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拿鹤》 楔子一 风,打起灰色的衣摆,一袭白袍,俊美中带着落拓气质的男人临江而立,黑发飞扬…… 左望右望,一望到天边的江水,人们称之为汉水,它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在滔滔江水流经之地,生生栖息着无数城镇。这儿,坐落着一个叫“沙洋”的弹丸小县镇。若说这弹丸小县在风起时节就遍地沙飞,在涨水时节就处处汪洋,也……不为过吧,虽然——没那么夸张。 毕竟,此地百姓们安居乐业,人人晨出晚归,不为那飞沙江水所苦,一派安宁。 是的,这是一个宁静而偏远的小镇。 提起偏远,其下之意就不言而喻——田园景色、古柳黄瓜当然不少,更有和乐的老百姓,偶尔有几个地头蛇闹闹事,也无伤大雅,然后,三姑六婆们传传哪家爷取了第几房妾,哪家闺女该出阁了等等,日子也算过得充实。 当然,比起江水尽头那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繁华武昌城,这儿的小辟不可不说清廉,就算想出几个贪官,也得看县财库的银子够不够你贪。而比起游侠儿丈剑满天飞的江湖武林,这儿的……嗯,这儿似乎没出过什么大侠呀?虽然它是靠着江没错。 罢罢罢,姑且这样说吧,就算江湖侠客兼烂客们一夜鱼龙狂舞,将武昌城闹个天翻地覆,这儿的人哪,绝对是看戏多过害怕。 咳咳,有人要问为什么这么肯定? 唉,这说来可就话长了,早在三百年以前……呃,扯太远了,还是说说现在吧。 现在啊…… 大元朝的百年,虽然弹指间仅是短短一瞬,故事,也多…… 啊,言归正传,别看沙洋县田园人家多,也别觉得这儿的富贵地主不起眼,有些可是退隐的江湖侠客哟。虽然……虽然这些曾经叱诧风云的家伙们看上去像种田的、杀猪的、打铁的、放牛……的? 哞——灰色的水牛拖出长鸣,摇摇摆摆从堤下绕过。男人凝望江水的眼移向堤下,莞尔一笑,脚尖微微挑动。 嗦——嗦——江风吹打树叶,引来一阵轻渺的风歌。 江水遥碧,沉沙惊鸥。 嗦——嗦嗦嗦嗦嗦……咻——卜通! “哎哟!哎哟——徒儿参见师……父。” 被男人弹出的石子射下地的小男孩,捂着小趴在男人身后。他约莫七八岁的样子,龇牙咧嘴地从古槐树上跌下,圆圆的脸上挂着一双骨碌打转的眸子,机灵可爱,眉清目秀得让人直想疼疼,当然也就无暇顾及那杏核儿般大眼中闪动着的顽皮鬼怪的邪恶光芒。 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 “师父,师娘说了,今天能在你的背上写个字,我就有鸡腿吃。”起身拍打身上的灰尘,男娃儿伺机而动,以一丈为距,学江湖高手过招前的试探,两脚交踏,比着小手绕在男人身后打转。 咻!咻咻! 我射我射,我用力地射——连发三颗石子射向男人,目标是背脊的穴位。 男人黑发轻扬,顺着江风向右横迈一步,且是非常小小小小的……一步。背对男娃,他笑了笑,完全不介意让娃儿听到他不屑的嗤笑,也不在乎是否会重创到小小可爱的纯真心灵。 “臭师父,可恶的臭师父。” 男娃大叫一声,直接向男人扑过去。男人侧身一让,小身影刹不住地越过他,滚下堤去。 鼻碌骨碌……骨碌骨碌……呀,一堆牛粪。 小腿暗中使劲蹬地,巧妙地越过牛粪,继续——骨碌骨碌……骨碌骨碌…… 哎哟! 哀叫,因为他撞到牛腿上了。 “哇,臭师父欺负我,我要向师娘告状。” 盯着揉着脑袋蹬草地的男娃,男人皱起眉,斥责道:“胡说什么。再不追,牛跑了可没晚饭吃的。” “臭师父坏师父……臭到——哇,我的牛肉。”觑到牛儿走远,男娃瞪大眼,从地上一跃而起,脚不着地地追上去,“牛肉不要跑。你跑了我吃什么?娘说养你就是为了吃你的。牛肉乖,不要跑……喂喂,我叫你不要跑,你聋子啊!” 哦呜,养来就是吃的呀? 任谁听了他的话都要跑,就算是不懂事的畜生也不例外。原本撒着小步的水牛不知是不是真听懂了他的意思,竟真张开四蹄跑起来,踢得江边沙石飞扬。 一牛一娃越跑越远,直到变成两个小黑点,男人才清嗓扬声:“鹤儿,日落前记得回家吃饭,你娘会担心。” “哎——知道啦——师——父!” 远远的,牛哞伴着清脆童音,顺风传入男人耳中。从他的视线里,能看到小黑影回身挥了挥手。 “臭小子!”男人笑嗔一句,摇头,“学什么不好,偏要学江湖人。教你一些功夫就叫我师父?若是把书房里的功夫全学会了,你不得叫我老前辈?哼,没听你正正经经叫过我,人家叔叔伯伯婶婶的,你倒叫得亲热。” 男人似乎越说越气,抬脚在地上重重一踏,砺石成粉。 “臭小子,我是你爹!” 楔子二 元,元贞元年,仲春时分。 武昌路。 某条繁华街道,人声鼎沸。 远远的街东处突然传来喧嚷,有人仰马翻之势,那喧嚷犹如巨浪一层层向前推进,势如破竹,已飞快漫延到街西边。 跑跑跑…… 喝喝喝…… 街西的某个豆花摊边,身着布衣的年轻男子侧首望了望,他双目清亮有神,嘴角勾着讨喜的微笑。 一眼看去,他年约二十岁,穿着十分寻常的蓝布衣褐布裤,黑发简单束在脑后,额边搭下几缕散发。他的容貌称得上俊朗——肤色微铜,夹着一丝机灵,两只眼睛弯弯的,嘴巴也是弯弯的,整张脸看过去非常讨人喜欢,就连卖豆花的摊贩老板也忍不住多盛了一勺给他,还格外加了一勺砂糖。 明确地说,这个年轻小子如果笑起来,绝对是一副桃花相。 他对喧嚷不甚在意,仅是非常随性地看了一眼,又将注意力投射到老板递来的热豆花上。热气腾腾,还有甜甜的糖香,嗯…… “救命啊!” 咻—— “哎哟!” 哐当—— 喧嚷已莅临街西,原本观望的行人一下子全作鸟兽散,年轻男子被突然冲跑的人撞到后肩,豆花碗一个不稳跌在地上,散了一地。他也很没志气地撞到身边的另一个男子,顺便踩那人一脚,以借力刹住自己东倒西歪的身子。 “啊,兄台,抱歉。”踩一脚,赶快跳开,他微微替那碗豆花可怜一句,再抬头,看被自己印了一枚泥鞋印的男子。那男子与他差不多年纪,样貌有些沉肃,身着黑色绸袍,头发一丝不乱地束在脑后,腰边悬着一柄细长弯刀。 男子淡淡地看他一眼,没说什么,拉他退到三步外。他正要问,却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慢慢逼近。顾不得细问,转身,眼前只觉一阵风过,伴着惊呼—— “救命啊!” 刷——矫健的枣红骏马从街东飞奔而来,马背上的少女东倒西歪,呼救声正是从她口中传来。 “好骏的……马啊!”他喃喃赞了一句,看向方才拉他一把的男子,“多谢兄台。” 男子仍没开口,目光突地射向前方。顺着男子的目光,年轻小子刹那间只觉眼前一花,对面华丽的二层酒楼上,突然跃下一道紫红色的身影,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飞奔经过的马背上。 “好功夫。”他又赞了一句,再回头,身边的黑绸男子已失去踪影。 “救命……” 马背上,少女仍在尖叫,却听一道清亮爽朗的女子声音比她更响,“长秀,接好了。” 纷纷躲避的行人根本无心顾及谁在说话,年轻男子弯了弯眼,突然瞪大。 “啊——” 飞奔的枣红马背上突然抛起一道黑影,受惊的少女尖叫长鸣,被行人中飞跃而起的黑影稳稳接下。 黑影正是方才被踩了一脚的男子,他落地后本欲放下少女,但少女脸色惨白,死抱着他不放。远远奔腾的马背上,如今只剩方才从酒楼上闪电般跃下的紫红色身影。 跑跑跑…… 马蹄声越来越远,隐隐,竟传来一阵阵嘶鸣,以及……少女清亮的大笑。 行人微微聚拢了些,正议论哪家的小姐如此大胆竟敢在街上骑马时,马蹄声再次传来,行人大惊,顾不得讨论,又自行找地方躲避起来。 这次,只有马蹄声,没有喧闹,也没有惊呼。 直到矫健的骏马前蹄飞扬,停在酒楼门前,众人才看清马背上的年轻少女。 紫罗纱衣,外套绯红色纳石失半袖束腰绵袍,苎罗带系成蝴蝶垂在肩头,乌发随性高束,发尾垂辫着玲珑珠玉,神色傲然。 她颜色如玉,眉眼秀丽,脸上虽傲,仍带着微微的稚气。 拉着缰绳,她睨睥众人,却不急着下马。瞧了瞧仍死抱黑绸男子不放的少女,她眸光一转,迎向摊边胆大瞪她的年轻男子,淡淡一笑,转回眼光,她趣意不减地轻哼:“长秀,抱得可舒服?” 黑绸男子神色未变,拉开少女的手,走到马前,轻声道:“小姐,王爷在看着。” “我知道。”翻身跃下,她看了惨白着脸的少女一眼,不屑嗤语,“武昌路肃政廉访司的女儿原来……只会绣花啊!” “我……”被抛下马的少女脸色更白,却因惊吓过度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这马儿给你骑,真是浪费了。难怪它不服气。”少女盛气嗤笑,“我若不把你扔下来,它只怕会冲到江里去,淹死你。” 吓?她的话引来观望行人的低喝。原来,那少女是被她提着衣领抛下来……的? 酒楼上,一群观看的华服男人之中,一位年约三十、贵气中带着粗犷的男子冲下方叫道:“不得无礼,木默。” 少女撇嘴,“是,王爷。”口中回答恭敬,得意之笑却不减。 清亮大笑一阵,她不再看脸色惨白的少女,丢开马缰走进酒楼,长秀随在身后。 酒楼上,那群华服男人退回酒桌,隐隐传来赞叹:“王爷手下能人无数,木默姑娘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身手,驭马擅骑,了得啊!” “夸奖了。”男人低沉地回应。 街道上,一行面色焦急的官服随从跑来,怯怯地看了眼酒楼,护着少女,喝开行人后离去。待他们走后,行人又自行聚拢,开始三姑长六婆短。 “哪家官爷的小姐啊?” “方才骑马受惊的是肃政廉访司大人的千金,听说鲁王半个月前来武昌兴查长江河堤,监管水利,我猜就是酒楼上的那个男人。刚才制服疯马的姑娘不是叫他王爷吗?” “那人是王爷,那他身边的一些人……” “有一个我认得,是行御史大人啊。” “那姑娘好厉害啊!” “北方人吧,听说大都的姑娘都会骑马射箭,南方的千金小姐当然比不上。我看哪,她是个蒙古小姐,呸!” 众人点头,同意此人的说辞。毕竟,元朝仍蒙古族称皇,版图海阔,海外及西方各国交往十分频繁,蓝眼黄发的异族之人比比皆是。自世祖(即忽必烈)统一天下后,将人分为蒙古、色目、南、汉四等。因这本就是不平之事,长江以南是汉人长居之地,自是对蒙古人并无太好印象。 年轻男子瞪眼听了半晌,突然揉揉自己的眼睛,有些可怜地看向被人踩得不成豆花形的……渣渣。 “好俊……的身手啊!”喃喃自语,他又念了几句可惜,可惜! 赞美,是给那位唤为木默的姑娘;可惜,则是给他那碗没机会进肚子的豆渣渣。 不停念着,他有些发愁。这次出门走得急,带的银两不多,少喝一碗豆花,他就少了几天的精神呢。其实,也不是他自愿出门的啊,若不是被阿娘赶……算了,算了!拍拍肚子,在摊老板回神向他索赔那只摔破的碗之前,眼眸弯弯一笑,赶紧跑进酒楼。 原本他就打算进酒楼填肚子,只是闻到豆花的新鲜香气,才忍不住买一碗尝尝,现在倒好,摔烂了人家的一只碗。 错不在他,错不在他,要赔就找那什么肃政廉访的……司。 不停在心中默念,他坐到酒楼最边角落,唤来小伙计。 晌午了,他真的真的好……饿啊! 第1章(1) 元,元贞元年,季春时节。 武昌城外,某个官渡处。 一群身着辫线袄的官差正团团围在江边茶楼外,他们身后立着一位脸色发红的官小姐,脸红,是因为被茶楼里的讽刺给气出来的。 “小姐,我们惹不起她。”某个官差在那小姐耳边低道。 “她不过是王爷身边的一个侍卫,又不是侍姬,没名没分,我要办她有何不可?”官小姐正是半个月前在街上骑马的少女。 “哈哈哈……”茶楼内传出狂恣的笑,“小姐,你气势汹汹带人来,只是想和我比比马术?不行,本姑娘今天没空。” “你……你一个小小侍卫,本小姐和你比,是瞧得起你。” “小小侍卫?”茶楼内又是一阵大笑,笑得呛咳不止,才压抑了声音道,“本姑娘木默。”清亮声缓缓飘出茶楼,一道人影慢慢踱出来,身后,跟着长秀。 在楼门前站定,她斜扫一眼,笑道:“本姑娘……弘吉烈——木默。” “弘……弘吉烈氏?”一个差首模样的人脸色大变,他看了眼官小姐,低声道,“小姐,这位姑娘是王爷的人,您还是……”那官小姐听到“弘吉烈”三字,气红的脸早已变为雪白,却因脸面无光而僵立不动。 她当然知道弘吉烈氏仍当朝皇太后一族的姓氏,鲁王弘吉烈木玉昔,皇族外戚,以骁勇善战闻名,年仅三十,尚未娶妻,更无姐妹,她以为木默不过是鲁王身边的一个得宠的小小侍卫,没想到居然是弘吉烈一族。 惹不起,她当然惹不起,就算被嘲笑,她也惹不起。 “如何,还要比?”木默稚气微傲的脸上仍是一派轻嘲,“等你学会如何握缰绳了,再来找本姑娘比驭马吧,现在……哼哼……”眼光上下打量,尽是鄙意,“你先去绣绣花吧,哈哈!” “你……” 辟小姐挣扎半晌,最终被那群官差劝了回去,为首的临行前走到台阶处冲木默低声道歉。 “木默小姐,我家小姐只是一时气傲,还请见谅。” “无妨,下次别逞能在街上驭马,当心……摔断脖子。”红唇吐字如针,毫不留情。 差首讷讷几句,看了长秀几眼,低头走远。 盯着消失的人影,再看看远远停在江边的华美官渡,她叹口气,转身走回茶桌。 茶楼内坐着五六桌商贾模样的人,木默走到只有两位男子的桌边坐下。 “木默小姐,我等就要起程,你不必再送了。”其中一位商人模样的男子冲她笑了笑。 “要送。王爷今儿个要监察水堤,没空来送行,我当然要代王爷送一送周老板。”木默得体地一笑,收敛了一些傲气。 这男人姓周名达观,奉皇上口谕出使真腊,说是出使,其实仅是商队往来而已。时巧鲁王南下都行水监,与商队同行到此,他们现在要乘渡船顺江而下,继续往南前行。 半个月前,她随手把那没用的官小姐从马上抛下来——她记仇,没想到今天居然跑来找她比骑术,嗤,她既然代王爷送行,哪能送到一半跑去与那官小姐比骑术的道理,随她怎么叫嚣,姑娘她——没空。 众人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周达观与那群商人上了官船,直到官船滑向天际,木默才离开楼阁,坐回空无一人的桌边。 低头不知想什么,半晌后抬头,见长秀侧首凝神,她好奇转头,“什么事能惹你注意?” “那个小子……”长秀未移眼珠,仅微微抬动下巴,“他盯着你看了好久。” 在官小姐来之前,他就注意到角落桌上的年轻男子自打木默进来后,眼珠子就没离开过。 “哦?”木默轻笑,看向年轻男子。盯着半晌,悄声道,“长秀,他盯的不是我,是这一桌子的菜吧?” 长秀收回眼神,未置一词。 木默又看了眼男子,见他冲自己一笑,不由得回以一笑。 年轻男子笑得十分清朗,眼眸像两弯拱桥。见她回以一笑,他笑得更开心,溜溜的眼神不住在她与菜盘间打转,欲言又止。 “这位公子,如不嫌弃,就过来一同用饭吧。”木默突道,瞥到长秀惊讶的目光。 年轻男子闻言,双目遽然一亮,立即没志气地丢开他仅一碟小菜的空桌,拖过长凳坐到她桌边来。 “姑娘如此豪爽,在下真是万分仰慕。”他也不客气,抱以拳头后,拈起筷就吃起来,同时不忘冲长秀笑一笑,再对木默道,“我姓曲,双名拿鹤,多谢姑娘了。我听刚才上船的人叫你木姑娘,我也叫你木姑娘可好?” “好。”木默点头,同他一起吃起来。她举止不同寻常女子羞怯,倒颇有帼国之气,是故邀他用饭,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长秀盯看自报家门的男子,眼中仍有怀疑。 “木姑娘,你很厉害啊!”他边吃边赞。 “何以见得?”她趣味一笑,稚气小脸上有丝骄傲。 他停下筷,瞄她一眼,再瞟瞟长秀,似忸怩地低头道:“那天在街上,我瞧木姑娘制服那匹疯马……” “是你!”长秀倏然低喝。 他突然低叫,曲拿鹤微惊抬头,木默亦是惊讶模样,两人不约而同看向长秀。 “怎……怎么?是我啊。”不明所以,曲拿鹤仍是点头应了声。 “我记得你。”长秀蹙起眉头,“你那天踩我一脚……” “哈哈……嘿嘿……兄台记性真好。快吃饭快吃饭,菜凉了。”殷勤不已地替他夹菜,曲拿鹤脸上完全看不出生疏,仿佛两人早已熟识,“兄台贵姓?看兄台年纪轻轻,应该不过二十吧。小弟今年正好二十,不知该不该唤你一声兄长呢!” 长秀瞪着他过于殷勤的举止,不明白他为何故意打哈哈,怀疑之情却不减。他虽是鲁王的人,但他既非侍从也非护卫,他要保护的人只有一个,也只会保护一个。 只是,他不明白木默为何会突然邀这小子同桌用饭。 这小子……嗯,眉清目秀——这是他脑中仅仅跳出的形容词。 只是,木默鲜少会注意到王爷以外的男子啊。 方才那官小姐在外低斥,声音虽小,以他的耳力却听得清楚。她说得没错,他虽称木默为小姐,但在鲁王府里,木默的身份却有些暧昧不明。他曾听王府下人提过,木默是鲁王行军时捡回的姑娘,木默从小就很聪明,骨骼奇佳,鲁王教她养她,幼时已擅骑擅射,近年来随在鲁王身边行军打仗,立过不少功绩,鲁王则越来越宠爱她。也许从小被人娇宠,木默的性子里或多或少也染了王族女子的骄纵之气。 木默是鲁王捡回来的,他则是木默捡回来的。 他并非中土人士,十三岁那年,他饿倒在路边,就像所有穷困的叫花子一样,遇到一时善心的小姐,从阎王爷那儿讨回一条命来。鲁王见了没说什么,却允许他随在木默身边习武。他长木默三岁,初时对她并无任何感情,也不屑被她捡回去,但他不甘心败在年幼的小泵娘手上,本意只想留下,待有朝一日能打败她,渐渐地,他却被她的天姿折服。 她容貌谈不上绝美,也不似蒙古人,静立不动时倒颇有南方人的秀气,但她习武的天分却是他远远不及的——他用十天学会的东西,她三天就能学会——这叫他如何不怄,如何服气? 但,怄过之后,他也不得不服。 若不是被木默捡回王府,他会去寻找一样东西,他来中土也是为此。然而,跟随鲁王……准确点,随在木默身边七年,看着她由一个小泵娘长成颜色如玉的少女,他竟有些舍不得了,舍不得……离开。 这些年他仍在找,却并不如想象中那般急切,如果真找不到那样“东西”,他倒不介意永远做木默的护卫,反正他没什么亲人,留在中土,看着她出嫁也不错。 出嫁啊……木默的心里,应该已经有人了…… 出了一会儿神,他的碗中已被殷勤过头的曲拿鹤堆满菜。 “长秀。”盯着碗中越来越高的菜,长秀忍不住回答。若再不回答,他的碗里只会越来越多,“我今年二十,与你同龄。” “长兄,能认识你真是小弟的荣幸。”弯眼带笑,曲拿鹤对他抱拳一拱,随即不再夹菜,埋头吃起来,活像十天没吃饭的饥民。 盯他半晌,木默突然开口:“这菜很好吃吗?”她可不觉得这茶楼的厨师能有多好火候。 “啊?”曲拿鹤抬头,笑笑地看她一眼,点头,“是啊是啊,很好吃。” 这木姑娘很厉害,他很佩服的。她今天穿着天蓝纳石绵袍,眉目秀美,带着微微傲气,嗯,是个很漂亮的姑娘。老实说,他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遇到她,他本打算乘船回家的…… “曲……” “曲拿鹤,我叫曲拿鹤。”见她凝眉顿口,以为她未记下他的名字,赶紧提醒。 她一笑,爽朗道:“我知道,你今年二十,我十七,唤你一声曲兄可好?” 他有些呆,搔了搔头,才不好意思道:“好,随便,随便。” 她很不拘小节呢。方才只是眼馋她桌上的菜,没想过她会邀他一起吃饭。是不是他的笑容令她感到亲切,所以才会邀他……啊呀—— 他脸色倏变。 他可没忘自己为什么会流落到此啊。如果不是惹了麻烦,他也不会被阿娘一脚赶出家门,让他顺江飘流避“风头”。这木姑娘邀他共餐,该不会……他又惹到麻烦啦? 不要,不要,避风头避出麻烦,他会被阿娘吊起来……抽打啊。 偷偷觑她,再偷偷瞟长秀,见两人齐齐望着他,脸皮僵硬起来。 “你们……你们看我干吗?” “你的脸色不好。”长秀眼中怀疑更浓。 “哪……哪有,我……我咽着了,咳咳……”赶快装声,他暗吞口水。 木默突地一笑,“曲兄你尽避吃,这一顿我请。”秀目含笑,她摆袖招来小伙计,又叫上五盘荦菜。 她随在王爷身边打仗行军,性子多多少少染了些豪气,方才瞧他笑得顺眼,又眼露馋意,当下不及多想便扬声邀他一起用饭了。既然话出了口,她也懒得再去想为什么。与陌生男子同桌吃饭的情况不是没有,她也不介意。 这人与长秀同年,却比长秀少一份沉稳。他的样貌极讨人喜欢,特别是笑起来时,眼睛像上弦的两弯月牙,不薄不厚的唇则像下弦的弯月牙,看上去非常亲近。布衣布裤布鞋看得出他不是富贵人家,但无妨,她看得顺眼,请他吃一顿也不为过。 “我……我待会要乘船走了。”曲拿鹤咬着筷子,思量半晌才道。 他的意思非常明显,无论她是有目的还是没目的,他吃了这顿就跑路,他们之间也不可能再有机会相遇了。 她仍是笑,“哦,曲兄哪里人?不是武昌人?” 见她的的确确仅是兴致所来邀他共餐,他暗暗吸口气,放下刚才升起的微微不安,“我不是武昌人,我家在江上游,汉水边的一个非常非常小的县城里,木姑娘,就算我说了县名,你也可能没听过。” 她点头,也不多问,只道:“你来武昌是探亲?” 他又吞了下口水,趁小伙计上菜的当口,偷偷打量她,“不……不是探亲。” “你一人来此?”她冲长秀一笑,转头看他,带起乌发轻摆,辫后珠玉叮当作响。 “是……是啊。”他再瞄她,见她眸光流转,并不专心于他一人,只当他是个过路人般随意问话,心中又宽了宽。 这一顿,他吃是应该没什么……危险吧。 “曲兄为何会一人来武昌?” 他闻言,突地跳了跳肩,撇起嘴,不知该不该说真话。 他一向不爱骗人,为人老实又厚道——这是娘说的——其实,他也一直把这些当成自己的优点看待,只不过,圣人也会有不足的地方,他凡人一个,优点之外有那么点小小的缺点也不过分,是不?所以嘛,他那个小之又小的缺点就是——贪吃。 正是因为贪吃,他才会惹来一身麻烦,才会被阿娘火大地一脚踢出门。 被娘踢啊,他是真的被娘一脚踢上船的…… 脸皮又僵硬起来,他动动唇,还是决定老实相告。 没办法,他不会骗人嘛,玩不来勾心斗角的把戏,加上这姑娘好心请他吃饭,若再编谎话骗她就太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顺着自己的良心,他决定以诚相对。 他的决定很正确,正确到……一个时辰后,他上了船,仍能听到江风中传来她清朗的大笑,是恣意,也是……嘲讽。 呜…… 第1章(2) “你误吃了县府尹的招婿宴?” 拍桌狂笑,珠玉似的笑声响彻茶楼,引来其他茶客侧目。 少女毫不介意,笑得恣情骄纵,不可抑止,而她身边的黑衣男子则冷眼一一扫过好奇之人,森寒之意立即唬走他们的好奇之心,哪敢多看一眼。 “是啊,木姑娘,你可不可以不要笑得那么……大声。”咬着筷子的年轻男子皱起眉,有些苦恼。 “哈哈……曲兄,你真是……哈哈……哎哟!” 不行,她笑到肚子痛了。这曲拿鹤真是有趣,跟在王爷身边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如此……无赖又诚实的人呢。 矛盾,这人真矛盾。但,好有趣。 捶桌又笑了一阵,见长秀也忍不住弯了唇角,木默笑得更大声。 能让长秀露笑的事极少,今日无意请他吃饭,倒得了一个不错的开心果,也让她方才被官小姐挑起的烦意消散不少。 “我也……不是故意的啊!”他小小抱怨一句,随手塞了自己一大口饭菜。 谁叫那小县尹在府门外的大路上设流水宴,又没说清楚是招婿宴,他瞧着人人都去大吃大喝,嘴上一馋,就去了嘛。 吃一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麻烦要找上他,他能怎么办,是不?鬼知道他吃的那碗水饺中,好巧不巧地一只馅中包了银豆子,害他差点咬掉一口美美的大牙不说,硬是被小差爷恭喜艳福不浅,怎么办?只有逃?。 以前他也误吃过城中刘家小姐的绣球宴,多亏娘亲出面才消了刘老爷的气,这次,大概犯的错太大,他亲亲阿娘实在不胜烦怒,一气之下将他踢出家门,要他清静反省了再回去。 