风有种不祥的预感,她好像不是在做梦。 “哎哟,好痛喔。”一般人若要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会拧自己的脸颊一下,看痛不痛。但被人从高处推下来,摔得像狗爬似的,这种“确定”实在……实在太过了些。 李天风赶忙挺起趴在地上的身体,想站起来,但倏地又跌坐到自己腿上。她望瞭望上方——咦,少女不见了?更骇然恐怖的——那个人竟笔直地朝她走来。 背对着夕阳,他的影子拖得好长,阴影让她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她惊觉这下子恐怕大难临头了。 或许是过多的刺激,加上脚上传来的巨痛,让她——昏倒了。 李天风在男子雄壮豪迈的歌声中逐渐醒来,那歌声节奏分明、粗旷宏亮地在耳旁飘送。 她感觉自己趴睡在一件毛衣上,身上还盖着一件毛毯。睁开眼,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黑暗,借着背后的火光及月光,依稀可辨树影幢幢,随夜风摇动,仿佛藏着阴森的鬼魅。 她左手伸出毯子外,模了模地上,原来她是躺在草地上。达伦就盘坐在她身边,从她清醒时他就察觉到了,他用眼角观察着她。 这女孩到底何许人?从哪里来的?怎么来的?她躲在树上多久?为何他没提早发现?他猜她不是这片土地的人。她太纤细、瘦弱了,不适合生存在这片草原上。在神石碎掉后,她突然出现了。这有什么特殊的含意吗?看她的穿着打扮,实在无法得知她所属的部族。一连串的疑问,就等着她醒来后的解答。 但,有件事是确定的。无论她是什么人、什么身分,他都不打算放她走。因为从他看到她第一眼后,他就决定他要定她了。 她有少见白皙且细腻的肌肤,是一副未经草原暴风烈阳侵袭过的雪肤。一双清澈如湖水在阳光下闪烁的双眼,细腻的五官,小巧笔挺的鼻子,粉红的樱桃小口诱惑着人。 美中不足的是,她就像其它人一样——惧怕于他。 男人见到他,总是既敬又畏;女人则是多加一分觊觎,渴望可以从他身上得到金银珠宝、锦衣玉食。但就从来没有一个人真正把他当普通人看待,每个人都把他当神子般的尊敬,希冀从他身上得到愿望的实现,又害怕惹怒他,遭受他神力的处罚。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对待他,包括自己的母亲也是如此。 其实,他很羡慕部下们之间的相处。他们互相嘲弄、拍肩,甚至打架,这些从不属于他。他是神之子,他是龙堡的主人,他是王。没有人敢挑衅他、惹怒他,凡是与他作对的人,下场都非常凄惨。就像黑熊一族,竟敢潜进龙堡里偷神石,其后果是男的全遭横死,女的全充作奴隶。 李天风转身看歌声的来源处。那些她白天所看到的黑衣武士,如今卸下肃杀神情,换上轻松快乐的表情,愉悦地唱歌、跳舞。他们的舞蹈明快有力,两个人快速地旋转,其它人则呐喊鼓噪,把气氛弄得很热络。 她借着中间柴火的光芒,欣赏这难得一见的舞蹈。火光犹如舞台的灯光,随着风吹动而起舞,也增添了舞台上表演的效果。所有人视线均在中间跳舞的两个人身上,他们愈转愈快、节奏愈来愈鲜明,叫好声、口哨声也愈来愈大。 李天风忍不住用双手撑起上半身,坐起来看个仔细。最后,所有声音随着舞者结束动作而渐息。精彩表演结束后,她热烈鼓掌,但这掌声却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其它武士早就对王所捉到的女子充满好奇,可惜她被毯子全身包裹得紧紧地躺在王的脚边。没人有胆子去看个仔细,只在太阳下山前偷瞥了几眼,才知道她是个纤白美女。 毛毯滑下她的腰,脸庞的秀发、身上轻盈的丝衣随着夜风吹拂着,闪烁的火光映着她轻柔的白色衣服,配上一张令人惊艳的面貌,让人不觉怦然心动。 顿时,所有武士慢慢靠近她,想看得更清楚。 李天风这才惊觉自己铸下的大错。看着愈靠愈近的男子,她着实慌了。那些人紧盯着她,脸上神情怪异,不知想对她做什么?她想站起来逃跑,但膝上的巨痛却让她站不起来。她惊慌地看向四周,没地方好躲,只有一个壮躯不动如山地盘坐着。 那些人的头纷纷向她凑近,上上下下打量着她,于是她毫不考虑就向唯一没打量她的人靠拢了过去。她恐慌地将头埋进那个盘坐的人怀里,双手颤抖地抱住他的腰,嘴里嚷着:“走开、走开!” 达伦确定了她不是附近的人,因为他听不懂她的语言。而其它的武士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皆露出好奇的表情。 突然,达伦不悦地命令:“所有人退下,你们吓坏我的小奴隶了。” 其它人仿如被水泼醒般的全部退回原位,但视线仍紧盯着她。 达伦虽然暗喜这女子向他求救,但仍面无表情地拍拍她的手腕,以凌厉的语气说:“女人,你给我坐好。” 李天风看看身后,发现那些人都坐回原泣,好像是这男子命他们退回去的。那种专属王者的霸气口吻,就算他说的是非洲土语任谁也听得出来。 一旦觉察自己的手缠着他的腰,她脸色一变,倏地放开手,身体住后退。 就听到她“哇!哇!”两声,手按着左腿,痛苦难当。 第一声“哇”,是羞愧,她发现自己居然抱着一个陌生男子;第二声“哇”,是膝盖痛啊,因刚刚匆促往后一挪,便触痛了白日跌伤的腿。 “王,她的腿好像很痛。” “王,你看她拼命地按着腿,可能受伤了。” “王,她的腿……”那些武士此起彼落地说着他们的猜测。 达伦二话不说,便掀起她的裙摆,看到左膝肿了一个大包,原来是关节月兑臼,难怪会痛得她哇哇叫。 “关节跑掉了,必须接回去。”达伦简洁宣布。“阿克,你过来,帮我按住她,我来把它接回去。” 一个金发碧眼的武土,雀跃地遵守命令。 达伦触模她的膝盖,了解一下伤到什么情况,才说:“再找一个女奴过来。阿克,你按住她的手,叫女奴压住她的腰。” 李天风以为自己要遭到强暴,还在众目睽睽之下,于是她拼命挣扎。“不要!走开!” 直到一阵巨痛让她再度晕了过去…… * 马鸣声、人走动的脚步声,各种悉悉卒卒的声音让李天风幽幽转醒。她依然躺在昨天的那张毛皮上。望向天空,天色才微明,大地微微蓝青,雾气朦朦胧胧,有点冷意。 听到轻微脚步声走向她,她赶忙闭上眼睛继续装睡。 达伦早就知道她醒了。看她眼皮抖动,努力想让人相信她还在昏睡的样子,就觉得好笑。 她以为她装睡就可以避掉任何事吗?还是她以为他们会因为她是个累赘,而把她就此丢弃在这里吗?他灵光一闪,眼角兴起一丝顽童般的笑意。 李天风聆听着周围声音——吆嚷声、马匹鞑鞑远走声音……直到只剩风声、鸟鸣声。 她看着昨夜燃烬的火堆,已被水浇熄最后一丝星火。人呢?马呢?她环视四周,全不见了?这片漠漠大地,居然只剩她一个人。 她丧气地坐在地上,心忖这下该怎么办?她不知道她到底在什么地方,她甚至不确定这里是不是她熟悉的世界?远方森林传来的动物怒吼、嘶鸣,让她一惊。如果这时跑来猛兽,她该怎么办?脑袋中各种可怕的想象霎时浮现…… 她努力回忆……对了,问题就出在那个在古墓遇上的神秘少女。那少女硬拉她走,走过石柱下,然后,她们俩就在树上了,而后她又被推下树。 那少女说过什么话?她敲敲自己脑袋,命令自己快想。你想不想去另一世界?你想不想认识……你不怕吗?你不怕看到女巫鬼魂? 那些话—一浮现脑海。 李天风暗惊,莫非这就是石柱通往的另一世界?难道她昨天遇到的那群人是鬼魂,他们在重演生前最后的一出戏,而天亮后又消失了?可是,她望向那堆灰烬及身上的毛毯……鬼魂是虚无的,他们怎会留下实物? 她忍着痛楚坐起来,极目四望,只见翠绿的草原衬着红色野花,绵延至天边,却看不到任何人烟。但至少还有件值得庆贺的事,那就是她的腿不再那么巨痛了,现在的痛楚她还可忍受。她掀起裙摆,看看那肿得两倍大的膝盖,好丑哪。 现在她该怎么办呢? “我不想玩了,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去?对不起,我想回家了。”她对着天空大喊,但天空并无任何反应。 她垂头丧气,好忧郁。肚子咕噜噜地叫,偏偏脚又痛得无法行走,四周无任何可食之物,只有野花、牧草、树木……不知道花可不可以吃?她是曾在美国餐馆吃过各式花瓣所拌成的色拉。她盯着娇艳欲滴沾满露水的红花,它好似呼唤着吃我、吃我,而胃的蠕动也提醒大脑的主人——你该喂我东西了。 轻尝了一口,不坏,尤其花心甜甜的,可能是尝到花蜜了。 藏匿在树丛后的达伦,惊奇地看她竟然一朵、一朵地吃起花来了,还犹如品尝一道佳肴般吃得兴味盎然。 他要部下先走,自己留下打算看她会有什么反应。但看她一副困惑、无助样,后来又向天呐喊,真想知道她话里的意思。他还半期望、半害怕真有天神从天而降把她接走,谁料她现在竟吃起花来了。 她脑袋有没有问题?没人告诉她花不可以吃的吗?难道他捡到一个笨蛋?可是,那双清澈大眼又不像是愚钝之人所拥有的。她大概是饿昏了,因为她从昨天黄昏起就没进食过,也许是已经饿了好多天吧。 对,一定是这样。难怪她那么纤细,吃花怎么能长出肉来,自己真是太粗心大意了。既然现在她是属于他的,他可得多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了,毕竟弱不禁风是很难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生存的。 终于,他观察够了。他策马奔驰到她身旁,俯身环抱她的腰,将她放在前面,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拉着缰绳,加快马速,希望能赶上部下。他曾吩咐他们遇到小溪后让马休息喝水,顺便等他。 当马匹终于停下时,李天风犹有余悸。突然被人像货物移至马背上,随即以不要命的速度纵马奔驰,她险些以为自己遭到绑架了。后来是那股熟悉的味道让她稍安了心,是那个人,原来他没丢下她。但飞驰的速度震得她快跌下马,她用尽力气抱紧他的腰,免得自己摔下马。 那人下马后也抱她下马,并将她抱放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坐好。 他是故意的。这情形好似高中时坐男生的摩托车出游时,前座男生蓄意来回紧急减速煞车,让后座女生的胸部撞上他们的背部。他是故意将马骑得飞快,让她不得不紧抱着他。 一领悟到这点,她生气地抬眼瞪他。可是,人家理都没理她,背对着她跟那群武士讲话。就见那些人敛首答“是”地按照他的指示,有的牵马到河边喝水、刷洗,有的则骑着马离开。昨天被擒的那群女人,也在河边帮忙刷洗马匹、清洗衣服。 达伦唤住阿克:“阿克,还有没有什么吃的?” 阿克愣了一下。“王,昨晚那只羊都吃完了。我去问那群女奴看有没有饼?” “没有就叫她们做,随便什么只要能吃的都可以,我马上就要。”达伦吩咐完,又说:“对了,等下拿来小溪上游,我们会在那里。” 达伦径自抱着李天风往小溪上游走,远离人群。 李天风有点莫名其妙,整天被人像货物一样提来扔去,很不是滋味。既然已沦落至此,不能接受也得接受,但这并不表示不能改善、抗议她所受的待遇。 “嗯,先生。”她恼怒地拉扯着他的袖子,仰头看他。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地看他。 达伦不理她,脚步不减速地继续往前走。 他有一张五官深邃的面孔,浓眉、大眼、鹰勾鼻,薄唇,还有湛蓝的眼珠。咦?不对,是黑黑的眼珠……她倾身更靠近地看,竟然是一只黑、一只蓝!? 达伦知道她正注视着自己,他等着她恐惧的神情浮现,就像其它人一样害怕地远离他,预防被他灵异之眼所诅咒。他收紧手腕抱紧她,他不会放她走的,就算她尖叫、挣扎,他也不会放开她的。 李天风第一个念头认为他是故意戴变色隐形眼镜来吓人的,她才不会这么轻易被吓到呢。因为她还戴过像豹一样的隐形眼镜,打扮成豹女参加化妆舞会。 这回,她捉着他肩膀,挺起上身靠近他。 达伦被这反应吓了一跳。这女人在干嘛?她不是应该浮现害怕的表情吗?怎么反而更贴近?他有点不知所措,一到了溪旁,马上把她丢了下去。 李天风呆楞地坐在溪水里。这个莽夫在干嘛!?她衣服都湿掉了,她就身上这套衣服,等一下湿淋淋的上岸,不就曲线暴露了?处在这群未开化的原始人之中,那她的贞节岂不是不保了?她嘴一抿,将水泼向他,想让他也跟她一样湿答答。 正在溪旁月兑鞋的达伦没料到这女子这么大胆,竟然敢向他泼水。他快速月兑掉另一只鞋,涉水快速捉住她双手。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原是好意让冰凉的溪水冰敷她肿胀的膝盖,现在竟反向他泼水,没有人敢如此无礼地对他。 看着他双唇紧抿,眼神冰冷,而她双手又被捉住,不用言语也知道他生气了。正常的人都知道该收手了,但那人绝不是一向有仇必报的李天风。 没了双手,还有只健康的右脚,她奋力地踢着水泼他。 达伦冷笑。这女人还真有勇气,就不知是蠢勇还是不知死活。他将她上半身压到溪水里,双脚压住她的下半身,嘲弄地看她努力挣扎浮出水面呼吸。 “王,食物我拿来了。”阿克拿着两块饼过来时,就是看到此情景。 达伦放开她的双手,将她拉了上来。 “放着,你可以走了。” 阿克从未看过如此模样的王,暗忖这女人竟然有勇气惹王生气!? 李天风终于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努力地吐掉几口水后,她终于体认自己无法抵抗他的蛮力。她看着他嘲弄的眼光,一副“这下你知道我的力量了吧?”的神情,觉得好呕。 达伦看她再无反抗之意,也就起身。看看全身湿透的自己,他月兑掉湿湿的长袍、上衣,拧吧后披在石头上。 他虽然生气,但有一丝佩服那女子。看她嘴巴翘得半天高,拧着湿答答的白长丝衣;而紧紧贴住她躯体的翠绿短上衣、短裤若隐若现,水珠儿衬着那身粉女敕肌肤更晶莹剔透,垂落脸颊两旁的乌黑秀发让皮肤显得更加白皙。 气死人了。李天风像拧抹布般的拧吧头发,她从未受过如此待遇。她用手当梳子耙了耙头发,都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她生气地瞪他。 喔哦——情况不妙。那男子死盯着她,双眼变得氤氲迷蒙……这时她才发觉身上衣服经水打湿后变得几近透明了。 她慌忙察看四周,脑海只有一个念头——逃。 她忍着痛站起来,想往溪的另一边走去,但还未跨出一步,身子已腾空地被他横抱至他的大腿上坐下。他掀开她的裙子,一手捉住小腿,一手按着肿胀的左膝。 她努力挣扎着要离开他的怀里,不料却被他瞪了一眼后,又乖乖地坐了回来。 她看着他的手掌持平地在患处绕圈圈,她觉得那块受伤的膝盖骨变得既冰又热,肿胀渐渐消退,慢慢恢复成原来正常的模样,如变魔术般,左膝好像未曾受伤似的,连一丝疤痕、瘀青都不留地全好了。 她以充满崇拜的目光看向他。她试着站起来,竟然也不痛了。好神奇啊!她快乐地转了一圈,没有任何不适了。 她快乐得忘形地跑去抱他,亲了亲他的脸颊,用中文、日文、英文、法文向他道谢。 在她转身离去前,达伦攫住她的手腕,将她拉下,李天风随即跪倒在他两膝之间。在她还来不及抗议前,他的头已倾下,双唇被他的唇印上。他用手固定她的后脑,制住她的挣扎,双唇如吸蜜般的吸吮她的上唇,舌头逗弄着她张开嘴。她惊讶得朱唇微开,他的舌头趁机侵入,深入而饥渴地吻她…… 他将她的双手放在他的颈后,将她抱放于右膝上,倾入更多热情吻她。她沈醉于美妙的感觉中,仿佛人在云端飘浮,呼吸愈来愈急促,身体不知不觉更偎近了他。他离开她诱人朱唇,转向她眼下、脸庞与喉咙,点燃炽热的火苗…… “王,不好了!前方有撒克人,他们首领山猫指名要找你。”阿克急步奔来。当他看到上身的王及他怀中的人儿,马上转身继续报告:“山猫不知哪里得到消息,知道神石已毁、黑熊被杀,他说要替他族人讨个公道。” 达伦马上放开怀里的美人儿,捡起丢在石上的衣服穿上。随即又从手上发出热气,将那件及膝长袍烘干。他皱了皱眉头,因时间不够,来不及也帮她把身上衣服弄干。 他将长袍披在她肩上,帮仍呆楞、羞怯且一脸鲜红的她把手伸进袖子后,再将袖尾折了三层,指示她自己把扣子扣上。 天!她绝不可以再让这种事发生。她边扣钮扣边想,她不能让他如此予取予求、蛮横行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简直一点都不尊重人。就算她不懂他们的语言,但她很聪明的,至少事先知会她一下要干什么,否则每次都吓得她胆战心惊的。 * 李天风被这种一触即发的静肃气氛所震撼。 山谷另一边有数十匹人马,她轻数一下,约三十余人,人人严阵以待,箭在弦上,皆指向这边。个个穿着打扮就像之前与他们对阵的部族,衣色鲜艳,五官神似,脸上全散发着杀气腾腾的凶光。 李天风和那群女奴一起,差别在于她们被绳索绑住双手,串联在一起,而她并没有。她一身黑袍处在一堆鲜艳衣服之中,特别明显。那些女人轻视地瞄她,还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观看前面战况。 李天风移动脚步找一个视线佳的位置,伸首引颈地找他。虽然这人老板着一张臭脸,又强吻她,但她可不希望他死。 达伦纵马至前,大喊:“我就是龙堡主人达伦·卫律,找我有什么事?” 对峙的人群中有一人马向前。“我是撒克人首领山猫,我想知道你是否杀了我族黑熊他们一家族人?” “是的。那些男人全部死了,女人将伦为奴隶。” 后面的弓箭手闻言,每人皆现出杀气,调整弓箭将目标指向他,就等首领一声令下。达伦后面的黑衣武土也顿时血脉贲张,随时准备冲出保护他们的王。 山猫要后头弓箭手将箭放下,又说:“达伦王,听说你英明睿智,我想要知道他们因何原因遭受杀害?” “他们不该进我龙堡偷神石,所以该死。我以礼待他们、信任他们,没想到他们欺骗我,所以我必须杀死他们,以挽回我的名誉。” “那么神之子,你夺回你的神石了吗?” “没有。黑熊毁了它,所以他的女人必须付出代价,你有异议吗?” “那么神之子,你的神力还在吗?” 达伦明白他必须让山猫绝望,断了他想得到龙堡的着望。“山猫,你何不看看你身后,看看我的神力还在不在?” 丙然,当山猫一回头,后面所有弓箭手顿时全摔下马,每人全勒住自己脖子,哀号连连地在地上打滚。 山猫马上换上一张趋炎附势的嘴脸,跳下马,双手交叉于胸前表示服从。“达伦王,你已证明你的力量,我们撒克族愿跟随于麾下。” 后面那群人惊魂未定地站了起来,个个亦双手交叉于前。 “达伦王,太阳已升至头上,我邀请你们到我们帐篷里用食,接受我们一族的款待,原谅我们的冒犯,” “我答应你的请求。” 第三章 从翻过两个山谷后,李天风就嘴巴一直合不拢,因为实在有太多的惊奇了。 这是个庞大部落,从山谷上便可看到数十个白色帐篷及满谷的绵羊、马匹。妇女们有的在河边洗衣服,有的在火炉上煮东西;小孩子的欢笑声在原野上喧哗、聒扰;男子则骑马赶着羊群,与狗吠声相呼应。 直到现在为止,李天风的双眼还是骨碌碌地转,她试图从这里找到一丝文明的迹象,例如电视、收音机、时钟、任何塑料制品…… 从外面的羊群看来,这是个富裕的部族,理该负担得起这些奢侈品。她曾逛过蒙古包,有些帐篷是有这些东西的。但,她失望了。这里即便是连茶壶上面的把手都是用木头制的,而不是塑料品。 这里好闷、好热,她解开长袍上的扣子,一件及膝长袍穿在她身上像是件长大衣,用袖子擦拭掉额头的汗,还是闷热异常。她干脆将长袍月兑下,递到达伦手上,这样才凉快多了。 山猫对达伦身旁的那名女子一直很好奇,从她有荣幸穿着达伦王精致的长袍,到现在她无礼的动作……不知达伦王从哪里寻到如此的宝贝。她有着他所没看过的细腻肌肤及美艳面貌,比婴儿还纯真的灵活大眼及精灵天真的气质。 虽然言语不通,但经由观察,她还是大致可以了解周遭发生的事。 她看着长桌旁的山猫,这人怎以态度转变如此快?前五分钟还杀气腾腾想致人于死地,现在却转换成一个狗腿王。看他不断巴结讨好达伦,真恶,但,仍看得山他眼中闪着打量、狡诈的目光。 喔,对了。她听山猫叫他“达伦王”,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不知这名字有何特殊意义?不知他们在交谈什么?如果她听得懂就好了,这样也才能清楚了解自己的立场与处境,好避开哪些是地雷危险地带。 看得出来达伦王很喜欢她,把她视为他的女人。而他是那群黑武士的首领,现在则是山猫一族的客人。表面上大家热情洋溢,但总觉得暗涛汹涌,双方处于警戒状态中,所以,聪明如她,也可从这诡异气氛里知道她最安全的作法是乖乖坐在他身旁,“假装”是他的女人。 山猫举起酒杯说:“我敬达伦王,你真好运捉到如此绝色美女,她拥有整个大草原上的女人所未曾有的美貌。” 达伦亦不客气地一杯饮尽。“我代她向你道谢。” 山猫垂涎地望着李天风。“何必你达伦王代她喝酒,不知我是否有这荣幸向你身旁这女子敬酒?” 达伦皱眉地说:“她听不懂我们的话。” 山猫不死心。“试试何妨。” 达伦对她比了比桌上酒杯,示意她高举酒杯与山猫敬酒。 李天风原本欣赏着那透着光的酒杯,被他打断后,顿时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当她拿起杯子闻了闻,发现是葡萄酒,又将杯中的酒倒到他的杯子里。 “我不能喝酒、我对酒过敏,会起酒疹。”她知道他们不了解她的话,遂加了动作和歉意的微笑,她想手语总该是世界通用语言吧。 这对把酒当水喝的他们是很难理解的。怎么会有人对酒过敏?没有酒如何度过严寒隆冬天呢? 最后则是阿克先搞懂她的意思。“王、山猫,我想她的意思是她的身体不能喝酒。我有个远亲妹妹也是这种体质,一喝酒全身就会通红,皮肤长满斑点,要七、八天才能消。我看过她长斑点的样子,真可怕。”阿克没说那妹妹其实是他父母指定给他的未婚妻。当初他就是看了她那模样,才离乡背景逃离婚事。虽然最后误会冰释,但他这匹月兑缰野马怎么也拴不住了。 达伦马上举起酒杯,回敬山猫。“这杯我代她干了。” 李天风也自知做了件不得体的事,可是怎以办?她的体质确实是不能喝酒。对了,不是有句话说“以茶代酒”吗?她搜寻桌上,羊肉串、肉汤…… 她记起达伦腰间有个皮囊,偶尔会看到他拿起来喝。想开口跟他拿,算了,讲了他也不懂。她迳自掰开他的长袍,往他腰间模索。 达伦既惊又喜,她难得主动亲近他,只是……这场合有点不太适宜。 找到了。李天风解开系在腰间的绳结,拿起皮囊对他嫣然一笑,算是知会通知了。她打开盖子,闻了闻,是清澈无味的水没错。先倒了点水,把杯中余留的酒冲掉,再倒人水,举杯向山猫致敬。 山猫愣了一下,但很快把自己酒杯的酒饮尽,开怀大笑。“达伦王,你替自己找了个好女人。” 其它座上的人,也附和地豪迈大笑。 此时,撒克族妇女陆续上主菜,一整只香味四溢的烤全羊、一整盘刚烤好的饼,以及用手拌着碎肉、蔬菜的凉面。 山猫用力一扯,将羊腿扯下,大口往嘴里送,其它人亦如此用手撕开自己想吃的部分,吃得满嘴油腻、满手羊肉…… 只有她看得一愣一愣:天啊,这……这是什么可怕的吃相啊?难道他们的母亲没教他们餐桌礼仪吗? 达伦瞧她惊异的神情,以为她不好意思拿食物,便替她撕了块羊肉,递到她面前。 谁知她拼命摇头,而他又指了指凉面,她依然摇头。 达伦索性替她拿了三块饼放到她的盘子里,那一块饼就有她手掌张开那么大,三公分那么厚。她瞪着它们,怎么吃得完?再看向怒视她的达伦,她只好乖乖地拿起一块饼。看到自己肮脏的手,她不好意思地指了指自己的手,再比向前方的小河,做了要洗手的动作。 山猫注意到他们无言的交流。“达伦王,是女人们准备的食物不合你胃口吗?怎么两位都还没进食?” 达伦严峻地回答:“她想洗手。”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但是山猫还是唤了一个女人,要她提一桶水过来。 