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子求财》 前言 财子趣事 如果你做不了才子,一定要成为财子,如果你连财子都做不了,就只能做“材子”被人砍了。 以上是我的朋友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意思。说这话的朋友的父亲是个大大大总裁,相当有“财”,他怎么着也算是个“财子”! 可他老爸说什么要培养他男子汉吃苦耐劳的精神,所以他每个月还得在麦当劳做迎客小弟赚零花钱,用他的话说叫“出卖色相”。言情小说中的财子出门都开宝马,而他用两条腿走累得像老马。 他常拍着大腿向我诉苦:“别写言情小说!言情小说上的富家公子哥都是骗人的,要不我怎么会沦落到请你喝杯红茶的钱都没有呢!” 天知道!他小气得连我欠他两元钱的甜筒都记得一清二楚,还指望他请我喝茶? 他最害怕的是每年的九月到十一月,因为我们几个朋友连着过生日,他总觉得自己面临破产边缘。那段时间他总喜欢玩“大富翁”,想从中找到一点儿发横财的感觉。可是每次都惨败在我的手下,乖乖交出房产和所有现金——天生不是发财的命! 于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是要成为真正的财子,坐着数钱数到心花怒放。好不容易喝冰红茶中了个二等奖,兴奋地跟所有认识的朋友、亲戚打电话吹嘘,电话费花了不下一百元,得到的奖品是一本印有冰红茶标志的便条纸,批发价两块五。就这么个小小的奖品还在我们挤公车的途中丢了,他哭丧着脸像死了亲爹,我一咬牙,一狠心又给他买了一瓶冰红茶,结果没中奖,他气得一口气喝完一整瓶冰红茶,还被呛到了姥姥家! 他捶着胸蹉跎自己“命苦”,我在心中暗叹,你再命苦能苦过我吗?遇上你这种财子,我才真是命苦到家! 楔子 失败!无忧宴居然失败了! 豆蔻姑娘嘎嘣嘎嘣地嚼着脆脆的豆子,想着那场宣告失败的无忧宴。 从门面上算起来,她管当今武皇后娘娘叫“姑姑”。可是算起来,收养她的那个爹老早就死了,总之打她的娘偏要跟皇后娘娘拉上点儿关系,这才将她推到了姑姑的面前。原本她很怕姑姑的,怕她像娘一样打她,不过现在不怕了,姑姑对她很好,至少她喜欢吃的豆子,姑姑总会让太监准备。 对她这么好的姑姑从前段时间开始总是蹙着眉不开心,好像很郁闷的样子。她不喜欢自己喜欢的人不开心,所以她主动请缨要为姑姑找快乐。听说天下第一酒庄盛产一种无忧酒,于是她就和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那赋秋合计办场无忧宴让姑姑开心。 宴必有厨,这厨可是精选天下第一楼的名厨上阵——美酒配佳肴,看上去是多么快乐的事啊。 她本以为让三大才子之一的那赋秋出马,这场无忧宴一定会没问题的。没想到那个什么烂菜楼的厨子竟然傻傻地放弃了,实在是令人诧异。 不过没关系,少了一个才子,还有另外两个。中原三大才子中以学识著称的平芜还是翰林院的编修呢!差使他去为武后娘娘找快乐应该再容易不过。 既然吃的快乐暂时不能算在内,那就穿吧!每个女人都喜欢华丽的衣裳,武后娘娘应该也不例外才对。 说定了,就送武后娘娘最华丽的衣裳,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豆蔻郡主扯着嗓子喊道:“十三点!十三点!快点儿帮我去查查翰林院的平芜编修的情况。” 此时的平芜正从兜里掏出银袋,第二十四次地数了数,数字依然没变,他银袋里所有的银子加起来总共才二两七钱。还有半个月才发银饷,这日子可怎么过哦! 外人眼里他这个身为四品官的中原大才子是多么威风,孰不知每个月光是随礼就随得他想把自己给当了。不知道能不能捞点儿外快,好补贴补贴贫瘠的生活。 也许……也许某天天上会掉下黄澄澄的金菩萨?也许吧!可能性不大。 随侍书童兼马车夫兼小厮兼使唤仆人兼管家兼厨子——阿呆蹭到了平芜跟前,一张红色的“炸弹”颤颤巍巍地递上。 “爷,武将军为儿子办满月宴。” 又要随礼?能不能不随?他真的没钱啊!可惜这武将军是当今武后娘娘的侄儿,不随这礼,行吗? 外快……他需要外快。这一次说什么也要弄点儿银子好过日子,没银子哪来的快乐。 才子也求财! 第一章 太皇太后的表外孙媳妇娶儿媳妇——随礼一百两。 肖尚书的堂弟媳的三姑妈四十九岁出嫁——随礼五十两。 王御史夫人的二叔公八十五岁得子——随礼三十两。 李太尉的大舅子娶第十五房妾室——随礼二十两。 陈太监的干儿子的干孙子娶妻——随礼十两。 岸总兵丈母娘过阴间五十大寿——随礼五两…… 这账一笔笔算下去,平芜有种想哭的冲动。这付总兵的官位在他之下,他丈母娘都死了三十年了,现在才过五十大寿是不是有点儿太晚了? 只可惜他平芜出身贫寒,好不容易混了个翰林院编修,虽是个四品官,却是个无钱也无权的清水衙门,身在官场,他谁也不敢得罪啊!于是,这个请客他随礼,那个请客他也不敢怠慢。久而久之,他那点儿俸禄还不够随礼的。 “爷,您就甭抱怨了,先想着怎么混过这一关再说吧!”书童阿呆是平芜惟一的下人,说是书童,他要做得事可多了。没办法,这个家请不起其他佣人嘛! 阿呆说得在理,平芜模模掏掏,他将身上的全部家当掏出来也凑不够三两银子,今天可是武后娘娘的侄儿——武将军为儿子办满月宴,无论如何也不能少了这份礼。否则,用不了多久,他连清水衙门也坐不住了。 可是,到底该怎么办才能随上这份礼呢? 有了!再怎么说他平芜也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随便写幅书画倒也是一份好礼。看上去,既有修为,又有学识,还相当月兑俗。不如就写幅祝贺满月的书法吧! 主意打定,平芜花了整晚的时间书写了一幅书法,来日他换上最干净的那套朝服,带着贺礼和阿呆往将军府走去。 走到半道,阿呆忍不住问了起来:“爷,你为什么要带我去将军府?”他连一身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去那种地方会给人笑话的。 你当爷不知道啊?“这不是为了省一餐饭钱嘛!”他不小气,可是身上只剩下最后二两七钱银子,离发俸禄的日子还早着呢!饼一天算一天吧! 站在门口,他稳妥地递上请柬。参加宴席的规矩他是懂的,送上书法为礼,他这就准备走进去。迎客的管家用不冷不热的眼光拦住了他的去路,挑剔地问道:“这书法是谁的墨宝?” 好无礼的下人,想他阿呆就不会这样。“这是我们爷的墨宝。”爷可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挺值钱的名声。 避家上下打量着平芜,到底还没再刁难,放他们进去了。在他们进门的前一刻,分明听见管家对身边的小厮吐了一句:“没钱随礼,就送一幅破书法,当我们将军府是卖书法的集市呢?” 这话……这话怎么说的?不过,他的确没钱。 走进大厅,平芜和阿呆更傻了。别的客人都穿着华丽的便服,每一件都做工精细,价格不菲。惟有他穿着厚重的官服,连阿呆都比其他下人更添了几分穷酸样。真是丢人! “这不是平编修嘛!你也来了?” 几个比平芜官位低的大人笑呵呵地迎了上来,神情中却少了尊重的味道。阿呆不呆,他的观察没有出错,很快那几位大人就开始让爷难堪了。 “你们有没有看到平编修的新作?” 另外一位大人兴奋地接着说:“看了!看了!集市上一两银子一大本,没事干买来入厕的时候用来解闷,挺不错的!” “啊炳哈哈哈——” 放肆的笑声让平芜想揍人,阿呆却先一步拉住了爷的衣角,“爷,他们跟刑部的关系可是好得不得了,你不想被罚俸禄吧?”他们也没有银子可罚了,“再说要是打架的过程中撕扯坏了这套官服,咱们可没钱再做新的。”这才是真正的大问题。 算了,不打了,先吃东西要紧。吃饱这一餐可以省下三顿的银子,别怪他堂堂才子粗俗不堪,实在是为五斗米折腰,生计要紧。平芜坐到席边,让下人给他上寿面。 不等下人答应,那几位与他作对的老爷纷纷嚷了起来:“我说平编修啊!这里的寿面可是要付银子的,你要是没钱付,就少吃点儿,免得到时候被下人留下来多难看!” 说什么说什么呢? 不就是瞧他出身贫寒,又身在不轻不重的清水衙门嘛,所以凡是有点儿权又有点钱的大老爷都看不起他!平芜脸上白一阵、红一阵。不就是一碗寿面嘛!他手上好歹还有二两七钱银子,一碗寿面还是吃得起的。心一横,他扯着嗓子吆喝,“来碗寿面!” “寿面上!” 哼哧!哼哧!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寿面,一方面是因为太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气得胃口大增。 笔作优雅地擦了擦嘴,他抬起手招呼下人,“这面……” “三两银子,老爷!” 阿呆的脑袋“轰”的一下大了,爷身上只有二两七钱,这一次爷是不是要用他给抵债啊?不要啊!他瘦不啦叽的,值不了几钱银子。呜呜呜…… 咳!这个……此时的平芜恨不得把胃里的面给吐出来,瞧瞧面前的碗,还剩点汤水,不知道能不能抵那三钱银子。 “怎么?平编修,你不会连三两银子都拿不出吧?” 六品官对着平芜露出耻笑的眼神,另一位土财主腆着肚子从兜里掏出沉重的银袋,“要不!我替您付了。”他边掏银子边说,“我肚子里没啥墨水,口袋里银子可不少。不像某些自恃甚高的才子,光会吟诗做画,连自己都养不活有啥用啊?” 冲着他的口气,平芜绝不能接受这份银子,他能为五斗米而折腰,绝不能为三钱银子坏了才子的名声。 他还就不要了,但……这碗吃进胃里的面怎么才能吐出来呢? “武郡主到——” 武郡主!武郡主来了嗳!她可是武后娘娘面前的红人,听说正在帮武后娘娘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可不能得罪她啊! 豆蔻姑娘手里攥了一把豆子,不断地丢进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从前没人把她当一回事,如今听说她替武后娘娘办事,每个人都把她捧成了金打的观世音,全想从她身上蹭一层金子带回家。 她目不转睛地走到平芜身旁坐下,指指旁边还留有面汤的碗,“这是什么?” “是寿面,武郡主。”连下人都比往常来得勤快、恭敬。 她不冷不热地点了点手边的面碗,“给我也来一碗。” 见武郡主吃面,所有的人都毕恭毕敬地待在旁边候着她。豆蔻也不多吃,只一口就停了下来,“三两银子一碗面,是吧?”她让太监十三点丢下六两银子,“这两碗面的钱我付了,省得放着碍眼。”在宫闱里待了几年,耍派头的事她多少还会点儿。 平芜面子上熬不过去,又强提着才子的自尊说不出半句感谢的话。他的脸红一半白一半,烧得豆蔻看不下去了。 “我说平编修,”豆蔻将身上的令牌亮出来,“我奉命请你去为武后娘娘寻找快乐,你愿意吗?” 愿意!当然愿意,谁都想为皇室效命,那意味着能从中得到丰厚的佣金,还有数不尽、道不明的外快,谁不愿意谁是傻子。 没看见周遭的人全都亮红了眼盯着他,恨不得他立刻就去死,好取代他的位置为武后娘娘办差。 “平芜愿意为武后娘娘效命。”只是这找快乐要怎么个找法呢?他完全没有头绪啊!对他来说,最大的快乐是银袋里有银子,不用每天随礼随得手软。武后娘娘应该没有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如何才能让她快乐呢? “借一步说话。” 瞧这里每个人都用虎视眈眈的眼神盯着自己,平芜多少有些不自在。武将军也颇为客气,大方地借出自己装饰得金碧辉煌的书房供他们使用——供为武后娘娘办事的人使用。 必于为武后娘娘找快乐这个问题,豆蔻可是有的放矢,“人生之乐无非是吃喝玩乐,‘吃喝’我已经用过了,下面咱们就用‘玩乐’吧!武后娘娘到底还是女人,美丽的衣衫对她而言一定有着无限的吸引力,不如就从这方面着手。” 女人喜欢美丽的衣衫?这样说来,他倒是绝对不能娶亲,免得所剩无几的俸禄全被女人的衣衫给折腾光了。先说清楚,他可不是小气哦!只是人穷志短——哇!武将军的书房真是气派,不知道这墙壁上镶嵌的金光闪闪的壁画是不是真金打造的,要是能蹭点儿金粉下来,足够支撑到月底发俸禄了。 别想这有的没的了,先替武后娘娘办正事要紧,要是真接下这单肥水,他还在乎这点儿金粉吗?弄不好还能给自己打个金元宝。 只是,身为才子,他对女人的衣衫可是一无所知,赶紧请教郡主为好,“这衣衫……您看……” 他真的是中原三大才子吗?豆蔻用力地嚼着口中的虎皮豆,嚼得满腔怒火。当初与那赋秋相处的时候感觉人家那公子风流倜傥、学识广博,简直无所不知。如今见着平芜,这种感觉完全消失。如此才学过人的那公子都没能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面前的这个笨家伙真的可以吗?她还是早点儿执行第三套方案比较好。 “古老的越族尤擅织衣,在他们族里流传着一件华丽的羽衣,据说是用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的,取名‘凤凰霓裳’。皇上被称为‘龙’,武后娘娘自然是‘凤’,如果她能得到这件衣裳想必一定会很快乐的。” “好主意!实在是好主意!”不是奉承,平芜真的佩服豆蔻郡主的才智,“能想出这等办法,郡主果然是武后娘娘的好助手。” 豆蔻嘎嘣一声咬碎口中的脆皮豆,“这才智比平编修如何?” “有过之而无不及。”实话!大实话! “这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那赋秋为本姑娘想出的办法。”实话!天大的实话! 崎岖的山路上行着一顶小轿,阿呆掂了掂身上的银袋,满脸忧愁地凑到了轿门旁边,“爷,咱们的盘缠就快用尽了,这可怎么好啊?” 他叫阿呆可真呆,平芜玩味地笑道:“怕什么?咱们就快到越州了,等到了那里地方官自然会为我们安排好,半两银子也不用花。”他全都计划好了,一到越州就对地方官说,和越族族人接触需要买点儿礼物,让他们上供点儿银子摆在他身边。 乐!想到他的银袋马上就要鼓起来,他的嘴就乐得开花。 听说这次来的是四品官,还是奉皇后娘娘的命亲自来办差。越州的地方官员丝毫不敢怠慢,早早地排成队出来恭迎。礼物自是不敢少,玉如意一对,金元宝十个,五十两的银子二十锭,附金造的观世音一座。 遥遥地望见平编修的官轿越走越近,所有人的眉头全都蹙了起来。哪个从京都来的官员不是携着家眷,拖着行李,大张旗鼓地来到地方上。早就听闻平编修清贫,原来他是以做清官为原则。 越州的郡尹赶紧指挥属下官员行动起来,“收!快点儿收起来,把东西都给我收起来。”怎么能辱没了清官的声望呢?这不是自讨没趣嘛!“原先安排的上等客栈也赶紧给我取消,就用县衙后面的客房招待平编修,快点儿去办啊!” “是是是!”下属官员不敢怠慢,迅速动起来,将原先给平芜安排的优渥待遇全都取消,换上最贫瘠的招待方式。 要成全清官的威名嘛! 正在做着发财梦的平芜看着这等接风仗式,心情大好。看样子,他可趁此机会大捞一笔,估计能抵上一年半载的俸禄吧! “越州官员——共一十八名见过平编修。” “快请起!请起!平某怎敢当此大礼?”要是有实惠一点儿的大礼他倒是当得起。 在越州郡尹孟大人的介绍下,彼此一一见过,孟大人更是围着平芜套近乎,“久闻平编修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更让属下佩服的是,平编修相当洁身自好。路途如此遥远竟只带一名仆人,也无多余的行李,果然是清官!好官啊!” “呵……呵呵呵……”平芜干笑着咧开嘴不敢做声。 什么清官?他倒是想弄点外快,也要有人给他送才行啊!京里谁不知道翰林院编修是清水衙门中的清水文官,平日里捞不到半点儿好处,碰上官员摆宴还要不断送礼。他银袋里的银子全部加起来还不够让他和阿呆吃两碗面的,要是再捞不到油水就只好等着受穷了。 “本官来得仓促,也没做什么准备,行李颇少,还请孟大人……” 他的话尚未说完,孟大人就按下了他伸出的右手,“素闻平编修以清贫为当官宗旨,我等不敢有违平编修声誉,单单备下县衙后院的厢房还请平编修不要推辞。” 推辞?怎么可能?哪个京官出行不是落座别院,他居然只能待在县衙后院,这叫什么事? 可人家都已经把他奉为清官了,总不好再开口要求。平芜只得期盼着他们不要把他看得太清贫,“那见面礼……” “没有!我们绝对不敢给平编修准备见面礼,怎么敢拿那些俗物来糟蹋平编修的声誉呢!不敢!不敢!万万不敢!” 他们怎么能……怎么能不敢呢?难道他们不知道才子也求财吗? “如此说来我出行的一切费用你们都未敢铺张?”他提高了声调,就盼着哪位机灵点儿的官儿能出头给他点儿碎银子使使,他是真的穷到姥姥家了。 平编修是在考验大家吧?孟大人俯首说道:“京里对官员到地方有明确规定,我等不敢擅作主张。” 好家伙!这下更是连最后一丝希望都破灭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啊? “阿呆!” “在。” “随孟大人去后院。” “是。” 连阿呆也是一脸虚月兑的征兆,这下子他们可怎么活啊? “都怪你!全都怪你!我们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全都要怪你!” 这世道全都颠倒了,仆人居然教训起主子来了,主子还不敢回嘴,只敢嚅嚅地低着头挨骂。 阿呆可来劲了,抓着他一刻不停地骂着:“我们都已经穷成这样了,你居然还拿最后那点儿银子打赏下人,你是疯了还是傻了?我给你当了那么多年的下人你也没有打赏给我一个子儿,凭什么他们说一声‘平编修不愧是当今才子’,你就将银袋里所有的银子掏出来?简直……简直是气死我了!” 平芜也为这件事后悔了,他本来不想的,可是人家一夸他如何如何博学,如何如何与寻常官员不同,如何如何洁身自好,如何如何比风流才子雅致他就全晕了。 “阿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就别生气了。反正咱们住在县衙后院,又花不了多少钱。” “还花不了多少钱?”阿呆的声音倏地提了起来,“你知不知道想要支使县衙里的下人全都是要花钱的,要不然谁为你跑腿,谁为你接帖子?你还要去召集越族的族人,不找几个当地的人能做成这件事吗?这路上的来回不用雇轿夫吗?雇了轿夫不用管他们吃喝吗?你都已经放出了清廉的威名,地方上的官员谁还敢拿钱出来照顾你?那不是自讨没趣嘛!” 听阿呆这样一说,平芜才真的有些危机意识。若是按照京里的规矩来办,他本该从京里预支所有的费用带到这里,但是京里的规矩是支取五百两要分出去一半给各部门官员。他自恃才高,读着圣贤书不肯做如此龌龊之事,于是他很干脆地带着自己的行李就来了,打算所有支出先让地方官员挺着,等回京里再大赚一笔。 眼见着地方官一个个把他当成清官廉吏,谁还想到要给他钱?如此说来,这后面的日子可就……难过喽! “不是难过,是很难过。”阿呆早就气得说不出话来了,准确说来有很大一部分是饿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现在要吃东西必须付钱,可咱们俩身上一个子都没有,你要怎么办?” 他不说还好,刚一提起平芜的肚子就开始饿得咕咕叫。再怎么说他也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堂堂四品翰林编修,总不至于混得连饭都吃不上吧? 有办法,一定有办法,只是目前他暂未想到罢了! 咦!有了!他可以卖书法啊!凭着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招牌,无论如何也能卖到几百两银子,接下来的日子不就不愁了嘛! 苞随爷这么多年,阿呆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思,只可惜这招存在巨大障碍,“我说爷,如果你想让整个越州百姓知道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堂堂四品编修得靠卖书法度日,你尽可去集市上摆地摊,一定有人光顾的。” 他还不了解爷,银子他没别人多,面子可多出几层,说什么爷也丢不起这个脸,做不来这档事,还是另想办法比较实际。 “要不!我不说自己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就是了。”反剪着双手,平芜颇有才子风范地摇头晃脑,“以我的才学只要书上几笔,一定有人能识货地给出大价,接下来的日子绝对不愁花费。” 画什么好呢?他最近满脑子都是为武后娘娘寻找凤凰霓裳的事,不如就画一幅《凤求凰》吧! 真的有爷说得这么容易吗?阿呆的脑子呆呆空空的,看着爷兴致冲冲地磨墨、砚彩,他惟一的念头就是:笔墨费又耗出去了一笔。 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阿呆这小子居然不陪他出来卖画,还要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决定了,今晚没他的饭钱,饿着吧!饿一夜又不会死。 说到饿,他还真有点儿饿了。只要卖出这幅画他可就有吃又有喝了,只是怎么才能卖出这幅《凤求凰》呢? 吆喝?不干,他可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怎么能在街上吆喝呢?有失才子风范。找托儿?不行,他可是翰林院四品编修,绝对不能干专政这种事。 那就等吧!等有想买画的主动上门。 于是乎,四品编修兼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握着他的画站在街角等着主动上门的买主。眼见着天色渐晚,日已西泊,依然不见有人前来问津,他是又饿又累直想回县衙。只可惜,骨子里那点儿傲气尚未被磨平,冲着阿呆的态度,他也不能空手而归。 那……那还是等吧!等有菩萨从天而降,要是尊金菩萨那该多好啊! 金菩萨没来,弥勒佛倒是来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土财主,腆着肥大的肚子绕了过来,当头喝道:“卖画的?” 什么叫卖画的?他这是艺术交流,纯粹是交流,银子与画的交流。 平芜挑剔地看了一眼买主,闷闷地答道:“算是吧!”要是来买画的也是位才子,多少还有点儿沟通,这种人一看就知道买画纯粹是为了放家里当摆设,提高品位的。 把这种画放家里当摆设多有档次——土财主左瞥右瞟,拿出审视商品的姿态看着画卷,“这是你画的?” “是啊!”除了他谁还画得出这样的作品,平芜抬高下巴扬起傲气的脸。 土财主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名人,买你的画似乎没什么意思。” 名……名人?他还不是名人?平芜眼瞪如牛,“我可是……”不能说,他总不能说“我是中原大才子”吧?再说喽!他的书法那么棒,没有“平芜”这个名字就没人要了吗? “我……我还就不是名人了,你买不买吧?” 土财主最受不了他那副才子嘴脸,“你不是名人,你还傲?就是中原三大才子在老子面前也不敢放屁,你不要命了,是不是?” 平芜哪里受过这等气,被他这么一说,立刻发起官威来,“你不买便罢,为何侮辱我的人格?越州可是讲朝纲的地方,你到底想怎么样?咱们去见官府!”他转念一想,这要是真的去了官府,整个越州,也许全中原都会知道他平芜靠卖书画凑银子度日,面子可就丢大了。虽然土财主是惹人生气,但到底面子要紧,不能因小失大。 瞧平芜不做声,土财主的气焰更加嚣张。他火大地把画往地上一丢,恶狠狠地拿“猪蹄子”往上面跺,“我要你傲!我要你傲!我看你还傲不傲?” 他踩完了,解气了,转身扭着肥臀便走。平芜霎时间未能反应过来,他目瞪口呆地对着地上变成破纸的画,满心都是伤口。 他……他的画居然被人当废纸踩在脚下,这是……这是什么事啊? 他弯腰蹲在地上捡起破碎的纸片,想将它们凑到一起,重新凑出一幅《凤求凰》。蓦然间,有一双绣花鞋停在了他的身边,一支芊芊玉手送到他眼前,送来了一锭……金子! 平芜不敢接,顺着纤弱的手臂望过去。视线中站着美丽的姑娘,她的打扮有点儿奇特,像是异族人。不过越州这个地方有好几个少数民族,来的一路上平芜也见着了好几个,所以如今遇上这样的女子也不足为奇。 “给你!你的画被那人弄坏了,这个给你。” 泵娘将手中的金子伸到他的面前,他愣愣地回望着她,那副痴呆状让人完全无法和才子这个词联系在一起,“这是做什么?又不是你弄坏的,为什么你赔钱?我……我又不缺钱。” 本咕—— 那是谁的肚子在叫?姑娘好笑地抿紧嘴唇盯着他的脸,“你就拿着吧!” 她坐在对面的茶铺瞧他半晌了,他分明唇干月复饥,要是真的不缺钱,天黑至此为何不等到明日再来卖画,何必急这一时呢?想来定是等着卖了这幅画好去买米。