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恶女俏芳邻》 第一章 一个人到底可以倒霉到什么程度? 元秀娟自认自己虽然离热心助人、善良无邪有段差距,可也没干过什么大奸大恶的勾当,为什么她偏偏这么倒霉? 不要怪她心情如此沮丧。她今天丢了工作,家里又遭了小偷,而且还好死不好地遇到一个烂警察,居然叫她自己收拾收拾就算了。 “反正小案子嘛,而且像这种窃盗案很难查。”他就站在客厅里,也不征求她的同意就点上烟,还一副江湖口吻地这么说着。 她二话不说,马上将他扫地出门。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她还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倒霉成这样!难怪人家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看来好事永远也轮不到她身上。 “我跟大师请教过了,他说你啊,最近劫厄缠身,最好是做个法会解厄;还有啊,你住的这个地方阴气太重,最好搬家……”站在旁边碎碎念,念个不停的是她的妹妹元晶晶。 说出去很多人不信,元晶晶明明学的是理工,却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从小就迷信得要死。 举凡恋爱、事业,都求助于她口中的“大师”,甚至她当初之所以选了理科来读,也是因为大师指点她可以在这个领域大展鸿图。 元秀娟从来就不信这种东西,倒不是因为铁齿或基于其他科学上的根据理由,只是她向来深信靠人不如靠己。连活生生的人都靠不住了,更何况是看也不看见、模也模不着的神? “你一定要相信我。”元晶晶还在说:“大师说的话从来没出错,一定是这房子的风水坏了你的运势……喂,你听到了没呀?” 元秀娟缓缓睁开眼睛,叹了一口气。 “听到了,听到了。不过,那个大师要是真的这么灵,怎么还需要出来讨生活啊?” 元晶晶闪着水亮的大眼睛,脸上散发出热忱的光辉。 “这你就不懂了,大师是不忍见天下苍生受苦受难,宁愿自己折寿把天机告诉我们耶。这是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又开始了……元秀娟悄悄站起身子,打算来个溜之大吉。这种场面她太熟悉了,每当元晶晶露出这种表情时,通常三十分钟的“布道”大会是跑不掉的。她这个妹妹什么都好,就是太迷信让人吃不消。 “你别走,我还没说完呢!”看出她打算开溜,元晶晶马上一把捉住她。“我说,你不要再铁齿了,听大师的话准没错,不会吃亏的。” “好好好——”她叹了一口气,屈服在小妹的疲劳轰炸下。“我搬,我搬,行了吧?!” 反正租约就快到期了,再加上遭了小偷,她也不打算再住下去,不如趁这个机会搬家,转换一下心情也好。 她向来是个行动派,心里有了念头便要马上付诸实行,这样的个性她自己认为是积极勇敢,但是看在她妹妹眼里却有全然不同的见解。 “说穿了,是单单一个蠢字再加上三分钟热度。”元晶晶这么解释她。 被狠,但是就某一种角度而言,元秀娟无法反驳这句话。 也许是因为霉运已经在那一天用完了,找房子的过程让人意想不到的顺利,她很快就找到了位在一个宁静社区里的公寓。 当她去问管理员是否有房子要出租时,那矮胖的警卫伯伯笑着对她说:“小姐,你运气真好,十一楼刚好有一个住户搬走了,就一个礼拜前的事而已。” 据说因为这里环境清幽,又在大学学区里,公寓的出租率很高,用“可遇而不可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她很快地要了房东的电话,问清楚了租金和其他细节,然后看了屋子—— “我们全家过几个月就要移民加拿大了,只是想找个照顾房子的人,只要你能好好爱惜,这家具全留着也无妨。” 房东是个三十出头的少妇,为人亲切,出的价钱也十分合理,再加上两房一厅正是她要的理想格局,元秀娟马上就签了约,付了押金。 一个星期过后,她搬进了这个名为“洋洋大观”的大楼。 说起来很丢人,她的全部家当只要用两个l号的整理箱就可以全部装完。 当然,这也是拜小偷所赐。在那一次的“光顾”后,她所有值钱的东西几乎被搜括一空。 在这些行李中,占大多数的是如保养品、化妆品、衣服、鞋子,和一些有的没有的小饰品、小东西。 在她出社会工作四年之后,这居然是她仅有的财产,真是令人伤心。 莫怪元家两老总是说:“你还是找个有钱的男人嫁了吧!”他们担心她养不活自己,不然就是拖垮丈夫的经济,白白戕害一名有为青年。 她自己倒是不担心。反正她孤家寡人一个,一人鲍全家饱;再说如今落得两袖清风也不是她愿意的,一个人的倒霉总不会还要她自己负责任吧? 其实,她也并不排斥嫁人,只是遇不到好对象。虽然不乏追求者,可是那些男人就是无法让她有厮守一生的念头。 最让她反感的是,很多男人和她交往不到几个月,就想爬上她的床,还说什么:“如果我们相爱,这种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呢?” 她呸! 她虽然外表时髦,可不代表就是随便! 如果真的遇到好男人,她并不介意献出自已的贞操,更不会把那片薄薄的处女膜当成爱情保证书。 可惜的是,她至今还没遇到王子,只有一堆青蛙,所以她的贞操依然安在,而且看来还可以安全无虞好一阵子。 在谈过几段短暂的恋爱之后,现在她也渐渐看淡了。虽说女人青春无几,但是宁缺勿滥一直是她的最高守则,她可不想等到自己七老八老才发现,结婚比没结婚更惨。 在整理完东西之后,她打了几个电话通知亲朋好友她新家的住址和电话,然后梳洗一番,准备出门。 扁看她又是梳头、又是化粒,又是挑衣服的模样,人家可能会以为她正要去什么特殊的场合,不过事实上,她只是打算到隔壁大楼楼下的便利商店买一份报纸而已。 买报纸? 对,没错,就只是买一份十元的报纸。 虽然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会因为这短短的路程就认为穿得随便一点也无妨,头顶着乱发、脚踩着拖鞋就出门了,但那绝对不会是她元大小姐的作为。 对元秀娟来说,外表是第一生命,她相信整齐美丽的外表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因此只要踏出家门——哪怕是到信箱拿封电话单什么的——她都坚持让自己如同电视明星般那样的光鲜耀眼。 在她的人生中,打扮可能是她惟一的嗜好了。 因此,她将长发梳顺、快速地化了粉,然后再从衣橱里挑了一件性感的衣服,再搭上黑色皮裙——一个性感尤物就出现了。 但大家还是不要忘记,她只是要下楼买一份报纸而已。 如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各自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然后快快乐乐地过下去一样,元秀娟也不认为自己这样坚持美丽有什么不妥。 她享受来自别人或是欣赏或是嫉妒的口口光,丝毫不会有任何心虚或不安,女人是靠别人的目光肯定自己的,尤其是来自别的女人恶毒的眼光:那证明你够美。只有美女才会让人嫉妒;丑女人通常只引来同情或讪笑。 她在短短三分钟的路程中,成功地成了所有人注目的焦点。她很满意这样的结果,提着装了报纸和饮料的袋子愉快地哼着小曲回到自己的公寓。 住在大楼的坏处之一就是常常要等电梯。元秀娟不喜欢坐电梯,因为那让她觉得很不舒服,尤其是在密闭的空间里和素不相识的人默默无语地站着,那种沉闷的气氛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 因此每次她在等电梯的时候,除了祈祷电梯没人之外,还会顺便祈祷不会有人出现和她一块等——那是加倍的尴尬。 终于,电梯下来了,里面没人! 她绽出笑容,快乐地走了进去。 也许晶晶说的没错,换个房子好像连霉运都换掉了,她最近的运气实在挺不错的,说不定明天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就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时候,突然闪进一个人,用他结实的胸肌硬是挤开了两道门,然后侧身敏捷地问了进来。速度之快和动作之熟练,这人让她联想到是不是 长年居住大楼练就出这番好功夫的?男子留着散乱几乎及肩的头发,穿着简单的白上衣,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在看到她的时候先是露出了讶异的目光,接着两道剑眉慢慢地聚拢。当他看见楼层按键上亮着的数字时,眉毛几乎纠结在一块了—— “你住在十一楼?”低沉的嗓音带着微微的沙哑。那不是他原来的音色,事实上那听起来像是一夜没睡或是感冒这一类会导致喉咙发炎的病症使然。秉着敦亲睦邻的精神,元秀娟说服自己忽略男子脸上显然不是很愉悦的表情,用轻快的语调回答:“是啊,我昨天刚搬进来的。” “喔。”他低低地应了一声,皱着眉头往角落移动,好像她的存在让他非常地难以忍受,非得远远避开一样。 她不禁暗暗翻了个白眼。 吧嘛!什么态度啊他?当她会咬人不成? 等了一会儿,发现他没有按下其他楼层的号码。她在心里暗想,这一栋大楼每一层只有两户,这家伙该不会是刚巧就住在她对门的吧? “当”的一声,电梯门应声而开。她率先走了出去,男人尾随她的后面也走了出来。 宾果!答对了,还真是对门的。去! 就在她插钥匙开门的时候,那个陌生男子开口了—— “你说你昨天搬进来的?”语气带着一丝不悦的忍耐。她转过身子,在心里告诉自己:好吧!也许他方才是身体不舒服,而那听来让人很不爽的语气,也是因为他喉咙不舒服,不是故意无礼。她也不是这么没有涵养的人,既然人家已经主动开口相询了,就再给他一次机会认识她这个新邻居吧。 “是啊。”她轻快地应声,强迫自己堆上亲切的笑容。“我刚搬来这里,还请多多指教。”男人脸上的表情没变,嘴角也没有任何牵动的迹象,好像对她的笑容视若无睹,一点也看不出来有任何礼尚往来的意愿。过了一会儿,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然后好奇地问:“你昨天晚上没有听到怪声音吗?”她闻言露出疑惑的表情。 “怪声音?什么怪声音啊?我没有听到啊。” 他站在原地看了她几乎有五分钟那么久,最后才用一种没有任何起伏的语调说:“喔,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啊。”语毕,他转身打开对面的大门,直接走进屋子里,然后“碰”的一声,大门应声关上。他就这么进去了,连一句“再见”,或是“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话都没有,元秀娟简直不敢相信,这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没礼貌的家伙。 “搞什么啊!” 真是莫名其妙加无聊透顶!这里的人都这么奇怪吗?还有,他刚刚说的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难道……她住的这间屋子,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去吗?他该不会是在暗示她,屋子里有……那种东西吧? 对于鬼这种东西,元秀娟是半信半疑的。 所谓的半信半疑就是,虽然并不真的相信它的存在,但是在某些时候还是会感到害怕——比如这个时候。 现在是凌晨两点钟,大部分的人都梦周公去了,只有她还亮着灯躺在房间里瞪着墙壁发呆。 之所以到现在还没睡是因为她向来习惯熄灯睡觉的,强烈的光线让她毫无睡意;而此时不关灯,是因为她会害怕。 都是那个男人害的!她在心里有些生气地想。没事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害她神经兮兮地以为屋子有鬼。 好笑!她元秀娟又不是三岁小孩,有什么好怕的?对不对?对不对? 她坐起身子,赌气地关掉电灯,然后抱着棉被躺下。 她才不怕,一点都不怕,鬼这种东西是大人拿来吓小孩的,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 三分钟之后,电灯再度亮起。而这一次,直到天明。 “啊——”哀号声由,栋的十一楼发出。如果仔细听的话,可以听得出来那是一个女人的哀叫声,有点像负伤的动物所发出的悲呜。 “天啊!黑眼圈?” 元秀娟瞪着浴室的镜子,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把对门的男人臭骂了千百回。瞧瞧他害她一夜无眠的下场! 岁月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家伙,以前年轻的时候就算是两夜没睡也没差多少,现在就不同了,一夜没睡看来好像老了十岁。 就在她死瞪着镜子发呆的时候,钢琴的声音穿透厚厚的木门传了进来,清脆的声音响彻每一个角落。 她低头看了看手表,七点钟。 天啊!这么早,到底是哪一楼的住户这么不识相?七早八早地就放录音带扰人清眠,一点公德心也没有! 一直到她已经整装完毕要出门时,那钢琴声仍未歇停;而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声音是从她对面的屋子传出来的。 她瞪着对面的铁门,想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按下电铃。一下、两下—— 等了五分钟没人开门,她一火起来,索性按着不放,任那小鸟啾啾声叫个响彻云霄。 爸琴的声音在此时戛然而止,中断地十分突兀。 哟,敢情她这位芳邻居然是个音乐家?她还以为是放录音带的呢! 铁门被大力地拉开,男子板着一张脸看她。 直到此刻,元秀娟才发现这个讨厌的男人居然长得还不错。白净的脸蛋配上俊美的五官,若不是下巴的胡渣让他看来显得凌乱狼狈,他简直可以算的上是美男子之流了。 昨天因为晚上光线昏暗,再加上对他的第一印象差到极点,她根本没仔细看他长的是圆是扁,没想到原来还是帅哥一个呢……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白白浪费一张漂亮脸蛋。 “有什么事吗?” 男子皱着眉头开口,声音沙哑的程度比起昨日来更为严重;以他的脸色来判断,造成这种沙哑的应该是一种叫感冒的病症使然。 她耸耸肩。 “你不觉得七早八早的就弹钢琴会吵到别的住户的安宁吗?” “我一向如此。”他微微不耐地说。那口气好像这是多么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一样。“从来没有人抱怨过。”他这么理直气壮,当然那是有理由的,因为他的某个身份让他享有这样的特权,只是元大小姐现在还不晓得站在她面前的是何等人物。 “哦?”她单眉微挑,故意拉高尾音,以便制造出嘲讽的效果来。她向来是一个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人,昨天他的无礼已经让她在心里将他列入黑名单,因此报仇就成了首要之务。 “之前也许没人抱怨,但现在有了,就是我!”男人面无表情地瞪着她,那眼神绝对不是羞愧或是抱歉;如果她猜得不错,那比较像是一种极为忍耐或是极为厌恶的眼神。他上上下下地把她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然后嘴角扬起一抹刻薄的笑。 “这样好了,只要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穿这样出来强暴别人的眼睛,那我以后就不弹钢琴。” 什么? 元秀娟张大了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死男人,他是疯了还是有毛病? 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她。她的身材、外貌,一向是她最引以为傲的最大优点,而—— 他——这个不识货的家伙,居然把她曼妙的身材说得好像是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样…… 终她一生,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可怕的侮辱! “我强暴别人的眼睛?”她的音量不自觉地拔高。“你管我要怎么穿衣服?要包要露是我的事,你不爱看是你家的事!” “那不就得了?”男子冷笑,用1种很不肩的表情看她。“既然我管不到你怎么穿衣服,那你也管不着我什么时候弹钢琴,反正要弹不弹是我的事,爱不爱听是你家的事。” 语毕,连个再见也没有,大门“碰”的一声紧紧关上,只留下气得脸色发青的元秀娟。 那一天,虽然她顺利地找到工作,可是心情始终十分恶劣,原因无它,只要一想到她对面的“芳邻”,她就很想狠狠地扭下他的脑袋! 她活了二十六个年头,从来没见过这么恶质的男人,更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侮辱。 向来男人见了她,若不是流口水跟在后面跑,至少也会以口头或是行动恭维她的美丽。 而他,他两者都不是,反而好像她是什么病菌一样,对她不屑至极。真是奇怪了,她又没招惹到他老兄,为什么她要受这种侮辱?莫名其妙! “元小姐,回来了?”警卫室的老伯伯见到她,热情地和她打招呼。“找到工作了没有呀?” “找到了……”她懒洋洋地应声,看见老伯伯手上拿了一本书,便随口问道:“在看书啊,老伯?”“是啊。”老伯兴奋地把书翻过来让她看书的封面。“这是凌先生的书,卖的可好的呢!我们这栋大楼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本。” “喔。”相较于他的热络,她显得意兴阑珊。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就很少看书了。“老伯,问你一件事。难道从来没有人举发住在我对门的那个男人制造噪音吗?七早八早的弹钢琴,当别人都死了是不是?” 老伯闻言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啊?” 她皱起眉头。 怎么每个人都这么说?她到底应该知道什么? “他就是凌先生啊。”老伯指指手上的书,非常乐意为她解释。“这本书就是他写的,我们这栋楼有好多人都是慕他的名才搬进来的呢!房价还因此高了百分之三十,我们大家都以能认识这样的大作家为荣哩。” 她听了以后两眼不自觉地微微睁大。 他是作家?不会吧!有没有搞错?他那德性和恶质的个性,怎么看也不像个文艺青年啊。 “借我看一下。” 她一把抢过那本书,迅速地翻到作者介绍的那一页,上头列出他历年的作品, 还有他的学历,居然还是美国某所知名大学毕业的。 这种人也有硕士程度!她还以为他连台湾的十二年国民义务教育都没读完咧,一点礼貌也没有,真替他的学校感到羞耻! “元小姐,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老伯笑得好不灿烂。“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她闻言像是被烫着般,马上把书还给他。 “不了不了,我对他写的东西没有兴趣。”而且……她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那种烂人写出来的东西,恐怕也是烂的!老伯伯的表情有点受伤。 “真的吗?” 那就好像是你把最心爱的东西现给别人看,结果对方却告诉你说,“没什么嘛”的心情是一样的。 不巧的是,她元大小姐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别人拿那种受伤小狈似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她。每当别人那么做时,不管错在不在她,都会让她觉得很内疚。 因此,当她看见管理员伯伯居然露出那样的表情时,各位也就不难猜测她接下来会说出什么样的话了。 “我是说,我怕我工作太忙没时间看。”她连忙堆起笑,想要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如果你不怕我借很久,我就带回去慢慢看好了。” “没关系啦。”老伯伯终于重展笑容。“我家里有好多本,这本你就拿回去慢慢看吧!” 第二章 带着警卫伯伯借她的书,在等电梯百般无聊之际,元秀娟开始研究了起来。 她这个人看书有怪癖,喜欢先研究书皮、封面、作者资料和后头的版权页,彻底地了解有关这本书的各项资讯之后,才开始看里头的内文。 这个习惯是受了她某个恋书成癖的好友影响。据好友所说,这是一种“虔诚的膜拜过程”,代表对一本书的重视。她倒是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只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养成的习惯罢了。 这本书的书名叫《永恒》,书名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指标意义的,用来做为一种象征,象征书中的某个主题。 而在这本书中,它被用来象征男主角的爱情。 一本名为《永恒》的书,一个痴心男子与一个完美女人的故事,最后女人走了,永不回头,只留下男人痴心等候…… 简单地说,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文学作品。差别只在它的结局并不美满,违背了“爱情至上”和“从今以后,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两项原则罢了。 她快速地把一堆推荐的序文看完,里头全是歌功颂德之声。 说的不外乎是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地好看,里头的人物和情节又是多么多么地撼动人心,接着一定不忘补充一句:“像这种好书实在非常难得,值得你买回家收藏并细细品味。” 难道都没有新鲜一点的辞吗? 如果一本书真的好到让人爱不释手,根本毋须他们振声疾呼,自然会有人买回去拜读;若是这本书烂得让人连翻都不想翻,难道会因为看了这些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出自客套的赞美就把钱掏出来砸吗? 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冤大头已经不多了。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她走进电梯里,按了楼层按键后,就靠着门继续翻看手中的小说。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当她翻开故事的第一章,读了第一行之后,就再也无法把视线从那些文字里移开。 因此,当她听到“当”的一声时,她并没有抬头,直接就捧着小说走了出去。 也因为这样,所以她并没有发现门外有人,于是便结结实实地和那个人撞个满怀。 “痛,痛!痛!” 她抚着额头往后退,手中的小说在经过两个人身体的挤压之后,掉到地下,有几页形成了大大的摺痕。 当她看见那本今天才刚借来的小说居然惨遭如此下场时,马上忘记了自己的皮肉痛,连忙拾起小说,企图将它恢复原状。 天啊!这可是跟别人借来的啊!要是让老伯知道她这么糟蹋他心爱的书宝宝,一定会难过死的。 想起管理员老伯不舍、难过的表情,她更是拼了命地用手企图抚平那些摺痕,一下子又是压又是吹的,几乎用尽所有方法,但是毁了就是毁了,这本书再也不可能日复它原来崭新的样子。 她跌坐在地上,两眉紧皱。 “完了……”算了,干脆买一本新的还老伯伯吧,反正他也看不出来哪一本才是他的。 她的动作由始至终全部落入男人的眼中。 “原来,你是我的读者。”男子缓缓地开口了,看着她的眼神中写着“恍然大悟”四个字。 听见这沙哑的声音,元秀娟猛然抬头。 “是你!”想起早上他无礼的态度,她的火气又升了上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熊熊烈焰马上燎原。“谁教你站在那边挡路?都是你害的啦!” 男人讥诮地扬唇。 “好笑,是你自己撞上来的,还恶人先告状?” “那你看到人是不会闪啊?站在那里干什么,想当门神吗?” “好像我才是受害人吧?”