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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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冬季的第一场大雪,无声无息地下了三天三夜。
清晨,苍晟推开客栈的窗户望出去,仙乐镇一片银装素裹,忘忧湖面上铺着一层棉胎般柔白的雪,柔得仿佛轻轻吹一口气,就可以把那白雪吹得如柳絮般纷飞。
因为走错路,所以才来到这个镇,苍晟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既然来了,就在这里小住了几日,赏了几天的风景。现在差不多是时候离开这个镇了,此地没有任何有关“寄尧”的线索。于是,他摇醒了熟睡的儿子,到楼下掌柜那儿付清了三天的住宿钱,吃了顿热呼呼的早点,再要了两条鱼干,背上胖小子上路了。
没等苍晟前脚跨出客栈门槛,店小二立刻凑到掌柜的边上,庆幸着说:“谢天谢地,这妖怪终于走了!”
掌柜听言立刻抡起算盘砸下小二的脑袋,“笨蛋!你说话轻点儿!当心被他听见!”
可惜,迟一拍。
“我——听——见——了!”苍晟一步、两步、三步,倒退着回原地,一个利索的侧转身,笑咪眯地正视着掌柜。
这大冬天的,掌柜开始冒冷汗,想把那个口无遮揽的祸根拿出来当挡箭牌,却发现刚才还在身旁的小二已经不知去向。
“呵、呵呵……这位客倌还有什么需要吗?”掌柜哈着腰不停的干笑,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无奈。眼前这个白头发的妖人,自打他第一天进门就吓跑了一半的客人;给他一闻普通的房间不知道他是不乐意还是怎么着,当天晚上从楼上飘下来用晚膳,虽然飘得犹如仙鹤欢舞那般轻盈优雅,但还是吓跑了剩下的另一半客人。然后,整个客栈没人了,他就大大咧咧地住进最好的天字号房。骂不得,赶不得,生怕他一生气毁了整间客栈。
苍晟整了整额发,问道:“我觉得我除了头发以外,其他地方都挺像人的,你怎么看出我是妖怪?”
掌柜抖索索地指了指苍晟的白发,敷衍道:“就、就头发……”其实何止是这一头白毛!
“噢!”苍晟盯着掌柜的白狐皮帽,自说自话揭了下来,“那你的帽子送我吧。”
“行!行!只要客倌您喜欢,怎么都行!”
苍晟把帽子戴上,尽量把头发全都塞进去;就算露出一点白发,人家也会以为那是白狐毛。他自我感觉很不错,得意洋洋地间掌柜:“怎么样?还看得出来吗?”
掌柜立刻摇头,“看不出!看不出!”其实他眼皮往下耷压根儿就没看!
“那就好!谢谢掌柜啦!”
于是,苍晟潇洒的挥一挥手,带着一顶适合时节的狐皮帽,穿着不合时宜的薄单衣,背着一个被棉袄裹的严严实实的小孩,走出了长春客栈,这次是彻底地走出了掌柜的视线。
从冰芦沼到这凡尘俗世已经快五年了,在有趣新奇的游历中,寻找“寄尧”渐渐的成为次要的目的,旅途的快乐倒是成为最大的享受。苍晟自认已经爱上了世俗凡间的生活,决心融入这个世界,至少,想试着过一次常人所谓的“一辈子”。一辈子的辛劳,一辈子的收获,一辈子的感情,一辈子的承诺……
背上的孩子叫苍铭,是两年前在寺庙门口捡到的孩子,现在已经三岁了。带大一个孩子不容易,想当初,就是因为看到他天生拥有很强的灵力,才和寺庙的秃驴们争了半天把这个孩子抢到手,如今一开口就是“阿爹长、阿爹短”,苍晟心里甭提有多美了。
有了个孩子,就有点像个“家”。再过段日子以后,找一个喜欢的地方,定居下来吧!
寒冷的西北风拂过,苍晟一点都不觉得冷,抖擞抖擞精神迎风而上,张大鼻孔吸一口清晨没人吸过的空气,却在风的尾巴中捕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不是仙气,也不是妖气,虽然当即不能确定它是什么,但它随着风传来,逆着风寻去就不会有错。就算不是寄尧,也可能是其他什么意想不到的发现。
苍晟便顺着那股奇怪的气息的指引,一路寻到了西山。
西山,其实是仙乐镇西边一带不算高的山脉,没什么特别的名字,当地的百姓就管叫它“西山”。传说曾经有吃人的蛇妖在那里出没过,所以直到现在都没什么人敢去,西山便成了野兽猛禽的专属地,荒凉阴森,山路都快被野草杂木吞噬殆尽了。
苍铭搂着爹的脖子,望着四周白茫茫的一片,问道:“阿爹,我们去哪里?”
“随便走走。”其实,一到了山上,风顺着山脉乱吹,苍晟已经分辨不出那股味道是从哪儿飘来的了,只好瞎走走。
“阿爹,你什么时候找个娘给我?”铭儿自有点懂事以来就常常问这个问题。
苍晟一顿,心虚的回答:“等阿爹造了房子再娶个娘回来。”
这孩子老爱问这个问题,苍晟常常会跟儿子说后妈的恐怖故事,可是这死小子还是一口咬定要娘亲。
“娘”这种人物又不是说找就可以找到的,撇开感情不谈,在人世间找一个娘,做相公的首先要有一间像样的房子吧!?然后要体面的聘礼,酒席也不能少,还有花轿乐队什么的,连请媒婆说个媒都要塞给人家一笔不小的媒金。苍晟可是两手空空刚从冰芦沼那个世外桃源出来,虽然混了三两年,靠着盗墓有了点积蓄,但是想替苍铭找个娘,还差了一点。何况盗墓有违法纪,不甚光彩,不能干“一辈子”,总有一天要改行才行。
“唉……”苍晟停下脚步,空叹了一口气。
缘分到了属于它的时辰,自然就会出现,何必强求?此时此刻,与其考虑怎么找个妻子,还不如先享受眼前的美景。
山里的雪景很漂亮,白茫茫,清冽冽。站在岩石高处眺望远方,依旧可以看见忘忧湖上那片平实柔白的雪绒毯。雪可以让万物归一,无尘无染,这种空灵的宁静感,同冰封一片的冰芦沼有着相似相通之处……浑然一片,分不清东南西北。
苍晟慢慢的环视,慢慢的转动着脚步,尝试着判断自己的方向,突然发现一个不和谐的奇怪雪堆,似乎有个人缩在树下。他立刻大步大步跑过去,别看他背着个小胖墩,跑步的样子挺笨拙,可雪地上只留下一行浅浅的脚印。
跑到近处,才肯定这真的是一个人,不过,应该早已冻僵了。
苍晟放下儿子,拍掉这人身上的积雪,仔细看看——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居然和自己一样,也有一头白色的长发。五官十分清秀,面容白哲,闭着双目,表情有点痛苦,长长的睫毛上沾着半透明的冰晶,这是宿夜结冰的泪水?还是清晨凝霜的露珠?
他就这样穿着一件脏脏的单衣,光着脚丫,蜷缩在松树下,间隔好一会儿,嘴里微微的呼出一口白气……还活着!?但从他刚才身上堆积的白雪判断,他缩在这里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不是人——这是苍晟的第一反应。因为没有人可以穿这么少的衣服长时间存活在冰天雪地之中。
“喂,你在睡觉吗?”苍晟尝试着问了一下,可是他没有回应,依旧紧紧的闭着眼睛。
好清秀的少年啊,虽然看上去是个妖怪,可是他身上并没有妖气,奇怪了……苍晟模了模他的脸,好冰。掰了掰他的手指,很僵。他这样真的还活着吗?他的额角有肿包,身上也有很多小伤口……要不是鼻子里呼出一点点的气息,苍晟一定会以为这是一具雪地里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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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欺负了?落单了?总之一定是遇到了不幸。
苍晟出于善良的本性,没有考虑太多便决定带走这个少年。
于是苍铭只好摇摇晃晃地跟在爹的后面自己走,因为他的位置破那个“雪人”霸占了。
背着个大孩子挺不方便的,苍晟原本已经打算下山回到客栈,改天再来寻找这股奇怪气息的来源,可路到途中,迷路的本事却让他意外的撞见了原本想要寻找的源头——是一个山洞,走进去一点便有两扇石门挡住,三头狗型的铁锁牢牢的把守着,门上头刻着“绝世情圣常慕之墓”。
炳哈,绝世情圣!?苍晟暗自好笑,哪有人这么题墓碑文的?一点都不严肃,感觉就是在开玩笑。他很想妄加评论一番,可惜身边的人一个才三岁,一个昏迷不醒,只好在心底笑笑就算了。
石门的周围贴着冥界的封印,那股奇怪的气息就是这些封印发出来的,怪不得仙气不像仙气,妖气不像妖气。亦正亦邪,不阴不阳。
可是冥界封住这个墓穴做什么呢?里面有妖怪,还是里面有宝贝?光是绝世情圣这个名号,就激发了某人极大的兴趣,盗墓的兴奋戚顿时冒了上来。
苍晟放下背上的少年,让苍铭守着,自己从袖子里模出一根白色的羽毛,把羽根插进锁孔“嚓嚓嚓”捣弄起来,不一会儿只听得“喀嗒”一下,这锁就开了。
“冥界的锁也不过如此!”苍晟很得意,迈开步伐往里冲,没冲几步就听到“咚”一声巨响,“哇呀!”