如今他的画已毁,她若是不送他点儿金子,今晚他必要挨饿受饥。 再说了,依照族里的规矩,女子给男人钱乃是理所应当的,而且面前站着的还是位翩翩弱公子。 见他不伸手来接,她明白书生的傲气容不得他接受乞来之食。她很干脆地接过他手里破掉的画,揣进了怀里,“这画就当是我买了,钱你拿去!” 可那是被跺坏的画啊!平芜的男人自尊心不允许自己接受她的钱,他想抢过来她攥在手里的画,却又不敢有违礼教在光天化日之下与女子拉拉扯扯。几番犹豫下来,姑娘已将画揣进袖内,这就起身要走。 “你……你等等!”平芜喊住了她,“这钱我先拿着,画你也拿着。等改日有机会,我送你一幅平芜的《凤求凰》。”那可就值钱了。 在京里的时候,他若不是怕丢脸,多作几幅书画,署上“平芜”的名字早就不愁钱使了。如今到了越州他也豁出去了,做画送人也算正常。若有机会再见,他一定做上一幅署名“平芜”的《凤求凰》送给她。 泵娘没将他的画当真,只是微笑着拢了拢袖口,“你的《凤求凰》就很好了。” 终于有人在不知道他就是平芜的状况下认可他的才艺,目送姑娘远去的身影,平芜满心激动。 莫非这世上真的有菩萨?还是尊金菩萨?原来,凤求凰得以为“凤凰”! 第二章 炳!得意啊!银袋里装着一锭金子,平芜走路都带着风。说来也许诸位不信,这年头做官难啊!他那点儿俸禄要送礼,要随礼,还要用来请客吃饭互通友情,若没点儿额外收入哪里能够? 只可惜,他身在清水衙门,半点儿福利都捞不着,连年终分红都少得可怜,让人无法有所期盼。身无家产,又无田产,成天只有出的份,绝无进的机会。能有锭金子带在身边,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此刻,支使起阿呆来他都颇有威严,“阿呆,去看看县官有没有将越族的族长请来?莫非要本官等他们?未免也太大牌了吧?”到底谁才是官? 阿呆受命前去,很快又折了回来,“爷,越族族长在外厅等您。县官说越族族长的身份在越州极其尊贵,向来都被请到外厅待客的。” 族长的身份真的比他这个四品京官都尊贵?看来这个族长的银袋里一定有很多金子。平芜没好气地挪动身子走向外厅,停在屏风外,顺着侧光他看到一位穿着异族服装的女子半歪着身子倚在圆凳上,半睁的美眸像在审视着什么,脸上灿烂的光华直让人移不开目光。 “平编修到!”阿呆没来由地呐喊一声,喊得平芜一身冷汗,喊得异族姑娘扭转星眉,更喊得他们四目相对。 完了!居然是拿一锭金子换他一幅破《凤求凰》的……金菩萨! 他绝对没看错,这人就是昨晚丢给他一锭金子的异族女子。这脸可真的是丢大了,根本是丢到家了。要是让人知道他居然收了族长的金子可怎么是好?干脆……装不认识。 “你就是越族族长?” “越族二十三代族长离歌代表越族族人见过平编修。”她识礼地冲他微微颔首,再抬起头见到他瞬间呆了片刻,随即漾起淡淡的笑容,“听说平编修奉武后娘娘的命,希望得到越族的凤凰霓裳,是吗?” 她没有提起昨晚的事,想必是没认出他来吧!谁能将晚上在外卖画的穷书生跟堂堂四品编修混为一谈,想都不敢想。 平芜放松心情与她谈起正事,只要办成了武后娘娘交代下来的事,回京后定有重赏,他再也不用靠卖画度日了。 “既然这是越族的珍藏,不知族长可有好的建议?” 越离歌早就从县官那里得知平芜此番来意,她也准备好了答案复他,“虽说是武后娘娘的要求,但这凤凰霓裳很是难得,我也要做一番准备才能制成的。” 骗他是笨蛋嘛!他可是中原一大才子,见识广博,什么不懂?平芜拿出才子风范,摇头晃脑地背着从书上查到的资料。 “传说越族珍藏的凤凰霓裳是用一百种山间鸟雀的羽毛制成,色彩华丽,从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不同温度去看能看到不同的颜色,轻盈美丽、珍贵无比。我想要是武后娘娘得到凤凰霓裳,一定会很高兴的。”武后娘娘一高兴,他自然升官发财,摆月兑清水衙门,他去哪儿都不会再是连随礼都害怕的穷才子了。 他说了如此许多,离歌只是静静地听着,并不插话,好像他才是越族族长,而她是来听取意见的京官似的。 待他终于背完了从书上学来的文字,她方才淡笑着答道:“平编修果然学识渊博,既然您都知晓凤凰霓裳得之不易,敢问您有何打算?” “先找到百种鸟雀就是了。”听他的口气像是从后院抓一只鸡那么简单。 离歌也不说什么,愉快地答应了下来,“那从明日起就请平编修随我去越族聚居地转一转,了解一下制凤凰霓裳的过程,然后我们开始寻找百种鸟雀。” “就这么定了。”没想到女族长做事如此爽快,平芜反倒有点儿不习惯。 懊谈的也谈得差不多了,饭他可请不起,还是先送客吧!平芜扬手送她,“我还有事,就不多留您了。明日我在县衙门口等你,咱们同往越族聚居地。” 她点头算作答应,走到门口她礼貌地恳请平芜留步,他也不多送,秉着才子的傲气一步不肯多挪。离歌反倒转过身向他道别,临别前她自然地撇过身向他招了招手,招来了他的耳朵。 “那锭金子够用吗?要不,我再给你一锭?” “爷,您快点儿!县官说,越族族长……那个叫什么离歌的已经在外面等着了。”阿呆一个劲地催着平芜,他明明早就收拾好了,就是不肯出门,真是要命! 叫平芜如何有脸面再见越离歌,他甚至得向她拿钱才有日子过,如今相见他哪好意思指示她?先挽回点儿面子再说。 有了!他可以装做很有钱,将那晚的遭遇解释成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他真不愧是才子啊!脑筋转得就是快。 平芜定神定气,这就向县衙外走去,“族长,平某让你久等了。” 越离歌淡淡地含着笑,将半个时辰的等待一带而过,“可以出发了吗?”越族离县衙尚有一段距离,想要参观越族的织布工艺再不走恐怕来不及了。 “不急。”平芜丝毫不着急,他就想多点儿时间和她相处,好挽回那晚的印象,“反正天色还早,不如我们四处逛逛吧!听说今天有集市,各个少数民族都将自己的特色货物拿了出来,正好让我见识见识。”这样可以免去乘轿的费用,他可没钱打赏轿夫。要他做个吝啬鬼,他又丢不起那个面子。 拿出官威,他不等离歌答应,招呼着阿呆就步行往集市方向走去。 离歌无奈,只得跟上前去,“平编修,你打算买些什么吗?” 买?他哪有钱买,他等着将凤凰霓裳献给武后娘娘以换取奖赏什么的,然后再拿这笔钱置点儿产业好度日。 偏偏又不能在她的面前丢了颜面,平芜硬着头皮笑着点点头,“是啊!是啊!我的确打算买些礼物回去送给亲朋好友。”他哪有什么亲朋好友,随礼随出来的冤家到是不少,“族长有什么想买的吗?全当平某人送给你的好……哎哟喂!”谁如此大胆居然敢掐四品翰林编修的手? 是阿呆!他正以比他还凶的眼神瞪着他,像瞪着犯了错的小孩一般。他又做错什么了吗? 凑到爷的耳边,阿呆小声地教训着:“她要是把你的客套话当了真,我看你可怎么办!” 不会吧!他不会这么惨吧!对方可是拿金子当铜板丢到地上的主儿,应该不会贪图他的礼物才对。 平芜紧张兮兮地冲离歌望去,她正背对着他走进一家很大的珠宝店。他拉着阿呆忙不迭地追上前去,只见她拣起店里最大一颗珍珠头饰认真地端详着……端详着…… 不要啊——虽然他七十老母……已亡,下无黄口小儿,但日子照样要过。就是把他给卖了恐怕也不及那颗珍珠的价钱,更何况还要陪上阿呆一名。 平芜伸手拿下离歌手中的珍珠头饰,赶紧还给店家,“族长如此美丽、大方,若添了这些俗物,反显得俗气,自然就好!自然就好!” 离歌瞪大眼睛看看他,再瞧瞧店家,然后用越族语言跟店家说了些平芜听不懂的话。她真的不再留念珍珠,这就朝店门外走去。 好险!平芜再不敢装阔,赶紧跟着离歌的步伐行去。生怕一个不小心,她看中一头大象让他付账。 大象她是没看中,却停在一顺溜卖织锦的店铺前,“平编修,你不是说要给亲朋好友送礼物嘛!你瞧这越族的织锦如何,很多京里的官员都特意来此买锦拿回去送人哦!你不买些吗?” “买!当然要买!”他大话都放出去了,真要什么都不买实在说不过去。平芜蹭过所有的店铺,最终停了下来,捡起他看到的最小的一块锦织成的银袋,他试探性地问道:“这银袋多少钱?” “五十两银子。”店家笑容可掬。 “五十两?”他杀人呢!平芜吓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他虽是四品官,但银袋里的银子从不超过五两,如今他的银袋竟然比里面的银子还值钱,这未免也太没天理了。 “那个……那个我去看看还有没有更好的……更好的。”他拉着离歌飞速离开犯罪现场,绝不允许自己在这里自刎以谢颜面。 离歌也不问因由,一切听凭他的意愿,她只是提出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不知不觉中他们走到了湖畔,放眼望去甚是惬意。离歌有了新的提议,“咱们去游湖,湖上风光秀美,又有鲜美的鱼虾品尝,再适合平编修这样的才子不过了。” “我……我生性怕水。”游湖就得租船,租船不用花钱的吗?吃鱼虾更是浪费钱的无聊玩意。世人都是什么脑筋,才子就得用浪费来买浪漫吗? 他们正准备离开湖畔,忽听湖上有人喊道:“我的金子!我的金子掉进了湖中……金子啊……” “扑通!” 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离歌反应过来身边的平芜已经忽悠忽悠地飘在了水上,他游水的速度还真快,丝毫看不出有怕水的倾向。 只可惜没等他游近那条掉了金子的船,就见不远处的渔夫捞起一个小男孩向游船靠近。船上的爹妈见着孩子又是搂又是抱的,心疼地喊着,“金子,下回可不准顽皮了,你要是再掉进湖里可没人捞你。” 这温馨的一面让离歌松了口气,下一刻那口气又紧迫起来。原本漂在湖上的平芜像是打了一个哆嗦,在见到男孩回到父母怀中之后,他竟然向下沉去…… “救命啊——” 平芜浑身透湿,却仍想保持才子风范,他屹立在茶铺的门口死也不肯进去。进去就意味着花银子,花银子就意味着他即将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不能只图一时之快啊,万万不…… “啊……啊嚏!” 瞧他那样,越离歌只是简单地丢出一句:“这家茶铺是我们越族人自己开的,你就进来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他放松心情往里钻,一坐下来立刻叫小二上最好的茶,连阿呆的那份他都没错过。 他点完了东西,小二没敢立刻就走,反而拿眼看着离歌,直到她点头为自己点了最简单的茶点,小二这才敢离开。 她跟小二说话的时候,平芜偷偷瞄着,她跟平常不太一样嗳!平时她总是淡淡的,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可是现在的她很有威严,就像…… “就像女皇。”阿呆这小子口吐象牙,急得平芜拿筷子敲他。这可是对圣上大不敬的话,连这种思想都不该有。啊呸!啊呸!童言无忌! 不过,在族人面前她真的很像女皇嗳! 喝了些热茶,平芜感觉身上的寒意好些了,这才敢开口。不想提起刚才的丑事,索性拿茶铺当谈资。环视四周,这间茶铺装饰得很有异族特色,墙壁上镶嵌的织锦、挂饰更是美丽非凡。 “没想到族里的茶铺如此不凡,那是什么?”进门正对着的那面墙上挂着一张锦,锦上所绣的文字有些奇怪,那不像是汉字,他不认识。 “那是我们越族的标志。凡挂着这样的东西就说明是我们越族人开设的店铺,作为族长我有随时检视的权利。” 依稀记得他们来时的珠宝铺、织锦铺都挂着这样的东西,湖上还有好几艘船也挂着这样的帆。这么说来——“刚才我们经过的那些店铺都是越族的产业?” 离歌无语地点点头,对他眼中的惊讶熟视无睹,“越州几乎所有的产业都是越族人经营的,最近这十年间越族的产业正在向四周围扩散,边境几个州府也有越族百姓。你要是想要什么,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买来送给你——这是应该的嘛!”在越族,女子送男人礼物是应当的。反之,却要遭人笑话。 那她岂不成了名副其实的女皇帝?平芜和阿呆同时扬起傻傻的眼神,用崇拜的目光仰视着她。眼前的离歌高高居上,他们则匍匐在她的脚下想着如何才能从她的身上蹭下一层金子。 挪动椅子,阿呆和平芜分别向她靠拢。由主子开口,仆人做辅。“越族长,明天……明天您有空吗?咱们同去越族人聚居的地区转转,了解一下织锦的情况好早日织成凤凰霓裳。” “明日?”离歌放下茶盏思忖了片刻,“明日不行!从明日起我要沐浴斋戒,三日后是我的选夫大典,所以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恐怕都不行。直等选夫大典结束,我才可以陪同平编修完成京里交代的事宜。” “选夫?”平芜瞪大眼睛看着她,这异族女子还可以自行选夫吗? 知道他的惊异来源于无知,离歌耐心地跟他解释,“我们越族女子都是自己选夫的,当然族长选夫比寻常女子都来得复杂一些,我早已让族人发出告示,相信明天会有很多人前来参加选夫大典。” 听上去不像选夫,倒想去应征苦力。平芜对那些将要参加选夫大典的人有些怜悯,可是真的有男人愿意被女人挑选吗?这不是太奇怪了嘛! 像是洞穿了他的思绪,离歌不急不徐地告诉他:“每位越族族长选夫都会有很多人前来参选,当然最终入选的只有一人。不过场面很壮观,三日之后平编修可以前去参观。” “一定!一定!”阿呆替爷答应了下来,他可有着绝妙的打算。 版别了离歌,他们回到县衙后院,关上房门,阿呆将自己的计划全盘托出,“爷,你不如去参加选夫大典吧!” 什么什么?让他去参加选夫大典?平芜提着才子的傲气不肯松口,“凭什么让我去被一个女子选来选去的,再怎么说我也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中原三大才子中以学识著称的平芜。不是应该媒婆上门提亲,然后各家小姐让我筛选嘛!” 还让他筛选?阿呆原本不想提的,可是冲着他过分膨胀的自信心,他绝对不给爷留有余地。 “爷,您忘了吧?你曾经向京里鼎鼎大名的才女、王太师的孙女提亲,结果如何?刘将军的妹妹,那个画坛才女也被你提过亲,结果又如何?还有巴太尉的女儿,说是擅长临摹,你不是也……” “够了!我不想再从你嘴里听到类似的话。”那些丢人的事平芜不想再忆起,不就因为他没什么家产嘛!那些官宦人家的小姐没一个想嫁与他,以至他今年都二十八了,还单身未娶。 阿呆说得也有道理,想人家刘校尉跟他同年为官又同岁,虽说官没他做得大,但身在油水衙门,娶了个土财主的掌上明珠,一下子就富了起来,如今第三个小子都六岁了。 这样想来或许他是应该争口气,娶个比土财主的掌上明珠更有钱的女人当老婆,说不定回京后别人看他的眼神都会不同。 如此条件的女子舍越离歌取谁? 三日后,平芜换上最好的便服,领着阿呆来到越族聚居地。 哇噻!这里还真大嗳!而且每栋屋子看上去都像京里的官宅,又华丽又大方。风景宜人,四周良田沃土,美不胜收。 最重要的是一般族人的房产都这般厉害,想来身为族长一定有着帝王般的富奢吧!这样想着,平芜更加坚定了要做族长夫婿的想法。 “请问,请问……选夫大典在什么地方举行?” “就在宗庙前的空场上,我带你去吧!”好心的族人领着他们一路行去,顺便介绍着越族的风土人情、历代财富以及现任族长。 “说到我们离歌族长,那可是百里挑一的好姑娘。她不仅人美,又能干,你看我们越族,要不是她的管理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吗?所以啊!哪个男人娶了她那才真是有福气呢!”忽地偏过头,他朝平芜问道:“你不去参加选夫大典吗?” “呃?”虽然有这项打算,可被人说中他依然有些尴尬。干笑了两下,这就算一笔带过。 让他感到惊异的是,没想到越离歌在族人的心目中有如此高的地位,比当今圣上还厉害。冲着这点优势,他也要争取夫婿的位置,一想到他很快就能在京里扬眉吐气,他就兴奋地眼冒亮光。 待他走到宗庙前的空地,那里早已聚满了前来参加选夫大典的众人。宗庙前设有一处专职空场,空场旁挂着一幅“候选夫婿至此”的招牌。那附近聚满了年轻男子,平芜甚至看到了郡府大人的公子和县官大人的小舅子,还有当地一些知名的盐商、富贾,就像一群公猪被关在笼子里等候挑选,情景令人炫目。 平芜底气不足地打起了退堂鼓,“我看……我看还是算了吧!”他一不想丢人,二对自己没信心,或许保持一定的距离会更好一些。 “不行!既然来了就绝不能后退。”阿呆将他向前推了一步,直将他推到招牌处,平芜失去了后退的可能,惟有扬起苦笑冲接待他们的人笑了笑。“我是翰林院四品编修——平芜,来……来参加选夫大典。” 对他的头衔,接待的人没有丝毫惊讶,还不紧不慢地说道:“十两银子。” 什么十两银子?要给他十两银子报名补贴费?瞧对方伸到他面前的手不像啊! “所有参加选夫的人需交十两银子的报名费。”县官大人的小舅子和平芜有过几面之缘,好心地告诉他。 十两?前来参加选夫还要交十两银子?天理何在?人心何在?银子又何在?平芜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他上哪儿弄十两银子?离歌给他的那锭金子早花在杂七杂八连他自己都说不上来的费用中了,他银袋里的所有碎银子凑在一起恐怕还不足五两,剩下来的银子该如何解决? 索性不报了,不行!县官大人的小舅子都看见他来了,他要是这时候打退堂鼓只会留人笑柄,说什么也得坚持到最后。干脆这样吧! 不好!阿呆的心中涌起极奇不好的预感。 只见爷拎起他的衣领直拎到接待人的面前,“我身上没带现钱,就拿他抵那十两银子吧!” “不要啊!爷,不要啊!”阿呆有种被推入火坑的感觉,他拼命抗拒却抗不过主子的残忍无情。 接待人尤不放心地扳开阿呆的嘴,像看牲口似的看了看牙,“还凑合吧!就先放这儿!”这牲口应该正值壮年,以他的劳动力干上十年苦力,在死之前应该能值十两银子吧! 平芜拍拍阿呆的肩膀以某种类似自我安慰的口吻说道:“放心吧!我……一定会把你赎回来的。”在若干年以后。 眼见大势已去,阿呆惟有擦干眼泪呜咽起来,“爷,你可一定要赢啊!”否则,他这辈子都得流落异乡。 “我尽力!”平芜也没必胜的信心。 正当主仆二人进行着生离死别的场景,越离歌穿着越族传统服饰走了出来,她走到宗庙的正中央悠然落坐。神情中尽是庄重、尊严,和那晚拿一锭金子换他那幅破掉的《凤求凰》的女菩萨完全不同。 看见平芜出现在选夫的行列中,她并无惊讶,也无喜悦,只冷冷地横扫过众人。她的目光停在了宗庙的正中央,在祭祖的仪式结束后,一场你死我活的选夫大典就此展开! 第三章 “越族第二十三代族长候选夫婿共四十八名,均符合入选标准,所有候选夫婿按照编号顺序同时进入武关、文关双重考验,最终获胜者进入即为族长夫婿。现在,比赛开始!” 宗庙的长老在宣布完比赛要求后,让人搬上考试用具。平芜斜着眼瞄去,那比赛用的道具竟然是……针线? 这到底是文关还是武关?若是文关,考的是如何用针线绣出《诗经》?若是武关,考的是如何拿针线戳死人? 天啊!长老没有告诉他中途能否放弃考试,最重要的是,放弃考试能退他十两银子吗?他得先把阿呆赎回来啊!瞧,他这个主子多为下人着想。 “下面将要进行的是武关考试。” 真要拿针线戳人?平芜顿时哀号起来,早知道他今天就多穿几件衣裳的,再不行长胖点儿也成啊!至少保住小命要紧。 “我们越族向来以织锦闻名全国,我们的老祖先各个都是织衣的高手。现在宣布本场武关考试项目:请各位候选夫婿在规定时间内缝好衣服上的破洞,谁缝得快、缝得好,谁就是这一关的胜利者,他将有资格进入文关考场。” 就这样?就这么简单?平芜心里乐开了花,他出身贫寒,小时候最常干的事就是缝补衣裳。即使后来当了官,为了节省开支他依然三天两头缝缝补补,连阿呆的衣服都是他补的,因为他补得省布又好看,考这个绝对难不倒他。 随着长老一声令下,四十八名候选夫婿同时拿起针线动了起来。那也只是起初,接下来可不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完成考试。大多数的男子从不曾做过针线活,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下手,甚至于最简单的穿针引线对他们来说也是最难的考题,真正在缝补衣裳的不超过十个人。 越离歌冷眼扫过考场上的这些男人,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他们或是骄奢婬逸的富家公子,想着当上族长的夫婿好光耀门楣;或是权贵之徒,想借着她攀取包高的枝头。有谁是真的欣赏她、懂她,所以才要娶她……不!不是娶她,是嫁给她的吗? 没有!一个也没有! 而她呢?她是为了爱才想要嫁人的吗? 不!同样不是! 年龄到了,她必须为族里的百姓找一位男族长,也就是她的夫婿。这位夫婿必须懂针线,有智慧,足以辅佐她管理整个越族。至于她自己对那个男人的喜好,在这场婚姻中完全不起作用。 她娘是这样过来的,她外婆也是这样过来的,现在轮到她了。 有时候她会怀疑自己的存在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族人,为了整个越族百年荣辱,那她呢?她什么时候为自己活过?如果她连择选夫婿一事都不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这一生她还有为自己活的机会吗? 眼角的余光瞥见了赛场上惟一悠哉的人——平芜。他会站在候选夫婿的行列中是她意想不到的,依她的判断来这里想成为她夫婿的人或是为权或是为名,平芜最缺的既不是权也不是名,他想要的却是她无法给他的东西。他怎么会…… 长老宣布比赛结束的呐喊声打断了离歌的思绪,不出她所料,平芜的针线活又快又好,在所有候选夫婿中遥遥领先。整场四十八位候选人,真正做完针线活的只有三人。这三人进入了文关比试,其他人均被淘汰。 这文关可是定生死的重要关卡,阿呆站在“收银席”上紧张兮兮地盯着爷,他简直要摇旗呐喊了。“爷!你可千万要加油啊!虽然你平时经常饿着我,又让我一个人干五个下人的活,但我依然打定主意跟着你。你可千万不能抛弃如此忠心耿耿的仆人啊,我的爷嗳!” 用不着这么要死要活吧!弄得平芜备感紧张,也不知这文关考的到底是什么。若是舞文弄墨倒也难不倒他这中原大才子,可要是出些怪招那可就保不准了。 长老向在场焦急的选手和围观的群众略略致意,这就开始文关比试。“以下我将假设一种情境,请你根据提问回答问题。听题!” 平芜的心跟着绷紧,当年殿试他都不曾如此紧张过。偷空瞄了一眼比赛奖品——越离歌,她正悠闲地坐在宗庙的中央遥遥地望着他们,分不清她的视线究竟紧跟着谁,只知道她眼底的淡然不像做新娘的女子该有的神采。 他这边尚在分神,那头长老已经开始出题:“你肚子饿了,走到街上见一炊饼摊,你走上前问道:‘炊饼多少钱一个?’老板答曰:‘一文一个。’你一气要了十二个炊饼想要填饱肚子,请问你最少需要付给老板几文钱?记住!我问的问题是——最少!最少付几文钱。” 三位选手中有一位等不及地答道:“当然是十二文,这还用算吗?” 长老不语,深沉地望着另外两个选手。平芜尚在思考中,另一位选手想了又想,才小心作答:“十文吧!我买了十个炊饼,让老板送我两个,这不就只需花十文钱了嘛!” “好!这是哪家公子?果然才思敏捷,够格当选族长夫婿。”底下全是赞扬声,那人顿时沾沾自喜起来,自以为稳稳坐上族长夫婿的位置,却不想当头遭到呵斥。 “你是猪啊?一餐饭居然要吃十二个炊饼?你不怕撑死吗?简直是糟蹋粮食!”平芜啧啧地撇着嘴,表示不满。想当年,他在京里寒窗苦读,再冷的天也就是半碗热粥,什么小菜也没有,还不是照样活到了现在。 长老见他语气不凡,赶忙问道:“这位公子还有更妙的答案?” 那还用说吗?平芜轻咳了两声,以引起他人的注意。“我会买上两个炊饼,找老板要杯苦茶。苦茶就炊饼,小小的炊饼会被茶水泡得膨胀,只要两个炊饼绝对能饱。所以我的答案是:两文钱,既吃饱了又比你们任何人花费的都少。” 长老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将他的右手高高举起向全场的人示意,“越族第二十三代族长夫婿人选就是他了!” 虽然有些不甘,但大局已定,众人还是很给面子地鼓掌祝福。最开心的莫过于阿呆了,他终于不用被抵押在这里,可以光明正大地以族长夫婿小苞班的身份离开此地。 “爷!你好伟大,你不愧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只有在这个时候阿呆才能感觉出他的主子还是长了脑袋的。 平芜对自己的表现也非常满意,在长老的带领下他走到了离歌的面前。长老双手合十用越族的语言跟她说了些他听不懂的话,在转身离开之前长老用额头抵了她的手背以示礼节。 她的身份真的如此尊贵吗?连那么老的长老都要以她为尊,这么说来她一定像皇上那么富有喽!这话想想还行,可千万不能说出口啊! 