他脸上还是挂着那种看来就很想让人一拳揍过去的刻薄笑容。“就算你想引起我的注意,也不需要这么做啊。” 什么跟什么啊,现在他是在说哪一国的语言,居然说她想引起他的注意?有没有搞错?这个男人是不是脑筋有问题? 元秀娟微微张嘴,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男人,好一会儿才迸出一句:“你有病啊?” 他耸耸肩,指着她抱在胸前的书。 “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我也不想让你难堪,不过我必须告诉你,你这么做是没有用的。” 她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望。什么东西没有用?他到底在说什么,怎么她一个字也听不懂? “你到底在说什么?”她看着他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什么叫做大家心照不宣?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他扬眉,表情像在说:还不肯承认? 饼了一会儿,见她似乎是真的没有任何承认的意思了,他才摇头叹气,用一种很“慈悲为怀”的语气问:“你真的不懂吗?” 她瞪着他,口气很差地回道:“我要是懂的话干嘛问你?白痴!” 他对她的无礼并不以为忤,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像是在斟酌该怎么说才能比较委婉一点,而不会让对方太过难堪。 “你的服装打扮、你的行为……”他摊开两手,无奈地说!“我的意思是说,其实你可以直接拿书来找我,不需要用这种方法吸引我的注意。” 她愣愣地看着他,过了几秒之后才总算把他的意思给想明白。他以为她是他的读者,千方百计想接近他? 元秀娟几乎可以猜想得出来,此刻他的心里必定正在上演一出疯狂女读者爱慕英俊男作家,所以千方百计调查他的住所,搬到他的对面,并且故意找他麻烦以引起他注意的戏码…… 突然之间,她的气消了,反而有一种好笑的感觉慢慢窜了上来。 “拜托,当作家的人想象力都像你这么丰富吗?” 然而她的反应,在凌伟的眼中看来,却被误会成是被人识破之后的尴尬和恼羞成怒。 这实在也不能怪他会效如是想。 在他的生命里,确实是常常遇到这一类的疯狂读者,而且其激烈的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破天荒地露出一个自认亲切的微笑,想要化解她尴尬的情绪,连语气都自动转变成温言软语。 “你不需要觉得不好意思,这没有什么。” 这是元秀娟头一次看见他笑。然而那种好像是对着寒冬中卖火柴的小女孩露出的笑容,却让她鸡皮疙瘩掉满地。 这男人到底以为自己是谁啊?真是够了! 他轻手轻脚地抽出她抱着的书,用温柔得不能再温柔的语气问:“你叫什么名字?” 对于他突如其来的转变和举动,她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只能愣愣地看着他,乖乖地回答:“元秀娟。” “秀娟是吧?” 他从西装外套口袋拿出一枝笔来,她还来不及抗议,就看见他翻开书的内页,在空白页上龙飞凤舞地签上: 傍秀娟,我最亲爱的读者! 凌伟 她张大嘴,简直不敢相信。 这男人不但没品,简直还自大到了极点! 他凭什么自以为是地认为她是他的读者?又凭什么未经她的同意,就在别人的书上面签名? “喂,你搞错了……”她正要发作,就见他笑着把书还给她,还状似亲昵地拍拍她的头。 “这样可以了吧?不要再来找我了。” 然后,他走进电梯里,按下按钮,在两扇门缓缓关上的时候,对她挥手道别,脸上还是挂着那种“雪中送炭”的笑容。 哇哩咧……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元秀娟死死地瞪着自己面前的书,恨不得把它撕烂,然后点一把火烧它个精光。 如果不是因为脑中所能想到的辞汇真的太少,她还真想学学人家骂上一整套的三字经来发泄心中怨气, 到底这个姓凌的男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他有没有脑子,有没有最基本的智商可言啊? 她有说过她是他的读者吗?她跟他要签名了吗? 他干嘛那么鸡婆地在书上签名,还写什么给秀娟……一想到他那恶心巴拉的笑,她就觉得脊椎发凉。 他有病! 可怜了一本书无端端地惨遭毒手,也可怜了她的荷包,要去买一本新的还给别人。 她站起身子,将桌上的书随手抄起往旁边一丢,正好落进了放杂物的箱子里;这还不够,她又拿起一堆东西把它挤到最底层去。 为了自己的心脏着想,她决定还是眼不见为净,最好彻底忘掉今夭发生的事,也忘记这本书的存在,省得她一次又一次地回忆起那些让她吐血的事,这个男人绝对有本事把她逼疯。 她抬头看向时钟,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明天是她第一天上班,还是早点睡吧,她不想重蹈昨天的覆辙,她的年纪已经禁不起这种“摧残”了。 “睡觉吧,睡觉吧……”她钻进被窝里,满足地闭上眼睛。“睡一觉把不愉快的事都忘光,明天会更好……” 被他这么一气,她已经忘了昨天对于鬼魂的恐惧,再加上昨天一夜无眠,这一觉她睡得很熟,一觉到夭亮…… 如果没有钢琴声扰人清眠,她应该可以多睡两个小时—— “吵死人啦!” 她在持续的钢琴声中醒了过来,头昏沉沉的,脑袋瓜重得要死,睡眠不足让她火气很大,很想找人发泄发泄。 她踢开棉被,猛地起身,冲到浴室刷牙洗脸。 “这家伙!懊不会每天都这样吧?”她一边化妆一边喃喃自语:“或者,他是故意找我麻烦?无礼,自大!还没公德心!姓凌的,你到底有多少缺点啊?” 当她好不容易梳妆完毕,已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这中间钢琴声没有稍歇,听得她是心口一把火愈烧愈烈。 如果让他每天这么弹下去,她还要不要睡啊? 早上七点耶!他老兄以为是晚上七点吗?这个时段是属于周公的时间,根本就不应该有任何活动的。 她死死地按着电铃,像是决心要把它按坏一样,刺耳的啾啾声不停地响着,催促着房子的主人快来开门。 这一次,她没有等太久,铁门一下就被打开了。 当他看见是她时,两道眉毛皱了起来。 “怎么又是你?” 什么态度啊他!以为她闲闲没事就爱跑来跟他串门子吗?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 “我不是告诉过你,叫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吗?”他又恢复回之前那种恶形恶状的模样了。“还有,你的穿着……”他摇头,一副已经不知该如何评论的模样。 她低头看向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就是一件细肩带的上衣配上一件短裙嘛,街上穿比她少的比比皆是,敢情这家伙是活在民国初年吗? 大惊小敝! 而且,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以为她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所以故意穿成这样来诱惑他?天啊…… “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他挑了挑眉。 “误会?” “是啊。”她耐着性子解释:“我不是你的书迷。” “是吗?”他扬唇挑眉。从他的脸上可以明显看出“怀疑”这两个字。 “没错!”一看见他那种熟悉的刻薄表情,她就开始觉得自己胸中的怒火,正一点一滴地开始燃烧。“你听清楚,我从来没看过你的书,也没见过你的人,那本书是楼下的管理员老伯借我的!在昨天之前,我甚至根本不晓得凌伟是何许人也,所以这一切都是误会!” 他闻言讥诮地扬唇,显然对于她的说法抱持着完全不信的态度,而且觉得十分的幼稚可笑。 “这误会真是巧合啊。”虽说人生就是有一堆巧合,可是太过于巧合的巧合,就显得很做作,也很刻意。 “拜托!”这人怎么会这么自以为是?她胸中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工那根本就是你自己误会了,我没看过你的书,也不知道你是谁,更不会是你以为的疯狂女读者!你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就莫名其妙地在人家借我的书上面写字,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话说到这儿,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因为从他脸上的表情她可以看得出来,他一点也不相信她说的话。 这个自大的混球! “我说的都是真的!”她气忿得大叫:“你那是什么表情?” 他冷冷地看着她数秒,接着像是决心不再理会她,伸手就要关门,但被她快手快脚地给挡住了。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一脚挡在门中间,一手拉着铁门的把手。“你每天早上都弹钢琴吗?” 他放开手,两手抱胸地看她,一副十分忍耐的表情。 “没错。” 可恶!那是什么表情啊?难不成他以为她问这个问题是想了解他的生活作息吗?天啊! 她压下心中的怒气,提醒自己生气的女人容易老,她实在犯不着为了这个男人把自己活生生气死。 “你难道不能晚一点再弹吗?早上七点钟耶,有很多人都还在睡觉,你知不知道?” “我也说过,我向来都是如此。” 他的口气像在对一个耍赖的小孩讲话。 “是是是,你向来都是如此,但是那是在我还没搬进来之前!现在不一样了!” “元小姐。”他揉着额头,一脸十分无奈的表情。“我可以了解你这么做的原因,但是你的所作所为实在让我十分的困扰,可不可以别再这么做了?”结果,他还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是他的疯狂读者。 天啊,这男人真是有病! “你的误会也让我十分地困扰,事情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快气疯了。 他们两人就这样对峙着,久久没人说一句话。 “我说一个故事给你听。”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以前有一个女孩子,她被男朋友甩了之后,就穿着红衣服,从自已住的大楼跳了下去,从此以后,每到晚上,她就会出现在同样的地方四处游荡,并且找寻自己的替身——” 她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 “你没事跟我说鬼故事干嘛?而且还是这么无聊的鬼故事!这个故事太老套了,一点也不恐怖,你省省吧!” “我还没说完。”他俯低身子,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用一种很轻很轻,轻得几乎像是在呓语的音调说:“你知道这个女孩子生前住在哪里吗?好像是这栋的十一楼耶……”语毕,他笑着直起身子,轻轻拍掉她握住门把的手,然后“碰”的一声,大力地关上门。 这个情景有点熟悉……她呆了呆。 是的!昨天也上演过同样的戏码,而且,就连后来的效应也几乎如出一辙…… 天杀的王八蛋! 数不清这是她第几次在心里大骂对面那个混帐男人了,她多想大声吼出来,而且最好还是当着这个该死的男人面前! 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活了这么多年,什么人都见过,就是没看过像他这么无耻、下流、可恶到了极点的臭男人! 终她此生,怕是再也遇不到一个比他更讨人厌的讨厌鬼了!真是倒霉,简直倒霉到了极点! 她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是杀人放火,还是打家劫舍,老天要这么惩罚她?居然让这个男人成为她的邻居,这般糟蹋她的生活。 懊死!懊死!懊死! “我没听错吧,元秀娟?”元晶晶站在原地,瞪大眼看她,脸上的表情夸张得仿如这是天下奇闻一般。“你居然要我看看这屋子有没有鬼?”她还以为她这个姐姐向来不相信鬼神这个东西的。 元秀娟重重地点头,脸上的表情非常难看。 “你三更半夜打了不下数十通的电话,像是火烧一样十万火急地把我找来,就为了这事?”她微张嘴,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我没感应到什么啊,谁告诉你这里有鬼的?” “对面的混球!” 对面的混球? 她挑了挑眉。 谤据这个回答来判断,那应该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不怎么讨人喜欢的家伙。 “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你这里有鬼,要你快滚?” “没有。”元秀娟咬牙切齿地说:“不过也差不多了!” 然后,她把凌伟说的故事重述一次给小妹听。 “你说,他这不是摆明了在整我吗?你有看过这么可恶、这么没品的男人吗?” “是没有。” “我还真是他妈见鬼的倒霉!全台湾两千多万人,我偏偏和一个最讨厌的家伙做邻居,啊——”她大叫。“气死我了!” 她一边咒骂,一边狠槌手中的抱枕出气,巴不得手中的抱枕就是那个可恶男人的脸! 元晶晶一听见她出口成“脏”,马上转过头,用一种受到惊吓似的表情,脸色发白地看着她。 “你怎么可以骂脏话?这样会造口业,将来要下地狱的。” 天啊……元秀娟发出一声申吟,将头埋进棉被里。 “对面住了一个烂人已经够衰了,我求求你就别再拿那一套来荼毒我了,好不好?” “我是为你好啊。”她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其实,这种事要证实很简单嘛,问一下房东就好了。” 她没好气地看了小妹一眼。 “房东有可能老实跟你说房子死过人吗?你太天真了!” 元晶晶耸耸肩。 “再不然,问管理员或是其他的住户,总有人愿意口吐真言的。” “我怎么那么倒霉啊……”她将脸埋进抱枕里,发出凄惨的哀叫。“我要搬家!我要离开这里!离那个男人愈远愈好,否则总有一天我会被气死的!” 元晶晶见状,只能同情地拍拍她的肩,提醒她:“你签了合约,至少也要住满一年,而且好房子不容易找。” “一间有鬼的房子算好房子吗?” “这还未经证实。”元晶晶将手腕上的佛珠月兑下来,递给她。“这样好了,这佛珠是大师给我的,可以避邪,你先戴着。我再帮你去问问大师,看要怎么解你的……呃……倒霉运。” 或许是心理作用,但佛珠确实令她比较安心了一点,小妹走了之后,她握着那串佛珠,终于进入了梦乡。 她找到的工作是某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的小姐。每天十点出门,十一点钟回家。如果不是对面住着一个顶着作家光环的浑球,她的日子本来应该很快乐的,她一切烦恼的根源都是源自于这个男人。 她搬进这栋大楼也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每天早上七点固定的噪音从来不曾稍停,而且准时得教人啧啧称奇。 噪音通常持续一个小时,又在准时八点落幕。 有一次,她实在气不过,开了音响,把音量转到最大,打算和他来个大对抗,得到的下场是抗议电话不断地涌入警卫室,逼得老伯打电话来警告她再不把音响关掉就要请她搬出去。 真是差别待遇! 她放的音乐就是噪音,他弹的钢琴却是天籁,这什么跟什么啊!这里的人都有病! 一个礼拜,整整一个礼拜!可知道一个礼拜睡眠不足会换来什么下场? “天啊,元秀娟!”元晶晶一看到她就是一声惊呼。“你看看你这是什么样子?眼睛下面的黑眼圈都可以和大陆国宝相比了。”记得她上次来时,老姐还好好的,怎么一个礼拜不见,就成了熊猫的好姐妹了? 元秀娟躺在沙发上,没好气地说:“如果你住的地方每天都有人七早八早地弹什么鬼钢琴,你也会和我一样。” 元晶晶闻言皱眉。 “又是对面那个男人?” 元秀娟斜睨她一眼。 “除了他还会有谁?”这男人简直是她命里的煞星! “又是装神闹鬼,又是制造噪音……”元晶晶摇头。“看来他还更是对你恨之入骨,非除之而后快呢。” “弹钢琴是他每天早上的习惯。”她坐起身子。“而且据说是行之有年了,这里的每个人都习以为常。” “是吗?”元晶晶惊异得微睁双眼。“这可真是奇观。不过,别人可以忍受,不代表我们必须忍受,走!”她拉起老姐的手。“我们去找他评理!” 元秀娟轻轻一甩,把她的手甩开。 “评理要是有用,我也犯不着这么委曲求全了。”想起前几次被气得半死的教训,她摇摇头。“算了吧,别和猪讲道理,它们是听不懂人话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事了?”元晶晶再次捉起她的手,硬是把她拖出门。“讲理讲不通,就和他吵、和他闹,我就不信真拿他没办法!” “你讲不过他的啦。”她十分无奈地被硬拉出去。“我怕你会遭到和我一样的下场,被这个男人的毒舌气到血管爆裂。” 也算是她怕了他,自从两次交锋都在他的毒舌之下惨败下阵来,她就只敢在家里暗暗诅咒他不得好死,而不敢再过去自讨苦吃。 或许她就是败在太厚道、嘴没有人家贱,还有什么好争的? “才不会!”元晶晶按下电铃,自信满满地说:“不是我自夸,我这个人的情绪向来波澜不兴,想把我气死还得有一定的能耐。” 谈话间,大门打开了。 “有什么事吗?” 她们两人同时转头,就见凌伟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只扣了两颗扣子,结实的胸肌若隐若现地呈现在她们眼前。 不过元秀娟没有注意到他这撩人的景象,她注意到的是,一个礼拜不见,他的声音依然沙哑,显然是感冒未愈。 她不禁在心里暗想:这家伙难道连生病要看医生都不懂吗?他的脑袋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啊?猪就是猪,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会。 凌伟一见到她,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怎么还是你?”言下之意,好像她常常来“骚扰”他似的。 她抬头恶狠狠地瞪他一眼,恶声恶气地说:“收起你的想象力!不是我想来找你,是我隔壁这位小姐!” 去!不要脸的自大狂! 他以为她很喜欢来这里被他“糟蹋”啊?见鬼了!她巴不得离他愈远愈好,最好能不见面就不见面,连想起也最好不必。 懊死的臭家伙! “请问,先生贵姓?” 元晶晶站在一旁,堆上亲切的笑容,打算来个先礼后兵。就算是对付未开化的蛮荒民族,也不能一见面就提枪上阵,至少也要礼貌一番。 这时,凌伟才注意到她。 “你是?” 他有些愣住了,因为眼前这个女孩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一个他深爱的女子。 “我叫元晶晶,是你新邻居的妹妹。”她大方地朝他伸出手,与他交握。“阁下大名是?” “凌伟。”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几乎无法移开目光。当他看到她朝他绽出的无邪笑颜,也不自觉地回了一个微笑。 一旁的元秀娟看了,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几乎要把眼珠子给瞪出来了。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她还真不知道这张脸居然可以笑得这么迷人、这么亲切,简直就像是天使的化身! 真是他妈的大白天又见鬼了! 若说他的笑是礼尚往来,她刚搬来的那一天也曾经对他十分有礼地微笑问好,那时怎么不见他有所回报? 现在一看见晶晶,就笑得光彩夺目,好不灿烂,这不是摆明了就是冲着她来的吗? 她到底是什么地方招惹到他老兄了,他就独独看她一个人不顺眼? “喂!你——” 她正想发作,元晶晶连忙捂住她的嘴,在她耳边低声地说:“别冲动,还不到时候。放心交给我,我一定会让他好看的。” 她瞪着一双大眼,看着自己的小妹,又看向那个男人一脸迷人的笑,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 哼!好吧,就把他留给小妹去收拾,她就等着看他落荒而逃,俯首称臣! 第三章 “是这样的,凌先生。”元晶晶开始了第一个战术好言相劝。“听说您每天早上七点都习惯弹钢琴,是吗?” 凌伟点头。 “我一直习惯如此。” “那能不能麻烦您改个时段呢?您这样让我们非常困扰,我姐姐已经有一个礼拜的时间没能好好睡上一觉了。” 凌伟闻言转头去看站在一旁铁青着一张脸的元秀娟,果然看见她挂着两个大黑轮,一脸严重睡眠不足的样子。 不过,看到她这副可怜的模样并没有让他的良心受到太大的苛责,如果元秀娟没看错的话,他的唇边甚至扬起一抹很难察觉、却又明显是幸灾乐祸的笑。 懊死!他果然是故意的! “我的工作时间非常固定,恐怕没有办法改变。”而这个明明很高兴自己达到目的的男人,居然还能用着一副很抱歉的语气说道:“不如这样吧,我有一个朋友是做仲介的,我请他再替令姐找个新房子……” 靠!这家伙是不是有人格分裂啊? 她马上打断他的话,十分不客气地说:“我很喜欢这里,也没打算搬家。”意思是说,叫他识相点! 元晶晶暗地里扯了扯她的衣服,要她闭上嘴巴。 “我姐姐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签了合约,必须住满一年,没有办法搬家。” “哦?”凌伟转头看她,眼底染上讥讽的笑,可是嘴上还是用着全然诚恳无辜的语气说道:“我愿意赔偿令姐的损失,不管是违约金或是这个月的房租,我愿意全额负担。” 元秀娟简直傻眼,不敢相信有人可以口是心非到这种地步,根本已经是演技纯熟、收放自如!若是有幸登上大银幕,这家伙必定可以抱回一座金马奖。 她马上毫不领情地反讥: “不用!只要你别再弹那个什么鬼钢琴,就是对我最好的补偿方法了。”想在她的面前演好人,博取晶晶的好感?门都没有! 两人的视线相对,彼此眼里都写着清清楚楚的厌恶和不耐。若不是还有元晶晶在场,这两人早就开战了。 站在火线之外的元晶晶,眼看着气氛愈来愈僵,只能哭笑不得地站在原地。 如果说,他们之前几次的接触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和结束的话,她很能理解为什么事情会演变成如此地步。 这简直就像两只狗的地盘之争嘛! 为了避免现场气氛再恶化下去,她只好另辟新的话题。 “凌先生是从事什么工作?真的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对于她的问题,没有人理会,两人依然用眼神对峙着,互相瞪视,没有人愿意先移开视线,因为谁也不想认输。 她扯动嘴角,边笑边摇头。 这情况愈来愈好笑了。 “凌先生?”她伸出手,阻断两人相接的眼神。“这事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吗?你从事什么工作?”两人心不甘情不愿地移开视线,但是彼此的眼神里都在预告着下一次的战火。这一次不分胜负,下次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我是作家。”他抬手梳过自己的头发。“我习惯晚上写稿,白天睡觉。早上七点弹钢琴,对我而言就像是安眠药,所以实在没有办法改变。” “你是作家?”元晶晶的脸蓦地亮了起来。 她生平最崇拜的就是作家,任何一个会写点东西的人,哪怕只是一篇极短的文章,在她眼底看来就是知性的代表。 不知为何,看到这个情景,元秀娟突然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如果真如管理员老伯所说,他是一个畅销作者——并且是非常出名的那一种,晶晶很有可能看过他的书,甚至就是他的忠实读者…… 丙然,这个念头才刚跃进她的脑中,她就已经听到元晶晶兴奋地问:“你刚刚说你叫什么名字?凌伟?真的是你吗?《永恒》这本书的作者?” “别忘了你说过的话。”她小小声地在妹妹的耳边提醒,要她别忘了此行最大的目的。“你说过要好好帮我教训这个可恶的男人的。” 元秀娟的提醒并没有发挥多大的功用,因为在知道对面这个男人居然是她崇拜许久的偶像时,她的七魂六魄早就已经被勾走了,而且……瞧她笑的咧!还说什么教训,她别反过来摇旗呐喊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这实在是让元秀娟大开眼界。 