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神》 第一章 成真(1) 冬去春来。 贯穿城内的沟渠河道,在清澈冷冽的雪水上,凝着的那层冰,随着春风的到来,悄悄的发出细微的声响,从距离雪山最远的末端崩碎。 这一开始,就止不住了。 冻住整个冬天,静默无声的冰层,从末端开始骚动,一道接着一道、一声连着一声,起初是窃窃私语,随着密如蛛网的冰裂,从小沟入了大渠,接近城中的四方街时,冰层已是喧哗大响。 裂痕在冰上窜行,从九入三,由三成一,来到城北处的一汪深深水潭,当最后一块寒冰瓦解,响声嘎然而止,水边荡漾,涟漪触及岸边,那棵千年栗树的最高枝头,冒出女敕女敕的、绿绿的一片新叶。 春日渐暖,砚城里的人与非人,憋了一整个冬季,总算盼到春天,都忙着勤劳走动,买货卖货,往来言笑的打招呼,到处都热闹得很。 只是,不论聊得多快意,来到木府附近时,每张嘴都会不约而同的闭上,深怕会有所惊扰。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历代木府的主人都很年轻,也都没有名字,男的称为公子,女的称为姑娘,不论是人或是非人的事情,只要来求木府的主人,没有不能解决的。现任的主人是个看似十六岁的少女。 但是,前有未有的,木府主人在日前受了伤,重伤。 初冬时听见这个消息,人心惶惶、鬼心慌慌,连妖也揣揣难安。人与非人送上各种珍贵药物,在木府外排得满满都是,连住在深山里的千年人蔘,都化身为白发老翁,跪在外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求,坚持要躺进药锅里,熬了自个儿给姑娘补身。 好在是远近驰名、一言九鼎的马锅头雷刚,很有耐性的把老人家劝住,说姑娘婉拒好意,虽然受了伤,但有专精医术的左手香治疗,大伙儿不必担忧。 为了让姑娘安心休养,人与非人都散去,只敢在心里惦念,连提都不敢再提,就怕多提一句,就会影响姑娘的伤势。 木府外头安静,里头也静谧无声。 梅花开得前所未有的灿烂,不论是单瓣的、重瓣的,月色般的白、少女肌肤般的粉、胭脂般的红,还有女敕叶般的淡绿,竭尽全力的绽放,争抢着要让姑娘看一眼,只求让她赏心悦目。 淡雅的芬芳,染在绸衣上,沁着她的体温。 大多数时候,姑娘都在睡着。 娇小的身躯躺卧在暖暖的床缛中,长长的眼睫覆在看似十六岁,却又不是十六岁的粉颊上,唇色略淡,那柔弱憔悴的病容,让人看得就要心疼。 原本在木府里头,勤劳走动的灰衣人,因为沾了水,或者沾了油,一个个陆续化为灰纸,难得姑娘醒着,动手剪了一批出来,却都没先前俐落,还不时会软软倒下。 力求表现的信妖,把自个儿分化为数十个部分,有的是伶俐的小丫鬟,有的是高壮的门卫、有的是洒扫内外的仆役,维持木府里的事,桩桩件件有条不紊,没出半点儿差错。 每隔两个时辰,热烫的汤药就盛在白如玉、薄如纸的瓷杯里,由丫鬟小心翼翼的捧着,送到姑娘休憩的地方。 姑娘休憩的地方,虽都在木府内,却并非是固定,好在姑娘歇在哪处,那儿的梅花就开得最是眩丽,丫鬟才能趁着药汤还热烫,顺利送来汤药。 今日,趁着春日暖暖,雷刚抱着姑娘到庭院里,坐在雕工精致的木圈椅上,高大的身躯护卫着她,犹如护卫着无价珍宝,动作轻之又轻,舍不得扯疼她刚刚痊愈的伤。 他低下头,亲吻她的额。 每到喝药的时候,他就用这种方式唤醒她。 澄澈乌黑的双眸睁开,望进雷刚眼里,软甜的一笑,之后才看向四周,有幸见证到她醒来的梅花,因为太过激动,纷纷落下地来,铺满木圈椅四周。 “春天到了。”她低语,声调暖甜。 雷刚点头,单手端起瓷杯,凑到女敕女敕的唇边。 她低头啜了一口,才又抬起头来,用脆脆的声音问道:“这个时节,你该带领马队,去采购春茶了。” “今年不去。”他说得轻描淡写。 自从担任马锅头后,不论是活前为人,或死后为鬼,他年年都骑着枣红色大马,领着马队出城,带回珍贵的春茶,以及各种高价物品。唯独今年,他推却商户的请托,首次缺席。 姑娘自然懂得他的心思。 “陪了我整个冬天,难道不觉得闷?”她伸出手,轻抚那张粗糙的脸。 他摇头。 女敕软的唇嫣然一笑。 霎时间,日光更亮了几分,变得更暖和些。 “你不闷,我倒是觉得闷了。”她将手抬得再高一些,绸衣的宽袖下滑,露出粉女敕的指掌。“来。”她说了一声。 一只绿绣眼飞落,诚惶诚恐的停在姑娘的指间,青羽绿如女敕叶,双眼周围环绕着一圈白色细绒。姑娘的绸衣,染上青羽的绿,却远比绿绣眼的颜色更鲜妍动人。 “说些事情来听听。”脆脆的声音下令。 荣幸之至的绿绣眼,丝毫不敢迟疑,即刻张开嘴,详细的说了一件,关于今年初春时,发生的一件奇闻异事。 砚城以北住着一户人家,世代以牧羊为业。 那家人姓苏,卖的羊女乃香浓、羊肉鲜女敕、羊毛轻暖,往往一送到市集上,很快就被抢购一空,就连邻城也有人来高价购买,商家们有时候还需要事先预定,否则根本买不着。 货物有好价钱,苏家也过得安逸,几代都没出过什么大事。 直到这一代,苏家生了儿子,名叫苏安。 虽然名为“安”,苏安却一点儿也不安分。不同于老实的家人,他有个坏毛病,就是爱说谎。 小时候,他跟着父亲到草原去牧羊,总会把偷偷模模的小羊藏起来,再跑回父亲身边,气喘吁吁的说: “爹,不好了不好了,那边的草地裂开一个大洞,小羊掉进去就爬不出来,咩咩咩的正在哭。”他绘声绘影的说,仿佛也要哭出来。 焦急的父亲,在苏安的引导下,跑到那处草原,却瞧不见大洞,更瞧不见小羊,以为是儿子记错地方,连忙仔细追问。 苏安装出愁眉苦脸的样子,先是说大洞明明在这儿,过不了多久,又说应该在左边,等父亲跑到左边,他又说应该在右边,直到父亲跑得满头大汗,在草原上兜了好几圈,他才无辜的说,大洞肯定是闭起来,把小羊活吞了。 直到父亲垂头丧气,挥赶吃饱的羊群,要回家的时候,有只母羊偏偏不走,对着草丛咩咩直叫,寻声找过去,才发现被藏起来的小羊。 母亲买回鲜鱼,预备煮了当晚餐,他就蹑手蹑脚,把已经刮除鳞片、挖去内脏的鱼丢进井里,再跑去跟母亲说: “娘,不好了不好了,你买的那条鱼,跳进汤锅里就活了,噗通噗通的直翻腾,在锅里一圈一圈的游。” 母亲到厨房一看,却见到汤锅里空空如也,不见鱼的踪影,只有煮滚的水直冒热气。没等母亲询问,苏安先大叫起来,信誓旦旦的直嚷,那条鱼肯定是妖精,复活后就逃了。 直到第二天,母亲打水的时候,从井里捞出那条死鱼,才知道又被儿子的谎言所骗。 这类事情数都数都不完,每次谎言被拆穿,总免不了一顿惩罚。 但是,无论是挨打,还是挨饿,苏安都不怕,长大之后更是变本加厉。 送货进城的时候,看见七八岁的可爱娃儿,他就蹲下来,笑眯眯的凑到娃儿的面前,悄悄跟娃儿说: “你不是你爹娘亲生的。” 娃儿一听,惊得嘴巴开开,嘴里的糖都滚落地上。“你、你骗人。”才说一句,娃儿就快哭了。 “是我亲眼瞧见的。”他继续编造,把谎话说得像实话那么认真。“那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你爹用五头牛,跟人口贩子买了你。” 娃儿泪流满面,抽噎的扔下糖果,远远看见爹娘来了,吓得拔腿就跑,被双亲追上时,哭嚷的满地乱滚,直说要找真正的爹娘,花费许多时间,好不容易才安抚下来,小脸上沾满泥与泪。 问清楚原委后,娃儿的双亲火冒三丈,想要去骂苏安,他却早已卖完货物,离开砚城去了,沿途还哈哈大笑,乐得像是天上掉下银两,被他捡了满怀似的。 回到家里,妻子见他笑开怀,好奇的问了一句,他笑得更开心。 “我在城里遇见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决定要带回来当妾,现在先回来准备。”他翻出客人来时,才会用的被缛,放到客房里头,一边吩咐妻子。“往后,多个人陪你,开不开心?” 妻子当场就哭出来。 爹娘闻声而来,知道儿子坏毛病又犯了,直忙劝媳妇别哭,又把儿子痛骂一顿,哄着媳妇到外头去,不理会还在铺床的儿子。 渐渐的,苏安恶名远播,砚城里的人只跟他买货物,不论他绞尽脑汁说任何谎话,全都置若罔闻,最多耸耸肩,露出嘲弄的笑。连砚城里的人都不信他的谎言,何况是家人? 日子久了,苏安的笑容逐渐消失。 他不怕打、不怕骂,唯一怕的就是谎言没人信。整个冬天,外头狂风暴雪,他坐在火边闷闷不乐,连话都懒得说。 说话不能骗人,那说话还有什么意义? 他吃不下、睡不着,一日比一日消瘦,家人急得团团转,故意假装信了他的谎话,却因为反应不对,被他一眼识破,惹得他更颓丧,熬到冬去春来时,整个人虚弱得只剩一口气。 家人偷偷拭泪,绝望得开始准备后事。父亲到城里头,买回白麻白棉、白衣白鞋,顺口提起砚城主人受伤的事。 猛地,只剩一口气的苏安,陡然跳下床来,甩着一头乱发往外冲,远远的还没跑进四方街,就一边跑一边大叫: “魔来了!魔来了!” 四方街的人非人,脸色愀然一变。 “姓苏的,你又在说什么瞎话?”曾经被骗的人,一见到苏安,立刻怒气冲冲的责问,半个字都不信。 骨瘦如柴的苏安,喘着气猛摇头,只差没哭出来。“是真的,我的爹、我的娘、我的妻子,还有家里的羊全被魔物吃了。我只被咬了一口,就瘦成这样。”他撩起袖子,露出细瘦得像枯枝的指掌。 这下子,众人的脸色都变了。 虽说苏安说谎成癖,但往常说得再夸张,也不曾咒过自个儿家人,原本不信的人与非人,不由得有些动摇,四方街旁的柳树,一棵棵疑虑得垂枝打结,刚冒出的女敕芽,怕得都缩了回去。 有人还要质疑,口气却不太肯定。“你别胡说,砚城里有姑娘在,哪会有什么魔物胆敢闯进来?” “但是,姑娘不是受了重伤吗?”这句话戳进每个人心里,恐惧从被戳破的细孔,点点滴滴渗漏,连空气里都闻得见恐惧的气味。 苏安还在说。 “那些魔物,肯定是觑着姑娘重伤,才胆敢潜来祸害砚城。”他跪在地上放声大哭,愈说愈伤心。“爹、娘、还有我那如花似玉的娘子啊,你们等着,魔物就要来吃我了,到时候我们一家就可以团圆。” 听见魔物要来,人与非人吓得一哄而散。 商人扔下高价的货物,急忙往客栈里挤,直到被挤成薄薄一片的掌柜,连呼再也挤不进了。有好心的商家,收留无处可躲的商人;至于不好心的商家,也欢迎有人来躲,只是进门之前,必须交出所有银两。 鬼也害怕不已。 魔物会吃人,难保不会吃鬼。 鬼化做一缕缕轻烟,各自钻进石砖里,潜回坟墓里头,抓起往生被把头盖上,怕到整副棺材都抖,一座座也墓碑晃动不已。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妖也急急逃窜。 有的跳进水里,变成鱼游走;有的双袖一掀,化为鹰、化为鸟、化为蝶,匆忙飞离时,羽翼遮蔽天际,白昼有那么一瞬间,漆黑得如同黑色。还有自知跑不快的,索性自暴自弃,当场凝成石像。 热闹的四方街,转眼间变得冷冷清清,客栈跟商户的门窗紧闭,人、鬼、妖没了踪影,偌大的广场只剩苏安,脸上的泪水都还没干。 他环顾四周,嘴角咧得愈来愈开,悲苦的哭声变得模糊。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了。 苏安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哈,你们这些笨蛋,哪来的魔物?”回想方才人与非人,吓得躲得躲、逃的逃的情况,他就笑得喘不过气来。这是他有生以来,最成功、最得意的谎言。 瘦弱的脸庞,变得容光焕发,谎言得逞的他,趁大伙儿反应过来前,一边笑一边往城外跑,把咒骂声都抛在脑后。 第一章 成真(2) 这个谎言很有效。 毕竟,姑娘受伤是事实,利用众人的恐惧,苏安用这谎话又得逞了几次,得到的反应愈来愈差,他却乐此不疲。 说谎的成就感,比美食更能滋养他,让他觉得无比充实。纵使把人与非人都得罪了,他还是无法舍弃这种成就感。 只是,苏安的家人却起了变化。 最初是父亲。 虽说上了年纪,父亲的发丝却根根乌黑,体力也不逊青年,诸如剥皮宰羊这类活儿,做得比苏安更顺手,丝毫不见老态。 但是不知从哪天开始,苏安用过早饭,出门要去牧羊时,却看见父亲一脸茫然,站在门口就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双眼视而不见的看着外头。 “爹,我要出门了。”他说。 父亲没有反应,像是没听见似的,眼里没有半点神采。 “爹?” 父亲没动弹。 “爹!” 经过几声响亮叫唤,父亲才如梦初醒,很缓慢、很缓慢的吸了一口气,接着更缓慢的转过头来,慢到墙上的蜘蛛,都结好了一张网。 “爹,你怎么了?”苏安问。 嘴唇张开,老半天后才吐出一句话。“没——没——没——没事——” “您饿了吧?”他猜测,父亲该是饿过头了。“快去吃早饭。要是觉得身子不舒服,今天就好好歇息,等我回来再宰羊。” 看见父亲的头轻轻点了一下,苏安拿起赶羊的鞭子,戴上斗笠就出门,赶着一大群羊到草原上去。 这样过了几日,有一天他牧羊回来,还没踏进家门,远远的就闻到一股焦味。他赶忙加快脚步,匆匆跑回家,刚打开门就被扑面的黑烟呛得直咳嗽。 “爹!娘!”他双手乱挥,焦急的喊叫,却看见父亲坐在桌边,母亲则是站在厨房的炉灶前,炉上的大锅早已烧干,冒出阵阵黑烟。 他一手抓住父亲,一手拉起母亲,一时却觉得父母沉重不已,仿佛地面有股强大吸力,再一用力那股力量却消失,他惊险的踉跄几步,差点跟父母一起摔跌在地上。 把父母带出门后,他拿起井边的一桶水,回厨房往发红的铁锅倒水。铁锅像是活物般,发出滋滋滋的声音,喷冒出白烟,才渐渐冷却。 确认安全无虞后,他抹着汗水,走到屋外,想开口询问爹娘,为什么放着铁锅烧干,锅里的汤料都烧糊了,黑得看不出是肉还是菜,却看见爹娘都站得直直的,双眼比浓墨更漆黑。 莫名的,苏安只觉得毛骨悚然。 虽然大声叫唤,爹娘还是有反应,但都慢得惊人。妻子取代母亲做饭,不论煮得多丰盛,爹娘都不为所动,各自在家里,一停就是大半天,就算强拉到餐桌旁坐下,两人也吃得极少。 苏安虽然爱说谎,倒也还有一片孝心。 他一开始思索着,要去城里找大夫,请到家里来瞧瞧爹娘,是不是得了某种疾病。但是,谎话说多了,这会儿进城里,别说是请大夫,只怕还没开口,就会被轰走。 再说,爹娘虽然吃得少,容貌跟身体却都没有衰老,这种病症颇不寻常,一般的大夫可能也医治不了。 想了许多日,就连夜里他也辗转难眠,扰得妻子同样难眠。 那夜,他思索许久,终于说出决定。 “不如,我到木府去求姑娘。”这该是最好的办法。“姑娘虽然受伤,但左手香可是好好的,她肯定能救治爹娘。”明天,他就去木府前请求。 向来有话必回的妻子,难得没有回应,背对他侧身躺卧,长长的黑发披散在床铺上,柔润得像上好的黑丝。 “喂,”他伸手轻推妻子。“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妻子还是没有答话。 “睡着了吗?”这可真难得,妻子睡得浅、睡得迟,自从新婚之后,每晚都是苏安先入睡的,他从未见过妻子的睡相。 好奇心使然,他悄悄坐起来,探身弯腰朝妻子的脸看去。不看还好,这一看他吓得魂都要飞了。 只见妻子双眼一眨也不眨,空洞的直视前方,呼吸变得极慢,呼出一口气后,要过许久才会吸气,症状跟爹娘一模一样。 苏安惊叫一声,吓得摔下床,声响在夜里格外清晰。 极为缓慢的,侧卧的妻子微微一动,披散的发丝一根根,自有生命的嵌进床铺,将背对他的妻子慢慢的、轻轻的扯过来,直到最后那张空洞的脸,终于翻了过来。 这漫长的时间里,苏安始终坐在地上,手脚吓得发软,一动也不能动。 “相——相——相公——”妻子叫唤着,发丝朝前探来,隔空射入他的手臂,一吋吋钻探入里,在肌肤下蠕动,却没带来半点疼痛。 脸色苍白的苏安深吸一口气,接着张大嘴,发出魂飞魄散的惨叫。 第二天清晨,四方街再度传来哭喊。 “魔来了!魔来了!”苏安连鞋子也没穿,半夜就冲出家门,一边跑一边跌,好不容易来到四方街,急着向众人报信。 这次,他说的是实话。 “魔物占据了我爹、我娘跟我妻子,现在就要爬进我身体里了。”他掀开衣袖,露出手臂上的一绺长发。那是他用尽力气,才从妻子头皮扯下来的。“谁帮帮我,快把这魔物取走!” 他又哭又求,在石砖上猛磕头,直到额头都流血,却还是没有人理会。 往来的商人忙着买卖货物;客栈里外热闹得很,掌柜的招呼客人吃饭喝酒;商家门口的店员朗声介绍,店里新进了哪些日常用物,或是奇珍异宝。 鬼拿着冥銄,跟石匠商量,要换掉残破的老旧墓碑,换个式样新颖的,碑上的题字最好是东街王夫子的,因为王夫子的字迹饱满,看着就喜庆,不像西街陈夫子的字那般太过清瘦。 人与鬼都不理会他,就只有妖聚过来,在苏安身边围了一圈。 “你这谎话都说多少回了,怎么不改改呢?”狐妖掩着嘴,毫不留情的嘲笑,即使苏安额上的血,都溅红她的衣裙,她也不当真。 鱼妖笑得太用力,衣衫一小片一小片剥落,落地就化为晶莹的鳞片。 “傻子,你以为谁还会上当?”他们都被骗过数次了。 苏安绝望的哭喊。 “这是真的!真的是真的!” “你每次都说是真的。”衣衫艳丽的鸟妖提醒,笑得合不拢嘴。 “不过,这次倒是特别卖力。” “是怕骗不过咱们吧!” “喔喔,瞧,头都磕破了。” 群妖的嘲笑此起彼落,苏安哭哑了嗓子,懊悔谎言成真,他却早已没了信用,不论人与非人都不肯信他。 “我、我有证据。”他泪流满面,伸出手臂,让群妖看见手臂上的乌黑发丝。那绺长发变得比先前短,有一大部分已经钻进他身体里。 狐妖娇笑着,望瞭望四周,率先问道: “谁信呢?” 群妖异口同声的回答:“不信!” 说完,众妖散去,抛下痛哭不已,拚命想把发丝拔出来的苏安。他在原地跪着,哭到日落时分,哭声愈来愈小,间隔的时间也愈来愈长。 最后,当发丝完全钻入他体内,从外头再也瞧不见异状后,他用最缓慢的速度,摇摇晃晃的起身,表情不再悲戚。 他双眼空洞,拖着脚步,在无人理会下,用慢得出奇的速度往家的方向走去。 之后,城内就再也没见过苏家的人。 绿绣眼说到这里就停了。 听到一半时,就闭上双眼的姑娘,看似睡得香甜,但抱着她的雷刚,知道她并没有睡去。 “要不要我去瞧瞧?”他主动问道。 “不用。”姑娘睁开双眸,微微一笑。“让信妖去就好。” 话音刚落,一只米色蝴蝶就翩然落下,落地时化做一个年轻男人,毕恭毕敬的跪在姑娘面前。听见姑娘提到自个儿,信妖即刻就赶到,就怕有所耽误。 “我这就去苏家瞧瞧,肯定快去快回。”就连声音,它都调整到极为悦耳。 姑娘挥了挥手,年轻男人这才敢起身,往木府外头走去,在梅花掩映之间,很快就看不见身影。 直到傍晚,喝过今日的最后一碗药后,信妖才回来,恭恭敬敬的报告。 苏家四口人都变得迟钝,羊群不知何时都逃走,在草原上四散吃草。虽然,苏家的人还能动弹,但动作很慢,一个个都站在屋外不动,大声叫唤后多少有些反应,但看那状况,肯定只剩下人的外形,内里不知是被什么占据了。 信妖剪下苏安的一绺发,回木府之后,聪明的先将发丝送到左手香那儿,问出一些端倪后,才兴冲冲的来到大厅里头,眉开眼笑的回复。 “姑娘,这是一种真菌,冬季时会寻找动物当宿主,然后缓慢蚕食,直到夏季时,死去的宿主虽然外形不变,但其实已经成了植物。”它喜孜孜的说道:“左手香说,这东西特别滋补,是不可多得的药材。” 听见有好药,姑娘却意兴阑珊,没有要信妖去看守,更没有在夏季时采摘回来,入药补身疗伤的意思。 “这东西是外来的?”她轻声问,神态若有所思。 “是,左手香说,先前只曾耳闻,如今才亲眼见着,她还取了一些,预备用虫子当宿主来培植。”信妖说得仔仔细细。 听完之后,姑娘静了一会儿,半晌后才又开口。 “我知道了。”她说。“你下去吧。” 满怀困惑的信妖,不敢多说半个字,悄悄退出大厅。 姑娘卧在雷刚怀里,轻轻吁出一口气,绸衣上的颜色渐渐淡去,绿意浓缩再浓缩,最后化为一滴绿水,染绿大厅的一块砖。 砚城四周有结界环绕,只有人类能自由进出,非人者不能擅闯,也不能离开。但是,早在前任责任者公子归来时那一战,结界就有了裂缝,导致砚城内开始有不速之客。 而入冬之际,那场争夺山药的大战,不但让她身受重伤,万年积雪不化的山巅,也暴露山药的位置,这将会引来更多来意不善的非人。往后,当恶意的非人愈来愈多,势力愈来愈庞大的时候,砚城会有什么变化? 她闭眼思考着,嘴角似笑非笑,想着绿绣眼说的内容。 言语说出就有咒力,苏安说了一辈子的谎,每个谎都倾尽心力,尤其是最后一个,因为说得太逼真,于是谎言就成真。 魔,来了。 第二章 乌鲗(1) 春暖的那日,油菜花开放到鼎盛。 薄薄的黄女敕花瓣、浅绿的茎、深绿的叶,遍布在砚城以东的草原,就连雪山山麓较低的地方,也看得见油菜花的踪迹。 春日时油菜花开得到处都是,人们爱在这时出城踏青,观赏女敕黄的花瓣,在油菜花丛间嬉戏,有情男女们想避开人群,就躲在花丛深处,轻声互诉甜言蜜语。 这一日,木府里也开满油菜花,处处是鲜妍的薄黄色。 以往,雷大马锅头总会骑着枣红色大马,带着姑娘出门游玩。 但是姑娘冬季时,与公子一场恶战,受了重伤还需要休养,不能出木府,更别说是去郊外踏青。 油菜花们商量后,决定让开放得最美的那些,进到木府里去绽放,好让姑娘能在雷大马锅头陪伴下观赏花景。 虽然油菜花有心,但是这件事情原本在木府里的花木们是不同意的。毕竟春日里百花争艳,个个都想讨姑娘欢心,要花木们暂休一日,让油菜花独占春色,花木们哪里会肯? 还好,蝴蝶耐心的居中调解,说这都是为了让姑娘高兴,伤病才好得快,花木们才勉强退让。 垂丝海棠心胸最宽大,让出绽放的日子。 当雷大马锅头小心翼翼的抱着姑娘,来到庭院里,在灰衣丫鬟摆设好的精致圈椅坐下时,油菜花们株株抖擞精神,开得盛之又盛,姑娘轻眨清澄的双眸,嘴角噙着笑,伸出粉红色的女敕女敕指尖,轻触一瓣油菜花,娇美的黄色就从衣袖开始染透,渐渐漫满素雅绸衣;茎的浅绿化为棉袜的颜色;鞋则是叶的深绿,鞋面的绣样,就是含苞的薄黄油菜花。 “好不好看?”她侧着头,凝望抱着她的男人。 “好看。”雷刚衷心说道。 “是衣裳好看?还是袜子好看?或者是鞋子好看?”“都好看。” 她还要再问。 “多好看?” “很好看很好看。”他说。 姑娘心满意足,嫣然一笑,这才望着触目可及的油菜花们说: “你们好看,都好看。”甜脆的嗓音,动人心魄。 油菜花们陶醉不已,更用心绽放。 就连木府里暂休的花木们,也觉得与有荣焉,觉得让油菜花入府,真是个正确的决定。 蝴蝶化为人形,头戴金丝冠,身披黑衣绲红边,恭敬的走上前,脚步触地没有半点声音。她手里端着水晶杯,杯中浓液呈淡琥珀色,散发着香气。 “姑娘,这是油菜花蜜,滋味甜润。”蝴蝶细心筛选过这季的所有油菜花蜜,取得最好的一小杯献上。 “以往我也吃这蜜,只是现在还喝着药,吃什么都先问过左手香吧。”姑娘轻声说道,模样依旧娇美如昔,但的确还有些憔悴。 “是。” 蝴蝶恭敬退下,离开庭院后消失在回廊尽头。过了一会儿,黑衣绲红边才又出现,金丝冠低垂,神情很是高兴。 “回禀姑娘,左手香说,油菜花蜜性甘温,能清热润燥、散血消肿,对您的身体有益,是能喝的。”“那我就尝一些。”她说着,还没伸出手,雷刚已经把水晶杯接过来,递到她面前。 “来,先喝两口就好。”他吩咐,比谁都用心。“你胃口小,现在不能整杯都喝,免得午膳吃不下。剩下的蜜,让你喝药后,再吃些去掉嘴里的苦味。”“都听你的。” 姑娘唇上弯着笑,从水晶杯里,乖乖的喝了两口蜜,不多也不少。 眼里看着花、嘴里尝着蜜,身旁有心爱的人,她心情很好,依偎进雷刚的胸口,慢条斯理的说道: “最近城里发生了什么事吗?”粉女敕的十指纤纤,把玩着雷刚的发。 油菜花们面面相觑,实在不想坏了良辰美景,迟疑着不知该不该开口。 “什么事都能说。”姑娘很了解,露出有些无奈的笑。“毕竟,我仍是砚城的主人,事事都必须管着。”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既然是主人就必须管事,不论是人与非人、大事或小事,姑娘都会留意,虽然休养中不踏足木府之外,但是砚城内外的事情,她都要一桩桩、一件件处理。 于是,其中一株油菜花,说出砚城最近闹得最厉害的事。 春雪还没有融化时,砚城里出现一个女人。 她自称姓黑,名莹,是个寡妇,模样富泰,生得宽胖却动作灵活,衣衫虽都是一个款式,但颜色不少,有时是棕色、有时是褐色、有时是黄色、有时是红色、有时是黑色。 不过,黑莹的衣衫,不论是哪一件,两边都有宽幅,走起路来两幅摇曳,看来很有韵致。 城里有空屋,她就去找屋主,说自己能代为仲介。 屋主看她是陌生脸孔,很是谨慎,但是她很殷勤,接连上门好几次,态度很是诚恳,屋主受到感动,两方签下合约后,就把空屋交给她处理。 黑莹先花一番功夫,把空屋打扫得一尘不染,还在门前种下鲜花,才在四方街广场贴上“吉屋出租”的告示。 有人来看屋,她就笑容可掬的带领,不但介绍屋子,还把周边的环境都说得仔细。 第一个人看了,虽然心里中意,但是想压低租金。 “租金有点超过我的预算。”那人故意说。 “是吗?”黑莹笑容满面,也没有气恼,仍旧很有耐性。“跟附近的房租比起来,这儿已经比较低了。”“那我回去考虑考虑。”那人说。 “好的。”黑莹送着他出门。 谁知道他才刚踏出门,就有第二个人来说是看了告示,要来看屋子,黑莹就领着第二个人进屋。 听了介绍、看了环境,第二个人问到租金多少,黑莹说出的数字跟第一个听到的一样。 “好,那我租了。”第二个人想也不想的说。 “谢谢,我这就拿租约让您看。”黑莹笑呵呵的,从宽大的袖子里拿出租约,跟第二个人详细解说。 第二个人当场就签下租约,说好隔天就按照租约上写的,付半年的定金加第一个月的租金。第一个人站在一旁,看到中意的房子被租走,虽然懊悔不已,却也无可奈何。 黑莹收到银两,扣掉仲介费后就交给屋主。屋主知道她奔走得勤快,于是把手边两个空屋,也接交给她仲介,果然很快的也租出去。 其他手中有空屋或空地的人与非人,听到黑莹的名声,都找上她,虽然她收的仲介费比别人高一些,但大家也要让她仲介,连原本由别人仲介的,也都解了合约,转而交给黑莹,渐渐她就变得很忙碌,处理的案件很多。 虽然姓黑,但是她的双手很白,十指特别灵活,拨算盘时指尖动得很快,几乎让人看花了眼。 原本以仲介为业的,案子都变少了,个个愁眉苦脸。 “唉,陈员外的那些屋子,原本都是我代理去租的,现在都被黑莹抢去了。”穿蓝衣的仲介说。 “别说了,王寡妇的那几块地,也改让黑莹仲介去卖。”穿绿衣的仲介说。 “偏偏,她就是能把屋子跟地很快的租出或卖出。”穿金色的仲介说。 “她很用心,这点我们真的都比不上。”穿蓝衣的仲介说。 “是啊是啊……” “我们倒是也该学学。” “对。” “要学要学。” 穿寿衣的仲介远远走过来,一脸苦相,还没说话就先叹气。 “唉。” “怎么了?”蓝衣、绿衣、金衣的仲介一起问。 “黑莹开始接墓地的案子了。”不仅人的饭碗被抢,连鬼的饭碗都不能幸免于难。 “她不是很忙吗?”蓝衣仲介很讶异。 寿衣仲介点头,再叹一口气,鬼气冲天。 “说来奇怪,她推掉几件卖地租屋的案子,挪出时间来处理墓地,现今赚银两也赚冥钱。”“你们觉得,我们是不是干脆去找她,请她收我们当手下,可以帮着她跑腿,虽然赚得少些,但不怕没工作可做。”金衣仲介提出想法。 蓝衣、金衣跟寿衣同时用力摇头。 “不可以,我们要有骨气。” “是啊!” “再怎么说,都不要去替外来的工作。” 金衣仲介有点委屈。 “好好好,我也就是提提嘛!” “提都不要提。” “是啊!” “要有骨气。”寿衣仲介拉开衣裳,露出一身骨头。 彼此打气后,三人一鬼散去。 但是,说归说,每个人心里想的可不是那回事。 蓝衣仲介离开四方街,立刻就去找黑莹,毛遂自荐说早就想替黑莹工作,就算把腿跑断也心甘情愿。 绿衣的吃过晚饭后,提着礼物上门,满嘴说只要黑莹雇用他,他就对她忠心不二,把她当仲介业的马锅头,而他为马首是瞻。 寿衣的半夜从坟里爬出来,看见黑莹住的屋里,还透着一抹烛光,知道她还没有睡下后,才小心翼翼的敲门,等她开门之后就说,墓地跟鬼客户的事情都交给他,从此黑莹都可以早早睡觉,夜里有他奔波就行了。 金衣的老实,事后听到朋友们不讲义气,干脆跟他们绝交。 黑莹没有接受仲介们的请求,都客气的拒绝,还介绍他们许多她拒绝的案子,他们就连忙跑去抢案子,彼此争破头。 到春暖的时候,事情开始出现异状。 吃得比刚来时胖大的黑莹,衣衫鲜艳,在阳光下一会儿红、一会儿黄、一会儿还黑白相见,一会儿还有斑点,衣衫上的颜色仿佛能流动似的。她走过四方街广场,经过百寿桥时,站在桥上往底下看了一会儿,露出贪馋的神情,还咽了好几口唾沫,之后才又往前走去,来到她第一间仲介租出的房子前,伸出白白软软的手敲门。 房客打开门,看见是她,觉得有些讶异。 “是黑莹啊,你怎么是今日来呢?不是再过十一天才到该交租金的日子吗?”黑莹摇头,水光亮亮的黑眼凸起,鼓鼓的眼白里是黑浓的眼珠子,原本笑弯弯的嘴,这时往下弯,满脸不耐,拿出当初双方签妥的租约,硬凑到房客面前。 “你占着屋子,没付定钱跟租金,我不跟你计较,有人租了这间屋,你明天就给我收拾干净,快快搬出去。”她边说,从腋下到脚踝的两边宽幅,无风自动飘啊飘。 房客大惊失色。 “我们当初不是签了约吗?” 黑莹翻了翻眼,一时竟看不到眼珠,只见两眼都是凸起的白。 “谁跟你签约,看清楚,这才是租约,上头写的是我跟别人签的名,白纸黑字的,你可不要看我是妇道人家,就想要耍赖。”她把租约扔到房客脸上,冷冷的笑着。 房客接过租约,愤恨不平的跺脚。 “你别想骗我,当初合约是一式两份,我这里也有留底。”他转身去屋里找,果然过了一会儿就翻出他那份租约,怒气冲冲的拿到黑莹面前。“你可要看清楚了!”黑莹连看都没看一眼,懒洋洋的说道: “你自己才要看清楚,那份租约上有我,还是你签的字吗?”“当然有!” 黑莹伸出手,朝着纸面戳戳戳。“给老娘看清楚点!”房客定睛一看,瞬间骇然不已。原本双方签名的部分,竟然是一片空白,这份租约根本没有效力。 “但是——但是——我们明明就签约了啊,你上个月还来拿过租金的,我还请你喝茶,我——”房客愈来愈惊慌,愈来愈来不知所云。 “别啰唆了,限你明天就搬。”黑莹收回跟新房客签妥的租约,转身就要离开,往百寿桥方向走。 “你、你这是诈欺!”房客哭了。 黑莹冷冷淡淡的。 “有租约为证,谁能说我是诈欺?”她不再理会,高傲的走开。 房客心有不甘,抹干眼泪去找屋主,诉说黑莹的恶劣行径。屋主是厚道的人,听了也觉得不应该,就找人去叫黑莹来一趟,谁知道从早晨等到傍晚,她才姗姗来迟,脸色很难看。 “老娘事情多着呢,你们不要太过分。”她恶人先告状,轮流指着房客跟屋主咄咄警告,眼睛都凸出来,衣衫变得很白,两幅剧烈飘动。 “你这人太不礼貌了,往后我的屋子都不让你仲介!”屋主很生气,即刻就要停止双方合作,铁了心要把屋子留给原来房客。 黑莹抖肩嗤笑,从鼻孔喷出两注水。 “什么你的屋子?那些屋子都是我的!”她双手插腰,鼻孔喷出更多水,洒得满地都是。 屋主气坏了。 “胡说八道,屋子只是交给你仲介,怎么会是你的?”祖宗交代过,屋子都是祖产,只能出租不能卖。 黑莹的衣衫颜色变红,两幅抖动着,一边喷水一边冷笑,从衣袖里拿出纸张,丢到屋主面前。 “你识字,自己看。” 屋主拿起纸张,仔细看了看,愈看愈是脸色发白,连忙回屋里,翻出自己留的那一份,却发现上头的字都消失,只剩一张干净白纸。而黑莹拿出的那份,明明先前签的是代为租让的约,这会儿“代为租让”四字,却变成“无偿转让”,而落款签字的确是他的笔迹,完全否认不了。 他竟在不知不觉中,把祖产无偿卖了。 愧对祖宗的屋主,双眼一翻、双脚一软,咕咚一声倒在湿湿的地上,就这么一命呜呼,变鬼去跟祖宗十八代磕头道歉去了。 “你、你这个——你这个恶婆娘!竟然害死屋主,真是没血没泪,冷血到极点!”房客抱住屋主的尸首,边哭边骂,对黑莹无可奈何。 她把人活活气死,竟然很得意,收起纸张放回袖子里,衣衫颜色流动,两幅优雅的飘啊飘,头也不回的离去。 等到人们被房客哭声吸引,群聚过来询问,从房客口中得知黑莹的恶行时,地上的水已经被晒干,只留下晶晶亮亮的细小颗粒,竟是盐粒,而且还是海盐。人们知晓后,赶忙奔相走告,相互提醒该要小心。 但是,这时已经太晚了。 委托黑莹仲介房屋与土地的人与非人太多,都被同样的手法,拿走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连栖身的地方都被夺走。 已经租了,或是买了的人与非人,也收到黑莹警告,限时第二天就要卷铺盖搬走,翻出的合约,都跟当初签的不同。 原本受害者们商议,不搬就是不搬,硬要留下来。 但是,到了第三天,不论屋前、地前或是坟前,都来了外地的人与非人,拿着跟黑莹签好的约,硬把原来的人与非人赶走,粗暴的把家俱或棺材丢掉,径自住进砚城里外。 顿时,城里城外多了好多好多,外地来的人与非人,有的安分有礼、有的气焰嚣张,闹得原本的住民们人心惶惶、鬼心慌慌。 被赶出住处的人,把家当搬到四方街广场,餐风露宿的很是可怜,附近店家原本都送来食物跟被缛,酒店还让出房间,让无家可归的人可以洗热水澡、睡个好觉。但是人数实在太多,酒店里挤不下,民居也开放,让人们挤一挤。 住祠堂里的鬼们也共体时艰,让被赶出坟,抱着自个儿墓碑的鬼,到祠堂里分点后人的香火。 人与非人都过得辛苦,搬进砚城来的外地人、外地鬼、外地妖愈来愈多。 第二章 乌鲗(2) 油菜花说到这里就停了。 姑娘静默一会儿,环顾四周千万株油菜花,每一株接触她目光的油菜花,都幸福得绽放再绽放,顿时鲜黄浓艳。 “这件事发生有多久了?”她问。 “有七日了。”油菜花们齐声说道。 “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她语气中没有指责,却有一丝丝失望,油菜花们自责不已,瞬间雕零枯萎,倒伏在地上。“我是木府的主人、砚城的主人,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却迟了七日才知晓。”蝴蝶跪在地上,几乎要埋进枯萎的油菜花中,金丝冠垂得低低的,黑色带红的翅膀因恐慌而褪色。 “是人与非人都体恤姑娘有伤,所以忍着不敢说,更不敢来通报。”薄薄的翅膀颤抖不已。 “是不敢,还是不信赖我了?”姑娘问,叹了一口气。 轻轻的一口气,却比凛冽的北风,让花木们更承受不起,原本绽放的花朵、含苞的花蕾、抽芽的绿树,因为自责而雕零,庭院原本欣欣向荣的春景,竟又变成萧瑟的冬景,入眼皆是枯败。 还好,雷大马锅头说话了。 “大家是疼爱你,并不是有意欺瞒。”他把水晶杯凑到润软的唇瓣旁,喂着姑娘再尝了一口蜜。“别怪他们,我也有错,都陪着你休养,外头发生什么事情却都不知道了。”嘴里尝着蜜,又听心爱的人自责,姑娘唇上才漾出笑,伸手俯着雷刚的胸口,轻声说道: “你哪里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个黑莹,坏了我们今日的兴致。”她垂落的绸衣一挥,鲜黄的颜色就洒遍四周,枯萎的油菜花们又重拾生机,纷纷直立开放。 “你们来说这件事,是通报有功,所以有赏。”油菜花们太欢欣,觉得姑娘夸赞,就倍感荣幸,不敢问有什么赏,全都安安静静,等着姑娘发落。 “来。”她轻唤。 一株枯槁的梅树,立刻蓬开飘起,化为一张纸,折成纸鸢的形状,角落有一枚艳红的印。 “在。” 信妖停在半空,不敢靠得离姑娘太远,怕她说话要扬声,会平白动了力气,也不敢靠得离姑娘太近,怕她觉得碍眼,最最最不敢的是,影响两人依偎的甜蜜时光。 换做是以前,出了这样的事情,八成就是它作怪,在合约上动手脚,扰得城里城外人与非人都怨声载道。但是,自从它被姑娘收服,盖上朱印之后,可就安安分分,忠心听故娘役使。 遭遇公子的攻击、夫人的反扑后,它更是忙前忙后,顶上黑龙的分,做事更用心勤奋。 “那个黑莹听起来,该是个水族。既然是水族的事,就交给黑龙处理。”她吩咐,脆脆的嗓音很是悦耳。 向来听命的信妖,难得迟疑了。 “呃——” 她侧头,双眸绽着润润的光,浮现朦胧睡意。 “怎么了?” “但是,黑莹听起来,该是海里的妖物。” “然后呢?”她连声音都慵懒。 “臭泥鳅是住在水潭里的,怕是没见过海呢。”信妖说得小心翼翼。 “这你别担心。”姑娘说道,声音渐渐小了“你只要去通知黑龙,要他办好就行。”“不过,臭泥鳅的伤还——姑娘?” 信妖瞧着,看那张娇小脸儿,已经闭上双眸,窝靠在雷刚的怀中,绸衣的黄色顺着衣袖流下,落地没有声音,袜子的浅绿,跟鞋子的深绿也留不住,像是退潮般褪去,鞋面绣花雕零。 颜色落得太快,连姑娘的血色,还有发丝的乌黑,都被带走了一些。 雷刚伸出食指,在薄唇上轻点,对信妖摇头示意。 它立刻就懂得,赶忙指示庭院里的花木都安静,不许打扰姑娘休息。 雷刚抱着怀里的娇小人儿,无限爱怜,让她能安稳熟睡。他轻扬食指,朝黑龙潭的方向指去。 信妖领命,即刻飞翔上天,出了木府去通知黑龙。 忙碌了几个月,黑莹真的累了。 好不容易才把房啊地啊坟啊,都拐骗到手,再分派给外来的人与非人居住,这才告一段落,她终于可以放松一些。 近水楼台先得月,她这么辛苦,当然给自己留了最舒适的一间屋子,装潢得很是美观,把海里的珊瑚、贝壳、珍珠摆得满屋都是,大厅里没有家俱,而是放着一个好大好大的浴缸。 这样的浴缸,能让十个男人同时浸泡,她却是独享。 先把大量的盐,放进浴缸里头,再放水进去。水温绝对不能烫,要凉凉的但有些暖,但是砚城里的雪水太冰,她也不喜欢,必须稍微煮一会儿。 然后,她拿来一个锅子,上头有密实的盖,并没有煮,就这么搁在浴缸旁。 布置妥当后,她才穿着衣衫,踏进浴缸里,鲜艳的衣衫浮起,两边的宽幅飘动,垂软的双手浮现吸盘。 “唉,好累啊,别人都以为我无骨,哪晓得我背里还有一片梭子似的软骨,这阵子累得我软骨都快断了。”她软化再软化,舌忝了舌忝咸咸的水,又自言自语。“可惜,不是海盐,不过也没得挑了。”既然累那就得吃,她的十指都变成长长触手,把锅盖掀开。 锅子里头满满都是活的鱼,鲢、鲭、鲤、鲩、鳝、鲫、鮯、鳗等等,也有活的虾、活的蟹,她双眼放光,用触手卷起一只,放进嘴里也没咀嚼就吞下,吃得津津有味。 太忘情了,头脸都融化,剩双眼格外突出,原来是只鲗鱼,表皮变化多端、莹莹发光,两侧的幅欢快挥舞着。 骂她冷血倒是骂对了,她的血本来就是冷的。 这些淡水的鱼虾,虽然美味鲜甜,但是她心里想的,是有人许诺,要让她来砚城分食的珍馐,不然她才不会从辽阔大海,来到这只有淡水的砚城,不但忙东忙西,而且每杯水都要自个儿加盐。 啊,那天地间最滋补之物,什么时候才能到手——不,是到嘴——呢? 吃啊吃、吃啊吃,最后锅里剩下一只小鲤鱼,她用触手卷到嘴边,一会儿吞、一会儿吐,吐吐吞吞、吞吞吐吐,已经吃饱了,却故意玩弄小鲤鱼,不管小鲤鱼怎么挣扎。 “小鲤鱼,落到我手上,你就——” 轰! 浴缸底陡然破开大洞,咸水哗啦啦的流进地下水脉,破洞里涌出清澈淡水,巨大尖锐的五爪龙爪扑地穿透黑莹的背,破开她的肚月复、拧住她的墨囊,用力揪紧。 噗啾! 黑墨喷溅,污了清水,小鲤鱼趁机逃走,躲进黑墨晕染的水中,这才躲过被吞食的厄运。 尖利的龙爪,就连雪山下的古老岩层都能划开,要将她开膛剖肚根本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饶、饶命——”黑莹在龙爪上抽搐,吞进肚子里的小鱼小虾小蟹,都从她破开的肚月复游出,快快滑溜散去。 她冷血,龙的血更冷,何况是龙爪,就算想求情也无用。 “我、我可以说,是那人——” 恰滋! 墨囊被扯下,丢在浴缸旁的地上,黑莹抽搐几下,全身都化为惨白。 巨大的龙爪后退,重获生机的小鲤鱼,奋力游上前去,绕着龙爪游啊游,冒着大不讳,把鱼吻靠在龙爪上轻蹭,表现感激之情。 龙爪微微顿住,一会儿后才张开。 小鲤鱼欣喜的游到龙掌上,龙爪这才收拢,拢握着小鲤鱼,后退消失在黑漆漆的洞里,清水跟着退去,小鱼小虾小蟹也顺流而去。 破了个大洞的浴缸,干涸之后,渐渐露出一颗一颗晶亮的盐。 浴缸之外,则是到处洒遍黑墨,还有趴卧着死去,肚月复中空空如也,再也不能诈骗人与非人的黑莹几日之后,有个卖油菜花蜜的女人,做了一个梦,有个头戴金丝冠,身披黑衣绲红边的女子入梦,自称是蝴蝶,说黑莹的恶行,姑娘已经知道了,派黑龙去处置,到某间屋子里找寻,就会看到黑莹的尸体。 因为她的爹爹,就是被黑莹所骗,失去了墓地,所以对这件事情很上心,半点都不敢拖延。 醒来之后,她跟丈夫说了,要去那间屋子里瞧瞧,丈夫是个正直的鬼,也也很赞成,找了几个大胆的人,按照蝴蝶说的线索,一同去那间屋子找,真的发现死去的尸体。 许多人与非人听到消息都跑来,确认死者就是到处行骗的黑莹。 知道是姑娘下令惩治,都觉得很感激,却也很心疼,纷纷怪自己竟让姑娘劳心,实在很是不应该。 有个走过马队的男人,看见被丢弃的墨囊,说曾经听过雷大马锅头提起,乌鲗又称乌贼,是海里的生物。 因为墨胆漆黑,要是用来书写,刚开始跟一般墨没两样,但是过了几个月就会消失,有人常用这种手法,来使诈骗的贼行,所以才称乌贼。 人与非人们都恍然大悟,想到之前跟黑莹签的合约,就是用了乌贼墨所写,字迹消失后,才又被黑莹自行填上,所以才失去房子与土地。 他们连忙去找新来的住客,但是对方手上有合约,还是用真的墨写的,要对方搬出或让出,就算再去叨扰姑娘,但到底合约是真的,仲裁也是赢不了,只能模模鼻子认了。最后,只能彼此挤一挤,无奈的共处。 因此,砚城内外多了许多新搬来的住客。 有外来的人。 有外来的鬼。 有外来的妖。 有外来的精怪。 还有,外来的魔。 第三章 鹦鹉(1) 砚城西方有户人家姓蔡,历代造纸为业。 褚树最适合做纸,蔡家的祖屋旁就是葱葱郁郁的褚树林,一派浓荫。 高大的褚树,树皮是暗灰色,小枝被着密密的灰色粗绒毛,暗绿色叶子是卵型,雌雄异株,易生又易长,纵然野火烧山后,仍会发芽寻旧根。 因为取用清澈的雪山之水,再加上蔡家对原料、制作,各个环节处处上心,半点都不马虎,所以制出来的纸远近驰名,就连木府历代的主人,所用的纸也指定是蔡家制作的。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木府的主人都很年轻,若是男的就称呼为公子,若是女的就称呼为姑娘,至于真正姓名则没有人、没有鬼、没有妖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敢或不能说出口。 现任的木府主人,是个清丽如十六岁般的少女,是第一个诞生在外地的责任者,但是,城中不论人或非人对她都敬重万分,也爱慕难言。 姑娘除了向蔡家订购书画用的宣纸,还给了蔡家一种漆黑的石粉,吩咐在抄纸时放入,不可乙太早,也不可乙太迟,按照吩咐制作出来的纸,晒干之后是灰色的。 灰纸送到姑娘面前后,她用雪女敕的双手取来银剪刀,轻巧的剪了几刀,洒落地面时,就变成一批冷眉冷眼的灰衣人,再要剪得精致一些,就分得出男女,有的是健壮的守卫,有的是伶俐的丫鬟。 奇怪的是,有好事的人软硬兼施,讨要几张灰纸去剪,但是不论剪得再精致绝伦,却仍旧是纸,无法化为人形。 蔡家怕得罪姑娘,从此不论旁人用什么手段,都不愿交出一张灰纸,对于制作灰纸的过程更是绝口不提。 从此,蔡家的生意比往日更兴隆,制作出来的纸一季比一季好,不但在砚城里有好价格,运出砚城后,价格更是水涨船高,许多书画名家,都以拥有蔡家宣纸自豪,舍不得拿来使用,小心翼翼的收藏。 为了精益求精,蔡家舍去祖宅后的旧纸坊,在城中的石榴井旁租下一间旧屋,前后打通后当新的造纸坊,依靠涌流不断的好水,继续制造纸张。 商家们羡慕蔡家的收益,青春少女们在意的却是蔡家的长子蔡宣。 舍下家财万贯不提,蔡宣面貌清秀、身板挺拔,一双眼深邃乌黑,像是宣纸上的两点浓墨,好看得让人赞叹。 以往,少女们就时常结伴,穿着最好看的衣衫,抹上淡淡的胭脂,故意绕到蔡家祖屋后的纸坊外头,偷看蔡宣抄纸的模样。 这会儿,纸坊搬到四方街附近,探看更容易了。 连少妇跟老妇,也故意去石榴井去挑水、洗菜,井边挤满不同年纪的女人,其他水流更畅旺、更大更有名气的井边,例如溢灿井、署古井、半月井、甘泽泉等等,反而都空无一人。 只见纸坊里的蔡宣,抄纸时袒露结实的上身,用竹帘抄出分布均匀、厚薄适中的纸膜,一张又一张的迭好,强健的手臂轻摇竹帘,再用指尖挑薄薄的纸膜,温柔的神态让少女们跟妇人们都春心荡漾,觉得再美的衣衫,都不如他手中素白的纸。 要是能让他温柔的看着、触碰着,怕是连神魂都要融化。 问亲的媒人,几乎把蔡家的门槛踩平。不论人或非人,是男或是女,都有深深爱慕蔡宣的,想要与他结为夫妻。 蔡家父母烦不胜烦,想着儿子也该成家,于是替他讨了一门亲事,选的是陈家书铺的女儿小婉,很快的下订迎娶,媒人才不再上门。 小婉是个文静温婉的少女,从小知书达礼,深受父母宠爱。 她也曾在朋友的煽动下,路过新纸坊偷看蔡宣抄纸。他那专注的模样,让她心儿怦怦跳,回家后作梦,梦见自己成了一张纸,而他的指尖在她素白的身子上流连触碰,她颤抖的醒来,衣裳都被汗水沾湿,才知道只是一场梦。 这个梦太羞人,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当蔡家上门提亲时,消息不仅轰动全城,就连小婉也又惊又喜。爱慕蔡宣的人与非人多得不胜枚举,他却选了她作为妻子,她欢喜得几天几夜都睡不着。 成亲那日她穿着红嫁衣,姊妹们都来祝贺,说她真是好福分,能嫁给全城少女的梦中情人。 婚礼办得热热闹闹,不仅宾客云集,连木府都送来贺礼,是一对光灿灿的银簪,一只簪头是纸页,一只簪头是书卷。 此等殊荣让蔡家颜面有光,小婉隔着红纱盖头,偷偷觑了丈夫一眼,瞧见他开心的笑着,模样更俊美,让她看得痴迷。 只是,成亲之后,她再也看不见丈夫的笑容。 蔡家做纸慎重,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绕着做纸打转。家人们的谈话,都跟造纸有关。 这季剥下来的褚树皮的品质如何、何时该把树皮煮成纸浆。他们更在意天气,因为天气不好,费心费力抄好的纸晒不干,一整季的辛苦就付诸流水。 不论小婉绞尽脑汁,变化三餐菜色,家人都没有注意到。 她替公公熬了蔘汤,汤色清澄,香气逼人,公公却像是喝水似的,咕噜咕噜几口就喝完。 她替婆婆煮了鸡汤,细心撇去浮油,婆婆却嫌太烫,骂她不够伶俐,不晓得该把鸡汤吹凉些。 她替小叔熬了凉茶,用的都是上好草药,小叔只喝了一口,喊着太苦太苦,就不肯再喝第二口。 她替小姑煮了冰糖白木耳莲子汤,喝了最能养颜美容,小姑却嫌弃太甜腻,连一口都不肯喝,还质问她是不是自恃美貌,煮这道养颜甜汤,是暗示小姑容貌不如她。 种种委屈,她都咽下不说,期盼丈夫能为她说话,但是丈夫忙着跟公公讨论,明日要抄送去木府的灰纸,从今晚就要焚香祈祷,期望天公作美,连续几日都能是晴朗天气,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饭后,小婉默默收拾,忙到众人都沐浴过后,才疲累的进房。 丈夫已经沐浴更衣,背对着她躺在竹席上歇息。她坐在床边,看着丈夫的背影,即使是背影,也是那么好看,但她已无心欣赏。 “相公,”她小声的叫唤,满心疑惑的问:“我有哪里做得不好吗?” 丈夫没有转过身来,许久才说了一句。 “没有。”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会不得家人喜爱?”就连丈夫对她的态度也很冷淡,从来都是她开口,他才回话。 她不知道别家夫妻,在房里是如何应对,人说夫妻该要相敬如宾,他对待她却从来没有好脸色,更别说是甜言蜜语。 明明是娶来的妻,在家里却像个碍眼的摆设。 背对她的丈夫,不耐的挥挥手。 “娶你的时候,不就办得风风光光了吗?你还要什么?”说着,也不等她回答,他靠在竹枕上闭眼,已经准备入睡。 小婉咬着唇瓣,急着伸出手,轻扯丈夫的衣袖。 她要的不多,只要他愿意对她笑一笑,就心满意足,就算婆家人对她再苛刻,她都能够忍受。 万万想不到,蔡宣却勃然大怒,狠狠拍开她的手。 “别拿你的手碰我!”他撩衣起身,满脸嫌恶。“明天要抄纸,我已经沐浴净身过了,被你沾着油污的手一碰,又得再清洗一次!”他拧着眉下床离去,再度去洗浴。 小婉怔怔看着被挥开的手,心中无比酸楚。热泪滚出眼眶,滴落在床铺上,她怕再度被责骂,连忙用衣袖遮住泪容,离开房间到庭院里,坐在角落里无声垂泪。 蓦地,肩上传来一阵浓香。 她转过头去,看见一朵娇艳的昙花,绽放在她肩上。素白的花瓣,像极了丈夫素白的衣衫。 不同的是,艳丽的花儿不会嫌弃,她忙碌整天,来不及沐浴,沾染油烟的身子,轻靠在她肩上,有如一个温柔的拍抚。 就连花儿,都比丈夫温柔。 小婉坐在花下,抱着双膝,再度哭泣起来。 白昼时祖屋里只有小婉一人。 公公婆婆小叔小姑跟蔡宣,都到新纸坊忙碌去了,家务全由她操持。她必须醒得比全家都早,张罗早餐菜肴,送上干净衣物;她也必须比全家都睡得晚,洗净碗盘,还有全家脏污的衣裳。 平时,她午间还要忙碌餐食,但是到了抄纸的时日,蔡家每个人战战兢兢,连中午也不回来,午饭就在纸坊里将就。 遇到这种日子,小婉中餐就吃得简单。昨日被丈夫责骂,她至今愁眉不展,一点胃口都没有。 只是,刚过午时没多久,门却被人咿呀一声推开,她起身一看,竟是丈夫回来了。 丈夫穿着早上出门时,穿的那件素白衣衫,阳光下端正的眉目,好看得让人炫目。 以往,她肯定会看得痴迷,如今却是一看到丈夫的脸,她就又惊又怕。 “夫君,你怎么回来了?”她匆匆起身,拿了一块干净布料,擦抹打扫家务而染上灰尘的双手。 “今日抄纸特别顺利,所以我就提早回来了。”丈夫的眼神很温和,与昨晚的恼怒截然不同,连语气也很柔和。 “昨晚的事,我觉得过意不去,惦记着早早回来跟你道歉。”说着,他伸出手来,牵着她的手在桌边坐下。 她心慌着要抽手,他却握得更紧。 “怎么了?”他问。 “我的手脏。” 他不嫌弃,反倒露出笑容。 “娘子操持家务辛苦了。” 他的笑容前所未有的迷人,她仿佛回到婚前少女的时候,因为他的笑而怦然心动。 “累不累?”他柔声问道。 “不累。”她被看得羞了,双颊火烫的避开视线。 丈夫靠得更近,在她耳畔笑语。 “瞧你额上都是汗。” 她连耳根都泛红,急着要起身。 “我立刻去洗净。” “不用了。来。”他柔声说道,从衣袖里拿出一条淡紫色的手巾,一点一点的擦去汗水。 “这样不就好了?”擦净后,他露出满意的神情。 丈夫的态度丕变,让她不知所措,心里满是疑惑。 