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世纪传说Part10》 前情提要 幸之雾借卓远之的名义邀请众人去卓冠堂做客,偷偷模去的柯柯无意中发现了一张儿时的幸之雾与卓英冠的合影,照片被命名为“父女”。就在这时候,幸之雾的父亲——知名律师幸德书带着助手封千里来到罗兰德学院办讲座。这对在法律上断绝关系的父女见面竟是剑拔弩张,之雾的脆弱也渐渐显露。 所有的人都想努力让父女俩和好,卓冠堂却来了一位持有堇色黑龙卓门令的贵客,她不是别人,正是幸之雾的母亲——杜蘅,她似乎与卓英冠有非同寻常的关系。 莫非,幸之雾是卓英冠的亲生女儿?或许,当年卓英冠跟杜蘅之间有超乎一般的关系。《涩世纪传说partl0》为你揭晓答案! 第27话:那一年,我爱你 “杜蘅,你快点儿!快点儿啊!” “来了来了!” 噘着嘴,杜蘅后悔得无以复加,原以为野外生存是很好玩的事,没想到这么苦,早知道打死她也不会报名参加的。 后悔啊!不知道现在退出是否还来得及? 双腿像灌满了铅,她走一步后退半步,越走越慢,越慢越不想走。伙伴们等得有些不耐烦了,索性径自向前奔,想等到下一个足够宽敞的地方,一边休息一边等她。 杜蘅也不知道伙伴们的想法,只关注于自己脚下,小心翼翼生怕误坠山崖。待她走了许久,再抬起头时前方已经不见了人影——人呢?人都去了哪里? “喂!喂!有没有人啊?前面还有没有人啊?” 传回来的不是同伴的回答,而是回音。那种空荡荡的感觉让她的心陡然察觉出害怕来,四下望望,不见人,只见陡峭的山崖。苍乱的树遮不去灰白的岩石,她开始觉得腿有些软,手无意识地抓住身旁的树枝,她停住不动。 “来人啊!救命啊!” 求救的话就这样冲出了嗓子眼,心里大骂着自己——明明就没有野外生存的能力,非要做霹雳娇娃,装什么英雄儿女?现在好了吧?独自被吊在深山老林里,连个鬼影也找不到。想要前进又怕离大部队越来越远,想要回头已是不能。 天啊!她连哭都不敢,浪费了水分,离死就不远了。 也不能就这样挂在这里啊!总该做些什么才好。她想了又想,惟一想到的办法就是:“救命——救命——” 大声喊叫,既有助于排遣心中的恐惧又能找到好心人前来相救。关键时刻,她还有功夫佩服起自己的智商来。 也不知道叫了多久,当她觉得嗓子眼有点儿冒火,开始思考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能够拯救自己的时候,凝重的黑色阴影向她压了下来。 抓着小树枝,她迎风望去,黑色的身影压出一张率性的脸,有丝阴郁,有些凝重,还夹杂着几许惊讶。 她把他吓着了,这感觉让杜蘅兴奋,兴奋到几乎忘了害怕的地步,“你……救命啊!” 这也要救命?她明明抓着树枝站在平地上,哪里需要别人救命。他转身欲走,没吐出半个字,沉默得叫人惊慌。 见他要走,杜蘅稍稍平复的心情又乱了起来,“你别走,快……快点儿救救我啊!” 他果然如她所言停住了脚步,站在她的眼前,他抬起的手压了压帽檐,“松开手自己向前走,你的命你自己救。” 什么?这是对淑女说的话吗?她都处在千钧一发之际了,他竟然叫她自己救自己。那她向他求助有什么意义?千呼万唤求来的救星竟然是这副样子,还不如不要给她希望,免得失望。 “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她咆哮着,抓住树枝的双手激动地来回摆动着,天上下雨了吗?怎么有绿叶子往下掉? 对无理取闹的女生,他向来不愿意浪费时间。转身欲走,却听到沙沙的树叶声,常年练就出的危机感让他在第一时间找出危险所在。这女生自救功夫不怎么样,创造危机的能力倒是一流的。狠命地摇着树干,竟然将好不容易长在山崖边的小树连根拔起。她茫然地望着手中的树根,忘了自己正随着松动的泥土向山下滑去。 她还忘了一件事——叫救命! 飞身上前,他想拉住她的手,握住的却是一小撮挺绿挺美的树叶。再向前,他的手只来得及看着她滑下山坡,她甚至没来得及喊出最后的遗言。 他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从他的眼前走向死神,这一战,他又输了。恶魔在乎的永远不是人的生命,而是与死神的战斗结局。 闭上眼,他为刚刚失败的战役哀悼,丧钟下隐约听到如小猫般的呜咽声。 那是什么东西? “我……是我……” 靠近死亡的瞬间,杜蘅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再神秘的男人也没有死神恐怖,她扒着泥土想向上爬,却又不敢太过用力,怕自己的努力亲手杀了自己。昂头望向山坡边的他,她觉得他背靠的那团黑影简直像极了死神的模样——也许他就是死神,她的克星,难怪碰见他,她这么倒霉。 “是男人的,就来救救我!” 虽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威胁,也无须证明什么,可他还是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向下望望,他在查看山坡形势之后,伸出手,不由分说地抓住了杜蘅的手臂。 原来这就是男人的手掌,那种让人安心的力道是绝无仅有的,抓着他的手,她顿时感到安定了许多,黑影离她依然很近,可她竟不觉得害怕。所有迷茫的东西在瞬间消失,他依然是他,黑影依然存在,照在她眼中的却是能包容一切的浓黑。 她迷失在他的视野里,他却轻而易举地将她拉到了平地上。她根本没有掉到死神的怀抱里,那是一处突出的小山坡,稍微用点儿力,她完全可以自己爬上来——现在的女生啊!全是一群只会享受美食,只知道打扮自己的笨蛋——他负气地想着。 将杜蘅丢在一边,他有些后悔听到呼救声跑来管闲事。真是见鬼了,他从来只会杀人,不懂得救人。怎么会干这种蠢事? 都怪昨天见到的那个黄头发、绿眼睛小表,说什么“爱是给予后的获得”。原本无聊的圣词从他那双比天使还圣洁的眼睛里说出来,就变得像洗礼一样具有催眠的功能。 甩甩头,他懊悔自己又想到了那个皮肤白皙的小表。还是干正事要紧! 正要离去的腿感觉到裤子被什么东西拽着,阴霾下的双眼扫过所有胆敢阻碍他的东西,居然是一双女生纤细却肮脏的“爪子”。 “放开!”他用命令的语气说。 不放,她态度坚决,“你救了我的命,我该好好谢谢你。好人,告诉我,你的名字。” 好人?这辈子他有很多不同的称谓,但没有人叫他“好人”,恶魔不是好人,好人做不了恶魔。她是白痴还是笨蛋,连这都不懂?凡是长了眼睛的人在靠近他的那一瞬间都知道,他不是凡人能惹得起的。 “松开!”他释放最后一点儿忍耐。 不放,任性是女性的资本,“你叫什么名字?也是参加野外生存训练的吗?你是哪所高校的?你同伴在哪里?” 她的唠唠叨叨消耗了他最后的耐性,失去风度地对着她大吼:“滚开!” 好……好有个性的男人!相比那些弃她于不顾的同伴,杜蘅决定跟定他了,“你是一个人来参加野外生存训练的吗?你能不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这样等我们回到城市,我就可以请你吃饭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还有还有……” 这一刻,他真的很想将她从山坡上推下去,摔死她才好呢!这么啰嗦的嘴巴长在她的身上,实在太辛苦了,如果他现在杀了她,她的嘴巴就可以放长假了。 魔鬼是不在乎人的性命的,抓住她的衣领,他将她提起挂在山崖外面。只要他松开手,她就会跌进死神的怀抱。 可惜杜蘅只顾着要了解酷哥哥的全部状况,哪里还顾得上自己是不是处于危险境地。 “还有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的姓名。一般酷哥的名字都挺好听的,你一定也不例外,说嘛!说嘛!别害羞了,快点儿说啊……” 再将手臂向前伸一分,他极有想松开手的冲动。害羞?这辈子他就不知道人还有害羞这种心理,当他是白痴啊?他就不信,面对死亡她真的不怕。 她不看天不看地,也不看山崖两旁,她只看他漆黑的双眼,像夜幕,明明黑得可怕,但其中繁星点点却让人舍不得挪开眼睛。沉沦在其中,她忘了要害怕,忘了面前这个男人是她惹不起的人。 她为此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却从未想过要后悔。 “你看,你看你那小样,不就问你一下名字嘛!有什么好遮掩的?我就很大方,我叫杜蘅。你知道杜蘅是什么吗?它是一种马兜领科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常生长于阴湿的林下或草丛中。它长有淡紫色的纤细女敕茎,一茎一叶,叶片呈肾形。叶片向光面呈青色,背光面呈紫色。杜蘅的马蹄形叶非常美丽,而且它能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气味。” 他是黑社会老大,不是植物学家,他不想知道杜蘅是什么东西,也对这名叫杜蘅的女人不感兴趣。 可是该死的,为什么他就是狠不下心来将她丢到悬崖底下?是因为她无畏生死的勇敢吧?只是站在山坡边,她都吓得要死,真的被他提起来丢到山崖边,她又露出毫无畏惧的表情,这古怪的女人让他糊涂了。 她可不管自己会不会让他感到麻烦,最好烦得他彻底忘不了她。她伸手拽住他的衣领,想让他离她近一点儿,“杜蘅可不是普通的植物,它是中华凤蝶赖以生存的载体。中华凤蝶的蝶卵闪着珠光,非常漂亮呢!还有还有……” 别有了!再有下去,别说是中华凤蝶,连消失已久的恐龙都被她捣鼓出来了。缩回手,威胁的用处是要被威胁的人感到害怕,无用功他从来不做。将她丢在地上,他不耐烦地吐出他的名字:“卓英冠。” “卓英冠?”杜蘅揉揉被摔疼的,咕哝着,“什么卓英冠?杜蘅跟卓英冠有什么关系?” 他懒得理她,大步向前走。她慌里慌张地从地上爬起来,跟刚才懒散的模样完全相左,紧追上去,她的步伐倒是很快。 “喂!卓英冠到底是什么东西?你想说什么啊?卓英冠……” 他的名字?呃? 嘿嘿!嘿嘿嘿嘿! 杜蘅咬着干面包笑得傻乎乎的,不停地抬起头瞄上他一眼,她心里涨得满满的,那是什么?好甜啊! “卓英冠……卓英冠……卓英冠……” 卓英冠快疯了,没告诉她名字的时候,她的逻辑思维让他发疯。告诉她之后,她一遍遍地念叨,他现在满脑子里窜动的都是“卓英冠”这三个字,他甚至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自己用了二十一年的名字。 “闭嘴,杜蘅!” 为了显示威力,他吼出了她的名字,换来的却是她更多的激动,“你叫了我的名字嗳!你叫了我的名字嗳!没想到我的名字从你的嘴巴里出来竟然是那种声音,再叫一声!再叫一声!” 她当他是在逗狗啊?卓英冠火冒三丈,吼她也不是,骂她也不是。索性闭上嘴巴不说话,这总能逃过一劫了吧? 想得美,她围着他前后左右地转悠,走了那么久,她居然还能保持那么好的体力,卓英冠不能不感叹啊!现在的女生是人吗? 有这么好的体力也不怕在深山老林里迷路,反正一定能走出去的。卓英冠收回最后一点儿同情心,他倏地站起身用逃跑的速度向她看不见的深处跑去。 “不准走!” 痹乖!她是女生啊?居然伸手抱住他的大腿死也不放。吸取上次的教训,他不再跟她纠缠下去,惟一的办法是早日摆月兑她,“你家住在什么地方?” “你是在关心我吗?” 没有人比她更会自作多情了,不说是吧?不要紧!他有的是办法将她打包送回家,而且永不相见。 拿出微型电脑,他当着她的面报出她的姓名,描述她的长相。三秒钟之后,他无语地扛起她,像扛着一个大沙包一般笔直向前走。 “你要干什么?卓英冠,你要干什么?卓英冠……” 三十分钟以后,杜蘅被丢在了一辆越野车上。卓英冠立在司机身前说了一长串杜蘅听不懂的外文,她顿时心慌起来。瞪大眼睛,她想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会送你回家。”丢下这句话,他帮她关上了车门,狠狠的,毫不留情。 “卓英冠,我不要回家!你先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卓英冠……” 如果他是她能支配的男人,他就不是卓英冠了。向司机做了个手势,卓英冠后退一步,彻底地从她的眼中消失。 这一离去,他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杜蘅心下清楚,却总觉得有什么堵在心口,那是一种朦胧的希望,像隔着雾气看日出,虽不清朗却仍有那耀眼的亮光,不熄不灭。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他吸引,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每天每天却惦记着能再度相遇,那种期盼逼得她无法呼吸。 只是,那如雾中的日出一般薄薄的亮光实在太弱了。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慢慢消退,野外生存训练之后的第九十九天,杜蘅几乎就要放弃了。 那个像黑影一样的男人仿佛从未出现过,他只是一道虚伪的影子,没有实体,从不存在——她这样告诉自己,同时给自己下命令:等到第一百天,如果再见不到他,就永远不再期盼什么了。 第一百天,这是她给自己的最后期限。 买一杯可乐,要一份汉堡,她拿着这些垃圾食物坐在露天广场的长椅上,慵懒的表情是她还给明媚日光的礼物。 半睁半闭的眼扫过前方的人,她脑袋空空,不想思考任何东西。黑色,大片大片的黑色窜到了她的眼中。脑中有根弦忽然绷紧,她的腰杆在瞬间挺直,连吞食汉堡的速度都快了一倍。 好像!领头那个戴着墨镜的人真的好像卓英冠,莫非真的是他? 近了近了,他正走向她。杜蘅猛地站起身,痴痴地望着他,她贪婪的眼神像在注视寻觅已久的瑰宝。 “卓英冠!卓英冠!” 忘乎所以的她冲着他大喊了起来,然后,她的耳旁响起了枪声……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杜蘅被眼前的场景彻底地吓傻了,枪声夹杂在黑色的身影里,她想抬头寻找卓英冠的身影,怎奈巨大的声响让她不自觉地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待她明白过来,身体已经藏在了长椅后面,周遭是女人的尖叫、孩子的哭喊、男人的奔跑…… “卓英冠——卓英冠……” 这个名字她在嘴里、在心中呼喊了多少次,没有一次是如此的迫切。她害怕,她相信只要在他的身边,她就不会害怕。 卓英冠,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快来救救我!你快点儿来救救我啊! 懊死!该死的突袭!该死的女人! 卓英冠几乎忘了那个名叫杜蘅的草本植物,那个等于“麻烦”的女生。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还该死地叫出了他的名字,引得早已埋伏在此地的对手发动了伏击。今天所有的人员伤亡都是她造成的,休想记到他的生死簿上。 一场烂仗纠缠了好久尚未结束,卓英冠手下的兄弟伤势严重,他无心恋战,只想尽早结束一切。可是,周遭的环境过于杂乱,他不方便使用黄金剑,只能尽情施展拳脚功夫。双拳敌过四五掌,甚至更多的袭击。 杜蘅傻了,枪声还不抵卓英冠的功夫给她更大的震撼。他是人吗?还是太多的思念让她产生幻觉,她怎么觉得眼前不像是实景,更像是电影特技做出来的情景。 不好,卓英冠的战斗即将结束,他大有离开的趋势。杜蘅赶紧迫上去,她忘了飘在头上的枪林弹雨,只想扑到他的怀中,那才是最安全的港湾。 这女人疯了! 亮晶晶的小点儿直扑向他,子弹在空中飞窜,拳头不时地冒出来,她却什么也不管,只想靠近他,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她用生命去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女人,很多时候比男人更勇敢,尤其是面对爱的时候。 一时间,卓英冠的视线模糊了,在他眼里,朝他奔跑而来的不是杜蘅,而是他久违的母亲。当年,她也是这样跑向他的父亲,结局却是用一生的欢乐换来两人间最近的距离——最近的距离依然有距离。 母亲虽是父亲命定之人,却不是父亲所爱之人。母亲用一生的狂奔跑到了父亲的面前,她在离父亲最近的地方过完了她这一生,而与父亲最亲密的那个人却住在父亲的心中——那种距离被称为零距离。 卓英冠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第一眼见到杜蘅之后,对她,他就再也狠不下心。她太像他的母亲,那个一往无前、不知害怕,葬送自己一生却依然觉得幸福的女人。 她们太像了,都傻得可怜。 正是那份相似让卓英冠无法袖手旁观,他在最后一刻出手将杜蘅拉到了自己的怀中。这一拉,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却也将杜蘅带进了他无意的柔情创造出的陷阱里。 “你疯了!” 趴在他的胸前,杜蘅急促地喘息着。害怕正从心中升起,她不敢想象,那一瞬间如果有颗子弹穿过她的胸膛会怎样。她是害怕的,怕被子弹穿过的身体无法再待在他的怀中。 “终于又见到你了。” 疯了!她绝对疯了! 这么危机的时刻,她居然跟他说这种话。卓英冠深锁的眉头迎来下一波敌人,都是她的存在扰乱了他习惯平静的思绪,竟在这样紧张的时刻忘记战斗而抱住娇小的她。 疯了!他绝对疯了! 不再理会是否会在寻常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他拿出了传说中的黄金剑——乾坤剑。剑气勃发,炫得杜蘅睁不开眼睛。等她清醒过来,目光所及之处一片狼藉,所有的东西都被摧毁,像是从未存在过一般彻底地干净了。 他不是人,绝对不是凡人。虽然早就有这样的认识,但真的亲眼见到,那种震撼无法用语言说出。 她被吓呆了,这是从凡间坠人地狱的开始…… 黑色的风衣在狂风中飘摇,他分明站在离她一步之遥的眼前,却远得怎么也抓不到。 “你看到了?” 乾坤剑上不沾半点儿污渍,干净得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般。将它收回腰间,黄金制成的剑身柔软得可以任意弯曲。他却坚信,人性绝对无法柔软到这种程度。在她面前,卓英冠毫不掩饰自己的邪恶,他的笑都散发着嗜血的味道。 杜蘅告诉自己:我不会被他吓倒。她上前一步,想离他更近,他却昂起头不看她,眼神之间的距离比身体更远。 “你是侠客?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是从古代来的?” 她一连三个问题,问得卓英冠想对天狂笑。他知道,要现代社会的人了解中华武术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却没想到她的反应竟然这么古怪。女生都这么爱幻想吗?好在他的伴并没有这么多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女孩,你需要洗脑了。 他的沉默让杜蘅继续探索事物的真相,“莫非你是外星人?” “听说过黑道吗?”他不介意指引她认清事实,尤其是让她认清他有多黑暗,“这世上有群人就活在所谓的黑道中,很不幸,我就是其中的一员。” “黑道?”她印象中的黑道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那种拿着刀砍来砍去,今天跟你抢地盘,明天向你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可是眼前的他怎么看也不像那些人,更像是黑暗的统治者。 她仰望着他,他的影子压进她的眼中,黑黑的,搅混了她原本清澈的眼眸。 黑道,离她的生活太远,黑道中的他并不是她玩得起的对象。他不好玩,一点儿也不好玩,他在教她如何松手。 “记住,你并不认识我。” 甩开黑色风衣,他走在前方,诸多的手下跟在他的身后像一堵坚实的墙,割断了他和她之间惟一的交集。 不要!不要丢下我!不要再让我活在那一点点微妙的希望里,我不要! 她倔强地跑上去,正是那一点点残存的微妙希望让她想要再度抱住他的大腿,拖住他的脚步。 可这里不是深山老林,经过刚刚的偷袭,他的身边聚集了太多的保镖,每一个都足以在一招内要了她的性命。别说靠近他,她连望着他的背影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等等我!卓英冠,你等等我!卓英冠——” 被一个卓冠堂的兄弟摔在地上,她爬起来,顾不得清理身上的灰尘,她继续向他奔去;被第二个保镖推在路边,她爬起来,顾不得擦干手掌上划出的血迹,她继续向他奔去;被第三个黑衣男子掼在街角,她爬起来,一瘸一跛地向他奔去;被第四个…… 她不记得被摔了多少次,不记得爬起来多少次。她只记得呼喊他的名字,只记得告诉自己:一定要……一定要跑到他的身边。 她努力了,尽了最大的努力向他靠近。可活着的人是无法到达地狱深处的,无论她怎么努力,始终离他都有遥远的距离。他不停下来,她永远无法到达死亡的彼岸。 “卓英冠——” 这一喊透支了她所有的气力,倒在路上,她几乎是用爬的,可每爬向他一点,两人之间的距离却因为他的迈步而相隔更远。 她爬不动了,可她不想放弃,真的不想啊! “卓英冠……卓英冠……” 她的呼喊像一声声咒语将他紧紧围绕,那咒语拴住了他的脚步,让他不得不回头。 他知道,她拼了命想向他靠近,她几乎是在用生命来铺他们之间的这条道路。他不要,要怎样她才能明白,他不要这样的靠近。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无论再怎么努力也不会回归到一条线上。 可是,她的努力却让他心软。他不能丢下她不管,除了母亲,她是第一个让他不能不管的女人。 “你想怎样?” 蹲在她的身边,望着她全身无处不在的血痕,他没有内疚。那是她自找的,他无须内疚……他无须内疚——他干吗跟自己强调这些? “杜蘅,你到底想怎样?” 他又叫她的名字了,语气中有一点点气恼,有一点点无奈,还有很多很多。那是杜蘅二十岁的年纪读不懂的情绪,她可以将它理解为“心疼”吗? “我不想怎样,卓英冠,我不想怎样。”她费力地伸出手去抚模他的脸,他下意识地别开脸,不允许她的触模。 小气鬼!她在心中骂他:“我想见你,我想跟你说话,我想待在你的身边,我想……被你爱。” 好奢侈的愿望,她得寸进尺的功夫绝对是天下女人中的极品。太多的要求他无心更无力去完成,站起身,他不想再管她,连最后一点儿怜惜也被这贪婪的女人自己给浪费了。 看不到他的脸,无论杜蘅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他那双沉黑如地狱的双眼,目光可及的是他的鞋,那上面沾了些尘土,证明他是人而非飘在半空中的死神。 她伸出的手想抓住他欲远离的脚步,抓到的却是冰冷的空气。 眼见着她的手垂在他的眼前,卓英冠这才明白,有些东西在你说要放下的那一刻已然提起,再难放弃。 他弯下腰,单膝跪在地上,宽厚的双臂抱起了她沾满血迹的身体。他在抱着他的公主,至少这一瞬间,她是他的公主。 “堂主,我来吧!” 保镖走上前,尽自己的义务想接过堂主手中的负担,得到的却是堂主的拒绝。 “不用了。” 他的负担他一手承受。 杜蘅兴奋得无以复加,什么叫因祸得福,她终于有了亲身体会。 瞧她现在多舒服,躺在这么豪华的房间里,虽然被禁止外出;有专人照顾,虽然都是男性;又能见到卓英冠,虽然要伪装伤势加重,离死不远的情形;还能得到卓英冠近似关切的眼神,虽然她全身比死还痛。 躺在病床上,她简直无法想象当时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冒死也要靠近他。爱情果然让人变得伟大,她咬着手指窃窃地笑着,那幼稚的表情正落人卓英冠的眼中。 “你恢复得很快,可以随时离开了。” 完了,露馅了。杜蘅赶紧伪装出虚弱的表情,连哀叫都变得虚虚的:“好痛!好痛!人家好痛!” 他微眯着眼瞅着她,“哪里痛?” “背!”她直觉地叫着,手却按在胸上,呼叫连连,“痛死了!真的痛死了!” 没人说她是伪装出来的,她何必解释。看到她这一连串蹩脚的演技,卓英冠不觉莞尔,这稀罕的微笑正巧落人杜蘅痛死了的眼睛里。顾不得伪装,她指着他的眼睛像见到世上最大的钻石。 “你笑了!你笑了!第一次见到你笑嗳!你笑起来明明很好看,为什么不常常笑呢?我喜欢看到你笑的样子,好漂亮……”用词好像不太准确,“也不是很漂亮啦!一般漂亮吧!也不是,怎么说呢?你的笑就像是黑夜中的流星,在最黑的色彩上划下最亮的一笔,让人炫目,让人……” 不是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而是他冷眼相看的表情让她咬到了舌头。被他的笑容骗了,她忘了装病骗他——比骗术,他也比她高了可不止一筹。 “你果然痊愈了。”早就从堂里的专业医生那儿得知她的病情已基本痊愈,怎奈她非赖在卓冠堂不走,他竟“懒得”狠不下心来赶走她。如今谎言被揭穿,识相一点儿,她该主动求去才是。 可他估算失误,得寸进尺的杜蘅压根不是识相的人。将身体埋进被子里,虚弱的病人就该是这副样子,“我虽然伤势痊愈了,但由于失血过多,身体还是比较虚弱。你既然救了我,就等我彻底痊愈再送我回家吧!” 她受的全是内伤,根本不存在严重失血的问题。他不是她可以随意玩弄的小男生,她最好趁早明白这一点,否则她会输得很惨。 掀起被子,他可不管她是不是穿着内衣,他赶她离开:“我限你三秒钟之内穿好衣服,车在楼下等你,司机会将你送回家,然后……” “然后我们永远不会再见面,是不是?”她昂头问他,眼中没有悲伤,连点点的失落都不存在。他会这样对她,早在她的意料之中。站起身,她必须与他平视,只有这样,他才能看清她眼底里的执着。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只是想爱你而已,我长这么大从没想这样用心地爱过哪个人。我没有别的要求,你只要让我爱你就好。这样也不行吗?你到底在拒绝什么?” 