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的全盛时代》 楔子 知道什么是多巴胺吗?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这种脑内分泌主要负责大脑的、感觉,它将兴奋及开心的信息传递给大脑,让大脑……呃,怎么说呢?用非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喜欢上这种感觉,直至——上瘾。 吸烟和吸毒都可以增加多巴胺的分泌,使上瘾者感到开心及兴奋。所以近两年来,多巴胺广泛用于治疗抑郁症、帕金森症等疾病。 今天我要讲的课题是——《多巴胺与爱情的关系》。 人类学家用多巴胺来解释爱情,就像经济学家用交易成本,咨询师用经营技巧这些冰冷的专业词汇来击碎我们对爱的顶礼膜拜一样——让人感觉失望。 可科学就是如此,它证明了多巴胺不仅能左右人们的行为,还参与整个情爱过程。 当一对男女一见钟情或经过多次了解产生爱慕之情时,丘脑中的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就源源不断地分泌,势不可挡地汹涌而出。于是,我们就有了爱的感觉。 在多巴胺的作用下,我们感受着“爱”的幸福。 恋爱的感觉和人们品尝巧克力的甜蜜或瘾君子们“腾云驾雾”时所体验到的那种满足感,都是同样的机制在发生作用。从人类学的角度,爱情和吸毒一样,都会让人上瘾。 多巴胺好像一把能打开许多锁的万能钥匙,根据所处情景不同,在体内产生不同的反应。巧克力的气味和口味告诉大脑,我们正在吃东西;情侣的体味和香味提醒大脑,我们正在陷入爱河。 多巴胺带来的“激情”,让人产生错觉,以为爱可以经久不息。不幸的是,我们的身体无法一直承受这种像古柯碱的成分刺激。 也许你喜欢过山车的刺激,可你的心脏无法一直承受,人不可能永远处于心跳过速的颠峰状态。所以大脑只好取消这种念头,让多巴胺自然地新陈代谢。这样一个过程,通常会持续一年半到三年。随着多巴胺的减少和消失,激情也由此变为平静。 这就从人类学的角度解释了,爱情不可能永恒。 是的,人类喜欢移情别恋,同样人类也习惯旧情难忘。 在你下次陷入爱河的时候,在你再次分泌多巴胺的时候,它会让你回忆起旧爱往事。所以才有了那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们的老祖宗在很早以前就用华美的辞藻解释了人类学家探询百年的奥秘。 好,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多巴胺这种物质是如何由脑产生,从而控制人心的。 顺便插一句,这学期我会教授你们的人类学课程,相信你们很快会喜欢上人类学的奥秘。忘了自我介绍——我是季孙迤俪,人类学博士。 第1章(1) “这堂课就到这里,下次上课前,我会将这学期你们需要看的人类学书籍目录发布在校园网上,都是些比较浅显有趣的内容。 “你们在研读的过程中,也许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减肥方式,也许会认识到不同种族的人类五官速写,说不定还能学会忘记爱情创伤的办法——总之,人类学不是枯燥的理论加学术,它关系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相信,在这学期末,你们会和我一样爱上这门学科的。我是季孙迤俪博士,咱们下节课再见。” 长达两个小时的大课结束,季孙迤俪合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关闭胸麦。抬起眼,早有人在阶梯教室的后排坐等着她。 一身西装的李克金大步走上前,“季孙博士,上次在墓地让您分析的那具尸骨……” “不属于那片墓地。”将笔记本电脑收进包包里,她顺势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跟我去实验室吧!我现场讲解给你听。” 她进这所大学任教以后,领着一帮研究生建立了一个人类学实验室,专门分析一些法医判定不了的尸骨。 李克金是警局那边的法医官,有解决不了的尸骨便送到她这里。上周五,由于地下水管爆裂,殃及墓地。许多尸骨被大水冲出了地面,为了让死者安息,让他们的家人安心。法医联合大学的人类学实验室对各个尸骨进行比对,希望能将他们重新安放回自己的墓地里。 季孙迤俪到达现场的第一刻便指着一具尸骨说:“它不属于这片墓地。” 理由是——中国在城市实行火葬已久,这些因水管爆裂而冲出地面的尸骨大多已死亡四十年以上。而她指着的那具尸骨,以腐烂程度判断死亡不超过三年,显然是在非自然死亡之后,被凶手偷偷埋进墓地的。 随后李克金命人将那具非正常死亡的尸骨抬进季孙迤俪的实验室,今天是来收报告的。 季孙迤俪边走边说:“那具尸骨为男性,从牙齿的磨损程度和骨龄综合判断,死亡时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 “是死后被埋入地下的,死亡原因是被利器刺中颈部,伤口蔓延至脑髓,死亡过程大概持续一个半小时。从尸骨看,死者身上的出血点应该只有一个,在颈椎处,出血量很少,便于凶手事后处理犯罪现场。 “如果凶手不是意外刺中死者的颈部,那这个凶手必定是有相当医学知识的人。还有,我想说的是……” 推开那扇实验室的门,在亲临死者之前,季孙迤俪发表最后的感想,“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死亡过程中,死者的感觉应该是非常痛苦的。凶手在行凶过后一直盯着死者,亲眼看着他慢慢地死去。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凶手对死者一定充满了厌恶和憎恨……” 门开了,呈现在他们面前的不是那具死了三年的尸骨,而是一片狼藉。 实验室被翻得很乱,所有的东西都不成规矩地散乱放置,而那具季孙迤俪正在研究的尸骨——离奇失踪了。 季孙迤俪推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有点诧异。“偷我的尸骨做什么?又不能拿去卖钱。” “送尸骨来实验室前,没有做死者的dna分析。现在尸骨被偷走,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死者的身份。”李克金打电话回警局,让局里马上派警员增援,同时封锁现场,等待勘察。 季孙迤逦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地盘,打开手中的笔记本电脑,她打开文件给他看,“现在那具尸骨留下的就只有我这份报告了。” “季孙博士,您不能单独留在实验室里,我怕偷走尸骨的罪犯会对你不利。”李克金有自己的担心,“现在您是唯一研究过那具尸骨的人,也是那份报告的提供者。万一凶手对您采取什么行动,我们会很被动。我打算从警局调几个人过来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您。” 二十四小时,还贴身? 季孙迤逦坚决不从,“李法医,我不仅要生活,我还要上课。两百多个学生坐在那里听我讲课,顺便参观一下警方的贴身保护是怎么样进行的吗?”不行,绝对不行。“我拒绝。” “可是季孙博士……” “听我说,可以吗?”季孙迤逦拉下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露出亮晶晶的眸子,“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白领、骨干、精英人士,我绝对有能力保护我自己,请你相信我的能力,也尊重我的决定。” 在合作的一年多时间里,季孙迤逦的顽固,李克金已经有充分的认识和心理准备。 “我相信你的能力,但也请你尊重我的职业。作为一名和您合作的法医官,也作为一名警员,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可能威胁您生命的事情发生,而什么也不做。” 所以,找一个折中的办法吧! “我知道一家私人助理机构,提供类似保全和辅助工作的业务。这家公司跟警局一直有合作,对于一些不方便警察出面保护的人员,警局都交给这家公司去做。我会替你向警局提出申请,明天早上那家助理机构就会派人来保护你的安全。” 又是助理机构?季孙迤逦平生最不愿相处的人就是所谓的私人助理了,抓过李克金的肩膀,她还想拒绝,“我真的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其实我的防身术还是不错的,不相信……” “就这么决定了。” 再无二话。 没有大课的日子里,季孙迤逦会享受她的实验室时光。 一排排人体骨架前是她的小木桌,上面摆放着她喜欢的果茶,靠在人形太妃椅上,或是浏览网页,或是复查昨日完成的分析报告。 她很是自在——即便所有光临这里的人,对着她身后那一排排人类骨架都感到毛骨悚然。 听见实验室外的敲门声,她习惯得戴上黑框眼镜,道一声,“请进。”她的目光依旧停留在她的笔记本电脑上。 他进来了,停在她的面前,日光耀着他的影子盖住了她的身形。 “我是全权助理机构的代表,受警局所托,来这里负责一位人类学博士的安全及相关辅助工作。” 他的声音掠过她的耳旁,她放在键盘上的手指顿住了,时光在他们之间凝结了数年之后,瞬间融化。 片刻的静默让她凝聚起诸多的勇气抬起头迎向他,“你要保护的人……是我吗?” “你是人类学博士?”在见到这张脸的瞬间,他所经历的震撼丝毫不比她来得少。纠结的眉头预示着他内心的挣扎,他几乎不敢相信地轻呼出那熟悉的两个字,“迤逦?” “是我,”她笑呵呵地回望着他,“虽然比七年前老了点,但这张脸的衰老速度应该还没有严重到让你认不出我来吧?”岁月似乎都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人类学关于男人衰老的研究果然是正确的——由于荷尔蒙分泌速度的不同,男人比女人更能抵御衰老的侵袭。 若她记得不错,他今年该三十一了吧! “好久不见,温又笑。” 他冲她点点头,除了这微小的动作,他再不知道如何是好——没有想到会再见到她,尤其是以保镖的身份。 他的尴尬她看在眼底,说点什么吧!总要说点什么才好。 “真巧,我二十七岁的人生中就请了两次私人助理,居然都是你这一个人嗳!”话说到这儿,她赶忙举起双手向他保证,“我发誓,这次可不是我特意选你来保护我的,我根本不知道你就职于这家助理机构,也不知道这家助理机构跟警局的关系,更不知道来的人会是你。事实上,我根本不需要什么保护。” 他相信她的话。 他跳槽到这家助理机构才半年的时间,此番老板只说警局要求保护一个人类学博士,他万万没想到会是她,更没想到当年那个只知道追求爱情的富家千金如今会成为整天围着尸骨做研究的博士,还是人类学博士。 “你……你不是出国了嘛!什么……什么时候回来的?”望着她,他几乎不能呼吸。 季孙迤逦推了推眼镜,很客观地评价,“你现在出的气明显少于进的气,再这样继续下去,你恐怕会因为血氧量太低,晕倒在这里。” 真不愧是博士啊!说起话来全是术语,平常人很难听得懂她在讲什么吧! ——她跟从前那个富家大小姐俨然判若两人。 “迤逦……” 她在他的呼唤声中站起身来,“平常人大概不会喜欢这里吧!走吧,大学里也有不错的咖啡厅,大学的咖啡厅里也有不错的点心——如果你还记得七年前那家咖啡厅的手艺的话,我请你,算是庆祝我们俩的久别重逢。” 她跨出去两步侧过脸来瞧他,“你要是不想来也没关系,我不介意的。” 他紧赶了两步,站到她的身边,点了点身后的人形太妃椅,他几乎是用鼻子哼出声音来的。 “作为一名人类学家,你真的很喜欢人体啊!” 第1章(2) 大学校园好似七年以前。 他们,虽然还是七年前私人助理和雇主的关系,却再不是七年前的模样。 “人类学博士?你居然做了人类学博士?!”看着她递过来的名片,温又笑还是有些愕然。 大学里的咖啡还是一如从前,不够香浓,却很廉价。温又笑呷了一口,状似不经意地提到,“我记得你七年前出国了啊!” 季孙迤逦点点头,“出国修人类学啊!拿到博士学位以后就回到了这里,成立了这间实验室。” “怎么会想要修人类学?”凭温又笑对这位千金大小姐的了解,修什么时装之类的学位还比较可能。 必于修人类学的原因,季孙迤逦懒得跟他提及。倒是他的近况,她有些好奇。“你今年……三十一岁了吧!怎么样,身为一名成熟老男人,结婚了吗?有小孩了吗?” 温又笑张了张嘴,刚要开口,季孙迤逦忽然伸出手指挡在他唇上,“还是不要说了,我不想知道。”她笑着摇摇头,“不,是我害怕知道,我害怕知道当年拒绝一个像我这么好女人的男人会爱上什么样的女子。” 她的自恋一如从前。 温又笑受不了地摇摇头,徘徊了良久,赫然张了口,“我没有小孩,没有小孩的妈——我没有结婚。” 迤俪笑了,不知道是因为他的话,还是因为心里那个承载了七年的自己。“我也没有结婚。”下面的话或许会让温又笑再喝不下那剩余的半杯咖啡吧!“不过我有个固定男友,还有个女儿。” 噗—— 在吐血的前一刻,温又笑硬生生地将咖啡连通血一并吞进了月复中。知道不该问的,当年执意离开她的人今日凭什么追问这一切,可是他就是忍不住。 “孩子的爸爸是……” “你认识的,奚日再。”她推了推黑框眼镜,透过镜片望着面前的他,恍若隔世,“我喜欢了一辈子的奚日再。” 他点点头,知道孩子的爸爸是奚日再,他有些认命。 他和她会认识是因为奚日再,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因为奚日再,他们再见面谈论的人是奚日再,他们之间永远阴魂不散的那个人还是奚日再。 永远都逃不开一个奚日再! 直至今日,她和奚日再终于修成正果了吗? 放下咖啡杯,她还是和从前一样不喜欢咖啡,不喜欢大学里的咖啡,不喜欢和他一起喝这廉价到近乎淡薄的咖啡。 从前她会来是因为奚日再,今日呢?为了他吗?他不敢奢望。 “我不用私人助理,不用人保护。”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就打定主意,“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身为现代‘白骨精’,我有足够的能力照顾自己。李法医他们是太紧张了,才会想要帮我找个私人助理。有谁会去谋害一个人类学家呢?我又不是研究怎么挖金矿的。” 温又笑点点头,喝完了杯中残存的咖啡。“好,我回去跟公司说。” 在时隔七年以后不想面对彼此,这点上,他们倒是心意相通。 季孙迤逦看了看手机,“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去准备上课的资料。你要一个人待一会儿,还是……” 温又笑盯着她的手机怔怔的,她知道他在想什么。 “给你手机号?我看,就不必了吧!反正我们也不想再见到对方,何必做这个客套样子呢?”拍拍,抬抬下巴,她走人了事。 望着她的背影,温又笑捏紧了手机——她的手机号就在他手心里,他却拨不出去。 已经和老板说好了,雇主不接受保全。 明明已经断掉的联系,明明不该再见的两个人,可他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把车开到了她实验室的门口。 不知道为什么,甚至不是想再看她一眼。他只是坐在车里,想象着那堵墙的后面有她的身影。 在最靠近她的日子里,他松开了手。在她重新回来的这一天,他只能隔着一道墙远远地看着她。 温又笑发愣的当口,季孙迤逦的车已经驶出了实验室。来不及细想,温又笑就发动车跟了上去。 也不知道她要去哪里,温又笑隔着两辆车跟在她的后面,连他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想做些什么。只是跟着,慢慢的、远远的、顺着车流跟着。 她的车拐过弯往市区方向去,她要去的地方是……警局?! 温又笑的脑子里一时间千回百转,先是警局找私人助理公司来保护迤逦的安全,现在她又自己开车去警局。莫不是她卷入什么麻烦之中了吧! 下意识地踩住油门,过了弯道,他准备抄到她前边,一定拦下她的车问个究竟。 没等他的车超过她的,另一辆车已经抢先一步擦过她的车身——这个司机是个冒失鬼,还是醉酒驾车? 接下来的事已经不是一个醉酒驾车的司机在做的了,那辆车一直贴着迤逦的车行驶,逼着她一点点靠近墙角。眼看着在下一个四岔路口,迤逦的车就会被逼到车流中,眼看着不幸的事即将发生。 迤逦忙着转动方向盘,已经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隔着车,温又笑冲她大喊:“停下来,快点停下来。”下一个路口,车流湍急,她这样被那辆车一直逼一直逼,一定会卷进车轮下的。 “迤逦,快把车停下来。” 不行,她被那辆车逼得停不下来。温又笑急中生智,变换车道,开到那辆肇事车的后面,猛踩油门,他撞上前面的车,撞得它不得不加快速度,离迤逦的车远一点,再远一点。 拿己命换她命,这是保全守则第一条,也是他七年前对她的承诺。 这诺言在分开的这七年里,从未曾改变。 肇事车被温又笑的勇猛逼得无计可施,只得变换车道开出去,远离他们的视线。温又笑马上停车,奔向一旁的迤逦。 “怎么样?迤逦,你怎么样?” 她的车门已经被撞得变了形,任他再怎么用力也打不开。温又笑折过身,从自己的车里拿出撬棍,硬生生地将车门撬开,长臂一捞将她从车里打横抱了出去。 她的前额在流血。 将她抱到自己的车里,替她系上安全带,他不住地冲她呐喊:“你不可以有事,迤逦,你不可以有事。听见了没有?你给我好好振作起来,我马上送你去医院。你不会有事的,你一定不会有事——我不允许你有事,你懂不懂?不准睡!你不准给我睡过去!” 他的耳旁是她悠悠的叹息声,“我额头上的伤是闭合性颅脑损伤中最轻的一种,一般称做脑震荡——死不了的啦!” 还能说出这么学术的话,果然是死不了啊! 第2章(1) 收到季孙迤逦博士从医院打来的电话,李克金立刻赶了过来,可还是迟了些许。鉴证科的人已经对迤逦的车进行勘察,收集证据。 身为法医的李克金也帮不上什么忙,先去病房看看迤逦。“怎么样?伤得重不重?”他看了看她的瞳孔对光的反应,点了点头,“还不错,轻微脑震荡,观察一晚应该就可以出院了。” 他说的跟她的主治医生说得一模一样,原来法医和医生同宗啊! 迤逦模模脑门是贴的纱布,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在出车祸前是要去你们警局的。” “有事?” 她将打印好的报告递给他,“就是要给你这个。” 李克金翻了几页顿时蹙紧眉头,“这是……” “就是那具尸骨啊!”之前她忘了跟他说了,“在尸骨被偷之前,我已经拿了一小块骨头去做毒理检测。” 李克金脸色微僵,“这么说尸骨并没有被完全偷走,博士还保存了一部分?” “就一小块,不过足够做毒理检测和dna测试了。”头还是有点痛,她正想找个枕头支撑一下,温又笑已经先一步替她拉来枕头垫好了。 李克金望着她提供的毒理报告,摇摆不定的样子好生奇怪。“先前尸骨被盗的时候,你怎么不告诉我,你还留下了一小块骨头呢?” 实话就是—— “我忘了。” “你忘了?” 这个解释要李克金怎么相信?可在迤逦看来就是如此啊! “人的脑容量是有定额的,虽然说人脑还有很多未经开发的区域,可是现代进化论验证人的脑容量只能记住定额的数据。就像一个箱子,放了太多东西就会装不下,为了装下新的东西,只能舍弃旧的东西。作为一名人类学家,我需要记住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只好把一些不重要的东西舍弃。” “不重要的东西?”李克金盯着她直翻白眼,“这份报告可是那具尸骨留下来的最后线索了,你居然说它是不重要的东西?”他真怀疑,是不是每个修炼到博士级别的女人都像她一样古怪。 还现代白骨精?他看她是灭绝师太才对。太恐怖了,实在是太恐怖了。 “毒理报告怎么说?”李克金仔细看了看,“没检查出置人于死地的毒物?” “是没有检查出有毒物质,但是胰岛素含量在土里分解了三年后依然是常人的两百五十倍。” 胰岛素?温又笑虽然不是医学博士也不是人类学博士,可身为保全人员一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过量使用胰岛素可以致使人昏迷,有的凶手会先让受害者昏迷,再动手将其杀害。” “我也是这样想的。”迤逦拿温又笑当道具,“死者是三十岁左右的成年男性,体力应该还不错。想对一个成年男子下手,并且精准地刺进脑髓的确比较困难。如果事先让受害人昏迷就不一样了,凶手便可以为所欲为。” 不过现在说这些显然已经太晚了。 “我已经做了dna测试,只是缺乏比对dna的对象,无法得知尸骨的身份。如果头颅能找回,我还可以利用头骨做头像复原,确定被害者身份。可现在尸骨被偷走了,我也无能为力,能做的就这么多了。” 李克金点点头收了她的报告,“你好好休息,接下来的事就交给我们警方吧!” 她确是累了,阖上眼躺在那里,嘴里还在嘀咕,“胰岛素作为人体自身会产生的物质之一,我先前没有特别做检查,所以才没查出结果,没告诉李法医啊!像我这样的白领、骨干加精英,怎么可能会因为健忘而遗失报告——无脑。” “你很专业啊!” 他忽然出声,让迤逦惊觉温又笑还在病房里。赫然瞪圆双眼,她有点莫名地瞅着他,“你怎么还在这里?刚才我就想问了,你怎么会正好在车祸现场?你在跟踪我?” 他是在跟踪她没错,可他死也不会承认的。“你不接受保全服务,我老板要你签份文件。我赶到的时候你正开车离开实验室,我又不知道你手机号,只好一路跟着你,谁知道正好碰到有人想谋杀你。要不是我,你就完了。” 别说得好像救命恩人似的,好不好? 她一伸手,“拿来。” “什么?” “不是要我签放弃保全的文件嘛!”脑子受伤的到底是谁啊?他怎么看上去比她还脑子不灵光? 温又笑拍拍她的手心,正式通知她,“这段时间我会充当你的私人助理,负责你的安全事务。” “什么?什么什么?”他们昨天似乎已经商量好了,不再见面的。现在不仅见了,还要一直见下去? 而他的理由就是,“昨天我不知道你有危险,今天我亲眼看到你被人追杀,我不能放着你不理。” 这是什么歪理?好吧,她承认,他说的是事实,眼前的境况和头上一跳一跳抽痛着的伤口都在反复提醒她,确实有人想谋杀她。 可是,接受他二十四小时的贴身保护? 这种状况似乎让他们又回到了七年以前。 她以为,尽可能不再见面——在这点上他们是达成共识的。难道又是“她以为”? 她怔怔地望着白色的床单、白色的枕头、白色的墙发呆,丝毫未曾察觉他的视线自始至终都停留在她的脸上,不曾挪开。 “你跟从前果然不太一样,你俨然已经成为专业精英,再不是为哪一个男人而活的小女生。” 这是他的赞许吗? 为什么她宁可做他口中只为一个男人而活的小女生呢? “我出了车祸,所以麻烦你去接女儿吧,孩子她爸。” 接到女儿的妈妈这通电话,身为女儿的爸爸的奚日再不冲进医院才怪。 “迤逦,你有没有怎么样?车祸……伤得重不重?”奚日再一头扎进病房,掀开被子,查看被子下迤逦的身体状况。除了额头上贴着一块比ok绷大不到哪里去的纱布,没看到纱布缠身的壮观场面啊! 奚日再有点气馁地翻着白眼,“你这也叫出车祸?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给蚊子咬了个包,有没有搞错?” “脑震荡本来就无法从外观上看出来啊!”这个男人太没有医学常识了吧!迤逦嘟着嘴跟他发牢骚,“你现在是怎样?期盼我插着喉管,接着氧气,随时可能心跳停止,你好和你的小情人双宿双栖,是吧?” “你这个女人尽不说好话。”先前的担忧一扫而空,奚日再找了病床旁的位子坐下来,这才察觉病床的那头端坐着一张熟悉的面孔。