李天风在大伙的注视之下洗了手,才拿起饼一口一口撕着吃。他们干嘛不吃他们自己的东西,一直死盯着我,好像我做错事了?他们要吃得像野蛮人,并不代表她也必须降格以求啊。 她看达伦伸手要拿盘中的饼时,马上直觉拍他手阻止他——不可以,你的手还没洗。 达伦震惊。这女人好大的胆子,她是不是不要命了?难道她不知道他是人见人怕的神之子吗? 李天风看他青筋浮现,忍着怒气将爆发的模样,心想这时该怎么办才好?看着他粗壮臂膀、坚硬肌肉,她纤细的脖子只消他轻轻一捏,便如同捏死地上蚂蚁般的简单啊。 她只不过反射性地将小时候偷拿餐桌的菜,被女乃女乃逮到时,女乃女乃对她做的也同样地对他做了。她想,她大概冒犯了他男人、首领的尊严吧。 她拿起地上水桶,递到他身旁,看他不为所动,她索性轻拉他的双手帮他洗挣。 偷瞄他的怒容,惨了,看来还没消气。她又想起一句话——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她拿起桌上刚刚端热汤时所垫的布,帮他把手擦干后,拿起饼撕了一块,讨好地笑着将那小块饼递到他嘴巴。 达伦则毫不领情地抢了她另一手的饼。大口地咬着那块饼,故意囫囵吞枣地吃下,一脸挑衅地看她。 李天风如做错事般垂着脸,欲将手上那小块饼塞人自己口中。达伦迅雷般拉回她的手腕,以嘴巴咬住她的手指和那小块饼。 李天风惊得手上的饼都掉了。 达伦觉得对她的惩罚够了,而他的男性尊严也得到补偿,于是再拿了一块饼给她。 李天风温驯地接受,低头一块、一块撕着吃。她悲哀地想,从来没有这以窝囊过,丢脸死了。要是让她姐姐李天雪看到这一幕,一定会笑死她的。那个将男人当点心、将恋爱当调剂身心的她,也会有这么一天,真是报应啊。 众人在看了这出男人与女人的戏之后,则是既羡慕又佩服达伦。而山猫却讪笑着达伦不知是驯服野猫的高手,还是艳福不浅地得到一只稀有高贵的猫啊。 一谈起女人,男人就有扯不完的话题。每人吹嘘着自己的本事,以及征服女人的事迹。达伦不爱谈这些,只是据傲地听他们瞎扯。 撒克女人这时端来一盘盘切好的哈密瓜、西瓜。李天风看着终于有自己喜爱的食物上桌了,一副如狼看到肉般饥渴地盯着它们。 达伦拿了一大片哈蜜瓜放到她的盘子里。她对他嫣然一笑,感谢他的体贴。趁着他心情不错样子,她又往他腰间搜寻——她记得他好像把它放在右后方,她倾身往后找,看到了一支用黄金、宝石雕着龙形的小刀。她拔出精雕细琢的刀鞘,发现刀柄上面用黄金雕饰成一只龙,眼睛则用红宝石装饰,是很精致的刻工。刀是还挺锋利、干净的,但她还是小心地拿去洗了一下,然后才用那把小刀将哈蜜瓜切成小一块、一小块。 她手拿着果皮,享受着瓜肉的甘甜。她浑然不知当她拿起刀时,大伙就密切地注意她的一举一动,直到看她用那把刀切瓜肉,大家才松了口气。 李天风看达伦紧盯着她盘中的哈蜜瓜。真是的,想吃自己拿不就行了,她自然地拿起一小块往他嘴巴送,而他也毫不客气地将它一口吃掉。 他为何还紧盯着她?该不会真要她喂到底吧?这……这太旖旎了。他真当自己是帝王,正在享受后宫佳丽的服侍吗?好吧,俗话说“无三不成礼”,那么最多喂你三块,让你招摇饼后,我就不理你了。 喂完第三块,她就真的不理睬他。好了,就这样了,我要享受我的最爱了。 达伦木然地将盘中水果一块一口地吃下。那些正用血盆大口、龇牙咧嘴扫荡桌上食物的人,目睹前座优雅吃法,自惭形秽地稍收敛粗野的吃相。一顿饭下来,大伙儿真的开了眼界,原来吃东西还有另一种吃法。 山猫突然想起什么,说道:“达伦王,你该不会俘虏到东方公主吧?听说东方有一个强盛富裕的部族,那里天气宜人、士地肥沃、那个龟兹王羡慕那个国家强盛,而向他们称臣,并要求娶他们的公主。听说那个公主陪嫁东西可多了,工匠、谷物种子、丝绢布匹、金银珠宝等等,他们正朝往龟兹国而去。你该不会好运地俘虏到他未来的新娘,这可值上一大笔赎金喔。” 达伦以崭新的眼光审视示李天风。她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自信与贵气,好似习惯过着要什么有什么、不曾动手做事的生活。她那一副无畏精神,原先以为是初生之犊不畏虎的蠢勇;但现在看起来,这女子甚至有着男子所没有的勇敢。没有人不怕他的,初见面的人会被他王者的霸气所慑服,而一旦知道他的来历后,也必定对他又敬又畏。但,她似乎从未曾被他的气势压倒过。 这个体认不知怎么地,如股暖流流过他冰冻已久的心田。也许这世人真有人不怕跟他在一起……但,他不喜欢她可能是别人新娘的这个想法。 他冷冷地说:“她不是那个东方公主。我发现她时,她只是一个人,公主身边不可能没有其它人的。” 山猫好奇地推测:“那她到底是什么人?看她那件衣服就知不菲,那种丝质布料至少得花我五十匹马才能换得一匹。看她的举止,就知是在娇贵人家长大的,才能养出这种外貌、气质不凡的女儿。” 达伦不悦地打断山猫的推测:“不管她是何人,依照大草原律法,我俘虏她,她现在即是我奴隶,就这么简单。” “喔,是、是。”山猫可不想惹怒他。 一阵酒足饭饱、退去长桌后,他们闲适地坐在树下乘凉,让徐徐微风伴着草香、花香吹过身旁。 山猫双手交叉表示服从,但语带挑衅:“达伦王,我听说龙堡的武士个个武艺精湛、英勇剽悍,我想派族中几位孩子跟他们较量一下,切磋学习。” 除非证明龙堡的实力,否则要山猫轻易放弃取而代之的希望实在渺茫。达伦也深知此点,草原上不知有多少部族想夺取龙堡,而他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达伦威严地问:“你想怎么较量?” “搏击如何?” “就这么吧。” 山谷里,此时声势沸腾,撒克族人男女老少全围了过来、兴致勃勃地观看这场战斗。 双方赤果上身,仅穿一件短裤,站在一个圆形垫子两旁。从外观上,撒克人比较魁梧壮硕、高大,黑武士则比代表较瘦削、结实。 圆垫上的两人严阵以待,一面红旗划下,两人冲向前,欲用自身力量推倒对方。 炳、原来是摔角。李天风从不爱看那些暴力运动的,她不明白为何有人喜欢看残酷的打斗。看着一个大胖子惨无人道地压对手的头、拧手臂,听他们哀号、看他们痛苦的表情,她就觉得不忍。 李于风转移视线,思索用什么借口离开这暴戾之地。有了!效法古人的——尿遁。 她做出困窘的表情,指指自己肚子,再比向远方树林。 达伦颔首,表示了解。并指示阿克跟随保护。 李天风松了口气,轻快地离开嘈杂的人群。 阿克很想留下来观察战况,但王命难违,只得迈开沉重脚步跟着这如精灵般的女子。 李天风看身后这金发碧眼的大个儿一脸无奈,也觉得抱歉,不知他叫什么名字? 她施展在镜子前练习过的微笑对他说:“天风。”再比比他。“你叫什么名字?” 阿克被她突然展现的巧笑情兮迷住了,顿时觉得荣幸万分。这位天仙美女正试着认识他,跟他沟通讲话。 他吞了吞口水,严肃地比着自己这:“我叫阿克。” “阿克。”她觉得这名字很好记。突然,她又比了远方的羊群问:“那叫什么?” 阿克猜她大概想学他们的语言,也就顺着她所比。所看到的任何事物教她说,羊群、马、帐篷、天空、大阳……她也会用她自己的语言讲一次。 走过高谷地,她惊讶发现树林前一片花海——红花、黄花,衬着绿草为底,随风摇曳。她忍不住尖叫地冲下那片花海。看这绵延至天边的谷地都是鲜丽的花朵,这美景真的令人心旷神怡,感动于大自然造就的奇迹。 她要阿克在花海里等着,她到树林里找了一些藤,缠绕成圈圈,再点缀着鲜花、碧草。做了三个花圈,她还不满足,看着这片如海浪般翻腾的绿茵花丛,她想来一场“花雨”。 她边摘花朵,边撕开花瓣放到阿克长袍里的口袋,每摘一朵心里就盘算又赚了七块钱。台湾可以买到的玫瑰或菊花,最便宜都要十块钱,美国、欧洲就更贵了。 她很喜欢新人在教堂证完婚后,众人对他们撒的纸片,她觉得那幕好浪漫,但为什么是纸片,而不是花瓣呢?像樱花飘落时随风起舞,人置于其中,就好像在一幅画中。 阿克两只口袋很快就装满了,她将花圈挂在他手臂上,要他用双手拉住他的长袍下端,她又快乐地将花瓣堆放在上面。 达伦不安地望向山坡。太久了吧,他们也该回来了。难道有什么事耽搁了吗?可是他身为一个王,此时此刻又走不开。他不想让别人察觉他的关心,这样会让大家误会他堂堂一个王竟对一个女子着迷。 只好用那招了。达伦闭目,精神渐渐月兑离躯壳,身似浮云朝树林那方向飘去,从上往下鸟瞰,哈,找到了。看到原本英姿焕发的战士,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提供自己的衣服当容器,而那始作俑者还怡然自得地摘着她的花呢。 人找到了,一瞬间,他又回到自己的躯壳,听到周围加油、打气的声音。 他要花豹去带他们回来,顺便带个桶子过去,并下一道别人听起来很奇怪的命令——最迟桶子装满就要回来,必要时他和阿克一起帮忙。 这疑问,终于在他们带着一整桶花瓣和花圈回来时而获得揭晓。 山猫一族不得不佩服神之子的神机妙算,再加上战绩一胜三负,更只有五体投地、甘拜下风的分。 他们族里力量最大的武士,个个体积都比他们大,但均败下阵来,只侥幸赢了一场,这还是对方分心跌倒才赢的。 达伦宣布赢的武士站到他面前,他要给赏。包含撒克族人四位优胜者,骄傲地站在他面前等着领赏。他拿出一个小皮袋,给每人一颗宝石。 李天风仔细看那些宝石,颗颗至少她拇指大,有红色、蓝色、绿色与白色。 轮到山猫给赏时,他发给每人五条羊毛皮,每人上前道贺并拍手。 李天风就趁这时,让花瓣趁风扬起时洒了出来,风儿转了个旋,花瓣也跟着转了圈,然后跟下雨似的花瓣纷纷落在每人身上,实现了她长久以来的梦想。 她清脆地笑出声,每个人也被这梦幻似的花雨给迷住,满心欢喜,一场充满暴力的比武结束在和谐、愉悦的气氛下。 * “啊!不……”突然一声声女人的嘶喊、尖叫划破了天空。声音从河的那头传来,那痛彻心扉的痛苦吸引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大家连奔带跑往河边去探个究竟—— 李天风看着一个妇女趴倒在一个三、四岁孩童身上,那男孩全身湿透、脸色发青,水痕沿着河边到孩子躺卧之处。而那妇女除了头部外,也全身湿透。 原来那孩子溺水了,但在场没人帮他急救。 李天风连忙跑上前去,跪在男孩面前。她察看呼吸——没有了?!将耳朵贴到心脏,还有些微弱的跳动。 她将他抱到大腿上,让孩子躺卧,确保呼吸道畅通。她即深呼一口气,捏住他的鼻子,将气送人他口中,而另一只手则按摩他的心脏。她着急地重复这动作,希望没有做错。 求求你,活过来、活过来,她在心中祈祷着。 所有人只是不知所以地慌在一旁,看着她将自己的气送人男孩口中。 仿佛一世纪之久,却只是短暂时间。在她做了三十几次后,男孩终于咳了咳、挣扎着。她赶忙扶他坐起,拍拍他的背,让他把水吐出来。 孩子一恢复呼吸,马上用他高分贝的尖叫声又哭又叫地躲到母亲怀抱;而那妇人则盈泪满眶地紧紧抱住自己失而复得的孩子。 李天风紧绷的身心一解除,就虚月兑地往后倒,坐在自己大腿。还好,她没做错,男孩终于活过来了。 山猫虽身为一族之长,但此时却碰的一声跪在她眼前,万分感激她救了他孩子一命。原来这是他的儿子。 她无法承受如此大礼,换上任何人遇上了也会如此做的。她拼命想把他身体拉起,但他不为所动。她只好望向达伦求救。 达伦使了眼色,命令阿克扶他起来,自己则去扶她。 他既困惑、又骄傲。她究竟使了什么魔法,将一个被死神引领的灵魂给抢了回来? 李天风拍拍紧抱孩子的妇女,指指孩子,提醒他仍一身湿,最好把湿衣服换下来;而那妇女才如大梦初醒般抱着啼哭不已的孩子回帐篷。 看着那对母子离去的背影,李天风终于发觉自己也有那么一点用处,她不觉得笑了笑。 山猫此时领着其它族人,双手交叉于胸前,低头说:“达伦王,你救了我唯一的儿子,免去我绝后的厄灾。此后我撒克族愿跟随你,随时听候你的命令,你已向我们证明你是天神所选的人。” 达伦用威严低沈的声音说:“嗯,我接受。从此撒克族将纳为我翼下,你们可自由出入我龙堡,交换你们所需。” 一场契约从此确定。 在这片大草原上,信用与承诺是最重要的德行,他们从不做违心之论,也从不欺骗;而这些都自然而然地存在他们的血液、天性里。 第四章 版别撤克族后,达伦领着部下、那群女俘虏及怀中的她快马加鞭地回龙堡。 看着她用那双好奇的双眸欣赏沿途美景,真的很难相信她帮他征服了一个部落的“心”。 他一向用“武力”、“恐惧”来使敌人称臣,虽然得到短暂的屈服,却必须时时刻刻提防对方叛变;但她得到了完全的尊敬及服从,却没有用到一丝暴力。 她先是用外表吸引大家的视线、好感,再用她的气势、优雅与尊贵让人不知不觉将她奉为上位,不敢轻易忽视她。接着,她施展她神秘的魅力、神奇的魔力征服她周围人的心。 就像此刻,她轻易得到黑武士的崇敬、喜爱。尤其是那个阿克表现得最明显,总是围绕在她身旁,教她语言、逗她笑,一副护花使者模样。 达伦受不了两人的亲呢笑语,怒视阿克,将他支使到队伍后面,要他盯着那群俘虏,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那个金发褐眼的阿克没在身旁,少了热闹欢笑,让李天风有些失望。他总是笑脸迎人,对她亲切温柔,算是她在这奇异世界里第一个交到的朋友。哪像坐在身后的“那个人”,总是板着一张臭脸,冷冷凝视她,对她一言一行都不赞同。他完全不懂得礼貌,想要什么就拿,想做什么就做,从不先请示她任何事,一味霸道行事,真是超级任性的人。 既然无法改善现状,反抗也无济于事,她也只有将他视为不存在,忽视怀抱她腰间的那只强而有力的大手、忽视背后的热气、忽视耳朵旁他的呼吸,“假装”对周围美景兴趣大于他,看着一片金黄灿烂的落日余晖,渐渐转为属于黑夜的青蓝。 达伦举起右手,勒住马高声宣布:“停——今晚就在此扎营,明天天一亮就起程。” 随即每人分工有序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捡柴火、打猎、照顾马匹、找水源提水、生火……武士中有人扛着猎到的鹿及兔子丢在营火旁,就地剥皮,刀法利落,整张鹿皮及免皮完整地如衣服般的被剥下,剩下血淋淋的兽体。看着那腥红滴血的鹿没了兽皮,就如同保健室里那个显现人类器官、肌肉血管的假人……李天风突然一阵恶心,连忙跑到树后干呕了起来。 看她那样子,是别指望今晚这餐靠她了。达伦命令解开两个女俘虏的绳索,要她们准备晚餐。 没多久,锅中传来阵阵香味,大伙更是饥肠辘辘。 达伦首先舀起一碗肉汤,这是开动的信号。然后其它人才忙不叠地开始囫囵吞枣享受美食,只有李天风动也不动。 阿克热心地端一碗到她眼前,她忙不叠地摇头、推开,恐惧地看着那碗肉汤。 她一想到可爱的小白兔及无辜的鹿瞪视着她,她便心生不忍。虽然她不是个素食主义者,但,一旦亲眼目睹可爱的动物变成了血腥的尸体与盘中餐,她怎么样都无法入食。 对于她的反应,达伦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这小妮子到底怎么长大的?显而易见的,她未曾看过动物被杀的过程。 他要阿克拿撒克族留给他们的饼给她。 李天风看到饼,才嘘了一口气,安心地享用。 而刚刚准备晚餐的两个女人站在暗处,看着这群男人狼吞虎咽地吃光锅中的肉,两人露出失去长久以来的微笑。 成功了。 黑熊遗留下来的女人与黑熊的母亲小鹿在停留撒克族部落时,原本期望同族的山猫能解救她们。没想到这孬种竟向达伦屈服,而后又向他效忠,让她们获救的希望落空。 虽然她们受不了黑熊的愚蠢、自大的野心,不该向达伦王挑衅,所以才遭受此横死报应。但那些男人终究是她们的亲戚、是她们的血亲,要她们坐视认命可不是她的风格,她们要报复。 小鹿在撒克部落时趁机偷了毒草药,而刚刚那锅肉中就放入那味药。 现在,就静心等待毒药发生效力了。 李天风有点纳闷怎么那些武士们纷纷倒头睡觉,有那么累吗?这样连毯子都不盖就睡着是会着凉的。她边帮他们盖毯子边想,不是该有人守夜吗?不然半夜有猛兽突袭怎么办?没办法,看来今晚只好由她这闲人守夜了。 她听到脚踩树枝的声音,那是件奇怪的事。当她确定所有人都睡着了,竟然还有脚步声。 她转头一看,原来是刚刚帮忙煮东西的那两个女人,她们正搜寻着躺在地上的武士。她看到较年轻的女人从武士身上拿取一把短刀,就跑向其它俘虏处。 懊不该阻止?她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自由而已,她就佯装不知情算了。也许她应该跟随她们走因为她的身分也是俘虏,差别只在于她受到比较好的待遇。可是,她的骑术不佳,到时拖慢她们的行程怎么办? 镑种念头纷至她脑海,她跟在那年老的女人——小鹿后面,她也取得一把刀,此时马匹鸣叫着,吐气、踩步,其它女人都已上马了。 而当她一转身看到那个老女人高举着刀欲往达伦胸口刺时,她尖叫出声:“不要!”身体急急扑向小鹿。 小鹿年纪虽大,但能在草原上活到这个年岁,表示她身体强健硬挺。被那软弱的李天风一撞,身体没倒下,只是刀子偏了,不过还是刺中达伦的肩膀。小鹿怒视她,将她用力推开,欲再补上一刀。 达伦身体受创,张眼一看,来人的刀正刺向自己。他连忙起身,双手一挥,闪开那一刀。 李天风迅速爬起,抱住那女人的腿。小鹿的手一偏,刀又刺向达伦的大腿。 当小鹿发现那个神之子渐渐苏醒,大感不妙。不好,这神之子一旦清醒,会对她们施展神力。小鹿转头看那破坏计划的李天风,恨恨地眼光瞪向她。 小鹿捉住李天风的手腕,弯至背后,将刀搁在她脖子上,强行押走她。 原本小鹿没打算带走这累赘的,但,看来这神之子满宠爱这女人,暂时把她带走当个护身符也好。 达伦全身无力,只好眼睁睁看着那群女俘虏押走李天风。他用尽心力地想解除迷药的效力,恢复精神。他用刀割了布,将大腿、肩膀的伤口绑紧,靠着身体上的疼痛来抵抗睡意。 他又拿起小刀刺向身旁阿克的手臂,努力摇醒他,用力拍他脸颊。“阿克,快醒醒!” 阿克因巨痛而苏醒,看到受伤的达伦王,迷蒙地问:“怎么了?” 达伦忍着痛,咬着牙说:“我必须赶快救她,她为了救我而被带走了。你照顾这里,负责他们的安全。”说完,他随即闭目,以精神呼唤着他的爱马——回来,回到你主人身旁……回来…… 苞着那群女人跑的其中一匹马,听到了主人的精神召唤,突然停住,跃起了前腿,甩了甩头便又向后开始狂奔。 黑熊的遗孀惊恐地问婆婆小鹿:“怎么会这样?” 小鹿亦心惊一下,但此刻逃亡为先,顾不了那么多了。“别管那匹马了,我们必须逃得愈远才愈安全。” 达伦感受到爱马响应了他的呼唤,正狂奔回他身旁。他几乎控制不了心中的狂怒,她们竟然用这种卑鄙手段侮辱他达伦王的英名,他要她们死。 他心急如焚地跃上马,往她们逃跑的方向追去。 他以不要命的速度向前奔驰,他从未有过如此焦急的心情,害怕着如果太晚到,那群女人会对她不利,害怕她受到伤害,害怕见到的是一具了无生气的躯体。害怕再也见不到她生气时的嘟嘴、撒娇时的轻笑。 胸中仿佛有一块巨石压着。这次,他不会再仁慈了,即便她们只是一群女人,他也要她们死,而且是凄凄惨惨的死。 当他终于看到月色下那群该死的女人时,他冷笑的脸上浮现阴狠肃杀的表情。现在该怎么杀死她们呢?他阴森地思考着。 小鹿一察觉给追上的事实,便宣布:“往林子里逃,且分散方向逃。”现在是能活几个就是几个了。 一进林子,小鹿便要她们快逃;若逃得掉,就往东方走,最后在阿尔山下会合。 小鹿决定牺牲自己,以增加她们月兑逃的时间。她勒住马,押着李天风,将她双腿绑在马月复下,双手绑在马颈上,用布蒙住她的双眼。 黑暗中,小鹿躲起来等待着达伦。 达伦感应到李天风的恐惧。他闭上双眼,测知她被绑在马上,老巫婆勒住缰绳视死如归地等他。他迅速下马,移动自己的脚步。 他无声无息地靠近小鹿,突地勒住她的脖子,她的头便无力地垂向肩膀;然后又用神力唤着其它的马匹,召唤它们回到他身边。 当她们发现胯下的马不听自己的指挥,反而往另一方向跑时,每人拼命地勒住缰绳,但马儿完全不受控制,硬是载着马背的人往回跑。 等马儿终于停止奔跑时,她们才发觉她们都被逮住了,透着微弱的光影,探知所有熟悉的身影都聚在一起,虽看不清彼此的表情,但惊恐失措的情绪在黑暗中漫延。所有人害怕地愣在马匹上,心想这下逃不了了,被神之子逮住的人怎可能逃得掉。 森林顿时一片静寂,只听得到彼此惊惶的呼吸声及马儿狂奔后的喘息声。 是的,你们应该害怕的,竟敢惹怒我。达伦冰冷地看向她们,享受她们的恐惧。 倏地,所有撒克女人感受到一股勒住脖子的力量,那股力量一收紧,挣扎一声,脖子断了,人也纷纷落马。 被蒙住双眼的李天风,听着女人的挣扎声及重物落地的声音,完全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她承受不了那种无知的恐惧,低喊一声,试着挣扎手上、脚上的绳子。 达伦这才大梦初醒般解开她脚上、手上的绳子,但制止她掰开蒙住双眼的布,然后抱她下马,走向自己的座骑。一声口哨,领着马群回去。 李天风一坐回熟悉的位置,在他的怀里闻到熟悉的体味,就安心了。她知道自己安全了,于是连忙掰开眼布,察看他的伤痕。看到伤口已用布包扎住,但血仍不断涌出,她不舍地轻触他的伤口。 对了,其它人呢?她突然想起那群女人,她之前有听到她们喘息的挣扎声……她从他腋下钻出,想看清他背后刚刚纵马出来的地方,但是他用蛮力将她的头按回他的胸部。 达伦不想让她看到那堆尸体,只不过动物的死亡她就受不了,更何况是人类的死亡,那岂不让她恶梦连连。 但好奇是人类的本性,他愈是不给她看,她愈是想搞清楚刚刚黑暗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如不安定的小猫般在他怀里钻来钻去。看一眼,只要看一眼就好,她渴望着。 他用手拍打她的,然后提紧她的上臂。“不要乱动。” 听到他威严的声音,她只好乖乖地安静不动了。不让她看就不看,有什么了不起。她生闷气了,嘴巴嘟得老高。 察觉她的柔顺,他也放松禁锢的力量,专心驾驭马匹及忍着身上的痛。 轻易放弃才不是她的个性,她出其不意突然越过他的肩头瞄了一眼,但好生失望喔。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 “哎哟!”又被揍了。 她得好好跟他沟通一下,揍是她七岁前的事,而且专属她亲爱的老爸专利。虽然他对她很好,但并不代表他也拥有这专属权利。 “你……你……”不行,她不懂他们的语言,挫折感好大。她会说国语、台语、英语及一点点日语、法语、广东话,但是,还是无法表达她的意思。 他咬着牙说:“安静。” 她听出他声音有着忍耐的压抑,才又想起他让人刺了两刀,伤口还滴着血呢。模模他的额头,她用自己的袖口温柔地帮他拭汗,嘴里喃喃自语地念:“忍耐一点,你不会有事的……” 靶受到她的担心及关怀,达伦觉得心底深处所筑的堤防被她的柔情给冲垮了。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表现关爱,把他当作一个平凡人,把他当作一个跟其它人一般脆弱的人,不是义务的问候,也不是假惺惺的关心。 他的心里某处正如冰遇到阳光般渐渐融化,坚硬的外壳好似被人打了个洞,有了空隙。这种感觉很舒服,但又太脆弱、太陌生了,他不熟悉这样的自己。他倒抽了一口气,将她的手拨开。 她以为他痛得难受,顿时罪恶感如潮水般涌出。要不是她旁观让她们逃走,本不及阻止那女人的刺杀。要不是为了救她,他也不会任由伤口血淋淋地流;要不是她太软弱……她不是有意的,她没有意图要害死他。可是,如果他死了,却是她害的。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个事实压得她顿时喘不过气。 