平芜含情脉脉地看着将要和他共度白首的夫人,他的眼中真的满是深情,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只要想着面前放着一尊你随时可以蹭几锭金子的金菩萨就好了。谁不爱金子啊? “越族长……不!我应该叫你‘夫人’,咱们什么时候成……” 他尚未说完那个“亲”字,她已抬手挡住了他的唇齿,“别叫我‘夫人’,在你尚未通过三个月观察期之前我还不是你的夫人。即便你真的通过了,你也该叫我‘族长’,而非‘夫人’。” 还有观察期?那是什么玩意? “在观察期间,你若是犯了什么有辱越族族风的事就会被取消夫婿资格,明年这一天我还会重新选夫。”她转过头很认真地告诉他,“不瞒你说,这已经是我第三次选夫了。” 平芜顿时傻了眼,这居然比殿试还难,他是不是误上了贼船了?怎么突然一下美丽的金菩萨成了可怕的母夜叉,她的言行举止跟那晚用金子买下他《凤求凰》的活菩萨无半点儿雷同之处。莫非他认错人了? 能不能退婚啊? “忘了告诉你,”离歌突然转过身来睇了他一眼,“越族属于母系氏族,只有女子休相公,男人是不允许休妻的。” 轰隆—— 大雨倾盆而下,平芜告诉自己:该是清醒的时候了。 “离宫?” 平芜站在偌大的宫殿门口左右徘徊着不敢进入,越族的黎民百姓都已相当富裕,料想族长更是贵如皇上。可真让他站在宫殿的入口,他却半天不敢踏入,心虚啊!就怕睁开眼才发现这不过是一场幻灭的梦境罢了。 越离歌可不管他的心情,她扬着手指了指彩绘的大门,“从今天起,你和阿呆就住在这里,方便这三个月我对你的观察。” 住在这里是没什么不好啦!这儿看上去又大又气派,一定丫鬟成群,仆人成堆,成天美食佳肴,平芜的确想留下来,“可是县衙那边……” “我已经跟他们打过招呼了。”离歌没有告诉他,在越州真正的官不是什么府台、县官,而是她——越族族长。“如果这三个月你让我很是满意,你就可以永远地住在这里,要是你让我不满意,对不起,三个月之后请你打道回府,该去哪儿去哪儿。” 阿呆有些听不下去了,再怎么说爷也是翰林院四品编修,算起来还是响誉中原的大才子,凭什么给她一个小女子呼来喝去的,她也太没规矩了。“我说族长,请你尊重一下我们爷,好吗?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男子,你多少该留点儿面子给他,怎么能说话这么冲呢?” 小小仆人居然教训到她头上来了?离歌冷冰冰地丢下她的底牌,“你叫阿呆是吧?我记得在参加选夫大赛的时候你的爷把你当成十两银子抵押了出去,对吗?” 对是对啦!可爷赢了,他现在可是自由之身。没等他反驳,离歌接着说道:“抵押给我们越族的东西是无法收回的,更何况你家爷并没有拿十两银子赎回你,所以你现在是我的仆人,以后说话办事分清谁才是自己的主子,免得吃亏。” 岂有此理!简直是岂有此理!平芜纵有再好的脾气也被她激了起来。他不干了,不干了总行吧?说着他就要拉阿呆离开这里,不想阿呆竟然甩开他的手,第一时间拉紧离歌的袖口。 “族长,有什么事请族长尽避吩咐,阿呆上刀山、下火海再所不辞。” 这年头别的不多,狗腿倒是挺多的。平芜简直要气背过去了,算了!既来之则安之,他还就不信凭着他的才学,连个小女子都搞不定。 他气呼呼地迎面冲上去推开两扇大门,哇!丙然是大气派、大手笔,那一排排的宫殿、房御让人目不暇接。虽然看上去旧了些,但也不失气派之势,平芜原本不甘的心情渐渐被它们抹平了。 抬起脚,他正准备往里走去,梁上一块黑色的圆点慢慢游弋下来,眼看就要停到他的鼻尖了。 平芜努力凝神望去,下一刻他迅速弹跳开来并以最最尖锐的声音放开嗓子呐喊道:“蜘蛛啊!” “叫什么叫?”离歌不满地从他的身旁踏过,顺便拿出腰边的彩色锦袋将那只蜘蛛装了进去,“这可是越州特有的黑彩蜘蛛,将它晒干磨成粉是上好的织锦颜料。” 呕!他要吐了,她居然将那只蜘蛛揣在腰间,他娶的人是女子吗? 离歌将他难堪的神色甩在脑后,不悦地道:“你到底进不进来?要不!你今晚就睡在这外边。反正睡这里也挺凉快的,只要你不怕蛇就行。” “这里……这里还有蛇?”阿呆感觉自己的牙齿在打架,他行动迅速地挪动双腿,乖乖地站在离歌的身旁,警惕性地望着周遭,看有没有不该出现的移动物体徘徊在他脚下。 只见草丛中摇出一抹影子,阿呆想也不想拿出比平芜更夸张的嗓音大叫道:“蛇啊!有蛇啊!” 哪里来的蛇?那分明是风过草动,居然被他说成是蛇。离歌翻了个白眼,这就向门内跨去,“你们进来吧!否则待会儿该有老虎了。” 阿呆越想越害怕,这就拉着平芜想要躲进屋去。低头一看,他的爷啊!他的爷早就被吓晕了过去,这回他可真的要在这里睡到大天亮了。 好饿!实在是太饿了,平芜活活地被饿醒了,他从床上爬起来,瞧瞧四周陌生的环境,好半晌才忆起自己这是身在离宫。 可是,他真的身在离宫吗?他明明记得这离宫富丽堂皇、气派非凡,怎么他住的这间宫殿桌子少了一条腿,椅子缺了一块角,更可怕的是桌上的茶盏竟然是缺了口的,这是怎么回事? 来不及抱怨,他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惟有先倒点儿茶水抵过月复中的饥饿。晃了晃茶壶,竟然没有半滴水,这里的仆人都是怎么做事的?看看天色,大约已是傍晚时分。实在饿得不行,他打算招来几个下人弄些点心先填饱肚子再说。 “来人啊!来人啊!” 他喊了半天,不见有人上前。心想大约这里太大,仆人一时听不见吧!他毕竟是初来乍到,不好发作,惟有支撑着身子慢慢走出去,寻找可以填肚子的食物。 出了卧榻,走过外厅,再越过几遭殿宇,他来到弯弯曲曲的回廊入口。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他只好顺着感觉一路行去。 这一路,他越走心越慌。离宫大是很大,可四处散发着陈旧的味道,好像每个地方都经历了数百年的磨砺,变得破烂而腐朽。而且走了这么久,居然未碰到半个人影,再走下去,他真的有些怯步了。 脚像是碰到了什么地方,他忽地停了下来。低头望去,是锤子、钉子什么的,基本构成了全套维修工具。也难怪会在回廊上放着这些东西,这里的确急需重新维修、装饰,否则如何住人啊? 想也不想,平芜拎起那些维修工具就近使用起来。眼前回廊上的扶手破破烂烂,像是轻轻碰触就会倒塌似的。他卷起袖子,甩开衣襟,一番捶打敲得响声震天。 回廊的转角处,越离歌正隐在角落里凝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是她第三个候选夫婿,却是头一个主动拿起钉锤维修宫殿的男人。 他真的挺让人琢磨不透的,明明就是文人、高官,平时端着才子的架子成日里装模做样,现在如何能放段干净利落地做起这等粗活来? 也许这一次,她歪打正着选对了夫婿,又或许一切都是雾里看花,拨云见日后全是虚幻。 她慢慢走到他的身边,出声问道:“你醒了?” 废话!他都蹲在这里,可不醒了嘛!平芜讷讷地点点头,“嗯。”再一想,不对啊!他可是她未来的夫婿,他岂能放段在她面前做这种下人干的交易,他忙甩掉手中的工具站起身来冲着她干笑。 “我……我一觉醒来,觉得身上没什么力气,所以就找点儿事情给自己做。这就……这就干上了,你……你别介意。” 他帮她做事,她为什么要介意?离歌拿起他丢掉的锤子接着他未做完的部分继续干起来,“你要是有事就去忙吧!这里有我就可以了。” “你?”这事得由她亲自做?平芜傻了,难道这种事还要族长亲自动手,他们族人都死光了吗?再不然仆人呢?总不会比主子还知道享福吧? 莫非……莫非她有这方面的怪癖?特别喜欢自己动手修东西,一日不修就难过?平芜看她敲敲打打如此顺手,不由得肯定起自己的想法。在京里的时候就有一位将军特别喜欢耕地,他是一日不下田就觉得浑身不舒坦,想来族长也有这方面的毛病吧! 平芜到底是个男人,在他的观念里,大男人站在一边让女子做粗活总不太好。他克制不住地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她不说话,只是干着手里的活。平芜将她的沉默当成认可,拿起另外一把锤子修起她旁边扶手处破损的地方。许久,他们只是各干各的活,谁也没有说话,更没有任何深层次的交流,直到平芜的肚子发出对于饥饿的最后抗拒。 “你饿了?”离歌抬起手擦了擦汗,冷淡地问他。 平芜本想为了颜面否认,可他实在是饿得吃不消了,嘴巴也被胃控制住不再听理智的吩咐,“什么时候吃晚饭?” 离歌不忍心打消他的妄想,却又无能为力,“越族一天中只吃两餐饭,第一次是巳时(早上九时至十一时),还有一次在申时(下午三时至五时)。申时的那餐饭被你睡过去了,所以你要等到明天的巳时才有吃东西的机会。” 晕了吧!让我再晕一次吧! 平芜连哭的冲动都有了,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在他饿得快死的时候,她居然可以如此冷静地告诉他:你必须再忍耐至少六个时辰才有东西可以解除饥饿,那等于告诉他:你早点儿去死吧!别再对人间有任何意义上的留恋。 都要怪阿呆啦!吃饭时间居然不叫醒他,平芜不好意思破口大骂,惟有忍着忍着,一直……一直地忍着。 “要吃点儿消夜吗?” 离歌的开口简直在平芜的心中点燃了一把温柔的火,没有什么话语比她刚才说的那句更让他感到动听了,“咱们现在就去吃消夜吧!” 平芜迫不及待地拖着她的手漫无目的地向前冲,她本想甩开他,却发觉自己的手埋进他的掌中异常温暖。放纵自己一次吧! “向左,厨房在左手位置。”她出语告诉他方向,却并未抽回自己的手,她想无语地与他待一会儿,直到恢复平静的那一刻。 她是平静的,因为越族族长需要平静。 “这就是消夜?”她不会小气地带他来到佣人进食的厨房吧?要不然怎么会只有两颗能砸死人的干馒头? 平芜不甘愿地望着四周,老实说这里的摆设还真值钱嗳!他对古董最有研究了,瞧!这是春秋时的鼎,这是汉白玉打造的鸳鸯壶,这是隋末的青瓷……各个都是价值不菲的古玩,由此可见离宫果然很富有。 只是,这些古董不是这里缺了一小块,就是那里淬了点儿不该有的色彩,难道离宫有钱到不把它们当宝贝的地步吗? 想到这些能换成金子的东西被人随意摆在这里,糟蹋成这幅样子,他就心如刀割,他索性拎起自己的衣摆擦拭着这些宝贝。 “你很爱惜这些东西?”男人不是都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吗!他怎么拿自己的衣衫擦起这些厨房里的玩意?离歌不解。 她哪里知道中原三大才子中,钦九州以他独步天下的谋划能力著称,没有他想不到的计谋,只有他不愿想的谋划;说到琴棋书画,古往今来风流才子的雅致,判别古书、真迹非那赋秋莫属;相对于上述两人的洒月兑之气,平芜则多了几分萦绕于官场的人气,论考学、探古,他论第二,当今无人敢拿第一。 他十八岁殿试争得状元头衔,就此进入翰林院任编修。在那种清水衙门没有别的应酬,有的就是看书。想当年为了出人头地,他练就一身好本领,虽不至于过目不忘,倒也记忆迅速,久而久之对古玩一类便有了些研究。 听说凡是古玩都价值连城,没事干他也会上集市去淘一淘,幻想着能淘出几件值钱的古玩,好早日摆月兑贫困。只可惜他看中的古玩全都是被标上高价的货品,哪还容他多瞄一眼。算起来,这些东西还真是他头一次亲自触模的珍品。 “有机会找来丫头们,我教她们将这些珍品收拾收拾放起来,随便放在这里多可惜啊!”他心疼啊!心疼地想将它们修复好搬出去卖个好价钱,然后将银子收到自己的银袋里。 离歌很干脆地打消了他的想法,“离宫没有丫鬟,根本就没有任何仆人。你要是闲得慌,可以自己动手。” “没有任何下人?这怎么可能?”平芜压根不信,这么大,这么富丽的地方没有半个下人,谁信啊? 离歌歪着脑袋认真地想了想,“如果真算起来,倒是有一个!” 他就说有吧!“谁啊?” “阿呆!” 喝!等于没有!平芜不太明白,“你身为族长,住在这么大的地方,怎么会没有下人伺候呢?” 离歌耐心地说给他听,却又怕他精神上承受不了,“其实啊!其实这离宫根本不是什么宫殿,它是……”她故意放低声音轻轻说道:“它是陵墓。” “哦!”平芜点了一下头,随后才倏地弹跳起来,“你说什么?” 她不急不徐地说着离宫的来历,“历代越族族长的陵墓就在这离宫后面,传说她们死后灵魂会回到离宫与越族人民长相依守,所以族人就盖了如此大的离宫用来承载她们的魂魄。族规要求每任族长都必须住在离宫内,一方面是为了看守陵墓,另一方面也是与死去的族长做精神上的交流。” 还交流?平芜突然觉得身边阴风阵阵,他快不行了,他又想晕倒。不能晕倒,他手上拿的这些古董个个价值千金,他要是摔了这些古董可怎么得了。 “我看你脸色好像不太好,是不是先把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放下?”离歌好心地提醒他。 平芜却很坚持地仍旧握在手中,“这可是很尊贵的古董,哪能随便放呢?” 离歌不甚在意地瞥了瞥那些被称作古董的东西,“它们原先在地下陪着我的祖先,前几年朝廷来征收巨大的木材,挖掘的时候不小心触动了我祖先的坟墓,这些陪葬品就被挖了出来。我弄了新东西进去陪祖先,这些旧东西也没处搁,所以就放这儿了。” 他拿的这些古董全都是陪葬品?陪在死人身边的葬品?平芜迅速将那些古董放到原处,恨不得将自己的手剁下来清洗干净。算了,还是先补充点儿食物再说吧!他抓起一个干馒头就往嘴巴里送。 “我忘了告诉你。” “什么?” “这干馒头是给祖先的供品,我从供桌上拿下来的。” “呕……” 第四章 平芜的肚子空得能够打鼓,原本就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昨晚那些作为供品的干馒头还害得他大吐特吐,将肚子里最后一点儿秽物都吐了出来,这下子他可真是神清气爽——饿到眼冒金星,感觉自己能飘起来,他怎能不觉得清爽呢? 好在巳时将近,他很快就能吃上东西了。经过两个时辰的观察,他可以确定整个离宫除了他、越离歌和阿呆真的再无半个人,连人影都不见第四个。做饭的人当然是离歌和阿呆喽!他等着吃就行了。 “开饭了!”离歌踩着有节奏的脚步向他走来,“今天的午饭很丰富,四菜一汤绝对让你胃口大开。” 她还好意思说?住在如皇宫般广阔的地方,午饭居然只有四菜一汤,真是失落啊!好在有东西吃就不错了,平芜可不打算再跟死人抢食物。 拿起筷子,他遥遥眺望着阿呆将要端上来的莱肴。离歌难得与人同食一桌菜,她还颇为殷勤地介绍起来,“这第一道菜名为母子相会。” 母子相会?还有这道菜?平芜的兴致大起,伸长了脖子端详着这道菜,“什么母子相会?这不是黄豆炒黄豆芽嘛!” “黄豆和黄豆芽难道不是母子吗?”她颇有理地噘着嘴巴。 这就叫母子相会?平芜尤可奈何地点点头,“就算是吧!那第二道菜呢?” “青龙卧雪。” 哇噻!住在这破到坟墓里的离宫,却能吃到“龙”字辈的菜,平芜欣喜万分,“快让我尝尝,我要尝尝这道青龙卧雪” 他顺着阿呆的手望去,只见盘子上撒了一层白糖,上面再放根整段碧青色的黄瓜,可不是青龙卧雪嘛!只可惜这条青龙让他胃口尽失。他没精打采地招呼着,“还有没有其它菜?” “火山映白日。” 名字起得不错,基本上平芜已经不对任何菜抱以希望。果然吧!几片西红柿上面放点糖花花,就算是火山映白日——她不当诗人真是浪费。 “有没有新鲜点儿的菜,别全是白糖配凉拌好不好?”这样的菜别说是四菜,就是四十道菜他也能做得出来。 要新鲜的?有!离歌从阿呆手上接过第四道菜,“关公战秦琼——绝对新鲜。” 她居然敢拿先辈秦将军当菜名,吓得平芜赶紧拿手捂住她的嘴,“你不想活了是不是?”秦将军可是先皇重视的大将,岂容她用言语侮辱? 离歌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她指指那道菜解释起自己的创意来源,“你瞧!西红柿炒蛋,红脸对黄脸——岂不是关公战秦琼,我哪里说错了?” 她八成是传奇看多了,居然想出这种东西。平芜有些饿了,催促起阿呆,“快点儿上汤,咱们准备吃饭吧!待会儿我还得去县衙看看。” “哦!”阿呆答应着端上“一汤”,“猛龙过江。” 罢才是青龙卧雪,现在又猛龙过江了?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龙如此之猛。抬眼瞧去,什么猛龙过江,不就是清汤上漂着一棵葱嘛! 平芜忽然感叹起来,幸亏她的专职不是开酒楼的,否则就连天下第一楼的斓彩楼也不是她的对手,用她所创的菜名绝对能唬倒天下人。 “我忘了告诉你,从下一餐开始就由你和阿呆共同做饭。记住了,别要我再提醒你。”离歌说得理所当然,显然不认为自己要求四品编修做饭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平芜瞪大眼睛用看野兽似的眼光看着她,“你说什么?要我做饭?”这怎么可能?女人做饭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有让他这个大男人,还是世间最了不起的三大才子之一的翰林院四品编修做饭的道理? “需要我提醒你吗?”离歌更加靠近他,用非常标准的唇形一字一顿地说,“这里是母系氏族——你是母系氏族里的男人,你是我的未婚夫婿!” 怎么会有如此没天理的事?平芜不服气地加以反抗,“我不管这里是不是母系氏族,我可是堂堂正正的汉族男人,凭什么让我迁就你?”___ “如果你不想被关到宗庙里接受教,最好听我的话——相信我,没错的。”她一脸为他好的威胁模样,成功地让他闭紧嘴巴。 天呀!他的自尊怎么会衰败到这种程度?每每想到这样的女子有可能成为他终身的妻子,平芜就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他本想借越族族长的权利与金钱好好振作自己在官场上的风水,如今看来这越族族长似乎不如表面看起来那般风光啊! 就拿这离宫来说,大是够大,气派也足够给他撑门面,可内部设施就惨到家了。需要更换的家具、器皿实在是数不胜数,更多的地方需要重新粉刷、装饰,若要改头换面真的撑起帝王气派,没有三、五万两银子是绝对不够的。 可是这离宫上下没有半个仆人,饭菜也是最简单的,简直比他在京里时还不如,他很难想象越离歌有足够多的财富握在手中。 只是他有些想不通,他所见到的越族是真的物产丰厚,百姓富足。以她族长的身份,没道理过得如此清贫啊? “你在想什么?”离歌瞟了他一眼,想知道在这吃饭的大好时间里他究竟想什么想到双眉紧蹩。 “想你是不是真的要嫁给我?”如果是,他可要好好谋划一番,如何从身为越族族长的她身上赚取包大的利益。 离歌坦白地回答他:“当然不是。” 他在松口气之余又有些不甘,他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好?虽然不是宋玉在世,到也长得像模像样,曾入围京中十大美男子,排行第六位。才学自是不必说,中原地域前三名他一定是挤进去了。再论官位,虽不至于很高,但也颇有发展空间,前途算是无量。除了身无横财,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缺点啊! 为什么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呢? “因为是你嫁给我,而不是我嫁给你。”离歌很认真地强调着两者间的关系,“我早就告诉过你,越族是母系氏族,跟你们汉人不一样。在越族只有女子挑选夫婿的权利,没有男人挑选妻子的资格,所以既然我挑选了你,你就只能嫁给我,否则便是违逆,我有权拉你去宗庙跪拜,甚至接受族规的惩罚。” 瞧她说得跟真的似的,平芜冷汗都被她说出来了,“那你真的要和我一起过日子吗?”他实在不好意思问她愿不愿意娶他,所以只好换种说法。 离歌认真地想了想,终于在心中找到了她需要的答案,“这三个月如果你还比较让我满意的话,我就和你过下去。不然,你会和前两位我的未婚夫婿一样被赶出离宫的”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样的错被你赶出去了?”他好在需要的时候犯同样的错误,以争取自己身为男人的自由。 回顾前两位未婚夫婿的罪大恶极,离歌还真有点儿记不太清了,“头一位好像是把青楼女子带到离宫饮酒作乐,结果碰倒了我祖先的灵位,我顺着响声走进来正碰上他跟那个青楼女子说嫁给我只是图个名声。后来那位……” 她很努力地顺着回忆想起,“后来那位是借着我的族长威望去四处借钱赌博,结果债主找上门来。我也没怎么,只是把他们送到了宗庙交给长老处置,结果他们俩一个被浸猪笼沉湖底,另一个被剁去了右手——还好,小命都保住了,前一个半身不遂,后一个从此以后学习使用左手,现在都活得不错。” 平芜觉得自己还是安分守己比较好,他身子骨不够强壮,无论是浸猪笼还是剁右手,对他来说跟要条小命没什么区别。换个方法问吧!“假设!咱们只是稍微假设一下,如果我做错了什么事,你会无法忍受到要将我赶出离宫?” “你做了让我无法忍受的事,我就会将你赶出离宫。”一切就是如此简单。 平芜正式放弃挣扎,还是先吃饱这餐吧!说不定吃了这顿就不会再有下顿了,他提起筷子,准备喝口“猛龙过江”。下一刻,他惊叫起来。 “阿呆,你居然吃光了所有的菜,你成心想饿死我吗?” 这日子……这日子没法过了! “阿呆——” 越高歌一声呐喊,吓得阿呆连忙将手里的东西丢出去,快步跑到她面前,恭敬地道:“族长,有什么吩咐?” 不是他天生奴性,实在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如今他已被卖进了越族,生为族长的人,死是族长的鬼。别说是做奴隶,做姐姐的狗也没什么,这年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谁让他的爷那般不争气呢! 离歌不想表现得凶巴巴的,可阿呆越是对她毕恭毕敬,她就越觉得自己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威严不可。 人,果然是有劣根性的。 “我不是要你帮我收拾离宫的嘛!你在这里偷懒?” “冤枉啊!”他哪里敢偷懒,又不是想去地底下陪族长的祖先,“爷临走前吩咐我,帮他把书法、书籍收拾好放在书房里,我正在收拾,一刻也没敢停。” 原来是这样!离歌盘算了一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你帮我去收抬离宫的后花园,我帮你们爷收拾书籍。”顺便看看他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阿呆不敢违抗女皇陛下的圣旨,忙不迭地奔向后花园。离歌懒散地翻阅着平芜的书籍、书法,按照分类帮他放到书架上。 她的手不小心滑了一下,掉出来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像是他平日里用来习作的东西。她随意望去,却见那一页的标题用正楷如此写着——逃避饭钱之六大绝招。 离歌好奇地往下看去,只见平芜逃避饭钱的六大绝招分别是: 逃避饭钱头招:往去饭庄切莫打前阵,以免被小二认定为最终结账之人。 逃避饭钱第二招:切莫主动点菜,避免主动结账之嫌。 逃避饭钱第三招:切记慢食细咽,拖延时间直到终于有人忍受不了先结账走人为止。 逃避饭钱第四招:离去时要夹杂在人群中,脚步要快而稳,切勿被小二抓个正着。 逃避饭钱第五招:模索银袋时需大气磅礴曰:“吾今日带银千两有余,然无碎银结账,尔等先行垫付,来日余回请。”(注:该招在同帮朋友面前只可使用一回,再使绝无灵验之机) 逃避饭钱最终回:不去饭庄! 离歌忍不住向后翻了几页纸,那上面记录的全是如何在外人面前装“财子”,如何在土财主面前显才学,如何将随礼的花费降到最低点,还有如何躲避官场朋友相约青楼的邀请等等等等。 当初见到他在街尾卖那幅《凤求凰》,她只当他是一时手头紧,如今看来他一直都很穷,完全没有当官的威风。 做官做到这份上,究竟是傲气还是傻气,连她也说不准。猛然间,她明白了过来,他之所以想当她的夫婿只是因为越族族长的身份在外人面前意味着无尽的财富。 真的如此吗?如果真的如此,他恐怕要失望了,他还不知道吧!即便整个越族富可敌国,她依然穷得请不起丫鬟随侍身旁。 等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想退婚?离歌突然觉得胸口像是堵住了什么东西,怎么会这样呢?她不是第一次失去未婚夫婿了,前两次她只是有些生气,并不觉得痛苦,这一次也该没什么不同才对。 反正她注定了一生为族人而活,本不该有幸福的权利。不该有的东西绝不该去奢望,否则只会自找痛苦罢了,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嘛i! 离歌默默地走进自己的殿宇,展开那幅破损后复又粘好的《凤求凰》。