“你是……是……是迤逦找来气我的那个保镖先生?” 温又笑拉下挡在脸上的报纸,冲着奚日再不冷不淡地笑了笑,“我是温又笑,这段时间负责季孙博士的安全。” “又是你?”奚日再有点受不了地瞪着他,转而瞪向迤逦,“我说季孙迤逦小姐,你能不能想点新花样?又找这么个大块头的保镖来充当自己的男朋友?” “我没找他,是他自动送上门来的,且,”请注意她的口型,“他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 温又笑凑到一旁补充说明,“雇主和私人助理的关系。” 谁说的?谁说他们之间又有关系了?季孙迤逦捂着疼痛的脑仁嘟囔着,“我可没答应接受你的保护。” “你需要保护。” “我可以自己保护自己。” “保护到差点被车撞?” “你在我身边,我还不是一样闭合性颅脑损伤。” “最轻的脑震荡,”又拿学术词语吓人,“要是我不在,你就是真正的颅脑损伤了。” “反正我不需要你的保护。” “那我调其他人来。” “我谁也不要!” “就要我吧!” “你讲不讲理啊,温又笑?” “你还是一样顽固不化啊,季孙迤逦!” 他们俩吵得不亦乐乎,奚日再听得好似自己的颅脑遭受重创。插在他们俩中间,他咧开嘴角笑嘻嘻地望着温又笑,“保镖先生,现在我想和我的女朋友兼女儿她妈好好温存一下,您方便出去候着吗?” 温又笑阴晴不定的脸最终上下点了点,临离开病房前还不忘叮嘱,“我就守在门口哪里也不去,有需要叫我。”这话自始至终都是对病床上的那个顽固分子说的。 他去了,病房里只剩下这对好男好女,一对活宝恋人。 奚日再的手臂支撑着身体,他冲着迤逦努了努嘴,“嘿,老情人重逢,你似乎欠我一个解释啊!” 翻着白眼,迤逦状似虚弱地倒在床上,嘴里还念念有词,“哦,我的头好痛啊!” 奚日再双臂抱怀,好整以暇地瞟了她一眼,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跃然于脸上。“是,你是该头痛了。” 第2章(2) 温又笑如他自己所说,并不曾走远,守在病房门外。望着空荡荡的走廊,他有些无所适从。 奚日再再度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七年前不同,现在的他已经顶着季孙迤逦男朋友的头衔。而他和迤逦,如七年前一般,还是什么关系都没有。 时间真的改变了什么吗? 为什么他的心还是停留在从前? 时间真的改变了一切吧! 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还是一个女儿的妈。 他兀自想着心思,一罐咖啡凭空落在他的怀里。他走神了——身为保全人员的大忌。如果掉进他怀里的不是咖啡,而是炸弹,他不仅失去性命,更失去身为保全人员的责任。 温又笑望着咖啡掉下来的方向,赫然吃了一惊——今天是什么日子?老朋友再相聚的吉日吗?不仅见到了奚日再,还见到了另一张熟悉的脸。 “你是……” 他记得她。 当年奚日再拒绝迤逦爱情告白的时候,她就在奚日再的身边,被奚日再紧紧牵住的那一个。 七年后,她以什么身份出现在他的面前? “我是……翁半晴,你还记得我,对吗?”他的表情告诉她,他记得她——七年前,他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一面而已,还是隔着奚日再和季孙迤逦两道墙。 连她这样不起眼的配角都记得一清二楚,他的心思很单纯哦! 翁半晴主动坐到他身边,啄起了咖啡,“你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和奚大少一起来医院吗?” 不好奇?好奇到快死了吧! “其实我是奚日再的……情人,”在温又笑喷出咖啡的前一刻,翁半晴再补一颗炸弹炸飞他的心,“奚大少已经有迤俪这个女朋友了,所以我只好做他的情人喽!好悲惨的人生。” 她会是悲惨的那一个吗?七年前,奚日再对她的付出,他都看在眼底。七年后,她会来到这里,足以说明她和奚日再的感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撼动的——包括季孙迤逦。 温又笑面露挣扎,舌忝了舌忝唇,忽然觉得嘴巴很干很苦,苦到说不出话来。 翁半晴将他每一分表情都看在眼底,漫不经心地丢出一句,“这样就快崩溃了?你太不禁操了,你要是知道迤俪这些年都是怎么过的,你非疯不可。” ok!为了保证他不当场爆血管,今天的刺激就到这里。 翁半晴拿出笔写了张记事帖丢到他怀里,“迤俪今晚要留院观察,奚大少肯定是要留下来陪她的,我的出版公司还有公事。所以麻烦你去一下这个地址,接一人。” “我得保护迤逦。”温又笑认定这一点。 翁半晴有的是绝招对付这种和季孙迤逦一样顽固不化的男人,“你可以不去接这个地址上的这个人,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如果这个人出了什么事,迤逦会觉得比自己出事更想死。” 他猜到这个让迤逦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是谁,收下那张记事帖,温又笑起身开路。 活了三十一年,做了九年的保镖,温又笑还是第一次去保护一个小朋友。 车停在n大附小的门口,望着一个个背着书包又蹦又跳跑出来的小家伙,温又笑不由自主地摘下了墨镜。 有个绑了一根小尾巴的女生四下望了望,在看到他的车牌后冲他招了招手,“你是替爸爸来接我的温叔叔?”她扬了扬口袋里的手机,“翁半晴有发短信给我,通知我今天来接我的人换了。” 温又笑蹲子,尽可能与她平视。“我是温又笑,近期会负责你妈妈的安全,所以最近我们恐怕会经常见面。” 小家伙爬上副驾驶的位置,不等温又笑动手,她已经自己系好安全带。乖巧又独立,温又笑忍不住赞道:“你妈妈把你教得很好。” “不是妈妈教的,”小家伙忍不住揭季孙迤逦的底,“是翁半晴教的——妈妈一直在上学,我在爸爸这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翁半晴说爸爸自己还没教好自己,所以教导我的工作一直由翁半晴全权负责。比如上什么样的学校,学什么样的乐器诸如此类都是翁半晴帮我决定的。” 翁半晴?她一口一个“翁半晴”地叫着,可翁半晴不是她妈妈,也不是她爸爸的普通朋友。她是她爸爸的情人啊!这么乱的家庭关系怎么适合小朋友的成长? “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季孙好时。”小家伙乖乖回答。 她不跟奚日再姓“奚”,反而跟迤逦姓“季孙”?温又笑直觉问道:“你复姓‘季孙’?” 好时咧开嘴角露出孩子天真的笑,“叔叔你很聪明嗳,很少有人知道‘季孙’是复姓,他们都以为我爸爸姓‘季’,我妈妈姓‘孙’,所以我才叫这个名字。其实我跟妈妈复姓‘季孙’啦,而我爸爸……姓奚。” 你爸爸姓奚,有个叫季孙迤逦的女朋友,他们俩生下了你,而你爸爸的身边却还有个负责教导你的翁半晴。 天啊,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结构? 温又笑油门踩到底,直奔奚日再的住所。 好时打开门的时候,奚日再正抱着翁半晴展开热烈的舌吻。相信如果他们在晚回来十分钟,画面绝对已经进行到限制级的程度。 温又笑将好时交到翁半晴的身边,一把揪住奚日再的衣领。“你不是应该在医院看护迤逦吗?” 奚日再模模脑门,刚刚的舌吻让他大脑缺氧,有点跟不上反应。让他想想,他为什么会在家里跟翁半晴纠缠在一起…… 啊,想到了。 “我送半晴回来拿粥给迤逦喝。” 拿粥需要两个人?到底谁才是他女儿的妈啊? 温又笑月兑下西装外套,丢在一旁。下一步开始松开衬衫袖口的纽扣,一边卷袖子一边吩咐翁半晴,“把小朋友的眼睛蒙上。” “啊?哦!”翁半晴照做。 她刚蒙上好时的双眼,温又笑的拳头已经出去了,直击奚日再的嘴角,将他的脸打偏到一旁。 透过指缝,好时看着爸爸被揍得很惨,忍不住仰起头问翁半晴:“你不救爸爸吗?” “不用,你爸爸欠揍啦!”左钩拳、直拳、直拳,再来一记大摔——漂亮。 面对特种部队出身的温又笑,奚日再在健身房里练出的那两下子根本不够看。除了抵御性的反击,基本只有挨打的份。 终于,出了一身汗的温又笑打累了。他松开拳头的时候,奚日再已经只剩下半条命了。 两个男人或累或伤地瘫倒在地,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早已经躲进厨房捧着一公斤的冰淇淋大吃特吃。 “你已经是成熟的男人,你该负起身为人父的责任,好好当好时的爸爸,好好做迤逦的老公。” 他这说的是什么鬼话?奚日再捂着不断流血的鼻孔冲他哼哼,“在你自己抛下迤逦跑了七年以后,居然跑来打我一顿,还跟我说这番话?”天理啊!这是什么天理啊? 奚日再指天发誓,“我爱的人是翁半晴,七年前是,七年后还是。迤俪知道,并且好时也已经接受翁半晴了。相对于迤逦来说,半晴更像她妈妈。” “可迤逦依然是你女朋友。”温又笑指着他的鼻子告诉他,那些他忽略的事实,“迤俪是因为爱你爱到极致,才会允许你除了她,心里还装着另一个女人。” 七年之前—— 第3章(1) “奚伯父,我想要请一个保镖。” 当季孙迤逦对奚耀东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立刻获得了首肯。“我一直觉得你和日再需要随扈,他死活不肯。可他到底是男生,安全方面还好些。你是女孩子就不一样了,有个人跟着,我也比较放心。” 奚耀东马上联系了城里最有名的那家提供私人随扈公司,季孙迤逦扒在电话旁嘀咕,“我要自己选保镖,我要自己选!自己选!” 但凡是这个世侄女提的要求,奚耀东再没有不肯的,何况是负责她安全的保镖,本来就该交给她选。第二天奚家的大厅里,十几个虎背熊腰的男人一字排开,跟选妃似的摆在迤逦面前。 这个……块头太壮观了,他原来是练健美的吗?这个……看上去好像有点猥琐啊!这个……保镖中也有娘娘腔吗?这个……不够帅啦!这个……这个……不错嗳! “就他吧!”迤逦抬手指了指跟前的人,双手插进口袋里,她斜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温又笑。”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吐出这三个字。 迤逦翻着手上的资料——温又笑,擅长射击,曾在特种部队服役…… 无所谓啦,反正她看重的就不是他身为随扈的能力,而是他的相貌。够帅,够高大,够man,这就够了。 “从明天……不,从这一刻起,你就负责跟着我好了。” 温又笑默不作声地跟在她的身侧,如她所说,只是跟着。 身为季孙家唯一的继承人,迤逦的祖父母留下的遗产足够她维系十足千金大小姐的生活品质。加是奚耀东对她的悉心呵护,专门配了车送她去大学。温又笑需要做的,不过就是坐在她的身边,观察周遭毫无危险的环境。 车停在经济学院的门口,迤逦正要下车,却被温又笑抢先一步。他先下了车,为她打开车门,还拿手掌垫在车门上方,防止她不小心撞到头。 这个男人……好细心好体贴哦! 迤逦沉溺在他的保护中,有点失神。温又笑却在这当口开口,“你去上课吧!我在教室门口等你。” “我不去教室。”她才不喜欢什么经管专业呢!不过是因为她的奚日再读了这个专业,她才拜托奚伯父把她也转了进来。 既然奚日再也不曾好好读书,那她还有什么必要泡在教室里。这个时候奚日再应该在西餐厅喝下午茶,既然她的鱼饵在那里,她自然要游啊游,游过去找她的亲亲奚日再哥哥啊! 她走前面,温又笑隔着两步紧跟在她的身侧。走过这条林间小路,迤逦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招呼温又笑,“喂,大个子,过来一下。” 温又笑上前两步站定的同时,眼睛已经不住地观察四周的动静,完全一副一触即发的模样。 他时刻戒备的模样让迤逦好想笑,算了,做做好人,告诉他大实话吧! “没有人要伤害我,我请随扈完全是因为想要绑个成熟男人在身边,让我的奚日再嫉妒啦!” 奚日再?温又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那些和雇主相关的资料,包括身家背景。 奚日再是聘请他来保护季孙小姐的奚耀东的儿子——资料显示,季孙小姐满月后,父母出国度假,从此再也没能回来。后来的十年间,抚养她长大的祖父母相继离世,故去前将季孙小姐托付给了世交的奚家。 季孙小姐和奚日再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一道长大的。 资料就到这里,并未记录季孙小姐的感情世界。温又笑自然不知道,他会被选出来充当季孙小姐的随扈,完全是因为他在十几个保镖中是最帅的,最适合拿来让奚日再吃醋的那一个。 迤逦决定现在就告诉他,让他有点做好假男朋友的自觉。 她转到他的面前,替他拉拉衬衫,收拾收拾外套。“从这一刻开始,只要在人前,你就是我的男朋友——当然,这不是真的,只是装假,只是做戏给人看,只是要激起奚日再的嫉妒心而已,知道吗?” 这就是富家千金无聊的游戏吗?温又笑拨开她攀附在他领口的手指,毫无表情地告诉她,“我是奚先生请来保护你的随扈,不是你们这类千金小姐的玩具。” 她选他是他的荣幸嗳!难道他连这点认知都没有吗?以为谁都可以做她的假男朋友,他未免太小看她了。 懒得跟他啰嗦,她习惯性地颐指气使,“我付了你钱,合约上写明你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我。贴身你懂不懂?现在我就要你‘贴身’。” 她攀住他的手臂,依偎在他的身边。 “现在,温又笑,你就是我的男朋友,冒牌的那种。” 小巧可人的女生依附在身高一八七的大男人身旁,整个校园的人想不侧目都难。而这,正是季孙迤逦想要的效果。 所有人都在看,那她的奚日再一定也不例外喽! 西餐厅就在眼前,迤逦环绕着他的手更紧了几分。垫起脚尖,她凑到他的耳旁叮嘱:“给我好好表现,亲密一点,你现在可是我的男朋友呢!对了,你叫什么来着?温又笑对吧?” 她嘴里呼出来的热气撩过他的耳垂,温又笑连连深呼吸,像个木偶一样任她摆布。 他们俩步进西餐厅,顿时成为众人的焦点。一向巴着奚日再不放的季孙迤逦居然攀在另一个男人身上——不是大学校园里遍地开花的乳臭未干小男生,是真正的大男人嗳!有肌肉,有线条,可以当衣服架子的那种,像山一般可以支撑起天地的那种。 迤逦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她拖着温又笑对直不打弯地走向奚日再。大少爷正坐在吧台享受着他的午后甜点,而吧台里面的小女生正在卖力地擦盘子洗杯子,完全一副阔少和丫鬟的现代版本。 迤逦停在奚日再面前,微笑着宣布,“奚日再,介绍我的男朋友给你认识——温又笑,曾经在特种部队服役哦!怎么样,够man吧!” 奚日再横扫了温又笑两眼,压根没把这个特种兵放在眼里,继续挖他的甜品。只要不威胁到他的目标物,别说是出来一个特种部队的退役兵,就是整个维和部队都出动,又与他何干? 为了追求吧台里的那个苦命小丫鬟,他每天甜点吃到吐,还不允许浪费。否则即被认定为可耻的暴发户,出局。 迤逦凑到他的身边,对着吧台里的苦命小丫鬟喊:“翁半晴,给我一份布朗宁,我的男朋友嘛……黑咖啡就好。”这样才够酷啊! 黑咖啡摆在温又笑的手边,他碰都没有碰,目光放及她的周遭,他如猎鹰一般守护着她的安全。 迤逦却不懂他身为随扈的责任感,挖了两口布朗宁,她便嘟着嘴撒起娇来,“温又笑,今天的布朗宁还不错,你要不要试试看。” 她的勺子送到他的嘴边,他却别过脸去,“工作的时间不允许我们进食。”咖啡不可以,甜品亦然。 他这话引来奚日再隐隐的笑声,拨开迤逦的手,他要她搞搞清楚,他可不是大傻瓜。“迤逦,你随便找个保镖来充当男朋友,逊不逊啊?” 身后的人随即哄堂大笑,先前迤逦向奚日再表白被拒已经颜面扫地,如今又传出拿保镖当男朋友的笑料,再这样下去她可以不用来大学了。 望着那些讪笑不已的同学,迤逦显得有些无措。握紧拳头,那一刻颜面让她豁出去了。 一把抓住温又笑的手臂,她用力拉他,迫使他弯下腰来,他的脸低到与她平视的地方。垫起脚尖,她的脸向亲靠,唇向前倾——她吻了他——她,季孙迤逦主动吻了自己的保镖温又笑。 片刻的震惊后,全场哗然。 下一刻,温又笑回过神来的下一刻,理智重新回到迤逦的心头。她猛地后退三步,从他的身旁跳开。 怔怔地望着她喜欢了一辈子,此刻却毫无表情的奚日再;傻傻地望着见面不到三小时,此刻却震惊不已的温又笑…… 她逃了。 呜呜呜呜—— 她居然吻了那个温又笑,那个五大三粗的野男人,还是当着奚日再的面,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 呜呜! 她还要不要活啊? 捂着脸哭得汹涌,偏在此时听到身后传来浅浅的脚步声——是奚日再追来了?他真的被我刺激到了,领悟到我才是他真正在意的人?! 她噙着笑回眸,在看到身后那人的瞬间垮了脸。 “很失望?以为追来的人会是你的奚日再?”温又笑戏谑地站在她的身侧,在看到她微红的唇时,下意识地蹭了蹭自己的嘴角。 季孙迤逦挺起胸膛,很有气势地瞪回去,“知道你还来?你应该留在那里,帮我留意奚日再的反应才是。” “我的任务是保护季孙小姐的安全,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是我的工作内容,与奚日再先生无关。”看她气呼呼噘起的嘴角,算了,他就发一回善心吧!“我离开的时候,奚日再先生正追着吧台里的那位女同学要第五块甜点。” 他这不是大发善心,是拿刀直接刺进她的胸膛。迤逦重新捂紧脸,嗷嗷地哭起来,“枉费我牺牲我的初吻,结果……结果奚日再根本没有在意嘛!啊——” 她嚎啕大哭的模样让温又笑为之动容,放为随扈的责任,他坐到她的身边。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随心吧! “哭什么哭?那也是我的初吻啊,我都没有说话,你主动吻上我,你还哭?” 第3章(2) 他这说的叫什么话?不过,初吻?这也是他的初吻? 迤逦停止了哭泣,抬起头望向他,“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都活了一把岁数了,还初吻?”看他的长相不像那么没女人缘的模样,二十四岁了,还保留初吻?可能吗?当她是小孩子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一吻,温又笑多了平日里少有的感性,竟然同她攀谈起自己的过往。“我十八岁就去了部队,后来更被选入特种部队服役。在那种满眼雄性,就连蚊子都是公的多、母的少的地方,怎么可能跟谁接吻?我又不是‘同志’。” 拍拍她的脑门,好似哄小狈似的哄着她。“好了,我们俩都是初吻,这样想……你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 拉过他的西装袖,她粗鲁地擦着自己的脸。这一吻是不是他的初吻,她不关心,她只关心他的西装怎么这么硬啊? “走吧!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开车。” 她要带他去的地方就是……经典男装店?! 迤逦拿出黑金卡敲敲服务台,几个引导员立刻凑了上来。“季孙小姐,今天又来替奚少爷选衣服?” “不是。”迤逦将温又笑一把拽过来,“今天是替这个人选衣服——从里到外,从衬衫到西装,从领带到皮鞋……能看到的,看不到的,通通都给我换了。” “是。”富家千金一掷千金,想哄男人开心,这帮有佣金可提的引导员当然乐得自在。“季孙小姐,您看以什么标准……” “比奚少爷更高更好更优质就是标准。”迤逦上下打量着温又笑,“他身材不错,打扮起来应该比奚少爷更帅才对——反正这张黑金卡不设上限,怎么刷也没关系,你们就看着办吧!” 不设上限?这怕是对引导员们最大的诱惑了。 几个人连拖带拉将温又笑带进了贵宾房,在迤逦等得不耐烦的前一刻,大帅哥终于隆重登场。 噹噹噹噹—— 迤逦盯着他良久只说出一句话来,“西装果然更适合成熟的男人。” 她那是赞许的目光吗?温又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点不知所措,“我……我穿成这样……” “——比奚日再更有魅力。” 她这一句肯定让温又笑乱了,乱了神志。解开衣扣,褪下西装,他毫不在乎地将那些贵得离谱的衣服扔在地上,反正这个富家千金也不会在意这些足够平常人家生活一年的钱。 “温又笑,你干嘛?”千金大小姐弯下高贵的身躯,亲自替他收起那些衣服,“你穿这些衣服比奚日再还帅,干嘛不穿?” 她说话的当口,温又笑已经月兑到衬衫这一层了,“我只是一个保镖,你大小姐的随扈,我不需要穿这么帅,我也穿不起这么昂贵的衣服,更不需要跟奚日再比较。我提醒你,季孙迤逦小姐,我的责任只是保护你的安全,不是充当你的假冒男友。你那些有的没的,还是省省吧!看我不顺眼,你大可以跟我老板商量换一个保镖来伺候大小姐你。” 他月兑下衬衫,精干的胸膛摆在她面前。瞪大眼珠子,对着那大片的男人胸,除了大口大口地呼吸,迤逦已经连还口的能力都没有了。 从那天之后,温又笑便只是远远地跟在季孙迤逦的身后,不再是原先的三步之内,而是远在三十步以外。 每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同学都会嘻笑着问温又笑:“怎么?小两口吵架了?” 他默不作声地走在她的身后,什么也不做,只是远远地跟着,远远地站着,远远地看着。 看着她每天萦绕在奚日再的身边;看着她总是因为吃醋而鼓着腮帮子的模样;看着她因为那个男人时而失落,时而兴奋,时而紧张,时而甜蜜。 他不曾察觉迤逦时不时地会回过头来望向他——他当然不会察觉,因为每当她的目光快要游转过来的前一秒,他就不自觉地偏过头去。不看她,他忽然不想看到她,这已经违反了身为保镖的专业操守。 以他目前的心理评估,他根本不该继续担任她的保镖,也许……也许他该建议老板换个人来跟着她。 晚上将迤逦送回奚家,一直送进她的房间。这些天,她回到她的卧房便意味着他一天工作结束,第二天她走出卧房之前,他必然已经坐在门口等她了。 可今晚依稀与平常有些不同。 迤逦月兑下外套,回过头的时候发现温又笑还站在她的身后。有点奇怪地瞅着他,迤逦被他古怪的表情弄得莫名其妙,“你干什么?今天不下班吗?还是,你真的想守着我二十四小时,连睡觉都不离我身?” 温又笑捡了离她最远的那个位置坐下,“我跟进来是想跟你打个招呼,从明天起,准确说从明天早上你睁开眼的那一刻起,我便不再是你的保镖。” “什么意思?” “我觉得我不适合担任你的随扈,已经申请公司换个保镖来跟你。” 他的意思是……他要离开她了吗?迤逦直觉反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我不是说了嘛!我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所以还是换个保镖跟着你比较好。” “喂,你不做我的保镖了?” 他说这么多,她真正认识到的就是这一句话。“你为什么不做我的保镖?你是从特种部队退役没错,你是很优秀很专业的保镖。可你当年是因为杀人才被部队强制退役的,除了我,还有谁会请你做保镖。也不想想,你是个杀人犯……” 她忽地住了口,感觉身后的气氛非同寻常。缓缓地转过身来,目光所及是温又笑红着双眼,一副快要将她生吞活剥的模样。 迤逦连吞着口水,开始回想自己方才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除了强制退役、杀人犯之类,她好像也没说什么啊! “我……我我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啊!”