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侦探》 序 傻探笨探裘琍 躲在被窝里看侦探小说……,那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个小女孩,看侦探小说居然会掉眼泪,算是极傻极笨的呆事了,不过裘琍依然感动,纵使她后来饱读古今中外戏剧名著及钻研诸多赚人热泪之戏剧原理……,但是她始终难以忘怀,一段又一段曾经挖空了她心思的疯狂陷阱。 后来,小女孩当然长大了。唯一值得描述的事--她的脑袋变大了,而脑袋变大唯一的好处--她开始懂得怀疑,觉得……自己被骗了!对啊,就是如此! 她有种被骗的可恨情愫,那些聪明、睿智、精心策书的疯狂陷阱,原来就是作者针对读者完全不设防之心所布下的陷阱,而读者就是永远破不了案的傻探笨探,作者才是幕后隐藏最可怕、可恨的大凶手! 知道了吧,终于明白了吧,那常常使裘琍半夜捶胸顿足、气不成眠,原来所谓侦探之梦就是刺激自己智商太低的白日梦,如果想要平反自己的冤屈,就是让读者比侦探聪明,让侦探变成傻探笨探,让人人在现实生活里随时可能变成举世无敌的大侦探……当!(脑袋里灯泡亮起的声音)此时,裘琍眼中交闪可怕的光辉,一股戏谑、恶作剧、捉弄的快感从神经末稍顺着血液抖擞到心脏边缘,电击般她跳了起来,坐上她的老位置,翻开她写了一半、忘了一半、继续不下去,又舍不得停止的旧稿子,非常潇洒地把它劈成两段,再用她自以为最美妙的姿势丢到垃圾筒里。(不必可怜它的遭遇,那儿躺了许多和它同根生的兄弟姊妹们,说不定哪天想不开她又会捡起来完成它们。) 最后裘琍又开始作梦了,这次作的是非常不同的梦,她要作一个非常纯净的梦,关于一个傻探笨探的侦探梦…… 谁说侦探小说非得腥风血雨、血肉横飞的?裘琍的梦里没有。 谁说大侦探都要聪明绝顶、随口就能呼风唤雨的?袭璃的大侦探总是少了一根筋。 谁说推理过程总要人模不到边际才叫高竿?裘琍喜欢玩味推理胜过揭穿谜底。 加点爱情,加点人性美妙处,加点疯狂调味料,把侦探写得非常不侦探,把推理写得好像不太重要,把人物写得可爱些,把理想放近点…… 这大概又是裘琍感叹“侦探难为”的自圆其梦吧。 第一章 一小方块练舞场地,几队人马正随着轻快音乐摆动身躯。 老师努力向学员示范正确动作…… “挺胸!手臂张开……弯腰,弯下去,再下去,下去……好……了!起身……”当老师洒遍热汗,弯腰下去再上来之时,气得差点咬舌自尽。 原来老师一弯腰同时,学员们早就气喘吁吁,纷纷倒在地板上。 “妳们这样三两下就不动,怎么减肥?” 丁蔷,减肥班指导老师,朝那些既肥、且痴、又呆得不象话的女人们咆哮。 虽然这么大声说话有失老师的尊严,不过当开始教授此班只休息不运动的减肥课程以后,她的忍耐力显然已到达极限,一个月下来学生没减少半斤肉,自己先气瘦三公斤。 “妳!”丁蔷一指戮向其中最肥学员的鼻孔。 她是王先生的太太,大家叫她王太太。 打从王太太进入此班,丁蔷从未见到她动过。 “我动了啊!”胖太太慌张举手投降,满脸充满被老师无理冤枉的表情。 “手指。”她笨重扭动全身上下最属纤细的手指。 丁蔷发现五根胖手指之间肥得没有空隙。 “老师不是说过要从自己身上最常动的部位开始练习?我想来想去只有手指最灵活,缴学费时老师不也亲眼看过我数钞票的功力?我敢说我的手指一年数钞票的运动量,绝对比老师手指一辈子的运动量还要够!” 王太太得意洋洋翘起肥唇,-个人若连嘴唇都肥的话,其它地方就不必多做形容。 这算是威胁老师了? 丁蔷暗骂,好像只要缴了学费就算减过肥,不管身体有没有减掉几斤肥肉,心理八成已经完成减肥计划。 “你忘了当初妳如何下定决心减肥的!” 丁蔷双眼射出火花,她是个不容易妥协的女人,即使她面对土地大亨的老婆,她一样会指着她的蒜头鼻放马过去。 王太太终于忆起惨痛回忆,脸色蹴然被泼了墨汁般发黑。 “那个该死的女人!”她咬牙切齿怒叫,“真想不通老头子怎么会爱上她,要不是老师神通广大,说不定现在我还被蒙在鼓里。” 不是蒙在鼓里,而是蒙在冰淇淋与蛋糕堆里。 丁蔷不必怀疑王先生怎么该死地爱上“她”,只要看足家里那头肥脑肥肠肥腰肥腿的肥女人后,任何的“她”都可能变成赵飞燕。 “既然鼓已经破了,让妳发现王先生非、乃好瘦之徒,妳应该更要努力减肥来挽留先生的心。” 这类苦口婆心的劝告,丁蔷已试过数千遍,每每只引起王太太从双层下巴里挤出来的长叹。 “我想,请侦探捉奸比减肥来得简单多,至少我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等待老公回心转意。” 谁晓得,王太太灰心丧志、不负责任、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之一席语,竟然惹起其它人共叹,大家想不起老公嫌恶的脸蛋,倒十分怀念减肥前的快乐“滋味”。 “够了!”丁蔷怒喝一声。 “如果大家忘了肥胖带来的奇耻大辱,妳们尽避回家去享受美食,以后别再来找我抓奸,别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懂了吗?” 大家瞪着眼,居然…… 憋着脸一副要笑出来的样子。 她们心里如此想:如果大侦探的时间十分宝贵,许多案子等着办都办不完,那么就不必加开减肥班来付房租了。 落魄处境让自封大侦探的丁蔷十分沮丧,以警察世家的优良环境而言,丁蔷想青出于蓝不无可能,她甚至放弃报考警官学校,为的是要单打独斗,开创丰功伟业。 可能由于她太年轻了,才二十五岁而已,要成为大侦探有待磨练,现在她只能租个小房间,挂上小小招牌,替有钱太太捉捉奸,或者找回迷失的小狈,至于恐怖、喋血、悚人听闻的谋杀案件,只有到小说里去满足了。 气了约二十分钟,居然没有人过来安慰丁蔷。她们坐的坐、倒的倒、趴的趴,紧紧抓住老师生气时逮到的偷懒光阴,甚至让丁蔷发现陈小姐偷偷从皮包里抓出一样东西塞到嘴巴去,这些胖女人啊……无药可救! “像老师这般高姚身材实在教人羡慕。”小蚌子女人悄悄移到丁蔷身旁,如痴如醉盯着丁蔷看,她要仰起头才能看到丁蔷。 小蚌子女人(对一百七十五公分而言,很多人都可以变成小蚌子),可以说是减肥班上最认真的学员,虽然一个月下来她只减了半公斤,不过已让丁蔷充满成就感。 提到高挑身材,不知是贬是褒,一百七十五公分身高一直是丁蔷的致命伤, 使她不想在人堆里出类拔萃都不容易,而且好像她没有加入篮球队是国家政策失败,她若待在家中绣花补衣则是天大笑话,总之太高的女人永远得不到“娇弱”礼赞,也休想获得女人视为同类的好感。 “老师一定有许多追求者吧?”小蚌子羡慕地说。 “没有。”丁蔷斩钉截铁说道。 “没有?” 此声非来自问话者口中。反而引起周围旁听者共骇,她们皆想,以老师模特儿般苗条身材,加上二十五芳华年岁,加上清秀姣好的脸庞,最重要是独立自主个性,身旁会缺乏追求者? 那这些肥婆是怎么嫁出去的…… “我的理想与抱负并不是为了--嫁人,我生来为了完成梦想,要成为令罪犯胆战心惊、令警察唯命是从、令百姓称颂乐道、为家人光祖耀宗的、举世闻名、声名远播、名利双收又智勇双全的大侦探!”说着,丁蔷狠狠抬起下巴,为此“骄傲”动作差点扭伤脖子。 “大侦探……不容易喔!”小蚌子抬头望向临时搭起的侦探社,公寓五楼加盖的违章小绑楼,而减肥班就设在阁楼外水塔边空地,架上个小帐篷里,铺上一层塑料地板,就算是瘦身场地了。 “创业维艰,这是大侦探未成名前的坎坷岁月,就算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也得让人看了好几本之后,才知道他叫做福尔摩斯。”丁蔷振振有辞说道。 她若能稍微矮下头,定会发现一群人--紧绷腮帮子忍住大笑的怪模样。 “老师,我相信妳的能力!” 小蚌子毅然抬起比丁蔷更高的下巴。 “谢谢妳。”丁蔷感动地拍拍小蚌子头颅,心底犹然升起浩然正气,等她缴完这个月房租后,侦探社必要重新振作起来。 等大家跳完最后一支韵律操……别说跳的,应该说听完一支韵律操,大家才使出来到减肥课程中唯一的运动量--即跳起来欢呼一声,然后散去。 丁蔷取下毛巾猛擦汗,每次上课她总是最累的人,真不知到底减谁的肥。 当她打算关上灯进入办公室内,忽然发现小蚌子就伫立于门边。 她提着背包,身上已换下那件裹粽子似地韵律衣,就穿着胖女人经常穿的那种无腰身套装。 “有事吗?”丁蔷卷起衣袖走进去,正值七月夏日,里头温度高得吓人,当然她没有闲钱装一部冷气。 “老师是个奇怪的人……不过值得信任。”小蚌子站在她身边,表情冷肃,似下了好大的决心。 丁蔷回给她同样冷肃的态度,不过这种表情装久了,下巴容易月兑臼。她认为胖女人除了减肥餐不值得信任外,其它都好说。 小蚌子一瞬也不移的注视大侦探,躲在肥肉缝里的黑眼珠一闪一闪地,她开始感受到她传来的讯息…… 智慧…… 智慧?或深沉?或思考?总之,不该属于胖子羡慕瘦子,或学生崇拜老师的眼神,属于……受害者对大侦探求救的眼神! 丁蔷蓦然张大眼睛注视她,第一次如此专注且认真打量。 老实说,实在记不得小蚌子如何称谓,她比较记得如何让女人掏出荷包来,二十几个学员对她而言都差不多一个样,全是肥肥胖胖、蠢头蠢脑的样子,尤其长得小包容易让人忽视。 但是,当大侦探开始“专注”时,任何蛛丝马迹皆逃不过她的法眼。 丁蔷忽然低眉而笑。 “妳不是她。” 语出惊人,小蚌子吓了一大跳,立刻露出崇拜目光。 “果然是未来的大侦探!我和她换了,人家都说我们长得很像。” 丙然,同样身材,应该说每个学员都是同样身材,所以即使有些变化也难以察觉。 “为什么?” “有人要杀她。”小蚌子犹豫一下,终于说出口。 ◎◎◎◎◎ 啊…… 谋杀案终于发生了! 不可思议、难以预料、迫不及待、忍无可忍,日夜期待的谋杀案终于发生在 今天! 四月九号,她永远会记住这个日子,这-天大侦探终于面对骇人听闻、匪夷所思、扑朔迷离、史无前例、奇也怪哉;又想不到、猜不透、有点突然、又来得恰到时候的;天大、超级、严重、恐怖、喋血--谋杀案! 经由一名小蚌子女人之口。 “再说一遍。”丁蔷勉强板着脸,认为这是最恰当的表情,任何侦探在初闻谋杀案之际,绝不能轻易露出张口结舌的笨样。 “有人要杀她。”小蚌子再说一遍。 她确定听清楚了,心跳同时如擂鼓似的撞向五脏六腑。 大侦探同正常人一般,同样具备心跳和内脏,只不过她懂得用表情掩藏惊喜。 现在,丁蔷正像墙壁上的福尔摩斯画像,非常睿智且面无表情。 “妳知道妳在说什么吗?”丁蔷压低声音,耳朵好的人还会听到尾音带着阵阵抖波。 小蚌子捺住波动情绪,同样问题她问了三次,若对方是个普通人,她会怀疑她聋了。可是,大侦探之所以不厌其烦问了三次同样问题,可能怕受害人因恐惧 饼深而产生歇斯底里症状,是故延长时间以平稳她的情绪。 这样想来,小蚌子脸上好看许多。 “坐下来吧!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她早就坐下来了,要知道胖子站不久的,看来这大侦探似乎有点魂不守舍。 魂不守舍?她早已魂飞魄散了! 丁蔷开始绕着小蚌子到处打转,面对她时一副沉着应战模样,背对她时又是一副翻白眼、脚底抽筋的焦急万状。 太刺激了!这是丁蔷第一次接手谋杀案,她想过千万遍情景的推理情节,如果记得不错,该是大侦探用睿智无比的头脑,解剖案情经过…… “什么时候发生?有无目击者?怎么死的?死状够惨吧?死的还是被弃尸?” 小蚌子张大眼睛,她想至少猜对其中一项。 “我没说她死了啊!我是说有人想谋杀她,不是她被杀了……” 啊……丁蔷脸色倏地形成三种颜色,她居然把预谋杀害与被谋杀搞混了,简直就是大侦探犯下的不可原谅错误。 “是吗?我想妳说得太快、太模糊,以致我听错了。”丁蔷从容解释。 小蚌子睁眼,她重复说了三次之多,怎么可能说错?除非此大侦探并非她预想得那么好。 唉!事出急迫也没办法多想,她没有多余时间赴英国寻找福尔摩斯帮忙,况且瘦的人看起来比较轻盈、灵活、聪明、值得信任,当然,这是胖子一厢情愿的想法。 “好吧!有人想杀她,她是不是黑社会老大继室?或是贩毒集团的后台老板,还是警察的网民,惹怒了可怕的犯罪组织,以致遭人追杀……” “都不是。”小蚌子答得很干脆。 “那么就是朱门恩怨啰?为了争夺财产而斗得皮破血流。” “也不是。” “铁定就是为情所困吧?她狠心抛弃男朋友,所以对方想复仇!” “不对不对,她只可能被人抛弃,不可能抛弃别人。”小蚌子急得摇头。 丁蔷打量着她,她表情里暗藏一丝难堪。 “该不是妳吧?妳为了顾及尊颜,所以把妳说成她,妳说有人想杀她,其实就是有人想杀妳!” 她看到小蚌子吓得好大一跳,心底沾沾自喜。 “我和此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 丁蔷托腮看她,不知何时她沉稳坐在小蚌子身旁,当她面对自己“充满睿智”的双眼蹄,任再如何顽强罪犯都无法遁形。 “妳真的和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妳为什么知道我?为什么找上我?为什么对我了如指掌?为什么知道我未来会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 小蚌子头痛起来,她被大侦探太复杂问题给困住。 “我认识妳,因为她告诉我参加了一个减肥班。我找上妳,因为她临时决定不上课了,而我可惜学费都缴了,所以才代她上课,反正我也需要减肥,至于对妳了如指掌以及妳想成为大侦探……那是妳每堂课一定会说上二四遍的理想抱负,我想不了解都难。”小蚌子艰难解释。 这样说来,再深奥的谜底都可轻松解开。可是果真如此简单? 丁蔷突然还有许多问题要问…… “可不可以先听我说,我的责任只在说完我要说的话,剩下就是大侦探的事了。”小蚌子抢去她的话。 大侦探,……丁蔷心底曾默念过数千遍,但远不及从别人嘴里说一遍来得好听,看样子梦想指日可待了。 丁蔷竖起耳朵倾听小蚌子说话。 “她是我一个很好的朋友……”话才说了一句,丁蔷马上插进嘴。 “多好的朋友?” “嗯……我不会用形容词,反正很好就是了。” 马上就发现疑点了,既然感情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嗯……一声这么长? 丁蔷把“疑点一”记在本子上。 “她叫什么名字?”想,该给女主角一个名字吧? 小蚌子有点吃惊看着她。 “我叫什么名字?” “妳……?我看一下,妳叫李芝梅。”打蔷翻开学员名册找着。 “对啊!那她就叫做李芝梅啊!” 啊,对啊!大侦探又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丁蔷竟忘了她盗用女主角名字。 想不到小蚌子也有些推理细胞。 “妳叫什么名字?” “嗯……陈榆。” 丁蔷低下头飞笔写下:假名,因为嗯……一声太长,待日后考证。 “好吧!陈榆,妳凭什么认为有人想杀李芝梅,她告诉妳的?” “不是,她什么都不知道,芝梅是个单纯的女孩子,会把什么事都想得很好,即使真的有人要陷害她,她也不会知道的。”陈榆着急地说。 “包括妳吗?” 陈榆一脸茫然,滞重的脑袋一时转不过来。 不会是她!胖女人只会站在体重机上吃甜食…… 丁蔷颓然放下笔。 “好吧!她是可爱、善良、天真的女人,不会有人想杀害她,或者说其实根本没有谋杀案发生。推理结果就是!-昨天妳躲在床上,看了一晚上的侦探小说所产生的幻觉,也可能减肥过度得了妄想症,不然就是企图愚弄聪明绝顶的大侦探!” “不……不是这样……”陈榆惊慌起来,双颊赘肉晃动着。 丁蔷看了更不是滋味,刚被揭发罪证的嫌犯,第一个表情总是这样--惊慌。 谋杀案……大侦探第一次经手的谋杀案,竟然被一个胖女人所愚弄,多教人灰心。 丁蔷用力甩甩头,大侦探于成就大事业之前,难免会有灰心与挫折,于是她以坚忍不拔的神态站起来,走到门边打开门,亦示“道不同,不相为谋”--送客! 陈榆似被打败了的母鸡,抖落满地惆怅走到门边。当她回过头再看一次大侦探时,眼神有凄惨的绝望。 “真的有人想杀她……” 丁蔷撇过脸,大侦探只被人愚弄一次,不可能笨得造次。 “因为……” 丁蔷伸伸懒腰打了个大哈欠,意指:她很累了,不想浪费时间听她的因为。 但是陈榆勇敢地抬起眼睛,有意向大侦探挑战。 “小梅死了。” 和她同时收音是丁蔷张成好大的嘴:啊……哈哈!谋杀案终于发生了。 ※※※ 近郊有一栋“很”大的宅院,就像赚足了钱的老太爷隐居享福那一种。 与“很”并存的,有很大的铁门、很大的花园、很高的围墙,还有很大、很凶、很饥饿的两条狼犬。 路上街灯晕黄,呼啸而过的垃圾车,引起狼犬一阵张牙咧齿的狂啸,树后头被月光照长的黑影,正忍不住一阵阵发抖。 他以为他躲得很好,其实要不是铁门拦住,那两条狼狗早把他咬得支离破碎了。 一个瘦瘦高高、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鬼鬼祟祟躲在树后头已经很久了。这位远看起来眉清目秀、近看起来满脸胡渣污垢的年轻人,刻意穿上一身夜行装。所谓夜行装,当然就指从头到尾都是黑色系列,黑色衣服、黑色长裤、黑色裤子等等,看得出质料很差,就像在地摊上买回来的那种--回家后才发现钮扣少了两个,洗一次就面目全非。还有他脚上的黑布鞋,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双白布鞋,至于那双黑袜子,就不必再多说。 从地上零落的啤酒罐、几根踩熄的香烟,滴落后风干的汗水污渍,在在显示他心情十分沉重且不安。见他迟疑探出头,又碰到钉子似紧急缩回头,如果职业是小偷的话,该是头次出征的小笨贼。 “要命,大神探应该坐在豪华大办公室里,喝喝咖啡、听听音乐、优闲自在思索破案症结。绝不会躲在树后面,面对两只凶神恶煞大狼犬,探头探脑又缩头缩脑的,真像个道地的大傻瓜。”他喃喃抱怨,又引起一阵发抖。 又一个自命为侦探的狂人? 这年头招牌打下来,十个人可打中九个大侦探。 不过此人更狂,他自封为“神”探,意味破案能力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事实上,曾曼--他的名字,(这个名字也取得真好,据说长期用头脑工作的人四肢会跟着退化,所以除了遇到失火状态,曾曼会拿出跑百米的成绩之外,其它都慢得可以。)曾曼从事“人类精神心理异常导致犯罪动机行为”研究,在犯罪辨识资料中心担任辨识研究工作。 其实这份工作,就等于拿人民血汗税金来喝茶看报的公务员,曾令曾曼唾弃不已,他认为犯罪数据库内埋没了旷世大神探。由于世风日下,社会型态日新月异,罪犯动机越来越简单勇敢,犯罪行为越来越高超绝顶,所以要得到数据后,再紧迫罪犯脑细胞,实在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幸好研究单位上司要求不高--也是等拿退休金的死公务员,要熬出头很难,要模鱼打混也不是难事。 当然,曾曼绝不是怠惰偷懒的年轻人,他是个血气方刚、正直不阿、有理想和远大抱负的年轻人,当他发现研究室里除了等便当来到之后便无事可做(也够慢的,过了三年才有警觉),因此开始筹划副业大计--神探社。 他之所以自封“神探社”而非“侦探社”,他认为“侦探”--其实就是小说里捏造出的骗人伎俩,总可以飞天遁地无所不能,与现实状况根本不符,根本就是荒诞不稽的捏造术。 历史上,曾曼只承认诸葛孔明勉强可称得上“侦探”,至于后来自己叫自己为大侦探的人,他都觉得想吐。 居然还有一种人?得相信福尔摩斯乃世界上最伟大之侦探,难怪后来想成为侦探的人全改行去写小说了。 言归正传,曾曼现在正站在树后头发抖,自然也是任重道远之伟大副业所使然。 看样子,曾曼大神探副业干得不算顶好,见他双颊凹陷,炯炯有神的双眼经过两夜未眠正暴出可怕血丝,而灰黄微黑的肤色显示长期食用方便面的结果,其两条瘦腿迎风摆动,唯有他注册商标般洁白牙齿表明未缺乏钙质之外,其余只能称作--贫病交迫。 唉!为什么成为“神”探之前,必要接受“人”身体发肤之摧残?从他接手这宗案件以来,可能有好几餐忘了吃,现在胃壁空磨得发疼,眼皮也困得直想闭起来。 不行!他努力睁开眼皮,终于等到难得机会,他怎么可能想到吃喝拉撒睡之俗事?他一定要振作起来,好不容易等到佣人放假,她出门了,最后园丁室灯熄了,只剩下这两条至少不会喊救命(可能会咬死人)大狼犬的大好机会,他怎可以放弃? 他必须制服它们…… 别傻了,每天一餐饭只吃两包方便面的人,怎么可能单手搏倒恶犬?