他握着她的手,俊美的脸庞带着歉意,一言一语都说得万分温柔。 “我从来也只知制纸,娶了你却不懂疼爱,昨晚还责骂你,实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温柔的语句,让她听得心软,再瞧见他愧疚的神色,原有的委屈都淡去。他的手轻轻抚过她的发丝,比昨晚偎靠在肩上的昙花更温柔。 如果这是梦,她也要好好珍惜。 “你起得那么早,要不要回房睡一会儿?”他提议。 她的脸儿泛红,顺从的被丈夫牵握,走回卧室里头。 比起外头,卧室里较为阴暗,两人和衣躺在床上,她取下书卷银簪、散下乌黑长发,心跳不已,比新婚夜更紧张。 身旁的丈夫一手支着头侧,浅笑着垂眼看她,另一手拿来纸扇。扇子的用纸是自家制的玉板熟宣,纸质坚韧,多少书画家千金难求,他却随意取来,为她搧来阵阵凉风。 “好好睡,我替你搧凉。”他说着。 凉风吹来,也吹起丈夫的发,发梢轻柔的抚过她的脸庞。她望着丈夫的笑容,原以为绝对无法睡着,却在不知不觉中闭上双眼,心满意足的睡得好沉。 直到夕阳西下,听见大厅传来婆婆的责骂,她才惊醒过来。 “真是个懒媳妇,都到这个时辰了,竟连晚饭都还没做。” 她匆忙起身,拢齐乌黑长发,拿床头银簪盘起发髻。午后的种种,仿佛一场梦,朦胧间竟不能确定,那是幻梦,还是真实。 直到她下床时,碰落了搁在床边的扇子,才确定丈夫真的回来过,不但对她道歉,还温柔的陪她入眠。 她拿起扇子,紧抱在胸前,满足的笑了。 就这样,丈夫午后的归返,成为小婉最幸福的时光。 有旁人在的时候,甚至是夜里夫妻共处,蔡宣都严峻冷淡,只有午后归来的时候,为了弥补她,温柔体贴得教人羞怯。 这季的纸抄得很顺利,他才能每天下午回来一趟。 他总是一踏入家门就执起她的手,为前一日的点点滴滴道歉,用淡紫色的手巾为她擦汗,陪她做完家务,然后两人在凉爽卧室里午睡。 小婉看着自己散下的长发,跟他的发纠缠,才晓得何谓结发夫妻。 终于,她不再羡慕他抄的的纸。 午后浅浅光影下,丈夫褪下衣衫,袒露结实匀衬的身躯,比他的脸更好看,让她目眩神迷、神魂颠倒。他看着她的眼神,比看着纸张更温柔,触模她赤果素白身子的粗糙十指,比触碰纸张更爱怜。 “我曾经梦见,你这样对待我。”她情不自禁,喘息低语。 他笑了,耐心诱哄,直到她在他身下比刚抄好的纸更柔软、更湿润。 两人躺卧的竹席,被煨得烫热,他们在缠绵热爱中难分难舍,温润了彼此,淡紫色的手巾圈绕着两人,一时绷、一时松,直到分舍喘息时,手巾才软懒懒的散在席上。 欢爱过后,她贴在他怀里,听着彼此从急促渐渐减缓的心跳,甜蜜的睡去,醒来时丈夫都已离去。 直到傍晚,跟公婆小叔小姑一同回家时,他又会换上冷淡神情,仿佛雪山般凛然不可亲近。 她曾在夜深人静时,提问过一次,他明天下午是否会再归来,却只得到他冷冷的一眼瞪视。 到隔日午后,丈夫归来时又是满脸歉意,将她抱在怀里道歉,说虽然是夫妻夜里共处一室,祖屋里也还有公婆跟小叔与小姑,只有午后时分,他才能对她流露真情。 深感幸福的小婉,被丈夫又吻又哄着,心中再无半点委屈,就是傍晚后、深夜里、清晨时再受到多少责骂与抱怨,她仍心中泛甜,想着午后他会如何温柔的待她,想得粉脸羞红,衬得发髻上的银簪更白亮。 这么过了两月有余,她开始爱困,容易疲累,午后卧在丈夫怀里,睡得又沉又香,烹煮晚餐时闻到肉类的味道,突然觉得胃里酸水上涌,几次在端着晚餐上桌时,即使再努力忍耐,也还是奔去厨房,恶了又恶,干呕声回荡在屋里。 公公婆婆小叔小姑看她的眼神,愈来愈狐疑阴沉,蔡宣的嫌恶更是溢于言表。 第三章 鹦鹉(2) 在一次清晨,她准备早晨餐食时,因闻到鲜鱼腥味,再次干恶连连时,婆婆终于按奈不住,扬声尖刻的质问: “你有孕了?” 小婉这时才恍然大悟,想起月信已经迟来许久,的确该是有了身孕。“嗯。”她抚着仍平坦的小月复,娇羞的点点头,想到丈夫与自己的爱情结晶,正在月复中孕育成长,就欣喜不已。 蔡宣却愀然变色,脸色比抄出的新纸更白,双眼气恼得充血发红。 “是谁的?”他喝问。 小婉震惊不已。 “当然是你的。” “不可能,”蔡宣咬牙切齿。“除了新婚那夜之外,我不曾碰过你。” “可是、可是,你——我们——” 公公也火冒三丈,咆哮逼问。 “快说,你是偷了哪个野汉子?” 小叔满脸鄙夷。 “还是书铺女儿,竟然做出这么寡廉鲜耻的事!” 小姑也酸言酸语。 “我家待你不好吗?你竟要这样败坏我家名声,往后我家的脸要往哪里放?还有谁会来买我家的纸?要是木府从此不再来订纸,你死八百遍都填不了罪!” 婆婆声音扬得更高、更刺耳。 “快说,肚子里的孽种是谁?” 小婉又慌又急,紧紧扯住蔡宣衣袖。 “夫君,孩子是你这两个多月来,每日午后回来陪伴我时,才让我怀上的。”她仓皇不已。“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承认?就算家人们都在也不必顾忌羞不羞,有孩子你不是最该高兴吗?” 蔡宣如两个多月前的那夜一般无情,而且怒气更加乘百倍,凶恶抽回衣袖,让她紧握的手颓然落下。 “你这个骯脏的女子,别碰我!”他双目红得像是火炬,灼灼逼人,几乎要在她身上烧穿一个洞。 “你连编造谎言都拙劣不堪。自从雪山震动,出山巅后,水质就一日比一日差,这两个多月能抄成、送往木府的灰纸愈来愈少,我耗费的心神比以往多出不知多少,白昼时都在新纸坊里,爹娘跟弟弟妹妹都是人证!” 她困惑又茫然,环顾婆家众人的脸,透过朦胧泪眼看着他们厌恶鄙夷,都点头证明蔡宣所言属实,热烫的眼泪滚落,濡湿衣裙跟她落在地上的手。耳里听见婆家人交谈。 “肯定是跟她私通的野汉子,都是午后时来的!” “对,竟然还想赖在大哥身上,幸亏我们一家人都在新纸坊,证明白昼时大哥从来没有离开过。” “是啊,路过的商家们,也可以当人证!” “娘,现在该怎么办?传出去可不得了。”小姑说。 婆婆恨声冷哼。 “先把她关在屋里,等查到奸夫再说。” 公公跟小叔于是动手,把小婉扭拧到柴房,也不顾是否弄疼她,重重把她摔在柴薪上,再把柴房的门用铁链绕了一圈又一圈,用最重的锁扣住。 阴暗的柴房里,她双手环抱小月复,泪水滚滚落下,心碎之余又还存着最后一丝希望。 盼啊盼、盼啊盼,几个时辰比三年更难熬,当日正当中时,柴房外终于有动静,铁链哗啦啦落地,铁锁应声而开,推开柴房门的就是她苦等的丈夫。 “娘子,你没事吧?”他焦急的抱住她,珍惜又疼爱。 “夫君。”小婉仰头望着丈夫,软弱得站不住,泪水落得更急。“你为什么早些时不承认,要那样对待我?为什么要不认我们的孩子?” 丈夫神情复杂,最多是不舍。 “我怎么会不认我们的孩子?” “那么,你为什么要对公婆们说谎?他们又为什么说你这两个多月来白昼都在纸坊,连路过商家都可以作证?” “我之后会解释。”丈夫安抚着,抱起她往外走。“我们先离开这里。”正午的阳光洒落,炙烈而灼人,丈夫的脚步有些微晃。 才走到庭院里,墙外却有一人慢条斯理的走来,一身白衫素净,双眸黑如墨染,竟是蔡宣! 只见他面带微笑,略显轻薄,双手横在胸前,大剌剌的挡在门前,脚上的红靴分外显眼。 “你要把我家娘子带去哪儿啊?”蔡宣闲闲的问道,手里捻着一根青草把玩。 “夫君?” 小婉困惑不已,正在惊疑,又听见匆匆的跑步声。 公公婆婆小叔小姑一个接一个从墙后跑出来,全都汗流浃背,在门外就劈头咒骂。 “看,奸夫果然——”公公话没说完,双眼睁得像酱油碟那么大。 “幸亏我们从纸坊赶回——”婆婆噤声,舌头像是被猫吞了。 “你这个……”小叔呆住,全身僵硬。 小姑则是连声音都发不出来,连忙往来时路望去,因为头转得太快,发出一声响亮的“喀”,差点扭伤颈项。 最后一个赶到的,是衣衫素白、双眸黑如墨染的男人。 气喘嘘嘘、恼恨不已的竟又是蔡宣。 小婉惊愕无言。 有两个丈夫——不,三个! 捻着青草、穿着红靴,挡在门前的那个,嘴角勾得高高的,伸手来讨要。 “还不快把我家娘子放下,别抱的那么紧,我看着不乐意。”他说。 小婉看着抱住自己的丈夫,见他额上冒汗,脚步摇摇晃晃,双手却抱得更紧。 他那曾吻过她的唇,惨白的吐出一个字。 “不。” “好吧,那只能来硬的了。” 细细的青草从对方手中月兑手而出,宛如绿色细箭破空无声,还未能眨眼就已经欺近。 抱着小婉的那人迅速转身,用身体护住她,身后扬起的白色衣衫蓦地蓬开,化为无数白雪般的浓羽,一层层裹住绿色细箭。 但细箭如似活物,就算被包裹也硬生生延展再延展,前端细了又细、尖了又尖,终于穿透浓羽,戳进白衫从背心贯穿,在小婉的脸儿旁,窜出绿漾漾的尖,连带绽出一朵血花。 受伤的那人踉跄几步,咳出鲜血,却始终呵护着她。 “没事的,娘子不要担心。”他嘴角滴血,落到她心口,渗透衣衫晕得血色淡淡。 “喂,快放开她!” 背后,出箭的蔡宣叫着。 他缓慢回过身来,惨白的唇开始变形,聚汇成尖喙,弯而黑硬,双掌浮现鳞皮变为利爪,身上浓羽重重,吐出的语音粗嘎,却仍是先前那个字,语气无比坚决。 “不。” 淡紫色的羽毛如海啸般喷涌,扑向出箭的蔡宣,在他身旁圈绕,密密麻麻的迭了无数层,颜色渐次深浓,浓得近乎发黑的紫色漩涡缝隙间,望见他再也不似人形,被羽毛圈索压缩,最后成为一张被绞紧的纸。 嘎啦嘎啦、嘎啦嘎啦! 信妖大声惨叫着。 “唉啊啊,不行不行,我要破了!”它气急败坏的哀嚎,危急中灵光一闪,想起离开木府的时候,主人的吩咐。 “啊,簪子快来!簪子!”喊了又喊,却还是没有动静,它被绞得太紧,连当初被制造时渗透的那季雨水都被挤出。 小婉吓得缩进浓羽人的怀中,他锐利的双爪没有伤着她。 “娘子别怕。”粗嘎声好温柔。 她不由自主的点头。 “嗯。” 快被挤得剩干干褚树渣的信妖,被逼到绝路上,这时才想出活路。 它把一角的艳红印痕扭紧住,朱泥乍然流汨而出,把它润染成淡淡红色,逃过榨干的厄运。 红光逼开羽毛,朱泥细丝流过之处,纸片舒展开来,从平面化为立体,轮廓愈来愈鲜明,从绣鞋、衣衫、发丝逐渐成形,最后是素净的脸儿上,弯弯的眉、长长的睫、秀气的鼻与丰润双唇。 长睫轻颤,徐徐睁开。 那是个双眼清澄、一身素雅绸衣的少女。 “姑娘!”站在墙边的蔡宣,惊喜喊道,声音与神情,满是难藏的爱慕。 少女伸出十六岁般粉女敕的手心,淡紫色的羽毛簌簌发颤,因为她的温度、她的芬芳自惭落地,铺成软软的毯,不敢让尘土沾到她红色的绣鞋。 “来。” 她轻轻柔柔的说,不喜不怒,声音甜脆。 一只纸页簪头的银簪,咻的从屋里飞窜而出,飞到姑娘的掌心上,因为太过欣喜而嗡嗡抖颤。 “嘘。”姑娘说。 银簪不敢拂逆她的心意,就怕惹得她不高兴,努力克制不敢再出声,一心一意想取悦她。 透着粉红的纤细指尖,朝前一指。 “去。” 急于取悦姑娘的银簪,朝前飞射出去,满地淡紫色的羽毛也被强大力量挟带着,奔往同一个方向。 银簪不偏不倚的穿透遍身浓羽,嘴尖成喙、指掌尖利的那人,在他胸口破出大洞,破落的浓羽每一片都沾着鲜血,淡紫色的羽毛回到身上,抖得几乎难以粘合。 直到这个时候,环抱小婉的利爪才松开。 她摔跌在地上,望见曾经恩爱缠绵的躯体,露出巨鸟的真身,竟比蔡家祖屋还大上许多倍。 受重伤的巨鸟发出悲鸣,冲飞上天际,淡紫的色彩拂过她眼前,巨大的身躯遮蔽正午的阳光,在砚城映下阴影。 然后,在她的泪眼注视中,巨鸟坠落在雪山的山麓,云杉坪的附近,激得那处绿树崩倒、土石滚落。 纸页簪头的银簪奔向姑娘,因为染了血,还先飞过蔡宣的白衣,把血迹都往他衣服上抹,直到恢复通体白灿后,才敢回到那粉女敕的掌心上。 柔女敕的掌心圈起,握住银簪,红丝从姑娘的脸庞、绸衣以及绣鞋褪去,汇集到掌心,直到其余各处再没有一丝颜色。 线条逐渐模糊,立体又恢复平面,信妖这才吐出一大口气。 “好险,有姑娘的朱泥在身,才能请她降临显了厉害,不然我差点就要被扯烂了!”它只剩一手指掌还维持少女模样,银簪才没有作乱,乖驯的被握着。 小婉的视线,没有离开过那处山坡,身后信妖说的话,断断续续传进耳中。 “姑娘说,那是从外地来的鹦鹉,能学人形态语音,它躲居在褚树林里,本来也还算安分,但你们把褚树砍得太凶,还来不及长回来,它没地方藏躲,又见你们不在家,就来诱骗你家媳妇。” 信妖还有些心有余悸,卷起另一角,拍拍自个儿心口。 “哎,它可难应付了,能耐不比臭泥鳅低呢,以往,都避开正午才出现,根本无法奈何它,今日它却在正午就出现,这时阳气最旺盛,才能用姑娘送的银簪重伤它,你们——” 后来,信妖又说了什么,小婉听不见。 她昏倒在地上,如死去一般,只有不停流下的泪,证明她还尚有一丝气息。 再醒来时,小婉已经回到娘家。 睁开双眼后,她下床奔出家门,直到能够看见,雪山山麓上巨鸟的身躯仍在,才抚着心口,摇晃的跪坐在地上。 巨大的鹦鹉重伤而死,化为一块巨石。 因为木府也知晓这件事,蔡家不敢休掉小婉,故意装作宽宏大量,强拉着蔡宣来陈家书铺,说要把她接回婆家,一点也不会在意发生过的事。 小婉走出来,对着蔡宣说: “跟我结发的,不是你,是它。你爱的是姑娘,并不是我,那就请把我休离了。” 然后,她就回屋里去了,不论家人怎么劝,她就是不肯再出来,蔡家人只好悻悻然离去。 之后,她在鹦鹉巨石旁,搭盖了一间草屋,住进那里去。 娘家的人没有办法,只能时常带饮食跟衣物给她。 有一次去时,看见她的发间簪着淡紫色的羽毛,神情非常欣喜,跟家人说不用再来了。 之后,家人再去,就看不见她的身影。 屋子内外都整洁,没有一丝灰尘,桌上搁着书卷簪头的银簪,模着还留有余温,像是人才刚离开似的。 因为很是奇异,所以在砚城中成为人与非人们谈论的事,直到如今鹦鹉巨石仍在山麓上,从砚城就清晰可见。 第四章 白食(1) 砚城里有个男人,人憎鬼厌。 齐家九代单传,上一代掌柜八十五岁才得了齐田这么一个儿子,宠得如珠如宝,从小就舍不得拂逆他的心意,就算他不小心嗑着门槛,明明不怎么疼,他也哭得呼天抢地,齐掌柜心疼儿子,当场要人把门槛锯了。 闹了几次下来,每次都让齐田得逞,他心里透亮,知道自个儿得宠,于是更嚣张,吃的、用的都要最好,还浪费得很。 丰盛的一餐,他嫌热汤太烫、米饭太白、猪肉太油、酥饼太甜,仆人伺候他用餐,刚喝了一口汤,他就直嚷着烫烫烫,用力推开仆人,热汤洒在好衣裳上,毁了远从邻城买来,今日才第一次穿的衣裳。 纵使金山银山,也禁受不住这样的浪费。 齐家虽然有些积蓄,但这流水般的挥霍,才十多年光景,齐家不但收了生意,门前冷落车马稀,整个家也破败,仆人走得一个不剩,田掌柜生了重病,也舍不得看医生,用最后一点财产,替儿子娶了一个妻、一个妾,才安心死去。 寻常人家只娶妻,除非富贵豪门,元配多年肚子没动静,为了传宗接代才会勉为其难纳妾。 齐掌柜连死前,都担忧后继无人,宁可病死,也要花钱替儿子娶进妻妾,就盼着往后齐家能够人丁兴旺。 只是,父亲过世后,齐田非但不思振作,还当自己是公子哥儿。 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他就在砚城里转悠,到父亲的故交家里,肆无忌惮的要吃要喝,不但吃了主人的食物,连衣裳也穿回家,日日吃饱喝足、光鲜亮丽。 渐渐的,众人从容忍,变得敷衍,他也不知客气,吃喝要是有一样不如意,就大肆咒骂,踢翻椅子、推翻帐台,闹得别人也不能做生意。 家里的一妻一妾,都是娴淑的妇人,虽然生活刻苦,但也不曾抱怨,但是丈夫在外头的行径,总让她们羞得抬不起头来,偶尔鼓起勇气,劝丈夫收敛一些,但丈夫根本不听,还骂她们多管闲事。 日子久了,砚城里的人们远远看见他走来,就忙着关门闭户,任凭他在外头如何叫嚣,硬是不放他入门,最后他只得悻悻然离去。 知道这招有效,困扰的商户有志一同,都用这方法对付。 说也奇怪,城里没得吃喝,齐田还是能吃饱喝足,回家时连连打着饱嗝,油光满面的模样,跟妻妾的面黄肌瘦、骨瘦如材形成强烈对比。 妻子决定找一天,在丈夫出门之后,远远的跟在后头察看。只见沿路人人回避、家家关门,丈夫却一派轻松,仿佛要去赴宴似得,满脸春风得意。 就这么一路走,走到城外的墓地。 墓地里有新有旧,旧的无人奉祀,坟前连一柱香都没有。新的倒是三牲素果样样不缺,祭品比一般家宴更丰盛。 只见齐田坐到新坟前,连筷子也懒得用,动手撕下一只肥得流油的鸡腿,往嘴里塞去,愉悦的大口咀嚼,慢条斯理的把祭品吃完。然后,再往另一座新坟走去,熟练的挽起袖子,贪婪的大吃大喝。 妻子回到家中,把事情说了一遍,妻妾二人为了丈夫的寡廉鲜耻,抱头哭得好伤心。 浑然不觉的齐田,吃饱回到家里,又是一副耀武扬威的模样,以为自个儿的行径,谁都不知道,还暗暗得意,吃饱喝足还不用看别人脸色,他实在太聪明,才能想出这个法子。 但是,这日子也没能持续多久。 有一日清晨,齐田还在睡梦中,就听到屋外喧哗叫骂。 “姓齐的,给我滚出来!” “在我家里闹就算了,竟闹到我家坟上去了。” “可不是嘛,我爹、我娘、我爷爷、太爷爷,都哭着来托梦,说祭品都被这家伙吃了,他们饿得都快飘了。” “还说呢,他吃完就把鸡骨乱扔,引来野狼,把我家祖坟刨了,连累我祖宗们被啃得支离破碎。” 门外众人愈骂愈凶,个个义愤填膺,还有人猛踹木门,薄薄的木门晃动不已,几乎要被一脚踹穿。 “别当缩头乌龟,出来说清楚!”王掌柜喊着。 连好脾气的林夫子,也气得满面通红。 “你、你出来跟我家先人们赔罪——”话说到一半,一口气喘不过来,林夫子软瘫在地上,大伙儿见状连忙去搀扶。 怕林夫子气坏身子,众人改怒为忧,顾不得跟齐田算账,急急拦住经过的牛车,让脸色发青、胡须发白的老人家躺在车上,一路往医馆送去。 躲在门后的齐田,瞧见人们离去,松了一大口气,丝毫不知道该要反省,躺回床铺上就呼呼大睡。 白昼里有人挡道,没关系。 齐田决定,夜深人静再出门。 睡了一个饱觉后,他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穿衣穿鞋,才刚踏出门,一阵石雨就轰隆隆落下,不但打得他全身发痛,其中一颗还把他额头打肿了,逼得他迅速退回门内。 大颗小颗的石头,全都认定他当目标,一颗颗朝屋里扔。 就算关上门,石头打在门上、窗上,发出的噪音也让人发颤。哭着睡着的妻妾,被吵醒之后,都坐在床上不敢动。 “别坐着,快去瞧瞧,是谁在作乱。”他不敢去看,却要妻子去瞧。 妻子鼓足勇气,偷偷挪到窗边。说也奇怪,她一靠到窗前,轰隆隆的石雨就停了,透过窗户缝隙看去,只见昏暗夜色中,一个个穿着寿衣的鬼,身旁带着纸扎的童男童女,鬼气冲天的等在外头。 “瞧见是谁了吗?”齐田匆匆的问。 “是、是——”妻子吞吞吐吐了一会儿,才小声的回答:“是那些鬼。” “什么鬼?” “被你吃了祭品的那些鬼。” 齐田皱着眉头,靠上前想看仔细些,大颗小颗的石头又打来。他连忙退回来,指挥小妾上前,石雨果然又停了。 “去问问它们,到底想怎么样。” 小妾无奈的隔着窗子,感受森森鬼气,害怕的重复丈夫的问题。回应她的是一连串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吟,惊骇得她秀发根根竖起。 “它们说,看着公公的面子上,往事可以既往不咎,但是再有下回,就要把你抓去当祭品。”她边抖边说,看见公公的鬼影,对着所有的鬼弯腰赔礼,一张鬼脸都丢光了。 齐田心里有气,重重踢了桌子一脚,把桌子踢得翻倒。 “不去就不去,告诉那些鬼,我还不希罕呢!”他用气愤掩饰恐惧,一手抓起棉被,缩到墙角去,把烂摊子留给当鬼的爹收拾。 屋外的鬼闹了一夜,到天色蒙蒙亮时,才飘回坟地,各寻各坟,躺回棺材里头睡觉,还嘱咐纸扎的童男童女,注意齐田还敢不敢来偷吃祭品。 好在,被人被鬼警告后,齐田不敢造次,总算安分下来。 齐田的妻妾,原本指望丈夫戒除恶习后,能够奋发图强,就算不做大生意,也去找个工作,让家里能温饱些。 可是,齐田从小娇生惯养,只懂吃喝玩乐,不论哪样工作都做不惯,当门房嫌站着腿酸、当替人写信的嫌坐着腰酸、当店小二嫌话说多了嘴酸,嫌来嫌去最后还是回家,躺在床上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还嫌弃家里饭菜寒酸,宁可饿着不吃。 妻妾担忧不已,就怕他活活饿死,某日清晨却来了一张大红色的帖子,齐田一看之下乐不可支,换上最好的衣裳,也没说要去哪里,径自出门去了。 直到晚上他才回来,吃得嘴角油油,衣襟前、衣袖上也沾了酒渍,神情显得无限满足,比先前任何一次都吃得尽兴,走到床边就软倒,鼾声响得隔墙都能听见。 妻妾提心吊胆,怕他积习难改,又去吃坟上的祭品。但是,这回没有人,也没有鬼登门叫骂,甚至没有半个人来抱怨。 虽然,不知道丈夫是到哪里受到招待,但是两人一日比一日担心。 因为,齐田一日比一日胖了。 即使是短短半天,她们也看得出,回家的齐田,比出门时胖。才一阵子的光景,齐田已经胖得下巴肉直抖,五官被肥肉挤得难以辨认,胖大的肚子躺在床上,像是一座小山,连手指都胖得像是灌了太多肉的腊肠,在烛光下显得有些透明,肥得险些就要滴油。 家里的床铺都让齐田一个人占了,日复一日,他愈来愈胖。 眼看丈夫再胖下去,屋子里就连站的地都没有了,小妾决定学习妻子,偷偷跟踪丈夫,看看他是去哪里,又是吃了些什么。 那日白昼出门,她远远跟在后头,发现砚城里的人们,见到丈夫也不关门了,全用诧异的神情,眼睁睁看着他走过,才在后头交头接耳,露出不解的表情。 小妾跟着齐田的脚步,穿过大街、走过小巷,途中几次经过狭小得连她当差点挤不过的缝隙,胖大的丈夫却轻易就穿过。不知走了多久,连她都累得想放弃,一手搁在墙上,低头直喘气,却听见前头一声叫喊。 “唉啊,齐爷,您怎么这会儿才来啊,饭菜都快凉了。” 抬头一看,出声招呼的是个满脸笑意的老妇人,背后有着一栋三层的华丽酒楼,从桌椅到灯笼都是簇新的,食物的香味一阵阵飘出,惹得人肚子里馋虫咕咕作响。 至于齐田则是嘴巴半张,流了一地口水,走向酒楼时还差点滑倒。 “今天要上的是什么酒菜?”他迫不及待的问,熟悉的坐在一个位子上,双眼贪婪的看着满桌好菜。 “您别急,先吃前菜,主菜还在炉上炖着呢!”老妇人热络的招呼,脸上皱纹很深,简直像是腌渍多年的梅干。“放心,好酒好菜,吃喝管饱。”她笑眯眯的看着齐田。 “这怎么好意思呢?”他的话前半段清楚,后半段就因为塞进一只油炸云雀,变得模糊不清。云雀炸得皮酥肉女敕,对头一咬就是满口浓浆。 “齐爷您肯光临,是咱店的荣幸。”老妇人笑得眉开眼笑,亲自斟上满满的酒。“要不是齐掌柜当年对我们夫妻有大恩,这间客栈哪里开得起来?可惜齐掌柜过世了,如今招待齐爷酒菜,只是举手之劳,日日都欢迎您来。” “好说好说。”齐田扫光桌上的菜,整个人又胖了一圈。他想拿袖子擦嘴,但人变胖后,衣衫都短了,索性直接用手擦。“要不是你店里酒菜滋味好,我还不想过来。”被人一捧,他架子也端高了。 “是是是。”老妇人连连点头,丝毫不以为杵,态度反倒更殷勤。 一个跟老妇人更老的男人,端着一锅滚烫的石锅上桌,纵然石锅热得直冒烟,他却空手就能端起,仿佛感觉不到热烫,脸上也挂着笑。 “齐爷,主菜来了。”他坐在齐田另一边,老得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薄皮几乎要裂开。 小妾从远方看去,只见丈夫双眼发光,像野狼见了绵羊,双手顾不得烫,从石锅里抓出一块肉,立刻埋头大嚼,吃得啧啧有声,因为嘴里塞满食物,他连称赞的时间的都没有。 那锅食物不知是什么,只见齐田吃得不顾仪态,吃肉还不够,连骨头都咬开,吸吮里头的骨髓,非要吃得一乾二净,才又去吃下一块。 诡异的是原本就肥胖的齐田,每吃一口就愈胖一分,小妾骇然的觑着,丈夫像吹了气的皮球,肥满得油滋滋。他探出舌来,珍惜的舌忝吮十指,直到双手干净得像是刚刚清洗过。 只是,当他要收回舌头时,却赫然发现,吮尽美味的舌,已经肥肿得收不回嘴里。 胖大的舌鼓胀,塞住咽喉,他无法呼吸,双眼惊慌的乱转,挣扎搭发出声音。 “噫——噫——” 先前恭恭敬敬,口口声声称齐田是贵客的老夫妇,一动也不动的看着他,非但没有救助,反倒还笑眯眯的。 终于,肥胖的齐田轰然倒下,双眼翻白。 “快,趁着新鲜,赶紧拖到后院处理。”老妇人说道,不顾满地杯盘狼藉,伸出枯瘦的手拖着昏死的齐田,一路往客栈后头走去,轻松得像是拎着一把青葱。老头子则是亦步亦趋的跟在后头。 浑身颤抖的小妾,担忧昏死的丈夫,即使双腿发软,也蹑手蹑脚的跟上,小心的不发出任何声音。 后院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 肥胖的齐田脚踝用麻绳捆住,倒吊在铁勾上。老头子手握屠刀,俐落的朝被肥肉挤得几乎看不见的颈子一划。 哗啦! 鲜血瞬间涌出,流入下头预备好的大铁盆里。断气的齐田,脸上像是蒙了一层艳红滑腻的丝绸。 接着,刀锋垂直划下,割开层层肥肉,干瘦的老头子几乎要埋进齐田的肚月复。热腾腾的五脏六腑,噗通噗通的落进血盆里。 “这家伙还真肥。”老头子咕哝着。 “养了这么些时日,能不肥吗?”一旁的老妇人,已经在煮着热水,等着要汆烫去腥。“肥才好,油多肉多,咱们正好做生意。” 老头子动作熟练自如,皮肉与筋骨剥离的声音,自有一番音律。一会儿之后,只见筋归筋、骨归骨,粉红的瘦肉、白润的肥肉各自成堆,铁勾上只剩一层薄皮,连一丁点余肉都没有。 收起屠刀后,他端起偌大铁盆,忍不住伸出长长的舌,在铁盆上盘桓,馋得直吞口水。 