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故事》 第一章 清晨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染黄了纯白的天鹅绒软被,温暖地睡在席梦斯床上的女人,露出浅浅的软笑。女人长翘的眼睫一分开,绽出两潭深不见底的泓小,乌的发灿,闪着晶光。她慵懒地伸个懒腰,像个厌足的猫,拨拨一头丝缎般的长发,玉足点地,优雅地起身套上了晨褛,轻移着莲步来到窗前;开窗首见的,是丫在阳台上缀饰奇巧的银边栏杆上,拍翅歌唱的麻雀。又是一个美丽的早晨…… 对不起!以上描述的不是我,而是我笔下的人物。 每每写到这种跟我的生活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情节时,我就会唾弃一下自己——好假仙啊! 身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究苦作者,我很安分、很努力地作假,編著如梦似幻的情节与故事,尽避这些不是我亲身体验,也未必是我所响往的。 编故事嘛!有人看,我就编;有钱赚,我就写。 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席梦斯床,连dm都没看过,更遑论睡过。那,为什么会这么写? 因为同行都这么写嘛!写到后来,好象有钱人就该睡席梦斯床似的,规格化了。 我住的是七平大的小鲍寓,点的是日光灯,睡的是硬木板床,穿的是可以出门也可以毫不留情地当睡衣的轻便衣物。晨褛?晨褛是个什么东西?真有这种衣服吗?有谁这么悠闲,起床后还有心思套什么晨褛,然后支刷牙洗脸吃早餐,吃完后再回来换衣服? 麻雀?吵死人了!如果我的窗边有麻雀……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免得我手痒。 再来叙述一下另一个起床版本,倒带演练一次。 现实中的我,应该是从我那嘎吱出声的硬木反床上起身后,一脚把被子踢开,然后下床,颠着回旋梦里的脚步,歪歪倒倒地撞进洗手间去刷牙洗脸上一号,在哗啦哗啦声中解放。 有闲情逸致时,再顺便照照镜子。 此刻我眯着眼睛靠近…… 救命!镜中映射的是一头乱草的疯婆子,牙刷斜着含在口中,嘴角残留着白泡泡,半眯着的眼睛尽是血丝,哪里是两潭泓水?吓!眼角还有眼屎哩!还有那一脸油光啊!真不晓得有哪个男人见了还会想来个早安吻?笑死人了! 我咕噜咕噜地把嗽口水呸掉,呸声中有一半是对那些不实情节的鄙夷。 所以,我不会妄想有一天,会有哪个眼睛被蛤仔肉糊到,捧着玫瑰花束的英俊男人,开着他的宾士轿车来到我的门前,将我接到他的城堡,拯救我离开这个水深火热的寒伧狗窝。 有钱的男人通常不太英俊,因为可能都很老了,而那些凑巧英俊又有钱的男人,不外乎是靠着家世的二世祖,如果还算运气,就该坐在他的办公大楼里,忙着他家的事业,哪有闲空开着车去追女人?更别说与我这个市井小民不期而遇了。 就算不期而遇,大概也不会注意到我——一个顶着一头乱草,空着拖鞋和运动裤,睡衣兼外出服的邋遢女人。 品味?那可是要钱堆出来的。 我抹完脸,把毛巾随手一挂,出了浴室,难得晒到中午十二点以前的太阳,我决定出门走走,全身消毒杀菌一番,免得头上脸上积满一层霉气,诸事不顺。 拖着散漫的肢步,我满脑子怪念头。构思嘛!作家是最有权利发呆兼魂不守舍,好将谬思的特权发挥到极至——我啊,珍惜这种时光。 跳过早餐,我直接买了便当,顺便进便利商店搜刮一堆饼干泡面,几瓶汽水和果汁,挑的尽是一些耐久的食物,好当作几天的消夜。很少有人上便利店一次买这么多的,新来的店员看我这副难民模样,活像是股市刚崩盘,新台币对美元大幅贬值,凑巧又来了超级强烈台风的当天,海峡两岸国共战争开打…… 我从容地提了一大包食物出来。写故事花脑子,不能饿着了,我的冰箱快空了,还好我的味蕾不挑,什么食物都能将就,随便打发一下胃也就算了,不必用那种同情难民的眼光看我嘛!啧!啧!真是。 “你……你真的忍心?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以前怎样?我下意识问着自己,蓦地讶然失笑,这根本不是对我说的话。 是一个抽抽噎噎的女声,将我乱纷纷的思绪一扫而空,我转过头,见到一对出色的男女,他们的身旁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一看就知是名车,但不是宾士,因为没英文商标的车我只认得宾士,那辆不是。 我遥遥地与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可以听到他们说话,但又不至于让他们注意到我。现在是星期一早上,喔!包正,是中午,除了我这看来像无业游民的小作家,可以在这个时候晃荡,人人都在辛勤工作着,哪里来的两个有闲男女在这里演肥皂剧? 左右张望一下,这个小巷果真只有我这号偷藏在角落的路人甲,难怪他们肆无忌惮。 我见那男子背对着女人,叉着腰,看不到容貌,但可以感受到他的不耐烦。大热天西装笔挺,面对一个哭泣的女人,应该不是件愉快的事吧? 想来那女子终究受不了男人的冷落,这回气愤地绕到他面前,强迫他面对她,也让我看清了她的脸。 很美!精致的妆,得宜的衣着打扮,留着一头男人最爱的长发,梨花带泪,我见犹怜,是个适合当小说女主角的脸孔。 “我以前就是这样,只是你忘了。”那男人的声音低沉,声音还算柔和,但语意相当冷淡,听得出他的不以为然。 酷!很适合当小说中的男主角,我偷偷想着。 “可是,你对我,一直是比较特别的!”女人叫道。尖细的声音有些破坏她优雅的淑女气质。糟糕!扁这一句话,就会降格为配角或者第三者了。 “我可从来没这么说。”没看到那男人的脸,但想象得到是一脸酷相。 “可是,你上回送了我一克拉的钻戒!”她的脸孔霎时就像钻戒,发着亮光。 “每个跟我来往的女人,只要她的脸皮够厚,都可以得到一颗。”那男人淡淡道。 咳!我在一旁差点呛出声。有够没品的男人!祝他有一天,被所有女人拿着钻戒砸死!然后,我跑去偷拣,拣去卖…… “钻戒不是只能送未婚妻或老婆的?”那女人的脸青一阵白一阵。 “法律规定的?” “没有……可是……” 那男人伸手制止:“那不就结了?” 是啊!结了……shit!这男人真的够行,没见过比我行,竟然还可以行到这样没品的家伙!我要是那个女的,上前一巴掌甩上去,然后要他掏出皮夹,交出所有现钞…… 呸呸呸!我强盗啊!我轻轻拍了自己一巴掌,看到那女子轻咽着,飞似的从我面前疾速奔掠过,冲出小巷,招了辆计程车,扬尘而去。 呼!总算她还算有点骨气,不像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说人物,无怨无悔又任劳任怨的哀求男人。嗯!她的相貌不错,声音也好听,生起气的脸孔也不失美丽,用她当下部小说女主角的范本,应该可以挤出一些特别的东西。 空气中残留着一阵淡雅的香气,就像那女人一样令人回味,我望着那辆远去的计程车,将她的容貌、声音、体型、气质等特色,一一记在脑海里。 “你躲在这里偷听什么?” 奥?偷听?我回过神,那男人庞然的身躯已经无声无息地矗立在我左侧,正巧逮到我这现行犯。 正对着他,才知他带着墨镜,看不出长相如何,但墨镜外的眉头,皱的打了结,显然很不高兴。 我先是尴尬一笑,接着又想,干嘛怕他啊?这么没品的男人,才该被教训哩! 虽然有点理亏,我怯怯地嗫嚅一会儿,但体内的邪恶因子,驱使我卯起劲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没偷听啊!你的声音很好听吧?听了还要收费?你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你减肥成功,还学了中文?”我声音轻怯地眨着眼,一脸无辜,像是看着帕华洛帝。 对于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进而确定我说的全是打混之词,他又冷冷道:“非礼勿听你懂不懂?你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我张大口:“请问,民法、刑法违警罚法第几条规定,公共场所听到他人隐私,算是侵犯他人隐私权?”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来很无辜的让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识到,墨镜下的眼睛起码将我上下仔细打量过好几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阵子。终于他放弃与我周旋,转身绕过车头去开车门,上了车。 他大概是认为,像他这样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这邋遢又白痴的女人一般见识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脸微笑地竟开口: “大哥大!你赚了那么多不义之财……”说到这儿,我还敲敲他的爱车车窗,才继续道:“还会相信天下有‘道德’、‘礼义’这回事?你这种暴发户,十之八九常逃税、乱吐槟榔汁又不爱护动物,见到狗就踢……”因为社会新闻看多了,对于这种人,我承认我有偏见。 “你说什么?”他摇下车窗。 “没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边驾驭座,我则站在右边车门外,隔着一个位子,一道玻璃,他听得清我胡说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发动,他不再看我一眼,车子静静地飞快离去。 嗯!车是好车,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这个狂妄的疯女人站在原地,抱着一堆食物,志得意满地笑了出来。 炳哈哈……真是痛快啊!践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该被狠狠耍弄,我还客气了呢!可惜他什么都没听见。 阿!行侠仗义法,堪堪稍慰我无聊又烦闷的赶稿生活。 我哼着歌,决定做得更绝一点——把他当作下本书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怜没人爱的那种! 我这种人啊,我妈常说,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走在熙来攘往的红砖道上,我的步伐与人们格格不入。 下午两点,不是上下班时段,人行道上的行人并不算多,但是个个神色匆匆,频频焦急地左右钻营,我这个有闲人种夹杂其中,就丰收了碍路的石头。 “唉哟!” “对不起!” 我闪躲着,像个被浪潮淹没的可怜小舟。当个专职作者近两年,我已经渐渐习惯于平和的步调,不再有以往冲锋陷阵的精神,就连走中也慢条斯理起来。朋友们和我同行,也很少再为我急急穿过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颜!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队,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 然而,我冲锋陷阵的精神大概转入写作方向去了。有时写些不合市场走向的题材,在电话中面对编辑时,还有些心虚。但是啊!表面上打个哈哈,陪个笑脸,私底下依旧我行我素。活该我写这么多本还是没红,这就是报应! 那又如何?稿费虽然不够我发财,但我乖乖地按时交入还算收入稳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劳,也饿不死我,由得我抱着所谓的“理想”与“幻梦”,写些稍微变调的东西。 这回,两上月一次的交稿时间已到,我抱着牛皮纸袋,习惯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这是身为soho族的特权。每天窝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难得有外出的时候,不外就为了那几件事: 采购食物,顶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当成顶好、全家福之类的大型超市,一次采购量之多,便利商店应该发我vip卡。 租租小说,就到街尾的xx书坊,不但有全国xx书坊连锁店的排行榜可供参考,老板娘不罕个别统计她店里的租书排行。这是重要的市场参考指标。我不跟读者面对面,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市价”,但是为了探知市场,我每回出书都会送那租书店老板娘一本签名书,好巴结她告诉我一些读者的反应。 写不出东西,或者需要些什么参考资料,就是我上市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一闪赞扬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这个享用免费资料的时候了。 所以喽!难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索性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机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顺便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观看一下市面上的书状况。 oo书店。 日前市场上的当红作家□□,作品水准稳定,题材也不断创新,不但旧书就占了一排架,新书还从地上堆叠到我的膝盖,以旋转方式叠成一个很漂亮的圆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脚踹下去的冲动。但……我最后还是忍不住拿起一本,准备结账,毕竟。我也爱看她的书,唉! △△△,内容以露骨见长,由小说店老板娘那儿知道她正受读者宠呢!预约她书的,一次可以排一整个礼拜。果真,我往柜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摆事实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来销售量真的不错。我拿起那最后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于写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会写实路线,转型还真成功,可惜部分读者还是特别钟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听两女店员吱吱喳喳地讨论著她。连店员也是她的读者哩!羡慕。 走爆笑路线的◇◇◇,最近出了本低调的故事,看了让人揪心,找麻烦了心偏偏又想看,还百看不厌……唉!是身为读者的我犯贱呢,还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两者兼具?这本……咦?没了?卖完了?我惊慌地四处搜寻,真的一本也没有。 连跑几家,几乎是同样的情形——买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请老板娘代订,不过,要被她抽头一成就是了。 几时,我也能有这样一天?大概遥遥无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张望,想找寻作者名为“凌尘”的书,一番辛苦地搜索,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一本,正苍凉寂寞地躺在那里,我怜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尘。唉!“凌尘”都“蒙尘”了,谢谢出版社没炒我鱿鱼。 看看架上,再看看这个角落,我模模鼻子,低着头,乖乖地走出书店,决定快点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动手写下个故事。写不出东西时,就用这种方法来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种?我真的是有点欠扁! 午后三点析阳光稍弱,我穿过书街,绕过一个小巷子,正要钻进一家出租店时,小巷内那辆黑色轿车让我差点跌了一跤。 那种乌漆抹黑又干净的发亮的长型轿车,本来就引人注目,亮的让人想在上头留个鞋印子;但是让我震惊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辆车牌与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号码“1100”,我记忆犹新;再加上那个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几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现过的那辆车! 那,车子的主人呢?我像个贼一般,连忙四下张望。还好还好,除了一个衣着随便、正提着袋垃圾的男人,经过我的面前,没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衬衫未扎,牛仔裤管还折了起来,脚上穿着拖鞋,一点也不像这辆车的主人,我暗暗松了口气,打算离开。 没放松多久,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自一户住家走出,几乎与我正面对上,我赶忙面对墙壁,侧对着他,蹲下来佯装系鞋带,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动静。 那男人拿出车钥匙,开了车门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就又走进那户房子里,看样子应该没注意到我。 原来,他真是那个车主!我紧张地呼了一口气,墨镜下的脸孔竟是这个模样,是长的不错,看不出原来书卷气还挺重,却没想到是个欺负女人的坏胚,啧!人不可貌相。 “你认得卢颂霖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身边冒出,吓得我站起身。 是那个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来,他带着微笑看着我,额角有些汗,额角的头发也有点湿,似乎刚刚劳动过。 他的笑容让我有点失神。近看才知道这个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来有张立体而俊逸的脸。浓眉、亮眼、身材高大、体格也颇健壮,他长的够俊了,带点稚气的笑容偏偏更具杀伤力。真讨厌!俊男是不能乱放电的,会制造公害,他忱样朝我笑,害我像个花痴一样猛盯着他瞧,不是公害是什么? 我尴尬地呵呵一笑,对着他满是笑意的脸道:“不认得。” “那你为什么会站在他车子旁?我以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个字,显然是想强调:那个名叫卢颂霖的男子原来有很多女友。 “怎么可能呢?”我连忙否认。 “是啊!你不太像。”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我肚里暗暗燃了一把无名火。我无意与卢颂霖有所牵连,但是这男人的话像是对我有所贬抑,大概以为我没那资格吧! 虽然我晓得自己看起来是很逊,但是也轮不到他来嫌我吧?我僵笑着,勉强点点头,打算离开。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显然你是对这车子有兴趣喽?”他笑问着。 我没来得及离开,摇摇头:“我没驾照,对车子更没兴趣,所有跟车有关的知识统统没有,更不怎么懂得交通规则……”扯远了!我忙道:“怎么会对这辆车有兴趣?” “喔!可惜啊!我以为你对‘凯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刚刚才靠它这么近。” 不能告诉他我与车主的恩怨,我干笑着牵扯:“这是凯迪拉克?好特别的标志,很少见。”我指着如同鹰翅展开般的商标。 “你喜欢?”他扬扬帅气的眉。 “还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象跟这个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围,不但乱窜着危险电流,甚至连气温也升高了。 他的眼里闪过了抹淘气,朝我使个眼色,然后……竟然动手拔下了那个商标!天啊!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惊吓得无法出声,呆呆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将那“凯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欢,就带回去做纪念。”看到我的惊吓拙样,他显然很得意,笑得有点贼,像是故意耍宝。 我看了看掌中的“凯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张笑脸,来回梭巡几遍,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不怕车主找你麻烦?” “安啦!”他咧着一口白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胆子,我还巴不得他来找我决斗,你呢,就放心收起来,反正也很难装回去了,你就带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吸。近来,诸类怪事已经随着我成了个“作者”,整天闷在家里“坐着”,而很少出现在我单调的生活当中,一时之间,我有点无法适应。 “快点收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他催促着我。 像是梦游般,我呆呆地将“凯迪拉克”塞进裤袋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随口一头号,我却随之一颤。 这是什么感觉?提防?还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隐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阵恐慌。 事情有些……月兑了轨了……我僵在当场,思绪一片空白。 讨厌见到的车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刚踏门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后很没义气地丢下一句“再见”,拔腿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一点也不必内疚。我喘着气连奔几条街,直到跑不动为止。 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又看到那张笑意盈然的脸,莫名出现在我身旁,像是驱之不散的鬼魅! 喘息渐缓,我的思绪也渐渐清澄,空白的脑袋回复了一贯的动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欢生活上的冒险;尤其是难以掌控、洽谈室月兑轨的冒险! 我敢对着西装笔挺的凯迪拉克车主胡说八道,是因为他给了我的情绪,甚至平空可以激发我不少灵感,我乐于去斗他,然后利用他来丰富我的写作内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我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深交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内心出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种感觉已经多年未曾出现,我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种感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这种感觉是什么?我宁愿我猜错了,我宁愿是我杞人忧天……我宁愿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愿再想…… 一如往常,将稿件交给出版社楼下的管理员,请他代转,我不曾上楼与编辑见过面,便匆匆返回,还房间绕了路。 回到这家,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子要迎合市场,写个有钱大亨和灰姑娘的恋爱史,起码别让出版社难做。书难卖,我也会内疚。 扫过一趟书街,我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睡觉、看电视、足不出户,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两天之后,我才愿意面对现实,再度奋发图强,打开电脑,上工。 玫瑰花?! 为什么要写玫瑰花?我觉得我真是个花痴?什么花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吗?送花还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我是女人……废话!