迤逦怯怯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副恨到要把她吃掉的样子。 温又笑捏紧双手,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在一时失控的情况下成为杀人凶手。冷着整张脸,他近乎咬牙切齿,“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 “你是指……”迤逦不知死活地继续胡扯,“在一次特殊行动中不小心误杀了自己的队友而被特种部队强制退役的事吗?” 温又笑一步步逼近她,直逼到墙角,他的拳头用力地砸在她耳畔的墙壁上,愤怒让他大吼,“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真的跟平时不太一样,平日里的他或是一副很有担当地保护她,或是安静地守着她,或是远远地跟着,无论是哪种,他从来不曾表现出这副好像要伤害她的危险模样。 在这个世上,唯一不会伤害她的人就是他,唯一会牺牲自己保护她的人也是他——对他,她早已有了这样的认知。 却不想,这一刻失去理智的温又笑将要成为伤害她的凶手。 “告诉我,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这个档案收在军方的保密文件里,就连现在的保全公司老板也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 此刻的他真的好恐怖,迤逦吓到嘴唇都在颤抖,“不是我,是……是奚伯父啦!” 她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了,“他看过你的资料,他觉得很奇怪,你的身手不错,而你这个年纪正是待在特种部队的黄金时期。他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从部队退役,跑来做有钱人的保镖。他怀疑你有其他目的接近我,怕你伤害我,所以通过他的特别管道,找了军方的人查你的资料,所以我……所以我就……就知道了嘛!” “又是有钱人的特权。”他在她的耳畔嗔道:“有钱人真好啊!想窥探别人的隐私就可以看到,想把别人变成什么样就可以做到,甚至想要一个男朋友都可以花钱打造,是吗?” 他更近一步,他的胸膛紧贴着她的柔软。下一刻,他愤怒的唇吻上她的。不是上一次她蜻蜓点水的浅吻,而是深深的吻,像要把他的愤怒、绝望和悲伤都透过这一吻灌进她的身体里似的,他狠狠地……吻了她。 她想大叫,想把他推开,想逃离他的包围。可是,最终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安静地待在他的怀里,直到——他退开。 “……对、对不起。” 温又笑一怔,明明该道歉的人是他,为什么先一步说“对不起”的人会是她? “对不起……对不起……”她的头点在他的胸口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三个字。 哀着她的后脑,昂起自己的脸,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在她听不到的地方,他一遍遍地对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第4章(1) 从那晚起,季孙迤逦便再没见过温又笑。 他走了,连声告别都没有,就卸下了保镖的职责。 除了温又笑,我不要第二个保镖——向宠她上了天的奚伯父丢下这样的话,迤逦便一个人去学院了。 这个钟点,学校里的户外咖啡座开放。迤逦的判断完全正确,奚日再又泡在那边,守着永远当他不存在的翁半晴。 坐到他的对面,抢过他手边的咖啡。对她的出现奚日再倒是毫不意外,他意外的是,“那个保镖先生呢?怎么没看到他?他不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你嘛!” 迤逦嘟着嘴,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你以为我的温又笑是你啊?他不仅爱我,还给我充分的空间,让我可以享受自己的私密时刻。” “你是在指责我没有给翁半晴空间吗?”他现在这样紧迫盯人都没把人追到手,要是再给翁半晴空间,估计连她的影子都逮不到手。 迤逦的下巴垫着桌子,最近两天不知道为什么,她都提不起什么精神来。约莫是因为奚日再的关系吧!可他之前就这样对翁半晴啦!她也没有如此垂头丧气。 烦死了,烦死了,全都因为那个温又笑,害她这么烦。 不对啊!她怎么会因为那个温又笑而烦恼呢?他又不是她的什么人,顶多就是假男朋友而已。 “你在为什么事而发呆?”奚日再从她的手中夺回咖啡,叫了果汁放在她手边,“是因为那个给你空间的男朋友吗?” “哪有?”迤逦恨恨地咬着吸管,“你难道还不知道我的心思吗?当然是为了你不喜欢我而烦恼啊!” 是的,她就是为了奚日再而烦恼,完全不干温又笑的事。 凑到奚日再的身边,一把搂住他的胳膊。“我就搞不懂了,你到底喜欢这个翁半晴什么呢?我除了比她漂亮,比她有钱,比她可爱,比她更早认识你,比她更喜欢你……再没什么与她不同了,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呢?” “你不是已经有温又笑这个绝世好男友了嘛!”她种下的恶果,奚日再坏心眼地让她自己吃掉,“温又笑是个很不错的男人,比我有担当,比我有能力,比我更man,最重要的是……他比我更专心,他会一心一意只守护你一个人,不像我心里还存着别的人。他应该会是个优秀的男朋友,以后还会是很好的丈夫,很好的孩子他爸。” 他怎么句句都离不开“温、又、笑”这三个字啊?迤逦心烦意乱地站起身来,冲着奚日再大吼,“喂,你就算不喜欢我,也用不着把我推给其他男人吧?” 烦死了,烦死了,越来越烦。 迤逦一个人向外跑去,头脑一片空白,搞不懂自己到底在烦恼些什么,担心些什么,还有心上那个位置……在牵挂些什么。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向前冲,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跑进了网球场。 漫天飞窜的网球以它们的速度和力道向她冲来,她却沉浸在自己莫名其妙的悲伤中,忽略了这世间的一切,包括潜在的威胁和暗藏在角落的那个人。 这个笨蛋! 眼见着那只网球向她飞来,暗藏的那个人再也沉不住气了。箭步上前直冲到她的面前,他的双手紧紧环抱住她的颈项,他用自己的脊背稳稳地替她挡去了那记重击。 迤逦偏过脸望着将她环绕的那个人,怔怔地好半晌才说出话来,“温……温又笑?”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不是不做她的保镖了嘛! 在他的怀里抬起脸,他的气息是那样近,近到她动作稍大一点,就会吻上他的唇。“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笨啊,难道到现在她还看不出来吗?他分明一直跟在她的身后,从来不曾离开。 “奚先生跟老板说,你只接受我一个人的保全。没办法,老板要我继续跟着你——端人家的碗,受人家的管——既然老板都这样说了,我也只好继续做你的随扈。”以她那种千金小姐的任性脾气,加上一心追求奚日再的执著。他不跟着,还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呢! 他说得理所当然,迤逦也未做他想。反正这样就很好啊!有他在身边,她就变得比较安心,比较坦然,比较像从前的季孙迤逦。 只是,“身为保镖,你需要鬼鬼祟祟地躲在我身后吗?”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吧! 不管啦,不管啦,只要他继续做她的保镖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迤逦大步走在前方,心情一派大好的样子。刚走出去两步,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喂!” 她站住脚步,回过身望着他。风吹乱了她的发丝,连带着扰乱了温又笑从前简单的心思。 “再爱一个男人也不能拿自己的命去赌——记住了吗,季孙迤逦?”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全名,而不是以保镖对雇主的身份称呼她为“季孙小姐”——这个,她倒是记住了。 站在阳台上,看着晚霞一点点沉下去,季孙迤逦忽然觉得心情一片轻松,不知道是不是身边有他的关系,最近她比较不会觉得寂寞。 “温又笑。” 他不出声,静默地守在她的身侧,一如从前。 “这个月的十号是奚日再二十一岁的生日。” 与他何干? “我知道,奚日再会在生日这天向翁半晴表白。如果翁半晴接受了,他们俩就会成为情侣的关系。” 她又想采取什么了不得的举动? “我想请你做我的男朋友,”补充一句,“当然是假的。” 温又笑终于受不了地开了口,“你已经借着我刺探了奚日再这么长时间,如果他真的在意你,喜欢你,不能没有你,早就因为吃醋而冲上来把我揍扁。可是他什么也没做,依旧故我地泡在翁半晴的身边,这还不足以说明什么吗?” 她怎么就是学不乖呢? 他哪里知道她对奚日再的感情由来已久,且不止是爱情那么简单。奚日再,他曾是这世间留给她唯一守候的灯啊! “最后一次。” 迤逦竖起手指头跟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在那天的舞会上请你充当我的男朋友,告诉奚日再如果他不喜欢我,你就会替他守护我——如果他还是什么表示也没有,我就放弃。”彻彻底底地放弃,把奚日再这个人从心底里抹去。 最后一次! 在她期盼的眼神中,温又笑的下巴不自觉地上下动了动。他答应了,做她的男朋友,只此一夜。 “对了!” 迤逦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蹦蹦跳跳地冲进卧房。打开走入式更衣室,她从里头拿出那套西装,“从衬衫到西装,从领带到皮鞋,从手表到礼帕全都准备好了。” 这不是……那天在精品男装店,被他丢弃的全套装备嘛!“你还留着?” 他以为被他丢弃以后,她就没再买回来。没想到她收得这么仔细,熨烫得好齐整。一套男装放在她尽是女装的更衣室里显得有些怪异,却又让他的心有种被冲撞的触觉。 “来啊来啊!快点试试看,让我看看还差点什么。” 她动手动脚,想要扒去他的外套。她靠近的那一刻,温又笑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不用,我自己来就好。” 他将她推出更衣室,把自己关在里面。五分钟以后,帅气保镖现身江湖—— 迤逦上下左右前后的打量着他,她不得不说,“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打扮起来,他比奚日再还衬衣服,活月兑月兑标准衣架嘛!“喂,温又笑,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做保镖,我觉得你可以当男模嗳!” “我该谢谢你的称赞吗?”有关社交礼仪,他完全不懂,“而且你刚刚说那晚有舞会,我不会跳舞嗳!” “没关系,我教你。”来点音乐,她这就教他跳社交舞。不过,好像应该先整理一下他扭捏的领带。 “你这打的是什么领带?只能配制服,在所谓的社交场合,你这样的身高身形身材,最好打温莎伯爵款的领带啦!”迤逦垫起脚尖帮他打领带,温又笑顺从地弯下腰,让她更方便动手。 她一边打领带一边跟他念叨,“这款领带是不错,不过看上去衬得你太严肃了。明天我去买一条月金色的领带,配钻饰礼帕应该更趋完美。” 他偏过头,让她替自己整理后方的衣领。她的唇不小心蹭过他的耳垂,温又笑慌忙直起腰,连连向后退了两步。“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哦!” 他的脸微微泛红,不会……是在害羞吧! 第4章(2) 奚家大少的庆生party,必定客似云来。 向来只能站在外围负责安保工作的温又笑俨然成了这场庆生会的主角,被季孙迤逦大小姐拽着到处跟人打招呼。 若是不提及他的保镖身份,光看他这一身华丽经典的行头,没有人会怀疑他不是能和奚日再相提并论的富家大少。 似乎刻意不想去揭开他的特殊身份,每当有人向奚日再暗示:“季孙小姐身边的那位男士看起来有些面生啊!不知是哪家的少爷?刚回国吗?” “迤逦的朋友,刚认识不久。”奚日再淡淡一句回道,让人无力再追问下去。 象牙白小礼服、黑色镶钻西装,他们俩站在一起已经是这场宴会最完美的风景。完美到大家可以自动忽略宴会的主角——奚日再脸上的愁云惨淡。 死翁半晴,一句“我要打工赚钱”就拒绝了他的邀请。靠,她不来,这场宴会还有什么意思?难道他喜欢跟这群都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的家伙打招呼吗? 音乐响起,第一支舞照例该由今年生日会的主角开舞。 自打奚日再五岁那年,奚伯父帮他开第一场生日舞会起,迤逦就是他的开舞舞伴。 十六年如此,今年也不该例外吧!不该因为翁半晴的出现而有所例外。 反正今晚翁半晴也没有来参加生日宴会,看来奚日再也没有其他选择。迤逦主动朝寿星走了过去,“老规矩,我陪你开舞吧!” 她优雅地向他伸出手,奚日再的手却探向一旁的高脚杯。“迤逦,今晚我不想跳舞。”不想和任何一个翁半晴以外的女生跳舞,更别说是有特别意义的开场舞了。 他将她晾在当场,迤逦还不死心,“这可是开场舞嗳!你是寿星,总该你带人先下场啊!” “我、不、要。”心情不爽到极点的奚大少根本不想去理会别人的感受。 他们,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她,成为众人嘲笑的对象。 迤逦伸出的手忘了抽回来,悬在半空,不知道下一刻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脑子一片空白,她的双眼只看得见奚日再。 直到宽厚的胸膛抵住她的脊背,给她足够的支撑——他在她的身后,一直站在那里,好像永远不会离开。 她侧过头,目光所及是温又笑坚毅的下巴。“温……温又笑……” 她伸出的手被他攥在手心里,那样冰冷,冷得他忍不住揉搓着她的手心。让她站在自己的身后,他上前一步挡在奚日再和她之间。放低声音,他用只有他们俩能听见的声音告诉他,告诉他奚日再—— “如果你不喜欢迤俪,我就把她从你身边带走。” 奚日再一口饮尽杯中物,单落给他两个字,“——请便。” 温又笑再无犹豫,拉着迤逦的手走进舞池。手搭在她的腰际,在她发怔的当口,他在她耳畔低语:“我的女朋友,可以跟我跳这第一支舞吗?” 女朋友?他说,她是他的女朋友? 迤逦傻傻地抬起头看着他,傻傻地窝在他的怀里,傻傻地任他带着自己在舞池里旋转、旋转、再旋转,直到头晕目眩。 奚日再的冷漠,温又笑的支持,他们俩,两张脸在她的眼前交叠,直到难分难解。 在他的怀中,她的世界已是一片天花乱坠。 一曲终了,她的气力也消耗殆尽,只能无力地倚靠着他,才能勉强站稳。 “累了吗?”身为保镖,他总是第一眼便留意到需要他保护的人。 迤逦点点头,“我想回房。” “好。”看她有气无力的模样,温又笑将她打横抱起,在众人的目光中,将她抱上楼,直至送进她的卧房。 将她安置在床上,他替她垫好枕头。楼下浪漫的音乐隐约传来,他们之间却是长久的静默。 看着她把自己塞进被子里,埋进枕头里。温又笑有些茫然,张了张口,他想跟她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只得吞吞吐吐地开口,“我先……我先出去了,我就在门口,有需要你就叫我。” “不要。”她慌忙坐起身,“你就在这里陪我好不好?”她手脚并用,硬是将他拉到床上,抽了自己的枕头给他,她拍拍身边的床位,“你睡我旁边好不好?就今天一夜,请你真的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我,好不好?” 睡在她身边?他可是大男人啊! 拒绝的话就在嘴边,可是看她那副沮丧的样子,温又笑硬生生地吞下了那句拒绝,乖乖地坐在她的身边,而后说服自己躺下。 难得他如此温顺地听从她的安排,是可怜她吗?迤逦的悲伤在加剧,蜷缩在他的怀里,她不知道下面的话是在对他说,亦或只是她的自言自语罢了。 “你知道吗,温又笑?今晚奚日再拒绝跟我跳开场舞的时候,我不觉得特别悲伤,反倒……反倒有一种轻松的感觉。好像长久牵绊的枷锁忽然之间松开了,我——如释重负。” 懊结束了,对奚日再的一切都该结束了。 她阖上双眼,为另一个男人而流的泪滴在他的怀里。 温又笑伸出手指替她擦去泪水,粗鲁而彻底——她,近在他的枕边,却远得他永远也触不到。 季孙迤逦睁开眼的瞬间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 现在是怎样? 她的脸对着温又笑的胸膛,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头顶,她整个人埋在他的怀里,他的长臂更是夸张地将她紧紧环抱。 哦,天啊!这是哪部偶像剧的无脑剧情?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 不对,不对,她记起来了,昨晚是她硬拉他同床共枕的,才会发生今早这么怪异的场景。 啊,清醒过来的大脑让迤逦的脸瞬间转红,跟火烧云似的。赶紧抽身下床,她希望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这间房。最好十天半个月不要见到温又笑,省得大家尴尬。 小心地掀开被子一角,她往后退退退……就快退到床边了,哎呀!她快要失去平衡掉下床了,救……救命啊! 她救命的喊声尚未从口中发出,他的长臂已经过境,迅速地将她捞起来,再用力一带,她好不容易远离他的距离又被他拉近了。 “你……你什么时候醒的?” “在你睁开眼的同时。”他的专业可是保全,如果连所要保护的人在做什么都搞不清楚,还要他这个随扈干什么? 他修长的手指戳戳她瞪着他的眼睛,他坏心眼地撇了撇嘴,“你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 “啊!”她赶紧拿手捂住双眼,还腾出一只手去捂他的眼睛,“你不要这么近地盯着我啦!我还没有洗漱。” 坐起身,迤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好,全新一天,我决定从今天起忘记奚日再,彻底忘掉这个不爱我的男人。” 温又笑已经穿戴整齐,回过身来,他向她伸出手,“准备好了吗,全新的季孙迤逦小姐?” 握着他的手站起来,忽然之前和奚日再有关的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迤逦偏着头笑望着他,“唉,你知道吗?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一段全新的恋情。” 她笑得不善哦!温又笑好整以暇地瞅着她,“小姐,你想干什么?” 迤逦站在床上,一步步向他靠近。床的高度足够她俯视着他,她的手臂环绕住他的颈项,像伊甸园的蛇围绕着亚当,她捧起他的脸,在晨光之下。 “我啊……决定和你展开一段全新的恋情。” 从肩头拉下他的手,温又笑全然未当成正经,“不要闹了……你!” 第5章(1) 季孙迤逦小姐却认真了。 认真地二十四小时贴在温又笑的身边,认真地去了解他、关心他、喜欢他,认真地让自己的眼睛只看得到他一个人,认真地好似从前对奚日再时的专一。 “温又笑!温又笑,看我买到什么片子。” 她晃着手上的碟炫耀给他看,“是《保镖》哦!凯文·科斯特纳和惠特尼·休斯顿主演的《保镖》,我要拿到家庭影院看。” 奚家有间一百平的家庭影院,是奚大少享受电影时光的独立空间,迤逦决定剥削来为己所用。 温又笑兴趣缺缺地跟在她的身后,迤逦索性抓住他的手,直接将他抓进影院。 靠着他,她满脸惬意地看着那部讲述保镖和雇主情感的电影。 直到——男保镖的感情满溢到无法继续保护女雇主,为了爱人的安全,他将她拱手交托给了别人。 笔事的结局是分离,注定的分离。 “好感人哦!”迤逦几乎要抹眼泪了,揪着一旁的温又笑大呼小叫,“温又笑,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爱上我,你会因为担心你对我的感情让你没办法始终理智地保护我,而拱手把我交给别人保护吗?” 这都是什么有的没的,他有听,没有懂啦!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确定,“一旦保镖对雇主产生了感情,就没有办法客观、理智地保护雇主,最好的办法是把雇主交给其他同样优秀的保镖保护。” “这么说,你一旦爱上我,就没有办法做我的保镖喽!”其实迤逦压根不在意啦,反正她也不需要保镖,“我只要你就好了。” 她的双臂环住他的颈项,温又笑发现最近她常常像只考拉似的攀附在他的身上,可惜他却不是她的尤加利树。 他实在很不习惯这样的亲昵,温又笑拉下她的手,将她重新塞回到座椅里。“你给我好好坐着,不要有事没事就攀在我身上。外面的人万一说出点有的没的来,你还要不要你的名节?” “名节?”迤逦嗤笑不已,“你是哪个年代的人?居然还跟我说这两个字?”他也不是第一天做富家小姐的保镖,难道他不知道,在她和奚日再的所谓上流社会里,她这个年纪还没有男朋友,这才是最大的笑话。 她继续用双臂缠绕上他的颈项,顺便用两条腿钩住他的腰际,整个人挂在他身上。“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这样挂在你身上,你就这样送我回房好了。” 拗不过她,温又笑只得带着一只考拉返回她的卧房。好在床就在眼前,他大力地将她丢到床上,顺便嗔道:“你这个懒鬼,连爬楼都懒得爬,我真怀疑你三十岁之前就会变成大肥猪。” “痛嗳!” 她揉揉疼痛的手臂,却发现温又笑的目光正直勾勾地停在她的胸前。他……他在看什么?难不成……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胸部,果然——因为方才的大动作,她胸前的扣子开了,恰好她今天穿的是v字领的t恤,所以……她的胸…… 他盯着她的胸嗳! 玩心乍起,迤逦的手指放在胸口作势要解开第二颗扣子。果真如她所料,温又笑赫然撇开脸,她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胸口起伏不定。 “你……喜欢我。”她是那样肯定。 他却回她一句,“你是在玩火。” “那有什么关系?”她跪在床上,手拽上他的领带,“你会陪我的,对不对?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会陪我的,是不是?” “雇主和保镖之间不应该存在工作以外的关系,更不能有超越平常的感情。”他想卸下她的手,她却死命地攥着不放。他几乎就要弄伤她了,无奈,只得放弃,他转而去解自己的领带。 解不下,领结扣得死紧,任他怎么解都解不开。他慌了,火了,乱了,直接拿剪刀剪断,她手里捏住的不过是一段残缺罢了。 “你懂什么?你以为你的命是儿戏吗?你可以无所谓,但身为保镖,你的命就是我的己任。