她就是不懂,到底那本书有什么天大的魔力,居然可以让一堆人疯狂着迷成这样? 难道说,这姓凌的家伙真有这么神? 单靠一本书就可以把所有人洗脑成他的忠诚信徒,就连她的亲妹妹都可以为了它,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阵前倒戈? “元晶晶!”她终于受不了,忍不住在小妹的耳边大叫!“别忘了你来这里的目的!” 她这一叫,叫回了元晶晶的魂魄,可是却唤不回她早已投奔敌营的心。 “天啊!你真的是《永恒》的作者?”她的眼睛水亮亮的,满是崇拜的表情,只差没有亲吻他的手,宣誓忠诚。“我是你的忠实读者耶,你的每一本书、每一部作品,我统统有买,而且每一本都看了好几次!我可不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我的朋友知道了,一定会羡慕死的!”听得元秀娟差点跌倒在地,并且痛哭失声。 不用别人提醒,她也知道,这场仗是不用打了,简直可以说是兵败如山倒。 前阵大将临阵倒戈,趴在敌人脚下俯首称臣,她这个小喽还有什么好挣扎的? 她摇摇头,转身打算弃甲而逃。 现在变成以一敌二,其中一个还是她的亲手足,不用开战就知道下场如何了。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白费口水,还倒不如早些呜金收兵,回家睡大头觉吧。 “元秀娟,你要去哪里?”见她转身就要走,元晶晶连忙拉住她。“我还没要到签名耶。” 她扬扬手,意兴阑珊地说:“你在这里和他慢慢聊吧,姐姐我要回去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咧。”“姐,你怎么这样!”元晶晶对她的反应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议。“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凌伟耶!” “我知道,我知道。”她拂开小妹的手,讥诮地掀了掀唇。“大名如雷灌耳,真是久仰久仰,你们慢慢聊吧!” 语毕,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屋子里,就连多待一分钟都怕脏了她的眼睛似。 元晶晶尴尬地站在原地,抱歉看着凌伟道:“您别介意,我姐姐她……她平常不会这样子的……” 凌伟微笑点头,似是十分体谅她的处境。 “我改天可以拿家里的书来请您签名吗?”她睁着企盼的眼看他。“这样会不会造成您的困扰?”“不会。”他摇头,露出亲切的笑容。 这个女孩子干干净净的,笑起来像“她”,甜美又讨人喜欢。他一见到她就觉得,她像是邻家小妹一样,感觉非常地亲切。 女孩子嘛,就是应该像这样子,规规矩矩、温柔可人,才讨人喜欢。 “我很欢迎你来找我玩。”想了”想,他又笑着加上一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叫我凌大哥吧。” “你知道吗,他人真的很好耶,他还说我可以叫他凌大哥,以后也可以常常去找他玩……” 自从由对面回来之后,元晶晶已经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多小时的“凌大哥”了,左一句凌大哥、右一句凌大哥,听得元秀娟愈来愈火,索性用棉被盖住头,把这些歌功颂德之声全阻绝于外。 “元秀娟,你这人真没礼貌耶,我在和你说话啊!” 她从棉被里探出头。 “说完了没?说完了就回去,我要睡觉了,” 她根本就不想听见任何有关于对面那个家伙的种种,尤其还是这种只说好、不说坏的赞美! 对她来说,什么亲切啦、人很好啦,还有风趣幽默啦,这样的赞美词根本就不可能和对面的男人划上等号。 可是元晶晶偏偏用了她所能想到的各式各样的赞美词不停地赞美他,把他说得跟个圣人似的! 真是见鬼了! 他明明是她所见过最可恶、没品的恶质男人,怎么在妹妹的面前竟摇身一变为天使的化身? 他到底是有双重人格,还是精神分裂啊? “你别这样嘛。”元晶晶坐到床上,一把掀开她身上的被子。“我想你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啦,凌大哥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她闻言冷笑。 才一会儿工夫,居然已经从凌先生变成凌大哥了?这臭男人收买人心的功力倒是挺高的啊! “误会?”她冷哼一声。“那绝不是误会!第一次或许是误会,可是两次、三次,那就叫做事实!”元晶晶不赞同地皱眉。 “你太武断了。” “武断?”她几乎尖叫出来。“那是你没见识过他的毒舌!你知道他是怎么对我的吗?居然还批评我曼妙的身材,说我穿得太少,是在强暴别人的眼睛耶!” 没想到,她这悲惨的遭遇竟让小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喂喂喂——”她气忿地大叫:“你觉得很好笑吗?被说的不是你,你当然笑得出来。” “老姐,不是我爱说你,但坦白说,你的穿衣风格真的是非常前卫。”即使不可否认,元秀娟的确有一副天怒人怨、无懈可击的好身材,可是那暴露的衣着,就算是同为女孩子,有时也不太能够接受。 “要怎么穿衣服是我家的事,而且我有本钱这样穿,用得着他来管?”说起这件事,元秀娟一把火又开始猛烧了起来。“再说,什么叫强暴别人的眼睛?我强暴他的眼睛了吗?” 她愈说愈气,手抡起拳头就往棉被狠狠一拳揍下去。 为了安抚姐姐的情绪,元晶晶赶忙岔开话题。 “两人初识,有一些误会也是稀松平常的事,等你和他相处久一点,就会发现他和你想象的有一段差距。” “哦?”元秀娟冷冷挑眉。“你是说,我还把他想得太好了,是不是?” 元晶晶闻言苦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两人结怨很深,一时之间怕是很难化解。 “我问过大师了。”她站起身子,走到沙发上坐下,决定还是先跳过这个话题。“大师说你的霉运应该已经走到尽头了,现在正是鸿运当头的时候。” “是吗?”元秀娟拉回被子,又躺了回去。“那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倒霉?大师说的话一点也不准!”“你觉得自己很倒霉吗?” “这样还不算倒霉吗?”她没好气地应声:“对面住了一个浑球,每天吵得我不能睡,还气得我差点心脏病发。如果这样不算倒霉,怎样才算?” “你对凌大哥的偏见真的很深。” “偏见?”她翻个身,冷冷一笑。“这不是偏见,以后你会看清他的真面目的,到时别怪我没警告过你。 “大师还说……”元晶晶顿了一顿,想了一会儿才续说:“大师还说你最近红鸾星动,真命天子已经出现在你的面前,叫你好好把握。” 真命天子? 她闭上眼睛,努力地回想最近认识了哪些男人。 喔,上班的时候她是常常遇到向她要电话号码的男人啦。那些个男人有的是陪着太太,有的是陪着女朋友来买化妆品、保养品,却居然不知耻地趁他们的女伴不注意的时候,向她搭讪或是调情。 她当然没有给过他们,但是必要的应对还是有,毕竟出钱的可是他们呢! 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单身男子,可是她秉持着敬业的精神,可也没怎么搭理过。 难道这些人中,竟有一个是她命中注定的伴侣吗? 或者,会是那个白白净净、带着一些腼腆笑容的经理呢?他最近是有些怪怪的,老拉着她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 如果是他的话,那倒是不错,可以考虑看看。 思及此,她微微一笑。这么说来,明天开始她得对他更好一点,暗示他快点行动才行。 “瞧你笑的!”元晶晶随手抄起抱枕,轻轻丢向她。“你心里有谱了?和我想的是不是同一人?”她倏地睁开眼睛。 “你有人选?”她微微皱起双眉。“不对啊,那些人你又不认识。” “哎!你还想不明白吗?”元晶晶的双眼亮了起来。“那个人就是凌大哥啊——” 她话才刚出口,元秀娟就拔尖了声音大叫:“闭嘴!” 天啊!饶了她吧!这绝对不会是真的,这种悲惨的事绝对不会发生,那种臭男人怎么可能是她的真命天子? 这太可怕了!简直是比恐怖电影还要恐怖的事。 元晶晶小小声地开口:“可是,这很有可能耶——” “闭嘴!” “你想想,你搬到这里来之后,大师才这么说——” “闭嘴!” “除了凌大哥,你也没认识其他男人” “闭嘴!”元秀娟终于忍不住大叫出来。“谁说我没认识其他男人的?可有不少人追我呢!才不可能是那个臭家伙!” “好好好。”元晶晶不想再和她争辩下去,反正时间会证明一切。“你认为是谁就是谁,不过命运的红线不会因此而改变的。” “别说了……”她申吟出声。“你一定要这么吓我吗?我好累,我要睡觉了。” 像这么恐怖的事,还是不要去想的好,光是想到有这个可能性,她就已经觉得浑身发凉了。 “好吧,我不吵你了。” 元晶晶顺手开了灯,拿了车钥匙之后开门出去。 在等电梯的时候,她来回看看两边的门,再想到屋里各自的两个人,唇角不禁扬起了一抹愉快的笑意。 她的直觉向来很准的,她就快要有一个大作家当姐夫了! 对元秀娟来说,这世界上的人只有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她合的来的;一种是与她合不来的。 很明显的,对面的凌先生属于后者的一种。 如果可以的话,她只想紧闭门户,老死不和他往来,可是造化往往弄人,她的妹妹竟和这个她在这世上最讨厌、最讨厌的人成了朋友,还互称兄妹。 她总觉得在这件事上头,自己吃了一点亏。 如果晶晶叫他大哥,那她不就也连带地成了他的妹妹?平白无故的,他竟高了自己一截,怎么想都不是滋味。 自从上次相谈甚欢之后,晶晶和那个男人两人的感情可说是突飞猛进,现在已经不只是站在门口聊聊天而已了,有时晶晶还会在那男人的屋子里待上几个小时。 每次下班回家,她都撑着昏昏欲睡的眼皮听晶晶述说着她今天又和凌伟聊了什么、说了什么,一句又一句全是赞美,听得她耳朵都快长茧了。 也不知道到底她是和这个男人八字犯冲还是磁场不合,她横看竖看都只觉得他是一个讨厌至极、下流恶劣的坏胚,可是晶晶和他相处起来却是愉快得不得了;而他在小妹的面前表现得更是宛如新好男人,亲切体贴得无懈可击。 对于她们姐妹两人,他的态度分得可清楚的咧! 面对她时,是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是很欠扁的痞子样;可一个转身,一看见晶晶,却是和蔼可亲、斯文有礼的君子模样。 她就是想不通,到底她是得罪了他老兄什么地方,他要这样对她? 难道是她不够礼貌吗……不可能啊,那天她明明表现得很亲切的;或者,是她在无意中冒犯了他……可是那天他们根本说不到五句话啊! 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整整困扰了她一个星期,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回想,她还是想不出有任何得罪他的地方。最后她只好下了一个简单的结论—— 反正他就是看她不顺眼。 这种情形其实是存在的,有时候人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特别讨厌一个人,可是就是看那个人特别的不爽,只要一看见他的出现,心里就会不自禁地产生憎恶感。 下了这个结论之后,她的心情没有变好,反而变得更差。 毕竟这世上没有几个人可以对别人的厌恶处之泰然即使对方是你所讨厌的人也一样。 “什么嘛,我才不稀罕。”她喃喃地说:“他看我不顺眼,我还看他很讨厌咧!”然而,即使如此安慰自己,她还是无法挥去心中那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想她元秀娟生得虽然不是倾城倾国、沉鱼落雁之貌,但若被称呼为美女,倒也是当之无愧,每个男人见了她莫不礼让三分、殷勤有加的,然而他却对她的美貌视若无睹,还把她曼妙的身材说得好像是市场卖的肥猪肉。 真该死! 最好他不要落入她的手里,否则她绝对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这个念头刚问过,她看了看手表,早上七点钟,钢琴声又准时地响起了。今天他弹的是一首轻快的曲子,显见心情不错。 是啊,他当然心情不错了。她在心里酸溜溜地想。住在这种全部的人都把他当神一样侍奉的大楼,他当然是如鱼得水,快乐得不得了。 只要一想起他现在也许满脸含笑地弹着钢琴,就让元秀娟心里不爽的泡泡愈冒愈多……愈冒愈多…… “该死!”她一手扯过被子,紧紧地蒙住头。“姓凌的死家伙!你给我记住!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报这个仇,而且是加倍!” 有句俗话说的好:有仇不报,非君子。 虽然也有另外一句话说,君子报仇,三年不晚。但对元秀娟而言,如果要报仇的话,当然是愈快愈好;时间拖得久了,那痛快的感觉也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她走出门,瞪着对面紧闭的大门,再看向外头排列整齐的各式男鞋。方才魔音传脑的痛苦仍然记忆犹新,情绪也仍然还在爆发边缘。此时此刻,任何有关于那个男人的东西都足以让她火冒三丈。 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他的东西砸烂啊……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这不太正派的想法。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应该自贬格调去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如果有任何不满,大可以正面交锋,私下破坏这种事太小人了…… 她抬头左顾右盼,确定没有人看见之后,马上一个箭步冲上前,横腿一扫,把那一排鞋子往旁边扫去,再狠狠踩个几下。 终究,她还是向心中的小恶魔投降了。 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点,她喃喃安慰自己:“这是他应得的,我只不过是替天行道而已。” 她又狠狠地踩了其中看来最贵的那一双球鞋,接着心满意足地笑了。 发泄过后,确定四下无人,她连忙火速逃离作案现场。 带着报复过后的好心情,她哼着歌去上班,一整天里心情好得不得了,直到下班回家,唇边的笑意始终拂不去。 “元小姐。”老伯一见到她,忙叫她过去,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黑色皮夹递给她。“这是凌先生的皮夹。上回他到附近的餐馆吃饭的时候,遗落在那边忘了拿的。麻烦你上去时,顺道拿给他。” 她一听是凌伟的东西,马上回绝。 “这种东西你还是交给他本人比较保险,而且我和他……不是很熟。”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事实上他们根本是水火不容。 要她去看他的脸色?免了吧! “只要把皮夹拿给他就好了。”或许是没有料到会遭受她的拒绝,老伯的表情有点为难。“凌先生平常难得出门一趟,我很少遇见他,而且这皮夹里有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反正你就住在对面,就帮老伯一个举手之劳,好不好?” 好不好?当然是不好! 她又不是疯了,早上才刚踩烂他的鞋,晚上就自已送上门去让他兴师问罪? 他当然知道是她做的。放眼此地,敢这样对待他凌大作家的,恐怕也只有她一个人了。 但是,不管她的心里有多么多么地不愿意,又有多想拒绝这个请托,只要一看见老伯恳求的眼神,就全数化为了乌有。 她真恨自己这种无法拒绝别人的个性啊…… “好。”她听见自已用着非常“热心助人”的语气说道:“反正是顺便嘛,呵呵……” 好想哭啊…… 走出电梯,确定凌伟不在外头之后,她连忙掏出钥匙开门。她想过了,只要把皮夹拿给晶晶就好了,她大可不必亲自拿给他。 话先说在前头,她可不是心虚,只是下意识地厌恶排斥而已。明明知道一见面他肯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她没有道理自讨苦吃。 “你回来了啊!” 她的钥匙才刚插进去,门就被大力推开,害她吓了一跳,连忙往后跳开,手中的皮夹也掉落地上。 她惊魂未定地瞪着自己的小妹。 “你要开门也先出个声好不好,差点撞到我耶。” 元晶晶一脸无辜。 “我有出声啊……” 她没好气地白了小妹一眼,俯身捡起地上的皮夹。然而手伸到一半,却僵在半空中。 敞开的皮夹里放着一张女人的相片,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女子看来怎么有些面熟? 她抬头望向站在一旁的妹妹,再低头看向相片中的女人。虽然她们两个人长得不像,可是笑起来的样子却有几分相似。 这就是差别待遇的主因吗…… 第四章 “你知道吗,今天凌大哥说了好多有趣的事给我听……”从一进门到现在,她已经听元晶晶滔滔不绝地讲了将近一个小时。 她瞪着桌上的黑色皮夹,犹豫着该不该告诉小妹,那个男人之所以对她那么好,是有特殊原因的。 男人的皮夹里通常只会放着一种人的相片——他的妻子,不然就是他深爱的人。然而不管答案是哪一个,显然都是不太好的结局。 在自说自话将近一个小时之后,元晶晶终于察觉到姐姐不太好看的脸色。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没事……”她顿了一顿,用漫不经心的口气问:“你不是要写论文吗?怎么还有那么多时间和那个男人鬼混?” “时间还来的及啊。还有,你别老是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地这样叫他嘛,很没礼貌的。” 她抬眼看了小妹一眼。 哎呀,不过又是一个礼拜的时间,竟然已经到了忠心护主的地步了。这男人的手腕可真是高啊! “好,好。”她无奈地改口。“凌大作家,这样行了吧?”犹豫了一会儿,她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最近好像常常和他在一块?” “是啊。”元晶晶点头,一开口又要开始歌功颂德。“凌大哥做人真的很好,大家都很喜欢他,今天那个管理员老伯伯跟我说了好多事!!” “好了,好了。”元秀娟挥挥手,截断她的话。“我没兴趣听他的事,我想听的是你的想法。” 她闻言笑了。 “我的想法是吧?我觉得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待人又好、又很风趣,做情人当丈夫都是上上之选,真是提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男人……” 元秀娟听得一颗心一寸寸往下沉。 原来不是那个男人的一厢情愿……她一点也不想有这么一个烂家伙当妹夫啊! “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她语气沉重地说:“我也不是反对你们来往,可是男人啊,刚开始总是对你很好的,其实骨子里是怎么样,谁又会晓得呢?你最近和他走得那么近,自己可要小心一点,有一些事一旦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元晶晶睁圆了眼,脸上似笑非笑的,像是不知如何回应。 她见小妹如此反应,以为是妹妹误会了她在阻挠两人感情发展,连忙澄清说:“虽然我很讨厌他,可是他要真对你好,我这做姐姐的也无话可说,我只是要你小心一点……也许他喜欢的其实不是你……我的意思是说,你要想清楚,到底他和你在一起是为了什么……” 哎!她在说什么,愈说愈糟! “元秀娟……”元晶晶抱着肚子弯腰,肩膀不停地抖动,过没多久,终于忍不住爆笑出声。“你真的不是普通的迟钝耶……哈哈哈……”她不停地笑着,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说她迟钝?元秀娟闻言皱眉。她哪里迟钝了?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元晶晶拭去眼角的眼泪。“我说了这么多,你还当我在和你分享恋爱心事啊?” 难道不是吗? 她狐疑地看着小妹。 “你们不是……感情很好,不是常常一块出去,你还常到他家去玩,”待就待上好几个小时……”“是啊!” “你对他很有好感,他也对你很照顾、很体贴,你们非常地亲近……” “是啊!” “所以我才说叫你要小心一点啊。”一想到那张相片,她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了起来。“有时候,男人对你好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不一定是因为真的喜欢你……你自己要小心一点。” 元晶晶闻言扬眉。 “元秀娟,你今天说话好像每一句都是话中有话耶。有事直接说出来,不要拐弯抹角。” 哎!她一点也不想挑拨别人的感情,但既然是小妹自己说要知道的,那也怨不得她了。 “你自己看。”她一把抄起桌上的皮夹,打开里面的相片。“这是老伯托我拿给他的皮夹,里面这张相片中的女人笑起来和你多像!” 没想到元晶晶看了,既没有痛心疾首,更无大受打击,反而还笑着说:“我知道啊,凌大哥早就让我看过她的相片了。” 元秀娟闻言倒抽一口冷气。 这男人的手段真是高啊……置之死地而后生,自己先招认以博取别人的同情。 “那你应该知道,他对你好是别有用心吧?” “因为我笑起来很像他以前的女朋友?”元晶晶一点头。“我知道啊,一开始就知道了。” “不是!”对于小妹的天真,她真不知道该气还是笑。“我是说,他对你不是只有妹妹那么简单……也许,他把对前女友的感情转移到你身上……” “不可能。”元晶晶连想也不想就否决这个可能性。“我只是把他当成大哥一样,他对我也是像对待妹妹一样,你想太多了。” 想太多?要真是如此就好了。 看着她担心的表情,元晶晶突然一计上心头。 “不过,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凌大哥最近怪怪的……”她故意压低声音,用很不确定的语气道:“我也不知道凌大哥心里是怎么想的,他最近变得好奇怪,常常对我做一些奇怪的动作……” 元秀娟一听,马上瞪大了眼,火大地说:“什么奇怪的动作?他吃你的豆腐?这个登徒子!”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也不算啦……”她在心里吐了吐舌头。对不起了,凌大哥,委屈你扮一下的角色。“这个星期六晚上,他约我和他一块去参加一场晚宴,我……我有点怕,你陪我一块去好不好?” “那有什么问题!”元秀娟不疑有它,一口答应。 “那你的工作……” “我会请别人代班。”她豪气千雪地说:“妹妹有难,我这个做姐姐的岂能袖手旁观?你放心好了,如果那天他胆敢对你乱来,我一定会让他死得很难看,” 话是这么说,但是元秀娟绝对想不到,最后她最想让他死得很难看的人,不是凌伟这个超级讨厌鬼,而是她最亲爱的小妹——元晶晶小姐。 就像是经过设计的一样,他们在晚宴的屋子外碰面,彼此异口同声地问出了同一句话:“晶晶呢?” 他们两人同样皱着眉头,互瞪着对方,然后又很有默契的,再次同时开口: “她不是和你在一起……” “她不是和你在一起……” 事情至此,已经非常明显了,他们被设计了,而且是被同一个人设计的。 “这是地址,你到这里来假装和我不期而遇。”这是昨天的事而已,她亲爱的小妹用一张楚楚可怜的脸蛋对她这么说:“你一定要来喔,我全靠你了!” 一旁的凌伟,脑海里同样回想起昨天元晶晶说的话—— “我家和你家刚好是反方向,我们就在外面碰头好了。”她用那张天真无邪的表情,十分善体人意地说道:“这样才不会让你多跑一段路。” 两人对望一眼,彼此都很清楚,对方想的和自己心里想的是同一件事。 那件事是——元晶晶今晚绝对不可能出现了!她的计谋很简单,就是要让他们一同出席晚宴而已。 虽然不懂为什么,但是凌伟其实早就感觉出来元晶晶想撮合他们两人的意思了。因为每一回她来找他的时候,总是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说着关于她姐姐的事;从童年趣事到爱情生活,无一不说。 元秀娟则是瞪着面前的男人,在心里想,如果不去看他卑鄙又可恶的个性,这家伙长得还满人模人样的嘛! 