我本来就是!应该说,如果我是那个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以鼻,觉得没创意,揉死“rose”算了。删掉! 亚曼尼?! 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道不能穿别的牌子,甚至杂牌的衣服吗?我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子。看看我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这种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种,哪里有机会接触亚曼尼?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永叹——啊!money!——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样?不像是穿着钞票在身上?啧!一点浪漫的感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宾士车?! 宾士车有翻译,一个宾士,一是朋驰,两种我都看同行写过,总觉得有点不吉利。濒死?碰死?呸呸呸!我乌鸦嘴,童言无忌。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宾士?进口名车我是真的只认得宾士,其他像bmw虽然好认,但总让我觉得似乎没宾士那么漂亮,要写名车,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宾士。唉!深深觉得自己没见识,还是出门去翻翻汽车杂志好了,找一些特别点的车,像是媲美凯迪拉克那种鹰翅般炫丽的mark车…… 我心中一动,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个“凯迪拉克”。 也许,把它收起来比较好,免得影响我的情绪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赌气一般,不愿再想起那个男人,我抓起“凯迪拉克”想丢掉,手却停在垃圾桶上方,迟迟不动。 我叹口气,打开衣橱,顺手往里一掷,让角落将它吞没,眼不见为净。 阿q的我。 车车车!写到车就会想到凯迪拉克,想到凯迪拉克就会想到他!算了,删掉! 我有气无力地盯着仅剩“第一章”三个字的萤幕,这是辛苦了一天的后果?我挫败地用力捶了下键盘,欲哭无泪,删光光了,这个故事还有戏唱吗?看来,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写不起来了。 谁来告诉我,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该怎么写? 第二章 中午十二点,起床时间。 今天是月初一号,租书店老板娘的租书排行统计表,准时会在正午十二点贴在店里,我心里惦记着这事,起床后,胡乱吃了碗泡面就出门去了。 “雅雁呀!我才在想,好久没见到你了。就知道你今天一定会出现。”老板娘见了我咯咯直笑,正午刚过,今天又不是周末假日,店里也没客人,她兴高采烈地扬起高八度的音,朝我唤着。 之所以许久没出现,是因为预会的租金直逼向零,我最近刚缴了保险费,苦哈哈的,所以减少上门次数;一旦见了老板娘的面,就代表又得掏出另一张紫色大钞,理所当然,我到了最后关头才会上门。 “上时期刚交稿,最近才有空出来看看。”我应酬式地笑笑。 统计表对读者来说,是个租书参考,对我而言,则是市场倾向的参考指标。然而,如果她把统计表贴在门口,我站在门外偷看几眼就跑,上门次数会更少,贴在里面,一进来就非租书不可了。这个老板娘真精,不愧是作生意的。 我的眼睛直盯着统计表,拿出笔,记下上头的几个书名与作者。 “雅雁啊!我真不懂,你怎么会拿自己的名字当作小说里的男主角?林雅彦一点也不像你,你清清秀秀,话又少,比较像环秋啦!”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穿的一样破料才是像的地方吧?我心里嘀咕着,表面陪笑首:“我喜欢‘林雅彦’这个名字,很好看也很好听。”小说里的名字,好看最重要,好听则其次。 “可是喔!我觉得你本名比较好看哩!凌雅雁,哪里像那个满嘴胡说八道的二百五林雅彦?其实,你不会用本名来写个漂亮的女主角,也比‘凌尘’好听多了,我一定帮你推销,让你下次上榜。”老板娘很热心,自从上个月月初,我交给她一本《江湖歪传》签名书后,我久没来店里,她忙着一古脑儿对我倾倒她的意见。 我知道她对《爱你不关你的事》的评价校高,因为是较正统的爱情故事,我甚至可以想象她在读《江湖歪传》时的皱眉表情。 “不用了啦!老板娘,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作者,不然,我以后不敢穿这样来你店里。”我指指运动裤和拖鞋。 用本名写书?怎么可能?我还想过清静的日子哩。 “不会啦!现在没人,我才敢这么大声的,我没说给人知道啦!”老板娘一副很义气的模样。 突然,她又降低声音,一脸诚恳的道:“雅雁呀!你要加点油写喔,像是《江湖歪传》那种故事,还是少写啦!那本男女主角有够乱来,我看都看不懂。不过我儿子说是好看啦!大概是他也爱玩电玩吧!可是喔,你出书太慢,写的……也不是不好啦!像是之前的故事都不错,就是有点点难懂而已,可是隔太久了,读者也会忘记,现在虽然有快一点点,可是喔,不是很‘爱情’的故事,读者比较不爱看啦!我说实话,你不要介意喔。” “不会不会,你可以多说一点。”我微笑着。她说的没错,很接近市场反应,跟读者或是编辑所给我的讯息差不多。 “大概就是这样,所以你比较少上榜。”老板娘一脸抱歉。 又不是她的错!我差点憋出笑,我是根本没上过榜,老板娘说的可真委婉,我不是出名的作者,这是事实,没什么好避讳的。 挑了几本榜上有名的书,我又给了她一张紫色钞票。 老板娘收了钱,突然一脸神秘地朝我挤眉弄眼:“这样好了,连锁店的那张排行表全台湾都一样,我没办法改,可是我店里的这张,可以叫我儿子帮忙改一改,他会改程式的,你看你要第几名?下个月就帮你弄上去。” “不必了,谢谢你。”我哭笑不得,作这个假,能有多大帮助? “真的不要啊?我儿子看了《江湖歪传》上面的签名,还直问我写书的是谁?他说,你写得很好笑,他想看看作者是不是像那个女主角秦爱妮。我告诉他一点也不像,作者很淑女的,一点也不三八。”老板娘用很欣赏的眼光看着我。 我的胃酸立刻暴涨三倍,气岔的差点内伤。人不可貌相,就连狗也是,会咬人的狗是不会叫的,她不晓得吗? “谢谢。”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有点气虚。 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的脸突然发亮:“对了,我儿子今天放假回来耶!要不要我介绍给你认识?你们还没见过面对吧?我儿子不错的,聪明又会读书,在军中也操得很健康……你今年几岁?” 后来,我几乎可以说是落荒而逃,一路滚出那间书店。 单身真的是种严重公害,再次得证。只要有机会,我身边的人大概都不会放过作媒的机会,甚至,有时我会很坏心地想:会不会是已婚者看不惯单身者过分逍遥,所以拼了命也要拉对方一起死? 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谁也别想改变! 我又转念:同时用“凌雅雁”和“凌尘”二个身份与人来往,不管亲近与否,是不是多多少少会因而受到一些不预期或不必要的影响?不论是真实生活,或者写作方向? 我渴望获得一些不同来源的读者反应,但同时必须付出一些个人私密作为交换的报酬,我受得了吗?读者的反就,真的全是我想要的?而利益交换之后,得失之间,孰轻孰重? 我踢着脚下的石头,又开始胡思乱想。 夜路走多了会碰到鬼,洗澡洗多了会碰到停水,这话不知是谁说的,但肯定是某个懒得洗澡的家伙掰出来的。 但我晓得这可不是说假的,所以,自从成了个窝在家里的“坐家”之后,我比以前安分了许多,也让我妈少白了几根头发。 可是,偶尔一次的月兑轨,小小一次的使坏,也不至于这么倒楣,倒楣到出门几步就能感受到祸从天降的威力吧? 一辆很眼熟的黑色长型房车,停在我住处附近,不知是什么牌子。 我不认得的车何其多,往昔,我会直觉以为是宾士,但那是一辆没了商标的车,又长的一脸凯迪拉克样,全世界大概仅此一辆吧? 玻璃虽然黑,隐约可以看出车内是空的。我机警地四顾周围,没看到什么人,有些安心,与……失望。我随即自嘲着,即使车主出现又如何?送我“凯迪拉克”的男人又不是他! 瞬间的放松又让我失去片刻的警觉。 “很美丽的车,对不对?”一个很美丽的声音,像是呢喃一首很美丽的诗,淡淡如絮,柔抚着我的耳膜。 短暂的惊吓与一阵虚心,我如遭电击般转身,接着上,一个淡紫色的身影熨温了我的视线,连后的阴郁天空也因着她的映照而亮丽起来。 是她,那个我打算拿来当女主角的女人。我不着痕迹地迅速以眼角浏览四处,确定那名车主不在附近,我客气地朝她微笑。 “我不懂车,不过这车擦得很干净,干净的车就是美丽的车吧?”我对车一窍不通,这是我的极限了,听起来跟“干净的女人就是美丽的女人”一样废话。 她没表示什么,不晓得是不是嫌我的答案过于没营养,只顾抚着玻璃。 “有人说,车的外形和玻璃颜色,多少和车主的个性相似。你认为,拥有这辆车的人,应该是怎样的人?” 陌生人之间,没头没脑地搭上了话,算是种缘分还是厄运的开端?我皱起眉头,想到车主便有股莫名的嫌恶,对这女人也心升同情。 “嗯,黑色嘛,从车头黑到轮胎,挡风玻璃黑到排出的黑烟,只怕这个车主啊,本人跟车子一样黑心,童年不知受过什么创伤,内心冰冷又乌漆抹黑,连放个屁都是黑的……”我叽哩呱啦,蓦地住了口,意识到眼前是个气质高雅的女子,我自然而然收敛起舌头。 那女子闻言,一反落寞的表情,婉转笑出了声音:“你见过白色的轮胎?”她轻灵美妙的声音让口出秽言的我惭愧不已。 “没有。”胡言乱语被抓到了把柄,我尴尬地承认失言。 “你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她笑吟吟地看着我。 “谢谢。”听起来不像是好话,但我姑且当成是赞美吧!写小说的喜欢这个调调,虽然她并不知道我是混哪行的。 “我要走了,我等的人,大概也快到了,再见。”她朝我笑了笑,踩着优雅的脚步离去,结束我们之间莫名其妙的对话。 是去见那个车主吗?奇怪,车子还在这里,那么两人是约在别的地方?我左右张望了一下。这附近尽是公寓住宅,虽然不是高级住宅区,但还算清静,没什么行业入侵,更没有宾馆,他们是约到哪里去了? 咳咳……发觉自己有点邪恶,我把思绪拉回。一定是最近几个同行朋友寄给我的书都写得太刺激了,又是情妇又是黑道,一下在hotel,一下在浴白里,把我的脑袋都给染黄了,才害我搞不清楚状况,一定是的! 咳咳……我很心虚地离开现场,逃之夭夭。 晃荡了一个下午,我像个“飘撇的凄头人”,无所事事地闲逛。唉!交稿都超过十天了,新的故事还没有着落,又写不出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怎么办? 去逛逛书店,给自己一些“刺激”,赫然看见满满一排书有好几个挂着黑道大亨跟情妇书名的故事,才晓得原来我落伍了。上个月的榜上也许有几本书是这类题材,我没在意,但一看本月市面上的新书,这类型的故事已堂而皇之地挂上耸动的书名好吸引读者,只好承认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似乎已成过去式,这年头流行黑道大亨跟情妇! 路边拿起公共电话,随手就打给作者衍灵。 “喂!衍灵啊!是你吗?”昨天刚刚收到她的《黑色豪门大哥》,可以问问她的灵感来源。 “是啊!呼哈呵——”电话那头是一连串长长的呵欠。 “你刚睡醒?现在是下午三点耶!”我瞄瞄手表,这家伙比我还会睡,晨昏颠倒尤其严重,我可能打扰她了。 “对我来说,现在是半夜三点,呵——”她又打了个呵欠,懒洋洋道:“《江湖歪传》我看过了,超级霹雳的低级!看不出你以前是专写古典小说的,诗词歌赋外加咬文嚼字,这本喔,黄色笑话一大堆,男女主角竟然连个kiss都没有,你喔——” “我清纯嘛!”听到一连串呕吐声,我恶意道:“喂!你写色色小说写多了,忘了避孕是吧?写到害喜喔!” 接着是衍灵一连串的低声咒骂。我把话筒拿开,好让耳朵清静一番,许久后我才问她:“你写《黑色豪门大哥》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参考范本?” “没有。”她闷哼。 “那你怎么写?”我奇道。 “租几套港剧录影带,还有几套少年漫画来看,再用我这颗聪明的脑袋,编出一个浪漫的故事,喔——我爱你——嵩铭——” 恶!这个女人又在发花痴了,不知情的人听了,还以为叫的是哪个男友的名字,我猜啊!叫的八成是她现在故事进行中的男主角,衍灵笔下的故事剧情一向精彩,偏偏她有个天大的毛病,就是会爱上她的男主角,还写一个爱一个,够没节操的。换句话说,她每个月出一本书,每个月便要谈一次恋爱,这么频繁的恋爱次数,也不晓得她是怎么活到现在而没进精神病院,啧! 疯狂的作家。我心里咕哝。 “嗯哼!”我咳嗽一声,以制止她继续发花痴。“你黑道大亨写完,现在写什么故事?” “情妇喽!下一本书名《纯蠢情妇》,敬请期待!”衍灵快乐的宣布。同行相忌,但这等“业务机密”她倒是毫不避讳地告诉我。 纯蠢情妇?“写一个很清纯,而且很笨的情妇?”我顾名思义,很诧异地一字字问,情妇还分聪明跟蠢的? “对!版诉你吧!虽然现在同行写了一堆情妇,但是啊!十成十那些女主角全是清纯派,不是身世坎坷、搞了什么契约,就是跟男主角有仇,被当成报复筹码,多半不是有意要当情妇的,这样才能满足读者对情妇的幻想,又能维持女主角的清新形象,到头来,还不是全都乖乖嫁给男主角,当正牌夫人了,哪里是真的情妇!要是写那种真的破坏人家家庭的情妇,没人要看啦!所以,写‘纯蠢情妇’肯定大卖,呵呵……” 衍灵的鼻子对于市场倾向一向嗅觉灵敏,分析的头头是道,不禁让我有些不安。我狐疑地问:“这样搞到最后,万一读者真的以为当人家的情妇很好玩,很浪漫唯美,一定结得成婚,那怎么办?” “十八岁以上的应该没这个问题,但是你最好祈祷,年轻的读者们够聪明,懂得明辨是非。”她的声音变得有些严肃。 “那你为什么还要写?”我想也不想,月兑口问出。 “那你为什么又要写?”同样的,她想也不想便回我。 我哑口无言,有点惭愧,其实理由也不外一个——迎合市场。考虑了一会儿,我又问:“那我该写吗?” “你真的会写吗?”衍灵一副很怀疑的口吻:“你这个另类怪胎,几时也想走市场路线?” “也没有很另类啦!”我辩道:“另类故事只是偶尔写个一两次,不要看了我一本歪传就以为我很潇洒好吧?我还是很重市场倾向的,不然怎么活到现在?” “不过,你不是一向讨厌一窝蜂赶流行吗?”衍灵问。 “咳!最近经济不景气,以币贬值超过三十大关,股市跌破八千点,中共跟美国又正在谈判……”我哗啦哗啦搬出一堆破烂理由。 “好了吧你!”衍灵打断我:“一天到晚哭穷,自己哭也就罢了,连笔下女主角也一起,才搞出个秦爱妮来。真的想赚钱喔?”她疑问道。 “嗯……”我很没志气地点点头,虽然她看不到。 她沉默了会儿。“不要改变你的风格,好不好?你的书,我还是满喜欢的,如果连你的书也要和别人一样,那我看你的和看别人的有什么不同?浑水我来淌就好,如何?” 我嘿嘿笑着,“你的话翻译之后,意思就是,有钱,你赚就好,我就继续当我清高穷鬼,是吧?” “唉呀!你怎么这么聪明,被你拆穿了。”她怪叫,一副惋惜的口吻。 其实衍灵的话有一半是真心,她偶尔也会骂我清高,但私底下却也很喜欢我的书,我相信她说的是真心话。虽然,不愿意我和她竞争的私心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但这是人之常情,因为,有时我也挺嫉妒她的名利双收。 同行相忌,文人尤其这样,我们之间免不了,只能尽量避免伤到和气。 “我再考虑考虑好了,因为到现在都没东西可写,所以才想到写本市场性的故事……啊!我的男配角来了!对不起,先走一步……” 来不及跟衍灵解释,我匆匆挂上电话。那辆拔了商标的凯迪拉克一出现,我整个人顿时像是披上盔甲的战士,兴奋莫名地想探知车主一切。 说来也奇怪,几天前见了这车停在巷口,我怕的跟什么似的,躲都来不及,今天反倒兴致勃勃。也许是肠枯思竭的过分,我灵机一动,把脑筋动到那车主的身上去了。是啊!不是打算把他当成下本书的男配角吗? 包何况,他一脸酷样,爱戴墨镜,又那么有钱,说不定还跟黑道有挂勾哩!真是个标准的范本。 至于男主角……也许可以考虑那个送我“凯迪拉克”的男人。 凯迪拉克缓缓驶进停车场,那男人和一名女子下了车,朝我这个方向下走来。 敌机来袭!就地掩蔽!我慌忙地四处寻找掩蔽物,最后干脆蹲在地上,瞪眼对着墙壁,用手托着腮,好挡住我的脸,以避开那两人。 这个模样可能很拙,因为我穿的本来就很拙了,此刻看起来更像个路边的野孩子,但我顾不了那么多了。瞪着眼前,才晓得我面对的是个水族箱,鱼儿游啊游,旁边有只猫陪我当难兄难弟,一起对着水族箱流口水。还好来来往往的人们无视于我的存在,这个伪装……还算成功吧? 那对男女从我的背后走过,大约是凑巧,因为骑楼走道有点窄,我又蹲在那儿占了不少空间,两人侧身而过时,那男人不知是不是因为戴着墨镜,视线不良,不小心踢了我一脚。只见他匆忙地丢下“抱歉”两个字,看也没看我,迳自同那女子一起离开,留我这个“路边的野孩子”在一旁咬牙切齿,搞不清楚他是不是故意的。 我由眼角偷偷注意他们,目送两人离去,肚子里喃喃咒骂着,一旁的猫儿喵喵地叫,我姑且当成是安慰我,叫我别生气。 “乖乖!你好可爱,不过我没鱼可以给你吃喔!对不起。”我哄着它,索性维持姿势不动,又转头去看那水族箱,欣赏起那几条美丽的鱼儿来。 听说养鱼可以降低高血压,不知是不是有医学根据。我的身子瘦小,血压够低了,再这样看下去,会不会血压过低?我呆呆地瞧着鱼儿,脑子一片空白。 不管这个血压论调的真实性多少,欣赏鱼儿的确是轻松愉快没负担的。看着它们悠游自在地伸展着,来回游着,从容吐着泡,心情也跟着平静下来,烦恼和怒气也不见了大半。就这样,我忘了自己是蹲在人家店面前,管他时间过去了多少。 事后回想起,还真是羞愧不已。 “你很饿吗?口水都流出来了。”一个低沉的男性声音,从我的头上传来。 犹如寂静的桃花源,闯进一个外来客,吓了我一大跳。我抬头一看,知道躲不掉了,暗自申吟一声,不情不原地站起身,像是患了骨质疏松症的老年人。 他又回来干什么?他的女伴呢? 由于蹲久了,血液循环大约太顺畅,我感到一阵晕眩,虚弱的晃了晃,差点跌跤,他顺手扶了我一把,害我不太好意思再对他说些五四三的怪话。 “谢谢。”勉强道个谢好了。 他的手似乎没有离开我腰的意思,我想我的眉头应该已经皱了起来。腰上传来他掌心的热力令我不自在,我咳了一声道:“我挑食,不喜欢吃鱼,只喜欢看鱼,我不饿。”当我是病西施?几时我看起来这么柔弱来着? 也不知他是没神经还是故意的,无视于我示意,他的手粘我的腰粘得死紧,一脸道貌岸然,也不晓得在想些什么,害我想喊他却喊不出口。 “嗨!你好,又见面了,今天天气很好。”听也知道我这是应酬话,重点在后头:“麻烦你把手移开我的腰好吗?这位先生?我已经不晕了,虽然我腰部肥肉不少,但就算你饿昏了头,还是不能吞人肉的。” 说得这么明了,他也不得不收回手,看他的嘴角微微有些牵动,算是在笑吧! “你的腰围不超过二十五,没有肥肉。”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吓!他对女人的腰围这么清楚?我随即心里起了一阵嫌恶感。他的笑容在墨镜下扩大,越看越眼熟,也越看越让我不舒服。 “可是,我居然肥到会挡你的路,我真该反省是不是该去减肥了。”想起他刚刚踢了我一脚,很可能是故意的,我拐着弯试探他。 踢我的,给我记住! “是我的腿太粗了,不是你的臀部太大,你不必减肥。”他笑得越来越可恶。 若在往昔,我一定威胁要告他言语性骚乱!不过,这人看起来不太好惹。我想起了衍灵的《黑色豪门大哥》…… “不管不没有肥肉,我要回家了,拜拜!”我随口打个招呼便要开溜,却被他手挡住。 “我送你。” 坐他那辆被“毁容的凯迪拉克”?那他的女伴呢? “不用了,多谢,我习惯走路。”我很干脆地拒绝他的好意。虽然很想拿他来当我小说的男配角,但我只要他的外型特色就好,就足以让我扮出一个角色来,至于他这个人的一切我可不想了解。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他忙又问。 又来了!最近我的名字真是行情强强滚。瞬间,我把两个最近问过我名字的男人影子给叠在一起。不好玩!如果能影响我情绪的男人由一变成二,可真的一点也不好玩。 “秦爱妮。”掉头就走。 懒得应付他,干脆丢下个名字给他。作家什么都没有,就是故事多,名字更多!刘小莫、刘蔚云、袁环秋……等我书中的人物,要多少名字都可能掰给他。 他虽然讲话不太像大哥,字正腔圆的,不嚼槟榔也没台湾国语,但看他一脸黑道样,接近他可危险了!万一哪天他兽性大发,不挑嘴的后果,就连我这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也给撕吃入月复,不就惨了?我可不想当小红帽。 他没跟上来。 我也不敢回头。但辗转绕了几条路后,才敢回家。 这么多年的独居生活,练就我从一个超会惹麻烦的祸害,变成一个很识时务的俊杰。还是少惹事吧! 黑道大哥的故事我写不出来。 一想起黑道,我满脑子是负面印象:嚼槟榔、镶金牙、戴劳力士表、啤酒肚、地中海秃头的那种满脸肥肠肉的人口贩子。 这种黑道,在我的笔下恐怕浪漫不起来,不写算了。我爱看武侠小说,还是写古代的黑道比较好,杀手顶多穿黑色的衣服,不吃槟榔也不戴劳力士表,还有那粗的跟狗链没两样的多金项链;杀手的长头发大概也不太容易秃头,不会那么“悚”。 好吧!把上回续集里的一个角色结束掉好了。我又开了个新的档案,把黑道的问题暂时搁下。 铃—— 电话是很夭寿的东西,不管在洗澡、睡觉或是在思考,这玩意一响,你就非得中断一切来接它不可,跟个土匪一样,又不能不理它。 “谁?”我没好气地吼着。 “尘——”这声音惹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肃静威武。 “有什么事?”我很虚弱地问。这种沾腻声音,除了另个同行——罗羽倩那个女人之外,还会有谁?完了,我一个清静的下午。 “唉呀!尘,怎么办?人家交稿日快到了,重点写不出来啦!”她的嗲劲,让我浑身发抖。 “你这次的重点戏共几场?”我抓抓头皮。所谓的重点,就是床戏,这是言情小说少不了的场面,也是卖点之一,攸关票房。 “嗯……我算一下……”羽倩迳自数了起来,我闭上眼,耐性地等。 “呃……没成功的算不算?”她突然很疑惑地问。 没成功的?还有中途停止的?“你还真虐待男主角啊!这回还分全套跟半套?”我满口讽刺。这个女人立志要干掉黄后△△△,所以她笔下的床戏,最近越来越多了。管她,人各有志,不关我事。 “是啊!全套的大约有六场,其他中途被打扰的、女主角喊停的大概三场,另外只有接吻啦、模模抱抱的大概也有七八场吧!保证让你流鼻血!”她娇娇柔柔的声音听起来乱清纯的,如果不仔细去听内容的话。 “哇!那不就整本书……从头x到尾?”我大叫出声。 “喂!你怎么这么低级啦!这样子讲话,好粗鲁喔!”她嗔道。 “我只讲给你一个人听,总比你用写的,写给几千几万个读者看来得好吧?我们出版社的书还销往海外哩!拜托你不要丢脸到外国去,丢到全球华人都晓得!整本都是这种重点,你不怕这种恋爱故事太没营养?编辑那里会过关吗?” “不管!我会说服他们,你也帮帮我的忙,我这本一定要红!” “……”我说不出话来了。 “你上回答应要帮我写序对不对?”羽倩的声音突然变的很谄媚。 “别想!”我毫不考虑地大叫:“帮你这本sexstory写序,我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当初为什么要拉她一起写言情小说,为自己找这个大麻烦? “你……不然,你给人家一点意见好了。”她的哀兵姿态摆得很彻底。 “你想要什么意见?”跟她讲话,我得小心脑充血。 “我想不出新花样子。” “小姐,创意要靠自己,恕不外借。”我冷哼。这是个现实世界,她若想靠别人,有一就有二,无三不成书,会是个恶性循环,这个忙我绝不帮。 “我知道啦!我只是……你家电视有没有装第四台?”羽倩的声音突然小了起来。 “你想干什么?”我起了警戒心,突然觉得有点不妙。 “我可不可以到你那里去……去看锁码台?”她的声音更小了,不过威力比炸弹还可怕。 “靠!”我再也顾不了什么狗屁淑女形象,骂起脏话来:“你说的花样是这个?” “对啊!”羽倩的声音很委屈:“这么多场,总不能千篇一律吧?再加写游泳池,这本写上床上、地上、楼梯、浴白、餐厅……” 连餐厅也能玩?这是什么餐厅?是空餐厅?还是模模茶?我差点呜咽出声,赶紧拿起手边的茶灌个几口,才有勇气继续听她说下去—— “包括躺着、趴着、站着、坐着、靠着墙的……我想不出来了。” 我强迫自己镇定,不要起癫痫,暗暗把快吐出口的白沫给吞回去。 “我解码器被我老弟给带走了。”嘿嘿!这下没辙了吧? “没关系!我去帮你买一个。”羽倩欢呼着。 我却没力气开口。 第三章 自从黑道大亨的故事泡汤以后,我确信我的写作生涯正走到瓶颈,尚待突破。 写作瓶颈?很陌生的东西,头一回碰到,手足无措也就算了,想不到我的年龄也到了某个瓶颈,家里来电话要我相亲。 啧!原来我已这么老了!书是一本本的出,年龄当然也一年年增长,自己倒是一点也没发觉。 我照照镜子,捏捏脸颊——还挺有弹性,没多老嘛! 确定全身上正点没什么差池后,我拖着懒散的脚步出门。 写小说可以写兴之所至,逃婚、抢婚、骗婚随我高兴,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现实生活中,我提不起不孝的罪名,对于直接把男方约上台北来的爹妈,我措手不及也避不得,只得乖乖的赴这场相亲宴。心里虽然呕,但反过头来想相,这是我头一回相亲,说不定还可以来个新题材,创造写作的第二春…… 也不错!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门一开,我亲爱的妈妈竟然无预警地堵在门口。 “妈,你怎么来了?”我愣了会立即陪笑。 “不错嘛!早了三十分钟出门。