倏地,偌大的锅铲往他后脑重敲。 “别打那些内脏的主意,快拿去收好,少一块都不行。”老妇人厉声警告,双眼凸了出来,盯着丈夫嘟嘟嚷嚷的把铁盆割到角落,用竹编的席子盖好,确认一盆子内脏能保持透气,又不受蚊蝇骚扰。 小妾躲在角落,眼睁睁看着丈夫,被烹煮成一道道菜肴,吓得魂飞魄散,腿软得站不起身,只因怕死,才以手紧摀着嘴,浑身直抖。 第四章 白食(2) 过了不知多久,前头响起人声,老夫妇擦净双手,端起热腾腾的菜肴,开始忙进忙出,皱巴巴的脸上重新堆满笑容。 趁着两人不注意,小妾逮住机会,来到前厅,只见满室宾客,个个都在大快朵颐,一口一口吃着曾经是她丈夫的肉块,每人都赞不绝口。 她惊骇得想拔腿就逃,但又怕引起老夫妇的注意,情急之下只好随便挑了一桌,就近坐下假装是客人。 那桌独坐着一个男人,啃骨吃肉正吃得销魂,瞧见有美貌女子坐下,以为是客桌已满,不得已来凑桌。 “小娘子是新客吧?我来这里连吃了几日,都没见过你。”美食加美人,这下子口福跟艳福都齐了。为了显示热络,他还忍痛分享。 “这会儿人多,菜上得慢,你先尝尝我这道去骨肘子,炸得可酥烂了,入口即化呢。” 浓油赤酱的肉块,在筷尖颤动,送到她的嘴边,浓酱一滴一滴的落下—— 濒临崩溃的她,再也承受不住,摀着嘴往门外冲去。 回家之后,小妾哭着对妻子说出所见所闻,两人抱头痛哭,哭得声音都哑了。 没想到入夜之后,齐田竟像是没事一般,晃着肥嘟嘟的身子回家,还差点卡在门框上进不来,入屋之后没有盥洗,倒床就睡了,连鼾声都没有。 妻子狐疑不已,心惊胆战的上前,确认丈夫完好如初,没有少了胳臂或少了腿,更没有被拆骨吃肉,这才松了一口气,责备小妾胡乱编造。 先前鲜血淋漓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小妾即使被责备,也不敢靠近丈夫,当夜就逃回娘家,说什么都不回来。 齐田醒来后,也没去要人。 小妾偷偷打听,听见别人议论,齐田竟不再出门吃喝,变得安分度日,胖大的身子没有瘦下来,却也没有变得更胖。 左思右想,那日见的事情太骇人,不能坐视不理,于是在某天,戴帽压得低低的,出门去了。 四方街的那头,走来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 他衣衫贵气,手持一把好扇,扇骨是黑檀镶金,扇面素白,只落了一枚艳红的印记,反倒更为惹眼。 这阵子他日日都经过这儿,心存爱慕的女孩们,总在这里等他。虽然不敢上前说话,但只要看他一眼,就脸红心跳,能做几日好梦。 也有大胆的女孩,尾随他的踪迹,想看看是哪户富贵人家的公子,每回总是跟着跟着,就失去他的身影。男人的来处与去处,都成了个谜团。 男人走的路径格外诡谲,旁人寻不见、找不着,他却熟门熟路,来到砚城里的饕客们口耳相传,菜肴可口非凡的客栈。 还不到晌午时分,客栈里已经有八成满,饕客们顾不得仪态,吃得满桌满身的浓酱碎肉,努力的咀嚼再咀嚼,吞下更多的菜肴。 男人嘴角微扬,神情似笑非笑,撩袍在空桌旁落坐,跟四周的饕客相比,他显得格外不同。 一来,他举止斯文,举手投足好整以暇。 二来,他很瘦。 其实,他身形合宜,但跟一群肥胖的男人同处一室,他就显得瘦了。 看见他登门,老妇人脸色一沈,跟丈夫使了个眼色,薄皱的脸皮才堆满笑,赶紧凑到桌边来招呼。 “客人,您又来了。” 男人挑眉。 “怎么,你开客栈还不许人来?” “不不不,我日盼夜盼,就怕您不来呢。”她笑得更用力,脸皮几乎要裂开。 “别担心,我每日都来。”男人也不戳穿老妇人的谎言,持扇挥了挥。“今日有什么好菜,都端上桌来,别怕本公子没银两。” 老妇人咬紧嘴里剩下的几颗牙,勉强维持笑容,直到走回厨房,脸色才陡然阴沈,浑浊的双眼隔着半个大厅,狠狠的瞪着俊逸的男人。 “那家伙怎么又来了?”老头子刚踏进厨房,就气呼呼的咒骂。 “来就来了,他有银两付账,能赶他走吗?”开店赶客,肯定有人会起疑。 “问题是,这人不论吃多少,身上都不长肉,偏偏吃得又比别人多,白白浪费咱们的菜。”他边舀菜边抱怨,愤恨难平。“我看,不如早点下手,肉虽然没有多少,那副骨头至少能拿来熬汤。” 夫妇商议妥当,又开始忙着端菜送酒,把客人们一个个伺候得心满意足。眼看客人们愈吃愈胖,两张皱巴巴的老脸,就笑得看不见眼,只剩两条亮晶晶的细缝。 唯独,替那斯文男人上菜时,嘴角总藏着一丝的不情愿。 客人们吃饱后捧着肚皮,打着嗝、剔着牙离去,那男人却慢条斯理的吃了一盘又一盘、一锅又一锅,菜肴就像倒进无底洞,不论吃下多少,贵气衣衫下的肚月复始终扁平。 可恨的是,他餐餐如此,吃得最多,再不动手,客栈迟早被吃得倒闭。 送走最后一个肥满的客人后,夫妇二人凭着多年默契,各自有了动作。老妇人端酒上桌,老头子则是回到厨房,把屠刀藏在腰后,悄无声息的接近,预备横刀一抹,划断那细细的颈项。 “客人,吃得好吗?”老妇人假装殷勤的问。 斯文男人搁下筷子,餐桌跟衣衫没有半点污渍,俊容上笑容可掬。 “当然好。”他举起黑檀镶金扇,轻敲桌面。“贵店的菜肴非常可口,请问用的是什么材料,又有什么秘诀?” “说不上秘诀,就是新鲜罢了。”老妇人诡秘的一笑,把桌上的酒杯添满。“这是本店招待的陈年好酒,公子一边喝,我一边说明用料。” 男人也不迟疑,举起酒杯,仰头就要喝下。 趁次良机,寒光一闪,屠刀已经划下,蓦地割开男人颈项,光洁的颈部横开一道口子,男人的头往后倾倒,双眼倒翻,直直望着凶手。 从断颈流出的,不是鲜艳的血泉,而是刚喝下的酒。 “呵呵,不是说要招待我吗?这么急就要讨回去了?”男人后倾的嘴里说着,颈间的口子还发出笑声。 老妇人恢复得快,嘶声大喊: “还不快再补几刀!” 垂落的屠刀再度举起。 男人面带微笑,手中的扇子往桌上连敲三下。瞬间,镶在黑檀扇骨上的金丝喷涌而出,萦绕得满屋金光炫目,转眼收束成笼,将老夫妇囚禁在金丝笼中。 柔韧的金丝收紧,一根根陷入肌肤,束得老夫妇无法动弹。至于锋利的屠刀,则是被金丝绞断,成了一块块碎铁,叮叮当当在地上。 断颈的男人,扶起后倾的脑袋,伸手往颈间一抹,伤口转眼消失无踪。 “连龙火都奈何不了我,只凭一把破刀竟想杀我?”他扶正脑袋,不以为然的翘起脚,再拂顺衣衫,才懒洋洋的说道: “你们是哪来的妖怪,给我从实招来。” 老夫妇困在金丝笼里,紧闭着扁薄的唇,一声都不吭。 “不说是吧?” 黑檀扇再度轻敲三下,金丝收束得更紧,入肉入骨却也不见血,只有大大小小的石块从夫妇二人身上落下。 “这可是姑娘交给我的扇子,金丝能随意收束,不论是人,或是非人,要是不乖乖听从,最后都会被束得粉身碎骨。”他把玩着黑檀扇。 齐田的小妾,到木府求说明这件异事,求姑娘查明。养伤中的姑娘,给了信妖这把扇子,信妖这才化身翩翩美男子,来到这间新开不久的客栈。 客栈里的菜肴,它表面上是吃下肚了,回到木府就吐出来,缺皮缺骨的肉块全都暂先封存,等姑娘伤好再处置。 从夫妇身上掉落的石块愈来愈多,慢慢堆积成一小堆。信妖俯身,拿起一小块,在指尖揉成粉末。 “原来,你们是盐妖。”难怪,如此擅长烹煮。 被勒得愈来愈小的老头子,终于忍受不住,申吟着出声,声音就像沙砾摩擦般粗糙。 “我们是远山的万年盐块,前不久被震下山来,跟着妖魔们进了砚城。”老头子艰难的说着,盐粉持续洒落。 “老头子,不能说!” “不说咱们就完了!” “一旦说了,让那人知道,也是死路一条。”老妇人嘶喊。 “我就是要说!”老头子耐不得酷刑,只求不要在此时粉身碎骨。“有人要我们先静待不动,等时候一到,就能分食世上最滋补之物。” 信妖仔细听着,随后才又问。 “跟你们接触的人是谁?”这个问题最是关键。 会是公子? 还是其他外来的妖魔? 或者,是藏身在砚城中,长期按兵不动,别有所图的人或非人? 老头子张开嘴,正要说出答案,身旁的老妇人却先张嘴,往丈夫的身上猛咬,力道之大竟咬崩了一边的肩膀。 “臭婆娘,你敢咬我!”老头子怒火中烧,也张口咬回去,咬碎妻子半边的脑袋。 坚硬的盐块喀嚓喀嚓的崩落,信妖来不及阻止,盐妖夫妇已经互咬得崩碎,其余没有崩下的也裂痕处处。愈是坚硬,崩裂得愈快。 转眼之间,盐妖夫妇化为满地碎石。 金丝收束无物,再度镶回黑檀扇骨,偌大的客栈只剩没能问出答案的信妖,沮丧的用脚猛踩盐块。 那天。 那时。 城里一些突然肥胖起来的人,包括齐田在内,突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整个人缩扁下去,当家人上前探看时,发现只剩一张人皮,内里早就空空如也。 妻子很难过,小妾也回来,两人痛哭,把齐田那张皮,找个偏僻角落埋了。 第五章 见红(1) 起初,那声音很小,在夜时响起。 月光皎洁,洒落室内,疑为地上霜。 “夫人,您还不休憩吗?”丫鬟困倦,揉着眼儿来问,打起精神掌灯。 “我听见声音。”那声音忽隐忽现,融在风里,听得不真切。 “大概是外头的报更人。”丫鬟掩着嘴,欲醒还梦。 “不,那声音是屋子里的,在南厢的角落。” 是谁在那里?发出令我难眠的声响,一阵又一阵、一声又一声。 “大概是鼠儿,或是外头来的野猫。” “不,那是人的声音。”总隐约听到,叹息轻吟,陌生里交杂着熟悉。 丫鬟叹息,有些不耐,吹熄烛火。“夫人,夜深了,屋内的人都已入睡。您大概是梦迷糊了。”她翻身,重回梦寐。 “是吗?”我自言自语。 风里的声音,一阵又一阵,没有止息。 夜更深,月光更淡。 是吗? 是我梦迷糊了吗? 第二天黄昏,几个仆人前来,在门上加了一层锁。 “为什么要上锁?”我看着锁,困惑不解。 这东西好奇怪,铁制铜铸,繁复笨重,人们拿它搁在门上,是想关住什么? “是防盗贼的,最近城里有不少人家都遭宵小光顾。”那人说道,低垂着头。我看不见他的眼。 “可否派人去南厢看看?那里总传来怪声。” “夫人,那里闲置着,没人的。” “但是我听见——” “夫人,您听错了。” 我是不是看见,他嘴角扬起不耐的弧度? 是我多心吗?或是我给人添了麻烦?难道,都没有人听见,那声音夜夜都来,在宅院里回荡。 众人的眸子,总有意无意的回避,在某些时候,投来厌烦的眼神。我惧怕宅院深处的声音,更怕那些人的目光。 我躲进被中,瑟缩颤抖,不愿听不愿听…… 天亮后,那声音熄去,宅院里开始有人走动。丫鬟伺候梳洗,送来吃食。 “夫人,请用膳。” “我不吃。” “夫人……”她皱眉。可是埋怨我给她添麻烦? “老爷人呢?” “老爷买璞石去了。” “什么时候回来?” “不清楚,据说前阵子大雨,路上泥泞得无法行走。” “但是,已经两旬过去了,道路总该干了。” “老爷的事,我们下人不知道。”她垂头敛眉。我看不见她的眼。 “派个人去,去找他回来,我要见他。” 丫鬟应了一声,没有抬头。 “还有,南厢那里的声音——” 当啷一声,她摔下手中瓷盘,怒气冲冲的回头。 “那里没有声音!” “但是,我听见……” 不理会我,她一扭头,走了。 我又给人添麻烦了?真的是我疯狂了?那些声音,都是幻觉? 不,不!不是幻觉。明明,那儿就有声音! 舍下红绣鞋,我赤着双足,从房内飞奔而出,想前去南厢一探究竟,非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声音让我彻夜难眠。 “夫人。”仆人匆忙上前,想拦。 “让开。” “夫人。”又一个人奔了过来,面色焦急,还有着不耐。 丫鬟、长工、奴仆,全都一拥而上,把我团团围住。这宅院里的所有人都阻拦在我面前,不让我踏入南厢半步。 他们扯住我的红衣,死命扯着,坚决不肯放。 “让我过去。” “夫人,那儿没人的。” 红衣撕裂,丝罗散乱,连发簪都落了地,黑发散乱,四周看得不真切。他们扯住我,往房里拖行。无数无数的手,死命的、坚决的、无情的、不耐的扯住我…… 为什么要拦我?为什么要骗我?那里分明就有声音。 求求你们,让我过去、让我过去、让我过去。 “我听见那儿有声音。” “您听错了。” 他们围住我,眼神不耐,表情厌恶。 你怎么还不回来?我好怕。 “来啊,把夫人送回房里。” 有人扛起我,动作粗鲁,将我推回房内。 砰的一声,门被关上,阻隔了日光,房内变得幽暗,仿佛千年难开的古墓。窗外人影幢幢,无数只眼望着我,有纷纷的耳语声。男人的咒骂,女人的讪笑。 “锁上,快锁上。” “别让她再出来。” “记得,仔细的锁牢。” 铁链的声音,在门上绕了一层又一层,锁紧锁死。 “嗟,就是会添麻烦!” 末了,还重踹房门,这才离去。 终于明白,那些锁不是防盗贼,而是为了锁住我。 物离乡贵,人离乡贱。他们把我当成外人,处处提防着。夫人,只是一个空虚的头衔。 你怎么还不回来?还不回来拥抱我,告诉我,这一切都只是恶梦,只是我多心? 你怎么还不回来? 窗外月色,朦胧。 一时恍惚,几乎要怀疑,是否真有枚月儿悬在那儿。 月光被门锁阻拦,照不进屋里。我每哀求嘶喊一次,门上的锁就增加一重,锁了一层又一层。 我独坐在无尽的黑暗中,觉得冷。枕畔无人,被褥是凉的,凉得像昆仑山上,幽暗洞穴里的墨玉床,我在那张床上睡过数百个冬季,那时我蜷曲着,寂寞得天荒地老。 我追随你,以为可以不再寂寞。但为什么来到这里,我的寂寞成了疾,病入膏肓,无法痊愈? 你还记得承诺吗?可还记得,说过要陪我一生一世? 我没离开过昆仑山、没离开过这片荒漠。 随我走,我带你去看海。 悠悠的,想起前尘。 昆仑山下,和阗的溪水旁,你是远赴西北荒漠寻找璞石的玉匠,我是昆仑山上的住客,居住了千年之久。 明明该心如止水,却禁不起你的一眼,我陷入迷恋的流沙。荒漠的月光下,你召唤我去,用酒哺喂我,以炙热的体温熨烫我的冰凉,你的目光让我觉得热。 每年春季,我在春光中褪下旧年衣衫。今夜春光弥漫,我的衣裳穿不住,红色的丝裳,在你手中褪了。 “你的肌理凉润,像玉。”你着迷的、眷恋的说道,十指在我周身,四处挑燃。 我活了千百岁,却不曾学过这种纯粹的欢愉。我的生疏、你的熟练,谁人知道我其实比你年长那么多? 在你的起伏下颤抖,用我初初学会的人类姿态,紧紧的绞住你、抱住你。不识得此种欢愉,千百岁月都是白费。 温暖的肌肤、柔软的肌理,你热烫的触模,熨烫我的身子,让我血暖了。 我无法餍足,一阵迷乱,咬上你的肩头,抵死缠绵…… 荒漠的月光,皎洁。 “你穿红衣,好美。”你的手伸来,理着我汗湿的发。 我浅笑,仍卧在你的胸膛上。你不知道,这是天生的皮相,上苍给的颜色,没得拣的。 “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没有名字。” “那,我替你取个名字。” 我抬头望着你,有些怕。 知不知道,为我取了名,就等于是替我烙了印? “珊瑚。以后,就唤你珊瑚。” “那是什么?”初次听见这两字,只觉得陌生。 “海里的珠宝,嫣红璀璨,跟你一般美。” “海?那又是什么?” “你没见过海?”你诧异。 “我没离开过昆仑山、没离开过这片荒漠。” “随我走,我带你去看海。” “我怕。” “别怕,跟我走,我会守着你一生一世,永远对你好。” 我随着你来,离乡背井,见到的却是苦海。想回头,却已经见不到岸。 你在哪里?在哪里?为什么还不回来? 我下了床榻,全身软弱。窗外月光淡淡,这儿不是荒漠,是你的宅邸,离我的故乡有千里远。 仆人走过庭院,手中拿着一迭衣物,上头搁着一双鞋。 “老爷回来了?”我攀住窗棂,急切询问。 “没有。”他不耐的说道,又想走开。 “不,他肯定回来了,我认得那双鞋,是我中秋才新纳的一双鞋,老爷远行时,我亲手放进行囊中的。”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你离开那么久,这才回来,我欣喜若狂。 仆人脸色古怪,半晌后才回答。 “是回来了。” 既然回来了,为什么先前要骗我? “他在哪里?” 你在哪里?何时回来的?回来了,怎么不来看我? 我好怕。 “爷在琢玉,他新近得了一块美玉,正忙着呢!”他说着这句话时,窃窃一笑,笑得好诡异。 “让我见他。” “爷琢玉时,不许人靠近的。” “让我见他!让我见他!”我哀求着,撕抓窗棂,用力过度,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为什么不让我见你?我分明是你的妻。 “疯女人!”仆人厌恶的说道,飞快逃离。 第五章 见红(2) 这宅院又变得冷寂,只有我嘶哑的低语回荡其间。 玉匠总是在找最好的玉石,寻到一块璞石,全心全意的去爱,细细琢磨。磨成器了,便再去寻另一块璞石。 我是雕琢后,被舍下的玉石吗? 我怕。 别怕,跟我走,我会守着你一生一世,永远对你好。 我好怕。 知道吗?你离家的这些夜里,那声音夜夜都来,有女子的申吟,跟男人的喘息。远远望去,南厢那帘纱窗之后,人影重迭,交缠、起伏。女人的笑、男人的喘息…… 喘息里有我熟悉的嗓音,曾在我耳畔,说着诱人的情话。 你穿红衣,好美。 告诉我,你的名字。 那,我替你取个名字。 知不知道,为我取了名,就等于是替我烙了印?你在哪里?为何不来唤我的名? 珊瑚。 以后,就唤你珊瑚。 连我的名,都是你给的。 海里的珠宝,嫣红璀璨,跟你一般美。 你没见过海? 随我走,我带你去看海。 苦海,无边。 别怕,跟我走,我会守着你一生一世,永远对你好。 一生一世?一生一世?一生一世?我还未老,你还未死,先前的许诺,还算不算数? 南厢角落,那声音又来了,我摀住耳,不愿听。 食指刺得太深,双耳都淌着血,却仍旧听见,那声音一阵又一阵,如波如涛如浪,不断鼓噪。 我不要听不要听不要听不要听! 别喊了,求求你们,放过我放过我…… “啊——” 屋内有人在叫,声音好凄厉,近似泣血,声嘶力竭,如动物的痛嚎。 谁呢?是谁在哭嚎? “啊——” 纱帘纷飞,被褥冰凉,十指陷入其中,我撕了又撕、扯了又扯,非要将它碎尸万段。丝线陷入指尖,割划血肉,鲜血四淌,染得周遭一片艳红。 我的血是凉的,暖不起来。 丝线漫天,剪不乱理还乱。满天满地满心,都是乱。我还听得见那声音,女人的吟哦,男人的低吼…… 放过我、放过我! 丝线缠在肌肤上,勒出无数血痕。我低下头,鲜红的液体滴落,濡湿肌肤臂膀。 已分不清,那是泪,或是血。 天色,微明。 我蜷曲在地上,卧在冷冷的红色汪洋里。红色的丝线、红色的碎绸、红色的血迹。 门被推开,有人走进来,步履迟疑,在破碎的丝幕后方探看。晨曦在那人背后形成暗影,隐约是男子的发束模样。 是你吗?是你吗?你回来了? 我盘身而起,扑上前去,急着要回你怀抱汲取温暖。你知不知道,我好冷、好怕,恐惧了一整夜。 “啊!”惊慌的惨叫声,那人连退数步。 是仆人。先前捧着你的鞋,走过我窗前的那个。 他脸色惨白,想退想逃,却被我纠缠住。我的手、我的脚,我的身躯,在他身上绕了几圈,柔软得难以置信。 我靠得好近,能看见他的双瞳,因为惊愕恐惧而放大。他张大了嘴,出气多,入气少,瞪着我逼近的脸,全身震颤。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是他?”我低声问,靠在他的颈边。 他答不出来。 我伸出双手撕扯那人的肌肤骨肉,像撕扯丝幔。他嘶喊哭叫,四肢百骸在我的手下残破。终于,哀嚎静止,他沈默了。 四周都溅了温热的、腥甜的液体,我轻轻抹去,望着满手的鲜红。 踏出屋外,宅邸中一片沈寂。 人都上哪里去了? 南厢听得见隐约的声音,是男女倦极睡去后,平稳的呼吸声。我走上前去,这次再没有人阻拦。 这是琢玉的房,摆满了玉器与璞石。解玉的沙,浸玉的水,裂玉的绳,躺卧在其间的你们,赤身。 瞧,我没听错,这儿果真有声音。 “谁?是谁?”你被惊醒,睡眼惺忪,很是不悦。 我踏入屋内,痴痴望着你。你瞪视我,从我染血的衣衫,一路看到我染血的双手。我的脚边有一道蜿蜒的血书,鲜血仍在滴流。 你睡意全消,神情愕然,突然坐起。 你没认出我?没认出你结发的妻? 卧在你怀里的女子醒来,揉着眼问。“怎么回事?哪个不识相的奴才,竟敢来吵……啊——”质问转为恐惧惊叫。 “不要过来!”你呼号着,脸色惨白,伸手掷来一枚未琢的璞。 坚硬的璞石敲碎我的额,滴落的液体染得衣衫肌肤更加艳红。 你看,我满手满身都是艳艳的红。你不是最爱我穿红衣吗?你看看我、看看我,你喜不喜欢我的模样? 为什么不看我? 为什么还抱着那女子不放手? 那女人肌肤软润、温暖,跟你是同类。你是否也为她取了名? 是我遗忘了,你的一生一世,比我的短暂许多。你厌倦了我冰凉的肌肤,非要寻个温热的女体,躲在这儿日夜欢爱,还嘱咐仆人将我锁在屋里。 人类,如此善变且健忘。我愚昧得看不清,还将那些谎言,听成了诺言。 明明不能实践,为什么还要跟我海誓山盟? 你、骗、了、我。 妖比人忠诚,动物比人懂得从一而终。 我不做人了。 扑上前去,我骨节皆拆,四肢身躯都变得绵长蜿蜒,全身皆是艳丽的红。就连双眼流出的,也是艳红的血泪。 “啊!妖怪!”你失声狂叫,拾起手边所有东西,疯狂的攻击,亟欲将我至之死地。 是的,我是妖。 我不做人了。 闪过琢玉利刃的攻击,投入你怀里,这次换我拥抱你。紧紧的、紧紧的,我愈缠愈紧,谁都拆不开我给你的拥抱。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放开我——”你呼号惨叫,连连挣扎,在我怀抱中喘息。 跟我走,我会守着你一生一世,永远对你好。 还记得和阗吗?还记得那晚的月光吗? “你说过,会永远对我好的。”我探出蛇信,舌忝你的颈项。以往,这个举动,能让你兴奋得颤抖,如今,你的颤抖是因为恐惧。 你张口,却无言。是想呼唤我的名吗?你还记得我的名吗? 我不要别人夺走你,你是我的,只该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我收勒肌肤骨胳,紧紧绞住你、绞住你。 至死方休。 然后,吻你。 冰冰的蛇信舌忝你,而后盘绕。最深的吻,是啃咬与吞噬。只有蛇才最懂得,何谓缱绻。 温暖的肌肤、柔软的肌理,热烫的,是你的血。 我的血暖不了。 无法餍足。 一阵迷乱,把你吞没。 听得见你的身躯在我体内粉碎,耳边回响着碎骨的音韵。诡异的欢愉在月复中蔓延,销了我的魂,蚀了你的骨。 原来,吞噬与欢爱这么的相似,我同样都包容收纳了你。我吞下你,肌肤骨肉血,全咽得一乾二净,无一遗漏。 宅邸,死寂,只有月儿看着。 女子赤身,呆坐在一旁,吓得肝胆俱裂。死了。 我怀抱着充实的月复,拥抱你的全部,蜷曲在仍有余温的血海里,静静闭上眼睛,作起最深幽的梦。梦里,无人知道花落多少。 此后,世上再不会有谁唤我的名。没了名字,就再也不是人,我只是动物,只是妖。 我终于懂了。 让你存在我的体内,化为我的血肉,才能厮守终老。你不会老去,更不会离去,永远属于我。 这,才是天长地久。 第六章 风邪(1) 春风暖暖,吹得花儿开放、人们神清气爽。 这时候的风最是舒服,李翁穿着旧衣裳,在千寿桥上停步,深深闻嗅风的气息,觉得精神抖擞,才又往前走去。 他家三代住在砚城里,靠种植茶花致富。 因为茶花为他家带来财富,所以对茶花他始终心存敬意,栽种时格外用心,从来不假他人之手,每一株都亲自伺候,天热时多点水、天冷时盖些土,对茶花轻声细语,长得枝繁叶茂他就高兴、长得枯萎雕零他就哀伤。 因为很用心,所以他种出的茶花都盛开得很美。 不论玛瑙茶、宝珠茶、蕉萼白宝珠、杨妃茶、正宫粉、石榴茶、一捻红、照殿红、白芙蓉或美人茶。 也不论是单瓣、半重瓣、重瓣、曲瓣、五星瓣、六角形。花色红、黄、白、粉,甚至白瓣红点等。 只要是李翁种植的,都生长得很好。要是有买了他的茶花去,种下后有得病的,请他过去医治,他一定急如星火,不分昼夜的奔去看顾,直到茶花恢复健康,再见鲜妍,他才放心离去。 他把每株茶花,都当女儿一般,又因为年老还没有娶妻,所以砚城里的人与非人,说他以茶花为妻、茶叶为子,他听了笑呵呵,捻着胡须直说这称呼他喜欢。 这日,照例先绕到木府的石牌坊前,搁下今早在家中园子里,开放得最美的一朵茶花,恭敬的叩首,喃喃自语: “这朵花请姑娘笑纳。”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每任主人都很年轻,男的称公子,女的称姑娘。 这任的主人是个比花还娇美的少女,李翁因为献上许多茶花,花儿们开得很好,他因而有幸被召见进木府。 那是姑娘第一年来到木府时,硬眉硬眼的灰衣人,领着发须皆白,却身体硬朗的李翁,经过曲曲折折的回廊、走进一重一重的楼房,庭院里的景色很奇异,各季花木都争相绽放。 最后,他在大厅里见到木府的新主人。 姑娘容貌如十六岁少女,也像少女般美丽爱笑,说茶花们很尽责,不但赏心悦目,还日日替她的绸衣换颜色,都是李翁的功劳,赏给他一颗珠子,还跟李翁聊起关于茶花的事情,姑娘的见识让他惊奇,清脆脆的几句话,比养花、护花超过一甲子的他都精辟。 李翁回家后,把珠子缝在袖子里,从此不论去哪里,都能出入平安。 因为敬重姑娘,他从此每天把园子里开得最美的花,都摘下来特地到石牌坊前,慎重的搁下。 这样搁了一年多,有天来了一个衣衫像白芙蓉,粉里带着一点点娇红的美丽女子,神情敬重又有荣光,告诉他: “夫君这么日日献花,姑娘很是高兴,所以再有赏,珠子多加一颗。”然后,她坐在地上,化作一株白芙蓉茶花。 李翁惊奇不已,模着袖子,果然感觉到布料之间,珠子由一颗变成两颗,仔细看看缝线,并没有拆开再缝过的痕迹。 