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诺曹走开》 第1章(1) 秦珂知道,以大多数人的观点来看,这的确是一间颇为奇怪的酒吧。 酒吧的外墙有些残旧了,浅灰色的墙体上爬着斑驳枯黄的藤蔓;门是木头做的,门框上挂着两个大大的铜铃,看起来就好像圣诞老人的麋鹿的脖子上挂着的那一种。酒吧门外竖着一块四四方方的黑板,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的不是什么“今日推荐”,而是这样几句话—— 如果爱我,请不要骗我;如果骗我,请不要让我知道;如果让我知道你骗我,请收拾你的行李,离开我远远就好。 这几句话读来有些酸溜溜的,还带了几分怨妇的味道;然而,这是秦珂最得意的诗作。两年前,她从一家待遇优渥的外资公司辞职,用自己的所有积蓄在商业楼宇林立的茂名路上开了这间酒吧。她甚至为酒吧起了个奇怪的名字,叫作“匹诺曹走开”。 一晃两年过去了。正因为这个标新立异的名字,“匹诺曹走开”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意维持得相当不错。秦珂也从一个为人做牛做马的外企职员一跃而成为了一个口袋富足的老板娘。只是,这个老板娘虽然衣食无虞,她的身边——却没有老板。 秦珂今年三十岁,未婚,没有固定男友,也没有任何走得稍近的异性朋友。她的男人缘就像她在那首诗里写的那样——“离开我远远就好”。方圆十里之内所有的男人,都离她远远的,谁也不来招惹她——尽避,她美丽、能干、睿智、迷人,她是女人们羡慕嫉妒的对象,男人们心目中不可多得的美女。 这天,晚上9点,“匹诺曹走开”酒吧照例是门庭若市。接近一百平方米并不宽敞的空间里,音乐声悠扬如水,人们饮酒、热舞、高声谈笑。秦珂站在吧台后头,冷若冰霜,手撑下巴呆望着舞池内成群结队的红男绿女们。 “呼!好热,热死我了!秦珂,给我来杯冰块儿,我待会儿还要赶回去做直播呢!”一个稍显急躁的悦耳女子嗓音突然响起,打断了她的冥想。秦珂一抬头:面前这个长发垂肩、身穿爱马仕高级小套装的秀丽女子正是她的好友颜真夏,本市著名的午夜电台dj。 秦珂微微一笑,回身吩咐酒保盛了一杯冰块儿递给颜真夏。颜真夏接过了,用手指拈起一块塞进嘴里,随即发出一声长叹:“哦……好舒服。” “谁能想到呢?本市最好听的一个声音,竟然是靠吞食冰块儿来保养的。”秦珂眉毛一挑,打趣地道。 “是啊,我一不抽烟,二不酗酒,声音还能沙哑得这么性感,当然是有秘诀?。”颜真夏媚眼一眯,微笑着回嘴。 在酒吧里的男客人们看来,吧台边上的两位女子都是赏心悦目的美人儿。颜真夏是典型的都市女郎,衣着高雅,体味馨香,蓄着微卷酒红色中长发,妆容一丝不苟,精致得好像从日剧或韩剧里走出来的女主角;而秦珂的美,则更透出一种慵懒居家的气质来。例如此刻,她将细碎短发用发卡夹成稍显凌乱的outofbed造型,穿上印有“匹诺曹走开”五个大字的黑色工作t恤和宽大卡其裤,看上去足足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十岁。 两位女子在吧台边只交谈了不到两分钟,立刻有男人上来搭讪:“嗨,我知道这样问也许会有些唐突,但是我想知道——”一名西装男以兴致勃勃的眼光毫不掩饰地看向颜真夏,“我有没有荣幸为小姐手里的这杯饮料付账呢?” “你当然有。”颜真夏倒也直接,娇媚地冲他眨了眨眼,“但这只是一杯冰,而且我认识这里的老板娘,我在这儿喝东西从不付账。” 西装男讪讪离去。 五分钟以后,换了一名染金发的年轻男孩上场,“小姐你很眼熟哦,我在哪儿见过你……啊,我知道,你一定经常上电视参加谈话类节目吧?知性、有水准,我喜欢!” “谢谢你喜欢。”颜真夏娇笑颔首,“可是我和电视台的人是仇家,从没去过那里。他们嫉妒我的电台节目太红影响他们的收视率,而我——讨厌他们穿衣服的品位。” 金发男败走麦城。 半个小时之内,共有7名男子走上前来向颜真夏搭讪,但都被她的伶牙俐齿吓得冷汗涔涔,灰头土脸而去。而奇怪的是,这些男人仿佛都患了选择性失明似的,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想和站在吧台后头的秦珂说话,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多看她一眼。 这对一个单身且颇有姿色的年轻女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多奇怪,他们都不想约你呢。”颜真夏含着冰块儿娇笑,语气中并没有嘲讽之意。 “是呵,多奇怪。”秦珂一耸肩,“看来我这辈子都与叫‘男人’的这种生物无缘了。哦,好难过,真想大哭一场。” 颜真夏听了这话,笑容更深,“如果不是太了解你,我会以为你真的很难过,可是……”她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把实话说出口:可是——秦珂讨厌男人。 秦珂讨厌男人——这话可不能理解为秦珂是个女同性恋或者别的什么引申意义,它只是一个陈述句,陈述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秦珂讨厌男人,毫没来由地,却坚定不移地讨厌男人。从小到大,她都不爱与男生接近;在她眼里,男人通常不是很笨就是很色,要不就又笨又色;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不愿意谈恋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她的酒吧虽然名叫“匹诺曹走开”,但她其实巴不得叫全天下的男人都走开。 一开始,并不是没有男人追求她。“匹诺曹走开”的酒客们都知道老板娘是个大美女,也有不少男人表示出对她的兴趣来,可是每次一有男人接近,秦珂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板起一张冰块脸来,说出全天下最难听刺耳的话语把对方赶走。久而久之,男人们都怕了,也学乖了;大家都知道三十未嫁的老处女不好惹,也就不再去招惹。 所以说,秦珂没有人追,绝对不是别人的错,而是她自己种下的苦果。颜真夏咬碎嘴里的冰块儿,一仰头吞了下去,然后问吧台后的好友:“真的不打算交男朋友?” “交男朋友有什么好?”秦珂一挑眉。 “有什么不好?”颜真夏反问。 “管它好不好,反正我对男人没兴趣。”秦珂一耸肩,接过酒保递来的一杯鸡尾酒,轻抿一口。 “真的没兴趣?一丁点兴趣也没有?”尽避已经知道秦珂的答案,颜真夏还是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喂,你该不会是那方面有毛病吧?”她冲秦珂暗示地眨眨眼。 “也许吧,我天生冷感。”秦珂一点儿也不生气,懒洋洋地答道,“男人对我的吸引力,还比不上路边摊两块钱一杯的珍珠女乃茶。” “呵,听听这话说的。”颜真夏忍不住笑了:这个秦珂把男人看得好廉价啊。她冲吧台后的酒保打了个响指,“就给我来一杯珍珠女乃茶吧。酒吧里38块一杯的上等珍珠女乃茶,可顶得上近20个男人了吧?”她语带戏谑地说着,惹来秦珂的美目怒瞪。两个女人叽叽咕咕地笑作一团。 这时,酒吧里音乐声暂停;趁着dj换唱碟时,热舞的人群自动散开了。橙黄色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高大的人影朝着吧台的方向移动了过来。 怎么,这是今晚的第八位搭讪者?颜真夏的一双美目眯了起来:这个家伙……还真有些看头呢,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肌肉纠结得恰到好处;身穿一件白色紧身t恤和烟褐色麂皮长裤,头发长至颈间,刘海遮住了眉。 颜真夏倍感有趣地挑了挑眉:好可惜自己已经有了固定男友,要不然这样的优质男人……就这么放弃了还真有点可惜呢。 男子步态悠闲地走到她们面前——准确地说,是“晃”到她们面前。近距离看,他的五官很深刻,脸部轮廓立体而鲜明;两道气宇轩昂的浓眉下,黑色的眸子在灯光下闪着墨晶一般的光芒,晶亮却深邃。如果用二字俗语来概括,就是:帅哥。 秦珂对此类搭讪情景已经见惯不怪了,她低头擦拭着酒杯,不去理睬他。就在这时,男子开口了,声音是一种带着笑意的悠然:“请问,你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说着,他把手伸向了—— 秦珂?! 颜真夏猛然瞪大涂着银灰色眼影和卷翘睫毛膏的美丽杏眼:面前这个英俊的男人竟然想约秦珂?!怎么、怎么会这样?他不知道秦珂的怪脾气吗?他看不出秦珂拥有摧毁男人自信心的巨大杀伤力吗?他没听说过秦珂在这一带的“恶名”吗? 他——为什么竟想要秦珂的电话号码? 事情的原委恐怕得从十分钟以前说起—— 正当秦珂和颜真夏隔着吧台闲聊之时,“匹诺曹走开”的某个角落里,三名男子占据了一张宽大的真皮沙发,他们无视于酒吧里的喧闹乐声和热辣气氛,只是点了打啤酒慢慢地啜饮着。 而他们之所以会这么乖,是因为其中的一人正在失恋——肖亚诺仰头一口喝光瓶中的啤酒,把空酒瓶往面前的桌子一搁,紧接着长叹一声:“唉,女人……” “喂,肖公子,你不是吧?”坐在肖亚诺对面的长发帅哥顿时大皱其眉,“你又不是第一次失恋了,别捧心娇叹了好不好?很恶心哪。” “小唐你懂什么?你当然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和你怎么一样?”肖亚诺白了他一眼,又立刻沮丧起来,低垂着头道,“我自问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情场上那套你来我往的把戏也算是应付自如了,可是这一回……竟然碰上一个比我更狠更绝情的女人,想不认栽都不行呵。” 听了这话,被唤作“小唐”的长发男子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拜托,你栽也栽得有骨气一点,光在这里喝闷酒有什么用?把她叫出来说清楚啊。”说着他掏出衣袋中的手机塞到肖亚诺手里。 肖亚诺一脸阴沉地推开他的手,“你不会懂的。” “我不懂?肖公子,我懂得比你多!至少我知道爱情不能隔夜;你今晚不打这个电话,明天早上一觉醒来,保证她连你叫什么名字都忘了。”“小唐”耸了耸肩,把手机放回口袋。 “小唐”全名唐仲行,今年三十一岁,黄金单身汉一名,英俊、开朗、受过良好教育,有份体面工作。他是这个城市里常见的那种高级白领,每天上班努力工作,下了班泡在酒吧里,偶尔猎获些短期爱情,但永远无法对某一个女人认真。正因为如此,肖亚诺才会说他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原本肖亚诺也是这样的男人,他拥有超过两打的红粉知己,每一个都深谙游戏规则——所以朋友们都叫他“肖公子”。可是这一回,难得肖公子阴沟里翻了船,对某女子动了真情,而那个女人却很有性格地不理他。所以今晚他才会跑到酒吧来喝闷酒,顺便扯上他的两位好兄弟相陪。 这时,一直坐在沙发上假扮蜡像沉默不语的第三名男子终于开了口:“小唐,我倒希望你向肖公子学学。最起码,人家曾经对感情认真过。”他的声音淡漠,颇有几分命令的味道。他叫“大唐”,全名唐仲言,是小唐的双胞胎哥哥。他只比小唐大了四分钟,可是他此刻的表情和口气,却很有些“长兄如父”的架势。 不过这也难怪,大唐天生命好又有领导才能,三十岁出头就升上国际大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所以总爱把别人当下属那样教训。他虽然长得和小唐几乎一模一样,可是蓄着中规中矩的短发,一看就知道是个呆板乏味的成功人士。 对于老哥的谆谆教诲,小唐一向是不感冒的。他立刻皱起眉头,不服气地反驳道:“我对爱情也很认真,ok?只是当爱情不幸夭折的时候,我没有那种愚忠来为它殉葬罢了。”的确,他自认不是玩弄感情的男人,过去的每段恋爱他都很投入,只是每次都好景不长、原本发展顺利的感情最后都以失败收场。他能怎么办?这辈子都不再谈恋爱以示自己对旧爱的痴心吗? 不,才不。唐仲行撇撇嘴:他只为自己的快乐负责;他当然会再恋爱,而且会爱得更好。哪像这个肖公子,平日里号称是情场中的一员猛将,结果处理起感情问题来这么没水平?! “唉,人生无味,我活着快要失去意义了。”肖亚诺拿腔拿调地慨叹。几瓶啤酒下肚,心情也好些了。毕竟是肖公子嘛,哪有那么容易被爱情拐倒?“你们知道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他问着唐氏兄弟。 “让某位美女心甘情愿地投入你的怀抱?”唐仲行微微讽刺地扯起嘴角。 唐仲言沉默地白了弟弟一眼。 第1章(2) “不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亲眼看到大唐流泪,小唐恋爱。”肖公子把这最后八个字说得格外清晰。 唐仲言首先蹙起浓眉,“我不做那种娘娘腔的事情。”他自打上小学起就没再哭过了。 唐仲行紧接着抗议:“我一直都有在恋爱啊,你眼睛长到哪里去了?” “不,我指的恋爱不是那种牵牵手、打打kixh1、上上床,分手以后还可以继续做生意伙伴的‘恋爱’——那根本不叫‘恋爱’好不好?我所说的恋爱是非常严肃的,你会为了一个女人而魂不守舍、心痛失眠;你会想一直陪着她、宠着她,想和她结婚、生孩子、一起终老。”肖亚诺为“恋爱”下注解。 “唔,如果你说的是‘那种’恋爱的话——好吧,我的确没试过。”唐仲行耸耸肩。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诚实。 “那不结了?所以,你根本无法体会我现在的心情。”肖亚诺郁闷地吐了口气,突然目光对上小唐身后的某个点,眼中锐芒一闪,口气蓦然上扬了起来,“我突然想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说来听听。”大唐眉毛微微上扬。他虽然自身是个无趣的人,但也爱听有趣的事。 “在我们左手边约25米的方位,有两个美女在聊天。”肖公子发挥他的狩猎本能,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蓝衣服的那一个是电台dj,已经有固定男友;而黑衣服的那一个,是这间pub的老板娘,目前单身——听说这间酒吧里超过三分之二的男人都约过她,但都碰了一鼻子灰。” “她有人格缺陷?”小唐挑眉,并不相信。从他的角度看过去,黑衣服的明明是个面容和善的美女呀。 “嗯……差不多。你何不试试看?试着问她要电话号码,然后你就知道她有没有人格缺陷了。”肖亚诺笑得很鬼。今夜他失恋,而失恋的人有权利做些不厚道的事。 “我?约她?”唐仲行先是诧异地皱了皱鼻子,然后以半开玩笑的口吻道:“坦白说,这根本没有挑战性嘛,小女生一个。”今晚是他第一次到“匹诺曹走开”喝酒,所以——他并不知道那站在25米以外娇俏笑着的,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 就这样,他十分理所当然地自负了——因为自己的好条件,也因为那女孩看起来很单纯好骗。 “那么,你去吗?”肖亚诺笑望着小唐,目光中有一抹挑衅。 “whynot?”唐仲行耸耸肩,就当是娱乐兄弟好了。 “小唐。”唐仲言语带警告地唤了一声。 “放心,哥,我有分寸。”唐仲行说着已经站了起来。一抬头,略长的额发扬起,他漂亮的黑眼睛里闪着如小鹿一般天真纯良的神采;邻座立刻有两个辣妹发出低低的抽气声。 唐仲行很绅士地冲她们笑了一下,然后拉拉身上的t恤,缓步走向吧台。他心里盘算着:对这样的女生,他甚至不需要准备多么有水平的搭讪词,直接开口向她要电话,她也一定会红着脸双手奉上的。 于是,他带着满月复的自信,如骄傲的圆桌骑士般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请问,你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酒吧里氤氲的橘黄色灯光下,唐仲行将手伸向了秦珂。他的动作优雅而潇洒,没有一个女人会舍得拒绝。 在一旁作观众的颜真夏蓦然捂住嘴:完了!这男人居然直接走上来要电话——这是秦珂最讨厌的搭讪方式。秦珂甚至认为,老套地为女性买一杯酒——这样的方式都要来得更好些;最起码这样她的酒吧可以多卖出一杯酒。 一阵沉默。 秦珂半耷拉着眼皮,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很漂亮的一只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齐整干净;可是,手的主人——显然没有脑子。 罢才这男人开口说话时,她的确是小小地诧异了一下——毕竟很久没有男人主动向她搭讪了;然而,她闻着他身上烟草味的古龙水,这充满攻击性的男子气味令她有些烦躁地皱了皱眉。 “我为什么要给你我的电话号码?”她语气冷漠地开口问。 唐仲行愣了一下,没想到她的反应如此冷淡,“原因是这样的:我有收集美女电话号码的习惯。”他开着并不好笑的玩笑。 “你这个习惯有够无聊。”秦珂白他一眼。瞧,眼下这男人的出现不就印证了她的观点——男人果然又笨又色! 她不客气的话语令唐仲行脸色微变:果然……性子有些冲呢。他早该知道肖公子叫他做的事,不会是什么好事。然而,他还是很快扬起俊美的笑颜,“是,我也觉得无聊,但是——我无聊得很有诚意。怎么样,考虑一下?” “没必要考虑,你完全引不起我的兴趣。”秦珂已经再度低下头去擦杯子了,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颜真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秦珂果然宝刀未老,永远都懂得怎样用言语伤害男人的自尊心。 被一名美女拒绝,又被另一名美女嗤笑,唐仲行的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他轻咳了声:“别误会,我并没有要和你发展男女感情的意思,只是想交个普通朋友。”说完后,连他自己都觉得这话有些讽刺。 可是,秦珂照样给他来个冷脸以对,“对你这样的男人,我连交朋友的都省下了。” 字字尖刻,不留情面,饶是唐仲行脾气再好,此刻也终于笑不出来了,“那请问,我是怎样的男人?”他敛去笑容,挑眉问着。 “骄傲,轻浮,没有头脑,自我感觉太好,还有——古龙水的味道很刺鼻。”秦珂擦完杯子,换了块抹布开始擦拭吧台台面,继续不紧不慢地说着,“像你这样的男人,我每天都要碰上好几十个。自以为是个有头有脸的企业精英,于是把自身的好条件当做筹码,把追逐女性当做游戏,漠视女性的尊严,伤害女性的感情。就是因为世界上有像你这样的男人,很多女人才会对爱情失望的。” 一席话把唐仲行听了个目瞪口呆。这女人……在说什么鬼话?!她认识他不到一分钟,居然就这么理所当然地发表了一长篇对他的批判?她哪来的证据,又是哪来的这些怨气?她真的如肖公子所说,有人格上的缺陷吗? 酒吧阴暗的灯光下,唐仲行瞪着这个伶牙俐嘴的女子。她很漂亮——至少,不说话的时候很漂亮。鹅蛋型的脸庞,柳眉弯弯,双眸黑亮,嘴唇红润——可是,谁能想到呢?这么美丽迷人的一张嘴,说出来的话语竟是这么刻薄伤人! 唐仲行的眼眸深处倏然有种什么光芒闪了一闪。他看着她,而她却避开了他的眼光,脸庞紧绷着,嘴角带着埋怨的冷笑,仿佛全天下人都对不起她——于是他想,他开始有些明白了,“小姐,你是认为我骄傲轻浮没有头脑,还是在你眼中——全天下的男人都是骄傲轻浮没有头脑的?”他目光炯炯地直视她。 秦珂抬起头,反问:“有区别吗?你是全天下所有烂男人的代表,说不定还是个中翘楚,需要我说得更清楚明白一些吗?” 颜真夏在边上再一次忍不住笑了。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番言论了;但每一次听,都还是觉得很好笑。秦珂对男性有种莫名的敌意,这敌意仿佛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根深蒂固,没有人能摧毁。 唐仲行紧抿着嘴,无言了。天底下没有一个男人能忍受这种恶言相向。肖公子说得对,这女人的确是有神经病的。然而,在恼怒而尴尬的这个当口,他的腿却像有自己的意志似的,牢牢地扎在原地死活不肯离开。他望着秦珂,久久移不开眼光——这漂亮的、尖刻的、心理变态的女人呵……是他过去从来没有遇过的挫折…… “你叫什么名字?”下意识地,他的嘴张开了,嘴里迸出这么一句。 秦珂白他一眼作为回答:这男人脸皮很厚嘛;换了是别人,这时候早就气跑了。他倒是意志坚定。 而颜真夏终于看不过去了,开口为帅哥解围:“她叫秦珂,秦始皇的秦,斜玉旁的珂。” “颜真夏!”秦珂低叫起来,脸颊涨红了。 “秦珂,我记下了。”唐仲行点点头,嘴角已没有笑意,只是望着秦珂的眼光多了几分深意,“我是唐仲行,朋友们都叫我小唐。”他自报家门,然后他转过身大步离开,微长的发翻飞在t恤领口处,仍是如来时一般的悠然自得。 颜真夏望着唐仲行离去的背影,“其实,我觉得他还不错。”别的男人遇到这种情况连恼羞成怒骂娘的都有,相比之下——这个小唐已经相当有绅士风度了。 “不错?”秦珂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男人都这德行,你要不要考虑踢了你们家阿ken换这一个?”她搬出颜真夏男友的名字。 “唉……秦珂大小姐,你有时候也要学着说点好听的。”颜真夏叹息,还好她了解秦珂只是嘴巴坏而已,不然她早跟秦珂绝交了。 秦珂耸肩不语。好友的话不是没道理,可是,一提到男人……她就没来由地生气。本性如此,能有什么办法? 小唐回到座位上,一把抢过肖公子手里的啤酒,自己一仰头灌了下去。 “踢到铁板了?”肖亚诺并不介意,笑嘻嘻地问,“她家电话号码是多少?” 唐仲行不理他。喝完了整瓶啤酒,他才没好气地开口:“12345678,你要不要拿个笔抄下来?” “呵呵,果然是三振出局啊。”肖亚诺见好友受挫,终于得到了心理平衡。他上前拍拍小唐的肩膀,“来,我请你喝酒。”“别喝了,明天还要工作。”唐仲言冷静地开口。 “大唐,你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喔?”肖公子不满地皱眉,“我们年轻人泡pub,不喝到醉是不会走的。喂,小唐你怎么——”他突然叫起来,因为唐仲行已经利落地站起身来,朝着酒吧门口走去。 听见叫声,唐仲行回过头,却是看着自己的哥哥,“哥,我明天早上还有个电话会议要开,先走了。” 唐仲言点点头;肖亚诺却不满地叫道:“小唐,一个女人就把你刺激成这样?” “是呵,她是刺激到我了。”唐仲行冲余下的二人扬起笑容,状似随意地开了口,却抛出惊人的话语,“她害得我今晚铁定要失眠了,这完全符合肖公子所说的恋爱症状吧?所以,这么说吧——我打算追她。” 此话一出,不仅肖亚诺呆住了,就连唐仲言也变了神色。什么?一向把“爱情”视为生活调剂品的小唐要去追求一个绝对称不上“调剂”的女人?他是疯了吧? “小唐,别赌气。”唐仲言出声警告。 “我没赌气。”唐仲行双手一摊,神情仍是无比轻松,“只是在被她骂到狗血淋头的那一刻,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把她搂在怀中狠狠亲吻的冲动。”然后,他冲余下二人挤了挤眼,踏着潇洒的步伐走出了酒吧。 出了门,他在门口的小黑板前停下脚步,默读了片刻,然后念出声来:“如果爱我,请不要骗我;如果骗我,请不要让我知道;如果让我知道你骗我,请收拾你的行李,离开我远远就好。” 然后,他微笑了:这个叫秦珂的女人——其实挺有意思。 第2章(1) 午夜零点,“匹诺曹走开”酒吧打烊了。秦珂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离酒吧仅两个街口之遥的小鲍寓。她刚掏出钥匙打开门,就听见门内传来一阵??响动,于是她猛地一推门—— 一个扎马尾辫的少女正坐在沙发上,手忙脚乱地把什么东西塞进布面大抱枕里去。她见了秦珂,俏脸涨红了,低低唤了一声:“姐。” “小瑶,你刚才在藏什么?”秦珂皱眉,表情严肃,“已经半夜了,你不睡觉,在客厅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 秦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没……没什么,我是在等你啦。” “小瑶,我说了不用等我。姐姐要工作,每天都要这么晚回家,可是你不一样,你明天还要念书。”秦珂把手提包放在桌上,然后走到沙发边坐下,向妹妹伸出一只手,“拿出来。” 秦瑶咬住下唇,摇了摇头,怯声道:“不要。” “拿出来,我看见了。”秦珂的表情坚硬如石。 秦瑶见姐姐态度坚决,只得哆哆嗦嗦地把手伸进抱枕的花布套子,从里面掏出一本64开、封面绘着俊男美女的言情小说来,交到姐姐面前。她担心地望着秦珂皱眉的表情。 秦珂一见那粉女敕色调的封面,眉头蹙得更紧了,“我说过别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可是,这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啊……”秦瑶小小声地争辩,“这、这是你写的……” “我写的就是乱七八糟的东西。”秦珂说得无比顺口,“你还在念书,看这种书会影响你的成绩和爱情观,没收。”说着她把那本书接过来,扫了一眼封面上的题目,接着不屑地撇了撇嘴,“拜托,这本写得最烂,你要拿也拿一本像样点儿的。” “……”秦瑶无话可说。哪有人说自己写的小说烂的?她这个姐姐真奇怪,放着大公司的高级白领工作不做,偏要辞职在家,白天写言情小说,晚上开酒吧。更奇怪的是,她竟然还不允许妹妹拜读她写的小说,理由是——这些书会让女性错误地相信男人,也错误地相信爱情。 秦瑶今年18岁,正在本市的一所普通中学读高三,明年就要考大学了。她和姐姐的年纪差了足足一轮,而她们的父母去世得又早;所以可以这么说:姐姐在她心中,有着和母亲一样神圣而权威的地位。 秦瑶长得很漂亮,才18岁就身材窈窕,肌肤水女敕,一举手一投足间流露着青春少女的娇憨。可是,她从来不敢谈恋爱,收到情书要自行销毁,有男生送礼要当面扔进垃圾筒。