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物年年》 第1章(1) 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为鬼缘…… 是谁?竟在远方唱起了挽歌?太愚味了!男人困难的睁开眼,他的知觉像凛冬来临时的河水,正迅速的凝结,很快地就要被冰封在时空长河之中。 周围的古木满满的、笔直的,包围了他,只留了一小方灰白的天光,透过黑压压的松林望出去,仍显幽微。 空气中尽是潮湿、松针和腐叶的气味,而不是他已经闻到麻木了的血腥与皮革的臭味,这儿不是战场? 男人忽然想起来,他早就凯旋而归,负着重伤,急着回家,抄了近路,却遇上土匪和赏金猎人,天朝连年征战,逃兵或被逼急的穷佃农落草为寇时有所闻,更何况是那些搜捕逃兵的豺狼,不肯或不愿相信战争早已结束,已经不需要他们昧着良心到处把无辜的人围捕成重伤后抓去领赏。 是他不该大意。 幽怨的歌声忽远忽近,他想,他是碰上山精鬼魅了吧?要来索他魂魄,要他命断于此。他十三岁就替族人打过不少仗,但那都还是小战事,对从小逍遥快活地生长在山林间的他却是个很大的冲击,他亲眼看着一起长大的玩伴们一个个横死在战场上,鲜血和着泥泞,残肢与断剑四散,那些死去的战士们眼都还闭上,苍蝇与乌鸦就已盘旋争食,而活下来的人们围着篝火,神色木然地吃肉喝酒,直到有人唱起了雄壮威武的战歌…… 年少无知的他只觉得这些人冷血,他们难道不该为昔日的战友与朋友唱一曲镇魂歌,以慰他们在天之灵? “镇魂歌?小子,你还是回家绣花吧。“老兵们一个个哈哈大笑。 后来他参与了一场又一场的战事,才知道自己有多天真。 “因为活下来的人想回家。“一个老兵哑着嗓子这么对他说道。 活下来的人起回家。哪怕这一曲战歌只能激起他们生命最后的火花,他们情愿引吭高歌。 十八岁那年,族人归降天朝,本以为能就此息战,谁知和平只维持了短短的一年,北国武皇驾崩,天朝皇帝为一举拿下这心月复大患,片如国境内与所有藩属部族的男丁,与北国宣战,这仗一打,就打了七年,两千多个杀伐与困头的白夜,他一再和死亡擦肩而过,却因为归心似箭,反而送掉性命。 不知打哪儿传来哀凄的挽歌,太折人心志,他警觉心起,试着挪动身躯,却徒劳,意识反而更快地被麻木与冰冷取代。 其实就算他想动,也动不了,他身上的伤太重,断了两臂和一条腿,失血过多,只怕大罗金仙下凡也救不了他。 他脑海里浮现一张女性秀致的脸庞,七年的征战沙场,心上人的模样早已记不清,只记理她那双圆亮清彻的眼眸,还有悠悠柔柔的嗓音。 我会等你。她说。 天空不知何时飘下轻如羽毛的雪片,慢慢的、慢慢的,将山木染白,雪花替代了黄土将他埋葬。 意识远飙,闭上眼的刹那,许是幻觉,又或许是灵魂出窍让他看见异象,他看见、或者以为自己看见一匹雪白的狼。 孟冬。 这年,族人和天朝的关系还紧绷着,但妲娃一直以为那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 第一场雪还没降临,山桃树就全都光溜溜的,尤其在向归坡地上那株最高大的白山桃,看上去那么孤僻又倨傲。 妲娃将热呼呼的包子揣在怀里,一边朝山上走去,一边抬头看着天色,估量这天侯,心里忐忑了起来。 入冬的第一场雪若今晚没来,最迟明天或后天也要来了吧?到时到该怎么办呢? 吉雅这两天问起她最近为什么老是神神秘秘的,她没和吉雅坦白,让吉雅有些嗔怪她不够义气,但妲娃想,她终究还是得找吉雅帮这个忙,而且也只有身为公主的吉雅有能力帮这个忙,只是自己可笑的私心在作祟,迟迟不肯坦白罢了。 妲娃像是刚好要上山执行每天的例行工作一般,神色自若,不慌不忙,却一边不着痕迹的左右张望,小心翼翼地确定没有人跟着,才走进山神庙。 族人视大地的一切为神、为母,他们不像天朝为供奉信仰的神祗会大兴土木建造庙宇、雕刻神像,大自然所赐予的一切都是他们膜拜的对象。 其实在百年前,山神庙只是一株千年神木,神木树心中空,族人深信这棵神木与阿古拉山同时诞生,是山神的精魄灵魂所在,树洞里有一颗同样古老的巨石——据说天朝也有类似的习俗,他们称之为石敢当;而百年后,族人接触了天朝文化,不只学会修盖房舍,也兴建神殿与塔楼,如今的山神庙虽然保持着百年前的模样,但神木周围的二十步距离外,围有十二要根石柱与十二个小祭坛,十二根石柱仿佛某种结界,将凡夫俗子阻挡在结界外,不得擅入。 在族里,只要是山神庙里的东西都是山神所有,没人敢擅动与接近,只有巫女能任意进出山神庙,打理山神庙的一切。 妲娃一见没有人跟踪,便毫不迟疑的走进洞内。 被妲娃藏在洞内的少年早就醒来了,他的耳力就像狼一样灵敏,只是腿上的伤让他无法任意走动,妲娃还在几十尺外他就听见那相当细微的脚步声,警戒地瞪着洞口,手也按在腰间的匕首上,全身肌肉紧绷着,仿佛只要一看见陌生人就要立刻与之拼命。 待妲娃那张白女敕的圆脸从洞外探进来,少年马上就放松了,眼里冷凛的杀立刻转变成小狈看到主人般热切期待的神采。 他的眼神总是教他浑身燥热,心儿乱颤。妲娃连忙低下头,避开与他的目光交会,把怀里的包子拿出来,“饿了吧?我今天多带了两个包子跟两个白馍馍,如果不够的话我再想办法。”他的食量很大,前两天来看他时听见他肚子的咕噜声,妲娃心想她带来的食物根本不够他吃吧? “这些就够了。”他接过包子,挪动身子与妲娃坐得近一些,妲娃本想避嫌,却终究还是红着小脸并他并肩坐下。 少年说他叫纳兰,妲娃在上山采草时捡到受重伤的他,她一眼就认出这个受伤的少年身上的装束及右肩上的苍狼刺青。百年以前他们本属同一个部族,只是各在阿古拉山的南北扎根,纳兰的族人仍旧保持游牧传统,剽悍善战;而妲娃的族人则渐渐发展了畜牧和农耕,与世无争,语言上也许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沟通却不成问题。 纳兰是太阳的意思,轮到他问起她的名字时,妲娃却吞吞吐吐,小脸立刻红烫烫地。 妲娃是月亮的意思。纳兰笑了起来,说他们很有缘,妲娃却为他这句话,心头小鹿乱撞。 最近大巫女把打理山神庙的工作交给她,妲娃一向手巧心细,地上的干草几乎天天换新,不让尘土和露水破坏草堆的舒爽干净,洞里经她打点后也一直保持着整齐与清洁,虽然比不上有屋顶与四面墙来得牢靠,几天下来纳兰也能安心养伤,妲娃偷偷带来一条厚羊毛让他取暖。 “你也一起吃。”纳兰塞了一颗包子给她。 妲娃摇头。“我不……”饿字还没说出口,肚子的咕噜声却先背叛了她,妲娃连耳根子都羞红了。 最近食堂有食物不翼而飞,已经引起大巫女的关注,她只能尽量从自己的份里留下来给他。 就算是这样,依然喂不饱他,这年纪的男孩据说都有牛一般的食量啊!尽避她谎称自己最近吃得比较多,拜托疼她的食堂大娘多给她几个白馍馍或包子,对他来说还是不够吧? “一起吃吧,我这两天都窝在这里,吃饱睡,睡饱吃,少吃几颗包子饿不死,倒是你忙进忙出,要多吃一点才行。”他又多塞了一颗包子给她吃。 包子实在太香,早上只吃了一碗小米粥的妲娃也确实饿得紧,便没再推拒。 树洞外,孟冬的天灰灰白白的,山林里一片萧索,树洞里,他和她并肩坐着吃热腾腾的包子和馍馍,不知为何却觉得连心里也暖呼呼的。 纳兰笑看她捧着热烫烫的包子拼命想吹凉,小嘴咬着包子的模样,纳兰发觉自己的脸烫了起来,心跳快得诡异。 妲娃早就发现他直直盯着她看,女孩子家脸皮薄,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尽避脸蛋快要和包子一样烫了,心里有些欣喜,又忍不住忐忑。 吧嘛这样看着她?是不是她脸上有什么?妲娃越吃越小口,最后忍不住有些嗔怒地转过头看他。 一对上她晶亮的大眼,纳兰心虚地两三口把手上的白馍馍吃掉。 看他吃得狼吞虎咽,妲娃把带来的水袋拿给他,纳兰一脸赧然地接过,喝了几口,还不忘留一半给她,妲娃忍不住在心里想,她还是应该让吉雅想办法才对,光靠她一个人,害得正在养伤的他吃不饱,比起来她的顾虑连她自己都觉得羞耻。 纳兰的族人不久前才和天朝开战,他的伤很明显是在战场上留下来的……更可能是战败被俘时受到凌虐。她的族人百年来虽与纳兰族人交好,却也与天朝往来密切,族长更是始终未表明立场,所以妲娃不敢贸然告诉任何人发现纳兰的事。 但妲娃相信吉雅绝不会去告密的!身为族长之女,又是族人引以为傲的公主,西域第一美女,吉雅拥有一座私人小筑,在松林深处的瀑布旁,吉雅总是邀请她与苏布德一起待在小筑里,三个一起长大的好友聊天打闹。吉雅的小筑很隐密,族里的男孩被警告不得接近,连庞爱吉雅的族长都只有在女儿的邀请下才会进入。 眼前,吉雅的小筑是她唯一想得到的隐密藏身所。当然她自个儿一相情愿地把脑筋动到吉雅身上,对吉雅很过意不去,更何况纳兰是陌生人,要是被族人发现了,纳兰会有危险不说,吉雅的名节也会受损。 可是她真的无计可施了…… 在捡到受伤的纳兰时,妲娃其实很想向吉雅求助,当第一天她替纳兰做了简单的疗伤止血,暂时将他安顿在山神庙后,确实跑去找吉雅,结果听说天朝派了使节来见族长,族长也招待使节住在行馆。妲娃当下就打消了念头,不想让纳兰身陷危险之中,也不想让身为公主的吉雅为难。 当然,刚开始的理由确实是这样的。 她救起纳兰时,他昏迷不醒,她个儿是生得娇小,不过巫女的工作也不轻松,她并非娇生惯养,虽然吃力了些,她还是咬牙将纳兰背回山神庙。 她替纳兰接回断骨,止血包扎,虽然自幼习惯,触碰男性赤果的身体还是第一次,毕竟她只是跟有大女巫身边学习医术,年龄与经验都还太生女敕。 当纳兰因为伤口发炎而高烧不退时,她一有机会就偷溜上来看他的状况,夜里更是趁众人入睡后,不眠不休地照顾他过三更,然后赶在大巫女醒来前回到神塔。 纳兰虽称不上俊美,刀刻似的五官有点太野蛮,摆在一起却出乎意料的好看。清醒后的他老是逗她笑,当她开口时,他也总是表现得无比专注,虽然妲娃忍不住会想,这是因为他待在树洞里太无聊了吧,只有她能陪他说说话,即使是这样,从不识动情滋味的少女心还是一点一点陷落了,拉也拉不回来。 吉雅的为人她不是不清楚,她绝不会背叛朋友。而且也只有吉雅才有能力提供纳兰更好的养伤地点,但是…… 吉雅不只是族内第一美女,也是西域名花,只要是男人都喜欢她,更何况是要纳兰跟吉雅朝夕相处? 妲娃越想,头就垂得越低,觉得好羞愧。纳兰需要一个能过冬也能养伤的地方,而她若是求助于吉雅,吉雅更必须冒着藏匿战犯与名节被毁的风险,相比之下,她这些顾虑实在太惹人厌了! 一双大掌突然托住她快要垂到胸前的额头,妲娃一惊,差点弹跳起来。 “睡着了?”纳兰打趣道,“吓到了吗?”是因为他很可怕,还是因为她真的睡着了?看着她睁圆的大眼和红咚咚的小脸,纳兰越看越觉好笑。 “不是……”妲娃内心又被满满的愧疚占据,“我在想,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她可以帮忙收留你到你康复……” 纳兰的眼神闪过一丝警戒。“你觉得麻烦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离开。”莫名的,他的第一个感觉竟然是有些受伤。 “不是的!”妲娃连忙阻止他想要起身的动作,怕他动到腿上的伤。“第一场雪快来了,你躲在这里不是办法。” 第1章(2) 小丫头说得没错,他心里竟也因为她不是嫌他累赘而松了口气。 从十三岁第一次跟着族人打仗,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就不曾间断,到现在自己都能诊出个大概,他粗估了一下自己还需要几天的时间康复,对她道:“虽然我不信任别人,但你救了我,这条命自然任你处置。”没有妲娃,他早已横尸荒野,接下来只能随遇而安,听天由命了。 “你放心好了,吉雅她人很好的,绝对不会出卖我们。” 她说“我们”,纳兰忍不住微笑,不管妲娃的朋友最终是敌是友,他都会记得这小女娃费心为他做的一切。 仲冬。 雪纷纷,白霜点缀在仍顽强翠绿的松针之间,也覆在山桃树光秃秃的暗紫色枝桠上,湖水结了冰,一线飞瀑竟然冻成水晶般的冰柱,让人叹为观止。 他真想让妲娃看看眼前的美景,只是那丫头最近不知为什么老躲着他,本来她和吉雅是好姐妹,又是替人治病的巫女,三不五时会过来看看他伤势复原的情况。可是好像在前阵子她说他伤势已经痊愈后,便没再来了吧?想到这儿,纳兰不禁有些所以气恼。 小筑的主人请他留下来过冬,说是在凛冬时节翻山越岭回到他族人的领地太过危险。其实对自小生长在这片山林里又身经百战的纳兰来说,这才是离开的最好时机。北方天气酷寒,天朝的军队大都是南方人,就算有本地人带领,也不可能冒险搜山,不过他却违背了战士的本能,顺着主人的美意留下来了。 他本来想,妲娃会来看他吧?可是那妮子竟然好几天都对他不闻不问,害他心里郁闷极了。 “你在看什么?”身后,裹着雪裘的佳人掀开厚重门帘走来。 这片外廊正对着瀑布与湖光山色,通常是她弹琴与读书的地方,即使在凛冬时节也只以皮草与皮革缝制的厚门帘与里头的小厅隔开。 “我在想……”纳兰根本没仔细听吉雅问了些什么,看着小筑外的景色,有些失神的道:“那丫头是不是很怕冷?”所以才不来看他。 “什么?”他的回答没头没脑的,让吉雅模不着头绪。 纳兰回过神来,歉然一笑。“不,没什么。” 对于冒着风险收留他的吉雅,纳兰队了感激以外,还多分敬重,只是刚刚想的太专心了,连她走到身后都没察觉。这对一个必须随时保持警觉的战士来说,实在不是好现象,但纳兰此刻也无心想其他。 “我在想,等雪一停就该起身了,不能再让你冒险帮我。” “怎么又这么说呢?”吉雅佯装道,娇颜仍旧柔美,“你或许在山里生活惯了,习惯这种大雪天,不过毕竟伤才刚好,不比你平时手脚灵活,何况我可不是一个嘴里答应伸出援手,却做得心不甘情不愿的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我的恩人,我更不能拖累你。” 吉雅笑了,那抹笑会让天下男人感慨,苍凉的天地间若是只有她的笑容绽放,也绝不可惜,纳兰却神色依旧。他觉得吉雅很美,便这就算他也觉得雪景很美是一样的。 吉雅上前挽住他的手臂。“你放心,我阿爹最疼我,我说我喜欢安静,他才让人建了这座小筑,平常根本不会有人来,你大可放心地待到明年春天。” 纳兰本想退开,他的族人对于男女之间的约束与礼节虽然不像天朝那般严谨,但这样的动作也太过亲密了,只是直接拒绝又会让女孩子家下不了台,何况还是一个对他有救命之恩的女子。 “柴好像快没了,趁现在雪停,我去捡一些回来。”他只好借故离开。 吉雅看着纳兰的背影,慧黠的大眼盈满笑意与柔情,双手不自学地卷着发辫,那怀春少女一般的淘气心思一点儿也不隐瞒。 她想他是害羞吧?这让她更想逗他玩了呀! 纳兰走出小筑,他一向走偏门,而且总会小心地确认屋外没有人才离开。 他还是该坚持离开的,孤男寡女处在一个屋檐下,还要相处一整个冬季,有一点正义感和良知的男人都知道尽快离开。 也许明年春天,他再回来找妲娃吧?她身为女巫,应该不会轻易接受其他男孩的追求,只是离开一个冬季,应该不至于太迟…… 想到这儿,纳兰的脸颊热烫了起来,为自己的想法感到讶异。 他怎么会在意起妲娃有没有追求者? 答案很清楚了,若还要找别的借口,他就是蠢蛋。 即使不曾对谁动心,这种想要独占、想要亲近,日日夜夜念着的情感却是那么特别,那么不容易错认。 他脸上扬起笑容,脚步也轻快了起来,毫无阻碍地在雪地上奔跑,不自觉地往巫女们居住的神塔走去。 巫女虽然不能婚嫁,但如果妲娃的族人没有改变传统的话,小巫女在十八岁的成年仪式后,若有婚配对象,还是可以成亲并卸下巫女一职。 神塔虽然远离民宅,周围并不荒凉,这里的银杏树是刻意栽植,按照特定的次序排列,一条通往神塔大门的主要大道与四条小道呈现放射状,道上铺着平整的石板,定期有人会清理积雪。 虽然有着共同的祖先与文化,但妲娃的族人受到天朝相当程度的影响,整座山城有模有样,不像他的族人依然崇尚自然,逐水草而居,人烟所在就是帐篷所在。 远远的,他便看到那座白色神塔,矗立在冰天雪地的山谷之中,仿佛一柄白玉剑,剑尖没入地底之处迸开了五道笔直的黑色裂痕。 还没走近神塔,他就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像是刚离开山神庙,或者正要前往山神庙……总之不是往吉雅小筑的方向。 纳兰双手抱胸,看着小女娃低头走路的模样,他像头慵懒的狮子,懒洋洋地迈开大步跟在她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长一段路,妲娃始终低着头闷闷地想心事,好半天才发觉有人跟踪她!她吓得转过身,却见到自己心里才正嘀嘀咕咕、念着的家伙,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纳兰朝她露出一个有些挑兴的微笑。终于发现啦?笨蛋! 什么意思嘛!他对吉雅不是有礼的很?对她这个“前”救命恩人态度却差这么多!妲娃扁起嘴,脸颊微鼓,突然转过身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这妮子竟然不理他?纳兰呆住,也说不出是自尊受创多一些,或觉得莫名其妙多一些,若在平时,他一定不会这么自讨没趣,不理人?他也没兴趣去贴别人的冷!不过这会儿他却感觉心里只有满满的不甘心与不愿死心,固执的牛脾气发作,决定当跟屁虫跟到底,她若坚持不说话,他也绝不会先开口,哼! 妲娃往山神庙走去,这种天气除了猎户会趁雪停时到附近山上猎些野免外,一路上就只有他们俩,一前一后,一个急促,一个悠闲,妲娃走个三四步,纳兰只要走两步,害得他跟在后头越看越觉得低着头拼命迈动小短腿的她很好笑。 妲娃嘟着嘴,不明白这个见色忘义的讨厌鬼干嘛一直跟着她? 虽然……他和她也算不上朋友吧,她一点都没有要向他索讨恩情的意思,只觉得他面对吉雅和面对她时的差别待遇让她心酸酸的。 虽然……她其实也不那么讨厌他跟着,只是他一直不开口,她心里忐忑又不知所措,只好也矜持着不先对他示好。 妲娃整理好山神庙,更换清水和鲜花,纳兰抱着你站在一旁,如果妲娃转头看他,他就若无其事地别开脸,仿佛他只是正好到这儿来欣赏风景。 妲娃本想告诉他,一般人在平时是不能进到石柱的范围内,不过想想他连树洞里都待过了,石柱的范围内又算得了什么?接着又想到那时他还对她和颜悦色,两人可以并肩坐在一起快乐地聊天,心中忍不住既甜蜜又哀怨。 实在不能够怪他,吉雅那么好心地冒险收留他,他对吉雅好也是应该的,何况吉雅还是第一美女,凡是男人都会喜欢她…… 她一边整理草堆,眼角瞥见他还没离去,便自顾自地道:“你伤才刚好,应该好好在吉雅那里休息才对。” 终于说话了啊?纳兰原本越来越阴郁的眼瞬间亮了起来,不过心里还是有些不快。他就这么惹人厌吗?连说话也不肯看着他! “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他故作冷淡地道。 “……”怎么这样啊?她是好意耶!妲娃难过死了,她气呼呼地起身,当作没看到他,继续今天的工作。趁着雪停,她还得到山坡上找瑞雪降临后才会盛开的雪铃草,没空和讨厌鬼瞎搅和! 她还是不看他!纳兰开始觉得哀怨了,本来心高气傲的他早该扭头就走才对,却不由自主地跟在她身后,她往左转,他便往左;她往右拐,他也往右,害得妲娃忍不住想跺脚,这讨厌鬼到底想干嘛? 纳兰一双眼瞪着她的脑袋瓜,心里不断叨念着:干嘛不看他?他长得很丑吗? 雪儿一停,也是动物趁机觅食的时候,包括攻击性强的肉食动物,妲娃过去不会这么莽撞地上山,但这会儿她顾着和纳兰呕气,根本忘了这回事。 不过她没发现,纳兰跟在她身后,那种出身山林、被大自然磨练出来的野性霸气,以及战场上所练就的沉稳冷锐,多少让那些躲在暗处的狼群不敢妄动,毕竟要熬过漫长的冬季,首先就要维持体力,狼群还是轻松地抓点小免子或地鼠什么的,好过费力和一个看起来不好惹的家伙搏斗。 当然,纳兰赌气归赌气,还是不忘保持警戒,妲娃拿着铲子细心地挖掘融雪下的雪铃草,他便站卫兵似地矗立在她身边,妲娃不明所以,不知自己带了个连野生狼群都畏惧三分凶狠保镖,采药的过程风平浪静。 下山时,两人还是没说上半句话,连眼神交会也无,妲娃又想起纳兰对她的冷淡,想起他对吉雅那么好声好气,一时间心头酸,眼眶也热了起来。 一直跟一直跟,却又不说话,讨厌鬼!妲娃不自觉地加快、加重脚步,不小心踩到覆盖在杂草和土洞上中空的部层,脚拐了一下,整个人跌趴在雪地上。 “小心!”纳兰想扶住她已经来不及了。 筐子滚到一旁,浅紫色的雪铃草散了一地,而她的模样好凄惨好狼狈,妲娃心里所有的委屈不由得一古脑儿会冒上来。 “都是你啦!讨厌鬼……呜哇哇……”她像个耍脾气的小孩,坐在雪地上嚎啕大哭。 “别哭啊!”纳兰两三个大步绕到她身前,紧张地蹲,“很疼吗?哪里受伤了?” “不用你关心!走开!”她扁着嘴,可怜兮兮地赶他。 “对不起,你生我的气就好,不要哭好吗?”他只能灰溜溜地讨饶,“不要哭了,很痛吗?我背你去找大夫好吗?” 妲娃停止惊天动地的大哭,抽抽噎噎地瞪着他,小嘴红嘟嘟,脸颊也因为哭泣与天寒而泛着诱人的红晕,看得纳兰一阵心痒,可她哭红的眼睛却让他的心头闷闷的,竟然有些疼。 “我就是大夫。再说你想送死吗?”背着她去看大夫,不就等于向全城的人宣告他这个逃亡的战俘躲在这儿? 见她不再掉泪,纳兰松了口气。“你终于肯看我了。”他语气里的哀怨想藏也藏不住。 妲娃一愣,噘嘴道:“看你做什么?你对我那么恶劣……” “哪有?我哪里惹你生气,让你觉得我很恶劣?”他把脸凑向她,“那我让你打回来吧,打到你气消为止。” 妲娃的脸蛋红到冒烟了,纳兰的鼻尖近得与她只有一息之隔,她的心脏差点跳出喉咙。 “我……我干嘛打你?”她娇柔地嗓音像小猫似地嗫嚅着,明知该躲开,却不愿主动躲开。 纳兰有些失神了,妲娃的气息扰乱了他的神智,那属于她的、混合着甜桃与檀香的独特气息令他想念,想念在山神庙里养伤时她还愿意和他亲近,愿意和他说话,会看着他笑得好甜好可爱。那种莫名其妙的想念令他既苦闷又快乐,害他在没见她的这段日子里总是过得心不在焉,而此刻,她那一张一合的红艳小嘴看起来好诱人,好……可口。 他着了迷,入了魔,恍惚地将唇贴上她的。 山桃花开了吗?为何他闻到春天甜美的气息,那么教人留恋着迷? 他俩的心跳在那一刻,同时地狂烈震颤,震颤着古老的共鸣,他们的嘴里尝到了蜜和糖的味道,舍不得这么快就分离,于是一尝再尝…… 年少的他俩还不懂激情与,依然吻提缠绵轻柔,恋恋不舍地离开彼此的呼吸之后,少男少女酡红着脸,眼神灿亮,世间仿佛只剩彼此。 他们和好了,可又不太和对方说话,因为一开口,视线一有交集,就脸红心跳不能自己,感觉有些怪怪的,却舍不得失去对方的陪伴。那天,妲娃工作,纳兰就陪在她身边——后来的许多日子也都是那样。回到吉雅的小筑时,吉雅问他去了哪里,怎么整天不见人影,纳兰只是微笑,有些傻呼呼的那种笑。 第二天也是个雪霁睛朗天,纳兰和吉雅道了别,因为他在陪妲娃上山采药时发现了一栋许久无人居住的小屋,他有娴熟的打猎与追踪技巧,饿不死自己,而此刻他伤已痊愈,搬离小筑显然是更明智的抉择。 第2章(1) 季冬。 春天的脚步逼近了,雪不再积得厚厚一层,森林与农地的融雪处冒出新芽,四处觅食的小动物也多了,大地有种苏醒前的静谧期待。 吉雅开始努力说服父亲,拒绝向天朝臣服,原因除了纳兰之外,也包括几个天朝来的使臣失礼的程度让她很不愉快。 族长虽然宠爱这个女儿,与天朝是战是和却不能轻率地作出决定,更何况族里的长老,甚至包括一向是民心所在的巫女神塔,对此也各有主张。 长老们主战,因为不想再见到天朝跋扈且高高在上的态度,维护族人百年前的传统更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坚持,何况山的另一头,与他们血脉同源的兄弟都向天朝宣战了,他们在一味地讨好天朝,简直愧对先祖神灵! 