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岛》 序曲 是天黑得特别早,或者是她误把寒假当暑假? 不过是下午四点钟光景,飞机舷窗外已是一片朦胧,目光所及都是阴惨惨的颜色。闭上疲倦的双眼,她拉了拉身上的毛毯。台北的夏季不该这么冷的,一定已经是冬天了,虽然手表上标明的月份,明明还停留在八月…… 单调的广播声又响起,飞机即将着陆。 着陆……方为若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下。爸妈搭乘的飞机便是在着陆时出事的…… 一个月前,温哥华机场,全机仅仅六个人生还,他们不在其中…… 那一天天气很好,亮灿灿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她所搭乘的从台北直飞温哥华的班机早一个钟头抵达。她在机场大厅翘首盼望,想着再过不久就可以见到爸妈了。他们一家三口约好了先去参加一场婚礼,再一起回夏洛特的家中。 她没有见到爸妈的最后一面。飞机降落时化成一只火鸟,颤抖的向前翻滚;那团明亮的火光,从那一日起在她难得入睡的每一个梦中燃烧…… 飞机终于完全停了下来,她松开安全带,拿下随身的行李,跟着人群走出飞机。 机场大厅沸沸扬扬的人语中,蓦然响起一个她熟悉的声音——熟悉却意外…… “为若……” 一双她并不指望会在此刻见到的人影出现在她面前。 她的男朋友和她最要好的女朋友…… 楚珊妮穿着一件娇艳的浅红色洋装和同色的高跟鞋,仔细妆扮过的脸孔明艳照人。程宇明则是一身铁灰色的西装,郑重的打了领带,领带上有浅红的条纹,和楚珊妮的洋装十分搭配。 方为若硬生生止住奔进他怀中的冲动,视线透过从上飞机后就几乎没拿下的墨镜,停留在那两人紧紧相扣的双手,沉默着。 有什么可怕的事…… “为若……”程宇明又喊了声,欲言又止。 “为若,对不起。”楚珊妮开口,加上让她心惊胆寒的三个字。 为什么要道歉? 方为若苍白的唇不自觉的颤抖着,声音似已离她而去。 “为若,我和珊妮已经在三天前结婚了……” 方为若的身躯摇晃了下,慢慢放下她肩上已沉重得不堪负荷的背包,恍恍惚惚的望着那紧紧依偎的一对。 她该说些什么?恭喜吗?她的男朋友和她的女朋友,真是天作之合…… 她是不是还得补个双料大红包?她一时荒唐的想着。 在最坏的时机用最坏的方式做的一件坏事…… 她忽然想起一个月前带上飞机的一本小说中的句子。 彷佛珍·奥斯汀两百年前写的一句话,就是为了今日的情况做诠释。 那恭喜两个字,她毕竟还是说不出口。那……还能说些什么?眼前的这对佳偶似乎还在说些什么话……解释吗?她听不清楚。重新提起背包,她转个方向,往出口走去。 “为若……” “为若……” 她愈走愈远,没有理会新婚三天的夫妻在她背后喊着。 三天前她在做些什么?那一天,她亲手将爸妈的骨灰埋在院子里的一棵白云杉树下…… 第一章 炎热的仲夏午后,黎曙天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拉了拉汗湿的上衣。破纪录的高温,让他几乎以为自己到了新几内亚或是赤道上的哪一个国家…… 钻出错综复杂的小巷子——他是永远不可能弄得清楚这儿门牌号码的编排方式的。这处老小区,新旧建筑交错,毫无规则可寻。 看来今天这项超级任务是非失败不可了。都怪他那两位好同学,居然忍心在这个大热天把他赶上街头,还附带一大堆歪理。说什么这个地方只有他来过——十几年前;只有他现在是闲人一个——也不想想才不过是上个星期,他天天加班到半夜十二点! 总之,他是双拳难敌四掌,猛虎难敌猴群,只好顶着近四十度的高温在街头踯躅;而要找的那位高中死党,天知道是不是搬到吐鲁番去了!他没好气的想着。 凌乱的骑楼到处都是陷阱,好不容易走到一处稍微宽敞整齐的地方,擦得明亮洁净的玻璃门内,靠着墙边摆着一部落地型冷气。 还好,是一家小小的邮局;这地方是,就算他一张邮票都不买,也可以大大方方走进去。 找了个最接近冷气出风口的座位坐下,他叹了口气,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里更可爱的地方了。想想,自己还真是容易被收买。他弯了弯唇角,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 幸好这个时间人不多,夏日炎炎正好眠,这里是住宅区,所有的人大概都午睡去了吧。 真的安静得十分适合他睡一个舒舒服服的午觉。不过他担心他这个无所事事的闲人在这里一待就是老半天,邮局的职员会不会当他是抢匪预先来探路…… 玻璃自动门开了又关,一个轻盈的身影走近贩卖邮票的窗口,黎曙天漫不经心的打量起那名女郎。她穿着一件无袖的灰色洋装,乌黑的秀发在颈后扎成一束,露出雪白的颈项,低低柔柔的和柜台内的男职员交谈…… “请问这里还有信箱出租吗?” “只剩一个。四十四号,可以吗?” “就四十四号吧。” 从他的位置只能看到女郎的侧面。她的声音虽然又低又柔,但不知怎的,听在他耳里却像是含霜带雪,没有一丝温度。 她很快的填好申请书,付过钱,取了钥匙,走出门去。 黎曙天犹自沉思着,一抬头,她竟已走出门外。 他跟着起身,追了出去,也不知自己要做什么。在街头追逐一名陌生女子吗?随便和看上眼的女子搭讪并不是他的作风,以前他把这种人叫做登徒子。可心里虽然这么想,双腿却有自己的意见似。 一迟疑间,当他走到门外时,她已经失去了踪影。 他怅然的望着街头。这下子上哪儿去找人? 啊,至少他还知道她的邮政信箱。 微蹙的浓眉松了开来。 可是,他难道能冒冒失失的写一封信向她自我介绍吗?说不定她已经是一个小孩的妈了。 ***独家制作***bbs.*** “喂!你们看这则广告!”会计林晓文大声嚷嚷着,把她周遭一票娘子军都吸引了过来。 “剑客信息”是一家十来人的小鲍司。头头有三个,王立人主管销售,徐永成负责财务,黎曙天则包办设计部门,卖的是计算机游戏软件。 他们三个是高中同学,和另一名已失联的同学号称四剑客。 “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不过是一则征友启事而已。”虽然这种时代还在登报征友实在是有够落伍的。 “才不是!你看,征男友……给薪,重要的给薪两个字!” “给薪?这人是在找午夜牛郎吗?” “说不定这个女的长得实在太见不得人,才会出此下策。” “你怎么知道登报的人是女的?搞不好是男的!” “我看八成是半老徐娘,在找小白脸……” 一群人七嘴八舌,却讨论不出一个结果来。 “喂喂喂!这是怎么回事?我都还没炒你们鱿鱼,就一个一个急着找新工作啦!”王立人走进办公室,故作凶恶的龇牙咧嘴,把那一群不务正业的八卦女吓得一哄而散,只剩下罪魁祸首无处可逃,桌上的报纸还大咧咧的摊着。 “嗯,怎样呢,晓文?是不是找到更合意的工作了?你要走人,我也不好意思阻碍你的前途。” “唉呀,大头目你误会了!我怎么舍得离开这里?薪水高,福利好,老板又迷人。我看报纸真的是为了公事,不骗你!小妹我是在检查上个礼拜遗失的那张支票的挂失公告,看报社有没有登错。真的,就在这里!”她理直气壮的把用红笔圈起来的小框框指给他看。 王立人只大约扫了一眼那则冷冰冰的公告。他向来就是个好事之徒,当然知道会让那群小麻雀吱吱喳喳个没完的,绝不会是这种无趣的消息。 “还有呢?”有什么有趣的事,他当然也要插上一脚。 “还有?”林晓文挤眉弄眼的看看他,献宝似的指着那则征友启事。“大头目你去应征好了,一定会被录取的,你长得这么帅。”她谄媚的说。 王立人把那则启事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征男友。附六百字以上亲笔手写自传一篇及联络地址寄xx邮政四十四之四十四号信箱……给薪……这个女的还真豪放,竟敢明目张胆在报上征男妓。” 林晓文噗哧一笑。“唉呀,什么男妓,讲得真难听!大头目,如果你肯去应征,我负责帮你写自传,包你一试即中,也好让我们看看这女的是怎样的三头六臂,天上有地下无!” “开什么玩笑!你要害我被家里那只河东狮拆解入月复吗?”林晓文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玩心更重的王立人却真拿它当一回事。“我看让二头目或是三头目去好了。你看谁比较适合?” 林晓文张口结舌的瞪着他。土匪头子就是土匪头子,连兄弟都可以出卖。剑客信息向来是老板职员尊卑不分,没有总裁经理那些称呼。三名原始股东被冠以大头目、二头目、三头目的封号。公司出的第一套游戏软件水浒传就大卖,水浒传嘛,当然就是一群土匪啦! “二头目不行。”林晓文答道。全公司的人都晓得徐永成的亲密爱人最爱吃醋,要是让她知道了,闹到公司来可不得了,她的脾气大伙儿可都是见识过的。 “我想也是。” 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办公室一角、正埋首在计算机屏幕前的黎曙天,而他似乎也察觉到了有两道不怀好意的目光,于是抬起头来看了他们一眼。 “曙天……”王立人甜甜的喊着,那音调让黎曙天全身不寒而栗。 “你在叫我吗?”他狐疑的问。朋友同学通常都喊他阿黎。 “曙天,”还真拗口得很,“阿黎……” 黎曙天双臂环胸,等着他接续下来的把戏。 “辛苦了,休息一下吧。” 黎曙天讶异的瞪着他。这个奴隶头子,向来只会催着他赶工,今天怎么会大发慈悲? 王立人看着他,还边回头和林晓文咬耳朵。 “你瞧,阿黎脸是脸,身材是身材,去应征铁定会被录取的。” 林晓文颇有同感的猛点头。“是啊、是啊。”黎曙天向来是众家女子觊觎的对象,可偏偏他把女同事全当成哥儿们,首奖从缺,谁都没得到他的青睐。这个结果让女同事们恨得牙痒痒的,有机会捉弄捉弄他,当然不会放过。 “我说阿黎啊,你孤家寡人也有两三年了吧?你知道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身边没有女人,久了是什么毛病都会跑出来的。所以为了你的身心健康着想,公司决定派你出一趟公差,你不得反对。” “什么公差?放我半年假去环游世界吗?” “开什么玩笑!半年见不到你,大伙会得相思病的。” “相思病?我又不是你家里那口子。老实说吧,你又想到什么主意要来荼毒我了?” “什么荼毒!疼你都来不及。所以大家一致决定把这个机会让给你。这可是你才有的喔。” “你是喝了苍蝇的口水是不是?恶心巴啦!”黎曙天不客气的评论。 “老弟,你先看看这则启事嘛,这差事当真是舍你其谁。”王立人把报纸推到他面前。 “征男友……给薪……”黎曙天只看了头尾便扔下报纸,“公司要倒了是不是?你居然叫我去兼差”他没好气的说道。 “大家真的对会登这种广告的女人非常好奇。想来想去,推派你去最万无一失。要知道,你是全公司,不,是全巿的头号美男子。” “是啊、是啊。”林晓文在一旁跟着摇旗吶喊。 黎曙天啼笑皆非的看着两名好同事一搭一唱。“别指望我会去做这种无聊事。” “喂,你该不会是怕人家看不上你,觉得丢脸吧?” “你用不着谄媚不成,又来一套激将法。告诉你,没——用!要应征你自己去好了。” “好,我晚上回去就告诉芸芸,说你鼓动我去外面交女朋友。” “喂!你算什么朋友?居然威胁起我来了!”黎曙天没好气的瞪他一眼。 “唉,只不过要你写篇自传,附上帅帅的照片,寄到四十四之四十四号信箱——选这种号码也太奇怪了吧……”王立人顺带评论了句。“有什么难的?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好奇吗?” 四十四号信箱?黎曙天心中一动!懊不会是……“这个信箱是在哪个邮局开的?” “问倒我了。”王立人双手一摊。 “我知道!我知道!在光明路!”林晓文立刻接口。 黎曙天立刻拿起报纸,把征友启事仔仔细细的从头看到尾,没有漏掉一个字。真的是那名女子登的报…… 她居然要花钱找男朋友? 天知道这会给她自己招来什么牛鬼蛇神! 她该不会是哪个有钱老头的情妇,才会不甘寂寞的想找个小白脸吧?黎曙天生气的想着,又说不上来自己气打哪儿来;只是见过一次的陌生女子,而她其实根本没注意到他…… 他急急忙忙的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空白报表纸,振笔疾书。 还要亲笔手写自传?自传该交代些什么?他可没写过啊。 还杵在旁边的两人,一时间只是愣愣的看着他。 “阿黎,你在做什么?”王立人不解的问。 “写自传啊。”黎曙天头也不抬,连一秒钟都没有停。 “你真的要去应征?”王立人疑惑的问,刚刚不是死说活说都不肯的? “大头目都开口了,小弟敢不遵命?” 王立人可不相信自己真有那么大的魅力。“你不再考虑一下?”他反倒觉得有些不妥,万一招来一个恐龙妹纠缠不休,不是自找麻烦? “喂,你怎么比女人还善变?” “我善变?”真是冤枉,他哪有善变?王立人转头看了林晓文一眼,用目光问她知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晓文比了个手势,意思是三头目发神经了。 王立人颇有同感。 自传很快就写好了,黎曙天皱眉看着上头潦草的字迹。还要照片,完了,他手边可没有照片啊。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掏出皮夹,把驾照上的剪下来。大头照应该也可以吧? “阿黎,有这么急吗?” “不可以让别人捷足先登。”他喃喃回答。 全天下只剩这个登报的女人了吗?王立人一时哑了口。 黎曙天黏好信封,穿上外套。“立人,你的车借我。”汽车才上得了快速道路。 “你要去哪里?” “去光明路的邮局。快点!这封信必须尽快送到她手中。” 王立人只好把钥匙交给他,看他匆匆走出公司大门。 他莫名其妙的瞪着黎曙天的背影。“晓文,你看,我是不是该送他去精神疗养院?” 林晓文点点头。“相信我,大头目,这样比较保险。” 第二章 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方为若走进了月光咖啡屋。 咖啡屋小巧的招牌悬在门上,美丽的铸铁花纹看来有些斑驳。 原本并不想约在这里的。德布西的月光曲静静流泻,从前的白纱窗帘换成了罗马帘,除此之外,一切彷佛都不曾改变。 从前他们总是约在这里见面。她和程宇明,她和楚珊妮,偶尔三个人一起。或者他们两人也是约在这里的吧,在她不知道的时候。 最后一次来这儿是那一年的暑假,她去加拿大探望爸妈的前夕。她在这儿和程宇明道别。 后来,她什么地方都不去了。 放弃了最后一年的学业——她觉得自己永不可能学会若无其事的走进楚珊妮也在那儿的教室,不可能在经过实验室的门口时不去猜测:程宇明是不是又在里面弄他的玻璃试管? 她不想面对同学那怜悯又好奇的眼光——为何原本计画等她一毕业就结婚的男朋友会闪电娶了她最好的女朋友…… 为何?为何?她在最初问过自己无数次的问题,现在她已经不想知道了。为了前途?为了爱情?还是两者皆是?答案对她毫无意义。 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照片,她仔细的端详。这个人,她是用不着猜测他的动机的,一切都非常清楚明确。 他留着短短的平头,五官明朗,神似捍卫战警中的基努李维。 她记得她和程宇明看过那部电影走出戏院时,他曾经得意的说同学都认为他和基努李维有三分相似。 只有三分相似。她是不能指望他会愿意陪着她困在那即将撞毁的地下铁,而不独自逃命的。或许为了楚珊妮,他倒是愿意的。 注意力回到照片上。这个人当然也不可能为她做那样的事。 不是零,就是百分之百,或然率让人发狂。 看了一眼手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她抬头开始留意门口走进来的客人。 他一走进门,方为若就认出他来了。 他的头发比照片中长了些,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穿着一件深灰色的t恤和黑色的牛仔裤;两道明亮的目光投给她淡淡的一瞥,又若无其事的转开了;然后在和她隔了一张桌子的空位坐下。 方为若微恼的皱着眉。他当然不会知道她就是登广告的人,不是吗? 他的位置对她的计画十分不利。原先她是打算若他根本就不合她的意,一个电话就把他打发掉算了。 猎人反倒成了猎物。从他的位置,她知道是很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一举一动的。愈想愈是不安,至少要让两人站在一个公平的立足点吧。 她起身走向他的座位。 “黎先生?” 他的唇边微微出现一缕笑意,点了点头。“我是。” 方为若拉开椅子坐下。 “我是登广告的人。” “我知道。” 他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怎么会知道?”她怀疑的问。 黎曙天的视线很快往四周绕了一圈。“你瞧,这里除了你我,全都是双双对对,所以登广告的除了你,没有别人了。” 是这样吗?她觉得这个理由似是而非,不过此刻她不打算去追究。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你最关心的事——薪水……如果这个数目你不满意,就不必再浪费彼此的时间了。”她开门见山说道。方为若知道自己所能提供的薪水是养不起一个贪婪的胃口的。 黎曙天点点头。薪水,是他最不关心的事。“可以。” 方为若有些意外,原本预期他会讨价还价的。“我想,它远远及不上你到酒店上班的收入。”她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你是很够格的。” 他该谢谢她这么瞧得起他吗?黎曙天没好气的想。他脸上写了牛郎两个字了吗?“我一点也不清楚酒店的收入如何,不管你相不相信;我也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不管是去花钱或是去赚钱。” 她是不信,但是不想和他争论这个问题。她知道自己的广告会招么样的男人:好逸恶劳。幸好这个男人不算太贪心,能够满足于她提供的薪水——那是她每个月收入的半数。而他也还算有点羞耻心。 诚实并不是必要的条件之一。 “好,言归正传。当我的男朋友很简单,偶尔一起吃吃饭,或是看看电影,在情人节或是过生日时送一束花,就这样。当然,这些开销全都由我负担。你满意吗?” 他满意?这女人在想些什么?如果他真是她男朋友的话,怎么可能让她付钱! “凭你的长相……”他像刚刚她看他的模样,也毫不客气的从头到脚把她看了一遍。“干嘛还要花钱找男朋友?” 那一天在邮局中只是惊鸿一瞥,又隔了一段距离,因而他只见到了她的侧面。如今近在眼前,漆黑的明眸正对着他,仍是毫无温度;粉红的樱唇,不含一丝笑意,吐出一长串不该是她会说出口的话,仿佛她整个人是寒冰雕成,她的血管里流动的不是热血,而是从初融的雪山顶峰流下来的冷泉。 可就算她冷若冰霜,他还是无法不注意到,咖啡馆里的大多数男人都还是有意无意的把视线转到她身上,不管身边是不是有女友在横眉竖目。 “男友守则第一条…永远不要质问我的动机。好奇不在你的工作范围内。”她何必对一个出卖自己的男人解释任何事? “当作红利也不成吗?”他开玩笑的说。 “表现良好的话,你会有年终奖金的。”她严肃的回答,“光是满足你的好奇心,并不能买到你身上这件古奇上衣。”她略带轻视的跟着又瞥了他脚上的名牌休闲鞋一眼。 她绝对不会相信这个男人是为了养活高堂父母和年幼弟妹才走入这一行。 黎曙天有点懊悔自己是用这种方式接近她。可他还有什么好办法吗?难道要老实的告诉她——他对她一见钟情?这似乎有些夸张了点;不过,一见难忘倒是不假。但若他真这么说的话,他肯定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她会掉头就走。 而且他也没有把握来应徵的就只有他一个。他可不希望等到他想到办法时,她已经交到了一匹恶狼。所以眼下她说什么,就先答应了吧。 “好吧,好吧,你说的都算,全听你的。”他无奈的耸耸肩。 “现在,麻烦你把身分证拿出来,我必须先登记你的身分证字号。先提醒你,你的个人资料,我会让我的律师保留一份,所以你最好不要有什么不良企图。还有你的银行帐号……” ***独家制作***bbs.*** 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电影院门口。早场,售票口外等了十来个人。轮到他们时,方为若从皮包里拿出钞票打算付帐,黎曙天挡下她的手,怒目瞪着她,一边把一张千元大钞递进售票口。 哼,男人,和他们可笑的自尊。都已经出来卖了,还想在外人面前保留自己的大男人尊严。 或者,他是认为自己只租不卖吧? 不是说好了吗?她会负担所有的开销。也罢。而且她也不想引人注目,就把这些花费加进他的薪水里头好了。 看完电影,他们习惯性的回到月光咖啡屋。 他为她开门,为她拉开椅子。 嗯,他的职业训练挺扎实的,坊间有这种补习班吗? 小小的咖啡屋也卖些简单的餐点,不过有名的是它的咖啡。 “你不大喜欢说话……” 方为若的视线从窗外那丛玫瑰花上头拉了回来,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你爱说就好了。”舌灿莲花不也是他这种人的必备条件吗? “你付钱就为了听人说话?” “是啊,陪着吃吃饭、说说话啊。当然最好是声音悦耳,言语别太无味,也不要太唠叨。这些你都做到了。” 可是,他想做的,可不只是这些啊。“既然你都正式承认我是你的男朋友了,我还不知道你住哪里,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吗?”今天这场电影是她主动联络的。他不仅不晓得她的住处,甚至连电话号码都不知道。她若是就此甩了他,他还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她让他喊她小方——还是小芳?这是姓还是名字?或者只是个绰号? 一个会要他命的小方。 “我不想引狼入室。”她淡淡应道。 “你也知道会引狼入室?你以为登那种广告会引来小白兔吗?” “喂,我请的可不是贴身保镳。”多管闲事! “男朋友本来就是要身兼数职的。他要陪你,让你开心,还要保护你,至少让我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吧,我保证不会随便打扰你。” “电话号码?”她茫然的重复。家里当然是有电话的,是为了以防万一,打一一九用的,平常连电话线都没接上,她早就忘了号码了。 她和往来的出版社或远在温哥华的舅舅一家人都是用e-mail联络。 “你家总有装电话吧?号码几号?” “呃……我忘了……” “忘了?你忘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很蹩脚的藉口。”他不满的说。 “我又不打电话给自己,何必记得?而且即使你知道了也没用,因为电话线没接上。” “天啊!你是漂流到荒岛的鲁宾逊吗?”他不可思议的问。 方为若认真的思索着。“好像也没错,唯一的差别是,我没养狗。” “所以现在要找一只披着人形的宠物狗?” “不,事实上我并不喜欢宠物狗,我喜欢的是不被豢养的狗,像巴克那种,显然你不是。可是……”她扬起唇角,微微讥讽的笑着,“我对礼拜五也没有特别偏好,你要把自己叫成礼拜四或礼拜六都无所谓。” “你确定自己登报是徵求男友?而不是徵求会开口说话的宠物?” 方为若没有直接回答。“你很会说话,不会结巴,音质也不错,听起来很顺耳。如果你后悔接下这份工作,就直接说了吧,我可以再和别的应徵者联络,就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 黎曙天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没有后悔!”就算被当成未开化的食人族,他也只好暂时忍受下来,绝对不让她去面试其他的应徵者。天晓得那些人都是些什么豺狼虎豹! 听起来他真的好像满缺钱的,那就继续试用吧,当作是日行一善。“最近还有什么好电影吗?” “刚刚那一部你不喜欢?” “好暗。”她皱眉,“画面乌漆抹黑。美国人真穷得连灯泡都缺货吗?” “你不喜欢动作片。”他有点好笑的问,“那你干嘛选这部电影?” “排队的人比较少。”她老实回答,“还有,我不想一开始就选一部慢吞吞的文艺片,把你给吓跑。” “我猜你喜欢的一定是铁达尼号那种电影吧,让你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那部电影确实满好,结局拍得很不错,男主角来不及变心。为什么要哭呢?除了导演以外。听说花了很多钱。” “导演笑都来不及。你不晓得那是影史上最赚钱的电影之一吗?” 方为若对任何排名的问题都没什么兴趣。“我年轻的时候喜欢侯麦的电影。你看过吗?” “姓侯的导演,我只认得台湾的这个。这位也姓侯的先生是谁?还有,你是戴了人皮面具吗?实际上你已经六十岁了?你现在不是正年轻的时候吗?” 她只有在身分证上才算年轻。几不可闻的微微叹了一口气,“我想现在已经不流行看电影了。” “还是很流行的。只不过我对电影是个大外行,向来只对卖座前十名的片子有兴趣。” “我本来以为做你们这一行的,要十八般武艺样样皆通,吃喝玩乐十项全能。是你的专业训练不够吗?” 你们这一行?她到底以为他做的是哪一行?专门吃软饭的?“我对户外活动比较擅长,比如说爬爬山之类的。可惜你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可能不大适合。” 是不大适合,方为若也同意。她虽然冒险登了广告,可不打算冒险和一个陌生男子单独到荒郊野外。“你看起来不大像寒暑假会去参加救国团活动的那种人。”乖宝宝哪会来应徵支薪男友? “你先别忙着认定我是哪种人,先入为主的观念是很要不得的,到头来你会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方为若仔细想了一会儿。她这辈子从来没有什么识人之明,而他虽然也年纪轻轻,但至少阅人无数,好歹比她强得多。“其实你的条件很好的,我不明白以我付的薪水怎么满足得了你。” 黎曙天不由得叹气,忍住实话实说的冲动。他实在没把握一旦告诉她,这只不过是追求她的手段,难保她不会掉头就走,继续去找下一个应徵者。“这当然是一项有趣的差事,而且你自己应该也很清楚,你长得很漂亮。” “完全不像你平常的客户?半老徐娘或是酒店公主?她们很难伺候吗?”她有点好奇的追问。 我哪晓得!黎曙天暗暗答道。“喂,这是我们头一次约会,用不着老提到别人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全名。” “方为若。” “蔷薇的薇吗?” “不,是有为者亦若是的为若。” “好有志气的名字。你从小立志当女总统吗?” “专门祸国殃民吗?我没伟大到这地步。名字是我爸取的,他很得意有我这个女儿。” “他一点也不反对你登这种广告……嗯,徵友?”黎曙天十分怀疑。徵友也就罢了,偏偏多了那两个惹人非议的“给薪”。 “我爸妈都过世了。” “喔,对不起。那你有兄弟姊妹吗?” 