她问到了他最不愿意触碰的角落,他的身边有很多女人,她们中有的是要他的钱,有的是要他的地位所带来的特权,有的则是贪慕他的黑道气概。不管她们看中的是他身上的什么东西,都是他能负担得起的交易。只有她,这个疯女孩的要求,是他无法负担的。 天底下所有的交易都是公平的,她付出的是全心全意,她想收回的是他的感情,是爱,他无法给予的爱。 抓住她的双臂,他的手指掐到她的肉中。“看清楚,我是混黑道的。而你呢?简单到近乎白痴的大学生,一场苞郊游差不多的野外生存都吓得你频频出状况,在我们这种枪林弹雨,随时都会送性命的环境里,你怎么生存?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根本不了解我的生存方式,你凭什么说爱我?” 他的眼神告诉她“你很白痴”,她的确白痴得可以,但她只是想爱一个人,这总没什么错吧? “不了解可以试着去了解,我们慢慢相处,你会发现我有很多优点。”她坚信这一点,星座测试上说她是无比坚强的女生,只要心中有明确的目标,她能克服任何困境。如今她心中的目标就是他,没有什么问题是她解决不了的,她坚信这一点,就像坚信有一天他终究会爱上她一样坚定。 在杜蘅的目光中,卓英冠犹豫了。多少次,他目睹母亲坐在窗边等着父亲归来。她是那样的坚定,坚定地相信父亲总有一天会回到她的身边,她是父亲的命定之人啊!他们注定会白头偕老,他们注定命系此生——这是八卦的占卜,这是上天的旨意。 母亲等啊等,从不放弃的坚定被时间慢慢削弱。如八卦的占卜,如天所言,身为命定之人的母亲终于还是得到了父亲。 案亲回到了她的身边,在他所爱的人因他而死的第二天,父亲空荡荡的双手抱住了母亲。如果这就是母亲想要的幸福,那么她得到了,虽然时间有点儿短。 这样的幸福大概只持续了一年吧!它以父亲猝死而告终。不是因为仇杀,不是因为病逝,他在他最爱的那个女人去世一年后悄悄地离去。不早不晚,正好是那一天,他跟她同逝,只是晚了一年,一整年。 他死在那个女人的墓前,含着笑,带着满足的安详随她而去,抛下了母亲和羽翼未丰的卓英冠。 年幼的卓英冠学会了安抚夜夜惊恐的母亲,学会了劝慰母亲放弃等待,更学会了如何用稚女敕的肩膀和无人能挑战的威严扛起卓冠堂霸占的黑道。 爱,是件愚蠢的事;爱一个你得不到的人,是件找死的事! 所以—— “别找死,杜蘅。” 没忍心将她直接从窗户内丢到楼下的车上,他终于还是给了她一再任性的机会。很多年后,回想起当初的决定,卓英冠多少总会有些遗憾。 他这一生很少心慈手软,难得一次用在她身上,却害了她半辈子。这是他的错,从他心软的那一刻起,或者说,从他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就决定了他欠她一辈子。 卓英冠一再的警告毫无用处,杜蘅的找死行为仍在继续中。 伤势痊愈,体重增加三公斤之后,她实在找不到任何理由再赖在卓冠堂。被送回家后的第二天,她自带干粮找上了门。卓冠堂总堂若那么容易被她发现,卓英冠早该退出黑道或等着被杀了。 可他的隐藏功夫不及杜蘅的死心眼来得有杀伤力,带上充足的干粮、野外求生帐篷和扩音器,她在距离卓冠堂不远的街上大声地喊着:“卓英冠,我想你;卓英冠,我爱你;卓英冠,我想见到你……” 本来这也没什么,反正离卓冠堂还有一定的距离,卓英冠装佯听不见也就算了。坏就坏在,卓冠堂的全球定位系统实在是太好了,她那比乌鸦还难听的叫声如魔音般每天十六个小时摧残着卓冠堂专门从事监控的兄弟耳膜。 卓英冠在接到第二十九次报告后,终于决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就在他亲自赶去准备将杜蘅彻底清除的时候,他的对手也在第一时间瞟上了杜蘅。 这也没什么,问题在于他的对手不该笨得以为他会在乎杜蘅的死活,还妄想用她的命来威胁他交出最新的武器制作程序。 这还是没什么,他非常大方地将杜蘅交给对手,任他们随意使用,自由处理,并亲切地告之对方:使用完毕顺便将她送往回收站,等待废物再利用。 他办完如此简单的程序正准备转回头直接回卓冠堂,却在看到她眼底悲恸的那一瞬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犹豫。 没有什么比卓冠堂的利益更重要,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他所接受的一切训练早已在他的心中刻下永远不会磨灭的原则——卓冠堂的利益高于一切。 这一切包括杜蘅的命,包括他的命,也包括所有不必要的情感和负担。 然而,那一瞬间的犹豫却是从来没有的。他在乎她的生死,至少无法做到置若罔闻。正是那一点点的犹豫泄露了他的情绪,让对手有了可趁之机——他们向他开了枪。 开枪有什么大不了,他自信过人的功夫能让他躲过这一劫,可就有那爱惹事的主不怕死的笨蛋想为他挡子弹。 杜蘅单薄的身体冲了上去,迎着子弹,她像国际救援组织里的战士,满脸大无畏精神,估计也只有这种傻蛋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还自以为聪明。 “你绝对是麻烦。”这就是她舍身救他的那一刻,他对她说的话。 杜蘅来不及跟他动气,身体已被他抱在怀中。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竟然抱住她的身体“飞”到了离地有三米多高的屋顶上。 他是人吗?不做恶魔太浪费了。 “卓英冠,你会轻功?” 那是武侠小说里作家赋予的名词,只要不断地练习,不断地超越自己,想达到这种武侠小说赋予的境界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是她没有好的方法罢了。 有点儿小小的得意,卓英冠的嘴角拉出弧度。杜蘅恰巧捕捉到那一瞬间,抱着他的脖子,她兴奋地大喊大叫:“你笑了!你又笑了,你还是笑起来比较好看。” 没有人会在乎他是否微笑,也没有人为了他的笑容而激动得无以复加。她那么直接的表现让他惊讶,怎么有人可以那么容易就获得快乐? 抱紧她,他带她远离危险。 那天晚上,他们俩第一次坐在一起吃晚饭,杜蘅很开心。那种满足是前所未有的,坐在她对面的卓英冠看着她一个劲地微笑,习惯紧张的心情也跟着放松下来。 “嘿嘿!嘿嘿嘿嘿!” 笑!又笑!她怎么老是笑?“你不吃饭,光笑就饱了吗?”他的口气又冷又硬,但放松的面部肌肉,连他自己都感觉得到。 “这样真好!” 杜蘅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用手中的叉子去捣盘子里的鸡蛋,“我幻想过很多次,跟你这样面对面地吃饭,每一次想到我都觉得那感觉一定很美妙。真的让我跟你面对面坐着,哇!我所有想象中的美好加在一起还不如这一刻来得强烈。” 她有好多好多形容词足以形容这一刻的感觉,但却没有最准确的那一个。亮晶晶的双眼望着面前的卓英冠,他在她的视野里如沐天堂圣光。 卓英冠有种被洗涤后的圣洁,卓冠堂的兄弟望着他的眼神或是崇拜或是害怕,更多的是敬畏,是多年养成的服从。没有一双眼像她那样集中了所有的精力,只为了将他整个人团团包围。 “为什么爱我?” 他问得直白,不习惯躲藏,就像她不会掩藏她的感情。说是一回事,被自己所爱的人道破这层情感,身为女生的杜蘅多少还是会有些害羞的情绪。 耷拉着脑袋,她不时地抓耳挠腮,“那个……这个……那个那个……” “这个这个!”他学她的口气说话,除了麻烦原来她也可以这么好玩,“到底为什么?”总不会因为他是混黑社会的吧? “我也不知道啦!”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理由。她也想过,为什么自己第一个喜欢上的男生是他这样的黑道分子,没理由,就是喜欢。这个理由本身已经足够吧?“反正……总之,我就是喜欢你啦!” 喜欢的话已说出口,她好想问:你喜不喜欢我? 不能问!那隐藏着的危机让她不敢问,低着头,她加快吃饭的频率。想看他又不敢抬头,那小媳妇的模样让卓英冠的心头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手像有自己的意识,他修长有力的手指扶起了她的下巴,“你怎么不问我喜不喜欢你?”通常一个人表白过后,不是都会问这种愚蠢的问题嘛! 可她不蠢,才不会把自己推人火坑呢!“我喜欢你,这就行了。至于你喜不喜欢我,那是另外一回事,不需要那么计较的。”她甚至伸出手去拍他的肩膀,“别介意,别太介意。我都不介意,你也放松心情嘛!” 有没有搞错?她竟然安慰他,到底谁爱上谁了啊? 她是怎么做到的?爱得没有理由,没有条件,甚至没有最基本的要求。她只是单纯地爱着他,用那种最投入、最热烈的方式爱着他,那种感觉只有初恋才有,只有初恋才有啊! 杜蘅,她用她最特别的方式将这个名字刻进了卓英冠的心间。即使那种刻骨铭心不是为了爱,至少这一生他无法忘记她。 “给你!”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牌子递到她的面前,“拿着它,你可以随意进出卓冠堂,不用像个喇叭筒子一样吵来吵去。”他受不了高昂的公鸡叫,温顺一点儿的小鸡倒是很可爱。 杜蘅接过那个牌子,满脸珍惜的表情。嘿嘿!她怎能不珍惜,这可是卓英冠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啊!以后会有更多的礼物,他们之间会越来越亲密,他们的未来会越来越美好。想想她就想笑啊! 手指轻抚着那块令牌,堇色为底,黑龙如生,美得带着几分邪气,“这是什么东西?好漂亮!” 卓冠堂百年最有威力的黑龙令竟然被她用“好漂亮”三个字来形容,她真的是“好好玩”啊!她知不知道,凭着这块令牌,她可以在任何地方调动卓家的黑道势力,甚至可以只手遮天。若她有想称霸天下的野心,这将是绝好的机会。 她没有立过功勋,没有做过对卓冠堂有利的事,他会把黑龙令给她,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 这些年来,他做任何事的出发点都是以卓冠堂的利益为优先考虑对象。这是第一次,他依自己的心情行事,虽明白感性大过理智,却丝毫不见半分后悔。 他变了,从见到那双墨绿色的眼睛开始,他变得容易接受别人。 阳光下泛着淡淡黄色的发丝,墨绿色的眼睛沉醉在清新的空气中,柔和的五官几乎触手可及。 多久没见他了?卓英冠深吸口气,有种淡淡的感觉像他发丝里的浅黄,虽浅却化不开。那就是想念的滋味吧? 想着想着,卓英冠的眼神变得游离。那种带点儿迷惘,有些涣散的眼神杜蘅再熟悉不过,她就常常用这样的眼神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注视着他。 他在想着谁?这样的眼神想起的会是谁?她好奇,却不敢问,怕问出她不想听的结局。 面对面地用着晚餐是他们之间惟一的,也是最后的温馨记忆。那瞬间的甜蜜,那最初最真的回忆;杜蘅永世难忘。 “我要见卓英冠!我要见卓英冠!” 杜蘅已经在卓冠堂绕了三个小时,她找遍了所有作为外人能去的地方,就是没见到她迫切想见到的卓英冠。他到底去哪里了? 好不容易逮到卓英冠的贴身保镖——老土,在她的威逼利诱之下,老土终于……终于还是咬紧牙关i不肯吐露半个字。 “有没有搞错?”杜蘅快要发狂了,手指绞着头发,她拿出那张用于进出卓冠堂的令牌,“是卓英冠让我随时进出卓冠堂的,我来不就是为了见他嘛!现在我来了,他却不在了,我要这块牌子还有什么用……” 她这就将那张堇色为底,黑龙为影的牌子往地上摔去。好在卓冠堂的保镖所受过的专业训练皆不弱,身为堂主的贴身保镖,老土更是个高手。一招海底捞月将黑龙令握在手中,向来平和的神情在看清令牌的瞬间变了颜色。 见到黑龙令,如见堂主,也就是说从这一刻开始他必须听从杜蘅的安排。 “我带你去见堂主。” 咦?他怎么突然变了?杜蘅被他突来的转变吓了一跳,半晌缓不过神来,“你……”他不会脑子受创了吧?老土这保镖从不把她这种不会功夫的小女生放在心上,突然如此顺从真让她有点儿不习惯嗳! “你到底去不去?” 被吼到的杜蘅总算有些清醒了,目中无人的老土才是她所熟悉的老土嘛!赶紧钻上车,她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从后视镜里看到杜蘅小心谨慎的表情,老土真不明白堂主怎么会将黑龙令交给这种女生,胸大无脑——老土低头瞄了一眼杜蘅的胸部……呃!连胸都不够大,脑容量肯定更小了。 就在他独自探讨堂主为什么将黑龙令交给她的时候,胆小的女生已经因爱而放肆起来。唠唠叨叨地问这问那,只是为了更多地了解卓英冠,那个她初恋的男生。 “卓英冠到底去了哪里?你为什么不跟着去呢?平时他去哪儿,你不是都跟着嘛!是他不许你跟着,还是你忙别的事,不管卓英冠了?老土……” 喊他的名字?她居然还敢喊她的名字,老土发誓,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啰嗦的女生,没有一刻不说话,没有一刻不提问。她当她是谁?卓冠堂未来的堂主夫人吗? 就她也配?我呸! “到底卓英冠去哪儿了?”伸长脖子,她没规没矩地找老土聊天,“你知道对不对?你一定知道卓英冠去了哪里,去见什么人了对不对?你不可能不知道,你是他的贴身保镖,你怎么会不知道呢?你知道!你绝对知道!否则,你一定不是专业的保镖。我说的对不对?我说的对……” 无可否认,她的疲劳轰炸的确很起作用。不消i刻,老土就拜倒在她的强烈攻势下,“堂主去见一个男生了!”完了,他出卖了堂主,他理该被推出去斩首。都怪她啦!小小的女生那么啰嗦,害得他一时适应不了,主动招认。 得到满意的答复,杜蘅可得意了。托着腮,她还是很想知道,“男生?什么男生?什么男生能吸引卓英冠那个大男人?一定是很特别的男生对不对?” 傍嘴巴贴上封条,老土说什么也不会再透露半个字,他又不想死。平日里,堂主总是沉默居多,全然看不出他的喜怒哀乐。这绝对不意味堂主没有脾气,尤其是堂主去见的那个男生,更是融合了更多神秘的气氛。 基本上每过段时间,堂主就会去见他一面,他不让任何人跟着,即使是身为贴身保镖的老土也不被允许。老土还特别注意过,每次堂主去见那个男生的时候,都会以最简单的身份现身,还不让对方发现。 可见,这其中的非同寻常,不是杜蘅这样的傻女生能够理解的。 他不说,杜蘅也不问。或许她是痴了点儿,可一点儿也不笨啊!“瞧你那古怪的神情,不用说,那个男生对卓英冠来说,一定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我猜得没错吧?” “你什么时候变聪明了?”问出口的问题出卖了老土的心思,这小丫头真是笨得可以。堂主对她根本没有半点儿男女之情,连瞎子都能看出来。她却还是一往无前地爱着堂主,付出得太过投入,付出得太没有原则,她的付出也是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 突然有点儿可怜她,有点儿羡慕堂主。能被一个人全情投入地去爱总是开心的事,全情投入去爱的人并不爱你,大概就是世上最痛苦的灾难了。 “我说杜蘅,”从她开始追求堂主开始,老土就一直间接地跟她相处。他谨守着自己的本分,从不越规。第一次跟她说话,老土倒有些害羞,“你要知道,堂主不是一般的人,能陪他一生的那个人也不会简单。” 老土是想告诫她什么吗?傻傻地笑着,杜蘅只是单纯的女生,“我知道啊!从我第一眼见卓英冠,我就知道他不是简单的人,越相处我越觉得我们俩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满脸不在乎的神情让老土茫然,“你太单纯了,我是说你根本不是黑道人物,你根本无法适应这种生活。你怎么可能跟堂主在一起?”既然结局已经注定,为什么还要白费功夫。 “我只是想爱他啊!”她仰头望着天,那副自在的表情是老土从未见过的。 卓英冠有很多女人,老土不是每个都相处过,但多少有几面之缘。她们或是浓妆艳抹,或是清水芙蓉,却没有一个能露出如杜蘅这般自在的表情。 她是真的只想随心去爱,不求结局。 正是她这种毫无保留的付出,让老土涌起不熟悉的感觉,那滋味名叫“心疼”,“很多事不是你付出就会有结局,你知道吗?堂主他……他……” 他哽在喉中的话是什么?杜蘅紧瞅着他,关键时刻她绝对不多话,非逼着老土出卖主子。 “堂主他……命中无妻。” 命中无妻?命中无妻!命中无妻…… 杜蘅将身体重重地靠在车垫上,摇下车窗,她喜欢阳光的味道渗进车里。以前每次跟卓英冠坐在一辆车上,他总不允许她将车窗摇下。她能理解,他是黑道人物,为防偷袭,他必须活在防弹玻璃中。 没有他的时候,她要大口呼吸,吸进陪着他活在防弹玻璃中的勇气。 “我知道。” 她早就知道? “是八卦告诉我的。” 那个像谜一样的神秘男人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告诉她:卓英冠命中无妻,注定独自一生。 她注意到八卦用的是“独自一生”,而非“孤独一生”。她记住了他的占卜,也记住了那个比占卜更具神秘意义的男人——八卦。 可杜蘅毫不掩饰自己的心境,“所有的人都说八卦的占卜术举世无双,命中无妻——这是他为卓英冠占卜的未来。我相信他的占卜术,可我遵从自己的感觉。” 她不想干吗,她只想—— “我只是想爱他……我只是想爱他啊……” 不为了天长地久,不说只要曾经拥有,她只是凭着心情爱着他——初恋,无需计较太多,因为是最初最真的恋爱啊! 老土果然功夫不凡,即使卓英冠不让他跟着,他也能在第一时间模准堂主出现的位置。兜兜转转,没消耗太长时间,在老土的帮助下杜蘅看到了卓英冠的背影——他站在离她很远的地方,背靠着树阴,挂着墨镜的双眼充满渴望。 让他渴望的对象不是紧迫着他的杜蘅,而是在网球场上挥舞球拍的金发男孩。 说金发不太确切啦!他的发洋溢着淡淡的黄,仿佛褪去了阳光灼热的灿烂,只留那片柔和。奔跑在网球场上,他笑着跳着,完全一副充满活力的样子——他活在阳光下,连身体都散发着阳光的璀璨,叫人挪不开目光。 顺着卓英冠的目光,杜蘅怔怔地望着阳光下的异国男孩。在她的脑中有四个字在荡秋千:命中无妻。 眨着眼睛,杜蘅想眨去满眼异国男孩的身影。去不掉啊!连她都忘不了,放不下那个男孩,像卓英冠那种活在黑暗中的人更需要这份柔和的灿烂吧! 咬紧唇角,她不要哭出声。紧盯着那个男孩,她想知道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同样阳光,同样灿烂,不同的是她的灿烂太过耀眼,而他却柔和地融进卓英冠的心间。于是,他可以吸引卓英冠的目光,她却只能用顽强的坚韧,无止境地付出霸道去抱住他。 她输了,输给了自己。 不哭!杜蘅,你不许哭!你只是想爱一场而已,你根本不在乎结局会如何,你怎么可以哭?放轻松,给卓英冠一点儿空间,给自己一点儿时间。你可以陪着他一起站在阳光里,你可以做到,要相信自己。 她给自己鼓励,她帮自己打气,她蓦然回首瞥见卓英冠压在墨镜下的微笑。那么平静的笑才是他最真实的表情,她想尽办法想换来他这样的笑容,他却愿意无理由地向阳光下奔跑的身影绽放这样的笑容。 原来,他竟可以如此温柔,却不是对她。 还要继续吗? 她问自己。 没等她找出答案,已有更残酷的事在身后等着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竟然从身后勒住了她的脖子,她感觉到危险正从她的背部窜至全身。想喊“救命”,想叫他的名字,求救的声音却压在嗓子眼里,她怕看到他的绝情。 之前或许她还可以平静地面对他将卓冠堂的利益驾御在她的生命之上,在见到那个异国男孩之后,她却不愿意看到自己被匆匆牺牲,至少不该在他面前。 但事态的发展已经由不得她做主,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掐住她自认挺漂亮的脖子上。害怕让杜蘅直觉想呼喊,却怎么也喘不过气来,有一道声音替她向卓英冠求救:“卓英冠,你的女人在我手里,识相点儿,快点儿将新型武器的程序发到我指定的电子邮箱。否则,你就等着看她的脖子断在我手上吧!” 墨镜下的黑色眼眸透着几许烦躁,瞬间的情绪很快就过去了。卓英冠甚至有闲工夫左右看看,他在意的不是杜蘅的生死,而是阳光下那道金色的身影是否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不寻常。 不能让他看到,绝对不能——卓英冠如此告诉自己,他不会允许任何人将那个带着阳光的男孩拖进黑暗里,那份完美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即使是杜蘅,也不可以。 他狂烈的保护欲看在杜蘅眼中,成了致命的一击。忘了呼吸,忘了求生,她只是睁着泪汪汪的眼睛看着他——她没有哭,只是因为喘不过气来,所以才会分泌出液体,就是这么回事,她肯定。 卓英冠忽略她眼底忽隐忽现的泪光,现在不是担心她的时候。他大步流星走到威胁者的身前,刻意压低的声音像是害怕被别人发现这里正在发生的犯罪。 “你拿她威胁我?” 他口气里的不屑让人很难忽略,戴着黑皮手套的对手试探性地勒紧杜蘅的脖子,“卓冠堂这些年来,只有这一个女人能够随意进出,光是这点还不够让我们老大拿她来威胁卓老大你吗?” “够!实在是太够了!”卓英冠竟在这时候笑了出来,那笑容中的威慑力却是正常人无法忽略的,“知道卓冠堂为什么能稳坐黑道老大的位子吗?”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们的脑子跟猪脑一样过于简单,所以你们没有能力坐在第一把交椅上,只能靠这种无聊的小把戏从我的嘴里分杯羹。” 这原本也没什么,黑道势力需要均衡分散,太过集中只会为自己惹事。目标过大往往容易被当成众矢之的而击溃,如果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要击败的对手究竟有多强,你就永远不敢轻举妄动。 这些不是身为堂主的父亲教他的,而是只会一心等待父亲归来的母亲传授给他的处世原则。卓英冠一直相信,如果母亲是堂主,会比陷在爱情中的父亲更加成功。 爱让人勇敢,母亲始终是勇敢的,因为她爱着父亲,直到她死的那天。 杜蘅呢?你够坚强吗?坚强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被最爱的他踩得粉碎而不觉得痛吗? 再上前一步,卓英冠贴近对手,伸出手他几乎可以凭借他过人的气势将杜蘅从危险中拔出来。 可是,他没有。 他选择用冷笑望向对手,他嘲笑着他们的愚蠢,像恶魔嘲笑世人的愚昧:“真正在乎的东西是不会放在对手面前的,你们老大对我的调查中一定没有提及这一项,对吗?” 什么意思?他高人一等的智慧摆了对手一刀,模不见伤痕,感觉不到疼痛,却又真真切切地存在于那个地方。最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的命什么时候会断送在他的手上,而他,还只是一个二十一岁的男人,尚未达到最老奸巨猾的年龄。 他的成长让人充满期待,即使结局很可怕,至少他创造了黑道的一段奇迹。多年后,能刷新奇迹的人也同样让人期待。 黑皮手套捏紧杜蘅的气管,成或不成,这是最后一次威胁,“卓英冠,我不管你到底有多大的能耐,现在这女人在我手止,要不要交出武器的程序,你给句话吧!” “不可能。”这就是卓英冠给出的答案,他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威胁,包括拿杜蘅威胁他,结局依然不会有所改变。 虽然这是杜蘅早已料到的结局,但面对如此冷漠的他,她依然会打颤。他让她觉得冷,平日里的她积聚勇气站在他的身旁不会被如此之重的寒意冻到,今天她的热情被那个阳光男孩完全蒸发,她觉得冷,好冷。 “卓英冠——” 她叫着他的名字,用尽了最后一点儿气力。她满心满眼全是他的影子,他怎么能不注意她? 杜蘅那声吼叫响彻云霄,让周遭的人纷纷回眸观望,包括阳光下那个头发闪着天堂光华的男孩。 他直视卓英冠的侧影,实在是太熟悉了,他们像在哪里见过,熟悉得恍若前世今生。卓英冠这些年接受的训练早已让他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男孩的注视落在卓英冠的眼中成了滚烫的热度,告诉自己,为了他的安全决不能泄露半分注意力——卓英冠沉默地望着那只戴着黑皮手套的手。 他的漫不经心却出卖了他的心情,外人看不出来,杜蘅岂会不明白。他在掩饰什么?他怕对手知道什么?是那个男孩吗? 直觉让杜蘅做出了最荒谬的举动,她不顾自己被勒死的危险,直指阳光下的身影冲着黑皮手套大叫道:“那个男孩才是卓英冠最在意的人,你快去抓他啊!抓住了他,你想从卓英冠身上得到什么都可……” 绑着他的那个男人原本还想开骂:“你当老子是傻瓜啊?随便指个男生就说那是卓英冠在意的人,卓冠堂老大又不是慈善家!” 在骂声冲出口的前一刻,“黑手套”看到了卓英冠瞬间变化的神色,到底是混黑道的,“黑手套”顿时改变了先前的怀疑态度。别在衣领上的微型对讲机在这一刻起到了作用,他的同伴早就埋伏在四周,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扑向阳光下那缕淡黄色的头发…… 杜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含着泪水的双眼怔怔地看着那个男孩陷入危机,看着卓英冠拼尽全部力量阻止危险向他靠近。那么无畏,他倾尽全力为那男孩付出的样子像极了……像极了她对他所做的一切。 没用太长时间,卓英冠打败了黑暗,将阳光还给了那个男孩,可他却半闭着眼睛倒在了地上。阳光渗不进他闭着的双眼中,他看不见卓英冠为他拨云见日。 卓英冠无语地跪在他的身边,所有的表情沉浸在眼底,他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此刻失态的卓英冠。 “卓英冠……”刚刚找回性命的杜蘅唤着他的名字,声音怯怯的,没有惯有的气势如虹。 再细微的呼唤他也听得见,可他不抬头,不看她,他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眼神面对她。他怕凶狠的目光将她撕成碎片,那种结局不是他想要的。 “你走!” 他丢给她绝望的两个字,杜蘅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你要我走?” “你走!” 还是那两个字,他不想伤她,伤却横在他的心头。眨了眨眼睛,泪水从眼眶里滑下来,湿了脸颊,她却浑然不觉。 “卓英冠……” 她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像第一次见他那样。他的名字曾多少次徘徊在她的嘴里,却从不像这一刻难以吐露。 “卓英冠……” 别叫我!别叫我!现在的我连自己都救不了,没办法救你——他垂着头,同样低垂的手抚模着淡黄色的发。 “你不要我了?”她问出了口,用最没有自尊的方式问出了口。 不想这样的,这个年纪的女孩该被男朋友捧在手心里哄着宠着,不该用哀求的方式索取她想要却得不到的情感。她把自己推到了最后一步,已经没有再走下去的理由。 卓英冠不想将她推到这一步,可他却给不了她希望。从一开始他就不该给她希望,现在也不会让她活得这么绝望。 连最后的结局都无法亲耳听他说出,杜蘅好不甘啊!可除了不甘她又能怎样呢?慢慢地向后退,她含着泪的双眼盛满他最后的身影。她要记住他的模样,记住初恋的模样。 然后,她带着她的泪水离开,结束这场没有结局的爱恋,她的初恋啊! 多少年后,回想起那一段,她只想说:卓英冠,你知道吗?那一年,我爱你。 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结局不会是大团圆,我依然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你。你像一个谜,让人想一再探究。那个年纪的女生分不清什么是爱,什么是好奇,什么是感动,什么是需要,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浪漫…… 爱得糊涂,却也认真。没有任何附属条件,爱了就是爱了。那种感觉可能一生只有一次,很多人连这独一无二的惟一都从未得到过。 我拥有了,所以我了无遗憾。 以为自己无欲无求,只求能每天看看你。那是骗人的,因为知道结局不是我能改变的,所以,索性放弃奢求,保留幻想。 幻想就是不可能达成的现实,我幻想中的幸福是……拥有你。 我拥有了,你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多年后仍不改变。 卓英冠,那一年,我爱你——你知道的。 第28话:我们是兄妹? 我没想过会那样认识她,从未想过。今天,我将它当成一段故事说出来,你听上去或许很轻巧,但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感觉依然让人不敢相信。 她坐在闹市区内设置的长椅上,周围的人脚步匆匆,忙着为生活打拼,她却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垂着头不让任何人看到她的脸。 她古怪的举动吸引了我,我停下脚步望着她,像被施了魔法,半点儿都动弹不得。我走上前,靠近她,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 她在哭?! 她抱着一块黑色的令牌,哭得自然又痛快。像久旱的天下起了大雨,哗啦啦湿了一片,浇在人的心头有各说出的感慨。 “嘿!” 我跟她打招呼,现在想来真的好可笑,我居然会跟她打招呼。像我这样高傲的人居然会跟坐在街头痛哭流涕的她打招呼? 很不可思议是吧?可这就是事实,是我们相遇最初的记忆——也是最美的回忆,虽然很多年后,我和她之间所能剩下的也只有这么点儿愉快的回忆。 大概是被她的眼泪迷住了,我简直忘了自己是谁,走到她的面前,我说了一句天下男人都会说的,最粗俗的安慰:“你还好吧?” 什么?你问我她的反应?她的反应就是——继续哭,她哭得一点儿也不好看,绝对不属于梨花带雨那一类。我想,那一刻她的心里是真的很痛,除了痛哭,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方式能够帮她释放那种痛楚。 她在宣泄悲伤,我知道的。 她一直一直哭下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干脆站在原地望着她。周遭的人看到我们俩这架势还以为我对她怎么了,只听见我的身后议论纷纷,说我一个大男人欺负小泵娘简直不知道羞耻;还有女生的诅咒声,估计是祝福我这种坏男人早日转世投胎。 我还听见有个人说:这种男人活该一辈子得不到爱! 他说对了,我的确这辈子都没能得到真爱——这是后话。 换作现在的我,一定会羞得逃之天天。那时候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魔咒,大概是一种名叫“爱”的巫术吧!没花什么力气,我被这种巫术降伏了,终身逃月兑不了。 那天的我竟然沉默地站在她的身前,站了差不多五个小时,直到她哭累了,拿额头抵着我的大衣,寻找安全的支点为止。 我大方地敞开了怀抱让她依靠,想做她的支点,那时候我很想这样对她说。可惜她哭累了,累得昏睡过去,于是那句话放在我的心中,这么多年,我……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 还有一句话,我也没说出口:那一年,我爱你——我,幸德书爱上了你,杜蘅。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说:被爱是幸福,爱人是痛苦。那个时候的我可不这么认为,能与她相遇,能认识她,能爱她,已经是上天赏赐给我的莫大幸福。每天最快乐的事不是得到她爱的回报,而是见到她。 千里,你在取笑我?笑吧!尽情地笑吧!那种感觉只有等你真正爱上了谁才会明了,说出来你或许不信。你能想象吗?我!我幸德书,我这个自命不凡的大律师,自以为是的精英人士竟然可以像天下所有陷人爱河的傻男人一样去追求爱人。 是的,是我追求杜蘅的。那时候,我真的很爱她。 每天送上一束美丽的花,玫瑰、百合、天堂鸟、竹兰……所有美丽的花全被我攮在怀中,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我是真的喜欢看她抱着花的样子。 推掉委托人的约会,提前到大学门口等她,只为了送她回家,也不是……其实我只是……只是想见见她,我想她,你能想象吗?我一刻见不到她,就会想她。 我总是想更加了解她,所以我注意她的一切。她爱吃什么,对什么东西有特别的偏好,喜欢收集些什么,讨厌什么……所有跟她有关的事,我都会留心。我会买很多她喜欢的食物放在车上,我会装作无所谓地将那些东西塞给她。 一向以工作为重的我开始关注健康,希望她活得更美丽,更阳光;活得很孤独的我开始接触她身边的朋友,因为爱她,我也爱她的家人,她的朋友;从不听流行音乐的我开始买打榜cd,我想融入她的生活,想找到我们之间的平衡点…… 我爱得很累,可是很投入。 记得那次打电话给她,电话那头传来浓浓的鼻音,再追问,她说:“没事,只是头有点儿昏,可能感冒了吧!” 我慌了神,冲出家门,我甚至忘了开车。迈开双腿,我向她家的方向狂奔。一路上,我不敢停,只是不停地奔跑、奔跑…… 迈开的双腿超越了所有阻碍,我只想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跑了……跑了四十二分钟,对!四十二分钟,我永远记得这个数字。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楼下,双腿已经迈不动了。真的是连半步也迈不动了,可我不能停。已经跑到这一步,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弃。 我拖着虚软的腿,一直拖到她家门口。当她打开门,看到门外大汗淋漓的我,我知道,她被我吓着了,被我感动了,也被我征服了。 说“征服”或许并不合适,可是爱情、婚姻、男女之间,本来就是一方征服另一方。被征服的对象不意味着失败,很多时候反倒是胜利的象征。 幸福,是男女双方双赢的标志。 她病得不重,小小的感冒却差点儿折腾去了我半条命,跑得面色惨白的我比她更像病人。 她站在门口看着我,不说话,也没有邀请我进去坐,她瞪得大大的眼睛透露出不可思议的光芒,我把她征服了——我知道,可我没有男人征服女人之后的那种欣喜若狂,在她的注视下我反倒有些不安。 太在乎了,太在乎她的感觉,我失去了自我。 “你没事就好,我先走了。” 我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确定她身体健康,我心中的大石也就此放下。转身要走,她从身后拉住了我,简直无法想象,她竟然……竟然抱住了我!体力透支的身体顷刻间恢复过来,我明明神采奕奕,而眼神却是飘离的。 “杜蘅,你真的没……” “你爱我,是吗?”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就问住了我。我从不掩饰自己对她的情感,但我也从来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我这样的男人,总以为做会比说更管用。被她道破情感,腼腆的人竟然是我。 “呃……呃……” “你爱我,是吗?” 她在等我的回答,我听出她声音里的急切,对我的回答她甚至有些期盼。没再犹豫,我抓紧这个宝贵的时机向她表白:“是。我爱你,如你看到的那样,我很爱……” “那你娶我吧!” 她说得很快,我甚至尚未彻底表白,她就用下一步的计划堵住了我的嘴巴。惊讶、疑惑、茫然……我也说不准怎么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却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杜蘅,你是不是……” 她没让我把怀疑说出口,她直接用吻堵住了我的嘴巴。陶醉在甜蜜里,我根本没有能力拒绝她的请求。 娶她!娶她!我的心里、脑中,血管里流淌的每滴血液都高喊着这两个字——娶她,我要娶杜蘅。 就这样,我们俩跳过恋爱,从追求直接跳到结婚。我和她约定,等她大学毕业以后马上就去注册。 没花太大的精力,没过多长时间,我就等到了今生的新娘。 去注册那天,我站在她家楼下等她,没有开车。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我在心中笑问自己:我是不是怕她不来?怕她爽约?怕她在最后一刻反悔? 最坏的打算全部做好,上天却没有让它们真实存在。她很准时,在约定的那一分钟走到了我的面前,像是早已算好了时间,她在最后一分钟作出了决定,在最后一刻还是决定嫁给我。 “走吧!咱们去注册!” 这一次,又是她先作出了决定。我却有些莫名的惶恐,“你想清楚了吗?真的要嫁给我?” 她别开眼睛不看我,低垂的头用近乎平静的语气追问:“你不愿意娶我吗?” 怎么可能?我当然愿意娶她,我是那么爱她,我想和她共度一生。只是,总觉得我们之间少了点儿什么,对未来我有种说不清的恐慌,“杜蘅,要知道,这是一生的大事,我怕你后悔。” “我不会后悔的。”她斩钉截铁的态度像是一种催眠,只是不知她想要催眠的人究竟是我,还是她自己,“只要你爱我,我就不会后悔的。” 那你爱我吗? 我想问她,却问不出口。她从不表白她的感情,我也以为只要我不断地付出,总能维持两个人之间的平衡。直到即将结婚的那一天我才开始徘徊——她为什么嫁我?是因为爱吗? “你让我感动。”杜蘅是这样描述她嫁给我的理由,“你付出的一切我全都看在眼里,你的爱让我感动,我相信这世上再也没有哪个人像你一样爱我,我不愿意错过你。所以,我决定嫁给你。” 我的付出让她感动?这就是她嫁给我的原因?也许这就是事实,可我为什么会失望? “我相信嫁给你我会幸福,我相信错过你我会后悔。所以,嫁给你,不会让我后悔。”她抬起头望着我,眼神中的恳切像是一道符咒,“你会让我后悔吗?” “嫁给我,你会后悔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向前一步,她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喜欢这种感觉,千里,你知道吗?那一刻我愿意为这种感觉而上刀山下火海,我管不了那么多,不管这场婚姻是对是错,只为了身边能有她的影子,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我牵了她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我以为我可以这样牵着她直到永远,至少那一天我是真的这样以为。 而以为,终究只是一种“以为”。 “好了,这就是我的爱情故事,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身为律师,幸德书已经太久没有这样感性的说话了,他以手托腮,托住快要下沉的疲惫。他不知道封千里为什么忽然想听他和杜蘅之间的爱情故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笨得跟他诉说那段陈年旧事。 揭开尘封的过往,回首过去,有几许感慨,有太多的沧桑。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回不去了,他不可能爱得那么投人,那么盲目。 明知道是个悲剧,却毅然承受整个痛苦过程,那种勇气含概了英雄的悲壮——他只是凡人,当不了英雄。 封千里随着幸德书的故事一路目睹他跟杜阿姨的这段爱情,是喜是悲,在这段故事里已经没有太重的成分,“幸叔叔,你和杜阿姨之间并没有完全结束。别忘了,你们还有一个女儿,之雾是你们俩之间最紧密的联系。” 幸德书笑了,笑容中缀满了沉痛的表情,“之雾?之雾已经不是我的女儿了。” “可她的身上流着你的血,这总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吧!” “事实是,之雾不是我的女儿,她是……”幸德书说不出口,所有的怀疑都沉在心里,他不想说,那种可能破坏了他与杜蘅之间最后的留恋,“不说了,不说了。我这次来罗兰德是为了学术交流,等这边的工作一结束,我们俩就回英国吧!” 幸叔叔又在掩饰了,见到之雾,他明明很高兴,他更想带之雾一起回英国,现在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他们父女俩如果都能坦白一点儿,也不至于弄成现在这副样子。 “幸叔叔,你就不能坦白地告诉之雾,其实你很在乎她吗?” “对之雾,你不是也无法做到坦白吗?”他年纪是大了,但他眼睛没瞎,年轻人之间的感情他依然能够明了。 千里和之雾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沉稳、自重,他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为之雾量身打造的终身伴侣,就连他为自己制订的目标也是为了离之雾更近一步。他们上高中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俩会永远守在一起,完成一段名叫“青梅竹马”的爱恋。 然而,所有的梦在幸之雾遇到卓远之那个梅菲斯特之后便全面瓦解了。 幸德书恨卓远之,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之雾不会间接认识卓英冠,尘封的往事不会被揭开,他也不会失去她这个女儿。 难得糊涂,人生真的是难得糊涂。他情愿糊涂地过完幸福的一生,也不要清醒地活在悲痛中。 只是现在说这一切已经毫无意义,他失去了杜蘅,失去了女儿,失去了奋斗的意义。身边只剩下个性与他极其相似,连悲剧意义都极为雷同的封千里。 “小子,要是能遇到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可千万别错过,被爱永远比爱人要幸福。”之雾已经不是他能够等到的人,失去了爱人,别再失去被爱的快乐。 幸叔叔是为他考虑,这些封千里都懂,可很多东西即使知道结局是悲剧却依然不会放弃,这大概就是年轻吧! “幸叔叔,你别担心我了。倒是你,你真的不打算再见杜阿姨了吗?” “不是我不见她,是她不见我。” 生下之雾后没多久,她就报名去了非洲,她为非洲的野生动物而活,不为他们的爱情而留。从一开始他全力支持她的事业,到后来他希望她多留点儿时间陪女儿和他这个丈夫,再到后来不断地争吵。所有的方式都没能改变最后的结局,她离他越来越远。 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似乎是之雾上初中的时候。 他的婚姻从什么时候起变得面目全非,完全不复当初想象中的模样。以前,他还会自我检讨,想知道究竟是谁错了,究竟该怎样改变才能让两个人相处得更好。 自从知道之雾可能不是他的女儿那天起,他已经选择放弃了,这段婚姻,谁对谁错,再计较也毫无意义了。 “可你们的婚姻关系依然维持,从法律上说,你们仍是夫妻。”封千里说出了杜蘅与幸德书之间的关键问题,“其他的都不重要,你总该给自己一个交代吧!” 摇摇头,现在的幸德书什么也不想知道,他只想尽快结束罗兰德的工作,回英国过安定的生活。 贫乏的生活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他真的这么认为。 “这就是我妈和卓远之他爸的初恋,巨伟大的初恋哦!” 幸之雾双臂划出优美的弧线,不像在说自己妈妈的初恋故事,倒像在回味一段经典的偶像剧。 303寝室的客厅里横七竖八地窝着一群人,战野不停地抓着头发,让人嫉妒他头发的坚韧程度,换作常人那头发早就掉光光了——比如平铺在地上的阿狗。车神坐在他脚边的地上,微皱的眉头显示她正头疼着呢! 度天涯还算平静,僵硬的表情显然是被刚刚的故事给吓着了。惟独公主比较正常,轻轻地叹气,她在感叹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她自己的初恋。 卓远之没反应,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样的反应。他认识之雾没多久就知道幸德书与爸之间关系叵测,可没想到是如此叵测。他也早就知道她妈妈的初恋情人是爸,可是没想到爱得那么缠绵复杂。 从昨天爸见杜蘅的情形来看,两人间的关系似乎没有那么……清白。卓远之印象中的父亲是不会对女人有那么多情绪的,杜蘅占据了爸太多的注意,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卓远之想忽略都难。 “难道,你是我爸的女儿?” 梅菲斯特问题一出,众人的目光一致望向幸之雾,只见她漫不经心地嚼了两口梨,含糊不清地丢出一句:“也许吧!” “什么叫也许吧?”战野激动地抓起了头发,就差没直接将三千烦恼丝全部拔下。 “如果\\*\\*妈跟卓远之的爸爸是一对,你就是卓远之爸爸的女儿,那你跟卓远之不就是那种关系嘛!如果你跟卓远之是那种关系,你还怎么跟卓远之成为那种那种关系?如果你跟卓远之不是那种那种关系,那你跟卓远之又是哪种哪种关系?如果你跟卓远之真的不是那种那种关系,那我在特洛伊酒吧里下的赌注可就全赔进去了!我不要!坚决不要!” 幸之雾眨巴眨巴眼睛,那频率比她嚼梨还快了些。看看度天涯,再瞧瞧卓远之,她只想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什么那种那种?“到底是哪种?” 梅菲斯特现在满脑子全都是爸跟杜蘅的关系,没有多余的内存思考战野乱七八糟的问题,就让王子殿下简要说明吧! “最近学院里非常流行一种赌博,内容很简单:投注下赌,猜对者为大赢家。赌的就是……” “卓远之和幸之雾的关系。”车神代为补充说明,“有人说幸之雾和卓远之是兄妹,有人说你们是情侣,也有人说你们是朋友。三种赌项,大家下注。目前看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今天的校报,“根据罗兰德校报显示,目前最热门的赌项是……情侣!” 卓远之抢过报纸,在将它撕个粉碎之前他要先看个清楚,弄个明白,“这都是什么玩意?校报居然引导学生赌博?宇文寺人这个学生会主席是干什么吃的?他不是号称学院的清道夫嘛!就这样纵容学生赌博?” “据我分析,私底下宇文寺人对你和幸之雾的关系也很是好奇。”王储殿下最近学了几句中文,此时不现更待何时?“还记得我们刚到校在档案室初遇宇文寺人的那次吗?” 卓远之阴阴地笑着——怎么会不记得?那时他们三个想要弄清宇文寺人乃何方神圣,结果遇到了拉着一张棺材脸坐在电脑前试图弄清他们三个真实身份的宇文寺人,从此结下难解的梁子。莫非这次,棺材脸又故伎重演? 打个响指,跟黑道分子和阳光小子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王储殿下高贵的气质骤减,“我无意中在档案室与他再度相遇,他的显示屏上轮番跳动着你和幸之雾的资料。” 什么无意?分明是恶意追踪! 想来宇文寺人太想知道卓远之和幸之雾之间的真正关系,所以才会铤而走险到档案室查找资料,所以才会忽略金发美男跟踪其后,所以才会睁只眼闭只眼,放任柯柯拿梅菲斯特和幸之雾的关系大做文章。 “说你月兑离群众,你还别不承认!”战野指手划脚地唠叨着,“你有没有听过最近学院里很流行的一句话?” 原谅卓远之被杜蘅的出现搅得头昏眼花,哪还有心思关注罗兰德学院最新的学生运动。 就让车神这个外校生说给他听吧! “上课一排全睡,打饭从不排队,短信发到欠费,吃喝嫖赌全会,啤酒三瓶不醉,恋爱谈到反胃,逃课成帮结队,逛街花钱干脆,考试基本不会,罗兰德万岁!” 多美好的校训啊!罗兰德三骑士笑倒一片。 笑归笑,被当成赌博工具的卓远之怒气未消。其实他也很喜欢这种带有算计性的玩法,但他不喜欢被算计的那个人变成自己,他当当配角就好,主角这种身份不适合黑道少堂主。 自尊受损,卓远之免不了开骂,张了半天嘴他竟发现整个303寝室,无人响应他的叫嚣。莫非……难道…… “你们也……” “我买你跟幸之雾是情侣关系。”战野主动招认,特洛伊酒吧作为这场赌博的总坛,身处其中的他很难不参与嘛!再说,若赌赢了这场他还能赚点儿钱给车神买最新型的机动车配件呢! \\*\\*男都招了,车神就更不怕了,“我买你跟幸之雾是朋友——凭感觉判断嘛!” 又一个算计他的魔鬼!卓远之望向度天涯,“你总不会也参与到这种低俗的玩意中吧?”瞧王储殿下笑得这么高雅也知道他是绝对不会犯下这种错误的。 海蓝色的眼睛左右漂移,度天涯摆了一个倾倒众生的pose,“这个……小赌逸乐嘛!” 小赌逸乐?也就是说——“你也参与到这场赌博中了?”梅菲斯特的下巴掉在了地板上,摔出咚咚咚的声音。连自命不凡的王储殿下都参与进去了,他还能指望谁? “我没有赌你和之雾之间的关系。”公主举手报告,“真的!我真的没有赌!” 还是公主乖啊!卓远之忍不住瞪着度天涯:瞧瞧!瞧瞧!就你也配当王储?你还不如人家假公主! 他正瞪着度天涯呢!有一只握着钱的手穿过他的视野伸到天涯面前。 “这个给你,帮我下注,我买跟你一样的那项。你天天跟卓远之相处,我相信你看到的才是真理。” 以上是假公主向度天涯发出的请求,卓远之用手肘撑住沙发,努力不让自己摔到地板上。他用求救的眼神望向幸之雾,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没道理让他一个人承受。 耸耸肩,对幸之雾来说,梨的吸引力远比这场赌注来得强大,“别看我,如果能赚钱,我也想赌一把。” 能气死恶魔的人果然绝非凡人!卓远之正要开骂,忽瞥见幸之雾发呆的眼神,她在想些什么呢?太安静了,不似平常的她,这样的幸之雾让他担心啊! 是不是……她也在担心自己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望着她的侧脸,卓远之寻找着轮廓间的每丝细纹,却找不到与爸相似的地方。打心底里,他排斥她是他的妹妹。 卓英冠站在门边,好半晌终于抬起手,他正要敲门,门却从里边拉开了,露出的是杜蘅阳光般的笑脸——她一如从前,永远笑得灿烂。 “睡得好吗?”最简单的问话永远是最安全的。 卓英冠顺着她的邀请进了房,眼角余波没有错过走廊转角处隐在阳光中的身影。脚步顿了一下,他终于还是毅然走进了杜蘅的房间,有些事可以日后再解释,可藏匿了多年的隐患却不能再耽搁下去。 必上的门关住了杜蘅的笑脸,门外的津庭那双墨绿色的眼中荡过一丝涟漪,很快又被阳光占据。无所谓,不就是老情人出现了嘛!杜蘅跟卓英冠那些陈年往事,哪里比得上他跟卓英冠这些年的默契。 对!就是这样,津庭非常肯定地告诉自己。 而被他惦念的那个人正坐立不安地待在房间里,好不容易找到杜蘅对面的位子坐了下来,卓英冠双手交叉放在半空中,悬着呢!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就像昨天我跟你说的那样,我一直在非洲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你大概早已从之雾那儿知道了吧!”之雾竟然住在卓冠堂里,还管卓英冠叫“卓爸”,这是她意想不到的,“之雾会出现在这里,我……我挺惊讶的。” 之雾会住到卓冠堂是天意,也是卓英冠刻意安排的;让杜蘅见之雾,也是他刻意安排的;留杜蘅住在卓冠堂,还是他刻意安排的。但,杜蘅会抛下丈夫、女儿去非洲工作却在他意料之外。“你什么时候决定去非洲工作的?咱们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不是还留在大学里当讲师嘛!” 那时候她多大?他不记得了,只记得她怀里的之雾小小的,很可爱的样子。那时候,他尚未收养远之。他这辈子注定不会有女儿,之雾的出现让他第一次对“女儿”这个名词有了渴望。他还记得那时候,之雾半张着的嘴巴滴着口水,挂着泪痕的双眼示意他抱抱。 