饼长的头发如今服贴地往后梳,剪裁合身的西装将他标准的体格恰到好处地展现出来,再加上称得上是俊美的五官,他看来简直就像是每个女人最盼望的梦中情人一样,英俊迷人。 真是暴珍天物啊……她不禁在心里摇头叹息。如此堪称完美的外表却给了一个恶劣的灵魂,可惜了。 而凌伟,也在打量她—— 不讳言,她今天看来的确和平常完全不同,一改夸张暴露的衣着,一袭简单的米色礼服,没有多余的赘饰,更没有其他珠宝项练,但她看起来的样子却尊贵得像个公主。 而且,他直到今天才发现,她有一张非常漂亮,属于古式典雅的脸蛋。 丙然是人要衣装吗?他的唇角不自觉微扬。 两人站在原地,互相打量对方、品评对方,在脑子里转着各自的念头。 没有人主动打破沉默,他们之间活像有一条护城河,两人隔河对望,等待对方下一步的行动。 直到沉默蔓延到令人感到沉窒的地步,元秀娟才终于受不了,主动开口道: “我想,这是一场误会。你应该也知道了,我们都被晶晶给耍了。”她拉了拉裙摆,淡淡地道:“既然她没来,我也没必要继续留在这里,我走了。”语毕,她抬高下巴,优雅地转身离开。 凌伟站在原地看她转身,并没有打算唤她回来。 突然一个男声响起:“哎呀!凌伟,你这个混小子,哪里找来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伴?” 迎面走来一个男人,正好把元秀娟的去路给堵住了。 “我还以为你邀的是晶晶,不是吗?”男人笑望着她,伸出手对她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何昭然。”他努努嘴,眼神看向一旁的凌伟。“是这个家伙的编辑。” 她伸出手与他交握,也挂上笑容。 “幸会。不过我想你大概是有点误会,我不是他的女伴。” “哦?”何昭然的眼神亮了起来。“如此更好,那不如就让我充当护花使者吧?这是我的荣幸。”她抱歉地微笑。 “不了,我并没有受邀。我本来是受人之托而来,但事情临时有变,因此我得回去了。” “那就由我来邀请你吧?”他再度伸出手,摆出夸张的邀请姿势。“不晓得我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做我的女伴?” 她被他的样子给逗笑了。 “你不是早就约了人吗?”凌伟把这一切都收进眼底,迈步慢慢踱到他们之间,看向后方慢慢走来的女子。“林小姐不会容许你临时放她鸽子吧?” 何昭然转头,对那名女子一笑之后,又转回来。 “谁都知道她真正的目标是你,不如我们对换女伴吧?”他察言观色,马上就发觉元秀娟对于凌伟的靠近并不愉快。“这样的安排对彼此都好,不是吗?” 凌伟微微偏头,看见朝他们走来的女子,一见到他而已,两眼顿时发亮,心下马上就知不妙。 “不好。”他当机立断,决定改变主意。“元小姐本来就是我的女伴,你还是乖乖陪林小姐吧。”元秀娟一听,马上把关系撇得一干二净。 “谁说我是你的女伴?我可没有答应。”哼!哼!要她和他相处一个晚上?再多的钱都不够对她做精神赔偿! 何昭然一听,马上咧开嘴笑。 “你们似乎没有取得共识。” “我要回去了。”她并没有打算在这里陪他们扯下去,转身就走,连让他们挽留的时间也不留。“等一等!”凌伟追了上去,一把捉住她的手臂。“晶晶没来,我不能没有女伴,请你暂时委屈一下吧?” 她转过头,扬眉。 “凌大作家的口中居然也吐得出‘请’这个字?”她扬唇,笑得极尽讽刺。“真是奇闻啊。” 他几乎不经细想,就马上反讽回去:“那也是因人而异。”然而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已是自寻死路。 有求于人的人是没有资格大声说话的…… 丙然,她一听见这句话马上脸色大变,甩开他的手转身而去。 他转头看向身后,就见何昭然一脸等着看好戏的表情,还边笑边摇头。而他身边的女子则笑得更开心了,因为一旦他身边没有女伴,那就是她的机会了。 可恶! 他转过身,再度捉住她。 “算我求你,好不好?” 她回身甩开他的手,想也不想就说:“不好!我可无福消受,再说,小女子岂敢强暴你凌大作家的眼睛?”她说得咬牙切齿的,看来是对这句话记恨很深。“是你说过叫我不要出来强暴别人的眼睛的,不是吗?我不敢强暴你凌大作家的眼睛,当然只好速速离去。” 她记得还真清楚啊……他在心里苦笑。 然而,比起其他如饿虎般急于捉住黄金单身汉的女人,眼前这个选择还比较可以忍受。 至少,他可以确定一点,她很讨厌他,讨厌到了极点。所以,她绝对不可能喜欢上他,更不可能缠着他。 这就是他要的,一个可以为他挡去其他女人的拍档。 因此,不管心里再怎么不愿意,再怎么觉得面子挂不住,他还是清了清喉咙,不得已地向她道歉:“之前我对你是无礼了一点,不过我真的很需要你的帮忙。”现在最重要的是度过眼前的难关,什么面子尊严的可以先丢一旁,反正将来再讨回来也还不迟。 元秀娟挑了挑眉,露出惊讶的表情。 哟,凌大作家居然向她道歉?她没有听错吧?脑中心思一转,她两手抱胸,露出了恶作剧的笑容。 自两人交锋以来,这是她首次占上风,哪有这么容易放过他。 有求于人的那一方就是输家! “如果我不帮,又怎样?”她微微一笑,笑里带着恶意的戏谑。“何先生不是说了吗?那位林小姐应该很乐意陪你。” 他闻言毫不掩饰地翻了翻白眼。 “要让她陪,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去面对里头那一群女人。” 他的反应让她有些错愕,不过……很真实,这才像她熟悉的那个毒舌男嘛! “怎么样,你到底答不答应?”在她的面前,他毕竟还是装不来君子,马上就露出本性。“只要你帮我这个忙,不管什么条件我都可以答应你。” 看来他还真的是狗急跳墙了,居然连这种话也说出来了。不过……她微微一笑。正中下怀! “好。”她转身挽住他的手臂,对他灿烂一笑。“走吧!” 华丽的大厅里,有商界政要、有知名演艺人员、有媒体大老,几乎把所有的政要名流全集中在一块了。 虽然这是她头一次参加这么大型正式的晚宴,但她的表现一点也不含糊,既不胆怯,也不显得小家子气。 凌伟不禁要对她另眼相看了。 自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对她的印象始终是停留在轻浮随便上头,以为她是一个没什么头脑、空有脸蛋身材的蠢女人。不管晶晶在他面前说了不知几百句她的好话,他一句也不相信,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直到今天…… “元小姐在哪儿高就啊?”原本以为有机会接近凌伟的林小姐,一旦发现情敌的存在,马上进行毫不留情的打击。 就见元秀娟啜饮一口香槟之后,不疾不徐地说:“我是专柜小姐,有空林小姐可以过来捧场。” “哦?”尖八度的笑声马上响起。“那很辛苦吧?像这种工作收入微薄,元小姐身上这件礼服看来价值不菲,是租的还是借的?” “是租的。”她甜甜一笑,对于这种近乎无礼的问话毫不动怒。“我们是奉公守法的老百姓,平常没什么机会参加这种豪华晚宴,还真是教我大开眼界呢。” 凌伟站在一旁,冷眼旁观她们的对话。 他很想看看,她会怎么反应。以她那种辛辣的个性,怕是容不得别人这么骑到她头上的吧? 思及此,他举杯就口,掩去唇边的笑意。 “我想也是。”林小姐抿嘴微笑。“那你可得多吃些东西,这些上好的香槟和精致的点心可是很贵的,平常人是不容易吃到的。” 元秀娟闻言在心中暗翻白眼。 吧嘛,当她是难民营逃出来的? “你也吃一些啊,林小姐。”她笑眯了眼,将手中的盘子递出去,指着其中的一个小点心道:“这很好吃的呢!” “不了……我不饿,还是留给你吃吧,我怕你不够吃呢!” 她拿起小点心,轻轻咬了一口,然后笑着说:“其实我也只是随口问问而已,林小姐想必常吃这种美食,所以才会有这么‘丰腴’的身材吧?”她还刻意瞄了一下林小姐突出的小肮,然后呵呵笑了出来。 “你……” “你啊你,你什么。”元秀娟放下手中的盘子,冷冷一哼。“告诉你,我对这个臭男人没有兴趣,不要莫名其妙把我当假想敌!有本事就快点来把他抢过去,免得我看了碍眼!” 凌伟闻言皱眉。 “我叫你来可不是让你来落阱下石的。” 她看向别处,故意把他的话当作没听见。 眼看着林小姐一张脸涨得通红,马上就要爆发,何昭然连忙找个借口,带她离开。 他们前脚刚走,后脚马上又来了一个志在凌伟的女人。 “哎,真是难得啊!”一名年轻女子走了过来,脸上挂着虚假的笑容,经过介绍,元秀娟知道她是某财团的千金,可不管怎么看,她都觉得这女人摆明了是要来给她点排头的。 她默默地站在凌伟的身后,看着那名女子无声无息地攀上了他的手臂,然后巧笑倩兮地开始和他闲话家常。 她静静啜饮着手中的饮料,有趣地看着凌伟一脸无福消受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打算要救他的意思。 她只答应当他的女伴,可没说还要兼负打虎任务啊。 罢刚那位林小姐,若不是她自己不识相,硬是要踩到她头上对她冷嘲热讽,她才懒得理她! 现下这位千金小姐,既没有对她口出恶言,也没犯到她的头上,她实在没有必要去路这个浑水。 当她接收到他求救的眼神时,她微微一笑,举高酒杯向他致意。 如果,他以为她会像方才那样对付那位小姐,替他解围的话,那他恐怕要失望喽…… 呵呵……都说了人啊,绝不能做坏事,瞧!现世报这不是来了吗?活该!最好让一群女人把他给生香活剥,让他哭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哈哈哈…… 眼神一转,又接收到那个“挂”在他身上的女子投来的示威信号,她又是举杯致意。 唉!说起来,她还得感激这位千金小姐呢!不但替她省了不少事,还让她只要站在这里喝香槟就可以赚到一个随便她开的条件。这种有的吃、还有的赚的生意要上哪儿找啊? 思及此,她忍不住心满意足地笑了。 凌伟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摆月兑了那位富家千金,气急败坏地走到她面前质问她:“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方才她不是替他赶跑了一个林小姐吗?为什么现下却对另一个女人视若无睹?她是故意的是不是? “救?”她装出好讶异的表情。“我不知道呀,我以为你很享受……毕竟,这位千金小姐比刚刚的林小姐美上好几倍,身材更是火辣,男人不是都喜欢这一型的吗?” 他的脸色很难看。 “我不喜欢!要我再说一次吗?” 她闻言笑了开来。 “哎呀,我明白了,最难消受美人恩嘛,是不是?”她故作亲昵地朝他眨眨眼,又喝了一口香槟。凌伟叹了一口气,抢过她手中的杯子,一饮而尽。 “你拿了别人的好处,至少该做好分内的事吧?”他又拿了一杯,又是一口饮尽。“我请你做女伴,就是想让她们知难而退。” 她露出受教的表情。 “是这样,那我知道了,放心吧!” “凌伟,快过来,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何昭然突然从人群里窜了出来,拉起凌伟就走。 “你也一起来。”凌伟又接着拉住她的手,他们就这样一个拉一个,横过大厅,到了另一头。 她尽责地站在一旁专心扮演女伴的角色,对别人微笑点头,然而四周射来的恶毒目光,却让她很难忽略。 痹乖,看来这臭男人的行情还好得很呢!!这些个女人莫不是全瞎了她们的眼睛吧?放着满室的男人不要,就独钟情于他? “秀娟?” 突然一个惊喜的声音响起,她顺着来源望去,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蓝翎?”她三步并两步地跑到蓝翎的面前。“怎么会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才刚问出口,她就发现这个问题非常地愚蠢。 蓝翎的父亲是唐氏财团的所有人,她是千金小姐,这种豪华晚宴当然少不了她。 “我远远就看见你了。”蓝翎露出贼兮兮的顽皮笑容。“不过人家小两口甜情蜜意的,我不好意思过来打扰啊!” “什么小两口甜情蜜意的!”元秀娟扬扬手,淡淡地反驳。“我是受人之托而已,别想歪了。” “那就可惜了。” “可惜?”她几乎大笑出声。“我谢天谢地都还来不及,有什么好可惜的?” “你不知道吗?”蓝翎睁着一双大眼睛眨啊眨的。“凌伟可是很受欢迎的耶,很多千金小姐都独钟于他呢,可惜他始终像块木头,对别人的投怀送抱毫不动心,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名门淑媛呢。” 她冷哼一声。 “别把他说得像柳下惠似的,我看那只是表面上的样子而已,你们都被他给骗了。” 蓝翎闻言又贼笑了起来。 “是吗?难道你们……嘿!嘿!”短短的两声笑,却包含了很多意思。 元秀娟马上制止她的想象力自动泛滥。 “我和他没什么关系,只是不巧倒霉成了邻居而已。” “只是邻居而已?”看到她点头,蓝翎叹了一口气。“喔,那还真可惜了。” 还是可惜?她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可惜的。 “不过,他不是柳下惠。”蓝翎自动自发地继续对她做“资讯分享”。“据说,那是因为他忘不了旧情。他有一本畅销书,就是那本《永恒》——你应该看过吧?” 她摇头。 “你没看过?”蓝翎的表情之不敢置信的,像是看到了远古人类走进现代。“不会吧?你真的没看过?” “我家里有一本,不过我只看了几页,没看完。” “哎!可惜!”又是可惜! 元秀娟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道:“你别再说可惜了,好不好?” “真的很可惜嘛。”说到书,蓝翎的眼睛就发亮。 她应该有说过她有一个嗜书若狂的朋友吧?没错,那个人就是眼前这名小女子。 “那本书真的很好看,里头的主角真是痴情到教人心碎啊……” 元秀娟的脸部表情有些扭曲。 “你该不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吧?” “我崇拜的是他的书!”蓝翎清清喉咙,暂时从对书的狂热中抽离出来。“总之呢,一般都相信,那本书写的就是他自己的故事,里头那名痴心等待的男子,就是他本人的化身。” “是吗?”她挑眉,想到相片中的女子。那就是他在等待的人吗?“为什么会这么以为?他主动承认的?” “不,不过他也没有否认,而且……”话说到一半,蓝翎突然住了口,指了指她的后方道:“凌先生有难了,他好像在叫你耶。” 她转过头,被那景象给吓到了。 只见他身陷女人堆中,脸上挂着无奈的笑容,身旁一堆女人对他挤来挤去,还互相推挤,争风吃醋的。 哇!她忍不住低呼出声。这还真是奇观哩!这些女人也未免太饥渴了吧?居然这么“饥不择食”的? 虽然很想再多观赏一会他狼狈的样子,可是凌伟凌厉的眼神已经在狠狠警告她快点过来了。 她摇摇头。 “我要去‘护主’了,免得人家说我们办事不力。” “我跟你一起去!”蓝翎自告奋勇,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如果要人帮忙,别忘了开口说一声,我很乐意效劳的。” “嗯咳,” 她在“乱源”一尺外站定,清了清喉咙,试图引起她们的注意,不过不知是她的声音太小,还是这群人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没有一个人理会她。 “不行喔。”蓝翎在一旁献计。“你要有魄力一点,她们可不是这么好打发的,最好是明白宣示你的正室地位,叫她们滚远一点!” 元秀娟睨了她一眼,没好气地答:“谢啦,你是以什么身份提出这个建议!我的朋友?还是唐家千金?” 蓝翎皱了皱鼻头。 “你的朋友。如果是以唐家千金的身份,我会建议你,有礼貌地请她们让开,向她们表示你们有要事商谈。” 她转过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以清亮愉快的声音说道:“抱歉各位,借过一下!” 由于她的声音实在是大了一点,大厅中有半数的人都静了下来,朝她们这边望了过来。 或许是发现众目睽睽这样围着一个男人不太好看,那些女人终于停了下来,各自往旁边退开。她带着抱歉的笑容走到凌伟的旁边挽住他的手臂,笑着道:“不是故意要打扰你们,只是我有些事想找凌先生谈,各位不会介意吧?” 问题才刚问出口,她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没事干嘛多加这么一句,她们怎么可能不介意? 丙然,话才落下,就听见一道尖锐的女声说道:“如果真是很重要的事,我们当然不介意!能否请你说一说,到底是什么事这么紧急?” 她转头看向人群外的蓝翎,以眼神向她示意。蓝翎果然不愧和她相交多年,一见情况不对,马上就出来解围。 “是这样,各位姐姐,我父亲一听说今天凌先生也来了,说什么也要见他一面,他老人家最近对出版事业很有兴趣,想邀凌先生写一本书,好替出版社打响名号。”蓝翎笑着拍拍其中一名女子的手。“我想你们应该不介意吧?我父亲在另一头等着呢!要是耽误了……哎呀呀,这罪过不知该由哪一家公司来扛?!” 她扫视了现场的女性一回,一一以眼神询问她们的意见。 在这些人之中,大多是和唐氏有企业往来的公司后辈,不管她们再怎么不愿意,应该也知道唐氏的大家长是惹不起的。一时之间,各自走的走、散的散,没一会儿工夫就走个精光了。 元秀娟在一旁看得傻眼。 “蓝翎,我们才多久不见?你这套皮笑肉不笑的功夫从哪儿学来的?” 她翻了翻白眼。 “和她们多周旋几次就学起来了!而且家里还有一只笑面虎,免费陪我练习,还怕学不精吗?”元秀娟知道她说的那一只,指的是她的大哥。 “这位是?”凌伟出声,提醒她们别忘了他的存在。 “我是蓝翎。”蓝翎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是秀娟的高中同学。” 他微微一笑,伸出手与她交握。 “幸会,我是凌伟……” 又来了!真是奇怪,他对任何人都可以笑得迷人又亲切,就是从来不曾对她展露过这种笑容。元秀娟恨恨地瞪着他。 懊死! “我知道!”蓝翎截断他的话,笑着道:“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你的书非常震撼人心,里面的每个字都狠狠撞击到我的心里发出广大的回音。” “蓝小姐太客气了。” 两人寒暄一阵之后,蓝翎就先走了。 殇走之前,她拉着元秀娟到一旁去,小声地说:“他真的不错,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不要!”元秀娟斩钉截铁地回答,脸上写明了厌恶。 真是不懂,为什么一堆女人把他当宝,在她眼底,他不过是一根草! “话别说得这么早。”蓝翎朝她眨了眨眼。“爱情的降临总是无声无息,甚至在你还没发现以前哦。” 第五章 晚宴结束之后,凌伟坚持要送她回家。 “不用!”对于他的好意,她一点也不领情。“不敢劳烦您,怎么来的怎么去,我自己坐计程车。”“你宁愿多花一笔钱坐计程车,也不搭顺风车?”他挑眉,对于她的坚持很不以为然。“我本来已经对你有些刮目相看了,现在看来可能是一时错觉。” 她瞪着他。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以为她听不出来,他是在暗讽她没大脑,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懂吗? “反正是顺路。”他耸肩,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上我不懂你为什么这么坚持。” “很难懂吗?”她笑眯了眼,咬牙切齿地说:“当然是因为我不想和你再多相处一秒钟!” 他点头,竟笑了出来。 “很高兴我们有共识。” 她闻言冷哼。 “既然如此,就在此分道扬镳吧。大家都省点力气!” “过河拆桥不是我的作风。”他一脸无奈的表情。“既然今天是你帮我的忙,我顺路载你回去似乎就是必要的礼貌。” 哇咧……说得好像很勉强似的,又没有人强迫他,而且她一点也不想让他载好不好! “谢谢,不必了!”她的脸很臭。“我相信你凌大作家最缺乏的就是礼貌,因此像这种惺惺作态的礼尚往来就免了吧!” 一见到他居然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更让她火大。 什么嘛,这么没诚意就别在那边嗦! “那,你想好条件了吗?”他显然很高兴她的识相,就连语气都轻盈了起来。 她强压下心中的怒气,想了一会儿之后道:“很简单!我只要求你以后别再弹那个什么鬼钢琴了,就算要弹,也不要选在我的睡眠时间,最好是改成晚上或中午,这就是我的条件。” 闻此言,他愉快的表情消失了。 “一定要这个条件吗?能不能换一个?”他的表情看来为难又懊恼,而他愈是为难,她就愈高兴。“不行!”发现自己正中他的弱点,她笑了起来。“你不是说过,过河拆桥不是你的作风?这是我惟一的要求,你可不能不答应啊。” 他的面部表情有些扭曲。 这叫什么?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好吧。”挣扎了一会儿之后,他还是勉强同意了。 “太好了。”她对他甜甜一笑。“这次的合作非常愉快,再见了,凌先生。” 她走到马路旁,招了一辆计程车,隔着车窗,她可以看见凌伟懊恼的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失算非常后悔。 啊!终于摆月兑魔音传脑的噩梦了! 自从没了扰人清眠的钢琴声,从此以后,她夜夜安眠,睡觉睡到自然醒。每天早上醒来,都觉得神清气爽,心情愉快极了。 充足的睡眠加上适当的保养,就连黑眼圈都已经渐渐淡去。 所以,当元晶晶前来负荆请罪时,她十分宽宏大量地原谅了她。 “有句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让我赚到每天清静的早晨,不可不谓值得。” 元晶晶闻言瞪大了眼。 “是凌大哥答应的?” “是啊!”她笑眯了眼,两手搭上小妹的肩头。“说起来还真得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没去,他迫不得已请我当女伴,还说条件任我开,我还不晓得要被那个鬼琴声给荼毒到什么时候呢!” “是吗?”元晶晶眼珠子转了转,小心翼翼地问:“那……你们那天都做了什么,聊了什么?” 她的笑容马上敛去,眯起了眼睛。 “别以为我不晓得你脑子里在打什么主意!” “我……哪有!”元晶晶一脸的无辜。 “我早就说了,我和他没可能。”她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一直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 “现在这样,不代表以后不会变嘛……”元晶晶小小声地说:“而且,凌大哥现在好像也对你刮目相看了,他昨天还说他发现你和他想的不太一样……” “我用得着他来刮目相看?”她冷哼。“本来就是他自己误会了,我可从来没有变过。” “别这样嘛,很多的爱情都是由误会开始的,你没有看爱情小说中的男女主角,常常都是因为误会才认识的。” 她撇了撇嘴角,不以为然地说:“这世上哪来那么多误会?再说,那是爱情小说!只有在爱情小说中,误会才会发展成一段又一段美丽的恋情。” “你和凌大哥也可以啊。” “我才不要!”她走到衣橱前挑了一套衣服换上,然后再上了淡板之后,说:“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别再提起了,以后你说一次我就翻脸一次。” “可是……”元晶晶还想挣扎,却在她凌厉的眼神之下住嘴。 “我要去书店,你去不去?” “你去书店做什么?” “当然是买书啊。”她走到门口,打开门。“去书店不买书,难道我去那边喝咖啡吗?” “我不去了。”元晶晶识相地收拾了东西,走出去。“我和别人约好了要去图书馆找资料。” 在等电梯的时候,她又忍不住开口:“姐,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闭嘴!” 认真想想,她到底有多久没有踏进书店过了呢? 少说也有两三年了吧?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就很少再碰书了,就连高中时最爱的爱情小说都没再看了。 以前,她最爱看那些梦幻般的爱情故事,也曾经幻想过自己的生命中会出现一个像小说男主角那般完美的白马王子。 不过,现实总是很残酷,经历了几次恋爱之后,她渐渐明白,梦想和现实之间有多么巨大的差异。 元家两老总是说;“都是看那什么爱情小说!把你的感情观都给看坏了。” 她也不否认,爱情小说的确影响了她某一些择偶标准,可是,既然要过一辈子,她当然希望找一个最好的啊!两个人每天两两相望,不找个水准之上的,难道要逼自己忍耐一辈子吗? 她慢慢踱到放爱情小说的书柜前,随手挑了一本起来看,但是看不了几页,便又放了回去。 或许她真老了吧,那些梦幻的恋情已经不再适合她了。 