在恋爱交友这一方面,秦珂管她管得很严,从不许她越雷池半步。 “姐,我这几天有一个想法哦……”秦瑶手里把玩着长长的马尾辫,欲言又止地道,“我在想,不如我不要考大学了,我读到高中毕业就休学怎么样?到时候,我们两个可以一起经营酒吧,还可以一起写言情小说,这样一来二去的,也能赚不少钱嘛!包何况,这种日子过起来多惬意啊——” “不准!”秦珂立即瞪圆杏眼,喝断妹妹的妄想,“死丫头,你疯了?现在的社会竞争那么激烈,连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也不一定找得到工作,你还想读到高中就算完?!再敢有这种想法,我马上一脚把你踢出家门!”她真的像个妈妈似的,用急切而恼怒的语教训着秦瑶。 “老姐……别这么凶嘛……其实,如果你换一种角度去思考……”秦瑶哼哼唧唧地耍赖。 “我说了,不准!没有第二种角度!你现在给我乖乖地上床睡觉,明天给我乖乖地去念书,到了明年给我乖乖地考大学,不许再提休学的事——一个字都不许提!听见没?!” “哦。”秦瑶有些委屈地低下头,老姐还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那……还有,今天晚上有一个男人打电话找过你,听声音好像是上次那个姓刘的。老姐,你要不要给他回个电话?”这个“姓刘的”是老姐的某一位追求者,在经过了秦珂的百般羞辱之后还能坚持到现在,也算不容易了。说实话,秦瑶倒是很希望姐姐能够谈一场恋爱,洗刷身上老处女的刻薄和戾气。 可惜,天不遂人愿,“没兴趣。”秦珂三个字就打发了这件事。她站起身,打了个哈欠,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我要去睡了,明天早上还要早起赶稿呢。你乖一点儿,一心一意考大学,离那些臭男生们远一点儿,知不知道?” “知道了啦,老姐晚安。”很烦哪,简直比妈在世的时候还烦!秦瑶有些不耐烦地挥着手,七歪八扭地走进卧室。 可是这个前一秒钟喊着“要睡要睡”的秦珂,此刻却睡意全无了。妹妹进卧室以后,她呆愣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眼光呆滞地投向半空中某个不知名的点,陷入了沉思之中。 今天在酒吧里,又被人搭讪了。 她曾经以为,在见识过她的尖刻和彪悍之后,这世上不会再有男人对她感兴趣了。而她把酒吧的名字取作“匹诺曹走开”,也是想借此阻挡一些不必要的桃花。她不愿意恋爱,也不愿意结婚——这都是铁一般坚固的事实了,既然如此,又何必去徒惹烦恼招惹男人呢? 可是,今天酒吧里的那个男人,长得倒也真是好看。初见他的第一眼,她也有些怔忡了——被一个风度翩翩的英俊男人搭讪,确实满足了她的些许女性虚荣心。只是,她讨厌男人的个性永远不会改变;他看上去再优秀,她也无法控制自己对他说出那些刻薄的话,把他远远地赶走。 “离开我远远就好……”秦珂默默念着;这句话,正是她的心情写照不是吗?她是打定主意要一个人终老的了…… 第二天,天气突然就热了起来,最高气温足足有三十五摄氏度,还没有一丝风。秦珂在家中电脑前热气腾腾地趴了一天,都没能写出几个字来。到了下午四点,她终于坐不住了,换了衣服打算去酒吧享受一下冷气机的凉意——就当是提前营业好了。 她套上一条宽大的玫瑰紫色连身裙,把窈窕的身材藏匿在孕妇装似的宽大裙摆里头,然后就出了门。她步态拖沓地走过两个街口,刚到酒吧门前,突然间停住了脚步,目光愣愣地盯着那个倚在酒吧门前行道树上的高大人影——天!她一定是热昏了头,看见海市蜃楼了。 “嗨!”那人影和她打招呼,声音爽朗,仿佛注入了阳光般的活力。 秦珂眨眨眼,问:“你怎么在这里?”还一身西装笔挺的,刚从公司里出来? “我跷班了,因为发现自己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倚着树的王子——唐仲行冲她笑出一口白牙。的确,他是从公司里偷跑出来的;既然打定了主意要追她,就要有些敬业精神,“好热啊,不请我进去喝一杯吗?”他挥着汗。 “我们的酒吧还没有开门。”秦珂板起脸。这男人想做什么?昨天不是被她骂得落荒而逃了吗?今天还来? “我以为,你就是来给顾客开门的,‘老板娘’。”他笑嘻嘻地唤她。 秦珂双手环肩,用冰川一般的目光冷冷地凝视着他,“唐仲行先生,你从来都感觉不出别人对你的厌恶吗?”说完了她自己吓一跳,她怎么把这个男人的名字记得这么清楚? “你讨厌我?我可是你的顾客呢。”唐仲行皱起鼻子抗议,脸上还是笑嘻嘻的,可心里不得不承认:这女人的话——真的有点伤人。 “怎么?我就不能讨厌顾客吗?”秦珂反问,语气尖锐,“为了要打开门做生意,我就必须强迫自己忍受那些令人难以忍受的人吗?我明明就讨厌你,为什么要费心掩饰?我为什么要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收敛我的本性?” 一个接一个的反问句让唐仲行哑口无言。他活到这么大,一直讨人喜欢,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接地对他说“我讨厌你。”更可恶的,她甚至不认识他、不了解他这个人,就先入为主地对他厌烦了起来。 此刻站在面前的要是别的女人,他一定早就拂袖而去了——的确,他唐仲行什么时候能忍受这种侮辱了?可是不知为什么,今天他就是不想走;相反的,还朝她更走近了两步。 “秦珂小姐,我想知道——我到底有什么地方令人难以忍受了,让你这么讨厌我?”唐仲行以平静的语调问着,“我做错了什么吗?” 秦珂闭上嘴。是呵,他做错了什么?他什么都没做错——确切地说,他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她就对他宣判了死刑了。她知道自己是蛮不讲理的女人;可是,面对着外形出色且又打定主意要接近她的他,她无法不感到心浮气躁。 这个男人的出现——令她觉得心里的某个位置受到了威胁。 “这么说吧。”她叹了口气,后退一步,“是我的问题,与你无关。” “那么,你有什么问题?”他穷追不舍。 “你——”她刚想说话,却眼尖地看见马路对面有两个行人停下了脚步,正好奇地向这里张望着。她心中一阵烦躁,连忙推了推他的身体,“进去说。” “老处女秦珂”这个名号在附近小区已经够受人关注的了,她可不想再背上什么新绯闻。 开了门,把唐仲行塞进酒吧里,秦珂立即又恢复了那张冷若冰霜的表情,“我们得谈谈。” “我求之不得。”相较于她的冷漠,他笑了,笑得很开心。 秦珂绕到吧台后头,倒了一杯日本清酒给他。正当他高兴地伸手去接时,她冷不防补上一句:“要付钱的。” “知道了,不会赖账的。”他笑着接过酒杯,似乎已经有些习惯她刻薄的说话方式了。 于是,他与她沉默地对饮了片刻。在这过程中,他一直不放弃欣赏她的美貌。 丙真是很漂亮的女人呢,性格纵然再有千般不好,也让男人生不起气来。他在心里感叹。昨天被她骂了一通,回到家中,心情竟然出奇地好,通体舒畅;就像每天吃糖的人突然被人灌了辣椒水,虽然感觉痛苦,却也新鲜刺激。 也许,昨日酒吧里吓坏两位兄弟的那句戏言……不仅仅是戏言吧?他……没准儿真的对她有点意思呢。唐仲行有些恍惚地想着。 这时秦珂开口了:“我就直说了吧,不管你要的是什么——是要找我谈恋爱,还是要和我做普通朋友,我都没兴趣。我非常讨厌男人,这辈子也不准备在男女感情上浪费时间;所以,你也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哦?”听了这话,唐仲行非但不灰心,反而兴致更浓,“你讨厌男人?为什么?是因为过去受过什么伤害吗?” 她立刻板起脸,“这与你无关。” “哦……”唐仲行点点头,故意拖长音调,“那就是受过伤害了。”不知为何,他就是想逗她生气。 秦珂皱起眉,当然知道他是故意激她。她朝天翻了个白眼,“你知道吗?”没头没脑地问出一句。 “什么?”他一愣。 “就是因为世上有像你这样自作聪明的男人,我才不愿意谈恋爱和结婚的。我不喜欢和愚蠢的男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她毫不留情地道。 “愚蠢”——又一个伤人的形容词。唐仲行扁扁嘴:跟这女人谈话,真得具备很强的心理素质才行。可是,他发现自己竟然突兀地喜欢起这种被骂的感觉来,他是不是很贱? “我只想知道,我说对了吗?”他几乎是笃定地问,“你是因为被男人狠狠地伤害过,所以现在性格变得扭曲,成天以讽刺别人、伤害别人为乐。我说得对不对?” “不对。”她缓缓摇头,也不生气,“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何来被男人伤害之说?我只是天生讨厌男人罢了。” “所有的男人都讨厌吗?连自己的亲生父亲也讨厌?”不可思议。 秦珂点点头,“是,所有的男人都讨厌。至于我父亲——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对他抱有什么样的感情。”说完以后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她和唐仲行非亲非故的,为什么要讲那么多的私事给他听? “唔……那可麻烦了。”唐仲行听完她的话后,颇为遗憾地模着下巴叹息。 “怎么?”她挑眉。 “没什么,只是——如果你真的那么讨厌男人的话,那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你感到很为难。”他装模作样地长长叹了一口气,然后表情突然肃穆起来。他缓缓靠近她的脸庞,近距离地凝视着她的双眼;在她即将要破口大骂的前一秒钟,他语气无比真诚地说了一句:“秦珂,我打算追你。” 秦珂顿时愣住,张口结舌。 疯了!那个男人一定是疯了! 她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她讨厌男人,她不可能和这世上的任何一个男人谈恋爱,他为什么就是听不进去呢?还自说自话地说要追求她?! 第2章(2) 直到两个星期以后,秦珂仍然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唐仲行——本来只是一个酒吧里的无聊搭讪者,这几天凭着高涨的热情和超人的意志力,成天在她眼前出现,像苍蝇一样粘在她身边,赶都赶不走,躲也躲不掉,他根本就已经自动把自己升级为她的忠实追求者了! 面对这块黏性超强的特大号牛皮糖,她到底该怎么办?秦珂苦恼不已。她确定自己不喜欢被他追求的感觉,因为那让人喘不过气来。 晚上十点,整个城市陷入璀璨霓虹之中;精彩纷呈的夜生活正要开始。“匹诺曹走开”酒吧里,人们带着薄醺在舞池中扭动身体。 然而这最近的两个星期对于肖亚诺肖公子来说,却绝对称不上精彩纷呈——因为他的好兄弟唐仲行每晚都拖着他到“匹诺曹走开”酒吧报到,然后把他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沙发上,自己跑去吧台前对老板娘大献殷勤。拜托,天天到同一家夜店,他也是会玩腻的好不好?就算这里有再多美女,也是会开发殆尽的好不好? 肖公子很无聊地一个人坐着喝闷酒。这时小唐走过来了,坐到他身旁,“玩得开不开心?” “还说哩,我坐到都快长出蘑菇来了。”肖亚诺白他一眼,接着问,“你呢?跟美女老板娘发展得如何了?” “没发展。”小唐把手一摊,脸上笑嘻嘻,“她依旧视我如洪水猛兽。” “准备放弃?”肖亚诺挑眉。 唐仲行缓缓摇头。要放弃吗——这个问题他也问过自己,并且不止一次。可是,每次一想起秦珂瞪圆眼睛骂他的样子,他脑海中那根掌管“趣味”的神经就会击败那根掌管“尊严”的神经。追求她的过程实在是太有趣了,有趣得令他欲罢不能,即使被她用刻薄言语贬低一万次也在所不惜。 所以,不能放弃,绝对不能放弃。他直到现在还没从秦珂嘴里听到一句好话咧,就这样撤退,太不符合他小唐的为人原则了! “兄弟,这次来真的了?”相较于小唐的兴致勃勃,肖公子却显得不怎么乐观,“别学我啊,一旦对某个女人动了真心,整颗心就不是自己的了。她叫你哭,你就哭;她叫你笑,你就笑;她叫你去撞墙自尽,你就洗好了脑门乖乖等着。”肖亚诺以“过来人”的口吻语重心长地劝说。 “啧,夸张。你失恋未满一个月,不也天天泡酒吧找美女搭讪?”唐仲行怀疑地挑着浓眉。爱情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天天泡酒吧只是为了麻痹自己,找美女搭讪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没失去仅有的男性魅力,连这种卑微的享乐都不准,你是存心想我死哦?”肖亚诺捶他一拳,脸上笑容欢悦;可是唐仲行看了,却不知为何觉得心头一酸。 其实这次肖公子……是动了真情的吧?因此也伤得惨重;虽然他表面上依旧玩世不恭,嘴里玩笑不断,可是眼睛深处的那种悲凉却骗不了人。 唐仲行突然觉得不自在了起来,某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在心口悄然升起。他甩了甩头,要自己不去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然后站起身来,“我去吧台那边喝一杯,你若喝挂了叫我一声。”事实上是他认为让肖公子一个人静一静会比较好。 他走到吧台前,对上秦珂冷漠的视线,“嗨,我又来了。”他主动说,漾开示好的笑容。 “你是来消费的?”秦珂淡淡扬眉。见到他,虽然没什么惊喜的感受,但也不那么讨厌了——可见人的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是。”唐仲行点头,“今天要推荐什么酒给我?”这段日子以来,为了接近她,他都快把这间酒吧最贵的酒都喝遍了。 “bachelor’sbait。”秦珂吐出一句英文,“这酒的中文名字叫——单身贵族之饵。”说着,她把一杯色泽醇厚的液体推到他面前。 单身贵族之饵?唐仲行倍感有趣地扬起眉:这真是一杯应景的酒啊。此刻站在吧台后冷漠地望着他的她,不正是“单身贵族之饵”吗?一个口口声声说着“讨厌男人、不想结婚”的美丽女子——还有什么比这更具挑战力和吸引力? 他笑笑地接过酒杯,放到唇边抿了一口,“唔,烈性酒。” “是啊。”秦珂点点头,用不冷不热的声音道,“这杯算我请,喝完了就回家睡觉去吧。明天别再来了——以后都别再来了。” “你赶我走?”唐仲行放下酒杯,“我可是这里最大方的消费者呢。”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秦珂摊摊手,表情颇为遗憾,可说出口的话语却气死人,“两个礼拜是我所能忍受的极限。从明天开始,我们别再见面了,在马路上遇着了也装不认识吧。” “什么?”唐仲行诧异地瞪眼。他什么高超的追求手段都还没使出来呢,她就要把他撵出去?“可是,你并不真正了解我,你不觉得这样做有些草率吗?” “不觉得,对于没有可能发生的事,还是速战速决的好。我这人不爱拖泥带水。既然已经让你追了两个礼拜,我还是没法对你产生任何好感;那么,你不如早早收手,放弃吧——我这可是良心建议。”秦珂的语气冷静得让人汗颜。虽然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感觉有些许的异样,但她仍是要自己摆出一如既往的冰块脸来。 听着这样的“良心建议”,唐仲行深深地吸了口气,觉得刚喝进肚的酒意直直冲向脑门。多么直接而伤人的话语啊……她怎么能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轻易说出口呢?如果说直到刚才的那一秒钟,他对她的感觉还仅仅停留在肤浅的“有趣儿”层面上的话;那么此刻,他的心——真的因为她而轻轻抽痛了一下。 “你……真的对我没有一丝好感?”他蹙眉,深深地望进她的眼底,但在那里他只看到一片冷漠。 “没有。”秦珂毫不迟疑地回答。他灼人的视线令她觉得浑身不自在,她不由得别开了脸。 “哦,知道了。”唐仲行点了点头,无法形容内心升起的那种复杂感受。是挫败?是恼怒?抑或还夹杂了点别的什么?“那……今晚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吧。酒吧打烊以后,我送你回家好吗?”他表情平静地问着,顿了顿,补上一句:“——也算是有始有终。”到了此刻,他依旧表现得很有绅士风度。 “你……”秦珂翻个白眼,想说“你真的很烦”,但目光一对上他炯炯的黑眸,她却不知怎么泄了气。 还是……不要对他太尖刻了吧?毕竟,这个男人什么也没做错,只是单纯地追求她而已呀。像他这样好条件的男子,原本可以拥有无数享受爱情的机会;可是他却非要在她这里浪费时间,一再碰壁——这个男人究竟是太愚蠢、还是太多情?她这样想着,勉强地点了下头。 唐仲行立刻温柔地微笑了,“我很荣幸。” 午夜零点。 秦珂锁上酒吧的木门;一回头,就看到唐仲行微笑地站在身后,倚着那块小黑板。 “你的手笔?字很漂亮。”他指了指黑板上的字迹。 秦珂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掏出皮包里的粉红色长围巾披在肩上,抵挡夜风的凉意,“其实你不必送我,我家就在附近,我习惯一个人走。” “难道你从不曾享受过男士的保护?”他走了几步,突然很绅士地扶住她的肩头,将她的身子温柔地推到人行道的里侧,而自己则走在外侧。这个小动作对别的女人来说也许是非常贴心的,可是—— “我可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秦珂不赞同地皱眉,“我是个独立自主的女人,不是什么装傻卖乖的小可怜。”说着,她倔强地和他换了个位置,坚持要走在外侧。 丙然是女权主义至上啊。唐仲行有些纳闷:这就是她拒绝男人、拒绝爱情的主要原因吗? 恐怕……不尽然吧。 “其实有时候,被男性呵护——对女性来说是一件很愉悦的事。”他们边走边聊。 秦珂冷哼了一声,“我不这么认为。” “难道你不喜欢天冷的时候有人为你披上大衣?不喜欢就座的时候有人为你拉开椅子?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有人替你买单?”真是世间少有的女人。 唐仲行的一连串问题让秦珂听得眉头紧蹙,她斜睨他,“我没长手吗?干吗要别人为我穿大衣、拉椅子?而且,我又不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干吗要让别人替我付账?”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大凡女人都喜欢被人宠爱着、照顾着,不是吗?要不然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全职太太?” “那是因为你们男人太自大了,是你们错误地估计了女人的价值,以为女人只能洗衣服做饭生孩子,成为男人的附属品。”她有些愤愤地说着,“所以我讨厌男人,一想起结婚生子的事就觉得烦。为什么女人非要结婚生子呢?为什么我们女人不能自由自在地活着?为什么不能让男人来洗衣服做饭……呃,生孩子呢?” 唐仲行无奈地摊摊手,看来她是说不通的了。不过这最后一次谈话,也多少让他了解了她的想法。思想这么特别的女人,怕是未来十年里都遇不到第二个了;放弃了她——他还真觉得有些惋惜呢。 他们走到一个十字街口。秦珂停下脚步,“我到了,你回去吧。” 唐仲行看了看那条略显黑暗的巷子,“我送你进去吧。” 秦珂摇摇头,“不用了,那里面又没有妖怪——我住在里面。” 唐仲行忍不住笑出声来:是呵,她住在里面,可是比妖怪更强悍的存在呢,“好吧。”见她这样坚持,他只好让步,“我走了,你小心些。”他嘴上说走,双脚却站在原地不动。 “嗯。”秦珂点点头。这最后一次谈话,居然比想象中愉快得多。望着眼前这个高大的长发男子,她竟有一丝依依不舍起来。 可是,就在两人沉默对视的当口,唐仲行忽然感到背部起了一阵凉意,然后,一个什么硬物蓦然抵住了他的腰眼。 下一秒钟,秦珂惊恐地叫出声来:“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夜风中,只见几个衣着粗鄙的年轻男子缓缓逼近,逐渐包围了他们俩;而这些人手里拿着的,是棒球棍和匕首。 唐仲行抬头望了望天上皎白的月亮,忍不住泛起苦笑:这是多么好的告别方式啊——他们竟然遇上了打劫。 第3章(1) “没事的,不用怕。”唐仲行低声安慰秦珂。因为就在前一秒钟,这群年轻人中为首的那一个喷着酒气冲他们叫嚣,“把钱包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秦珂不语——因为一柄匕首正抵在她的腰间。 于是唐仲行分外冷静地掏出皮夹丢在地上。他不是不能打,可是此刻,女士的安全最为重要。 “还有手表,也给我摘下来!”为首的劫匪再度叫嚣。 还真识货呀!他苦笑着退下手腕上的限量版frankmuller,“拿去吧。” 接过了手表,劫匪又把脸转向秦珂,“还有你,女人!把钱拿出来,快点,少磨磨蹭蹭的!” 没想到,秦珂把脸一板,很有个性地吐出一个字:“不。” “不?”此言一出,不仅劫匪傻了眼,就连唐仲行也愣住了。 “我是穷人家,没钱。”秦珂面无表情地说道。虽然那银光闪闪的匕首让她脸色略微发白,可是她仍然相当倔强。 那劫匪愣了片刻,随即回过神来,恼火地抛出劫匪专用恐吓台词:“什么,没钱?!臭娘们,你存心找抽!” 秦珂皱了皱眉,看向唐仲行,“你们男人真是粗俗。” 唐仲行差点被突然咽下的口水呛着。都到了这种时候了,这女人还在孜孜不倦地发掘男人的劣根性?!而倒霉的他啊——今夜则势必要被卷入英雄救美的战斗中了。 “臭女人,趁我还没生气,快点把钱拿出来!”一个劫匪粗鲁地伸手推了秦珂一把,她一个踉跄,朝前冲了几步,险些栽倒在地。她脸色蓦然一变,回过头怒叫:“臭男人,管你生不生气,我可要生气了!” 唐仲行无力地抹了把脸,难道这场架就真的非打不可? 奈何,秦珂继续挑衅那几个劫匪,“你们这些男人中的败类!除了为祸人间,还会做什么?你们活在世上简直是浪费米粮!” 那劫匪立刻被激得双目怒火,扬起手就朝秦珂脸上挥去,“你给我闭嘴!”眼看这一巴掌就要扇到秦珂脸上,唐仲行眼疾手快,飞身闪了过去。 “啊——”秦珂的尖叫卡在嗓子眼里,那预期中的巴掌并未落下。她睁大眼睛一看:只见那个平日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小唐此刻正以一只手用力擒住那劫匪的手腕,他脸色虽然有些臭,但还是挺温柔地对她说:“站到一边去。” “呵,看不出你小子还有两下子嘛。”那劫匪使劲挣扎两下,没有挣开唐仲行的钳制,但嘴上却不服输,仍在骂骂咧咧。“我平时工作压力大,不健身不行。”唐仲行面无表情地为劫匪解惑;与此同时,他头一偏闪过从后方砸过来的两根球棒,顺便脚一伸踢飞了另一名劫匪手上的刀。 就这样,午夜零点的皎洁月色下,唐仲行和几名劫匪展开打斗。他发挥平日在健身俱乐部积攒下来的精力,把面前几个劫匪当做沙袋打,倒也打得心情舒畅。 “啊——”这时,秦珂再度尖叫。因为有一名劫匪居然穷凶极恶地拿着匕首向她攻来!她一时之间吓破了胆,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办,慌乱之中竟一把扯下肩上的粉红色长围巾往那歹徒脸上一蒙,然后继续尖叫。 那歹徒视线受阻,向她逼近两步,居然脚下踢到一块石头,整个人向前扑跌而去。在秦珂持续的高八度尖叫声中,他跌了个狗吃屎,手中匕首弹了出去,落到人行道上。 “哇,你还真的能保护自己!”正在专心打架的唐仲行不经意地一回头就看到了这一幕,顿时惊叹不已:这个秦珂好彪悍!看来她不需要男人绝对是有理由的! 然而,就是这么一分神,身后一名劫匪突施袭手,挥着匕首砍了过来。唐仲行连忙躲闪,但还是慢了一步,那刀锋锐利地划破他衬衫的袖口,鲜血渗了出来。 “小心……”秦珂尖叫着想提醒他,但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她改口叫:“笨蛋!” 笨蛋?这女人骂他“笨蛋”?她也不想想,他这一刀是为谁而受?到了此刻,唐仲行终于被激怒了,他拳头捏紧,照着那个偷袭他的劫匪的鼻子就是一通猛砸,“可恶!划破我衣服!害我流血!很痛啊!”每说一句,就给他一拳。 就这样,那劫匪被他捶了数十记老拳,开始还能反抗,到最后终于像块死猪肉似的瘫倒在地。其他几个劫匪见到他挥拳揍人时的狠劲儿,都吓得有些呆了,各自挥舞着手中“武器”在一旁骂娘,却是谁也不敢再冲上来找打。唐仲行拍拍被弄皱的衬衫,然后一把拉过秦珂的手,疾声道:“还站着干什么?跑啊!” 被他这么一说,秦珂如梦初醒,急忙撒足朝巷子里飞奔;情况紧急之下,倒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和唐仲行的手正牢牢牵在一起,活像一对私奔的恋人。 “啊!老姐,你流血了!” 推开自己家的家门,秦珂首先听到的是妹妹秦瑶又惊诧又颤抖的叫声。她低头一看:原来刚才两人牵手奔跑时,唐仲行手臂上的鲜血沾到她手上了。 思及此,她转过头,歉疚地对门外墙壁上倚着的人影唤了一声:“你进来吧。” 耸耸肩,唐仲行按着手臂上仍在流血的伤处,一脸苦笑地走进门来。他的待遇真差,辛辛苦苦为她打了一架,而她却连让他进她家门都不太情愿呢。 秦瑶见到唐仲行,顿时愣了个结结实实:怎么……姐姐带回来一个男人?男人、男人耶!这世界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你……你是……”她好奇地打量着唐仲行,脸上微微泛起红霞。这男人长得真不错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叫我小唐好了。”唐仲行友好地冲秦瑶微笑。这个小妹妹和秦珂一样漂亮,却比她可爱得多,脸上的笑容也很人性化。哪像某个女人,对救了自己一命的恩人都不肯施舍个好脸色呢! 他这样想着,心里有些郁闷,却也觉得有些好笑。这时,秦珂上前推了他一把,“去那里坐着。”她指了指沙发的方向,然后径直走到壁橱前,拉开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碘酒和一捆棉签,嘴里说着:“我给你洗伤口。” 咦?终于良心发现了?这么温柔?他狐疑地抬眉,看了她片刻,乖乖地走到沙发前坐好,把手臂大咧咧地一伸,任她处置。 