她不禁感叹:平芜不愧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或许他不及钦九州的智谋,不比那赋秋的潇洒飘逸,但定有他的风采翩翩。工笔、心意皆让人感叹。 握着他的画卷,她喃喃自语:“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祭佳人兮,不在这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那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这沦亡。” 当年司马相如借琴诉衷肠,终于见到了卓文君私奔相合,开酒肆结良缘,一曲凤求凰,一段“文君当垆腥如涤器”的千古佳话感动了多少人的心。 然后呢?然后司马相如欲娶茂陵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打消了他的意念。这一生她要做多少首《白头吟》才能换来真正的“白头不相离”? 她——越离歌不想试也不屑去试。 平芜拖着虚软的脚步往县衙走去,午饭……准确地说是已时的那餐饭完全没吃饱,想到一直要等到申时才有第二餐饭可以吃,他觉得自己简直要眼冒金星了。 先去县衙蹭些点心填肚子再说吧!否则不等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他直接就可以为皇“效命”了。 “王大人!” “平编修!”县官大人满面笑意地迎了上来,“恭喜!抱喜!能嫁给族长这样出色的女子,是您一生的福气啊!” 听到恭喜,平芜原本还挺开心,只是县官大人那声“嫁”让他的心中涌起阵阵不快。他身为男人,又是才子级别的有志之士,哪容尊严遭受这等摧残。“嫁娶本是双方之事,能嫁给我,也是她的福气。” 县官大人听的不是滋味,到底是下官,又不便反驳,只得找话来搪塞。“平编修怎么不多在离宫帮帮越族长的忙?这里的事就交给我好了,您放心地回去吧!” 平芜正色以对,“难道说帮族长的忙会比为武后娘娘效命还重要吗?”这里的人都怎么了,全都将她当成女皇般信奉着,她可没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富奢,跟武后娘娘相比可是天壤之别。 县官大人也是越族人,容不得别人对族长不敬,“平编修,你从京里来对越州的民俗不太了解。在这里,越族族长的身份是至高无上的。她的才智、行为、决策决定着整个越族的兴衰,说句大不敬的话,在越族,她的身份与使命比皇上更尊贵。” 有这么夸张吗?平芜一路奋力考学进入翰林院做编修,他读的是圣贤书,吃的是皇家饭。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按照皇上的指示做事,以皇令为尊。 不能忍受有人挑战自己长久以来树立的观念,他与县官大人抬起杠来,“我就看不出越离歌有何过人之处。” “你哪里知道?”王大人也不允许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每任越族族长都要监守贫困,以族人的富裕为考量,只有全族人都富了,族长才能有自己的财产。光是这一点,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到?更别说还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了。” 什么?什么什么?他刚刚说什么? 平芜半块点心梗在喉中,几乎噎得喘不过气来。他猛灌茶水,点心没吃多少,水倒是喝了一肚子,这会儿可是彻底地饱了。 “王大人,麻烦你将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他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心不肯相信,这残忍的消息绝对能杀了他的耳朵。 县官人人不厌其烦地诉说着偶像的丰功伟绩,生怕漏掉一丝一毫。“我说越族族长每一位都甘于贫穷,都将族人的幸福驾驭在自己的人生之上,她们比活菩萨更加像菩萨。” 说起这些王大人就感慨连连,像一个快要进坟墓的老人害怕把回忆埋进土里似的。“就以离歌族长的母亲来说,当年越族遇上涝灾,她没日没夜地站在湖边组织族人抗击灾难,连自己的儿子病重都无法回家。后来,她惟一的儿子病逝.她甚至连最后一眼都没能见着。那以后没多久,她就以性格个合为由休掉了夫君,也就是离歌族长的父亲,从此后独自一人带着离歌族长居住。你说说看,你说说看,她多不容易啊!” 这女人不是有病嘛!平芜满肚子牢骚没处发,女人就是该在家中相夫教子,没事干揽下天大的责任做什么?就算世间人人夸你好,你自己就真的过得很好吗? 啊呸!一群疯子! 王大人哪里了解平芜的想法,他还一个劲地夸呢,“说起来,我也很敬佩平编修啊!” “哪里哪里!”他谦虚得一塌糊涂,心里暗自计较:我也就是才学比常人多了一些,人格比常人完美了一些,性格比常人随和了一些,风度比常人…… “一般人愿意做族长夫婿都是想借着越族族长的威望为自己谋利益,所以参选之人非大商人就是土财主,像您这样的清官也肯前去,怎能不叫人佩服!真是佩服啊!” 他没法风度翩翩,因为他已经被人惹火了。要不是误以为越族族长有着皇帝般的富有,他怎么会好死不死地跑去参选族长夫婿,更不会傻到把自己推进了火堆里尤不自觉。 他绝不能就这样死在越离歌的手上,他得赶紧找个机会月兑身啊! 他的紧张不被王大人所察觉,人家再度昂起仰慕的眼神望向天外,仿佛那是神之所在。“我觉得这世上的统治者没有哪个能比离歌族长更伟大,她可以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去帮助越族贫穷的族民,自己宁可住在破得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的离宫内,这足以显示她伟大的情操。” 平芜不自觉地抬高音量,“你说离宫平均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那上一次倒塌是什么时候?” 王大人模着山羊胡子,认真地想了想,“大概两个半月以前吧!” 怎么会这样?他的黄金梦怎么会变成这样?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尊金菩萨在蹭掉表面那层金漆后变成了土胚子。世上哪有这种当权者,自己监守贫穷,坚决要让整个族人富裕起来。即便他日后有点儿小盎,也要陪着她一起共苦不同甘吗?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包残忍的是他竟然要住在随时会倒的破屋内拿生命当赌注?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青春与才华等待施展,他怎能就这样陪上自己的小命。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王大人,为了方便起见,你看我是不是重新搬回县衙居住,以方便为武后娘娘效命。”打着武后娘娘的招牌,王大人这点儿面子总是要给的。 只可惜在这里,越族族长的面子大过天,哪还会输给武后娘娘。王大人拢起山羊胡子,笑容可掬地告诉他:“越族有族规,未婚夫婿必须在离宫住满三个月以接受族长和各位族人的考察、监督,这三个月内你不准外出,不准借故在外留宿,否则视为无视族规,轻则跪宗庙,重……” 不用说了,平芜提起手掌打断他的话,怎么个重法他不想知道,反正迟早逃不过一个死字,他惟有想办法自救。 如果……如果可以早些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她老人家一开心升他做户部尚书,他再借着升官之名打道回京从此再不踏进越州半步,可不就彻底逃离她越离歌的魔爪了吗! 好!就打定这个主意了。 第五章 “离歌!离歌——” 远远地就看见一道青色的身影冲她奔来,越离歌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怕奔跑的东西撞到自己。 丙然吧!来不及刹车的平芜直冲冲地撞上了前方的障碍物,撞得头上桑叶飞舞,“你……你怎么不拉住我?” “你没说。”她理直气壮地道,“作为越族旅长的夫婿你必须站如松,坐如钟,走路莫带风。否则轻则跪宗庙,重则……” “停!”又来了,这越族动不动就搬出族规,累不累啊?“我有事找你,你带我去参观越族的织锦技艺吧!” 离歌挑了道眉,无语地凝视着他,直看得他不自在地主动招认为止,“我来越州的使命就是帮武后娘娘寻找快乐,快乐的手段就是织一件凤凰霓裳给她,如今虽看不到凤凰霓裳,也让我瞧瞧越族的织锦技艺,多少有点儿了解,我比较好向武后娘娘交代。而且我也想去山上看看鸟雀,或许能凑够百只呢!” 简直是异想天开——她不理会,更加冷淡地收拾起手上的蚕丝,“你不会懂织锦艺术,看了也白看。” 她怎能如此侮辱他这个才子呢,平芜来了气,更加坚定要参观织锦,“这是我被派来的使命,你作为族长有义务陪同我前往。否则……否则我就带着阿呆去!” “爷,不用了吧!我还有很多活没做完妮!”阿呆叫屈。 以前他只伺候爷一人,虽然身兼数职,苦是苦了点儿,还不至于累到吐血。如今他一个人要清理有皇宫那么大的离宫,那简直是酷刑,随时都有累死的可能。偏生他是那种眼睛里不能看到脏东西的人,稍微有点儿脏,他就忍不住想拿手将它擦干净,所以——累死也活该! 平芜正在赌气,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他就往外拖。难得他有如此魄力,离歌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放下手中的活跟着走了出去。转过头,她却不忘吩咐阿呆,“这里的活交给你了,做不完,我没钱吃饭,你也一样。” 丢下阿呆,他们两人一路行着,沉默是彼此的主题。 “你讨厌我。” 连平芜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他不了解嘴巴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他就是说了。“第一次见到我,你肯用一锭金子买我那幅破掉的《凤求凰》,那时候的你很温和,就像菩萨。再见面,你知道我就是武后娘娘派来的官员,虽没有当初的亲切,却也没有敌意。如今我成了你的未婚夫婿,倒像是成了你的敌人,你好像很烦见着我。” 懊夸他感觉敏锐吗?不断与他相处,她就不断告诉自己:要讨厌他,要烦他,要将他从身边赶出去。潜意识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你呢?你真的想在离宫待一辈子吗?”没人想的,即便一时冲动愿意留下来,也不得长久。《凤求凰》之后便是《白头吟》了,她一刻也不敢忘记。 被说到了痛处,平芜尴尬地别过脸不去面对,“至少我们相处一日,就愉快地度过一朝,好吗?”他温和地询问她,因为一天吃两餐的方式让他失去了争吵的力气。 她不说话,不表示意见,只是走着自己的路。走在山涧,他才发觉她的脚步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要稳健。身在穷人家,他年少时没少干活,虽身为才子却缺少才子的娇气,他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不如一个身份尊贵的族长。 她究竟是怎么走过这年复一年的山涧道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他? “离歌……” “叫我‘族长’。”这是规矩,即使他最终成为了她的夫婿,他也必须这样称呼她。族长需要威严,惟有威严才能支撑起数百年不倒的越族。 平芜被她的严肃惹毛了,干脆闭上嘴也懒得理她。山腰间依稀出现几家人正在将织好的锦放进溪水中漂染,有位老人将染好的锦支起来晾晒,他做得很辛苦,干瘦的肌肉几乎缩成了一团——旁边的人都叫他“忘老头”,这奇怪的名字引起了平芜的遐思。 忘老头,他需要忘记什么吗? 见着离歌,忘老头支起弯曲的腰嚅嚅地唤了声:“族长。”其他人也跟着站起身向离歌低头行礼,此时的忘老头却仰起头望着离歌,开启发不出任何声音的嘴唇诉说着无法言语的冲动。 那场景让平芜无法忽略,他拉了拉离歌的袖口试探地问道:“你认识他?” 离歌先一步撇开眼睛以摇头作答:“不认识。” 在来越州之前,平芜曾经在翰林院找过有关越族的资料,据说越族的族人都住在山脚下,惟有那些外族人才以山腰聚居,这也是区分越族人的一种方式。如此说来,忘老头并不是族里人?那他的眼神怎么会如此奇怪? “你不是要看织锦吗?快点儿看,过会儿咱们还要去山下瞧瞧。”她焦急地催促着,口气里的不耐烦让平芜有些惊愕。 他的确不太懂织锦,但这些锦比起京里那些大商家的精品竟毫不逊色,由此可见若真能织出凤凰霓裳,定是献给武后娘娘最好的礼物。 他手捧着锦细细端详,却没注意到忘老头已向离歌靠近,“他……就是你择选的夫婿?” “第三任未婚大婿,不知是否能长久。长久又如何,五年、十年……总有一天还是会分开的。” 她冰冷甚至有些残酷的声音让平芜忍不住转头朝她望去,她这是怎么了?平日里对族人那么和善的她怎么会用那么冲的日气与忘老头说话? “离歌,跟老人家说话要心平气和。”在翰林院待长了,他连说话都带着学究的气势。 离歌理都不理他,转身就要往山脚下走去,“你走不走?不走永远也别想看到越族真正的珍品是何模样。” 这能算做威胁吗?平芜无可奈何地跟上她的脚步,他不住地回头望向那位老人家,只见对方的脸上徜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们……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想要制成凤凰霓裳一定要抓到百种鸟雀吗?” 向来以书为尊的平芜难得对书本知识产生疑惑,他怕自己抓不到百种鸟雀,一辈子都无法为武后娘娘找到快乐,更无法摆月兑身边这个有人性、没人情的越族族长。 越见到不同色彩的越族织锦,他越是被其精美所打动。心里不由得期盼起来,若是真的制出凤凰霓裳想必能从四品升为正二品,届时不仅武后娘娘快乐,他也会很快乐的。 做美梦,他又在做美梦了——离歌虽然一言不发,但这绝不代表她看不到他的所作所为。每当他两眼冒金光,不用说准又在做美梦呢!害得她手痒地直想戳醒他那不切实际的梦幻。 “你那是在做什么?”看他将手里的米粮撒在地上,她忍不住想要责怪他的浪费行为。 “你这就不懂了,我是在撒饵,待会儿好逮鸟啊!” 他很认真地支起竹篓编成的簸箕,再将四面八方撒下的种子汇集到它的覆盖面之下,等鸟雀落网,他只要轻扯手中的线,拽倒支撑的竹篓就好。 离歌这才发现原来平编修是真的打算逮百种鸟雀回去织凤凰霓裳,“这能行吗?”感觉成功率不大,“你既然那么想逮到百种鸟雀,为什么不发动官府的衙役帮你呢?” 他谨慎地观察着四周动静,为了不打扰鸟雀,他只得小小声地告诉她:“官府的衙役又不是成日里没事做,再说了,我这个人不喜欢自使唤别人,我若用人,一定会给那人满意的报酬。只可惜如今我手头无钱,还是自己苦点儿累点儿,能干多少就做多少吧!” 想不到他堂堂四品编修还挺有人情味的,绝非那些横行霸道的螃蟹。冲着他把衙役当成平等人来看,她决定不失时机地帮他一把。她所谓的帮,就是在他的耳边大叫着:“有鸟雀落网了!快抓啊!” 她的尖叫声吓得他赶紧拉绳,这一激动反而放跑了几只,好歹还算捉到三两只毛色不同的鸟雀,也算是小有收获。平芜将它们分类放在鸟笼里,继续布阿准备逮捕鸟雀归案。 瞧他兴致昂然的样子,离歌反倒迷惑了,“喂!你好歹也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从哪儿学来这些抓鸟、这野兽的方法?” “你很了解中原三大才子吗?”平芜捉了一把小米撒在地上,撒出童年以小米过日的记忆。 “你可知道,中原三大才子之中,除了我,另两位都出自名门望族。那赋秋是无字酒庄的当家,无字酒庄负责宫里的美酒供应,光是宫中这一项每年便有几万两银子的收入。眼见着无字酒庄的美酒成为宫中御用,多少人花高价只为购美酒一瓶以作收藏,外界传有无字美酒,一滴一金的说法,料想所言非虚。 “钦九州家中世代为官,从先朝一直做到今朝,家中良田数万亩,乃是浙江有名的大户。他十六岁中状元,后主动归隐田园过着谋士的生活。传闻他每出一计,需千金以换。或许有些夸张,但可以想见他足以衣食无忧。” 相比之下他的日子可就惨多了,大概是被这过于宁静的山林震慑住了吧!他竟主动谈起自己的事。 “我出身贫寒,父母就是指望着我能出人头地,改变他们世代受人欺压的生活所以才送我去学堂的。说是上学堂,其实也就去了两年,后来家中实在没钱,我便买回书自己学,自己努力。你可知道,我爹死的时候只是一尾芦席裹身,为的就是省出棺材钱来供我读书。” 她不懂,身为越族族长,日子虽然不富足,但也不至于有所短缺,她无法想象连死都盼着孩子摆月兑穷困是何模样。 他懂,那种刮骨之痛,他毕生难忘。“我是拿着爹的棺材钱上京赶考的,可是第一年我竟然没能高中。我真的无脸见娘,便在京城的破庙里住了下来,给人当小堡赚点儿活命钱,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直到金榜题名时。” 在所有的考生中,像他这样给人做小堡,住破庙最终还能连中三甲怕古往今来难以见到吧!只可惜,高中了又能怎样? “我坐着轿子,一路敲敲打打地回到家乡,娘早在两年前就随我爹去了。我顿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自己那么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爹娘过上好日子,为了摆月兑贫穷——第一个理由已是不成立的一坯黄土,那第二个理由呢? “等真的当了官,活在京里,我才明白这第二个理由是多么可笑。”他仰头长笑,笑自己的愚蠢,笑心底的自以为是,更笑世道愚人。 “因为无钱贿赂更高的官员,我被分派到最无油水的翰林院做最清汤白面的编修;因为无钱疏通官路,我处处受人排挤,久久无法迁升;因为无钱随礼,我被官场上的士大夫嘲笑;因为无钱交际,我被鄙作孤傲的才子,备受冷遇。” 还有什么是他没尝过的,当官?当官又有什么用啊?当官当到了这偏远山林抓鸟雀,堂堂才子的职责只在为武后娘娘找快乐,他居然还满心欢喜地等待嘉奖?是堕落还是腐朽,他已无从选择。 第一次听他谈了这么多自己的事,直到这一刻离歌才真切地感到她开始了解自己的未婚夫婿了,了解这个从名义上将要和她的大半生有所交集的男人。 “你后悔进入官场吗?” “你希望我说后悔吗?”他反问,“你希望我是单纯的才子,还是翰林院四品编修?”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无法给自己找到准确的定位。不知道是该做个清高自守的才子,还是为官不仁的贪吏。正是这番犹豫让他随礼随到手软,连当官都毫无方向。 我希望? 他的问题让离歌猛然间震住了,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想要和他划清界限,不想留有人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只因,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永远地消失在她的牛命里。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啊!就像活在水中的鱼和长在崖上的松,永远也听不见对方心中的语言。 “你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与我无关。” 她霎时间的冷漠让他失落,“你这样冷漠地活着会快乐吗?” “我的冷漠只对想要利用我的外族人。”比如:他。 平芜心中有鬼,惟有安定心神继续抓鸟,他告诉自己:对他而言怎样讨武后娘娘的欢心,怎样快点儿离开这鬼地方,怎样赚够银子置办家产方才更重要。 两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挣扎起伏,忘了彼此最初的约定。 阿呆望着面前的笼子,激动地直吞口水,“爷!你果然是爷,除了你,谁也做不了这么伟大的事,你的情操比天高,你的恩情比海深。”他伸手拎出一只毛色绚烂的鸟,直举到平芜的鼻尖跟前,“是红烧还是清炖?” “炖你个头啊?”平芜拿竹笼敲他的脑袋,“这些鸟都是为了武后娘娘的凤凰霓裳抓回来的,你敢弄死一只就等于破坏武后娘娘的快乐,武后娘娘一不开心就会宰人,你就等着和鸟一起被炖吧!”他怎么会养了个这么蠢的下人,除了对银子和食物有脑袋,其它的事对他来说全是空白,名副其实的阿呆。 被爷的一番话吓住了,阿呆哆哆嗦嗦地抱紧笼子,生怕自己的小命跟着那些羽毛漫天飞舞,“爷,今儿个谁惹你了?”跟了爷这么久。别人看不出来,他还不知道吗?只消一眼,他就知道爷正在气头上。 知道干吗说出来呢?他傻啊?平芜生气地白了他一眼,谁让他没胆瞪越族族长,只好拿他当靶子。 这一路回来,她理也不理他。眼睁睁地看他迷失在山林中间,差点儿被群鸟围困。 堂堂男人那么小心眼儿干吗?她不就独自走在前方,忘了他的存在,再回头只见他在鸟羽粪飞中折腾。她在放肆地大笑过后还不是去救他了吗!他干吗小心眼地一直不跟她说话呢? 发生了如此丢脸的事,他怎么可能不生气。平芜颐指气使地嚷嚷着:“阿呆,赶紧把笼子拿到中院里,咱们好好选选。该拔毛的拔毛,该炖来吃的也别客气啊!” “哦!”听到吃,阿呆可来劲了,将笼子逐一放到中院里,他左右看着爷和族长,不知道谁才有资格决定是将这些鸟红烧还是清炖。 我是男人,我该有风度,我不跟她计较,因为此时此刻我需要她的指点、帮助——平芜掏了拽离歌的袖口,当是率先放段,“去看看哪些鸟雀的毛可以用来织成凤凰霓裳。” 看他如此低声下气,离歌只好放下架子走到庭院中央,“这只……毛色太差,你想吓坏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质太硬,你想戳死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量太少,你想冻死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色不纯,你想丑死式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 “停!”院子里四处都是鸟雀在飞,她扔一只,平芜捡一只。当怀里盛满了鸟雀和……鸟粪,他终于受不了地放弃才子风范大叫起来:“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不肯为武后娘娘做凤凰霓裳啊?用得着想这种办法折腾我吗?” 哟喝!他自己像个傻瓜似的逮到鸟就往笼子里塞,连乌鸦都抓了一对,他还有理了是吧?离歌动了气,扯着嗓子喊了起来:“有本事你自己做凤凰霓裳献给武后娘娘,不要来麻烦我! “你看看你,你是为子我在做事吗?咱们还不都是为了武后娘娘效命,你如此挑三拣四像什么样?” 不愧是读圣贤书的爷,说话的口气都与众不同。阿呆亮起崇拜的眼神盯着他,直等爷的威严战胜族长的气势。 只可惜大势已去,他再也等不到那辉煌的瞬间。离歌的眼中刹那间盈满亮光,冷箭迸出,“你想升官发财别拉上我,我不想做让你往上爬的垫脚石,我也不能拿越族全族人的命运陪你瞎玩。”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不过是说了两句,她居然将这上升到政治角度,她到底想怎样? 既然已经说出口,离歌索性一次说个清楚,以免再兜来转去做无谓的挣扎,“朝廷对我们越族早有不满,我们所卖的织锦要比汉人多收三成的税,种桑、养蚕只能靠自己,一旦遇上灾荒不仅朝廷不会拨给救济,反而征收大笔的修堤税。就是你们这些汉人想尽办法控制我们,削弱我们。” 什么什么?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为什么她所说的一切他一句也听不懂?就像在听天外之音,感觉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朝廷……朝廷做事自有朝廷的打算。”平芜还想为朝廷辩驳,离歌已经先。步冲到他的面前拉住他的衣衫,气喘吁吁地瞪大眼睛,一副想揍人的模样。 “冷静!千万要冷静。”他一介书生,虽然干惯了农活,身体还不错,但也禁不起全族人的拳脚相加。 他越是这副熊样,离歌越是生气,“别再说那些无聊的话,你来越族不过是想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和织锦技术。若不是你们……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失去爹。”不可以哭,不允许哭,她是越族族长,她担负着越族的兴衰,她不可以露出丝毫的软弱。 她猛地松开手,他控制不住地向后倒去,直跌在地上。仰望着她蓦然离去的背影,他只想知道,“你失去爹跟我有什么关系?喂!你把话说清楚啊!我堂堂翰林院四品编修,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推我,你不说清楚……你不说清楚我……我就……” “你就怎么样?你敢怎么样?”她不屑地瞪着他,像在瞪掉了羽毛的鸟雀,“别忘了,我提醒过你,越族是母系氏族,在离宫的一切事都由我决定。” 他可火了,这么大的男人被小女子推倒在地,还被抵到无地自容的份上,为了堵那口气,他腾地站了起来,“在离宫一切事由你做主,出了离宫,你奈我何?” “有种你就走啊!”她正等着这句话呢!“我做主了,批准你在三个月考察期内离开离宫。” 不过是个小女子,怎能狂妄至此?身为汉人,习惯了男人当家做主,平芜说什么也要给点儿颜色让她瞧瞧,“阿呆,咱们回县衙住,永远离开这个随时可能倒塌的离宫,我才不要当什么越族族长的夫婿呢!那等于一辈子都要坚守贫穷。” 他知道了,他全都知道了。离歌深吸一口气,平息体内淤积的惊异。她早该料到他一旦知道真相会有何反应,为什么真的面对这一刻,她竟有些伤感? 走就走吧!她不需要夫婿,从来就不需要。她是女人,女人就该照顾好自己,绝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心酸,“你走归走,我可跟你说清楚了。阿呆是你典当给越族的,你说带走就带走,你当越族是容你随意戏耍的地方吗?” 依她的意思是:阿呆得留下,而他要滚蛋?岂有此理!平芜红眉毛绿眼睛地找阿呆的麻烦,“说!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回县衙?” 面临生死关头,阿呆可是一点儿都不呆。爷身上没剩多少银子,在县衙吃住都有消耗,相比之下虽然离宫的伙食差了点儿,但至少还饿不死——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个……那个爷,阿呆做了一辈子下人,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要忠诚。既然您将我抵给了离歌族长,我就是她的人了,她要我往东,我不敢朝西。她要我往北,我不敢……哦!痛啊!” 平芜拿起一本厚重的书直砸到他的嘴上,“少给我找理由,你以为离了你,我就活不了了?我照样活得好好的,我要气死你们!气死你们!”他孩子气地嘟囔着嘴背上考学时用的书,这就准备离开。 轰隆—— 闪电伴着轰鸣的雷声一阵紧跟着一阵从他的头顶划过,真的要趁着雷雨之际离开这里吗? “我……我要走喽!” 身后别说挽留的声音,连半点儿声响都没有。平芜不甘心地再度提高嗓门:“我真的要走喽!” 有一道比他更大,更响亮的声音拔地而起:“阿呆,咱们吃饭吧!” 吃饭?他们居然要吃饭了,那他到底还走不走?平芜很没骨气做出艰难的决定,只要他们开口挽留他吃完饭再走,他就决心不走了。 “今天吃鸟肉汤,最新鲜的鸟肉——才剥了皮的鸟肉。” 今天离歌的声音格外亲切,比鸟肉更让人感觉新鲜,听得平芜更加不想离开了。 “我……我肯定走哦!我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我……我走了!” 阿呆喝下第二碗本来属于他的热汤,扬起足以气死人的笑脸冲他招招手,“不送了,有空回来看看!” “记得关上大门。”离歌低头喝汤,连看都不看他。 轰隆—— 大雨倾盆,浇湿了平芜留恋的心。 第六章 “快开门啊!跋快开门啊!” 平芜站在县衙门口不断地拍着门板,浑身浸泡在雨水里,他冷得像掉进汤里还带着羽毛的鸟,“我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你们赶快开门啊!” 门“吱呀”一声开来,露出半张小表的脸,“原来是离歌族长的未婚夫婿啊!你找我们王大人有事吗?” 废话!如果不是要命的事,他干吗冒着雷电交加的大雨赶到这里? “你好像淋湿了哦?”管家依旧啰啰嗦嗦地唠叨个不停,冻得平芜鼻涕连连,还得顾及才子形象,不停地跟他打着哈哈。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管家终于看到了可怜的平芜,“你是不是很冷啊?如果你真的很冷,就进来喝杯热茶吧!我这就去通知大人。” “不用了。”他已经冷得快要没感觉了,估计再跟王大人寒暄一番,他就要直接进棺材用不着再活了。“我以前用的厢房还在吧?我这就回房休息,没事不用招呼我。” “那个……那个平编修……平编修……”管家跟在后面唠唠叨叨,平芜懒得跟他啰嗦,快步向后院走去。抬眼却见原先整齐的厢房已经夷为平地,空荡荡的场地上别说是休息的床榻,连避雨的墙角都不剩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平编修眼睛瞪得比牛大,“怎么会这样?我才几日不见,这里怎么就连栖身之地都不剩了,这也太……太不可思议了吧?” 避家清清嗓子,慢条斯理地解释着面前的壮观景象,“平编修来了以后,王大人觉得这后院的厢房实在是破得不能见客,便狠下心来想好好修缮一番。这不就破土动工,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嘛!” 平芜合上嘴巴,不想再让雨水冲刷自己快要崩溃的神经。他现在不求别的,只求一杯热茶,一处栖身之地,好歹不能雨夜宿街头吧!“那找另外的地方让我落脚吧!” 这一次轮到管家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平编修,你跟我们这些下人开玩笑吧!您可是越族族长的未婚夫婿,这三个月里说什么也该留在离宫,怎么能随便跑出来呢?快点儿回去吧!要是惹火了离歌族长,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越州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每个人都怕她,都担心她会生气?哪有这种道理,居然让他这个四品官围着女人转,简直是气死天下男人了。 “我已经决定不当这个越族族长的夫婿了,我再也不怕她了。” “什么?”所有的下人在一瞬间冲到了他的面前,像看着午夜魔鬼一般瞪着他,完全不加掩饰,“你竟敢拒绝族长?” 平芜的心漏跳了一拍,男人休妻都是常事,他不过是退婚,不至于要命吧?“我就……我就拒绝她了,你们怎么着吧?我就不信她还能吃了我不成!” 越离歌或许不会吃了他,但他面前的这些狮子绝对不会放过他。扫把、碗、碟子……所有能扔的东西全部扔了过来,毫不给面子地砸到他的身上。 “你们干什么?你们这都是在干什么?”居然敢砸朝廷命官,他们不要命了吗? 众人义正词严地冲他嚷道:“你敢对我们族长不敬。砸你还算是轻的呢!只要让我们看到你一次,我们就揍你一次,直揍到你向我们族长道歉为止。” 不至于吧?他可是中原大才子,居然要遭受这样的教训,这天底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啊?简直是…… 别简直了,还是保住小命要紧,逃吧! 什么叫抱头逃窜,平芜终于有了最鲜明的了解加体会。 屋漏偏逢连夜雨——如今,平芜连夜雨倒是赶上了,别说是漏屋,他的头顶连半片瓦都没有。 去客栈,他银袋里没有银子;去借宿,知道他从离宫逃离出来,不但没人让他投宿,还会锅碗瓢盆,全数出炉。 混身淋得湿漉漉的,夜风吹过,他冷得直哆嗦。再这样下去,用不着与越离歌退婚,他便会死了,到时她可以直接升格成望门寡妇,手续简便,规格齐全。 在黑暗中模索,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停在了离宫的大门口。半夜三更,门怎么没上锁?不怕遭小偷吗?哦!他忘了,以越离歌族长的身份,哪个不知死活的小偷要是敢闯空门,绝对会被所有越州的百姓海扁一通,就如他现在这副模样。 雨一直下个不停,温暖的家就在前方,要进去吗? 凉风吹过,冷得他连连打了几个喷嚏,肚子饿得慌,连胃都感觉都在颤抖。算了,这里是母系氏族,男人软弱一点,没有哪个女子会看笑话。他就钻进厨房弄点儿东西吃,吃饱后就离开,再找个地方等待全新的一天。 心里的这关闯过了,他连滚带爬地进了离宫,按照熟悉的方向走进厨房。哟喝!阿呆这小子还真有良心,居然留了一锅鸟肉汤给他,是不是猜到他会半夜回归啊? 实在是饿得不行,也不管这鸟肉汤冰冷得可怕,他咕噜咕噜灌个饱。哇!味道真是好得不得了,鲜美香女敕,要是热气腾腾地喝上一碗,那简直比做个正一品还爽。人不能太贪心的,平芜安慰着自己不平静的心情。 嫌光喝汤还不能饱,他抓起鸟肉啃个干净。阿呆和越离歌那个母夜叉还真是很浪费喛!居然只喝汤,半点儿肉都不吃,要不是他晚上偷跑回来,这锅肉可不就白煮了嘛! 吃饱喝足,平芜识趣地打算赶紧离开,万一撞上越离歌,他可丢不起那个脸。只是,好像吃得有点儿太饱了,他竟然觉得晕晕沉沉,有点儿想昏睡的感觉。 呼呼呼—— 他还真的昏睡了过去?离歌背着双手晃晃悠悠地从回廊的那头钻出来,正好看见他昏睡在地上。 这小子真的很没良心喛!也不想想是谁帮他把门打开,放他这条流浪狗回家的,他居然毫不感恩,连声招呼都不打,吃光就想擦嘴走人。 “喂!你不是要走吗?怎么到现在都不走?快走啊!”她生气地拿脚踢踢他,想借此将他踢醒,“你不是很厉害吗!吧吗还要回来?现在都已经回来了,也吃饱了,还赖在这里做什么?我可没准备你的床哦!快点儿去做你的四品编修啊!” 都这样说他了,居然一点儿反应也不给。他是不是淋雨淋得皮变厚了?离歌狠下心来拍拍他的脸颊,坏心眼儿地想要将他打醒,“喂——” 糟糕!他的身体怎么会涌上不正常的高温?皮肤还开始涌起淡淡的五色,这分明是中毒的反应,莫非他…… 离歌走到盛鸟肉的罐子跟前,只消一眼,她就开始咆哮:“阿呆!” “什……什么?”阿呆睡得正香,突然被狼吼惊醒,吓得他四肢无力,手脚冰凉,“族长?旅长,你找我?” 离歌激奋地将原先装鸟肉的罐子丢在他面前,“我不是告诉你这些山林中的鸟很多都有毒,肉是不能食用的,你没有听我的话将鸟肉全部倒掉吗?” “我想,我想汤喝了都没有任何问题,料想肉也不会有您说得那么恐怖。”哪有那么蹊跷的事?汤喝了没事,肉吃了就会死得奇惨,阿呆还以为这只是越族这样的蛮夷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养成的陋习,压根没当一回事。 “你的坚持将会害死你的爷。”离歌让开身子露出昏睡在地上的平芜,他看上去睡得过于安静,就像……就像死了一样。 阿呆慌忙跑到他旁边,果真感觉他正处十高热状态。完了!他害死爷了,他要去吃免费的牢饭了。 不知道……不知道牢饭好不好吃? 平芜悠悠然地睁开眼,床幔有些熟悉,却想不起自己究竟身处何地。只记得昨晚他在最困窘的时候回到了离宫,还吃了一锅香喷喷的鸟肉汤,再然后……再然后…… “爷,你醒了? 阿呆?能见到阿呆,那这里就是离宫喽?他昨晚竟然睡在离宫,越离歌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岂不是得意死了?不行,不能让她继续得意下去,平芜决定立刻就离开这里。 他掀起被子这就要下床,阿呆先一步拦住了他,“爷!你还是好好地躺着休息吧!暂时……暂时不要出门,一步都别出去。 这是什么话?他堂堂四品官,来越州可不是为了玩的,帮助武后娘娘寻找快乐的重任依然在肩,他怎能躺在这里无所事是? 见爷用指责的眼神看着自己,阿呆更加自责地垂下头,完全不敢对视爷的眼睛,“还是休息个几天吧,为武后娘娘办事也不在乎这几日。 “怎么……怎么不在乎……唧唧……唧唧唧……”不对啊!平芜试着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发出的声音有些尖锐,叫喳喳得就像是鸟在叫唤。他清了清嗓子想再试试,结果连他清嗓子的声音都如同鸟儿喝水。 “我……我这是……唧唧……怎么了……喳喳……” 爷会变成现在这种样子,除了他的贪吃,绝大部分的责任还在阿呆身上。此刻他竟然还想蒙混过关,逃避责任,“爷,你这只是暂时情况,很快……很快就能恢复的,你躺在床上慢慢养着,一切都会好的。” 他会相信阿呆,那呆子就变成他了。平芜低头想下床照镜子,却发现自己的皮肤变成了淡淡的五彩色,就像穿了一身美丽的五色衣 这……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平芜想责问阿呆,可是张开回所能发出的只是鸟一般的尖叫。 “啊——” “别叫了!”越离歌刚走进院里,就听见他“杀鸟”般的惨叫,以及阿呆的怯笑。 她懒得安慰他的情绪,索性明说了:“你中了山林中一种名为鸟吟的毒素,它是由七种鸟混合在一起产生的变种毒。一般的猎手很难同时逮到这七种鸟,所以想要制成这种毒是难之又难。我也只是在书中看到,还从不曾亲眼见到。该说你非常幸运,一次性就凑够了七种鸟,还亲自将这种毒素对人体的影响实验给我看。你是越族的功臣,我会在记录这种鸟吟毒的同时记上你一笔的。” 平芜被阿呆想笑不敢笑的表情和离歌刺激他的一番话气得都快冒烟了,他不好意思用鸟叫声骂人,惟有用不断变换的面部表情指责她的坏心眼儿。 “别再瞪了,瞪死了七天之内你也无法恢复正常。就这么老实地在离宫待着吧!别出去丢丑,也别吓坏小孩。趁这段时间你正好帮我整理越族百年来的古籍,我知道身为编修,你对这方面是很在行的。”她不能白养他七天,总得给他找点儿事做,好物尽其用。 平芜不能开口,只是一个劲地瞪着她,瞪到眼睛出血,瞪得自己有了一双鸟眼才算完。虽说她的嘴皮子坏了点儿,但卧床养病的这段时间,没有任何事比看书对他更有吸引力,看在她为他着想的份上,他就暂且放她一马,不跟她计较谋杀朝廷命官之嫌。 只是,他依然搞不懂,为什么自己顺理成章地再度留在这里,继续做她的未婚夫婿。他的苦日子究竟何时才到头啊? 呱!呱呱! 那是乌鸦的叫声,不用撞见灾星,他自己就能发出那般惟美的灾难之声。 无聊!无聊的他只能看书,看越族典藏的书籍,了解所有和越族有关的知识,深切体会到母系氏族是怎样的定义。 在越族女为尊,男为卑;女主外,男主内;女人说话男人听,女人休夫男人哭——这叫什么事啊? 平芜越看越气,越看越没劲。越离歌存心要消灭他的男性本色是不是?居然全部拿这种类似教育手册的书籍来熏陶他,同化他。也不想想,他是什么人?他的男性尊严早在二十七年的读书生涯中就被一群圣人、学究锻炼得坚固无比,绝不会轻易动摇,绝不! 随手操起一本看起来旧得都快掉渣的古译本,他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了起来。等等!那像是凤凰图案。平芜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细看着书页上的画面,虽然字迹古老得几乎不可识辨,但凭借他才子的灵气多少还能看懂一些。只见上面写道: “凤凰霓裳采百鹅羽翼为灵杰,染凤凰尾出百色,色明艳而纷飞,形缤纷而出众……” 也就是说凤凰霓裳取的不是百鸟雀羽为原料,而是以百鹅的白色羽翼做底,以凤凰尾着色上彩。 百种鸟雀和百只白鹅,这未免也差太多了吧? 难道说……难道说越离歌那女霸王成心想整他,看着他出糗却什么也不说,只等着在背后笑开怀? “越离歌——” “叫什么叫?”离歌不满地从偏门走到他的床榻边,低头俯视着他的病容,“你皮肤上的颜色消得差不多啦!看起来不太像毛色绚丽的孔雀,到有点儿像染了色的鹦鹉。” “闭嘴!你给我闭嘴!”平芜毫无风度地大嚷大叫,不知道的还以为床上躺着一个八婆呢!敝不得他无礼,每当离歌在外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都会回来取笑他一番,为自己作乐。你说他怎么能不气得孔雀开屏呢? 离歌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找不到机会开口,他胆敢吼她,就要做好迎战的准备,“什么叫?像你这样的男人胆敢跟女子吼,要是在我们越族早就把你休了,你还敢叫?要不是看在你是汉人,不通我们越族的规矩,鬼才会过来看你,我立刻将你丢在离宫门口,任大伙参观——染了色的鹦鹉。” 她不说染色还好,这一说倒是提醒了平芜被怒火烧了半边的疑问。他将古书丢在她的面前,逼着她正视他的提问,“根据这书上的记载,所谓的凤凰霓裳根本不是取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而是褪下百只鹅的毛,用凤凰尾着色。难道这古书记载有误?” 这是绝不可能的,种族中凡是能用来做千年记载的古籍绝不允许有丝毫的错误,更别说这本书所记载的都是有关越族兴衰的织锦技艺——他倒要看看面对事实她如何狡辩。 她为什么要狡辩?想她身为越族族长才不屑于此呢!“又不是我告诉你,所谓的凤凰霓裳需要百种鸟雀的羽毛,是你自己这么认为的,怪不得我。”她只是没有及时纠正他错误的观念罢了。这不是她的错,绝对不是。 平芜转念想想,好像真的如此喛!她从未直接或间接地告诉他,想要制成凤凰霓裳需要抓百种鸟雀,一切都是他自以为是地依照野史上的说法做的,这才会闹得这样的下场。 “那……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这还是她的不对,总之她有错。 离歌绝不承认自己故意想要恶整他的心态,“你又没问我。” “你……”他气结,完全失去平常心态,索性理智全失地大吵大嚷起来,“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看我丢脸,故意让我无法完成帮助武后娘娘寻找快乐的任务,故意想让我永远待在这鬼地方。” 对于他的第一个指控,离歌坦然承认;对于他的第二个指控,离歌承认一半,在她看来即便武后娘娘真的得到了用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的非同寻常的凤凰霓裳也未必能得到快乐;至于最后一项指控,她可是打死都不会认账。 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舍不得他走,她巴不得他早日滚回汉人的地盘,永远别回来才好。他根本就不是合格的越族族长夫婿,因为她永远不会拥有自己的夫婿。 “别自抬身价了,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你这样的才子型夫婿很是不错。但对我来说,你一点儿都不够格,我早就巴望着你赶紧带着武后娘娘想要的凤凰霓裳滚回京里,永远别在我眼前出现。”她的话是赌气,也是长久以来甩不掉的包袱。 平芜像逮到宝贝似的,抓住再不肯松开,“这话可是你说的,正好我也不想待在这里,不如我们互相配合,早日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之后;你做你的越族族长,我做我的四品编修。我就以做官无法长久留在越族为由,你可以光明正大地休了我。”为了永远地摆月兑这一麻烦,他甚至不惜血本降低身价。 他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岂能有挽回的余地。离歌拍着胸脯向他保证:“就这么说定了,我会全力配合你制成凤凰霓裳,之后你从哪儿来滚哪儿去!” “一言为定。”只要能离开这鬼地方,别说是滚,要他爬都没问题。 阿呆站在门口听着两位主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对峙,他忽然很想问一个庄重无比的问题: 那……他到底跟着谁? 次日清晨,越离歌果然极有信用地早早等在了平芜的厢房门口。等啊等,却等到日上三竿仍不见他出来。 “这种男人如何能娶回家?分明是懒鬼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起床都比别人晚。”还是早点儿将这座神送回京吧!也省了她心头的一尊大麻烦。 她指使阿呆前去拍打平芜的房门,谁让她是女子呢!按照越族的习惯女子是不能随便进人男人房间的,倒不是怕失了身份,只是不想唐突了男人——跟汉人正好相反的定论。 阿呆犹豫了片刻,终于决定在越州这块地盘宁可得罪爷,绝不惹恼了地头蛇,还是拍门吧!他是手刚挨上门把,平芜的脑袋就探了出来,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红彤彤的兔子眼。 他睡到现在眼睛还这么红?离歌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你昨晚在于什么?一夜没睡吗?”越族中女子就是该为男人分担烦忧,谁让女子是家里的顶梁柱呢! 这算是她的关心吗?平芜可不敢奢望,堂堂族长压根看不上他这个外族人,“我翻了一夜的书,想多了解有关凤凰尾的事。”他不想再被她骗一次,多看点儿书总是没错的。 “研究了一晚,找到想要的答案了吗?”她就不信,完全没有实践经验,单凭随便翻翻书就能通晓百事? 书籍对他到底有多少帮助这要等到走进深山才能看出,平芜挎上割草药的竹篓这就准备上路。不想,离歌忽地从他手上抢过竹篓背在了自己肩头。 “你这是干什么?”哪有男人不拿东西让女子背着的。 离歌隔着竹篓回过头,只说了一句:“别忘了,越族可是母系氏族。” 又来了!平芜翻了个白眼,叮嘱阿呆充当好看门狗的角色,跟在她的身后再度向山林走去。 这一路行来,平芜督促自己多欣赏山林美景,少跟她搭讪、说话,以防山留下话柄,徒遭人耻笑。 乍见一株酷似动物尾巴的野草,他顿时兴奋地大叫起来:“这就是凤凰尾吧?” 离歌瞟了一眼那株遭受他口水袭击的草,随即送他一记白眼,“那是狗尾巴草!你什么眼神?就这还是研究一整夜书籍的结果?简直是……”丢人——这两个字埋在心里就好,说出来她怕自己会被他吃人的眼神杀掉,他现在的样子就已经很可怕了。 他不想表现得那么小气,只是她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让人想伸出双手直接将她推进谷底。难道她不知道吗?他就是因为急着想摆月兑她,所以才会表现得如此……如此丢人。 离歌约莫知道他的心思,越族族规:女子不能跟男人太过计较。好吧!看在族规的份上索性放他一马,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她的沉默让他更加无所事从,好在很快他们在山路上见到了熟人——忘老头。不知道是何原因,平芜单单对他的印象特别深,有一种说不出的交集迸发在两人之间。 “忘老头,你也来山上寻找织锦的染料吗?” 忘老头看见他们明显地愣了愣,他的目光几乎全部聚集在离歌的身上,片刻不曾离开。“呃……我随便来山上转转,你们这是……” “来找凤凰尾。” 平芜亲切的回答却换来一阵惊吼——“找凤凰尾?为什么要找凤凰尾?不要找什么凤凰尾了,难道你们要将小命陪上吗?快点儿回家吧!回离宫,快点儿回去。” 忘老头怎么会如此激动?吓得平芜差点儿转身就走,有人却比他坚定了许多,“这是我的决定,你有什么资格过问?你以为你是谁?” 平芜还以为越离歌如此挑衅的声音只对他一人发作,原来还有比他更倒霉的人物。他假装好心地教训起离歌来,“虽然你是族长,但你也不能对一个老人这样说话啊!你瞧你,你瞧你,什么态度啊?” “要你管?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离歌河东狮吼,挑起雷霆之怒,“别忘了,你只是我的未婚夫婿,即便你是我的夫婿都无权过问我的事,更别说你还只是我的‘未婚夫婿’。”别过头,她背对着忘老头喃喃自语,“这世上惟一有权管我的就只有前任族长,我的母亲。很可惜,她已经死了,很多年前就死了。” 她母亲死了又不是忘老头的错,她干吗如此忿忿不平?平芜想不通,却见离歌紧赶着向前冲,他没奈何只好紧追上去,却见忘老头的脚步始终深深地扎在原地,动也不动。 