她一向觉得哭泣是种软弱的行为,尤其在人前哭泣更是件奇耻大辱。可是,此刻……她忍不住低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转身,低着头重复那句对不起。 这是自她到这奇异世界两、三天后,首次承认内心的恐慌及害怕无法回家的恐惧。她真的弄不懂这里的奇风异俗,她对好多事都不明白,她也不习惯这里的暴力。她……真的不知怎么办才好,所以只能低泣。 达伦从没应付过哭泣的女人。他知道如何对付千军万马,但却不知如何对付一个低头哭泣的女人。他暴叫:“不要哭……我不准你哭!”他强硬搂紧她的腰。 她转身轻模那伤口,反而放声嚎陶大哭:“对不起……对不起……” 他失去耐性,索性用嘴封住她的,且一把将她的身体拉向自己,尽情享受她甘美的双唇。 吻了一会儿后放开她,李天风又担心地道:“你……” 话真多,他又封住她的嘴,这次吻得她透不过气来。 阿克早就听到马群奔腾的声音,所以引颈企盼地望着他们。他待他们走近时快速迎向他们。 “王,你把马匹都带向来了。” “把她抱下马。”达伦命令。 阿克这才注意到一脸胜利征服的王和哭泣后一脸腓红的李天风。 “喔,是。”看王咬紧牙根吃力下马,阿克忧虑地看着他身上的伤口。 “阿克,过来。”达伦将手放于阿克伤口上,施展“能力”先帮他治疗。 “可是,王,你自己的伤……” “别说话。”他专心地在阿克伤口上绕圈圈,用身上的气帮他治愈伤口。 这画面对李天风而言不陌生,她只是注视着他们,神奇地看着阿克的伤口慢慢愈合、慢慢恢复,直到看不出伤口为止。 “谢谢王。”阿克双手交叉于胸,低头说着。 “今晚我需要你守夜,其它武士到明早应该就会清醒。我累了,想睡会。” 阿克马上帮他铺好地垫。“王,请休息。” 看着达伦径自躺下,李天风跑去阻止他。她想这人帮别人的伤口治好,怎么不顺便也帮自己治愈? “你来得正好,你也该睡了。”达伦将她拉至身边躺下,帮两人盖上毯子。 李天风则执意坐起,指着他的伤口,拉他没受伤的手轻绕伤口。 达伦视而不见又拉她至身边躺下,下巴抵着她的头发,左手跟腿压住她,不让她再起来。 阿克见她挣扎着要起来,急忙跑到身旁指指王的脸,告诉李天风王累了,他想休息。确实,李天风看他一脸疲惫,心中有一丝不忍;可是,他为何不帮自己治愈?她不懂。 阿克将她欲起的肩膀压回,盖好月兑落的毯子。 看阿克一脸坚决,李天风又躺了回去。 既然阿克都放心,她又有什么好担心的。饱受了一晚的惊吓,在她没发现自己跟个男人躺在一起这事实前,双眼已疲惫地闭上,渐渐沉入梦乡。 达伦张眼瞄了下已睡着的她,又带着满意的神情再度合上了眼。 李天风梦见那女人拿着小刀一直往达伦王身上刺,她想跑上前阻止,却被亡魂从地上伸出枯枝般的手捉住她的脚踝不让她走。她拼命拨开那枯瘦细长的手想跑上前。她看着达伦的血喷了出来,将那女人溅得满脸满身都是,而且,她还带着满脸血迹朝她这方向望来,得意狂笑地出声。 她阻止不了,她害死他了。 “不!别死啊,达伦王,我不要你死……”亡魂终于放开她的桎梏,让她奔向达伦面前。她双手占满他的血,一阵阵悲伤袭上心头,抑不住地尖叫、哭泣。“别死,达伦王……” 达伦摇醒作梦的李天风。见她满脸惊恐,泪与冷汗涔涔地流。 他听到她的尖叫、啜泣,听到她首次喊他的名字——达伦王。她叫他达伦王?她竟然梦到他,不是阿克,不是其它人,而是他?不知怎么地,这事实让他高兴不已。 李天风迷迷糊糊地张开双眼,一人眼即是达伦王,发现他没死旋即搜视他的伤口,用手轻触绑在上面的布,干了,没有流血了,她松了口气。可是,一思及他的伤口尚未治疗,她又轻轻地解开缠在他肩膀上的布,意外发现伤口竟然已经愈合了。 她惊讶地望着他,又解开他大腿上的布,也是同样结果。 这就是他昨晚不帮自己治疗的原因,伤口原来会自动愈合。 她望着他的眼,他亦回视她,两人默默无言。直到她身后传来嬉笑声,才打破了两人的互视。 “王,我看这女子很关心你的伤口。” “王,你看她一脸呆样,到现在才知道你的神力。” 身后那群武土早清醒好久了,大伙正准备动身回龙堡。 被逮到她盯着达伦看,又发觉自己与他躺在一起,并共同盖着一张毛毯。她霎时红了脸,好窘喔。她不好意思地起身说:“我……我去洗把脸。”她做了洗脸动作。 她连冲带跑远离这群人,沿着流水声往森林走:泼着从山上流下的冰冷雪水到脸上,试图降低脸上的热度。丢脸喔,就算人家长得帅,也不用像花痴般的死盯着他看。 没错,他是长得很帅,瘦削有型的脸庞、浓烈的英眉,还有双有神的大眼老是盯着她;而那总是紧抿的双唇,总是吻得她透不过气……坚硬的胸膛、有力的臂膀,以及毫无赘肉的小肮…… 哇!不能再想下去了。她把头埋进水里,再想下去的话,她会变成一个。 她告诫自己绝不能喜欢他,反正也不会有结果,她一定会设法回去的。她只不过是……是欣赏,对,欣赏而已。谁叫他刚好拥有她偏好的外型,以及那可媲美模特儿的俊美。是正常女人都会欣赏的,就像欣赏李奥那多的俊俏,汤姆·克鲁斯的帅劲。她是正常女人,不是吗? 但是,她努力说服自己,没人会喜欢一个霸道、恣意而为的男人。她开始想他的缺点……他不仅随意杀人、动不动就以蛮力对待她,又常常暴力相向、没耐性、没礼貌…… 当她清洗完毕,转身欲回走,还边数落着他的缺点时,赫然乍见那人就坐在石头上望着她。 她当场心虚地低下头,绕过他走向营地。 达伦确定她走回营地之后,才放心地走至溪边清洗自己。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人脸上可以瞬时有这么多的表情变化,一会儿嗔、一会儿怒、一会儿羞……看着她变化多端的神情,他都忘了该做的事了。 天微亮,大伙准备就绪后,就等王下令出发了。 看别人都上马准备纵马而跑,李天风只好走向达伦王的骏马旁,等待他抱她上马。 谁料到他竟是下命阿克载她,并“建议”让她坐后面较安全。 于是,李天风坐在阿克后面,双手抱着他的腰。 她不解他是怎么一回事?直到看到他发红、冒汗的脸色才恍然大悟。虽然他伤口自动痊愈了,但失血过多、元气大伤是不可抹灭的事实。看他那样子,她真的很替他担心。 他们纵马奔驰,一山越过一山,仿佛向着水无边境的天之涯、海之角奔跑。 中途只有短暂的休息,喝点水、吃干粮,又匆匆地赶路了。这期间,她一直注意着他,怕他撑不住而跌下马。 达伦不习惯被人关心,只因他是个强者,永远的强者,从没人把他视为脆弱的女圭女圭,感受到她担心的视线,让他很不自在;他只不过头有点晕,全身发热,又没有什么大不了。直到他受不了她的眼神,干脆命阿克骑在身后,眼不见为净。 李天风觉得有种被遗弃、伤害的感觉。她好像被抛弃的小狈,又被主人拒绝它的讨好。 心细的阿克感受到李天风的沮丧,借着跟她讲话。教她语言转移她的注意力。 途中,他们又停了一下。 她看着他们在放狼烟,似乎是在做某种信号。她想既然他们不是守着城堡、预防敌人攻击的一方,那么该是想告知远方的某人一些讯息吧。所以,她猜大概快到目的地了。 快到龙堡时,达伦故意放慢速度,走在最后面,他想看她对龙堡的感觉。他希望她会喜欢这里,这可是他引以为傲、固若金汤的城堡。 他试着以她的角度、眼光重新审视这座城堡,虽然不是很漂亮,也许她会不喜欢;但,它够坚固,可以抵挡敌人的攻击。 他脸色一黯……就算她不喜欢也得喜欢,因为她的未来就在这里。 他笑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在乎别人的眼光、喜好来着了?看来这女人对他影响太大了。不行,这会变成他的弱点的。他无法容忍自己身上有破绽,他是强者;只是,眼神仍不由自主斜睇着她。 李天风张大嘴巴,赞叹这城堡的巨大。那个大门至少十层楼高,高耸坚固的石墙让人产生压迫感,尤其通过城门时,就好像小矮人通过大巨人的大门般。 一进入城堡,即见堡内人声鼎沸,人们摩肩接踵地来来往往;吆喝声、动物声,交错而成热闹的气氛。 没想到这城墙内是个市集。 她察觉到当他们看到这群黑武士时,人声一度静寂,随即又很快恢复了原状。 他们走在石路上,过了一个约三层楼城门,看到一排排泥墙筑成的房屋。这里好多人在工作,有打铁、编织、雕刻……及一些不了解目的为何的劳动。 慢慢地,周围房屋愈来愈少。他们又经过了一个雕刻精美的大木门,里面房子明显地雄伟巨大多了;有如天方夜谭里的阿拉伯世界,但多点生气、绿意。这里种植许多花果,她甚至看到葡萄藤、苹果、桃子等结实累累的果树。 阿克下马后,她才注意到前面有两排人,好似已等候多时以迎接他们的归来,他们每人双手抱胸、低头。 李天风这时却注意到位于那两排人中间的首位,一个穿着红衫、戴小方帽、头上结了许多条辫子、浓眉大眼的妙龄女郎,正眼光似剑的刺向她。 那女郎双眼嫉妒地盯着阿克抱她下马,但看到达伦王走近,马上换上欢迎的笑脸。 “欢迎平安归来。”她双手交叉抱胸,低头行礼。 “堡里一切还好吧,里雅?”达伦用王者的语气问道。 “是。” 每位武士均下马,跟随达伦后面。 李天风看着马僮将那马群牵走,思忖着:原来这就是他们住的地方。 他们回家了,那什么时候可以送她回家呢? 里雅看着那个一身飘逸的女子……拥有如此绝色的容貌,又坐在阿克身后,她是阿克的什么人?她看过阿克的许多女人,就是没看过她。该不会她是阿克的另一胜利品吧? 阿克这公子不管走到哪里,都能风流到哪。连出外追敌,也可以带个女人回来,真是风流成性。 达伦顺着里雅的眼光望去,才发现呆立一旁的李天风。他会听阿克叫她“天风”,这大概是她名字吧。他不耐地吼叫:“天风,给我过来!” 李天风梦醒似的望着他。她不禁皱眉、嘟嘴地瞪向他,她最讨厌被人吼了。 达伦看她依然呆站着,还满贯的不悦,才想起她听不懂他的话。几个大步,他粗鲁地拉着她的手往里走。 “里雅,我要先洗澡、刮胡子,准备干净衣服来。”他回望那个想掰开他桎梏的女人。“顺便帮这女人准备一套干净的衣裳来。”他不为所动地拉着她往澡堂走,头也不回又丢一句:“质料要好一点的。” 里雅第一次看到居然有人敢反抗王,而且还是个女人。此刻她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还好她不是阿克的女人。 阿克露出他一贯迷人的微笑说:“里雅,王是意外捡到她的。他说只当她是小奴隶,她对你的身分、地位不会造成影响。” 阿克这个傻瓜!她才不在乎王喜爱哪个女人呢。虽然她以比吐公主的身分被送来给王当未婚妻,但王从头到尾根本对她没兴趣。他根本无意完婚,只是把她当作好用的管家,而她自己倒不在乎这点。每当看到王那对不同颜色的眼珠,她就不寒而栗,哪还有心思当他老婆。那对天神赐与的眼珠,谁敢惹怒他,必遭受惨烈的下场,她甚至不敢看他的双眼呢。 她在乎的是那总是一脸贼笑勾引女人的偷心贼阿克。可是,偏偏她是比吐公主——王的未婚妻,任一身分都不能与他结合,只能看着阿克游戏人间,让心痛一次又一次。 第五章 达伦强拉李天风至一间热气腾腾的澡堂,澡堂中间有一个圆形石砌的半人高澡盆,盆底周围装饰一层木材,以保持热度,是很精巧的设计。 他利落地将身上衣服月兑掉坐在小椅子上,等候在两旁训练有素的女侍帮他刮胡子、抹肥皂、刷洗,用木杓帮他冲掉肥皂。 他踏着阶梯入池,舒适地躺卧在澡盆边,女侍则快速帮他洗头发、按摩。 全身清爽后,达伦舒服地呼了一口气,斜睇着目瞪口呆的李天风,吩咐女侍:“帮那个女的洗澡,别呆站着。” “是。”女侍们立刻要月兑她衣服。 “你们要干什么?”李天风拉紧自己的衣服。 达伦翻了翻白眼,叹道:“天神哪,你怎么不找个柔顺、乖乖听话的女人给我?” 他赤果全身,霍地从澡盆起来,要女侍一人捉一手,帮她把外衣月兑掉。而她里面那套翠绿短衣、短裤,他研究了一下,却找不到扣子, 李天风挣扎时,将拉链挣月兑了一半,于是他才恍然大悟地找到了窍门。 啊,穿月兑真方便,这种设计真巧。他好玩地玩着月兑下来衣服的拉链,研究了下。 他瞄向她剩下的单衣,快速地扒下,丢到一旁,充耳不问她的尖叫声;而后他拿着那套翠外衣服,躺回他舒适的浴盆里好好地研究。 两个女侍对她既揉又搓,轻易地制止了她软弱无力的抵抗。 “你们干嘛啦?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自己会洗澡,啊!”李天风抗议声、尖叫声连连。 但她们置若罔闻,拿起水杓就往她头上拨,清洗肥皂泡沫。而回应的又是另一声尖叫。 两位女侍帮她洗完后,硬拉她往澡盆去。 “我不要、我不要!” 达伦再翻一次白眼,起身横抱她,将她丢到盆子里。 来不及抗议,又是一声尖叫。 “你们可以退下了。” “是。”两位女侍退出澡堂。 李天风拂开掉到眼睛前的头发及水滴,怒气腾腾地站起来,一手插腰、一手指着他怒道:“你这个野蛮人!听着,我是个独立自主的新女性,我五岁起就会自己洗澡,不需……不需……”她声音愈来愈小。 她注意到他双眼变得氤氲,专注地盯着她的……她的胸部看? 又是一声拔高的尖叫声从澡堂里传出。 她马上坐下,靠着澡盆边缘背向他。她转头向后看,发现他依然盯着她的背部。 她想走出澡盆,但是,她却发现丢在地下的衣服都被那两个有效率的女侍收走了,就只剩下他手中把玩着的那两件翠绿短衣裤。她赌气地从他手上抢回来。 他诧异地盯着那两片衣裳,随即看她一脸胜利的表情,脸上浮现出恶作剧的笑意。 他慢慢站起来走向她,看着她小小的胜利表情隐退,换上如野兽误中陷阱时,猎人伸出手提它欲月兑逃的表情。 “别过来,你这别过来。”她挥手阻挡他的侵近。“你要这衣服,给你就是了。”她将衣服丢向他。但,他依然逐渐侵近。 她顾不了那么多,起身欲逃出浴盆,半途却被拦截。他的手腕捉住她的腰,拦腰将她往自己的身体方向拉。她光滑的背靠着他的胸膛,而另一只手则将垂落于肩膀的发丝拨开,嘴唇忍不住轻抚着她的肩膀;放于她腰上的手渐渐往上移,握住了她粉女敕的右胸。 偷觑那张吓呆的脸,他不禁轻笑。而后将她的头转向他,以吻封缄。 第三次了,李天风闪过这个念头,这是他第三次吻她。而他甚至没像其它的追求者送她礼物、讨她欢心,就不告而取。 在她沈醉于他的挑逗中时,里雅已备好衣服,跟两位侍女在一旁等待。当然,她们努力维持镇定与面无表情。 “王,你和小姐的衣服拿来了。” 他模糊地应了一句,显然意犹未尽,但不得不放开她。 他满意地欣赏她一脸沉醉迷惘的神情,发梢滴着水滴,衬得她更清新美丽,全身粉红女敕白的细肤,让人有股冲动想把她吃了。 他甩甩头,用手拂开湿发走出浴盆。让她们帮他擦干长发、身体,穿上长袍、长裤。 “里雅,等一下把晚餐端来我房里。我累了,吃完晚餐想早点睡。” “是。 “请问——”里雅开口止住欲离去的王。 “什么事?” 她比了比李天风。“她呢?” “等她穿好衣服后,当然送到我房里。”达伦说完,迈开大步离去。 李天风瞪着那三个女子,而那三个女子亦好奇地看着她。 李天风挥挥手,要她们把衣服放着后出去;但里雅却向她摇摇头。 几度天人交战,李天风安慰自己身体给女人看又没什么了不起的。她走向她们,想伸手自己拿衣服来穿。 里雅摇摇头,将衣服紧抱。 她只好认命地让女侍帮她擦干头发、身体,帮她穿上丝质宽松短上衣、白色长裤、蓝色及膝长衫。 里雅暗忖:难怪王如此意乱情迷。她一身雪肤毫无暇疵,仿佛捏得出水似的,一头丝绢般光滑的秀发,衬得那细腻五官更为出色。如精灵的举止、风般的优雅,眉宇之间透露着尊贵。她纤纤玉手告诉她,这女子未曾做过任何工作,因为那是一双被长期呵护、娇养的手。 她来历必不凡。 没错,是男人都会想拥有她。里雅叹息这女子值得更好的男子,而不是“他”。 看她那双纯真、感激的双眸,不知她还能维持多久?如果她懂这里的语言,知道她等一下要去他的房里,是否还笑得出来? 里雅听到她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了解地一笑。 李天风亦缅腆地回她一笑,双眼粼粼如宝石般闪着光。 里雅做了吃东西的动作,并要她跟随着她。 李天风会意后,便跟她走。她想,这女子对她真亲切,如果她学会他们的语言,一定可以与她做好朋友。 她带她经过一道宽大的走廊,转了好几个弯,来到一个装饰得金碧辉煌的铁门,上面缀饰着人型的雕像,来不及细看欣赏,她打开了门,请李天风入内。 “王,我把她带来了。” 李天风以为里雅是在跟她说话,可是却看她朝向房里,语带敬意,她好奇地也望着那方向。她一时大惊!是达伦,她不想再见到那个大,转身调头就走。 “守卫,阻止她。”房里传来王的命令,门口两位武士马上以身体抢在她前面。 李天风一把推开他们,没想到他们却稳如泰山、动也不动。 “走开啦。”她想使巧钻过去亦没得逞。 李天风恼怒,双手插腰,怒视这两个“门神”。 达伦从后将她揽腰抱起,带至房里。 “里雅,你可以走了,顺便把门关上。”达伦指示道。 每次都这样,像货物一样被搬来搬去。李天风气极了,心想他从不尊重人。一个转身,她握紧拳头,用力地往他月复部笔直打去。 他不在意地用单手当手拷用,把她两手禁锢住,并向一脸惊奇的里雅下令:“里雅,出去,把门关上。” “喔,是。”她急忙退出。 门一关上,他便迅速地将门上面的栓套上。那高度除非李天风搬桌子垫在脚下,否则根本无法开门出去。 她顿时傻了眼。那个石桌不知几百公斤重,怎么推得动?不说桌子,她连推椅子都有问题。 她转向房里那两扇大窗户,一看——下面是个花园,至少有三层楼高。如果要跳,她得好好地考虑、考虑。 她回瞪他,而他只是坐在椅子上向她招招手,拿了盘切得一小块、一小块的甜瓜向她诱惑。 她吞了吞口水,手压住肚子,偏它此时不争气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轻笑,看来要引诱她走向自己并不难。 “算了,管他的。”她决定不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她选了离他最远的石椅坐下,一边塞着吃起来像面包的食物,一边小心防御;预防他只要敢靠近一步,她马上跳起来远离这个大。 他觉得她好像养了只小猫,对人充满了警戒。只要一靠近它,它就窜开;硬是捉它,就会被它的利爪攻击。只有食物能诱它出来,但它又不忘小心翼翼地防备。 今晚,他没体力驯服这只小野猫了。门既然拴了起来,她应该跑不出去。他需要好好地休息一晚,等明天身体恢复了,再全心应付她。 填饱了肚子,他起身。 丙不其然,她马上跳了起来,警戒地盯着他走到床上。看来,他似乎想要睡觉了。 直到规律的呼吸声传来,她才放心地坐回石桌旁继续用餐。 她就着烛光观察这房间——墙上挂了弓箭、刀戟各式武器,一张原木大床,石桌、石椅,床旁有两个柜子,简单利落、一目了然,有种原始自然的味道。墙上的装饰为房间添了些许阳刚味,不知依她妈咪专业室内设计师的眼光来看及不及格? 她忍不柱打了个呵欠,并努力撑起沉重的眼皮……那张大床足够四个人睡在上面,而睡了两天野地的她,现在挺渴慕那张舒适的床。 她努力摆月兑睡意,但是两天在马背上的颠簸及睡眠不足,加上洗了澡后精神松弛,那张床正如魔法师般对她发出强烈的召唤。 借睡一下好了,只要床的小小一角,然后比他早醒来,他就不会察觉了。 终于,她蹑手蹑脚地在床边躺下,尽可能远离床中间的“庞然大物”,很快便进人了梦乡。 * 清晨,阳光从窗户外直射进来。 李天风被一阵敲门声吵醒。通常,她只要睡着就全身无力,就算初醒来,也必须至少在床上赖个五分钟才肯起床。 她慢慢翻身,滚到床中央,推推他的手。“起床,外面有人找你。” 达伦瞬时张眼,全身紧绷。他以豹的速度捉住那只手,那只手软趴趴的,感觉不到任何力道,原来是她,害他紧张了一下。 翻身亲吻那张睡眼惺松的脸蛋,并轻啄她的眼帘,终于得到软弱的阻挡。 她不耐拍打他,指指门道:“有人敲门啦。” “谁?”达伦大喊。 “王,我是里雅。不早了,我给你送早餐来,另外铁匠哈萨老爹求见。” 他看向窗外,太阳已爬至半天高。上午都过一大半了,难怪里雅来叫他起床。他从未曾这么晚起床的,看来真的是太累了。 他贪恋床上的美人一眼,不甘不愿地起床。 达伦站起来时,眼前顿时一片黑,血液好像从头部一下向下冲。他甩甩头,站着不动,等身体慢慢恢复,黑暗渐褪去,视线才慢慢恢复正常。 “王,请开门,你把门锁住了。”里雅以为王忘了,他以前从不锁门的。 “好,你等一下。”达伦没忘,只是今天身体着实有些异状,他吃力地每走一步就有些昏眩的感觉。 此时,李天风已坐起来了,她奇怪地看着他的举止。 达伦勉强走到门边,将门栓往下拉。 “砰!”一声重物落地声响。 李天风惊慌地看他倒下。 里雅听到门栓落下,等着王开门让她把早餐端人,却传来砰的一声,心感不祥地把餐盘放一旁,迅速推门进来。 “怎么回事?王,你怎么了?”她赶忙扶他。“守卫、守卫!”里雅想喊回刚走没多久的守卫。 “不,不要。里雅,封锁消息。”达伦有气无力地说。 对,必须封锁消息。里雅心想神石被毁,已经有很多人正虎视眈眈于龙堡,如果现在王倒下的消息再传出去,恐怕会引来各族的觊觎强抢。 她起身欲把门关上,却看到丽斯在门旁窥视。这下糟了,小孩最不会保守秘密了。她将八岁的丽斯拉进来,把门关上,将门下的栓锁上。 里雅用尽力气扶达伦到床上,李天风则赶紧下床帮忙。 “王,你必须使点力气,我们力量不够。” 达伦虚弱地点点头,用尽身体残存力气加上两个女人的力量,才成功地躺回床上。 里雅模模他的额头,发烧了,怎么办?从不生病的王发烧了,怎么办?她慌得脑袋一片空白…… 李天风学里雅的动作,模模达伦王的额头,原来发烧了,应该请医生来看病。 李天风碰了碰里雅,又说又比地要她请医生;但看她一头雾水的表情,她知道她没弄懂,搞得她也紧张兮兮地走来走去。 李天风的衣袖被人扯了扯,她往下一看——是一个五官分明、浓眉大眼的小女孩,她向她伸出手,她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那小女孩闭了眼睛,沉思一下,就跟里雅讲话。 “姨,她要你去请大夫帮父王看病。” 里雅马上摇头说:“不行,请大夫来消息就走漏了。” 小女孩对着李天风摇头,并做了噤声,不让别人看到、听到的动作。 李天风领悟。 里雅突然想起李天风不是救过撒克人山猫的儿子吗?那她应该有能力照顾王,这样消息也不会外漏了。 她慎重地请求她,向她弯腰低头,还拉她的手模王的额头。 李天风为难,因为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一个病人啊,这种事应是医生、护士的事。可是,看她急得眼泪一直往下掉,及床上奄奄一息的他,她不忍地点了点头。 首先得先降低他的体温,她需要毛巾及冰凉的水,如果有退烧药更好。她比手划脚地要这些东西,只得到里雅一片茫然的眼神。 “姨,她要布巾、凉凉的水和药。”丽斯催促里雅。 “喔,我马上去拿来。”她临走前不忘叮咛:“你们两个等我回来,不要出去,也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丽斯去房里角落端来面盆、布巾,那原是用来早上洗脸用的。“姨已经去拿你要的东西,这些先暂用吧。” 虽然这小女孩的语言她不懂,但小女孩就是能了解她所要表达的。李天风拧吧布巾,帮他擦拭身体以及脸上不断冒出的汗,而小女孩则在一旁哀伤地注视床上的人。 李天风注意到这女孩有种少年老成的气质,从她健康的褐色肤色可以推测她是个经常从事户外运动的孩子。她有西方人特有的深邃五官,大眼、高鼻、丰唇、厚眉。 看她约七、八岁,会是达伦的女儿吗?他看起来年近三十,是有可能有这么大的女儿;但她端详两人之间的长相,似乎又不太像。可是由她关心神情的看来,两人应该满亲密的。 “嗨,我叫李天风,你呢?” “丽斯。” 奇怪了,两人沟通甚至不需手语、动作就能明了对方的意思。也许她应该请丽斯教她语言,说不定比较能进人状况。不过,眼前的事比较紧急,她必须再想想还需要些什么。 