他自然有准备而来,袋子里有几粒被下了迷魂药的可口狗食,只不过他连丢给它们的勇气都没有。 不能再等下去,他望望手腕--居然忘了戴表,说不定主人已购完物准备回家,他得尽快行动才行。 于是曾曼拿出遇到失火时的功力,一鼓作气将狗食扔了过去! 炳!靶谢高中时勤练投篮技术,当狼犬发现曾曼忽然跃出来而打算大吠特吠 之时,那狗食竟然正中其中一只的嘴里,另一只闻到可口味道立刻扑上去啃咬。 也感谢轻松的研究工作让他有时间研究狼犬的美食,所以不到一会儿工夫,两只青面獠牙可怕非常的恶犬,都像病猫倒下来。 如果侦探的话,可能街上去与之决一死战,这就是神采与侦探不同之处。 他还准备了解药,等他搜集完有关证据后,再唤起这两只大笨狗(刚才他还叫它们恶犬,现在叫它们笨狗,未免太现实了。)但不是由于他悲天悯狗之心大起,而是不能让主人回来后发现狗儿被动了手脚。 有时候一股作气比枯坐冥想具有成效,事实有时并无想象来得可怕,没想到一个动作下去就轻易制服它们,真浪费了躲在树后发抖的两小时光阴。好了,可能致命的威胁物一旦破除后,剩下的对曾曼而言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他用铁丝轻松打开铁栏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锁,轻悄悄穿过花园羊肠小道来到门口。过程还把走过的土质弄松,避免留下痕迹。 他估计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完成工作,而一小时能做什么事呢?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动作能做什么事?其实他只想在她卧房里装个摄影机而已。 大神探认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证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动必须有所收获。像一般笨侦探只会盲目行动,所以经常徒劳无功还不打紧,往往又事迹败露惹出轩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简翠,反而越弄越不可开交。 这也是为什么侦探小说可以一写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简单的事件,可以经侦探复杂头脑加入后,导致案情越描越黑。 他认为,嫌犯是个女人,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卧房里,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么事,很容易知道她会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里,即使不能,从她行为中也可从罪犯数据库里查出可能隐藏的地点,因为女人只有独处时才会现出原形,这样再次行动时就不会徒劳而返。 这一想,让曾曼呆在原地又过了半小时,他急忙回复过来,用电磁扫描仪先解除屋内警报,然后非常熟练地打开门锁,迅速钻人屋内。 他没有时间观察房内布置,只觉得地方相当宽敞,凭着大神探直觉地爬上二楼,曾开错一间书房,然后顺利进入主人卧房。 满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点打了个大喷嚏,他捏住鼻子,从袋子里取出小型手电筒。主人卧房是典型贵族套房,一张圆形大床摆在正中,地上铺着毛茸茸极为舒适的印花地毯,贴壁的古典大橱看起来稳重端庄,白纱飘逸的绣花窗帘更添维多利亚时代古典浪漫气氛,属于非常女人化的房间。 他很快巡视环境,决定用古老方法把隐藏摄影机嵌入琉璃吊灯内,于是他轻悄搬来一张骨董单椅,站上去把它装好…… 就在这时候:他大功完成正准备下来之时,忽然响起可怕的尖叫声,把曾曼吓得连同椅子-起滚落在地毯亡。 ◎◎◎ 丁蔷猛然捂住陈榆的大嘴,露出奇大惊恐的眼睛。 她们一起来到李芝梅的住宅,丁蔷坚持的。她是个急性子,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现场,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而到了次日要看现场之时,就变成精神不振了。 丁蔷开着她的老爷破车,载着陈榆直接拜访李家。沿路上陈榆沉默不语,丁蔷只好单刀直入,和她做一问一答的侦探必要功课。 “小梅怎么死的?” “被毒死。” “死状很惨吧?” “全身软绵绵瘫在地上,晚饭搁在桌上,只吃一口就死了。” “她在李家做什么?” “闲逛吧!” 闲逛?可是现代新兴的行业?有钱人爱花钱的把戏…… “她和李芝梅是什么关系?” “无所不谈的闺中密友,除了我之外,就是她了。” “在场的有谁呢?当时李芝梅人在哪里?可能谋财害命?或是见色起意?” 陈榆面孔有些为难。 “还是由芝梅告诉妳吧!免得她嫌我多事……” 可见陈榆相当在乎李芝梅的感觉,或者说怕自己多嘴而惹祸上身,胖子通常怕麻烦,载她过来已算是非常麻烦的事,而丁蔷;此大侦探又必须有陈榆引见才行。 然后到了李家,她们才下车,便看到两只狗瘫在两旁的惨状,接着陈榆失去控制似叫出来…… “妳想惊动全世界的人吗?”丁蔷低声叫到。 她们急忙望向屋内,所幸唯一有点重听的老园丁没被吵醒。 放开手,陈榆眼泪一涌而出,丁蔷飞快将她拉到围墙边蹲下。 “芝梅……”陈榆苍白着脸拚命想探出头。 “放心,她出门去了,车库是空的,可能是小偷……” “也可能是……” “凶手。”丁蔷替她说完,因为她全身抖得不象话。 “我早和她说过,身边有这么多钱,一定会遭人觊觎的……”泪水悬在肥肉细缝里,她无助地望着自封大侦探的女人。 “现在怎么办?” 丁蔷猛然振作精神,看到无助的人就是她赴汤蹈火的时刻,于是她压低陈榆的肩膀自己小心站起身。 可是陈榆却拉住她的手,战栗传到她胸膛。 “妳想干什么?” “妳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瞧瞧。” “不行!”陈榆吓出-道痉挛。“太危险了……留我独自一人也太危险了,万-出了状况,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状况?丁蔷忘了告诉她,她是搏击段位高手。 “不然妳先回去好了,明天我再打电话给妳……” “不行……万一我接不到妳的电话……”说到这里,她的痉挛现象更严重。 “妳只有两条路选择,一回去,二留下,我想不出其它方法。”丁蔷生气了,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胖子身上。 忽然陈榆用力握住她的手,热汗从她胖脸上落下。 “在妳去之前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她坚定地说。 威胁?她忘了告诉她侦探绝不受别人威胁的。不过迫于眉睫,她没有说出来。 “妳一定要保护芝梅……我正武聘请妳成为李芝梅的保镖,我的私家侦探。”说完,她立刻在皮包里模索,丁蔷看到她取出一本支票簿,她草草在上面写了几个数字。 “除暴安良是大侦探分内的工作,其实妳不必……”当丁蔷看到她亮出的支票数字,讶然止声,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芝梅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 丁蔷立刻收下支票,她想:有这张支票,她也可以变成她最要好的朋友。 第二章 目送陈榆淌泪离去,这一搅和八成浪费了二十分钟,丁蔷迅速跃墙过去(后来才知道铁门大锁早被打开,不说也知道,又是大侦探犯下极不可原谅的错误。)她轻盈飞步至大门口,大门虚掩着,可见是凶手正大光明从前厅进去。 他还在里头?她快速检查四周环境一遍,大宅出口只有两处,她从前门进来,并没发现有不明物体(凶手可能会轻功),后面被牢牢锁上,也无被破坏的痕迹,当然凶手也可能和她一样从围墙翻出,但此乃假设之一,更有可能他躲起来了。 镑具一半机会,如果是小偷,他会立刻月兑逃;如果是凶手;有预谋而来,那他必定守候在某一处,在某一处等候猎物归来。 李芝梅?他已杀了小梅,下-个必是李芝梅…… 对了,她忘丁问陈榆小梅在李家地位如何,杀了小梅可是对李芝梅的警告? 或者除掉小梅可使目的尽快达成…… 总之,一大堆问题只待见到李芝梅本人才能分晓。 目前要紧的事,如何安全等候李芝梅回家。 丁蔷提气一跃,双手攀住宅外浮出的瓷砖雕刻,吃力的-步步往上爬。她打算从二楼窗户进入屋内。 既然凶手等在屋内,听到响声后必然以为主人回来了,他会躲在屋内某一角,等候主人到手擒来。而主人的反应,势必不如大侦探之机警,她会慌慌张张直奔屋内打电话求救,或者叫醒重听的园丁一起步人屋内,最后凶手扑上来,一掌劈死两个人(倒霉的园丁)。 所以丁蔷必须出凶手意料之外,从他万万想不到的进口入屋,来个措手不及她灵活身手拜高中时代勤学女子防身术之功,而且世代警察出身的丁蔷,经父兄顺便教,和自己颇有兴趣学习之下,早已练成猴子般矫健不凡的功夫,于是她轻松登上二楼阳台,敲开头上小窗,她快速滑进去。 那是间游戏房,有弹子桌和健身器材,不知道二楼究竟有几间房间,但是这里绝不像丑陋坏人可能躲藏的地方,如果是丁蔷的话,她会选择漂亮的主卧房。 因为“暴”和“强”总会联成一起,联起来就变成强暴,就如见财就会起色,或者劫财顺便劫色,反正凶手做尽恶事,再多一件不足为奇。 她扑倒于地上,以爬伏动作往前进。 爬出游戏房,丁蔷心情开始沉重。她在明处,敌人在暗处,只要弄出一丝声响,她身上可能就被打成蜂窝状,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敌人带了什么武器,只要一把小小的灭音手枪,随时可置她于死地。 她可以想象事后,陈榆又参加了另一家减肥班,然后告诉看起来武孔有力又英俊潇洒的老师说:丁蔷死了…… 她摇摇头,尽量除去心中忧虑,幸好她剪了短发,如果长发摇头的话,怕扫在地上就要弄出声响了。她继续匍匐前进,路上沉静得可以,好像进入暴风圈那般宁静又带着血腥气味,终于她停在最大的房门前…… 门虚掩着,里面透出微微光线,她肯定凶手就在里面,无可置疑地,因为看到门底下地板有些土层,证明凶手从花园里带进来的泥屑,而隐约透出光线,八成就是他带来的照明器具。 有这么笨的凶手吗?开着乎电筒告诉别人他就在里面…… 当然有,如果她认识曾曼的话就不会怀疑了。 自从曾曼听到尖叫声,从椅子上摔下来之后,到现在还傻愣愣坐在原地,不能动弹。 小型手电筒摔到不远处,他保持着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的样子,他曾想过立刻月兑逃,可是他在二楼地方,如果直接奔下去必会和主人碰个正着,若是学习小偷精神从窗户跳下来,开什么玩笑?四公尺余的高度,不中风也要半身不遂了。 而且那是侦探才会干的蠢事,很多侦探就是因为这样而英名殒落了。大神探应用脑力解除危机,不过曾曼脑力运转得太慢,他还在想怎么办之时,房门已被丁蔷一脚踢开了…… 她想,可能是大侦探与大笨贼遇到最困窘的情景了。 丁蔷一脚踢开大门往前冲去,谁知道卧室里又铺了一层长毛地毯,她的脚勾到毛边,像重物坠地般往下倒…… 大侦探像个倒栽葱似扑倒在大神探的脚前。 而大神探也非以潇洒态度幽默口吻说:欢迎光临。反而死白一张脸,眼睛瞪着比铜铃还大,惊愕看着这如天外飞来之不明物体。 时光彷佛停止了…… 但不是如爱情小说般形容:两人相遇,电石光火接触,风云变色……而是丁蔷瞪着曾曼,曾曼瞪着丁蔷,两人心里同时想: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怎么看都不像想象中的丑恶坏人,看起来胆子比老鼠还小呢!而且膝盖拚命发抖,一副惨遭坏人追杀而躲起来的善良老百姓样子,该不会…… 他也是李家成员之一,刚才听到陈榆尖叫吓得躲在这里来。 怎么会这样? 一切都在计秒当中,即使刚才发呆了一下,也不过短短的时间(这是他想,从尖叫发生到现在,起码超过二十分钟之久。)她却像变魔术一样到这里来,速度未免太快了吧?(慢人想法里--快,总像变魔术。) 她不是李芝梅,虽然他没有看过李芝梅,但是经上司形容是个矮胖女人,而面前的人又高又瘦,昏暗光线里也难辨出是男是女。 曾曼苦思起来,是男是女?从“他”扑在地上半仰起的身高,差不多和坐着的自己一样高了,女人很少长这么高,这是机率问题,或者她是男人,反正新时代流行雌雄共体,她或他都不太重要,重要是他是谁?为什么忽然出现?难道同 她一样目的,为了搜集证据…… 冷肃空气传来,两人清嗓子的轻微咳嗽。 “对不起。”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两人不约而同一起向对方道歉。 再望一眼,丁蔷深信他就是李小弟,她急着解释窘境。 “我是陈榆的朋友,陈榆你该认识吧?李小姐的好朋友,八成也是你的好朋友,我们一起来到这里,看到两只小狈倒下去,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看他大翻白眼,她愈发着急。 --把两只吃人狼犬说成小狈,是金刚吗? “没事了……”她爬起来,友善地按住他的肩膀,没想到那里垮下来。 他急忙倒退两步。 “妳……认识李芝梅?” “坦白说不认识,因为事出紧迫,所以没有先打电话再过来拜访,想不到令姊出去了,害你虚惊一场。” 原来,他懂了。 金刚把他当成李芝梅的弟弟了,他的胆子一下子全飞回原处。 凡是认识李芝梅,或想探听李家的人,都会知道她没有弟弟,可见此人对李家一无所知,正似个无头苍蝇闯进来。 八成是个侦探,侦探办案都像只无头苍蝇,哈哈…… “刚才出了什么事?那两条狗……” “突然发野,我给他们吃了镇定剂。”由于惊吓过度回不了气,曾曼说出的声音非常粗哑。 “喔……那我们真是大惊小敝了,还以为……哈哈……”想着,她张口大笑。 他瞪着“他”的笑,在如此窘迫之际还笑出来,充分显示他的个性: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但是……他总觉得他是个女人,遇到女人时,他皮下脂肪通常会不住地发抖,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不过还有一种人,也会让他皮下脂肪发抖--侦探,哈哈…… “妳还没有介绍妳是谁。” “丁蔷。”她大方地伸出手。 他看着那只细手,很不像男人的手,白白净净地,握起来十分舒服。 “幸会幸会……” 她大力地摇摇他的手,震得他头昏眼花。 “妳来这里……” “我是陈榆受雇来的女侦探,也是令姊的私人保镖。” “女”?“侦探”?他头昏得更厉害了……两种他痛极深恶的人聚集在同一场所,皮下脂肪立刻掀起一阵痉挛。 “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勉强振作精神,总不能一见到大侦探就软了脚吧? “其实,我先来调查小梅的死因,小梅是你的妹妹吧?” 死灰色从他脸色移到脚底,可能勾起旧事惊魂未定吧,或是极度悲伤所引起,若她有个妹妹被谋杀,也会出现同样表情吧? 而他出现的死灰色:又一个人离奇死亡,使原本复杂案情更加扑朔离奇。而参与内情之人危险性成等比上升…… “陈榆认为有人要谋杀你姊姊,所以要我保护她的安全,当然,大侦探的工作除了除暴安良……”她的演讲词未说完,曾曼忽然像只待伏很久的野豹,使出混身吃女乃之力扑过去…… 而丁蔷,只要在发表大侦探应尽职责的时候,就是她最疏忽、浑身充满破绽的时候,所以只要一只蚊子忽然飞过来,她也会立刻被击倒。 现在曾曼压住她,两只手使命捂住她的嘴。 理所当然她不会束手就擒,但是门外一阵声响惊动他们,随着大门“拐……拐……拐”被打开……想当然耳,主人回来了,而且发现屋内有人的小心开门声。 “刘太太……妳在上面吗?” 小心上楼的脚步声,李芝梅必也看到大门前狼犬倒下的情景,也听到楼上细碎的声响,而她居然敢亲自一探究竟,可见智商不超过八十。 丁蔷甩开曾曼的手,正想回答时,曾曼立刻从口袋里抽出识别证。 警察?丁蔷张着大口不敢叫出声。 其实那是出入犯罪数据库的识别证明,不过在昏暗中,又出于危急状态,只要做出那种举动,大家都会认为是警察。 而曾曼脑袋没转得那那么快,他只想解释他的立场--绝不能让李芝梅知道他偷偷在吊灯处装了摄影机,否则会被视为变态狂。 “李芝梅涉嫌杀了她三位前夫,而我奉命调查此案件” 这一棒几乎打昏了丁蔷。 谋杀案越来越复杂了,因为被谋杀者又多加三个人。 ※※※ 丁蔷拖着曾曼不顾一切往窗户跳下,不管身后的人如何捧着心脏跳下去。 身后夹着李芝梅尖锐可怕的叫声,以及五分钟内警报器震耳欲聋响起来,她几乎半飞半跳跃过人高的围墙;飞是她基本速度,半飞则是后面拖了个“拖油瓶”。 若是耳边不充满呼啸而过的风声,她还可听到曾曼喃喃自语,念着八种神明名号。 当他们跳上丁蔷的老爷车,把李家大宅子远远抛在背后时,丁蔷深深呼了口气,回头看曾曼时,那人像吞了炸弹似张大嘴。 “速度太快时,为了避免压力过高,张大嘴是最好的方法。”他学着她深深呼了口气。 她瞪着这名警察,枯瘦憔悴的轮阔有张女圭女圭脸,眉毛很黑、眼睛颇大、尖尖小小鼻子配上薄薄的嘴唇,一看就知道是经验不足的笨警察,和她几位挂满勋章的警官哥哥比起来,他逊透了。 不知道为什么像着了火一样奔出来,大概一听到他是警察,且死的不只一个人,使案情急速转变,她完全失去方寸之下,只有先逃再说了。 想想,那种情况之下,大侦探实在不适合和被害者或凶嫌碰面,因为她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是善是恶,而且这么草率接下陈榆的聘请,实为不智之举。她可能有某种目的要她接近李芝梅,替她月兑嫌、或栽脏的话直接塞在他嘴里就好了,因为现在他正大大打了个哈欠。 “对不起,我已经两夜没睡了,妳可不可以送我回家?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他带着歉意说。 有这种警察? 难怪社会治安越来越坏,刚才经历过那场惊心动魄、差点就要喋血的场面--大侦探碰到了凶极恶煞的冷面女杀手,他吓得差点尿湿裤子,才月兑离险境后马上只想到睡觉?若她查出他是哥哥的手下,非调他到外岛指挥交通不可! “好,我送你回家,但是我要跟你回家。”丁蔷语气坚定。 迷迷糊糊的眼睛睁大不少,皮下脂肪跟着上下乱跳,才证实她是女人,她就想跟他回家,也是新潮女性的作风? 不过直接拒绝会太不给她面子…… “嗯……我两天没睡觉了,可能会没有力气……” 她当场傍他一拳。 “我需要了解案情!” 好像碰到了女煞星,没办法,强权之下曾曼通常只有屈服的份,于是他只好带她回他的住处去。 打开门,丁蔷立刻捏紧鼻子。 他住在犯罪研究单位配给的临时宿舍,地方颇为宽敞,不过经由一位单身男人居住后,就自然而然变成窄小、恶臭,且凌乱不堪。 丁蔷踏进门,就踢翻两碗只吃一半的方便面保丽龙碗,低头一看,下面洒了满地紫绿色的面条,再走一步,两只蟑螂从脚底钻过,好不容易抵达客厅,却看到沙发上两条内裤躺在上面。 “对不起,我收一下。” 他的收法,只是把内裤往旁边一丢,起码压死了数十只蚂蚁。 “请坐。” 他指着想请她坐的沙发位置,那里破了个大洞,两根弹簧露出来,东摇西摇看着丁蔷这位不速之客。 曾曼笑笑地坐下来,然后习惯地把下一团梅干菜似的白色东西抽出来,那是他的上班制服。 丁蔷硬生生坐在跳起的弹簧上面,打算用内力把它们压平。 除了这位置是空的之外,其余全部被厚厚书籍所霸占。 看起来是位好学不倦的人,小小客厅被三面书柜占满,开放式的餐厅部分则变成化学实验室,桌上还有一座巨大显微镜,柜子上则充满瓶瓶罐罐的实验用试管,当然摆上一大堆原文书,她看不懂的。 难道这警察和她一样也有副业--她开了家减肥健身班;他则研究置人于死地的炸弹…… 她一定要告诉哥哥,这名……不知名的警察私下从事不法工作。 她稍微浏览一下室内,除了卧室里有张床,厕所里有座马桶之外,他简直就是书蛀虫,到处都是书橱书柜书架,摆不下的还堆到地面上来。 