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耍脾气》 楔子 如繁星的灯火像是数不清的碎钻点缀着丝绒般的黑夜,灿烂而平和的景象甚至掩去了城市中的堕落与沈沦,午夜过后,即便是刺激、张狂如曼哈顿,仿佛也需要停下来喘口气,好迎接另一天的冲刺。 叩、叩、叩、叩 榜林威治村静僻的一隅,一名身材曼妙的粉领装扮女子蹬着三吋高跟鞋,踩着稳健的步伐进入自己的公寓,在同大楼的其它住户皆已歇息之际,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 迥异于颇有历史的建筑外观,公寓内部是品味不俗且现代感十足的跃层设计,预先设定好的柔黄灯光在公寓主人进门前便先温暖了室内的每个角落。 女子锁上门,脚上那双helmung的尖头高跟鞋像不要钱似的被踢到一边,她放下公文包和笔记型计算机,纤指按下矮柜上红灯闪烁的电话录音机,并顺手捞起了一迭钟点女佣替她收好的信件,开始边听留言边看信。 “女儿啊,我们现在在开罗。”录音机里传出带笑的中文,说话的男人显然心情愉悦。“白天我跟妳妈去看了金字塔、人面狮身像和木乃伊,跟妳说,妳老爸我还骑了骆驼,呵呵,向导直夸我骑得很好,一点都看不出是第一次,妳妈就不行了,骆驼还朝她吐口水……” “年纪一大把了还耍幼稚……”女子受不了地翻了翻眼珠,继续检视着手中的信件。 账单、广告信、账单、广告信、账单、账单、账单、账单…… “够了,亲爱的。”留言变成英文,平稳的妇人嗓音打断了原先的男声。“宝贝,我跟妳爸都很好,妳呢?还是忙得昏天暗地吗?我知道妳一心想在出版界有所表现,但是工作只是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妳别太拚命,自己的身体要顾好,健康最重要,妈是过来人……” “又来了……”女子不耐地咕哝,自动忽视母亲第n次的叮咛,翻阅信件的手却在看见一封长得完全不像账单的信时顿住。 那是一封来自台湾的航空信……怪了,谁会从台湾寄信给她? 她满月复疑惑地拆开信封,摊展开a4大小的纸张,随即两眼一花。 “什么跟什么……”瞪着整页满满的端正中文字体,两道完美的眉毛不由自主地拧在一起。“几百年没碰中文字了……寄信的家伙故意整人吗?” 由于父亲是台湾人,她从小就被逼着学中文的听、说、读、写,所以要看懂这封信不是不可能,只是平时习惯的横书变成直书,加上阅读顺序变成从右到左,一时之间,还真有些眼花撩乱、难以适应。 饼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吃力地把信看完,其间还跳过不少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的字眼。 如果她没弄错的话,信上说她继承了一栋房子,立遗嘱人是姑婆,来信的律师希望她能尽快与他联络。 “姑婆?真是见鬼了……”眉间的皱折随着不解加深。 她的确有位姑婆在去年年底蒙主宠召,记得爸妈还回台湾参加过追悼式,不过她也知道那女人生前是个顽固的老怪物一只,当年留美的老爸爱上了美籍的老妈,两人决定共结连理,而这位终生未婚的姑婆也就是老爸唯一的亲人在反对无效之下便把老爸踢出家门,死都不肯接纳侄儿的”洋鬼子”老婆。 据老妈说,她出生后不久,他们曾带她到台湾见姑婆,想藉此改变老人家心意,结果连门坎都没跨进就被赶走了。 敝了,这样一个绝情、难搞的女人怎么会在升天后把房子留给她这个“半洋人”? 这是个无解的问题,她也懒得多加猜测,纤纤素手一扬,就把手中的所有信件抛在一旁。 她要那么一栋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台湾乡间某处的破房子做什么? 无聊!还以为是啥不得了的事,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她看看手表,还不到一点,在上床之前还可以再看一份白天收到的稿子,只是念头一起,胃部却同时升起一阵淡淡的疼痛。 她见怪不怪地走进厨房,找到胃药之后又从冰箱中取出一瓶可乐,既含有提神用的咖啡因,又可以帮助吞药片,一举两得。 服了药,她拎起笔记型计算机,往楼上卧室走去。 那封来自台湾的航空信,就静静地躺在各式账单之间许久、许久,似乎注定了就此被遗忘。 第一章 “妳会短命……” 既凝重又笃定的几个字回荡在纽约市c大附设医院的一间诊疗室中。坐在病床上、穿着蓝白色罩袍的女子闻言一僵,美丽的杏眼瞠得老大,原本于床沿乱晃的纤长美腿也因年轻医师的宣告而冻住不动。 她错愕万分地瞪着棕发白袍的医生凯尔,像是想确定他在开玩笑。可惜他没笑。 凯尔优雅地在椅子上跷起脚,慢吞吞地接着道:”如果妳继续维持目前的生活方式。” 悬在半空中的心脏恢复跳动,林莉萨绝艳的容颜因怒气而隐隐抽搐。 “你一次把整句话说完会死啊”差点被这家伙吓破胆! 他挑了挑眉。“病人不该对医师这么粗鲁。” “去告我好了!”她不客气地白他一眼,十二万分后悔抽空来看病,早知道多吞几颗药丸就好了! 她还在c大念书时就认识了医学院的凯尔,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兼不长眼,居然被那种略带忧郁的气质迷住,两人开始约会。没想到三星期后,他老兄便决定”出柜”,坦白自己终究还是不喜欢女人,于是交往便画上句点。怪的是,两人情侣没当成,却发展出深厚的朋友情谊。 或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孽缘。 “我到底有什么毛病?” “像脑瘤、血癌、爱滋这类的大毛病倒是没有……” “你才有爱滋哩!” 凯尔不以为忤地继续说:“不过妳身上的小毛病一大箩筐,血压过高、轻度的胃溃疡、性激素分泌失调,还有……妳上一次排便是什么时候?” 莉萨一愣,却答不出来。她很忙,真的很忙,忙到如果不是万分急迫绝不会浪费时间跑厕所,又怎么会留意自己上次嗯嗯是在哪一天? “妳的肠道中堆积了不少该排出体外的东西……”他用食指弹了弹手中的x光片,直截了当地说:“莉萨,妳便秘。” 她美眸瞪大。“你的意思是,我现在一肚子……大便?” 这么恶心的事怎么可能发生在她这种高贵的都会佳人身上难怪最近老是觉得肚子有点胀胀的…… “那不是医生会用的字眼,不过……”凯尔想笑又不敢笑,板着脸道:“妳要这么说也可以。” 莉萨一脸黑黑,艳若桃李的娇颜倒真的出现了便秘表情。 “便秘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痔疮,痔疮严重的话,则可能需要动手术。”根据过去经验,高血压和胃痛都吓不了她,凯尔这回把焦点放在另一条病症。 “你少唬人了!”她嗤之以鼻,杏眸中却隐隐流露出忧虑。 “妳可以问问我的同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好吧,他的确有危言耸听的嫌疑,但那是为了她好。“不晓得妳有没有听过,切除痔手术得从肛门开刀,也就是说,病人得月兑下裤子,趴在床上,臀部向上。” “够了!你不必解释得太详细!” 娇艳的混血容颜大惊失色,那种朝天让别人在私密部位操刀的画面浮现脑际,即使是世故、干练如她也不免头皮发麻。 对一个美丽的女人来说,这实在是一段很不美丽的谈话内容。 “你说的这些都是假设状况,既然你是医生,就得在我的情形变严重之前治好我的毛病。”她蛮横地指出,然后习惯性地看了看手表。“快把处方开一开,把我该吃的药列出来,我还得回出版社。” “吃药只是治标不治本……妳过分操劳、作息不规律、睡眠不足、饮食不正常,没有人的身体能承受这种长期虐待,说穿了,妳身上这些大大小小的毛病都是因为过度工作和过大的压力引出来,如果妳再这么下去,就像我先前说的,一定会提早上天堂。”凯尔语重心长,对好友的生活方式很不赞同。 莉萨的父亲是享誉国际的华裔数学家,美籍母亲则拥有华尔街一家规模最大、最炙手可热的投资顾问公司,虽然两老现在已退休云游四海去了,但林家家底雄厚是不争的事实。身为唯一的掌上明珠,按理说,她大可悠哉地过着富家千金的日子,或是在她母亲的公司做个玩票性质的挂名主管,可是她偏偏甘愿投身出版界,当个辛苦又吃力不讨好的小说编辑,或许也是好胜的天性使然,她工作起来还比谁都卖命。 “我是来找你看诊的,不是来听你咒我早死的好吗?” 凯尔对她的态度早习以为常,改口问道:“告诉我,妳上一次到中央公园散散步、赏赏花是什么时候?” 她微怔了下,没好气地斜他一眼。“你在说笑吧?我哪来那种闲情逸致!” “妳该试着放缓生活步调,学着适时放松自己。”温暖的棕眸蓄意瞥向摆放在角落的笔记型计算机和公文包,莉萨总是随身带着这两样东西。 事实上,他不但看过她边吃饭边打电话催稿,还见过她在美容沙龙一面让人做头发一面审稿。 “我当然知道怎么放松。”她反驳,但不再那么理直气壮。“我每个礼拜五下班后都会跟同事去喝点东西、轻松一下。” “泡吧可不是我所谓的放松方式。”他温温地堵了回去,然后倾身向前,关切地凝视那张融合了东西方特色的漂亮脸庞,认真道:“妳需要好好地休息一阵子,去度个长假,离开纽约、离开妳的工作。” “不可能。”她不假思索地打断他。“我们主编决定半年后提前退休,公司上星期才宣布新主编将采内升而不是外聘,只是人选未定,这是我等了很久的机会,而且志在必得,要是挑这时候休假,会损害我的职业声誉。” 虽然主编曾有意无意地暗示她会是绝佳的人选,但是公司里也有人谣传呼声较高的是她的死对头詹姆,要是她在这非常时期休假去,谁知道那个阴险的娘娘腔会在她离开期间搞出什么小动作 “莉萨,妳听起来像个工作狂,妳让我很担心妳知道吗?” “整个纽约市都是工作狂,你干么不去担心他们?”她不耐地回嘴。 凯尔浅叹一声,柔声道:“他们不是我的朋友。” 是的,他关心她,因为她是他最好的朋友。 在他的前任情人琵琶别抱时,在他的爱尔兰裔天主教家族不谅解他的性向时,是莉萨二话不说地收容他整整两个月;在他处于生命低潮、自怨自艾之时,是莉萨尖牙利嘴、不留情面地刺激他振奋起来。 在这个冷漠的大苹果里,人人都建筑起一道厚实、低温的心防,然而,莉萨的心却是热的。 的确,她尖酸强悍得让人不敢领教,但是在那坚硬的外壳之下,却有着一颗柔软、善感的心,即使她抵死都不承认这点。 “知道了啦!”她跳下床,拿起自己的衣物就地换了起来,显然不把凯尔当男人看,但他还是绅士地别过头。 “答应我,妳会好好考虑我的建议。”他苦口婆心地再劝。“妳不是继承了台湾乡间的一栋房子吗?何不找个时间回妳父亲的出生地看看?” “嗄?”她想了片刻才想起凯尔在说什么,她好像跟他提过那栋房子,不过那是几个月前的事了,连她这个正主都忘了,没想到他却记得。 “再说吧!”着装完毕,莉萨拿了药方和自己的办公配备便向凯尔道别。 快步走到医院门外,她习惯性地要招出租车,却又改变了主意。 中央公园就位于医院和出版社之间,凯尔的嘱咐在耳际萦绕不去,也许她该走路穿过公园回公司,顺便看看中央公园的花长啥样,免得又要被那家伙念到耳朵长茧。 放慢步调是吧……哼,那有什么难的! 修长的双腿以一种极刻意的闲适缓缓踏出,她强迫自己用散步似的速度前进,但这时,公文包里的手机响了。 她取出手机,一眼就认出来电显示上的号码,来电者是她旗下的拖稿大王。 “哈啰,乔治,稿子有问题吗?”她也不浪费时间,劈头就问。 “是这样的,莉萨……”彼端的男人吞吞吐吐。“我知道原来的截稿日在后天,我……我只是在想……有没有可能再多给我一点时间?” 莉萨听着电话,没发觉自己的脚步又快了起来。 就知道这位仁兄要拖稿!幸好她有先见之明地将截稿日挪前一个月。 “两星期,两星期后我亲自上门领稿。”喀嚓!她切掉通讯,不给商量余地。 手机马上又响了,这次是住在皇后区、坚信自家计算机受到诅咒的作家苏珊。 “莉萨,快来救我!我的屏幕突然黑掉了,刚打好的三章都不见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呜呜……我真的完蛋了!” “停止歇斯底里!”她魄力十足地低喝,接着命令道:“妳现在什么都不要做,记住,连个按键都不准碰,我十分钟内到。” 莉萨收线,如鹰的犀利目光在街上搜索着出租车,原本要放慢步调的打算被抛到九霄云外。 散步?赏花?改天吧,反正中央公园又不会跑掉! 好几辆鲜黄色的出租车呼啸而过,车上已载有乘客。她又等了一会儿,然后眼尖地瞧见一辆空车,不假思索地招手叫喊,既快、又狠、又准。 “taxi!” “taxi!” 另一个声音同时响起,莉萨迅速而警戒地扭头一瞥,前方多了一个穿西装的秃头男人,离迎面驶来的出租车更近。眼见秃头男就要先她一步拦到车,杏眸微微一瞇,果决地快步迎向敌手。 “先生,”她朝他盈盈一笑,如花的美貌让男人微微恍神。“地上那只皮夹是您掉的吗?” “嗄?”男人一愣,两只眼睛很听话地朝身后的地面看去。 时间配合得分秒不差,出租车这时在路旁停下,莉萨立刻丢下敌手,毫不留情地开门上车,动作迅速无比、一气呵成。发现上当的秃头男也只能在人行道上跳脚、咒骂。 “到皇后区。”她吩咐司机,一边拨手机给原先约好要签约的新人作家,一边嚣张冷笑。 哼哼……想跟她抢车?也不想想她林莉萨是何种角色……下辈子吧! 于是,凯尔的殷殷告诫成了马耳东风,走出医院不到五分钟,莉萨便故态复萌,恢复成原来那种机动性超强、战斗力惊人的粉领亚马逊女王。 直到两日后的深夜,她正在家熬夜为某本新稿撰写文案,月复部却毫无预警地袭来一阵惊人的绞痛,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吃惯了的药片也派不上用场,在她觉得自己快晕死过去之前,打了电话向好友求救。 住院三天后,凯尔软硬兼施,威胁、恐吓加恳求,终于逼得她不得不向公司老板请长假。 又过了一星期,莉萨在凯尔的严密监督之下,乖乖地带着行李和一堆药片、维他命,登上飞往台北的班机,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调养假期。 ***bbs.***bbs.***bbs.*** 好米乡,位于嘉南平原北部,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贯穿好米乡内八个村庄的河流就叫好米溪,同一条溪,也是所有作物的灌溉水源。 林莉萨的父亲,则出生于八村之首,好米村。 艳阳高照,在这个盛夏的午后,除了在田间默默忙于农事的农民之外,其余的人们大多在睡午觉,村内一片祥和。 轰隆隆的引擎声蓦地划破空气中的宁静,一辆火红的跑车突兀地出现在乡间的小路上,榕树下打盹儿的几只土狗因此被惊醒,纷纷狂吠不止。 “花钱找罪受……”莉萨扭动了下发疼的臀部,嘴里咒骂连连。 在停车、开车都难的曼哈顿,养车是自找麻烦,所以她一向以出租车代步。现在在度假,本来打算租辆法拉利过过飚车瘾,结果租车公司只有保时捷,她也只能将就于许多玩车人所谓的“穷人的法拉利”。 只不过事实证明,无论何种等级的跑车,都不适合这种满是坑洞的乡下小路,跑车底盘低,对路面状况也更加敏感,在平坦的大马路消失之后,她的小就开始受罪了。 “老伯,好米路怎么走?”她停下,询问一个头戴斗笠、赤着双脚的老翁。 突然见到一个说话带着点洋腔又长得像“阿兜仔”的漂亮小姐,老人明显地呆愣了半晌。 “啊好米街喔……妳就过了前面的好米大桥,左转就是了。”他的话带着某种浓浓的乡音,莉萨在一番努力之下才听懂。 她看向前头宽约两公尺多、长不到五公尺的“大桥”,俏脸不小心黑了黑。 “谢谢。”莉萨踩下油门,咻地飙走。 可惜过不了多久,她就发现原来好米路跟好米街是不同的。 “好米乡、好米村、好米大桥、好米街、好米路……这里的人怎么一点创意也没有!”她在某路口煞住车,透过墨镜四处张望。房舍零零散散、街道一点规划也没有的村落已经磨光她所有的耐性。 “那个该死的好米路到底在哪里?”她极为不爽地犯着嘀咕,心中第十八万次后悔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她要回曼哈顿,她要回到那个街道用简单明了的数字标示的弹丸小岛,她要回到那个四处是高楼大厦,而非稻田跟菜园的文明世界! 正当她认真考虑直接开车回中正机场时,前方不远处的动静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摘下墨镜,当发箍似的架在头上,凝眸再一看,杏眼像是增了千万瓦特似的亮了起来。 有个男人正在路边洗车。 “极品哪……”原先的烦躁一扫而空,莉萨忍不住赞叹。 男人的身材颀长、比例完美,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芒,身上只有一件旧旧的白色圆领t恤配着更破旧的陈年牛仔裤。从她的角度瞧不清他的长相,却能看见那件t恤已湿了大半,也不知是汗是水,呈半透明的布料下,结实、有料的肌肉若隐若现,每一个动作,都泄漏更多的春光。 画面还真不是普通的养眼! 或许这个见鬼的乡下地方没像她原来想的那么糟糕……说不定可以来上一次旅游艳遇,谱上一段假期罗曼史,呵呵呵! 红唇往上一弯,她踩下油门,朝目标飙去。 噢,不,她才不屑像个没品花痴一样向猛男搭讪……她只是要问路,ok?之心人皆有之,谁规定问路不能找个赏心悦目的对象问?谁有意见去告她好了! 很快地,保时捷在洗车的男人身边停住,车窗滑下,露出一张娇艳动人的脸庞,完美的淡妆,完美的微笑。 “哈啰。”她从容开口,对自己的模样很有自信。 弯身擦拭着车身的男人放下手中的海绵,站直身子转向陌生嗓音的来源,黝黑、性格的面孔出现片刻的诧异。 近看之下,果然是极品中的极品,似星的眸子、漆黑如墨的剑眉、有棱有角的深邃五官加上精壮的体魄,粗犷却不失俊逸,跟她平日见到的女乃油小生兼饲料鸡有着天壤之别…… 一股前所未有的战栗在那双黑眸的注视下直窜莉萨的背脊,小肮中也出现了莫名的温热躁动,是暑气作祟吗? 她微微晕眩,但多年练出来的笑容仍是拿捏得恰到好处。 “先生,请问好米路在哪里?”她礼貌地问,眼角顺便打量一下男人当宝似的交通工具。 可惜……这种男人理当配上一ndrover或是jeepcherokee那类豪迈、阳刚的越野车,这辆中规中矩、小家子气的白色toyotacoro实在是糟蹋了他的气质。 “妳已经找到了。”他静静地响应她的问题,嗓音低沈悦耳,脸上却没有太多表情。 “那么十二号是哪一户?” “对面就是。”男人言简意赅。 嗄?原来阴错阳差,居然走对路了! 莉萨看向对街,在见到那栋寒酸到不行、毫无美感可言的水泥平房时,脸色丕变。 不会吧……她真的要在那栋看来一点都不舒适的房子里住三个月 “你……你确定是那家?”她回头,却发现自己在对着空气说话,男人已经拿起海绵,默然转身继续刷洗着小轿车,不再看她。 莉萨皱眉,对他的态度感到些许恼怒,但旋即又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唉,山野村夫嘛……八成也没见过几个城市来的美女,难免木讷、害羞了点…… ***bbs.***bbs.***bbs.*** 洗好了车子,男人把海绵、抹布等用品放进一个水桶中,本来提起水桶就要回自己屋子里,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落在对街。 听村人说,已故的林老太太把房子留给远在纽约的侄孙女,就是她吧…… 火红的昂贵跑车、考究的服装、名牌的时髦墨镜、精心设计的发型、起码三吋的高跟鞋……在这个朴拙的村子里,她不觉得自己很招摇吗? 的确,她长得明艳、抢眼,杏形的眼睛和亚洲人特有的、较为突出的颧骨巧妙地融合了西方人深刻的五官,乌黑的耳下中短发将椭圆形的脸庞衬得更加白皙水女敕,明显混合着外国血统的绝色容貌让他在乍见之下竟失了会儿神。 但美则美矣,那娇贵又不可一世的气质让人难生好感。他不是没看见她瞧见对面那栋房子时,脸上显露出来的鄙夷和嫌弃。 这样一个都市娇娇女,来这种单纯的乡下地方做什么? “oh……shit!”一个可能是化妆箱的东西掉落地上,她大声咒骂,由于双手是满的,干脆用脚把箱子踢进大门。 他蹙眉,并不欣赏女孩子说脏话,无论是用哪国语言。 距离她出现问路已过了十来分钟,在这段时间内,她把塞满跑车车厢内的所有行李一一搬进那栋她显然很不屑的房子里,现在差不多快大功告成。 由于没有太大好感,他并未自告奋勇地替她搬行李,但是若她开口要求也许是担心弄断美美的指甲,也许习惯男人替她出力,无论原因为何,他是会帮忙的。 然而她没有寻求协助,反而凭着一己之力搬动那些看起来不轻的行李箱。 对此,他感到一丝丝意外。 第二章 几片淡淡的云彩刷过蔚蓝的天际,村庄的外围,是绵延不尽的水稻田,沉甸甸的稻穗把土地染成金黄色,细细的田埂上绽放着黄黄白白的不知名小花,远处则散布着起伏不定的青葱丘陵地,各种上帝创造的颜色交织成一片如画的静谧,整幅景象简直是—— “他妈的人间地狱……” 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在哪里?干洗店和spa在哪里?餐厅、咖啡店和酒吧又在何处?这里的人难道不知道有些衣服不能水洗吗?他们难道不明白只有两张椅子的家庭理发店算不上美容沙龙吗? 斑跟鞋叩叩叩地踩在村子里唯一的“商店街”上,丽莎脸色暗沈、眼角不住抽搐,然后她停在街尾处,在一家杂货店前反复考虑之后,勉为其难地走进去。 店面不大,跟这个村子一样简陋,各个架子上摆满了商品。