和后来他收养的远之不同,之雾会叫会哭会闹,她不会克制自己的情感,她是小孩,是小小的女孩,她会将自己的放肆完整地展现在卓英冠面前,她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小女儿。 甩动着胳膊,之雾向卓英冠要怀抱,不是等待,她硬要来了他的拥抱。没等卓英冠明白过来,他冷硬的臂膀已经抱住了之雾,全身的僵硬也在抱住她的瞬间逐渐融化。 “你叫什么名字?”之雾问他,竟然是这小丫头问他。 “卓英冠——你呢?” “我叫幸之雾。” 之雾,她叫之雾。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之”,卓家继他下面那一辈,每个孩子都是“之”字辈的,名字中的“之”放在最后一个。她的“之”却放在中间,与卓家的子相似却又不同。 当时他没有问杜蘅,可杜蘅眼中燃烧的花火却让他无法遗忘。他知道她嫁给了一位律师,生活过得很平淡。 他以为她的生活会一直平淡、顺利地继续下去,直到他遇见十五岁的幸之雾,他才知道她那位有魄力的妈妈已经去非洲安营寨很多年了。 抬头看看面前的杜蘅,白皙的肌肤早已不复存在,小麦色的肌肤里透着阳光、健康和一种粗旷的美。不再年轻的她成熟而任性,她是杜蘅,又不是。 “杜蘅,我没想到连野外生存训练都会害怕的你,居然会在非洲生活这么多年。” 杜蘅扯开嘴角笑了笑,从包里拿出香烟,她熟练地点上,深吸一口,“还记得我们再见面那会儿吗?我抱着之雾坐在街心,像当年一样,我们俩再度巧遇。你很惊讶,而我却超乎寻常的平静。” 他怎能不惊讶?从那次因为她,津庭遭遇袭击之后,她就彻底地消失了。那个粘他、缠他的杜蘅不见了,说毫无感觉是不可能的。他想她,偶尔会想起她。 “当时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儿。” 杜蘅深吸一口烟,再吐出,烟圈一圈圈将她团团圈住,她沉醉在其中,“幸德书很爱我,他可以为我付出一切,那份爱让我感动。我告诉自己要珍惜他的爱,所以我嫁给了他。毕竟,能被爱总是幸福的。” 她话中的艰涩只有卓英冠能够听得懂,年轻的时候总以为爱是挥霍不完的数字,年纪稍大一点儿,面对的挫折多了,失去的东西多了,这才明白无条件被爱是人世间最奢侈的幸福。 “杜蘅,”他叫她的名字,记忆中他很少开口唤她,“有句话我早该对你说,当年那样对你,我很抱歉。” 她摇摇头,烟在她的手中缓缓燃烧,变成烟灰落在地上,“那不是你的错,是我给了你权利让你尽情挥霍我的感情,是我把自己推到了那么尴尬的地步,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 没有人可以在情感上伤害你,是你伤害了你自己,是你让自己变得那么痛苦,是你给了对方伤害你的权利。所以,别怨恨任何人,要怨就怨自己在错误的时间爱上了错误的人。有时候,连这点儿怨恨也是没有的。曾经爱过,没有结局,追忆起来依然甜蜜。杜蘅庆幸自己曾爱过卓英冠这样的男人,至少他值得她去爱,她只是在错误的时间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这段爱并没有错误。 真正有错的人是她! “你什么时候开始照顾之雾的?” 要提起开始那一点,卓英冠还真有些说不清,“她和远之原本是同班同学,那个时候她常来堂里玩。” 对幸之雾来说,全球第一大黑帮的总堂只是同班同学卓远之的家,她从不会对它赋予太多的意思。而他这个全球第一大黑帮的堂主也只是卓远之的父亲,她管他叫“卓远之爸爸”,见面总是笑着叫他:“卓远之爸爸好!” “她那双眼睛。”至今回忆起初见她的那双眼睛,卓英冠依然感慨颇多,“真像你啊!阳光般地璀璨,耀得人睁不开眼。远之刚见她那会儿烦得都快发疯了,却又不好发作……” “像极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 算算看,当年杜蘅认识卓英冠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之雾这么大。时光荏苒,她已年过四十,而眼前这个男人成熟依旧,英俊依旧,岁月的痕迹却悄悄攀上他的额头。他们都不再青春,过往再也追不回来。 惟一值得骄傲的是,这些年她没有白白度过,她的人生很珍贵。 可付出的代价却是庞大的,之雾——她的女儿似乎……并不爱她,也不爱幸德书。 手中的烟燃尽,杜蘅想从包里再抽出一根,伸出去的手被卓英冠拦了下来。她望向他,他只是无语地盯着她,阴冷的眸光已经让她心底的脆弱无处藏匿。原来,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他的霸道依旧。 她笑了,对着他流露出苦涩比她想象中要容易,“我很失败,是吗?” 她做人不失败,做母亲就太失败了,“你当之雾的母亲,是她的失败。”卓英冠不客气地点出了她的失败,“她跟幸德书月兑离父女关系——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刚刚。” 罢刚? “听你说我才知道的。” 卓英冠自认定力够强,这一刻也快彻底瓦解了。拉平一张脸,他不想有更多的情绪泄露,“有时间找之雾谈谈。”事隔这么多年,他留她住下来就是为了让她多接触之雾。 他想说抱歉,不只是对杜蘅,还有之雾——那个叫他“爸”的女孩。 “你好!我是你……\\*\\*妈。” 这样说不对啊!幸之雾认出她,她没有认出自己的女儿,这样说太假了。感觉不自然,不能这样跟之雾打招呼,得换个口气。整理了心情,杜蘅扯出假假的笑容继续选台词。 “嘿!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 这哪是跟女儿说话的口气?这简直是在玩客套,她跟非洲那群狮子说话的口气都比跟之雾说话来得亲切自然。 算了,见到之雾以后凭感觉再找话说吧!现在的问题是,她得先见到之雾啊! 卓英冠说这是之雾的房间,杜蘅徘徊在楼梯转角处不知道该上还是该下。她要见的人是她的女儿,可心里那不安定的感觉却像在等一个外人。 等了又等,徘徊再徘徊。好半天,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 巨大的声响从楼梯口那道门中传了出来,杜蘅下意识地抬起头向门的方向望去,正看见幸之雾倚着门,静静地望着她。 “找我有事?”她难得有时间睡个懒觉,就听见楼梯口传来一阵阵的脚步声。整个卓冠堂会在这时候打搅她的,也只有刚刚住下来的杜蘅——她的母亲。 杜蘅深吸一口气,站在楼梯口,她仰头才能看见她。随意扯出笑容,她望向女儿,“我来看看你。” 幸之雾打了个哈欠,此刻倦意高于一切,“我挺好的,你这次回来什么时候走?”她向来停留的时间不多,之雾早就习惯了。 这样一直仰着头望着她,感觉太难受了。杜蘅上前几步,正要开口,忽然看见有个小小的东西正蹲在之雾的身后。 “之……雾……” 发音不太清楚,但还是能听得出来是在叫之雾。杜蘅好奇地向前探去,那边小小的东西也正巧探出头来看向她。咦?还有一颗小脑袋,原来是一对男女生啊! 他们瞪着大大的眼睛瞅着杜蘅,有点儿好奇,全没有孩子该有的害羞。小女生还扯扯之雾的裤脚,甜腻腻地叫着:“谁?她是……谁?” “我是杜蘅,嗨!你们好啊!”跟最凶狠的野生动物都能打交道,可她却不会跟小孩子们交流。当初照顾之雾的记忆早已淡忘,她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嗅嗅她身上的味道,两个刚刚会走路的孩子倚着之雾的腿瞅着杜蘅,“嘟……嘟嘟……” 好可爱的宝宝,杜蘅伸出手想要抱他们。之雾没有拒绝,看着母亲抱起优优,她只是模了模亦悠的脑袋——小伙子,谁要你年纪轻轻看上去就那么酷呢?所有的人见到你和妹妹都只会抱她,而不搂你。你错过多少左拥右抱、偷香窃玉的机会哦!真是浪费啊! 好久不抱小孩了,杜蘅拿出抱小狮子的姿势搂着优优。小姐从出生开始就没受过这等糟糕的待遇,她踢腾着小腿想从杜蘅怀里挣扎出来。 “不要乱动,会掉下去的。”杜蘅收紧怀抱,生怕小小软软的身体滑到地上。她抱得越紧,优优越是要动。闹到最后,小恶魔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之雾……之雾……之雾——” 她稚女敕的手伸向之雾,想要逃开杜蘅的怀抱。之雾顺利地接过她的身体,优优在碰到之雾身体的那一瞬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这个小丫头啊!又喜欢让人抱你,抱得不舒服又要大呼小叫。远之管你叫‘小恶魔’,它绝对是最符合你的称呼。”点点优优的鼻子,之雾笑得很得意,“你呀!跟我还是有点儿相似的嘛!” 优优瘪着嘴呀咿了一声,赖在之雾的怀中,她还不时地瞄瞄亦悠,以为亦悠像她一样想钻进之雾的怀中呢!人家小伙子才不稀罕呢! 杜蘅望着之雾,像望着一个陌生的女孩。曾经她也是这样窝在她的怀里,现在之雾已经抱着宝宝笑得灿烂了。 做母亲,她真的很失败,“之雾,我……” “亦悠和优优该睡觉了,我这个保姆要是没当好,卓爸会扣我的薪水。你随便,我也睡会儿。”她抱着优优,拉着亦悠回房休息。面对敞开的门,杜蘅却不敢靠近。 错过了踏进门的那个时间,即使那道门再度敞开,她也踏不进去。 她错过了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于是现在的一切便成了错误。她到底该怎么做才好?她能保护非洲的野生动物,却再也保护不了她的女儿。 谁能告诉她,她到底还能做些什么? “你能告诉我,之雾究竟是谁的女儿吗?” 再见卓远之,杜蘅已经没有初见面时的惊心动他的确很像卓英冠,一样的狂妄,一样的阴冷,一样的酷得过火。 可……这对父子之间有些什么是不同的。 卓远之不够狠,不如二十一岁的卓英冠来得狠,他更像现在的卓英冠。冷归冷,却藏着几许旁人看不见的温暖。 卓远之被很多人迫切地注视过,没有一个人给他这样的感觉。杜蘅的眼神不像在看他,倒像在看自己的儿子。拜托!他已经够乱了,杜老太太,你能不能别再给我添乱? “幸之雾不是爸的亲生女儿,对吗?”快刀斩乱麻,他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再拖下去,不只是他,想必卓冠堂内会掀起一阵风暴。 卓家的黑道组织在整个卓氏家族中占有重要地位,卓冠堂堂主一职必须由卓家的亲生子继承。因为卓英冠无子,所以收养他为继承人,如果幸之雾是爸的亲生女儿。那么——卓家没有规定女生不能继承黑道堂主一职。 “之雾是谁的女儿对你有影响吗?”杜蘅不解。这几天观察下来,卓远之和之雾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应该不会在乎这些才对啊! “你到底有没有当过母亲?你到底懂不懂孩子的心理?”她不在乎的表情让卓远之感到愤怒,连怒气也是阴阴冷冷,像一场海底掀起的风暴,所有的狂躁都隐藏在黑暗的深处,“之雾到底是爸的女儿还是幸德书的女儿,这当然很重要。一个人活到二十岁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你想过她的感受吗?” 他是卓英冠教出的儿子吗?杜蘅实在有些好奇,卓英冠养的儿子,卓冠堂泡出的少堂主,怎么可能如此感性?他竟然将自己的脾气显现在她这样的外人面前,卓英冠的儿子应该没有脾气的,因为在他发脾气之前,他会让自己的怒气烧毁所有的人。 倚着楼梯,杜蘅没有发现自己现在的表情跟之雾极其相似,“你着急了?你为之雾的事着急了?你担心她,在乎她?莫非,你喜欢她?” 很有趣的相似,二十多年前,她爱上了卓英冠;二十多年后,卓英冠的儿子爱上她的女儿。这也是一种缘分吧! 她的表情很诡异嗳!卓远之见得人多了,却极少遭遇四零、五零级别的女人。现在的杜蘅让他头疼,他真的不想跟她打交道,可他用卓冠堂的信息网找遍了跟之雾身世有关的资料,却筛选不出半点儿有用的信息。不用说,准是爸提前作好了防护,显然爸不想让任何人弄清之雾的身世。 要不然,他也不用这么困难地找这个四零、五零级别的女人套话,“你就告诉我!之雾到底是不是我爸的亲生女儿,一句话——是,不是?” 杜蘅托着腮趴在阳台上,一如当年那个对卓英冠想人非非的小女生,“你说,之雾希望自己是卓英冠的女儿还是幸德书的女儿?” 这还能希望?卓远之差点儿没喷血,这女人越来越过分了。卷起袖子,他不是想打人,他想将面前的楼梯一次性敲得粉碎,让她直接坠楼身亡——要不是考虑到她是之雾的亲生母亲,他真的想这么干。只是,考虑到她是之雾的亲生母亲,所以他才……他才更想这么干!这女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了。 卓远之犯下杀人罪行的前一刻,一道柔和却不失刚硬的影子罩住了他的年少轻狂。 “你希望之雾是卓英冠的女儿吧!” 津庭不想出面的,可身为“叔”,他实在该阻止卓远之在卓冠堂里犯下杀人罪行,尤其对方还是卓英冠的初恋情人——错!尤其对方的初恋情人还是卓英冠。 他到底是不是人啊?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如当初一般阳光明媚。上次见面没来得及打招呼,她就选择消失了。这一次,杜蘅要好好地打个招呼,以表亲切。 “你是津庭,咱们又见面了!” 她倒是不见外啊!津庭也展现出男人该有的大方,“你作为之雾的母亲,想在这里住多久都可以,不过别四处乱窜,你也不想给之雾添麻烦吧!” 让一个黑道组织接受一个白道女孩是需要付出时间和代价的,之雾的努力是面前这个刚刚回归的不及格母亲看不见的。她一路走过来的种种,津庭都看在眼底。杜蘅不在乎这个女儿,他在乎。 “嘿!你在生气!”常年跟野生动物打交道,杜蘅早已养成了看表情断心情的本领。连野狐狸的表情她都能看懂,别说是会说话的人喽!“不过说实在的,你长得真得很帅,又极具亲和力。没道理我当初爱上卓英冠,没爱上你啊!” 有人在放电!津庭躲闪不及,被电个正着。他开始怀疑,当初卓英冠没有爱上杜蘅究竟是人为的还是天意,八成她再继续努力下去,今天卓冠堂堂主夫人的宝座早就非她莫属了。 再跟这种女人纠缠下去,连他自己都快阵亡了,为了避免步上卓英冠的后尘,他还是先闪为妙。走之前,他要带走一个人——不能让他养大的孩子成为杀人凶手啊! 卓远之还真跟杜蘅干上了,他今天非弄个明白不可,不弄清楚之雾的生父是谁,他还就不走了。梅菲斯特也有耍脾气的权利! “别闹了!” 权威的声音以最权威的姿态震住了卓远之,回头望着父亲,他毫不示弱:“爸,之雾不会是你的亲生女儿,对吧?” 直接问出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卓远之沉黑的眼睛紧追着父亲,在关键问题上,他不会向任何人妥协,“她不是你的亲生女儿,不是!对吗?” 在儿子的紧盯之下,卓英冠没有逃避,也没有应对。看看杜蘅,再望望津庭,他做了这辈子最丢脸的行为,“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大人的事,小孩别管? 爸竟然跟他说这种话,卓远之差点儿没把舌头咬下来。谁说他是梅菲斯特?如果他真的够恶魔级别,那爸绝对是超级恶魔,地狱的创造者。连这种诡异的话都能说出口,他……他根本不是人。 卓远之才不管爸是什么态度呢!他想知道的事一定要找到答案,明箭不行就放暗枪。顶着梅菲斯特这块牌子,卓远之拒绝虚名。 拿阴森的眼神瞟向津庭叔,如果现在卓远之的对面有面镜子,他会发现自己的表情很猥琐,猥琐到津庭拒绝读懂。 “走啦走啦!”津庭推着卓远之,“都说了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你偶尔当一回小孩子会变傻啊?” “不是……”卓远之快抽筋了,他不信津庭叔对之雾的生父是谁毫不好奇,待在爸身边这么些年,他应该比他更好奇才对啊! 津庭眨去一闪而过的冲动,墨绿色的眼睛沉静得有些异常,“之雾的确是英冠的女儿,这些年,她不都管他叫‘卓爸’吗?你还想知道什么?”还想再继续胡扯下去?津庭自认这些年他中文的进步完全依赖于他努力说话的结果。 “你不是跟天涯、战野约好了今天去看什么足球比赛嘛!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我是怎么教导你的,身为男人,守时是基本的道德规范。还是,你想带亦悠和优优一起去看足球比赛?之雾正陪他们睡觉呢!你如果想带他们去,我这就去叫醒他们。” 谁会想带两个除了哭只会叫的小恶魔去看足球比赛,他又不是超级女乃爸!提到那两个小恶魔,卓远之跑得比谁都快。 麻烦解决,津庭顿时松了口气。扫过杜蘅,墨绿色的眼睛以最浓重的华彩凝视着卓英冠,“九个分堂的堂主都已经到齐,他们正等着你。” 卓英冠点了点头,津庭出奇的平静反倒让他有些不习惯,“其实之雾是……”他想跟他解释,他第一次拿长辈的架子压卓远之,可他竟然想跟津庭解释——连他都被自己突来的举动吓一跳。 说啊!你倒是趁这个机会说个清楚啊! 卓英冠的愣神给了津庭缓神的机会,轻呼了口气,津庭转身向楼下走去。 “津庭——” “别说!什么也别说。”津庭背对着卓英冠,这些年来陪着他黑道白道一路闯过,他总是站在他的身边,从不会拿背对着卓英冠。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我不想知道,这样说也不太对,我想知道,但也许不知道会更好。” 他在说些什么呢?卓英冠不想看到津庭的背影,“其实之雾她……” 津庭在他说出真相的前一刻选择了逃离,很多事不需要说清楚,活得太明白反而是一种痛苦。 足球比赛没看成,卓远之却已呈现半疯狂状态。 注意了!注意了! 所有距离梅菲斯特方圆一公里的生物全都注意了,为了保证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请尽快撤离,并与危险物品保持一定距离。无法撤离的请注意了,您可选择一些防护工具,当您遭遇梅菲斯特时,以便求生。如:棉被、酒或匕首,我们将友情提示以下几种防护工具的使用方式—— a、盖上棉被睡大觉,简称“装死”。 注意事项:睡得越死越好,以防被梅菲斯特的怒吼吵醒,迷迷糊糊中被炸身亡。 特别提示:习惯性失眠的朋友请勿使用,效果不佳,还容易挑起梅菲斯特的愤怒,装死成真死也不一定。 b、用酒令自己神志不清,简称“以酒装疯”。 注意事项:既然选择装疯就疯得彻底一点儿,疯不过梅菲斯特,那你还是男人吗? 特别提示:酒量太差的朋友请勿使用,直接醉死与任何人无关。 另:酒量太好的朋友亦请勿使用,浪费钱何苦呢? c、以匕首刺向自己的死穴,简称“自杀”。 注意事项:举起匕首扎向自己身体一定要做到快、狠、准,务必做到一刀毙命,以减少痛苦。特别提示……使用这招证明你比梅菲斯特还狠,哪还需要我的提示? 综上所述,能避开梅菲斯特的风暴比迎接恶魔的,挑战更费力气,于是度天涯和战野索性迎难而上,体现现代社会年轻人的超凡勇气。 “我说,卓远之,你有什么话爽快点儿说出来算了。”战野实在受不了活在低气压中,不仅他快被憋死了,连小姐都开始闪红灯——如果一只黑豹子不停地靠过来,还预备滴口水,任何高智商的机器人都会发出警报。 在这方面,度天涯就比战野有经验多了,“你怀疑幸之雾是你爸的女儿,可你爸不承认也不否认,他现在的态度更让你心烦。” 简单来说就是这么回事,“我不相信之雾是爸的亲生女儿,可爸不否认,幸德书又不承认这个女儿,现在连之雾的妈都住了进来,如果她真的是爸的女儿……” “对你有什么损失呢?”多一个妹妹有什么不好?最重要的是,“我在特洛伊酒吧下了赌注,赌你跟幸之雾是兄妹。”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王储殿下可就笑翻了。 度天涯,你……你好狠啊你!卓远之咬牙切齿,闭上眼,他怕自己气得爆眼球。 原来梅菲斯特也有脾气,还以为他成熟到可以接受任何意外呢!“其实想知道幸之雾到底是谁的女儿很简单嘛!”王子殿下开始发挥自己准确的判断能力。 “只要核对她跟你爸的dna就可以了。”战野抓抓头发,阳光明媚的笑脸上一派轻松。 如果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卓远之又不是笨蛋,他当然知道如何用科学的手段达到想要的答案,但他可不想为求解的过程付出惨痛的代价,“爸的dna资料是绝对保密的,想从他身上弄到可以提取dna的毛发、血液或牙齿比登天还难。”你以为卓冠堂堂主是花架子?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战野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你可以让你爸主动献血啊!比如……” “发生某种意外让你爸急切地想献血。”度天涯做出补充说明,他和战野一搭一唱还真像那么回事。 什么样的意外能让爸主动献血呢?卓远之从正常的角度思考,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种非得爸来献血的情况,卓冠堂那么多身体强壮的年轻男人,就是排上十年也轮不到爸献血。 战野挂着阴森森的笑容挤到卓远之的身旁,他的笑容怎么看都不像好人,“那如果是幸之雾急需输血,而你又只通知了你爸一个人呢?” 卓远之端正神色,“之雾很健康,她不需要输血。” “我们可以为她创造输血的机会啊!”王储殿下的笑容不是绝美,倒是很接近刽子手。 “你想做什么?”卓远之微眯着眼,有只猫在抓他的心。 这些战略战术就由战野来策划好了,“她下楼梯我可以帮她一把,包她头破血流,急需输血。” “要是不行,我可以用佩剑装作不小心刺伤她。”托着腮稍稍想了一下,度天涯不无为难地点了点头,“脾出血量比较大,就刺脾吧!为了帮你这个忙,我就牺牲一下,做一回凶手。”谁说他是绝美又高贵的王储殿下?跟梅菲斯特在一起时间长了,他也感染了一副小黑心肝,黑得卓远之想学阿猫咬他。 瞧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很委屈嘛!卓远之半笑半认真地道:“你们俩真是太热心了,我怎么好意思这么麻烦你们呢?” “不麻烦!不麻烦!”战野急切地摇着手,“知道你跟幸之雾之间的真实关系,我投下去的赌注也能尽快收回,了我一桩心事,说不定还能小赚一笔……” 嗨!战野真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嘴这么快,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将他的心理话彻底抖搂出来了。瞧卓远之不怀好意,他知道自己离死不远了,黄泉路上还是趁早抓个同伴吧! “别看我,天涯也是这么想的,他也想知道你跟幸之雾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战野拉过度天涯,将他挡在自己面前。天涯那张绝美的脸连上帝看到都会心动,相信卓远之说什么也不舍得摧毁。 这小子太没意气,真不知道是怎么获得阳光美少男称号的?度天涯正要辩解,却见一块粉红手绢挥啊挥,挥到了他们的面前。同期到场的还有一长串啰啰嗦嗦,唠唠叨叨的蚊子在哼哼着。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永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阿门!” 战野终于明白为什么《大话西游》上孙悟空会被唐僧烦得发癫,他现在就想当孙悟空,将那个信仰颇多的面熟却不知道名字的家伙乱棍打死,“你要是再不闭嘴,你所信仰的一切东西都没办法救你!” 罪过啊罪过!君怜伊在胸口上画了一个十字,粉红色的小手绢跟着漫天挥舞,“仁慈的主啊!请赐予我力量,让这些孩子得到灵魂上的安慰。” “是你的灵魂需要安慰吧!”卓远之冷笑着望着立在门口不敢轻易行动的君怜伊督导,怕阿猫、阿狗就明说,何必借由主的名义呢?一个男人活成这副模样,真可悲! 双手合掌,君怜伊继续喃喃念着祈祷词:“主啊!伟大、神圣、光芒普照的主啊!请你保佑你的孩子,保佑他们平安无事,保佑他们足以化险为夷,保佑……” “还是请主多多保佑你自己吧!” 战野这种阳光小子就是不可爱,心里清楚就行了,何必点破君怜伊督导的脆弱呢!度天涯正想教他正确的社交态度,君怜伊却偏偏选在这时候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正在请主保佑的人并非我自己,而是你们的朋友……” 鲍主? 车神? 总不会是幸之雾吧? 三个人三个想法,君怜伊挥舞着粉红色的手绢宣布正确答案:“幸之雾同学发生了某些突发状况,她被刀砍伤了……” 好的不灵,坏的灵——大抵就是这种情况了吧! 看着卓远之匆匆冲出去的模样,战野和度天涯交换了一下眼神,纷纷作好洗干净脖子等着被切割命运的准备。 “你们干吗这么紧张?” 君怜伊,你还好意思说? “幸之雾受伤——你怎么不早说?”居然还有工夫在那儿做祈祷,活人都能被急死,何况是伤者? “等着吧!你离主越来越近了。” 不用说,又一个人需要洗干净脖子等着给梅菲斯特试刀了。 “怎么会这样?” 幸德书接到封千里的电话匆忙赶去了罗兰德学院的医务室,冲进门,他逢人便问:“有没有一个名叫‘幸之雾’的女生被送了进来?她受了刀伤,伤得重不重?你知不知道?” 他抓住的第十三个人转过头,用同样焦急的眼神还给他。视线碰撞处,幸德书向后倒退了一步。 “是你?” 再见面,幸德书心中只剩下震撼。他们有多久没见面了?久得他都快记不起她的样子,终究他还是在再见面的第一眼认出了她。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吧?至少他不曾忘记自己深爱的人是何模样,即使这个他用一生去爱的人伤他至深。 杜蘅只是接到消息,说之雾在学校里被刀砍伤了,命在旦夕,所以她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没想到竟在这里遇到了幸德书。 “你不是在英国吗?”