令她最震惊的,是挂在客厅墙壁正中央的一块大匾额,上面写的不是“优良模范警察”,或是“人民保姆”之类的赞颂词句,而是龙飞凤舞画上“超级大神探”五个大字,小字上还有提字:曾曼。 大神探…… 和大侦探仅有一字之差,但大大污蔑了大侦探的威严,难道他祖宗八代中那一个人和侦探结了怨,非得以这种字眼来欺侮人不可。 那匾额上的字大大激怒了丁蔷,她简直不能忍受别人以神探自居,一向自许为大侦探的丁蔷,怎么能容许有人站在她头上?就算他是英国后裔--福尔摩斯的孙子也不能。于是她火烧攻心似瞄向曾曼…… 他竟然睡着了。 “醒醒!” 待他睁开眼,看到女煞星……女侦探拿着一块大匾额挥舞着。 揉揉眼睛,不是梦,挥舞的匾额几乎碰到他鼻尖,他急忙闪过去,大概很少运动,竟从椅子上掉下来。 “谁敢如此口出狂言?”她指着匾额正中五个大字。 他则指着旁边两个小字。 “我就是曾曼。” “你知道我是谁?”她怒张着脸。 --女煞星。 他不敢说出口。 见他噤声不语、一副屈于婬威的样子,今她沾沾自喜。 “一位占地……千坪的大侦探社的女大侦探!而你,这个小小、臭不拉叽的小笨警察,居然在家里挂了这么大的匾额,到底盗用公款多少?” 他带着兴味表情注视她,奇怪,皮下脂肪好像冷静许多。 她生气的样子也不像女人,女人生气总爱翘起嘴,或鼓起腮帮子以为讨人心怜的样子,而她柳眉倒竖,把眼睛瞪得圆圆的,像个小孩子。 因为小孩子是中性的,所以就不分男女了,难怪他觉得好多了。 “谁告诉妳我是警察?” 她又把已瞪大的眼睛再瞪大,整张脸似乎只剩下那对眼睛。 “你不是警察?” “干侦探的是不是这样,一看到证件就认为是警察?”他取出识别证,用习惯性对侦探藐视的语气说话。 幸好她只关心那个假证件,否则又要大发雷霆。 “犯罪资料研究中心研究员……你不是警察?” “也差不多了,很多警察找我帮忙,我可以说是他们的头脑,从我这里思考出去的概念,使再难缠狡猾的奸贼也难逃法律制裁。” “你去李家……” “受警政单位诈欺缉查小组所委托,负责私下调查李芝梅小姐是否为了高额保险金,而谋杀三名前夫。” “调查得如何?” “正在进行之中,突然被一名自称占地千坪大侦探社之女大侦探搅局,使得功亏一篑。” 谁也听得懂他话中的揶揄,丁蔷下意识红了脸。 自从皮下脂肪轻松一些,刚才小憩了一下,又不必身赴险地做调查,曾曼恢复正常状态--聪明、冷静、有条不紊、得理不饶人的大神探面貌。 局势明显转变,本来是小笨警察对峙大侦探,现在变成名正言顺由警方委托之调查员,对峙具有“同谋嫌疑”之嫌犯私家侦探,丁蔷连语气都细小许多。 “我完全在不知情的状态中……” “妳收了她的钱!”曾曼不想说又是侦探可怕错误之一,所谓收人钱财忠人之事,她居然连案子是什么都不了解状态下,就相信委托人,恐怕案情水落石出之时,自己也月兑不了帮凶之罪。 “现在怎么办?” 大侦探问大神探:怎么办? 理所当然是也。 “妳愿意帮助警方调查真相吗?”他口气缓和许多。 “侦探目的就是要查明真相,绝不是站在哪一方就变节!”丁蔷坚毅地抬起下巴。 “那妳愿意和我合作了?……成为我的合作伙伴。” 他不想说,因为警方给的经费太少,使他请不起助手而大伤脑筋。 “义不容辞。”她用力拍拍胸脯。 “很好,妳……” “丁蔷,男丁倒过来就对了。” 奇怪的名字,就像她的人,长得女模男样,却不会引起他皮下脂肪难受。 他们正式为未来合作关系握手。 “现在……我要做什么?”她跃跃欲说。 --帮我洗衣服吧! 他差点冲出口。 ◎◎◎◎◎ 丁蔷推开保险公司玻璃旋转大门,头也不回昂首走进去。 瘪台后面坐着一个女人;一张脸被粉盖住真面目,可能方便她偷抽屉中秘密档案,丁蔷不肖地想。 “我找调查组徐组长!”丁蔷扯开嗓门朝她叫道。 女人居然没听到丁蔷的声音,她只顾对着小镜子猛挤青春痘,丁蔷等了一分又二十秒钟后,终于忍不住大拍桌子。 “死三八,我找徐组长!” 丙然女人吓得跳起来,丁蔷肯定“死三八”就是她的绰号。 当女人发现了丁蔷一百七十五公分的硕长身材,脸上露出几许惊讶、怀疑、犹豫以至满意的表情,并同时回给丁蔷颇具深意的微笑,害得丁蔷差点满地找她掉落下来的鸡皮疙瘩。 来者是客,丁蔷只好任她上上下下打量自己。 女人眼中充满满意神色,可能女人给同类打了最高分数。可惜丁蔷丝毫不以为然,更不会傻得暗自欢喜,因为太小的时候,她便明白自己具有“一枝独秀”、“鹤立鸡群”及“登高望远”的优秀血统,况且有张标准的瓜子脸、浓眉大眼还有她不以为小的樱桃小口,应该都是美人首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起码和她四个哥哥比起来,她确定自己没有十足、也有四足女人味。 女人迟迟无法将视线移开,马上羞得低下头。接下来漫长等待让丁蔷有些难堪,虽然她经常被女人这般突兀看着,不过这个女人眼光令她相信--当女人和男人们斗争完权利平等后,接下来就要竞争天赋平等了。 “我叫丁蔷。”了蔷清清嗓门,把名片递到她面前。 女人瞇起绿豆眼盯向那片四方纸,红色眼皮跳得厉害。 丁蔷有些关心,认为自己声名八成远播到此处了。 “丁强?”女人优雅地开口,声音有些尖锐,但还不至于难听。 丁蔷点点头,把手插进裤袋里。 临早,她打电话给徐组长,一听到他杀猪似的吼叫便从容挂断,这是侦探工作原则之一,绝不能让对方有任何准备供词的机会。然后丁蔷抓起外套跳上自用小货车,头也没梳就冲到这儿来。 或许,丁蔷不懂礼数,但基本礼貌她懂得,像她穿着老武衫裤就单刀闯入气派非凡的商业大楼,未免不修边幅。不过若打开她的衣橱,会发现她全是一武样的衫裤,所以她不会为了会见一名--可能是谋杀案的共犯--而刻意打扮寒伧或时髦。 女人移动吃人般视线,正好停在丁蔷直挺的腰杆上。 “你的身材真好。”女人羡慕低吟。 又是这种老掉牙的赞美,丁蔷听得都腻了,她自然知道自己身材好在哪里,就是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 赘肉会带给侦探很多不必要麻烦,例如追捕犯人,可能因为多带了件“包袱”而眼睁睁看着犯人逃之夭夭。所以丁蔷相当注重身体保养,她严格执行晨跑两小时、健身房练身三小时、临睡前跳绳一千下、仰卧起坐两百下以及拉完全身筋脉后才能入睡,就像女人敷面、做脸、美身所付出的代价。 女人眼光移到她修长的双腿,忍不住惊叹。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腿了。” 丁蔷真想告诉她:这也是她所能看过中最有力的腿了,她可以随时跳起来把柜台踢成两半! 她实在太啰唆…… “徐组长到底在不在?” 女人发现丁蔷面孔上泛起一层蓝光,立刻拨了电话给徐组长。 “徐组长在办公室里,从这里直走进去第一间就是。”女人拿开电话筒对她说。 丁蔷甩甩短发,潇洒地往女人指的方向走去。 背后,女人唤住她。 “下午有空吗?我请你喝咖啡。”女人好像下了某种决定后说。 丁蔷回过头,她不以为女人请女人喝咖啡乃平常之事,除非她有什么企图。 “你……是我看过中最好看的男人。” 女人特别强调“男人”,然后羞躁地垂下头。 丁蔷终于明白了,原来她一直把自己当作猎物,难怪从进门后就受到特殊礼遇。 “可惜……”丁蔷拖长声音。 “我不喝咖啡,也不是男人。” 她丢下女人吞了炸弹后的脸,也不想收拾满地芳心碎片,更不想为了女人把她当成男人而生气,因为这些都不是她来保险公司的目的。 她见到了徐组长,他从真皮座位上跳下来,不,应该说他看到丁蔷后,吓得从椅子上掉下来。 “妳……妳……”徐组长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你……你……居然有这么大的案子不找我办!”丁蔷大发雷霆。 “别……别生气,我知道妳现在搞侦探事业,但是公司有公司的规定。” “什么规定?” “不能找急躁、冲动、没有办案经验、又喜欢颐指使人的大侦探负责这类案件。” 大侦探的名气显然已传到徐组长耳边,丁蔷气得两眼冒火。 经过昨夜和曾曼详谈之后,才知道李芝梅所保的保险公司就由徐组长坐镇,她才敢明目张胆过来“暗查”案情。 曾曼认为,至于陈榆所言也不无可能,也许保险公司为了拒付保险金而想杀人灭口…… 反正大侦探对各类假设都要经过详细调查后,才能辨真伪。 徐组长和丁蔷没什么交情,但是和丁蔷大哥丁宇,交情可深了。丁宇初调到警局内,正好是徐组长的顶头上司,对于新就任的长官,徐组长自然是巴结有余、谄媚无限了,对丁家唯一公主,只要料理好丁蔷,等于打通警局上下脉络。 可惜,丁家一派正直形象可真能遗传,当丁宇掀起警界史无前例“扫油”行动--彻底整顿警局历代不衰之陋习,凡是曾受过老百姓好处者,一律调到街头指挥交通。而徐组长就是黑名单的首号人物。 想想看,平时在办公室吹冷气、泡茶、看报、收红包、等退休金的死官僚作风,即将面临站在街头,忍受风吹日晒的日子,真是生不如死,于是徐组长当机立断离开警局。 “当机立断”未免把他形容得太帅了,其实他正好收到保险公司的邀聘,以相当于两倍高薪把他从警局请出来,等他兴高采烈登上保险公司调查组组长宝位时,才发现丁嘉--丁家二哥,居然就是监控此地盘的管区警官。 以后,不必多说,他碰到丁蔷就像倒霉鬼碰到镜子--怎么看,怎么倒霉。 “你现在手上有什么案子?”她明知故问。 “李芝梅涉嫌杀夫,以诈领保险公司高额保险金。”他照实说。 “有无证据?” “目前没有,我们已经交给警方调查。” “凭什么怀疑?” “五年内,她三次为她三个丈夫投保高额意外保险,结果三个丈夫皆死于非命。” “谋杀?” 徐组长摇头,眉毛纠结起来。 “三个人皆死于心脏病突发。” “心脏病突发?那你们还笨得让她投保,心脏病属于高危险群,随时有丧命的危险。” “问题就在这里。”徐组长板起脸,被二十五岁女人骂笨,实在教人高兴不起来。 “要保人投保前事先做过身体检查,每个人壮得和牛一样,根本没有任何疾病征兆。” “你们笨--死在这里了。”丁蔷一指戳向徐组长鼻尖,连同椅子一同往前倾,好让他看清楚何谓“睿智”双眼。 “做假并不难,尤其想要谋财害命。试想,连身分证都可以做假了,又何况小小的医院证明?” 徐组长身子也跟着往斜倾一些,好让丁蔷看清楚什么叫做“取笑”的眼神。 “实际上--当她领取第一笔意外险保金后,公司已把她列为高危险群盗匪型人物,也就是必须严加审核的对象,所以她另外两次投保,都是由公司派人监视投保人做严格体检作业……” 不等徐组长说完,丁蔷用力垂下嘴角,满眼表现高度不满。 “买通人也不难,况且领过保险金的人也小有一笔财富……” 不等丁蔷眼中不满继续加深,徐组长怒气冲冲扬起眉。 “我的职务目的就在这里,为了预防宵小以不法手段诈骗保险金,所以在她第二次投保前,全由我自己亲自审理,这样说够清楚了吧?”他朝她大叫着。 所以,没有任何疑点,李芝梅碰巧为她三个夭寿丈夫保了险,她应当得到保险金。 “据我知道,李芝梅并没有拿到三份保险金……”她观察徐组长面色,果然变得死白难看。 “既然妳都已经知道,自然也知道那是相当高额的保险金,保险公司只要确定手续、项目、意外造成条件无误,才会付清的。” 丁蔷忽然轻轻笑了,笑容相当暧昧。 “倘若……李芝梅死了谁受益呢?” “什么意思?”徐组长大叫。 “她自己没有保险对吧?也就是说,如果她死了,没有人受益,于是这三份保险金如何处理呢?只要账面上写几个字,或者和官商勾结一下,保险金又回到保险公司钱库里了……” “丁蔷妳这样说,我可以代表公司对妳提出诽谤告诉!” “那为什么已有前两次前车之鉴,第三次还是让她以同额保金保了险呢?” “妳这样在审问犯人?”徐组长怒吼。 “没错!”她比他更大声。 突然,徐组长收起盛怒表情,他想起一个人…… “如果是审问犯人,本公司有专属律师可供妳尽量询问,如果妳需要的话……” “好啊!”她装作自然,“找个时间约他碰面吧!” 徐组长笑得暧昧极了。 第三章 任子扬,丁蔷字典里的解释--牛皮糖。 万万没想到保险公司的专属律师,竟然就是律师界鼎鼎大名的任子扬,由于世家警察出身,丁家和律师就月兑离不了关系。 丁蔷曾与任子扬合作过,所谓合作,乃是她死命要求大哥让她成为当时他办一宗案子的助手,好不容易逮到贩毒集团的首脑人物,竟然让任律师伶牙俐齿的辩护得逞,至今嫌犯依旧逍遥法外,而她和任子扬结成不共戴天之仇。 自那事件之后,任子扬开始追求丁蔷,追得丁蔷无处可逃的那种追法,丁蔷自诩是个小美人,但绝不是任子扬绯闻里的大美女,好像被任子扬追到手的人下场都很惨,丁蔷引以为戒。 可是他为什么会死心塌地追求她?相信徐组长那里亦是预谋之一。丁蔷对任子扬的认识,除了卑鄙、无耻、下流之外,更明白他是个不甘寂寞的人。 不甘寂寞,本来要请心理医师才能做诊断,不过凭了蔷多年和任子扬相处经验,她自以为比心理医师更了解任子扬病入膏肓的“病态”。 凡是长得比较英俊、比较少年有成、比较聪明、多金和多才华的男人,总会被一群患有严重“淘金乐”的女人包围,此“淘”又可做为“掏”字解释,想要先“淘”到金矿,就得先不断“掏”腰包完成使命,可是十个掏腰包的女人当中,可能没有一个淘到金矿,这样的结果就造成很多有钱单身汉产生。 而这些女人不自觉把男人味口养得大大的,骄傲喂得满满的,于是造就许多目中无人、玩世不恭、狂妄自大、又神气活现的臭东西,所谓臭,又不指身体上的气味,而是他心地严重发臭。 她确定任子扬就是被笨女人捧臭的自大狂! “丁蔷,他喜欢妳……” 徐组长曾经沉重地告诉她。 “废话,只要是女人他都喜欢。”丁蔷自是不屑。 “可是……” 徐组长上上下下打量丁蔷,除了身分证上性别栏外,她没有一点像女人。 他没有雄心豹子胆说出真心话,转而用另一种哀怨动人、缠绵悱侧那种语气,就是当任子扬和丁蔷最后一次分手后,他私下在办公室和徐长官讲过最认真的话。 “他不会放过妳的。” 丁蔷瞠目岔气。 不能怪她,这句话若从多情汉口中说出,无疑是一句动听悦耳的海誓山盟,但是由五短身材又尖嘴猴腮的徐组长口中代言,这简直就是不共戴天之仇了,不会放过她?不就等于要置她于死地了…… 丁蔷气得眼珠都要爆出来。 晚上,她终于见到了任子扬,他敲定在一家气氛浪漫的德国餐厅,她站在餐厅门口等候,还是白天那身装束。 他姗姗来迟,或者说丁蔷从下午就开始在这里。任子扬并没有穿上他那袭律师大黑袍,通常那是他追求女人的绝招,那身装扮等于宣布他所有财产和前途无限。他只简单地套件衬衫和牛仔裤,不过从衣服上质料和剪裁上的费心判断,绝不同于丁蔷在地摊买来二百五的现成衣,必是他从意大利聘请来的服装设计师量身订作的。 丁蔷忍住冲动,虽然再次重逢不该义愤填膺,可是他那张巧嘴以及谁有钱就为谁卖命的作风,不知让多少好人死不瞑目,她就是摆不上好脸色。 她稳住步伐缓慢走向他面前,脸上努力堆上笑容。 当丁蔷走到他面前,有点生气他比她高,任子扬可能是她所接触男人中唯一比她高的男人(除了新认识的曾曼),使她在“高人”生命里产生惧高症。 她非常礼貌性地伸出手,暗算只要他礼貌地握住她的手,她便可以假装热情地往前迈一步,然后故意小心地踩到他的脚,当他痛得抬起脚后,假装着急俯身探望那只受伤的脚,再不自觉用力抬起身,一定就能撞到他下巴,然后慌乱在他膝上补上一脚,包准他跪在地上品尝灰尘芬芳滋味。 可惜他以鞠躬还礼,使她美梦泡汤。 她以为大律师家的腰是弯不下去的,可是她忘了任子扬同样太了解丁蔷。 “看来,几年健身房里的冷气把你的脑满肠肥吹散了。” 她望着他依旧结实硕健的体魄冷冷讽刺。 “妳也不错嘛!每天忙着追狗、找人、教富太太跳韵律操而奔波劳碌,使妳看起来更加傲骨嶙峋而两袖生风了。”任子扬优雅微笑,瘦长黑脸充满嘲弄的线条。 丁蔷气得牙龈发疼,他话里同时嘲弄她三点:愚、瘦、穷。 “算了,和你这种人生气会让我迅速老化,我只问你几句话就好。” “别这样,丁蔷……”他拉住她的手,她立刻高举起手避开,顺便抖去掀起的疙瘩,任子扬只好摊开手表示无奈,“我们曾是好朋友。” “仇人。”她更正他的话。 “好吧!仇人,也是非常浪漫的仇人。” “我不明白正邪两方浪漫之处。” “有,被误会成恶魔的我爱上天使般的妳。”任子扬深情地说。 如果此地放个痰盂,她会立刻吐出来。 “你打算向李芝梅提出告诉?” “不想,我只想见妳。” “李芝梅的保险契约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贵公司迟迟不付给她赔偿金?” “不关我的事,那是公司作业程序的问题。”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的话,站在这里做什么?” “请妳吃饭。”任子扬优雅地比了邀请手势。 丁蔷眼珠差点掉下来。 “唉!妳总是这么性急、容易生气,我只不过想在浪漫气氛下告诉妳妳想知道的事,咦……别瞪我,不是谈情说爱的事,关于李芝梅杀人的事。” ※※※ 李芝梅杀人? 凭这一点,足够让丁蔷像狗一样被任子扬牵进餐厅里。 当丁蔷长腿碰到圆形欧武小桌,膝盖被花纹白纱桌巾搔得奇痒难受,被五彩晕黄的琉璃光晕弄得看不清视线时,她的火爆脾气就要爆发了。 而她的咒骂声,巧妙被身旁悠扬拉起的小提琴声掩埋,一名不知趣的乐师跑到他们身旁奏起爱的乐章。 任子扬嘴角始终保持弯起的弧度,足以引起身旁数桌女子转过头来紧盯不放的那种要命魅力,他的头发被黯淡多彩灯光披上点点金光,只差没形成一道光圈,否则他就更像希腊神话里的阿波罗神了。 最后她实在忍不住了,居然扶桌站起来,指着乐师大叫:滚! 这一下,十桌客人里起码有九桌绅士名流从椅子上掉下来,唯一没有掉下来的客人正是坐在她面前的任子扬。 原来这名法国乐师不懂丁蔷极不礼貌的一个发音,还以为她大叫“赞”,因此内心沾沾自喜。 任子扬挂着笑容,从容不迫在托盘内放下几张大钞,那乐师深深向丁蔷鞠个躬,然后愉快地转到另一桌。 “可以说了吧,李芝梅杀人?”丁蔷沉着脸压低声音。 “再等一等吧!等我们享受美食后再慢慢谈。”任子扬露出深知女人心的男人微笑。 丁蔷愣愣看着他,有种掉入陷阱的感觉。 “美食?你简直是病态、自闭、神经短路!我跟你来到这里,主要为了讨论案情,不是为了等那种一个小时才能吃到一个大锅里只装着一只爬虫类的食物!” 接着,侍者又捧来两只大托盘,上面罩着金光闪闪的超大圆形锅盖,他轻轻搁在他们面前,换下丁蔷身上才围上,足以围住她全身的餐巾,再为她被上另外一条崭新餐布。她发誓她没有弄脏餐巾。 “吃饱后,我们便有足够精神讨论案情。”任子扬低声告诉她。 同样换餐巾之慢动作在任子扬身上发生,大概折腾二十分钟后,侍者才缓缓打开锅盖,大盘子上面躺着一只半死不活的小虾米。 丁蔷快气疯了。 “这是著名的上等酒味醉虾,由七十年红葡萄酒酿制而成,一瓶酒一只虾,要等到虾身吸足酒味后才能上桌。” “所以我可能吃到醉虾化石了?” 她用大叉用力刺向虾身,待要放入口中时随即想到,她自己是个不胜酒力的人,吃了这只虾等于喝了一瓶酒,难不成又是任子扬另一项诡计? 她立刻放下叉子。 “味道不错。”任子扬将醉虾轻轻放人嘴里,慢慢品尝其中美妙滋味。 “要几道这种菜才能喂饱我们?”她忍不住问。 “三十道。”任子扬斯条慢理说。 “三十道!”丁蔷尖叫道:“那要吃到多久?” “有人享受了一个晚上。” 丁蔷立刻倒在桌面。 “我一定是疯了才上了徐老头的当,其实你一无所知。” 大概激怒了任子扬,他终于步入正题。 “李芝梅本人相当有钱,甚至比她三个老公的财富加起来还要有钱。” “什么意思?”丁蔷猛然抬起头。 “她的爸爸,相当有钱的珠宝商,八年前李芝梅继承了他所有财产。” “死了?” 任子扬抿嘴而笑。 “活的人会把终身财富让给别人?” 她闭上嘴,好像问了极愚蠢的话。 “她不善于经商,当珠宝事业每下愈况的时候,她退休下来,把所有珠宝折成现金,光是坐收利息就够她三辈子过好日子。” “她相当聪明?” “笨人所做最聪明的决定。” “所以没道理要谋财害命……” “妳终于想通了。” 任子扬叹口气,那表情好像同样讥讽她:笨人说出最聪明的话。 “李芝梅不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只不过命运让她得到了许多钱财。她不需要以丈夫的保险金过后半辈子,却连投三次高额保险,于是我们认为:保险金不是目的,谋杀也不是目的,可能是别人欲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 丁蔷眼睛睁得好大,倒映于眼中的,是任子扬想笑又不敢笑的奇怪表情。 “手段?” 她立刻想到陈榆,那个女人认为有人想谋杀她的好朋友…… “事情绝非单纯,其中必有隐情。这么假设吧,李芝梅想杀了丈夫,有人想得到保险金,所以促成两人合作杀了丈夫、诈取保险金。” 