一阵怪声传来,丽莎瞥了眼声音的来处,一个宽肩的男人正背对着她,蹲在角落像是在修理某样东西工人吧…… “林小姐,穿这么漂亮,好像明星喔!” 有吗?她哪有? 丽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著,丝质背心外只有一件轻薄的香奈儿斜纹软呢短外套,底下搭配同色同材质的低腰七分裤,比较起她平时穿的套装,已经是最休闲的打扮了。 不过她揽起眉,略带防备地看向出声的人,那是坐在柜台后的一个老阿婆,她看不出她的年纪,保守估计两百岁。 “我们见过吗?”干么说得好像她们很熟稔似的? “呵呵……怎么没见过?你爸爸带你回来过,那时候你才十个月大。”阿婆笑道,露出好几颗金光闪闪的牙齿。“不过全村都知道你会回来继承你姑婆的房子,台北的那个律师是我们村里的同乡啦!” “原来如此。”丽莎勉强扯了扯嘴角。小地方就是小地方,消息传得可真快。 “啊你是要回来定居吗?” “不是,只待一阵子。”在这种鬼地方定居?叫她去跳海比较快。 多话的阿婆又问:“你姑婆出殡的时候你爸妈也有回来,他们现在好吗?” “他们很好。”她耐着性子应付,跟不相干的闲杂人等寒暄可不是她来杂货店的目的。“你这里卖洗发精吗?” 阿婆似乎患有选择性的重听,只听她自顾自地接着道:“唉,你姑婆也真顽固,好好的一个侄子就这样给她赶走,讨个外国人当老婆又怎么样?外国人难道不是人?不过你也别怪你姑婆,最后她不也把房子——” “我跟她不熟。”丽莎维持着假笑,但语气冷淡。“你有卖洗发精吗?” “当然有,我这里什么都嘛有。”阿婆还是慈眉善目,一脸笑吟吟。“就在你后面的第二个架子上。” 的确有洗发精,不过就只有一种她没见过的厂牌。丽莎撇了撇嘴,不得不接受,同时她想起另一项必需品。 “这附近有卖咖啡的吗?” “我店里就有啊,你们年轻人就爱喝那种国外来——” “你有?”丽莎不免惊喜,咖啡因对她就跟空气一样重要。 “当然,我这里什么都嘛有。”阿婆骄傲地重复同样的话。“你右手边架子上的第二层就是了。” 丽莎一看,脸又黑了。她指的是货真价实的现煮咖啡,可不是这种成分可疑、三合一的速溶包! “见鬼了!这种东西能喝吗?”她用英文喃喃道,反正阿婆也不可能听懂。 她走回柜台结帐,手上只有洗发精。 “你不是要喝咖啡?” “我改变主意了。”她不怎么高兴地问:“洗发精多少钱?” “四十五块。”丽莎从皮夹抽出一张千元大钞。 “你没有小一点的吗?我手边没那么多钱可以找你。”阿婆问。 丽莎摇头,她把小钞花在机场和路上的收费站了。 “没关系,你改天再给我好了。” 嗄?丽莎愣住,这阿婆脑子有问题吗?她就不怕她赖帐? “呵呵,同乡嘛……大家都是自己人,又不会跑掉。”阿婆笑道。 她才到这个村子不到半天时间,几时又跟阿婆成了“自己人”了?丽莎纳闷,也没留意原先蹲在角落的工人这时站了起来。 “叶婆婆,插座修好了,还有问题的话你再跟我说。”字正腔圆的语句来自那位“工人”。 咦?咦?咦?这个带着磁性的低沉嗓音…… 丽莎转头,精神骤然大振,是那个洗车的猛男帅哥! 他还是一件t恤配牛仔裤,稍嫌落伍的过长头发也还是垂在颈项。唉,这种模特儿的体格要是换上valention的西装,头发修个造型,走在曼哈顿的街上,保证所有女人和男同志口水流满地。 当然,要是不穿衣服,效果肯定更惊人,哦呵呵呵~~ “阿擎,来来来,刚刚你在忙,我都忘了给你介绍。”阿婆笑咪咪地招手。“这位是林小姐,你还没见过吧?你们家还没搬来时,她爸爸就到纽约去了,她妈妈是美国人啦。” “我们稍早见过了。”谭子擎手提着工具箱,对叶婆婆说道。 她一进杂货店他就发现了,这位小姐仿佛天生有种本事,走到哪里都能在无形中宣告自己的存在,教人要忽视也难。 然而他也听到了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在他看来,她防心极重、态度冷淡、待人不够真诚,还有着许多城市人都有的优越心理,似乎所有他不喜欢的特质都集中在她身上。 除此之外,他也希望她不要用那双眼睛剥光他的衣服,即使没看她,他都能感觉到那道强烈的视线。 丽莎浑然不觉自己给人的负面印象,反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巧笑嫣然。 “我们还没正式介绍过彼此,你好,我叫林丽莎,你叫我丽莎就行了。”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柔荑,神态比女王还尊贵。 谭子擎却只对叶婆婆说道:“有人来下货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然就叫送货员直接把货送到后面仓库,你不要自己动手搬重的东西。”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丽莎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僵。这男人是耳聋还是瞎子?他没看见她的“友谊之手”吗? “知道了知道了。”叶婆婆挥挥手。“你们两个年轻人多聊聊,交个明友,我这个老太婆不用你操心。” 总算,谭子擎侧首看向丽莎。她再度撑起闪亮的笑容,把手抬高了一点,决定宽宏大量地再给他一次认识自己的机会。 哪知,俊脸上一片淡漠,黑眸中甚至闪过一丝排斥,他仅仅是微乎其微地朝她点个头,动作细微得一眨眼就会错过,完全无视于那只朝他伸出的柔荑。 他想,他们本来就是两种不同世界的人,没必要刻意制造交集。何况,他刚修理完墙角的插座,掌上都是灰尘,怕会弄脏了这位大小姐的玉手。 “叶婆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谭子擎头也不回地离去,丽莎的纤纤素手尴尬不已地悬在空中,满心不可置信。 他、他、他、他……竟对她视若无睹?! 青、白两种颜色在她脸上不断交错,她又不是白痴,怎么会看不出他的态度意味着什么! 原来,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害羞、内向,而是根本就对她很反感! “林小姐。”叶婆婆终于发现她脸色不对,连忙解释道:“你别介意,阿擎本来话就少,其实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很热心的,每次只要我店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马上就会过来……” 可惜,叶婆婆的话连一个字都没被听进去,丽莎只觉得既错愕又难堪又备受侮辱,心头一把火熊熊燃起,娇躯气得直发抖。 可恶……虽然她没当过什么环球小姐,可好歹也是业界赫赫有名的一枝花,要脸蛋有脸蛋,说身材是身材,哪个男人见到她不是猛流口水,垂涎不已! 这种乡下土产的山野村夫不但一脸不屑,居然……居然连看她一眼都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死人样!她哪里碍到他的眼了?! 好,很好……从这一秒钟起,她林丽莎完完全全回收所有对他的好感。既然这个没礼貌又没眼光的混蛋野人不喜欢她,她也要给他讨厌回去,而且要加十倍! 这种心态实在超幼稚,但她在气头上,哪理会那么多! ***bbs.***bbs.***bbs.*** 数年以来,丽莎头一次睡到“自然醒”。她起床时已经中午了,然而,她却没有感到一丁点儿饱眠后的幸福与满足,因为她直到清晨六点才睡着。 时差向来不会困扰到她,真正令她难以入眠的是其它因素。 前一晚她早早便上床休息,但那张只铺了两张塌塌米的木板床让她翻来覆去浑身不舒服,窗外又“吱吱吱唧唧唧”地侵扰得她不得安宁。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她,不知何谓蝉鸣,只知道某种昆虫吵死人。 然后,在大约两点时,附近某只疯狗开始狂吠,接着就是一阵阵的猫狗大合唱。 再来就是凌晨四点时,某户人家的公鸡扯开该死的鸡嗓高声啼叫,又引来同类伙伴的相继呼应…… “说什么乡下生活宁静……宁静个鬼!” 丽莎边骂边来到好米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吃店前。今天她穿的是香奈儿的粉红薄外套和一件同色素面小洋装,搭配着ferragamo最新款的银色凉鞋和银色手提包,身段显得玲珑曼妙,看起来高贵又昂贵。 她双手环胸,眉头打结,很不想进入看来超简陋的小吃店,但她别无选择,里头飘出的阵阵香味也引得她饥肠辘辘。昨晚她只吃了几片机场买的饼干,现在若再不进食,恐怕又要被自己的胃整惨。 她咬牙,决定委屈自己,坚强地进入小吃店。 一踏入小吃店,原有的高声谈笑嘎然而止,店内的一片吵杂登时消音,所有的顾客皆张着嘴巴,忘了语言功能,直瞪着天仙似的佳人。 丽莎只草草扫视过这群劳动阶级的顾客,矜贵地问:“我想用餐,有没有空位?” 满室岑寂又延续了一会儿,一个光头大肚子、看起来像老板的中年男人突地朗声笑道:“啊……林小姐!有有有,当然有位子!” 又来了……丽莎气闷,为什么这些人都认识她,还一副很熟的样子?难道这些人不知道随便攀亲带故会给人带来困扰吗? 肩头毛巾一甩,光头老板抹了抹早已看不出原色的桌子,又擦了擦一张塑胶圆凳,两个原本坐在桌边、裤管卷到膝盖的庄稼汉也很自动地让出更大的空间,像是怕亵渎了这位光鲜亮丽、美得像明星的年轻小姐。 “阿财,给我切一盘卤味!”率先回神的某客人喊道。 “马上来!”光头老板很快又回到面摊兼厨房的平台后。 丽莎端坐好半晌,只见光头阿财忙进忙出,周遭的庄稼汉又开始说起她完全听不懂的方言,她忽然想起老爸好像也会说这种方言,他说那叫客家话。 呆等两分钟后,她终于沈不住气地喊道:“老板,请给我menu。谢谢。” 美纽?众人又陷入寂静,空气中充满无数问号。那是什么东东? 谭子擎坐在角落,险些被嘴里的面条噎着。menu?她以为她在哪里? 意识到这些乡下农夫听不懂英文,丽莎马上改口道:“我是指菜单。” “菜单?”名唤阿财的光头老板大声重复。“林小姐,我们这里是面店,除了面就是馄饨,来啦,你来看你想吃什么。”他招手,丽莎只好走上前。 “看你是要吃炒面、汤面还是馄饨,我也有卤味、臭豆腐和烫青菜……”阿财的大手拍了拍存放面条和小菜的玻璃柜。“我有卖的你都看得到啦!” 没有menu!丽莎不太信任地瞪着那些食物,考虑之后决定谨慎为上,免得吃坏肚子。“那么给我一盘炒面和烫青菜。” 然后她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目不斜视地坐着,颇有女王的架势。 五分钟后,炒面和烫青菜出现在桌面。 丽莎不想用桌上那叠粗糙的纸巾,反而从手提包里找出面纸,仔细地擦拭过桌上摆的那双筷子,接着又拿出另一张面纸当作餐巾,小心翼翼地铺在大腿上,动作优雅、得体,对周遭投来的所有好奇、惊叹的目光一概视而不见。 谭子擎啼笑皆非地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撇开他对她的观感不谈,这位纽约来的小姐实在是朵奇葩,他没见过有人在面店吃饭也能举止尊贵得像是在一家高级法国餐厅里用餐,如果她接下来要只水晶杯和一瓶香槟,他也不会太意外。她真的让人眼界大开。 这时,光头阿财又端给她另一盘菜。 “我没点这个。”丽莎皱眉。盘中的东西奇形怪状,她只认得一旁点缀的姜丝。 “本店招待的啦,你爸跟我是小学同学,他很够义气,作业借我抄了好多次。” 丽莎无语,笑得很勉强。“这……这是什么?” “酥炸粉肠。” “粉……粉肠?”丽莎一惊。该不会是她想的那个东西吧? “就是猪肠啦。”阿财好心解释,指了指一旁默默忙碌的丰腴妇人。“我老婆刚做好的,她炸的粉肠可是这一带最赞的,你爸爸上次回来还特地来吃呢!” 丽莎顿时色变。 “呃……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吃内脏。”心领了心领了,快点把这盘东西拿走! “这是猪肠,不算内脏啦!”阿财热情坚持。“不是我吹牛,你吃吃看就知道,我光头财给你拍胸脯保证,你只要吃上一口,以后一定会上瘾,这种好东西国外一定吃不到啦!” “真的不……不用了,谢谢。”丽莎欲哭无泪。谁来救她,, 阿财充耳未闻,反而转向店内的某个角落,扬声寻求赞同。“谭老师,你见识比较广,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这种好东西国外是不是吃不到?” “财叔,大部分的美国人都不敢吃内脏类的东西。” 平稳的语调该死地耳熟,丽莎猛地坐直,循声看去,正好对上一双她到世界末日都忘不了的黑眸。 怎么又遇到那个她立誓要讨厌的鲁男子?! 老师?这个粗鲁无礼的莽夫会是老师?教什么?钻木取火吗? “真的吗?肠子也不敢吃?”阿财瞪大眼睛,饱受打击。 “显然是如此。”谭子擎看着丽莎,忽然觉得画面有点滑稽……浑身昂贵的亮丽小姐凛然端坐在一群靠劳力吃饭的朴实农人之间,犹如一颗珍珠掉在岩石堆里,强烈的对比让人忍不住莞尔。 这厢,丽莎却误解了那对眼睛里的笑意,马上气得要内伤。 他是怎样?在心里偷偷取笑她吗?不吃内脏犯法吗? “噢,既然这样就算了。”阿财不掩失望道:“我给你切盘卤味好了。” “等一下!谁说我不吃!”丽莎一把夺回盘子,满脸冷傲。天底下还没有她林丽莎不敢做的事! 谭子擎心下讶异。她分明是在逞强,何必? “可是你说你不吃内脏……”阿财道。 “你不是说肠子不是内脏?”她胡乱堵了一句,为了表示决心,她拿起筷子立刻挟起一截炸粉肠。 这不是猪肠、这不是猪肠,这只是一种长得像猪肠的义大利面……丽莎瞪着那一小段炸得黄澄澄、油亮亮的东西,努力自我催眠。 然后,她屏住呼吸、鼓起勇气,一口就吞下那截炸粉肠。 “好吃吧?”阿财自信十足地插着腰。 她哪知喔,根本连嚼都没嚼!不过似乎没她想象的那么恶心就是了。 “不错。”她谎称,感觉到众目睽睽,勇敢地又挟起另一截粉肠放入嘴里。这一次,缓缓地、试探性地嚼了两下,心中拒绝去想它的原形和来处。 咦?咦?咦?丽莎睁大美眸,带着一丝苦味的口感很特殊,可是吃起来还真的不错哩……酥脆带着嚼劲,香而不腻嘴。 “好吃……”她由衷赞道:“真的好吃。” 她一块一块地接着吃,每吃一口就瞪一眼那个姓谭的粗鲁男,一口一瞪,一口一瞪,好像希望嘴里嚼的是他的头,嚼烂最好。 谭子擎被瞪得莫名其妙,遂模模鼻子,低头继续吃自己的面,心想这位城市小姐真是脾气大又反复无常。 “我就说嘛,你爸爸是我们同乡,你又是你爸爸生的,怎么可能不爱吃粉肠!”阿财得意地大笑,其它的顾客也乐了,店里的气氛再度热闹起来。 “阿财,给林小姐来瓶台啤啦!算我的!”一个大嗓门的农夫喊道。 “财嫂卤的猪耳朵和猪尾巴也给她切一盘!”另一个豪迈的声音高呼。“我请客!” 奥?猪耳朵?猪尾巴?丽莎惊骇万分,这些东西是人吃的吗?! 呜……这些人能不能不要那么热情?! 哇——快不行啦! 丽莎加快步伐,笔直的腰杆几乎撑不住了,胃部又一阵猛烈的翻搅。眼见无法安然抵达家门,她冲到看来较隐密的转角处,对准排水沟,腰一弯—— 呕…… 炒面、青菜、炸粉肠、猪耳朵、猪尾巴,外加两瓶半台湾啤酒…… 把肚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吐出来后,她扶着一旁的电线杆当支柱,觉得胃似乎不再那么胀了。 “shit……”吐得天昏地暗,她连咒骂都没什么力。 小吃店的食物没问题,味道也不错,只是她吃太多,加上那些食物都比她习惯的油腻许多,原本就虚弱的胃根本承受不了,要是凯尔看见她把自己调养成这副模样,不把她念到愧疚而死才怪! 一切都怪那个该死的乡下男人!若不是不想被他瞧扁,她哪会拚命吃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噢,不……胃部再次造反,她弯腰又吐,吐完之后连忙在手提包里找面纸,然后悲惨地发现,面纸用完了。 现在该怎么办?用香奈儿的袖子抹嘴巴吗?好恶…… “拿去。”一方灰色手帕蓦地映入眼帘,丽莎好感动。噢,上帝派来的天使。 “谢、谢谢。” 她擦了擦嘴角,站直身躯,看清来人时却惊叫一声,脚步一个不稳踩到水沟边缘,谭子擎反应奇快地揪住她的手腕拉她一把,否则她肯定栽进自己制造出来的秽物里。 丽莎觉得手腕一阵酥麻,谭子擎觉得指尖微微发热,两人都觉得好诡异,同时火速抽手。 “怎么又是你?!”阴魂不散!她的第二句话没说出口,但谭子擎倒是轻而易举地从那双喷火的眼睛猜出七、八分。狈咬吕洞宾,他心想。 “我只是路过。”两人住在同一条路上,吃完饭后,他一直走在她后方,想要不看见她的状况也难。 好吧,他承认他在小吃店里很没必要地多待了一会儿,就是忍不住好奇她会硬撑到什么时候,能忍受多少村民的热情招待。结果这位小姐也没令人失望,卯起来吃得比一个下田工作的大男人还多。 丽莎张嘴想说话,突然又一阵恶心感袭来,赶紧弯腰再吐,可是她更觉得尊严扫地,在这男人面前呕吐,干脆让她吐血吧! 平时她也不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但是在这个男人面前丢脸,就是让她觉得格外难以忍受。 “你刚刚吃太多了。”看她这么凄惨,他有点同情。 但是同情没被接收到,她气愤地瞪他一眼。“也不想想这是谁害的!” 谭子擎一头雾水。敢情她认为一切都是他的错?女人,真不可理喻! 丽莎深吸了几口气,想要擦嘴,随即意识到手中的手帕是他的,还他也不是,不还也不是……他的手帕,她的嘴,感觉有点怪。 “手帕是全新的,没用过。”至少到她手中之前是全新的。 噢,会被他气死……她又不是嫌弃这条手帕,虽然的确有点丑。 “我会买条新的还你。”反正用都用过了,她把自己打理了一下。 “不用麻烦了,我不缺手帕。你走回家没问题吧?”他看着她收回撑在电线杆上的手,理了理服装,像是不愿在人前示弱似的,再度挺直了背脊。 但是那双深刻的杏眼红红的,她的鼻头也红红的,脸蛋有些泛白,头发也汗湿地黏在颊边,全然不复先前的高贵模样,然而,她此时的狼狈竟无损那副容貌丝毫,反而替她添了一分迷人的柔弱美,令他心头莫名一悸。 “当然没问题!”她答得迅速,下巴不服输地扬到半天高。 “嗯。”他想太多了,这个倨傲的女人会跟“柔弱”扯上关系才有鬼。他决定离开。 “喂!”她想起什么似的喊道,谭子擎驻足,剑眉质疑地挑高。“我希望你……不会把我胃不舒服的事情说出去。” 谭子擎微微不悦,他看起来有那么大嘴巴吗?还是这位小姐以为村里人会拿她的窘状当茶余饭后的笑料? “你放心,村里的人就算知道了也不会笑你,你不必怕丢脸。” “我不是怕人家笑!”丽莎气恼,她想的根本不是这码事。 “那是为什么?” “反正你不要说就对了!”这种小地方,消息流传的速度惊人。 “给我一个理由。”来不及思索,话便月兑口而出。很奇怪,他就是想知道原因。 丽莎抛给他一个“你很烦也很白痴”的眼神,烦躁地说:“假设一下,要是你好心招待某人吃东西,结果那人吃完没多久就浑身不舒服,吐得唏哩哗啦,你心里会有什么感受?” 会很内疚,他心中答道。搞了半天,这位养尊处优的小姐竟然是担心那些热情的村民会难受,可能吗? 谭子擎静默了半晌,允诺道:“我不会说出去。” 然后他转身离去。 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想着她说的话……想着她。 原来,这位千金大小姐并非冷漠到无法领会别人的善意,原来,她也懂得顾及别人的感受……难道说,他对她的看法从一开始就错了吗? 第三章 黑色的炭笔在画纸上飞快地来回,女性的纤柔轮廓渐渐地展现出来,然后是一双带着异国风味的杏形眼眸…… 谭子擎拿下香烟,在烟灰缸沿挥了挥,又叼回嘴里,袅袅上升的烟云让他的双眼微微地眯了眯。 他注视着素描本上那未完成的人像,几番思索后,拿起橡皮擦,尽数抹去。 私下,他为许多村中人物画过素描,年近九十的叶婆婆、表情生动的光头财叔、生活痕迹深刻的各个农人,他认识他们,画起来轻而易举,但是这位从纽约市来的小姐,却让他难以下笔。 他可以画出她的五宫,却画不出她的神韵,他以为她像个完美却冰冷的雕像,然而此时他却不敢肯定。 他记得她的长相,但难以将她定型。 自懂事以来,他就热爱绘画,即使当初回到村子时,便已决定安安分分地在小学里教美劳课,他还是无法放弃这份热情,因此,画室里堆满除了自己没人看过的作品,而且仍在增加中。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一个身穿制服、稚气未月兑的短发女孩探头进来。 “哥,我回来了。”谭子燕习惯性地站在门外,知道画室是哥哥的私人天地。 谭子擎合上素描本,捻熄了烟。“今天没补数学?” “老师有事,把课调到下礼拜一。” “嗯……小燕。”他想了想又叫住她,女孩眨着大眼睛等待。“学校的功课重不重7你应付得来吗?” “还好啦!暑假的辅导课也比较轻松。” “那就好……零用钱够用吗?”唉,伤脑筋,两人足足差了十六岁,他又搞不懂高中小女生的心思,想要关心都不知道该怎么关心起,净问些千篇一律的蠢问题。 “不够我会跟你拿。”小燕甜甜一笑。“我先去换衣服,路上遇到叶婆婆,她托了些西红柿要送给对面的新邻居,我顺便去打声招呼,很快回来。” 不等他开口说话,小燕就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对面的新邻居?