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荼蘼》 楔子 宽敞的办公室窗明几净,阳光从大落地窗无声地照了进来,照得一室温暖。 咖啡色系的橡木办公桌后坐着面试的两名主考官,“罗氏企业”的人事部经理和秘书室室长。 办公桌前的单人椅上坐着的人则是从几百多号应聘者中月兑颖而出的最后两人中的一名。 人事经理翻了翻手中的资料,抬头问对面的人:“童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来应聘总经理秘书一职?” 这是应聘过程中最基本的模式化问答,但最平淡的问题反而能看出一个应聘者的应对能力。前面那个应聘者的回答不算让人满意,他想看看这位童小姐会不会有什么出彩的答案。 端坐的女子很年轻,资料上显示的岁数是二十三岁,应该才走出大学校园才对,但她能在几百多个人里冒出头,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 女子浅浅一笑,笑容里有一股浑然天成的慵懒,却不会因此让人觉得她不够端庄,反而平添一抹亲切与憨厚。 “我想说实话,希望两位听了不要太介意。”女子不急不徐地开口,声音舒缓清悦很好听。 人事经理温和地笑了笑,抬手示意,“请说。” “我很想成为罗氏企业的员工,因为这里的福利待遇相当优厚,老实说吧,我其实是冲着那一个月八千块的工资来的。而且像我这种刚出学校的大学生,实际工作经验并不多,听说罗氏是个很磨炼人的地方,我觉得对自己将来的发展很有利,所以就来了。” 拉拉杂杂地说了一堆,捋顺了不过两个理由:一是为钱,二是为了让自己学到有用的经验。两方面看来,她只为自己而来,而非像前面那个应聘者说了一大堆歌功颂德的演讲词。 人事经理与秘书室长互看一眼,然后秘书室长凛起脸色沉声问:“童小姐,虽然做人需要有诚实的品德,但你觉不觉得太过坦白也会招来反感?你的话让我们觉得如果招你进来,也不过为你所利用,为你提供一个提升自己的环境。如果你是老板,你能接受自己有这样的员工吗?” 女子依然浅浅笑着,并没有被他口气中的指责吓到:“其实每个人选择做一个企业的员工,追根究底都逃不过这个最基本的理由。我承认自己是为了好的待遇想进罗氏,不代表我在工作中就不会认真努力工作。好的工作环境只会让人更有冲劲和动力,毕竟自己选择了一份生活,就该努力把它丰富起来,这是我的做人原则。” 人事经理和秘书室长再次对望一眼,眼中都有一抹赞色。 很圆滑的回答,既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也知分寸地表明了自己会付出努力。比起前一个应聘者的公式化说辞,她的话的确要更打动人一些。 低声商量了几分钟之后,人事经理站起身笑道:“童千寻小姐,恭喜你成为罗氏的一员。如果没问题的话下个星期一来报到可以吗?” 童千寻也站起身笑着点头示意,“我会准时来报到的,也谢谢两位给我机会。” 脸上的笑容依然和煦,心底的冷嘲却随着第一步计划的落实而得意地漾开。说了一堆不知所谓的话,对“罗氏企业”的总裁秘书一职其实是志在必得,一切都比想象中还要顺利。 总经理秘书,很不错的一个位置,二十六楼,从今以后就可以恣意地看风景了。 第1章(1) 一切对她来说像是做了场梦。 梦里面她始终沉着应对,靠自己的方法和手段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得到了今天的身份——罗太太,“罗氏企业”总经理罗淮的正牌妻子。 当然,凭她的平凡出身本是捞不到这个被无数待嫁千金垂涎不已的身份,但,她花了七年的时间来为自己做准备,怎会允许它不成功呢?运气不错,她的确成功了。虽然她的先生在心里一定恨不得将她给掐死吧,但她并不在乎。 房间茶几上的dvd里正播着音乐,是她喜欢的一首老歌,女歌手的声音空灵而悠远。她窝在靠落地窗的沙发上闭眼聆听,任手里的书本滑落到地毯上去。 力度得宜的敲门声有规律地传来,她漫应了声,管家云嫂清朗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太太,刚刚打电话问过先生了,他说晚上不回来吃饭。” 结婚近一个月了,其实他一次饭也没在家里吃过。如果某一天他真要出现在家里饭桌上的话,也许她会吓一跳。 当然,她也不稀罕他回来,一个人独占整张餐桌的感觉还不错。打电话去问只是形式上意思一下,饭桌上真要多出一个人,还是一个对她意见多多的人,她只会消化不良。 仔细回想一下,他们从婚礼结束到现在几乎没再见过面。她遵守规律的作息,将自己的贵太太生活享受到极致,从不会为他枯守等门。她不是旧社会的小媳妇,而他也并不稀罕看见她,所以为了彼此能暂时和平共处,她谨守着自己的生活规律,不会刻意出现在他面前。而他通常都是很早出去很晚才回来。不见面,对彼此都好。 “知道了。菜单还按我原先定的做,顺便打电话去‘佐岸’定个生日蛋糕回来,要他们在七点之前送到。”淡淡吩咐完,她掀了掀眼皮,又懒懒合上了。 云嫂应声退下去了,房间恢复了闲适的静默,只有低回的歌声依旧在空气里缓缓弥散流淌。 天气渐渐转为初夏,窗外的世界里阳光明亮灿烂,空气里似乎已经开始浮动起莫名的燥热因子。至于她的故事,应该才刚刚开始吧。成为罗太太只是第一步,她很期待着跟某人来玩一场精彩的游戏。 我是个孤儿,我叫童千寻,名字是最疼我的院长为我取的。 院长说我小时候很奇怪,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喜欢摇摇晃晃往门外走,老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后来我就有了“千寻”这个还不算太土的名字,至少我自己很喜欢,当然了,还有疼我的云秀姐也很喜欢。 云秀姐比我大四岁,我刚到孤儿院的时候院长就派了她专门负责照顾我。很奇怪,我们真的很投缘。几年相处下来,到我可以开口说话时起,我们就是一对最亲最亲的姐妹,一起握着手快乐生活着,一起努力长大。 云秀姐很喜欢看爱情小说,常常把小说用教科书半遮着,偷偷地看。她说她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遇到一个优雅善良的王子,然后幸福地嫁给他。 没想到这样的梦想竟成了一个噩梦。但,亲爱的云秀姐,千寻没有让你失望,我嫁给了一个王子一样的男人,至少表相上来看他是。可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祝福我是吗?因为我自己也不会祝福自己,付出那么多,我要的只是一个交代,为你要的,仅此而已。 胃口很好,千寻一口气吃完了餐盘里的食物,拾起餐巾拭净嘴角,推开椅子起身往客厅里走去。 她人刚坐下,云嫂已经机灵地为她端来一杯清茶——“黄山毛峰”,是她家乡的茶。 浅啜了一口,随手拿起身边的遥控器打开电视,将声量调得很高,借以为这所冷清空寂的大宅添一点生气。 茶几上的钟显示在六点二十,蛋糕店应该快把东西送来了吧。她懒懒缩靠进沙发里去,眯着眼睛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屏幕上闪烁变换的画面。 门铃声在响,不一会儿云嫂捧着包装精致的蛋糕盒走进来。 千寻从沙发里站起来,吩咐道:“送到我房里去。”自己走到厨房的酒柜里拿了瓶红酒,然后回房。 窗外的光线渐渐暗下来,朦胧的月色穿过落地窗照向房中的纤细人影。 手里的红酒灌了差不多快半瓶,身体隐隐升起一丝燥热,千寻踢掉脚上的拖鞋,滑坐到铺着长毛地毯的地上去。 旁边蛋糕上的蜡烛已经快燃尽了,火苗在空气里闪烁着最后一线昏黄的暖光。 二十八根,二十八岁。对一个女人来说本还是花样的年纪,可是她却已经去了天堂。其实也不一定是坏事,传说中天堂里没有伤害没有背弃,温暖而祥和,云秀姐一定生活得很幸福。 还是觉得热,大概是酒劲上来的关系。她握着酒瓶站起来,拉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吹风。 遥遥望去,通往别墅的柏油路上渐渐驶近一辆银灰色的跑车,车到门口按了两声喇叭,门房赶紧将镂花铁门打开让男主人进来。 千寻懒懒地灌了口酒,嘴角扬起一抹几不可见的浅笑,眼底却是一片没有温度的嘲讽。罗宅的男主人,她的丈夫回来了。 身为罗太太,她应该去迎接一下才不会太失礼。虽然结婚以来特地出门迎接罗先生还是第一次,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她心情好,所以就算他是一如既往的冷淡脸色,就算是去自讨没趣,她也不会在意的。 互不干扰地相处了一个月,她决定从现在开始去招惹他了。 手里还握着灌得快见底的酒瓶,千寻懒洋洋地转身走出房间,拉开房门椅门而立,等候着跟某人打一个友好的招呼。 楼梯处传来稳实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昭显着主人沉稳的性格。 没错,“罗氏企业”的总经理,罗家的长公子罗淮,良好的出身和教育让他养成了意气风发优雅得宜的气质,三分洒月兑七分锐利,公事上利落狠绝,私事上也游走从容。外人眼中,像他这样出色的一个人,终其一生都会过得很恣意,绝对拥有将一切掌控于股掌之间的本钱。 或许是吧,他一直活得很自我很得意,只除了唯一一件踢到铁板的事,娶她。 又或者是,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三十年来生活一直过得太如意,以至于他忽视了她这个外表看来清清秀秀的小女子,在她手上栽下有生以来最扼腕的一个跟头。 所以光凭这一点,对于她今天所得来的一切,她觉得很心安理得。因为她赢了他,虽然她也付出了代价,但改变不了他是她的手下败将的事实,第一局他败得很彻底。 想到这件事,斜靠在门边的女人心情越发好起来,嘴角的笑意也开始毫不掩饰地漾开扩大,并不担心会被他看见。 步上最后一级楼梯,修长挺拔的身影出现在楼道口的橘色灯光下,罗淮踏着稳健的步子朝她这边行来,更正确地说是朝他自己的房间走。很理所当然,他们是分房睡的。 “嗨,好久不见。”千寻淡笑着打招呼,握着酒瓶的手朝他比划了下当示意。 罗淮走过她的身边,停下来,视线却未停在她身上,平声道:“别告诉我深夜买醉是你贵太太生活的新的表现方式。” 他沉着脸目视前方,所以她看不清他眼神,但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写满了嫌恶之色。 千寻换了个站姿,依然懒懒地笑着,怎会听不出他话里的讽刺,“没办法,深闺寂寞,只好寻找一种又一种不同的宣泄方式来排解心里的苦闷,否则把自己给闷死了多划不来。这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罗太太身份,总不能让自己有命得到却无福享受,你说是吗?” 从侧脸看去,她知道他淡淡地蹙了下眉。唉,一直都没能挑起他更大的怒火来供她瞧上一瞧,她实在觉得很没成就感。罗淮的声音听起来多了一丝清冷:“既然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就遵守约定别来烦我。睦邻友好的虚伪表现并不适合你,我建议你还是多做一些配合自己身份的事。” 这次他偏过视线淡淡扫了她一眼,迈动脚步离开。 千寻稍一倾身伸手拉住他,轻笑道:“怎么,罗先生这么不想见到我吗?如此冷漠会伤到我的自尊的,我可是罗太太不是吗?” 罗淮推开她的手,弯了弯唇角牵出一个没有温度的笑,“罗太太你做得很称职,关于这一点我没有意见。” 结婚一个月来,每天像个暴发户一样去购物,珠宝首饰买了一堆,兴致来了还捐了十万块给一家孤儿院,她的贵太太的确当得很称职。 “是吗?那么你是不是该给我个奖励呢?毕竟我有付出很多的努力。”她又靠回门上去,笑眯眯地问。 罗淮的嘴角突然漾出一丝优游的笑,将手里的公事包丢了出去,迅速转过身将她拉进怀里,一只手捏住了她的下巴,逼着她抬头仰视他。 “要奖励吗?一个吻如何?还是你开始耐不住寂寞了,想得到更多?说说看吧,看我乐不乐意成全你。” 可能因为喝酒的关系,让她素来白皙的双颊在晕黄的光线下泛着淡淡的嫣红,一双晶亮的大眼睛里也多了一丝闪动的水光,像两颗浸在透明玻璃杯里的黑葡萄。 这张脸,不见得有多么蛊惑人心的美艳姿色,但不否认她长得很秀气很耐看,越看越觉得吸引人。她的嘴角总是噙着似有若无的笑意,如果不是熟知她的为人,他仍会被她眼底的清纯假象所迷惑。 她被他拥紧在怀里,静静地任他捏着下巴对视,并未显出一丝慌乱,眼底嘴角的浅笑也始终挂在那里。他早该知道,吓不到她的。 “我当然很期待你口中所说的奖励,希望不会因此而让你的心上人伤心。若是伤到了她的心,你又该费尽心思去哄,会很累的。”她眨动着明媚的眼眸,凉凉地吐出足以让他下一秒就放手的话语。 丙然,他好看的剑眉重重拧了下,伸手推开她,摇了摇头道:“多谢你的提醒。其实即使没有心爱的人,凭你的条件也不足以让我降低品位来委屈自己。” 弯腰拾起地上的公事包,他优雅地向她欠了欠身,“晚安,罗太太。” 脚步再次迈开,她带着浅嘲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遗憾的是,你毕竟还是将就过一次不是吗?” 他的脚步顿住了,没有转身,只用漠然的语气警告道:“无聊的时候不介意陪你练练口才,但不表示我会一直纵容你的愚蠢挑衅。你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应该聪明地学着享用,而非大胆地来惹我。我从未怀疑过你的智慧,所以同样的话希望我不会听到第二次。” 尾音渐渐消失在静默的走廊里,他大踏步走到自己的房间门口,推开门,然后“砰”地合上。 千寻顺着门框缓缓坐到地上去,表情里溢着痛快与得意。他终于生气了,能惹得素来冷漠自持的罗淮先生生气,真是她的荣幸呵,也不枉费她花费心思陪他玩了一场辩论秀。 洗完澡,罗淮一边揉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拉开房门,想下楼去泡壶咖啡。 没走几步,一道斜躺在地上的人影让他蓦地蹙紧了眉。耍酒疯吗?才会这么晚了还睡在房门口。 他走过去,停下脚步看了地上闭目沉睡的女人一眼,扬声叫道:“云嫂!” 很晚了,云嫂本来已经休息了,听到主人的呼叫声赶紧披了衣服从房间跑出来,边跑边问:“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罗淮迈开步子,边走边吩咐:“扶太太进房休息。” 云嫂小跑了过来,看到千寻正躺在门口睡得香甜,蹲下声小声唤道:“太太!我扶您进去睡吧。”说着小心搀起神志仍迷迷糊糊的千寻往房里走去,中间还差点一个踉跄栽倒出去。 啧,醉酒的人就是不好伺候啊。一向娴静的太太居然也会喝得这么酩酊大醉,难怪先生的脸色会那么难看。当然了,从太太嫁进门以来,他的脸色根本就从未好看过。 新的一天,一室阳光灿烂。 罗淮坐在办公椅中一边签文件一边听秘书汇报一天的行程安排。内线电话响起来,他抬手按下接听键,那边传来助理秘书的声音:“罗总,您家里的管家打电话过来,说有急事找您。” 罗淮签完一份文件搁下笔道:“接进来。” 接通了,电话里传来云嫂焦急的声音:“先生,我是云嫂。” “云嫂,什么事?” “是太太,她病了,发高烧。40度6,人都烧迷糊了。” 罗淮拧了下眉,沉声道:“病了就送去医院,这点小事没必要打给我。” “可是……”云嫂大概是听出了他口气里的不耐烦,结巴着小声道,“可是太太她不肯去。” 都不知道她还这么有性格,以为自己还是小孩子吗?居然耍性子。 “那就叫家庭医生到家里来。”这么简单的事他不认为云嫂会不知道。 丙然,云嫂连忙解释:“太太也不让我请家庭医生。” “那就照她的意思做好了,不用理她。”罗淮口气不善地回一句。 “先生……”云嫂在那边犹豫着,一时无法确定主人是在赌气还是说真的。 罗淮眉梢的郁色又加重几分,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了,顿了片刻,理智地安排道:“打电话给李医生,让他尽快赶到家里去。至于太太那边,你不是说她人已经迷糊了吗,哪还有空管你做什么。” “是,我马上就打电话给李医生。”云嫂得到了指示,心里踏实了。如果太太醒了后万一要发脾气,也只会找先生麻烦。她是老人家了,可经不住他们年轻人之间的斗气折腾哪。 第1章(2) 币断电话,罗淮下意识地失了会神。 突然生病发烧,不用说一定是昨晚睡地板的关系。她不是口口声声要享受贵太太的生活吗?原来就是这么享受的。当然,这不关他的事。 傍晚时分,晚霞映染了半边天空。银灰色的跑车拐了个弯驶进花园。 将车开进车库停好,罗淮提着公事包往主屋走。刚到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云嫂一脸焦急地站在台阶上朝他这边张望。见到他走进来,她赶紧小跑着迎上来。 “先生,您总算回来了!”还破天荒回来得这么早,总算谢天谢地。 “出什么事了?”罗淮停下脚步问。 “是太太,她不肯让医生打针,连药也不吃。”云嫂小心禀报着,看着主人渐蹙渐深的眉梢,声音也下意识地压低下来。 又是她。耍性格很好玩吗?也未免耍得太过火了点。 罗淮没再说话,松了松领带朝主屋走去。 夕阳落了山,天色尚未退尽,留下橘色的霞云点缀着窗外的一方世界。 床上的人沉沉睡着,因为还在发烧的关系,脸上泛着一抹不正常的红晕。 靠窗的单人沙发上,背着光,懒懒斜坐着一道坚实挺拔的人影。 坐了很久,坐到耐性已经磨光了,然后他冷淡地道:“醒了何必再装睡。” 原本双眸紧闭的人闪了闪眼睫,眼睛缓缓张开。 一室静默。 他扯了扯嘴角,嘲然问:“怎么不说话,你的口才一向很好不是吗?”甚至凭着她一副特令独行的好口才,才有机会当上了他的秘书,然后坐上罗太太的位置。 “我不舒服,如果你是进来找麻烦的,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她拽高被子将脸埋进去,翻了个身背朝他。 头痛欲裂,她就是有再好的兴致也没了那份体力来支撑。今天不想跟他闹。 “为什么不肯看医生?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别表现得那么幼稚。”他从沙发里起身,走到床边站定。 又不说话,想考验他的耐心吗?他俯身下去,伸出手扳过她的脸,却因为炽烫的触感而皱紧了眉。 顿了片刻,他松开手退出几步远,看了床上意识已经陷入昏迷的人一眼,转身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云嫂已经在门外守候,罗淮顿住脚步放缓了声音:“打电话请李医生过来,让他为太太打吊针。” 他讨厌她,不代表允许她在他的地方出事。撇开那份厌恶,她多少能算个有点值得期待的对手。他曾栽在她手里一次,这笔账,他还等着某一天能好好跟她清算清楚。至于心底那一闪而逝的柔软,只是他的错觉,肯定是。 由于一直都不是很合作,千寻昏昏沉沉病了几天。意识混沌中,她做了很多梦,梦中都是那些已经离得很遥远的过往。梦里面有那棵小时候喜欢躲迷藏的老梧桐树,云秀姐总会故意装作没发现她,然后在树边唤她的名字,直到她得意地笑着从树后面跑出来。 她十五岁,云秀姐离开了孤儿院。走的时候拉着她的手,拍拍她的头顶要她好好读书,说只要在外面挣了钱就会寄回来,叫她一定要争气。 十六岁,她利用暑假去了云秀姐工作的城市。按着地址她看到的却是一家娱乐城,据说,云秀姐是里面很红的一个小姐。 原来那每月寄来的一笔笔钱,是这么来的。 在她回孤儿院的前一天,云秀姐出事了。院长从乡下匆匆赶来,料理后事。 再后来,她接收了云秀姐的所有财产,不多,但已经足够让她顺利读完大学。大学毕业,她顺利进入罗氏,开始一步步按自己的计划朝前走。 至于后来的事,她潜意识里不屑多想,所以被排除在她的梦境之外,一次都没梦到过。 模模糊糊中有人在敲门,云嫂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太太,有位刘小姐来看您。” 刘小姐,会是谁? 千寻挣扎着掀开困顿的眼皮,看向移近的人影。 来人坐到了床沿边,伸手模了模她的头发,叹了口气。 “嫣红姐,你怎么来了?”算是结婚以来见到的第一个亲人,千寻虚弱地笑着,眼眶却红了。 “早就想来看看你,不过这段时间店里面有点忙。没想到一来就听到你生病了。”刘嫣红仔细打量了她一遍,皱眉道,“还是老样子,一点都不知道照顾自己。听说你不打针不吃药,也不让医生进门。你这丫头,还以为自己是小孩子啊?” 千寻“嘿嘿”笑,只有在自己最亲的人面前才偶尔像个单纯的孩子。 “你知道我的,我怕打针吃药更怕见医生,倒是不怕死,所以就这样了。” 刘嫣红瞪她一眼,“净胡说。” 顿了顿,她又轻声问:“童童,这段时间你还好吧?那个罗淮有没有欺负你?” 千寻眸底的光暗了下来,淡嗤道:“他没那么容易欺负到我,何况我们几乎不见面。” 刘嫣红握住她的手,忧心地劝道:“算了好不好,反正你也嫁给他了,就算现在离婚一定也能得到很好的补偿。存一笔钱,然后认认真真地过日子,别再惹他了,罗淮并不是个好惹的人。” 当初童童决心要去接近罗淮的时候,她很努力地劝阻过,可惜没成功。云秀死得很不值得,童童要为她讨回公道也无可厚非。但走到今天,应该也够了吧。她让罗淮出了丑,也得到了罗太太的身份,再走下去难保不是在玩火。 千寻摇头,目光坚定,“不,我还没玩够。最精彩的还没上演,我不会现在就退场,绝对不会。” “童童,你还想得到什么呢?”看她的样子真是越来越让人不放心了。 “我要让他爱上我,然后把他抛弃。我要让他尝到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痛苦和难堪,像当初他所造的孽一样。” “可是你不怕罗淮报复你吗?别再意气用事了好不好?你的样子叫人很担心。”刘嫣红苦口相劝。 “我不怕。”她笃定地吐出这三个字。她不怕死,真的一点都不怕,所以她就有玩火的本钱。 “算了,别再提这件烦人的事了。”千寻笑了笑,小心地坐起身,刘嫣红连忙伸手扶她,替她放好靠垫。 “店里的姐妹们现在都还好吧?”她问。 刘嫣红笑着点点头,“大家都很好,也很挂念你。还要告诉你一件喜事,琳琳要结婚了,嫁给狄峻。” “真的吗?”千寻开心地低呼,“那真的太好了。琳琳熬了那么多年,现在终于要出头了,你一定要替我恭喜她,她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我,否则我会找她麻烦!” 刘嫣红受不了地撇嘴笑,“瞧你,比自己结婚还开心。放心吧,她结婚怎么会忘了你这个大媒人。” “那是,当初要是没有我们几个添柴加火,狄峻哪能最终把我们家琳美人的芳心给攻下来啊?回头我得找他要媒人红包去。”这大概是一年多以来听到的最叫人打心底高兴的事了。 当年云秀姐在“沁园夜总会”里上班,嫣红姐和一群姐妹都对她很照顾。后来云秀姐出事,大家都帮了很多忙,以至云秀姐人走了,千寻却把那里的一帮姐妹当亲人,互相打气互相鼓励,一路走到今天。 两个人聊了很久,直到窗外的天色放暗。 刘嫣红看了看时间,说道:“时间不早了,我还要赶回去上班。你可不许再耍小孩子脾气了,给我好好吃药休息知道吗?病好了就回去看看我们,有事打电话。” 千寻笑着点头,“我会的。” “那我走了,要保重。”刘嫣红拿起床头柜上的皮包,像个长辈一样拍了拍她的头才转身离开。 千寻斜靠在床上,看着窗外西斜的太阳,缓缓露出一抹由心底漾出的浅笑。 她要赶紧好起来,还有很多事在等着她去做。 其实不过是重感冒引起轻度发烧,以她的体质只要乖乖配合医生的吩咐吃药休息,很快就会好起来。 除去先前几天的不合作,她又在床上躺了两天就已经可以下楼去饭厅里吃饭。一连当了近一个礼拜的废人,她拒绝再整天端着托盘坐在床上吃东西,弄得她感觉整个房间都是食物的味道。 今天的菜都是她最爱吃的,云嫂见她胃口不错,乐呵呵地又帮她添了半碗饭。 正在吃,玄关处传来开门声,云嫂赶紧走过去瞧个究竟。 一分钟之后,一道熟悉的挺拔身影走入客厅。真是稀奇,她确信今天绝对是结婚以来他回来得最早的一次。 罗淮看到餐桌边的她,微愣了一秒就把视线收了回去。随手将公事包扔到沙发上,人也跟着坐过去。 云嫂小声问:“先生,要帮你准备碗筷吗?” 罗淮揉了揉眉心斜靠到沙发上,淡淡道:“不用了,我没胃口。” 千寻自顾自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放下筷子站起身,边往房间走边道:“云嫂,把菜撤了重新烧一份出来,我想这样先生可能比较有胃口。” 云嫂眼睛在两人身上转了转,觉得太太的建议比较有建设性,于是跑到桌边快速收拾掉餐盘,然后抓紧时间躲进厨房烧菜去了。 太太的病好了,依经验看来这战火又该起来了。唉,这次不知道谁会比较落下风一点。 客厅里,罗淮对着那道已经移步到楼梯下的背影抛出一句:“病好了,斗志又起来了,所以又想来惹我了?” 千寻倚靠着扶手转身,温雅一笑道:“错了,我明明是在讨好你,你没看出来吗?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所以我赶紧消失,免得害你胃口全失吃不下饭,总是罪过一件。” 笑着说完,她转身欲走。 一道矫健的人影掠了过来,将她堵在了楼梯中央。 她抬头笑问:“还有事吗?” “有,”他神色静默地开口,“我讨厌看到你总是笑得一脸得意的样子,把它收回去。” 