方为若摇摇头,随即又加了几句:“我爸有一个老朋友是很厉害的律师,认识很多警察局长什么的。”她强调的说着,隐含着警告,警告他可别以为她人单势孤,就想欺负到她头上。 “喂,我长得不像是坏人吧?”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所以才有你们这种人的生存空间,不是吗?” “我们这种人?我在你眼里又是哪种人?” “会来应徵支薪男友的只有一种人。”若继续追究下去的话,就真的会破坏感情了。“吃过饭后我想去逛逛百货公司,劳驾你当一回苦力,可以吗?” “好像不用徵求我的同意吧,出钱的人是老板。”他有点嘲讽的语气。 “我徵求的是男朋友,不是男佣人。” “在女人眼中,这两个角色好像也没多大差别吧。” “男佣看起来不用赏心悦目。”她毫不掩饰的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显然对他的外表十分满意。 “总算我还有一项长处,能让你瞧得上眼。”他苦笑的自嘲。 “你的眼睛生得很好,大而有神,虽然我找不到那种叫做灵魂的东西长在哪个角落。”她继续用一种鉴赏家的姿态观察着,“鼻子也够挺,大概会让所有的算命师都看走眼。那不是代表意志坚定吗?唇形也很不错,我猜是很好的生财工具?” 虽然是用问号做结束,不过她心中似乎已经有了定论。 黎曙天有点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话。每一句都像是证美,骨子里却是轻视与不以为然。“我总算明白你何以会落到登报徵友的地步了。像你这种女人,出口毫不留情,除了付钱之外,大概没有一个男人受得了你。” “这样很公平。你收了钱,就只好忍受了,不论我把你说得多难听。你最好先弄清楚,你能拿到手的就只是每个月那份你大概不大可能满意的薪水,如果还打算耍手段让我对你动心,那是不可能的,用不着白费心思。” “真的?你是在下战书吗?你不晓得男人的劣根性吗?愈是不可能的事,愈想去试一试?” 方为若有点不耐烦的口气。“我当然知道男人的劣根性是没完没了的,不过我可没有兴趣去研究。事实上我怀疑你熬不熬得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以现在的状况来看,显然你我之间找不到什么共同的嗜好,说话也不怎么投机,我应该多和几个人面谈的……” “喂!”黎曙天不等她说完,立即抗议道:“我们只不过是头一次约会,你别太快下结论好不好?还有,什么叫话不投机?是要我从头到尾说是是是,才算投机吗?那你根本就不需要去登报纸了,花钱又费事,干脆到流浪动物之家去领养一只流浪狗好了。当然,要领养一打也成,汪汪汪,听起来也满悦耳的。” “没有你说话悦耳吧?不用太谦虚,十打狗儿加起来都没你会耍嘴皮。” “唉!”他叹着气喃喃道:“女人真是难讨好……”天晓得他干嘛浪费时间找罪受! “没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非要你来应徵吧?所以我们的立足点应该是一样的,谁都清楚对方想要的是什么。” 你要是清楚我想要什么才怪呢。他在心中回答。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好吧,我猜你现在最想做的是打道回府,我送你回家吧。”他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只要知道了她的住处,以后就不需再照着她的方式走。 方为若立刻戳破他的美梦。“用不着,我自己搭计程车回去。我看到你骑的重型机车了,很拉风,但不适合我的衣着,也不大适合用来跟踪,太显眼了。”她显然看穿了他的心思。 “那至少给我你的电话吧。别说你还没把电话线接回去,我不信你之前跟我联络还跑到街上去打公用电话。” “该给你电话时,我会给的。放心好了,你的薪水是预付的。回去查查你的银行帐户,我已经把试用期间的头一个月薪水汇进去了,包括我们约会时可能会有的开销。” 黎曙天忍耐的听着,两只耳朵自动将她的话过滤,只留下顺耳又略微清冷的旋律,不怎么顺耳的话就当没听到。他向来不是会对女孩子太殷勤的男人——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子对他殷勤的时候多得多——几曾受过这样的……数落?她真把他当作应召男了?索性往椅背一靠,双手环胸,两眼一眨不眨的直盯着她那张不施脂粉的容颜,只见那两只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冷淡、毫不回避的迎视着他的——就差没吐出两句:卿本佳人,奈何作贼。没法子呀,她选的偏偏是个贼,还能怎么办?真让她去找个真正的采花大盗上门吗?这女人! “……总之,不会让你吃亏的。喂,黎曙天,你有在听我说话吗?”她皱眉瞪他,心想:他连最表面的专注都做不到,不知道她还能指望他什么。 “阿黎,我的朋友都叫我阿黎。”好歹是男女朋友,连名带姓的喊,也太不像话了吧。 “哦,你的花名叫阿黎啊,满适合的。”总比什么杰克彼得的强吧。 黎曙天几乎又要对她翻白眼了。满适合的?适合什么?午夜牛郎吗?“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你让我喊你小方,你真的是名副其实的要命的小方,最大的嗜好是赏人吃一顿毒舌派。” “我又没让服务生在你饮料里加曼陀罗或毛地黄什么的,要不了你的命的。” “天啊!丙然是女人。你好像对这些连名字都美得要命的毒花很有研究?” “曼陀罗吗?我家花园里就种了一棵。一年四季都开着花,比百合花还美。别担心了,我是绝对舍不得把花摘下来给你吃的,更别提毒死你对我没一点好处了,说不定还得付一笔丧葬补助金。我虽然从小到大对数学不大灵光,但这一点简单的算数还难不倒我。” “你家花园里该不会还种了其它模样不那么好看、一样有毒的花花草草吧?那我真的要开始考虑要不要为了那么一点薪水冒生命危险了。要是我哪天哪一句话惹得你不高兴,当真在我的饮料里加些有的没有的,那我岂不惨了。” 方为若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真的没有别的了。本来还种了一棵紫杉,前两年被雷打到,枯死了。好可惜,那棵紫杉年纪差不多跟我一样老了。” “你有多老?顶多二十。” 方为若噗哧一笑。“这一定是你的样板台词对不对?就算面对一个五十岁的女人,那句话你照样说得出口。有没有新鲜一点的?” “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难讨好?” “所以我付薪水啊。” “你还是一个很糟糕的老板。一天到晚提醒员工他是你花钱请来的,那样是很难留住人的。” “是这样吗?以前我没当过老板,也没当过人家的伙计,不大清楚。” “为什么不去找个事做?既然你那么无聊。” “我有工作的,替出版社翻译一些稿子。你不用担心我付不出薪水。” “你是外文系毕业的?” “不是,我念历史系,而且没毕业。” 黎曙天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人想念历史系,光是背那些条约就会让人作恶梦。“念历史,还能毕得了业的,我想不是天才,就是个怪物。幸好你两者都不是。”真的不是吗?似乎还有待观察。“你怎么会想到去念历史系?我觉得你比较像是捧着一本厚厚的莎士比亚,长发披肩,坐在荷花池畔吟诗的那种校园美女。” “这是什么时代了,还会有人坐在荷花池畔吟诗?我以为只有幼稚园的学童才会做这种事。还有,告诉你一件事,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全是胡说八道。没有邪恶的理查三世,他也没有拿王位去换一匹马。” “没有?那他是拿王位去换了一匹骡子吗?”他开玩笑的应道。 “不管是骡子还是驴子,我想莎士比亚都不在乎。他们那时代的男人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他们的妻子生下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骨肉。” “这是每个时代的男人都会关心的吧?” “dna的发现终结了男人的恶梦。” “是实现了许多男人的恶梦吧?” “喂,你有没有曾经不小心的实现了别的男人的恶梦?” “你,才是所有男人的恶梦吧?” “这句话应该不适合出现在你专业字典当中吧?” “很别出心裁,太有创意了吗?让你有意外的惊喜?” “算你通过第一关好了。” “所以我有这个荣幸送你回家了?”他满怀期待的问。 “通过第一关只表示你口才伶俐,并不表示我能信任你;一旦让你知道我的住处,说不准你不会伙同三五好友趁着夜黑风高上门打劫。” “原来你还算有点常识。我本来以为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故作惊讶的说道。 “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在这件事上绕圈圈,我照样可以改变主意,把你挡在第一关外的。” “好吧好吧,我不再提。反正你录用的是我,不是别人。那我们什么时候再约会?明天好不好?只要是周末我都休假,平常日的晚上我也都有空,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 “你还满敬业的嘛。我心情不好,想找人吵架的时候,会打电话给你的。” “心情好的时候也可以打电话给我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好了,你够尽职了。待会儿到百货公司买完东西,我就要回家了,你也可以下班了。” “至少让我帮你叫计程车吧,女孩子单独搭车不安全。” “好吧,你的顾虑很周到。等一下就麻烦你记下车牌号码。不过如果你打算从司机那里打探我的住处,劝你别费事了,我不会让他送我到家门口的。” 第三章 第二天还是假日,她的心情很好,所以她又打了电话约他出来。天气其实不大好,一大早就细雨纷纷,没有片刻放晴的时候。 黎曙天把他心爱的一五○重型机车丢在家里,改开吉普车出门。心里盘算着,下雨天很难叫到计程车,说不定就有机会送她回家了。老是处于这种被动状态,什么都不知道,实在太没安全感了。 方为若比他还早到。他们约定的地点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只是社区公园中一座小小的凉亭,旁边植着一丛丛灌木,满开着浓紫色的花朵,在细雨中格外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 她坐在石制长椅上,脚边搁着一把滴着水的大黑伞,照旧一袭简单的洋装,再加上一件黑色的七分袖短外套,乌亮的秀发用一条黑色的发带松松的束着。乍看之下,像是一张三十年前的黑白照片,没有色彩,没有温度。 “天气很好。”她没开口打招呼,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黎曙天把伞收了起来,和她的雨伞并排。“没有一个机车骑士喜欢下雨天,只有女生才会这么不食人间烟火。” “你撑伞骑机车?表演特技吗?” “我今天开车来的。你想上哪儿去都可以。” “我哪儿也不打算去,就坐在这里——赏雨。” 黎曙天转头看了一眼亭外的雨幕,心想:雨水的分子式和自来水应该没什么不同吧?“你晓得吧,这是酸雨,绝对喝不得也淋不得。” “放心吧,我带了饮料,绝对不会要你陪着我一起喝雨水。”她边说着,边从随身的手提袋中拿出一只保温瓶和一个粉绿的保鲜盒。 “太好了,我还没吃早餐呢。是你自己做的吗?” “嗯。”方为若点点头,“是我自己煮的豆浆和刚烤好的苹果派。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当成厨余回收又很麻烦。” “下一回,请你省略后半句话可以吗?”他无奈的道。“你确定盒子里只有苹果派,没有别的?” “真的没有毒舌派。你这么念念不忘的话,等我找到配方,再做给你吃。”她打趣的回道,一边帮他倒了杯豆浆,又切了块苹果派。 黎曙天喝了一口甜淡适中又浓又热的豆浆,再咬了一口热热的派咽下,才开口道:“小方,你真的满贤慧的。” “当然啦,我是整天闲闲在家,除了张罗吃的,什么都不会。” “你知道,现在的女孩子能够搞得清楚水烧开了没,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一大早就甜言蜜语,是不是豆浆里头加了太多糖了?” “绝对不会。我发誓。” “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发誓?男人的誓言真像是一日三餐一样。” “好吧,这样说你不信,那难道要我说你煮的豆浆喝起来像马尿你才信?” “我才不信你真喝过那种东西。” “唉,真被你打败了。你不相信我的话,总该相信你自己的味觉吧?” 她所能相信自己的,大概也只有味觉了。她恍惚的想着,她曾经一厢情愿的相信过一个男人,相信他……一直到他挽着他的新嫁娘出现在她面前…… 可是眼前这个男人,她无须相信他的真情实意。就像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她既然不打算拆下包装纸,又何必在乎内容物是什么?就算空无一物,或是塞满过期的旧报纸也无所谓……“豆浆和苹果派的确是我满拿手的点心,希望它们足以弥补你接下来这一天的无聊。” 黎曙天很有兴趣的追问:“你已经安排好整天的活动?想去哪儿玩?我今天开的是越野吉普车,上山下海,哪里都去得。” “我们哪儿也不去,刚刚不说过了吗?就坐在这儿赏雨。” “啊?!你之前都住在撒哈拉沙漠吗?一年到头难得看到一场雨?” “早想过你会觉得很无聊……” 和程宇明分手——或者该说被他抛弃之后,她足足有五年的时间仔细去思索:谈了四年的恋爱,何以竟会落到那样一个结局?唯一的结论是:在所有的男人眼中,她是一个极端无趣又毫无风情的女人。光是一张好看的脸孔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她从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连去看电影都坚持要坐在前面第五排的位置,见不到黑色的人头晃动她才甘心。 程宇明对她提过几次,坐在前面离大萤幕太近很不舒服。她告诉他他可以去坐后面的位置,而他总是很体贴的继续坐在她身边。 然后有一天,他找到了一个女子,愿意陪着他坐在后面的位置。 昨天和黎曙天一起看电影,她还是坐在第五排的位置,仍旧受不了视线中有人影,更受不了旁边坐了个陌生人。她一点也不想政变,而黎曙天看在钱的份上,或许不以为然,却仍是一声不吭。她知道他很委屈;但既然收了钱,受点委屈也不算什么了。 陪着她无聊终日也是应该的。 “也不见得会无聊。”他瞄了一眼并排立着的两把尺寸几乎一模一样的五百万级大黑伞。“早知道要出来赏雨,我一定会准备一把小得多的美浓纸伞,漂亮又有情调,在雨中散步也很不错。你知道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咱两人,作阵撑着一支小雨伞,雨愈大,我来照顾你,你来照顾我……” “嘴巴说说很不错。但伤风感冒、红红的鼻子和打不完的喷嚏实在谈不上什么情调,只会让你成了办公室里头的万人嫌。” “我身强体壮,就算淋一场暴风雨也不怕。倒是你看起来弱不禁风,虽然是夏天,在这边坐太久真的不要紧吗?” “你不要被我的外表骗了,我从小到大难得生病。”也已经生不起病。孑然一身,病倒了,除非雇用职业看护,否则根本找不到人来照顾她。 “你不觉得自己的脸色太苍白了吗?” “真的?早上洗脸时没仔细照镜子。下次我会记得上点粉底的,让你对着一张死人脸,像是从太平间跑出来的,的确太为难你了。”从小到大,她一直都被称赞是漂亮的女孩,走在街上常常有男孩子回头看她。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原来她已经月兑离现实太久,所以没发现自己唯一的长处也失去了。 “喂,你不要随便曲解我的话好吗?我的意思是,你平常一定很少晒太阳又缺乏运动。下个周末,如果没有下雨,我带你去慢跑,好不好?我会选一条幽静的路线,让你见不到闲杂人等。你一定没有慢跑鞋,对不对?今天我就陪你去买一双。一开始跑不动,用走的也行,一定不会让你太累的。” “要是我连走都走不动呢?你背我?” “那有什么问题!三个你我也背得动。”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大力士。” “没骗你,我从小就是运动健将。田径、篮球、游泳,没一样难得倒我。” “我可不像篮球一样,可以由得你在指尖上耍弄。” “虽然我比你高壮得多,却被你用一根小手指要得团团转。”真是!怎么也没料到他居然会耐烦陪着女人在凉亭中赏雨!要是让他那一票损友知道了,不笑掉他们的大牙才怪! 方为若正想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她还是尽心当个好老板吧,别老提这些让他面子挂不住的事。“好,等下午雨停了,就去买鞋。” “说不定雨会下到晚上。” “气象报告说,下午会出太阳的。那时候公园里会有很多人,很吵,还是下雨比较好。” “这个公园你很熟?常来?” “嗯,下雨没人时,我偶尔来,平常并不是这么安静的。一大早就有人跟着唱机跳土风舞,假日时还有小孩子在沙坑里玩沙,尖叫声哭喊声嘻笑声,热闹得像游乐场,真是一群小恶魔。” “你这样不行的,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办?用马笼头把他们的嘴巴罩住?其实小孩子虽然爱吵又很顽皮,还是很可爱的。只要多一点耐心,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怎么听起来你很有经验似的?”明明他的身分证配偶栏是空白的。不过听说结婚只需要有公开仪式,不一定要去户政事务所登记也算数的。“你该不会结过婚了吧?”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家有四个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小表头喊我叔叔,我当然有经验啦!” “所以你还要帮忙抚养小孩?”她的语气有些同情,“听说养小孩很昂贵的,难怪你要出来兼差。这样吧,你要是表现良好,我会帮你加薪的。” “你这女人少自作聪明了。雨好像小多了,要不要去散散步?唉,我怎么这么快就被你传染了,好像在演琼瑶的小说哦,不食人间烟火又浪漫过了头。” “到底是谁自作聪明了?我敢说你连一本琼瑶小说都没看过。对于你没看过的书,请不要胡乱批评。” “唉呀,冒犯了你的偶像了。其实我真的看过,我还会唱它的主题曲——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没唱错吧?” “别用唱的就没错,旋律没一处是对的。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我看你倒很有潜力去当偶像歌手。” “都是莎士比亚害惨了我。为什么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像我这种人,该怎么办才好?” “莎士比亚没帮你出这种馊主意。不过你也别太悲观,你是说的比唱的好听。” “真的?那我用念的好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我猜你一定还会背另外一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咦!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这两首诗你不是从诗经里头读来的,多半是从情书大全里背来的。” “别说笑了,这种时代,还会有谁在背情书大全?根本没有人在写情书了好不好?你年纪明明比我小,怎么还活在三十年前?” 可是,不到十年前,程宇明刚开始追求她时,让她心动的就是一封长达五页、亲笔所写的情书。连信封上的邮票都是费心挑选饼的楚辞邮票。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在机场上生别离,悲凄的只是她,他正与他的新相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她是还活在十年前,活在五年前,所以她登了广告,不是吗?“去散步……”她把自己的伞收了起来,用带子系好,把他的伞递给他。 黎曙天高兴的把伞接过来打开,撑在两人头顶上,小心翼翼的不让她淋到一点雨,而他的半个肩膀则露在伞外。 “你带路吧,这里我第一次来。那种紫色的花开得好漂亮,你知道名字吗?” “野牡丹。” “和牡丹花一点也不像。我喜欢牡丹花,人家说它是国色天香。啊,你一定不喜欢,太俗气了。” “我喜欢牡丹花,它一点也不俗气。”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过。他说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富贵花,虽然他后来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楚珊妮是一家大医院院长的掌上明珠。想像程宇明是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并不会让方为若比较好受,那只是更加证明她爱错了人。 “我又想到一首应景的歌,唱给你听。白牡丹,笑吱吱……”他的众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因为他的歌声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噪音。偏偏他又爱唱,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时候。 方为若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表演欲。“求求你,别唱了吧,祖师爷没赏你这口饭吃。” “可是,这是一首台语歌呢,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来。要不,你唱给我听?” “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你真要听?” “哪一首?” “国歌。三民主义,吾党所宗……” “不用了不用了。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后,我们一起去ktv练唱好了。” “你,练不出名堂的。”她嘲笑的说,“除非重新投胎。” “喂,我好歹不只会唱国歌,你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但是我晓得要藏拙呀。” “有那么严重吗?又不是去参加歌唱比赛,没事哼哼唱唱真的满快乐的,你要学会放轻松点,反正天塌下来也轮不到你这个哈比人去顶。”两人同在一把伞下,他才发现她的个头真是娇小得可以,顶多一五○出头——因为她双腿修长,隔着一段距离看,并不会觉得她矮。 “谁是哈比人?”她停下脚步,仰头看了他一眼。 “电影魔戒里头的哈比人啊,你不会真住在什么蛮荒小岛吧?” “没看过。”她低声咕哝了一句。“这个哈比人,他怎么啦?” “他很矮。”可是没你的娇小玲珑,他在心里头加上一句。虽然老是穿着宽大的暗色洋装,却掩不住她姣好的曲线。 “我要去买一双四寸的高跟鞋。”她低头看了一眼因为下雨而穿出来的荷兰木鞋,高度不足五公分。 “踩高跷也没用。你打算穿着高跟鞋和我去慢跑吗?那我是不是还得先去联络救护车在一旁待命?” “好像是你应该来迁就我才对呀。”出钱的就是大爷。 “我能怎样迁就你的高度?把我自己变成武大郎?” “高跟鞋给你穿,那我敢肯定你连站都不会站了,走路也只能用滚的,到时候我可不就比你高了吗?”她正经八百的建议道。 “那我还是变成武大郎好了,只要你别当潘金莲。” “男人不是都喜欢像潘金莲那种女人吗?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不过潘金莲也不是坏,只是倒楣。最坏的是那个武松。” “因为打死了一头吊睛白额虎?你是绿色和平组织的成员吗?我以为女人都喜欢英雄人物。” “英雄是供小学生拿来写作文用的。喂,到上头的亭子休息一下好了,那边的视野比较好。” “好,你要小心点走,阶梯很滑。”他一手撑伞,另一手轻轻环着她的肩头。 这是一座人工堆叠起来的小土丘,覆着青草,一朵朵或黄或白的小野花点缀在草丛间,煞是可爱。公园四周尽是两三楼高的透天住宅,没什么高楼大厦,视线还算开阔。 在椅上坐好,方为若打开手提袋,一边问道:“豆浆还够热,你要再喝一杯吗?” “好啊。不过你太瘦了,应该多喝一点鲜女乃,才能增加体重。” “那对你没好处的。我多了一肚子牛脾气,你可就要遭殃了。” “我才不信你会胡乱发脾气,顶多是牙尖嘴利罢了。你家是在这附近?哪一个方向?” 方为若胡乱的随手一指,“那边。” “唉,我都跟你这么熟了,你还信不过我吗?连地址都不让我知道。” “除了知道你宁可挑一担豆腐上街去卖,也不肯穿高跟鞋,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 “好吧,那我先自我介绍。黎曙天,身高一八三,体重七十三。虽然四肢发达,头脑却一点都不简单,又聪明又专情的ab型天蝎座。” “停!别拿什么血型星座之类的鬼话来骗我了,我对于统计数字没有兴趣。” “好吧,那你对什么有兴趣?除了电影以外。更正,除了侯麦的电影之以外。你没看过魔戒,我猜你也没看过哈利波特?” “我看过当哈利碰上莎莉……”她防卫似的说道:“我想男人都会认为我很无趣。” “我才是男人,用不着你替我下结论。你没有上班,除了翻译之外,都做些什么事?” “煮饭、种花、打毛衣……” “哇!真是宇宙超级无敌的贤慧!” “是当管家的好人才,”她继续说着,“没有一个男人受得了的枯燥乏味……” “喂,我一点都不觉得你枯燥乏味。” “那是因为你拿了我的薪水。” “你可不可以别再提那点捞什子的薪水。”他没好气的回道。 “你嫌钱少,早该说清楚的。别指望我会立刻帮你加薪,我看我还是重新登报好了……” 黎曙天强忍下怒气。“我没有嫌钱少,我很满意,这样可以了吧?”他要是让自己被炒了鱿鱼,可就连一点点机会都没有了。 “真的?”她怀疑的问,“你要是觉得委屈的话,就直说好了,用不着勉强。” “一点都不勉强。你还带了什么吃的?我又饿了。”