秦珂沉默地替他清洗伤口。她的手劲一点也不温柔,抓了润湿的棉签在他的伤口上猛力按揉;他疼得龇牙咧嘴,却不敢叫出声来,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怒了这位姑女乃女乃,被她一脚踢出门去。 说来好笑,在她面前——他居然一直表现得千依百顺,乖巧听话得像只猫咪。他小唐以往的骄傲和锐气上哪儿去了?“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位小唐先生为什么会受伤呢?”秦瑶抓着两条长辫子,关切地问。 “碰上劫匪了。”秦珂简略回答,“男人真是低级,一个个有手有脚没病没灾的,居然靠抢劫别人过活。”她鄙夷地皱起柳眉,虽然是在述说遭遇打劫的感想,可是眼光却瞪着唐仲行——仿佛他成为了那群劫匪臭男人的代表。 唐仲行被她瞪得不自在极了,忍不住开口反驳:“喂,又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你的打击面未免也太广了点吧?” 秦珂还未说话,秦瑶率先笑了起来,“我姐姐就是这样的啦,每天电视里新闻报道那些杀人啊、抢劫啊、失火啊什么的,她就说是男人不好。就连电视上播化妆品广告,她见了也会说是男人害女人都变成黄脸婆。” “小瑶,你少多嘴,回卧室睡觉去!”秦珂嘴上对妹妹发号施令,手上也没闲着。她蘸取碘酒用力摩擦唐仲行的伤口,直到他疼得快要咬舌自尽的前一刻,她才取出纱布为他进行包扎。 “小姐,你谋杀啊?轻一点。”秦瑶走进卧室以后,唐仲行终于忍不住出声抗议。 秦珂回敬他毫不温柔的一眼,“包扎好了,你动一下看看有没有问题。” 他依言晃了晃手臂,“还好。” “那就走吧。”冰冷的薄唇吐出毫不留情的逐客令。 唐仲行蓦然愣住:什么?她——又要赶他走?在他英雄救美并且为她光荣负伤了以后,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仍然没有得到丝毫的改善?她还是想赶他走? 白炽灯下,他用一种带着薄怒的眼光瞪住这个美丽却冷血的女人:她的心,究竟是用什么做的?她不知道世上有“感恩图报”这个成语的存在吗?退一步说,就算他从未想过从她身上索取任何形式的回报,可是——面对受伤挂彩的他,她至少不该表现得如此冷漠而不近人情! 如果换了别的女人见到他小唐这么为她拼命,恐怕会惊喜激动得当场流下泪来吧?可是她呢?就连一个“谢”字都没有! “怎么了?这么愣愣地看着我?”秦珂诧异地扬眉,这灼灼的目光再一次让她心慌了。他的眼睛那么深邃,仿佛有很多复杂情绪包含在里面,她不想被他感染,于是别开眼,有些局促地说:“我生平最讨厌欠人家的情,你刚才为我和人打架,我也帮你清洗了伤口,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以后也没有必要再见面了。” “我们——扯平了?以后——没有必要再见面了?”他缓缓地、一字一顿地重复着她的最后两句话,眼眸危险地眯起。“是啊,怎么了?”她答得理所当然;可是这样的理所当然,终于引爆他的怒气。 下一秒钟,她的手腕被他一把攥住;还来不及喊出一声“你想干吗”,她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扯入他怀中。她惊恐地抬头,正对上他闪烁着怒火的眼睛;然后,天旋地转,他的嘴唇——用力覆上了她的嘴唇。 “唔……”秦珂既惊诧又愤怒,却叫不出声来。这个男人——居然胆敢非礼她?!她挥开拳头奋力地捶打他的胸膛,死命地挣扎着;可是——他的身体坚固得像一道城墙。她被他坚实的臂膀困在怀中,动弹不得,生平第一次体会到男女力量的悬殊,这让她感到害怕,太害怕了。她鼻子一酸,差点要哭了出来。 可是,他仍在吻着她。那温热的唇瓣,仍与她冰冷的嘴唇紧紧相贴着。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自己会呕吐出来;然而,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她不觉得想吐了,只觉得脑子晕乎乎的,胸口燥热,眼前事物陷入暧昧的模糊之中。 这种感觉,是那样似曾相识……却又那样不同呵…… 突然,他猛地放开了对她的钳制,“呼啦”一下站起身来,拉开与她之间的距离。他的脸上,有着措手不及的狼狈和一丝丝羞赧。他的唇上,甚至还沾着一抹珍珠红的唇彩——当然是来自于她的。 “你……你这个……”秦珂恶狠狠地瞪着她,眼眶泛红了,脸颊也泛红了。她想要质问他,想要用最激烈的言辞辱骂他,却该死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竟敢……他竟敢…… 唐仲行粗喘着气站在沙发前,定定地望着这个前一秒钟他刚刚吻过的女人。一时间,脑海中有千百种念头涌上来,让他措手不及,心里乱成了一锅粥。刚才,他……吻了她?为什么……竟会吻她呢? 这是个意料之外的亲吻,他和她一样吃惊。他烦躁地拨了拨垂在眼角的额发,反复深呼吸几次以后,有些仓促地抛下一句:“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算扯平了。”然后,他像一只被人折了翅膀的蜻蜓似的在屋内慌乱地转了几圈,终于找到房门的方位,快步奔出。 秦珂呆愣地坐在沙发上,听着时钟在偌大的客厅里滴答作响。唐仲行走了,她甚至都没有朝门口的方向看上一眼。只因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实在太过惊天动地,在被人打劫又被人亲吻过后的此时此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能想了。 只是——那湿热而柔软的亲吻的滋味,仍然久久地逗留在她的唇上,抹不掉,忘不掉。 她幽幽地叹了口气:亲吻……久违了的亲吻呵…… 第3章(2) 凌晨两点半,霓虹灯的绚丽渐渐湮灭在浓黑夜色之中,肖公子喝得烂醉,一路跌跌撞撞爬回家中,整个人往大床上一歪,就想这样臭熏熏地昏睡过去。 可是,他注定连这样的运气都没有;因为他刚闭上眼睛不到三秒钟,震耳欲聋的敲门声便响了起来。 “shit,谁啊……”肖公子滚在床上申吟,就是不起来开门。 敲门声坚定不移地继续着。过了一会儿,大概是门外人等得不耐烦了,敲门声演变为剧烈的砸门声;再过了一会儿,索性升级为震天响的踹门声。 “咣咣咣!”“咣咣咣!”再不开门,门板会被踢出一个大窟窿的! “啊——”肖公子忍无可忍地大叫一声,把棉被一掀,猛地从床上蹦起来。他发誓,不管来人是谁,他都要把他打成猪头! 他冲到门口,怒气汹汹地拉开门板,“该死的,到底是哪个——”他原本准备了一长串的精彩骂人词汇,这下全都吞到了肚子里。因为他一低头,竟看见一个大男人坐在他的玄关上,正仰头可怜巴巴地望着他。那表情——像极了森林里迷了路的猛兽。 “小……小唐?”肖亚诺不可置信地低叫出声,这家伙怎么会在这里?! “你……也喝醉了?”他有些不确定地问着,因为小唐的神志看起来还算清醒。 唐仲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从地上爬了起来,越过他,一言不发地走进房间里。 肖公子杵在玄关呆愣几秒,确定这一切不是梦以后,他也走进房内,对着那个坐在沙发上垂头丧气的男人说:“哥们,你放过我吧。你知道现在几点了?” 唐仲行抬起眼皮,没精打采地瞥了他一眼,“天还没亮。” “出了什么事?”肖亚诺皱眉。说实话,他很少看见小唐情绪这样低落。 唐仲行低叹一声,把脸埋进双掌中。之后将近有三分钟的时间,他都维持着这个鸵鸟姿势一动不动。 “你要这么坐到天亮,等着看日出吗?”肖公子有些不耐烦了。 这时,类似申吟的模糊声音从唐仲行的喉咙深处溢出:“我……吻了她。” “什么?”肖亚诺没听清楚。 “我是说,我吻了她——秦珂。”唐仲行略微提高音量,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焦虑和恼怒,好像在怨恨自己似的。 “秦珂是谁?”肖公子仍旧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 “‘匹诺曹走开’的老板娘。” “她?”肖公子脸上蓦然漾起别有深意的微笑,他上前拍了拍唐仲行的肩膀,“真有你的啊,兄弟。这才不到一个月呢!”果然是“小唐出马,一个顶俩”,那女人再怎么难追,到了小唐那里,不也是手到擒来?这样想着,肖公子忍不住又捶了他一拳,“waytogo!” 谁知,唐仲行却拿看史前怪物一样的眼光看着他,怔忡了好半晌才问出一句:“你这是在替我高兴?” “呃?”肖公子愣住,他高兴也错了吗?“怎么?难道你不高兴?我记得你一向很享受恋爱的过程。” “可这一次根本不是享受,而是……我也不知道该死的是什么。”唐仲行有些胡乱地说着,伸手抓着自己的头发。的确,自从他的唇吻上秦珂的那一刻开始,这世界全乱了!那时候,他明明那么生气,怎么竟会一时冲动吻了她呢?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很喜欢亲吻她的感觉,并且沉醉其中! 为什么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为什么?!他本应该彬彬有礼地追求她,摆出悠闲姿态等待她为他而臣服,而不是在一切情况未明朗之前像个强盗似的吻她!这本该是一场轻松调剂的追逐游戏不是吗?他本该尽情享受这其中的趣味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此刻他却像个疯子似的在大半夜跑来好友家中诉苦,心乱如麻得好似他真的陷入了爱情? 荒谬!这实在太荒谬了!这一刻,他怔怔地望着面前一脸茫然、浑身酒气的肖公子,仿佛看见了未来的自己。他……以后也会像肖公子那样夜夜为爱买醉吧?也会每晚喝得醉醺醺、浑身臭得像个垃圾筒吧?他也会像祥林嫂——不,像肖公子那样,天天拉着别的男人一遍一遍地说“别学我、别对女人付出真心”吧?天啊,只要一想到这样的未来,他就头皮发麻,恐慌得想要自杀! 他……是不是真的爱上了秦珂?在从秦珂家中仓皇逃离的那个瞬间,这个问题几乎要逼疯了他。 “肖公子……”唐仲行抬起眼,用近乎求救的目光看着肖亚诺,低声问:“你第一次吻diana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感觉?”diana就是那个把肖亚诺毫不留情甩掉的性格女子。 听到这个问题,肖亚诺脸色骤变,就像猫咪被人踩了尾巴;然而很快的,他又扬起笑脸,用戏谑的口吻说道:“我记得她用高跟鞋踢了我的膝盖,挺疼的。” “真是美好的回忆啊。”唐仲行白他一眼,“我是问,当时你‘心里’有什么样的感觉?”他强调“心里”两个字。 丙然,肖亚诺立刻哑了。他低下头,沉默地掰着自己的指关节,任它们喀喀作响。半晌,他才抬起头来,语气含混而潦草地抛出一句:“反正那种感觉,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了。” “前头的人生还很长,你又怎么知道?”唐仲行反问着,气息有些紊乱——只因这个答案实在叫人心生恐慌,更令他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面对好友的质疑,肖亚诺眉毛一挑,双手环肩,定定看他,“那么小唐你告诉我——当那种感觉来临的时候,你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呢?” 唐仲行一怔,随即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肖亚诺又问:“如果不知道,那你今晚干吗慌慌张张地跑来我家?”说完,他双手一摊,回身朝卧室内走去。小唐此刻的困惑他不是没有经历过;所以他想,他需要给这个可怜的家伙一点空间,让他好好想想这令人心烦意乱的——爱情。 凌晨三点,颜真夏做完夜间直播节目,拖着疲惫的步伐从广播电台的大厅里走出来。她一边走一边酝酿睡眠,揉着眼睛;突然,她猛地一声尖叫:“啊!” 原来面前突然飘过一个人影——中等身材,凌乱短发,身穿宽大长裙,在夜色中看起来活像个女鬼。 那“女鬼”有些不好意思地向她打招呼:“对不起,吓到你了。” 颜真夏定睛一看,然后没好气地叫出声来:“秦珂?!你三更半夜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是了,这“女鬼”不是别人,就是秦珂——她站在台阶底下,抬头望着颜真夏,表情竟是少有的脆弱,“刚才在家里听到你的节目,突然觉得心有戚戚焉,忍不住就跑来了。” “干吗?你暗恋我哦?”颜真夏笑了,施施然走下台阶。在她的印象中,这位秦珂大小姐虽然是写言情小说的,可身上一向没啥浪漫细胞,在男女问题上更是思想偏激;然而——“心有戚戚焉”?听她说出这样感性的话来,还是多年以来头一遭呢。 秦珂默然站在原地,有些尴尬地绞着双手。颜真夏笑得爽朗,可她却只觉得心情郁结烦躁。照理说她每天工作到午夜零点,应该很累才是,应该一回家一沾枕就倒头大睡;可是在今夜这样的时刻,心情就像遭遇了一场战争,兵荒马乱,令她实在无法安心入眠。 几个小时前有一个男人把他嘴唇的热度留在她唇上;几个小时以后,她像幽魂似的跑出家门,浑浑噩噩地来到好友工作的电台,蹲点等候她下班。 然而等到现在,颜真夏出现了,她又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好默默地随着好友上了一辆计程车。 眼下,只能等着颜真夏来发问了,她可没那个脸主动开口。 “你怎么了?”果然,车子发动后,颜真夏头一偏,笑吟吟地问她。 秦珂张嘴欲言,然而停顿了几秒钟,她又蓦地闭上嘴,猛力摇头,好似在连连说着“没什么”。 “这样哦,那我不问了。”颜真夏善解人意地点了点头。 秦珂的脸庞微微涨红。颜真夏虽然不问了,可是她的眼神狡黠得就像一只狐狸。被这样的眼神盯着,即使什么都不说,她也会觉得自己的心事无所遁形。 “是……是这样的,我最近在写一个故事,故事里面的女主角……不相信爱情。”她开始胡诌,但又不完全是胡诌。 “嗯,好题材。”颜真夏笑眯眯地颔首,“然后呢?” “然后、然后,她遇上了……一个男人。”她有些结巴。 “这个男人是男主角?” “……我不知道。”这才是最令人烦恼的。 “那么,是男配角?” 秦珂无奈地吁出一口气,伸手揉乱自己一头短发,“我真希望他什么也不是。” “可是,他在你的故事里分量挺重,我说得对吧?”颜真夏的语气几乎是肯定了。 秦珂闭嘴不语。虽然此刻她们两人之间的对话十分天马行空;可是,若真要她承认什么,她会觉得心虚,好像自己间接承认了某些不该承认的。 见好友又在沉默兼神游了,颜真夏忍不住叹了口气,缓缓道:“我今天做节目,一共开导了十四名call-in女听众,说得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小姐,你不是要我再说一遍吧?” “再说一遍什么?”秦珂疑惑地拧眉。 颜真夏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这女人,还说听她的节目心有戚戚焉呢;事实证明,她根本就没在听嘛! 于是她没好气地第n次重复自己的恋爱名言:“我对她们说:‘不管爱情有多可怕有多丑陋,先去爱过了再来说’——结果,她们一个个像被说中了心事似的,很生气地挂断我电话。” 听了这话,秦珂的表情立时变得防备起来,“你干吗对我说这个?你想暗示什么?” 这话火药味很浓哦。颜真夏耸耸肩,小声地嘟囔了一句:“唔,今晚的第十五个。” 听了这话,秦珂立刻把头转向车窗外,用带着赌气色彩的沉默阻止这场谈话的继续。 计程车平稳地驶上交流道;颜真夏把头一歪,靠在秦珂肩头上睡着了。而后者——只是久久地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色,身子一动不动,仿若石像。 不管爱情有多可怕有多丑陋,先去爱过了再来说……秦珂默默地念着这句话,嘴角泛起了自嘲的笑涡;而眼眶——却不争气地湿润了。 “先去爱过了再来说”——好轻巧的一句话;可是,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自己从来没有机会知道爱情有多可怕,有多丑陋…… 第4章(1) 自从那一晚的“亲吻事件”之后,接连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唐仲行没有再出现在“匹诺曹走开”酒吧。秦珂为此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她终于不用面对那个牛皮糖般的追求者、那个强吻她的痞子男,她的生活又回复了往日的平静无波——这可实在是好事一桩呢;可是不知为什么,在这一个月里,她却一直心情低落,多半时候闷闷地打不起精神来。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了吧?每天都忙得汗流浃背,她哪里还有心思来烦恼旁的事呢?秦珂这样告诉自己,也顺带着把那所谓“旁事”深埋进内心的角落,要自己别再去想。 只是那一晚某人对她说的话,仍然久久回荡心间,不肯就此淡去。时隔一月,她仍清楚记得那人曾威胁她说:“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算扯平了。” 可是,那个家伙……是不打算与她计较了吧?也许那晚强吻了她,他已自觉功德圆满;那场看似热情高涨的追求闹剧,也就此告一段落。 “老姐!老姐!”这天酒吧刚刚开门,秦瑶就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闯了进来。 “什么事?”秦珂从吧台后探出半个身子,看向妹妹红扑扑的脸庞。 “大新闻!大新闻!”秦瑶冲到吧台前,抓起一瓶啤酒就往嘴里猛灌。 秦珂一见,急忙瞪眼怒斥,“小孩子不准喝酒!”说着倾身上前去抢夺妹妹的酒瓶。 秦瑶“咕嘟咕嘟”地喝了将近半瓶才肯放开手。她伸手把嘴一抹,气喘吁吁地道:“姐姐,你还记得那个上次来过我们家的小唐先生吗?” 秦珂心中猛然一动:怎么,是……他? “他怎么了?”她故作平静地问着,心跳却紊乱了起来。那个家伙……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才消失无踪整整一个月的? “他——说了你也不会相信——他订婚了!”秦瑶语气兴奋地大声宣布。 秦珂猛然怔住。好似天空突然打下一道雷来,就炸响在她的耳朵边上。 什……什么?!他……他订婚了?! 这个一个月前每天笑嘻嘻地追着她跑的男人居然订婚了?!和……和谁? 她没有发现自己的脸庞蓦然变得苍白,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手指正在微微颤抖。她只觉得脑中的千万种情绪突然变得茫然起来,连忙伸手一把拽住妹妹的胳膊,“这个消息……你是怎么知道的?” “报纸上都登了呀!”秦瑶不解地瞪大杏眼。姐姐干吗这么激动?“原来那个小唐是弗洛森集团的副总裁,今年三十一岁……唔,好像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呢,那我是不是应该叫他小唐叔叔?” “副……副总裁?”秦珂吃惊得连说话都结巴了。那个看上去玩世不恭、没半点形象的家伙——是弗洛森集团的副总裁? “和他订婚的那个女人,据说也是个名门望族的千金大小姐,长得挺漂亮的呢!对了,我这里有照片。”秦瑶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张今天的报纸,平铺在姐姐面前的吧台上,兴奋地用手指戳着上面的人头,“你看,是不是挺漂亮的?他们站在一起很登对吧?” 秦珂低头一看:照片上是一对相依相偎的男女。那女子美丽窈窕,长发垂肩,一脸的甜蜜笑容,正亲昵地把雪白藕臂挎在男子的胳膊间;而男子则是西装革履,蓄着利落短发,面容英俊,表情却相当严肃。 秦珂眼神一黯:她认得这张脸,这是他,不会错。只是……他剪了头发? “姐?姐!你发什么呆啊?” 妹妹的呼唤声蓦然响在耳边,她才惊觉自己居然看那张照片看到失神了,连忙轻咳了一声,掩饰情绪的异样,点头道:“哦,是蛮相配的。”点头归点头,目光却仍然涣散。 “就是吧?我们班的那些女生看到这张照片都羡慕得要死,说有些女人啊就是命好,只要投胎到有名有望的家庭,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嫁到这么优秀的男人!”秦瑶年轻单纯,一张嘴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相比之下我们这些花季少女就太可怜了啦,每天要念书、写作业,还要准备考大学。其实,大学里又没有什么好男人,我早就不抱希望了……” “你就是你,干吗和别人比?!这样比不觉得无聊吗?!”秦珂炸雷一般的声音突然打断了妹妹的抱怨。 秦瑶被吓得猛一抬头,惊见姐姐眼中正闪烁着少见的怒火,“姐,你……怎么了?”好端端的干吗发那么大的火啊? 秦珂猛然低头,心中的沮丧却似海浪般澎湃,她忍不住捶了一下吧台台面。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唐仲行订婚明明丝毫不关她的事啊,为什么自己会一肚子的火?为什么那么介意?为什么不管从哪个角度去想都无法平静下来?她甚至还迁怒了与此事毫无关系的妹妹,为什么? 是觉得受到愚弄了吧?是因此而感到自卑了吧?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裁,凭着一时兴趣而热情有加地追了她两个星期,得到了一个吻,玩够了尽兴了,于是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地退出——在这一场追逐闹剧中,她是彻彻底底地扮演了一回白痴的角色吧? 她,果真是不折不扣的白痴呵……以前是……现在也是…… 秦珂不敢抬头,害怕自己会在妹妹面前当场流下泪来。她怔怔地望着报纸上相依相偎的那一对璧人,突然惊觉:在以为自己已经心死的多年以后的今天,照片中这个叫唐仲行的男人——又一次让她尝到了心痛的滋味。 “大哥,你疯了!” 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弗洛森集团副总裁办公室的门被巨力撞开,唐仲行冲了进来,大步走到宽大的花梨木办公桌前,将一张报纸往桌上一摔,“唐仲言先生,听说你订婚了?!身为孪生弟弟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一场订婚宴的存在?难道你公事忙到忘记邀请你唯一的弟弟?” “唐总,对不起,你弟弟他……”身着保守套装的女秘书急急地追进来,抚着下巴欲言又止。 “没关系,你先出去吧。”办公桌后端坐的俊毅男子一脸平静。他拿起报纸扫了一眼上面的照片,然后淡淡地开口:“小唐,你冷静一点。” “我现在很冷静,订婚的人又不是我,没什么值得激动的!”唐仲行拨开垂到额前的长发,不无讽刺地道。一个月了,他的头发又长长了些许,“大哥,你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千金小姐好不好?!你确定要和一个自己一无所知的陌生女人结婚吗?”唐仲言耸了耸肩,好像自认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没差的,我们见过面。那位方小姐人长得很漂亮,也很会社交。而且,反正我和谁都不亲近,不妨再多一个陌生的妻子。”说着他自嘲地撇了撇嘴角。 “长得漂亮?会社交?仅此而已?”唐仲行受不了地拍着额头,“老兄,你对结婚对象的要求还真低啊。” “小唐,我和你不同。我不追求所谓‘爱情’,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精力。”唐仲言平静审视着弟弟发狂的表情,言语中别有深意。 爱情?这突兀的字眼令唐仲行怔了一下,然后他好像是要辩解什么似的急急地说:“我、我也不追求什么狗屁爱情啊,你知道我是哪种人啦!可是,如果真要结婚的话,还是应该和自己……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他说到这里,像是蓦然醒悟到了什么,脸色万分尴尬地闭上了嘴。 “谢谢你,小唐。”唐仲言严肃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微笑,“你能说出这句话来,就是给我这个大哥最好的结婚礼物了。”“可是,我弄不明白……”唐仲行表情困惑。爱情?他刚刚说了这两个字吗?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爱情——其实并不是愚蠢的、傻气的、娘娘腔的,而是真诚的、神圣的、值得期待的?原来他一直希望兄长的婚姻——和自己的婚姻一样——都能够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 唐仲行蓦然被吓到似的揪住自己的长发:瞧自己刚才都想了些什么?!他——居然在期待“那种”感情?天啊,谁来救救他?他八成是疯了,他就要变成第二个肖公子了! 这一个月以来,他一直以为自己过得很好。每天努力工作,下了班尽情玩乐;他不再去那间名叫“匹诺曹走开”的酒吧,不再浪费时间在那个性子古怪的女人身上,他在别的酒吧里适应良好、如鱼得水——而他之所以会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不想把自己变成肖公子那样为情伤风、为爱感冒的傻瓜! 可是——当真是心态变了吗?一个月前的那天晚上,他一时冲动吻了她;然后,在当天的稍晚时分,肖公子借着醉意故弄玄虚地问他:“当那种感觉来临的时候,你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呢?”在那一刻,他哑口无言,内心恐慌不已,却自欺欺人地不愿去深想这问题的答案:他——是真的爱上秦珂了吗? 他——是真的爱上秦珂了呵!这一秒钟,他像个稻草人般傻乎乎地立在大唐的办公桌前,脸色缓缓由青转白。 因为心里有个声音一字一顿地告诉他:你、爱、秦、珂。 