再者,天朝虽然强大,但经历了一场内斗,还有四方虎视眈眈的外患,这时候开战未必不利于他们。 巫女们则是主和,认为天朝疲于应付自个儿的内忧外患,未必有空理他们,族人在山谷里自给自足,与世无争,何必让战事扩大,生灵涂炭? 政局未定,不过,这些对妲娃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事。 纳兰伪装成普通的猎户,由于天朝的士兵暂时退离山谷,居民们的警戒比较松懈了,穿上他们的衣服混在市井里,少开口,根本没人发觉他有什么不同。一回到山上,他敏锐的天性足以让他像头神出鬼没的狼,避开可能的查探。 这夜,妲娃才要入睡,窗外有一阵细微的敲打声引起她的注意,本来妲娃不以为意,夜已三更,她都要开始烦恼明天工作时会打瞌睡了,哪有闲情逸致去追究那奇怪的敲打声从何而来?身边白玛的打呼声反而比较困扰她。 叩!叩叩……又是一阵节奏相同的敲打声,妲娃好不容易凝聚的一点睡意突然间烟消云散。 显然,有什么东西在敲她们的窗子。妲娃悄悄溜下暖炕,同榻的三个小女巫都还睡得香甜,她蹑手蹑脚地来到窗前,轻轻推开一道窗缝,果然看到月光下,纳兰正打算朝她们的窗边再丢一颗石头。 他在干什么啊?妲娃又将窗子推开了一些,窗轴的咿呀声让她提心吊胆的冒出冷汗,幸好白玛的打呼声够大,回头看其他人都还熟睡着,妲娃松了口气,站在窗前挥手制止他。 要是吵醒其他人就惨了!这个笨蛋!妲娃气呼呼地瞪他,可是这个距离只能看到纳兰露出一口白牙冲着她笑,然后张开手臂挥动,示意她下去找他。 他到底想干嘛?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妲娃没好气地嘟着嘴,怕他继续丢石子吵醒其他人,也怕冷风灌进来,只好很快地关上窗子,拿了雪裘,穿上厚袜子和靴子,偷偷溜出去。 她从侧门出神塔,以躲过正门和大殿上守夜的巫女,小跑步来到等在她窗下的纳兰身边。 “你不要命啦!要是吵醒其他人怎么办?”她压低了嗓门,嗔怒道。 “别担心,我跑的很快。你穿这样够暖吗?”他没事似地笑问。 “如果你让我继续窝在炕上会更暖。”她咕哝着,搓着小手呵气,离开暖呼呼的被窝到外头吹冷风,还能暖到哪里去? “对不起,等会儿就会暖一些了。”他大掌包住她的小手揉了起来,替她取暖,接着将她一只柔荑收在掌心。“走吧!” “去哪?”妲娃没和他拉拉扯扯,反正今晚是没睡意了,只是她担心离开太久,会被其他人发现她深更半夜偷溜出来。 “秘密!你跟我来就知道!”纳兰拉着她往积雪较少的松林里跑。 对他来说,这只能算步子迈得大一些,对妲娃来说,却得小跑步才能跟上。纳兰心想小家伙跑一跑身体会比较暖和,当然他也没忘记她腿短,不时停下来或转过头,确定她真的跟得上。 纳兰从小在山里长大,他的族人不兴把女人捧在手掌心那一套,在他们族里,女人只要够强悍,也能与男子平起平坐,所以纳兰从小到大所遇过的都不是需要男人时时小心守护的柔弱女子。 这样的他,根本不可能懂得什么是温柔体贴,什么是怜香惜玉,不过他却还是有种雄性与生俱来的保护欲。他走在前头,对山林的了解让他懂得跳好走的,安稳的路走,不时踢开那些碍事的树枝或石头,踩踩看有没有被雪覆盖的小坑,然后回过头,见她喘得急,脚步便在放慢一些,并不时捉起她的小手替她取暖,她没空说话,他就随便东扯西扯,逗她开心。 妲娃也没有抱怨,她本来就不是柔弱得连一点风霜都挨不住,渐渐地,身子暖了,沁出薄汗,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是那片山桃树林。 才出了松林,眼前就一亮,原本光秃秃一片萧索的暗紫和白雪颜色,一夜间竟然满枝的云蒸霞蔚,绵延至山的那一头,像一片桃色山岚。是夜无月,银河横空,珠斗斓斑,星空下的桃花像浅紫又像粉红,幽幽地招摇着。 倨傲地挺立在山坡最空旷处的白山桃,则硬是和那些小辈比美似的,花开得尤其多、尤其大,满树的银花赛雪,朱芯红蕊衬得白得透明的花瓣更不似人间物。 “哇……”妲娃忍不住一声惊呼。 “很漂亮吧,它们竟然选在半夜开花。” 妲娃生于斯,长于斯,当然知道山桃树开花很美,却不记得她曾经为了眼前的美景有任何感动与兴奋。 也许是因为她从未在繁星下看过桃花开;也许是她从来只当树是树、花是花、夜晚是夜晚,没什么特别;也许是因为她遇到了纳兰…… 风很轻,没有唐突难得的美景,纳兰侧头看她小脸红咚咚的模样,眼里和唇角的笑是他从来不意料自己会拥有的温柔。 情人的娇颜赛桃花,不过他不会这么油腔滑调,甚至连想到都觉得怪异。他只能说,从遇到她之后,他开始希望所遇见得一切美好都有她参与,因为她的微笑比那些美好更能温暖他的心。 纳兰牵着她走到白山桃树下,那儿有颗大石头,他把稍早就带过来的包裹与竹篓藏在桃树和石头中间,向阳的坡雪融得早,温度较高,湿度较低,他还挖了一个洞,里头似乎埋了些东西,用油布盖着。 “喏,喝一点。”纳兰递了水袋给她。 妲娃跑了一段路,正好口也有点渴了,接过就仰头喝掉一大口。 “咳……”袋里不是水,而是酒!她觉得喉咙烧烫,整张脸瞬间比桃花更红艳,却是快飙出泪来的红艳。 “喝这么急做什么?”他轻拍她的背。 “我以为是水嘛……”她咕哝着。这口酒和这番折腾,还真让她觉得有点热了,纳兰双手抱住她腰肢,轻易地将她举起,好让她坐在大石头上。 “这种时候当然得带酒,你再喝两小口,身体会再暖一些。” 妲娃乖乖地喝了,圆圆的小脸一片红,被包在滚着白毛皮的雪帽里,看起来好可口,纳兰越来越不会在她面前压抑自己,想偷亲就偷亲,想捏着玩就捏着玩,这会儿又把她的圆脸揉成了粉红包子,亲了好几口,逗得她又娇又嗔。 “要不要吃烤地瓜?” 妲娃咽了咽口水,本来不饿,听到食物却突然嘴馋了起来。“怎么会有地瓜?”想到松软绵甜的烤地瓜,她开始担心自己的口水要滴出嘴角了。 “下午时换了一些,刚刚正好拿来烤。”纳兰弯身把覆盖在先前挖好的洞上的干土和柴枝拨开,里头埋了稍早时应该还热烫到发红的木炭,还有之前就烤熟、埋在地下煨热的地瓜。 “喏!”他捡了颗又圆又肥的,替她把泥土拨干净,剥成两半给她。“还是有点烫,小心吃。” 妲娃把酒袋摆在石头上,捧着地瓜吹凉。 她越来越明白纳兰是真的有本事赤手空拳却饿不死的那种人,如果让他住在山上,那更是如鱼得水,整座山简直就像他的王国一样。 那时如果不是伤在腿部与头部,他就算自己一个人躲在这山上,大概也能活蹦乱跳的吧? 冬天能吃到野味的机会不多,所以纳兰偶尔会把多的猎物和她的族人换点其他用得上的东西,而且他手巧,擅长木工,器皿工具一类也难不倒他。 纳兰自己拿了一颗地瓜,把方才就堆在土堆上烤干的树枝点上火,堆成小小的营火,才起身坐在她身边。两人吃着热乎乎的烤地瓜,佐着桃花的香气和美酒,看星光与桃花共舞。 深夜凉冷,她小小的身子往情郎怀里偎去,纳兰干脆一把抱住她,像抱着个毛茸茸的小女圭女圭似的,一大一小窝在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地乱扯乱聊,还无聊地偷咬对方的烤地瓜。 “你的比较甜耶!”明明味道一样,她却像耍脾气的小孩般闹道。 纳兰又咬了一口她的地瓜。“会吗?你的比较甜……你好像小表,吃得满脸,哈哈……” “哪有?”她小猫洗脸似地胡乱模了把脸颊。 纳兰闷闷地笑着,倾身舌忝去她唇边的地瓜屑。“在这里。”见妲娃小脸泛红,他玩心大起,继续逗她,“还有这里。”偷咬一口,“跟这里……”再偷亲一下。 “你乱讲,我才被你舌忝到满脸都是地瓜!”她嘟囔着,却没推开他,“等一下回去白玛一定会闻到地瓜的香味啦!”白玛的鼻子闻食物最灵了! “那我再帮你舌忝干净一点。”他又凑近。 “你这个色鬼,走开啦……”软绵绵的娇斥和推拒,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妲娃永远都记得,那一夜的桃花和星子,真的很美,很美…… *** 第2章(2) 孟春。 雪消融,整座山城阗溢在桃花的香气里,万物好像从冬眠中苏醒,由死寂中重生,昂然生气又回到大地上。 族里的大事一向由六帐长老、神塔女巫与族长三方定夺。在族长的协调下,原本持相反意见的巫女与长老们达成了共识,他们赞成族长不主动向天朝求战,但对山的另一头,他们共同血脉的兄弟敞开双臂,由富庶的他们接纳战后来不及恢复元气的纳兰族人,帮助他们重建家园,甚至接受他们在山城里定居。 所以现在纳兰可以光明正大地露出苍狼刺青,也可以大方地表明自己的身份。 吉雅依然向他示好,羡煞族里所有男子,而纳兰则依然跟在妲娃后头,这让妲娃左右为难。 “你就原谅吉雅吧。”妲娃的另一个手帕交苏布德,父亲是族里地位崇高的大学者,祖父亦是六帐长老之一,苏布德自己则是学堂担任夫子,学堂里教授天朝的文字典籍,也教授族人的母语,不过苏布德的祖父一直大力反对学堂继续传授天朝的文化。 “我才没有怪她。”妲娃低下头,“是我对不起她。”吉雅帮助她,她却恩将仇报,内心的愧疚让她在吉雅面前抬不起头来,甚至不曾再主动去找过吉雅。 “你别忘了,就算吉雅对纳兰有意,她也不可能真的跟他有结果。”无论族长再怎么宠爱掌上明珠,公主的身分早已决定吉雅的婚姻不会只关乎她自己的幸福。族长虽然决定不与天朝正面宣战,但接纳了纳兰的族人也等于与天朝为敌,他们势必得牺牲吉雅的婚姻去换取包强大的友邦作为后盾。 虽然苏布德是好意,却不料因为她的这席话,让妲娃开始躲着纳兰…… *** 仲春。 雪融尽。春风在树梢,在林间,也在每个人的心上和脸上。 天朝或许十分壮大,但也像只臃肿而脾气暴躁的巨龙,永远疲于应付无止息的忧患——东有蛮横的海盗,北有剽悍的游牧民族,西有顽固的色目人,南有狠毒的邪教徒。纳兰与妲娃的族人总算得到一点安逸,因为那只贪得无厌的巨龙暂时没空理他们。 风很甜,日光温柔,合该是万物皆美好,人生正如意的时候,纳兰的脸色却很难看。他又像只被遗弃的流浪狗,跟在“前任”主人后,瞪着她的后脑勺,希望老天快让他们心意相通,让那个莫名其妙的笨女人知道他内心的不快,赶快跟他和好! 但第一千零一次,妲娃还是对他视而不见,提着篮子自顾自地上山。 他开始觉得哀怨了。 妲娃在水边洗衣服,他就故意打水漂,一、二、三、四、五、六、七……他不只打猎厉害,打水漂的功夫也不差,有时妲娃再怎么要自己忽略他,还是会愣愣望着那不断在水面上跳跃的石子。 超过第八下时,妲娃惊呼了起来,脸上的红晕泄漏了她的专注与好奇。 嘿嘿,终于肯注意他了吧?纳兰得意洋洋地露出痞子笑,下一瞬间,笑脸却垮了下来,就见妲娃回过神来,凛了凛神色,没事似地把洗好的衣服收回篮子里,起身准备离开。 啊啊……太过分了!做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诚恳,这么不老实?纳兰快步追上前。“站住!”他可不会再傻傻的等她自己开窍了,大步一跨,挡住她的去路,两手抓住她肩膀,“你干么又躲我?”真是一千个莫名其妙! 妲娃一见他那张其实令她万般想念的脸孔,多想就这么跟他和好算了,却欲言又止,末了,还是垂下头。 “嗳嗳……”纳兰一见她一闪即逝的、小媳妇般的神情,转而双手抱胸,没好气地道:“我觉得我快要记不得你的包子脸,只记得你的发旋了。”他食指点点她的发旋,在右边,哈! 什么包子脸?妲娃嘟嘴,“反正我只有包子脸,你……你干么一直要来烦我,吉雅比我好……”她头垂得更低,篮子抱在胸前,好委屈。 纳兰突然觉得手很痒,想捏她的脸,捏醒她!“你现在是在吃醋吗?可是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有人故意躲我,故意把我推给吉雅。” “那是因为……”妲娃抬起脸来,眉毛和嘴角却往下垂,“因为……”因为什么?因为她希望吉雅开心,所以要把他让给吉雅?这么说纳兰一定会生气的!“因为吉雅比我好,她是西域第一美女……”还有什么好理由?一时间她竟脑袋打结。 这什么烂借口?“她是第一美女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十年后第一美女换人了,你是不是要我去追求另一个第一美女?或者跟天朝的第一美女、跟东海的第一美女一比,吉雅完全不算什么,那我是不是要不停更换追求的对象?”他忍不住了!他生气了!纳兰两手捏住她的两边脸颊,那柔软白女敕的肌肤在他手上就像麻糬一样有弹性。“我真是被你气死!” “好痛!”妲娃快哭出来了,“我的脸会被你捏肿啦……”欺负她要抱着衣服,没手可以反抗吗?好过分! 纳兰终于放手了,他当然舍不得捏得太大力,不过妲娃原本白软的双颊还真被他捏得红扑扑的,看起来更可口了。 “那更好,从今天开始我改吃大饼,我最爱吃大饼了,你不准再塞别的东西给我。”他意有所指地道,看着她哀怨指控他的眼神,想起她两手抱着衣服,忍不住好笑地以手掌贴着她的脸颊替她揉揉。 “可是……”她又要低下头,纳兰坏心眼地两手一压,她两片粉女敕的唇立刻噘成了小鸡嘴,口齿不清地道:“吉雅她……她明年春天就要嫁给狼城的少主。” 听说狼城少主脾气很坏,而且酷爱声色犬马的享乐,光听这些传闻就觉得那位狼城少主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吉雅真的好可怜,不能选择跟自己喜欢的人厮守终生,还要嫁给一个大坏蛋…… 纳兰本来觉得她的小鸡嘴一张一合的样子颇可爱,可是越听越无言。 “吉雅的婚事已成定局,你我都莫可奈何,难不成你是要我跟着她嫁入狼城,当她的小白脸吗?”她敢说是,他就把小鸡嘴吻成小鸭嘴! “我又不是这个意思……”她眉头打结,泪眼汪汪,好可怜的样子。“快放开我啦!” 不是就好。纳兰松开手,妲娃扁着嘴,本来又想垂下头,但想到会被他捏脸,只好闷闷地走到一旁的大石坐下。 “我只是希望至少在这一年里,吉雅会开心一点。” 所以说来说去,他是礼物就对了,要不要再跳个舞来娱乐可怜的公主和委屈的小女巫啊? “你就是因为这样,自己闷闷地自作主张,甚至也不和吉雅坦白?” 妲娃嗫嚅着,终究没胆开口就是。 她实在没办法,也不敢面对吉雅——她该拿什么颜面去见吉雅?在吉雅不知情的时候,她和纳兰竟然互生情愫,吉雅连一点竞争的机会也没有,因为她就要为了保护族人嫁进狼城。 她为吉雅心痛,可是却明白自己也是让吉雅悲惨的凶手之一,这教她怎么在吉雅面前坦然自若? “吉雅不是笨蛋,不会没察觉我们的事。”其实,他也和吉雅谈过了,委婉而坚定地坦白自己的心意,吉雅当然哭了,他对她很抱歉,可是总比对她说谎,敷衍她来得好。 而吉雅,她一开始也抗拒过,抗拒自己的命运,抗拒自己第一次心动的对象已经心有所属。但是纳兰告诉吉雅,她的名字就是缘分的意思,世间一切都需要缘分,是缘分让他们只能当朋友;缘分让她生在族长家成为公主;缘分也让她和妲娃从小就是好朋友。人们无法抗拒缘分,只能坦然接受,也许很困难,但世间哪一件事不困难? 原本他不知道吉雅想通了没有,不过这几日吉雅向他探问妲娃的事,苦恼地告诉他,妲娃也躲着她,而且还打算撮合他们两个。能够这样坦然提起,想必吉雅是想通了吧! 但眼前这个可爱又可恨的包子显然还想不通! “像她那样条件的姑娘,有什么理由要痴缠光棍一个的我?为了一段根本没有开始的恋情、一厢情愿的好感?你躲着我也就罢了,还躲着吉雅,又不肯把话说清楚,你是要让吉雅也失去一个好朋友吗?” “我没有!”她没有这个意思啊!可妲娃这才发现,她竟然一厢情愿地想成全吉雅和纳兰,却没问过当事人愿不愿意。 “去和吉雅将清楚吧,她明年春天就要出阁,你们也只剩一年的时间可以相处了。” “哦……”妲娃不安地抱着篮子,“可是……” 见她又低下头,纳兰没好气地伸出手,弹了她的额头一下。 “噢……好痛!”把衣服放在大腿上,这回她赶忙伸出双手捂住额头,大眼又泪汪汪地对他投以无言的控诉。 “说好。”盖住额头就没事了吗?他作势要捏她脸颊。 “好啦……”恶霸! “以后不可以再跟我冷战。” 妲娃抿着唇,一脸犹豫不决的小媳妇模样。 “我突然好想吃大饼。” “好嘛!”她惊慌地以双手盖住脸颊,却惹来纳兰一阵大笑。 “坏心鬼……”话落,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谢天谢地。后来,他们果然没有再冷战过了。 第3章(1) 第二年的春天。 孟春的第一天与季秋的最后一天,是族里每年最重要的两大祭典,这年妲娃终于能够正式跳祭神舞了,虽然有点不敬,不过她将这次的祭神舞当成了暖身,好在季春的第七天——也就是吉雅出嫁那日,为她跳出最后的祝祷之舞。 只不过,许是她心不诚、意不敬,那场祭神舞像个灾难,先是她跌了好大一跤,害白玛被她一绊,也倒在她身上,然后她右手的金扇飞了出去,“啪”地一声正面砸在某位长老的脸上,庄严肃穆的祭神大典上立即有人爆笑出声。 妲娃脸蛋爆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只能硬着头皮,单手持扇将祭神舞跳完。 祭典后她很沮丧地躲在山神庙的树洞里,缩着身子数地上的蚂蚁,纳兰半哄半骗,好半天才把她拉出洞外。 他拍拍她的头,抱着抽噎的小家伙柔声轻哄,“也没有跌得很惨嘛!”只是很爆笑而已。 妲娃扁着嘴,知道纳兰是安慰她,她只能更加努力练舞,决不能把吉雅的婚礼搞砸。 季春的第七天,她手持金银花,穿着祝祷的正式礼服,心里其实难过多于紧张。她也想像苏布德一样陪着吉雅,毕竟狼城远在千里外,嫁到狼城后吉雅的身份更不比以往,以前是因为族长不拘小节,所以他们总是玩在一块儿,未来……何时能再见面都是个未知之数。 可是她知道自己的任务,一定要为吉雅跳好祝祷舞。 不同于祭神舞拿的是扇子与铃鼓,婚礼的祝祷舞拿的是金银花,在仪式之前为敬告天神用,巫女的舞姿优雅而庄重。妲娃成功地完成了她的任务与她对好姐妹的祝福,在神殿里,穿着嫁衣的吉雅对她微笑时,妲娃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大巫女念完祝祷文,吟唱赞歌,接下来的仪式就得等吉雅到了狼城后,依照狼城的传统进行。 仪式一结束,妲娃手忙脚乱地把礼服换下,当她赶到迎亲队伍在山下最后休息的地方,也是吉雅的家人送行的终站时,迎亲队伍早已起程,她只能跑在后头和探出花轿朝她挥手的吉雅道别。 纳兰在腿短的小家伙跌倒前抱住她,狼城的迎亲队伍都是骑着骏马,驾着马车,不一会儿就不见踪影了。 “别哭了,明明是喜事,你哭得比女乃娃还惨。”他依然不厌其烦地哄着她。 妲娃吸着鼻子,“我才没有哭……”她很努力不哭的。想要献给吉雅最好的祝福,跳祝祷舞的她当然从头到尾都不能哭,可是说着说着,还是忍不住把脸埋在他胸口,小声地呜咽起来。 从今以后,她就不能再和吉雅一起玩闹,一起谈心,她们三个曾经说好老了也要当好姐妹,也许之中有人生了女圭女圭,也许有人如愿成为第一位女大学士,到那时都还要聚在一起,要比过去感情更好,现在吉雅却离开了…… 苏布德拿着红布包走过来,见到他俩的情况本想回避——唉,这对小情侣也真是不害臊,虽然大家都在想,等妲娃满十八岁,他们的好事也该近了吧——但转念一想,妲娃那么爱哭,还是把东西给她,让她一次哭个痛快吧! 她干咳了一声,本来还抱在一起的两人暂时分开,妲娃依旧抽抽噎噎,泪水满腮,鼻子红,眼儿红,纳兰则一点也不介意他俩亲密的模样被人发现,一手仍环在妲娃肩头安抚她。 苏布德虽然也很想和好姐妹抱在一起痛苦,不过她的性子向来沉稳冷静,还是将情绪掩饰得极好,哪知道下一刻,妲娃却按捺不住地冲过来一把抱住她,害她本来只是眼眶有点热,这会儿也不由得跟妲娃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苏布德……” 族人三三两两地回去了,经过他们两个傻丫头时,忍不住笑了笑,纳兰则识相地退到一边去。人家姐妹淘感情深厚,何况是今天这么重大的日子,他还是模模鼻子,哪边凉快哪边闪。 “别哭了,唉!”到底还是苏布德冷静,先收拾好情绪,“你别把鼻涕往我衣服上抹啊!”她不改本性地调侃道,“好了,要哭你回山上去哭,躲在你那口子身边尽避哭。这是吉雅刚刚交给我,要我拿给你的……” 说到这儿,苏布德不禁又有些哽咽了。 “如果没意外,下个出嫁的就轮到你了吧?吉雅说她可能没办法回来看你嫁人,所以先给了你……”族里有个习俗,新娘若戴着母亲或姐妹成亲时用过的首饰,会给新娘带来好运,所以通常族里的女孩出嫁时,母亲或出嫁的姐妹都会送给她一个首饰,苏布德是打定主意终身不嫁的,但吉雅还是给了她和妲娃一人一个。 吉雅给了妲娃一只珊瑚手镯,给苏布德的则是代表她名字的珍珠发簪。 看着那只手镯,妲娃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又泛滥了,从苏布德手上接过手镯时,她再也忍不住地蹲子,捧着手镯呜咽起来。“吉雅……” “唉……别这样……”苏布德轻叹,眼眶一红,也干脆和她一起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希望狼城那少主是个好人,否热,她们一定会要他好看! 这天,纳兰有着强烈的被排斥感,好姐妹的圈子男丁止步,不过他也只能认了。 *** 孟夏,山桃树结了果子,青涩青涩的,看上去让人嘴里都泛起酸,却也在心里萌生出期待的甜美。 纳兰挣了点钱,打算在城里开间木工坊,打猎则当作偶尔加菜用的副业,毕竟打猎的收获比起做生意还是较不稳定的,纵使他技术再好,总也要给山林和动物休养生息的时间。 想着还有两年才能把妲娃娶回家,纳兰既期待又迫不及待,他原想利用这两年的时间慢慢挣钱,至少给她一个安稳且不愁吃穿的环境,而他的好手艺让他的计画进行得比预期更顺利。 “如果有自己的房子,你想住在哪里?”他问她。 妲娃的脸蛋微微泛红,虽然十八岁还很遥远,但她已不只一次地幻想着和纳兰在一起之后的两人生活。 “我希望……在能够看到山桃树的地方。” “就这样?”能看到山桃树?那好多地方都行啊! “就这样!”妲娃用力点头,笑得傻乎乎,却让他暖进心坎里。 然后,他花了几天时间找了块最适合的地方,在向阳坡地,面南,坐拥整座山桃树林,还可以看到那株最大的白山桃,夏日来时有群树遮荫,冬日的山风则被树林挡去,这样的地方一定会是妲娃和他最温暖的家。 他开始在空闲时打造他们未来的小窝,妲娃忙完工作也会带着自制的点心来看他;由于一直向食堂伸手要食物并不妥,妲娃征求食堂大娘的同意,让她有空时可以到食堂亲手做些小点心或小菜带去给纳兰。 巫女的工作并不轻松,尤其是还没成年的小巫女,虽然她们不用烦恼生计,而且看诊与替族人消灾祈福这类主要工作,必须是成年后通过神授仪式的正式巫女才能担任,但他们这些小巫女每天都得比大巫女更早起,通常五更没过就得梳洗好开始一天的忙碌工作。 小巫女最多的工作就是打扫,神塔大约六十尺高,加上天台与地窖一共七层,每一层包括中央的大厅共有九个房间,若要把神塔周围的银杏树林与五条大道加进去范围又更广了,但总共也才十一个小巫女在打扫,这还没算上祭神与祈福所使用的道具都必须每天拿出来一样一样保养照顾,她们还不时会被分派到别的工作岗位上,去食堂帮忙、去账房帮忙,以及辅佐大巫女们。 至于平常人家的婚丧喜庆,信众前来解惑看病,小巫女们都必须跑腿帮忙,做任何想象得到的杂务。 换言之,妲娃可比纳兰忙上许多。 哪怕能挪出的空闲不多,妲娃与纳兰还是乐在其中,因为美好的愿景就在不远的前方,每一滴汗水与每一分辛劳,都让他们感觉离幸福又更近一些。 妲娃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送午饭或点心给纳兰了,他很不挑嘴,对纳兰来说,只要能吃得很饱的,就是他最喜欢的食物。 不过妲娃还是特别努力做好吃的东西给他,就算他不挑食,她也要让他吃得身强体健! 今天妲娃特别多准备了一些小菜和白馍馍、麦饼,慰劳那些前来帮忙的族人,大伙儿一见妲娃,虽然一个个露出暧昧、了然于胸的微笑,却也未曾失礼地说出不得体的话,言词与举止间都把她当成纳兰未过门的妻子来看了。 