他立刻转移话题,不想继续这个杀风景的话题。 “还有洋芋泥、水果沙拉、鲔鱼三明治。你比较偏好肉食吗?对不起,我还不晓得你的口味。下次我会准备一些烤鸡腿什么的……”她有点讨好的说着,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想让他走。 “不是应该我来迁就你的饮食习惯的吗?别麻烦了,我对食物并不挑剔。”只有对女人才十分挑剔。也不知怎么搞的,方为若就是对了他的胃口。“你准备什么我都吃,简单一点就好了。” “不麻烦的。我喜欢烹饪,那很好玩的。”特别是煮给喜欢的人吃。以前程宇明也很欣赏她的厨艺,可这是一个职业厨师可以取代的工作。 “你若是肯让我跟在旁边帮帮忙,一定更好玩。”说穿了,他仍是想要进她家门。 方为若听出了他的意思,居然很想答应。也许是因为那双澄澈的眼睛吧,怎么看也不像是坏人。她告诉自己。 “雨好像停了。”她没有直接答覆,“我们去买慢跑鞋吧……” 第四章 “你怎么这么早?”一开口就是抱怨,“我以为我够早了,离我们约好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 天刚刚亮,朝阳在云彩中载浮载沉,还未正式露脸。早起的鸟儿在枝头婉转鸣唱,追逐着早起的虫儿,早起的虫儿则忙着躲避。 方为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早起的虫儿,黎曙天则是一头猛鹰,充满了侵略性。 可也不见得老鹰是吃虫子的吧,简直不够塞它的牙缝。戏弄或许是有的。 “刚好今天起得早。”其实是她刻意定好闹钟,打定主意一定要比他早到。从小土丘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她走出家门口,她还不愿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这样要逃走还来得及…… “鞋子好穿吗?”她今天穿了一套粉红色的休闲服,衣服袖子和长裤侧边都有着灰色的条纹,新买的鞋也是粉红色和灰色双色搭配。长发编成辫子,垂在背后;雪白的面颊轻染了层淡红,娇女敕的唇瓣浅笑嫣然。“你今天气色特别好,脸红红的,嘴唇也红红的。我从来没在你身上看过这么多色彩。” “刚刚跑步来的。鞋子很好穿,我已经穿着它走了一个礼拜的路了,都快变成旧鞋了。” “旧鞋最合脚,跑起来才轻松。该上路了吧,趁着阳光还不强,免得把你晒伤了。我带了防晒油,先擦一擦吧。” “一定要擦吗?我不喜欢脸上有那些油腻腻的东西。” “把你晒得月兑皮,我可舍不得。乖,听话,我帮你擦。”他边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一管防晒油。 “我自己来。”她连忙说着,可不打算让两人发展到肌肤相亲的程度。 黎曙天轻轻推着她的肩膀,半强迫她在椅子上坐下。“你一定没带镜子的,对不对?我也没带。你知道防晒油没有抹匀的后果吗?不用到晚上,你就会变成黑白郎君——不对,可能更像大麦町。看过一○一忠狗吧?一处白一处黑,到时看你怎么出去见人。” 明知他说的全是鬼话,但不知怎的,方为若就是没办法继续反对,于是便任由他细细在脸上涂满了防晒油。他的手掌宽大又厚实,有点粗糙,指尖上有薄茧,动作却十分轻柔细腻,食指一次次的从她的额头轻抚到下巴,一处也不放过;似乎也没有任何轻薄的意思,只是觉得他好像很熟练,太熟练了…… “好了,把手给我。手背也要擦。” “喂,这用不着镜子的,我自己来。” 黎曙天只好放下她的手,低声咕哝了句:“小器……” 方为若只当没听到,三两下便将双手涂好了防晒油。相较于他方才的细致,她的动作还真是草率得可以。 “喂,这样不行的。这么美的一双手要好好爱护,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敷衍了事?”他不顾反对的又帮她的手重新上了一次防晒油。 “我喜欢当大麦町不行吗?” “你喜欢大麦町,改天我送你一只小狈养,用不着把自己变成大麦町啊。”他一面说着,牵着她的手走下阶梯。 “我还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儿慢跑。” “跟着我走就是了,不会让你迷路的。” 方为若不大同意他这句话,她好像已经走进一座找不到出口的迷宫了。 ***独家制作***bbs.*** 山路很安静,身边的人很吵。 荒腔走板的歌声正断断续续的唱着一首台语歌——啊,向前走……啊,什么拢不惊…… “喂,这首歌你可没话说了吧,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成名曲。向前走……”黎曙天回头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明亮整齐的白牙。 方为若低着头,紧抿着唇,硬忍住笑意,就是不肯如他所愿。 “好听得让你说不出话了?” “我知道它一定是你的成名曲,”好半天,她终于回答,“显然之前人家都还不知道你五音不全。” “啊,你伤了我脆弱的自尊心,好狠心的女人。” “谁叫你要一路茶毒我可怜的耳膜,活该。要再听一句真话吗?你的哀号都比你的歌声好听!炳哈!”她终于笑出声来,眉梢眼角全是止不住的笑意。 “你应该多笑,你的笑容真美。”他盯着她弯弯的眉眼、上扬的唇,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 “你的赞美真没创意,好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我所有的赞美都是真心真意,你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他握着她的手,低头严肃的望着她的眼。 方为若被他看得有些慌乱。“你放手。” 黎曙天继续盯着她三秒钟,终于松手,不愿因自己的操之过急而把她吓跑。“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旁边有大石头可以坐。” 她点点头,其实一点也不觉得累。本来说是来慢跑的,但一路上根本没跑过半步,都是慢悠悠的走。缓缓上升的山路,没有石阶,长着短短的青草,走起来很舒服。并不是什么热门的去处,所以路上少有人烟,十分合她的心意。真是难得他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 接过黎曙天递过来的矿泉水,她打开喝了一口才问道:“这儿你常来?” “来过两三次。”这不是他通常会呼朋引伴去爬的那种山。既没有可怕的棱线、陡峭的断崖,也没什么了不得的风景,一点都不刺激,且毫无挑战性;沿路也没有任何山产店,就只是环绕小山的一条小路。考虑到她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平素又缺少运动,才决定了这个地点。 “我喜欢这里,谢谢。” “那我们以后可以常常来。饿了吧?我们就在这里午餐好了。只有饼干和水果而已。天气热,比较不怕吃坏肚子。” “我也不怎么挑食的。如果你先跟我提要来爬山,我会事先准备午餐的。”在这样一个好地方野餐,一定很惬意。 黎曙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从背包掏出一包饼干拿给她。他是不想给她反对的机会。 方为若咬了一口平凡无奇的饼干,又喝了口水。“这饼干满好吃的,虽然一点都不起眼。” “你一定是真的饿了。”黎曙天笑着说道。“晚上我请你吃饭,补偿一下。” “唉,坐地上好像比较舒服,这石头好硬。”柔软的草地看起来像绒毯似,他随意的席地而坐,看起来舒适又自在。 “不怕脏就下来一起坐吧,草地有点湿湿的。” 方为若坐在地上,背靠着大石头,双手抱膝,深深吸了一口微带草香的新鲜空气,慵懒得几乎要睡着了。“午睡一下,再继续走好了。”她微眯着眼说道。 “这边比较宽,你可以躺下来睡一会儿。我背包里还有一件外套可以让你当被子盖。”可是地面湿气满重的,他想了想,干脆月兑掉上衣,只留下一件无袖汗衫,把上衣当成睡垫,铺了一个克难的睡铺。“快过来,你早上起那么早,现在一定很困了。” 方为若打了个呵欠,有点迟疑的说道:“你穿这样会着凉的。” 黎曙天曲着手臂,做了一个卜派的动作。“看到没有?这叫二头肌。这种天气,就算光着上身我也不会有事。我还可以唱摇篮曲给你听。” 方为若噗哧一笑,“那我睡得着才怪。” “太不给面子了。你不晓得,我家那几个小朋友,不听我的摇篮曲都不肯乖乖睡觉的。你还嫌?” 方为若又打了个呵欠,眼皮已经快要合上了。她终于在衣服睡铺上躺下,眼睛完全闭上之前,她含含糊糊的说了几句:“我要睡了喔,你不可以乘人之危,毛手毛脚……” 黎曙天有点好笑的望着她的睡颜,也跟着在她身边躺下。他真要做什么的话,又岂是她这几句话阻止得了的? 阳光被厚厚的树影挡住,并没有惊扰到她的安睡。风柔柔的吹着,几缕发丝在她颊上拂动。她无识的伸手拨着,一只食指代替了她的,轻轻将发丝拨回耳后,然后继续在她颊上流连。虽然涂了防晒油,她的双颊仍呈现淡淡的粉红色,漆黑的长睫覆着她的眼睑,胸脯微微的起伏,双腿微曲的侧躺着,面对着他的方向,双手松松的抓着他的外套,毫无防备的熟睡着。 黎曙天一点也睡不着,心中暗自咒骂着自己出的什么馊主意。这么近的躺在她身边,却什么也不能做,确实是非人的考验…… 他的理智记着她不许毛手毛脚的警告,双手却是怎么也记不牢。原先在她颊上的手指慢慢移到她唇上徘徊轻抚。他低下头,唇离她的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得可以听见她蓦然加速的心跳,她的双眼忽然张开,将他逮个正着…… “你想做什么?”她的声音因为睡意犹存,显得有些低哑,不复平时的清亮。 做一切你不许我做的事,小呆瓜。“我好像看到一只毛毛虫……”这话也不算说谎,山里头的确到处都有毛毛虫。 “在我脸上?”难怪她觉得有些痒。 “变成蝴蝶飞走了,而且还是一只好漂亮的凤蝶。”他开玩笑的说道,生怕把她吓坏了。蝴蝶是满可爱的,不过若换成毛毛虫,大概没几个女生不害怕的。 “这只好漂亮的凤蝶一定是突变种,只有你才看得到。你不会不知道,毛毛虫要先变成蛹,才能羽化成蝶吧?” 他当然知道,他只是假设她不知道。“你不是念历史的吗?怎么连生物这门课你也这么清楚?” “这是普通常识好不好?只有白痴才不知道。” “看来你睡得很饱,又有精神骂人了。” “是你自己要找骂挨。你刚刚做了什么?”本来她并不怎么怀疑他的话的,她就躺在大树底下,有毛毛虫掉下来也不算稀奇,偏偏他要胡詻什么蝴蝶飞走了的鬼话,可不就露出马脚了吗? “真的没有。”还没有。“我发誓!只是帮你把头发拨开而已。没骗你,你看你的辫子都松掉了。” 她怀疑的看了他一眼,把发带一把扯下,随意用手指耙了几下。 “来,我帮你重新编过,坐下。”他从背包里取出一柄发梳,招呼着。开玩笑!他不晓得帮小侄女编过几次头发了,哪有道理搞不定她这个大女孩。 方为若讶异道:“你还真是训练有素哪。”他到底帮多少女人梳过头发啊?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七八岁的侄女,老爱缠着我。我还得陪着她玩芭比女圭女圭,帮女圭女圭梳头发的时候要敢粗手粗脚,她立刻替女圭女圭哭给我看。” “听起来你们一家人感情很好呢。”原本他们方家也是一家人感情很好的,只是如今只剩她一人…… “是啊,我家是一个大家庭,两个哥哥、一个姊姊都结婚了。哥哥姊姊都满会生的,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有七个小朋友了。过年的时候,吃团圆饭,足足可以摆两桌,那可真是闹翻天了。不过,你别怕,我家的大朋友都很好相处,小朋友个个天真活泼又可爱,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我……我干嘛要喜欢他们啊,横竖又见不着面。”她别扭的说道。 “早晚有一天总要见面的。” “难不成你家人都知道你……”在她这边兼差? “他们不知道。”真要让家人知道他追女朋友追得这般狼狈,不被笑死才怪。“好了,我的手艺很不错吧?”他得意的把辫子用发带扎好,拉到她胸前要她验收。 “你有一双巧手。”她心服口服的赞美道。 “总算从你嘴里听到了一句好话。”他叹着气说道。“要喝水吗?” “你实在很体贴,很专……” “很专业?下次留着上半句就可以了,好吗?” 方为若点点头。那句话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莫要忘记他的身分。她打开盖子喝了口水,再把水瓶交回他手上,放回背包中。一个付费的男朋友最大的好处是,她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他当挑夫使用。“出发了吧。” “把帽子戴上。接下来的路向阳,又没有树荫。”他从背包里掏出一顶鸭舌帽让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脸,只露出下巴。 “唉呀,这谁的帽子啊,好大的头!”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张清丽的脸蛋,然后干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鸭舌帽,让她格外有一种俏皮的风情。 黎曙天把背包挂在肩上。“这样不行的,挡不住太阳。”他把帽子拿了下来,调整好松紧带,再帮她戴回去。“会不会太紧?” 方为若摇摇头,“不会。这帽子肯定是你的,对不对?这么大的头一定买不到合适的安全帽,得要用订作的。啊,顺便可以省下买雨衣的钱。” “头大才聪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喽?”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头大得过黑猩猩。喂,你没长头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头的。还有,帽子是特地洗过,又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你没闻到阳光的味道吗?” 他的帽子有阳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阳光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有阳光的味道。方为若忽然发现,她开始迷恋起这种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货架上装瓶出售,她买得起…… “唉,我闻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阳光牌…… “来,你走这边,走我左后方。好,开步走,一二二一,听着我口哨前进……” 阳光从右前方照过来,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为她挡去了半数的骄阳,口哨声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阳光季节…… 等他的口哨声告一段落,她才开口道:“你有两副声带吗?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样的声带?” “不,是听的人用的是不一样的两对耳朵。我来找找,你的另一对耳朵长在哪儿。”他故意拉开她的辫子,左找右找,仿佛真要找出一对隐形的耳朵似的,趁机嗅着她颈间的馨香。 “喔,你肯割开喉咙让我也找找看吗?”她紧盯着他的喉结,一副跃跃欲试的口吻。“你的背包里头肯定有瑞士刀,对不对?”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点也没错。下次和你出门,我一定要记得穿副盔甲。”他装出害怕的样子,一手紧紧掩住自己的喉头。 “我请到的是马戏团小丑吗?” “才不是。我可是乐团的主唱兼贝斯手兼钢琴手兼萨克斯风手兼鼓手——”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还兼唯一的听众?你好忙哦,不只有两副声带,还有八只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鱼。八只爪子好像是女人的专利吧,我可没那本事。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莱明说的,你别不信。○○七的电影你没看过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当○○七?啊,泌尿科医生一定特别喜欢他……”也会特别喜欢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职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尤其自从爱滋病出现之后。“喂,你有定期健康检查吧?” 黎曙天一时无法把○○七和健康检查联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庞德是乔装成医生的吗?”他疑惑问着。 方为若担忧的望着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爱滋病还有什么什么花柳病之类的,好像没一样是好治的。 “关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兴的说,还没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体一级棒。念书的时候还是游泳校队,从小就是健康宝宝,连伤风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语气。 方为若也不想把话说白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传染病,气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职,大概也不至于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别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时间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风险。 想想万一他真的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她不是还得赠送个挽联花篮什么的?像他这种职业,该提些什么字才恰当?痛失英才吗?真让人为难啊。所以她一定得尽力别让他和别的女人交往。 “现任的○○七是谁?还是提摩西达顿吗?”心里有了决定之后,她又有了闲聊的心情。 “早就不是啦!现在是皮尔斯布洛斯南,他是很帅没错,不过当然还是没有我帅。” “脸皮也没你厚。”她立刻回了一句。 “这叫做自信,小方小姐。” “难怪你口哨吹得好,牛皮吹惯了嘛。” “再一次提醒你,请省略后半句。”他客客气气的说道。 “你把一只耳朵遮起来不就好了?” “那多可惜!只能听见一半你美妙的声音了。” “我唱国歌给你听好了。你要不要把两只耳朵都遮起来?” “你就这么爱国吗?你不晓得现在唱国歌是很危险的吗?一半的人会拍手,一半的人要打你。” 方为若可听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打我?”她迷惑的问。 黎曙天看她的确是不了的模样,着着实实大吃一惊。“你从来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也不听广播的吗?有多久了?”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她说家里连电话线都没接上。显然她真的是像隐士一般在过日子。 为什么? “五六年了吧。”自从她由加拿大回来的那一天起。“我本来就不爱看电视,后来电视坏了,懒得叫人来修。我也没订报纸,全都是些无聊的广告。我只要有雷射唱盘就够了,广播节目的主持人都很呱噪。” “你这样很危险的你晓不晓得?台风刮到你家门口了,你都还以为天下太平。” “我会上气象网站。”她理直气壮的答道。这也是她唯一光临的网站。 “还有瓦斯管线破了,你都不晓得要逃命。大地震来了,你怎么办?” “发生大地震,不要人家通知,我也晓得。”他问得真是好笑。 “唉,你啊,怎么这么叫人不放心。我猜你也从来不去投票的,对不对?” “这真的不是我的错啊。”方为若无奈的解释:“每次选举我都很认真的在研究选举公报,要找一个最理想的对象。可是,我用的是删去法。一出门,在电线杆上看到候选人的海报,很碍眼,他就被删掉了。走到十字路口,旗子遮住了红绿灯,妨碍交通,又被删掉了。我坐在家里头,广播车从巷子口经过,吵得要命,只好又删掉一个。到最后全都被删光了,我就没有人可以选了。我也很想当一个好公民的呀。” “说得也满有道理的。不过国歌你真的不可以随便乱唱,搭计程车的时候尤其记得别和司机乱哈拉,特别是那种有插旗子的。好吧,你既然那么爱唱国歌,我就当你唯一的听众吧。” “才不要咧,我怕你拍完手,又打我一拳。” “我怎么舍得呀,我是这么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我只知道你这人巧言令色,每天早上拿蜂蜜当白开水喝。”她跟着随口哼了两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只怕全都是虚情假意…… “咦!你的歌声好听得很啊,还说什么藏拙,太谦虚了吧?” “随便什么人都比你歌声美妙,随便什么人都比你谦虚。” “随便什么人都没你说话恶毒。”他笑嘻嘻的应道。 “谁让你今天只请我喝开水,我当然说不出好话啊。” “嘿,我还以为你喝的是辣椒水呢。”他低声回了句。 “不知怎的,你特别容易激出我的劣根性。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这个也要我反省?!”他不满的喊着,“女人!” “又是香喷喷?又是如花似玉?让你又爱又怜?” “你真是读历史系的?不是法律系?死的都让你说成活的。” “回去翻翻三国演义吧,诸葛亮舌战群儒。这也是个历史人物。” “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把你带坏了?” “不知怎么搞的,今天话特别多。”她也自觉好笑的摇摇头。 “不是你今天话特别多,是你到今天才露出马脚。第一次见面,你冷冷淡淡的,我还以为是小龙女跑出古墓逛大街呢。” “这都得要怪你,我以前是很有气质的。” “你自己要找个人来斗嘴,哪能怪我?” “唉,说得口都渴了。喂,我要喝水。” 黎曙天正拿着水瓶往口中灌,顿时尴尬的停住了。“呃,我的水喝光了,你这瓶也被我喝得只剩两口了。”他拿出面纸把瓶口擦了擦,然后递给她。 方为若接过来,犹豫了两秒钟,便咕噜咕噜的把水喝光。她实在是渴极了。回想起今日种种,她不由得心惊。第二次约会,她让他牵她的手,当着他的面席地而睡,又让他帮她梳发——她一直认为这是夫妻间才会有的行为……莫怪会有许多女人为了男人成为火山孝女,这个黎曙天,功力果然非凡…… ***独家制作***bbs.*** “怎么都不说话了?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在生我的气?”车子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他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水被你喝光了,再说下去,我不是要渴死了吗?” “对不起,下次我会多准备一些饮料的。前面有一家便利商店,你想喝什么?我去买。” “辣椒水。他们有卖吗?” “你真的在生我的气,”他苦笑道,“真只为了我把你的水喝光了?” “我是这么小器的人吗?” “你的名字也不叫做大方啊。” “别麻烦了,吃饭去吧。” “我还不晓得你喜欢西餐中菜还是日本料理?” 方为若低头打量了一眼两人的衣着,不仅休闲,还沾了泥土和草汁。“除了路边摊,大概没有餐厅会让我们进门吧。” “说的也是,只好去夜市吃了。”他说得忐忑,心想:小方绝对不会喜欢在夜市和人挤在一起吃东西的。 方为若沉默了半晌,终于说道:“去我家吧,我随便煮煮。” 黎曙天喜出望外,忙不迭的点头。“好极了,你住鲍园附近?” “从公园的小丘上可以看见一栋平房和很大的院子,就是我家。” 黎曙天回想了一下。“你早上指的不是这个方向吧?原来是故意误导我,真怕我上门打劫?” 她担心的已经不是这个问题了。“还记得怎么走的吧?” “我方向感好得很,从来不会找不到路。” 找不到路的,是她…… ***独家制作***bbs.*** 三面是幽静的巷弄,九重葛伸出高高的墙头,满满的开着花,几乎没有露出一点空隙,似乎从来未曾修剪过。大门斑驳古旧,门缝底下没有泄漏出任何一丝灯光,这屋子乍看之下几乎像是古老的废墟。 “就是这里?街道太窄,没办法停车。你要先下车吗?我把车子开到公园另一边去停好了。” “别麻烦了,我去开大门。” 方为若先下车打开小门,再拉开门栓,使力的将大门往旁边推,无奈那大门怎么也不肯动一动。 黎曙天见大半天毫无动静,也跟着下车进门。“卡住了,是不是?” “太久没开过了。”她觉得有点丢脸,她没有好好照顾爸妈留下来的房子。 “你先去把灯打开,我看看是怎么回事。”他试推了几下,大门仍是文风不动。 方为若跑到前廊底下,打开前院的大灯。在灯亮前,她其实没把握会不会连电灯都罢工了。 “轨道被堵住了,清一清就好。给我一支扫把。”他转头吩咐道。 方为若连忙从墙边抓来一支扫把。“我来扫吧。” “男朋友就是拿来做这些粗活的,你不晓得吗?”他开玩笑的说着,抓过扫把,把卡在轨道里的枯叶小石子清干净。放下扫把,再推了几下大门,终于把它拉开了。“轮子有点不顺,明天我再上点油,就很好推了。” “谢谢。” “不用谢,待会儿可是要吃你三大碗饭的。我让车子停在哪儿?” “屋子左边有一个车库。” 黎曙天大致打量了一下前院。“你家满大的,就你一个人住?” “哎。你先把车子开进来吧,我去煮饭。”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这么大的院子,她平常就是面对一个冷冷清清的家吧?没有灯火,没有人迎接她,只有满园子森森的树影,她不会害怕吗?