她脸上的笑意更深,因为两人仅隔着一级台阶靠得太近,她下退了一级阶梯才道:“你不该强人所难,你明知道我不会给你面子乖乖照办的。” “是吗?”他突然淡淡一笑,探手一伸将她捞进怀里,“你不怕我会用最恶劣的方法对付你?” “我以为你不会有这个兴趣的。”她抬手挡开两人之间的一点距离,因为厌恶跟他太过接近。 “是没兴趣,但不表示我不会为了教训你的挑衅而委屈一下自己。”他懒声说完,炽热的气息笼罩下来,封缄她因为愕然而微张的嘴唇。 仿佛过了很久,她将他推开,大口吸气,因为病罢痊愈脸色看起来仍有些苍白。 嗤哼一声,她对视着他的眼睛,轻笑道:“我以为你将我放在家中当了一个月隐形人,根本是不屑对我下手的。怎么,转性了,改变主意了,这么没气节吗?我可是还记得当初某人的结婚誓词说得有多么恶狠。” 他说会让她后悔选择嫁给他,因为罗太太的生活将跟尼姑的寡清生活没什么分别,他根本不屑对她动手。 现在看来,他撒谎,自打嘴巴。 面对她瞪视的挑衅,他却不以为意地只是笑,十分放肆地笑。 “计划总赶不上变化。用一个月来观察你,得出的结论是跟你玩游戏应该是件很有趣的事。所以我改变心意了,既然都背上了丈夫的名分,没道理不物尽其用。罗太太,总要让你当得名副其实些不是吗?我可不喜欢你在心里诅咒我。” 他的确改变主意了,以前不想理会她所耍的花样,但总让她那么神气地挂着得意的笑,他开始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好吧,不在乎陪她玩玩。 他是在威胁她吗?她若真在乎当初又怎敢来。 “无所谓,你真有兴趣不妨试试看好了,我等你。”她牵出一抹轻浅的笑,绕过他,神色平静地迈开步子回房。 他以为这样的威胁会让她害怕,那么她只能抱歉地在心里说一声:他真的错了。 她一直还在想着要惹到什么时候他才会被挑起斗志从而注意她,没想到这么顺利。老天帮忙,正中了她的下怀,她想不得意都有些难。 第2章(1) 一年前。 经过重重筛选,童千寻于几百多人里获得了“罗氏企业”总经理秘书的职位。 “叮”的一声响,专用的电梯门缓缓拉开,一道西装笔挺的修长身影迈着沉稳而从容的步伐跨了出来。 童千寻站起身,露出一个标准的职业笑容,招呼:“总经理早。” 罗淮点头示意,推开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 身为出色秘书的第一步,泡得一手好咖啡,第一时间摆到上司的手边,然后有条理地将有价值的报纸资讯按顺序在办公桌上排开。动作流畅得一气呵成,丝毫不曾显出半分杂乱。 罗淮抬眼看了看任职刚满一个月的新秘书,不能否认她的确进步得很快。他是个行事很讲求效率的上司,有时候甚至为一件事严格到吹毛求疵的分上,凡事希望做到最好。而眼前的童秘书,只用了一个星期就适应了他的步调,以前的秘书至少要一个月。 打量的目光只停驻了几秒,罗淮斜躺进旋转椅中,边啜咖啡边听她汇报一天的行程。 “九点钟和企划部开晨会,会议定为两个小时。十一点按您昨天的要求约了‘诚信集团’的项目经理电话联络新一轮合作案的事,中间会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下午一点要去新开发的住宅区检查验收,两点半……” 满满的一天行程,一直要忙到晚上七点下班。 童千寻合上手里的档案夹,欠了欠身询问:“请问您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罗淮放下咖啡杯,扬了扬眉梢道:“通知企划部,会议时间缩减到一个小时,我不听废话。与‘诚信’的约定设法改到十点钟之内,十一点我要准时下班,空出两个小时的午餐时间。下午的行程不变。” 说完了,他看了眼童秘书问:“有问题吗?” 童千寻用三十秒在脑海中迅速思考他提出的变动可能会带来的麻烦,然后肯定地答道:“没问题。” 身为秘书,再大的问题也比不过上司一声令下,他发话了,她就要费尽心思去摆平。此为秘书守则之必修法则。 “很好。”罗淮点头,在她欠身离开的下一刻又道,“帮我定一束秋海棠,送给‘海腾事务所’的何小姐,约她共进午餐。” “是。” 转身握住门把,转动,在低头的一瞬间,她的嘴角漾出一抹几不可见的蔑然浅嘲。 何芳姿,罗大经理的正牌未婚妻。据说罗淮为了追她,情愿早早结束游戏人间的恣意生活,从此只为佳人独守,一片专情。传言中罗淮在认识何芳姿之前,意气风发,够潇洒也够冷情。但订婚之后就完全收起玩性一心只放在何芳姿身上。外人都称赞说他们是最登对的一对,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她却只知道罗淮这种人,太得老天的偏爱了,意气风发过了头,只怕早忘了自己是谁,实在很不公平。 但愿他的完美生活还能持续下去。不过,恐怕好像有点难了。 鲍司里有员工餐厅,可惜煮出来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所以午休时间,一行同事相约着到商业区外的一家中餐馆来解决午餐。 助理秘书程乐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和千寻同岁,但一直都是小孩心性,老是童姐长童姐短地叫。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千寻也认了,依小程姑娘的孩子气,没叫她童阿姨已经很给面子了。 程乐嘴里包着饭,含混地道:“童姐,听说月底公司新开发的楼盘要开盘了,企划部打算在公司广场上搞场剪彩顺带宣传一下,是不是真的啊?” 千寻灌了口茶才道:“我也不太清楚,你问这个干吗?” 宣传部的秦珊举手插话道:“童姐,我知道,程乐同志会关心是因为那场活动将由罗总的未婚妻何芳姿来一手策划。而她的事务所通常都会请很当红的明星来助阵,小程是个追星狂,一听见有明星要来,也不管是谁,都激动得像要了命似的。”程乐“切”了声,大方地承认道:“各人有各人的爱好,我追星又不犯法。” 说着又转去问千寻:“童姐,你是罗总的秘书,都没听到点八卦内幕吗?比如罗总举贤不避亲的举动其实只是想多个机会跟心上人在一起,我们下面的人都猜得累死了。” 千寻挑眉笑,“也许是吧,可是你也知道罗总是个多厉害的上司,光应付他丢下来的工作就够我头大的了,我哪还有空去关心那些八卦新闻。不过罗总对未婚妻好也不是什么秘密,算不得什么有价值的八卦新闻了。” 撇撇嘴,她埋头继续吃饭。 程乐沮丧地叹气,突然又来了劲,一脸期待地道:“虽然老总的八卦很吸引人,但明星的魅力更是不可阻挡。我决定了,到时候一定要巧编名目主动要求去活动现场帮忙。” 秦珊边啃鸡腿边看她一眼摇头,千寻则低头浅笑。 按理说如果活动是何芳姿负责,到时候罗大经理一定会在场。没准将是个好的表现机会,她期待着。 月底的时候,通常都会比较忙。 千寻从早上忙到现在,忙得头昏脑涨面色菜青,辛辛苦苦才做好老总早上吩咐下来的关于对手公司的资料整理。等她从十楼资料处捧着厚厚一叠档案回二十六楼时,却发现那位素来可比工作狂的上司居然离奇失踪了。 在心中大大把他唾弃了一番后,她去问助理秘书李冉,被告之说总经理半个小时前去了广场,准备参加剪彩仪式。 如果仅是剪彩的话,提剪刀落下去几秒钟搞定,她不以为会花掉半个小时还没剪完。很显然从不为私事误公的上司今天也公开模鱼打混了,理由很简单,未婚妻大人来了嘛。 他还说童秘书如果有事就去广场找他。 好吧,本来没什么事,但他都发话了,她不借机会跟着模模鱼混一混,实在对不起自己。 走到办公桌上随手拿起几份公文翻了翻,都不是急着待签,但,浑水模鱼嘛,只要有个借口就行了,谁还管他充不充分。 向后拨了拨耳鬓掉落下来的发丝,再整整身上的粉蓝套装,她抱起几本公文簿迈步朝电梯走去。 便场上人潮涌动热闹非常。 千寻抱着公文从旋转门里走出来,看着嘈杂的人群吓了一跳。这年头大家缺房子缺得这么严重吗?否则她不以为公司的那处楼盘会好到连十几岁的小孩子都来跟着挤。 随意瞄了眼,没发现罗淮的人影。千寻朝工作区那边走,才走近几步就看到程乐一脸激动地迎了上来。 程乐跑过来拉住她的手,没等她开口就噼里啪啦叫道:“童姐!你知道吗?今天的表演嘉宾有徐辉耶!我刚刚在后台偷偷看了他一眼,他好帅哦,简直完美得找不出半点瑕疵来!” 千寻躲开她又要拍下来的手,翻了个白眼道:“拜托你,要看明星就老老实实去后台守着,别想来鼓动我,你知道我对追星一点兴趣都没有,我还忙着呢。” 程乐看到她怀里的公文簿,这才从激动的情绪中找回了点理智,纳闷地问:“你抱着什么东西,总不会是在找总经理吧?” “答对了。这里有几份公文等着他签,李冉说他下来了,我在找他。” 程乐受不了地拍拍额头,“不会吧,你可真是敬业爱岗。不过罗总现在正在跟他未婚妻相谈甚欢,没人敢过去找地雷踩。如果不是十万火急的公文,你最好还是等等再说。” 千寻一脸无辜,“他忙他的,我也要忙我的工作。反正就是签几个名字,又不会耽误到他多少时间,他总不会把我给轰走吧。” 以她近两个月的工作经验来看,罗淮应该不会是那种不理智的上司。 “你真要去啊?”程乐尤不死心地问。 “是啊。”为什么不去,她在办公事不是吗?起码比起公然打混的上司,她的腰板可要直得多。 “不管你了。我刚看到罗总跟何小姐在离后台不远的休息椅上坐着,”程乐伸手比划了下,“就在那边。” “知道了,你也去对着你的偶像流口水去吧,记住别表现得太花痴,小心吓到人。”千寻调侃着拍了程乐的肩一下,转身朝后台方向走去。 后台还算有秩序,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乱。 千寻越过一排工作人员聚集的工作区,看到了遮阳棚下面对坐着的一双俊男美女。 看他们聊得那么开心,她突然插进去,希望等下上司不会赏她上班以来的第一顿排头吃。 “总经理。”她站到他旁边,恭谨地称呼。 罗淮微愣了下,敛起嘴角的笑意恢复了平素的冷峻,抬头问:“有事吗?” 啧,果然被程乐给料中了,上司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啊。 她将手里的公文放到桌子上整齐排开,神色未变地解释道:“这几份公文请你签一下。” 罗淮的眼底升起了一丝兴味,她可真是个非常称职的秘书。 拿起其中一份公文看了眼,抬眼又问:“这些都是马上要送还回去的吗?”至少他记得他手上的这份并不是。 “不是,是明天早上要发回去的。”她眼也不眨一下,不卑不亢地继续为上司解惑。 这次罗淮的眉梢拧了起来。既然如此,她何必亲自跑来找他现在签,大可以留到他回去,不然明天早上签也行。她任职以来好像还是第一次做这么欠分寸的事。 千寻见他目光转沉,站直了身体不甚在意地解释道:“我看过您的行程报告,接下来的半天只剩一个不算重要的酒会要参加,我不能肯定您会不会把那场酒会推掉直接下班,所以就抓紧时间来让您先签掉,也可以省去明天早上的繁杂。” 拿眼睛瞪着她看也没用,她并不怕他。 罗淮又看了她一眼,似乎是接受了她的解释。接过她递来的笔迅速将几份公文签好了,然后递还给她。 她转身欲走,罗淮淡声道:“童秘书,你十分敬业。”低沉的语调,听不出是褒是贬。 千寻浅笑着转回脸问:“总经理,您是打算给我加薪吗?” 避他是褒是贬,在她听来全都把它自动转成表扬好了。 罗淮扯了下嘴角,没再说话。 一直沉默坐在一旁的何芳姿笑道:“你的秘书很有趣。”而且很显然并不惧畏他这个上司。 “是吗?”罗淮笑了笑,不予评价。 远远跑来一个工作人员,焦急地对何芳姿道:“何小姐,那个负责回答顾客提问的工作人员突然流鼻血,现在场上少了人手,怎么办?” 何芳姿站了起来,冷静地吩咐道:“那就找公司的企划部,要他们赶快再派一个业务熟悉的人来顶一下。” “知道了,我马上去。” 已经走出几米远的千寻顿住脚步。这么热的天流鼻血实属正常,但对她来说却是个大好的天赐良机,原本还以为自己没戏唱了。 她折回去,站到何芳姿跟前笑道:“让我去吧,这期的楼盘我也比较熟。” “你去?”发出置疑的是罗淮。 千寻又笑着转向他道:“是的,这期房子是我比较喜欢的楼型,所以从开始筹建到竣工,我一直比较关注。” 为了能出到这个风头,她百分百可以丢弃诚实品德将谎言说得脸都不红一下。 “那好,你赶快过去吧。”何芳姿对她印象不错,所以听完她的解释就同意了。 千寻友好地对她笑了笑,转身朝前台走去。 何芳姿看到罗淮的目光也追了过去,便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也产生了好奇心,我们过去看看怎么样?” 反正无事,去看看好了。罗淮点点头推开椅子跟上去。 还好还好,虽然广场上看起来人山人海很吓唬人,但其实大半都是为看明星来的,真正为买房子来的人并不会多到足以将她淹没。 一边是主持人,运用着熟练的专业技巧将全场的气氛带动起来。她则坐在工作台后面,回答偶尔间冒出来的顾客提问。 有一对老夫妻看了看手里的介绍资料,然后老太太道:“位置偏郊了点,有点远呢,我们老年人要想逛市区好像不太方便。” 千寻调正了话筒笑道:“坐公车的话二十分钟,并不算很远。对于老人家来说,开阔又安静的居住环境才是最重要的。而且那处小区附近有处天然湖,您和叔叔还可以一起去散步钓钓鱼,重温一下年轻时候的浪漫,多好。” 说着她冲老太太眨眨眼睛。老太太呵呵笑,对旁边的老伴直点头。 又有一个年轻人对于位置似乎不甚满意,皱眉道:“老年人退了休住远点没关系,但我们要上班,走起来就不太方便,尤其周一碰上交通堵塞,那八成就该迟到了。” 千寻在心里暗暗点头,知道他这是实话。她自己就住在郊区,因为房租便宜,但每天都要很早起床以保护她那还算可观的全勤奖金。 唉,又要骗人了,虽然她很不乐意欺骗一个跟她算是同病相怜的人。 “对上班族来说,平时工作节奏太快,唯一可以调剂身心的就是下班后的时间。住得僻静一点,无疑提高了生活品质。至于您说路远,可以计划买辆车代步。我自己就是这么想的,虽然到现在才存了一辆奔驰的千位数零头,但有目标就好了啊,工作起来也会更有动力,一举数得。” 那个年轻人似乎也有些动摇了,毕竟现代年轻人买车代步已经成了一种趋势。 千寻暗自吐了口气,实在佩服自己七拉八扯的本事,避重就轻,居然真的能唬到人。不过她的良心一连降了好几级格调,挺郁闷的。 活动火热进行中。斜角的一处偏远角落,何芳姿笑着对罗淮道:“你真该给你的秘书加薪,她回答的效果比专业部门的人还好。” 罗淮不置可否地扬了扬眉,笑道:“说的是,她的确做得不错。” 好像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孩子气的一面。别于公事上的平板,她今天的表现很机灵,都不知道她还挺能侃的。连芳姿都夸赞她,看来是该给她加薪了。 后来月初的工资卡上,千寻由那多出来的两千块钱明白到,她又向前迈近了一步。上司从未当面跟她提过,但他记得给她涨了薪水,这就表示他已经开始有点注意到她了吧。 幽蓝色的灯光勾勒出几分暗夜的暧昧气氛,低回的音乐在空气里弥散。 千寻坐在吧台前面,手里勾了杯酒,与刘嫣红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生意看起来蛮好的。”她啜一口酒,目光四下游移了一番才收回来。 刘嫣红单手支着香腮,懒懒应道:“还好吧,你知道我们老板眼光向来很精的,档次提升得很快。” “怎么没看见其他姐妹呢?”千寻随口问。 “小玫今天休息,琳琳刚才被土匪劫走了,说有要事要谈。”刘嫣红说起这个就忍不住笑。 “又是那个狄峻吗?他可真痴心。”千寻也忍不住笑。 这年头有谁还会为了一个夜总会小姐守坑当孝子,狄峻简直就是稀有动物,比绝迹的恐龙还珍贵。 据说当年琳琳还没下海的时候就跟狄峻认识了,后来中间断了联系。而再次遇上狄峻,他已经是一家小有规模的房产公司的老板,差不多一年前他有一回陪客户来消遣,刚好琳琳被叫进去陪酒,两个人便又遇上了。然后狄峻就成了“沁园”里人尽皆知的火坑孝子。 只不过这样的境遇,对琳琳对狄峻来说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坏。 正说着,就看见琳琳皱着眉拨着头发走过来,身后不远处伫立着神色黯淡的狄公子。 千寻朝她挥了下手。琳琳一见是她,脸色立马转成愉悦,乐呵呵地小跑过来坐到她旁边的高脚椅上。 “童童,今天怎么有空跑来了?”琳琳开心地问。 “我想你们这些姐妹了啊,尤其是我们家的琳妹妹。”千寻眨着眼笑,伸手捏捏她那张圆圆的女圭女圭脸。没办法,所有姐妹里面只有琳琳最小,千寻也只剩下她能欺负一下。 琳琳拍掉她的手,娇呵呵地笑。 第2章(2) 三个人正聊得高兴,大门口方向又走进来几个衣装笔挺的客人。 千寻在看清了其中一个人的脸之后,脸色暗沉了下去。 琳琳跟刘嫣红好奇地望过去,随即脸上的笑意也跟着收了起来。 一行人中,那个最引人注目的男人,正是罗淮。 “他还经常来这里吗?”千寻眯着眼问。 “有一段时间没来,最近又常常会带客人过来。不过倒没看到他自己找过小姐,没想到他对他未婚妻还挺忠心的。”刘嫣红淡嗤。 他会来并不奇怪。“沁园”的档次在同行里是数一数二的,老板又跟罗淮是朋友。只不过他会再来这里,就表示他早已经不记得当年的事了吧。 琳琳的心里向来搁不住事,一脸的愤懑全都表现出来,低嗤一句:“臭男人。” 刘嫣红拍拍她的手,说道:“走吧,我们过去会会他们好了。” 琳琳老大不乐意,她最憎恨那种男人了,“我才不想去。” 说归说,能借机整整他们也不错。跟千寻打完招呼,刘嫣红跟琳琳刚走出几步,狄峻迎上来拦住了她们。 “琳琳,别去了,晚上我包你的全场。” 琳琳嗤笑一声道:“狄先生,你想败家是你的事,我不稀罕做你的生意,请让路。” “琳琳!”狄峻拉住她的手,被她甩开。 刘嫣红偷偷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跟上去。 千寻坐在不远处的吧台边冲他笑了笑,说道:“过来喝一杯吧。” 狄峻沉着脸色走过去坐下。 “感情的事急不来,你如果真的喜欢琳琳还要多花点耐心。”她将一杯啤酒递到他手边。 狄峻抬头看她,似乎看到了希望。 千寻只是淡淡地笑。像他们这样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关系,感情谈起来自然会很累人。希望真心能换来最后的幸福吧。 酒灌多了,头昏脑涨,中间还跑到洗手间吐了一次,胃还是不舒服。 时间已经很晚了,还好明天是周末,否则打死她也不敢陪着狄公子灌酒。 不记得到底喝了多少,反正喝到最后连那个认识她的boy都来劝他们说别喝了,小心回不了家。 家朝哪边走她还是记得的,只不过走起来摇摇晃晃有点危险的样子。狄公子也喝多了,还是很有风度地要开车送她回家。而她可没胆子坐一个醉鬼开的车,将狄公子塞进一辆出租车里,打着酒嗝冲他挥挥手,然后自己勾着皮包摇摇摆摆地朝家的方向走。 头还是晕,还好走起路来有点凉风,她打算步行一段醒醒酒。 街边的霓虹闪烁明灭,行人渐渐少了,只有一辆又一辆的车疾驶过身边。 她仰着头呆呆盯着街对面的一块广告牌看了一会,觉得眼睛被那五彩的颜色闪花了,于是低下头揉眼睛。 又打了个酒嗝,胃里一阵翻绞,她连忙扶着路边的一棵行道树干呕起来。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吐出来的都是酸水,夹着刺鼻的酒气。 身边似乎有辆车缓缓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她低着头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 “童秘书?”来人的声音里隐着三分疑惑。 千寻在心里皱眉,知道自己此刻披头散发状若疯婆子,还是徒劳地向后拨了拨长发,直起身子抬头笑道:“真巧,罗总。”又打了个酒嗝,她连忙伸手捂住嘴。 大概是下班的关系,罗淮的语气里少了些平素里的冷淡疏离,看了她一眼问:“你还好吧?” 千寻捂着嘴点头。好不好也和他没关系,如果她说不好,他就会突发善心送她回家吗? “要不要送你一程?”他问。 耶?居然真的善心大发了。上班几个月,都不知道他还是个如此有帮助精神的人。不过接受他的帮助好像对她的计划有利,天赐良机让她又向前迈近一步,她不善加利用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不好吧,这么晚了还要麻烦您,我还是打车回去好了。”她似是而非地说着。 “不会很麻烦。”他淡声回一句,说道,“上车吧。”说着转身先行。 千寻在后面撇撇嘴角客气地道:“那谢谢了。”眼珠转了转,心里开始有些庆幸今天为了配合身上的长裙穿了双细跟的高跟鞋。 迈开脚的下一秒,一声低呼伴着崴脚的动作飞了出来:“呀——” 罗淮转身,刚好将她半搂半接住。 “没事吧?”他扶她站稳,后退一步询问。 “呃,没事,谢谢。”她低下头,状似尴尬羞涩,其实是为了掩饰小计策得手后的得意。 他没再说话,为她拉开半边车门。 千寻低着头,提起裙摆弯身坐了进去。 真是个幸运完美的夜晚。她在汽车驶动的前一秒愉悦地想着。 人与人之间,大多时候因为一件小事就可以由不熟变得相熟。 鲍事上罗淮还是那个严苛利落的上司,但千寻知道,他对她要比以前温善了许多,至少对她说话的时候不再永远是一张木板脸。甚至像现在,因为他的未婚妻无法随传随到,晚上一场酒会舞伴的差事竟落到了她身上。 她抱着一堆待签的公文进去,看着他三两下签好。她正转身要走,罗淮叫住她。 “童秘书,今晚下班后你有安排吗?” 千寻愣了一秒回头,应道:“没有,您有什么事吗?”嘴上问,心里却已经有了八九分肯定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晚上‘诚信’的叶老家里有场酒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陪我一起去。”他放下手里的签字笔,看着她说道。 身为秘书陪老总应酬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高级酒会,她绝不会自掏腰包去负责自己的门面问题,她可是穷人。 “没问题,不过……”她故意犹豫了下。 “还有什么问题吗?” “罗总,您知道我这种普通员工收入有限,身上这套套装是我最好的衣服。所以如果不会太失礼的话,我可能没衣服把它换掉。”她相当老实地将现实问题说了出来。 都是大实话,她没理由为了撑面子而让自己荷包失血。 罗淮大概是没料到她这么直接地提出这个问题,多少有点意外她的坦白。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很多,但很显然她比较理智。 他牵了牵嘴角露出一个勉强可称之为微笑的表情,挑了挑眉梢道:“这个不是问题。下午提前半个小时下班,我会带你去买衣服。” 千寻怀里抱着公文欠身示意,“是,那我先出去了。” 是他请她帮忙,要他花点钱打点也是应该的,她没说要加班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衣香影纷,灯火通明,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高雅的属于上流社会的味道。 听说今天是“诚信集团”主席叶容光的千金叶林林跟“飞远传媒”的总经理程柯的订婚宴。来了很多商场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罗淮一进门就忙着应酬,千寻跟他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跑到餐桌边吃东西。 看来出席今晚这场酒会并不吃亏。捞到了一身价值上万块的礼服穿上,因为跟谁都不认识又可以不顾形象地吃东西,还可以来见识一下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确赚到了。 千寻端着满满一托盘的食物往阳台方向移动,刚走出几步却险险与擦身而过的一个人撞上。好不容易才护住了托盘没让它飞出去,然后听到一个声音在道歉:“对不起,你没事吧?” 千寻抬头,看到一个长得很秀气、气质清新的女孩子正担心地望着她。 她素来喜欢长得清清秀秀的女孩子,心里的好感上来了,她也懒得追究,摆摆手笑道:“没事,我身手还不错,比较经得起撞。” 女孩子见她有说有笑才松了口气,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天蓝。” 千寻空出一只手与她交握了下,笑道:“童千寻。” 这边刚介绍完,远远跑过来一个娇小的女孩子,气鼓鼓地拉着林天蓝的手道:“天蓝,我们走吧,根本就没必要来。” 林天蓝抿了抿嘴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放低声音道:“千妍,既然来了就大方一点,我不想让自己表现得很没风度。” 那个叫千妍的女孩子拧眉瞪眼,“风度值几个钱,我只知道做人不应该偷着伤心,如果避免不了伤心就干脆走开。天蓝,你明明很难过,别再装了,我们走吧。” “再等一下吧,至少等酒宴正式开始了再说。”林天蓝很坚持。 而一旁沉默着观看的千寻却敏锐地看到了她眼底的哀伤。刚好碰上林天蓝的视线,她弯了弯嘴角向她露出一个鼓励的笑。 订婚仪式开始了,一对气质出众的新人被司仪请上了台。 司仪简单地说完介绍辞之后,捧上戒指送到新人手边让他们为对方带上。 应酬暂时告一段落,罗淮走到千寻身后站定。千寻看着台上那一对看似幸福的新人,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那个叫林天蓝的女孩子身上,然后低低叹了口气。 