他从此献花更不敢懈怠,而那株白芙蓉茶花,他更是细心照料,特意为它搭了个棚子,冬季大雪隆冬时,更是搬进屋子里,有外人来求售,他都不肯,说那是他的妻子。 去年,砚城里人与非人们说着,姑娘因为公子的扑袭,受了很重的伤,他很是焦急,对着园子里的茶花们说出忧虑,本来就真红耐久,独能深月占春风的茶花,开得更是花繁艳红,深夺晓霞,他在凛冬时献上的花,比以往更艳美,希望姑娘看了花,能心情好些,也痊愈得快些。 做完一日的第一要事,他才迈着从容步伐,往回走过千孙桥,通过四方街广场,去到附近溢灿井附近,方家的宅邸去。 方毅是琢玉的能工巧匠,每块璞玉被他雕琢后,就栩栩如生,雕的花仿佛有花香、雕的龙仿佛要腾飞,而他最擅长雕美人。 他雕的美人远近驰名,许多人从慕名而来,捧着金银求他雕刻,但是他要找不到中意的玉,就算再多金银也不动刀。 有次,方毅离开砚城七八年,回来时带着红衣美貌女子,名为珊瑚,说是在外地娶的妻。 原来,他去了西北荒漠,在昆仑山下的和阗溪旁找寻璞石,不但找到稀世美玉,还找到稀世美人,人与非人都很羡慕。 方毅得了美妻又有美玉,家境也富裕起来,他把雕成的玉美人,放在四方街广场供人欣赏了一个月,人们都说像极了他的妻子珊瑚。 但是,方毅成家后,却继续贪恋美色,起先是在别处寻欢,渐渐的也没顾忌,竟把女子带回家作乐,奴仆欺珊瑚是外地人,联手隐瞒,对她很冷淡,甚至没有尊卑之分。 这些事传开,人们心中为珊瑚抱不平,但是到底是方毅的家事,外人不好插嘴。 李翁对花儿专情,对别人家事不过问,去年夏季时有人送他一块玉,大如方桌,他让方毅来看,想要雕成一个大花盆,把白芙蓉栽种在里头。方毅懂玉,一看就说是难得美玉,请务必让他来雕琢,彼此约定一季之后交付。 只是,入冬后砚城震荡,李翁也无心想到花盆的事,延宕到春季这日,他才来到方毅的宅邸前,想问问花盆是否完工。 但是以往宾客络绎不绝的方家,大门虽然敞开,却见不到半个人与非人,李翁在门前张望,还试着叫唤。 “请问,有人吗?” 叫唤了几次,都得不到回应,李翁又说: “我找方毅。” 还是没有回应,屋子只有风声回荡。 李翁心里发麻,却又惦记着要给白芙蓉的花盆,探头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地上落着几片碎红,比最红的茶花更红,艳艳的在日光下闪烁。 他蹲去审视,用指尖挑起一片,凑到眼前观看。 那是红艳的鳞片,屋里落得比较多,屋前就仅有几片,往屋内看去,多得像是女子留下的脚印,诱人进去屋里似的。 李翁正想着,红鳞不知从哪里来,倏地一阵风从屋里涌出,吹带出一阵飘雨般的红鳞,洒在空中处处金红,无限好看。 但是,那风冷得诡异,跟暖暖春风完全不同,还带着腥味。 李翁被吹得全身发寒,觉得一股膻腥昧直冲脑内,像是尖锥子扎进脑袋一样痛彻骨髓,连忙什么都顾不得,转身就逃回家中。 李翁回到家就病了。 这病来势汹汹,他躺在床上辗转申吟,一下子很冷,像是身在寒冰狱里;一会儿又到热到无法忍受,像是身在烧到炙热通红炭瓮里。全身三百六十个骨节,每节像是浸在醋里般酸酥;四万八千个毛孔,每个都滴出汗珠。 神智昏沈的时,他双眼朦胧,看见床榻边有影子晃动。 两张从来没见过的鬼脸,凑到他面前,一张白、一张黑;一个大眼小鼻、一个小眼大鼻,兴味盎然的端详,嘻嘻咯咯的讪笑。 “嘻嘻,看他病得就离死只剩一步了。”大眼的说。 “病死了好。”小眼的说。 “不好,病死就看不到他痛苦。” “说的是。” 两只鬼在床榻边揶揄,李翁气恨,却又无能为力,也没有符咒可以驱鬼。这样的病痛,就算是健壮的男人也承受不住,何况李翁年纪已经大了。 以往,砚城里还有个名唤郑堆的人,跟李翁是同辈,彼此交情也深。郑堆的符咒很灵验、百试百灵,在四方街广场一角摆摊,用朱砂画的符咒,可以驱除恶鬼邪神。 郑堆死的时候,李翁也去奠祭,帮忙把丧礼办得风风光光。 后来,郑堆变成鬼,还想重操旧业,画的符咒却都不灵,被人与非人唾骂,因此被公子蛊惑,落得魂飞魄散。 李翁在病中想起故友,想着自己差不多也要死了,但是绝对不会被蛊惑,无论如何都要对姑娘忠诚。正这么想着,一个衣衫粉色中带着娇红的美丽女子,走到病榻旁,持着浓绿色扇子,朝两只鬼挥赶。 “快走快走!”女子扬声说道。 大眼小鼻跟小眼大鼻的鬼,因为兴致被扰,都气得眼珠子迸出来,各自捧着眼珠子。 “可恶的茶花精,现在能赶我们走,但我们一定还要回来!” “对!” “他已经染了病,非死不可。” “到时候,连你这株茶花精,都要跟着病!” 两只鬼嚷嚷着,才不甘心的穿过墙,冉冉消失。 李翁顿时觉得全身轻松,那女子靠过来,有芬芳的花香,闻着她的香气,病就好了三分,她的手模上他的额头,病就好了五分,能够靠着她的身子坐起。 “白芙蓉?”闻着花香,他就知道是她。 是那株他最认真照料,搭了棚子,又在冬季搬进屋,视以为妻子的白芙蓉。 女子满脸是泪的点头,抱着因病消瘦的他,哭着自责。 “夫君因为我,才去了方府,染上这么重的病,我真是该死。”她伤心不已。 “怎么会是你的错,是我太不小心,才会招来邪祟。”他很不舍,擦着一颗颗眼泪。 “那两只是风鬼,被吹着就会犯病。”白芙蓉停住哭,一遍遍抚着李翁的脸。 “想是方府里有妖物作祟,而且是能力极大的妖,砚城的自从姑娘与公子一战后,雪山震荡,结界又有损,风鬼才从那儿窜进,要是那妖物跟公子联手,怕就万事休矣。” “别担心,砚城里还有姑娘呢!”李翁说道。 白芙蓉叹气。 “姑娘这会儿还在休养,很怕能力不如从前。” 李翁严肃摇头。 “爱妻不可这么说,我们都要盼着姑娘痊愈才是。” “夫君说得有理。” 说到这时,李翁的肚子响了,原来这些天都卧病在床,一滴水、一粒米都没有吃,肚子里早就空空如也。 “我真是不该,竟顾着哀伤,忘了夫君饥渴。”白芙蓉快快起身,去厨房生火起灶,淘米煮粥,过了一会儿,端来一碗芬芳馥郁的粥,一匙匙吹到不烫,才喂李翁吃下。 粥很美味,是他以前从不曾尝过的滋味,里头还有白芙蓉的香气,问了作法,她说是用自己的露水去煮的,能强身健体,对病弱的人最好。 吃完一碗粥,他出了一身大汗,大笑说: “我哪里还有什么病?”声音比病前更爽朗有力。 白芙蓉很高兴,嫣然笑着,为他擦拭汗水后,再用两手替他轻揉太阳穴。一阵阵花香沁人心脾,穿过鼻腔,浸润到骨髓里,当真把病气都驱逐了。 两人和衣睡下,李翁抱着她,觉得她肌肤滑润、芬芳从骨肉间透出,夜半无人私语时夸奖她,她羞涩的说,都是夫君照料有加,才能比从木府里来的时候更美,别的茶花们都羡慕她有好郎君。 这么睡了几日,李翁的白发竟然转黑,模样也变得年轻。白芙蓉餐餐煮食,但是都只是看着他吃,她只喝点水。 李翁的模样跟体力,都恢复到壮年,两人就真正成了夫妻。 但是渐渐的,白芙蓉起了变化。 最先,是从衣衫开始。 原本是粉色中透着娇红,但娇红先消褪,粉女敕的颜色慢慢变成很浅很浅很浅的褐色,褐色逐渐变深。 有天她揽镜自照,在桌前不停叹息,李翁看见很是心疼,就从后方抱着她。 “爱妻仍旧美貌如昔,为什么要叹气?” 她倚靠在他怀中,轻声细语。 “我不并是在意自己容貌,而是知道自己染病,怕从此不能照料夫君,于是觉得哀愁。” 李翁大惊失色。 “你病了?” 他本就爱极白芙蓉茶花时的模样,如今化为人形后,更是珍爱得如珠如宝,听到她病了就焦急不已。 “风鬼很凶恶,我虽然暂时驱逐了他们,但是却不知道那时已经染了病,这阵子都跟夫君恩爱,等到发觉时,才知晓自己已经病了。”她一边说着,容貌也跟着枯槁,说完时已是满头白发,跟八十几岁的老妇没两样。 “我如今病得容貌不堪,夫君可以休离我,再去选一株茶花为妻,全砚城的茶花都盼望能跟夫君结为连理。” 李翁哪里会肯。 “我养过的茶花无数,但只有你是我的妻,现在你病着,我都想拿性命去换取你的健康,怎么还会想着去挑别株茶花做妻子?”他抱着苍老的她,在床榻躺下。 白芙蓉流下眼泪,交给他一把扇子。 “蒙得夫君深情,我就是精魄不要,也要护着你。这是我的叶所做的扇子,暂时还能驱鬼,要是风鬼们再来,请夫君用来自保。” 第六章 风邪(2) 李翁说什么都不肯走,就是要守在床榻边,仔细喂养白芙蓉。 起先,她还能维持人形,但是因为病得重,人形就慢慢淡了,纤女敕的指尖泛绿,渐渐变成叶子。 直到夜深时候,她的双手双脚都变成枝干,风鬼们果然出现了。 “看那茶花精,嘻嘻。”白面鬼说。 “病了!”黑面鬼说。 “病得好!” “坏我们的好事,该病。” “咯咯,病着让我们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是啊!” 李翁挡在床榻前,用力挥着扇子,不让风鬼们靠近。风鬼的容貌愈来愈是狰狞,几次要靠近,都被扇子赶开。 “你们快走,不要来危害我妻子!”他不肯离去。 风鬼被阻挡,看不到白芙蓉的病容,很是不甘心,嘟起嘴吹出风来,风愈来愈强,把屋子里的摆设都吹得歪倒,到后来整间屋子都隆隆作响,随时要被吹得瓦飞墙裂。 但是,即使吹得再强,鬼风遇到茶叶扇搧出的风就平息,李翁安然无恙,连一根头发都没被吹动,身后的床榻,还有卧病的白芙蓉也安然无恙。 这样僵持了几个时辰,窗外终于亮起天光,风鬼们精疲力竭,不得所愿的在李翁跟床榻边徘徊,鬼影幢幢。 “可恨!” “恨啊,好恨啊!” “可恨!” “恨啊,好恨啊!” “你能抵挡多久?终究是要输的。” “我们还会再来!” “对,带更多同伴来。” “到时后你跟茶花精,都要一起病。” 风鬼们在床榻边奔跑,鬼啸连连。 “你可以护着她,却护不住满园子的茶花!” “对,就让满园子的茶花都病!” “不,不止,要让全砚城的茶花都病!” “说得对!” 风鬼们这才离去,穿过窗户时,木窗喀啦喀啦的抖动不已。 折腾了整夜,李翁也疲惫不已,确定风鬼们真的消失,连忙回过头来察看白芙蓉,见她连身子也逐渐变成枝干,床榻上掉落很多叶子,但每片都是枯黄的,焦急得不知所措。 “爱妻,我该怎么做才能救你?”他落下泪来。 白芙蓉喘息着。 “风鬼们夜里还要来,今晚怕是连我的叶扇都不能抵挡。”她喘了一会儿,才又有力气说话。 “我真不好,连累满园子、全砚城的姊妹们,都要因此犯病,罪孽实在深重。”她哭着。 “爱妻不要自责。”李翁原本伤心,突然想到办法,顿时振奋起来。“对了,我去求木府求姑娘,她肯定能救你我,也能救砚城!爱妻要等着我,我尽量快去快回!” 他连忙出门,看见满园的茶花果然都染病。 有的是黄化,叶上乳白有斑点,或全部变成黄白色。 有的是溃疡,枝梢跟果实上有圆形斑,叶片雕落。 有的是斑上有黑色小颗粒。 有的是有了暗褐色霉斑。 虫子们也病得失序,放肆啃咬。 桃蚜、棉蚜吃着女敕芽;红蜘蛛张牙舞爪的横行;红蜡介壳虫寄生叶柄;星天牛、蓝翅天牛的幼虫蛀食树干;黑绒金龟、铜绿金龟、小青花金龟集食树叶。 每株花、每只虫,身上都有红鳞。 风吹过丛丛茶花,叶响的沙沙声,听仔细些都是都是女子哭声,哎哎叫唤。 李翁救命! 李翁救命! 他心里着急,奔跑得更快,匆匆经过四方街广场,竟看见熟识的人与非人都有许多病倒,都在辗转痛叫,就算没有病倒的也有病容,而身上红鳞多的,病得最重,身上红鳞少的,病得就轻。 但是,许多陌生的人与非人,虽然身上有红鳞,但是全都没病。 陌生的人与非人,取代熟悉的面孔,开药行、当苦力、摆小摊、溜狗放鹰,个个都健康,看见李翁奔过,有的阴阴冷笑,有的很有礼貌,还对他颔首点头,殷勤的问好。 李翁骇然不已,到石牌坊前跪倒就猛磕头,口里一直喊着: “求求姑娘救命!求求姑娘救命!我家白芙蓉就要被邪风带的疫病害死,只有姑娘能救她一命。” 他不断磕头,额头都磕破,受伤流血也不管。 “我愿意替她病、愿意替她死,只求她能活着。” 这样嗑了好一会儿,才有硬眉硬眼的灰衣人出来,伸手往他嘴上一划,他双唇就粘住,只能无声呜咽,眼泪跟额上的血一直滴。 灰衣人领着他,走进木府里,景致跟先前走过那次都不同。 大厅倒还是跟上次来时一样,只是当时坐着的姑娘,这会儿被雷大马锅头抱着。 雷刚坐在椅子上,护卫着卧在胸膛上的姑娘。 李翁跪下,又是一阵猛磕头。 姑娘睁开眼,半直起身子,女敕粉的食指朝着他轻轻一划,他的双唇就分开,能够正常言语了。 “你情意很深,说的话让我听得心痛,所以才先封了你的嘴,才让你进来。”她的声音清脆,双眸澄凊,嗓音悦耳却少了先前的精神。 “求姑娘救救白芙蓉。”李翁虔诚请求。 仿佛十六岁,又不是十六岁的姑娘,闭起双眸想了一会儿,他不敢催促,心里再急也噤声等着。之间,穿米色衣裳,衣角有朱印的俊美男子,端来水晶杯盛的汤药。 雷刚接过手,把汤药吹得稍微凉一些,才低下头吻了吻她的额。 姑娘的双眸仍闭着,粉唇倒是轻分,让雷刚一匙一匙,慢慢的把汤药喂进嘴里,毫无保留的信赖,每口都吞咽下肚。 汤药喝完,雷刚拿着手巾,擦拭她嘴边的些许药渍。 她喘了口气,这时才睁开双眼,再度说话,精神竟比喝药之前还差了一些。 “之前赏给你的珠子,能够避邪,你跟白芙蓉各吞一颗,就能长命无病,之后能有子孙。如果是共食一颗,虽然风鬼无法再祸害你们,往后却没有子孙了。” 她轻声一叹,大厅里的砖石就哀伤得褪色。 “以往,我健康时,只要一颗珠子就能救许多人,现在休养不见痊愈,竟还更虚弱,珠子效力就弱了,你不要见怪。” 李翁哪敢怪罪,再度磕头如祷蒜。 “谢谢姑娘!” 听不见回答,他惶恐抬起头,看见雷大马锅头浓眉紧拧,抱着再度闭眸的姑娘起身,匆匆离开大厅往后头走去。 米色衣裳的俊美男子,走到李翁面前,示意他跟着走。他不敢多问,毕恭毕敬的低头跟着,一路走出大厅、走出楼阁。 “姑娘的伤势还没好,这阵子愈来愈衰弱,大伙儿都心急。”他伸出手,往回廊指去,一个灰衣人就站在那儿。 “我只能送你到这里,尽快要回去伺候,灰衣人会带你出去。” 他转过身去,衣角朱印翻飞。 李翁跟着灰衣人,经过长长回廊,像是走了很久,又像是只走了几步,就来到石牌坊外。 向灰衣人道谢后,他举步飞奔,跑得胸口闷痛,连命都去了半条,才尽快赶到家中,直奔床榻边。 白芙蓉这时已经不是人形,床榻上躺着一株濒死的茶花。 他放声痛哭,恨自己回来得太迟,最后抱着一丝希望,剪开袖子后,取出一颗光芒灿灿的珠子,磨成粉后兑进醋,一点一滴的抹在茶花根部,还把枝叶枯黄的部分都抹遍。 才刚抹好,濒死的茶花竟变得鲜活,枝干叶梢都很健康,重新长出花蕾,再又绽放开来。 李翁惊喜不已,耐心的在花上抹珠粉,指尖抹过之处,花瓣就化为女子脸庞。 过了一会儿,白芙蓉又化为人形,睁开双眼来。 夫妻两人抱头大哭,都感谢姑娘的恩情。李翁把在木府里的见闻,都跟白芙蓉说,说完后他提议。 “既然,你我共食一颗,就能免于风鬼骚扰,那么另一颗也就磨成粉,兑进醋,用水稀释后,去救治园子里的茶花们。” 白芙蓉握着他的手,问: “夫君难道不想要之后有子孙,能够传宗接代吗?” 李翁笑着说: “我本来就以茶花为妻、茶叶为子,那些茶花是你的姊妹,茶叶是我的孙子,救她们本来就理所当然。” 白芙蓉欣喜不已,抱住丈夫说道: “我真的没有嫁错人,郎君真是我姊妹们的救星。” 于是,李翁喝下剩下的珠粉,夫妻两人再把另外一颗珠子也磨成粉,兑醋再用水稀释,洒在每株茶花根部,园子里的茶花就恢复健康,一株珠、一丛丛欣欣向荣。 虫子们恢复理智,各自归去。 从此,李翁与白芙蓉恩爱长久,园子里的茶花也不再得病,如铜墙铁壁般护卫夫妻二人,邪风吹到李家都会避开。 只是,砚城其他地方,都有邪风乱窜、红鳞乱飘,原本住在这儿的人与非人都被疫病所苦,陷溺在病痛中,一日日被风鬼们骚扰。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木府的主人病着,砚城就病得更厉害。 谁能救砚城? 谁能救木府的主人、砚城的主人? 谁能救救姑娘? 第七章 溺龙(1) 冰冷沁心的泉水,从千年栗树底下涌出,汇进澄净的水潭。 碧绿水潭的深处,黑龙正在沉睡。 漆黑的发须在水中轻轻飘摇。潭中的水族们,全都收敛鳞爪皮甲,不敢发出声音,连动作都小心翼翼,就怕扰动水流,坏了黑龙的休憩。 他睡得不好,常在梦中辗转,激起潭底的泥。 药布已经松月兑,暴露没有鳞片保护的身躯,在水潭底摩擦时,总有阵阵疼痛。 他在黑龙潭盘踞数百年,原本相安无事。 但是,百年前的木府主人娶妻那日,身为宾客的他喝得太醉,大闹婚礼掀起波澜,试图淹没砚城,被那任主人逼回深潭里,用新娘的七根银簪钉住。 七根银簪的效力,只有五十年。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木府的主人通常都很年轻,男的就称为公子,女的就称为姑娘。 五十年的时间到后,上任主人公子来到潭底,一脚踩在银簪上,说道: “我可以为你除去银簪,让你从此自由。”公子穿着飘逸的白袍,嘴角带着冷淡笑容。“但,你必须答应我,不再做一件恶事。” 龙有傲骨,黑龙的傲骨又特别硬,哪里肯答应,一口就拒绝。 公子面带笑容,无情的把银簪踩得更深,让他锥心刺骨的疼痛。 又过了五十年,有只艳红中带着金色的红鲤鱼,在这段时间里,恭敬的为他衔来水草,敷着被银簪深钉时,始终无法痊愈的伤,稍稍减去痛楚。 她还在时限快到时,靠在他耳畔,轻声告诉他,或许假意服从就能重获自由。 为了他,红鲤鱼游进木府里,催促这任主人,该要快快拔去银簪。 这任的木府主人,是个仍有一分稚气的少女。 “我可以为你除去银簪,让你从此自由。”姑娘轻声说,即便他再放肆张狂也不惊不怕。“但,你必须答应我,不再做一件恶事。” 黑龙不耐久痛,又看她是个小女孩,自然就小看了她,不肯放过机会,就开口回答: “我答应你。” “好。”姑娘笑着点头。“那我就放了你。” 银簪粉碎,他狂喜翻滚,狰狞的想吞吃这任砚城之主,她却笑盈盈、娇软软的说: “你说谎。”她声音很轻。“说谎就该受罚。” 姑娘刮去他所有龙鳞,鳞片化为一块墨玉,红鲤鱼去为他求情,带回来伤药,为他抹药,再缠上一圈圈药布,跟他说,姑娘找他去木府,哭着告诉他: “大人,误判姑娘能力,请您说谎月兑身,都是我的错,请您委屈,我从此愿意协助大人,即使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也心甘情愿。”她落泪的时候,红鳞点点带金。 姑娘以鳞片要胁,恣意使唤,逼他做许多小小杂事,做一件事只还他一片鳞。 蝴蝶不见了,就要他去找蝴蝶。 堂堂一个龙神,满城找蝴蝶,出城到荒郊也只见花、不见蝴蝶,号令水族们去找,青蛙找得不用心、大鲵找得轻忽,有的找得仔细、有的找得踏实;即便是四处查问、游上游下的也垂头丧气回报找不到,只有红鲤鱼找得最慎重,也最远,找来蝴蝶送到他面前。 黑龙在梦中翻身,梦中红影绰绰约约,都是红鲤鱼的身姿。 原形时,她有艳红带着金的长长鱼尾。 人形时,她一身薄纱,同样艳红带金,在身后披垂了几尺长。 他在潭底时,她一口一口的衔来软女敕水草,教他卧眠之处,都有厚厚的水草做底,不会碰疼药布下的伤口。 姑娘现身时,水族们都凑上前,围着猛献殷勤,只有红鲤鱼始终守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黑龙在梦里陷溺得更深。 红鲤鱼啊红鲤鱼,他在梦里想起那么多,关于红鲤鱼的点点滴滴。 公子化魔回到砚城,寻找夫人作乱时,砚城里的火都消失,姑娘命令他去找火,他在黑夜里听了人与非人们的抱怨,不耐烦的吩咐: “去拿个灯台来。”他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是。”她始终不曾怠慢,一直恭敬。 灯笼妖冒犯,竟吻了他,汲取他的龙火,他并不恼怒,她已经怒不可遏,滋啦的从薄纱中戳出锐利鱼刺,根根穿透钉牢灯笼妖,痛骂: “放肆!” 那时,她的发肤都变红,发丝无风自动,像燃烧中的火焰。 灯笼妖还故意嘲弄。 “你很爱他吧?”妖物很挑衅。“我有他的吻,你有什么?” 妖物自恃有魔化的公子撑腰,甚至要他投诚,说可以打倒姑娘、取回他的鳞片,从此他有鳞片护体,灯笼妖吐火驱敌,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他拒绝的时候,灯笼妖质问,是不是因为红鲤鱼? “她配不上你!”妖物这么说。“别再顾着那女人,跟我一起走。” 再三的冷淡拒绝,惹得灯笼妖大怒,竟对他喷出炙热的龙火。 她也不想想,自己只是小小的红鲤鱼,竟挡在他身前,艳红薄纱铺开如网,护住他的身躯,自身暴露在龙火下,被高温炙烤,薄纱瞬间就融化。 这只红鲤鱼,为什么这么笨? 见到她受伤,他的理智就被怒火烧得一乾二净,俐落杀掉灯笼妖,抱着她就到木府去求救,完全忘记姑娘要他留下活口。在姑娘面前,她受着伤痛,却还一心把过错揽在身上。 “姑娘,这完全是我的错。”她发丝被烧落,挣扎着下地,不敢倚靠他,尽量用残余的发丝遮盖受伤部位,不让他看见丑陋伤口。 但是,被烧落的发丝,落在他的衣衫上,当他低头望着时,就触动某个他原本以为不存在的深处。 那时,即便姑娘不把鳞片给他,他也没有抗议,要姑娘把红鲤鱼治好就是了。 “告诉她,以后不要多管闲事!”他这么说,看似告诉姑娘,其实是说给红鲤鱼听。 他为什么说不出一句感谢?一句慰问? 为什么? 黑龙在梦中深深懊悔。 事后,他甚至没问过,她的伤好些没有。 红鲤鱼为了他伤、为了他痛。 啊,他太骄傲,太盲目了! 黑龙悔不当初。 那株桃花精化成人形,让男人们喝下累积千年的珍露,不论是人与非人,都对她着迷,深爱到难以自拔,同声说她美,说爱她,唯独他无动于衷。 “就算你是龙神,喝下那杯茶也会爱上我,对我唯命是从。” 信妖还在一旁说风凉话。 “你为什么不爱她?”不知死活的家伙问:“你是不是已经爱上别人了?” 梦境好清晰。 为什么那时候,他没有醒悟? 是太骄傲了吗? 是的,是因为骄傲。 他那太硬、太该死的傲骨啊! 桃花精说:“你的爱在别人那里。” 他还回答:“我没有爱任何人。” “不,一定有。”桃花精很笃定。“只是你自己不知道。” “不可能有这种事情。”他太在意鳞片在谁手上,却没发现爱在谁那里。 懊悔到什么程度才够?痛彻心扉够不够?他的再多后悔都枉然,无用、无用、无用、无用、无用、无用、无用—— 梦来到最痛,却也最清晰的那段。 公子打开封印,悲鸣叫唤夫人之名,夫人伤心,而被夫人治愈的雪山也跟着伤心,落下大量积雪。 他窜到半空中,恢复原本模样,圈绕大部分积雪,保护姑娘与雷刚。姑娘为了抵抗妖斧,以他的鳞片化为龙鳞之盾,他怕鳞片再被毁损,上前拍击利斧,把攻击转到自己身上—— 啊,可不可以梦到这里就好? 再下去发生的事,太过惨烈,梦一次,他的心就狠狠的痛一次。 梦境不受控制,仍在继续。 妖斧很是诡异,只追击姑娘,他挡身在前,利爪交迭,龙气灌注全身,但妖斧触及爪尖时,竟感受不到半分敌意,锐利的斧穿过他,没有痛、没有血,甚至没有伤口。 他气恨被公子小觑,翻腾的发出震耳龙啸,要把公子咬成肉末,牙却被魔化的利爪握住。弯刺的指甲,满是魔的恶臭,陷入他上颚软肉中。 乌黑的、炙热的恶火燃起,烧灼他的下颚,最靠近脑的那处,让他之前所有过痛苦都黯然失色,不及这次的万分之一…… 不,这只是上的痛。 心痛,比的痛,痛得更多、更深、更无边无际、无处可逃。 他在下一瞬就感受到了。 当他激烈翻腾,吞下积雪,却灭不去恶火时,红鲤鱼飞身而来,因为刚刚离水,赶得太快,衣衫都还没干。 她吻上他,吸出恶火! 这胆大妄为的、无视尊卑的、不知天高地厚的红鲤鱼啊,把恶火都吞进体内。 那是连他都支撑不住的恶火! “不要!”他被灼伤的嗓,喊出愤怒,以及又深又浓,明明白白的情绪。“不要为了我!不准你为我而死——” 她头一次违逆他的命令,发烫的手,抚着他的脸,露出他永难忘记的温柔微笑。 梦,这样就够了! 行不行? 掏走双眼、掏走心、掏走肺,掏走什么都好,不要让他再重复梦见。 梦见艳红戴带金的衣衫从尾端开始焦黑,寸寸化做灰烬掉落。 梦见她的双足、她的身躯,因为恶火毁损。 梦见她在烈焰中含笑,吞下最后一口恶火。 梦见,她的灰烬如雪般洒落。 红鲤鱼,为了他而死的红鲤鱼,只余灰烬,剩下一小片的鳞。 梦,让他陷溺,让他好痛好痛。 他把那片红鳞,压入额上,覆盖原本的黑鳞,永远都不再取下。他只剩这么少、这么少的她,除了记忆,还有梦中一次次的回想,他有的她太少太少了。 沈睡的黑龙,因心痛而抽搐,额上的红鳞艳丽带金,光芒穿透清澈的潭水,白昼黑夜都看得见。全身冰冷的他,只有那处是暖的,有她的气息跟温度,汇聚他的想念。 这是他仅剩的。 事到如今,再后悔都于事无补了。 他爱她,那只美丽的红鲤鱼啊,这么爱,爱得很深,却太晚才醒悟,于是只能在梦中一次又一次的懊悔,痛恨自己的往昔的言行。 黑龙,陷溺在梦中,难醒。 风吹过深潭水面,兴起微微波浪。 一片片红鳞落下,点开一圈圈大小不一的涟漪,水面波光潋滟,红鳞荡漾其间,随清波上下不定,像女子飘逸的长长裙摆。 慢慢的,红鳞们落入潭中。 落到游鱼上。 落到蟹壳上。 落到虾须上。 水族们的身上都有红鳞,有的多、有的少。它们没有反抗,充满期望的看着红鳞落下,没有沾上的,还刻意凑上前去,翻身袒出肚月复,迎接红鳞贴附,忘情的想贴上更多。 厚厚的水草也伸长再伸长,渴望得伸成无数指尖,捞着水面下的、水面上的红鳞,圈裹回身上,浓绿中于是带有艳红的颜色。 