她中学时曾晕倒过一次,那时也没吃药,就只有到医院打点滴而已。对了,点滴。她打了两筒葡萄糖和食盐水,以补充糖分和水分。 他曾失血过剧,必须尽快补充营养。那什么东西可以代替葡萄糖、食盐水呢?排除固体食物,牛女乃、蜂蜜,如果再外敷冰块,内外夹攻,也许可以好得更快。 她和里雅合作,将他的外衣、长裤月兑掉,只留件底裤。她不断用冰水帮他擦拭,丽斯也在一旁换他额头的布巾。 里雅进进出出地拿来她们所需的用品,她不能久待,因身为龙堡总管,许多事必须由她处理。 李天风不忘向丽斯学习语言,毕竟小孩子的语言较快学,而且她觉得向丽斯学会更有效率。那孩子总是一眼就知道她所要表达的意思,于是乎她就成了她的“翻译”,透过她而向里雅要来牛女乃、蜂蜜及冰块。 丽斯是个好老师。教她“走路”这句话,她就走路给她看;教她“跳”,她就跳给她看。透过这种教法,她进步神速。或许是迫于形势需要,激发了李天风的潜能,她学得很快。 达伦昏迷了两天,第三天睁开的第一眼便看她正倾过身用嘴巴喂他冰凉的蜂蜜。这是李天风想出来的办法,谁教他老是不把东西吞进去,每次都溢得枕头湿湿的。在她第二次喂他,他及时把握机会回吻她。 “你——”李天风一发觉,身子连忙退开。这家伙,一醒来就想趁机占便宜。 “父王,你醒了!”丽斯在床旁惊喜道。 “我睡多久了?”他想起身,发现体力尚未恢复,又躺了回去。 “父王,你放心。我和李天风、姨都没跟人家讲,所以除了我们外,没人知道你生病了。我还教李天风学习我们的语言,她已经会说很多很多话了,对不对,天风?” “闭嘴,你好吵。”他一向不喜欢小孩子。 看到丽斯受到伤害的神情,李天风实在有点不忍,她模模丽斯的头,温柔地用她教的语言说:“你去找里雅要食物,说他醒了。” “嗯。”丽斯一溜烟跑了出去。 李天风目送她出门,回首马上转换生气的表情。“你……”伤害要怎么讲?她想讲他伤害了丽斯感情,算了,换个说法。“你害丽斯不快乐。” 一觉醒来,她竟可以使用他们的语言与他说话,达伦好生惊奇。 既然他醒了,那么自行进食应该没问题了。她将装蜂蜜冰水的杯子递到他嘴边,一手伸至颈后抬高他的头。 他转头拒绝,他还是比较喜欢她刚刚的喂法。 “你……”不知好歹这句话又该怎么清?算了,她放下他,将他从额头掉落的布巾捡起,然后模模他的额头。烧退了,她将布中在水盆里重新浸湿、拧吧,面无表情地擦拭着他的脸,而后又拿毯子盖好他的身体。 达伦自有记忆以来,从未曾有人这样照顾过他。他身体若有任何不舒服,或是心里不痛快时,只要抱着神石,那些不愉快就会烟消云散。 他喜欢这种被人呵护、关怀的感觉,虽然她板着脸在生气,但动作却是出奇的温柔,好像把他当易碎琉璃似的。以前从没人对他这样过,他觉得整个心暖洋洋的。 她用手遮住打呵欠的嘴巴,心想他总算醒过来,她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她用水泼向自己的脸,希望冰凉的水能清醒她的脑袋,再撑一下就好了。等里雅送食物来,看他可以自行进食,她就算任务完成、下台一鞠躬了。 门再度被打开,端着食物的里雅和一蹦一跳的丽斯走了进来。 “王,你终于醒了。我带了些食物来,你一定饿坏了吧?”里雅将食物放在床边,扶他坐起,再将餐盘置于他腿上。 “我昏迷多久了?” “两天了,多亏天风帮忙照顾。” 丽斯不甘寂寞挤上前,急说:“还有我、还有我。” “是啊,丽斯白天都来帮忙。”里雅附和着。 达伦拿起汤匙喝着肉汤,难怪肚子好饿,原来两天没进食了。 里雅忧虑地低下头,问道:“王,你是不是因为神石毁掉了,所以才……” 丽斯插嘴:“什么,神石毁掉了!?父王不是去追那群小偷,怎么会——” “丽斯,闭嘴,到一边去。”达伦严声命令。 她垂头丧气地坐到石椅上。 李天风赶忙到丽斯身旁安慰她,这家伙又伤了小女孩的心。 达伦也很烦躁,但这种事不需要跟女人说。“男人家的事女人少管。” 里雅连连点头。“对不起,我逾矩了。” 达伦恢复一贯冷漠的口气:“这事没传出去吧?” “喔,没有。我对外声称王和带回来的女人待在房里,不准任何人打扰。”她罪恶感地望着李天风。“这两天堡里的人都传着王被女人迷住,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达伦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这样的话,我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了。” 李天风听到他的笑声,心想这没良心的家伙,伤害了小女孩的感情,还笑得出来。她搭着丽斯肩膀,两种语言交杂。“丽斯,你房间可不可以借我睡?你父王既然没事了,那我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她还不太清楚“父王”这名词的意义。 “好,我带你去。”于是乎丽斯拉着李天风的手,一蹦一跳地往外走。 达伦厉声阻止:“站住,你们要去哪里?” “李天风想睡觉,我带她去我房间。”丽斯天真地回答。 “谁说李天风睡你房间的?” “是她说要去我房间睡觉啊。”丽斯不解,一脸疑问。 “我吃饱了,收回去吧,顺便把丽斯带走。”达伦清除不相干的人。 李天风想跟随里雅和丽斯走,却被达伦制止住。“天风,给我回来,你的床在这里。” 一清醒就故态复萌,又开始使唤人。她脸一凝说:“我——偏——不。” “不准走。”他连忙起床,却随即重心不稳险些倒下。 李天风跑来扶他,心想他还真会惹麻烦,才刚痊愈就急着下床。 待她走近,达伦攫住她伸出的手,不怀好意地笑说:“我不是说过你的床在这里吗?” 李天风发现自己上当了,想挣月兑已来不及了。她硬掰开捉住她手腕的手指,嘴巴用自己的语言念着:“哪有这样骗人的,这样来几次‘狼来了’,下次就没人理你了。骗人、骗子、骗……” 达伦向站在门旁的里雅和丽斯吼:“我没事,出去,门记得关上。” 里雅看到达伦那副诡计得逞的表情就明了于心。哼,这就是男人。 “你不是想睡觉吗?床很大。” “不是在这里睡觉,我要去丽斯房间睡。”李天风用她新学的语言。 达伦强拉她上床,她挣扎地往后退。“不是这里。不是这里。” 达伦两手压住她的手,用脚压回她欲起身的力道,且坚决地说:“你的床在这里。”说完,他将身体一半的重量压到她身上,然后趴在枕头上自己睡着了。 李天风上半身被他肩膀跟左手压住,双腿则被他双腿压得动弹不得。“哪有这样的?” 一个呵欠又上来了。天啊,真的好困,她已经两个晚上没睡了,他……他怎么可以先睡? 慢慢地,她沉重双眼不敌强烈的睡意,终于向睡神屈服了。 这时,达伦才张开眼,确定她真的睡着了。才收回压制她的力量,翻身平躺,但还是搂着她、脸上带着抹不掉的得意之色。 他想,他是愈来愈了解她了。 * 再睁开眼,外边天色已黑,房间点上烛火,李天风被一种莫名的激情惊醒。 达伦正在她雪白的躯体上到处点燃火种,而他早已褪去她的外衣,一手覆在她的胸前抚模,一手正在褪去她的内衣,双唇还不忘亲吻她的耳朵。 一察觉她苏醒,他更加强了火力,他知道必须在她还未完全清醒之前让她陷人激情之中。 他的舌头伸至她的耳朵,听到她的喘息、申吟声,他更是恣意地舌忝弄,让她呼吸变得急促,并不知不觉更偎近他。 他在她眼上、脸上和喉咙上撒下炽热的吻,一手大胆地她隆起的胸脯,一手褪去她的底裤,顺着小腿往上大腿、臀部、背部…… 她意乱情迷得因激情和而至身紧绷,身躯不由自主地贴向他,乞求他的亲吻、……她双手轻柔地抚模他坚硬的背,把他拉得更近、更紧。 达伦见时机已到,分开她的大腿,进入她……双唇覆住她的嘴,抑住她的申吟,静待她的痛楚过去。然后,他开始缓慢地冲刺,并温柔地她,炽热地吻着她。 两人陷人狂烈的火焰之中,温度愈来愈高,将他们的激情推至更高的热情,直到浑然忘我地渐化为灰烬。 * 李天风已年过二十,但她从未曾刻意保持处子之身。只是十八岁在台湾交的男朋友都是些小毛头,她觉得没人值得当她的第一次对象。 十八岁后到美国念书也交了些男朋友。但,基于安全理由,考虑艾滋病潜伏期长达八年至十二年,所以男朋友也就是这样跑掉了,而她就因为这样被甩的。 现在,她终于丢了处女之身。可是……她认识这男人才几天,而……而且他根本是乘人之危。 他捉住她睡醒后那短瞬间全身无力的弱点,强力诱惑她,让她丧失理智、屈服在身体的下。 李天风想到刚刚她的反应,实在太……太丢脸、太羞愧了。她还申吟出声,热情地回应他呢。 “啊!”她羞赧地惊呼一声,将头埋进枕头里。 达伦此时心满意足,男性尊严涨得满满的,终于真正得到她,让她成为他的女人了。 他轻抚她的背部曲线,现在才不好意思似乎太晚了。抑或他的技巧、能力太好,所以惹来如此反应?他逸出了得意的笑声。 她转头看他,他竟还敢笑!每次都这样恣意行事,从不懂得尊重别人的意愿。连问都没问她,就这么强取豪夺她珍惜的东西。万—……万一不小心“记得”他一辈子怎么办?他还笑得出来。 她不准他笑,她不想听到那个胜利的笑声。想到自己成为他的另一个战利品,她就觉得很呕。不知道他用他俊俏的外表唬过多少女性与他上床,而她只是他的其中之一,却“可能”会记得他一生一世。真……令人生气啊。 一思及此,她拿起枕头盖住他的头,不准他笑。 达伦愣了一下。她是黑寡妇蜘蛛吗?才刚成为他的女人,就准备谋杀她的男人?他一转,强将她反压在下面,并将枕头随手丢到一旁。 她在他身下挣扎,双手推开他胸部,双脚努力地踢着,试图拉开彼此的距离。 他捉住她的双手高举过头,但她的身子仍不放弃地左右扭动。 透过淡淡的月光,他的视线盯着她高挺的胸部、完美的曲线、娇艳欲滴的嘴唇,又再度冉冉升起。他双眼变得迷离,着迷于眼前的美色。 他用唇与双手逗弄她饱满的胸部,玩弄、舌忝舐如美食般的,无视一直推着他肩膀的纤细双手。 他一径地亲吻着她,完全不理会正用粉拳捶打地背部的手。他向她的敏感点进攻,刺激她的耳朵,舌头伸人里面吸吮她…… 第二场男欢女爱的战争,又宣告打开了,他们缠绵至天明。 * 当李天风再睁开眼时,已近中午。床上只有她一人,还好他不在,她松了口气。 突然,一个童稚声音传来。“你终于醒了,我等好久喔。” 她转向声音来源处,即见丽斯正坐在石桌旁玩她的小杯箭。“父王吩咐不准吵你,让你休息,我有听话。”她放下小杯箭,爬上床坐在她身边。 她想坐起,猛然发觉身子赤果着,于是又躺了回去,双目搜寻她的衣物。“丽斯,我的衣服。” “我拿给你。”她跳下床,捡起地上的衣服抱给她。 在毯子下穿好衣服后,心想她得先洗掉昨天所留下的一身气味。“丽斯,我的衣服放哪里?” 丽斯一脸疑问。“衣服?我拿给你了啊。” 李天风还以为她们心有灵犀,沟通不是问题,结果不尽如此。她比了比她原来衣服的式样。“我的‘原来’衣服。”没学过的字,只好用自己的语言补强。 丽斯指向石桌上迭好的衣物,“是不是那个?” 李天风翻了翻,一件也不少,还多了双白布鞋,样式像芭蕾舞鞋般柔软舒适,上面还绣了花草图案。她忍不住拿来试穿,刚刚合脚。她踮起脚尖,优雅地转了个圈,不错,活动起来也很舒服。 丽斯也学她转圈。“我也会。” 李天风笑笑地模模她的头。“好。”她抱起桌上那堆衣物,牵着丽斯的手,说:“我想洗澡,丽斯和我一起去。” 丽斯点头,一蹦一跳地在前面带路。 一到澡堂,她看那两位侍女不在,松了口气,赶紧把门锁上。 “丽斯,你要不要一块洗?” 丽斯拼命摇头。“我洗过了。” 李天风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怀疑地看着她。 “我三天前洗过了。” 听到这话,李天风皱了皱眉。 “不行,女孩子要爱干净,天天洗澡才讨人喜欢。” “天天洗澡会像你一样吗?” “像我一样?” “白白的、香香的。” “当然了。” “可是洗澡不好玩,肥皂会跑到眼睛里,而且她们刷得我好痛。” 原来如此,这小女孩才讨厌洗澡。 “丽斯几岁了?” “八岁。” “我像你这么大时已经会自己洗澡了。” “可是父王他那么大——” “他是他,丽斯自己洗澡就不会被刷得好痛了。” “是吗?” 李天风放开她的手,自行月兑衣洗澡,她知道丽斯也会跟着她做。她刚刚发现这小女孩喜欢模仿她,因为她想跟她一样。 她们在操盆里打水仗,玩得不亦乐乎。 洗完操后,才发觉丽斯没有带换洗的干挣衣服,所以她们到她房间换衣服。 李天风从衣柜挑了件红色长衫、红色裤子,帮她绑两条马尾,上面结了同色系丝带,看着小女孩粉扑扑的小脸,她忍不住对她又亲又抱。“你真可爱。” 丽斯呆了一下,然后也激动地回抱她。她抱着她脖子,头斜放在李天风的肩膀上。“你当我妈妈好不好?永远待在这里,不要离开。” 听着小女孩语气突然转变成寂寞悲伤,又听不太懂她话里的意思。李天风将手轻放在她肩上,看着她的表情。“你——”怎么回事这句话怎么讲? 丽斯握她的手,重复一次刚刚的话。 然而这一次,李天风竟懂她话里的意思——她要她当她的妈妈,而且不要离开这里。 “你妈妈呢?”她放开她的手。 “人家说她生我时死了,我都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 “你、我”她听得懂,其它的就听不懂了。她又握住小女孩的手,重复问一次,但这次她就完全听懂了。 她试验着放开她的手,用自己的语言问她:“你想不想——”再用他们的语言“妈妈”接下去。 她疑问出声:“妈妈?”她只听懂妈妈。 再握她的手,重复一次问题。 “我想要有个妈妈跟我玩。”其实,丽斯也知道她想求证这个奇异现象,所以也就陪她试验。虽然姨交代不可以让人家知道,她有只要握着对方的手就可以“了解”对方想什么的神力,否则别人会把她当怪物般怕她,没人要跟她做朋友。但,丽斯直觉李天风不会怕她。 李天风惊喜地看着丽斯。“你——好厉害!” “姨说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知道了就没人跟我做朋友了。” “姨是谁?” “里雅。” “我发誓绝对保守秘密,谢谢你的信任,你是我在这里的第一个朋友。” “可是我真的希望你当我妈妈啊。” 李天风很为难地说:“我没当过妈妈,而且这事是不是要先问过你爸爸?” “不用问,他很喜欢你,他不会反对的。” 她有个不好的预感。“你爸爸是谁?” “就是‘父王’,姨都叫他‘王’,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李天风抑不住哀号一声:“我——”她蹲到地上,把头埋起来。“喔,天啊。” 一身帅劲开襟刺绣的精美黑上衣,襟上配戴蓝色宝石,腰系皮带、挂剑,着黑长裤、长统靴,浑身清爽的达伦大步迈了进来。 “你们终于打扮好了。走吧,我带你去市集买东西。” 丽斯雀跃地跳到达伦身边,扯他衣袖说:“我也要去、我也要跟。” 达伦不睬她。“下次再让姨带你去。”他站在李天风面前。“怎么了?不舒服吗?”欲拉她站起来。 丽斯主动提供讯息:“她一听我说父王是爸爸后就这副样子,她还说要先问过你才能当我妈妈。” “是吗?”他进屋后第一次正视丽斯。娶她当老婆?倒是可以考虑的好主意,“若我说可以呢?她可以当你妈妈。” 丽斯高兴地抓着李天风的手,拼命地摇她。“可以了,父王说你可以当我妈妈了!” 她又一声哀号:“喔——” 达伦恼怒,她这是什么反应?他严肃地说:“事实上,我也正在考虑娶天风。丽斯,你觉得呢?” “好啊、好啊,这样她就可以永远留下来了。”丽斯高兴摇摇她的手。“妈妈,父王说他正在考虑娶你,等他考虑好了,你就可以永远陪我了。” “考虑?”她猛然抬头瞪向他。 终于有反应了,达伦故作轻松。“因为她没嫁妆,所以必须慎重考虑。” 丽斯失望地对她说:“妈妈,你有没有嫁妆?父王说你要是有嫁妆就可以娶你了。” 李天风霍地站起来,微弯腰地握着丽斯的手,缓慢地说:“麻烦你告诉你父王,等我回家后,有一堆人等着我挑,我想嫁什么样的人就嫁什么样的人。凭我的条件,不用嫁妆也有一堆人排队等着娶我,而你伟大父王还不在那些队伍里呢。” 达伦听不懂她的话,可是看丽斯好像了然于胸的样子。“你新妈妈对你说什么?” 丽斯胆怯地望向父王,又看看李天风才说:“她要我跟你说,等她回家,不用嫁妆也有很多男人排队等着娶她,还说你不在队伍里面。”她看父王额际浮出青筋,嘴巴紧抿,眼睛怒视李天风。她小声地说:“父王,你一定要嫁妆吗?你不是已经很富有了。” “再告诉你父王,我才不屑嫁给他。”李天风火上加油,要丽斯转达。 达伦低沉地问:“她又说了什么?” “她说她不想嫁给你。” 他的怒气终于爆发了,他双手提她手臂,忿忿地说:“你不嫁我,还能嫁给谁?你是我的女人,谁敢碰你一下,我保证让那个男人死得很凄惨。”不需翻译,她也猜得出七、八分。 她转头故意不看他。 “你敢转头?”他把她头扭了过来,强吻她。“这唇是我的,整个人也是我的,谁都别想夺走。” 丽斯拉扯他的衣服,说:“父王,你不要生气,不要生妈妈的气,她不是故意的。”丽斯替李天风求情。 生气?他从不生气的。他放开她,止住怒气。自从失去神石后他就常常生气,他不能乱生气,他必须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以免误伤无辜的人。 他一个堂堂大男人,干嘛跟一个情绪化的小女人计较?她是他的财产、奴隶、女人,他可以随意处置她。他掌握她的生死命运,是她的主人,怎么反而大意让她影响自己的情绪? 达伦恢复他一贯冷漠的傲然神情。“走吧,马匹在外面准备好了。”说完,他硬拉李天风的手往外走。 丽斯也尾随。“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想来就来吧。”长久以来,达伦一直怀疑丽斯是否真是他的亲生女儿,如今得到证实了,因为她遗传到他的神秘力量。 他以前总是刻意忽视她,所以没注意到她的异能。今后,他会观察她是否还有别的能力。 丽斯跑来牵李天风的手。“父王要带我们去市集逛,你说棒不棒,妈妈?” 李天风故意放掉达伦的手,与丽斯走在他后面。 达伦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为何女儿能轻易地得到她的微笑,而她对他却没感觉呢?他试着取悦她:“去买些女人家的东西,喜欢什么尽避拿。” 丽斯重述一次他的话,然后问她:“市集有好多好多的新奇东西,妈妈,你最喜欢什么?我最喜欢吃甜甜的糖。” “不知道耶。” 达伦耳朵竖着倾听她们的对话。 “姨最喜欢看那些布料了。什么东方来的丝绸,上面很多漂亮图案,可是好贵喔,我们只能买附近生产的棉布。” 达伦责备自己的疏忽。他自己从不在意这些女人家的琐事,也就没注意到里雅净穿棉质衣服,下次他会记得多给里雅买些上好的布。 “对了,就像妈妈身上穿的这件。姨一定也很想有一件这种衣服,模起来好舒服喔。” 是吗?她身上的衣服是那种昂贵的布料,难怪她不想嫁给他。她一定以为我供不起,达伦心想。 “可是,那种布我没看过白色的,妈妈你怎么会有?是谁给你的?” 李天风正纳闷着自己刚刚不是在生他的气吗?怎么现在又不知不觉跟在他后面走? “什么?丽斯,你说什么?” “我问妈妈这衣服哪里买的?” “不是我买的,是我姐姐给我的。” “那你姐姐哪里买的?” “巴黎。” “巴黎在哪里?” “巴黎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坐飞机才能到。” “什么是飞机?” “飞机就是坐在里面,它就会载你飞向你想要去的任何地方。” “遇到高山、大海怎么办?” “当然是飞过去喽。” “妈妈是坐飞机飞来的吗?” “嗯。”她叹息低语。 “那没有飞机怎么办?妈妈是不是飞不回去了?” 听到这话她更沮丧。“嗯,可能回不去了。” 丽斯刚好跟她相反地甚感兴奋。“那妈妈就不要回去了。” 达伦满月复疑问。什么“飞机”?什么“巴黎”?什么“飞过高山、大海”?人是不能飞的,只有鸟类才能在空中飞。 丽斯高兴地向达伦报告:“父王,妈妈回不去了。因为没有‘飞机’飞不起来,她好可怜喔。”讲话的内容跟语气实在差太多了。 达伦以前一直受不了她的多话,但现在他好感激女儿的喋喋不休,因为她帮他套问出许多情报,一些他极想知道的事。 他们走到门口,看到马憧已牵了两匹马在那里等候了,还有阿克也笑脸迎人地站在一旁。 丽斯放开李天风的手,冲向阿克跳到他身上,双脚交叉在他腰上,兴奋地说:“阿克,我告诉你,妈妈好可怜,她飞不回去,不能回家了。” “什么妈妈?” 她指李天风。“父王答应让她做我妈妈。” 阿克有一丝兴奋,这样也许王就不会娶里雅了,也许……算了,就算如此,他也没资格娶一个公主。 达伦说:“丽斯,下来,女孩家这样像什么样?” “是。”她收敛起兴奋?乖乖下来。但随即想起能跟父王、妈妈一起逛市集,又兴奋地拉着阿克的手。“我们要去逛市集,爸爸说要买一些女人家的东西。”她命马童。“你去马厩牵我的小马来。” “真巧,我也奉命跟你们一起耶。”阿克跟丽斯说。 丽斯想告诉李天风,突然想起,她得握着她的手,否则她不会了解。她咻的一下子跑去她身边,握着她的手说:“阿克说也要一起去。” 李天风点头。“嗯。” 达伦宣布:“走了。” 李天风径自走向阿克,微笑地把手伸向他。她想那时,她来龙堡时是坐在阿克背后的,现在应该也是如此。 阿克一副理所当然,上马后立刻拉她至背后。 “可是我的小马还没来。”丽斯见所有人均上马,急得快哭出来了。 达伦青筋浮现,想起她那句“很多男人排队等着娶她”的话。这小妮子才离开他怀抱没多久,就马上勾引别的男人,对别的男人乱笑。 他怒吼:“你跟我坐同一匹马,阿克你抱丽斯,不等她的小马了。”他从后拦腰将她抱起放在他前面,勒马离去。 阿克心领神会地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从未看过王对一个女人有这么强的独占欲,即使是丽斯的母亲也没有。王听到丽斯的母亲跟情人幽会时,也只是扬扬眉,面无表情地说一句“知道了”,他想如果同样情形换成李天风的话,那必定是个惨烈的情景吧。 第六章 这个市场犹如现代繁荣的商店街。商品罗列,有来自东方的丝绸、陶器,西方的琉璃制品、装饰精美的各式容器,还有卖食物的店家;有香脆烧饼、炸鱼、雪白的女乃茶、香甜的女乃酪,飘送着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还有各式颜色鲜艳的新鲜水果。 当然,还有游牧民族所必备的用品,像各式的马具、马鞍、马鞭,以及一些武器、小刀、弯刀、弓箭,还有各式毛皮、地毡……货物成堆,人挤人,尘土飞扬,人的体味和牲畜的味道混杂。 李天风破这特殊的异国风情所深深吸引,目不暇给地流连经过的店家、货品,而她浑然不知自己也是市集里众人好奇偷窥的对象。每人在经过她身边时,忍不住会偷望几眼,等他们走远、离开视线后,又窃窃私语。 “她就是让冷漠的龙堡主人三天下不了床的女子。” “哇,细皮白肉、唇红齿白,这也难怪了。” “王真幸运,掳到这种绝色美女。传说她的身分可能是东国的公主,来自那个财富充裕的强盛的国家。” 李天风捕捉到市集人们好奇探索的眼光。可是,看达伦、丽斯一派自然、视若无睹的样子,她想这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吧。因此自己也不好意思如乡巴佬一样大惊小敝,徒增贻笑大方。 李天风不知道这些人对拥有神之血统的达伦和丽斯抱着一种对神一样的崇拜、敬畏,龙堡之所以会如此繁荣,都是因为来自神血统的庇佑。对他们而言,他们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偶像。尤其是达伦那异于常人的双眼,一只眼珠是黑的、一只是蓝的,被那双严厉的眼一瞪,背脊就发冷,所以没有人敢亲近她,除非他是白痴或不怕死的。