他把车子开进车库停好,一边皱眉想着。车库里头还停了一部宾士,车身上满是灰尘,似乎已经很久没开过了。看车型至少有七八年的车龄了。小方不会开车,她连手排自排都搞不清楚。走回前院,客厅的门半开着,里头的灯光泄了出来,屋子里有锅铲的声音,她的身影灵巧的在流理台前穿梭。 “需要帮忙吗?” 方为若听见问话,转头看了他一眼。“你……你要不要先去洗个澡?浴室里有烘干机,衣服烘干了,马上就可以穿了。” “好。”他也觉得满身灰尘不大舒服。“真的不需要帮忙吗?今天走了这么多路,你一定也很累了。”可惜他唯一的拿手菜就是煮一碗泡面,再进阶一点,也只是打个生鸡蛋进去。 “不用了,我很快就弄好了。”她边回答边将一把义大利面加进沸腾的滚水中。这样一餐会不会太寒酸了?好多年都没人和她一起用餐了……照理该隆重点…… 要不要把那个美丽的铜烛台拿出来?够时间让她去洗个澡、换件美丽的洋装吧。阿黎需要把衣服烘干,时间应该是够的……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只不过是一顿晚餐和一个雇用来的男人——她名义上的男朋友而已…… 趁着煮面条的空档,她在柜中找了又找,终于把烛台找了出来,插上艺术蜡烛点亮了。想了想,索性再从抽屉中翻出雪白的绣花桌巾铺上。去花园剪几朵玫瑰进来插吧,怕会来不及换衣服……犹豫了下,她把面对花园窗口的窗帘拉开,这样也看得到的…… 待厨房一切就绪,她匆匆跑进卧室洗了个战斗澡。要穿哪件洋装?那件鹅黄的?粉女敕的颜色,很有春天的气息…… 站在全身镜前梳理着长发,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一个扮家家酒的小女孩。烛光晚餐、美丽的洋装、宜人的男伴……只是扮家家酒…… 黎曙天几乎是受宠若惊的盯着考究的餐桌布置。炉子的方向传来一阵浓郁的香味,是女乃油加上他认不出来的香草的味道,闻得他饥肠辘辘。女主人呢?另一个方向飘过来淡淡的馨香。黎曙天转过身,只见方为若一身春装,长发湿湿亮亮的披在肩上,朝他走了过来。 “好香。”他一脸陶醉的喃喃说道。 “你先坐,我去把晚餐端过来。别介意,只有很简单的两三道菜。” “比五星级饭店还精致。你吃饭时都布置得这么漂亮吗?” “难得好玩嘛,偶尔为之。” “我想,就算你是吃泡面,也不会用保丽龙碗。”他接过一只印着野草莓图案的美丽磁盘放到桌上。同花色的磁碗放着洋芋沙拉,汤盘里盛了半满的玉米浓汤。都是再寻常不过的菜色,但在女主人的巧手之下,看起来却令人垂涎三尺。 方为若笑道:“是不会。其实我从来没吃过泡面,我爸不许,他是个医生。还有,抱歉得很,没有米饭。我的菜园里只有马铃薯,没有种稻子。” “我最爱吃马铃薯了,还有义大利面。啊,我爱死玉米浓汤了!” “那你真的是太好养了。” “你自己种马铃薯?该不会连麦子都是自己种的吧?” “事实上是我找不到书教人怎么种麦子,我的菜园也不够大得可以种出一片金黄的麦浪。所以呢,面条是买来的,玉米也只是罐头的而已。” “你怎么看也不像个农夫。” “我的储藏室里还有斗笠和蓑衣……”当古董收藏的,“你要看吗?我外公外婆是种田的。他们种马铃薯,所以我这辈子吃马铃薯比吃米饭多得多。” “你的身材一点也不像。” “不像马铃薯?不见得你就是啃甘蔗长大的吧,才会长得这么高。” “喂,我的身材一点也不像甘蔗好吗?我可比甘蔗雄壮威武得多。” “那像冬瓜好了,个儿高又壮。” “不用了,我情愿像甘蔗算了。” “原来你不喜欢冬瓜啊,好可惜,本来我明天打算煮蛤蜊冬瓜汤的。” “我爱喝!你可以煮一大锅,我负责把它喝光!” “我有说明天要请你上门吗?” “怎么没有?刚刚说过明天要帮你的大门上油的,你没有反对,那不就是默认了吗?其实最好把门重新油漆过。还有,我记得你说家里的电视天线被台风吹坏了,对不对?我顺便把它修一修。你房子这么大,待整修的地方一定很多,我一个礼拜做一点,好不好?”他一次做一点点,就可以有好长一段时间,每个假日名正言顺的上她家门。 “好啊!”她爽快的同意。另外算工资给他就是了,谁也不欠谁。怎么他明明是这么勤快的一个人,偏偏会去做那种工作?心里想着,不由得遗憾的摇了摇头,人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 “喂,到底是听到的算数?还是看到的才算数?”最好当然是她嘴上同意,心里也同意。就算不同意,他还是要上门的。这叫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对,是跑得了尼姑跑不了庵。真是!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要是尼姑,他还有戏唱吗? “轻轻松松就找到了苦力,当然算数。对了,你有吃饱吗?胃口看起来很好。” “那是因为你煮的东西太好吃了。”黎曙天认真答道。 “那就请回吧。” “我帮你洗碗。” “不用了,要干活明天有的是。” 到了今晚,他的心算是定了一半。反正来日方长,她是绝计跑不掉的。“那我走了。等等,我先帮你把电话线接上。” “不用了。” 黎曙天不理会她的反对,三两步奔进客厅,一眼就看到茶几上放了架古董式的电话,电话机上贴了电话号码。他默念了两次,确定记牢了才开口。“别再把电话线拉下来,晚一点我会打电话来查勤。要是打不通,我会半夜来敲你家大门,怕吵到你邻居的话,就乖乖听话,知道吗?”他一边弯子把线接上,一边软语威胁加恐吓。 突然冒出一个人对她指挥这指挥那,方为若一时呆愣着没有反应。 “我走了,再见。记得把门锁好。” “谁准你打电话给我的?你不可以随随便便打扰我……”她反应太慢的对着他的背影喊着。黎曙天的两条长腿已经跨出大门…… 她的抗议呢,就算听见了,他也只当是耳边风。 ***独家制作***bbs.*** 电话机就搁在单人沙发旁边的茶几上。 清洗好碗盘,把厨房打理干净后,她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想做,只是呆坐在沙发上,视线在壁钟和电话之间转来转去。时针转过了两圈,堂堂向第三圈迈进,屋中沉静依旧。然后,铃声像是忽然从沉睡中清醒,蓦然响了起来。一声,两声,她忍住不接,到了第十声,她终于把话筒拿了起来。他说了,电话打不通的话,他会半夜来敲她家的大门。打扰了邻居,就会被请到派出所去喝茶,到时候还得去保他出来,反而麻烦…… 一声喂还来不及发出,电话那头便传来怪腔怪调的一连串声音,“电话录音……电话录音……” “姓黎的,你别装神弄鬼了。小孩把戏,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 “唉,小方方,你要是听不出来,接下来听到的就会是哭声了。”黎曙天笑嘻嘻的说,“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跟你讲电话呀,你傻了吗?”他问的什么废话! “更正,你一分钟前在做些什么?” 在等你的电话呀。“呃,我忘了。” “但是我知道你一分钟前在做什么。” 方为若吓了一跳,反射性的把话筒拉开一尺远,彷佛真以为他能透过电话线看穿她的心思。 “你在想:我今天多么快乐!我有一个全世界最英俊潇洒最幽默风趣的男朋友。认识他,我真是作梦也会笑醒。” “是作恶梦被吓醒吧。这个姓黎的家伙无恶不作,尤其喜欢半夜没事来敲人家的大门。” “不敲门,叫我翻墙进去吗?你种的那些发育过度的九重葛会把我刺得面目全非。” “原来你还晓得要害怕啊。你的厚脸皮没有养大你的胆子吗?” 想追求她,没有一张厚脸皮,铁定会一事无成。黎曙天在心里叹着气。“你知道吗?你好像那个童话中的公主,住在荆棘城堡中的睡美人,被巫婆施了魔法,要沉睡一百年才会醒过来。那个超人王子非要有超人的耐心不可。” “即使王子有超人的耐心也不管用,我要真是那个懒骨头公主,可不高兴一个高龄一百三的老王子来把我吻醒,滚一边凉快去吧。好啦,睡美人要去睡美容觉啦,晚安。” “等等!”黎曙天急急喊道,“别挂电话!才十点多你就要睡了?我还打算跟你聊到天亮呢。” “哪有那么多话好说?”她怀疑的问。 “当然有。我们可以从你几岁起不会尿床开始聊。” “你要知道我几岁开始不尿床干嘛?” “这叫做聊天啊。你以为别人聊天都聊什么国家大事或是研究相对论吗?” “哦,明天不晓得会不会下雨……” “也不用这么名副其实啦!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明天的天气。晴时多云,午后山区有雷阵雨,降雨机率百分之三十。未来一周都是晴朗炎热的天气……” 方为若真正想问的是:你之前伴游的都是什么样的女人?她好奇却又说不出口。“喔。” “小方,”黎曙天迟疑了一会儿才把他想知道的问出口:“你以前交过男朋友吗?” “晚安。”她迅速扔下一句,立即搁下话筒。 另一头的黎曙天愣愣的盯着电话老半天。他是踩到地雷了? 第五章 “好了,你再去看看画面清不清楚。” “你、你要抓牢啊,可别跌下来了。”方为若抬头看着他高高的踩在木梯的顶端,有点不放心的吩咐着。“我是你的雇主,你要是跌下来,我可是要付上一大笔医药费的。” “方大小姐,别老要我提醒你,话只要说上半句就好。” “哦,现在医药费真的很贵。” “姓方的女人,你非要我气得跌下去不可吗?” 方为若不敢再和他开玩笑,连忙从侧门奔进客厅,把电视的每一个频道都转过一遍,才又奔到外面大声喊道:“好了!被清楚了!你赶快下来吧。不是,你下来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剩下两级阶梯,黎曙天身手矫捷的直接跳到地上。“好啦,现在你有电视可以看了,至少不会和社会月兑节,出了门,人家讲些什么你都不晓得。” “这有什么关系?”方为若跟在他身边,两人并肩走进客厅。“就算出门,我也用不着跟人家讲话啊,我只要听得懂超市的收银员告诉我多少钱就好了。” 好像也没错啦。“哪有人那样过日子的?好像是个自闭儿,你不会觉得很无聊吗?” “所以我登了报纸啦。” “那是你最聪明的决定。” “当初有人只差没骂我白痴了。同样一张嘴,才隔没多久,就可以说出完全相反的话。” 黎曙天毫不羞愧立即更正:“你登了报,又决定录用我,是天才才办得到的。” “别忘了,你还在试用期,我还是可以改变主意的。” “别说笑了。你到哪里去找像我这样勤快的男朋友?灯泡坏了、马桶不通,全都一手包办。” “隔了两条巷子,就有一个很厉害的水电工啦,叫做阿贤。奇怪,做水电的怎么都喜欢叫这个名字?我有一次好像在电器行橱窗里的电视看到人家在访问一个也叫阿贤的水电工……” 黎曙天一听,简直哭笑不得,真不该帮她弄好天线的,他现在有点后悔了,看来电视节目只会污染她纯洁的心灵。“以后除了气象报告和卡通片,别的节目你都别看了。我看我还是去把天线拆下来好了。” “喂,你怎么搞的?反反覆覆,我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善变的男人!” “唉,好吧好吧,不拆就是。不过就算是卡通片,你也只许看樱桃小丸子。” “我又不是你家那个才八岁的小侄女,还看卡通片!不是有一出很有名的连续剧叫什么卖火柴的小女孩吗?还是点火柴的小男孩?我要看这个。是在哪一台播的?奇怪,现在八点档也播童话故事啦?该不会也是卡通片吧?” “这戏早就下档了,而且那是有线电视的节目。” “这样啊,那就算了。怎么现在还有卖火柴这种行业?大概没几个人在用火柴了吧。当然啦,点蜡烛的时候还是用火柴比较浪漫。” “那今天的晚餐可以再继续浪漫一下吗?彩色蜡烛、蕾丝桌巾?” “还有鲜花。你没有花粉热吧?” “鲜花应该是由我买来送你的。你喜欢什么花?” “那种你没办法从花店买到、开在树上的花。山芙蓉啦,水茄冬啦。”她故意给他出难题。 “哦,你喜欢粉红色的花。”她也喜欢粉红色的衣服。昨天去爬山,她穿了粉红色的休闲服,今天又是一件粉红色的洋装。 “是啊,我从小就喜欢粉红色,一种长不大的颜色,等老了,会变得幼稚可笑的颜色。”只有爱作梦的小女生才会喜欢粉红色。楚珊妮喜欢黑色,高贵神秘典雅。在机场的最后一次见面,反倒是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雪纺纱,自己则是一身黑。 “山芙蓉我晓得,爬山的时候常常看到。日出时白色,日落时变成粉红色,是个千面美人,秋天才开花,再过一两月,我们去爬山,就可以看到了。水茄冬我就没见过。” “后院里就有一棵。夜里才开花,它很害羞,见不得阳光。” “现在是花期吗?那我一定要留下来看。” “不大像男人会做的事吧,赏花葬花是女人才做的无聊事。” “赏花护花是男人最该做的事,要不,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把你自己当成一只花蝴蝶,在每一朵花上停留?” “蝴蝶并不花心,它只吸特定的花蜜,可不是来者不拒的。” “你的专业训练也包括生物这门课?”她的语气既嘲讽又佩服。 “只有一种特别的生物是我想研究的。” “你的研究包不包括把蝴蝶做成标本,或是把鲜花当成压花的材料,然后把它叫做艺术?” “好高深的对话哪。你真的不是探索频道的忠实观众吗?” “我只是一名肤浅的粉红郎,什么也探索不了。” “我饥渴的胃倒是很有兴趣探索一下你的冰箱。今天我特地来叨扰的,可不是只有酒一杯喔。” “抱歉得很,真的是连杯啤酒都没有。柠檬汁可以吗?” “柠檬汁更好,一定也是你亲手榨的,对不对?” “所以酸得很。不加糖不加开水,完全是原汁原味。”她开玩笑的恐吓道。 还真是酸得让他皱起眉头,“这样不行的。你不怕伤胃吗?你们女生是怎么搞的?为了爱美就可以不要命了吗?你够苗条了,还要减肥?以后三餐我都要盯着你吃,免得一阵风吹过来,就把你给吹跑了。” 方为若没想到自己随便的一句玩笑话,竟惹来一长串教训。“你有完没完?真有人喝纯柠檬汁减肥吗?不怕先把牙齿给酸掉了?你没瞧见我每颗牙都好好的吗?如假包换。”她一面说着,拿食指在牙上轻轻敲了两下。清脆的音质证明她所言不假。 “我就说嘛,你看起来这么聪明,怎么做得出这种笨事。不过你的牙齿真的不是假牙吗?简直完美得不像真的。”她那一口贝齿,雪白整齐得像是拿尺量过之后才打造出来的。每一颗都大小适中,恰到好处。可惜她不常笑。看来他回家后得赶紧恶补一番,不管是热笑话、冷笑话,能让她笑出口的就是好笑话。 “我爸爸生前是牙医啊,还开了家牙医诊所。他的女儿就是活招牌兼实验品,我当然得有一口好牙啦。” “好闪亮的招牌。诊所的生意一定很好。” “那可不!好得三天两头有人上门来恐吓勒索。”她莫可奈何的摇摇头。 “那你们怎么办?报警了吗?” “报是报了,但敌暗我明,实在拿他们没办法。后来干脆把诊所关了,移民加拿大。” “你也跟着移民?” “没有,那时我刚上大学。”主要是为了她与程宇明正在热恋当中,爸妈才放心她一个人留在台湾。程宇明是他们非常满意的人,他们相信他可以好好照顾她…… “我记得你说过你爸妈都过世了,什么时候的事?” “五六年前,飞机失事。” “之后你就一个人住在这儿?” “当然啦,这是我的家。” “你晓不晓得,一个女孩子单独住这么大的房子,又是这么大的院子,独门独户很危险?要是坏人上门怎么办?” “围墙很高。你不也说过,九重葛会把你扎得面目全非?” “那是因为我不是职业小偷。” “只是偶尔客串?” “这是很严重的事,你别不把它当一回事。我想你这屋子一定也没有任何保全系统?” “你指的是进门要验指纹,要听声纳,半夜一只蚊子从窗口飞进来就会警铃大作的那种东西吗?” “至少也要养条狗。” “半夜乱叫,吵死人。” “那养个人,就不会在半夜乱叫了。” “那不只半夜乱叫,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很吵。” “你想想你这院子,花草这么多,不只大树,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灌木,不只是不速之客容易模进门,已经定居下来的大的小的长的短的动物一定也不少,你就不怕半夜有条长长似绳子的东西溜上你的床,和你分享被窝吗?” “那我就把它抓来煮汤,省得还得花钱到华西街去买。” 这可真是胡吹牛皮了,他才不信真有哪个女孩子不怕,呃,那种冷血的爬虫类,连大多数男人都怕得要命——他有很多同伴的不是?一点都不丢脸…… “你以为我开玩笑?尤其现在正好是夏天,你这么大的院子,没有一两窝……”一两窝?光这三个字就教他起鸡皮疙瘩,“才怪……它们哪会错过这样一个天堂?” “谁跟你开玩笑了?”方为若憋着笑。看着他明明怕得要命,怕得连一个蛇字都不敢说出口,偏偏还要谈这个话题。嘿,这叫做自讨苦吃。“这院子又不是今天才这么大、今天才种了这么多花草树木的。我小时候就喝过蛇汤了,我爸爸抓到的,交给我妈下锅去煮,我们一家三口就把它喝光光了,味道真的很不错,味道和鸡肉满像的。” 黎曙天听她说得认真,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不由得头皮一阵发麻。这种东西自从亚当与夏娃之后,就是正常人的天敌。这个小方还真是非常人类哪。 “你没唬我?”他仍有一丝怀疑的问道。 “谁唬你了?要不要我详细说明要怎样杀蛇剥蛇皮?首先呢,把它挂在树上……” “不用了不用了!”黎曙天忙阻止,“我比较喜欢吃鸡肉,而且也不用剥皮……” “嫌麻烦的话也可以连皮一起吃下去啊,它们的花纹都很漂亮,连皮带肉一起吃,真是色香味俱全。” 听着她的形容,黎曙天当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拜托你别继续说下去了,哪有你这种女人!” “你自己起的头,怪得了我吗?怎么你看起来很害怕似的?我说的是吃蛇肉,又不是吃你。难不成你还是个蛇郎君?” “喂,昨天晚上吃的义大利面里头加的是什么肉啊?” “味道很好对不对?你还说从来没吃过这么女敕的鸡肉。白白的,的确满像鸡肉的,既没有肥油也没有皮,最健康不过了。玉米浓汤也很香,高汤是加了骨头下去熬的,不是猪骨也不是牛骨。汤头看起来又清爽又干净,而且一点渣滓都没有,你还称赞是你从没尝过的好味道。当然啦,那是因为我用的食材与众不同嘛,而且一定是你从来没吃过的……” “方……为……若……”他几乎忍不住想跑进浴室大吐特吐一番,“你居然煮蛇肉给我吃,你……你……你……” “喂,现在你觉得住在这里是我危险,还是和我同居的生物比较危险呢?” 黎曙天只觉月复中一阵翻搅,恶心极了。可怜他一向作息正常,没有便秘的毛病,所以昨天的晚餐早就消化殆尽,就是想吐也吐不出来了。一想到他和那种长条状的冷血动物如今已分不清彼此,他不由得脸色发白,什么男子气概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方为若见他脸色青白交错,一手抓着喉头,仿佛那儿真有一条长虫钻来钻去似的。她紧抿住唇,不让自己笑出声来。这个男人看起来老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让她觉得很碍眼,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吓吓他,怎可以放过! “我刚才喝的半杯柠檬汁也是从冰箱拿出来的?” “当然啦,天气这么热,柠檬汁不放冰箱要放哪儿?” “你那些库存的『佳肴』也都摆在冰箱里?” 方为若点点头。必须冷藏的食物不放冰箱,难不成要到院子挖个地窖存放吗?她又不是原始人。 这下子他可吐得出来了,一个箭步冲到水槽前,酸液一古脑儿的从他口中涌出,将原本干干净净的水槽弄得一塌糊涂。 “喂,你不要紧吧?”方为若有点不忍心了。“要不要喝杯水?” 黎曙天不理会她的问话,直接打开水龙头,用自来水漱口。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可是她怎么可以…… “你应该饿了吧?我现在去煮饭……” “我不饿!一点都不饿!”他惊恐的喊道。 “真的?已经快十二点了,你不饿了你不是很想喝冬瓜蛤蜊汤吗?” 膀蜊哪里来的?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不用,我吃泡面就好。”总不会有人把泡面摆冰箱里吧? “你忘了,我这里没有泡面,只有干面条。我帮你煮碗面条,再加个蛋?” 黎曙天立刻回绝她的好意。“白水煮干面条就好了,别的什么都不用加!”鸡蛋是放在冰箱里的蛋架上,而且那种东西喜欢吃蛋,他绝不吃和它同样的食物! “可是这样我会过意不去的,好像有虐待员工的嫌疑……或者你自己过来看看冰箱里有什么食物是你想吃的?”她好心的提议,十分体贴的尽主人的义务,唇边一抹促狭的笑意。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有捉弄人的天赋。“你不是很有兴趣探索我的冰箱?” 黎曙天只觉得她的笑容居心叵测,“我,呃,还是不用看了……”他一点也不想见她冰箱里八成已切得整整齐齐、放在保鲜盒里的肉类。 “你怕什么?我的冰箱又不会咬你。真的一点都不可怕。”她这可是实话实说哦,从头到尾没骗过他一句。 黎曙天只好硬着头皮打开冰箱。再迟疑下去,只怕她的牙无论长得有多牢固,也要笑得整排都掉了。 冰箱里整理得很整齐,差不多有七分满,全是些海鲜青菜和水果,没有一样是他没见过的。听她的意思明明就有…… “你把蛇肉摆在哪里?”他开口质问。 “你又没跟我预订这道菜。要不,你自己到外头去『打草惊蛇』好了,看能不能把它吓出来再捉住,我煮给你吃。”她戏弄的说道。 黎曙天总算听出她从头到尾都在胡说八道,害他丢脸丢到家了。“昨天晚上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 “不就是鸡肉吗?吃起来不像吗?” “你明明说……” “我说它看起来像鸡肉,吃起来像鸡肉,不对吗?” “你还说你的花园里住了好几窝蛇……” “那是你说的,大少爷。小时候我爸爸是抓过一条,总共也就只有那一条而已。” “真的?” “你好像很失望似的?改天我煮一道蛇肉羹请你吃好了,不过得先去华西街买。你喜欢青竹丝、雨伞节还是百步蛇?” ***独家制作***bbs.*** 午餐是烤洋芋,一大盆生菜沙拉、鲑鱼排,再加上冬瓜蛤蜊汤。每一道菜都可以很明确的从外观看出是什么食材。蛤蜊就是蛤蜊,不是什么竹节虫。 他坚持要善后,方为若也不跟他抢,迳自把厨余提到院子里,拿起搁在墙边的铲子熟练的挖起洞来。 黎曙天洗好碗盘,把它们放进滴水盘中滴水,一边好奇的从厨房窗口探头往外看。“喂,你在做什么?” “挖洞。”方为若头也不回。 “看起来好血腥,刚刚发生了什么惨案吗?有必要湮灭罪证?要不要我帮忙挖?我力气大,一定可以把洞挖得又深又宽,你要埋十个人都没问题。”他擦干手,走进院子里。 方为若白了他一眼。“以前雇用你的都是些什么人?看腻了丈夫的妻子?还是脸颊上有道刀疤的大姐头?”到底干的都是些什么勾当啊! “现在知道怕了吧?想想你要是没雇用我,上门的九成九就会是那种人。”他把铲子接过来,一铲一铲的挖着土。奇怪?怎么他这个堂堂七尺大汉,挖洞的速度好像比她这弱女子还慢得多?他觉得面子有点挂不住,刚刚似乎把话说得太满了,要挖出一个可以埋十个人的大洞,只怕挖到半夜也挖不成…… “我到现在都还不能肯定你是不是那九成九当中的一个。不过,我敢说,今天之前,你大概连铲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我不敢指望你能挖出一个够埋十个人的大洞了,就够埋你一个我就满意了。”方为若开玩笑的说道,光看他拿铲子的架势,就知他是个城市乡巴佬。 “那可不成。至少也得要够埋两个人的。我俩生则同衾,死则同穴……” “你少在那边嘴里不干不净了,”她板起脸回答,“信不信我让你和地里头的蚯蚓死则同穴?” “你没听过吗?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黎曙天嘻皮笑脸的道。 “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牡丹花都没有,屋子后面倒是种了一棵海芒果,你有看到吧?开着小白花,花心是淡红色的,一簇一簇的开得好漂亮,还结了一串串绿色的果子?” “我看到啦,原来中午吃的情人果也是你自己种的?又脆又酸又甜,真的很好吃。” “是啊,真的很好吃,好吃得像是要上天堂了,对不对?这种好吃的果子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海檬果,有没有很熟悉?上午的整点新闻,说香港有一个小男孩吃了有毒的海檬果,被毒死的消息?你现在有没有觉得肚子怪怪的,却又说不出怎么回事?” 黎曙天现在已经很清楚这个要命的小方专门以吓唬他为乐,所以不会再上当了。“那好啊,反正你也吃了,这一回真的要与我死则同穴了,真的太幸福了。” “别再作你的春秋大梦吧。”方为若一时倒拿这个无赖没有办法。“好啦,可以了,真以为自己在挖墓穴啊。” 黎曙天无辜的眨眨眼。“这样一个小洞就够了?放一颗头颅都嫌小。” “你从小看恐怖片长大的是不是?满脑子分尸案!” “是你自己一点警觉心都没有,一个人住这么大一间屋,真有小偷上门的话,喊破喉咙都没人救得了你,谁晓得会发生什么事!” “十三号星期五你看到第几集了?看你拿铲子的架势,拿斧头一定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水晶湖看起来是个渡假的好地方,有山有水有美丽的树,还有一个叫杰森的家伙热切欢迎你光临……你下午想出去走走吗?还是我们去租dvd回来看?” “这个主意不错。只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我没有dvd,只有一部年久失修的录放影机。” “这真的是个非常小的问题,顺便去买部dvd就好了。电器我最内行了,一定可以找到一台物美价廉,像我一样的。” 方为若不同意他的话。好东西一向都要付出高代价的。“好吧。”她把厨余倒进洞里,覆上泥土,再把铲子放回墙边,走进厨房洗手。 黎曙天跟在她身边。“现在就出门?”阳光太强,很容易晒伤她白皙的肌肤。 “你有午睡的习惯吗?”还得选蚌良辰吉时才能出门? 说什么笑话!他又不是四五十岁的欧吉桑。“才没有!就算三天三夜不睡,我的精神照样好得很。”事关他的男人尊严,一定得讲清楚说明白。 “你干嘛三天三夜不睡觉?夜里作贼,白天当强盗?你好忙啊。”她伶牙俐齿的回道。 “喂,喂!”他大声抗议,“我可是个正人君子,当然不会去做那种事。要偷要抢,钱财绝不是我的目标。” 当然啦,你要拐要骗的,钱财当然不是唯一的目标。幸好她事先已经知道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绝对不会着了他的道。 “你开车来的?还是骑机车?我要不要先去换长裤?” 黎曙天十分懊恼。要是知她肯坐他的机车,就算早上刮台风,他也要骑他那部重型机车出门。“开车来的。”他沮丧的回答。 “那好,连衣服都不用换了,走吧。” 唉,以后有的是机会……“早上我把车子停在公园旁边,还要走一小段路,你记得要撑伞,外面太阳很大……” ***独家制作***bbs.