当时,他正在江边,本想与小妹一起于江心泛舟,顺便钓几条笨鱼孝敬阿爹,被娘一脚踢上船后,小妹不但不帮他,反而躲在娘身后偷笑。 好嘛好嘛,他反省就是了。 躺在乌篷舴艋舟上,他可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在反省……呃,因为反省得太认真,反省得进入九天仙境——睡过头。待一觉醒来,舴艋舟已经顺着汉水飘流而下,飘啊飘啊……飘入长江,飘到武昌城来了。 飘来武昌不提,他就当顺路游玩好了。可,他的舴艋舟撞上江水里的暗礁,舟底破了个大洞,若不是他眼疾脚快跳上旁边的一条商船,只怕小命玩完……呸呸,胡说,胡说,他水性不错,才不会玩完呢。 在武昌玩了二十来天,他寻思着娘的气也该消得差不多,他的银子已完全用光,还是乖乖回去让娘骂一顿…… “你不是故意?哈哈,长秀,曲兄真是有趣呢。” “小姐说得是。” 捂嘴狂笑,俏肩不住抖动,木默仍没有停歇的意思,辫后珠玉清脆,伴着她的笑声,颇为动听。 “来来,告诉我曲兄,你娘……是怎么把你一脚踢到船上的?哈哈……”红唇勾出玉贝,木默问得毫无顾忌。 她根本就没当他是一回事。 这个认知没让曲拿鹤伤心,反倒随她一起笑起来。 她笑得很狂很傲,很恣情恣意,仿佛这一刻只要她自己高兴就好,其他人的伤心痛苦和失落全不被她放在眼里。连带地,他忆起当日她飞身纵马的英姿,如果不是酒楼上那名贵气男子喝斥,她必定会对那官小姐说出更不屑的话来吧。那么得意,那么的……目中无人! 她与官家千金不一样,她与县尹小姐也不一样,她更不同于他遇到过的那些姑娘家,就因为她生长在皇族之中吗? 皇族里长大的女子就是她这个模样?他暗暗在心中忖念,不由得拿她与自家妹子比较起来。在他眼里,妹子绝对是可爱又漂亮的,这木姑娘……也不错;他家小妹也骄,但骄得不显山不露水,准确说就是扮猪吃老虎的那一类,常常让他这个二哥很没面子,而她的骄狂外露,背有青山不愁柴,摆明肆无忌惮,眉目间甚至带着点戾气…… 也罢,他对姑娘家一向是没什么偏见的,无论年岁几何,他都会一视同仁,以礼、以诚、以善相待——这个观念并非爹娘灌输给他,好像与生俱来,打娘胎里带出来……唔,不行,他要反省,这在娘的心里可算不得好事,他娘恨不能把他重新塞回去再生出来。 “我真的不是故意。” “嗯……不是故意……不是……哈哈,曲兄,你今天吃我这一顿,打算如何呢?”极力敛去狂笑,饮下一杯酒水,木默趣味盎然地看他。今天这顿饭吃得有趣,待会回去说给王爷听,逗他笑笑。 啪答! 竹筷掉在地上。 木默咽了笑,抬头看他,却见他抱着木凳噌噌噌退后三步,神情戒备地盯着她,吞着口水道:“木姑娘,你这饭……我……我是绝对没银子给的……不然,不然……下次咱们再遇到,换我请你一顿,好不好?” “我不差你这一顿饭。”他的模样本就讨人喜欢,加上心惊胆战的表情又过于可爱,木默仍带着些稚气的心性,当下恶意逗起他来,“如果我也学那县尹小姐……” “小姐!”喝斥响起,打断她欲出口的狂言——是长秀。 撇了撇粉唇,她挥动衣袖,不将长秀板下的脸色看在眼里,紧紧盯着那张可爱的桃花苦脸,咄咄逼人,“如何啊,曲拿鹤?” 他鼓起腮,大眼骨骨转动,突地一笑,拖回长凳重新坐到桌边,滑嘴滑舌道:“木姑娘,你若真看得起我,小子我可是求之不得呢。要不,我送你一件东西,你也送我一样东西,就当咱们互换的信物……” “……”她微僵秀气的脸皮,眨眼瞪他。 “我看人家定亲都有信物的……” “呸!谁跟你定亲了。”听他越说越离谱,木默沉下脸,不屑地啐一句,待看到他得意的表情,才明白方才那番话是他故意的。 在她十七年的生命里,王爷才是无所不能的男子,又哪能容旁人戏弄。心头微微鄙笑,她傲心再起,不由讽道:“本姑娘就算要嫁人,也不会嫁你这种……”上下打量,她微微顿了顿,嗤笑,“不能跑不能跳的,哼!” 不能跑不能跳? 他吗? 曲拿鹤看看木默,见她瞥开眼,再瞄瞄长秀,见他眸中露出毫不掩饰的轻鄙。 咦咦,他们好像很看不起他耶。这有点侮辱人哦,虽然他是不怎么厉害,学艺不太精,随便跑跑跳跳倒马虎过得去呀…… 呜……这姑娘是带刺的! 许是他的表情太可怜,可怜到同为男儿身的长秀也忍不住替他说话起来:“小姐,咱们该回去了。” 简言之,他不值得木默逗下去。 “王爷监察水利未回,我这么早回去干吗?”俏皮皱起琼鼻,木默晃动乌辫,将坠于发尾的珠玉挑到肩上把玩,“曲兄,你要怎么回去……嗯,再被你娘踢?” 呼——暗暗在心中吐气,见她略过方才挖苦的话题,曲拿鹤窃窃一笑,向小伙计讨了干净的新筷,摇头道:“不会啦,这么长时间,娘应该已经说服县尹大人了。” “你娘……很疼你呀。”看他没事人般地吃起来,木默突地放低了声音。 分神瞄她,他连连摇头,“不不不,木姑娘你一定没有兄弟姐妹对不对?我告诉你呀,只要家中有超过三个的孩子,阿娘绝对是只疼最大的和最小的,中间那个一定是爹不亲娘不爱,哥哥妹妹没事就拿来欺负的。可怜我,你瞧你瞧……”他点点鼻尖,“我就是中间的那一个。” 他的话让她脸色微变,又极快地笑起来。 与其说她对父母的记忆是模糊的,倒不如说根本没有记忆,在她的印象中,只有王爷疼她爱她教她。 兄弟姐妹?哼,哪根葱啊! 她不再说话,静静看了看江上,见渡船拉起风帆,绕回眼神,见他吃得不亦乐乎,不由伸指点点他的肩,“喂,船走了!” “啊?”咬着一截茄子抬头,他转头,突地大叫,“惨了,这是今日的最后一渡,过了就得等明天才有船,死了死了,木姑娘,我走了,谢谢你的饭,走了走了!” 跳下茶楼,他边跑边回头,同时不忘附赠一张上弯下弯的月牙般笑脸,挥手大叫:“木姑娘,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吃饭啊。顺便送件小玩意给你,我这次走得急,身上什么也没带,下次,下次我一定送你。” 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如同两人真会再次相遇一般。 木默笑着摇头,并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他只是今日遇到的一个小插曲而已,回头当笑话说给王爷听听,她又怎会记得他。不过,此时她倒想看看——看他如何赶上那艘已经起帆滑入江心的楼船。 盯着急跑后突然飞跃的身影,她倏地凝眸。身边,长秀沉稳的脸上飞快闪过一丝讶色,双手不由自主地模向腰后的弯刀。 矫健的身影在凌空翻转三圈,稳稳当当……啪答——危险万分地勾挂在船沿上。 “船家大哥,救命,救命!” 隐隐听他叫了两声,随后被吓去半条魂的船夫拉上甲板,又听船夫骂了句:“你小子找死啊,这么远也敢跳,不怕掉到江里淹死!” 楼船渐行渐远,江风中似乎传来他的道歉声。 木默沉色半晌,突地一笑,转向长秀,“他吊在船沿上,是不是很像……嗯,挂腌鱼。” “是的,小姐。”长秀拉出极细微的笑容,移至刀柄上的手慢慢松开。 这小子跳跃功夫不错,应该有些轻功底子,但后劲不足,否则也不会像咸鱼般吊在栏沿上。 “他……很有趣。” “是的,小姐。”长秀转身,招来店伙计付了银钞,走到她身后道,“咱们该回去了,小姐。” 木默点头,负手于背,缓步下楼。 曲拿鹤吗,好,她应该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但,他们不会再相遇了。 第2章(1) 两年后—— 元,大德元年。(元贞两年后,元成宗改年号为大德。) 武昌路,江水滔滔,生生不息。 六月,黄鹄矶头的喧闹大街上,车马交行,各色商铺林立,小贩往来,酒旗迎风。 “小姐,小姐!”腰悬细刀的年轻男子追着一位华服姑娘,脸上是抹劝慰。 “我这么大的人,能走到哪儿去,你让我静一静好不好。”女子脚步未停,语气极为不耐。 男子足下使劲,赶上女子,与她并肩而行,“王爷留你一人在此监察江堤,也许……是为你好……” “好什么?”女子顿脚,冷冷横他一眼,骄纵尽现。 男子横了眼四周,低头道:“小姐息怒,王爷已差人传信,小姐明日可回大都。你又何必在临行前一天为了小事生气。” “小事?”女子冷哼,又开始移动脚步,“长秀,我没用鞭子甩花他们的脸,不是吗,你劝什么?行了行了,你别跟着我。” 长秀并不放心,仍紧紧跟在身侧。她的脾气虽然敛了,可也只是表面上平静,鬼知道下一刻若再遇到什么人,以她现在的心情,只怕不掀得人仰马翻血溅五尺才叫稀奇。 “我叫你别跟着,日落了我自然会回去。”女子辫尾轻甩,珠玉叮当。 她眉眼间隐隐流转着怒气,看得出压抑情绪使得她非常不快,秀美的容貌因为怒气染了抹戾色。一身着夏蓝罗纱,足下是一双白绸短靴,靴边绣着云雾金线,而她的发辫却是男儿家梳扮,一如两年前…… 两年前来此,她纵意轻狂;两年后来此,她戾气更盛。 没错,她正是木默,深得鲁王宠爱的木默。 鲁王乃当朝皇太后娘家子弟,又得皇上宠爱,而最得鲁王宠纵的她,当然是春风得意,心想事成啦……对,她的确是春风得意,得意到她想杀敌泄愤…… 鲁王宠她爱她,从没给过难看脸色,如今却为了一个狗官的无心之言让她反省,趁着今年视察武昌,竟然命她留下监察江堤期尾,借此叫她在此冷静冷静,自己却在一个月前回大都了。 冷静什么? “养虎必为患,小狮也可伤人。” 那狗官居然敢对王爷这么说,活得不耐烦了。什么叫养虎为患,她是王爷养的虎吗?放屁。 她长年随在王爷身边,什么世面没见过。王爷养她宠她,为了什么?难道是为培养她成为朝廷有用的人才? 绝对不是。 她是聪明没错,她也知道自己不笨,但尽忠朝廷……抱歉啊,她没什么雄心壮志,也比不得帼国红巾,更是从没拿王爷当……爹看过啊。 王爷从未正面澄清过什么,但是人就会猜测,会思量,十多年的相处,王爷的心思她自认可把握九分。十六岁之前,她懵懵懂懂,只知道王爷是世间最厉害的人,直到有一天,某个官夫人问她可有许配人家,让王爷多留意些时,她才明白,原来,她一直就喜欢着王爷。 她喜欢王爷,也不刻意隐瞒,在鲁王府人尽皆知,而王爷宠她纵她,也没否认过对她的喜爱啊,她一直以为……以为……以为王爷会娶她的,她是真的真的这么认为的啊。 然而,她的“以为”在今年有了变化,而这小小的变化,令得她非常不适应。 为什么,宠她不好吗?她可以助他杀敌,可以陪他说笑,甚至可以与他谈兵论阵,她不会害他,绝对不会。 宠她不好吗?自从听了狗官的话,王爷竟对她严厉起来,说她……竟说她…… “木默,近年我真有些太纵容你了,若非施大人提醒,我还不觉得。你,的确有些恃宠而骄。” 王爷半年前的话,她一字不忘。 骄?她哪里骄?因为他的宠爱,她得意一点不行吗?不过在皇宫里嘲讽了几名没用的公主,在军营里鞭打了几名牢犯,在远征安南时将安南军营炸个面目全非而已。大元的火炮厉害,那些安南兵没用嘛。这——有什么大不了?何况,她也不认为她的所行所做有何不妥。 明日起程回大都,她的心情原本不错,却因为堤边两名监工的无心戏言惹来不快。若不看在明日回程的分上,她定要他们滚到江里喂王八。 “小姐,他们也是无心。”长秀摇头。 “你还跟着?”木默瞟他一眼。 “我……”长秀正要劝慰,身后小巷突然蹿出一道黑影。 黑影身后,深远的巷头处,稀奇追着一群衣衫整齐的男女,有老有少,口里全叫着“姑爷等等”。 黑影一阵风地从两人站立的缝隙间冲过,木默双眉一皱,戾气入眼。长秀两手早已握在弯刀上,眯眼间正要追上黑影,却因反冲回头的黑影收住步子,戒备看着跑回头好奇打量他的男子。 男子衣衫朴素,笑容看上去有些眼熟,似乎曾在哪里见过。 “你,你!”男子伸出手指点点长秀,又回头点点木默,眼中惊喜闪闪,“还记不记得我啊,木姑娘!” 木默微退一步,冷眼看他。 极少有人叫她木姑娘,木默是她的名字,若要说姓氏,应是弘吉烈才对。这名男子看去约二十出头,看到她似乎很开心,笑容满面。他的长相很讨人喜欢,也有些面熟。弯弯的眼睛笑成月牙形状…… 她眨了眨眼,似乎有些愉快的回忆闪入脑中,“你是……” “曲拿鹤啊,我是曲拿鹤。你不记得啦?”男子跳近一步,指指自己鼻头,“难怪,也难怪,咱们两年没见了,木姑娘可能不记得我吧。我就是你那天在江边请吃……” “曲拿鹤!”她拍掌低叫,唇边有了一抹笑意。 “是我是我。”瞧她笑起来,他笑得更欢。 正想说什么,却听长秀道:“曲公子,巷子里跑来的人……是叫你吗?” “啊——”惨叫一声,曲拿鹤跳脚起来,“这次完了,长兄,木姑娘,今儿个我有空,待会请你们吃饭。啊,现在我得躲一躲。长兄,如果有人问你看没看见一个人跑过,你就说没看见,千万别说看见我了啊。” 交待完毕,越来越逼近的人群也容不得他解释太多,两人互看一眼,只见他飞快闪进巷口边某个小摊贩的车后,如猫儿般缩着腰,顺道拿起一个竹笼挡在前面。 真像一只猫…… 两人眨眼,对视,面无表情。 静静立了半晌,长秀见她面容缓缓升笑,除了小心戒备,对这突来的意外之人也不反感。 片刻后,人群跑近,其中一人果然问长秀,他正要摇头,却听木默道:“看见了。” 啊——低低的抽气声在喧闹的大街上等于没有,但长秀自信耳力不错,敛眼在心底笑了声,眼角若有若无地瞟向竹笼。 “他往那边去了。”指指街口,木默神色平静。 “多谢姑娘。”为首的肥胖男子躬手抱拳,回头大叫一句“快追,说什么也不能让姑爷跑了”,言毕,一群人随即浩浩荡荡冲杀而去。 两人再对视…… “小姐聪明。”长秀垂眼低赞。 贝唇一笑,木默走到竹笼边,脚尖踢了踢竹笼,“曲拿鹤,他们已经走了。” “呼,吓死我了。”丢开竹笼,带笑的脸露出来。 一扫方才的不快,木默勾起耳边垂下的乌丝绕玩,笑问:“你这次又被你娘踢出来了?” “是啊!”他也不否认,拍拍身上的灰,冲小贩笑了笑,回头对她道,“不过……这次麻烦大了点……我本想过几天就回去,谁知今日一早撞上王员外的小姐,被她的绣球给打中……啊,木姑娘你千万别误会,我不是故意的,也没误吃宴饺,是那球飞得太远才打到我,我这次可是远远地在看影戏,远远地。”特别强调后三字。 “……桃花相。”长秀咕了句。 木默听着,只是笑了笑,打量他。 两年没见,他的笑脸上仍是三弯月牙——两弯上弦月如眼,一弯下弦月如唇——俊秀的脸虽比长秀好看,却没有王爷的沉稳之气。除了多些成年男子的气息,他似乎与当日离开时没什么区别。 没区别呢,不似她……唉…… “木姑娘有不开心的事啊?” 有又如何,她的心事又是他岂能管的。 淡看一眼,她甩袖笑了笑,举步前行,心知长秀仍会跟着,也知他会随上来。 是的,她不开心,非常非常不开心,不像他,随时都能挂出一副讨人喜欢的笑脸。 是夜—— “我呢……听我爹说啊,娘生我的时候,正好有一群白鹤在江滩上飞舞,我爹当时非常高兴,本来要给我取‘飞鹤’这个名字的,不过我哭了一声,惊走了那群白鹤,爹一下子又不高兴起来,就叫我拿鹤了。不过呢……嘻嘻!”他捂嘴笑了一阵,拉紧灰色斗篷,将脑袋移到她耳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以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道,“我爹会弹琴,他总想教我,我学了一段时间,不过每次我弹琴的时候,江边的鹤不是惊吓飞走,就是有几只从天上掉下来摔死。” 摔死? 木默喉头哑了哑,不知该说什么。 曲拿鹤,曲拿鹤,难怪哪难怪,果然是……人如其名。 她看看身上的灰斗篷,再看看远远表演的傀儡戏(即木偶戏),不太明白自己怎会随他一同前来,还是在回大都的前一天夜里。 白天遇到他,勾起一些愉快的回忆。他说要请她与长秀共餐,她是没什么兴趣的,也不差那一顿饭;长秀则未置一词,两人统一的结果是——拒绝他。 他有点失望,在脸上能看出来。随后他也没再强求,互相打量一阵,说些无关紧要的见闻,她与长秀回了落脚的官设驿店,他则反方向而行。不想到了夜里,他鬼鬼祟祟抱了两件灰斗篷,猫腰从墙外跳进来。她看得分明,以他笨手笨脚的武功,没惊动守夜的官卫真该叫菩萨保佑。 不明白他有何目的,原以为他知道自己与皇族人有关,是为讨好巴结而来,意外的是,他说要逗她开心。 “我从来是有恩必报,有仇报了再忘的。”月色下,他抱着灰斗篷拍胸,“木姑娘,我瞧你心里不高兴,晚上我带你去玩玩,偷偷地,不要告诉长兄,保管玩过之后你就高兴起来了。” 她呢,明明准备歇息了,鬼使神差地竟会答应他一起溜出来。 为何轻易就随他溜了出来,和这个只见过两次面、根本称不上朋友的男人? 天知道,或许是他猫腰的样子太好笑,或许愉快的回忆让她心情短暂轻松,总之,听他说——“披着斗篷,你今晚别想着自己是什么王爷啊鲍主的,我带你偷偷地乐”——之后,她倒真想看看他口中的“偷偷地乐”到底是个什么意境。 人是出来了,结果……混在人堆里看傀儡戏。 这算什么“偷偷地乐”? 她翻个白眼,撇嘴。皇宫里王府里常有戏看,声色皆比寻常百姓演得好,真不明白蹲在嘈杂的人群里有什么快乐可言。但不否认,这不像前呼后拥的皇宫王府,也不比兵阵肃严的军营前阵,多少令她有那么些些的、小如米粒大小的……新鲜感。 相处时间不长,由言谈中能看出他没什么坏心,武功……很欠火候。 第2章(2) 无聊地拉了拉斗篷,她没有不耐烦,也谈不上什么快乐,心思却不在戏上。恍惚飘了一阵,突听他道:“木姑娘,我可以……可以叫你木默吗?” 她侧首,点头。 得到她的首肯,他似乎很高兴,突拉起她,退出看戏的人群后,笑道:“不看了,今晚的戏不好看,我带你喝酒去。” 他隔着斗篷拉她的手,很自然的样子,她瞟一眼,没说什么,也没抽回。 他注意到她不以为然的表情了吗? 她在王爷身边长大,同龄的玩伴并不多,除了长秀几乎没有。王爷从不曾如此牵过她,最多只是拍拍她的肩…… “木默,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不开心,不过呢,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呐,你对我有一饭之恩,当年漂母饭信,韩信成名后不忘当年送他饭吃的洗衣妇人,我曲拿鹤虽然没什么名气,但逗你开心还是可以。要记得,今晚你只是一个小百姓,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咱们只偷偷看着,保管你会很高兴,就像……嗯……嗯……”他倾头,似乎考虑用什么词更形象些,“像……啊,就像偷儿溜进家里,但主人没睡,气定神闲地盯着偷儿作乱,最后突然出声吓唬那偷儿,自己哈哈大笑。” “……”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她点头,默默走着。 总算……有些明白他所谓的“偷偷地乐”是什么意思了啊。他是想让她暂时忘掉一切,体会一下百姓的夜间生活吗?还是让她学恶作剧的小孩童,玩一把躲在墙角扮鬼吓人的游戏? 若是三年前的她,或许会有点兴趣,如今的她……这并没有什么乐趣啊。 走了一会,他拉她站定,小心叮嘱她等在酒馆外,见她神色平静,不由冲她笑了笑,模着腰上的银袋跑进酒馆。 酒馆在黄鹄矶头,以她现在的位置,远远能看到矶上的雕楼。黄鹄矶面临长江,位势颇高,若再攀得高些,应该能看到江水。那酒馆不大,四周挂了一排灯笼,无形间吸引了一些小贩在酒馆外叫卖。夜里喝酒的人很多,看衣着多是井市小民。她站的地方离酒馆较远,若不出声,没人会注意树下有人。 立在茂密的槐树下,她无聊地掀了掀斗篷。六月的夜里,穿件夏衫裙就够了,偏偏他鬼鬼祟祟要包着斗篷,真看不出有什么乐趣,而且——有点热。 拉下斗篷,她随意踢出一粒石子。 “哎哟!” 糟,打到人啦?她急忙抬眼,却见到槐树一丈远的地方,四五个地痞模样的男人正围着一个老乞丐,方才的哀叫是老乞丐受惊吓叫出。 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明明无能,却偏要仗着半斤八两的样子欺负他人的人。五指轻握成拳,正要扬声,眼角突瞥到酒馆中慢慢走出的人,微一顿,心头的不屑暂时咽下。 她今晚是小百姓,是小百姓……大不了待会给那老乞丐一些钞银,明天顺便请武昌的达鲁花赤加强夜巡,教训那群地痞。现在,她是小百姓…… “喂喂,几位大哥,你们欺负老伯一人不太好哦。”抱着酒坛的人不知何时跑过来,冲到地痞身后。 她微讶,缓缓勾起笑,倒想看看他的三脚猫功夫如何解决这些人。 他推开老乞丐,将四个地痞引到自己身边,然后……然后…… 她努力眨眼,斗篷在手中抖了抖。 他的武功还真不是普通的……欠火候啊。 抱着一坛酒,只瞧到他左躲右闪,就是不与地痞正面交锋。在四人空隙间穿来钻去,他嘻嬉笑着,有点得意。突地,一人伸腿绊倒他,其他三人相视奸笑,一齐向他扑去。 她没打算帮忙,心中也根本没有出手的冲动。仿佛,他不是那种会被人轻易欺负到的人——他们也许算不上朋友,但她就是笃定。 他被绊倒,怀中的酒坛却完好护住,四人在他身上拳打脚踢了一会,她紧了紧拳,却没听到他的哀叫。打了一阵,他仍没什么声响,她有些急了。地痞低骂了两句,大抵是怪他让老乞丐跑了,要拿他身上的银钞代替。 无意识盯着斗篷,念了数遍她今夜是小百姓,她考虑要不要出声。 老实说,瞧到他被打,心中实在没什么感觉,不觉得他没用,也不觉得他有用,照理,以他的性子不应该如此…… 倏地,她骇然瞪眼。 以他的性子?以他的性子?她方才竟这么认为的吗? 见面仅有两次,相处不到十个时辰,他什么性子,她又怎会知道? 摇头,丢开莫名其妙的预感,她正要上前,缩在地上抱酒坛的人终于有了声音:“喂,我让你们打够了,非得要我的银子吗?你们欺负老伯本来就不对,人家老伯的银子是自己讨来的,你们有手有脚,也比老伯有气力,有本事自己去讨嘛,抢人家的多没德行。” “臭小子,老子想抢谁就抢谁,你管得倒是宽。”地痞之一呸了他一口。 “我不是管你们,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呐,你们是男人吧,是男人就要自己养活自己,别像偷腥的猫儿一样……” 偷腥的猫儿……应该不是这么用的吧。 他似乎还要说什么,她却听不下去了,“曲拿鹤……” 快步奔近,秀美高傲的丽颜让地痞们双眼一亮。 “哟,小子,半夜买酒,是为了会老相好吧,哪家的小姐呀,真漂亮……啊——” 惨叫声伴着落地,出言无礼的人已被一脚踢飞,反弹撞上树杆再扑向地面。 “找死。”昏晕的树下,木默咬牙吐出二字,清丽的脸上有丝阴戾。 那一脚非她所踢,阴冷瞪着哀叫的地痞,她转头一看—— 酒坛仍牢牢抱在怀中,被人乱脚踢过的人缓缓收了腿,撑起一只手跃立而起。 他仍在笑,却是一种做错事后的腆笑。重重叹气,他道:“我让你们打够了,你们还不走。”这句是冲三个发呆的地痞说,随即转向她,小心翼翼赔笑道:“木默,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今晚你是小百姓,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 “臭小子,敢打我大哥,活得不耐烦了。” 他充耳不闻,拍净身上的灰尘,走向她,“我买好酒了,其实呢,我是想带你去黄鹤楼上看风景,顺便喝些酒,你就会开心……” “大哥,你没断气吧?别吓兄弟我啊,你们看什么,上上上,打死那小子。” 在不断叫嚣中,他走到她身边,低头盯着地面,她抬眼,能瞧到他多变的脸色,撇嘴,无奈,皱眉,苦笑…… “其实,我不想惹麻烦的。”轻轻喃道,将酒坛递给她,“这个……你暂时帮我拿一下。别生气,我待会儿带你去黄鹤楼上喝酒看风景,你一定会开心的。明天我还带你去放纸鸢,啊,我上次答应若再见面,要送你一件小玩意,我带着呢,待会给你。” 送东西给她?明天带她放纸鸢? 是啊,他不知道她明日起程回大都。 心头绕了几遍,终究将话吞在肚里。