小梅……她的死亡是否代表事情成功之后,反而被李芝梅黑吃黑给杀了? “小梅……她是谁?” “小梅?”任子扬歪着头看她。“那就是吸引大侦探的地方。” “你是说……” 他终于能大胆笑出来。 ◎◎◎◎◎◎◎ 一阵风吹过来,惹起皮下脂肪奇异难受,曾曼困倦地半闭着眼,身体缩在单坐沙发内,手里还握着电视摇控器。 黑影不断地在面前晃动,皮下脂肪愈发难受,他困倦地想睁开眼睛,无奈眼皮似千斤重压下来…… “我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虎穴,而你却躲在这里作春秋大梦……呃,还看了整晚的!” 河东狮吼总算吵醒了曾曼,他猛力睁看眼皮,看见丁蔷指着电视荧光幕发抖。 荧光幕上放映穿透明睡衣女人的静止画面,原来是电视上女人让他皮下脂肪难受,绝不是这位--除了性别,其它都和自己差不多的女人。 曾曼伸了个大懒腰。 “妳怎么进来的?”他想到一个问题,她到他家好像回她自己家一般自然,未免太不尊重大神探的隐私权了。 当他看到大门门锁被打碎,就明白暴徒不可能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保险公司方面怎么说?” “我被骗了!”丁蔷厉声叫道。 不怎么稀奇嘛!大侦探受骗…… “骗了妳什么?” “成为他们的私家侦探!” “不是一样?反正就是要妳查出真相。”曾曼耸耸肩,侦探就是这样:一加一等于二,如果一个男人加上一个女人,变成两个人和一个小孩的话,就会变得不可思议。 而丁蔷却在心里大叫:不一样,绝对不一样,她的雇主变成任子扬了! 事情非常简单,小梅认为李芝梅有危险,找上任子扬帮忙,并不知道任子扬就是保险公司的特约律师,在任子扬接受此案件之后,要陈榆帮忙使丁蔷成为他的助手(谁知道任子扬在陈榆面前,怎么吹嘘丁蔷的能耐?),而那张支票则是从任子扬的律师费里扣出的,所以任子扬变成丁蔷的雇主。 包气人的是……她以为的谋杀案--除了三名夭寿老公之外,最让丁蔷兴起无限活力的小梅谋杀案,小梅,竟然是一只猫! 天,曾让丁蔷以为伟大事业开端;奇情、喋血、可歌可泣的谋杀事件,居然是一只短命猫…… 而且,任子扬还是接受了,把它当成超级谋杀案来处理(超级--自然以收费分等级),难怪丁蔷在另二十道菜未上桌之前,便气冲冲跑回家了。 任子扬也不甘寂寞,另二十道菜分别与另二十个女人一起分享。 回家后的丁蔷,整夜绕着床铺团团转,案情加入任子扬后,侦探工作变得非常不单纯,她有种帮助保险公司欺侮李芝梅和欺骗陈榆的感觉。收了任子扬的钱,当然要为他工作,为他工作,等于为保险公司做保,无论李芝梅真的谋杀人或被陷害,她只能找出使保险公司不必付费的罪证。 同样找出事实真相,动机却不一样。警方动机为了找出夭寿老公因何离奇死亡;任子扬动机则省下保险公司巨大赔偿费;而她的动机--开始侦探事业,三人目的似乎相同,却关系正义存在价值…… 她宁愿选择与警方合作,绝不苟同任子扬的邪魔歪道。 于是她拚命想着:怎么办?只要此念头出现,曾曼自然就出现了。 而这位警方特殊项目干员,居然躲在家里大看,而且又是四肢奇短的肥胖三流演员,莫怪她要生气了。 “别忙,她就是李芝梅。”他指荧光幕上女人。 一句脏话差点骂出口,随即被狠狠吞进肚子里,她盯着电视;不,应该说是大型放影机不能动弹。 荧光幕停留于女人坐在床边,床上躺着…… 一只猫! “小梅!”她大叫。 “牠不叫小梅,叫做圆圆。小梅是她前一任宠物,她前后养了三只猫,和她三位老公命运一样,离奇死亡。” 她愣愣地坐下来,谋杀案又增加三只宠物,到底怎么回事? “看看带子吧!” 这卷带子共计五个小时,大概就从李芝梅返家后惊魂未定开始。 丁蔷仔细盯着李芝梅在卧房里的一举一动,而曾曼早已呼呼大睡。 如果是部电影,每个观众会气得退票,因为实在太无聊了,光是看着李芝梅挤青春痘就耗去两个小时,陪她看了一出超级无趣文艺大悲剧,整整哭湿一盒面纸,然后做一个小时减肥操(竟是丁蔷教得那一套),最后画面停止于她走到床边,带子正好用完。 被两拳打醒,曾曼瞇起眼睛。 “看到什么?” “无聊女人所能做尽最无聊的事。” 难怪他要鄙视侦探了,侦探总是被动的画面吸引。 “注意到猫吗?” “几次差点被踩死之外,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面纸呢?” 连这种小事都要推敲?真把老百姓缴的税当成废纸乱扔。 “为她一人每年要砍掉好几棵树,光一个晚上她开了五盒面纸。” “拖鞋呢?” “卧房里从一只拖鞋变成三双,她每次出卧房倒水进来,就会穿另一双进来。” “得到结论了?” “什么结论?”她奇怪地反问他。 唉!心底深深叹气,幸好她未正武成为侦探,否则不知会冤死多少猫和人。 “结论--李芝梅非常地心不在焉,或者说如果她是嫌犯,可能是个非常差劲的嫌犯。” 他把带子倒转到前面一些,画面停住。 “注意到什么?”他指着画面。 她定神仔细看了一下,一个女人和一只猫,另加三双拖鞋。 “你该不是认为李芝梅把睡衣穿反了吧?”她小心回答。 他很难不在心中叹气,差劲的嫌犯碰上差劲的侦探。 “这是什么?”他指着画面上方,吊灯上突出的些微红光。 “啊!你装的摄影机……” “对,曾让我心脏差点停止的大漏洞,没想到摄影机出了毛病,而吊灯光线却遮不住摄影机开动时产生的微弱光源,此光源一直发生到带子用完为止,而李芝梅却丝毫没有发现。” “你是说……她简直是白痴?” “可能要再严重些。她一回家即发现屋内有异动,连看门狼犬也被人迷倒在地,她却连一点警觉性都没有,依然过着她快乐家居生活。如果她曾有图谋不轨的动机,应该会小心周遭的变化,但是她没有,甚至胡涂到患了暂时健忘症的地步,老是忘东忘西,开过的面纸忘了,猫在那里忘了,连自己脚上的拖鞋都穿了三次,这种嫌犯很难成就大事业。” “可是,她可能谋杀了三位老公……” “可能,当然可能,案情调查过程里没有肯定的假设。我先暂时做一次大胆假设,谋杀动机内有其它人参入,也就是说她无法一人完成精巧谋杀案,必由其他人协助下完成,或者,她一直被蒙在鼓里,掉人别人所设计的谋杀计划。” 她吓了好大一跳,曾曼所言和任子扬、陈榆不谋而合…… “那李芝梅的处境相当危险……” “至少到目前,她的第四只猫还未离奇死亡,而她也未有再嫁老公的行动。” “你是说,可能有人因爱生恨,才杀害她所爱的人?” “任何假设都可能存在,不过那是妳的假设。我认为应该是她所认识、且对她没有防备的人才能办到。” 她立刻想到陈榆……除了她还有谁? “从事件发生,有一个人经常和她保持联络,而且由他介绍下投保这家公司意外险,可能是她下一个老公对象。” “谁?” “一个叫做任子扬的律师。” ※※※ 丁蔷觉得自己变成爱看侦探小说的读者,而不是可能举世闻名的大侦探,因为她急于知道案情如何发展。 陈榆有动机图谋不轨,任子扬也加入嫌犯名单之内,后者比较可能,前者就要让她费尽脑汁了。 等不及曾曼将泡面泡软,她狼吞虎咽替他吃完,然后拖着他出门。 “别这样,人家会以为我们要赶早场电影。”曾曼慢吞吞说着,被她拉住的手阵阵发毛。 早上九点赶电影,怕人家会误会侦探太闲了。 “你开车吗?”她问,想到自己的老爷车临时出了毛病,或者坐他的车速度会更快些,她急着向李芝梅逼供。 他指着门口墙壁边停的一辆车。 “脚踏车,可能载不动妳。”他看着她硕长个子说。 丁蔷立刻翻白眼,望见那辆只有两个破旧轮胎支撑的骨董物--以他们俩人的体重足以分解它的结构。 她不由得为她侦探事业担忧,看来干侦探的待遇不如预期的好…… 于是他们只有给钱让鬼推磨,改搭出租车直奔陈榆住处。下了车,等不及曾曼从口袋里掏钱出来,她先替他塾了出租车费。 免费助手不错的嘛……他还在这么想,两人已进入陈榆的豪华住宅里。 斑级住宅大厦里,占地约五十余坪的房子,装潢称不上高雅,却花得起和高雅形容等级的价钱,结合传统和现代凌乱布局,例如欧洲进口的几何图形沙发配上传统巨大供奉神明之案桌,或者眼花撩乱的吊灯、莫名其妙的磨石子地板、粗制滥造的雕花木头隔间等等,都看得出屋主的品味--极容易受骗的个性。 经过女主人热情招待和几许怀疑目光观察之下,丁蔷和曾曼套出了不少有关李芝梅的隐私生活。 她和李芝梅是高中同学,毕业后李芝梅就嫁人了,而陈榆却一直嫁不出去(看得出来),至今仍保持单身身分。他们一直保持密切联系,主要由于两人家庭背景相若,皆为富贵人家子女,所以许多臭气皆相同。 “芝梅她非常多情,喜欢交朋友,对朋友也很好,因为她没有兄弟姊妹,丈夫也常经商在外,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孤独一个人的,我常过去陪她,有时也住在她那里一阵子,对她的生活情况非常了解。” “她喜欢养猫?”(以下皆由曾曼问话,丁蔷则在一旁发呆。) “她啊!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怎么养动物呢?她第一任丈夫爱养猫,所以一直养到现在。” “养到现在?已经第四只了……” 陈榆面显为难。 “大概是养成习惯了吧!所以猫死后立刻找一只代替。” “怎么死的?” “她老公?” “猫。” “喔,兽医说贫血、营养不足、荷尔蒙失调等等。” “就是照顾不周了?” “不太可能,李芝梅可能不太会照顾猫,可是她那三个老公可爱猫爱得很呢!他们家里有许多关于养猫的书籍,而且兽医院就在附近。” “李芝梅婚姻幸福?” 陈榆明显地犹疑了。 “哪一次?” “三次。” “嗯……怎么说,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人?” “哪一方面?” “性。” 当场,丁蔷人脸红如发烂西红柿。倒是曾曼镇如泰山,或许他脸红的速度也很慢。 “妳指她的老公……嗯,很少在家?” 陈榆从沙发上跳起来,表情非常激动。 “可以这么说,他们都是性无能!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芝梅除了有钱之外,没值得男人喜欢的地方,而他那三个老公就是为了钱才娶她,我老是劝芝梅,她就是不听,结果徒有老公,却过着如寡妇一般的生活!” “妳是说他们很少……呃……运动?”他望一眼丁蔷热汗淋漓、坐立难安的姿态,改用比较生理的用词。 “他们对芝梅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可以整天和女秘书打情骂俏。” 曾曼深深看了陈榆一眼,她似乎感到自己用词不当。 “妳对她老公的为人可相当清楚,好像超出友谊范围……” “没错!”陈榆笃定承认。“芝梅是我这辈子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珍贵的朋友,因为她太容易上当、太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我认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我曾私下找人调查她老公在外面的行为,幸好没让我抓到把柄,否则我绝不饶过他们。” 看到胖女人生气模样教人怵目惊心,肥肉堆里充满仇恨,和减肥班里楚楚可怜的神色截然迥异。 “她曾替她三个老公投了巨额保险,妳知道吗?” 陈榆露出疑惑。 “芝梅不需要保险的,她本身就十分有钱,大概被人游说后投保的吧!我曾听她说过保险的事,当时她并不是十分熟中。” “任子扬吗?” 丁蔷心口严重跳了一下,只要提到此人名号,就会令她浑身难受。 “他和我们是好朋友,以前芝梅只要财务上有纠纷,都由他代为处理,后来知道他接了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还不是因为他的缘故才会投保,这你要问芝梅才会清楚。” “你……为什么要替李芝梅请私人保镖?” 陈榆深深看了丁蔷一眼,丁蔷立刻正襟危坐起来。 “任子扬介绍的,说他女朋友对这一方面十分在行,所以才请丁蔷小姐帮忙。” “女朋友!” 丁蔷尖叫起来,这是她进来后第一次开口,当场吓到两个人。 “你们不是快要结婚了?”陈榆奇怪她的惊讶,好像被刀刺中了心脏一样。 而曾曼好像也被刀刺中心脏,感觉十分奇怪,比皮下脂肪难受更厉害些,当他开始对女人产生好感时…… “我……我……他……他……算了!”丁蔷气得闭上嘴。 陈榆继续往下说。 “我觉得事情并不单纯,短短几年内发生这么多事情,而且她老公死后,猫也死了,好像有人不让她顺利生活一样。尤其她告诉我,好像常常被人盯着一样,所以由不得我不担心。” “盯着?” “对,在她家里。” ※※※ 顶着大太阳,两人迅速躲入快餐店里。 曾曼叫了杯熟咖啡,丁蔷则要了超大杯可乐,两人准备就此度过漫长午后。 在丁蔷可乐快喝完时,曾曼好不容易开口。 “妳认为如何?” 丁蔷正有忍了好久之长篇大论要发展。 “陈榆杀了她的老公!事情很明显,陈榆非常爱护她的好朋友,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还会私下找人调查李芝梅老公在外头的行为,可见已超出正常友谊范围,说不定她有同性恋的趋向,所以嫉妒爱她的老公们,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杀了他们!” “猫呢?” “嗯……猫也爱李芝梅啊!顺便杀了猫以泄恨。” “找私家侦探理由何在?自掌嘴巴?” “嗯……这个……没事找事做吧!”她理直气壮说。 唉!要训练丁蔷成为理想助手,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那妳认为李芝梅和三位老公如何?” “哪方面如何?” 突然四五位客人蜂拥进来,使丁蔷听不见他说的话,要他大声点。 “性!” 店内一片寂静,同时有几十只眼睛朝着他们看。 丁蔷用力吸一口气,猛然喝完已到底的可乐。 “妳对性的看法如何?”曾曼依旧维持他放大的声量,丁蔷大力咳嗽,脸部已涨成紫红色。 “小声点,你是指李芝梅的婚姻生活吗?” 曾曼顺言压低声音。 “不是,我想知道正常女人对性的感想,所以问问妳的意见。” “那你问错人了,我没有性经验。” “什么?妳没有性经验!” 店内全部的眼光往他们这边聚集了。 曾曼绝不是故意要这么大声吼叫,是因为他太惊奇了,想不到现代女人还能守身如玉到现在,尤其她又是快结婚的人…… 这家快餐店当然待不下去了,丁蔷以十足马力把曾曼拖到附近人烟稀少的地方。 鲍园一角林荫处,有鸟语花香,非常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 某大神探与某大侦探--正在辩驳男人与女人的性观念。 “照李芝梅个性看来,她注重精神生活,所以原谅她丈夫不解风情的态度。” “是吗?从她卧房浪漫气氛看来,她倒是十分浪漫的女人。” “浪漫女人不一定十分喜好……嗯……床上运动,如果她丈夫真的……身体不好,女人会体谅丈夫辛劳而不勉强的。” “他们却可以和女秘书打情骂俏,难道女人也无所谓吗?” “如果是我就杀了他们!”提到这点丁蔷勃然大怒。 如果丁蔷是李芝梅,案情就真相大白了。 “你该不是说……李芝梅有动机杀了她丈夫?” 丁蔷在思考罪犯动机这里,反应就比曾曼慢许多了。 “列入考虑范围内,总是女人嘛!” 真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丁蔷鼻孔直冒烟。 “猫呢?” “猫皆由丈夫照顾,顺便杀了它以泄恨吧!”他学着她的语气。 不过,丁蔷并没有听出他话里的促狭意味,她认为非常有道理。 ※※※ 他们打算晚饭再去拜访李芝梅,在剩下的等待时间里,丁蔷用慢跑打发。 她绕着公园跑步,曾曼则懒洋洋躲在公园椅子上,享受黄昏美景。 是个奇怪的女人…… 跑步时,微风撩起丁蔷的短发,额头上挂着细汗,影子追在她脑后,她看起来像个充满生命力的高中女生。 很少碰到这么高的女人,清瘦,健康…… 丁蔷两条瘦腿没命地往前奔跃,那是她练身的主要运动,她认为侦探随时有“逃命”的机会,如果像那名只会躲着偷懒的男人,绝对会被子弹射穿脑袋。 其实……她满漂亮的,应该说是可爱、青春、活泼、无忧无虑……以他所能想到“不是用来形容女人”的形容词。 她边跑边瞄着他,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唯有晶亮的眼光不断闪烁“睿智”光芒……总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人,虽然没有哥哥们孔武有力的身躯,但也让她觉得亲切,大概同病相怜、同样落魄、相同志向所产生的好感吧! 但绝对比外表英俊、内心险恶的任子扬值得信任! 她坚定地想。 “妳认识任子扬多久了?” 当她绕过他身边顺便问一问。 “从我懂得讨厌一个人开始。” 他还没有问另一个问题,她便跑开了。 吸着凉风,他竟然有些暗自欢喜,原来他们的关系不像他所想象,而她也说明了还没有……嗯……进行现代男女新游戏,可见是任子扬一厢情愿的想法。 她又跑过来了…… “他故意拖妳进来这场谋杀案里?” “为他月兑罪吧!他总认为女人都该爱上他,为他无怨无悔牺牲奉献,臭男人自大心理。” 她又跑掉了,他看着她的背影…… 臭男人自大心理?女人逃避爱情最常用的借口,可想而知,她和任子扬的感情在他出现之前…… 他摇摇头,怎么回事?该不是被黄昏浪漫气息迷昏了头,身陷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之中,居然有闲暇想到爱情…… 正想到这里,她又绕完一圈,正朝着他走过来,大剌剌坐到他身边。他不由得吓出冷汗。 “你有没有追过女孩子?”她挥着汗说。 “没有。”他颤抖地说,因为她坐得太快,以致触到搁在椅子上的手,他急忙抽回来,清楚感到皮下脂肪抖个不停。 他说的是实话,以他缓慢行动绝难追到女朋友,通常都是女孩子追求他。 “幸好。”她好像松了一口气。“越是死皮赖脸追女孩子的人越教人讨厌,现在是男女平等时代,要有喜欢的男孩子,我一定主动去追求。” 她转头看到他苍白的脸,觉得奇怪。 “和案情有关吗?” “没有……有,我可以多认识一下妳……我的侦探伙伴。”他不由得谄媚一下。 丙然她乐不思蜀。 “对啊!既然我们目的相同、见解一致,应该花时间多了解对方,说不定变成很好的朋友。” 他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好像女人恋爱--都是以做朋友为开始…… “你有没有交过女朋友?” “有……” “那一定被抛弃了。”她看他--看到女人就不知所措的样子--立刻下了结论。 “嗯。” “曾不会很伤心?” “不会。” “为什么?” “因为她一天到晚嫌东嫌西,分开了也好,耳根子图个清净。” 可怜的自卑男人心态,很少女人会喜欢像侦探这种“吃力不赚钱”的工作,尤其又是落魄侦探。 由于同情心理,她认为他又变得可爱一些,他的眼睛……很有侦探前途的睿智双眸,所以对他好感又增多了许多。 被她如此深情大眼睛盯着,曾曼吓得低下头,脚底不断有凉意上升,充分感觉被女人宰割的恐惧感…… 突然,一片落叶飘过来,丁蔷以为炸弹般猛然倒下来--正倒在曾曼双膝之间。 当发现只是一片落叶后,丁蔷拍拍胸脯坐起来,然后发现…… 曾曼翻起白眼,全身僵硬不能动弹。 第四章 到了李家,因为事先没有电话联络,正好碰上李芝梅出门,由园丁老先生替他们开门。 “我们是芝梅的朋友……” “什么?警察……” 他重听得厉害呢! 走进花园,两条狼狗立刻对曾曼大吠特吠起来,幸好被拴起来,否则从两犬含恨目光看来,非把曾曼咬得支离破碎不可。 “它们好像认识你喔!”园了露出缺牙。 --那要感谢这位小姐了。 曾曼心想。 老园丁看起来慈眉善目,背有些驼,留着长长的白胡子,活像童话里走出来的人物。 对于童话故事,丁蔷兴趣可高了。 “留这胡子可不容易喔!会不会常常打结?”丁蔷放大音量问。 “不会,大概留习惯了吧!一点也不觉得麻烦。” 穿过小径,那曾经是曾曼提心吊胆越过的地方,现在走起来仍然步步维艰。 当时是夜间,看不清花园景观,现在花簇于阳光下灿烂奔放,煞是美丽。 --是个好园丁。 不过,阳光也照出土地上细小颗粒,白白的,反着光…… “我眼力可好喔!就是耳朵听不太清楚,所以放些滑石粉在地上,第二天就会知道有没有小偷来过。” 这下子,两个人吓得魂飞魄散。 “有没有小偷来过?”曾曼先冷静下来。 园丁歪着头才听到他说话,有些难堪笑笑。 “有时候自己先踩乱了滑石粉,所以才要买看门狗啊!” 胡涂园丁!丁蔷想。 他们走进客厅,老园丁转身想走却被曾曼唤住。 “路上很热,可不可以请你倒点水?” “都忘了……”园丁模着头恍然大悟,立刻倒来两杯水。 “你们先坐一下,有什么事就叫刘太太出来。刘太太!”他自己先叫刘太太下来了。 “好好招待客人。” 刘太太毕恭毕敬点头。 --园丁当然不会发现,他们正快乐吃着刘太太送来的小点心。 刘太太是个约莫五十来岁的女人,皱纹很多,嘴唇极薄,态度十分拘谨,不太爱说话,看得出来十分尽责。 “听说李小姐很喜欢猫?”曾曼趁她收走点心盘时问道。 她两个眼珠瞪得圆圆地,看起还很紧张。 “你们是警察?” 丁蔷开口就要说话,幸好被曾曼抢了去。 “差不多。” 刘太太立刻缩起肩,防卫似急忙摇头。 “我什么都不知道……” “妳不知道的事我不会问,例行公事而已。” 刘太太呆呆站着,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问题。 “李小姐婚姻美满吧?” “很好,她很疼她的丈夫,就像……”察觉话太多,立刻闭上嘴巴。 “像什么?” “她的孩子。”犹豫半天,她终于说出来。 “也像猫。”曾曼接下说。 刘太太露出迷惑。 “母猫有时因为太疼孩子,而把牠吃进去……” “李小姐不吃猫的!” 丁蔷当然愣住。 --什么意思嘛?牛头不对马嘴。 “妳提醒我们有人吃猫啰?”曾曼带着笑容。 刘太太脸色变得惨白。 “不是……我只是比方……” “妳认识李小姐多久了?” “打从她襁褓时就待在李家。” “结婚后,她请妳过来帮忙?” “我自己也愿意。” “所以,你对她的身世相当清楚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刘太太微愠说。 “老园丁和李芝梅什么关系?” “你说什么!”刘太太好似被人打了一拳般惨叫。 “除去他的假胡子,他和李芝梅有几分相似,我猜他是她的……” “父亲。” 换成丁蔷被人打了一拳般惨叫。 “珠宝大商变成老园丁,到底怎么回事?” “他不是珠宝商人,他是爱女儿的可怜父亲。”刘太太吮着泪说。 “妳又是……” “她的姑姑。” 又跳出一位亲威,丁蔷实在太惊讶了。 “我们是穷人家的子女,原来哥哥有个幸福家庭,可是小梅妈命薄,生下小梅后不久就病死了,后来哥哥生意失败,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只好把小梅送给有钱人家领养,那时我就在李家帮佣。哥哥一直无法忘记小梅,为了小梅前途又不敢和她相认,直到李先生死了,哥哥便自动到这里,为了看女儿宁愿只当个园丁……”说着泪汩汩涌上,丁蔷急忙递上面纸。 “李小姐知道吗?” 刘太太拼命摇头。 “她的丈夫……” “怎么会关心她?他们只为了李家的钱!”刘太太面目变得狰狞。 “你们可以阻止啊!”丁蔷回也气得红通通。 “拿什么资格阻止?我们只是下人……” 大家默然了。 “她老公的死……” “我们很高兴,认为小梅解月兑了。我哥哥还替他们烧香呢!他就是个心肠软的人,当初才会把小梅送出去,留下自己一个人受苦。” 曾曼还想问话,门口突然发出声响,刘太太急急对他们抛了眼色,他们只好暂时搁下话题。 丁蔷紧张地等候,该是主人回来了,情节已到达高潮,彷佛凶杀真相就在此刻分晓……而曾曼却傻傻盯着墙上挂钟。 --他该不是饿了吧? 李芝梅从门口回来,曾曼迟迟回过神,终于会晤了案件重要关系人。 正如影片显示--矮矮胖胖、满脸青春痘疮疤的女人,但是说话声娇滴滴的,不致让人讨厌。 “有客人啊,哎呀!是丁老师!”李芝梅高兴地握住丁蔷。 丁蔷傻着一张脸,她早就忘了这名学生长相;缴了学费后自然而然忘记。 “贵客临门了,快点拿些水果什么的来招待啊!”李芝梅不客气的对刘太太叫着,丁蔷看在眼底差点就冒火,曾曼慌忙制止她急欲起身的动作。 看看他们,刘太太只有堆着苦笑退下去。 坐定下来,李芝梅便用她特有的娇滴滴声音开场白。 “我常做妳教的减肥操,效果不错喔!” 丁蔷羞得无地自容,那套减肥操是她用来骗饭吃的伎俩。 “这位是……” 终于她看到曾曼了。 “男朋友。”丁蔷无声明。 曾曼蓦然张大眼睛--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可真快…… “我想不出其它理由,只好委屈自己。”当李芝梅不注意时,她压低声音对曾曼说。 --也不羞耻啊! 曾曼心里嘀咕着。 “刘太太不太爱说话,她是我从娘家请过来的管家,从小看我长大,很疼我。”李芝梅解释着。 --也说了许多了。 他们又吃了些甜点,属于女人爱吃的那种高卡路里的油炸点心,曾曼则半点不沾。 “丁老师怎么有空过来?” 李芝梅想到这问题。 “我是政府心脏医学研究的研究生,想了解妳丈夫的病例,做为未来心脏医学研究方向。”曾曼立刻解释。 壁冕堂皇的理由,任何人都拒绝不了。 “那丁老师……” “她介绍的。女朋友嘛!当然要帮男朋友的忙。” 此间,丁蔷紧闭着嘴不语,只是闷闷看曾曼表演。 李芝梅露出极度羡慕的目光。 “我还以为任律师喜欢丁蔷呢!原来是他自作多情了。你们看起来才是郎才女貌,非常匹配呢!” 不知是豺狼虎豹,还是郎才女貌,看样子她并不知道任子扬苦苦求丁蔷的事,否则就要露出马脚了。 闲话过后,曾曼慢慢步入正题。 “李小姐的先生都是死于同一病因?” “对啊!心脏病突发。” 李芝梅一脸毫无防备之样。 “以前他们是否有类似症状发生?” “没有。医生说是潜伏性心脏病突发,怎么说……凡是过胖、过度劳累、生活作息不平衡,任何人都可能突然发生的急病,就是说血液突然全部聚集于脑,使得血路阻塞、脑部缺氧引起的。” 那么……每个人都可能随时离奇暴毙了。 “三次妳都刚好在现场?” 李芝梅露出迷惑表情,曾曼用了“现场”之专用名词,使她想好久才明白意思。 “对,他们半夜突然死去,我就睡在旁边。” “一点求救讯号都没有?我是说没有任何声音惊动妳?” 李芝梅愧疚似垂下头。 “坦白说,没有。我睡前有服用镇定剂的习惯,常常连闹钟都叫不醒我。” “刘太太也没听见,她可能睡在离你们房间很近的地方?”曾曼瞄一下楼上,事实上据他猜测,刘太太必睡在楼上某个房间里。 “大概没有吧,听到的话她会叫醒我。” “所以妳第二天醒来,就发现丈夫死在身边。” 她点点头,心有余悸似发着抖。 “在睡梦中死去的?” 李芝梅抖得更厉害,嘴唇立刻泛白。 “他们……好像很痛苦,眼睛张得好大,紧紧抓住睡衣……”说着,像受不了当时所受到的打击,哽咽一声便哭出来。 “别问了,她好不容易才忘记当时的情景。” 丁蔷抓住李芝梅的手,转头怒斥曾曼。 --这种侦探……任何三脚猫的演技都能骗过她,何况是计策已久的狡猾罪犯?咦,猫? “妳喜欢养猫?” 李芝梅从丁蔷肩头上抬头,想到猫和心脏病有何关联时,就忘了哭泣。 “猫啊!那是我老公坚持要养的,说也奇怪,我嫁的老公都爱养猫,真巧啊!我大概也跟着他们爱养猫了。” 说着,那只叫做圆圆的猫咪爬到她脚边,她把它抱在怀里亲热地抚模。 “他们死后,有三只猫也跟着死了?” “自杀死的!” 她口吻坚定,却又很害怕似的抱紧圆圆。 “猫是很奇怪的动物,至少我们养的猫都是这样,从牠们主人死后就跟着食欲不振、郁郁寡欢,结果都死了。” “妳曾保过险……” 见到李芝梅脸色急变,曾曼立刻闭上嘴。 “这也和心脏病有关?” “嗯……我们研究单位正考虑--是否让这种可能发生心脏病的高危险群,也能加入健康保险?” 她吐一口,也相信了。 “是的,我曾投了三次保。”她把猫举起来,疼爱无比似亲着牠的面颊。 “为什么?妳好像并不缺钱?” “缺钱?我不缺钱,我有好多利息可以赚的。会参加保险其实是帮朋友的忙,我有个朋友在保险公司上班,叫做任子扬,丁小姐认识的。” 丁蔷用力点头,好像凡是问案时候,她只有点头的份。 “他是保险公司律师,没有业绩压力,妳有没有保险,对他并没有太大好处。” “是吗?这我不知道,反正顺水推舟,李医师说需要保险,我就想到任子扬的公司了。” “李医生?家庭医生吗?” “不是,猫的医生,兽医。” ◎◎◎◎ “妳认为如何?” 和李芝梅道别后已经很晚了,他们在马路边等出租车,那两条狼犬趴在铁门上猛对曾曼狂吠,害得好几部车快速闪过而不敢停下来。 “凶手是……刘太太!” 侦探总爱语出惊人,好像不这么说就吓不了人。 “为什么?”曾曼带着好玩的眼神。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最不值得、最会令人忽视的人嫌疑最大,所以想来想去,最没有杀人动机的就是刘太太了。” 颇有理……歪理。 “事实上她最有杀人动机。” 丁蔷睁着大眼看他。 “她为什么一直留在李家?如果据她所说,必是把小梅介绍给李家当女儿,想必也是为了解除当时困难才如此决定。既然李先生给了钱,就不会再留下刘太太,恐怕日后发生牵扯不完的骨肉亲情。而刘太太却留下来了,可想而知她和李先生交换了什么条件,她等于看着小梅长大,而后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男人欺侮如她亲生女儿一般的李芝梅,她会有什么反应?” “杀了他们!”丁蔷立刻反应。 曾曼却不点头也不摇头。 “可是……”丁蔷歪着头苦思。 曾曼扬起眉。 “这样凶手就不是她了……” --又是什么歪理? “根据侦探小说理论,嫌疑越高的嫌疑,最后都不可能是凶手,所以刘太大可以从嫌疑犯名单上剔除了。”丁蔷得意洋洋说道。 “凶手是……老园丁!” --啊!又来了。 “同样的道理,他比刘太太更具杀人嫌疑,因为他爱女儿,不忍女儿受人欺骗,所以就杀了他们!” 这次他不予置评。 又看到丁蔷歪着头想。 “不然就是……兽医!” --哈!可能想到的名字都被她猜去了,侦探游戏一点都不好玩啊! “妳怎么不说任子扬?他最可能谋财害命。看得出来他和李芝梅的交情非薄,而且他有充分理由贪婪李芝梅的财富。” “当然……也可能……不过真的要我相信他会杀人,又觉得不可思议。”丁蔷面色凝重。 女人……口里说恨死对方,心里又舍不得对方真死了。 她靠着墙壁显得疲惫,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令她有措手不及的感觉,尤其当真的要承认任子扬是凶手之时,她竟有些舍不得。 “任子扬……他虽然惹人讨厌,但又不是真的让人讨厌,很多女人喜欢他……” “所以变成妳不接受他的地方?” 她摇摇头。 “他很英俊、很多金、很有前途,但是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妳喜欢哪种类型?” 她有意无意瞄向曾曼,他不由得心跳加快。 “和案情有关吗?”她学李芝梅的口吻。 “帮助我多认识嫌犯。” “好吧!” 她低头看地上影子,把手插进裤带里。 “他是拜金社会下的典型产物,可以为钱做任何事,以前我们认识时他还不会这么势利,不过事业越发达,他变得喜欢用钱衡量道德标准,我想他是真的想要省下保险金,以收入自己的裤腰袋里,但是不至于谋财害命。” “有妳这种红粉知己,他做鬼也风流了。” 她怒目瞪他,曾曼忽生勇气不理会。 终于有部出租车停下来,两人一起上车。 丁蔷匆匆告诉司机地址,车子平稳往前开。 “任子扬和我哥是好朋友,他们对他的评价可高了,总认为他们唯一的妹妹就该嫁给这种前途似锦的大律师,安心待在家里当个贤淑的家庭主妇,更可恶的,他连我父母都收买了,一副怕女儿嫁不出去的样子。” 曾曼边听她的话,边注视前方。 前后视镜里,司机似有意无意看着他们…… “父母传统的观念,差点扼杀可能成为举世大侦探的天才儿!从小,我就是侦探小说迷,希望将来成为除暴安良的好警察。不过我家里的警察实在太多了,所以我想少一个我也无所谓吧……” 曾曼虽然对路不熟,不过他来过一次,也不认为非走条小路不可。 他注意到司机的手突然探到底下…… “所以我一步步发展我的侦探事业……” 忽然出租车停下,司机掉过头来。 “对不起,我忽然尿急……” “去吧!”丁蔷大方地说。 司机下了车,曾曼发现他手里握着东西。 车内只剩下他和丁蔷,她依然滔滔不绝发表她的伟大侦探事业学说。 敖近没有人烟,司机钻入草丛里,他看到车前方落有个微微发光物体,然后不顾丁蔷尖叫,用力扑向她,两人冲出车外。 一声震耳欲聋爆炸声响起,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 出乎意料,曾曼显得非常冷静,他还在微笑着呢…… 由浪漫月光带领,他正背着丁蔷往前走。 而丁蔷始终一脸灰白,好像被炸弹炸坏了脑部,以致神经错乱不能言语。 他们走了两小时山路,原来司机把他们载到更远的荒郊野外,因为李芝梅住在近郊处,才让凶手得逞。 那些机敏的运动神经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丁蔷只觉得两腿发软,走一步便要软下来,只好任由曾曼宰割。 幸好她只是高,体重不致太重,而且男人可能背负不了五十公斤水泥包,但是背负五十公斤的女人绝对绰绰有余,而曾曼也确实发挥了男人最大潜力。 躲在曾曼身后的丁蔷,竟然有种安全的感受。那是自从她离开警察世家后再也没有出现的奇怪感觉,觉得……被正义之气包围。 或者曾曼受警察单位委托,她才会有更加亲近的错觉。 丁蔷死命也不搭出租车了,他们用走的回到丁蔷住处,曾曼已满头大汗。 放下丁蔷后,她两腿也能正常活动了,基于感谢和安全事谊,她坚持邀请曾曼共度一夜。 现在换成曾曼吓得两腿发软。 “啊……不好吧,怕会引起邻居误会……” 丁蔷扬起眉。 这年头要对男女误会什么?尤其,她从没把曾曼当成“男人”过。 “你以为我差点被炸成碎片后,还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她是个急性子,不能容忍问题就此搁着不管。 曾曼只有硬着头皮进去。 幸好丁蔷住处没有充满女性芳香的香水味,否则他会连连打喷嚏。 简单的单身住屋。大概二十坪左右,两个房间、一个小小客厅,到处显示主人简单的性格。 很干净,没有灰尘,很中性的气氛……曾曼的形容。 她匆匆倒来两杯水,他们在藤制的沙发椅坐下来。 “不喜欢软软的椅子,觉得重心不着地。”她提出居家看法。 喔? 他倒觉得软软的椅子极好睡觉。 “书房有一张沙发床,等我问完你就可以好好睡一觉。” 啊……真失望。 不过看她一脸正经表情,不敢提出异议。 “有人想杀害我们!” 丁蔷以类似尖叫的声音开场白。 “对啊!把弹药藏在车内,然后利用尿急借口逃掉了。” 那种说话声音,充分显示漠不关心,令丁蔷心底阵阵发寒…… “如果不是我反应得快,我们可能跟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如果要等她“反应”,结果正是如此。 “是谁……” 越问,她心底越寒。 “某个知道妳会去找李芝梅的人。” “陈榆……” “可能。” “徐组长……” “也许。” “任子扬!”她歇斯底里叫起来。 他捂住耳朵,无可置否。 丁蔷显得非堂激动…… “案情已经十分明显了。” 那是丁蔷说的,曾曼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 曾曼终于如愿抵达丁蔷为他所准备的暂时客房里,几乎头碰到枕头就要呼呼大睡了。 不过睡前,他还是小心地锁上门,并不是怕半夜被人“侵犯”,倒是怕睡得正熟就被一个突发奇想的大侦探扰乱好梦。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曾曼闻着满屋子侦探小说旧书味、梦见他骑着心爱脚踏车遨游天涯之时,身体突然被一双手猛力翻过来。 当他看到丁蔷苍白面容,立刻拉上棉被,脸色青红不定。 房间有些闷,而且确定房门已经锁上,他才敢月兑得只剩下一条内裤。 --难得见到的四角花纹内裤--丁蔷不悦地想,然后一坐在床沿上。 --难得见到的斜纹男人睡衣--曾曼惊慌地想,下意识把棉被抱得更紧。 “妳……怎么进来的……”曾曼支支吾吾地。 “我有钥匙啊……哎呀!躲什么躲?我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只穿一件内裤的笨样子,我那四个哥哥都是这样子睡的呀!” 他松一口气,翻开棉被坐起来,见到他瘦削胸肌时,丁蔷开始觉得不对劲。 “你还是罩上衣服,和我哥的强健身材有些距离。” 丁蔷转开头,双颊有些微红。 曾曼急匆匆把刚月兑下的衣服重新穿好,连皮带都系上才敢面对丁蔷。 “我还是不认为任子扬真的会对我下毒手。” 她似乎有意回避他吃人的目光。 曾曼皱皱鼻头,自己几时变成爱情顾问了? “虽然他坏到极点,臭美、自大、唯我独尊、和……受人欢迎,不过对我……怎么说?还算好啦!至少从来还没有伤害过我……你懂我的意思吗?”丁蔷难堪万分说着。 “不懂!” “这么说吧,他爱我,懂了吧?” 喔!女人,死到临头才会说出真心话,原来她早就明白对方情意,其它都是追逐爱情的游戏…… “有个故事这么说,猫爸爸爱猫妹妹,当遇到强敌,深知不能保护猫妹妹时,就把她吃进去,那也是一种保护行为。” “你认为他真的是凶手?” “有调查的必要。” 他如此说道。 ◎◎◎◎ 有调查的必要,但也不必穿得这样进行调查啊…… 曾曼躲在草丛后面,看到丁蔷打扮光采艳丽站在街角,而且特地两条粉白肘臂,那是她翻遍衣橱最后才下的决定。 非常大胆的创举,对丁蔷而言,如同赴汤蹈火般谨慎。 她上了妆,把原本精致的五官描绘得更突出,那袭朱红色连身套装将她修长身材展露无遣,如果以前不认识丁蔷,会认为现在站着的是一位十足的大美人,只是,她站的姿势有欠优雅--那样顶着墙壁,把一条腿弓起来。 她不耐烦地等人。 临早,曾曼便匆匆赶回住处写报告,待他整理到某一程度时,丁蔷便变成这个样子。 “非常危险的行动,我希望你能听到我们的谈话。”她不安地拉拉衣襟。 是这样子吗? 曾曼差点转不开眼珠子,然后皮下脂肪严重颤抖起来…… “他捉弄我为乐趣,本人也相当阴险狡猾,要套他的话十分困难,但是以你的头脑必能听出他话里的语病,而我可能被他的甜言蜜语弄昏了头。” 被大侦探称赞头脑好,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当他看到她手臂十分危险地暴露在外头时,就一点也不觉得高兴了。 由于丁蔷的老爷车还在保养厂内,曾曼只好用脚踏车载着美人,来到与情郎会面的地点,幸好脚踏车发挥退休前最大的功力--顺利地到达目的,也让曾曼气喘如牛了。 结果他被赶到草丛后,美人则忐忑不安地等候任子扬到来。 时间准时,任子扬驾着银色奔驰车来到,他,就和他的车一样高贵耀眼,穿了一袭名牌休闲服饰,淡绿色系列衬托他蒲洒自若的神情,就像朝阳下的青松,高挺而充满生命力。 相形之下,曾曼就像被太阳晒过头的枯草,只剩下一头征服世界的脑细胞。 见到丁蔷,任子扬立刻吹了声口哨--像剑一样刺穿曾曼的脑细胞。 “小蔷,妳适合这样装扮的,会让太阳都逊色。” 太阳? 曾曼抬起头,夜晚时刻太阳都已经回家抱儿子、月亮跟着出来接班,哪一国的赞美词? 不过丁蔷却乐意接受过来,嘴角还出现笑窝呢,女人…… “没想到妳会主动邀我,真是受宠若惊呢!懊不是阴谋吧……” “开玩笑的,我忘了妳最不能容忍别人拿妳的智慧开玩笑。” --完了……完了……连任子扬都怀疑她的智慧,这场侦探游戏局势垂危。 接着,丁蔷柔媚一笑,她可能只是淡淡一笑,但是同时有两个男人为之神魂颠倒,而后她挽起任子扬的手(害得曾曼也高高抬起手),他们一起走人附近小酒馆。 曾曼马上转移阵脚,假装客人般跟着走入酒馆。 人声鼎沸的时刻,吧台前站满了人,曾曼选择靠近出口处的小圆桌坐好,一来容易逃生,二来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酒馆内的情景。 他们选了靠近小型舞池的桌子,可以一面聆听优美音乐,一面品尝美酒。 丁蔷叫了水果酒,淡淡的滋味比较没有酒味,那也引起任子扬的震撼了。 “嘿!妳不喝酒的。” “你太了解我了,虽然我不喝酒,但是偶尔和好朋友在一起时会喝点。” 不知在哪本书看过这样的对白,丁蔷对完额上已经在流汗了,虽然冷气四面吹来,胸口却紧张而收缩。 “我得重新认识妳,一个豪气万丈的大侦探,一个美若天仙的丁蔷本色。” 任子扬俯身贴近她的面颊。 她以为她会躲开,但是她没有。 他的鼻尖轻轻掠过面颊,好似被蚊子叮了一下,不是顶难受的感觉--被蚊子亲了一下……她低头喝一口酒,被呛了一下。 懊给他一巴掌!曾曼猛然也喝一口啤酒。 