她的眼睛里果然有晶莹的光在闪动。 人生在世,最理不清的就是情债,谁欠了谁,大概只能消极地说一句,天知道吧。 “怎么了?” 破天荒地,站她身边的罗大总经理居然和蔼地关心起她的情绪来。她该表现一下自己的受宠若惊吗? 千寻没立刻回答,等到订婚仪式结束,舒缓的舞曲响起,她才故作轻松地撇撇嘴道:“我在想,是不是每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都是真心相爱的。” “为什么会这么想?如果没有感情又何必结婚呢?”罗淮似乎突然变得很闲起来,没继续去和商界的朋友聊天应酬,而是留在这跟她讲一些有的没的。 “也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婚姻和感情不同。动心可以是真的,结婚却可能会因为某些不得以的理由而去娶或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至少她所努力去得到的婚姻应该就是这样子,因为就算她成功了,她也没打算付出真心。 罗淮盯着她黯淡的脸庞看了片刻,然后放下酒杯伸出手道:“请你跳支舞。” 千寻大方地扬了扬眉,跟着放下手里的酒杯将手交到他手心里,与他相拥着滑出优雅舞步。 还好她有先见之明,进“罗氏”之前特地去学了半个月的舞,今天果然用上了。起码他伸出手的时候,她不会丢脸地低着头小声回一句:我不会。 暗淡的夜,只有一盏昏黄的路灯照着一方不甚明朗的世界。 车在千寻租住的公寓楼下熄火停下来。 打开车门走出几步,她又想起什么似的转回头,问正准备重新打挡发动的男人:“那个,这衣服……”不用还了吧?还了他也用不着。 “送你的,当做加班费好了。”他想当然地如此回她一句。 “谢谢。”她笑着拉起裙摆看了看,啧声又道,“这衣服还是新的,卖掉的话差不多还能卖个原价的六七成。”那也是好几千呢,她大半个月的工资。 汽车已经发动了,他在听到她的话后没立刻将车开走,而是眯起眼颇为意外地问:“你准备把这衣服卖掉?”她很缺钱吗? “是啊。这种名贵的衣服中看不实用,我平时又没什么机会穿,放久了也会变形,还是把它变成现钱比较划算。”都说是送给她的,那么她决定怎么样去处置自己的东西都不关他的事吧? 见他用类似探究的眼神在看她,她笑呵呵地挥挥手道:“没什么好奇怪的。像我这个阶层的人,大多都具备一切向‘钱’看的优良品德,我很缺钱,也很努力地在赚钱,不过您这种出身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三句假话七句真话的说辞最能迷糊人,她一向将这一套游戏规则游走得很从容。 罗淮的脸上露出一抹深思,弯了弯唇角露出今晚的第二个微笑。 很显然她将他的好奇心又挑起了几分。而且她可以肯定他的眼底并没有流露出类似厌恶鄙视的眼神,就表示她的坦白态度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罗总再见。”她对他挥了挥手,提着裙摆转身上楼。 罗淮的视线停在那道渐远的身影上,过了片刻才推挡发动车子离开。 一切的熟稔似乎来得太快,却并不显得突兀。从上班的第一天,她一直努力工作,也进步很快。他是掌控着她饭碗的老板,她尽职尽责做着事,但不曾表现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自自然然做自己,反而更容易获得公私分明的他的好感。 像芳姿说的那样,他的秘书,好像是个蛮有趣的人。 第3章(1) 休息天,琳琳拎着小行李包敲开了千寻家的门。后面跟着刘嫣红。 千寻侧身将两人迎进来,为她们倒了水才坐下来问:“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仔细把琳琳上下打量一番,她皱眉道:“你怎么搞的,才一个礼拜没见,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憔悴?” 琳琳努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抱着靠枕窝在沙发上不吭声。 刘嫣红叹了口气,低声道:“琳琳怀孕了。” 千寻瞠大眼睛,“狄峻的?” 刘嫣红点点头。 “那他知道吗?”千寻追问。 “还不知道。”琳琳说不打算告诉他。 千寻扶住琳琳的肩膀认真地问:“你打算怎么办?” 琳琳的眼眶红了,苦笑着喃道:“把孩子打掉,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你舍得吗?”千寻软声问。琳琳跟她一样是孤儿出身,对亲情的渴望只会比普通人浓。 “舍不得,但是我养不起他。像我这种身份,生出来的孩子也只会让他将来受尽别人的嘲笑,我不能让孩子长大后因为屈辱而恨我。” 她这种人,没有做母亲的权利。毁了自己没关系,但不能毁了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不先跟狄峻商量一下,你确定他一定也不想要这个孩子吗?”千寻仍不死心地问。因为她看得懂琳琳眼里的坚持,她说不要孩子,可能就真的不会留下来了。 “就算他想要又如何?我跟他之间是不可能的。他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人家出身,也是家世清白,我根本配不上他。等有一天他退烧了,就会明白自己的坚持有多可笑。” “我觉得狄峻对你是真心的。”千寻还想劝她,虽然也明白琳琳的话其实是对的。 “光有真心是靠不住的。等将来感情淡了,现实问题来了,一切就都会变得丑恶,变得无法忍受。与其将来受伤,就只能不要让它开始。”琳琳苦涩地笑着,眼泪终于跟着落下来。 “琳琳……”千寻握住她的手,心里一阵难过。 “别劝我了,其他姐妹劝了我半天,我还是觉得自己的决定没错。”琳琳接过刘嫣红递来的纸巾擦干眼泪,对千寻道,“童童,我想在你家住一段时间。” “当然好了!你放心住下来吧,我刚好能照顾你。” 刘嫣红握住她们两个的手,拿出老大姐的气势安排道:“琳琳,你就安心在童童这里住下来,老板那边我会去说。做完手术之后我和其他姐妹会轮流来照顾你,等你身体好了再作安排。” “好。”琳琳黯淡地点点头。 千寻握紧她的手安慰道:“放心吧。” 第二个休息天,千寻和刘嫣红陪琳琳去医院做手术。 到了之后才知道没有结婚证明医院根本不给做,正在那发愁,狄峻不知道从哪得到消息,一路追来了医院,差点没把医院给烧了。 千寻跟刘嫣红看着他把心爱的女人抓去谈话,虽然仍有些担心,还是忍不住笑了。只希望他们能谈出个好的结果来。 可以预料那两个人的谈话时间不会太短,她们两个买了饮料坐到医院前的草坪上休息聊天兼等人。 千寻忍不住问刘嫣红:“嫣红姐,你说琳琳会答应嫁给狄峻吗?”问完也觉得自己的问题很傻,如果肯嫁的话也不会拖到今天了。 刘嫣红年纪最长,经历的事情也多,对所有事都看破了。沉默了很久才道:“不是她会不会答应的问题,而是她根本不敢答应。你觉得像我们这种人,下了决心要从良,刚好也有个好男人肯娶你,以后的生活就会幸福了吗?我说不会。以前的经历就像一道深疤,剜下去了便会永远留痕,抹不掉,即使我们想自欺欺人地把它遗忘也不可能。” 千寻将视线投向远处的喷泉上去,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走上那一步,只要踏进去了,仿佛就再没有了被救赎的权利。是她们活得太明白了吧,如果真的连心也一并放纵下去的话,或许也就不会再有痛苦。 “别再愤懑了,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既然选择了,就要有勇气过下去。”刘嫣红拍拍她的肩。 千寻重重地叹了口气。 前面的水泥路上走近一男一女,刘嫣红推了推千寻低声道:“你看,是你的老板。” 千寻也看到了。真的是罗淮,而他旁边的那名女子却不是何芳姿。 刘嫣红嗤笑,“啧啧,还以为他真的对未婚妻一心一意呢,现在看来好像也没想象中那么忠诚。”否则不会跟那个女子有说有笑态度亲昵。 千寻不以为然地轻哼,“也许他会说是普通朋友。像他这种身份的人,身边多几个女人一点也不奇怪。” 实在是邪门,偶尔来趟医院都能跟他碰上,他们还真有“缘分”。 收回视线,千寻看了看腕表站起身道:“不早了,我们回去看看琳琳他们回来了没有。” “走吧。”刘嫣红跟着站起身。 她们刚走到门口的时候,就看见狄峻脸色铁青地从里面冲了出来,一把扶住刘嫣红的肩膀手直打哆嗦。 刘嫣红好不容易才站稳了身体,皱眉问:“你干吗呢?有什么话慢慢说。” 狄峻的嘴唇张了张,半天才揪着头发哑声道:“琳琳她流产了。” “什么?”千寻跟刘嫣红同时尖叫出声。 千寻一把揪住狄峻的衣领吼道:“你干什么去了!把人带出去为什么不好好照看?你明知道她怀孕了啊!” “我想跟她好好谈,可是她不肯,过马路的时候我追她,结果她跑得太急就被车给蹭到了。我……我该死!”狄峻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 刘嫣红沮丧地叹气,“这下好了,连托关系找熟人都不必了,麻烦都解决了。”她又叹了口气,突然抬手狠狠扇了狄峻一巴掌,脆亮的响声引来侧目无数。 其实她也知道狄峻很无辜,但心里的哀伤委屈止也止不住,只能迁怒到别人身上去。她替琳琳委屈,或者她跟狄峻之间真的是没缘分,原本还以为有了孩子他们的关系会有转机。 狄峻垂着头,神情哀恸。 “走吧,赶快去看看琳琳怎么样了!”千寻警觉地回过神来,拉着刘嫣红往手术室奔去。 折腾到很晚才把人带回家。 琳琳除了流产还有几处皮外伤。刘嫣红跟千寻小心翼翼地把她安顿到床上睡下,千寻看了眼时间道:“不早了,你赶快回去吧,琳琳有我看着不会有事的。” 刘嫣红又朝卧室里探头看了一眼才带上门,拿起沙发上的皮包边走边叮嘱:“你多费点心了,狄峻要是来了别让他进来,免得琳琳见了又要情绪激动。” “我知道。”千寻为她开门。 “有事打电话给我。” “好。”千寻看着她下楼才合上门。转身走进客厅,忍不住低低叹了口气。 又是新一周的开始,身为秘书通常都会比较忙。 早上起来安顿好琳琳再赶到公司,差几分钟就破了全勤纪录。她匆匆搭电梯上二十六楼,理所当然上司已经来了。 她从玻璃墙朝里面看了一眼,看到他正端着咖啡在翻看资料。原来他也会自己动手泡咖啡,实在难得。 九点正她敲门提醒上司去开晨会,自己则捧着一摞资料随后跟上去。 十点钟会议结束,她回到自己的位子上整理一份很重要的客户资料表,字没打几个眼皮就睁不开了,打五个字起码有两个是错的,工作效率全无。她只好揉着眼睛去茶水间泡了杯浓茶,依稀记得她喝了一小口,然后就不知不觉垂下了眼帘趴在位子上会周公去了。 罗淮看完手里的一份企划案,顺手按下内线道:“童秘书,你进来一下。” 话音落了,对方没反应,他又重复了一遍,还是没反应。 难道不在位子上吗?如果她有事离开都会跟他先打声招呼。 推开坐椅,他拉开门走出去。 秘书的位子就在他办公室的外面,用玻璃墙隔成一间小办公室。他走过去,看到了位子上那个正趴在电脑前面睡得很香的人——他的那位办事效率及工作态度都是一流的秘书。 童秘书不是个会公然模鱼的下属,看她的样子似乎很疲倦,才会睡得那么香。虽然他自认不是个温情主义的上司,但—— 安静地转身,他没叫醒她,而是走到外面叫了个助理秘书进来。 助理秘书程乐得了老总的召见,赶紧小跑着进来。路过童千寻旁边的时候瞄了一眼,随即嘴巴张得老大。 这么明目张胆地睡在那儿,老总就是大近视也早看见了。童姐实在是强,佛祖保佑她千万别被上司骂才好。 千寻一觉睡到午休时间。回过神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朝上司办公室里张望,他还坐在那里,似乎没什么特殊的状况发生。 整整睡了两个小时,上司都没发现吗?没道理啊。 正在想着,内线电话就响了,罗淮在电话里说道:“童秘书,帮我定份午饭上来。” 周一很忙,忙到没时间吃中饭很正常。所以她安安稳稳睡了两个小时真的很没道理。 “是,我马上去定。”她利落地接话。 电话还在线上,停顿了几秒,然后她的上司说:“如果不舒服的话就请假回去休息吧。” 千寻坐在位子上,硬是呆了几分钟才回神。就说吧,就说她运气不会那么好的。 一直提心吊胆过了一天,还好上司都没来找她麻烦,总算松了口气。 第二天没事人一样来上班,程乐在茶水间跟她提起昨天的事,追问老总有没有把她狠批了一顿,见她摇头连连啧声感叹,直说实在没道理,因为老总是那样一个公私严明的上司。 避他那么多,重点是她平安无事就好了。手上的杂事一堆,她才没空老想一些有的没的。 陪上司开完晨会,她就全神贯注投入手上一份资料的汇总工作,直到手边的电话响。 是一楼接待处打来的,说有位叫孙雅雯的小姐要找总经理。 千寻按下内线向上司请示,罗淮听完那个名字后直接拉开门大踏步走了出来,亲自下楼迎接去了。 这个孙小姐,受到的待遇居然比老总正牌未婚妻还高,老总不会开始爬墙了吧?啧,男人哪! 千寻不以为然地撇嘴,收回八卦的心思认真工作。 五分钟之后专用电梯的门拉开了,罗淮和一个看上去很眼熟的女人走了出来。女子走过她的办公桌前时拨了下头发,千寻立刻想起来了,是那个和罗淮一起出现在医院的女子。 罗淮推开办公室的门让女子先进去,然后折回来对她吩咐道:“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客,有什么事或电话都替我挡掉。还有,麻烦替我们泡一杯咖啡一杯茶进来。” 千寻点头应着,从玻璃墙看到两个人推门进了里面的会客室,然后合上了门。 敝神秘的,看他对那名女子小心重视的态度,不会真的是他的新一任红颜知己吧?不说她的上司是个公私严明的人吗?原来传言有误? 情况好像变麻烦了,真是伤脑筋。 上司一直和那位孙小姐谈到中午才出来,然后直接宣布他下午要出去,有事打他电话。也就是说,几乎没跷过班的上司今天要破戒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司的运气不好,他前脚才走人,没过多久正牌未婚妻何芳姿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虽然替上司说谎骗人是身为秘书的职责之一,但她突然觉得把事情搅和一下可能会更有建设性,所以她装白痴地把上司和一名叫孙雅雯的小姐亲密离开的事仔细又仔细地描述了一遍,依照何芳姿的反应,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有戏看了吧。 第二天,罗淮脸色阴沉地来公司上班,路过千寻办公桌旁的时候冷淡地道:“童秘书,你进来一下。” 千寻跟在后面做了个鬼脸,知道自己要挨骂了。 丙然,罗淮坐进办公椅中第一句话就是:“昨天何小姐打电话来,是你告诉她我和孙小姐出去的事的?” 千寻一脸无辜,点头应道:“是的。” 心里开始暗自揣测事情八成有点严重,否则从未在上班时间聊过私事的上司会第一句话就问这个。他的脸色可真是难看哪。 罗淮见她一脸茫然的样子,拧了拧眉道:“算了,不过以后不要随便向人透露上司的行踪,我想这也是身为一个秘书的职业守则。” “我知道了。”千寻垂首回一句。 “你出去吧。”他朝她挥了下手,脸色仍是很难看。 不知道他是在乎未婚妻还是那个孙小姐,才这点小事就紧张成这样,如果有一天发生更严重的状况,希望他不会懊恼地想杀人。 临近下班的时候,何芳姿有电话打过来,罗淮接完电话之后那张阴沉了一整天的脸更难看了,可见他应该还是很在乎何芳姿的吧。 时间滑过五点,千寻看了眼上司的办公室,进去打了声招呼,然后按时下班。 抓起背包离开之前,她又朝里面看了一眼,大办公桌后面的那个男人看来这次是真的遇到麻烦了,而且有恶化下去的态势。唉,素来冷静自持的人碰到感情问题原来都是一个样,但愿他不要也玩酗酒浑噩度日那一套,会有损形象的。 她发现自己竟然有铁口直断的天赋。 下班时间,路上行车熙攘,她规规矩矩站在公车站牌下面等车。但是等了十几分钟过去,却仍是连公车的鬼影子也没看到,大概是下班时间交通堵塞的关系吧。 正拿手当扇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风,远远一辆银灰的跑车招摇地抢了公车道停在了站牌前面。车窗缓缓降下,罗淮在车里对她招了招手。 千寻恍然顿悟,就说这车看着那么眼熟。不过,他对她招手是什么意思?现在可是下班时间,难道还有什么公事要吩咐她吗? “你,上车。”他见她站着不动,利落地抛出一句。 她用手指了指自己,慢半拍地问:“我吗?” “快点上来,你不会想我被交警开罚单吧?”他已经探身过来为她打开了车门。 那倒是,前面不到二十米远就是十字路口,她随眼一看,起码看到了两三个交警同志。不过他是有钱人嘛,真要被开罚单就当是为社会建设做点微薄北献好了。 想归想,她还是迅速弯腰钻进了车里。下一秒车子一个推挡急弛着飞离出去,像逃亡。 奇怪,突然把她叫到车上来,不会是想好心捎上她一段吧?还是因为心情烦闷,无聊之下想找点善事做做? “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千寻将背包搁到腿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 他没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沉默了一会问:“晚上有空吗?” 耶?好诡异的问题。他总不会是想找个人共进晚餐顺带捞个垃圾筒吐苦水吧?他们有熟到这个分上吗?还是他平时人缘太差根本没朋友?好像还蛮有这个可能的。 “有。”她也没太做思考,直接回话。 “陪我去喝一杯。” 原来不是请吃饭而是找她去灌酒,八成是上次看到她喝得醉醺醺的样子,所以认定她酒量不错适合当陪客。有何不可呢?她本来就一直在等机会不是吗? “好啊。”她相当乐意奉陪。 常说酒醉的人容易信口把七分真实三分遮掩的话很顺溜地说出口,那么他现在说的话,她是不是就可以把它当成酒后真言呢? 她以为他要说一些关于感情烦恼的事,毕竟他已经为未婚妻的误会而伤了一整天的脑筋。但他对那些她比较好奇的八卦却提也不提,闷不作声直灌酒,灌了差不多五分醉的时候,他开口了,话题的主角居然是她。 “撇开上司和下属的身份,我觉得你是一个适合做朋友的人,你身上有种亲和的气质,连芳姿都很喜欢你。”他的视线停在酒吧的某一处角落,淡声说。 “是吗?”她笑了笑。亲和的气质?为什么她自己都没发现出来。 “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他眯眼又灌了口酒。 “你说。” “你们女孩子,是不是很介意自己的男朋友和别的女人有牵扯?” 千寻瞄了他一眼,“我说实话,你可不许生气。” “说说看。”他不置可否。 千寻开始老实不客气地说:“我个人认为你的这个问题有够混账。反问一句,你会不介意自己的女朋友和别的男人有牵扯吗?” 他转过带着几分微醺的目光看向她,仿佛是在消化她话里的意思,然后明了地点点头。如此明朗的一件事,根本不该成为他的困扰。自己不能接受的事,就没资格要求对方去接受,感情的事双方从来都是平等的。 第3章(2) 酒吧门楼上的霓虹在暗夜里闪着略显清冷的光芒。夜深了,路上已经没什么行人,千寻扶着罗淮摇摇晃晃地从酒吧里走出来。 “小心,前面是阶梯。”她扶稳他的胳膊小心走下来,却因为罗淮将所有的重量压在她身上而差点栽出去。 喝成这样车肯定是没法开了。她一边吃力地扶着人一边朝驶近的出租车招手。 坐上车,她沉默了一会报出一个地址,是罗淮家。拜她平日的刻意关注所赐,他的住址她早就打听得很清楚,今天倒真派上用场了。 出租车驶到他公寓大厦的楼下停下来,她付了钱去扶人下车,才发现他早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皱眉又皱眉,还是在司机的帮忙下才把他弄下了车。 大厦保安认得罗淮,好心地上来询问要不要帮忙。千寻也没空客气,折腾到现在她也早没了力气,何况她自己也喝了不少酒,头晕得厉害。 十二楼,最顶层,他可真会享受。保安将他们送到他家的门口转身下去了,千寻拧眉叹了口气,拍拍那个靠着门又快睡着的男人问:“喂,钥匙在哪里?” 等了一分钟没反应,她的耐心耗光,直接在他的西装外套里翻起来。还好很快就翻出了钥匙,一把一把地试,花了五分钟才把门打开。 她将自己的皮包先扔进门里去,然后才转身将他扶进去。 跌跌撞撞进门,她顺脚将门踢关上,搀着他往房间方向走。真是要命,以她一六二的身高和一副瘦巴巴的身材,却要将一个一米八以上的腿长男人摆平,实在够锻炼人的。 好不容易才将人撂倒到床上,千寻瘫坐在床边的地毯上喘气。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发出一声不舒服的申吟,下意识地去扯那已经半松的领带。 千寻拢了拢自己披散下来的头发,伸手揉了揉有些迷糊的眼睛,低咒一声挣扎着站起来,坐到床边开始动手帮他解领带月兑外套。送都送回来了,只能好人做到底。 手伸到他肩膀上想把他拉起来一点,外套的袖子刚月兑了半边,一只热烫的大手蓦地抓住了她的冰凉素手。 “芳姿,对不起……”床上的男人闭着眼睛,含混地咕哝着,似乎有些喋喋不休,只不过后面说的话却听不太分明。 都说醉酒的人会袒露心里最想说的话,可见他是真的很在乎何芳姿。他或者够冷情,却不是没有真感情,只不过要看对什么人了。 撇嘴皱眉,她努力抽回自己的手去帮他月兑另一边的袖子。刚推着他的身子动了动,手却再度被抓了回去,然后在她尚未反应过来之际人已经被拉跌倒在他的胸膛上! 思绪有几秒钟的挣扎与慌乱,然而当他的气息侵袭下来的时候,她只闭了下眼,咬了咬牙没有将他推开。 走到这一步虽不在她的计划之中,但却是一条很具有诱惑力的捷径。依罗淮对何芳姿的钟情,她想达成目的看来有些困难,不如就选这条捷径放纵自己往下走吧。 她要做罗太太,然后得到他的一颗心,再毫不留情地将它践踏掉,像他当初毁了云秀姐一样。在这个世上她独身一人无牵无挂,所以不在乎出卖自己来达到想要的目的。罗淮,走着瞧吧。 浓郁的香气弥散在空气里,杯子里的咖啡渐渐消散了热度,却没有人伸手碰过一下。 “怎么会这样?”对面的男人哑着声音问,神色失了素日里的冷静,身上随意套了件衬衫,也少了平时的优雅与气势。 她垂眸,放低了声音回道:“昨晚我们都喝多了。” 他烦躁地扯了扯头发,低咒一句:“该死!” 依稀还有一点印象,但当时像着了魔一样,根本忘了该有的理智。心里的烦躁在酒精的催化下变成了一种冲动,结果就犯下这种低俗的错误。 她抬眼瞥着他懊恼的样子,无声的笑意在心底回旋升腾,差点就溢上了嘴角。 “对不起。”他闷声说出一句。 还不错,知道要照着剧本走,那么接下来她也要来点照剧本走的台词才不会亏待自己。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她的脸色转了幽怨,细声问。 他仿佛被她的问题惊到,飞速地抬起眼睛瞥她一眼,幽深的瞳眸里闪过一阵不确定的光,怔了良久才吐出一个单音节的字:“我……” 没想好是吧,那她来帮他出主意好了。 “娶我,跟我结婚。”她目光坚定地吐出这一句。 “结婚?”他不敢置信地抬起眼睛,眉心渐渐蹙紧。 “你不打算负责任吗?”她的眼底浮起水光,“你想让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我会死给你看。” “你……”他被她眼中的认真吓到,“别开玩笑!”事情怎么会演变到这一步?他跟她甚至连了解都谈不上,她居然说结婚! “我虽然出身低微,却是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你说我是不是认真的?”她在心里冷笑,早知道他不是什么有责任有担当的人。 “我们根本没有感情。童秘书,你要提任何要求我都可以考虑,只有这件事,我绝对不会拿来开玩笑,我已经有未婚妻了。”他的神色转回冷静,开始拿出商场上那套冷绝的手腕来对付她。 她站起身做了个深呼吸,沉着脸走向他这边,抬手给了他一巴掌。 他的目光里迅速染上一抹厉色,蹙着眉却没开口。 她没再说话,神情麻木地走到房间里找回自己的皮包,穿好鞋子拉开门走出去,重重甩上门。 “砰”的一声,震响隔开了门里门外各怀心思的两个人。 罗淮抓起桌子上的咖啡杯狠狠朝落地窗砸过去,杯子碎了,褐色的液体泼撒出去,在碎裂的窗户玻璃上形成扭曲的形状缓缓滑落下来。 冷静下来,他不得不去思考一件悄然发生的事。会发生昨晚的事,如果把百分之九十的责任归咎于酒精的作用,那么剩下那百分之十呢?是否在潜意识里他其实对童千寻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好感,否则当仅有的一丝理智划过脑海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阻止自己停下来? 真该死,他爱的人从来只有芳姿不是吗?连初恋情人孙雅雯都比不上她在他心里的位置。他会因为她的一句重话就心烦气躁冷静全失,所以他对童千寻只是一时欣赏下的迷惑,如此而已,一定是。 千寻走出电梯,户外有大片阳光透过大厦的旋转门照了进来。她微笑着向门卫室的保安道:“早上好”,然后走出旋转门。 站在大厦的台阶上,她弯了弯嘴角淡然一笑。如果她会就这样委屈自己,那么她也不是童千寻了。从来只要付出了代价,她就要达到想要的目的,不管还要使用什么手段。 事情才开始,希望那个男人能尽快接受这个事实。 “啪”的一声,脆响回荡在客厅里,旁边的一名儒雅的男子连忙阻劝:“爸,您别生气,先听大哥解释。” 罗启仁挥开二儿子的手,“老二你别管!” 哆嗦着手抓起茶几上的一摞报纸砸到大儿子脸上,他咆哮道:“你说,这报纸上写的是不是都是真的?” 罗淮脸色阴沉地闷声回答:“是。” “那你说,你打算怎么办!”罗老爷一口气堵在喉口,发出一连串的喘咳。 罗夫人赶紧拍着他的背扶着他坐到沙发上,劝道:“事情发生了就想办法解决,当心你气得血压又要回升了。” 罗老爷气喘着摆摆手,“我们罗家在商场上也算有头有脸,现在堂堂‘罗氏’的总经理居然成了玩弄感情又不肯负责任的混蛋,你叫我怎么出去见人?”说着又转向大儿子咆哮道,“不管你原本打算怎么办,现在由我做主,你马上跟那个童小姐结婚!” 罗淮的眼底郁色渐浓,肯定地给出答案:“不可能。您忘了我跟芳姿早就订婚了。” “把婚约退掉。发生了这种事你认为何家还会把掌上明珠嫁给你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芳姿那孩子一直拖着根本不想结婚,以前我当你们还年轻放纵你们几年,现在出了这种事,你最好尽快把人家童小姐给娶回来。我已经去公司里了解过了,童小姐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你又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除非娶她,否则这笔债你要怎么还?” 虽然这个童小姐把事情诉诸报纸的行为太冲动,但她应该也是走投无路的吧。一个清白女孩子无权无势,只能靠这种办法来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他明明从小就教育他们兄弟两个要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为什么还是教出了这么个儿子来?现在公司里非议声大得很,听说那位童小姐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一定是偷偷躲了起来,实在是造孽啊。 罗淮见父亲态度坚决,转向母亲还想解释:“妈,我跟她一点感情都没有,结婚又不是游戏,怎么能说结就结呢?”简直荒唐。 “没感情就先结婚,然后再慢慢培养,总之这件事只能这么解决,不然你还想把人家女孩子逼死不成?”罗老爷怒声打断他的推月兑之词。 罗淮蓦地愣住,她的那句“我会死给你看”迅速闪过脑海。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他心烦气躁一直想着如何让自己摆月兑麻烦,却忘了顾及她的立场和处境,是他做错了事,难道真的要事情演变到把她逼死了才能收场吗? 像是突然有一盆冷水当头淋下来,浇醒了他的神志。 “爸,我会找童小姐好好谈谈的。” 他在她家楼下守了一整天,没见到人,第二天还是如此。他拦到一个从楼上下来的大妈问出来她住三楼,然后去敲她家的门,还好,没敲几下门就开了。 他形象邋遢,门内的人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神形憔悴,见是他愣了几秒便拉开门将他让进去。 在朴素的圆桌边落座,他看了神情自若的她一眼,忍住了先前准备的愧疚之辞,眼神转了深沉问道:“报纸上的报道是你弄出来的吧?”知道自己是在明知故问,这一刻他却想听听她的解释。 她垂眸淡笑,轻声却防备地道:“我只是在保护自己,你没有责怪我的权利。” 他是没有责怪她的权利,也不是在责怪。只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的平静多少出乎人的意料。而凭他的敏锐甚至捕捉到那双澄净眼眸里有飞闪而逝的慧黠掠过,让人下意识地生出警觉。 “童千寻,你到底想要什么?”他半试探半肯定地问,借垂眸的瞬间换上冷凝的表情。 她迅速看了他一眼,仍是笑,嘴角牵出的笑容却没有温度。既然他看出了一点什么,那么她就相应地坦白一点好了,半真半假的态度永远是百用不爽的游戏规则。 “事情走到这一步,我就老实说了吧,我要当罗太太。你也知道这个身份是多少人抢破头想得到的,我也不例外。” 他没立刻说话,锐利的眸光凝视着她的眼睛,似在探究她的话有几分可信度。 她忍住不笑,好心劝道:“别怀疑了,我绝对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高贵,我就是冲着那个贵太太身份去的,所以并不在乎有没有感情,我只是不能容忍自己吃亏,就是这样。” 他眼底眉梢的郁暗渐浓,声音冷冽似夹了尖刀袭下来,“是吗?别告诉我连跟我上床也是你事先预备好的!” 她神色微震了一下,随即垂下眼皮叹气,“如果你已经这么认为了,我也懒得费神否认。” 她看出来了,他心里有喜欢的人,所以如果不能得到他的喜欢,她不妨反其道而为之,也不失为一个逐步靠近他引起他注意的好方法。 “原本我还对你心存愧疚,却竟是中了你的设计。”他没有预料中的暴跳如雷,拧着眉轻笑着摇头,“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这些说出来,但既然摆出了事实,你觉得我还会照着你的期望走吗?真以为一张小报纸几句不知所谓的舆论就能逼我就范?你未免太天真了。” 她敛起唇角的笑意,直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你错了,我只是在拿自己的坦白赌一回运气。我是个传统的人,所以肯嫁你。而你能给我优渥的生活,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也不想否认自己的目的。至于你,我知道何小姐跟你两情相悦但她不肯结婚,所以你们大可以继续在一起都不关我事,我只要一份安定无忧的生活就好了。如此一来皆大欢喜不是吗?如果你拒绝,大不了两败俱伤,反正我已经算是所剩无几,不在乎多陪上一点东西。” 她威胁他,他本可以不必理会,多的是百千种将她打败的方法,但在他冷凝着神色陷如沉默的时候,她突然凄清却骄傲地吐出一句:“别忘了,你欠我。” 就算真的是她千般算计将他拉进陷阱,却有一件事无从否认,的确是他欠她,欠她一份清白。这便是整件事情的死结,系上了,再无打开的可能。有些错,犯下了就不能回头,这个跟斗是他自己一个大意栽进去的,其实怨不得任何人。 “你真以为嫁给我是件幸福的事吗?”他冷嗤着轻问。 “我从没有那样认为过,但我已经没有了退路。”她凝重地答。 “但愿你不会后悔。”他眸底的神色渐渐凌厉。自认是个眼光敏觉的人,却因为她看似纯澈的样子而看走了眼,真没料想到,她会是一个为了所谓的富贵而去使尽心机的人,算他错看了她。 她移开视线,低声重复:“但愿吧。” 他凝着神色陷入沉默。 已经知道她是怎样的人,但为何他却仿佛看到了她眼底一闪而过的哀伤,并为此而迷惑了意志,以至就此默许下一场十分荒唐的婚礼? 等他回神,身旁已经站着一个被称呼为罗太太的女人。他的妻子,竟然不是和他情意相投的何芳姿,而是她,童千寻。 第4章(1) 窗外夜色暗淡,床头灯散落一线幽黄的橘光。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坐起来,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凌晨两点一刻。混乱的梦境搅扰了她的睡意,梦里面反复出现的竟是那张从不曾入过梦的脸,还有那段不算久远的记忆。 不可否认昨天晚上他的那番话多少引起了她的一丝在意,他有足够的智慧跟手段来陪她玩游戏,只要他想的话。 罗太太的身份其实并不被她瞧在眼里,然而当初云秀姐就是那样一心一意地想嫁给那个冷情的男人,原因是他是她的第一个客人,也是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到最后连死了,她都仍不曾后悔过。 而罗淮,这个被云秀姐一心一意记挂着的男人,却依然潇洒恣意地活着。或者在他眼中,小姐与客人之间不过虚假一场,谁会相信身份卑贱的酒廊小姐会有真感情呢?就算有,谁又有空去在乎? 尽避很不屑,她还是嫁给了罗淮,穿上了云秀姐在临死前仍心心念念的雪白婚纱,苍白的颜色让她想起了云秀姐弥留之际那张失尽血色的脸。 接下来就该是让他爱上她了吧,不管走到目的地还要多久,她既然已经任性地迈出了第一步,就绝不会胆怯于第二步、第三步甚至更久。 不见得是件多么丰功伟业的事,只是一场怨恨下的报复罢了。人生在世本来就是很无趣的一件事,无聊的人很多,不差她一个。 夜还长,却已是了无睡意。她干脆掀了被子披上睡衣,拉开门下楼去倒杯水上来,或者拿瓶红酒也不错。 门拉开,却不曾想过会在走廊上遇到人,尤其是在这凌晨两点多的深夜时分。他明天都不用上班吗?甚至还雅兴正浓地勾着杯酒,懒懒斜靠在他自己的房门口,目光停驻的方向是她的房间。 见她拉开门出来,他似乎并不意外,只微挑了下眉道:“我还以为你真能没心没肺一觉睡到天亮。” 千寻的手还搭在门柄上,考虑着是否该当自己梦游,然后没事人一样关上门回床上盖着被子继续睡。 只思忖了几秒随即就暗嗤自己没用。没料到这么晚了还会遇见他,所以心理上一时少了该有的防备,但并不代表她要示弱地躲开他。 “这么晚了,在等我吗?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半夜失眠?”她嫣然一笑,迈开步子慢慢地往他跟前走过去。 他勾着酒杯的手动了动,浅褐的液体便顺着杯沿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灯光照过去,泛起几丝暗淡的星芒。 “我怕你忘了几个小时之前才进行的那场对话,正考虑着要不要敲开你的门提醒你一遍。”他撇了撇嘴角,弯出一个并不是笑容的诡异表情。 看来他是真打算陪她玩玩了对吧?不枉费她丢弃平静的生活跑去惹他一场。 “不用提醒,我怎么舍得忘掉呢?”她依然浅浅笑着,在离他一米的距离外停下来。微卷的及腰长发散落在粉色保守型睡衣上,怎么看都只是个清纯的乖巧小女子,但那一双漾着笑意的明眸遗落的却是无比动人心弦的诱惑。 他没辜负她的大胆靠近,长手一伸将她拉进怀里。醇澈的酒香透过他的呼吸游走在沁凉的空气里,她下意识地向后退了退。自己喜欢喝酒不表示会喜欢与灌过酒的酒鬼靠近,她讨厌呼吸里有他的味道。 “既然这么期待,我若不成全你,好像说不过去。”他手里的玻璃酒杯惨遭丢弃的命运,掉落在地砖上发出脆裂的一声轻响。下一秒那只手便擒住了她秀致的面颊,迎着她嫣红的唇瓣欺吻下去。 夜气越发的沁凉透心,走道里两道紧紧贴合的身躯在昏黄光线里无声地投下长长的斜影。 以为只是一场镑怀心思的游戏,而心绪却已经悄悄偏移出了原始的轨道。遗憾的是,并没有人想去正视这悄无声息的变化。 喘息声在寂静中尤显得清晰,他却蓦地推开她娇软的身躯,冷下神色转过身。 她拉住他,笑问:“又改变主意了?不想陪我玩下去了是吗?” “童千寻,你到底想得到什么?”他的声音里已多了一份自制的冷漠。 “我如果回答是:你的心,你会说我痴心妄想吗?”她并没说谎,的确想得到他的一颗心,只是没打算给出自己的心而已。 “果然够贪心,一个空置的罗太太身份已经不能让你满足了吗?我可还清楚记得结婚前你说过的话,没想到你却先忘了。” “我只是诚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没说一定要成功。心是你的,肯不肯给并不是我能左右的不是吗?”以退为进,特殊的情况下是个不错的高招。 似乎,他真的被她语气中的哀婉迷惑了,转回视线锁眉问:“你要我的心,要去做什么?” 她没回答他的疑问,而是涩然一笑,垂眸淡道:“你真以为如果没有一点动心,我会一心一意求着嫁给你吗?罗太太的身份或许诱惑人,但并不是非得到不可的东西。没钱没地位的时候,我一样活得不错。” 她在向他表白呢,看他闪烁的目光就知道他应该是有那么一丁点相信了吧,虽然只有一丁点而已。 “你是说真的?”他的眉梢蹙得更紧了,神色也转缓下来。他是个相当聪明的商人,感情面前却不见得是个聪明的男人。他一定料想不到会有人丢弃尊严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吧。 “你说呢?”自己猜好了,她才不会痛快给出答案。 “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所以不会再负责别人的感情。”他冷静地宣告事实。 “我知道。是你问我才会说出来,说了也就当云淡风轻一场让它过去吧,我还是很安于目前的平静生活。” 今天就到这里吧,免得戏演太多露出破绽就划不来了。 她笑,转身下楼。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等等……” “还有事吗?”她停下脚步回头。 “我是想说,下个星期六罗新结婚,我们一起回去。” “好。”她应着,再次转身缓缓走离他的视线。结婚一个月来他从没跟她一起回过罗家大宅,现在看来她的一番谎话还是起了作用。这样算不算也是一种软硬兼施?挺有效果的不是吗? 镜子里的女人纤细修长,米白的礼服长裙衬出几分优雅而质朴的气质。像罗淮曾经说过的,她的身上有一股亲和的气质,所以她自会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衣服。 再次巡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确定没有什么欠妥的地方,她才转身走到床边拿起手袋准备下楼。 罢拉开门,楼下客厅里传来云嫂的声音:“太太,先生的电话,找您的呢!” 千寻应了声:“来了。”加快脚步下楼去。 “喂?”她接起来。 “你准备好了没有?我大概半个小时后会去接你。”他的声音听起来温婉平淡,却多了一种熟稔的亲切。 似乎在不知觉中,他们的关系已经悄悄起了某些细微的变化,是因为听了她那番声情并茂的表白的关系吗? “好的,我在家等你。” 币断电话,她丢开手袋坐进沙发里去。 云嫂站在旁边突然笑呵呵地冒出一句:“太太,您今天很漂亮。” 千寻回过神,笑了笑应:“是吗?谢谢。” 云嫂见她今天心情似乎不错,大着胆子又道:“其实您应该多笑笑,这样先生看了也会开心。容我云嫂多句嘴,夫妻之间能有什么隔夜仇呢,像现在这样开开心心不是很好吗?您别看先生平时话不多,您生病那几天他还是很关心您的。” 他关心她吗?可信度有待商榷。他们之间的不是隔夜仇,而是一段捋不清楚的旧债,又岂是几个笑容所能解决得了的。千寻没吭声,目光游离到窗外夕阳的余晖上去。 “太太,您生气了?都怪我多嘴。”云嫂见她神色黯淡下来,连忙道歉。 千寻摇摇头,幽声道:“云嫂,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你不会懂的。” 甚至有时候静下心来,她自己反复思量,竟也偶尔闪过一阵困惑。当年云秀姐想嫁给罗淮,如今她也算为她达成了愿望。当年云秀姐因为绝望而选择结束生命,于是她就将这份罪过加在罗淮身上。她说要得到他的感情再践踏掉,让他痛苦,可,其实真的有意义吗? 不,她不该动摇。就算她所见识到的罗淮并没有原以为的那么恶劣不堪,是个玩弄感情的混蛋,但云秀姐因为他的冷漠态度而死去却是不争的事实,他应该要受到报应,绝对应该! 今天是罗家二少爷罗新的结婚典礼,婚宴设在罗家大宅的花园里。 傍晚时分,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花园里已经亮起了绚烂的彩灯,人影穿梭十分热闹。草坪上按次序摆着长条餐桌,桌上摆满了香槟和食物,供来客随意挑选。 车驶进车库里,罗淮跟她刚说了句话就被管家找走了。罗老爷身体不好,夫人要随在一边照看着,二少爷是新郎官只负责招呼宾客,需要拿主意的事只能大少爷来。 千寻一个人朝主屋走,准备先去跟公婆打声招呼。罗淮的父母都是平易近人的人,对她很好,结婚一个月来她一个人已经回来过几趟。尤其是罗母,大概是觉得她很委屈,几乎算是把她当女儿来疼。这算是唯一一件没被她预料到的事吧,原本她还以为大户人家的长辈一定都是高高在上的,尤其她的婚姻来得并不算光彩,没想到他们并不曾拿嫌弃的眼光来对她,总是媳妇常媳妇短地叫。 她走到客厅里,四下巡望了一遍,并未看到两位老人的身影,便拉住一个仆人问:“老爷和夫人呢?” 仆人告诉说老爷哮喘病犯了,刚刚上楼休息去了。 千寻赶紧提着裙摆朝楼上小跑去。 门推开了,罗母一见是她,把手抵在嘴巴上悄悄比了个安静的手势,又示意地指了指大床上已经睡过去的人。 婆媳两人带上门站到走廊上,千寻忍不住问:“爸爸还好吧,要不要让家庭医生来看看?” 罗母摇头,笑了笑道:“没关系,刚吃了药已经好多了。这几天他一直为老二的婚事操心没休息好,我要他先睡一会,等酒宴正式开始的时候再叫他。” 说完拉起千寻的手上下看了看皱眉又道:“才几天没见,怎么好像又瘦了?” 千寻弯了弯嘴角笑,“夏天嘛,瘦一点正常。” 罗母看着她纤秀的脸庞,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是个好媳妇,可惜我们家那个臭小子不懂得惜福,一门心思老围着芳姿转。芳姿那孩子是不错,可人家要当女强人,没打算当贤妻良母,根本不适合我们罗家。就不知道老大是怎么想的,忍心让你受委屈。你放心吧,回头有空我一定说说他。” 其实千寻知道罗母为什么会对自己好,因为她自己年轻时也是小家碧玉出身,为人善良单纯,所以在她眼中,她这个媳妇和她一样也是善良单纯的人。 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面对罗母的体贴和疼惜,她多少生出了一丝愧疚。 “妈,我很好,罗淮对我也很好。”她只能这样说。 罗母温和地笑了笑道:“算了,先不提这事了。我们赶快下去帮忙招呼客人吧,让老大一个人招呼一定忙翻了。” 婆媳俩拉着手下楼。千寻的心里模糊划过一丝异样,觉得手心里传来的热度很温暖。她从没见过父母的面,而这份温暖应该就像是被母亲拉住手的感觉吧。 来的人很多,都是罗家在商场上的朋友,还有罗新医院里的同事及一些同学。 酒宴七点钟正式开始,新娘子身体不舒服只陪了几杯酒就上楼休息去了,所有人便把灌酒的对象转移到新郎官身上。 二弟是个脾气温和的人,又或者是自己的大喜日子心里高兴,所以不管谁灌都一律照喝。 千寻看不下去了,偷偷走到罗淮身边拉拉他道:“你去替二弟挡挡吧,叫他少喝点,照那样的喝法会把胃搞坏的。” 罗淮偏头看她一眼,意外于她语气里不自觉流露出的亲切,似乎在她心里也把罗新当自己的弟弟来看了。 “我知道。”他应着,端着酒杯朝那一群闹得正欢的人走过去。 千寻正想帮婆婆扶公公上楼休息,转身的时候不期然看到何芳姿站在自己父亲身边,目光却是望向她这边,若有所思的样子。 千寻对她点头笑了笑,然后款步走向两个老人家旁边,劝公公上楼休息。 无论何芳姿心里在想什么,生气?讨厌她一副女主人的样子?还是鄙视她用手段才得来的身份?都不是她能管到的事。 将两位老人送上楼,她刚步下楼梯就看到何芳姿站在罗淮身边,巧笑嫣然地为他在挡酒。罗新已经喝多了,而看罗淮脸色渐红的样子一定也喝了不少,所以何芳姿心疼了。 明明也很爱对方,却不知为什么迟迟不肯嫁给他,才会让她抢了先机占到便宜。如此看来,拆散人家完美的恋情倒真是蛮罪过的事。 这间屋子里除了仆人几乎没有她认识的人。偶尔认识几个罗氏企业的人,看到她的表情都是很不屑,因为她是耍手段让他们的上司出丑让他们公司蒙羞的人。虽然大家看好戏的成分居多,但因为她成功了,基于酸葡萄心理,会看不起她也属正常。 取了杯红酒,她悄悄拉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吹风,占领一方属于自己的小世界不让外人入侵。 屋子里偶尔一阵嬉闹哄笑声夹在夜风中传来,完完全全将她隔离在外。她当然明白这不是属于她的世界,也不会有所谓的感伤情绪。就像她的世界,这一屋子的人永远也不可能融入一样。 夜已经渐渐深了,天气很好,新月如钩,悄然从薄云里露出一弯银亮的光环。花园里的彩灯还在夜幕里闪着明灭绚烂的颜色。 “月色不错,的确值得一赏。”温淡沉缓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打破一方静谧的世界。 千寻转身,看清来人后笑了笑道:“何先生,怎么不在里面喝酒了?不会是来责怪我招呼不周吧?” 来人是何俊杰,何芳姿的哥哥。 何俊杰双手插在裤袋里,斜倚着落地窗的伸缩门,对她懒散一笑道:“酒灌多了,想找个地方清醒一下脑子。还是你聪明,挑了这处不受打扰的好地方躲起来。” 说话间,他站直了身朝阳台这边走过来。 千寻淡淡一笑道:“里面的人我大多不认识,待在那里也没什么意思。” 她对何俊杰不算很陌生,因为除了自己的一群姐妹,他是唯一在一个多月前那场婚礼上对她说祝福的外人。尤其他还是何芳姿的亲大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可是破坏他妹妹感情的狐狸精不是吗? 所以说这个人虽然有点深沉有点怪怪的,但不讨厌。 “罗淮喝多了,你不去帮忙劝劝吗?”他似是而非地问。 “有何小姐在,我很放心。”她也半真半假地答。 “是吗?看来你对你先生是真的没感情。如此一来我就有些困惑了,请容我冒昧问一句,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嫁给他呢?在我看来那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他将目光停在她清瘦的侧脸上,眼神十分肆无忌惮,像是要把她看透一样。 千寻扬了扬眉梢低叹一声,回道:“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坚持。” 他只是一个陌生人,她当然不会告诉他答案。 何俊杰将视线移开,没再说话,幽深的眼底却隐约闪着锐利的光。同样都是各怀心思的人,同样各人的心思只有自己清楚。 第4章(2) 酒宴一直闹到很晚。一些商场上的长辈们来道过贺都走了,留下一群年轻人在那闹。直到把新郎官灌得不省人事,陪酒的罗家老大也被灌得差不多了,那一群人才嬉闹着离开。 罗淮扶罗新进房休息去了,千寻则跟着侍者们一起收拾餐桌。 客厅里还有人没走,何芳姿跟何俊杰。何芳姿一心帮着罗淮挡酒,结果自己却喝多了,摇摇晃晃地倒在沙发上吵着要罗淮送她回家,何俊杰就跟在一边劝,仍未劝告成功。 不一会罗淮下楼来了,何芳姿一瞧见他就跌跌撞撞地倒进他怀里撒娇道:“淮,你送我回家,我就要你送!” 何俊杰还试图把她拉回去,拉了几遍都没拉动,当下脸色沉了下来。 罗淮半拥着怀里的人温声道:“反正已经忙完了,让我送她回去吧。” 何俊杰拧眉瞪他一眼,冷声问:“那你太太怎么办?” 罗淮愣了一下,大概现在才想到还有她在场。转过身看了一眼不远处在餐桌边正忙着的千寻道:“我先送芳姿回去,你先等我一下吧,或者让人收拾一间客房就在家里住一晚,反正时间也不早了。” 千寻停下手里的动作看过来,沉默了片刻道:“不用了,你送何小姐回去吧,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经过先前的那场表白,偶尔再用委曲求全来换得他的愧疚,很值得,可不知怎的,心里还是下意识地升起一阵闷闷的感觉。大概是气愤于他完全不在乎她的感受吧,怎么说她总还是罗太太,甚至还向他承认过她喜欢他。但,既然喜欢是假的,她也就没必要真的去计较什么。 罗淮思忖了片刻,觉得不妥,于是道:“还是等我回来再说,晚上一个人打车不安全。” 她安不安全才不会是他会担心的事,她当然知道他只是基于起码的礼貌才说这一句。 “没关系。”她垂眸低声道。 何俊杰突然插话:“都别争了,你送芳姿回去,我送千寻。” 一声“千寻”叫得很自然,仿佛忘了他应该礼貌地称呼一声“罗太太”才合适。又或者他也认为她其实没资格做罗太太吧,那是他妹妹的位置。 “不用麻烦了。”千寻想拒绝。 罗淮看向何俊杰,见他神色坚持,点头道:“那麻烦你了。”转身又对千寻道,“俊杰不是外人,你也别忙了,先回去吧。” 怀里的人已经醉得昏昏欲睡,罗淮将她拥紧几分,轻唤道:“芳姿,走了,送你回家。” 两道相拥的身影朝着大门外走去,渐渐离远。 千寻收回视线继续低头整理手边的碗碟。 何俊杰走过去伸手拦住她的动作,沉着声道:“走吧,时间不早了。” 她抬头笑了笑,点头道:“谢谢。” 罗淮的车停在罗宅的车库里,何俊杰的车停在宅子外面的路边,所以千寻他们后出来,却先坐上车。 正要打档驶离,罗淮的车也刚好从铁门里驶了出来,何俊杰便放慢了速度让他们先行。 驶出一千米就是十字路口,碰上红灯,两辆车都停了下来,并排停在路口边。 千寻本能地望去一眼,昏黄的灯光下,她看到的是两道紧紧拥吻的身影。 心像是瞬间被木槌敲了一下,发出一声闷闷的低响,酸涩的情绪来得太突然,但消失得也迅速。 或许只是因为罗太太的身份被侮辱了,所以她多少觉得有点生气,仅此而已。 绿灯亮了,隔壁车上的两个人却并没意识到。何俊杰皱着眉心按了两声喇叭提醒,然后率先将车飞驰出去。 车身交替的一秒钟里,她仿佛看到了罗淮眼底闪过的一丝愕然。她知道是自己看错了,夜太暗,暗到迷乱了她的眼睛。车窗外的街景飞掠而过,像跳了帧的电影镜头。 车厢里的气氛很静,静得只剩下汽车马达传来的轰响声。 何俊杰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突然开口道:“我很认真地问一句:你并不爱罗淮对吗?” 