那不就是…… 对街的平房里,丽莎正操着英文跟纽约的好友热线,也已经抱怨了半个钟头。 “……还有啊,说出来你一定不信,我在来这个村子的途中,有一次还得停车让一群鸭子过马路。活生生的鸭子嗳!真见鬼了!什么样的鸟地方会有鸭子阻碍交通,而且还嚣张得好像马路是它们开的?!”丽莎对着老旧的电话筒大喷口水。“不要再笑了!” “抱歉,丽莎,我只是在想象那个画面……”凯尔憋着笑,听得出一点也不抱歉。“你听起来很有精神,看来乡下的空气对你有好处。” “好个屁……”丽莎低声嘀咕,把咒骂含在嘴里。 凯尔当作没听见,柔声嘱咐道:“记得要按时吃药,我给你的综合维他命每天吃一粒,三餐要正常,睡眠要充足,不要去想工作的事……” “知道了知道了,比我妈还啰唆!”最受不了这种温情攻势了。 她听见凯尔跟旁人说了几句法文,然后他对她说:“好好照顾自己,改天我们再聊。” “小胡子是不是在你那儿?没良心的家伙,有了情人就不要朋友!多讲一下会怎样?我都快无聊死了!”丽莎口中的“小胡子”是凯尔正在交往的对象,来自法国,在曼哈顿的苏活区经营一家画廊。 凯尔轻笑道:“既然你时间多,倒不如在这段期间找个台湾男人交往看看,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张性格的黝黑脸孔蓦地浮现脑际,丽莎只觉得更为烦躁。 “凯尔,我问你,我是不是变丑了?” 凯尔愣了愣,谨慎回答道:“我想是没有,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还是我变老了?身材走样了?” “你才二十九岁,身材也很标准。” 可是她又问:“你觉得我是个性感、迷人的女人吗?” “丽莎,你问错对象了。”凯尔很无奈,他是同性恋啊! “算了,当我没说。”可恶,她是哪根筋不对,居然开始怀疑起自己的魅力指数?她可是从幼稚园就被异性追到大的漂亮宝贝呢! 片刻后丽莎挂上电话,环视了下简陋的屋内摆设,她的笔记型电脑和手机都被凯尔没收了,无法上网,也没有频频出状况的作家来电求救,唉,真不习惯…… 她的生活一向被工作填得满满的,日日跟时间赛跑,现在一下子空闲了下来,竟不知道该如何消磨时光,无所适从。 没想到要当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废物居然这么难。 叩、叩、叩! 有人轻敲着门边的那扇窗子,丽莎望去,见到一个探头探脑的陌生少女,红扑扑的脸蛋像苹果似的。 她开了门,少女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亮晶晶的大眼直看着她。 “你好,我是你的邻居,欢迎你来到好米村。” 太好了……丽莎讽刺地想。 她在爸妈送给她的公寓里住了八年,连对门的住户长什么模样都没印象,结果来到这里的第二天就有人来跟她玩“敦亲睦邻”的游戏,这些人非得这么热情不可? 然而,她居然听见自己开口问:“你要进来坐吗?” 天哪……她真的已经闲得发慌,无聊到爆了! 不多久,丽莎就后悔了,很后悔。 少女一进门就说个没完,聒噪到她耳朵出油。 她说她叫小燕,就读于邻镇的一所高中,今年升二年级,父母双亡,跟哥哥相依为命,希望能嫁给一个叫裴勇俊的男生,如果不行的话,另一个叫周杰伦的也不错,她觉得混血儿很酷,能住在曼哈顿更酷,她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漫画,立志将来要当漫画家,不过她哥哥要她把绘画基础先学好等等等等…… 噢,还有,她那个哥哥多才多艺、允文允武、顶天立地、坚忍不拔、所向无敌、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跟你说,丽莎姊,我哥哥真的很会画图喔,以前还拿奖学金到法国留学耶……”丽莎掏了掏耳朵,很忍耐地继续听小燕赞扬她哥哥的伟大。“后来因为我爸妈出了车祸,他不得不立刻赶回来照顾我,那时候我才小学四年级。有时候我在想,要不是因为我的关系,说不定他现在早就是世界有名的大画家……” 苹果脸变得有些黯然,丽莎很希望自己没注意到。交浅不该言深,这小妹妹显然无此概念,这种家务事,说给她这个外人听做什么? 现在是怎样?她是不是该说点什么减轻小妹妹的自责?她看起来像个儿童心理学家吗?她假装认真地研究起叶婆婆种的特大西红柿:心中大喊麻烦。 然后她清了清嗓子,问道:“小燕,你哥哥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很不甘愿的样子,还是他三不五时就用一种很怨恨的眼光瞪你?” “才没有!”小燕急急辩解。“他对我很好的,虽然他话比较少,可是他很疼我,我知道他是很关心我的!” “这表示你是他最重要的人,比画画还重要许多。既然你是他最重要的人,你过得幸福、快乐就是他最大的成就,这是成为出名画家也比下上的。”噢,好佩服自己……她连小燕哥哥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怎么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真的这么觉得?” “相信我,我了解这种事。”才怪!不过也许是平时哄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作家哄出心得来了,她发现自己骗小孩时也能面不改色。 为避免小燕再追问,丽莎想到一个既可转移注意力,又能让她少说点话的方法。“我看到你额头上有两颗痘痘,听说长痘痘的女生应该要经常敷脸,我有一瓶很赞的面膜,你要不要试试看?” “可以吗?我也可以用?”小燕的眼睛顿时光芒万丈,跟一个熟女兼美女的姊姊一起养颜,实在酷到不行! “当然。”给小女生如此崇拜着,丽莎不免也得意了起来,心情甚好地又说:“我还带了很多颜色的指甲油,等会儿我帮你敷完脸后,再帮你涂指甲。”哼哼哼……想当年念高中时,她可是学校里的美容女王呢! 小燕欢呼一声,丽莎回房间换上一袭舒适的丝质罩袍,同时搬出她的宝贵化妆箱。几百年没像高中时跟姊妹淘一起玩化妆品,她不由得也跟着兴致勃勃了起来,虽然小燕妹小了她不只一轮年岁,但总也是个爱美的女生,两个女生兜在一起,能做的事可多了。 于是,屋子里的熟女口沫横飞地开始指点着少女,授以美颜高招,并在少女脸上示范。 “我回房间拿几本时尚杂志,尽量不要说话,会留下皱纹。”丽莎替她敷上面膜,自己则只卸了妆,打算把基本招数传授给小燕后再弄自己的脸。 丽莎消失后,有人在门上敲了几下,小燕想了想,跳下椅子,自动自发地走去开门。 来人身材高大,几乎占满了门框。 “哥!”小燕马上忘了不该说话的嘱咐。 突然见到一张惨绿的怪脸,谭子擎惊得倒退一大步,险些爆发心脏病。 “小……小燕?”他难以置信地瞪着眼睛。小燕耗了快两个钟头没回家,他考虑了许久才决定过来探个究竟,没想到……没想到…… 那女人把他清纯可爱的妹妹怎么了? “又是谁来了?”丽莎抱着几本杂志走出房间。 “是我哥!”小燕让哥哥进门。 丽莎定眼一看……啪!杂志掉满地。 是他!小燕口中那个伟大到没天理、才华洋溢到泛滥成灾的哥哥居然是这个粗鲁村夫?! “你在小燕脸上抹了什么?”谭子擎改瞪他认定的“罪魁祸首”。 满腔不爽取代了原先的错愕,丽莎冷着脸。那什么语气嘛,好像她把他的宝贝妹妹毁容似的。 “我想想……”她佯装思索,掐指数着:“好像有磨烂的海藻……三种不知道哪座火山温泉底挖来的黏土……嗯,还有深海鱼子……植物精油等等。” 可恶,用光一小瓶就要三百美金的美容圣品替他妹妹做脸,还嫌! “哥,这是护肤面膜,丽莎姊是好心要帮我敷脸啦!”小燕赶紧解释。 谭子擎的态度缓和下来,对妹妹说:“你年纪还小,不需要用到这些东西。” “你哥的意思是,你青春无敌,自然就是美,只有我这种老女人才需要保养。”丽莎冷冰冰地补充。哼,她可没忘记他对她有多么不屑一顾,想到就火大。 “我不是那个意思。”谭子擎皱眉,她怎么把白的说成黑的?“小燕,去把脸洗一洗,你已经打扰够久了。” 小燕还想说些什么,但还是乖巧地走进浴室洗脸,把其余两人留在小客厅。 丽莎捡起杂志,干脆坐下来阅读,不想跟谭子擎说话,刻意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强烈宣示她小姐已经把他当隐形人。 可恶……他怎么老是看起来那么性感、那么有男人味,真是罪过! 谭子擎也没有主动攀谈,却忍不住细细打量她。 她垂着眸,头发拨到耳后,素净着一张脸,鼻梁四周有着几粒淡淡的雀斑,少了几分逼人的美艳,却显得清丽、俏皮。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熏衣草色的精致刺绣丝袍,显然是居家的打扮,滚着黑边的衣襟在胸前交叠出一个宽口的v宇,露出颈项问雪白的肌肤以及一小部分细致优美的锁骨,似是在诱人一亲芳泽…… 霎时,他心头一阵怦然,脑中竟不由自主地出现无限遐思。 “看什么看!”丽莎突然回瞪了他一眼,完全没给好脸色。怎样?他是在数她脸上皱纹有几条吗? 谭子擎忙不迭收回视线,轻咳了咳,心下感到些许狼狈。他是怎么回事?以前学画时见过多少赤果的女体,怎么现在像个十来岁的思春少年,满脑子胡思乱想? 小燕洗完脸,适时地解除了他的窘状。 “丽莎姊,我先回去了,以后可以再来找你玩吗?” “好啊。”说实在话,她并不讨厌小燕,虽然她的确有点聒噪,不过跟那种看起来就有沟通障碍的哥哥住在一起,能怪她吗? 谭子擎没料到她答得如此随和,略带讶异地瞥了她一眼,但没说什么。 兄妹两人走到门口,小燕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道:“丽莎姊,你喜欢画画吗?哥哥每星期天都有在我们家教人画画,你要不要一起来?” 画画?别开玩笑了……她连棵树都只能画成棒棒糖,叫她学画? “来啦……丽莎姊,你是我朋友,不用学费的,对不对,哥?” “小燕,林小姐一定有很多自己的事要忙,没那个时间,你别勉强人家。” 丽莎张口原想拒绝小燕的提议,结果谭子擎的几句话又惹恼了她。她绽颜对小燕笑道:“我一直想学画都没机会,星期天我一定到。” 她林丽莎生平最痛恨的就是别人自以为是地替她拿主意,他认为她不会想学画,她就偏偏要学给他看! ***bbs.***bbs.***bbs.*** 翌日,星期六,丽莎决定开车到邻镇逛逛。她迫切需要呼吸一点文明的空气,即使是个小镇也比好米村这种狗不拉屎的地方强。 出门前,正好遇上不必上课的小燕,她心血来潮地邀她同行,小燕告知哥哥之后,便兴高采烈地跳上拉风的红色保时捷。 出乎丽莎的意料之外,邻镇是个繁华的小城,虽然没有大型的百货公司和她所熟悉的名牌专柜,却有着不少小巧的精品店和一家大卖场。 哇哈哈哈……好爽!丽莎血拼得很过瘾。 这几年都在工作,鲜少有时间采购,服装是造型顾问替她准备的,而生活日用品多半也是钟点女佣打点的,没想到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城镇里重拾逛街的乐趣。 可惜,她的愉悦在回到村子里没多久便被破坏了。 “这是做什么?”丽莎瞪着不请自来的访客。 “小燕不能接受你的礼物。”谭子擎把一个购物袋放在桌上。他并不特别乐于与这位娇贵蛮横的千金小姐打交道,但是小燕喜欢接近她,而他不愿把自己的喜好强套在妹妹身上,也就没有加以阻止,然而凡事总得有个限度。 “奇怪了,东西是送给小燕的,为什么由你来决定她能不能接受?”丽莎不高兴了。 袋子里是两件ck的背心和一条levi''s的牛仔短裙,长手长腿的小燕穿起来特别俏丽,所以她毫不迟疑地就买下送她。小燕最初百般推拒,但终究敌不过对漂亮衣服的喜爱,最后还是欣然接受。 想来没心眼的小燕一定是回到家就向哥哥说了,结果他老兄却对此有意见,登门退货来了。 “小燕是我妹妹,你送的东西太贵了,她不能要。” “你没听过礼物不能用价钱来衡量吗?”她立刻顶了一句,很后悔当时竟忘了把标价拿掉。可恶,难得心情大好地想送人东西,这男人没事搞什么破坏? “她才十六岁,我不希望她小小年纪就开始崇尚名牌,养成挥霍、奢侈的习惯。”谭子擎一脸严肃与不赞同,三件棉制服饰加起来快七千块,太夸张了。 意思就是她很奢侈浪费、爱慕虚荣就对了!丽莎很火大,也很受伤。 没错,她的确喜欢穿好的、用好的、吃好的,一个编辑的薪水根本不可能支付她的开销,但是拜母亲所赐,她也学了好几手投资理财的诀窍,几年下来,户头里的数目有增无减,除了父母送的公寓之外,踏入社会后她不曾跟家里伸过手,她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赚来的,这个男人凭什么用那种批判的眼光看她? “好吧,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她冷笑。“原来兄长的藉爱是借着剥夺妹妹的喜悦来表达的。” 丽莎接着又说:“你一定不知道小燕穿起这些衣服多可爱,也不知道她当时有多高兴……唉哟,我在说什么呀,我想你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做人的原则重要嘛,一个小女生的快乐算什么!爱漂亮实在罪该万死!” 谭子擎被奚落得哑口怨言,俊脸上却不见愠色,反而多了深思和明显的懊恼。他只顾着立刻来退礼物,却没考虑到小燕的感受,他是不是鲁莽了? 她是不是说得过分了?丽莎忽然有点后悔,她知道她的话有失公平,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男人面前,她总是特别禁不起刺激,脾气特别坏。 哪知,谭子擎这时掏出皮夹,将好几张千元大钞放在桌面上,丽莎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衣服我会让小燕留着,这是衣服的钱。” 轰!狂怒直冲脑门,真的会给他气死! “你这人到底有什么毛病啊?你知不知道什么叫礼、物?!”她朝他吼道:“我林丽莎既然决定送礼就非送不可,谁稀罕你的钱!” 谭子擎被凶得开始有些不快。“你的礼物太贵了,不过你放心,我还是会告诉小燕衣服是你送的。” “你脑子里灌的是水泥吗?!”丽莎暴跳如雷。“还是我的钱脏,买的东西会玷污了你的宝贝妹妹?!” “我没那个意思!”怒火攀升,谭子擎也恼了。她怎么老爱曲解他的话,硬要把白的拗成黑的? 丽莎抓狂不理他,一个箭步抄起桌上的纸钞就往他胸前的口袋塞去。“钞票本小姐多得是!你的几个臭钱自己留着!”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谭子擎吓了一跳。这女人居然蛮到动起手来了!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他想也没想地揪住袭击胸膛的纤手,一个使力,却不意将丽莎拉到身前。她抓着钞票的手被钳住,挣月兑不了,力气比不过他,只好很用力很用力地瞪着他。 他居高临下地回视她,剑眉纠结在一起。她真是他所见过最会惹人生气的女人,蛮横、跋扈、脾气大得让人难以消受,然而,她也是他遇过最教人目眩的女子,像团火焰似的发光、发热,如此美丽不可方物,诱人……也灼人。 星眸不由自主地暗了暗,他发现自己居然对她起了反应,想探索那张不饶人的嘴尝起来是何种滋味,想知道那玲珑有致的身体中,是否也蕴藏着火一般的热情。 他困惑了……有可能对一个女人反感,却又同时因她而心乱吗? 空气中的某种成分变了,丽莎顿觉心跳如擂、口干舌燥,甚至忘了继续挣扎,小肮中一股热流涌现,比她初次见到他时更加无法无天地乱窜,膝盖也不争气地发软。头一次距他这么近,她发现他比想象中的还高大,宽阔的胸膛所散发的体温,几乎要烫着她,然而浑身上下的细胞却呐喊着要更贴近他…… 蓦地,他松手,丽莎两腿无力,差点站都站不稳,但他不再看她,提起小燕的衣服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你……你可恶……”丽莎瞪着空空的门口,音量跟只蚊子一般大。 她呆站了好一会儿:心跳终于平复下来后,看见绉巴巴的钞票散落一地,怒火再度上升,那男人简直比粪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 想到什么似的,她冲向一旁堆积成山的购物袋,从自己的血拼成果中翻找出一个小巧的方形扁盒,盒子上印着burberry的字样。那是她跑了好多家店才找到的,她记得她欠他一条手帕……然后她把盒子丢在地上,抬起鞋跟用力踩。 “shit!○○○、xxx……烂人、臭石头、猪头、反正你也不稀罕……”她踩、她踩、她踩踩踩,直到两脚乏力,小腿快抽筋。 饼了许久,她又把盒子捡了起来。盒子已经被踩扁踩烂,但里头的柔软布料踩不烂。她取出完好无缺的方形手帕,颓然瘫坐在椅子上,忽然间好唾弃自己。 受不了……她几时变得这么幼稚? 第四章 由于事先答应了小燕,丽莎在星期日早上仍依约到对面谭家报到。 做人要守信用,就算前一天被小燕哥哥气得半死又如何?她是个成熟、世故的都会女子,才不会因为那一点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破坏自己的允诺。 “丽莎姊,你来啦!”小燕笑咪咪地拉着她的手,像亲密手帕交似的领着她在自己家里绕了一圈。 谭家房子有三层楼,外表跟村里许多房子差不多,同样是不起眼也不美观的水泥建筑,屋内却令人意外地宽敞、舒适。房子里的装潢绝对称不上豪华,摆设也很基本、简单,但刷成淡黄色的四面墙及随处可见的绿色植物为房子添了一股属于“家”的暖意和温馨。 丽莎看了看那些家具,多是简朴而实际的木制品,没有任何时髦的设计,但看起来坚固、耐用,不知怎么地,让她联想到这栋房子的主人。 “我跟哥的房间在二楼,上课的地方在三楼,不过记得别进尾端的那个房间,那是哥的私人画室……”小燕一面说一面领着丽莎爬楼梯。 “来学画的都是小学生,哥通常给他们一个主题,然后让他们用蜡笔或彩色笔自由发挥。我们大人坐在另一边,今天要画的是静物素描。”小燕说“我们大人”的语气让丽莎想发笑。 听起来真不像什么正规的绘画班,丽莎忍不住心想。 她们到了三楼,谭子擎正好从自己的画室定出来,随手带上门。 “哥,丽莎姊来了。” 他深深地看了丽莎一眼,眸光有些莫测高深。丽莎的心莫名地荡了下,但他只是默然点个头,然后转身准备画架和画纸。 七、八个小朋友陆续抵达,所有人都对这个一半是外国人的阿姨感到好奇,围着丽莎问东问西,问得她一个头两个大,直到谭子擎一声令下,他们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小燕拉着丽莎在已经布好画纸的两个画架后坐下,接着给她画笔和橡皮擦。丽莎看看手里的工具,然后又看看前方不远处一张小桌上摆好的三个苹果和两根香蕉。 “我们要画水果吗?”丽莎问。 “对呀,我们先开始画,哥弄完小朋友那边就会过来。” “噢。”开始?怎么开始?叫她吃水果没问题,要画水果就有点困难了。 丽莎看着小燕动作纯熟地在纸上构图:心中万分崇拜。看不出小妮子还挺厉害的嘛…… 然后她试着在自己的画纸上依样画葫芦。 “丽莎姊,你的构图太小了啦,水果在纸上的位置也不对。” “是吗?”丽莎看着纸上的三个圈圈和两轮弯月,很不解。她眼里看到的苹果和香蕉就这么大啊! “我哥以前教我一个方法,你看。”小燕同时伸出左右手的食指与拇指,比出两个l形的直角,接着一手翻了下,两个直角便凑成了一个长方形的框子。 “你把这个框框对准要画的主题,眯起一只眼,把手指做的长方形假想成是画框,然后目测主题在画框中应该占的比例……”小燕边说边把手臂伸长到一个程度,丽莎也跟着仿效她的动作。 “接下来根据你在假想画框里看到的主题大小和位置,在实际的画纸上布局……” 丽莎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全懂小燕的教学,不过她发现当她把手臂伸长时,手指画框里的东西就放大;缩起手臂时,画框里的东西也跟着缩小,原理就像相机的镜头,挺好玩。 然后她把手指画框对准房间另一边的谭子擎,把他框在长方形中。他正低头跟一个小男生说话,平时刚硬的脸部线条似乎变柔了,她觉得心坎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被碰触了一下,失了平静。 她伸长了手臂,结果他高大的身形,把她的画框占得满满的…… 仿佛感觉到什么,谭子擎转过头,直直对上丽莎。她一惊,像个被逮到做坏事的小孩,飞快收起手,左顾右看、东张西望,当作什么事也没有。 谭子擎走了过来,站在她们身后,他先审视过小燕的画纸,没说什么,接着他看向丽莎的画纸,浓眉拧了拧。 他倾身向前,拿着橡皮擦,把丽莎原来画的不明物体全擦掉。她想抗议,却说不出话来,他就在她背后,距离好近,她感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男性气息层层笼罩住,难以挣月兑。 他拿起2b铅笔,在丽莎的画纸上开始构图。 “构图时的握笔方式跟写字不一样,要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捏住笔,靠手腕的移动来拉出轮廓线条,只有在刻画细部的时候,才换成写字时的握法……” 他边示范边讲解,但丽莎有听没有到,头顶传来的低沉嗓音对她有种奇妙的影响力,阵阵的酥麻随着他的声音窜过背脊,同时,她像是被催眠似的,两眼紧紧地跟着那只握着画笔的大手移动。 