我本来还以为你要混到超过十二点才起床,到时迟到两个小时以上,留我们两个老的跟人家大眼瞪小眼,所以我就直接来找你了。”亲爱的妈妈眼里闪着激赏,对于这这一身打扮显然很满意。 癫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我长的像老妈,她相当以我——的面皮为傲。我打扮得体,她最有面子。 “唉!我说会去一定会走啦!”我咕哝着锁上门。 “难讲喔!你喔,脑子不知在想什么,从念书的时候就跑到寻个‘女学会’打工,参加什么女权运动大游行,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连个男朋友都不交,我还担心你没人要哩!丙然,毕了业没带一个男孩子回过家,我包红包都不知包过多少人家的小孩,就等你替我捞回来,你还要让我等多久?拖越久就亏越多利息哩!” 亲爱的妈妈对我曾经涉足女权运动相当不以为然,所以直觉认为我可能会相亲的半途落跑。其实我哪算得上是女性主义者?不过是误打误撞认识了几个女权伙伴,也许稍受了点影响吧!不过,比起她们几个激进派,混进台大女生宿舍参加影展、三月八日到总统府前丢卫生棉……我只参加过一、两场无关紧要的游行联欢会,不过是想增长点见识而已,实在算不得什么。 “物价上涨,红包也会涨啦!饼个几年,说不定还会发行新台币五千元的钞票,到时可能基础红包价又要调高了,我会撑到那个时候再结婚,还会让你亏到啦!”我安慰着她。 会有那么一天吗?新台币五千元的钞票…… 亲爱的妈妈不领情,继续发飙,“还以为你开始写爱情小说,应该差不多开窍了,结果,你一天到晚闷在屋子里,这下可好,连出去认识男人的机会都没有,如果不叫你相亲,你到几时才嫁得出去喔!” “写书是工作,不是作梦,也不是真的谈恋爱,是为了赚钱!不是什么开不开窍的问题好不好?”我很费力的解释。 我承认我写书是为了生活,没什么特别伟大而崇高的理想,诸召唤为读者打造美满幻想、传播健康的爱情观等等,我没那么伟大。至于“文以载道”、“为往圣继绝学”等等文人的重责大任,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自从投入文艺小说写作的行业后,我闷不吭声,根本不敢让我那几个妇运好友知道,否则定会被质疑为“复制父权社会机制于小说中的帮凶,强化性别不平等的男权观点,为反挫势力阵营担供打击女性主义的样本……”,在后再丢几本书要我看,像是《海蒂报告》、《第二性》,再k一k“民法亲属编”和“台湾妇女处境白皮书”,看看女人的地位多么凄惨云云…… 我是个卑微的小人物,也许有那么点小小理想,想找个知音,想写几个特别的题材,但比起我那些人溺已溺的妇运朋友,我不但卑微,甚至算得上自私。 “奇怪!你写故事爱得死去活来,怎么到现在也没有爱个男人给我看看?”亲爱的妈妈一路上发表高见,质疑她光写不练的女儿。 纸上谈兵跟实战经验哪能相担提论!难道写情妇故事的作者,真的要跟去当情妇才算?那穿越时空的恋爱又要怎么实习?去投海跳崖、被火烧、被雷劈、被车撞,还是像秦爱妮一样每天玩大补帖,好寻找穿越时空的密门路径? 但我没反驳。坐在计程车上,一路陪笑着对亲爱的妈妈,我努力当个承欢膝下的乖孩子。霎时没尽孝道就罢了,这个节骨眼,还是不要跟她唱反调的好。 计程车停在凯悦饭店门口,袋子侍者有礼地替我们开了车门。 唉!吃个相亲饭,何必这么正式?这顿相亲饭要是不成功。出钱的男方会不会有买卖不成的遗憾?不怕投资的钱白花了?一想到吃人嘴软,我就消化不良。 “凌先生、凌太太你们好。” “你你你你……” 两方家长碰面,表面上客气地寒暄握手,私底下暗中打量,打量对方父母够不够格当自己的亲爱,会不会亏待了自己的孩子;打量对方子女,够不够格配得上自己举世无双的宝贝,会不会孝顺自己。 这一切,全让人看在眼里。 还有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介绍人——我也没记住他的名字——正天花乱坠地盛赞两方男女主角,鼓着如簧之舌,扮着睁眼瞎子。 “培远啊!我从小看着你长大,见人有礼貌,成绩永远呱呱叫,是每个老师的宝,一路保送大学、直升研究所、出国拿博士,念的永远是最好的学校……”介绍人说得口水满天飞。 那个据说是留美归国学人,拿的是咨讯科学博士的男主角,将兴奋与期待的眼神投射在我脸上,一脸温和的笑容,长相也还不错,让我想讨厌也还真不容易,想扫他的兴也不忍心。但是,他就像是寻常的陌路人般,没有让我想接近的念头,真的没有。 只听那介绍人继续说下去:“培远现在在一家电脑公司担任研发部主任,年薪百万,前途看好,若是跟雅雁小姐结婚,赚钱养家可以一肩挑,将来小孩出世,生活优渥更不成问题……” 何必把钱财亮给我看?我对介绍人一面感到厌恶,一面又替这位男方角不平。可怜!谁说男人一定有义务被当成赚钱的工具?这样被清点荷包数条件,他难道一点也不觉得委屈吗? 他不觉得委屈,我却感到委屈了。伸手模模自己平坦的小肮——才刚开始相亲,竟然就先算计我的子宫?真是! 我低头吃着沙拉,一面受着介绍人的疲劳轰炸。 “雅雁小姐才高八斗,是个作家呢!将来要是跟培远结婚,如果为了兴趣偶尔还想工作,也不冲突,待在家里不但料理家事方便,有了孩子也方便照顾,这样的贤内助配上培远,再适合不过了。” 两方的家长,包括男主角,五张脸同时开红盘,笑容像涨停板。 几时写书也成了个妆眯门面的好嫁妆、家庭主妇的好技能? 只可惜,我写书不只为了兴趣,而且当成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偶尔”才会做的事,介绍人打的如意算盘打歪了。况且,写书需要全神贯注,赶稿赶得晨昏颠倒更是家常便饭,有“家累”肯定会有影响。这位男主角受得了我白天不做家事、晚上挑灯夜战不上床,留他孤枕难眠?如果当我的工作是玩票性质,不给予我相当的尊重,那就恕我懒得理你。 也许那男主角并不这么想,但我已经没兴致再继续下去了。 我笑得很勉强,那男主角却像两眼发光,越听越是满意。 “培远性子温和,是个虔诚的佛教徒,绝对会疼老婆的,雅雁小姐嫁给他只有享受的份……” 真是听不下去了!就算是相亲,也别把目的和利益说得那么明显嘛!跳楼大拍卖、三件一百的叫价程度也不过如此而已。那主角却开始边听边点头,弄得介绍人越说越有劲。杀了我吧! 我暗地申吟一声,头疼地瞄了一下男主角兴致勃勃的脸,忽然,我的眼角捕捉到一个刻意引我注意的动作。 稍稍转移了目光方向,我赫然见到那个送我“凯迪拉克”的男人,正笑吟吟地朝我摇手。我急忙观察一下左右,幸亏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介绍人身上,没人看见那男人在做什么。 我偷偷扫了那男人一眼,他带着久违的笑容,猛对着我示意。今天他穿着正式,身着灰黑的西装,只留一绺头发散在前额。比上回倒垃圾时整齐许多,也令我的心多跳了几下。他坐是是邻桌,伴着一个美丽而陌生的女人,两人距离我们的位置相当近。 不好!罢才的相亲废话,不晓得他听进了多少?想到这儿,我全身僵直,再见到与他同桌的女人,更让我迅速冷静下来。 “还是让两个年轻人私底下聊聊,联络一下感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了,你们觉得怎么样?”那介绍又开口了,声音将我的注意力拉回。 没想到我亲爱的妈妈为了让我嫁出去,不惜出卖她的女儿,竟然答应了! 我很哀怨地目送他们离去。 男主角培远——我到现在还记不起他姓什么——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有些腼腆,又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探问: “凌小姐平常喜欢什么样娱乐?” 娱乐?唉!千篇一律的开场白。我兴致缺缺道:“看书。” 其实我是想讲睡觉和发呆,不过这应该不算是娱乐,算了。 岂料,我无味的答案,眼前的男人和那邻桌的男人竟然同时竖起了耳朵在听,邻桌那男人毫不避讳地笑得津津有味。完蛋了!他刚才一定偷听了不少,我好想哭! “那么,喜欢看什么样的书?”眼前人继续追问。 不晓得他对哪种女人最感冒?我不经意瞥见了他左手上戴着的蜜蜡佛珠,心里燃起一丝生机。 “圣经。我妈妈给我的胎教就是圣经,现在我最常读的就也是圣经。”我很严肃地点着头。 上帝啊!对不起,我亲爱的妈妈怀我的时候的确拿圣经当胎教,但出了娘胎后,我就没再读过了,虽然我不是你的子民,但求你不要骂我啦! 那男人的脸上难掩捻,教我料中了,他果然很介意,宗教信仰的歧视对婚姻和爱情是很大的阻碍,我押对宝了。 “我比较常读的佛典。”他有耐心地笑笑:“佛家讲见和同解,共修无量法门,好建立共识,得到共修大利。即使是不同宗教,异教有异教的好,我当然也认同圣经。法门是平等的,殊途同归,自然可以延伸到异教解释,佛家是很能接受异教徒的。”他深切地看了我一眼,语意藏了明显的“暗示”。 咳!没想到他的包容力还真大,佛教真伟大。就算我不识抬举好了,打算说些委婉的话拒绝他的暗示,此时一旁邻桌的男人正满脸贼兮兮的笑,摆明了将话全听进去了,讨厌。 我心里有气,觉得让人窥视了私密,心中满是不愉快。不着痕迹地瞪了那男人一眼,我对面前的男伴随口念着: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我又开始疯言乱语了,都是领桌那男人让我失了分寸。可怜的我的男伴被无辜的战火波及,当了代罪恶羔羊,还满脸孤疑。 看他的神色,这段似是而非的语句,着实让他模不着头绪。他先是有些尴尬与挫败,随即又忍不住露出好奇与赞赏:“想不到你也满有慧根的。这段话……听起来既悲壮,又有悲天悯人胸怀,我读遍了佛经,还不晓得原来佛教也有这样强烈的两面色彩……” 我压抑着贼笔,既得意又有点不好意思,这样欺负他,好吗? 他撑足了面子,说了一堆感想,终于还是拉段:“请问,你刚刚所说的,是出自哪里?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请教一个“异教徒”实在不怎么光彩。如果让他知道答案,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两个男人同时屏息地看着我。 “倚天屠龙记,明教圣火令。”我答。 可怜他留美博士不读武侠小说,今天才虎落平阳,被我这疯女人欺。 “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 我的男伴还没来得及说任何场面话,邻桌的那男人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捧月复大笑起来。他那少话的女伴因而一脸惊愕。 在高级餐厅里,这样大笑是很失礼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强忍住好奇的表情,但是没有去询问他发生何事,我的男伴也忍着没回头,只是将我当成了误入歧途的罪人,既是惋惜又像是可怜我似的看着我。他恐怕再也没那兴致和我谈些佛典了吧? 丙真,接下去除了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不再听我的一切。 在他眼里,刚才那些话算不算邪说异端?我算不算是邪魔歪道?不管怎样,他应该不会再打我主意了,我心里有着诡计得逞的邪恶快感。 但是,邻桌的那男人……他兴味盎然地紧盯着我,嘴角泛起微笑慢慢扩大,无视于女伴的存在,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我的身上。 看什么看?我浑身不自在,很想吼他一吼。 接收到我的怒火,他无谓地耸耸肩,随手拿起太阳眼镜戴上,丢给我一个狡猾的胜利笑容,我的脑子随之一轰。 他他他……他是那车主?这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人怎么变成了同一个? 那张倒垃圾的面孔,一戴上太阳眼镜,竟然是我熟悉的车主!那么那天那位“卢颂霖”又是谁?谁才是车主? 我是不是掉进了什么陷阱? 麻烦——好像不是解决,而是转移了。 这次的相亲当然是泡汤了。 亲爱的妈妈在电话里大吼大叫,一口咬定是我没尽力。尽力?怎么尽力? “妈!拜托你好不好?又不是参加比赛,我尽什么力啊?” “没道理人家不喜欢你,你美的冒泡,看得他两眼发直。本来我还打算趁他昏头转向、神志不清的时候,打铁趁热把你嫁出去,不然时间一久,他认清你的真面目就完了!”我亲爱的妈妈常说我是个表里不一的混世魔王。啧!是吗? 还是句老话——癞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亲爱的妈妈说我美的冒泡,主要是想强调她美的冒泡。 “好,你这是骗婚喔!人家博士没那么笨啦!”我提醒她。 “才半天时间而已,再聪明也没那么精。你说,我们一走,你到底是对人家做了什么?人家居然告诉介绍人说:‘没有那个福气高攀!’真是的,人家一个博士,不要你是正常的,肯要你是你高攀哩!” 亲爱的妈妈对我职业一直不是很认同,有一顿没一顿的,能有个好条件的男人肯和我相亲,她只差没放鞭炮了,结果人家给她明显是婉拒的答案,她怎不扼腕? 我急忙接口:“对啊!门户差太多,条件也差太多,所以我不要作白目梦是对的,人家不要我也是很正常的。我真的没对人家怎样!”亲爱的妈妈说的好象我把人家怎么了,好象要我负责似的。 “没关系!李叔叔说他公司里还有不少青年才俊,我会叫他再帮你介绍个……硕士好了,不要差太多,免得人家嫌你!你等着。”亲爱的妈妈一向是愈挫愈勇。 我不要等!但是我很识相地没说出口,乖乖应了声“是”才放下电话。 唉!我可爱的爸爸就没这么难对付,我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他只要我平安就好。如果亲爱的妈妈跟可爱的爸爸一样该多好? 我唉声叹气地坐倒在电脑前,看着空白的萤幕上只有“第一章”三个字,想哭也哭不出来。写作瓶颈啊!持续了好久还没过去,再这样下去可要喝西北风了。我捏着自己的颈子,抓狂地想大叫。 铃—— 一阵恼人的铃声响起,我浑浑噩地拿起电话。又是亲爱的妈妈?不完吗? “喂!喂?”不耐烦地发出声音,我接电话的招牌语气。 嘟嘟嘟—— 电话回应我没人接听的信号。我怀疑是不是被耍了,接到了骚扰电话?正想凝聚百分之百的战斗力,等下次再响就破口大骂一番,但当铃声果真又响起时,才晓得原来是门铃。 门铃?谁啊? 我回魂想,亲爱的妈妈同我可爱的爸爸,已经手牵手回乡下去了,刚刚的电话才讲完,不可能立即又飞过来吧?而房东也才刚收过房租,刮过我一层皮。 除了他们,还有谁会来找我这号霉的生菇、成天坐在电脑前,都快成化石的人种?我全身警戒地竖起寒毛,透过门中央的透视小孔观看来人。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差点气绝当场。 这是哪个无聊分子? 透视小孔里,竟然映着一个黑乌乌的眼珠!显然是某个没品的人,正站在我的门口,同时也朝这个小孔偷看着,当场与我眼瞪眼,被我捉包。要死了! “你是谁?”我怒问。 黑乌乌的眼珠向后挪动,好让我瞧清楚镶嵌了这双眼珠的面孔,虽然透过一层凸透镜,那张脸已经圆肿的变形,但是来人嘴角那计人大的微笑,不管歪曲成什么鬼样子我都不会认错的。 怎么是他?要死了!还隔着门,对着我摇手微笑呢! “卢永霖卢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我故意放慢速度,隔着门板一字字大声问。 真相在相亲当天揭晓。他是那车主,也是那天倒垃圾的,更是送的“凯迪拉克”的男人,他叫卢永霖,卢颂霖则是他弟弟,他们很可能有个自恋的老爸,叫做卢x霖的,自己歌颂自己还不够,还要两个儿子也一起又“永”又“颂”。 那天,当那位……叫什么远的“前”金龟婿,被人这邪魔歪道吓坏,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时,很明显彼此都兴致缺缺、无意再进一步,偏偏就这位隔桌的无聊人最是兴致昂扬,不断地朝我挤眉弄眼,害我坐立不安。 “前”金龟婿虽然对我不再有兴趣,但最后还有礼貌地提议要送我回家,我连忙答应,拉着他跑离饭店,但是临上车前我又借故落跑,不想再和他有所牵扯,他也没坚持,我就快快乐乐地拍走人。 都是那“叭叭”声敲坏我获得自由的喜悦。 没料到,正以为终于解月兑了,这位隔桌无聊人竟然开着那辆被他自己毁容的凯迪拉克,经过我身旁,按喇叭吵着要我注意。 我瞪着他探出车窗的头。他身边的座位是空的?怪了,他的女伴呢?他似乎常常丢下女伴,这个烂男人! 他朝我笑着,请我上车。和他见面也好几次了,对他虽一直没什么好评价,但还不至于像当初那样怀疑他是混黑道的,何况那是张“戴墨镜前”与“戴墨镜后”的脸孔,也让我有满月复疑问想解决。 我坐上车,不安地扭动一子。坐这种好几百万的车,就像坐在金块上头,他开车难道不怕出了事,碰坏了,几百万就这样飞了? 他递了张名片给我。卢永霖,某个大企业集团的……总裁?这是小说内容吗?大白天的,这种人怎么会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或者他的公司快倒了? 也许我该表现出一副诚惶读恐、久仰大名的表情,但我没有,只是斜着眼睛偷偷打量他,因为我怀疑这名片是冥纸造的。 他笑着介绍了自己,向我解释几次与我见面的都是他,只除了那天在小巷弄里,那个叫卢颂霖的是他弟弟,其他不管是戴着眼镜,还是没戴眼镜,一概全是他的本尊没有第二人。也就是说,我被耍了很久。要死了! 他见我那天没认出倒垃圾的他,反倒避开他弟弟,他就晓得我弄错人了。 忘了那天是怎么气呼呼地下车,他又是怎么知道我住哪儿,我回到了家,好像也忘了跟他道谢道别。结果才没几天,隔着一道门,这人又站在我面前了。 “你那天下车,忘了你的包包。”他列着一口白牙,露出绅士般的微笑,从背后拿出一个黑色的皮包,身我邀功。 喔?什么时候掉的?我从小孔仔细看了看。不错,那是亲爱的妈妈斥下重资买给我的,说那牌子叫minarl。啧!什么“哩啦哩去”的,我只听过“香奈儿”这个牌子。 我将门开了个缝,铁练还是拴着,手伸出去将包包很辛苦地捞了进来,就是不肯将门大开。 “谢谢你,卢先生。你不用上班吗”怪地,大老板可以这么闲?果真他的名牌有可能是假造的。 “今天星期六,你忘了?”他讶异的表情有点夸大。 对窝在家里的我来说,每天都是工作天,也可以每天都是星期天,看我的心情而定。 我斜靠在墙边,“哦”了一声回应他。 “本来想尽快送来,但是一直没空,看里头反正也是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就想晚一点应该不影响。没关系吧?”他摆出一脸歉意。 我的包包里头的确空空,啥都没有,只是拿来相亲撑门面的,钱包一向塞在外衣或裤口袋。 “没关系,谢谢你。”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盼他快点滚。因为我不想招待他,但也不好意思一直放他站在门口,最好他识趣点,自动告辞。 事实证明他不但不识趣,而且还故意拖延时间。先是隔着门缝盯着我,后来没得到我的邀请,他干脆浏览起我的大门,就是不愿意走人。 好厚的脸皮!我无动于衷地手支撑着墙壁,跟他比起耐心来。 “咳……”最后还是他忍受不了沉默气氛,主动开口:“今天是星期假日,路上全是出游的人潮,塞的厉害,我大老远开车过来,你不请我喝杯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车里应该有摆矿泉水。”我很严肃地看着他。 他有些错愕,还是继续拗下去:“那瓶是好几天前的,早就喝光了。” “你难道没有喝光了就再买一瓶的习惯?”要拗,我也会拗。 不知是被我识破而难堪,还是被我拒绝而尴尬,他讪讪地垮下笑脸,无奈道:“要喝你一杯水,这么困难?” 也许我也觉得过分了点,“呵呵”笑了出来,一手拉开门栓子,敞开门请他进来,他见状,脸上带着喜色,才踏入门一步,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等!”我伸手挡住再度错愕的他。 “水还没烧吗?”他眨眨眼睛。 “你先在门口等一下。”我半强迫地将他推出门外,火速掩上门。 忽然想起,积了一个礼拜没洗的衣服刚刚才洗完,又懒得一一挂起来晒,干脆就将月兑了水的衣服横七竖八地摆着,散乱在小沙发床上吹电风扇! 这要让人见了。岂不糗死? 满满一庆都是湿衣,内衣外衣全都有,小小的七坪房子,客厅兼卧室,一时要也不知收到哪里……我焦急地想,干脆拿杯水出去给他就算了,但是看他为了讨杯水而弄得灰头土脸,连请他坐坐也不成,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念头一动,我拿起钱包出了门。 “你有事要出去?”他见我拿出钥匙锁门,不安地问。 我收回钥匙道:“房间没整理,恕不招待客人。带你去吃冰,怎样?” “好。”他猛点头,一脸受庞若惊。 啧!难得对人表现一次友善,来客竟然可以高兴成这样?我不禁怀疑,是不是我常给人脸色看? “你叫凌雅雁?上回你告诉我叫秦爱妮。”他轻描淡写地指控我说谎。 我踩着拖鞋,和他并肩走在路上。听他这么说,不免又让我回想起相亲时被他撞见的窘境。 “你也让我分不清你们兄弟,这很公平。”我毫无愧色地扯着,同他并肩走进巷口一家冰店。 “你今年几岁?”等着冰点上桌时,他又问道。 “三十。”这个关卡是大多数男人无法忍受的女人年龄底线。虽然我还有好几年才会到达这个标准,但人们不是常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吗?快了,就快了,所以我可没骗他喔。 “跟我一样呢!”他惊讶地望着我,大概是怀疑我有欧雷吊点滴。 三十岁的老芋仔!比我老了好几岁。我偷偷嫌他,表面一脸哀戚:“是啊!所以相亲从来没有成功过。”事实上我只相过一次亲。 冰点上桌,瞬间转移他的注意力,暂缓了问题。 他这种有钱人,穿成这样来吃冰,还能这么神色自若,只顾听我胡说八道,也算是定力不错了。 “你很常相亲吗?”他咕噜吞着冰,好像真的挺渴的。 “是啊!滞销嘛!”才怪!我根本就是非卖品。“你呢?是不是也一样没人要?”我故意损着他。其实我很清楚,像他这种人,只有女人粘他的份,他怎会没人要?他如果单身,也会是个黄金单身汉,就像小说中的男主角——那种永远不可能会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种。 所以我还是怀疑,“他”不该在大白天出现的。 “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有兴趣的却不要我,唉!苞没人要其实也差不多。”他没有急着辩称自己的身价多么好,只是喃喃吐着些听起来还满合理的牢骚,不再像初次见面时那么酷了,不晓得是哪里不对劲? “吃冰吃冰!吃冰比爱人容易多了,你要嚼就嚼,要吞就吞,不吃还可以倒掉,反正你不要吃,可不是冰不让你吃,跟别人不爱你的感觉差太多了。”我招呼着他,像是同病相怜。 他赞同地点点头,又叫了一大盘。 想吃垮我?啧!冰桶! 第四章 又是一个周末的到来。 据统计,美国单身女人的自杀率到了周末特别的高,而我经过了无数个寂寞周末的“煎熬”,还活跳跳的,算不算好运? 甭僻的我关起门来爬格子,其实无法感觉到时间的运转,对周末我是一点感觉也没有的。卢永霖的再度出现,才令我猛然想起——又是星期六了。 “嗨!”我亮出招牌笑容,那种“人畜无害、众生平等”的应酬式微笑。 “嗨!”他回给我的笑却是鬼魅的,一种所向披靡、格杀勿论的致命吸引力。 可惜,就当我人懒没神经,人笨没大脑,不懂得欣赏,他的电波算是撞上绝缘体。 卢永霖今天身穿天蓝色的休闲服,深蓝的牛仔裤;雅痞式的穿着,没平常那么正式,但看得出一身衣服质料很好,不晓得他这种人是不是连休闲服也送去干洗?我天马行空地想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又低头打量自己——也是同样的浅蓝,虽然是皱巴巴的上衣(因为我很少地晾衣服),和褪色的牛仔裤。 凑巧?我模着下巴想。 对于卢永霖的出现,我没有上回的惊诧,他似乎常当不速之客,我也有点习惯了,但还不太高兴他就这样平空冒出来,杵在我家门口。 大白天的,七月半早过了,吓人啊? 我倚着门,故做轻松道:“巷子里那家冰店倒了,所以今天你不但没水喝,也没冰吃了。不过,厕所倒是可以借你用。”我笑得假假的,一面在心里默念:店老板,对不起啦!好端端地诅咒你关门大吉,以后我会常去光顾的。 言下之意,我今天不会请客了,谁叫他又来给我不请自来。 “没关系!我知道还有一家冰店便宜又大盘,开车只要十分钟,也有附厕所。”他不屈不挠,以两手指交叠成十字,强调真的只要“十”分钟。 “天气好像凉了点,不太适合吃冰喔!”我笑得灿烂,暗暗怕气的磨牙。 “吃烤肉也可以。三百五吃到饱,我可以吃五碗。”他的牙齿白的发亮,白的让人想打掉他一整排牙。 “才刚刚吃过午饭,我肚子很饱耶!”我模模肚皮,改采务实外交政策。 “那我们去运动运动。”“我怕会胃下垂。”我越笑越不自然,嘴角肌肉牵动幅度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 “不怕,那就先兜风半个小时,消化消化。”他优雅地以手示意,请我出门。 我愣了愣,火气也没了。胡扯些没营养的,就是为了拒绝他,这男人真会装糊涂,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这么美丽的周末,不要老是坐在家里工作,偶尔出门晒太阳,对你的健康有益。”他一把拉我出门,想造成既定事实。 原来这才是他的目的?相亲那天不小心让他知道了我的职业,看来他很清楚我的工作性质是严重欠缺运动。我紧绷的笑肌松懈下来,卸去应酬的笑容,笑在心里。 “等等!别关门,我还没拿钥匙。”见他伸手就要关门,我急忙阻止他的手,迅速闪进门去。 这么一说,不就代表我答应他了?怪了!我怎会就这样就范?没来由的懊恼与不安,令我的协作有些慢,有些迟疑与魂不守舍。 能拖延就拖延。我故意东模西模,四处指指灰尘、搬搬桌椅,照着镜子数头发……好久后才肯套上球鞋出门。可惜门一打开,并没有见到意料中的不耐烦神色,卢永霖还是笑吟吟的等着,一派轻松自在,反倒让我心怀愧疚。 “请。”他笑着看我,弯着他的臂膀,示意我挽着他,没问我怎么那么慢。 我的心跳剧烈地乱舞了几下,直觉排拒这种亲昵姿态,随即又一想:是我多心了,这是礼貌吧?不过,这种上流社会绅士对淑女的礼节,不太适合套用在我身上哩!我低头瞧了自己的行头。 “等一下。” 假装没看懂他的意思,任他的臂膀悬挂那儿生蜘蛛网,我迳自蹲下又系了一次鞋带。就当我这个穷酸平民百姓,没见识也没常识,更不懂掩耳盗铃,别来这套吧! 但卢永霖再次让我见识到无与伦比的耐性,似乎有违我印象中得二五八万的他。好不容易,耍不出拖拉的把戏的我终于肯动身下楼,同没有异状的他来到那辆毁容的凯迪拉克面前。 车尾被拔空的孔洞,显得既可笑又刺眼,像是指控主人无情的虐待,他还真舍得这样对付他的车子。我指着问他:“你那个商标还要不要?我还给你,这样光秃秃的,好奇怪。”其实早八百年前我就忘了丢去哪儿了。 “不是说过了,反正也装不回去,你就留着当玩具吧!”他无所谓地替我开了车门。 我还是犹豫了几秒钟。真要坐上他的车,跟他出游去?几时我们有这样的交情了? 想归想,卢永霖的半推半拉加上我的迟疑与被动,我终于坐上了车。 他很热心,没待我动手,自动要为我系上安全带。我慌忙摇手,示意他我自己来就好,然后东模西模好不容易拉出了带子,却笨手笨脚地扣不上。唉!又重复相亲当天他送我回家的窘样,双腿万能的人对交通工具是最没辙的。 最后,一样是他技巧熟练地为我系上。 ……是无意吗?他系安全带的手轻轻刷过我棉质的衣料,不会让我感到受辱,只让我觉得困窘。我怀疑隔着衣料的体温是不是会烫着他,暗暗红了脸,憎恨自己今天穿的不够厚。镇定地道了声谢,我又斜眼偷瞄他神色自若的侧面。他乌黑的眼睛没让墨镜遮着,却比墨镜还深奥灵动……我背上升起一股战栗。 连这种战栗感觉也同那天一样!这是第二次了,他会不会……会不会以为我是有心让他为我服务?甚至给他机会占我便宜?…… 我坐的这个位置有多少女人坐过?…… 他又曾经为多少女人系过安全带?…… …… 胡思乱想了一阵子,我有些恼火——他爱怎么样关我什么事? 卢永霖熟练地发动车子,稳稳地上路。看不出他的心里是不是也有过什么悸动,只有我一个人像白痴一样,尽在脑海里自导自演。 “卢先生……我们要去哪里?……”我尽量将声音维持平常。 卢永霖浓密的眉毛皱了皱。也不晓得是为了什么。最近,好像很少看他载墨镜了?我略微失神地数着他那刚毅修长的两道眉。 车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前停下。他转过头来,脸色是温和的。 “你平常很少运动,对不对?”他说的理所当然,像在陈述事实而不是询问。 我反射式点点头。他该不会带我去健身房吧?我讨厌可怕的肌肉,不论男女。 “去打保龄球,怎么样?”他挑着浓眉向我提议。 “啊?呃……好。”我不知不觉地回应,他的笑容让我全身暖洋洋地,暖的发软。 奇怪?我怎么会答应?我最讨厌运动的,任何球只要是实体我就打不好。我只会打电玩球,像霹雳弹啦、职棒啦、职篮啦……等等。我懒得出门、懒得流汗、懒得动,就连运动也用打电动,坐着的。 卢永霖扬扬嘴角,迳自将车开进了一家保龄球馆。下车时,看着一身整齐的侍者为我开门,我不禁怀疑自己来错了地方。这里该不会是……汽车旅馆吧?我头皮发麻地猜测。 胡思乱想,算不算是作家的职业病? 后来才晓得,原来这是一家会员制的保龄球俱乐部。那美丽的女领班见到卢永霖,像是见着老朋友,相当热络地漾出甜美的笑容,拨拨一头卷曲的秀发,露出一边白小巧的耳朵。 “卢先生,两星期没见你来了,今天带了女伴啊?”美丽的女领班朝他眨了眨眼,尽是风情,然后有礼地朝我笑笑,不至于让我感到受冷落。这是个相当老练的女人。 “这位是凌小姐,我朋友。”卢永霖对着她道,又顺手搭上了我的肩膀,转而对着我:“这位是sandy,这家俱乐部的半个老板。” “你好。”我也回她一个“众生平等“式的职业水准的微笑,但肩上已经发僵了。他的手像毛虫在爬,让我浑身不自在。 “你好,凌小姐。”这位sandy小姐的脸色微微有异,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才向卢永霖道:“我劝你今天不要进去了,岳小姐和林小姐今天都在喔!” “哦?有影响吗?”他不当回事的挑挑眉。 “有没有影响你最清楚。”sandy将他从头看到脚,又以同样的方式扫了我,才摇头道:“穿成这样,让她们看见了,不知会怎么想哩!岳小姐还好,林小姐的话……可能有麻烦。”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哦!林先生今天也来了。可能更麻烦喔!?” 卢永霖的脸色有些冷凝,接着又笑了:“这样才好,一举数得。”说着说着,他的眼里亮起了星芒,闪烁着奇异的光,让我想起漫画里的邪恶魔王。 “那你可要尽好骑士的责任罗!”sandy笑得妩媚。不知为何,总觉得她笑容不太诚恳,甚至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不知等会儿会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穿成这样又有什么不对?我模模身上的衣服。既然是运动,我这一身休闲服应该不算失礼啊!还是说这里的人眼睛都精的媲美雷达,全身上下的行头低于一千元者不准进入? “我尽力。”卢永霖带着理所当然的自信。 像是打哑迷,我听不懂他们的对话,却又觉得似乎与我有那么点关系。 不容我多想,sandy拉着我们去换鞋,领着我们入场。 也不知卢永霖是不是故意的,他用一种不着痕迹的方式准确地捞住了我的手,像是一同罩住猎物般,他的指间与我的相扣,待我察觉时,右手已经不知不觉地落入他的掌握。 他的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让我挣月兑不开,又不会感到不舒服,我打量着他微笑的脸,心里想的是:如何有技巧地把手收回而不让他注意到。 “永霖!你也来了?” 一个轻柔曼妙的女声首先飘了过来,打入我思索空间。而后,两个女人一前一后地包抄夹。其中一个是我见过的紫衣女郎——她如今还是一身紫,她们的身后还有个相貌威严的中年男子。 两个女人四道目光来回打量着我。紫衣女郎识得我,有些惊讶,随即朝我客气地笑了笑,另一个黄衣女子可就没那么客气了,她的眼睛几乎是严苛而犀利的。 “永霖,这位是?”亮丽的黄衣女子问,眼光落在我们交叠的手上。 我下意识想抽回,卢永霖似乎明白我的意图,突然加重了力道,教我挣月兑不开。他看着我,回答黄衣女子的话:“这位是我的朋友,凌雅雁。” 透过他的介绍我知道黄衣女郎名叫林琪珊,而那已见过好几面的紫衣女郎则是岳馨莲,她们两皆是俱乐部的会员,至于那名中年男人则是林琪珊的父亲,卢永霖称他一声伯父,似乎也算得上熟识。 sandy朝我眨眨眼示意,有礼的退了下去,临走丢给我一个鼓励的笑容,但是望向卢永霖时,她妩媚的双眼却是闪着幸灾乐祸的快意光芒。 她刚才说的“林小姐可能有麻烦”的意思,我想我弄懂了。 “凌小姐,这是我的名片,请多指教。”黄衣女郎林琪珊换了一副亲善大使的面孔,递给我一张名片。 只可惜她的举动破坏了她可亲的态度。单手递名片?她懂不懂商场礼貌?不要是欺负我土包子不懂吧?我索性也单手接过来,一瞧名片,呵!头衔还不小:联原集团公关部协理。喔哦!鲍关部,这个集团的生意有危险。 “凌小姐可以给我一张名片吗?”林琪珊朝我伸手,眼里的较低量之间是怎么也掩藏不了的。 “我家里蹲,没有名片。”我回她一个人畜不害的笑容,希望她明白,我对她没有威胁力。 “这样啊!真是可惜,我以为永霖的新任女友肯定是个来头不小的人物,不然哪能让我们馨莲惨败下阵呢!馨莲,你服气吗?”林琪珊看也不看我,朝着紫衣女郎询问。 我的职业没有正式的阶级头衔,但我也没解释,大概被误会为无业游民了,其实,有无职业,而职业为何,应该不会伤害我的人权吧?怎么我觉得她见着我像是见着了蟑螂? “这是我和馨莲之间的事,林小姐,你管太多了。”卢永霖插口。看得出他已经发了火,握着我的手也跟着用了几分力。啧!有点痛,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辜。 “琪珊,凌小姐跟这件事无关。”岳馨莲也争着眉头,似乎对林琪珊的话不以为然。 “怎么会无关?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喔!但是啊!如果说‘新人美如玉’也就算了,偏偏……啧啧!”林琪珊用一种看石头的表情看我:“原来永霖有恋童癖,也难怪馨莲会输!” “林琪珊!”卢永霖的眉头皱在一起,更像刀锋一样锐利。 “琪珊!你别这样。”岳馨莲也急忙拉发拉她。 恋童癖?哈哈!原来我这张像是用欧雷吊过点滴的脸,让我看起来像未成年少女?我保持缄默。看到这里我大概也弄清来龙去脉了,他们的行为解释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岳馨莲是卢永霖的前作任女友没错,这与我当日亲眼所见相符,而琪珊虽是她的好友,但很显然对卢永霖有几份意思的,否则,若是琪珊要为好友出气,找的对象应该是卢永霖,而不是我这个路人甲。 联合次要敌人,打击主要部队,应该是林琪珊的战攻策略吧! 可是,我真是路人甲嘛!不是卢永霖的新任女友,但我没机会解释,也懒得解释,只是看着林琪珊那张原来亮丽如今却扭曲的脸孔,暗暗代她可惜。 那醋缸子的酸气,百公尺以外都闻得到,嫉妒的女人,真可怕。 无预警的,卢永霖突然在此刻松开发我的手,我才隐约感到有些失落,他旋即环上我的肩膀,又让我的心狠狠震动了一下。 短短几瞬间,他让我跌下谷底又攀上高峰,让我得到了短暂的自由又火速为我套上了枷锁,这男人! 我真气自己。失落与悸动全为了他,心上的枷锁要套要解,也全由得他,我的自主哪里去了?他算什么东西?他有什么权力? 我怒瞪着他,他带着点歉意朝我稍稍点头,像是为我挨了无辜炮火而道歉,我的怒气又莫名消了去。算了,这一刻就算我们是同一阵线,以后再找他算帐! 卢永霖的声音相当冷冽:“我和馨莲之间已经谈得很明白了,馨莲应该清楚,雅雁跟我们的分手是毫无关系的。”说看说着,他环着我的肩膀又开始用力了。 呜!好痛,我可怜的肩膀! “馨莲、馨莲、雅雁、雅雁,你就不肯叫我一声琪珊吗?”林琪珊的意图终于在怒气失控中爆了出来。唉!我真有点同情她,这样将自己的企图揭露,就算她想继续义正言辞地为好友抱不平,也师出无名喽! 卢永霖和岳馨莲同时责备地望了她一眼。在场中人,似乎没有一人是站在她那边的,如果我真是第三者,大概算赢了吧!可惜不是。 他们之间尽避去波涛汹涌吧!不关我事。我忍不住打呵欠的。 “咳!”一个浑厚有力的咳嗽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站在两女身后的那位中年男人,不悦地出声:“琪珊,别管人家闲事了,人家不领情。” “爸——”林琪珊投入父亲的怀抱,腻声道:“你看他们嘛!他们联合起来对付我,你女儿被人欺负,你都不替我说句话!” 真是个被宠坏的孩子,我真的觉得她像孩子,虽然她有着成熟女人的形体。还真是个小说里标准第三者的范本,我迅速把她的外貌特色记下。 “永霖,我们两家是事业上的好伙伴,这么久的交情,你也认识琪珊这么多年,怎么今天一直叫她林小姐?难怪琪珊要生气。还有你,馨莲,琪珊是站在你这边的,你不领情也就罢了,她被外人欺负了,你怎不帮帮自己人?” 他说着“外人”两字时,眼睛是朝着我的。嘿……谁欺负谁啊?别人的孩子不是孩子是不是?难怪会教出这种野蛮的女儿。我的怒火牵动了嘴角,不知该气呢还是该笑。 我看看林琪珊怀着敌意的眼,看看林父轻蔑的目光,再看看岳馨莲张口,一张欲言又止的模样,最终却是合上了嘴角,决定隔岸观火……我的火气无名地烧着,为着这些人的自以为是而恼怒。 唯独卢永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被我打断了。 “喂!你!肖查某!”我第一个对上了林琪珊:“你管我是‘新人’,管她是‘旧人’!”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岳馨莲,最后指着她:“反正轮不到你这个‘旁人’管,没呷到米粉在那里‘话烧’。”要撒泼,谁不会? 被骂的当事人,睁着眼,张着嘴,标准的楚楚可怜模样,大概是没见识过什么叫做泼妇骂街,被吓着了。啧!战斗力真弱。 “还有你,阿伯!”我对着林父,敬他是长辈,我没指着他:“你明知道人家不领情,还看你女儿演的那么久才阻止,在我这个‘外人’面前丢那么久的脸,你不觉得不好意思?” 林父目露精光,严厉地扫了我一眼,最后怒瞪卢永霖:“看看你交的好女孩,我真替你悲哀!”她的战斗力显然比他女儿强多了。 “雅雁……”卢永霖又想打断我。 我不理他。“岳小姐,你们分手,不关我的事,我总共也只不过坐了他的凯迪拉克——两——次。”我伸出两只手指:“连安全带都还不会系,那个位置还是你的,你几时要抢回去请随意,不必顾忌我。” 岳馨莲倒是不动声色,沉不住气的另有其人。 “雅雁,你听我说……”卢永霖又想打断我。 “还有你!卢——永——霖,你才该听我说。”我左手叉腰,右手指着他的鼻子,两脚站成三七步,一副茶壶架式:“第一,不要叫我雅雁,请叫我凌小姐;第二,我不是你的新任女友,请你对他们解释清楚,不要没弄清楚对象就乱开炮;第三,请不要没经过我同意就乱拉我的手,乱碰我的肩膀;第四,以后请不要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家门口!再见!” 我劈哩啪啦连续炮轰,轰得他张口结舌。也罢,早点让他知道我不是乖猫,不适合拳养,好教他早点打消接近我的念头,别再让我产生被他摆布的错觉。 回过身,我迈开大步,急速离开,背后依稀传来几声数落: “你哪里认得这种野蛮女人?” “永霖,她好凶喔……” “……” “等等!”一连串奔跑的脚步声踢踏响,没想卢永霖竟还“有空”、“有兴致”、“有勇气”来拦我:“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他停在我面前,表情有些许难堪与歉意。 人畜无害的笑容从现在起暂停营业!我没好气地指指身后:“别客气,受委屈的是那几个人啦!回去安慰安慰她们,道个歉,女朋友还是女朋友,红粉知己还是红粉知己,生意伙伴还是生意伙伴,你太太平平过你的日子,不要来招惹我这个‘外人’,大家相安无事,什么麻烦都没有。” 说到最后一句,我已是平心静气,果真留住了他。 可见得他还是聪明的,聪明的懂得在紧要关头上,分得出轻重。我是个不懂稳定的变数,他们才是常数,他没有必要迁就我而为我成为变数。多年的交情哪比得上一段未萌芽的感情? 靶情……也许有那么点吧?我承认是对他有点不舍,他对我可能也有点依恋,虽然他最初选上我的理由我实在想不出来,但那又如何?我们的世界相差太多,互斥的结果可以相安无事,各成两个圆,但若要有所交集,只怕两个原本联集的世界,终将因着我俩的差异性而炸成粉碎。 瞧!不过才稍稍有点碰触,切线而已,就搞成今天这个局面,还敢交集吗? 我踏出俱乐部,临行前朝着站在门口看见我只身离开而惊愕的sandy说了声拜拜。 骑士的角色,卢永霖已经很努力地扮演了,我懂得他的心意,可惜无济于事,我也不需要,我习惯自己掌握利剑。 对着灿烂的艳阳,我伸了个懒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阳光,真美啊! 空气,好自由啊! 那么,为什么我心上的枷锁还是解不了? ……沉甸甸地,教我喘口气也心痛。 时序转向了凉爽的秋,收获的季节,我的新故事也接近完成。前一阵子的写作瓶颈到了这刻,已经消失的没有踪影了。 好久没出门了,好怀念太阳喔!那天我离开了保龄球馆后,就恶狠狠地上便利商店把食物给搬空,发誓以后少出门惹事,下次出门,该是交稿的时候。 丙真,这一个半月来我足不出户,冰箱空时,就请衍灵带了一大堆粮食来救济我,不然就叫外卖;少了什么日用品,就叫羽倩来我这儿看电视时顺便带来。我在门口画下一道线,始终没有越过。 笔事终于写完了,我又花了半天时间印板子,然后套上了鞋,抱着牛皮纸袋,打开与世隔绝掇重铁门,迎向久违的阳光。 阳光意外的炫目,我有些不习惯地低着头,找荫影处躲避着,也许是太久没晒太阳吧?总觉得很刺眼,甚至晕眩和精神不济。 走着走着,那辆车——和那辆车的主人,竟然不约而同地一起堵在我面前! 今天星期六?星期日?我怔怔望着他,又看看他的车了,以确定自己没眼花。怎么忘了,假日是大凶日,撞邪、冲煞、犯小人,不能出门的,因为有可能遇上他! 我人畜无害的笑容自从跟他翻脸后,就不曾挂在脸上过。此刻,我僵着的脸大概很难看,想勉强笑一笑都觉得有困难。 “一个月又二十二天,尊重你的意思,我没出现在你家门口,但是在路上遇见你,可就不能怪我。”卢永霖致命的笑容,欢欣中带着疲惫。 也不知为什么,见着他,总觉得有些不舒服。是讨厌他吗?又不像,但是那种摇摇欲坠的晕眩,真实得让我隐隐作呕。 “去哪里?我送你。”他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 我摇摇头。 “我恨安全带。”这个理由很莫名其妙,但我不管。 “那我陪你走路。”他关上车门,快步地追上默默无语、迳自向前的我。 我先是步伐快速,有意将他抛开,后来又因为受困于体力,不由自主地缓了下来,当然也只能任由他阴魂不散地跟着。 不对劲!我有了警觉:我的身体相当不舒服,阳光从来没有这么刺眼过,我也不可能才晒了几分钟太阳就晕成这样,这是怎么回事? 卢永霖跟着我走进一家书店,我开始了例行的扫街活动,顺便躲躲太阳,看看能不能遏止这种晕眩感,转移一下注意力。 如同往常,我很辛苦地才挖出自己的书,例行公事般拍拍灰尘,又把书放回去,只是这回,我差点惊呼出声。 不为什么,只因为凑巧让我看到身旁有个学生模样的女孩,正站在一旁读我的旧作,不论她是什么原因挑上我的书,都足以让我高兴上三天三夜。 我微微偏过头,偷看一眼她专注的表情,有一丝笑容挂在她的嘴角,化成一股让任何一个作者振奋而欣喜的力量。我忘形地偷偷看着她,看得出神。 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让一个作者感动了。 这一刻,我忘了卢永霖这个人还站在我身边,直到他拿起另外几本我的书,那动作吓了我一跳,才提醒我他的存在。我慌张的表现明显让他好奇,他顺手拿了本翻翻,才读了几行,笑容随之浮现,小声地问我:“你的?” 他读的正是《江湖歪传》,而故事的主角正是秦爱妮和林雅颜,一个是我随意丢给他的假名,一个根本是我本名的谐音,这回我想睁眼说瞎话也不能够,只能头皮发麻地点头。唉!我何必这么诚实?原本是打定主意不理他的。 他露齿而笑,神情愉快地将架上所有我的书一古脑儿通通抽了去,还厚着脸皮连女孩手上那本也要了去,入内结帐。 天啊!我窘的真想钻地洞。他也太夸张、太明目张胆了吧?我绝对不承认我的笔名,绝对不承认我认得卢永霖,太丢脸了! 那个女孩没注意到我,只看了卢永霖一眼,大概有些好奇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也会看这种罗曼史,然后她不以为意地又抽了另一位作者的书,继续读起来。 而我则像个鬼头鬼脑的贼,想凑过去偷看她手上的书是哪位作者的…… 大概是排了许久的队,约莫十分钟后,卢永霖才提着一袋的书结帐出来。他见我还在原地等着,难掩笑容地朝我示意,转眼手又自动搭上我的肩膀。 我咳了咳,他可能想起我说过的话,又缩了回去,尴尬地朝我傻笑,佯做无知。我面无表情地耸耸肩,走出那家书店。 一接触阳光,我的晕眩感又来了,这回来得更凶更猛,照得我头疼又发晕,手脚酸软的走不动路,拿不住东西,手上的牛皮纸袋也不知几时落了地,然后,我的腿也站不住了,眼看就要栽倒—— “雅雁!你怎么回事?雅雁?”卢永霖慌张的声音让我勉强张开眼睛。 讨厌!他抓得我臂膀挺痛的,他知不知道?我正极力撑持着眼皮间,一道细微小缝中,看到他的既慌且忧的脸,才意识到原来我没跌倒,是他接住了我。 靶觉到环着我的身子满温暖的,我安心了。 “雅雁!你脸色好白,头好烫!”卢永霖用手背触了我额头,声音像是暴雨中强自前行的军舰,虽沉但不稳。 失去知觉的那一刻,我忽然想到—— 他该叫我凌小姐的,他忘了。 第五章 睁开眼时,我人躺在床上。 四周围很安静,天花板和被褥是一片雪白。一种闻起来很卫生、安全,但是刺鼻得有违自然的消毒水气味,让我确定身处在医院里。 我生病了吗? “你昏睡了三个小时。医生说你营养失调、贫血、抵抗力差、身体太弱,所以得住院三天打点滴。”卢永霖的声音从我身旁传来,适时回答我心中的疑问。 喔!原来我晕了,是他送我来医院的?我胸口一热,这才想起不久前似乎曾倒在他怀里…… 我咳了一声以求镇定:“谢谢。三天的住院费加上医疗费总共多少?我出院给你。“一偏头便看到卢永霖布满阴郁的脸,传达的讯息是——你欠扁! 奇怪了,我顶多是欠他钱吧,干嘛给我欠扁的脸色看?我微窘的心情略微被心中的不解给冲淡了。 “这不重要!我没想到在台湾居然还可以看见伊拉克的难民!”他的脸孔看起来非但不同情,而且气急败坏的厉害:“我问你,你是怎么过日子的?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还好啦!我这样过日子好几年了。”言下之意是:今天纯属意外,可见得你卢永霖是楣星大扫把,但我没敢说出心里的话。 “好几年?弄到现在连晒几分钟十月的太阳都会晕倒,说出去谁相信?你到底衰弱到什么程度?”卢永霖恶狠狠道。 看着他焦急而带怒的脸,我差点忍俊不住。怪了!我自己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吊个两三天点滴,出了医院又是活崩乱跳的祸害一个,他发什么火? 我定定看着卢永霖,面无表情,他却忽然很用力地握了我的手,我与他四目相对,感觉到他那双深沉的黑眸似乎想向我传递些什么,我无奈地将之截断,并且瞬间于空中消失,毁尸灭迹。 “卢先生,你不要握我的手,就算要握,也麻烦不要握着我打点滴那手,我怕会妨碍药物循环,你可以握另外一只手,不过不要那么用力就是。”我的声音像是消毒水一样,可以扫去所有暧昧的杂质。 卢永霖一脸难堪,旋即凝住困愕的表情,果真不动声色地搬了椅子,绕过床尾来到我的右侧——只为了握我的右手。 疯子!我胡言乱语,他也跟着照做,不是疯子是什么? 我瞪着卢永霖的时候,医生来了,开口就是问我生活作息和三餐饮食状况等等。忌惮卢永霖在一旁虎视眈眈,我内心挣扎着是否要说实话、做一个合作的病人。 “只是很久没出门晒太阳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我淡淡叙述着。 那医生一脸怀疑:“多久?” 多久?我看了卢永霖一眼,回想我们上回在保龄球俱乐部是多久以前。“大概一个月前吧?”我有些心虚,算整数应该过得去吧? 卢永霖冷冷插嘴:“该不会是自我们上回碰面过后,你一直没出门?一个月又‘二十二’天没出门?”他强调着‘二十二’这个数字。 “有那么久?”我和医生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 “你说呢?”卢永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他记这么清楚做什么?我相信医生一定跟我有同样的疑问,搞不好已经在怀疑我们的关系了。我别过头不去看他,情愿乖乖接受医生的数落: “那你吃什么?该不会是饼干、泡面、糖果、披萨一些垃圾食物吧?”经验丰富的医生一下就猜出我饮食的毛病。 “还有乖乖……”我低头怯怯道。 医生将我骂得头越来越低深深让我觉得自己若活的不够健康就对不起祖宗十八代似的。 轰炸了许久后,医生写下病历,临走前殷殷嘱咐着卢永霖,别忘了出院后替我补身,并且盯着我多运动、要常出门晒太阳、三餐要正常……云云。 有没有搞错?生病的人是我耶!卢永霖是我什么人,要他替我记这些、做这些?啧!好像他是我老公似的,我这辈子应该不会这么倒楣吧?我瞪着他死命握着我右手不放的手。 医生走后,我以为暴风雨已过,正是彩虹灿烂时,暗自松了口气,卢永霖那双火眼金睛此刻射出原子光热线,活像要将我活活烧死! “一个月又二十二天不出门,你不是意志力过人,就是疯子!”他自牙缝间迸出这句话。 听他这么骂,我非但不生气,反而忍不住沉吟又沉思:我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我想是后者居多,前者也可能有一点点吧!不出门也是逼自己交稿的一种方法,确实需要一点意志力。 其实,作家有哪个不是疯子?自以为是地写出一本本书,自以为是的鄙视读者程度,怨天尢人,自命怀才不遇,自以为是的痛呼曲高清寡…… 作家,哪个不是自以为是的疯子? “我按你的意思不去敲你的门,但是……”卢永霖将声音压低,不想惊动由布幔隔住的邻床病人,只惊动了沉思中的我,“一个月又二十二天……凌雅雁,你真够狠!”他喃喃地指控听起来威胁力十足。 “狠?”说实在我不太懂他的意思,只能挺直上半身,无谓地迎向他的怒气。 “为什么?想躲我吧?你告诉我啊!说啊!”他挑衅的看着我,握着的手更用力了。 我摇头。认识他之前,我平常就很少出门了,无所谓躲不躲的。 四周一片静,没有人开口,布幔的那一边此刻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显然邻床的病人已经睡了,卢永霖与我对视当场,点火线似乎已经点燃,只待一触即发的轰然。 最终还是我先受不了这样的精神仗,毕竟我是不病人,战斗力正弱着我气虚地卸走全身盔甲,将爆炸前的点火线浇熄,缓缓躺了下来:“我有点累,想睡了。” 卢永霖冰冷的脸滑过一丝歉疚,立即软化。“你快睡,想吃什么,我去帮你买。”他的声音透着关怀与焦躁。 他握着我右手的手传来暖流不止,我的心窝也涨满暖意,嘴唇掀了又停,刻意忽视他的表情后,我摇了摇头才迸出虚幻的声音: “我想喝水。” 卢永霖不发一语地松了我的手,他小心翼翼先倒了半杯冷水,再添上热水,仔细地测着温度,然后才递给我。 我伸手接了过来,一口气喝个精光。水温温的,杯上留有他手的暖暖余温,吞下的温水一路滑下食道,熨的我全身发热,不煮即沸。 “今日真谢谢你,我出院后再请你吃冰。”我低头玩弄手上的空杯子,不敢看他,声音像个标准的病人一样,安分而虚弱。 “天气越来越凉,吃冰对你身体有害。”他闷哼。 “那就不请了。”我也少个麻烦。 “说出口的话不要耍赖。”他堵我一名句。 “那你说呢?想要我怎么谢你?”我抬头看他。要我任他宰割? “每个星期陪我打一次保龄球,外加一顿晚餐。”卢永霖竖起食指示意着“一次”,亮出我睁眼后的第一个笑容,又是致命的吸引力。 他的回答之快,我几乎来不及后悔,也忘了反悔。 板子没送到出版社,被卢永霖扔在床边,白白陪我住了三天院。 期间,我闲来无事翻来看一看。交稿时间虽到,我也不急于一时,细细读着。越读越不满意,瓶颈阶段写的东西,原来是这副德行?我几乎想撕了它。 罢了!