而那个声音——是那么确定。 “我、我还是不明白……”他摇头,面色愁苦,再摇头。 大唐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他微感诧异地扬眉,“你怎么了?” “我很好!没什么!”唐仲行迅速而响亮的回答简直像在吼叫。吼完了,他狼狈地用手抹一把脸,有些尴尬地岔开话题,“你订婚的这件事肖公子知道吗?” “他知道,并且因此而鄙视我的人格。”唐仲言苦笑。 “这么说,这完全是一场商业联姻了?” “一半一半吧。我需要她父亲的银行支持我们公司最近新开发的几个楼盘项目;而我们亲爱的母亲大人则需要一个大胖孙子。”唐仲言双手一摊,“对了,听肖公子说你最近在一家名叫‘黑匣子’的酒吧里混得不错。怎么,原来的那间pub玩腻了?” “老哥,闲事少管,订婚愉快。”唐仲行明显不愿多谈这个话题,脸色臭臭的。 “谢谢。”唐仲言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今天下了班打算去哪里?要不我请客,去park97如何?叫上肖公子一起,就当是为了告别我无趣而乏味的单身生活。” 唐仲行沉吟半晌,摇了摇头,“不了,我有别的安排。” “什么安排?” 唐仲行撇了撇好看的嘴唇,眸光深处有种什么神情闪了一闪,终于没有答话。 第4章(2) “啪”的一声脆响,水晶玻璃杯掉在吧台边的柚木地板上,碎成片片。 “你怎么了?”颜真夏挑眉问着吧台后面色有异的女子,“加上这个,你今天一共打碎了7个杯子。告诉我,扣除买杯子的钱,今晚的营业额还剩下多少?” “你少讽刺我了,我今天心情不好。”秦珂烦躁地吐出一口气,俯身拣拾玻璃碎片。 “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喝你的吧。”秦珂瞥她一眼。 “莫非是因为小唐先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有快一个月没来了吧?”颜真夏娇媚地眨眨眼,“脾气乖戾的女权主义者秦珂,终于吓跑了她的第101号帅哥追求者?” “颜真夏,这种说话方式一点也不幽默,只会让我有揍人的冲动。”秦珂再度白了好友一眼,顿了顿,特意补上一句,“没想到你还记得那个叫小唐的。” “怎么?你不记得了?”再装就太假了啊。颜真夏忍住笑。 秦珂耸耸肩,口气很轻率:“天底下长头发的男人那么多,我哪记得这么清楚?” “啊……”颜真夏恍然大悟地点头,故意拖长音调,“原来他是长头发的啊,你不提我倒还忘了。” “颜真夏!”秦珂俏脸涨红。 “那么——现在从门口走进来一个长头发的帅哥,秦珂,麻烦你帮我确认一下,这个人是不是小唐呢?”颜真夏用涂着艳紫色蔻丹的玉指往秦珂身后一指,巧笑倩兮。 “小姐,你可以更加无聊一点。”秦珂没好气地说着,回过头—— 呼吸顿时停滞。 面前这个手插裤袋悠闲站着的男人、长发飞扬遮住了眼眉的男人——是他?! “嗨,我又来了。”唐仲行冲她漾开温暖的笑意,说着那句固定开场白。 “你……”秦珂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唐仲行吗?一个月不见,他肤色晒黑了一些,头发长长了,唯有脸上的那个笑容——还是那样雷打不动的灿烂。可是,如果他才是唐仲行,那么白天报纸上一头短发的俊朗男子又是谁呢? 颜真夏在边上无声地笑了:瞧这两人四目相对时的样子……唔,好激烈的火花啊。看来她这颗超大号电灯泡实在很有立刻消失的必要。 “为了不打搅你们,我要去那边喝个烂醉。”她开玩笑地指了指远处的vip沙发区,然后带着笑意离开。 “你、你怎么——”秦珂仍旧处于极度的惊讶和迷惑之中。 “我来这里喝两杯——和从前一样。”唐仲行走到她面前,一手撑着吧台,将脸庞凑近她,温声说道,“虽然无故缺席了一个月,但我希望你还不至于忘了我是谁。” 秦珂呆愣半晌,巴巴地开口:“既、既然打定主意要缺席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也许是太震惊了,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可是这话听在唐仲行耳朵里,却好像是在赶人似的。幸好,他对此已经很习惯了,“今天要推荐什么酒给我?”直接跳过令他郁闷的话题。 “不!”秦珂蓦然提高声音,“我什么都不推荐!我是说——你根本不应该在这里出现!” “什么?”唐仲行皱眉,她为什么看见他活似看见鬼? “你、你不是已经订婚了吗?!”秦珂终于喊出那令她惊诧的原因。 “我?订婚?”唐仲行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啊,你搞错了,那个是我哥哥——双胞胎哥哥。他叫仲言,而我叫仲行。” “什、什么?”秦珂仍然表情呆滞。 “订婚的人不是我。”他再重申一遍。 秦珂呆了呆,然后猛然弯下腰去,俯首在吧台后的一堆杂物中奋力翻找着什么。唐仲行探头看着她略显疯狂的动作。突然间,她跳了起来,手里举着一张报纸,只见彩页上斗大的标题写着:国际财团副总vs银行家千金——百万婚纱先行,世纪婚礼殿后,“你看,报纸上都登出来了!”她大叫。 原来如此。唐仲行好笑地凑近她,指着报纸上彩色照片中的人物,“这是我哥,你看,照片下角还有名字:唐、仲、言。” 当秦珂看到照片右下角白纸黑字印得清清楚楚的“唐仲言”三个字以后,她顿时羞窘得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天,好糗!她竟然把他的孪生兄弟误当成他,并且为这并不属实的“婚讯”而气昏了头!包丢脸的是,她居然仔细地收藏了这张登载着他“订婚照片”的报纸,此刻还当着他的面拿了出来!现在可好了,唐仲行会怎么想?他一定会以为她很在乎他吧? “现在误会解除了?”果然,就见唐仲行似笑非笑地挑着眉凝视她——那眼神在秦珂看来简直就是一种嘲讽,“那么——我可以叫东西喝了吗?”他彬彬有礼地问。 秦珂觉得既尴尬又羞恼,唯有保持沉默。 “其实,你很关心我。”见她不答话,唐仲行笑得更加志得意满,“你不希望我订婚。”这一句是百分百的肯定句。 “我没有!”秦珂叫起来,脸颊涨红了,“你订不订婚是你个人的自由,完全不关我的事!” “哦?”依旧是一脸坏笑,他摆明了不信她。 “事实上,我……我很高兴你订婚了!这样一来你就用不着再来纠缠我,我正求之不得!我、我求之不得得很!”秦珂急了,开始语无伦次。 “哦。”他慢条斯理地点点头。 “喂,唐仲行!”她捶桌大叫。 “我就在你面前。”他笑眯眯地举起一只手。 “你——究竟想要怎么样?!”她没辙地瞪着他,必须用双手撑住吧台台面,才不至于让自己气得双脚发软。 这家伙……既然已经消失了一个月了,为什么不能就此永远消失呢?时隔一月,他又来招惹她做什么?她讨厌男人,讨厌爱情,更讨厌让她情绪失控的——他!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一出现,她的心就全乱了!他为什么不能行行好,远离她的视线,还她一个心如止水呢? “唐仲行,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了。”她的声音蓦然低了下去,带着哀求,带着推拒,也带着一种连自己都难以察觉的矛盾,“我说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接受任何一个男人的。所以请你放过我吧,别再来找我了。” “这样哦。”唐仲行了解地点了点头。令秦珂诧异的是,这一次他倒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高兴的样子来,只是托着腮沉吟了好半晌,仿佛在认真考虑她的建议似的。然后,他相当无奈地摇了摇头,张开嘴,语音清晰地吐出两个字:“不行。” “不行?”秦珂愣住。头顶上的射灯在此时频闪了几下,仿佛呼应她的惊讶。 “对,不行。”口气温柔却坚定。 “为什么不行?”她立刻叫起来。他想气死她吗? “因为,在经过了一个月的深思熟虑以后,我决定继续追求你。”而且这一次是认真的!他在心底补上一句。 “你说……什么?!”秦珂的声音再度拔高,他……竟然还想追她?! 她到底有哪一点好了,值得他这样痴缠?他又是脑袋里哪一根筋不对了,非要她不可?这种莫名其妙的告白,只会让她觉得厌烦,一丁点都不令她感动,一丁点都不——秦珂在心里对自己强调着;可不知为什么,胸口却浮起酥麻的甜意,仿佛存心与她的理智作对。 “是,我决定了,继续追求你。”唐仲行自信十足地颔首,“你要拒绝我是你的自由;可你不能阻止我继续追求你的决心——因为这也是我的权利。我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意志力倒是很坚定。所以呵秦珂,这一回——我追你是追定了。” “可、可是……”她简直要倒地申吟了,“……为什么偏偏是我?”他身边根本不会缺少女人的啊! “因为我终于发现,我也是个俗气的男人呢。”他颇为遗憾地把头一歪。 “啊?”她在和外星人对话吗?为什么他说的话她越来越听不懂? 秦珂隔着吧台与唐仲行大眼瞪小眼。然后,就听得唐仲行说了一句叫她恨不得立即昏死过去的疯话—— “你知道,我大哥快要结婚了,所以——我也有些心痒了,想快点找个人定下来。” 第5章(1) 他说“想快点找个人定下来”?!而他所说的“定下来”,莫非是指“结婚”的意思? 数天以后,秦珂回想起这句话来,仍然有当街昏倒的冲动。 唐仲行——居然想和她结婚?!他究竟是在发哪门子的疯?! 而她——又是在发哪门子的疯?那天在他说出这句话以后,她为什么没有立刻拿扫帚把他打出门去呢?还任由他留在她身边,说些会蛊惑人心的鬼话,令她心慌意乱,原本坚如磐石的立场竟逐渐产生了动摇! 在被他纠缠得不可开交之际,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疯狂地想:也许结婚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事?至少不会比他的纠缠更可怕。 不!不对!秦珂猛然摇头。她绝对不容许自己产生这样软弱的念头!她讨厌结婚,这一辈子都不打算把终身托付给某个又笨又色的男人;即使那个人是看似条件上佳的唐仲行,也绝对不行! 此刻,她正站在酒吧门口的人行道上,抬头看了看用那银色油漆漆成的“匹诺曹走开”五个大字,又将视线投向了那块布满自己娟秀字迹的小黑板—— 如果爱我,请不要骗我;如果骗我,请不要让我知道;如果让我知道你骗我,请收拾你的行李,离开我远远就好。 每次看见这五个字和这几句话,她的心就会回复往日的坚硬和冷凝。那些所有关于恋爱的不切实际的缥缈情绪,也会被迅速阻挡在她的心门之外。 她——根本不需要男人,也不需要爱情。区区一个唐仲行,不足以摇撼她的信仰。秦珂这样告诉自己。她走上台阶,掏出钥匙开门,炎炎夏日的午后阳光炙烤着她的背部。 “嗨。”钥匙插入锁孔;同一时间,身后又响起那个熟悉的声音,“不好意思,我又来了。” 到了今天,秦珂已经丝毫不感意外了。她转过头,凶巴巴地瞪着来人,“你究竟有没有工作?”如果有,那为什么天天往她这里跑? “我的工作比较自由,不需要每天在办公室里坐足8小时。”唐仲行把手一摊。尽避她脸色很臭,可是他的心情却相当好。 “你到底是干哪一行的?”她没好气地睨着他。 “我在弗洛森集团旗下的广告公司担任创意总监,不管出了什么事,都有大哥罩我。”他贼笑着一笔带过自己的工作,接着又开始嚷嚷:“好热啊,开门让我进去吧。” 又来了。秦珂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是叫你别来了吗?既然觉得热,就回家吹冷气去吧。” “又赶我走哦?真令人伤心。”他捧心哀叹。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为一个女人耍宝到这种地步。 唉,可悲的小唐。不过——谁叫你喜欢上这个怪女人了呢?你的喜好这么特别,为此吃些苦头,也算是理所应当。唐仲行在心里安慰自己。 秦珂打开门,颇不情愿地侧过身子给他让路,“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了啊。”她凶巴巴地警告着。 在这段日子里,每天都是他与她见面的“最后一天”,但又因为他的坚韧不拔而变成了“倒数第二天”。 小唐欢天喜地跑进酒吧,回头冲她微笑,“谢了。” 秦珂没辙地跟在他身后。人们口中所说的“烈女怕缠郎”,大抵就是指现在这种状况。 唐仲行笑嘻嘻地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下来,十分主动地接过秦珂手中的酒瓶为自己倒了一杯,摆出最纯真最孩子气的笑脸道:“每天我都是你的第一个客人。” 秦珂翻个白眼,“是呵。”就是不知道他要“每天”到什么时候! “我这么支持你,不感动吗?”他又问。 “不感动。”她冷冰冰地回答。 “如果换作是别的女人,一定会感动到以身相许的。”他小声嘟囔。 “无聊。”秦珂懒得再和这个男人斗嘴。她拿出橱柜中的雪克杯和各种原料酒,开始为傍晚的营业做准备。就在这个时候,小唐的特大号俊颜猛地凑到她面前,把她吓了一大跳。 “你——以前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吗?”他一字一句地问,眼中闪着几分淘气的探究。 好无礼的靠近,好无礼的问题。秦珂连忙后退,拉开与他之间的距离;然后生气地瞪他一眼,“不要随便过问别人的私事。” “你是我决定要娶的女人,不算外人吧?”他眼也不眨地迅速回应,换来她的再度怒瞪。 “别再满口胡说了,我是不会嫁给你的,就连和你牵一下手都不可能。”她板着脸,努力忽略心头涌起的小小悸动;手上则继续工作,把硕大的冰块狠狠碾碎在酒杯里。 唐仲行却微微一笑,伸手到她杯子里偷了一块碎冰,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然后道:“秦珂,我们可是接过吻的。”他看上去很得意。 秦珂蓦然涨红了脸,“喂,你正经一点!”羞死人了!这男人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吗?那种近乎土匪一般的恶劣强吻行径,他怎么好意思再提起? “你要否认已经发生过的事吗?”他挑眉。 “你——”她被他气得语塞,“反正那天晚上的事是一个错误,是一场噩梦,是、是魔鬼上身!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你也不准记得!反、反正,从今以后不准你再提起一个字!否则我就报警,告你非礼——不,告你诽谤!” “警察是不会相信的。所有人都会认为我们是一对闹别扭的恋人。”说着,他故意把脸凑向她,两人相依的影子映在雪克杯的镜面外壳上,“瞧,我们看上去多相配。” “走开,离我远一点。”她一掌推开他涎笑的脸庞。 “你说你从来没有谈过恋爱,那天晚上——莫非是你的初吻?”他依然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念念不忘。 “你闭嘴!别再说这些无聊的话了!”她羞恼地别开脸去。 “就初吻来说,你表现得很好——很容易使男人沉醉其中呢。”他继续逗她,就是爱看她红着脸生气的样子。 “唐、仲、行!你说够了没?!”她脸红脖子粗地大吼。 “其实这些天里,我一直在想着那个吻的事,想忘也忘不掉;我不得不说,我真的为你着迷了,那简直是我所拥有过最好的接吻经验……”他仍在拿腔拿调地说着,脸上带着顽劣笑容,欣赏地睇着她脸红的样子,丝毫不在意自己此刻的表现像个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子弟。可是秦珂的脸色却突然变了——由红转白;眼神也变得冷寂起来,冷寂得甚至要让人感到害怕。 “唐仲行,你非要逼我说实话吗?”樱唇毫无预兆地轻启,出口的话语如刀锋一般凉薄,削断他的谑语。 “呃?”唐仲行一愣,不明白她为何突然变得正经起来了。 “实话告诉你吧:我谈过恋爱、接过吻,和别的男人紧紧拥抱过——上过床,同过居!” “啪”的一声轻响,唐仲行放下手中酒杯,浓眉皱起。她……说什么? “在我的心里有这样一个男人——一个深深爱着、永远也忘不了的男人!我很爱他,爱得愿意为他放弃自己的原则、信仰,爱得愿意和他结婚、为他生孩子!所以你别再白费心机了!在我心目中,你的分量不及他的万分之一!”秦珂的表情冷静得像一潭死水,以平缓的语调说出惊人也伤人的话语。她僵立着,不哭不笑,仿佛在说别人家的事;而嘴角边挂着的那抹淡淡冷笑,却是那样使人心惊。 到了此刻,两人之间原本的玩笑气氛已经消失无踪,唐仲行彻彻底底地怔忡在当场。脑中一时一片茫然。 原来,秦珂……谈过恋爱?她心里有别的男人? 她和那个男人紧紧拥抱过,接过吻,上过床?! 这个事实仿若一桶冷水,不!一桶冰水兜头向他浇来,这感觉——糟透了。在他三十一年的人生经历中,他还从未有过像此刻这么糟糕的感觉。 如果是别的女人,如果是别的事,他大可以不必介意。反正他也不是什么情窦初开的纯情少年了,纵横情场数年,自己都做不到一生只爱一次,当然也没权利要求别人守身如玉只等着他的出现;可是,此刻站在他面前冷冷说着这些话的女人,是令他着迷、令他想娶回家去的秦珂啊! 之前他不在意,是因为还未曾对她动情;可是现在,他已经爱上她了,却亲耳听见这折磨人的女子深情告白,说她“深深”爱过别的男人?!还爱得“愿意为他放弃自己的原则、信仰”、爱得“愿意和他结婚、为他生孩子”?! 这真让人嫉妒!他嫉妒得简直快要发狂了! 如果可以,他宁愿她一直骗他,对他说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对他说她天生讨厌男人; 如果可以,他根本不想知道实情,不想知道自己在所爱女子心中的分量不及别的男人的“万分之一”。 可是这个狠心的女人呵……她为了要逼他死心、逼他放弃,居然毫无顾忌地说出这些话来打击他,挫败他? 生平第一次,唐仲行愣在秦珂冷冷的目光瞪视之下,感觉自己像一个被扒光了衣服的白痴,心头赤果着,疼痛又难堪。 “肖公子你说!她那样说是到底什么意思?!” 这天夜里,唐仲行喝醉了。从“匹诺曹走开”出来以后,他跑到老友肖亚诺的家中去发酒疯;还顺带喝光老友家中的藏酒,以便让自己醉得更加彻底一些。 而难得肖公子今天心情比较好,居然面带笑容地收留了这名醉汉,还非常宽容地允许他坐在肖家客厅那价值数万的高级真皮沙发上大放厥词。 “她说,她很爱那个男人,爱到愿意和他结婚、愿意为他生孩子……她还说,她和那个男人上过床、同居过……最过分的,她还说,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比不上那个男人的万分之一,不是十分之一,也不是百分之一,是万分之一耶!”唐仲行醉熏熏地歪倒在沙发上,掰着手指细数今天白天所听到的每一句令他嫉妒发狂的语句。不知是否是因为心情太郁闷了,他的脸上居然还挂着傻乎乎的笑容。 肖公子听完了,双手环肩倚着墙,面上表情平静,“就这样?” “这些还不够吗?”小唐怪叫。光是这些就足以让他感到心如刀绞了。 “那——在她说完以后,你说了什么?”肖亚诺挑眉。 “我……我当时太吃惊了,什么也没说。”小唐的声音小下去,开始气虚。 “啊……你完了。”肖亚诺勾起唇角,轻浅地笑叹了一声,“不管她所说的是真还是假,你当时的反应——都很白痴。我要是女人,也会毫不留情地把你三振出局的。” “什么、什么意思?”唐仲行的目光中充满了疑惑。自从今天下午在酒吧被秦珂摆了一道以后,他的脑子就似乎不太好使。 “意思就是——当女人向你袒露她过去的情史和所受的伤害的时候,她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你这一副想要落荒而逃的表情。这对她们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肖公子摆出一副恋爱教祖的身段对他谆谆教诲,“所以——恭喜你了,小唐。就算之前那个冰山美女老板娘对你还有一丝一毫的好感的话,相信我——现在也不会再有了。” “那、那现在怎么办?”唐仲行表情呆愣,内心却慌乱如同战场。虽然秦珂说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不及别的男人的“万分之一”——这一点令他很生气;可是,他不希望连那“万分之一”也保不住。 此时此刻,或许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对秦珂的迷恋,已经让他变得自甘卑微了起来。他甚至不需要她像他爱她那样全情投入的爱他,只要她一个关注眼神,一个难得微笑,便已让他觉得满足。 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被称之为一种“卑微的单恋”呢?曾几何时,他小唐居然沦落到单恋一个女人的地步了?更可悲的是,人家心里头装着的,可是别的男人呢。唐仲行忍不住自嘲地撇了撇嘴角,酒意在嘴里泛着苦涩。 “什么怎么办?你还打算追她吗?”肖公子稍感奇怪地挑起浓眉,“我还以为你小气得介意她的过去,所以准备放弃呢。”这话在唐仲行听来很是刺耳,来不及细想,他立即跳起来反驳:“怎么可能?!我是那么没品的男人吗?我根本不会介意她——” 话没说完,肖公子已经接过话头:“你不介意她曾经和别的男人同居过,可是,你介意她的心曾经属于别人、你介意她心里最爱的那个男人不是你,我说得没错吧?” 唐仲行抿住嘴唇,讷讷无言了。没想到这个肖公子在经历了一回刻骨铭心的失恋之后,居然得道升仙。此刻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该死地戳中自己心头最在意的问题、最脆弱的位置。 “可是小唐,你有没有想过——她完全有可能是骗你的?”肖公子再度抛出一针见血的问题。 “什么?”唐仲行愣住。她骗他?她为什么要拿自己的过去来骗他? “她为了要迫使你放弃对她的追求,所以故意编造出一段莫须有的情史来吓退你——看样子她非常了解我们男人的劣根性,不是吗?而且她的话的确打击到你了——别否认这一点。”肖公子双手环着肩,语态悠闲,眼神却透着精明。 唐仲行没有否认,他甚至没有接话,只是直勾勾地盯视着肖公子俊美的脸庞。他以前从不知道这个家伙这么聪明。 “小唐,这个美女老板娘……可不是个简单角色呢。”肖公子慨叹,“你确定你要继续追她吗?你真的搞得定吗?”他直觉地认为,如果这场追求继续下去,以后夜夜买醉、被女人折磨得不成样子的那个可怜男人可能很快就要换成小唐了。 唐仲行伸手抚了抚自己晕乎乎的额头。夜渐渐深了,窗外的风微凉。和肖公子谈了这么半天,他的酒已醒了大半;只是,心仍然热热燃烧着。的确,他嫉妒那个曾与秦珂共谱爱恋之曲的男人——不管那家伙是不是真的存在;可是,再嫉妒也好,再吃醋也罢,他都舍不下对她的迷恋,忍不住地想要在她身上投放感情。 即使他在她心目中只有“万分之一”那么渺小,他还是喜欢她;即使她的心里曾经深深驻扎过别的男人的影子,他仍然想追求她,想娶她,想试着给她幸福—— 这是大哥订婚的消息所带给他的一个警醒。 大哥从来没有经历过真爱,却要和一个全然陌生的女人走进结婚礼堂;肖公子虽然有幸遇上心中所爱,可伊人却不爱他、甩他甩得不留情面。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像他小唐这么幸运,能够在事业生活皆顺遂时遇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而又未婚的年轻女子;而他——当然不会让嫉妒这样幼稚的负面情绪来影响自己追求她的决心和信心。 不管秦珂心里装着的,是旧爱还是谎言,他——都要定她了。 在肖公子半是赞赏半是同情的眼光中,唐仲行缓缓地点了点头,目光逐渐由迷惑转为坚定。 第5章(2) 为了收听颜真夏的情感夜谈节目,秦珂破天荒地熬夜到了凌晨两点。她一手捧着黑咖啡,一手抱着电话机坐在被窝里,不停拨打同一个号码。 到了快三点的时候,电话终于拨通。秦珂等了几分钟,在被人盘问了一通姓名地址之后,终于,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美好女声:“欢迎来到‘真夏的果实’,我是主持人颜真夏,很荣幸接听你的电话。” 真夏的果实?秦珂撇了撇嘴:好俗气的名字。她以前最不屑的,就是这类无病申吟的情感类夜谈节目;可是今晚,她不但准时收听了,还打电话到直播间参与call-in,她——八成是脑袋有毛病了。这样想着,她不自在地轻咳了两声,说道:“你、你好,颜真夏。我……一直很喜欢收听你主持的节目,很高兴今天能打通电话。” 电话那端沉默了半秒钟,职业性的柔美声音再度响起:“谢谢你喜欢我们的节目。不知道这位小姐怎么称呼?你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呢,倒是令我想起我的一位女性好友来。” 可恶的颜真夏!秦珂咬了咬牙,继续道:“你、你可以叫我匹诺曹。” “匹诺曹?”颜真夏的语调微微上扬,似乎是有些诧异,但随即恢复了笑意融融的语调,“哦……说谎话会变长鼻子的小木偶,真是可爱的名字啊。不知道匹诺曹小姐有什么心事要向‘真夏的果实’倾诉呢?” “没、没有心事。”秦珂有些结巴,“我只想点一首歌。” “哦?”颜真夏轻笑,“那是什么歌呢?” “《新不了情》,一首老歌。”秦珂嗫嚅着。这歌名让她觉得很尴尬;这根本就是情场失意女子必点之歌嘛。 “《新不了情》?唔,似乎是很忧郁伤感的歌曲呢。”颜真夏说着浅浅一叹,开始念诵歌词,“‘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忘不了’,匹诺曹小姐有什么忘不了的痛苦回忆吗?” “没有。”秦珂回答得又快又急。 “那下一句是:‘为何你还来拨动我心跳’?”颜真夏声音温柔低婉,沙沙地带着磁性,可似乎每句话里都含着别样深意,“现在,是不是有人拨动了匹诺曹小姐的心弦呢?” “颜真夏!”秦珂窘迫不已。这女人明显就是故意的!“喂,你到底要不要播歌给我听啊?我点播的可不是歌词朗诵!”一时激动,她忘了自己是在call-in节目中了。 颜真夏却丝毫不以为意,“呵呵”地娇笑起来,“不是,匹诺曹小姐误会了。您忘了吗?