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会错手枪杀了我的战友吗?就因为感情——因为我们之间超乎陌生人的兄弟之情!就是这份情,让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毒贩子用刀逼着咽喉,我没办法冷静,所以我才会开枪,才会亲手杀死我最好的战友!最好的兄弟!” 他走了,他知道,在他说出心底最深这层秘密的同时,他已没办法再留在她身边保护她。 背对着她,在打开门的前一刻他向她宣布,“这一次我真的没办法保护你了,明天会有新的人来替代我的位置。” “我不要任何人的保护,除了你。”迤逦冲他吼,“你是个懦夫,温又笑,你明明喜欢我,却想逃跑。” 喜欢?她懂什么叫喜欢吗?温又笑的手攀上门把,“你不过是因为失去了奚日再,想找只救生圈——就像你说的,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全新的恋情。可是,很抱歉,我是你的保镖,我可以保护你,但我永远不是你的救生圈,永远不是。” “你走吧!”迤逦亲自走上前替他打开门,放他离开。“温又笑,你可以走了。我季孙迤逦身家上亿,想要找救生圈多的是,不缺你一个。” 起开! 喝酒,一杯接着一杯,醉死拉倒。 奚日再不要她,转而冲向翁半晴,这也就罢了。现在连那个声称以命相守的温又笑也要离她而去,她的身边难道真的一个人也留不住吗? 难道她就那么不值得被人爱?难道她就注定要孤独终老?难道她就是命定的寂寞? 寂寞啊,真的好寂寞。 爸爸妈妈在她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就走了,然后是爷爷,最后是女乃女乃,一个个全都离她而去。 她拎着又大又高的行李站在奚伯父家门口的时候,迎接她的人……是奚日再。 奚伯父、奚伯母当然是疼她的,可是他们很忙,有做不完的生意,打理不完的事务,参加不完的宴会,飞不完的旅行。自小,在奚家陪她最多的是奚日再,陪奚日再最长的人……是她。 已经习惯这样彼此依偎,她和奚日再,两个人,一盏灯一桌饭菜,一辆车一同进出,以为会到永远,直到翁半晴的出现。 她实在不能理解,那个又穷酸又古怪又不可爱的臭丫头凭什么吸引奚日再的目光,可翁半晴就是做到了,轻而易举将奚日再从她身边剥离,连着心包起来一并带走。 她不要! 她不要连一直陪着她,最后陪着她的奚日再也离她而去,她不接受这个事实,所以她使尽一切手段要把奚日再从翁半晴手里夺回来——包括爱上他。 她爱奚日再吗? 与其说爱,不如说习惯吧!习惯了回到偌大的奚家,和奚日再俩俩相对;习惯了形影相对的当口,奚日再的影子与她的交叠;习惯了季孙迤逦永远是奚日再的迤逦,奚日再永远是季孙迤逦的奚日再。 只是,奚日再走了,一刻不停地追在翁半晴的身边。她开始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去学校,一个人上街,一个人大笑,一个人难过,一个人发呆,一个人郁闷,一个人……寂寞。 然后,温又笑来了。 作为爱上奚日再的手段,这个像山一般足以让她倚靠的男人,来了。走进她的生命里,二十四小时一刻不离地守护着她,让她觉得这世上终于有个人不会离她而去。 爱上他,几乎是命中注定的事。 可是,这就是爱吗?她爱温又笑吗?还是,如温又笑所说,她根本不懂得爱——那么,爱情又是什么呢? 许是醉了吧!她忽然好想哭。 伸手捞过一副肩膀,她抱着它就呜呜地哭了起来,却听到耳旁是窃窃的笑声。泪眼婆娑间,她抬起头—— “你是谁?” “我是金开地产的金凯鑫。”身旁的男人不遗余力地介绍,“在奚日再的生日宴会上,我们见过的——不记得了吗,季孙小姐?” 金开地产?好像正在跟奚伯父谈融资的事,想借着奚家的势力振翅高飞的企业实在是太多了,想要攀附上她和奚日再的少爷小姐也是不计其数。谁会记得这种毫无关系的脸孔? 有点微醺,迤逦跳下吧台,拎着手袋摇摇摆摆地往门外去。喝醉真好,头晕晕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她打了个踉跄,眼见着快要摔倒,跟着她出来的金凯鑫赶忙将她扶住。“季孙小姐,你喝醉了?让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她推开他,烦躁蠢蠢欲动,“我的保镖会贴身保护我,根本用不着你。” “你的保镖?” 金凯鑫有点好笑地瞅着她,“你说的是那天在舞会上陪着你的男人吗?”他对季孙迤逦很有兴趣,顺便调查了一下那天舞会上陪在她身边的男人,这才发现那家伙根本不是季孙迤逦的男朋友,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保镖罢了,好像叫……温又笑。 一个保镖也想和他抢身家上亿的季孙小姐? 金凯鑫一只手环上她的腰际,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俨然一副她已经为他所有的表情。 “季孙小姐,上车吧!” 金凯鑫把季孙迤逦往车上拉,就在这当口,有个人插了进来,一把甩开他的手,下一刻原本还在他怀里的迤逦已经站在了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第5章(2) “由我送季孙小姐回府,就不劳烦这位先生了。” 迤逦醉醺醺的双眼望过去,“温又笑?”他不是说不再保护她了嘛!还出现在这里干什么? 迤逦甩开他的搀扶,反倒向金凯鑫身边退去。“我已经找到我的救生圈,就不劳烦温先生了。我相信这世上,愿意做我季孙迤逦救生圈的人可以排过整条街,还真不缺你温先生这一个。” 她到底是醉了,还是傻了,她身边的这位富家大少打上次舞会时就盯上她了,今晚还不借着她醉酒让既定关系发生? 他自做保全工作以来保护过不下十位富家小姐,她们大多有被人骚扰的经历,那些喜欢骚扰千金小姐的无赖们,每一个都跟眼前的这个金凯鑫长得很雷同。 他伸出手想把她拉回来,迤逦却将整个身体歪在金凯鑫身上,彻底当他不存在。“你姓什么来着?金先生是吧?你送我回去吧!” “我不准。”到底是特种兵的身手,温又笑轻易几个动作便直接将她揪了过来,“我送你回家。” 他不准?他凭什么不准?他以什么身份跟她说这些?迤逦吼回去,“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你不可以陪我一辈子,为什么不早点消失呢?在我爱上你之前就给我彻底地消失。” 她又提爱这个字,她真的懂爱吗? “我可以从你面前彻底消失,前提是确定你的安全。” 他拉她往他的车方向走,回头还不忘警告金凯鑫,“离季孙小姐远一点,她不是你惹得起的女生。” 惹不起?他金凯鑫也是大集团的二世祖,也是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公子哥,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角色。这世上还有他惹不起的女人? 他还偏要惹惹看。 金凯鑫不动声色地上了自己的车,而后加大马力,直逼前方的身影。 温又笑如野狼般警觉的神经感受到危险的存在,他伸出手臂将迤逦带进怀中,“小心!”车擦着他的身体而过,他却紧紧地将她护在怀中,安全无虞。 一瞬间就可能是生死相离,迤逦吓得魂飞魄散,努力直起腰检视温又笑的情形,“你怎么样?你有没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受伤?哪里痛?你说话啊!你快点说话啊!”不要有事,我不要你有事,我再也不要有人从我身边离世。 “我没事。”只是手臂有些擦伤而已。 温又笑挺着笔直的腰杆,回望那辆车内的金凯鑫,“你还想来吗?”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直接拨下警局的电话,当着金凯鑫的面,他开口,“是警局吗?有人恶意开车撞人,车号是08626,现场在……” 吓得魂不附体的人恐怕要换成金凯鑫了,他赶紧倒车,尽快逃离案发现场。 “你不要紧吧!”迤逦扶着温又笑上了他的车,“我带你去医院。” “不用,这点小伤,我自己就可以包扎。”跟作战时所受的伤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那我先送你回家。”她坐到驾驶位上,先帮他系好安全带,而后握住方向盘,“好了,现在告诉我……哪边是刹车?” 天!“你到底有没有驾照?而且你还酒后驾驶!”居然还想开车送他回家?“还是我来吧!”他想解下安全带,跟她换个位置,却一个猛子扎向前——她的右脚已经一路油门踩下去了。 虽然不时地刹车刹车又刹车;虽然时而快到一百二十码,时而慢到快要熄火;虽然她总爱猛地对方向盘实行大动作。 好歹还是将他全须全尾地送到了家门口,可温又笑说什么再也不许她碰车钥匙了。 温又笑走在前头,迤逦屁颠屁颠地跟在后头,“这就是你家啊?”跟奚家相比简直只能当狗窝,不是因为脏乱,纯粹因为太小。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间小小的客厅放着一张硕大的沙发,转手便是他的睡房了,深蓝色的床具如海般深沉。 她参观的空档,他已经在包扎伤口了。很快,他缠绕着纱布的手臂便出现在她跟前。“我送你回奚家。” “你受伤了,还是休息一会儿比较好吧!”迤逦义正词严地劝告他,“如果你用受伤的手臂开车,万一出了什么事故,我就完蛋了。” 没问题,温又笑拿起电话,“我打电话让奚家派人接你回去。” 她迅捷地跳起身,按下他的电话。“不要,不要,我喝醉了,我很困,我不想回家。”拍拍身下的床,“你家的床很宽很大,多睡上我一个人肯定没问题……没问题呵!” 避他同不同意,她先行爬上他的床,钻进他的被子,拿床单蒙住脸——誓死抗衡到底。 许是累了,许是无力再跟她折腾,许是明日他便不再是她的保镖。温又笑妥协了,平躺在她的身边,没受伤的手枕着头,他阖上了双眼。 她头发的味道飘到他的鼻尖,一丝丝带着扣人心弦的力量。他翻了个身,背对着她。下一刻,她竟爬过他的身子,窝进他的怀里。 “温又笑……” 他睁开眼,她的脸近在他的鼻翼之下,她呼出的气抚摩着他的脸颊,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他需要屏住呼吸,才能让自己不失去最后一分自制力。 她的手臂却在这一刻环住他的颈项,一如从前。她的唇贴上他的耳垂,他就知道招她来家里绝对是个错误,他这辈子所犯下的最大的错误。 “爱我好不好?就这一夜。” 她在他的耳边呢喃,用她的魔咒让他失去最后的防御。他真的中了她的毒,竟然伸出手将她抱住,紧紧拥在怀中。 亲吻,在这一刻他们之间不需要任何语言,只需要对彼此身体的感觉和糅合在一处的心跳阵阵。 你不懂爱情,你也不懂,我不是你的救生圈——温又笑。 季孙迤逦睁开眼的时候天已大亮,深蓝色的床单深得若海。茫茫大海上只有她一个人,枕边空空如也,那个与她缠绵了一整夜的人不见了,消失得好像从来不曾有过那一夜一般。枕头上压着那张字条,下面有他的签名。 他不是她的救生圈? 可她只想要一只救生圈将她紧紧包围。 掀开被子,她爬下床,四处寻找着他的身影。她不相信他真的走了,将她一个人丢在满是他的气息的家里,然后如肇事逃逸一般,跑掉。 可是他的公寓真的太小了,即便她挖地三尺也找不到他的踪迹。换上衣服,她要去找他。或许……或许就像昨天一样,他就等在她的房门口,等着陪她海角天涯。 “温又……” 拉开房门,守在门口如他一般西装革履的人却不是她熟悉的温又笑。 “你是谁?” 那人向她点了点头,以示问好,“我是替换温又笑负责季孙小姐安全的保全人员,我叫……” “我不想知道你叫什么。”她只想知道,“温又笑在哪里。” 她的新保镖有点莫名地挠挠头,“他把季孙小姐交给了我,照道理他已经去负责另一单保全工作了。” “在哪里?告诉我,他在哪里?” 大小姐河东狮吼,没见到如此纤细的小女子爆发如此大的火药,新保镖不敢怠慢,立刻打电话回公司查。 迤逦不想知道其他,她只知道,“我要去见温又笑。” 新保镖载着她去找温又笑,很多年以后,迤逦都记得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很急。 她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保护另一个富家小姐。 一身整齐而平常的西装,一把黑且大的雨伞,他替别人撑着伞,他为别人挡着风雨,他……守护着别人。 她头上的雨,瓢泼而下。 她不动不摇,不理会身边的人,眼里只有他,只盯着他。也期盼着,他可以转过身来,看她一眼,哪怕只是一眼。 他回头了,他看见了她,看到了被大雨淋湿全身的她。 她仍然站在那里,等待着他如从前一般走过来,为她遮风挡雨。他却送身边的小姐上了车,而后收了伞,自行坐进车里,坐在那个小姐的身边,当着她的面扬长而去。 他走了,像她身边所有的人一样,离她而去。 她不爱他,她只当他是救生圈,所以她不该为他的离去而心痛。 可是为什么?那场大雨下进了她的心里,从此她的心空再不曾天晴。 第6章(1) 她走了,去弄懂爱情到底是什么。 结果研究来研究去,她就研究出个人类学博士的头衔来,而她博士论文答辩的题目居然是——《论多巴胺对人类爱情的决定因素》。 望着手上有关她这七年的全部信息,温又笑微笑着阖上了双眼,心里却觉得苦不堪言。 她的七年,只为了弄懂当年他留下的一句话,值得吗?他真的值得她如此付出,如此努力吗? 七年前,他做了一个逃兵。 身家上亿的富家千金和毫不起眼的小保镖,可以是一时激情,绝不可能是一世相守。 他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抱住她,却不敢贪恋抱着她一辈子。尤其是那天黎明的曙光照在她的脸上,望着怀里睡得好似婴儿般沉静的她,他竟不舍得抽身离去的瞬间,他才惊觉自己的心早已沦陷,沦陷给了这个昨天还在为另一个男人哭死哭活的季孙迤逦。 他逃了。 从她身边逃开,因为不知道继续留下来,他们之间该如何收场;因为知道他爱她,早已超越了可以默默放在心中的地步。 所以,他逃了,一逃就逃了七年。 接下这一单保全工作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对象是她,否则他会继续逃下去。老死不相往来是他对他们之间最好的规划,老天却似另有安排。 睁开眼,他望着病床上呼呼大睡的迤逦。她一副好似什么都不曾发生的模样,他却没办法守着她睡得安稳。 看看手表,已经是早晨八点多了,没想到他就这样守着她,看了一夜,回忆了一夜,烦恼了一夜。 拉开窗帘,让阳光铺满她的床,他背对着光看着床上的她。 迤逦倒是很久不曾这样好眠过,伸了个懒腰,她打着不文雅的哈欠看向窗边的他。“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负责你的安全,从昨天开始,你应该没有忘记吧!”温又笑提醒她的同时,已经开始帮她收拾随身的东西。“医生说你今天可以出院了。” “嗳!我出不出院跟你没关系吧!还有,我昨天好像已经跟你说过了,我不需要保镖,更不需要你的保护。”还当她是七年前那个需要人贴身不离,时刻保护的千金大小姐吗?她可是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活了七年的主。 温又笑才不理会她有多大的能耐,他只知道,现在,他是她的保镖。“开车撞你的人和偷尸骨的应该是一伙人,在找到这些伤害你的人之前,我不会离开你。” 又说这话? 迤逦火大的冲他吼,“你又要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再消失?” “迤逦……” “不要叫我的名字,我习惯别人称呼我为‘季孙博士’。”她一字一顿地告诉他,那些早在七年前那个大雨的日子里,就该让他知道的事。“如果你没有办法一辈子守护我,当初就不该出现——现在离开,尚且来得及。” 温又笑同样一字一顿地告诉她,“在我的心里,没有什么比你的命更重要,包括我的感情。” 就像那部她邀他唯一看过的电影——《保镖》,一旦保镖与雇主产生感情,一旦保镖没有足够客观的理智保护他要以命相守的人,他情愿隔断一切,一个人悲伤地离开。 “我会做你的保镖,直到确定你安全为止。” 他的出现和七年前他的离开一样坚持,知道拗不过他,迤逦推推黑框眼镜,率先跨出门去。 “……随便你。” 耙伤她? 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勇气。 “张志兵、孙宏伟、赵牧风,给我通知所有的研究生,取消休假,取消手头的课题报告,取消一切的一切,全部到实验室来见我。” 走出医院大门,季孙迤逦便拿起手机给她带的研究生逐个打电话。当她坐温又笑的车到实验室的时候,一群人类学的研究生已经排排坐,等着她分工作了。 迤逦从随身携带的手袋里取出那具尸骨留给她的最后一块骨头,温又笑有点莫名地看着她,“你把这块骨头随身带?”还跟她的化妆包、补水液放在一起?不恶心吗? “这样才够安全啊!”之前放在实验室不是被偷了嘛!他这是明知故问。 “可你为什么不交给警方呢?”姓李的法医明明来找过她,她却只字不提这块骨头就在身上的事,她是在担心些什么? 他想得太多啦!迤逦明白告诉他,“我比较喜欢以牙还牙的快感,既然是针对我来的,自然要我出拳打回去才过瘾啊!” 七年不见,她任性的毛病倒是有增无减啊! 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聊着,丢下一群傻乎乎的学术呆子在那里发愣。“博士,我们聚在这里是……怎样?” 迤逦将那小块骨头放在他们面前,“我需要找出这块骨头的身份,已经做了dna分析,但我缺少可以做比对的对象。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关系,是威逼利诱也好,是私交笃厚也行,只要你们帮我核定这块骨头的身份——我保证,硕士论文答辩一定畅通无阻。而且,可以跟着我做新一轮的研究报告。” 这等于在人类学领域攀上高枝啊!那几个跟她的研究生已经摩拳擦掌,准备一显身手了。 几个家伙没有让他们的导师太失望——a学生的朋友b同学在国家法政部门实习,其导师c先生是国家法政权威d教授的入室弟子,利用d教授的访问权限,他们将尸骨的dna送至国家dna数据库进行权威比对。 结果虽然没办法确定这具尸骨的身份,却爆炸性地发现,这具尸骨的dna和三年前离世的富豪林成栋是亲子关系。 从骨骼看,死者不可能是林成栋的父亲,只能是……林成栋的儿子?死的这个居然是富豪林成栋的儿子? 迤逦有点茫然地看着到手的报告,虽说跟林成栋不熟,可也算有过几面之缘。“我记得林成栋没有儿子啊!” 温又笑给她权威答案,“林成栋早年结婚,后来离异,并无子嗣,他也没有再行婚娶,身边却有几个关系很近的男人,外界皆传闻林成栋是同性恋。” “不是传闻,是事实。”她就亲眼见过林成栋在酒会上跟几个男模勾搭不清,“所以按理说,他不应该有儿子啊!可dna显示死者的确和他有亲子关系,奇怪,真是奇怪。” 包奇怪的还在后头,保全业内消息是互通的,曾经负责过林成栋安全事项的保镖告诉温又笑,“林成栋患有一型糖尿病,需要每天注射胰岛素。” “一型糖尿病的遗传机率是非常大的,而我在尸骨中检测到超乎常人的胰岛素成份,难道那具尸骨的死亡只是一个意外?”绕来绕去,怎么又绕回去了? 还是让温又笑给她厘清思绪吧!“如果真的是意外,这具尸骨就不会被悄悄埋进地底,也不会有人偷窃实验室里的尸骨,更不会有人想开车撞死你。” 所以,案情仍在模索中。 继续—— “你们在聊些什么呢?” 李克金刚走进实验室就看见季孙迤逦跟温又笑正聊得热火朝天,他凑上前打趣地看着迤逦,“方不方便说给我听听?” “没什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罢了。”迤逦合上桌上的报告,转而对李克金正色道:“李法医今天找我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没有公事难道就不能来找你?”李克金笑眯眯地望向她。 迤逦直觉近来的李克金跟从前有些不大一样,总是有事没事跑到实验室来找她,有时不过是为了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之事。 好吧,让我们正经一些。 “李法医,你找我到底为了什么事?” 看来他的玩笑没起到应有的作用,李克金还是直接道明来意,“为了替警局调查案件害你受伤,警局这边觉得很过意不去,决定派我做代表,请季孙博士吃个饭,表达一下我们的感谢和歉意。” “你不如直接说,你想借此机会钓我们迤逦好了。” 奚日再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这屋里一下子来了三个大男人,平日里缺少生气更没有阳气的实验室突然之间人丁兴盛起来,迤逦还真有些不大习惯。 有点茫然地叉着腰,迤逦逐个问讯:“奚大少,你又来干什么?” “来接我亲亲女朋友回家吃饭啊!”奚日再冲她挤眉弄眼,让她莫忘了他们现在的“特殊关系”。 他们俩正在那里唱戏唱得热闹,李克金有点受不了了,横插进来,他向迤逦招招手,“既然奚先生已经替我说出口了,我也没什么好害羞的。”清清嗓子,他接下来要做的事很重要。“季孙博士,我真的非常欣赏您,请问您可以试着同我交往吗?” 第6章(2) 他这是在做什么?求婚吗? 迤逦有点反应不过来,奚日再的脑子可是灵光得很,拿手肘杵杵李克金的肋骨——这家伙一直这么瘦吗?他的身体一直罩在西装外套下,不觉得啊! “喂,你现在想怎样?第三者插足吗?迤逦可是我女朋友嗳!” 李克金也不是吃素的,直言不讳,“若我记得不错,奚先生有个非常要好的同居女友,而且已经交往多年。如果季孙博士真的是奚先生的女朋友,这样的关系似乎有点复杂啊!” “你……” 人家一句话将奚日再的嘴巴堵得死死的,他立刻失去了反对的立场。奚日再转而搬救兵,“温又笑,你杵在那里是死人啊?人家现在要约迤逦出去嗳!你不会哼都不哼一声吧?” 要他哼? 一直作壁上观的温又笑就哼给他听,“李法医男未婚,季孙博士女未嫁,而且他们都是非常专业的人士,我不觉得他们俩出去吃个饭有什么不妥。” 这是他这个季孙迤逦唯一睡过的男人该说的话吗? 奚日再恨不能扒开他的脑袋,看看他的脑仁里到底装的是什么。钩住他的肩膀,奚日再决定拉他去角落进行一番私人对话,“我说温又笑,你这是在把迤逦推给别的男人,你知道吗?” “推给别的男人总比浪费给你这个不懂珍惜她的人好。” 七年前,他不爱迤逦;七年后,他依然不值得迤逦爱——这就是温又笑的判断。 这只猪——奚日再在心里咒骂,这只猪怎么到死都不懂迤逦的心呢? 懒得为他计较,笨死算了。 他们俩结束私人对话转过头的时候,正听到迤逦微笑着对李克金说:“好啊,我今晚就有空——如果你也方便的话。” 方便,怎么会不方便呢?好不容易约到季孙博士,李克金再没有比现在更方便的时候了。可他也有很不方便的地方——为什么他约季孙博士吃饭,她的身后始终跟随着温又笑的身影? “因为我负责季孙博士的安全,按照我们的专业操守,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保护是行规。李法医您也是专业人士,虽然我们分工不同,但您应该明白各行业都有各行业的规矩。” 他的回答天衣无缝,请他前来保护迤逦的李克金只能活活吃下这哑巴亏。 温又笑的确很有专业操守——他们俩并肩而行的时候,他跟在三步以外,在不影响到他们独处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冲到迤逦身边;他们俩坐在车上的时候,他就是司机,负责他们的全部行程,却不动声色好似一尊木偶;他们俩用餐的时候,他在另一张餐桌边坐下,即使是她的餐刀掉下,他都可以于半空中接住。 