千寻微微一愣,转过脸轻道:“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问?” 身边的男人脸色看起来很深沉,接下来总不会是直接要求她离开他妹妹的心上人吧? “我只要你一句答案,是或不是?”他拧紧了眉梢。 “就算是吧。”她不爱罗淮,可这又与他何干呢?何芳姿真想要的男人,大可以自己抢回去,或者只要她想,根本连抢都不必,本来就没失去过。 车子突然一个急刹车险险停在了路边的机动车道上,尖锐的滑响直刺得耳膜发疼。胸腔里的空气仿佛全被勒了出来,她好不容易撑稳身体,错愕地转过脸去看他。 这男人发什么神经! 何俊杰一双幽深的暗眸直视着前方,低低吐出一句:“这话可是你说的。” 搭在方向盘上的双手突然转了方向,改成牢牢扶住她的双肩。她本能地要推开他,没推动,却听见他又低低地说出一句:“既然是这样,我也就没什么好顾忌了。” 幽暗的车厢里,他那张俊朗的脸渐渐在眼前放大,在贴近她嘴唇的前一秒她狠狠推开他,仓皇地叫道:“何俊杰,你疯了!” 他被她推开了,也没有再欺靠过来,坐回座位里,半晌才清晰地说道:“童千寻,我喜欢你。如果罗淮那里没有你的幸福,那么你的幸福我来给。” 千寻虚软地靠进座位里,闭上眼深深锁紧了眉。这个何俊杰一定是疯了,到底吃错了什么药才会像程咬金一样突然从半路闯进来。老天是在开她玩笑吗?嫌她的情况还不够乱? 如果不是何俊杰疯了,那么要疯的人恐怕就该是她了! 夜色暗淡,窗户被拉开了,白纱窗帘偶尔随着夜风荡出一弯似有若无的弧度。 大概是酒精的关系,让她睡意全无。 后来的路上一路沉默,何俊杰在她下车的前一刻沉声说道:“我的心意,请你认真考虑一下。” 她没回话,大步走到门边按下门铃,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去。混乱的夜晚,她只当是何俊杰酒喝多了说胡话,没必要理会。 云嫂还在为他们等门,见她回来直问要不要吃宵夜,她毫不犹豫地点头,折腾了一个晚上她根本没吃什么东西。坐到桌边大口吃光了一盘炒饭,然后上楼放水洗澡。打算洗完了好好睡一觉,当一切只是做了场梦,包括何俊杰突如其来的表白,包括在看到罗淮与何芳姿拥吻时她心中那一闪而逝的揪紧。 在浴白里泡了半个小时,身体放松了,神志却仍然很清醒。她穿上衣服干脆下楼拿了瓶酒进房,睡不着就不睡好了,反正失眠也不是第一次。 昏黄的床头灯照着墙上的挂钟,凌晨两点,那个男人还没回来,大概也不会回来了吧。爱人醉酒,他理应在旁边照顾着。 弯弯的银钩仍静静悬在暮蓝的夜空里,照着一室如水的静默。 这一刻倒没有了灌酒的兴致,她起身走到靠窗的沙发上斜躺下去,隔着大大的落地窗望着遥远空寂的夜空渐渐出神,然后沉沉睡去。 敲门声将她从沉睡中惊醒。揉揉眼睛看向窗外,天色已经露出鱼肚白,将房中的一切笼罩进模糊的晨色里去。 墙上的挂钟显示在六点,这个时候不应该是云嫂才对。 哀了抚隐隐泛疼的额角,她穿上拖鞋走过去开门。 门外的高大身影让她有一秒钟的失神,随即在看到他一身皱巴巴的西装后清醒过来。看情形他是刚刚才回来。 “回来了?”她扶着门问,神色平静。 “嗯。”罗淮应了声,目光停在她略显苍白的脸上。顿了顿又问,“你还好吧,昨晚有没有喝多?” 她见他盯着她的脸看,伸手拍了拍笑道:“很好,我没有喝很多。”刚说完,一个喷嚏很不给面子地冒了出来。这就是有床不睡非要睡沙发的结果。 他忍不住淡拧了下眉,“等下记得吃药,别又跟上次一样拖到发烧。” 她抬头看他一眼,有几分困惑。听他的口气,怪怪的,像叮嘱自己很亲近的人。而她认为他们并不曾熟到那一步。 罗淮大概是看出了她眼中的困惑,一边拉领带一边转身回房,像是掩饰似的将话题岔开:“很累,我要睡一会,叫云嫂十点钟再叫我。” 不知为什么他皱巴巴的衣服在她看来竟有几分刺眼。一夜未归,现在还知道叫累,真是个不知检点的恶劣男人,起码别把这种事拿出来说才对。他说得大方,她还嫌听得浑身发冷呢。 参加罗新的婚礼后不久,琳琳也打电话来告知了她的佳期。下个星期五,在市中心一家很有名的酒店举行。 阳光明媚的季节,的确适合和自己爱的人步入礼堂。 她是理所当然的伴娘。从接到电话开始她就天天过去跟着操办婚礼要准备的东西,陪新娘子买衣服选家居用具,忙得团团转。看着琳琳幸福的表情,她也打心底里开心。琳琳真的算是幸运吧,普通人想得一份真诚的感情都不容易,更不用说还是有她那样经历的人。 一群姐妹仿佛也看到了希望,都笑着说属于自己的真命天子也许就在下一个十字路口等着自己撞上。如果当初云秀姐不那么傻,说不定也会遇上与自己相属的那个人,只能说造化弄人。 一连几天都是早出晚归,她跟罗淮已经差不多快一个星期没见面了。在家里唯一能碰上的云嫂每次在早饭桌上看到她,总是一副叹气摇头的模样。 参加完二少爷的婚礼之后,原本还以为他们小两口之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现在看来居然还在原地踏着步子。好不容易先生偶尔回来得早了,又换成太太整天不在家了,看得她这个旁观的人跟着郁闷死。 天近傍晚时分,暮色渐浓。千寻踏下出租车,捶着胳膊朝家里走。 门房老早就看到了她下车,已经打开了镂花铁门,站在门旁跟她打招呼:“太太,您回来啦!” 千寻露出一个疲倦的笑,点头应了声。 一路迈着懒散的步子往主屋走,推门换鞋,一边拉散头发一边往客厅的沙发走,口里随意唤道:“云嫂,麻烦帮我泡杯茶。” 云嫂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应了声。千寻却因为瞄到沙发上沉坐着的人影而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破天荒回来这么早? “回来了。”他的视线从电视上移到她身上,温淡地招呼一句又将目光移了回去,姿态悠闲中竟透着一丝居家的味道。 八百年不曾在家里电视机前坐过的人居然一派无所事事地在看电视节目? 他——不会是生病了吧?还是发烧了? 她因为太意外,回起话来竟不争气地结巴:“嗯……回来了。” 心里思忖想着沙发已经是人家占去的地盘,她还是放弃吧,改坐饭桌旁边好了,反正也快吃饭了。 作出决定,她的脚步也不着痕迹地转了方向朝饭桌走去。沙发里的人还是一心一意看着他的电视,让她怀疑那个台放的不是什么综艺节目,而是第一手财经新闻,才会博得公事繁忙的罗总经理拨冗坐下来认真观看。 云嫂端了杯茶递到她手边,凑过来小声道:“先生很早就回来了。” 千寻低下头喝茶,他早回来跟她好像没太大关系吧? “饭好了吗?我饿了。”她将话题岔开。 云嫂连忙点头,“好了,早好了呢,就等您回来了。”说着转身进厨房端菜去了。 饭菜摆齐,云嫂笑着大声招呼:“先生,吃饭了!” 千寻在心里无力地叹了口气。饭桌上突然多出一个人来,她会不习惯,一定很不习惯。早知道就推说在外面吃过了。 客厅里那道挺拔的身影移步过来,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坐下。 她低下头,闷声吃饭。自认自己一直都够伶牙俐齿,第一次跟他对面同桌吃饭,她却突然觉得很别扭,别扭到她在不知不觉里落了弱势而不自知。 “这几天你很忙,是有什么事吗?”他突然淡声开口。 吃饭时间不应该讲话,他到底有没有基本的饮食常识啊? “有个朋友要结婚,我跟着帮帮忙。”皱眉归皱眉,她还是如实作出回答。 他应了声,没再继续问,埋头吃饭。 云嫂斜靠在厨房的门旁,无力地哀叹摇头。真不知道这对小夫妻心里是怎么想的,难得碰到一块吃顿饭,气氛闷得像互欠了几百万一样,若要真合不来又何必仍维系在一起呢?年轻人的心思啊,她这种上了年纪的人实在不能理解。 第5章(1) 碧蓝的天,明媚的阳光,是个完美的结婚好日子。 化妆间里,千寻跟刘嫣红一左一右坐在新娘子旁边,看化妆师为她上妆。 “真漂亮!我们家琳美人的姿色果然不是盖的。”千寻笑着调侃,从镜子里面看到琳琳正对着她做鬼脸。 女化妆师好脾气地笑着劝:“小心点,不然待会把你的唇线画歪了你可不能怪我。” 琳琳得了指令,赶紧绷紧一张脸动也不敢动,可怜的模样看得千寻跟刘嫣红呵呵直笑。 刘嫣红拍了千寻一巴掌笑道:“算了,你就别再逗她了。我出去看看其他姐妹来了没有,这里你照看着。” “好,你先去吧。”千寻应着。 妆化好了,千寻陪着琳琳进更衣室换礼服。看着雪白的婚纱映衬下的娇俏容颜,她忍不住无声一笑,感慨道:“琳琳,你要幸福。” 琳琳从镜子前面转身,拉住她的手,轻声道:“你也一样啊。不光是我们两个,我还希望我们所有的姐妹都能找到各自的幸福。” 顿了顿,她终是忍不住又说:“童童,放弃好不好?才结婚几个月,你都瘦了好多。” 每次都劝她,也每次都无功而返,童童是几个姐妹中最固执的一个。 丙然,千寻只是摇头笑,半晌才道:“走到这一步,我觉得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一直往前走下去。”哪怕自己的心绪已经悄悄起了变化。 “真为你担心,你要是受伤了怎么办呢?”琳琳揪起一张美美的脸,直叹气。 “我不怕。”还是这句话,她是真的不怕,从来没想过去怕什么。 “好了,大喜的日子怎么又提这些伤脑筋的事情?”千寻笑着把琳琳推转回去,催道,“快转身,我帮你把拉链拉上,吉时就快到了。” 这边刚弄好,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刘嫣红扬着声音在外面叫:“大小姐,好了没有啊?新郎官都急得团团转了。” 琳琳嘴一撇抱怨:“有什么好急的啊,都答应要嫁了,他还怕我跑了不成?” 千寻敲了下她的额头,笑道:“谁知道你任性的毛病什么时候又会突然犯了,说不嫁就不嫁,到时候狄峻又得满世界去找人。他好歹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你就厚道点吧,让他顺利把你这个麻烦解决掉,然后一心一意赚钱养家多好。” 琳琳不服气地还想争辩,人却已经被千寻推着朝门外走去。 琳美人正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最佳代言人,任性起来想干吗就干吗。狄峻实在很可怜,好不容易才拐到心上人点头嫁给他,却仍要天天提防着她脾气来了又要折腾一番。 “喂喂,别那么急嘛!迟几分钟又不会死……” “呸呸!童言无忌!”千寻赶紧打断她,加快脚步,“快走快走,赶快把仪式办了,将你这个麻烦精丢给你老公去操心!” 门拉开了,刘嫣红笑着退到一边。狄峻那穿着深灰西装的挺拔身影出现在门外,深情地笑着对门内的妻子伸出手。 琳琳被他难得一见的幽深眼眸看得愣住了,迟迟忘了伸出手。 千寻失笑,真是服了这两位了,总不会打算在这小小化妆间门口一直深情对望下去吧? 她拉起琳琳的手放到新郎官的手心里,像姐姐一样郑重嘱托:“狄峻,要好好照顾我们家琳琳,她要是受了委屈,我们娘家人可绝对不会饶你,我这个姐姐兼媒人第一个要你好看。” 狄峻笑着点头,“我会的。还有,谢谢你。” 远处的礼堂里已经响起了进行曲的旋律,一对新人手挽着手朝前走去。 千寻跟刘嫣红站在后面静静地看着,直到那两道相依的幸福身影已经走远,千寻才轻声说道:“琳琳总算勇敢接受了属于她的幸福。” 刘嫣红将头搭到她的肩膀上,第一次不像一个大姐,而像一个心事重重需要依靠的孤单女子,幽幽喃道:“是呵,起码还有一个姐妹是幸福的。” 今天算是她有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酒席上与一群姐妹闹着起哄,喝了很多酒,喝到神志恍惚,又哭又笑形象全无。也一直闹到深夜才依依不舍地散掉。 一手勾着皮包一边跌跌晃晃地从出租车上下来,走两步退一步,好不容易才走到铁门外面按下门铃。铁门边的偏门几乎是马上就开了,门房从里面探出头来,一见是她连忙将门打开,低呼道:“太太,您总算回来了,先生都打电话过来问几次了!” 千寻“嗯”了声,一只手扶着墙往里面走。刚走出几步想月兑离墙的支撑,却一阵头晕目眩差点栽倒出去。 门房从后面赶过来,劝道:“让我扶您进去吧。” 千寻摆摆手,一个人摇晃着继续往前走去。她只是多喝了几杯头有点重,心里还是很清醒的。而且太晚了,她不想吵醒屋子里的人,尤其不想让罗淮看到她如此狼狈的样子。今天一整天心里都酸酸的,感慨的情绪一直盘旋在心底挥不走,加上酒喝多了,她已经没力气去维持丝毫的伪装,所以不能跟他碰上,不敢见到他,怕一不小心就会泄露心底最真实的那个自己让他看到。 胃里翻江倒海般升起一阵酸液,夹着浓重的酒气涌上喉咙。她连忙捂着嘴蹲下去,下一秒狠狠地吐了起来。 寂静的夜,无边的暗淡颜色将四周紧紧笼罩,呕吐的声音在花园里尤为清晰刺耳。 身前一道修长的暗影无声移近,一只大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让她吐得舒服一点。 终于连最后一点胃液也差不多吐尽了,她仍然半蹲着身子不想站起来。耳鬓凌乱的发丝滑落下来,和夜色一起遮挡了她脸上所有的表情。 头顶似乎传来一声叹息,声音太轻,消失得也快,快到让她无从捕捉。 臂上一紧,温热的大手将她拉了起来。她不想抬头,垂着眼睛佯装昏昏欲睡。 他一直没开口,半拥她着朝主屋方向行去。 她在他怀里淡淡皱起眉。今晚她累得失去了伪装的力量,眼底的寂寞和忧伤都太明显,所以真的真的很不想面对他,可惜运气之神忘了眷顾,还是将她丢进了软弱和狼狈中去。 一路扶着她进房,他将她放到沙发里坐下,低声道:“你先坐一下,我去帮你放水洗澡。” 她冰凉的手伸出去拉住他,半撑着眼皮摇头,“不用了,你去休息吧,等下我可以自己弄。” 昏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她看到那道浓挺的眉蹙了起来。 “坐着别动。”留下简洁的四个字,他转身进浴室帮她放洗澡水去了。 看着那道挺拔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她合上眼睛,心里升起一丝异样的情绪。暖暖的、涩涩的,类似于感动。 抛开那些恩怨纠葛,客观来看,他是一个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男人。沉稳、持重,自信却又不会太跋扈,做事有一套自己的原则,并将自己控制在那套原则里进退得宜。难怪当年云秀姐会那么倾心于他,到死都不曾后悔。 这一刻,她站在与他最亲近的位置,看着他突如其来的温柔与体贴,她竟不争气地开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已经动心了,只是不可以承认,她不能忍受自己的一番穷折腾到头来落得只剩笑话一场,她不要将自己陷进那样没有退路的可悲里。 身边有脚步声传来,接着是一道温淡的声音:“水放好了,要不要叫云嫂帮你煮点醒酒茶?” 她悄悄做了个深呼吸,努力压下心底那一丝柔软异动的情绪,睁开眼睛从容笑道:“不用了。这么晚了,吵醒她不好。” 揉了揉额角,她站起身到衣橱里取了睡衣,忍着心底涌上的阵阵昏眩,走进浴室。 必上门的前一刻,她看到他沉默伫立在那里的身影,觉得尴尬,便笑了笑说:“谢谢你。” 他的目光闪了闪,回道:“不客气。” 僵持了两秒,还是他率先开口打破尴尬:“我先回房了,有事可以叫我。” “好。”她应着,关上浴室的门。 罗淮看着合上的门,缓缓迈开脚步走出房去。 暧昧不明的情势,这一刻连素来冷静的他也困惑了。她晚归,他看报告看到很晚都毫无睡意,下意识在为她等门。看着她一张脸吐到苍白,他没来由地觉得一阵心烦,而那丝一闪而逝的忧心情绪,以前只在芳姿身上发生过。 如果到今天他仍然坚持自己爱的人只有芳姿,那么他也无法否认一件事实,对于童千寻,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多出了一份喜欢。这种喜欢,暧昧到很容易就会变成爱。 半夜,他被一阵敲门声叫醒,云嫂的声音在门外小声响起:“先生,您睡了吗?” 凌晨三点,他怎么会没睡? “什么事?”他翻身坐起来。 “您没睡就好。是太太,她好像又在发烧了,迷迷糊糊还说胡话,您去看看吧。” 她半夜起来上厕所,听见太太房里有说话声,敲了两声门没回应,她就推了门进去看。原来太太的老毛病又犯了,躺在窗户边的沙发上就睡着了,嘴里一直说着梦话。她走过去探了探她的额头,发现果然又发烧了。 唉,为什么太太总是不知道照顾自己呢?再有烦心事也不该拿身体开玩笑。 云嫂正在暗自咕哝,面前的房门已经拉开了。她还想补充几句,先生已经大踏步朝斜对面的房间走去。 第一次看到先生为太太露出紧张的情绪,是个好现象哦。 推开门,床上没人。云嫂从后面追上来,指了指窗边的沙发解释道:“太太又睡在那里了,我扶不动,又叫不醒她,只好先拿了被子替她盖上。” 别说她是真的扶不动,就算扶得动也不会缺心眼跑去扶。这种事依她看还是由先生动手比较合适。 罗淮眉心深锁,大步走过去连着被子一起将人抱了起来,小心地放到床上。 床上的人动了动,将脸埋进枕头里。 云嫂已经快手快脚地弄了温开水和感冒药来,放到床头柜上就识趣地走人,“先生,如果没事的话我先回去睡了。”说完也不等主人回话,直接带上门离开。她相信这个时候先生是没空跟她计较什么的。 罗淮坐到床边,沉默了良久才拍拍她烫热的脸低唤道:“醒醒,把药吃了。” 她含混咕哝一句,秀气的眉梢紧紧蹙到了一起,仍然睡得昏昏沉沉。 他仍想叫醒她,伸出手去,碰上的却是她眼角缓缓滚下来的泪珠。 心在那一串滚落而下的温热湿气里重重一震,卷起无声的涟漪一圈又一圈地漾开。 第一次看到她哭,还是在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但震慑的力量却远比看着她巧笑嫣然的笑脸时还要来得汹涌难挡。 如果前一刻他承认喜欢她,那么这一刻心中那份渐浓的喜欢里还多了一丝怜惜。 额角渗出薄汗,她在睡梦中似乎想抓住某样东西,伸在空气里胡乱探寻的手握到了他的大手,仿佛安心了,用几不可闻的声音低喃着:“别走……云秀姐……我一个人好累……” 他下意识伸出手想抚摩她秀致的脸庞,动作顿在半空中,仿佛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当手心贴上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一颗心,正式偏离。 又是一连几天的病恹恹模样。 她睡不着的时候喜欢躺在靠窗的沙发上发呆,却常常呆着呆着就沉睡过去,然后就会感冒发烧,再然后就要躺在床上当废人。 已经犯过一次这样的错误了,居然又来第二次,躺得人心烦。 罗淮去了外省出差,要一个星期才回来。 云嫂一直念叨说先生很紧张她生病,走之前还特地关照要李医生来家里看看。她总是闭上眼,拒绝接受他关心她的事实。 病罢好,家里却来了个不速之客,何俊杰。 “你脸色看起来很差,不会是这么讨厌见到我吧?”他斜靠在沙发里,戏谑地问。 千寻下意识地抚了抚脸颊,笑道:“别说笑了。感冒了,病了几天。” 何俊杰一双幽深的眼睛锁在她身上,沉思了片刻直截了当说明来意:“今天来,是想和你谈谈上次没谈完的事。” 千寻眉心一蹙,冷下脸道:“如果你是来开玩笑的,抱歉,我没兴趣。” 他并不忌惮于她的冷漠,认真地说道:“我没有开玩笑。你承认你不喜欢罗淮,那么我就有机会,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很认真。” 千寻瞪了他一眼,直接站起身朝楼上走,丢下一句:“不好意思我不舒服,不能送你了。” 老天还嫌她不够烦吗?居然又插进来一个捣乱的。依他何家长公子的身份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偏偏却有空来寻她的开心,八成真的吃错药了。 何俊杰懒散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既然你身体不舒服,从今天起我会天天来看望你的。” 呵,威胁她吗?不把话说清楚就打算一直跟她纠缠下去了是吧? 深呼吸,她转身走回客厅里,漠然着脸色说道:“好吧,有什么话我们找个地方说清楚。” 下午时间,街边一家休闲茶座里只有稀疏的几个客人。 何俊杰自己点了杯咖啡,却坚持为她点了份果汁,说病罢好的人不适合喝刺激性的东西。 手边的饮料动也未动,她凝着脸色直接进入主题:“何先生……” 他打断她:“我叫何俊杰。” 她懒得在这种小事上纠缠,妥协道:“好吧,何俊杰,如果你有什么目的大可以说出来,千万别拿这种事来开玩笑。我最近很烦,讨厌应付一个想耍我的人。” 何俊杰脸色沉下去,闷声道:“我不是在耍你,你这样说未免太过分。” 他看起来这么像心机叵测的坏蛋吗?为什么跟她表白却成了别有目的?看不出来这女人还真有气死圣人的潜质! 千寻摆摆手,试图跟他理智地谈清楚:“我知道,你是觉得我拆散了罗淮和你妹妹的感情,所以希望我退让对不对?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直接对我说,不必拐弯抹角。” 除了这个可能,她看不出何少爷会对她开这种玩笑的第二个理由。 第5章(2) “我是我,我喜欢谁跟我妹妹喜欢谁一点关系都没有。她跟罗淮是她自己的事,我再有兄妹爱也不会鸡婆到这种程度。”何俊杰一张俊朗的好容貌转了黑煞,与包公有得一拼,看样子是十分郁闷,郁闷到想扁人。 千寻头疼地揉太阳穴,见他一副要翻脸的样子,按下心里的烦躁问:“那你说说看,喜欢我的理由是什么?” 她不以为见面次数都不够一个巴掌数的两个人会产生喜欢那东西,一见钟情吗?别扯了,拿去哄孩子都会遭到唾弃。 “会注意到你是在一次酒会上,芳姿跟我提起你。会被她用关注语气提起的人,我自然有些好奇。芳姿很聪明,她早看出来了你太机敏,待在罗淮身边难保不会出事。但她又不愿意被婚姻绑住,所以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她自信可以守住罗淮的一颗心。至于我,在几次偶然的机会观察了你之后,很不巧,我觉得我看出了你某些内心的东西。你并不是表面上那种圆滑洒月兑的人,但一直很小心地在维持着那种假象,我在猜,你可能是想得到某种东西……” “打住!”她皱着眉喝止他,“这些好像跟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没什么关系吧?” 这个何俊杰的敏锐甚至超过了罗淮,又或者因为是旁观者清。她太大意,才会错以为他只是个吊儿郎当的企业二世祖。 他扬了扬眉梢,摇头淡笑,“不,有关系。正是因为我偶然间看到了某些别人不曾看到的东西,而那些东西就是诱惑我动心的理由。” 一个用巧笑掩藏内心的女子,那笑容里到底藏了些什么样的秘密,甚至她嫁给罗淮都不一定是表面上那么简单的事。但,她有什么秘密不关他的事,他在乎的是,自己对她的那份动心如何才能得到一个好的结局。 千寻噤了声,静静凝着眸光与他对视,在思忖他的话有几分真实、几分是在欺骗她。 他似乎是看出了她眼底的闪烁与不安,接着说道:“我不管你有什么秘密什么想法,我只要知道你并不喜欢罗淮就够了。而你知道罗淮的一颗心都在芳姿身上,那么你也就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千寻眨了下眼睛,不着痕迹地将视线掉转到窗外去。 她的心动摇了,不是因为何俊杰的一番话,而是突然意识到自己正一步一步陷进困缚的境地里去。她抱着自以为坚定的理由而来,却对那个本该恨到底的男人动了心。既然明知道他们之间不会有未来,那么她是否真的该在还能自制的时候及时撤身? 她开始接受何俊杰的邀请,偶尔一起出去吃顿饭,把他当做一个不远不近的朋友。 下午接了何俊杰的电话,约她出去吃晚饭。 地点选在一家老字号的中餐馆,里面有千寻喜欢的家乡菜。 饭菜上来,千寻低头吃东西,席间几乎没开过口。反正出来几次都是这个样子,何俊杰也习惯了。 他没动筷子,而是单手撑着下巴,突然冒出一句:“罗淮回来了。” 千寻抬头看他一眼,随口应:“是吗?” “是,下午就回来了,现在正跟我妹妹在一起。”他的表情似笑非笑。 对面的女人收回视线继续吃她的,表情平静无波,仿佛事不关己。不过,如果是真的不关心倒好了,可惜她闪烁的眼神出卖了心里的想法。看来事情麻烦了,他若想得到佳人的一颗心,恐怕还有某个已经悄悄成为他情敌的男人要对付。 “你一点都不关心吗?虽然你只是他挂名的太太,但他出差一个星期,回来了至少该跟你打声招呼才对。”他明目张胆地进行煽风点火的工作。 千寻放下筷子淡然一笑,坐正了身子轻声询问:“请问你这是在挑拨离间吗?”未免有点多管闲事。 没想到他竟大方地承认:“是啊,不过看来并没什么效果。”耸了耸眉,他气定神闲地执起玻璃杯灌了口水。 她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执起筷子打算继续吃完饭马上回家去。早知道他会说这么无聊的事,她才不会答应出来。 垂眸的前一秒,门口方向走进来的两道身影引去了她的注意。夹菜的动作下意识地顿了下,她的目光有几秒钟的停留,然后平静地收回,低头吃饭。 何俊杰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在看清来人之后嘴角弯了弯,笑道:“世界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狭小,该说是缘分使然吗?” 千寻低着头冷淡地说:“别告诉我你也玩这种无聊的把戏。”