走到半道,不知道是饿了,还是累了,又或者离歌是真的被气得走不动路。她停在树底下大口喘气,许久都不曾动一动。 “忘老头,是你爹?” 离歌全身肌肉一怔,半晌回不过神来。她无语地盯着他,随即大笑起来,“你……你开什么玩笑?你怎么会这么认为,他是我爹?我爹就是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 平芜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理由证实自己的观点,他真的觉得忘老头和离歌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从年龄上看,做不成祖孙,当不了夫妻,岂不是只有父女可以做了嘛! “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多么幼稚的问题,白痴也能看得出来她对忘老头不是不喜欢,而是厌烦至极。她却只是撇撇嘴,露出无所谓的样子,“人这一生中总有几个不喜欢的人,这没什么大不了,用不着你这个翰林院的四品编修来教训我。” 吧吗动不动就把他的身份挂在嘴边,知道她很不屑他的头衔,用得着这样与他作对吗?两个互看不顺眼的男女顿时火力全开。 “像你这种女人连自己的爹都不认,这要是在京里,早就因为不孝备受责罚。还容得你在这儿放肆?” “我说他是我爹了吗?你凭什么自以为是地做出肯定的决定?就像你以为凤凰霓裳是用百种鸟雀的羽毛、狗尾巴草等于凤凰尾一般自以为是。”她顶回去,气势比他还足。 平芜也不甘示弱,“我的自以为是源自你的恶意欺骗,既然我们这么不相信对方,鄙视对方,根本用不着等到制成凤凰霓裳再分开,你现在就可以把我休了……”他转念一想,“凭什么是你把我休了,按照汉人的规矩只有男子能休掉妻子……也不对,我们尚未拜堂成亲,说穿了也就是退婚,用不着大张旗鼓。” “这样更好,省得我费事地找理由休了你。” 两个人将这场战役打到了最高峰,索性谁也不理谁,彼此之间掉头就走,背对着背走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 围着心绕一圈,是否能面对面再度相逢呢? 居然摆架子摆到他头上,平芜越想越气。他不过是好心地问她两句,她凭什么朝他又吼又叫的?再怎么说他也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她不看僧面看佛面,怎能如此无礼又嚣张? 居然耍脾气耍到她头上,越离歌火冒三丈。他没事干,鸡婆地问那些事做什么?她没揍他都算好的了,他还敢叫嚣?也不想想,她可是越族的族长,威严岂容他挑衅?这种男人绝对不能做她的夫婿,否则是越族的灾难,更是她越某人的灾难。 忿忿不平的两个人在山林中乱窜,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想着离对方越来越远就好。 也不知走了多远,平芜看看周围的环境,风景变得陌生,脚下的路异常崎岖,连风都变得阴森而冷竣。 平芜不自觉地揉了揉双臂,心凉了半截。这荒山野岭之间,见不到半个人。好歹他是个大男人,遇到危险还有自保的能力。换作离歌可就麻烦了,她一个女儿家、要是真的遇上坏人,光是张大嘴巴叫嚷着“我是族长。_你敢动我一根寒毛,我就叫全族人杀了你”——管用吗? 好吧!男人该有男人的风度,才子该有才子的气魄,即便有时候他真的气得恨不得她去死,也不能在这节骨眼上放任她不管不问——去找她。 气也出得差不多了,离歌猛地抬头发现自己走进了山林的最深处,四周山水环绕,美则美矣,却险象环生。想她从小在山林中长大,都觉得情景可怕,更何况是平芜那个外族小子呢!再加上他又是个书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也没遇到过大危险。将他独自放在这陌生的山林中,等于送他去死。 好吧!她是越族的旅长,该有族长的风度和女人的气魄。族规有云:遭遇危险,女子当扶助男人以度艰辛,绝不可逃避责任,不负担当——去找他。 几乎是同一时刻,两个人掉转头向来时的路模索着前行,期盼能在猛一转身间看到对方的身影。 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久,平芜越来越没有信心是否能找到离歌。天色越来越晚,风吹过让人备感寒意。有一瞬间,平芜真的很想调头回去,再不找她。下一刻,他想到了那个夜晚。 在他最彷徨、最无助的时候,在他的《凤求凰》被踩在别人脚下的时候,是她出面替他解围。也许她不是金菩萨,但她绝对是只凤凰,有着独特的美丽。 急迫地想要找到她,平芜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最爱护的手被擦破了一层皮,血混着污水不断地往下滴,不觉得痛,却吓住了他。 右手捧着左手,他紧张地四处望着。不是因为身体的痛觉,而是来自心中的恐惧。害怕离歌会遭遇同样的状况,更怕她迷失方向哭在山林角落。 “离歌!离歌——”他不想叫她“旅长”,因为族长只是她的身份,却不是她。 糟糕!离歌心中涌起无限担忧,不知道平芜现在身处何方,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如此大的山林,他一个书生,会发生怎样可怕的事情,实在难以预料。 “平芜!死平芜!”死平芜你可千万别死啊!眼见天色越来越沉,离歌跌跌撞撞地向前模索,内心中不断地向越族诸位尊神祈祷,祈祷他千万别有事。 “啊呜——” 哇噻!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从何处蹦出一只斑毛大虫。它一张一合的血盆大口似乎要将她整个吞下去。 老虎?她怎么忘了,山林中是有老虎的,还是那种见到人就会自动分泌口水的老虎。完了,说不定它的月复中已经装进了完整的平芜,这下可好了,只要她也走进它的月复中,就能轻松地找到他了。 早知道他英年早逝,命中注定死于猛虎口中,她就不跟他吵架,也不故意气走他了,离歌现在后悔得简直要哭了。 如果可以……如果他还能活着回来,她一定再也不跟他吵架,就是让她跟着他过一辈子,她也认了,这还不行嘛! “平芜!我对不起你,我不该跟你吵,不该想着要用这种方式赶走你。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你现在还好好地活在人世间,不会死在老虎肚子里。”这时候该怎么办?哭泣吗?越族有规定,女子是不能哭的。那她该怎么办?去死吗? “我……我还不想为你去死啊!我还年轻,还担负着越族的命运,我暂时还没找到族长接班人,要是这时候走了,越族的未来可交给谁啊?我不能死。所以——你去死吧!” “死什么死?为什么你不能死,我却得喂老虎?”平芜火大地从树阴深处钻了出来。 为了找到离歌,他在山林间跌得头破血流,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当头听到的就是她诅咒他去死。 他到底哪里惹到她了?明明可以回家睡大头觉,他却情愿留在荒山野岭间,冒着被老虎吃掉的危险前来找她。他甚至暗自发誓:只要能平安将她找回,他就绝不再跟她吵架,甚至委屈自己留下来娶她——她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咱们需要理论一下!”他强调,用他才子的声望和名誉,“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真的存在很大的问题吗?首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竟然讨厌到希望老虎吃掉我的份上,还有……” 别“有”了,老虎已经张开血盆大口渐渐向他靠近,再“有”下去,他的小命就没有了。 平芜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想向离歌求救,可是眼见着老虎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吓得失去神志,在向后退的过程中不断地朝老虎喊话:“我是平芜,我是翰林院四品遍修,我是中原大才子。” 老虎可不会因为你身份尊贵就放你一马,即便它真的以权贵定食谱,也要想教会它听懂人话才行。 大概是被逼急了,平芜不断地向后退,直退得无路可退,他大声地朝老虎喊了起来:“我的肉一点儿也不好吃,难道你没有听过吗?小孩的肉比老人的肉好吃,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肉好吃,所以……” “所以你还是转回头来吃我的肉吧!”离歌替他接下末尾的话。瞧他说得信誓旦旦,好像他常吃人肉的样子。看来,族规上的话果然很正常,男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想着如何逃跑,所以女子要照顾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族规上就是这么说的。 依照族规,离歌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老虎!老虎,来吃我啊!老虎……”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伟大的人,这一刻平芜也不得不敬佩起她来。做族长……应该说做人做到这份上,她不是菩萨,也会被当成菩萨的。 “你……你放心地去吧!越族的事有我担着呢!”他很有义气地冲她挥一挥手,仗义地将她送往老虎口中。 看吧!这就是男人,族规是伟大的经典著作,再不会记错。在对抗外敌人侵的现在,离歌懒得跟他啰嗦。 “老虎!饼来啊,老虎呆呆!” 你说人家呆,人家怎么会愿意亲近你——那只斑毛大虫与平芜杠上了,分明有人愿意提供食物,它还就扒在他的身边不肯离开,贪恋着他的芬芳。 “救命啊!离歌,快点儿救我!”自尊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平芜再也顾不了男人的尊严,大声向离歌发出求救的呼喊。 眼见形势紧迫,离歌从兜里掏出石头一般的东西,刹那间周道被一股莫名的香气席卷。她将石头向老虎砸去,准确地砸在它的背上,下一刻老虎像见到高强的猎手似的,疯了一般逃得无影无踪。 哇!这是什么功夫?简直太厉害了! 平芜从地上捡起那块看似寻常的小石头,还不住地握在手里玩弄着,“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这么厉害,往老虎身上一丢,居然就能吓走那样的庞然大物。” 他歪着头搜索着所有关于类似这种石头的信息,“据书上记载这种石头似乎叫‘闻秀石’,应该没错,书上的确是这么记载的。” 现在知道发表高论了,刚才干什么去了?居然吓得建议老虎拿她当晚餐,虽说他是一个男人,本来就该由她来保护,但他未免也太没人情味了吧!枉费她这么晚不回离宫睡大觉,竟然在这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深山老林里瞎转悠。 巨大的怒气逼得离歌冷眼瞪了他片刻,这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这的确叫‘闻秀石’,只可惜此‘秀’非彼‘秀’。你是才子,该知道‘臭’在古书中念作‘秀’,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闻臭石’。”见他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离歌忍不住将他一军,“不信?你将握过‘闻臭石’的手放到鼻子上嗅一嗅。” 这一嗅可不得了,平芜被那股巨大的腥臭味恶心地当场吐了出来。他绕到一棵大树的旁边,倚着树干大吐特叶,简直要吐得肝肠寸断。 “怎么会……怎么会这么难闻?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从书上看到的‘闻秀石’啊!”看到他这副惨样,离歌甭提有多开心了。也算是解了气,消了恨。 族规有云:男人天性小心眼儿,女子切不可与男人计较——如今仇也报了,气也消了,她大气地放他一马。 “快点儿回离宫吧!都这么晚了,要是再出现一只老虎,可没有第三个人替你去填老虎的口。” 用得着使用如此损的话来糗他吗?若不是形势危急,他怎么会犯下暂时性丧失男人原则的巨大错误?换句话说,若不是形势危急,又怎能看出原来他竟是如此缺乏担当的男人,真是太丢脸了。 瞧出他神色黯淡,离歌却不想让他被这件事所困扰,她走上前拉起他,“走啦!走啦!” 不小心碰到她粗糙的手背,平芜吓了一跳。那手像极了他母亲的手,同样是为了生存不断地磨砺,直到手变得痕迹斑斑,再不复当初年华。 他无意识地握紧她的手,想要拿到眼前仔细看看。这一看,却让离歌浑身不自在起来,“一个大男人握着女子的手抚来看去,成何体统?” 什么时候她竟然计较起男女之别来了?平芜呆呆地望着她,只听她说:“女子看男人的身体是理所当然的事,可男人在女子面前就该摆出应有的庄重,难道你爹都没教过你吗?” 天呀!他怎么又忘了,越族是母系氏族!母系氏族! 不准他碰自己,她反倒握住他的手,想要引领他走出山林。平芜才不接受与长久以来所接受的伦理相悖的规矩喊他甩开她的手,想要独自离去。 两个人手臂摩擦间,平芜的身体直直地向后倒去,倒进树丛中。怎料树丛立于山崖的旁边,丛丛交叠的叶子无力承担他的重量,眼看着他就要越过树丛掉人谷底,一只瘦小却充满痕迹的手向他伸了过来…… 第七章 “抓住我的手,千万别松开!”越离歌用尽全身的力气拖住他的身体,只怕这一松开,就此生死相隔。 开玩笑,这时候即使是拿刀威胁他,他也不会松开她的手。就这么紧紧地握着吧!只要他不掉下去,握多长时间都行。 平芜挣扎着想要爬到安全的位置,稍一撇头竟看到一株类似孔雀开屏的九色艳草长在身旁的山崖峭壁之间。 莫非……莫非这就是凤凰尾了—— “离歌!离歌,我找到凤凰尾了,这就是凤凰尾,对不对?”他用另一只手用力地从山崖缝隙间拔下那株异常奇特的野草。 一只手要承担两个人的重量,离歌惟有紧紧地抓住他,生怕稍一闪神,他就与那凤凰尾一起风吹云散。 “我拿到了!我拿到它了!”平芜用手挥霍着他的战利品,“这就是凤凰尾,如果书上解释得没错,它一定就是凤凰尾了。” 离歌再也无法忍受他傻气的举动,“你想死,我可不想陪你一起死。就为了这株凤凰尾,你想赔掉自己的小命吗?我可还要顾全越族族人的未来呢。真搞不懂,难道升官发财对你来说比命都重要吗?” 她不会懂,若是一辈子活在越族这样单纯的山林之间,无钱无势对他来说亦或算不得什么。然而,身在京师,位在朝堂。即便他是学问倾尽天下的大才子,也不如势遍朝堂的“大财子”。 明明才学满月复,却郁郁不得志。他盼着有一天能得到他人的赏识,可是真的盼来了,又能怎样?他还是平芜,活在最平庸色彩中的平芜。如果一件色彩丰富的凤凰霓裳能够将他身在朝堂九年的灰白之色染成绚烂的彩虹,他不介意牺牲原则,牺牲他一直固守却无法给他带来快乐的原则。 “用点儿力,快拉我上来吧!”他将凤凰尾塞进兜里,双手拉紧离歌,用尽全力想要爬上去。 离歌用尽全力也无法拉他上来,她心一横,腾出一只手紧紧揪住他的胸口,背靠着树干以做支撑点。再用力,死鱼即将被拉上了岸。 她用力的时候,他也没有让自己闲着。模索着将自己往安全的上方拖,大约是太用力了,他猛地冲上崖边,惯性作用竟推得她往下沉去。 不能让她摔下去,绝不能让她遭遇危险。他是男人,不可以让她涉险。他抱着她的身体往后倒,胸口的凤凰尾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随即掉入了山崖底下,再也看不见缤纷绚丽的色彩。 离歌气息未定,张着吃惊的嘴巴定定地看着落入崖底的野草——那真的是凤凰尾,九年长一株的凤凰尾。 “完了!一切都完了,全都完了。”他近乎痴呆地望着悬崖边,恨不得跳下去找回那株野草,“书曰:凤凰尾九年一诞,十年方见。极难寻见,求之者凭天意也。”如今看来,竟是天意不想让他升官发财。 天意为何作弄他?为何让他见到光明的前景却在下一刻完全抹去,他这一生是不是注定必须忍受贫苦,位卑身贱? 为什么?他比别人笨吗?还是他不够努力?如果都不是,他会不甘心,他临死都会不甘心。 满腔的愤怒加上不甘让平芜失去理智地向山下跑去,荆棘划过他的手臂和腿,他却浑然不觉,只是不停地跑着。离歌也不知如何是好,只是跟在他的身后,不停地追,没有目的地追着他的脚步。 “平芜!平芜,你等等我!” 眼见着他跌倒、爬起,爬起再跌倒,宛如疯了一般重复着奔跑的动作,她终于受不了地跑上前拦住了他。 “你……你到底想怎样?难道你真的要为了讨武后的欢心,连小命都不要了吗?” 他的眼中充满执着,更多的是说不清楚的顽固,“为朝廷办事本来就得不怕辛苦,随时做好牺牲的准备,这方才是大丈夫所为。” 听他说得义正词严,她会信才是傻瓜呢!瞄着眼,她不屑地睇着他,“别大丈夫长、大丈夫短的,我原本只以为你穷,你需要钱。现在才发现,对你而言升官、发财比小命更重要。我绝对不能让你这种人做我的夫婿,否则总有一天你会为了升官、发财而出卖我,出卖越族。” 她调转身,这就准备回离宫,来日她将到宗庙做出休掉他的决定,理由已经相当充分了,不是吗? 听到“出卖”这两个字,平芜也不知从哪儿生出来的勇气,双臂张开挡住了她的去路。“出卖?你知道什么叫‘出卖’吗?你知道那种少年得志,却被放在冷板凳上坐了三年,只因为你缺乏背景、后台和足够的银子用来贿赂吏部的官员。终于……终于有人走到了你的面前,将你从冷板凳上解月兑出来,而那人还是你一直尊重的德高望重的大臣,你会如何欣喜若狂,你想过吗?” 他的样子看起来好凶,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平芜。他甚至用一股从内心里散发出的蛮力禁铜住她的双手,让她动弹不得。男人的力气怎么会比女子还大,族规里没有记载啊! “你放开我!我是族长,我是女子,你一个男人怎么能随便抓我的手呢?”离歌有些害怕,她挣扎着想要让他放开自己,却让他抓得更紧。 “终于得到别人的赏识,还是你一直仰慕的年迈者的赏识——告诉我,如果换作你,你会怎么做?” 那时的他拼了命地想要完成那人交代的任务,甚至不惜借债。没多久,他完成了所有的活,疲惫地病倒在家中。那位德高望重、才华横溢、满嘴高风亮节的老臣却拿着他的成就当自己的贡献去报喜,堂而皇之地接受朝廷的封赏。 “你可知道?你可知道他曾经答应过我,一旦我办事得力,他就会向皇上推荐我,他就会把孙女嫁给我为妻。结果,所有的一切都是谎言,真实的面目是他升官了,他的孙女嫁给了王爷。而我……却为了还债,被逼到了绝境。” 满月复经纶有何用?平芜木然地松开手还她自由,“十年寒窗不如他人十两黄金,我读了一辈子书,做了一辈子才子,末了还要在这里寻找凤凰尾,以讨天下人欢心。而且,我的才学完全是用来炫耀的,没有一点儿用处,完全没有用处!” 在潜意识里,他一直拿自己和那赋秋、钦九州相比较。那赋秋的经商才华自不必说,光看无字酒庄便见分晓,而他本人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甚至通医懂经,熟知古书,了解真迹。再论钦九州,传闻天底下就没有他解绝不了的问题,才智更是可见一斑。这两个才子,前一位家财万贯,后者良田万顷。对他们来说,想要钱,只要随便招招手,自有人送上。 他呢?他又是什么东西?除了知道死读书,将书中的一切以最快的速度记下来,他不记得自己还会做些什么。 他是无用的东西,从来都是。所以,放弃吧!即便真的找到凤凰尾,真的织成凤凰霓裳,他的命运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这是他命定的人生,早已无法改变。 放弃了所有希望,平芜举止蹒跚地向回离宫的路走去,他始终没有回头,更没有看到离歌担心的眼神。 “爷,你真的要这样做?”阿呆紧盯着平芜的手,像盯着一把锐利的刀斧,他怕爷砍伤自己。 平芜接过他手中的墨,缓缓地研磨起来,“这事早一天,晚一天,总是要了结的,还不如现在就把它给结了,我也好早些为自己找后路。” “可是,爷!这样一来,你可就彻底地得罪了武后娘娘,她的严厉是众所周知的,我怕你会因此……”因此被抄家灭族,从此埋首于十八层地狱。 平芜无所谓地笑了笑,“怕什么?那赋秋不是也未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嘛!他照样活得很好,我无家无业的,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就是无家无业才可怕啊!谁不知道那赋秋虽然不在朝堂,可官场上的朋友多得数不清。他的无字酒庄美酒无数,醉倒多少权贵之士。如今朝堂分为武家。皇室两派,彼此间互相倾轧,那赋秋却握紧两朝人,稳坐朝堂之外,江湖之上。 可爷呢!虽在朝堂之上,却位卑名贱,凡是个东西都能把他踩在脚上。再加上爷平日里恃才傲物,也不知得罪了多少权贵之士,这下子得罪了武后娘娘,还不招来墙倒众人推的局面吗, “爷,还是再找找吧!也许还能找到那个什么凤凰尾,只要还有希望就不能放弃。” 平芜默默无语地摇了摇头,他对命运早已没有了希望,还计较些什么?“我烦了,累了,觉得无所谓了,所以……就这样吧!”摊开空白奏折,他提笔落墨。 阿呆上前拦住他的笔,“爷,咱们深思熟虑以后再做决定吧!” “有用吗?”平芜挚笔怒吼,“九年了,我努力了九年,等待了九年有用吗?这九年里,我不断地想着怎样爬得更高,怎样摆月兑贫贱,结果呢!结果如何你也看到了,我凭什么为武后娘娘寻找快乐,我自己都不快乐,又如何能找到快乐?” 阿呆明白爷心中的苦楚,一方面要适应官场的浑浊,一方面拼命想保住才子的廉洁自守,他在徘徊中连自己都找不到方向,又如何能快乐地活着。 罢了!罢了,即便真的因此而遭受罢官,他也认了,谁让他跟着爷呢!注定这一生随爷而生。 他将笔交到爷的手中,算是默认他做出这样的决定。平芜刚想落笔,第二波阻碍紧随而来—— “你就这点儿出息?稍微遭遇一点儿困难就退缩,不就是凤凰尾嘛!没了,再去找不就有了,明天咱们重新上山去找。”越离歌拍着胸脯向他保证。 平芜斜了她一眼复又低下头,语气平淡得过分,“不需要,你身为族长应该很忙吧!去干你的事吧!这里用不着你操心。”谁都知道凤凰尾九年结一株,往往一座山上只有一株,失去再难寻得。如今惟一的那株已经掉入山谷,上哪儿再去找第二株? 他一向是盛气凌人地与她对峙,忽然平静下来,还真让她不太习惯。莫非……刺激大了?用手肘捣捣他,她暂时月兑下族长的尊严,“你……你不会是后悔救我吧?”如果当时他真的拿手去抢救凤凰尾,掉下去的也许就变成她了。 后悔救她?他的确有些后悔。如果她再继续啰嗦下去的话。 平芜让毛笔蘸满墨汁,落在满面苍白的奏折上。“你没事可做吗?那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从明天起会搬出离宫。”他早就该搬出去的,只是种种琐事耽误了。 接下来呢?他们的婚约也就此解除?这是她一直期待的结局,为什么真的面对,离歌却有些无法接受? 有股冲动,她想上前挽留他离去的脚步——不能为男人所左右心情,否则你永远做不了最成功的族长——母亲的话依旧回荡在耳边,那是她绝不敢忘的誓言。 “走就走!你以为我很稀罕你留下来啊?” 爷现在无钱无势,要是再离开离宫,还活得下去吗?阿呆摆出可怜鬼的模样向她哀求连连,“族长,你就留下爷吧!反正离宫这么大,也不在乎多住一个人。碰上月黑风高,我们还能保护你,对不对?” “不对!”她拉开架势,摆出勇者无惧的模样,“越族的女人是不会害怕的。” 完了,阿呆忘了,越族可是母系氏族,女人的尊严绝不允许被害怕抹杀。一不小心,他亲手将爷推出了离宫的大门。 “再见了!爷,你可多保重啊!” 阿呆向爷招一招手,第二次送爷出离宫,和第一次完全不同,这一次将爷送出去他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说好了要跟爷一起离去的,可是爷说他是被抵押在越族的人,不能跟他离开。他这么说,阿呆更觉得爷的处境异常艰难。 “真要不行就回来,离宫这么大,多你一个也没什么。”明知道爷抹不开面子,可他还是说了。只愿爷能像上回一样,因为忍受不了饥饿,所以回来。 可惜平芜铁了心了断之前的种种,说什么也不肯再回来。他背上所有的包袱,走到了离宫破损的红漆大门外,“我走了。” 