如同去世的王妃,惹怒了神子,下场即是必死无疑。 伴君如伴虎。尤其伴着一个拥有神力的君主比老虎更危险,因为虎口下还有机会逃生;但当拥有神力的老虎发怒得要你死,你就绝对无法生。所以,众人对去世王妃的妹妹里雅公主迟迟不与王完婚,亦能理解。 当然,王自王妃去世这八年来,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女人随待在侧,这是第一次王表现出对一个女人的着迷,就不知那女人是福是祸了。王是个富裕的人,供得起她任何需求;但,万一她哪天惹他不高兴,她的下场……会不会也跟去世的王妃一样? 达伦在卖布料的商店前停下,摊位陈列各种颜色。质料的布匹,有高贵华丽的各式丝织品,也有次级的麻织布、竹布、斑布等。 “丽斯,告诉她挑些喜欢的布料。”达伦说。 李天风对布料没啥兴致,倒是对隔壁摊陈列的各式乐器兴趣浓厚。她一直瞧着老板吹、弹、奏着他的乐器。 “丽斯,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老板正在弹的乐器叫什么名字?”李天风问。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注意力很快便转移,她也马上被那些发出声音的东西所吸引。 李天风印象中的那弓型乐器,都是弹奏的人得坐着,两脚分开、两手分别置于弦琴两旁,弹出来的声音如梦似幻。她没看过这么小巧的,约六十公分高、十五公分宽,刚好两手可轻易弹奏,不须两腿分开。 达伦说:“阿克,去把那个乐器买回来。” 阿克马上与老板交涉,不久便抱着那把弦琴回来。 达伦低沉地以忍耐口吻道:“现在我们可以认真地挑布料了吗?” 李天风以渴望的眼神望着那把弦琴,想碰碰它。“丽斯,告诉你父王,他喜欢什么就挑什么,别管我了。” 达伦觉得这小妮子真的很喜欢惹怒他,但他还是忍着道:“丽斯,告诉她,是她要穿的,叫她挑些喜欢的式样。” 李天风拿起布料瞧了瞧,又放下,疑惑地问:“我买布料做什么?我又不会做衣服,我连缝个钮扣都缝不好。” 丽斯听后也满月复疑惑。“姨说女人一定要会缝制衣服,以后才嫁得出去。妈妈,你怎么不会?” 李天风惊异地看着这八岁小女孩,不答反问:“那你会吗?” “我当然会,姨有教我。她说这样我长大后才找得到男人当我丈夫。” “可是我没人教啊。” 丽斯转头望着达伦。“父王,妈妈说没人教她做衣服,她买布料做什么?” 达伦、阿克均觉得讶异。 达伦索性帮她挑些颜色轻淡的丝织品,因为从她衣着他猜她可能比较喜欢这种风格的。“阿克,你也挑几匹布请里雅帮你做几件衣服。”达伦早已察觉这两人之间暗生情愫,只是碍着彼此悬殊的身分,以及他贵为王的关系,而不敢放肆彼此的情感。 阿克心虚地说:“王,可是我怎好意思让公主替我做衣服?” “阿克,你孤家寡人,没有女人替你料理这些,就当我给你的赏赐吧。记得要多挑几匹送里雅,当作是你的谢礼。” “这……” 他斩钉截铁地帮阿克下决定:“就这么吧。”达伦边挑布匹嘴巴还念着:“我还以为所有女人都会针线活儿呢。我还头一次听到女人不知羞地说自己不会,而且还这么大方地承认。” 老板也连连点头。“是啊,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我家女儿自六岁起就开始学了,而我老婆更有一手好手艺,她——”老板在达伦瞪视一眼后马上闭嘴。 谁允许他批评他女人的? “老板,你老婆、女儿现在在哪里?” 老板惶恐地回答:“在……在家里。” 瞧他紧张得跟什么似的。 “叫你老婆带几个帮手,明天来我堡里做衣裳。” 老板又惊又喜。“是、是。” “你放心,酬劳不会少的。” 老板好骄傲,他老婆竟能进到龙堡内部为尊贵人士做衣服,他一定要好好炫耀。 达伦挑完,简洁命令:“明天要你老婆把布料送来。” 他们继续逛市集,又经过卖毛皮、小刀、陶器等摊位。 丽斯百思不得其解,遂问:“妈妈,你的妈妈不担心你找不到男人当你丈夫吗?不然怎么没教你针线活儿?” 李天风轻笑,她无法想象那个热爱工作的母亲缝制衣服的情景。“她对所有家事一窍不通,不会煮饭也不会打扫。”多亏了现代的好帮手——洗碗机、洗衣机、微波炉等等。 阿克很好奇李天风的回答,与丽斯对谈了起来。 “妈妈的妈妈什么都不会,不会煮饭、打扫、做衣服,所以没有教她。” 达伦听了她们的交谈,心想难怪,有其母必有其女。 阿克想问,哪她们不做这些女人家工作,平常时间都在做什么?打猎吗?不可能啊,她连骑马都不会。 突然,身后一个女的声音传来:“这就是那个不会针线活的女人啊?” 所有人往后瞧去——而达伦看到老友的到访,欣喜地问:“达西,你什么时候到的?” 一个温文儒雅、穿着打扮和长相都形似古代人的男人,拍拍达伦的肩膀。“前天就到了,但因为你下令不接见任何人,所以我就带妹妹来市集逛逛。”说完,他暧昧地笑着打量李天风。“这就是传闻中让你三天不想下床的女人吗?嗯、难怪——”他故意停顿不讲。 罢刚先出声的女人拉拉达西的手。“哥。” “对了,达伦,这是我妹妹依拉公主。” 依拉弯膝低头地行礼:“你好,达伦王。” 看太阳已升至头上,达伦当然要好好地尽地主之谊,遂邀请他们这:“你们午膳还没用吧,我们就到前面旅店休息用餐。” 依拉不怀好意地打量李天风……哼,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女人该会的都不会。她从他们在布店前挑布时就偷偷注意他们了,而他们一走没多久,店家老板马上就四处宣传王如何宠爱他的女人,并请他手艺精巧的老婆入堡帮她做衣服,以及这女人什么都不会,还未曾做过家事,难怪手像水做似的漂亮。 心高气傲的依拉觉得这种没用的女人不可能是她的敌手,而她——依拉公主才是真正有资格成为未来龙堡的女主人。 看她腰上那串翠绿宝石,说不定就是神之子赏给她的。她梦想着将来成为龙堡女主人时,她才不会寒酸地只带一串腰带;她定要用宝石装饰在衣服上、鞋子上,并戴在头上、颈上、手上,将全身装饰得金光闪闪。为了这种奢华,她也才可以勉强忍受那眼睛颜色不一样的怪物。其实换个方向想,有个令人敬畏的丈夫也不坏,可以拿来吓人,作威作福一番。 李天风一路被那个女生盯着,一直盯到旅店里矮桌坐下,她才稍稍收敛那嫉妒的眼神,改为迎合地看着达伦。她很想问丽斯他们是谁?可是当事人在场,似乎又不太礼貌。 这是她第一次看达伦以平起平坐的态度对待那一对男女。他们究竟是何身分?还有那女生为何一直盯着她?从她眼神中真的找不到半点善意。 整个旅店一见贵客进门便一阵惊措,店老板亲自出来招待,请他们坐到二楼视野最好的位置。达伦、丽斯、李天风及那对来自鹰城的王子、公主坐一桌,其它侍卫则另坐一桌。 他们边吃边聊,达西说着沿途旅行的见闻及其它部落的概况,而达伦也诉说着自己所知其它部落的情形,彼此交换情报。其它女生则静静用餐,连丽斯都晓得收敛好动的个性,摆出她生为公主的派头。 李天风自行搜索达伦腰部拿取小刀,帮自己和丽斯将面前的女乃油玉米饼切成一小块,再一小口、一小口地拿起来吃。没办法,即使如此丰盛的一餐,满桌高贵的陶瓷碗盘、玻璃酒杯,就是找不到一双筷子、一支刀叉,只好用手拿起来吃了。 丽斯向她要求想吃那整只烤羊肉,但李天风表示只有一把小刀没办法切,所以丽斯即向阿克再拿一支小刀。这回李天风拿着两把小刀,一手压着羊只,一手用刀将羊肉切割下来递到她的盘子里。 达伦不悦地望了她一眼,暗示他为什么没有?使得原本坐下的李天风只好又帮他切了一盘羊肉放在他盘子里,他才满意地继续与达西谈话。 丽斯将自己盘中的羊肉送到她眼前,她却摇头拒绝。虽然羊肉腥味已去除,但看他们满嘴满手油腻,她就失去吃的兴趣了。 填饱五脏庙,店主人又送来女乃茶及切好一长条的西瓜。 而达伦早已看出她不欣赏他们吃得油腻腻的模样,遂要店家送来水、肥皂,以及干净的布。 她帮自己清洗干净,也帮丽斯擦拭嘴边的油腻,并要她将手洗干净,再帮她擦干。转眼看到达伦又瞪过来,想到这大少爷连洗澡都要人伺候,她也就认命地比照丽斯照料他。 从头到尾看在眼里的达西羡慕地说:“这女人把你伺候得不错,难怪你会宠爱她。” 依拉不高兴地拉扯达西的衣角,暗示他该提出正题了,他才想起这次来龙堡的主要任务之一。 “神之子,我这次来是代表鹰城与你龙堡缔结婚约的,不知你是否接受?” 达伦笑着回答:“是可以啊。但我女儿年纪还小,不知是贵堡哪位男士欲迎娶我女儿?我希望年纪不要差太多,而且必须等她长大再说,我可不想这么小就把她送出去。” “不、不,是我妹妹依拉与你达伦王的亲事。王你尚未有继承人,需要男嗣继承你将来的一切;而我妹妹依拉公主身分虽是高攀,但,我们会以丰盛的嫁妆作为补偿。我父王、母后将会以蚕种、织布机、桑树、女工四十人、黄金十箱、丝布四十匹,以及其它东西当作我妹妹的嫁妆。” 达伦有半晌惊讶,但随即明白这是门权利的缔结,就如同他之前的婚事。他转向依拉提出他的疑虑:“你不怕惹怒我吗?” 依拉没料到他会有此一问。老实说,她是有些怕,不过她还是坚定地回答:“我一定尽心尽力服侍王,不让王生气。” “我没想过这问题,我必须考虑一下。” 达西了解地点头。“那当然。” 达伦望着正切着西瓜喂女儿的李天风。她如果知道他要娶老婆会有怎样的反应?这门亲事可说是门户相当,而且他的确需要一个继承人。他想象着她孕育他的孩子,会像对待丽斯般疼爱她自己孩子,在他跌倒时安抚他,伤心时抱他。她绝不会像他自己母亲害怕敬畏自己的孩子,不敢亲近自己的亲生儿子,只能让他孤单长大,难过时只能向神石寻求安慰。 对呀,现在麻烦的是神石毁了。少了可以帮助稳定情绪、治疗病痛的神石,将来怎么办?他评估着依拉公主,她会怎样看待发生在孩子周围的异常现象?她是否会像其它人惊慌而逃呢? 可是,李天风不同。她接受了女儿异于常人的地方,并把她当作平常孩童来对待;她知道他的神力,但她也敢对他生气、触怒他…… “我听说你的女人是东国的公主,而我母亲即是东国皇帝的女儿。哥,你曾经待过东国,会讲那边的语言,你帮我问问看嘛,说不定我们还是亲戚呢。”依拉虚伪地笑说。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达伦王,她叫什么名字?” “天风。” 李天风听到达他叫她,疑问地看向他。 “李天风姑娘,请问你父亲是皇帝吗?”达西用东国语言问她。 李天风诧异转移视线盯着他,没想到他竟然会说她的语言。 “你能再说一次吗?”这次她仔细看这男子。他不像这里的人有深邃的五官,他有着东方人特有的丹凤眼,肤色也不似其它人,他是黄色皮肤,穿着古代贵族的那种及地长袍,中国味十足。原先,她只是以为自己掉落在另一个异世界,或是来到一个未开化的落后地带。但,现在她怀疑自己被推到古代来了,那这样她要怎么回家? 达西又重复一次。 李天风将忧虑丢至一旁,先回答他那个怪问题。“我父亲只是个平民,我确定他绝对不是皇帝。”恐怕他对当皇帝也没兴趣吧。 “那或许你的爷爷是贵族?” 她好笑地摇摇头。 达西困惑了。既然她不是贵族之后,怎可能不需做事呢?看她外表就像朵被娇养的花,一般普通人家是栽培不出这种洋溢自信、气质优雅的名媛。 原来她才不是什么东国的公主啊,依拉遂挖苦地问:“那你父亲一定给你很多嫁妆,才有办法帮你捉到丈夫喽?”她要哥哥一句不漏地翻译。 又是嫁妆,李天风被这字眼烦死了。看着那女的轻蔑眼神,她不禁有气。“我为什么要有很多嫁妆才有男人要我?” 依拉轻蔑地问:“你会针织吗?我母后教我们如何织一匹丝布,你会吗?” 她摇头。 “你会烹任吗?我可是拜师学艺过的。” 她又摇头。 “听说你连骑马都不会,那我想你大概也不会射箭吧。” 丙然,她点了点头。 依拉胜利地向达西说:“哥,我看她说不定是宫里养的舞妓,靠着一副美丽外表学学唱歌、跳舞,娱乐那些贵族,所以才没空学这些。不信你问她是不是要学音乐、跳舞,而且还要表演给人家看?” 李天风想到小时候是被逼着学过几项乐器,像钢琴、笛子、小提琴;还应女乃女乃要求,为了长大的身材好看起见,学了几年芭蕾,所以她很自然地点了点头。 “看吧,我说她可能是从宫里潜逃出来的舞妓。”依拉宣示着。这下达伦该明白了吧,这种女子没资格当龙堡的女主人。 达伦截住这话题:“不管她以前是何身分,她现在是我的小奴隶。”其实他才不在乎李天风是不是公主的身分。倒是他可要好好考虑这门亲事了,看来这位公主心胸狭窄,果然真要娶来,难保她不会为了巩固自己地位而欺负丽斯和李天风,他可得仔细想想。 达西提起此行另一目的:“还有,家母生日快到了;我父王想送她个礼物,希望贵堡工匠设计一整套红宝石手饰,包括头饰、耳环、项练、手环。” “没问题。我们晚膳一起用餐后,我再拿出宝石让你选,并把工匠找来讨论式样。要是不嫌弃,你们停留期间就在我堡里作客吧。” “那当然。” 而后,他们暂时告别。 达伦继续带她们逛市集,因为知道她来自何处,所以他特意买了些来自东国精巧的摆饰、用品,并订了些椅柜,替他那空空如也的房间添些东西。他可不希望他的房间不如她原来待的家,供不起那些豪华的东西。 只要她表现出兴趣的东西,他即全数购下,也因此让那个乐器老板笑呵呵,因为她每种乐器都拿来玩,所以他几乎每种乐器都买一个。 他甚至买下了整个西方来的夜光杯,只因她如艺术品般端详着它们,并敲着它们而发出清脆乐音;他亦买了不少香料,只因她贪恋那些迷人的香味。这是达伦首次享受财富带来的快乐,原来与别人一起分享财富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 他们回堡后,李天风还热情地抱住达他轻啄他脸颊一下,才跟丽斯坐在地毡上玩着各种乐器。丽斯被她的兴奋感染,也快乐地敲敲打打,满意自己制造出来的“噪音”。 李天风教丽斯用乐器伴奏,丽斯很有天分,教两次就学会了两首儿歌。 她们还捉住走过的阿克要他留下来陪她们玩,而里雅要过来帮李天风量身材好准备缝制衣服也被留下了。 她发现他们都很有音乐天分,任何旋律过耳不忘,并能轻易跟着哼唱伴奏。她给阿克、里雅一个节奏,让他们以乐器弹奏,而她则捉着丽斯随意摆动身体跳起舞来。丽斯被逗得笑得合不拢嘴,因为从来没人陪她玩,唱歌、跳舞竟然可以这么快乐。 里雅望着姐姐的女儿笑得如此开心,顿时觉得好愧疚。她以为把她弄得干干净净、穷得饱饱的,并远离人群不让别人发现她的“特殊”,这样就够了。可是她忘了她只是个孩子,她需要朋友、需要感觉人家爱她、需要人家陪她、需要人家“接受”她就是这样特殊的孩子。 李天风眼尾瞄到阿克在以为投人注意他时深情款款地凝视里雅,而里雅则害羞地闪避佯装不知,并在阿克不注意时也偷瞥他。 真是大发现啊,原来这两人情投意合哪,看来这两人需要一点推力。 于是,李天风宣布要教丽斯另一首歌,并请丽斯翻成他们的语言来唱。 “阿美、阿美,几时办嫁妆,我急得快发狂。今天、今天你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虽然我是个穷光蛋,人又长得不怎么样,可是你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长相。阿美、阿美,不要再彷徨,少女的青春短。今天、今天你要老实讲,我是否做你的新郎?” 丽斯被这有趣的歌词逗得笑翻天。 阿克也忍不住笑出声。“这是什么歌啊?” 李天风说:“求婚歌。这是一首男人向女人求婚,请她嫁给他的歌。” 她还故意煽动阿克对着里雅唱,而丽斯也在一旁很有默契地帮忙鼓动。“对呀,阿克快唱。虽然你长得不怎么样,姨也长相不好,所以今天要做她的新郎。” 里雅羞红了脸,以谴责口气制止:“别闹了,阿克才不是长得不怎么样,他长得很好看。” 李天风听了丽斯的翻译,应证了自己的猜测没错,遂说:“那改歌词,人长得这么好看,刚好配你的美貌。” 阿克半真、半戏谑地对里雅唱,尤其最后一句“我是否做你的新郎”更是深情款款地望着她。 里雅低头羞红了脸。“别闹了,我去看晚膳准备好了没?” 李天风赶忙拉住里雅的手,问:“这首歌不好听吗?” “很……很好啊。” 李天风拉里雅坐在阿克旁边,又高兴地说:“我们再来唱别首歌。” “好啊。” 她又想了一些轻松轻快的歌教丽斯唱,让丽斯翻译歌词,她再学翻译过的歌词重新唱过,而阿克、里雅也跟着唱和;气氛欢乐,每人都很开心。 早已在一旁观望半晌的达伦,佯装怒气地走近。“原来在我忙了一下午时,你们玩这么快乐。” 阿克、里雅连忙起身,托词有事先行告退。 丽斯学僵尸跳上前。“父王,我学会唱好多歌,你要不要听?有小猫喵喵喵、小狈汪汪叫,还有穷光蛋的求婚歌。” “求婚歌?” “是啊。阿克演穷光蛋,姨演阿美,穷光蛋请阿美嫁给他。” “什么傻话!女儿嫁人要父亲同意才算数,阿美答应了也没用。” “那妈妈怎么办?她父亲不在这里,不就嫁不掉了?” “妈妈这辈子不能嫁给别人了,因为她是父王的人。” “那她不就没有丈夫了?”丽斯想了想,一方面很高兴李天风不会因嫁人而离开她,一方面又担心没丈夫照顾她,遂安慰李天风:“妈妈,父王说你这辈子不能嫁人,没关系,我代替你老公照顾你。” 这家伙又在胡说什么了?李天风眉头拧在一起。 “谁给他权利决定我能不能嫁人?我爱嫁几个就嫁几个,关他什么事?”难不成处女给他,就自以为什么都给他了?到她而言,只不过是丢掉个束缚而已,她才没老观念地就此认定跟他呢。 丽斯真的搞混了,怎么妈妈说的又不一样?她问父王:“妈妈说她爱嫁几个丈夫就嫁几个,跟你没关系,好奇怪喔。” 达伦一听又火大了。他买了这么多东西取悦她,这样表示还不够吗?她还想嫁谁?他怒视她。 而李天风双手插腰地回瞪他。 丽斯头转来转去看着他们俩,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依拉一进门,刚好听到丽斯的最后一句话,便朝着哥哥达西说:“她真不愧是东国舞妓,想必她一定服侍过很多男人。” 达西受不了妹妹的冷嘲热讽。“依拉,不要丢了鹰城的脸,我们母亲是这样教你的吗?” 丽斯好奇地问:“妈妈,什么是舞妓?” “舞妓?” “依拉公主说你是东国来的舞妓。” 李天风气炸了,怒瞪那个罪魁祸首。她要离开,她受不了了竟被人说成是妓女。她知道那个女的喜欢达伦,嫉妒达沦对她的好,但也没必要把她说成妓女啊。 她一言不发、怒气冲冲地绕过他们往门口走,她要离开这里,她不受这种侮辱,她再也不要见到他们的嘴脸。 丽斯不安地握着她的手,探测她的心底——妈妈要走了,她要丢下她离开这里。一察觉这事实,她拚命拉住她哭喊着:“别走、别离开,我不要你走……” 李天风拨开她的手,转头就往外冲,不顾已暗的天色。 丽斯追去拖住她,尖叫着:“别走啊!案王,帮我拉住妈妈,她要走了,她要离开这里……” 李天风心疼地望着这寂寞的小孩,轻模她的手,无奈轻语:“对不起,这里不适合我。”她轻轻掰开她的手,轻啄她的脸颊一下,转身离去。 达伦慌了……她要走了,她要离开他了。他站在原地对她吼:“给我站住,不准走!” 她转头哼了一声,毫不理会地继续走。 达伦觉得有股暴风在心理快速形成,几个大步上前拉住她,厉声喝道:“给我站住!” 丽斯也赶紧拭干泪水,环抱她的腰,哭喊着:“父王说你不准走,你不要走……” 她既心疼丽斯,又生气达伦的霸道。“我真的不适合这里。天啊,我该怎么办?”她无奈地仰天长叹。 此时昏暗天空传来轰轰的闪雷声。 “我只想回家,难道我不能回家吗?”她抬头忍住欲夺眶的泪水。 一阵闪电短暂照亮夜空又瞬逝,李天风感觉头有点晕,整个身体仿佛要融化了……那阵风好似要把她卷至天边,心情、身体整个变轻松了,一股气流直把她往上吹,她有股嫦娥奔月般欲飞往明月的感觉。 丽斯突然地发现手上抱着的妈妈变成光影,模糊得看不清了…… 达伦也察觉异状,既惊又气地对着天大吼:“给我回去,不准带走她!我以神之子的身分命令你!” 夜空一片静寂…… 李天风瞬时如坠地般,身上的重量又全回来,头也不晕了。这是怎么回事? 罢人堡里的老工匠和小徒弟不约而同地揉了揉双眼,确定刚刚是不是看错了。没错,那身影确确实实是具人体,刚刚怎么会误以为是个光影?两人对视,以眼神问对方,你也看到了吗?两人均轻点头。 站在门前的依拉与达西也做了同样动作,也得到相同答案。 达伦松了口气,终于把她留下了。 “你哪里也不准去。”他边说着,边把她拉进屋,大声宣布:“用餐了。” * 一顿饭吃得静寂可怕,没有人出声开口说一句话。 丽斯忧心忡忡坐在李天风旁,一直害怕她会突然消失不见。 达伦一脸怒容,冷冷地用餐。 李天风赌气不说话,谁都不看,只帮丽斯将食物切割好放在她盘子里。 两个工匠首次与王用餐,更是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至于依拉、达西则满月复疑问。第一次见识这种奇异的事,心想这种事常发生吗?真的很吓人,难怪前王妃会受不了。 依拉也在考虑自己能承受这种事几回,现在她能体会前王妃为何要向外寻求守慰了,有谁能长期处于这种未知的恐惧呢? 里雅吩咐侍从撤走桌子所有东西,放下两个雕饰着希腊神像的木盒。 达伦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有一层一层的抽屉。他将它们全平放在桌子上,每层下面垫着白色毛皮,上面铺放着许多的红宝石,他将蜡烛移近。“这些都是质地。颜色较纯的红宝石,达西,你们挑吧。” 依拉一看满桌的红宝石,眼睛顿时跟红宝石一样发亮。他比她想象中的更富有,虽然知道他拥有座矿山及奴隶们帮他开采,但不知产量竟这么多,这还只是其中之一。刚刚的疑虑瞬时烟消云散……她当定龙堡女主人了,她要拥有这些。 达西看得眼花缭乱。“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挑,这么好了,我有带家父设计的图样,请工匠挑适合的做吧。” 老师傅必恭必敬地接受图样,仔细端详。头饰主要缀饰一只欲乘风而往的老鹰,耳饰以翅膀图形为主,至于项练依然以展翅飞扬的老鹰为主,每个图样中间再镶钻上红宝石,设计炫丽豪华。 李天风亦好奇地看着图样,这种风格颇具波斯的艳丽风格。“这是谁设计的?还不错。” 达西骄傲地回复:“是我父亲访画家画出他的构想,他想给我母后一个惊喜。” “那你打算是以黄金为底,红宝石为主吗?不过,用红宝石雕成鹰的难度太高了,不好做,除非改成珊瑚、玉,及翡翠比较好做;或者还是以金子做鹰,再以给宝石做嵌镂。”李天风说。 达西惊呼地看她,她说的银工匠所说的差不多。 “你懂珠宝?”而且还知道得不少,舞妓不可能懂那么多。 大惊小敝。“我女乃女乃爱买珠宝,我常陪她逛珠宝店,当然懂一点了。” “那你腰上那串腰带是王送你的,还是你女乃女乃送你的?” “都不是。我自己看到喜欢就买下了,这种水晶不像钻石那么贵。” “这两种不一样吗?” “钻石如果切割得好,在光线照射下会折射、反射光线,光芒万丈,就如同依拉现在的眼睛一样亮;而水晶的折射率就不如钻石高了。” 依拉听到有人呼唤她的名字,这才清醒过来。“什么?” 达西以佩服的口气道:“她在教我宝石的知识,她知道得还不少呢。” 依拉酸溜溜地说:“她只不过是个卑贱的——” 达西警告她:“依拉!” 丽斯将宝石一颗颗拿起来玩,透过它看每个人;这些对孩子而言,都只是美丽的石头。 依拉好嫉妒,看到却不能拥有,想伸手去碰,又怕揭露自己的渴望。 李天风无聊地想起身走走,一起身就被达伦怒视过来的莫名力量给压了下。 她知道肩上强压下来的力道一定是他搞的鬼,于是她生气地怒视他。 达伦不为所动地看她一眼后,又继续与达西、工匠讨论。 她无意瞥到达伦旁边有个本子,她拿起翻看;虽然看不懂那些爬虫似的文字,但大部分都是阿拉伯数字,她研究着。 丽斯好奇地探过脸从她腋下钻出,趴在她膝盖上。