这也是我第一回拖稿,但还是重写吧!美其名为了口碑保持水准,实则……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稿子,实在没有勇气交出去找骂捱。 趁着换瓶点滴的空档,我来到走廊,挂个电话给编辑,报告这个噩耗。 编辑大人是很善良的,当我支支吾吾地说出“十月晒太阳昏倒住院”这个狗屁不通的理由,他很好心地没再追问,只要我好好保重,便催促我去休息,让我感动的想偷偷爬出医院把电脑搬来——住院上工。 但那是不可能的。我叹息着挂上电话,转身,卢永霖又像七月半的鬼魂,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面前。 “咦?你今天不用上班?”我奇道。 “我已经下班了?”他双手抱胸瞪着我。 我低头看看腕表,已经是五点半了,的确是下班时间,但是……下班时间的塞车路程就这样省去,而在准五点半就出现在我面前,除非他用飞的。 “哦。”但我没去质问他,他的生活作息我无权过问。 “生病也不忘工作,我真该把你挖到我公司来。”他虽是笑着,眼里却不带笑意,而是怒气:“你该躺在床上休息的,还是,你现在想在我的怀里再昏倒一次?” 他两臂敞开,作势要逼近我,吓得我溜烟冲进病房,爬上床钻进被窝里。 三天来,卢永霖来看了我三次,下了班就来陪我,连出院也是他来办手续和接送。我不敢告诉家人,否则,我亲爱的姐姐若来探病,见着卢永霖也没有这个危险。 之后,每到了礼拜天中午。也不再理会我的禁令,照样大摇大摆地来敲我的门,将我拖到保龄球俱乐部去。名义上是陪他打球,其实目的是强迫我运动,他用以退为进的手法掩饰他的善意,好教不愿受人恩惠的我能够安然接受。 这样的体贴我受之有愧,他对于我越来越强烈的吸引力,引得我频频抗拒,不知所措,而他却该死的不知情。 “连续五次洗沟!天才!”卢永霖幸灾乐祸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重死了!没有比八磅更轻的球吗?”我的右手臂在抗议。 “你的姿势不对,手肘不能弯曲,我再说一次……”卢永上前抓了我的手腕,第一百零一次地指导着。 他贴在我身后的躯体飘散着他独有的干净气息,握着我的手腕揽着腰部的手联合著他惯有的高热体温,我左躲右闪数次,他像牛皮糖一样黏在我身后,气的我差点要回头骂人。 看看四周,好像没什么人在注意我们,在场的人似乎也不认得卢永霖,我与他的姿态虽然亲密如情侣,实则不然,但既然没人认识我们,我可以放心点。 “你退后好不好?不然我怎么打球?”我略带恶性循环气地朝他道。 卢永霖不以为然,含笑走入休息区坐下。我松了口气,脑子里努力模拟着刚才他的动作,然后右手一甩—— 碰!咚咚—— 球在我尚未完全推出时就已落地,“咚咚”两声弹跳,在我脚边滚着,连进球道洗沟的机会都没有。 我垂头丧气地步入休息区,甩甩酸疼的手,意兴阑散地倒在座位上,拿起可乐就灌。 “不打了!”我吐出声。卢永霖一副忍笑模样,看了就气。 他抓过我的右手臂捏了起来:“受伤没?你错误的姿势很容易受伤的。” 我习惯他每回的按摩服务。“连续六个零分,唉!再打下去,我说不定会忍不住冲上前,一一把球瓶踢倒,然后被sandy赶出门去”我叹口气。 这是我们第七次一同打球,我的成绩依然贯彻始终的烂!实在不是个运动的料。 “你要不要试试看,看剩下扔几局你可以拿几分?”卢永霖每回都被迫收我的烂摊子,早已习惯从残局中求胜。 “每次都要我一个人打双人份,太操了吧?不想打的话就休息一下吧!”他笑声手电筒过我的肩膀,正确无误地让我来不及躲。 “怎么大老板上班也操、下班也操,已经灯枯了吗?”我嘿嘿而笑,肩膀一耸,滑溜地从缝隙间逃离他的掌握,向旁挪了挪。 “不要叫我大老板。”他的声音慵慵懒懒地,像是醉人的麻药:“我精力旺盛,身体健康,才不像你这只弱鸡,弱的连八磅的球都拿不好。”他也跟着挪动身躯,这回攻击的是我的腰。 “可是我用力捍人很喔!你要不要再试?”我威胁他,手指已经对准放在我腰上的手,还不放开? “我今天没带撒隆巴斯,饶了我!”他苦着脸藏有笑意,将手收了回去。 这是每回打球都要重复的游戏,他攻击我闪躲,互有胜败,刚开始我死命逃避,到头来渐渐习惯,甚至喜欢上了这种碰触,除了他脸皮够厚,最重要的还是我的姑息。 是我偶尔不小心所冒出的惊慌失措与窘态取悦了他,真要命!我的安全距离一向比一般人大,他超过了界,我却未能及时阻挡,偶尔几次的抗拒不够正气凛然,恐怕也被当成欲迎还拒了吧? 我心里清楚,如果换做别人,大概容不得对方碰我半根头发就已破口大骂,卢永霖能步步进逼,主要是他已经开始侵占了我的心,我们互相默许了对方跨越彼此的安全距离,只是我没有他来的干脆,他跨的俐落,我在挣扎才有这一次次的攻防战上演。 与他相遇,不在我预期当中,与他牵扯,也不是我所能招架得住的;生命中若留了个位置给他,他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更是我不愿多做臆测的遥远事。 “在想什么?”卢永霖打破沉静,望进我呆滞住的眼里。 “没什么。”我不自在地干笑着,将身子往后挪动,因为他的脸已经逼近我面前不到二十公分了,“只是想,我下本书的男主角中女主角这么对望时,该说些什么话。” “作家都像你一样,随时随地脑子里想的都是稿子,就连生病也是?”卢永霖的声音有点纳闷。 “不知道,起码我是这样的。” “那我告诉你,男女主角这样对望时,根本不会想讲话。”他似笑非笑的表情,似乎打算证实什么。 “哦?”气氛有点危险,我警戒地看着他。 “这样的距离对看,男女主角这一刻应该要接吻才对。”卢永霖微笑着凑近,我狼狈地猛然侧身往椅背上靠去,他并没有继续进逼,笑容持续着,显然我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 “我知道就好,不用示范,谢谢!”我伸手挡在身前,是不是要与发展这样的关系,我尚未决定,也没有心理准备。 卢永霖长长叹了口气,表情是无奈地苦笑。 “喀喀”的高跟鞋声音与一个人影捉走了我片刻的注意。透过卢永霖,我看见他的身后出现了个可以说视我为仇的不速之客——林琪珊。 早在我第二次踏进这里时就想过,也许有一天又会和她或者岳馨莲在此不期而遇,但我没想到会是在这种状况下—— 卢永霖与我相互对视不过咫尺之遥,气氛暧昧地十足会让旁人想歪,我看见林琪珊的脸色青绿,显然正往最糟糕的想去。 我迅速将视线调回卢永霖的脸上,视她而不见。 从没仔细地这么与他对望,当然不曾体会他那张潇洒的俊脸若是直视一个人,尤其是女人时,会造成对方多大的震撼。我的心跳在胸腔骨骼间撞击出声,勉强保持呼吸像是走在钢索间摇摇欲附,稍不小心便要泄漏心情。 我故作不经意地又偷偷瞄了林琪珊,看见她死命咬着下唇,一脸气急败坏,我不禁有种邪恶的快感。再装嘛!明明是她自己喜欢卢永霖,偏偏假装为了岳馨莲而出头,我看她能撑到几时。 通常不小说中,清纯善良的女主角为了不愿当第三者,会在此时刻立即远离男主角,并且鼓励男主角追上前去,亲自向他的女友解释,只有邪恶的第三者会适时制造和男主角亲密的机会,故意让女主角当场撞见,好造成完美的误会。 但此时此刻,林琪珊不是卢永霖的女友,我的角色其实也很难定义是女主角或者第三者,再加上我这个邪恶女人一向当不得乖乖牌,过过坏女人的瘾,便闭眼靠了上去—— 卢永霖受了我的暗示,轻柔地以吻封缄,遂了我的愿。刚开始我心里还惦着林琪珊此刻的表情,但却忽略了卢永霖的存在感会随着吻越来越深入而大到夺走我的理智,温热的唇吮吻着我的唇、柔软且甜蜜,教人一吻上瘾便越陷越深,但愿长醉不醒。 睁开眼时,我与他脸庞相距不过几寸,近的连毛孔都看的一清二楚,我的身躯也全陷进他的两臂之间,浑然不知刚才是怎样落入他的怀抱的,只知道呆呆地看着眼前卢永霖带着温柔微笑的脸。 又一阵阵的“喀喀”声唤醒我的视线。高跟鞋急促而愤怒的声音敲着我,提醒我及时目送林琪珊的远去,也许是因为我频频朝同一方向望去,卢永霖此刻也发觉了不对劲,跟着加头。 “原来是这样?”卢永霖对着林琪珊的背影问我。 “嗯?”我不解他的意思。 “我是不是托了她的福,才得你投怀送抱?”他回过头,温柔的笑不见了。他知我对林琪珊的心结? “啊……”我既羞愧又恐惧。 “这个游戏一点也不好玩。”他的眼神冷淡的封了冰。 我的心也跟着封了冰。 这算是什么样的发展呢?忐忑地过了一个星期,卢永霖照样准时来敲我的大门,更显得我这星期以来的有不安与多疑,有多么可笑! 平静的生活从此于我成奢侈。 卢永霖变,变得陌生,不!变得让我更觉得熟悉。这么说吧,卢永霖变得比以前更热情,见了面就来个热情拥抱,再加一个热吻,手更是无一刻离开过我,或牵手、或搭肩、或揽腰,找到空档便要索吻,他变得极具侵略性,笑容更加邪魅,好似多数同行笔下那种坏坏的男主角,更印证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那个坏的让人想拿钻戒砸死他的男人。 让我觉得熟悉的原因是他回复了初相遇时的面目,霸道而邪气,与之后几次来往,温柔而贴心的他相悖离,所以又让我觉得陌生。 如果他以前是用鲸吞蠢食的手段追求……他对我如果算是追求的话,他身经百战地,现在改采速战速决的方式想攻城掠夺了。 等了一个星期,在疑惧与期待中等到了一个热烈的情人——是情人吧?事到如今,我不想承认也不行——我悬空的心感受到踏实,却又低荡着一丝陌生。我自他如火的拥抱中滑轩月兑逃,笑着将他送我的…… “这是什么花?”花痴的我不耻下问。 “绣球花。”他在我颊边偷了个吻。 我红着脸逃开,找个尘封的瓶子洗了洗,将他头一回送我的花插上。牛皮糖卢永霖亦步亦趋,在我洗瓶子时候猛嗅我脖子,弄得我差点将之摔碎,在我插花时研究着我的头发,一丝丝、一绺绺地玩弄,吊得一颗心七上八下。 “你去坐着好不好?不要动手动脚的。”我警告他。 他故意一甩头,搞笑地摆个酷酷的pose,然后找个位置坐下,我才得片刻喘息。今天他紧迫的攻势与往日大不相同,以前就算想碰我一下也是不着痕迹地,等着我发觉后才给他一个白眼,今天,是哪里不一样了? 自从出院之后,因为有着星期天他会出现的预期心理,所以我寒伧的狗窝整理的比以前稍稍干净了些,衣服也乖乖地吊到阳台去了,小床上的毯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只是东西依然有些凌乱。 卢永霖会挑剔我作息时间与饮食习惯,倒是不会对我的生活习惯有什么意见;他重视我的健康,但不会管束到我私人空间,这也是他现在得以坐在我沙发床上的原因。 若非如此,他早就被我赶出门了。 “雅雁,今天不要打保龄球好不好?”他叫着我的名字。我对他下的禁令许久前就无效了。 “好啊!那你说去哪里好?” “去游泳怎样?”他的声音里有些浓浓的贼笑。 “我游泳容易感冒。”我才不上当,依他今天这种不良的行径,游泳?我全身上下的豆腐都会被他吃光的。 “哦!”他的声音里透着失望,随即又兴致昂扬道:“带你去一个地方好了。” “哪里?”我满脸戒备。 “去了就知道了。”他朝我眨眨眼,一脸神秘。 我几乎在半推半拉间被他黏上了车,我怀疑自己真正走的路究竟是几步!见过黏蝇纸没?卢永霖就像是个大型的黏蝇纸,而我就像是黏蝇纸上的老鼠,被他一路黏着,只能偶尔挣扎着四肢,象征性地动个手脚。天啊!我们有必要这么亲密宣告世人我们之间的关系?而我们之间,真的已经亲密地到了这个地步? 但是不可讳言地,我陷进迷惘了。 坐上车,照例由卢永霖为我系上安全带,他抓住机会又是一个长吻,我连抗议的机会都没有。车子驶上高架桥,可惜我是个路痴,不知往哪个方向,如果他此刻真要把我载去卖掉,我也无力抵抗。 车子最后驶进一处相当宁静的住宅区,卢永霖拉着我的手朝警卫打个招呼,带我上了六楼,一具有着天台的小绑楼。 这处住宅区的地势偏高,又与喧嚣杂吵的市区有段距离,六楼的天台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黄昏五点的天空,和稀稀落落地点点灯火,卢永霖不发一语地看着天,漫不经心地玩弄我的手。 遗世而独立的天台上,落霞景致醉人,我们同时忘了自己的声音。 “这里是哪里?”当我想起自己原来还可以说说话,不知是多久以后的事。 “我天母的住处,你是第一个女客人。”他模着我的脸颊。 我推掉他的手:“少来,你这种行为应该不少吧?等会儿不要让我发觉留有不该留的东西。”我斜睨着他。 “没有,这处真的没有别的女人没有来过,就连我妈都没来过。”他又来手又揽上我的腰:“还有,我的凯迪拉克自从让你的盖了章之后,就不曾载过别的女客了。” “哦!”说实在的我不太相信,他八成是说着让我高兴的。 “还有个东西也让你盖个章。”他的眼睛在夕阳余晕中闪着红色的火焰,似笑非笑的嘴角漾出惯有的邪魅微笑。 “什么东西?啊……” 我在惊愕中发觉自己已腾空,卢永霖抱着我走入阁楼房间里,将我放置在床上。 “这里,我的床也让你盖个章。”他在我耳边呢喃。 难抑一股战栗与羞涩爬上心头,他想做什么? “今天晚上,留下来。”他的笑容不见了。 “不要。”我的声音虽小,但是很清楚。 “嗯?”他皱起眉。 “我说不要。”我站起身,才刚走一步,又被他从身后环抱住。 “你确定?”他的声音邪的可恶。 我心里有着不解的怒气:“卢永霖,放开我,我说‘不’就是‘不’!别跟我说些女人说‘no’就等于‘yes’的屁话,如果你不曾被拒绝过,从现在起,你最好把这个经验牢牢记住。” 我一口气拒绝到底。理智有时是扼杀浪漫的凶手,但也是阻止错误的良丹。 卢永霖松开了我,随手拿起桌上的一包烟,抽了根点燃,无言地坐倒床上。 在我印象中,卢永霖是没有烟瘾的,我不曾闻到他身上带过烟味,连男人常用的古龙水和发油也没闻到过,他给我的印象是清淡的,气味是清新干净的,如今他吐着烟圈,眼神迷离而深奥,眉头紧皱,不论是轻松愉快或者是邪魅的笑全都不见了,这是我认识的卢永霖吗? “你今天很奇怪,有什么心事吗?”我平缓地问。 “没什么心事,只是需要一个女人。”他嘲讽的又吐了口烟圈,姿态慵懒。 我的面色沉了下来,连关心他都懒得问了。今天的卢永霖是我不曾见过的,也是难以让我接受的,如果他持续是这副德行,我无权干涉,但是可以选择远离。 “那我该回家了。也许几个小时内,你可以找到另一个女人来替补,我不妨碍你,再见。”我气的不想再多看他一眼,转身便要离开。 “等等,雅雁,我送你回去。”卢永霖的声音不再漫不经心,急切地想追上我。 我回头,朝他摇摇头:“你不用送我了,你让我觉得很陌生,多待在你身边一刻,我觉得多一分危险,很遗憾,你给我的安全感,没了。”我抱持着与他分手的准备,将心中的话一次吐出。 他没有立刻出声,我继续走着,下电梯前,才隐隐听到他的声音:“你知道路吗?要怎么回去?” 不论用什么方法回去,都比让他跟着来得安全,我头也不回地出了社区,在叉路口犹豫着,选择了下坡的路,走着、走着,模模口袋,想掏出钱包,却模了个空。 我愣住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以他的车代步?只要有他在,我吃他的、坐他的,习惯连钱包也不带就出门?我除了依赖着他的体贴与照顾,渐渐将心交付予他之外,一切花费也全看他的帐,他支配着我的双腿、我的肚子,还让我幸福的连荷包也废了? 将心交给他,真的会让我幸福的连独立的人格也抛去了? 看情形,我得有心理准备,习惯从不再有他的生活中,找回自己。 走了长长一段路,终于来到一处圆环,看见公共汽车的影子。 没有钱包,不能坐计程车,我绝望地掏掏牛仔裤四个口袋,当模到了数个硬硬的铜板时,不禁又惊又喜。 偶尔我也会塞几个铜板在裤口袋里,今天却成了我的救命符。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找着一个个站牌,找到了回家的路,心定了。 跳上车,坐上了最前排的位置,有种心安的感觉,心安的让我觉得心痛,心痛为何要远离他才会感觉心安。我无意识地随着公车摇晃,我看着车窗外,来往的车辆穿行着,我视而不见。 但是,公车右前方的后照镜里,那辆紧追而至的凯迪拉克,我不能视而不见!那车牌……是他! 为什么?他还追来做什么?他依恋的是什么? 到家了,我头也不回地迅速下车,直奔入小巷,唯恐他跟上来,我冲进门内便上锁,不开灯,任性地宁愿室内漆黑一片。 我走到窗边掀起窗帘的一角,见到他和他的车子孤立在夜色中,正朝我的窗口望着。 我还是没开灯,怕一开灯,他会来敲我的门。 他坐立不安地看了半个小时,拿起行动电话。糟了! 丙然,我房内的电话响了,刺耳的电话声空前的讨人厌。 我犹豫着,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电话停了,他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为什么?他为什么不肯走? 莫名地,今天不想再与他碰面,我期待着他离去,他却抱持着我难以理解的坚持,仍然留在原地,我气极了。 忿忿拿起电话,我终于拨了他的行动电话号码。 “喂?”他的声音相当急切。 “你走吧!我今天不想再看到你。”我冷冷道。 “把灯打开,我要确定你到家了。”这是他的目的? 我依言开了灯。“可以了吧?” 他停顿了一下,“不要忘了我留在你冰箱里的东西,记得热来吃,别吃泡面。”没有道歉,温柔而略带霸道的关心,这是我所熟悉的卢永霖。 我咬着唇,心跳了一下,没有开口。 “晚安。”他说。这是让我心安的声音。 “……晚安。”我收了线。 走至窗边,正来得及看见他驾车离开,我的泪水被飞速离去的凯迪拉克给牵引出来。然后,我扑上床,试图将所有不安,用泪水排遣而出。 不安?心安?陌生?熟悉?心情的大锅菜,炒着我对他所有疑虑,火候正旺,五味杂全。 第六章 十月的高雄,热的跟七八月的台北一样,逼得人想造反! 走出小佰机场,阳光劈头直射,蠢蠢欲动地想谋杀我。我这只台北来的弱鸡连十月的台北阳光都能晒晕,自然有所准备,连忙从背包里挖出一把万年晴雨两用伞。 “呼呼……台北的土人到了高雄也变成淑女罗!” 衍灵的声音传过来。我呵呵傻笑以对,随她爱怎么笑都可以,只要记得晚上带我去六合夜市吃排骨酥面就行了,这是来到高雄后的一个小小期待,不是怎么重口月复之欲的我,难得的一个小小期待。 “可惜啊!淑女拿这种缺了一角的破伞,变成了俗女了啊,你要扮淑女,好歹也彻底一点嘛……”她迎上前一步又补上一句。 “用了两年嘛!” “临时通知我要来,害我昨天晚上没睡好。今早又要接机,晚上可能要早早上床补眠了。”衍灵掩口打了个呵欠。 “啊?排骨酥面……”泡汤了?我垮下一张诤媚脸。 “哈哈哈!被我骗了,昨天我刚交稿,接了你的电话就睡了,睡的可甜了,今天晚上当然可以带你去吃排骨酥面……喟!不要流口水,好难看!”衍灵皱起眉故作不屑。 我的确快要流口水了,知我者衍灵也。我睁着水汪汪的泡泡眼,乞怜地摇着尾巴。 “怎么会突然想要来高雄?你这个懒惰鬼,平常要我来玩一趟,你拖拖拉拉的有一堆理由,三催四请也请不到你,今天怎么有兴致?交稿啦?”衍灵问道。 交稿?我几乎忘了有这回事了,日子过得太幸福,工作都丢在一旁,幸福破灭后就旅行散心,效法日本漫画家所谓的“外出取材”,真是标准的逃避现实派。 我也无法解释这股突然飞到高雄的冲动,也不想说出前因后果,只好打个哈混过去,和衍灵一同走出机场。 宽广的人行道贪婪地吸收着阳光精华,又急切地将高温释放,蒸烤着踱步其上的人们。十月的高雄太阳够毒,我最近吃的很补,应该不会虚到又晕了吧? 然而,换了空间,不一样的空气和阳光,心情能不能也一起换掉。 可惜不行,否则我这闷葫芦不会有满腔杂感,不吐不快。 “你认为,言情小说作家谈恋爱,会是什么德行?”我淡淡冒出一句。 “你是在说你自己?”衍灵地张大嘴巴,把我从头到脚看个仔细。 我尽力让自己的两眼呈现对圣洁的光辉,眨了眨圆睁的眼睛以示有多惊愕,我又是多么无辜。 衍灵没得到我的回应,正经八百道:“嗯,我以为,言情小说作家因为创造了太多完美男人,所以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标准,嘴上说分得清现实,骨子里还是偷偷期待理想中的爱情,理论上的确是比一般人的眼界要高很多,要想谈恋爱就更难。” “是吗?”衍灵是在说自己吧?我偏头望着她。 “我们都是编故事的,小说中的男人究竟存不存在,你会不比我清楚吗?可是呢,偏偏自己比谁都期待,又比谁都嘴硬!对不对啊?嘿嘿……”衍灵笑得很邪恶。 “……”我无话可说,在嘴硬和默认之间挣扎。 其实,最教我难以反驳的是——现实中卢永霖的存在,教我难以否认不曾期待过他这个人的出现,唉!他之于我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衍灵将我的不语看在眼里,续道:“好吧!就算有,像我们这种一天到晚坐在家里的,是最不可能遇上的,还是作白日梦就好。幻灭是成长的开始啦!比较一旁的男人,虽然跟理想相差不少,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七折八扣的大概也能勉强。”衍灵拍拍我的肩。 听她放屁!我按捺住骂人的冲动,前头说的有点道理,到后来根本是鬼扯。 “不要偷骂我。刚刚只是随便说说,实际你未来的他跟理想距离多少,现在还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啊?”衍灵刺探着。 这家伙是鬼吗?我在想什么她都知道?“是啦!?”我应付了事,“理论上小说中的人物不可能出现,对不对?” 其实我也这么以为,所以刚遇上卢永霖时,宁愿以为自己见鬼了。 “理论是可以打破的,说不定你走狗屎运也有可能,反正天生我材必有用,再龟毛的女人还是可能有人要,正如我们的凌雅雁小姐,铛铛铛铛——”衍灵作势在我头上洒金粉。 我白了她一眼,哼道:“可是,真要碰上那种男人,你觉得算是走运?” 衍灵想了很久,摇摇头:“我不知道,可能……不一定吧!” “完美男人第一个条件是什么?”我问道。 “有钱!”衍灵的眼睛大亮。 “有钱到让你过好日子,叫走运?”我斜眼瞧她:“有钱到帮你打造个金笼子,把你关起来,如何?” “说的跟养狗一样!”衍灵一脸嫌恶。 “对啊!偶尔放出去溜一溜,还帮你戴上个金项圈,不错吧?”我嘿嘿直笑。 “嗯哼!不要说得我从此不敢戴金项链。”衍灵皱起眉头。 “如果真让你碰上了,又不幸,哪天你因故离开了这个‘主人’,逃出了金笼子,拿下了金项圈,你心里无形的金锁拿得下吗?最不幸的是,再加上你对‘主人’要是有深厚的感情,怎么办?” “假设我不爱这个主人,其实只等着骗钱呢?”衍灵一脸精明,很实际地吐露出渴望钞票的心声。 “再找下下一个主人?下一个金笼子和下一把金锁?”我挑起眉头。 “说来说去,为什么一定是男的当主人?”衍灵抗议了。 “那为什么样言情小说都这么写?那么多‘霸主’和‘女奴’、‘公子’和‘书童’、‘老板’和‘女职员’、‘小妹’甚至‘女仆’……等等例子哪里来?你不是也写了不少嚣张霸道的凯子,销售量还不错吗?难道这真是众多读者期待的?”我嘲讽地看着她。 “凯子不等于是理想男人,还要加上其他重要条件……”衍灵的声音有点小,开始解释她就月兑口而出的话。 “很不幸,依照言情小说公式,凯子不一定是理想男人,理想男人却不能不是凯子,你刚刚说的是所有女人的心声,否则你为什么要写?”我笑得可恶极了。 衍灵怔怔地对着我看了半天,脸色一垮:“骗稿费啦!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要我承认?承认了我就不好意思再写了。”其实衍灵的鼻子对于市场倾向一向灵敏,她不是不知道这些公式的盲点,只是她不想承认罢了。 “承认归承认,你还是可以写,继续赚你的钱,试着跟我一样厚脸皮,反正承认了读者也看不到呵呵呵……”我笑得简直嚣张。 其实我也不想承认。写故事公开挑自己故事的毛病,那我还要不要混啊? “你好狠啊,说这么白,什么梦想到了你嘴上都变成泡泡,好残忍!而你这种人竟然是写小说编梦想的!……我跟你不一样!绝对不一样!……” “不一样?”我用鼻孔看她。 衍灵小声道:“就算一样,我也绝不让读者知道我是这种人,不然我的票房就完了……” “彼此彼此。你是市场走向的领导先驱,我还要多多跟你学习哩!”我收回嚣张的鼻孔,伸出仰慕的手跟衍灵握了握,希望沾沾她一点“钱气”和“名气”,去去自己身上的晦气。 “你光问我,也不说说自己的意见!要是你呢?真爱上这种不但有钱,而且其他条件也优秀的男人,就算被当成宠物……应该也不错吧?”到最后,衍灵终于诚实说出心里感受了。 这样的问题一点也不令我意外,镀金的幸福比起平凡的幸福,那附加的利益来得多,百利而无一害,没有理由推拒门外吧! 当优秀男人将一切条件堆砌到最高点,那时会有多少女人愿意当宠物?恐怕不少。 我神色一凝,低声道:“如果,你没有被宠得连独能力都没有,也不介意他有可能养了一堆看得到、看不到的宠物,的确会觉得不错。” “雅雁,你……?” “啊!不要辩论这种不可能会遇上的人,管他们去死吧——”我抬起头,面朝向天,气势磅礴地大叫。 自始自终,我没有正面承认是不是遇上了这种人,只是在急躁的吼叫中试着抛去对卢永霖的牵挂与疑虑,并妄想堵住衍灵发不绝的思绪泉源,切断能会问出口而其实已是正确答案的问句—— “你已经遇上了?!” 我张大口,声音卡在喉咙,那国人最后把我锁定在我身上两三秒,对我笑了笑,车随即“咻咻”离去。 了不起,这种吸金功力真教我自叹不如。 “喔!对了,我下本书要把这段设计成男女主角的相遇,先说的先赢,你可别跟我抢啊!”衍灵的脑子转的太快。这算有创意,不是有生意头脑? 我懒得说好,也没空同她争,因为有一件事格外引我注意—— 我们,说的那么大声车内的人听不听得见? 突然忆起当初对卢永霖的“大哥大演说”,我不禁羞愧得无力自容。 在衍云那儿住了一星期,闲散地吃了一星期的排骨酥面,狂享久违的惬意自在,一向以高转速运行的脑子如今是缓的近乎停摆,资料库一片空白。 当思绪渐渐恢复活动力时,我刻意挑了星期一的早上飞回台北。 料想他卢永霖再有闲空,也不至于一放下工作来找我,就算他要出现,也得等星期日,所以我有好几天的时间可以穷磨菇地作心理准备,暂不必见他。 我安心地踏出松山机场,即使高雄的太阳也晒不晕我,那么我索性晒个痛快,最近我全身已经美白的过分,苍白的跟鬼一样,就给他晒出几颗雀斑也没关系,我需要一点“阳气”——太阳的阳,不是国人的阳。 下了公车,转入巷口前,这才想起了个血淋淋的现实的事——稿子已经拖了超过半个月,编辑大人这么久找不到我,说不定跳脚得月兑白了。我赶紧拿起公共电话,打去解释了下。 “上回是中暑,这次怎么了?冻伤?”亲爱的编辑大人语气还是很和气,还带有不小的幽默感。 我尴尬地陪笑道歉,保证月底一定交稿,好挽回我及时交稿的信誉。得到编辑大人的原谅后,我吁口气挂上电话。 况且,基于隐恶扬善的情操,编辑和读者还是说好听的居多,倒是我任性得很,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没挨骂还真是上天保佑。 