一叫惨叫,接着就是苍晟歪着帽子、顶着个肿包折回来了。他没想到里面还有一扇无形门,冥界的墓穴防盗设计果然有点水准。
“阿爹……”苍铭担心的望着爹头上的肿包。
“阿爹没事。”苍晟坚强的摆正自己的狐皮帽,一坐下,反正也不急着闻进去,先想想再说。
洞外又下起了雪,苍晟看了看这天,觉得现在回去有点勉强,会把小孩冻着,于是缩回洞中耐心的等待。他看了看昏迷不醒的少年,怀疑这孩子是不是被冻昏了,索性把他抱入怀里,在地上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就坐在火堆旁为他取暖,不停地搓搓他的小手小脚。疼爱孩子似乎也是他的本能之一。
看着这个奇怪的白发少年,苍晟不禁想起了游历途中时常听到的一些关于人妖混血儿的故事。故事一般都是有一只什么妖怪强暴了哪里的村姑,或是掳走了谁家的闺女,生下一个半人半妖的可怜小孩,然后这小孩一生下来被人嫌弃,被人打骂,最终只好到处流浪,悲惨死去……
每次听到有关孩子的悲惨故事,苍晟的怜悯之心一不留神就会泛滥成灾,如今看看怀里的少年,瘦得皮包骨头,这么冷的天只穿了一件破烂的粗麻衣服,身上还有那么多伤痕,苍晟几乎肯定他就是一个传说中人妖混血的小孩。
这种孩子太可怜,他们缺少亲人的疼爱,没有长辈的关怀,说不定还被自己的亲娘唾弃过……
苍晟决定做善人,好好疼爱他。
他走到洞口从地上捧起了一把雪,轻轻的吹一口气,冰雪变成的香醇的美酒,一滴一滴的顺着指缝往下漏。他暂时将嘴巴当容器,含在口里灌进少年的口中。
饼了不多久,苍晟怀里的少年悠悠的醒了,可惜还不甚清醒,迷迷糊糊的看着苍晟,气息很虚弱。“你……是谁?”
“我叫苍晟,是、是一个……好人。”
少年对着温柔的苍晟,眼神依旧非常呆滞。“那我是谁?”
“呃?”等一下!苍晟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是谁……”少年又轻轻的重复了这个问题。
看着他一片茫然的样子,苍晟心里居然莫名的兴奋起来。看看四周,只有一个不懂事的胖儿子。
既然这孩子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就不用客气!比对一下他年龄的大小,又模模自己年轻英俊的脸蛋儿,觉得认他做儿子不适合,便清清嗓子,理直气壮地冒认道:“你是我的弟弟,你叫苍……伶。“伶俐的伶。
“苍伶……”刚刚在温暖中醒过来的少年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没有提出质疑。
苍晟抱着他往火堆又挪近了一些,疼爱的搓着他的手。“你不小心被山石砸到了脑袋,失去了一些记忆。”
苍铭歪着脑袋看着阿爹,问:“阿爹,这个人是谁?”
“这是你小叔叔,乖,现在别插嘴。”苍晟慈爱的模了模苍铭的脑袋,回过头继续对少年诉说即兴捏造的“渊源往事”。“三年前,我们家住在一座高山脚下小村庄里,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发生了恐怖的山崩,整个村子被埋了,我被压倒的房梁砸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等我从废墟里爬出来,才发现我们的爹娘,还有我的妻子,都已经不幸身亡,铭儿刚刚满月,在他娘的保护下活了下来,而你却不知所踪。我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你破山石砸坏了脑袋,漫无目的地乱走,把人给走丢了。唉……那次山崩让我家破人亡,房子没了,亲人没了,我便带着铭儿开始到处流浪,心想着说不定哪一天会在异乡遇见你。还好老天残忍过后留了点良心,让我在今日得以与你重逢,也算给了我们兄弟俩一点补偿。小伶,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吗?我是你哥哥苍晟啊!”
这段胡诌的故事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加上苍晟认真的演绎,昏迷刚醒、思维迟钝的人一定相信真有那么一回事儿。
不过少年一脸的麻木,也看不出他是相信还是不相信。许久他才喃喃地说:“我不记得你了……我的脑子好乱,好像……好像有一座雪山……”
“对,对,我们村子就是在雪山脚下!”苍晟心虚,立刻抢了他的话,还岔开话题,抚着少年的脸颊说:“小伶,没关系,就算你统统都不记得了,我也不会放着你不管!就算要我去沿街乞讨,也要把你养大。哎……三年了,你真是越长越像我们的……我们的……”他迅速再扫了一眼少年的长相,“我们的娘了……”
少年听着如此伟大的话语,感受到他那温暖的手掌,心头开始热起来,眼神渐渐闪出信任的光芒,苍晟嗅到这孩儿已经步入“圈套”了,打铁趁热,使出强有力的杀手锏——他摘下帽子,散下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如长辈般慈祥的看着少年。
少年看呆了……白色的,和自己一样的……难道这个人真的是自己的哥哥!?
“哥、哥……”
“嗳!”苍晟那个激动啊!这孩子终于张口叫哥哥。
谁知……
“疙、疙瘩……好大的疙瘩……”
“……”原来是在说疙瘩,不是叫哥哥……苍晟顿觉无限悲哀!
少年伸手轻轻抚模着苍晟额头上的肿包,担忧地问:“哥哥,你的疙瘩疼吗?”
唔!?次苍晟可听清楚了!这孩子的的确确叫了一声哥哥。真是太好了!苍晟赶忙回道:“不疼不疼,一点儿都不疼!”
天上掉下一个这么可爱的弟弟,这种好事儿也让他给碰上了,先骗回去再说!他立刻紧紧地抱住这个可爱的孩子,唤着“小伶”,心里满足欢喜,以后又有一个家庭成员了,真热闹。
苍晟对儿子说:“铭儿,快叫叔叔。”
苍铭很听话,张开女敕嘟嘟的小嘴儿唤道:“叔叔。”
少年淡淡的笑了。
于是,这个他就成了苍晟的小弟弟、苍铭的小叔叔——苍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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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这个便宜还不满足,苍晟和“重逢的弟弟”拉了没多久的家常,脑筋又动到那个情圣的墓穴上去了。
他在透明的开卡上来回模索了一会儿,脑子灵机一动,唤来儿子朝上面撒了泡尿,门就显形了……看得见就好办,苍晟又掏出一根羽毛把门给打开了。兴奋的他点了根火把,带上苍伶和苍铭往里走。
“哥……你在做什么?”
“呃……我在干活儿呢。”苍晟做贼心不虚,冠冕堂皇的把盗墓称为干活儿。
苍伶不知道这个哥哥到底是干什么活儿,只能呆呆的跟在他后面,在他撬锁的时候帮他递一下火把。就这样一路撬进去,终肚见到了一口红木镶金的棺材。他这才明白,原来哥哥是干这一行的,
苍晟看到这棺材木质上乘,纹饰精美,这种华丽程度让他异常兴奋,二话不说撬开了棺材盖儿,可惜往里一看,原本准备迎接满目珠宝的双目顿时黯然失色……什么呀,棺材里啥都没有,只有一具干尸。检查他的手指,一个戒指都没戴;翻开他的衣领,没有项链和玉佩;拼开他的嘴巴,连颗金牙都没有,更不用说含什么夜明珠了。
“什么情圣!?连丁点儿的随葬品部没有,根本就是穷鬼一只,没事棺材弄那么华丽做什么!?”苍晟怨气十足,恨恨地看着这具干尸,今天的活都白干了!只好自认倒霉。他刚要合上棺木,忽然瞄上了干尸华丽的衣着,转过头又看了看苍伶的破衣服……苍晟用最恶作剧的心态扒光了这位墓主的衣服,只留了条底裤给他遮羞。
苍伶穿这套华丽的寿衣明显不合尺寸,袖管和裤脚都卷了几圈,再配上他白色的头发,整个人看上去怪模怪样的。
苍晟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儿,待会儿回客栈,哥给你改一下!”
“谢谢哥。”
有时候做一些尝试就会有收获。情圣墓主赤膊之后,苍晟意外的发现他身上有几颗亮闪闪的钉子,上面还镶着红宝石。苍晟拔下一颗仔细捉模,有仙气。
既然有仙气,总归是什么好宝贝!于是他拔下了尸体身上全部的钉子,数一数,一共六颗,不要客气,拿块手绢包起来,全数带走。
苍晟很庆幸没有白跑一趟,在棺材里留下两条鱼干作交换,双手合十,拜了三拜,还虔诚的念道:“打扰了。”
说完,他便带着俩孩子,揣着仅有的收获,丢下那具“果尸”大大方方的走了……
长春客栈。
掌柜正飞快的打着算盘,他在算计前三天客栈一共损失了多少。今天从下午开始,终于住进来几位客人了,临近年底,住店的人本来就不多,有这点生意就算不错了。现在是傍晚,加上过路吃饭的客人,客栈里还算热闹。
眼角一瞥到有人进来,立刻抬头笑脸相迎。
“客倌,您是住……住……住……”
苍晟看掌柜“住”了半天没“住”下去,就点点头自己先应和上去,“对,住店。还是原先那间房吧!还空着吗?”
掌柜僵硬的将眼神移到客栈里的其他人身上,他们只是略微瞅了瞅这位衣着偏少的仁兄,并没有太在意。
还好早上把帽子给了这妖怪,盖住了他的一头怪毛!掌柜松了一口气,很是庆幸,刚想关照他别把帽子摘下来就行,突然发现他身后除了原先的那个胖小子以外,又多了一个面无表情的大孩子——苍白的头发苍白的脸,浅色的眼眸浅色的唇,指甲足有半寸长,再配上一身艳丽的寿衣,一双寿鞋,活月兑月兑就是一具棺材里跳出来的僵尸啊!