她默默接过酒坛,正要警告他身后有人偷袭,下一刻,那地痞却飞撞到槐树上,抱着肚子哀叫不已。 她诧异,无意识地抱紧了酒坛。 他的武功……一招一式若行云流水,顺畅而华丽,却没什么威胁感。依她所见,地痞撞上树杆,是他本身的气力造成,而非武学内力所为。特别是,他口中喃喃念着—— “给你们打,你们不知足,非得要我动手才服气呀。我的银子也敢抢,你们的手脚白长了,看我的拈花惹草腿……” 嘭——踢中一个。 “再看我的头昏眼花拳,打你呀。” 嘭——击中一个。 “最后,你别跑,你也有份,看我……水性杨花掌……” 嘭——磨磨蹭蹭死撑片刻,最后一个倒地。 收拳收腿,他四下扫了眼,忽然扬起笑,拍掌道:“现在……乖乖把你们身上的银子交出来。” 啊——已爬坐而起的三人“扑”地一坐在地上,再也不愿起来。 有趣,这人真有趣! 她低头,感到唇角上翘,笑声自自然然飘了出来。 呵呵,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水性杨花掌……是他自行为招式取的名儿吗,真是……异于常人啊。若长秀知道,想必会好奇试他一试。常听他提到要找一本什么经书,但迄今为止,他一点线索也没有,这也造成每每遇到招式奇特的学武之人,长秀总会想方设法盘问一番,而多数是没什么结果的。 这个曲拿鹤……长秀曾说他武功后劲不足,她刚才也以为他尚欠火候,但……他也许并不厉害,却绝不是轻易被人欺负到的人哪,难怪他娘能放心将他踢出门,任他在外游荡。 除了长秀,她几乎没有朋友。长秀知道她不开心,会劝她陪她,却不会刻意去逗她。这曲拿鹤……他们才第二次见面,不是吗,甚至,她白天并没给他太好的脸色看,也没想过他会在夜里偷偷溜进官驿。可这人……想逗她开心呢。 王爷让她读书习武,让她随在身边东奔西征,闺中密友对她而言是陌生的词,绣花弹琴更与她无缘。若真要细细算来,她没有朋友呢,可今夜,不去思念王爷,她想交一个朋友了。 她想——交这个有趣的曲拿鹤做朋友了。 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不管他有什么好与不好的习惯,也不必理会自己什么身份,今夜,她只想交一个朋友,一个单纯的、愿意逗她笑的朋友。 第3章(1) 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 “他们相信了。” “……”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泵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 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 “还有……我已经不是小泵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泵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虽说他私下很得意自命的“三以原则”,可并不表示他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哦,绝对不是。那些惹人误会的选婿宴绣球灾可非他自愿啊,他根本没主动招惹那些人,只是贪吃了一些东西嘛,若为了一碗饺子一盘面就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打死他也不要。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娶妻啊。而她,绝对不会像那些小姐姑娘一样缠着他,这是他最放心的原因之一。他对姑娘都是很有好感,而一个不会缠着他的姑娘,他是更有好感,嘿嘿! 盯着丈远处晃动的珠玉辫丝,曲拿鹤偷偷笑了,加快脚步。 她的功夫不弱,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没有一分多余的花式,看得出稳打稳扎的底子,应该是名师所教。不过,他也不差…… 脚尖轻点,稳稳翻跃至等候的女子身侧,看到一张带着得意的秀美容颜。 “我赢了。” 他狡猾一笑,“没有,谁先爬到楼顶才算赢。” 脸不红气不喘,她昂起小下巴,目中无人,“好哇,再比我也赢得过你。 准备,开始登楼…… 相视一笑,两道身影齐齐向飞檐跃去。 入夜时分,黄鹤楼下除了一个守夜的中年男子,并无他人。 我爬……我攀我攀……最后一层…… “我赢了!” 曲拿鹤抱着酒坛跳上顶层,女子早已倚在楼栏处远眺。 他吐口气,似乎并不介意,缓缓走到她身边,学她倚着栏杆远眺长江。黑漆漆的,除了渔火什么也看不到,倒是黄鹤矶下的街市比较热闹。 “你赢了,给。”他交出酒坛。 她也不客气,抱过冰凉的酒坛,斜斜看他,“长秀说你后劲不足,拿鹤,你的功夫在哪儿学的?” “啊?”他小小愣一下,随即道:“你说我拜师学艺吗?嗯……也不算……呃,也算吧……算是吧……” 他吭吭气气地算吧算吧,她听得一阵皱眉。 也对,看他的样子也拜不到什么好师父,就算他说了名字她也未必听过。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道:“其实呢,我爹就是我师父,我师父就是我爹,不过他不准我叫他师父,强迫我一定要叫他爹。” “……” “你瞧,我在家多受欺负。娘欺负我,爹也欺负我。” “……” “木默……咦,你这是什么表情?你是吃惊呢,还是想笑?”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微微后倾,避开他的手,她俏肩轻抖,“我……在笑。”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此看来,他爹也是那种……呃,后劲不足的人。 看他家境不算富裕,他这么成天在外躲灾,难道没想过找件糊口的事做做?他的模样机灵,如果将他举荐给武昌的达鲁花赤,就算是汉人也能谋个一官半职。何况,经由她举荐,达鲁花赤也会卖王爷一分薄面。 “拿鹤,你难道没想过谋个官职养家糊口?” “养家?”他颇为惊讶,挑起剑眉瞪大眼,像……十五的圆月。瞧了她半天,他搔搔头,腆笑道,“你说养家……嘿嘿,我还没娶媳妇呢。” “……”他误会了——摇头微哂,她的视线飘向悬着弯月的夜空,“不,我是说,你想不想在官衙里谋个职位,这样……你也可以不必总想着吃免钱的……宴。” “什么宴?”不怎么明白她省略掉的词,他抱着栏边柱子转了圈,“啊,你说招婿宴。”见她颔首,他转动墨眸,倾头想了想,跳到她身边,“木默,你不会以为……我游手好闲,无是生非故意被那些人追吧?” 点头——她想,也的确重重点下。因为当他是朋友,她可是留了份面子没讥笑他,不是吗? 啪!两脚并拢跳定在她一尺距离,他弯起月牙眸,丝毫没有被人看不起的狼狈,反而笑着申明:“我没有光吃不做!” “哦?”不着痕迹地退后,拉开过近的距离。 “喂喂,木默,你的眼神一点也不相信哦。”他开始绕着她转圈,“你以为我只知道吃喝玩乐,全靠爹娘养着对不对?” 咦,听他的语气,似乎另有详情?抬肘支栏,她索性一脚踏在木柱上,睨眼看他。 捧着下巴凑到她面前,他点点光滑的鼻头,“你很瞧不起我哦……怎么说,我也算是个小老板呢……呐呐……你看!”指指奔流的江水,他靠着她坐下,保持得体的距离,“在江水上游,有个叫沙洋的小县,听过没?我猜你一定没听过,对不对?” “对。”巴掌大的地方,有什么稀奇——她心中不以为然。 “我就知道,没关系,反正大把的人都不知道,你没听过也很正常。我啊,就在那儿长大的,你别看我每次都飘到武昌躲灾,在家里,我也是个小食店的老板。” “……什么食店?” “寒食店。” “……”她知道,每年清明节前的一两天,汉族民间时兴过寒食节。寒食,又叫禁烟节或冷节,这一天日禁烟火,只吃冷熟食,据说是为了纪念春秋时期的晋国贤臣介之推。眼角飘了飘,她撇动嘴角,万分不在意地问,“你卖寒食节吃的东西?” “不,我的店专卖油炸鬼!” “……” “有机会让你尝尝我炸的飞叶酥,又薄又香,很受街坊欢迎哦,还有馓子、晶饺儿、环饼啦……只要能用面粉做得出来、又能炸的东西,我都卖。嘿嘿……你知不知道,炸多少出来我都不怕没人买。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他颇献宝似的压低声,“用油炸过的面食能放置很长时间,热的冷的,我想什么时候吃都行。就算我出来………咳,避灾,娘也会帮我看着店。” 不是随时能卖,而是他随时能……吃? 她笑了笑,敛眼。 看来是她多管闲事了,以为他只是个贪吃随性又带点逗趣的人,原来他有间食店啊,罢罢,每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他既然无心在官衙做事,她的举荐反倒是多余。 提起食店,他的笑脸全开,那副神采飞扬的满足样,让她有些……羡慕。 他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她呢,有自己喜爱的人,可王爷……不是她一个人的啊。 拥有?她拥有过王爷吗? 盯着他的弯月笑眼,久久……她突地掀开酒盖,仰首饮了口,“你觉得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应该做什么?”没等他回答,又将浓醇的烈酒直接倒入喉,她也不介意,径自道,“八岁之前我完全没记忆,只知道王爷把我带回府,给我吃给我住,教我养我……十四岁开始,我随王爷行军打仗,小时不懂事,常有过失,王爷对所有人严厉,独独对我网开一面。你说,我对王爷是不是特别的?一次,我高兴,两次,我也高兴,三次四次呢,我是不是该得意?为什么不呢?王爷没怪我过呢,为什么……” 她是很得意啊,十五岁的她是得意的,十八岁的她是得意的,而十九岁的她……恃宠而骄——王爷居然如此责备她。 越想越烦,她的酒量不差,索性抱起酒坛狂饮起来。江野小店的酒水,哪能比得过皇宫王府的琼脂玉液,不够味美,但,够烈。 第3章(2) 他浅浅凝眉,未出声阻止,抬头吸了口拂面的江风,突道:“我小时也……很惨。” 噗——酒线喷出,她呛咳一阵,捂着嘴瞪他。 “小时我想做侠客,成天缠着爹,希望能叫他师父,可爹说,赢不了他就永远别想叫师父。你看,我现在还在叫爹。还有娘,小时总骗我打赢了爹就有鸡腿吃,但每次吃鸡腿的都是大哥和小妹。你说我惨不惨?” 垂眼看她,顺手为她拍背顺气。呛了些酒,她的脸染上一层胭脂,很漂亮呢。刚才她说的话,就是她不高兴的原因了吧,只有在提到那王爷时,她才有些女儿家的娇态。 自然地拍打着她的背,他正要开口,她却抢先一步,“惨……” “是吧是吧,你也觉得我很惨!”他颇有遇到知音的兴奋。 “……不。”抬袖拭去唇边酒渍,她似未察觉背后轻拍的手,似讥似讽的眸上下打量一阵,露齿睨笑,“难道每次……唔,都是他们吃鸡腿?” 他会肯吗?况且,虽语有抱怨,神色上却从未流露出“阿娘一点也不疼他爱他”的意思哦。 “当然不是!”飞快的否定引来她的趣味一笑,他道,“两只鸡腿被他们分了,剩下的……全是我的。” “……”了解了解!她点头,对这个回答一点也不意外。 “啊,对了。送你。”他探入怀中,模出一些东西递给她。除了颊上飞红,那双漂亮的眸子却如星子晶亮,觑了眼酒坛,他心中暗暗肯定——绝对不要和她拼酒,她的酒量很好……非常好! “什么?”提起丝络线,推开酒坛,她眯眼迎着月光细看——系在一起的两块石头,枣粒大小,石上隐隐刻有纹路。再仔细瞧了瞧,发现石上原来刻的是“木默”二字。 “我说了要送你小玩意的,这是……我一直带在身上,很久前就想送你了,可惜没碰到,这次正好。上面的字是我……是我发挥曲家独传的无敌内功一笔一划刻上去,绝对……嗯,买不到。”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搔头。这些年他也来过几回武昌,有时在江边会四下望望,希望能遇到她。石头是他在江水里淘上来的,刻了字后就常带在身边。石子本是不值钱的东西,送她也只为逗她开心。以她的出身,想必也不会稀罕这种东西吧! 指月复在凸起的纹理上抚过,她看了看,将石子转一圈,发现一粒石子背后竟刻有“曲拿鹤”三字,如蝇蚊大小。 “这个……”将石头转向他。 他不明所以,凑近细看后,嘿嘿笑出来,“啊……呵嘿,这个……这个……我想……我想你可能不喜欢这种不值钱的东西,如果……如果哪天一不小心丢、丢失了,有人捡到兴许能还给我,嘿呵……我想这是、这也是不可能的……” 还真的……费了他一番工夫呢。她不语,眯眼瞪着他,突地笑道:“放心,朋友送的东西,我不会扔的。”他当她是挥霍无度的无用公主吗?“我收下了。”将石子纳入腰袋,她心情突然颇好,拍拍他的肩,“你哪天去大都,我招待你,保你不愁吃住,你进了城,告诉守城士兵要见鲁王,他们就会带你去。若有机会,我带你去皇城里玩玩,不过……你可得小心那些公主,被她们看中了,可不是跑就能了事的。” “……” “咦,干吗瞪我?拿鹤,你怕什么?” “我……我没怕,我不会惹是生非。”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从来不是故意的,对不对!” “当然!”他低低喃了句,盯着畅笑的丽颜,嘴角倏弯,也笑起来,“木默,你若想看小城江水,去我家玩吧,我也包你吃住无忧。呐呐,我家有爹娘,一个大哥一个妹子,他们都有自己的屋子,我也有哦,大哥的屋子是‘阴晴不定斋’,很多机关,里面没什么好玩的,没事远远看一眼就行了;我小妹住的地方叫‘冥顽不灵阁’,她最喜欢捏泥人,怎么劝说也不听,改天我请她捏一套送你。” 一套?不是一个吗——小小疑惑在心头闪了闪,她没细想,也不推拒,“好。” 静了一会,本是等着他继续,他却默然无声起来,她好奇,不禁侧首问:“你呢?你的屋子是什么名儿?” “我?”笑脸上又升起腆意,他转头看看梁柱,转了转眼珠子,才万般不情愿地说:“我的屋子叫……叫……‘损之又损斋’。都怪娘啦,给我的屋子起这么难听的名儿。” 损之……又损? 不意外,她居然连一丝丝的意外也没有。仿若,他的屋子就合该叫这个名儿,合该呀。至于损的是什么……呵呵呵……她想,她应该可以猜到她娘心里是怎么个意思咧。 呵呵,不管他是不是故意打岔,她说烦心的事,他总能拿自己的惨事逗她笑起来。 今天夜里,她似乎……很开心啊。 黄鹤楼上,溶溶笑语时不时飘出飞檐,散向星空。 江风远远打过,矶头店铺已慢慢熄去灯火,小贩的叫卖声也渐渐散去。舟上渔火忽明忽暗,已近夜半。 月未落,乌未啼。江枫、渔火……不必——对愁眠。 叽叽……叽叽…… 炳啾——揉着惺忪无神的眼,俊秀的男子骨碌惊醒,搔了搔乱发,转头四望。 初晨的黄鹤楼上空无一人……呃,只有他一人。 腿上感到微热,低头,灰斗篷像绕丝般缠在大腿上。 “难怪……”男子伸腿,有气无力地拉扯斗篷,“放不放开……不要缠着我……呜……” 他的脚边,酒坛内余有一层薄薄的酒水,楼栏外涌入的风吹散了酒味。 怎么会在这儿睡着呢? 宾到酒坛边,鼻子凑上前闻了闻,男子索性趴在地上,也不顾灰尘脏了衣衫。他再哈出一口气,像狗儿一样嗅嗅,肯定自己不是宿醉至此。 “我昨夜一口酒都没喝到,全让木默喝……咦,木默呢?”他倏地清醒,自地上一跃而起,东张西望地找人,“跑哪儿去了……莫非把我一个丢在这儿,自己回去了?唔……” 上攀下爬地在楼上转了一圈,绕回初醒的地方,叭叭——用力踩两下楼板,他揉眼,“也对,姑娘家不能在外面睡觉。许是半夜自己回去……唉,我也真是,怎么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我应该送她回去才是。” 喃喃自语,他拾起斗篷,抱了空酒坛,探头见黄鹤楼东隅处无人,双眸一弯,提气一跃而下。 哼哼,他是上楼容易,下楼——也容易。他的斗篷被地痞踢得脏兮兮,爬楼时还在腰上,上到楼顶后却不知甩哪儿去……咦?下山的步子蓦地顿下。 他的斗篷不见了,这件是…… 脑袋急遽四望,确定方圆十丈内无人后,俊秀的脸愣了那么一小刻的工夫,随即眼弯嘴弯,缓缓升起腆笑,小心翼翼将斗篷举到鼻下……非常非常大力地吸了口气! 有香味。 飞快移开,眸星碌碌转动,脸上闪过一丝忸色,仿若做了错事的心虚。拍打脸颊,他走出两步,脸上似笑似喜,又低头吃吃笑了声,将斗篷抱在胸口,加快脚步。 他的朋友很多,如今有了一个大都的朋友,倘若再被阿娘赶出家门,他又多了一个去处,不错,真不错。木默应该回去休息了,他也赶紧回去洗把脸,换件干净的衣服再去找她。 念头在脑中一闪,步子快起来。 走了? “对对,木默小姐一早就走了。这儿是官驿,小子,你要住店去客栈,这儿是为三品大员以上的官爷准备的。”武昌某处官驿,守门的伙计盛气凌人地说。 “真的走啦?她都没告诉我今天要走,真不够朋友。”年轻男子抱怨一句,转身离开。 未走两步,从后堂走出一名伙计,瞄到他的身影,急忙追出,“公子请留步。” “什么?”不转头不停步,男子顺口问了句,无心理会那伙计在身后追跑。 “公子可是姓曲?” 脚步停下,男子回头,“是啊。” “我在后堂听到有人找木默小姐,可是公子?” “对对对!”他转身,送那伙计一个微笑。 “这个……”伙计跑近,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这是木默小姐上马前叮嘱小的,说是若有一位姓曲的年轻公子来找她,一定要亲手交给曲公子。” 接过东西,年轻男子脸色微变。 伙计瞄了眼他慢慢冷下的笑脸,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寒。 奇怪了,六月天,这公子长得又俊俏惹喜,他怎会觉得寒意袭来?暗暗咽了口唾沫,顾不得多想,伙计道:“小姐还说了,改天曲公子想去大都游玩,拿着这块刻有‘木’字的石头给守城兵士,他们自会为曲公子带路。” “她真的这么说啊?”抛玩熟悉到每一条纹理的红枣大小石子,男子笑容开朗起来。 还以为她不屑这种小玩意呢,昨天送第二天就被人退回,他很没面子呀。但照伙计传的话,他刚才好像误会了……嘻嘻,他绝对会去大都玩玩。 将石子纳入怀中,宝贝似的在胸口按了按,他冲伙计笑笑,转身离开。 时光流逝…… 紫尘拂玉肌,风透绣罗衣 任谁都看得出,听得明,这是称赞一个女人的诗句。 尘拂玉肌,风透罗衣,可以展现一个女子的娇美慵懒,也可以描画出一个女子的……矫健英姿。 这句诗题在一幅画上。 那是一幅丹青画,寥寥墨线勾出草原飞鹰,骏马奇松,无人。 此画笔法洗练精准,无论是否懂画之人,都看得明作画之人绝非凡夫俗子。在墨画右上角,提着四个行云般的狂草——“神景八幽”。而在画页左方的大片空白处,此诗以朱墨题上,似是作画之人时隔甚久之后又补上的一句。 颤抖的白玉葱指徘徊在墨画上,迟迟不愿移开。柔荑收拢又放开,似想撕烂这画,却又似万般不舍。 收拢,放开。收拢,再放开。如此反复,终究还是……垂下手。 “哈哈哈……哈……哼……” 似呜似咽,低徊婉转的女子哑笑回荡在空寂而华丽的厅堂上,久久……不停歇。 第4章(1) 又两年后—— 元,大德三年,九月,大都。 大都是天子所在,即使入了夜,城内依旧灯火辉煌,商铺明亮,摊贩夜市无数,就连远城的郊区,偶尔也会有些小摊贩聚集,自成夜市。 掌灯时分,城外南郊某处华丽的水榭亭院,身着统一服饰的家仆动作整齐地在院中挂起灯笼。院内,楼阁重重,树木成阴,小桥水榭华美精致,榭上螭兽仰天,人工开凿的大片湖池中,波光迤迤。 波光尽头处,是一处别致的厢院,但,奇怪——比起整个院中灯笼高挂,这个小厢院只在门上挂了一只灯笼,相较下显得阴暗许多。 厢院内只有三间厢房,院中亦有亭台廊道,四周种满香草矮树,其中一间点了烛火,隐隐有人交谈。 “小姐,九月壬子是皇上圣诞,王爷已差人送来礼服,看来是想带你一起进宫去。小姐,你这些月不爱出门,不妨去散散心也好……” 啪!瓷杯被人狠狠扫落在地,女子虚弱的声音响起:“不去。” “王爷……” “长秀,什么时候你变成王爷的狗啦?” “长秀不敢。只是……”男子的声音迟疑片刻,才道:“王爷想必知错了,小姐,你又何苦难为自己……” “谁说我难为自己,滚!”女子的声音依旧虚弱,却夹了些不耐在其中。 “小姐……” “滚啊!我为什么要去?我算什么?他……他要我去,我就一定得去吗?” 女子——正是木默,起身走动,似万分烦乱,不由得狠狠踢翻木凳。 “王爷差人来告,他明天会亲自来城南别苑接小姐过府。”长秀如实相告白天得知的消息。 此处是鲁王在城外的别院,当时木默初见,十分喜爱此处的湖池水榭,鲁王也大方,将这院子记于木默名下。 急绕的身影微僵,木默转身,眯眼道:“明天?皇上圣诞是……” “九月壬子,正是明天。” “好,好哇!”又开始急绕,嘴中念着好,双拳紧握在身侧,她垂头半晌,突停下步子吩咐,“长秀,我明天要出去玩玩,你备轿。” “……” “还不去?!”虚弱的声音中夹上……阴冷。 “是。”低头暗叹,长秀不再说什么。有些事是容不得他多话的,但,他后悔,后悔当日为何不多注意王爷,不多看木默一眼,只顾着沉迷一招一式,才会造成今日…… 唉,王爷有错,但,王爷也有情,那个男人对木默所做的一切,他……同为男人,心底其实并不赞同啊。 垂眼摇头,正要转身,蓦地,他停下步子,浓眉急遽皱起,两手慢慢滑向腰间的刀柄。 窗外有人。 木默已坐回桌边,缓缓倒了杯茶,轻啜一口,淡淡看了眼半掩的窗棂,对上长秀戒备的细长黑眸。 “有人?”她勾起戾气十足的笑。 “有。” “不管是谁,杀了他。”举杯抬向长秀。 “是——”字音未落,长秀飞身从窗口跃出,长刀已抽出。 未及,院中传来打斗声。木默将半盏茶水倒入壶中,摇了摇,垂下羽毛般秀美的长睫,脸上履着一层薄冷。 等了半炷香,打斗声在院中。 又等了半炷香,打斗声仍在。 她眉尾抽动,眯起眼。 长秀的功夫不弱,加上醉心武学,从某种程度而言武功比她还有胜上一筹,为何今日会费如此久的时间? 走到窗边,院中交缠着两名男子的身影,高矮有些相仿,都是精瘦又高大的那一类型。长秀的弯刀一半扎入地面,他正徒手与那名男子对阵。那男子似有些不济,只瞧到他在躲闪。突地,长秀举掌推向他的月复部,男子手中不知做了什么,以拳对上长秀一掌,未等长秀回神,拳头竟化为掌力反扑向长秀。 那男子嘿嘿笑了声,似颇有得意,见长秀滚到弯刀边,已抽起长刀摆出进攻的招式,不由跳后一步,摇手笑道:“长兄,是我,是我啊,你又不记得我了?” “……”长秀眯眼皱眉,脚步如飞,已向男子冲去。 “哇……长兄长兄,你真的不记得我啦?这么快……呀……”男子不再接招,转身往厢房跑来,“长兄真是屦及剑及啊,鞋到,刀就到,我……哇,追到我身后来了……” 屦及剑及?鞋到,刀就到? 这个声音……木默心头微讶,目不转睛盯着跑向她这边的男子。 他的脸有点脏,衣服上有些颜色不一的补丁,他的头发比长秀长许多,用布绳捆……呃,虽然不想这么说,但他的头发很像是随意捆起来的柴草,且正随着他的跑动飘起。 男子并未冲进厢房,却开始绕着廊道打转,长秀追了一会,忽意识到什么,身形倏然停下,瞪着远远背光的男子,迟疑不决。 这身形……这声音……这笑声……尽避看不清长相,他没由来却对这男子生出一股——怨气。 没错,就是怨气,仿佛……这股怨气长年积累,已经在心头盘旋了很久很久,久到他这两年来多次对月发誓—— “曲拿鹤,我说过,下次见到你,一定要教训你趁夜偷偷带走小姐的小人行径。” “哇,长兄,你认出我了,我真高兴,哈哈……啊,你干吗还拿刀劈我……喂喂,长兄,有话好说,我是客人耶……我……哇……”原本要冲上前来个“相见欢”的男子嬉笑一会,见长秀气势汹汹又冲过来,只得抱头飞窜。 “你死定了,曲拿鹤。” 不见他倒好,一见他,积了两年的怨气全出笼了。 那夜——他打点好行李,返回木默的房前禀告,谁知人去楼空,只剩一盏半温的茶水。召来守卫质问,那群笨蛋居然一点声响也没察觉到。他查看四周,所有器物完好无损,树枝亦无折断痕迹,门未锁,木默应是从大门走出去。他在驿店四周查找过,实在找不到任何线索,遣散了守卫,他守在楼边,原希望木默仅是一时心情不好,出去透透气便回,谁知他守到月隐日升,才见木默满口酒气地回来,不告诉他去了哪儿,也不告诉他发生什么事。待坐上马车,又突然跳来车,将一块石子交给驿店伙计,说是留给姓“曲”的公子。 曲?他可以猜到木默昨天和什么人在一起了,而且,待了一夜啊……想来就气,他虽怄气木默比他聪明,这些年却是拿她当妹子般看待,甚至……他都决定了,等木默嫁了人,他也索性在中土住下得了。这小子不知死活,竟敢把木默骗出一夜……不管为了什么,他绝不饶恕。 “哇,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长兄,长兄,你休息……休息一下,我……我也要休、休息一下……” 抱着廊柱打转,曲拿鹤大口喘气,不觉靠近厢房。 房内,纤长的黑影投在地面,正缓缓移至门边。 “长秀,住手。” 轻柔的声音引来曲拿鹤回头,愣怔片刻,他低叫一声,跑向步出房的秀子,“木默,啊……总算找到你了,找对了找对了。” “曲拿鹤。”木默看他一眼。她背对灯火,让人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是我啊。”他倒没什么男女有别的意识,也不管夜黑不宜,很高兴地绕她走了一圈,“咦,你变漂亮了,好像有点不同……嗯,啊,你披着头发呢。” 两年没见,她不但多了些韵味,更见秀美了。今夜她穿着宽大的绣袍,看不出身段,却意外地……让他发馋。 啊,啊,他的三以原则…… 飞快跳后一步,他扬起笑脸,点点自己鼻尖,对上她的眸,“我啊,我这次是真的来这儿让你管吃管住的。” “这次,你又误吃了哪个官哪位老爷的宴酒,值得跑这么远躲……灾?” 院内,拂尘亭中,木默招下人送来点心酒水,喝下人退开后,她倾头问身边的布衣男子。 长秀收了刀,立在亭外,神色戒备地观望四周。 曲拿鹤喝口茶,细细打量她。 她将长发简单束在脑后,似乎没刚才那般娇弱慵懒。宽大的绣袍让她看上去纤细而……虚弱? 他揉了揉眼,不觉得虚弱二字能用到这个矫健英姿的女子身上。听她话中似有讽意,他嘟起嘴开始抱怨:“木默,你根本不在鲁王府,害我找了五天才找到这儿。” 藏于宽袖内的手微僵,垂下眼,见他拿起桂花糕塞进嘴里,她心头哼了哼,淡淡道:“不想住那儿。倒是你,怎会找到城外来?你……可有拿那刻有木字的石子让守城卫兵带路?” “没有。”他的头摇得非常干脆。 她奇了,“……为什么?” “我多问问人就知道鲁王府在哪儿,干吗要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兵儿带路……啊,我不是骂……” “我知道。”听他这么说,她微微一笑,暂时忘了不快,“那你又怎么会找到城南郊外来?鲁王府的人告诉你的?” “嗯。”这次,他点头也干脆。 “难怪……”她若有所思。她原本是住鲁王府的,在没发生“那件事”之前啊。自从搬来城南别苑,她已有半年多未踏进鲁王府了。叹气,她抬眼——“啊!” 她小小受惊,瞪着突然放大的变形脸——塞满了桂花糕的胀大圆脸,“你、你靠这么近干……干吗?” “你有心事?”一边咽着糕点,还能一边吐字清晰,且一点桂花糕的粉沫也不落下,他吃东西的功夫……高啊。 “还、还好。”她毫不掩饰地皱眉,拉离两人的距离,瞪他,“说吧,这次为什么跑到大都来避难?不过你放心,我会管你吃管你住的。” 她戒备似的跳远让他有些暗惊,没细想,深吸口气重重吐出,他无奈苦笑,“我娘啦,这次是为了躲我娘。说来也奇怪哦,木默,这两年我被人误会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照理我娘应该高兴才对。可我娘居然说……说……” “说什么?”她问,语中竟有一丝期待。 期待?自从“那件事”发生后,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去期待?还有什么呢? 长秀瞥了眼亭内,虽四下观望,耳朵却不知不觉侧向谈话的两人。 “娘说……娘说她为我收拾了二十多年的麻烦,她烦了,说我已经二十四,应该娶一房媳妇管管了,最好让媳妇帮我收拾麻烦。我哪里惹麻烦啦,娘真是!”小小抱怨一句,他拈起两颗胡桃扣玩,“甚至还……还……” “还什么?”不觉走前一步,她追问。 “还逼我,威胁我,说我若不在今儿新年娶一房媳妇,她就把以前推辞掉的县尹老爷千户老爷城外大地主刘老爷全部请来,让他们来收拾我。你说你说,这是一个当娘的会对儿子说的话吗?呜……我就知道,三个孩子中,她最讨厌的就是我。”“所以,你就……” “我就吓吓我娘,离、家、出、走。” “……” “木默,你真的会管我吃管我住吗?”起初他也没想一定要到大都来,在路上仔细想了想,武昌是不能去了,大哥神出鬼没的,难保不会逮到他。最远的朋友就是木默,既然要跑,这次就给他跑得远点,让娘干着急。 “……你,打算离家出走到什么时候?” “不知道。等娘气消了我再回去。”他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地答道。 “……你怎么知道你娘消了气?”她的眼神好……怀疑啊。 “不知道,等我有想回家的念头,我娘的气应该就消了。” “……”她是没所谓,这儿不差他一人吃住,况且,他们是朋友呢。 想到朋友,她笑了笑。 这人的笑脸没变化呢,上弯两月弦,下弯上弦月,就连性子也没见成熟多少,大男人与娘亲玩离家出走的戏码,真……怎么说他呢,还是那么逗趣,甚至带上一点……疯颠吧。 没变化吗?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掌心,突地抬头问:“拿鹤,若你遇到很烦很烦的事,会怎么办?” “嗯?”他微讶地看她,也不问她为何这么说,爽快答道,“很烦的,就躲得远远的,不让烦人的事找到我。很烦很烦的呢,就表示我必须要解决它了。直接面对它,然后解决它,解决掉很烦很烦的事,就等于拔了眼中钉肉中刺,以后逍遥快活就任我自由啦!” “……” 她低头沉默,让他误以为回答不够精准,看了眼长秀,视线再回到木默身上,他放下胡桃道:“好吧,木默,你有什么很烦很烦的事,我帮你解决。除了杀人放火奸婬掳掠。”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以此类推,他暂居人屋檐下,伸手帮忙也是应该。 “不。”她突然抬头,视线盯着他,却仿若看得更远更深,“解决……解决……” 直接面对它,然后解决它,解决掉很烦很烦的事,就等于拔了眼中钉肉中刺,以后逍遥快活就任我自由——这是他的处事态度吗? 她交的这个朋友,真是值得呢。 心头意识飞转,秀美红唇扬起极细微的笑,“拿鹤,你想不想吃更多的东西?皇宫的东西想不想吃?” “啊?”两声抽气,一声来自长秀,一声来自曲拿鹤。 “小姐……” “你要带我进皇宫?” 异口同声,四道目光聚在脸上。 “对。”木默点头,“明天是当今皇上圣诞,宫里百官朝贺后,会有质孙宴,每年都有很多马牛羊猪肉,还有其他朝国进献的贡品瓜果,你想吃多少都可以。” 长秀要阻止,拿鹤却叫起来:“去去去,我要去。” “行,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儿一早我叫你。长秀,拿鹤的厢房收拾好了没?” “方才婢女回报,收拾妥当。” “好。”木默点头,缓缓步出亭,“长秀,拿鹤今日刚好,你陪他聊聊吧,我要休息了。”说话间,她轻轻咳了声,步伐有些虚浮。 回头冲拿鹤笑了笑,步出拂尘亭,绣袍缓缓隐入漆黑的厢楼。 掩了门,再无声息。 亭中,低头喝酒的人眉心微皱,心有所思。 她的眉宇间仍有骄纵狂傲,戾气仍在,却多了一些惊怕和……阴冷——那是两年前的她绝对不会有的表情。 这两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她有了这么……落寞的神色。 质孙宴,又名诈马宴,乃大元皇朝兴办,融宴饮、歌舞、游戏和竞技于一体的宫廷盛宴。 时逢天子圣诞,文武百官朝庆祝贺后,各朝使节献上贡品,百官则纷纷下了朝堂,在宸庆殿玉阑楼换下官袍,穿上精致的质孙服,与天子共庆。 “质孙”本是蒙古语,即汉人所言的“一色”之言,简言之,就是用一种颜色的布料制作的衣袍帽带。质孙服本是百官的常服,颜色式样也是春夏秋冬各不相同,却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特别是皇上赏赐的质孙服,意味着特别受皇上恩宠器重。 大明殿是天子与百官共宴的场所,殿前的空地围出三匹马见方的台栏,是歌舞竞技的地方。而大明殿外的空地,则是身份地位略次的六品以下官员宴饮的地方,而其他大员随侍的仆从,也会聚集在此共宴。 远远的白玉雕栏边,好奇探望的曲拿鹤拍打长秀,指指鱼贯从宸庆殿走出的官员,问:“你说的质孙服,就是他们那种全身红全身绿又全身青的衣服?”如果七个人并排走在一起,他会以为是彩虹呢。 长秀没好气睨他,“你现在穿的也是。还有,别把帽子拿来下。” 这小子真是没见过世面,居然打算穿一身补丁又破烂的衣服进皇宫。木默听后笑了笑,见他两人身形相仿,让他找件衣服借这小子穿穿。他不得不承认,这小子长得的确是俊俏,穿上他的鸦青质孙倒也过得去。 傍他配了一顶帽子,这小子好像耐不住热,没事就拿下来当扇子。瞧瞧,其他官员侍卫都侧目偷偷打量他们,多不得体,多不得体啊。 暗暗左移三步,长秀将注意放在殿前的木默身上。他不认识这小子,他一点也不认识这小子…… 第4章(2) “喂,长兄,那人是谁?他的质孙好像和其他官儿不一样,那些转在他身边的官好像很巴结哦。”不知自己像乡下土包子的人又走到长秀身后,指了指缓步从宸庆殿走出的男人,以帽掩嘴小声问。 长秀给他一顶前圆后方的帽子,老实说,九月天戴帽子真让他不习惯。扇了两扇,他瞟看长秀,心中暗暗佩服他居然没沁一滴汗出来。佩服了一阵,他见长秀皱起眉,不由顺着视线看过去,“咦,你很讨厌那个男人?” 他方才问的就是那穿着银袍的男人。 “他是……首平章,平章政事施大人。”长秀敛眼,隐去一丝戒备。 平章政事仍一品大员,当朝有四位,而这施大人则位居平章之首,封勋封爵,深得皇上宠信。他一身银鼠质孙,银鼠檐帽、银鼠比甲,将修长的身型勾得尽到好处。这人在朝堂上可谓要风得风,要雨有雨,莫怪百官要巴结了,就连鲁王也得卖他一份薄面。 “他认识木默?咦,咦,你那个鲁王也过去了。”曲拿鹤见施大人往女眷的所在走去,在木默身边停下,不由讶声。 一身金红纳石失质孙的鲁王本在殿檐下与三五个官员交谈,一个与他交谈的官儿应是蒙古人,头发中部被剃去,只在额前留了一绺,修剪成……唔,不是他贪吃,他的头顶真像一个桃子形状。 心底偷偷讽笑一阵,他再打量鲁王——他样貌有些粗犷,脸型偏方,耳边两侧编出两条辫环垂在衣袄上,正殷殷盯着木默,见施大人走向木默,不由绕下檐阶走过去。 “嘿嘿,长兄,木默今天的打扮……” “很漂亮。”见三人只是交谈,施大人仰头笑了一阵便离开,长秀缓缓松口气。他以为拿鹤称赞木默今天的打扮,不由含上一丝微笑。 “不。” “……不?不漂亮?”长秀转头,怪异盯着曲拿鹤。 “不是,木默穿那身绛红罗衣很好看,我是说……那个……”瞟看那些宫中女眷,问出自木默打扮后便一直盘旋在心头的疑问,“她头上顶那么高的木桩帽子,头不累吗?” “……” “长兄,你干吗眨眼?那木桩帽子有我半条手臂长哦。” 土包子,真是个土包子。长秀狠狠瞪他,实在有些受不了其他侍卫怪异的侧目,只得拉他到僻静的地方,“那不是木桩帽子,那是罟罟冠,皇族女子必备的穿扮。” “可……木默好像不喜欢这种打扮,你看,她一点高兴的神色也没有。干脆……快点吃东西,吃完了我们先走。” 先走?他当皇宫是自家院子呢。 长秀觉得自己脑袋有些生锈,上下打量他,实在不知说什么好,“你……你自己吃,别到处乱跑,我去……去那边会个朋友。记得,别乱跑。” “喂,长兄……”来不及抓人,他叹口气,视线往大明殿前的木默飘去。 辟员和女眷分成两处,其间宫女来回穿梭,木默在一群衣着明艳的女人中。那些女人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个个雍容贵气,想必不是妃子公主之流,就是官夫人官小姐。 扫过一遍,笑眸最后盯在面无表情的女人脸上,再不移开。 绛衣垂珠的木默美则美,傲气敛在眉心,不外露,却有着自己的坚持,但,她眼中偶尔闪过的惊惶,却是他不解,也担忧的地方。特别当施大人和鲁王站在她身边时,眸中的惊惶更明显。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一个原本傲气凌人的姑娘家染上这种惹人心怜的凄苦幽怨之色……唉,他看得好心痛啊,心痛到连手上的烤羊腿也没什么味了。 是那王爷待她不好吗?给她委屈受了?虐待她了?还是…… 将帽压在胸口,他的表情有些难受。 是啊,看她这么落寞,他难受,心里很难受呢。 清晨时分,那王爷骑马来接木默,对他这个面生的人看了一眼,听是木默要带,没说什么。当他要扶木默上马车时,木默似故意躲开,径自坐上长秀准备的马车,不与那王爷同坐。那王爷的脸上闪过一丝懊悔——很快地——他以为没人看到,但他注意到了。 哼,他可不是只会吃的人呐。 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然,木默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姑娘了,那王爷居然还没娶她过门,却偏偏做出非常宠爱她的样子,那家伙心里头到底打什么鬼主意? 在来大都的路上,他时不时问自己,东南西北的朋友他都有,也有些豪爽的江湖侠女会追着他跑,为何偏偏一心想去大都呢?偶尔,想到木默也许已经嫁人了,嫁给她喜欢的王爷,心口总是有丝丝怪异。那种怪异感他一年前才明白,那叫作……惆怅。 两年前黄鹤楼一别,两年后来大都,他想他只是要确定一下,木默是不是如愿嫁给她爱的王爷,是不是还是那么骄纵狂傲,是不是还是……还是…… 还是什么?他不知道,心头隐隐有个东西要跳出来,下意识地,他不让那东西跳出来,死死压在心底最深处。 压住压住,死死压住…… “你看,木默姑娘的身子已经完全好了。”有人在树后说话。 “是呀,受那么重的伤,能活下来真了奇迹。”有人应了声。 受——重——伤? 暂时顾不得压什么,将帽子往头上一扣,黑靴往树丛后移去。 “在下百草生。” “在下万宝成。” “草生哥哥。” “宝成弟弟。” 两名鸦青绸袍的年轻男子冲曲拿鹤抱拳一笑,两人神态有些相似,一个肤色偏黑,一个偏白,都是俊俏的儿郎。 他们本在树丛后饮酒,见侧边绕出一人,神色微怔。见了他的笑,他们也不陌生,报出自己名字后,两人转头相视一笑,互相叫了声哥哥弟弟,再一致转头看向曲拿鹤。 “这位兄台,你的帽子歪了。” “呃?”扶了扶,索性抓下来,曲拿鹤凑向互称兄弟的两名宫卫,“在下曲拿鹤,两位也是参加质孙宴啊。” “兄台是哪位大人的侍卫,为何好面生?”肤色偏白的百草生冲他一笑。 “呃……木……”他只是混来吃东西的,报那姓木的王爷名字应该没错,就算有错,也是王爷有错,错不在木默就行。 “哦——鲁王新招的侍卫呀。”两人对视,交换只有对方看得懂的眼神——难怪连他们也不认识,这小子新来的。 “你们刚才说木默……受了重伤?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咦?你不知道?”万宝成大眼一瞪,讶声道,“你在鲁王身边,居然没听过这件事?” “我……我刚来……”他才到大都嘛,鬼知道发生什么事——心中暗道,他扬起惹喜的笑,笑得两人眼前一阵月牙飞舞,“两位兄台既然说起,小弟讨个便易,想听个明白,不知可不可以?” 打量他一阵,万宝成点头,“也难怪,快一年了,谁还记得。你说是不是,草生哥哥?” “嗯。”百草生点头。见他眼神殷殷,笑了笑,“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想想……想想……” 他差不多想了半炷香的工夫,才转头问自家兄弟:“好像……是八九个月前吧,宝成弟弟,你还记不记得,是八个月还是九个月前?” “十个月。”万宝成的记忆显然比其兄强,见自家哥哥模着下巴想了半炷香,又见那笑起来脸上仿佛挂了月牙的男子已经开始跳脚,忍不住送上一记白眼——给他的草生哥哥。 啪!击掌。 “对了,是十个月,好像是去年十一月的事。曲兄……喂,你别拉我衣袖呀,我慢慢告诉你。” “啊?小弟太激动了,兄台快说。”笑眼中藏了抹心急。 奇怪看他,两兄弟视线交汇,随即移开。 百草生饮尽杯中酒水,缓缓道:“到底怎么回事,我们也不清楚,只知道当日鲁王生辰设宴,皇上也在,好像是皇上高兴,要将月烈公主赐婚鲁王。鲁王推辞了一会,木默姑娘当时脸色不太好,宴后居然拿了剑要杀月烈公主。当时的场面啊……”“你们在场?”拿帽的手握紧。 “在,我们随大人参加鲁王生辰,可是亲眼所见。木默姑娘好像吃人的小母狮呢,谁也劝不住,真是勇猛无敌,功夫了得,帼国不让须眉,令我好生佩服……” 一记白眼,打断他跑了题的“佩服”。 “呃,宝成弟弟,我说错话了?你瞪我干吗……啊,曲兄……是是,我记得……我记得……嗯,木默姑娘好像气红了眼,谁的话也不听。这还了得,鲁王亲自擒她未果,就在她跃过鲁王冲向月烈公主时……” “怎么样?”收了笑,曲拿鹤有些不耐烦了。 “月烈公主原本躲在皇上身后,想必鲁王以为她要对皇上不利,唉,鲁王对皇上的忠心真是天地可表,他眼见拦不住木默姑娘,一时心急,居然一刀刺向木默姑娘。” “刺她……一刀?” “是啊,背受一刀,直穿胸骨,木默姑娘当时的表情可伤心呢。皇上气过一段时间,也早消气了。木默姑娘随鲁王行军打仗,立过不少战功,皇上念她女儿家心性,也没降罪。后来,鲁王好像请了太医为木默姑娘治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不过,这一年倒没见木默姑娘跟在鲁王身边,说是搬到城南别苑去住了。唉……鲁王也真狠得下心啊。”忆起旧事,百草生唏嘘一阵,似不胜怜惜。摇头叹气,再抬头时,他惊了惊,往宝成弟弟身边靠去。 只因——月牙笑已完全隐去。 笑起来惹喜的脸,若是面无表情,倒像一尊精致的瓷像,但瓷像若有了浓眉倒竖的生气模样,就有些令人胆战心惊了。 “你们说的,可是真的?”曲拿鹤敛下眼,语气轻忽,听不出喜怒。 “当然是真。你随便去宴桌边找人问问就知啦。”揉揉眼,百草生眼角微斜,瞟向远远的假山。 “多谢,以后若有机会,我请两位用饭。”低头盯着脚尖,他将帽往头上一扣,抱拳谢过后,急步绕过树丛。 两兄弟翘首探看,见他跑到一名男子身后,那男子见他跑来,神色极是不耐。 万宝成突道:“他是长秀带来的。是木默的朋友吧。” “不是鲁王的人吗?” “管他是不是,咱们只要实话实说就行了。” “他的武功似乎不如长秀。” “唔,草生哥哥,我觉得要制服这小子,得费些工夫。他的武功不差。” “管他差不差。哼哼,那小子有点笨,宫廷里随时随地都在明争暗斗,他居然只顾吃,分明就不是在一群虎狮豺狼里打滚的料。”百草生嗤笑。 “当然,你觉得这朝堂上,比心狠,比才智,比天文地理,比巧计良谋,谁能比得过咱们家二少爷。”肤色偏黑的万宝成提起自家少爷,脸上全是敬佩。 “当然没人啦。” 两人探头交谈,未留意假山后慢慢踱来的银影。 “宝成弟弟,这儿是大都,你得叫大人。”身为兄弟,百草生非常适时地拍打兄弟的脑袋。 “草生哥哥,我又忘了,你要多提醒我才是。”万宝成非常受教。 “我会……” “会什么?” “会多提醒你……啊——大人!”两人低叫,立即收回脑袋,转身站得直挺挺的。 “你们刚才在干吗?”一袭银鼠质孙的俊美男子拨开树枝,唇边勾起淡笑。他非常清楚自己这一身质孙袍引来多少官儿的眼馋。 “在帮大人铲除心头大患。”万宝成紧握双拳,眸中闪着敬佩之光。 他家大人一向讨厌对皇上太忠心的人,鲁王木玉昔对皇上忠心过头,大人第一个就看不过眼,而木玉昔身边那个聪慧过人的女子,大人更看不过眼。 要损木玉昔,就先断他一臂。 宠则骄,骄则盛,盛则狂。那一刀啊……他家大人三年前就算到了。 并非对木默有仇,只是,她太聪明,对木玉昔而言是宝,对他家大人而言,是拦路的一颗——小石子。要怪,就怪她喜欢的男人碰巧是木玉昔,而他家大人又碰巧看木玉昔不顺眼罢。 “哦?”男子笑容更见俊美,斜视二人,胸膛震了震,“怎么个铲除法?” “挑、拨、离、间。” 蓦然,男子大笑,睨了睨得意满满的两人,没说什么,点头,拂袖而去。 第5章(1) 快点滚快点滚…… 快点快点滚滚滚…… 皱眉头瞪眼睛,堪比庙里张牙舞爪的镇鬼天王,站在长秀身边的人口中念念有词,而且——不是什么好词! “你念什么?”盯着马车边的男女,长秀问的是曲拿鹤,且能做到目——不斜视。如果他斜视,难保不会为拿鹤手中绞得不成形的帽子悲哀。 这小子在质孙宴上就不对劲,老是跟在他身后欲言又止,却没听他问个什么出来。特别是,他不仅吃遍全场,盯着木默的眼神仿佛是看一盘多么珍美的食物……真是个土包子。 暗暗啐一口,长秀向右跨出一步,省得听那和尚念经的嗡嗡声。 快滚快滚快点滚…… 不理长秀,念经的人紧了紧拳,盯着下车的华服男子,开始跺脚,“他怎么还不走,木默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她要休息了嘛。” 有些事没问清楚,所以他可以压下心里莫名其妙的冲动,压压压,压得他现在想跳脚想打人想发发积缩于心尖的一股怒气。 那个该死的木玉昔,他竟然敢……竟然狠心到如此地步。 “他到底什么时候滚蛋。”忍不住了,他实在忍不住了,木默距人千里的表情那么明显,那只猪王爷到底懂不懂啊。正要冲过去,一柄长刀横在他鼻尖。 “小姐没生气,轮不到你出面。”长秀没好气地瞟他。 一丈处,木玉昔绕过马头,想抬手扶住木默,木默微惊,袖尾轻拂,迅速转身走出两步,不让他站在自己身后。 “多谢王爷抬爱,木默要休息,王爷也累了,请回。”秀眉半敛,红唇吐香,秀丽女子一身华服罗纱,珠玉如帘,飞垂颊畔,颊上两抹健康的红润。很柔婉,但,唇边无笑。 “木默,你还是要住在郊外吗?也好……这儿湖光水榭,对你的身子也好。”略显尴尬地收回手,木玉昔眼中一黯。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啊。 “这儿是不错。”走了两步,抬头对上瞪如铜钟的大眼,她讶讶一怔,勾起一抹淡笑。他在瞪什么,她瞧他在质孙宴上吃得蛮开心的呀。 笑声很轻,而木玉昔听到了,他微喜,走上一步,“你……真的不回王府吗?你的院子,我命下人天天打扫,里面的东西原封不动。在城外住终究不是……” 话没说完已遭人打断:“王爷,木默在这儿住挺好,不劳王爷费心。” “对,不劳那家伙费心,快滚!”有人小声咕哝,仗着人远听不到。 “木默……”木玉昔突然一把拉住佳人袖袍,但没让他有太多机会,木默飞快旋身,下意识摆出防备姿态。 “王爷,木默要休息了。” “你……你还在恨我。” “恨?”听到一个多么有趣的词啊,她笑了笑,“怎么敢?木默怎么敢呢,王爷。我今天随王爷参加质孙宴,得幸让王爷送回家,得到王爷的关心爱护,木默怎会恨王爷呢。” “你……你以前不怕我的。” “哼!”唇笑眼未笑,她嗤了声,“王爷,我既然能再一次面对你,站在这儿与你说话,就表示我不怕你,没有故意躲开你。”眼前是她爱的王爷吗?为何……心头竟只有淡淡的波纹。 恨他吗? 不,她只是……放不开,若非拿鹤一语惊醒,她只怕仍不想去面对他,面对这个她爱了多少年的王爷啊。 “……你明理许多。”木玉昔感慨。 “这还多劳王爷教导有、方。”最后两字隐隐有些咬牙。 “……”木玉昔嘴辫微掀,似一言难尽,他叹口气,扫了眼门边等候的两人,见其中一人目露憎意,皱眉道:“他又是你在哪儿捡的?” 谁?侧首,她竟有些莞尔。 那人,竟把帽子拧成麻绳,脸上也没有常见的月牙笑,是吃得不尽兴所以不高兴吗,满脸委屈?难道……皇宫的美食都不够他吃。 摇头微笑,秀目在粗犷的脸上梭巡而过,见他微有怔态,却不想知道什么让他这个王爷发怔,“他是我的朋友。多谢王爷许木默带他参宴。” “我若不答应,你……还会去吗?”木玉昔问得略有迟疑。清晨见这小子,年纪轻轻,想他必定只为见见世面。如今见木默脸上泛笑,而那笑竟不是因他而起,心中隐隐升起恼意。他此时想必不介意下人知道自己的恼意,故全然露在脸上。 木默淡淡看他,眸光未做太多流连,反问:“王爷以为呢?” 懒得顾及他会如何回答,她转身往大门走来。行了数步,她脚下有些迟疑,似想回头,但终究忍下来,对长秀道:“长秀,送客。” “是。”长秀走到马车边,抱拳对木昔玉道了声“请”。 “木默,本王要纳你为……” “王爷!”猛地转身,裙袍旋出美丽的波纹,缓缓憩息在她脚边,明眸大眼闪过一丝难堪,“有些话,请……王爷想清楚再说。” 红唇咬出一排牙印,她不再停留,越过下人冲入院内。 “等我等我!”丢开帽子,皱了半天眉头的人忙不迭地追着绛罗裙而去,哪管他什么狗屁王爷。 木玉昔见他粗鲁无礼,粗犷的脸庞闪过一抹暗恼,他睨了长秀一眼,“好好照顾她。” “我会。”长秀点头,用的……不是敬语。 “木默,别跑那么快。哇,你顶着这么高的木桩子还能跑得那么快,我早就想问你,脑袋累不累……咦咦,停下来啦,不跑啦!” “你胡说什么?”双颊微红的女子回首嗔视。方才千丝万缕的难受似吹散不少。 “你的……唔,好像是咕咕冠吧,蒙古人都喜欢在头上顶木桩子吗?”随着她放缓步子,曲拿鹤狠狠揉了揉脸,将皱到僵硬的肌肉揉舒开,复而扬起笑。 “……是罟罟冠。”咕咕冠?他唤老母鸡呢。 绕着湖池缓行,他低头小心瞧她,想了想,突兀道:“王爷有什么好?” 很惊讶他会这么问,心不在焉盯着袖尾,她没多想,只道:“大权在握,呼风唤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锦衣玉食良田万顷,有什么不好。” 心中暗暗比较,他摇头,“那……做王妃有什么好?” “……谁准你这么问?”飘散的眸倏然一凝,她语气犀利起来。 他缩了缩肩,小声道:“我想问。” 眼神慢慢聚冷,突然,烦闷自心头升起,一把拉下头上的罟罟冠,随手往湖中扔去,她低叫:“吃你的玩你的,你爱住多久都行,少来烦我。” 一掌拍向湖栏石兽,她拂袖而去。未行三步,耳畔竟传来他急切的声音:“痛不痛?” 衣袖被人拉起,手竟被他捉在大掌中翻来复去。 “你……放手。”颊上生韵,她暗暗咬牙。这人难道没男女之别,莫怪被人追在身后叫姑爷,是他活该。 “痛不痛?”见她掌心微红,掌中肌肤滑如凝脂,他心头微跳,下意识反手捏紧,而后才觉得此举不当,缓缓放开,眼中竟有依依不舍之意。 “痛什么?曲拿鹤,你好大胆。”毕竟成长于皇族,生气后,眉宇间隐隐闪出傲气。 他不以为意,反倒探身瞧了瞧在湖面打转的罟罟冠,笑道:“木默,还好你扔了那东西,我以为你要顶到晚上去呢。” “……” “你戴这种帽子不好看,我喜欢……你辫儿后坠着珠玉的样子。” “……” “其实,当王妃有什么好,你想想,王爷肯定和皇上一样,百来个妃子是一定的,你若做了王妃,岂不要和许多女人一起分一个王爷?呐,就像一块饼,你一人吃正好能填饱肚子,若是十个人和你分,你就只能吃饼儿皮了。”对着湖水说了一通,他转身,才发现被人狠狠瞪着。 “你是不是没吃饱?” “……”浅笑的脸瞬间僵住。 呜……他知道自己文采不好,“拐弯抹角”的本领没学到家。反省,用力地反省…… “我不是……”张口欲辩,但——没人耐心听他辩解,木默用力瞪一眼,转身往湖尽头的小院走去。 没趣地撇嘴,苦月牙挂上脸,他赶紧追上,“木默,等等,呐呐,你穿这件绛罗裙……” 纤影顿住,“不、好、看、吗?” “不是不是,漂亮,很漂亮。不过……”他在她身后搔搔后脑勺,“你昨日穿的绣袍比这个更漂亮。” “……”给他气死。努力吸口气,告诉自己他是朋友,说的话也是无心之言,不气不气。 脚步未停,绛罗在脚边翻飞时,挂在脖上的沉重玳瑁链被抛在地上。 脚间坠垂的络玉带……扔了。 手腕圈戴的万两宝石镯……扔了。 扔了扔了,全扔了。 来到湖道尽头,她只觉全身轻晃晃,不再复有沉重之感。 耸耸肩,走入阁楼,正想呼口气,却被一道声音吓个半死—— “这些东西好像很值钱?” 吓?惊讶回头,竟发现那原本被她抛在湖心的男子,怀中正抱着她扔了一路的珠玉首饰,眼中估量得极为明显。 “你……谁准你进来的?”她走入阁楼,暗暗定下惊跳的心,怒问。 “呃?”他有些腆意,看看门外的婢女,笑道:“两位姐姐没拦,我就走进来了。” 走进来? 她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叹气挥手,“出去。” “木默,你不开心。” “我不开心也不关你的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吃你的住你的,逗你开心也是应该。”将首饰交给婢女,他说得好正经。 “你……我要更衣,你出不出去?” “好,我帮你。” 啊——三声抽气。两声来自婢女,一声来自送客返回的长秀。 你看我,我看他,静了半晌,知“错”的人才讷讷道:“呃……我……我真的想帮你……” 完了,多说多错。 “你好大胆。”秀脸飞红,戾气入眼,木默双掌一缩一推,狠狠击向他胸骨,将他打飞出阁楼,滚了三圈,靠上一根“木桩”——长秀。 婢女暗暗对视,赶紧走入阁楼,关了门,加上锁,还特地将窗也关了。 必窗前,她们最后见到的画面,是一柄细长弯刀凉凉地……横在曲拿鹤脖间。 滑滑的、闪烁着阴冷寒气的刀尖……抵在脖下…… 喉结上下滚动,俊郎男子不但不怕,反倒放软身子靠在某人的大腿上,根本当某人是软柱子。反正他已经在地上滚了三圈,也不怕衣衫沾多一点灰。 巨大的关门声没打掉他的笑脸,反倒让他兴奋地笑出声。嘿嘿,他就说嘛…… “说什么?”手腕使力,冰冷的刀尖压近一寸。 曲拿鹤昂头看了眼长秀,将下巴搁在刀尖上,笑眯眯地道:“我就说嘛,长兄,木默生气起来比较漂亮。” 一扫落寞的神色,骄恣狂傲,甚至带点不屑,这才是他记忆中的木默啊。 长秀垂下眼,没接口,唇角却向上勾起。他何尝不知道木默心中的结,她的身子是恢复了,却总显得有些虚弱,不比以前矫健。他以为那是王爷扣的死结,只有王爷能解。如今……想起他方才的大胆,长秀眯眼瞪他,“曲拿鹤,你色胆不小。” “承让承让!” “你!”没料到他会如此回答,长秀下额紧收,怒道,“找死。” “哇!”避开划过的利刃,他就地一滚,绕到长秀腿后,反手抱住他的腰,借力站起,笑嘻嘻拍下他的刀柄,在他耳边吹气道,“长兄,小弟有些事想请教。” 这小子何时伏在他背后? 刀势一顿,来不及思考,长秀只觉得耳边一阵麻痒,侧首竟发现他在耳边吹气……吹……吓? 想也不想,一掌推开他,长秀光滑的脸上升起薄红。这小子还当真没什么男女有别的念头,抱他一个堂堂大男人干吗? “长兄,十个月前,木默到底怎么受的伤?”他没什么客气的意识,退开后直视长秀,笑问。 “……看来,你在质孙宴上听到不少闲言闲语。我瞧你和施大人的两个侍卫颇熟啊!”收了刀,长秀瞟他,心中暗暗提醒自己离他远些。 “长兄,你当时……在吧?” “在又如何?” “你……告诉我,那天发生什么事,你最清楚,告诉我。” “……小姐愿意告诉你,你自会知道。”他只是嗜武,可不是多嘴的男人。 “长兄!”曲拿鹤斜斜睨他,笑眼中飘过一丝怒意,出其不意搭上他的肩,小声道,“我呢,对姑娘家从来就是以诚以礼以善相待,这是我的三以原则,长兄你可以学一学,我保证倾囊相授。我可不想惹木默不高兴,你认为我会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吗?” “……”离他远点,两个大男人勾勾搭搭成何体统。 “来吧来吧,我们把酒言欢。长兄你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推开的人又缠上来。 长秀的脸黑了三分,看到院外下人好奇的回视,头上青筋又跳三跳,“放手。” “不放。” 拖行两步,长秀咬牙,“你放是不放?”当他是柱子,靠得舒服是吧? “不放。” “……曲拿鹤,你死定了。” 他其实不讨厌这小子,最多有点怨气、轻视、不屑……简言之,瞧不起而已。只不过,被人从下午缠到夜里亥时,的确吃不消。 自从搬来南郊别苑,木默鲜少出门,夜时也早早睡下。在这间小院,双层阁楼是木默的居所,侧边阁楼则他的房间,为了方便照顾木默。他从未当自己是王府的下人,当然也就不必顾忌鲁王。 那小子在宴上曾多次绕在首平章施大人的两名侍从身边,鬼鬼祟祟不知说些什么,回来后突然问起木默的伤势,想必是从那两人口中听闻到什么。 三以原则?什么东西呀,那小子平常就一副笑眯眯的脸,说什么对姑娘家以诚以礼以善……桃花相,哼! 他以为世间女子皆迷他那张脸吗?他以为木默也会如那些寻常女子一般……该死!长秀突地瞪向在身边绕圈的人。 是笑脸,但这小子的眼中似乎有些……心痛? 对谁?对木默?他突然对“那件事”如此好奇,为了什么? 第5章(2) “长兄,你不说清楚呢,我不是介意和你彻夜长谈的。”赖皮的话从某个不知看人脸色的土包子嘴里滑出来。 换下鸦青质孙服,曲拿鹤穿上自己的补丁布衫,当时说了句“还是旧衣服穿着舒服”,差点没把长秀气死。而他那件鸦青质孙……全是泥土,前胸星星点点满是油渍,哪还有精致的原样。 猜测着他的心思,厉狠慢慢聚于长秀眼中。这小子……突然出现在大都,为了什么? 神思飞转,他已攻向探身在窗边的人。 他们本在长秀卧房外,曲拿鹤并没防备身后突来的掌风,趔趄哀叫后,非常干脆地摔到院中。 “长兄,你干吗?” 无意理他,长秀拳脚并用,直攻他上中下三路。撇嘴笑了笑,他也不介意,闪身躲过,口中也不闲,“长兄,你就爽快些告诉我嘛,要不,我请你吃饭。” 我躲……我闪…… 五十招过后,长秀收势凝息,眼中的狂热毫不掩饰。他没有手下留情,招招皆能致人重创,但曲拿鹤不但毫发不伤,甚至,气也不见喘。 目不转睛盯着曲拿鹤,他徐徐上前两步,道:“我听说……中土曾有一本《九色秋千经》,乃一百年前一位沙门德道高僧与一位武学奇才所创,你……可有听说?” “很厉害吗?”见他神色异常,曲拿鹤退后一步,小心翼翼。 “曲拿鹤,你师从何门?” “没有哇,我想叫爹师父的,但自从十岁后他就不准我乱叫,一点也不疼我。” “我儿时听家父提过,《九色秋千经》以柔制人。当年高僧弟子东渡扶桑,只学了经书的七式,听说武者后人手中有完整的《九色秋千经》。我远渡而来,正是为了它。”过招时,曲拿鹤躲闪的招式并无杀伤力,抬臂踢腿间却精准华美,如风过柳絮。他来中土正是为了寻找这本经书,若说它是一本武学秘笈也不为过。无论这小子说的话是真是假,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看招。” 二话不说,举掌攻了上去。 曲拿鹤竟一反常态,直接接下他一掌。两人同时震退五步,月牙笑又出现在脸上,“长兄,你对那个……《九色秋千经》好像很有兴趣哦!” 长秀不理,运气于掌,正要再攻,却被他突来的话僵住,如隔空被人点了穴。 “其实呢,你听的传闻可能有小小的误会。呐呐……咱们呢,还是把酒长谈好了,我告诉你《九色秋千经》,你告诉我木默受伤那天到底发生什么,好不好?” 传闻有误? 信他才有鬼。僵了片刻,长秀不再迟疑,五指成爪擒向他。 “长兄不信?”他也不恼,晏晏一笑,突敛去笑容,右掌左推右缩,幻化出层层迭迭的掌影,曲腿弯腰,轻易闪过长秀的攻势,右臂已缠上他的手,一掌击在胸口。 收势,他口中叫着:“长兄,我说真的,什么高僧武者,根本就是两个喝糊涂了的老头子……哇,你还来、还来,你……你打我脑袋……好,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酒——色——秋千——经。第一式,水性杨花——掌!” 啧,什么九色秋千经嘛,有那么厉害吗?他怎么不觉得。 老实说,他从老爹口中听到的是:一个老和尚和曲家不知第几代的爷爷臭味相投,两把老骨头某天喝醉了酒,看到林子里有位……据说是瑰姿艳逸又仪静体闲、芳泽无加又云髻峨峨,总之非常美丽迷人风华绝代的千金小姐在荡秋千,两把老骨头不知哪根筋不对,原本还谈禅论理,谁知谈着谈着竟谈到那女子身上,一时玩笑起了斗志,想比比谁能先引来小姐的青睐。和尚若赢了,自家那不知第几代的爷爷就得为寺庙连续五年贡上千两香油,反之,而和尚将寺中所藏的达摩经藏抄一份给自家不知第几代的爷爷…… 诚然,两把老骨头的武功不差,但一时起兴又在酒后创出的武学,本身就存在粗制滥造的招式,两人回家后各自记下,也没花太多心思。随后两人的后辈偶尔闻之,将旧卷翻出来细细推敲了一阵,修正不当处,融入自己的武学心得,才有了今天的《九色秋千经》。 九色,实为“酒色”也。 不信?行,听听曲拿鹤嘴里念的什么—— “长兄,二三四五式来啦。看我的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唯吾独尊——掌、千叶花开——腿!” 我劈劈劈……我踢我推我扫我勾…… 两道瘦长的人影时而交错,时而翻跃。长秀逐一接下,怀疑却如发酵的面团在心中涨起。 曲拿鹤的招式……他引以为傲的功夫,竟然躲不开他的攻势,这就是以不变应万变的以柔制刚?不,不像,他的招式如行云流水,每一个动作都华丽而精准,没有一丝多余,可以攻人,但,不伤人。 如此的功夫,值得父亲穷尽一生研究吗?值得他远离故土寻找吗? “好啦,长兄,六七八式来了,接好——实相无相拳、达摩开山腿、守株待兔——拳。” 不伤人,完全不伤人。就算被他击中胸月复,他也只感到一股浅薄而无后劲的内力。 “最后一式,长兄,当心了。”前招未变,曲拿鹤反身冲向他。长秀习惯地推出一掌……蓦地,他心中一惊。 不同,与刚才的招式完全不同,为何背脊突来一股寒意?离那小子三尺距离,他竟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拉过去。 “嘿嘿,长兄,酒色秋千最后一式,红粉骷髅——吸!” 吸字唇边绕,长秀已不受控制地冲向他等待的巨大吸力中,而吸力在两人接近的一瞬间突然变成反弹,一吸一推间…… 啪!一掌——定输赢。 他输了…… “来吧来吧,告诉我那个王爷到底做了什么,我就将秋千经默一份给你,好不好?好不好?你想怎么研究都行。” “你……”这土包子大方得过头了吧,如此武学秘笈人人要想,他居然随便就能默一份? “长兄,怎么样怎么样,你不要发呆了,我又没打伤你,不许骗我你受了重伤,故意要我赔诊疗费哦,我没银子。”振振有词,他事先申明。 “曲拿鹤,你可知,我名为长秀,却姓中条。”他的姓氏除了木默外,从未向他人道起,人人只知他叫长秀,是木默的侍从。被木默收留时,他已来中土两年,就连鲁王也看不出他其实是……日本人。他不信中土的学武之人能抛开民族和门户之见,将万人争相抢夺的武学秘笈白白给他。 “……”笑脸有些僵。 丙然。心中哼了哼,长秀垂眼。 “原来……长兄是日本人啊。没关系没关系。”难怪觉得他握刀的姿势有眯眯怪。啊,他好像听人提过,本朝曾多次出兵日本,因为海上风浪危险,没什么成绩。只是……他知道长秀无父无母,会不会是给大元的兵杀害的啊。他……应该不会算到他的头上吧。但,这个对他而言不重要,“我把秋千经默给你,你就干脆一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长兄,你婆婆妈妈的让小弟有点怀疑哦,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爽快点啦,不要磨磨蹭蹭犹豫不决。”他对男人向来没耐心。 “……” “长兄……” “你为什么想知道?”静呆半刻,长秀终于明白,他是真的想默经书给他,也真的不在意他是什么人。 “……嘿嘿嘿,这是秘密。” “九色秋千经对你……不重要?”长秀试问。 “不,一点也不。”他好大声地回答。 呐!有人倒地——服了。 他花费二十多年寻找的东西,对这土包子而言竟然无足轻重?他是真的真的服了这满心桃花的曲拿鹤。但有一点,他一定要问清楚—— “你为何突然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 嘿嘿……傻笑以对。 为什么? 其实很……简单,他只是遵从娘的吩咐,娶个媳妇回家嘛。 弄明白了,他总算弄明白自己为何不远千里来大都。老实说,他也不是那种要人管吃管住爱占便易的人,来大都,因为……因为木默在这儿。 他的“三以原则”只要见到姑娘家就会自动生效,只是对木默,好像又多了点什么。 四年前初见,她昂首大笑,得意又骄傲,他想,那种纵意恣情的神色他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加上飒爽的驭马英姿,令得他佩服不已。然而,若非临行前再次遇上她,而她又对他有了“一饭之恩”,当时的木默之于他,或许仅是一个让他用“三以原则”相待的姑娘吧。 时隔两年的偶遇,她毫不忸怩地随他夜攀黄鹤楼,告诉他心有所属,当时的心情怎样,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隔天醒来不见她,有些怅然若失。 唉,他蠢他笨,直到两年后一刀划在胸口上,才知道自己对她……比“三以”多啊。只是,当时她心中有人,就算“三以”原则多了些什么,他也当天生对姑娘家的喜爱,不愿去细想。哪知,他死压活压地压在心里的东西,在质孙宴上让突来的一刀捅穿心冲了出来,再也压不回去。 唔……二十四岁,他也是该娶媳妇啦。别的姑娘他不要,他只要那个让他觉得比“三以”原则还多的姑娘。 那多出来的……是什么呢? 他想,他应该知道。 六岁以前随爹在家中读书放牛又放羊,随后估计爹也教他教烦了,丢他在县学堂混了十年——要他选,他宁愿成天练书房中的武功,也不愿抄一遍《论语》,更别说《周髀算经》了,真不明白大哥为何可以天天对着这些书也不觉得累闷。 又因为贪吃,十六岁后进小酒楼做学徒,但看别人吃的滋味可不好,想了想,干脆自己开个小小寒食店,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十八岁后,他的麻烦慢慢变多,害得他常有机会顺江而下——通常是睡过头。 甭家寡人一个在外,乘船途中,常有人问他为何不娶妻。不是不娶,他只是……想娶一个自己爱的姑娘家嘛。 娘曾说过,若哪天他遇到一个除了“三以”原则外,他还想更加去喜欢去包容去关心、又惦记在心里磨得心头难受的姑娘,那就一定是爱上那个姑娘了。 鹤儿,如果遇到,千万别想太多,直接拐回家就行了——当时,娘好像是这么告诉他的。 两年前不是“想太多”,他是根本没想过,错过得他好扼腕。如今来大都,心底其实有一丝丝依稀的……期待,想确定她是不是还爱着那王爷,嫁人了吗?更想眼见为实,想给心底越来越不老实的东西上加块巨石,压压压——原本,原本他是这么认为。但事实好像月兑离了他的“以为”。 哼,哼!不管木默心中还有没有那个王爷,他都要拐她回家做媳妇。 定了,非常肯定了。 当然,这些没必要告诉长秀,但他倒不介意与长秀分享一些其他。 所以,反手搭上长秀的肩,凑在他耳边坚定地说:“我要横、刀、夺、爱!” 五指成拳,誓出必得! 第6章(1) 元,大都,十月。 夜,悄悄沉沉,伸手不见五指。 静悄悄的色彩,是个适合生梦的夜晚…… 暗夜中,一道银白流光闪逝——那是一柄冰凉的刀。 一刀! 只有一刀! 被狠,够绝,也够……伤人心。 利刀穿透胸月复是什么感觉?害怕吗?或是颤抖? 不,只是有点凉,有点凉而已啊。 慢慢地,会越来越凉,让你感到凉如寒冰的冷意,然后……你会颤抖。 胸口有刀,不会痛,只是凉,只是痒,只是……冷。 “木默姑娘天姿聪慧,王爷有此一宝,真令人眼馋啊。” “施兄过奖了,哈哈。” 他们在称赞她,不是吗?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木默,伤在你身,痛在我心。是我太宠你了吗,竟让你目无尊上,骄纵得连皇上也不放在眼里?我只盼……你睁开眼时,能明白……我,无意伤你。只是……希望你明理、懂事。你明白吗……” 王爷的声音仿若飘在头顶,听得真真切切。 明理?懂事? 她不要,就是不要。 她喜欢任意妄为,不行吗,她就是要恃宠而骄,不行吗? 为什么,为什么在宠她纵她之后,就因为突然发现她的性子过于尖利,不适合成为王爷的身边人,所以用如此极端的手段要她改,为什么? 她不服,不甘,不愿。不改不改,她就是不要改。 王爷以为重创之后,她会性情大变,或明理成熟? 炳,做梦。 搬出王府,是不想见到让自己心凉的那张脸;发呆发怔,是怎么也想不通,她……还爱王爷吗?如若爱,心头缠绕不去的怨恨是什么?那不是因爱生恨,而是一种不甘心。如若不爱,她却放不开心头的恨意,甚至,气呀! 不改,不要改,她就是不改。简言之,就是——死不悔改。 她没错,也不会为那天所做的一切后悔。 月烈故意挑衅她不是听不出来,一言不合而动手在意料之中,她也的确发了狠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刁蛮无理的公主。而王爷不辨是非,为了月烈竟对她肃颜厉色,更是激得她心火怒涨。躲在皇上身后又怎样,她照教训不误。 那一刀……她只感到从背部传来一丝凉意…… 只是有点凉而已,不痛,一点也不痛……再来,有点痒…… 背部受刀,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的侮辱,那是背叛,之于她,更甚。那是她敬佩爱着的王爷,是她想陪伴一生的男人,一直以来的啊。而最心寒的背叛,竟也是这个男人给他的。他竟然在她最不设防的时候,背后……送她一刀。 凉又如何,痒又如何,不要改,不会改,她死也不改—— 啊——微惊轻喘,秀目缓缓张开……好黑! 五指张开抬放眼前,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也对,现在有二更天了吧,没点灯,眼前当然一片漆黑。 披衣坐起,十月的夜里已是凉彻入骨,也许再过一个月就会下雪。恍恍然下床,推窗吸一口凉气,觉得鼻尖痒痒的,眸中被凉气刺出一些酸意。 适应了黑暗,眼角左瞟。 她知道,那儿有一幅画,是她从王府唯一带出来的东西,是姓施的官儿送给她的,也是她故意挂在床头。 笔意?对,为的就是天天看。 她强迫自己随时随刻抬眼就能看到它。 “紫尘拂玉肌,风透绣罗衣。” 当年王爷随皇上临上都,她单骑射鹰,姓施的官儿随口赞她,王爷欣喜,索性让姓施的在水墨画上题了此句。