一想到了某个角落正有某个读者期待着我的新书(就算没有,编辑充当基本读者),我吃了午饭便毫不犹豫地踱步回家,火速打开电脑,将该改的稿子给翻出来修改。 一整个下午,稿子改的还算顺畅,洗完澡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了,我在昏暗中开了灯,时钟指示着六点十分,我懒得出门吃饭,便准备弄盘微波炉调理包来吃。 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反之亦然。到头来我胃被收买、心被收买,最后连脑子也被收买了,食物的功力简直无法不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口月复之欲是淡泊得足以去吃素,看来错了。 一旦食物加了“心”的配料,可以养每一张平淡的嘴填饱每个胃的深坑。 发了会愣,这才洗下锅,门铃不预期中响了…… 后上的量米杯随着叮咚声“匡当”落地,心跳也有胸膛间怦怦乱响,构成浮躁恐慌的调子。这么晚了,是挂号邮件的可能性不太大,习惯不告而来的又只有那么一个…… 虽然怀疑他没有空,但是想除了他,应该不会有别人了。 卢永霖的出现未免早的让我措手不及! “星期一,你怎么会有空?”我淡淡问道。虽然现在是下班时间,但除了我住院那三天,通常他只有在星期六、日才会出现在我面前。 不对!记得许久前,偶尔也有几天在路上遇见他和别的女人,显然他真的闲的,闲到能在上班时间跟不同的女人周旋,假日才轮……一想到此,便觉得浑身凉个透彻——那我逢老几呢?他第几号宠物? 没打算和他深交前,这些问题我也不愿去想,因为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去干涉;突然一场风雨将我与他之间本稳固的桥梁给吹得动荡,明亮的前路陡地被阴暗和奔雷狂雨给截断,我们之间的许多隐隐存在的死角,瞬间扩展至无限大…… “你是故意的是不是?不想打电话给我就算了,电话也没挂好,存心不想接我电话,是不是?”他朝我吼,脸色像外头的天空般黑暗,不只是阴霾。 他上前扳住我的肩膀,与我正面相对:“你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不想见到我,就干脆一走了之,回来了不想听到我的声音,就干脆不接电话?看来依然认为我是故意的。” “只是去渡个假而已。”为什么我的声音比起刚生完孩子的产妇还弱?我大可理直气壮跟他顶啊? “度假?渡了超过一星期才回来,没给半点消息,你可真潇洒!”他喃喃地放开我的肩膀。 他对我离开的时间掌控得这么清楚。 “你……”我浑身一震,惊得在他的怀中连发抖也不敢。 “你说说看,该怎么办?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卢永霖略带泣诉的声音将我震离他的怀抱,我不解地看着他既青又白的脸色,确定他没有流泪,我被惊吓过头的心神又稍稍回稳了点。 再继续和他纠缠下去,我再怎么胆大也会被吓出病! “你无须怎么办,以后不要来见我,我们saygoodbye,一切都好办。”我轻描淡写地像在说故事。 显然事情没我想像那么简单。卢永霖先是错愕地瞪着我,然后托住我的后颈,凑上脸狠狠吻上我。既疯狂又烈性的吻,像是决别又似控诉,更像满满倾泻他的愤怒。 我说错了什么吗? 喘着气,几乎是用逃的,我别开头,身子仍被他长而有力的臂膀圈着。 “别这样……”我发出微弱的声音。他怎么这样呢?在我决定了要疏离他,甚至与他分道扬镳的时刻,他怎么能卑鄙地以吻来加深对我的影响力?这教我如何轻易地抹去他吻在我心上的烙痕? “是你把话闷在心里的,不是我,我要问的早就问过了。”我把把问题丢给他。 卢永霖双手一松,改拉我的右手,暖暖地温暖着我们之间冰凉的僵局,然而这只是一瞬间的平和假象而已,他竟然……竟然用力拉扯着我,同他一起倒在沙发床里! 显然是他已经看准了方位,谋定而后动……哼! 我奋力挣扎着,想爬出他的控制范围。 “别气!别怕!”卢永霖抚着我后脑上杂乱的短发,一手按着我蠢蠢欲动的肩膀,柔声道:“就这样不要动,我不会对你怎样的,你听我说好不好。” 我伏在他胸前,被他整个抱在怀里,除了些许尴尬,感觉上他的态度并不如那天咄咄逼人,而是温暖的让我想赖在他身上……罢了!习惯了他动手动脚,其实这样的亲近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只要他别妄想更进一步就行。 只是,讲话说讲话,为什么要粘得这么紧?弄得两方心猿意马,话能好好的讲吗? 卢永霖整个人瞬间凝在我面前,温暖的笑脸僵在那里,像是让维苏威众山给活埋了的庞贝城废墟中,刚挖出来的、栩栩如生的人;熔岩淋上时,他的笑容还来不及退了。 僵了一世纪之久的“石人”,突然爆出笑声,胸腔和月复部随着他的震动而摇晃,气的相要离开他的怀抱。他拉住我,苦笑着模模我的脸颊:“你到底是不解风情还是幽默?我真是败给你了!” 我微窘地看着他近距离的脸:“这样讲话不太方便吧?” “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不过,如果你把持不住,想侵犯我,我随时欢迎。”他的笑容在嘴角泛开,便使我的面色一下已经发青。 “回答你那天的问题吧!”他笑着冒出这句话,又定定地看着我:“我以为,你对我并不认真。你从来没有主动亲近过我,可是,唯一一次送我的吻,却是因为林琪珊;依你的性子,送上一个吻攻击她,应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对吧?” 这似乎是对的吧!我收回视线不敢看他。 “对我却是大不了的事。很显然你不如我想像中的喜欢我。你被动的拉我,无可无不可和我约会,无所谓,我以为你总有一天会习惯我、喜欢我的,只是,连个吻也能让你当成筹码,我不禁开始怀疑是不是看错了你,一个情场老手,”他的声音沉沉的,又带点嘲弄:“所以我想,既然这样,那不如一直玩吧!我也不必认真。” 我听的皱起了眉:“所以你那天才阴阳怪气的带我去你公寓?” “我不是生手,也不是老手,但不管怎样,我没有耍你的意思,更没有被耍了还能忍气吞声的雅量。”我肃然道。 “我知道。你拒绝我拒绝得干脆,接受我却接受得很勉强,也许是你的感情真的很淡,淡的让我察觉不到你的热情,更有可能……你还没爱上我。”他试探地紧盯着我表情的变化。 好可怕!爱与不爱、多爱少爱,岂能这样有逻辑地论证推演?我的脑袋到底是什么做的?这一刻,突然也觉得这样的自己——感性贫乏。我是写艺文小说的没错吧? 伏在他的怀中,感到他正等着我的答案,连呼吸都听不见,我不禁有点心疼。我撑持着两手,俯视着那双勾着我的眼睛,印上他那呼唤着我的唇。 许久后,我睁开眼睛,察觉到我正被他压制在身下,连忙推开他一些:“别这样,这样我不能平静的说话,我也有话想说。”我低头不好意思看他。 “说什么?”卢永霖拉起我,与我并肩坐着,一手环着我不入,语气似乎很期待。 我笑着偷偷斜睇他:“你他得出我刚才的……吻,是不是真心?”嗯,脸有点熟,讨厌! 卢永霖迟疑了一下:“除了这回是你主动,感觉跟平常一样……我是说我;你呢……我不知道。”他的声音闷闷的。 亏他的是情场老手,竟然分不出来?我烫着脸道:“我不讨厌你,所以愿意和你来往;我有点喜欢你,不然不会容忍你对我动手动脚;我可能也有点爱你,所以在吻你的时候,也满……陶醉的,这样懂吗?”咳!越说声音越小。 这算是告白吧?不晓得他还满意吗?我有些不安地看着好久没擦的地板。 “懂。”跟着他回应一个深深的吻,会让人忘了呼吸的那种。 第七章 十一点多时,我送走了卢永霖。 一切的不安,随着他的到来一扫而空。我傻傻地看着他离去是掩上的门,独自想东想西的,要不是门铃又响,我不知要发呆到几时哩! 他有什么东西忘了吗?我满心欢喜地冲上前去开门,却在迎上一双意料之外的喷火眸子而愣住。 林琪珊? 她是怎么知道我的住处? 我瞪着门外面色不善的人儿,僵在当场,与她漠视相对许久,最后,先发难的还是我。 “你有事?”我单手扶腰,一手拄着铁门,手指像弹琴似的在门板上弹滑。 “不请我进去?”林琪珊也不掩饰敌意,下巴一昂,继续瞪着我。 可惜我不是男人,不然一定对着好线条纤细优美的小腿足踝,和她勾起一脚的诱人动作而流口水。 “不必月兑鞋子,进来吧!”我索性教她安心。想来她的丝袜可能禁不起我粗糙的地板的折磨,我又没拖鞋招待,是我不对,不好为难她。 “请坐。”我像个黑心肝的老巫婆,不但对她的行为毫不客气地加以丑化,还不怀好意地看她打算坐在哪儿。 她是怎么找上这儿来的?光凭一点,就足以让我想出一百零八种轰她出去的理由,但我想知道她的来意。 “不请我喝杯水吗?林琪珊无谓地看着我,终于挑了深蓝色沙发床坐下。 “累了?和他混这么久,混到快十二点才走,没把他掏干净,你自己倒先垮了,想当然乐,他另谋发展的日子不远了,你拴不住他的。”林琪珊满脸轻蔑,讲的话也真不怎么好听。 她这种人,十足是言情小说中的第三者的类型,如果确定女主角是我的话,不过我倒低估了林琪珊的战斗力,显然那天在卢永霖和她父亲面前,像是有怕保留的;白白让我在她面前嚣张,林琪珊一定觉得很呕吧? “你该不会跟踪他来的吧?”如果我是卢永霖肯定气的宰了她。 林琪珊讲话还真“直接”啊!看到她死盯着垃圾桶,我开玩笑:“你在找什么?用过的吗?”我有个在旅馆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可以从垃圾桶观察投宿的男女昨晚有没有搞鬼! 看到林琪珊有些不安地急忙藏匿臣她搜索的视线,我应该猜对了。 炳哈!其实她还挺有趣的,幽默感一流,想像力却很贫的可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只能做那档子事?还可以做好几次?她是看得起我的魅力还是卢永霖的“能力”? 我体内的邪恶因子又在叫嚣了,叫嚣者打算起捉弄她,谁教她打扰我安眠时间,赶走我的瞌睡虫。 “我们在浴室做的。”我笑嘻嘻道。见到林琪珊脸色立刻发青,目光转朝浴室方向,跃跃欲进,我赶忙又道:“我有吃避孕药的习惯,所以卢永霖不带的,不必去浴室找了,浴室的垃圾桶也是空的。”我示威地呵呵笑首。 没想到第一次喊“永霖”,会是在这种状况下。 “看不出你年纪轻,经验这么丰富?真是可怜了永霖。”林琪珊带点蔑视。 “搞清楚,我就不可怜啊?卢永霖的经验会比我少?还有你,林小姐啊,你也是,你也没有资格说我!”我毫不留情地反击。 “你不觉得,我们在这里争执,当事人又不在场,不就一点意义都没有?”我提出疑问,通常小说中的第三者,攻击女主角攻击得张牙舞爪,在男主角面前却乖的跟猫一样,她维持她柔媚的形象,实在是很要不得的手段。我一直以为这种女人只存在于小说之中的,林琪珊让我开了眼界。 “只要你知难而退,不要霸着永霖不放,当然就没有意义。”林琪珊仍是执迷不悟。 这就是第三者的心声?实在很难说服我。 “好好好。”我双手高举,做投降状:“可惜卢永霖是人,不是东西,有他的自由,你要怎么左右他的决定?以前有岳馨莲,轮不到你;现在有我,还是轮不到你,以后就算我被getout,还有其他阿花n号,照样轮不到你,你难道要一一收拾?收拾到几时?” “你怎知轮不到我?”林琪珊看起来很不服气:“只要待在他的身边一天,我就一定有机会!” “唉!”好个乐观派,我模模发昏的头:“你真的打算一直待在永霖身边,跟他维持这种‘有一腿’的关系?” “不要污蔑我们?” “那该怎么说?露水姻缘?”这样修饰会好听多少? “谁说的?我跟他才不是玩玩……” 她稍稍愣住。 我又道:“还有,就算你吃不到,也别假装肚子饱,分到了杯羹,卢永霖也没那么饿!我跟他纯聊天,你都不信思想邪恶喔你!” “好吧!那我就看看你这个位子能坐多久。馨莲是半年,算蛮久了,分手前还得颗钻戒,听说永霖常送‘诺雅’珠宝店的东西给女人,如果你缺钱,就趁着分手前努力挖吧!看你能挖多少。祝你好运!” 林琪珊说完话,根本不顾我的反应便昂着下巴离开了。虽然神色还是很冰冷,不过她对我的敌意明显已经降低许多,对于现实,是不知接受了多少? 而我,是不是也该面对现实了? 我想卢永霖跟林琪珊之间什么也没有,因为卢永霖不至于笨到去招惹对他有企图、而他又没兴趣的女人;但是岳馨莲呢?他们毕竟曾是男女朋友,还有之前一个个跟他“玩玩就好”的女人们呢? 好吧!就算过去有不少女人曾经从卢永霖手上得到过钻戒,那也是过去,我无权追究,现在呢?是不是还有些我没有见过的女人,也在我看不见的角落,一直分享着他的爱? 一群属于卢永霖的宠物? 我不会是卢永霖的对手,对情场的经验而言。真要玩爱憎分明游戏的话,那些女人极可能是我借镜,瞧他对岳馨莲多苛啊! 他爱我?瞧瞧岳馨莲吧!他能爱我多久? 才刚决定要放胆爱他的…… 我仰躺在木板床上,动也不动,也没睡着。原本极可能是个好梦入眠的夜晚,我却失眠了,当然也梦不到他。 坐在肯德基爷爷的旁边,手上拿着麦当劳的蛋卷冰淇淋,懒懒地看着来往的行人,舌头有一搭没一搭的舌忝着。 今天天气有点热,十月都快见底了,秋老虎还是挺凶的,罗羽倩那个女人此刻约我来晒太阳,不知是带了什么麻烦事要来打击我,她这人一向无事不登三宝殿。 我心里毛毛地想。 我看看腕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手上的冰淇淋也因为我舌忝速太慢而渐趋融化,粘答答地快要把冰淇淋杯给融掉了。早就知道她会迟到!爬格子的同类动物大都在生活上有点智障,不是对时间太敏感,再不就是方向痴,罗羽倩是前者,我是后者,手上的冰淇淋可为我作证。 怎么说?跟她约了肯德基爷爷,怎么还没来。朦胧中,有双脚踌躇在那里,进入我的眼帘间,然后杵在那儿不动。我昏昏然意识到;有人站在我面前? 睁眼便看到了一双穿着小巧可爱球鞋的迷你脚,我不禁哑然失笑。略微向上移视线,是一个小朋友,睁着圆圆的眼睛,手指伸进嘴里含着,满脸企盼地看着我手上已经快溶掉的冰湛淋,我也随着她的视线一看—— “啊!”我惊叫出声,三两步奔向垃圾桶,把快要没有落地上的冰淇淋给扔了。 回头掏出袋里的面纸擦了擦手,我假装没看到小朋友泫泪欲泣的脸。唉!要怎么跟这么小的小朋友解释,吃过的冰淇淋跟卫生的关系。 “想吃冰淇淋?那也不要对着人家姐姐流口水喔!”那男人捏孩子的鼻子。 “雅雁?”他的微笑转为惊喜,跟着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锦冠?”我不太肯定地望向他。 不会吧,我看着那孩子,心里算了一下——四、五年前分手的老情人,今天竟然已经带着个四、五岁的孩子!天啊!他还没毕业就生孩子了?是跟我分手前就……我那时竟然没有发觉?青天霹雳! “这是我姐姐的孩子。”许锦冠模模孩子的头,替我理清了一头混乱,“不要乱猜,我以前可是很忠心的。”他忍笑又补上一句:“对你。” 许锦冠拉过两张遮阳亭下的椅子,招呼孩子坐下,哄着道:“叫阿姨。” “刚刚不是叫姐姐吗?”我的欧雷点滴失效了,还老了一辈?、 “哈哈哈……”这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爆笑,我笑道:“凭我们以前的关系,就算乱来也乱不哪里去啦!” 但,就算是作戏,从不曾向我低过头、类似敌人般的初恋,今日却连连一反常态,我几乎怀疑是不是认错了人。 说着说着,无可避免的落入“追悼过去”和“展望未来”的重逢公式中。许锦冠道:“记得刚认识你时,看起来像呆呆的高中生,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小妹妹,现在有男朋友吗?” “我没能得到的初吻,是他的?”许锦冠全神贯注地看着我,所问的问题让我的心多跳了几下。 “不是。”我摇了摇头。 “难道……是电机系那个……那个李什么……”他很努力地挠着头。 “李佟轩。”我替他接下去。 大一时和许锦冠的交往,简直是两团冰与火,一副同归于尽的气势。试想,两个从小看异性不顺眼、逢视甚高的嚣张分子,竟然在大学时爱上了同类,那种感觉说多别扭就有多别扭。我们爱情像战争,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输,别人甜甜蜜蜜,我们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不是我们太儿戏,而是太认真、太在意了,以至于……我们谁都害怕失去对方,更怕先向对方低头。要说波挤,我们交往两年多的故事存成文字档,不晓得可以存几张磁片。 我仔细凝视着打量着我的许锦冠。 不能否认当年是有点较颈的意味,两人同时另谋发展。许锦冠追求工学院成功了,我呢,则败的很难看,李佟轩对于我的攻势,先是有些惊愕,跟着虚荣,过没多久则开始怀疑我的居心。我和许锦冠轰轰轰烈烈的事迹也略有耳闻,因之毕业前我落得被甩的下场,很活该,也很该如此,这是别有居心的后果。 “你的工学院女友呢?现在还在交往吗?”我转移话题。这是迟来的坦白,许锦冠既然放得开话,我当然也要趁机了解一下往日踌跎而过的故事。 “毕业后就没了,其实只比你们多撑了两个月。” “啊?”如果是四年前,我一定会窃喜在心的,只可惜现在已经失去那种较颈的狂热和爱他的执着了。 “很无聊吧?为了和你赌一口气,可以白天去找她约会,晚上去你宿舍前偷偷站岗,难怪她要发火了。” “啊?”我再度感到惊愕。 “不相信?你晚上固定一点钟熄灯,对不对?我确定那不是你室友,在熄灯前你喜欢站在窗口看月亮。” 对!看着天空,想他……我无言相对。 啊?我的毕业专研六十分擦地飞过,被评审老师狠狠刮得金光闪闪才放过我,连这事他也知道? 又让我怔了许久。许锦冠续道:“也许你不知道,李佟轩是爱过你的,他找过我谈,希望我放了你,我也不知该怎么说。私下的打探不算,分手后我真的没和你再往来,所以我没给他什么承诺。” “啊?”又一次的惊愕,我结结巴巴:“怎么可能?他说他对我并不……” “他一个校园风云人物,被你一追得手,要是让他知道竟然是因为跟前任男友赌气,你认为他受得了吗?他也在赌气,只不过赌的比你理智多了,知道没望就干脆放手。说实在的……我那时有点高兴,他说你的心里只有我。”许锦冠的眼睛晶晶亮亮,耀眼逼人。 “风云人物?”我岔开视线。 “对你来说,天塌下来也不关你屁事,校园里有哪些鸟蛋,你也从来不会去注意,会让你注意到还真是运气。”许锦冠笑得醺然:“话说回来,你喜欢过他没?要说实话喔!” “可惜,你现在不能移情别恋了。”许锦冠笑得有点苦涩。 对于许锦冠,我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你变了好多耶,这些话你以前绝对不会说的。你只会说,天下你最好啦、如果失支你是我最大的损失啦……他谦虚了喔!”我颇有赞赏的意思。 “你也收敛很多,以前你是跟我比嚣张的。呵呵……”许锦冠与我会心而笑。 “舅舅,我要吃冰淇淋……”怯层的童音,此刻打断我们。 许锦冠满怀歉意地哄着孩子,朝我道:“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 我点点头。罗羽倩那个死女人还没出现,我暂时不会走。低头看腕表——天!都迟到快一个钟头了! “不行!好不容易和你遇上的。”许锦冠说着又折了回来,把孩子交到我手上:“麻烦你看一下孩子,这样你就跑不掉了,除非你想诱拐儿童。” 我有点惊讶。他表现的这样不放心,难道我真这么没信用?直到看我满脸无奈地抱起孩子,他才安心去买冰淇淋。 后来许锦冠拿了三杯可乐出来,耐性地向孩子解释没有冰淇淋,小朋友倒也干脆,乖乖喝起可乐来,不哭也不闹。 喔?我以前有这么恶劣吗?我接过他递给我的可乐,在心里反省。 “你等人?”他问。 见我点头,他的表情有点暧昧:“男朋友?” 这回我摇头了。“是一个同事。” “证券公司的经理?不错嘛!年纪轻轻爬这么高。”我收起他的名片:“我是写小说,艺文小说。” 艺文小说作者,边缘文学的一份子,实在称不上正统作家我自称是写小说的。 “真没想到你会走这行,你并不浪漫。”许锦冠笑道。 你是在指控我什么吗?我瞄着他:“如果像你这样的‘前任男友’角色现在出现言情小说时十之八九会被成亏待女主角的坏胚子,然后呢,男主角会成为解救女主角的英雄,照言情小说常理你会被狠狠修理一顿。” “拜托!我像坏人吗?言情小说真奇怪。”许锦冠皱眉。 我微笑着解释:“言情小说有个固定的公式,就是‘一生只爱一次论’。遇上女主角以前,所有男人都是闲杂人等,甚至是恶人坏人,就算爱过也不算真爱,藉此彰显男主角的重要性,反之女主角也是。” 许锦冠突着眼珠:“怪怪……有够违背现实的,那第一次恋爱要是失败,不就不用活了?还是找到了下一个,就把以前那个当作屁?那,你是我的屁,我也是你的屁?哈哈哈……”他很夸张地笑着。 我也难忍笑道:“所以才叫小说啊!” “舅舅,我要找妈妈……”小祖宗静默太久,终于又发难了。 许锦冠一脸为难地看着我,有些犹豫和不舍,我拿出纸笔,写下电话给他:“回去吧!有空可以打电话给我,不过不要太常打,我很讨厌接电话,你记得的。” 许锦冠郑重收起来,突然可怜兮兮道:“那……临走前给我一个吻吧!我哈好久了。” 我愕然,随即摇摇头,不可能的,我生性与人生疏,不可能将一个吻当作打招呼,或者表示友好,唯有我爱的人——而且必须是现在所爱的——才可以得到。我不想当日利用卢永霖来对付林琪珊,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犯。 而且又在大庭广众之下。 “真的不行?”他又问。 说实在我有点心软。回忆敲着我想当年,我也曾在清晨守在他的宿舍门口,只求遥遥看他一眼;时时去电机系找李佟轩,只为电机系在工学院里有他,而工学院里有他的新任女友,他新任女友的身边有他…… 期待冷着脸与他漠然擦身而过的那一瞬。 这些,我不想说出口。毕竟我现在心有所属,枷锁一套上,我的心就不自由了,不能放任自己去影响他,这对他不公平。 “小朋友,阿姨亲一下好不好?”我笑着对孩子说,孩子也对我笑笑。真是可爱,我点点她的小小鼻子,亲了她小巧的——真是很小巧的嘴。 罢刚才想着对孩子解释口水跟细菌中冰淇淋的关系,没想到我正在作错误的示范。 “来!现在代阿姨亲你舅舅一下。”我笑得有点奸诈。 就这样被我推托过去,许锦冠也不能说什么,只能打哈哈:“好吧!间接接吻,也好。” 许锦冠被动地接受孩子兴高采烈的吻,先是脸颊一个,他不满意,缠着孩子跟他嘴对嘴,啧!可怜的小孩,希望将来这个吻不会成为他童年的一声恶梦。 “雅雁,你什么时候跟人生了孩子,怎么都不告诉我?”罗羽倩娇柔的声音于此刻冒出。终于来了!迟到超过一个小时的死女人! 我和许锦冠同时会心一笑,又来一次误会了。 罗羽倩轰了我一炮:“我知道你们的气氛很好,感情很好,但是啊!罢刚有个开黑色轿车,戴着墨镜的男人,在路边死盯着你们两个,连脸色都是黑的,不晓得是不是认识你们,两位小心喽!” 卢永霖?我下意识到想到他,背脊跟着冰飕飕。 不会吧?小说中那种误会场面,不该这么凑巧的搬到现实的生活中来吧?才说了,小说归小说,现实归现实,不会这么巧吧…… 许锦冠饶富兴味地看着我,我沉不住气,赶紧冲至路边。 来往的车辆咻咻,行人勿勿,烟尘满天,就是什么也没看到,他走了吗? 我心里有点慌乱,随即一想,卢永霖不至于那么不讲理的,他若怀疑,应该会来问我,我的解释可以让他消去疑心,毕竟我问心无愧! 明知道这其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我就是无法安心。 是谁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又是谁说——历史,除了人名,其他的都是假的,小说,除了人名,其他的都是真的? 拉拉杂杂的浮现脑海的,全是不利于我的念头,怎么这回,我会怀疑起小说情节的真实性,我担心起它发生的可能性?我就该很清楚,不会是真的。 我真是很杞人忧天。 第八章 “你生日?今天?”卢永霖的眉毛一挑,笑得怪复杂的。 “嗯!”刚刚才不经意地一瞄几百年没看的月历,才晓得自己又老了一岁。 “三十岁生日?”卢永霖进一步又问。 “呃……”我刹住了声音。记得是曾经这么告诉过他的,但我怎么会陷于不义呢?灌自己年龄水,实在不是正常女人会做的事。 “那你比我还大几个月!我三十几岁生日还没到。”见我犹豫着,卢永霖随之道。明知我骗他,他还笑得坏坏的,挪揄我? 我硬着头皮告诉卢永霖,真话。他没说什么责怪我的话,问我要了身份证,仔仔细细地正反面看了又看,对着上头我那张国中时代清汤挂面的大头照笑得很愉快,然后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 礼物?那好几年没收到过生日礼物,但是有人送人礼物总是好的,不收白不收吗!只是,想不出除了缺钱以外我还缺些什么,实在难以启齿。 卢永霖也不理我,耐性地往着转来转去。见他那副怡然自得的模样,我也不知是找麻烦还是找死,灵机一动—— “送我一颗钻戒吧!”我颂谜底。 “你怎么会想到要钻戒?”卢永霖的表情有点纳闷。 是我狮子大开口吓着他,偏头一想,我想到个很充分的理由。 “买任何一样东西,总会先考虑它的品质,挑最久的保质期限,希望用得特久,可是呢,用过一段时间就发现东西坏了,但赝品制裁差,算一下才知道原来的时间已经已经过了好久,早超过保质期限,这种遗憾多讨人厌,你说是吗?”真不错!讲话像是写小说一样,我是个摇笔杆的,卢永霖静静地听着我说话,等着看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又道:“东西用久了,有感情,人住在一起久了,也有感情;只是什么样的东西可以持久,避得了这种遗憾?衣不如旧,人不如故,东西本来不如人情来得久,生命却比很多东西来得脆弱,比方说密度大的钻石就是喽!宝石类的东西,还真是天长地久呢!” 听起来很有一些道理,其实逻辑上破绽百出,只为了掩饰我一些私心罢了。真正的理由是——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只要脸皮够厚,卢永霖就肯送我钻戒?还有,是否真如林琪珊所说的,卢永霖对女人是这样的慷慨?那么,我到底算是他第几号宠物?他对我又能慷慨到什么样的程度? 敝不得我怀疑。林琪珊如果是想挑拨离间,那么她成功了!用弃绝一切的退场姿态,撂下一个疑点,威力比咄咄逼人还有效;我不会因她的威胁而退让,但是,不论我会不会将她的话当成挑拨离间,这个疑点将会在我心中无限扩大,大到可以让我想用一切方法去试验卢永霖。 我够理智,够聪明吗?我理智的知道自己抗拒不了这种怀疑。林琪珊真是了不起!她光荣退场,然后留我这个表面赢家从此战战兢,她才是个赢家——输的漂亮的赢家! 