*** “嘉莉,死亡禁地,鬼店,禁入坟场……你租这些恐怖片,存心把我吓得夜里不敢睡觉吗?”方为若看了一下简介,光看编剧的大名:史蒂芬·金,也知一定是吓死人不偿命的剧情。 嘻嘻!那他才有英雄救美的机会啊。“你自己选的那部『煤气灯下』不也是恐怖片?” “我又不是因为它是恐怖片才选的。英格丽褒曼是我最喜欢的女演员。” “那你最喜欢的男演员呢?” “詹姆斯史都华。” 黎曙天一听,大为安心。这个人好像已经过世满久了。“『后窗』的那个男主角?” “没错,就是他。” “希区考克的恐怖片其实一点也不恐怖。你该看看禁入坟场,包管你以后不敢把任何东西埋进土里。” “我只不过是把厨余做成堆肥,就算从那个地方长出一颗冬瓜来,又有什么好恐怖的?种子埋进土里,本来就该发芽的呀。” “不怕土里也长出一堆蛤蜊来?” “我有这本事?那可要饿死一堆打渔的。” “怎么说着说着竟把一部恐怖片说成喜剧片了?” “饿死一堆打渔的,叫做喜剧片?你好有同情心哦。” “你想想,埋进一堆铜板又长出另一堆铜板,不是很有趣吗?” “阁下的姓氏显然错了,小女子我也不姓沈。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要预支薪水吗?” “我不要预支薪水,我比较想要别的红利。” “什么别的红利?” “到时候你会知道的。你想先看哪一部?” “煤气灯下。最恐怖的当压轴……” ***独家制作***bbs.*** 死而复活的妻子,一身污泥的走进屋中,紧拥她的丈夫,手中却握着利刃…… 笔事到此结束。 “让人毛骨悚然的电影。” “都是爱情惹的祸。”方为若出乎意料的结论,“必得放手的时候,就要放手。” 她脸上的神情不像是害怕。黎曙天专注的看着她,她像是看了一出悲剧电影。“让人很难抗拒的选择。” “只不过是一部三流的恐怖片。”她起身走到电视柜旁,取出碟片放回盒中。 “我觉得这部电影比科学怪人、吸血鬼和狼人加起来要恐怖一百倍,我看过许多次了,又怕又爱看。” “敢承认自己会害怕?不怕我笑你?” “笑就笑吧,反正在你面前我早就变成狗熊了。” “你看起来很像是会把蛇当宠物养的那种人。” “别开玩笑了吧,看过法柜奇兵之后,害我作了三天的恶梦。” “提供你一个偏方,吃它一大碗蛇肉羹,包管你可以压惊。” “别在那儿说大话了,我不信你真敢把那种东西丢下锅去煮,还顺便尝尝味道。你早上说的,全都是骗我的对不对?其实我怕的也只有这一样,旁的什么蟑螂老鼠,我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一点都不手软。” “可惜我不饲养这两种生物,没有你用武之地。” “没想到你看起来娇滴滴,胆子却这么大。什么样的恐怖片才能吓得到你?” “也不是没有。有一部低成本的电视影集叫步步惊魂,你看过吗?没有血淋淋的刀子,没有断掉的人头,也没有衣橱里的吊死鬼,女王角被困在荒凉旷野中废弃古堡的地下室,永远出不来,这才叫做真正的恐怖片。没有满地的红色染料,甚至也没有尖叫声,她只是出不来。” “这也是你的恶梦?出不来?”她被困在什么地方?“你只不过是缺乏一把钥匙,我是一名很好的锁匠,再困难的锁都打得开,相信我。” 相信他?说不定他是另一副更难打开的锁。“所有的小偷都是高明的锁匠……”她不确定,他到底从她这里偷走了什么…… 第六章 “喂,你最近到底都到哪里鬼混去了?为什么神秘兮兮,到处都找不到人?” “约会啊。” “交了女朋友啦?居然连好朋友都瞒着!” 最好的朋友也是最佳损友。“还不到公开的时候。” “该不会是上次登报的恐龙妹吧?” “哪来的恐龙妹?少胡说八道!” “不是恐龙妹?那怎么见不得人?” “呃……她害羞……” “得了吧,”王立人闻言大笑,“这什么时代了,还找得到会害羞的女人。” “不信就别问!”黎曙天没好气的答道。 “说真的,这个周末大伙决定到溪边去烤肉,把她带来吧。” “呃,还不行。” “为什么不行?” “她会跑掉的。” “说那什么话!我们还会吃了她不成?” “她的确就是登报的那个女孩没错。到现在都还把我当作是她花钱雇用的男朋友,要是让她发现我根本一点都不需要她的钱,说真的,我实在没把握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她能有什么反应?当然是意外的惊喜啦!吃软饭的小白脸摇身一变成多金的科技贵公子,你才要小心她到时候会黏着你不放呢。” 黎曙天可不敢这么指望。“那她当初根本就不会登那样的广告。” “那她究竟为什么登那则广告?”王立人不解的追问。 “我还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你们交往总也有两三个月了吧!从没见过你交女朋友交得这么逊的!” “她是……独一无二的……” “看起来这一回你是很认真的。” “光只有一个人认真没啥用。” “她有那么难追吗?” “有一条恶龙挡在她身前,我还找不到武器。” 王立人嗤笑一声。“你还真是走火入魔了,神怪游戏写多了,跟现实分不清楚。” “唉,你还敢笑!还不都是你的错?!为什么偏偏在那一天非要我去找小赵不可?” “这关小赵什么事?” “是不关小赵的事,可是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她到邮局租信箱。” “所以你就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冒冒失失的写信去应徵?那女的是怎样的倾国倾城?可怜我们黎大公子一头栽了进去。你要小心,可别惹上什么老大的地下情妇。” 黎曙天生气的回道:“少胡说八道了,她才不是那种人!” “好吧好吧,算我说错话了。要不要去找我老婆谈一谈?女人最了解女人……” “不用了不用了,要是让你家那口子知道我连自己的女朋友都搞不定,大概到我头发白了,每一次她见到我都要拿出来取笑一番。我先跟你说了,现在我假日是不加班的,你别把新软体上市的时间逼得太紧,我可不会像以前一样,一声不吭的任由你茶毒。” “这怎么可以?!时间就是金钱……” “金钱买不到时间。”黎曙天很具哲学意味的回答。 ***独家制作***bbs.*** “喏,这给你。” “是什么?今天不是什么节日吧?” “dvd。” “你又弄来什么恐怖片要吓我啦?还真是一点都不死心。” “唉,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女生。随便什么地方跑出来的怪物都吓不到你;屋里有什么恶心的小动物,你眼也不眨,打死了事,害我一点表现的机会都没有。”黎曙天开玩笑的抱怨。 “会有让你表现的机会的。我昨天在院子里扫落叶的时候隐约看到一条会动的绳子游进草丛里,但速度实在太快了,我一时没看清楚是雨伞节还是珊瑚蛇……” “你又在吓唬我了。这里又不是南美洲,那来的珊瑚蛇?” “你挺有研究的嘛!我有看到几条蚯蚓倒是真的,蚯蚓你不怕吧?” “我所有的弱点也就只有那一样,偏偏让你晓得了,每一回都要拿来取笑我。” “这要怪谁?是谁故意拿连自己都怕得要命的东西来吓我?这叫自作自受,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好啦好啦,都是我的错。你先看看我带来的dvd。” 方为若打开盒子。“候麦的春夏秋冬四部曲!这个不大好找吧?” “我拜托法国的朋友帮我寄来的。” “谢谢,我很喜欢。” “吃过饭我陪你看。” “拿你的鼾声当配乐?谢了,我可不敢这样虐待你。”方为若知道他不喜欢看文艺片。看“铁达尼号”的时候,他会一边评论:烟冒的方向对不对?人在冰冷的海水中可以存活多久?看“似曾相识”时,他的疑问变成:那只手表到底哪里来的?天啊! “那我们下午骑机车出去兜风?今天没什么太阳,天气凉爽,又没有下雨,最适合兜风了。”他兴致勃勃的说着。 “好啊!”面对一张明朗的笑脸,任何反对的答案都无法在她脑海中存活,不管他的提议是什么。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他是一个职业伴游,而且还是非常杰出又尽职的一个,自然非常擅长安排娱乐节目。 ***独家制作***bbs.*** 说实话,他那部重型机车说不上是什么香车,也很有点年纪,更不是什么哈雷或bmw之类昂贵的名车,但是保养得很好。 “我的车子很美吧?”他得意的炫耀着,把一顶粉红色的安全帽拿给她。 方为若伸手接了过来。“擦得很干净,闪闪发亮。”她把安全帽子戴上,笨拙的扣着带子。 “当然啦,”黎曙天轻轻抓下她的手,帮她把带子扣好,“对于我喜欢的,我一定会把它照顾得很好。上车啊,我猜你从来没坐过机车,要抱紧一点,免得摔下来。” 方为若有点犹豫,只是把手松松的搁在他腰上;车子一发动,虽然开始时速度很慢,她却渐渐的愈抓愈紧,身子也不由自主的紧贴在他背上。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一出了城市,速度愈来愈快,她的视线中是一片湛蓝的海洋。远远的,看见一艘白色的船贴在海洋的边缘,一动也不动,像是风景明信片。公路旁的野草在疾风中弯下腰,然后像是凝固了。他的车似乎要载着两人前往天涯海角。 她在狂风中微笑着,双手把他环得更紧,此刻一点也不在乎他们要上哪儿了…… 车速渐渐慢了下来。公路旁的小路往上走,盖了一座凉亭,居高临下,俯视万顷碧波。黎曙天停好车子,牵着她的手走上凉亭,在石凳上坐下。天气阴阴的,下一点雨也不错,这是个赏雨的好地方。她心里想着,不知不觉的说出口。 黎曙天低笑出声。“那可不大妙了,我们会变成落汤鸡的。不过既然你喜欢,我们就来求雨吧,天灵灵,地灵灵……” 咒语还没念完,忽然听见屋瓦上像是炒豆子的声音,吓了两人一跳。 方为若喷笑出声。“哇!真是太厉害了。你是张天师的后代吗?” “我是黎天师的后代……”他得意的说着,“糟糕,雨衣放在车上了……”得意的神情变成苦笑。 “没关系,说不定雨很快就停了。”方为若安慰道。 似乎要跟她的话作对似,雨愈下愈急,四周的风景被重重的雨幕遮住,渐渐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了。雨水飞喷进来,连边缘的椅子都被打湿,没办法坐人了。 “坐这边。”黎曙天一把将她抱上亭心的石桌坐好,避开肆虐的雨水。“唉,我忘了看气象报告。你冷不冷?” 方为若摇摇头,“我没那么娇弱。”她扯下发带,从口袋中取出一柄小发梳梳着。黎曙天习惯性的接手,开始从发尾慢慢帮她梳理着长发,未了,用发带扎好,又流连轻抚了几下,她的颈项柔白细腻,让人恨不得低头舌忝上几口…… “饿不饿?”他倒是满饿的…… “吃过午饭才多久?你饿了吗?” 黎曙天跃上石桌,紧贴在她身边坐下。“你真的不冷吗?最近感冒很流行,一定要特别小心。”他办公室里已经有三个人挂了病号。 “我很少出门,不大可能被传染。” “雨好像一时半刻停不了了。” “这给你一个教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乱说话。”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们搬到撒哈拉沙漠去定居,在那里占地为王,随便喊两句话,就可以把一大片沙漠变成绿洲。” “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当阿拉伯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 “开什么玩笑!我可没那本事。两个老婆架都吵不完了。你放心好了,我是不多不少,一个老婆刚刚好。” “关我什么事?哪轮得到我放不放心?” “怎么不关你的事?你不是很在乎我娶四个老婆吗?” “只要你别娶一次老婆就跟我讨一次大红包,你高兴娶一打也没我的事。” “还骗我一点也不冷。听你说话,真让人冷到骨髓里头去了。”他忧心的望了一眼愈来愈大的雨势。单独待在这个与世隔绝的两人世界当然很有情调,可万一大雨要是下到天黑都不停呢?现在天色就已经黑得不像话了,他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靶到一阵阵寒意,何况是小方呢。她嘴上不说,一定也是冷得受不了。他把手环住她的肩,让她的上身贴在自己胸前,一边在她耳边解释着:“我不是故意吃你豆腐的,真的满冷的,这样可以互相取暖。” 方为若没有挣扎,柔顺的贴着他柔软的棉衫。他说的没错,这样的确暖和多了。她可以听见他胸腔有力的心跳,给她十足的安全感;鼻间有雨水的味道,和一种她不会形容的暖暖气息。她迷恋的深吸了一口,只盼着这场雨一直一直下着,永远不要停…… “咒语真的不可以随便念……”他看了一眼手表。他们头顶上虽然有一小片屋顶,但空气中浓浓的水气仍然让他们的发间和衣衫尽是湿意。这场雨不可能指望它短时间内会停了。不走是不行了,总不能在这里过夜吧。 “小方,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把车上的雨衣拿过来。” “雨好大,你会淋成落汤鸡……” “没关系,我跑过去,来回用不着三分钟,你等我。” 也没别的办法了,方为若只好点点头,看着他以跑百米的速度冲进雨幕中,一下子就看不见身影了。凉亭中少了他,似乎一下子就变得更冷了。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手掌搓揉着双臂。 一会儿之后,他冲进凉亭中,浑身像是在水里泡过,手里拿了两套黄色的雨衣。 “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他苦笑着把小件的雨衣拿给她。“穿上雨衣,至少可以挡风。” “你要不要把上衣月兑下来稍微拧吧再穿上?都在滴水了。” 黎曙天正有此意,三两下月兑掉上衣拧了几下,胡乱往光着的上身抹了抹,再擦擦头发,尽可能让自己在她面前别太狼狈。 方为若不好意思盯着他看,略微不自在的转开头,眼角不可避免的瞄到几眼他健壮的胸肌。他老爱夸说自己是个运动健将,从身材来看是挺有本钱的。这人乎日不是常上健身房,就是在建筑工地当工人。 黎曙天再拧了几下衣服,抖了抖,打算把它穿回去,一回头看见她似乎有点手足无措的呆愣着。“怎么啦?”他故意捉弄着,“看我看傻了?真是秀色可餐,对不对?” 方为若虽然被他说得脸红,还是不甘示弱的回答:“我不吃白切五花肉。” “什么五花肉?太侮辱人了。你模模看,每一寸都是结结实实的肌肉。” 方为若可不上他的当。“和蛇肉吃起来很像的那种鸡肉吗?鸡肉一定比不上蛇肉结实。” “唉,你这女人最会踩我痛脚。” “那你赶快祈祷下辈子变成蛇类,就不会被我踩着痛脚了。” “开玩笑!我再投胎十次也不可能变成冷血动物。”他直盯着她巧笑倩兮的小脸,冰冷的肌肤底下,血管中像是有沸腾的热血在涌动,连寒意都蒸发了。 愈来愈暗淡的光线中,仍可以看见他麦色的胸膛残留着水珠,她从口袋中拿出一条手怕递给他。“手帕是干的,你拿去擦。” 黎曙天依言接了过来,再把上身擦了一遍。索性不穿上衣了,直接把雨衣套上。 她几乎是失望的看着宽大的雨衣掩住他结实的胸膛,终于了解为什么会有女人喜欢上酒吧观赏猛男月兑衣秀了。阿黎不知有没有在那种地方表演过?她心中暗暗猜测,一边把雨衣穿上。 黎曙天见她心不在焉的,连领口的两个扣子都扣错了,忍不住取笑,“喂,回魂啦,没看够的话,回家我再表演一次好了。” 他真的当过月兑衣舞男?方为若一想到有陌生女人对着他的身材流口水,不由得起了一阵反感。不过话说回来,像他这种男人,完美的身材也是基本的条件吧? 终于穿好雨衣,她看了看脚下。“雨裤太长了。” 黎曙天低头看了一眼,蹲子,帮她把裤管卷了几卷。“上车后再把裤管拉下来,鞋子就不怕打湿了,知道吗?”他细心的吩咐几句。 方为若点点头。“雨这么大,看得清楚吗?” “我会放慢速度,一定会安全的把我们送回家,你相信我,别怕。” 他坚定的话语安抚了她忐忑的心。方为若把手放进他的大掌中,两人一起冲进奔腾的大雨中…… ***独家制作***bbs.*** “快!快!先进去洗个热水澡,把头发吹干,我去煮一锅热汤。”一进家门,黎曙天二话不说先把她往浴室推。 “我来煮,你先去洗澡。”是阿黎冒着大雨去拿雨衣,一路上又是他在前面帮她挡住了半数的风雨,他比她更迫切需要一个热水澡。 “别担心,我会煮姜母茶,快去。” 方为若不再和他浪费时间,奔进浴室,快手快脚的洗澡洗头,不到十分钟,一身干净清爽的衣着,头发半干的挽了起来,露出一截雪白颈项。她快步走进厨房,接过他手上的大汤匙。“赶快去洗澡吧,剩下的我来。” “好吧,不过你有先量过体温吗?会不会觉得冷?有没有发烧?” “别蘑菇了。这些问题都是你自己才要担心的。我可告诉你,你的员工福利可不包括医疗保险。” 这女人就是嘴硬。黎曙天嘴角噙着笑,鼻间有她初沐浴饼后的馨香。她的长发难得全部挽了起来,只遗落几丝秀发在颈间飘动,让他真舍不得走开。 方为若见他仍是毫无动静的杵在她身旁,奇怪的问道:“你的脑袋被雨给打坏了?连澡都不会洗了?” 黎曙天真想答一句:是啊。再接一句:那你肯帮我洗吗?接下来,她手上那支钢制的大汤勺,多半会落到他头顶上。还是先别冒这种风险吧,胜算不高。 “就去了,就去了……”他终于转身走向客房浴室,有点遗憾的叹口气。横竖有的是时间,慢慢来,用不着着急,她迟早会是他的…… 待他转身走开了,方为若暗暗松了口气。他紧迫盯人的目光让她愈来愈难以招架。她把炉火转小,再从冰箱里拿出食材,打算煮一锅皮蛋瘦肉粥当晚餐。黎曙天爱吃皮蛋。他的口味十分平易近人,很好养的一个胃,随便几样家常菜就可以让他吃得津津有味。以后谁当了他老婆,都不用担心自己有个挑嘴的丈夫。 他会有一个怎样的妻子? 她忽然对这个问题十分好奇。 有钱,那是当然的。这是一个必要,但是够不够充分的条件?她的经济情况良好,足够一辈子衣食无忧,但……足够让他看上眼吗? 她骇然发现自己居然在考虑……切着肉丝的刀几乎把她的手指给切了下来……当然,这只是因为他是有趣的伴侣…… 有趣的、只对钱忠心的伴侣,只租不买还是比较适合的…… “哇,好香!你在煮什么?”黎曙天一身干干净净的肥皂香走进厨房,往炉上的单柄锅瞧了一眼。 “只是稀饭而已。累得很,只好将就一点吃了。”她淡淡回道。拿了马克杯,先倒了一杯姜母茶给他,“先喝这个。” 黎曙天喝了一口,满足的说道:“又热又辣。小方,你真的很贤慧。” “现在不流行我这种女人了。交男朋友,多半逃不过分手的命运,就算结了婚,十个有八个会被嫌弃是黄脸婆。” “谁说的?男人又不是个个有眼无珠。至少我眼光是雪亮的,就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像我这样的女人也不难找啊。用点心,上几期烹饪课,谁都做得出一桌好菜来,随随便便都可以被取代。多谢你的好话,吃饭吧。” “你好像老是觉得我的读美都虚情假意,一点都不当真?我发誓句句属实。” “好啦,我相信你很尽职了。试用期差不多满了,我可以先告诉你,我对你很满意,打算正式雇用你,希望你也会认为我这个雇主不太难伺候。” 黎曙天这下子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了。他微皱着眉,紧抿着唇,快快的盯着饭碗,几乎像是一个小男孩赌气时闷闷不乐的神情。 方为若跟着放下饭碗。“或者你觉得我太难伺候,不打算接这件工作?” “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从来不把和你在一起当成是一项工作。”他恼怒的说道。 “那很好。我很高与你能把工作当成娱乐,这证明我大概不是太难缠。多谢啦,你的话让我很开心。吃饭吧,稀饭要凉了。” 何止稀饭要凉了,她的话让他的心也跟着凉了一半。错误的开始让他走了一条歧路,偏又是唯一的一条路。干脆告诉她真相……可是她会相信吗?恐怕又要认为他不过是甜言蜜语…… 食不知味的吃了两大碗稀饭,像他平常的食量。 “晚餐煮得很难吃吗?”她很确定盐巴加得刚刚好,只是没有加香菜罢了。菜园里是种了几棵,可是雨一直下个不停,她懒得出去摘。 “我不过是受雇于你,让我吃饱就可以了。”他略带嘲讽的回答。 方为若这下子总算确定他真的在生气。他不喜欢她老是提醒他们之间的关系,可是他的自尊有极大的弹性,而她必须时时提醒自己…… 默不作声的收拾好碗筷,黎曙天也迳自走进客厅坐下,打开电视,视而不见的盯着晚间新闻。见方为若走到另一张沙发上坐下,他习惯性的关掉电视,因为知道她最讨厌看电视新闻。 “你可以继续看啊,那个主播很漂亮,说话也很好听。” “没有你漂亮,声音也没有你好听。”他平板的说着,像是背书似的,听不出一点真心赞美的意思。 “你……”她想说什么又打住了。他要生气就由着他吧。走到唱机前,随意按下播放键,一阵雨声从扬声器中传了出来,和屋外的雨声几乎分不清楚。然后洛史都华低哑的嗓音响起—— thewindscriesontheboardwalk ohgodit''scoldtonight somewhereinthecity someoneholdinghertight thedaysofrain thedaysofrain…… 直到最后一句唱完,她起身换了一张cd,全是优美的钢琴小品。 “怎么不把它听完?我喜欢洛史都华。” 方为若在心里回答,我也是,太喜欢了,可是我不想再听接下去的idon''twanttotalkaboutit…… 不想再提起,不愿再提起——他是如何伤了我的心…… 可是她不可以忘记,不可以重蹈覆辙…… “都是一些太老的歌了。” “我不信你会喜欢那些新的饶舌歌曲。” “没听过,无所谓喜欢或不喜欢。或者我在菜市场里听到的也算?” “问倒我了。我本来以为绕口令就算,像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他流利的念了一串。 方为若笑道:“那你也可以去当饶舌歌手了,一点都不会打结。”他不生气了吧?可是她应该不用太在乎他是不是在生气…… “那不是女人的专利吗?” “你是要比谁的嘴巴大吗?要不要拿尺来量?” “我说错了。”黎曙天立刻笑着认错。她有一张樱唇,根本量都不用量。嗯,什么时候可以用重叠法来量…… 见他露出笑容,她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去煮一壶女乃茶,喝完了,你赶紧回去休息。” “那别煮一壶,煮一桶好不好?还在下大雨呢。”他愁眉苦脸的看了窗外一眼。 “这样吧,十点之前雨停了,你就回家。没停,你就留下来过夜。” “好!”黎曙天看了一眼手表,高兴的回答。雨势一直没有转小的迹象,看样子下到十点以后没问题。“天灵灵,地灵灵……”为了保险起见,再念一次好了。这个咒语曾经奏效过,没道理现在会不灵了。 他孩子气的动作让她看得好笑。“还真当你是雨神?百试百灵?” “所谓天助自助者。”他正经的回答,“你再放那首十个雨天好了。说不定真会连续下个十天的大雨。” 方为若简直要翻白眼了。好好的一首情歌,却被他当成道士在念经,真败给他了。想是如此想,她还是依他的意思,重新放了洛史都华的专辑。屋里屋外的雨声不再有任何伤感之意,歌声中还夹杂着他节奏完全错误的哼唱……这人……她愈想愈是忍俊不住,掩着脸半躺半坐在沙发上笑出声来。 黎曙天睁眼瞪她,像是她疯了似,他本来唱得好好的……“喂,我有说什么笑话吗?”还是做了什么糗事?水门没开吗?他低头看了长裤一眼。不对,他今天穿的是休闲裤,根本就没有拉链。 仔细想想,好像也没什么可以让她笑成这样的。她终于慢慢止住声音,唇角微微上弯,像是名画中的微笑,凝住不动。“你看起来就是一副滑稽相,让人很想笑。” 这可一点都不像是读美啊。黎曙天苦着脸,低听咕哝了一句:“我可不是小丑啊。” “只差一顶小丑帽了。要不,我帮你缝一顶?” “哪有这样当人家女朋友的!要送也要送什么围巾啦毛衣啦手套啦,你居然要送我一顶小丑帽?我真是遇人不淑。” “一顶小丑帽还不够?还要再加上一件彩色的小丑装,和一只红鼻子?” “愈说我愈感冒……”话没说完,他惊天动地的打了个喷嚏,不舒服的揉了揉鼻子,抱怨道:“这下可好,用不着你帮我缝一只红鼻子了,现成就有了。” “套一句广告词,天然的尚好。” “天啊,你这女人还真是铁石心肠,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很有同情心的提醒你,雨已经停了。”她幸灾乐祸的道。 黎曙天惨叫一声。“怎么会这样!只差十分钟!四舍五入不成吗?我把钟拨快点不成吗?” “快滚吧,不会要我拿扫把赶你吧?” “好啦,就走啦。你大门要锁好,屋子的每一扇门——前门侧门都要锁好,知道吗?别以为那些九重葛保护得了你。梯子一架,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潜进你家院子,就你没事人似的,一点都不担心,一点都不在乎我有多担心,偏偏还要计较那十分钟,真是……” 第七章 “……真的,我就快死掉了,发烧到三十九度半。头痛、眼睛痛,连脚趾头都痛,都这个时候了,你再不说点好听话,就没机会了……”电话那头的人哑着嗓子念了一串,听起来像是个精神很好的病人。 “肯定嘴巴和喉咙是不痛的,说话的声音好听极了,又低沉又有磁性,这个时候唱起歌来一定不输给洛史都华。”方为若根本不把他的无病申吟当回事。这人表演苦肉计过了头,一点都没有说服力。 “没良心的女人,这个时候还只关心我唱歌好不好听,你可别等到替我唱挽歌时才追悔莫及。” “这也是可以安排的。我猜你铁定不会喜欢莫扎特的安魂曲,那就来首欢乐颂,顶顶有名的合唱交响曲,够热闹吧?” “热闹得足以把我从棺材里吵醒是不是?就知道你这女人只是嘴硬,还是舍不得我的。”他自得其乐的解释着,得意的笑出声,虽然他的头痛一点也不假。 “嗯,有人爱自说自话,我也管不着。就准你一个礼拜的假,好好在家里养病好了,免得以后真来找我讨丧葬补助金。” “这么多天不见面,我会想你的。” “生了病都还这么尽职,没忘记要甜言蜜语?你真是太敬业了。” 黎曙天又好气又好笑。“女人,别担心我会病死,我会先被你气死的。” ***独家制作***bbs.*** “你!猪八戒出巡吗?你的钉耙呢?不是准你的病假了吗?”方为若打开门,惊讶的望着全身重装备的男人——一副医疗级的口罩遮住他半张脸,围巾手套样样不缺。 黎曙天从口罩底下呼吸不顺的含糊说道:“我想你嘛,所以来看看你,就走了。”这次感冒来势汹汹,他早就被办公室的同事列为拒绝往来户,可他一点也不想让小方和他有难同当。戴着厚厚的口罩简直快让他窒息了。 方为若没有心情嘲笑他的甜言蜜语,反而皱着眉望着他苍白的脸色和疲惫的眼神。“你真的生病了?快进来吧!”她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这人生病了还不安分,竟到处趴趴走。 黎曙天回绝了。“不进去了。听说我感染的这株病毒非常厉害,我不想传染给你。” 方为若不再跟他罗嗦,一把将他拉进屋中。“坐下,看过医生了没?” “看过了,也吃过药了,害我整天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 “那你还出门?