忍不住向里头多望了一眼,可惜庭院深深锁住了越离歌的容颜,他无论如何也看不见她的身影。 拎了拎包袱,平芜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阿呆简直要泪流满面了,总觉得这一去,爷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双暖暖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回去吧!他需要时间单独待一会儿。”离歌拍拍阿呆的肩膀,将他抓了回去。 他会回来的,因为她一直这么告诉自己。 出了离宫,平芜头也不回地向北走去。没有目的,他只是想靠京城近一点儿。也不知一双脚着了什么魔,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平芜停在了县衙门的后院门口。是了,除了离宫,这里是他在越州最后的落脚点。 不想进去,心中隐约触模到县衙内的鸡犬之辈可能会有的态度。他只是想找个地方独自待一会儿,让复杂的情绪沉淀下去。正当他杵在县衙门前,头脑一片空白的时候,王大人率着众衙役走了出来。 “王大人,平编修来了!” 衙役见到族长夫婿忍不住嚷了起来,王大人却低着头装做没看见,想要就此擦身而过。偏生有那不识趣的衙役迫在后面喊着叫着:“王大人,他真的是平编修暖!你不给他面子,也要给族长面子,说什么也不能装做没看见,万一让族长知道,会说我们不敬的。” 这层窗户纸都给戳破了,王大人还躲什么?索性主动上前打招呼,“平编修啊!你的奏折是本官传上京师的,如今你不仅没有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你甚至还说即使一百件凤凰霓裳也换不回快乐,说什么快乐是要学会满足,懂得知足——你这样讲是想说武后娘娘不知足吗?” 这不是把自己往刀刃上推吗?王大人不住地摇着头,他开始深深怀疑平芜真的是才子吗?怎么会有这么笨的才子,连自己都救不了,再聪明又有什么用? “平芜啊!”眼见着他这个官也当不长了,王大人索性直接称呼他的名字,“不是本官不讲情面,实在是你的未来岌岌可危,本官不想被牵连啊!”指挥手下的衙役跟平芜保持足够远的距离,他还不忘回头叮嘱他。“你可跟族长说清楚了,不是我故意让你难堪,实在是……实在是武后娘娘的威严让人惶恐……惶恐……” 王大人如风般来去匆匆,从头到尾平芜竟发现自己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王大人说得对极了,他将形势分析得很清楚,丝毫不差。 现在的他的确是刀俎上的鱼肉,只等着武后娘娘一声令下,就该魂归西天了。若不是这般,他也不会执意离开离宫。或许他是呆了些,但现今的状况严重到让他想呆都呆不了。 越族族人对族长的尊重太过旺盛,已经超越了皇室的尊严。这是朝廷绝对不能允许的事,他有理由相信朝廷早已对越族加强戒备之心,只要找到机会绝不会手软。他不能成为那个机会,他不想给越族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他离开了。 别的小厮跟在官家老爷身后,那可是吃香的喝辣的。阿呆跟了他这么多年,没想到半点儿福。也许他惟一能留给他的福气就是让他好好活着,至少比他活得更长久。 转身,离去,他没有注意到身后有道身形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不用将银袋拿出来,平芜可以肯定自己真的没有半两银子了。身上没钱,人却要活下去。索性他带了笔墨纸砚,不至于饿死街头。还是做些书法卖吧!做了二十七年的学问,惟一能用到的就只有这一招了。 平芜占了饭馆的一张桌子,这就摆上笔墨纸砚做起画来。脑中一片空白,惟一记得的就只有那幅《风求凰》。提笔落墨,他刚书下第一笔…… “这位客官,咱这儿是饭馆,不是书肆,你要是不想吃东西也别占着位子,没见到几位大爷都等着您嘛!” 平芜抬眼望去,果然见到有位吊儿郎当的少年掂着手中的玉佩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身边的桌子。“这儿那么多位子,为什么他非得坐我这一张?” 小二准备上前劝说,那位小爷却横在了平芜的跟前,“老子就认准你这张桌子了,你倒是让也不让?” “年纪轻轻不要自称为‘老子’,能呼‘老子’者孔子是也。”平芜做学问的习惯游走上行,挡也挡不住。 “你登着鼻子就上脸!”小爷气势汹汹地越到他面前,猛地掀起桌子,让桌上的笔墨纸砚全喂了地面,“老子我就是要坐在这位子上,老子有钱包下整个饭馆,你怎么说吧?” 有钱?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没钱就该自甘命贱吗?平芜无名火起,大步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有钱是吧?有本事你就拿银子砸死我啊!你砸啊!你倒是砸砸看啊!” 这位小爷一向横行乡里,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他的腿一软直往下倒,嘴巴顿时被冰冷的苦茶浇灭了气焰,“爷!您是老子,您是老子这总行了吧?” “不行!”才子的死脑筋在这时候充分发挥作用,“我不是老子,老子就是老子,孔子就是孔子,他们都是伟大的才子。才子你懂不懂?即便没有‘财’也很有‘才’的才子。” 这位小爷紧道祖训,绝不跟一个疯子打交道。小爷屈膝求饶,“你是才子,你既是才子,也是财神爷,这样可以了吧?” “不可以!我只是才子,不是什么财神爷。我身无分文,连回京城的旅费都没有。我等着武后娘娘派出的囚车将我接回去,我等着去死,你明白吗?傻瓜,你明白吗?”他失常地用尽力气将小爷抵在墙角处,感觉胸口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他竟想让所有的人与他一道毁灭。 小爷害怕地缩在墙角发抖,他镀金的命就这样被掐在了疯子的手上,“救……救命啊!谁来救救我?” “放手!” 终于有勇士仗义地挺身而出,小爷简直要跪地叫爷爷了。 平芜循声望去,寻到了离歌熟悉的表情。她怎么来了? “平芜,松开你的手,快点儿松开。”难道他想闹出人命吗?她上前一把揪住他的手,逼着他松开。 小爷刚得到一点儿空隙,立刻呼哧呼哧地嚷了起来:“来人啊!快点儿帮我把这疯子揪出去,老子我有赏。” 谁不知道这小爷口袋里全是银子,他刚一开口,周遭的人一拥而上将平芜团团围住,“你是什么人?身无分文居然还敢动我们小爷,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 眼见拳脚就要上去,离歌甚至阻挡不及,眼睁睁地看着平芜被接倒在墙角。他奋力反击,拿出二十七年没使用过的拳头与一群蛮牛做肉搏。 “住手!全都住手!快点儿住手!”离歌扯着嗓子大喊,完全失去了旅长的威严。 小爷立在一边煽风点火,“给我打,谁打得狠,一会儿老子有赏。” 从未动过手的平芜没多久就押不住众人的拳头倒了下去,他像是对自己彻底地失望了,动也不动地缩在墙角,任对方的拳脚加诸在自己身上。 离歌被逼急了,站在高处向围观的人群大吼一声:“我是越离歌,他是我的夫婿,我看谁还敢再动手! 电闪之后,所有人的血液冻住了。越离歌——越族族长,眼前这个身无分文还敢大放厥词的软弱男人竟然是族长的夫婿? 轰—— 雷鸣一声,眨眼间围观的人作鸟兽散,动手的人更是飞到了天边。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老子成了孙子,那位狂到抽筋的小爷不断地道歉,不断地向后退,直摔得狗啃泥也不敢稍作逗留。 离歌没功夫教训龟孙子,她丢下众人直走到角落低头检视平芜身上的伤痕,“你还好吗?” 他不说话,头埋在破碎的衣衫中,不看她,更不看最差劲的自己。 她蹲子,伸出手抚着他露在衣衫外的伤口,“可以站起来吗?咱们回家吧!”他的自我放逐已经够久了,还是回家吧! “家?我的家在哪里?哪里是我的家?”平芜猛地抬起头,用染满血丝的眼睛怔怔地对着她,“一方足以遮住头顶的草棚就是我的家,那么庞大又宏伟的离宫不是我的家,是受人景仰的越族族长的宫殿。” 他是怎么了?她都委曲求全地求他回去了,他还想怎么样?母系氏族的族长肯放段求男人回离宫,这等于皇帝愿意亲自出宫求皇后回殿,他居然敢摆谱? “你到底跟不跟我回去?” 他不服,更不甘。依他的才学居然需要一个女子出面相救,难道他真的已经没有颜面再活在这世界上了吗? 甩开她的手,他倔强地站起身背着行囊走自己的路。 冷冷地打量着他冷傲的背影,离歌转身,走得决然。 第八章 轰隆隆,屋外电闪雷鸣,平芜躲在越族的宗庙里不时地抬头望天。 他嘴巴硬,心里却仍留恋着越离歌的种种。撇开男子汉故作的尊严不谈,她出现在人群中的那一刻,他竟涌起莫名的感动。圣贤书要求男人不该沉溺于温柔乡,但她出现的那一刻,他真的激动得想叫她的名字。 不该对她那么冷漠的,这时候肯接受他这样的人人住离宫,也惟有她这样的女子。 可笑的是,说什么男人的尊严。他绕了~圈,最终还是回到了宗庙。这里是惟一肯收留他的地方,不用说还是靠越族族长的面子。 闪电划破长空,雷声越来越大,雨水像潮水般从天而降。平芜忍不住向外张望,一股奇异的声音钻进他的脑子里: 离宫差不多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他不曾忘记王大人说过的话,算算时间,此时距离上次坍塌差不多……三个月? 他的心情忽地紧张起来,离宫到底有多破旧,他是亲自见证到的。如若他不跟她吵,他能安心地待在那里,也许早已修缮了离宫的一部分。如若……如若,离宫倒塌…… “平编修,夜已凉,回去睡吧!”长老悠然地走到他的身旁,轻轻漫漫地将手放到他的肩膀上。 睡?想到离宫可能会随时倒在大雨中,他如何还能睡得着?“长老,从这里到离宫要走多久?” “现在雨下得这么大,水会从山上流下来,道路又不好走,差不多要一个时辰才能走到。”长老担心地瞅着他,“你不是要趁这时候赶去离宫吧?”族长将平芜交给她,她得负责他的安全,绝不能有丝毫的损伤。 又一声响雷震得他的心都在颤抖,平芜再也顾不得自己的安全,急匆匆地抄过一把油纸伞,这就往离宫方向奔去。 “平编修,平编修你快点儿回来啊!雨太大了,山路危险……” 他听不见心中的恐惧,只是一个劲地向离宫奔跑,雨水顺着油纸伞滴在他的身上。不过是片刻的工夫,全身上下已湿了一片,索性甩开伞,他狂奔而去。 越靠近离宫,他的心情越是紧张。害怕进入眼帘的是离宫支离破损的场面,害怕再见到的离歌已无法大呼小叫地冲他吼“这里是母系氏族”。 他跌跌撞撞地奔到离宫正前方,木然地杵在了原地。前方人潮汹涌,沸沸扬扬地窜动着,有人呼喊着“离歌族长”,有人在号哭…… 可是没有人冲进去救人,因为越族族规上明确写着:闲杂人等不得进人离宫胜地——大家都是闲杂人等。 “离歌!阿呆!”平芜推开人群冲到前面,只见离宫的左半边蹋了一隅,那该是高歌不常去的书斋,难道说今晚她被困在了书堆中?还有阿呆,他把阿呆留在这里是希望他过得更好,可不是希望他死。 “离歌——” 竟然有人比他先一步呼喊出她的名字,没等平芜反应过来,却见忘老头推开他的身体就想往离宫奔去。平芜想也不想紧紧拉住他,“忘老头,雨一直在下,离宫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性。你别进去!” “我怎么能不进去?”忘老头激动的声音甚至掩盖了天上的暴雨,“被困在里面的人是我的……是我的女儿!我惟一的女儿啊!” 他的呐喊证实了平芜心中的猜想,他将忘老头拉到挡雨的地方,用自己湿漉漉的衣衫遮蔽住老人家夹杂在寒冷和害怕中的身躯。“她是你惟一的女儿,也是我惟一的未婚妻。” 将忘老头交给一旁的族人,他想也不想地冲了进去,“离歌!阿呆……阿呆!离歌!” “爷!爷,我在这里。”阿呆颤抖的声音从回廊的另一端传来,平芜顺着声音模索着上前,果然见到了躲在角落里的阿呆。 映着闪电划过的光亮,他发现阿呆的脸色惨白得吓人。“你还好吧?有没有被什么东西压着?” 在下一声雷响起之前,阿呆用尽力气扒住平芜的身体。 “爷,好可怕!打雷好可怕!呜呜呜呜……” 他担心阿呆担心到快要死掉,他居然告诉他打雷好可怕。平芜恨得牙根直痒痒,要不是看他真的被吓坏了,他真想抬起脚将这个果子端出离宫。 “我问你,离歌呢?你有没有看见离歌?” 爷这么一提醒,阿呆这才想起来从雷声响起之后他就再也没看到族长,“你没见到族长吗?” 他居然反问他?平芜没时间纠正他的主仆观念,他只想尽快找到离歌,“告诉我,你最后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阿呆歪着脑袋很认真地想了起来,“今晚我们吃了心痛之感觉——族长说那块豆腐要十文钱,让她心痛了半天,遂……” “我问你最后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就知道吃,这呆子就知道吃,总有一天吃死他。 爷急什么,不从晚饭开始想,他如何能想起最后见到族长是什么时候,“吃过晚饭以后,我见她去书斋了。” 完蛋!她居然真的去了书斋,没事干去什么书斋?她平时都不看书的,这回儿好好地跑去书斋干吗?平芜掉头就往书斋奔去,将抱头躲雷的阿呆丢在原地。 “离歌!离歌!你在哪儿?我是平芜,听见我的声音就应我一声。离歌——”他翻过书斋破损的竹门,模索着向前进,只期盼离歌的声音能从天而降。 “我……我在这儿。” 闷闷的声音从墙角的书柜处传来,平芜如逢天籁。在那儿!在书柜的那边,被整垛整垛的书遮蔽起来的人团就是离歌吧? 他匆匆忙忙地奔上前掰开所有的书,终于挖出了百部书籍下的离歌。“你怎么样?你到底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从惊吓中苏醒,离歌抓住离自己最近的浮木,紧紧地抱在怀中,“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何尝没有这样的恐惧,伸出手揽住她的周身,让她可以躲在自己怀里取暖。这一刻他才深切地感觉到无论她是族长,还是女皇,她都需要男人的关心和保护。 摹然间,他的脑中窜出奇怪的想法:不知道武后娘娘会否同意他的观点,也许快乐就是从男女间的信任和依靠开始的。 “你怎么会来书斋?这里年久失修,你又不常来这里,怎么会……”感觉怀里压着一卷东西,他从她手里夺过来看了看。是他的《凤求凰》,那幅被土财主撕烂的《凤求凰》,她拿一锭金子买下的《凤求凰》。 “你来这里就是为了取这幅《凤求凰》?”平芜愤怒地摇举着手中的《凤求凰》,他的愤怒来源于对情感的恐惧,更来源于对失去她的害怕,“这幅破烂书画你想要,我随时都可以写来送给你,你怎么能……怎么能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呢?” “人家以为你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永远不会写这幅《凤求凰》送给我了。”大约是害怕逼出了她最真实的情感,离歌想也不想就说出了心底最纯粹的感情。 女皇陛下放下了台阶,他终于可以与高不可攀的族长并肩看齐。平芜轻启唇角,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更紧地抱住她,抱住他心中认定的未婚妻。 好久好久,他们只是这样拥紧彼此,直到屋顶再度传来沙沙的响声。 “平芜……” “嗯?’ “我觉得……我觉得屋顶快要塌下来了。” 平芜仰头向上望去,下一刻他抱紧她的身体急速往外奔去,嘴里大声地喊道:“不是快要塌下来了_是已经往下塌了。” 随着屋顶落地的声音,这段母系氏族的爱情究竟能否尘埃落定呢? “族长!是族长,族长平安出来了。”围观的族人纷纷涌上前将越离歌团团围住。 平芜被人群推到角落,想想真不甘,在最危险的关头没有人进去救她,现在看到她月兑离危险反倒涌了上来。也不想想,在书斋的屋顶完全坍塌的瞬间,将他们信以为神的族长从死亡边缘救回来的人是谁。 他随意拿破损的袖口抹去脸上混着雨水的泥浆,再抬眼竟看见忘老头被挡在人群之外。老人家用近乎祈祷的眼神遥遥地望着离歌,随后他默默地转身平静地选择离开。 “等……等等!”平芜出声想要喊住忘老头,他不能就这么走了,离歌还不知道他来了呢!“忘老头,你等等!” 难得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忘老头愣了片刻方才回过头,“是你?”女儿……不!族长的未婚夫婿。只要想到在最危急的关头是眼前的这位书生冲进去救出了离歌,他就无法不心存感激,“今晚实在是太谢谢你了,若不是你,离歌……族长她就危险了。” 客套话就免了,平芜只关心他们父女间的问题,“为什么不去跟离歌打声招呼呢?你是离歌的父亲,你该站在最前面。” 危急关头忘老头被逼出了实话,有些懊悔。只是,能说出压在心中多年的话,他心情跟着轻松了许多。 “别告诉离歌我来过,她会不高兴的。” 这是什么话?爹来看女儿,她还敢不高兴?平芜就看不惯越族的这些陋习,只要他做一天越族的女婿,他就要扭转所有落后的观念。拉住忘老头的手,他这就带他去见离歌。 不曾想忘老头竟恐慌地甩开他的手,“我不去,离歌不想见到我的。” “伯父,你……” “我是被休掉的族长夫婿,没有资格见女儿。” 疯掉了,这些越族人全都疯掉了。丈夫被妻子休掉,居然连女儿都不能见了,这叫什么事啊? “因为我害死了离歌的娘,所以她……她永远都不会原谅我。”丢下让平芜震惊的话,忘老头一步一滑地踩着山道向距离很远的住处前行,他苍老的背影是平芜放不下的担心。 他站在原地目送老人家离开,无论忘老头所说的是真是假,他都可怜他,因为他是已入暮年的老者。唉!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红尘中谁能真的快乐每一天? 猛然转身,他发现离歌的双眼在黑夜中遥望着忘老头渐渐隐去的身影。她眼中流露出的情感甚是复杂,至少不是厌恶。“你担心他?” “我怎么会担心一个跟我完全无关的人?”她笑得有点儿牵强,“族人差不多都走了,咱们回离宫吧!” “你今晚还要住在那里啊?”真是不怕死的家伙。 “离宫除了书斋还有很多地方可以住人,比如你的厢房。” 天哪!这个女人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她到底是不是女人?哦!他又忘了母系氏族的规矩,说这种话难堪的应该是男人。 她走在前方,他跟在她的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离宫,顺着回廊曲道而行。 “为什么不认他?” 无须说明,两个人都清楚“他”指的是谁。早就料到平芜这个啰嗦的家伙不会轻易放过她,离歌索性说个清楚。“他是被娘休掉的,按照越族的规矩,被族长休掉的夫君绝不允许再见子女,也不能再踏进离宫一步——这样回答,你满意吗?” 还行吧!“可是,你娘为什么要休掉你爹?” 他的问题还真多暧!大概是今晚真的累了吧!她竟然懒得逃避他的问题,闷在心中的纠结倾巢而出,“那年越族遭遇洪水,朝廷不但不发放赈灾粮,还想借此机会彻底击垮越族。娘在大堤上监守了二十多天。那段时间弟弟因为在洪水中泡了太久,生病受寒。爹抱着他去找娘,可是娘为了赈灾无法照顾弟弟。结果没多久,弟弟就病死了。娘甚至没能回来见弟弟最后一面,也没能亲手埋葬弟弟。” 那是娘的遗憾,到死都无法弥补的遗憾。虽然族人摆月兑了那场洪涝灾害,但弟弟却没能避过死神的追捕。 “爹埋葬了弟弟以后,冲到宗庙内抓住娘大吵了一顿。” 她永远记得爹说娘根本不配为人妻、为人母,甚至不配拥有完整的家。娘试图用族长的威严制止爹的激动,但事与愿违。当长老出面指责爹不守夫道,要对他处以极刑的时候,娘站了出来,只说了一句:“不用那么麻烦,我直接休了他就好。” 年幼的离歌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当时她不明白,现在想来娘是真的不想爹再受到伤害,所以才会出此招数。爹的命是保住了,但他再也不能跨入离宫,更不能见她这个惟一的女儿。 身为夫权当道的平芜能够理解忘老头失去儿子时的愤怒,他却不能理解离歌为何那么恨自己的父亲,“那是他跟你娘之间的矛盾,如今你娘已逝,为什么你不认他这个亲爹?” “爹?他害死了我娘,他不配做我爹。”离歌心中顿时愤怒,“他离开离宫后,娘每天活在忧郁中。白天她强打着精神做好族长的身份,夜晚回来她就坐在窗下吟着那首《凤求凰》。”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祭佳人兮,不在这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那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这沦亡。 爹做到了,他真的让娘为他沦亡。“我爹和你一样是汉人。”离歌的话让平芜吃了一惊,她接下来的话更让他屏住呼吸。 “我爹……我爹是朝廷赐婚给我娘——也就是第二十二代越族族长。目的……你应该很清楚吧!” 柄与国之间的赐婚称之为和亲,族与族之间政治上的联姻又称之为什么呢? “他们是朝廷控制越族的工具,娘明知道如此还是爱上了爹。她从那首《凤求凰》开始爱上爹,可最终却只能念着《白头吟》,永远得不到白首的那一天。” 劳累加上心理失落,娘没多久就病倒了。临去前她没有别的愿望,只是想再见被休掉的丈夫一眼。 “我去求那个人,我替娘去求他。可你知道他说什么吗?” 我永不踏进离宫,这是我的誓言,也是我的决定。 “他没有来,无论我怎么求他,他始终抱着他所谓的男人自尊不愿踏进离宫,他甚至不相信向来精力充沛的娘快……快不行了。”离歌的目光呆滞地盯在回廊的另一端,她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那个扒着爹的裤腿不断哀求的小女孩。 “当我独自回到离宫的时候,娘正在拼尽全力往门外移。她甚至比我更早一步猜出爹的自尊不允许他再走进离宫,所以娘要爬出去见他——她失败了,离红色的大门还有三步远,她却再也走不动。她说,这是越族先神的旨意,命中注定她要和所有的祖先一样死在离宫,哪里也去不了,什么也拥有不了。” 娘在她的怀中合上眼,她在人世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然带着负气的味道: 不能为男人所左右心情,否则你永远做不了最成功的族长。 她记住了,所以她不允许自己爱上任何人,包括他。只是,一幅《凤求凰》占领了她全部的心神。 爱,不容易;不爱,更难。 那一夜在他们彼此的心中游走,留下的痕迹却无法磨灭。有好几次,平芜想提及忘老头的事,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他们好不容易才能像现在这样和平相处,他不想破坏两人之间来之不易的和谐,从来都不想。 只是,有些问题似乎不是想与不想就能决定的。 “爷!”阿呆像个小贼似的游荡到平芜周边,瞄了又瞄当确定越离歌不在身边,他这才凑到爷的耳边嘀咕起来:“有个自称忘老头的人想见你。” “他想见我?”纳闷很快被好奇所取代,平芜撩起衣襟大步向离宫外面走去。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躲在树阴下的忘老头,“你找我?” 忘老头谨慎的眼神游走在离宫附近,许久方才开口道:“你……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再怎么说,他也是离歌的爹,认真算起来还是他未来的泰山大人,他没理由拒绝,“需要我做些什么,你尽避说。” 忘老头从兜里掏出一卷泛黄的字画塞到平芜的手边,“我需要钱,可当铺的掌柜说这幅字连一两银子都不值,那点儿钱实在不够给阿毛看病的。你帮我看看……看看能不能跟掌柜多讨一两银子。” 平芜展开长卷,只见上面是用隶书镌写的书法作品。老实说,这些年他的心神都用在做学问上头了,对什么书画作品真不太了解。仔细瞧瞧,这上面写着的好像是…… “《凤求凰》!”是了,就是,《凤求凰》。再看落款,分明有“司马”二字,这莫非是司马相如的真迹? “伯父,你从哪里弄到的这幅字?”他需要确认,如果这幅字真的出自司马相如之手,何止一两银子,分明是千金难求。 看平芜紧张的样子,忘老头自己也跟着慌了起来,“它原本在我家书房内悬挂。大约是看惯了,怕自己一时适应不了,所以我当年来越族的时候从家中带过来了。