卢永霖面色怪异地看着我许久,看不出心里在琢磨什么,突然月兑口而出的话却吓了我一跳:“天长地久,你在暗示什么吗?” 啊? “暗示我向你求婚?“卢永霖的牙齿闪得晶亮,无波的脸孔跟着绽放笑意,表情转为轻松,看不出认真的程度。 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先入为主的认为他不管送或是不送,纯粹只是个礼物而已,怎料他会提出钻戒的一个重要的意义——结婚?奇怪,钻戒对他来说,不就是个讨女人欢心的东西,没有这层意义吗? “这个……”我脸颊发汤,话说不出口。 “既然你天口,我会认真考虑!”卢永霖笑得更开心了。说得好像我向他求婚似的,高兴成那样? “怎么你……”他明明不将送钻戒看成一回事的,怎么这回改了口了? “我应该没会错意吧?我可不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喔!”卢永霖两手圈过我的腰,将我揽进怀里。 是吗?当初岳馨莲藉着钻戒来暗示他,被他一口否决,为什么今天他反倒认真起来? “呃……我只是想要个有纪念性的礼物,别想这么多。”我干笑着想挽回些什么。如果他晓得我打算拿去卖…… “好吧!先带你去挑钻戒,其他的再谈。”卢永霖跟着将错愕中的我拉出门。 还真的啊?结婚……对我来说是好遥远以后的事。写小说写习惯了,虽然步入礼堂是小说里天经地义的结局,也是规格化的市场鲍式,但是现实生活中,找个男人和我共度一生,却是我暂时不愿去面对的人生考验。 我得承认我很懒,爱一时并不难,爱一辈子?我怕我没那恒心。 除了要担心他会变心,我更担心自己会变心!既然连自己都没有不变心的把握,哪能要求别人也发下同样的誓言。 以为卢永霖爱的可能不只我一个,是很让我难过的,但试想我生性与人生疏,难以预料真要找个男人天长地久的相对一辈子,哪天我会不会因厌腻而突然逃掉。 这么一来,我似乎也无权要求什么。 况且,要谈结婚,不光光要有爱情,还要有相当的包容与耐性,以及对一个家庭的责任感,以上除了爱情,我全都没有! 心里突然想到了逃跑的念头…… 一路上,我像梦游般,魂魄飘荡在黄泉路上,不知归途与去向。芒然地我被牵引下了车,和卢永霖来到一家珠宝店前。 “诺雅?”店招牌上这两刺眼的金字,将我刺醒一半。林琪珊的警语依稀刺得我耳膜发痛。 走入店中,另一张面孔则将我完全唤醒。很熟悉的一个人——卢颂霖? “这是我弟弟,那个跟我有突仇的家伙!”卢永霖笑着介绍我们认识。当初他拔凯迪拉克的商标时,是说过这样的话。 “喂!本是同要生,相煎何太急?”卢颂霖抗议。 “所以啦!今天要送雅雁的礼物,你就不要收我钱了。”卢永霖回嘴。 “这何止煎?简直烧是连骨头都不剩!你好狠啊!老哥!” “废话少一点,反正你今天又没客人。”卢永霖左顾右盼一番:“我来这里给你添点人气还不好?忆把好东西都拿出来,我再考虑要给你多少油水。” “你打劫啊?老哥!”卢颂霖哇哇大叫。 “对!不要动!这是抢劫!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卢永霖比了个枪的手势,对准卢颂霖:“快把那些……”他的眼睛梭巡着玻璃柜中的珠宝。 卢颂霖指着我,接了下去:“快把那位美女装进袋子里如何?” 卢永霖眼睛一亮点头表示赞同,我则笑得前俯后仰。 很难得见到卢永霖耍赖兼耍嘴皮,他对我都是直接动手动脚,不曾这么迂回,在他的兄弟面前则显得轻松而自然,这是我没见过的一面。我笑着站在一旁看热闹。 “既然抢了美女,其他的就可以免了吧?大哥?”卢颂霖举着双手犹在作投降状。 “美女是我自备的,不算!快把东西拿出来吧!”卢永霖恶声装土匪。 卢颂霖不情不愿又哀怨地向我挤眉弄眼,看样子他并不记得曾见过我。 既然是他卢永霖的弟弟,那么卢永霖常光顾这儿也就不过分了。我暗暗对林琪珊的话打了点折扣,对卢永霖的信心回复了点。 但是,卢永霖都送些什么样的东西给什么样的人?亲人?朋友?还是女人? “凌小姐想看什么?项链?手链?还是戒指?”卢颂霖问我。 “钻戒!”卢永霖代我答道。 卢颂霖看了看他哥哥,瞪着许久,似乎有些不信,将声音提高了点:“钻戒?” “对!”卢永霖想也不想。 这回卢颂霖转移了目标,转向细细地琢磨着我,怎么看也不像方才那样轻松,还多了抹研究的意味。奇了!卢永霖如果真的常送钻戒给女人,这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把你的手伸出来。”卢颂霖朝我比了个手势。 我依言伸出左手。卢颂霖提着我的手,很仔细地看着我的手指未了,还用手抚了抚,抚得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般什么?我正要质问,卢永霖的速度比我快,连开口也免了,一把将卢颂霖的手腕拉了开。 “你干什么像个一样?”他揪起卢颂霖的领带。 “我在测凌小姐手指的尺寸,老哥,不要用暴力!”卢颂霖陪笑。 “测就测,为什么还用手模得那么?”卢永霖怒所未消。 “因为我突然发觉她的手指很漂亮,虽然瘦了点,但是很适合当首饰的模特儿。肤质细腻白女敕,骨架秀气,又没什么伤口疤痕,我正缺一个戴小号戒指的模特儿,凌小姐的手很合适,指甲修一修就可以了。怎么样?借我吧,老哥?”卢颂霖哄诱着。 般了半天原来是职业病发作? 卢永霖嘿嘿而笑:“你不会抓其他的手来缩小比例?何必打雅雁的主意?” 我也跟着点头。怪了!我亲爱的妈妈常说我瘦的跟鬼一样,手指还像鸡爪,一点也没有富态像,说什么也要把我给养胖,这会儿有人相中我去当珠宝模特儿,岂不是开玩笑? “那不一样。大一号的手戴着大一号的珠宝,比例就算一样,感觉还是不贩,细手手指才能表现出秀气高雅,丰腴的手指则是性感贵气,两者之间不能用缩小或放大比例来充数!老哥,你到底懂不懂美学?”卢颂霖用一种很鄙视的眼神看着他的哥哥。 卢永霖隐约有点僵硬,嘿嘿的笑着,也许被兄弟数落而心有不甘吧!看在我这个旁人眼里,倒是觉得这两兄弟斗嘴还挺有趣的,似乎卢永霖有意想说什么,腰间的行动电话很不识想地响起,他只得拿起电话来,暂停对卢颂霖的质问。 卢颂霖则朝我暗暗比了个v字手势。 “张秘书?不是说了星期六、日,不要找我谈公事?”卢永霖语气不悦。 “星期六、日我哥都跟你在一起是不是?”趁着卢永霖正在讲电话,卢颂霖小声悄悄问我。 我歪了歪头,好像是吧!卢永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出现在我面前,我也已经习惯了,一星期没见着他,还真的挺不舒服呢!我略略点头。 “你们认识多久了?”卢颂霖探问。 我随手算算:“大概三四个月了吧?” “嘿!你知道吗?大概也是三个月前,我老哥竟然警告我,假日没重要的事不准找他的行动电话,奇怪了,不想接电话就关机嘛!他又怕错过重要的电话,我才奇怪他怎么会这要交代,原来是因为你喔!”卢颂霖笑眯眯道:“大老板谈恋爱真累,你包涵着点,仅仅为你们致上本人的哀悼之意。” 啊?是吗?……我们再次算了算,我和卢永霖开始“交往”的时间的确是三四个月前吧?如果我们之间算得上是交往的话。我的脸颊蓦然地热了起来。 但是,即使是假日,他也并非一天二十四小时全与我在一起啊!很难保证真是因为我的关系…… “对不起,雅雁,我现在有急事……”卢永霖面有难色,像是在心中做了什么决定,才道:“你自己先挑,我会尽快赶回来,等我。” 我微微点头。他匆匆在颊上留了个吻,不顾卢颂霖的侧目,吩咐道:“帮我招待雅雁,我马上回来。” 目送卢永霖匆匆离去,我被他的吻弄得困窘莫名。还是不太习惯啊!这家伙,下次可要警告他了,他以为所有的人脸皮都跟他一样厚啊? 瞧他神色既严肃又匆忙,可能公事上有些麻烦吧?这个混吃等死又兼生产力不高的米虫,实在无法体会身负重任大老板,将担子挑在肩上,连假日也不得清闲的压力。看惯他总是从容不迫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几乎忘了他是个大老板。 被吻的不自在消褪之后,我开始为他担心了,麻烦大吗?他还应付得来吧?需要人帮忙吗,我能帮得上什么忙?这是我头一次起了为他分忧解劳的念头,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根本帮不上忙的。 我心不在焉地和卢颂霖对望几眼,也不知该说些啥,不论是随手招来应酬客套话,或满脑子五四三的扯谈屁话,此刻全枯竭了。 心思飞到了不知身在何处的卢永霖那儿。 “凌小姐,喜欢什么款式呢?”卢颂霖打破沉默。 “随便。”不要问我这个外行人。 “喜欢什么样的钻?” “不知道。”钻石还有分吗? “喜欢什么颜色?” “钻石不是都没有颜色吗?”我下意识回话。 “啊?”卢颂霖愣在那儿。 不消说,看他那副怪样,我就知道自己说了外行话了。外行就外行吧!钻石我也不是很懂,会说错也不奇怪,没什么可耻的。 卢颂霖耐心地为我解释了光线折射和颜色之间的关系,还有什么4c鉴定标准,大概是这些吧?我也没怎么仔细听,意兴阑散地接过一只又一只的银这戒指,机械化地往左手戴了摘,摘了再戴,摘摘戴戴间,只见一道道银白色的十字星芒在眼前闪耀,我的心思也像星芒般,闪烁不定。 “这只不错,很适合你。” 卢颂霖的指示,将我的视线硬生生往手上的戒指扯去。搞不清这是第几只了,看上去戒面是全素的,应该是白金吧?没有任何雕花和形式上的设计,也没有其他宝石的衬托,镶嵌其上的透明钻石小小的,像是画龙点晴般,就我贫乏的美感看来,是很漂亮。 “这只钻戒多少钱?”我狐疑地问。若把它卖掉,值多少? 卢颂霖一愣:“我是我老哥送你的,你尽避挑,不必管多少钱。” 听他的语气,像是在对他哥哥包养的女人所说的话,有点刺耳。但我更在意的是,卢永霖是不是真的常带女人来,以至于他的弟弟的态度已经习惯到根本从来不对这些娇客说价钱? 那么,他刚才又何必因为卢永霖打算送我钻戒而显得吃惊? 女人的嫉妒心驱使着我,很想问他一问,但这倒是显得我吃味了,也罢工!我是很会嫉妒,很小气的,但我该学习信任,要问就要去问卢永霖,而不是像个吃醋的老婆样四处打听。 但是答案没到手,很烦闷,一烦闷我就会想找些奇怪的事情做做,我瞪着戒指,开口问卢颂霖要打火机。 “你抽烟?”卢颂霖有点纳闷,递了支银色的打火机给我。 “不是。” 我接了过来,将左手钻戒摘下,右手“叮”,一声打着了火,脸上笑得很愉快,暗暗积存了满肚子坏水:“听说真金不怕火炼,真钻却很怕火烧,上化学课时老师说过钻石的主要成分是碳,一烧就完蛋,可惜学校的经费不足,我从来没做过这个实验,一直不晓得烧起来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会烧成一团灰呢?还是或者像巧克力一样融掉?还是像保丽龙一样烧为黑黑的一团……”随着打火机越来越接近钻石,我偷觑着卢颂霖森白的脸孔逐渐由暗而暗,由暗变青。 “不可以!”最后他终于大叫,我猛然将火吹熄,一把抓回打火机,喘着气,肯定将我当成了踢馆的。 “不过是颗钻石嘛?何必紧张。”我笑笑地说,不知死活道。他这种人应该开得起玩笑。 卢颂霖深呼吸一口气,惊惶略去,回复他的斯文沉稳,“但这颗钻石质是我这儿所有钻石中最低的,纯度和亮度也是一级的,虽然没什么设计和陪衬,钻石本身也不过0.25克拉,二十万的价格可远远超过同样大小的其他宝石,你……不要暴殄天物!” “二十万?”我兴味盎然地问。乖乖!这一烧可不得了!钞票丢进海时也不过如此了。 “嗯!二十万。”卢颂霖严肃地点头,见了我坏坏的笑容,他也应晓得漏了口风。 终于还是让我探出来了。二十万,卢永霖还是真是慷慨。 “钻石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成分,然后心来衡量,总价二十万?” 火为一烧,不就是灰飞烟散状。 “在不同的钻石,只管价格的人眼里,也许是这么区分,但对我这种爱钻成痴的人来说,它的光芒不但有生命的,还是无可言喻的美!”卢颂霖略略激动,在发觉面前对着平静无波的我根本是对牛弹琴后,他缓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颗,区区二十万不足以形容我对你的喜欢!本来是我私藏的东西,可惜我女朋友手指不合适,不过,我可能不是个好主人;但是,别人也许会好好照顾它,却不一定比你更适合,所以还是代我哥给你吧!” 我笑了。我这种不懂珍惜的人来戴它,真的很浪费,对于卢颂霖那种“宝贝所托非人”的感觉,我多少可以模拟出来。真是委屈了他的宝石。 将钻戒重新戴好,我细细地看着,并没有的高价而拒收,来日我和卢永霖若是分道扬镳,这将是永恒的纪念——只要它不碰火! “不生命的?无可言喻的美?”我喃喃自语。这是卢颂霖对着这颗钻石的评价——无价的? 在世人的眼里,男女的爱情,婚约的见证,人们看的是那二十万还是它有生命的,无可言喻的美?有多少人懂得领略,珍惜爱情的美,如同懂钻石的人懂得领略、珍惜钻石的美?起码,我第一个就怀疑自己不能! 美吗?美在哪里?我只看得见晶亮的闪烁的星芒,说实在的,确实美,但这种美,我从水滴、玻璃、水晶,甚至卢永霖的眼睛中,一样找得到!这算是我有眼无珠吧!区别不出其中感动缘由,还是奇怪为什么小说里,电视中,一个个女人见了它就感动得痛哭流涕?若说感动的是它背后所代表的婚盟,为什么我没有产生悸动?脑海浮现的除了亮晃晃的星芒外,就是那大大的二十万的钱……就算有肤浅好了。 我摇晃着左手,将星芒拉长,任其交织,飞舞。 “同时也是无坚不摧的。”我抬头迎向卢颂霖的笑容与解释:“它的密度大,硬度够,可以算得上是无坚不摧了,甚至其他宝石也不是对手。人们把它当成婚姻见证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无坚不摧?这是人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期望吧?很伟大的期望,可惜它并不是没有缺点,它怕火! “无坚不摧……”我咀嚼着它的意义,随手抚了抚躺了一大堆钻戒的玻璃柜面。 “你……你想做什么?”卢颂霖抢着将手贴柜面,阻挡我的手接近他的玻璃:“我知道你是个用功的学生,你很乖!可是,拜托你不管化学课学了什么,千万不要用我的玻璃做实验!” “嘎?”他以为我要用钻戒在玻璃上刻花啊?“好主意!你不说我倒没想到。”我笑嘻嘻地摘下钻戒,决定如法炮制。 卢颂霖忙着阻止我:“我老哥到哪里去认得你这个魔女?似乎还是个很用功的魔女。”他苦笑着。 很用功?他该收回这句话,我还曾经差点毕不了业啊!魔女?刚才他还很客气的称我一声美女,转眼间我就成了魔女?的确,打算烧他的钻石,划他的玻璃,是可以称得上魔女了,仗着我们还算“相谈甚欢”,一见如故,所以卢颂霖似乎不怕得罪我,随口给了我这个称呼,一如我知道他开得起玩笑,才也佯做破坏狂。 在林琪珊的眼里,我应该也算得上是个魔女吧?抢走她的心上人的万恶魔女,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谢罪。虽然我也看她不怎么顺眼。 结果,这天我没有等到卢永霖,也没接到他一通电话,又让一个失眠夜将我卷时无边的黑暗,无尽的茫然。 对于日渐疏离的都市人而言,也许婚礼是个相聚的机会,对人情味浓厚的乡下人来说,更是凑热闹的好理由。 我就在这种状况下,被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打包成精装女圭女圭,当成和平亲善大使,架去吃二表哥的喜酒,兼帮忙收礼金。 又是吃喜酒!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背后,各自拥有一批庞大的新族,散在全台各处,我从去年年头吃到年尾,一年吃上六七顿都有,九八年才开始,开春第一炮变轮到台北的二表哥了?他才大我两岁哩!糟糕,这个压力不小。 “雅雁啊!在外头工作那么久,今年几岁了?有没有男朋友啊?几时轮到你请吃味喜酒啊?” 丙然!好的不灵坏的灵,大吉!这个声音是同桌的……我的仔细的算了算,我亲爱的妈妈的几个表哥的老婆,我叫舅妈才对! 我陪着笑脸顺着将年龄减了两岁,好减轻一点压力。 “奇怪,几时你变得比我年轻了?亲爱的‘妹妹’?”这个声音是……我可爱的爸爸的女儿兄弟,哼!我老弟!竟然拆我台。 我尴尬的朝众人解释:“我算实岁,算实岁……” “雅雁,还是在那个贸易公司上班喔?女孩子早点结婚才是真的,在外面不管事业做多大,最后还是要嫁人的。”这个声音……我亲爱的妈妈的阿姨的老公,我要叫……什么?脑子有点混乱了。 我客气地笑了笑,连连称是。现在可不归女权感言的时候,不然我就等着被一群长辈削皮吧! “啊!上回我要去日本,顺便想问问你想要什么,要帮你带了!结果你那个公司电话怎么说是家三温暖?我又没有你住的地方的电话……” 这个声音是……我懒得想了,笑笑道:“我公司电话搬家了,今天忘了带名片,下回再带给您一张。”开玩笑!我住的地方的电话号码比金的密码还宝贵,岂能轻易示人? 亲戚问我要名片,总是被我搪塞过去。专职写作两年,我已经两年湍外头工作了,便对外一概宣称自己仍在两年前的那家贸易公司上班,要让亲戚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天下不大乱才怪,看看所有亲戚的小孩,念研究所,念博士,当老师考公职、律师、会计师……要死了,这些人类这么会忘书干什么?难怪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是如此的合作无间,和我密切配合,一概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三餐不继的艺文小说家,让亲戚知道了多——逊! 幸亏我老弟还念了个硕士,为亲爱的爹妈增添了一点光彩,许多批向我的茅头转了过去,呼呼?老弟唯有这个时候还有点好处。 我很乌龟地缩着脖子,头低低地猛吃菜,接受着千篇一律的询问。 吃完喜酒,在亲爱的妈妈监视下,在众人的齐志祝福中,我照例和新娘握握手,沾沾喜气。得了把一年都不知沾了几次,打从我念大学起这么多年,没嫁出去就是没嫁出去怎么握还不是一样的? 形式就是形式,既然是必要的,反正也无妨,我乖乖地握手,还特别注意到以往一直忽略的新娘左手上的钻戒。 似乎比我的稍小吧?我也分不出好坏,趁着亲爱妈妈和可爱的爸爸同一批批亲戚话别的时候,偷偷揪着新娘问二表哥道:“你们的戒指多大啊?我也有一颗耶!“我和二表哥小时候感情不错,套交情也方便。 “一克拉,很漂亮吧?”新娘笑得像幻梦,伸出她修长的手指。 “一克拉?”我的目测力真差!我也伸出左手和她比了比,原来是新娘手指稍粗,比例也比我大,所以我这个钻石才弄大了差值。 “你也有?你订婚了?怎么没有告诉大家?”二表哥狐疑地问。 “这路边摊货啦!买来的戴着玩的。”我笑道。被卢颂霖这个爱钻人听到我这么说他的宝贝,不气的吐血才怪! “小孩子,要买就买真的,叫你未来老公买,这把年纪还在玩家家酒,真是!“二表哥数落我。 “如果我自己买得起,何必叫我老公买呢?”我假设地询问。 女人自己买颗钻戒并不奇怪吧?更何况,听了太多男人对女人要钻戒的抱怨,再看到广告商大力推销婚戒,总觉得两者其实是有所矛盾的,像是个对准男人的荷包套上的陷阱。 “那不一样,我送给我老婆,象征我对亲爱的老婆的爱情,永远不变!”二表哥内麻兮兮地手电筒住新娘,也不怕人侧目,因为今天他们最大。 “二嫂,你赞成表哥的话吗?有没有补充说明?”我转问新娘。 “嗯!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一个老公送的,可以随时戴在手的梦,永远发出光芒的梦,不会褪色也不会消失是女人的愿望。”新娘还满大方的解释。 我可不敢用火烧烧看,更不想建议用不怕火的纯金来代替。为什么呢?纯金延展性太好,用牙齿一咬就断,我如果鄙视钻石,理应也该给予纯金同样的待遇。 怎么说,世上都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不过只是个梦吧?极尽完美而永恒的梦。 直到离席之前,我一直在想着新娘的话——一个可在掌握在手中的梦?永远发出光芒,不会褪色也不会消失——女人的希望? 男人希不希望? 第九章 和家人道别时,亲爱的妈妈一再嘱咐我走路要小心,不要坐计程车,坐公车回去就好……我除了应声点头,已经累的快昏倒在地上了。 我什么驾照也没有,亲爱的妈妈要负绝大部分的责任。她认为我这个迟早会出事的混世魔王要是开车上路,一定会飙车到出事。那好吧!反正我也不是很爱出门,没有差别。 好不容易终于送走他们,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寻着公车站的站牌。 一顿酒席能吃上三个小时,可惜我的生理无法快到消化到排泄,一次循环完成,这身紧缚的套装因而勒着我鼓鼓的肚子,好难受啊!嗝——我还打了个饱嗝。 亲爱的妈妈一个晚上都坐在我旁边,猛往我的碗里挟菜,可以补我的时候她是不会轻易放过的,我也忘了自己吞下多少的食物。嗝了一声。 我拎着充门面但里面空空的皮包,拖着脚步,a字裙下的双腿隔着丝袜晚风袭击有点凉意。今天是星期一,上班族的bluemonday,市中心几条路的两裤群聚着商业大楼,二楼以上绝大部分的楼层灯都关了,只留下一楼的商家店面招呼着来往的顾客。两年前我过的也是这种上班族的日子,多半是加班加到此时,一群同事一同下楼买消夜…… 我下意识地抬头寻找此时仍然亮着灯的的窗子。不多,稀稀疏落地点缀着对面一整栋楼层,像在嘲笑我这个对民生产毛额贡献极低的米虫,是多么胆小地从他们奋斗的圈中逃掉! 没错!这是卢永霖的企业集团,门口四扇被玻璃门闭上了两扇,一旁陈列着好几盆的鲜花,柜台像是神桌般的放在未闭合的正门中间,相当气派。 不晓得这是总部还是分部?这么晚了,卢永霖在不在?呵……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说的像恶魔党似的,还分总部分部哩! 微笑只是一会儿而已,我的嘴角略略垮下。自从那天卢永霖消失之后,并未再与我联络,我被动地等着等着,连一通电话也等不到,除了恼恨自己的懒散不积极,还是只有被等待的份。 凑巧路过这里,应该也不会改变什么现状,反正这么晚了他理当不在,懒散的我也不想进去求证。 “凌雅雁?凌小姐?” 这个声音?唉!人真的不能太铁齿,才说着呢!想见的人没见着,不想见的人却频频出现,我迎向刚走出大门的林琪珊。 “你是来找永霖的吗?”林琪珊的问声有丝急切,而后眼色带点批判性质,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啊?卢永霖真的在这里?这么晚了…… “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点来!”林琪珊的话,教我蓄存的斗志一时不知何去何从,她的态度不太像是找碴,我还以为她又打算同我斗嘴哩! 被林琪珊拉着入内,我感到不可置信。警卫似乎和她很熟,朝她轻轻点头,也不问我是谁,就放我们进去。 “不管你是不是路过,你再不出现,永霖就要结婚了。”林琪珊透着些恼怒。 哦?这么说起来,似乎卢永霖结婚的对象不是我?我怎么没听说? 林琪珊面色懊恼,两眼则又尖锐扫视我全身。上回我全身上下行头低于一千元,这可大概一万元不只——是我亲爱的妈妈为我打点的——她批判的眼神也跟著有些为此而改变,从轻蔑到挑剔从不屑一顾转而视我为大敌,衣着真的可以影响别人的态度如此之多? “这是什么?”林琪珊的眼睛一扫,一把抓住我按扶住包包背带的左手细瞧:“钻戒?永霖也送你钻戒,那不就表示差不多玩完了?我还以为永霖要跟馨莲结婚的消息是假的,因为还有你在,没想到你这个位子坐不到半年就逊位了?我真是高估了你!”她气急败坏甩开我手。 我怔住了。 前天,卢永霖才“欣然答应我向他求婚”,不管我们是不是说真的,才过了两天,竟然有了他要和岳馨莲结婚的消息,我看着林琪珊不悦的面色,迟疑着该不该告诉这颗钻戒的来龙去脉。 “看你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是不相信呢?还是吓傻了?”林琪珊皱着脸对我闷不吭声感到不以为然。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问。 “前天下午,馨莲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永霖的爸爸片面先答应了,永霖不肯,现在正在楼上吵哩!”林琪珊说着,又拉着我往电梯跑。 那么,这是卢永霖那天突然离开的原因? “你要带我去找他们?这个时候我不该出面吧?”说实在的我很怀疑林琪珊的居心,依她以往的行径,难保不是想整我。 “你应该出面!与其让姓岳的那个女人得逞,我倒宁愿败在你的手下。”林琪珊按了六楼。 这是什么意思?我以眼色询问。 “等下你就知道了。”她道。 “为什么要帮我?岳小姐不是你的朋友吗?”我开口。姓岳的女人……瞧林琪珊连称呼都换了,当初即使是佯装为岳馨莲出头,毕竟两人还是站在同一阵线上,而今天竟反过来当真是女人的友谊薄弱到可以为了男人而随时毁去?可悲!现在她为了卢永霖,竟可以和我这个敌人同仇敌忾。林琪珊恨恨道:“你竟然很讨人厌,但起码是从头到脚彻底一致的讨人厌,不像她……哼!” 显然还有内情,似乎不是个太愉快的故事,算了,我不想过问。 “雅雁!”卢永霖一见到进门的我,立刻冲了过来,抓起我的臂膀:“我结婚的对象除了雅雁,没有别人!”他劈头就冒出这句吓坏旁人的话。 旁人指的是岳馨莲和她身边的一个中年男子。我顺势望去,正对上两犀利的视线,不安冲击着我对卢永霖的举动的震撼,私下和他开开海誓山盟的玩笑是一回事,这么公开的叫嚷,不让人头皮发麻兼耳根发热还真难。 我两手合握成拳,偷偷在拳内抚着那枚戒指。戒指,卢永霖还没看过呢! “很好,加油!”林琪珊靠了过来,在我耳朵边轻声道。 我转过头迎向林琪珊的微笑,竟然还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鼓励?转向岳馨莲,则是完全不同的对待——她脸怨毒的教人害怕,悖离她以往贯有的温柔,是我从未见过的样子。 年头变了,敌人成盟友,无端又被不相干的人上,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你说的就是她?”那中年男人看看卢永霖,又紧盯着我瞧。 “卢伯伯,雅雁是我的朋友,我可以见证永霖爱的是她,不是馨莲。”林琪珊又上次出人意料之外地护着我。 几时我们也成朋友了?上回碰面,两个白痴女人还张牙舞爪的对峙哩!这回,我该谢谢她吗? 那中年男人不因林琪珊的放而有所动摇,不怒也不笑,并没有表情泄露,很仔细地打量着我。很奇怪,他对我并无敌意,我却更感忐丐,当初面对林琪珊的父亲时,那股不知死的狂妄勇气,今日却不知哪里去了。 