话冲出口,她随意地垂下了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尴尬的表情。她不是有意要关注他的行踪,可她仍旧是关注了。 幸德书没注意她神色中的变化,他一心只牵挂着之雾,又在这种情况下再见杜蘅,一时间竟有种找不到北的感觉,“你是为了之雾回来的?”那她……那她知道他跟之雾断绝父女关系的事了? 她到底是为什么回来的?似乎一觉醒来,她头顶上就不再是非洲的天空,改换了卓冠堂的天花板。在非洲待了那么多年,她为什么突然跑回来,个中情愫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再说现在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还是先确定之雾的平安要紧。 她正要推开门找这里的医生,卓英冠却突然从另一道门里走了出来,随行的还有津庭和卓远之,他们竟比她先一步来到这里。 “卓英冠,之雾现在怎么样?” 杜蘅脸上的焦急是身为母亲的天性,卓英冠不禁安慰起她来:“远之已经见过医生了,之雾正在抢救,情况到底如何还是等医生出来时再说吧!” 他也在这里?幸德书尚未从见到杜蘅的惊愕中解月兑出来,又在同一时间见到卓英冠。说不清是恼怒,是羞愧,还是其他什么情愫,他怔怔的表情掩饰了他最真实的思绪。 相对于幸德书的平静,爸似乎更为担心。看来,有七成可能爸才是之雾的亲生父亲——卓远之一边在心底盘算一边应付四个焦急的长辈,“有度一舟医生照顾之雾,相信她会没事的。不过度医生说,之雾急需献血,你们都是她的长辈,谁先献……”不等他说完,津庭和杜蘅抢先卷起袖子,这就要将血献给之雾。 错了错了!该剧本的主角不是津庭叔和杜蘅,而是另外两位不动不摇的男士。好歹给点儿反应啊!这副平静无波的表情未免太不专业了。 看样子得再煽风点火才行,卓远之停在卓英冠面前,不无沉痛地诉说:“爸,我真的很害怕。万一之雾她……” “之雾不会有事的。”如此信心百倍给出肯定答案的竟然是幸德书。没等卓远之诧异,他已经卷起袖子向手术室方向冲去了,“需要多少血?我献!多少我都献!” “还是抽我的血吧!”身为母亲,杜蘅和之雾一直血脉相连,从未分开。 津庭也赶在这个时候凑热闹,“还是抽我的吧!我是医生!” 抽血跟医生这个身份有什么关系?卓远之差点儿没晕倒,大家都在行动,怎么爸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这……这太不正常了!这让他没办法判断到底谁才是之雾的亲生父亲。 本以为借这次之雾受伤可以从爸和幸德书的反应中找出真相,要知道之雾可是难得受伤,难得需要别人给她那强壮的身体献血啊! 就在大家纷纷抢着要为之雾献血的时候,拉开的门后面显现出一张极为困顿的脸—— “之雾?” 可不就是幸之雾嘛!她的脸色有些惨白,头发有些凌乱,衣衫有些不整,可这一切的真正原因是极度缺乏睡眠。 看到她这时候钻出来,卓远之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对上的是卓英冠洞悉全部的了然眼神——难怪得知之雾受伤,他不是很着急呢!原来心下早有准备。 想跟他玩这种小聪明,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小子,你以为我不了解你?如果之雾真出了什么事,你还有闲心跟我们这帮老家伙在这儿搭腔?不用说,早冲进手术室,不亲眼看到她安然无事,绝对不会离开手术台半步。 想当初,卓英冠这老小子玩这一招的时候,卓远之还在娘胎里窝着呢!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黑道第一人的观察力,在场的三个人可就受罪了。津庭到底是医生出身,上下左右前后看了一遍之雾,他竟然没发现受伤的地方。莫非,她伤在隐秘部位? “津庭叔,你那是什么眼神?”之雾直觉地将双手挪向自己的,她实在不习惯大庭广众之下,有人对着她的瞧个不停,这真……真丢脸! 听她这口气,伤的不是?津庭还在寻找,幸德书已经直截了当地问出口了:“你到底伤在什么地方?” “是啊!你快说伤到什么地方了?”杜蘅也急了,就怕之雾内伤。 原来,他们三个紧盯着人的眼神是想知道她受伤的部位啊!害得之雾还以为自己哪里不对劲呢! 斑举起自己的左手,虽然这姿势很像投降,但之雾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任何人不可能在六道关切的目光中再闪躲下去。伸直了食指,她将裹了创口贴的部位面对众人。 “哪!我就是伤了这里啊!” “这里?” “你伤了这里?” “你就伤了这里?” 为什么他们的口气显得很失望?之雾皱起眉头,显然有些不满,“难道你们觉得我伤得不够重?别看这伤口小,十指连心——巨痛哦!”开玩笑,手指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嗳!尤其是她这样的穷人。 “我每天都要打工赚钱,现在刀砍了我的食指,虽然伤口不大,但也有0.5厘米嗳!就是这道伤口让我今天不能在学生餐厅洗盘子,少赚巨多钱呢!”好在,她懂得利用时间,趁受伤期间借用医务室的病床好好地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等伤好后她要将损失赚回来。 她幸之雾果真是天下第一聪明人啊!“我的观点,你赞同吧,卓远之?” 回头望去,哪里还有卓远之的身影,依稀看到卓爸冲出医务室的背影,还有卓远之奔跑的脚步声。 “喂!你跑那么快干什么?你又不是属兔的。” 之雾好心探出脑袋,观察起卓远之跑步的英姿。瞧人家那速度,逃命也不过如此了吧!咦?他干吗跟卓爸道歉?看上去好可怜的样子。 “津庭叔,我们要不要帮帮卓远之?”难得之雾今天良心发现,看在卓远之请她吃了那么多顿免费晚餐的份上,索性帮他一把吧!主要是为了日后有更多免费的晚餐可以享用。 今天的之雾是一时心软,今天的津庭是一时心狠。卷起袖子,他选择冷眼旁观。谁让那小子竟然用之雾的安危来开玩笑。 “这是他们父子间表达亲密的方式,咱们就不用管了。” 那就是可以袖手旁观喽?“巨可惜!”之雾由衷地感叹,“忘了把相机带出来。” 梅菲斯特如此狼狈的模样想来有很多人乐意观赏吧!比如战野、度天涯那种狐朋狗友,假正经的宇文寺人,还有想要报导劲爆新闻的柯柯…… “估计卓远之会为了自己的名誉,出大价钱将底片买下来。”错过狠敲他一笔的机会,之雾能不懊悔吗? 瞧着女儿趴在津庭身旁有说有笑的模样,杜蘅竟有些怅然若失。那本是她的位置,什么时候那里已经坐着一个人,再也没有她插足的机会。 她专注地活在失落中,竟没有发现幸德书滚烫的目光从前至后烧灼着她,不曾收回…… 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幸德书选择的咖啡厅。环境很好,咖啡也很好,虽然经过年月的洗礼,已有些陈旧,可正是那陈旧的感觉一再地洗涤着他们过往的情怀。 不知道怎么了,他们又一次坐在了这里。幸德书尽量不去看他对面这个年过四十,风华依旧的女人。如果不是杜蘅提议坐下来喝杯咖啡,他甚至不打算再跟她有进一步的接触。 他怕了,怕自己再浪费感情。 他变得沉默,原本就沉默的他如今似乎很难有什么事能再触动他——望着对面这个被小女生叫成“叔叔”的男人,杜蘅开始检视,这些年她是怎么度过的。那个曾经深爱她的男人已经到了大叔的级别,她是他的初恋,也是他这一生惟一的爱恋。 然而,细想想,她回报给他的爱又有多少呢?她似乎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嫁给他。 “这几年还好吧?” 杜蘅双手放在咖啡杯的两边,空荡荡的手心就在他的眼前。幸德书微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虚假的笑容,索性维持严肃的自我,“还好!英国的报纸不是将我的生活描写得很详细嘛!” 什么无情律师为腐败政客钻法律空子,什么铁嘴名律师再帮某某开月兑罪责……总之,他就是一个靠法律赚钱的超级大烂人,二个连女儿都不要的无耻禽兽。 她不知道这些,也不想知道,“我在非洲只跟野生动物打交道,不关心报纸上胡乱写的东西。” 她想告诉他:无论报纸将你写成什么样,在我心中,你都是优秀的好男人。他听在耳中,埋进心里的却是她并不关心他的生活。 咖啡勺搅拌着黑色的液体,他忽然想到了卓远之的眼睛,那小子指责他不关心之雾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非洲那群野生动物是你的全部,你不了解我的生活,这很正常。” 从一开始,她做保护大使,他全力相助。再到最初那两年,她每每去非洲,他期盼着她的回来。到后来,他想尽办法希望她能留在他的身边,甚至以之雾,以离婚威逼利诱,直到最后的麻木不仁以及现在的完全放弃。这条路,他努力到遍体鳞伤,他尝遍万种滋味,已经不想再尝下去了。 他还是在意她选择了非洲的动物,而放弃了他和女儿吗?左右手只能选择一样,得到的和失去的,人往往更在意当初牺牲的那只手——说她不在意他和女儿,她骗不了自己。 “你和之雾……” “怎么突然回来了?”幸德书打断她的话,显然他不想提及任何跟之雾有关的事,“你不是很多年都没回来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 “我是回来看……看……”她是回来看卓英冠的,这个理由怎么告诉他? “你是回来看卓英冠的吧?”她难以启齿的话,幸德书帮她说出口。看到她见到卓英冠毫不惊讶,傻瓜也能猜出她早就见过她的初恋情人了。 杜蘅也不隐瞒,“对!我是突然起意的,回来看看卓英冠,没想到竟在那里见到了之雾。你是不是和她……” “什么时候走?”幸德书再一次打断了她的话。 杜蘅扬起头望着他,为什么他不愿让她知道他们父女之间的事?她是夹在两个人之间的那一个,她有权利知道一切。 为什么她一定要提之雾?好不容易相遇,好不容易这样平静地坐在一起,她为什么要制造不愉快? 因为她是杜蘅,她不喜欢生命中藏有太多揭不开的阴影,“为什么要跟之雾断绝父女关系?就算她做错什么,就算她惹你生气,你可以跟她好好谈,她哪里惹到你了,非得到断绝父女关系这一步?” 他握紧拳头,紧抿的唇角不肯泄露出丝毫情绪,太过压抑的表情反而成了一种刻意坚忍的情绪,他遮掩得不够彻底。 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就可以躲过一切了吗?杜蘅的双手上前一伸,紧握住他的拳头,“不管她犯了什么错,她毕竟是你的女儿,你教育她,骂她,怎么都好,你这样放任她不管是什么意思?你有没有想过她的心情,她还小啊!不管怎样,她都是你的女儿……” “别跟我说!不……不要跟我说这些!” 他微微喘息着,试图抚平自己激动的情绪。注意到自己的拳头在她的手心里,温柔的感觉美好到让他不想将手抽回。如果当初的他也能这样为了那一点点的美好掩盖心底的皱纹,也许他跟之雾之间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她能看出他的后悔,失去之雾,他一定也跟她有同样的心痛。所以,“去跟之雾谈谈,你们……和好吧!” 他不是没想过,今天当他知道她受伤,后来又在罗兰德学院的医务室看到完好无损的她的那一瞬间,他都想跟她和好。可他说不出口,相信之雾也一样,生活在一起十几年,即使她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们都有着相同的臭脾气。 “去吧!”杜蘅劝解着。 她还记得他们在一起的那几年,只要是她坚持的事,不管对与错,他都会顺着她的意。即使是结婚以后,他依然把她当成……当成女儿一般宠着,娇惯着。他太宠她了,那时候她总会觉得这样的男人少了几分个性。 后来去了非洲,她跟一帮男人一同工作,是她自己选择了这份工作,没有人会给予特别的照顾。每每遇到困难,她总告诉自己:不可以思念幸德书,不可以领带他。杜蘅,你只有你自己,是你选择了一个人上路。 饼了年少时节,她才明白,能被人无条件地爱着是世间最奢侈的幸福。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幸德书还会再顺着她的心意行事吗?“你就听我一次,跟之雾和好吧!她不能一直住在卓英冠那里,她……” 幸德书不再贪恋她手心里的温度,猛地抽回自己的拳头,他的表情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我为什么要跟她道歉?她又不是我的女儿。” “你说什么呢?”杜蘅吃了一惊。 最难听的话已说出口,幸德书索性直截了当地说开来:“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看过那张照片——卓英冠抱着之雾,照片的背后写着‘父女’。之雾是卓英冠的女儿,她根本就不是我的女儿。” “你说什么呢?”杜蘅胸中憋着一口气,她瞪圆了眼睛望着幸德书,那眼神示意着让他收回自己说过的话。 他偏不,这句话憋在他心中许久了,他一直想找她问个清楚,能再见到她,他没道理再忍下去,“你不要再装下去了,我早就知道,之雾不是我的女儿,她是卓英冠的女儿!她是卓英冠的……” “啪!” 杜蘅一巴掌打掉了他没能说出口的那两个字,她站起身,剧烈的举动打翻了桌上的咖啡杯,黑色的液体沾上了雪白的桌布,污了一片。 添加再多的牛女乃,咖啡依然混杂着黑色,那黑色污浊了幸德书的视线。 报应啊!原来世间真的有报应!他给了之雾一耳光,杜蘅还了他一巴掌,谁欠谁的,已分不清,也不再重要。 卓英冠坐在靠椅上,不时地望着地上的立钟。杜蘅还没有回来,她正在跟幸德书聊着分离后的故事吧!这样也好,聊得越久说明他们之间维系的感情越多。 他希望她能过得幸福,他也相信这幸福只有幸德书能给她。 是谁?这么焦急地奔跑在楼梯间?卓英冠转过身向门外望去,正看见杜蘅踩着狂乱的脚步停在门口。 她的表情不对,少了眉宇间那缕从非洲带回来的阳光,多了些伦敦湿冷的雾气,“怎么了?”是跟幸德书不欢而散了吗? 她的脚步钉在门边,不动不挪,低垂的头不看他,只望着地。这不是卓英冠熟悉的杜蘅,他站起身走向她,“到底怎么了?”他在乎她的情绪,在乎她的喜怒哀乐,在乎她的一切。只是,他从不表现出来,当年她想要的一切他给不了,所以他什么也不给。 卓英冠扶起她的下巴,迎面望去的是杜蘅脸上的两行清泪。她哭了,记忆中从不见她的眼泪,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落泪——她哭得最凶的那次他没能看见。 顺着他伸出的手臂,她靠在他的肩上,“卓英冠,我觉得好难受,我好想哭。” “你已经在哭了。”他收紧手臂,将她拥在怀抱里。他抱得很紧,用他霸道的方式给她独一无二的安全感。 好喜欢他的怀抱,真想就这样一直靠下去。杜蘅扑在他的怀里,忘了纠结在心中的烦闷;忘了这些年待在非洲时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也忘却了对初恋的遗憾。 她待在他的怀里很久很久,久到快要睡着。他的怀抱很温暖,有哥哥的味道,“卓英冠……” “嗯?” “我很久以前,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想抱你了。” 她说话的口气好像\\*\\*狂哦!卓英冠失笑出声,这才是他熟悉的杜蘅,那个做什么都可以不考虑后果就直接往前冲的杜蘅。 “你呀!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 好温柔的卓英冠啊!他还是二十一岁时的那个霸道男人吗?“如果我当时说出口,你会抱我吗?” 贪心的女人,到现在还不知道死心。卓英冠轻捶着她的背,他轻敲往事的大门,“看心情喽!也许……会抱你吧!” 她轻轻一笑,有他这句话就够了,至少证明当年那些放肆的爱并没有白费,“你不要对我这么好,好不好?我怕自己会情不自禁再爱上你。” “别再来了。”他举手投降。她的一段初恋让幸德书恨了他这么多年,甚至牵连到之雾,他不想再来一遍,不想牵连更多的人,“你心里那些话不该告诉我,说不定应该告诉的那个人正等着你呢!” 他说的是幸德书?杜蘅惊讶地望着他,“你……” 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你忘了,我是卓冠堂堂主,这世上很少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你了不起!你伟大!你厉害!”杜蘅嬉笑的态度与刚刚泪痕满面的泪美人完全不同,她变得还真快呢!瞧那笑嘻嘻的态度哪里像四零、五零的女人? 望着杜蘅,卓英冠很难不想起之雾。那丫头跟杜蘅太像,却也不像。说不出哪里不同,只是那份区别让她与杜蘅的人生有所不同。 她不能走她母亲的老路,卓英冠希望她们母女的人生不会有相同的悲哀。 “离开他,你真的不后悔?” “在你们眼中,是不是都觉得我很悲惨?竟然为了非洲的动物放弃了那么爱我的丈夫?”杜蘅说出了众人的看法,“有时候我也会问我自己,这样做值得吗?真的不后悔吗?” 答案—— “我不后悔。”她是坚定的,“听过一个故事吗?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记者看到穷苦的牧民妇女,她觉得这些每天为生活挣扎的女人活得很辛苦,她觉得她们过得一点儿也不幸福。而那些牧民妇女却可怜这位女记者,在她们看来一个女人整天东奔西走,连个家都没有,还不悲惨吗?” 在众人看来为了非洲那些脏兮兮的野生动物而放弃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放弃那个近乎完美的家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而她回顾自己走过的这条路,她依然觉得幸福。因为—— “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不同。” 卓英冠再度收紧自己的怀抱,如此可爱的女人,当然要好好抱一下。 被了,她完成了自己最后的心愿。能被他这样拥抱,有关初恋所有的遗憾都被填平了。拍拍他的肩膀,从非洲回来的她已经不需要再依偎在他的怀抱里。 “你跟我一样。” “什么?” 她直直地望着他,看进他的灵魂深处。再见他,她开始思考,如果当年她不是一味地向他的心窝里冲,而是能慢下脚步,真正审视他的灵魂,或许她就可以长长久久地待在他的身边。 “这些年或许你不再那么冷酷,但你还是习惯所有的感情都藏在心中——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这句话对他同样有效。 杜蘅顽皮地冲他笑着,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她永远可以在摔倒的下一刻找到站立的支点,这就是杜蘅。 笑容中卓英冠依稀想起了当年初见她时的样子,那时候她还很年轻,笑得很青涩,却也绽放出属于青春的绝色。 “你知道杜蘅是什么吗?它是一种马兜领科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常生长于阴湿的林中或草丛中。它长有淡紫色的纤细女敕茎,一茎一叶,叶片呈肾形。叶片的向光面呈青色,背光面呈紫色。杜蘅的马蹄形叶非常美丽,而且它能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气味……” “杜蘅可不是普通的植物,它是中华凤蝶赖以生存的载体。” 书房的门外倚坐着两个人,他们互相对望了一眼,用可乐干杯。动作之潇洒,除了卓远之和幸之雾这两个乱七八糟的人,怕是再也没有人能做到了吧! “没想到卓冠堂少堂主竟然会躲在门边偷听,很无聊哦!”之雾大口喝着可乐,如果她手中握的是酒瓶,早就醉倒在门口了。 想将他一军,卓远之可不吃这一套,“\\*\\*还是挺可爱的。” “不用拍她的马屁,对我而言——没用。” 苞杜蘅相处的时间太少了,之雾不了解母亲。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没有母亲的生活,可当这个女人真的站在她的面前,她才明白,“母亲”这个词是任何人无法取代的。 诚然,她佩服母亲的勇气,却拉不回这些年她们之间天然形成的隔阂。 “她不是合格的母亲,我也不是优秀的女儿。”太相像了,两个女人之间实在是太相像了,所以才会那么难以靠近,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 “不像!你和她不同。”卓远之用易拉罐冰她的脸颊,折腾她,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你比她懂得珍惜。” “那是因为她的感情来得太容易了。”人习惯性地会忽视轻而易举得来的东西,感情也一样。之雾托着腮慢悠悠地说着,“你说,我要不要帮她一把。” 她又要给自己找麻烦了,真拿这个丫头没办法,“你想怎么帮她?” 这就不用他操心了,只要她想,就一定有办法能帮杜蘅——她的母亲。现在重要的是,“还记得卓爸跟她说的那句话吗?” 他们偷听了那么久,爸跟杜蘅说了那么多话,卓远之哪记得是哪句。难道是——“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 “对啊!对啊!”她冲着他直点头,像是找到了关键的缺口,“你看你这个人,明明知道这个道理,怎么就不照着去做呢?巨不可爱!” 这丫头倒是会钻语言的空子,竟然用他的话来激他,以为他是笨蛋吗?“幸之雾,你找死!” 她才不想找死呢!早在他发火的前一刻,她就找好了逃生路线。一路飞奔,她的看家本领就是逃跑。 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跑,在卓冠堂内展开了追逃大战。那么年轻的身影像极了二十多年前,在这里奔跑的两个人…… 幸德书在罗兰德学院的讲座已经全部结束,这里没有他再留下来的理由。他也没有犹豫,嘱咐封千里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这里。 对着门,幸德书只等着封千里的到来。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门口的脚步声,他急切地拉开门,连行李都提了起来,“千里,你怎么这么慢?快点儿!快点儿!咱们这就走……” 行李掉在了地上,幸德书的脚边,“是你?” 他的表情干吗那么惊讶?幸之雾扯了扯嘴角,没能笑出来,“是我!”瞧着那个掉在地上的行李,她的眼睛总算找到了地方,至少不用对着幸德书那张脸了,“你要走?” 幸德书尴尬地将行李挪到一边,“是。”他不想待在这里,一刻也不想。 了解他的心情,看到他之雾也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既然来了,总不能浪费交通费,好歹也要达到此行的目的才好,“那个……你……你不去看看妈……妈妈吗?”多少年都没提过妈妈了,突然在前父面前提起这两个字——很别扭! 听之雾提起杜蘅,幸德书的诧异不是一点点。很多年以来一直是他们父女俩相依为命,排除血缘关系,之雾对杜蘅几乎没有什么感情。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但事实就是如此,之雾那偏执的个性,爱得绝对,漠视也做得绝对。 她会在这时候提起杜蘅,幸德书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嘿!”之雾轻松地耸耸肩,“你这种说话方式哪一点儿像律师?完全没有条理性,太感性了嘛!” 记忆中,幸德书从来都不会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话的,从前他跟她说话的时候都端着大家长的架势,现在感觉他们之间就像是完全平等的两个人,两个陌生人——不知道这种改变究竟是好是坏。 她跟从前不一样,幸德书忍不住凝望着她。从前她不会有这种口气跟他说话,即使他们是父女,也总觉得之间阻隔着什么,不如现在的轻松。 “怎么想起来读法律?你不是说什么也不当律师的嘛!” 幸德书拉过转椅让她坐下,她小的时候,总喜欢爬上他书桌前的大转椅,然后让转椅带着自己转个不停。那时候他工作很忙,不喜欢她的打扰,每次看她玩转椅,总把她从椅子上揪下来。等他有时间让她玩转椅的时候,她已经不再爬上他的转椅了。 之雾没有那么多的回忆,小时候的事她全都记不清了,追求快乐是要放下很多不必要的记忆。可是,坐在转椅上,她还是会像小时候一样不停地转动再转动,让自己围着一个点画出一个又一个圈圈。 “其实也没什么,高中的时候我就想学法律,后来去了英国很自然地就选择了法律专业。我想当一名律师,不是因为我父亲……不是因为你是名律师,而是因为我想。” “跟卓远之有关?”幸德书无意中就提到了这个将他和女儿分割开的男人。 他的语气不似以往的烦躁,就像两个朋友在谈论心事。之雾也没有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坦率地说,她会选择律师作为未来职业的方向的确跟卓远之有点儿关系,“以前看你帮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追求的是法律。可是道德呢?情感呢?正义呢?我看不见……” 她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望着幸德书,她不希望刚刚建立起的和谐又被打破。幸德书没有发脾气,只是点了根烟,静静地吸着,这已经算是一种鼓励,至少让她有机会将话说完。 “我看不见这些,我只看见你像一个法律的工具为那些有钱人辩护。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巨讨厌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犯了法还耀武扬威。