客栈里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掌柜惊得目瞪口呆,“他是……”
“我弟弟,在西山的雪地里挖出来的。”
话音刚落,客栈里的顾客如一阵风似的跑了,只剩下“叮铃当啷”丢筷子的余音……
跑了!生意又跑了!掌柜痛心疾首,有苦难言,只能瘪着嘴巴算损失,没料这妖怪出乎意外地善解人意,居然模出一锭白花花的大银子作补偿。这下可赚到了,掌管一下子喜上眉梢,抓起银子咬一下,真的!是真的银子!可转念一想,还是禁不住有点怀疑:这银子会不会是什么石头、粪便变出来的吧?难保等他们人走了之后就变回原形……
掌柜心里有鬼没吱声,收好银子便躲进了厨房。
小二给外头端上热腾腾的鱼头火锅后,回到厨房见掌柜直勾勾的盯着那一桌客人,便上前搭讪:“老大,你说这是只什么妖怪啊?”
掌柜心里只对那锭银子十分介怀,对其他事情没啥兴趣,哼哼道:“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神仙……”
“会不会是狐狸精?”
“大概吧!”掌柜突然想到一个不错的主意,利索的模出那一锭银子交给小二,“明天拿着它去邻镇的市集买点油盐酱醋,找下的钱全部还给我,一个铜板不准少。”
小二掂了掂,问:“这足足有十两,拿它去买油盐酱醋这种小东西?还有,为什么要去邻镇?”
“叫你买你就买!你管那么多干嘛!?快点去上菜!”
“知道啦。”小二端着刚做好的小菜一溜烟儿跑出了厨房。
“客倌,本地忘忧湖特产,清蒸白丝鱼。傍晚刚砸的冰捕的鱼,新鲜的很。”
“谢谢!”
每一次有菜呈上,苍晟都会微笑道谢,让小二觉得这妖怪挺斯文的。想想,这全天下的妖怪也不一定都是害人精,他一时好奇心起,便壮着胆儿搭讪问道:“客倌您似乎特别喜欢吃鱼啊?”——他点的菜全是河里边游的。
“嗯!我最爱吃鱼。”苍晟夹了一大块鱼肚皮放进可爱弟弟的碗中,“伶伶,会剔鱼骨头吗?”
苍伶很乖的点点头,张开小嘴儿咬了一口,看上去有点胆怯。
接着,苍晟又剔了一块鱼肉喂苍铭,小胖子咂着嘴巴吃的可欢了。
这一家子不是很正常吗!?除了长相有点特别,其他方面与常人无异啊!
“客倌慢用!”小二觉得挺有成就感的,今天能主动和妖怪和平对话,这足以成为今后的谈资啊!正准备退下,苍晟突然叫住他。
“小二哥。”
小二立刻笑脸相迎:“客倌还有什么吩咐?”
“白毛的妖怪有很多种,不一定都是狐狸精。”
“哦……”
“还有,告诉你们掌柜,我是诚实厚道的好妖怪,拿出去的银子全是真的,去邻镇买东西换成散钱是浪费时间、浪费脚程。”
“是、是……”小二心里毛毛的,妖怪就是妖怪,除了长相,还是和常人有很大的区别的。
他回到厨房之后,把话转告给掌柜,掌柜立刻闭了嘴,再也没和小二开口搭话,居然异常勤劳地擦起桌子来。
晚饭过后,苍晟一家三口泡了个热水澡。
苍晟他似乎对“家长”这一角色充满了新鲜感,先忙乎完小的,再忙乎那个大的,还细心照料了一下苍伶身上的伤口,拿出药粉轻轻的擦拭着。
苍伶一直安静无语,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茫然的表情让苍晟犯难。
如何才能让他露出开心的笑容?
铭儿已经呼呼大睡了,苍晟拉过苍伶,亲昵的挨着,开始给他修指甲。“你看看你,指甲长得像僵尸。”
苍伶没有反应,只是直直的看着自己的指甲,很长时间才眨一下眼睛,似乎在想些什么——苍晟见小弟弟如此“迟钝”,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随便换了个问题。
“伶伶,跟我说说,这三年来,你是怎么过的?”
苍伶摇了摇头,慢吞吞的说:“我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模糊……常常躲在山洞里,肚子饿了出去找吃的,看见我的人不是逃走,就是冲上来打我,所有人都说我是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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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哥会把你一直带在身边,好好保护你。”苍晟真是打心眼里疼这个流浪的小孩,凑上去亲了一口,“好了,手指甲修好了,轮到脚趾甲了。”
苍伶呆滞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害羞神情,咕嚷道:“哥,我自己剪吧……”
“没事,哥从小就给你剪趾甲,只是你不记得了而已。”
苍晟抓起苍伶的脚腕,搁好了就开始。
等苍伶也睡了,苍晟把油灯挑亮,独自坐在床边。说过要把伶的衣服改一下,轻轻松松把线脚都拆开了,可折腾了半个时辰,非但没把它缝回成一件衣服,反而在自己的手指上扎了十几个针眼儿。
“唉……我的手好笨……”苍晟无奈的抓抓脑袋,决定放弃,明天还是去给伶伶买一套现成的吧。刚想月兑了衣服睡下,忽然听到他半夜呓语。一时好奇,便凑过去听听。
“阿洛……别抓走阿洛……”
阿洛?苍晟有点心慌,皱着眉头认真听他说的梦话,虽然苍伶说的断断续续,让听的人猜不出一个逻辑来,但至少可以肯定他还是有一点原先的记忆,只是零乱不堪。
“阿洛……”苍伶的神色越来越奇怪,到最后开始轻声啼哭,突然坐起来趺跌撞撞地爬下床。“阿洛……”
“伶伶!”
苍晟抓住他,发现他的眼睛睁开了一点点,起初以为是在梦游,可是苍伶突然用力推开苍晟,退到门边,戒心十足地间:“你是谁?”
“我是你哥啊。”
“什么哥?”
“亲生的那种,一个妈生的!”
罢说完这句,苍晟惊讶的发现昏暗的房间内飘起了雪花,它们像气旋一般慢慢汇到苍伶的手中,凝成一支锋利的冰矛,散发着银白的光芒,苍伶矛头一指,冷冷的说道:“我没有哥。”
看着苍伶咄咄逼人的气势,不由得让苍晟怀疑他已经恢复了记忆。那就先退一步吧。
“好、好,我承认我不是你亲哥,我只是你远房表哥!”
苍晟硬扯着自己的嘴角展露出持久的微笑,开始构思远方表哥的故事,可他万万没想到,苍伶根本没让他来得及解释就刺过来,不分青红皂白,翻脸比翻书还快!苍晟急忙张了一个结界保护好苍铭,慌乱之中连栽几个跟头,打翻案几摔破花瓶,万分狼狈的躲那个不长眼的矛头!世人都说好人不是那么容易当的,这下苍晟终于深有体会了,今天真是捡了个麻烦回来,看来没办法了,为了自卫只好来硬的……
掌柜和小二点着油灯躲在楼梯口,犹犹豫豫想上去看看又不敢上去。这三更半夜的,楼上居然传来摔桌子砸窗户的声音,楼板被踩得咯咯作响,整条街都听见了,妖怪们在闹什么呢?万一真砸了东西,那刚才给的一锭银子还不够赔呢!
两人推推嚷嚷终于到了房门口,准备从门缝里看个究竟,没料苍晟就自己开门出来了,头发凌乱,衣服破碎,手臂还流血,他脸上却依旧挂着轻松的笑容,“哟,掌柜的,您还没睡啊?”
掌柜偷看到里头,那个白毛小妖怪倒在地上,窗破了,桌子也砸了,茶杯花瓶碎了一地,吓得他直点头,“是啊……这人老了晚上就容易尿频,尿壶漏了就只好起来上茅房……”
“茅房在二楼?”
掌柜的脑子还算好使,“我、我这不是上完茅房……想到客房取一个临时的夜壶用用……”
“那正好,这边窗户破了,风吹进来怪冷的,能不能换个房间?哦,最好要两间。”
“行……行……小二?”
小二没回应,八成是吓傻了!掌柜大声叫嚷:“小二,快去给客倌换房间!”
“您叫谁呢?”苍晟不解。
掌柜别过头,才发现小二早已经不见踪影,什么时候逃走的都不吱一声,没义气的东西!
小二不见了,掌柜只好自己给客倌换房间。白毛大妖怪受伤了,拿不了重的东西,他还要负责把白毛小妖怪和胖小子背到新房间里去,掌柜真担心他们醒过来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等把客倌都安顿好了,掌柜下了楼,小二才从黑暗的角落里笑嘻嘻的滚出来,很不好意思的打招呼:“老大,刚才我内急,去了趟茅厕,您没事儿吧?”
掌柜斜着眼打量他,“你上下楼梯的速度倒是挺快的嘛!而且声音比耗子还轻啊!”
“说出来有点儿惭愧,我小时候曾立志成为一代大侠,练过点轻功……”
苍晟一边为自己治疗伤口,一边静静的守着苍伶。铭儿已经被安置在另一个房间里,就算再打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罢才的苍伶真的是太厉害了,差点就被他一记扎死,他叉人就像叉一只田鸡那样又准又狠。苍晟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好在苍伶在进攻的时候,不知为何突然倒下,一下子趴在地板上继续酣睡。
看样子,苍伶的身份并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么简单,他白天的失忆和夜晚的举动一定是某种原因造成的,但不管怎样,他的攻击性实在太强了,要是每天晚上这么折腾一下,有十条命都不够他玩的。这么危险的小动物,是不是该丢弃他?可是好不容易把他捡回来,又驯服他叫自己哥哥……再说他也好可怜,丢了他说不定他会死掉的;但是如果他下次刺中自己的心口,那不就得不偿失?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苍晟拿不定主意,有点头大,干脆拿出一个铜板,交给上天决定吧!
“正面是留下他,反面是丢掉他。”
苍晨往上一抛,铜钱在空中翻覆旋转,最后落入他的手中——是反面。
苍晟一看是这个选择,举头望着天花板责怪起老天来。“老天,你真的要我丢掉他吗?你就没有一点仁慈之心吗?”——若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烦,老天也别当了。
这时候,苍伶又开始说梦话了。他的声音妤可怜,字字带着哭腔,惹得苍晟的保护欲又熊熊燃起,一坐在苍伶旁边,认真地监视着他。可当他微微张开眼睛的时候,苍晟又怕怕,想逃走。身子稍稍往后一挪,苍伶就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洛……别丢下我……”
“啥?”