真是一点身为病人的责任感都没有!” “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吧?”他假装吃了一惊,“我以为我作梦跑到你家里来了。” “还有心情说笑!特地来找骂挨的吗?” “你就算是骂人,声音也像是天籁。”他讨好的说道。 “把你的好口才用来对付那株病毒吧,说不定可以说服它投奔它处。” “唉,病毒都比你爱我。”他说得有些哀怨。 方为若见他一叹气更显得呼吸不顺,伸手抓下他的口罩。“你戴这个像什么,你知道吗?” 黎曙天双手捣住口鼻,从指缝中说道:“我不怎么想知道答案。” “家有恶犬中的那只恶犬,嘴上戴的是防它咬人的东西。” “早知道绝对没好话……”他喃喃说着。“你都不晓得,我那几个小侄儿小侄女知道他们的叔叔生病了,他们的爸妈一不注意,就会跑进我房间来安慰我,就你一点同情心也没……” “他们怎么安慰你的?帮你端茶?喂你吃药?” “太没创意了吧。七岁的小洁把她最心爱的运动芭比留下来陪我,她说啊,只要我跟芭比一样爱运动,细菌一定跑光光。还有五岁的文文给我两只口袋怪兽,只要我学怪兽变身,马上就头好壮壮。两岁的小维,可怜他话都说不清楚,也不知拿他的泰迪熊怎么办好,我只好告诉他,熊熊会捕鱼,吃了病病就跑掉了,然后就把他拎出去,再把门锁上。他又敲门,非要我收下他的绒毛小白兔不可,还告诉我,要跟小白兔一样吃很多红萝卜,就不会生病啦!所以啦,现在我床上就成了动物园了,差不多找不到可以睡觉的地方了。” “你家好热闹……”她听得既羡慕又同情。 “小朋友没什么抵抗力,我实在很怕把病毒传染给他们。” “你来住我家好了,我不怕你传染。”她忽然建议道。 “那怎么可以!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怜啊。” “我看你在家里也没办法好好养病的,而且我爸对中医也很有研究,从小我就吃他的食补方子长大的,几乎没有感冒过。以前我也让朋友吃过,你放心,药材当中没有蛇肉这一项。” 黎曙天听她说得自信满满,十分心动。既然不怕把病毒传染给她,他可不想错过这个登堂入室的机会。 “那就打扰了。” “用不着客气。我这也是为自己着想。员工请病假愈久,老板损失愈大,这个你知道吧?” 他已经知道,她只是嘴硬。“随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他渐渐发现,她心里想什么比较重要。这个女人是标准的口是心非。 “还有,现在凡事我说了算。叫你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睡,不许有半点异议,知道吗?” “我好像进了集中营……”他喃喃说着,“那犯人可不可以回家拿些换洗衣物?” “别麻烦了,牢头会提供你囚衣的……” ***独家制作***bbs.*** “三十八度半……嗯,体温还是有点太高……” 黎曙天在心里偷笑,只要靠近她三尺之内,他的体温大概很难维持正常。 “可是明明看起来很健康,声音很宏亮,也不会咳嗽流鼻水……” 黎曙天立即咳了一声,故意压低了声音,“谁说没有……” 方为若也没那么容易被唬弄。“所以该收拾包袱回家了。” “喂,这个礼拜我不是一直都是模范房客兼模范病人?怎么急着赶人了?就算没别的优点,好歹也是个很够格的保镳吧!”他当然知道她暂时收容他只是迫于情势。如今好不容易病愈,正是一层身手的良机,怎可白白错过?那些肉眼见不到的小小病毒,真是他的良媒啊。 “喂,你别得寸进尺。”她不怎么认真的警告。 “为若,你也知道我家人口众多,房子又小……”四层楼的独栋洋房加起来不过一百七八十坪,“我本来就想到外面找房子,”这也是实话,结了婚,他就要另觅新居的。以她的性子,大概也不大能适应大家庭。 “你这里有这么多空房间,就当是分租,不是皆大欢喜吗?我省一笔租金,你多一个保镳,我有免费的三餐,你多了一个使唤的杂役,谁都不吃亏。” 好像不该吝于给他一个方便。“好吧,就当我提供宿舍,算是你的员工福利之一。” 他喜欢这两个字:之一。意思是还有别的。“那我们出去庆祝一下?找家餐厅吃饭?” 方为若心想这几日来他净是吃些清淡的食物,也着实难为他了。 “想去什么餐厅由你决定吧。” “当然是找家灯光美气氛佳的法国餐厅喽。还有小提琴在一旁演奏……” 她怎么也想不通,一旁有人虎视眈眈,客人怎么还吃得下饭?可是,当然啦,他是专家,以贩卖浪漫为业…… “先上街去帮你买几套正式点的外出服,要不让你穿着睡衣出门,只好去吃路边摊了。” 黎曙天其实很不喜欢逛街,他买衣服一向是找固定的店家,出手快狠准——看上眼,有合身的尺寸,立刻拎了衣服走人。为若是女人,和女人去逛街,绝对不可能要求她迅速俐落。可两人是要地久天长的,他当然不能放她一个人上街,提着大包小包,一路气喘吁吁的回家,还是早点习惯的好。 “要去信义区还是东区的百货公司?”真的都满远的,会浪费很多的时间在路上。 “干嘛走那么远?附近的商圈就有一家你会喜欢的精品店。”她早就留意到他常穿的男装品牌。品味不俗,昂贵。 到目前为止,她还付得起。 她似乎已经走上一条豢养男人当宠物的女人会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装,然后是高价手表、汽车,接着是豪宅。最后一样她负担不起。 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财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松了一口气。他真的很不愿意把两人可以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销售员无意义的口水当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为若把他快乐的神情解读为见猎心喜。她不该太意外的,他的表现值得她给他一切…… ***独家制作***bbs.*** “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这件好不好?”她拿着一件设计简单的圆领衫在他身上比划着。身材得天独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这行饭吧?名牌服饰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连他本来穿着出门的平价运动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么?来服装店大搬家吗?我现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厅吃饭的衣服罢了,买这么多干嘛?我又不是什么神棍,有七八个分身,一次穿得了这么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着身边堆着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条长裤,居然还有一条丝巾。他一向对男人系丝巾最是反感,拿来当手帕用,都嫌它不够吸水呢。 “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现在买了,几年后都还可以穿。” “几年后要穿的,就几年后再来买就好了。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会倒。”他开玩笑的回答,招来售货员一个白眼。 “真的不要都买下来?还是,你要不要换一只手表?橱窗里那几只,都满别致的……” “就这件黑色上衣和休闲裤好了,丝巾给你,它比较适合你。”他把选定的衣物拿到柜台打算结帐。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夹,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门本来只打算去看医生,身上就放了一张健保卡和准备挂号的几百块,这下可真是糗了…… 方为若本来就没打算让他付钱,他身上这套运动服当天换下来时是她清洗的,凭他那几百块,连丝巾都买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递给售货员。“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说道。 黎曙天尴尬的抓抓头发。“忘了带信用卡了,改天还你钱。”不,不可以还,那样就显得太生疏了,好像两人只是有通财之义的朋友。“不,我不还了!”他理直气壮的宣布。反正以后他的收入都要归她管的,也不用那么麻烦把钱从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口袋了。 方为若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还。“你到试衣间去把衣服换上吧,我们直接去餐厅好了。” 黎曙天点点头,抓着衣服闪进试衣间。方为若漫不经心的对着柜台上的镜子把丝巾系上;质料轻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紧,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紧了,几乎让自己喘不过气,荒谬的想到社会版的标题:精品店命案,女客颈间绑着美丽的蝴蝶结,死于窒息……荒谬得连她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为若……”略微迟疑的呼唤,声音有点熟悉…… 方为若慌忙的把丝巾解了下来,让自己松口气,可以说得出话来。她一开始只是心不在焉的回过头,看见一个熟悉的颀长身影就站在五尺之外。他的黑发往后梳得服服贴贴,一身纯手工双排扣西服,身材维持得很好,似乎连一公斤的体重都没有增加。当然,他是医生,懂得所有的养生之道。神情是欲言又止,似乎除了她的名字外,想不到任何可以说的话。 “程宇明。”同样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好吗?”迟了几乎六年的问候,听起来只是一句应酬话。 “我很好。”标准的回答。外籍学生的中文会话。 “你结婚了?”程宇明朝试衣间看了一眼。 方为若一时很想点头,犹豫了几秒钟,还是诚实的摇摇头。 “男朋友?”程宇明皱眉。刚刚他看到方为若替那个男人买的衣服付帐。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觉得很对不起你……”程宇明有一丝彷徨的说着。他对不起的不只是她,还有自己。 “都过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吗?还住在加拿大?”他和方为若交往的时候三天两头就往方家跑,两名长辈几乎已经把他当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着。 “他们……都过世了。” “怎么会?!”程宇明惊喊着,他们都才五十出头,一向身体健康,“什么时候的事?” 方为若有点不大情愿的回答:“好几年了,飞机失事……” 飞机失事?程宇明隐约记得他们分手的那个暑假,方为若离开台湾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国内航班失事,地点就在温哥华机场,和为若所搭的飞机降落的地点刚好一样,他特别注意到了…… 懊不会……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穿了一身他从没见她穿过的黑衣…… 程宇明终于惊骇的发现自己对她做了什么!“就是那一年对不对?我们分手的时候……为若,对不起!对……不起……”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激动的拥着她的肩头。出事的时候为若一定打了许多通电话给他,可是他却一通也没接,因为他正忙着和珊妮计画婚礼,忙得没空接她的电话,也不愿接她的电话…… 方为若对他这句老掉牙的对不起无动于衷。他不是早就说过了吗?奋力的挣月兑出他的怀抱,她冷冷的回道:“这种事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 “为若,他是谁?”黎曙天其实已经从试衣间出来了几分钟,见她正与一个和她显然关系匪浅的男人谈话,暂时没有去打扰,只是静静的在一旁听着。原来这个男人就是那个她不想再提起的前男友,那个让她成为一个遁世者的罪魁祸首。 “校友。”方为若一点也不想多加解释,草率的丢下两个字,抓着黎曙天的手臂,半拖半拉的出了店门。 黎曙天当然不是随便就可以搪塞的,他恨恨的瞪了那个男人一眼。长得是人模人样,却做了对不起为若的事……到底是什么事?可他当然不能在这里和那人狠狠打一架,虽然他有十足把握自己绝对会是赢家。 他们一口气快步走到路口,方为若始终低着头,连红绿灯都没看,就要闯过去。 “为若,红灯!”黎曙天气急败坏的拉住她。那个男人怎么可以对她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她呆呆的抬头盯着他,彷佛从没见过似的;像看陌生人的眼光,让黎曙天以为她要说:你是谁? “去哪儿吃饭?” “吃饭?”黎曙天冷哼了声,她还有心情吃饭引魂魄都给她的前男友勾走了。 “你不想吃饭?那吃面好了。义大利面、牛肉面、日本凉面、乌龙面……” “你要以为我现在还有心情吃什么鬼面,才真是摆乌龙。” 她像是没听见他的话。“好,就吃乌龙面好了。” “为若!”他终于忍不住大喊一声。 两滴泪水忽然从她眼眶滚了下来。 黎曙天顿时手足无措。“为若……” “我要吃面……”她哽咽的说着。 “好,我们去吃面,你别哭啊,什么都听你的。” “全都是假的,没一句真心。”她喃哺自语,小小声的,除了她自己,谁都听不见。 “怎么说哭就哭,像个娃儿似的,连我家小洁看到都要笑你的。来,乖乖,把眼泪擦一擦。还好你没化妆,要不成了张大花脸了……”他打开她斜背着的小包包,掏出一条细致的绣花手帕,四个角落里是她亲自绣上去的一朵一朵小小的铃兰。他还没见过现在还有哪个女生出门是会带手帕的。用手帕揩干了她的泪眼,轻轻环着她的肩头,将她送进吉普车前座。 黎曙天很快的上了驾驶座,先替她系好安全带,她两只大眼仍迷迷蒙蒙的呆视着前方,一句话都不说。这个时候就算要把她带上天王星冥王星,她都不会有意见。 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在一家法式餐厅的停车场停好了车,方为若仍是被动的坐着,像个洋女圭女圭似的。“为若,到了,下车。”这是他们原先就订好了座位的餐厅。他知道这里不卖义大利面,唉,他敢说以她目前心神恍惚的状态,根本分不出吃进嘴里的是虾是蟹。 她果然没抗议吃不到面条,一口一口把他帮她点的开胃菜卷酿扇贝配香槟汁吃下肚去,没有一句抱怨,也听不见任何赞美。黎曙天也跟着食不知味。接着是一道香草鲜蘑菇浓汤,喝了一半,她冷不防的冒出一句:“我要喝酒……” 黎曙天怀疑她有任何酒量,不管她是要藉酒浇愁还是怎的,还是先顺着她的意好了,横竖有他在身边,喝醉了也无妨。唤来服务生,点了一瓶香槟,他先帮她倒了小半杯。 方为若端起酒杯,像是很渴似的,几口就把香槟喝得见底,快得让黎曙天来不及阻止。“喝慢点……”他徒劳无功的说道。 “这明明是果汁的味道,你骗我……”她不满的指责道。 “香槟酒是葡萄酿出来的,当然有水果香啊。”他无奈的解释着。 “哼!你最会骗人了。”她无理的迁怒。“我要喝高粱酒,你帮我点一瓶,要大瓶的!” 黎曙天听得傻眼。这是法国餐厅,哪来的高粱酒?她真的醉了,还一大瓶呢。他敢打赌,光是一小口,就够烈得让她喝不下。“为若,你知道法国人不种高粱的,所以呢,他们也不会酿高粱酒,你爱喝,等我们回去好好研究该怎么种高粱,在园子里种一小片,收成时再拿来酿酒,让你喝个过瘾,好不好?” “可是我不会酿酒……”她忽然又哭了起来,“我什么都不会……我很笨……他才会嫌弃我……”还被蒙骗了那么久……到底有多久?程宇明和楚珊妮到底背着她交往多久了?他们三个人几乎是同时认识的,是不是一开始就……她不知道,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黎曙天拿她的眼泪毫无办法。“怎么了?怎么又哭了?你不会酿酒没关系,我会,到时候我教你……” 她哭得更厉害,抽抽噎噎的说着:“到时候……到时候你已经走了……” 黎曙天连忙安抚:“我发誓,我哪儿也不去,永远都陪着你。” “可是,我买不起你的『永远』。” “免费的,真的!” “我还要喝酒……”她自言自语道,“喝醉了我就会相信了……” 黎曙天急急抓着她的手,不让她把杯子斟满,“先把汤喝完,好不好?味道不错的,虽然没你煮的好喝。我的为若是天底下最好的厨子,谁也比不上……” 他又在骗人了。她的眼底仍闪着泪光,唇边却漾出了一抹微笑,拿起汤匙喝了几口浓汤。人家的鸡上汤恐怕是花了好几个钟头熬出来的,可能还加了香草西芹百里香之类的,但她煮汤通常不会这么费事,哪里比得上? “他煮的比较好喝……”她又连喝了几口,努力的辨认里面还加了哪些材料,打算改天也花半天的工夫来熬一锅。他说他的为若是天底下最好的厨子…… 黎曙天不和她争辩,见她似乎有了胃口,他也就觉得这道汤真的满好喝的。两人像在比赛似的,没两分钟便都把汤盘喝得见了底。 喝完汤,他又帮了她添了半杯酒。“cheers!为若。”两只水晶酒杯的碰触声清脆而悦耳,唉,这才像他计画中的浪漫晚餐吧。 方为若这回只轻啜了一小口,却仍是醉意醺然,但无关美酒。他是一樽佳酿,醇厚、迷人、后劲十足,容易让人上瘾……而她的唯一后果是酒精中毒……可是你没办法叫一个酒鬼别喝…… “你点了什么主菜?”刚进餐厅时她精神恍惚,菜色全由他作主。 “香煎鲑鱼柳和红酒烩鸡。你喜欢哪样?” 两样都好,但她偏偏要和他抬杠。“你害牙疼是不是?好像全是些老人家吃的东西,而且和香槟酒不太搭呢。” “我本来以为你连啤酒都没喝过,原来你挺懂得点酒配菜。那再叫一瓶红酒好了。不过,不许你像刚刚第一杯那样,灌蟋蟀似的喝,那很容易醉的。”他边说着,再度招唤侍者过来。 罢刚……她忽然想起自己有两次当着他的面流泪。怎么会这么无法自制?她从来就不是个爱哭的人。这几年来,她固然常常想着程宇明和他的背弃,可就算是一个人时也不曾哭过。为什么今天竟轻易在他面前流泪?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理由——搏取同情。可是,一个在爱情上遭受挫败的女人,招来的只怕是轻视远远多于同情吧? 她又是蹙眉又是抿唇,脸上既懊恼又后悔的神情让黎曙天模不着头绪。她不喜欢他点的红酒吗?九五年的louisjadotbeaujisviges,听说这一年温度较高、雨量较少,种出了最适合酿酒的葡萄。 “怎么啦?还是你比较喜欢白葡萄酒?那我们换一瓶好了,别去管它什么主菜要配什么酒了。” 她需要的其实不是酒,而是一桶冰水,将她兜头淋醒。“红酒很好……”从头到尾都是她自找的,怨得了谁?现在,她能做的就是及时行乐,下一秒钟的事先别去理它。她曾经为自己和程宇明想了许多计画,可是到头来又如何?还不是一场空。 侍者开始上主菜,鲑鱼柳放在她面前。 “要交换吗?”黎曙天指了指他前面的红酒烩鸡。 “你担心他们用的是什么特殊的鸡肉吗?”她微笑的揶揄着。 “唉,你就不能把那天的糗事忘了吗?”他无可奈何的苦笑。“好,改天我一定去找个厉害的弄蛇人,拜他为师,嘿,到时候一定让你把我当偶像崇拜……” “嗯,你怎么看也不像是印度人,戴起头巾可能不大好看……要不要我先帮你缝一条?你喜欢什么颜色?” “除了绿色,什么都可以。” “我可不会去抢你的饭碗,贩卖绿头巾好像是你的专利。” “方——为——若,我最后一次郑重告诉你,我从来没有,以后也绝对不会为了钱勉强自己和任何女人在一起,更别提是什么有夫之妇。” 方为若心里想:她又踩着了他的痛脚。“你明明来应徵当我的男友……”她恨恨的指控道。 “绝对不是为了钱。” “还能为什么?” “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他的右手横过桌面,轻轻握着她的。 方为若想说:如果他会对一则冷冰冰的白纸黑字广告一见钟情,那他该爱上的其实应该是印刷厂的工人。可是假装相信他的甜言蜜语比较容易。 这不也是她当初的目的吗?对她而言,一个美丽的包装就已经足够了,何苦要将它撕得支离破碎,让两人都失望? 所以她没有把手收回来,她白皙的纤手放在他宽厚的大掌中,对比异常明显,却又十分协调;为了这画面上的美感,她静静的任由他握着,然后发现他不只单纯的抓握,还用拇指从她指间一根一根轻抚,粗糙的指月复滑过她细致的肌肤……这人的确是训练有素的职业情人……她的手微微颤抖着,却还是没有收回的意思…… 最后反而是他先把手收回去,然后拿起刀叉,从盘中切下一块鸡肉卷放到她嘴边,“来,吃一口……”一点也不在乎合不合西餐礼仪,他只想和她分享一切。 方为若顺服的张嘴,慢慢咬着,滑女敕柔软,酒香浓郁,是一道让人沉醉、无法自拔的佳肴。“是鸡肉没错,很好吃……” 黎曙天被取笑惯了,只要她高兴,说什么都无所谓,别再把他当吃软饭的小白脸就好。他把叉子收了回来,也跟着吃了一口,“真的好吃……”仿佛她用过的叉子格外有种芬芳的气息…… 方为若礼尚往来,也主动叉了一块自己盘中的鲑鱼柳放到他盘子上。她可还没那么大胆,敢亲昵的喂进他口中。黎曙天虽然不怎么满意,仍是满脸的笑容。没关系,这证明她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这顿饭他们吃得很慢,一瓶红葡酒有大半瓶让方为若喝掉了。黎曙天可没忘记自己是司机,因此只浅酌了小半杯。虽然喝得少,却仍是有些醉意。刚上桌的柠檬塔细软如棉,他吃了一口便停手,双眼只顾着凝视对面的人儿,见她正把一颗沾了鲜女乃油的红色桑椹送进口中,粉色的柔唇染上鲜红的汁液,衬着她雪白的面颊,让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一枝春雪冻梅花,满身香雾簇朝霞——他脑海中忽然浮现这两句诗,不知不觉的念出口,然后立刻尴尬的红了脸。都什么时代了,他居然还用这种老掉牙的方式在谈恋爱…… 真的不大可能是从情书大全里头背来的。方为若低垂下头,抿着唇不好意思笑出来。她虽然不是念中文系,却还是觉得会对女生念诗的男生实在很可爱。瞧他满脸困窘,以为自己说了什么蠢话,让她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一定不是他有心要说的,只是一时不小心,她真喜欢他的不小心。 “呃……”她的笑让他越发脸红。“桑椹甜不甜?”他随便找了话开口。 “你自己盘子里头也有,吃吃看不就知道了吗?”虽然她的甜点是焗肉桂鸡蛋布丁,和他的不一样,但搭配的一样是鲜红的桑椹。可是他好像不大喜欢柠檬塔,对她的布丁比较有兴趣,眼睛老是盯着不放。 “你吃的那颗看起来很甜……”而且能被放到她口中,真的好幸福 “嗯,其实有点酸。桑椹要变成紫黑色的才够甜,不过那可能就不那么好看了。你不喜欢柠檬塔?”甜点送上桌已经老半天了,他才吃了一口。“要吃布丁吗?”她把剩下的小半个鸡蛋布丁推到他面前。 只是恋爱中人的傻气,他老觉得她吃过的东西特别好吃。以前偶尔见到情侣同喝一杯饮料或是共吃一客冰淇淋,他从来只有一个评语:恶心。然后还一边计算着,这会交换多少口腔中的细菌。可是,爱情本身就是一种最霸道的病菌,其它的全都得要俯首称臣…… “他们做的柠檬塔没你做的好吃。”他心满意足的吃了一口布丁。 方为若有点怀疑的把柠檬塔拿了过来,她觉得这里的柠檬塔很好吃啊,挖了一小匙送进嘴里,嗯,味道淡雅清新,她自认还没这等功力。“你今天特别挑嘴。”她笑着摇摇头,心情很好的把剩下的柠檬塔吃完。香槟还剩小半杯,她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把它喝完,感觉味道和柠檬塔很搭。她以前真的不知道酒原来是这样一种好东西,难怪世上有那么多人会变成酒鬼,此刻她差不多也快要变成其中一个了;也几乎忘了早先的时候遇上了什么人……到底是什么人呢?她努力的回想着一个明明应该很熟悉、她不该忘记的名字,长得像基努李维……不,基努李维跟黎曙天比较像……醉态可掬的瞅着他,他含笑的脸孔、清澈的眸子深情的凝视着她,眨也不眨的……她真的醉了……喝醉的感觉真好…… “为若,我们该走了。”黎曙天仍是满脸温存的笑意,她迷蒙的双眼快让他招架不住了,若她再这样看着他,他一定会忍不住在这里…… 唉,就算不在人来人往的餐厅,他又能做些什么呢?能趁人之危吗?他是很想当个君子,但,难度真是高啊。 仍旧是她付的帐,方为若歪歪斜斜的在帐单上签名,心中恍恍惚惚的想着:这个男人这么的这么的可爱,由她付钱也是应该的…… 两人一路无语,方为若只是傻傻的望着他笑,黎曙天则根本不敢再看她一眼,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嘴里喃念着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话。 直到他把车子开进车库停好,打开车门,快步跑到另一边将半醉半醒的人儿扶了出来。她的眼皮已经合上了,全身柔若无骨的靠在他怀中。他索性一把将她抱起,半走半跑的进她房间,将她轻放在床上躺好,又立刻拉来一条薄被把她全身遮得密密实实,像是要遮住什么会引人犯罪的东西似的。香槟的后劲很强,她现在已经完全不省人事了,只能任由他摆弄……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当个君子,而唯一能阻止他为所欲为的,是她清醒后的泪水……他才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毁了自己的大计…… 将她单独留在卧室后,他走回客房,洗了个冷水澡,觉得自己已经比较有自制力了,于是又走进她的卧室。该帮她换件舒适点的睡衣……不,这一项还是省略好了,除非为若的院子里头有一个冰窖。那……煮一壶浓茶好了;然后再帮她洗把脸、擦擦手脚,让她舒服点——虽然这样一来他真的会很不舒服,但至少她会睡得好一点…… 薄薄的凉被被她踢了一半到床下。他把被子抓回来再帮她盖好,又开了电扇。看来他的酷刑还没有结束。若半夜她再踢被子怎么办?真是会折腾人的小东西。他在心中发誓,除非到了可以名正言顺在她床上待着的那一天,他绝对不许她再沾一滴酒…… 第八章 “……不行,我现在走不开……”黎曙天压低了声音,站在卧室外的走廊对着手机说道。 清晰可闻的惨叫声随之而起。“大少爷!你已经休了两个礼拜的病假了,要不要我再提醒你,新产品每延迟一天上市,公司会少赚多少钱……你也是股东之一,好不好!” 黎曙天无动于衷。“早告诉你把软体上市的时间尽量延后,你却不听我的,我有什么办法?!” 