有一个众人耳熟能详的故事是这样的:柏拉图要他的弟子去摘麦穗,言明了不可回头,摘一个最大的回来。弟子一路走去,看到了一个大的,但心想后面也许还有更好的,于是便没摘;再看到一株更大的,又心想还有一段路,或许后面还有更大的,就这样,走到了尽头都没能找到一个更大的,最后只好空手而回。 也许有一天,她也会像这个弟子一样,最终是一样也没有,但不管如何,也总比急就章,随便捉了一个就嫁来的好吧! 结婚并不是人生中必经的路途,有人一辈子不结婚,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她再逛到杂志的柜子前,顺手翻了几本杂志,最后才慢慢地踱到作家专柜,寻找凌伟的名字。 其实也不用找,因为他的书放在十分显眼的位子,而且一字排开,看来煞是可观。 她从书架上拿下那本《永恒》,又顺手翻了其他的作品。他的书以小说为主,也有几本散文或游记。 考虑了一下,她又拿了另外两本游记和一本散文。这两种体裁的文章,应该更能窥见他真正的想法。 这个原因只在她的脑海中一闪而逝,她甚至不及深思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事实上,她也不想去深思。 结账之后,她走出书店,天色灰蒙蒙的,似乎就快要下雨了。 回到大楼之后,她把那本崭新的书还给管理员,并且向他解释原因。 “元小姐,其实你不用特地买一本新的还我啊!”老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本书也买了一阵子了,而且我家里还有,你早点告诉我,也不用这样破费。” “这是应该的,有借就要有还啊!” “对了,凌先生最近是不是人不舒服啊?怎么早上都没听见钢琴声了?这听习惯了,一时之间还真觉得别扭啊……” “呃,我和他不是很熟,不太清楚。”如果把原因说了出来,恐怕没这么容易敷衍过去吧…… “是吗?”老伯笑眯了眼。“男的俊、女的俏,我也在想,你们会不会凑成一对儿呢!” 她闻言尴尬得笑了。 如果不是因为确知不可能,她几乎要开始以为她身边的人全都串通好了,要把她推进火坑。 怎么每个人都喜欢把他们两个凑在一起?也不问问当事人的意见,她可一点也不想和他成为一对的。 为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连忙找个借口开溜。 进了电梯,她从纸袋子里拿出那本散文,研究了一下背面的介绍,再看看作者介绍,那上头有一张相片,看得出来是他较年轻时拍的。 “当”的一声,电梯到了。她连忙把书放回纸袋子里。 虽然遇到他的机会微乎其微,不过她可不想再被他误认成疯狂读者了。这次要再被他看到,怕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电梯门慢慢地打开,赫然就见凌伟站在外头,她不禁在心里暗暗庆幸山自己的先见之明。 正在犹豫要不要和他打招呼还是干脆视若不见时,他居然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向她倒了过来。 “喂喂喂——”她大叫,一边急急往后退,一边伸手阻挡他往自己身上倒来。“你不要再过来了,再靠近我就不客气了!” 口头吓阻显然没有用,眼看着他直挺挺倒了过来,她连忙一个闪身,眼睁睁看着他倒在地上。 她站在一旁,警戒地看他要搞什么花样,但等了许久,只见他紧闭两眼、双眉紧皱,一副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她蹲子,研究他的表情—— “喂,你还好吧?” “不好……”他的声音沙哑难辨,身上冷汗直流。“我的头好痛……”他睁开眼睛,指控似的看着她。“你居然让我倒在地上……” 咦?奇了,关她什么事? “我怎么知道你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有其他企图?” 他闻言讥讽地笑了。 “对你?” 这家伙!都已经病成这样了,那张嘴还不知收敛。那她也不用太好心了,放他去自生自灭吧!她冷笑,站起身。 “看来你是不需要我的帮忙了。” 看着她起身,作势要出去,他也没有开口留她,却突然剧烈地咳了起来,其惊天动地之势,像是要把五脏六腑全给咳了出来。 她停下脚步,转身。 到底要不要扶他呢?她在心里挣扎。人家又没开口,扶了他,等一下搞不好他还会反咬一口说她吃他的豆腐呢!可是,把他这一副病体放在这里,又好像很缺德,她不是这么无情的人啊…… 经过内心一番天人交战,她还是没有办法见死不救。轻轻叹了一口气,她转回身子,扶他起来。“站好!”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让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可是他连站也站不稳,又向她倒来。 “凌先生,请你站好,好吗?”她无奈地说,看着他靠在自己肩上的头。 “我头有些痛,借我靠一下。”他的声音沙哑难辨,脸上露出非常痛苦的表惰。 她僵直着身体站在原地,总觉得现在这个情况非常诡异。她到底应不应该一掌把他推开,一报之前的仇? 一分钟过后,她还是无法下定决心,可是却开始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阵阵炽热,他的身体烫得活似一团火。 她来不及细想,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 “你在发烧!”她不可置信地低语:“都发烧成这样了,你居然敢一个人出门?怎么,朋友都死光了吗?” 他闻言低低地笑了起来。 “差不多了……”才说完,他又开始剧烈咳起来。 “你还笑得出来。”她翻了翻白眼。“我可笑不出来,到时被你传染,看你怎么赔我!” 嘴上虽不饶人,她的手却自动自发地轻拍他的背。 “我要去出版社送稿子。”他举起右手,无力地展示那厚厚的一叠稿纸。“怎么知道才走出大门,就觉得头痛欲裂。” “你不会打电话叫编辑自己来拿啊?”她接过那个资料袋,不悦地说:“你不是知名的大作家吗?居然还要自己送稿子!” “我不想麻烦别人。” 她又翻白眼。 “这一点也不像你的作风啊。”他有这么好心?她才不信! 他没有说话,依然不停地咳嗽,身上的热度烧得连她都觉得热了起来。 她叹了一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我先带你到医院去看病,再帮你打电话叫编辑来拿稿子。” 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见死不救不是她的作风。 唉!麻烦哪! 扶着他从电梯口一路走到警卫室,虽然这路程不长,却走得她汗如雨下、气喘如牛。原因无它,就是挂在她肩上的这位仁兄。 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病得这么严重,居然把身子大半的重量全压在她身上,也不想想她一个弱女子,似柳般的瘦弱身躯怎禁得起他这般“摧残”。 这样也就算了,他居然还说:“你身上什么味道,好恶心……”说完还真的干呕起来,幸好没吐出来。 她悻悻地说:“喂,你别太过分了,我好心扶你,你还这样侮辱人。是不是想在地上跌个狗吃屎啊?” “真的很恶心……”他抬手掩住鼻子。“是化粗品的味道,我不喜欢那种味道,会让我想吐。” 她讥诮地扬唇。 “那也没有办法,我总不能现在还跑回家卸妆,大作家你就忍忍吧!” 当他们踏进警卫室的时候,她不禁暗叫一声糟!他们这个样子要是叫别人看见了,不知别人会怎么想? 就别说别人,光说她自己吧!要是让她看见了,也会以为两人大概有不寻常的关系。 才想着呢,管理员老伯的声音就响起了。 “元小姐!”老伯张着好奇的眼睛看她。“凌先生身体不舒服吗?” 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抬起头苦笑道:“是啊,我刚刚坐电梯上去,他就倒在我身上,我想说好人做到底,就答应带他去看医生了。” 老伯笑眯了眼,那表情像在说:都被我远到了,你还在嘴硬?可嘴上却以很惊讶的语气说:“是这样啊……” 她又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这下是怎么解释也不会有人听了,干脆闭上嘴巴,留点力气。 没想到祸不单行啊,才刚要出门,外面居然“涮”的一声,下起了倾盆大雨。 “下雨了……” 她欲哭无泪地看着外面落下豆般大小的雨滴,想起自己没有带伞出门,只好扶着他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不用麻烦了……”他又开始咳嗽,一样是剧烈得像是快把内脏给咳出来一样,听得人胆战心惊。“你扶我回家,我躺躺就好……” “不行!”她倒是意外地坚决。“感冒发烧也会死人的,你病得这么严重,等一下死在家里,搞不好还害我被警察约谈。” 她看了一下外面,大雨滂沱,看来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停了。无奈之下,她只好道:“我到楼上拿雨伞,你在这里等我。”语毕,她用跑的去等电梯,以最快速的速度拿了一把雨伞下来。 在奔跑的过程中,她不禁在心里又继续叹气。唉!她到底是为了什么要这么辛苦啊? 币完了号,她陪着他坐在候诊室的椅子上等待。 他闭着眼睛把头枕在她的肩上,微皱着眉头,偶尔会突然开始咳嗽起来。他一咳嗽,她的身体也跟着颤动。 “不要动,我想吐……” 都已经这么牺牲了,这男人居然还不知感激。而且,不是她在动,是他自己咳嗽的关系好不好?拜托! “那你可以不要靠着我啊……你不是说我身上的化妆品味道让你想吐吗?”她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不悦地说:“那干嘛还靠我靠得那么近?自找苦吃!” “我头痛……”他虚弱万分地答话,还是靠在她身上。 她拿着手上的收据,看着门诊室外的号码灯,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我干嘛这么鸡婆? 其实她大可不必这么麻烦的,只要向他讨个电话,随便找个人——或许是上次遇到的那位编辑——带他上医院,根本不用她亲自出马。不过,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瞧不得人家可怜兮兮的样子。 唉,所以说,人太善良也是一种罪过啊,没事替自己揽这个麻烦来干嘛呢?做牛做马,人家还嫌她身上的味道难闻! 好不容易,终于轮到他进去看病了。 “到你了。”她推推他,要他起来。“快点进去吧。” 他睁开眼睛,很吃力地站起身子,走起路来还摇摇晃晃,明明才几步之遥而已,他却走得好像有十里长。 最后,她终于看不过去,走过去扶他。 “走啦走啦,真是麻烦。” 到了门诊室,他向医师简略地说明病况,她听了之后忍不住低声暗骂:“明明早就感冒了,居然拖到这么严重,真是白痴!” 一旁的护士小姐听了,忍不住偷偷笑了出来。 最后量了体温,打了两支针,医师表示最好能够住院几天,因为他的情况实在是太严重了。但这个提议却遭到他的大力反对。 “我不住院。”他十分地坚持。“打针吃药,什么都随便,就是不住院。” 最后拗不过他,医生只好说:“那好吧,我开一些药给你吃,但是记得两天后回诊。”他转向站在一旁的元秀娟,苦口婆心地说:“你要记得按时给你先生喂药,一有什么不对劲的,就马上送来医院。” 她闻言瞪大眼。 “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只是邻居而已……”不过她的解释已经没有人要听了,医生再嘱咐了凌伟几句之后,就请下一个病人进来。 “我们看起来像夫妻吗?”一路上,她气冲冲地滔滔不绝数落那瞎了眼的医生。“有夫妻像这样的吗?还一副好像你生病我要负大部分责任的样子,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老是有人要把我跟你凑成一对,也不问问我的意见,莫名其妙!” 凌伟躺在后座,把她的气话全数都听进耳里。 “还有我的意见……”虽然是病奄奄的病人,他还是不肯放过任何讽刺她的机会。“我的看法和你一样。” “你闭嘴!”她尖叫,猛力一踩油门,车子快速地在车阵中穿梭,险象环生。“别忘了是谁带你去看医生的!你倒是好,耍耍嘴皮子还顺便反咬我一口。” 看见她气得七窍生烟的模样,他微微地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觉得看她生气时的样子,实在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啊 “该死!还在下雨。”她撑着伞,扶他出来。回到了大楼,又看见管理员老伯暧昧的笑容,她更是一肚子气。 可恶啊,下次再有谁在她面前提起这件事,她绝对跟他翻脸;就算是亲妹妹也一样! 扶他到家门口,她粗声粗气地叫:“钥匙!” “在我衣服的口袋里。” 她空出一只手,伸进他胸前的口袋,把钥匙持了出来,开完门之后又放了回去。 “好啦!我已经算是很够义气了,就送你到这里,你自己进去吧!”她打开门,把药放在玄关的柜子上。“你要记得吃药,还有多喝开水,有事就打电话叫朋友来帮你,知不知道?” 他点头,没有道谢的迹象。 她又道:“你的稿子放我这里,我会打电话叫你的编辑来拿,你好好休息吧!” 而他,仍是点头,也仍是没有任何打算开口的样子。 可恶!这个臭家伙。 虽说施恩不望报,可是如果连半点感激都得不到的话,那真的令人很不爽……说起来也是她自己多管闲事,干嘛没事要拿自己的热脸去贴他的冷? 她气呼呼地转身,却在开门的时候,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谢谢你。” 元秀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刚刚是你在说话吗?”她转过身子,不敢置信地问。 他没有回答,直接转身走进屋子里。 第六章 回到家里之后,她先拨电话给妹妹,向她问何昭然的电话,顺便问她有没有空过来照顾凌伟。 说起来真恨自己没志气,他不过是向她道了一声谢——而且这还是为人处事最基本的礼貌,也是她应得的——她就乐翻天了,这种心情简直好像捡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唉!她这个人也太好打发了…… 本来以为晶晶和凌伟两人感情那么好,一听他有难,必定飞奔而来,没想到她却说:“我最近在忙论文的事,真的走不开身,不如你问他的编辑有没有空。” 奇了,之前天天报到,现在却突然忙了起来? 于是她又拨了电话给何昭然,除了请他过来拿稿子之外,也请他过来照顾他旗下的作家。 不过,得到的答案照样大出她意料之外—— “我正巧有事要下南部,可能要两三天才能回来,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再顺便过去拿好了。” “可是,他病得很重耶!”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重新开口:“凌伟他习惯放一个备用钥匙在外面脚踏垫的下面,麻烦你照顾他,我实在走不开身。” 币了电话,她不敢置信地瞪着话机。 这算哪门子的朋友?人家说患难见真情,日久见人心,果然一点也没错,这些人也未免太不讲义气了吧?是不是串通好要陷害她的啊? 意识到自己的念头,她议诮地扬唇。 瞧瞧,在凌伟的毒舌训练下,不知不觉中,她竟已经变成了阴谋论的支持者,老是觉得周遭的人都在算计她。 好了,这下没人可找了,果真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了,看在他到底不算丧尽天良,还懂得向她道谢这一点上,她就发发善心吧! 她根据何昭然的指示,找到备用钥匙开了门,屋子里是一片的漆黑,只有微弱的光线由外头透了进来。 她站在原地几秒,等到眼睛适应了之后才开始模索电灯的开关。 “才几个小时而已,不会出事吧……” 好不容易找到开关,电灯一开,就看见凌伟整个人蜷缩在地上,不停地发抖。她吓了一跳,连忙过去扶他。 “凌伟!”她吃力地撑起他的身子,一边叫喊他的名字,但他显然是睡着了,没有回应。 环视四周,床就在距此不远的地方而已,他竟走不到自己的床上就睡着了?不会吧? 她探了探他的额头,仍是发烫。 “难道是昏倒的?”她喃喃自语,扶着他的身子往床移动。 唉,早知道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都已经不辞辛苦地带他去看医生了,干嘛不顺便送他进门呢? 害她现在好有罪恶感,好像是她害他一样,切! 她一边吸气吐气,一边咬牙撑着他浑身发烫的身躯,他口中呼出的热气也是那么烫,一口气一口气地往她脸上吹,吹得连她的脸也跟着发烫了。 眼看着目标已经近在眼前,她却不小心脚下一个跟路,他们两人就这样在地上跌成一团。 他高瘦的身体软软地压在她身上,害她动弹不得。 “唔……” 他被这次的摔跤给摔醒,迷迷糊糊睁开了眼,两人的视线正好相对,彼此都是一惊。 只是,他的一惊是以为自己神志不清,居然会对眼前这个女人做出禽兽不如的事;她的一惊却是生怕他误会自己趁他昏迷之际,占他便宜。 “我看你睡在地上,所以想扶你到床上去……”她有点结巴的解释,在心里暗骂自己没用。 不过就是被一个男人压在下面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这样结结巴巴、期期艾艾的,不是更惹人怀疑吗? 可是……她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平息自己紊乱的呼吸。她的心跳得好快啊!脸也好烫,身上的每寸肌肤似乎都敏感地感受到了他身上的热力,慢慢地从沉睡状态苏醒了过来。 真是太好笑了……不,她应该想哭才对。 她居然会对这个男人有感觉,天啊……难道还真让晶晶那张乌鸦嘴给说中了,这男人是她命中的真命天子? 别吧……这太太太……大恐怖了! “你怎么进来的?”他皱着眉头看她,没有半点移开身体的意思。“我忘了锁门吗?” 她被他压得快喘不过气来,没好气地说:“是你的编辑把钥匙位置告诉我的。”不然她是怎么进来的?敢情他阁下以为她是以闯空门为业的小偷,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人家大门撬开? “是他告诉你的……”他每说一句话,滚烫的气息就往她脸上吹,让她觉得自己也快发烧了,全身燥热。 “你到底还要在我身上躺多久,很重耶!快起来啦!” 她用力推他,手脚并用,好不容易才把他往旁边推开。新鲜冰凉的空气顿时充塞胸口,她大口大口地吸气吐气,想要驱去身体的火热。 “我不小心在地上睡着了。”他躺在地上,用模糊不清的语气说道:“对不起,麻烦你了……” 她讶异地转头看他。 这家伙居然也会说这种社交辞令?嗯……她还真的有点感动起来了。 她站起身,为了掩饰脸上的红晕和心里的高兴,故意粗着声音说:“地板上哪能睡人?一沾上了寒气,你的病又要更重了,结果到最后倒霉的还不是我?”她伸出手,拉他起来。“你要真的不想麻烦我,就乖乖到床上去睡,把病养好,我也乐得轻松!” 他苦笑,让她拉自己起来。 “药吃了没?”她问,一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你没吃?还睡在地上?” 拜托!是嫌自己的情况还不够严重吗?是不是非要等到晕死在家里,让救护车把他给送到病房去才甘心? “我忘了……” “忘了?”她翻白眼。“你该不会是自进门之后,就一直躺在地上睡到现在吧?不会吧?” 从他脸上的表情,她知道自己又答对了。 天啊!这男人真是她所见过最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又最践踏自己生命的人了!都病成这样了,回家居然也不先吃药,就在地板上睡了起来,那是怎样?敢情好,他老兄不想要命了吗? “到床上去!”她发出命令,拉过他的手搭在自己肩上,扶他到床上躺下。“药放在哪里?我去拿来给你吃。” 他的手指向玄关,药还静静地躺在她原先放的地方,动也没动。 她见状摇摇头,认命地去拿药过来。 现在是凌晨一点钟,正是好梦正酣的时候,别人睡得又沉又甜,她却苦命地死守床畔。 打了一个呵欠,她摇摇头,看向床上沉睡的男人。 吃了药之后,他很快就睡着了,不过睡梦中的他就像个孩子,不停地踢被子。光是替他拉被,就累得她满头大汗。偏偏顾虑他的病情,她又不敢开冷气,只好任汗水横流。 折腾了一阵,好不容易他才安安稳稳地睡了,身上的热度也开始退去,不知不觉间,居然已经是凌晨时分。 她伸了个懒腰,决定回家睡觉。 反正他的烧也退了,应该没有关系了。她可是有工作的人呢,哪有可能在这里陪他一夜? 她帮他拉好被子,确定他没有动静之后,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翌日,她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 不是因为担心他,这家伙的死活与她无关。她只是善良得不忍见死不救,又对他昨天良心发现地又是谢谢她、又是对不起的感到有一点点……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的感动而已。 怨就怨她心肠太软,总是见不得别人受苦难过的。 拿了备用钥匙开门,凌伟还没醒来。 她环顾四周,只见多到数不清的书堆满书架,有的放不下的,就一叠一叠地堆在地上,简直就像旧书店一样。 墙壁上挂着一幅放大的相片,里头的女子她并不陌生,和他皮夹里的人是同一个,只是,现在仔细一看,她才发现这女子生得真是美啊…… 她呆立原地,看得有些痴了。 如果真像蓝翎说的,他就是书中男主角的化身,痴痴等待爱人回来的话,这名女子看来的确有这个魅力让人念念不忘。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吃味的感觉。 她知道这种情绪叫做吃醋、是嫉妒,一种自惭形秽而后恼羞成怒的卑劣情绪。可是,她跟人家吃哪门子的醋? “唉,唉,女人的心眼儿可真小。”她一边拨弄头发一边喃喃自语:“一看见比自己漂亮的女人就觉得不舒服了。” 不愿去深究自己的情绪到底所为何来,她直接迈步进到卧室,叫醒床上沉睡的男人。 “喂!天亮了,起床了!” 他翻个身,继续睡。 “起来!”她一把扯开他身上的被子,一脚把他踢下床。就连她自己都不晓得自己这无名火是从哪里窜烧起来的。 他从地上翻身而起,总算跟周公说拜拜。 “是你?”他强睁着沉重的眼皮,皱着眉头看她。“你常常这样未经主人同意就直闯人家屋里吗?” 她心里一把火烧得正烈,正好找到借口发泄发泄。 “你以为我很喜欢自找麻烦?”她冷笑,将手中的被子扔回床上。“若不是因为找不到别人来看看你是死是活,我也不想劳动我尊贵的双腿。” 尖锐的言语让他的睡意顿失,脑筋清楚了起来。 “一早起来火气就这么大?”他静静地看着她,意外地没有反唇相稽。“昨天睡得不好吗?” 他的反应大出她的预期,也让她察觉自己的失控。 对喔,她为什么要这么生气?他又还没惹到她…… “这是奉还你之前对我的无礼,”她随便找了个借口,马上转身出去。“我去煮早点!” 等到她煮好了粥,他也梳洗完毕,从浴室走了出来。 “吃粥!”她替他盛了一碗,连碗带筷递给他:“吃饱就吃药,药吃完了再回去睡。” 他接过那碗粥,扬了扬眉。 “你大清早跑过来,就为了煮粥给我吃?”以他们两人之前水火不容的相处过程来看,她没有道理这么热心的啊……莫非她爱上他了? “喂!喂,”她看出他在胡思乱想,连忙出声。“你别想太多了,我是为了让你按时吃药,还有不负你的编辑之托,顺便照顾你而已。”她拿出稿子,交给他。“何先生下南部去了,几天后才会回来,所以稿子还给你。” 他点头,随手把稿子放在旁边的柜子里。 “你煮的粥满好吃的。” “那就多吃一点吧。”她拿起皮夹,起身道:“吃不完的就放冰箱,中午可以热来吃。我要去上班了,你记得要吃药。” 他点头,看着她快步走到门口,考虑了一会儿才扬声问道:“你晚上会再过来吗?” 她讶异地回头,愣愣地看着他。 他问这句话的意思,是希望她不要再来了,还是希望她再来?她应该怎么回答呢? “也许……”她耸耸肩。“看情形。” “那记得带消夜给我,我要吃馄饨面加小菜。” “……” 就知道这男人开口准没好事, 他到底把她当成什么了?她可是好心才不忍放他自己一个人,他倒是指使她指使得非常心安理得嘛! 可恶! 提着他的消夜,她自动自发地从脚踏垫下拿钥匙开门,但一打开,她马上愣住了。因为,凌伟这个死家伙,居然只在腰间系着一条浴巾,几乎是赤果果地站在客厅! 