我们的节目有一个惯例,那就是绝对不在午夜零点之后播放忧伤的歌曲,我可不希望我的听众们带着伤心的泪水进入梦乡呢。” “可是,喂……”秦珂还要说什么,电话却蓦然被切断了。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忙音,秦珂呆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被好友dj挂了电话。她气上心头,连忙扑到收音机前面,用力按下收听键。 音箱里很快传出颜真夏的柔美声音,秦珂愣住了——这个前一秒钟很可恶地挂断她电话的女人,此刻却用低低哑哑的声音说着:“刚才我们接进来的是今晚的最后一个电话。匹诺曹小姐要求点播一首伤心的老歌——《新不了情》。通常,我不喜欢在我的节目里播放苦情歌;可是今天晚上,我想要为她破一次例。” “这个女人……”秦珂嘴里嘀咕着,却不自觉在收音机前软软地坐了下来;悠扬的音乐声响起,逐渐充满了整个房间。 拌声中,颜真夏继续娓娓道来:“匹诺曹小姐不喜欢说太多话,所以我只好假设这首歌能够替她说出心中的话。凌晨三点不睡的女子,心中一定有不少故事。不管是过去的相思,还是当下的心动,我们都祝福她,爱得勇敢,爱得快乐,爱得更好。这一首歌,《新不了情》,送给今夜所有为爱醒着的女子。”然后,她的声音渐渐湮没在音乐里,只剩下女歌手沙哑低回的嗓音在空气中氤氲——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这份深情,难舍难了;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这一份情,永远难了;愿来生,还能再度拥抱;爱一个人,如何厮守到老;怎样面对一切,我不知道。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忘不了,为何你还来拨动我心跳?爱你怎么能了,今夜的你应该明了;缘难了,情难了……” 秦珂缓缓闭上眼。这曾经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情歌;初次听它的时候,她正在恋爱。那时候,她的心那么茁壮年轻,没想过爱情会有伤害。 原来“老处女秦珂”的名号,也不是凭空而来的。曾经,她也只是一个心高气傲对待爱情、而又情不自禁陷入爱情的寻常俗世女子罢了。 那时候她不满20岁,正在一所全国重点学府念大学一年级。恰是最好的年华,她漂亮、聪明、骄傲,脑子里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很多男生追求她,她只是不屑一顾地把头别开去。 那个时候她就经常说,男人通常都很笨,要不就是很色;更多的大学男生则是又笨又色,他们没有一个配得上她的美好。 是的,她骄傲;然而,当情人节时示爱的玫瑰塞爆信箱时,当每晚宿舍楼上有男生弹着吉他、唱着情歌、飙泪表白时,她——当然有资格骄傲。 她打定主意不轻易恋爱;要爱——就爱最好的那一个。 然后,她没有等太久,那个男人就出现了。他绝对不同于那些年轻毛躁的大学男生;他高大、英俊、成熟、稳重,有令人称羡的成功事业,也有一张讨人喜欢的嘴。 那个时候的他,就像今天的小唐一样,那么优秀,又那么可爱,大多数女人都忍不住喜欢他。 记得她和他的第一次约会,是他在午夜两点的大学校门外打手机给她,状似随意地提出邀请:“嗨,要不要去天文台看星星?” 她握着手机,耳朵烧烫了。当夜,她提着裙摆爬出宿舍楼的围栏,光着脚丫坐到他的敞篷车上。 他们在夜路上狂飙。中途停在便利店门口,进去买了两瓶酒,却嚣张地没有付钱,手牵手逃出大门,任警卫在身后叫骂追赶。 那晚的星星很美,微风熏人醉;他温柔地亲吻她的面颊,她无力拒绝。 然后,他们火速陷入热恋,她爱得失去理智,忘记自己周遭的一切;三个星期后,她搬出大学女生宿舍,与他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不久,这样那样的难听绯闻在校园内传得轰轰烈烈,她听不到,爱情的高热令她失聪;同居数月后,他看她的目光不再那么热烈专注,她亦察觉不到。恋爱那么让人沉迷;贪睡的人儿又有哪一个愿意早早醒来? 直到有一天,系办公室的负责人老师找到她,要她解释自己在校外租房的原因。当时,她用含糊言语支吾了过去,心中却慌乱得快要晕去;可是就在当晚,他回到他们共有的家以后,却语气轻率地对她抛下了一句:“不如你明天搬回学校去住吧。” 在那一刻,“晴天霹雳”四个字并不足以形容她心中的震惊。她张大着嘴,呆愣着听他用责备语调不断诉说,说她已经变得乏味无聊,说他们不再快乐,说心中已没有火花、不如大家好聚好散。 原来,他爱上的是那个高傲倔强的、满口女权主义论调的、不肯轻易为男人放段的秦珂。征服秦珂的过程,正如摘下一朵带刺玫瑰,他给刺得满手是血,却觉得刺激有趣;可是现在,她已不再浑身带刺了,爱情磨平她所有的张扬个性,让她变得顺从,也令他产生了厌倦。 他是成功人士,身边的朋友同事个个活得那么潇洒,每晚流连夜店,手机里存了数十位、甚至近百位红颜知己的电话号码;可是他,却和一个女大学生纠缠不清,每天下班后立即回家,陪女朋友一同吃晚饭。这样的恋爱关系,实在太没面子,不值得吹嘘、不值得夸耀,无法令男人感到骄傲。 于是,他决定和她分手。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分手;可对他而言却不是。他是习惯分手的男人,“大家好聚好散”本就是他的口头禅。当晚,他载着她和她的行李回学校,她情绪崩溃,蹲在学校门口哭得站不起身子;而他却只是苦笑,上前递上一张纸巾,拍拍她的头轻巧地道:“别这样,以后还可以做朋友的嘛。” 这原本就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恋爱!头一次爱人,她就错得离谱,选了一个比自己高超太多的对手。她根本无法抵抗这样的男人——不管是在爱情的开始或是结束,她都无法抵抗。快乐或痛苦,全是他给的;而她,什么都给不了他,直到分手那一刻,他都云淡风轻,谈笑自如。 失恋以后,她痛不欲生,无心上课,日日跑去他公司门口痴缠。一开始他尚能温柔接待,叫秘书泡茶安慰痛苦的她;可是这样三天两头的吵闹不休,他终于觉得烦了,逐渐失去所有耐心。她最后一次去他公司找他,他叫警卫把她拦在电梯门口。 那天她被赶出他的公司,昏沉沉地走在马路上,觉得眼前世界一片黑暗。她站在斑马线中央,双眼无神,只等着车子来撞她;可是那辆向她横冲直撞而来的汽车却紧急地刹了车,司机从驾驶座中探出头来骂骂咧咧:“小泵娘,闪一边去!你以为这条马路是你家开的啊?!” 那一刻她猛然惊醒:马路不是她家开的,这世界也不会为了她一个人的痛苦而停止运作! 那时候,秦瑶年纪尚小,完全不懂情爱为何物;而颜真夏是学校里的大红人兼大忙人,每天为自己的广播电台奔忙。没有人知道她秦珂谈了这样一场恋爱,耗尽所有热情,也失去所有尊严。 饼去,她一直骄傲得不像话,成天高呼女权主义口号,蔑视男人、嘲笑男人;可是终于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她的嚣张,报应不爽,她被一个男人狠狠地抛弃了,尊严被踏在地下、碎成千片。 这段情伤被她视为人生中的奇耻大辱,自分手那天起便深埋于心中,从此不曾向任何人提起只言片语。自那以后,她的偏激性格变本加厉,看所有男人都不顺眼,见了热恋中的女人也少不得要讽刺上两句。 就这样别扭着、怨怼着长到了三十岁。二十岁的时候身边没有男朋友,还可以被解释成身为少女的矜贵和骄傲;可是,到了三十岁的时候若还是没有男朋友,就一定会变成别人眼中长相抱歉、脾气乖戾的老处女了。 不过幸好,秦珂长得相当漂亮;于是,周围的人就怀疑她的性格中存在着不为人知的巨大缺陷。而她在言语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尖锐和刻薄,也每每证实了人们的猜测。 忧伤的歌声在此时戛然而止,回忆的思绪也随之打住。窗外夜色深浓,不开灯的房间里,秦珂瞪着眼,无神地望着满室黑暗,长长吁出一口气来:今天白天的自己,是真的被激怒了吧?多年来深藏心中的伤痕,原打算永生不向任何人吐露的屈辱,今天——居然对着他全数吼了出来。情绪泄洪的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嘴唇无意识地嚅动着,说着那些伤人的话,仿佛只是恶意地、执着地想要吓跑他。话说完后,她才惊觉:回忆的心门上被那些锐利言语凿穿了一个洞,痛苦和屈辱的往事大量地涌出来,令她应接不暇,难以呼吸。 那些话有没有伤到他,她不知道;可是,她却受伤了——一直倔强地、自欺欺人地活着的她,到底因为这些旧日的痛楚而再度伤了自己的心。 黑暗中,一颗滚烫泪水滴下来,“滴答”一声落到她的手背上。她吸了吸鼻子,希望明天,那个人……不会再来了啊。因为,已然身受重伤的她,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应付那名为“爱情”的打扰了。 (注:本章节中所引用歌词为万芳《新不了情》,作词:黄郁,作曲:鲍比达。) 第6章(1) 然而,老天爷似乎成心要与她作对—— 第二天下午,天气阴沉沉的。秦珂在家中写完了稿,与往常一样要去“匹诺曹走开”酒吧为今日的营业做准备。她今天的心情并不怎么愉快,低垂着头,背着双手,穿着不修边幅的宽大t恤和休闲中裤走在街上,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也正如往常的每一天一样:当她走到酒吧门口的小黑板前的时候,那个阴魂不散的声音又适时地在她身后响了起来:“嗨,我又来了。” 很奇怪,但又不是那么奇怪——唐仲行又来了。 秦珂浑身一僵。这句再熟悉不过的开场白在今天听来,竟然让她有一种杀人或自杀的冲动。 在经历过了那样糟糕的谈话之后,他居然还愿意来找她,还有勇气出现在她面前?昨天她所说的话,任何男人听了都会想要拔腿就跑的吧?既然如此,他——还来干什么? 她呆呆立着,没有回头,思绪一时有些恍惚。 “怎么?不想回头看我?”唐仲行清朗的声音再度响起,话语中并没有丝毫讽刺或埋怨的意思,只是平缓如流水一般。秦珂双肩下沉,重重吁出一口气;但是,仍旧没有回头。也许,在对他说过那样的话以后,她——已经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个男人和他的诚意了。 “我就真的那么惹你讨厌吗?”他在她身后继续说话,“秦珂,这不公平。我虽然不知道以前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当初伤害你的那个家伙并不是我。你不能因为恨他而就此抹煞掉我所有的努力和诚意。” 秦珂缓缓转过身来,睨着他,脸色并不好看,“别说这种文艺腔的蠢话,我听了难受。”他的好言好语,她丝毫不领情。 “的确,我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会说出这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话来。”唐仲行自嘲地微微一笑。然后他眯起眼,仔细看着站在台阶上的这个衣着随便、神色冷漠的女人——那么漂亮的一张脸上,却那么明白地写着“推拒”二字。她脊背挺直,倔强得有些僵硬的站姿看在他眼里,显现出某种脆弱来。 就在这一瞬间,他的心脏轻轻地抽紧了:他——有些心疼她。他不愿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如石雕一般站着,满心的旧日伤痕,却强要装作若无其事。 于是,他淡淡开口:“秦珂,我很喜欢你,我不在乎被你伤害;可是,这些伤人的话怕是也伤害到你自己了吧?” “才没有!”秦珂脸色一僵,蓦地别开头,急急说着,“你别自以为有多了解我!其实你……根本什么也不是!你们男人最喜欢自作聪明了,其实你们很幼稚、很白痴!” 又来了,“男人无用论”!唐仲行无奈地鼓了鼓腮帮子:看来,爱上并追求一个有伤心过往的女人,还真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呢。 深吸了一口气,他跨前一步,握住她的手腕,“我是不了解你。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彼此了解。秦珂,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好不好?”他表情诚恳。 手腕上微热的触感令秦珂面色突变,她急忙一把挥开他的手,后退几步,“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她后退一步,他就靠前一步,不肯轻易放过她。 “因为我不愿意!” “你就不能试着改变一下想法吗?我们也许会是非常相配的一对!”他再度抓住她的手,这一次更加用力,眼神也无比坚定。 “不可能!懊改变想法的人是你!别再纠缠我了!”她脸色涨红了,甩着胳膊奋力挣扎,却怎么也无法挣月兑,“快点放开我!”又羞又急之下,她双手触到他的胸膛就猛力向外一推。 唐仲行脚下一个踉跄,连连后退两步,身子不稳地向后倒去。秦珂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就见他已经摔出人行道,颇为狼狈地一跌坐在柏油马路上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时,一部巨型集装箱卡车由远而近驶了过来,沉重的车体在路面上颠簸着,发出雷鸣一般的隆隆声,速度却极快,笔直地冲向坐在马路中央表情呆怔的唐仲行! 秦珂见状大惊失色,却一时无法反应,只能呆站在人行道上。眼看着集装箱卡车就要撞上唐仲行的身体—— “吱——”卡车司机拼命用双手旋转方向盘,尖锐的刹车声蓦然响起,仿佛要划破耳膜一般。 天啊,就要撞上了!秦珂吓得闭上眼睛,尖叫:“不要啊!” 棒了约莫十秒钟,耳边一片宁静,她害怕地睁开眼,由指缝中望出去:只见卡车在离唐仲行仅不到两米的地方硬生生地停了下来。 “好险……”她喃喃道。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庞然巨物,唐仲行显然也给吓傻了,他呆呆地坐在地上,好一会儿才拾回心神。 “臭小子,不想活了是不是?!要打情骂俏回家去闹啦,想找死也别连累别人!”卡车司机探出头来大骂。 “对、对不起哦。”唐仲行此刻才知道什么叫做“狼狈不堪”,他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姿势帅不帅了。 秦珂连忙跑过去,“对不起,师傅,是我们的错,都是我们的错。”她赔着笑,伸手扶起马路中央这个摔得灰头土脸的可怜男人。 那司机骂骂咧咧了一阵之后,集装箱卡车终于开走了。秦珂扶着唐仲行缓缓走到人行道的花坛边休息。拜刚才的那一跤所赐,他的脚崴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秦珂此刻心里既尴尬又愧疚,唯有保持沉默:她——竟然差点害他被车撞死!她太坏了,明知道这个男人喜欢她,想追求她,而她却仗着他不舍得对她使劲,竟然任性地把他推出人行道! 在刚才的那个惊险瞬间,当她看着那辆巨型卡车犹如坦克一般疾冲向他的时候,她的心脏都快吓得抖散了!她不敢想象,如果他真的出了事,她该如何自处? 唐仲行坐在花坛边的瓷砖上大口吐气。后怕与脚踝处的疼痛让他再也笑不出来了。他捋着额前汗湿的头发,感叹道:“想不到这年头,追女朋友也要冒着生命危险。” 闻言,秦珂涨红了脸,声音却轻得如同蚊子叫:“对不起,我……我刚才太过分了,害得你差点就……” “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他耸耸肩。脚踝虽然疼得像被人折断了一样,不过,对女士发脾气一向不是他小唐的作风。顿了一会儿,他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眨眨眼道,“看在我这么有诚意又差点变成车下冤魂的分上,做我女朋友?” 秦珂咬住下唇:她就猜到他会用这个来要挟她。在自己有错在先的情况下,她也没资格因为他的要求而生气,可是……“我、我真的做不到。”她为难地看着他。到了此刻,她知道自己已经半点都不讨厌这个男人了。只是——她仍然讨厌爱情,抗拒任何正式的恋爱关系。 “不是吧,我真的有那么差?就算把命搭上也换不来你大小姐的青睐?”他表情夸张地苦着脸,虽然做秀的成分多些;可是心里,也的确是不怎么好受的。他没想到自己的所有男性魅力到了她的固执面前,竟然变得一文不值。 也许,这就叫做“现世报”!饼去他总能轻易使女人为他倾心,也因此而变得有些自负了起来;所以老天现在派这个心如止水的女人来惩罚他,告诉他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常胜将军。遇上了她,究竟算是他的幸运抑或不幸?瞧,他都差点儿被卡车碾成肉饼了,这个女人却还能无动于衷呢。 然而,他更想知道的是:过去的她,伤得究竟有多深又有多重,害她至今如惊弓之鸟,不敢再涉足爱情?又是哪个不长眼的男人,竟然忍心伤害这样可爱的她? “我陪你回家吧,你的脚伤需要多休息。”这时秦珂突然说。 “不,我想喝酒。”他笑着摇了摇头,仗着受伤提出不合理要求。 “都受伤了,还喝什么酒?”秦珂皱起眉,“快回家吧,我替你包扎。要不,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因为愧疚,也因为某种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她的声音格外温柔。 唐仲行皱了皱鼻子,不喜欢她提出的建议:“古时候没有医院,那些大侠们都是借着酒意来麻痹伤痛的。” “唐仲行,算我求你。”她无奈地瞪着他。 “你调的‘单身贵族之饵’很令人怀念呢,我今晚特别想喝两杯。”他笑得让人无法拒绝。 这个男人真的不把自己的脚伤当一回事吗?秦珂哭笑不得地瞪了他片刻,终于还是认输了。她没辙地叹了口气,“发生了这种事,我也没心思营业了。带你去别家酒吧,好吗?” “好。”他很乖地点头,“其实喝什么酒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喝。” 反正不管怎样他都有话说就对了。秦珂朝天翻了个白眼,率先站起身来,“我们走吧。”却见唐仲行坐在原地不动。 “怎么了?”她回过头,见他坐在花坛边可怜兮兮地仰头望着她。 “我的脚疼得走不了路了。”他苦笑着回答,脸上却并没有特别痛苦的表情。 “那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招车。” “不用,你拉我起来就行。当然了,如果你能扶着我走,那是再好不过了。”他朝她伸出手。 秦珂瞪着他无辜的表情,半晌,终于半信半疑地伸过手去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大,掌心有些热;秦珂有些不自在地咽了口口水。 他扶着她的手臂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下一秒钟,随着一声轻呼,他高大的身子瘫软了下来,十分自主地将全身重量都压在她的身上。 “喂!你怎么这样?”秦珂脸色微红,轻轻推他。他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然而此时,就听到这个男人在她耳边小声哼哼:“脚痛,脚痛,痛死了……” 一声声的“脚痛”让秦珂不情不愿地闭了嘴,虽然天知道他是真痛还是假痛;可是,谁让她先把他害成这样的呢?被他耍也只好认了。 于是,她只好不避嫌地搂住他的腰部,架着他的身子在人行道上缓缓地移动脚步。一步又一步,他的胸膛贴住她的背部,她可以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道。这种暧昧气息,这种亲昵距离,扰乱她的情绪,让她过敏,鼻子发痒,心律不齐。 这个男人的靠近,终究……是危险的呵。他的追求杀伤力那么大,她能一直抵抗到今天,已经用去自身太多的理智和毅力。 她讨厌爱情;最让她感到害怕的是:她所讨厌的爱情这东西,似乎正在向她偷袭,算计着她的心,不动声色地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这天晚上,他们来到一家名为“黑匣子”的酒吧。酒吧里的气氛很不错,很多俊男和美女挤在一块小声地聊天,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淡淡的、酷酷的,眼神都很迷离,微笑都很神秘。 秦珂把唐仲行搀到角落的巨大黑色充气沙发中坐下,叫了两杯鸡尾酒。她环视着周围,问道:“这里你经常来?”这里果然很像唐仲行会光顾的地方,满眼的黑色调装潢,唯一的亮色就是穿梭在舞池中衣着火辣的美女们。 “是呵,经常来。”唐仲行笑笑地点头,“每次被你打击了以后,都会跑到这里借酒消愁,听着苦情歌悲伤地一直哭到天亮。” “少来了。”秦珂白他一眼。这男人连受伤都不忘记犯贫,真是本性难移。她拿起酒杯,轻轻啜了一口,抿着嘴道,“嗯,很纯正的bluehawaii。看来以后我要多来这里偷师了。” 唐仲行借着酒吧昏黄的灯光端详她手持酒杯轻轻摇动的优雅动作。冰蓝色液体在水晶玻璃杯的杯底滑出漂亮的弧线,浅浅的蓝色光晕映照着她深褐色的瞳孔。 她……真的很迷人。尽避穿着休闲随意的衣服,尽避从不刻意打扮自己,但仍是美得令他移不开眼。唐仲行轻啜一口自己杯里的“特基拉日落”,感觉直到此刻——他才是真的醉了。 其实严格说来,秦珂并没有美到倾国倾城的地步,性格更是不讨人喜欢;可是,他就是没来由地觉得她可爱。看来,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样俗套的话,其实是很有些道理的。 他看着看着,目光迷蒙了,突然有感而发地低声喃道:“我实在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竟然舍得伤害你。” 秦珂脸色立刻一变,“我们换个话题。”她放下手里的杯子。 “好,听你的。”唐仲行毫不介意地一摊手。 这样随和的表现,倒叫秦珂觉得自己有些过于任性了,她忍不住问道:“你的脾气一直这么好吗?” “因为我是个绅士嘛。”他老大不害臊地吹嘘,“现在这个年头,像我这样内外兼修的男人可是不多了哟。怎么样,考虑一下?” 秦珂终于忍不住被他逗笑了:这个活宝,还内外兼修呢。她轻声地笑了一会儿,然后用手把微乱的短发扒到脑后,直视着唐仲行好看的面容,道:“其实,你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应该有很多女人喜欢你。” 听到这句话,唐仲行的表情微颤了一下。 “这里面包不包括你?”片刻后,他扬起眉,以戏谑的口吻问道。但那微微颤抖的眼睫仍是暴露了他的——在乎。 “我们……我们可以做普通朋友。”秦珂吁了口气,垂下眼,避开他灼热的目光。酒意在胸臆间冲撞,她问自己:难道真的对他没一点感觉吗?每天见他,每天听他表白他对她的爱恋,她——真的能完全无动于衷? 第6章(2) 轻浅的叹在心底,她摇了摇头:怎么会没感觉呢?就算她再孤僻、再乖戾也好;再讨厌男人、再排斥爱情也好,可是——她并不是没有感情的木头人呵。他原本就是个各方面都相当出色的男子,又对她那么殷勤温柔,试问——她又怎么能不动心呢? 她不得不承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他的感情……已经不再单纯。她……怕是已经喜欢上他了吧。 只是,那曾经因为伤害而坚硬起来的心,一时实在无法适应柔软爱情的包围。她喜欢他,却又害怕和他恋爱;因为她害怕一旦真的爱了,眼前这个深深迷恋她的男人也会在不久的将来无法免俗地对她产生厌倦感。 爱情对她来说,只是发现男人的丑陋本质的过程罢了。现在,她很喜欢他,所以她不要让自己有机会去发现他的丑陋。 “我们就做普通朋友,好吗?时常见个面,友好地聊上两句——这样才是男女之间最安全的关系不是吗?”悠扬的音乐声中,她终于决定诚实,语调平缓地说着,“我……其实对你很有好感,可是——我能做到的,就只有这样而已。我以前……曾经经历过很不开心的事情,所以直到现在还对恋爱和婚姻抱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唐仲行轻啜杯中酒,静静地听着。灯光下,她轻轻皱眉的神情显得格外脆弱,他整颗心都软了。 “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你,当年的我有多么愚蠢、多么白痴。所以我只能这么说:现在的我,心理并不健康,没有能力去经营一段认真的感情。你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值得一个很好的女人来爱;而我……目前没有那种资格。我什么都不会,只会说重话伤害你。”说着她自嘲地摇了摇头。 唐仲行沉默地放下酒杯。他知道她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也明白她不会是一个很好的女朋友;可是,他就是想要她,想和她在一起。活到这么大,他并不经常遇到这种狂热而持久的感情;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对此倍加珍惜。 “我说了,我不在乎被你伤害。”他语气诚恳地说,话语简短,却令秦珂心头一颤。 她叹了口气,哑声道:“你不在乎,可是我在乎。我害怕被人伤害,更不想伤害别人。” 唐仲行默然不语。看吧,这就是他的可悲之处了:现在是他想求她伤害,她也不干。 看来她的过去……真的非常不愉快呢。要有多少不堪回首的旧日伤痛,才能令现在的她,因噎而废食,不愿再碰触爱情?见她这样子,他心疼她都来不及了,又如何能再强迫她改变主意? “明白了。”他点了点头,笑容浅淡,眼神温暖而柔和。他感觉脚踝处又隐隐作痛了起来,但他仍是有风度地微笑着,“我不会再强迫你和我交往了,我们就照你的想法做普通朋友吧。不过,我会是一个很好的普通朋友的,比男朋友还好。”说着他将手伸过圆几,握住她的手。 