我不想当那种律师,所以那时候你要我跟你去英国,我说什么也不肯。可认识了卓远之以后,我的视野变开阔了。” 幸德书手中的香烟沉积出长长的烟灰,他的手指轻微地一抖动,烟灰撒了一地。 她顿了下来,不说话,只是提着眉眼望着他。幸德书眼波流转,将她的警惕收在眼底,“说!接着说!” 是他要她说的,说错话也不是她的错哦!提着胆子,之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这个顽固不化的大律师,“卓远之告诉我,正义就是正义,邪恶永远摆月兑不了黑暗,这是金钱改变不了的。金钱同样改变不了情感,连法律也做不到。你可以判他死刑,但你抹杀不了他的感情,他心底的正义——你可以说卓远之是黑道人物,但他比很多白道上自认高雅的人士更有正义感,至少他是堂堂正正的男人。” 你可以不当好人,但,请你做个堂堂正正的人,这样的人至少可爱,也值得爱。 说出口了! 她终于对着幸德书说出了她眼中的卓冠堂少堂主是何种模样。以前她每次提起卓远之,幸德书总是满脸怒火,两个人说不了几句就吵了起来,再说下去就全都是鄙夷、憎恨和怨气。 到了后来,她根本不想跟他讨论卓远之,全凭着自己的感觉决定生活的方向。也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再回过头的时候,她就走到了今天的地步。“父亲”这个词,彻底地从她的生命中被抹去了。 她有时候会笑着跟卓远之说,她没有父母缘,说不定天生命犯孤星,他总是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天不会给她这么美好的命运,她那么咋咋呼呼的人,孤独完全是一种奢侈。真像他说的那样,在她接近孤独的时候,她有了津庭叔,有了卓爸,有了亦悠和优优,她终究还是无法享受孤独的滋味。 可是幸德书不一样,事隔几年再见到他,他明显得老了,若是封千里不陪在他身边,他那消瘦的身影显得那样颓废,就像……就像她见到杜蘅第一眼时的感觉。 他们都老了,需要“老伴”——这才是她来找幸德书的真正原因。 “在我眼里,你也是堂堂正正的男人,你没道理放弃自己的所爱,去找妈妈吧!” 幸德书望着之雾,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否则那个窝在他怀中的小女儿为什么能像个大女人一样说出这些打动人心的话? “之雾,你希望我去找\\*\\*妈吗?” 为什么问她的希望?之雾瞪大眼睛望着他,“这是你跟她之间的事,我的希望有什么用?” “你会像一般小孩那样期望自己有个完整的家庭,有妈妈,也有……也有……”他真正的意思隐藏在了扑朔迷离的眼神中,“也有爸爸吗?” 之雾先是一怔,抿紧的唇角藏住了月兑口而出的感慨。深吸一口气,那些尘封已久的记忆呼之欲出,那是一段年少时期的苦涩,她克服了,走过了,再回头却仍难释怀,“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成绩巨差的那段时间吗?” 怎么会忘?那是幸德书至今回忆起来仍觉得头痛的日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的学习成绩莫名其妙地就跌了下去,而且是一落千丈地跌,跌到后来他都想吐血。 好好跟她说,她不理你;打她,他下不了手。正好那段时间也是他跟杜蘅闹得最凶的时期,是继续维持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还是索性一拍两散,各自单飞,他犹豫难决,徘徊在十字路口,他几乎是一夜之间消瘦了许多。 太乱太慌的生活让他放弃了思考,于是顺其自然,他和杜蘅继续保持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之雾的学习成绩也莫名其妙就回归到了原先的水平。 现在想起来,一切都巧合得不像话。 有些东西在脑中擦过一道亮光,幸德书蓦然间明白了过来,“你当时是……” “故意的。”揭开那层遮掩,承认自己需要一个完整的家,这一切比之雾想象中的来得容易,“我想引起你们的注意,我想要你们俩围着我忙得团团转,我甚至希望自己再坏一点儿,这样妈妈就会将她对非洲大猩猩的关心挪出一点儿给我。很傻是吧?” 她仰头望着幸德书,不习惯展现的脆弱泄露在他的面前,她又回到了小时候,成了一个需要父亲保护的女儿。 好想抱抱她,像她儿时一样。幸德书空荡荡的双臂却没能伸出去,是他放弃了拥抱她的资格,再多的爱也成了多余。她管卓英冠叫“卓爸”,却不再管他这个扮演了十多年父亲角色的男人叫一声“父亲”。 他做错了是吗?失去她,是他的固执犯的错,对吗? 有一个声音告诉他—— “别再固执了,去看看妈妈,她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在你需要她的时候,或许她也正需要你。” 掩上的门关上烟雾中的幸德书,居然会跟他说那么多的话,之雾长叹一声,低垂的头望到地上那双鞋,那还是她买给封千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呢! “没想到你还穿着它呢!”多少年了,她以为这双鞋早就进了垃圾场。 他不想告诉她,这双鞋他一直没舍得穿,之前的一次是在英国再见卓远之时穿上的,还有就是这次回来特意为她穿上的。他更不想承认,那个迷信的传闻在他身上得到了验证——送给男人鞋作为礼物,会让这个人离你越来越远。 借着身高优势,他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两个人像当年那样肩并肩靠着墙,一起茫然地望着前方。 “你能来看幸叔——真好。”他希望他们父女和好,这愿望在英国的时候就一直存在。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坚强,”为什么从前她就没有注意到呢?“你也没有。” 封千里微微一怔,转瞬间又笑了起来,“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 这话听起来好熟悉,好像她也说过,但一定不是跟封千里说,他怎么会跟她说同样的话呢?之雾的心中有一道疙瘩,忘了要解开。 拉拉她的衣服,他帮她将透风的衣领拉好,也顺利帮她摆月兑刚才的问题,“你一个人在这边注意着点儿,你爸就交给我照顾吧!” “嘿!千里,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 幼儿园时,他们睡一张床,她将口水流了他一身,害得他洗了五遍澡还觉得身上有口水的味道;上小学去露营,她抢了他的睡袋,害得他发烧39c;初中她离家出走逃到他那儿,三更半夜她梦见她讨厌的爸爸,硬是将他踢下了床;高中时他全家移民,她更是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他的家里,彻底地压榨他。 算起来,封千里是从小被她欺负到大的,换作其他任何人早就撒腿走人了。只有他,不仅不讨厌她,还明里暗里帮着她、护着她,这让之雾不得不感叹:“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人,以后嫁给你的那个女生一定巨幸福。”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没有问出口,换作几年前,他一定会借机会向她表白。而现在……已经没那个必要了,可有些话哽在喉中,他不吐不快。 “你跟卓远之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是朋友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意她跟卓远之的关系?朋友也好,兄妹也罢,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去照顾亦悠和优优——保姆当不好,津庭叔可是要扣我薪水的。”感情归感情,工作上稍有马虎都会得到经济上的损失,那是幸之雾最不愿看到的悲剧。 将他丢在一边,背对着封千里,之雾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她不会去为他送行,她从不喜欢离别的场景。 之雾前脚刚走,封千里猛一回头就看见卓远之双手环胸站在他的身后,“你是鬼啊?”老是这么神出鬼没,不知道的人还真当他是梅菲斯特转世呢,“幸好在英国的时候这种经历训练了不少遍,否则我迟早有一天被你当场吓死。” 他对卓远之说话的口气算不上客气,但也不至于视为仇敌。没有人知道,前两年在英国的时候,卓远之见的最多的人不是之雾,而是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文,实则诡计多端的坏小子——封千里。 上前一步,卓远之长臂轻挥帮他卸掉眼镜,褪去镜片遮掩下的那双狭长双目眨着的诱惑的光芒,那正是卓远之想看到的视野。梅菲斯特用双臂将封千里困住——黑色风暴将他包围,封千里昂起下巴回望着他,无畏无惧。 “你很麻烦,知道吗?” “能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封千里皮笑肉不笑,那阴郁的态度跟卓远之竟有几分相似。 早料到无法从封千里的口中得到让他满意的情绪,卓远之也不在意,将眼镜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他只想告诉他:“谢谢你对幸之雾的照顾,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会遵守的。” “那就好。”拨开卓远之困住他的手,封千里要他知道:如果他想逃,没有人能阻拦,“我可以走了吧?”他的离开不是离开卓远之,而是跟随幸德书离开罗兰德学院。再次见到之雾,他来罗兰德学院的目的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走之前,封千里要提醒卓远之:“男人间的约定不要告诉女人。” 他从未想过将他们之间的约定告诉幸之雾,她不适合太复杂的局面。不是她无法应付,而是他、封千里都不想她去面对。 “忘了说,”封千里拉开门,用背对着那方黑色的阴影,“我不可爱,不过你还是蛮可爱的——之雾的原话,在英国时她这样告诉我,一直忘了告诉你。” 可爱?她竟然用这个词去形容他?卓远之翻了一个极不符合梅菲斯特形象的白眼,他会提醒她——麻烦别用那么恶心的词语去形容他这么伟岸的男人。 “啊嚏——”幸之雾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揉揉鼻子,她很想知道,“谁在说我坏话?”又不感冒又没惊风,好好的突然打喷嚏,一定有问题,八成是哪个小人正在说她的坏话呢! 说到小人,为什么她的眼前突然出现卓远之那高大、伟岸,外带黑压压的形象?甩甩头,她告诉自己不用太过在意。 等等!卓远之…… 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这句话是她跟卓远之说的,封千里怎么会知道?而且还是原封不动地重复出来! 秘密!这其中一定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走出邀海轩,杜蘅提着行李站在楼前的平台上。该走了,非洲那边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急邀她回去,她也没有再待在这里的理由,现在离开再合适不过。 知道之雾有卓英冠照顾,她没什么不放心的。至于那个身为她丈夫的男人,世界级的大律师,有钱有权又有势,她不需要担心,也担心不了。 还是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她的旅程吧!她不想跟卓英冠告别,就像上次离开卓冠堂一样,这一次她也要悄悄地离开,不让分别成为以后许多年不断怀念的记忆,她的心负担不起这些无谓的重量。 提起行李,她正要离开,眼前忽然出现一只毛色绚丽的鹦鹉,它就停在她的脚边,瞪着鸟眼望着她——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只鹦鹉,记不清了。 “小东西,你怎么会飞到这里来了呢?” “主人带无语我来为姑娘你送行,姑娘你要保重,无语我祝姑娘你一帆风顺、一路顺风、一生平安、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有人为你送行祝福你“一塌糊涂”吗?她又糊涂了,又不是人为她送行,分明就是一只鸟在向她告别嘛! 苞非洲的野生动物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感情,杜蘅面对动物有种与身俱来的亲和力。将这只长相花哨的鹦鹉捧在掌心里,她望着它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个能卜擅卦的八卦也带着一只这样的鹦鹉。 她是无意中见到八卦的,那种神秘又沉稳的气质让她那个年龄的女生很难不着迷。所以,即使只看了他一眼,她也深深记住了那个像迷一样的男人。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如果他还待在卓冠堂怕有四十多岁了吧! “年轻。” 男人的声音?杜蘅回眸望去,一位二十多岁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身后,他内敛而帅气,像紫色的雾气扬着神秘的魅力。她看得有些发呆,而鹦鹉看到那男人比她更兴奋。 “主子!主子!无语给主子请安!无语给主子请安!” 啰嗦的鹦鹉逮到机会就展示起自己的口才来,杜蕾懒得理它,只盯着面前这个男人,“你是……你是八卦?”即使隔了那么多年,她也不会忘记八卦的容貌。她不确定的口气是因为:二十多年过去了,他怎么可以依旧年轻? 别问他,他那简明扼要的说话方式即使再怎么解释,也无法给杜蘅完整的答案。至于无语那只多嘴的鹦鹉,此时没有说话的权利。 紫色的斗气笼罩着她,杜蘅惟有抬头正视他的存在。他将她的表情收在眼底,送给她两个字:“珍惜。” 不需要无语的解释,这两个字所包含的意思也不是它一只小小的鹦鹉能解释清楚的。即使它再怎么多嘴多舌,恐怕也无法说清那个中包含的无穷意境吧! 就像杜蘅的人生,除了她自己谁也无法言尽。 带着八卦给她的占卜,杜蘅提着行李踏出了卓冠堂。红漆染成的辉煌大门为她打开,门外那个孤单的身影是为她而来吗? “德书?” 她因为惊讶月兑口而出的呼唤很小声,他还是听见了。这些年他最最想念的就是她喊他名字时的声音,此生难忘。 望着她,他没有靠近,没有接过她的行李。靠着出租车的身体微微向前倾,从他脚边散落的烟灰看来,他已经等她很久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不可能知道卓冠堂总堂所在。 “是卓英冠。”幸德书乐意为她解惑,“他给了我这里的地址,他还说今天你会离开。”接到电话他的惊讶如洪水猛兽,卓英冠怎么会跟他说这些? 卓英冠又怎么知道她今天会离开?杜蘅不禁回头望望擎天楼——卓英冠住的地方。他对她的了解恐怕比自认很爱他的她更多一些吧!这男人的感情总是深藏不露,可他的爱却无处不在。 能被他爱的人是幸运的,杜蘅一直这么认为。 珍惜!这世上值得她珍惜的人有很多,那个将自己埋在黑暗中,永远给她光明的男人;还有那个站在她的正前方,永远敞开怀抱将她拥抱的男人。 “你是来接我的?” 她问得怯怯的,羞涩得像个十几二十岁的小女孩。这样的杜蘅是幸德书藏在心底最深、最美的记亿。 为她拉开车门,他给自己找台阶,“是之雾要我来再见你一面的,所以我来送你去飞机场,你不是又要回非洲了嘛!”这一去,又不知道还得等多久,两人才能再见面。最后相聚时刻,他不想跟她吵架,让她带着平静离开他吧! 她笑了,这男人总是这么不老实,大方地承认他想她,想再见到她就那么难吗?好吧!成全大律师的小算盘,她不客气地将行李交给他,自己大方地坐进了车里。 做女人,该偷懒的时候就要偷懒。不!这不叫偷懒,美其名曰:小鸟依人。她这样的年龄当一回“小鸟”,不容易啊! 幸德书在司机的帮助下将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全套手法相当熟练,显然他没有忘记当年每每送她离开的情形。 坐到车上,他坐在她的身边。不去看她,他只望着后视镜里的她。之雾说得对,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都老了,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坐在街边长凳上嚎啕大哭的小泵娘,他也不再是为了爱勇往直前的小伙子。 他们老得只剩下“老伴”了! “幸德书!” 她叫他的全名,刚结婚的那几年,每次他惹她生气,或者她要很认真地跟他谈一谈的时候,她都会叫他的全名,以至于那几年,每听到他的全名从她的嘴里出来,他都会用提心吊胆的眼神望着她。 事隔多年,他这个毛病还是没能治好,这一次也一样,他望着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恐惧。 她倒是不客气,直白地告诉他:“其实我在非洲的那几年里,最常想起的是你和之雾,是我们三个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她……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的心会跳个不停? 她才不管她的话会不会给他带来困扰呢!她只知道将最真实的心情说出口,就像卓英冠说的那样。 “我想你,想之雾。真的!尤其是看到那些动物们一家一家地围抱在一起的时候。” 原来是看到动物们相亲相爱的画面才想到了他们,幸德书哭笑不得。他在她心中的级别永远低于非洲的野生动物,他早该认命了,还期盼个什么劲啊? 她径自说着,完全不理会他的反应:“我当时决定去非洲,参加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的确跟卓英冠有点儿关系,这我得承认。我想做回当初那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自我的杜蘅,而不是幸大律师的附属品。” 敖属品?她怎么会是附属品?在他心中,她始终是第一位的,即使是之雾出生以后,他依然把杜蘅看得重于一切。他做错了什么,让她觉得自己只是他的附属品? “你对我太好了。”这就是他的错,杜蘅说得理直气壮,“你为我考虑一切,做你的太太几乎什么都不用想,连如何爱你都不用想。因为你不需要,你只是一个劲地付出,甚至不向我要求回报,有些时候你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人活在这种环境里很容易颓废,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她越来越不像杜蘅,而像大律师的幸太太,像一件摆设,不像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 再见到卓英冠,她从那双沉黑色的眼睛里看到了颓废后的自己,她不要那样的杜蘅,她不想一步步杀死幸德书眼中原本美好的自己。 所以她走了,去非洲找回那个敢对着黑道老大,大声喊出“我爱你”的杜蘅。 卓英冠让她看清了自己,而接下去的路却与他全然无关。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在非洲待的时间越长,她越发地思念之雾和……幸德书。 嫁给他的那会儿,她只想着能被一个人那样无私地爱着是一件幸福的事,她不想错过他,她甚至从未想过自己到底有多爱他。距离让她看清了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也让她看清了自己的感情。再回来找卓英冠是为了将初恋搁浅到一旁,她需要全新的、成熟的感情。 千言万语,这些年来历经的种种汇集成三个字—— “我想你。” 非洲的月亮帮杜蘅找了很多词语,可真正见到幸德书,她只想跟他说这三个字。 这一次,让她主动牵他的手吧!她的右手盖上他放在座位上的左手,两只手交叠在一起。他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她的手已不复当年的水女敕,非洲的太阳让它变得苍老。 她的成熟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绽放,他不够爱她,否则不会忽略她这么久。 “杜蘅……” 她抬眼望向他,没有年少时对爱的期待,剩下的是相濡以沫的感慨。 “再见到你,我很开心,那种开始是你想象不到的,你明白吗?” 她明白,就像这些年来,虽然不在一起,但她明白他的爱一样。她明白! 两个人的手在分开这些多年后再度握到一处,虽然仍会分开,但这一刻他们做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原来,这简单的八个字仅仅只是一种美好的结局,它不会介意在漫漫的旅途中,你是否曾松开他的手。只要最终故事同样美妙,坎坷的过往就当成人生的小插曲好了。 幸之雾难得不用做校工,站在阳台上,她昂起的头在天上寻找什么呢? 战野顺着她的视线向上寻找,他想找到之雾和卓远之之间真正的关系。趁着精明的幸之雾难得走神,他赶紧伺机刺探,“你们俩到底是兄妹,是情侣,还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她是\\*\\*。” “她是我妈?” 战野顺着答话一路想下去,他抓抓头发,极度困惑,“她不可能是我妈啊!如果她是我妈,我没道理不记得她啊!虽然说我有面容健忘症,但我对亲人的脸一向记得很清楚。” 再抓抓脑门旁边的短发,本来就很短的头发,再耙还是那幅糟糕的模样。谁让他心情痛苦呢?“难道我的面容健忘症严重了?连我自己的妈,我都不记得长什么模样了?我是不是该给我爸打个电话,或许他记得呢!” 转脸正对上卓远之笑得快抽筋的表情,度天涯尽可能保持优雅,可怜他憋着笑憋到皱纹横生的地步,委屈了那张绝美的脸。 战野回过头再看看幸之雾,瞧她那张“我是\\*\\*,快管我叫妈”的表情,他想被捉弄下去也不太容易。 “你们耍我!” 他大喝一声,幸之雾立刻用母亲安抚儿子的态度抚平他受创的心,“不是我们耍你,是你太可爱了,让人实在不忍心……不耍你。”轻而易举就被耍了,这孩子太可爱了。 不怒不恼,战野自认是个有修养的男人“笑吧!尽情地笑吧!天涯,我就不信,难道你就不想知道卓远之和幸之雾究竟是什么关系吗?” 想!天涯当然想知道!可王储殿下的修养告诉他,一切顺其自然,决不表现出迫切的情绪。因为卓远之这种人,你表现得越是急切,他越是不揭开谜底——梅菲斯特的本质尽在不言中。 “等他什么时候想揭开谜底,到时候不就知道了嘛!”拎起战野的衣领,天涯不想看他再中卓远之的奸计。 夏日的阳光铺在阳台上,暖和的空气让之雾穿着一件小吊带,即使这样仍然有些微热。他站在她的身后,黑色的身影帮她挡住些许阳光。她喜欢灿烂,他就给她,毒辣的日头就交给他来挡吧! “卓远之,如果我真是你妹妹怎么办?” 她怎么突然想起这个问题?卓远之用手撑着阳台,将她罩在自己的怀抱里,他像一堵巨大的墙,“我不希望你是我妹妹。”他明确地告诉她,“我不缺妹妹,我已经有朵猫猫了,多一个你干什么?当摆设啊?” 唉!这男人真不可爱嗳!“我这么可爱的妹妹,你上哪儿去找?我还不要你这种没品的哥哥呢!” “我才不要你这个妹妹呢!你就做你,当好你的幸之雾就好了。” 他霸气地盯着她的后脑勺,即使看不到他那双深沉的眼睛,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决心。什么叫当好“幸之雾”?他的话巨矛盾。 “不做兄妹,即使你是爸的亲生女儿,我也不想当你是妹妹。” “为什么?” 幸之雾用极其期待的眼神望着他,难道他有什么心意没有告诉她?战野和度天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门的那一头钻了出来,静等着卓远之给出答案。 注意了!注意了!关键时刻即将到来—— 卓远之先生这就公布答案:“你那么小气的女生要是我妹妹,我身上的每分钱都会被你刮光的。你这种妹妹,凡是长脑子的男人都不会要你当妹妹的。” 倒!两个男人倒在地上,压倒了前来偷听的阿猫、阿狗,顺带连累了小姐,作孽啊! 之雾白他一眼,双手托着下巴,她眺望远方,“我啊!倒希望有你这样的哥哥。”这样她就可以管卓爸叫“爸爸”,而且还多个哥哥。 卓远之望着她的身影,如果她真的是爸的亲生女儿,他多个妹妹,那么…… 问题是,到底之雾是不是爸的女儿呢? “你是之雾的父亲,你必须是之雾的父亲。”津庭轻描淡写地帮卓英冠作出最后的抉择,“之雾需要人来爱,她跟幸德书断绝了父女关系,她的妈妈竟然不认识她了,她需要一个父亲,而你是最好人选。” 这就是卓英冠为什么不肯跟卓远之说出真相的原因了,他在乎的人不是杜蘅,而是之雾——卓爸在乎的人是他的女儿。 卓英冠的心思只有津庭能明了,卓英冠冲他扯出一抹若有似无的笑容,“只有你最了解我。”所以这些年,虽然他是独身一人,但并不觉得孤单。 好在杜蘅终于离开,卓冠堂又恢复了平日的安宁、祥和。伸直胳膊,卓英冠长舒了一口气,他正要吸进下一口气,只听津庭大吼一声:“幸之雾到底是不是你的亲生女儿?” 是谁唱的呢——有谁能做到真正不在乎? 第29话:宿命 “有个问题我不懂。” 围坐在303寝室的客厅里,刚蹭完晚饭的幸之雾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找话题,那问题已经困在她心中许久了,实在是不吐不快,“你说,八卦为什么二十多年都能保持青春,好像长生不老的样子。” 