她双唇微张,傻傻地看着他,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景象,还连眨了好几下眼睛。 不幸的是,她的视力两眼正常,没有近视,因此他身体的每一个线条,每一寸肌肤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毫无阻碍。 他也愣住了,一手捉住腰侧的毛巾,呆呆地站在原地与她对望。两人对望了数秒。最后,她往后退了一步,然后“碰”的一声关上大门。 天啊…… 她愣愣地瞪着眼前的木门。 在这扇门的背后,她几乎可以想象他现在必定走进房间,套上衣服,将那结实且几乎完美的躯干遮掩起来…… 她以一手掩面,靠在墙壁上反省自己的想象力如此泛滥,居然像个怀春女子一般的假想门后的情况。 “你回来了?” 大门被拉开,凌伟穿着衬衫出现,果然如她所想象的那般,轻薄的衣料贴着他身体的曲线,胸前没扣的扣子显露出古铜色的胸膛,她无法抑下红潮染上脸和微快的心跳,只能强迫自己装得若无其事。 “你的消夜!”她把手中的袋子递给他。 他当然不可能没有察觉她的异样。 “你在脸红。”他的表情看来觉得很有趣。“第一次看见男人的身体吗?” “才不是。” 他低低地笑了。 “要不要进来坐?” “我明天还要上班,没空。” “好吧。”他耸耸肩,也没有多做挽留。“晚安……元小姐。” 接下来的几天,她偶尔会去敲他的门,看看他的病况如何,但是也只限于此,再不肯越雷池一步。 因为,她总是有一种危机感。虽然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因何而生,她还是遵守本能,尽量与他保持距离。偶尔他会开口邀她进去坐,但她总是拒绝,而他也不太坚持,因此更是相敬如宾。 何昭然回来之后,她连这道手续也省了下来。反正他的编辑自然会照顾他的身体健健康康的,不需要她操心。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把那本被她挤到杂物箱最底层的书翻了出来,一口气把那本书读完。 虽然感动于书中男主角的深情,但她还是没有办法把他和现实生活中的凌伟给连接起来。他们的差距仿如天地之遥,怎么看也不像同一个人啊! 相安无事的日子过了将近一个月。 他们有时会在电梯或是门口巧遇,相较于之前一碰面就吵嘴的情况,虽然他仍旧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是炮火显然不较之前那么猛烈,措词也较不恶毒——然而即使如此,依然常常把她气得半死。 只是,也不知道是她多心还是怎的,总觉得他的毒言毒语到后来已经不再像以前纯为打击她而出口,反而带着一种玩耍般的逗弄。他总是在她气得半死的时候,突然扬起一抹奇怪的笑,然后愉快地撒手而去。 不对劲,真的不太对劲……在她又一次目睹他带着愉快的笑容离去之后,她开始觉得心里有点发毛。 莫非是被他的恶行虐待习惯了,竟不能习惯这种太平的日子吗?不会吧……她不是被虐待狂啊。 “下班了?” 电梯门一打开,她意外地看见凌伟竟站在门口。 不是在等她吧……她摇头,甩去这个想法。他等她做什么?只要和这男人有关的,准没好事。 她朝他一点头,马上拿出钥匙开门,打算快点逃离地雷区。 谤据与他交手的经验,她很清楚地知道为了自己的心脏着想,她还是离他愈远愈好。 “我有话跟你说。” 她故意当作没听见,快速地转动钥匙。 通常他有话说的时候,也是她灾难降临的时候;反正他不是要批评她的外表,就是讽刺她的智商,没什么好话。 枉她之前还不计前嫌地照顾重病的他,竟落得这种下场,果然真应了那句“好心没好报”的俗话。 她正要推门进去,他突然长手一伸,捉住她的手。 “我有话跟你说。” 她被吓了一跳,许是没料到这次他竟这般坚持。 “你想说什么?”她抽回自己的手,不着痕迹地往旁边移了几步,离他远一点。“我在听,说吧!”“到屋里说。” “你的还是我的?” “都可以。” 她在心里考虑了一会儿,最后决定还是到他家去的好。 因为若是两人相谈不欢,在他家她还可以一走了之;若是在自己家里,总不能转头就走吧?就算下逐客令,但他要是不肯走,那就更难收拾了。 “到你家去好了……” 他点头,开门让她进来,自己则走到厨房倒了两杯水。然而当他走到客厅时,却发现她还站在玄关。 “进来啊。”他举高手中的水杯。“喝杯水吧,冰箱正好没饮料。” 她深吸一口气,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不管等一下他说再多恶毒的话,都要记着别动怒。 生气容易老,搬来这里不过两个月,可是在他的毒舌攻势下,她脸上的小细纹已经因为面部扭曲而添了不少。 上辈子造孽啊…… 她摇头叹气,踏入客厅,捡了个离他远一点的位子坐。 “坐那么远,怕我吃了你不成?”他将手中的杯子放在她的面前,用一种很奇特的眼神看她,看得她浑身不自在起来。 “先说好,话一说完我马上走人。” 他还是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她,只是现在那眸子里又多了些笑意。气氛好像有点诡异啊…… “喝茶啊。”他居然笑了,语气还亲切的很。 丙然有鬼…… 她拿起茶杯,慢慢地啜饮着。 其实她并不渴,只是若不借着一些动作来掩饰此刻她心中的不安,怕会被别人——当然是他,尤其是他看出了破绽。 她当然不会知道凌伟的心思。 一个月前,她帮了他一次,也是那一次,让他开始察觉自己对她的感觉有了变化。这一个月以来,他不动声色,照样和她斗嘴、抬杠,然而感觉已从一开始的厌恶慢慢转变为有趣。 他爱看她生气的样子,也慢慢了解,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嘴巴上不饶人,其实却是比谁都见不得别人受苦受难。 一开始,他以为她肤浅俗气,现在才知道,她是个比谁都真性情的人,三年来波澜不兴的心湖,也因为她开始生出阵阵涟漪…… 这样的发现,他比谁都震惊。 自从三年前子绫走了以后,他再没有对任何女人有过兴趣。女子在他眼里和花草蓝天一样,不过是背景,更是麻烦的代名词。他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为子绫等下去,直到老死……但是她出现了。 为了看看自己是一时情迷,还是真的对她有了感觉,他刻意用一个月的时间来让自己冷静深思,并且保持原来的态度对她,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他发现自己愈来愈喜欢和她斗嘴,更爱看她气得满脸通红却无计可施的模样……世事果真难以预料啊,不是吗? 既然弄清楚了心意,也该是他进攻的时候了。 一杯茶喝到了见底,仍不见他有开口的打算,她开口问:“你不是说有事要说?到底是什么事?”“我还在想。” 一手支着下巴,他默默地看着她,像在思量些什么。就在她觉得这种沉默让她没有办法忍受,想要告辞时,他终于慢慢开口了: “上次多亏了你。”他两手交握,对她微微一笑。“如果不是你,我恐怕会昏倒在路旁,再不然就是被送到急诊室。” 都这么久的事了,他还提起来干嘛?反正狗咬吕洞宾也咬过了,现在才来表示谢意会不会太迟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好像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她忍不住讥道:“我都不太记得了,难为你还没忘。” 他对此并不以为意。 “就是因为如此,我更应该向你道歉和道谢。” 她不自在地挪了挪位置,调整自己的坐姿。 “不……不用了。” 奇怪了,他今天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怎么突然变得斯文有礼起来?这不是她习惯面对的那个人,她所习惯的凌伟应该是粗鲁的、无礼的,不是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男人。 最最让她奇怪的,是他的眼神……从头到尾,他的目光几乎一直锁定在她身上,不曾稍离。 他在想什么?或者该问,他想做什么?她不喜欢他那种眼神,好算计啊……她本能地想要逃。“我要回去了。”她站起身,指指自己的表。“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这种奇怪的气氛让她觉得很不安,尤其是他脸上的笑容……从她认识这个人以来,他就没给她好脸色看过,这种亲切的笑容只有除了她以外的人才有资格拥有。而今,他竟对自己笑得这么灿烂? 肯定又想到新招数对付她了! 还是快逃为妙……她放下茶杯,慌慌张张地起身。 他也跟着起身,拉住她的手。 “我想请你吃饭,算是谢谢你的仗义相助。地点、时间随你选,可以吗?” 不可以! 她脑中有一个声音大叫,拼命地想要制止她做出傻事。 你不要忘了……那声音大声地说着:这个男人是你最不想要有所牵扯的人,他是你所见过最自私、最无礼、最可恶的男人! “我……” 她低头看向被他捉住的手臂,再看看他的脸。 一个多月前,就是这个男人害她过得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如果不是因为几次阴错阳差的巧合,说不定到现在她还活在噪音地狱里。而且,帮了他都已经过一个月的时间,现在才来搞什么请客道谢的,谁晓得他脑子里在打什么鬼主意? 短短几秒钟,她的脑中却已闪过数个想法。 理智大叫着要她清醒点,但她却无法不去想那一夜他压在她身上时,那种心跳迷乱的感觉;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被他所吸引,尤其是此刻的他,看来是如此斯文有礼、英俊迷人…… “好……”她禁不起诱惑,想要答应,但是,话声还没落下,她的理智又迅速抬头。“不……不好!大恩不言谢,放在心里就好了。”开玩笑!万一他只是想耍着她玩,那怎么办? 她急急甩掉他的手,慌忙地往大门移动。 好险啊,好险!差点铸下大错啊! “你不再考虑一下?”他大喊,想喊住头也不回地几乎是逃命般飞奔回去的元秀娟,可是她连回头也没有。 “忘了这件事!”她大叫着回答,用命令的口气道:“就当是我做善事,施恩不望报!” 语毕,门同时关上,掩去她的身影。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翌日上班的时候,每次一想起这件事,她就觉得脊椎发凉。 她一定是疯了,才会有想答应的念头。如果不是理智在最后一刻抬头,她一定会铸下这辈子都无法弥补的大错。 当然,她不否认自己的感觉,她的确感到动心了、的确被他所吸引,可是,那又如何呢? 这一辈子,二十六个年头中,她喜欢过的人多得数不清,暗恋的人数连自己都很难算得清楚,像这种心动的感觉又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她要等她的真命天子出现,而他凌伟,凌大作家,绝对不是那个人! 一时的迷惑而已,她一定要把持住啊,她和这个男人是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如果陷了进去,是在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她相信,他绝对不会有和她一样的感觉。从过去几次的相处经验和交谈中,他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表示过对她的观感,而那绝对不是好感。 事实上,如果她猜得不错,他根本就讨厌她! 既然讨厌她的话,为什么还要来招惹她呢?那当然是不安好心眼,想借机让她难堪! 所以,这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她最好离他愈远愈好,直到她对他的感觉完全消失为止! 单恋这种悲情苦命的角色并不适合她,她也不想演。 她才不会笨到上他的当呢! “元小姐,下班啦?”老伯伯一见她进来,就笑得开怀。“你和凌先生……进展得如何?” 她在心里暗叹了一口气。 偶尔一次善心大发的结果,得来的是别人的误会。完全倚靠老伯的宣传,现在几乎全大楼都知道那天她带凌伟去看病的事了,而且更绘声绘影地传说他们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之类的谣言。 真是天大的冤枉啊!他们是一见相憎,再见相恨才对吧…… “我和他只是邻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她再次重申两人的清白,对于几乎每天都要上演的一次澄清话题,除了无奈还是无奈。“我和他真的不是很熟,那天只是碰巧而已。” 老伯一脸大家心照不宣的微笑表情。 “我说元小姐啊,你就大方承认吧,我们大家都是乐见其成的。而且……”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凌先生今天还托我拿一样东西给你……”说到这儿,话声渐小,也不见任何拿东西的动作,存心要惹人好奇。 她默默地站在原地,既不好奇、也不追问,保持礼貌的微笑。 某位知名作家曾在他的有声书里告诫过他的读者:当有人用这种欲言又止的语气说话时,通常没什么好事,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就不要追问。 她谨遵教诲。 在等了一会儿,却等不到她应有的回应时,老伯只好失望地放弃故作神秘的招数,从底下拿出一束花给她。 “凌先生要我转告你,他是诚心诚意的,希望你能给他一个机会。” 他仔细地观察她的反应,试图从她的面部表情找出任何一点蛛丝马迹,不过,很可惜,让他失望了。 “谢谢你。”她接过花,只是微微一笑,不见任何惊喜之情。“时间很晚,我先上去了。” 语毕,她马上脚底抹油,快溜! 第七章 她一上楼,就见凌伟又站在门口等她。 这实在是件很倒霉的事,最不想见到的人偏偏住在你家对面,躲都没地方躲。唉! 她一出电梯,就把手上的花塞回他的怀里。 “求求你以后别再这样了,这下误会可大了,我就算跳到黄河都洗不清。” “昨天我向你提起的事,你不再考虑一下吗?”他果然又提这件事,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惶恐。“我是很诚心地想向你道谢。” “不用道谢了。”她转身开门。“我说过我只是尽一个邻居的义务帮你而已,而且,我上的是全天班,也没有时间出去吃饭。” 久久未闻回应,她转过头,就见他扬着一抹诡异的笑容看她。 “你干嘛这样看我?”三更半夜的,光线又不足,他不知道这种笑看起来很恐怖吗? 他慢步踱向她,在门边站定。 “我只是在想……你为什么不敢答应?” 她冷哼。 “谁说我不敢?我只是没空!”跟她来这一套?以为她是白痴啊!激将法早就过时了,换点新鲜的吧! “哦?”他挑眉。“只是没空而已吗?真的不是不敢?” 她转身,两手叉腰。 “如果你是想用激将法的话,那我劝你省点口水。” “我不是要用激将法……”虽然同样是陷阱题。“我只是在想,既然如此的话,为了表现我的诚意,只好配合你的作息。” “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这么锲而不舍啊?难道他不知道这对她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吗? 若不是撑着最后一点残余的理智,其实她是很想答应的…… “意思是,那就选在我家,我亲自下厨。” 那更糟啊!她在心里哀叫。 “真的不用了。”她一边推开门一边道:“何必这么麻烦呢?大家都是邻居,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嘛,是不是?” 神啊,给她力量,让她坚强一点,千万别弃守防线啊!天下男人千万不止,何必特地选一个明知没有希望的人来考验她? “你一定要来。”他一手抵住她极欲关上的门,一边道:“明天我会在家里等你,等到你来为止。”她瞪大眼,不知道自己心里这种感觉到底是受惊吓大些呢,还是受宠若惊的感觉多些?不过,不管是哪一样,都让她的心跳超出了正常范围,而且超出了很多很多。 她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她完了…… 预感这种东西是很奇妙的,有时候它可能只是你个人的想象和错觉而已,可是有的时候,它却又奇准无比,让你不禁怀疑自己是否有异于常人的预知能力。 元秀娟但愿这一次的预感只是她的想象而已,不会灵验。 她不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应该漠视自己脑中大响的警铃,事实上,如果要认真地追溯起来,她甚至觉得从她一开始搬来这里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她并没有预期事情会如此发展,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受到对面男人的吸引!也不过才是不久前的事,他看来还是一个惹人厌的讨厌鬼,怎么才没过多久,居然风云变色,突然地变得迷人起来? 不同的不只是他看起来的样子,还有她,她的感觉也完全不同了…… “这一件不好,这一件也不好……” 她站在衣橱面前,一件又一件地挑选衣服,可是选了将近二十分钟,却还是拿不定主意。 唉!女人的衣橱永远都少那么一件衣服啊! 她随手挑了一件黑色的低胸洋装在镜子前比了一比,摇摇头,又把它放了回去。 “太暴露了……”像在勾引他。 她再拿下衣架上那惟一一件少女款式的碎花洋装。 “好做作!”刻意得像是故意讨好他似的,这根本不是她会穿的衣服。事实上,若不是为了偶尔回家应付一下父母,这种衣服她根本就不会买。 接着她又拿了几套衣服在镜子前比来比去,怎么看都觉得不满意。 穿得太少,怕他误会;穿得太保守,又显得刻意,天啊……她干嘛这么在意他的想法?不过就是一顿饭而已。 她将所有衣服往床上一丢,人跟着倒了下去,瞪着天花板发呆。 “很简单,别去不就得了……”她喃喃自语,觉得这样的自己真是蠢到了极点,活像第一次约会的高中女生。 她可是成熟自信的都会女子啊!这样青涩的心情真是太可笑了,一个二十六岁的老女人居然还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别笑死人了! “管他的!” 她一跃而起,随手捉了一件背心和一件长裤换上。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想起他说过讨厌化妆品的味道,她卸下脸上略浓的弦,换上清爽的淡粗。 唉!不化妆太刻意,化太浓的粗又怕让他吃不下饭。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叹了一口气。 哎!哎,哎!瞧瞧这是什么表情?飞扬的眉梢和配红的双颊,怎么看都像是要去约会的样子。“你是在期待什么吗?”她对镜子里的自己扮个鬼脸,手指着里头的影像说:“别傻了,醒醒吧!”她摇摇头,决定早点出门。 再犹豫下去,她大概会开始精神分裂了。 现在是十一点三十分,让他多等三十分钟应该不算过分吧……免得他误会自己迫不及待。 她关灯,开门,才刚跨出去就看见他已经站在门口等她了。他递过一枝粉红色的玫瑰花给她,笑言:“送你,你看来就像这朵花一样美丽。” 好做作的台词! 如果换成了她以前交往过的任何一个男人说这种话,她一定会忍不住大声笑出来,可是从他嘴里说出的这句话,却让她不自觉地红了脸。 她很粗鲁地拿下那朵玫瑰花,粗声粗气地说:“我每天都是这样子,昨天、前天,还有之前的每一天!” “我知道。”他耸耸肩。“但是今天的你在我眼中却非常地不一样上他特意强调:“和以前不同。”这男人在对她甜言蜜语……她不敢置信地摇头。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还是……他的阴谋需要这么续密的布置? 她愈来愈不能肯定,到底他的目的是什么了。 “我还以为我必须在这里站上一整晚。”他打开门,对她一笑。“一切都准备好,就缺主角了。”其实如果她够聪明的话,在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反应时,就应该赶快转身逃跑,离他愈远愈好。 原因很简单,她已经很久没有因为一个男人而脸红了,而这绝对不是什么好预兆。 然而就像电视上的财经名人,股票大师常说的一句话:“千金难买早知道。”很多事情,要是“早知道”的话,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发生。 她到底是不够聪明,还是依着自己的感觉走了进去。 当她看到屋内精心的摆设时,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大声地呼喊着:完了完了完了…… 一长串彩色小灯泡是室内惟一的光线来源,在深夜里营造出一片彩色的梦幻天地来;靠近落地窗的餐桌上,长长的五六根腊烛燃烧着微弱的光线,在它的四周围则是摆着一盘又一盘精致的佳肴。 她深吸一口气,想要唤回自己的决心和理智,可是却无法不被这梦幻般的气氛所影响。 深夜里的烛光晚餐,这种情境实在是太危险了啊……她现在甚至觉得连要保持清醒的思考状态都很难。 天啊,为什么要这样考验她? “坐啊。”他替她拉开椅子,十足绅士风度。“我去拿香槟,你等一下。” 他为什么要这么费心呢?不过就是吃一顿饭而已嘛!她以为只是很简单的家常菜、一些点心,吃完之后就可以拍拍走人,可没料到会有这样的阵仗迎接她啊。 “这全是你一个人煮的?”她瞪着桌上美丽的菜肴,简直傻眼。 “我照食谱煮的。”他一边为她倒香槟,一边苦笑着说:“花了我一天的时间……当然,中间有一些失败的作品。不过,最后的结果看来是不错。” 不错?这样的词不足以形容,它们看起来就像出于某个名厨之手当然,味道还待考验。但是对于一个烹饪新手而言,这样的成果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在整个进餐的过程中,两人一直保持沉默:绝对不是好吃得说不出话来,而是她紧张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管怎么说,他到底不是大厨师,菜肴的味道只能称得上还好,并不算美味。不过,其实不管味道好还是不好,都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她根本是食不知味,只是单纯地做着进食的动作而已。 她不是高中小女生,也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丰富的被追求经验让她可以很敏锐地察觉出男人的企图。 如果不是因为在她眼前的是他——凌伟,她一定会认为对方对她有意思,所以才精心布置了这一切。 可是,他是凌伟耶,一个最不可能喜欢她的男人!她该把这视为什么呢?感激的谢意?还是暗藏杀机的鸿门宴? 懊死的是,两者她都不希望,反而希望是另外一种…… “你怎么不吃了?”看见她放下刀叉,一脸难看,他问:“味道不好吗?还是不合胃口?” “都不是。”她摇头,拿起餐巾拭嘴。“我怕胖,不能吃太多。” 虽然这句话有”半的事实,然而实际上的情况是,她讨厌这样胡思乱想、心绪不定的心情。 她从来不曾因为一个男人有这样的感受。 从前,她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谈恋爱、一个个饱尝爱情的苦和乐,她向来很难感受那样强烈的情绪起伏。即使她谈过几场恋爱,在那些过程中快乐过、伤心过,但并不深刻。 她从来没有真心喜欢过那些男人,只是抱着“也许就是他”,或是“也许这次会更好”的心态,一次又一次地和追求她的男人交往。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那么在乎一个男人对她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糟透了, “那要不要跳舞?”他站起身,对她微微一笑。“我有这个荣幸邀你共舞一曲吗?” 他实在是长得极好看的,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气氛下,有鲜花有烛光,配上他那致命迷人的笑容,有几个女人禁得起这种考验?有几个女人可以拒绝?最起码,那里头不包括她…… 轻柔的音乐在空气中飘扬,客厅中一对男女配合着音乐慢慢地踩着舞步。没有人出声,因为在这种时刻是不需要言语的。 她将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闭上眼睛汲取他身上清新的肥皂香味。 她可以感觉得到布料下的温度,也可以感觉到他搂住自己腰肢的手臂是多么地强壮有力。