电话那头的人气道:“要是知道你这个人一谈起恋爱就什么都不管,我一定会早早劝你去当和尚修心养性,好让你六根清净,才不会弄得现在这样,只顾着沉醉在温柔乡、美人窝……” “哼!那你就改行去卖大悲咒好了,看看那些出家人肯不肯买你的软体。好了,不跟你多说了,为若昨晚喝醉了,我要去张罗茶水,等她醒过来就可以喝。我听说宿醉的人清醒之后头会很痛,你这个酒国英雄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光喝茶有用吗?” “她最好别醒过来,醉死算了!哪来的狐狸精,把你迷得七荤八素!你还指望我帮她?门都没有!”电话那头的王立人生气的回道。 “好!那我就提前放年假好了。你自己去仔细算算,公司还欠我几天假。三四年来我连一天都没休过,就一次算个总帐好了。” “好啦好啦好啦!茶泡得愈浓愈好,最好是冷的。”冻死她算了,一了百了。“那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上班?至少给个日期吧,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负责任的老板,好像公司倒了都不关你的事。” “哼,你对我女朋友客气点,我就愈早回去上班。好了,不跟你说了,她好像醒了……”他有点怀疑的又多加了几句:“你刚刚真的没骗我?茶要喝冷的?可是冷茶伤胃……” “没想到你这人还真是标准的见色忘友,居然连我的话都不信了。你自己决定好了,让她选一样,要头痛还是胃痛?!”哼,哪一样都比他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从眼前溜过的心痛好得多。 黎曙天不理会他的调侃。“我要挂电话了,她真的醒了,我要赶快去泡茶……” “那你明天可不可以回来上班?!” 黎曙天没有回答他的咆哮,关掉电话,对着手机做个鬼脸。哼,奴隶头子也有今天!谁叫他以前老说自己有家有室有小孩,把一些乱七八糟的工作全丢给别人,而且只要稍微抗议一下,就指控人家妨碍他的正常家庭生活。现在可轮到他报仇了,他现在也有家有室了,说不定什么时候也可以有个长得像为若的小女孩让他抱在怀中……他满心期待、乐观的想着:就快了…… ***独家制作***bbs.*** “来,先喝杯茶。头痛吗?”他把放了茶壶和茶杯的托盘放在床头柜上,轻声问着。 方为若一时还弄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只觉得好像有人拿着槌子在敲打她的头。 “我撞到头了吗?还是你对我不大满意,趁我睡觉的时候偷打我?”迷迷蒙蒙的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笑容很温柔,像是永远都不会消失似的,像是雨果小说《笑面人》里那个被纹上小丑的面具人,高兴的时候笑,悲伤的时候也笑……只是,她似乎还是那么轻易就受骗了…… 还会开玩笑,看来她的宿醉应该不是太厉害。“喝一杯浓茶醒醒酒,再去洗个澡好不好?早餐想吃什么?”他把茶杯送到她唇边,喂她喝了一大口。 方为若顺从的把茶喝光。“我一点也不饿。” “好,那我们晚一点再吃一顿早午餐。我先去帮你放热水。记得半个钟头后要出来,我会计时的,时间到了,你若没出来,我可是会闯进浴室的,免得你在浴白里睡着了。换洗的衣物放哪里,我去找……”他转头瞄了眼衣橱和旁边的五斗柜。 一想到他在抽屉中翻找着她的贴身衣物,方为若顿时面红耳赤,急急忙忙的下床。“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你出去吧,三十分钟内不许进来。” 黎曙天被推到门外,门板碰的一声合上。“不可以锁门啊,我可是会拆门板的唷。” 房内的方为若暗骂一声:无赖。跟着却笑出声来,走到门边轻轻转了一下门把,把锁松开。她抱着衣物走进浴室,只把门掩上,一边努力的维持清醒,要留心不可以洗太久,要不然他会……她忽然觉得,那也无所谓……这个想法让她站在浴白旁呆愣了几分钟…… 黎曙天在门外耐心的待了五分钟,听见门内传来水声,便又自行开门走了进去。水声更清晰了,他在床上坐下,双眼紧盯着浴室门。时间过得好慢,他看了看手表,才过了十五分钟,水声持续着;差五分钟便到了半个钟头,水声停了,浴室中沉默无声。唉,她在穿衣服了,刚刚应该给她二十分钟就好…… 门终于打开了,她手中抓了一条干毛巾边擦着秀发边走出来。“时间还没到呢,你待在我房间干嘛?”她质问,语气却没有一丝责怪。 “当你的小厮啊。”他把毛巾接手过来,推着她在梳妆台前坐下,慢慢的帮她擦头发。 “好熟练哪。”她半是佩服半是嘲讽的说。 “我家小洁也有一头长发。”他解释着,她可别以为他会这么体贴的伺候别的大女孩。“要挽起来吗?” “连这个你都会?”她扬起眉,讶异的问。 “当然啦,我家小洁……”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事实上小洁是一个小女孩,不会把头发挽上去,通常是梳个马尾或是绑个辫子。可他实在不好承认,上次去书局时还特意去找有关于美发的书,现在他对于女孩子长发的各种造型变化已经很有心得了。不知怎的,认识她之后,就对夫妻闺房画眉之乐特别向往。为若有一双极美的柳眉,浓淡适中,形状优美,已经无须用眉笔描画。幸好她还有一头乌黑的秀发,也可以帮她梳理。想到他在书店翻书的时候,旁边还站了一名高中生模样的女生,一直用奇怪的眼光偷看他,他不由得觉得十分好笑。 “头发还有点湿湿的,我看全挽起来好了。”事实上这是他私心里最喜欢的发型,要亲她的颈子最方便…… “嗯。”方为若轻应了声,任由他去摆弄。他的外表就如他自己所说,还真是雄壮威武,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有一双巧手,让她意外……嗯,喜出望外…… “好香……”用一个大夹子把她的头发夹好,他终于忍不住弯在她颈间轻嗅着。 方为若从镜中见到他闭着眼,满脸沉醉的神情,脸色微微赧红,几乎要相信他昨晚说过的……一见钟情…… “我猜……你喜欢我洗发精的味道。” “不只是洗发精的味道……”他微睁开眼,在镜子里看着她淡淡晕红的双颊。她明明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却老是要装傻。 “香皂的味道你也很喜欢?” “如果是猪用它洗澡,我绝对不会喜欢。”他煞有介事的声明。 方为若噗哧一笑,“我该高兴吗?居然被你拿来和猪相比。” 黎曙天也觉得好笑,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说出那么杀风景的话。“满身香雾簇朝霞……我要说的是这个。”也不怕她笑他是个酸儒了。 “甜言蜜语……”她照旧一句,唇角弯弯的,眼中略带羞涩的笑意。 黎曙天再也无法克制,猛地将她扳转过身,一把拉进怀中。也顾不得她同不同意,头一俯,双唇密密覆在她唇上,辗转吸吮,接着移到她颈间,探出火热的舌轻舌忝,再一路向下,轻轻拉开她宽松的洋装……啊!他真喜欢她穿这种衣服,要月兑掉真容易…… “好痒……”她微颤的低喃,肩头上像是有一道火山岩浆流过,却一点也没有将她烫伤,只觉得热……愈来愈热……她眯着眼,迷蒙的眸子看见初起的秋风掀动轻薄的窗帘,然视觉上的凉意却似乎像离得她愈远愈远……仿佛她全身的知觉都集中在他那双手似,而那双手正在她背后游走着,拉链正被缓缓拉下。他的唇已经移到前胸,正在那儿肆虐……她却一点也不想阻止…… “好吗……”略微移开唇,他哑着声音问道。 她没有回答,环在他腰间的手向上滑到他的颈项,将他拉得更近……刚穿上没多久的洋装落到脚边,然后她的双脚忽然离开地面,身子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床上。她本能的抓起凉被掩住半果的身子,却立即被拉开了,然后,她就再也没有空去理会这些一琐事了…… ***独家制作***bbs.*** 午后的阳光斜斜的从窗外照进来,一眼望出去是浓密的、纠缠的九重葛枝叶。美丽的花朵,尖利的刺……她可笑的防卫…… 她懒懒的躺在床上,他的手臂搁在她腰间,下巴轻触她的发,她可以清楚的听见他熟睡的鼻息……这样的天气其实一点也不适合两人光着身子贴得紧紧……可是她一点也不想动……然后,除了他的呼吸声之外,她又听到一阵低低的、奇怪的声音从他月复中传了出来。他们的早午餐……已经迟了……事实上是连下午茶的时间都过了……男人的好像有它的优先顺序,而她猜想自己排在比较前面的位置……手指无意识的轻抚他的手——一双魔手……他呼吸的频率没有改变,手却已经悄悄的先醒了过来,从她腰间往上滑动,找到目标,以一种和谐的旋律有节奏的时轻时重的……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他有一双会唱歌的手…… 然后她又听见了他的月复鸣,不觉低低笑出声来,也终于找回意志力挪开他双手,感觉有点遗憾的下床穿衣。他的手落了空,双眉微蹙,有点不满的睁开眼睛,“回来……”声音低哑,仍带着浓浓的睡意。 “我去煮饭……”她光着脚往门口走。 煮饭?看天色离天黑还早得很。“才四点而已……”他转头瞄了一眼闹钟。 “你饿了……” 黎曙天立即跟着下床,随便套上一条短裤,仍光着上身。没有她,他才不愿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床上,而且她一定还很累……想到这里,他唇边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我来煮好了,你一定很累。”他三两步便赶到她身边,两人并肩往厨房走。 听见他暧昧的话,她低下头,微红着脸,不好意思回答。别的女人在这种时候会说些什么?她一点也没有概念。还是先填饱他的肚子比较容易些。 “不用了。我来煮。你去菜园帮我摘一些九层塔和几颗蕃茄好了。” 菜园在屋后,离厨房有点远,仅仅十来公尺的距离,他竟有点依依不舍。黎曙天不情愿的说道:“就吃冰箱里的食物不成吗?”他开玩笑的又加了一句:“就算是蛇肉也没关系。” “几时变得那么懒了?又不是叫你去挖土除草。”她有点奇怪的问着。 黎曙天委屈的答道:“我是舍不得离开你……”唉,美人窝是英雄冢……“要不,我们一起去摘蕃茄,再一起回来准备晚餐?反正又不急。” “你不急?你的胃可急得很,你没听见它在演奏交响曲了吗?”她嘲笑的说道。“快去吧,要不了几分钟的时间,你别在这里碍眼。我先警告你哦,可不许把我的九层塔连根拔起来。还有,不要胡乱摘些绿蕃茄。” “唉呀,还这么挑剔,绿蕃茄也能吃啊,可以油炸。你不是很喜欢那部电影吗?油炸绿蕃茄?” 他那耍赖、一副舍不得走的模样,终于让方为若笑出声来。“还不走?我真要叫你去抓条蛇来让我下锅了。凉拌蛇皮、三杯蛇肉,再加一道蛇骨萝卜汤,味道一定很不错。” 说得又让他起鸡皮疙瘩了。“好吧好吧,就走了。总要先来个吻别吧。”他低头在她唇上流连片刻,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打开侧门,往花园走去。 真像个小孩子!她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唇边的笑意始终没有停过。没过两分钟,就见他半跑步的奔进厨房。“哪,你要的蕃茄和九层塔。” 她看了看他丢在水槽里的食材几眼,没好气的道:“喂,哪有人这样摘九层塔的?居然把半棵都拔下来了。还有我可怜的蕃茄,哪里得罪你啦!你要这样折腾它!叶子和梗又不能吃,真没见过像你这么粗鲁的园丁。” “对不起啦。”他理亏的道歉,“下次你跟我去,一步步教我,就不会弄错了,好不好?”他讨好的说道。 “怎么这么黏人?那你明天上班怎么办?” 黎曙天垮下嘴角。“我还在生病啊,继续请病假喽。”公司里那两个伙伴恐怕会把他给杀了! “我看你得到的病是懒病,无药医。” 这可不成!怎么可以让她认为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女人根本不可能嫁给那种男人!“我明天就乖乖去上班。”他忍痛宣布。 “你不会赖床吧?我可不负责当闹钟哦。” “哪需要闹钟!”他从背后环着她的纤腰。“只要你亲我一下,我马上就醒了。你别不信,我们可以来打赌,赌赢了你随便我怎样,赌输了我随便你怎样。” “我比较相信在被窝里放进一条蛇你马上就会醒了。我们来赌这个好了。” 黎曙天在她头顶上低声笑着。“以后我们的小孩要从小教他养蛇当宠物,免得他长大以后碰上像你一样的女人,被吃得死死的……” “什么小孩不小孩,少在那儿胡说八道。” “你肚子里的小孩啊,当然是我的功劳啦。说不定现在已经躲在里面偷听了……”他愈想愈乐,双手跟着往下移,在她小肮上画圈圈。 一个孩子……方为若心中迷蒙的想着。很奇怪的,竟一点也不感到惊慌。反正就算是她一个人,她也养得起;一个像他一样的小男孩可以陪她,她再也不用去登报徵友了…… “你到底要不要吃饭啊!”她挣扎着从他怀中月兑身,把洗干净的蕃茄丢进滚水中。 “要啊。”将她一把又抓了回来,他附在她耳边引诱的低语:“我们回房间去,在床上吃……” ***独家制作***bbs.*** 门铃在一个奇怪的时间响起。方为若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心想:邮差通常不会在这个时候送挂号信,太早了。放下手上的食谱,她走近大门,先从门上的小洞看了一眼。怎么会是他?她犹豫着要不要开门…… “为若……”门板被轻拍了两下,夹杂着恳求的低语。 方为若终于打开门。程宇明站在门外,仍是一身笔挺的西装。 “找我有事?”她淡淡的问着。 程宇明苦笑的说道:“请老朋友进去坐坐,可以吗?” 曾经有一段那么长的日子,她每天都留意着大门外的动静,一有人靠近她就屏息听着,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有时是挂号信,更常的是门铃连响都没响,她出去一看,只在信箱里找到一大堆广告信…… 那些日子早就过去了……他现在来做什么? “进来吧。”总不能杵在门口说话吧。 程宇明一走进客厅,发现里面的摆设几乎没变过。“我好怀念这里。再也没见过比你家更清静的地方了。”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你不会是来叙旧的吧?”语气里有一丝不耐烦。 “你恨我……”实在也怪不得她哪,他做了那样一件让每个人都追悔莫及的蠢事。 恨?记忆似已久远得不再存在这么强烈的字眼,彷佛她不曾为了与他偶遇而流泪……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没什么好说的了。”她平淡的回道。 “我和珊妮正在办离婚。” “为什么?”方为若惊讶的问道。纯属好奇。 “因为个性不合,也因为她认为我对你念念不忘。” “你今天是来兴师问罪的吗?追究我是破坏你们婚姻的元凶?”她嘲弄的回道。 “不是这样的……我一直都知道是我对不起你,尤其在那个时候。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爸妈刚好会在那个时候……真的对不起。” “那个时候知道又如何?因为同情我而回心转意?然后再和楚珊妮暗通款曲?”男人总是这样的——对自己未拥有的念念不忘,永远都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之间摆荡不定。 “我——”程宇明说不出话来。他那时候会怎样?他是真的不知道。 “你今天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她一点也不想和他继续这种无意义的对话,根本是在浪费时间。 “为若……你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他挣扎着,终于说出口。 方为若冷笑着。“你的老习惯好像永远都改不了。前债未清,就急着找下一个?” “离婚的事已经百分之百确定了,下个礼拜就会签字。本来我是打算签完字再来找你的……可是昨天我看到……我怕来不及……”他有点语无伦次。 “你早就来不及了。”她毫不留情的打断他的话。 “那男的真是你男朋友?你怎么会沦落到帮一个男人付帐?!”程宇明口不择言的指责。 他的用词让她十分不悦。“你从没有让楚珊妮帮你付帐?那么我可不可以问,楚珊妮有没有把半个医院送给你当离婚赡养费?”她不客气的反击。 程宇明顿时哑口。他能承认哪一样?当初他的确是为了钱才和楚珊妮结婚?或者真是爱情至上,而他移情别恋?“为若,你真的不能原谅我吗?我知道我错了。” “爱情无罪。”她略带揶揄的回道。“旧帐我不想跟你计较,旧情也早就烟消云散,都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回去吧。” “你真的一点也不想念我们在一起日子吗?那是我们彼此的初恋。我们本来说好等你一毕业就结婚,只是中途出了意外……你爱过我的,为什么不能再爱一次?我不信你真的会爱上一个花你的钱的男人……” “所以我就该爱一个处心积虑只想少奋斗三十年的男人?我想你打错算盘了。航空公司的确付了一大笔赔偿金,可是绝对及不上楚珊妮家产的百分之一。” 这番话又让程宇明哑口。她真的变了,以前的为若绝对不会说这种伤人的话。但,他的确无法否认,当初娶楚珊妮有一半的因素是为了她的家世背景。对他这种小医生而言,有一个身为大医院院长的岳父,对他的前途大有助益……所以他背叛了自己的爱情,然后开始品尝苦果…… “为若,我只是一个平凡人,你难道不能原谅一个平凡人所犯的错吗?因为我错了一回,就完全没有回头的余地了吗?就因为我有过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知道它是怎样的苦法,所以才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你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别对我太残忍,看在过去的份上……”他低声下气的说着。 他敢说自己不会犯同样的错,她却知道自己又已经犯了同样的错。 “你不需要我的原谅。我想珊妮很爱你,否则她不会为了你而背叛自己最好的朋友。你不如再给自己的婚姻一次机会吧,回去找她好好谈谈,说不定还能够挽回。”她平心静气的说道。在这一刻,似乎所有的怨恨都消失无踪了。女人总是对自己所爱的人特别苛求。 程宇明沮丧的苦笑起来。“看来我真的没有任何机会了。和珊妮复合是不可能的,她已经交了别的男朋友了,不然你以为她会放过我吗?”为若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可她却抢了好友的男朋友,甚至从没有挣扎过,也从来不错过任何一次机会。而他终于禁不起她的引诱。可是,告诉为若这些又有什么用?分手不出恶言,何况承认自己意志力薄弱也只是给自己难堪罢了。“可是我不会放弃你的。只要你还没结婚,我就有一线希望。我会证明给你看,我还是值得你爱的最初的那个人。你还没嫁他吧?”他很有把握的环视客厅一眼——一点也不像是新婚夫妻的房子,仍是多年前那些古老的家具,甚且连窗帘都还是以前的花色。为若再怎么念旧,也该为了结婚而增添一两样的。没错,她一向念旧,所以他绝对不能放弃。 黎曙天不是女人可以嫁的那种男人。他的甜言蜜语很棒,他在床上的轻怜蜜爱也教人难忘,可是绝对不能指望他能当个负责任的丈夫、负责任的好爸爸,尽避他表现得好像他是。她相信那是因为他演技精湛。她到底让自己落入了怎样的境地?指望一个骗子别欺骗她?一个男人的本性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彻底改变的,所以她又有什么好抱怨的?明明已经看到了那个坑了,她却还是眼睁睁的跳进去…… “唉。” “怎么叹气了?他对你不好?他不肯娶你?还是他跟你借钱投资?为若,你绝对不可以上当。现在这种骗子很多,个个人模人样。你又一向天真,不问世事,他一定会想很多花言巧语来蛊惑你,你一定要小心。” 程宇明要是知道他说的话里有一半是事实,大概要得意死了。她有点小人之心的想着。但为了自己的自尊心,她却什么都不能承认,更别提她一点也没有和他重燃旧情的意思。“我们没有结婚,不过他住这里。”本来还能说是房客,可是现在已经正式成为同居人。 程宇明听了,又惊又妒。以前的为若绝对不会同意和男人同居的,看来他们的关系真的非比寻常。“那你们为什么不结婚算了?” “结婚挺麻烦的,”主要是黎曙天从没提过。他当然不会提,他绝对不会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整座大森林。而就算他提,她也不会——答应的?真的不会吗?她发现自己不那么笃定了……“现在这样很好。” 程宇明在心里假设她对她和那个男人之间的感情还有疑虑。“是真的挺麻烦的,尤其是要离婚时更是麻烦。真的要好好考虑清楚。” 他居然还以过来人的身分提供意见?方为若觉得有点可笑。而她怎么会和前任男友讨论起和现任男友该不该结婚的问题?这太荒谬了。“你不觉得我们的对话有点可笑?” 好像是的。程宇明有点尴尬的笑道:“我们……总是朋友吧?朋友间彼此交换意见很自然的。”而且他一定要想出至少一百个理由劝她绝对不可以嫁给那个男人。 方为若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是那种可以和前任男友维持友谊的女人。“你该回去了。”今天他们也算是一种——尽释前嫌吧?他好像是她胃中一团难消化的食物,让她很不好受,但随着时间过去,胃酸起了作用,终于将它排除。她有点想把这个有趣却一点也不浪漫的比喻告诉他,不过以他医生的身分多半会出言反驳,所以想想也就算了。而且,他应该也不愿自己被形容成一团难消化的食物吧。 “快中午了,我请你吃饭,好不好?”两人能这样平和的谈话,他已经很满意了,如果能再和她吃顿饭的话当然就更好了。 “这……”她还来不及拒绝,敞开的客厅外头即传来了脚步声,轻快的节奏像是在跳跃似的,一听就知是那只野猴子。“孙悟空回来了。”偏偏她不是如来佛。 程宇明跟不上她的心思。“谁……”一转头,便看到为若为他付帐单的那个男人;他带着几分轻视地打量着他。昨天在精品店里并没有把他看得很清楚……嗯,长得是很好看——他勉强承认;体格也很不错——总之完全就是一副吃“那行饭”的模样。 黎曙天一进客厅,发现她有客人在,十分惊讶,再一看,居然是精品店里遇到的那个白目男,不由得又惊又怒。好家伙!不只在店里对为若毛手毛脚,居然还找上门来了。“为若,他是谁?”他不客气地问道。好歹先知道对手是何方人物才行——嗯,把他丢进臭水沟还是在他额上刻字?双管齐下好像更好…… “我学长。程宇明。”她简略的介绍。 黎曙天当然知道不会这么简单,因为那男人让为若流泪。哼,可恶的家伙!可是为若从来没有为自己哭过……真是!他怎么可以拿这种事来作比较?他才舍不得让她哭……“哦,你们要开校友会?这位先生……”那两字是咬牙说出口的。“是来募款的?” “阿黎,你别开玩笑了。我学长就要走了,我送他出门。” 还得送他?“我们家的大门隐形了吗?他找不到?” “为若……”程宇明还想说什么,却在黎曙天锐利目光下却步了——他看起来就一副很想找人打架的样子。他实在没把握打得过他……“那我先走了,再打电话给你,你家的电话没变吧?” “我们家没有电话!”黎曙天立刻抢着回答。心里决定明天就去把电话号码改掉,然后搬家,免得三不五时什么阿猫阿狗都跑上门来。唉,可是为若很爱这间屋子,她一定不肯的…… “我们没必要再联络了。”她平静而坚决的回答。 “我走了,再见。”程宇明扫了黎曙天一眼,没有回话,转身走出大门。 黎曙天即刻把大门碰的一声大力掼上,回过头来开始兴师问罪:“他来做什么?” “募款啊,你不是比我还清楚?”她开玩笑的回答。“你在喝什么醋?好酸啊。” 黎曙天才不承认自己会这么没度量。“那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副斯文败类样,你怎么可以让他进门?” 方为若忍笑问道:“他哪里得罪你啦?要杀人似的。” “他让你哭!”黎曙天月兑口而出。 方为若敛住笑容。“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那你为什么还哭?”他追根究柢的问。她从来不提过去,这让他愈来愈觉得那个过去仍在她心里占有极重要的分量…… 她有点恼羞成怒。“关你什么事?!要你来质问我?!” “为若……”黎曙天放软了声音,“你别生气,我真的只是关心。他是你以前的男朋友对不对?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唉,绝对不会像他这样窝囊的方式。“你们交往多久?”他和为若认识还不到半年,“又是怎么分手的?”至于他们,是一定会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啦。 “我十七岁开始和他谈恋爱,大三那年的暑假分手的。他娶了别人。”还是直截了当说了吧,否则阿黎一定会吵得她不得安宁。 “我刚刚没发现他是个瞎子。” “人家耳聪目明,而且还是个医生,你哪只眼睛看到他瞎了?” “那他怎么舍得和你分手?”他完全是不敢置信的语气。 “甜言蜜语!”她笑骂道。“他离了婚,想跟我重新交往。你瞧,人家视力很好的。” “什么?!”黎曙天怒声喊道:“我去打断他的一双狗腿!” “表演得够了吧,别太过火了。对了,你不是去上班了吗?怎么又跷班跑回来了?” 黎曙天委屈的回答:“我哪有跷班?现在是午休时间,我巴巴的跑回来,哪知刚好撞上你和旧情人谈情说爱。” “你又哪只耳朵听见我和他谈情说爱啦,少胡乱冤枉人。” “哼,不知道他待了多久,我怎么晓得你们说了些什么!” “难道还要我录音放给你听吗?别孩子气了。我去弄午餐,你先去洗洗手。不知道你要回来,可没什么好吃的哦。” “难道我不回来,你就不吃午餐啦?这怎么可以!” “别罗嗦了,我有吃的,只是吃得简单点罢了。” “你不要太费事了,我随便吃吃就好。”他体贴的说道。 “知道了。你下午几点上班?” “我高兴几点上班就几点上班,不用急,你慢慢弄。”反正他回家探望家小,理由正当得很。 方为若觉得他这种工作态度很要不得,但也没多说什么。反正,唉,这就是他嘛。“既然这样,那你去菜园里帮我摘几根秋葵进来,我来煮味噌汤,再加上中式炒面,好不好?” “好,我最喜欢秋葵的味道。” 方为若望着他的背影愣了几秒钟,心忖:他显然不大喜欢去上班。她知道他在一家什么科技公司上班,大概只是打工性质,才由得他爱去不去的,去了大概也只有让人家使唤的份。要不要叫他干脆别去算了?反正他花得也不凶,她应该还供得起…… 吃午饭时,她真的向他提起这件事。黎曙天一听,大笑出声。他想,要是他敢同意不去上班的话,土匪就真的要杀上门来了。“老板不会准的。你真的这么想念我?一秒钟都不想和我分开?”他得意的问道。 方为若有点怀疑他的话。“为什么老板会不准?你是不是欠了公司很多钱?多少?