“别丢下我……”
可怜的话语,可怜的眼神,可怜的人。面对这样的孩子,怎么还狈得下心丢开他?
苍晟还是想继续收留他,想照顾他,想退一步做他表哥,还没来得及想更多,苍伶一个突袭,送上一个温柔的……嘴对嘴的……亲吻。他的唇有点冷,可是很柔女敕;他的小舌头很生涩,可是很缠人……这个吻让苍晟这个从冰芦沼滚出来的乡下妖怪受宠若惊,惊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就像下了一场大雪,白茫茫一片。
苍伶慢慢的松口,露出一个甜美至极的微笑,嘴角不明的笑意,双眼迷蒙的眼神,在一瞬间就把某人的魂摄走了……苍伶闭上眼睛,跌回床上继续睡觉,苍晟还没回过神来。
须臾之后,下意识的模模自己的嘴唇,感觉还在做梦。就在一个晚上,他失了两次神,一次是差点破扎死吓的,一次是突然被亲吻惊的……
他看着苍伶可爱的睡颜,不知不觉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心里开始幻想他长到十八岁时的模样。幻想之下只感觉自己的脸越来越烫,拿镜子一照,才发现睑红得像下蛋的老母鸡。
“糟了……我怎么好像……”对一个孩子动了心!?
这种话苍晟说不出口。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横加指责:“苍晟啊苍晟,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起歹念?你虽然不是人,可是你是良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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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苍伶到底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没有人会知道。苍晟把他认定是十三岁,一年之差,也可以稍稍减轻心头的负罪感,这是他惯用自欺欺人的手段。
漫漫长夜,苍晟有点沮丧,他不敢质疑心里的感觉,他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在伶又叫了几声“阿洛”之后,又突然担忧起来。这个阿洛到底是谁?为什么伶伶总是在叫唤“阿洛”?而且还带着别离的伤感……
如果有一天他想起过去的事情,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那个阿洛的身边?那可不行!
苍晟万分舍不得,自私心作祟,双手按住苍伶的太阳穴,尝试窥探他的记忆。
苍伶的记忆很凌乱,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依稀看到有一座雪山,有一片绿林,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在蓝天白云下微笑。也许这个人就是阿洛吧,果然很有卖相,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狐狸精喜欢勾引的对象。
苍晟有点嫉妒,不过只烧了一小会儿就熄灭了,因为他看到那个书生……死了。
记忆里只有这些,快乐的,悲痛的,全都是这个书生的片段。
苍晟松开手,万份同情地望着苍伶。谁说少年就不懂得爱?可怜的小伶伶一定是受刺激太严重得了失心疯……
如果是这样,留着这种残破痛苦的回忆也没有用,还不如彻底忘了它,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孩子。虽然修改他人的记忆有点过分,但是,苍晟不忍心丢弃他,不想再让他茫然的飘荡,如果可以的话,让他成为苍家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相信阿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忍心看到伶活在悲伤的回忆里。
于是,他按住苍伶的天灵盖开始默念咒语。苍晟自认学艺不精,他不懂得怎样彻底抹去一个人的记忆,他只知道一段虚构的、但是完整甜美的记忆可以掩盖住原本残留脑海中阴暗的记忆碎片,这样可以使他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苍晟接下去所需要做的,就是给苍伶一个甜美的梦。
苍伶在一个梦中就度过了欢乐无忧的童年……
童年时光,有着爹娘的宠爱,有着哥哥保护,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村庄里。爹娘都是老实的农民,哥哥懂一点法术,靠这个贴补家用,那个梦一直延续到三年前那次不幸的山崩,之后便是一段空白。然后就在昨日,两人在雪地里意外的重逢了……
匆匆一梦如漫漫十几年,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苍伶揉着眼睛醒了,一看到苍晟亲切地坐在床边,立刻甜甜的笑了。“哥,你已经起来啦?”
看来效果非常好,这孩子看上去一切正常,丝毫没有察觉到脑子里的记忆有什么问题。
苍晟整晚的疲惫在看到伶伶的笑颜之后一扫而空,心里惊叹:好漂亮……原来小伶伶笑起来是这么的甜美可爱,昨晚的辛苦真是没白费!
一看到美人颜,就想到昨晚的吻;一想到昨晚的吻,就期待朝夕相处的未来,虽然现在不应该企图可以和他什么什么的……但是小孩子也会长大,自己又不会老,还是有那个什么什么的可能的嘛!呵呵呵呵……
“哥?你在笑什么?”
“啊?”被苍伶这么一叫,苍晟这才发现自己犯了花痴走了神,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没笑什么。”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模了模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罢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扮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模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这就是苍晟心中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有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找到了寄尧也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了。哦,对了,或许可以让苍伶……算了,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苍晟再一次提醒自己。
这个年,这一家子果然就是在长春客栈度过的。年夜饭很丰盛,一家三口加上一个鳏夫的掌柜和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店小二,一共五个人。苍家的三只吃得快快乐乐,只是难为了剩下的那两位,明明是心惊胆颤食不知味,却还要强颜陪笑。
大年初一,苍晟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告别了仙乐镇。掌柜和小二精神抖擞,一早就起来送瘟神,挥手看着这一家三口院去的声音,两人谢天谢地,跪在财神像前烧香,诚心祈祷今后别再遇上这样的客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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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完了转身回去收拾他们住饼的房间,才发现苍晟留了一个大大的字条,写着:后会有期。
不会真的后会有期吧……
第二章
苍晟一边流浪,一边寻找合适的安家场所,在陆地上没有方向感的他常常多走很多冤枉路。每次苍伶问哥哥为何要绕圈子,他就会说:“良禽都择木而栖,何况是人?去一个地方安家要了解他方圆百里的情况,免得再遇到山崩洪水之类的天灾。”
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于是一家三口走啊走的,兜啊兜,终于在两年后到了一个叫潼州的地方。
潼州城在外没有什么盛名,但只要是看到它的人,就会惊叹这是个不输给任何名城的繁华之地。每逢月半十五,远近的乡邻们就会聚过来赶集,那时候的大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数不尽的马车、驴车出城进城,一直到晚上还会有不休的夜市;再看看它四周的环境,整座城背山临江,颇有灵性。山中青竹滴翠,鸟鸣幽幽,江中烟波缥缈,小舟轻泛;城里头花红柳绿,宅院错落有致,街头巷尾,但闻嬉笑欢语。潼州有如梦中尘嚣,是苍晟心中“凡尘俗世”的标准。
最重要的是大城市里的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苍晟兄弟俩甩着银闪闪的白发招摇饼市,也没几个人觉得奇怪,更不会有人吓得逃走。
于是,他考虑在此居住下来,不料城中竟没有空宅,寻寻觅觅只在临江的地方找到一处没人住的小宅院,几度打听之下,找到了它的屋主,并谈了个价格买了下来。
其实江边的房子也很不错,不用挖坑造池塘,隔日买了一群小鹅仔放养在江边就成;现成的院子里栽上点花花草草,蔬菜瓜果。安排好一个简简单单的家,便可以开始过日子了。
苍伶十五岁了,这两年里,他一天比一天伶俐,一年比一年活泼,苍晟觉得如果按照世俗习惯,应该送他去私塾念点书会比较好,考中状元的可能性很大,结果他没念三天就逃了回来,原因倒不是那一头奇怪的白发,而是夫子教的东西太浅显,苍伶全都会,他也不想考状元求功名,连个秀才都不稀罕,没有必要浪费钱财。
伶伶不想念书也不能勉强,可一年的学费都已经付给夫子了,为了不浪费,苍晟赶紧把五岁的铭儿送进去念书,小是小了一点儿,可让他早点受到约束也好,省得放在家里越来越皮。
苍伶就这样留在家里,每天喂喂鹅,种种菜,一日做三餐,还要洗衣打扫,似乎把能干的全干了,闲得苍晟每天只能在江边钓鱼打哈欠。不是他不想做,只是苍伶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他好,一插手反而给弟弟添麻烦。苍晟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接送铭儿念书,茶余饭后教他耍耍拳脚,练点功夫,当然还要留一只眼睛偷窥伶伶。
有时候他常常会盯着苍伶的背影想,伶伶在以前会不会是那个书生的仆人?要不为什么他小小年纪会做那么多的事情?还有为什么他有时候看上去眼神犀利精明能干,有时候却像个小傻瓜一样整个下午只是啃着玉米晒太阳?为什么他那么喜欢照镜子,居然可以望着镜子的自己坐上一、两个时辰,这种喜爱程度似乎有点变态啊……
但是每次,苍晟的思考总是被苍伶的转身微笑打断,接下去,他无法再考虑正经的事情。隋不自禁的想歪歪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日子舒舒服服的过着,孩子们一点点地长大。
铭儿自从有了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叔叔之后,再也没吵着让爹去找一个娘。这个小叔叔长得好看,待人和善,做的饭菜很好吃,做的衣服很合身,缝的鞋子很结实,总之什么都好,铭儿已经把他当成半个爹了。
苍晟眼看着苍伶就将长大成人,心里的期待越来越强烈。
有时候路过他的窗前,就会不知不觉地驻足偷窥。有一天夜里,苍伶洗澡忘了关窗,苍晟脚底像刷了一层浆糊一般,黏在窗外不肯走了,非常想知道这孩子是否已经“长成”。可惜被苍铭那死小孩发现,大喊有,扑上去拳脚相加,打了半天才发现是自己的阿爹,结果害得苍晟没看成伶伶出浴图。
不甘心的苍晟照著书上弄了一道溺水符,随后带着孩子们去江边游泳消暑,准备把这道符咒用在苍伶身上,等他一溺水就先来个水下的肌肤相亲,再来就是岸上嘴对嘴的送气,乘机吃点豆腐解解馋,不料正耍动手之时,又被苍铭那死小孩突然抱住,脚底一滑,失去平衡,这道符咒施在了自己身上。结果么,自己成了被送气的对象,还被儿子说没用。好在送气的人是伶伶,和他嘴对嘴的来一下,失点面子也无所谓啦!