秦珂有些慌乱:她知道这动作不妥,普通朋友之间不该手牵手;可是,手被他温柔握住的感觉是那么的……特别,让她感到一阵触电般的酥麻。 “谢谢你。”她心情复杂地望着他,没有挣月兑他的手。此刻面前的这个男人宣布停止追求她,从今天的这一秒钟开始,她不再有追求者。然而,他这样窝心的举动却让她感动得红了眼眶。 在玩世不恭的表象之下,他——其实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啊……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唐仲行手撑着桌面站起来,动了动自己受伤的脚踝。 “不,你是因为我而受的伤,应该是我送你。”她也连忙站起身,说话的语气又恢复了往常的那种力度,“不一定非要男人照顾女人的,现在你有伤在身、你是弱者,当然应该由我来照顾你。” 唐仲行盯着她颇为认真的表情看了半晌,终于忍不住低笑出声:“是,女王殿下。”果然是改不了的女权主义呵;不过,他喜欢。 于是,他就在她细心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出了“黑匣子”酒吧的大门。酒吧里的客人们有些诧异地目送着两人相携而去的背影,还以为是某个可怜的痴情女扛着一个借酒装疯的醉汉出了门。孰不知,唐仲行神志清醒得很。他口里虽哀哀叫疼,脑袋却很主动地靠向秦珂的肩窝处,并且搂着她的腰肢作为身体的支撑,一步一顿、像蜗牛那么缓慢地挪动脚步。脚上的伤处虽然很疼,然而他心中却窃喜得像偷到鱼吃的猫咪:普通朋友?这样亲昵相依相偎的普通朋友——他可是当得十分心甘情愿呢。 送了唐仲行回家以后,秦珂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自己家中。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让她的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她和他明明说好了要做普通朋友的;可是两人相处的模式,却是那么的……暧昧。这样——真的可以吗?她的心——真的会就此泊入安全地带吗? 秦珂站在走廊中深呼吸数次,调整自己不听话的心跳;她可不希望妹妹看出自己的异状来。然而,刚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她的脸色立即就变了—— “小瑶,你在干什么?”她连皮包都来不及放下,径直就冲到自己书房的电脑前。 正坐在电脑前飞速打字的秦瑶被吓了一大跳,整个人险些从椅子上跌下来,“姐,你、你回来了!今天怎么、怎么这么早?!”她声音有些颤抖地问着姐姐,眼神四下飘忽。 然而秦珂却板着脸不发一言。她伸手抢过妹妹手上的鼠标,熟练地点击进入“我的电脑”,找到存放文件的软盘,然后双击点开其中的一个文档。 秦瑶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秦珂冷冷地问:“你在干什么?”电脑屏幕闪烁着,她眼中的怒火亦开始闪烁。 “没、没什么,我只是……闲下来随便写点东西。”秦瑶嗫嚅着,低下头不敢看姐姐发怒的脸。 “闲下来?”听到这话,秦珂再也忍不住了,她提高声音,“你以为自己很闲吗?小瑶,你已经高三了!马上就要考大学了!现在离高考还有几天,而你又在做什么?!你——你在写言情小说!”她“啪”的一下把手中皮包摔到妹妹面前。 “对、对不起,姐姐……”秦瑶被骂得缩紧了脖子,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声。的确,在这种高考在即的非常时刻被姐姐活捉到她在写言情小说,她今晚是死定了。 秦珂瞪着电脑屏幕,一字一顿地读出文章标题:“《水蓝色爱人》番、外、篇?”她的脸色更难看了,“很好,《水蓝色爱人》是我写的,现在换你来写番外篇哦?小瑶,上次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我跟你说过什么?” “你……你说过,没考上大学之前不准再看言情小说。”秦瑶的头埋得更低了。 “那么你是通过什么途径读到《水蓝色爱人》这部小说的呢?你手头上的言情小说不是已经都上交给我保管了吗?还有,你的零花钱不是都应该用来买参考书的吗?”秦珂一句接着一句逼问妹妹,语气严苛,表情犹如正要判人死刑的法官一般严峻。 “我……我那天无意之中进了你的文档,看到这部稿子,觉得很好看,所以就……所以就一口气把它看完了;可是,我又觉得姐姐对男女主角结婚后的故事交代得过于简略,所以、所以……”秦瑶害怕得说不下去了。如果被老姐知道身为考生的她不但偷看过姐姐存在电脑里的所有小说底稿,还经常趁姐姐不在的时候偷偷上网——那她就完了,绝对没有可能把命留到考大学的那一天。 “所以你就替我写后续?接下来呢?准备拿去出版社投稿?然后呢?成为大作家?”秦珂反问着,神情漠然。到了此刻,她的心情已经不是简单的“生气”二字可以形容了。她从地上拾起自己刚才丢掉的皮包,掏出里面的手机,斜眼睨着妹妹,“要不要我现在就给我的编辑打个电话?看他们有没有兴趣来签你这个未来的大作家?” “老姐,你说话不要那么讽刺嘛……”秦瑶心里难受极了。她知道姐姐是太过生气才会说出这些冷嘲热讽的话来的;可是即便如此,她仍然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伤害。 “我哪里讽刺了?”秦珂锐利地挑着眉毛,“倒是你比较讽刺,现在别人都在拼命复习准备高考,而你却在写言情小说。你是对自己的成绩很有信心??下一次月考准备考到全年级第几名?” 秦瑶不敢再回话,只是低垂着头,傻傻地看着电脑键盘;秦珂没有注意到,妹妹的眼圈逐渐红了。 “上次你们班主任找我谈过,说以你的成绩只要再多下一点工夫,是完全有希望考进一类本科的。小瑶,你是真的不知道这段时间对你人生的重要性吗?你是真的打算荒废掉它吗?”秦珂叹了口气。骂也骂够了,接下来,她不再多说一句,径直把手伸向电脑键盘—— “姐,你要做什么?”秦瑶惊叫起来,眼睁睁看着姐姐的手指落在“del”键上。 “为了让你安心复习准备考试,我不得不这么做。”说着,秦珂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往下一按。 “姐姐不要啊!”秦瑶奋力扑过去抢救,企图拉开秦珂的手,然而已经来不及了——秦珂手势熟练地把文档扔进回收站,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清空了回收站。 顿时,秦瑶的眼泪流了下来。她啜泣着喊:“我已经写了两万多个字了!而且,我……我完全没有存备份啊!” 秦珂神情一怔:有两万多字……这么多? 身为一个言情小说作者,她知道两万多字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更不是在短期之内就可以写就的。看来……妹妹真的在这篇小说上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望着妹妹起雾的双眼,她咽了口口水,胸口浮起片刻的内疚。可是很快地,她又想:她现在的严厉和苛责,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妹妹的将来着想。她虽然不是秦瑶的母亲,可是对于从小丧失双亲的妹妹来说,她这个做姐姐的就像是一个母亲,也理所应当扮演好监护人的角色。如果秦瑶因为分心写言情小说而耽误了高考,那么她才会一辈子感到遗憾。 她今晚的做法也许不合适,太苛刻,很伤人;可是,她坚信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妹妹现在虽然伤心,但过段时间就会想明白的。 “老姐……太过分了……”秦瑶边哭边含糊不清地嘟囔着。 “好了,很晚了,回房去睡吧。”秦珂拉不下脸来说安慰的话,只好粗着嗓子憋出了这么一句。 而秦瑶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一般,只是低着头,眼泪不住地往下掉。她脚上的毛绒拖鞋鞋面上沾了泪珠,斑斑驳驳的,显得有些脏。 这小丫头……估计真的要恨她了吧?秦珂叹了口气,低声道:“文章以后还可以再写,可是考大学的机会只有一次。你今晚睡不着的话就好好想一想,老姐的话说得究竟对不对?” 秦瑶仍然坐在原地不动,眼泪掉得更凶了。上高三以来,她一直活得不开心,觉得精神压力很大;可是今晚在姐姐删除她的文档的这一刻,她觉得心里有一股压抑已久的什么情绪终于被引爆了。在姐姐面前,她不敢发怒、骂人、摔东西;所以她只好掉泪,拼命地、放肆地掉泪,心中有千万的委屈、不平甚至愤怒,统统随着泪水滑落。 她讨厌高三,讨厌考试,更讨厌逼她面对高三、面对考试的姐姐。过去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姐姐又写小说又开酒吧,是个最酷最有型的姐姐;可是今晚,她恨透了姐姐的不近人情,更是怎么也无法原谅姐姐删掉她心爱文章的粗暴做法。 她一直哭一直哭,直到这样的发泄再一次把秦珂给惹火了,“你是准备这样哭到天亮吗?我今天已经累了一整天,现在就要去睡了,你准备继续哭给谁看?” 听了这话,秦瑶咬住嘴唇,不敢再哭出声音了,但眼泪仍是止不住地从眼眶中滑出。 “乖了,擦把脸去睡吧。”秦珂草率地抚了一下秦瑶的肩膀,然后自己率先进了卧室。 今天晚上,她的心事也很复杂,她的情绪也很敏感;妹妹的眼泪看在她眼里,实在显得有些无理取闹。 秦珂关上门,平躺在床上将棉被拉高到下巴,闭上了眼,却怎么也无法安然入睡。她的脑海中不断回放着今天白天唐仲行跌倒在马路中央、险些被卡车撞上的情景。发生了这种事,她开始憎恶自己,内心充满了不安和负罪感:她这是在做什么呢?伤害他的感情还不够,还要任性的伤害他的身体吗?倘若当时他真的被车子撞到,受了伤,成了残废或是植物人,她是不是就间接成为害人的凶手? 秦珂把这几个残酷的问题想了又想,心中纷乱,烦躁不已;在床上翻来覆去了许久,才缓缓沉入梦乡。 她今天太累了,因而睡得很沉。她并不知道:书房里那个对着电脑屏幕垂泪的少女,却是伤心地哭肿了眼睛,彻夜未眠。 第7章(1) 三天之后是个大好的日子,八月八日。在这一天,弗洛森集团的副总裁唐仲言将和瑞展银行行长的千金方澄澈携手走进结婚礼堂。 下午五点,唐仲行拖着受伤的脚一瘸一拐地跑去参加哥哥的婚礼。他今天穿着亚麻色的休闲外套,麂皮长裤,佩着很雅痞的镶钻粗皮带,打着范思哲黑白真丝领巾,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当他走进结婚礼堂的时候,接待人员差点以为他是被请来在婚礼上表演的流行歌手。 不过,可不能怪他这个做弟弟的不够诚意哦,实在是因为这场婚礼本身太没有“诚意”了——十成十的商业联姻,完全没有爱情的成分在里面。结婚之前,准新郎和准新娘仅仅打过一回照面,话说了不到十句,就决定要共度余生。之后,工作繁忙的唐仲言更是把婚礼事宜全权交给两家长辈和婚庆公司打理,连礼服都是别人帮忙选的。所以喽,身为未来小叔子的唐仲行也就乐得继续吊儿郎当下去,并没有很用心很虔诚地在祝福老哥的婚姻——其实是因为那个即将要做新郎的男人自己都不在乎了,旁人又何必过于热情? 不过,世纪婚礼仍然有世纪婚礼该有的排场和气氛。这不,灯火辉煌的宴客厅里挤满了社会名流,衣香鬓影,令人看得眼花缭乱。在场的大多数男人都在借机与生意伙伴联络感情,有的人甚至带着合约来了。而女人们呢?她们在暗自比较谁的礼服比较名贵,谁的发型比较美丽,顺便偷瞄那些看起来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青年才俊。 酒宴中途,唐仲行在自助餐轻食区抓到了新郎,“嗨,新婚快乐。”他上前轻拍了哥哥一下,问,“嫂子呢?” “不知道,大概是去换礼服了吧。”唐仲言一摊手。他今天身着名贵的黑色法兰绒三件套西装,前胸口袋里别着素色绢花,看上去俊朗不凡;可是他脸上的表情仍然非常严肃冷漠,一点儿也不像新郎。 唐仲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已经是合法夫妻了,你好歹也多关心嫂子一点嘛,不然以后日子怎样过下去?”有时候真受不了老哥的迟钝和麻木。 “知道了。”唐仲言耸耸肩,然后转移话题,“你呢?最近仍然忙着谈恋爱?” “女朋友还没追到呢,谈什么恋爱?”唐仲行瘪着嘴。 这时另一道戏谑的声音突然插进来:“现在在追哪一个?还是那个酒吧的老板娘?” 唐氏兄弟同时回过头:原来是肖公子来了。他今天着一身白衣,打烟灰色绢丝领花,还假装斯文地戴上一副无度数银框眼镜,一双桃花眼里闪烁着勾人笑意,帅得很没道德。想必是刚刚才从一群美女的包围中月兑身出来。 “大唐,结婚快乐。”肖公子笑嘻嘻地道,语气中有些讽意,“说起来,我很同情今天的新娘子啊,她一定不知道自己嫁了一个多么呆板无趣的男人。嫁给你,还不如嫁给一台atm,反正效果相同。” 大唐毫不介意地笑笑。难得结一次婚,总免不了要被好兄弟嘲笑两句——他认了。 肖公子接着把脸转向小唐,“恋爱中的男人,幸福生活经营得怎么样了?” “你看我现在样子,像是生活得很幸福吗?”唐仲行指着自己受伤的脚,没好气地反问道。 “对了,这是怎么回事?”大唐皱眉。难道老弟为了那个女人跟别人打架了? 唐仲行于是用惨兮兮的语调和表情向两位兄弟诉说自己被秦珂推到车轮下九死一生的惊险遭遇。末了他总结出一句真言:“反正,我是上辈子欠了她的。” “呵呵,真可怜哪,想不到你小唐也有今天。当初我失恋时你嘲笑我嘲笑得很爽喔?瞧瞧,什么叫现世报?这个就是。”肖公子完全不给面子地笑弯了腰,接着又问,“现在你残废了,她要不要以身相许来赎罪?” 唐仲行捶他一拳。就知道这肖公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她是会以身相许,不过不是因为赎罪,而是因为爱我。”在兄弟面前,他可是吹得自信十足。 “等等,你不是说她只答应和你做普通朋友吗?”肖公子才不让他得意,一举戳破他的牛皮。 “普通朋友又怎样?这世上相爱得死去活来的‘普通朋友’不也多得很?而有些人即便是结了婚生了孩子,却还把自己的老婆当陌生人看待呢。”唐仲行说着用手肘顶了哥哥一下,“对吧?大唐。” 大唐只好再度不介意地咧嘴一笑。看这对活宝一唱一和的,最后还是免不了要把话题绕回他身上。唉,结了个没有爱情的婚,难道就这么罪大恶极吗? 三人正谈笑间,唐仲行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悠闲地接起:“哪位?” 听筒那边传来仿佛猫咪抓挠电线一般的????声;可是,却没有人说话。唐仲行微微皱眉,“喂?喂?”难道是有人无聊打骚扰电话? 正在他这样想的时候,耳边传来了沙哑而惶急的女声:“唐仲行,你现在方便……过来一下吗?” 一听到这个声音,唐仲行的心脏蓦然抽紧了,“秦珂?出什么事了吗?”是她?而且,她的声音听起来很不对劲!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带着哭腔的叹息。片刻的沉默后,秦珂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一句:“是……是我妹妹。她……她不见了。” “什么?”他猛然蹙起眉头,大唐和肖公子奇怪地看着他突然紧绷起来的身形。 “我是说……她……可能是离家出走了。”那端的声音气若游丝。 离家出走?听到这四个字,唐仲行心往下一沉,没工夫去表现过多的惊讶,低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两天……以前。” 两天以前的事,她现在才找他?他听了有些气恼,但仍是用非常冷静的声音道:“你在家等着,哪儿也别去。我马上到。”挂下电话,肖公子率先发问:“老板娘遇上麻烦了?” “嗯。”唐仲行面色凝重地点头,“她妹妹离家出走了。”他有些想不通,秦瑶看起来明明是个很乖巧懂事的女孩子,怎么会…… “那你快去吧,这里有我和肖公子。”唐仲言拍拍弟弟的肩头。 唐仲行抱歉地看他一眼,点点头,“代我向嫂子说声‘对不起’,改天请你们吃饭赔罪。”说完后他行色匆匆地离开了宴客大厅。他心爱的女人现在可能在哭,他一秒钟都耽搁不起。 而被点名留在这个无聊婚宴上的肖公子无处可逃,只好从一边餐台上拿过一杯鸡尾酒开始啜饮起来,顺便聊八卦:“喂,大唐,你说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会选择离家出走呢?” 大唐瞥了他一眼:这男人还真是无聊得可以呵,“应该是那种对现状极度不满、忍无可忍的女孩子吧。”这还用说吗? “对哦。”肖公子模模下巴,“那个酒吧老板娘看起来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当她的妹妹一定很可怜,总是受气。” “不要在背后议论别人的家务事。”唐仲言微微皱眉。 “新郎官,你不用这么严肃吧?大家讨论讨论嘛。”肖公子正要抗议,就在这个时,一位身着高雅小礼服的美丽女子走了过来,脸上的神情非常古怪。 唐仲言认出她是伴娘之一,“怎么了?”他问。 那位伴娘将头凑近他的耳朵,十分小声地道:“唐总,你跟我过来一趟,出事了。” 唐仲言和肖亚诺对望一眼:出了什么事,她表情这样神秘兮兮的?于是他们跟着伴娘来到楼上的化妆间门口。 那伴娘“霍”地一把推开化妆间的房门,“你们自己看吧。” 两人定睛一看:室内空无一人,洁白的蕾丝婚纱被挂在橱柜的外面,新娘面纱掉在地板上。窗子大开着,微风吹进来,白纱窗帘柔柔飘动;而这扇窗的外头是二楼,一条木梯子正斜斜地靠在窗台上。 这个情景在此时此刻看来,显得非常讽刺。 肖亚诺吃惊地微微张大了嘴,“她该不会是……” 唐仲言脸色铁青。他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按住了自己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一分钟之前他才说过,只有对现状极度不满、忍无可忍的女孩子才会离家出走;而一分钟之后,他的新娘——就逃婚了! 当唐仲行飞车赶到秦珂所住的公寓的时候,秦珂正呆呆地坐在沙发里,手捧着电话机,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不动。她面色苍白,眼窝深陷;嘴唇干裂起皮,向外渗着血丝。 一向那么坚强好胜的她,此刻看起来糟糕透了,整个人虚弱得……令人心疼。唐仲行站在玄关处望着她好一会儿,叹了一口气,缓缓走到她跟前,“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到现在才通知我?”过去的这两天,她就是这么过的?不吃也不睡,更不寻求他的帮助?这样想着,他有些生气了。 秦珂将无神的目光调往他身上,眨了眨眼,声音干涩地道:“我……不想麻烦别人。” 他气结。是呵,她不会麻烦他,她只会气死他。他在她身旁的沙发上坐下来,偏头审视着她就要哭出来的惨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你骂她了?” 这个问题令秦珂愣了一下,片刻后,她艰难地点点头。这一切都是她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因为她粗暴地删掉了妹妹所写的文章,妹妹是不会离家出走的。 “她走的时候身上带钱了吗?有没有留下信或者便条什么的?”唐仲行虽然也着急,但他毕竟是个看惯风浪的成熟男人;他知道这时候秦珂最需要的,就是他的沉着和冷静。 “不知道。”秦珂虚弱地摇摇头,“她前天早晨一切正常地背着书包去上学,放学后就没有回来。” “有没有报警?” “报了。警察拿走了她的照片,说会派人去找,叫我在家等消息。”她的回答仍是那么有气无力地,眼泪却没有忍住,从眼眶中簌簌地滑落了下来。这情景看得在一旁的唐仲行心都拧疼了。他很想伸出手去抱抱她,给她安慰;可又怕这样做会刺激到她,惹她更激动。 他无奈地吁了口气,掏出手机往门外走,“我出去打两个电话。”他在各行各业都有不少朋友,或许有人帮得上忙。 他用了最快的时间打完所有该打的电话;然而,当他再回到房间里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秦珂娇小的身子突然失去平衡,如布女圭女圭一般从沙发上滚落,再跌到地上。 她怎么了? “秦珂!”他连忙飞身奔过去抱起她。只见她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嚅动着,喃喃念叨着他听不清的呓语。 他将耳朵凑近她的嘴唇,依稀听到她说的是“放开我,我没事”。 他的心脏顿时一阵抽痛:这个女人究竟要逞强到什么时候?他再也忍不住了,用力地将她搂在怀中,促声道:“你撑着点,我带你去医院。”说着,一把打横抱起她的身子,脚下不停顿地向外奔去。 他的脚很痛,可是他感觉不到;秦珂虚弱的神情像根针,细细钻入他的脑海,刺着他的神经,令他情绪焦灼。 而秦珂——她被他紧紧地抱在怀里,感受着身体的颠簸和他胸膛的暖意;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张口了。她闭上眼,意识逐渐模糊。 “她这是在闹绝食吗?”市医院的急症病房内,一身白衣、面容刻板的女医生冷冷地说,“病人已经整整有36个小时没有进食了,现在身体非常虚弱,我打算为她输液补充体力。你先跟我过来办一下住院手续吧。” 唐仲行点了点头,面色凝重地跟着医生走出病房。看秦珂面色惨白地躺在那张窄小的病床上,他的心情非常糟糕;这个女人是他所喜欢的,可是他却没能照顾好她,害她既伤心又虚弱地被送进医院里输液。他真恨自己,他还算是男人吗? 走在灯光白灿灿的医院过道里,那女医生继续用冻死人不偿命的声音问道:“你们是夫妻吵架?” “没有。”他淡淡地回答。夫妻吵架?他恐怕没有那个福分,他们只是“普通朋友”罢了。 “那你是她的什么人?怎么会一直拖到现在才送医呢?”女医生白他一眼,那锐利的眼神仿佛在说:把人家女孩子害成这样,想必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唐仲行怔了一下,有些纳闷:这年头的医生都这么嚣张、喜欢挖别人隐私吗?他微微皱眉,“我们只是朋友。”显然不愿再多说。 而就在这个时候,高跟鞋踩踏地面的声音由远而近地传来,一个容貌秀丽的紫衣女子神色惊慌地朝着他们跑了过来。唐仲行认出这个女人是秦珂的dj朋友,姓颜叫什么夏天的。 “秦珂没事吧?”颜真夏在唐仲行面前站定了,劈头就问,“我刚才打过电话到她家,房东说她昏迷住院了。” “嗯,她这几天太累了。”碍着有外人在场,唐仲行只好简短地回答。 第7章(2) 直到办完了住院手续,送走了冷面女医生,他才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颜真夏。颜真夏听完后美目一瞪,哇哇大叫:“什么?!出了这么大的事,这女人居然胆敢不通知我?可恶,气死人了!” 唐仲行眉毛一掀:原来秦珂连自己的好姐妹也不愿意通知。这样看来,他还算是她心目中比较有分量的人了,至少她会主动打电话向他求助。 真是个性子古怪的女人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宁愿独力承担,不肯劳烦他人。不过从今以后,他要是会放任她独自一人面对问题才有鬼!她的事就是他的事,他管定了!在心中暗自下定决心后,他挑眉看着颜真夏,问道:“据你所知,秦珂和她妹妹平时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啊。”颜真夏摊摊手,“所以我怎么也想不通,像小瑶这么乖的女孩子会离家出走。” 这时唐仲行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他低头一看闪烁的彩屏:原来是肖公子的号码。 这家伙,能不能别在这时候添乱?他走出病房,没好气地接起手机,“喜酒喝完了?” “是啊,喝得我心神欲裂,痛不欲生。”电话那头肖公子的口气也很欠揍。 唐仲行朝天翻个白眼,懒得和他斗嘴,说正经事要紧,“对了,我正好要找你,我记得你有个老同学是在私人征信社当差的吧?能不能想办法联系他一下?你知道秦珂的妹妹……” “喂,这年头是不是比较流行女生逃跑啊?”唐仲行还没说完,肖亚诺就在那边迫不及待地嚷嚷起来,“小唐,有个坏消息恐怕要知会你一声,方澄澈也跑了。” “方澄澈?”唐仲行一愣,方澄澈是谁? “拜托,是方家大小姐,你未来的嫂子啦。”肖亚诺实在受不了唐家这对兄弟了,一个个都没心没肺的,连家庭成员的名字都记不住,“老婆跑了,可你大哥这会跟没事人似的,冷静无比地坐车回公司开会去了。我是打来问问你现在该怎么办?”唐仲行脑子一时有些转不过来。现在是什么状况?方家大小姐逃婚了?在喜筵中途?而他老哥,完全不介意,还照样回公司开会?天,这都是什么匪夷所思的破烂事啊!他用手指点了点太阳穴,片刻后才忍住怒气,沉声道:“既然如此,我们大家各自为政吧。大哥的女人让大哥自己负责找回来,我这边也有我的女人要照顾。不聊了,拜!” 罢从病房里走出来的颜真夏恰巧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她顿时愣住了:唐仲行说秦珂是“他的女人”?他们两人……什么时候发展成那种关系了? “唐先生,你和秦珂……目前在交往吗?”见唐仲行挂下电话,颜真夏忍不住上前,小心翼翼地问道。 唐仲行脸色有丝尴尬,“没有。”他那样说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罢了。实在是被大哥那个榆木疙瘩气死,自己的老婆跑了都一点不着急吗? 颜真夏点点头,“可是,你喜欢她吧?”凭着她敏锐的女性直觉,她看得出:面前这名叫小唐的男子虽然面相俊俏,看上去眼带桃花;可是,他并不像那种会蓄意玩弄感情、欺骗女性的男人。他对秦珂——应该是认真的吧? “嗯。”唐仲行淡淡颔首。他自己的感情,他自己明了就好;没必要隐瞒,当然也没必要大肆宣扬。 “那你知道她的脾气吧?她对恋爱非常抵触,非常讨厌男人。如果你真的有心想和她发展,你恐怕会比较辛苦哦。”颜真夏眨眨眼,故意这么说。