这种问题实在是太具专业性了,不过度天涯也很想知道,“那个八卦总给入神神秘秘的感觉,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可怜的人。” 卓远之下的定语实在是让人出乎意料,虽然战野不记得八卦的脸,却记得这个诡异的名字,“他哪里可怜?我怎么不觉得?”被他用那种穿透一切的眼神看着,战野反倒觉得自己比较可怜一些。 “什么人能永葆青春?” 到底是王储殿下智慧过人,“早夭的人。” “拜托!”幸之雾笑也不是,叫也不是,“洋鬼子,你别玩中文好不好?早夭在博大精深的中文里是指……”她猛地一怔,瞬间明白了过来,“难道是说……” 她心痛的表情意味着她猜到了正确答案,卓远之也不再卖关子,“你猜得没错,一个人想永远年轻,惟一的办法就是在他尚未衰老之前就去世。” “难道说真正的八卦早就去世了,这只是用真八卦的dna克隆出的人?”战野最近看多了这方面的电影。 说到dna幸之雾可来劲了,“克隆人的立法不是尚未完成嘛!难道说现在的黑道那么厉害,连科技实力都远高于白道,大有全面倾吞的意思?” “那可不!”战野跟她一唱一和,口沫横飞,“你没看那美国大片上演的吗?克隆人在下一个世纪将全面取代……” 卓远之不动声色地拔出度天涯放在沙发后面的佩剑,直接将没剥皮的橘子整个塞进战野的嘴里。再任由他们瞎扯下去,他怕原本残酷的问题会变成儿戏。 眼见伙伴被橘子塞住了关键部位,之雾赶紧乖乖地闭上嘴,这就叫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说!你说的比美国大片好看!” 还想着呢!卓远之用黑黑的眸光白她一眼,那是拿她没辙的反应,“‘八卦’不是一个人的名字,他是一个家族之称呼。” “‘八卦’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在天涯的国家里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家族的子弟总是以家族作为自己的名字,久而久之他们以家族为生,以家族为荣,如果家族蒙羞,每个人都无以活在世上,集体自杀的事件在x国的历史上也曾不止一次发生过。 在外人看来这些家族内的人简直比猪还蠢,可他们却注定了这样的命运,很难有人能从中逃月兑,这大概就是宿命吧! “‘八卦’一族世代为卓家的黑道充当占卜师的工作,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卓家黑道不变的声望,让卓家在黑道势力里能够走得更远、更顺。” 这原本也无可厚非,只是之雾不明白,“这跟我们看到的八卦永远年轻有什么关系呢?” 从前卓远之也不觉得有什么关系,可随着年龄增长,他总觉得有些什么地方挺奇怪的,“就像‘八卦’一族神奇的占卜师,最奇怪的就是,族里的每个男子都长得极其相似,若不是族内人,在我们这些外人眼中,他们简直每一个都长得一模一样,所以看在我们眼里,他们每一个都是‘八卦’。” 等等!之雾需要将卓远之的话一次理个清楚,“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今天看到的八卦跟昨天那个跳出来告诉我‘再不将锅里的鱼翻身,鱼就焦得不能吃了’的八卦不是一个人?” “八卦会跟你说这么多话吗?”卓远之生活在卓冠堂这么多年,每次八卦跟他说的词语最长不超过五个。凭什么之雾享受这么高的待遇? 说到这儿,之雾就来气,“我哪有享受这么巨高级的待遇?他就跟我说了两个字——焦了!我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等无语啰里八嗦解释一通,烦得我一个头两个大,将无语的话压缩成精髓,再望向油锅里那条可怜的鱼,正好符合八卦给我的占卜——焦了,不能吃了。” 憋、憋、我憋憋憋。不能再憋了,战野将含在口中的水直喷向幸之雾,谁让她刚才当他xx的,现在就得忍受恶心的儿子在此作孽。 被喷了一身水的幸之雾张口就喊:“卓远之——” “别叫我!”又不是他将水喷了她一身的。 “是你见死不救。”他竟然在战野将要将水喷向她的时候,将她和战野之间隔着的那份报纸抽了开来,这家伙心眼巨坏。 为了逃过一劫,卓远之赶紧继续话题,以此分散之雾的注意力,“并不是说你今天见到八卦跟昨天见到的不是同一个,而是说过一段时间就会有另一个八卦来取代前一个充当卓家的黑道势力的占卜师。” “那前一个呢?”总不至于闲置在家吧? “修养。”关于八卦一族的秘密,卓远之知道的也不多,“听爸说,百年前‘八卦’一族因为它神奇的占卜师而闻名,也因为这种力量而被很多人追捕,众人都想让这一族为他们效命。那时的族长选择了卓家的黑道势力作为他们的栖息地,也是为了给后世子孙安定的生活环境。从那时起,八卦一族就依附卓家的黑道势力生存了下来。” 之雾爬到卓远之身后的沙发旁,静听着故事。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就垫在她的身下,软软的,真舒服,“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没有然后,然后八卦一族就为卓家的黑道势力服务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能够未卜先知的关系,大多数的族人都短命,而且越是占卜师超凡的人过世得越早。” 卓远之说得云淡风轻,之雾听得惊心动魄,“不是吧?八卦……我是说预示我的鱼会焦的那个八卦,他不会很快就要死去吧?”不要啊!那么帅的帅哥就这样死去,那是全世界女性同胞的巨大损失。拉过那毛茸茸的东西,她擦擦眼泪。 瞧她那梨花带雨的样子,卓远之怎么看怎么觉得缺少了几分哀痛的成分,“那是以前,现在八卦一族已经制订了一套防止早夭的方式。每个族人占卜一段时间,可能是几年的时间,然后将这项工作交给下一个族人,一个传给另一个,每一个泄露的天机都不算太多,他们也活得比从前长了许多。” “哦!也就是说八卦帅哥会一直活下去?” 她那天真烂漫的样子看在罗兰德三骑士的眼中,着实有些别扭。她心里又在打什么算盘?不会又是拍帅哥照片拿出去卖钱吧? “怎么会?我不会打任何坏主意的。”她一边保证一边拿身旁那个毛茸茸、温温软软的东西去擦拭额头上沁出的冷汗,那是被看破心思的紧张。 “别擦了。”卓远之好心地提醒她,“再擦下去,你冒出的冷汗会更多。” 之雾尤不信,“怎么可能?绝对不可……” 这是什么东西?卓远之身为黑道第一大帮的少堂主,品位不至于这么差吧?大夏天居然弄条黑毛巾放在身边?顺着那还带着温度的黑色毛巾向上望去…… 八卦去修养,卓冠堂也不会缺少占卜师,因为卓远之基本具备了这项功能。瞧之雾!她果然如卓远之所言冷汗越冒越多,就快挥汗如雨了。 再听她微微颤抖的呼喊—— “阿猫,怎么会是你?” 为什么不是我?阿猫“呜咽”了一声,你拿着我的手又是擦眼泪又是擦鼻涕;倒现在才知道使用的是我的手?巨差劲哦! 就你幸之雾会使用“巨”?人家阿猫也会! 冲着卓远之,之雾翻了个巨大的白眼,然后巨迅速地晕倒在地上,其姿势巨丑! 大家轰笑成一团,惟有度天涯,扬着一双幽蓝的眼眺望远方,宿名吗?那是他无法触模的地方…… 送幸之雾回卓冠堂,卓远之顺便帮卓英冠处理了一些事务,回到303寝室已经很晚了。放轻脚步,他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一束柔弱的光芒\\*人了他的眼中,灯光下是静坐着发呆的度天涯。 老实说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太完美了,即使是海蓝色的眼睛直直地发怔,即使慵懒的身体斜靠着沙发,他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让你的目光随着他而游转——这世间恐怕再难见到如此绝美的艺术品。 卓远之看在眼中,忍不住想逗逗他:“奥古斯塔斯?克里斯塔贝尔?艾伯克龙比王储殿下,你这么晚不睡,不会是在等我吧?”他语气轻佻,手也顺着油滑的语气窜上了天涯的身体——他又想到小时候骗天涯是女生的故事了。 换作平日里的度天涯一定会奋力反抗,直到拿出骑士的英勇将他击倒在地为止,而今夜的他平静得像转角处的路灯,静默得没有半句言语。 他怎么了?梅菲斯特拿过沙发上随意散放的杂志在他眼前挥来挥去,“你不会在梦游吧?” “如果梦游,我一定将你从阳台上推下去。”天涯抿起的双唇间吐出轻描淡写的话,就像他绝美的脸,他连说出杀人的企图都是绝美的从容。 卓远之抹了把脸,沉黑色的眼睛逃过那束幽蓝的灯光,躲进了黑暗里,“总算唤回了正常的度天涯。”懂得反击的王储殿下更是可爱,他的手伸向度天涯的胸部,像一只大灰狼对着小绵羊摇起了尾巴,“但是这样的你,更能吸引我的……” 没等他的手继续模下去,度天涯猛地起身,被阿狗刁到沙发旁忘了拿回卧房的佩剑在这时候起了作用,剑在手,卓远之的咽喉随时欲穿。 “你们干吗呢?”战野端着咖啡,光着上身,穿着短裤从厨房里钻出来,迎面看见的就是这幅情景。瞧这阵势,他提起眉角追问道,“你们不会在玩什么新游戏吧?”很好玩的样子,“加我一个。”将咖啡放到一边,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扑了上去,直压得卓远之和度天涯乱成一团,沙发成了沙滩,让三个大男生压得不成形。 阿狗今夜等了又等,等不到王储殿下回房休息,它正钻出狗头向外张望,恰巧看见阿猫那只黑糊糊的脑袋四下张望。 脏东西你在看什么? 我看什么要你管! 一白一黑两只脑袋向左右两个方向摇摆,恰巧看见自己的主人跟另一只宠物的主人的身躯交叠在一起,还等什么? 只见一白一黑两个巨大的身形同时向沙发飞去,野生动物超级弹跳功能在这时候发挥了功效。阿猫不愧是美洲大黑豹,跳跃能力远高于养尊处优的狼王子,它先阿狗一步压在战野身上,战野的哀呼尚未来得及发出,第二道力量随之而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哀号,还是免了吧! 幸好还有小姐这个可人疼的小型智能机器人,双眼眨着“程序无法解释”的亮光,她的身体一直闪着红灯。就在她即将死机的前一刻,他们玩够了,也闹累了。 罗兰德三骑土加上两只宠物,五道身体并排躺在沙发上。阿猫、阿狗敞着肚皮,四脚朝天也顾不得姿态是否好看,一溜排开的样子像等着被屠宰。 人在疲惫的情况下往往无力掩饰,天涯出神的表情让卓远之模清了他半夜不睡坐在客厅里装鬼的起因。 “你在想八卦的事?” 天涯猛地转过头,那双比地狱还黑的眼睛就停在他的鼻尖处,“你或许会比八卦更早夭的。”谁让他那么轻易看透别人的心思,比八卦的占卜术更恐怖、更神秘。 那么绝美的脸诅咒起人来越发阴毒,卓远之闭上的眼将心中的介意全部抹去,“你果然在想八卦的事。”天涯的话已经出卖了他急欲隐藏的心思。 “我在想的不是八卦,而是你,是我自己。”天涯诚实地说出整夜复杂的思绪,朋友贵在交心,或许头脑简单的战野和复杂沉重的卓远之能帮他解开诸多繁复的结。 “八卦一族生下来就具有占卜能力,他们注定依附卓家的黑道势力生存,注定因为神奇的占卜术而早夭。你呢?生下来就注定要活在黑道中,你的存在就是为了担当黑道接班人,即使不是龙门的门主,也成了卓冠堂的少堂主,未来卓远堂的堂主。我呢……我生下来就是王储,我接受的所有教育就是为了将自己培养成x国的国王。我们的命运在生下来的那一刻就被确定,逃不掉的……逃不掉的……宿命。” 很悲哀的感觉,你的人生你不能选择,早在你出生的那一刻就被注定了未来的结局。这样的人生,还有人出生的意义吗? 战野端过那杯早已冷了的咖啡,他将它当成可乐一般往胃里灌,“在未来,科学家对dna的研究可以达到一种超高水平。他可以在你还只是胚胎的阶段就根据你的dna结构断定你在什么时候会得什么病,你可能会因为什么病而亡故,甚至可以判定你的性格,你成年后的精神状况,甚至你在什么情况下会因外因、内因而一齐作用,成为杀人狂。这多少有点宿命的成分。” “我情愿不知道。”天涯摇摇头,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你知道自己多大会因为什么病而去世,你知道自己有杀人狂的心理结构,你活着为了什么?为了死?为了成为杀人狂吗?还是,为了证明科学家有多伟大?” 他是人,不是智能机器人,他又不是公子的小姐。 “我在想,如果我不是生下来就注定做王储,我能做些什么,我会成为怎样的人。” “你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是上天赐予的,所以你无法接受?”卓远之轻易洞察他的心思,像天涯这样高傲又优秀的男生是不能接受自己的人生由其他人给予,他再多的奋斗都被王储殿下的光环遮掩了去,他觉得委屈。 卓远之却不同,他的人生是他用自己的能力打拼来的,虽然他注定要做黑道继承人,但曾被龙门抛弃的他却因为自己的努力才重新当上卓冠堂的少堂主,他的努力有目共睹,他的人生是自己书写的。 天涯的感受他懂,曾有段时日,他也在问自己,如果我不是卓冠堂少堂主,如果我没有卓英冠这个黑道龙头老大做靠山,我还能做些什么? 为了证明自己,他单身赴会,挑了东南亚的一个贩毒组织——那时候他十五岁,与之雾、封千里刚刚认识,他们是高中同学。 “试着甩开王储的身份做些什么吧!”卓远之只能送给度天涯这样的建议,“你不是也以平民的身份待在了罗兰德学院这么长时间嘛!你今天赢得的目光不是因为你是王储殿下,而只是因为你是你。” 是这样吗?如果没有了王储殿下的光环,他也能像今天这样从容吗? “宿命是可以逃月兑的嘛!” 战野说得轻而易举,他甚至还在帮小姐接电源。经过他这个计算机高手的检测,小姐之所以会亮红灯不是因为程序不符合逻辑,而是因为小姐需要充电了。 一切搞定,他光果的上身挂着细微的汗水,夏天就该挥汗,要不然为什么四季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呢? 青春,他就要活得精彩。 “战家的男孩生下来就得当警察,我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人生,可我不要,我不当警察,我喜欢的是小姐,是计算机,是智能机器人,我不愿意当警察,所以不管是断绝父子关系,不管老头子是不是还认我这个孙子,也不管战家的叔叔伯伯怎么看我,我都会选择自己的路,即使这条路挺累的,可选了,我就不后悔。” 在踏上这条路之前会有诸多的犹豫,总以为会有很多自己无法承担的后果。可真的走到了这一步才知道,原来这世上没有什么路是走不了的,爸也好,老头子也好,叔叔伯伯也好,大家都会了解你的想法,不过是需要些时间罢了。 只是这时间稍嫌长了点儿,如今爸企图让他当警察之心依然不死,尤其是在见到朵猫猫之后——三叔的女儿竟然比他更符合当警察的条件,他这个长孙没能给长子留脸,爸自然灭他之心不死。 “但我不怕,只要我有自己的坚持,什么宿命不宿命——滚蛋吧!” 战野强势地叫嚣着,他话未落音,就听门外传来了毫无规律的脚步声。阿狗率先扬起狼耳朵警惕地徘徊在门边,阿猫更绝,做好扑上去的准备姿势,只等主人一声令下,直接咬断来人的咽喉。 别冲动,就算是小偷,也没必要为此付出死的代价。不过话说回来,敢偷罗兰德三骑士的寝室,让你死还算是你的荣幸。 王储殿下懒得动弹,卓冠堂少堂主不肯轻易出手,阳光小子滴溜溜窜到门边,逮好时机猛地拉开房门。 “谁敢在此放肆?” “你老爷子我!” 辩论会现在开始,主席由度天涯和卓远之共同担当。正方:战野;反方:战连,也就是主讲方的“老爷子”,学名:祖父,又称“爷爷”。由正方开始自由答辩—— “你这么晚来我寝室门口转悠干什么?” 反方接招,“我来看你,老爷子来看臭孙子,这还要理由啊?” “现在是半夜三点,哪有老头子这时候来寝室看孙子的。你当我是傻瓜啊?” 战野的话刚出口就迎来老头子的一计板栗,他不是傻瓜,谁是傻瓜?打他还是便宜的,战连才不管战野这小子怎么想呢!反正他认准的事谁说也没用,“我就喜欢选择这个时间来看你,不行吗?” “行!怎么不行?”战野宽大地接受老爷子蹩脚的理由,“你喜欢三点来看我,我不喜欢三点被你看。反正你也看到我了,我完好无损,没有缺胳膊少腿,肥瘦得当,也没有跟谁鬼混,你放心了吧?”拉起战连,他将他爷爷向门外推去,“快点儿回家睡觉啦!我爸会想你的。” 他xxxx的——战连刚要骂他,话未出口先收了回来——骂战野他女乃女乃,不就等于骂自己老婆吗?!不行,换个骂法,“你小子几天不见皮痒啊?我好心好意来看看你,你哪那么多废话?” 战野的口气比他还冲,“我就不愿意被你看,你怎么这么鸡婆?” 眼看战火欲开,卓远之和度天涯不能再袖手旁观下去。卓远之去拉战连,度天涯抱战野,两个人一边一个将祖孙俩拖到沙发上,再使眼色要阿猫、阿狗发挥特长,用它们巨大的身躯压住祖孙俩的双腿,发火没关系,别冲到天花板破坏罗兰德学院的设施就好——他们可不想明早被君怜伊督察以主的名义打扰。 沙发上这对祖孙人是坐了下来,火气可没有降低。两个人交换一下眼神,眼看就要开火。 “猫猫还好吧?”卓远之找到一个安全的话题,这段时间大概是因为幸之雾回来的缘故,猫猫经常住在战野的三叔——战来那里。算起来,他已经很久没见到猫猫了,趁这个机会正好问候一下。 “她挺好的,前段时间还陪着战来——她爸去抓罪犯。小丫头挺能干的,我现在见到她就乐。” 战连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见到老三的女儿——猫猫。有时候,他也奇怪,怎么对自己的孙女就能心平气和地说话,一旦面对战野这个长孙就跟火箭一样,总想直冲云霄。 想着想着,他不禁直瞪着这位长孙,想从他身上找到引爆自己的原因。战野也不是好脾气的小孩,回望过去,他也想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怎么每次见到他,老爷子就兴奋得跟礼花一样想爆炸。 瞪来瞪去,火药味在空气中迅速蔓延,卓远之已经找不到安全的话题了,总不能跟战连老爷子说:我是卓冠堂少堂主,就是全球第一大黑帮未来的接班人,你现在抓我吧!只当是肃清黑道势力。他怕他说了以后,战野会直接跟战连老爷子干起来。 还是将交接棒交给天涯吧!“最近忙吗?”果然是王储殿下,社交语言一套一套的,“战爷爷一定很忙吧!所以才会抽这个时间来看战野。”夜里三点二十四分五十九秒,正常人都不会抽这个时间来探亲——下次学生会征集工作意见时,他会记得跟宇文寺人提议,不要放家长这个时间进寝室,以免罗兰德毁于火灾。 度天涯温和的社交语言迅速抚平战连心中的火苗,点头称是,除了儿子,他对任何人都可以很亲切。 “这段时间的确挺忙的,我们查出一个杀手组织,而且查出它跟某个国家的政府机构有所往来,而且取得了一系列的程序作为证据,可是没有人能解开这些程序,警局里的技术人员说除非是顶级黑客,否则很难有人能解开这种……” 他蓦地住口,可惜还是晚了一步,战野抓住他话中的把柄,一蹦三丈高,“哦!我知道了,你这么晚来寝室根本不是为了看我,你是想让我帮你解开那道程式,对吧?” 对不对,先吃板栗再说。 “你又打我?”战野抱着头委屈地看着战连,好歹他还不敢反抗。 “我不打你打谁?”谁让这小子如此得意?战连摆开老爷子的架子,半点儿都不认输,“我才不期望你能帮警局解开这道程式呢!是你三叔战来说让你试试,我拗不过他,所以才带着程式过来看看。瞧你小子这轻浮的样子,估计也没什么本事,人不是常说嘛!半瓶子醋直晃荡——你就属于那个本事不怎么样,吹牛功夫一流的人。那么难的程式,连警局的技术人员集合起来都解决不了,你要是能解决你也不用在这儿上大学了,直接留学得了。” 他唠唠叨叨说了一套,只等着战野的自尊心投降,从他手里抢过那套程式。 如他所愿,战野以战家习惯性的动作——耙耙棕色短发,然后接过了老爷子手里的那套程式,临了还不忘送给他老子一句话:“要我帮忙就直说,激将法现在已经不流行了。” “砰——” 只听战野在惨叫一声后大叫道:“你又打我脑门。” “你自己找死,怨不得你爷爷。”天涯对他毫无同情。 “养你这种儿子你爸真倒霉。”卓远之为战野他老子而惋惜。 明明看穿了对方的计谋还傻傻地中招,然后再点破对方最尴尬的一面,这小子不打白不打。反正他已经够笨了,不在乎再打成傻蛋。 这家伙真的变成傻蛋了?怎么站在门口半天不动弹? 卓远之阴狠地赏他一个扫荡腿,战野非常配合地倒在地上,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战野,你没事吧?”还是王储殿下懂得心疼人——重拳打在战野的背上,懂得心疼人的王储殿下也有暴力倾向。 战野被打得直咳嗽,眼神还是黏在战连离开的地方,“他老了。” “呃?” “从我有记忆起,老头子永远是硬朗地站在人前,他很少笑,也很少抱我们这些孙子、孙女。即使是眼睁睁地看着儿子、儿媳一个个受伤,甚至牺牲,他也从未流露出悲伤的情绪,他就这样不苟言笑地活了一辈子。外人都说他是警察界的泰斗,是危机的镇山之宝。可我常常想,他这辈子除了‘优秀警察’这个光荣的称号,还剩下了什么呢?” 或许,战连活了这辈子只为了“警察”这份职业;或者,他天生的正义感让他永远站在保护者的位置上;又或者,他只为了四个字——问心无愧! 战野呆了似的还在念叨着,“他老了,脸上的皮拧在了一起,背也有些驼,连白发都变得稀疏。他对我们说话从未如此亲切,这段时间,我几次看到他跟猫猫在一起,就像平凡的老人一样,享受着上苍赐予的天伦之乐。我没想过他也会用那种口气跟我说话,可今夜的他真的做到了—— “他老了!” 卓远之将弄好的吐司放到餐盘上,正要端到战野的房间去,度天涯却迈着尊贵的步伐走了进来,“那小子还没出来?” 唉!连“小子”这种词都喊了出来,跟战野、卓远之在一起,他的王子礼仪很难不受影响。算了,等回到他自己的国家再加强学习吧! 将榨好的鲜橙汁放到吐司旁边,天涯接过卓远之手中的餐盘,“你上午不是有课嘛!我来吧!” 昨天上午卓远之就有课,天涯帮战野洗了换下的衣服,还打扫了整个303寝室,卓远之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战野已经在房间里待了三天,看来这个程式的确很难,也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完。” “他这样一直待在房里也不成啊!”会把人闷成傻蛋的,昨天卓远之就试着拉战野出去遛阿猫、阿狗,结果他抱着电脑,抱到睡着都不肯挪开半步。天涯倒是想到了一个办法,“让车神带他出去转转吧!”\\*\\*男再狠能狠得过死人妖吗?这大概就是中国人说的:一物降一物。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可车神又不是罗兰德学院的学生,谁知道她什么时候有空闯进来? “\\*\\*男!\\*\\*男——” 卓远之不得不感叹,人真是不禁念啊!“说曹操,曹操到”总是被事实不断验证。拉开门,卓远之用他的怀抱接纳冲进来的死人妖——怎么看她,都不觉得像女人,有时候他真怀疑战野是不是有某种不正常的倾向。 “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弄得好像我是\\*\\*一样!”车神不客气地顶回去,望着卓远之这个阴沉的男人,她实在很怀疑自己的梦中情人怎么会是这副嘴脸?他哪一点儿值得她单恋这么多年?还不如战野可爱呢! 说到战野,她来劲了,“\\*\\*男呢?那个\\*\\*男呢?” 不等天涯指明方向,战野挂着一张死人脸蹦了出来,“死人妖你叫魂啊?” 痹乖!这是\\*\\*男吗?车神眨眨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这才几天没见,他的脸比度天涯还白,已经快赶上死人的级别了。原本就过高的身躯去掉那份阳光铸造的结实,显得越发消瘦,他有种病态的美——古代的病美人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你看够了没有?”战野接过天涯手中的餐盘,她吵得他无法工作,索性趁这功夫填饱自己的肚子,等她滚蛋后继续再战,“再看下去,我会以为你暗恋我!” 暗恋?他? 车神啐他一口唾沫,“\\*\\*男你臭美吧你!我是来找你算账的。”卷起袖子,她原本就不是淑女,也不用掩饰什么,“你什么意思?天天不去特洛伊酒吧,你的活老板全都推给我做,你想累死我是不是?” 拉过战野过大的t恤;她才不管会不会扯痛看起来挺虚弱的他,“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你要这样折腾我?你要是恨我就直说,你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果然是\\*\\*男一个,犯罪手段都让人难以捉模。” 她乱七八糟地在说些什么?不知道战野是什么感觉,天涯只觉得头痛,他实在很怀疑战野是不是天生有被虐倾向,否则怎么会喜欢上这种完全与温柔无关,甚至连女性的本质都不具备的车神呢?再怎么说,小矮魔女也比她好得多。 糟糕!他怎么突然想起了小矮魔女,回想起来这几天为了照顾战野,他们好像有好几天没见面了。思念,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待会儿去击剑社转上几圈,天涯告诉自己:我可不是为了见她。 这大概就叫各花人各眼吧!战野埋头吃早餐,对于车神的叫嚣完全不放在心上,脾气好得不像话。 他不反驳,车神更来气,“嗳!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不打算在特洛伊酒吧打工了?如果是,你也跟老板说一声啊!我可不想一直干两个人的活,很累的嗳!而且,我还……” “你想我了,是不是?” 战野突然开口,冒出的话吓得车神差点儿没夺门而出。她不自觉地揉搓着衣角,不敢正视他的眼睛,“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想你这个\\*\\*男,而且酒吧里那么多事,我哪还有闲工夫想你?臭美吧你!” 