苍晟的这种生活,总结起来就是:小心翼翼包庇自己的感情,精心设计吃伶伶豆腐,最后总是功亏一篑儿子之手。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也可以让苍晟过得津津有味,每次回忆起来就有甜意上心头。
又一日午后,苍晟把百宝箱里的银元宝掏出来,一锭一锭地摆在桌上细数。剩下的银子似乎不够半年了,要去哪儿干一票才行。这一带向来没有什么达官贵人的墓穴,好不容易上周死了一个老太守,他的墓看上去还不错……
苍伶刚好喂完白鹅走进来,看见哥哥愁眉不展地盯着银元宝发呆,便问道:“哥,钱不够花了吗?”
“嗯。”苍晟沉重的点点头,这就是生活的压力啊,但这是世俗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想过一次真正的二辈子”,就该懂得品尝人生的苦涩。
苍伶笑笑说:“哥,我们去做工吧。”
“做什么工?”
“城里要造座阎王庙,泥匠、木匠、工匠、搬运工,统统都要!一天五文钱。”
炳!一天五文钱!?这不是苦力吗!?苍晟立刻模模伶伶天真的脑袋说道:“免了免了,你还小,不能做体力粗活,家里的开销不用你担心,哥哥会解决。”
苍伶一听立刻好奇的问:“哥,难道你要去盗墓?”这是哥哥的老本行,只是近两年来都没干过。“但是盗墓万一被抓住可就惨了!”这可是亵渎祖宗的大罪。“月出而做,月落而归,模黑行事,再说我技术如此高超,谁会抓住我?”
“那会不会有鬼魂找你报仇?”
“我盗了这么多墓,啥时候有鬼魂来报仇了?再说了,就算有。我也有能耐一掌把他打回去。”
“真的吗?”
“放心,我法力可高着呢。要下要一起去?”
苍伶想了想,对哥哥的担心和对盗墓的好奇心各占一半,便答应一起出工。苍晟很得意,干活有小伶伶在身边,一定特别起动!
就这么定下之后,他把其它东西顺带翻出来整理箱子,其实还有很多珠宝玉器可以卖,但是这些留下来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是苍晟的宝贝。
苍伶看见哥哥对一块普通的玉璜呵护备至,不解的问:“哥,你的这块宝贝玉璜之前不是一直挂在你腰间的吗?你怎么收起来了?”
“来,我告诉你一个故事。”苍晟拉着伶伶坐下,模着手里的玉璜讲起了那个传说,“这块玉璜叫‘梦禹’,应该还有另外半块一模一样的叫‘寄尧’,当两块玉璜合成一个玉璧的时候,就会出现奇幻的梦神,它可以帮你实现任何一个愿望。我一直在找‘寄尧’,可惜,找了这么多年了,什么都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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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玄乎的事情你也信啊?我看这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
“做人么,心里要存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这几年日子过得挺开心,便不再寻找‘寄尧’了”苍晟把玉璜放回箱子,抬头望着伶伶,笑着间:“如果你遇见梦神,你会许什么愿望?”
“如果遇见了,我就希望我永远和哥哥你在一起,每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快乐无忧。呵呵呵……”
苍伶笑了,这孩子还是那么纯真,如果能够永永远远守在他身边,就算不表明心迹也无所谓。苍晟抛了两锭银子给他,“下个月家里的开销。”
几天之后,趁着月黑风高,苍晟带着弟弟划着船到了江对岸,走了十几里路,终于到了一处诡异的山丘。这儿就是前任老太守的墓穴,下葬还没半个月,热着呢。有传言的鬼魂就一定不能再留在阳间。所以干盗墓这一行的有个规矩,要等断七之后才能挖墓。但是苍晟不守规,盗墓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苍伶知道哥哥有点道行,他盗墓从来不用铲子铁锹,单单用羽毛就可以挖出一条小隧道。
这次也不例外。羽毛旋转着,侵蚀着,不一会儿就打通了一条墓道。苍晟带着苍伶钻进去,准备大干一场,却发现墓主的鬼魂盘坐在棺材上模胡子。
这次真的见鬼了。
“呃……我亲爱的宝贝弟弟,哥哥我把东西忘在外面,咱们要不出去拿一下?”
“噢,好。”
两人心照不宣,假装什么都没看见,迅速钻回盗墓洞,像两只慌张的拘崽一样爬出了墓穴。夜风吹过。背后一看,两人同时发现那个老太守面无表情的跟在他们背后。
怎么办——苍伶用眼神打了个问号。
苍晟眉毛一挑——甩了他!
于是两人立刻大步流星,埋头闷走。虽然他们越走越快,可鬼是用飘的。就像一只在他们后面栓了线的风筝,怎么甩也甩不掉!兜了一个大匿子,跳上船奋力划向对岸,终于在过江之后。回头不再看见那道鬼影,两人才放下一颗心。不是说打不过他,只是不想招惹到麻烦。
丢船弃桨之后街回屋子,苍铭正好半夜起来尿尿,一看到阿爹和叔叔就问:“阿爹,这个老爷爷是谁啊?”
“什么?谁?哪儿有老爷爷?”两人慌了。
苍铭指了指阿爹脑袋上方,在你头上面的老爷爷。”
苍伶和苍晟脸上顿时一黑,同时仰起头——原来那老鬼飘在头顶上!
老鬼坐上椅子,笑呵呵的抚着白胡子说道。“我想你们应该看得见我才是。我是本地的上一任太守。姓杨。两位想必是外地刚来的,不晓得我杨某生前两袖清风,死后也没什么值钱的陪葬品,这儿的百姓尊敬我。才为我修了一座不错的墓。”
苍晟满脸尴尬。不好意思地问:“杨太守,真是对不起……我们就是干这一行的。”
苍伶没心情和这老鬼穷蘑菇,直接了当地问:“您怎么还没去阎王那儿报到啊?”
“实不相瞒,我有一个未了的心愿。所以请求鬼差过段日子再来接我……今天老鬼我跟着你们是有事相求。”
“未了的心愿?有事相求?”
“嗯。”杨太守点了点头,“恳请二位帮我了却这一心事。”
“是什么事?”
太守欺了口气,缓缓道来:“四十年前。那时我三十八岁,不但年轻英俊,而且满怀抱负,任潼州太守不满一年。那年夏季发生百年不遇的旱灾,地里什么粮食都种不出来,朝廷救济来的赈灾粮不多,都放在府衙粮仓。我儿子十三岁,天天嚷着肚子饿,我妻子一向宠那小子,背着我去仓库搬了十斗大米。我知道后大发雷霆,觉得玷污了我清官的名誉,丢了我的脸,于是,我当着百姓的面,把他们娘俩赶了出去,把十斗大米送回了粮仓。事后,虽然我赢得了百姓的赞誉,可是我心里一直不好受……灾害过去之后,我偷偷的派人找过他们娘俩,可惜,如同大海捞针,一直都没有结果……”
“杨太守是要我们找你的妻儿?”
“不,不是的。现在潼州的太守你们知道吗?”
“知道一点,也姓杨,听说才二十五岁,非常的年轻有为,之前是这儿的副太守。”
一说到这个,杨太守眼里有点兴奋和自豪,“实不相瞒,他就是我的孙儿。这是我死后才知道的,他到我的墓前祭奠我,叫我爷爷,我这才知道我的妻子没有怪我,只是觉得没脸见我,躲了起来,三年前让考上状元的孙儿回到潼州,要他跟在我身边,学习我的为人处事,为官清廉。唉……我真是惭愧啊!”
“呃……这不是很好吗?杨太守还要我们做什么呢?”
“我的妻子会在三日之后回到潼州,我想请你们帮我通一次灵,我要亲自向我的妻子道歉、道谢。”
“那您跑到贵夫人的梦里不就行了吗?”
“不行,那不真实。我妻子会以为那就是一个梦。”老头子还挺固执,死都死了还这么麻烦。
苍晟念在把人家的墓穴捅了一个洞,被主人逮了正着,怪不好意思的,便答应了下来。唯一感觉不妥的是……这三天里,老鬼似乎打算在苍家一直住下了。满屋子飘来飘去的,很不习惯……
三天后,潼州太守陪同祖母,带着一些家丁丫鬟到了杨老太守的墓前。
虽然几十年没见,但当杨老太守看到那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他的结发之妻,激动得直催促苍晟快一点。
苍晟咳了几下。清清嗓子,从后头走上前去。“杨太守,在下姓苍,现住在潼江边上,因为略懂得一些法术,已故的老太守托我为他通灵。说是有些话要和老夫人谈。”
“你是说我爷爷?”
年轻的杨太守有点不相信,可是老夫人却很激动,拄着拐杖疾步走过来,抓住苍晟的袖子问:“你说我相公在这里吗?我就知道,快点让他相我说话,快点啊!”
“好、好、马上就来。”苍晟闭上眼睛,一念咒语,灵魂出窍,顺手把站在一旁的老太守推进自己的身体。
等到众人看到这位苍大师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惊讶他脸上已是沧桑老者的表情,动作迟钝。他颤巍巍地执起老夫人的手,老泪纵横。
“昭娣……我终于和你相见了……”
老夫人一听这声音,立刻就认出是几十年前的丈夫,扔掉拐杖扑进他的怀里,大声哭起来,“相公,对不起,我来晚了……”
“昭娣,你这些年都到哪儿去了啊。我到处找你……”
“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见你,这么多年我一直躲在乡下。直到听孙儿说你病重快不行了,我才赶过来……可惜还是迟了一步!”