他的手指又粗又长,掌心厚实,方方的指甲短短的很干净,皮肤既不白也不细腻,甚至算得上粗糙,像劳工的手,但是她觉得很好看,突然很想体验那只手的触感…… 小燕好奇地转头,看着哥哥和丽莎姊的侧影,不由得想道:哇噻!扮哥长得挺帅,丽莎姊又很漂亮,两人在一起的画面简直跟少女漫画上的俊男美女有得拚,不过丽莎姊好像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 小燕不知道的是,分心的并不只有丽莎,谭子擎也难以集中精神。 淡淡的香气一直刺激着他的嗅觉,让他忍不住心猿意马,他甚至很后悔自己离她这么近,却又万般不愿离开,心中矛盾不已。 他奋力敛起遐思,继续说道:“除了位置和比例之外,最重要的还有明暗表现,你得注意光线从哪个方向投在主题物上,并且仔细观察阴影的变化,你懂我说的意思吗?” 他的问题久久没有得到回应。 “丽莎姊……”小燕机伶地偷偷戳她一下。“哥在问你问题。” “呃……嗄?什么?”丽莎如梦初醒,一时搞不太清楚状况。 “如果你对画画没兴趣,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哥……”小燕吓到,没见过哥哥用这么严厉的语气说话。 “谁说我没兴趣?那么凶干么?”反驳他几乎成了她的第二天性,唉,她也克制不了自己的嘴。 谭子擎也意识到自己口气太重,但其实他是在气自己,气他对她的反应,气他的失常。 “我刚刚解释的你听懂了吗?”他恢复一贯的平稳语调再问。 “懂了啦。”才怪! “那么你现在知道该怎么做?” “当然。”她面不改色,心中喊糟。 “老师!”教室另一端传来某位小朋友的大声告状。“你看王小明啦,他把蜡笔插到鼻孔里去了!” “小燕,替林小姐换张画纸,待会儿我再过来。”谭子擎吩咐妹妹,然后走向小学生,替他们解决纷争。 丽莎暗自松了口气,赶紧讨救兵。 “小燕妹妹~~”她笑得谄媚。“我看你很厉害耶,你教我好不好?” 善良的小燕当然仗义相劝,把哥哥教过她的素描基础版诉丽莎,丽莎这回则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地学习,矢志要谭子擎对她刮目相看。 她认真、努力地画,模仿着小燕传授的笔法,遇上画不好的地方,她会皱着眉头,擦掉再重画;要是小燕夸她某处画得不错,她便得意不已地咧嘴直笑,很是骄傲……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尽数落在谭子擎眼中。 他看得出她对绘画并没多大兴趣,但是他也在那带着异国风味的眉宇间,看见了一种极为吸引人的倔气,不肯服输、绝不示弱,仿佛世界上没有任何事难得倒她…… 他并不想这么注意她,可是他对自己的眼睛失去了自主权,就是移不开视线。 绘画课到了尾声,小学生一一带着彩笔和画纸离去,丽莎和小燕则刚为各自的作品做完最后的修饰,谭子擎正准备收拾小朋友用过的画架。 “子擎哥。” 一阵轻轻软软的嗓音飘来,丽莎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出色的妙龄女子。 乌黑的长发,飘逸的乳白色长洋装,皮肤也跟衣服差不多白,纤细的身段像是稍一刮风就会被吹走,严格说起来,那张脸蛋算不上艳冠群芳,但别具几分清灵、月兑俗的气质,像朵纯洁的百合似的,而此时,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正柔情似水地望着那位“子擎哥”。 看来真刺眼,还子擎哥咧! “抱歉,我又练琴练得晚了,老是迟到这么久。”小百合满脸愧疚。 “没关系,反正我没什么事要忙,你尽避待在这里把素描画完。” 谭子擎神情温和,丽莎看在眼里超不是滋味。 猪头!每次都对她板着一张死人脸,现在遇到小百合就完全换了个样,男人都那么好骗吗? 接着小百合自动自发地要帮谭子擎收拾小朋友用过的画架和小板凳,结果他制止了她。 “东西重,我来就好,你别伤了手。” 小百合笑道:“我没那么弱不禁风,子擎哥,这点重量我还提得动。” 听听那两人你来我往、旁若无人的对话,活像演连续剧似的!丽莎听不下去了。 “小燕,那女的是谁?”她跟小燕咬耳朵问。 “那是心柔姊,乡长的女儿,住在隔壁村,每星期都会来跟哥哥学画。”既然是悄悄话,小燕也很配合地压低了嗓门。 “乡长的女儿很伟大?” “嗄?”小燕一愣,不确定该怎么回答。“我也不知道耶,不过大家都知道乡长不但管理乡里八个村,也是这一带最大的地主,很有钱,村里的一些阿姨婶婶们常说,能娶到心柔姊的人很走运,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说不定你哥哥就走运了……” 小燕没听清楚她的话,只接着小声道:“我觉得心柔姊好像满喜欢哥哥的。” 废话,瞎子都看得出来。 “那你哥喜欢她吗?” “不知道,他从来不会跟我说这种事。” 谭子擎和黄心柔这时朝她们走来,熟女跟少女的窃窃私语也就此打住。 “子擎哥,你收了新学生吗?” 算是吗?谭子擎也不确定,只模糊地应了一声:“嗯。” 然后他拉张椅子在丽莎身边坐下,一一指出她的作品上需要改进的地方。 黄心柔注意到,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正眼看过这位显然是混血儿的美丽小姐一眼,几乎像是刻意回避眼神交会似的。子擎哥平时不是这样的,这点令她觉得奇怪,而他们两人之间某种奇特的张力也令她不安,她说不清那种感觉,但是女性的第六感让她提高警觉。 在三年前的一场婚宴中,她对子擎哥一见倾心,从此每周日都从邻村过来跟他学画,甚至每次都故意迟到,好让自己在其它人离去后有机会与他独处。她并不喜欢画画,但这几乎是见到子擎哥的唯一机会,所以三年来她从未缺席过一次,就等他对她动心,而她不喜欢今日突然出现的“潜在威胁”。 谭子擎给丽莎的指导结束,接着又检视小燕的作品,丽莎站了起来。 “你好,我是黄心柔。”黄心柔友善地介绍自己,但丽莎很确定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正将自己从头打量到脚,一处都没放过。 “林丽莎。”丽莎伸手跟她握了握,笑得比对方更灿烂。要装大家一起装,那点小小的心机可瞒不过她的眼睛。哼哼……果然是朵塑胶小百合,假得要命。 “林小姐刚来到好米村?” “是啊。” “丽莎姊是从曼哈顿来的,她爸爸以前是我们好米村的人,她妈妈是美国人……”根本不需丽莎多说,旁听的小燕便热心地报告了她所知道的背景。 黄心柔含笑听完,轻松随意地问:“林小姐打算在好米村定居吗?” “只是短期停留。”丽莎也轻松随意地耸耸肩,没错过黄心柔眼中闪过的释然。 正在修改小燕作品的谭子擎微乎其微地顿了顿,却没人发现。 黄心柔理解地点头。“跟五光十色的曼哈顿比起来,我们这种单纯的乡下地方对林小姐来说可能太安静、无趣了些……” 单纯个鬼! “无趣倒不至于。”丽莎别有深意地笑道:“而且未来会有什么变化很难说,说不定我明天就改变主意,决定在这里长住下来,一切都得……看情形。” 她故意把语气放得暧昧,顺道瞥了眼谭子擎的背影,黄心柔微变的脸色让她暗爽。 看什么情形?她哪知,她只是不想让黄心柔太高兴,凭本能乱说罢了。 黄心柔对她有种敌意,她看黄心柔也不顺眼,大家彼此厌恶,很公平。 “我很想跟你多聊聊,林小姐。”黄心柔含蓄地一笑。“不过我得开始今天的素描了,说起来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每次练琴都练得忘了时间,常常迟到,幸亏子擎哥人好,不管我来得多晚,他都会耐着性子在一旁陪我,再继续耽误他的时间,我会过意不去。” 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迟到的? “黄小姐真是大忙人,又弹琴又学画,我相信谭老师绝对不会介有这么一个好学勤奋的学生。” 丽莎皮笑肉不笑,转头看见谭子擎已经让小燕替黄心柔布好画纸,心中更是不爽到极点。说不定那家伙真的想要少奋斗二十年—— 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那两人接下来的几个钟头都会窝在一起作画,她的胸口就奇闷无比,像是被什么巨型重物压住似的,很不好受。 般什么?她只打算在这穷乡僻壤待满三个月,时间一到就拍拍走人,回到她生活了快三十年的曼哈顿,又何必在乎姓谭的和这个姓黄的假仙女人怎样? 话虽如此,她离开谭家后,一整天的情绪都差得要命。 第五章 台风夜,无情的风雨肆虐。 老天对她真好,假期开始不久就送给她这辈子的第一个台风,据说还是强度的。 丽莎心情烦躁,细长的手指飞快在新购买的手机上按下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便表明身分。 “丽莎?!谢天谢地,终于等到你的电话了!” “那么想念我啊?”她无意识地看着噼啪打在窗上的雨水,雨势似乎加剧了。 十天,已经是她的极限,再不过问一下出版社里的事她一定会抓狂。 “我已经被那些作家逼得快疯了!”丽莎的助理接收了她负责的作家,绝望到极点。“乔治又拖稿了,不管我怎么催,他就是不交出稿子,除了告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法子!” “冷静一点。”丽莎沉着以对。她这个助理是个刚自大学毕业一年的大男孩,做事认真但经验不足。“听我说,你马上到他的住处,然后哭。” “嗄?” “没错,去乔治的公寓,等在那边,哭给他看,保证你明天就能收到稿子。” “这……这叫我怎么哭得出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呀! “那是你的问题,用洋葱抹抹眼睛或什么的,反正你哭就对了,一天没拿到稿子你就多哭一天。” “噢……”助理好哀怨,接着又控诉道:“还有那个丹尼不管我怎么劝,就是不肯改稿!” “带瓶十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去找他,让他喝两杯,两杯之后别说是改稿,那家伙连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送给你,不过记住,twoshots。一滴都不能多。” 不愧是王牌编辑,小助理赶紧将大姊头由经验累积出来的智慧记下。 “詹姆有没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去缠主编?”丽莎问出重点,她急欲知道自己主编候选人的位置是否受到威胁,小助理则是她离开纽约前布下的眼线。 “没有,不过……”小助理迟疑了片刻才又说:“不过我昨天早上看到他搭老总的车来上班。”助理口中的“老总”是公司的小老板,是个只挂名不做事的总编辑,不幸的是,人事异动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他手中。 “什么?!”丽莎暴吼。“死娘娘腔!连色诱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敢使!”噢……扼腕,为什么小老板不喜欢?! “你别太激动……老总一向最敬重主编,我觉得主编心目中的理想接班人是你,有他挺你,你的胜算还是最大。” “最好是啦。”小助理的安慰抚平不了她的气恼。 “丽莎,我有插播,不能再多说了,詹姆如果另外有动作,我会打电话给你,把你的号码给我。” 丽莎报上电话号码,收线后,神色阴郁,强风加豪雨把窗子打得砰砰作响,惹得她更心烦。 主编的位置是她努力已久的目标,若是让一个阴险的娘娘腔夺走,教人怎么想都不甘心。 大二就踏入出版界,从最初的小小见习生到编辑助理,然后到今日多家公司都想挖角的王牌编辑,凭着能力和毅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十年来,工作已经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当然,除了工作外,她也有一般的社交生活,甚至还交过好几个男朋友,然而这一切只是附属,纯粹调剂身心。 生命中有首要,也有次要,到目前为止,她的首要是工作,其它……都是次要。 轰隆—— 蓦地一声雷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几乎是同时,四周变得黑鸦鸦地一片…… 停电了。 停电了。 对街的房子里,谭子擎找着手电筒,谭子燕则点燃手边的蜡烛。台风夜断电并非罕见的事,台风更是每年夏季的特产,所以他们兄妹俩也习以为常。 “好奇怪,我听人家说,台风来的时候不会打雷,怎么这次这么反常?”小燕好奇道。 “台风天还是有可能发生雷雨闪电,只是通常风雨声掩盖过雷声,所以我们比较少注意到,这次的雷电显然比以往还强得多。” 好崇拜,哥哥好聪明喔,什么都知道…… 小燕看着桌上摇曳的烛光,又问:“哥,我知道美国南部每年都有跟台风差不多的飓风,可是纽约在东北部,那里会有飓风吗?” “没有吧,没听说过。” “这大概是丽莎姊第一次见识到台风吧……” 谭子擎顿了顿,没说话。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紧跟着又是一声响雷,小燕吐了吐舌头。 “我班上有个同学好怕打雷喔,有一次还吓到躲进桌子底下,我就不懂打雷有什么好怕的,都这么大的人了……”她不经心地又说:“我想丽莎姊应该不会怕这种事吧,她看起来那么成熟、能干。” “我不觉得有任何事能吓到她……”谭子擎喃喃低语。感觉中,那位强悍的林小姐似乎不可能被任何事打倒。 然而……然而不亲眼看看她的状况,总觉得心中不踏实,万一她真的惧怕雷声呢? “小燕,她是你朋友,既然你这么担心,哥哥替你过去看看。” “嗄?”有吗?她有听起来很担心吗?小燕愣了愣,不解,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别忘了,林小姐是你的朋友,我只是替你过去看看而已,这样你也好放下心来。” 小燕又呆了,不明白哥哥为何要再三强调这点。 谭子擎很快地检查房子里外,接着说:“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 “我没关系。”小燕傻傻地说道。“我要提前上床睡觉了。”啊……这种天气用手电简窝在床上看漫画最好了。 不过哥哥真的好奇怪,好像在掩饰什么说…… 小燕接下哥哥给她的一支手电筒,然后看他拿着另一支走到门口抓起伞,迅速地出门了。 愣愣地坐了许久,苹果脸上有些懵懂,又有些了悟。 懊不会哥哥他……对丽莎姊有意思吧? 啊……那如果丽莎姊也喜欢哥哥,他们就会在一起,在一起久了,说不定以后她就可以改口叫丽莎姊“嫂嫂”;啊扮哥和嫂嫂以后就会生小贝比,嫂嫂是一半美国人的混血儿,生出来的贝比就会变成四分之一的混血儿。 也就是说,以后她会有四分之一混血的漂亮小侄子或小侄女喊她姑姑…… 呵,真好。 台风夜里,少女过人的想象力无止境地奔驰…… 狂风暴雨之中,谭子擎用力地敲了几下门。 片刻后,屋内才有了回应。 “谁?” “林小姐,是我,谭子擎。” 又过了好半晌,门板才开启,却只有巴掌大的宽度。 “有事?”丽莎的语气很冷淡。 “小燕担心你,让我过来看看。”谭子擎一手撑着伞,一手持着手电简,黑夜掩去了他脸上的表情。 “我还活着,房子也没倒,请回,不送。” 丙然,人家根本不领情。谭子擎碰了一鼻子灰,正要转身离去,却又隐约感到哪里不对劲,手电筒微微往上一提,照出门内人的脸庞。 那双杏眸正写满了恐惧,而且她的脸色很苍白。 她……在害怕。 “你做什么?”光线打在脸上,丽莎偏过头,要关上门,但谭子擎比她快了一步,大手一伸便推开门板,迈步而入。 “你做什么啦?!”她慌乱地大叫。“我有请你进来吗?” “雨太大,我快淋湿了。”不顾屋主反对,他迳自收起被风吹歪的雨伞,反手关上门,丽莎既然无法将他扔出去,只好闪到墙边。 “你这人真的很粗鲁嗳,私闯民宅在台湾不算犯法吗?” 谭子擎没理她,持着手电筒在屋里迅速地绕了一圈。 杏眼追随着那抹光亮,丽莎看着他四处检查了一遍,强烈的释然无预警地袭来,双脚跟着一软,靠着墙的娇躯滑下,她虚月兑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不想、死都不想让这个男人瞧见她这副窝囊样,可是……可是她又好庆幸他出现了,她不再是单独一人了。 不一会儿,谭子擎巡视过门窗、电路,回到客厅,对着那缩在墙角的身影皱了皱眉。 “别坐在地上。” “我高兴坐这里不行?”丽莎抱着膝盖动也不动,死不承认她腿软、没力,一时站不起来。 真是个不可爱的女人,谭子擎心想。 但是她在害怕,她在逞强,他看出来了,而心头像是被股无形的力量牵制住,想走也走不开。 他一语不发地走到她身侧坐下,把手电筒放在两人之间的地板上。 “房子也检查过了,你还赖在这里做什么?小燕呢,这种鬼天气你不是该在家里陪她?” “她没事。”你比较需要人陪。不过他聪明地把第二句话留在心中,免得又惹来一阵唾骂。 外头风声、雨声、雷声交加,像是老天积郁已久的愤怒,未有减弱的趋势。 “也许过会儿就不会再打雷了。”他只能如此安慰。 打雷?丽莎不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正要开口,却看他又拿起手电筒。 “你做什么?!”近乎歇斯底里的尖锐质问让谭子擎顿住动作。 “停电不晓得会持续多久,我没有多余的电池,先关掉手电筒节省能源,说不定待会儿还得用上。” “不准!不准关!”光说不够,她干脆直接把亮光的来源抢过来。 谭子擎呆了片刻,终于想通,并有些难以置信,原来—— “你……怕黑?” “谁说的!我只是不喜欢黑暗而已。”丽莎死性不改地反驳,但恐惧大大地削弱了气势,甚至多了一种楚楚可怜的小女人风姿。 看她攀着浮木似的紧抓着手电筒,两片唇办明明在发颤却倔强地抿着,谭子擎觉得胸口抽了下,忽然很想把她搂入怀中,尽一切力量消除她的不安和惊慌。但是他压下那股莫名的冲动,只是静静地坐着。 他不说话,因为他并不擅长安抚人,尤其是这位小姐……他暗自苦笑,总觉得自己不管说什么都会惹恼她。 “喂,你说话啊,干么像个石头一样闷不吭声?” 瞧,他连不说话都会令她不高兴。 “我不叫‘喂’。” 耶,这么有个性啊?丽莎斜了他一眼,回嘴道:“我也不叫‘林小姐’。” 谭子擎暗叹了口气,自动认输,要斗嘴他绝不是她的对手,只好改换比较有意义的话题。 “你从小就……不喜欢黑吗?” 心蓦地摆荡了下,她转头看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发现他的问话中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线条冷峻的轮廓似乎也软化不少。 顿时,一阵心安以及其它某些她辨认不出的奇妙情绪同时涌上,胸口原有的焦虑和惊惶像是消退了许多,不再压得她几乎窒息。 “才不是……”她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盯着手中的光源缓缓道:“从两年前才开始的……” “两年前出了什么事?” “两年前纽约发生过一次大停电,你有没有听过?” 他回忆了一下,点头。“我有看到新闻报导,好像整个城市都瘫痪了。” “断电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就卡在大楼的第七层和第八层之间,电梯内除了我没有别人……”恐怖的记忆使她颤了下,谭子擎注意到了,冲动地几乎想伸手碰她,但还是忍住。 “四周完全一片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等了又等,然后开始猛敲电梯门,可是叫到嗓子都哑了还是没人听见。到后来,我都分不清楚自己的眼睛到底是睁着的还是闭上的,甚至还想说不定我已经死了下地狱了……经过那次之后,我就发现我没办法忍受黑暗。”所以她连睡觉都是开着灯的。 像小孩子一样怕黑是她生平最大的耻辱,连她的父母和好友凯尔都不知道这个弱点,可是她偏偏告诉了身旁的男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好像嘴一张,一个字一个字就自动冒出来,停都停不住。 “你在电梯里困了多久?” “大概四个半钟头吧。” 谭子擎凝视着她的侧影,试着想象当时的情景,却发现胸腔也跟着紧缩、跟着难受,甚至异想天开地希望自己当时能在场,这样,她就不会是独自一人,或许也就不会害怕处在黑暗中…… “换你了。”丽莎突然冒出一句。 “换我什么?”他迷糊了。 “我把我的一个秘密告诉你了,你当然也得回报一个秘密。” 他几乎失笑,也只有这位大小姐才能蛮横得如此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我没什么秘密可以说给你听。”很遗憾,他只是个平凡过日子的国小美术老师,没有什么算得上秘密的事可以回报。 “是吗?”她质疑地挑眉。“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的画室是禁地,小燕说自从你从法国回到好米村,还是时时作画,但是没人看过你的作品。” 