这是一种纯粹本能的吸引,几乎不用经过思考,她有一种迫切想要拥抱他的念头,这念头强烈地占据她整个脑海,像要将她催眠。 他们几乎是在同时抬头和低头,两人的视线就这样避无可避地交接、相缠,然后……愈来愈近。 他是要吻她吗? 她僵直着身子,眼睛眨也不眨,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地看着他的脸靠自己愈来愈近,愈来愈近—— 她是期待的啊…… 从她一踏进这个门开始就期待它的发生了,不是吗? 当两唇相接时,她缓缓闭上了眼睛,感觉他的唇紧紧地包裹住她的,先是反复地吸吮,然后舌尖探入了她的口中,与她的交缠、挑弄。 她无法思考、无法拒绝,两手攀住他的颈,身子软软地靠着他,任他索求口中的芬芳。 强烈的像狂潮一样席卷两人,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何时被他带到卧室之中,只能无力地任他吻着自己的唇、颈;任由他的手探入衣物之下,轻抚着自己的肌肤,掀起体内的狂潮…… “真的可以吗?”他停止吻她,看着她认真地说:“如果你不愿意,我们可以现在停止。” 是太快了,他们甚至没什么机会相处、认识。 夜,是有魔力的,可以扰乱所有的知觉判断,可以让人的防备心陡降至零。他喜欢她,所以不想占她的便宜,更不希望她在事情过后伤心后悔。 微弱的光线映照在两人的脸上,她的脸满是红晕,但头脑还算清醒。 她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不拒绝,就只能投入,再不能逃开。这是一道选择题,而她的答案将左右自己往后的人生—— “我愿意。”深吸一口气,她说出了自己的选择。 也许她应该拒绝,或许她该再多思考一会儿。 贞操这种东西一旦失去就是失去,人的一辈子就那么一次初夜,是没有失足犯错的权利的。 但她愿意……虽然这很可笑,但他确实是第一个让她有这种念头的人。不管以后如何,他喜不喜欢她,她都愿意把自已交给他。 “你呢?”她略为紧张地笑了。“你愿意吗?” 他以深深的一吻和后来的行动作为回答。 一夜的欢好过后,后遗症马上如影随形。 当她睁开眼睛,试图移动自己的身躯时,伴随而来的是全身的酸痛以及下部不舒服的感觉。 记得她以前看那些爱情小说时,上头总是一再地强调多么欢愉美好,即使有一些不适,但女主角还是可以享受到令人战栗的高潮。可是,亲身体验过后,她终于明白,爱情小说梦幻的不只是那些难以实现的爱情故事,还有里头夸大不实的感觉。 唉!现实果然还是很残酷的啊! “唔……”她身旁的男人挪了挪位子,大手一伸又将她揽入怀里。两人赤果的身体再度紧贴。 她必须紧咬着牙,才能避免自己因为麻痹的双脚酸麻的感觉而叫出声来。 这又是另一个残酷现实的印证。 两个人想要一夜保持相同姿势相拥而眠,根本就是在找死!早上起来全身僵硬和酸麻的肌肉会让人生不如死。 她皱着眉头,等着感觉过去,直到两腿恢复知觉,她才轻手轻脚地抬高他的手臂,轻巧地滑下床,开始收拾地上凌乱散落的衣物,打算趁他还没醒来之前,速速逃离案发现场。 因为她不晓得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 他们既不是情侣也不是夫妻,连算不算得上是朋友都尚在观察阶段,她不想面临两人清醒时的尴尬时段;也不希望他认为自己在等待他承诺什么,最好的方法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至于后续发展……她真的不敢想了。 穿好衣服之后,她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本来想要一路头也不回地直达大门,可是走得太急,竟不小心绊到地上的书,差点摔跤。幸亏她反应机灵,及时扶住旁边的书架,才免除危机。 只是她这么一踢,把堆叠在地上的书给踢了开来,“碰”的一声掉到地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她心中一惊,连忙转头去看卧室的动静。就见床上的人身子微动,显然已被吵醒。 她急急忙忙把书捡起来,胡乱堆好,正想溜之大吉时,不意竟看见书堆里有一个大相框。像是刻意隐藏一样,它被放在一堆书的后头。若不是她不小心踢倒堆叠的书,怕是很难发现。 当她定睛一看,心下更是一惊! 这不是之前挂在墙上的相片吗?那个他深爱且等待的女子。 照道理说,他应该会加倍珍惜,之前她所看见的也确实是如此,为何他竟把它放在书堆的后面呢? 莫非……是因为她? 她并没有太多时间细想,因为凌伟已经醒了,她可以听见他穿衣服的声音,而且正朝着她的方向走来。 她连忙把相框塞回去原位,然后急急忙忙地开门逃走。 相片的事困扰了她一整个早上。明知抱着这种期待很傻,可是,她却无法抑止自己胡思乱想。说不定,他真的是因为她,所以才取下那张相片的……但是,这又能代表什么?也许,他只是因为女友的相片挂在墙上,看着他和别的女人约会,觉得对不起她,心里有疙瘩,所以才把它取下。 所以,这就是他的计划?玩弄她的感情? 应该不会吧…… 她太专注于自己的思绪,始终没有去注意身旁的人,直到感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她才发现——凌伟居然就坐在她的面前! “你怎么来了?” 她被吓了一跳,不自禁倒退了两步。她的同事每个人都吃吃地笑着,还一边用暧昧的眼神瞧她。 今天早上上班时,每个人见她脖子上围了围巾就不停地追问她昨夜是不是和男朋友去约会,但她不承认就是不承认。 这下可好,被逮个正着, “我来找你吃饭,你还没吃吧?” “我不饿!”她想也不想就马上拒绝。 不可否认,看见他的出现,她心里是窃喜的。可是,如果这么轻易就答应的话,那岂不是被他识破自己的心意了吗? 而且,她对那名女子的事有点耿耿于怀……他是否对旧爱忘情了?他对她是什么样的心态?这些,她全都想问。 可是,她凭什么呢? 就算他们已经上了床,她可不会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有权利质询他了。那是身为伴侣的专利,而她,不过是他一夜春宵的伴罢了。何况,他也没有任何表态,她这样急吼吼地质问他,不是太自以为是了吗? 他默默地观察她脸上的表情,久久才问:“你在生气?” “没有。”她答得又快又急。 “可是,你的声音听起来不太高兴,表情也很难看。”他看着她的表情变得沉重了起来。“是因为我的出现吗?” 她不语,不想看他。 这情景在别人的眼里看来,大概就像一对情侣吵架吧? 她并不是故意不理他,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这种复杂的心事。她如何向他开口,说她介意他的前任女友?说她在吃醋、她在嫉妒?在他的心里,她有这个地位,有这个资格吗? 思及此,她的脸色更难看了。 “你后悔了吗?”他长手一伸,将她拉了过来,两人隔着柜台,脸跟脸几乎要碰在一起。“你后悔昨夜的事?怨我占了你的便宜?” 她闻言又想起昨夜两人欢好的情景,脸上不禁一热。 “我没有后悔。”她使劲地把他推开,懊恼地发现连客人都停了下来,等着看他们的热闹。 “那你为什么不理我?”他一手撑着下巴,定定地看着她。 今天早上,当他从睡梦中醒来,却发现身旁空无一人。 他以为早上一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会是她熟睡的容颜,可是迎接他的只是一室的冷清冰冷。 她甚至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就这样拍拍走人,回家梳洗过后,像个没事人一样地上班。 昨夜对他并不只是一夜春宵那么简单,他也没有打算就这样放她走。因此在发现她不在家时,他马上就跟管理员问了她上班的地方,到这里来找她。 只是,他没料到她会是这样的态度。 既然她愿意把身子给他,就代表她对他是有好感的吧?至少也有一定程度的喜欢吧? 她是处子啊!而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以为这该是有不同意义的! 触及他指责的目光,她心中的怨慰更深。他有什么资格用这种眼光看她?说起来,真正受害的人是她才对吧? 她不认输地抬高下巴,回瞪过去。 两人对峙了一会儿之后,他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她皱眉,很讨厌人家吵架吵得不专心。 “这情景让我想到我们初识的时候。” 她闷言撇了撇嘴角。 “亏你还好意思提。”她冷哼。“要不是我签了契约,早就逃之夭夭,趁早解月兑了。” “哦?”他挑眉,俯身向前,带着笑意看她。“那你后来又为什么改恋主意了?难道是我的魅力让你情不自禁吗?” “不要脸!”她骂。脸上的红晕却泄露了自己的心事。 眼看着围观的人愈来愈多,连主管都开始注意起来,她只得无奈地说:“好吧,好吧,你先到对面的餐厅等我,我一会儿过去。” 他笑了开来,却没马上走人,反而开始研究起玻璃柜里的化妆品来,且一脸认真的模样。 “你怎么还不走?”她伸手推他。“别害我被骂,” 他随手指向一支粉红色的口红,说:“我买这支。”随即压低了声音朝她眨眼。“这样就不会被骂了吧?” 远远地,她就可以看见坐在餐厅一隅的他。 他的确是很引人注目,就凭他那张英俊的脸蛋和一身简单却完美衬月兑出结实体格的西装,活月兑月兑是白马王子的化身。 直到现在,她才发现,他长得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好看。难道说对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可以影响审美眼光?同样的一张脸蛋,现在看来却有致命的吸引力……尤其是加上她已经“鉴赏”过的完美身材。 她神经兮兮地借着墙上的镜子审视自己的仪容,确定完美无瑕之后,才慢慢走到他的面前。 “你来了。”他一笑,替她招来侍应点餐。 等到服务生走了之后,他拿出那支口红递给她。 “做什么?”她讶异地问。 “送你。” 虽然心下高兴,可她嘴上还是要逞强。 “我家里口红多的是,才不稀罕这种。顺便。之礼。” “不是顺便。”他从袋子里取出那支口红,打开它,放在她的唇边比了比。“这种颜色和你的肤色很配,我想看你涂上它的样子。” 她红了脸,用手遮住自己的唇。 “你不是说你讨厌化妆品的味道吗?” 他笑了。 “也对,难为你还替我设想到了。” 听出他的话中之意,她的脸更红。 “你别想歪了,我没别的意思。” 这个时候,服务生端来了餐点,他收起口红,放进袋子里,又从座位上拿起一束鲜花给她。 “还有这个,我在隔壁的花店买的。” 正所谓礼多必诈,她狐疑地看着他。 “你到底找我做什么?”她并没有伸手接下那一束鲜红的玫瑰,反而怀疑地看着他,想要从他的表情解读他心里的想法。 他现在是在弥补她吗?还是……有其他意思? 对于昨夜,她是看得很开的。 现在都已经是什么时代了,婚前性行为这种事情早就普及天下,就连中国这向来保守的民族都无法避免。早在答应之前,她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绝不会以此来要胁他、要他负责。 他觉得心虚吗?还是后悔? “如果你是因为昨夜的话,那我劝你大可不必。”她用一种无所谓、也不在乎的语气说着:“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没有意思要你负责。反正大家各取所需,谁也不欠谁,你不用想太多。” 他装作讶异地扬眉。 “你是抱着这种心态?”接着他的脸1沉,用似假又像真的失望语气说:“我本来还希望你会对我负责的……” 喂喂喂……她几乎要叫出来了。有没有搞错啊? “凌大作家,你这样会害我以为自己在作噩梦。” 他闻言一笑,收起做戏的表情。 “不管你怎么想,但我不是随便的男人,昨夜对我来说并非只是一夜如此简单,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她露出疑惑的表情。 “你指的是……精神上,还是上?” “都有。” 都有?她瞪大眼睛。在心里问自己,他的意思和她想的,是一样的吗?期望开始在她心里扩散,愈来愈大、愈来愈大…… “我希望你能给一个机会认识我,再决定要不要开始我们的关系。” “什么关系?精神上还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 “长久的关系。”他的表情非常地认真,语气更是慎重。“我并不想勉强你,只是想请你好好考虑,我会是一个好丈夫。” 啊……他是在向她求婚吗? 他看来一点也不像是道德感那么重的人啊……就为了昨天在床上滚了那么几回,所以他想向她负责? 她还以为他会说出什么对她有好感啦、喜欢她啦,这一类感人的话来,没想到居然一开口就是求婚?还说什么他会是一个好丈夫! 她应该感到高兴吗?不,她一点也不高兴! 因为那充其量只是代表他的道德感比时下许多男人更重一点、心肠更软一点,觉得要了一个女人的初夜就得对她的一生负责! 她要的才不是这个! “我已经说过了,我并没有要你负责的念头。”她霍地站起身子,压低声音道:“虽然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那是我自己愿意的,和你无关。我不要别人的负责或怜悯!” 语毕,她从钱包里掏出饭钱,放在桌上之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留下一脸错愕、不知道自己说错什么话的凌伟。 第八章 他并没有追来。 虽然早就预期到,但她还是无法抑住心里失落的情绪。最起码,也做做样子,表现一点在乎的样子嘛! 她要的,不是一纸结婚证书,而是一个爱她的男人啊!她期望的,不是他的求婚、不是他的负责,而是听他承认对她的好感。 也许,自始至终都是她一厢情愿的自作多情吧?早知道,他是不喜欢她的。也许,她的清白让他懊恼了好一阵子也说不定因为他无法拍拍走人,而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包是可笑!是谁规定把清白给了一个男人,就非他不嫁? 她只是忠于自己的感觉,只是……情不自禁,根本没有打算以此为手段来拴住他。 带着满怀的失落,她回到了家中。 当她打开电灯时,满室的花海让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惊喜!”从花海中跳出的,是她的妹妹元晶晶。“吓到了吧?有没有很惊喜?我等了你好久了耶,” 她看着满室各种颜色的玫瑰花,只能圆瞪着一双眼看着她的妹妹,久久才挤出一句:“这是你搞的?” “才不是!”元晶晶笑得暧昧,随手抽出一朵红玫瑰递给她。“只有男人在追求女人的时候,才会这么大费周章,我哪有这种闲工夫。” 那……会是谁? 她的眼神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但元晶晶只是坏坏地笑着。 “你猜!” 她的心里马上浮现一个人名,可是……却又不敢相信。真是他?有可能是他吗?他是在追求她吗? “是凌大哥!”答案揭晓,不作第二人想。“他下午突然打电话给我,要我帮他开门,我们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把这么多玫瑰花给运上来,累都累死我了!” 元晶晶贼兮兮地打量着她的表情,没有遗露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惊喜。 “瞧瞧,我的预感真是准啊!才一个多月,你们的感情已经如此突飞猛进,你居然还一直瞒着我,真不够意思!” “你在胡说什么!”为了掩饰心里的欢欣,她故意扔掉手中的红玫瑰,一脚踢翻脚旁的花,一边走一边抱怨:“这么多花,叫我往哪儿搁?连床都给占满了,我连觉都不用睡了。” “还在嘴硬。”早已知情的元晶晶才不吃她口是心非这一套。“凌大哥全都告诉我了,你别装了啦。” 全都……告诉她了? 元秀娟猛地回头,紧张地问:“你知道多少?”不会连他们已经发生关系的事也说了吧? “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也知道了。” 这个大嘴巴!她在心里暗骂。 “真被我说中了,你们还是凑成一对了。”最高兴的人是元晶晶,因为这证实了她果然是铁口神算啊! “谁和他凑成一对了。”在妹妹的面前,她就是拉不下脸。“不过就是上了床而已,我可没承认……”话声渐小,因为她看见了妹妹惊讶的表情,这才知道,这一部分凌伟没讲,她这个白痴却自己抖了出来。 天啊……她猛地闭上嘴巴,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你们上床了?”元晶晶根本是尖叫着说出这句话来。 “没有!那是你听错了。”她连忙赶在妹妹阻止前闪身躲进浴室,企图避开追问。 可是,她太天真了,小妹哪有可能这么轻易放过她。 “说说说!”元晶晶在外头兴奋地大喊:“这三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不是一向很讨厌凌大哥的吗?你们真的上床了?” 她忍不住捂住耳朵。 “小声一点!你是想让整栋大楼都知道你的姐姐已经失去贞操了吗?” 元晶晶坏坏地笑了。 “那也不赖啊,这样你就跑不掉了。” 浴室的门被猛地拉开,她脸色铁青地瞪着自己的小妹。 “元晶晶!” “别这样嘛!”元晶晶笑嘻嘻地拉着她到旁边坐下。“快点告诉我这三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们不是死对头吗?怎么才不过几天没见!靶情就变得这么好了?” 元秀娟把玩着玫瑰花,没好气地说:“他不是全都告诉你了吗?” “但我想知道你的心路历程啊。”她的眼睛闪闪发亮。“这中间想必是高潮迭起,百转千折吧?”“哪有这么夸张。”元秀娟将手中的玫瑰花放了回去,正眼瞧她。“那……凌伟跟你说了什么?”“说到底,你还是在乎的嘛。” “我只是好奇!” “好奇!”元晶晶摇头叹气。“既然这样的话,那就算了。如果你对他无意,我也不想害他。” “元晶晶,你到底说不说?” 她的一颗心都已经提得老高了,这没良心的妹妹还在跟她玩欲语还休这一套,非得逼她承认不可吗? 一看她微怒的表情,元晶晶也知道再玩下去肯定没好下场,只得老老实实地说:“凌大哥要我交给你一样东西,并且要我告诉你,他是认真的。” “什么东西?” 元晶晶掏出钥匙,递给她。 “就是这个。” 她反复看着手中的钥匙,不发一语。她认得这支钥匙,这是他大门的钥匙,他的意思是欢迎她随时去找他吗?或者,他是把决定权交给她,要不要由她决定,而他……不会再来烦她? 正经话一说完,元晶晶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 “说到这,我就不懂了。既然你都已经把身子给凌大哥了,为什么不愿意答应和他交往看看?”元秀娟脸色一沉。 “他是在向我求婚!你搞清楚。” “这不是更好吗?”结婚的等级可又比交往更高”级了。 “一点也不好。”她闷闷地说:“我不要他对我负责,更不想他这么委屈!” 说白一点的话就是——她要的是他的心! 要的是他真的喜欢她、真的爱上她,因为喜欢、因为爱,所以才想娶她,而不是那些莫名其妙的道义责任。 “我懂了。”元晶晶咧着嘴笑,一脸了然。“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早说嘛!不过我不认为凌大哥是因为觉得于你有愧,才做这个提议的。” “何以见得?” “很简单啊,凭我的感觉,还有……”她笑得开怀。“他在跟我说的时候,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委屈啊!” 人生中有许多事,常常是想也想不到的。原本以为该是拨开云雾见天日的时候了,事情却再添变数。 在与满室花海度过一夜之后,元秀娟本已打定主意,一早起来便去找凌伟,向他说明自己的心意。 她要的是爱情,不是道义。 然而,当她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背好了说词,打算找他恳谈的时候,却在他的门外看见了那张相片中的女子。 她愣住了。呆呆地看着那名女子在他的门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像是在寻找什么。 女子一见到她,马上停止动作,笑着对她伸出手道:“你好,你是新搬来的邻居吗?王妈妈他们一家人已经移民啦?” 她呆呆地点头,也伸手与她交握。 “我在找钥匙。”女子拨弄着短发,有些懊恼。“我明明记得他都是放在脚垫下的,可是却找不到。” 那个他一直等待的女子回来了…… 她无法思考、无法反应,只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脑里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自动想象凌伟见到她时欣喜若狂的模样。 “你说的是放在脚垫下的备用钥匙吗?”她听见自己用干涩的声音说着,也看见那女子惊讶的表情。 “是啊。”女子讶异地看着她,用犹豫的语气问:“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你怎么会知道……” “你别误会。”她急急忙忙地澄清,连她也不晓得自己到底急着撇清什么。“那是因为他生病了,何先生托我照顾他……我一时忘了放回去,你等一下,我去拿来给你。” 她走进屋里,背抵着门闭上眼睛,紧紧握住手中的钥匙。 这么快,一切都要过去了吗?正主儿回来了,她这个外来者是不是该自动引退了! 深吸一口气,她转身走了出去,将手中的钥匙交给那名女子。 “还给你了。”她强笑着,强迫自己笑得就像一个事不关己的邻居。 “谢谢你。”女子开心地再次朝她伸出手。“我是方子绫,你叫什么名字?” “元秀娟。”她们的手再次交握。 “很高兴认识你。”方子绫以如花笑靥说道:“有空过来找我,我很想认识你这位新邻居。” 已经改变的感情,是可以唤得回来的吗? 当他看见出现在门口的身影时,有那么一刻,他以为自己眼花了,直到那熟悉的身影扑进他的怀里,他才知道,她真的回来了。这个他曾深爱的女人,在三年前闷不作声离开之后,如今,又突然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伟,我好想你。”方子绫紧抱着他,没有察觉到他脸色的异样。“在美国的这三年来,我每天每天都想着你,我就知道,你一定还在这里等我!” 他并没有回抱她,只是僵立原地。 “你怎么了?”她终于察觉他异样的神色,慢慢松开了怀抱他的手。“你还在生我的气?气我三年前不告而别?” 他轻轻摇首,后退了几步,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你怎么回来了?”在他已经死心,准备面对一段新感情的时候? “你不高兴?”这时候她才发现,他的反应并不如她所预期的那样。她以为他会欣喜若狂,会将她紧紧拥入怀中。 在美国的这几年,她始终注意着他的消息。 当初是她的任性,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毅然而然地抛下五年的感情,在不留只字片语的情况下远走他乡,甚至没有告诉过他,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她是决心要舍弃的。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虽然幸福、虽然快乐,但始终像是少了些什么。她需要一些成就来肯定自己,而不是当他背后的那个女人。 可是,当她成功了之后,她才发现,她还是爱他、还是忘不了他。若不是经由一些报章杂志和好友间的消息,知道他这几年来一样专情不移,始终等着她日来,她又怎么会急急回来找他呢? 可是……他看来一点也不高兴,反而很困扰,为什么? “我不是不高兴……”凌伟慢慢走到沙发上坐下,一手支头。“只是……没想到你会再回来。” 是啊,没想到……他以为这辈子再等不到她了,他以为她既已决定离开,便不可能再回来,可是,她竟回来了…… 她默默地走到他的身边坐下。 就算她再怎么迟钝,也不会感觉不出他的不同、他的异样。他看来并不高兴自己的出现,看来她的以为错了。 她小心翼翼地开口:“我以为,你在等我回来。” “我是在等你回来……曾经是。” 他们曾经相爱,一同度过了五年有苦有乐的日子。他曾经视她为此生的最爱,以为永世不渝。如果,她没有离开…… 但她毕竟是离开了,在他的生命中消失又出现,一切也就不同了。 “曾经是……”她沉默了一会儿,才重新开口:“你已经有了别的对象?