族人们吃完包子和馍馍都先回去干自己的活儿,临走前不少人还热络地要他们小俩口记得请吃喜酒,妲娃脸都红了。 与纳兰的族人以帐篷为居不同,妲娃的族人在住所方面受到天朝影响,关于梁柱与地基的铺造都是一门学问,所以纳兰除了向人讨教之外,也要仰赖族人的援手帮忙建造。此刻,以梁和柱区分的隔间已经规划好,纳兰拉着她走进大致可以看出雏形的工地内。 “这里以后是大厅,下面会有个地窖,我们可以酿酒、腌菜。储存食物……” 妲娃开始相像屋子落成后的模样,双眼灿亮。 “这一间呢,我打算让你放书和研究医书用,外面还有条长廊让你晒草药和植物,院子则给你种小花小草,而且我打算弄一扇大窗,你就算在屋子里也可以看见山桃树开花!” 妲娃没料到纳兰会先替她想到这些,甚至已经规划好了。 虽然身为巫女本就该学习草药医术,大巫女也夸她资质好,但纳兰却知道她喜爱的是那些草药和植物,所以用的心也多。 他们的婚姻不是谁成为谁的附属,而是两个人真心相爱,所以真心付出。 她心里有些激动,忍不住握紧他的大掌。 “这里是厨房,我会做好通风,夏天才不会太热。还有这里……”纳兰拉着她又走过两根柱子,露齿一笑,“是我们一起睡觉的地方。” 妲娃俏脸红成熟桃子,半是娇嗔好笑,纳兰还是径自说得口沫横飞。 “我想你不习惯睡地上吧?所以我会做一张特大的床,让你从东边滚到西边都不会跌下床去,他会非常坚固,就算我们一起……” “什么一起啊?你不要乱讲……”她捶他,又羞又窘,怕他口无遮拦地说得更多、更不害臊,要说有人路过听到了怎么办? “一起——”他拉长尾音,看着小家伙红着脸又嗔又慌的模样,眼里的笑意有些肆无忌惮,嘴角勾起的角度更是满满的不正经,他低头啄吻她嘟嘟的红唇,嗓音带笑地道:“一起在雪天窝在被窝里吃热腾腾的白馍馍,一起说说话,作作梦,一起等老了以后,你枕在我的大肚腩上,我梳你的白发,你唱歌给我听……” 脸上的热烫沸腾着,直直烫进了心头里,妲娃小手转而攀在他胸口,感受他的心脏与她同样的热烈悸动。 她想,等他们老了,还可以一起坐在屋外的台阶上,看桃花开落,看星月争辉,那会多美好? 纳兰捧住她的脸,倾身将额头抵着她的。“老实说,你刚刚想说的‘一起’是做什么?”他眼中竟然闪着促狭的笑意。 妲娃本来就熟透的脸,更是红得快出血了。“一起……一起……”好糗,原来是她一个人胡思乱想吗?“一起数蚂蚁……”她只好小声地道。 “是吗?可是你脸红得就像颗熟桃子似的,我还以为你想到了什么难以启齿又见不得人的事呢!”他又手贱地揉起她的脸,羞到无地自容的妲娃哪有心思察觉他的捉弄。 “才……才没有!”好羞人啊!她真想找地洞钻! “没有吗?”他的大掌往后托住她的头颅,低下头,像他们总是偷偷躲起来时一样,吻她。“没有想到这个?”最后舌头直接闯入她毫不设防的檀口问。 他又在欺负她了。妲娃总是这么想着,因为每回他这么对她,她总是飘飘然,头晕心悸耳鸣,好像昏了傻了,好半天才能清醒。 可是她又期待着、喜爱着他这么“欺负”她,一个人时呆呆地发起愣来,回忆起他们的吻,立刻满心满脑热到滚烫的蜜。 第3章(2) 大掌揉乱了她的发,纳兰轻轻地抬起头,与她同样眷恋,也同样迷醉。风暴不只席卷了她,也撼动着他,只是雄性的侵略本能作祟,他总是采取主动攻势、主导大局。 像每回偷偷地尝了一点的甜美与呛辣,总是要在彼此的气息中等待沉淀,他轻轻地将额头抵着她的,贪看她双颊酡红、大眼盈满水气、荏弱无力地顺服在他怀里的模样。 胸口一阵阵地疼,这样的疼痛太奇妙,不属于痛苦与被撕裂、被抽干的那种煎熬,相反的,心很扎实、很澎湃,里头涨满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鼓鼓的,快要承受不住。 他五指梳过她后脑的发,她的发质虽然不是纤细柔软,他却爱上那种触感。妲娃一向只在脑后简单地用布条扎个马尾,他知道巫女除了祭典时能够穿戴华服与金冠之外,平常身上是不得有任何装饰品的,所以就连吉雅送她的珊瑚手镯,她都只是宝贝地收藏起来。 “你会不会用发簪?”他突然问。 “用过。”祭典或仪式时有金簪或花簪,不过平日是不会佩戴的。 “我还没有很多的钱,最近都花在盖房子上了……” “啊!我这里有一些,昨天就想说要拿给你。”妲娃从袖袋里掏出一个模样小巧朴实的钱包。“是我之前存下来的。” 纳兰把钱包塞回她衣襟的内袋里,动作粗鲁又暧昧,妲娃想生气也不是,想害羞也不是。 “我要用最正统的方式把你娶进来。”他宣示道。 依照习俗,族里的女子在成亲前必须准备两人的衣裳与炊煮、打扫等工具作为嫁妆,男人则至少要有马匹和牲畜,比较穷的至少也要有头驴子或牛只,毕竟好人家的女儿不会无端嫁给一无所有的光棍。妲娃的族人月兑离游牧生活已久,所以马匹和牲畜渐渐改以房子或田产替代;当然,以后他还是打算养匹马或养几只小羊。 “我怕你太辛苦嘛!”妲娃也明白习俗是怎样的,虽然对女红不擅长,她每天晚上就算已经辛苦了一天,还是很认真很努力地在为他缝制衣裳鞋袜,就是可怜了她十根手指头,稍一不慎就成了针包,不过心里想着纳兰,想着将来他穿上她做的衣裳和新鞋,她的工夫便下得格外用心。 纳兰捧起她一绺长发,“我暂时送不起真正的珠宝首饰给你,不过简单的木簪子还可以。”他想这件事想好久了,以后成了亲,她不再是巫女,他会为她买各种漂亮的饰品,但眼前他只能偷偷做给她,偷偷在只有他俩独处的时候,让她戴上女孩们总是喜欢拿来互相比较、她却因为身份不被允许拥有的漂亮小玩意儿…… 虽然还是有点心疼她,第一支簪子只能是这样便宜又不甚稀奇的木簪。 他拿出那支他以精细的木工雕制而成的桃花簪子,妲娃一阵轻呼。 纳兰的木工手艺不只好,而且可以巧妙精细,可以传神豪迈,所以让族里的人啧啧称奇,木工坊还没开张,想买他一手好手艺的人已经络绎不绝。那桃花簪子的骨干维持着天然原木弯曲的模样,簪子尾端却用极细的刀工雕出一朵朵既薄且巧的桃花,大的若一指宽,小则有如绿豆大的花苞。 “暂时只有这样了,你不会嫌弃它吧?”他有些不安地道。 “你怎么可以觉得我会嫌弃它?”妲娃轻轻地抚过簪子上一朵朵桃花,“好漂亮,你好厉害!” “你喜欢就好。”纳兰松了口气,发觉脸颊有点热,心跳太狂野。 妲娃左右张望着,确定没有人经过,才红着脸接过那支簪子,解开绑住秀发的布条,简单地将长及腰的发绕了几圈,簪上簪子。 “好看吗?”她迫不及待想瞧瞧自己的模样。 纳兰带她到湖边,两人坐在湖畔,他替她梳发,让她瞧瞧湖面倒影里那幸福的女人与幸福的男人。 从今日,到此生的尽头,他会开始练习梳她的发,到两人发斑白,那一丝一缕都会有他一生的怜宠眷恋。 *** 仲夏,时局的动荡与炎炎烈日一样让人心烦。 原本以为吉雅的婚姻能换来狼城这个有力的盟友,不料相隔才一个月,却传来令人傻眼的消息—— 狼城少主归降天朝。 让人扼腕的消息还不只这一桩;天朝政局在乱了十年后出现奇迹,原以为被华皇后杀害的皇子归来,背后支持他的势力之一正是西域狼城,皇子登基后,分封三王,东南西方三大势力立刻成为替天朝扫荡外患的强大助力。 想当然耳,妲娃的族人反抗天朝的优势不再,即使天朝仍然需要时间恢复元气,但迟早拿他们秋后算帐。 幸而,吉雅的牺牲不是全然无用,狼城派了使者前来招降,狼城少主在天朝新皇面前担保,将妻子的族人纳入羽翼之下,只要他们一同归降天朝,复辟功劳将记上一笔,过往恩怨一概不追究。 眼看天朝日益壮大,吉雅的身份让她面临左右为难的处境,族人的选择将会决定她的命运……或者该说,他们根本没得选择。唯一让人庆幸的是,归降后确实让他们过了一段和平的日子,尽避只有一年。 *** 季夏,山桃树的果实一颗颗熟透了,人们却无心采撷,因此大多数落了地,烂了臭了,引来蚊蝇盘旋。 遍降天朝的这一年里,看似平静,却像山雨欲来,那种气氛让纳兰想到以前山里曾经藏了头打老虎,鸟不鸣虫不叫,平时悠闲乱晃的松鼠也不见踪影。 去年秋天,反对天朝尤其激烈的六帐长老之首,在一场会议之后,当天夜里无端暴毙身亡。数个月后,另一个曾对天朝使节出言不逊的长老也在孟春祭典上突然七孔流血而死。从那天开始,一股诡谲的气氛笼罩着山城,茫然与警戒越来越常浮现在族人原本乐天知命的脸上。 纳兰在心里提醒自己小心一些,毕竟现在不比从前,他不再是一个人;倒是妲娃依旧不认为那些事情与自己有任何关系。 这日,纳兰就像过去每次经过树林时一样,特地去摘几颗山桃给妲娃,她偏爱那脆甜的滋味,也拿来酿酒,红着脸说成亲那天可以拿出来宴客。 他怀里揣着三颗果子,打算到神塔找妲娃,可是还没进城就感觉气氛不对。天朝的官兵在城门和路口站哨,原本络绎不绝的驿道上空荡荡的,他心里有不祥的预感,机警地绕路而行,还不时躲进隐蔽的角落,避开那些猎狗般巡查的官兵耳目。 山城既傍山而建,加上族人信仰山林与大地,又未曾遇过盗贼来袭,所以并没有特别修筑城墙,大多仰赖天然屏障,纳兰轻松地钻进一处磨坊的篱笆内,再到另一头翻身上墙,猫儿般无声无息地在一条暗巷里落地。 一户户人家里,有的传来求情声,有的传来哭喊声,甚至怒骂冲撞都有,接着就是一些族人被带走。纳兰虽听不懂天朝的语言,但是那些官兵脸上暴戾的神情让他明白事情可能比他想象中严重,他们对手无寸铁的百姓一点也不客气,更何况是敢拿起武器的,哪怕只是一柄扫帚,下场都令人不忍卒睹。 纳兰本以为这些官兵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无法无天,可是看着看着,却发觉被带走的都是男子,而且都是年轻人,小的十三四岁,老一点的只要头发没花白、还能走路,也都没有例外地被官兵挟持着离开。 他心里立刻猜到了大概。前几日有商旅到此地来,他们说北国武皇驾崩了,时局可能又会开始混乱,一来北方的鞑子群龙无首,会比以往更没规矩,向南向西侵略都有可能,天朝更可能趁此机会挥师扫北。天朝自新帝登基后,对叛臣乱党以及西域和南方不肯归降的民族,一一赶尽杀绝,南方一个小族就因此被灭族,连襁褓中的女乃娃都难逃一死,流浪的商旅与说书人过去描述天朝的华皇后多么心狠手辣,谁知道一山还有一山高,战争势不可免。 纳兰沉吟着,小心翼翼地往神塔走去,幸好神塔附近官兵较少,他要隐藏行踪还算容易。虽然被妲娃救起后,他安逸了几年,不过之前的从军经验告诉他,神塔的宁静也只是暂时的,等官兵完全掌握这座城,把能抓的男丁都抓光了,他们会往寺庙和山野搜索,到时候他也躲不过。当然他是可以往深山里藏匿,可是他知道天朝正巧有一种手段,专门对付逃兵。 天下间有四种人不会被征召——乞丐、罪犯、残废,还有贵族与当官的。这些人都知道只要能抓到一个逃兵,就可以向官府领赏。纳兰亲眼见识过那些跟流氓没两样的人是如何围捕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不听那孩子的辩解,将他殴打成重伤,拖去领赏,而许多地方官为了力求表现,往往连审也不审就定了案,将那些被抓回来的“逃兵”送入大牢。这让他深深明白,所谓文明教化,只是教某些人用更残忍决绝的手段去凌迟别人。 他身手灵敏地躲过一名巡逻的官兵,藏身在草垛中,待官兵走远,却看见一个不停左右张望、神色惊慌的小小身影朝他的方向走来。 妲娃没看到他,她跟他一样都在躲那些官兵,只不过她像惊弓之鸟,不似他沉定敏捷,还好几次都因为太紧张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 纳兰在她接近时伸出手臂,一把将她拉进草垛中,大掌也在第一时间捂住她就要尖叫出声的小嘴。 “是我。”他低声道,立刻感觉小家伙身子放松了,这才松开手。 妲娃转身,一见情郎的脸,登时眼眶热了,抖着声音道:“我正要去找你,你快回山上去,那些人……” “我知道。”纳兰以食指点住她的小嘴,“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他抓住她的手,偏着头仔细聆听草垛外的动静,确定附近没有任何人的脚步声与呼吸声,才悄悄走出藏身处。他在脑海中画出从这里到山上最安全的路径,一路上就地找遮掩物躲藏,那些官兵确实无法无天,上面要他们仔仔细细地搜索,他们果然执行得很彻底,借口怀疑有男丁扮成女装想躲过征召,拖着路上看中意的姑娘进暗巷“盘查”。 纳兰握紧妲娃的手,感觉她在听到那个女人的尖叫哭喊时全身僵硬,甚至不停地颤抖,几乎想不顾一切地冲出去制止那些人渣的兽行,他只能安抚地搂住她的肩膀。官兵人多势众,他们现身不只帮不了忙,甚至还白白送死,他自己一个人不打紧,担心的是妲娃也被欺凌。 神塔距离山神庙较近,幸运的是今日天候不甚清明,出了山城就云霭弥漫,再加上群树掩护,他的优势就多了。他们跑进树林里,听见后头传来谩骂声,纳兰握紧妲娃的手,很快地与她双双消失在林烟之中。 第4章(1) 纳兰带着妲娃回到他居住的小木屋,拿了几样重要的东西:弓箭、匕首、毛毯、干粮和水袋。屋里东西不多,有用的都能带在身上,他随手把屋子翻得更乱,拆下门和窗随意丢在地上,只希望能骗过几个蠢蛋。 之前打猎时他发现一处山洞,可以让他们暂时躲个两天,接下来就得听天由命了。 妲娃长这么大,从没遇过这样的事,那个被拖进暗巷的女人哀切的哭喊声好像还在耳边。妲娃认得她,那是酿酒师傅的独生女儿,比她小两岁,神塔的祭神酒经常由她家负责,年初时老师傅还送给妲娃一坛女儿红,他说,他们也才刚帮女儿找了一椿好姻缘,应该会和妲娃同样,在今年秋天出嫁…… 妲娃喉咙发紧,眼眶热辣辣地,忍耐着不呜咽出声。 纳兰检视过洞内,确定没有虫蛇后,便到洞外找些粗一点的树枝和大石头好把洞口藏起来。妲娃低着头,默默地整理洞内,顺手捡拾地上的杂草和细一些的枯枝,铺在洞内较干燥的一处,好让他们有块地方能过夜。 纳兰布置好洞口,还抱了一捆粗柴回来时,就见妲娃缩着小身子,蹲在刚铺好的草堆旁。他不用看妲娃的表情也知道,小家伙正努力地不哭出声音来,他放下干柴,在她身边坐下,揽她入怀。 “别哭了,嗯?” 妲娃终于忍不住细细地抽噎着,可是仍不敢放声大哭。 她余悸犹存,这一刻才发现,有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正在摧毁她的世界。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富有的,不认为自己拥有会被掠夺的财富,过得平凡又认命。如今才发现,平安与知足一直是她最朴实也最无价的瑰宝,但现在却有人破坏了它、夺走了它!那些蛮横的人,怎么可以一点愧色也没有,甚至做出如此残忍、如此令人发指的事来? “没事了,别怕。”纳兰只能抱紧她,在她耳边柔声诱哄。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妲娃的嗓音沙哑而颤抖,“好可恶……”她这才知道,过去她的人生里从未遇过真正的恶人,直到今天。而那些恶人不是江洋大盗,不是罪犯,是官兵! 纳兰无法回答她。 一个穷兵黩武的国家,自然无法严格要求军队的素质与操守。懂得用兵的人都知道军队纪律的重要,但懂得用兵的人想必也不会在此时被派到他们这个小城来。 眼前他们该何去何从?妲娃没过过餐风露宿的日子,他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回城里,就算带着她逃亡,一旦遇到那些像猎狗一般追捕逃兵的流氓,他自保都有困难了,遑论要保护她? 此刻他只能抱紧她,让满怀恐惧与伤心的小人儿知道她不是一个人。 妲娃哭过后变得很安静,纳兰检视他们带来的食物,三颗山桃,两块肉干,一袋水,还有他刚刚抱着妲娃时发现她藏在怀里的白馍馍。 难怪他今天在城里看到她时,还在想她的肚子怎么肥了一圈?虽然他是不介意啦,如果不是时机不对,他还真有点想笑。 见纳兰有些错愕地拿出她藏在怀里的白馍馍,妲娃才解释道:“我说要来找你时,大娘塞给我的。” 纳兰拍拍她的发顶,沉吟着。看来眼前比较伤脑筋的是水的问题,水袋里的水不多,他们可能得省着点喝,山桃也有些水分,可以派上用场。 躲躲藏藏的日子并不好过,时间变得漫长,而且风声鹤唳,太阳还没下山,他们却觉得已经过了好几天。妲娃不敢大声说话,于是变得很沉默,她想问纳兰:战争可怕吗?那些被带走的人会回来吗?可又不想纳兰说出善意的谎言安慰她。 至少纳兰在她身边,她不要纳兰被带走!妲娃揪紧他的衣摆,默默地窝在情郎怀里,这是她的避风港,是她心与身的依靠,她无法想像失去纳兰她会如何? 入夜后,纳兰只敢点上小火取暖,两人吃了白馍馍和几口肉干,又喝了一点水,纳兰以毛毯裹住妲娃和自己,两人躺在草堆上,依偎着入睡。妲娃一整天紧绷着心神,很快地便像只小猫缩在情郎怀里,细细地发出鼾声,而纳兰却心绪纷乱,突然萌生了一个妲娃也许不会赞同的念头。 他绝不可能带着妲娃一起逃避追捕。比起逃亡,他并不惧怕打仗,在遇到她之前他已经身经百战,军旅生涯只怕比逃亡更适合他。 但过去是因为他孤家寡人一个,山林是他家,大地也是他家,哪怕有一天要战死沙场,对他来说都无所谓,生或死没什么好计较。现在他却有了牵挂,有了不再四处为家的理由,妲娃身边才是他真正的家,他不能够继续不把生死当一回事,更舍不得丢下她…… 纳兰几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逃,不是办法。但在下定决心之前,他必须先为妲娃作最好的安排,才能安心离开。 ☆☆☆ 这夜妲娃睡得并不安稳,她不时惊醒,直到确定纳兰仍在她身边,才又恍恍惚惚地睡去。 天还没亮,她又一次醒来,这回再也没了睡意,但她没有起身,仍是缩在纳兰怀里。作恶梦时,只要醒过来就没事了,但如果现实就充满恐惧呢?无力感侵入梦境,在转醒后又无限延伸,不知何时能有救赎…… “醒了吗?”纳兰的声音自她头顶上方传来,似乎他已清醒好一阵子,又或者根本没睡,才会整夜维持着同一个姿势将她抱在怀里。 不说那些官兵,山里还要提防毒蛇猛兽的侵袭,他当然不可能熟睡,幸好过去的经验让他早就学会如何不睡熟,一边保持警戒,一边恢复体力。 妲娃嘤咛着,又往他怀里钻,明知他们处在危机之中,还是忍不住想在这偷来的一小方安逸之中对他撒娇。 纳兰嘴角勾起一点点宠溺、一点点莫可奈何的笑,揉乱她的发。“不困的话就起来吧,趁现在警戒最松懈的时候,我们得回神塔一趟。” “可以回去吗?”妲娃也想回去,但又所碰上那些官兵,“要是回去后我们出不来怎么办?” “不会的。”他安抚她。没说出口的是,只要他跟那些官兵走,没什么出不出得来的问题,天朝越早征到男丁就会越早放过山城。 虽然他也没把握天朝到底要多少士兵才够,也许早就够了,是将领故意刁难老百姓,趁机搜刮民脂民膏,作威作福。 但至少神塔可以提供妲娃最起码的保护,而且大巫女和族长说不定已经派人前往狼城向吉雅求救;尽避吉雅不可能阻止天朝对他们征兵,但保护山城里的老弱妇孺不再被欺凌,还是可以的。 妲娃回神塔,而他去打仗,这才是眼前最好的出路。 妲娃心想大巫女一定能替他们想到办法,于是很快地起身收拾准备离开。他们没用餐便上路了,夜已四更,万物正是疏懒的时候,即使有守夜的士兵也没办法保持十二万分的警戒,兵法中奇袭的最好时机莫过于此,也难怪纳兰想尽快趁这个时候带她回神塔。 纳兰料得没错,一支会欺凌百姓的军队,军纪必定松散,偷懒的家伙也就特别多,他们沿途险险地躲过一两个巡逻的士兵,甚至不得不冒险从守卫打着盹的岗哨前蹑手蹑脚地溜过,感觉却比昨日离开山城时来得容易,两人在天色露白之前就已经回到神塔。 ☆☆☆ 神塔内部男宾止步,连族长也不例外,但这夜他们一回到神塔,大巫女却像早有预料一般,小巫女全都被命令待在房里,十二名巫女持着弓箭与长刀守在大殿上,由大巫女领着纳兰和妲娃进入内殿。 纳兰哄妲娃回房去梳洗,他想要先跟大巫女说出他的打算。 “你打算跟他们走,是吗?”大巫女盘腿坐在神坛之前,那张看不出年龄的脸面无表情。 纳兰跟妲娃不同,他一向对周遭的一切尽可能地了解,并且详细地观察。他知道大巫女远比六帐长老更有远见,若不是大巫女说服长老们不要轻易向天朝宣战,只怕这会儿他们已经被天朝灭族了。 “我本来再过两个月就要来提亲,不过现在我恳求您答应我一件事,虽然这是个不情之请。” “说。” “请神塔继续收留妲娃,若是战争结束,我却无法回来,能不能请您帮她找个好男人……” “女人耍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大巫女冷哼,“巫女一职不是你说不想做就不做,神授仪式之后就不能反悔,我为她破了这个例,岂不是全山城里的女人都可以来找神塔收留,等她们的男人回来再让她们还俗?” “妲娃从小就在神塔长大,她不是别的女人!而且别的女人有亲人,有丈夫留下来的田地和牲畜,妲娃没有!别的女人或许可以等到丈夫归来,她的命运却在战争一开始就被决定了!”他恨自己不能未卜先知,否则就更努力赚钱,好歹买块田和驴子给她……虽然他也担心妲娃根本不懂耕作。 妲娃一离开神塔,她有什么谋生能力?为人看病?只怕人家还是宁可向神塔巫女求诊,而男丁都已离开,只剩老弱妇孺的山城生活只会更困苦,那些绿林大盗、不法之徒会不会盯上山城?无依无靠的妲娃可能会受到多少欺凌? “您说过不愿生灵涂炭,难道把妲娃赶出神塔就是您愿意见到的吗?” “你自己都说是个不情之请了,凭什么我应该答应你?” “难道您对妲娃一点怜惜之心、一点感情也没有吗?” 大巫女挑眉,眯起眼。“我问的是,你凭哪一点来向我请求?你愿意为你今晚的请求付出些什么?要知道想求得任何收获都得先付出。” 他又能付出什么呢?除了自己的性命以外,一无所有。“我没有办法给您任何有价值的事物,如果您想要我在山坡上盖的房子,我也只能给您,虽然那本来是要留给妲的。如果妲娃必须成为巫女才能留在神塔,那战争结束后,我若能回到山城,也终身不会娶妻,愿为神塔作牛作马。” 大巫女笑了,虽然纳兰怀疑其实是他自己眼花。 “神塔不需要男人作牛作马,留下妲娃也未尝不可,她是目前我的弟子中医理与药草学得最透彻的,要把她嫁出去我还舍不得呢!你刚刚说,若战争结束你没回来,要我随便把她嫁了……” 他哪里是说随便把她嫁了?!“我是说——” “无礼!”大巫女眼一眯,喝斥道,“年长者说话时你可以打岔吗?” 纳兰只得噤声。 “不是她自己心甘情愿,不叫随便叫什么?她有说她想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吗?我都还没把她交给你,你就这么大胆乱作决定,把她当成你的私人财产,你要她嫁就嫁,那她算什么东西?你觉得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纳兰无言。妲娃说的对,大巫女的思想不比一般长者,难以捉模,但最好不要犯了她的禁忌,否则有得受的! “不过看在你连作牛作马都肯的份上,我可以答应你,妲娃的神授仪式会延到战争结束之后,这段时间她会以我的首席弟子身分待在神塔;如果你回得来,就准备好牲畜和大礼来把她娶走吧!” “谢……” “不过到时你若嫌她老,想纳个年轻的小妾,记得你自己说过的话——终身不娶,要到神塔作牛作马!神塔虽然不缺杂工,但我倒很乐意让你到茅房挑粪,明白了吗?” 纳兰脸颊颤动,哭笑不得,却只能恭敬地道:“明白。” ☆☆☆ 第4章(2) 有了大巫女的保证,纳兰放心了,接下来就只剩如何告诉妲娃他的决定。 大巫女把内殿留给他们,妲娃在澡堂时也想过他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她并不知道天底下有专门追捕逃兵的赏金猎人,只担心纳兰会怕她吃不了苦,逃亡时不肯带着她,所以她穿了件轻便的旧衣裳,还回房收拾了简单的细软就到内殿里来了。 纳兰看她抱着包袱,冲进内殿时慌慌张张地,见到他还在立刻就松了一口气的神情,心闷闷地疼了起来。 小丫头若知道他的决定,会难过,还是会恨他?他还真宁可她恨他。 他拉着妲娃的手,面对面,说出自己的决定,妲娃仿佛不敢置信,表情傻愣。 “比起逃亡,我还更熟悉战争。”他只能耐心解释。 “所以……所以……”妲娃抓紧他的手,双唇颤抖,六神无主。 