谭子擎一震。没想到她会留意到这些琐事,他沉默了好一段时间。 “那不算是秘密。”他终于说道。那只是他个人的一个失败、一份遗憾、一种无法填满的空虚。 “小燕觉得都是因为她,所以你今天没变成一个国际知名的画家。”丽莎自顾自地接着说:“我不懂画,不过我知道许多画家就算隐居在乡野林间,要有所成就也不是不可能,显然一个十几岁的敏感小女生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了。” “她真的这么想?”他讶然,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带给妹妹这种印象,看来他该跟小燕好好地沟通一下了。 “骗你干么?” 谭子擎深吸了口气,几番挣扎之后才吐露道:“小燕是我的亲妹妹,回来照顾她是一定的,不过她不是我放弃进攻画坛的主因,其实……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有天分。在法国的时候,一个大师级的教授就告诉我了,他认为我充其量只能当个画匠,因为我天分不足、技巧不足。” 当年他拿过台湾大大小小不少的奖项,意气风发地赴法发展,深信自己能闯出一片天,但他敬若神明的画家的一席话,让他从云端跌落地面,也让他认清了现实。 “就那么一个人的评论你也看得那么认真!”丽莎哼了一声,不过她多少能体会他的心理。她接触过不少创作者,过度的执迷、傲气和敏感是其中许多人的通病,一个打击,便可能使他们就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不过你并没有放弃画画,不是吗?” “我想过放弃,但是没办法,热情所在,由不得我,几乎像身不由己,就是无法——”他突兀地打住,忽然发现这种感觉很类似他对她的心境,情难自己。 黑亮的眸子直直地注视她,即使光线昏暗,丽莎也能感受到那道灼热的视线,皮肤顿时热烫了起来,胸中小鹿乱撞…… 见鬼了!出社会那么久了,怎么人家一个眼神,就让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纯情少女一样手忙脚乱?! “要我的话,我绝对会证明那位大师的见解错了。”她连忙说,努力压抑胸口的反应。真可耻! 他一怔,然后真心地笑了。他的笑容很好看,丽莎很不争气地又神魂颠倒。 “我想也是。”他不无欣羡地说。她或许娇蛮任性又难讨好,却独独不缺乏那股不服输的冲劲。 手电筒的灯光这时闪烁了下,接着以极为迅速的速度减弱,然后漆黑一片。 妈妈咪呀—— “谭子擎!”她大叫,一手神经质地狂甩手电筒。“手电筒没电——” 话尾消失,她吓了一跳,因为她的另一手被只热热的大掌抓住,源源不断的温度从掌心传来,及时压住了她的惊慌。 谭子擎自己也错愕万分。一听到她恐惧的喊叫,他不假思索地握住她的手,唯一的念头只是要让她安心。现在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他想抽手,可是手掌仿佛自有主张,一碰到那因害怕而发冷、发汗的冰凉皮肤反而收得更紧,根本由不得他。 “不要慌,你现在不是一个人。” “谁……谁说我慌了……”丽莎嘴硬,但声音很小,手更是牢牢地回握住他。他的掌心粗粗的,皮肤有点硬,可是很温暖、很坚定,给人一种可以信赖、可以倚靠的感觉…… 她一向很独立自主,从不依靠别人,也从不认为自己会需要依靠任何人,然而此时,在她最害怕的时刻,她发现,有个人分担她所惧怕的黑暗,有个人在一旁作伴,有个人让她依靠,感觉很好,真的很好。 掌心相连,谭子擎发现自己很难忽视这个事实,他强迫自己忘掉掌中的纤软柔荑,强迫自己将注意力放在别的事上—— “不介意我抽烟吧?”干脆来残害自己的肺部好了。 “请便。”丽莎的呼吸逐渐平稳,声音也显得镇定许多。 空出的一手从上衣口袋模索出香烟和打火机,微小的火焰亮了又灭,谭子擎点燃烟,吸了一口。黑暗之中,唯一的亮光来自火红的烟头。 “还有没有?我也要。” 他愣了下,随即猜想她是属于会抽烟但不抽的那种人,至少他没看过她抽烟,也没在她身上闻过烟味。 “没了,正好最后一根。”他坦白道。 “噢……那我抽几口就好了。” “你是说……”指间的烟差点掉在地上,他这回真的傻眼了。她要抽他抽过的烟?! “你有传染病吗?我没有,如果你担心的是这个。” “我不是。”没来由的一阵微恼,他想也没想地月兑口问:“你常常这样跟别人同抽一根烟吗?” “哪有,你以为我那么爱吃人口水啊,换作是别人,就算是求我,本小姐还不屑!”猛地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丽莎瞠大眼睛,恨不得把每一个字都吞回去。她其实是有点小洁癖的,只是见他抽烟,她忽然也想抽,完全没顾虑其它。噢,让她死了吧,她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想吃他的口水? “不给抽就算了,小气鬼!” 出乎意料地,红亮的烟头移近她。“小心别烫着了。” “知道啦。”她接下烟,原本没多想,却因他的反应而迟疑了一下,心中有股奇特的激荡,但还是吸了一口,把烟还给他。 雷声渐去,听着外头的风雨声,她又问:“村里大部分是农民,经过这么一个台风,他们的农作物不是完蛋了?” 听出真诚的关切,谭子擎登时心头一暖。原来这位千金小姐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唯我独尊、只顾自己…… 他吸了口烟,又递给她。“大多数的水稻田都已经收割了,一些菜园和果树的损失是难免的,不过风灾几乎年年有,村民都有些心理和实质上的准备……” 烟,不久就抽完了,但是他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持续聊了很久很久,自始至终,交缠的十指未松开过。 有种奇特、暧昧的转变在两人之间发生,强烈得教人难以忽视,他们彼此都感觉到了,却无人愿意承认。 屋里的灯再度亮起时,狂风暴雨不再,天也已然破晓。丽莎靠在谭子擎的肩头上睡着了,他轻轻地将她抱了起来,放在卧室的床铺上。 酣睡的美丽脸庞揪住他的视线,也勾起了他的渴望,他在床边伫立了许久之后,俯身在樱唇上轻柔地印下一吻。 “这跟你我共享一根烟没有两样啊……丽莎。” 他低语,又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决定转身离去。不料,走出房间前,他瞥见了角落的几只行李箱,黑眸蓦地一黯。 只是短期停留……他该记住这点的。 第六章 情况,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丽莎坐在一群婆婆妈妈之间,努力回想自己为什么会陷入这种境地。 好像是她在前往市场的途中,遇到开杂货店的叶婆婆。热情的叶婆婆打过招呼后,便拉着她到财嫂家加入其它三位妇人,说什么中元普渡、杀猪祭天、请客时想顺便煮客家咸汤圆等等等,然后她就坐在这里了。 没错,她现在正跟叶婆婆、面店财嫂,和其它两位不知名妇人围坐在阴凉的走廊上,搓汤圆。 搓汤圆……若是纽约的同事、朋友瞧见她这副模样,肯定立刻送她到精神病院挂号。其实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只好将一切归因于无事可干,太闲了。 “丽莎,汤圆不能太大,会煮不熟,比拇指头大一点点就好。”叶婆婆好心指导。 “喔。”丽莎看了眼面前一大盘已完成的白色圆珠子,努力将手中的糯米团搓成同等大小。 “你在国外长大,一定没吃过客家汤圆喔?”不知名妇人a问。 “没有。”听都没听过。 “我们客家咸汤圆可是有名的美食呢,明天请客的时候你就知道有多受欢迎了。”不知名妇人b也说。 接下来,几个妇人从汤圆食谱、流水席的菜色,聊到谁家的神猪最肥。丽莎搓着汤圆,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居然不觉得无聊,她自己也很意外。 吵杂的引擎声传来,只见一辆载满钢架、木板的货车停在对面的小便场前,好几个年轻体壮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当起了搬运工。 其中,也包含了谭子擎。 丽莎一眼就从众人中认出他的身形。台风离境已有五天,从小燕那儿得知,他这几天除了帮一些村民重建菜园、果园,其它时间都窝在画室里,今日天气放晴,也是她首次再看到他。 “他们在做什么?” “帮忙搭戏棚子。”叶婆婆解释道:“乡里八个村子每年轮流杀猪祭天,今年正好轮到我们好米村,村长请了戏班子来唱戏。别看村子里乎常那么安静,明天晚上可热闹得很。” “原来是这样。”丽莎也没有很仔细听,一双杏眸忍不住追逐着那道颀长结实的身影。一如初见面时,他穿着白t恤和破牛仔裤,性感得没天理。 “唉,不是我说,谭家儿子的那副体格真是没话说,肩膀又宽,又结实,连那张脸也比其它小伙子俊上好几倍,啧啧啧,连我看了都想流口水。” 嗄?! 丽莎几乎跳了起来,惊骇地捂住嘴,眼睛往两旁溜了一圈才发现……说话的根本就不是她,而是身旁的妇人a。 厚……差点吓死,还以为她把心里的婬念不小心说出来了。 原来,眼睛偷吃冰淇淋的不只她一个。 丽莎赶紧假装认真搓汤圆,耳朵却竖得老高。一旁的叶婆婆将她的反应看在眼底,像是发现了某个天大的秘密,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乡长的女儿不就很中意阿擎?”妇人b道:“黄小姐人漂亮、家里又有钱,他要是讨了人家,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要她多事!丽莎立即决定妇人b是个讨厌鬼。 “我看过阿擎对待黄小姐的样子,很客气,我想是因为知道他爸以前受过乡长的帮助。”叶婆婆若有所思地瞥了丽莎一眼,接着说:“阿擎性子踏实,不会为了钱讨老婆,如果他这么久都没有表示,多半是对黄小姐没那个意思。” 还是叶婆婆说话中听!丽莎对老妇人的好感往上直飙。 憨厚、寡言的财嫂突然想起一件事,说:“我冰了一壶仙草茶,外面日头大,我去拿给那些帮忙搭棚子的人喝,消消暑。” “你这个欧巴桑去做什么?”叶婆婆出声拦住她,老脸上有着戏谑。“年轻漂亮的小姐送的茶才解渴,丽莎,你去好了,反正你搓汤圆的速度我老太婆也看不下去。” “对对对,没错!没错!”其它妇人哄笑着附和。 “嗄?”丽莎愣住。她怎么会沦落到当送茶小妹?“我、我才不要……” 抗议无效,于是丽莎认命地提着一大壶仙草茶和杯子,过了马路。 几个妇人看她提着冷饮,走向村里最俊帅的男子。 “我都没发现,男的俊、女的美,其实林小姐和阿擎看起来很配呢!”妇人a说道,其它人则点头赞同。 叶婆婆只是笑,笑得很开心。 “谭子擎。” 是她!谭子擎倏地转身,黑眸中飞掠过一抹讶异:心跳漏子数拍。 “你怎么会在这儿?” 被那双眼睛一瞧:心脏不听话地撞击着胸口,丽莎觉得脑子好像突然当机了。 原本要讨厌这男人的誓言早被踢到外层空间,她只能想到那粗糙、温热的掌心,只能想到黑暗中给她慰藉、让她心安的温柔嗓音…… “我……我在对面……搓汤圆。”为什么这句话听起来那么可笑? “搓汤圆?”他呆住,看了看时髦光鲜的丽莎,又瞥了眼对面那群平实的妇人,觉得很难想象那种画面。 “不行吗?”丽莎横了他一眼。那是什么表情?! 他连忙正色,眸中却泄漏了笑意。“搓汤圆……很好。” 丽莎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别扭的白痴,只想快快完成任务。 “财嫂煮了仙草茶,要我拿过来给你……呃……给你们喝。” 她把茶壶放在一张木板上,拿出一个免洗杯,尽着送茶小妹的义务倒茶。谭子擎怔怔地站着,痴痴地看着她的举动。 她穿着一件看来相当昂贵的漂亮洋装,丰脂般的白女敕手臂在外,乌黑的短发撩到耳后,露出因日晒而显得粉红的面颊,将他的心撩拨得难以平静。 几天不见,为什么她比记忆中更加美丽、诱人?为什么他愈来愈觉得她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女人? 画室里的素描本上有了她的种种风貌,她的五官也已刻在心版上,为什么他还是觉得不够?为什么? “给你。” “谢谢。”他接下冷饮,敛起心神,两眼却贪看着那张容颜,然后,他伸手在她颊上轻轻拂了下,丽莎完全僵住。 “你脸上沾到了一点糯米团。” 丽莎“喔”了一声,心中遗憾他的碰触如此短暂,但她藏起失望,看他迟迟未动手中的仙草茶,便催促道:“你快喝喝看,财嫂说如果太苦,她可以多加一点糖。” 谭子擎听话地灌下一大口茶。丽莎的目光从宽阔的胸膛移到上下滑动的喉结,霎时有些口干舌燥,很想舌忝去黝黑皮肤上的汗珠…… 可恶!她觉得自己一见到他,就好像要化身成发春的禽兽,空前饥渴。 “茶的味道很好,替我谢谢财嫂。” “喔……好。”她回魂,抬头,不意视线与他交会,立刻又丢了神。 两人的眸光牢牢地锁住彼此,像是贪恋着对方的形貌,又像是有许多话想跟对方说,却没人发得出声音,只是相互凝视许久许久,天地间仿佛只剩他和她……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一道超杀风景的大嗓门冒出! “小姐!我们也很渴ㄋㄟ……财嫂的仙草茶可不可以分一杯来?”厚……会被那两个人磨死,眉来眼去、看来看去那么久,仙草茶都晒成烧仙草了啦! “哈哈,你哎哎叫什么喔!”另一名苦力笑着拍拍伙伴的肩膀,起哄道:“人家小姐眼里只有小谭,哪里还看得到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口渴的话回去找你老婆啦!” 丽莎几乎不曾害臊,至少在她懂事以后就没发生过,可是在这个炎夏的午后,在一个地图上连标都没标的偏僻小村庄,她居然因陌生人的几句调侃而脸红了。 可惜,她不是一朵会跺脚跑开的羞涩小花。 “话还那么多,可见你们也不是多渴,我把茶拿回去还给财嫂好了,免得浪费。”她两手插腰,用力瞪着那两位不相干人士。 “不要这样啦!小姐!我们自己来倒茶好了,你跟小谭继续看来看去,不用理我们,我们发誓绝对不会打扰。”此语引来其它搭着戏棚的男人一阵大笑。 丽莎的脸爆得更红,谭子擎也很尴尬,可是他又觉得她脸红的模样好可爱,让他好想立刻将她扛回家,独自享有。 凶巴巴地又赏了不相干人士几个白眼,丽莎对谭子擎说:“你忙你的,我去倒茶给他们喝。” “我来就好,你回对面去,太阳大,别晒着了。” 几句轻柔的叮嘱比烈日更具威力,丽莎觉得四肢虚虚软软的,胸口却涨得满满的,好像有人在心房灌满了蜂蜜。 “恩。”破天荒地,她柔顺点头,全无意见。 她轻飘飘地过了马路,看见走廊上那几个眉开眼笑的妇人,突然发现她们其实很可爱,而这个满是稻田和菜园的村子,其实……也没那么糟糕。 ***bbs.***bbs.***bbs.*** 神猪祭天,八年一度的盛事,好米村的居民就算没杀猪,也都多数有请客,客人从四面八方涌来,原本宁静的小村庄显得热闹非凡。 亲友甚少的谭家没请客,刚到村里的丽莎更不属于这项传统的一部分,但是她和谭家兄妹皆受邀到叶婆婆家享用丰盛的酒席。三人酒足饭饱后,小燕拉着哥哥和丽莎走到锣鼓喧天、满是外来摊贩的街头。 少女一脸笑咪咪。嘻嘻……她可是有计划的,今晚她要当邱比特!耶! “啊,那是小惠!”不到几分钟,小燕就“巧遇”同学,跟谭子擎说:“哥,我跟小惠去玩,十点以前会回家,你陪丽莎姊四处走走,要让她玩开心一点喔!” 不等兄长回答,小燕就挥手掰掰了,剩下谭子擎和丽莎面面相觑。 “你想逛逛吗?”他问。 “好啊,刚刚吃太多汤圆了,走走也好。”她不想回到孤零零的屋子,只想跟他在一起。 他们并肩走在一起,他总是小心地不让街上其它人碰撞到她。丽莎向来对所谓的“绅士风度”不以为然,认为那都是男人献殷勤的一种手段,但是他的举动,让她觉得心窝暖暖甜甜的。 “他在卖鱼吗?”丽莎指着一个摊贩好奇问道。 “不是,那些金鱼是给人捞的,捞到的就可以带回家,他卖的是小渔网。” “哪有那么好的事?”丽莎不信。“要是我把他的鱼全捞光呢?” “恐怕不太容易,想试试吗?” “试就试。”丽莎最抗拒不了挑战了。 谭子擎笑了,她眼中那抹好胜的光芒真教他着迷。 结果丽莎连破三支渔网,装战利品的小水盆还是空空如也,火气倒是一肚子满。 “老板,你这根本是坑人嘛!” “小姐,我王发财做生意一向老老实实,你这样说有点过分喔。”老板一脸备受冒犯,有点不高兴。今天生意才刚开张就遇到一个煞星,有够衰! “你这渔网根本是纸做的,一浸水就破,这不是坑人是什么?” 哇咧——废话,不用纸渔网还赚屁啊!“全世界的捞金鱼也都用纸渔网,捞鱼是要有技巧的,我跟你讲。” 老板埋怨地抛了个“也不管好你的女人”的眼神给谭子擎,谭子擎有点无奈,却觉得更好笑。 “你那么有技巧,捞给我看。”丽莎可不打算轻易放过他。 “好,我就捞给你看。”老板接下挑战书,卷起衣袖,亲自下海证明。 事实证明老板的生意不是做假的,一出手就连捞五尾,黑黑瘦瘦的脸满是得意,丽莎气得快内伤,不服气到极点。 “再给我一支纸网!” 不肯服输的神情让她的脸庞更加耀眼,谭子擎觉得自己的心魂都被勾走了,好想吻上那两片倔强的唇。 但他只是在她身边蹲下,握住那只拿着纸网的小手,说:“我记得小时候是这样捞的,从四十五度角切进水里,选角落鱼群聚集的地方,纸网不要在水里泡太久……” 丽莎任他指引着自己的手,他的体温、他的嗓音夺走了她的注意力,她忍不住心猿意马起来,直到一尾金红色的小鱼落在小水盆里,她惊喜地瞪大眼睛。 “捞到了、捞到了!谭子擎,我们捞到了!”她兴奋地大叫,揪着他的手,快乐得像个孩子,连原本不太高兴的老板也忍不住笑。 “快,再捞,我非得打败老板不可!”典型的丽莎式语气,老板却听得脸又黑了。 “我们来试试。”谭子擎笑着应允。 面对那双发亮的眼睛、那张神采逼人的笑靥,就算她要天上的月亮,他也拒绝不了。 两人手握着手,亲密无间地一块儿捞鱼,仿佛周遭的一切完全不存在,自然也未留意不远处,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正幽怨地注视着他们。 黄心柔好嫉妒,心头像是被针戳着般发痛。她跟父母受邀到好米村作客,晚餐之后来到街上走走,却没想到会看见这幅景象。 三年了,她等了三年,就等子擎哥了解她的情意,就等他有所表示,可是他从头到尾都只是对她很和善,一如他对所有的人。 她从来没见过子擎哥用那种既爱慕又宠溺的目光注视着任何人,更无法想象沈稳、成熟的他,会像个小孩子似的蹲在地上玩捞鱼这种幼稚的游戏。 林小姐才到这个村子这么短的时间,说不定很快就要离开,她凭什么得到这种特殊待遇?凭什么夺走子擎哥的全副注意力?她凭什么! 明月高挂,丽莎缓缓踩在映着淡淡银光的小路上,娇艳、饱满的嘴唇就是难以克制地往上弯。今晚她捞了金鱼、打了弹珠、射了水球,赢了一大堆战利品,但是她一样也没留下,因为多年未有的平静与快乐,就是最大的战利品。 一切都来自于身边的这个男人。 她转头看他,再一次为那俊挺的容貌迷醉,为那内敛、沉稳的气质心折。 一直以为浪漫是鲜花、是烛光、是昂贵的香槟、是精致的礼物,然而这个夏夜,在这个平淡无奇的村落里,在这条坑坑洞洞的乡间小路上,她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浪漫……一切都是因为有他在。 这代表了什么?为什么他对她有这种影响力? 答案,在她心中缓缓浮现,直到清晰无比。 “谭子擎,我喜欢你。” 清清楚楚的每一个字,像炸弹似的,投入谭子擎的心湖,撞击着他的心坎,他忘了走路,怔傻地定在原处。 丽莎往前走了几步,回头看他,然后眯起一眼,伸出双手,用手指做出一个长方形的假想画框,对准他。 “绘画的基本,要拿对主题在画纸上所占的比例,要懂得留下空间。我想我永远也当不了一个画家,因为我刚刚发现,我的画纸被你占得满满的,没留下一点缝隙……”她朝谭子擎娇憨一笑,笑容夺去了他的呼吸。 他一动也不动,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你呢?还是讨厌我吗?” 他凝望着她,胸中情感无法无天地翻腾。 如果可能,他多么希望能讨厌她,这样一来,他就不必日日夜夜想着她,饱受折磨;如果能够讨厌她,他就不必疯狂似的画着她的素描,只求能抒发一些对她的渴望。 他从未如此渴望过一个女人,他渴望她的一颦一笑、她的身、她的心,渴望到自己的身体竟开始隐隐作疼。 “我……没有讨厌你。”他费力地挤出一句,嗓音微微干哑。 “你敢说你一开始没有对我很反感?” 他一时无言,但从那张佯装嗔怒的脸庞上,瞧出了顽皮的戏谵,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霎时间,明白了她在闹他。 “第一印象不一定对……”他顿了顿,一瞬不瞬地看着她。最初的些许反感早已消失无踪,不知道从何时起,他的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她,心,也因她而悸动不已。 “我想你知道我现在的感觉。” “啧啧啧,你这人真是的,谨慎过了头,回答个话也带着保留。”丽莎摇着头,但开心得几乎飞上天。她并不迟钝,两人间的化学作用是单方的还是双向的,她多少感受得出来,只是更想听他亲口承认。 “天生的。”