“妈妈,你在看什么?” “这个……嗯,这个字到底要怎么看?” “我知道。”她指着一行字,慢慢地念八月二十五日,下面文字她不会念,就翻面念八月二十六日。 这小滑头,仅认得几个大字还装得懂很多样子。不过,多亏她帮忙,她才知道原来必须从左至右横着念。 这些字体像英文又不像,还好里面大都是数位。她念着数字,研究相互间的关系。原来上下之间每行有所增减,她猜左边像虫爬似的文字可能是货品的文字,她对照下一页。没错,下页第一行文字完全一样。 “丽斯,你认识多少字?” “姨说女人家只要看懂帐簿、数字就可以了。” “是吗?我八岁就会背三字经、好多首唐诗三百首、注音符号、英文字母及九九乘法了。” “那些是什么东西?妈妈骗人,那你怎么看不懂这本簿子?” “我学的是另一种文字,这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文字。” 达伦、达西在一旁跟工匠敲定手饰样式,同时也注意到她们在研究帐簿。 “你看得懂吗?”达伦问。 李天风干脆将本子拿到桌上,丽斯就坐在她大腿上。“这种文字我第一次看到,而我只看得懂阿拉伯数字。” 达西随意看一眼。“你比的那个字是‘铁’的意思。” 依拉嘲讽地说:“我看她只看得懂乐谱,她——”她想继续嘲弄李天风,但看到丽斯朝她瞪过来,她不由得毛骨惊然。这个小妖怪,如果她以后嫁过来,她一定要想办法尽快把她弄走。 丽斯不喜欢依拉,她绝不会让她再有机会气走妈妈,于是她骄傲地对达西说:“妈妈说她在八岁时就会背好多东西了。” 达西诧异,女孩子家只有贵族才有机会受教育。“姑娘,你小时候都学些什么?” “你说几岁时?” “有什么不同吗?” “七岁前,父母让我学溜冰、英语、珠心算、钢琴,女乃女乃还要我学芭蕾;后来上学后,就学得比较少了。” 丽斯纳闷。“怎么没有针线活儿、骑马、射箭及烹饪?” 达西也不懂。“为何上学后就学得比较少?那些溜冰什么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理所当然地回答:“满七岁就要到学校念书,时间就比较少了,当然就学得比较少。溜冰就是穿着下面有滑轮的鞋子在平地上滑,很好玩,我会后退还有跳跃;而英语就是另一种语言嘛;珠心算就是数字速算,我鉴定通过二级就没再继续,小时候哇哇叫不想练,长大后才知道它的好用,我在美国时还用这招唬过好多人呢;钢琴就是乐器嘛;芭蕾就是舞蹈的一种。” “既然你都到‘学校’念书了,怎么还要学这么多?” “学校是学些基本知识,那些是才艺,当然不一样。” 丽斯羡慕地说:“好棒喔,都不用拿针线。” “你去学校学了几年?”达西问。 “十几年了吧。”她故意这么说,她才不会让他把她年龄套问出来。 达伦纳闷地问:“这样就不能工作了。难道你们都不工作的吗?” “我有打工过。”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去爸爸的事务所跑跑腿、擦桌子、倒垃圾什么的。 达伦倒是有兴趣知道她做什么工作,请丽斯帮他翻译。 “父王想知道妈妈做什么工作?” 她低着脸,羞愧地说:“我有帮忙送东西、擦玻璃、桌子、扫地,家里垃圾都是我在倒(只是坐电梯从十六楼拿到楼下),还有……”她愈讲愈小声。“对了,我会帮我们家咪咪、小皮洗澡,还有喂它们吃饭,带他们出去散步,陪他们玩。” 丽斯问:“咪咪、小皮是你们家的小孩?” “是我和姐姐的宠物。咪咪是波斯猫,小皮是西施犬。” 依拉逮到漏洞。“你是说你们家养狗和猫,才怪,狗和猫在一起只会打架。”言下之意是她说谎。 丽斯翻译完后也不懂。“妈妈,你们家不养马和羊的吗?怎么养没用的猫和狗?它们肉好吃吗?毛皮可以用吗?” “我们家很小,没地方养马和羊;而且咪咪和小皮不是用来吃的,他们是宠物。” “有什么不一样?” “咪咪和小皮是养在家里,跟人住一起,但马和羊是住在外面。而且咪咪和小皮等于是家中的一份子,我们全家都很爱它们,它们也很爱我们。” “你怎么知道它们爱你?”丽斯也心动了。 “当然知道。每次我们回家时,它们会跑来门口迎接我们;小皮会很高兴跳上跳下,咪咪会在你脚边磨来蹭去。它们还会跳到床上要人家陪它们玩,喜欢人家抱,轻抚它们的头,它们就会一脸舒服享受的样子。” 丽斯听得跃跃欲试,兴奋地报告完李天风的话后,急着问:“父王,我可以养吗?我也要养咪咪、小皮。” 达伦想着外面的羊都随地大小便,如果一身肮脏爬上床与人一起睡觉,那还得了。 “不行,太脏了。” 依拉也得意地附和:“是啊,真无法想象怎会有人跟动物在同一张床上睡觉。” 达伦听着似懂非懂的话后,心情变得有些烦躁。“不谈这些无聊事了。丽斯,回房睡觉。”他又下令:“阿克、里雅,送达西王子、依拉公主回房。” 丽斯迫在达伦、李天风后面喊:“父王,我可不可养咪咪和小皮?” 达伦拉着李天风,头也不回道:“明天再说。现在给我回房睡觉,不然找里雅学认字。” “喔,我马上回房。”她一溜烟,人马上不见。 那晚,又是一个缠绵的夜晚。达伦需要重申他的所有权,她是他的,谁他别想夺走她,连鬼神都不准。 激情过后,他紧抱着她人睡。“你是属于我的。” 李天风感受到他强烈的占有欲,她想他跟丽斯一样寂寞,同样需要她。 可是,她好想回家。 第七章 棒天,丽斯又准时来唤李天风起床。她必须确认妈妈没有消失,她乖乖地等在门外,等父王开门。父王还首次拍拍她的头,轻声地说:“你妈妈就交给你了。” 李天风与丽斯至澡堂洗完澡后,便瞧见大厅里有一群妇女。 她们一见李天风、丽斯到来,每人双手交叉,低头弯腰行礼。“丽斯公主、李天风姑娘早。” 丽斯马上摆出公主派头,恢复严肃的小大人表情。“免礼。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红衣服的中年妇女站出来。“昨天王吩咐我丈夫今天送布料来,并找几位手巧的女人来帮姑娘做衣服。” 那妇女—一打开布料。“不知姑娘想穿什么样式的,我们从哪里先开始?” 里雅及时出现,吩咐道:“麻烦你们将布料搬来另一个房间,那边光线充足,空间较大。” “是。” 那些妇人在靠近果园旁的一个房间里开始工作。里雅与她们讨论衣服的样式,研究李天风喜欢的设计,而李天风则全盘交给她来考虑。 因为她只会买衣服,她只有喜欢不喜欢、合身与否的问题;面对一堆布料,她实在无法想象它们变成衣服的模样。她倒是对走廊外的葡萄较有兴趣。 里雅顺便对丽斯机会教育。“丽斯,你留下来帮忙,让她们教你怎么缝制衣裳。” “可是父王要我看住妈妈,以免她不见了。”这当然是她胡诌的,不过倒是引来一阵轻笑。 里雅怀疑地看她。“是吗?王有这样吩咐?” 她向李天风求救,摇她的手。“妈妈。” “里雅、丽斯,外面的葡萄可以摘来吃吗?”她指着外面的葡萄架。 丽斯连忙点头。“可以。姨,我和妈妈去外面摘葡萄。”说完,她便拉李天风往外跑。 她们快乐地在外面摘成串的葡萄,一粒粒放到嘴巴吃。滋味真棒,还是无子的呢,连皮都不用吐掉。 “还有好多吃不完,我看她们工作那么辛苦,摘一些给她们吃吧。”李天风将葡萄放在裙子上拿了进去。 那群妇女惶恐地道谢,深感荣耀地吃着王族亲手摘给她们的葡萄,回去后又添加一笔炫耀的事。 李天风意外发现了一张愁眉不展的苦脸,拍拍她的肩问道:“怎么了?” 那个妇女一见她那双关爱的眼神,不由得呜咽了起来。 为首穿红衣服的妇女忙代言:“她的孩子快死了。” “为什么?生病的话可以请医生来看啊,难道是没钱请医生吗?” 那哀愁妇女摇头。“请大夫看过了,但是没有用。” “孩子到底怎么了?” “孩子吃多少吐多少,身子愈来愈虚弱。” “他吃什么?” “我因乳汁不足,所以挤羊乳给他吃。而我其它孩子也都吃羊乳长大的,我不明白他为何会这样?又没生病。” 李天风心想孩子会不会是对羊乳过敏?女乃女乃就对所有乳类过敏,“她不能喝牛女乃、羊乳,不然会拉肚子。 李天风要丽斯请她回家把孩子抱来给她看看,而她和丽斯去厨房请厨师煮些粥。 当那位母亲把奄奄一息的婴儿抱来,李天风小心翼翼地接过这个软绵绵的小东西,一口一口地喂他吃粥。 一会儿后,婴儿渐渐有力气啼哭了。她不懂他哭什么?她猜他可能是饿坏了。 她喂了他好久,婴儿还主动地吸咽食物,直到打了饱嗝为止。 对了,达伦可以用手上的气治好她的膝盖,而丽斯是他女儿,说不定…… “丽斯,你可不可以用手模他的肚子,心里想着希望他身体舒服些?” 她不懂妈妈要她这样做的理由,不过,她还是照做了。 竟然有用耶。宝宝虚白的脸渐渐红润了起来,精神也愈来愈好。她逗弄他的脸,婴儿捉住她的手指头,咯咯笑出声。 “丽斯,你好棒,你让宝宝身体好了,你看他笑了。” “是我吗?” “是啊,丽斯好厉害。” 李天风抱着宝宝,丽斯则抱些自己的衣服一块到那群妇女待的工作室。 “对不起,你叫什么名字?”李天风问那位母亲。 “我叫咪娜。”她欣喜地望着李天风怀中的宝宝——健康红润的孩子。她伸手抱过宝宝,喜溢于表地逗弄孩子。 咪娜抱着孩子,当场彬下、磕头道谢:“谢谢,谢谢你救了我孩子一命,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们。” 丽斯理所当然地将下巴抬得老高。“那当然了。” 这小表给她几分颜色就开起染房来了,李天风轻敲她的头。 丽斯嘟着嘴说:“是她自己说不知怎么报答的。本来就是嘛,她那么穷,能拿什么东西报答?” 李天风扶她起来。“问咪娜家里附近有没有花?” 咪娜点头。 “告诉她明天来时带束花,就算是报答了。” 丽斯不甘不愿地转答。 咪娜感激涕零地点头。 丽斯又是大方接受,但李天风却有点受不了这种气氛,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忙本来就是应该的。 “告诉咪娜,别再喂羊乳了。待会叫厨房端那锅粥来,宝宝肚子如果又饿了,就喂他,还有以后宝宝就暂时先吃这种食物。” 丽斯转述完后,自己又重复叮咛:“听到没有?不可以再喂他羊乳了,只可以喂他我们说的食物。他的命可是我们救起来的,所以,他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勇士。” 李天风看她那副指唤人的高傲姿态,猜想这小孩一定正在乱唬人。 她拉着她走,不让她继续高谈阔论下去。 * 她们转向大厅玩着昨天买的乐器。李天风教丽斯跳鸭子舞、鹤舞,她都学得很快,但碰到企鹅舞,问题就大了。因为她没看过企鹅,直追问那是什么动物。不论她怎么形容,她就是摇头不解,最后李天风想到用画的。 所以,她们决定要去市集买纸、画笔、颜料,但问题出在怎么去呢? 丽斯有小马,但李天风可不会骑马。 这时,可亲英俊的阿克就有用多了。她们在马场找到他,他正在练习马上射猎物。 在她们苦苦哀求下,并诱惑顺便买礼物送里雅之下,阿克遂点头答应。 一到市集,她们就打发阿克自行挑礼物;而她们俩则悠闲地逛着,跟大家挤着看魔术表演、猴子表演。 买好了所有的东西,她们到跟阿克约定好的旅店休息喝茶。 她们坐在二楼窗边的地毡上,啜饮着白色的女乃茶,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熙来攘往,这真是一个繁荣的城堡。 一个巨大身影靠到她们桌旁,用很大的声量说:“你就是那个东国来的舞妓吗?” 李天风被这声量吓了一大跳,转头一看,还以为是一头大熊站在旁边。那大汉披着熊皮,头上还戴着熊头,腰间围着兽皮,全身集汗臭味、动物气味,一股浓烈臭味令人忍不住掩鼻。 依拉从旁冒出。“是啊。” 那粗汉色迷迷地盯着她。“你想达伦王会出多少价钱才肯卖?上次我那匹羊群是换了不少金子,还有不少好马。你想十匹马他肯不肯卖?” 丽斯跳起来挡在面前,倔傲地说:“我父王不会卖的。” 依拉在一旁煽动:“达伦王不会留她大久的。这个女奴桀骜不驯,老是反抗不听话,再不久他就会厌倦了。” 丽斯嚷着:“你乱讲,妈妈不卖,她不卖。” 那粗汉紧盯着她。“看样子,十匹马大概买不到。依拉公主,你想他多少匹马才肯卖?” 依拉不感兴趣地说:“至少二十匹吧。” “是吗?可是瞧她那副瘦弱样子,我怕没几下就死了。” 依拉邪恶地说:“不试试怎么知道?” 色欲熏心的大熊当场将她扛到肩上向外走。哈,他可从未曾品尝过如此细白女敕肉的女人。 李天风被这野蛮动作吓一跳,尖叫着:“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连声音都好听。”他得意地笑说。 李天风拼命捶他、捉他头发,只换来他的狂笑。她一下子不知所措,也知道这粗汉的企图,为何没人阻止他?达伦、达伦,这时你在哪里?你快出现啊。 丽斯被大熊的部下阻挡去路,她当下马上决定找阿克。 还好阿克适时地出现。“大熊,你干什么?你好大胆子敢掳王的女人,快放她下来!” 大熊懒得理他,使眼色让部下制止他。“我会跟你主子谈这问题,你给我滚到一边去。”他只想尽快带她到城外的帐篷解决他的。 阿克挣扎开他的手下,用尽全力撞大熊。“放开她!” 大熊没料到他敢向他这恰克族首领挑衅,阿克被撞得倒地,李天风也掉到地上。 他恼羞成怒地捉住他,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打斗。 直到一个威严的声音制止他们:“谁敢在我堡里闹事!?” 李天风听到这仿如天籁的声音,她低呼一声:“达伦。” 达伦看到坐在地上的李天风,疾步奔去抱起她,帮她拂开乱发,温柔地问她:“怎么了?没受伤吧?”他焦急地察看她身上有没有伤口。 李天风紧抱他的脖子低泣,全身直发抖。 丽斯拉扯他的衣角。“父王,那个人硬要提妈妈,还欺负妈妈。” 大熊一改之前的凶猛样,解释道:“我是听说你厌倦这女人了,想以二十匹马交换她。” 丽斯指责:“我都说不卖了,他还硬抢走她,把妈妈吓哭了。” 他冷酷地语带威胁:“你竟敢碰我女人,谁借你的胆!?” 大熊这才知道闯了大祸,他强颜欢笑,胆怯地说:“她只不过是个舞妓,这事是我的错,我向你赔罪就是了,没必要为了个女人伤了两族的感情。” 达伦全身气愤填膺,如果不是抱着李天风,他早就一刀杀了他。“丽斯,你说我们该怎么处置这个吓你妈妈的人?” 丽斯冷冷一笑,缓慢地说:“杀——了——他。” “你听到我女儿的话了。” “你……来人啊,给我杀了他!”大熊吩咐部下。 所有大熊的部下均拿起弯刀,蓄势待发欲展开一场打斗。 达伦将李天风的头压到自己怀里,不想让她看到即将发生的血腥场面。 来不及眨眼,那摊卖着短刀的刀,一瞬间全飞了起来,刀刀刺中大熊部下们的心脏。大熊还弄不清楚怎么回事,只是惊讶恐惧地望着胸前插着的刀。 市集所有人均目瞪口呆,宛如看了一场魔术表演。那些刀腾空地刺准他们的心脏,完全没有刺错任何一个人,这就是神之子的神力。 达伦没兴趣留下来听他们的哀号,抱着李天风纵马飞驰回堡里。临走前,他冷然地命阿克:“阿克,叫他们族里的人来清理这些尸体。” 丽斯望着地上痛苦申吟的人骂道:“活该!谁叫你们欺负我妈妈。”她顺便对在场那些目瞪口呆的人宣言:“你们看到了我父王的厉害,以后谁敢对我们不敢,就是这种下场。” 市集的人对丽斯行了礼后,均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假装忙碌。丽斯这才趾高气扬地骑着她的小马回堡里。 * 回到堡里房间,达伦惊魂未定地大吼:“我才出城巡视一下,你就胆子大到任意乱跑。” 丽斯一边拿温布帮李天风拂掉身上的灰尘,一边当翻译。 李天风可怜兮兮地辩解:“我以为很安全的,因为这是你的地盘,谁敢太岁头上动土啊。” 被她这一阵抢白,达伦接不下去了。是骄傲她的信任,还是承认自己的治理不当? 丽斯想到另一个罪魁祸首。“都怪那个依拉公主,对那个蠢蛋说了一堆谎话,那蠢蛋才敢动妈妈。” “是吗?”他阴沉地说。 李天风低呼一声,因为丽斯擦到她的伤口了。刚刚摔下来时,手肘和脚都受了擦伤。 达伦坐到李天风旁边,用手在伤口上轻抚,就像上次治愈膝盖一样,伤口全不见了。 “还有哪里?”他心疼地帮她将身上其它伤口一一治愈。 李天风站起来看了看。“真方便。有这能力的话,出外旅行就不用带医生,连药都不用了。” 达伦啼笑皆非。刚刚市集那些人均恐惧地不敢看他,害怕他的神力,却只有她想到怎么用这神力。 “对了,那些粗汉没事吧?把人家打一顿就算了,别太欺负他们。”她还以为可以像上次在撒克族那样唬唬他们。 丽斯想炫耀父亲的功过。“那些人都该死,他们全——” 达伦止住她的话:“他们全吓坏了。” “这样就好。丽斯,我们去看看那个宝宝好不好?” “嗯。” 两人携手走出房门。 达伦则在后面喊:“丽斯,你们两个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出门。” “知道了,父王。”换作是以前,丽斯才不敢用这种态度对待父王;可是现在的她有样学样,妈妈以这样的态度对待父王,没事,所以她也如法炮制。 达伦望着她们的背影,决定依拉公主的事必须处理一下了。虽然这桩婚姻能结合北龙堡南鹰城的势力,但这女人心胸狭窄、城府深沉,实在不宜当他龙堡的女主人。还是早点打发她上路回去来得安心,免得让她有机会破坏他得来不易的幸福。 这次是他二十八年来首次得到别人的接受,第一次遇到一个完全不怕他、不畏惧他神力的人;不歧视他面貌与众不同,也不在乎他眼珠颜色的异样,敢在他面前表现出喜怒哀乐,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崇敬、畏惧。 她让自己觉得好伟大,无所不能。男性尊严膨胀了好几倍,整个人变得好有自信,觉得自己魅力十足。 因为她,才让他找到生命有重心,不再旁惶无依,不再老是质疑为何自己要和别人不一样,为什么拥有别人惧怕的力量。如今都找到答案了,因为他必须有力量保护她。 达伦令侍从去请达西王子至大厅。 “关于鹰城与龙堡缔结婚姻的事,我想依拉公主实在不适宜委屈嫁来龙堡。” 达西心虚,他自知妹妹这两天来表现甚差,但毕竟是父王所托,又是自家妹妹。“如果达伦王觉得嫁妆大少,只要你开口,我一定做到。我这妹子被我母亲骄宠惯了,有些任性,希望你多多包涵。” “依拉公主丰厚的嫁妆,相信一定可找到更好的人。只是为了将来龙堡的安宁,我必须拒绝这门亲事。” “这……这怎么说呢?” “昨晚,我女儿差点失去她的妈妈,你想她以后能跟令妹和睦共处吗?重要的是,若不是令妹在背后煽动,我龙堡也不会跟恰克族的大熊结下梁子。” “这……我是知道你杀了他们,因为他羞辱了你的女人。可是,这件事怎会和依拉扯上关系?” 躲在一旁偷听许久的依拉此时按捺不住地现身了,辩解道:“那是大熊自个儿看上那个苍白女人,我只是建议他也许你愿意卖。是他自己蠢,一厢情愿认为你一定会卖,想先试货,哪知道你还没厌倦那个小奴隶。” 达西急得拉住妹妹。“你还说,住口。”他连忙陪笑。“王,我真的很抱歉,我们在这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也该收拾行李起程回鹰城,改日我再来赔罪。” 依拉挣月兑他的手。“我没做错,那个女人根本没资格待在这里。不会骑马、射箭,只会装作一副柔弱样子欺骗男人。她无法与丈夫并肩作战已不可原谅。连煮饭、针线女人家该会的都不会,这种废物唯一用处只有陪男人睡觉。” 达西紧张得拉她出去。“你还说!走了。” 达伦冷敛的脸上露出阴沉的笑。“你觉得你就有资格当龙堡的女主人吗?” 依拉迎视他的双眼。“对,我可是个公主,不像她来路不明。” 达伦双眼阴狠地注视她,以神力压她肩上,让她承受不住地跪下。 霎时,她惨绿了脸,被这莫名的神法给吓坏了。她害怕得不敢看他的双眼,颤抖地说:“饶了我,王,我错了,饶了我。” 达伦收回力量,轻视地看着跪在地上求饶的她。“这就是你不适合龙堡的另一个原因。因为昨晚我以同样方法对那个你瞧不起的女人,她就不是这种反应。” 达西回忆昨晚也曾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李天风……他记得当时她的反应是生气地瞪着他,那时他还曾纳闷不已。 李天风抱了个婴儿进大厅,看到坐在地上颤抖的依拉,马上心知肚明了。 “达伦,你又乱欺负人了。” 她一手抱婴儿,一手拉依拉起身。 依拉甩开她的手,站起来跑出大厅。“我不要你管!” 小苞屁虫从身后出现。“妈妈,我们不要理那个坏女人。你不是说要让宝宝听音乐吗?” “可是,他们在这里,不会打扰到他们吗?”她望着他们。 达伦望了婴儿一眼,心想她从哪里抱来的小孩?但是他还是回道:“没关系,我们到另一边去,你们玩你们的。” 丽斯抱着婴儿,而李天风则试着打了几下和鼓、希腊鼓及拍板吸引婴儿的注意。 “他不喜欢。”丽斯观察婴儿的表情。 她又拿起横笛、排策以及一些吹奏乐器,胡乱吹了些她自己也不喜欢的声音,对婴儿来说,这些音色太浊、太沉重了。 她再试着弹琵琶与古筝,婴儿只是认真地听。她试着回想婴儿会喜欢的音乐。她记得一般人不都在婴儿床上面放了个音乐女圭女圭,只要一拉线,音乐就会出来,而那种声音就如同八音盒里的音乐那般清脆、悠扬。对,宝宝应该会喜欢那种于干净净无负担的声音。 “丽斯,昨天我好像看到你父王买了很多漂亮的琉璃杯。你去问里雅,看她收到哪里,请她拿来大厅,顺便带桶水过来。对了,再找支细长铁棒。” 丽斯好奇、兴奋地问:“做什么用的?” 李天风故作神秘道:“你拿来就知道,很好玩喔。” “我马上去。”她连奔带跑地去找她的姨。 达伦在她经过身边时唤住她:“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找姨拿琉璃杯和一桶水、一支铁棒,我们要玩好玩的游戏。”回答完,一溜烟地又跑掉了。 达西戏谑地说:“你想她会不会把你买的那些昂贵琉璃杯用铁棒—一敲破?” “我是想有这种可能,但我只希望她小心碎片别让我踩到了。”他苦笑。 就这样,他们两人重申两部族的感情不会因婚事不成而有嫌隙的保证,以及达西为妹妹任性而道歉。达伦接受歉意以及约定首饰交付之日后,原本想到外面喝一杯庆祝,但现在一见可能有好戏可看,也乐得留下。 而里雅本来在厨房监督晚膳,如今也跟过来,因为她的担心跟其它人无异。 李天风将琉璃杯一排排放好,注人不等的水,用铁棒敲着杯子调水量。 “好了。” 丽斯满月复期望。“接下来呢?” “我来演奏一首世界名曲‘圣诞夜曲’。”她用铁棒敲杯子,奏出旋律,她嘴边跟着哼唱着。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圣诞老公公,驾着白色雪橇,越过了小桥,度过了原野……铃儿响叮当……” 一曲奏完,婴儿终于笑了。 丽斯满脸疑问地说:“妈妈,铃儿是什么?” “铃儿就是一种用铁做的小东西,它里面包一小块圆铁,摇晃的时候会发出叮当声音。” “姨,我们有这种会发出叮当声音的东西吗?” 里雅摇头。 达西、达伦亦凑过来,拿着铁棒敲击。 达西也是第一次听过这种“乐器”,他亦好奇地问。“你们都拿铃铛做什么用?它长得什么样子?” “它长得圆圆一小颗,并没什么用,它就是会发出叮当的声音。” “就这样?它就只会发出叮当声音?”里雅追问。 “是啊,不然还能做什么?” 达西问:“你们的铁匠没别的事吗?居然有时间做那种玩具,他应该把时间用在做其它有用的东西,比如说小刀。铁锅等。” 李天风现在更了解他了,原来他是个实用主义者,铃铛对他而言只是个无用的小玩具。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这问题。她猜铃铛应该是机器做的,而不是人工做的。 丽斯不关心这些。“妈妈,你有铃铛吗?” “还有一些,以前跳山地舞买了一些。” “跳舞为什么要用铃铛?” “绑在脚上、手腕上,这样动的时候就会发出声响。” “哪里可以买到?