油腔舌调的男人不是她能对付的…… 气氛、酒味、音乐使周围气氛飘飘然,任子扬始终瞇着眼看她,她只好喝了一口酒…… 笨蛋!话都没问一句,就想把自己灌醉吗? 曾曼气呼呼地又灌满一杯酒。 “跳支舞吧!”任子扬忽然开口。 “什么……”丁蔷急忙抬起头。 英俊脸庞堆满笑容,迷迷蒙蒙地,小舞池上有几对情侣婆娑起舞,节奏缓慢的音乐袅袅流泄着,丁蔷蓦然又举起杯…… 他压住她的手,她感到电流穿过掌心,想躲开,却被轻轻拉起。 “我知道妳的目的不单纯,不过我的目的很单纯,只想邀请女伴跳支舞。” 低沉嗓音似不容反抗,她觉得脸好热,被揭穿了面目吗? 任子扬绝不是省油的灯,而她又穿得……嗯,这么女性化,邀他到酒吧喝酒、听音乐、享受浪漫气氛,那不是丁蔷的作风,也不是任子扬曾受过的待遇,除非有某种企图。 是的,企图。她想套他的话,证实他是否涉嫌杀害李芝梅的老公,可是她老是忘了问,就像现在可以问了,她却不想问,只想再喝一口酒,那种甜甜腻腻的酒,满好喝的…… 于是她被他拉起来,不忘再喝一口酒,然后被他带到舞池中央。 她觉得重心不稳,老以为自己没有踩在地板上,他撑着她的胳臂,或者她的 办臂软软靠在他肩上,他的手移到她的腰部--双手,麻麻的滋味,却没有力气阻止。 “妳好美……”他在她耳边低唤。 她翻了白眼,把脸靠在他肩上,脑里飞舞各种色彩的花朵,好像喝太多了,她一向不胜酒力,只要被老哥灌一杯啤酒,就要昏昏沉沉了,而她一共喝了三杯,一句话都没说出口…… 曾曼桌上的半打啤酒早就空了。 他躁热的拉开衣领,舞池上人影揽得好紧,他听到手指关节扭动的声音,到底是来审问嫌犯,还是谈情说爱? 大侦探的话绝不可信任。 尔后,他看到任子扬低下头,把脸贴到丁蔷的脸颊;而她,似乎闭上了眼,整个人瘫在他身上…… 火气似发射的火箭筒冲到脑门;带着十足酒精勇气,曾曼忽然跃上舞台,两眼闪着暴戾火花,不顾一切拉开他们。 “我是政府调查员。”曾曼亮出证件。 那家伙(丁蔷)根本就是醉了,迷迷糊糊抬起眼看曾曼一眼,又垂下去。 任子扬脸色变成紫色;短短一秒内又恢复自然色彩,他微笑地看着这位头发凌乱、两眼布满血丝的醉汉,不自觉转动了粗大的拳头。 “她满二十岁了吧?我不认为在酒吧里谈情说爱也需要被调查。” “关于李芝梅的案件,警方认为有调查你的必要。”曾曼老练地回答。 任子扬扬起眉,他看了一丁蔷一眼;而她,昏沉沉打开眼皮说:“不是说好由我问吗?”既而脚又软下,由曾曼撑住才站稳。 他们回到曾曼的座位,那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丁蔷已趴在桌上睡了。 任子扬沉着脸,好像一肚子火气的样子。 “没想到我的小情人,居然会用拙劣的方法审问男朋友,其实她不必这样,直接在床上问我,我就会全盘招供。” 曾曼鼻孔冒烟,他最痛恨这种自信、自大、自吹自擂的臭美心理,不过他似乎也具备吹牛的条件。 “你和李芝梅的交往情形。” “你是指上床?关于此点,我可能不记得,因为人数太多了。”任子扬微笑着说。 曾曼咬着牙,希望此时丁蔷立刻醒来,就可以清楚看到她心爱的人的真面目,可惜她已睡得不醒人事。 “她因你的缘故而投保……” “说正确点,她认识我才会投这家公司的意外险。”任子扬立刻打断他的话。 “你对她的财务情况清楚吧?” “应该说,非常清楚。从她继承珠宝事业到转让事业的各种财务纠纷,都由我替她解决的。” “她老公死亡之遗产继承手续……” “也由我替她办理。” “你认为她的理财情况如何?” 任子扬倒入椅背里,微笑的唇形含有几许嘲弄。 “要不是因为她,同样一无所有。” “你是说……如果想谋财害命,有可能是她丈夫而不是她了。”曾曼托起啤酒杯浅尝一口。 任子扬似乎动了一下,他只喜欢捉弄别人,不喜欢被人捉弄。 “你怀疑我教唆李芝梅杀夫?” “你说的,不是我。” 任子扬爽朗地笑了几声,笑声似乎惊动了丁蔷,她迷迷糊糊抬起头,又倒下去。 “我以律师身分向你提出警告,如果你继续以审问嫌犯方式问话,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曾曼立即举手投降。 “好,那我以丁蔷朋友的身分问你,为什么私下请她调查本案?” 任子扬又洋溢起充满男性魅力的微笑。 “你要学吗?那是追求女孩子的一种手段,亲近她,不如让她主动亲近妳。” 忽然丁蔷抬起头,半垂着眼皮望他们一眼。 “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杯酒?” 随即又倒下来。 “谁和李芝梅接洽投保之事的?” “徐成浩,保险公司意外调查组组长。” 第五章 “最后一杯!”任子扬用力碰了曾曼的啤酒杯,然后一饮而尽。 地上散落至少两打以上的啤酒罐,任子扬脸红得发涨,没想到臭小子挺会喝的…… 曾曼颇不带劲地看看他--相当棘手的聪明罪犯。 “我可以回去了吧?” 任子扬忿忿地看着他。 “你一个人回去!” “那么再继续喝吧!直到丁小姐醒过来。没办法,这是她请我来的目的,必得保护她安全到家为止。” 任子扬气急败坏一拳挥过去,正好接住曾曼递过来的酒杯。 “我不能再喝了。” 任子扬看到酒就要吐的样子。 “好,在这里结束吧!我看丁小姐也累了,让她回去休息。当然……你还要喝的话,我会陪你的……” 任子扬立刻露出反胃的表情,他挥挥手,示意他们快滚吧! 于是曾曼扶起了蔷软绵绵的身躯,她还半梦半醒吵着要喝酒,半拖半拉将她带离现场。 他把心爱脚踏车丢下,招了一部出租车进去,当司机露出暧昧表情问他上哪儿去之时,他毅然绝然把家里的住址说出来。 沿路,丁蔷趴在曾曼双膝间,软软、温温的体重骚乱他神经末梢,倒也奇怪,皮下脂肪不再难受,反而有股热流奔窜于下月复之间,凝脂般粉颈不断传来清香味,而她的胳臂垂挂下来,带着女性柔媚的线条,酒精好像开始发作,他觉得昏沉沉陷入迷惘中。 下了出租车,丁蔷清醒一点,她半睁着眼娇憨一笑,然后又沉稳倒入曾曼怀中。 在司机非常不怀好意的目光中,他只好把她抱出来,像躲避恶鬼追逐般奔入家中。 他把她丢入自己的大床上,她好像被针扎到般猛跳一下:“这是什么?”从底下模出一个尖硬四角形不明物体,然后又倒回床上。 把她抱上楼已用尽了力气,曾曼也倒在床上直喘气。 饼了许久,酒精在体内燃烧得差不多后,他侧头看着丁蔷,那些酒精残渣又热烈燃烧起来。 她侧卧着,身子弓起来,细密短发里露出洁白的脸颊,上面脂粉被汗淋得凌乱,原来细捆描绘过的粉红色嘴唇也变回原色,他忍不住往下看…… 垂下来的肩带把细白的香肩展露出来,她的胸口……正一阵阵起伏着,从他倾斜角度,可以看出暗藏红色洋装下的春意盎然,她穿了鹅黄色的内衣,点缀着白色蕾丝。 他从床上惊跳起来,急急收拾卧房里凌乱书籍,他的额头严重发烧,身体跟着热气偾张,好几次踢到东西差点摔下来,但是眼光始终难从她身上转开。 他就抱着一堆书籍和衣物,再度走到她面前,眼光定定停留于她的大腿上--有意无意把裙摆掀开的大腿上…… 她难受地动了动,两颊被酒精烫得发红,她扯着衣服,身子不安地转来转去。 “好热。” 忽然她坐起来,倏地月兑掉身上衣服,又倒回床上。 他似被打了一棒,所有的书籍衣物全掉落下来,其中还有打中他的脚而不自觉。 他张大眼睛看着面前景物,两粒火种似乎要奔射出来…… 她,只穿着贴身亵衣躺在他床上,衬着白色床罩,玲珑有致的女性胴体横陈于面前,他觉得血管就要爆炸了…… 冷静……冷静……他告诉自己。 并不是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尤其对方又醉得不醒人事,如果不想醒来后被人控告罪名,这时候应尽速离去,连一点犹豫都不可。 可是脚却生根似不能动弹,眼光也被牢牢钉住。 因为她换了姿势,足以令所有男人血脉高亢的撩人姿态,把身子转过来面对他,他可以清楚看到挤在胸衣内的线条,以及顺着腰部下滑的柔女敕肌肤…… 他想他的脚软下来了,或者他的脚一鼓作气跳上去,总之他移到她面前,手指颤抖地撩开她额前短发。 忽然她抓住他的手指,他立刻被吓得不知所措的当头,她打开双眼,清澈的目光里倒映自己狼狈模样,她居然笑了。 那两朵灿烂笑窝浮现于唇边,他似被轰得头昏眼花…… “好热……我要水……” 他立刻转身欲去倒水,谁知道被她抓住手,他转过身,接触到她深色眸光中的危险讯号,她稍一用力,他就飞到她身上。他压着她的身体,温软柔绵的梦乡,感到热气冲倒了海堤,他迫不及待地压住她的嘴唇…… 他们热烈亲吻着,以足以占有对方的力气。 他拚命吸收她口齿间的芳香,甜甜的、暖实的、醉人的朱唇,也正轻巧逗惹他的嘴角,他火速快攻过去,直抵巢穴般掳获她的舌尖。 她似爱捉弄男人激动的小蛇,巧妙避过又不时舌忝抵着他的粗鲁。 手臂轻绕住他的颈项,胸口激烈心跳似要涨出体外,他迫切吸吮着她的嘴唇,品尝女人身上幽香,感觉体内强大火焰就要烧融他的四肢,他咬住她的颈边细肉,她似愉快地低吟一声,然后抚模他的乱发,示意他再往下一些…… 他笨手笨脚褪开她的肩带,当圆满丰润的胸脯呈现于面前时,他又觉得血液凝固起来了。 她半闭着眼痴笑着,两颊呈健康的粉红色,不知被酒精浇的,还是体内热血沸腾导致,她捧着他的脸,让他埋人她的双峰中。 她倒吸一口气,感觉胸前酥麻难受,火焰不断侵扰神经末梢,他吻着她细女敕的肌肤,她觉得好像记起了一些事,她喝了点酒,然后两个人影在脑海里晃动。 他吸吻着她胸前蓓蕾,那两处涨成紫红色的女性敏感地带,使她禁不住闷哼一声,既而愉快要求更多。 她凌乱地拨弄他的衬衫,再笨的人也明白当事者意图,于是他快速褪去两人之间的要命屏障,然后赤身缠在一起。 这时候,不该说话而只有动作的,但是梗在喉间的欢愉令她想开口。 “我喝了酒……” 他闷哼一声,既而吻住她的嘴。 “在酒吧里……” 他昏乱地模索着他熟悉女人的敏感地带。 “和谁呢?” 她迷惑地摇着头,既而又申吟一声,他的手正往她身下爬。 他觉得腰月复间燥热已不能再容忍下去,于是他抬起下半身,准备对准目标往前一冲…… 谁知就在如此紧要关头,丁蔷猛然张开眼睛。 “任子扬!” 尖叫声划破室内,她想都不想就举起床旁放置的大闹钟--往曾曼头上敲去。 最后,曾曼发出痛苦的哼气,然后成大字状倒在旁边,昏了过去。 而丁蔷举着闹钟,看一看才两点多而已,随即放好闹钟,打了个超大醉气哈欠,接着选好舒服睡姿,再度昏睡过去。 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无尽羞耻之事,竟然在他展露雄性骄傲的同时,让女人以闹钟敲昏了头,又替大神探增加了不甚愉快的经验。 ◎◎◎ 早晨,他被丁蔷的尖叫声吵醒,捧着剧痛无比的头颅,跟着她一起大叫起来。 “你……我……啊!”丁蔷看到他,又看到自己赤条精光模样,忍不住又尖叫起来。 --要是做了还好,没做又被人误会做了的话,其损失不可言喻。 曾曼慢吞吞地站起身穿好衣服,回过头再面对丁蔷惊讶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模样。 “妳还是清白的,我只是被妳剥光衣服、被强迫和妳睡了一觉而已。”话才说完,一只枕头已朝他脑袋前的大包丢过来。 “你……我……”她还停留在你、我之间不能言语。 “妳,很健康,但不胜酒力,喝多了容易春意盎然;我,很健康,具有真正男人的体力;妳喝醉了,我把妳送到这里来,本来会发生一些事的,可是被闹钟破坏了。这样说,懂了吧?” 她当然不懂,只是紧抓着棉被发傻。 他只好模模鼻子出去。 早餐桌上……不得了,什么时候餐桌上挪出一小块地方,上面放了两盘食物,有蛋、火腿、面包,魔术吗? “睡醒了?” 丁蔷从厨房里探出头。 --不得了,还围着他实验用的围裙呢!俨然是女主人模样。他用力揉揉眼睛…… --莫不是睡过一夜之后,女人就会变得不可思议? 她坐下来,态度显得镇静,她穿着他衣橱里找出来的衬衫,一条过大的牛仔裤,把昨天出丑的洋装扔进垃圾筒内。 他俩的身材看来差不多,同属瘦高类型,不过女人套上男人的衣服,更显得柔美大方,而曾曼保持昨天装束,一套衣服不穿过一星期,绝不丢入洗衣篮内。 他们静静吃着早餐,男方显然忘了昨晚的事,用着他惯有--一口两个蛋那种狼吞虎咽的吃法。 她清了清嗓子发表高论。 “请老实告诉我……昨晚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假装忘记了又偏偏要提起的--矛盾心态。 “妳喝了酒,头脑不太清楚,只好由我以调查员身分,向律师问了一些问题。” “结果呢?” “他说了许多……” “我不是说这个,当然……这个也很重要,我是说你送我回家以后,发生了什么事?”说着,小脸迅速飞红。 “妳拉着我不放……” 她立刻打断他的话:“我喝多了。” “喝得不够多,如果再喝多一点就是烂醉如泥,这样第二天就不会尖叫起来。”他继续吃着他的早餐。 忽然,她挺起胸膛,故作冷静神态。 “请你忘了昨晚的事,那实在非常尴尬,或许我把你当成某个非常痛恨的人,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任子扬吗?” 他用力放下刀叉。 她拾起眼,望见他死白的脸色。 “如果是他,我会杀了你。”她咬牙切齿说。 正如听到感人肺腑的爱情宣言,他悄悄松了口气。 “那请你放心,我会把昨天的事全都忘记,会记住我们永远是患难与共的合作关系,至于妳什么时候再想喝酒?那就不是我能预期的了。” 她涨红了脸--他乐意见到的颜色。 早餐在“愉快”气氛下进行完毕,当贿赂完曾曼以后,丁蔷自然是跷起二郎腿待在沙发上,由曾曼收拾残局。 不过,照曾曼的个性,他会等到水槽发出恶臭后,才会甘心情愿卷起衣袖做家事。 “徐组长?果然就是徐组长,我早该发现那老小子心怀不轨!” 当曾曼简述完毕,丁蔷恨恨地叫道。 “我们又多了两个拜访对象,徐组长和兽医。”曾曼埋怨道。 兽医? 她早忘了他存在。 ※※※ 兽医,长得真像兽医,结合猫和狗特征的长相,圆圆的眼睛像猫、长长的鼻子像狗,瘦长的脸型则又像猫来又像狗了。 门口贴着“兽医王”大招牌,位于住宅区附近,不过他们来时,半个客人都没有,唯一挂号兼护士又兼打扫的欧巴桑,正趴在窗旁睡觉。 穿着白色医袍的王医生从里面出来,看到他们表情甚为惊奇。 “律师……我知道,她养了三只……不,已经是第四只猫了。”王医生捻着猫须说。 “和你买的?” “喔,我和商家有买卖来往,由我介绍出去的宠物,绝对品质保证,有血统证明,而且健康、没有毛病,我才敢出售。” “都是她亲自过来选焙的?” “她呀!只知道养,其它一概不知,坦白说,若是没有良心的医生很容易骗她的钱,我当然不是那种医生了,从第一只到第四只,都是由我细心挑选的。” “可是前三只都死了。” 王医生立刻叹了气。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她养过的猫,下场都是这样,其实刚开始时,她对猫非常敏感的,结果,她第一任老公坚持要养,所以她只有慢慢适应了,可是养过一只后,她变得极为爱猫,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可惜,猫好像和她无缘。” “你和李小姐熟吗?” “熟不熟,看猫的颜面嘛!炳哈,她常常带猫来看病,我们谈的也只限于猫经。” “附近的人和她熟吗?我是说来看病的猫主人中,有没有人认识李小姐?” 王医生侧头想一想。 “没有。” “听说,你曾和她提起过保险的事……” 这时,王医生的肩膀抖了一下。 “保险……?喔,好像有那么一回事,不知怎么的,被她养过的猫毛病特别多,有一次我开玩笑对她说,要是猫能保险的话,她就不必花那么多钱了。” 结果她真的保险了,但不是替她的猫,而是为她三个天寿老公。丁蔷忍不住想。 他们坐了一会儿,王医生表情始终带着微笑。 “有点渴……”曾曼忽然说。 “是啊!我都忘了倒水。”王医生立刻站起来,窗旁的欧巴桑依旧呼呼大睡,他只好自己动手了。 待他转身走进屋内,曾曼立刻用笔盖敲开他上锁的抽屉,在里头急急翻阅,而丁蔷则惊奇地张大眼。 王医生倒水过来,曾曼动作也停止了,抽屉正如原来景况一样。 “你还是和我说实话吧!” “什么意思?”王医生蓦然张大眼睛。 “其实她极少带猫来看病,大部分都由她三个老公代理。” “你……说什么?我不懂。” “可以这么说,除了第一个老公,其它两个老公,都是由你介绍认识的。” 因巨大恐惧,使得王医生身子连椅子往后仰,整个人差点翻了过去。 曾曼不动声色继续往下说。 “李芝梅第一个老公,显然十分疼爱他的猫,因为常常来看病,所以和你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由他口中,也让你熟悉李芝梅的为人。到了第一个老公不幸幸亡,你便游说可能是你的朋友或亲戚的男人,让他们有机会认识李芝梅,接着娶了她……” “是我的朋友,他们对有钱的女人相当感兴趣,我只拿了他们少许的介绍费。”王医生忿忿不平说。 “所以,你的朋友都怀有相当目的,才娶了李芝梅……” “没错,本来我不太在意的,认为暗中牵红线是一件好事,可是那两个猪狗不如的东西,娶了李芝梅之后只顾着花她的钱,让她孤守空闺,真是死有余辜。” “既然得了教训,为什么还要牵第二条红线?” “当时,我并不太熟悉李小姐,认为她只是有点克夫的命运,而我那个朋友坚持要娶到她,那时他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而李小姐的确也十分好骗,所以就……唉!等到她常常到我这里来聊天,我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错。” “她都说了什么?” 他看看曾曼,带点不信任,不过还是坚忍地说出来。 “她……她有点问题。” “什么问题?”换成丁蔷惊奇不已了。 “她有些……医学上称之为妄想症吧,你们知道吗?她不能生孕,这对天下女人来说,都是等于判了死刑的绝症,她常常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那样溺爱,不管他们做了什么,总是替他们圆谎,那种自欺欺人的情景教人同情。你知道,他们……”说到这里,王医生不安地望着丁蔷。 “没关系,自己人。” “尊夫人吗?那我就直说了。他们之间没有性关系!” “啊……”丁蔷脸色骤变。 倒是曾曼显得冷静许多。 侦探,总是喜欢拿别人和自己比吧,非常不客观的立场,实难成就大事业。 “不可思议对吧?从我和他们聊天当中得知,他们常常苦于性无能的痛苦,因为要让女人信任,最好的方法就是床上功夫了。结果他们说看到她就倒尽味口,所以那根也就翘不起来,久而久之就变成阳萎了。” “变态!”丁蔷忍不住破口大骂。“自己身体有问题,却要责怪对方让他倒尽味口,这是哪一国的臭男人主义!” 绝不是“曾”国的,曾曼心底确定。 王医生被丁蔷暴躁性子吓得缩起来,他亦是男人之一。 “那保险……” 王医生立刻胆颤魂飞。 “我说了,一定要和案情月兑离不了关系了。” “你不说,一样和案情月兑离不了关系!”被激怒的丁蔷说了句非常睿智的言语。 “她第一个老公到我这里,不知怎么的,我就直觉认为他长了个短命相,连他的猫也一样,常常生病。等到遇到了李小姐,笑谈间鼓励她保个险,其实她不是真的想保险,只是带着好玩心态,正好又碰到保险公司有个好朋友,于是就投保了。” “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说也奇怪,每次她老公死后,猫跟着生大病,她经常带过来看病,我边看就边以猫为例,告诉她保险的好处,这样她就可以省下大笔医药费,结果真的帮上忙,她那两个老公也跟着死了,所以变成她获得三份高额保费。” “而你一点也不在乎?” 王医生变得相当惊恐。 “我吓都吓死了,那有这么灵验的事,才保完险老公就死了?外传李小姐可能为了保费而杀了丈夫,我还敢有什么妄想?”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这么害怕?”曾曼看着他两脚发抖。 “我……我是正牌兽医,如果让大家知道我和李小姐关系如此,岂不要误会我教唆杀人了?况且我只拿了少许的介绍费,那是他们短命,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没有!”王医生急得摇头,然后又害怕似低下头,瞬间曾曼已将放在桌上的一根试管塞人口袋里。 “最后一个问题,李小姐养的猫都是同一种?” “对,她怀念之前不串死掉的猫,所以都找面貌、体型相似的大猫来养。” “那爆炸……”丁蔷想了想说。 “什么爆炸?”王医生一脸茫然地。 “没什么,只不过让那女人吃了太多镇定剂,可能会引起脑部爆炸吧!”曾曼慢理斯条地指了窗旁女人。 这次,王医生真的整个人翻过去。 ◎◎◎◎◎◎◎ “凶手是……王医生!” 回程路上,丁蔷忍不住发表高论。 “看得出来,他相当同情李芝梅的境遇,也认为自己让她婚姻不幸福,当他发现朋友真是猪狗不如的时候,义无反顾杀了她老公!” “那第三个老公呢?既有前车之鉴,为何还要造次?” 丁蔷立刻歪着头苦思。 “你没听他说吗?起初他抱着拿介绍费好处才这做,到了越认识李芝梅,不由得越同情她,终于忍无可忍才出手杀人。” “那他只会杀了第三个老公,而三个老公死因相同。” “这……就伤脑筋了。” “爆炸案又怎么说?在我们未到之前,他并不知道我们啊!” “那……就更伤脑筋了。” 看她忧愁满面的样子,他硬憋住气不敢笑,怕她又出现一副盛气凌人的样了。 可惜还是被她看出来。 “你敢笑我……”她用力跺一下脚,便挥拳朝他追去。 两人吵吵笑笑追到马路口,因为是绿灯,非常显眼的标志,所以曾曼往前冲过去,而丁蔷差点追上他,事情就发生了…… 罢好在街巷路口,此刻并没什么人往来,一辆加足油门的轿车往他们冲过来! 所谓--冲,并不是从大路那头横冲过来,而是由他们背后暗角,完全难以预料情况之下,朝他们背后冲过来…… 听到背后有声音,人的直觉便会产生反射动作往后看,而丁蔷正是如此,当她回过头正好减速前进动作,那辆车以同样速度撞上来…… 幸而,曾曼早已料到此点,他听到声音立刻扑倒在地,前进中丁蔷踢到他摔倒下来,他火急抱紧她滚到边上,那辆车便直直冲过去…… 等他们抬起头,车身已一溜烟不见。 “记下车号码了没?” 曾曼遥望已消失的烟。 “没……没有……”丁蔷捂紧胸口,血色尽失。 “看到车里的人没有?” “没有……” “车型看清楚了吧?” “没……没有。” “那妳看到什么?” 她停了一下,既而号啕大哭起来。 第六章 大侦探哭了? 可列入侦探百科全书奇事栏之一…… 没错,就是丁大侦探哭了,而且哭得抽抽噎噎难看死了,一边揉眼睛、一边擤鼻涕,泪水鼻水泛滥成灾,真是太……好笑了。 “你笑吧!越大声越好,反正我已从死门关来回走好几趟了,再被你气得走一次也无所谓。”她边拭泪边说。 他鼓着腮帮子忍耐不偷笑,有时大侦探也会撒娇呢! “我承认,曾经幻想过千万次冒险状,可是电影拍得那么美,小说写得那么神奇,根本和事实不符嘛!真的身临其境,那种感觉就好像和死神握手……我差点就死了!”她又大哭起来,令他捂住耳朵。 --只和死神握手而已?这小妮子连死神的脚趾头都没看过呢! 曾曼终于了解大侦探真面目:口口声声说胆大技高,实际上只是个乳臭未干、涉世未深,看起来比较“大”,其实多愁善感又爱哭的大作梦家。 这些能告诉她吗? 当然不能,大侦探同时符合女人“口是心非”大原则,说穿了,只会让她无脸做侦探。 所以,丁蔷不是大侦探,她是…… 爱哭的小女人。 女人…… 她软绵绵任由他带着走,看起来他并不宽大的背影,又瘦又长,凌乱夹杂灰黄色发丝被风吹扬,笔直前进的步伐稳健踏实,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温暖…… 午后阳光正暖烘烘照着大地,她感受到这股奇妙威力,随着他的身影飘到浮云之上,失去重心似的继续往上飘…… “你多高?”忽然开口,只是想找话题问他。 “比妳高。” “多重?” “比妳重。” “多老?” “比你老。” 她满意地浮出笑容。 喜欢他适切表达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异…… 奇怪?要是出于任子扬之口,她要大骂臭男人主义了,可是他……不同,他是大神探,聪明睿智神勇的大神探,和自以为潇洒的纨绔子弟不同。 第一次承认他是大神探,丁蔷的心也被太阳照得暖烘烘了。 突然曾曼停下脚步,脸色变得很难看,胡思乱想的丁蔷差点撞上他。 “那个比妳高好多、比妳重好多、比妳老好多的臭男人出现了。”曾曼闷哼一声,深信由鼻腔发出来的。 丁蔷愣了一下,任子扬正朝着他们走过来。 幸好,曾曼面前没有镜子,否则他会一一敲碎。 两个男人站出来,着实差太多。 一个宛如皇宫内苑走出来的精致雕塑品;另一个则像从泥地里滚出来的流浪汉。 任子扬,穿着他独特品味的高级衣饰,抹了油的黑发在阳光下闪烁着,他抿成直线的嘴唇带着十足魅力,用不怀好意的神情望向他们。 “嘿,大侦探,情报收集得如何?我付妳的薪水可不含交际费喔,尤其若是廉价的交际……” “任子扬,我的事不必你管!”丁蔷不客气地放声过去。 幸好她这么说,不然这种情况,他只能模完鼻子就走。 “妳的事?好吧……”任子扬做状似举手投降。“那我总可以问我们的事吧?我想问问我的私家侦探,调查进行得如何?” “支票上有限时规定吗?”丁蔷眼睛眨了一下。 “没有,自然没有,不过,我也不希望妳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渣身上。” 曾曼吸一口气……后,又吐出来。 暗中比比拳头,这个六呎余大汉的拳头比他大了许多。 不过更快的拳头朝任子扬下巴挥去,可惜被接杀。 “他不是无关紧要的人,他是我的老板!”丁蔷不服气地叫着。 “老板?” 两个声音,任子扬与曾曼同时开口。 看看两人,丁蔷神气万分挽起曾曼的手,曾曼心想:她可要害死他了。 “对,他是我的老板,丁蔷侦探事业的大老板。”说着,表情可神气了。 然后,他看到任子扬好看的鼻孔上有两道烟囱…… --这样的话,不好好努力不行了。 “小蔷妳病了不成?这个看起来穷酸落魄、疯疯癫癫、傻头傻脑的二愣子,会是妳的老板?”任子扬顿时高昂起来的声音,也不难听。 曾曼不由得敬佩他,描述一个人就用了这么多形容词。 丁蔷没有直接回答任子扬感觉的疑问,反而挑高眉毛--表示:怎么样? “如果是这个……我想我找错人了,可能考虑改请侦探调查本案。” “来不及了,因为你已涉嫌本案……” 任子扬慢慢地扬起粗眉…… 丁蔷急忙捂住嘴,没想到一溜嘴竟把机密泄漏。 “我倒想听听看……” 这下子可难倒大侦探了,一切都还只是猜测,若让嫌犯先有了心理准备,只怕案情越来越难调查…… 好在她听到曾曼轻松悦耳的语气。 “因为你是涉嫌本案财产纠纷的重要关系人。”看见任子扬眼中闪过一丝惊奇,曾曼自觉忽然之间长高不少。 他继续说下去。 “你不仅是李芝梅财务顾问,更可说是珠宝商李家的财务顾问。两者之间差了什么?就是李芝梅继承的,不单只珠宝事业,还有各种不动产、股票、现金等等,只要靠着珠宝转让,资金就享用不完,李小姐可能就忘了她其它财产,而那些遗产是否办好继承手续,就要问问任大律师了……” 丙然,任子扬漂亮脸上阴气沉沉。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很简单,倘若任律师杀了李芝梅三个丈夫,等于没有人会再想起那些多出来的钱,而任律师大可编个冠冕堂皇的话说服李小姐,那这些钱就轻松地不见了。” “有人会傻得忘了钱吗?” “有,被最信任、亲信的人骗了的人!” 一阵沉默,交替着曾曼轻松呼吸和任子扬粗重喘息…… 丁蔷差点拍手叫好,她觉得大神探真是太神了。 “终于有人怀疑我的好心了,没想到我请的私家侦探,第一个调查的就是我……”任子扬望向丁蔷,她迅速变脸。 怎么回事?眼神好像很无奈的样子…… 自大臭男人不该出现这种神情,她从未见过,任子扬彷佛变了个人,值得同情…… “既然你调查过我的历史,应该知道李先生和我的交情,我之所以不敢立刻将遗产交给芝梅,乃由于她父亲的重托,相信你也知道了,芝梅曾受过极大打击,生了一场大病后被割除了子宫,以后地就沉浸于患得患失之间,所以……” “她可能杀了人而不自觉。” 任子扬更惊奇了。 “你说还是我说?”曾曼礼让的询问。 “我想听你说。”任子扬客气回答。 “妄想症病人非常容易走上极端,李芝梅属于潜意识妄想症导发犯罪动机危险型人物,她本人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所以在正常状态时非常正常。你知道她的情况,也明白她嫁的人都是怀有目的而来,她婚姻不幸福有目共睹,而她日益压抑的不满,有一天终会爆发出来,你担心终有一天她会杀了老公泄恨,所以千方百计游说她买保险,一旦她有了保金,就更不会记得那些没拿足的财产……”说到这时,却被他的工作伙伴丁蔷抓住小辫子打断。 “他为什么要我调查此案,岂不是自掌嘴巴?” “因为事件一再发生,使任律师开始害怕起来,他担心有一天会成为她第四个老公。” 好长一段沉默,丁蔷抬眼看着任子扬,好久不能转移目光…… 他的神情有几许沧桑。 这是她所认识的人?躲避爱情追逐的人,喜欢用借口驱逐蠢蠢欲动的暖流,可是任子扬真如她所说过的、曾曼现在说的,那样的人吗…… 阴郁目光里找不到答案,爱嘲弄的嘴角添上细纹,现在的他反而真实许多。 她等着他开口,等他答辩,就相信他一次,这一次…… 他说了。 “有一天妳会明白的。”任子扬沉痛地告诉丁蔷。 ◎◎◎◎ 一向快步如飞的丁蔷,这次如老牛拖车般跟在曾曼后头。 曾曼脚步算是很慢的了,但每次回头快看不到丁蔷时,他只好停下来。 意外地,爱嚼舌根的人也沉默了,他习惯性期待听到她说:凶手是……任子扬!但是事与愿违。 她停留在小路亭里,那儿有个小型儿童游乐场。 “我认为不是他。” 坐上秋千,她告诉他。 秋千看起来好小,飘飘荡荡间吹乱了她的发,她闭上眼,享受童年回忆似地,颊边浮现宁静笑容。 他靠在树边,晚风吹来瞌睡意,他实在也想登高一探,可惜啊!惧高症不允许。 忽然间她停下来,瞪着曾曼看,他只好努力做个清醒状。 “你听到没?我认为不是他。”她朝他圈个口形。 --听到了。 他搔搔耳朵,这么大声恐怕连上帝都听到了。 “虽然他……这个……那个……可是我无法相信他就是凶手。” --大侦探之浅见,这么,那个,就让她无法相信了。 “起码,他和我哥哥很好,我哥的朋友不可能是凶手。” --大侦探苦无理由时所能想出的差劲理由。 “他跟我也很好……我是说他很关心我,很照顾我,我们认识很久了。” “青梅竹马?”曾曼终于开口。 她无力垂下头。 --青梅竹马之短见,以为他们永远长不大。 他把手插进裤腰带里,认为该结束话题,他不喜欢当人家的爱情顾问。 可是她却不死心。 “所以……他是凶手?” 唉,反反复覆、颠颠倒倒,女人…… 她死命吸一口气,泪水在眼底打转。 “请你过来。” --大侦探用“请”字,谁敢不从? 他慢慢走到她面前,她闭上眼。 “吻我。” --啊…… “情绪很差,我需要具体同情。”她紧闭着眼睛继续说。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轻轻扫过她等待的唇。 “我觉得好多了。” 她张开眼,双颊红得似火。 ◎◎◎◎ “简直胡说八道!”徐组长用力拍桌子吼道。 丁蔷好不容易抓到--最适合当凶手的人,岂可轻易放弃? “李芝梅投保,你是中间人,又是保险公司调查主管,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婚姻状况,而连死两个老公后,继续让她投保?” “小姐,保险事业乃是一种商业行为,只要符合公司条件,每个人都有资格保险和被保险!” “包括杀人的动机?”丁蔷眼神变得锐利。 徐组长愣住了。 曾曼始终站在一旁,丁蔷坚持的,让她有机会发挥侦探大道理。 “你认识任子扬吧?”丁蔷不客气地坐上徐组长桌面。 “当然……” “和他聊过天?” “当然……” “听他谈过李芝梅的事?” 这里,徐组长犹豫了一下。 丁蔷大拍桌子,他吓得差点从椅子上跳下来。 “你听说李芝梅有意投保之事,立刻登门拜访,同时也了解她对她老公溺爱程度不寻常处,对不对?” 不待她一掌将桌面劈成两段,徐组长立刻点头。 “但是你轻松地让她过了第一关,保单根本就是你替她写好的,她只有点头和付钱的行动。” “保险乃是一种商业行为……” “住嘴!” 望见丁蔷严峻凄厉面容,只要胆子小一点的人都会急忙闭上嘴,连刚要打哈欠的曾曼也慌忙闭上嘴。 “第二关,第三关呢?也是轻易地让她过关!” “小姐,请妳讲道理,我有业绩的压力,也有身为保险公司调查主管的负担,真是两难之下难求两全。事故发生,我当然尽全力,调查他丈夫意外死亡真相,可是纯属意外的情况下,我岂能阻止她继续投保?” “但也不必苦苦哀求吧?从我在你那笨秘书抽屉里翻出的行事历得知,那段时间里你经常拜访李芝梅,甚至上面还写着必胜、一定成功、非等到她不可等鼓励的话,你还敢狡辩?” 徐组长捧着头,头痛万分。 “好,好,我承认,那时正好碰上绩效考核紧张状态,我的确非常需要她巨大的保额,同时也感觉里头有问题,但是还是蒙了过去,等事情发生后再做打算。但……这并不构成我有杀人的嫌疑啊!” 换成丁蔷捧着头,头痛万分。 说实在话,徐组长充其量也只让她顺利保了险,要说他杀人,倒是牵强了。 忽然,伟大的神探又开口了。 “若是情人呢,怎么说?” 徐组长吓得瞪大眼睛,面前男人从容不迫翻开行事历。 “拜访日子显然比她投保日子早了许久,大概是她结婚之前吧,你老早就认识李芝梅。” 若不是死命维护大侦探威严,丁蔷真想跳起来拍手叫好!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此乃大神探本色是也。 这下子徐组长像足了被打败了的落水狗,全身湿答答滴着汗。 “好,我承认,我心里一直暗恋着她,拜托千万别告诉我老婆……” 看他可怜的样子,他们一致点头。 “眼见她嫁给那三个人面兽心的东西,我心里真是生气,并且暗中诅咒他们最好死掉,保单就是我的诅咒吧!但是谁晓得真的灵验了……李芝梅一直不知道我对她的感情,我只喜欢和她聊聊天,看她娇憨痴傻模样,听听温柔声音。老弟,那是从家里母老虎身上找不到的,我发誓,就是这样而已,绝无非分之想!” 曾曼满意极了…… 而丁蔷从未减少怀疑的眼光。 “真的,就是这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 “凶手是……徐组长!” 料到的事,再从丁蔷嘴里说出来感觉,就不太稀奇了。 “为什么?”曾曼礼貌性一问。 “因为他……长得最像凶手。”丁蔷灵感大发似喊出来。 要不是他早就预料到理由会非常惊人,使他提早做好心理准备,否则可能就从椅子上摔下来。 现在,丁蔷坐在曾曼家破皮沙发上,继续深谈侦探直觉。 “声音也很像凶手,简直找不出比他更像的凶手!” “请问原因。” 曾曼可没跟随兴奋,他倒十分严肃试探这个问题:关于“智商”问题。 “情杀!”丁蔷高高抬起下巴。“他暗恋李芝梅,眼睁睁看她嫁了又嫁,所以嫉妒火焰熊熊燃烧了起来,瞬间淹没了他的理智,于是疯了般杀死那三个人。” 她急得看曾曼充满赞许钦佩表情,他却深深沉下脸。 “猫呢?” 老是忘了猫,现在再度提起来,企图唤起丁蔷的记忆。 “猫啊……”她颇有难色。 “可能被猫看见,所以一起杀了。” 这么说来,猫可能会说话喔,真是太神奇了…… 但是丁蔷以为曾曼真心服了,心底沾沾自喜。 “该庆祝喔,夭寿老公谋杀案终于破案了!” --夭寿老公?真会形容…… 她又叫又跳打开冰箱;曾曼唯一值钱的大冰箱(几时变成她家的了?),里面只有一瓶看似果汁的饮料,和几罐啤酒。 她望着啤酒兴叹,既而快乐地拿出饮料。 曾曼还在想着:几时变成她家? 当他再望向她时,她已将瓶口倒入自己口中,曾曼已抢救不及…… “啊……这是什么饮料?满好喝的。”说着,她又喝了一口。 --是……是白葡萄酒啊! 来不及了。 沙发上女人已经东倒西歪,手里握住那瓶酒。 虽然她未到达闹嚣着:再来一杯!--那种姿态,不过看起来也差不多了。 他陪着她也喝点酒,两罐啤酒对一小口葡萄酒的对饮方武,但也把丁蔷灌得脸红脖子粗,开始稀稀落落诉说童年往事。 实在……就是那种太平淡、有关小女孩和一只小狈、小女儿和三个大哥、小女人健康长大的故事,和大侦探传奇经历相差太多。 曾曼顶有耐心地听完它,中间只打了两个喷嚏,其它就是这样边喝酒,边看她越来越醉憨的样子。 当她提到青春期曾单恋过男同学时,竟然就哭起来,这时曾曼已经确定她醉了。 --不胜酒力的女人…… 此刻,他不再以大侦探形容。 “那么多女同学里我最高,那么多老师里我也最高,好怕好怕就要高过屋顶了……真难看,像竹竿那么高,舞会里没有男生敢请我跳舞,只要我一站起来,大家就夹着尾巴跑掉了,哥哥也笑我,直到认识了任子扬,才觉得自己有人要了……”她半闭着眼,两手软软挂在椅背上。 曾曼猛然喝一口酒,好像呛到了……他不想再听下去。 丁蔷忽然睁开眼睛。 --完了完了,真的醉了…… 她又半瞇着眼看他,笑容可掬。 “我知道,曾曼,很慢的曾曼,很聪明的大神探!” --谢谢,希望她是清醒时这么说。 醉女人忽然放下脚,努力想站起来的样子。 她摇摇晃晃走到他面前,他闻到她口中传来的酒味;淡淡的,还有花香…… 他又被她搅得热呼呼的了。 “你觉得我有没有女人味?” --有,除了酒味之外。 她不喜欢被人这样看着,阴郁眼球里有火……她模模他的鼻子,模模他薄薄略失血色的唇,然后身体贴上去…… --完了完了,我也快醉了…… 原来她醉倒下去,失去重心趴在他身上,和他罗曼蒂克的想法实有差距。 “我好热……” --又来了,可曾听说过女人喝了酒就春意大动? 他捧着她热透了的躯体,眉心上传来阵阵抽痛。历史又要重演了吗?幸运神再给他一次机会…… 她嫣红朱唇朝他脸上吐气,他闻到淡淡酒味以及莫大女人吸引力,树上熟透的苹果注定要掉入牛顿怀中。 于是他低头吻了她。 --也是酒意吗?她身体严重颤动着。 “我喜欢……”她在他嘴边勉强开口。 “喜欢什么?”他粗哑地哼着。 “喜欢……被你抱着,被你吻着……” 他把她抱得更紧,拚命模索她背脊上的线条,她喜欢的…… “妳知道我是谁?” 本来不想问的,又关系男性尊严以及酒精浓度等问题,他还是问了。 忽然她抬起头,两人脸贴得好近,他粗重喘着,她炽烫的脸泛起波波笑涟。 “你把我当成笨侦探了,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你是我心目中的大神探,很棒的曾曼。” --啊!有没有录音机?希望马上录下来,以供日后她死不承认时放给她听。 他显得很激动,更用力地吻住她,她响应得也很厉害,两人如干柴烈火般燃烧起来,他们滚倒在地板上,她急得拉扯他的上衣,手脚笨得厉害,只让心跳带着身体行为,于是他用赤果的身体压住她。 他的手探入她衣领内,一手掌握她傲人的骄傲,立刻引起她无比震撼,她尖锐地叹了口气…… --嗯,有点小,难怪青春期时会自卑,却是上帝给予曾曼最大恩宠,同时打通两人血管脉络,要好好“把握”…… “很舒服……”她娇喘着,汗水直直落下他眉心。 --酒,有时是很好的测谎机,它会让女人说实话…… 全身热力快要涨破胸怀,曾曼已无闲暇胡思乱想。他凌乱吻着她的身体,扯开两人身上束缚,遇到生理需求时期,曾曼大反往常镇定缓慢个性,他快如闪电寻找会令她心跳加速的敏感地带,然后将自己快爆炸的下月复冲向她…… --可……可别再有意外,否则他可能因突然收回来,而在体内爆炸了……爆炸! 曾曼脸色变得惨白,他立刻停止所有行动,反而凝固于血液中化为乌有。 “快点嘛!我想……”丁蔷摇着秀发,汗水奔洒四周。 他却张着眼思索,有些思维脑海内凝固成形。 “你……再不……我要睡着了。”丁蔷缠住他直立的颈项,有气无力把脸埋进他肩窝里。 忽然他急急放下她。 “等我一下,一分钟就好,我马上让妳快乐似神仙!”他跳起来,急急奔向实验桌。 躺在地板上的丁蔷,半垂着眼不能适应发生了什么事…… 跑到一半曾曼又折回来,飞快拾起衣服穿上,再用她月兑下的衣服盖住她的。 “一分钟就好。”他向她宣示。 她已闭上了眼。 ◎◎◎◎ 绝对不只一分钟,当他做好实验,发完呆后,天色已大白。 客厅里,茶几上、沙发上、柜子上、散放着零星酒罐,丁蔷就倒在地板上呼呼大睡。 实验桌,放着曾曼从兽医那里偷回来的试管,他确定就是从猫身上截取下来的动情激素。 三个老公养猫有目的…… 兽医刻意隐瞒这一点。 丈夫对妻子产生不了性趣,又急欲展露雄风取得床边信任,只好求助于旁门左道,兽医便扮演介绍人角色,宣称有奇特良药可治愈他们的性无能。 性无能--无法分泌出动情激素荷尔蒙。如果补品内含有刺激荷尔蒙分泌,男人们都愿意跃跃一试。 兽医把可以从猫身上截取动情激素的想法告诉他们,他们兴高采烈接受了,于是和他买了专门接种的猫,从猫身上吸收“色”素补身,吸血吧,他想……难怪猫会贫血、营养不良,原因变成人类补精壮阳的实验品。 不管有没有效,他们的确照着做。