迤逦还罢了,李克金头一个受不了,“真的有必要这样贴身保护吗?我也算是警务人员,我完全可以负责你的安全。所以……”所以我们俩单独相处的时候,可不可以请温又笑先生滚蛋?! “很不习惯是不是?”迤逦倒是胃口很好,切下一块牛肉塞进嘴巴里,还不忘沾点酱汁,这样才够味嘛!“我以前也不习惯这样的贴身保护,不过他跟我时间长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这话叫李克金听出点门道来,“你和温先生……从前就认识?” 她真是不打自招啊!明知道面前的这位法医官请她出来吃饭是别有用心,好端端地还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情往事干什么? “你不是知道嘛!我是季孙家唯一的继承人,身价不菲,所以在我出国前,世交伯父曾为我请过一个保镖——就是温又笑。”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真是好巧啊!我这辈子就请过两次保镖,居然是同一个人。”温又笑,他们还真是有缘啊! 只怕是孽缘啊! 她低下头的瞬间,眼底盛满了复杂的柔情,一瞬之间,李克金什么都明白了。他的对手自始至终都不是奚日再,这点他知道,他不知道的是那个可以和他争夺迤逦芳心的人,竟然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保镖先生。 既如此,索性道明吧! “季孙博士……” “等一下,”不等他开口,她先说了,“让我先说吧!” 放下刀叉,迤逦有些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那就跟随多巴胺让大脑产生的感觉开始说吧!对这个,她一向比较熟稔。 “我二十七岁了,没谈过恋爱,只有一个交往深厚的男朋友,虽然他还另有情人啦!”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回归正题!回归正题! “我知道,人家都说女博士是灭绝师太,何况还是我这样研究人类学,成天跟尸骨打交道的博士。没错,我是白领、骨干加精英,是人们口中归属于‘白骨精’级别的女人……我这样说不是自鸣得意,也没有自抬身价的意思……”虽然给人的感觉是啦! “总之,像我这种接近三十岁的‘剩女’有人肯要就该偷笑了。”不是,我没有偷笑哦! “但我目前真的很享受这种当剩女的日子,我不想谈恋爱,不想跟任何男人系在一起。”补充一句,“不是因为你不够好哦!这样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李法医?” 在她期盼的眼神中,李克金的下巴上下动了动。即便她说到这份上,他仍然不肯死心。“如果哪一天你想月兑离剩女的行列,记得第一个考虑我哦!” 崩计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迤逦但笑不语,丝毫未察觉隔壁那桌正用报纸挡着脸的家伙正在偷笑——剩女?她是剩女? 这世上被有钱的富家大少,有能力的法医官和有实力的帅哥保镖同时惦记着的剩女——她还真是超级剩女! 出门的时候,温又笑的车上有三个人,一顿晚饭之后,他的车上只剩下季孙迤逦大小姐一只。 两个人的静默比一个人的寂寞还可怕,迤逦顺手开了音乐,车内缓缓流淌的是很多年前那首《夜色》,静谧悠远好似今晚的夜色。 如果他们俩之间必定要有一个人先开口的话,一定是她了。特种部队锻造出来的超人忍耐力,让他在他们之间总是处于上风。 “你很乐意看到我和李法医约会?”她听到他确是这么跟奚日再说的——狗屁奚日再还知道替她拦上一拦,他可真大方,直接将她双手奉上。 “不是,其实我是……” “好,你不用解释。”她伸手替他打了个暂停,解释等于掩饰,强要来的解释到底又有什么意思呢?不说也罢。 他想说,不论她想不想知道,他只是想告诉她,“我知道,李法医不是你喜欢的款。” “你又知道?”偏过头来,她望向他,深深地似要望进他的心里。“我自己都搞不懂爱情到底是什么,你能知道我对爱情的判断?”怎么可能? 他侧过脸来看向她,那半张落寞的侧脸。“根据你所谓的多巴胺理论,我想当年,你脑中分泌的多巴胺已经让你爱上我;根据你所谓的多巴胺理论,再一次多巴胺的分泌会让人怀念上一次让你分泌多巴胺的那个人;还是根据你所谓的多巴胺理论,人类喜欢的东西都是同一款的,只会在看到同一类型的人,大脑重新分泌多巴胺。而我和李法医绝对不是同一款男人,所以我确信——你不会爱上他。” 他看了她的研究报告? 这一刻,迤逦忽然不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赞成她和李克金约会,她只想知道,他对她的了解到底还有多少。 “你调查过我?” 温又笑直言不讳,“身为保镖,在执行任务前全方位了解雇主,这是我们的职业规矩,也是对雇主负责。” “负责到要去研究我的论文?”这个理由太牵强了。 她的论文布满专业术语,不花时间花精力花工夫,他根本不可能看透她所谓的多巴胺研究。 灵光一闪,她赫然明了地望着他,“你……其实是想知道我离开你的这七年都过得怎么样吧?” 他回过脸来扫了她一眼,迤逦慌忙撇开脸去,生怕被他撞破她的心思。“你……你……你不是知道嘛!我已经和奚日再生了个女儿,就是好时啊!你见过的。” 他淡然一笑,专心开车,不再同她絮叨。 ——他这是什么表情? 好像她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好像他早已洞穿她的秘密,她却还在那里卖命的演出;好像她还是七年前那个傻傻的一心寻找救生圈的笨丫头。 第7章(1) “汉人和蒙古族人的脸型骨架区别,相信你们已经明白了。可即使同样为汉人,几千年来人的骨骼也有变化。” 季孙博士打开下一页ppt,“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们都处于智齿的发育阶段。有没有因为智齿始终长不出来而感觉疼痛?有的人每年都会因为智齿而疼上几回,他们以为是因为智齿没有完全发育的关系。其实,两年内都没有长出来的智齿终身都不可能全部长出,想知道原因吗?” 季孙博士嫣然一笑,“估计女生们会很喜欢这个智齿永远长不出来的原因——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脸颊骨在慢慢变窄,下颚骨向下缩短,智齿根本没有了可以长的空间。说通俗点,土地少了,种子虽然种下去了,可受空间局限长不大。女生们可以自我安慰,我比祖辈的脸小了,更符合现代的审美观。不过你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你要永远忍受智齿长不完全的痛苦,或者下个狠心,注射药物让智齿下的神经彻底坏死,再动个手术将智齿拔掉。” 她站在高高的讲台上侃侃而谈,风趣、自信而充满魅力,完全不是七年前那个无所事事,只知道围着男生转的富家小姐。 温又笑坐在最后一排,远远地望着她。她的眼里装满了她的学生,她的人类学,就是没有他。 他却把她看在了眼底,看进了心里。 那一瞬间,他的大脑二度分泌一种名为多巴胺的东西。 “这堂课就到这里,咱们下周再见。” 迤逦走下讲台,早有学生围了过来。“季孙博士,你说的东西虽然很深,但是很有趣哦!而且我有看你推荐的那些书,很不错,用很浅显的语言让我领略人类学的奥秘。”毛头小男生挠着脑袋站在她面前,含羞带臊的。 迤逦公式化地跟他交流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知道你们觉得人类学太深奥了,所以才推荐你们看那些有趣又有意的书。如果真心想研究人类学的话,可以考虑考我的研究生。” “季孙博士,你二十几岁就拿到了博士好了不起哦!” 又挠头?他是长虱子了吗? 迤逦有点好笑地望着他,“啊,我是二十五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 毛头小子双眼放光,“博士,你真是又能干,又亲和,又有魅力——那种成熟知性女人的魅力简直……怎么说呢?” 成熟?还知性?这好像不是用来形容老师的词吧!哇,那小子脸红嘞!好有趣的模样。 迤逦忽然起了逗逗他的想法,褪下一直挂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她亮出自己明媚的眸子,一并展现的还有她那张娇小可爱的女圭女圭脸。 手撑着自己的身体坐到课桌上,她好整以暇地瞅着那只青涩小毛桃,“现在还觉得我成熟又知性吗?” “呃?”看博士这副模样跟班里的那些女生没什么区别嘛! 区别还是很大的—— “我二十岁就未婚生女了。” “啊?” 小毛桃又开始挠毛了,“博士……博士你已经有女儿了?”还是未婚生女?这刺激太大了点,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他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博……博士,我还有功课,我先……先走了。” 小毛桃连滚带爬地逃了,迤逦笑眯眯地盯着他的背影,今天的课上得真有成就啊!习惯性地拿过黑框眼镜想要推回鼻梁上,凭空却多出一只手替她接管了那只平光眼镜。 “你不近视,为什么要戴上眼镜?” “博士答辩的时候——不戴眼镜,一张女圭女圭脸很难让人信服。”她仰起头来让他看到自己的脸,如七年前一般稚气而痴傻的脸。 他玩弄着她那副傻毙了的黑框眼镜,望着近在眼前的她的脸,他倾身上前,这是要吻她吗? 迤俪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嘴唇,嘟囔着提醒他,“你不是我的救生圈哦!” 天,她怎么会好端端地冒出这句话? 这不就意味着她一直记得七年前他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这不就意味着她从未将他从心底抹去嘛! 她心烦意乱的当口,温又笑的手臂已环过她的颈项,他的唇在她的耳边低语:“不是,我不是你的救生圈,我是爱你的男人。” 什么?他刚刚说什么?爱她的男人?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撩开她颈后的头发,吻上她的颈后的肌肤。 她全身一颤,刻在脑沟回处的那些书本知识提溜出口。“颈椎位于头部、胸部与上肢之间,从齿状突上缘至第七颈椎椎体下缘。颈椎是脊柱椎骨中体积最小,但灵活性最大、活动频率最高、负重较大的节段。而颈部肌肤的厚度仅有面部的三分之二,因为薄所以它很敏感,很容易被挑起……” “你话太多了,博士。” 堵住一个女人的嘴最好的办法就是吻住她的唇—— 她屏住呼吸月兑口而出,“我已经和奚日再有个女儿了。” 这个女人真的很扫兴嗳!温又笑从她的身边退开,双臂抱怀,看样子不给她点颜色看,她是不会相信他的能耐了。 “好时真的是奚日再的女儿吗?” “当……当然。”我在结巴些什么啊? 温又笑背过身向教室外走去,边走边丢下话来,“虽然我不了解奚日再对责任的认同度有多高,但我看得出他对翁半晴爱得有多深,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和别的女人生下小孩?” 迤俪紧赶了几步追到他的身后,“那好时是谁的女儿,你……一点也不想知道吗?” 他回过身来笑望着她,“我只知道她是你的女儿——这就够了。” “嘟嘟嘟嘟——” 她的手机不识时务地响了。 “喂,你好,我是季孙迤逦。喂?说话啊!” 好半晌,电话那头才悠悠地传出好似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声音—— “你手上拿着不该你拿的骨头。” 是为了那最后一块骨头?迤逦不仅不害怕,反而兴高采烈地跟想要杀她的凶手攀谈起来。“你就是那个从我实验室里偷走尸骨,还想撞死我,现在又来威胁我的家伙?” 她的话引起温又笑的注意,他紧赶了几步走到她的身边,想从她的手里抢过手机,她却死拽着不肯放。 “喂,我说凶手先生,你不用拿变声器改变自己的声音,也不用借这种手段威胁我。你要想拿回最后那块骨头,可以,没问题,你亲自来找我好了。” 不等对方的反应,她径自挂断手机,留下温又笑气恼的眼神瞪着她。“你怎么能这么跟那个凶手讲话?你这样会激怒他,会逼着他来伤害你,你知不知道?” “我管他?”迤逦理直气壮地双手抱怀,叫给他看,“敢惹上我,就要做好被我耍的心理准备。” “你根本什么也不懂?”敢在杀了人之后将尸骨埋在公墓里的凶手会是她想象中那般无脑又无勇吗?“你这样会害死你自己,你知不知道?”他就搞不懂,为什么这女人永远不肯把自己的命交给他保管呢? 抓住她的肩膀,他只想将她摇醒,“我是你的保镖,在必要的时候,我会以己命换你命。” “我不要你用你的命换我的命,你懂不懂?”如果终有一天,必须要用他的命才能换回她的活路,她宁可自己去面对。 走至窗边,望着窗外大学校园里如昔的风景。 七年前,她的眼中只有奚日再和他,不曾好好理会过这些年轻的风景。七年后,它看起来依然是那么不真实。 七年前断上的那一刻依稀在这一瞬间接上,流畅得好似他们之间不存在这七年的空档。 “——我不要你做我的保镖。” 七年前不要,七年后依然不要。 她的固执却让他彻底失去了理智,扒过她的身子,拽住她的肩膀,他真希望能将她喊清醒,叫明白。她要面对的不是什么死不要脸的二世祖,而是杀了她都不会皱下眉头的魔鬼。 “你永远这么任性,永远随着自己的感情而行动,即使七年后你顶着博士头衔归来,也没有什么区别,你就是个不肯长大的小孩。” 小孩?在他眼中,她只是一个不肯长大的小孩? 他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不肯接受他做自己的保镖,难道只有她一个人记得那个瓢泼大雨天,她一个人站在雨中,目送着他守护着另一个小姐扬长而去。 他是保镖,保护雇主是他的工作。他可以保护她,也可以保护任何一个“她”,她于他没什么特别——她憎恶的就是这份没什么特别。 独一无二,只做我一个人的保镖,只守护我一个人,只专属于我一个人。 她要的,他永远不懂。 第7章(2) 七年余恨自胸口爆发,迤逦冲出教室冲他大喊: “我就是长不大的小孩,我就是要人宠啊!你不宠我,这七年来我自然找了无数个男人来宠我,每一个都比你好,每一个都肯做我的救生圈。” 他有些沮丧地盯着她,刹那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气馁地抛下句话,他径自走开。 “——随便你。” 他又一次离她而去了,在七年以后。 少了救生圈的迤逦任自己往下沉,她没有向警局报告遭电话威胁的事,她甚至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李克金来找她。 “因为偷窃尸骨的案子一直没什么进展,你这边的安全问题又没出什么状况。所以警局那边想要撤掉你这边的保全工作,你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李克金着急地补充,“这不是我的意思,如果我可以决定,我一定让保镖二十四小时跟着你。” “我知道,谢谢你的好意。”迤逦兴致不高的模样,挥挥手,她倒是不甚在意保镖的事。 李克金凑到跟前,欲言又止的模样让迤逦好生奇怪。“你今天来见我,不会特意为了说这件事吧?”现在可是科技社会,有电话、网络和手机,通讯工具太多了,还需要亲自用腿跑吗? 丙然什么都瞒不过她啊!李克金索性直说了,“那具墓地挖出的尸骨已经麻烦季孙博士太久了,博士那里不是还留着一块骨头嘛!不如让我带回局里,用局里的仪器分析看看。” 他这话叫迤逦噗哧一声笑开来,“李法医,你是在说笑话吗?我这里的仪器恐怕是国内最先进的了,如果我这里都检查不出来,你以为你们法医部那些千年老古董还能看出点什么门道来?” “可这是我负责的案子,我必须对它有个最后的结论。”李法医显得有些为难。 迤逦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我正在用那块骨头试着做全骨复原,等做完复原后就将它原封不动地还到你手上,你看行吗?” “全骨复原?”李克金心头一怔,“你说的是最新的尸骨复原技术吗?按一块骨头的比例复原整具尸骨,从而还原死者的本来面目?” 这套技术据说是美国的人类科学院最新研究出的成果,难道季孙博士已经掌握了? “你别不信哦!” 迤逦叉着腰气势汹汹地警告他,“你不要小看我的实力哦!我可是在五年内拿到人类学的博士头衔,我的导师都说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东方天使。而且我可以在这所世界排名前五十的综合类大学成立我自己的实验室,就可见我的能力不可小觑。” “是是是,”李克金举手投降,“在下不敢看轻季孙博士的实力,那也请季孙博士卖在下一个面子吧!” 他从怀里拿出一张请柬双手递到她手边,“警局的年中酒会,邀请常年支持和帮助公安事业的社会各界成员参加,我奉命特别邀请你——季孙博士。” 迤逦收下那张请柬,这种社交场合她还真是多年不曾参与了。“好吧!”她点点头,“就让我借这次的酒会重新杀入社交界,让他们看看七年后归来的满月复学识又魅力十足的季孙迤逦。” 她还真是一如从前的自信啊! 说完了公事来说私事,李克金有点不好意思地拿手指挠挠鼻尖,根据她对人类学行为意识方面的研究,这种小动作表明他在犹豫。 凑到跟前,她抬起眼透过黑框眼镜望着他,“你在犹豫什么?” “犹豫该不该邀请你做我宴会的女伴。”啊,不小心,说漏嘴了。 呵!他今天还真是不枉此行啊,公事私事一大箩! “没问题。” 迤逦冲他暧昧地眨眨眼,“反正我这个超级剩女,也找不到合适的男伴——咱们俩凑合凑合结成伴吧!” 她的救生圈果真是无处不在。 社交舞会,我回来了! 熟悉的音乐声,熟悉的宴会场所,熟悉的社会名流。重新穿上礼服,画上久别的宴会妆,季孙迤逦站在会所的入口。她现身的瞬间,已然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 黑色晚礼服衬托下是理智与魅惑的并存,身为二十七岁的女博士,身家上亿的富家遗孤,集白骨精与千金小姐为一体,作为剩女,她的出现注定是要吸引全场单身或准备爬墙的男士。 也包括那个站在角落里的保镖先生。 入场的瞬间,她便看到他了——他再一次的,再一次地站在别的女人的身边,守护着她以外的人。 知道这是他的职业决定,知道这是他的职责所在,知道这是他的人生。可她依然觉得悲凉,他不属于她——这种感觉始终萦绕在心头,七年未曾退潮。 知道该放手的,离开的时候就知道该放手的。可回国再次见到他的瞬间,她的脑袋又不由自主开始分泌多巴胺,顺便还钩起了她的心对上一次分泌多巴胺的记忆——全是为了他。 像是她一生请过两次保镖结果全是同一人似的,她一生分泌过两次多巴胺,同样是为了那一个人。 她胡思乱想的当口,她的男伴已经站到了她的身边。“季孙博士,你来很久了?” 是李克金,还是一身西装,却不同于平常的制服,她单撩了一眼那身西装便知道价值不菲,连袖口的扣子都是纯金打造。 很多年前,她曾经买过一套给另一个男人,如今那个男人却穿着一身制服站在另一个女人的身边。 “这套西装不错。”迤逦主动挽起李克金的胳膊,“先生,请领我入场吧!”她是他的女伴,今晚。 警局的答谢会照例有说不完的嘉宾致辞,听不完的大言不惭;照例有一大桌菜,可大家宁可饿着肚子也不敢动;照例有一堆不认识的人,却笑得正欢。 李克金代表警局应酬着诸位来宾,饿到不行的迤逦决定不违背人类本能,先填饱肚子再说。 她拿着餐盘在餐桌边挑着选着,眼角的余光无意中扫到长桌的另一边,在人们不注意的角落,那个接受温又笑保护的女人正在跟一个男人发生争执。 开始只是口角上的冲突,紧接着那个男人拽住了女人的手臂往外拖,女人开始反抗、挣扎,肢体的推搡带来的是更大的麻烦。 原本还只是远远站着的温又笑冲了过来,一把将那个男人推开,将女人守在自己的身后。迤逦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的手抓住温又笑的肩膀,紧紧的,好似将自己的命都交给了温又笑。 看着,只是看着,迤逦忽然觉得手心一阵触痛。“啊!” 她低头看着自己疼痛的地方,那上面正汩汩流着鲜血。她什么不好抓,居然抓住了一把餐刀,还蠢得把刀割进了自己的手心里。 血顺着掌纹流下,滴在洁白的桌布,落下鲜红的斑点。 任血流淌,她的双目直直地望着温又笑站的地方。如果他还是她的保镖,看到她受伤,他一定会奋不顾身地跑到她身边吧!他说过,要以己命换她命的。 可是,如今的他站在别人的身边,关心着别人的安危,根本不曾留意她需要他啊! “季孙博士,你怎么了?”李克金赶过来招呼她,看见的居然是满目刺眼的红色。他顾不得许多,先抽了西装上插的帕子替她勒住不断流血的手掌。“你的手受伤了,怎么会弄成这样?” “不小心割到了。”迤逦不在意地摇摇头,“割得不重,只不过因为我血小板数偏低,血凝固比较差。所以一旦受伤,血流得比较吓人。” “血小板偏低,受伤会很危险的。来,你先坐下。” 法医也是医,李克金包扎伤口的技术不赖,三下五除二便替她包起了伤口。可血却没有止住,包扎伤口的帕子上的红色在慢慢扩大。 “这样不行,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吧!”李克金坚持送医,他想拉她起身,才发现她的眼自始至终都盯着另一边。 她在看——温又笑?! 而温又笑也正看着她,他的西装已褪下,盖在身边那位小姐的肩头。仅着衬衫,他挺直腰杆隔着人群望着她。 明明那么近,为什么却无法靠近? 第8章(1) 季孙迤逦先一步站起身来,走向他。 越过重重人影,她来到他的身边,带着笑,带着平静,带着受伤的手掌心。 “温又笑。” “是。”他一如七年前做她保镖时一般答应着。 迤逦竖起自己的手,让红色靠近他的眼。“我想,我恐怕要去医院做一下处理,你要陪我一起吗?” 他不做声,静默地望着她。 她笑了,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尴尬。“你知道的,我怕痛,怕血……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可以面对那些死人骷髅,却不能面对自己的伤口——所以,陪我去医院,好不好?” 温又笑几乎就要迈出去,站在她的身边。可是,一直紧握着他肩膀的手却自始至终不曾松开。 身后那副柔弱的躯体里冒出同样柔弱的声音,“温先生,拜托……拜托你不要走,我好害怕,万一你走了,他又……他又拖我回去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温又笑拍拍她的手背以做安抚,转而面向迤逦,“我在工作,你知道的,我的职责就是保护雇主的安全……” “二十四小时,贴身不离左右。” 她笑,点点头,让自己看起来很懂事——男人喜欢懂事的女人,不是吗?“你也做过我的随扈,我知道。时刻不离雇主身边,甚至随时做好以己命换雇主性命的准备。你是个很专业的保镖,我知道的,一直都知道。” 她竖起自己的手,手心的血在流。“那你不能陪我去喽,保镖先生?” 她手心刺目的红让温又笑胸口一紧,几乎不能呼吸。他下意识地向前探了一步,“我将她安全送回家以后,就去医院找你。我保证,我尽快。” “不用麻烦了。” 迤逦转过身,走向一直站在她身后的李克金。“李法医,今晚怕要麻烦你了。我受伤的手没办法开车,还请你……载我一程。” “没问题。” 