他说的她能懂,原来这世界那么可怕,世道乱,人心更乱,他从军只需保护他自己,带着她逃亡却等于带着包袱。 “可是……”豆大的泪珠还是掉了下来。 她就要和他分开了,她好怕再也看不到他! “别哭,我向你保证,我会努力让自己活下来,一定会活着,平安回到你身边。” 妲娃想开口说好,想冷静地对他说:她会等他,可是却只有双唇蠕动,声音像被施了法,消失了。她好半天才发现自己已经呜咽着,顿时紧咬着唇,不愿自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让他挂心。 “别哭……”纳兰的眼眶也热了,心如刀割,抱紧她因为压抑着不敢尽情哭泣而一颤一颤的小身子,突然想到今天以后,她一个人掉泪时,谁能陪在她身边? “我说个故事给你听,从前从前……” 从前从前,有对恩爱的夫妻,丈夫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妻子每天等待丈夫回家,等啊等,边等边掉泪,每天哭个不停,终于有一天丈夫回来了…… “妻子眼睛却瞎掉了,看不到她的丈夫了。” 妲娃止住抽噎,小脸还贴着他的胸口,却悄悄把眼泪眨回眼眶里。 “所以你不要哭好吗?不然等我回来,你看不到我怎么办?”他故意开玩笑。 “我不会哭。”她努力眨着眼睛,哑着嗓子道,“等你回来再哭,我会等你。” 纳兰忍不住笑了,吻着她的额头。“对,等我回来再哭,到时候你要哭得鼻涕眼泪沾满我衣服都随你。” 妲娃破涕为笑,虽然是强颜欢笑的成分多一些。 纳兰的决定是对的,她明白,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和祝福。 他抹去她脸上的泪痕,最后一次吻她,他们忘掉战争,忘掉分离,忘掉世间所有悲欢离合地吻着彼此。 天色露白,妲娃换上正式的巫女祝祷服,扫蛾眉,点朱唇,拿起长剑,在大殿为他跳祝祷战士凯旋的出征舞,十二名巫女分立两侧弹奏神乐,纳兰像每个接受巫女祝福的人一样,单膝跪在祭台之下,祭台上只有妲娃独舞。 族人百年来未有战争,这迎战神舞她在过去只练习过一次,但这回她的每个动作却出奇地冷静沉定,那舞衣有些讽刺地是一身的大红,金冠与腰带上的铃铛随着她飒爽的舞姿叮当作响,当她不停旋转时,舞衣仿佛盛开的红花。 她没有哭,也没有掉泪,巫女跳祭神舞时必须端庄肃穆,为了他,她一定会忍耐。 纳兰不由自主地看着心上人的舞姿与身影,像要牢牢刻印在心版上。 出征舞,不只祈求战士平安归来,族人信仰各种神祇,婚姻需向婚姻之神敬祷,丰收需向大地之神谢恩,而巫女们百年来虽也供奉战神,却是第一次以出征舞迎神,独舞的巫女将成为战神化身,赐与每一位战士英勇杀敌的勇气与凯旋而归的运气。 妲娃从不认为自己能担任和神灵沟通的角色,原本她请求大巫女为纳兰跳出征舞,大巫女却要她亲自替纳兰迎神。 “带人人类力量的从来不是神迹,而是信仰。”大巫女说。 最后一个鼓声落下,长刀横空划向祭台正前方的大殿之外,砰地一声,神塔大门被打开,率领士兵搜索神塔的将领大剌剌入内来。 搜字未出口,妲娃大喝一声,一个跳跃,刀锋划破空气的嘶鸣声令人头皮发麻,带领的将领只觉头顶一凉,睡眼间锐利的刀尖已抵在他额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再使点力就要令他破相。 但真正让他心脏差点停摆的是御神刀削掉了他头顶的发髻,方才头顶感受到的那股冰凉,正是刀面吻过他头顶…… “大胆狂徒,岱森达日在此,休得无礼!” 砰!被长刀抵住额心的将领突然腿软,妲娃一脸杀气,说的是古语,留着山羊胡的天朝将领当然听不懂,只是不知为何今晨整支军队士气低迷,将领中唯一懂得这些蛮子语言的他硬着头皮带属下前来搜索神塔,一进门就差点被削去头皮,接着又被一把刀指着眉心,再被妲娃的气势一吓,全身力气都没了。 妲娃没再理会他,神情已然进入忘我的状态,对眼前一切视而不见,她收刀,旋身,红裙画出大红的圆,跳完迎神舞的最后一段。 “你你你……好大的胆子……”天朝将领的声音没了方才的凶狠,“竟敢持刀威胁朝廷命官,来……” 这一回,他依然来不及把话说完,十二柄大刀刷地一声架住他的脖子,刚好围成一圈,后头的士兵根本来不及阻止。 “有……话……好……说……啊……”天朝将领气若游丝,眼泪鼻涕齐流,楚楚可怜地看向将他围住的十二名巫女。 祭坛前,妲娃已收刀,左手指尖点在仍单膝跪地的纳兰额上,闭着眼,仿佛战神岱神达日真的降临在神塔。天光微弱地穿透纸窗,并且由大门射进来,交错地落在两人周围,大殿静得只有呼吸声,那一刻也不知是否真是神灵显圣,众人只能屏息看着一身红衣、英姿飒爽的妲娃,与表情宁静专注的纳兰。 她以无瑕的虔诚祈求情人平安归来;而他深信能为他带来胜利的女神只有一人。能为人类带来希望与力量的从来不是神迹…… 世界仿佛静止。 迎战神舞结束。 妲娃突然身子一软,纳兰立刻张开手臂抱住她。 “啊……”天朝将领像鸭子般,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你你……你们不要乱来啊!” “这是我族为出征战士祝祷胜利的迎战神舞。”大巫女走来,说的是字正腔圆的天朝语言,好让其他士兵也能听懂,而十二名巫女收回大刀,整齐地分立两侧。 跌坐在地的天朝将领狼狈地爬起身,大巫女不等他发难又道:“我族人为天朝祈求胜利,大人却带兵前来阻扰,莫非大人不希望天朝打胜仗,故意阻断迎战神舞的仪式,好让天朝的敌人赢得这场战争?大人食君之禄,却做出此等叛国之举,若我即刻通报狼城,待少主奏明皇上,不知圣明的帝王会如何裁示?” “你你你……”天朝将领好像突然间口吃一般,脸红脖子粗,“我不知道……不是,你们根本是怪力乱神,圣上才不会如此愚昧,听信谗言!” “大人和诸位打扰了战神岱森达日的仪式,战神非常愤怒,我想须臾岱森达日的惩罚就会应验在诸位身上。” 山羊胡将领跳着脚,“你这个妖言惑众的老妖婆,我……啊!” 他突然惊叫一声,发现自己的手由手指开始,迅速地变成了黑紫色,像中了毒似的,而且发黑的部位奇痒无比! 不只山羊胡将领如此,所有士兵的脸和四肢也都开始泛黑,他们还感到强烈的头晕目眩!麻痒的感觉像虫蚁啃咬着四肢的每一寸,再加上难以理解的晕眩,立刻让人浑身打颤,心里的恐惧也随之攀升。 大巫女突然狂笑起来,“岱森达日的惩罚降临了!他要你们全身流满黑血,并且命令黄泉河畔的尸虫寄生在你们身上,让你们奇痒难当!你们的灵魂最后将被尸虫吞噬,永世不得超生!还不赶快跪地求饶,让我代你们向岱森达日请罪,请他饶你们一命?” 此情此景,哪还有他们嘴硬的余地?一干穿着铁甲,拿着大刀的士兵全都跪了下来,拚命膜拜着大巫女,哀哀求饶。 大巫女口里念了他们听不懂的咒语,士兵们一个个拚命叩头,好半晌,晕眩感还真的消失了,四肢的黑气也渐渐散去。 “大神饶命!大神饶命!”山羊胡将领哭爹喊娘,只差没抱住大巫女的腿。 “战神有令,他的信徒纳兰身上有他赐与的神力,尔等今后得好生伺候,不得有怠慢,否则岱森达日将收回神力,让你们自生自灭!” “多谢大神!多谢大神!我王安必定好生伺候大神的信徒,今后以他马首是瞻!”山羊胡指天立誓,继续拚命地磕头,搞不好拜他的老祖宗都没那么勤。 一旁的纳兰原本抱紧了跳完迎战神舞、有些乏力的妲娃,既怜又惜,只想紧紧抓住最后的每一点温存,无心理会其他,但看着大巫女的一番“表演”,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了什么,从那些士兵的举止和大巫女的语气多少也能猜出一二,他也不禁有些傻眼。 因为常跟着妲娃到山里采草药,所以他有印象,刚刚那些天朝士兵只是中了某种花粉的毒吧!而那种毒只要伏低身体,休息片刻,便能痊愈。 纳兰开始感觉神塔其实根本就是个神棍集团,他真担心妲娃跟在大巫女身边,以后该不会变成一个大神棍吧? 不过托大巫女的福,纳兰在进入天朝的军队之后有人照应,不至于因为异族人的身分而受到差别待遇,或被少给了补给、安排到最刻苦危险的岗位与任务上。 也许真如大巫女所言,为凡人带来希望的往往不是神迹,而是凡人自己本身的力量吧! 吉雅授命的狼城使者最后还是及时赶到了,有了他们的监督,天朝的军队不得不立刻拔营,带着这一批新编入的士兵离开。 军队远行的那天,妲娃和族里的妇女们追着队伍,一路追到山下的桃花林外,直到队伍的尾端消失在地平线的彼端…… 但愿苍天怜悯,让他们还有重逢之日。 第5章(1) 孟秋 战事持续到了第三年。 许是因为狼城庇护,那些喜欢跑到村落撒野的赏金流氓不敢造次,三年的时间,有些顽皮的孩子长大了,他们或许一个个都只有十二三岁,但艰困的环境让这些流着狼血液的男儿提早成长茁壮,为远行的父兄担负起保卫家园的责任。 偶尔,有信差送来前线的家书,全族的人都争着看,收到家书的女人们一个个哭红了眼,既安慰又心碎,转过身却还是只能擦干泪,继续下田干活儿,等着她们的男人回来。 那样的家书很少,三年来也只有两三封,没收到时大家心里头吊着悬着,女人们开始勤到神塔求巫女为她们的男人祈求平安。 其实一封信能送回来,已经非常难得了。信差要越过千山万水将信送达,也是得冒生命危险。 妲娃没收过纳兰的家书,但她不死心,除了托人送信以外,当她知道狼城会为前线战士运送补给时,便自愿在空闲时缝制冬衣,北方天气酷寒,一般士兵都只有简单的棉袄能御寒,纳兰当初离开时带了一件毛裘,已经很旧了…… 族里的女人告诉妲娃,她这么用心忙碌,又怎么确定衣服一定能送到纳兰手上呢?一封家书要送到亲人手上都千难万难了,更何况是一件冬衣? 妲娃却淡淡地说,那些前线的士兵,家里都有个女人在等他回去吧?也许是他的妻子,也许是他的母亲,她的衣服未必送到纳兰手上也不打紧,总归是有个人收到了,她祈祷纳兰也能够收到一个陌生女人为她的男人在深夜里,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冬衣。 这天底下,一定也会有个女人同她一样的想法。 后来,族里的女人一个个也开始在田务家事之余缝起了冬衣,深夜里那一户户少了男人作依靠的屋檐下,逐一点起了一盏小灯,灯前有绵长的思念为线,殷殷的期盼为针,织就无数破碎的团圆梦。 第五年秋天,妲娃收到一个木女圭女圭。很简陋的刀工,只能依稀辨认出是个男女圭女圭的模样,因为战地里能使用的工具也不多。 然而收到了木女圭女圭,她才想起,她从不记得纳兰曾经看书写字,当年族里要跟他签木工订单,他也都回绝了,只以口头承诺作交易。 也许纳兰根本就不识字…… 仲秋。 山桃树叶一片片地落叶归根。那是战争开始后的第八年,也是收到捷报后的第一年,村里的男人陆陆续续回来了,一些等待有了结果的女人终于展露欢颜,有的男人顺道把噩耗和族人临终托付的遗物带了回来,但那些等待了多年的女人哪里肯相信?她们宁可相信丈夫只是迟归了。 当然也有人不想等了,七年的物换星移,有些男人回了家,才发现自己的女人老早就跑掉了,这年的山城,几家欢喜几家愁。 “我那时还有看到纳兰啊!听说他早早就回来了……”一个曾与纳兰同营的族人道。 恐怕是遇上了劫匪吧……怎么会这样呢?明明这些年都在刀口上挣扎着活过来了啊!从族人们欲言又止的神情里,妲娃看出了更多的同情与善意的沉默。 他一定会回来的!纳兰答应过她了,不是吗?族里没有一个人亲眼看见他的尸首,没有一个人亲眼看见他死在敌人刀下,他一定还活着,只是可能被什么事情耽搁了…… 山坡上那棵白山桃树下,开始经常停立着妲娃凝望远方的身影,没有人敢去劝她别再等待。 又过了一年,该等到的都等到了,等不到的也认命了,有的就这么守了寡,专心把孩子拉拔大,有的在长辈或媒婆的牵线下改嫁——死了男人的和跑了女人的,也是美事一桩;也有的嫁到了他方,总之人们开始用自己强韧的生命力修补战争后的创伤。 大巫女的时日无多了,这个仲秋是最后期限。 “吉雅的堂哥特木尔,我看这孩子还可以,皮相也比纳兰俊多了,族长有意为他续弦,特木尔也来跟我表明过,想问问你的意思……” 特木尔和妲娃是青梅竹马,只是当年特木尔因为家族的关系娶了六帐长老之一的孙女,偏偏那个女孩身子差,根本挨不过没有男人依靠的日子,战争开打的前几年就去世了。 “我想在今年完成神授仪式。”妲娃淡淡地应道,垂着眼,语气和神情都平静无波。 战争开始的头几年,大巫女一直以为妲娃会以泪洗面。她是看着妲娃长大的,这丫头从小就心软又耐不住一点悲伤,一只小鸟死了也能偷偷哭红眼,不敢让她知道,自个儿躲到山上去把小鸟埋了。但是妲娃却没有哭,甚至越来越少把悲伤表现在脸上,她本以为妲娃是偷偷躲起来一个人掉眼泪,可又从未见到妲娃眼眶红。 在等待的日子里,是妲娃率先开始帮忙缝制冬衣,也是妲娃陪着苏布德一户户拜访那些要男孩放弃上学堂、回家帮忙牧羊与耕田的族人,说服他们让孩子们在中午后回学堂上课。她更曾坚定地保护铁匠的独子,一边与那些前来山城撒野的流氓周旋,一边偷偷请人连夜向狼城求救。那次狼城祭出了杀鸡儆猴的手段,那几个围捕男童领赏金的流氓被斩首挂在城外示众。 她越来越有一个受人敬重的神塔巫女该有的样子。 大巫女在心里叹息,想起当年纳兰的请求。那时她说的不屑,想不到现在看着妲娃,自己竟然也心生不忍,不忍她将青春年华就此埋葬。 九年。如果他们当年成亲,孩子都很大了吧! “何必呢?日子总是要过下去,路总是要走下去。” “如果没有遇见纳兰,其实我十八岁那年就会完成神授仪式,一辈子待在神塔了吧。”妲娃回道。 大巫女无话可反驳了。 “若是您问我,是不是还抱持着希望,我不会说谎。”妲娃说,“我还是想等他,只是并不一定要等到他娶我,能不能成为夫妻已经不重要了。”她眨了眨眼,大巫女看见她眼里的水光一闪即逝。 她怎么会以为妲娃没哭过呢? 哭泣,不一定要流泪啊! “纳兰他只有一个人。”一直只有一个人啊……“如果我不等他,这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守在他的‘家’,等他平安归来了。” 那年仲秋的最后一天,大巫女亲自为妲娃举行了神授仪式,妲娃成为神塔的第四任主人。 季秋。山坡上那株白山桃,形销骨立,竟然显得有那么一点自怜。 大巫女像算准了自己的大限,交代完神塔所有的工作后,在清晨时静静地过世了,神塔将关闭一季发丧,这期间妲娃就在山坡上的房子里为族人看病。 天色不早了,今天看诊的人不多,妲娃决定趁天黑前上山神庙一趟。虽然身为神塔主人的她不需要亲自打理山神庙,但有时她还是会自己动手。 也许,她自个儿也没发现,她总在那些有她和纳兰回忆之处流连不去,或许是偷偷在期待纳兰说不定悄悄回来了,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罢了。 眼泪太多,反而没空哭泣;心痛多了,反而感觉不到疼痛。没表现出来的期待或许太天真也太可笑,但她已经无暇自怜。 妲娃走近山神庙时,泥地和枯叶上赫然出现斑斑血迹,一路拖曳到山神庙所在的树洞里,她的心跳霎时跳快了一拍,立刻不顾一切地冲向树洞——那是多么莽撞又危险的举动!洞里也许是个被官兵追捕的逃犯,也许是头受伤的猛兽,然而她却因为一股巨大的期待而突然疯狂了,根本管不了自己的安危。 一声低狺让妲娃的理智回笼,她猛地在洞口停下脚步,幽暗的洞内,一对属于野兽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她。 她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那金色的、充满野性的狼眼,让她像中了咒,无法发出声音求救,也无法转身逃开。 恐惧让她忘了期待落空的失落感。 洞内的狼缓缓走向妲娃,她在极度惊恐中竟然渐渐地冷静下来。 夕阳就要完全被林烟遮蔽,妲娃却在那一片金色余晖中,看见这匹狼的白色毛皮隐隐地泛着银白光芒。 传说中,有着黄金之眼的白狼,是山神的化身。 妲娃一直不相信这个传说,别说金色的眼睛,她连白色的狼都没看过,可是如今她眼前却出现一匹全身雪白的狼,而且白狼一双金色的眼始终看着她,举步朝她走来时,有一点儿蹒跚颠簸。 妲娃不由自主地蹲。 这匹狼受伤了,地上的血迹是它的。 也许它真的是山神化身,否则怎么会在受伤后出现在山神庙里呢? 妲娃已经很久不曾这么紧张了,她外表仍旧镇定地跪坐在白狼跟前,“请让我为你医治伤口。”如果是山神,应该听得懂她的话吧?妲娃忐忑地想,山神会出现在这里,想必是需要她为它治疗伤口。 当然,若这匹白狼不是山神,大不了她就葬身狼月复。虽然随后她想到自己这么轻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神塔需要她,族人需要她,还有纳兰…… 白狼缓缓欺近她,近到它的前肢都已经抵着她的膝盖了!妲娃感觉心脏快跳出喉咙,不由得紧闭眼,心里开始后悔自己这些毫无道理的举动。 纳兰,对不起,我……咦? 妲娃感觉大腿被一股重量压着,脸颊上接着滑过柔软湿热的触感,她怯怯地睁开眼,心脏差点停摆地发现白狼的鼻尖与她只有一息之隔,而它的前脚踩在她大腿上,正一边舌忝她的脸,一边…… 一边摇尾巴! “……”她没看错吧?妲娃愣住,白狼依然“开心”地舌忝着她的脸。如果狼也是以摇尾巴来表示自己很高兴的话,那么这匹白狼应该是很开心很开心,因为它不只摇尾巴摇得很卖力,连她的脸都沾满它的口水了! 她是不怕狗啦,但这是怎么回事? 呃,她忘了,这是匹狼、 妲娃不敢乱动,只能乖乖地让这匹白狼舌忝到高兴为止。接着也许是累了,它停下舌忝吻的动作,慢慢趴在她大腿上喘息。 妲娃这才看到它的腿还在流血,那些血也把她的裙子染红了。 她忍不住惊呼,当下管不了其他,直接接下发带替它止血,“我得下山拿草药上来替你上药才行!”她试着挪动身体,白狼没有为难她,只是在她转身离开时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你留在这里吧!你伤得太重了。”她又抱不动它。 但白狼只是看着她,尾巴继续缓慢地左右摇摆,这回连耳朵都服贴着,用一种无辜的眼神看着她。 她记得苏布德家的大黄狗乌恩,每次看着苏布德那可爱的小侄女哈斯时,就是这副模样。苏布德说老狗乌恩最疼爱哈斯了,当然有时苏布德拿肉骨头给乌恩时,那条大黄狗也是如此。 这匹白狼该不会是肚子饿了吧? 但如果它肚子饿,她应该早就被它撕咬入月复了,难道说其实这匹狼有人饲养,所以才不会攻击人? 妲娃拿硬要跟着她的白狼没辙,只能放慢脚步,好让一跛一跛的白狼跟上她。 她带它回山坡上的小屋,没察觉白狼在看到小屋时,脚步停顿了一下。 小木屋非常干净整齐,和多年前它的男主人出征前没什么太大不同。一把弓和一袋箭挂在墙上,屋里摆设了男主人亲自打造的桌椅矮柜,庭院里种了许多草药,外廊上也放了些白天摊开来晒的药材。侧厅柜子里满满的都是医术,看样子偶尔还有人来求诊,桌上则有纸笔和刚开的药方及注解。 大厅另一侧的小厅有个工作台,上头摆放着木工工具,看样子许久不曾被使用了,却也整整齐齐,地面和桌面都相当干净,好像有人天天吧这儿打理得好好的,等候着主人回来…… 第5章(2) 白狼站在门口,看着屋子里的一切。 妲娃…… 妲娃拿出伤药,见白狼站在门口,也没多想地开口道:“你等等哦!”她没处理过动物的伤口,只能先想法子替它止血消炎。 不料才转个身而已,门口的白狼已不见踪影,她追了出去,发现地上那排血迹混着泥土的脚印竟是往厅内踩进来,一路往睡房的方向而去。 因为妲娃依然住在神塔,屋子里原本作为寝室的房间一直都空着,她本想拿来让求诊的病患休息用,却每每看着那张大床而作罢。 纳兰当年确实做了张大床,只可惜他们未曾在上头共枕过。 妲娃走进寝室,发现白狼已经大刺刺地跳到床上,还像在自个儿家里一般,随性又无赖地躺卧在上头。 “……”若非怀疑它是山神,妲娃真想把它赶下床!那是她和纳兰的床耶!这只狗……这匹狼怎么可以躺得那么理所当然? 但想想自己这么小气的跟一只受伤的畜生计较,未免也太可笑了点。妲娃只好拿着伤药坐到床边,白狼倒很落落大方,连翻身也懒地伸出受伤的那条腿给她,方便她包扎,身子仍躺得像大爷一样。 妲娃开始怀疑这匹狼真的是一头野兽吗?哪有野兽是这副模样的? 也许,它真的是山神吧!可是山神怎么会这般厚脸皮?刚刚还像狗一样不停地舌忝她的脸哩! 包扎好伤口,白狼起身,挨着她坐在床畔,又用那种无辜而闪亮的眼神看着她,耳朵服贴着,尾巴仍旧左右摇摆。 也许她只是捡到一条流浪狗吧!妲娃突然灵光一闪,有点哭笑不得地问:“你肚子饿了吗?” 炳哈哈……白狼吐着舌头,前肢搭上她的肩膀,双眼闪亮,耳朵竖直,尾巴摇得更卖力了! 妲娃背后冒出冷汗,嘴角忍不住微微抽搐。 “好……我知道了。”她确定自己真的捡到一条流浪狗! 狼要吃什么?妲娃有些伤脑筋。她想把稍早来看诊的一位大婶送她的猪肉串烫一下,她还有几样小菜,再配个白面应该就够了。 做菜的空档,白狼就蹲坐在厨房中央,静静地看着她。 妲娃把菜搁在桌上,瞧见白狼有点好奇,甚至还跳到椅子上,她真怕桌上的菜会给它翻了。 她想了想,如果白狼真是山神,丢块肉在地上给它未免太不敬,她只好把烫好的猪肉摆到盘子里,接着又迟疑了一会儿…… 山神会想蘸酱油吃吗? 虽然这问题有点可笑,但妲娃可是很认真地在思考,最后她决定先看山神的意思。见白狼竟然好端正地蹲坐在椅子上,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妲娃只好把猪肉摆到它身边。 白狼嗅了嗅那一大块猪肉,立刻大口咬,怎知才咬了一口的猪肉随即滚落到地上,白狼则拼命地吐舌头哈着气。 妲娃愣住,随即想到,野生的狼怎么可能吃过熟食? “太烫了吗?”她忍住笑,虽然有点没良心,可是看着它好哀怨地盯着地上的肉,她就忍俊不住。 妲娃夹起地上的肉用热水洗过,然后切成小块等它凉一些,看白狼饿得直盯着肉看的模样,又觉得有点可怜。 白狼转头看她,又是双眼灿亮,尾巴卖力左右晃的模样。 妲娃拿了摆在蒸笼里还有些烫的包子,吹凉之后,试探性地剥了一块放在手心。“要吃吗?” 白狼立刻溜下椅子,蹭到她脚边蹲下,吃掉她手上的包子,一脸满足。 它真的是狗吧?妲娃越来越怀疑白狼的来历了,或者它的前一任主人从来不喂它熟食? 她又把包子撕成两块,依然放在手心,白狼也乖乖吃光了。 “你到底是什么呢?”是狼?是狗?是山神? 白狼只是舌忝了舌忝嘴,又露出一副期待的模样,对着她摇尾巴。 妲娃和白狼在小木屋吃完饭,她喂它吃了包子,把稍微凉了的猪肉重新盛好给它,自己则吃面。奇妙的是白狼还真乖乖地坐在椅子上,没把一桌菜肴翻倒。 回神塔时,白狼还是跟着她,亦步亦趋,她停下,它也停下,而且还抬起头充满疑问地看着她,她开口,它就摇尾巴,也不知到底听懂她的话没有。 妲娃开始觉得伤脑筋了,尤其是进到城里之后,族人一看见白狼,纷纷露出既敬又畏的表情。 神塔主人地位何其尊贵,虽然妲娃没什么架子,寻常百姓仍不敢轻易打扰。几个和她较熟稔的族人大着胆子上前打招呼,问起白狼的事,妲娃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她看向白狼,这家伙却只是打个呵欠,抬起后脚搔痒,百无聊赖地等她和族人寒暄完毕。 “我是在山神庙找到它的。”唉,她不是存心误导,这也是事实啊! 族里的猎户一眼就看出它的确是野生狼,纷纷露出警戒神色,妲娃很想告诉他们,其实她觉得它比较像狗。 白狼出现在山神庙,而且完全不会攻击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启示?族人立刻就对白狼是山神的身份深信不疑,妲娃怕越来越多人问起白狼的事,只得挑小路回神塔。 “你到底是不是山神呢?”哪有山神是这个样子的? 神塔作为族人医疗与信仰的中心,有时也是族长的决策顾问,神塔巫女自然受到相当程度的敬重,所以妲娃在人身安全上难免有些疏忽,毕竟就算是宵小,也会有需要求神问卜和看病的时候,连地方流氓也不会去为难巫女们,不过妲娃却忽略了,有理智的人向来都不是真正的威胁,那些躲在巷道里的酒鬼与走投无路的莽汉,才是真正该提防的。 