是红色的鳞!红色的鳞! 水族们欢腾着,是龙神大人额上那般的红鳞,既然龙神大人视若珍宝,那它们要是贴得愈多愈多,就能被龙神大人重视吧? 落入水潭的红鳞被瓜分一空,唯独落在黑龙身上的,它们不敢去抢去碰触,那些贴得不足的水族们,于是顺流游出黑龙潭,进入砚城大大小小的水渠,去追逐落在别处的红鳞,一尾尾、一条条、一只只都想贴得红艳艳的再衣锦还乡。 贴得满满的水族,只剩乌黑的双眼,陶醉的在水中游动,动作还轻轻的,很珍惜得来不易的新鳞,就怕碰掉了,失去得来不易的荣光,被别的同类抢了去。 第七章 溺龙(2) 深潭里很静很静很静。 静。 太静了。 静得像是某种巨大力量来临前的征兆,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正的,还是负的?邪的,还是善的?有利的,还是会造成巨大破坏的? 疑问是顽强的苗,种下了就恣意茁壮,干扰了黑龙陷溺许久的梦,把梦境扰得逐渐不清晰,他记得那么深的,艳红带金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还愈来愈淡化。 他在梦里伸手,想挽留她的淡去的模样,她却在他指尖化成灰烬,再怎么掏取都是枉然。 这么一动,黑龙醒了。 她的名字就在舌尖,他差点就要唤出。 梦很痛,但没有梦的现实,没有她,他醒来有什么意义? 被扰醒的黑龙很恼怒,汹涌的怒气必须找地方发泄。紧闭的龙眼豁地睁开,怒火在其中跳燃,想狠狠的咬碎什么,是人、是鬼、是妖或是魔,或者是最最最硬的雪山都好。 但,映入眼的颜色,让他瞬间忘了怒。 红。 是红色的鳞。 覆盖着水族与水草,他腾扭龙身细看,望见松月兑的药布之间,也有灿灿的红鳞,长须顿时竖得笔直,一时间竟呛了水,咳得整座深潭震动,喷涌出的龙气上升,出水就爆破开来,传得砚城内外都震荡不已。 是她吗? 黑龙心神紊乱,狂喜难熄。 之前有多么心痛,这时就有多么欣喜。 是她吗? 这些红色的鳞。 是她回来了? 她回到他身边了? 潭水因为黑龙的喜悦,翻腾得像是滚沸一般。 可是,为什么只有鳞? 她呢? 焦急的左看右看,都看不见那艳红带金的身影。 她如果回来,怎么会没有来到他身边?是什么人、什么事绊住了她?他有那么多话要跟她说,放眼砚城,有什么人、什么事胆敢阻碍他跟她之间? 对,他想到了! 一定是姑娘! 那个令人生厌,看似无害,甚至带着一丝稚气的小女孩,只有她这么爱管闲事,也只有她有能耐,能阻挡他跟梦魂中的艳红带金身影相会! 黑龙飞腾破水,化作人形,用最快的速度往木府奔去。 他收紧身上的药布,覆盖摩擦出的伤,知道她看了那些伤,会很伤心很伤心。他不要她再伤心,再也不要、再也不要。 走得这么凌乱仓促,什么都不顾及,谁都挡不住他。 谁能挡得住一心一意的龙神呢? 他比风还要快。 就算没有姑娘的召唤,他也擅自闯过灰衣人守卫的石牌坊,踏进木府里飞奔,执意要向姑娘讨要那个,他在好多日夜里始终惦念的红鲤鱼。 这次,姑娘要什么,他全部给! 都拿去、都拿去,他只要红鲤鱼回来。 信妖看见黑龙奔来,脸色从纸的米色,褪得像是雪那样苍白。 “泥鳅!你怎么来了?姑娘没有找你。上次我看到你的伤都——啊啊啊,不要跑得这么快啊——” 纸片粘在他肩上,缠住就不放,在他耳边嘎啦嘎啦吵个没完。 “你要去哪里?啊,那里是药楼啦、那是放钥匙的地方、那是花园、那里是天井、那里是庭园、那里那里那里那里我我我我我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哪里啊啊啊啊啊啊!” 太吵了,又甩不掉,但是他没空停下来,他要见红鲤鱼。 “不行,臭泥鳅、笨泥鳅,不能进去大厅,”信妖喊得很大声,语音惊恐,落地抓住砖石固定,用尽力气拖住黑龙的冲劲。“不可以,不可以!姑娘在休息,绝对不可以去打扰!” 他不肯听,知道姑娘在大厅,就执意要进去,迫不及待。 信妖拖不住,连地上的砖都一路被掀开,抓耙出一道歪七扭八的无砖路,在景致美轮美奂的木府里,显得格外突兀。 大厅的门,有一层结界,但是被他轻易就一撞而开,他踏入大厅,望见躺卧在雷刚怀里的姑娘,双眼再急速搜寻,扫过褪色的墙、褪色的砖、褪色的桌、褪色的椅,却没有看见艳红带金的身影。 信妖滚进大厅,还在嘎啦嘎啦的叫,声音却变得很小。 “姑娘病得很重,不可以去打扰啦——” “她在哪里?”他劈头就问。 为什么看不见?是姑娘把她藏起来了吗? “不要藏住她,让我看见她!快!”他大步上前,逼得很近,直到雷刚神色严凛的伸出一指。 “别动!” 只是个人——不,只是个鬼,怎么能阻止他? 但,不可置信的是他竟真的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力量? 他是堂堂龙神,雷刚只是个鬼,为什么能够阻止他?这力量是来自姑娘,还是雷刚本身?有什么玄怪之处? 这不重要! “她在哪里?”这才重要。 姑娘睁开双眼,竟跟大厅的墙、砖、桌、椅一样,都褪色了,甚至褪得更多。 “我没有要你来。”脆脆的语音,比往昔严厉。 “她在哪里?”他只关心这件事。 “谁在哪里?” 他浓眉紧拧。“不要再跟我玩游戏!” “谁跟你玩游戏?” 该死! 懒于口舌之争,他松开药布,抛出一枚红鳞。这是证据,有了证据即使是狡诈的姑娘能不能否认。 红鳞被雷刚接住,摊开掌就在掌心泛着红,没有靠到姑娘脸旁,清丽的容颜比冬季的花更憔悴。 “你是睡得太久,连眼睛都睡坏了吗?”她罕见的没有戏弄他,指着那片鳞,轻喘几口气,才能再说:“这不是鱼鳞,是蛇鳞。” 他全身僵硬,药布全都松开,珍藏的红鳞都落下,在脚边铺开一圈,像柔软的、难以挣月兑的绳——不,是蛇! 真的是蛇鳞,红色的蛇,不是红鲤鱼的鳞! 他盲目得可笑,堂堂龙神竟连蛇鳞跟鱼鳞都分辨不出,还急匆匆的赶来要人,脸都丢光了。 只是,神魂都不在了,脸面根本一点都不重要。 “人死了就死了,你还要念什么?”姑娘的语音冷淡,像是冰锥似的,戳进他没有防备的心。 误以为红鳞是红鲤鱼归来的证据,消弭的怒火,这时再度冲涌溃堤,他咬紧牙关,龙火却从七窍喷出,想狠狠的咬碎什么,是人、是鬼、是妖或是魔,或者是最最最硬的雪山都好—— 现在,他最想咬碎的,是冷言冷语的姑娘! “她是为我而死的!”他痛吼。 “那又如何?”姑娘质问。“她活着的时候,你看过她一眼吗?她死了就变得重要了吗?” “我爱她!”他吼的更大声,震动整个大厅,墙被震得碎裂,斑驳的纷纷落下,原处只剩虚空,幻象濒临消失。 姑娘剧烈咳喘,单薄的双肩抖动,惨白的嘴里咳吐出鲜血,沾在绸衣上淡开成花,落到地上也成了一株花,但花色都很淡。 木府在震动、砚城也在震动,许多力量也蠢蠢欲动。 雷刚拍抚着姑娘的背,万般不忍。 “别说了!” 姑娘摇摇头,擦拭着唇瓣,半撑起身体,发鬓都有些乱。即使在心爱的男人面前,她也不太能支撑了。 “公子作乱后,我休养虽然已经数个月,但是始终没有痊愈,最是需要你。”清脆的声音愈来愈衰微,泄漏她隐藏的虚弱。“但是,这些日子里,因为你怠惰,卖羊的苏家,全家人都成了真菌宿主; 乌贼骗去土地与房屋,原本的人与非人都失去住处; 做纸的蔡家媳妇小婉,被鹦鹉妖拐走,如今不见人影; 盐妖作乱,许多男女被夺去内脏骨胳脑与肉,只剩一张皮; 玉匠方毅家的妻子珊瑚发狂,吞吃方毅了几个奴仆,邪风趁机窜入砚城,到处散播疫病,许多人与非人都病倒,你还蠢笨到把蛇鳞当鱼鳞,到我这儿来吵闹!” 一连说了许多话,姑娘喘息不已,脚边的花无声雕谢,绸衣的花也融化,汇聚到衣角流下。 信妖咬紧了嘴,不敢出声,但因为忍得太用力,心思反倒都浮现在身上,不断反复流动,一句一字很清晰: 可、可是—— 那些事情,并不是因为臭泥鳅才发生的啊啊啊啊,这样说,是不是太过分了? 唉,姑娘真的伤到底气了,才会事事都怪在黑龙头上,还好我很乖。 还好还好还好,我很乖我很乖。 姑娘这会儿,比面对公子时还动气呢! “人死了就死了——”比先前虚弱的脆脆嗓音重复。 雷刚伸出手,轻点姑娘的唇,不赞同的摇头。 “见红不是人,是妖。”她停了停,虽然改了口,但竟然再说得更刺耳:“妖死了就死了!” 他从来不曾如此气恨! 龙啸涌出口,尖锐破空,双手恢复成龙爪,恼恨的要往这可恨的女人身上猛划,切划成碎片,直到变成看不见的粉末。 “你要对我动手?你想对我对手?”姑娘纤细的、苍白的手,握着那块墨玉,手却有些抖。“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的龙鳞全都粉粉碎碎,从此真的成了泥鳅!” 他冲动的真想一拚,就算玉石俱焚都没关系,反正现在活着,也是沉溺在梦境中,死了倒是比较干脆,还可以拉上这个可恶的女人当垫背!杀了姑娘,木府会怎么样?砚城会怎么样?他全都不在乎了! 电光火石之间,额上的红鳞暖烫起来,像是急急的提醒。 红鲤鱼生前,他没有听进她的一言半语。如今,红鲤鱼死后,他不能不听这残余的念,留下的一丝劝。 倡狂的怒火,逐渐平息下来,他收回龙爪,恢复成双手垂落在两侧,不恼怒、不气恨了,却也了无生趣,但知道这条命是红鲤鱼牺牲,才换来的,所以不能死。 姑娘还在说着,声音愈来愈弱、愈来愈断续。 “算你识相。但是,罚你这段时间的懈怠,到每个出事的地点去巡视。每到一处,就剥下你身上的一片鳞,埋下来当惩罚,由、由——由信妖、监督——” 黑龙去了这段时间出事的地方。 苏家的人动也不动,连羊都僵立着,不叫不跳不跑不逃,眼瞳都是全黑。他剥下一块鳞,埋进土里去。 之前他收拾乌贼的地方,虽然是间漂亮的房子,现在挤了很多人与非人,都是住所被骗走的。他剥下一块鳞,埋在照壁下。 山麓上的鹦鹉石,旁边还有间屋子,空空的看不见人影。他剥下一块鳞,埋在鹦鹉石的下方。 盐妖开立的酒店,已经空无一人。他剥下一块鳞,埋在破落的楼房角落。 方毅家中,有许多碎散的红鳞,都是蛇鳞,里面有笑声,也有哭声。他绕了一圈,无心多管闲事,红蛇为爱发狂,他也陷溺在思念中,各有各的痛苦,一时之间有些理解。他剥下一块鳞,埋在方家门前。 至于满城乱窜的邪风、满城飘散的红鳞、满城流传的疫病,他就一处一处的去剥鳞,再埋下。 信妖在一旁看着,急着嚷嚷: “太多了太多了,笨泥鳅,不要埋那么多,你真要成泥鳅了啊!你疯了,这样处处是伤,血都止不住了啦!” 但他不管,先前得回来的鳞片,现在全都剥得没有了,露出伤口、流下龙血。 本来他最在乎颜面,也以英俊的容颜为傲,从姑娘手中得回鳞片,最先就贴覆到脸上,刚开始时,鳞片不够,只能贴覆一半,他还做了个精致的银面具,遮掩的另一半张脸。 现在想想,实在很愚蠢、自私,那时心里只想着自个儿,要恢复容貌、恢复能力、恢复自由,却忽略了一直守在身旁,尽心尽力奉献一切,痴情的红鲤鱼。 如今,鳞片都没有了,他只留着额上那块红鳞。 没有了龙鳞,他还是龙。 一条悔不当初,心心念念着梦魂中身影的龙。 埋完鳞片后,他回到黑龙潭旁,沉浸入幽冷的潭水中,再度闭眼做起梦来。 梦中,才有他的红鲤鱼。 他的见红。 第八章 白鸟(1) 有个叫商君的年轻男人,住在雪山的山麓。 他的父亲是有名的猎人,每年可以打猎好几千只狐狸、水貂,不论再狡猾的狐狸,也会落入商父的陷阱,或者被射猎。 猎来的狐狸,就由商母去杀,必须当天就宰杀,俐落扭断颈子,在从脚部慢慢往上仔细剥下皮毛,一寸寸很小心,不能有稍微破损,一旦破了价格就不好。 剥去皮毛后狐狸或水貂,再去除内脏,下锅煮成汤,夫妻都这样吃,知道很滋补,利用得很彻底。 商家剥的皮毛,丰润柔软、毛锋细密、光泽迷人,所以到砚城里卖,都会有很好的价格,连邻近城镇的货商,也会先付出许多银两,预定商家的皮毛,商家于是就变得很富有,在砚城的四方街附近,也买了很多房子。 但是,虽然愈来愈富有,商母却一直没有怀孕。 商父东西奔走,不论再贵重的药材、再难得的药方,全都不惜重金买来,但努力许久,夫妻二人都年过四十了,却还是没有孩子。 实在很想要有孩子的商母,于是去木府前跪下,日夜不分的恳求了许久。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木府的主人通常都很年轻,男的称公子,女的就称姑娘。砚城内外要是遇上难解的事,只要来求木府的主人,没有不能解决的。 虽然她很诚恳,还带上最好的貂皮当礼物,但是跪了好几天,公子都没有理会,倒是夫人知道了,很是不忍心的求情,公子才召商母进木府。 容貌俊逸非凡的公子,穿着一身泛着光华的白衣,冷冷的说道: “你害得夫人担忧,实在罪该万死!” 商母听着,觉得自己那瞬间就要死了,完全无法呼吸。她终于懂得,当初在她手下被杀的狐狸与水貂们,被折断颈子的感受。 是柳眉弯弯,肌肤柔润如玉,双眸像是美梦的夫人,走上前去,一手轻抚公子的胸膛,轻声说: “你别生气,这样会吓坏她。”夫人很温柔。“她想要孩子,所以很努力,你要体恤她,就像体恤我。” 最骄傲、最冷淡的公子,只有对夫人深情,呵护着疼宠,这才平息怒气,说了一声。 “好。” 这字的声音听入耳,商母就恢复了,能够呼吸自如,没有一点的不舒服,刚刚的窒息感像是不曾存在过。 “你跟丈夫杀生太多,所以才没有孩子。”公子淡淡的说,用最珍惜的姿态,牵握着夫人的手。“要停止杀生,把赚的钱财都还给狐狸与水貂,这样才能怀孕。” 商母频频磕头致谢,恭敬的送上貂皮,要让夫人做冬季的衣裳,穿着就不会受寒受冻。 “有我在,冬风不敢冻着她!”公子脸色又变了。 是夫人再度替她解围。 “有丈夫的保护,我从此就不会冷,所以用不到皮毛。”夫人拿起貂毛,珍惜的抚模着。“这皮毛好软好美,活着的时候,应该更好看吧!” 公子于是笑了。 “这有什么难呢?” 他举起温润于玉一般的手,打了个响指,说: “活。” 皮毛们砰的胀大,被吃掉的肉、丢弃的内脏与骨爪,转眼就通通恢复,变成好几只活生生的水貂们,毛蓬蓬的窝在夫人脚下,乖驯的磨蹭讨好。 夫人很惊喜,蹲下来跟水貂们玩耍,公子面带微笑,看也不看商母一眼,食指轻轻一挥,商母就被推移到木府的石牌坊外,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连忙奔回家,跟丈夫说这件事。 于是,夫妻二人从此不再杀生,把得来的房产财富都变卖,用来守护山里的动物们,要是看到别的猎人,补抓了猎物,就花费银两去买下,然后放生回山野。 这样把银两都花费尽了,夫妻住在雪山山麓的老家,终于有了孩子,生下来很健康,是个眉目清秀的儿子,两人都很高兴,希望儿子能当个君子,所以取名为商君。 商君从小就有善心,很疼爱山林里的动物,奇妙的是动物们也不怕他,他父母不在的时候,就有动物会进到他家,蹲坐在他身边,静静的陪伴着。 幼儿时,他有一次跌下床,还好几只狐狸就在一旁,奔上去用身体当铺垫,才没有让他摔到地上,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伤着。 比较大的时候,他夏季时贪凉,跑去玩水,却陷在深潭泥中,差点要溺水的时候,有只大乌龟用厚壳驮起他,带着他回到岸上。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回,砚城内外的人与非人,都说他有动物护佑。 他长大后容貌很俊美,据说还跟公子有一点点的神似,名声传得很远,很多人与非人们都来求亲,但是他都没兴趣,醉心于跟动物相处,人与非人们都放弃,说他是个痴子。 后来,商父商母陆续过世,他只剩孤身一人。 家里很贫穷,他倒也不以为苦,每天就在山林间,寻找需要帮助的动物,平时就捡干枯的木柴,下山去卖给商家,温饱就不成问题。 去年冬天,公子成魔后归来,袭击现在的木府主人姑娘,引起雪山震动,许多动物受到波及,也负伤或是死去。 商君是受恩于公子,才能够出生的,他从小就听父母说,一定要感激公子,不可以忘记恩情。 他一直铭记在心,对公子很敬重。 但是,看见公子入魔,为了夺回夫人,不惜牵连这么多动物,让动物们平白无故的死去,他就很是心痛,好多个晚上都睡不着。 姑娘来的这几年,就连植物们都不受伤害,更别说是人与非人了。 以前,公子施恩于他。 现在,姑娘赢得他的敬重。 即使天寒地冻,商君也不敢休息,来回巡看山麓之间,为受伤的动物治疗、为死去的动物做坟,好不容易才处理妥当。 到了小年夜那天,大雪积得有大腿那么深,他还出来巡看,确定没有动物需要帮助,就顺手捡了许多木材,要下山去换些食物跟衣裳,一个人过年也要舒适周到。 正要下山的时候,商君却听见动静。 那是鸟类的哭啼,声音很小,但是他没有漏听。 循着声音找去,终于在山麓上,看见一只羽色雪白的鸟,细细的鸟爪误踏进细密的干枯木枝中,挣扎着扑腾双翅,一直试图挣月兑。 商君卸下背上的木材,小心翼翼的靠到白鸟身旁。 “嘘,别动别动,让我来帮你。”他的声音很温柔,轻轻的哄着。 渐渐的,白鸟冷静下来,歪着头用乌黑的眼睛看他。 “看,你挣扎得都流血了。”商君伸出手,仔细拨开树枝,把白鸟捧进怀里。“你等等,我帮你止血。” 他拿出怀里的手绢,轻轻的圈在鸟爪的伤口上。 “我稍微用力,会有一点点痛,你要忍忍,这样才能止血。”他说得很仔细。 白鸟也有灵性,没有再挣扎,即使手绢按在伤口上,真的引起疼痛,也只是轻轻啼了一声。 “你应该渴了吧?”商君说着,转移白鸟的注意力,才不会感觉太痛。他从怀里取出水壶,咬掉布塞,含着一口水,低头凑到白鸟的头旁。 白鸟一瞬也不瞬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靠上前去,啄饮他口中的水,尖喙没有弄伤他,甚至没有碰着他,优雅得像是大家闺秀,慢慢把水都喝尽了,才移开头,对他点了点。 “不用谢,这是我该做的。”商君很高兴,拿开手绢,看见鸟爪的伤口不再流血。“太好了,再敷些药。” 他松开手,在怀里掏找出随身的药,白鸟也没有飞走。 挖取药膏,仔细涂抹伤口后,他抱起白鸟。 “现在天寒地冻,怕你没有地方可去,就先到我家养伤吧,”他拉开衣服,把白鸟护卫在怀中,用体温去暖着,然后就要走回家。 白鸟啼叫了一声。 “那些木柴?”他笑着。“算了,别去管,你才是最重要的。”他一边说着,贴敷感受到白鸟的心跳噗噗噗的跳得很急。 “反正要过年了,你就陪我过年,也好热闹点。” 那几天里,他就留在家中,替白鸟养伤。 吃饭的时候,自己有一份,也替白鸟做一份,聊天说话,白鸟偶尔啼叫,一说一啼的,就像是真的对话,彼此都能了解,相处得很愉快。 除夕那晚,商君拿出一瓮,弥猴送来的酒,是用桃子酿的,味道很芬芳。他在桌上放了两个杯子,一个放在自己面前,一个放在白鸟的座位前,都斟了酒。 他喝得尽兴,白鸟只是偶尔啄饮。 深夜时,他已经醉得睡去,外头下起大雪,他起先觉得冷,想起身穿衣裳,却又醉得起不来。 朦胧之间,一阵轻盈的暖意覆盖,他就不会冷了,身体很温暖舒适,感觉到有肌肤贴近,有噗噗噗很急的心跳。 大醉醒来,已经是大年初一的早上,白鸟就靠在他胸膛上,也睡得很沉。 又过了十几天,白鸟的伤都好了,于是就带到云杉坪去。 起先,白鸟还不肯飞,他劝哄说,鸟就该在天上遨翔,不能被困在地上,白鸟于是落下泪来,终于展翅飞起,还在他头上盘旋了许多圈,啼叫着告别,最后才飞得看不见。 商君回到家中,屋里没有白鸟,觉得很冷清。 他一个人习惯了,但是跟白鸟相处一阵子,才知道有陪伴是那么快乐,失去陪伴很是空虚。 “原来,这就是寂寞。” 他这么自言自语,叹了一口气。 春天到了。 起先还好好的,花木逢春都生长得好,动物们也恣意奔跑追逐,人与非人都忙碌起来,砚城内外都惦念着木府里养伤的姑娘,祈求她能快快恢复,别再受病痛折磨。 商君到四方街广场去,贩售木柴的时候,听到有鸟妖勾引蔡家的媳妇,后来被信妖收拾,坠落到山麓上死去,化成一块巨石。 他很是担心,特地跑去山麓观看,还问了住在一旁新搭成草屋里,发上簪着淡紫色羽毛的女子,确认鸟妖是鹦鹉,才放心离去。 之后,有许多人与非人的房产被骗走,搬来许多陌生的人与非人,砚城内外变得很挤,他也觉得不习惯,不过对新来的住客都很礼貌。 某天却有很诡异的风吹来,洒落片片红鳞。 许多原先就住在这儿的人与非人,就这么都病了,有消息传出木府,据说姑娘也病得很重,人与非人就病得更厉害,人心惶惶、鬼心慌慌。 连商君也病了。 他倒在木屋的床上,身体忽冷忽热,神智忽醒忽昏,喝不到一口水,吃不到一口食物,病得就快要死去。 在病得最重的那天傍晚,木屋的门伊呀一声,被从外头推开。 一个穿着素雅白衣的年轻男人,走进屋子里来,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模了模商君的额头,很是关怀的说道: “唉,没想到你会病成这样。” 男人用衣袖挥了挥,把覆盖在商君身上的红鳞都挥开,拿到屋外去丢弃。然后,他出门,用布揣着一个包裹回来,保护得很紧密,到厨房去生火烹煮。 原本病得快死去的商君,闻到厨房里传来的气味,肚子就咕噜咕噜的作响,口水也不受控制的流下,竟觉得病好了一些。 等到煮好之后,男人装了一碗来,一口口喂着他吃下,滋味很甘美,比牛肝菌好吃不知道多少倍,他吃完了三碗,还想要继续吃,男人却阻止。 “你还病着,这东西虽然滋养,但是你不能一下子吃太多。” “可、可是——”商君很急。 “别担心,之后要吃都还有,不会缺的。”男人说,抚平着他的胸口,神态很温和。 “你是谁?”商君很困惑,确定没有见过这个人。 男人迟疑了一会儿,才说: “我是凌霄。” 商君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对凌霄却觉得很是亲切,跟他相处一室非常自在,像是先前就相处过似的。 因为很放松,吃饱后他就睡去,醒来后出了一身大汗,身旁看不到人,以为是在作梦,但肚子是饱的,不饿也不渴了。 晚上的时候,凌霄再度出现,同样无微不至的照料,在他睡着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去,只知道白天时都不见人影。 不过,就跟先前承诺的一样,每晚都有那滋补的食物,煮成一锅酱红色,很是浓稠,嚼起来滋味像牛肝菌,但是没有菌类的咬劲,而是咬下去,牙齿像是被吸住般,鲜活女敕脆的口感,在舌上很滑顺,吞进胃里就暖暖的。 都是凌霄每晚,揣在怀里带回来的,当天就现煮。 商君的病很快就痊愈,身体甚至比以前健壮,又能在山林间走动。 倒是去砚城里卖柴火的时候,他不议论价钱,只要出价就卖,一心要拿银两,就回山麓上的木屋里去,等待晚上迎接凌霄。 这样几次下来,就被精明的店家看破心思,故意给的价格愈来愈低,商君也不去计较,只想着快快回家。 凌霄知道这件事情,非常的心疼,却又无可奈何,跟商君说: “这么下去,日子就不能过了。”说完,他跟商君牵手去山林里,指着某些枯木,要商君捡起来。 这样捡回很多粗细不一的木头,凌霄就用斧头跟刀,在屋子里做了一架纺织机,又在纺织机前,用好几块厚木拼成,立起来当作屏风,完全挡住纺织机。 “现在,我要来织布,请答应我,不能偷看。”凌霄这么要求。 商君有些为难,说道: “但是,看不到你的容貌,我就会舍不得。” “真是傻,”凌霄笑着。“听着我织布,就知道是共处一室,哪里需要舍不得呢?” 商君还是没有答应,凌霄继续游说。 “这是为了往后着想,你要想着,往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还很长,现在就先忍耐些,好吗?” 商君听到凌霄提到往后,就很是高兴,而且代表他能留在木屋里的时间也会变长,这才同意的点了点头。 凌霄再说了一次。 “请答应我,不能偷看。”他很慎重。 商君点头。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承诺。 于是,凌霄就走到屏风后,传出唧唧复唧唧的机杼声。商君守在屏风外,好几次想去探看,但是想到承诺,就硬生生忍下冲动,没有上前去,当晚凌霄就留在屋里,到了白天也没有离去。 但是,这段时间里,商君扬声问话,凌霄也没有回答。 他怕凌霄肚子饿,或是口渴了,想要凌霄停歇织布,出来饮食,但是也不敢打扰,就这么焦急煎熬着。 三天三夜之后,凌霄终于从屏风后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匹很美丽的布,模样有些憔悴。 “你这些天不吃不喝,我也不能吃喝,担心得都不能睡。”商君说道,连忙进厨房里,把先前凌霄替他准备好,餐餐都能吃的食物,热好端到桌上。 “来,你肯定饿了,快点吃些,你说过很滋养的食物。我吃这种食物,病得再重也都好了,你吃了肯定也能身体强健。”他舀了一匙,凑到凌霄的嘴边。“快,趁热吃。” 凌霄显得有些虚弱,却露出笑容,很是感动。 “这东西得来不易,份量又少,只够让你吃,还是你吃吧!”他推却着不肯吃,接过汤匙,反倒来喂商君。 因为放置得比较久,吃来没有鲜女敕滋味,热过还有铁锈味的食物,咽下时有点困难,几乎有些想呕出,但看着凌霄的神情,他就忍耐着吞进肚子里,这次胃里没有暖意,反倒有些发冷。 “那么,你要吃什么呢?”商君问道。 “我先喝点水就好。”他把布匹交出来,仔细吩咐着。