一口气喝下橙汁,战野伸长脖子,近距离盯着她瞧了半晌,“你是车神吗?说话声音这么细声细气,你心里有鬼!” “\\*\\*男——” 车神怒吼一声,这回不仅是她,连卓远之和度天涯也不得不赞叹车神为战野取的这个名字很符合实际情况,他不要温柔只要野蛮,他不\\*\\*谁敢担当此称呼? 战野不以为意,拍拍手上的吐司屑,他打了个饱嗝,一派粗鲁的模样,与她不够淑女的姿态相得益彰,“我知道你想我了,不用解释,解释也没用,反正我认定了。” 没等车神开骂,战野接下去,“不过你放心,用不了几天我手头的事就能结束,到时候我还是会回特洛伊酒吧打工的,我已经跟老板打过招呼了,你放心。” 什么她放心?他说什么呢? 卓远之更加好奇的是,“你已经解开程序了?” 经过三天的努力,战野的确解开了程式,可还有更大的难关是他一个人解决不了的,“这是一个账户,可惜我不懂金融,而这个账户设置的程序又只能解开一个分析一个,跳到下一个账户,程序就自动关闭上一个,非常耗时耗力,我需要一个懂金融的人来帮我。警局那边的人就算了,按规定是不能将证物带出来的,我可不想害老头子倒霉。”再多的深仇大恨,战野也不用龌龊的手段去残害自家人——外人嘛就有待商榷了,比如卓远之那个梅菲斯特。 懂金融的?卓冠堂倒是有现成的人选,可卓远之不想让黑道卷进来,那会给战连带来更大的麻烦,而且到现在也不知道这证据到底是指向哪个杀手组织,万一跟卓冠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就更糟糕了,还是找平常人会比较好一点儿。有了! “天涯,你去找公主来吧!” 小矮魔女能帮上什么忙?天涯不明白,“她是学金融的吗?” 战野和卓远之同时瞪大了眼睛,还是车神先叫了起来:“公主算是白爱了你一场,你连她学什么专业都不知道吗?”公主可不是金融专业,连车神这个非罗兰德学院的学生都知道,天天跟公主接触的王储殿下眼睛都长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们全都用那种眼神看着他干什么?天涯被瞧得很不自在,“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怎么知道她是学金融的,又没人告诉我。” 车神不客气地走上前,丢给他一个杀手级别的眼神,“如果我是公主,你拿枪逼着我,我都不会爱你。” 战野紧随其后,“有那个时间,公主还不如来爱我。我是因为客观原因记不住她的脸,而你是主观上忽略她。” 接下来是卓远之,他总不至于那么鸡婆吧!只见卓远之背着手踱到他面前,冲着他叹口气随即摇了摇头,“我没什么可说的。”总算有个人放他一马,度天涯正要喘息,只听卓远之接下去说道:“只能说爱上你绝对是公主这一生最大的悲哀。” “哈!” 王储殿下的口头禅在这时候正好用于遮丑。 入夜时分,车神结束打工正好来303寝室转上一圈。今晚战野又没去特洛伊酒吧,恐怕还未完全破解程式中的账户吧! 伸出的手刚碰到303寝室的门,一只黑爪子就帮她拉开了大门,阿猫不愧是卓冠堂少堂主的宠物,警惕性十足。 扬扬手上的夜宵,她吩咐阿猫:“去叫他们过来吃东西。”三个男生懒得做饭,赶上这等紧张时刻,更是谁也不想动弹。车神的厨艺不佳,她也只能买些吃食照顾他们的胃。 将吃的东西收拾妥当,她捧着盘子直接用脚踹开战野卧房的门,“吃东西了!吃东西了!” “又吃?”战野头也不抬,连看她一眼的时间都没有,皱起的眉头更是显现出他的不耐烦。 车神胸中的怒火刹那间扬了起来,“给你买吃的,你还嫌?不吃拉倒!” “吃吃吃吃!”战野连喘息的工夫都不敢有,连忙应承下来。 有吃的东西是很好了,可如果接二连三吃东西,他就受不了了。今天六点公主来的时候带了吃的过来,九点幸之雾回卓冠堂之前又给他们送了吃的,这刚吃完还没消化呢!死人妖又送吃的来了。他得赶紧结束这个工作,否则用不了两天,罗兰德三骑土就成了罗兰德的三只小猪。 被人关心,被人爱的感觉是不错,可平时那些刁钻的女生蓦然间全变成贤妻良母,着实让人有点儿吃不消,像吃饱了撑着那般难受。 车神不知就里,将餐盘推到他的面前,她瞄了一眼显示屏上的数据,“这是什么?” “账册——都是从世界各地汇到瑞士一家银行的美金数额,然后没过多久,又有人从这家银行取走了这些钱。”公主花了十一个小时终于总结出了这些数据背后的意义,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意义与案子联系起来。 没想到她这么厉害,度天涯从今天起该对小矮魔女刮目相看了,“累不累?要喝水吗?” “不用了,谢谢!”难得他们可以像朋友一样坐在一起,公主还挺享受现在两人间的相处方式。没有过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不需要压抑什么,他们平等、平静地相处,这感觉很好。 将看过的那些账单、账号一一写下来,公主将它递到天涯面前,“你是学国际经济的,你看看这几个账号可能是从什么地方转进了瑞士银行。” 天涯顺势看下来,目光停留在中间的那个账号上。卓远之注意到他古怪的表情,“怎么了?” “这不对,公主你是不是查错了?”天涯的脸上写着无法置信,“这不可能!这个账号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公主你一定查错了,这个账号绝对不可能跟杀手组织有关联。” 鲍主重新检视一遍,她非常确定自己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就是这个账号,而且这个账号最近还将约合八百万美金汇入了这家瑞士银行新开的一个账户,然后当天下午钱就被取走了。我绝不可能弄错!”他这简直是侮辱她的专业水平。 战野也看了一遍,他同样确定自己编制的解码程序不可能解错,就是这个账号,没错!剩下来,就是天涯的反应有问题了,“到底怎么回事?如果这跟案件有关系,天涯你就说吧!” 事到如今,绝对不能再隐瞒下去。天涯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银行卡拿出来,“你们看这上面的账号。” 卓远之略略扫过,立刻发现了问题,“你的账号跟战野查出的这个账号只差两位数字。” “那是王宫账户,跟我的账号只差几位数字,这个开户的人一定是艾伯克龙比皇室家族内的人,转入瑞士这家银行的账号如果没有解错,那只有一种可能——” x国的重臣,甚至是艾伯克龙比皇室家族内的人参与了杀手组织,或者直接支持了杀手组织的行动。 事情麻烦了! 任谁也没想到只是单纯地帮警局查个案子竟然会牵连出这么多复杂的问题,战野彷徨得不知所措。他该继续查下去吗?万一牵连到跟天涯有关的人怎么办,还是…… 他望着天涯,身为王储殿下他总是很有决策力,这一次一定也不例外,战野需要他的指引。 天涯怔怔地望着看不见的前方,王储训练课程里没有教他面对自己的亲人成为国家的叛徒应该如何行事。 这道题的答案只有他自己能求证,谁也教不了他,帮不了他——这才是他自己的人生,逃月兑了宿命的人生。 “查!” 度天涯沉静片刻作出了他认为最正确的决定,“既然艾伯克龙比皇室家族存在犯罪的可能,那么就该查下去。哈!我也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我父王眼皮子底下作奸犯科。” 即使代价是x国将在世界政治舞台上蒙羞,即使代价是他可能需要亲手除掉自己敬重的人,但他依然要将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他要干干净净的人生,他不要浑浑噩噩地活着。 既然他决定要追查下去,有些话卓远之就有说出口的余地了,“天涯,你还记得你被绑架的那一次吗?” 提起那次绑架事件,王子和公主的目光不自觉地撞到了一起。 怎么会忘记呢?那次天涯跟宇文浪一起被绑架到又臭又脏的仓库里,害得他全身起满了鸡皮疙瘩,还害得公主为他挨了一颗子弹。这一切的一切都深藏在他的记忆深处,永远不会磨灭。 卓远之突然提起那次绑架事件,难道是指:“有人利用那个杀手组织,我被绑架的那件事就跟这个杀手组织有关?” 谤据卓远之混黑道的经验,“你被绑架那次出动的还只是小喽罗,真正的杀手组织可能尚未启动,不过八百万美金应该能让大鳄游出水面了。” 大鳄……大鳄…… 卓远之突然想起了什么,拿出口袋里的手机,他迅速拨下卓冠堂资料室的电话号码。然后是静等,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格外漫长。 没有人说话,战野和公主依旧努力破译着程序里的全部账号;天涯走到窗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卓远之拿出笔记本电脑,打开他想要的页面,他双手环胸等待着卓冠堂的手下给出他想要的资料;惟有车神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她看看这里,瞧瞧那里,视线最终落在卓远之和战野两个人身上。 完全不同的两个男生,卓远之沉稳、老练,骨子里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神秘;战野热情、开朗,从他的眼里能清楚地看到最真实的世界。 最可笑的就是她了,单恋了梦中情人这么多年,原来他一直就在她面前,真的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她才明白卓远之这样的男人跟她想象出来的情人相差太远。不是说卓远之不够好,只是他似乎并不适合她的人生。 而战野就不同了,他总是以最真实的模样站在她面前,即使是吵架也是大叫着直接宣泄脾气。总以为这样的男生太容易被看穿,所以毫无魅力可言,今天看到他认真工作的模样,车神才知道自己的决断下得太早了。 认真的战野很帅哦! “你干吗一直盯着我?”战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窜到了车神的面前,在她发直的视线里招了招手,他笑得很暧昧,“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会以为你对我有意思哦!” “谁……谁对你这个\\*\\*男有意思,你……你去死吧!”她收回刚刚幼稚的想法,他哪里帅啦?丑得跟蟋蟀一样! 罢刚她明明摆出一副欲将他吞下的模样,怎么顷刻间就变天了?战野忍不住叫了起来:“你这个女人很不可爱嗳!你到底想怎样?喜欢或者不喜欢,你倒是给我一句话啊!还是要我……” 没等他解开与车神之间纠缠许久的矛盾,卓远之的笔记本电脑突然发出嘀嘀的声音,原本空白的页面迅速被资料占据,沉黑色的双眸以最快的速度浏览了一遍,果然和他想的一样。 “就是它!” “哪个它?”说话只说几个字,他真当自己是八卦哦!战野自认四肢发达,头脑基本很简单,用膝盖想也想不透他说的“它”到底是哪个“它”。 卓远之的双眼埋藏在阴影里,他的五官绷得很紧,像石头一般坚固得聚在一起,严肃的表情是心灵阴影的象征。一时间,诸多和恐惧有关的词语全都汇集到了他的脑海里。 这世上居然有东西可以让梅菲斯特露出如此畏惧的表情,天涯也不禁慌了,“你到底查出了什么?快说啊!也许跟皇室里的内奸有关呢!” 卓远之张了张嘴,只吐出轻微的几个字:“它居然还在!” “又是哪个‘它’?”战野快疯了。这么复杂的程序都没有让他头脑打结,而反常的卓远之则快要了他的命,“到底是怎么回事?快点儿说清楚啊!” “三年前……三年前,就是这个杀手组织曾经企图杀了我。” 原来卓远之就是因为这段记忆所以才害怕哦!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可他们没有正面向我下手,而是绑架了幸之雾。”放在笔记本电脑旁的手忽然捏紧,往事历历在目,卓远之以为自己会释怀,原来记忆比他想象中来得深刻,“那次之雾差点儿就……差点儿就……”抹了把脸,他抹不去脸上挂着的黑暗,“我以为那次我已经彻底地瓦解了那个杀手组织,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他们又聚集起来。说不定,这一次他们的势力更为庞大,杀伤力更强。到时候,所有接近我的人都会……” “别说了。”天涯拍拍他的背,他能了解卓远之的感受,那次他被绑架,公主因为他而受伤,那种恐惧和抱歉,他能明白,“那不是你的错,而且现在之雾没事,她很安全。” 之雾……之雾…… 卓远之突然想起了什么,拿起手机,他按下快捷键。快接啊!你倒是快接电话啊!无人应答。 他慌了! “卓远之……”战野想说些安慰的话,却被天涯拦了下来,“让他一个人待一会儿吧!他需要一个人待着,我们帮不了他。” 除了他自己,谁也帮不了他。 之雾,之雾你究竟在哪里? 之雾会不会有事?难道她已经被那帮人抓住了?他们正在对她做些什么?是不是又像上次一样对她…… 不能想,再想下去他会疯掉。将自己困在卧房里,点上一支烟,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卓远之打开qicq,手指轻点键盘,他敲下一行字符,收到信息的那台电脑——身在英国。 “我不想再伤害她了,我要结束这种痛苦。” “你想干什么?你嫌对她的伤害还不够吗?”他刚发出去的信息很快就得到了回复,远在英国的那个人似乎一直在等着他。 多久了?他们很久没有利用这种方式联系了,之雾从英国回到罗兰德学院之后,他们就鲜少在oicq上碰面,惟独的那一次还是之雾的失落促成。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卓远之想找到那个人的时候,那家伙都会静候在电脑那头,像是专门为了他而存在。 对着显示屏,卓远之有好半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手指停在键盘上,他敲上几个字符又清除掉几个,反反复复好几次,竟半个字也写不出来。 远在英国的那台电脑却为他送来了那个人的反应:“之雾努力了那么久,不就是为了能站在你的身边嘛!她好不容易在你身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你再将她推开。这样反反复复,你究竟要捉弄她多少次?” 这不是卓远之乐意看到的结局,他不想捉弄任何人,包括幸之雾。只是身为梅菲斯特,他的世界注定黑暗,容不下丝毫光明。 这是他的宿命,他逃不开的宿命。 “是我的错,从一开始我就不该让她有希望。” 可之雾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又能怎么样呢?谁能给他答案,卓远之的手不自觉地在键盘上敲下一排问号发送给英国的那个人,他知道,那家伙能给他答复。 “凭心而动。” qicq留下最后的四个字,那个闪烁的头像跳了最后一下,消失了。那家伙就这样走了,把卓远之一个人丢在虚幻的网络里,自己走了。 凭心而动——凭心动而行动,如果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卓远之,原名龙铮,出身黑道世家——龙门,年幼时的梦想是像亲生父亲一样做一名地质学家。五岁时父母发生变故,他因为身体不够强壮,不够格做龙门少门主,而被送回了父亲的家族,一个凭实力站稳脚步的卓氏家族。 他经历了一年冷眼相待,六岁的男孩主动找到卓英冠,声称要做他的儿子。他花了三年时间取得了卓姓,有了现在的名字——卓远之,有了现在的身份——全球第一大黑帮卓冠堂少堂主。他的人生注定与黑暗为伍,凡是跟他沾上关系的人都会遭遇危险。 十五岁那一年,他会遇到自己的命定之人,摆月兑孤独的命运。如八卦所言,十五岁那一年他遇到了幸之雾,还有……封千里。然而,八卦的占卜还有下句: 即使是命定之人,也难逃死劫——这是八卦为他占卜出来的全句,卓远之铭记于心,从不敢忘。 为了那句“难逃死劫”,他不敢跟任何人接近,包括他的命定之人。他依然孤独地活着,这是宿命,他逃月兑不了。 卓远之望着显示屏静静地发呆,他的脑中彻底呈现出黑屏现象,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想不起来。 房内一片寂静,他不记得自己沉静了多久,只听到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还有随之而来的敲门声。 门拉开的一瞬间,阿猫引颈眺望。门外的人瑟缩了一下,终于放大胆子往里走。卓远之没有回头,即使只是那虚无缥缈的气息也足够让他辨明来者是谁。 她站在他的身后,双手搭在他硬实的肩头上。她的鼻息传过他的身体,沾染他的面颊,为那紧绷的五官沾上一片湿濡。 “卓远之,度天涯说你找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正找东西呢!度天涯是不是太想炫了?深更半夜开着宝马四处找她,就快把整个罗兰德学院的女生都惊动了。而且见着她,不由分说就把她抓上车拖来了这里,她还要找东西呢!患上神经病的王储殿下到底想干吗? “这么晚了,你没回堂里?”他说话的语气很平静,刚才所有的反应像是梦一场。 之雾不疑有他,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她喜欢看他的眼睛,黑黑的有种神奇的力量,可笑起来的时候却巨清澈,让人想一探再探,“我的手机不见了,我正在找,看看是不是刚才帮你们买夜宵的时候丢在了店里。” 他又抽烟了?之雾眨巴眨巴眼睛,这才感觉到危机所在。他每次抽烟都意味着他的心情极度恶劣或烦躁,今天也不例外吧!幸之雾,你要小心喽! 卓远之将手中的烟蒂掐灭,扯开嘴角还她一弯干净的笑容,“对了,你还记得曾经绑架你的那个哥伦比亚大鳄吗?” “当然记得。那次我差点儿丢了半条命,怎么可能忘?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儿害怕呢!要不是你去得及时,估计咱们俩就得等到黄泉路上再相见了。我长那么大,那次是最……” 她蓦地住了口,卓远之眼中不是清澈的黑色,那种浑浊酝酿着半壁风暴,眼见就要撒开天网,捕捉所有浓重的色彩。 “卓远之……”她怯怯地喊着他的名字,他那种神情好恐怖。 他没有搭理她,将她推到门边,他说话的口气出人意料得平静,“太晚了,我送你回堂里,你自己小心一点儿,要是再被人绑架了,我可不打算拼了命去救你,你就祈求老天保佑你大难不死吧!” “喂!”之雾差点儿没气背过去,“你这个人很不像个男人嗳!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就你这样居然还当选罗兰德三骑士,还让众多女生为你神魂颠倒,完全不行嘛!你应该说,不管你遇到什么危难,我都会像骑士一样挺身而出……” “为你收尸?” 他不客气的口吻让之雾当场口吐白沫,挥挥手,她决定放他一马,也放过自己备受摧残的心,“收尸就收尸吧!总比曝尸街头来得强,你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 她无意中瞥见卓远之眼底里藏不住的虚弱,她说的话吓到他了,是吧?还是他想起了八卦的占卜,那个有关他会终身孤独的占卜? 他又在伪装了,将自己的脆弱用无所谓来伪装。他不习惯将自己的感情放在旁人面前,不了解的人会以为他冷血,其实……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更渴求被爱。 伸出手,幸之雾大方地拥抱他。她收紧手臂,以最紧的拥抱将他团团围困。她要用身体的接触告诉他: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我从来没有离开你。 在她的拥抱下,卓远之紧绷的身体慢慢松懈下来。他抿成一条线的唇角不肯泄露他的情绪,那些丝丝纹路却早在不知不觉中暴露了他的脆弱。 “我没事,我很好,我不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在英国那段时间,我已经学会了照顾自己,没有人能够轻易伤害到我,你即使不相信你自己,也该相信我。” 他知道该相信她,也知道为了抚平他的担忧她做了很多。可宿命难逃,他的害怕注定一直延续下去,无法中断。 在宿命的轨迹里,门内的两个人无声地出轨,门外的两个人却叽叽歪歪地讨论起来:“既然幸之雾从英国回来了,那在英国的那家伙究竟是谁?到底是谁在icq上与卓远之碰面?” 就像生与死,这……也是一个问题! “太难了!实在是太难了!” 站在战连的面前,战野一个劲地叹气,“不是我笨,实在是这套程序太难了。设置虽然简单,但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之下,想要彻底解开这套程序就太难了。” 话说回来就是没办法彻底解开这套程序喽?看着战野递上来的u盘,战连有点儿失望,什么也没说,他将u盘揣进口袋里。到底还是拍了一下长孙的脑袋,“你呀!离大师级别还差得很远,好好努力吧!” 就这样!就这样?只是这样? 战野棕色的眼珠子差点儿没掉出来,跟他想象中的也差得太多了。他以为老头子会将他大骂一顿,然后嘲笑他的无能,最后抨击他、贬低他、唾弃他呢! 真不好玩,太没意思了。指指战连口袋里的u盘,他不忍心再耍老头子,“这套程序已经全部解开了,我们集合好几个人的力量解出这套程序里的全部秘密,里面有详细描述,对你们破案应该很有帮助。弄丢了,我可不负责再解一遍。” 好小子!居然敢耍他!战连不客气地用u盘敲他的脑门,反正这小子聪明得过分,敲笨一点儿或许更可爱,“解出来就解出来,没事骗我干吗?想挨打是吧?” “想看看你会不会损我嘛!”估算失败,是战野的错。谁让老头子突然一下变得这么和蔼可亲了呢?都有点儿不习惯了。 “你以为我会嘲笑你?你当你爷爷我是什么人?我的人格有这么低劣吗?”这小子肚子里的弯弯绕实在是太多了,根本是欠揍嘛! 战连还想扁他,这回战野闪得可是够快的。他又不笨,老是被打总有一天会被打傻的,“我的错,我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月复了。” “就是!”战连刚答应着,蓦然觉得不对劲,“你小子又耍我!” 在老头子发火的前一刻,战野赶紧岔开话题:“老头子,现在发现了吧!你长孙——我学计算机还是有点儿用处的,如果当初不是我坚持读这个专业,今天谁来帮你?谁帮你破案,你说是不是?事实证明,你长孙在这一领域是很有天赋,未来也很有前景的嘛!” 他就吹吧!真奇怪,这小子怎么不是属牛的?战连以成熟老男人的姿态看这半大小子吹嘘个没完没了,直到战野在祖父的眼神里看到幼稚的自己。他不自觉地住了口,怔怔地望着祖父,像年幼时那样。 “不一定要上警校才能当警察。”也是这件事让战连看清了孙子的潜力,“以你现在的能力如果能够帮助警局破案不是也很好嘛!” “老头子,你不会想跟我说什么正义力量,谈什么英雄主义吧?”他从小到大听多了警察的故事,似乎作为战家长孙注定了要当警察。正因为如此他才排斥这种命运,现在也一样。 早料到这小子不会听人劝,战连准备了法宝。从兜里掏出一纸文书,相信那才是让战野心动的源泉。 “这是警局的聘书,如果你签下它,你就是警局的编外探员,警局会根据你的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报酬。例如这次你帮警局解开程式,警局会给你一定的奖励,最起码比你打工赚钱更容易,而且从事的依然是你喜欢的计算机专业。” 听上去让人有点儿心动哦!可为什么听在战野的耳朵里,总觉得像一个圈套呢?“老头子,你不会在给你长孙下套吧?” “有吗?”身为老警察,战连的表情实在是很无辜啊!不要说你一点儿也不想,看得出来,其实你对破案还是很感兴趣的嘛!” 老头子的话说到了他的心里,战野的确不排斥破案,他只是不想如家人所愿当警察,说白了就是不想活在宿命里。 掂量一下,这纸聘书的确为他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他既可以继续自己的专业又可以帮战家。可如果接受这纸聘书,他不就平白无故地走上了警察的道路。难道命中注定他要当警察? 还有还有,如果他真成了警察,他跟车神之间又会有怎样的改变?车神的父亲、兄长都是卓冠堂的手下,算起来她也是黑道出生。难道他跟她之间要黑白两难立? 那他跟卓远之呢?他们这段友情又该何去何从? 难道,度天涯、卓远之和他都逃不开宿命的纠缠? 战野是否会接受这纸聘书,接纳宿命的安排成为一名警察?那个隐藏在x国里的黑手究竟是度天涯的什么人?他会给罗兰德学园带来怎样的灾难?杀手组织是否会再度将黑手伸向卓远之,甚至将幸之雾从他的生命里剥离吗?梅菲斯特注定难逃孤独的命运吗? 请看《涩世纪传说part11》! 同系列小说阅读: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7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8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5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6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4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3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1 涩世纪传说:涩世纪传说part2 涩世纪传说10:涩世纪传说part10 涩世纪传说11:涩世纪传说part11 涩世纪传说12:涩世纪传说part12 涩世纪传说14:涩世纪传说part 14 涩世纪传说16:涩世纪传说part 16 涩世纪传说9:涩世纪传说part9 涩世纪传说度天涯篇:不爱王子爱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