当男人很久没有用,潜伏很久的精力突然爆发,难怪他们要心脏病突发休克死了。 不过,表情为何惊恐呢?紧紧抓住睡衣衣领…… 李芝梅睡在身旁,她睡前有服镇定剂习惯,如果丈夫春意大动必要吵醒她,她却宣称什么都不知道,她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吗? 她到底隐瞒什么? 或者,有人刻意隐瞒什么…… 懊是凶手了。 必须再上李家一趟!曾曼立即奔到客厅,看到丁蔷还睡得死死的,把衣服紧紧抱在身上。 他本来立刻想叫醒她,不过经过一夜,她的酒精成分已退,脑筋该清醒过来。为了以防她尖叫,轻手轻脚替她穿上衣服。 当他拉上牛仔裤的拉炼时,还是吵醒了她。 眼睛才打开一丝缝,立刻张手给他一巴掌! “你干什么?” 曾曼捧着脸,盛怒中女人巴掌可不轻。 “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你是何居心?”她怒叫,不知从哪部差劲连续剧里背来的。 --果然,她喝了酒才会春意大动。 “咦,我怎么在这里?咦,我怎么在你家?咦,我昨天不是回家了吗?”然后她柳眉倒竖瞪向曾曼。 “说,你用了什么移花接木之术,把我从家里偷运到这里?” --武侠小说看多了。 他模模鼻子慢慢想,怎么才能让她相信她是什么样的人呢? “昨天,妳说了非常睿智、聪明、差点破案的好方法,结果自己兴奋得休克了。” 丙然丁蔷高兴得跳起来。 “真的!难怪我会休克倒在地板上,我们是不是还高兴的喝酒助兴呢?哇!酒量这么好,喝了这么多啊……” --让她相信她是聪明的大侦探就对了。 “不过……我说了什么自己都忘了……” 她红着脸说。 ◎◎◎ 曾曼并没有将想法告诉丁蔷,认为她会破坏好事。 “到底说不说?我昨晚是不是提供破案妙方?哼!想占为己有?”她瞪着那双昨晚还十分迷人的大眼睛。 --占为己有?很想,但不是破案妙方。 “以妳聪明的头脑,一定会想起来的。”曾曼开着丁蔷的老爷车说。 自从他的脚踏车载过丁蔷一次,已送进自行车行大维修。 丁蔷听了曾曼“诚恳”赞美,那尖尖美丽的下巴又高高抬起来。 “我一定会想起来的。”她非常又自信地说。 至于想什么?曾曼也在慢慢想呢! 再度来到李家,实际上,只不过要证实曾曼的想法罢了。 他轻松踏着花园小径,没错,步伐相当轻松…… 李芝梅热情地招待他们,没错,态度相当热情…… “嘿!正想着你们就来了。” 丁蔷奇怪地看她。没事想他们做什么? “任子扬来找过我……” 原来如此。 “嗯……我可不可以单独和丁老师谈谈?”李芝梅小心地望着曾曼。 正好,曾曼也打算支开她们。 他做了个很夸张的“请”动作,然后一个人走出大厅。 老园丁就住在花园旁边的小房子里,他试着敲敲门。 里面传来凌乱声音,老园丁八成正忙着戴胡子吧! 门打开一丝缝,他看见老园丁紧张的神情。 --不是犯罪的料。 “可以进去吗?”他小声的说。 老园丁立刻点头,又马上补一句。“你说什么?” --别假了,马脚都露出来了。 “我小声说话,你小心听,没有人会知道我们说话的事。”曾曼严肃地告诉他。 汗水滴下来,老园丁两脚发抖。 他们坐下来,直接到达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地步。 “为什么装成重听?” 老园丁显得非常惊讶。 “我和刘太太说话,隔着一扇门,而你却能轻易在门外听到了。” “你怎么知道?” “我们听到门口响声,以为是李芝梅回来的声音,不过时间告诉我,从花园小径走过来要三分钟时间,而李芝梅正好准时两分钟后开门进来,可想而知,声音是你逃走时发出来的,并不是她。” “没错,我是没有重听,也听到你们说话了,她把事情都告诉你们……” “为什么?” “因为这样才能让他们失去戒心,他们可以大胆在我面前说出伤害李芝梅的话,同时也让我看到他们真正的为人!” 老园丁咬牙切齿的模样让他变成另外一个人。 “所以你杀了他们。” “我没有!”老园丁吼道。 “你却想杀我们。” 老园丁瞪着奇大眼睛,他紧紧抓着椅把。 “滑石粉。”他摊开手心,细白粉末躺在上面。“从军方名册上知道,你以前是负责弹药库的士兵,对弹药有些研究。这些粉末不是滑石粉,而是能引起爆炸的火药元素。你告诉我地上洒些粉,是为了防止小偷进去,但是我非常敏感的脚告诉我,那天夜里我潜进来的土地质感,和我今天走进来感觉一样,你早就知道我是那个小偷,故意让我认为你是个胡涂人,不可能干下伟大暗杀计谋,不过你却用了最傻的方法,把用来制造爆炸的要素丢在地上,而我就是专门研究这行的专家。” 老园丁吓得连抗辩力气都失去了。 “为什么要杀我们?” “我怕……” “怕我们知道凶手就是李芝梅?” 曾曼咄咄逼人,老园丁无力地垂下颈子。 “剩下的由你说吧!”曾曼叹气。 好久,老园丁抬起头,眼眶发红。 “小梅……她压抑情感很久了,自从她知道自己不能生之后,她变得很奇怪,精神常常无法集中。当她第一个丈夫死后,她不能接受孤独的滋味,马上又找另一个男人来代替,而那些男人都是为了她的钱才娶她,背地里对她却是又嫌又弃。我知道,她头脑清醒时会明白这些事,但是她就是无法一直保持清醒……” “所以你认为有一天她清醒了,在忍无可忍之下杀了他们。” “第一次我认为是意外,但是第二次,我听到猫的呼号声时奔出来看,看到两团影子缠在一起,我本来想上去阻止,但是……忽然之间,我认为他们罪有应得。” “你不怕万一他们伤了李芝梅?” 老园丁迟疑片刻,曾曼利锐眼神不容他反抗,他说了出来。 “她早有准备了……”老泪忍不住掉下来。“她杀了第一只猫,用针筒让牠安乐死,抽屉里留有致命的毒剂,她大概也用这种方法,趁他们睡时杀了他们。以后,她又杀了两个人和两只猫,天,她已经把杀人当成游戏了。” “为了替她月兑罪,你宁愿拿我们偿命?”曾曼咬着牙说。 “我也愿意为她偿命。杀了你们后我会去自首,然后承认他们是我杀的,就没有人再会怀疑小梅。” 终于让曾曼见识到父爱的光辉了,虽然差点送掉两条命…… 临走前,老园丁拉住曾曼的衣袖,他回头看,泪水在老园丁眼眶里打转。 “不要伤害小梅……” 曾曼拍拍他肩膀。 “两团影子,并不表示李芝梅杀了人,还需要深入调查。” 老园丁掉下感激的泪。 他又想到一件事。 “我和那个高个子小姐,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了吧?” 老园丁尴尬地笑了。 第七章 要是丁蔷知道他和老园丁会面的事,她必要大叫:凶手就是他,谋杀案已经破案了,万岁! 不过回程路上,她始终阴阴沉沉,好像逃过地狱一劫似的。 曾曼静静开着车,他不急着知道她的变化,到了忍不住的时候,她自动会告诉他。 送她到家门口,曾曼打算散步回家。 “我已经忍不住了!”她尖起嗓子,喉咙因为一直憋着而难受极了。 --这么快就忍不住了? 他计算着,大概才过了二十分钟。 “进来,我有话和你说。” 他实在怕她,万一她一高兴起来,或一不高兴起来,又提起要喝酒他怕这罗曼蒂克的夜晚,他真会招架不住了。 “不好吧?”他望望四周,正好有一个人从楼上下来。 “不行!你一定要听我说--任子扬就是凶手!” --不怎么稀奇嘛!她口中已说过太多凶手。咦?任子扬…… 他像火烧般飞进屋内。 “妳有什么发现?”曾曼紧张地说。 丁蔷咬着嘴,大眼睛水汪汪的,受足委屈的模样。 “他们……要结婚了。” --啊炳!天下有这么顺心的事吗? “那妳是不是烦恼着红包该包多少?” 丁蔷秀眉立即垂下。 “可是任子扬拒绝了。” --啊…… 曾曼变成猪肝脸。 “不是说要结婚了?” “是李芝梅向他求婚,可是他拒绝。” “为什么?她温柔、贤淑、善良、端庄、有钱、有势,那个白痴为什么要拒绝!” “因为我。”她小心地看他。 曾曼此时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了。 “好吧!请问和谋杀案有何关系?” “谁和你说和夭寿老公谋杀案有关了?任子扬郑重告诉她,他们只能维持友谊的关系,不可能有进一步发展。” “那和他是凶手有何关系?” “他说……”她羞红了脸,很难启齿。“他说,没有我他会死,这样他岂不成了杀死自己的凶手。” 曾曼倒进沙发上,急切模模胸口,幸好还能跳动。 丁蔷难过地把脸藏进手心里。 --终于承认了吧?又高又帅又有钱…… 曾曼胸口埋藏已久的爆炸物终于引火爆发。 “怎么办?我不想伤害他,虽然他又高又帅又有钱,我就是无法爱上他……” “妳这个自以为是的大笨侦探!不去发觉、关心、注意身旁爱上妳的人,偏偏要对不喜欢的人自寻烦恼,妳简直是……是不可理喻的笨女人!” 他冲出门去,不想再看见她愁眉不展的样子,不再听她说爱与不爱的问题,不想再知道有关任子扬的故事,他的爱情,正像枯树上的落叶慢慢飘下来。 他走了一段路,两手插进口袋里,模索出一团干瘪的纸浆,他忘了掏空口袋里的东西,就把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八成还有钥匙、零钱什么的,正如爱情随着洗衣机转动被搅得稀烂。 总是慢了一步,他想。 认识女人也-样,当女人记忆里已输入一个男人的记号,慢一步的男人很难将记号删除,不管过了多久,她会不断提醒他记住这件事。 慢一步的男人…… 他的脚步慢下来,停下来,心情好过多了。 想不到自己也是个冲动的人,竟然抛下她满头雾水就跑走了,应该大胆地向她表明心意,如果她是个聪明的大侦探,爱情游戏应该破案了…… 他回过头,忘了一切,眼前出现一个人。 嘴角含着气焰的丁蔷。 “干嘛莫名其妙跑出来?是不是屋子被凶手放了炸弹,想抛下我-人苟且偷生?” 他瞪着她看,她小小的脸是夜晚的唯一光亮。 --唉!她不是聪明的大侦探,爱情游戏很难破案的。 “我忽然想到一个游戏,想立刻回家玩一玩。” 丁蔷立刻兴致勃勃。 “我陪你玩。” “当然,需要妳的协助。” --却不是个爱情游戏。 他们一起漫步回到曾曼住处,沿路丁蔷始终保持高亢情绪。 --是个善变的女人,原来正为爱不爱的问题大伤脑筋,一下子问题全抛于脑后了。 才想到善变问题,善变女人立刻又变成欲言又止模样。 “有个疑问想问你。” “问。” 她紧张地舌忝舌忝嘴唇,然后用力说出来。 “你说我不去发觉、关心、注意身旁爱上我的人……请问是谁?” 曾曼瞪着眼,表情活像吞了炸弹。 --非要在如此尴尬、难受、一点罗曼蒂克的气氛都没有的情况下,说出来吗? 丁蔷却像连珠炮似地说了。 “徐组长?那个恶心透顶的有妇之夫,我都懒得理他呢!那么……就是住在隔壁的陈先生了?怎么可能,实在难得碰到他一次。啊!难道是……是……他!” 曾曼胸口蹦蹦乱跳,一颗心就要跳出来…… --她知道了? “老园丁!”丁蔷恍然大悟大叫起来。 曾曼差点软下来。 “怎么可能……哈哈……笑死人了……” 丁蔷捧着肚子大笑起来,而曾曼…… 一点都不觉得好笑。 --感觉被捉弄了…… 回到住处,他要丁蔷独自留在屋内,关掉所有的光线,只留下一盏小灯。 “别吓我喔,我的心脏情况也没你想象的好……” 曾曼相信,瘦子的心脏绝对比胖子强了许多。 书柜摆在靠窗地方,他在书柜上堆了许多书,把底下的书绑出一条长线,要丁蔷牵住线,站在书柜左前方约莫一呎的地方,自己则走下楼,从窗户上的影子看,正好可看见丁蔷清楚的影子。 他比一下手势,丁蔷用力扯线,成迭的书便朝她身上稀哩哗啦打下来,她痛得抱头弯。 忽然灯全都亮了,丁蔷吓得跳起来,面色像见了鬼魂一样。 “你干什么?想谋杀我!” 曾曼就站在门口,脸上露出满意笑容。 ◎◎◎◎ 曾曼挺胸阔步,走进保险公司意外事件调查组办公室。 瘪台小姐狐疑地看着这位瘦削的年轻人,他转过头对她一笑。 她在纸上盘算着如何邀请他喝咖啡…… 接着,又有一个年轻人走进来,哇!比前一个要高大英俊许多,她认识的,本公司特约律师任子扬,全公司女人想占为已有的家伙。她立刻把前一张邀请书撕掉,改写另一张。 马上又进来一个人,柜台小姐欣喜地抬起眼,哦,是个女人。矮矮胖胖的,普通的女人,构不成杀伤力,她放心许多。 哦哦哦,又进来一个胖女人,这个柜台小姐对同性可相当排斥呢! 调查组办公室热闹了,一下子来了四个客人。 陈榆和李芝梅坐在同一张沙发上,神色凝重,她们的手紧紧压在一起。 任子扬坐在曾曼的对面,怎么看,都不认为曾曼能查到什么。 徐组长依旧霸占了他的大位置,口干舌燥,拿着茶杯猛喝水,两条腿躲在桌底下猛发抖。 看起来,大家战战兢兢等候宣判。 而曾曼,如以往一样,慢吞吞地翻着报纸新闻版(那是他一大早的例行公事,但是今天由于约得时间太早,使他没来得及看报),大家屏住气息忍耐,终于他阖上报纸正对大家,只听到来自胸腔好几阵急速心跳声。 沉默很久,曾曼把目光移到陈榆身上,她吓白了脸。 徐组长立刻清清嗓子,怕不小心的眼光会让某个人吓出心脏病。 “曾曼,怎么没看到丁小姐?” 曾曼笑笑,眼光很难从陈榆身上离开。 “我怕她知道真相,会吓得心脏病突发。”他这么解释。 不过也是真的,以丁蔷大惊小敝的个性,难保听了什么就要尖声高叫了。 又片刻窒息沉默,他们清楚听到曾曼朝陈榆开口了。 “李小姐,妳可以拿到妳应得的保险金。” 陈榆;不,又变成李芝梅的人,嘴巴张得老大,一时之间不知该哭还是笑。 曾曼优雅地站起来,朝徐组长走过去,两手压在桌面上,徐组长吓得身子缩在一起。 “其实侦查这件谋杀案的主要目的,为了欺骗两个人--我,还有丁蔷。” 徐组长吸一口气,感觉事到如今,只有说实话才能自保。 “应该说:欺骗犯罪侦查单位派来研究案情的调查员,丁蔷,只不过你更相信大家连手商量的计策。” 陈榆忍不住,哽咽一声便哭起来。 “都是我的错……” “不,是他们自作自受!”那个变成陈榆的女人紧紧握住李芝梅。 “曾先生,他们都是为了要帮我才要骗你的。” 曾曼一点也没动怒,反而保持冷静笑容。 “把警察当成不能明辨是非的蠢蛋……我为何要生气?会气死的人现在不在这里啊!” 任子扬笑了,他最明白丁蔷家里的警察历史,由于笑声,曾曼把视线转移到任子扬身上,他显得满不在乎。 “你深知丁小姐的个性,她是个急公好义的人,而且心肠极软,一定会同情李芝梅的遭遇,所以才要她协助我调查此案,对吧?” “没错,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至少我不是心肠软的女人。曾曼心想。 “由于第一次婚姻;李芝梅丈夫爱猫,让李芝梅了解到保护自己的重要性,他们的第一只猫,是只具有攻击保护作用的特种猫,在寒冷地带爱猫国家里,常养这种猫来看家,它们的特性非常忠心,和狗一样会保护主人免受到伤害,结果猫和女主人越来越亲密,反而对男主人憎恶无比……” 李芝梅激动无比。 “他从兽医那里听来,说吸猫的血可以强精补养,所以常常以针筒吸血伤害猫咪,猫当然对他产生敌意了。” “所以在一天夜里,妳丈夫突然精力旺盛,发狂似地想向妳求欢之时,猫以为他对妳攻击,于是就跳上去咬死他。” 陈榆接着开口。 “她嫁的男人都是胖子,心脏本来就比较衰弱,在那样的夜里,突然猫像发疯一样扑上来,他们当然就吓死了。” 曾曼跟着补充。 “应该说是荷尔蒙突然严重失调,阻塞血液循环,导致脑部缺氧而死。”他再度盯向徐组长。“死亡报告书上却没有提到外伤问题。” 徐组长垂下头。 “他们身上都有被咬、抓伤的痕迹,起初我怀疑李芝梅杀的,后来……” “认识她、爱上她、同情她,才愿意为她欺瞒真相。”曾曼接下说。 “那是在第二个老公也同样死后,我才深入调查,同时也知道猫才是凶手,但是如果让公司知道她有养猫谋杀动机,他们绝不肯让她继续投保,而我有业绩压力……” 李芝梅自己也忍不住要说了。 “第一个丈夫被猫吓死了,起初我相当气愤,认为猫害死我的丈夫,它是凶手,于是我以安乐死方法处死牠。但是第二个男人和第一个相同,全爱我的钱,不爱我的人,我便想起猫会保护我的安全,于是由兽医介绍买了相同的猫,接下来发生的事,竟然就和第一次发生的事一模一样……” “为什么不阻止他们虐待动物的行为?”曾曼生气地说。 李芝梅悄悄垂下泪。 “我爱他们,而他们……用意并没有错。” 溺爱……曾曼叹气。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什么问题都不会发生,李芝梅丈夫的确意外死亡,大家都有好处。但是谁知道犯罪单位派来调查案情,认为事件不单纯,所以你们紧张起来……” 陈榆抢着说。 “若是让你知道芝梅患有精神衰弱,而且养猫又预谋动机,这样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而且若你相信我们的话,会发觉他先生心脏病发作而死,报告就告一段落,对你的事业也不会影响。” --是吗?只怕大神探事业上要沾污点了。 一向沉默的任大律师也开口了。 “我们假定,如果调查员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他会查出事实真相。如果他是个愚昧不堪的蠢蛋,他也会相信结果如此,两种结果都是一样,三个男人死于意外。” 会输的战争,任大律师绝不接手。 “所以……”曾曼想了想。 “猫是凶手。”大家异口同声说。 他以为,丁蔷不以为然。她可能会说:“凶手是……调查员。” ◎◎◎◎ “凶手是……?多乏味的谋杀案。”丁蔷大叹一口气。 沉思片刻,她立刻想到许多疑点。 “老园丁为什么肯对你说实话?” “他始终被蒙在鼓里,和他妹妹的情形一样,以为真是李芝梅杀了丈夫。当李芝梅和陈榆调换身分之后,他们更认为是李芝梅干的,所以毛毛躁躁只想替女儿月兑罪,后来大概良心发觉了吧,认为女儿应该接受法律制裁。况且,精神衰弱铸下大错的罪犯,不会被判太大的罪,所以他一直提醒我她女儿的病。” “你又为什么忽然想到猫会杀人?” “兽医告诉我的,她养了四只同种大猫,使我想到如果她真的没有杀人,会忌恨同样长相的猫,使她悼念以往回忆更痛苦不安,但是她却没有,反而选择一模一样的猫型。” “也不见得三只猫都能保护女主人啊!” “园丁看到的,他说两团影子缠在一起,试想,李芝梅有服药习惯,如果受到攻击反应绝不会太快,而猫就不同了。” “但是猫和人的体型差这么多……” “我要妳站在书柜后的道理就在这里,从户外看到窗户映出的影子,贴近窗边书橱上的书和站在书橱后的妳,几乎一样大小,而书倒在妳身上,正如靠近窗户的猫扑在人身上,看起来就像两个体型差不多的人缠在一起,而老园丁心里早就怀疑李芝梅可能就是凶手,惊慌之下也就不会看仔细了。” “刘太太也一样啰?” “他们都是站在同一在线的人,为了保护李芝梅的安全,可以做任何事。” 丁蔷深深叹气。 “你为什么不揭露他们的关系,让他们骨肉团圆?” 曾曼优雅一笑。 “他们早就团圆了,就差名分而已。况且大神探只能侦查案情真相,不能决定亲情是非对错,让他们自己发现,或改变自己的命运吧!” 丁蔷终于扫去阴霾。 可是…… “她到底有没有病呢?”丁蔷马上又发现一个问题。 “轻微的歇斯底里症,才要和陈榆交换身分,她演不了戏的。” “难怪她发现屋子里有小偷时吓得要死。”忽然,丁蔷想到非常重要的“那向任子扬求婚的人是陈榆,不是李芝梅!”她的眼睛睁得好大。 曾曼沉默了。 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 那天,发生了小插曲…… “丁蔷不可能爱上我的,我已经死心了,经过许多天考虑,我决定和陈榆结婚。”任子扬仍旧不改潇洒态度,即使失恋了也一样。 “为什么?” 曾曼不知道为什么要问为什么,只觉得不问为什么就接不了话题。 “唉!我和丁蔷太熟了,她太了解我,我也太了解她,我们之间不可能再发生新鲜刺激,而陈榆给我的刺激--她很有钱,也适合当个律师太太。精明能干的男人,愚昧平凡的女人,彷佛只有如此,生活才能平衡。” 精明能干的男人,愚昧平凡的女人--想不到任大律师一针见血地说出曾曼自己的心声。 “她会很难过……”曾曼先难过地说。 “难怪?”任子扬露出惊奇眼光,“她高兴都来不及了,我对她的纠缠从此告一段落。” 而她心底的纠缠呢?曾曼就不敢说了。 看着丁蔷可爱的眉毛、灵活的眼睛、小巧的鼻尖、细致的嘴唇……失恋,到底对谁打击呢? “唉!谋杀案也没什么了不起嘛!太阳底下很难再发现新鲜事,还是爱情故事来得精采许多……” 她打开窗户,阳光星星点点洒落进来。 “这种天气……适合恋爱喔。”她回头微笑着。 曾曼憋着心头难受,该怎么告诉她…… 她朝他走过来。 “恋爱天气,该喝酒庆祝庆祝,快去拿酒过来!”丁蔷双颊升起艳丽桃色,他熟悉的颜色。 --对了,喝点酒吧!喝完酒就可以谈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