姓施的顺水推舟,将此画赠予她。 但,人心难测,测得她心凉又心痛。赞她的是他们,给她背叛的,也是他们。在王爷面前谄言她恃宠而骄的是姓施的,在她最不防备时背叛她的,是王爷。 将画挂在房中,她只想测测自己的底限——每看一回,她就心凉一回;若是哪天看到这幅画不心凉,甚至心如平湖了,她心中的怨结才会解开吧。 会有那么一天吗?唉…… 深吸夜色,冰凉彻骨涨满胸怀,她调回视线,神思清醒了些……咦?夜半时分,她的院中怎会有交谈声? 四下细看,她看到拐角处长秀的卧房中竟有烛光,细听下能分辨出有两人。本想关窗休息,突听一人似抱怨了几句,在分辨出长秀房中的人是曲拿鹤后,关窗的手微顿,心中升起好奇。 她知道长秀多多少少有点瞧不起拿鹤,就连安排的客房也在最角落处。 夜半时分,独处一室,他们……难道…… 不受控制地,她拉紧厚袍,轻巧翻出窗,遁声移去。 拿鹤与长秀…… 难道什么?她到底在难道什么呢? 非礼勿视——偷窥他人的坏习惯,她其实没有的,特别在沁心夜凉的时分。如今,她这么屏息凝气站在一个男人房外,更是有点……唔,诡异。 走到梯边的人正想返身,突听曲拿鹤道—— “长兄,不如我默口诀,再演练一遍,你自己画图好不好?不然这么一张张画,你不烦我都烦了……喂喂,你这是什么眼神,我会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吗?好好……你不要拿墨汁丢我,我画就是了。”声音断了片刻,变成小声的抱怨,“都说了我要睡得饱饱的,第二天才有精神去逗我的默默儿嘛,天天要我画到半夜,你居心不良。” 默默儿?是……说她吗? 继续屏息,人影慢慢移到半敞的窗边。 长秀的卧房她未曾入过,瞧了瞧,与寻常摆设无异,一张床两个衣柜,弯刀放在床沿;衣柜边是一张书桌,上面……书不多,如今堆满了新印的宣纸,熟悉的背影正伏上书桌上挥毫。 曲拿鹤在写,长秀则提着一张新写成的纸张细看。地上,揉成堆的纸团上墨迹斑斑。 看长秀浓眉紧皱,却掩不去眼中的一抹狂喜,及些许的疑惑。 他们在写什么?军国机密? 曲拿鹤停了一下笔,左手侧伸不知抓了把什么塞进嘴,随后是一阵咀嚼声。 人影轻轻抿唇,眼角努力向桌边看去,如愿看到一盘……胡桃仁?无声淡笑,她的视线绕在伏案的背影上,有些好奇他在写什么给长秀。 他来大都十多天了吧,她倒没去细算,管他吃住,她也不介意,只不过这些天有点麻烦。 自受伤后,她不爱动,也疏于骑马练武,每天吃得不多,有时一天只喝一碗粥;自从他来后,每天总端来满桌菜食与她一同吃饭,拉着她问东问西。她烦了赶他出去,他倒也顺从,只是,每每过不了多久,婢女总会端些诸如摊头小卖之类的点心让她尝,有冷有热,说是“曲公子去了城里,专门请那些小贩主送来的”。 她赶他,他竟给她跑到城里玩去了,真是快活得不知……天寒地冻呢。 她不信,去大门外瞧了一回,素来僻静的城郊小道上如今占满了小摊小贩。拉来一问,才知婢女说的全是真。 呵,这人,真是稀奇,到底付了多少银钞,才让小贩从城里自愿跑到城郊来? 疑问盘在心里,直到有一天无意瞧见长秀付了一盒雪酥的银钞,才明白——去城里请人的是曲拿鹤,而付人银两的,是长秀。 看来,男人相处时间长了也会变成好朋友。 瞧他现在玩得乐不思蜀,根本没想过为了什么被他娘赶出家门。想来想去,如果真有姑娘嫁给他,也是件麻烦的事。 那可怜姑娘首先要应付的,就是他时不时惹来的桃花劫。唉! 心中暗暗替未来可能成为拿鹤妻子的姑娘叹了叹,她敛回心神,见长秀开始在书桌边踱来踱去。踱了四五回,他谨慎问:“曲拿鹤,你练的真是《九色秋千经》?” “是啦,你每天问十多遍,烦不烦啊!”拿笔的手挥了挥,溅出几滴墨汁,惹来他的跳脚,“完了完了,又溅到脖子里了……啊,画歪了一笔。”赶快转头——“长兄,画歪一笔不要……” 紧字没出口,见长秀瞪他,只得转身正坐,抽过一张雪白干净的纸,边写边抱怨:“画歪一笔算什么,你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笨蛋,看个大意就明白了嘛,何必吹毛求疵。” “我不懂……”长秀盯着已整理好的一叠纸稿,喃喃自语。 “不懂什么。”伸个大懒腰,曲拿鹤丢开笔,翘起腿抵上桌沿,开始推摇着长椅晃来晃去,“呐,秋千经的秘诀就是——攻攻攻攻攻攻攻攻……”他一口气连说八个攻,再深深吸气补充缺失的空气,继续,“……吸。” 他的话没头没脑,长秀一时发怔。 见“某秀”孺子不可教状,他重重叹气,放下跷在桌上的腿,拿起笔边写边道:“秋千经是一种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武功,口诀练内息,招式主外攻。练武嘛,强强身,不让别人欺负到你就行了。就像荡秋千一样,你越是用力推,秋千受力越重,荡得就越高,武功也是如此。”他吐口气,语中带上促狭,“秋千九式,前八式只攻不守,最后一势借对方攻势反吸为己用,他再厉害也没得玩啦。长兄,除非你遇到非常厉害的人,他攻你,你的秋千功夫才能发挥出天地变色的效果,如果遇到老弱妇孺,你其实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说起来,他本身并不喜欢这门武功,无奈老爹以养他十年供他吃喝为挟,说不练就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罪大恶极,下到十八层地狱后还要被人往下踢…… 等等,十八层已经到底了,再把他踢到哪儿去? 他当时非常认真地反驳老爹,结果——“踢到你姥姥家去。” 可怜他年纪小,在爹的压迫威逼下,含泪熬夜通读,开始练又酒又色的……经。当时只明白一件事——原来,爹的娘,他的女乃女乃,比十八殿的阎王还位“深”权重。 唉,往事不堪回首…… 念念有词,最后一笔勾落,他丢开笔,双臂大张地跳离书桌,“好啦,实相无相拳画完了,达摩开山腿明天开始画。”既然答应长秀要默秋千经,他只得在晚上木默睡下才有空画。 办膊伸成一字形跳了又跳,直到发麻的腿行动自如后,他走到长秀身边,“喂,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姓鲁的家伙今天会来?他是存心来惹默默儿难过的。” “……他姓弘吉烈,封鲁王,不是姓鲁。” 鲁王每隔五六天会来此探望木默,奇珍补药成堆地送。可惜,有些东西是补不回来的。 乍听这小子要横刀夺爱,他初时冷嗤,而他伴在木默身边后,木默的笑容越来越多,他竟也不排斥了。 木默的身子看似恢复,实则较以前虚弱不少,如今肯吃东西,肯笑了,虚弱之气慢慢退去,隐隐又有了一年前矫健爽朗的样子。 他现在居然不排斥这小子…… “管他。”曲拿鹤挥手,突然皱起眉头,“我要怎么办才能让默默儿做我的媳妇呢。” 低声念了数回,声音虽小,仍让窗外的人听个分明。全身冷僵,瞪着窗板,她心头一时恍惚不解。 这家伙说什么?搞什么鬼? “长兄,你说我要怎么去拐弯抹角,才能让默默儿明白,我要横刀夺爱。” “……”整理手稿,长秀充耳不闻。 “你那个王爷啊,我迟早也插一刀在他胸口上,为默默儿报仇。” 背对着窗,不知他说话时的神色,窗边人却遽然捂住嘴,发……怔。 他搞什么鬼?说得好像他也感同身受一般。 “你要插一刀,我不会拦你。”长秀没看他,以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回道。 “长兄,我到现在还是想不明白,你说姓鲁的伤害默默儿,是为了她好?怎么个好法?”不打扰长秀整理手稿,曲拿鹤抱过盛满胡桃仁的碟盘,塞一把入口,还能清晰说话,“女儿家如水如江,曲曲折折玲珑心,是用来疼的啊。就算让她明事理识轻重,也不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就最好,慢慢教也好啊!什么来不及,谁说来不及?我说来得及,看那姓鲁的敢反对试试看。” 第6章(2) 喝,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说话这么呛。长秀冷哼,却也心知他有呛声的本钱。 这小子表面看去俊俏无害,武功嘛……也很后继无力的样子,但他赢不了他,这就是最好的证据。另一点,他实在不明白—— “你若喜欢小姐,直接告诉她就好,何必拐弯抹角?” 白痴地瞟他,曲拿鹤叹气,“我一向是不会惹女儿家不开心的,最好拐弯抹角的手段能高明再高明,让默默儿在不知不觉中明白我喜欢她,要娶她做媳妇,不然……若惹她想起那个混账鲁王,我岂非得不偿失?” “……” “这叫声东击西,我要默默儿忘了王爷,最好心里开始喜欢我。长兄你读过《孙子兵法》没啊!” 他读过,但全忘了,只记得三十六计的其中几个。 “……” 啊——低低的抽气在夜色中非常清晰,清晰到房内的人不必凝神考验自己的耳力也能听到。 “谁?”长秀移至窗边,眼角瞥到隐入拐角的一片袍角,突转身拦住慢一步探头的曲拿鹤,笑道,“没事,可能是风声。” 当他白痴呢,风声? 没所谓地瞧一眼,他也没多追究,只当长秀不爱让人知道他有什么秘密。 “曲拿鹤,你说……横刀夺爱,以你小小老百姓,怎么争得过当朝受宠的王爷。”靠窗想了想,长秀一时有了说话的兴致。 奇怪睨他,他皱眉,“长兄,我觉得你现在笑得有点奸哦,刚才窗外……嘿嘿,是不是有姑娘偷偷等你,早说嘛,我不打扰了。”说完欲走。 “等等。”拦住他,长秀追问,“我真想听听,你怎么斗得过王爷?除非你背后有皇亲国戚撑腰,不过……王爷是皇太后一族,难道你有皇上撑腰?” “喂——”甩开长秀的手,他有些惊,“长兄,我有喜欢的人了,你要说就说,不要拉拉扯扯。” “……”笑脸瞬间刷黑。 “我干吗要斗那王爷?我只要默默儿,只要默默儿就行了。呵呵,我只要默默儿做我的媳妇。”说着说着,他变成自言自语,“默默儿喜欢做什么,我就陪她一起,她爱怎样都行,爹是不会理的,有了媳妇,娘也不会成天在我耳根子边念经了,我曲家又多了一人,嘻嘻……” 越想越兴奋,他一时得意,昂首大笑,半晌才觉得有些失态,赶紧捂嘴收了笑,瞪长秀一眼,“我回房啦。” “……” 轻轻开门下楼,直到欢快的步伐消失在湖道另一头,伏在漆黑处的袍角轻轻动了动。 云中月色悄悄透下。 皓银月光中,女子紧捂粉唇,眸中是一抹震骇,及一抹湿湿的……雾气。 十月末—— “拿鹤呢?” “曲公子进城了。” “长秀呢?” “长公子在后院练功。” 诸如此类对话,近来常发生在木默与婢女之间。 身着轻暖棉袍,趴在湖栏赏景的女子沉思片刻,往她的小院走去。她住的小院没有名,她也懒得刻意取名,住哪儿都一样,不过是个休息的地方。 五天前的夜里,无意中听到他与长秀的话,说不震惊是骗人。 但,震惊又如何,他这么突兀地说娶她做媳妇,她是该感激呢,还是不屑? 媳妇?好陌生的词啊。若说“王妃”,她才不陌生。 王妃?王妃?呵! 嗤笑飘出红唇,每念一遍,她送给自己的嘲讽就多一分。 一分一寸,一寸十寸,满心满月复的嘲讽,她一人品,一人尝,够了。 王妃哪……她的梦该醒了,这个词对她才是陌生吧。 其实……她觉得他逗笑又带点疯颠,待人真诚,是个很不错的朋友,对他也没想过什么复杂心思,更别说会……成为他的媳妇。 当他自己做梦吧。 束起黑发,铜镜中印出一张秀美的脸,神色微微不耐。 这人,每每面对她时,到底怀着怎样的心思啊。她只视他为朋友,视他为一个亲切惹喜的大男孩;他呢,他不是啊。他动机不纯,根本没将她视为朋友。 逗她开心,诱她吃东西,这就是他“声东击西”的目的所在? 就算她恨王爷,也不会移情在他身上呀,这人,到底怎么想的?如若她不恨王爷……那现在的她,还会去爱人吗?还会“敢”去爱人吗? 她不愿改,不知错——连带的,也不想、不敢再去爱人了。 被了,够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惊草绳。如今的她是这个样子吗? 必定是了。 “拿鹤什么时辰出去的?”任婢女梳着细滑的黑发,木默看看窗外。院角有座小漏壶,常能听到滴答滴答的报时声。 “大约巳时前后。” “哦?没去多久嘛。”木默讶了声。 “是啊,小姐,奴婢来时,曲公子才要往外走。” 镜中女子扬眉,眼中虽有不烦,唇角却勾起一片笑云。 那个耐不住寂寞的曲拿鹤啊…… 我喜欢……你辫儿后坠着珠玉的样子。 拉拉发辫,她突道:“照原来的样,把辫尾用珠玉绳绑起来。” 婢女讶然,随即高兴地笑起来,“是,小姐。” 小姐已许久不曾注意过自己的衣着发式了,如今主动要求,是……慢慢淡忘了“那件事”吗? 静待婢女辫起发尾,她状似随口问了声:“小暮,你是从王府随我搬来城外的吧。” “是的,小姐。”小暮的手僵了僵。 “是王爷让你跟来的?” “不,是小暮自己愿随小姐搬来的。” 木默没再多问,见珠玉辫妥当,拉过肩垂在胸前,低头欣赏,颇为满意。 “备马,我要出去走走。” “是,小姐,奴婢这就去请长公子……” “不必。”扬手打断小暮,乌发凌空甩向身后,垂顺黑滑,珠玉叮当,“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们别来烦我。” “……是。奴婢先去备马。” 小暮垂头,迈出门,听到身后木默问:“跟我来有什么好?我恃宠而骄,目无尊上,蛮横无礼又不明理不识大体,你留在王府不是更好?” 脚步滞停,小暮挣扎片刻,转身奔到她身边,“小姐,你不可看轻自己啊。你……王爷觉得你有许多缺点,但……但……奴婢从小伺侯小姐,你从未责骂过奴婢,奴婢跟随小姐是自愿。” “……我从未骂过你?”她微笑,自己都不信。 “是,小姐在王府里从不随意斥骂下人。奴婢……奴婢是真心喜欢小姐。”身在皇族,骄纵之气木默也有,但她从不像其他公主一样随意难为下人,仅是这一点,就够下人们喜欢了。她也从其他人口中听过小姐在军中的骄纵狠戾,但,她不管,在王府中的小姐是什么样,她就认定是什么样了。 木默敛眼,淡淡的表情让人猜不出——听到这番话,她是喜是怒? 须臾—— “去备马吧。” 淡淡笑道,她摇头,似讽,似嗔。 第7章(1) 大都,南门—— 随意将马绕在城外一棵树下,一身轻绛棉袍的女子四下张望,嘴中轻轻念着:“他的脚程还真快,快马也追不上吗?” 日射金华,晕圈散着懒洋洋的暖意,打照在城门四周忙碌的百姓身上,有木竹匠、杂挑夫、砖瓦泥工等。 一一扫过,她耸耸肩,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进城。 她原本在城南别苑外信马由缰,无意将马拐到通往大都城的驿道时,没多想,便举鞭策马起来。 “应该没那么巧,大都这么大,鬼知道他跑哪儿去了。” 木默摇头,将曲拿鹤赶出脑海,开始放慢步子,欣赏繁华都城。 街上蒙古人、色目人很多,其他所谓的南人、汉人,也不过是蒙古皇帝自己划分的,在她看来没什么区别。要她分辨,色目人最易区别。诸如钦察、畏兀儿、回回、乃蛮之类,更有褐发碧眼、两撇翘胡子的,滑稽又好笑。 正街上,铺面热闹,一排的镜铺、药局、衣坊、鞋庄、书铺米铺等,还有些色目人开的珠玉铺、香料铺、珍玩铺之类,她看了一阵,没什么趣味,转向摊贩较多的另一条市街。 罢过街头,远处人影一闪,她眯眼—— 不会看错,正是那玩得乐不思家的曲拿鹤。 他站在一个胭脂小摊前,不知与小贩说什么。待她穿过人群走到胭脂摊,曲拿鹤已不知晃荡到哪儿去了。 拈起一盒胭脂,拢眉垂眼,轻轻在鼻下划过,她撇嘴。 香味浓呛,色彩不化——她虽少用胭脂,也闻得出王府里的丫头用的都比这好。 看了胭脂小贩一眼……哦,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 冷冷轻哼,倨傲睨她一眼。她不知此刻自己是何神色,只知道,原想上前招呼她的姑娘硬生生收了口,惊瑟地缩起脖子,盯着她吞口水。 “你怕我?”木默淡淡挑眉。 卖胭脂的姑娘微微摇头,藏在袖中发抖的手却泄露出真实。 “刚才……那位公子在你这儿买什么?”抛玩胭脂盒,木默漫不经心扫看四周。 “那公子没……没买什么,只是说这颜色好。”快点走啊,她宁愿不做这姑娘的生意。胭脂老板心头暗暗自语。看她一身富贵,不会用她这种小摊上的胭脂吧。老天,这姑娘眼神犀利,她……她好怕。 “颜色好?”咀了咀三字,木默放下胭脂盒,没再理猛吞口水的胭脂老板。 走过半条街,没发现熟悉的背影。 走过一条街,仍没发现曲拿鹤那家伙。 走过……拐弯,耳中飘入熟悉的朗朗笑声—— “嘻嘻,真的好喝吗?我要试试。多谢姑娘,先给我一碗。” 喝什么? 辫尾轻甩,木默退后一步,侧首,瞧见她方才走过的小巷内,有一间小之又小的豆花店。她看过去时,曲拿鹤正小心翼翼从卖豆花的姑娘手中捧过一碗,吹凉一口,慢慢啜吸。 “又是个女老板。这家伙……”脚步向小巷移去,她摇头,发觉自己将心头默念的话轻轻说了出来。 巷内尚有几间杂铺,多是卖米卖油之类。她不急着靠近,心头竟起了“看他如何勾引那女子”的念头。 仔细地看…… 戏谑地看…… 趣味十足地看…… 他的眼睛倒没有四下乱瞟,一直盯着碗中热气腾腾的豆花,边喝边笑,偶尔抬眼,也仅是笑一眼就低下,但,这三弯月牙笑看在豆花姑娘眼里可就“非同一般”了。 自始至终,他是没有特别地看豆花姑娘一眼,而那姑娘的神色却越来越显现羞态,到最后竟别开眼不看他的脸。待到他喝完豆花付账,那姑娘已从“羞态”一跃成“容光焕发”起来。 “他果然不是故意的。”点点头,她骇然一惊。 她说什么呢,又在心头比较什么。只不过想起他每次总是很委屈地说自己被人追着跑不是故意而已,她竟觉得趣味又……松口气? “老板姑娘,你这豆花会卖到几时?啊,我想问,我待会再来,还会有卖的吗?”他将空碗递回,站在不碍事的地方问起来。 “有,我这店要到日落才打烊,公子想喝,随时可以来。” “那就好,那就好。”他搔耳,不知想到什么高兴事,自顾自笑了,“我脚程如果快些,回去时豆花应该还是热的,给默默儿尝尝……嗯,不如让长兄差人来买一桶回去……不行,好像太多,默默儿也喝不完……唉,默默儿要能随我一起……” 木默自信耳力不差,听了半天,才知后半句是他自言自语。 默默儿?是在说她吧。 她并未听他当面唤自己为默默儿,只在那夜偷窥…… 心头突然烦乱起来,快步走到他身后,扬声问:“拿鹤,你干什么?” “啊!”惊跳三寸高,他回头,脸上犹如见了鬼,“你……你怎么出来啦?” “我不能出来?”她没好气,瞪看他,却见他表情瞬变,由“见鬼”一跃而成“傻笑”。 他模样俊俏,三弯月牙组成的傻笑脸仍有讨人喜欢的特质;但想到他的“歪”心思,那一脸的傻笑在此时看来格外刺眼。努力让自己面无表情,她冷瞪,“笑什么?” 他绕到她身边站定,倾身看了眼她的背后,嬉笑道:“木默,你还是扎辫儿漂亮。” “……”颊上微红,她转身往巷外走去,耳边是他叭嗒叭嗒跟上来的声音。 走在她身侧,他问得小心:“木默,你……一人出来?” “是。” “你想去哪儿……” 我陪你——殷勤的话没来得及出口,她抢先道:“你买一桶豆花回去,想用它沐浴啊。” “……一桶?”他愕怔,想了想才笑道:“没有,我可没想买一桶,我只想买一碗给你……啊!”他拍掌叫起来,“木默,你吃了早点没,不然尝尝豆花,又滑又甜。” 他近些日子在城里是搜罗了些比较好吃的东西给她,老实说,她吃得真是少。 “吃过了。”远去的脚步彻底阻止他意欲“返回”的热情,无奈,他只能追上。 她怎会一人出现在这儿?心头暗问,他抬眼窥她。 颜色如玉,比起乍来大都时所见的虚弱疲惫之态,她如今又像两年前离开的木默了。落寞之气……老实说,这点他比较得意——落寞在她眉宇间已完全看不到了,这多亏有他啊。 嘿嘿……是不是他“声东击西”的手段奏效了呀…… 好,如此一来,他的“横刀夺爱”愿望才能达成。可……要怎么拐弯抹角得不露一点痕迹,又能让她明白……明白自己的心意呢? 他的默默儿啊…… 静静在街上走…… 她没有主动搭话的意思,仅是漫不经心地随街打量。 她不开口,他左思右想,想破他难得勤快的脑袋瓜子,终于咬牙握拳,决定“夺爱”,至于刀嘛……等哪天遇到姓鲁的王爷,再去横给他看吧,现在可顾不上。 “木默……”试叫一声,得到她漫不经心的一眼。 呜……他和街上的招幌一样,在她眼里完全没分量。 “木默……”又叫一声,见她眸光略显深深地看过来,他喜了喜,就当她在深深又深深地凝视他,“木默,我……我听说你前些日子受了伤……其实受伤没什么大不了,我……我经常受伤的,不管是心伤还是身伤哦。呐呐……你知不知道,从小我就被爹娘打击得非常彻底,他们常说我胸无大志,学无所长,长大了肯定一事无成,没事就蹂躏、唾弃我又小又可爱的童心。我呢,也是没什么大志哪,小时候想做侠客,可弄了半天也没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江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半路放弃了。我只要不祸国殃民就行啦,你说是不是?” 说到最后,他颇为得意起来。 “……”这是他的心伤?撇撇嘴,她低头,唇角微不可察地勾起。 “呐呐,你点头啦……是吧,是吧!”将头凑到她脸边,他也不管男女有别,吐出的气全打在她颊上,害她都能闻到夹着豆花香气的糖味。 好无奈,也好——不习惯。她侧开脸,只得点头转移他的注意,“是、是。那……你的身伤呢?” “说到身伤……”他跺脚,“你知不知道,三个人中,我爹最爱欺负的就是我……啊,我有一兄一妹,告诉过你吧?”见她点头,他抬手偷偷碰了碰她的手,她没躲避,不知是听得仔细没注意,还是真的不介意。总之,他就当她不介意了,靠得更近,说道,“我的身子上全是伤痕呢,全是小时候被爹用暗器打出来的。哪天有机会,我让你看看。” “……”她表情怪异地看他。 “瞧,我身伤又心伤,不过我一点也不介意。你……你也别介意啦,伤好了,也就不痛了。你别老想着,找一大堆大堆开心的事,然后把乱七八糟的伤挤到没地方搁,然后忘光光。”小心看她的脸色,五指很不老实地动了动,慢慢握住她的小手。 手背上传来不属于自己的炙热,她撇过一眼,很惊讶自己居然没有生气。 他的掌很大,差不多将她的手完全包住。抬看他,却见到一张理所当然的笑脸。 哦,这就是他所谓的……声东击西? “木默……”他又开始叫她。 声东击西后,接下来又会是什么?她好奇起来。 两人脚步未停,刚才是一前一后,如今,他握着她的手并肩而行,俊脸没什么害羞,步子也很理直气壮。 “你……你……” 你了半天,她等得有点不耐,没好气问:“你什么?” “你……你还没有许配人家吧?”说完看她,收到淡淡一瞥,他赶紧补充,“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如果你以前有喜欢的人,嗯……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什么王爷,其实呢……王爷有什么好啊,那种人肯定花心又花肝,娶三妻四妾不说,肯定还在外面花天酒地,若是嫁给这种人,你每天要独守空闺,寂寞无人知……” “住口。”他越说越没规矩,她心头起了薄怒,欲甩开他的手。 “是真的——”他下意识握紧她的手,鼓起颊,瞳中全是正儿八经的色彩,“那种人一点也不好,忘恩负义又老奸巨猾,哪比得上我以诚以礼又以善,是不是?你不如忘了,快点忘光光。” 忘光光?他说得倒轻松,能忘光光,她的心头又何必缠着一股子挥不去的怨念。 他殷切的瞳色让她霎时恍神,瞪了片刻才明白,他这是在…… 呵,声东击西之后,原来是拐弯抹角呀。 甩不开他的手,她没多挣扎,任他握得高兴,心头仍有些烦乱,甚至带上那么一点点的……无措吧。 第7章(2) “木默……” “干吗?”