“是我不对,我当初不该为了清誉,狠心把你们娘俩赶走。我内疚了几十年,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向你道歉,昭娣,你能原谅我吗?”
“原谅,我什么都原谅你。”
老夫老妻如此情深意重。让在场的人看得都不禁羡慕连连。只是,看着有点别扭。毕竟那不是老太守的身体。
既然已得到妻子的原谅。老太守便问起其它事情。“昭娣,我们的孙子在这儿了,那儿子呢?”
“儿子在京城做官,已经告了假,路途遥远,但过两天就该到了。”
“真难为你一个人把他们都培养成材……”老太守感慨良多,扶住妻子的肩膀,仔细的端详。“昭娣,你还是很漂亮。”
“你在说什么呀!?老都老了还说这个……”老婆婆娇羞一笑。脸上泛起一层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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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实话,最爱的人永远是心中最美的……”
“哎哟我的妈呀……不行了。不行了!晕了,晕了,”苍晟捂住自己的眼睛,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瞧着自己身体和一个老婆婆打情骂俏,这滋味真是说也说不清楚,跑到后头找伶伶,却见他已经一手捂嘴巴一手捂肚皮,滚在地上笑到抽筋。
“你这个死小孩。居然笑成这样!”苍晟扑过去打他,可是苍伶已经笑不动了,只好任由哥哥打屁屁。
看着苍伶“咯咯咯”的笑,苍晟越发觉得他是多么的可爱美丽。也许在旁人看来,伶伶一头白发和浅色的眼眸有点怪异。但就像老太守说的,最爱的人是心中最美丽的……
“伶伶,你真是我的宝贝啊!”苍晟常常会禁不住像这样有感而发,突然抱住苍伶抒发一下心中情感。但又不敢说得明白透彻。
苍伶也习惯了,眨着水灵的眼睛,依偎在哥哥怀里,顺手玩弄他的头发。“哥,你的头发分叉了。”
“哎,老了……想太多事情,想得头发都分叉了。”
“哥在想什么?”
“想你。”
“想我什么?”
“以后再告诉你。”
“哼。那我也以后再告诉你我在想什么!”两人互瞪了一会儿之后,又打闹起来,像两只打架的野兔子那样在草地里滚来滚
嬉闹一阵后,苍晨过去收回自己的身体。
小太守和老夫人邀请他去府上做客,小住一段日子,其实说穿了就是想让苍晟做灵媒,在老太守和活着的入之间传话。苍晟欣然接受,有吃有喝有人伺候着,能不去吗?
待到老太守断七的那一天,老夫人突然逝世了。但是府里没有悲伤,反而充满了美好的祝福。
苍晟说,老太守和老夫人相互搀扶着走出了大门,让小辈们不要担心,一定要好好为民为国,好好过日子。小太守捧着包糕点冲出来,要苍伶交给女乃女乃,说这是女乃女乃最爱吃的杏仁糕。还有一个红包,要塞给鬼差大人,拜托他们一路上照顾一下两位老人。
苍伶立刻追了出去,还好两位都是高龄。行走有点缓慢,他很快就追上了,而且身旁果然多了两个人,一个穿着黑衣服,一个穿着白衣服。难道说,这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可是,这两个人都好漂亮,一点都不像阎王庙里郡两尊丑丑的塑像。
苍伶顿时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小兄弟,有什么事情啊?”黑无常嬉皮笑脸的打量着苍伶,见他长得可爱,便模了模下巴问,“怎么不说话?难道是我太帅,你看呆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旁边的白无常眼睛一瞪,一把揪住黑无常的耳朵往死里拧。拧得可怜的黑无常连连求饶。“哎哟!小妈!好痛好痛!木耳再也不耍帅了!”
白无常这才放开他。
好凶啊……苍伶又傻了。
还是老夫人间了话:“小天师,还有什么事情吗?”
“有、有。这是您孙儿给您的杏仁糕,让您带着在路上吃。”苍伶回过神,奉上一包糕点,却被黑无常一把抓去。
“这样子老婆婆没办法吃的!”说着,他一把火烧了这包糕点,然后抖一抖,再交给老夫人。“这样就可以了,老婆婆慢用。”
说罢,他又对苍伶说:“没事了吧?”
“还有,”苍伶掏出了红包,“这一点心意请两位大人收下,劳烦二位路上照顾一下两位老人。”
黑无常接过红包,轻轻触碰到了苍伶的手指,顿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但还是笑着说:“知道了,那我们走咯!”
苍伶点点头。“嗯。”
可黑无常似乎还有点恋恋不舍,死盯着苍伶看,“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小兄弟你的姓名?如果有缘……”
“木耳,”白无常大声喝住他,“除特殊情况,不准和阳间的人交流,你忘了吗?”
“没忘、没忘……”黑无常一脸抱歉,朝苍伶挥了挥手,转身雕去,可心里还在纳闷,因为刚才和他手指触碰的那一那,的确感受到了师傅狐右残留下的味道。
可惜苍伶起劲地说了半天,苍晟却不以为然,说那不是真正的黑白无常,只是一般的低级鬼差,因为真正的黑白无常是正神,不会那么无聊出来勾魂,说得苍伶挺失望的。
太守家的活儿一干完,苍晟发现好处来了。除了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以外。还被潼州城的百姓尊称为“天师”。看来从偷鸡模拘的盗墓者转行到降魔驱鬼的天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再加上自己一头奇怪的白发,八卦傅着传着,就把苍晟传成了神秘的“银发天师”,马上就有人高价请他去做法事。苍晟感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和伶伶赶制了几套天师道袍,开始出去接生意。苍伶和苍铭也华丽登场,做起了天师的小苞班。
苍家先是为百姓看看风水,驱魔画符,过一段日子就开始招风唤雨,捉鬼降妖,没多久就成为了全能职业的天师,威名远播,搞得庙里的和尚都没活干。
做天师,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招摇撞骗,出钱请天师的人,有时候寻求的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这种钱最好赚,做做法事、卖卖符咒就行了;如果百姓要求雨,只要贿赂一下江龙,配合着呼风唤雨的阵势,让他们灌点毛毛雨下来。从中赚取一点差价,意思意思即可,也很轻松;不划算的活儿就是真的遇上法力高超的恶妖,斗智斗法斗拳脚,累死累活才赚那么点点钱。这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见到苍伶越战越勇,他体内原本就拥有的能力渐渐的暴露出来,身手干净凌厉,像是一个身经百战之人。
苍晟心里有鬼,总是竭尽所能在第一时间把妖怪铲除了,不留给苍伶出手的机会,他怕灌输给伶伶的记忆出现问题,使他回想起真正的身份,那就糟糕了!不过,这样反而迫使自己把功力练得越来越好,一招之内定轮羸,而最后的结果,是把银发天师的名声搞得越来越响,生意来自四面八方,想挡都挡不住。
虽然苍伶屡次提出出去独当一面,可是苍晟就是不同意。每次都找些理由拒绝他独自外出办事,一直都把他当小孩一样拴在身边,视线里永远有一个苍伶的身影似乎已成了他的习惯。
苍伶也不固执,渐渐的就习惯了哥哥的“过分保护”,心里作祟的时候,还会故意拉着哥哥的手装瞻小,让哥哥充一回英雄,因为哥哥似乎很喜欢做英雄。就这样,天师一做就是五年。
很快一年又将过去。苍家正闲在温暖的窝里等着过年。
这一天是个难得的清闲日,铭儿用功的学昼高难度符咒,苍伶在准备午饭,苍晟窝在书房看书。书到用时方恨少,接到的生意越多,就有恶补博览群书的必要,了解神具法器,妖妖怪怪,阵型法术,总之多多益善咯。
翻着翻着,在一本古书里看到了有关“七瑭钉”的记载,而书里面昼的那七颗钉子很眼熟。他略微回想一下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妙,打开百宝箱,翻出当年在仙乐镇冥界封印的墓洞里顺手牵羊的六颗钉子,对比来看。尺寸吻合,上头镶嵌的宝石也相同……“像,太像了……”如果这六颗钉子真的就是七瑭钉的话……那就糟糕了。
“哥,你说什么东西像?”苍伶偏巧在这个时候走了进来。苍晨立刻合上书,装作没事,笑盈盈的说:“我说你做的菜太香了!”
“你鼻子好灵,饭做好了,出来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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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来!”
这五年来,随着苍家的名声越来越大,一年到头上门有求的客人连绵不绝,最可恶的是还有数不清的媒婆。她们都知道苍大师是个没有老婆的中年男子,而苍大师的弟弟是个适婚的美青年,家里钱多的可以堆成山;人么,除了头发,其它地方都好看!谁能家给他们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所以这些媒婆军团隔三差五地到这儿来坐坐、聊聊,希望能促成点“好事”,来来往往的,江边都被她们踏出了好几条纵横交错的小路。
苍晟看到媒婆就头疼,介绍给自己的就算了,他就烦那些给伶伶介绍对象的,真怕他真的看上哪家的姑娘,提出结婚的要求。还好,伶伶每次遇到媒婆就悄悄的溜走;溜不掉的时候,不是说不急着成家,就说这姑娘不合意,似乎像和尚一般清心寡欲。
如果他哪一天扑进自己的怀里,举着泪汪汪的双目说:r哥哥,其实我喜欢的人是你。”要真这样那该有多好啊……苍晨捧着碗饭,盯着桌子对面的伶伶,一边幻想,一边咬小鱼,一不留神鱼骨头就卡在喉咙里,咽不下也吐不出,只得向伶伶求救。
“哥,你怎么老是被鱼骨头卡到?”