太巧了,让她不得不怀疑是他跟自己妹妹事先约好的。 何俊杰连忙举着手喊冤:“冤枉!我发誓绝对是巧合。”他是那么无聊的人吗? 他不是无聊的人,他是那种无聊到让人忍不住想痛踹一顿的人。 门口的两个人在服务生的引领下正要往楼上去,何俊杰却突然很风骚地挥了挥手大声招呼:“嘿!芳姿,你跟罗淮也来这里吃饭啊?过来一起坐吧!” 千寻想也没想就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他想发什么神经? 何俊杰闷哼一声,却看都不看她一眼,仍在那笑得一脸友好。 何芳姿一见是他,挽起罗淮的手走了过来,没注意到身边男人的脸色渐渐阴沉下去。 “真巧,大哥你也跟童小姐来这里吃饭吗?”何芳姿开心地笑着,还暧昧地眨眨眼。一声“童小姐”昭显着千寻在她眼中的身份,仿佛她从来就不是什么罗太太,只是一个正被自己大哥追求中的单身小姐。 “是啊,真巧。”千寻抬头露出一个温和的笑。 罗淮看了她一眼,淡声道:“原来你跟俊杰这么熟。” 她仰着脸对他笑,答道:“我跟何先生比较谈得来,所以有空就出来吃顿饭聊聊天。” 为什么他的脸色在转暗,不高兴吗?他自己臂弯里不也正挂着佳人的手,比起来要强她几倍都不止。 有人嫌场面不够僵持不够尴尬,还在那火上浇油,“千寻,你平时不都叫我俊杰吗,干吗突然叫何先生那么见外?” 千寻忍了又忍才忍住再踹他一脚的冲动。 “要一起坐吗?”何俊杰浅笑着询问。 “不了,你们吃吧,我和芳姿去楼上坐,不打扰了。”罗淮神色漠然地说完,欠了欠身,牵起何芳姿的手朝楼梯口走去。 千寻平静地拿起手边的筷子继续埋头吃饭。 何俊杰伸手挡住她,敛了脸上的笑意,认真问道:“你都看到了,还想固执下去吗?” 她推开他的手,闷声回一句:“不关你事。” 几乎像是在赌气,千寻跟何俊杰吃完饭后又去看了场电影,拖到很晚才让何俊杰开车送她回来。 夜一如往常的暗淡寂静,水泥路旁那一排栀子花丛迎着昏黄的路灯投下斑驳的斜影。她懒懒地勾着皮包朝主屋走,不期然间抬头,竟看到二楼的阳台上立着一道熟悉的挺拔人影。 出差这么久,他不赶着去跟心上人团聚吗?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她还以为不到明天是不会见到他人的。 身后房间的灯没亮,他整个人都浸在暗淡的夜色里,看不清表情,倚栏伫立的颀长身形隐隐透着一股压迫感。 镑自生活互不干扰是他们的相处模式,所以她根本没必要觉得不安,像做了错事一样。 脚步未停,她垂下眼眸三两步走到门口,翻钥匙开门,动作里还是不争气地多了一丝慌乱。 顺手掩上门,她将背抵在门上静静站了很久才换了拖鞋上楼。 楼道灯亮着一线幽暗的光,她步上最后一级楼梯,下意识抬头望去,果然看到了那道远远立在房门口的身影。 她走过去,强作随意地弯了弯嘴角招呼:“这么晚了还没睡?” 走近一些,她才闻到了他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必定是在外面喝多了才回来,看来他也没比她早回来多少。 她也不等他回应,走到自己房门前就要推门进去,手搭上门把的同时也被一只大手握住。她抬头,看到的是他幽深似潭的眼神。 “可以谈谈吗?”他用的是征询的语气,下手的力道却分明昭示了他的强势与不容拒绝。 人都被他拉住了,她还可以回一句“不想谈”吗?第一次看到他如此暗沉的样子,心里隐约升起一股不安,仿佛有什么事在下一秒就要冲破暧昧的气氛,要发生了。 谈就谈。 她不着痕迹地缩回手,跟在他后面朝他房间走去。 在靠窗的沙发上坐下来,她看到了旁边茶几的一瓶喝了一半的红酒。 他倒了杯酒,走到窗边去。气氛有几分钟的沉寂,然后他开口了:“俊杰是个不错的人。” 一上来就要讨论这个问题吗?她下意识漾出一抹无声的冷笑。 “我知道。” 他换了个站姿,脊背微微一僵。当然,掩饰得很好,不会让她看见。 一口酒滑入喉咙里,冰凉的温度让他的声音里多了一丝喑哑:“如果真有心,就好好相处吧。” 口气像在交代女儿的老头子。话一出,他的眉心深深拧到了一起,气自己的口是心非,明明想说的不是这句话。 千寻从沙发里站起来,冷声问:“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老公叫妻子与别的男人好好相处,那么接下来他是不是要拿出离婚协议书来给她签了?就算在他心中从未当她是妻子,也不必如此伤人吧? 他依然背对着她,不说话。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气得想哭,僵硬着声音点头道:“知道了,多谢你的关心,只不过我的下一个男人还用不着你来操心。如果你要离婚,好吧,把协议书拿出来,我签给你!” 不对不对!她想说的明明不是这些话!依她的性格她应该浅笑着与他周旋,用似是而非的话扰乱他的注意力,然后轻易占到上风,绝不该像现在这样委屈懦弱得只想掉眼泪! 他蓦地转身,哑着声音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你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如此牵强的说辞,苍白得令人想笑。而她也终于笑了出来,朝他面前走近几步,仰起脸与他对视,嗤嘲道:“罗淮,你真懂得怎样去伤一个人的心,偏还要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闭了下眼,她突然抬起手对着他的胸口狠狠送去一拳,打了人,却疼得自己瑟瑟发颤。 一切真的都乱了。她会嫁给他,目的是得到他的感情,然后再抛弃他。几个月的婚姻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她始终不曾占到过优势,一不小心还犯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将自己的一颗心悄悄遗落了。 而眼前的这个男人,还是这么的冷静,冷静到面不改色去安排她感情要走的方向。真是该死的多管闲事!她不会离婚的,就算陪上自己,她也绝不认输! 送出去的拳头仿佛打在棉花上,不痛不痒半点反应都没有。 她颓然地收回手,想逃开这个令她狼狈的地方。转身,手腕却蓦地被握住,然后整个人就被带进了一具宽厚温热的胸膛。 “放手。”她闷闷地吐出一句。 “千寻,我为刚才的话道歉。”他的手箍紧了几分,贴在她耳边低低地说。 “别想把我弄哭,我哭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她将脸垂下去,声音里已然多了一丝哽咽。眼角酸涩难当,闭上眼睛也阻挡不出汹涌而出的热烫水汽。 他似乎是察觉出了她的异样,松开怀抱托起她泪眼迷蒙的脸庞,淡淡蹙起了眉。 一声低沉的幽叹从头顶传来,来不及防备就已经闯进了她的心里。 “我们真的不应该这个样子。”她涩涩地苦笑一声,意志有了片刻的动摇,“罗淮,我们还是离婚吧。”她想放过自己,因为真的累了。 他再次托起她的脸,平静的对视中,他低沉清晰地说:“不,我们不离婚。” 像是着了魔,她在他幽深的眸光里忘了所有的繁杂心思,第一次像个单纯的小丫头一样,放任自己在他渐渐移近的气息里沉沦一回。 第6章(1) 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幽暗光线,低回的音乐在空气里缓缓流淌。 “你看起来很憔悴,一定有事发生了是不是?”刘嫣红单手支着吧台,幽声问,眼神里多了一丝迷离。 一段时间没见,改变的又何止一人。 “心烦,不想说。”千寻啜了口酒,懒懒皱了皱眉。 刘嫣红转过视线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眼,了然地笑道:“我猜,你是爱上某个人了。” 她的心微微一缩,“才不是。”说爱未免太严重了。 “童童,你的心早就偏了,何苦还要死撑着不去面对呢?”刘嫣红摇头,“从你决定接近罗淮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你会走到这一步。他是个很容易让人爱上的男人,尤其你跟云秀的个性那么像。” “不是!”千寻急口否认,“我没有爱上他,只是有点迷惑而已,只是迷惑。”喃声重复着,像是为了说服自己。 闲适的日子过多了,思想难免会产生惰性,又或者是一个人闭塞在那所大宅子里太寂寞了,才会轻易产生迷惑与动摇。她不会忘了最初的目的,不会忘! “当年云秀的死的确是因为罗淮太冷漠,但仔细想想,他只是不爱云秀。不爱一个人,又如何能强求他给予怜悯呢,就算他肯给,云秀也不会要的。她要的是自己幻想中的那份独一无二的专心,因为知道只是幻想,所以才会选择结束生命,她只是看透了看淡了生命而已。” 自己的心境变了,静下心来反而领悟了云秀当年的心情。难怪云秀到死都不曾恨过那个男人,或者她恨的是造化弄人。 “嫣红姐,你为什么要突然帮罗淮说话?”千寻惊愕地看向她,“你忘了云秀姐死的时候有多凄凉吗?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而到死那个男人都没有再来看过她一眼!” “我没忘,我只是想起了云秀死的时候说的一句话。她说,如果有下辈子,她要干干净净地去和罗淮遇上。她从来就没有后悔,也没有憎恨过。如果她地下有知,一定不会同意你抱着一份恨意去接近她爱过的男人,两个都是她最重要的人,她不会希望看到你们弄到两败俱伤才罢手。”刘嫣红叹口气,握住千寻的手,“童童,放手吧,女人一旦栽进感情的漩涡里就会心不由己,到头来伤得最重的还是自己。一辈子很短,何苦要对一份已经过去的旧伤而为难自己呢?听我一句,别再陷下去了,趁着还能撤身的时候赶快撤出来。” 风月场上过,看尽了数不清的爱恨纠缠,真情也好假意也罢,挥挥手都不过无所谓一场。 千寻沉默了。 如果是一年前,说得再中肯她也听不进去一个字,而今天,在她明知道自己已经动摇的时候,尽避还想抗拒,这一番话还是清清晰晰印进脑子里去。 就算她豁出去了,就算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却怕到最后伤到的仅是自己而已。 “嫣红姐,我该怎么办?”她像个孤独的孩子,将头抵到刘嫣红的肩上,幽幽地问。 “和我一样,从这一刻开始,学着放手,学着放过自己。”刘嫣红坚定地说,将心底的酸涩掩进无声的笑里去。 她也要努力学着看开,学着舍弃,学着从濒临绝境的断崖边拯救回自己的一颗心。 门口方向传来一阵躁动,走进几个高大的男人。领头的正是“沁园”的老板,千寻认识他,邱凌风。 刘嫣红的视线追逐着那道凌人的挺拔身影,在他偏转视线看向吧台这边的下一秒平静地垂下眼眸,继续喝酒。 不一会领班就跑了过来,态度客气地对刘嫣红道:“嫣红,老板让你过去一下。” 刘嫣红灌净杯子里的酒,淡漠地回道:“我有姐妹来了,要谈谈心,没时间过去。” 千寻惊讶地睁大眼睛,下意识地拉拉她的手,“嫣红姐,你……” “没关系。你难得来一趟,我们好好喝个痛快。”她说着,又挥手朝boy要了杯酒。 领班一脸为难地站在那儿,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成,老板那还等着回话呢。 “有什么问题我自己担,不会连累你的。”刘嫣红淡嗤一声,拍了下呆愣中的千寻道,“喝吧,今晚不醉不归。” 千寻若有所思地看她一眼,心里有了大概的了解。再迟钝的人也看出了其中的不对劲,是否这就是嫣红姐神色忧郁心境消沉的原因? 靶情一旦来了,都逃不过一番伤筋动骨的穷折腾。这世上的一桩桩缘分之线,到底源头牵在何人的手上?老天爷吗?那老天也未免太爱捉弄人了。 “到今天,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做了件错事。”何芳姿执起银匙搅了搅手边的咖啡,优雅地抿了一小口。 对面的男人习惯性地淡拧了下眉,问:“是什么?” 她笑,神情里却有掩饰不去的落寞,“我太大意,一不小心没守好你的心,让它流落到了另一个女人那里去。” 她的确大意,也自私,不想被婚姻困死,自负地以为可以牢牢掌握一份走过五年的感情。事实证明她还是错了,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别人。 罗淮的目光转了冷凝,想解释,但已经找不到足以说服自己也能说服别人的理由,只能承认。 “芳姿,我很抱歉。” 她淡然地勾了勾嘴角,摇头道:“不能全怪你,我自己也有责任。我太任性,明知道感情要靠相处相守才能维系,但我却不想被绊住了脚步从此平淡过下去,所以注定会走到这一步,只是早和晚的问题。” 或者像她这种人,一辈子都不会走进婚姻里,她向往的永远是自由。但眼前的男人,她是真的爱他呵,很认真地在爱着,尽避到这一刻他说他的心已经不再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我想知道,你喜欢上了她什么,能告诉我她让你动心的理由吗?” 其实隐隐约约她也能猜出个大概来。童千寻是个可以在接触中让人慢慢喜欢上的人,聪慧机敏,也有自己的分寸,所以连她大哥都陷了进去。 仿佛她的问题太高深了,让对面的男人沉思了很久,然后他才开口说道:“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坦然开朗的生活态度。到后来发生意外跟她结婚,最初的时候我曾误会过她,认为是她耍了手段,以为她是个肤浅又工于心计的女人。经过后来一段时间相处之后,我觉得我错了。她总是笑,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包括我的冷言相向。再后来有一次她发烧,迷迷糊糊中说梦话,让我了解了一些东西,我第一次看到她在梦里面哭,哭得很伤心,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动心了吧。” 当习惯了她浅笑着来惹怒他的时候,第一次见她流泪,才明白她并不是表面上那个恣意洒月兑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女子,她只是把伤心很小心地掩藏起来了。 怜惜的下一步,迈过去了,就是不由自主地动心。 “我懂了。”何芳姿做了个深呼吸,大方笑道,“看来今天是我们的分手聚会了,我们还是朋友对吗?” 既然当初的局面是自己选择的,那么走到这一步她也只能学着释然地放开。世事无法两全,她想要自由,就必须放弃其实已经远离自己的东西,不必歇斯底里为难自己为难别人。 罗淮沉声应道:“当然是。” “再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今年还让我帮你庆祝好不好?就当作为分手留下一点纪念。” “好。” 婆婆打电话来说今天是罗淮的生日,她跟公公今年就把这个任务交给她了,叫他们小两口单独一起过,其他人受了指示也都不会来打扰。 他生日吗?倒是没听他提起过,也许他自己都忘了。反正无事,她决定下一回厨,独自生活这么多年,她的厨艺还不算太差。 “太太,要帮忙吗?”云嫂被她支出了厨房,责任心上来,又不放心地跑回来问一遍。 千寻忍不住笑,摇头道:“真的不用了。难得有机会休息一下,你就安心歇着去吧。” 云嫂圆圆的胖脸上露出一抹和善的笑,在心里直感叹,太太其实是个不错的人呢。没架子,没难伺候的脾气,除了偶尔不太爱说话,大多时候都是很亲切的。 先生生日,太太居然亲自下厨,看来小两口之间的关系终于有进步了。这段时间先生几乎天天按时下班,跟太太之间说的话虽然不多,但家里已经没了结婚头几个月那种烟火弥漫的迫人状况了,越来越有了小家庭该有的和谐与温馨。 云嫂站在门口想了想,说道:“那我打电话去定蛋糕吧,还是去‘佐岸’定对吗?” 千寻回头应了声,云嫂乐呵呵地到客厅打电话去了。 客厅的挂钟指向七点整,千寻坐在沙发上,手里的遥控器无意识地转换过一个个频道。 云嫂已经跑到大门口看过几趟了,仍未见到先生那辆银灰色跑车的影子。 她没有给他打电话的习惯,不过今天日子特殊,还是打个电话问一声好了。 手握着话机顿了几秒,然后拨过去,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来。 “喂?”他沉稳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她犹豫了下,才道:“是我。你下班了吗?还是在加班?”其实她想问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在那边似乎愣了下,看到是家里的电话,他原本还以为是云嫂。 “下班了,不过有点事,晚点才会回去。”顿了顿,他又问,“有什么事吗?” “哦,没事,就是随便问问。你忙吧,我挂了。” 币断电话,她将话机握在手里发了会呆,然后大声招呼还在门口张望的云嫂道:“云嫂,我们先吃吧,我饿了。” 他说晚点才会回来,结果晚到深夜十一点了,还是没回来。 蛋糕送来了,她坐在茶几旁边对着那包装精美的盒子出神,心里渐渐升起的竟是一股莫名的失落,真是糟糕。 天际的银月已经升上了夜空,云嫂已经休息了,偌大的宅子里只剩下无边的寂静。 她站起身,提起蛋糕盒朝他房中走去。 把东西放下之后,她正欲带上门回房间,楼梯处却传来渐近的脚步声。偏首望去,是罗淮。 见到她,他微微一愣,大踏步走了过来,在她跟前站定,淡声问:“你还没休息吗?” 废话啊,她若休息了,难道现在是在梦游? 她勉强弯出一个笑容,也应了句废话:“还没。” 想起来自己正形迹可疑地从他房里出来,便干脆解释道:“妈打电话来说今天是你生日,要我帮忙定个蛋糕,蛋糕我刚刚送进去了。” 说完了,察觉到自己的口气有点冲,还拉拉杂杂不知所云。暗暗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她匆匆又道:“很晚了,我去休息了,晚安。” 尚未转身,手已经被他拉住,“等等。你晚上打电话给我,就是为了这件事吗?” 想起自己居然下意识为他傻等到现在,而他却一点重视的自觉也没有,心里有气,她拧了下眉道:“是啊,不过生日这种小事当然比不过工作重要对吧?” 再笨的人也听出了她话里的抱怨。眼前的她,像个为丈夫等门等得心焦的小妻子,嗔责着丈夫的晚归。 他的心里划过一丝暖意,愉悦地牵出一抹深笑。 她见他不知反省居然还笑得一脸灿烂,心里的恼火烧得更旺,光明正大地瞪了他一眼,推开他的手道:“好累,我要去睡了。”他爱笑到天荒地老就慢慢笑去吧,恕不奉陪。 手再次被捞了回去。她背对着他,狠狠地皱起了眉。越来越发现他很喜欢动手动脚,她说她想睡觉,明明是标准的汉语,他听不懂吗? “一个人吃生日蛋糕太冷清,你愿意赏个脸陪我吃吗?”他笑着征询。 不愿意,她一点都不愿意。 “千寻?” 他的声音听起来好温柔,让她生出一种拒绝他就是罪恶的错觉。这男人,什么时候学会这一套了?又或者他原本就具有这项吃定别人的本事,只是她不曾见识到罢了。 “可是我不饿。”她还要再摆摆架子。 “那就陪我坐一会好吗?”还是温淡如水的声音,像是出自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人,而非她所认识的那个素来冷峻自持,极少显露情绪罗淮。 “那好吧。”虽然不想承认,但她潜意识里就是在等着他回来,如果不会太别扭,她还想跟他说一句“生日快乐”。 蜡烛点燃了,空气里弥散着淡淡的油脂味道。 她将蛋糕摆到茶几上,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 罗淮放下公事包,月兑了西装外套走过来,边卷着衣袖边道:“要喝点什么吗?我下楼去拿。” 千寻随口答道:“好啊,喝红酒吧。” “好,等我一下。”罗淮点头应,出门下楼拿酒去了。 他月兑下来的西装随意搭在沙发扶手上,千寻走过去想替他挂起来,刚拿起衣服,一只红色的丝绒盒子掉了出来。 她本能地拾起来打开看,是一只水晶的生肖挂坠,很别致。挂坠下面压着一张精巧的纸签,上面写着几句生日祝词,落款是娟秀的一个“芳”字。不用太费神她便猜出来了,是何芳姿送的。 由此看来,原来他不是忘了自己的生日,而是赴约去了。 当然,她并没有吃醋的权利,也不屑为之。目光在那上面停顿了几秒,她扬了扬眉梢合上盖子,放了回去。 罢坐下,罗淮就推了门进来,手里拿了瓶红酒和两只玻璃杯。 蜡烛已经快烧完了,她朝他招招手道:“赶快过来许愿把蜡烛吹掉,不然弄脏了蛋糕就没得吃了。” 许愿吗?好像太孩子气了吧。他坐过去,直接将蜡烛吹熄。 “咦?还没许愿呢!”她诧异地看他。 他闲适地笑,摇头道:“我过生日从来不许愿,比起向老天爷祈求某件事,我更愿意相信靠自己的努力去达成才有挑战性。” 千寻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碰上他优游而自信的眼神,在心里嘀咕着这男人还挺自负。 他倒了杯酒递给她,沉默地看了她片刻,认真说道:“千寻,上次没谈完的话,今天刚好借这机会,我们好好谈谈。” 握住酒杯的手顿了一秒,垂下眼眸,她啜了一小口才笑道:“要谈什么?” 要谈什么她当然清楚,只是一直不太愿意认真去想而已。那一晚他很肯定地说他们不离婚,然后她逃开了,不想追问下去,而他也没接着往下说。当时他们都有些慌乱,那么今天他是已经想清楚了吗? “我和芳姿已经分手了。”他淡声抛出一句。 她缓缓偏转了视线,目光有片刻愕然闪过。这就是他的选择吗? “我希望我们能一直走下去。”声音低沉却很郑重。 幽暗的壁灯光线照着他侧脸的剪影,那道俊挺的剑眉里有着令她迷惑的坚定。何芳姿送的礼物此刻正静静躺在他西装外套的口袋里,几个小时前还在一起共度生日的两个人已经分手了,会是真的吗?她想给出她的信任,可惜没能说服自己。“怎么了?”他见她一直沉默着没出声,轻声问。 她回神,掩饰地笑了笑说:“没什么。在想你生日,我却忘了买礼物送你。” 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吐露的却是她潜意识里的想法。 “千寻……”他想握住她的手,被她躲开了。 “罗淮,你不觉得一切太快了吗?”她深吸了口气,挺直了脊背,“我们还是冷静下来,各自好好想一想吧,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伴下酒杯,她弯了弯嘴角留下一个笑,站起身朝门外走去。 到这一刻,她的心又开始慌乱了。如果他刚刚是在表露他的感情,那么她是否也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的感情,到底该放任它走到哪里去。 仿佛自己最初期待的结果就在唾手可得的地方,她却犹豫了,犹豫着下一步她该踏向心的哪一方。是依着计划将他的感情践踏一番,还是做个有始无终的人放弃怨愤成全自己?让她好好地好好地想一想吧。 门合上,留下一室的静默,沙发中的人垂眸坐着,原本闪着灼亮光芒的眼眸被窗外无边的夜色侵袭,蒙上了一层黯淡而深沉的颜色。 她想好好想一想,但老天并没有大方地给她时间。慌乱的事情接踵而来,快得让人措手不及。 嫣红姐出事了!等她接到电话,嫣红姐已经躺在医院的手术室里,琳琳在电话里哭着说性命垂危! 币断电话的瞬间,她被窗外残阳的血红颜色刺得一阵昏眩。跌跌撞撞拉开门往外冲,嘴里始终念叨着:“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 熟悉的银灰跑车驶进视线,她仓皇地冲上去,揪着车窗哆嗦着说:“快……请你……请你送我去医院!” 肮部被人刺了一刀,医生说伤口偏深,血流得太多,情况有点危险。 手术室外的空寂长廊上,她远远奔近,见到琳琳靠在狄峻怀里直掉眼泪;见到了那个该死的祸首,邱凌风。 “怎么样?已经进去多久了?”她抓住琳琳的手紧张地问。 琳琳红着眼睛说:“进去快两个小时了。怎么办,我好怕!嫣红姐千万不能有事啊!” “手术中”的灯刺目地亮在那里,千寻突然松开琳琳,冲到正冷凝着神色坐在长椅上的邱凌风跟前,狠狠推了他一把大声骂:“你这个混蛋!那一刀捅到的为什么不是你?你给我滚!嫣红姐不需要你假惺惺地来同情她!” 邱凌风的脸色更阴沉了,呼吸急促,抬起手一拳打在长椅上,塑料的椅子裂出了一道深长的裂痕。 吧吗?想打她吗?她才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有自己姐妹的安危! “邱凌风,你以为你是谁?觉得嫣红姐的命低贱,所以就算她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对不对?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她那样卑贱的一个女人根本连替你提鞋都不配是吗?所以你就眼睁睁看着她替你挨刀替你死,反正她的命不值钱……” “够了!”邱凌风怒喝着抬起头,而那双足以叫黑道丧胆的冷厉眼睛里涌现的竟是——痛苦和哀伤?还有一丝失了冷静的慌乱。 他——可有一丝在乎嫣红姐? 罗淮从后面扶住她的肩膀,低声劝:“千寻,冷静点。” 暴怒的情绪发泄完了,她像泄了气的木偶,茫然地转身,看向罗淮幽幽地问:“为什么老天爷这么不长眼睛,还嫌它给嫣红姐的磨难不够吗?” 傍了她那样一个身世,又将她逼进那样一个没有退路的环境里讨生活,现在还要让她爱上一个最不该爱的男人,难道真的要拿走她的一条命,才算是真正地解月兑吗? 身体不受控地瘫软下去,罗淮的怀抱是她此刻仅有的一丝依靠。 