语气不好。 “我……我呢,还没娶到媳妇,你知道啦,这次被娘赶出来,就是想让我找个媳妇回去。我娘……不凶的,一点也不凶,她肯定是个非常亲切的婆婆,你不用怕她。” “你娘凶关我什么事?”她斜睨。 迟疑小小那么一下,他侧首看她,“也不能这么说……也不是不关你的事……呃……我是说,做我的媳妇,当然要先知道一下婆婆凶不凶,会不会打骂媳妇嘛,木默你说对不对?” “……对。”她嗤笑。 差点忘了,他是在拐弯抹角呢,这会儿的话,是不是应该叫“旁敲侧击”。想想啊,她应该有什么表情呢?恍然大悟,还是继续装作不知情? 不想看他,她打量四周,才发现自己竟走到城外来,抬眼便能看到她远远系在树下的马。 似乎……找到他后,她就开始调头往回走了。那——她来城里干吗的?只为找他? 去去,她是出来散心的,对,是散心。 突地,他拉起她的手放在胸口,也不管什么地方,低声道:“默默儿,我喜欢你,我想娶你做媳妇儿,你不要想那个王爷了,忘记他,把他丢到河里喂王八,以后我来宠你,我来疼你。” 呀? 她被吓到,如烙铁烫到般,豁地甩开他的手,脚步后退。 这人……这人……怎么,不愿意声东击西,直接丢一颗火药筒给她啦? 在王爷身边行军打仗,她是经常命人丢火药筒子给敌阵营啦,轰天隆响的爆炸声她也是听得热血澎湃,甚至兴奋不已,就怕炸得不过瘾。可……那是她炸别人,如今轮到自己被炸,滋味…… 那滋味啊……她一点也热血澎湃不起来啊。 “你胡说什么?”只能斥责他,以转开自己受惊的心。 “我说的全是真话,默默儿,我不骗你,绝对不骗你。”他的称唤在不知不觉中改了,他也懒得去修正,想上前抓她的手,却引来她更远的疏拒。 “你……” “不管啦,我不管啦。”他有些惊,抢前一步急道,“默默儿,我对别的姑娘可没有心疼肝疼到这个样子啊,别的姑娘只要‘三以’原则就过得去了,可你不同,我喜欢你,我想疼你宠你。你就不要老是想着那个王爷,想我啊,我不错的。” 夺啊夺,他要用力地夺…… 他拉拉扯扯,一心想握住她的手,她目瞪口呆,左闪右躲,终于…… 飞快推他一掌,跑到树下解开马绳,她也顾不得他有没有追上来或是摔倒在地,缰绳扬甩,飞尘而去。 “默默儿……”喃喃叫了数遍,仅是趔趄三步的男子要笑不笑,回神看看众人奇怪打量的眼神,极快收心敛神,扬起惹喜的月牙笑,“见笑,各位见笑,我家……媳妇儿,嗯,没错,是我媳妇。”暗自肯定,仗着在场的也没人反驳,他赔笑道,“失礼了,失礼了!” 动动手臂,跺跺脚后跟,揉脸,月牙笑中得志满满。 唉,区区一匹马……他还没放在眼里呢。 预备—— 他要追啦。 曲拿鹤跑后—— 城门处,牵马的黑衣男子叫住身边同样黑衣的伙伴:“草生哥,木默姑娘还想着鲁王呀?” “我怎么知道。”肤色微白的百草生回头,只瞧到驿道远处的一点人影,“咦?那不是在质孙宴上遇到的小子吗?” “草生哥,我们要不要再去搅和一番。”肤黑的万宝成拉着缰绳,边说边等自家主子。 “不必了,宝成,既然大人都觉得木默姑娘不会再成为鲁王的左右手,咱们搅和也是多余。”百草生摇头,见从城楼观景台上慢慢走来的华服男子,立即笑迎上去,“大人。” “我方才在景楼上瞧到一件有趣的事。”一袭锦红纳石失半袖袍,俊美男人挥挥手,示意不必骑马。 “大人高兴,宝成也高兴。” “你呀!”男人摇头,看向百草生,“草生,虽然木默绝对不会再回到木玉昔身边,不过……”算计攀上男人的眸,“随你们玩得高兴,不必太认真。” 经他推波助澜断掉的一臂,想接回去是绝对不可能。只不过,他近来找到更有趣的事,那个鲁王他暂时没空理,先放他一放吧。 “是,大人。”男人的暗示,他们心领神会。 男人轻笑,看了眼身后躬首相送的官兵,无意理会,径自负手向城内行去。 呜……默默儿不理他。 可怜兮兮追在绛衣女子身后,曲拿鹤小步轻跑,“默默儿……你在生气?我说的全是真的。”是他声东击西得不够,让他给击砸了吗? “走开。”反手一掌,女子似嗔似怒。 她前脚马蹄落地,他的声音就已经追到耳边上了。他的脚程还真是……咬牙地快呢。 “默默儿……” 他的声音有些可怜,她强忍着回头的冲动,目不斜视,“不许叫我默默儿。” “好。那你理我啊。” “……真没志气。”低声骂一句,她走得更快。 他跟得近,高大的身影一直在身后打转,她烦了,突然转身向他攻去。 很久没活动筋骨了,她倒要测测自己疏忘的程度。 轻松接下她的拳,他惊叫:“默默儿,是我,是我啦,你……你要打我?” 好委屈的声音,听在她耳中像讨不到骨头吃而呜呜叫的长毛狗儿。她突地扬起笑,“对,我就是打你。你有空是吧,陪我练筋骨啊。” 他躲闪数招,浓眉一挑,贼贼自忖:《九色秋千经》中有一式“拈花惹草腿”,虽说是腿上功夫,他转用手演练一遍也不过是小事一件……嘿嘿…… “好吧,默默儿你想练练筋骨,我就陪你。”苦脸退去,月牙笑闪进一抹偷喜,他嘻道,“看好,这一招是——拈花、惹草……哎哟!” 意图不轨的手掌伸出一半,被人半路拦下。 “你……你怎么在这儿?”长秀面无表情的脸映在色眯眯的瞳子里,立即,色眯眯变成懊恼。 “曲拿鹤,我记得‘拈花惹草’这一式是腿功,你的手想干什么?”低头看了看抵在胸口的手,长秀瞪他。 若不是在湖栏那边看到他意图不轨,木默岂不是要被这家伙给羞辱。思及此,长秀脸色难看了三分。 他不排斥这小子,可不表示任他在木默身边为所欲为。 “你走开啦!”没空理他,眼见木默在长秀出现后,冲他露齿一笑,转身跑掉,也不练筋骨了。他急忙推开“拦路秀”,快步追……脑后劲风突至。 侧身闪避,他气叫:“长兄,你干吗拦我?” “你心术不正。” “默默儿是我媳妇,我、我心术不正也是正常,你管我!”不耐烦地推开袭来的掌风,他跳脚,“去去去,练你的九色秋千经去,今晚我会把‘守株待兔拳’画完的,你别烦我啊。” 长秀哼笑,攻势未停。 自他道出秋千经的缘源,他现下倒没了初时的狂热。中土武学博大精深,想必他未接触的东西还有很多,褪去狂热后,他倒也坦然,轻松不少。 “喂,你是非得阻我去路是不是?非得让我的媳妇跑掉对不对?”曲拿鹤皱起眉,收笑。 他对男人没耐心,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你的媳妇?好大的色胆。”长秀摆明要阻拦到底。 “好!”索性转身正对长秀,他觉得自己也生气起来,“长兄,是你先拦我的,别怪我手下不留情。看招,达摩——开山腿!”又狠又快,完全不比方才那一式拈花惹草的……掌啊。 第8章(1) 扪心自问:变心,要多长时间? 白净五指按在胸口,掌中感到温热下的律动。她的心跳很清晰,而她,也清晰地听到心中的回答—— 一瞬间,够了。 女儿家如水如江,曲曲折折玲珑心,是用来疼的啊。就算让她明事理识轻重,也不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就最好,慢慢教也好啊! 我干吗要斗那王爷,我只要默默儿,只要默默儿就行了。呵呵,我只要默默儿做我的媳妇。 默默儿喜欢做什么,我就陪她一起,她爱怎样都行…… 伤好了,也就不痛了。 我想娶你作媳妇儿,你不要想那个王爷了,忘记他,把他丢到河里喂王八,以后我来宠你,我来疼你。 呵呵……捂额低笑,披发站在墨画前,女子神色幽淡。 盯着这幅画,她仍有些心凉,可毫无预兆地,耳中竟响起拿鹤低徊的声音。一波一波,像热流窜入四肢百骸,心,仍凉,却没了发颤的寒意。 “伤好了,也就不痛了……伤好了,也就不痛了……”轻轻念着,秀气的脸上慢慢升起悦笑。早哭过了,哭得太多,早已没了泪水。 是啊,无论心伤身伤,伤好了,疤痕淡了,的确就没那么痛,没那么痒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她懂,只是想不通想不透,所以把自己禁在一方天地里不愿离开。 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去爱人,但,拿鹤那晚的一席话,解开了她的心结,说不动心,是骗自己呀。 王爷想以他的标准来要求她的言行,要她识大体,要她知错能改,偏偏啊,偏偏,骄惯了纵惯了,她不愿意改。这一点,必定是王爷没料到的。拿鹤却不同,他们算起来相识时间虽长,相处的日子却屈指可数,但无论以后会如何,他的话……令她心动。 是的是的,王爷并无恶意,目的虽好,她却只有痛,没有疼爱感啊,诚如拿鹤所说,就算是为了她好,王爷的方法……恕她不能苛同。 他说女子是用来疼的,他说……他来宠她疼她? 他呀,这个拿鹤。 心一旦动了,自然就会偏,偏了,当然就会变。 要变心,只在那一瞬间的事啊。 她想,她是喜欢拿鹤的。 他本就极易惹姑娘家喜爱,她初时当他是朋友,也不讨厌他。如今他的话正对了她“死不悔改”的意,绕在心头的怨念被他冲散,喜欢他也是自然。 扪心轻叹,她不回避自己此刻的心意。 王爷……唉,忘掉吧。心都变了,再提王爷也是无用。诚如拿鹤所说,伤好了自然就不痛,至于是什么造成了伤痕,就让它随着伤口的愈合淡去算了,记在心里只会让自己更难受,倒不如——忘光光。 “你就不要老是想着那个王爷,想我啊,我不错的。” 他的话乍响耳畔,她的反应又是一阵轻笑。这人呐,不只有点疯颠贪吃,脸皮也出奇得厚呢,可,她动了心,喜欢这个笑起来三弯月牙、一心想着“声东击西”的大男孩。 突地,他的话又在耳畔响起,引来她瞠目,随后,又摇头笑起来。 她这个样子,算不算是……水性杨花呢! 一天半了,整整一天半了耶! 蹲在漏壶边的黑影拨着指头细细数数,有些哀怨地低呜:“又过了半个时辰,现在是一天半又多半个时辰了。” 呜……默默儿已经一天半又半个时辰没理过他了,他到底说了什么惹她生气的话?不会呀,就算是寻常姑娘家,他的三以原则绝对不会让她们生气,而默默儿……是他喜欢的、准备当成媳妇拐回家的姑娘,当然更不会惹她生气。 啪啪!狠狠拍打自己的脑袋,曲拿鹤想不明木默为什么不理他。 时近黄昏,因为长秀特别吩咐,别苑的下人平常就极少接近木默居住的小院,除了几个服侍的或打扫院子的婢女。现在趁长秀被下人叫去处理杂务,他抓紧时机来到院中,就想见默默儿一面。 绑楼里有三个声音,他听出是婢女,有些心急地自语:“怎么还不走,到底在说什么?快走嘛,快去给默默儿端晚餐去,不然长兄回来又要抓我去画‘守株待兔拳’了。快走快走,别打扰我。” 最末一句,“狼子野心”一览无遗。 又蹲了一阵,蹲得他两脚发麻,两个婢女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慢悠悠地关了阁门,慢悠悠地往外走去。 “搞什么嘛,占着我的默默儿,害我不能……啊,我的占有欲也是蛮强的耶。”突然醒悟,他收口怔愣,不一刻又笑起来,径自点头——“没关系,我的媳妇儿嘛,我当然要占有欲强一点才行。” 不再多想,轻悄悄跃到阁楼外,门窗紧闭,害他什么也看不到。将耳贴在门上听了听,没声音。他有些急,轻轻叫了声:“默默儿,你在里面吧!” 蓦地,屋内传来一丝细微响声,似衣物落地。 “默默儿?” “你……曲拿鹤,你在我房外干什么?”屋内传出斥责。 呜……终于理他了。差点痛哭流涕,他左跳右跳,兴奋道:“默默儿,我可以进去吧?” 啊,他好兴奋。 捂上胸口,心跳有点快。啊呀,他这个样子很像戏里的小生呢,躲在花丛边等待偷偷幽会的小姐。 “不行。”屋内断然大喝。 哀怨立即爬上脸,虽然想着她看不到,他仍然皱起脸,委屈道:“为什么不许我进去?” “你……天黑了,你跑到我这儿干吗?” “我想看看你嘛。”让他进去,让他进去,让他进去进去进去…… “明天再看,长秀呢?”为何长秀没守在院中,竟让他跑到房外来? 哀怨的脸微呆,下一刻立即染上浓浓的妒意,“你找长秀干吗?他不在。” 酸,他感到自己一下子变得好酸,就像娘做的醋茄子,吃过之后就连呼出的气他也觉得是酸的。 “他不在,你却在。”屋内人轻念一句,又提高声音斥责,“走开,不要站在外面。” “为什么长秀可以在,我就不可以在。默默儿,你偏心,不公平。”蹲在门外,他抱着脑袋继续酸——酸他自己。 “我真的想娶你做媳妇呀,不要想着那个王爷了,他没良心,嫁给他不会有好结果的。”酸酸的脑袋瓜本想再找些恶毒的话刺一刺那王爷,转一想,那人不在,毒也毒不到他,索性放弃。 重重叹气,他正要再叫,突听房内传来一声惊呼,后又传来桌椅相撞声,顾不得多想,忽地站起,也不管大门是不是拴着,一脚踢开冲了进去。 冲了进去…… 屋内立着巨大屏风,一匹枣红健马绣画其上,前蹄飞扬。屏风后,热气袅袅…… “关门。”屏风后传来怒喝。 “呃?好好。”没多想,依言掩紧门,他下意识地栓上,“默默儿?” “别过来。” “为什么?”进都进来了,哪有不见她的道理。再者,他方才听到她的惊叫,不确定她安然无事,他一百个一千个不放心。快步绕过屏风,他誓要确认她安然……安然…… 呃?好漂亮。 迈过屏风的人瞪大眼,眼睛一眨不眨,就怕错过眼前美景。 他的默默儿……嘿嘿,原来,他的默默儿刚才是在沐浴呀,难怪不让他进来。 娇美的人儿身上仅穿着一件单衣袍子,而且,只裹了一半,虽穿上合欢襟,光滑白皙的美背却有大片春光……喂饱了他的眼。 满脸通红,木默回头,惊诧怒瞪,“看什么,还不出去。” 就是因为起身穿衣时,被他突然冒在门外的声音吓一跳,害得她又撞桌子又翻椅子,却不想还是让他给撞门而入。 月牙变成圆月,他千辛万苦找回自己的意志,缓缓走近她。 “你……你还不出去?”她诧异,手忙脚乱欲拉起单衣,不想单衣被他一把拉住,炙热的眸子沿着雪背滚动,最后,停在后背心脏处的细长疤痕上。 疤很细,可以推断刀锋尖利而削薄。 那一刀…… 突然捂住自己胸口,俊美容颜上完全敛去笑。 她要拉上单衣,他却死死捏住不放。要斥骂他,突然感到背心处履上一抹凉意,来回滑动,令她一时僵呆,忘了骂。 他干什么?是他的手?他……他在乱模什么? “痛不痛?” “……已经不痛了,曲拿鹤,你、你放手啊。”她不习惯。 他叹气,如她所愿放开,她赶紧拉上单衣,突然,他的手环上腰间,一把将她带入微冷的胸膛。微微缩肩,她皱眉。 这不能怪她,刚沐浴完,他的身子相较于她,微带寒气。 她挣扎,他却搂得更紧。交叠的后背慢慢温热起来,他将头埋在她颈侧,静默半晌,沉沉道:“我应该早些来,应该早些的。” 他说什么?想侧头,可一动就触到他的……是唇吗? 想了想,她还是不要乱动的好。 “我应该早些的。”他深吸一口气,让鼻腔里全是她的清香,“默默儿,如果我早些来找你,你就不会受这种苦了。我真傻啊,真是傻瓜,明明两年前在黄鹤楼的那一晚就喜欢你了,竟然白白错过两年时间。若我早点把你夺过来,早点把你……夺过来……”早点明白自己的心思,就不会让她受那王八蛋一刀啊。 或许,在更早,在四年前,当她跃下楼的瞬间,那个骄纵的姑娘就已经印在他心上了。他蠢他笨啊…… “痛不痛?痛不痛?”低喃着,不是要她回答,他只想问,问问而已。 是问她,也是问……自己。 痛,当然痛。仅是看到疤痕他就心痛如剧,若是亲眼见到刀入她胸,他只怕会发狂。 那个姓鲁的……叫木玉昔是吧,他记下了。但凡和曲家人为敌,他不会让他有太好的下场。 “曲、曲拿鹤,不痛,早就不痛了,你、你先放开。”这样的他,真让她陌生又心悸。 “默默儿,我来宠你纵你,我来爱你,我来。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样就怎样,我不拦你,不阻你,我不要你改什么,不要你明什么事理。所以……当我的媳妇好不好?”打蛇随棍上。 “……”初时僵硬挣扎,习惯了他的搂抱,她慢慢收了戒心,放柔身子靠在他怀中。他的话让人窝心而温暖,她正感动呢,不想他突然插上这么一句,她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呵,这个拿鹤。 “默默儿,好不好?”偷偷香一个,在她耳垂啄得一吻,他追问,心中不忘将木玉昔骂个狗血淋头。 王八蛋,要人懂事的法子很多,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耐心,又何必走那极端。来不及?若有耐心,若相信与自己长年相伴的人,还怕什么,还有什么来不及的啊。最后,那男人却让她来受此遭难和后果,根本是自私又不公平,美其名是教人成长,其实是他自己笨自己蠢。 穿胸的一刀呢,那男人竟然狠心刺得下去? 不管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一刀下去,赌的是人命。那个男人王八蛋。 “你……先放手好不好?”小脸通红,耳边又麻又痒,她无奈,只得退而求其次。 “不放。”突然想到他是撞门而入,怕她生气,他索性赖皮到底,“默默儿,你应允做我曲家的媳妇,我就放手。” “……” “默默儿……” “你看那幅画。”原想扳过他的手推开,抬眼看到神景八幽,心头一动,她的声音也变得幽幽起来。任他不老实地在脖上偷吻,她也不觉得失礼,“那是他们送给我的。” 他瞟了一眼,瞳眸重重眯起来。 “是王爷和……当朝首平章施大人。”以前不服气,称姓施的为狗官,如今心平静气提起他,却好像陌生一般,完全没有恨意。 “紫尘拂玉肌,风透绣罗衣。”他将话含在嘴边,静静听着,没插话。 “我曾劝王爷不要太亲近施大人,那人……城府太深。每次看到他,我的心里……总有些颤颤的。有时,我甚至觉得他是故意在王爷面前提我的不是,他……” 突地,他问道:“这画是姓施的画的?” “是。” “……” 耳畔又静下来,她微微侧首,有点奇怪连他一丝呼气也感觉不到,“拿鹤?” 不要叫他,他正在品尝闷酸气。 “我改天也画一幅送你。我画得比他好。你……你也挂在床头天天看……这样才能天天想我。”他咕哝,脸颊不住蹭着她的秀发,犹如狗儿在主人脚边撒娇。 低头看他的手,她哂笑,“我总在想,我到底要不要改,改掉我的恃宠而骄,别那么出言不逊,对那些公主驸马礼貌些,明理一些。王爷重创我,无非是想让我大悟。教一个人成长的最快方式,莫过于让那人狠狠跌倒再爬起来。”她叹气,“可无论我怎么说服自己,心里总是不服不愿不甘心。我不想改……拿鹤,你明白吗?” “明白。”他闭着眼,长长的睫毛完美地呈现在她瞳中,“不改就不改,怕什么。默默儿,我不会强迫你改。你要杀人,我帮你望风,你要放火,我帮你倒油,你要……” 第8章(2) “等等!”她吞口水,睨看他,“在你心里,我就是这么……野蛮的人?” 杀人放火?他还去望风倒油? 他又在玩……声东击西吗? “不,默默儿一点也不野蛮,你最漂亮……”啾啾,能香一个是一个。 她好像一点也不介意这么被他抱耶,他这样算不算半毁了她的清白(只看了一半美白的雪背)?如果他趁机……呀,不行,太邪恶了,太污秽了,他真是太太太……哦呜,真的太聪明了。如果他就这么“全毁”了她的清白,她就会答应做他媳妇了吧。这个法子不错…… 吻吻吻,在脖子上徘徊的唇意图不良地向红唇滑去。 她突然转身,让他翘嘟的嘴撞上后脑。哦,差一点。 她的单衣早已扣好,虽瞧不见衣底春光,微敞的襟口仍泄出一丝细白肌肤。他微怔,努力让眼睛不往下滑……呜……好难啊。 “拿鹤,你在长秀房里,画……画‘实相无相拳’那晚,你可以把对长秀说的话,再说一遍给我听吗?”大眼盈盈如水,秀颊飞韵。 她的眉宇平常总隐有一股子戾气,如今戾气消散,倒多了一份羞怯,如春日牡丹,让他的心不受控制地猛跳起来。 “我……我说了什么?”佳人在怀,让他不心猿意马,还要努力回忆八百年前的事儿,真是件很困难的事啊。 “你自己说什么,不记得吗?”她嗔怪,突张开双臂回抱他的腰。 啊,他真是受宠若惊,受宠若惊呀。她主动抱他,是不是表示开始喜欢他了?这些天总是他追着她跑,就怕她心结难解,如今,是什么让她心结一下子解得平滑又顺畅,竟主动抱住他的腰起来? 不管,他不管,只要她喜欢就好,若能连带地一起喜欢他,那就是人间最美好的事了。 “默默儿……” “拿鹤,我不愿意改,也从来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就算……错了,我也不改。”她就是死不悔改。 “嗯。”温柔一笑,他有些明白她想听的是什么。原来,那天在窗外不是等待长秀的姑娘,是她啊。 他没有腼腆,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紧紧怀住单薄的身子,在她耳边轻声道:“女儿家如水如江,曲曲折折玲珑心,是用来疼的……” 明明早听过一遍,明明总在耳畔回响,再听他温柔地述说,淡淡的、浅浅的酸意,依旧从眼中滚落。 拿鹤,他是拿鹤,说这话的人是曲拿鹤。 是她变心……喜欢的曲拿鹤。 三天后—— 晌午过后,天空开始飘洒冷雨,十一月的大都,再过些日子就该下雪了。 雨停后,已近黄昏。 “王爷命人将拿鹤捉去?”湖栏边,喂鱼的女子初闻长秀带来的消息,脸上闪过惊讶,“他……会这么乖乖地被人捉?” 因为下雨,她在房中看书,拿鹤不知想买什么,见长秀外出,也跟着去了。 “是不会。”长秀点头,微笑看着一袭绯罗半袖袍的女子。 气色如前,虚弱不再,不管那天曲拿鹤对她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他满意归满意,但仍不打算放过那只“的鹤”。 木默之于他,像任性的妹子,原本他就对木玉昔不是太满意,但木默喜欢,他也无权左右,如今……木默好像真的喜欢上那小子,但,他还是不满意。 把妹子交给另一个男人,他很矛盾呐。 “你亲眼见到,怎么没拦住?”木默踱开数步,问他。她并无责怪之意,只是好奇,拿鹤跟着长秀,他必不会让王爷的手下如愿。 “不,我不是亲眼所见。那小子进了城一转眼就没影。是在街上遇上百草生,他传的信。” “百草生?是那姓施官儿的人。” “是,小姐还记得?”长秀点头。 “当然记得,我又怎么会忘记。”叹气口,已无先时的落寞。木默摇头想了想,“拿鹤呢,没回来?” “的确。我让下人找了一圈,不在院中。” “你们也没见到拿鹤吗?”她转头问身边相伴的小暮。 “没呢,小姐。” “真被王爷捉去啦?”她皱眉,不解,“王爷捉他干吗?” 长秀嗤笑,“还能为什么?”鲁王定是听到什么风声,才会命人将曲拿鹤捉回去。他不认为那些兵差能捉到曲拿鹤,如果真被捉回王府,必是那小子心甘情愿跟着走的。 “你的意思……”她凝眉,低头沉思。片刻,“备马,我也该回王府一次了。” “小姐真要回去?”长秀反问。 “不。”她摇手,“不是回去,是回一次。我应该……去取些东西。”突抿嘴一笑,一丝俏皮攀上秀脸,骄纵仍在,戾气封原。她没变,就算遭人背叛,就算经历了生死大劫,木默就是木默。 让她复原的,却是曲拿鹤。 就算长秀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这世上,除了木默的聪慧让他佩服外,又多了一个他看不顺眼的土包子。 他不在王府,这个结果在她意料中。 冬天的黄昏来得特别早,王府内早已灯烛尽燃,明亮精致。 木默的到来令木玉昔惊讶狂喜,赶到厅堂,下人回报木默直接去了以前的居院,他立即转向秋蓬阁。 当他赶到时,女子已面带微笑从秋蓬阁中走出,不带一丝留恋。 “木默。” “参见王爷。”抱拳低头,木默敛眉。 “你……是愿搬回了吗?”自看到她后,黑眸再也没移开过。 “不,多谢王爷抬爱,木默只是回来取一件自己的东西。”她抚上腰带,秀目对上那双狂喜的眼,“王爷可曾命人请木默的朋友过府?” 木玉昔眯眼,闪过一抹恼怒,“你是说跟在长秀身边的那小子?”见她含笑点头,粗犷的脸上闪过阴狠,“没错,本王的确差人请那小子,木默,你会如何?” “他不在这儿。”唇边是一抹笑,为了此刻想着的人。 “哼!你回来,就是为了那小子。”木玉昔微显狼狈地别开眼。他命手下拿人,那些没用的东西全部鼻青脸肿地回来。 