后来我将它送给了……送给了离歌的娘,在我被赶出离宫的时候,她将这幅字还给了我——有什么不对吗?” 能保有这样的字画,更能接受朝廷的赐婚——“伯父,你家原是……” 忘老头苦笑着摇了摇头,“不瞒你说,我家原是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正是因为风头太劲,先帝才下赐婚令,名为提升我家的声望,实则借此机会削弱本家的势力。要知道,这种联姻所费的金银根本难以胜数。” 那些话不提也罢,他从最初的厌烦,到渐渐爱上身为族长的妻子,直至被休独居,那漫长的过程和其中的辛酸根本无法言表。 “为什么不回老家呢?我是说,您在被休之后为什么不回原来的家呢?”在老家,想要保住男人的尊严至少不成问题。 忘老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那两扇红漆大门,他涣散的眼中似乎看到他所爱的人正朝他款款走来,仿佛从未离开。 他为什么没有离开,答案都写在他的眼神里。只因为一时间男人的尊严放不下,而错失一生的情缘,这种悲剧平芜提醒自己绝不再犯。 “伯父,这幅字能不能让我拿回去研究研究。” 当然可以,只是……“我急等着拿它换二两银子给阿毛看病,他烧得厉害,恐怕不能再拖了。” “阿毛?”什么东西? 忘老头忘了平芜并不认识他担心的那个孩子,“他是邻居家的小孩,他们一家人是躲避灾荒迁进越州的外族人,按照越族的规定外族人只能住在水土平庸的山腰上,无法得到越族人的帮助。阿毛从三天前开始发烧,我们凑了钱请来了大夫,可是抓药需要二两银子,我和他爹妈凑了又凑,也凑不出。我想反正这幅字现在放在我身边也是无用,索性卖掉给阿毛治病。” 他悠悠地叹了口气,呼出的气息都充满感伤,“他的症状跟我儿子当年的症状一模一样,我怕他……”撑不下去啊! 救人是很重要,但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将珍宝当石头给卖了啊!“伯父,你等我一会儿!”平芜飞快地跑进离宫,再急匆匆地冲出来,“这个……给你,你拿它去换钱吧!” 忘老头打开包裹的布巾一看,“这是鸳鸯壶。”到底是出身富贵家族,一眼就认了出来,“虽然我不懂古玩,但看它的工艺,料想该是珍藏之物吧!” 此乃汉白玉打造的鸳鸯壶,也不知道是哪代越族族长的陪葬品,“您就甭管了,快点儿拿它去当铺,记住!少于三千两可千万别卖。记住喽!” 操起那幅字,平芜丢下呆楞中的忘老头打算仔细研究它是否出自卓文君的夫君之手。 第九章 越离歌巡视了几户族人的田产,再回到离宫已是傍晚。倒塌的书斋正在阿呆的修复下日渐完整,怎么没看到平芜来帮忙?他当他是才子就可以不干事是不是? 最近他很奇怪喛!也不担心朝廷将要对他下的责罚令,成日里窝在放满了书籍典藏的阁楼上,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她倒要瞧瞧他在折腾些什么玩意,离歌放轻脚步慢慢向阁楼靠近,走到他的身后,见他正抱着一大摞的书不知在翻看些什么。她也不出声,探出头跟他一道看起书上的内容。 他在看的怎么都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之间的故事,莫非他兴起写传奇的念头? “喂!你在干吗?” 身后突然有人朝你嚷,吓得平芜连连后退,“你干吗吓我?” “你没做错事慌什么慌?”分明是心里有鬼。 平芜现在没心情和她斗嘴,他的研究已经有所进展,现在初步可以确认这幅字真的出自司马相如之手,如果找不到推翻的论据,这幅画将足以承担修缮离宫的费用。 他埋首于书堆中,离歌不甘心被冷落在一边,不时地对他毛手毛脚——拽他的衣衫或者拉他的头发。 “你到底在找什么呢?”离歌捡起他安放在书案上的那幅字,兴趣缺缺地睇了一眼。这幅字看上去好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究竟在哪里见过呢?她用力地想……用力地想…… 好吵!离宫外面怎么这么吵,谁敢打搅她的思考? 离歌想也不想就冲了出去,平芜乐得她不在,可伸长的耳朵分明听见离宫外的争吵声中有“忘老头”这三个字。他不敢轻视,急忙跟着她走了出去。 “吵什么……”离歌嚷起来的声音在见到忘老头的瞬间梗住了,他怎么会被众人揪倒在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到族长,族人们顿时骚动起来,“这老头居然偷了离宫中的东西拿到当铺当钱,幸亏当铺的掌柜一眼就看出那是先族的陪葬品,这才逮住了这不知死活的老头。” 完了,平芜这才惊觉自己闯祸了。这些古董平日里放在厨房都没人动,他以为随便拿个一两件给忘老头换钱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谁知道这些多事的人会挑起这么大的事端。 他心虚地瞥了一眼离歌,发现她也在看着他。 忘老头绝不会进离宫,更不会想到要拿汉白玉的鸳鸯壶去换钱,这世上能想到拿白玉去当的贪钱鬼恐怕只有平芜那小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站在离宫的阶梯上,她小声地责问他,不想丢他的脸,更不想伤自己的威风。 眼见忘老头被推倒在地,平芜再不说怕就来不及了。他将事情的经过大致描述了一遍,本以为离歌会有所心软,没想到她的脸色更难看了。 她什么也没说,走到忘老头的面前冷冷地注视着周遭的人,“松手!全部给我松手!”她的族人何时变得如此野蛮,看来她最近要对他们加强族风的教育了。 忘老头慢慢地抬起头却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怕再度看到充满厌恶和憎恨的色彩,更怕被自己的女儿视为贼。 “那不是族长的陪葬品,那是仿造的,不值钱。”离歌平静地说完,捧起那尊汉白玉的鸳鸯壶默默地回到红漆大门跟前。 想要看热闹的族人纷纷散去,周遭的空场上就只剩下平芜、忘老头和离歌三人。 总要找点儿什么来说才好啊!平芜瞧瞧离歌,再看看忘老头,忽地扬起手上的那幅字,“我已经鉴定出来了,这的确是司马相如的真迹,碰到好的买家,绝对能换得千金。伯父,您拿去换钱给阿毛看病吧!” 忘老头并不伸手接画,反倒直直地望着离歌的侧影。她真像她娘啊!长得像,连眼神都像极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替别人鉴别古物呢!说不定我在这方面会大有成就,搞不好不当官我也能赚钱。”连平芜都有点儿受不了自己的啰嗦,可这时候大冷的场面除了带来尴尬,什么也解决不了。 算了,还是放弃吧!平芜认命地走到离歌面前,“这全是我的错,是我想出的馊主意,与伯父完全无关,你要怪就怪我,要生气就对我发火。或者,你想打我?”在男人的世界里,一不高兴动手打老婆的大有人在。这里既然是母系氏族,反过来的规矩应该没什么不同吧! 想到他竟然背着她跟忘老头有所往来,还不告诉她,离歌就火大,“你知不知道,你所做的事已经有条件将你送进宗庙剁去双手了?” 好野蛮的族规,居然要剁了他可以写书法的手,“东西已经还回来了,伯父可以用这卷司马相如的真迹去换钱,大家皆大欢喜……皆大欢喜。”惟一痛苦的人就只有他,将要每天对着离歌的冷言冷语,外加时不时地讽刺挖苦。 如果一切可以如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她何必劳神费心这么多年。全是他,全是面前这个形容枯槁的老头,如果不是他……”称为什么要出现?你为什么不继续待在深山里,做一个忘记过往的忘老头?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的行为很可能会牵连平芜这个笨蛋被赶出族里,我也会和娘一样被迫在宗庙中休了他。” 平芜一怔,再去看忘老头,他的脸色在瞬间变得惨白,这一次离歌真的伤害到他了。 可是,伤得还不够,至少未能减轻离歌这些年的痛苦,“在你心中只有弟弟最重要吗?弟弟死了,你要拉着娘陪葬。现在,邻居家跟弟弟差不多大的小孩要死了,你又要拉着我一生的幸福陪葬吗?” 不!不是这样的,爹不是要毁了你的幸福,爹是真的希望你能把我和你娘未完成的快乐一并完成——只是这些话,忘老头如何也说不出口。 “自小你就偏爱弟弟,每次我想跟你亲近总被你推到娘的身边。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不是你的女儿。后来你和娘分开,我时时爬上山腰躲在大树后面偷看你。我不敢去找你,怕你厌弃我,更怕你不准我再去看你。” 这种经历一直延续到娘病重的那段日子,她亲自跑去找他、求他,希望他能回到娘的身边,终于……他还是拒绝了。那时候她就想,如果弟弟还活着。也许爹不会心狠至此。不!如果爹最钟爱的弟弟还活着,爹根本不会跟娘分开。 懊离开的人是她,该死的人也是她。 “我从那时候起就暗自做了决定,这一生无论多苦多难,绝不去找你,绝不!你现在又来找我做什么?”她的话音中带着几乎不可察觉的哭腔,平芜听出来了。 她没有外表看似的那么坚强,身为族长,很多时候她逼着自己不准哭,眼泪却沉淀在了心底,等着释放的时机。 “是我的错,这一切全都是我的错。”听到女儿隐藏了多年的心结,忘老头这才发觉自己做错了很多事。 他不是不疼女儿,只是按越族的规定,上一任族长所生的女儿中将要挑选出最贤能的接任族长一职。他们没有其他女儿,所以离歌从小就开始学习族长所要担负的重任。相比之下,反倒是儿子更多的陪在他身边。渐渐地,即使离歌靠近他这个爹,他也会不由自主地将她推给她娘照顾。 他以为这是为离歌好,为她的将来考虑,孰料所有的一切只是在她的心中留下深浅不一的伤痕。有一天,撕扯的力道大了,所有的伤痕便血淋淋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再留下只是徒增她的烦恼罢了,她是一族之长,她必须支撑起所有的重担,他这个做爹的不该再让她难过。 忘老头无语地想要离开,身后一股巨大的力道将他拉到了离歌的身边,“告诉她,你为她担心,你关心她的一切。那天夜里,当离歌被困在书斋里的时候,你是惟一愿意不顾一切冲进去救她的人。” 她知道,那一夜她看到了他苍老的身影。她想甩开过往的包袱重新开始快乐的生活,却有一根无形的牵绊拴住她的脚,让她迈不开步子。如果彻底地甩开他能让她快乐,她要自私一回,只这一回。 眼见这父女俩用沉默冰冻着对方的心,平芜再也受不了地插了进来,“你们这是何苦?明明关心着对方,也想得到对方的关心,为何互相为难?你们难道都不害怕吗?” 他停在离歌的面前,“你曾经说武后娘娘即使得到凤凰霓裳也无法拥有快乐,我问你,难道你伤害了伯父,你就会快乐吗?人生无常,你娘不也是说去世就归天了吗?我相信,当伯父知道你娘去世的消息一定比你更难过。他以为还有机会再相见,还有机会偿还两人间的恩怨。所以他咬住男人的自尊不肯松口,他万万没有想到机会就这样消失了,从此再不复返。” 平芜也是最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想要获得。快乐,记性就不能太好。要学着遗忘,忘记不开心的事,忘记仇恨,还有莫须有的名利俗物。 他替武后娘娘寻找快乐,他真的找到了:一个人想要获得快乐,代价就是忘记让自己企图快乐的手段。 “伯父,你很爱离歌的娘亲,也很爱离歌。如若不然,你不会甘心以下等人的身份待在不属于你的这个地方。可为什么你从不说呢?” “是惩罚。” 忘老头终于开了口,语气中的艰涩一如当年离歌的娘亲提及逝儿的模样。 “平芜说得对极了,我没有想到你娘亲会那么早就过世,更没有想到两个人一辈子的遗憾竟是我亲手造成的。那段时间我很恨我自己,所以我躲进了深山做个忘记一切的受难者。直到有一天在林子中看到野鹿带着小鹿穿行山野。我想到了你,我的女儿——无论你是否认我,我都是你的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就像我克制不住自己想你、想要关心你一样。可惜。我出现得太迟了。” 他在似水流年的岁月中错过了女儿的成长,再回头彼此倒都找不回爱的痕迹。如果惩罚能够让心舒坦。他们都乐意为之。 “离歌,听我这个老头一句话,不要错过对你而言最重要的人,否则这一辈子你都会被迫活在遗忘中。” 生命中的精彩全部褪色,连快乐也被遗忘。 望着老父蹒跚的背影,离歌向前跨了两个台阶,停在了离宫门外…… “噗——” 阿呆满嘴的饭粒喷在了平芜的脸上,他也不责罚他,反倒是张大嘴巴傻愣愣地直视前方。离宫里除了老鼠以外最后一个活物漫不经心地重复了一遍让阿呆喷饭的话。 “我说,明天我们按照越族的习俗人洞房,成为真正的夫妻。” 现在不是呆滞的时候,阿呆捣捣身旁的平芜,他总算有了点儿正常的反应,“会不会快了点儿?” 他从书上看过越族族长的结婚习俗,未婚夫婿变成正式夫妻的仪式就是在宗庙内正式敬拜各位祖先,然后在宗庙内度过新婚之夜——生米煮成熟饭,这下可真是跑都跑不掉了。 “你……你这个时候跟我提出这种请求,我有点儿接受不了。是不是太仓促了点儿?”他一个大男人都不急,她这个小女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将“入洞房”三个字挂在嘴边? 越离歌岂是随便容他人左右的主?“我说了明天就明天,你忘了在这里谁说了算吧?” 是啊!母系氏族,你说谁说了算?平芜用筷子捣着碗里的米粒,仍是满心不乐意的模样,“再怎么说明天……那个什么也太快了点儿,还是再等……再等一段日子吧!” 族规说得果然没错,大男人就是麻烦。离歌放下碗筷,当头问道:“你到底嫁是不嫁?” 嫁?让他嫁?他可怎么嫁啊? 瞧他那支支吾吾的样子,离歌又想骂人,话到了嘴边不知道哪颗善心蹦了出来,她居然二话不说扭头便走。 “爷,族长不会生气要跟你解除婚约吧?”饭桌上少了一个人,阿呆更加肆无忌惮地吃了起来,佛祖都说粮食不能随意浪费嘛! 平芜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随即放下筷子,将碗推到一边,“她如果真的退婚那倒好了。” 这话什么意思?他阿呆除了对吃食和钱不呆外,其余对什么都保持没脑子状态,“爷,你为什么不想娶族长,她虽说跋扈了一些,但人还是挺好的。而且我看得出来,她是真心地喜欢你。你都快丢官了,她都不嫌弃你,我看你就将就一点儿,跟她过吧!” “我就是不要她将就我,她可以选择更好的,对越族更有利的夫婿人选。”瞧阿呆呆滞的表情,料想他压根听不懂。平芜索性起身,将一桌子的饭菜全丢给他,“多吃点儿,补脑。”谁让他那么笨呢? 独自徘徊在偌大的离宫内,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书斋门前。是习惯吧!寒窗苦读的日子里,他做梦都渴望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后来当了官真的有了书房,他却开始跟别的官员攀比起家里的摆设。嫌文房四宝不够档次,计较书房装饰得不够气派,甚至嫌弃茶水太过廉价。 那些不快乐的感觉都是自己找给自己的,怨不得别人。 “为什么不肯嫁给我?我都听爹的话了,他居然还不肯嫁给我,气死人了!” 是离歌!她在书斋做什么?平芜想要推门进未看看,却被她一声大过一声的叹息牵住了脚步。 “难道我要唱曲《凤求凰》,你才肯嫁给我?” 噗嗤—— 平芜差点儿笑翻了,如果她真的为他唱曲《凤求凰》,他恐怕还非嫁她不可了,且听她怎么说。 “我真的不想错过你啊!可是,你好像一点儿也不在乎是否能和我相守一生。”又是一阵悠长的叹息,接下来是离歌近乎喃喃自语的倾诉。 “我知道你是京里的人,习惯了男为尊的生活,让你待在越族的确委屈了点儿。可是……可是,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啊!我愿意承受《凤求凰》之后可能会有《白头吟》的风险,你为何不能试一试?” “我愿意试,却不想拿你和越族全体的命运冒险。” 离歌一怔,没想到平芜竟然站在门的后面,她猛地站起身贴近门,手放在门把上,想要拉开,却怕面对。她停在了他的身后,中间阻隔着一道门。 平芜沉沉地叹了口气,满心沉重,“我现在是濒临绝境的鱼,不知道什么时候朝廷就会派人将我抓抓走。你很清楚,朝廷对越族早已是虎视耽耽,我不愿意成为这条导火线。所以,在所有的事情解决之前,我无法成为你的夫君。” 他的拒绝是为她考虑?离歌心头一暖,拉开门这就要闯出去,“平芜……” 他背对着她走在月色中,听见她的喊声,稍稍一顿,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看着吧!她绝对不会让他如愿以偿的,她是族长,她说了算。 她要他嫁,他敢不嫁? 平芜正睡得模模糊糊,却被一股外力从床上拉了起来。他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发现越离歌正拿着越族的民族服饰往他身上套。 “你……你干吗?” “帮你穿衣服。”她从未穿过男子的衣服,这根带子到底要往哪儿塞才好呢? 平芜怔了片刻,吓得跳了起来,“你……你到底想干吗?”他拿被子裹紧自己,吓得怔怔地看着她,动都不敢动。 他那么紧张干什么?离歌白了他一眼,“咱们今天去宗庙拜见祖先,随后进洞房成夫妻。” 她的脑筋还没解开吗?平芜准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咱们说好了,等朝廷那边的事解决,我们再谈婚事” “我说要娶,你就得嫁——你再跟我讨价还价,我就叫人把你直接绑进宗庙。”她熊熊地瞪着他,像瞪着一头大狗熊。 平芜的脑袋简直要打结了,“你到底……我到底要怎么跟你说,你才能明白?现在不是结婚的时候,我不能连累你和越族,我不能害你……” “就是因为这是危急时刻,所以我才要娶你。”离歌的手忙个不停,嘴上也不停歇,“如果看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我就躲得远远的,等你大喜大荣,我再来找你,那我成了什么人?越族族规上明确要求:夫妻之间要贫困相守,绝不能因病相欺。” 平芜困难地吞咽着口水,她的话让他感动,正是感动才让他不能拿她和越族全族人的命运冒险。 拒绝的话未能说出口,离歌将最后一粒扣子扣上,“被我娘亲休掉的那个男人将一幅字送给你我当成亲的贺礼,说是司马相如的真迹。我不在乎它是真是假,我只在乎感情是否纯真。” 她还不能完全接受父亲的情感,但至少不会如当初那么排斥。给她时间,也许有些事能改变。下垂的视线顿在他宽阔的手指上,她一字一顿地念着: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祭佳人兮,不在这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那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这沦亡——我不会弹琴,也不懂音律,所以……我只能念给你听。” 她……她这是逼他做出最难的决定啊!平芜徘徊在犹豫之间,只听见离歌大喝一声:“我要你嫁你就嫁,哪那么多废话?”女皇发威,平芜没来得及反应,已经被她压上马车,带到了宗庙门口。 真的要嫁给她吗?抛开男人的尊严和无谓的挣扎、担忧,随真心嫁了吧!做越族族长的夫婿,哪怕只有一天,历史也改变不了这番事实——他曾经是她的夫,她是他的妻——即便天地崩溃,他仍是。 他习惯研墨的手牵起她的手,平芜率先走向神坛。离歌微微一怔,惊讶瞬间被喜悦所取代。随着乐声的响起,在族人的祝贺声中,在忘老头远远地了望中,他们准备跪在越族的真神面前成心为幸福祈祷…… “圣旨到!” 热闹的场面顿时寂静下来,平芜不想去接圣旨,更不想面对即将到来的悲哀,他想和她完成最后的仪式。即使有一天他不在这人世了。他也要留下曾是她的夫的证明。 “平编修,你倒是快点儿接圣旨啊!” 鲍公不耐烦地提醒着他,眼见抗不过去了,平芜这便要起身。 “就不能再等一会儿吗?”冲上前的人是离歌,她挡在公公面前,怒气冲冲的样子甚是吓人。 “你干吗?想抗旨吗?”公公挑着兰花指对面前的越族人指指点点,“难道说你们这些蛮夷都想跟朝廷对抗不成?” “你……” “平芜接旨。”他不要越族人跟着他陪葬,他更不要离歌为了他成为越族的罪人。 鲍公眼见占不到什么便宜,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念起圣旨来:“奉大承运,皇帝诏曰:翰林院四品编修平芜恃才做物、目无尊长、藐视朝廷。其罪当诛……” 离歌向后退了一大步,这不是真的,他不会就这样死掉的。她不要他死,他怎么可以死? 阿呆也吓呆了,他最害怕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他预料的事很少发生的,怎么好的不灵坏的灵? “住口!你给我住口!”离歌野蛮地从公公手上夺过圣旨,“不准念,我要你不准念,你听见没有?” “离歌——”平芜一把抱住她,使眼色让阿呆将她拖到一边。该来的总要来,谁都挡不住。他将圣旨恭敬地递给公公,“你接着念吧!” 他们都如此蛮横了,他还敢念?公公缩着手不敢接,“你自己看吧!” 平芜深呼吸,顺着圣旨看下来,脸色变得更为沉重。离歌心跳漏了一拍,“到底怎么样?真的……真的……”真的要死吗? 见他不回答,离歌干脆抢过圣旨大声念出来:“其罪当诛,念其才华出众,特大赦。着平芜被贬为越州知府,处理好越州边情,不可怠慢。钦此!” 离歌愣愣地直视前方,许久之后她的嘴角开始露出夸张的笑容,“平芜,你能留下来了,你能永远地留下来了。”这死家伙刚才居然装出一副死人脸,成心吓她是吧?拿着圣旨,她狠敲他的头,“记住了!这里是母系氏族,你要是还敢拿小聪明要我,你可完了!” 他抿唇而笑,闭嘴不语。有些时候,装装呆子倒也挺好。 一旁的公公被吓傻了,这帮蛮夷怎么回事,都被降官了居然还笑得那么开心,他不会是……不会是遭遇了一群疯子吧? 快点儿逃啊! 阿呆傻傻地盯着公公快马奔驰的背影,也不懂人家为什么跑得那么快。又没人追他,跑那么快马累人也乏啊! 他们才没心思理那笨公公呢!因为他们要继续举行成亲仪式啊! 他的爷“嫁”给他的族长姑娘。 尾声 失败!寻找凤凰霓裳的任务居然也失败了! 豆蔻姑娘嘎蹦嘎蹦嚼着脆脆的豆蔻,想借此将心底的烦恼通通咬掉。先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那赋秋放弃了无忧宴,现在平芜那呆瓜又傻乎乎地上道奏折,说什么知足常乐,凤凰霓裳并不能为武后带来长久的快乐。 还好,武后娘娘看在他成为越族族长夫婿的份上放他一马,直接贬为越州知府管理一方水土。其实,也是想借此机会拉近越族和朝廷的关系,安定边疆地区的局势。 这样看来,平芜似乎给武后娘娘带来了小小的快乐——也算没白跑一趟。 听说平芜最近做起了为达官贵人鉴定古玩的生意,许多京里的人纷纷携着宝贝跑到老远的越州找他。其中很多人都是当初在京里连正眼都不愿瞧他的大官。 懊为他感到高兴吗?只是如今中原三大才子有两个都已宣告失败,想靠吃穿来换取快乐的想法被证明无效。三大才子只剩下最后一个钦九州,他能想出什么绝妙的主意为武后娘娘找到快乐吗? 都说中原三大才子之间,钦九州以他独步大下的谋划能力著称,没有他想不到的计谋,只有他不愿想的谋划。这样说来,只要他肯为武后娘娘的快乐操操心,就难保能让姑姑开心喽? 有这么神吗?连续经历了两次失败的打击,豆蔻有些没信心了。 不行,这一次她豆蔻姑娘要亲自出马,说什么也要搞定钦九州,让他为武后娘娘找到快乐。 “十三点,备车!我要出宫。” “去哪儿,主子?” “南下‘九州园’。”钦九州独统的万亩良田。 就在豆蔻姑娘预备起程之际,钦九州连连打了三个喷嚏。他阴冷的右脸对着门的方向,“有消息了吗?” 虽然他身不在朝廷,但朝廷的一举一动无一漏过他的耳际。武后的外甥女为其寻找快乐的事迹他早已烂熟于胸,前两位才子都已经效了犬马之力,说什么他也不能落后啊! “来人!” “少爷,您有何吩咐?” 吩咐?他无须吩咐,依天命行事即可。外人只知他的谋算能力赛诸葛,岂知他对命盘的研究更是精妙。如果这世上真有阎王,他就是那要人三更死的鬼。 “所有的一切按计划进行,只是……不准伤她。” 门“吱呀”一声合上,余辉落在他的左脸颊上,那里是被鲜血染红的莲花一朵…… 全书完 同系列小说阅读: 才子当道:逗你玩 才子当道:烂菜也无忧 才子当道:才子求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