妲娃低着头,心里直犯嘀咕,没注意不远处有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朝这个方向奔来,还伴随着追打的吵杂声。 白狼早已警觉地眯起眼,本来跟在妲娃左后方,突然跑到她身前,弓起身子,全身毛竖起,龇牙咧嘴地露出白森森锋利的狼牙。 哒哒哒……浑身酒味、一脸大胡子的男人突然自右边冲出来,一见到妲娃,伸手要抓她,却不料一道白影迅雷不及掩耳地扑倒他,张口就咬住他持刀的手。 “哇……” 妲娃表面上镇定,脑袋却一片空白,男人月兑手而出的刀直直地插在她脚边,只要偏个几寸她的脚恐怕就给剁了! 追来的是官兵,见到白狼和被扑倒在地的男人,均是一愣,一时间不敢妄动。他们也不知是怕地上那恶名昭彰的大盗多一些,还是怕那匹身形庞大、咬得大盗鲜血狂喷的白狼多一些。 “放开他,你已经咬伤他了!”妲娃连忙开口制止,虽然她也不知道白狼到底听不听得懂她的话,就算懂,它会服从吗? 然而,白狼却真的松了口,一边凶狠地发出威胁的低狺,一边警戒地往后退回妲娃身边,这中间它的眼始终盯紧地上的男人,摆明了万一他还敢爬起来作怪,它下一口咬的就是他的脖子! 这一幕让官兵与赶来看热闹的族人一个个目瞪口呆,差点忘了上前把倒在地上哀号的大盗带走。 山神逮到江洋大盗,还保护了神塔巫女!很快地,这个消息就传遍了全山城。 白狼一直跟她回到神塔,巫女们啧啧称奇,不过妲娃开始发现白狼不是对谁都友善。有些巫女天生怕狗,躲得远远的也就罢了,有些大着胆子想逗它,白狼立刻凶狠地露出尖锐的牙齿,发出警告的低吼,吓得小巫女们尖叫逃窜,直到妲娃出声制止,它才会垂下耳朵、缩着尾巴,钻到妲娃裙子后头。 “果然要大巫女才能侍奉山神,你们就别惹山神生气了!”白玛教训着其他小巫女。 妲娃也不知是否真是如此,又或者其实白狼只是因为她救了它的命,又喂饱了它,才愿意听她的话? 连族长和六帐长老都闻风赶来一睹山神真面目,妲娃的年纪和族长、长老们比起来,只能算黄毛丫头,自然不敢拒绝,长老们说这是先祖的指示,要派山神来守护山城,族长则相信山神现身,必定是治世吉兆……这些人归降天朝后竟然也学到天朝人什么都要拿来跟治世、乱世扯上关系的那一套,妲娃心里无奈,也只能敷衍以对,幸亏白狼从头到尾都无聊地卧在榻上,没出什么状况让她伤脑筋。 结果,睡前白狼又给妲娃制造新的困扰! “不行!下去!”她板起脸孔,指着床下。 它竟然爬到她床上!就算它真的是山神,这也太过分了! 怎知白狼看着她冷冰冰的晚娘面孔,还真的灰溜溜地溜下床,耳朵垂着,尾巴也垂着,然后当着妲娃的面,走到房里的阴暗角落,对着墙角蹲下。 它蹲下也就算了,还回过头哀怨地瞅了她一眼,眼里还有泪珠滚动,接着很快地转过头,垂头丧气地更往墙角缩,还发出一声呜咽! “……”妲娃傻眼再傻眼。这么赖皮的狼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天啊! 本呜……又是一声呜咽,白狼身体缩得更小,背后简直要吹起瑟瑟冷风,还连带卷起一小片枯叶! 妲娃脸颊颤抖,无言半响,才叹了口气,“好啦!让你睡床边,这是最大让步了!” 还在想白狼听不听得懂她的话,却见角落那本来像弃犬似的白狼突然兴奋地奔向她,妲娃被它扑倒在床上,脸颊又被它一阵乱舌忝。 “我才把脸洗干净耶!”她会被它气死! 后来,白狼就只肯睡在她床边,而且还要是离她最近的一边,有时妲娃半夜起床上茅房或喝水,就会看见睡得翻肚皮的白狼,她没好气地伸脚在它肚子上揉来揉去,睡梦中的它还是一阵舒服的乱扭,妲娃看了暗暗觉得好笑。 有时,妲娃则会被它哀伤的呜咽吵醒。白狼仍睡着,却像作了悲伤的梦,不自觉地悲鸣。 它梦到了什么呢?是不是像她一样,总是梦见和纳兰分开的那日,然后哭着醒来,却只能默默垂泪道天明?也许它和她一样,都有不得不孤单的理由吧!想到这儿,妲娃便一再地打消要赶走它的念头。 那一夜,妲娃又睡不着,独自披了件大氅,爬到神塔的天台看星星。 深秋的星空也很美啊,和往常一样,也和战时相同。那时的她常想,那些在前线打仗的男人,夜里会不会看着头顶上的银河,想着在银河彼端,家里等着他回去的女人? 天朝有个美丽的传说,是关于牛郎和织女,就跟他们族里天鹅仙女的传说相仿。她想,也许每个时空都有着类似的故事,而让人世间千千万万个家庭破碎分散的银河,其实是战争;为什么它那么残忍,却又如此绚烂美丽? 妲娃看着夜空,直到脚边偎来毛茸茸的热源,她才发现白狼不知什么时候跟着她爬上塔顶。 白狼总有办法找到她,她已经不觉得奇怪,狼的鼻子和耳朵天生灵敏。 妲娃索性坐下,背靠着梁柱,白狼倒很自动自发地往她怀里窝着,她已经由一开始的无言以对,到现在都由着它去。 “以前有人养过你吗?”有时她觉得应该有,有时又觉得它像野生狼。 白狼的耳朵动了动,依然看着银河。妲娃忍不住伸手模了模它的耳朵,她发现白狼很爱让她模耳朵……应该说她随便模,它也随便开心,模它脖子也开心,用脚踩它肚皮它还是开心,真是让她忍不住靶到好笑,别人敢碰它都会被它凶悍地警告呢! 妲娃本来不想给它取名字,毕竟山神哪能乱取名字呢?可是她越来越觉得它不像山神,只是对族人不说穿罢了,免得它被赶走。而且取了名字就会有感情,谁知道它会待到哪时候呢? “你会离开吗?”她自言自语般地问,不料白狼却转过身,那双金色的狼眼又定定地看着她。 有时候,她真的觉得它听得懂她的话! 白狼又舌忝了她一口,这次是舌忝在嘴上,妲娃愣住,如果这家伙是男人,早就被她甩巴掌了! 真是个! 不过,它本来就是匹狼啊!妲娃忍不住失笑。 “就叫你敖督吧!”敖督是星星的意思,妲娃有些失神地道,“太阳跟月亮注定不能在一起,至少星星可以陪着月亮。” 白狼看着她,沉默无声,却有股难以察觉的哀伤。它接受了它的新名字,敖督。做永远陪在月亮身边的星…… 第6章(1) 孟冬。 一年一年,总觉得山坡上那株白山桃似乎已了无生趣,可是在隔年春天来临前,它又开了满枝的白山桃。 只要看见妲娃,就一定会看见跟在她身后的敖督,那匹白狼像大巫女的守护神一样,大巫女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山城里热闹的时候,大巫女若经过市集,白狼会走在前面开路,要是有哪个喝醉酒的醉汉不长眼,那就得小心敖督的牙齿和爪子……幸好妲娃总是及时制止它。 妲娃年纪轻轻就当上神塔主人,族里某些人对此是有些微词,不过自从山神出现后,再也没人敢说什么了。 要说山神的出现真的给山城带来什么奇迹,倒也没有。不过那几年比起战争前面确实是富庶安定许多,而且敖督出现后,山城里的猎户几乎没有再被狼群攻击过了。于是人们对敖督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那些信众有时会做花环要给山神挂在脖子上,妲娃明明看得出敖督很别扭,却还是笑咪咪地任由族人在它脖子上挂满花环,有她在身边时,它几乎不会发脾气。 不过算妲娃有点良心,敖督对某些花粉有点过敏,一出山城或回到神塔,妲娃就会替它把花拿下来。她本来是暗暗好笑在心底,但看到它认命地挂着满满的花环还拚命打喷嚏,也忍不住有些心疼了,这时她会做些小点心喂它,再嘉奖地模模它,揉揉它的肚子,搔搔它的下巴,很好哄的就服服贴贴,也不记恨了。 那段日子,她也很平静,大概是有了在身边,有它可以听她说说话。妲娃总想不懂世间男女的情爱,不会探问或同情她,但有时说到心酸处,又似乎懂得她的悲伤,看着她,偎到她身边,然后又把她的脸舌忝得一片湿,让妲娃好气又好笑。 其实历任神塔主人身边都有专门服侍的人,但是妲娃不爱有人跟前跟后,或许因为不是人吧,反倒因此成了特例,加上就算她不带着,它也有办法找到她,总是跟在她后面。 当特木尔背着箭袋和弓从山上走来,就看见敖督卧在白山桃树旁的大石头上打呵欠,他立刻知道妲娃正在小屋里给人看病。前两年上一任大巫女过世,神塔关闭了一季,妲娃开始偶尔在小木屋给人义诊。一开始有些人觉得这么做不太妥当,小木屋不比在神塔,妲娃只有一人,却是任何人都可以上门来求诊,要是遇上居心不良的劫匪怎么办? 但幸好敖督一直待在妲娃身边,只要敖督确定要求诊的人没问题,它自己就会到外头晃晃,通常也不会离开太久或太远。 对敖督的身份,特木尔持保留的态度,不过他也承认敖督确实通灵性,仿佛听得懂人话,也有人的喜怒哀乐,而且,敖督似乎不太喜欢他。 特木尔走近时,敖督只是懒洋洋地动了动耳朵,连抬眼看他都懒。 特木尔知道狼的耳朵很灵敏,它只是认定他没有威胁性所以懒得搭理他,不过它还是打了招呼。 “嘿,敖督。” 敖督还是没理他,尾巴一扫,又更没个野生狼该有的样子,简直要呈大字形地趴在大石头上打盹了。 特木尔常常觉得,与其说敖督是山神,他还觉得敖督比较像人呢!他故意说道:“我抓到一只山鸡,要送给妲娃!” 丙然,前一刻还像死尸一样的敖督耳朵立刻尖了起来,猛地回头瞪他。 它真的在瞪他!特木尔觉得更有趣了,但接下来敖督的眼神可让他有趣不起来,这被族人当成山神崇拜的白狼敖督,竟然瞥了他手里的山鸡一眼,然后露出一个充满鄙夷的‘表情’-如果狼也有表情,特木尔相信敖督一定正非常用力地在表现它的不屑!接着它鼻孔里哼气,动作敏捷地溜下大石头,朝山林奔去,速度有如风驰电掣,连曾经见过野生狼的特木尔也为之惊叹,待他回过神来,敖督白色的身影已消失在森林里。 “喂!”特木尔呆住,敖督平常不会丢下妲娃跑开的,他看了看敖督消失的方向,再看了看小木屋,此时最后一个看诊的病人正好要离开。 送走病患的妲娃见到特木尔,又看向白山桃的方向。“敖督呢?”平常只要病患一离开,敖督一定会第一个冲进来。 就算不是如此,只要特木尔一出现,敖督也会第一个冲回来,以某种让她啼笑皆非的姿态挡在她和特木尔之间。 “不知道。”他举起山鸡,“送你和敖督加菜。” “谢谢。”妲娃没有推拒,她已经很习惯族人用各种理由送东西给她了,与在神塔时不同,她在小木屋看病是不收分文的,族人拿她的坚持没辙,干脆找机会送东西给她。 特木尔也不知敖督跑到哪里去了,反正他没别的事,就暂时留下来,等敖督回来。通常比较清闲时,妲娃会在小木屋和敖督一起用完晚膳才回神塔。 妲娃想既然有了山鸡,时间又还早,可以炖个鸡汤给敖督,“留下来一起吃晚饭吧。”人家都送了山鸡来,礼貌上当然得留他下来吃个饭。 “不用了,我待会儿还有事,不能待太久。”她客套,他也客套,虽然两人偶尔会隐隐天,但巫女不同于一般女人,特木尔也不想造成妲娃的困扰。 当初妲娃拒绝了特木尔的求亲,成为神塔的主人,而特木尔这几年一直以暂时没有成家的念头为借口,回绝长辈想为他续弦的好意。妲娃觉得她和特木尔算是同病相怜,特木尔失去了爱妻,而她则失去了纳兰,两人又是青梅竹马,他们聊天时反而可以很轻松,彼此都有个相似伤口的人,也许特别能有共鸣吧。 妲娃知道特木尔在等敖督回来,他才好放心回城里,她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就像特木尔自己承认的,他觉得像这样很好,没有必要一定要被送作堆,那样的话反而没办法这么自在的谈天说地。 妲娃把鸡处理好,水还没煮沸,敖督就回来了,它趾高气昂地进门,嘴里咬了只大山鸡。 比特木尔给妲娃的那只山鸡更大,更肥!敖督眼里闪着挑衅的神采,看着特木尔的神情像在冷哼-我随便抓都比你大只!接着吃醋的笨狼讨好地来到妲娃脚边,摇尾巴。 “噗……”特木尔一阵失笑,到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变成捧月复大笑。 妲娃有些傻眼,无奈地看向特木尔,“这下我真的得拜托你,留下来一起用饭了。”两只大山鸡,她和敖督哪吃得完啊? 那天她炖了鸡汤,特木尔则在院子里烤全鸡,不过敖督偏偏在一旁捣蛋,不时整得特木尔大叫,她在厨房里只觉得好气又好笑。 饭后,特木尔干脆送她回神塔,一见两人走得稍微近一点,敖督就硬挤到两人中间,龇牙咧嘴地对着特木尔发出警告的低狺。 “你哦,你哦!”终于只剩她和敖督了,妲娃没好气地戳着敖督的头。 这家伙可以任她搓圆捏扁,踢它下床,踩它肚皮,扯它耳朵……反正不管她怎么蹂躏它,它还是会等她气消了,挨过来摇尾巴,对着她装可爱,扮无辜,偏偏对其他人不是爱理不理,就是像凶神恶煞一样。 “你在吃醋吗?吃什么醋啊?人家特木尔是好意……”她继续戳它的头,戳戳戳,戳得它委屈地嗷呜一声,向后倒, 妲娃看了好气又好笑,揉揉它的后脑勺,它却得寸进尺,整个上半身挂在她大腿上,呜呜地装可怜。 “是特木尔我才不跟你计较,要是纳兰……”她突然顿住了,本想说:要是纳兰回来,它还敢这样,她就真的不理它了。 他……会回来吗?随着日子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地过去,妲娃心里明白,纳兰回来的可能也越来越渺茫。 敖督也静默了,定定地看着她,又倾身向前,舌忝她的脸。 不要难过…… 思念一闯出闸门,就停不了。敖督看着她从床底下搬出一个红木大箱子,里头是两件大红喜袍。族里的女儿在出嫁前,都会为自己和丈夫缝一件大红袍子,袍子上的图样有时绣白鹤芍药,有时绣鸳鸯喜鹊。为了缝他俩的喜袍,她把十指戳成了蜂窝也不皱一下眉头,那里她的女红差强人意,纳兰还调侃她,不管她最后在喜袍上绣了鸭子或或两只四不像,他都会欢天喜地的穿在身上,跟她一起拜堂成亲…… “我才没有绣了鸭子。”妲娃素手抚过红色喜袍上头的白鹤与芍药,唇角抹笑,眼睑低垂。那图案是她在战争那几年绣的,那时她女红越来越好,嫁衣她妥善地收着,怕褪色或虫蛀,也小心翼翼地,不让眼泪浸透,留下痕迹。 其实自她接受神授仪式那日起,这喜袍就注定不会再有穿上的一天,但她还是舍不得丢。 “你看,漂亮吧?”妲娃拿起新娘袍,在敖督面前转了一圈,未了盯着镜子半晌,“我好像瘦了点。”袍子的腰围现在大概有点宽了。 敖督很安静,很安静。 妲娃又拿起新郎的袍子,“他还笑我呢,说我会绣鸭子给他。你瞧,这哪里像鸭子?”新郎的袍子上,她绣了鹰和苍松,“我绣他的比绣我的白鹤认真呢!早知道就真给他绣一对鸭子!”她想像着她自己穿得美美的,纳兰却穿上绣了鸭子的新郎袍,他的表情一定很好笑…… 妲娃默默地把两件喜袍收起来,嘴角始终抹着笑,敖督走来,又舌忝过她的脸,尝到一点咸味儿,妲娃却笑着揉乱它颈背上的毛。 “你放心吧,我不会哭的,那家伙失了约,我还想留着眼睛好好瞪死他呢!而且我只是觉得喜袍绣得那么辛苦,丢了很可惜,不然早就不能穿了。”她幽幽地道,瞥见跟喜袍一起摆在大红木箱里的乌沉木盒子,顺手拿起它,忍不住又笑了。 巫女不能佩戴饰品,所以她这辈子所拥有的,跟祭神无关的饰品,就只有这三样了。 苏布德最后也是嫁了人,给了她一对红玉髓耳坠,那时她还没完成神授仪式,苏布德耳提面命,要她不管纳兰有没有回来,一定得用上。妲娃笑着把耳坠和珊瑚手镯放在一起,才拿起那支桃花簪。 其实几年前,她总把簪子随身带着,一个人时揽镜自照,或凝望着湖水,想着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点点滴滴,但是…… “虽然知道他应该不会生气,不过我还是好想告诉他,我不是故意把簪子弄断的。”她那时好心疼啊!明明说好不哭的,却还是捧着断成了两截的簪子哀哀啜泣,“都怪我那时太常带着它了,才会不小心摔断。”后来她就把发簪收到盒子里,虽然还是时常忍不住拿出来看着。 “你想,不知道能不能想法子把它们重新接起来?”妲娃端详着两截断掉的簪子,有些自言自语地道。 其实那么久的孤单,那么多的寂寞,渐渐的也就习惯了,偶尔还能自我解嘲,想着往事自得其乐。 她却不知,那夜她没流的泪,已经麻木的疼痛,全让另一颗心给担了,受了。敖督在她熟睡的枕边,鼻尖凑近她握着木簪的手,用它柔软的鼻子蹭着她的掌心,呜咽吞入肚月复。 它的爪子能够保护她,能够抓最大的山鸡,但是却不能与她相握。它能够看着她,听着她,却没办法告诉她:他在她身边。 敖督悄悄地离开了神塔,白色的身影在雪地上像暴风般飞速奔驰着,它跑过吹着雪的林间,跑过冷月银辉拂照的山巅,也跑过北风呜咽的荒野,跑过流水低吟啜泣的河涧,月西移,它没有停下来,荆棘划破了它的毛皮,碎石割裂了它的脚掌,它依然跑个不停。 黎明之前,万物颤抖地低呜,几乎就要臣服于黑夜的魔力,忘记阳光曾经温暖大地。 它回到那个断魂地,身为人时的白骨早被林迹掩埋,他断气前紧握着的,妲娃写给他的家书,露出了一截,它走上前,脚掌才碰触到前端,就似幻影一般地碎了,北风一吹,成灰的纸洒在空中,什么也没剩下…… 狼会流泪吗?会吧,它无声地啜泣,终于忍不住仰头长嚎。那一声悲呜把长夜里大地最后一丝坚强敲碎,风雪骤临,而他的悲伤飞越千山万水,传递到他心心念念的人儿梦境深处。 妲娃突然梦见纳兰,他没开口说话,只是悲伤地,流着泪,凝望着她。 不要哭,他们同时开口,声音却同时被偷走,只能凭着默契,凭着思念,揣测彼此的内心。 就算一个人,也不要为我哭泣…… 第6章(2) 敖督狼狈地回到山城时,已经是第二天黄昏了,为了不引起族人多余的揣测与恐慌,妲娃没向族人说敖督不见了,只是拜托身边亲近的人帮忙找。 她知道它不是她所驯养,本来它想来便来,想走便走,也许它真是山神,它想去想留,还能由得着她做主吗?可是妲娃这才发现,虽然总是拿它又气又好笑,但体内同样留着温热的血,都会有感情,何况它总是陪着她啊! 原来,不管有没有爱情,终窟会在付出与得到的过程中在心上牵扯出羁绊。 这一回,她流连山林间,不是为了等等纳兰。 “敖督!”她对着山林喊,而远方也传来一声声回音,有时是她的,有时是特木尔或是白玛的。他们都在帮她寻找敖督。 许是心意想通,妲娃依稀听到一声呜咽,转过身…… “敖督!”乍见它一跛一跛的白色身影,妲娃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她冲上前,抱住好像奔跑过千山万水,浑身是疲惫与脏污的敖督。 她抱着它,喜极而泣,敖督又添着她的脸。 对不起。 “你害我担心死了!你这坏敖督!”妲娃又哭又笑地戳着它的头,可又忍不住抱紧它。 他记得他在身为人,即将断气那时,心里想着-只要能陪在她身边,只要能陪在她身边,无论如何他都心甘情愿。 现在他知道,只是陪伴,是不够的。 要知道得任何收获都得先付出。 而他的付出是,他必须割舍他所不舍,所想要独占的…… 仲冬。雪漫舞。 自从敖督闹了失踪记,妲娃就不敢再对它摆脸色了,天天做好料给它,冬天还没过,敖督大爷已经肥滋滋。 “啧啧……冬天过了就能宰了吧?”特木尔蹲,捏了把它的肥肉。 榜老子的!拿开你的手!敖督挥了挥肥掌,掌力依然惊人。 “不要那么凶啊!你要我来这里做什么?”特木尔可是被这只肥狼从暖呼呼的炕上硬拖到白山桃树下吹冷风,到现在还搞不懂它大爷想干嘛? 敖督开始扒地。 “你不会藏了什么死人骨头要栽赃到我头上吧?”他可是很清楚这匹一点‘狼格’也没有的兼肥狼看他不顺眼已久! 敖督停下挖土的动作,又露出鄙咦的神色看他,然后转过头继续挖。 这家伙真是十二万分的诡异!特木尔觉得有趣得紧,索性就双臂环胸等看它变啥花样。 然后,敖督挖出事先就藏好的地瓜和木炭。 特木尔一阵无言,“你要我在这里天气烤地瓜?”他怪叫,敖督凶悍地露出牙齿,还伸出显然特别磨利过的爪子,冬天的阳光在它爪子尖端辉映出冷冽光芒,再配上狼眼里的精光一闪,宵小都要屁滚尿流。 别看它吃得一只肥肥,体能上的训练可从来没少过,要不然哪天妲娃遇到危险时,谁来保护她? “好!我烤,你把爪子收起来!”特木尔背后冒出一堆冷汗,好汉不和恶狼斗,烤地瓜就烤地瓜,只是到时不要是全烤地瓜的当儿,敖督也没闲着,奔回神塔,咬着正在看帐本的妲娃裙摆。 “敖督,我正在忙,你去旁边玩好吗?”妲娃现在懂得用柔声安抚的手段了,简直当它是宠物来着。 敖督不死心,继续咬着她的裙摆,还摇尾巴,转圈圈,为了博得妲娃的注意,只着没要翻斛斗了。 “你就跟它去看吧!这边我一个人就够了,你这几天让它吃得多动得少,难怪它坐不住。”白玛说道,自己却伸手拿了一个兔馍馍往嘴里塞。 妲娃笑了笑,心想也对,而且记帐一向不是她的专长,她把帐本交给白玛,便跟着敖督离开了。 敖督领着她,一路出了山城,这条路她很熟悉,是往小木屋的路,妲娃以为有病人要看病,连忙加快了脚步。 才看到那棵山桃树,远远的就闻到烤地瓜的香味。 “啊!你来的正好,这颗给你。”特木尔用树枝做成的简便筷子夹起了一颗小的地瓜给她,“这应该可以吃了。” 妲娃愣住。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只是桃花未开,仍在等待春天。 “你怎么……”她突然一阵心慌意乱。 “敖督啊!”特木尔丢了另一颗给一旁的敖督,“它硬把我叫来这里烤地瓜。不过狼会吃地瓜吗?” 敖督没理他,用头顶着妲娃,将她推到特木尔身边。 妲娃看向敖督,它低下头,装作没事样地啃地瓜。平常它都会挤到她和特木尔中间,这回却自己咬着地瓜蹲在一旁,看也不看她一眼。 “大的还有得烤,小的将就吃吧!”特木尔烤着好玩,自个儿拿树枝叉了一块,坐到石头上吃了起来,“怎么了?地瓜没熟吗?”不然干嘛傻愣着? 妲娃拿着地瓜,心绪纷乱。 是巧合?不是巧合?但…… 敝了,特木尔一边吹着热烫的地瓜,一边看向闷闷地缩在一旁的敖督,故意道:“喂!我坐在妲娃旁边哦!” 敖督没反应,低着头,继续用力地啃地瓜。 “我坐得很近很近哦!”特木尔故意朝妲娃再坐近一点。“哇,我碰到妲娃的手了!又白又女敕……” 敖督突然起身,特木尔吓了好大一跳,心想他惨了,等会儿不知哪个部位会被这只闷骚大醋狼咬出几个口子来,谁知敖督只是跑向山坡,像只普通不过的狗一般,追着飞舞在空中的小虫子,追得好专心,还打起滚来。 特木尔呆住,而妲娃看着敖督,也没了头绪。 也许,真是巧合吧?因为敖督看见她一个人郁郁寡欢,所以以为她需要一个男人在身边陪她吗? “你不吃吗?地瓜都凉了。”不再理会敖督的反常,特木尔问道。 妲娃回过神来,应了声,才咬了一口烤地瓜。 是有些凉了,而且总觉得不那么甜软好吃,和记忆中的比起来差太远了。 明明是一样的烤地瓜啊! 或者是因为春天还没来的关系? 妲娃和特木尔又坐着聊了一会儿,等其他的烤地瓜熟透。 “你看,树上是不是冒芽了?”特木尔忽然指着白山桃树的枝桠道。 妲娃抬起头瞧,还真看到那光秃秃的树枝上,有点白白女敕女敕的小芽儿,就要冒出头来。 今年的冬天,似乎暖得特别早,也许再过几天花就要开了吧? 特木尔看着枝头,突然有感而发,正想开口,背后却被用力一撞,整个人趴向妲娃。 “小心!”妲娃轻呼,结果特木尔的鼻子撞在她唇上,把她的嘴唇都撞出血痕来了。 “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特木尔手忙脚乱地扶着妲娃起身,转过头却没看到凶手的影子。 “我没事。”妲娃捂着泛出血丝嘴,眼角瞥见敖督心虚的背影,灰溜溜地缩着尾巴,躲在山桃树后。 “敖督。” 他装睡,而且装得很有那么一回事,普通的狗怎么睡他就怎么睡,绝不再躺成大字形。 他想,他会习惯的吧。 幽幽的叹息声响起,敖督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看见妲娃坐到梳妆镜前。 他今晚还反常地滚到门边睡呢! 妲娃梳着头发,看着镜中自己的模样,淡淡地道:“我让你觉得,我必须有男人依靠才能活下去吗?” 丙然是为了这件事!他能不能装死?敖督像缩头乌龟一般,又缩向墙角。 “也许有些人是吧,不过就算纳兰回来了,我也不是非要嫁他不可。” 敖督突然挺起身,看着她。 “我并不是因为别无选择才当上巫女,早在前几年特木尔就有问过我,是我自己决定要留在神塔,这里是我长大的地方,也是我的家,在这里我是我,我就是妲娃,不是谁的妻子,你明白吗?” 不明白,敖督不知不觉地走向她,果然还是她床边比较舒服,他想他还是别再装了,爱怎么睡就怎么睡比较好。 