她想知道这男人究竟对秦珂认真到什么程度。 “那不是她的错,她以前受过伤。”一句话解释一切。 “原来你知道?”颜真夏扬起眉,表情有些诧异,“当年的那件事被秦珂视为奇耻大辱,她从来不肯向我吐露一个字,我也是后来辗转通过同学才知道的。为了怕她生气,在她面前,我还要装着不知道呢。” 其实,当年秦珂和某位白领男子在校外租房一事,并不是多大的秘密。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当时颜真夏早就察觉出了秦珂的不对劲,也断续从一些八卦人士口中获悉了事情的原委。她曾找过秦珂,想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来安慰她,可是秦珂脸上那种若无其事的明朗笑容堵住了她所有未出口的话语。过去她只知道,秦珂是好强的女生;可从那天开始她才清楚地认识到:秦珂的好强,已经到了近乎偏执、令人难以理解的程度了。为了那比天还高的自尊,她甚至可以做到在人后以泪洗面,在人前笑容如花。 只是——秦珂当年的那段伤心过往,唐仲行又是如何得知的呢?这可是秦珂最不愿意让外人知道的隐私啊…… 颜真夏瞠眼问出心中的疑惑,唐仲行苦笑着摇了摇头,“有一次我们吵架,她吼给我听的。我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想知道得那么详细,那样我会吃醋的。” “你不在乎她以前曾经……”颜真夏挑着细致的眉。 “是,我不在乎。”他正色地回答。 颜真夏轻轻吐出一口气,樱唇勾起,“看来我的直觉没有错,你果然是个很好的男人呢。”也许秦珂目前所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明理而诚挚的男子,和一段体面而温暖的爱情。 “我同意你的看法。”他微笑了,又将温柔眼光调往病房的方向,“可惜她还没意识到这一点。” 两人正聊着,病房里突然传出了骚动之声。一个戴馄饨帽的年轻护士急步跑出病房,冲到唐仲行和颜真夏面前,急急嚷道:“病人醒了,但她坚持要马上出院!” “什么?”唐仲行面色一变。 “她说……要回家等一个很重要的电话!”护士慌慌张张地、却是一字不漏地复述刚才所听到的话语。 “唉,这固执的女人!”颜真夏拍了一下额头,连忙拖着唐仲行往病房里走去。 一推开门,果然看见秦珂早已在病床上坐起了身子,虽然脸色还是苍白得吓人,但她已经自说自话地拔下了手上的点滴,嘴里喊着:“我要回家,他们说找到了人会马上打电话给我,我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秦珂!”颜真夏上前按住她,“你现在在生病啊!身体这么虚弱,怎么回家?” “可是,小瑶不见了啊!”秦珂一把抓住颜真夏的手,声音哽咽了,“你知道小瑶不见了吧?她离家出走已经有两天了!”此刻看到好友来了,她再也忍不住焦心的情绪,眼眶泛红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会想办法帮你的。”见一向好强的秦珂难过成这样,颜真夏心里也不好受,连忙安抚地拍着她的后背为她顺气,“我会和台里的领导商量,叫他们给我安排时段播出寻人启事,打广告的钱我来出,你不要太担心——” “我来。”突然响起的淡然男声切入两个女人的对话。秦珂将目光投向声源,这才发现病房里有第三个人的存在。然后,她逐渐想起了自己在家中昏倒的那个画面。那时候,那双有力地托起她身体的手臂……是属于他的吧? 在她最无助脆弱的时刻,一直陪着她的那个男人……也是他呵。秦珂望着唐仲行好看却严肃的脸容,他深邃发亮的眼眸和那紧紧抿起的坚定嘴角,竟奇迹般地平复了些许她内心的焦灼,让她安静了下来。 唐仲行大步走到病床前,双手用力把秦珂按回床上。然后,他直视她含泪的双眸,开口的语气不止严肃,更带着强制性的意味:“你妹妹我会负责找到,现在你给我老实躺着,不准胡闹。” “可是我——”秦珂有些愣了。一向好脾气的小唐现在好像……生气了?看他的脸,板得简直像一堵墙。 “我会尽快找到她的。”他再重复一遍,伸手抚了抚秦珂额前的碎发,语气虽然放柔了些许,但仍是命令式的,“你给我乖乖地住院养病,不要添乱就行了。” 秦珂再度愣住,傻傻眨眼:这好像……是她家的事吧?这男人在搞什么?自说自话地插手管她家的事,还要她乖乖闪一边去“不要添乱”? 一旁的颜真夏亦看得愣了:她认识秦珂大小姐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敢用这种命令的口气对秦珂说话呢!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板着脸训人的小唐看起来竟是特别的有担当,也特别的有魅力。 “唐仲行,可这……这是我家的事耶!”秦珂被他按在床上起不了身,忍不住争辩道。 “是,你家的事从今天起归我管。”他理所当然地说着,眼神中却没有笑意。 因为,他实在是被她气得够久了,也忍耐得够久了!自从认识她以来,她就一直在用各种方式推拒着他的关怀,想尽办法与他划清界线;这一切他都可以忍——但前提是这个笨女人能够照顾好自己! 然而今天,当他看到她像具没有生命的破布女圭女圭一样躺在雪白病床上的那一瞬间,他内心深处一直隐忍着压抑着的火气终于爆发了。他气自己,更气她,这女人的倔强总有一天会害死自己!不过在那之前,她先会气死爱着她的他! 所以他决定了:不管她再怎么争强好胜也罢,再怎么爱逞英雄也好;他都要担起照顾她的责任来。正如他刚才所说的:从今以后,她家的事归他管,她的问题他来负责,她的麻烦就是他的麻烦,他会和她一起来面对——或者干脆替她解决,不要她为此忧心。 为了这个女人,他是甘愿的。 或许在别人眼里,秦珂是个女权主义思想浓重的大女人;可是在他眼里,她只是一个女人—— 一个他深深倾心的女人;一个他打定主意要照顾一辈子的女人。 在这一刻,他凝神望住她,眼睛会说话。那深黑色墨玉一般的瞳仁,就告诉了她这许多。 秦珂被他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只感到胸怀中一阵莫名激荡,脸颊逐渐红了起来、烫了起来。明知道他的话好霸道好过分,可是听在她耳朵里,竟然是那么的……甜。 为什么,明明是干巴巴的语句,却觉得似情话般动人?为什么,明明是恶狠狠的命令,却觉得似轻哄般温柔? 这是两人相识以来第一次,他对她凶;可是她却在同一时间,心柔软了,身体酥麻了。恋爱的感觉俘虏了她,突然使她不想再多做无谓挣扎。 她生病了,很虚弱,很伤心,没有力气,理智也逐渐举了白旗。所以在这一刻,她破天荒地想……依赖他。 于是,秦珂不自在地咽了口唾沫,低声道:“我知道了,那……就拜托你了。” 一旁的颜真夏蓦然瞠大美目:这……像是秦珂会说的话吗?也太……太小女人了吧? 听了她的答案,唐仲行很满意。他郑重点头,沉声道:“你好好休息吧,明天我再来看你。” “可是小瑶的事,我想还是由我来联络警察——” “都说了我有办法了。”他又皱起眉了,那凶狠的神情让秦珂赶快闭了嘴。谁知这样还不足够平息他老兄的脾气,他居然又好生不爽地甩出一句威胁:“你再不闭上眼睛乖乖睡觉,我可就要在这里吻你了。” 顿时,“轰”的一声,她脸上浮起了火焰一般的霞色。他……他说什么?要“吻”她?是那个口字旁、“亲吻”的“吻”吗? 还没反应过来,他高大的身影已然步出病房。因为过度饥饿而昏昏沉沉的大脑,好半天才转过弯来: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啊,谁给了他吻她的权利?在刚才的那一刻,他怎么能说得那样理所当然呢? 而那厢颜真夏暧昧带笑的眼神,更叫她羞窘得恨不得立即昏死过去才好。 第8章(1) 三日后,弗洛森集团副总裁办公室里,三个男人正围坐在意大利真皮沙发前,眉头各自紧蹙。 一头长发的唐仲行首先发话:“大哥,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唐仲言闻言扬起黑眉,“这就是我找你们来的目的。小唐,这个问题,应该是由我来问你才对。” “什么?”唐仲行听不懂了。现在被新娘子抛弃在婚礼现场的那个可悲男人好像是他唐仲言唐大公子吧?怎么他反倒质问起别人来了?“大哥,现在失踪的可是方澄澈耶。” “方澄澈就是那个你要娶的女人。”一旁的肖亚诺连忙补上一句,生怕这位唐总贵人事忙,想不起来方澄澈是谁。 “我知道。”唐仲言微微颔首,并不感兴趣地一挥手,“上班时间我们不谈私事。我找你们来是为了弗洛森这次的一个楼盘广告。那个广告播出以后,我们接到很多电话投诉;在这一点上,小唐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点名的小唐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原来哥哥所说的“谈公事”,就真的是谈公事的意思。原本他还以为大唐怕面子上挂不住,所以才借谈公事之名把他和肖公子召集过来商量追妻对策呢。 “哪个广告?”他记得从他手里批出去的广告都非常健康有创意。 “就是那个绿湖别墅的。”大唐把手中卷宗递给弟弟,嘴里说着,“肖公子,我也需要你的意见。” 原来,在弗洛森集团新近公开发售的“绿湖别墅”楼盘广告中有这样一个镜头:一只白狐狸优雅地踱到豪华别墅的壁炉前面,趴下来,随即变成了一张白色地毯。 这个广告的用意本是为了突现别墅住宅的便利性和时尚感,也是希望借助这样一个形象来令广告受众印象深刻。谁料广告播出后却遭到了不少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诟病,一个叫做anti-fur反皮草协会的民间组织甚至写信到各大媒体,认为“白狐变地毯”这个镜头是对野生动物的残忍物化,他们不但呼吁电视台禁播这个广告,还强烈要求弗洛森公司公开道歉。 出了这么大的事,唐仲言这几天忙得焦头烂额。而与此同时,身为弗洛森旗下广告公司创意总监的唐仲行却是无心工作,整天泡在医院里,陪伴自己心爱的女人。照现在的情形估计,如果事态进一步恶化下去,弗洛森多年经营的好名声就会毁于一旦。 “所以今天我在这里召开这个短会,就是希望两位能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来。弗洛森内部至少要口径一致,对外我们该怎么解释此次事件?”唐仲言说到工作,脸上的表情比铁面包公还严肃。 “原来不是为了你老婆的事啊。”肖亚诺小声嘟囔了一句。 “肖公子。”唐仲言语带警告地唤了一声。在他心目中,工作就是工作,比什么都重要。 唐仲行扁扁嘴,举高一只手,“既然这个广告是从我手上批出去的,那么——我来负全部责任。我会首先联系电视台,叫他们停播广告,然后——由我代表弗洛森出面向观众道歉。其他该罚的,大哥你看着办吧,我没意见。” “这些还远远不够。你知道最近好几个城市都有anti-fur的成员在组织游行吧?他们打着反对皮草的口号扯着标语游街——这本来没有错,可是他们现在把攻击对象转向了我们弗洛森,这就使我们陷入非常被动的地步。如果道歉,就等于承认我们支持皮草,蔑视动物。这顶大帽子一旦扣下来,事情会变得更加棘手。”唐仲言面色凝重。 “游行?”肖亚诺只听到这四个字,当即瞪大眼睛,“他们来真的哦?”这下有得瞧了。 “是。”唐仲言点点头,“我叫助理调来了在a市游行的vcd,你们看一下再决定怎么处理。”说着他按下电话免提键,吩咐秘书进来。 肖公子还是只专注在“游行”这个劲爆名词上,“他们真的都没穿衣服?这样子胡闹——不会被警察抓吗?” 唐仲言白他一眼,“他们身上穿着标语。”他怎么会有这么不正经的下属,专挑不重要的地方用心?! 女秘书开始播放游行录像。在这过程中,唐仲行的表情一直非常严肃。公司出了事,他心里难免自责。这两天忙着为秦珂家里的事奔走,他居然没能顾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果然啊,爱情使人丧志。看来他得赶快把秦珂追到手才行——这样才有心情好好工作。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热闹而凌乱的游行画面。很多年轻女士脸上涂着浓重油彩,身披写有“saveth!(拯救地球)”、“nofur!(拒绝皮草)”等字样的白色巨幅标语,赤脚走在大马路上。由于边上有警察维持秩序,游行队伍倒也行进得井井有条。 最夸张的是,有个女人身上的标语竟然是“弗洛森是残害动物的凶手”。 有没有搞错?他小唐这辈子可是连蚂蚁都没有踩死过一只咧。唐仲行忍不住扶额叹息;再看哥哥的脸色,显然已经有些泛青。 三人沉默地观看录像。突然,肖亚诺蓦地跳起来,指着电视屏幕上一个长发的年轻女子大叫:“暂停!快按暂停!” “怎么了?”唐仲行连忙拿过遥控器按下“pause”键。 “这个女人!就是这个长头发的女人——你们不觉得她很面熟吗?”肖亚诺直指着屏幕上一脸油彩的女人,“她……她好像是方澄澈!”终于爆吼出答案。 “什么?”唐氏兄弟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唐仲言眯起眼,仔细审视着电视屏幕上那张厚重油彩覆盖之下的小巧脸庞。这女人长得确实挺漂亮,五官细致端正,也真的……非常面熟。那双猫一样的眼睛,那圆圆的鼻头,那翘起的嘴角……不用怀疑了,就是她!她不是别人,正是他唐仲言的逃跑新娘、瑞展银行方家的独生女方澄澈! 逃了婚的她,怎么会跑去a市参加anti-fur的游行?还披着反对弗洛森公司的大幅标语?她究竟在搞什么鬼,居然针对她未来的丈夫? 看到这里,唐仲言的表情顿时变得非常古怪。他凝视着屏幕上定格的俏脸,半天没有说一句话。 直到肖亚诺开口问道:“是她吗?” 唐仲言才重重地吁出一口气来,点了点头。从这一秒钟开始,他脑中浮起了这样的念头:他和这位方家大小姐之间可有一笔账好算了。 而在这个当口,小唐却十分奇怪地沉默着。找到唐家逃婚的新娘是多么重大的事啊,可是他却一点也不激动。因为他的眼睛正忙着盯住屏幕的另一角,另一位身披标语的扎辫子少女。这位少女脸上粘着猫咪的假胡须,涂了个红鼻子和白眼圈,可是——她看起来也是要命的面熟。 定定地瞪着屏幕看了一会儿,唐仲行突然掏出衣袋内的手机开始拨号。他表情平静,心中却激动不已。他想,这下秦珂终于可以不再伤心了,因为——他找到了离家出走的秦瑶。 之后的事情变得非常简单。唐仲言只是用了大约五分钟的时间往a市打了两个电话;六个小时以后,方澄澈和秦瑶被专人飞机空运到弗洛森公司的顶楼总裁办公室里。 这一切,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天底下没有唐仲言找不到的人——只要他想找。也由此可见,之前他对自己的新娘逃婚的事是多么的不放在心上了。 飞机落地时已是晚上。在经历了整整一天的等待之后,唐仲言的脸色变得很臭。当着一大一小两位美女,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抓起方澄澈的手腕把她带进了自己的私人办公室。 方澄澈美丽的面孔涨红了,她奋力挣扎,嘴里大叫“我拒绝和冷血动物共处一个房间”;可是这里是“弗洛森”,没人会救她。 门被重力关上,里面的那一对准夫妻是在互殴或是谈情——不得而知。 秦瑶一个人坐在会客室的真皮沙发上,低垂着头。她的身材娇小瘦削,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原本是可爱而富有朝气的女孩,可是这一刻却畏缩得像只病猫,眼神躲闪着不敢看人。 她也知道自己闯祸了吧?唐仲行看着她,无奈地叹出一口气,却是不忍再苛责什么了。他只说了句:“来吧,我送你回家。”然后向她伸出手来。 下一秒钟,秦瑶的眼泪蓦地滑出眼眶,簌簌地掉下来,犹如断了线的珍珠。 “我姐姐她……一定很生气吧?”她哽咽着问道。 “是。”唐仲行点头。 “我……我也知道自己做得很过分,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她一定会骂我的,我……实在没脸见她……” 唐仲行走到沙发前面,半蹲子,抬头望着这个流泪的少女,温声道:“你还年轻,18岁正是叛逆冲动的年纪。年轻人犯错,是可以被原谅的。” “原谅”这个词令秦瑶止住了哭声。她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怎么?他不骂她?她离家出走,又胆大包天地跑去参加anti-fur游行,他不生气? 这个小唐叔叔的脾气……好像和姐姐不太一样呢。 “你……不觉得我做了错事?”擦了擦眼泪,她小声地问着。 “你是做了错事,可是并非不可原谅。在这件事上,你姐姐也有错,她也希望得到你的原谅。所以你现在要赶快回家去,给你们彼此一个机会原谅对方,好不好?“ 秦瑶微微点头,眼睛仍是红红的,可心里却舒坦多了。无法否认的是,她开始喜欢面前这个长头发的小唐叔叔了。 “那……你会领我回家吗?”她又问。 “我会。”唐仲行郑重承诺,“我保证,不让你姐姐骂你,这样可以吗?”他伸手扯了扯她的辫子,然后,他终于在少女布满阴霾的脸上看到笑容。 “可以。”秦瑶有些腼腆地回答。 一直在旁环着肩悠闲看戏的肖亚诺此刻也不免慨叹:小唐果然不是盖的啊,三两句话又收服一个青春少女。 唐仲行牵着秦瑶的手离开办公室。走到门口时,肖公子临时犯贱,伸手拍了一下秦瑶的肩头,嘴里啧啧赞叹着:“小泵娘长得很漂亮哦。” 唐仲行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拿开你的咸猪手。”而秦瑶,脸儿却蓦然红透。 ——肖公子这一拍,又是一个故事。 得知妹妹被找到以后,秦珂便一刻也无法再待在医院里头了。加之她的身体确实恢复得不错,在得到了院方和“管家公”唐仲行的许可之后,她以最快的速度招车赶回家中,想早一刻见到离家多日的妹妹。 在等待的过程中,她把秦瑶的房间打扫了又打扫,地板拖得光可照人,书桌抹得纤尘不染。然后她冲进厨房里,热火朝天地烧了一大桌子好菜。她发誓,这次一定要对妹妹好一点,不能再把她骂跑。 晚上九点整,月色正明媚时,唐仲行把秦瑶带回了家。 听到门槛处的细微响动,原本坐在沙发上的秦珂立刻弹跳起来,连拖鞋也来不及穿上,就跌跌撞撞地冲到门口。 她心情激动,站在玄关深呼吸三秒之后,猛地一下拉开大门;然后只听“扑通”一声,她傻乎乎地跌入一具坚实的怀抱。 “好痛!”她的头撞上了某人的胸膛,两人同时低呼出声。原来她方才过于激动,竟然被突起的门槛绊倒。 “姐……姐姐?”站在门外的秦瑶瞠大了水汪汪的眼睛。她没想到姐姐见到自己的第一句话居然会是“好痛”。 被秦珂的铁头撞到的那个倒霉男人自然是唐仲行。他后退两步,站直身子,同时不忘很绅士地扶起秦珂,笑道:“这是你感谢我的特别方式吗?” “没……没有啦。”秦珂尴尬极了。然而,当她见到站在门槛上的妹妹的那一刻,她才发现前一秒钟的尴尬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她怔怔地对上妹妹黑亮的眼眸,百种滋味一时间纷纷涌上心头,让她竟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她想哭,几天未见,妹妹的脸竟已瘦了一大圈。这傻丫头,一个人在外边乱闯,哪有不吃苦的? 她又想笑,因为看见妹妹的脸上洋溢着腼腆的笑容。想必小瑶她……已经不生她这个姐姐的气了吧? 她想走上前模模妹妹的头发,或者是轻轻地搂她一下;可是思及自己的所作所为,她实在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只好傻傻地站在原地。 还是唐仲行看不下去了,他叹了口气,大步上前,一手牵起秦珂,另一手牵起秦瑶,再将双手合起,朗声道:“亲姐妹哪有隔夜仇,笑一笑,和解了!” 下一秒钟,就见到两个女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不约而同地放声大哭起来。 真是感人肺腑的姐妹重逢啊!唐仲行有些好笑地朝天翻了个白眼;不过,好笑归好笑,看到秦珂的脸上终于又展露了笑容,他的心里头——当然也是开心的。 这天晚上,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他们三人一起吃饭,喝了红酒,在饭桌上聊到很晚。秦瑶讲述自己乘火车跑到a市、并且在那里遇到方澄澈的过程,秦珂听得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秦瑶说:“方姐姐是个很可爱很有善心的女孩子哦,游行的前一天晚上,她替每个人化妆,修改标语,一直忙到深夜。还有,她每次见到报纸上那些关于野生动物惨遭虐杀的报道都会哭哩!” 唐仲行只得苦笑,就是这个“可爱又有善心”的方澄澈,差点害惨他和大哥的公司。不过听秦瑶的叙述,这位方家大小姐的确也是个趣味十足的女人,大哥以后可有苦头吃了。 饼了一会儿,这两姐妹又开始半真半假地吵了起来。 秦珂说:“你怎么可以去参加游行?你才18岁,未成年耶,羞不羞啊?”真被这死丫头气死,她离家出走已经很过分,居然还敢光着脚丫跑到大街上游行?罪加一等! 而秦瑶八成是被那个方澄澈洗了脑,她很义正词严地反驳自己的姐姐:“我又没有真的,我身上有穿标语的!只是一种形式,表达我们拒绝毛皮的决心!如果不这样做,大家根本不会重视我们的呼吁!” 唐仲行插进话来:“可是你知不知道,你们拼命反对的那个广告是我负责的?” 秦瑶顿时瞪圆美目,惊呼:“啊?!原来小唐叔叔是那么残忍的人!” 这场争论直到将近午夜才宣告终结。 在外头颠沛流离了好几天,秦瑶累了;今天晚上她回到自己熟悉的家,躺在自己熟悉的柔软小床上,很快地就进入了梦乡。 秦珂见她睡着,终于放心,她回身看看坐在客厅沙发里的唐仲行,声音不自觉地放柔了:“这次真谢谢你。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句话,十足发自肺腑。 “现在终于知道我有多好了吧?”唐仲行也从来不是谦虚的人,立刻笑呵呵地接下话头,“这一次如果你再不肯以身相许的话,连老天爷都会看不过眼的!” 秦珂顿时红了耳根子,轻声地啐了一句:“你少油嘴滑舌了。”说出口后,又发现自己声音太娇,语气太软,于是连忙扯开话题,“那个……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到楼下招车。” 唐仲行倒也不介意她的逃避,他很配合地站起来,手一摊,“也是,我该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 到了这一刻,他已经犹如吃了定心丸一般,十成十地笃定了:秦珂的心,终究是会投向他的。 也许就在今晚,他就能幸运地牵到她的手,亲到她,在夜色中拥住她,久久不放。而事实上,他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 虽然追求这个女人的过程无比辛苦;可是胜利就在前方,曙光已经升起,他的心情无疑是相当愉悦的。 寂静的午夜零点,他们两人来到公寓楼下,站在人行道的花坛边等车。 巷子口黑漆漆的,只有一盏路灯高悬在电线杆旁,灯光昏暗。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衬得月色分外皎洁。如水银一般银白透亮的月光投在地上,照出了两个并肩而立的影子。 这种时刻,本来是很适合沉默的;因为气氛是那么浪漫柔美,让人有对视或拥抱的冲动。可是秦珂心里却惴惴不安,她害怕这样的沉默,好似有什么正要发生,而她却无力阻止。 她无法否认,她喜欢唐仲行——以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的方式。可是,如果真要和他牵起手来,互称男女朋友,分享亲密关系,她——却总是欠缺那么一点勇气。 那坚守了十余年的所谓“匹诺曹走开”的固执信条,毕竟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也许实在是太久没有恋爱了,在新的爱情即将莅临的此刻,她……突然有些怯场了。 如果……能再给她多一些时间就好了。让她再想想,再仔细地想一想吧;衡量一下,掂量一下,看这段感情和这个男人,值不值得她再度挖心掏肺地付出——她在心中默念。 第8章(2) 午夜的街道上空荡荡的,车子很少;偶尔有那么一两部计程车会飞速地驶过他们面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唐仲行没有抬手招车,他只是定定地站着,站在暗影里,表情莫测高深。 “那个……你不困吗?”秦珂试着打破沉默。 唐仲行摇摇头,反问:“你呢?” “我还好。”她呆呆地回答。 “哦。”他微微点了下头。 就这样,一个“哦”字掐断了她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话题。她又没话讲了,低着头盯着地面看了好一会儿,才又没话找话地道:“好奇怪,今天车子好少,平时这个路口到了凌晨三点都还能招到计程车呢。”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唐仲行毫无预兆地说了一句:“不如今天我不回去了,陪你到天亮吧。” “什、什么?”秦珂的脸颊瞬间爆红。他……他怎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且用词……好暧昧!她立刻瞪向他,低声叫道,“你开什么玩笑?” 而此刻唐仲行的脸上,却没有半点开玩笑的表情。他转过头直视着她,目光澄明,双手握住了她的肩头,“我没在开玩笑。秦珂,到了今天了,我以为我们之间是不需要把话挑明的。” “你……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的确,这种事不需要挑明,彼此心知肚明;可是在这个当口,她仍然怯懦得选择了装傻以对。 “秦珂!”他微微提高声音。说他趁人之危也好,说他不是绅士也好,总之这一次他就是不允许她再逃避了!“我喜欢你,而你也喜欢我吧?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也许这一次你不会受伤呢?也许我们在一起会快乐呢?”他望住她,毫不闪烁的目光中带着坚定的热情。 这一个接一个如浪头般有力的问句打得秦珂心中一片混乱。