“我也不知道……”苍晟倒进伶伶的怀里,张开嘴巴让他拔鱼刺,其实,这样的亲密接触,苍晟很喜欢,只要伶伶皱着眉头专注地看着自己,这心头就冒出一种实实在在、万分满足的感觉。
拔完鱼刺,苍晟又捧起饭碗开始啃小鱼,铭儿发出疑问?“爹,为什么每次叔叔帮你拔鱼刺,你都笑得像个花痴?”
苍晟差点又被卡到,咳了两下,严肃地放下碗筷问儿子:“你从哪儿学来‘花痴’这个词的?”
“夫子教的。”
“小孩子不要说谎,夫子是斯文人,他怎么会教你这个?”
“我没说谎,夫子说我看着他小女儿的时候就像个花痴。”
“……”苍晟无语,算算年龄,铭儿现在十三岁,个头在同龄人当中比较高,难道发情也会比别人早?
“铭儿长大了。”伶伶模了模铭儿的头,态度很支持,“你喜欢上人家小泵娘了?”
“嗯,我本来就已经长大了,我说过我要娶她过门的,她也答应了。”铭儿非常坦率,扒了口饭又对爹说,“爹,你要帮我准备好聘礼噢!我可不想象你们这样子打光棍!”
铭儿的话引得苍伶哈哈大笑,苍晟则是气呼呼的说:“自己挣钱娶老婆!别想靠你爹!”
“不靠就不靠!你也没啥了不起的,不就是招摇撞骗的江湖卫士嘛。”
“死小于有你这么说爹的吗……”
“我就说!”
“……”
一家人闹烘烘的吃着午饭,苍晟这个做爹的和儿子你争一句,我顶两句,没大没小,没规没矩,让旁人看了笑话。苍伶笑呵呵的吃着自己的饭,也不帮着谁,只是眼神常常会追随着自己的哥哥……
午饭结束,苍晟考虑之下,还是想去确定七瑭钉的事情,于是对正在收拾碗筷的苍伶说:“过几天我想要去一趟仙乐镇。你看你是和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家里?”
“仙乐镇?”不就是当初和哥哥重逢的那个地方吗!?
苍铭削尖了耳朵偷听,一听有机会不去私塾念书,立刻吵嚷:“一起去。一起去!”
“哥去那里做什么?”苍伶问道。
“呃……”苍晟刚想编个理由出来,正好此时有人前来拜访,便拦下话题,先接待位风尘仆仆的年轻人。这样也好,等一下再想一个去仙乐镇的理由。
出乎苍晟的意外,这个登门造访的年轻人正是来自仙乐镇。依他所说,仙乐镇近半年来妖怪作祟,掳走了许多童男童女,镇上陆陆续续请了一些和尚道士,都没能除掉妖孽,所以乡亲们凑了点银两,派了个脚程快的年轻人赶到潼州聘请“银发天师”出征降妖。
听完年轻人的述说,苍晟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捅出的娄子,心虚之下便一口就答应下来,连价钱都忘了开。苍伶作为帮手,自然也要去;而家里因为没人照顾铭儿,所以他也必须跟着去。
这位年轻人替天师一家雇了辆马车,快速向仙乐镇驶去。
仙乐镇是和伶伶相遇的地方。
苍晟带着一份怀念,又踏上了这片土地。镇上的人们为他们准备下榻的地方正巧就是当年的长春客栈。
掌柜和小二都老了一些,但还是很精明,一眼就认出了银发天师就是当年的白毛大妖怪!
只是今非昔比,苍晟的入住不再会把客人吓跑,反而给客栈平添几分光彩。掌柜兴奋至极,拍马道:“大师料事如神,咱们果然是后会有期啊!”说得好像是大熟人似的,他还用最好的房间、最新鲜的鱼虾款待贵宾,命令小二从楼上到楼下,从楼下再到楼上,一路像跟屁虫一样跟在苍大师的后面,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笑,提供无微不至的贴身服务。
小二总是突然出现在身后满脸堆笑地问:“大师,您还需要点什么吗?”这种神出鬼没的本事还真让苍晟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学过轻功。
休息了半天之后,镇上的长者们众集到长春客栈,来和天师叙述这半年来的遭遇。
“事情是这样的,一年前,西山来了两只妖怪,开始只是掳走一些鸡鸭牛羊,掠夺一点美酒果品,我们为了求太平,便每个月给它们送去一些,也就相安无事;可是近三个月来,镇上的小孩子开始失踪,我们在西山找到失踪孩子的鞋子,怀疑是这两只妖怪所为,便请了法师来降妖,没料法师没能耐,反而激怒了这两个妖怪,光天化日之下就抓走了我们的几个孩子……”
苍晟听罢,模了模下巴间道:“你确定有两只妖怪?”
“确定!还是秃顶的!长得像狗熊,没准儿就是熊精!”
“你确定它们是从外地来的?”
“它们说起话来有点其它地方的口音,所以应该是外地来的。”
“这就奇怪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
“没、没什么……”苍晟尴尬的笑笑,表示已经了解全部情况,明天只要一个带路的,其余剩下的就交给他去做。
照此看来应该不是七瑭钉拔除后跑出来的妖怪,甚好!甚好!
苍晟的心里踏实了许多,计昼想等明天收拾完那两只狗熊精之后再去原先的墓洞看看。当然,还要希望明天那两只妖怪不要太强大……第二天一早,大家推举长春客栈的店小二为苍大师带路,因为他逃跑的速度全镇第一。
有一位带路者就够了,可是那群失去孩子的父母亲戚们,拿着锄头耙子执意跟在苍晟后面,一心想要助大师一臂之力,救回自己的儿女。苍晟一直劝他们回去,免得受伤,可大伙儿一路跟到了洞口。还是不肯后退一点,坚持要相妖怪决一死战。苍伶说了半天,终于把这一群纯朴的居民带到石头后面,勤他们看情况而定。
见到人都走到安全地带了,苍晟才敢叫门,那两只妖怪听到叫嚷,懒洋洋的走出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铭儿见状捧月复大笑:“哈哈……好丑,好丑的妖怪哦!”
苍晟假正经,训道:“铭儿,不可以取笑别人的长相。”可他心里却打量:怎么会有这么丑的妖怪?虽然修成了人睑,可眼睛小得像绿豆,嘴巴大得像脚盆,还不如原型的狗熊来的可爱一点!还有这光头,八成是被有法术的人剔掉的,光得寸草不生。到现在还没破解这个法咒,一定是没用的白痴妖怪,呵呵……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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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吵吵嚷嚷?一大早的,扰了我们兄弟二人的好梦!”其中一只凶恶的吼道。
苍晟礼貌的笑笑,上前答复:“我是这儿的百姓请来的法师,特地向二位来要回被你们掳走的孩子。”
熊老大和熊老二相视一笑,根本不把苍晟放在眼里,刚想张口骂人,突然看到东边,“那、那好像是霁雪山的狐狸精?怎么会在这儿?”
“我、我怎么知道?”
正想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苍晟招呼不打一声,掀起一阵冷风,紧接着俩狗熊就看到几道白光,“啪啪啪”几下,嘴巴就扇肿了。
“他是我弟弟,不是什么狐狸精,不要胡说八道!听见没有!?”苍晟阴森森的恐吓他们两个,但是声音压得很低,没有被任何人听到。
“唔唔……”狗熊兄弟见识到厉害了,害怕得一个劲儿地点头,自觉地跪下来认错。
当苍伶跑到哥哥身边,看到两只难看的东西捂着嘴巴低声下气,不由得好笑。熊老大微微抬头近距离看了苍伶一眼,才发现果真是认错了人,不过认错也没有办法,这只高高在上的白毛大妖怪要比当年霁雪山的狐狸精厉害多多,明着打不过他,还是低调一点保命要紧。
“被你们抓走的小孩子呢?”苍晟问道。
“在洞里面。”
“把他们送出来!”
“是!是,”狗熊兄弟慌忙站起来回洞,不一会儿他们牵着四个孩子出来了。这群孩子看上去面色红润,没有受到惊吓,为人爹娘的立刻扑过去模头亲脸,激动得泪水涟涟,谢过天师救命之恩,然后带着孩子迅速下山。苍晟注意到孩子们临走前个个都回过头,朝狗熊笑了笑,挥了挥小手。
……
苍晟好奇的间这一双狗熊:“你们抓这些孩子干什么?”
“镇上的人污蔑我们抓走他们的孩子,一声不响就请了天师想灭了咱俩,我们气不过……就真的抓了几个孩子玩玩,吓吓他们……”熊老大惭愧的低下头,承认自己的无能。
就在这时,人群又回来了,一对中年夫妇跑在前头,又不敢太靠近,隔着五、六丈的距离朝着苍昆喊:“大师,还有我家大宝和二宝,快让狗熊精把我的孩子送出来。”
熊老大似乎特别不喜欢被人冤枉,一下子就怒了,“没了,我们就抓了这四个孩子:你们家那两只小兔崽子八成是自己走丢了!或者是被狼吃了!”
“谁信你们这些妖怪啊!?大师,我们去洞里搜!”
搜就搜,狗熊兄弟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乖乖的带路,把山洞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展示给他们看了,但就是没有另外两个小孩的身影,连块骨头都没有。
这对夫妇怀疑自己的孩子连皮带骨一起被狗熊精给吃了。又哭又闹,赖在洞里不肯走,要大师灭了这两只孽畜。终于,先前被掳走的孩童中,一个女孩子甜甜的开口说:“我们没见到大宝和二宝,熊哥哥每天就带着我们四个人玩呢。”
“对啊,我们就只有四个人。”另一个小男孩也说。
有了小孩的左证,有了苍大师的保证,这对夫妇在众人极力的劝慰下才肯离去,也许真的是野狼把孩子叼走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苍晟看着这两只狗熊的窝囊样,料定他们也做不出什么过分的事。只让这狗熊兄弟发誓从此离开仙乐镇,移居其它地方也就算了。
狈熊兄弟只好自认倒霉。再度背上行囊,寻找新的栖息地。
当地的居民酬谢了天师,在暮色中送别了他的马车,只是不明白这位苍大师为何一定要连夜赶着马车回去,而不是明天一早再出发。
马车一颠一颤的,苍铭很快就睡着了。表面上看起来所有的事情都完结了,但是苍晟并没有离开仙乐镇,绕了一个圈子,把车停在了西山隐秘的丛林中。
苍伶感觉到车停住了,便掀开布帘探出头张望。“哥,为什么我们还要留在这里?是你担心那拘熊兄弟还会折回来报复镇上的居民?还是说……你又迷路了?”