妲娃笑了,“你会选择跟在我身边,是因为我让你自己选择想怎么生活吧?就像纳兰曾经让我看见嫁给他,我可以不只是他的妻子一样,其实现在也就是他不在了而已,我依然是过我自己的日子。” 敖督歪着头,装可爱,扮无知。 “失去了能绊住心的那个人,我们选择互相陪伴,但不要互相限制,这不就是我、你,还有特木尔选择过的生活吗?也许有一天他会遇到真正让他决定放弃自由的女孩子,但我相信那个女人绝对不会是我。” 敖督突然想起那年,大巫女问他愿意付出什么代价,来让妲娃继续受神塔庇护?他的回答并不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他是真的认为,只要能在一起,只要陪在她身边,不能当夫妻也无所谓。 “所以,不要再玩今天的游戏了,你还是当你的山大王敖督吧!你追小虫的样子太愚蠢了!”她戳了戳它的头。 “睡觉吧!”妲娃躺上床,“你都没发现我帮你准备了新的毯子吗?”她侧身躺着,看着它道。 丙然在床边,有一条新的羊毛毯,上头绣了白狼威风凛凛的模样。他忍不住满心欢喜地躺上去,还滚来滚去,舒服得想呜呜叫,妲娃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夜入睡前,她像在自言自语,喃喃地说:“如果我知道纳兰在天上看着我,今天开始的每一天我都会真正地笑着,用心去生活,直到我们终于再见面那天,我会告诉他,因为他爱我,所以我才能特别勇敢,因为我爱他,所以我要让他为我感到骄傲……” 传说,神洲大地的边陲,曾经有着信仰金眼白狼为山神的民族,在千百年前,族内出现一位能驯服白狼的巫女。白狼一直陪伴在巫女身边,朝朝暮暮,岁岁年年,直到她发鬓霜白。晚年的巫女受病痛所折磨,白狼不忍她承受着痛苦,一夜,咬断了巫女的颈项后,哀伤的白狼跑回深山之中,从此再也没有人看见过山神化身的白狼…… 第7章(1) 遗忘是天神赐给凡人的的礼物,但也许她是个特别倔强的灵魂,又或者老天忘了把礼物给她。是奇迹?是玩笑?或者某块拼图失落了她却浑然不知?总之她终究没有带着那个礼物回到这世间…… 冬季,台北。 电话铃声嘟噜噜响了半天,盖的像蒸笼般密实的被窝里才伸出一双手臂,抓起手机“喂……” “这结局不行。”刚翻完稿的编辑太激动,劈头就道,“你舍得那些喜爱敖督的小书迷们伤心难过吗?你忍心吗?” “……”被窝里一片安静。 “巫元宵小姐!” “有!”被窝里的巫元宵懒懒地应了一声。 “可以改结局吗?还有其实我一直很想说,书迷反映很好,你何必这么快结束呢?可以再写个第二部,第三部啊!人家《哈利波特》都有七集,七集写完还要写外传,你才写第一部,有读者说他们还想看妲娃跟敖督的冒险故事呢!” “结局就那样啊……”她无力改变。 “这样敖督很可怜,我家小宝也很喜欢敖督,他看到这结局会哭的!” “死掉的是巫女耶……”她才可怜好呗! “那你就不要让她死啊!继续写吧,下一部写敖督和妲娃的海上大冒险如何?遇到东洋海盗!还可以和最近很夯的海盗做结合啊!还有还有……” 巫元宵忍住笑,伸手抓来放在床头的笔记型电脑,打开今天早上刚交出去的档案,“我再想想吧。” “不要写死嘛,到时才好应广大读者要求写第二部,最好还要圆满一点!要欢乐一点,要有未解之谜……”编辑在另一头交代,巫元宵嘴角抹笑,挂了电话。 圆满的结局啊……她盯着荧屏叹气,把档案关掉,毛毛虫一样缩进被窝里打算再赖个几分钟。 不知道是天生体质差,还是被台湾的气候养的娇贵了,现在的她只要一入秋就手脚冰冷,偏偏她怎么就不记得自己前世有那么怕冷? 天气冷,懒病就容易发作,昏昏沉沉的才想再睡个回笼觉,床头的内线电话又响起。 巫元宵叹气,直接裹着棉被向床边蠕动。 “老板,不是我要吵你,刚刚有个什么经纪公司的人打电话来,说想包下我们这里一天,要拍照,他们说希望二月以前能跟你敲好时间,想问你今天方不方便,他们好派人过来和你谈。” 巫元宵坐起身,全身还是包得紧紧的,“噢,是不是叫蓝天经纪公司?” 她想起来了,元旦假期那几天,有个客人退房前拿了张名片给她,说相当喜欢她们的民宿环境,希望可以在淡季时租下这里几天让模特儿拍照,她请对方打民宿的总机号码联络,以免她前一天晚上赶稿,白天都在睡觉。 “对啊!他们问你今天可不可以?几点有空?” “现在几点?” “快吃中饭了。” “那请他们两点后过来吧!如果方便的话。” 堡读生收线后,她认命的起床梳洗。现在是淡季,收入不稳定,所以她这个“抠门”小老板当然要想办法开源节流,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没客人时就不准开空调,哈哈……所以冷死也只能怪她自己啦! 开民宿本来是老妈的主意,在国中任教的老妈退休后决定找点事做,就把主意动到老爸在山上留下来的这栋老房子。老妈问她要不要回来帮忙,巫元宵心想反正她上班总是不长久,明明是六十几年次的却老被当成草莓族,还是鼻子模一模回家当孝女吧! 当然这孝女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老妈说经济不景气,预算不要超支,所以那阵子他们除了小额贷款把老房子改建之外,其他一切自己动手,母女俩跑遍北部二手家具店,还自己改造老家具,美术系毕业的老妈果然眼光独到,过时的破旧老家具经她巧手改造,马上变成充满民族风的艺术品,其他像粉刷与装潢都不假他人之手,历经三个月,属于她们的民宿终于落成。 民宿经营到现在两年,生意还过得去,还能让老妈偷个闲和老同学一起去日本度假,所以现在是小老板当家,虽然手底下只管一个工读生和一个清洁阿桑,她自己则是业余总铺师,反正住民宿的客人最多只会要求一顿早餐,没客人的淡季时她甚至还能像昨天一样熬夜写稿。 其实可以的话,她还真想多请一个厨师,因为要做早餐给自己吃很麻烦,尤其是前一天熬夜,连烦恼要吃什么都懒,可惜这当然不是她能做主的。 熬夜隔天的第一餐,就来杯提神开胃的百里香茶吧,老妈开民宿对她来说最大的好处,除了淡季时可以写稿之外,就是还可以让她种她喜欢的香花香草,一来可以装饰门面,二来则还能自己剪来泡香草茶。 接着烤个松饼,淋上她自己做的黑樱桃蓝莓果酱,再煎个蛋和火腿,抱着笔电坐在客厅晒得到太阳的地方,边想稿子边等经纪公司的人上门。 有人说,其实人诞生时都还记得前世的种种,只是无法言语——可能大脑的语言结构还发育不完全,或者可能被天神下了咒……所以只能哭泣。绝大部分的人都在成长过程中遗忘了过去,只有极少数人留下一点粗浅模糊地印象。 为了那些困扰她的记忆,巫元宵研究过各种说法,却没有一种能确切解释她那些记忆的由来,甚至如果有人问她,她的前世是哪个民族?用的是何种语言和文字?她记不记得前世所学的医理草药知识?她回答的就只有“不知道”,“不记得”。 也许研究到底,是她的脑子出现幻觉吧!她不知道她算不算懂得真正的悲伤,太多人都在说年轻人喜欢强说愁,说得连她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懂得什么是忧愁。哪个年轻人不曾伤春悲秋地掉眼泪呢?也许她只是活在自己的幻觉中…… 这般否定自己感情的想法其实很悲伤,因为她找不出理由,也不知道留着这些记忆有什么用——继续前世的等待吗?那个男人会不会回到她身边?假若真有轮回转世,又怎知他一定和她诞生在同个年代?历史的长河多么浩瀚,而人的一生何其渺小,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对时光来说只是个比沙尘小的点,却足以让两个人生生世世的错过。 那些记忆让她从小就比别的孩子沉默,同学背地里笑她是怪胎,她比别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社会调适期,而她怀疑自己到现在仍然不合格。 是幻觉?是前世记忆?就在她几乎要消沉地认定自己也许精神方面有问题时,因缘巧合下她碰到了一个人。 “你选择了最不智的方法。”那个打扮得像吉普赛人的女郎说道,瞬间她情绪几乎失控。 缘分总是这样,回头再想觉得很奇妙,冥冥中一定有双巧手安排一切。她为了融入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圈子,硬着头皮陪她们去塔罗算命,一见到那个算命女人她就愣住了。 相貌改变了,但她难以说出那种感觉,也许是眼神,又也许是第六感,说到底还是只能用玄之又玄来解答一切。 “我本来觉得你没天分,所以放心地教给你,想不到你还是用了。” 某天放学后,她独自去了那间塔罗相命馆,吉普赛女人请她落座后便挂了“今日公休”的牌子。 “不过这也是我的疏忽,我本来也不觉得你能够请出战神附身,结果你还是办到了,其实仪式也是催眠的一种,只是要被催眠的不是跳迎神舞的巫女,而是请求运气降临的人,比起我,由你跳迎神舞也许对纳兰的催眠效果还更大,谁晓得你最后还真的把岱森达日给迎来了。” 第7章(2) 巫元宵说不出话了,热泪盈眶,她这才发现逼自己把那些记忆当成精神错乱有多痛苦,只是她不得不逼自己这么去相信,理智正在告诉她,这女人也许只是个神棍,她可能藉由某种她所不知道的方法偷窥了她那些“幻觉”。 “就当成幻觉吧,”女人仿佛能读心似地,倚在门边吞云吐雾,“反正你这一世也忘了施放“转生咒”的方法,万一等不到,下辈子就放过自己吧。”果然没天分的半吊子,施了咒也不完全,记忆丢三落四,她可能连自己为什么坚持要留住那些记忆的原因都忘了吧? “所以那真的不是幻觉?” “所以你不觉得你很傻?你这辈子该怎么办呢?”女人叹气,“你无法窥探命运,无法掌握你和纳兰来生何去何从,却贸然对自己施了转生咒,就算你们真的降生在相同的年代,天下那么大,茫茫人海,你要怎么找到一个根本不记得你的人?” 她没有答案。 但至少与大巫女的重逢,让她的疑惑有了解答,而经由大巫女的开导,她也找到了方式接纳自己的不同——就像有人有阴阳眼,有人拥有超能力,也许科学与逻辑的世界不接受他们,但他们还是可以在人群与自己的与众不同之间找到平衡点。 至于写儿童奇幻小说则只是一点小冲动和无心插柳,对寻找纳兰,她消极地不抱任何期望,毕竟那就像大海捞针,最糟的是还不晓得那根针到底有没有在海里。 她对文字有点兴趣,写她和纳兰的故事太伤神也太伤心,还没动笔就泪流漫腮。敖督也许是纳兰之外她第二个重视的存在,当然还有其他人,那些在她前世的生命中留下痕迹的,她用文字去纪念他们,尤其是纪念陪伴她走完后半生的敖督。她把后来她和敖督遇到的许多故事写下来,想不到累积了一些固定读者,然后慢慢地踏上儿童奇幻创作之路…… 能记得的她也写的差不多了,要写出第二部恐怕有困难,自己编嘛……也许可以,但不保证精彩,毕竟到目前为止她都只是写记忆中的故事。 至于修改结局……她苦笑,就改吧!她也心疼敖督,敖督心疼她受苦,不得不亲自了结了她的性命,想必最痛苦的还是他吧? 她并不知道后来敖督怎么了?族里的人会谅解他吗?有时想到这,巫元宵又是一阵不舍。 最后一幕就写,她和敖督在山坡上那颗白山桃树下一起看星星吧!巫元宵想着,笑意浮现在脸上,可惜真实的结局由不得她做主啊! “哈罗!请问巫小姐在吗?”两点整,一个烫着大波浪卷发,穿着时髦,脸上彩妆也是当季最流行的女子走进民宿。 苞上次给她名片的是同一位,看来这家经纪公司的人相当守时。巫元宵立刻起身,“我就是,你是蓝天经纪公司的人吗?”上回她给的名片上,名字是项羽,不知是真名或艺名,果然让人印象深刻。 “哈哈……我记得你,我本来以为你是工读生耶!看不出来你这么年轻就开民宿当老板娘,好了不起哦!”果然是在娱乐圈打滚,开场就装熟地哈拉了起来,“我今天还带了我们的摄影师来看看,没关系吧?” 巫元宵招待女人在客厅的藤椅坐下,“要咖啡还是茶?也有果汁。” “有柠檬汁吗?欸……小阳你要喝什么?”项羽朝门外探去,“你在人家院子里做什么啊?” 这栋老房子是台湾早期英式风格的洋楼,维多利亚式的红砖造型,结合热带建筑特色的拱廊,这本来就是民宿的卖点之一,所以当初改建时并没有破坏它的原貌,巫元宵和母亲把大门和窗户都漆成米白色,还在院子及屋檐下种了大片香草植物,就算不开门,也可以隔着门上的玻璃窗格看到庭院里欣欣向荣的花花草草。 巫元宵透过门上的窗格看出去,只看到男人高大健壮的背影,穿着随性,头发比平头略长,他站起身,巫元宵首先看到他肌肉结实的手臂拿着单眼相机,接着男人旋足,迈开大步进来。 “有啤酒吗?”他问。 巫元宵轻抽一口气,瞬间只觉得头晕目眩,她所有的感官几乎封闭了,剩下的只有满满的震惊。 “巫小姐?” “呃……”工读生见老板没反应,只好尴尬的道“只有台啤……” “都好。”男人点点头,视线没离开那个一见他就像撞鬼似的女人。 他长得很可怕吗?他今天早上出门时明明把大胡子修掉了。 “什么?”巫元宵好半响才回过神,她把惊慌失措藏得很好,双手却克制不住的颤抖,“噢,抱歉,请……请坐。”她尴尬而僵硬地招呼道,“请问要咖啡还是茶?” 堡读生拿了啤酒出来,怪异地看了她一眼,巫元宵才发觉自己晃神太严重,只能干笑着,在男人对面的椅子坐下。 “哈哈哈……”项羽开朗的大笑,打破沉默僵局,“巫小姐这样就被吓到啦?还好我特别耳提面命叫小阳把胡子剃掉,要不然今天事情就谈不成了,哈哈哈……”high咖就是high咖,零下十一度也能继续high,“巫小姐,你不要看我们小阳这副粗汉的样子,他可是非常温柔有爱心的咧!最喜欢扶老婆婆过马路了,哇哈哈哈……” 一旁的项阳满脸黑线,工读生扑哧一声,捂着嘴躲回吧台后。 “对不起。”巫元宵红着脸,“我……我只是吓到,因为……因为他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为了避免以后见面尴尬,她只好随便掰了一个理由。 “是哦?那你改天可以叫你朋友跟小阳一起吓人,哈哈哈……” 被了哦,项阳瞪了旁边笑得乱没形象的女人一眼。 巫元宵更尴尬了,“可能没办法……”她干嘛真的回答她啊?巫元宵对自己拙于应对进退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项羽终于止住笑,看着巫元宵落寞的神情,再想到她刚刚震惊的模样,自己在脑海里推演了起来,她立刻一脸同情地道“噢,我了解,我懂了,请你节哀顺变,人死不能复生……” 项阳在一旁翻白眼,真想拿胶带把这女人的嘴封起来,“不要耽误人家的时间,谈正事要紧。”他只好转移话题道。 他的话却让巫元宵的眼色悄悄地暗了下来。 虽然早就知道纳兰不可能还记得她,但真正面对时又是另一种感触。 “欸,你懂不懂人情世故啊?不要满脑子生意生意,正事正事的嘛!”项羽啐道,转向巫元宵露出笑容,“巫小姐,我们想问你近期什么时候能把民宿空出来?价钱好商量,我们借了多少个房间,就全照住房的价格算怎么样?当然拍完照,该物归原位的全都会物归原位,我们也会把民宿的名字放在合作厂商的名单上。” “近期啊……”巫元宵稍早时已经把这一个月内订房的状况了解过一遍,她想了想,“下个礼拜二过后好吗?这礼拜六还有一对老夫妇订房。” “那就下礼拜三吧!” 细节再谈妥,项羽提议巫元宵带他们的摄影师四处看看,还帮他们两个互相介绍,“项阳是我们这次请来的摄影师,也是我堂弟啦!他正好回台湾,所以我硬拗他来帮我们,哈哈哈……这位是巫小姐,巫……”哈拉半天,结果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糗了。 “巫元宵。”她替项羽回答,如无其事的看了项阳一眼,很遗憾地发现他显然只把她当作普通的陌生人。 虽然说,这本来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元宵?是不是吃汤圆的那个元宵?”见巫元宵点头,项羽又哈哈笑,“你的名字好可爱!你是不是元宵节出生的啊?” 巫元宵笑了笑,“我先带你们看看一楼的环境吧。” 每次介绍她的名字,这样的问题就会被提出来一次,老妈说这样才好,只要认识她的人就没有人会忘记她哪天生日。不过现代人谁会过农历生日啊? 巫元宵领着他们参观民宿,项羽健谈的程度让过程没有一点冷场,巫元宵暗自庆幸有她在场,否则她一定不敢单独面对把她当陌生人的项阳。 七世夫妻的传说太累人,所有情啊爱啊,果然还是一生一世就够了。如果她记得不该记的,而他早已不是前世的纳兰,纵然有幸再相遇,也只是徒生惆怅罢了…… 第8章(1) 失去了回忆也没有关系,但是一定要记得,那个人很重要很重要! 她好像很讨厌他。 礼拜天,项阳开着小发财车,看着那个因机车故障,满车时才却只能拿着手机作在路边干瞪眼的女人,犹豫该不该英雄救美。 可是,她好像很讨厌他。 虽然这么想,但他的身体却像有自己的意志似的,早已将车子停在路边,反正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与最大的缺点就是脸皮超级无敌厚! “嘿,要帮忙吗?” 原本垂头丧气的巫元宵身体一震——项阳怀疑是自己太鲁莽吓到她——抬起头来,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项阳真希望他误会了她的表情,因为她看起来像看到怪物一样,这让他有些气闷,还有一股说不出的、莫名其妙的委屈。 吧嘛?干嘛?他长得是不帅,但也从来没有女人好吗?! “呃……你愿意帮忙吗?”巫元宵终于回过神,暗怪自己又表现的不得体。 “当然。”他不是问了吗?这女人真奇怪,项阳立刻下车,开了后车门,把巫元宵车上的食材搬过来。 “谢谢你。”她红着脸道。 “你有请人来拖车吗?” 巫元宵讷讷地道:“我……我不知道机车行的电话。”这附近也没有店家。 项阳看了看她的车子,是爆胎,他有些瞠目结舌,“你这轮胎早几百年前就该换了吧?这样很危险,你差一点就出事你知不知道?”还好这条路车不多,但又不算荒凉,否则那情况真是难以想象。 轮胎的胎纹一旦太浅就容易爆胎,她等于骑着定时炸弹在路上啊! “我……”她确实不知道,这台车是老妈的,她只是偶尔骑出去买东西,平时能用走的就不用骑车。 “算了,回去再叫人家来。”项阳把机车移到路边隐秘处,“上车吧!” 巫元宵脸上热辣辣的,坐在驾驶座旁的位置上。 只是碰巧遇到,而他又顺手帮了她自己而已,但前世的他们,不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累积那些眷恋与温柔?她总会在一个人时想起他们过去相处时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小快乐与小小甜蜜,虽然有些心酸,眼底却也带泪也带笑。 其实他们不曾轰轰烈烈地爱过,怎知只是两个人一点点渺小又平庸的酸甜苦辣,仍是成就了她两个半生的绵长思念。 多么熟悉的悸动与温暖……但巫元宵只能看着窗外,努力要自己不能想太多。 这样就够了吧!没什么好执着、死命不肯放手的,两个人都幸福地在这个富足繁荣的世界努力过自己的人生,也就够了。 至少他不用再去打仗…… 开着车的项阳偷偷觎着她。 她好像……真的很讨厌他! 呜呜,他有那么面目可憎吗?有那么惹人厌吗?他记得在国外那阵子,那些洋妞很乐意对他送秋波耶! 说不上为什么,项阳觉得有点哀怨,其实这真的很莫名其妙,他们两个根本算不上认识,他要莫名其妙的讨厌他也就算了,他干嘛也莫名其妙的因为她的讨厌而在心里哀怨啊?真是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 “摄影师也要取艺名吗?”她突然问。 “嘎?”项阳倒是应得的很快——当然了,因为他的心思只有一半放在路况上,但是一时间对她的问题模不着头续。 巫元宵的脸又冒烟了,她以为自己问了个很突兀又很失礼的问题,连忙解释道:“我是说……因为你和你堂姐的名字都很特别。” “哦。”她一开口,项阳突然奇妙地觉得没那么哀怨了,“我跟项羽都是真名,不过项羽的名子是个意外,她妈妈当初帮她取做项翎,不过她爸爸,也就是我伯父,国中都在混帮派,高中也没念,我伯母在电话里解释了半天,说翎是有羽毛的翎,结果我伯父写不出来,写了羽字就交给户政人员了……” “噗……”不知道项羽小姐小时候有没有怨过她老爸呢? “我的话,也是我妈妈取的,像我姐叫项晚,我妹叫向日葵。” 原来他还有姐姐和妹妹,巫元宵淡淡的笑了,想到前世他是个孤儿,不禁为现在的他感到高兴。 一路上,他们就尽聊些陌生人之间会闲聊的话题,那是巫元宵第一次尝试和一个她不熟的人搭话、找话聊天。经营民宿时因为有小老板的保护色,她只要懂得随时保持微笑,客人问什么就答什么即可。老实说也不知是因为拥有前世的记忆,又或者是本性如此,她从小就很不擅长与陌生人交际。 她记得前世在神塔里,小巫女们大多是一起长大,族人彼此也都熟识,或许是因为这样,那时的她并没有这么拙于交际。 巫元宵心里有点忐忑,也许这些无聊的对话会让项阳感到不耐烦吧?但他始终非常和善、面带微笑,而且有问必答,更适时地在她找不到话题时带起另一个或相关的话题。 最让巫元宵感到窝心的,是项阳真的很认真地听他说活,每每在她讲着讲着,自己都觉得那些小事琐碎到令人尴尬时,他会提出疑问,或者请她继续说下去……总之他表现出对她很有趣的样子。 她脸颊发烫的想,真希望他不是在勉强自己,至少在今天各自分开后,他不会觉得跟她相处是个很可怕的回忆。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她也说不出前世的他们是如何熟稔的?总觉得一切就是那么自然啊!她刚救起他时,在山神庙里,两个人也都漫无边际地聊着关于彼此的一些生活小事,他曾描述怎么在山上打猎,他也曾说些巫女平日的工作内容——现在想想,哪一件不是极平凡而又微不足道?但那时的他们聊了一整个季秋,或许是因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世界有限,一点点简单的交流就足以丰富心灵。 一小段路程即将结束,项阳突然希望能绕远路送她回去。他的人生一向是懒懒的,什么都无所谓,大学没毕业就休学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只因为他觉得待在哪里都没差。但是跟她说活时,他觉得很快乐。 为什么快乐呢?有人说快乐如果还有为什么,就不是真正的快乐了。反正他一向也不是神经精细到会去思考为什么的人,真要认真去形容的话,或许就像狗看到肉骨头或看到主人时那样吧…… 项阳回过神来,发现自己错过了一个绿灯,goodjob!不过接着想到他竟然把自己形容成狗? 难道是太久没发情,难得看到一个有点感觉的,当下神经脑袋全部错乱了吗? “你出门买东西吗?”他又问。 “嗯,买一些比较会用到,而且比较能储存的食材,像面粉和女乃油、干果之类的。” “可是我看到你买了很多水果。” “那个啊……除了平常拿来吃之外,也可以做果酱或酿果醋、做水果酒啊,我们民宿的果酱都是我自己做的,纯天然不添加人工香料。”地下室则有几罐果醋和酒,都是拿来请好朋友或熟客用的。 “听起来很好吃。”他开始流口水了。 有点难以启齿,虽然一般都认为男人不爱吃甜食,但他这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却超爱吃甜食,不晓得和家里都是女孩子有没有关系?但是就因为家里都是女孩子,所以从小到大,只要家里有好吃的甜品,身为男孩的他一定会被要求发挥“骑士精神”,把自己的那一份让出来,就算有再多不爽也只能往肚里吞,否则就会被笑小家子气……真是香蕉芭乐的,最好“骑士精神”包括了要把甜点让出来啦! 第8章(2) “我今天做了一些女乃酪跟饼干,想拿来搭配上一季做的苹果红酒果酱跟覆盆子水蜜桃酱……”说到这儿,巫元宵才想到,男人对甜点都没什么兴趣吧?虽然前世的纳兰还满喜欢吃她做的甜食。 