他紧紧地将她拥在怀里,温声安抚:“不会有事的,主刀的是罗新,你要相信他。” “罗淮……罗淮……嫣红姐要是挺不过去怎么办,我好怕她有事。我已经失去一个姐姐了,再也承受不起失去任何一个姐妹的痛苦,我不要……不要再失去任何人……” 几不可闻的低喃,将她心里的恐惧如数释放出来。这一刻,她已经忘了该怎样掩饰自己的哀伤与软弱,心底最深处的那道背负了七年的伤疤也被掀去了遮挡的表皮,露出鲜血淋漓的疮口。 都是一帮傻女人,当年有云秀姐,而今天嫣红姐也逃不过命运的玩笑,几乎要赔上性命。是否走到她们这一步的女子就再也没资格得到上天的眷顾,直到死,直到转世轮回去寄望下辈子?不公平呵,老天实在太残忍了! 第6章(2) “手术中”的灯终于灭了,罗新摘着口罩走出来,邱凌风第一个冲了上去,哑着声问:“她没事对不对?” 罗新点头,所有人的心才全部落了下来。 “不过,被刺的地方离子宫太近,她以后可能不能再生育了。” 桎梏一样的宣告,仿佛晴天霹雳砸下来。 琳琳把脸埋进狄峻的怀里,“哇”的一声哭了。 千寻逼自己忍住,紧紧咬着嘴唇,咬得血丝都出来了,眼角的热浪还是汹涌而出。 视线模糊了,思绪有了瞬间的空白,意识渐渐从心口里抽离。 罗淮惊慌地搂住她瘫滑下去的身体,急声唤她:“千寻!千寻!你怎么了……罗新!快过来!” 她揪着他的衣襟,昏迷的前一秒仍在幽幽地喃着:“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为什么都是这么的残忍……” “千寻!千寻……”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唤她,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渐渐移近。 近在眼前。她张开眼睛,看到的是罗淮布满焦急神色的脸。 见她清醒过来,他松了口气道:“终于醒了。你当时浑身冰凉昏厥过去,把大家都吓坏了。” 嘴唇动了动,她却吐不出想说的话语。眼前这个神色温柔的男人,是她认识的那个罗淮吗?为什么她觉得陌生,觉得不安? “怎么了,是不是觉得哪里不舒服?”他探了探她的额头,“我去叫罗新过来。” 她虚弱地伸出手阻拦,“不要,我很好,没有不舒服。”不舒服的是一颗负累重重的心。 看着嫣红姐生死一线间挣扎,她仿佛也跟着死了一回。如果这算嫣红姐的转世轮回,那么未来的路她是否就可以走得从容幸福些?如果这也算她心的一次轮回,那么接下来她是不是就该放下所有的前尘旧事,将一切结束掉,然后重新生活?“罗淮,我想和你谈谈。”她拉着他的手,神色宁静却决绝。 罗淮在床边坐下来,放低声音:“先休息,有什么话等好了再说。” 她坚决地摇头,“不,现在就说。”怕瞬间的清醒过后,她会再次失去坦白一切放弃一切的勇气。 说吧,把一切都说个清楚,她不想再背着秘密来面对他渐深的温柔,怕多一分,将来真相袒露出来后可以撤身的可能就少一分。她不要再为难自己了,那早就没有了意义。 她先说的,是一个关于酒廊小姐的故事。 那一年,云秀姐十九岁,从乡下地方出来。无亲无故想在陌生的大城市立足几乎不可能,末路之下她进了夜总会当小姐。 将自己出卖给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她以为这辈子就是这样浑噩堕落地过下去。经过了一系列的职业培训之后,她下海了,为了生存和积攒足够寄回乡下的钱。 她的第一个客人是领班照顾下才得来的,姐妹都说那个叫罗淮的男人,风流但不下流,为人大方也算彬彬有礼。比起其他的客人,他几乎算是她们见过的最出色的客人。 已经忘了最初到底有多慌乱多狼狈,只知道那个温文有礼的男人,从此成为她心中奢望的守候。 他对她也算不错,每次来都只包她的场,从不亏待她,渐渐关系也固定下来。 女人的傻,是不该将一颗心遗落在一个不可以爱的人身上,更何况还期望一生的宠爱,一辈子的守候。跟了他两年,她终于忍不住向他表露了心迹,得到的是理所当然的遗弃。没有人会跟一个酒廊小姐认真,尤其是出身光鲜意气风发的他。 逢场作戏如果偏离了属于它的那份本分,只有被冷情丢弃的命运。他厌恶她凄哀的眼神,说得无比绝情无比现实,终于将一颗本就卑微的心逼进了死角里,找不到回头月兑身的路。 死亡是唯一的抉择。她选择自杀,死得毫不怨恨,也不曾犹豫。孤儿出身,本就没有太多的牵挂,她宁愿相信她的下辈子一定会幸福。尽避这世上的幸福是那么缥缈难寻。 她又说了第二个故事,关于她自己的。 在她心中,云秀姐是最亲最好的人,也几乎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依靠。她不管别人投在云秀姐身上的目光有多鄙夷多嫌恶,她一心一意认定她们都是平等生存在这个世界的人,走的路不同,都有获得幸福的权利。 那个叫罗淮的男人打碎了一个悲苦女子好不容易才积蓄起来的生存希望,或者不是本意,却仍是轻易地让一条生命走到了终结。 十六岁那年,她记住了罗淮这个名字,告诉自己要恨他,总有一天要报复回来。 她用了七年的时间一步一个脚印地生活着,等机会来了后开始费尽心机去到他身边,开始了她心念已久的报复。 云秀姐最大的愿望是嫁给他。她虽然不屑,还是借着上天赐给的机会替她达成了这个愿望。 嫁给他,然后获取他的心,再像他当年那样冷漠地丢弃掉,让他尝到痛苦的滋味。 一切的纠缠,就在她的千般心机下一步步走下来,离自己的期望越来越近,直到今天。 看着床边那个脸色渐渐冷暗的男人,她却像是放下了所有的包袱,笑得无比释然。 “我想问你一件事。罗淮,你有喜欢过我吗?”她坦然地看着他。 罗淮缓缓站起身,退开一步,冷笑一声道:“童千寻,你果然是个很厉害的女人。没错,我的确对你动了心,想好好对你,和你过一辈子。实在不曾想过原来我只是你一场游戏下的牺牲品,理智如我竟也有栽倒的时候,还是一栽再栽!” 她仿佛没意识到他语气里的暴戾与狂怒,仍是幽笑着又问一句:“你真的喜欢我吗?” “是!喜欢到被你的柔弱眼神所蒙蔽,像个傻子一样以为自己可以给你依靠,到头来才知道被耍了!”他握紧拳头,强忍着想扁人的冲动。 “我终于成功了是吗?”嘴角漾出一抹几不可见的笑,声音喑哑却坚定,像是为了说服自己,“可是我从来没喜欢过你,从来都没有。我只想等来今天,把你的感情践踏在脚下,像当初你对待别人那样……” 在她决定说出一切的时候,就已经看透了,包括他的震怒与愤恨,包括一段再无后续的感情。 看着他失望冷绝的眼神,她就明白自己已经失去被原谅被救赎的资格。既然他恨她,就让他恨得彻底一点吧。世上的感情原来是最能伤人的东西,她不敢再碰触了,从今以后,不恨,也不爱。 身体被强大的力量拎提了起来,利刃一样的声音一刀一刀将她的意识从脑海里剥离:“羞辱我真的这么痛快吗?那么现在你做到了,你让一个爱你的男人一下子从人间掉进地狱,你开心了!童千寻,就算下地狱,我也会拉着你一起!” 胸口的气息被揪紧的力道剥夺了去,唇畔的血色渐渐逝去。她不想挣扎,如果这一刻会死去,也许倒是解月兑了。 她只是笑,越来越薄弱的笑。 在呼吸几乎消失的前一秒,领口的揪紧被蓦地松开,身体重重落回病床上,却已经感觉不到疼,心底的伤口远比身上的痛楚来得猛烈。 她笑看着那个暴怒中的男人拉开门风一样旋奔了出去,留下门撞击墙面的轰响久久回旋。而她真的累了,要闭上眼睛去休息了。睡过去,不伤心,不哭。 耳边有人在叫她,好吵,还夹着拉她头发的小动作。是谁?是谁这么没礼貌? 极不情愿,她睁开眼睛去寻找打搅她睡觉的罪魁祸首,何俊杰那张放大的脸正待在离她不足半米的床沿,笑嘻嘻地跟她打招呼。 “嘿,想做睡美人吗?一躺就是两天,以为医院是自己小叔子开的就可以乱占床位啊?真不厚道。” “何俊杰……你怎么会在这里?”揉揉发疼的额角,她撑着身子坐起来。 何俊杰连忙伸手扶她一把,等她坐舒服了才笑道:“来照顾你啊。你这么凄凉,生病了都没人理会,我看着多不忍心!” 千寻动了动唇角牵出一抹嘲讽,说道:“来看我笑话是吧?” 何俊杰被污蔑了好意居然也不生气,半真半假地笑道:“错了,我是来乘人之危乘虚而入的,看看能不能让自己的苦恋得到一份突破性的进展。” 千寻瞪他一眼,“如果你又是来胡说的,门在后面,请走不送。” 都到了这个时候,为什么她一觉醒来还要面对这么个胡闹的场面?他明明是大忙人一个,都不用上班吗?跑来这里拿她寻开心。 何俊杰夸张地叹气,抱怨道:“千寻,你实在太狠心了,我守了你一天一夜,你居然还怀疑我的诚意。” “何俊杰,这个时候我真的没心情开玩笑。”她瘫靠到墙上去,低下头叹了口气。 何俊杰模模鼻子,自己耍宝逗她开心,没想到人家还不领情。好吧,说正经的。 “千寻,你跟罗淮怎么了?吵架了?闹误会了?还是那小子又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千寻愣了愣,摇头否认,“都不是。” “那是为了什么?前天我在酒吧遇到他喝得烂醉,问了又不说。后来才知道你进了医院,我就来了。如果有什么事,应该拿出来说清楚。”何俊杰拧着眉认真地劝。 就是因为说得很清楚,才会如此。 千寻黯然地摇摇头,释然地笑,“不用了,都说得很清楚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他见她不愿意多谈,识趣地转了话题。 一个人,怎么办都好不是吗? “再说吧。”她淡然一笑。该怎么办,其实早就有了方向。她想,她该离开了。 病房里静悄悄的。 千寻轻声推了门进来,床上的人身子动了动,想起来。 “躺着别动!小心碰到伤口!”千寻赶紧跑过去按住她。 原本那张娇艳的容颜失了血色,消瘦而苍白。 “嫣红姐……”她想说几句安慰的话,月兑口而出的却是,“你这个大傻瓜!” 想笑,眼泪却扑簌簌地滚下来。 刘嫣红伸手握住她的,露出一个虚弱的笑,摇头道:“童童,你不懂。” “不,我懂。”千寻黯淡地打断她,“其实从云秀姐走的那一刻起我就懂了,只是一直不肯接受而已。” “到这个时候,你还是不想承认你爱上了罗淮吗?”刘嫣红柔声问。 承不承认,她憔悴的样子也早将她的心思出卖了。 “承认了又如何呢,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可能了。我把一切事情都说了出来,而他,一定很恨我。”笑了笑,她转问刘嫣红:“弄成今天这个样子,你后悔过吗?” 刘嫣红摇头,眼神哀伤却坚持。 “我也不后悔。既然选择了,无论对错都是昨天的事,我们只能学着放开,然后重新开始。” 就把一切当做前尘的南柯一梦吧,伤心也好甜蜜也罢,都走远了,不必再留恋。 “谈点正经的吧。等伤好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刘嫣红的表情黯淡下来,沉默了很久才幽声道:“我想好了,回老家去。我乡下还有个姨妈,她说要在镇上帮我介绍个对象,没意外的话可能会回去结婚,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那个对象好不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离开这座充满伤痛的城市,离开他。错误的纠缠,就由她来做个了断吧。 “你呢?你有什么打算?”她问千寻。 “我要跟罗淮离婚,然后找份工作,和你说的一样,平平静静地生活。” 抛开了所有爱恨纠缠,让心回归平静,很庆幸她还有选择的余地。 “童童,希望你会幸福。” “可是,我不要幸福,我只希望从今往后不再受任何事的打扰,就够了。” 真的不必再奢望那虚无的所谓的幸福。 罗淮不在家,她特地打电话问过云嫂后才回来。 潜意识里不想再跟他碰面,怕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心理防线又被轻易摧毁。等今天走出了这个门,她就要忘了罗淮这个人,忘掉这一年来的混乱与狼狈,认认真真地去好好生活。 将属于自己的几件衣服,物品装进行李箱,她环顾一眼生活了几个月的房间,从口袋里掏出已经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放到茶几上,又拉开落地窗站到阳台看了眼熟悉的花园景致,浅淡一笑,拖起行李箱从容地走出房门。 云嫂站在楼梯下,小心地询问:“太太,你这是要出门吗?要不要打个电话告诉先生一声?”太太的神色看起来很不对劲,像是走了就不会再回来。 “不用了。”千寻温婉一笑,“云嫂,要注意身体,忙不过来就再雇个人回来。” “太太!”云嫂慌了。 “我赶时间,不能多聊了。”她已经拖着小行李箱走到玄关处,犹豫了下转身又说,“罗淮,你费心多照顾了。” 留下一个浅淡的笑容,千寻拉开门,迎着耀眼的阳光离开。 云嫂愣了几秒,连忙跑到电话旁拨电话给罗淮。 “先生!太太她回来了,又带着行李箱走了。您赶快回来拦住她吧,不然我先让门房老陈拦一下……”焦急的声音被打断—— “算了,随她去吧。”电话那边,是一声低沉自持的叹息,轻得无从捕捉。 分开,是唯一的选择。如果她希望这样,他尊重她的决定。 第7章(1) 幽蓝的光线无声流泻,将整个酒吧笼进一份迷离而优雅的世界里去。 “月亮湾”是南山路上很有名的一家酒吧,格调档次都属上乘,老板也是个很有情趣的人。一年前她来到这里,刚好碰上店里招服务生,她喜欢这里温馨舒适的环境,就应聘进来了。 轻松的工作、平静的生活,第一次感觉到活着其实是件不错的事。 现在是傍晚时分,这个时段的客人不多,她就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顺便发呆。 “美女,又在想什么呢?”肩膀被人拍了下,麦小乔那张可爱的女圭女圭脸出现在身后。 小乔是老板的侄女,一个跟她一样拿着学士文凭却跑来跟服务生抢饭碗的怪丫头。 “在想你今天会不会来啊,或者又是被你妈妈揪回去吃相亲饭去了。”千寻笑着调侃她。 “哎呀,我要死了,你就发发善心别再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才从家里溜出来的!”麦小乔一脸哀怨。麦妈见劝女儿找份正经工作未果,就突发奇想拿相亲来对付她,说小乔要是不上班就找个老公嫁了,总之不准留在家里吃闲饭。 小乔姑娘为了躲避麦妈的追踪,天天溜到她舅舅的酒吧来避难。不过凭麦妈的道行,不出意外马上就会有电话杀过来。 “既然那么害怕就遂了你妈的心愿,给她找个毛脚女婿不就行了?”千寻故意说得一本正经。 “我才二十二岁,二十二呀!大好的青春年华都没开始怎么能随便就葬送掉?你二十五了还不是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我才不要谈恋爱,一个人多自由自在。” 麦小乔靠到吧台边,捣捣千寻问:“要帮忙吗?我闲得发慌。” 千寻把手边的几只没擦的杯子推过去,也不跟她客气,“那就擦杯子吧,擦完了后面厨房里还有。” 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门口处走进来一道颀长的身影。千寻无声一笑,推了旁边那个正擦得认真的小丫头道:“别忙了,你的白马王子来找你了。” 麦小乔抬头看了眼那道渐近的人影,摆摆手道:“都说了很多遍了,他不是我男朋友啦,是我认的哥哥。” 说着朝已经在吧台边坐下的男人打招呼:“嗨,江大哥,今天怎么有空跑来了?” “听伯母说你在这里,就过来坐坐了。”江枫斯文的脸上漾出一抹温和的笑。 千寻暗自摇头,小乔这个单细胞的丫头,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干哥哥湿妹妹那一套,跟个小孩子似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江枫对她的宠溺,那双淡雅眼眸里流露的专注不是喜欢还能是什么? “江教授,你确定你来不是要请小乔出去吃个晚饭什么的?”千寻在旁边眨眨眼帮忙。 麦小乔打断她:“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吃过了。”怎么可以随便敲诈人家一顿饭呢? “可是江教授没吃啊,你就看着他挨饿啊?” “你没吃吗?”麦小乔一脸关心地问。 “是,你现在有空吗?可不可以陪我出去吃点东西?”江枫征询地问。 千寻偷偷冲他点了下头当表扬。这才对嘛,不多制造点单独相处的机会,这恋爱怎么谈得起来呢? “这么晚了还没吃东西,会把胃搞坏的。别耽误了,赶快走吧!”麦小乔立刻走出吧台,拉着他走人了。 澳天记得提醒一下江枫,麦姑娘虽然少根筋,但心肠还是很软的,必要的时候多用用苦肉计那一招,一定会有很大的突破。 曾经的记忆这一刻想来已经很遥远了。生活里没有了爱恨,没有了纠缠不休的繁杂心思,如今看着身边一个个幸福而单纯生活着的人,她的心终于真真正正得到了宁静。 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了,千寻端着托盘在卡坐间穿梭而过。 罢回到吧台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靠北角的一处卡坐那边传来噪动声。服务生小琴小跑过来紧张地道:“千寻姐,那边有个客人发酒疯,要阿雪陪他喝酒。” 千寻皱眉,上班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在酒吧里要服务生陪喝酒的可笑事情。 “我们去看看。”老板不在,她是领班,有责任去管一管。 座位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正拉着阿雪的手不放,一看就是酒灌多了。 “先生,请问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不满意吗?是的话可以跟我说。”千寻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阿雪拉到身后。 男人大着舌头恶狠狠道:“我不过要请这位小姐喝杯酒,她不给面子就算了,居然骂老子是。老子天天来这里光顾,还是头一回被人这样羞辱,今天不给我个说法,这事情就没完!” 阿雪在身后小声争辩:“他乱模我,本来就是!” “你这臭女人,还敢乱说!我乱模,你倒是拿个证据出来啊,谁看见了!我告诉你,说不出来的话,现在可不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了!”男人嚣张地瞪眼,一脸凶恶模样。 像个流氓,不是不能惹,就怕惹了之后,他万一想报复就没完没了了。开门做生意,没必要为点说不清楚的事为店里惹麻烦。 千寻笑了笑道:“她还是个小孩子,您别跟她计较。这样吧,我替她敬您一杯当赔罪,可以吗?” 男人上下看她一眼,嗤笑一声哼道:“换你喝也不是不可以,”他顿了一下,抄起桌子上的那瓶还有一大半的红酒比划了下道,“不过,要喝就把这些都喝光,否则就是没诚意。” 自己也不过是个毛丫头,居然还敢替别人出头。 阿雪拉拉千寻气愤地说:“别理他,打电话报警。” 千寻却伸手去拿那半瓶酒。手刚碰到酒瓶,下一秒却突然被一只手按住了。她愕然抬头—— “别拿身体开玩笑。” 已经刻意把这个声音从记忆里遗忘,但这一刻听起来仍是熟悉得令人心悸。 被握住的那只手贴合着他掌心里的温度,不争气地瑟瑟发颤起来。而她,错愕地张着一双迷蒙水亮的眼眸,说不出一句话。 “给你一分钟,马上滚出去。”又一道冷沉的男声插了进来,她这才注意到另一个来人,邱凌风。 那个闹事的男人震慑于邱凌风那双凌厉若寒刀的锐眸,咽了咽口水,瑟缩着脖子灰溜溜地离开了。不管是不是道上混的人,只要看到邱凌风身上透出来的那股气势,都会乖乖地小心避着走,傻子也能看出来这个阴沉的男人不好惹。 场面有了片刻尴尬,然后她不着痕迹地缩回手,总算找到点正常语句:“真巧,会在这里碰到你们。” 不近不远的口气,像所有普通朋友的偶遇一样。 “不是巧,我是特地来找你的。”他的眼底有着陌生的沉思光芒。一年前的恩怨纠缠仿佛都只是昨日旧梦一场,她已经遗忘了,他也遗忘了。 “是吗?既然找我有事,坐下谈吧,请你们喝一杯。”她坦然笑着,转身对旁边两个眼神来回在两个男人身上打转的小女生道,“别发呆了,去倒几杯酒过来。” 阿雪和小琴“哦”了声,磨磨蹭蹭地走开了。 酒送上来,千寻先坐下来,招呼道:“坐啊。” 两个男人跟着坐下来。 “找我有什么事?”她爽朗一笑,开门见山问道。 先开口的是邱凌风:“我想问你,知不知道嫣红的下落。” 千寻一怔。都一年多了,他还在找嫣红姐吗?不敢相信他居然这么坚持,或者他对嫣红姐的感情其实比她们以为的要深吧。但,前尘往事,早就像云烟一样被风吹散了,已经没有了追回的可能。 “她已经嫁人了。”她只能告诉他这么多。 邱凌风脸色一凛,失态地站起来,“你不是在开玩笑?” “真的。”她叹气。开始有点同情他,也替嫣红姐惋惜。 邱凌风蓦地推开椅子,大踏步地朝门外奔去。 罗淮站起来想追上去,“凌风……” “我没事,别管我!”风一样的背影,转瞬已经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心口突然一阵酸涩难当,她低头执起满满的一杯酒,灌下去。 还有第二杯,是邱凌风的,她也替他喝。杯子端至半空,手腕被轻轻握住。对上罗淮凝重的目光,她终是没再忍住,眼泪“吧吧嗒嗒”滚落下来。 “是不是冥冥之中真的有命运在主宰着一切,无论我们怎么抵抗怎么坚强,都逃不过既定的宿命。”她将脸埋进掌心里,迷茫地向他寻找答案。 肩膀被温暖的气息包围住。 “也许吧。”他的声音从头顶幽幽传来,“但我并不相信,从来都没相信过。所以我来了,来找回我所渴求的东西。” 分开的一年里,他没有刻意去想她,可熟悉的影子留在心里的刻痕已经太深,不必多想,总还是停留在那里,不曾离开过。 最初在听到她说那番话的时候他的确很震怒,觉得自己被耍了。后来当心渐渐平静下来,他开始冷静地又想了一遍。一切的初始是他所犯下的错误,当年他年轻自负,他对云秀的冷漠造成了她的恨意,她想为自己的亲人讨个说法实属人之常情。 把错误摊分,一人一半,也都受到了惩罚。忘记过去再次遇上,他要跟她重新开始,以普通的男女身份从头来过。 “美女,你先生又来了哦。”麦小乔眨眨眼做出一个暧昧的表情。 “别胡说。前面那么忙,你还有空跑来聊天,赶快出去帮忙了!”千寻低头站在水槽边洗杯子,把专门负责洗杯盏大妈的工作给抢了,躲在后台当鸵鸟。 麦小乔哪有那么好打发,笑嘻嘻地靠在门边继续说着八卦:“我哪有胡说,是罗先生亲口承认的。你不承认就是在冒充未婚人士,要犯法的。” 千寻哀叫一声,头大地告饶:“求求你,我认了好吧。你快走吧,别在我面前再提这件事了行吗?” 这几天她快被搞得神经衰弱了。那天和罗淮遇上之后,他就天天来酒吧报到,问她什么时候才回家。 她明明留了离婚协议书给他,没想到他却一口咬定根本没看见。也就是说她如今还是已婚人士一名,跟他的关系还是纠纠缠缠,越来越说不清楚了。 麦小乔暧昧地将她上上下下看一眼,拖着长调子道:“好——我知道你其实很想出去看看,又想摆摆架子。我就替你去看着些吧,反正罗先生才喝了一瓶酒而已,不算很多,看他的酒量应该是个千杯不倒的狠角色,喝个七八瓶都是没问题的。”千寻埋头干活,不理她。麦小乔只好模模鼻子走人了。 她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从门缝里看了眼吧台方向。那男人手边已经空了两个瓶子了,真以为自己是千杯不醉吗? 不管他不管他,他喝死了也跟她没关系,点那么贵的酒,刚好为酒吧的营业额做贡献。 还没安静到十分钟,麦小乔又小跑了进来,挡在门边直摇头,“第三瓶都快灌到见底了,你不会真想眼睁睁看他把胃喝坏吧?” “刷刷刷!”不理他!喝坏了拉倒! “千寻姐……” “啪嗒”一声,手里的酒杯被扔进水槽里,某个神色恶狠的女人手也没擦,举着一手泡沫冲了出去。 “喂,别把酒当水喝,当心晚上回不了家了!”她隔着吧台伸出一只湿淋淋的手按住他灌酒的动作,一大块洗洁精泡泡便落到他那件名贵的西装袖口上去。 幽深的眼眸因为醉酒而染上几分迷蒙,他懒洋洋露出一个笑,口齿还算清楚地说道:“你忙你的,我会等你下班,然后送你回家。” 说完又习惯性地拿起酒杯灌了一口。千寻阻挡不及,眉心蹙得更深,低叫道:“喂喂!不许再喝了!” 人家根本不理她,还是照喝不误,边喝边摆手,“没关系,我还要送你回家,不会喝醉的,不会的……” 话都说了两遍,脸也红成了这样,不是醉是什么?真要被他气死了! 巴掌一摊盖住他的酒杯,她叹气又叹气,咬牙又咬牙,还是妥协了,“好吧,我现在就下班,你送我回家吧。”再喝下去他敢送,她还没胆坐他的车呢。 “是吗?那也好。你去换衣服吧,我去门口等你。”他醉憨憨地笑了笑,勾起车钥匙,走两步退一步地朝门口走去。 千寻叉腰站在吧台里面,抚额叹气。 并没有太意外,到最后不是他送她,而是她苦命地搀着一名醉鬼回家。 她匆匆换了衣服出来,却看到他扶着路灯柱子在那吐得天昏地暗。良心发现,她终是心软了,没收了他的汽车钥匙,贡献出柔弱的肩膀让他搭,好不容易才将他塞进出租车里,然后就是理所当然地送他回家。 车停在宅子的大门外,她扶着他跌跌晃晃地朝前走,按下门铃,门房陈叔见到她后嘴巴愣是张了半天都没记得合起来。 陈叔赶紧跑来帮忙扶人。原本她想将他这个麻烦丢到家就走人,怎奈这男人喝醉了酒品却不怎么好,牢牢用一只足以压死人的胳膊勾着她的脖子,没有放人的打算。 算了,醉死的人最大,顶多再把他扶进屋好了,一百米的路而已,她还不至于吝啬到这点面子都不给他。 云嫂来应门,见到她也是一脸抽搐状,连叫了几声“太太”,半天才找回完整的语句赶过来帮忙。 实在没道理啊,她只是和他们家先生离婚了,他们却一副见到失踪人口复返归来的激动表情。