“你把这匹布拿去卖,记得这是我的心血,就连姑娘都会希罕这匹布,千万不能卖低价。然后,帮我买些好的坚果回来。” “好,我这就去!”商君拿着布匹,小心翼翼的护在怀里,往砚城的四方街广场跑去。 第八章 白鸟(2) 铺着五色彩石的四方街广场,依旧熙来攘往,虽然很多熟悉的人与非人不见了,但是陌生的人与非人,接管了店家与住家,照旧经商营生,商店里都挤满客人。 很快的,就有人上前来看货,那人是商君熟识的,居住在砚城很多代了,家里非常富有,但为人却很刻薄,出了很低的价钱,商君不肯卖,就恨恨的说: “哼,不卖就不卖,看谁会来买你这个痴子的破布!” 另一人走过,是陌生的脸孔,态度却非常和善诚恳,礼貌的先问,可不可以细看这匹布,研究了一会儿后,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说道: “这是鸟类羽毛织成的布,虽然我曾经看过,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请你千万要卖给我。”那人开了不可思议的高价,一再请求,愿意再开更高的价钱买布。 商君被感动,就答应卖出,因为价格太高,用银两会太沉重,搬也搬不回去,所以换成黄金,这才能携带,但放在口袋里还是很沉重。 “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布,请你千万要再卖给我。”那人很诚恳的说道。 “好的。”商君同意。“但是,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你。” “我的店铺就在四方街广场那头,才新开张几天,是卖粮食的,你来店里找的时候,说是找翁掌柜就好。” 商君听了,很惊喜的问: “那么,请问您店里有卖好的坚果吗?” “当然有,找遍全砚城,肯定也没有比我店里更好的坚果,就连木府的左手香,用的也是我家的坚果。”翁掌柜很骄傲。 “那太好了,我就要买坚果。” “到我店里拿吧,要多少都拿走。”翁掌柜说道。 商君跟着那人,走到刚装潢完毕的三房一照壁店铺,门上匾额还系着红绢花,门两旁还摆着鲜花的新店铺,店里果然就有很多好坚果。例如:核桃、松子、花生、瓜子、腰果等等,品项都是最好的。 翁掌柜又亲自挑选,挑出半麻袋的顶尖坚果,送给商君,坚持不肯收钱,说只要下次有布,商君愿意再卖给他,就足足抵得过坚果的钱。 带着黄金、背着坚果回到家,看不见凌霄的身影,知道肯定又出门去了,商君耐心等着天黑,却过了凌霄原来每趟来的时间,天愈来愈黑,商君愈来愈担心。 到了快午夜的时候,凌霄才出现,疲累的走进屋子里。 他连忙送上坚果,只见凌霄吃了又吃、吃了又吃,虽然很饥饿,但姿态还是很优雅,吃下许多之后,才缓过气来。 商君拿出黄金,又说出在四方街广场的经历。 “这是一位好客人,而且坚果的确是最好的。”凌霄说道,把黄金推回去。“你把黄金存好,现在,我再去织布。” “这样你太辛苦了。”商君舍不得。 “不会,这是为了我们。”凌霄很坚持,看着他的眼睛,态度依旧慎重。“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再次承诺。 凌霄走到屏风后,唧唧的织布声再度响起,回荡在屋子里。商君把被缛抱到屏风前,想在睡眠时也靠得近一些,但是想着凌霄忙碌没睡,他也还是睡不着,只能听着织布声响了又响。 又过去三天三夜,织布声才停,凌霄走出屏风,交给他一匹布,要他拿去四方街广场卖给翁掌柜,再换取黄金跟坚果。 他带着新织好的布,很快跑到翁掌柜的店铺里。 翁掌柜很高兴,拿出比先前更多的黄金,挑出比先前更多的坚果,交换新的布匹,拿出珍藏的上一匹布比较。 “这次颜色较为粉红了一些,不放一起也看不出来,这颜色更好,下次要是还有的话,也请再卖给我。” 商君点头同意,婉拒了好酒好菜,急忙就要回家里去。当晚,凌霄到了四更天才出现,同样又是先吃了很多坚果,才有力气开口说话。 “一吃就知道,是翁掌柜店里的坚果,这滋味很难忘记。”他问道:“这次价钱也一样高吗?” “更高。”商君拿出黄金。 “啊,这位翁掌柜真的是我的知音人。”他很高兴,精神振奋起来。“我现在就再去织新的布。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知道阻止不了,商君只能同意。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第三次承诺。 当晚,躺在屏风前的被缛里,他听着织布声。 唧唧—— 唧唧—— 他想着凌霄的手指,如何握着梭子,在织布机上游走。 唧唧—— 唧唧—— 听着想着、想着听着,他突然觉得身体火烫起来,于是又没睡着,还要去用冰冷的泉水沐浴,才能冷静下来。 又是三天三夜后,凌霄走出屏风,把布匹交给他,同样要他去换取黄金跟坚果。 看到他再度出现,翁掌柜很是惊喜,也不管别的客人在,立刻把他迎接到店的后方,在华丽的屋子里接待,拿出更多的黄金,也把珍藏的先前两匹布都拿出来。 “这次的布,比上次又更粉红了些,这颜色更好,要是下次还有,请也务必卖给我,这样就能做一件鹤氅,献给砚城最尊贵的主人,我的光荣就几辈子都不会褪失。” 翁掌柜拿出更多坚果,让他带回去,再度礼貌的恳请,留他一起吃饭,还是被他婉拒,只能目送他离开。 商君想跟先前两次一样,快点回到家里,但是黄金跟坚果实在太重了,他走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所以耗了好一会儿的时间,仍旧在四方街广场里走着,还被先前那个要买布,却开很低价钱的人骂。 “笨痴子,扛这么重的东西,要去跳黑龙潭,让黑龙给吃了吗?别挡路!看着就烦!” 商君也不管,耐心拖着黄金与坚果,走几步,就停几步,喘了喘再走。 但是,因为走得缓慢,就被一把铿锵有力的嗓音吸引,原来是个说书的,正在讲故事,很多人都停下来,仔细听着说书人模拟各种情境与角色,说得活灵活现的声音。 那个故事是“白鹤报恩”。 说很久以前,有男人救了白鹤,后来白鹤变成女子,与男人结为夫妻,吩咐男人不要偷看,在房里花费三天三夜纺织出一匹布。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说书人模仿的织布声,跟真的没有两样。 布卖了很高的价钱,男人家里变得富有,女子又再去织布,一次比一次灿烂夺目,价格也愈来愈高。 到了第三次,男人终于忍不住,打开房门偷看,发现妻子原来是白鹤,用尖尖的喙拔羽毛织布,大部分的羽毛都被拔下了,因为被发现是鹤,不是人,所以不能留下来,就变回白鹤飞走了。 商君听着这个故事,站在原地驻足了很久。 回到家之后,凌霄还是不见踪影。 商君等了又等,过了午夜、过了四更,天亮了,凌霄还是没有出现。到隔天夜里,木屋的门才又被推开。 凌霄来了,模样果然比先前憔悴不知多少倍,衣裳下的身体也瘦得像是没有肉似的,吃了坚果后,又问布卖得如何,听到黄金多了,就更是高兴,即刻就站起来。 “那么,我现在就再去织布,要是做成的鹤氅,能送给姑娘穿,你我以后就不用发愁了。”他看着商君的眼睛,认真慎重的交代。“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商君同意。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 于是,织布声再度响起。 唧唧。 唧唧。 唧唧。 唧唧。 屏风外的商君耳中听着,心中想着听来的故事,白鹤如何用喙取下羽毛,编织成布。 然后,他下定决心,推开那块屏风。 织布机前的不是白鹤,而是他去年冬天救的白鸟。虽然是白的,却是一只鸦,不知道什么缘故,所有羽毛都是白的,跟同类都不同。 就如说书人说的,大部分羽毛都被拔下了,皮上出伤口,所以织出的布混入血,才一次比一次粉红。 白鸦哀啼着,翻滚在地上,变成凌霄的模样,用双手遮掩受伤的身体,哭泣的说道: “你为什么要偷看?为什么?” “我不是偷看。”商君走过去,抱起凌霄的身体,爱怜的抚模着。“我要告诉你,不论你是什么,是白鹤,还是白鸦,人或非人,我都爱你,从此都要跟你在一起。”他坚定的说。 凌霄放松下来,依偎在他怀中,“我知道你不是负心的人,但是,我有我的苦衷,就怕会阻碍我们的将来。”他的心跳噗噗噗的,跳得很急。 “没有什么能够阻碍我们!”商君很坚定。 凌霄却依旧苦恼,靠在他胸口前说得小小声。 “北方人喜欢鸦,而厌恶鹊鸟,南方人却喜欢鹊鸟,而厌恶鸦。我走投无路,被诱惑来到砚城,按照吩咐办事,等时候到了,就能分食天地间最滋补的食物。” 商君立刻醒悟过来,紧紧的抱住凌霄,神色变得很严峻。 “难道,是公子要你这么做的?” “不,不是公子,公子受了重伤还在休养,”凌霄愈说愈小声,到最后只有嘴唇在商君的胸膛上开阖,是他们之间最亲密的接触。“是另外一个人,那个人拿取了无数人的器官,起初是盐妖开客栈,有很多人的器官可以挑选,但是后来盐妖被信妖收了,于是只能偷偷拿取。 那人有奇妙的本事,拿取人的内脏,既不会留下伤痕,也不会流血,很多男人因此没有发现,能活着几天、几月,也不会知道。 因为跟公子有协议,那人就把最滋补的新鲜男人肝脏,交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飞翔,叼到公子藏匿的地方。 但是,风邪作乱,疫病丛生,连你都病倒了,我于心不忍,偷偷拿一部份的肝脏,煮来给你吃。” 商君这才知道,之前吃下的,竟然是人类男子的肝脏,他竟然还以为是更珍贵稀有,没有人曾经吃过的,类似牛肝菌的菇类。结果不是牛肝菌,更不是牛肝,竟是人肝。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求姑娘!”他下了决定。 凌霄却更是惊慌,连连摇头。 “不行,那人在姑娘身边,”他深吸一口气,说道:“那个人就是——” 轰隆! 木屋突然被掀开,屋瓦都碎了,一只魔化的巨大利爪出现半空中,空中传来雷鸣似的男人声音。 “鸦,我闻得到你!” 两人很是惊慌,蜷缩紧抱在一起,却听到男人的声音再度响起,响彻雪山之下,在砚城内外回荡着,惊醒所有人与非人。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偷走最好的部分,拿来给这个男人吃。”那声音哈哈大笑,魔化的巨大利爪,伸进木屋里到处翻找。“没关系,我吃了这男人,一样滋补。现在,时间到了,我已经痊愈,木府里那个碍事的姑娘,就可以让召唤来的人与非人分食。” 魔爪之后,出现一个俊逸非凡,穿着光华流动衣衫的男子。 “这次,我会再度成为木府的主人、砚城的主人!” 商君这才晓得,凌空出现的竟然是魔化的公子。 公子再度出现,他所受的重伤已经痊愈了! 而姑娘呢? 姑娘还在病着啊! 商君万般心急,魔爪却已经戳入他怀中,凌霄惨叫出声,被戳勾起来,哀啼着变回白鸦,胸膛上的伤口淌出鲜血,一声声尖锐的啼叫响起,刺耳得让听的人耳朵都要流出血来。 白鸦被魔爪揉了又揉、揉了又揉,剩下的羽毛都飘落,最后魔爪间燃起恶火,白鸦的尸首被烧得一乾二净。 “云英,我来了!”公子收手,发出狂啸,往木府飞去。 砚城内外都在剧烈震动,比去年冬季,姑娘与公子交手时更厉害,所有的人与非人,都被卷入这场战争。 原地,只剩伤心欲绝的商君。 他跪在凌乱破败,连屋顶都被掀走的木屋中,茫然的看着四周。 之后,他低下头来,看着心爱的凌霄,最后剩下的部分。 羽毛。 地上只剩下羽毛,一根根都染着红腻的鲜血。 商君抱起羽毛,哭着昏倒过去。 第九章 不治(1) 亿万年的雪山下,有一座城。 城的形状像是一块砚,所以称为砚城。 城里景色优美、花木茂盛,家家户户前都流淌清澈的水。城里住着人,以及非人,还有精怪与妖物,彼此相处还算融洽,维持着巧妙的平衡。 砚城中有座木府,府内亭台楼阁无不精致绝美,因为有一栋栋的楼、一处处院落,连钥匙都多能摆满一栋高楼。 木府里很安静,平时有灰衣人走动,洒扫、煮水、倒茶、护卫等等。 春季的第一天,阳光露脸。 昨晚下了一场雪,砚城内外积雪很厚,但是唯独木府里没有一片雪花飘进。 一个纤细美丽的女子身影,坐在庭院的精致圈椅中,正用一枚牛角梳,慢条斯理的梳着刚洗好的长发。 长长的头发很美,是用煮热的清澈泉水洗的,洗好后包上干燥的厚厚棉布巾,轻轻的拍打到干,最最切忌用力搓揉,那会坏了发质。然后,再沾山茶花的油,耐心的一次又一次,把长发梳干。 直到每根发丝,都有如真丝般,有美丽的光泽时,纤细的女子才把牛角梳,搁在一旁的桌上。 她穿着一件素白的绸衣,做任何动作都很方便。 弯起膝盖,把赤果的双足收到圈椅上,她坐得更深,闭起双眸,长长的睫因为日光,在脸上印着小扇似的暗影,更显得肌肤白晰,透明得像是可以看到里面细细的血管。 脸儿靠在膝盖上,长发散落着,被日光晒得渐渐暖了。 无声无息的,有高大的男人慢慢走近,端来薄如蝉翼、轻如稠纱、润白如玉的薄胎一套三件的盖碗,碗里泡着茶叶。 他来到圈椅旁,先把茶碗搁下,然后伸手把她抱起,再自己坐入圈椅,让她躺卧在胸膛上,那处最靠近心脏的位置。 粗糙的大手端起茶碗,送到她的脸儿旁,让她先闻闻茶香。 “这味道如何?” 她仍旧闭着眼,嘤的回应了一声。 “是滇红金芽。”她仅仅是用闻,就能闻得出是什么茶,而且不只如此。“这是大前年春季时采摘的,我认识这棵茶树,它已经一千三百多岁了。” “喔?”男人有些讶异,想了一会儿,讶异的神色就消失了,觉得这很理所当然。“是怎么样的一棵茶树?” “很强壮。” “比我强壮?”男人问。 “嗯,比你强壮。” “你这么说,我可要嫉妒了。” “不要嫉妒,”她的手滑上他的胸膛,轻轻抚模着,掌心下的心跳,回应的鼓动着。“我只是认识那棵茶树,它很无趣,只想着怎么长高长壮,而你却是我心爱的人。” “而且,我心里想的都是你。”男人还补充。 女人这才睁开眼睛,仰起脸儿来,静静的看着他一会儿,才轻轻的,很谨慎的问: “你说的是真的吗?” 男人点头。 “是真的。” “没有骗我?” “没有。”他很严肃。“我说的话字字都是真的。” 她注视着他,望见他眼里的真诚,红唇上慢慢有了笑意,神情如每一个沉浸爱恋、备受宠爱的女人一般娇美。 “我知道你说的是真话。”她说。 “知道了还问?”男人笑了。 “知道了也还要问,我就是想听。”她有点任性,在他怀中依偎得更深。“就爱你说这些话,听着就觉得甜、觉得对你的爱都不枉费了。” “那我日日都跟你说?”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情人间的私语,甜浓得化不开,教别的人与非人,听了都要脸红。 日光下,两人相拥,享受这静谧的一刻。 但日光挪移,岁月如梭,谁也无法停住。 “时辰要到了。”男人靠在她耳边说。 “真讨厌。”她小小声说。 “但吃药不能误了时辰。” 她长叹了一声,眨了眨双眸,终于也承认。“你说的对,吃药不能误了时辰,不然药效就差了。” 看心爱女子有些落寞,他万分不舍。 “我抱你过去吧!”他提议。 她想了想,很想答应,但是最后还是摇头。 “不用了,让我下来,你陪我走过去就好。” 他又提议。“还是说,跟以前一样,让我来搀着你?” “这样很好。”她笑开了,把手放进他粗糙的掌中。 “好怀念啊。”他握着她的手,那润得有如白玉,白里透红,掌心软女敕,五指修长,指甲是淡淡的粉红色,美得不可思议的手。“我喜欢这么握着你的手。” “没有眼睛时,你总是这样搀着我。”她望着他,深情无限。这双难得的好眼睛是她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才到手的。“但是,有眼睛很好,才能看见你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只要你觉得好,我什么事都会帮你达成。”他衷心说道。 他从少年时就服侍在她身边,她的手太美丽,轻握、伸指、翻转、摊放,每个动作都像是十五岁少女的表情般鲜明,耀眼得仿佛在发光。 旁人都爱她的手,但是,他爱的是她的人。 她清丽且纤纤细细,肤色白中透青,长发黑得近乎墨绿,平时神色很冷,只有他知道,她柔弱、怕痛,受伤会流透明的血,很难痊愈。 砚城内外的人与非人都知道她,敬畏的称呼她左手香,说她能活死人药白骨,但在他眼中,她纵然医术高超神奇,但实际上就是个需要疼爱的小女人罢了。 想到她肩上的万千重担,他就不禁叹息。 如今,他已经到中年了,左手香历经上一任的木府主人公子,到这一任木府主人姑娘,都掌管药楼,负责木府主人,也就是砚城主人的用药,半点都不能轻忽。 去年冬季,姑娘受到魔化的公子扑袭,虽然护住了山药,没有被破开封印,释放抵偿的夫人,但是姑娘也受了重伤,因此就较少再管砚城内外的事情,以致于砚城内外都有风波,到现在都没有平息。 一边想着,他搀扶着她,一起入了屋里,里面比外面凉了一些,身为人的他觉得比较舒服,但知道非人的她需要日光照耀。 屋内布置整洁,到处一尘不染,都是他亲手布置的,墙角有大瓷缸盛着清澈的净水,而卧榻的软缛上,绣着墨绿色的草叶,折迭得整整齐齐,榻旁还有个精致的药柜,能让她摆放珍贵的丸散膏丹。 再走出几重的门,两人来到一间房中,房中药味扑鼻,药柜高耸得看不到顶端,每个抽屉前都写着药名。 左手香在药柜前,伸出手朝着一个抽屉一指,抽屉就着迷的滑开,里面的粉末飞出,落到她面前旋转,刮成小小的龙卷风,安分的没有飞出任何一颗细微粉末。 美丽无比的手,又这样点了几下,各种药物就都飞出来,都各自成为一卷风。 最后,左手香凌空一抓,只留下在掌心中的药粉。 另一手再朝药柜指去,没有荣幸被留下的药粉,很哀伤的各自飞回抽屉,之后抽屉才跟着关上。 “把这些拿去用水煎好,再交给信妖。”她慎重说道。 他从她手中,接过那些药粉,因为跟在左手香身边久了,自然一眼就能分辨出其中是用了哪些药。 “这么对姑娘,好吗?”他问。 “对姑娘好,就不能对我们好。”左手香说道,没有半点笑意,双眸中有比钢铁更硬的坚持。 “我不担心姑娘,我只担心你。”他握住左手香的双手。“要是让姑娘知道,你就会被惩罚,我不能失去你。” “我也不能失去你。”左手香的双眼,涌出湿润的泪。“我原本是要与姑娘合作,掏取健康器官,只保留你的记忆,为你替换全部。为了这双眼睛,我才答应,但是我看上的人,都让你传唤进木府,她却不肯让我取。”想起卖胭脂的刘永,她就觉得可惜。 那么鲜活温暖的五脏六腑,能让她爱的男人,变得更年轻、更健康。 “但是,跟公子合作就恰当吗?”他心心念念,都是她的安危。“公子已经成魔了,比姑娘更危险。” “我知道。”左手香笑了,很是凄美。“公子很危险,不过能制衡他,所以再度跟他合作,暗地里放出消息,跟外来的人与非人说,只要时候一到,就能分食天地间最滋补的食物,但最最最滋补的,我会留给你我一起吃。” 他皱起眉头,低头望着她,挥不去心中的担忧。 美丽的手伸来,抚去他额间的结,还抚顺了他的血路,贴着皮肤,力量入了骨、透了脑,担忧的情绪被驱逐,他无忧一身轻,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我们以后就能快乐幸福、天长地久。”他说,笑容很灿烂。 左手香也笑了,藏起忧虑。 “是的。” “我现在就去煎药。”他留恋的看了她一眼,才快快离去,因为动作愈是快,就能快些回到她身边。 左手香目送心爱的男人离开,确定看不见他身影后,笑容才渐渐不见。 背叛姑娘,是一个太危险的选择。 但是,她没有选择了。 再说,不是她对姑娘不好。 是姑娘伤得太重。 姑娘好不了了。 第九章 不治(2) 左手香的爱人,名字是吴存。 以前,他少年时进木府,服侍左手香的时候,她双眼全盲,什么事情都需要他帮忙,却又恨什么事情都必须由他帮忙,就很冷淡的说: “我不要你存在,但你又偏偏存在,所以你叫无存,以后无存就是你的名字,记着你是不存在的!” 后来,两人日久生情,她想为他改名,但是名字一旦说了,就等于是咒语,没有办法改得掉,只能替他改了字,改为吴存,从此就这么定下来。 吴存不在乎名字,但是既然左手香在乎,他也就甘愿接受,其实怎么称呼对他来说都无妨。 不过,既然相爱了,当然也想要能长久一些。 之前,公子还是木府主人时,吴存对公子很有敬意,但是因为爱上左手香,她在他心中排名就成了第一,没有第二。 她跟魔化的公子合作,要替他掏换全部,他接受。 她跟姑娘合作,换取眼睛,他同意。 她趁姑娘重伤,给的药都没有功效,甚至有毒性,暗地跟同样受重伤的公子再度合作,他起先很忧虑,但是春季的第一天,她把他脑中的忧虑都驱走,他连担心的份都没有了。 所以,左手香要他做什么,他就很乐意的去了。 姑娘与公子大战后,结界有破损,公子要左手香放出消息,引来人与非人,许诺要是姑娘病得最重,而公子已经痊愈时,一起参与大战,占领砚城、占领木府之后,就能分食天地间最滋补之物。 最先从外地来的,是冬为虫、夏为草的真菌。 菌丝穿过砚城外西的雾海,搭上摆渡人的船,天晴时乘船,不到一刻钟就能到达彼岸,但是要是遇到天阴,就不能判断需要多久时间。 到达码头之后,经过森林,再经过草原,菌丝很缓慢,却很有耐心,慢慢的转移,一次寻找一个宿主,住在砚城以西,养羊卖羊的苏家,从苏父开始,一个个被菌丝侵占,最后连羊群也无一幸免。 吴存去看过,菌丝们很活跃,甚至已经进了砚城,躲在土里蓄势待发。 坏心肠的人与非人多得很,何况乌贼一肚子黑水。 听到有最滋补的食物能分食,黑莹自愿献出 但黑莹太嚣张,事情闹得太大,连油菜花们都看不过去,说给了姑娘听,于是姑娘指派信妖,要黑龙去处置。 陷溺在悲伤中的黑龙,顺着水渠流动,游到黑莹侵占的一间大屋下,用龙爪破开一个洞,把黑莹戳勾在爪上,扯掉那漆黑的墨囊,让她再也不能作恶。 再而有外地来的鹦鹉,本来不想参与这件事,但是姑娘派出信妖,坏了鹦鹉跟蔡家媳妇小婉之间的情事,虽然鹦鹉已经死了,但是在春季时,重伤已经痊愈一些的公子,化身黑影偷偷在山间游走,来到鹦鹉化成的巨石上,无声的劝诱。 公子说,魔化的力量很强大,也比较快,只要鹦鹉答应,在时候到了的那日,也参与作乱的话,就让鹦鹉复活,只要复活了,就能再跟被蔡家休妻的小婉在一起。 公子说,要是不答应,就毁掉巨石,让鹦鹉魂飞魄散。 迫于小婉的安危,鹦鹉只能答应。 远山来的盐妖夫妇,来砚城里开设酒店,吸引了不少食客,人与非人都有,个个都贪婪大吃,吃到最胖的时候,就由盐妖负责宰杀,掏去内脏骨胳跟肉与脑,留下最好的器官,由吴存偷偷运送进木府,让左手香挑选。 至于肝脏的部分,就在酒店后头,交由一只白鸦,叼去公子养伤的隐蔽去,让公子吃了快些痊愈。 玉匠方毅的妻子珊瑚,因为丈夫异心而发狂,这并没有在左手香与公子的计算中。 但是他们很庆幸,因为他们算不到,病弱的姑娘,就应该也计算不到这一点。 千年红蛇的疯狂,比魔化的力量更深不可测,在砚城中破开一个大洞,方家成了一个捷径。 起先,公子还想跟珊瑚合作,要左手香让吴存去谈,左手香不肯,公子很不高兴,但毕竟还要靠左手香派白鸦来,给他送新鲜的男人肝脏,于是再用暗影来到方家前。 偏偏,疯狂的红蛇没有办法沟通,只要是男的,不论人与非人,踏进方家就会被她诱惑,再被完全吞噬,连骨头不剩下,连公子都只能放弃。 风鬼无形,不用担心被吞噬,就从破开的捷径窜入。 风鬼不在乎跟谁合作,只要能散播疫病,看着人与非人病痛,就非常开心满意。 既然,公子愿意让它们作乱,它们就乐得照做,稍微给点面子的,就是先不去让外来的人与非人染病。 因为是穿透方府,连带会吹起珊瑚的鳞片,贴得砚城里人与非人们有的多、有的少。 苦于失去红鲤鱼的黑龙,被红鳞惊醒,以为是红鲤鱼回来了,离开深潭闯进木府里来。 换做是以前,没有姑娘的允许,黑龙是闯不进来的。 就连当初信妖作乱,黑龙被骗,以为姑娘写信跟他道歉,说要归还他所有的鳞片,就兴匆匆的闯进木府,自以为来过许多次,不管灰衣人阻拦,自个儿乱走的到了大厅。 最后姑娘衣袖一挥,黑龙才发现,竟是站在一座门廊上,才刚跨过了一道门槛而已。 但是,这次姑娘的力量在消失,结界就变得无力了。 黑龙闯进大厅,还大发怒火,整座木府都震动。 姑娘虚弱得连颜色都留不住,必须以先前得到的龙鳞当要胁,才能役使黑龙去每个出事的地方,都埋下鳞片,充当是新的结界。 吴存跟在黑龙与信妖后头,远远的看着,信妖一路上聒噪连篇,嘎啦嘎啦的说个不停,黑龙魂不守舍,剥下一块又一块的鳞片埋下。 不过,到底埋下的,就只是一片龙鳞,力量非常有限。 他回来后,跟左手香说了所看见的情景。 容颜幽冷的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重重的吐出,那些气息都带着一点儿灰,嘴角颤抖的笑了。 “看来,真的可以放心了,连龙鳞的那点力量都必须挪用,姑娘是真的病入膏肓,无法救治了。”她的身体因为欣喜而颤抖,伸出双手来,紧紧抱住吴存。 那夜的欢爱,是他无法忘怀的。 左手香快乐的在他身下哭了出来。 因为太快乐,所以竟疏忽了,白鸦因为看救命恩人商君病得厉害,就偷取每天送去给公子的新鲜人肝中,最精华的那部分,去煮食给商君吃,他们竟然也都没有发现。 