你爱上别的女人了?” 他点头。 “也许……还不到爱,但我想珍惜她,也确实喜欢她。” 闻此言,她脸上的笑容再也挂不住了。 “什么时候的事?几个月前,朋友从台湾带了你的书给我,我知道那是你写给我的……要我再回到你的身边,而且,那时候你的身边也确实没有别人。” 他叹了一口气。 “这几个月的事……精准一点来讲,是近两个月的事而已。” “所以,我回来晚了,是吗?”她苦笑。“如果我早一点回来,你还是会接纳我的吧?” “已经发生的事,说如果都是多余的。” “她叫元秀娟,是吧?”她静静地道,掏出口袋中的钥匙放在桌上。“刚刚就是她拿这钥匙给我的。” 那是他托晶晶交给她的钥匙! 他惊讶地抬头,有些着急地问:“她有没有说什么?有问你什么话吗?” 看见他的反应,方子绫知道,她已经失去这个男人,这个曾经比谁都爱她的男人…… “她说你们只是邻居,要我别胡思乱想。” 他闻言懊恼地皱眉。 早知如此,他应该早一点向她说明这件事的……她必定是早就知道了,几乎每个看过书的人都知道,那本书写的是他自己的故事。 她看过子绫的相片,又看过他的书……她这样的反应,是想舍弃吗? “你真的不爱我了?”方子绫问道。不相信多年的感情和他三年的等待,竟能如此轻易被抹去。“也许,你只是一时迷惑而已,你何不花一点时间和我相处,再做决定?” “我不想负她。”他摇头,委婉地拒绝她的提议。“感情是不能说变就变的,一旦变了,就再也没有办法挽回。当初你不告而别,也是早有心理准备了吧?我并不怪你不告而别去追寻多年的梦想,可是……我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当初的心情了。其实这三年来,我虽然等你,对你的爱情却也是渐渐地淡了。之所以没有其他人介入我的生命,也是因为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直到现在。” 她低头,沉默不语,久久才道:“可以让我在这里过一夜吗?我明天就走。”抬起脸,她绽出一抹灿烂的笑。“我们还是朋友,不是吗?” 她是一个提得起、放得下的人,既然不属于自己的,她也不想强求。 “其实我蛮喜欢她的,也许我和她可以当个朋友……” “总之呢,一般都相信,那本书写的就是他自自己的故事,里头那名痴心等待的男子,就是他本人的化身……” 蓝翎说过的话,在她耳边回荡。 一本让所有人为之疯狂的书,一个痴心等待的男子,那本书的名字叫《永恒》,象征男子的爱情,直到永远…… 那,就是他自己啊!而那个让他苦苦等待的女子,已经回来了,回到他的身边,划下一个完美的句点。 下班的路上,她痴痴地,一遍又一遍地想着蓝翎说过的话,想着早上见到的女子美丽的笑容,想着他们此刻正在做些什么…… 她的心,不知不觉地痛了。 在与他有所牵扯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要面对这样的情况。最坏的设想也不过是他不喜欢她而已,而非另有其他女子横刀夺爱。 当她看见他门外那双女鞋,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按电铃,看看来应门的会是谁。 如果是他,他又会说些什么呢? 但她到底还是没有勇气行动。有什么用呢?何必自取其辱?是她该退场的时候,就走得潇洒一点吧…… 她摇头,转身走回自己的门前,却听见对面大门打开的声音。 是他吗? 她转头,正对上凌伟的眼神,他开口想要说话,她却不等他出声,便连忙急急回身,拿出钥匙开门。 他是要向她解释的吧?但她什么也不想知道。 如果,他想说的是抱歉,她不想听;如果,连他自己也不知该说什么,那更让她难堪。也许,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的。 没有真正的开始,也就没有所谓的结束。 “元小姐?”惊喜的声音在两人的背后响起,方子绫快手快脚地从屋内走了出来,拉着她道:“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她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我现在才下班。” “真的吗?那刚好,我们正在吃消夜,你过来和我们一块儿吃吧?”说罢,也不等她答应,就已经拉着她的手往屋里走。 “不用了……”她一边轻轻地挣扎一边拒绝,可是方子绫根本不管她的意愿,硬是把她给拉了进去,还替她盛了一碗海鲜粥。 “我刚煮好的,先让你尝尝。” 看着她那种毫无戒心、天真烂漫的微笑,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一个女子的邀请,即使是元秀娟也不例外。 她小心翼翼地吹凉了滚烫的粥,尝了几口之后,对方子绫一笑。 “很好吃。” “太好了!”方子绫满意地笑了,替自己和凌伟各盛了一碗。三个人围桌而坐,形成一种奇怪的组合。 她始终低着头,不愿去瞧凌伟,只想快快把粥吃完走人。 这是他们的天地,不属于她。就连她所拥有的,关于他和她之间的那些回忆,都像是亵渎了这块地方。 “元小姐搬来多久了?”方子绫像是没有察觉两人之间紧张的气氛,热络地拉着元秀娟开始聊了起来。 对于她的问题,元秀娟总是有问必答,但是却刻意避开了有关于他的部分。好不容易把碗里的粥吃完了,她连忙起身告辞。 “我明天还要上班,先走了。” 她并不打算给在场的两人挽留的机会,话一说完,马上提起包包,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或许,这会让方子绫起疑,但她真的受不了了。 看着方子绫幸福的笑容以及俨然以女主人自居的态度,她觉得心痛,更觉得难堪。或许凌伟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但她不行。 她只想逃离这里,愈远愈好。 “别走!”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他赶在她闪身进自己的屋子前及时拉住她,将她拉回自己的怀里。“你听我解释。” “放开我!”她使劲地甩开他的手,将他推开。“凌先生,请你自重!”这声客气的称呼,在顿时之间,将两人的距离远远拉开。 她紧张地看向他身后的大门,确定完全紧闭之后,才低声地说:“你不用解释,我都知道了……我也可以谅解,你并不欠我什么。” “不,你不知道……” “我都知道!”她打断他的话,不让他有任何开口的机会。她不需要怜悯,也不用别人可怜。“那一夜的事,我会忘记,你也忘了吧!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你不须要向我解释任何事。” 她深吸一口气,朝他绽出一抹笑,那笑是强装出来的,但再怎么样,她仍要保住自己惟一剩下的尊严。 “而且,我本来就不喜欢你。”语毕,她打开大门,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留下门外的凌伟,怔忡地瞪着门,久久不肯离去。 第九章 满室的花海,如今成了最大的讽刺。 她花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用一个又一个的垃圾袋将那些花装进去,毫不心疼地全部丢弃。 不属于她的东西,是不需要留下的。 收拾完毕之后,屋内顿时显得清爽许多,感觉上却也比原来更加空旷和冷清。她苦笑着摇头,将一袋又一袋装满花的垃圾袋提到玄关处放好。 一切收拾完毕,梳洗过后,她拖着疲惫的身体躺上床。 然而一闭上眼睛,所想到的全是与他相处的情景,根本无法入睡。她并不后悔那一夜的事,只是遗憾……是啊,遗憾。 或许这就是人家说的有缘无分吧。 在一次又一次的回忆中,她慢慢地睡去,直到元晶晶把她给摇了起来。 “元秀娟,快起来!” 她睁着惺忪的睡眼起来,就见小妹两手叉腰,一副兴师问罪的表情,指着一袋又一袋的花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她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觉得头昏脑胀得很想把自己敲昏。“花啊,你为什么把花都丢了?” 这个问题让她稍稍清醒了起来,将一切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记起来了。 “不该留着的东西,当然要丢。”她淡淡地说,起身到浴室洗脸。 元晶晶皱着眉头看着她的背影,不解事情的发展怎么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感觉怪怪的耶…… 她特地七早八早跑来这里,就是为了看看他们是不是已经互相告白了。照理说,应该是美满的结局啊,难道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了? “喂!”她跟着元秀娟的脚步也到了浴室,站在她的后头,透过镜子看她。“你和凌大哥,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她洗完了脸,又踱到衣柜前换衣服。 “骗人!”元晶晶亦步亦趋地跟着她,誓言问出个结果来。“如果没事,你为什么把凌大哥的花全丢了,还说什么不属于你?” 元秀娟停下手中的动作,静静地看着她半晌才道:“你看过《永恒》这本书吧,是不是?” “是啊。” “那你知不知道,据说那写的是他自己的故事,他就是那书中男主角的化身?” 元晶晶闻言皱起眉头。 “是有这种说法……”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那是真的。”元秀娟说话的语气很淡,淡得像是事不关己。“女主角回来了,他们当然是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我这个配角也该识相点,自己下台。”说到这里,她一笑。“他们才是相配的一对,我很知趣。” “可是……”元晶晶双眉紧锁,不敢相信事情竟会如此发展。“你和凌大哥不是已经……已经……” “已经怎样?上床吗?”元秀娟接下她未完的话,倒是笑得坦然。“一男一女,你情我愿,是自己愿意的,就没什么好说、好怨的。” “你真能看这么开?” “不看开,又能如何?”她叹了一口气,转头面对妹妹。“我不想争,也无意争。” 在爱情的领域里,她向来是很随命的。 如果一个男人爱你,他自会为你披荆斩棘,若是他不爱你,再怎么强求,也是无用。她并不习惯和另一个女人争夺爱情,也深觉这样实在太难看了。 与其三败俱伤,不如自己退让。 “凌大哥怎么说?”不管怎样,元晶晶相信他不是那种薄情寡义、始乱终弃的男人。 她只是摇了摇头,不愿再说。 “爱情的世界里是没有所谓的公平对错、谁负谁的,只能说是运气不好吧。”她拍了拍小妹的肩。“你和凌伟还是可以是好兄妹,别为这件事伤了你们的和气。” 元晶晶只是沉默。 ……好兄妹? 元秀娟去上班之后,元晶晶愈想愈气,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怨气,打算去找凌伟问个清楚。 昂心汉人人得而诛之,好兄妹?哈! 一打开门,就见一名女子正拖着行李箱从里头走出来,凌伟跟在她的后头。 “你确定真的不需要我去向元小姐解释?”这已经是方子绫不晓得第几次问这个问题了。 昨夜元秀娟和凌伟的对话,她在门后听得一清二楚。 大家同为女人,她怎么会不晓得元秀娟的口是心非呢?若是真不喜欢凌伟,不会有这样的反应,更不需要仓皇离去。 说起来也是她不好。 明知他们两人是情投意合,自己的身份又如此敏感,竟没有在第一时间和她说清楚,还一头热地招呼她吃东西…… 唉!是她的错啊。 “凌大哥!”元晶晶石破天惊地一叫,让对面一对男女同时吓了一跳。“没想到你真的是这种人!” 凌伟和方子绫对看一眼,知道又被误会了。 “你就是方小姐?”元晶晶慢慢走到他们面对,打量了她半晌,才沉重地开口:“方小姐,不要怪我有话直说。三年前是你自己不告而别,舍弃凌大哥。既然已经离开,你又为什么要再回来?他已经不属于你了。” 方子绫闻言苦笑。 “请问你是?” 凌伟替她做了回答。 “她是秀娟的妹妹,晶晶。” “你还叫得这么亲热做什么?”她露出痛心疾首的模样。“你玩弄姐姐的感情,对她始乱终弃,我要和你绝交!” 凌伟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 “你还不承认?”她截断他的话,一字一句说得沉痛万分。“昨天姐姐都跟我说了,她伤心得把你送的花全部扔了,还说要成全你们……那个笨蛋!爱情应该要去争取,不是用来成全的。她这个人从小什么都不喜欢跟人家争,可是竟连心爱的男人都要拱手让人,真是笨到家了!” “我也这么觉得。”方子绫突然插上一句。 元晶晶闻言惊讶地转头看她。 “不过,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争又有什么用呢?”她看着凌伟意味深长地说,唇边带着一抹苦涩失落的笑。 元晶晶皱起眉头。 “你跟我姐说的话一模一样!” “因为这是事实啊。”方子绫微微一笑,拍拍她的肩。“小妹,我想你们姐妹都误会了。我和凌伟并没有破镜重圆,我和他的事已经过去了。” “骗人!” “是真的。”她耸耸肩。“不信,你可以问问你的凌大哥,我只是借住一晚,今天就要走了。” 凌伟无奈地点头。 “我本来就想说的,但你姐姐根本不给我任何机会解释。” 元晶晶听了,微微睁大眼。 “真的?”一听见他没有重拾旧爱,她一扫之前兴师问罪的样子,又热络了起来。“我就说嘛,你不是这种人啊……”完全把自己之前的指责忘得一干二净。 “我想,我还是亲自去找元小姐谈一谈好了。”方子绫静静说道:“把事情说开了,也免得她心里留个疙瘩,将来影响你们的感情。” “对对对。”想起姐姐临出门前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元晶晶更是大力赞成这项提议。 “那就麻烦你了,小妹。” 当一个男人的新欢旧爱见了面时,彼此该聊些什么呢? 当元秀娟看到方子绫的出现时,她第一个直觉反应就是想要逃……她不想看见这个凌伟最深爱的女子,不想看见夺她所爱之人。 也许,她是太过自私丑陋了,但是,她真的受不了。就连方子绫的笑容和她友善的语气,在她眼中看来,都是难以忍受的……只因为她嫉妒!是啊,疯狂的嫉妒,胸口间那窒闷的感觉,让她几乎快不能吸呼了。 她确实不想争,但不代表她没有感觉。是人,都会嫉妒,她也只是一个寻常的女人啊…… “元小姐。”转眼间,方子绫已经走到她的面前。 她强撑起笑。 “你来逛街?真巧。” “不……”方子绫低头看着透明玻璃柜里的瓶瓶罐罐,一会儿才抬头,正视她道:“我是专程来找你谈一谈的。” 她闻言心中一惊。 “找我谈?”莫非,昨夜她和凌伟的对话,她全听见了?她起疑心了? 读出她眼中的问号和惊疑,方子绫温和一笑。 “我确实是来找你谈凌伟的事,不过,不是如你所想那般。”突然伸出手,轻轻握住她的。“昨天让你误会是我不对,其实一开始,他就拒绝我了。我虽然也曾经要他再考虑,但他坚持不肯负你。”元秀娟圆睁眼,似是不敢相信。 “怎么可能……”他一直在等,一直在等她回来的啊!现在她回来了,他不欣喜若狂?不欣然接受?“怎么可能!”这一次,喊出的是肯定句。 她不信, “是真的。”方子绫叹了一口气。“虽然我也希望不是……但却是千真万确。他做了选择,而那个选择是你,不是我。我才是那个真正该退出的人。” “可是,他爱你啊!”她急道:“他不是一直深爱着你,等你回来吗?如果只是为了怕伤害我,你们不用做这种牺牲,我愿意退出,我不想让任何人遗憾。” 方子绫静静地看着她,突然微笑了起来。 “有你这些话,我也输得心甘情愿一点了。”拍拍她的手,静道:“以后我还是可以回来看你们吧?你应该不会拒绝交我这个朋友,是吗?” “你不懂——”她还想开口,却被打断。 “不懂的人是你啊!”究竟,是不想争、不能争,还是不敢争?“爱情是没有先来后到的,凭的全是心。三年的等待,冲淡了情,也断了缘分。不是你的东西,你不想争,但送到眼前来的,为什么还不要?” “他从来没说过他喜欢我啊……”低低的声音传来。 方子绫闻言不禁失笑。 “旁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的事,怎么你们偏偏看不清?”她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这是属于你的,我现在把它还给你。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你……”看着她起身,元秀娟怔忡地问:“你还爱他,不是吗?这么做,不后悔?” 其实,她是可以强行留下的。 毕竟是多年的爱恋啊……没有人可以真的那么潇洒舍下的,只要她愿意等,愿意慢慢地一点一滴与他一起重拾过往,结果如何尚未可知。 真的舍得吗? 方子绫闻言抬头对她一笑。 “这一点,我的想法和你一样。不属于我的东西,强占着也没什么趣味,而且……”微微恍惚,笑中添了凄凉。“是我先放弃的,也就怨不得别人了。” 语毕,她微一挥手,潇洒地转身离开。 站在中庭,她抬头遥眺十一楼。 手中的钥匙紧紧握着,紧张的心情是从来没有过的。 到底,该不该去找他,向他坦白自己的心意?或者,她该等他自己来说明?在她的心里,毕竟还是感到迟疑的……那么多年的感情,她不信他心里没有牵挂,更不信他能真的割舍。 如果,得到的是一个心有所系的男人,她宁愿不要。爱情的领城里,她虽无争,却是自私。 她不要一个心里有别的女人的伴侣,更不希望有朝一日,当他发现自己最爱的是另一个人时,回过头来恨她。 她要他全部的心,而不是一半啊……紧握手中的钥匙,她踩着坚定的步伐往电梯走去。 到了楼上,还是迟疑再三,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的箱子。 她微微一愣。 “这是他的选择?”方子绫走了,所以他要追随她而去? 里里外外,四处不见凌伟的身影,东西倒是收拾了不少,她颓然倒在沙发上,自己苦笑了起来。“你想把他让给我,也该问他要不要啊……”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是失望还是伤心。究竟,他还是舍不下,方子绫说的那些话,只是在骗她吧…… 她将手中的钥匙轻轻放在桌上,然后起身掩门而去。 接下来的几天,她过得恍恍惚惚。每天出门前,第一件事就是确定外头鞋子是不是还在,他到底搬走了没。一次又一次,她回忆着两人的相识,有时笑有时气,连自己都觉得快要精神异常了。 不属于自己的男人,还想着他干吗呢?徒增痛苦啊! 她叹了一口气,低着头踏出电梯,习惯性地掏钥匙开门。 “回来了?”熟悉的声音从她背后响起,她惊讶得转过头,看见凌伟一脸笑意地望着她。“几天不见,你的状况看来很糟。” 她微张嘴,愣了好一会儿才回神。 这家伙居然在笑, “你……”她为他失魂落魄、为他难过伤心,晚上睡也睡不着,东西更是吃的少得可怜,而这个男人……“你还笑得出来?” 他无辜地眨眨眼。 “我为什么笑不出来?” 为什么?她瞪圆了眼。他还问她为什么? “你瞎了眼?没看见我脸上的黑眼圈?没看见我一脸失神的样子?不知道我为了你很痛苦吗?”怒气一旦爆发,再也止不住眼中的泪水滑落。“看我这样,你觉得很得意、很满足是吗?或者,你一开始就是在玩弄我?你只是想寻找一个代替品,所以找上了我?为什么,因为我离你最近吗?” 这几天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哭。 她不爱哭,因为向来她就觉得哭哭啼啼的女人软弱又讨厌,她不要自己成为那样的女子。 可是经过这几天的事,她的情绪早已经饱和,再看见他一副事不关已,丝毫不把她放在心里的模样,心中的难过再也无法掩饰,泪水就这样沿着脸庞一路滑落,滴溅在她的身上。 她的泪水吓坏了他,脸上的笑意顿时尽失。 “别哭!”他一个箭步上前,要将她拉入怀中,却被她推开。 “你不要过来,不要碰我!”她气到极点,力道极大,一把就将他推开。“早知道你是在玩我,我才不会为你这样难过!天下男人何其多,我转眼就能再找到一个,你滚!” 她愈哭愈烈,几句话说完已是上气不接下气,一张脸涨得通红。 “对不起,是我不对。”他十分勇于认错,马上就道歉。“你别哭了,先听我说好吗?” “不好!不好!不好!”她大叫,捂住耳朵。“我不想听,你走开!” 他不管她的挣扎反抗,不管她再怎么尖叫怒骂,硬是把她揽入怀中,轻声细语地安抚着她。 “别哭,别哭。都是我不好,是我不对……我没有想过你的心情,没有替你考虑,我以为这么做能够让你后悔自己说过的话……” 她猛地抬头。 “哪一句话?” “说你不喜欢我的那句。”他的眼神似有指责之意。 “我为什么要后悔?”她再度推开他,眼中有怒意。敢情他这么待她,就是在记恨她这句言不由衷的话?在那种情况下,他看不出来她不是真心的吗?除了这么说,她还能怎么说? 向他告白,然后自取其辱? “因为你在撒谎。”他再次把她拉回来,静静地说:“因为你对我撒谎,而我确实被这个谎言伤害了。” 她瞪着他,不因为他的主动告白而心动。 “那是你活该!”她气死了,气得全身都在发抖。“就算那时我在撒谎好了,现在我决定让谎言成真!” 他的脸色一沉。 “什么意思?” 她地把捉住他的衣领,将他的身子扯下,对着他的脸一字一句地道:“意思是,就算你现在求我,我也不要你了!听清楚了没?我不要你了!”她当着他的面大吼完毕,马上放开,转身开门。 “真的不要?”他沉着声音问。 “说不要就不要!”她快速地转动钥匙,头也不回地大声答道。 他一手覆上她的手,制止她开门的动作,一手搂住她的腰,迫使她转头看他。 “你放开我!”她抽回手,气忿得尖叫。“你那么喜欢玩,找别人和你玩去。我禁不起你这种折磨!” 他放柔了声音。 “是你在折磨我啊……” 她抬头瞪他。 居然还想把责任推到她身上?这男人真是死性不改。 “如果不是因为你说出那句话,让我大受打击,我怎么会这么做?”他的声音又轻又柔,还带着一点沙哑的磁性。“你不知道,因为你没看见我为你痛苦时的样子,你以为我玩弄你?以为我对你毫无感情?若是如此,我不会拒绝子绫,大可以和她破镜重圆,何必再来找你?” 她抹去脸上的泪痕,恨恨地道:“谁晓得你在想什么?再说,你不是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打算去找她了吗?” 他闻言皱眉,想了一会儿才想起几天前见桌上放了一把钥匙,他以为是子绫留下的,看来是她来过了吧…… “那不是我的东西。”他牵起她的手。“走,我带你去看。我这几天就是在收拾这些东西。” 她一把甩开。 “我不去!我绝不踏进你的屋子一步。” “你看了就知道。” 他又拉又扯,半强迫地把她强拉进屋子里,将大厅中的箱子一个个打开,里头全是一些女性的东西。 “这是子绫的东西,我全收起来了。” 她冷哼一声。 “既然要搬家,当然得全部收起来。” “我没有要搬家。”见她还不了解自己的用心,他重重叹了一口气。“你不懂吗?我是为了你啊!”“为了我?” 他伸手将她轻拥入怀,这一次没被拒绝。 “我知道你对子绫的事很介意,但是我和她已经是过去了。我将她的东西全部收起来,那是因为从此以后,这里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他低头,与她四目相接。“只有我们两个。” “你不会留恋吗?”她定定地看着他,想看出他说的是不是真心的。“你爱了她那么多年,怎么可能因为我而改变?我们相识才多久?” 他微微一笑。 “爱,是会淡的。以前我以为可以天长地久,因为没有任何女子让我动心,但是……我遇见你。”唇轻点她的,笑更浓。“我喜欢你,如果你愿意给我机会,我将会爱你很深……很深……” 尾声 赤果的身子紧贴着他的,懒懒地开口:“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当初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这个问题困扰了她很久了,每每想起,仍是不能理解。 一阵沉默过后…… “我也不知道……”他带笑的声音响起。“可能是因为我讨厌化妆的女人吧,而且那天我人不舒服,那种味道让我很想吐。” “只是这样而已吗?”如果只是如此,他会对她如此恨之入骨,还编出什么鬼话想赶她走? “其实……”过了一会儿之后,小小的声音响起。“我那时以为你是……”后面的声音愈来愈小、愈来愈小。 “是什么啊?”声音甜甜的,但是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 “酒店小姐……” “凌伟!”尖叫声响起,手边的枕头顿成凶器。 “不是我的错啊……”他一边喊痛一边说:“是真的很像啊……”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