饼去的纳兰自己一个人时,绝不会去买那些被其他男人戏称女孩才吃的玩意儿,后来她自己做了女乃酥饼、一窝丝清油饼之类的甜食,他第一次吃到时好开心啊!之后也总是有意无意地问她做不做那些甜点,所以她常会在能够单独和他见面时做些甜食去找他。 “怎么了?” 巫元宵呐呐地道:“我是想……如果你不嫌弃的话,等一下可以请你试吃看看吗?我想从明年开始提供下午茶给住宿的客人,只是不知道口味讨不讨喜。”这样的邀请会太突兀吗?她不禁有点紧张。 虽然对自己做了那么多心理建设,要自己满足于这一世两个人平安快乐地各自过各自的日子就好,但还是忍不住贪心地想多温习一点失去的幸福啊!要假装遗忘,假装完全不眷恋,毕竟太难了。 “当然好啊!我是说……”察觉自己的反应太热烈了,怕她会觉得喜欢甜食的男生很没男子气概,项阳正色道:“谢谢你,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并不觉得反感,这让巫元宵松了一口气,心口悄悄地涨满喜悦。只是那一刻连她也不明白,为什么项阳那样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熟悉?是因为前世的纳兰吗?当然纳兰对她的手艺是很捧场啦,依然爱吃甜食的项阳也让她忍不住嘴角勾起微笑,不过好像又有另一种一样的熟悉感,一时间却说不出所以然。 那天回到民宿,项阳帮她把食材全搬进厨房里,她在厨房里把饼干盘拿出来时,项阳跟在后头,不知错觉与否,巫元宵觉得他的眼睛很亮,很亮…… 她抿着唇,是她的错觉吧?她觉得他脸上真的写着:我可以吃吗? “这是杏仁女乃油酥饼,女乃油我是用鲜女乃自己打的,还做了玫瑰果核燕麦口味……其实我本来想做肉桂,不过我想有些人不喜欢肉桂的味道。饼干单吃也可以,还女敕各自搭配不同的果酱。”巫元宵挖了一匙覆盆子果酱在杏仁饼干上要拿给他,想不到他头伸过来咬走饼干就吃了起来。 “好吃。”饼干明明不小,却刚好够他一口一个。 他的举动有些鲁莽,巫元宵却红着脸,愣住了。 她突然想起这股熟悉感是为什么,那一刻她内心充满了疑惑和震惊。 她觉得他很像敖督! “怎么了?”项阳一脸无辜地看着她,拇指擦过嘴角的饼干屑,伸出舌头轻轻舌忝掉,一瞬间,巫元宵觉得她的脸可能红到要爆炸了! 为什么她会觉得他那样的动作好性感?心脏因此怦怦跳个不停。 包让她头晕发热的是,项阳似乎以为她生气或不高兴了,眼里写着无辜与自责,显得有点手足无措……她简直可以想象如果他是敖督,一定已经像过去那样蹭到她脚边来,装可爱、扮无辜,要她模模抱抱,再赏它几颗小包子吃! “没事。”巫元宵移开眼,一时间心绪纷乱,却又不愿让他觉得她生气或不高兴,“还有女乃酪,可以配苹果红酒酱,你要吃吗?不过有点冰……” “好啊!”项阳从来没发现自己是这么好打发的人,至少今天以前绝对不是! 巫元宵又抿紧唇,要自己先别想了,不管怎样还是得谢谢他的帮忙啊! “我们到外面去吃吧。” 他们移动到客厅,傍着有菱形窗格的落地窗,她还泡了一壶薄荷茶,一边聊天一边吃点心。后来,巫元宵也忘了问他哪一种味道比较好,因为他的表情始终都写着大大的满足,看得她打心里发出微笑。 也许可以偷偷期待,这辈子,他们可以当朋友吧? 后来,巫元宵常常想,项阳——包括前世的纳兰——其实有流浪狗情结吧?被喂了一次之后就会忍不住黏上来。 第一次她请项阳吃甜点;第二次项阳邀请她去看星星,其实台湾哪里看得到像以前那样的星空呢?就是找借口想见对方一面罢了。一回生二回熟,然后就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孟春,他们没有一窝蜂地道阳明山上去人挤人,项阳在宜兰有一栋他自己的房子,还有个半大不小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株碧桃树,当地的老人总说,那棵树在他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存在了。 “那次路过这里,看到这棵桃花开得很美,大门门板上贴了出租启事,刚好我也打算在台湾乡下一点的地方买栋房子,就说服屋主把房子卖给我。”他说。 听说碧桃花都是红艳艳的,也许这棵是混种吧,开花时满满一株的白银赛雪,一蕊朱芯红艳动人。 她看着那颗碧桃树,胸口满满的、满满的激动与酸楚,只能咬住唇,吞下哽咽,不让自己泛红了眼眶,让身边的项阳察觉了不对劲。 是巧合?又或者人类虽然无法拥有前世的记忆,但那些深深烙印在心版上的,比如习惯,比如眷恋,其实无法那么轻易因为一碗孟婆汤而消失。 他兴高采烈地向她介绍他的秘密基地,巫元宵得压抑自己,才能勉强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不要被他发现她眼底泛泪,不要被他发现她带着凄怨与思念的眼神。 其实她很高兴,两人的缘分是天大的恩赐,只是越珍贵,得失心就越重,因为曾经失去一次,也因为她记得不该记的,他则忘了自己曾经说过的,留她独自守着秘密,害怕有一天旧事重演,害怕她表现得太歇斯底里,会再次失去。 大巫女说的没错,她选择了最愚笨的方式。如果她不记得一切,会不会更好?一切就这么顺其自然,这年头也没有战争能分开他们,最多就是无法预测的天灾人祸,但那些对无知的凡人来说原本就无法左右,更不要说去杞人忧天了。 “怎么了?”察觉她的沉默,项阳一脸担忧的看着她。 “我……”她像做错事被发现的孩子那般,慌了,手足无措,最糟糕的是前一刻拼命忍住的泪水在这时掉了下来,“我……” 她这样好奇怪,他是否会受不了? 她不想失去他。 像冲出了闸门那般,她的眼泪再也停不了,好狼狈好狼狈地哭着。 “怎么啦?”项阳紧张起来,手忙脚乱的程度不下于她。 怎么办?怎么办?她拼了命还是克制不了,她不该觉得委屈,不该想要把一切告诉他,那本来就是她自己的选择,不能把负担往他身上加! 项阳也没了法子,只能抱着她,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哄她。 好久好久,一瓣桃花落在她发顶,他轻轻的捻起它,雪白花瓣沾着露珠,一时间他竟然荒谬地相信,桃花也在哭泣。 “我说错什么了吗?还是你不喜欢这里?”难道说…… 难道这房子“不干净”,所以害她一进门就哭个不停? 巫元宵慢慢地停止抽噎,小手抓着他前襟,低着头,觉得好糗。 她怎么老是把他想得那么冷酷无情,那么容易不耐烦呢?其实他很温柔,也很粗线条,她就是喜欢这样的他,不是吗? 最后,她只好小声地道:“我肚子饿。” 项阳傻眼,好半响,才好气又好笑地出声,“你哦!”他弹了她的额头一下,握住她的手,“走吧,带你去吃饭,附近有一家店超好吃,等等包你吃到肚子撑得圆滚滚!”他一边走,一边搓她的手,还收进口袋里。 巫元宵终于破涕为笑。 那个充满希望的孟春,他在桃花树下,又牵起了她的手。 第9章(1) 后来,他不管去哪里,人前人后,总要牢牢地握紧她的手。 在长辈面前也一样,这让巫元宵有些尴尬,不过项阳可不理她。 巫元宵的母亲对他们两个交往当然没意见,她老早就担心女儿会变成大宅女,干物女,现在有男人要她,做母亲的当然十二万分赞成,在大概盘部一下项阳的职业、是否身家清白以及健康状况之后,每次看到他来找巫元宵,她就直接放行了。 “这是我老姐,堂姐项羽你见过,这是我妹,还有我堂妹项霓。”周末,在项羽家烤肉,项阳跟她介绍家里那票从小以奴役他为乐的女山大王。“这是我女朋友元宵,她很乖,请不要欺负她。”他的强调让巫元宵忍不住想笑。 “放心,我们不会欺负她,但是我们会教她怎么奴役你跟欺负你!炳哈哈哈哈……”项羽依然豪气干云,像个海派大姐头。 “小阳赶快去买啤酒,冰箱的啤酒没了。”大姐项晚立刻发号施令。 项阳没有说不的份,反正啤酒他也要喝,只不过他这样跑腿的还是握着巫元宵的手不放。 “元宵带来的点心要留给我!”他强调道。 “我跟项阳一起去买好了,除了啤酒以外还要别的吗?”巫元宵也不想在项阳的家人面前表现得像个粘人的小女人,可是项阳握着她的手不放,而且这里她只和项羽比较熟一点而已。 “欸!跑腿和打杂是男人的工作,你留下来吃点心就好!”项羽拉她到阳伞下落坐,“跑腿的快去快回!啤酒要冰的!海尼根或麒麟都好!” “我要可乐!”两个小妹也不跟他客气。 “快点回来帮忙烤肉!”项晚又道。 巫元宵充满同情地看着项阳,他握着她的手紧了紧,交代道:“甜点要帮我留着。” 她抿着唇,回头看向桌上已经风卷残云、快被扫光的杏桃女乃油派和香蕉蛋糕。 “我尽量,没得吃就再做给你吃嘛!”她安抚道,忍俊不住地看他嘴角下垂,不甘不愿地放开她的手,很快地拿钥匙出门去。 项家四个堂姐妹当然很没义气地趁项阳不在,开始向她爆料自家兄弟儿时候糗事,从上幼稚园还偷尿床,到国小几年级被暗恋的女生发好人卡、国中作弊被罚站在操场、高中时吃了熊心豹子胆跟教官干架结果被记大过、大学时差点被当,连当兵时被女朋友兵变这等事都抖出来了! 虽然很同情项阳的成长环境,觉得他简直是在项家四大魔头手底下苟延残喘,不过巫元宵依旧听得很认真对待,很开心。 有一首歌不是这样唱的吗? 饼去让它过去,来不及,从头喜欢你…… 虽然是首有点感伤的歌,不过正好唱出她的心声,大巫女也说,前世就忘了吧,把手放开,这一世从头爱上他,爱上全新的项阳。 毕竟只为了前世的记忆而去爱他,对什么都不记得的项阳也很不公平。 所以,她想要多了解项阳。 不过巫元宵听得太专注,等项阳回来时,就发现桌上的杏桃派跟蛋糕已经被那群女山贼扫光了! 他很哀怨地缩到厨房洗盘子,很哀怨地一个人坐在走廊上看着夕阳。 虽然早就不是小表头了,不过项阳以前真的常怀疑自己是外面抱回来的。现在年纪大了,当然不会那么幼稚,只是心里有点闷。以前就算了,这回是元宵做的点心耶,是元宵做给他的!她们怎么可以全部吃光了? 巫元宵来到厨房外的后花园,看着项阳高大壮硕的背影,不知为什么又想起敖督,想起以前她替人看诊完,到白山桃树下,就见他坐在大石上,遥望着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喏!”她把一袋饼干拿给他。 项阳一闻就知道是她亲手做的手工饼干,哀怨的眼神突然间亮了起来。 “我另外做的。”因为出发前有人一直强调那四个女人是甜食狂,一定会不择手段把好吃的全部瓜分,而且从来没留过一丁点屑屑给他,所以她就悄悄地另外带了一包安抚他的“饲料”过来啦! 项阳拿出袋子里的饼干,拧着眉道:“为什么是骨头形状的?”虽然他并不在意,丢到嘴里就快乐的吃起来,另一手很自动地握住她,不过还是有些纳闷。 巫元宵陪他在走廊外坐下。 “只是好玩。”她抿唇而笑,其实她是故意做成骨头的形状,反正身边的男人也吃得很开心嘛! “唔……这个口味很好吃。”他说。 “哪一种?”她想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口味。这个时代和前世不同,食材上的选择可以来自世界各地,制作技巧也五花八门,简单来说在食物上其实已经世界大同了,虽然项阳有些习惯和前世相同,不过有些新口味她得重新模索,她对此也很乐在其中。 “不知道。”他故意道,笑得一脸赖皮,“你自己尝尝?”才说着,便已贴向她,双唇吻上她的。 因为熟悉,所以未曾感觉到社会突兀,但是强烈的悸动依旧,她羞于承认自己耽溺其中,却还是忍不住沉迷地回应起他的吻。 是黑巧克力,混合着他的气息,有种浓烈狂野的性感。那不像过去她和纳兰之间的吻,那时的两人还太单纯,什么都不知道,有的只有纯粹心灵上的依恋,吻着彼此时既像安抚又像嬉戏,绵长的眷恋在心田,只懂得以眼神、以交握的双手、以彼此的拥抱互相倾诉,却好象永远也说不够、道不尽,即便两人都乐在其中。 此刻他的吻,有着的气息,令她全身发热,心脏猛烈跳动,原始的火焰以低调却野蛮的姿态侵略她的感官。 明明只是一个吻,明明他也只是将他的手密密地包覆在掌心,野性的吸引力却足以让周围的空气也为之战栗沸腾。 他将低沉的shen|吟吞进喉咙深处,张开手臂将她搂进怀抱里,她立刻就感觉到他的身体热烫而坚硬,只是努力压抑着。 她想起其实以前纳兰也总是在两人颈项交缠时变得呼吸急促,肌肉紧绷地贲起,只是那时的她不知道那代表什么,而他也忍耐着……或者,巫元宵也不太确定那里纳兰到底知不知道男女之间的那回事,现在她知道那代表什么了,小手忍不住爱怜地抚上他的脸庞,她看时他的眼,脸上漾着羞怯的微笑。 “我们……”他想说回房间,背后却传来一阵压低了嗓音的吵闹声。 “不要挤啦!死肥霓!你该减肥了……” “你的大头挡住我了,我也要看啊!”项霓跺脚。 “这是限制级的,你们两个把眼睛遮起来!“项晚各赏两个小妹一记爆栗。 “小阳很久没交女朋友了,应该没准备“那个”吧?” “我房里还有,可以借他。” 接下来的讨论已经完全忘记压低音量,巫元宵整张脸立刻羞红了,幸好有个现成的肩膀让她当驼鸟,把脸埋起来。 “我自己有!你们不要太过分了,走开!”项阳终于发脾气了,吼道。 四个女人立刻作鸟兽散。 “我们……”回房间?他可不想让四个女人挤在他房门外偷听!他又握住她的手,“我们出去逛逛吧,别理她们了。” 本来要吃烤肉大餐,现在两人跑出来了,项阳干脆带着巫元宵回他在台北的单身公寓。他很老实地告诉她,这栋公寓是跟他老爸老妈借钱买的,而当初这栋公寓主要是工作接洽上比较方便,其实他更钟爱乡下地方。 项阳提议由他下厨小试身手,做点小菜让她品尝。巫元宵听说过他会下厨,真的见识他的厨艺倒觉得很新鲜,忍不住想在一旁观看,不过她从头到尾只负责陪项阳聊天,或帮忙拿盐罐、胡椒瓶之类的简单工作,要知道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很讨厌自己想在显身手时有个“专家”在一旁碎碎念。 “跟你这个民宿主厨比起来,我的专长是野地烹饪,质感上可能没这么讲究。”他说。 “我才不是什么主厨呢,只是因为我妈希望节省成本,而我做菜至少不会把锅底烧焦,把厨房烧掉,所以我妈就硬把主厨的工作塞给我。其实民宿不像大饭店,除非是特别有规模的,可能会提供个午餐之外,大部分都只要准备早餐就好,有时根本连早餐都不用准备呢!那些背包客比较喜欢自己找巷弄里的本地小吃,我们只要负责介绍就好了。” “可是我看你常做点心。” 巫元宵脸颊一红,“主要是兴趣啦。”没写稿时就做做甜点,或弄弄花草什么的,“有时会请一些熟客吃,或者住得比较久的就会当作额外招待,请他们吃个下午茶什么的。” 曾有些客人问她能不能做些甜点来卖,让他们买回去,她只说要考虑,其实也没怎么认真想过,毕竟她真的只是做好玩的而已,加上自己也爱吃,平常弄些果酱花草茶当早餐,偶乐做点蛋糕或派,犒赏一下工读生和阿桑,当然后来发现项阳爱吃甜食后,她确实做得比较勤一些,也比较常研究新口味和花样。 在家当然不能像在野外一样,能吃的就拿来煮,项阳做了西班牙海鲜饭,不忘事先声明:“一点也不道地,而且完全懒人做法!” 巫元宵笑看着他把炒过的海鲜、肉类、洋葱、大蒜……重点是他用了台湾米!全部丢进烤盘,开始淋高汤。 第9章(2) 那天她吃到一顿味道难于形容,但倒不难吃,甚至可以说颇好吃的西班牙海鲜饭,饭后跟他在客厅外的阳台上一起喝啤酒,看月亮。 那是她第一次喝啤酒。当然要说得更有意义一点,那是她第一次吃心爱的男人为她做的饭,她想她会对这一天印象深刻。 老实说她觉得啤酒一点也不好喝,或者应该说,除了水果酒和低酒精浓度的小米酒外,她从来体会不出任何酒类好喝在哪里。虽然做甜点时会加点白兰地或红酒,但调味和拿来喝又不一样。 项阳看她皱着眉头,就丢了颗梅子到她的啤酒瓶里,“摇一摇,过一会儿再喝。” 她照做,冰凉微苦的啤酒果然变得像梅酒一样酸酸甜甜,她开心地喝掉两瓶,有些微醺地和他一起倚在栏杆边,项阳靠过来时,她也把脸贴近,沁凉的晚风拂过脸颊,齿间还有梅子的酸甜,而她则尝到他冰凉的唇和啤酒的香气。 原来只觉得苦涩的酒味,原来也有这么迷人的味道…… 挪揄的口哨声响起,巫元宵恍如大梦初醒,才想起两人还在阳台上。 项阳低咒了一声,搂着她的肩膀进屋内,不忘把窗帘拉上。 “以后我们的房子阳台外绝对不要有邻居!”他有些赌气的口吻让她忍俊不住,但更让她心中柔情与激情荡漾的,是他“再次”说出了属于他俩未来的蓝图。但愿这次他们能一起实现它…… 烛光晚餐有了,花前月下有了,他邀她留下来过夜,她也答应了。 洗完澡,两人躺在床上,他却只是一直陪她聊天,巫元宵不禁有些气闷。 她吻他,不过项阳只是回应她的吻,依然维持着同样的姿势,抱着她,大掌有一下没一下地抚过她的发,在她背上轻拍,要哄她入睡。 巫元宵不是什么豪放女,可是……可是……都到了这地步了,他还一点动作也没有,难道她就这么让他没胃口吗? 巫元宵翻过身,项阳的手掌刚刚好就罩在她浑圆饱满的左ru上,她感觉到他身子一僵,很快地收回手,拉起棉被盖住她,依然由她身后将她收拢紧抱在怀中,继续聊着过往经历的趣事。 “……”难道他嫌她胸部小?她好歹也有c罩杯好吗?!巫元宵哀怨地赌气不理他了。 好半晌怀里的人儿都没反应,项阳以为她睡了,一手又握住她的柔荑,倾身,鼻尖在她颊畔一阵似的磨蹭,吻了她一次又一次,然后才抱紧她一起入睡。 巫元宵噘起嘴,干脆再用力翻身,与他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我以为你睡了。”他说。 她的脸好烫,幸好夜灯昏暗,稍稍掩饰住她的羞赧。 “我以为你……”她嗫嚅了半天,终究没胆问他为什么对她没兴趣,只好再翻身躺平,瞪着天花板,小手揪住被子。“你觉得我身材很差吗?”她小猫般地抗议完,立刻抓起被子蒙头盖住。 听见身边传来闷笑声,巫元宵的脸更烫了。 项阳一把拉开她盖住头脸的棉被,怕她闷坏。 “并没有,你不要乱想好吗?”他忍不住捏捏她的脸。 他开始诉说他过去的情史,确切来讲,也可以说是少年奋斗史。 对于感情,他不喜欢玩玩,所以每一次都很认真。 少年时,他不会拒绝有点欣赏、但其实不是那么令他心动的女孩子。也许和家庭环境有在,毕竟家里有四只母老虎——这里没算母老虎的大头目和二头目,也就是他老妈和他伯母。他们家的家规包括了:男人要是薄幸,就该抓他去撞墙,撞错了就拖去填太平洋! 结果高三那年,他被第一个女朋友劈腿,对象是他的好友。 “我总觉得其实你没那么爱我,小伟却说他没有我不行。”那时女友的泣诉让他原谅了她的不忠,虽然项晚咒骂着说要去找那对狗男女算帐——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外面抱回来养的小孩。 其实那女孩说的没错,他当时全部心思都在考大学上面。他放荡了两年,在高三时才浪子回头,本来就要比别人更努力,是他不该轻易答应要交往,所以那次失恋他只郁结了一天,第二天继续努力准备联考。 第二次失恋就严重许多,大二那年他开始和同班同学交往,想不到他去当兵那年被兵变——正确来讲与一般人兵变的定义有些差别,因为那女人和他的初恋女友是完全相反的类型,初恋女友没有爱情就会枯萎,这一任的女友则独立自主。两人交往了那么久,他又是骨子里有点古板的男人,绝不会带她去宾馆或在野外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要她,结果她说要出国深造,不想浪费青春,就跟他说bye-bye了。退伍后他追到美国,那个女人好样的,学业打工样样拿第一,还交了个哈佛毕业、目前在知名企业当ceo的男友。自己则打算朝女强人之路迈进。 “所以你就开始到世界各地流浪?” “也不是,只是她的决断带给我很大的冲击和领悟。仔细追究起来,她并没有对不起我,她的新男友是她和我分手后两年才交往的,只是她那种有了目标就坚决完成的态度让我有些启发吧。” 人生说到底就是如何去作选择,有人守在原地,有人远走它乡,有人随波逐流,也有人一生都在寻找方向,没有谁对谁错。 “她选择了她想要的人生,而我想要的人生是什么?总不能等到老了才来思考吧!”大学那年他迷上了登山,又有学长邀他加入当时人数不足面临界废社的摄影社,玩久了也玩出兴趣来了,他想他可以朝这两个方向发展。 兵变事件让老妈和老姐对他深感同情,告诉他退伍后可以提供他半年经济支助让他好好散心——毕竟一个男人既不偷吃又不爱花天酒地,要人才有人才,要身材有身材,长得不帅但也堪称性格,偏偏两次谈恋爱都被女人毫不留情地甩了,未免也太悲惨。 为了避免他心灵严重受创,从此对女人深恶痛绝,对爱情弃之如敝屣,说不定以后遇到真爱还会心生抗拒,再狠狠地凌虐那个倒霉爱上他的女人——总之那时小说和连续剧看太多的老妈和老姐一起恶烂地扮演起女性长辈角色,要他有空就多散心。 想到明明就剽悍无双的老妈和泼辣无比的老姐硬要扮温柔慈爱的模样,到现在都还会让他鸡皮疙瘩掉满地。 拜托,他可是身心健康的年轻人,家庭和人际关系健全,才两次被飞就身心受创,那他的eq商数大概可以列为精神科专家研究的对象了吧! 正好那时大学的学长又来找他,邀他加入一个高山摄影团队与某个运动登山器材品牌的探险队,学长人脉很广,而且专门做那些一般人觉得奇奇怪怪的事,他觉得有趣就接受了。那几年他做的也不只是摄影与探险,还拿了野地求生教练的执照,在美国加入国家公园管理组织,没事时就被学长拉着到处跑,也是那时他才知道自己怕水,潜水执照花了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才拿到,被学长笑了好久…… 比起他来,巫元宵觉得自己的经历好空白。到底能不能说是前世的记忆困住她,她也无法找到解答,但巫元宵还是有点庆幸那女孩放弃了项阳,否则现在他就不会在她身边了吧? “我没交过男朋友。”她有点沮丧地承认,“你是第一个。”唉…… “我知道,所以我怕你……”项阳清了清喉咙,显然有点尴尬,“我是说,我想你可能要多一点心理准备。” 巫元宵从棉被里探头看他,害羞又撒娇地以食指在他喉结上画着圆,“人家又没有说我没准备好,我想你没兴趣的话……” 项阳抓住她不知死活的小手,吞下一声申吟,“你真是一点也不了解男人,你没上过健康教育课吗?”他在棉被底下的大掌忽然揪住她的臀部将她的下半身与他紧密贴合,“我整晚硬到快抓狂,最好这样叫作对你没兴趣!” 她全身像蒸气火车般冒烟了,傻愣住,无法言语。 “你这么呆呆的,还是等结婚那天吧!”他也觉得这样对单纯的她来说比较好,“所以,现在乖乖睡觉!”他恫吓道。 巫元宵鼓起腮帮子。她哪是健康教育不及格?明明是他自己一直避免和她有这样亲密的接触,害她误会了嘛…… “其实,我已经准备好了哦!”她小声说,“没关系的嘛……”然后又转身,扭啊扭地,与他面对面。 在项阳眼里,她只是个天真无邪的笨瓜,无知到在他这只快要爆发的大老虎怀里扭动妖娆的娇躯——她的身材不错,他老早就注意到了!以台湾现在病态的审美观来说有点胖,但他觉得刚刚好,该有肉的地方就肉肉的,月兑下衣服时绝不会看到两排肋骨,洗完澡后躺在他怀里的此刻,更是可口的仿佛软女敕肥美的小搬羊! 他想恶作剧地捏她的脸,再警告她乖乖听话睡觉,偏偏理智跟身体在这时分家,他像恶虎扑羊,高在壮硕的身体猛地压向她,饥渴地吻住她还喋喋不休地发出愚蠢邀请的小嘴。 他忘了告诉她,其实他最怕的是自己饿太久啊! 第10章(1) 明明感觉自己失控了,一切交由野性与yu|望去主宰,在吻上她的那一刻,却不由自主地,像野兽收起爪子和獠牙,心软了,或者说是心头的爱怜没办法被忽略,在四片唇相依偎时澎湃而来。 大概是因为情人的气息太甜、太美、太柔软,把心也融化了。 交媾很简单,两个原始到人类宁可忽略的部位互相取暖,道德感低一点的两个陌生人都可以做。 但接吻呢? 两人可能呼吸了同一个空气分子,尝着同一种味道。如果人的身体是容器,会把灵魂放在哪里?心窝?还是眼睛里?所以接吻时两扇灵魂之窗紧挨着,不用去看,而是互相感受。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可以那么感性,用吻她,即使他的双手正在干着下流的勾当,像每个急色的男人把身下的女人扒个精光,吃遍每一寸豆腐。 “嗯……”没想到先忘情的也是他,申吟着,舍不得离开她的唇,又贪心地想吃遍她全身上下。 含蓄的喜悦因为羞于表达,于是把心涨得满满的、满满的,那么多的快乐与幸福,几乎要无法承载。情人的碰触是奇迹之药,能让每一颗心常保年轻,永远美满,哪怕过去还有一点风霜的痕迹,在他的五指和掌心轻触的同时都要被治愈。 于是她更加地想展开自己。她也想知道,自己能够带给他同样的喜悦吗? 巫元宵怯怯地伸出手,贴在项阳胸口上,学他在她月复部上和手臂上的动作,缓慢又温柔地搓揉。 他喉结滚动,又吞进一声shen|吟,抬起脸看她。 他的唇有与她缠绵过的湿润与红艳,性感得让她窒息。 巫元宵一脸无辜,“你不喜欢我这样吗?” “不!”他立刻月兑下t恤,抓住她的手贴向他赤果的胸膛,也贴向心口。“继续。”他笑着啄吻她的唇,“再多一点,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地方都欢迎你,每一个地方……” …… “我好难过……”又不能说是难过,既像在天堂,又像在地狱,多么折腾人的煎熬! 他高大的身躯像成鸟包覆着雏鸟一样,包覆她,“会痛就咬我,嗯?” 究竟是惩罚,或者只是想让女人难以忘怀?也许女人的疼痛来自被男人宰制的价值观,他们认为被撕裂的其实是纯洁的羽翼,而不只是一片薄到没有存在感的薄膜。谁知千百年来让女人痛不欲生的从来不是那片莫名存在的薄膜,而是那些曲解造物者思想的男人和他们用以贯穿女人的枷锁。 的疼痛是可以被超越的,否则人类只需追求交媾的快感即可。他放慢动作,双眼一瞬也不瞬地,不放过他的女人神情每一丝细微的变化。那些他带给她的、他为她开启的,每一分疼痛,每一分欢愉,和每一滴泪水,将是从今以后他要收在心上保存的。她不需要象征纯洁的羽翼,因为从此为她遮风挡雨的,只有他的手臂和肩膀。 不是神迹,不需浮夸,女人要的也就这样而已…… ☆☆☆ 早上,他被饿醒,闻到一阵香味,更加饥肠漉漉。 横臂模向一旁的位置,空的?项阳立刻睁大眼,惊醒,接着确定自己闻到煎培根的香味不是在作梦。 砰砰砰!他两三个大步冲出房门,直奔厨房,看见他的小女人做早餐的背影。 厚……干嘛不给他表演当好老公的机会,起那么早!万一她的身体还会痛怎么办?项阳一副要不到糖吃的小表赌气脸孔,蹭到巫元宵背后,模模抱抱。 “再一会就好啰!”巫元宵安抚道。 “我要吃包子。”他的脸贴着她蹭啊蹭。 这话让巫元宵的脸又发烫了。“别闹了。”她把培根放到盘子上。“可以吃早餐了。” 项阳心不甘情不愿地放开她,巫元宵转过身,登时傻愣住。 “你……” “好香噢!”脸皮堪比象皮的男人忘了前一刻自己在气啥,接过她手中的盘子,迫不及待地拎起一块鲔鱼蛋往嘴里塞,顾不得烫口地大口咀嚼。 “你……”巫元宵好气又好笑,而且尴尬羞赧到全身发热!她转念一想,才改用较为轻松的口吻道:“你早上都习惯在屋子里果奔吗?” 厚脸皮男人依然大口嚼着食物,还不忘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她喜欢吃的火腿喂她,“有什么关系?反正只有我们两个啊,迟早都要给你看的。”其实他是因为床铺空了,急着找她,哪管得了那么多? 反正可以让她顺便欣赏一下未来老公精壮的体魄,希望可以加分啦!在中年发福有鲔鱼肚前,一定要先让她记住他帅气的样子!以后比较不会失宠,哈哈哈…… 巫元宵无言,张口吃了他喂过来的火腿才道:“我觉得吃饭时……至少把内裤穿上比较好……我是说万一热咖啡还是什么滴到那上面……”呃,她提这个做什么啊?听起来好!巫元宵整张脸又爆红。 项阳从盘子里抬眼看她,然后笑得一脸诡异,“所以我不喝太烫的,如果不小心烫到,你帮我吹吹就好了……” 巫元宵真想捶死他,“烫死你最好啦!” “不要这样,之前在美国时有个洋妞说我又翘又结实,以后只有你能看耶!趁它还没下垂时赶快看……” “你……你……”她会被他气死!虽然嘴角是上扬的。 幸好项阳最后还是去穿了件海滩裤再下楼来,否则巫元宵真的会脑充血到吃不了饭吧! “等我这次从圣母峰回来,我们就结婚吧!”他一脸兴奋,不料巫元宵脸上的笑意突然消失了。 “你要去圣母峰?”去做什么?她脑袋中一片嗡嗡声,半晌才记起他好歹也是个摄影师,又是登山器材品牌的探险员,登圣母峰当然是为了工作。 “唔,对啊,我昨天本来要跟你讲。”结果该讲的没讲,本来打算留到新婚夜做的倒是全做了。他看着巫元宵,发现她脸色惨白,关心地问:“怎么了?” “那很危险……”那是他的工作,她不能无理取闹。巫元宵这样想着,却只能勉强扯出一个微笑,“有那么多的山好爬,为什么一定要去圣母峰?”虽然成功攻顶的人越来越多,但失事的也不在少数啊! “嗯,我本来想说去k2峰,但他们说圣母峰比较有名,而且至少目前还是世界第一高峰。”虽然明明k2的困难度大得多,但一般人只会注意到第一名,谁会去看第二名啊? k2跟圣母峰还不是一样! “一定要去吗?”她甚至无法克制自己不要颤抖。 项阳这才明白,她怕他出事。他安抚地笑了笑,将她搂进怀里,却发现她不停地发抖,只能更努力地安抚她,“我之前去过两次,k2峰也爬过一次,不会有事的,你不要胡思乱想。” 巫元宵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她不知该怎么告诉他,她无法承受再次失去他的痛苦与煎熬。 一个平凡的女人会如何面对将前往险境的情人?她不知道,也害怕自己表现得太歇斯底里。 前尘历历在目,战争已经是遥远的历史记忆,分开牛郎与织女的银河却依然以各种面貌出现。她妄想挑战轮回的的禁忌,牢牢抓着早该放手的前世记忆,这一刻才知道违背天意的苦果,她也许一辈子也尝不完。 ☆☆☆ 只是登山而已。 确实,至今成功攀上世界第一高峰的人已经不少,但发生事故死亡或残废者也不在少数,二次大战之前,曾有英国探险家在登圣母峰时失踪,他们的遗体在七十五年后才被找到…… “那时没有卫星电话,没有定位系统,甚至也没有人有成功的经验,而我已经是第三次去了。”虽然也没成功攻顶过就是了,总需要天候和情况配合。 巫元宵辞穷了。她也想像个普通的女人,轻松地说:我在山下等你!但她就是说不出口。前世她说了那句话,但结果呢? 她更不敢和项阳争吵,怕他发现她的怪异……正常的女人会有什么反应?她不知道,只能陷入自己无法言说的恐慌之中,一再被前世的恐惧逼得内心焦灼不安。 她更不能要求他放弃冒险——要求另一半不再展翅高飞的人太过自私!包何况未来他仍会继续参与那些让她提心吊胆的冒险活动,难道她得消耗他们的爱情,一再地威胁他别去? 她该向谁求助?巫元宵只想到大巫女,谁知她来到塔罗相命馆时,才发现那里已经被改装成pub。 第10章(2) “你要找enid?”pub的老板似乎早料到她会来访。“enid去旅行了,她把这里交给我,我也不知道她何时会回来。你姓巫吗?”他问。 “我是。”大巫女离开的消息让她有些恍惚。 为什么唯一能证明她前世记忆真相的人,却在这时离开了?巫元宵不由得胡思乱想,惴惴不安。 “她要我把这封信交给你,还说你可以随时来访,当然enid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以后你来,我可以请你免费喝两杯。”他朝她眨了眨眼睛。 巫元宵匆匆道了谢,只想快点知道大巫女留了什么话给她。 她一走出pub,就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却想不到信里只有一行字—— 命中注定躲不过,命里无时莫强求,切记泰然处之。一切保重。 ☆☆☆ 意思是,她无法改变缘起缘灭吗? 她还要去机场送他,努力要自己微笑。 项阳的姊妹们都给予祝福和警告了,警告他绝不要逞强,然后全家聚在一起吃顿饭就算送了行。 机场里,项阳在台湾的其他队友也分别和妻子或家人告别,虽然巫元宵没再要求他取消行程,这几天项阳还是能感觉到她的僵硬和强自压抑的不安。 原本他想提前带她去公证结婚,好把保险受益人算她一份,但巫元宵一脸惨白地拒绝了,他转念一想,万一他真有不测,与其让她守寡,不如让她保持单身,于是也就作罢。 他把一枚戒指交到她掌心。“等我回来再为你戴上。”要是没回来就把它卖了,应该值一点钱……不过这话他很聪明地没说出口,免得怀里的女人眼泪又要泛滥成灾。 巫元宵收拢掌心,害怕泪水夺眶而出,却忍不住颤抖。 便播要前往香港的旅客尽快登机,队友也招呼着要出境,项阳再一次紧紧抱住她,只希望能多少给她一点力量。 也许他太自私,不顾她的感受。他想这次回来后就收敛一些吧!世界百大名山他都爬过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以后结了婚,总不能老把妻子丢在家里,让她一个人提心受怕吧? 本来想告诉她,他的决定,但他决定说点冷笑话来逗她开心。 “你放心吧,我绝不会逞强,生死有命,万一哪天我比你早挂掉,我就变成狗回来陪你。你喜欢哪一种狗?哈士奇?拉不拉多?先说好,我不想变成小型狗。” 呃,这笑话好像有点难笑,她一点反应也没有。项阳再接再厉。 “而且到时我只对你一个人摇尾巴,你就知道那只狗是我了,不错吧?”他洋洋得意,不过她还是一点也不捧场,他只好干笑两声,很快地亲了亲她的唇。“该走了,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回来要检查,不可以把我的包子偷工减料!” 巫元宵的嘴角直到这时才忍不住向上扬,项阳见她笑了,一颗心总算踏实许多。“乖,我走了。”他又亲了一口,然后很快地追上已经出境的队友们。 巫元宵看着离境的人潮将他高大的背影淹没,虽然他的身高那么明显。她一直到项阳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还是痴痴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 万一哪天我比你早挂掉,我就变成狗回来陪你…… 而且到时我只对你一个人摇尾巴,你就知道那只狗是我了…… 莫名的晕眩感突然袭来,刹那间,那些被她遗漏的记忆碎片一一闪过脑海,她猛地睁大眼,倒抽了一口气,泪雾随即模糊了视线。 她终于想起为什么她会在断气前坚持对自己施放转生咒,因为前世的她,竟然直到生命走至尽头的那一刻才明白,原来纳兰从来不曾毁约! “你……”浑身是血的她躺在血泊中,震惊地看着白狼双眼不住地流着泪,嘴角和下巴全是她的血。 敖督舌忝过她的脸,她的眼睛,神情好哀伤。 也许是陪伴了多年,终于有那么短暂的刹那,他们心灵相通了!她在那一刻认出他来,心像被撕裂了般难受。 “你怎么那么傻……”她无法发出声音,只能以唇形道,“快走!快走……”族人已经不再信仰山神,神塔如今名存实亡,只是因为她医治过不少人,族人至今还卖她一点面子。 天朝的国师千方百计地要除掉神塔,除掉所有异教信仰,重新以天朝的国教教化族人,以天朝兴建的庙宇取代神塔在族人心目中的地位,甚至暗暗布了好几次局,让族人发现饲养的牲畜和儿童被狼咬死,再四处放风声说凶手就是敖督。 “快走……”她用自己仅剩的力气,不断地催促着,直到亲眼看见敖督跑出她的视野外,她不顾自己全身是血,催动转生咒。 原以为她单独走完没有纳兰陪伴的后半辈子,她不是没怨过、没哭过,她心里相信纳兰欠她一个交代,怎知到头来却赫然惊觉,他们之间,她欠他的其实更多。 不能忘!绝不能忘…… 巫元宵捂住冲出口的呜咽,在熙来攘往的机场大厅上奔跑着,想追上已经出境的项阳,却只能看着玻璃墙外飞机起飞。 ☆☆☆ 敖督仿佛通灵性一般,静静地看着她流泪。妲娃也只敢在她面前掉泪了,也许敖督真是山神吧?它总是静静地陪着她,在她冷时偎过来撒娇耍赖,在她哭累后舌忝去她颊上的泪痕,和她玩握手游戏…… 一滴滴泪水滚落在纸页上,铅字边缘有些模糊了。 她一直以为敖督也许是山神,或者特别通灵性,毕竟她从没想过人的灵魂也能够附在动物身上这回事。在当时族人的观念里,人类与畜生的灵魂等级是不同的,所以她转世后也许能够在茫茫人海中认出前世的好友与情人,动物的灵魂辨认度却不会那么明显,她一直认为她找不到敖督也是正常的。 看着她流泪的敖督,心里会有多难受呢?纳兰不识字,敖督又无法言语,他只能以他有限的能力拚命逗她开心。 她从来没想过,当她望着远方时,在她身后的敖督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注视着她?每当她回过头来,总会看见敖督静静地守在她身后;她掉泪时,敖督舌忝着她的泪水,然后摆出各种滑稽可笑的姿势逗到她笑为止…… 她写下了回忆,下笔时却从没想过,敖督那些举动背后的意义与心情。巫元宵抱着书本,终于忍不住埋头哭了起来。 “对不起……” 她耗尽半生等待一个以为已经失约的男人,却不曾回头看看守护着她、为她心疼的敖督。 爱情的真面目,不应该是这样啊! 她花了两天的时间,把过去写成书的作品再从头温习,回想那些过往,有时掉泪,有时微笑。 其实,失去纳兰后,有敖督的陪伴,那后半生的点点滴滴,竟找不到一点晦涩的痕迹。虽然有泪水,却也有感动与快乐,大多时候则是被敖督逗得好气又好笑。 纳兰不记得自己的生辰年月,所以他俩相恋的第一年就约定,她的生辰日也将是他的。 那时开始,每当到她生辰那日,她总会做些甜食和纳兰一起吃。族里的习俗是要过六十才有祝寿礼,要放烟火,摆筵席,一般人家也会由晚辈为长辈过寿,他们两个反正是孤儿,就一起吃吃甜食,喝点小酒,开开心心过一天。 她记得有一年孟冬,又是她的生辰。那一年她又做了些甜食,巫女们闹着要为她祝寿,她却婉拒,回到厨房时却发现敖督怕其他人和它抢甜食,趁着大伙在前面起哄,独个儿把她刚做好的一窝丝和女乃酪全吃光了,还呈大字形躺在厨房中央打饱嗝咧! 不过在她又气又好笑地捏着它的狼耳质问时,垂下尾巴示弱的敖督立刻把一碟藏起来的一窝丝和女乃酪拱了出来,那是特地为她留的,虽然也只留了一小份,却让她更哭笑不得。 巫元宵又想起项阳和姊妹们争甜食,老是争输,就不由得破涕为笑。 如今她才更深刻地明白,没有人应该为了失去爱情而忽略生命里的其他温暖与感动,也因为失去过,才更能尝出人世间那些美好情谊的甘甜与温暖。 不要再叹气,也不要再忧愁,爱是多么珍贵的宝物,她早该满怀感激地笑着走完一生。合上书本,她决定满怀期待地等待项阳归来。 尾声 五年后,仲冬,台北。 “老爸!苞你的宝贝女儿抢苹果派,你不觉得很丢脸吗?”人小表大的项珊瑚叉着腰,看来没遗传到母亲的温柔体贴,反而遗传到项家女人的剽悍泼辣。 项阳一脸皮样,大口咬掉剩下的苹果派。“咦?真的是苹果派,我还以为是肉桂,你讨厌肉桂,就替你吃掉了……不然我吐出来还你?” “……”项珊瑚觉得自己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还是她这个无赖老爸!她决定好女不吃眼前亏,把脑筋动到弟弟身上。 “项琥珀,你有没有听过恐龙让梨的故事?” 可怜的项琥珀,没遗传到老爸的无赖,倒是遗传到母亲的心软,布丁匙举在半空中,来不及朝那颗让他口水流不停的布丁进攻,因为他觉得姊姊的眼神很恐怖! 项琥珀摇摇头,“没有。” “就是啊,恐龙比较小只,不用吃那么多,他就把他的梨子分给姊姊,你们老师有没有教你要尊敬姊姊?” 没有。但是有说哥哥姊姊要友爱弟弟妹妹!不过项琥珀可不敢跟姊姊唱反调,只好无奈地点点头。 “那好,你的孝心我感受到了,你的布丁我也接收了,你是个好孩子。”项珊瑚一点愧色也无地拿走了弟弟的布丁。 呜……他的布丁……项琥珀敢怒不敢言,只能举着布丁匙,一脸残念地看着被姊姊抢走的布丁。 项阳总算看不下去,伸手赏女儿一记爆栗。“孝心是这样用的吗?而且人家叫孔融,不是恐龙!最好恐龙时代有梨子能吃!” “项阳,项珊瑚,你们不要太过分了哦!”巫元宵没好气地双手叉腰,这对父女绝对比当年的敖督皮一百倍!她把刚烤好的苹果派递给女儿,把被抢走的布丁还给儿子。“吃自己的,不可以大欺小,知道吗?” “那老爸咧?”他才是大欺小的不良示范! 巫元宵看向一脸无辜的项阳,气不起来,而且项阳脸皮厚,马上讨好卖乖。 “今天晚餐我煮!老婆想吃什么?” “我要吃女乃油蛤蛎拉面!”项珊瑚跳起来喊。 “我要吃苹果咖哩……”项琥珀也小声地说。 “我又不是问你们!去去去,小孩子去旁边吃乖乖就好!”这种回应,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两个小表的继父咧! 但巫元宵只是微笑,毕竟项阳可是个会在女儿半夜发烧时,整夜在床边照顾的男人,儿子的尿布几乎都是他换的呢! 她抿着唇,不想让笑意太明显,免得这一大两小又要造反。“我看看冰箱还有什么。” 项阳的姊妹总说她太宠她的男人,连他要做个菜,都怕他为食材伤脑筋。 但是她们不知道,其实那是因为他是项阳,她乐意宠他,也值得宠他。更何况谁比较宠谁还不知道呢! 项阳跟着巫元宵进厨房,马上黏上来模模抱抱。“你要吃什么?”一个礼拜里大概有三到四天是他在下厨,他喜欢让元宵点菜,不管她要点满汉全席还是法国料理,他一定想办法弄出来……当然有没有那么美味就要再检讨改进了。 巫元宵翻着冰箱,“做意大利面好了,白酱蛤蛎和咖哩焗烤。”没有拉面,义大利面也行,反正珊瑚只是爱吃蛤蛎,而琥珀爱吃咖哩。 “那是两个小表要吃的,我是问你。”他又习惯性地握住她的手,总是十指交握,掌心贴紧掌心。有时天冷,就用双手包覆着帮她取暖。 “我都好啊,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我随便做你都愿意吃啊?那我献上猛男一名如何?还可以跳钢管给你欣赏。”他又在讲冷笑话。 巫元宵笑得一脸无辜,“可是你最近甜食吃太多,好像有点胖耶……” 她故意取笑他,其实这男人平常活动量大,休息时也非要让自己动一动不可,虽然婚后他原本傲人的狗公腰变成了虎背熊腰……遥想着再过个十年八年,熊腰再进化成鲔鱼肚,应该会很爆笑。 项阳有些哀怨,“你做的甜点太好吃了,那我今天开始减肥好了。” “可是我刚好喜欢胖一点的呢!”她双手圈住他的腰,枕着他的肩膀,越来越习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夫妻俩互相撒娇。 项阳当然知道老婆舍不得嫌他,他把脸颊贴着她的额头,想了想才道:“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种印象,你应该喜欢吃烤番薯……”从交往时到结婚后,她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吃什么,他只能努力观察,几年下来也颇有心得,不过印象中他从没看过她吃烤番薯啊! 若在以前,巫元宵还会为项阳说出那样的话感到震惊,现在的她很习惯了,习惯他想不起一切,却依然有一些本能和模糊的印象。 “你把我书里的角色和我搞混了吧?”她没有正面回答。 前世记忆的负担太沉重,她一个人背负就够了。项阳当初看她的书,结论只有结局怪怪的,虽然他也觉得那样的结局很好。 而到底哪里怪,他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当然啦,因为真正的结局被她改掉了嘛! “可是我在看过你的书之前就有这种感觉,而且你知道吗?我还作过一个奇怪的梦,那个梦在遇见你之后常常出现,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消失了……” 认真想起来,也许是在他和元宵结婚之后就消失了吧。 “我梦见自己变成一条狗,也有可能是狼啦,因为我觉得梦里我的样子很帅气……” 巫元宵的脸贴着他胸口,闷声笑着。 “然后我会梦见你在哭……最神奇的是你还穿着很奇怪的衣服哦!你一直哭一直哭,我想要安慰你,却没办法开口说话,想要抱抱你,偏偏我的两条前腿好像不够长……” 巫元宵又是一阵闷笑,只是这回眼眶热了起来。 “我想要牵你的手,可是……只能跟你玩握手游戏……”最后这句,他的声音明显地充满哀怨。 巫元宵忍不住爆笑出声,眼角淌着晶莹泪珠,像是笑得流出了眼泪。 “这个梦很好笑吼?我也这么觉得。”虽然梦里其实很心酸,所以每次梦一醒,他就迫不及待地来找元宵,一看到她,心就不酸了,而且还可以跟她手牵手,那就更happy了! 巫元宵笑着擦去眼角的泪,踮起脚尖,亲吻他的唇。 “反正以后你爱牵多久就牵多久。”这就是为什么他不管到哪里,总要握住她的手不放的原因吧?她喉咙发紧,反手握住他的大掌。 “还有爱亲多久就亲多久。”项阳低下头,吻住她。 不管今后如何,她终于明白,真正的爱,绝不会因为失去对方而消失。大巫女不是说了吗?带给人类奇迹的,从来不是神迹,而是存在心中的信仰啊!要相信无论如何,他们是彼此唯一的另一半,心里永远住着对方,就没有任何力量能使他们分离。 “嘻嘻……”时间算得刚刚好,干柴变成烈火之前,窃笑声响起。 项阳豆腐没吃够,欲求不满,火大地吼道:“项珊瑚、项琥珀,你们皮在痒了啊!”两小表闻声立刻做鸟兽散,而大老虎抓狂地逮人去也。 巫元宵笑看着一大两小在客厅中追逐,她仿佛看见前世纳兰说过的话,将会在未来实现。 一起在下雪天窝在被窝里吃热腾腾的白馍馍,一起说说话,作作梦,一起等老了以后,你枕在我的大肚腩上,我梳你的白发,你唱歌给我听…… 传说 季冬,雪停了,天空却一片灰涩,浓雾弥漫在山林间,连满山遍野光溜溜的山桃树,远远看都只能瞧见紫色的剪影,天光幽幽微微,万籁俱寂。 白绢般平滑的雪地上,印着一排脚印子,由山的那一头,穿越了树木。脚印子的尽头,是一匹毛色几乎与雪地融成一气的狼。 它很苍老很苍老了,毛皮雪白但无光泽,金色的眼几乎已经瞎了,以狼的年纪来说已经是奇迹。 它从何处来?欲往何处去? 它曾经是让深山里的狼群臣服的狼王,因为它有着最狡猾的也望尘莫及的机智;它射手矫健灵敏,仿佛受过军事训练;它发起狠来,有不屈不挠的斗志,可以跟挑衅它的狼斗个三天三夜还神采奕奕。 它突然出现在狼群里,很快地拥有领导地位,连它自己都不知道那种野蛮的日子过了多久,直到它老了,被年轻的狼所取代,离开那个本来就不属于它的团体。 野性把它过往的记忆撕扯得七零八落,它几乎已经没有身为人时的记忆,只是凭着本能,凭着某种模糊的印象,又或者是它产生了幻听,竟听到人类女子的声音,在吹雪的凛风中,对它呼喊着—— 敖督! 它翻过山领,越过原野,穿过森林,来到了似曾相识的所在,紫色枝干连绵十数里,看不见尽头。 它知道自己没剩几口气了,只是一股莫名的执着,一股无法忘却的渴望,让它撑着,努力迈开已经颤抖的脚步。 直到山坡的那一头出现了一株高大且形单影支的紫色树干,以及不远处破败的屋宇,它加快脚步,好像回光返照,已是风中残烛的身子变得灵敏了。 白山桃树下,立了个坟冢,那是神塔的最后一任巫女,她总说死后要葬在白山桃树下。 白狼用尽了最后的力气,终于来到坟冢前,它已经完全走不动了,看着巫女的坟,颤巍巍地倒在雪地上,不再挣扎。 像终于了却一椿心愿,像宿愿终于得偿,它安心地闭上眼,在坟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是幻梦,抑或神迹?白山桃突然一朵朵地绽放了,花心泣血般红艳,雪白花瓣随风飘绕,落在白狼身上,须臾成了座小坟冢,与巫女的坟俩俩相望。 是幻梦,抑或神迹?白山桃树下,年轻的妲娃遥望着远方,她发上簪着木簪子,穿着她未曾有机会穿上的红色喜袍,泪流满腮,却绽出一抹令人心碎的笑花,看着情人朝她走来。 白狼倒下之处,年轻的纳兰身影渐渐鲜明,他走向她,张开双臂,抱住朝他飞奔而来的小巫女,他未过门的小妻子。 我回来了。 同系列小说阅读: 岁岁有今朝4:景物年年 岁岁有今朝9:风情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