李克金去开车,迤逦转过身的瞬间,潸然泪下。她习惯用手去擦泪水,那泪碰到手心的伤口,如针刺般疼痛。 终于,泪和血混为一体。 终于,她转身离开了他。 终于,让自己明白,他不是她的专属。 七年前如此,七年后也没什么不同。 双手完好的时候不觉得,有一只手受了伤,还真是很不方便。 不方便独自生活的季孙迤逦给自己找了个不错的地方安身——自己男朋友和他情人的家——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独到”,独到到她要指挥“小三”伺候她。 “今晚我想吃十香醉排骨。” “不会做。” “这道菜很简单的。” 她说给她听听,“先将猪里脊切成片,用刀面拍一拍,再用刀背横直重拍三遍——记住,一定要拍上三遍哦!少拍了不够女敕,拍多了就太烂了。拍完了将肉切成带骨肉条,荸荠切成片,与里脊肉骨条一并过油,炸成金黄的就ok了。 “等肉骨凉的时候,你可以做醉汁——葱米、蒜末、酱油、白糖、香醋、番茄酱、咖啡酱、芝麻酱、味精、上汤、桔汁,一定要用这十一种调料一块调制,少一种味道都不对。 “等你调好了醉汁,排骨凉得也差不多了,这时候浇上去,既不会破坏肉骨的清脆,又能入味,最是好了。” “说完了?”翁半晴从电脑前抬起头,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说完你可以去做了,我今晚等着尝你的手艺。” “喂,你不是吧!”迤逦懊恼地叫道:“我手受伤了,奚日再不是要你照顾我的嘛!” 翁半晴摆出得宠小三的表情,冲她吼,“麻烦你搞清楚,现在是你逃到我这里来,我允许你进我家就是最大的许可了,你还想我伺候大小姐你?而且你把菜谱背得那么熟,干嘛不自己动手做给我吃呢!” 这个女人真歹毒嗳!应该把她的名字写进史上最毒辣小三的花名册里。迤逦只敢在心里月复诽,确实不敢说出口,谁叫人家说中了她的心思,她就是逃到这里来的——以免某人找上门——她甚至关掉了手机,向学校请了假,把实验室暂时交给学生,就是为了逃避一个人。 “对了,”迤逦忽然想起来,“奚日再去你公司帮忙了,你现在又待在家里,谁去接好时?” “你还没忘记自己还有个女儿哦!”嘲弄别人果然是翁半晴的特长。 正牌女友跟得宠小三正杠着呢!门铃乍然响起,翁半晴望着她赫然古怪地笑了起来,“你女儿回来了。” 她笑得不善哦!迤逦有点担心地往门口张望。 门开了,除了好时那张小小的脸,还多了温又笑那张大大的脸——她就知道,翁半晴绝不会让她继续赖在这里,这个毫无同情心的死女人! 季孙迤逦,你那是什么眼神?不懂感恩的死女人,要不是我领温又笑到这里,你还准备像只小耗子似的躲多久? 要你管? 两个女人用眼神做着温又笑全然不懂的交流,翁半晴握住好时的手,单告诉温又笑。“我和奚日再说好了,晚上带好时去外面吃饭。迤逦的手不方便,你可以照顾她,到我们晚上回来吗?” “没问题。”他感激地冲翁半晴点点头,感谢她给自己的这机会。 每次看到翁半晴他就会想,为什么他爱上的不是如此理性又睿智的女人呢!这样他会容易得多吧! 翁半晴拉着好时往门外去,停在门口,她忽然顿住了脚,“对了,她晚上想吃十香醉排骨,你会做吧?” 季孙迤逦想念的十香醉排骨就放在桌上,可她却不动筷子。 温又笑以为她是手受伤了不方便,夹了两筷子放到她碗里,随口说道:“没想到你还记得这道菜?”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亲自动手为她下厨做的就是这道菜。 谁想记住他们之间发生的每件事?不过是人的大脑不受控制罢了。 迤逦扒拉着排骨往嘴里送,一口接着一口,啊呜啊呜,能堵住嘴就好。 她用低头逃避与他的目光接触,用啃排骨逃避同他说话,她还在怪他?好吧,他的确欠她一个解释。 “那天在酒会上,我保护的那位小姐受到一个男人的跟踪——保镖的责任让我没办法告诉你她的名字。而跟踪她的男人属于很变态的那种,无论那位小姐怎么拒绝,那男人始终跟踪她,并且对外宣传是小姐的男朋友。 “小姐已经申请了禁制令,可还是没办法摆月兑那个男人,没办法才向我求助。我本来是打算借着警局的酒会把事情弄大,直接将那个变态送进监狱。没想到…… “没想到那天你会受伤。那位小姐这一年多以来被那变态折腾得已经身心疲惫,再禁不起一点的变故。所以,我没办法放着她不理。这是我的工作,我的责任,你懂的,对不对?” 他一个人自言自语,耳边只有她啃排骨的咯吱咯吱声。到底是他做的排骨太吸引人,还是她刻意不想听他的解释。自始至终,她都不曾开口对他说一个字。 “迤逦,”他拉过她的手,轻柔地摩挲着,“还痛吗?” 她猛地抽回自己的手,不在意扯痛自己的伤口。偏过头来直直地望向他,她忽然不想再逃避下去了。 “你爱我吗?” “啊?” 他们之间一直遮遮掩掩、躲躲藏藏,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坦诚相见? 别装听不见,她可以再重复一遍,“你爱我吗?” “爱……爱你?” 不想回答,或者不方便回答都没关系。她替他作答就好,“如果你爱我,如果你想陪在我身边,如果你愿意守护我一辈子,请你辞去保镖的工作。” “迤逦,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她知道,从来没有比这一刻更清楚了。 “保镖,保护身边的人,甚至用命相守。身为保镖,你要保护除了我以外的很多人。也就意味着,我永远不是你唯一的、最重要的人。这种感觉让我厌恶,七年前我就恨透了这一点,七年后我依然讨厌看到你守在别人的身边。” 所以她要改变他,改变他们俩之间的这一切。 “辞去保镖的工作,这是前提。若没有这个前提,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迤逦,你这是在逼我。” 温又笑搬过她的身体,跟她直视相对——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当保镖,你知道的。十年前……十年前,我亲手杀了我最好的兄弟!我最好的兄弟! “我被特种部队强制提前退役,即使之前我是那支部队最年轻、最优秀、最有前途的特种兵。我没有怨言,这是应该的,这是我杀死我的兄弟所要付出的代价。代价还远远不止这些,我不停地做噩梦,夜复一夜——我的枪打中了我最好的兄弟,血从他的胸口喷出来,溅在我的脸上,还带着温热的血腥气。” 他的手探过自己的脸,好似那星星点点的血还染在那上面,任他怎么擦也擦拭不去。 “直到我做了保镖,直到我开始有能力保护我身边的人,直到……我重新找回我自己。”可是,她现在要他不再做保镖。“那我,温又笑——我还能做什么呢?” “做我的保镖,做我一个人的专属保镖。”这是她给他的路,他们之间唯一可以通往幸福的路。 温又笑漠然地摇了摇头,“一个没有自信,没有能力,没有自我,甚至没办法养活自己女人的男人,你还要来干什么?” 迤逦看着他,紧紧地看着他,眨巴眨巴双眼,泪水滚滚而下。 “那就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你走吧!” 第8章(2) 依她所言,他走了,因为愤怒。 这世上本该最靠近他心的那个人居然要否定他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最基本的意义。 是她太过自私,还是因为他们原本就爱得不够?不够让她相信他,他真的很爱她,很在意她。 人已经坐在车里,告诉自己要发动汽车,要离开这里,可心还在担心右手受伤的她是否有办法在奚日再他们回来之前照顾好自己。 车尚未发动,人心却先一步运转起来。温又笑懊恼地打开车门,走下车慢吞吞地向电梯口走去。 还是去确认一下她真的不需要他帮忙吧! 按下十六楼,他盘算着进门前该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才好。就这样估模的当口,电梯门已经开了。站在过道上,他还没找好借口。怎么办?干站着吧! “我忘了拿手机……这个借口不错,嗯,就这个吧!可她万一替我找手机呢?”天生不擅长撒谎的人编起谎言来比说真话还难。“算了算了,让她嘲笑吧!大不了就直截了当告诉她,我不放心你——对,就这么说。” 他正要按门铃,却发现门是开的。 不好的预感打心头窜起,他急忙往屋里奔,“迤逦!” 她在卧室,她的身边是一个戴着摩托车头盔,穿着黑色卫衣的家伙。温又笑大步朝那人走去,“你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 见他闯入,那人分了神,迤逦趁这工夫,一记漂亮的过肩摔将他摔倒在地。把人压在地上,迤逦还不忘显摆,“敢偷袭我,也不打听打听,我的女子防身术在大学的时候可是最优的。” 温又笑箭步上前,想带逮住那个闯空门的家伙。他和迤逦换手的空档,那人逮着空隙,飞奔出门外。温又笑欲追上去,反跟迤逦撞个正着。 “哎哟!” “啊!” 眼见着人是逮不回来了,温又笑转而拉起迤逦,“你有没有怎么样?他有没有伤到你?哪里痛,你要告诉我……” 他握着她肩膀的手在颤抖,她可以感觉到他的紧张、担忧和后怕。 苞他争执的心气一瞬间消失无踪,她用受伤的手心拍拍他的手背,“我没事,我学过女子防身术,这种闯空门的家伙不能把我怎么样。我真的很好,你不要担心了。” 还好?他的手背上全是她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已是一片湿红。 “你刚刚那记过肩摔,让你自己的伤口又迸裂了。过来,我重新帮你上药包扎,你知道奚日再把医药箱放在哪里吗?” 迤逦莫名地耸耸肩膀,“我哪知道?这可是他和翁半晴的家。” “他不是你男朋友嘛!”他故意将她一军,谁要她动不动就拿她和奚日再那段不清不楚的关系搪塞他。 懊有此报! 他替她包着伤口,静默的气氛在彼此间环绕,他的小心翼翼,她的隐忍克制——该是很痛吧!她是最怕痛的,现在却要在他面前极尽掩饰。他将她脸上的点滴看在眼里,说点什么吧,好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不觉得那么痛。 “这家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值得小偷大白天闯空门?”翁半晴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么可能将值钱的玩意堆在家里等人来拿呢? “他不是一般的小偷。” “什么?” “他问我,”迤逦一字一顿地告诉他,“他问我,最后那块骨头……在哪儿。” 那个闯空门的家伙是冲她手里最后那块骨头来的! “你有危险,你不能住在这里。”温又笑的眉头瞬间紧锁,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如果……如果刚刚他没有折回来,如果迤逦不会所谓的防身术,如果那个闯空门的家伙再厉害一点…… 他根本不敢想象现在他要面对的是何种状况。 “跟我走,我带你回家,我会贴身保护你,我会守护你。” 他向她伸出手,等着她的答复—— “怎么回事?这里……这里怎么乱成这样?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你怎么会来,李法医?”迤逦狐疑地望向他和他手里那束包扎得很漂亮的海芋,“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这可是她男朋友和她男朋友的情人共筑的爱巢嗳! 她本以为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了,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她这个正牌女朋友会躲到小三的家里来。可是现在是怎样? 温又笑来了,连李法医也来了,就连那个想偷走她手里最后一块骨头的家伙都找来了,全天下她最不想见的人一次性集体找上门。 她躲得还真是失败啊! 李克金可以解释的,“哦,我打你家的电话没人听,我想你有可能来奚先生这边,所以就从警局的网络里找到了这里的地址——奚先生不是你名义上的男朋友嘛!你受伤住这里是应该的啊!” 迤逦了解地点点头,“是这样啊!” “可你……什么时候来的?” 温又笑替迤逦接过李克金手里那束有点杂乱的大团海芋,随口问了句,“你有没有撞见那个闯空门的人?” “——所以,你没有看到那个人的样子?” 李克金点点头,关切的眼神转向季孙迤逦,“博士,你有没有怎么样?伤口又裂开了?你还好吧?” 迤逦还他一记笑容,“我没事,让你担心了。” “这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让你检查那具尸骨,就不会把你拽进这么危险的境地。”李克金着急地检视着她的周身,“不行,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接受警方的保护。” “不用,由我保护她就可以了。”温又笑挡在他的面前,拒绝李克金更靠近迤逦。 李克金却在这一刻向迤逦发起猛攻,拨开眼前这个碍眼的大块头,他要告诉迤逦,告诉她——他的真心。 “我知道你已经拒绝过我的追求,我知道按理说我应该知难而退,我知道我说过要等你,等你不愿再做剩女的那一天——可我真的很爱你,我没办法再忍受那种感觉……那种眼睁睁地看你受到伤害,我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说些官话的感觉。” 迤逦偏着头好奇地等待他接下来的话,“所以呢?” “我想守护你。” 李克金单膝跪在她的面前,如一个骑士跪在公主的裙下。“哪怕你不爱我,我也想守护你,这辈子我只想守护你一个人。” 我想守护你,这辈子我只想守护你一个人——多么动听的话啊!她几乎期待了一辈子,却不是从她期待的那个男人口中说出。 一瞬间,心头涌起无尽的失望。 一瞬间,她的博士论文答辩从感情上被彻底推翻。 一瞬间,七年来都没办法解开的关于爱和救生圈的问题有了答案。 她爱的,她想要的,她愿意抓住的那个救生圈就只有他啊! 这应该就是爱了吧! 她望着温又笑,隔着李克金望着那个她一直在等的男人,而后重重地点了点头,“好。” “什么?”现在轮到李克金莫名了,“你方才说……说什么?” “我说,”她仍旧是望着温又笑,却对李克金说出下面的话,“我说,好;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我说,我同意让你来守护我。” “真的吗?”现在的李克金几乎可以用喜出望外来形容。 她甜蜜地微笑着,乖巧地冲他点点头,“不过,有件事提前跟你说一声。”巧笑嫣兮,“因为近来我的身边总是发生一些危险的事,所以我想私人请个保镖——” 迤逦抬手指向温又笑,“就他吧!” 她越过李克金,站在他的面前,停住。“温又笑,我请你做我的保镖。你那么担心我的安危,而且作为一名绝对不会将私人感情与公事混淆一处的职业保镖,应该会接受这份工吧!” 她踩中了他的要害,温又笑点点头,再没说话。 她却有话要说,“我二十七年的人生请了三次保镖,都是你嗳!真巧,我们真是好有缘啊!” 第9章(1) 季孙迤逦博士成了李克金法医的女朋友,不是一般交往的女友,而是奔着结婚为目的的男女恋人。 所以他们的交往注定了不会寻常,可温又笑怎么也没想到所谓的不寻常居然不寻常到了这种境地——迤逦领李克金回了季孙家的祖宅,自她祖母离世后她便再没回去过的那栋祖宅。即使在她痴缠着温又笑的那些日子里,她也不曾带他来过。 这足以显示李克金对她的特殊性,至少温又笑是这样认为的。 站在祖宅的大厅中央,望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四壁。迤逦感触良多,“我曾经对自己发过誓,在我没有找到与我相守一生的人之前,我绝不会再孤独地回到这里。现在——我终于回来了。” 这些年奚伯父一直派人打理这处院落,所以它看上去虽然苍老,却像是每天都有人居住一般干净、整洁,甚至连冰箱里都堆满了新鲜的食材。 李克金欣赏着这栋极富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的美轮美奂宅院,迤逦深陷回忆,而这栋屋里的第三人——温又笑却将视线停留在她的身上。 般什么?季孙迤逦,居然带李克金来季孙家的祖宅,你不会想玩真的吧?难不成你真的打算嫁给这个法医? 迤逦露出甜美的笑,将李克金带入餐厅,“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喝点东西吧!今晚我亲自下厨,你想吃什么大可以说哦!别小看我,我厨艺很不错的哦!” 能得季孙博士亲自下厨,对李克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所以,“我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要是你做的东西,我都喜欢。” “那我就看着办喽!” 迤逦径自入了厨房,温又笑不放心地跟了上来。她顿时还以颜色,“干嘛?你跟着我干嘛?怕我在菜里下毒毒死你?放心,没那个必要。” 那她还大呼小叫,一路不给好脸色?“我怕你拿刀切了自己的手指做菜给那个法医吃,还是跟着你比较安全吧!”他可是她的保镖,不跟着她,难道要对着那个死法医嘛! 好吧!他承认,跟她进来有更重要的目的。“喂,你对那个李克金……是认真的吗?” “是啊!” 她答得倒是爽快,“我二十七了,按理说正当大好年华,可我到现在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剩女嘛!为了不沦为最后剩下的那一个,我决定尽快把自己嫁出去。李克金是医学院毕业的硕士,现在又是警局最出色的年轻法医官,跟我所修的人类学有一定联系,我们也算有共同的话题,同属于专业人士。而且他风度翩翩很有绅士风范,嫁给他,应该会幸福吧!” 她望向他,说这一切的时候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的脸上——说吧,说你会守护我,说你愿意娶我,说啊! “——随便你。” 又是这句! 温又笑决定坐到李克金的对面和他一起坐着等吃,可是这场等待似乎有点久,久到他们俩全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久到温又笑有啃餐桌的冲动,久到李克金灌了一肚子的水——可以吃的食物终于呈上来了。 “这是蜜汁排骨,酸甜口味的;这是芹菜百合,比较清淡;这是水菜炖咸肉汤,最是降火气的;这是椒盐猪手,口味稍微重些,正好和先前那些清淡菜做个比较;这是银鱼水蛋,不是速冻的银鱼,是今早阿姨才从市场上买回的新鲜银鱼,还是活的呢!” 她介绍的当口,这几道菜已经被两个饿得眼冒金星的男人风卷残云般扫荡干净。 到了这种时候,口味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填饱肚子就好。 不到五分钟,迤逦花了五个小时做好的菜就被消灭光了,她甚至没来得及吃上两口——这叫什么事啊? 好吧,吃人的嘴短,他们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那就是…… “李克金,你们害本小姐没东西可吃,只好拿水果当晚餐了,麻烦你替本小姐削水果。至于温又笑,厨房水槽里的东西就拜托你了。” 拿人的手短,温又笑认命地褪下西装,卷起袖子,推开厨房的门—— 这还是方才整洁明亮的厨房吗?他以为这里刚经历了一次导弹袭击,已然面目全非啊! 待厨房重新恢复原先的模样已经是一个半小时以后的事了,今晚的教训让温又笑发誓再不让季孙迤逦进厨房,以免累及无辜。 他放下袖子往楼上去,这会儿她应该和李克金在娱乐室看电影吧! 这女人很没创意嗳!每每钓上一个男人就带人家去看电影。幸亏她不是男人,她要是男人,绝对得孤独终老,半个妞都泡不上。 隐隐听到电影音效,他站在门口,想要走进去,又停住脚步。他像个窥视者,透过门缝往里探视。 就在这一刻,他看到—— 迤逦拽住李克金的领带,迫使他的脸向她靠近,尔后……她吻了他,主动吻了他。 空气在瞬间从温又笑的胸口被挤走,他快要窒息。不断地向后退,再向后退,他命令自己离开。 他几乎是用跑的,疾步奔下了楼,奔出了那栋他不配进的季孙大宅。 他跑得太匆忙,没来得及看到那一吻之后的场景。 李克金浑身不自在地将迤逦推开,整个人弹跳起来,手背不由自主地擦拭着嘴角,他显得恍然无措,“这……太……太突然了,我们之间……我们之间发展得好像太……太快了些。我还没准备好,你知道我其实是个很保守,很内秀的人,我对女人……” “没关系。”迤逦拍拍他的手背,安抚着他有些过分的情绪,“我们是以结婚为前提正在交往的恋人,亲吻是很正常的。你就从现在开始适应吧!或许,我们该有更进一步的关系,好让我们提前看清彼此……” 她倾身上前,这一回他更是夸张地跳出沙发,直接往外奔。“我……我想起来,我还有点公事要处理,我……我我我我先走了。” 他跑了,她以手臂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盯着他离去的方向,“现在这世道还有如此纯情的男人吗?不过是个浅吻而已。” 玩也玩过了,人也跑掉了,迤逦站起身往楼下去,却不见温又笑的身影。身为保镖,他不是应该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嘛! 人呢?擅离职守可是保镖最大的失职哦! “温又笑!温又笑——” 她寻模着他的身影向外走去,却见他坐在花园的台阶上,闷闷地抽着烟。烟雾缭绕中,他的身影显得格外落寞。 她好似看见了小时候总是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发呆的自己,一样地孤寂。这一刻,忽然不舍得再折腾他了。 “温又笑?”她拎起裙角坐在他的身边,“我喊你这么多下,你怎么不出声啊?” “他走了?”他这是明知故问啊!他明明亲眼看着李克金落荒而逃的。 站起身,他径自向外去,不理会身后的她,也不想让自己再理会下去。 “你去哪儿,温又笑?” “去拿车,我送你回家。”温又笑头也不抬照直了走,“还是,你希望我送你回李克金的住所?” 车飞驰在夜色中,车内的气氛却很是诡异。 温又笑闷不吭声,眼望着前方,只是专心开车。季孙迤逦时不时地偷偷瞄上他一眼,明明想说话,却又总是欲言又止的样子。 眼见着就快到她的住处了,再不开口就迟了,她终于决心告诉他—— “其实我和李克金……” “我没办法继续做你的保镖。” 他拿话戕住了她的口,“我知道你为什么在答应做李克金的女朋友之后请我做你的保镖,但我没办法胜任这份工作。就像七年前我不愿做你的保镖时一样,我没办法控制好自己的感情,理智地保护你。所以,就职业操守来说,我不能继续担任你的保全工作。”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又要把她像个包袱似的丢给别人?还是,他又想逃? 她咬着唇不吭声,生怕一开口他会再次消失不见。她可以解释的,她和李克金的事,可是她不要,她固执地不去解释。 是谁说过,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失去了意义? 如果他真的懂她,他们之间根本不需要解释。 温又笑兀自说着自己的打算,“我知道你最近身边有危险,所以我不会放任你不理,我会找最好的同行来保证你的安全,你放心。” “不用。”她回说:“不用麻烦你了,你见识过我的防身术,还不错吧!旁的不说,保证我自己的安全,这点我还能做到。也不想想,这七年在国外我一个人都是怎么生活的。” 又提独自在国外的生活?