是后来白鸦凌霄太贪恋商君,旷职三天三夜的躲起来,啄羽毛织布。这样足足有三次之多,他们才惊觉。 还好,公子这时已经痊愈了。 看白鸦痴情,左手香原本想饶他一命,放他跟商君恩爱。 但是,公子不肯同意。 痊愈后的公子,根本就不管左手香的意见,他连最小的亏欠,都要深深记在魂魄中,自然不愿意放过白鸦,出了隐匿的地点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残杀白鸦,不在乎商君就在现场。 白鸦惨死的哀啼,传遍了砚城内外。 左手香原本睡在吴存怀里,却被哀啼惊醒,全身瑟瑟发抖。 “公子对夫人情深,而凌霄也对商君情深啊,我原本以为,公子能理解情意的宝贵。”她颤抖得愈来愈厉害。 吴存紧紧抱住她,这么纤瘦的身子,竟然要承受这么多担忧,他恨不得能够代替她承受。 “或许,公子只是一时狂乱罢了。”他仔细安慰着。 左手香的颤抖还是无法平息。 魔啸声响起,惊醒砚城内外所有人与非人。 “时候到了。”吴存说道,把左手香抱得更紧。 “你怕不怕?”她问。 “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他坚定的说。 左手香挺起柔弱的背,有情人的支持,她也有了勇气。早就知道,这不是一条容易的路,会有很多险难,既然走了就不能回头。 “你怕不怕?”吴存问,抬起手轻抚着她的脸颊。 左手香摇摇头。 “我不怕。”她坐起身来,赤果的踏在地上,双眼迸出光亮。“该怕的是姑娘。” 美丽的双手开始挥舞,召唤布置好的人与非人,每划出一次圆,就有十股光芒带着力量,从她的指尖挥出,涟漪般的圆与圆扩散出去,近的相互碰撞,激出更强大的力量,远远的辐射而出。 左手香宣布。 “姑娘,注定要输了。” 第十章 接龙(1) 明明就要入夏了,春天却蓦地冷下来。 前不久还春阳暖暖,这会儿却变冷了,砚城内外的人与非人们正病得气息奄奄,遇上这诡异的气候,更不能适应。 冷。 好冷。 太冷了。 就连呼出的气,都变成烟雾,这哪里是春天?竟然比冬季还要冷,连天际都漆黑深浓,仿佛就要下雪。 深夜里传来可怕的啸声,森冷的白光亮起,人与非人都心惊胆战,即使想要爬起来探看,却害怕得手脚无力,只能感觉砚城隆隆隆的震动,然后每块砖、每块石都碎裂开来,咕噜噜的涌出水。 水不是清澈的,而是黑而粘浊的,一沾上就被粘住,人与非人动弹不得,只能惊叫着。 “我不能动了!” “夫君,救我。” “不,你们快逃,不要管我。” “爹娘,快起来。” “儿啊,你快逃吧。” 浊粘的水,在城内流淌,藉由水渠散播,再浸润又浸润土里,影响每一个需要土地与水滋养的人与非人,被黑水染污的愈来愈多,小草、鲜花、灌木、乔木、大树都开始变黑,牛羊陷溺其中,哀哀鸣哞。 有一股又一股墨绿色的力量,从木府传播开来。 “是姑娘!姑娘来救我们了!” “但是,姑娘病重啊!” “姑娘痊愈了?” “真的吗?” 人与非人深深期盼,全都摒住气息,远远的望着木府。 他们失望了。 墨绿色的力量,催动存有恶意的人与非人开始行动。他们筹备已久,在暗中偷偷的偷偷的蠢动蛰伏,为的就是等待这个时候。 时候到了。 终于啊,时候到了。 静待在山麓上的几个黑影,已经站在原地,有的是好几天,有的是好几旬,有的是好几个月的,人形与动物模样,双眼都漆黑无神,开始摇摆的往山上攀爬。 他们来到悬崖边,颈项下垂,漆黑的眼里映着陷溺黑水的砚城。然后——爆炸。 砰! 无数的孢子爆出,飞扬在天际,随着邪风吹送,洒落再洒落。 同时,许多久久站立在街道上、房屋里,水泉里,以及最隐蔽处,被真菌寄生的外来人与非人们,也受到同伴感应,一齐爆裂开来。 孢子飞散,让病得重的够更痛苦,没有病的也倒下了。 风鬼们鼓起双颊,呼呼呼的吹得风啸刺耳,它们欢腾的笑着,把孢子送往原本就住在砚城里的人与非人,痛苦的惨叫为它们助兴,奔腾得更得意畅快。 “时候到了。”风鬼们太开心了。 容貌俊逸如仙,实则为魔的公子,白色的衣衫飘动,凌空往下俯视着整座砚城,嘴角噙着笑意,看着人与非人们受苦。他的魔力回来了,更强大的影响着整座砚城,透过自己跟左手香布下的每颗棋子,在这时一起发动猛攻。 “时候到了。”他长长的衣袖一抛。 黑色的恶力飞出,撞击山麓上,鹦鹉化成的巨石。 轰啦! 鹦鹉巨石破开一个洞,吐出阵阵雾气,全都是有毒的瘴厉之气,闻到的人与非人都纷纷倒下。 “很好。”公子说道,在空中一手倚着膝,一手轻抵下巴,目光灼灼跳燃恶火,直视着砚城中的木府。 “你说的对,有帮手很方便,这要谢谢你教会我这点。”他从容笑着,伸出一只手,指尖凝出最黑最毒的一滴恶露,洒进木府里。 恶露落下,没有溅起,迅速渗透木府。 花木枯萎,墙毁砖破,已经很难支撑的结界,因为受到污损,一一瓦解消失殆尽,黑水涌现出来,灰衣人都被染黑,一张张硬眉硬眼的脸,转向大厅,冷冷的望着。 “你的道具,我就接收了。” 大厅的结界薄弱得透明,仅剩一层薄膜,如泡沫般强撑,不断抖颤着。 雷刚站在其中,一手持着大刀,另一手护卫着怀中稠衣无色,脸色惨白,双目紧闭的姑娘。她的气息很微弱,血吐得太多,连发色都白如秋霜,毫无生气的垂落在地上。 “我不会让你伤害她。”雷刚紧抱着,怀中连温度都慢慢降低的心爱女子。他会用魂魄捍卫她,就算魂飞魄散也不足惜。 “你的性格我当然知道。”公子冷眼睥睨,微微笑着。“但是,你阻止不了我。” 米色的纸张飞来,落到雷刚面前,四角紧卷成双手跟双足,上方出现头颈,正面浮出清晰眉目。 “喂,还有我呢!”信妖嘎啦嘎啦的叫,强压着害怕。“我也不会让你这臭魔,伤害姑娘一根头发的!听到没有!” 公子挑眉,冷笑出声。 “妈的,笑什么笑?还哼哼,”信妖嘎嘎叫,因为太害怕了,到这时反倒生出勇气来,指着空中叫嚣。“你太没有礼貌了!” “就你一个区区信妖,能做什么?”他不恼怒,反而笑意更深。 “哼,看,现在换我哼哼了!”信妖叉着腰,“告诉你,就怕你吓得尿裤子,老子烧不掉、撕不烂,火不能融、水不能淹,雷不能殛、电不能毁,我——” 公子只说了一个字。 “破。” 蓦地,信妖的中心穿了洞,黑脓腐蚀成圆,一口一口滋啦滋啦的往外慢慢扩张。 “啊,你做了什么?”它惨叫不已,一声比一声高,用手去抹黑脓,却联手也被腐蚀,左掌滋啦滋啦就被吃完,还往手腕蔓延。 公子不再理会,那双散发淡淡光芒,连最上等的丝绸与之相比都黯然失色的手,先慵懒的垂下,再往上一勾,灰衣人们就同时举起手来。他的双手聚拢,灰衣人就往雷刚与姑娘走去,将逐步将两人包围。 一道黑影落下,黑龙落地成人形,药布都已松月兑,的肌肤满是伤口,只有额上贴着一块红鳞,衬得他双眼如火球般明亮。 “你弄脏了我的潭水。”他淡淡的说。 黑龙潭里满是覆盖红鳞,病得歪歪倒倒的水族,他虽然不受影响,但是黑水逆渗,逼得他无法再浸溺梦中。再者,他绝对不能错过,亲手对杀了心爱红鲤鱼报仇的机会。 “喔,看看这是谁。”公子兴致变好了,双手平伸,十指轻绕,原本贴服在四处的红鳞,全都浮起聚会在他左右掌心中。他挥出右手,红鳞之浪就喷涌朝黑龙而去。 没有人能控制发狂的珊瑚,但是控制红鳞,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逼黑龙出深潭,是他盘算中的关键之一。只要他现身,复仇心切的黑龙就会出现,落入他的陷阱。 “你还学不会教训吗?”他笑着看,红鳞之浪撞击黑龙,之后分裂破碎,再挥出左手,这次居心险恶的多了一股暗劲。“想起来了吗?那个被我烧成粉末的——啊,我忘了那是什么,因为太微不足道,我连记得都懒。” 强大的红鳞翻浪,有了公子的暗力,冲击得黑龙一分分一寸寸往后挪移,他张开嘴,吐出声音。 “见红——” “什么?你说什么?”公子冷声笑着。“我听不到。” 黑龙掌管水路,而他要借水行事,就非除掉黑龙不可。 这条龙陷溺仇恨,稍微撩拨就失去理智。他要亲手杀了黑龙。 “见红。”声音愈来愈清楚。“她的名字是见红!”黑龙全身一挺,卸去险恶的暗力,蛇鳞都被推开。“她是红鲤鱼!我的红鲤鱼!而你,你杀了她!” “哈哈哈哈哈。”公子仰头大笑。“对,是我杀了她,那又怎么样?你这只只剩一块鳞,还是死鱼鳞的龙,能够拿我怎么样?”太痛快了。 “我要替她报仇。”黑龙一字一顿的说道。他不再沉溺梦境,拚得玉石俱焚也要报仇雪恨。 “不要自不量力。”公子懒懒的说。“我对你厌烦了。”厌烦到非杀不可。 “我会尽全力。”黑龙化回真身,威武巨龙腾声而现,长须直竖,张嘴喷吐龙火,因为太恨了,所以龙火温度前所未有的高。 这么高的温度,连他的内里都要灼伤,但是他不在乎,专心一致就要复仇。就这么把一切都焚化,包含他的仇、他的恨、他的爱。 从容的公子,这时稍稍皱了眉头,无鳞的龙不足为惧,但是这样的温度比他预期中灼热太多,他一边抵御,就必须分去一份力量。 不行,他必须专注。 “不能再玩了。”他缓慢降下,终于白靴着地,站立在泡沫般薄弱的结界前,望向雷刚怀中昏迷的姑娘。 “我现在就要解决你!”俊逸的容貌开始融化,长发化蛇、额上生角,眼窝深陷,长着獠牙的血盆大口说出心中所求。“把云英还给我!” 魔化的利爪探出,触碰结界边缘。 波。 结界破灭,雷刚神色冷凛,挥出手中大刀。 锵! 大刀砍在魔爪上,被轻易碰断,刀刃飞出,射落在无尽虚空中。 雷刚一心只想保护姑娘,她的气息就要消失,温度比身为鬼的他更低。面对无坚不摧的魔爪,他转过身来,用全身去保护她。 在孢子细落、风邪乱舞、红鳞遍布,鹦鹉石吐雾成瘴,信妖腐蚀难保,黑龙一心报仇,灰衣人被黑化,砚城中原本的人与非人都病危,被黑稠恶水浸泡粘溺的这时。 他全力保护她,让自己暴露在魔爪下。 这鬼魂之躯,能为她挡多久就挡多久。虽然是绵薄之力,却也是他的全力。 黑龙用尽全力复仇,雷刚用尽全力保护。 公子,则是要终结姑娘的性命、姑娘的管治。 魔爪触及雷刚的背,戳破衣衫,再要往下刺入—— 这时,所有黑龙先前埋下鳞片的地方,冉冉浮现一个字。 来红光乍现。 起先很淡,接着接着愈来愈浓、愈来愈亮、愈来愈热。穿透黑夜、穿透乌云、驱逐寒冷。红光是强大的力量,被吸引到砚城,来到天际中央时,宛如太阳般,却比太阳更红艳,红艳中带金。 在红光照耀下,原本几近死亡的姑娘,睁开了双眼。 十六岁般的模样,长发如秋霜,肤色雪白,绸衣没有颜色。 她睁着澄净双眸,伸出一双小手,捧住雷刚五官深刻的脸,凑前在他薄唇上印下一吻。 “你真好。”清清脆脆的嗓音,有无限爱怜。“能跟你一起死也好,但是,我今天还不想死。” 他的担忧与惊愕被她吻去,瞬间还无法回过神来。 “我们一起活下去,好吗?”她轻声问着。 他只能点头。 姑娘露出笑容来,虽然仍旧很憔悴,但是那朵笑容就暖了他的心。 “时候到了。”她说。“看,我们将要迎接另一位龙神。” 黑龙认得那个颜色,连龙火都止息。 红艳中带金的颜色。 是她。 见红。 为他而死去,化为灰烬的红鲤鱼。 红光耀眼,他想起姑娘说的那句话,这才知道言外之意,妖死了就死了。 但并不代表,不会变成龙神回来。 见红是鲤鱼,跃上龙门后,就会化成龙。 那该死的女人,就是故意不把话说完! 但是,这瞬间,他却觉得,这女人稍微没有那么可恶了!只是稍微! 红光迸散,落在黑龙埋鳞的地方,包裹住黑鳞,然后渗入土中、泥中、水中,把污浊的都化为清明,人与非人沾粘的黑水,被迅速稀释冲刷,漆黑的部分洗去不见,推刷着凝结再凝结。 水气弥漫,涌入空气,沾染鹦鹉石吐出的雾,这是算好的媒介,毒气只是障眼法,水雾网住孢子,包裹蛇鳞。 所有黑毒都被推到黑龙潭,潭中红光亮起,水色渐渐清澈,浮现无数艳红带金的薄纱,浪一般的舞动,水族们都痊愈了,黑毒浓缩成一块诡异无光的石。 湿润的长发出现,冉冉浮起,现出秀润的额、好看的鼻、微闭的双眸、红润的唇、细致的下巴。见红双手捧握着黑石,凌出水面,艳红带金的薄纱在身后扑盖水面。 她睁开眼睛,在水潭中央,就感应得到爱慕的人在哪处。 艳红带金的薄纱一抖,力量起先很小,像涟漪不断扩大,但边缘的力量愈来愈强、愈来愈强,震动砚城内外的空间,土中的水、空中的雾、山上的霜雪都被撼动,邪污都被打出砚城外,白雪上窜覆盖的山巅,重新统御连绵十三峰的雪山。 即便身为山药的夫人,已经醒却仍无法动弹。囚禁她的结界,有了姑娘的神血,又再加上见红的龙神之力,被更往山的深处推陷。 “不!”公子惨叫着,魔爪在空中撕抓,却阻止不了夫人的远去。 他的云英,又再度睡去了。 可恨的红鲤鱼,竟能成龙,再度回到砚城,坏了他的步步盘算,不能终结姑娘,还让他的妻子牺牲更多。流着腐蚀之泪的魔眼,瞪视艳红带金的见红,从水潭中央飞起,落在黑龙面前,轻轻巧巧、必恭必敬。 即使同为龙神,见红也不敢僭越,双手捧着黑石。 “这是公子的魔心。”她说道,头垂得很低。 黑龙乍惊乍喜,一时间还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心爱的女子真的复活,回到他面前了,他反倒手足无措,梦中预想千次万次的景象,都不及现今。 该死,他这么狼狈,全身是伤,她却这么美丽! “请您转交给姑娘。”她说着,递上黑石。 应该说爱、应该说抱歉、应该说很后悔,但是冲出口的,却是怒腾腾、恶狠狠的一句: “你自己拿给她!” 见红没有说话,头垂得更低,手举得更高。 可恶! 她在替他做面子。 黑龙只能领情,用爪尖推了推黑石,顺势飞滑进姑娘的方向。 “拿去!” 雷刚想要接挡,姑娘却从他怀中探出身来,柔润好看的小手接住黑石,轻轻的举起,那块石没有光亮。 “这是你的心,你存在别处,不藏在自己身上的魔心。”公子回来的时候,她曾用雷刚的刀,抹了自身神血,两人合力把刀刺入魔壳,却没有戮进魔心。 “真不容易,才能拿到你的生命之源。”姑娘说道,白发红颜,分外好看。 “你骗了我。”魔化的公子哀嚎,字字都沾着粘稠腐化的魔血。 “对,这一切都在我的计画之中。”她承认,为了化险为夷,一步步计算得比公子更多、更深。 “我一样懂得学习。”说起去年时,在夫人封印前的那场恶战,她仍心有余悸,更知道公子非除不可。 “你懂得示弱,以悲情唤醒夫人。我一样必须示弱,才能吸引你动手。”她在养伤,公子也在养伤,黑暗的力量回复得比较快,她必须更谨慎,步步都不能有差错。 还好,见红对黑龙一往情深,化龙归来,协助她一臂之力。 身上还腐着一个洞,但腐蚀已经停止,挽回一命的信妖,张大着嘴,舌头都滚了出来,伸得长长的。 “所以,姑娘要臭泥鳅去埋鳞,并不是处罚,而是要召唤见红。”它恍然大悟,发现自个儿跟对主子,高兴的嘎啦嘎啦一直笑。“他的鳞用来接龙了!”唉啊,怎不早说呢,害它的小心肝好怕怕。 姑娘没有分心,注视着狂乱的公子。 “你这可恶的女人!竟骗了我一次又一次!”魔啸响起,回荡在砚城内外,恨到不能再恨。 “你也很不容易,被我那么大量的神血烧灼,要从丁点灰烬,回复到有影有身躯,你吃了多少肝脏?”她俏脸凝霜,喝叱逼问。“除了砚城里的人之外,那些被流言吸引来的人与非人,还有多少,是被你取食的?” 人的肝、鬼的肝、妖物的肝、精怪的肝,甚至还有魔的肝。 贪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以为进了砚城,就能有好处,或是白占房屋土地与坟墓的人与非人,都成了公子滋补的食物,许多已经死去,就算没有死的,也离死不远了。 “我不在乎!那些人与非人,全都死不足惜。”魔在笑,笑得像哭。 他失去云英了? 可他爱着云英啊!好爱好爱。 第十章 接龙(2) 那姑娘呢? 魔转过头来,视线落在雷刚身上。 “你陪着她做戏?”魔问着,语音满是邪浓恶意。 姑娘立刻伸手,抚上雷刚的胸口。这是她的爱,也是她的弱点。 “他与我心意相通。”她说道。 魔却不理会,只对雷刚说道: “你不知道这件事吧?”看那表情,魔就知道了,于是散播出更多怀疑的种子,知道都会落在雷刚心里,生根茁壮。 “她在骗你,就像她当初,骗她的丈夫,那个大妖一样!”魔一边笑、一边哭,专心致意的说着: “她在骗你!” 握着魔心的小手,蓦地一捏。 黑石迸碎,灰飞烟灭。 魔张大嘴,不能言语,朝夜空抖颤着舌,影子消失了。 但是,魔形仍在。 姑娘神色一凛。毁去魔心,就该了除魔,公子也该化为灰烬才是,但她却亲眼看见,魔仍有行在。 “怎么回事?”雷刚警觉,看出她神色有异。就算心有怀疑,这时也暂且抛下不理。 “我毁去的,是魔心硬的部分,软的部分还没有毁去。”计中有计,设了连环计,万般盘算、千方百计,却还是遗漏了这一点。 倏地,墨绿色的力量收摄,集中回木府,而中心点就在众人身后。 “左手香。”姑娘转过头去,看见皮肤白中透青、神色清冷的女子。 原本墨黑得近乎黑,根根有丝绸光泽,被细心保养,用牛角梳沾茶花油,梳理得很是美丽的长发,都枯槁化白了。 释放太多力量,她的生命缩短,也失去自傲的长发。 “那部分的魔心,被我藏得很好。”左手香冷冷淡淡的说,为了心爱的男人,还维持着美貌的容颜。“就算是你,也找不到。” 姑娘叹息,伸出手来。 “再跟我合作吧,”她劝说着,没有左手香协助,实在是一大亏损。“我不计较以前,也不计较你这次的背叛。”药中的毒斟酌得太好,她起先也没发觉,发觉后也不动声色,反而利用毒性来计时,知道毒下得愈重,就愈是接近公子逆袭的时间。 “不可能了。”左手香扯唇一笑,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你有你要守护的,而我有我的。” “吴存不会希望你这么做的。”她太危险,太接近黑暗的力量了。左手香要是魔化,那就太过可惜。 “我会抚去他的担忧。”她不让心爱的男人烦忧,所有忧虑与危险,她都承担下来。 “左手香——”姑娘叫唤着,难得焦急了。 干枯的白发落在地上,汲取公子的魔力,白发渐渐漆黑,浓得没有看不见一丝光亮。黑暗的力量得来比较快速,也太过诱惑,修练需要千年,魔化只需要一瞬间。 左手香化为魔。 仍旧是长发乌黑,容颜清冷,双手美得不可思议的她,得到黑暗力量,比之前更强大。 她伸手召唤,吴存走了出来,神智恍惚,已经被下了封印,不知道这夜发生的事情。纤瘦的她,转身背起高大的吴存,脚步起先还有些颠簸,但勉强站住了。 “再见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左手香说着,吃力的背着吴存,分手抓住公子残余的魔躯,跳跃进夜色中。 信妖哇哇大叫。 “怎么可以让他们跑了?”它收折成纸鸢,急忙就要跟去。“臭泥鳅,我们上!” 黑龙长须扭拧,前怨未了要追去。见红也紧紧跟随,不论黑龙去哪里,天涯海角、神境炼狱都毫不迟疑。 “别追了。”姑娘阻止了众人。“现在,你们敌不过她。”就连自己能不能敌过,都很难说。 “难道就这样放他们走吗?”信妖很着急,下两角扭来扭去的,实在不甘心。它可是被吃了一个大洞耶! “我要先歇歇。”姑娘轻轻说,“我很累,要先睡一觉。” “喔。”信妖小小声回应。 天色,微微亮了,好不容易恢复生机的砚城,又是茶花盛开,万紫千红格外好看。 茶花们凝出娇红的部分,凝缩又凝缩,化为一碗红润润的万艳同盅。土里长出绿苗,很快的生长,开枝散叶,以绿叶装盛,送到姑娘身旁。 “帮我拿,好不好。”她对雷刚说,笑得格外娇。 他没有吭声,自然而然就接过来,喂到她嘴边。她低下头啜饮,每喝下一口,血色就一层层鲜活,长发乌黑、红唇润润,喝尽的时候,绸衣都有浓郁的红在流转。 茶花献出一日的红,很光荣能滋养姑娘,朵朵都在枝头骄傲绽放。 “见红。”青春鲜妍,仿佛十六岁的姑娘,笑着叫唤。 艳红带金的红龙走上前来。 “在。” “我已经替你处罚黑龙,教训他之前的不解风情,以及不知感恩。”柔润的小手轻洒,许多侧耳菇们掉落地面,菇伞绉折松开,迫不及待的释放,先前听到的言语。 她在哪里? 不要藏住她,让我看见她!快! 她在哪里? 她是为我而死的! 我爱她! 菇群抖啊抖、抖啊抖,重复这句话。 我爱她! 还愈抖愈大声。 我我我我我我爱爱爱爱爱爱她她她她她她她! 见红的脸胀得通红,咬着唇瓣,偷偷看了黑龙一眼。 他的脸也在发烫,活了这么多年,才发现自己居然也会脸红,索性张开嘴,把多嘴的侧耳菇们,全都嚼碎吞下,当场消灭证据。 但是碎碎的侧耳菇,还在他肚子里吵闹不休。 她是为我而死的! 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 他猛地一拍肚子,菇群却还在吵,大概必须等到消化了,才不再有声音。双颊发烫、脑袋发烧的他,转身就往深潭走去,不肯留在原地,让其他人与非人可以笑话他。 见红有些忐忑,看黑龙的背影,又看看姑娘,一边是爱慕的男人,一边是救命恩人,实在无法决定。 好在,姑娘挥了挥手。 “去吧,陪着他,这段时间里他很寂寞。” “谢谢姑娘。”她衷心诚意,恭敬跪拜,然后起身用最快速度跟上黑龙,一起回深潭里去。 “信妖。” “在!”它答得很快。 “鹦鹉早就献羽归降,这次助阵有功。公子以为是小婉的那个,是我用素纸剪了,再画上的,小婉本人就住在木府,那栋淡紫色的楼里,鹦鹉等一会儿会来接她,你去领鹦鹉进门,跟他说,我替他取名为‘功’,他跟小婉的婚事我不但同意,还很祝福。” “是!”信妖点头,然后突然响起来,问道:“那么,木府的红蛇呢?” 姑娘思索了一会儿。 “你把她的鳞都收好,一片也别少。”左手香魔化了,她很是惋惜,对珊瑚更体谅了些。“之后,我会去归还她的鳞,看看能不能跟她谈谈。”疯狂离魔很近,但是,她会尽力试试。 破开的结界都有清澄之水的力量,可以修补强化。至于方府,她可以由砚城里这一侧,也填补圈围。 吩咐完许多事,姑娘才转过头来,在雷刚怀里挪挪凑凑,在熟悉的胸膛上,用最熟悉的姿势,趴卧在他心口。 “我处理得好吗?”她问。 “很好。” “那么,我先睡一会儿,你会抱着我吗?” “会。”他回答。 她脸上漾出笑意。 “那我睡了。” “好。” 澄澈的双眸闭起。 虽然,找不到公子的心,就还不能真正放心,再加上有魔化的左手香叛倒,情势并没有比较乐观。不过,有两位龙神,加上信妖,还有鹦鹉守卫,虽然不能放心,倒是可以先好好的睡一觉。 依偎在强壮的胸口,她放心睡着了,这是她最信任的怀抱,就算雪山坍塌、砚城破碎,存在的一切都不存在,这里也不消不灭,是她最终的归依。 雷刚低头看着,怀里犹有一分稚气,十六岁少女模样的女子。 只有他知晓,心中被种下的怀疑种子,无声无息发了芽。 信妖不敢打扰,自个儿走开,把从黑漆漆,变回灰灰的纸都收一收,再分出很多部分,清理乱糟糟的木府,把各种东西都归整,然后一边说好忙啊好忙啊,洒扫庭除、煮水烧饭,忙到忘了自个儿还有个洞。 木府恢复平静。 砚城内外恢复平静。 树上绿叶冒出,翠翠的格外好看。 夏天,到了。 聒噪的侧耳菇,好不容易被消化,四周静了下来。 黑龙在前走着,知道见红在身后跟随。 这么安静,反而更别扭。 他停住脚步,回过身来,不想那么凶恶,但是这是他目前仅有的盾牌,毕竟他连情深时的字句,都被侧耳菇泄漏,哪里还有什么可以掩护。 “你不是死了吗?”说出口,他就后悔了。 该死,这么凶会吓到她! 一身红艳带金薄纱的见红,却没有被吓退,她低下头来,羞红着脸说: “之前,我被灯笼妖伤害时,姑娘给了我伤药,还有您的一块鳞。”她很是愧疚,但秘密都想坦承给他。“我本该把那块鳞还您,但是实在爱您太深,所以就留存着。是您的那片鳞,护住我的神魂,才能跃上龙门,再度回到您的身边。” 这痴情的红鲤鱼啊。 他出生时就是龙,不必去跃上龙门,但是她生而为鲤鱼,要跃上龙门,比登天还难,多少鲤鱼努力千年都没有成功,她却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跃上龙门返回,一心一意回到他身边。 就算傲骨再硬,也被这般情意感动。 “我这就把鳞片还给您!”她伸手,就要往魂里掏探。 “不用了,你留着。”他制止。“我想取的时候就取。” “是。” 他点点头,转身往前走了几步,又停止。 “以后不许再离我太远。” “是。” “我要取鳞就不方便了。” “是。” 他说一句,她应一声。 “我不会是个好情人。”他匆匆的说,不说就会后悔,又把话吞回肚子里。 这次,她却没有回应。 他拧起双眉,等了一会儿。 “龙神大人。”身后有轻轻的叫唤。 他转过身去,看见她伸出双手,奉上许许多多的龙鳞。 “这是您先前埋下的,我擅自取了出来。” 那么多鳞片,都是先前他从姑娘手中,一片一片得回来的,那时都滴着血埋进土里去,成了召唤她的引子。 原本不想取,但是矫情不是他的长项,于是一手就抓来,每片鳞受本体召唤,自动回归贴伏,恢复他剑眉剔锐、黑眸深邃的英俊脸庞。 “谢谢你。”他说,不自在的清清喉咙。 “龙神大人请别这么说,是见红的荣幸——” “别再叫我龙神大人,我有名字。” 见红抬起头来,惊慌不已。 “我不敢唤您的名字。” “你可以知道。”龙的名字比命更重要,姑娘剥除他的鳞,但没有取走他的名字。“另外,你的龙名,我来想一想。” “好。”她幸福得薄纱更金红。 两人一前一后,往水潭走去,渐渐看不见了。 (完) 同系列小说阅读: 砚城志1:姑娘 砚城志2:公子 砚城志3:龙神 砚城志4: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