他只是笑笑,大步赶上她,伴她走到她的小屋前。 他不谨慎行吗?心,早已月兑出了他的掌控,他只是可怜地保留了最后一丝自卫能力,不敢全盘托出所有情感罢了,这是人的本能。 只不过,他想自保的打算,立即受到了巨大的考验。 丽莎站在屋子前,没有道晚安,没有进门,只是仰首注视他良久,他就伫立在她面前,只要稍一伸手就能碰到。 “你……要进来喝杯咖啡吗?” 谭子擎一顿。“我不喝咖啡。” “很好,因为我没有咖啡。” 他这回扎扎实实地被震撼住了,她的意思是…… 丽莎忍俊不禁地笑了出来。“这是我很久以前在一部电影里看来的对白,没想到你接的话也一模一样。” “你是个爱整人的魔女。”他苦笑,带点涩意。 不料她收起笑容,说:“我的提议是认真的。”再认真不过,如果他拒绝,她一定会抓狂。他们不是青涩懵懂的少年男女,在眼神的交会当中,她知道他明白这个“提议”是什么。 是的,他明白。 谭子擎很挣扎,明白只要接受了这个邀请,他给的将不只是身体,而是他的一切,而他,也不会仅仅满足于她的身躯,他要……她的心、她的灵魂,一如他即将付出的。 深邃的眼神落在娇艳的容颜上,内心在天人交战。 “一夜不是我的作风。”他要的比那多太多。 “也不是我的。”她有些震慑于他的语气,同时也感到受辱。“不管你信不信,我不是个随便的人,这是我第一次对人有这么强烈的感觉,第一次作出这种邀请。”也是首度,她感到有必要解释自己。 小脸上认真、恼怒、受伤害的神情,比任何大胆露骨的诱惑更具杀伤力,立刻教薄弱的防卫溃不成军。如果他稍微有点理智,会掉头走开,离得她远远的…… 可惜在遇上这位小姐时,理智全派不上用场。 “还是我太大胆,把你吓到了?”她垂眸,扯出一个不像笑的笑容,总是充满自信的脸庞竟流露出一丝不安。 那丝不安,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防卫全垮,谭子擎一败涂地。 他久久不发一语,空气中,只剩乡间夜晚的泥土味,和唧唧不休的蝉鸣。 最后,他听见自己说:“我们要一直站在门外讨论吗?” 悬在半空中的心落了地,丽莎偷偷松了口气。她向来做事干脆利落,只要认定了目标便勇往直前绝不退缩,可是刚刚她差点就懦弱地打了退堂鼓,然后躲回房子里唾弃自己整晚……可恶,一辈子没这么紧张过! 双手微抖地开了门,她让他进入已预先留了灯光的屋内,然后尾随而入,回头锁上门。 她深吸口气,转身,不料一片巨大的阴影突然当头罩下,她尚未反应过来,唇办已被热切地攫住,连呼吸都被掠夺了。 斑大的身躯将她压在门板上,谭子擎捧着她的脸,低头在甜蜜的檀口中狂野地攻城掠池,禁锢多时的仿佛在瞬间引燃,一发不可收拾。 丽莎手一松,钥匙落地,但她无法理会,只是脑中飞快闪过一个想法——她是不是关上了门,却释放出一头猛兽? 唉唉唉,她早该知道的,艺术家呀……热情藏得愈深,爆发起来愈惊人。 不过,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就是了。 讶异消失,她攀住他的脖子,十指揪着他颈间的黑发,由被动改主动,以旗鼓相当的热烈与他较劲。两人理智全失,如饥似渴地彼此吸吮,舌尖相互侵略,原始的渴求掌控了一切。 他的身体好热、好硬,紧紧地贴着她,像是在呼唤着她浑身上下的细胞,她的胸部肿胀不已,小肮中风暴肆虐,觉得极度兴奋也极度敏感,整个人简直要就地燃烧起来。 仿佛过了一世纪,四唇终于分离,他气息粗重地抵着她的额,她也气喘吁吁、面色潮红,几乎化成一摊泥。 “丽莎、丽莎、丽莎……”他粗嗄低喃,语调中有着赤果果的,也带着难以自拔的绝望。“为什么你要来到这里?为什么要扰乱我的平静生活?” 丽莎听不见他的话,她感到燥热、空虚,她需要的远远超过一个吻。 “拜托,抱我……要是你今晚不抱我,我一定会死掉!”她抽出他的衬衫,动手解开上头的钮扣,急躁又有些笨拙的动作惹得他低笑。 “会死掉的不只是你……? 大手滑到俏臀上,他将她往上一托,她牢牢地攀着他,长腿很配合地圈住她的腰,他灼热得令她颤枓。 他以唇封住她的嘴,边吻边把她抱到卧房里的床上。 丽莎意乱情迷、神智不清,些微的凉意袭上肌肤时,她才注意到身上的衣服已经消失,紧接着她又被烫人的高温笼罩住。粗糙的大手抚遍她的全身,所到之处燃起簇簇火焰,她不禁申吟出声,乞求着更亲密的结合。 是情潮,是欲海,对他的需求像狂涛骇浪,以从未感受过的剧烈冲击着她,野蛮地将她吞噬。 灭顶的感觉应该是这样吧…… 可是当她像抓住最后一根浮木似的攀着他,却又开始承受一次又一次的撞击,既痛苦又甜蜜,每当她以为自己要获救了,的漩涡又将她卷入,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地,并且心甘情愿…… 第七章 暖洋洋的阳光洒入房间,谭子擎率先醒来,往下一看,丽莎几乎整个人都趴在他身上,仍睡得香甜,似乎认定了他的胸膛比床更加舒适。 但是这种压在身上的重量是甜蜜的,带给他无限满足。 她一定睡不惯木板床吧,他想。 手指忍不住哀上那头带着微微波浪的乌黑秀发,缓缓地来回梳着,怀中佳人无意识地浅叹一声,显然极为享受这种温柔的碰触。 “不想爱,却还是爱了……”他低喃,有些自嘲。 丽莎这时扭动了下,光果的肌肤摩擦着他的,毫无所觉自己再度唤醒了他沉睡的,他仰天长叹,对自己的反应很无奈,对她,更束手无策。 “连睡觉时都不放过我吗?” 他苦笑着偏过头,随意打量着房间,目光却接着触及角落那几只印着lv字样的行李箱。冰冰冷冷的几只高级箱子,在瞬间浇熄了高昂的。 那,便是他不想爱的原因。 她来自一个遥远、绚丽的地方,而他,则注定终老于这个质朴的乡下村庄,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本不该有所交集,是因缘际会,所以他们走在一起。 只不过……这个交集能持续多久? 现在问这个问题,似乎已经太迟,感情一旦突破那道栅栏,便汹涌地倾泄而出,拦也拦不住,但是……他就是无法不在意。 “早安,帅哥。”谭子擎低头,丽莎已经转醒,杏眼仍带着几分蒙眬的睡意,她冲着他一笑,神情有些迷蒙,但他认为那是他见过最美的笑容,满腔的爱意立刻将心头的阴霾挤到一旁。 “不早了。”他爱怜地轻碰着她的脸颊,她像只小懒猫似的磨蹭着厚实的掌心。“睡得好吗?” “唉,被某人整得快累惨,”丽莎夸张哀叹。“睡都睡死了。” “谁整谁你心里有数。”他笑着弹了下她的鼻尖,丽莎也跟着嘻嘻笑。 “丽莎……”他迟疑了下,问:“你的假期有乡长?” 你愿意在好米村待多久?愿意跟我在一起多久? 以上才是他真正想问的,但是他问不出口,目前没勇气知道答案。 丽莎身子一僵,然后皱起鼻子。“你这人真扫兴嗳,刚起床就问些无聊事。” “只是个简单的问题。”他勉强勾起嘴角,心中忧喜参半。 令他喜的是,她的回避,表示她排斥这个话题,他认为那是不愿离开的一种迹象;令他忧的是,即使他的假设对了,结果会因此而有所改变吗? “告诉我。”他柔声要求。 “我请了三个月的假。”尽避不情愿,她还是答了。 “三个月吗……”他迅速地在脑中算了算日子,还有两个多月,两个多月能发生许多事,他不也在短短十多天内丢了自己的心? 也许……她会愿意为他停留? “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她爬起来跨坐在他身上,双手捧住他的脸,在长了点胡渣的颊上啾了好几下。“有句话不是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们应该想点有趣的事情做。” “丽莎……”深邃的眼瞳变得幽黑,他困难地吞咽着。“你这种坐姿让我很痛苦。”磨人的小妖精,她故意的吗? “啊,是吗?我倒觉得满舒服。”她很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却邪恶地伸舌舌忝着他的唇,接着坏心地扭动腰肢,满意地发现他的呼吸急促起来。 “小坏蛋,看我怎么修理你!”终于耐不住挑逗,他低吼一声,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热烈地吻上红唇。 在完全淹没于欲海之前,他心中想着:也许,她会决定留下。 也许,她会愿意为他停留…… ***bbs.***bbs.***bbs.*** 这几个星期以来,好米村内处处可见一对情侣的踪迹,溪边垂钓、户外野餐、田埂间散步、手牵手到菜市场买菜……他们如胶似漆、幸福洋溢,原本寂寥、沉静的村子仿佛一下子甜蜜了起来,连憨实的农民都能感觉到那份浓情蜜意,也乐见其成。 其中最开心的人莫过于小燕。她发现哥哥总是笑容满面,比以前快乐好多,丽莎姊也总是容光焕发,一天比一天更漂亮,她觉得自己是最大功臣。 她真的真的很替他们高兴,只除了、只除了某些时候…… “啊~~” 一声惨叫从谭家房子惊爆出来,附近人家养的鸡被吓得飞飞跳跳。 “你们不能收敛一点喔?!怎么可以这样……呜……残害国家幼苗!我一定会长针眼啦!” 啪!原本要找东西吃的制服少女甩上门,火箭似的冲出厨房,边跑边大叫。 厨房里的连体婴分开,丽莎坐在桌子上,面颊生晕,眼角眉间净是春意。 “我们吓到你妹妹了。”喘息过去后,她格格笑了起来。“幸好她没有早一分钟进来……” “你还笑得出来!要不是你不乖乖让我做晚餐,怎么会发生这么尴尬的情形!”谭子擎没好气地赏她一个小爆栗,黝黑的俊容泛着暗红。 “我想你嘛。”丽莎毫无悔改之意,贪婪地将他脸红的可爱模样收进心底。 暑假已经结束,他开始回小学教课,两人相聚的时间因而减少,一种隐隐的心慌在丽莎胸中萌生,日于一天天过去,那种感觉非但迟迟不退,反而愈演愈烈。 她知道为什么,却拒绝去想。 “教我以后怎么面对小燕?”谭子擎体贴地替她整理仪容,神情有些懊恼,同时又庆幸两人没月兑光办事。 “对喔……说不定会在她的童年中留下阴影,影响到以后的人格发展。” 他心中一惊,很惶恐。“真的吗?你真的这么想?”天哪,他这个兄长实在太失败了。 丽莎大笑。“你怎么那么好笑!小燕高二了,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懂的都懂,不该懂的也懂了,你不要把她当幼稚园小孩好不好,还童年咧!” “我哪知道十六岁女生在想什么……”谭子擎嘀咕,让丽莎替自己口好衣服,他低头看了看,又控诉道:“好好的新衬衫给你扯坏了。” “只是掉了最下面的一个扣子,塞在裤子里就看不见了。”她色迷迷地又说:“其实我比较喜欢你上衣全开,连个扣子都不扣。”超性感! 谭子擎的回答是另一记小爆栗。 他身上穿的蓝色衬衫是丽莎从邻镇买给他的,他收下礼物,聪明地不理会价钱,一方面是不想扫她的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说这是她首次为男人买衣服,他觉得心头甜甜的。 同时,丽莎自己的穿著打扮也逐渐趋向“平民化”,甚至还穿起以往不爱的牛仔裤,因为她不愿谭子擎认为她奢华成性、花钱如流水,也不希望他觉得她太过娇贵或是高不可攀。 两人都没留意到,在不知不觉中,他们为对方妥协,为对方修正自己,只是全心全意地想取悦另一人。 他们一天比一天更加亲密,分享着彼此的过去和现在,却没人说到未来,“未来”是个禁忌的词,两人像是有默契似的,绝口不提。 丽莎当鸵鸟,只想把握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拒绝正视以后的事,谭子擎不愿逼她,只是抱着希望等待她主动提起。 然而不提及,却不代表不存在,于是这个话题,成了他们心中的一个结。 同一时间,可怜的小燕正在客厅里收惊。 其实她没有真正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部位”,不过从哥哥和丽莎姊的姿势以及他们身上月兑了一半的衣服,用膝盖想都知道那两人原先在做什么。 麦尬……没想到一向正直严肃的哥哥居然、居然会在厨房里跟丽莎姊“那个那个”!她是不是该觉得哥哥被丽莎姊带坏了? 罢刚的那一幕又蹦入脑海,苹果脸霎时红通通,心脏怦怦跳,男生女生恋爱时,真的会热情如火、失去理智到那种地步吗? 啊呀呀呀~~小燕无声尖叫。她在想什么啊?厨房里的是她的亲哥哥耶!靶觉太太太太诡异了! 响亮的门铃声将少女从胡思乱想中震回现实,小燕拍拍热热的脸颊,深呼吸,然后走去开门。 “心柔姊?”小燕看着访客,有点讶异,没想到会在绘画课以外的时间见到黄心柔。她并不讨厌心柔姊,不过也没多想亲近,因为每次心柔姊眼里都只有哥哥,好像她完全不存在似的,比较之下,还是丽莎姊对她好,从来不会只当她是哥哥的附属品。 “小燕。”黄心柔敷衍地笑笑。“你哥哥在吗?” 丽莎冷眼睇着浑身飘逸的黄心柔,怎么看都觉得她超碍眼。 粉红雪纺纱、公主头……她以为她在演哪部童话故事? 黄心柔见到丽莎轻松自在地出现在谭家,无法不嫉妒,别说她从未被邀请过,最近连她和子擎哥在绘画课后的独处机会也失去了,因为丽莎总是在一旁陪着,教她怎能不怨? “子擎哥,是这样的,我爸爸下个月过六十一岁生日,打算在家里开几桌酒席,如果你有空的话,希望你也能来。他常常念着以前和谭伯父的交情,很想看看故友的孩子。”她维持着脸上的温柔笑容,藏住心中的不快。 “黄乡长想见我?”谭子擎心下讶异。他跟乡长不熟,只知道多年前乡长曾用人脉替父亲安排工作,父亲已经过世,但人情债仍在,所以他一直都对黄心柔根客气,也一直包容着她学画画老是迟到的毛病。 旁听的小燕很想举手发问:她不也是爸爸的孩子吗?为什么没人请她? “小燕,你确定你是你爸亲生的?”丽莎端详着指甲,凉凉发话。“怎么人家只想看你哥不想看你?” “我是啊。”小燕笨笨地回答。“当年还是叶婆婆来家里替妈妈接生——” 谭子擎一个眼神扫过去,小燕乖乖闭嘴,丽莎也识相地收敛自己。 “当然,子擎哥,到时候还要请你带小燕一起来。”黄心柔微笑补充,心里恨得牙痒痒。 爸爸过生日,好不容易才有正当理由把子擎哥请到家里,让家人正式见见她心仪的对象,而且大家都说她弹琴时最有气质、最动人,她计划到时找机会跟子擎哥独处,为他演奏,让他了解学音乐的她和学画的他,才是天生佳偶…… 她实在不需要一个幼稚的高中女生来当电灯泡。 “我跟小燕会到。”人情压力,谭子擎不得不应允。“日子是哪天?” 黄心柔给了日期,却眼尖地发现丽莎脸色有异,她心思一转,又说:“如果那时候林小姐还没回纽约,欢迎你也光临寒舍。” 虚假、客气的口头邀请,像是一颗炸弹,轰开了谭子擎和丽莎同时企图粉饰的太平,两人避而不谈的心结,毫无预警地暴露在空气中。 黄乡长生日的隔天,就是机票上印着的回程日期。丽莎心里很清楚,谭子擎也很快地计算出来。 丽莎见谭子擎沉默不语、神情阴郁,那股熟悉的心慌又冒了出来。 可恶,本来好好的,这个假仙女人跑来搅什么局?她心中诅咒连连。 一种令人不安的诡谲气氛降临客厅,许久没人出声。 丙然有问题!黄心柔来回地看着两人,觉得自己的胜算大增,她窃喜,决定起身告辞。 见哥哥和丽莎都一动也不动,懂事的小燕赶紧送客。 “肚子好饿喔!”丽莎突然搂住谭子擎的脖子,嗔道:“大帅哥,快点去煮饭,免得你的女人饿到胃穿孔。” 谭子擎深深地注视着她。她说她是他的女人,那么……她是否会为他停留? 他想问,好想问,但是娇颜上欲盖弥彰的无措让他心软了,梗在喉头的话硬是咽了回去。 还是再等等吧…… “要吃饭就得帮忙。”他配合地笑道,拉她进厨房。 小燕看着两人的背影,觉得他们怪怪的,还有那个心柔姊就更奇怪了。 明明哥哥和丽莎姊就很相爱,男生女生相爱,当然就会想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所以丽莎姊一定不会离开嘛,心柔姊干么还以为丽莎姊会回纽约啊? 那还用说吗? 笃信真爱无敞的少女,很不解…… ***bbs.***bbs.***bbs.*** 这一天,谭子擎出门到某位村民家帮忙一些事宜,完全不知道在他离开的一小段时间里,家里的两个女人正鬼鬼祟祟地在他的画室外徘徊,扮演“007姊妹花”。 “这样不好啦,丽莎姊,哥哥不喜欢人家进他的画室,要是他发现我们溜进去,一定会生气的。”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发现?”丽莎伸手要推门,又被小燕拉住。 “我、我还是觉得不妥……”哥哥很少生气,但他可不是没脾气啊。 “小燕。”丽莎很无力,劝说道:“我有管道,有个作画坛生意的朋友很行,我只是想让他看看你哥哥的作品,如果他认为你哥哥有潜力,那么你哥哥就有可能从此出人头地。如果他觉得不行,那么我们就此作罢,你哥哥不会知道,也不会因此难过。” “可是……” “难道你不希望你哥哥的作品被赏识,宁愿他的才华被埋没?” 丽莎忽视不了谭子擎在提到画画时,语气中所出现的隐隐遗憾,她希望能为他做点什么。 “当然不是!”小燕急急说道,虽然哥哥已经向她解释过放弃进军画坛的原因,她还是希望哥哥能够在美术的领域出头,而且她真的相信哥哥很厉害。 “所以喽。”丽莎不再多说,推门进入画室,小燕只好尾随。 画室很宽敞,采光良好,除了一组简单的木制桌椅外,就是画具。丽莎四处张望了下,没理会桌上散落的几枝画笔和一叠合起来的画本,直直走向角落被白布覆盖住的画作。 她掀开白布,布料下堆积了至少三十幅油画。 “就是这些了。”她欣喜地弯起唇角。 她弯身开始翻看那些作品,有几幅看起来像是欧洲某城市的街景,然后她看见了许多幅田园风光——黄澄澄或绿油油的稻田、青翠的丘陵地、挥汗耕作的农人——一些她逐渐熟悉的景象,但同时让她饱受震撼。 强烈的用色、鲜明的对比……油画上的景物看起来很眼熟,却又与她印象中截然不同,她不懂画,却能轻易地感受到作画者真实的情感,以及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 “那是好米村!”小燕惊叫,自哥哥从法国回来后她就没看过他的画,真好奇呢! “恩……”丽莎回神,连忙又把她的犯罪伙伴赶开。“你在这里看什么?快去把风啦!要是被你哥逮到,我们两个都完了!” “噢。” 小燕乖乖回到门口,丽莎挑了数张她觉得最棒的作品,然后掏出有照相功能的新手机,当起007。 “小燕……” “什么事?” “你想出国留学吗?”一丽莎边拍着相片边问道。 “嗄?”守在门边的小燕愣了愣,思索了一会儿。“是有想过一、两次啦……不过虽然留学听起来很酷,哥哥也说他有替我存一笔求学基金,可是要是叫我一个人出国,我会舍不得哥哥,他一定也会不放心我。” “所以只要你和你哥在一起,你就不会排斥出国念书的可能?” “应该是吧……”小燕搔了搔头,想不通丽莎姊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 “我明白了。”丽莎不再多说,很快地拍完照片,将白布盖回画作上。 她满意地笑了。虽然她对美术外行,但是她对谭子擎的能力有信心,她喜欢他的作品,她相信一定有人有同感。 第八章 “哈啰……” “凯尔,是我,抱歉这时候打电话,我有事找你。”丽莎知道自己吵醒了正在睡觉的好友,但是她想在谭子擎下课之前办完这件事。 “丽莎!”凯尔清醒了过来。“我打过好几通电话给你,都没人接。” “呃……最近比较忙。”她有点心虚。凯尔并不知道她买了手机,最近她几乎天天都窝在谭子擎家里,房子里的旧电话自然没人接听。 “知道你没事我就放心了,说吧,有什么重要的事会让你在纽约的清晨四点把我吵醒?”温和的语调不见一丝怒气。 “小胡子在你那里吗?” 凯尔一愣,倒全没想过好友要找的是自己的情人,这两人算不上特别熟稔。 “他有事到日本去了,目前还不确定什么时候忙完。” 日本?太好了,离她近得很!“给我他的手机号码。” “怎么会突然要找他?”凯尔一头雾水。 “是这样的啦……”她思索着该如何解释。“我……我在这里认识了一个朋友,他是个画家……” 于是,丽莎很快地把关于谭子擎的事和心中的计划告诉好友,但省略了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 凯尔听完她的叙述,沉默了好几秒。 “丽莎,你变了。” “什么意思?”她呆住,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冒出这一句。 “认识你这么久,我没听过你用这么温柔的语气说话。” “嗄?”有吗,她有听起来很温柔吗? “就这一次,你听起来最像女人,像个……恋爱中的小女人。”机会难得,凯尔愉快地取笑她。“我猜你的转变跟这位‘朋友’有着很大的关系,对吗?” “shit!你不那么精会死喔?”她想凶又凶不起来,不情愿地又问:“有那么明显吗?” 凯尔大笑,只说:“如果你接下来告诉我,你想待在那个村子里养鸡养鸭终老一生,不回纽约来了,我也不会太惊讶。” 无心的几句玩笑话,却将丽莎打入那个她极力逃避的阴影中。 是的,她爱着谭子擎,从来没有像爱他一样爱过其它任何人,她无法否认这点。 但是她也是个实际的女人,不是个笃信真爱至上的浪漫主义者。爱情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中还有其它许多重要的东西,至少就她个人来说,她相信,没有爱情,她一样可以活得下去。 她的家、她的朋友、她的事业都在海洋的另一端,尤其是她的事业……工作一直是她生活的重心,辛苦了那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更上一层楼的可能性,她不可能随手抹杀过去的努力,错过这个大好的机会。 