我也想要。” “这个……这个问你父王可能比较清楚,我不知道你们这地方哪里有卖。” “父王,哪里买得到铃铛?” “没这东西,我再叫铁匠做看看。” 丽斯这才满意。“妈妈,父王说要找铁匠做。” 大伙又兴味盎然地听了李天风奏了些音乐,直到厨房弄好晚膳,大家才移往餐厅享用丰富的晚餐。 第八章 棒天一早,娜咪带了一大束花来。 李天风愉快地接受后,想找个花瓶把它插好。但找了好久,就是找不到。她只好再去拜托阿克带她去市集买花瓶。 “阿克,拜托嘛,一下子而已,我们买完就马上回去。”李天风央求阿克。 丽斯亦自信满满地企图说服他:“阿克,你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妈妈。” 正当阿克左右为难之际,突然见到里雅和两个侍女走来。他喜出望外地迎上,心想这下可找到月兑身的机会了。“里雅公主,你有没有什么工作要派我做的?”阿克亦直盯着她。 里雅闪避他的眼神。“没有。 李天风就知道这两人内心里暗潮汹涌,表面偏装作平静无波。她几乎听得到两个“触电”的滋滋声。 里雅拉着李天风的手往外走。“外面有一大群人带花要找你,赶都赶不走,说是一定要见你不可。” “他们是不是想欺负妈妈?” 里雅瞪了侄女一眼,说:“现在谁还敢哪?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市集威胁他们。” 丽斯心虚地低头,喃喃自语:“哪个人这么长舌,我一定要找他算帐。” “是吗?那个人形容你多么像你父王般的威严无惧,这样你也要找人家算帐?” 丽斯马上得意洋样。“那就算了,我们去看看吧。” 待李天风她们一出门,顿时所有人都围了过来,每人争着献花给她,七嘴八舌的不知乞求什么,而被围在巾间的李天风听得头都昏了。丽斯则被挤到外面,急得她拼命推开他们去牵她的手。 一个威严怒声而出,霎时定住了所有的人。是达伦高高在上地坐在马匹上,后面还有达西、依拉及一些待从及武士。 “你们在这里吵什么?” 丽斯趁机钻到李天风旁牵她的手。“这些人要妈妈帮他们治病。” 李天风惶恐地说:“可是,我又不是医生,我哪会替人治病?” 那些人均跪下苦苦哀求。 “妈妈,他们说你救了娜咪的儿子,将他从死神手中夺了回来;还将生气灌入撒克族黑熊的儿子,让他死而复生。他们希望你帮他们向死神求情,别让死神带走他们亲人的生命。” “可是,我真的不会治病。” 丽斯向那些人喊道:“我妈妈说她不帮你们向死神求情,你们回去吧。” 但是,他们还是不死心地把花举高欲献给她。 达伦决定结束这场混乱。“全都给我离开,以后不准任何人来骚扰她。被我知道的话一律贬为奴隶,到矿山工作。” 所有人顿时垂头丧气地离开。 李天风有些于心不忍。其中一人折回将手中的花献给她,她微笑道谢,而其它人亦将花放在她脚边才离去。 达伦指责地说:“为什么我稍一不注意,你们就招惹麻烦?” 里雅认罪地说:“王,是我的错,我不该找她来——” “不关你的事,里雅。” 丽斯别不甘心地辩解:“是他们自以为带几束破花给妈妈就会替他们治病,又不是我们找他们来的……” “好了,别说了。我送客人们出堡,他们要回去了。 “丽斯,那正巧,要你父主送我们一程去市集买花瓶。” 达伦听完丽斯的翻译后,青筋又浮现了。他忍耐地说:“能不能问一下你妈妈,你父王还在生气她知不知道?” 李天风天真爽快地回答:“知道啊,反正等一下气就消了。”说完,她到达伦马旁,将手高举。“走吧。丽斯,你请达西王子顺路载你一程。” 丽斯奔至达西王子旁,双手高举。“妈妈请你载我一程,我们要去市集买花瓶。” 达西将她拉上马,嘲弄地苦笑。“达伦王,你们家女人都这样子的吗?连个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依拉这才真正死心,那女人的勇气足以配得上达伦王。如果换成是她,早就吓得躲在一旁,生恐他使神力对付她。 到了市集后,李天风发现有一空地,一群人围着一个光头和尚坐着,静静听他讲话,和尚后面还挂了张释迦牟尼佛的图像。 她指指那方向,向达伦表示要去那里;但他不理她的指示,逞自往雄伟的大门走。 她问骑在旁边的达西:“王子,那边在做什么?他们在沉思、静坐,还是修行?” 从她口中听出属于宗教专属的字眼,达西又惊了一下。她连这也懂,他决定解开昨天的推论是否正确。 “妹,你看那里有个和尚,我想请他到鹰城为母亲说经解法,相信她会很高兴的。” “嗯。” “王,抱歉停一下,我们有点事想跟那位师父谈。” “好吧。 所有人一起在那块空地下马。丽斯、李天风首先冲到前面欣赏那张图像——”一张庄严而沉静的画像。 “妈妈,这是什么人?” “释迦牟尼佛吧,我猜他正在傅教布道。” 达西向和尚恭敬地拜了一下。“师父。” 那和尚点了下头,回拜。 “不知师父计划在龙堡待多久?我想邀请师父到鹰城作客。” “你是?” “在下是来自鹰城的达西王子。还没请教师父法号?” “一普法师。” 他再拜了一下。“一普大师,不知敝城有没有这荣幸?家母是虔诚的佛教徒,她一定很高兴见到大师你。” “有缘的话自会相聚。” “我另有问题想请教大师。” “不敢当。施主,但说无妨。” “众神是否均喜爱音乐、鲜花的奉献?” “好花献佛前,至于音乐嘛,应该也喜欢吧。” 丽斯突然指着图像释迦牟尼佛头上两旁的神像道:“妈妈,你看他们穿的衣服跟你好像。” 达伦也注意到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妈妈,她也是这发型,还从树上赤脚跌下来摔断腿。” 李天风反驳:“我才没有赤脚,我有穿鞋。” “几乎没穿。” 她承认:“是几乎没穿,那又怎样?”因为她穿的是凉鞋。 达西问大师:“大师,这一对神不知怎么称呼?” “她们是‘飞天’,又叫‘飞仙’,有人称之为‘天衣’。她们能奏乐、舞蹈,专采百花香露、不长翅膀,挥舞长巾飘带就能随风飞舞。不吃酒和肉,扬手散漫天雨花,放出百花香气,居住在风光明媚的天宫十宝山。” 达伦听完后,轻笑出声。 丽斯头次看父王这表情。“父王,有什么好笑的?” “这和尚的形容有点像你妈妈,我还以为仅是外表像而已,没想到连举止也类似。 达西觉得找到答案了,兴奋地问:“何以见得?” “到现在为止,我没看过她喝酒、吃肉,倒是有次看她在吃花,当时我想她肚子一定饿惨了。她还曾拿了桶花撒人,而且这两天,你也看到了她一直玩那些乐器,她不是也说她学过舞蹈吗?” 丽斯问李天风:“妈妈,你吃过花啊?好不好吃?” 李天风羞死人了,竟然被他偷看到,她还以为周围没人。“那时我肚子饿,我想花朵上应该会有蜜;而且,我以前吃过一道鲜花色拉,味道还不错。” 达西问她:“你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 “我也不知道,前一刻我还隐身在树上看到一场战争。突然,就被‘人’从背后推下来,然后,他就救了我。” 达西反身问达伦:“你是怎么发现她的?难道你没看到树上有人吗?” 达伦这才惊觉他寓有深意的问题,他皱眉回想。“我没注意到,我一转头就看到她砰一声摔在地上了。”照理说,那棵树并不隐密,那么多人在附近,应该至少有一人看到的;就算没有,他也应该察觉到她的“人气”才对。 其它上次跟随的龙堡勇士这才回忆起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她的突然出现、优雅的举止,也从不碰酒和肉。上次与撒克人比武时,她还撒了一场花瓣雨、送花环,其中最令人惊奇,她完全不怕达伦王,更不怕他的神刀。 达西问老和尚:“大师,众神居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 “那里珠宝满地、佛光普照、没有黑暗,随时随地佛乐飘送,神与动物和谐相处。” 达西“故意”要丽斯问李天风她住的地方。 “我们家是很平凡的公寓大楼,我们住十六楼,前有——” “妈妈,十六楼怎么上去?爬楼梯都爬得累死了。” “搭电梯啊。”她用手比做一个盒子,以手指在里面充当人,在一楼时人进电梯,咻的一下到了十六楼。“一下子就到了,不用爬楼梯。” “那挑水上去不是很麻烦?”依拉忍不住想到就问。 “不用挑水,有管子将水抽送到最上面,想用水时水龙头一开就有了。”她比了个开手龙头手势,然后在下面洗手。 依拉问存在心中已久的疑惑:“你不会骑马,怎么出门?” “坐车。”她将手比做车子,另一根手指头比拟为人,平顺地从左至右滑动。“咻!就到目的地了。” “那射箭呢?你为何不会?”依拉不死心地追问。 “为什么要学?训练专心注意力吗?” “不是,要用来打猎物、射敌人的。” “可是没有猎物跟敌人啊。我们不可以拿了箭乱射动物,人类应该爱护、保护动物。” “那你总该学针线吧?如果衣服破了,至少会补。” “但我很少把衣服穿破,大部分都因太小丢掉或送人;就算穿破了,再买新的就有了,穿破衣服出门会被笑的。” 其它人听到丽斯翻译到把衣服“丢掉”、“送人”时;都倒抽一口气,他们无法想象如此暴殄天物的行为。 其中一个勇士托丽斯问,那她到底有多少衣服穿? “不知道耶,没数过。谁会无聊到去数衣服。像我妈妈每两年都整理柜子一次,把不流行的衣服丢掉,以免占空间。我女乃女乃就比较念旧,她都舍不得丢,所以她准备了两个大房间,一间放衣服,一间放鞋子、帽子等那些配件;而我和姐姐最喜欢去女乃女乃家玩造型游戏。” “鞋子也要一间房间?” “那当然。她有好几百双鞋子,当然需要一间房间来放。” 丽斯天真地问:“那妈妈一辈子都不用买衣服了,光是穿那些就够了。” 李天风轻笑说:“那怎么可能?风格又不一样。” “什么是风格?” “我女乃女乃喜欢那种可以展露身材、装饰很多、名设计师设计的衣服,而我喜欢简单舒适的。” 男人都会马上联想到,都做女乃女乃的女人了,还有什么可露的?早就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模样。 李天风忍不住笑出来。“你们要是看过我女乃女乃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我跟她出门时都宣称她是我大姐,别人还相信,因为她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 丽斯马上说:“那她不是长生不老了?” 李天风想了想。“这样好像也说得通。” 达西暂时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虽然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假设,但光是富裕的环境是用不可能培养出那种集天地灵秀一身的美女。如果她是从那个世界来的,就说得通她为何毫无警备之心,不记仇、不知危险为何物。不知道害怕、不在乎达伦王身上拥有上天所赋予他的神力了。何必在乎呢?因为她即来自上天。 达西对达伦神秘地一笑,一副“你知、我知、大家知”的表情。 每个人当场都下了相同的结论,但都很有默契地不点破;就只有丽斯和李天风浑然不觉。 李天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轻叫一声:“啊。” “妈妈,怎么了?” “我们不是要买花瓶吗?再不买回去,那些花都枯了。” 李天风站起向和尚鞠躬,弯腰拜了一下。“大诉我们先走了,再见。” 丽斯见状也学着鞠躬,双手合并拜着。“大师,妈妈和我要去买花瓶了,再见。” 达伦唤回欲走的两个“大忙人”。“等一下,我说你们可以走了吗?” “可是妈妈说再不买花瓶回去,那些花就要枯掉了。” “丽斯乖女儿,你问你妈妈想不想骑马去堡外逛逛?”他哄诱女儿。 丽斯第一次听父王这样叫她,乐得昏了头,马上把花瓶的事丢到一旁。“妈妈,父王说要带我们去堡外逛逛。” 达伦再加一句:“顺便告诉她,我会派人帮她收拾那些花。” 对一进堡里就不曾出去的李天风而言,这可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她当然喜孜孜地点头。 他们这一群人马一出堡,市集的人马上交头接耳,谈论着刚刚王族们的谈话。所有人皆恍然大悟,难怪王会被那女人迷得三天下不了床,还听说王灭了黑熊一族、杀了那群恰克族勇士。 神知道神石毁了,所以送天女来代替神石。神之子配天女,不正是绝配。 龙堡的人处于一种兴奋的气氛中。他们一族将兴盛,因为神特别眷顾龙堡一族。从此以后在这片大草原上,他们“呼韩邪”达伦一族将统治其它部落,未来可期。 芳草碧连天。龙堡外的景色,一片葱葱郁郁草原延伸至天漫,远处的山一片翠绿。 草原上,点缀着白色帐篷,炊烟袅袅升起,羊群。马匹悠闲低头吃草、走动。 目送达西王子一行人向远处高山驰骋离去后,达伦令所有人回龙堡。他则载李天风绕往另一方向骑去,呼呼的风呼啸而过,四周景物如火车窗口外般快速倒退。李天风目不暇接,不知该将视线投在哪个方向欣赏。 他们几乎绕过半个龙堡,来到龙堡后,李天风望着陡峭的山壁间,丽鹿在崎岖不平的地上轻松地跳跃于岩石之中,一派悠闲地低头觅食。 李天风回头望向达伦。原来他是带她来看这群美丽的丽鹿,她回他一个感激的笑脸。 可是,看他一脸看好戏的恶作剧表情,好像不只那么简单。她眼光徘徊于那峭立的山势与他一脸倨傲的神情,她的脸色逐渐惨白,她捉住他的手,欲阻止他的企图。 他只是将她的手松开,将她的双手环住他的腰,脸一凝,他驭马冲上嶙峋的山壁,置若罔闻她的尖叫声。 李天风脑海一直浮现他们两人连马从高处摔下、尸体横陈地躺在山脚下。不可能,这么陡峭的山连人爬上去都有问题,更何况马匹背负着两人的重量,他们不该随意闯入丽鹿的世界。 奇迹似的,他们竟然安全上山。她感觉马匹停止不动,她的头这才从他怀中探出来察看周围情况。 这一看,直让她倒抽一口气。山下一条蜿蜒宝绿色的河,河边净是桦、柳、杉树和高过人头的草丛,丛林中偶尔瞥见鹿、野羊等动物的身影。成群的野鸭、天鹅在河中嬉戏,河边还有只低首喝水的紫貂,一片生气盎然。 原来,他就是要带她来看这片美景。 她犹如置身梦幻的画中,并比画中多了一分感动。它不止美,而且可以感受到万物的生命在这存在与跃动。她背躺于他的胸怀,连连叹息。她从未看过这般翠绿的小河,仿佛被两岸的树林所熏染。森林云雾缥缈,仿佛造物者给它披上了一层外纱。 自那天起,达伦每天会拨出一段时间骑马载她至龙堡外兜风。 而这段时间,就只有他们两人,不容许其它人的存在。 渐渐地,李天风的心也被他所掳获。 这是她首次感受到被一股浓烈的爱所包围。虽然他常常独裁地限制她的行为,但她感受得到被细心呵护的感觉,而他也尽他所能供给她一切她想要的。 她开始关心他的行踪,期待每天专属两人的甜蜜时间。想了解地每天做些什么事,想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事,他爱吃什么、他讨厌什么?想知道他一切的一切。 有一次,为了取悦她,达伦意外送了她和丽斯一样礼物。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小狈和一只波斯猫,将小狈给丽斯,满足她喜欢指挥人的个性,让小狈整天跟在她身后跑,让她呼来唤去。 丽斯还帮小狈取了跟李天风家里小狈同样的名字——小皮,她以为所有小狈的名字都叫小皮。李天风只得遵从丽斯的歪理,所有猫都叫咪咪,当然那只波斯猫也叫咪咪。 李天风在接受这项意外礼物,并回想他原本对宠物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她真的深切地感受到他对她的爱。 第九章 这天,李天风与丽斯从果园里采了些梨子,请那些忙碌地帮她做衣服的妇女吃。 她们神情愉悦地走进大厅,意外看到一脸怒气的达伦,及面无表情站在他后面的阿克,还有一个神情惶恐的肥胖男人;而桌上则摆了许多各种颜色的矿石。 达伦直觉这个矿工的工头罕诺说谎,看他紧张地拼命拭汗,他就觉得最近矿山的生产量减少确实是有问题,绝不是奴隶们生病死亡这么简单。 达伦质问罕诺:“你说说看,奴隶为何生病?我送去的食物喂不饱他们吗?” “这……这可能是传染病,他们莫名其妙发高烧卧病在床,没两天就死了,属下也不太清楚是什么原因。” 达伦看到她们,叫住欲避开这场面往厨房走的两人。他语气变得较为温和:“天风、丽斯,你们过来一下。丽斯,我要请你帮我看看罕诺。” 他最近得知女儿有另一项异能,她不只能当“翻译”,她真正的本事是可以借着碰触对方的手或脑得知他心里在想什么。 丽斯快乐地接受任务。她要罕诺低下头,让她碰触他的头。 李天风坐在达伦旁边,投给他一个不赞同的眼光。她不喜欢一个小孩能随时得知别人心里想什么,她认为小孩心智尚未成熟,还不够坚强得可以承受一些人心的黑暗面。她正在训练丽斯收放自己的异能,而不是像敞开的大门随时接受外界的各项信息;她必须是有选择地接收外界的刺激,而且是依照她的年龄所能接受的范围。 达伦威严地问罕诺:“回答我,奴隶死了多少?” 罕诺恐惧丽斯奇怪的动作,惟恐她施以什么奇怪的幻术。“死……死……了多少?”他支支吾吾答不出来。 “快说。” “死了约一千人吧。”他随意说了个数位。 “我记得我交给你两千多人的奴隶让你使唤,而你却让我的财产减少一半,还是当我发觉生产量减少时才招认。你说你这工头该当何罪?” “我……我……”罕诺跪下,头直磕,吓得冷汗直流。“王,饶了我。”他哀求着。 “父主,杀了他。”丽斯到达伦身旁轻声地说:“他说谎,根本没人死亡,是他独吞一半宝石,卖给途经的商旅。” “阿克,把他拖出去杀了,并把他的财产全数没收,他的族人全部贬为奴隶。” “可是,王,罕诺是宜图族首领妻子的弟弟,这样子好吗?这族性格刚烈,有仇必报,我怕——” 达伦坚决下令:“拖出去杀了!阿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懦弱?” “是,王。”阿克拖着哀求声不断的罕诺出去。 李天风有一丝不忍。“难道不能把他关个五年、十年就好,一定要拿命来偿吗?” 丽斯毋须达伦的答复,即否决掉她的想法。“又没地方关他,而且这样多麻烦,还要派人力看守他。” 达伦企图转移李天风的注意力,将桌上那堆未经雕琢的宝石推到她眼前。“挑个喜欢的吧,我要工匠做条项练给你。” 丽斯也凑了过来。“我也要。” 他点了点头。 李天风看着桌上那堆不同颜色的矿石,有大如足球大,有小如手指头,奇形怪状。突地,她看到那堆原石中闪了一下光。 她寻视着,看到一颗长方形如手指头长的蓝宝石,她的手不由自主拿起它凝视。她仿佛看到蓝宝石对她眨了眨眼,感觉透过手指,宝石里富蕴着一股神秘力量,经由手指传导给她,让她手指有种酥麻感;而且它的颜色如同达伦其中一只眼般的湛蓝。 她拿起宝石与他那只眼比对,同样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 达伦凝视她娇艳的面容,那盈盈如一泓水的美目,那欲滴的朱唇半启,引诱他一亲芳泽。 他们含情脉脉凝视对方,愈靠愈近…… “妈妈,你看这块红色石头好漂亮,我要这块。”丽斯的话打断了这浪漫的气氛。 李天风顿时羞红脸低下头。她失态了,居然在小孩面前,在人出出人人的大厅,在白天里,就这样情不自禁。 他们名不正、言不顺,那些绮丽的浪漫只属于晚上房间里。李天风如是想。 达伦润润喉咙也说:“丽斯,那就用这红色宝石帮你做条项练。天风,你呢?想用这块宝石做什么?” “不用了,我要把它拿来当护身石,装在小包包里随身携带。” 达伦意有所指:“是吗?随身携带?” 李天风脸更红了。“你别误会。我不是因为它的颜色像你眼睛才选它的,我是因为它向我眨了下眼,它——”她不打自招,在他得意洋洋的笑容下说不下去了。 她的脸更绯红了,尤其在达伦听完丽斯的翻译后,他哈哈大笑。 李天风请娜咪帮她做一个小布包,用来装蓝宝石,她将它系在腰上。 龙堡的人皆乐意看到两人驾马出游的行影,尤其神之子变得亲切多了,也比较有人情味的感觉。 以前的他总是高高在上,一副傲然的态度斜睇他们。但,现在的他只要天女在身旁,就会换了一张带着笑容的脸,表情富有变化,随着天女的言行举止而牵动着。 神之子得到天女,并且彼此心意相属,这消息在这片大草原上,越过雪山,渡过小河、湖泽,广为流传着。 他们每日的遛马甜蜜时光,在矿山被袭这消息传来后暂时停止了。 因为达伦领着黑武士至矿山讨伐那帮逆贼。 原来是宜图族联合恰克族袭击矿山,掳走所有奴隶及宝石后逃逸。宜图族首领妻子震怒弟弟被杀及其一家沦落为奴隶,鼓动丈夫报复并借机占领矿山。恰克族则因大熊及其武士被杀,早怀恨在心,准备伺机而动。 恰克族及宜图族均是善战的剽悍民族,尤其恰克族的马上射箭更是厉害。 达伦为了使己方伤亡减至最低,一直不敢采取激烈的正面冲突。他利用他的神力,能轻易侦知敌人逃逸何方,再等他们放松警备时突袭;而他也能事先侦知他们的攻势、人力,而选择避开或从背后攻击。 恰克族及宜图族原本自负于马背上的速度及优异的箭术,此时自然都宣告无效。不论他们跑得多快,最后总是被他找到;而箭术更是无用武之地。此时,他们才体认到不该惹怒神子,显然为时已晚。 达伦必须灭了他们,这事关荣誉。如果没给与他们“适当处罚”,以儆效尤一番,别人定会不断挑衅他。矿山含有丰富的资产,谁拥有了它,就拥有了财富。有了矿山就不用再辛苦打猎、剥皮毛、牧羊……只要用宝石就能换取任何想要的东西,所以人人皆觊觎着矿山。所以他必须灭绝这两族,让其它人知晓这就是他们的下场。 只是,达伦没想到这两族联合起来这么难缠,花了他近一个月时间才消灭他们;更惊愕的是,在他满月复相思地奔回龙堡时,竟发现李天风不见了,而且没人知道她怎么失踪的、她去哪里? 这事实让他几欲疯狂。 * 李天风也没想到他会出趟远门这么久,她以为他顶多两、三天就会回来。 为了给他一个惊奇,李天风说服里雅教她骑马。 而李天风、丽斯也一直拚命拉拢阿克与里雅两人,找话题让他们聊,找机会让他们独处。 起初,两人别别扭扭,态度极度不自然;直到李天风马术已不需分秒不停地紧盯,稍微可小跑步地稳坐马首,两人才恬然地在一旁看着她们,偶尔还会聊上几句。 只是,里雅总是在两人气氛正好时踩煞车。她没忘了自己的身分、义务,她是父亲以达伦王未婚妻身分送进龙堡的。她身负一族繁枯希望,她没资格纵容自己尽情去爱。父亲期待她生下龙堡的继承人,但,她好怕达伦王,更不敢靠近他。所以,李天风的出现着实让她松了口气。她只允许自己偷偷希望待王和天风成婚,阿克能承担重任,成为一个重要人物,他们才有在一起的机会。而阿克受到李天风的鼓励,也放大胆子热烈地追求里雅。原本早已死心的他,因李天风这位贵人的出现,而让事情有了转变。 从当初那青涩的十五岁少女对他露出那如小白兔般害怕的眼光开始,他就一直守在她身边,到现在已然成为小女人的模样。她依然让他我见犹怜,让他想为她承担重任,不再害怕。 也由于是现实环境的需要,李天风的语言程度可谓进步神速,一般普通交谈都毋须丽斯的帮忙。眼看阿克与里雅的感情发展顺利,自己也终于会说他们的语言……她终于察觉自己的心意,她爱上达伦这个鲁男子,她放弃寻找回家的方法,愿意与他厮守一生。 一切都是这般美好…… 直到里雅的父母来到龙堡,破坏了一切。 比吐族首领图尔来龙堡探望孙女丽斯及女儿里雅公主。 所有人在内城门口排站两旁,列队迎接他们的到来。 丽斯及里雅分站两排前头,就只有李天风身分暧昧,不属龙堡的人,所以特许她可以不用迎接。 比吐首领图尔以及妻子胡玲一下马,就热烈拥抱女儿里雅。对丽斯则是双手交叉于胸前、轻点头,而丽斯则面无表情地回礼。 躲在一旁偷看的李天风感受到丽斯可能受到的伤害。他们不是她的祖父母吗?