夜色中,他身上的男子气息逼近她,包围了她的周身,那种充满力量的味道令她感觉危险,甚至感到身体酥软。她微微挣扎着,想摆月兑他的双手在她肩上的钳制,气息紊乱地强辩着:“我……可从没说过喜欢你,你不要自以为是!” 唐仲行蓦然顿住语声,眯起眼细细打量面前的这个女人。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钦佩她。直到了这一刻,她还是能够不动声色地说出这些违背心意的话来。 然而——遗憾的是,他却没有那么好的耐性了。 他轻吁了一口气,双手垂了下来,放开了她。再开口时,声音中退去了热情,变得意兴阑珊:“秦珂,我只问你一句。” 秦珂蓦然怔住。他的眼神……好认真。 “那么久以来,我是在犯贱吗?”也许是夜色太安静,他说这话时声音很轻,却有种莫名的力量,令秦珂心口一颤。 然后,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她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这也许是她生命中最长的一分钟。她像一具木头人那样呆呆站在路灯下,脑中一片混沌。胸口抽紧了,手心汗湿了。她知道他在期待怎样的答案,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无法把它说出口。她的舌头仿佛打个了结,脑中千回百转、闪过无数个念头,每一个都与之前的那一个相互矛盾着。 心里……好乱。 她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想他留下吗?抑或——想他离开? 为什么没有勇气做出决定? 一直以来叫嚣着女权主义至上的她、看似争强好胜的她,究竟有多么懦弱,多么自欺欺人?她就不能说出一句适当的话来,来终结这个难堪的场面? 这一刻,她恨透了自己的沉默;可是除了沉默,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根本就是个笨蛋吧。而他,也根本不该对她这个笨蛋抱有期待吧。 终于,她看到唐仲行的表情垮了下来。他仍然淡淡笑着,可是好看的眉眼间却布满了苦涩意味,“秦珂……”他低低唤着她的名字,略显沙哑的声音中似乎包含了千百种复杂感情,又似乎完全没有感情。然后,他嘴角一抿,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道,“我认输了。”说着他摊了摊手,动作很潇洒;秦珂心中却猛地一阵抽痛。 她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唐仲行又伸出一只手来,轻轻拍了拍她的左肩,柔声道:“有缘的话,再联络吧。” 这句话说得……好轻巧。秦珂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你什么意思?”她的声音开始有些发抖。 “字面上的意思。”唐仲行伸手捋了一下垂在眉梢的长发,淡淡笑道,“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说完后,他利落地转过身,身形挺直,大步地在人行道迈开了脚步。 等等!这算什么?这样不明不白的,算是告别吗?秦珂彻底愣住了。她想开口叫住他,喉头却突地干涩起来;看着他的身影在夜色中越行越远,她心里慌了,手足无措了。站在原地,感觉双脚都冰凉起来。 怎么,他……不再追求她了吗? 终于……还是决定放弃了吗? 这时,她耳边隐隐回荡着好友颜真夏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脾气乖戾的女权主义者秦珂,终于吓跑了她的第101号帅哥追求者…… 现在,这个预言终于成真了吧?看,她果然把他赶走了啊…… 秦珂站在路灯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住黑暗中唐仲行的背影。直到那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终于融入了浓重夜色之中。 她……看不见他了。 唐仲行离开了。而她惊讶地发现,从来没有哪一个男人的离开,让她觉得这样痛彻心扉。她努力又努力地望向那片什么都没有的夜色,发觉自己的视线逐渐模糊起来。然后,眼眶酸涩;再然后,有种什么液体顺着脸颊的弧度流下来,流进嘴里,咸咸的,热热的。 秦珂用手捂住嘴。在午夜零点的街头,她哭得那么无助。她张嘴咬住自己的指关节,却感觉不到疼痛;因为心中的疼痛比这要剧烈得多。 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吧?是她不识好歹,是她不知感恩,是她要强又任性地把他赶出她的世界,然后再来哭天抹泪,悔不当初。 在泪眼婆娑的此刻,她真的后悔了。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她觉得自己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爱的女人,最笨的笨蛋。有个男人那样真心对她,那样痴迷,那样殷勤;而她……那样幸运,那样接近爱情,却终究没能把握住他,让一切都成了空。 她……明明也是喜欢着他的呀!为什么不肯承认?为什么要故作高傲地放手?那种虚伪的矜持,那种愚蠢的固执,她要来有什么用?那个爱她的男人,已经心灰了,意冷了,放弃了,不回来了。 昏黄路灯下,秦珂缓缓蹲了下来,双手抱住头。 从今以后,怕是再也见不到他了吧?刚才他明明白白地对她说“有缘的话,再联络”啊…… 她蹲在地上哭着,哭得喘不过气来,泪水滴在脚上,头脑昏昏沉沉的。她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直到双脚又麻又痛站不起来、直到自己浑身的力气都已经用尽。 突然间,一张面纸递到她的面前,用力地往她怀里塞去。 这是…… 她没有抬头,却是结结实实地愣住了。这是……他吗? 有些无奈又有些责备的男声响在寂静的夜空里:“你就只会哭吗?你不是一向都很坚强的吗?我把你弄哭了,你不是应该追上来狠狠骂我一顿吗?” 然后,这个说话的男人在她面前也蹲下了身子,伸手用力扒开她抱成一团的身体,捧住她的脸,强迫她抬起头来与他直视,“如果我没有回来,你打算就这样哭到天亮吗?” 秦珂脸上泪痕满布,但此刻被迫对上他近在咫尺的脸庞,她羞愧得红了脸。止不住又抽泣了好一会,才低声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是哦,我不应该回来,应该让你一个人在这里蹲着哭个够。”唐仲行没好气地说道,然后抚了一下她满是泪痕的脸,“现在知道舍不得我了吧?” 秦珂尴尬无比地咬住下唇,眼泪还挂在腮上。他回来了,她的心里好像突然绽开了一朵花,有蜜糖在花蕊的中央酝酿,感觉柔软甜蜜;可是,若是就这样承认了她对他的在乎……她又觉得好丢脸。 怎么办,怎么办?一直以来口口声声说着“讨厌男人”、希望全天下的男人都走开的她,现在居然舍不得这个男人了。 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唐仲行好气又好笑。真是服了这个女人!其实,在刚才他拂袖而去的那一刻,只要她能伸手拉出他,说几句让他心软的话,他就不会离开。 他知道她舍不得他;其实,他又何尝舍得把她一个人丢在深夜的街头?反正,他是上辈子欠了她的;他走出去不过一百米,左思右想就是放心不下她,于是从另一条路折了回来,想确定她的安全。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她就是那么要强、好面子,宁愿一个人蹲在这里哭得险些岔了气,也拉不下脸去把他追回来。 所以,只好由他回来找她了。反正为了追她,他的脸面已经丢尽了,也不差多这一次。唐仲行叹了口气,长臂一伸,将她娇小的身子揽进怀中。而这一次,她很乖地没有挣扎,只是将脸埋在他的胸怀里,羞窘得不敢看他。 等秦珂终于止住了泪水、情绪逐渐平静以后,唐仲行大声叹了口气,用很施舍的口吻开口:“再给你一次机会哦,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秦珂涨红着脸,仍是倔强地不肯说话;可是双手却紧紧抓住他衣服的前襟,死活不放。 唉……实在受不了这女人的死鸭子嘴硬。唐仲行再度叹了口气,“你再不说话,我就当你是默认了哦。” 丙然,她不说话。 这算什么?算她答应了?唐仲行很郁闷:这次表白还真的是自导自演哪。 不过,以他对秦珂这种臭脾气的了解程度,他也不奢望更多了。看她现在柔顺地靠在他怀里、双手又紧抓着他不放的样子,他也可以勉为其难地相信:她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从今以后,我们是男女朋友了哦?”他再问。 秦珂继续很没种地保持沉默,心中却几乎要融成了一池春水。他……终究还是舍不得她的。他对她的爱恋,原来一直比她所以为的更坚定些。就像此刻,他回来找她了,把像被遗弃的小猫一样的她从地上捡起来,宠爱地抱在怀里。他那样温柔,又那样霸道,自作主张地决定了她是他的女朋友。被这样的一个男人这样宠溺着、纵容着,又有什么不好呢? 到了此刻,她的心中终于清晰地浮现出这样一个信念:也许这一次,她真的不会受伤;也许这一次,她真的会很快乐。只要她遇到对的人,她也有权利享受幸福。 其实,爱情并没有多么可怕;没有爱情才是可怕的,逃避爱情才是可耻的,把深爱自己的人远远推开,才是白痴的行径。 她不想再做白痴了。从今以后,她有他来爱了。 这种感觉……用什么也不能替代。 “好了,擦擦眼泪。我送你回家吧,都快天亮了。”唐仲行把她从地上扶起来。他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拖着她往前走。毕竟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是他的“女朋友”了呢,不给牵也不行。 秦珂沉默地、羞涩地、窃喜地被他拉着走。突然,她脚步顿住;唐仲行回过头,诧异地轻轻扬眉,“怎么了?” 下一秒钟,秦珂闭了闭眼,仿佛在凝聚胸中所有的勇气似的跨前一步,双手张开,用力抱住他的腰身,把头拱进他的胸怀。 她说不出“我喜欢你”这样肉麻的话来,只好借着狗熊一般笨拙的拥抱来表达心中澎湃的情潮了。 突如其来的冲力使唐仲行错愕了片刻,然后他满意地笑了,伸手回抱住她。他俯下脸,嗅着她短发上椰乳一般清甜的味道,这甜味令他胸腔发热,身体紧绷了,忍不住地就想亲亲她。 他的唇掠过她的耳际,缓缓移动到脖颈,热气氤氲了她短发的发梢。这一次她很乖,羞涩地沉默着,双手傻乎乎地垂了下来,贴在身体两侧,摆出一副任他“宰割”的姿势。最后,他捧起她的脸,吻住她微微颤抖的嘴唇。 这一刻,仿佛应景似的,天上下起细密的雨来;雨雾笼罩了街灯的昏黄光晕,把灯下交缠的影子照得朦胧。 他和她在雨中热吻,雨水打在他们发烫的脸颊上,顷刻间便蒸发了。空气中溢满了恋爱的味道,湿润的、淡淡的甜意。这一刻,他们爱着、吻着,那样放肆激烈,忘了时间。 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 也许爱情的远端有些模糊,让人看不清楚;可是又有什么,抵得过这一秒钟的甜美快乐? 天空很黑,雨继续下,秦珂沉醉在唐仲行的怀里,她觉得——很安全。 第9章(1) “就知道你们俩会在一起啦!” 晚上九点,“匹诺曹走开”酒吧里照旧是人头攒动,很多装扮入时的年轻男女挤做一团,聊天或是热舞。颜真夏懒洋洋地趴在吧台上,手持高脚杯轻轻摇晃,不时瞥一眼吧台后表情平静的女子。 “喂,别装了,明明心里很甜蜜很激动对不对?诚实一点,笑出来吧。”颜真夏揶揄秦珂。 秦珂低头擦拭酒杯,声音淡如水:“没什么激动的,刚开始交往而已。” “小姐,你还真虚伪呀!”颜真夏受不了了,凑上前指住秦珂脸庞,“这是什么?啊,眉毛修过了!还有还有,眼睫毛卷卷的代表什么?以前你可不爱化妆。还有——”她耸起鼻子大闻,“啧啧,好香!换了新的香水对不对?” 秦珂脸上微微一红,别开眼光,“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衣服,新买的;裙子,新买的;头发,重新做过;鞋子——哗,你要不要那么性感啊,快入冬了还穿露趾绑带凉鞋?”颜真夏扳指细数秦珂身上的变化,最后还暧昧地压低了声音补上一句:“不会也换了新的内衣吧?” “颜真夏!”秦珂又羞又窘,捂着脸爆吼,“你到底想说什么?” 颜真夏把头一歪,娇声感叹:“唉,热恋中的女人啊,浑身上下都会发光。” “神经。”秦珂将一杯新调好的酒推到好友面前,“拿去喝,堵你的嘴。” 颜真夏接过酒,轻啜一口,赞叹:“嗯,好甜。” “玩笑开过了哦。”秦珂斜眼睨她,知道这位电台名嘴接下来会说“因为你恋爱了,所以调出来的酒都是甜的”。 真郁闷啊,她不过是在三十岁的当口终于破功谈了个恋爱而已,为什么要被好友揶揄成这样?铁树开花都没她这么受人重视。是啦,她承认和唐仲行在一起的感觉很好;但三天两头地被颜真夏取笑,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呵呵。”颜真夏娇笑,“看在我多年好友终于被爱情俘虏的分上,今晚的call-in节目里要不要放一首《爱你一万年》来听呢?” 秦珂白她一眼,“你可以更俗一点,干脆放《老鼠爱大米》。” “没问题。”颜真夏打个响指,见秦珂不住地低头看表,她会意地笑开了,“待会他要来对不对?” “谁?”秦珂装傻。 “还会有谁?”颜真夏暧昧地挑眉反问。 “是,唐仲行加完了班会马上赶过来。”被闹得受不了,秦珂干脆点头承认,“等一下我们去看午夜场,弄不好会看爱情文艺片,我会看得眼泪汪汪,他会抱着我不停安慰,然后我心存感激决定和他一起回家,再然后我们在他家地毯上喝酒,再再然后少儿不宜。这样的安排,颜大小姐你满意否?” 一席话流畅的说完,颜真夏呆愣半晌,然后爆笑出声:天啊,这个秦珂真是天才!唐仲行找了一个这样的女朋友,爱情之路一定充满惊叹号。 两个女人正在抬杠,秦珂衣带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接起了,对着电话那边简短地“嗯”了几声,然后收线,表情依然平静无波。 “怎么了?”颜真夏问。 “小唐生病了,今天不会过来。”秦珂抓出吧台里侧放着的座机电话,开始拨号,“我找人来顶班。” “你要过去看他?他怎么会生病了呢?” “前两天淋了雨,这几天又连续加班,感冒了。”秦珂简略地说完,已摘上的围裙,草草往杂物台一丢,快步绕过吧台走出来,“颜真夏,你先帮我看着这里。半个小时以后顶班的人会来。” 颜真夏耸耸肩,“没问题,我留守。”又笑,“还说不关心他?瞧你紧张得连魂儿都没了。”真是口是心非的女人啊! 秦珂已经走到门口了,蓦然回过头来,对着颜真夏无比正经地说:“是啊,我真的很喜欢他。” 颜真夏一怔,然后微笑了,看着秦珂疾步跑出“匹诺曹走开”的大门。她想:如果此刻小唐此刻在这里听到秦珂这么说,他会不会激动得感冒立刻痊愈了呢? 秦珂招车来到唐仲行的公寓。门一开,高大的立刻身影倒向她。 “喂!”她接住唐仲行故意软倒的身子,使劲推他,又忍不住笑,“别闹了!” 唐仲行很无赖地将全身重量压在她身上,下巴搁在她软绵绵的肩颈上,口里呼出的热气熨热了她的耳垂,“我头疼……”他撒娇。 “头疼就去睡。”她捏他肩膀。啧啧,好硬的肌肉。 把这家伙又拉又扯地弄进房内,秦珂在走进客厅时愣住了。 沙发上放着一卷卫生纸,茶几上放着运作中的笔记本电脑,旁边还堆了几卷文件。他还在工作? “你搞什么?”她回头瞪他,“生病的人就该上床休息。” 唐仲行扁扁嘴,搂她在沙发上一同坐下,在她耳边磨蹭着,低低地说:“没办法,之前我给公司闯祸了,如果不及时亡羊补牢,老哥会把我踢出决策层。” “他真冷血。”秦珂小声咕哝,又问,“是之前那个楼盘广告的事?”想起那件事,她妹妹秦瑶也有份掺在里头搅和,她不禁有些内疚。 “嗯。”唐仲行点点头,“那时候为了追你,公司里的事我都丢下了。秦珂,你有罪啊!”他指控她。 这话令秦珂心头一阵柔软,放低声音道:“明明是你自己不务正业,还怪我?”声音娇甜,像在撒娇。 原来女人终归是虚荣的,谁都想成为红颜祸水;有个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无心工作荒废事业,感觉竟然是这么的……甜蜜。 她伸手按了按自己突然发烫起来的耳朵:秦珂,你这是怎么了?三十岁的人了,竟像个二八少女一般发花痴? 颜真夏说,热恋中的女人浑身上下都会发光。那么她想,她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和唐仲行交往以后,整个人明显快乐起来。清晨洗脸时,会觉得自己双眼亮闪闪的;每次讲完电话,嘴角都不自觉扬起微笑弧度;晚上躺在床上想到那个人,会突然傻笑将头蒙入被中,回味白天与他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当爱情再度来袭,所有的症状她都不能幸免。和唐仲行一样,她也病了,病得好快乐。 第9章(2) 二十分钟以后,唐仲行终于搞定翌日要呈给大哥的道歉信;秦珂坐在他身旁看他关了电脑,开口催促:“好了,快去睡。” 想不到他一反手抱住她,“你今天好漂亮。” “神经病。”她一掌推开他,眼中却忍不住含笑。 “你好香……”他继续和她胡闹,将脸庞埋入她肩窝,用力闻着她身上馨香。 “好了啦,快去睡……” “陪我一起睡。” “,做梦!” 两个人在沙发上拉扯了一会儿,秦珂顺利地把男友赶进卧室。看着他乖乖躺倒在床铺中,她替他掖好被角,来到厨房。 她细心检视冰箱里的食品,发现鸡蛋上用马克笔画了笑脸,牛女乃喝得所剩无几。于是她又来到客厅,找出便条纸列出今日要补充购进的食材。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脸上带着笑,心中酥软。 原来再强悍的大女人,在爱人面前也化身为没出息没志向的小女人。等唐仲行睡着以后,秦珂悄悄出门,来到他楼下的超市买东西。他这几天连续加班太劳累了,她准备熬点生菜鱼片粥给他喝。 秦珂手推小车在生鲜区徘徊。她慎重地打量着水箱里的肥美大鱼,考虑哪一种鱼熬粥比较好,青鱼还是墨鱼? 突然间,她不经意地一扭头,眼角掠过一个似曾相识身影。 那人是……秦珂怔住。她认得那个人,曾经,她以为自己会永远恨着他。 那是她大学时代的男友,曾给过她一段短暂激情,也狠狠地抛弃过她。多年的时光过去了,他样子没变,依旧高大俊挺,眉宇间有淡淡的笑意。只是小肚子也许凸出了几分,头发比以前稀少了…… 秦珂闪身躲到一排货架后头。因为她看见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身旁有位卷发女子,脸圆圆的,长得很秀丽,小肮凸出,穿着孕妇装和船形鞋。 然后,秦珂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原来他已经结婚了,太太也怀孕了;原来,他过得很普通,身上外套甚至不是名牌;原来,曾经在情场上叱咤风云、爱了无数回的男人,也难免回归家庭,还携着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来逛超市。 原来,这就是时间的力量。她过去深爱过的男人老了,她长大了。她的心碎过一回,现在修补起来,还不算晚。 在这一刻,秦珂突然深深觉出自己的幸运。她遇上唐仲行,原来是人生最好的时分;今天她重遇昔日恋人,一瞬间心如明镜,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 她爱唐仲行。 自始至终,秦珂都没有让那男人发现自己的存在。她小心地避开了那一对夫妻可能会走的路线,绕道来到生鲜区买下肥鱼,满心欢喜地去结账。既然不恨那个人了,也就没有必要故意现身去为难他和他太太。她如果是够聪明够大方的女人,就应该和旧情人比赛谁过得更幸福。 提着买回的鱼和葱姜走上男友唐仲行的公寓台阶时,秦珂确定,自己现在——过得很幸福。 稍晚时分,唐仲行从梦中醒来,鼻端嗅到鱼片粥的鲜美味道。他循着那香味来到厨房,看见一个娇小背影在料理台旁忙碌着,腰间系着围裙,双手沾着水滴。 她真漂亮。他踩着拖鞋,站在原地神情恍惚。感冒还没好,脑袋还晕乎乎的;可是他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女。 这时,秦珂回过头来,看见站在厨房门口的唐仲行,她忍不住笑了,“你睡醒了?” “唔。”他点头,声音还嗡嗡的。 秦珂皱眉,放下手上的活儿走到他面前,伸手模模他额头,“有些发烧呢,家里有退烧药吗?” 唐仲行突然一把拉下她的手,墨色双眸定定地凝视着她,月兑口而出:“秦珂,不如我们结婚?” “啊?”秦珂愣住,片刻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脑子烧糊涂了哦?我们才交往不到一个星期。” “你嫌交往的时间不够长吗?没关系,结婚以后我们可以继续恋爱。”也许真是发烧烧坏了脑袋,他竟然问出傻话;但心底里却是真心想娶她。他太喜欢这个女人了,费了千辛万苦才把她追到手,怎么舍得让她跑了? 方才的那一刻,他怔怔望着在厨房中忙碌不停的她的背影,脑中突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这就是他未来三十年间想要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家,看见太太在厨房里洗菜做羹汤。他走上前去,从身后用双手环住她纤腰,吻她面颊,久久不放。既然很爱很爱了,不会再改变主意了,为什么不结婚呢?他对自己有信心。 然而,秦珂却说:“你开玩笑的?”说这话时,她娇俏地斜倚在料理台边,手里端着粥,逼他喝一口试试烫不烫。 唐仲行正色道:“当然不是开玩笑。秦珂,你觉得交往多久可以谈结婚的事?” 秦珂偏头想了想,道:“一年左右吧——如果我们没有在那以前分手的话。” 唐仲行假装生气,狠狠瞪她,双手举起做爪子状,狞笑着步步朝她逼近,“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就咬你!” “对不起,我还是不太相信男人呢,所以需要至少一年的考验期。”她眨了眨眼,像个骄傲的女皇一般说着。 呵,还“至少”?气死人不偿命!唐仲行上前一把搂住秦珂,将她困在怀中狠狠亲吻。她惹他生气了,于是他决定和她分享他的感冒病毒;他要害她和他一块生病,染上这味叫“爱”的病毒,没药可医,永远好不了。 他们在厨房里唇舌纠缠,吻得忘了时间,直到粥都凉了。 尾声 一年之后,“匹诺曹走开”酒吧在经过了数月的修整之后,正式对外重新营业。 酒吧的外墙仍旧保留了之前的浪漫质朴风格,门口挂着铜铃,墙壁爬满藤蔓。唯有门口的小黑板上不见了那首著名的“怨妇诗”,取而代之的是用龙飞凤舞的粗体字写就的八个大字—— 如果爱我,请嫁给我。 好简单、好直白的求婚词,大咧咧地呈现在马路口人流最汹涌处,供每位路人参观。 是哪个男人这么有魄力?愿意牺牲小我,把这性格乖戾的老处女娶回家去? 见了黑板上的宣言,常来这里光顾的酒客们都觉得既兴奋,又遗憾。兴奋的是“匹诺曹走开”的老板娘终于名花有主了,以后他们来这里喝酒再也不用对着她的晚娘脸。而遗憾的是,这样一来,所有的“匹诺曹”们,所有对美女老板娘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们——也真的该走开了。 至于那个在小黑板上留言求婚的勇敢男人——再说一次,他很有魄力——他究竟有没有成功、如愿抱得美人归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晚酒吧里所有酒水饮料一律半价,并且破例营业到第二天早晨,彻夜热舞狂欢。看来,那天老板娘的心情极好,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喜事,才会如此慷慨大方。 于是,酒客们又顺理成章地推断—— 原来,爱情的力量真的很伟大;原来,三十未嫁的老处女也有迟来的春天;原来,口口声声说着“讨厌男人”的古怪女人,结果竟嫁到了最优秀的男人。 原来啊原来,真正该走开的,是人们心中对于爱情的排斥和恐惧。爱情那么好,每个人都有资格得到,所以,在就要爱了的时候,请不要——害怕匹诺曹。 后记 “匹诺曹走开”是我一直在使用的一个网名。“匹诺曹”是外国童话里非常著名的一只小木偶,每次只要他说谎,鼻子就会变长(这是常识啊,不用再普及了吧?某南纯属多嘴)。 至于为什么叫“匹诺曹走开”呢?原因一点都不深奥,因为某南害怕被人骗,只想傻乎乎地活着,能不动脑筋的时候最好不要动太多脑筋(这话说得连自己都汗颜)。 记得大约在两三年前,有过一段心情低沉的日子,曾经在qq上写过这样的设定—— 如果爱我,请不要骗我;如果骗我,请离我远远就好。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为了应景,我就把这两句话拿来,稍加修改,用在了女主角酒吧门前的黑板上。 这个故事里的女主角,三十未嫁,脾气古怪,受过情伤,讨厌男性,唯一的优点是长得漂亮。怎么看,这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可是,我真的很迷恋这样的人物设定,思想斗争了好多次,终于还是不顾一切地下笔了。 男主角就很常规了,帅哥人人都喜欢,尤其是看似花心其实却不花心的,一直是某南的心头肉,一直很想写,非常非常想写呢:) 总之,希望这个故事写了出来,不会让大家觉得女主角太过讨厌哦。毕竟,即使是性格比较倔强、不够温柔可爱的女生,也有被超级大帅哥煞到的可能性嘛(自我催眠中……)。 另外要不好意思地声明一下下的是:故事虽然叫做《匹诺曹走开》,可是里头的女主角并不是照着某南自己的性格来写的。基本上,某南是个善良温柔的好姑娘(自夸,再汗颜);所以,如果你们觉得女主角很讨厌的话,请不要连带着一起讨厌我:) —全书完— 同系列小说阅读: four queens1:匹诺曹走开 four queens2:单恋太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