要不要他拆穿她的西洋镜? “去美国的第一个月,你在大学外面租了套房,那天你在图书馆待到很晚,结果晚上十二点你找不到回家的路,美国的警察大叔想要帮助你,可你压根想不起来你住的街区。最后是一个声称是你邻居的黑人坐在警车上,领着你回家的。 “同年的十二月,圣诞节前夕,你在旅行途中被人抢了手袋,证件、现金和信用卡全不见了。你还坚持不接受警方的帮助,最后是一位好心的旅伴资助你回家的。 “第二年开春,你咳嗽,足足咳了一个多月不见好转。有一天你在路上咳得天花乱坠,差点晕倒,是一位好心的路人送你去医院治疗,你在医院里足足住了两个星期,病情才得以好转。事后你想向那位路人道谢,可再没有见过他。 “你到美国的第三年,好时感冒,由于你忙于准备硕士论文答辩,对好时疏于照顾,导致她病情加重,严重到变成肺炎。医生安排她住院,可你手足无措,站在走廊上放声大哭。事后还被要求接受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评估,若不是奚日再及时以好时父亲的身份飞去美国,你差点失去了好时的监护权。 “至今为止你仍然不知道,当时奚日再是怎么知道你需要帮助的。而奚日再只知道他收到了一份传真,是社会福利机构即将收回好时抚养权的信函。所以,他才及时赶去了。” 温又笑偏过头来直视着迤逦的双眼,“还要我说下去吗?还是,你还想拿那七年在国外的生活当谈资?” 她不想说了,她只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调查过我这七年的生活?不不不,不可能,再调查也不可能知道得这么详细。你不会一直在跟踪我吧?还跟踪了七年?”怎么可能?她瞪大眼珠子摆明不相信。 除了人类学,在其他方面她头脑有限,温又笑懒得跟她计较,只要她接受他的安排就好。“派人保护你的事就这么定了。”他的脚踩向刹车…… “你凭什么决定我的事?你是我的谁啊?简直是……” 第9章(2) “迤逦?” “干嘛?” “解开安全带,准备跳车。” 迤逦瞪着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像看傻瓜似的看着他——难道她对李克金的那一吻让他神志失常到要自尽了? “你……你说什么?” “准备跳车。” 他没有太多时间跟她解释了,这条路的尽头就该上高架桥了,以他现在的车速,撞车是必然,也唯有撞车才能让车停下来。他不能让她身陷危险,在上高架桥之前跳车是最好的选择。 “刹车失灵,你准备跳车。” 现在是八十码哎!他要她现在跳车?等一下,再过五分钟他就要进入高架桥了,如果刹车失灵,这八十码的速度,再碰上堵车…… 迤逦简直不敢想象,“要跳我们俩一起跳。” “现在是玩笑时间吗?”他快速转动方向盘,抄车流量比较小的路而行。“快点,跳车。”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腾出一只手来去解她的安全带。“跳车,听见没有?” “要跳一起跳!”她一只手死命地拽住安全带,另一只手抓住车上方的把手,坚决不松手。 她的固执在这种时候总是异常活跃,知道拗不过她,他也没有时间再说服她。前方是进入高架桥的绿化带,温又笑握紧方向盘叮嘱迤逦,“抓紧把手,紧紧抓住了!” 车直冲向绿化带旁边的树,他在最后一刻转动了方向盘,让驾驶室前方的车头直撞向树干。 氨驾驶位上的安全气囊打开,将迤逦包裹得严实,她——安全无虞。 “温又笑……温又笑……你醒醒啊!温又笑!” 卡在安全气囊里,季孙迤逦没办法自由活动,她只能一遍遍地呼唤着他的名字,目光所及是他额头不断涌出的血,紧闭的双眼让他陷入昏迷。 他是用自己的命换了她的命。 他拿自己这边的车头撞向树干,好使她那头的安全气囊因为撞击而打开,这样幅度的震动又不会给她带来伤害,可直接撞向树干的他却身受重伤。 这就是他的守护吧! 直接、彻底,忘却生命,乃至世间的一切。 “温又笑——” 一向坚毅得如同山一般守护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如今面色苍白地躺在同样苍白的病床上。 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她的。 奚日再说法证那边初步检查了他们的车,刹车被人做了手脚,所以才会失灵。应该是那个想窃取她身上最后一块骨头的家伙吧!既然闯空门都没办法找到那块骨头,索性送她上黄泉路来得比较容易。 她翻身上了病床,躺在他的身边,她的手臂横过他的月复部,这样才能感受到他的存在,感受到他一直在她的身边,永远不会离开。 “温又笑啊!” 她在他的耳边呢喃,用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我只守护你一个人,我会一辈子只守护你一个人——这句话你大概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吧!” 捏了捏他的手心,能这样稳稳攥住他的感觉真好。“可我知道,在心里,你一直用自己的生命守护我,即使我离开的这七年,也从不曾停止过。” 轻轻一声叹息,送进他的心上。知道他陷入昏迷听不见她的声音,她才能肆无忌惮地说出那些真心话。 “七年前,你说我不懂什么是爱情,你说我只想找到一只救生圈。为了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我去了美国,去修人类学。 “我以为我终于懂得爱情,知道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人脑中的松果体分泌的多巴胺在起作用罢了。可当我再次见到你,我的大脑又在不由自主地分泌多巴胺。如果……如果爱情真的只是多巴胺在发挥作用,那么我只对你……我只对你一个人产生多巴胺,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是不是代表,这世上可以让我的大脑分泌多巴胺的人只有你一个,我爱的人只有你一个,我想要守护我一生的那个人也只有你——只有你!” “——那为什么还要跟李克金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呃?” 她的耳边是他在说话吗? 迤逦睁大双眼,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正对着她呢! “喂,你什么时候醒的?”他是故意的,他一定是故意的!笔意装昏迷骗她说出真心话,有没有搞错?拿她的真心做戏!“你太可恶了!” 她作势要翻身下床,却被他的手臂紧紧环在怀里。“不能怪我胡思乱想啊!你甚至带李克金去季孙家的祖宅,我以为……我以为你已经认定了他就是要陪你一生的人。” 她笑了,即便眼底还含着泪。 人类学说,女人从内心里都是喜欢看到男人们为了她们而争风吃醋,甚至打到头破血流——岂止是女人,所有的雌性动物都具备这一特质。只有争得上游的雄性动物才能获得交配权,而这也是人类进化的本能需求。 她得说,人类学的理论真是对极了。 “真高兴你为我吃醋。”她还以为,他永远是那副雷打不动的冷静模样,能让他心慌意乱,感觉真不错。“不过,你不是也进入我家祖宅了嘛!” “什么?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要带进季孙家祖宅的,是某某,而不是某某——下面的意思,他自己理会去吧! 温又笑模出手机递到迤逦跟前,“哪,你的手机,里面有那个谁的电话号码吧!你现在就给我跟那个谁说清楚。” 哇,这男人的嫉妒心还真是可怕嗳!迤逦怕怕地拒绝接收,“都这么晚了,还是明天……明天起早再跟他说吧!” “现在!” “不能再晚点吗?” “就现在!” “还是明早吧!” “我说现在!” “……好……好好吧!” 季孙迤逦接过手机正要拨号码的当口,手机忽然自己响了起来。都这么晚了,谁啊? 有点茫然地接通手机,不好的预感自心底升起。“喂?我是季孙迤逦,你是……” “妈,是我啦!” 好时啊!迤逦长长呼了口气,总算安心了。“这么晚找我有事吗?”对了,忘记跟好时请假了。“我今晚有点事,你和爸爸、翁半晴他们在家没问题吧!” “有问题。” “啊?” 那头是好时长长的叹息声声,“妈,我被绑架了啦!” “啊?” “被一个不名黑衣男子绑架了,就跟电视里演的一样。估计爸爸一定在疯找我,而翁半晴一定主张报警了吧!”好时在电话那头咕咕哝哝,说着迤逦听不懂的话。“总之我被绑架了,你听懂了没?” “啊?” 从前到后,她怎么就会一个“啊”啊? 温又笑接过迤逦的手机,直接跟好时对话,“好时,我是温又笑,我们那天见过的,还记得吗?现在告诉我,绑架你的人要我们拿什么条件交换你的安全。” “妈手里的一块什么骨头——他说妈知道的。” 又是冲着那块骨头?温又笑沉吟片刻,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好时听出他的担心。“是那个人给你电话让你打手机给我们的吧!” “嗯。”这个温又笑果然比妈妈的脑子转得灵光一些,跟他说话比较不费劲。“地址是云东路水牌巷145号,你要妈小心一点,这个人看上去怪怪的,嘟嘟嘟嘟嘟——” 电话断了,迤逦的担心却油然升起。 是为了她手上最后一块骨头,杀不死她,就想拿好时威胁她?!耙惹上她,就准备付出相应的代价吧! “我要去救好时。”她跳下床,去取自己的外套。 那块一直给她带来麻烦的骨头就在她口袋里,如果谁想要,直接跟她开口就好,用不了花如此大的代价。 温又笑取下手背上的点滴,跟着她下了病床,“你留在这里,我去!” “不,你刚刚受伤,身体各方面的机能根本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恢复。你还是躺在医院里比较好,好时是我女儿,我不能看到她受到任何一点伤害。而你不同,”迤逦咬了咬嘴唇,“你跟她……你跟她什么关系也没有,你不用为了好时拼命。” “怎么会什么关系也没有呢?”她在说什么傻话?“我是要守护你一辈子的人,不止是你,还有和你有关的一切。”所以,“我绝对对好时有责任。” 接过她的外套,他就站在她的身边,离她最近的地方。 第10章(1) “云东路水牌巷145号——就是这里?” 季孙迤逦有些不可思议地盯着面前的建筑,“这是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种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二层小楼?” “所以它才被列入拆除建筑。” 上面写着大大的“拆”字,周遭的楼都被移为平地,这里也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拆除了吧!选在这种地方别说是交换人质了,就是杀了他们也没人能发现吧! 温又笑带着迤逦往前走,环顾四周,迤逦还不忘抱怨,“这哪里是住人的地方啊?根本是座危房嘛!我怀疑我们还没救出好时,自己先被压在这下面了。” 温又笑的手机发出收到短信的声音,他低头扫了一眼,领着迤逦往二楼最里间的阳台走去。“他在那里等我们呢!” “你又知道?”他怎么总是一副无所不知的模样?“对了,出车祸之前我要问的那些问题,你还没有回答呢!” “你哪有问什么问题?” 少装蒜了!迤逦不依不饶,“你分明对我在美国的那些年了若指掌,喂,你都是从哪里知道的?别说七年来你一直都在做跟踪者哦!” “女儿被绑架的人还有工夫在这里打情骂俏,这种情形还真是少见啊!” 黑暗的深处传出声响,伴随着夜风侵袭他们的身体。 幽暗的夜火照亮黑暗中那张脸,让温又笑和迤逦清楚地看到一直给他们带来危险的那张脸—— “果然是你啊,李法医!” 迤逦丝毫不觉惊讶的表情刺伤了自始至终将自己埋在黑暗中的夜行者,跨出黑暗,他终于现出真身。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季孙博士?” 真当她是白痴吗?他做得那么明显,她想装作不知道都很难。“知道尸骨在实验室的人不多,知道我什么时候在实验室,什么时候一定离开,了解我的时间表的人更不多。左右排查下来,你就在我的视线里了。” 温又笑的怀疑却是从他几次突然出现开始的,“实验室的尸骨刚被偷,连警局的车还没到,你就来了;迤逦出车祸,警方刚去勘察现场,你已经出现在迤逦送急的医院;还有,那天在奚日再家有家伙闯空门,那人刚走,你又出现——这一切的一切未免太过巧合。” “不过真正让我对你起疑,是那天警局的答谢会上。”她甜美地微笑,好似在讲述某个有关人类学的有趣课题。 “答谢会?我哪里露出马脚了?”他自问一直以来隐藏得都很好,完全符合一个优秀法医官的角色。 “你的西装。” “什么?” 又要从头说起,真烦啊!迤逦盘弄着垂在颈项边的发,漫不经心地说着,“答谢会上你穿的那套西装,我替一个男人买过。不仅因为纽扣上镶钻配金,更因为是几年前限量版发行的,所以每套售价不低于三百万。试问,一个普通的警局法医官怎么可能买得起如此昂贵的西装?” “所以呢?” 下面的部分由温又笑为他释疑吧!“我通过我的渠道调查了你在银行的户头,很干净,看不出像是能拿出三百万的样子。所以,我查了你在海外的帐户,当然这完全是通过我的特殊渠道。结果,我发现你在瑞士银行有个秘密帐户,里面的投资、地产等资金加起来不少于十亿!十亿啊!一个身家十亿的法医官却在国内过着非常平常的生活,这还不让人起疑吗?” “你早就开始怀疑我了,可你却一直不露任何痕迹,甚至还跟我出去约会?还说什么要以结婚为前提交往?”这个女人太可怕了,根本无法用常理来推断。 “也没有你们厉害啦!” 迤逦摆摆手露出毫不在意的模样,这时候她倒玩起了谦虚。“我是想把你的秘密公布于众,但是温又笑说,光证明你海外有不明资产没用啦!要先查清楚这些钱都是怎么得来的,到底是洗黑钱洗出来的,还是……继承了某个富豪的遗产,比如……那个性向跟一般男人不太一样的大富豪——林、成、栋!” “不要跟我提那个恶魔!” 李克金一步上前,停在季孙迤逦面前,温又笑直觉地想要挡在她面前,却被她推开了。 她可以的,在离开他的这七年里,她学会了不靠救生圈,一个人游在水中,直到发现幸福的彼岸。 她要证明,她靠近他不是因为她需要救生圈,而是因为他是值得她爱的男人。 这是她和李克金两个人的事,从发现那具尸骨开始便注定了。他可以站在她的身后默默地守护她,可是她也有想自己战斗,想挡在他前面的时候。 “有什么问题一次问完吧!以后我们可能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站在一起平等地交流了。”指着他的鼻子,迤逦先行宣判,“敢惹上我,你就该做好下地狱的准备。” “下地狱?”李克金嗤之以鼻,“我早就在地狱里了,还怕是下第八层还是第九层吗?”笑话!不过他还真有无数的问题想要她解开谜底,“你既然早就在怀疑我了,为什么还答应和我谈恋爱,甚至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相处?” 吐吐舌头,迤逦冲他扮鬼脸,“骗你的喽!想要你自行露出马脚,与其等着你在暗中杀我,不如我在亮处随时随刻盯着你,这样岂不是更安全些?” 他不信,他不信这明明该是书呆子一名的灭绝师太居然聪明到此种境界。“可你那天在季孙家的祖宅,我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你明明……你明明主动吻了我!” 这个嘛,她可以解释的。 “那一吻包含了三层目的,咳咳!”清清嗓子,且听她娓娓道来,“第一层目的当然是要你相信我确实是有诚意跟你以结婚为目的交往,当你对我放松警惕,可没想到在那之前你就在我的车上动了手脚,打算直接送我上黄泉;第二层目的嘛……” 她望向温又笑,要当着他的面说这些真是不大好意思呢! “我特意在影院的门口留了条门缝,影院里是暗的,唯有那些门缝留出来的空隙让光亮照进来。当有人靠近门的时候,最后这点光亮也会被挡去,而我就借这个知道有人来了——那栋宅院里除了我们三个再无其他人,也就是说我通过这么一个小小的计策,就可以知道温又笑在偷窥。然后我就借这个当口试探他对我的心意喽!”主要是看他会不会吃醋啦! 温又笑撇撇嘴不置可否,虽然她的动机很险恶,可偷窥的人是没有立场再说什么的。 “至于第三个目的,”她就直言不讳了,“我怀疑你和林成栋先生一样是gay,所以借此机会试探你一下。” 丙然被她料中了,她不过是蜻蜓点水般吻了他一下,可之后的事却充分说明了问题,李克金不仅强硬地将她推开,而且有意无意地总是要用手背去擦拭嘴角——显然,这男人不喜欢女人碰他。 “由此我推断出,你很可能是已死富豪林成栋的‘亲密爱人’。” “你还真厉害,看来是我小瞧了你,你根本就不是一门心思埋在实验室里的书呆子。你很精明,也很能干,的确够得上‘白骨精’的级别。” “承蒙夸奖,不过我是不会谦虚的。” 让她继续推理下去吧!也许她可以考虑,有一天不做人类学家改行去当侦探。“作为林成栋的亲密爱人,在他死后,你继承了他的遗产。也因为林成栋这个特殊的性向问题,他遗产的归属一直是秘密。执行遗嘱的律师根据保密协定不允许对外透露遗嘱的内容,而你也借着这层关系,将自己隐藏得很好。我估计就在你准备继承遗产的时候,林成栋的儿子——那具尸骨的主人找上门来,对吗?” 已经被她全都猜中了,他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不错,他说他叫林英立,是林成栋和前妻所生的儿子。” 对上了,全都对上了!她的分析一开始就没错,dna显示尸骨和林成栋确是亲子关系——不过同性恋生儿子,真的很诡异嗳! 她那是什么表情?喜悦吗?李克金却恨不能将她那副表情从脸上扒下来。 “在你看来,这一切不过是验证你的人类学专业罢了,知道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某一天,在我的人生即将走上大好的某一天,这个叫林英立的毛头小子忽然跑到我跟前,他把我当成了林成栋的朋友——普通朋友,他想通过我帮他接近林成栋,认识林成栋,进而成为林成栋唯一的亲人。 “那小子告诉我,他妈当年得知林成栋的性向有问题,就在那时候林成栋向他妈提出离婚。他妈认为,林成栋当初会娶自己只是为了掩盖他的性向,一旦她得知了林成栋的秘密,林成栋便不再掩饰,直接以离婚求解月兑。 “林成栋的前妻自然很生气,离婚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林成栋自己已经怀孕的事。直到临死前,林成栋的前妻才告诉这个叫林英立的小子,他的生生父亲是家产十亿的大富豪林成栋。于是,林英立回来了,居然还找上了我,最可笑的是……他居然要我帮他验证和林成栋的亲子关系。 “林英立那小子准备认父,准备索取林家的一切——这些你全都猜对了,可你猜得不对的是……我不是在林成栋死后才见到他的儿子,恰恰相反,我是在林成栋死前便得知他还有一个儿子的。” “是你杀了林成栋?” 这点确实让迤逦有些意外,要让林成栋那样的大富豪死得如此平静且不引人怀疑,可不太容易哦! “胰岛素真的是种很美妙的东西,它可以救一个人的命,也可以在昏睡中要了一个人的性命。最重要的是,它是人体本身就产生的物质,所以……做毒物检测的时候根本什么也差不出来。之前,你这个大博士在对那具尸骨做检验的时候,不也疏忽了对胰岛素含量的检测嘛!” 是他!是他用林成栋每天都要注射的药物要了他的性命。 “他想更改遗嘱!在他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儿子的时候,他居然想更改遗嘱,想夺回我唾手可得的一切。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让这一切发生?” 绝不! “季孙迤逦,你知道一切,可你知道我是怎么认识林成栋的吗?” 她不知道!她这样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生来就拥有无尽财富的人怎么可能知道他的悲苦? 迸代大户人家有娈童,你知道现代社会也有这种地方吗?没错,你脑子里浮现的画面没错。我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带到了那种地方,给那些脑满肥肠的中年男人当玩物。 我就是在那里认识林成栋的,我本想赚够了钱就离开,过回原本的生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林成栋看上了我,要把我包下来,成为他私人的男伴。 当然,为了他的社会地位和名誉,我的身份是绝对保密的。条件是他出钱供我上学,给我这辈子都过不上的奢华生活。 即使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要回到原本生活的梦想,我很努力地生活,很努力地学习,我考上了医学院,当上了法医,我被公认为警局最年轻、最有前途的法医官。我想离开,我想过回正常的生活—— 可林成栋不许!他不允许!他威胁我,如果我不再做他的男伴,他就公开我的过去,让我在警局混不下去。 他控制了我的前半生,他还想操纵我的后半辈子。 为了我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我只得屈服于他的婬威。就在那时候,他的糖尿病引起了多重并发症,他写下遗嘱,在他死后将他的所有身家留给我,条件是——只要我陪好他人生最后的一程。 这是天上掉下来的超级大馅饼啊!既让我可以离开这个恶魔,又让我可以拥有无尽的财富。这笔天大的财富可以让我变成人上人,让我有权力掌控别人的人生,让我有机会夺回我失去的一切。 可是……可是每次好事将近的时候,我总发现那不过是一场梦,我依旧活在残酷的现实中,等待着命运对我下一次的捉弄。 林成栋的儿子来了! 他口口声声来找那个他从未谋面的父亲,而林成栋……林成栋这个从来不曾关心过子嗣问题,毫无血脉观念,一心贪欢的恶魔居然为自己还有一点点血脉残存于世而欣喜若狂?! 他要更改遗嘱! 我听见了,我听见了他给律师打电话约好了时间要更改遗嘱——他甚至还没拿到亲子鉴定,就急于肯定林英立的存在,果然是父子情深啊! 他们父子一场,那我怎么办?继续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卑微地连条狗都不如地趴在林家父子的脚边,永远丧失尊严地呼吸着? 不! 我怎么能让他如愿?我怎么能让他在玩弄了我前半生以后再更改我的后半生? 人,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而我要他付出的代价就是他的命! 我和平时一样给他注射胰岛素,只是浓度变高了。在他陷入昏迷中,我再补上足够致命的胰岛素。我遵守对他的承诺,陪他走完最后一程,我应该拿到他的全部遗产。 可我忽略了林英立的贪心。 他居然说林成栋曾告诉他,要弥补这些年对他的损失,会将遗产全部留给他,只留给他一个人。他还说,我一毛钱都拿不到。 是吗? 就因为他身上留着林成栋那肮脏的血脉,所以他就应该得到一切,就因为我出身低贱,我的命运就注定要被这些有钱人一次又一次地改写? 凭什么? 所以我杀了他,让他和他那个血脉相连的父亲一样尝尝死亡的滋味。 我趁他不注意给他注射了适量的胰岛素,让他陷入昏迷中,而后……我用开红酒的锥子刺入他的颈椎骨,直刺入他的后脑。 他醒了,疼痛让他清醒,可他却动弹不了,只能任我摆布。 我就站在那里……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字一句告诉他这些年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我和他敬爱的父亲大人都做了些什么。