老爸当年曾牺牲自己的亲人、抛弃在故乡的一切,漂洋过海,只为了成全他和老妈的爱情,但是她无法做到这点,她不认为自己有那种为爱义无反顾的决心。 她不想和谭子擎分开,却更难割舍自己原有的一切。 换作天真、浪漫一点的人,或许会考虑远距离的恋爱,但是她知道这对她或对他,都行不通…… 她要他,也想要原有的一切,有没有可能让她同时拥有两者? 有这个可能性吗?她想知道,却又不敢奢望。 “丽莎,你还在吗?”凯尔察觉到不对劲,忙解释道:“我刚刚只是在开玩笑。” “我知道。”她笑,笑声有点刺耳。“不过你的笑话也真难笑,你看我像是个能在乡下当村妇的人吗?纽约还有个主编的位置等着我呢!”为什么她笑得胸口好闷、好难受? 凯尔沉默了好一会儿,似乎轻叹了口气,但没追根究底,只柔声道:“做事考虑清楚,别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她哑然,抿紧唇,决定假装没听见他的话。 “把小胡子的号码给我,我想尽快让他看那些画。”然后丽莎记下凯尔念出来的号码。 “他叫皮耶,如果你要他帮忙,就别老是小胡子小胡子地叫人家。”凯尔提醒,忽然问又想起一事。“你要怎么把照片传给他,丽莎?你是不是买了手机?你不是答应我三个月内不碰手机、电脑那些东西?!” “呵呵呵……”糟,被逮到了!丽莎干笑几声。要是凯尔知道她和出版社助理一直保持联系,不气死才怪! 正当她努力在脑中编着借口时,一阵敲门声解救了她。 一定是他来了! “有朋友来找我了!凯尔,我不能多聊,改天打给你!掰!”喀嚓,她挂上电话,逃过一劫。 她雀跃地跑向门口,只要能见到谭子擎,心就轻飘飘的。她迫不及待地开门,却在见到访客时,垮下了脸。 丽莎斜眼瞧着椅子上百合似的、月兑俗到让人反胃的女子,心里很后悔让她进门。去他的基本礼貌!这女人活该在外面晒太阳,能直接蒸发掉最好! 不过她反正没关上门,等到来人把要说的话说完,她可以直接把她踢出去。 “林小姐住在这种地方,肯定很不习惯吧?”黄心柔打量了下简陋的房子内部,说道。 “谁告诉你我都睡在这栋房子里?”丽莎不怀好意地丢出一句,见到黄心柔脸色变了变,心里超痛快。“黄小姐大驾光临,不会是特地来参观我的室内装潢吧?” 黄心柔神态冷静,决定开门见山。“我来,是希望你不要再缠着子擎哥。” 丽莎一怔,爆出大笑,笑到肚子痛。她真的败给黄心柔了! “黄小姐,你有没有考虑去演电视剧?”这么俗滥的戏码也亏她使得出来!丽莎作态擦去眼角的泪水,明媚的杏眸盯着黄心柔,神情戏谵。 “你怎么知道不是你的子擎哥来缠我,也或许我们是两情相悦呢?他未婚,我也单身,我们之间不管发生什么事,不必向闲杂人等交代吧?”她有什么立场?搞不清楚状况的神经病! 黄心柔被讥笑得脸色很难看。她看得出子擎哥对林丽莎的感觉,但是男人总是容易被这种光鲜貌美的时髦女人迷惑一时,只要林丽莎不在,她就有机会。 “我认识子擎哥好几年了,他不像你在大都市里认识的那些外国男人,他个性认真、踏实,值得一个全心全意待他、愿意与他厮守终生的人,如果你不是真心爱他,我希望你能尽早放过他,不要跟他玩游戏。”黄心柔奋力维持着表面风度,义正辞严。 这女人又知道她不是真心的了? 丽莎火了,但她更生气的是,黄心柔说的有一部分是事实。谭子擎的确不像她以往认识的那些男人,所以她才会受他吸引,也所以她现在会如此心烦气躁! “没想到我的邪恶本性一下子就被看穿了……” 丽莎讽刺地轻嗤,背对着前门的她,没察觉门口掠过的人影,但是黄心柔看见了,丹凤眼中闪过一抹狡诈的光芒。 “子擎哥知道你飞回纽约的日期吗?”黄心柔突然问。 丽莎浑身一僵,没答话。她被黄心柔的问题杀得猝不及防,甚至没去想为何她会知道她回纽约的日期。 谭子擎知道日期,她相信他知道,只是两人都避而不谈,而她不是没留意到他多次欲言又止的神情。 “林小姐,你我都心知肚明,你并不属于这里,好米村这种安静,无趣的村庄不是你会愿意久待的地方,我相信纽约市一定有更刺激的事等着你,你没必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种小地方。” 见丽莎迟迟没否认,黄心柔很满意。 她打电话询问过各大航空公司,好不容易才查出林丽莎飞往纽约的班机,而且她也知道,丽莎并未去电取消机位,也未更改日期,只是她仍觉得日期不够早。 她可以等到丽莎离境之后再继续对子擎哥下功夫,但是她不甘心。这阵子只要想到丽莎和子擎哥在一起便妒火中烧,一反以往的消极、被动,她觉得非得做点什么不可。 她今日来访,一来是确定丽莎决意离去,再来是希望能说服她早点离开。 现在的发展……是意外,她瞥了瞥门外,觉得是老天助她。 “子擎哥不是个在感情上玩玩就好的人,他需要的是长久的承诺,我能给他,你却不能。”她也豁出去了,一改矜持,不怕门外人听见。“既然你迟早要回纽约,早点比晚点好,不要继续玩弄子擎哥的感情,免得他受到更大的伤害。” 丽莎猛地一震。凯尔也说了类似的话,为什么他们不了解她陷入的挣扎?为什么每个人都要逼她作选择? 凯尔是她的好友,他关心她,她知道,但是眼前这个假惺惺的女人有什么立场介入?她凭什么批判她一点也不了解的事? 火焰在胸口熊熊燃烧,丽莎怒极反笑。 “黄小姐,你这话就太夸张了,我跟他都是成年人,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大家你情我愿,haveagoodtime,哪来玩弄之说?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哪对情侣不是好聚好散,喜欢上了就在一起,不能在一起时就分开?”这的确是她最初的想法,至于现在真正的感觉,她只需要向重要的人交代,黄心柔算什么? “他是个成熟的男人,有绝对的自主能力,也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只是短期停留,但他还是想跟我在一起,你可以自己问问他,看是我强迫他的,还是他自愿的?”丽莎双手环绕着胸前,抑住心口泛起的酸楚,脸色比寒冰还阴冷。 黄心柔被堵得哑口无言。 “倒是你,看起来一脸清纯、人模人样,却连自己的身分地位都搞不清楚,只会自作聪明地在背后搞些小动作,你不觉得丢脸我都替你汗颜。”自取其辱的笨女人,完全不用给她客气! “你……”黄心柔被羞辱得胀红了脸,猛地站了起来。 “抱歉,我还有约会,没办法陪你多聊,你知道门在哪里。” “你……你是个冷血、没心肝、自私自利的女人,真不知道子擎哥为什么看不出来!你根本配不上他!” “慢走,不送。”丽莎掏了掏耳朵,赶苍蝇似的挥挥手,把所有的烦躁不安隐藏在冷傲的面具之下,绝不示弱。 黄心柔一走,丽莎的伪装就垮了,她呆呆地坐了许久。 假仙女人说得没错,她是个冷血、自私的坏女人,主动招惹谭子擎的是她,现在要离开的也是她……作孽的是她,倒霉的却是他。 假期恋曲,本来就该在假期结束时画上句点,为什么她的恋情完全超出控制?为什么一想到结束,她的心口便开始抽痛? 深吸了一大口气,她逼走纠结的思绪,拿起手机,键入凯尔给她的号码。 眼前的事情,比坐着空伤感更重要。 门外,黄心柔气呼呼地要离开,却在房子前停下脚步。 地上有根未燃尽的香烟……果然,她刚刚没看错。 怨怒消退了些,虽然林丽莎不太可能提前离开,但是阴错阳差,她揭露了她的真面目,也不能算是没有收获。 子擎哥注定将失恋,在他伤心之时,也就是她乘虚而入、以万千柔情获取他的爱的时候。 ***bbs.***bbs.***bbs.*** 小燕补习去了,略显空旷的客厅中,谭子擎一动也不动地望着窗外,几乎让人错以为他是家具的一部分。 他一下课便迫不及待地回家,丽莎不在,所以他立刻赶到对面,却没想到……却没想到……亲耳听见的那些话,残酷地将他打落又深又冷的万年冰窖,丽莎的每一个字都像把利刃,捅得他心头出血。 她说得没错,他完全是自愿的,明知是个火坑,他还是睁着眼睛跳下去,一切都是自找,怪不了人。 要怪只能怪他太自大,以为丽莎或许会为他停留,结果呢?时间一到,她会毫不犹豫地登上飞往纽约的班机,他们之间将成为她有过的一段goodtime,一个愉快的回忆。 她要离开,她从未亲口对他说,黄心柔却替他证实了。 谭子擎点了一根香烟,吸了一口,朝窗外缓缓吐出白雾,然后又似乎完全忘了手中的烟,任它自燃。 这段时日中,丽莎最常聊到的话题是她的工作,都是一些已发生过的事,他专注倾听,刻意忽略那股隐隐的不祥感。现在,如果他没猜错,在纽约等待着她的使是她的事业。 谭子擎苦涩地勾起嘴角。看来,他是输给了一份冰冰冷冷的工作。 现在该如何?和她大吵一架、马上分手?愤恨地指责她偷走了他的心?还是立刻将她赶出自己的生命? 可惜太迟了,她早已蛮横地占据他的生命,或许早在她踏上这片土地的那天,就已经太迟。 “猜猜我是谁?”细致、柔软的双手蒙住他的眼,背后传来带着特殊腔调的娇脆嗓音。 身子蓦地紧绷,他静默了好几秒才说:“……我的克星。” 没察觉他的古怪,丽莎松手,改而揽住他的腰,将脸颊贴在宽大的背上。这种蒙眼睛的游戏超幼稚,但是她急着想碰他,急着想感受熟悉的体温,仿佛如此便能安抚黄心柔来访后留给她的焦躁和不安。 “在发什么呆?”她问。 “在想你。” “那么爱我啊?”她嘻笑着问,收紧手臂,将他搂得更紧。 “是。” 毫不迟疑的答案在她胸口注入满满的幸福,却也激起了心底那份愧疚和酸楚,又甜又苦的滋味,竟使她又慌乱了起来。 “不是说你一下课就会来找我,怎么没马上过来?”她故作轻松地问。 “我刚到家,正要过去。”他依旧没回头,捻熄了香烟,只接着问:“你呢?今天做了什么?有没有……什么新鲜事要告诉我?” “还不是一样,出门在村里绕了一圈,回家后看看书、听点音乐。”她轻笑,双手开始不规矩地往他胸膛上模。“然后就是一直在想你,等你回来。” 不料,谭子擎倏地揪住她的一手,骤然转身,让她吃了一惊。 下午的太阳正直直从窗口照射进来,他背着光,她不确定他脸上的严厉线条是不是出自错觉,只知道那双眼睛好深、好黑,瞧得她竟有些发冷。 “你怎么了?吓我一大跳……” 他久久不发一语,只是凝视着她,像是要看进她的灵魂深处。 “你……你抓痛我了……”丽莎扭动着手,从来没见过他这模样,不禁有些害忙。 闻言,谭子擎放轻了力道,仍握着她的手腕,目光也仍停在那张不掩惊惶的容颜上。 他好想恨她、好想怨她,可是他办不到,他甚至没勇气坦白他听见了她和黄心柔的谈话……一旦见到她,他所能做的,只有爱她。 “丽莎……”他粗嗄低喃,似是压抑着满心的痛苦。“你对我……是真心的吗?” 丽莎怔了下,旋即神色一凛。 “谭、子、擎。”她直直地回视他,表情无比认真,也带着不少恼怒。“如果我说我从来没像爱你一样爱过任何人,你信不信?” 他又看着她半晌,然后目光柔了。 “我信。”只要她这么说,他就信。 “别人怎么看我不管!”丽莎还是生气,两眼喷着火。“只有你不能怀疑我!不准再问我这种蠢——” 他一把将她拉进怀中,以前所未有的狂烈吻住她,既霸道又粗鲁,像是在发泄一股深沉的绝望,又像是要将她的灵魂吮尽。 丽莎想挣扎,却抗拒不了,这种野蛮的热情像个无底黑洞,将她无情地吸入,不多久便迷失在其中。 他失了心般蹂躏着她的嘴,直到那两片樱唇泛红、发胀,好一会儿后才撤离,然后他仿佛感到既歉疚又怜惜,细细地、呵护地啄吻着她,轻柔如羽毛的动作教刚经历狂风骤雨的丽莎为之脚软、为之心醉。 谭子擎紧紧地拥着她,像是要将她揉进骨血里。怀中的娇躯是那么柔软、那么真实,忽然间,一丝希望在心中升起。 她还是没提起回纽约的事,是否表示其实她还是有几分犹豫?说不定她会在最后改变心意? 他相信,如果她要离去,一定会亲口告诉他,既然她只字不提,事情便可能有转机。很可悲的冀求,他心中深处也明白,可是他控制不了自己。呵,好聚好散吗……丽莎真的是太高估他了,他没有那么放得开。事实上,他到今天才知道,自己,原来只是个无可救药的傻瓜! 第十章 接下来的时日,丽莎和谭子擎更是如胶似漆、密不可分。白天他若得上课,她便跟着到小学观赏、旁听,没课时,两人便携手游遍好米村周遭的好山好水。夜里,他们则疯狂,仿佛永远也要不够对方,仿佛每一夜,都是世界末日的前夕。 在旁人眼中,他们是神仙似的一对,环绕在他们四周的情意,浓得化不开。没人知道,在丽莎没注意时,谭子擎眼中所流露的挣扎跟忧郁是多么明显,也没人察觉,在夜深人静时,丽莎是如何饱受恐慌、愧疚和不舍等种种情绪煎熬。 事实证明,建筑在汹涌暗潮上的幸福,是极度脆弱的。 这一天,好米村内出现了一个蓄着漂亮小胡子的外国男人。 “皮耶,他就是我跟你提过的谭子擎。”丽莎难掩兴奋地用英文替两个男人彼此介绍。“子擎,这位是皮耶。帕尼,皮耶是个知名的画评家,他也在曼哈顿经营一家大型艺廊。” “你好,谭先生。” “你好。”谭子擎脸上的神情让人读不出情绪,他握了握皮耶的手,从名字和浓重腔调判断对方是法国人。 “我让皮耶看过你的几幅画的照片,他特地飞来台湾,想看原作和其它——一 “你看了我的画?”谭子擎突兀地改口说中文,打断丽莎。 出奇严厉的语气让丽莎呆了下,她呐呐认罪:“是、是啊……我原想先看看皮耶的反应再让你知道……” 谭子擎转向皮耶,用英文说:“抱歉让你白跑一趟,这里没有值得你看的作品,请回。” 皮耶满脸困惑,一时搞不清楚状况,丽莎更是不解。 “子擎,可是皮耶他——” “我说了,帕尼先生,我没有你要的画,请你离开。”谭子擎这回用标准的法文重复,字宇冷硬。 皮耶到底也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深思地模了下胡子,微微点个头。 “很遗憾今天无法一睹你的作品。”他说,然后走出谭宅。 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丽莎不敢置信,瞪了谭子擎一眼,追着皮耶到门外。 “抱歉,我没想到他的反应会这么大。”她对皮耶很内疚,努力压下心中的怒火。噢,快气死,那男人到底有什么毛病? “艺术家都是很奇怪的生物,我遇过很多比他难缠百倍的画家。”皮耶见怪不怪地耸耸肩。“你的朋友有心结,对自己的画作没信心,我相信那是最主要的问题。” “他说以前有个大师级的画家说他没天分,只能当个画匠。” “对绘画有热情的人如果听到这种评论,的确会觉得受到莫大的屈辱……”皮耶理解地点头。“不过绘画是很主观的东西,至少我就认为你的朋友有潜力,而且别忘了,人是会进步的,他不停地画了这些年,也许连自己都没发现画风的改变和技巧上的纯熟。” 丽莎把他的话记住,真心道谢并再次道歉。 “别放在心上,当我是替凯尔来跟你打声招呼。”皮耶笑笑,掏出名片夹。“把我的名片留着,等你的朋友想通了,让他打电话给我。” 送走了皮耶,丽莎怒气冲冲地杀回谭家,在三楼的画室找到了谭子擎。 她一掌推开画室的门,带着挡我者死的气势大步走入。 “你到底是吃错什么药?为什么非得那么无礼不可?”她瞪他,但他只是坐在椅子上缓缓抽着烟,没转头。 “你不该私自进入我的画室。” “去告我好了!”丽莎好气。“人家皮耶好不容易才从行程里挤出时间,千里迢迢地从日本赶过来要看你的画,没两句话你就把人轰走了,这算什么?” 她想尽办法找来皮耶,除了要帮谭子擎之外,也有她的私心在。她没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私心,因为她不知道事情能否成功。 皮耶在纽约的艺术界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他的赏识和力捧,没一个画家能不红。当他表示对谭子擎的画有兴趣时,她好高兴,还以为这么一来,说不定他就会搬到纽约,说不定他们就不必分开…… 为什么这男人看不出她的用意? “我的画不需要旁人来评论好坏。” “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的作品受到肯定!” “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你不在乎?!”丽莎暴走,想尖叫。“要是你不在乎,为什么会因为那个什么鬼大师的话放弃画坛?要是你不在乎,为什么每次说到画画就一副失落的模样?要是你不在乎,为什么不让任何人看你的作品?” 谭子擎只是吸吐着烟雾,默然不语,身躯却绷得紧紧的,近日来囤积体内的种种情绪已迫近临界点,似乎一触即发,但火大的丽莎没留意到。 “曼哈顿的艺术市场有多大你知道吗?里头牵扯了多少名跟利你知道吗?那么多人挤破头、不惜一切地想让自己的作品在皮耶那家大规模的画廊展出,就是因为他们知道!” 谭子擎仍是不说话,丽莎气极了,当他冥顽不灵。其实,她并不关心他是否名利双收,她关心的是他的作品得到应得的肯定,他的遗憾能得到弥补,以及他迁到纽约的可能性。 “就算你真不在乎好了,我在乎啊!”她咆哮。 谭子擎烟蒂一摔,猛地站了起来,骇人的目光逼视丽莎。 “你为什么要在乎?!”他爆发,怒吼。“你明天就要离开了,不是吗?” 丽莎语塞,被他的反应惊得难以动弹,在震慑人的眸光下无处遁逃。谭子擎的胸口起伏着,很痛苦,再也无法继续欺骗自己。他在借题发挥,他知道。 的确,他对她的自作主张很不高兴,他不需要再一次让人告知他没天分,再一次面对那种失败感。然而,他胸中最大的愤怒,来自于眼前的女人,最近的一切煎熬、所有的情绪压力,逼得他失控,逼得他理智全失。 丽莎缓和态度,语带恳求。“子擎,我只是想帮你,想——” “想帮我什么?恩?”他咄咄逼人地看着她。“如果真的想帮我,就留下来!如果真的想帮我,就告诉我你明天不会搭上那班回纽约的班机!” 她难道不知道他最需要的是什么? 丽莎再度说不出话来,无法给他他想听的回答。 谭子擎心都寒了。 老天……她怎么能够那么绝情?怎么能够在他以为自己拥有全世界时,毫不留恋地走开? 他好气,真的好气,气得只想狠狠地刺痛她,让她也尝尝受伤的感觉。 于是他口不择言道:“也许你很难相信,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向往浮华、刺激的纽约市!不是每个人都只想过着锦衣玉食的高级日子!适合你这种娇贵千金的生活不见得适合我!” 血色从丽莎脸上褪去。“这就是你对我的看法?” “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说的完全没错。”她冷笑,心在泣血。“像我这种娇贵的千金,理当配上一个纵情享乐、挥霍无度的富家子弟,而不是个脑袋比驴子还顽固的乡巴佬!” 她冲出画室,用力地甩上门,整个房间仿佛震动了一下。 “丽莎……” 谭子擎颓然跌回椅子上,绝望的脸孔埋在双掌之中,交织的悔恨像毒药似的,无情地、深深地啃噬着他。 ***bbs.***bbs.***bbs.*** 丽莎木然地盖上最后一只行李箱。一切准备就绪,明天早上她就得向好米村告别,得向他……告别。 三个月前,她会巴不得立刻长双翅膀飞回纽约市,但是现在,她感受不到一丝喜悦。 她在床沿坐下,发呆了好一会儿。整理行李的这几个钟头里,原先的愤怒早已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一种不知该何去何从的空虚与茫然。 怎么会这样?她一向都目标明确、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是吗? 蓦地,她跳了起来。 不行!她无法忍受这种不明不白的结束,她不能让两人的怒气在这段感情上画下如此丑陋的句点。 她要向他解释清楚纽约的工作对她有多大意义,她要告诉他,她会找来皮耶其实是因为她希望他能在纽约一展长才…… 因为她想跟他在一起。 至少,她要问他愿不愿意尝试……为她。 念头一起,丽莎匆匆忙忙地跑到对街,用力地敲门。 “嗨,丽莎姊。”小燕开了门,手上拿着吃到一半的三明治。 “你哥呢?” “他到黄乡长家送寿礼去了。” 丽莎神情黯了黯。啊……对厚,假仙女人她爹做大寿,日子过得这么快,她都忘了这回事。 “你怎么没跟去?” “我明天有段考,书都没看完。”小燕耸耸肩。“反正我也不喜欢去那种都是老人家的酒席。” “那我等他好了。” “好啊。”小燕完全没意见。她刚放学不久,并不知道丽莎和哥哥之间有过口角,还以为两人就跟平常一样。 下一会儿,小燕回房念书,丽莎则进入谭子擎的卧室,躺在那张两人缠绵无数次的大床上,闻着他的气味,继续等待。 这一等,就等到了天亮,期间她睡睡醒醒,每回都发现,枕边是空的。 谭子擎彻夜未归。 丽莎下了床,来到一楼,小燕正用完早餐,准备上学。 “早啊!丽莎姊。哥哥还在睡吗?我睡死了,都没听见他进门。” “他没回来。”丽莎淡淡地说。她死心了,也想通了…… 他不想再见到她,所以他们就到此为止。 也罢,就算见了面又如何?她还是得回纽约,结果不会改变。 黄心柔虽然讨人厌,但是她能给他长久的承诺,能伴他在乡下终老一生,或许,她此自己更适合他吧…… “小燕。”丽莎微微一笑,对女孩有些歉疚。“我今天要回纽约去了,抱歉没有早点告诉你。” “嗄?”小燕呆住,一时反应不过来。 “把这张名片给你哥,随他怎么处置。”她把皮耶的名片给了小燕,顿了下又说:“告诉他,名片上的人对他的画很有兴趣,希望他能打电话跟他连络。” 无论如何,她还是希望他能得到肯定。 “可是哥哥他——” “小燕,你是个乖女孩,我希望自己也有个像你这样的妹妹。”丽莎用力地给了少女一个拥抱。“我会想念你的。” 小燕急了,眼睛也红了,有满肚子的疑问却不知从何问起,而且……她感觉丽莎姊心情很差,并不想回答任何问题。 唉呀,哥哥怎么还不回来?