木默摇头,定定看他。 王爷还是王爷,她还是她,只是……爱恋不再了。 “王爷。”乍然破颜,她轻笑,“木默现在……不恨王爷了。” 她的话让他恢复笑颜,趋步上前,想到揽过她,极快地,她侧开一步避开。 “木默,搬回来。本王……也该纳妃了。”她的闪避让他垂下眼,眼中是一片懊悔。 “不。木默不恨王爷。”她神色平静,眼中却仍含着戒备,不轻易让他靠近自己身侧,“木默还要多谢王爷。” 身为王族,他要顾忌的事很多,也不会任着她的性子来,但他宠她爱她十三年,她应该感激的。王爷给她的爱,就像一座华丽的宫殿,任她在殿内恣意生活,却有许多禁忌约束着,偏生她又是个不知错、死不悔改的人,受不得约束。 拿鹤……呵呵,他无权无势,只有一张惹姑娘家误会的桃花脸,可他给她的爱,却令她仿佛身处广漠无垠的天地,没有顾忌,上天下地随她所欲,甚至,她已经开始向往他口中那个平凡无奇的小县,向往他的“损之又损斋”了…… 王爷宠她,她只想着为王爷分忧解愁,一心佩服着王爷,却从未想去……宠王爷,从未想过啊。拿鹤爱她,欣然之余,她竟有一种想反而去宠他的感觉。 想宠拿鹤,这就是她对王爷的最大区别。 心神聚回,蓦地,她单膝跪下,淡淡道:“木默在此……谢王爷十三年的养育之恩。” “你想说什么?”她奇怪的举止让木玉昔皱眉,正要上前扶起,她的话让悬空的手一僵—— “木默……是爱王爷的……” 眸杂欣喜,木玉昔快步上前…… 黄昏已过,夜色阴冷。森严的王府内,一道人影鬼鬼祟祟来到秋蓬阁外,将两人的话听个一字不漏。 人影缩啊缩,咬着指头,抱着腿,不让自己跳起来。 酸,他好酸。 原本是来找媳妇的,没想到让他听到肝胆俱裂的噩耗。 她明明有点喜欢他了嘛,不然怎么会抱他,也不躲避他的偷香。为什么又跑到姓鲁的这儿来,呜……他就说,才走开一会儿,他的媳妇就变心了。 她爱王爷……呜,她竟然在喜欢他之后,还能这么大声说她爱王爷。可恶,可恶的狗屁王爷。 咬着衣袖,人影欲哭无泪。 好,他决定了,要对这个王爷施以最恶毒的报复——现在他就去烧了王府的厨房——这是他从脑瓜子中搜刮出来,早就开始酝酿的最可怕报仇手段。 呜……委屈万分,不想让自己的肝胆裂上加裂,人影转个方向——报仇去。 秋蓬阁内—— “……但,木默……以后也许会更爱拿鹤。王爷长年伴在皇上身边,以后,王爷要保重了。”一个念头在心头闪过,她微怔,便立即下了决定,“王爷,木默该离开了。” 从她离开王府的那一刻,就不曾想过要回来。 心已变,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一炷香后—— “后院失火啦!” “救火,快救火!”王府下人慌乱起来。 “不好啦,东边也起火了,快快,救火啊——” 人声嘈杂,脚步纷乱。 这一场火,直烧到二更才完全扑灭,火灾后,鲁王府大半的院阁,尽成灰烬。 第9章(1) 大德三年,十一月末,初雪过后。 大都城外,某条驿道交叉处,玉树银装—— “真的要走,长秀?” 辫后珠玉叮当,头戴暖帽,身着素色轻暖棉袍、素罗蔽膝的秀美女子有些依依不舍。 “你走了,我留下何用。”长秀的容貌一向有些严肃感,如今却是一张轻松笑脸。他看了眼树下牵马的男子,对木默道,“他……别被他欺负。” “嗯。”她点头,眉角上扬。 半个月前,她开始遣散别苑下人。愿意留下的不强求,不愿留下的,她毁了卖身契,让他们各自回老家。清点了一番,她竟发现自己还颇有些家财。 这些不是王爷给的,是她随军打仗时领的军饷,其余则是皇上赏赐的一些田产黄金。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她原只想带些银钞即可,其余留给长秀,不想长秀得知她欲离开此地,竟也心生离意。他要……东渡日本。 她知道长秀是日本人,这些年未听他提过家乡,她以为他打算长居中土,如今他也离开,这大都只怕真没她再留恋的人了。 “我来中土原本只为寻找《九色秋千经》,我孤身一人,也多蒙你相救。”长秀喝出一口白气,笑道,“中土武学博大精深,我学到许多,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小姐……” “还叫我小姐?”木默摇头。 “呃……木默,家乡已没有亲人,这些年与你相伴,若不……” “若不嫌弃,你我结为异性兄妹,可好?”接下他的话,她笑意盈盈。 “……好。”举手想抚上她的脸,立即感到一道炙热烧上手背。哑然摇头,长秀只得放下。他本无别意,只想抚抚这个妹子而已啊,既然有人妒火烧得这么旺,他还是算了。 他的举止让她回眼,瞟看丢开缰绳跳来的男子,她回以一笑,转视长秀,“你此番回去,你我相见可就遥遥无期了。” “无期最好。” 身后传来咕哝,长秀扬眉,收起淡淡离愁,拉过缰绳转身抱拳,“曲兄,多谢。” 这小子看似无害,武功绝对不在他之下。而他,毫不私藏,真的将《九色秋千经》一字一画默了出来赠他。他的心胸……若学武之人都有他这天地同宽的胸襟……呵,不可能,是他期盼太多了。 “不用谢,你要走就快走。这个鬼天,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下雪,冻死我了。”绕是借了长秀的两件棉袍,他还是抱着胳膊跳来跳去地取暖。 他糗死了。 放了三把火,酸意直往喉咙里翻,乱吃了大半夜的飞醋,到头来却被默默儿嘲笑,好糗。 “默默儿,我们快些上路吧,咱们一路南下,玩到年关前应该能到家。”他又跳三跳,绕到她身侧搂住,反正雪道上没人没车,他借些温暖也不为过。 他原想着怎么把她拐回家呢,她居然想去看看他生长的小县,想去江边上划船钓鱼,想看看他的寒食店……哇啊,这是不是表示她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他,比喜欢王爷还喜欢他?最好是喜欢到爱上他。 她这些日子不知在忙什么,老见她与长秀在书桌边算来算去,又赶走了许多下人……噫,不管,难得她想随他去玩,不趁着机会拐她做媳妇就太对不起自己了。最好是给他生米煮成熟饭,嘿嘿…… “木默,我突然觉得把你交给这小子,有点不放心。” “……长兄,天色不早了,你走不走啊?”利刃般的眼神射过去——什么叫“交给他不放心”啊? “也许我这一走,只怕后会无期,曲拿鹤你……” “等等!”偷香的人终于觉得不对劲,“你不是去远方探亲吗,后会无期?” “……你听谁说我要去远方探亲?”天寒地冻,长秀突然觉得全身发热。 “院里的下人啊。”他顺耳听来的一句,没什么打探的。 “拿鹤。”搂在怀里的人转头,高深莫测地……瞪他,“你不会以为,我南下玩玩,还回大都吧?” “不回吗?啊——”收拢手臂,他惊喜叫起来,“默默儿,你不回这儿啦?真的?真的?好,太好了,不要回来,就随我在江边住下得了。我早就认定你是我的媳妇啦,默默儿,你快些应允嫁我吧!” “……”秀目眨动,转向长秀。 她表现得……不明显吗? “是不怎么明显。”长秀喃喃说了句,突转身跃上马,“天色不早,我该走了。你们也快点起程。” 不再看他们,调转马头行了数步,身后一阵劲风袭来。 “长兄。”青袍一闪,曲拿鹤已立在马头,笑脸高昂,他郑重道,“做事不要犹豫,你想做的这段时间,就够完成一件事了。你善用长刀,手中有刀,不要多,一刀就行。” 他这是…… “啊,我不是说什么秘诀,长兄你听听就好。”他摆摆手,走回木默身边。 静静看他,长秀抱拳点头,“中条长秀,在此谢过。” 言毕,甩动缰绳,跃马远去。 他与曲拿鹤相处时日不长,但这短短时日里学到的东西,足够他的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中条长秀回到日本后,嗜武之心未减,他苦心研究刀剑之学,融入《九色秋千经》之精髓,成为日本最早创立流派的剑术家。数年后,在日本开创“中条一刀流”。沿着中条一刀流的剑学之源,其后分创的富田流、北辰流等,皆在日本忍术史上产生巨大影响——当然,这是若干年后,发生在遥远之地的事了。 目送马影消失…… “默默儿,我们也走吧。”拉过马车,曲拿鹤眨着眼期盼。 “……好。”攀上马车,任他将缰绳系在车门上,让两匹马自行踏蹄。 第9章(2) 他关上车门,只露一条小缝看路,便连爬带滚地挤到她身边。 车内铺了一层厚棉,车窗也用绫罗遮得密不透风,隔断冬雪寒意,形成一方温暖的天地。他硬是挤过来的身子,竟让她微感闷热。 “你坐远些。” “不要。”一把抱住她,窃笑从她头顶传来,“默默儿,你那天去王府,到底拿什么?” 她表现得真的不明显吗?叹气,她从侧腰模出一块石子,“这个,我回去就是拿这儿。你呀,既然没被王爷捉去,就应该快点回来,为何长秀回来了,你还在外面磨蹭?又看中哪家姑娘卖的小吃了?” “……哪有,人家只是想买面粉酥油,炸飞叶酥给你尝嘛。”接过小石子,将她的头按在怀中,不让自己腆红的脸被她瞧去。 那晚,他酸到半夜,实在忍不住跑到她房外,很想理直气壮地“质问”她,可一见她,就只觉得委屈,什么气势也出不来了。拐弯抹角了半天,她终于明白他去过王府,也正巧听到她的话。她倒好——“断章取意,你只听到一半”——就这么轻描淡写一句带过,也不肯多解释哄哄他。 酸呐,他在她心里的分量真是轻…… 这小石子……好眼熟。 “这是你刻的嘛,不记得了。我留下一块给你……” “啊——”他扶正她,双眸晶亮,“默默儿,你是为了我刻的小石子才回王府的?你还留着……嘿,还留着呢,这种……这种不值钱的东西……” “上面有你的名字,我不想把它留在王府。”她拿过石子轻抚,纹路依旧清晰。当年把玩一阵,便一直放在首饰盒里,“这是你送给我的。” “定情之物。” “……”惊讶看他,见他很一本正经地点头,从怀中掏出另一颗石子,一齐放到她的掌心—— “默默儿,我以前听说呢,唐朝有个叫圆泽的和尚,他转世后是个小牧童,坐在一块石头上等自己生前的好友李源,然后唱了一首歌,好像是……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不要论……哎呀,后面不记得了。”他也不是真要把和尚的歌背下来,他只是想——“呐呐,默默儿,我们,我和你,把名字刻在石头上了,就像那块三生石,我们缘定三生,不管前世、今生、来世,来来世,来来来世都好,你是我的媳妇,我是你的相公。” 靶动吧,快答应快答应,快点应允做他的媳妇…… “惭愧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常存。” “呃?” “圆泽和尚转世的小牧童在石上吟的后两句。”握紧枣儿大小的石子,掌心冰凉,心头却涨满暖意。 “是吗?”不是他要的回答嘛。幽怨爬上俊脸,他又一把抱住她,死皮赖脸往她脖子上偷香。 好笑盯着他孩子气的举动,她安慰地拍拍他的后脑勺,笑道:“看来,我表现得真是不太明显。拿鹤……我真的没告诉你,此次南下,我可是要……赖你一辈子的。轮到你管我吃管我住啦。” 咦?他是不是听到什么天大的好事?抬起头,盯着秀气的眸子,他小心求证:“默默儿,你是说……” “以后若是被我逮到你勾引哪家姑娘,可不是把你一脚踹出门那么简单哦。”她本就养成骄纵的性子,说这话时,眉眼含笑,眼角习惯性地带着一丝戾气。 “……你、你这是应允……做我媳妇?”心跳加快,快要跳到他喉咙口了。 “嗯。”这么回答,够明显了吧。 傻笑——是他唯一的反应。 笑……笑笑笑…… 就在她以为他笑到嘴角抽搐时,猿臂一张,将她拉入宽阔的怀中,“默默儿,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凶地瞪我?” “……” “默默儿,其实,我当初见你时,你有点凶,有点刺,看不起我吧。”恣纵骄戾,两年前的她有,现在怀中的她,也有。只不过……戾气柔化许多,“默默儿,说句真话,你可不能骂我!”拉着她的辫尾,可怜兮兮地眨眼,要求她的“免死金牌”。 “你说。” “你的戾气……真的有些重,这是学武的大忌。”说完,看她没变脸,他松口气,又开始偷香。 “我又没要称霸武林。”她低低咕道,没好气地拍他的肩。 戾气重?成天读兵法练武功,多数时候伴着王爷征讨杀敌,当然会戾气重啦,如今丢开一切,没有对敌时的满月复心思,不必为了下一刻会突袭的敌军辗转难安,又怎会再有浓浓的凶戾之气。 “我知道。”她的自语他听在耳,听在心,“忘光光,把大都里的东西全部忘光光,我宠你,我疼你爱你怜惜你,我来。以后,你就叫曲木默。” “……嗯。” 八蹄缓行,白雪覆地的驿道上,不知何时又飘起了小雪。 如果说,因他的一席话乍然惊醒,心就开始偏向他,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偏,更进而——爱上他吧,那也不过是变心时一瞬间的事。 在两两相依的情感上,许是他给的天地太宽太阔,给得毫不保留,不知不觉中,她在得到的同时,散向那片天地的情感也越来越多。 以后,她会很爱他吧,爱这个明明很多情,却总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拿鹤。 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不要论…… 惭愧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常存…… 缘定三生? 是啊! 尾声 大德四年—— 汉水边,沙洋小县——啊,别误会,木默与拿鹤此时尚未成亲。 新年过后,有这么一天—— 木默瞧着曲小妹绯鹤姑娘捏泥人颇为有趣,适巧曲小妹要去挖泥,她便一同前去做帮手。 挖了一天泥,两人回家后脸上没一块干净。 曲绯鹤回家后,对曲父说了句:“二嫂的功夫底子很扎实,只是少了些取巧轻飘。” 饼了些日子,她见曲家老大种菜有趣,又随他在菜园里种了三天胡罗卜。 曲家长子收锄晚归,对其父道:“二弟媳很聪明,教什么会什么。” 又过了些日子—— “木默!”院中,曲父招手唤过未来的二媳妇。 “哎!” “曲家呢,藏书比较多,你若有空,不如帮我整理一下书斋,里面有些武功,我年纪大了,也练不了多少,你若喜欢就去练练,就当打发时间。”曲父交待,落拓气质的脸上居然有一抹鼓励的笑。 “……”她不太明白……唔,未来公公的意思。 交待完,曲父转身走了两步,停下转头,“对了,有些什么经啊集的,你若练时遇到页面被虫咬破,就帮我抱出来晒晒,实在晒不回原形的,你若有空就重新抄一本吧。” “……” 曲父走后,木默依言踱进书斋…… 《九色秋千经》?随便抽的这本书,又破又烂,还有一个小小的泥脚印在上面。她听长秀提过,倒也不稀奇。 《落日折桑曲》?还好还好,翻得有些旧,却没被虫蛀。 《无尘步》?这本……是舞蹈吗? 转过一排书架,木默一眼扫去——呆了。 哇,农家的《农政全书》,佛家的《大藏经》,史家的《旧唐书》、《新唐书》……不会是要她把这些全搬出去晒吧?不行,搬不动。 想了想,揉揉俏鼻,转身跑了出去。 半炷香后—— “拿鹤,你快点,太阳下山就晒不了书了。” “……默默儿,你不用听爹的。” “不行,快点帮我搬书。呐,有些书蛀坏了,你得帮我抄。” 哀叫响起:“默默儿,不要理那些经啊史啊的,呐呐,这些全是武功秘笈哦,练不练,很好玩的。” “什么……《无尘步》?真的很好玩?”怀疑的语气。 “嗯,还有这本,也不错。” 又若干年后—— 损之又损斋。 吧净的院落,约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对着一本书,一边翻书一边念念有词,他的四周摆放着一圈坛坛罐罐。 正专心致志时,院外冲进一个小女娃,“哥,哥,又来了?” “什么啊?别打扰我做酱。”男孩小心记下倒入大罐中的豆汁种类,抬头看女娃,“怎么,又来了。” “是啊。” “唉!”重重叹气,小小年纪竟皱出大人般苦恼的眉,“娘呢?” “娘在寒食店里。” “爹又去买面粉了,对吧?” “嗯。”女娃重重点头。 “女乃女乃呢?”男孩实在不愿意离开调制了一半的酱坛。 “女乃女乃和娘在一起。” 哦呜——男孩拍额苦笑,“没办法了,上次是你去的,还是我去的?” “是我。” “好吧,这次我去。”拍拍手,站起。 牺牲他的调酱时间,看他待会怎么在娘面前告一告爹的状。 院外—— 遥遥丈远处,一群人气势汹汹。 男孩优雅万分地慢慢踱上前,躬身一鞠,朗声道:“各位叔叔伯伯婶婶,漂亮的姐姐们,我爹……最贪吃,不管他吃了叔叔伯伯婶婶家的什么饺什么饼又被什么球砸到,我在此代爹向各位说声抱歉。我娘……待会定当奉上我爹所吃食物的双倍银钞,还请叔叔伯伯婶婶姐姐们多多包涵。如若不然……”细眉一挑,稚气小脸上抹上一层阴戾——“我爹的妻子是我娘,哪位姐姐想做大房是绝对不可能。如果想做二房……没关系,每天为小爷我洗衣端茶叠被……” 哇,这岂不是和做丫头差不多? 叽叽咕咕…… “……我爷爷睡前非得要捶腿三百下,才能睡得舒服,女乃女乃非常爱干净,若是看到家中有一点泥印,必会家法伺侯。所以,若要当曲家的媳妇,必定要勤快,手脚麻利,逢一三五七锄田翻土,二四六八织布缝衣。另外,三更睡五更起……” “哥,你可以回去调酱了。” 咦?全走光了,他今天才刚起了个头哦,一肚子打发的话还没说呢。 男孩抿唇一笑,稚气可爱。他拉了一把女娃的乌辫,笑道:“呐呐,这次是我打发的,下次到你了。” “嗯。”女娃双拳握在前胸,用力点头,“哥,我今日背了一首词,娘说有点像爹哦。” “什么词?” “我背给你听。”女娃得意歪头,声音清脆,抑扬成曲,“爱他时——似爱初生月,喜他时——似喜梅梢月,想他时——道几首西江月,盼他时——似盼辰钩月,当初意儿别,今日相抛撇,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无名氏《塞鸿秋·无题》) “……哪里像爹!” 青色从男孩额心泛开,一路刷下。 后记——钟情记 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间,若以公元计算,应该是ad1260-1294年,而以中国传统记年,这段时间内有两个年号,一为“中统”,其后为“至元”。 忽必烈死后,由其孙铁穆耳续帝位,即是元成宗。 元成宗在位十四年,除第一年即位仍沿用忽必烈的年号外(即至元三十一年),其后改过两次年号,第一为“元贞”,此年号仅用两年;第二为大德,此年号用了十一年。 废话……以上算是吧。 说了这么多……如果各位觉得故事中的时间有点不明,针某在此多——嘴,解释一二。即—— 鲍元1295年——元贞元年,木默与拿鹤初遇。 鲍元1297年——大德元年,木默与拿鹤再遇。(咪呐,明白了吗,所以从1295跳到1297,就变成了大德元年——虽说都是元年,明白的ok?) 大德元年在历史上常与元贞三年相混,中国古记年大抵是有些误差的,针某也说不准(不许嘲笑我)。 其实呢,曾想过在正文中直接用括号注明——大德元年即1297年——这些字样,但仔细思量……唔,唔嗒,还是放弃了。 如果觉得针某越解释,你们越糊涂……唔,请自行将故事中的年号换成公元记年吧,诸如—— 元贞元年=ad1295 元贞二年=ad1296 大德元年=ad1297 大德二年=ad1298 大德三年=ad1299 大德四年=ad1300 大德五年=ad1301 …… 镑位,不管故事中是有的还是没有的,请以此类推,我全列出来供你参考。这样就一目了然一了百了一手遮天一人得道鸡犬飞升…… 如果推算失误,请不要指责针某,本人不是(注意这个字眼:不是)历史的,又考古的,专家。 外篇 木默的炸麻花记 作者唠叨—— 麻花,在中国元代,这个词并没来用来指现在我们所谓的“油炸麻花”,那种类似的食品是叫油炸鬼,或寒具、馓子、油胚之类。 之所以在文章前放上这么一句,其实……呃,主要是因为,在正篇故事中,本人是非常遵守时代原则的,小小的胆子,根本不敢用“麻花”一词,所以,在本人以下的外篇故事里,实在不想用寒具啦馓子啦之类,所以,就借“今”于“古”,一律用麻花表示(哪管它元朝是不是有这个词呢,是不)。 另:中国元代时,胡罗卜就已经在民间种植开了(谁敢告诉我元代没有胡罗卜,我吃给你看!)。 请不要太……过于认真地考证故事里的用词,本人已经在此申明了哦! 阳春三月—— 在那么的某一天,木默咬着自家多情夫君精心炸制的飞叶酥,觉得身为寒食店小老板的妻子,理应会一手才行。所以,在夫君身后“观模”加“学习”,她自认——倘若夫君哪天外出,她也能独自完成店里的食品制作。 这一天,午饭后—— 捋袖卷衫的秀丽女子以布包头,围上干净的兜裙,开始了自己伟大又兴奋的第一次——炸麻花。 “面粉!” 俊郎的男人立即送上一盆,顺手帮妻子倒在砧板台上。 “水。” 为人夫者,立即又送上一勺清水,顺手帮妻子和和面。 “要放卤糖汁,对不对?”小小一勺,混进面里。 “对。”男人温柔地笑着。 “要放发面,对不对?” 嗯——男人点头。 “要放油,对不对?” 嗯嗯——男人用力地点头。 所有材料全部堆入面堆,木默深吸一口气,开始第一道工序——揉面团。 啪啪——咚咚——哐当——咯吱—— 剧烈的声响从砧板台上传来,惊动了捏泥人的曲家小妹绯鹤。蹬蹬蹬跑到厨房,见自家二嫂对着砧板又捶又打又敲又踢……踢? “二哥,二嫂……干什么?拆桌子?” “不,炸麻花。”揉揉小妹的头,俊秀男子密切关注爱妻的一举一动。 “……”好厉害的二嫂!真是炸得天地变色、风云又起啊! 曲小妹双手合十,敬佩闪闪地瞧了二哥一眼,退回自己的冥顽不灵阁。 这一厢,木默继续揉面、拍桌、兼调味。 一炷香后—— “拿鹤,油锅好了吗?” “好了。”男人笑意不减。 “那我开始做麻花?!”满脸面粉的女子兴奋地握拳弹指,跃跃欲试。 “好哇。”为人夫者永远是妻子坚强又牢固的支持后盾。 刷——咻——手起刀落割下一块发酥成功的面团,木默双脚微张,与肩同宽,两手开始用力拉扯。待到拉出长长的面线,手腕灵巧晃动,她开始将面线打旋。 旋旋旋,努力地旋…… 绕成这个样子……可以了吗? 不放心地看看夫君,见他微笑点头,她唇儿微抿,将面线合拢,借着旋力绕成麻绳模样。 不行,太长了,多绕一次。 终于,一条麻花初形诞生了。 “可以放到油锅里了吗?”她非常虚心地求问夫君。 “……放吧。” 黑影凌空飞闪,准确直接没溅一滴油地落入油锅内——当然,这里所谓的“没溅一滴油”,必须将油炸过程中因水分而溅起的油滴除外。 ??香气扑鼻。 ??香气引来一个俊美中带着浓浓落拓气质的中年男人。 “木默啊,是你在炸麻花?”中年男人立在门外,只探头嗅了嗅厨房。 “是啊,公公。” ??——香气将某阁中捏泥人的曲小妹又吸引过来。 “二嫂,炸好了没,我要尝尝。” “好啊。”看夫君一眼,在点头。嗯,可以捞起来了。 打捞——沥净油滴——起碟! 三步一气喝成,英姿飒爽,动作流畅得堪比一幅画儿。 “绯鹤,你先尝。” 曲小妹看了一眼,眨眼,“……还是……爹先尝吧。我等下一锅。”说完,快跑。 中年男人在门外瞟了一眼,“手艺不错。为父这些天肠胃不好,不能吃太多油炸东西,二媳妇难得做出来,让鹤儿先尝吧。” 笑出落拓又迷人的成熟微笑,中年男人——曲父——缓步走开。 “拿鹤?”满怀期望的小脸转向夫君,沾满面粉的脸蛋糊得像花猫一样,正殷切以盼。 “好,冷了我就吃。” “那……我可以开始第二锅了?” “当然可以。”男人从不扫拂妻子的兴趣。 阳春三月,午后,绵绵暖意盘旋不去。间或,融融笑语飞出厨房,伴着??,伴着……一阵阵香气。 窗边木台上,瓷碟中的麻花色泽鲜黄,又大又酥,约有成年男子的半条手臂长。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