我看到他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希望我能救他。而我却微笑地回望着他,直到他咽气。 炳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10章(2) 林成栋一定想不到,他留在这世间唯一的那点肮脏血脉,居然死在我手上。我也可以操纵林家人,如同这些年林成栋操纵着我。 而林英立……他自小与母亲在国外生活,异国他乡没有什么朋友,他母亲死后,他一个人回到这个对他来说很是陌生的城市,也没有什么人认识他。他唯一认识的,唯一认识他的便是林成栋了,而林成栋已死,所以甚至没有人怀疑过林英立的去向。 作为法医,我以研究为名,借用那处旧墓地,将林英立的尸体埋在了下面。要不是墓地突发状况,地下水爆裂导致尸骨全都了出来,这件事永远不会曝光。 偏偏尸骨送到了你的实验室,没关系,我将尸骨偷了出来,没有尸骨根本无法立案,更别说是查找凶手了。 坐拥那十亿巨额财产,顶着我法医官的帽子,我以为一切都恢复了原状。 我是法医,警局里优秀的法医官。我没有见不得人的秘密,我不是谁的男宠,我终于可以回到原本平静的生活。我想,我应该可以谈恋爱、结婚,和我所爱的女人生下我们的孩子。 可我……可我愕然地发现,我对女人提不起兴趣,我成了真正的gay!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因为林成栋的关系,我改变了性向,还是……还是我天生就是个同性恋者,我和林成栋根本是一拍即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命运又一次地给我开了了玩笑——它戏弄了我! 他的故事说完了,他的秘密解开了,可季孙迤逦却没有完全明白。 “等等!既然你做了这一切,既然你知道我的能力,既然你害怕我查出林英立的身份,为什么还要把他的尸骨送到我的实验室呢?” 原来,这女人也不什么都知道的嘛! 李克金抿着唇不住地冷笑,“怎么办呢?你在业界那么出名,又一直协助警局鉴证尸骨。如果我忽然不让你管这起案件,反倒惹人怀疑。再说了,大学的实验室没有警员二十四小时看守,从你那里偷走尸骨,毁尸灭迹,可比从警局里让尸骨消失要简单多了。” “那你还派温又笑来保护我?”这人的脑子到底是什么打造的?一下子精明得让人想掐死他,一下子又蠢得不知该如何形容才好。 她开始祈祷这家伙被判死刑,这样她就可以好好研究下他的大脑,说不定还能发表一篇震惊世界的学术著作,题目她都想好了,就叫——《论情感分裂对人类大脑的制衡》,顺便研究下同性恋先天与后天的转变问题。 哇,她真是天生的人类学家,注定要为人类的发展而贡献毕生的力量。 喂喂,集中注意力!先听李克金怎么说。 “季孙博士,你不肯让警察保护你,这正合我意。对付一个真枪实弹,经过专门训练的警察,我这个法医可没有十足的把握。可是对付一个连枪都没有的私人助理,我倒还很有胜算。只不过……” “只不过你没想到你替我请的保镖居然是从特种部队退役的。”哈哈哈哈,她太得意了。 啊!谁在捏她的手心? 她回头望去,却见温又笑用眼神向她示意着什么。而李克金显然没有留意到这两人间的肢体交流,兀自说着自己的心思。 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太久没有人好好听他说话。 其实一直以来,他在找的不正是这样一个可以有人倾听他心思的机会嘛!即使对方是他要置之死地的人。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你们俩居然是旧相识,而他更是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守在你身边,让我没办法下手。” “所以,你开始借约会之名想杀我?” “不,那时候我根本没想要伤害你,我只想从你手上偷回和那具尸骨有关的一切。我只想让这个死人,这个案子永远石沉大海,我只想当这件事从未发生过。还有……” 他上前一步,忽然伸出手将迤逦拥在怀中。 “你和我同是业界的精英,虽然研究的范畴不同,可我们都是专业人才。我们有共同的话题,而且我们同样是那么优秀。如果……如果我们俩结婚,一定能繁衍出更优秀的下一代吧!” “即使你根本不爱女人,也要同我结婚?”将他的手从脸上拉下来,她望向他的眼眸深处,“你让我觉得恶心,李克金,你让我觉得比杀人犯更恶心,知道吗?” 他向后退,一步一步退到黑暗深处。 “是你的错!全都是你的错,如果不是你执意要找出那具骸鼻的身份,如果不是你揪着这件事不放,如果不是你那么爱多管闲事,根本不会把我逼到这一步。” 他明明偷回了整具尸骨,没想到她还保留了一小块,并且用那一小块尸骨查出了死者与大富豪林成栋是亲子关系。 “本来这也没什么,因为他从来没有出现过,你们就算有他的dna,也查不出他的真实身份,自然不知道他被杀的动机。可是……可是你这个女人居然想出……想出用美国人类科学院最新研究出的全骨复原技术,利用那一小块骨头复原出死者的整幅面貌。一旦他的脸被复原,警方很快就会查出他的身份,进而查到我头上来。我怎么能让这件事发生呢?我怎么可能让自己花费一生达成的目的,就这么白白地付水东流?” “……没有什么全骨复原。”她眨巴眨巴眼睛,露出无辜的小白兔模样。 “啊?” “我没办法做全骨复原。” “你说什么?”李克金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你根本不会什么全骨复原技术。” 不要侮辱她的专业能力好不好?迤逦不忘冲他翻白眼,“我的确掌握了最新的全骨复原技术,可是尸骸留给我的骨头实在是太少了,而且是残缺的,不足以让我完成整个全骨复原。我之所以这样说……” “你——你是故意那么说的,很早以前你就开始怀疑我——你一直在试探我。” “宾果!答对了。” “可恶——” 李克金堆积数年的怒火在这一刻全线崩塌,“你会为你做的这一切付出代价的!你会的!” 季孙迤逦双手抱坏冷冷地盯着他,“你要我付出的代价就是我的女儿吗?”他未免太小看她,也太小看一直守护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了。笑自嘴角露出来,她也有像恶魔一样的时刻,“你说了这么久的话,不觉得奇怪吗?” “什么?”这女人在玩什么把戏,故意拖延时间吗? 不用拖延了,一切已经寿终正寝。迤逦咧着嘴公布现状,“刚刚一直站在我身后的温又笑,你有多久没看到他了?” 温又笑?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那个男人怎么不见了? 李克金左右看了看,迤逦好心地指了指他的身后,“他就在你后面啦!” 转过身的瞬间李克金看到了温又笑那张永远冷峻的脸,以及站在他身边的肉票——季孙好时。 “你……你怎么会找到她?”他明明将好时藏了起来,温又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她。 “是热感应仪。” 这一刻,温又笑很想向这个所谓的专业人士证明自己在自己的领域同样优秀,优秀到足以匹配季孙迤逦博士。 “在我和迤逦来这里的路上,我便托我的朋友用热感应仪检测这栋危房周遭的热源。在我们上楼的时候我已经收到消息,知道你将好时藏在了外挂阳台上。我还知道这栋即将拆迁的屋所挂名在贺香叶女士名下,我那些做保全的朋友已经将贺香叶的祖宗八代都调查清楚了——她不就是你英年早逝的母亲嘛!” 李克金轻笑出声,“调查地那么清楚又有什么用呢?”他从腰里掏出枪来,“我可是尝尝出犯罪现场的法医官,我是配枪的。” 他用枪口指向温又笑,温又笑下意识地拿手捂住了好时的双眼,好时却将他的手拉了下来——在美国经常看到人拿枪啦! “你跑不掉的。”将好时藏在身后,温又笑毫无畏惧地正对李克金,“刚刚你跟迤逦的对话,我已经做了现场语音传输,相信现在整个警局的车都朝这边出发了。” “其实光靠那一小块骨头,没有任何实际的人证物证,我根本没办法把你送进监狱啦!”迤逦挥挥手很不好意思的模样,“一切都有赖于你的不打自招。”他真是一个坦白的男人啊! 可恶!可恶!可恶! 李克金握着枪的手不住地颤抖,“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俩!这样……这样你们就能永远……永远永远守在一块儿了。” 枪口对着温又笑,他准备扣动扳机—— 迤逦忽然扑上前,一记要命的过肩摔将他整个人摔翻在地,枪也从手上掉了出去。温又笑抢过那支枪的同时,李克金袖中隐藏的刀已经横在迤逦的脖子上,擦出一丝血色。 “你不是很聪明嘛!” 他的唇擦过迤逦的耳垂,空气中有淡淡的血腥气弥漫开来,“你猜我是会慢慢割开你的咽喉,还是非常用力地将你一刀毙命?” 枪落到了温又笑的手中,枪口对着李克金,他的手却在颤抖。 往事重回心头,上一回被凶犯勒在手中的是他最好的兄弟,这一次是他最爱的人。 开枪吗?万一错伤了人质怎么办? 开枪吗?万一没有打中凶犯怎么办? 开枪吗?万一凶犯同时动手切断人质的颈动脉怎么办?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开枪!”迤逦伸着脖子冲他大吼,“我要你开枪,你听见没有?” “我不能!”颤抖的枪口如同温又笑颤抖的心,“我做不到!我做不到!我做不到!” 迤逦却主动让颈项上的肌肤向刀锋再靠近些,血珠子不断滚了出来。她就是要他被这鲜红刺痛双目,“你不开枪我就会死,所以——开枪!” “我做不到,你知道的,我没办法对着我爱的人开枪,我没办法。”越爱的人,他越是没办法平复心情扣动扳机。 十年前,对自己的好兄弟;十年后,对自己最爱的人。 最爱的人啊!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对她的爱有多深,深到他宁可自己死,也无力扣动扳机朝她开枪。 像所有联合犯罪一般,强大的势力在这一刻控制弱小的势力,温又笑在向危险屈服。 李克金晃动着手里的匕首命令心灵上处于弱势的温又笑,“放下枪!我要你放下枪,我要邀请季孙博士陪我一程,直到我确定安全为止。放下枪!再不放下,我就一刀割开她的脖子,大不了——同归于尽。” 他加大手力,温又笑慌了,握着枪的手开始松动…… “温又笑!”迤逦忽然喊出他的名字,她主动向刀锋靠近,更靠近——与其被一个变态折磨最终死得凄惨,还不如自行了断,死在最爱的人身边。 “听着,你不开枪,我就选择自己要走的路。” 她的血在流,他的枪口在颤抖—— 砰! 他开了枪,在被她逼迫之下。枪声响起的瞬间两个人倒下了,李克金算一个,温又笑是另一个——被自己开出的枪声吓的。 现在轮到迤逦和好时这对母女犯难了。 “这么重的人,我们要怎么把他拖走?” 尾声 温又笑躺在病床上已经准备好接受奚日再、翁半晴这对活宝的嘲笑。 “一个特种部队退役的狙击手居然因为开枪而把自己吓晕,想想看,我就是不想笑也不行啊!哇哈哈哈哈哈!” 奚日再放肆地笑着,出其不意,一只山竹飞进他的口中,正好将他的嘲笑堵得严严实实。温又笑指指自己受伤的头,“我出车祸撞伤的是前脑,开枪晕倒撞伤的是后脑,自始至终受伤的都不是我的手。而且你也说了,我在特种部队的任务是狙击,瞄准自然是我的特长。所以——” 他一字一顿地警告他,“不、要、再、惹、我。” 不惹他,告诉他一点小秘密就当是补偿吧! 好吧,奚日再承认他没有那么好心,他完全是想看看温又笑的反应罢了。 “哎,你会那么拼命地和迤逦一起去救好时是因为你以为她是你女儿吧!其实好时她……” “她不是我女儿。” “你知道?” 他知道?等等,翁半晴那是什么眼神?奚日再赶紧摆手,向他的女人老实交代,“好时也不是我的女儿啊!你别误会,你千万别误会,我跟迤逦从来没有产生过朋友以外的任何关系,我发誓,用我的下半身和下半生一并发誓,好时真的不是我女儿,虽然她叫我‘爸爸’!” 有必要紧张成这样吗?温又笑嘲笑着他的没种。 奚日再却一再申明自己如此谨慎小心完全是因为某个女人的极端可怕,“要是让翁半晴怀疑我对她不忠,我就死定了——可你到底什么时候知道好时绝对不是你的女儿?” 要解谜吗? “虽然迤逦离开了七年,可在我这里,她从未离开过。” “什么……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迤逦离开这七年,温又笑一直通过自己的方式参与进她的生活。” 奚日再这个蠢男人,还是让翁半晴这个聪明的女人帮他提升一下智商吧!“以温又笑习惯大包大揽,凡事喜欢替人操心到底又特爱照顾人的性格,怎么可能放着他在意的女人远走天涯,而什么也不做呢?你以为人家像你那么没担当?” 翁半晴果然是翁半晴,她的确能补充奚日再那发育不良的大脑。 不再兜圈子,温又笑索性明说了吧!“我在美国的朋友在迤逦离开的这七年里,一直替我关注着她。不打扰,只是默默地守护。” “去美国的第一个月,她就迷路了,领她回家那个声称是她邻居的黑人其实是我在保全特训班时的朋友,很铁的朋友,我也曾替他接过麻烦。 “她在旅行途中遭人抢劫,资助她回家的是那个人曾经是我保全的对象。我曾经以命保护她,因为觉得欠了我人情,所以自愿替我守护迤逦。 “那年她咳嗽昏倒在路边,送她去医院的好心人根本就是我去美国出差的同事,受我之托特意去探望她的。 “还有,那一年你收到美国儿童福利机构的传真,说正在调查迤逦对好时的收养资格问题。你及时赶去了美国,以父亲的身份帮迤逦争回了对好时的抚养权——你从没怀疑过是谁给你发的传真吗?” 莫非……是这家伙? 从头到尾都是这家伙? 奚日再愕然地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温吞的男人,“所以……所以这七年来,其实你从未离开过迤逦。所以,迤俪是否曾生育,其实你早就知道,自然也就知道好时的身世?” 温又笑点点头,神思似又飘回到七年以前。就是迤俪初到美国的那年,她在华人社区里捡到了被人遗弃的女婴。 那婴孩对着她笑,没有任何目的和意义地笑着。她望着那婴孩,忽然哭了起来。 即使温又笑离开她的那个大雨天,也不曾任自己放声哭泣的她,看着那个婴孩竟然痛哭失声。 她告诉自己,遇上这孩子是天意,是老天把这孩子送给了她和……温又笑。 温又笑走了,这孩子却来了,天意注定这孩子是用来牵绊住她和温又笑两个人的。 她收养了那孩子,取名季孙好时。 她一直告诉自己,好时就是她和温又笑两个人生下的女儿——像是一种自我催眠,唯有如此她才能从温又笑离开的伤痛中重新振作起来。 好时是我和温又笑的女儿……好时是我和温又笑所生的女儿……好时的身上留着我和温又笑的血——不断地自我催眠甚至让迤逦有时候都以为,好时真的是她和温又笑的亲生女。 “其实好时的身上流着谁的血脉根本不重要,在迤逦的心里她就是她的女儿,所以……她也会成为我的女儿。” “少大言不惭了!” 门外闪出来的那个人直接朝温又笑怒吼,“我又没说要嫁给你,你少自作多情了,我可没答应让好时改口称呼你为‘爸爸’。” “难道叫我‘妈妈’吗?”温又笑一时兴起的幽默实在冷得可以。 翁半晴直接牵住奚日再的领带,拉走了事。人家小两口生死相逢,分外甜蜜的时刻,他这个女主角的正牌男朋友跟这儿凑什么热闹啊?她这个身为女主角正牌男友的“小三”就更应该回避了。 病房里被落下的两个人独自相对,似要用片刻的守候填补上这七年的空白。 他方才说的话,她在病房外面都听见了。七年默默的守候,不为任何,只为心底收藏的极隐秘的那份爱。 他寂寞又温暖的心,或许只有她明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在美国另结新欢、另有所爱,你怎么办?还是默默地守着,不站到我面前来?” 他点点头,不论是不是她期待的答案。 “我只想你幸福。”他拉过她的脸靠在自己的肩头,“保镖就是要保护好被保护人,默默地守在黑暗中,尽可能不被发现,不打扰被保护人——这是我的职业操守。” “所以,你是我一个人的保镖先生喽?”她轻啃他的耳垂,看着他不自觉地打了个颤,她在心底暗笑起来——禁不起撩拨的家伙。 温又笑却出手推开了她,端正颜色,好像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即将发生—— “我……” “你要向我求婚吗?”这么严肃?! 他哑然失笑,有点背地偏过头露出羞赧的表情,“喂,你让我把下面的话说下去好不好?” “真的要向我求婚?”她眼冒可爱小星星喽! “不是,”这家伙恶意的吗?“我是想说……我是想说,我没办法辞去保镖的工作。” “不是要向我求婚吗?” 拜托!你有没有认真听我说?温又笑努力维持正经颜色,“你曾说若我们想继续发展下去,我必须辞掉保镖的工作,因为你没办法看我守护着其他人,尤其是女人。我认真考虑过你的提议,可是,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是知道我的,若是辞去保镖这份工作,我就不知道我的价值还剩下什么了,而且……” “辞职?”迤逦眨巴眨巴眼睛显得很茫然,“谁说你要辞职了?你辞了工作,靠什么赚钱养活我和好时?我昨天跟你所在的保全公司做结算的时候才发现,你这个五星级保全人员的薪水很高嗳!私人聘请你几天费了我不少钱呢!”好在羊毛出在羊身上,他赚的钱最后终得进她的口袋,要不然她可要心疼了。 般不清楚状况的人自始至终好像都是温又笑,“你不介意我继续做保全工作,那你……你不介意我守在别的女人身边?” “看到我流血也不管我?” “那得看什么情况了,”他可是有专业操守的职业保全人员,“如果你伤得不重,而被保护人又随时会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我当然还是要……” “以我为重!” 迤逦恶狠狠地警告他,“无论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只要我问你这个问题,你都要这么回答我——哪怕只是骗骗我!” 骗?他从不骗人,更加不会骗她。 所以实话就是—— “我……” 她的手指点在他的唇上,阻止他说出那些她原本就知道的有点悲惨的真心话。她要说的,却是他从不知道的。 “温又笑,你给我记住了,我——季孙迤逦有能力照顾自己,我用不着你这只救生圈,我只要知道在你心里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比我更重要就好了。” 她自信的笑比屋外的阳光还绚烂,绚烂到让他眼花缭乱,只想啃上她的颈项。 食客对着盘中餐下口的前一秒钟,餐盘里的食物忽然发出异议—— “喂,你刚才真的没打算跟我求婚吗?真的没打算?完全没打算?一点也没打算?哪怕只是一点点……唔!唔唔唔!” ——食客已经开始重新回味这道美味佳肴。 番外篇 我的一家 我是一年a班的季孙好时,今天我作文的题目是《我的一家》。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家有一个爸爸,他叫奚日再,是耀东集团的大少。不要以为大集团的少爷都是精英教育下的产物,我爸爸总是弱弱的,生意上的事一概交由我爸爸的情人——翁半晴打理。 翁半晴很厉害的,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外,她都是白骨精中的白骨精,绝对的超级精英女强人。她经营着一家dm杂志公司,还帮着我爸爸的爸爸,也就是我爷爷经营耀东集团。 我妈妈叫季孙迤逦,是一名人类学博士,偶尔替警局鉴证无名尸骨。她是我爸爸的女朋友,我没有写错哦!他们俩没有结婚,还保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所以我妈是我爸的女朋友,不是老婆啦! 而我妈妈的身边还有个永远守护着她的保镖先生——温又笑。 有时候,我觉得温又笑先生才是我的亲生爸爸,有时候又觉得不是。关于血缘方面的问题实在是太复杂了,我决定长大以后修这方面的课程,好好弄懂一下。 最后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季孙好时,复姓季孙,不要再以为我爸爸姓季,我妈妈姓孙,所以我才叫这个名字。 ——总之,我们一家真的很幸福啊! 作文评分:d— 作文成绩:补考! (全书完) 《三打白骨精》系列之《剩女的全盛时代》另有一套“剩女”系列,敬请关注! 后记 那些剩女啊 剩女——百度词条如下解释: 指现代都市女性,她们绝大部分拥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长相也无可挑剔,因她们择偶要求比较高,导致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而变成“剩女”的大龄女青年。 如此说来,剩女属于白骨精的一类,而白骨精不等同于剩女。 之前就决定要写一个有关剩女的系列——《剩女的全盛时代》,然后被泉大点到来参与这个《白骨精》系列,所以就从剩女系列里抽了一个女配担任这个故事的女主(有点复杂,希望各位看得明白)。 好吧,我承认,之所以想起写“剩女”的故事完全是经常当媒婆的关系。 之前有做过电视类相亲节目的编导,手里握着大把优秀男女青年的资料,这是熟人最初找上我当私人媒婆的原因(密友爆料:于某人热衷于代人相亲是极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常常会领着男性朋友等在某家西餐厅,等待进门走向我们的那位“剩女”——来总体描述一下我接触到的这些明明急着想把自己嫁出去,还非得撂着挑子的恨嫁型剩女吧! 她们通常高学历、高收入,年纪嘛三十左右,长相嘛参差不齐。 她们对相亲对象的要求永远是—— 稳定工作——仅限于高校教师、公务员、医生或年薪至少十多万的高管; 身高一般——不低于175公分(曾经将一位182公分的男士介绍给一位156公分的女士,矮女见到高男居然用嫌弃的语气说了句:你太高了!); 相貌平常——毛发稀少的不要,肚大腰圆的不要,贼眉鼠眼的不要,不够帅气的就不要; 性格正常——势力小人的不要,眼高于顶的不要,甘于平庸的……也不要; 背景寻常——付不起一百平以上商品房首付款、装修款和结婚费用的不要,家中有负担的不要,农村出身的不要,父母早年下岗的不要,更有甚者婚房没有全付款的——不要! 她们的通病是——现实、理智到完全不可爱,甚至在整个相亲的过程中,在我没话找话说到口干舌燥的境地时,也懒得露出一丝配合的微笑,高高在上到让人不敢膜拜。 拜托,优秀成功到符合你那么高标准的完美男人早在二十五岁左右就被聪明可爱的小丫头片子掳去了,还等你下手? 拜托,成功男人有几个需要找个成功的女人,在家还搞职业大比拼吗? 拜托,成功男人都偏好女敕草,即便你开出花来,也老了不是? 拜托,成功男人都喜欢被人崇拜的优越感,你高高在上地挂着,要他去贴你,可能吗? 拜托,就算让你遇上了符合你标准的近乎完美的男士,请动脑想一想,如此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到现在还缺老婆? 不是感情上受过创伤就是此人性格有缺陷,再不然就是其父母性情怪异、特别挑剔加自以为是。 真的,我说的都是现实,不是小说。 同系列小说阅读: 三打白骨精:冷艳导演试试爱 三打白骨精:地产女王色色吻 三打白骨精:剩女的全盛时代 三打白骨精:银牌部长百百恋 三打白骨精:狩猎樱色男子 三打白骨精:金牌秘书万万岁 三打白骨精:小心单身是公害 三打白骨精:我说女王换换爱 三打白骨精:王牌总监千千色 三打白骨精:败犬女王转角爱 三打白骨精:狡女痞男攻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