明明他们就很相爱的啊,怎么丽莎姊又要走? “那……我可以写信给你吗?”她问,不想就这样与丽莎姊断了联络。 “当然。”丽莎拿纸写下地址,并说:“有机会来纽约找我玩。”虽然她觉得可能性渺茫,还是提出了邀请,她真心喜欢这个纯真的女孩。 两人又依依不舍了一会儿,丽莎回到小屋,很快地将所有行李放上车。 发动车子前,她怔怔地望着对面的三层楼房宅快半小时。 他……还是没出现。 ***bbs.***bbs.***bbs.*** 谭子擎睁开双眼,看见的是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吊灯……他在哪里? 他想起身,顿时头痛欲裂,龇牙咧嘴地又躺回柔软的床垫上。 他想起来了…… 昨天他送了礼金来向黄乡长祝寿,本想礼送到就离开,结果黄家人热情挽留,他不得不应邀加入酒席。在向寿星敬过酒之后,他多喝了一杯,接着又是一杯,再一杯、再一杯……想忘掉沮丧、忘掉伤心、忘掉丽莎…… 丽莎! 彼不得头痛,他咬牙起身。 “子擎哥,你醒啦!”黄心柔推门而入,端着托盘,盘上是一些药片和开水。 “现在几点了?”嘶哑的嗓子掩不住急切。 黄心柔顿了下,温柔笑道:“都过中午了,你昨晚喝太多,所以我让人扶你在客房里过夜,别担心,我已经打电话替你向学校请假。” 谭子擎一震,跌坐在床上,生了隔夜胡渣的俊脸上满是赤果果的苦楚。 饼中午了……迟了,太迟了…… “子擎哥,你先服点解酒药,会比较舒服。”黄心柔的笑容变得有点僵硬,很不是滋味,也很不高兴。昨晚想跟他独处、为他弹琴的计划一概泡汤,因为他根本醉得不省人事。 心上人为了另一个女人这般失魂落魄,教她怎能不感到酸涩? “抱歉给你和你的家人添麻烦,我该走了。”他听不进她的话,连看也没看她,迅速穿上鞋子,打算离开。 冷淡的态度让黄心柔再也笑不出来,她冲口说:“林小姐已经走了,你现在赶回好米村也没用!” 斑大的背影僵了僵,没说话。 “她是个自私又冷血的女人,根本不值得你为她这样!” 布满血丝的眼睛蓦地转向黄心柔,犀利的眼神令她有些心惊胆跳,说不出话来。 她认识的子擎哥怎么变得那么凶? “值不值得只有我说了才算。”冷冷地丢下一句话,他走到门口,又停下了脚步。 “心柔,以后别来学画了,你根本没兴趣,不要浪费你的时间。”长辈之间的人情债,他现在觉得很无聊。 “我是为了你啊!”黄心柔抛开矜持,冲动地大胆告白。“这三年以来,都是因为想接近你,我才去学画的!难道你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说了,别浪费你的时间,如果三年都没感觉,以后也不会有。” 他明明白白地断绝她的所有希望,连头都不回。 别说三年,就算是三十年,黄心柔也不可能像丽莎那样勾起他的所有热情。 可是他的丽莎啊……离开了…… 第十章 小燕放学后,急急忙忙赶回家,因为在书包里,她发现了昨天丽莎姊离开前给她的那张名片,想起她交代的事。 这两天快被段考烤焦,哥哥又从昨天开始变成自闭儿,连话都不跟她说一句,害她完全忘了这件事。 扮哥在三楼的画室,她一点儿也不惊讶。从昨天开始,他就把自己关在里面,她怀疑哥哥根本整晚没睡。 “哥,我回来了。”她敲了敲门,没人应,她轻轻推开门板,霎时,一阵浓浓的烟味扑面而来,差点把她熏死。 “哥……咳咳……我回来了。”小燕又说一次,但谭子擎还是一动也不动,整个人笼罩在烟雾之中。 看不下去了,真的看不下去了!冒着挨骂的危险,小燕进入画室。 她打开窗子,让窒人的烟味散去,然后来到木桌前,胆量十足地抽走哥哥手中的香烟,把烟蒂堆积成山的烟灰缸拿得远远的。 他抬眼看她,像是这时才注意到妹妹的存在。 “小燕?什么时候回来的?” 小燕翻白眼。“你抽太多烟了啦!” 谭子擎靠在椅背上,用手抹了抹脸,两天未刮的胡子在刚正的下颚形成青青黑黑的一片,向来俊挺的面容显得疲惫、憔悴、落魄,小燕看了好难过,也知道哥哥变成这样的原因。 “丽莎姊临走前要我给你这张名片。” 听到那个名字,谭子擎的心猛地提高。 “她说随便你拿名片怎么办,不过她也说这个人对你的画很有兴趣,要你打电话给他。” 谭子擎接下皮耶的名片,没说话,只是出神地盯着它。 “哥,你跟丽莎姊到底怎么了?她在你房间等了你一整晚,结果——” “她来过?”他急问。 “对啊,你都不跟我说话,我都没机会跟你讲,她昨天早上要走的时候看起来好难过,我从来没看过她那个样子。” 谭子擎好懊悔……她等了他一整晚,结果他烂醉如泥,还在黄家过夜,错过了她,连声再见都没给,她会有什么感觉? “我觉得你应该打电话给名片上这个人……”小燕顿了顿,决定坦白自己是帮凶。“那时候我有跟丽莎姊一起溜进来看你的画,她要我保密,因为她不想让你失望,我认为她真的很在乎你的感受,很希望你的才华受到肯定。” 谭子擎静默不语地看着手中的名片,对丽莎的自作主张早就不生气了,只要她肯留在他身边,他会做任何她希望他做的事。 小燕回想着跟丽莎姊当007的经历,突然记起一件事。 “哥,我跟丽莎姊偷跑进来的时候,她有问我一个问题。” “什么?” “她问我想不想出国留学,真奇怪,不知道她干么那样问。” 一个模糊的念头飞快闪过,谭子擎没来得及抓住。“你怎么回答她?” “我说如果跟哥哥在一起,其实好像也不错,然后她就没说什么,你想她为什么要那样问啊?” 谭子擎思索了片刻,登时领悟。老天……他怎么会这么蠢?! 她为他费心找来皮耶、确定小燕愿意出国……都是因为她希望他能跟她一起到纽约,跟她在一起。 她并不想就这样分手啊! 可是他居然在盛怒之下误解了她的努力,还对她说了那些伤人的话,他真是天下第一大白痴! “哥?”见他表情变来变去,小燕很困惑。 “她……她希望我们都能跟她一起到纽约。” “真的?”苹果脸立刻亮了起来。“那我们马上去办护照、订机票,我要去看自由女神!唉哟!”头上吃了一记爆栗,小燕的纽约行美梦被敲破。 “你还要上学,出国念书也得等高中毕业,况且……”他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手中的名片,满是阴影的落魄脸庞出现一丝曙光。 “我要先试试自己能力,免得辜负了她的心意。” ***bbs.***bbs.***bbs.*** 圣诞节的脚步近了,洛克菲勒中心的那株七十四英呎高的巨型圣诞树于十一月底,便在万众瞩目之下被点亮,曼哈顿的大街小巷也挂上了五彩缤纷的灯饰,寒冷的空气中,飘着一股平日没有的欢欣气息,仿佛到了年底的佳节期间,冷漠的城市也暖了起来。 丽莎完全没有感受到这些气氛上的改变。 今天老总公开了大家等待已久的决定,下任主编是她,她如愿以偿,按理说,她应该要欢天喜地,感谢老天有眼,然而她没有。在同事的一片恭贺声中,她笑着,心中却一点都没有预期中的兴奋。 包惨的是,中午她和一名作家共同进餐、谈续约事宜时,居然开始质疑自己,她并没有经济上的困扰,那么她这样拚死拚活地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生时代的热忱和干劲不见了,工作只成了单纯的工作,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占领她的全部生活,她让自己不断地加快脚步、不断地奋力往上爬,因为周遭的每个人都是如此……她甚至想不通为什么。 眼睫突然沾上一抹小小的冰凉,她回神,抬头。 下雪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好米村的居民,大概从来没看过雪吧…… 不愿多想,她拢了拢骆驼色的长大衣,拎好公文包和电脑,加快步伐走进自己的公寓建筑。凯尔晚上要来替她庆祝升迁,在凯尔医师的特许之下,他们要窝在一起喝香槟喝到胀、吃零嘴吃到饱、看“城市”的盘片看到天亮。 她回到家中不久,门铃就响了。 “恭喜升迁,丽莎。”凯尔在她颊上亲了下,奉上手中的东西。“特大盒的godiva和特大桶的ben&jerry''s。”前者是丽莎最爱的巧克力品牌,后者则是他们俩都喜欢的冰淇淋制造商。 丽莎笑着道谢,回到开放式的吧台型厨房后,从冰箱里拿出香槟,动手开瓶。 凯尔自行月兑了大衣,对这层楼中楼设计的公寓很熟悉,他把大衣挂好,目光正好落在衣架旁的矮柜上,矮柜上有个未拆封的黄褐色包裹,包裹上有着寄件人地址。 “你有个来自台湾的包裹。” 开着香槟的双手顿了顿,丽莎没抬头,只说:“我知道。” 事实上,她五天前就收到了包裹,但是一直没拆开。包裹上没有寄件人姓名,从体积来看,又不像是小燕写给她的信,她想拆开,却又不想拆开,心里很矛盾,只能一直告诉自己,那段感情已经结束,不要去管它。 “你不拆开来看看吗?”凯尔密切地看着她。 啵!香槟的软木塞从瓶口跳了出来,丽莎没答话。 “不介意我满足一下好奇心吧?” 她顿了顿,耸耸肩。“随你。” 凯尔动手拆开包裹,为了表示完全不在乎,丽莎索性转身在玻璃柜中寻找高脚杯,但是背后窸窸窣窣的声音,让她难以集中精神,一直找不到杯子。 “恩……恩……啊……”凯尔发出几个恼人的音节,翻着手中的画本,却什么也不说,丽莎被那些奇怪的声音惹得心烦意乱。 他继续欣赏着本子上的人像素描,画中捕捉了丽莎所有的喜、怒、哀、乐,绘画者显然熟悉她的所有风貌,将她的神韵抓了十足十。 然后他翻到最末页,斯文的脸上绽出笑容。丽莎,我爱你,等我。 画页上有着用中、英、法三种语言写的铅笔字,凯尔看懂其中两行,他猜测看不懂的那行中文字,也有着同样的意思。 “你确定你不要看?” 要!但丽莎赌气道:“不要。” 他也很听话,把素描本放回牛皮纸袋里,丽莎暗自气得快内伤。 凯尔走向吧台,丽莎终于搜出两只郁金香型的高脚水晶杯,倒了酒,两人分别拿起酒杯。 “丽莎,你快乐吗?” 突来的温和问句让丽莎全身一僵,娇艳的脸庞上闪过几分狼狈,她牵强地撑出笑脸。 “那还用说!”她嘻笑着举杯。“来,敬我,敬我事业得意!” 两只杯子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她一口气饮下半杯香槟。 不,她不快乐。 五光十色的曼哈顿变了,她的工作也变了,曾经她所习惯、所重视的一切都变了,纽约已经不是她熟悉的那个城市,她的工作也不再吸引她,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这两个多月来,她经常在半夜醒来,想念着那份曾令她心安、平静的体温,想念着那些曾令她浑身燃烧的枕边低语……她还想念简单的乡间生活、那些朴实和善的村民……老天,她甚至想念当初教她难以入眠的蝉鸣和鸡啼! 但是,她作了选择,所以必须承受结果。 “敬你。”凯尔再举杯,深思的眸光逗留在她脸上。“也敬真实的快乐。” “干杯!”丽莎强笑,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 电话这时响了,丽莎想起听筒在楼上卧房里。 “我去接一下。”她迅速跑上楼。 凯尔看着那略带仓皇的背影,棕眸中有着真诚的关切。 丽莎变了,她变得像是不属于这个城市。 从台湾回来后,她还是照样工作,照样需要有人不时盯着她的作息,但是往日的精神不见了,那双杏眼也少了以前那种逼人的光芒,灵魂仿佛早已飘得老远。 他感觉,她人是回来了,心却遗落在遥远的那座海岛上。 她的转变,都是起因于皮耶目前正秘密接洽的台湾画家吧……唉,怎奈他答应了皮耶,不能泄密。 一阵门铃声,将凯尔拉回现实。他走到门边,从窥视孔中往外看了片刻,脸上出现了然。他欣然微笑,打开门。 “你终于来了。”他对来人笑道。 楼上,来电者是丽莎的父母,他们目前在雪梨。 “真会跑……”居然从非洲跑到澳洲去了。 丽莎嘴里嘀咕,听着父母两人互换话筒、中英文夹杂地叙说旅游趣事,足足听了十分钟。 “宝贝,我跟你爸会回纽约陪你过新年。”林妈妈终于说道。 “噢,好。” “那就这样了,好好照顾自己,班机确定了再告诉你,我们都爱你。” “妈!等等!”丽莎阻止母亲挂电话。“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事?” “当年你跟爸……”丽莎迟疑地开口。“假如当年爸不肯为你待在美国的话,你会跟他在台湾定居吗?” 林妈妈顿了下,似乎没料到女儿会突然问这种问题。 然后她坚定地说:“会,我会。” “真的?”丽莎有些意外。虽然父母感情很好,但她一直以为曾是商场女强人的老妈个性很实际,当初若不是天性浪漫的老爸甘愿停留美国,或许他们今日不会在一起。 “或许一开始会有点犹豫不决。”林妈妈接着说:“我那时的事业刚稳定下来,而且前景看好,但是最后我相信我还是会到台湾找你爸,因为我终究会发现,没了他,我什么都不是,没了你爸,我不会快乐。” 丽莎很受震撼。显然,她错估老妈爱老爸的程度了。 “宝贝,如果你遇上一个对你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人,千万不要错过,只要跟你爱的人在一起,每个地方都可以是家。” 原本一片阴晦的世界,因母亲的一席话,在瞬间光明了起来。 丽莎突然觉得,心,变得好轻松、好轻松。 她真是糊涂了……工作再怎么重要,也比不过跟自己的真爱在一起的快乐,她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选择题都作错了? “妈……谢谢。” “不客气。”林妈妈停了下,似乎在听林爸爸说话,然后她接着说:“宝贝,你知道妈很开通的,这是你爸缠着要我问的,那个人……是男的吧?” “……”丽莎无语,片刻才说:“是,你还可以跟爸讲,他是他的同乡。” 林爸爸一定听见了,一把抢过电话,很是得意。 “早跟你妈说了,我们好米村水土好,专出产好男人,哈哈哈哈!”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丽莎才挂上电话。 她笑咪咪地下楼,要告诉好友她的重大决定。 “凯尔,我——”丽莎回到客厅,完全呆住。 这、这、这……是她产生幻觉?还是凯尔其实会变形? “嗨。”那人说。 丽莎仍处于震惊状态,完全发不出声音。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套剪裁良好的铁灰色西装,银色的粗领带完美地打在墨黑的衬衫上,稍嫌过长的头发几乎碰到领子,西装的扣子也没扣,却为他添了几分不羁的野性,活像是从时尚杂志定出来的模特儿。明明是她朝思暮想的一个人,却又让她感到一丝陌生。 “好久不见。” “凯、凯尔呢?”丽莎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 “他有事先走了。”谭子擎说,明智地省略他刚刚差点以为凯尔是她的新欢而揍人等不重要的细节。 “噢。”丽莎的脑子很空白,心头怦怦跳,居然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然而,紧张的并不只有她,谭子擎的手心也狂冒汗。他好想把她直接拥入怀里,证明她是真真实实的存在,可是他又不确定丽莎会有什么反应,只好先忍着胸中的冲动。 她瘦了些,原来在好米村晒出来的健康肤色也消失了,但是他觉得她比记忆中更美、更耀眼。 两人对看了好一会儿,像是贪婪地不愿放过彼此的任何一丝细微的改变,又怕对方在下一瞬间消失。良久之后,丽莎终于回神,清了清嗓子。 “呃……很棒的造型。”话一出口,她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shit!她在说什么鬼话啊?! “谢谢,但我还是觉得我被第五大道上的商店抢劫了。” “呵呵呵……”丽莎心里想哭。老天!这么神经质的笑声是她发出的吗? “我……我下礼拜在皮耶的画廊里有个个展,你愿意来参观吗?”谭子擎迟疑地问,有些忐忑。 丽莎咬住唇,怕自己又发出恐怖的怪声,两眼难以置信地望着他,同时又为他高兴。他已经克服了心结……他要办画展了! 谭子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接着又说:“小燕还有一年多才毕业,我会开始替她物色这里的学校,这段期间内,我会在台湾和纽约之间来回,不过会尽量在纽约多待一点时间,你……觉得这样的安排可以接受吗?” 他是说……他说的是她心里想的那个意思吗? 丽莎不小心张开了嘴巴,又惊讶又感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要一年多,小燕一毕业我们就可以搬过来。”他急忙又说。 丽莎眼眶红了,想也不想地扑上前,直接跳到他身上。谭子擎紧紧地抱住她,两个人立刻像发疯似的狂吻着彼此,满满的思念和爱意泛滥整室。 “我好想你……”她又哭又笑,不停地亲着他的五官,如章鱼似的用腿牢牢地圈着他。 “我也是,想你快想疯了……” “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 “我想先跟皮耶谈过,然后再以名副其实的画家身分来找你。”他托着轻盈的娇躯,埋在她颈间闻着魂牵梦萦的馨香。 “要是你当不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画家呢?那你是不是永远不会来找我?”她故意找麻烦。 他一顿,显然没想过那么多,然后他说。“那我就把你绑回乡下去,让你陪着我画画,直到我成功为止。” “少来!”她笑着槌他一下。“其实我刚刚决定了,我要辞掉这里的工作,回好米村找你。” “真的?”他又惊又喜。 “那么高兴干么?”她佯怒地白他一眼。“你不是已经决定搬到纽约来了?” “如果可以选的话,我宁愿住乡下。”他苦笑。“不过没得选,你想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丽莎听了心花朵朵开,胸中溢满了幸福,想给他一个火辣的法式热吻,但是又紧急煞车,因为一个讨人厌的名字突然蹦入脑海。 “黄心柔怎么样了?” 谭子擎呆了呆,皱眉。“我怎么知道?” “你不是在她家睡了一夜?”她的记性可是很好的,秋后算帐的时间到了。 “我那晚喝醉了,在她家的客房里睡到隔天中午,什么事都没发生。” “真惊讶她没有跳上你的床,让你对她酒后乱性……”丽莎嘀咕。 “我醉得不省人事,要怎么乱性?”他轻斥,然后扬起一道眉。“不过我倒是记得很清楚是谁害我心情恶劣猛灌酒的……” 丽莎正暗自喊糟,却突然被抛在沙发上,她惊叫:“啊!” “现在该我跟你算帐了……”谭子擎欺身压上她,直接而有效地用唇封住她的嘴。 于是,不再有谈话,不再有质疑,公寓内只剩阵阵教人脸红心跳的喘息和节节升高的温度。 矮柜上的素描本仍静静地躺在纸袋里,绘画者正以更实际、更深刻的行动表达自己的爱恋,画中的主角也真真切切地体验着他的热情。 居住在何处的问题仍需要更多讨论,但是他们心里都清楚,不管将来定居在台湾也好、在纽约市也罢,甚至两地来回奔波都无所谓,只要两人能在一起,任何地方都可以是个家。 短短的生命中,由爱带来的快乐,才是首要,其他……都是次要。 全书完 后记 笔事里有提到客家咸汤圆,各位吃过吗?没吃过的可以尝尝看,超赞! 我记得里头的材料除了汤圆之外,还有大骨熬成的高汤、瘦猪肉、茼蒿、爆香过的香菇、红葱、虾米等等,不过我不会煮,只会吃。 很多人更喜欢隔天再加热的汤圆,因为那时汤圆虽然变得糊了,但是更入味,别有一番美妙。 我的外婆很会煮汤圆,但是她走了。 去年九月,某日凌晨四点多,房里电话突然响翻天,那时吓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我连忙爬起来接,得到的就是这个消息。 结果那成了我接过最可怕的一通电话。 外婆就像第二个母亲。小时候爸妈工作忙碌,我几乎算是给外婆带大的,很难相信每年回国都会见到的坚强老妇人,就这么消失了。 就像作了一个恶梦,你很希望很希望下一秒就会从睡眠中惊醒,发现一切都是假的,但事实是,不管如何努力,你就是困在梦境里,走不出来。 我不知道别的海外游子是怎么想的,但是对我来说,最骇人的事,莫过于家中亲人发生不幸,而你却远在十万八千里外,连最后一面都见不着。告诉你们,那种感觉真不是普通的烂! 这种事,发生过不只一次。 外婆辞世已经一年多,但是每当想起她,想起小时候的点滴,就是忍不住红了眼睛,鼻头泛酸。唉,伤感就到这里,免得又要找面纸。 没办法,因为本人泪腺特发达,尤其从开始赶稿到过稿期间,压力比较大,情绪起伏也跟着大,特别容易伤感,其实我平时真的不是神经纤细的人。 上回发作,是在写《少爷慢走》期间,写到关于女主角的祖父时,我呢,很可耻地边打字边飘泪,因为一面赶稿一面又想起已故的亲人。(如果读者朋友完全没感受到本人澎湃的情感,就当我是神经病好了。) 话题回到这本《千金耍脾气》。 丽莎小姐是来插花的,原本该写的是‘男大不中留’系列的最后一本,也就是辛家大哥的故事,但是在写《少爷慢走》时,愈来愈喜欢丽莎这个角色,所以跟编编提了下构想,希望能在系列中插花……其实也是因为辛大公子的故事卡住了,出不来……呵呵呵(干笑中)。 超有效率的编编立刻就说,年底有一套主题书,丽莎小姐的故事颇符合主题,于是安排我参加‘好女向前走’这套书。 总之,感谢编编包容我的任性,也谢谢她过人的耐性。 最后,年终了,祝大家有个愉快的圣诞节,以及一个美好的新年。每一个新的开始,就代表了新的希望,无论过去这一年如何,要相信,未来一定会更好。 咱们明年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