他应该是卢永霖的父亲吧?也许我在意的是这点。 “你是雅雁小姐罗!”那中年男人竟然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很客气地朝我打招呼“以前没听永霖提过你,我真该好好骂他,也不早点介绍你给我认识,以后若有空,欢迎到卢家来玩!” 听不出这是客气还是真心欢迎,卢永霖的父亲比起林琪珊的父亲要圆滑多了,凭我微薄的几年社会经验,实在辩识不出真假。 “您是卢伯伯吗?如果有机会的话,当然了。”我也笑了笑。 看看身旁的卢永霖跟着松了口气,林琪珊搭上我的肩膀表示支持,面容阴睛不定的,只剩下岳馨莲了。 “爸,以后我会常带雅雁回家。”卢永霖坚定地搭上我的另一个肩膀,也露出笑容。 情况看起来,似乎我所获得的票数要略高一筹,好现象吗? 卢伯伯微笑着点砂:“嗯!如果馨莲同意的话,你就快结婚的人,朋友和未婚妻的重要性要分清楚,别让馨莲觉得我们家的男人对老婆不够用心,知道吗?” 他笑着嘱咐他儿子,却令我身旁两位“盟友”同时脸色大变。此刻岳馨莲则轻轻地松口气,终于面露得意色。显然她获得了卢永霖父亲的最终支持,局面并不是全然对她不利的。 我感到一阵晕眩,身子抖了一下,才知道我的战栗并不比身旁的两人低,原来自己对于卢永霖父亲的态度,是如料未及的在意,以前都没想过这么多呢! 卢永霖的手从肩膀移到我的腰,稳稳地扶住了我,适时抚平我浑身的战栗,成为一温暖的力量。原来他也注意到了…… “爸,琪珊说的对,我喜欢雅雁只想和雅雁结婚,这跟馨莲一点关系都没有!”卢永霖急着道。现在他又开始改唤林琪珊的名字了,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 卢伯伯对于儿子的话似乎花了时间思索一番,才语带责怪道:“哦?那么以前为什么都没听说过这些?别怪我为你答应和岳家的婚事,看你和馨莲的感情这么久了,两家的交情也不错,比起你以前些女朋友,馨莲当然是最好媳妇人选,就连以前跟你提过和馨莲的婚事,你也没什么反对的意思,能怪爹妈误会吗?就怪你从来有事不跟家里商量,认识雅雁小姐也不让爹妈知道,婚事都快成了才来告诉我这些……你要我对岳家怎么交代?” “如果没认识雅雁,当然我不反对和馨莲结婚,您该事先问问我的意见的。”卢永霖看来也有委屈。 “我以为,以前已经问过了,两家也算默契……馨莲,你说是吧?”卢伯伯问馨莲。 “嗯!”岳馨莲咬着下唇,略带点嗔怪和哀怨,看着卢永霖。 “若要说默契,我和永霖的默契也不差啊!”林琪珊冒出话,她绕过我,来到卢永霖的身边,挽起他的臂膀并朝他使了个眼色:“如果就凭默契,那么我也是个人选,为什么轮不到我,偏偏是馨莲?卢伯伯,这不公平喔!”她带点撒娇意味,轻声对卢伯伯道。 喔搞了半天,林琪珊原来还没放弃? “是啊!爸,我和琪珊也算谈得来,你怎么从没想到我和她的可能性,却优先考虑馨莲?”卢永霖说罢,又揽上我的肩膀道:“当然了,不谈世家交情这些条件,我结婚的对象,只有雅雁一个。” 林琪珊也点头:“就是啊!选择权在永霖身上,我都退出了,馨莲何苦利用两家交情来套住永霖?” 卢永霖的一再声明,加上林琪珊明白的助阵,扫除了我对她凑热闹的疑心。显然她与卢永霖有点默契,我莫名其妙地心里起了不该有的酸意,冲销着我对林琪珊的谢意。 岳馨莲忍不住发难:“卢伯伯,这不一样,琪珊她……从来没跟永霖交往过,怎能和我相提并论?”她朝林琪珊射出恶毒的眼神,是我才刚得到过的。 我有此感谢并且同情起林琪珊了,她们原本是好友啊!好友割袍断义,还是为了一个男人,这种滋味很不好受。 林琪珊瞟了岳馨莲一眼,“卢伯伯,我知道我的话可能没什么,但是,馨莲私下如果说过我什么,您最好不要太相信了,我和她这么久的好朋友,她都能这么说我了,您说,她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岳馨莲则是一脸无辜。 “馨莲没说什么,琪珊,你别想太多。”卢伯伯抚了林琪珊,岳馨莲则一脸胜利地回望她的“好友”。 按杂的情况露出了些许明朗曙光。林琪珊会和我站在同一阵线,原来是为了不满好友……岳馨莲不知用了什么样不利于林琪珊的手段,为了男人,连好友情谊也不顾了,也难怪林琪珊这样的气愤。 “爸,和岳家的事我是不会赞成的,我很坚决,岳家那边,由我亲自去道歉,请您谅解。”卢永霖低着头道。 我看见岳馨莲的脸色开始变了。她紧紧盯着卢伯伯,脸上带着企求,期望她唯一的支柱此刻能够说些什么,为她扳回劣势。 从没想过我的同情心会泛滥到这种地步!因为我竟然在这种要命的时刻又一次同情起岳馨莲了。上回是为了卢永霖卑劣的态度,这回,是为了她注定难以翻身的劣势而难过——得到了心上人的心,不管她藉助了什么样的外力,就算成功,卢永霖的心也不会是她的。 选择权不在自己手上的恋情,注定会沦为输家。这几个女人,不管谁最后得到了卢永霖,赢的人依然不是这些女人,而是卢永霖;除非能成为卢永霖死心塌地爱上的人…… 我偷笑了,对自己的劣势,不再感到不安,因为我拥有他的心,这是很明确的。 轻轻靠着卢永霖,我投给他一个微笑,握住了他揽在我肩膀的手,互相传递我们之间的无言默契。 “咳——”卢伯伯一个咳嗽转我们的注意力,“永霖,这件事情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我也回去考虑一下,我们父子俩改天再谈。记得——好好考虑!”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卢永霖一眼,也不对岳馨莲表示什么便离开了。看行出岳馨莲期望落了空,面色复杂得很,站在那儿,不知该走还是该留。 战况已经很明白了,这里没有岳馨莲的立足之地。卢永霖不爱她,我们也不欢迎她,她就像是个多余的人,不甘心我和卢永霖,在一起想插足其中,却发现这里容不下她。 “你是想喝杯茶再走呢,还是想留在这时听人家情话绵绵?我是听得下去啦!你呢?”林琪珊出言讥讽,岳馨莲的脸色青白交替,她一咬牙,终于拂袖而去。 “再见,不送啊!馨莲,慢去啊!”林琪珊欢送着她。 “这样好吗?你这么对她?”我问。 “有个吃里扒外的朋友,不如有个光明正大的敌人。”林琪珊语重心长的看着我,伸手挑弄我的下巴:“所以啊,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可能过了阵子,等我忘掉这个家伙——”她伸出手指着卢永霖:“就能把你当成朋友了,不会太久的。你不会不当我是朋友吧?” 林琪珊不放心地看看我,得到我欣然点头示意后,她又道:“想想看,凭我的条件,要什么男人没有?这家伙也没当真好到哪里去,我以前的眼光可能不点问题……哼!” 林琪珊尖酸刻薄的贬损,惹得卢永霖满脸尴尬,我则卟哧笑出声。 “你以前可不是这么想的。要把宝当成垃圾,需要有世外高人的得道定力,咳咳,琪珊,你已入境喔!”我亲昵唤她。 “呸!我才不要得道!天下男人还等着我去拯救呢!才不像你,已经被锁死了,想风骚都没权利。”林琪珊得意洋洋地看着我,“包括爸爸和馨莲,一概全是第三者,反正总有让我等到他的一天,我的世界里我是主角,虽然到头来我这个主角没当成,沦为第三者,但是没关系,卢永霖从现在起不过是我生命中的配角罢了,迟早有我当主角的一天,你说是不是?”林琪珊露出个轻松的微笑。 没错!不论什么样的角色,摆在小说里,只要作者肯写谁都有成主角的机会;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的第三者,又何尝不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生命中永远的主角? 我笑睨着她:“哪天我藉着你的名字来写个故事,给你配个比永霖好的男主角,怎么样?” “好啊!”林琪珊兴致勃勃地数着:“我要一个比他帅、比他高、比他有钱、比他温柔……”说着说着,她靠近我耳边低声道:“还要性能力一流的喔!” 我憋着笑,偷看了卢永霖狐疑的脸,点头道:“好!这当然没问题,保证让你满意。”唉哟!憋笑憋得我肚子好痛! “o.k.!那我先走喽!你们慢慢情话绵绵,我不当电灯炮了。”林琪珊带着贼笑再次靠近我耳朵低声道:“看到左边那个门没?那是永霖的私人卧室,可惜我从来没进去过,你今天就不要回家,陪他吧!” 我吓了老大一跳,尴尬地偷瞄了那个门一眼,林琪珊随即暧昧地撞了我一下,说声“拜拜”后,带着满脸的风情走人。 场面一下了静默了,墙上的时钟指着十一点。我动也不敢动地杵着。只敢转眼球偷看卢永霖,谁晓得被他的视线捉着,弄得我窘态毕露,脸颊发热真是的!都怪林琪珊临去的话惹的祸! 我们像是刚打完一场仗般,松懈下来便感到阵阵疲惫,但是我们需要些时间冲节一下满腔想说的话,就这么,我和他对望着,谁也没开口。 也不知过了多久,见卢永霖仍怔坐在沙发上,我挨近他身旁也跟着坐下。 “难见到你,真的很高兴。”卢永霖突然抬起头,“不过,我快要完了,怎么办?” “完了是什么意思?”看他的状况不太好,我实在不以为这是个好玩笑。 “很可能一文不名。”卢永霖笑得很虚弱。 我哼道:“会比我这个三流小说家惨吗?”要跟我比一文不名,他会输的很难看! “那不一样,你是从谷底爬起的,走稳的话,只有一路往上的份,我呢,靠着家的庇荫,又站在巅峰,整天想的是不要跌下来,因为一跌下来,会摔得比任何人都重……”他笑得相当苦,像是流泄掉了所有力气:“我从来只会站在别人面前,做舒适佬,这是个人的命运,天底下原本就没有公平的事,所以,我只要坐稳这个位子,永远能站在最高的地方。” “你看起来坐得也稳,贵公司的股票好像也一路长红,天天涨停板,怎么会完了?”我问道。 他点点头:“是啊!坐稳这个位子所花的功夫,不会比往上爬的人要少;可是,如果坐稳这个位置还需要别人帮忙,帮忙的人现在又突然决定不帮了,就像是……突然把我的椅子砍去一只脚,我除了摔得鼻青脸肿,就只能求帮忙的人别砍我的椅子,你说,够不够惨?” “帮忙的人?你爸爸吗?” 卢永霖摇摇头:“岳家。” 我明白了,原来娶岳馨莲是不砍椅子脚的条件。我歪了歪头:“另外做一把啊!很困难吗?” 卢永霖顿了顿才道:“有风险。就算成功,要花的时间,是我过去的总和。” “那就别外造一把喽!反正你还没老到不能动,就算失败,尝尝一文不名的滋味,很不错哩!”我笑着偎近他。 卢永霖搭上我的肩:“要是失败,你不怕跟我结婚,过苦日子?” 我抬头正视他,兀自嘴硬:“搞清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喔!” 卢永霖突然把头一转:“好漂亮的钻戒,我老弟真有眼光,很适合你。”他边说边抓起我的左手,模着我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古埃及人认为爱情有血脉是由心脏直到左手,所以金刚石必须戴在新娘左手无名指上,你还想赖?” “你以往为多少女人戴过钻戒?不是听说和你效的女人只要脸皮够厚,就可以得到一颗钻戒?”我哼道。 他把我的戒指摘下,又再帮我戴上:“我从没陪女人去买过,更没亲手为谁戴过,只有你。” 我模模戒指,在心里暗暗高兴。 “还是,我没钱你就不要我了?”卢永霖低声盘问道。 我低头玩弄着他的领带:“就算结婚,反正我是打算和未来老公分开财产的,我既不会占他多少便宜,我老公也不会被我这个穷老婆拖累多少……就算我老公一文不名,反正也不会比我差到哪里去了。” “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论调。”卢永霖纳闷道。 “现在不就听过了?” “有必要分那么清楚吗?”他看着我。 “人格的独立,始于经济的独立,你认同这句话吗?”我永远也忘不了,独自从他天母的住处搭车回家的那一夜。 他想了会,突然笑了:“那要是我成功了,发了大财,你不就没油水可捞?”他试着诱惑我。 “你就是油水啊!”我模模他的脸颊:“又帅又体贴的油水,还有一堆女人跟我抢,用钱都不一定买得到哩!” 卢永霖被我的话给逗得吃吃笑,突然飞快地亲了我的左颊:“那如果我要宠老婆,不就没什么花招可玩?” “那是另外一回事。你高兴怎么宠都可以,要花大把钞票,花大把的时间,都随便你,不花钱也可以,我可是来者不拒喔!?”我回吻了他的左颊,又道:“不过呢,如果要送的话麻烦你避开税。”国税局的人听到了可别抓我! 说实在的,我是满现实的,有好处可拿,当然不会推托,我要的是那份精神上的独立象征,其他的……有得商量啦! “哈哈哈……怎么说都有你的道理。” 卢永霖看起来没有刚才那么丧了,眼睛直直勾着我,模着我今天吹整得服贴的头发,梭巡着我的脸:“你今天很漂亮喔!”他突然冒出这句话。 “平常就不漂亮了?”我斜望着他。称赞女人,最好不要只有一半。 “平常……也很漂亮,只是看不出来,不会特别注意你的脸。” “那你平常都看哪里?”我佯装怒着。 “听你说话啊!我喜欢你胡言乱语的时候,两眼发光的样子……”说着说着,他的脸靠近了我,我顺势闭上眼睛,迎向他温暖的唇,很自然地也很习惯地拥吻。 这一刻瞬间成了永恒,世界变得无限宽广,但只存在着我和他。在我们的默契下,他轻轻地抱起我,打开了左边的那扇门。我没有太多的惊愕,攀着他的颈子,和他一同倒向内室的那张只有一个枕头的双人床…… 紧紧抱着他,呼吸着空气充满他的气息,感受他熨贴着我身躯的火热体温,我跟着醺然欲醉,我在心里笑了,仅存的神智振奋着,只想着一个充满占有欲的事实—— 很显然,在我倒下之前,这张床仅只有个主人。 第十章 我瞪着镜子,很仔细地打量镜中那张脸。 一头原本服贴的短发,床上滚了一回又开始不羁地向上发飙。昨晚残状未卸就睡了,想当然尔是一张可怕的大花脸,说是疯婆子也实在侮辱了疯子…… 一起床,趁着卢永霖还在熟睡,我从衣橱偷了件他的衬衫,模进浴室沐浴。洗完澡后照镜子,差点没把自己吓昏,赶紧把嘴里的泡泡吐掉,火速漱口洗脸。管他只有一支牙刷一条毛巾,这个模样要是让卢永霖看到了,不吓坏才怪! 很奇怪,平常我可是日上三竿才起床,今天起床时竟然不过六点半,我以为应该睡得更久哩! 再次看看镜中人。嗯!整齐多了,虽然穿着过于宽大的衬衫有点不伦不类,总算不至于吓坏人。打开门,便见卢永霖端坐在床上,目光迥迥地看着我,再三打量我身上的衬衫,还有……我的腿。那双看不出惺松的困意的眼睛,瞧得我浑身不自在。他起的也挺早的。 “早啊!”我朝他打个招呼。 “早。”他笑。 不晓得是不是我的错觉,他那双眼睛,在清晨时显得格外漆黑闪亮。 “你洗完澡了?”跟着他跳下床,随便套件外衣,经过我身旁时,他揽住我,声音有些沙:“我也来洗个澡,等我喔!” “嗯!”我心陡地跳了一下,点点头。原本我就没打算立刻离开,等着和他一起吃早餐,是个不错的主意。 拾起散乱一地的衣服,无可避免地忆起昨晚的事,我在痴傻呆笑间穿妥衣服,再把棉被给叠好。 “雅雁!”卢永霖洗的还满快的,没一会儿便愉悦的从浴室里走出来,身上只围了条浴巾,一见着我,他突然定住了不动。 “嗯!”他的模样有点奇怪?不过……很养眼。 “不是叫你等我吗?”他看起来有点泄气。 “我是在这里等你啊!” “我的意思是……我……”他扒扒头发,有点无奈看看床:“你不但穿好了衣服,连棉被都叠好了,我以为我们……唉!算了!” 懂了,我的面颊也开始发热了,只好低头看看身上整齐的衣服,尴尬地咳一声,躲避他的视线。 “没关系,你先出去等我吧!我换好衣服一起吃早点。”暖呼呼又散着热气的臂膀揽住我,他吻了我的额头:“以后有的是机会,嗯?” “嗯……”我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我踏出房间,来到他的办公室,坐在沙发上,散去了激情气氛的空间,使得我脑子终于清醒了些,和他走到这一步无非是一点机缘,一点风花雪月的气氛,再少个半点理智,多半点激情…… 如果怀孕了,正中卢永霖下怀吧?不行!等会儿快听事后避孕药怎样吃!厚着脸皮也得去!否则若是不幸,就得吃ru486堕胎药了。 天时地利人和,很自然的走到这一地步,但是,该考虑的事情还多着呢! 很爱他,怎么办? 很想和他相厮守,怎么办? 但是……真的要结婚吗?可不可以缓一缓再说?我还没有面对他家人心理准备,也没有义无反顾地与他共效于飞的勇气,更怕感情生变…… 我还需要多一点时间。 在那扇门打开之前,希望我至少能蓄足勇气,笑着迎向他,同他坦白。 这天,租书店的老板娘要我注意一个最近窜起的作者xx。她拿出本月全台连锁让和她自己店里的租书排行以兹证明,并且大方要让我免费租下本她的书。 喔?这么好?我随手翻翻书,心里有了个底。 “她走的xx的路线吧?”我问老板娘。 “对啦!xx现在的租书量已经不如以前了,写的比较好看!”老板娘掩口吃吃地笑。 原来这么久没看言情小说,市场当红作者已经换人了?真是天地变色,那罗羽倩的愿望不就落空了?难道要变目标吗? 我把书放回去,老板娘拉着我:“你不看啊?” “不了,我家里也有好几本这类的书,同行送的。”罗羽倩送了我好几本,也很够看了。“我是想喔……你也可以试试看啦!我想看看你要是走这条路的话,会不会写得比她好看。”老板娘朝我挤眉弄眼。 “呵呵……再说吧!”我告别了刀子。 想起了罗羽倩的小说。她曾告诉我,如果写激情场面,一本仅只一场的话,最好安排在第八章以后,那时男女主角的感情也成熟了,气氛也培养够了,读者的期待也差不多了,一场便可达到画龙点睛的目的。要是想写多一点,就得平均分散在整本,这样感情和激情才可以兼顾。 是吗?不晓得其他同行是否真的照着这个步骤来。而现实生活的一幕幕激情场面,可有规则可循?我想起和永霖的那一夜,脸又发热了。 我写书似乎也没啥原则,随自己高兴而写,没像罗羽倩花心思研究这些结构研究这么透彻。不晓得她的书改得怎样了?上回她约我在肯德基爷爷那儿碰面,就是稿了被编辑退了,来找我哭诉,哭完便回家改稿去了,我也没怎么安慰她,这是她选的路线,怎么拿捏尺度自己要清楚,超过了改一改就好,也没什么好难过的。 衍灵的激情场面的处理就比羽倩唯美许多,分量上也少了那么一点,就剧情而言,已经相当的精彩,写多写少也不影响销售量多少。 我呢?羽倩对我的评价是“没看头”。衍灵则认为还可以再多那么“一点点”,我听听便罢,因为写作的重心不在这一方面,我才不管她们怎么说。该写的剧情已经写不完了,要是再加重这些场面,可能一本分成上下两册,还是算了吧! 然而,言情走终点,激情便是重点,现实生活,爱情少不了这一要素,千年前,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已经验证过了,道德家们再怎么隐晦这个话题,它仍是个不可磨灭的事实。 就算这样,我写自己想写的,方向,暂时还不想改变。 黑夜! 乌漆抹黑的夜。 乌漆抹黑的到达乌鸦都会不小心撞树的夜。 男人! 一个很帅的男人。 一个帅到连黑夜都失色而乌鸦见了都羞愧的想撞树的男人。 …… 不行!这种写法太缺德了!谤本就是骗稿费嘛!想学人家古龙大师,用一些深奥的句子,很精简的写出字句精髓,然后点重点,便是怎么看,我的句子都像是在骗稿费,因为一点哲学意味都没有。人家古大师笔下的人物意境,玄奥的多像报导主角读过哲学系一样,我的…… 我逊! 写到了某种程度,通常会开始懂得偷鸡模狗。想想看,一本书的稿费反正也不过就是这样,字多字少还不都是一本?既然如此,就尽量找些精简字数、行数的方法,比方说: “……”——这种点点点可以点一行。 “?!”——这种问号和惊叹号可以叹一行。 “啊!”、“天!”、“我考!”——以上种种方法,轻松愉快的就能交一本何乐而不为? 一想起来就汗颜。回忆自己最初写第一本书时,没有交稿期限,行数字数根本不顾,一古脑儿将自己的热诚倾泄百出,虽然废话很多;而如今,热诚她不知哪里去了,整天只想如何精简字数,赶着交稿期限前送出稿件,今天还发起疯,找出字最精简的古龙大师武侠小说为范本,开始干起更无耻的勾当,结果…… 我呸! 拿出镜子来看看自己的嘴脸,更觉得面目狰狞,真是越来越讨厌这样的自己——把一个个有生命的字,简化成一个个的符号,这样,我还能写出什么感动人的东西吗? 也许该停下来思考思考,想一想最初的自己,是什么样令我怀念的面目。 “怎么了?又是敲键盘,又是照镜子,还咕哝一些骂人的话,你不是写稿吗?就是因为你在写稿我才不吵你的,你不写稿在骂人,不如来陪陪我吧!” 永霖从背后搂住我的腰,在我的耳边呢喃着,提醒我他的存在。 喔!冷落他了。假日他巴巴的来找我,我写稿写的专心,常会忽略他正在一旁,我真不是个好人,也亏他受得了。一想这里便有点窝心,满感动的,他是真的爱我。 永霖告诉我,其实他的父亲对我的印象还不坏,不会比岳馨莲差多少,女人在他的眼里也不过都一样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如果永霖要的是我,那就我吧! 好酷喔! 我该感谢卢伯伯对女人的偏见,因而造成我这个“程咬金”意外杀出线吗? 只是,差就差在我没有岳馨莲的背景,不够支撑永霖的椅子,因此,选择我的后果是,他必须自己负责另外打造一把椅子,卢伯伯要他自己看着办! 太酷了! 我该偷偷庆幸我们的婚事而无限搁置吗?噢噢!不能表现得太高兴,永霖会发火的,顶多在心里偷笑就好了,就像上回,对他坦白的后果是让他生气好一阵子。他为了我而努力着,我可得识相些,不能为他的事业尽一分心,起码要适时给他点鼓励和支持,不该幸灾乐祸地扯他的后腿。 瞧我,现在应他的规定,见了他就“永霖”、“永霖”甜甜地叫,笑容也是甜甜的,不再是以往被他称为“礼貌运动范本”式的微笑了,人畜无害的笑容就此为了他而永久歇业!被诚意吧? 沉醉在两人的世界里,电话声便像切割保丽龙一样刺耳的惹人讨厌。 我没好气地息永霖紧圈住的双臂中,很困难地腾出一只手来接电话。 “喂?”标准接电话语气。 “雅雁,你在家?”这个声音是……许锦冠? ——谁啊?永霖以眼色询问我。 不好!我背脊一僵,暗道不妙。我们之间近的几乎没有距离,永霖要是听见了可怎么得了?强将上回与许锦冠的巧遇被撞见当作无事,一直没向永霖求证当天羽倩看到的可是他,这是仗着自己问心无愧,和对永霖的信任;试想,若是将小说中戏剧性的情节搬上现实生活,动不动误会来考验他,怎么稳固的爱情都会很快玩完。写小说的,整天疑神疑鬼的活在小说中,也未免太过折寿了,我不要这样的生活。 但是,爱情可考验不得,无关誓言假与真心的程度,而是我不想挑战人性。 我头皮发麻地看着永霖的耳朵贴近了电话。 我憋着口气,大气也不敢喘一声,只是紧张注意着永霖的反应。永霖看了我一眼,对着电话,很高兴地笑道:“她现在正在我怀里,没空!你哪一位?” 我申吟了一声。 电话那端静了一静,许锦冠嘿嘿笑道:“雅雁不久前还在我怀里,阁下又是哪位?我要跟你一对一!” 我倒抽一口凉气。 “好啊?”卢永霖对着电话瞪我:“你挑地点我挑时间!” “没问题!” 吓!他们是玩真玩假? “喂!”我对着电话大吼:“许锦冠!你搞什么鬼?玩够了没有?” “哈哈哈——”许锦冠的笑声狂妄:“难得打一次电话给你,就被你男人抓到了,像你这种人喔,最好不要搞外遇,你没那个命啦!” “谢谢你,雅雁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她连想都不敢想。”永霖看起来很得意。 “不客气!不过呢,我下次还是会试着勾搭她,阁下小心喔,我会再接再厉的。在下许锦冠,阁下何方神圣?如何称呼?” “我喔,我是混纵贯线的,卢永霖是也!”永霖自我手里抢过电话。 不会吧?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两个男人就这样一来一往聊起来了,还聊得很愉快,刚刚还像敌人似的……这这这……这像话吗?我张大眼睛,看着永霖谈知风生地持着电话我呆呆地不知该说什么。 “好好好,一定一定一定!有机会的话。”永霖把电话贴近我:“许先生跟你说再见呢!” “喔!再见……”我本能的回应。 他随即挂了电话,笑着道:“你的朋友很有趣,跟你性子很像,我就像是对着男的你讲话,下回有机会一起见个面吧!” 永霖短短时间就抓住了许锦冠的个性,还中跟他一见如故,这种骤转急下的情势,真教我难以适应。 “你……” “怎么?小说写多了,以为我会为了你真的跟他干架吗?”永霖嘿嘿笑道。 “怎么可能呢?你们……耍宝啊!”我还是摇头不敢相信。 “怎么不可能?他听了我耀武扬威的话还不知退让,胆敢开起玩笑,可见得有是点胆子的,搞得清楚状况就别来存心破坏我们,待我兵来将挡,水来土埯一番,才不让他如愿哩!”永霖点我鼻子:“你心里有鬼,怕我误会,才不相信我和他能交上朋友。别想这么多!” “你怎么不猜他是我弟、我爸啦、堂哥表弟的,敢乱开玩笑?”我还是处于疑云中。 永霖拍拍我的面颊:“你啊!罢刚被抓恼的样子,还要我相信是你家人?不要乱想,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他眨眨眼。 到头来,还是我自己先泄底的。不过永霖没追问什么,显然真的是我多心了,作家的职业病喔——胡思乱想!三十岁的欧吉桑果真没有白活那几年,他比我想像的要成熟多了也许羽倩那天看到的真是他,但显然是我白担心了。将来有一天,可能我会愿意告诉他关于许锦冠的那段故事。 他刚提到小说。“问你,你看过我的书吗?”我转移话题,开始做意见调查,谁叫永霖买过好几本我的书。 “看过。”标准答案,乖! “喜欢吗?”我兴致勃勃。 “还好。”看起来不太有热情。 “不太感动你吧?”我的心里有一丝丝的难受。如果说我想得到任何肯定,最希望是来自于他,其他人的意见则是其次。 “嗯!你的故事很有趣,但我只是看看就算,觉得还不错,没有什么深刻印象;还有一本连看都看不下去,因为我不玩电玩。”永霖回答的很老实,跟捧我上天或骂我下地狱的读者是天差地别。 “嗯……”我凝望着他:“那么,什么样的故事最能感动你?” 永霖歪歪头,看着天花板:“生活化的故事吧!你笔下的故事多半很虚幻,不太有真实感,如果你写个真实性稍高的故事,可能我比较能认同。” 青菜萝菠,各有所好,永霖显然是现实派,跟正值作梦年纪的读者不太一样。我模模下巴,开始思索自己的写作路线。 可以写的故事这么多,过去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写了自己的喜好,有没有可能写些不同于以往的故事,除了能感动自己,也能感动他? 我将永霖推开,不想让他盯着萤幕瞧,免得先泄了底,让他到时的惊喜逊了色。 还有什么比得上我和永霖的故事更能让我感动? 嗯!想想看,如果要写这样一个故事,我和永霖之间,如今算是走到第几章了?就算写完,我们的故事便真的就这么结束了吗?往后,我们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与他的未来,颠簸崎岖却已经可以预期了,这样算是个好故事吗? 不管!我要写—— 写一个属于我们的故事,现在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