哦,对了,当然到目前为止据罗淮声称,他们的婚还没离成。所以那声很久没听过的“太太”虽然听起来别扭,她也没空太计较。 好不容易将人扶上了楼送躺进了大床,她无视云嫂探究的关心眼神,整整衣服笑着道别:“很晚了,我要回去了。”说着又不太放心地指指床上的人交代,“他喝得太多,一定要煮点醒酒茶让他喝下去,不然明天一定起不来,还会闹头痛。” 曾经的酗酒醉鬼一名,关于醉死的后遗症她可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云嫂点点头,仍不放弃地劝道:“太晚了,要不今晚就留下来吧,反正您的房间一直还在那里。” 千寻愣了愣。 云嫂见她似乎把话听进去了,再接再厉地继续说:“您走之后,房间一直还维持着原来的老样子,先生命令一切打扫照旧,房间里的东西碰也不许碰。偶尔他晚上睡不着,就会拎一瓶酒,学您原来的样子在靠窗的沙发上躺一夜。当然他身体比您好,一回都没感冒就是了。” “是吗?”她失了片刻神,淡声问。 “是啊。虽然我不知道您当初因为什么原因要离开,但先生是真的一直很记挂您呢,常常坐在您的房间里发呆。您刚走那会,我以为是先生惹您生气,所以就把他说了一顿。他对着您留在梳妆台里的首饰傻呆呆地说是自己误会了您,那样子看着真可怜。后来有一天,那位何先生来了,把先生打了一顿,先生都没有还手。您也知道先生的性格,什么时候落过人下风,可唯独关于您的事,他被打被骂都忍了,他说那是他欠您的。” 云嫂一口气发表了如此长的演讲,喘了口气才做最后的总结:“太太,不管您跟先生之间有过什么不愉快,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夫妻之间哪有隔夜仇呢?先生不是个会说话的人,可他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人,既然你们现在又遇上了,就重新给彼此一个机会吧。” 千寻抬眼看了看她,沉默了。 他真的还是喜欢她的吗?是吗?重新遇上的那天,他把她搂在怀里说要找回他所渴求的东西,她听了心却有一丝惶惑。当初分开的时候,他恨她,经过一年的平静,那份恨是否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早已烟消云散了? 现在的她,渴望一份平淡的幸福,而她的幸福,是否还停留在他的掌心里面? 目光下意识地转向了床上的人,他沉沉睡着,安静的睡容令人动容。 心柔了,软了。她对云嫂温和地笑了笑说:“你去休息吧,我留下来照顾他。” 云嫂慢半拍地看着她,回神后连忙笑呵呵地点头,“好、好,那我就先去睡了。” 人都拐回来了,剩下的就看先生的造化和本事了,先生加油吧! 暗淡的光线,照着一室昏黄。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一切恍恍惚惚像是梦过一场。 一年前的那一晚,她也是这样送醉酒的他回家。那时候心思复杂,今天的心,静悄悄,悄悄等候着一份新生。只是不知道,是否真的还有新生,答案在他心里面。 而他——这个应该郑重告诉她答案的男人此刻却欠揍地睡得像猪! 算了,他会喝成现在这样多少总跟她有点关系,她就再浪费点善心,帮他月兑月兑衣服盖盖被子好了,让他睡得舒服点。 搓了搓手,费了好大工夫才把他身上那件已经皱巴巴的西装剥了下来。睡死的人依然一副睡死拉倒状,她在替他解领带的时候忍不住比了个勒脖子的动作,龇着牙嘀咕一句:“睡吧,睡死算了!” 皱眉又瞪他一眼,顺手将领带解了下来。看着他美梦正酣的样子,引得瞌睡虫来袭,她正想起身去洗把脸,手腕被突如其来的温度握紧。 “不许走。” 她后退两步被迫坐回去,眨巴两下眼睛看着床上已经醒过来的人问:“咦?醒了吗?”在心里补一句:没睡死啊? 见他不出声,以为他酒还没醒,她又问:“是不是不舒服?我去替你泡杯茶来。” 手腕的力道仍没有松开的打算。 “不用了。” “那洗把脸去?” “不洗。” “那要不你去冲个凉?”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耐心实在不错,像个丫头伺候大爷似的服侍他。忙了一天,她自己可是累得要死了。 “等会再说。”他回答得还真利落。 耐心被一掌扇到天涯海角去,她翻了个白眼一边抽回自己的手一边问:“那你到底想干吗?” 酒还没醒吧,口气才会像个小孩子,他先生明明可是个三十好几的人了。 “这个时候真的可以提要求吗?”他突然冒出一句。酒力尚未退尽,让他的眼睛里仍泛着一丝迷蒙的光,目光深沉,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幽深缠绵? 半醉半醒的人比醉死的人更不好弄,尤其他此刻的眼神看起来危危险险的,她觉得自己要悠着点。 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点距离,心理上勉强觉得安全了点,然后她一脸防备地点点头,“你说说看。” “我希望你留下来。” 喝!丙然是酒灌多了,这种非礼的要求说出来居然脸都不红一下!一年没见,没想到他还长了不少脸皮跟胆子。 “千寻……”他伸手握住她,被她惊跳着推开。 跳起来后退几大步,她指着他的鼻子叫:“你这个臭男人,要找女人出去找,别对我动手动脚的!” 骂完就转身,拉开门就想跑开。都怪她自己一时发烧良心泛滥才会留下来照顾他,这男人原来恶劣到根本不值得同情! 第7章(2) 手搭上门把的同时人也被侵袭来的怀抱揽了过去。 看吧看吧,借酒装疯兽性大发了,她是猪脑子啊,才会留下来自寻死路。 “放手!放手!劝你别乱来,我上空手道培训班了,小心我不客气!” “千寻,你误会了!”他单手就牢牢将她困住,轻易拆穿某个说谎不打草稿的“空手道高手”。 隐忍着笑意的轻叹掠过耳畔,他扶住她的肩,低声说:“我说希望你留下来,是希望你回来,希望你回家。” 思绪有瞬间的迷惑,心神怔愣在他温和的话语里。长这么大都没有过家,不知道真正有个家的感觉该是什么样子,回家,有他在的地方,真的就是她的家吗? “罗淮,我拒绝你用这种诱惑的话题来诱拐我。”她吸吸鼻子别开脸,暗骂自己没骨气,随便一句“希望你回家”就把她打败了。 某个眼利如风的奸商轻易看出了她眼底的动摇,轻手将她拉进怀里,继续游说:“以前的事错对都已经过去了,我们浪费了一年的时间来看清自己的心。这一年我没有忘记过你,一刻都没忘记过,所以我想跟你重新开始。”他顿了顿,问道,“你呢,还为当年的事介怀吗?” 她的声音沉了下去:“都已经忘了。”就算没全忘掉,也不再是禁锢她整颗心的牢笼。当年的事,早已恍若隔世般地离远了。 “那么,你肯重新接受我吗?以普通的追求与被追求关系从头来一遍也没关系,只要你肯回来。” “罗淮,为什么是我?我相信你可以找到很好的人。”她叹了口气。 “感情上的事,没有为什么。遇上了动心了,有了纠缠,继续走下去,都是平常事。平常的生活里,找一个喜欢的人过一辈子就已经很好了。轰轰烈烈伤筋动骨的感情看看就罢,没必要拿到自己身上来演练,太累人。” 第一次听他说出如此故作高深的话,她却听得很明白。就算今天她打死也不承认还像当初那样喜欢他,但……但也不讨厌不是吗? 她期待着平淡而温馨的新生活,那么给彼此一个机会又有什么不可以?好吧,就和他一起站回起点线上,重新开始。 “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分上,”她拉长了调子得意一笑,“就给你个机会来追我吧。不过——能不能追到可要看阁下的本事了。” 身旁的男人无辜地张大眼睛,在掩下眸光的同时悄悄叹了口气。看她鬼灵精怪的样子也知道,自己要走的路一定不会顺风顺水的,不过,他是笑里藏针的奸诈人士一名,想为难他可以,前提是她也一定占不到便宜,夫妻嘛,有难同当才是。 追求一个人有像这样的吗?不送花,不请吃饭,没有温声细语的呵护,有空才会来当当吧台孝子等上一等,等她下班送她回家。比起刚重逢那会,这人的态度明显严重退化,有再教育的必要。 但,没等到她抽出空来给他上课,这一天,天气晴朗云淡风轻,他竟破天荒地提前下班跑来了,二话不说就拉着她说要去一个地方,连假都帮她请过了。 老板很热心地对她挥挥手暧昧笑道:“去吧、去吧,这么久没见了,小两口是该好好聚聚了。” 拜罗淮高调的出现频率和麦小乔的大力宣传所赐,她的已婚身份早已公布于众,顺带赚来一堆同情兼唏嘘声。并不意外,由麦姑娘传出来的八卦,不浪漫不唯美也会硬被她给鼓吹成热播八点档的剧情,她也懒得浪费口水解释。 被捞出酒吧的前一秒,她忍不住翻白眼瞪了身旁一脸看好戏的麦小乔一眼,人家头一扭根本不理她。罢了罢了,能偶尔娱乐一下各位同仁,也算功德一件。 上了车,她理所当然地问一句:“要去哪?” 罗淮神秘兮兮地回了一句废话:“到了就知道了。” 看他那副故作高深的样子肯定有鬼,但为了不让他太得意,她再好奇也忍忍忍!翻了个白眼,她斜睨他一眼,窝进座位里眼光游移向窗外,不理他。 罗淮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 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计策要使,不过就是借助一些外力而已,不出意外的话,她这个罗太太是跑不掉了! 傍晚时分,天色渐暗,迅捷的车影掠过僻静的梧桐树道。 耶?这路是通往——罗宅?摆了半天谱装神秘,就是要带她回家吗? 车又拐过一个弯道口,罗宅的镂花铁门就在路的尽头,已经隐约可见了。 千寻这才迟钝地反应过来,连忙伸手去拉他掌握方向盘的手,低呼道:“停车!快停车!” 罗淮没料到她突然伸手过来,手下一滑,车身险险走过一个s形,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 “怎么了?”他拧着眉偏头看她。她胆子也太大了点,还好这个时候路上没什么车辆经过,否则非出事情不可。 “快停车!”她的手松了松,声音却抬高了,大声地又重复一遍。 开玩笑,她身上还穿着工作服呢,这个时候这个样子,要她怎敢去见两位长辈。何况她凭空消失了一年,现在突然跑回去,一定会被盘问死!才不好,这个决定简直糟糕透了。 见她拼命瞪他一副坚持不让的模样,罗淮扬了扬眉梢,踩下刹车,车缓缓停在路边。 夕阳的余晖落了下来,透过车窗照进车里,折射出五色的耀眼光影。 他没开口,等她来打破车厢里沉默的气氛。敏锐如他,又怎会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 千寻躺靠进座位里,偷偷打量他一眼。身旁的男人目视前方,神色静默,深沉得反而让她失了原有的气势。他不打招呼就随便载着她乱跑,她才有理由生气不是吗?以为玩深沉就能把她唬住,少来了。 “你要带我回来这里,为什么之前不先跟我打声招呼?”她也将视线转向前方不看他。玩深沉吗?她也学学。 “我以为回家,没必要特别声明。爸妈一直很惦记你,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你了,就想着尽快带你回去见见他们。”他顿了下,转过视线看她,“怎么,还是你不想见他们?” “当然不是了!”她连忙否认,叹了口气,“只不过,当初不声不响就离开了,现在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我觉得很不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一年前的任性举动。如果他们要问起离开的原因,她该怎样回答? 罗淮盯着她看了片刻,突然勾唇一笑,摇头道:“如果是为了这个,你大可以放心,我已经打过招呼了。”他还以为她根本不想回来,但由她紧张的表情看来,她还是很重视爸妈的吧。那这趟家就更要回了,胜利已经在望。 千寻回望他一眼,低下头在心里叹气。打过招呼有什么用,她担心的是这一刻,她还可以用什么样的身份跟立场去面对两位长辈。 车轮再次起动,徐缓地驶出两道长长的轮印留在落日的余晖里,无声地为一场即将到来的完美结局做着见证。 车窗边的女子心情复杂杂,一步步行往承载着心中那份希冀的路上。而上天已经为她安排了一份平淡的幸福,正等在前方。 忐忑地回来,庆幸的是并没受到三堂会审的阵仗招呼。 一家人都聚齐了,罗新和随风小两口也回来了,说是受了父母大人的命令,回来加入批判罗淮的队伍。 不知道罗淮是怎么跟二老汇报的,总之她一进门大家都很和善地拉着她问长问短,亲切得很。顺带都会批评罗淮几句,说他太不应该了,才会把好好的老婆给逼走。 是吗?当初是他逼走她的?嗯,为什么她不记得了,还是她的记忆发生了错乱? 饭桌上,罗夫人一个劲地帮千寻夹菜,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支使到桌子的边角地带,就差没直接叫他别吃了,站到墙边面壁去。 大家的态度很诡异,真的很诡异啊。诡异到千寻一阵别扭,好说歹说硬抢了保姆阿姨的工作,躲到厨房里来洗碗。 不一会儿,随风也捋了袖子跑进来帮忙。 不出所料,脚跟刚站稳,随风就忍不住开口了:“嫂子,爸妈委托我作全家的代表,说我们都支持你生大哥的气。妈还说,你如果气还没消就搬过来跟她和爸爸一起住,不用理大哥。” 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她在生罗淮的气吗?为什么? 千寻不动声色地继续低头洗碗,接着往下听,先收集更多的信息再说。 随风见她不说话,继续游说:“你知道的,大哥以前是跟何小姐关系不错,大哥也承认当初跟她藕断丝连才把你给气走了。但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看在大哥诚心悔过的分上,你就原谅他一次吧。暂时不原谅也没关系,不过爸妈说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一定不会再让你走的。” 原来如此。千寻在心里点点头,罗淮自己揽了个负心汉的身份背上,难怪大家都拿同情的眼光看她。用亲情来网住她,果然够奸诈,明知道她对两位老人家的要求没办法拒绝。不过看在他牺牲自我形象的分上,她只能大方一点了,不跟他一般计较。 “嫂子?”随风见她半天不吭声,小心地唤她一声。 千寻淡然一笑,低声道:“我想,我不会再走了吧。” 走多远,回过头来的时候,这份亲情仍然跟随在身后,所以,她又怎么舍得再走开? 或许磨难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经历过后,上天公平地并没有抛弃她,只不过把她的幸福留在了下一站,而现在,她已经到站了。 案母大人发话,要他们今晚住在家里,天太晚,不许再大老远地跑回去。 夜深了,销匿了人声,只留下无边的月色照着幽静的房间。 某人先下手为强,洗完澡早早地跑到床上拉过被子占领地盘。 按老爷太太的吩咐,仆人理所当然只整理了两间房,大少爷和二少爷各一间。也就是说,她必须跟罗淮同居一室过上一晚。 当然了,她才不怕,床是她先占下的,他想进房来睡就来吧,不过地点是沙发或者地毯,随他高兴睡哪就睡哪,不关她事。 拉高被子蒙住半边脸,她侧着身子装睡。那个男人二十分钟之前进浴室洗澡去了,算算时间也快出来了吧,还是他个人觉得在浴白里睡一晚更舒服? 正想着,耳边隐约传来开门声,然后是渐渐移近的脚步声,朝着床边走来。 身后的半边床凹陷了下去,动作轻缓。但,还是不行,她……她可没同意他也睡床! 懊恼地皱了下眉,她深吸一口气,掀了被子坐起来。 罗淮诧异地看她一眼,笑问:“怎么,还没睡着吗?” 千寻磨了磨牙诬陷他:“本来睡着了啊,可是又被你吵醒了。” 他笑了笑,却不道歉,或者把她吵醒根本正中了他下怀。算了,她也不稀罕他的一句“不好意思”,还是抓紧时间将他赶去睡沙发比较重要。 “我说……”她抬高下巴想张口,这才注意到他穿着睡袍,手上正拿着干毛巾擦着半湿的头发,慵懒的模样陌生得让她一呆,话语也下意识地变得结巴。 “我说……”该死,她说什么来着? 深呼吸,移开视线不看他,她咳一声这才清清嗓子说道:“我是说,床好像只有一张。” 他停下擦拭的动作,用手将头发往后拨了拨,挑眉问:“所以?” 喝!装糊涂。 “所以是我先睡下的,麻烦你去睡沙发。”她得意地看他一眼,以为她不好意思开口吗?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我该睡沙发?”他倒也没因为她的挑衅而生气,气定神闲地笑问。 眨眼再眨眼,他得老年痴呆了吗?他们现在的关系是重新来过的过气前夫妻,她有说他可以一边追她一边三级跳,直接进入现在这个同床共枕的步骤吗? “我们离婚了,罗先生。”她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虽然他说没看见她当初留下的离婚协议,但也只是他片面之词,她才不要承认。 “容我再重申一次,我们并没有离婚。”他虽然心里郁闷,还是拿出耐心继续跟她耗。 “那起码也在分居之中。”都分开一年多了,说分居总不为过吧? “是你逃家,不是分居。”他仍然笑眯眯的,耐心十足地纠正她的错误认知。 天哪,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斤斤计较,居然讲不通耶! 她皮笑肉不笑地斜着眼问他一句:“这么说,床你是睡定了?” “或者你可以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我就走开。”他闲声说着,一副大度讲理的好好先生模样。 才一年没见,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吗?眼前的男人不但变得难缠了,还培养出一项新品德:耍无赖。 她用三十秒思考着凭个人力量是否能将他一脚踹到沙发上安息,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她只好人在屋檐下,当一回识时务的人。 “你狠,你不走,我去睡好了吧?”她凶巴巴地瞪他一眼,暗自气恼自己的妥协。迅速卷了被子站起来,穿上鞋朝沙发方向走去,顺便在心里将这个没风度的臭家伙大大鞭挞一番。 “千寻……”他叫她。 秉着被子的女人继续埋头前行,耳朵间歇性失聪了。 还没沾到沙发的边,人已经连着被子一起,被揽进坚实的怀抱里去。 “喂喂!”她想把他推开,一边推一边叫,“放手,别对我动手动脚的!” “千寻,你答应了爸妈会回来。” 她推开一寸他就将她拉回一寸,下定决心今天要跟她好好谈谈。 “那又怎样?我是答应要回他们身边住,又没说要跟你住!”推了半天都没推开,她火大地叫,“快放手,要不打死我都不会跟你谈!” 谈话就谈话,有像他这样动手动脚的吗?可恶! 罗淮叹了口气,松开了手。 “你答应了要让我慢慢适应,现在想反悔了是吧?”她坐到沙发上去,将被子裹得牢牢的,还想当一下鸵鸟。 他在她旁边坐下来,神色转了认真,问道:“那么,你到底在怕些什么,或者介意些什么,说出来好吗?” 她不是怕,只是一切幸福来得太快溢得太满,让她一时手足无措。 见她沉默,他思忖了片刻才道:“不管因为什么,但有一件事你要知道,我不会放你走的。” 她抬头,闪烁的眸光与他眼底的坚定相碰。似乎是为了加强说服力,他执起她的手紧紧握住,神色认真地说:“我曾听过一句话:缘分使然,于茫茫人海中你才能寻到那个要与你牵手一生的人。所以握住了,就不该再放开。” 他笑了笑,“你的手已经被我牵到了,所以童千寻小姐,请认命吧,别想再逃开了。” 这男人在表白呢!她该给个什么反应才合适?头好晕,原来她也吃甜言蜜语那一套,好丢脸! “千寻?”他有些担心地看她一眼。半天没反应,不会是被吓到了吧? 低着头的女人突然手一伸重重赏了他一拳,恶声恶气地开始数落道:“肉麻死了,打哪本恶俗的《情书大全》上找来的这些话,你当是在演肥皂剧吗?” 罗淮一边躲着她接踵而下的拳头一边委屈地想:他上当了吗?随风明明说会有用的啊,说女人听了都会乱感动一把的。但为什么他换来的不是温香软玉抱满怀,而是一阵拳脚伺候? 一年没见,他家的罗太太不会是真的跑去上空手道培训班了吧?打起人来还真痛呢!所以为了自救,他也只能使出必杀计了。老公是不可以跟老婆动手的,但可以动口动其他的不是吗? 还打?眼看她的拳头又伸过来了,好吧,这可是她自己送上门的,所以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意外都不是他的错。 自我安慰完毕,他深沉一笑,长手一伸,勾住某个凶女人的脖子,趁她尚未反应过来之际,深深吻了下去—— 很晚了,罗先生和罗太太该休息了。 尾声 疏淡的阳光,偏郊的墓地静悄悄。 八年了,碑文已经略显斑驳,碑上那张巧笑嫣然的照片也被岁月风化出泛黄的痕迹。 忍了忍,没忍住,千寻蹲跪下来,任眼底的水汽滚落。 罗淮跟着蹲过去,伸手揽住她的肩膀,低声说:“对不起。” 这一声对不起,不仅仅是对她说,更是对云秀说的。虽然知道于事无补,他欠云秀的已经无从还起,所以他会好好对千寻,也算一种弥补吧。 “你说云秀姐看到我们这样,会怪我们吗?”千寻幽幽地问。 “云秀是个善良的人,就算她会介意,看到我们幸福也会释然了。” “是呵,她一定不会怪我们,只会笑着祝福。” 是她糊涂了,才会问这么傻的问题。云秀姐弥留之际抓着她的手,让她一定要好好幸福地生活。如今她认定了自己的幸福,云秀姐又怎会不祝福她呢? 又或者冥冥之中,她是云秀姐的重生,接替她的希冀,替她把剩下的幸福之路走下去。 幸福,简单的两个字,想真正拥有却太难。短短一生,能有幸遇到一个能和自己牵手的人何其不容易,逢上了,就不要轻易分开轻易松手。哪怕只是一场平淡人生,至少,幸福来过。 “罗淮,我们要幸福。”她抬头,神色坚定地说。 他握紧她的手,淡淡一笑,“是,我们会幸福的。” 风起了,树隙间的枝叶轻扬,迎着阳光翻舞出盎然的生机,仿佛在为他们这一世的相守作着见证。 两道相依的身影渐渐走远了,偶尔响起的谈话声飘落在风里隐约传来—— “我有个姐妹有宝宝了,我们去看她吧。” “好,现在就可以去。”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有件事情好像应该告诉你一下。” “是什么?” “那个……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说说看。” “就是……就是嫣红姐其实还没结婚。” “什么?”这一声是扬高八度的吼叫,“你再说一遍!” 某道心虚的声音飘过:“我不要再说了。你的听力没问题,就是你听到的那样。” “你会被凌风掐死的!”他摇头叹气。 “你打算袖手旁观吗,罗先生?”她无辜地眨眨眼。 容他再叹一声吧,“罗太太,罗先生为了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能这么说,因为他没得选择。 “算你聪明。”她得意地笑,伸了个懒腰,把头倚靠到他的肩膀上。 阳光明媚,幸福的生活就从这一刻开始吧。她在心里暗暗想着,会心一笑。 —完— 后记 这一篇,算是自己比较偏爱的题材,婚后相处。 身边的朋友也大多喜欢这类题材的故事,知道我有在写文,就说那你也写啊。我被鼓动得手痒,于是手一挥,不怕死地说:“好!写就写!谁怕谁?” 一时激动的结果是搞得自己头晕目眩,才知道看文容易,写起来好难。首先,男女主人公的性格太麻烦,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麻烦精。以为可以作威作福的鄙人,写着写着却反倒被他们给折腾得够呛。中间卡过很多次稿,情节改了又改,还是写不好。到最后只剩下几千字的时候,居然卡了整整一个星期,然后逢友就鬼叫说“不写了不写了,打死也不跟那两个讨厌的家伙再穷搅和下去”。 郁闷归郁闷,我还是厚着脸皮把剩下的几千字给写完了,过程中的千般辛酸啊,抹把汗先! 这篇是卡得最严重的一篇稿子,好不容易才摆平了,积了一肚子牢骚打算到后记里来发一发,但因为我这个人忘性大(曾犯过回家拿东西,四样东西跑三趟的丢脸纪录),文写完了,要抱怨的东西也忘了。最大的感受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啊!真是至理名言。 还有在文里一直提的“关于幸福”。老实说,这篇文的原型是来自身边一对并不幸福的小夫妻。刚结婚,却总是吵架,吵急了还动手。既然如此,当初何必选择彼此,现在又何必还在一起呢? 朋友说,生活永远不是小说,零碎繁杂的小矛盾会演化到拳脚相向的地步,也不会像小说里的因为某一句话、一份动容就冰释前嫌,否则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婚。偶尔感慨地想想,现实是个无奈的东西,现实中生活着的人,只能一边期望着幸福一边平淡地活着,奔波在仿佛永无尽头的琐碎里。 但,我却告诉自己,能活着就很好。幸福是缥缈的东西,不必刻意去追逐。释然一些,快乐地对待不快乐的事,琐碎但温馨地生活着,其实你就是幸福的。 ps:其实到稿子写完,才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篇文的名字:花开荼蘼。这四个字来自一首很喜欢的歌,歌里有一句是:幸福就像花期,开到荼蘼。 可以开到荼蘼的幸福,真的很幸福吧?哪怕不去计较未来,至少曾经绚烂过一季,也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