他们不是应该抱抱她、拍拍她的头、称赞她几句,或给个礼物什么的?结果,居然以如此冷淡、生疏的礼节对待她。 丽斯骄傲地将下巴抬得高高的,并领他们进大厅,吩咐侍从安置他们的随从、马匹,让他们好好休息。 丽斯坐在上位,冷淡地说:“祖父母这一路辛苦。了,恰巧父王不在,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回来。不知你们有何贵事?” 图尔故作亲切地说:“说这什么话嘛,我们做爷爷、女乃女乃的想来看看漂亮孙女,哪有什么事?丽斯公主,真的是愈大愈像你妈妈了,达伦王一定很骄傲有这么漂亮女儿。”说来说去,还是半影射多亏了自己女儿,王才能生出如此漂亮的女儿。 图尔妻子胡玲亦赞同地点头说:“你母亲可是我们比吐族第一大美女呢。丽斯公主,你真的愈来愈像她了。” 毕竟是小孩子,耐性是有限的。丽斯未曾见过母亲,她在她出世时就死了,所以,对她而言“母亲”只是个空洞名词,并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但她却不高兴这对老夫妇明明不把她视为亲人,却还假装热络,看着她想着自己女儿。 她口气随即转坏:“她是她,她是比吐族,我属呼韩邪一族,神之子的女儿,我们才不一样。” 图尔、胡玲这两位比吐族首领夫妇被这小孩一说,连忙道歉:“是、是,你说的是。” 看他们那副卑躬屈膝的模样,她就讨厌。这样的人竟然是她的祖父母!他们才不是来看她的,他们主要是来看里雅的,以为她是小孩很好骗吗? 图尔试探地问:“听说达伦王最近宠爱一个女子。丽斯公主,你想王会不会正式娶她?” 炳,这才是他们真正目的。她假装天真地回答:“父王答应我可以叫她妈妈,你们说呢?” 胡玲想到死去的女儿,生气地说:“什么妈妈?你的妈妈是里莉公主,里雅的姐姐,再怎么轮也轮不到一个来路不明、什么都不会的女人当你妈妈。” 里雅心虚地低头,因为她从未尽到照顾她的责任。 一说到李天风,丽斯如捍卫小鸡的母亲,她霍地站起,怒声道:“我才不承认里莉是我母亲,那个不贞的女子没资格当我母亲,所以天神才处罚她取走她的生命。我只承认李天风是我妈妈,她才没有来路不明,她是天神送给我的礼物。你再乱说,我就赶你出去。” 李天风见情况不对,哪有小孩责骂自己祖父母的,还把他们吓得噤若寒蝉。她遂抱起她的宠物小皮,走向她。 她先向他们点头,双手交叉于胸,才把小皮放在丽斯怀里。“丽斯,小皮好像肚子饿了,是不是该喂它了?” 她的表情瞬间变成小孩该有的稚气。她模模小狈的头,小狈则回舌忝她的手指头。“妈妈,小皮好像真的肚子饿了,你看它一直吃我的手指头,我们去找食物给它吃吧。”说完,她抱着小皮就往厨房方向走。 李天风拉丽斯回来说:“等一下,是不是该向他们告别后才走,这样比较有礼貌。” 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不要。” 李天风语带警告:“丽——斯——” 丽斯这才不甘不愿地丢下一句:“祖父母、姨,我们先走了。”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天风弯腰道歉:“你们请别放在心上,”小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以后会教她注意对长辈的礼貌。可能是我身教不好,老是跟他父王吵嘴,她才有样学样,对不起。” 图尔夫妇目送她们离去,才双双松了口气。刚刚好惊险,惹怒了丽斯,照理说她应该也会些神力,他们唯恐她一怒之下用神力对付他们。 图尔的视线转向低着头的里雅。“里雅,你说到底怎么回事?我都把你送来五年了,结果你却变成了个管家,而不是龙堡的女主人。” “我……” “你,你怎么样?你要是有你姊姊的一半就好了。这么懦弱胆怯,到底像谁?要是你姐姐早就把王诱上床,生了三、四个小孩。结果呢,五年过去了,你让一个妓女抢了你的位置。” 里雅嗫嗫嚅嚅地低语:“我……怕……王,他好威严可怕。” “好吧,就算你怕王,那丽斯又是怎么回事?你才是她真正有血缘的亲人,怎么她的心净向着别人而对自己亲人这么不敬?你是怎么教她的?” 里雅要怎么说她因为怕被她透视内心的秘密,而不敢接触她、抱她呢?她那颗充满罪恶感的心不向着王,却偏向着那个拥有阳光般笑容的阿克。 里雅首次发现丽斯的异能时,是在她四岁时。当时她抱着她,而阿克从旁走过,她心跳瞬时跳得好快。 “阿克英俊,那我呢?我英不英俊?”丽斯说得那么肯定。 她吓得差点把丽斯摔到地面上,她的心事竟被一个小孩赤果果地揭开。 从此,她努力与丽斯保持距离,不敢与她亲近,唯恐心事被她察知。是她没给丽斯足够的爱,是她因害怕而让丽斯变成一个寂寞的孩子。 “你们也看到了,那女子制得住丽斯,不害怕她的神力。” 恼羞成怒的图尔责骂里雅:“就要这样,你可是我比吐族首领的女儿里雅公主,达伦王的‘未婚妻’,难道会比不上一个妓女?我听说那女子什么都不会,又胆怯无用,只是凭着她的姿色迷惑王。我们必须提醒他,该娶个地位相当的女人当他的妻子。” “不是这样的。李天风是天女,刚好——” “我不要听这些。对我们而言,她只不过是个东国舞妓。你放心,王知道那种女人不配他,等他玩腻了,他自会把她卖掉。里雅,这次我会向王提醒他该尽的义务,生个继承人。我比吐族会出一笔比鹰城更优渥的嫁妆给你,让你风风光光,很有面子地嫁给达伦王。 胡玲也说:”是啊,里雅,光是这点那女人就比不上你,王现在只是一时着迷她的身体。” “不是这样的。”她低语。 躲在墙后的李天风此时身体一软地倒坐在地上。“未婚妻!?” 丽斯真的非常后悔拉住妈妈,要她陪她偷听。他们好可恶,一直说妈妈的坏话。 她低语:“妈妈,你不舒服吗?” 李天风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丽斯,对不起,我突然有点累,想回房休息。小皮和咪咪你照顾一下,让它们陪你玩。”她将趴在肩上的波斯猫交给丽斯。 她则如游魂似的走回达伦的房间,将门拴上,不让任何人打扰她。 她泪如雨下,染湿枕头…… 未婚妻!?原来里雅是他的未婚妻!?自己还天真地想撮合她和阿克,难怪她总是有所顾忌的样子。阿克虽然俊美潇洒,但他哪比得上达伦的气宇轩昂、王者威风?换作若是她,她也会选择达伦。 顿时,她觉得自己有罪恶感。是她抢了里雅的未婚夫,她那么温驯善良,当然不敢向霸道的达伦提出抗议,她只能默默地接受。 最可恶的是达伦,竟这样玩弄她,欺负温柔的里雅。他为什么要对她好,用一堆东西收买她的心,让她无条件投降?说不定他还在背后笑她呢。 她好蠢,就这样让一颗心献出去,然后割成一片片地拿回来。他走了快一个月,没有只字词组,也没有半点消息捎给她,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是真的嫌过她没嫁妆,他无意娶一个无用的女人。是啊,在这时空,她变成一个废物,生存的基本技能都不会,竟让一个男人掌握她的命运。她检讨自己,她怎会变成这样?她的独立自主精神跑哪去了?她的梦想呢?还有……还有她怎会胡涂地忘了她的家人,他们一定很着急她无缘无故地失踪吧? 她才不会乖乖坐以待毙,等待他帮她找到下一个买主卖了她,她必须重新掌握自己的未来。 她不要再看见他,那个骗他的男人。不,他没骗她,他可没对她许下任何承诺,是她一厢情愿地作梦,以为他爱她,以为他会与她共度一生。是她自己想得太美了,如今梦碎了,心也碎了。 她哭泣了好久,直到丽斯敲门才提醒她天黑了。 丽斯担心地在门外喊:“妈妈,吃晚餐了,我帮你端来了。” “我吃不下。”她闷在枕头里硬咽地说。 “可是,咪咪想你,也好担心你。”她以咪咪当借口。 那个寂寞被排挤的孩子……如果她离开这里,丽斯该怎么办?李天风打开门,让她进来,小皮与咪咪则尾随于后。 丽斯点亮房里的烛火。“我也带了我的晚膳和小皮、咪咪的食物,今晚我们四个一起吃,别理那些讨厌的人。” “嗯。” “父王都不快点回来,把他们赶走。”她拉李天风坐在石椅上,将饼递给她。“妈妈,你别相信他们的话,父王才不会卖掉你,你是我妈妈。” “嗯。” “咪咪和小皮也不能没有你。” 她回过神,试探地问。“丽斯你一个人能照顾得来它们吗?” “那有什么问题!” “丽斯,姨对你好不好?” 她想了想。“她会准备食物给我吃,做衣服给我穿,还好啦。” “是啊,毕竟你们有血缘关系,她又那么善良,我还担心——”她泪水突地涌出,说不下去了。 她从未看过李天风这副模样。“妈妈。” 她以泪水模糊的双眼看她,轻模她的小脸蛋。“你长大后一定很漂亮,跟你父王一样,会是一个美丽的小霸王。” 丽斯有种不祥的感觉,仿佛妈妈要离开她,她紧抱她的腰。“以后你和父王的小孩也会像妈妈一样漂亮,我比较喜欢妈妈的那种漂亮。” “小孩吗?”她低头轻抚她的头发。“也许你以后会有许多弟弟、妹妹陪你玩,你就不会那么寂寞了。” “对啊,妈妈要生很多弟弟、妹妹陪我玩,好棒喔。” 她轻叹:“大概不可能吧。”她强颜欢笑地说:“放心,我相信里雅会生出许多弟弟、妹妹陪你玩的。”她喃喃自语:“而且,她会照顾得很好。” * 那晚,丽斯硬要跟李天风一起睡。她就是觉得不安,总觉得她快失去她了。 天未明,李天风就睁开眼,望着一旁熟睡的丽斯,以及睡眼惺忪的小皮、咪咪。 她该走了。 她趁清晨时偷了一件男侍的衣服换穿,将自己皮肤涂黑,故意弄得脏兮兮的模样,又戴了一顶帽子隐隐遮住眼睛。然后骑着一匹温和的母马,混在一团商旅中出堡。 一出龙堡,她就离开那队商旅,尽可能远离都伤心地。 她完全毫无目的地让马儿决定方向,她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该怎么回去?她只是知道她必须离开而已。 她就这样茫然地纵马奔驰,直到夜幕降临,野兽的叫声传来,她才慌了。 是要继续走还是休息?可是这地方安全吗?她连生火都不会。要是达伦在就好了,他一定会保护她的安全……泪水又不听话地潸然流下。 怎么又想起他?才说要忘了他,偏又不争气地想起他。她赌气地用衣袖擦拭泪水,他不值得她为他流泪。 朦胧双眼中,她好像看到了火光,有人在远方。 她朝那团火光中骑去。 火堆旁有两个人——一个光头和尚,一个小沙弥。她下马走近一看,他不就是日前在市集传教的一普法师? 她双手膜拜。“大师,真巧,在这遇到你。” “施主,我们真有缘。” 她坐在火堆旁。“大师,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从鹰城回来,打算前往东国传教。” “东国?”会不会是古老的中国?那边的文化至少她还熟悉些。 “大师,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去?” 他高深莫测地问她:“你真的想去吗?” “我……我只是想回家,有什么不对吗?” “回家?”他想了想才说:“好吧,应该顺路,就当送你一程。” 李天风连声道谢。 “睡吧,你累了。”他慈祥地说。 是啊,身心俱疲,她好想抱着姐姐痛哭。临睡前,她模模怀中小包包里的蓝宝石;除了这身衣服,这是她唯一从龙堡带出来的东西。 当她换去身上华服时,舍不得将它丢掉,就这么带出来了。 真讽刺,它好像在讽刺她就这么被迷住,拿心来换这颗宝石。 棒天,他们延路走的景致,一直让她有种熟悉感,直到她看到那棵黄杨树。 就是它,当初她就是从这棵树摔下,被他……不想他,她绝不再想起他。 一普法师打破一路的沉默,突然说:“你不是想回家吗?所以我顺路送你。” 她一脸惊奇地看他。原来他知道、他了解她不是这个时空的人,眼泪又不听话地蹦出。 他以父母宠溺小孩的口气道:“丽斯这孩子啊,这样乱搞,这是违反自然定律的,它会造成历史混乱。还好我发现得早,来得及修正这个错误。” 错误?她与他的相遇是个错误?她被撕裂的心是个错误? “你到底是谁?”为何这一普法师仿佛洞悉一切? 他神秘一笑。“我是个能送你回家的人,你知道这样就足够了。我本来还伤脑筋万一你不肯走那怎么办?我总不能强迫你跟我走。还好,是你自己想回家了。” “可是——” 他举起手阻止她的话:“你就当作是一场梦吧。准备好了吗?” “准备?怎么准备?”她可不知道穿梭时空的方法。 “闭上眼,想着你要去的地方,我自会送你一程。” 她有点不舍。“我是不是无法再看到丽斯跟——其它人了?” “别想那么多了。每人各归本位,他们会回到他们的轨道,继续过他们的日子。闭上眼睛,想清楚你要去的地方,送错了就麻烦了。” 是啊,每个人各归其位,她这个过客毕竟不属于这里。 她闭上双眼,想着姐姐李天雪。 她耳边感觉一阵呼啸的风,身体疾飘于一个陌名空间……直到她闻到青草芳香,耳朵传来李天雪的声音。 “李天风,你醒醒,你没事吧?” 李天风张开双眼,映人眼帘的是有着和她一模一样面容的姊姊。她激动地抱住姐姐。 李天雪挣月兑地说:“不要啦,你全身弄得脏兮兮的,别紧抱着我不放。” 李天风哭得稀里哗啦。“姐姐,我好想你,全世界只有你对我最好。” “怎么了?才半小时不见,你就这么想我,突然顿悟我多么辛苦‘忍受’你啦?”她戏谑地看着她一张哭脸。 “半小时?我才离开半小时,不是一个多月吗?” “你是不是哪里摔到了?”她环视她的头、身体。“难怪弄得全身这么肮脏。你跟我说要去附近逛逛,也不知何时换了这身邋遢衣服,你是不是把我给你的衣服拿来换这种民族服饰?” “你又是怎么发现我的?”她不答反问。 “你呆呆站在这棵树下,哪需要‘发现’,那么明显。” “可是……不是这样的,我明明离开了一个多月了,怎么会只有半个小时?” 李天雪此时才担心地看她。“天风,你确定你没摔到头?还是你最近练成了站着睡觉作梦的本领,把梦境当真啦?” “作梦?”那她为何觉得好难过,好多影像在脑海掠过,又那么真实?难道她真的是在作梦,而那些人是她自己编纂出来的。 李天风自己也搞胡涂了。“我好像真的作了一场梦。” 那个叫达伦的男子会不会是她潜意识里的梦中情人?难道她喜欢的是那种霸道、予取予求的男人?因为现实里遇不到,所以才会在梦中编造出来? 她觉得自己需要找个心理医师谈谈。如果只是场梦,为何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有某个角落在哭泣? 晚上,她们回到饭店。李天风看着那个小包包,心想里面会是那颗蓝宝石吗? 打开一看,她仿佛又看到它对她眨了一下眼。如果真是一场梦,那她怎会有梦里的东西? 她仔细地端详它。这颗蓝宝石若经过雕琢后必定价值不菲,它的颜色、质地非常的纯粹,而且没有任何瑕疵,是个极品中的极品。 “天风,你怎么会有这颗宝石?”李天雪洗完澡后,看着发呆的李天风。 “我也不知道。是梦中的人给我的。” “你确定你没摔到头吗?对了,你那串水晶腰带呢?” “我把它留在龙堡里,当时没想到要带走,还有你借我穿的那套衣服也留在那里。” “什么龙堡?我们今天没有去参观这个地方啊。你是不是拿那串水晶来换这颗宝石、所以不好意思说?” “我没有。我真的有去过一个叫龙堡地方,啊,我搞不清楚了。” “天风,你到底怎么了?自从在女巫坟那附近看你呆站后,你就怪怪的。是不是有发生什么事?你该不会遇到坏人被抢劫了吧?看你那时穿得一身粗糙衣裳,我就一直担心会不会发生不好的事情。” “抢劫犯会留给我一颗价值不菲的蓝宝石吗?而我的身体也没有任何擦伤或瘀伤的痕迹。” “那你到底怎么了?一整个下午你都心不在焉,一副悲伤难过的样子,好像离开情人似的。你可不要说,你还念着那个甩了你的男人,并且半个月后突然发现你仍深爱他,这生不能没有他。” “我是啊,我是刚离开情人不久。” “什么不久,都半个多月了。” “天雪,你想梦境的人是否真的存在?” “你在说什么?梦就是梦,梦醒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低语:“梦醒就什么都没有了。”她望着手中的宝石。“就只留下一颗宝石。” 李天风需要倾诉,需要有一个人告诉她,她真的只是作了扬长达一个月的梦。 “天雪,我清楚地记得我作梦的内容,并且把梦里东西带回现实,你说神奇不神奇?” “有这么好的事?那我也要梦到我拥有一堆宝石,醒来后那些宝石就在我口袋,岂不更好?” “是真的有一堆宝石摆在我眼前让我挑,而这颗就是从其中挑出来的,是他送我的礼物。” “天风,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你到底梦到什么?” “你记得有个小女孩牵我的手,要带我去认识奇人异士吗?她带我穿过那扇石门后,我就到了另一个世界……”她将那一个多月发生的事—一说给李天雪听。 李天雪听到嘴巴忘了合起来,她好害怕妹妹中了邪,发疯了。 李天雪决定明天就回台湾,预防妹妹将梦境信以为真。她哄慰着说:“你可能像古代那个作了‘南柯一梦’的人,他不是梦见他娶了公主、当了驸马,并统治一个国家吗?醒来后,他才发觉旁边一窝蚂蚁,原来他跑到蚂蚁国家当驸马去了。我想你可能到女巫坟时被冲煞到了,遭女巫恶作剧,因为我没看到你说的那个少女。” “你没看到她?” “是啊。所以我说农历七月不该到处乱跑,你就不信,我想你大概撞邪了。没关系,我们明天回台湾,请个道士作作法就好了。” 李天风被姐姐说服,相信了她的说法。“好,我们明天就回台湾,反正我也没心情玩了。” * 回到台湾的李天风努力说服自己她只是看了场电影,不小心迷上男主角。因为她被男人甩了,所以在欲挽回女性尊严之下,杜撰了一个占有欲强,狂恋爱她的男人。但,为了让故事有个结局,所以她自己以现实里发生的事影射他,让她走出那场梦幻中。 对,没错,就是这样。 李天雪陪她待了几天,看她恢复精神,就准备照当初的暑假计划畅游欧洲的古老建筑,感受一下他们的文化特质。 听任李天雪的安排,她们去了好多地方,看了一堆古建筑物。李天风拼命在白天消耗她的体能,但晚上的她还是会想起梦中的达伦王…… 九月开学了,李天雪回到巴黎继续念她的建筑,而李天风则回美国念她的企管。 这学期李天风所有科目全拿了a,全靠她不眠不夜地用功念书,只因她想摆月兑那个梦中曾有的阴影。 但是,阴影还是徘徊不去、她必须把这团迷雾拨开,否则,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过下去…… 第十章 李天风与李天雪又再次来到女巫坟。 “怎么样?天风,你有看到那个少女吗?”李天雪关心地问。 李天风只是一直呆站那堆碎石旁,始终没有回话。 这次重游旧地,李天风发现原本那道石门倒塌了。听当地导游说,数月前来了场敝风,把伫立数千年的石头吹倒了。 “天雪,现在怎么办?”良久她才问道。 李天雪帮李天风把那件银貂大衣拉好。在冬天来这地方实在不适宜,大地由绿色转换成雪白一片,风雪吹得人直打颤。她们带的外套皆无法抵挡灌人的冷风,只好在当地买毛皮大衣、厚皮靴、帽子、手套,包得一身毛绒绒。 “会有办法的。天风,你不是到过一个龙堡地方?我们问莉莉有没有这个地方?” 李天雪问她:“莉莉,你有没有听过附近一个叫龙堡的地方?” “龙堡?没听说过。” 李天风倒抽一口气。“不会吧?这附近向西走大概是两天骑马路程,没有一座高耸雄伟的城堡吗?” “听你这么说,我倒想起有座遗迹。不过,我们不叫它龙堡,我们称它‘呼韩邪城堡’,听说是呼韩邪这个民族盖的。” “呼韩邪!”李天风喜出望外。“天雪,达伦他的姓就叫呼韩邪啊。” 看来就是那里了,于是李天雪请莉莉带她们去那里观光。虽然有公路直通,但下雪路滑,车速无法太快;即使是连夜赶路,最快也得明天才能抵达。 她们为了这趟旅行,特地租了旅行车,里面有床。厨房,非常方便。 此时她们三人正在车子里啜饮咖啡。 捧着咖啡杯,闻着它的香味,李天雪深吸一口气。“这么冷的天气,喝上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真是一大享受。” 莉莉、李天风深表赞同。 李天雪向莉莉致歉:“真是麻烦你了,还有你两个弟弟,帮我们彻夜赶路。” 莉莉看看坐在前座的两个弟弟。“别介意,他们很高兴能多赚点外快,这不算什么。” “还是谢谢你们姐弟三人。” 李天风决定多搜集信息。“莉莉,你能不能告诉我们有关于呼韩邪城堡的事?” “那座城堡如今只剩下外墙依稀可见,内部只留下地基,约可推测当时概况。城堡可分三部分,最内部属土族、武士居住地方,外面则是工匠们居住地方,最外层推测是市场、交易地方。年代推测至少有两千年以上,里面发现有陶器、丝绸、琉璃杯,足以证明当时它与东、西方有贸易往来。从它的面积看来,不难想象当时非常繁荣、人口密集。它还有石造下水道,显示它的建筑技术相当精巧;而遗留下的镶宝石小刀,表示当时的工艺发展精密。现场还——” 李天风截断她的话:“堡里情形我比你情楚。我想知道它的历史,还有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它会荒废?” 李天雪瞪她一眼,责怪她的无礼。“抱歉,莉莉,我妹妹的意思是之前我们就已经看过这城堡的相关图片了。” “没关系,那我说说它的历史好了。传说那座城堡是天神盖给他儿子住的,光是城墙就高耸云霄。” “乱讲,顶多三十公尺高,哪有那么夸张?”李天风又忍不住发表高见。 李天雪微瞠。“天风,你再插嘴,我就拿胶布贴住你的嘴巴。” 李天风低哺:“好嘛,不说就不说。” “莉莉,请继续说。” “天神还赐给他的儿子一座蕴藏宝石的山,让他不必辛苦放牧、打猎以求生存。城堡在一代一代经营之下,变得非常强盛、繁荣,人口也愈来愈多。可是,传到第四代时,有个外族偷了天神所赐的神石,并毁了它。没了神石,神之子性情大变,他变得残暴无情、嗜血好战。所以天神为他的子孙送来一位天女,希望他变回原来的他。” 她顿了顿又说:“神之子非常喜爱这位天女,常买礼物逗她开心。可是,天女想念她天上的生活,有一天趁他出远门时逃回天上。神之子回来后,知道他深爱的天女回到天上,忿怒异常。他完全释放了体内的邪恶,用他优渥的财势、壮大的武力以及夭神所赋予的神力到处攻打异族,将大草原变成一片血腥的地狱。神之子有个女儿,她不忍见人民受苦,趁半夜神之子熟睡之际刺杀他,但是,神之子发现有人要杀他,反而用神力杀了她。等到了白天后,他才发现误杀了自己女儿,并悲哀自己亲生女儿竟要他的命。之后,他安葬女儿,疯狂地放了一把天火将整座城堡烧毁,也把自己烧死在里面。” 莉莉下了结语:“从此呼韩邪城堡就此消失,神的血统也断了。” 李天雪不可思议地望着李天风……不会吧?这故事与妹妹所说的故事有太多巧合了。 李天风也惊愕地听完这故事。那个女儿会是丽斯吗?达伦的下场是这样吗? “莉莉,你知道神之子是在天女离开几年后死的?” “不清楚。这故事流传大久了,许多细节都遗漏了。” “那神之子的女儿死时几岁,你知道吗?” “传说只知她是个少女,其它就不知道了。还有一种传说,那个女巫坟即是她的坟。不过,也可能只是穿凿附会,因为这故事里神之子和天女没有生下任何孩子,神族血统自此以后就断了。” * 她们三人一下车,就见被雪覆盖的废墟,一片荒凉,只剩几面墙依稀辩认得出从前的壮伟。 李天风捣住嘴,强忍着惊讶与悲伤,泪水又开始泛滥成灾了。她拉住李天雪的手,硬咽地说:“就是这里,我来过这里!” 李天雪搂抱她的腰。“别太激动。” “我想单独四处看看。” 李天风缓缓地走在这一片满目疮痍的碎石地,心中好生悲哀。曾经是那么风光繁华的盛景,如今却变成这片凄凉景象。 来到这里又如何?只能证明她没疯,她真的到过另一时空与他相遇。 望着这片苍茫无际的雪地,她想着他,她要一辈子记着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