我先帮你还掉。” “为若,我是公司老板之一,所以我不能辞职,公司也不会把我开除。” “那你们公司一定快倒了,你才需要兼差。” 黎曙天不想对她吹嘘“剑客资讯”每年的税后盈余有多丰厚,他会来兼差完全是为了她的缘故。他已经放弃说服她——他真的是对她一见钟情。反正啊,日久见人心。总有一天,她会相信的……这全是那个姓程的可恶家伙的错,是他毁掉了为若的自信心…… “其实我可以把工作带回家里做,只要有一台电脑就够了。”他认真思考起这个可能性。他只担心有她在身边,他会不专心,只想……可是那个姓程的都找上门来了,他还是在家里看着比较保险……为若显然爱过那个姓程的。 “可以吗?”那就太好了,他再也不用去受别人的气。嗯,只要受她的气就可以了。 “我说可以就可以。”伙伴们只要想到这样一来,可以完全把浪费在交通上的时间省下来,一定会迫不及待的同意的。嘿嘿,他可不会完全如他们所愿。这些省下来的时间,当然要拿来和他的亲亲为若卿卿我我…… 第九章 “就是这里?好大的院子!看起来还真是庭院深深呢。糟糕!三头目变成深宫怨妇了,不对,是深宫怨夫……” 两颗脑袋在墙外探头采脑。被好奇心逼到不行的王立人拉着林晓文一起,把车子停在老远的地方,鬼鬼祟祟的躲在门边狼狈为奸,不,是一起商量该怎样才能得其门而入,看看狐狸精的真面目,嗯,应该说是三头目准押寨夫人的真面目。说实话,这间房子还真像是会窝藏狐狸精的地方。 “大头目,我们要怎么样才能进去看他们在做些什么勾当?搞不好三头目被勾引得失了三魂又去掉二魄,根本就没心情工作。咱两个总不能堂而皇之的去敲人家的大门吧!可是围墙真的太高了……”林晓文烦恼的皱着眉。他俩身负重责大任,总不能白走一趟吧。 “你踩在我背上,看能不能构得上墙头……”王立人慎重的估量着墙的高度,至少有二米,勉勉强强应该构得上…… “还是不行啊,大头目,你没看到墙里头种了九重葛,光那些刺就会毁掉我的花容月貌。” “没关系,公司出钱帮你整容,反正你是因公受伤。”当然啦,全部从阿黎的股东分红里头扣。 “我才不要!”还没昏了头的小喽罗当然反对,“不如我扮成修女,上门去募款好了。” “请问你的修女服在哪儿?”王立人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 “呃,就说我是穿便服的修女好了。不是也有什么便衣警察吗?那当然也有穿便服的修女了。” “就算有,也不会穿着露出肚脐的低腰牛仔裤。” “好像也是。那该怎么办?” “去按门铃好了。”王立人毅然决然的说道。 “可是三头目三令五申过,谁也不许上门来打扰。” “说不定是女的来开门。” “那我们要跟她说什么?” “就说找人好了。反正我们也只是要看她一眼而已。” “找什么人?” “当然是找不住在这里的人,笨!我去按门铃,你来开口,通常人家都对女孩子比较没有戒心。” “可那要是三头目开的门怎么办?”三头目一定会大发雷霆的,只要是关于狐狸精的事,他肯定都要跳脚。 “就说我们是路过好了。”反正,好哥儿们嘛,能气他一辈子吗? “好吧。” 门铃响了不到一分钟,大门就打开了,一张清丽的脸庞出现在他们面前,“你是……”方为若疑惑的看着门外的陌生女子。 林晓文盯着她发愣,早忘了自己该说什么话。门内女子乌黑的秀发柔顺的披在肩上,脂粉不施,穿了一件粉紫色的洋装,脚上是一双绣花鞋,一双清澈大眼睛望着她,说话的声音像银铃似的好听,害她一时忘了说谎。 “请问你找谁?”方为若又问了一次。 “呃,我找黎曙天……”糟糕!林晓文在心里惨叫一声,慌乱的想着接下来该说什么。“呃,我是他妹妹,姓林……”笨蛋!黎曙天的妹妹怎么会姓林,这下子人家会怎么想……“是他的干妹妹……”还真是愈描愈黑…… 他究竟有几个妹妹?一头短发,活泼俏丽,紧身上衣和牛仔裤之间露出一节雪白的肌肤,眼皮上涂了蓝色眼影,让她的眼睛更显明媚,亮光口红强调出一张性感红唇,广告上说这样的红唇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抗拒得了。 黎曙天当然也不能。 “我去叫他,请稍等。”方为若转头就走。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来看你的,不用叫他了。”都到这地步了,林晓文索性实话实说。“我们都对你很好奇。”原来不是狐狸精,倒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仕女。 我们?他真的有一群好妹妹…… “现在,满足了你们的好奇心了吗?”方为若客气的问,也不打算去叫人了,三方面对面有多难堪啊。他的这些妹妹应该是不用付钱给他的,所以他一点也不介意让她们知道…… 林晓文着迷的猛点头。 “那我可以关门了吗?”她又问。 林晓文又点头。 方为若立刻把门关上,却没有马上进客厅。她背靠着大门站了好一会儿,努力稳下自己的呼吸。这些日子以来,她几乎开始相信他所说的话了,原来那些话仍旧只是甜言蜜语。 “为若,我好像听见有人按门铃,是谁呀?”黎曙天从书房中探出头来。虽然赶工忙得不可开交,他还是一心二用,生怕又有什么前男友或是前前男友不请自来。 “是邮差。”谎话顺顺当当的溜出口,原来并不难嘛!莫怪他能说得那么自然。 “邮差?他是不是故意跟你搭讪?不然怎么讲那么久?”黎曙天还是不放心。所有服过兵役的人都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当兵的男生很勤快的写信给女朋友,结果女朋友最后却被送信的邮差给拐走了。他怎么可以不小心一点! “他八十岁了,老眼昏花。”她随口又答。 黎曙天居然还当真。“那他一定是帮他的孙子跟你搭讪,你还是要小心些。” 方为若没想到他竟比她还容易上当,有些哭笑不得。“你真见过八十岁的白发老公公还在送信?” 黎曙天虽然听出了她好像在说笑,语气却不大对劲。他转身回到书房关掉电脑,跟着她走进卧室。“真是邮差?不是那个姓程的又来烦你?” 方为若自嘲道:“你以为谁都会对我念念不忘?好啦,去打你的电动,我要午睡一下,你别吵我。” “我陪你。”黎曙天立即热心的建议。 方为若瞄了他一眼。“去陪你电脑里那些三十六e女郎吧。”她可没那般魅力四射的“条件”,方才上门的那位妹妹才有吧。 黎曙天抗议道:“喂,那是我的工作,没办法的事啊。我喜欢陪你。” 陪我是你的工作吧?妹妹才是你的娱乐。她在心中回答。“我真的很累,昨天太晚睡……” 黎曙天又是得意又是心疼的抓抓头。“好,那你好好睡一觉,睡饱了我们出去吃饭,好不好?” 方为若敷衍的点点头,转身背对着他,闭上眼睛。 黎曙天体贴的帮她拉上被子,又走到窗边把窗帘拉上,然后走出卧房,轻轻的把门带上。 手离开门把的那一刻,他才又想到——刚刚到底是谁按了门铃?为若还是没有清楚回答…… ***独家制作***bbs.*** “很意外我会打电话给你?”她一手懒懒的拿着汤匙搅动咖啡,女乃精在深色的液体表面形成一圈一圈的漩涡,没完没了似的转个不停。 “是很意外。”程宇明坦白的回答。“原来这家咖啡厅还在。” “黎曙天——就是住在我家的那个男的,其实不算是我的男朋友,是我花钱请来陪我的,你那天说的——沦落……其实一点也没说错……” 程宇明惊讶的看着她。“你……为什么?你在哪里找到他的?” “我登报,他来应徵。他表现得也很称职。” 程宇明几乎想问:在哪一方面很称职?却硬生生忍住了。他没有权利问她这句话。“难怪那天我看他大大方方的让你帮他付帐。为若,你不晓得像他这种人是惹不得的吗?你在给自己找麻烦。” “是啊,我现在也知道是给自己找了麻烦。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才要请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你尽避说。”听她话里的意思,分明是一点都不爱那个人。程宇明不由得精神大振。他的离婚手续已经办好了,他和为若终于有机会重新来过。 “你帮我告诉他,我们就要结婚了,所以我不能继续再雇用他。嗯,最好连喜帖都印好,那样比较容易骗过他。”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骗他,”他小心翼翼的说道:“因为前几天我刚办妥离婚手续,现在我和楚珊妮已经毫无瓜葛了,随时可以再婚……” “可是我不爱你了。”她诚实的答道,“而且我可以养活自己,所以我没有任何结婚的理由。” “结婚至少比登报找伴游安全些。你不觉得吗?” “可是我随时可以解雇一个伴游,离婚手续却是旷日费时,劳民伤财,不见得比较划得来。” 程宇明沉默了老半天才说道:“好吧,我们先去印喜帖,把他打发掉再说。”他心里其实觉得不必这么麻烦的。“为什么你不直截了当的请他离开就好?” 因为黎曙天的甜言蜜语。就算她明知那些全是谎话,但还是很有影响力的,她一点也没有把握光凭她的自制力就能拒绝得了。一半的她只想着就这样继续下去好了;另一半的她却再也不愿容忍他的妹妹们一个个带着好奇心找上门来。 “不给他一个够力的理由,我怕他不会乖乖离开。我想他那人还算有点职业道德,不会纠缠有夫之妇。” 程宇明觉得她太天真了。“我认为那种人会特别喜欢纠缠有丈夫的女人。你晓得的,勒索更加有利可图。” 方为若相信自己不会错看黎曙天到如此离谱的地步,他绝不可能这么下流的。“他没这么坏,你不用担心这个。” 看起来是不像,程宇明勉强同意。“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他说?” “印一张喜帖要多久的时间?” “我去找开印刷厂的朋友,很快的……” ***独家制作***bbs.*** “……为若,我们几时结婚?”他半带睡意的低声咕哝着,像是漫不经心,随意提起似的。问的不是你愿不愿意——似乎认定她已是他的囊中物——而是几时。 几时?方为若毫无睡意的蜷缩在他怀中。喜帖已经印好了,时间是一个月后。程宇明选的,说那是一个黄道吉日。当时她只觉得可笑,一场无中生有的婚礼选在愚人节的确最适合…… 几时?她发现自己有一股冲动想回答:明天、后天、任何时候……她紧闭着眼,假装没有听见他的问话。他为什么想要娶她?她想不出来……她当然不如他那些妹妹们可爱,她也没有楚珊妮的雄厚家财…… “为若?”他的声音更近了,就在她耳边。黎曙天知道她明明是醒着的。“你要嫁我的吧?”她的沉默不语让他心慌。本来答案是十分肯定的,他们都已经这么亲密了,为若可不是那些现代辣妹,不把这当一回事。 “你……为什么想跟我结婚?”她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我爱你啊,这还用问!”他一副很好笑的口吻。他表示得还不够清楚明白吗? 也不是太出乎她意料的答案。可是他对多少女人说过我爱你?老的少的?付钱给他的?没付钱给他的?“明天再说吧,我想睡了。” “喂,这怎么可以!你也要对我说那三个字啊,男人也是很想听这句话的。”他索性翻过她身子,和他面对面。 幽微的光线中,她看不清楚他的神情,只见两道炯亮的眸子紧紧盯着她不放,一眨也不眨的。“好啦,我爱你啦,这总可以了吧。”她完全是敷衍的语气。 黎曙天非常的不满意。“听起来很没有诚意……” 方为若假装生气的喊道:“喂,你到底有完没完?三更半夜问我这种无聊的问题!小学生才会这么幼稚!” “好嘛,你别生气了啦,反正你不说我也晓得。那我们到底什么时候结婚?到法院公证就好,还是去饭店办婚宴?或者你要在教堂结婚?” 方为若更大声的喊:“闭嘴!” 第十章 结果,那张喜帖终究没派上用场。 “怎么还下不了决心?舍不得离开他?”程宇明原本以为要离开那种男人,对为若而言是轻而易举的。现在他发现,他似乎错估了那人对她的影响。 “当然不是,”方为若反射似的回答。“只是……你晓得我一向不喜欢那种冲突的场面。经过仔细考虑过后,认为请你出面帮忙恐怕不是个好主意,我怕你们会当场打起来。” “所以你是认为他爱上你了,舍不得放手?” “会让男人不愿放手的,除了爱情,还有许多原因……”自尊心、金钱等等,甚至光是为了咽不下那口气…… “好。那你打算怎么办?”他比较担心的不是那个男人不放手,而是为若放下了手。 “我打算回加拿大……”留给他一封解雇信,不用面对他的挽留,或是,不挽留…… “我觉得这看起来好像是在逃命。”他当然不赞成。她分明是在摆月兑那个男人的同时也想摆月兑他。 “反正我在台湾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加拿大爸妈的房子还在,你也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那里,何况我舅舅一家人也在加拿大,彼此有个照应。” “但是你更喜欢台湾这个家。”程宇明明确的说道。她从小就在那栋屋子里长大,一直对它十分依恋。“更别提你舅舅是住在温哥华,离夏洛特等于是要横过整个美洲大陆,能谈得上什么照应?” “我也可以搬到温哥华……”她言不由衷的回答,心里却十分明白她宁可到酷寒的北方去住印纽特族的雪屋,也不要住在温哥华。因为对她而言,那是一个伤心地。 “你若是真怕发生冲突的话,那就我一个人出面就好。我去跟他谈,你什么都不用担心。” “可是,你打不过他的。”有点伤人的说法。黎曙天完全是一副运动员的体格,程宇明则是个斯文书生,只拿得动针筒。 “我又不是去找他决斗。大家都是文明人,顶多只是口角之争,还当真会打上一场吗?”程宇明十分不以为然, 可是阿黎那个人闹起别扭的时候是不怎么文明的,有点像是无赖。何况把自己的问题丢给程宇明也不大公平。当初怎么会想到这个馊主意的?真是病急乱投医。其实一定了之比较干脆,管它会被说成逃命也罢。她和阿黎之间早晚都要分手的,她情愿主动分手的是自己,她再也不要成为被抛弃的那一个。 “嗯,还是不用麻烦你了。我待会就去旅行社订机票。” 程宇明听她似乎已经铁了心,便不再阻止。转念一想,加拿大虽然远,可是他晓得她的住址电话,而黎曙天显然是不可能知道的。这情势对他来说相当有利。他已经发现黎曙天是一个很强劲的对手。“这边的房子你打算怎么处理?” “过一阵子再回来把它处理掉。”说是这么说,她怀疑自己会舍得。这房子不仅是她的老家,而且还是她和黎曙天的爱巢——还是金屋?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我送你。” “如果机票没问题的话,下个礼拜一就走。”每个礼拜一,黎曙天会在办公室待一整天,正好可以让她偷偷准备行李。她是绝对没有勇气和他面对面告别的。“你不用来送我了。” ***独家制作***bbs.*** 那封信,连最后的名字都是电脑列印;连信一起送到他办公室的,还有一只旅行袋,里头放着他的衣物。 方为若一直到上飞机的前一个钟头,才委托快递公司帮她运送。等黎曙天收到时,她的班机已经在太平洋上空。 黎曙天一开始只是讶异,看完信后他脸色铁青,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那甚至算不上是私人信件,内容完全是公事公办的语气。总之就是老板将职员解雇的正式通知,还附了一张汇款明细当他的离职金,让他差点没气破肚皮。 这么大的一件“礼物”,办公室的同事当然都很好奇。“咦!你买了什么东西,三头目?包装很奇怪,明明就是放衣服的旅行袋,还是名牌的呢,是真的lv吧?”那可贵得很,也是林晓文的最爱。她满脸羡慕的表情,这一款的,有钱都还要排队才买得到。 黎曙天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怒冲冲的把那封该死的“通知书”连同汇款单揉成一团往垃圾桶扔。 林晓文的视线恋恋不舍的从旅行袋移开,终于注意到他的脸色。“怎么回事?”她从没见过黎曙天气成这样,一副想杀人的神情。 “我被扫地出门了。”他咬牙切齿的回答。 扫地出门?他和女朋友住一起,会把他扫地出门的当然只有……林晓文心虚的瞄了一眼垃圾桶。那封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她忍不住把信捡了回来,从头看一遍…… “哇!说切就切,还真是一点都不犹豫!你到底怎么得罪人家了?不然她怎么会这样对你?明明看起来好温柔的一个女生……” 黎曙天虽然气到头昏,却还是捕捉到了她的话尾。“你怎么知道她很温柔?你又没见过。”他怀疑的问。 林晓文一直不敢泄露自己和王立人曾经上门的事,而那个女生大概也很有风度的没提这种小事。后来见黎曙天每次回公司都眉开眼笑,心情很好,显然和女朋友十分恩爱,才完全放下心。“呃,我见过……”她顺便把王立人也供了出来,“还有大头目……” “什么时候?你们怎么会见到她?”黎曙天隐约觉得这件事十分要紧,急切的追问着。 “就上上礼拜五,我和大头目路过,就顺便去拜访你们,她来开门,我们就见面了。” 上上礼拜五?好像就是邮差来按钤的那天。“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来过?”他才不信那什么路过的鬼话! “大头目后来想说不要打扰你工作比较好,我们就没进门……”林晓文愈想愈不安,话说得吞吞吐吐。 “你们对她说了什么?” “我跟她说我是你妹妹……”话愈说愈小声,“干妹妹……” 而为若什么都没跟他说……他记得,她那天话特别少,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 她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他迫不及待的拿起电话拨号,电话那头始终没人接……“我要回家了!”他匆匆抓起外套,草率交代一句,就往门口奔去。 “可是等一下还要开会……”林晓文追在他身后喊道,哭丧着脸。会不会是她闯祸了? ***独家制作***bbs.*** 等着他的是一副新换上的锁。 黎曙天猛力拍着门,大声喊着:“为若,开门!” 门内毫无动静,他又在门外喊了半天,里头还是没一点声音。哼,固执的女人,她可别以为一道墙就阻止得了他!索性把机车牵到墙边,他矫捷的站在坐垫上,看进墙内。客厅的门紧闭着,窗帘全都拢上,没有露出一点空隙,看起来就像是没有人住的空屋。他小心的跨上墙头,顾不得九重葛的利刺扎痛了他的手,焦急的一跃而下。客厅的门锁没有换,他开了门,惊恐的看到沙发全盖上了防尘布;奔进卧室一看,梳妆台上空空荡荡,连把梳子都没有,衣橱里只剩一些空衣架…… 她走掉了……走到哪里去了?他忽然发现除了这间房子,他对她一无所知。他不认识她的任何朋友、任何亲戚。慌乱的打开每一个抽屉,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她走得干干净净。他在床上坐下,拚命让自己冷静下来。一个活生生的人绝不会就这样消失无踪的,他尽力回想着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的父母移民加拿大,那么显然在加拿大她还有一个家,而且她应该也有居留权…… 他拿出手机按了一个设定的号码。“喂,立人,你是不是有一个表妹在航空公司上班?我要请她帮我查今天飞往加拿大班机的旅客名单……”他忽然又想到印象中加拿大有一个她特别熟悉的地方,有一天他们一起看清秀佳人……爱德华王子岛在哪儿?加拿大东部,离新英格兰很近。“还有到纽约的……” ***独家制作***bbs.*** 暴风雪侵袭北美东部,从圣罗伦斯湾吹来的寒风夹带着雪花疯狂的呼啸而过,能见度几乎等于零。 车子里有暖气,路上厚厚的积雪却让它动弹不得。他已经到了郊区,距他要去的地方只有短短的距离。 大雪也许就要停了,也许还会继续下几个钟头。他对这种严寒的天气完全没有经验。常识告诉他,如果大雪持续,他和车子就会被埋在雪中;然后他会先被冻死或是先窒息而亡?他无从判断……哪一种死法他都不甘心,在一个离她这么近的地方…… 考虑了几分钟,再看一遍地图,这条路往前走应该不到一公里——假如他没认错刚刚经过的路口的话——就是她的家了,公路旁一条小路弯进去的木屋。他把围巾围得紧紧的,推开车门,风雪比他想像的还要大,让他愈几乎寸步难行。弯着身子,他艰辛的顶着风雪前进。一步,两步,天气愈来愈冷……几乎像是怎么也走不到尽头似的……他终于看见路旁竖着一个小小的信箱,上面写着一个他已经背得烂熟的地址,冻得麻木的四肢机械似的前进。他的步伐愈来愈小,灯光愈来愈近…… 他用冻僵的双手拍着门板,因为带着手套,声音听起来不大清楚。 “为若……”他颤抖的喊着,生怕她听不到,等到了天气放晴的时候,却在门口发现一具冻僵的尸体。 门终于开了一条缝。不管是谁,在这种天气中,她都不能把人拒在门外。她听到模模糊糊的敲门声,然后是模糊的人声。在朦胧的视线中,无法认出来者何人。 半拖半拉的把那个上门求助、快冻僵的可怜人拉进门,门板随即合上。小小的客厅里壁炉烧着熊熊的火,她忙把人安放在壁炉前的躺椅上,然后去倒了一杯热咖啡,加了点白兰地,走到陌生人旁边。那人仍戴着帽子围着围巾,显然双手已经僵硬得无力将它们除下。她迅速的帮他将帽子和围巾月兑下,露出一张惨白熟悉的脸孔。 “你……”方为若呆愣着,说不出话来。一回过神,立刻把掺了白兰地的咖啡让他喝下。 喝完热咖啡,他稍微恢复了点血色,也有力气自行月兑下手套了。冰冷的双手轻轻抚着她的面颊,声音仍微微颤抖着,“为若……” “你……你怎么会……”她心中又惊又喜,又苦又甜,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哼,”他轻哼了声。“你还敢问我?找得我好苦……”他月兑下外套,将她拉进怀里,抱得紧紧的。 “我从没告诉过你……” “从没告诉过我你在加拿大的地址?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吗?从你说过的话中拼拼凑凑,幸好爱德华岛的华人不多。如果是温哥华,你叫我找到几时?没良心的女人。” “又没人叫你找……你找我干嘛?不是有一堆好妹妹陪你吗?” “就知道你会吃这种莫名其妙的醋。林晓文——就是那个上门的邮差——是我公司的同事,只是同事,可不是什么干妹妹。光为了这件事,你就不分青红皂白,躲到天涯海角,不是存心折磨人吗?!” “我才不管你有一打还是一团干妹妹,关我什么事!还有,你到加拿大的机票钱,别指望我会帮你出,可不是我叫你来的。”她尤其不打算帮他出回程的机票。 “提到钱……你居然敢给我那么一封信,害我差点没气死!” “离职金太少了吗?” “你要我说几次!我和你在一起,一开始就不是、从来就不是为了钱!” 他居然肯为了她大老远奔波,还差点冻死在路上。方为若开始相信,他的确是满喜欢她的。其实一上飞机她就后悔了。不管他有几个好妹妹,不管他是为了什么才和她在一起,日后分手是日后的事,她能用钱或是用别的留得了他多久就留多久吧。她甚至打算把加拿大这边能变卖的财产变卖掉,好增加一点本钱,多留他一些日子。“你真打算和我结婚?” “那还用说!不结婚把你拴住,你说跑就跑,以后不累死我?这边的结婚手续怎么办?我们现在就去!” “你疯了?外面是暴风雪,你打算找谁证婚?!等风雪一停,我们回台湾去吧,你的家人都在那儿。等回台湾再结婚,去法院公证好了。提到暴风雪,你不要命了吗?这种天气还出门?!差点没把自己给冻死!” “能怪我吗?谁叫你不住迈阿密啊什么热带地方,偏要住到这里来!罢刚我几乎以为要冻成冰捧倒在你家门口了。” “那你现在还会冷吗?我去煮一些热汤给你喝,你一定也饿了。”她从他怀中挣扎起身。 黎曙天一把将她抓了回来。“不要,不许你走开。你知道吗?加拿大虽然冷,可是它是一个度蜜月的好地方,最适合窝在床上互相取暖……” 终曲 婚礼全由他一手安排,她唯一做的是挑选婚纱。婚宴设在一家知名的五星级饭店,现场用了许多粉红色的鲜花,布置得美轮美奂。这种排场,让她有点担心存进他户头里的钱会不够用。不过既然黎曙天没有提,应该是足够的吧,她没结过婚,一点也不知道会花多少钱。反正啊,他高兴就好。 婚礼上来了很多他的好同事跟好朋友。她有点讶异,嗯,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他的同行。一个一个轮流走到她座位旁边,好奇的盯着她看,好像她是三头六臂,让她浑身不自在。当然啦,每一句都是赞美。这种场合,谁也不会那么不识相的说出难听的话。出席的人除了新郎,其他的她只认识一个,那位林妹妹。既然黎曙天说她只是同事,她就信了吧,她已经准备相信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了。 可是,还有一个很奇怪的——介绍人?她又不认识,怎么可能是介绍人?姓赵,他们都叫他小赵,是报社的人吗?那则广告刚好是他打的字? 他不是…… “呃……各位可能很奇怪我怎么会变成介绍人。其实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新娘子。各位想想,这么美丽的新娘子,我要是早就认识了,哪还会介绍给阿黎,当然留着自己追啦!唉,我们是相见恨晚……还是不晚?美丽的小姐,和我私奔吧!唉,可惜,新娘子摇头了。言归正传,听说我会成为介绍人是有典故的。话说某年某月某日,阿黎为了去找我——新娘子请特别要听清楚,我家住在光明路三十二巷七弄十号,和你可是邻居哦——才会在七月八号下午一点三十六分在光明路某家地灵人杰的小邮局,和我们美丽的女主角邂逅,而且对她一见钟情。所以呢,他们两人能结成佳偶,我是最大的功臣。要不是我家地理位置好,他们哪能认识?阿黎,我的大红包呢?怎么还没见到?我先声明,这个大红包要是不能让我满意的话,你们今晚就别想进洞房了,各位同不同意?” 他的话立刻引来一阵热烈的附和。“同意!同意!同意!” 黎曙天像是没有听到那些鼓噪,只是低头专注的凝视着她的眼。这个小白痴,一直到结婚前都还不相信他真的是对她一见钟情,逼得他只好把人证找出来啦。虽然不信,她还是愿意嫁他,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漾出一个满足的笑容,无声的张嘴说道:我爱你…… 方为若仰头回应他的凝视,一时想笑又想哭。无视于大庭广众之下,她耳中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抬手环着他的颈项,热切的吻着他的唇。 害羞的新娘子忽然如此热情,让众人看得大乐,一时口哨欢呼声齐鸣,安可声不绝于耳。 直到快要无法呼吸了,她终于放松了手臂,耳中再次听见几乎要把屋顶震破的掌声,她有一丝茫然的看着周遭,彷佛一时忘记这是什么地方,一道道满是兴味的目光投向她,她刚刚…… 脸上的羞红从前额一直蔓延到耳朵,她又羞又恼的躲回他怀中,一边喃喃低语:“都是你的错……”然后就再也不愿抬头…… 黎曙天得意之后跟着是懊恼。后面还有好几道菜,要等到几时婚宴才会结束?他觉得一秒钟都等不下去了,索性一把抱起新娘子,直截了当扔下一句:“我们先走了,大家慢用。”说完,他转身走人,挟持着新娘潇洒离去。 同桌的长辈惊讶得目瞪口呆,然后爆笑声一桌一桌的蔓延开来。直到一年半后,他们的小女儿出生,在女儿的满月酒上,众人都还要拿出来取笑一番,把方为若羞得又躲进厨房去,再也不敢出来见人……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