“别瞎说!”苍晟佯装生气地瞪了瞪弟弟,“当年我在这座山上与你重逢的时候,顺便盗了一个墓穴,你还记得吗?”
“记得,我还记得那件花俏的寿衣。”
“对,那个墓穴是冥界封起来的,我当初没什么好拿,就拿走了尸体上的六颗钉子。但我前几天在书上看到,这六颗钉子似乎是镇魂的法器‘七瑭钉’,我想,可能当年的那具干尸里封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妖怪,如果我拔除了,就等于把妖怪放了出来。”
“噢,我明白了,所以你想回到仙乐镇,把钉子插回去对吗?”
“嗯。但是……好像已经迟了。”
“为什么?”
“你下来,闻闻这空气。”
苍伶跳下马车,迎风嗅着空气的味道。“有妖气。”
“没错。我想大宝和二宝不是被狼叼走的。伶伶,跟我去那个墓穴看看。”
“那铭儿呢?”苍晟掀开布帘看到宝贝儿子像死猪一样呼呼大睡,便不想吵醒他了。“让他在这儿睡吧。而且,那妖怪一定不简单,带着他会有危险。”
于是,两人便悄悄地走了。
今夜正好是三十新月,阴气很盛。
幸好苍伶的方向感很好,俩兄弟很快就找到了当年的那个墓穴。
“哥,这个山洞是你当年和我重逢的山洞。”时隔多年,苍伶依旧可以很准确地认出这里。
“伶伶,考考你,你能凭妖气判断出它是什么妖吗?”
每一次降妖就是最好的实践课,苍伶努力分辨空气里的味道,确定的说:“是蛇妖。”
“没错!”苍晟很高兴,“你果然越来越厉害了!”
“好!既然知道它是蛇妖,那就很好对付了!哥,这次让我来吧!”苍伶抽出佩剑曜跃欲试。
“不行。你留在外面,这次还是让我来。”
“要不想办法把它弄出来,洞里面地方小,打起来也碍手碍脚的。”
没有月亮的光芒,林子里很暗,苍伶生了一团篝火,又点了两个火把。翻出一包硫磺开始捣弄。苍晟从怀里模出那本记载着七瑭钉的书递给苍伶看,让他对这种奇怪的法器也略有了解。
饼了一会儿,林子里弥漫了刺鼻的硫磺味,熏得让人觉得不好受。
再静候了半炷香的时间。苍伶合上书,看看这洞里还没什么动静,觉得疑惑,“哥,它会不会……不是蛇妖?”照过去的经验来看,蛇妖应该会“闻香出洞”啊!
“是蛇妖不会错的,这个墓穴可能有另一个出口……”
“另一个出口?”
苍铭一觉醒来,发现阿爹不见了,小叔叔也不见了,林子里空无一人,只有野兽时不时地发出一些恐怖的叫声。
苍铬抓了抓头发,跳下车,遥望远方,似乎有一点点微弱的火光——怎么跑那儿去了?难道说又有妖怪?好啊!有妖怪也不带上我!
苍铭立刻振奋起精神,往山上有火光的地方跑去。他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闻到满林子里都是硫磺味儿,就知道阿爹他们这次抓的是蛇妖。抽出自己的小匕首兴奋起来。如果可以让自己遇到那蛇妖就好了,非但可以让阿爹从此以后不再拿自己当小孩子看,还可以在私塾里炫耀。他已经开始幻想拿着蛇妖的牙齿在课堂里面摆炫了。
很快,他发现自己走的山路是条死路,不能通到阿爹那边,而这死路的尽头,是一个小小的山洞,洞里头飘出的硫磺味很呛人。正当苍铭捉模下一步怎么办的时候,他身后的树上无声无息地垂下一个黑色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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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怎么到现在还没找到另一个出口,。我们还是分头找吧,”
“不用,再仔细找找一定可以找到的。分头找有危险。”苍晟就是这样,喜欢像老鹰一样护着自己的雏鸟,不管这雏鸟长到多大。
“啊——爹啊——救命啊!”突然西面的林子里传来苍铭的惊恐的求救声。
“铭儿!他怎么会跑这儿来了!?”而且还在呼救!?苍晟情急之下抓起苍伶飞上夜空,只有在天空才会找到方向感。
苍伶傻了,黑色的森林瞬间栘到了脚下,千真万确,这不是飞行的法术,哥哥的确在飞……可为什么哥哥会飞?还没来得及想太多,又被铭儿凄厉的呼救打乱了思绪。
苍晟准确地找到铭儿,俯冲回地面。黑暗中,只看到了两个纠缠的人影,是苍铭和……和一具干尸?
苍铭从小习武终于没有白费,在爹和叔叔赶到之前摆月兑掉了那具干尸,只是脸和脖子被干尸的指甲刮出了好多道血口字。
“爹!”苍铭跌跌撞撞冲回爹爹身边,这次真是吓死他了!差点儿就完蛋了!
“铭儿!你怎么一个人跑过来!?”苍晟紧张的把儿子揽到身后,苍伶撕下布条立刻给苍铬包扎伤口,伤口太深了,也许以后会留下疤痕了。
苍晟接过苍伶手中的火把,仔细打量眼前的这具干尸。它的头顶在火光的照射下有个发红光的亮点,那想必就是第七颗钉子了。因为照书上所说,有一颗钉子应扎在天灵盖。还好这一颗是扎在头顶上,藏在头发里,所以才没被发现,这些年来,或多或少限制住这妖怪的行动。眼下要趁它还没有造成更大危害,将它重新封印住!苍铭捂着疼痛的伤口,指着那具干尸。气喘吁吁的说:“爹,用什么硫磺啊!?这根本本就不是什么蛇妖!我捅了它好几刀,它什么反应都没有!哼……哼……”
听儿子这么一说,苍晟立刻明白了,跨前一步,镇定的同干尸说起话来。“你是蛇妖,实体被毁了,于是附在了这个人的体内。但是你却被某个人用七瑭钉钉住了,和这个人永远的在这里长眠……后来因为我把钉子拿走了,镇魂的法力大减,你就可以趁新月阴气大盛之时暂时出来害人!”
“呵、呵呵……”干尸说话了,萎缩的嘴巴里喷出一股股臭气,“没错……那个常家的小畜牲把我封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了,这具干尸就是那个小畜牲的!真是谢谢你把六颗钉子拔掉……j
“不用谢,我今天回来就是想把另外六颗钉子还给你的。”苍晟模出了袖子里的另外六颗七瑭钉。
“我和你无怨无仇,你何不把我最后一颗钉子也拔除了,就当是做做善事。”
“你这妖孽还挺会做梦的,放你出来岂不是谋害苍生?”
“哈哈哈……”干尸大笑起来,“妖孽?你自己还不是妖孽?哈哈……”
妖孽?“你竟敢说我阿爹是妖孽!?”苍铭被刮花了英俊的小脸很是生气,现在有了阿爹和叔叔的庇护,胆子又壮了起来,冷下防手握仁首冲了出去,苍晟根本来不及阻止,眼看着干尸把脑袋送上苍铭的剑刀……
“铭儿!不可以啊!”
可是一切sa来不及了……干尸枯瘦的脑袋被苍铭轻易的削断了。
“哈哈哈……终于让我等到这个机会了……哈哈哈……”干尸颓然倒下了,诡异的笑声一下子充满了阴森的树林,妖气也陡然剧增。燮得很强大。这种强大阴森的妖气,别说是苍伶和苍铭,就连苍晟也没遇到过……
“爹。怎么回事啊?”苍铭真正感到了恐怖。
“它出来了……”苍伶冷静地做了回答,“本来还有一颗钉子可以牵制他。但是被你这一砍,砍断了他和钉子的联系,它自由了……”
苍晟很镇定的环视着四周,“伶伶,铭儿,靠紧我……”
苍铭这下乖乖的听话了,连忙贴到爹爹的身边。
虻妖不停地绕着他们游走,寻找着下手的机会……小孩子还是最容易控制的。
靶到蛇妖一停下来,苍晟突然化作一道白光飞出去,瞬间狂风大作,飞砂走石,火把被吹熄,什么都看不清,只能约莫感到有一道白光和一道黑影在周围飞窜。苍铭惶恐的大叫:“阿爹!阿爹!叔叔。阿爹怎么会这样?”
“不知道……我不知道……”苍伶拉住苍铭顶着狂风往一棵大树背后躲去,他知道这次的对手非比寻常。可能连哥哥都对付不了,怪不得前辈要用七颗钉子镇住它。
苍伶很慌,知道自己现在帮不了哥哥,也许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添麻烦,他赶紧拉着铭儿试图拨到下山的路。
苍铭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万分后悔,在一闪一闪的白光中,突然看到干尸的头颅在狂风中飞到了眼前不远处,他挣月兑被苍伶揪住的衣袖冲过去捡那颗头颅——那里面还有一颗钉子!把它捡回来!
妖气瞬间逼近!
“伶伶,快带铭儿走!”是哥哥的声音。苍伶明白了蛇妖的目的是苍铭,它要找一个身体。可是来不及了,那道黑影尾随着苍铭冲过来,后面的白光阻止不了它。
“铭儿!”苍伶飞身扑了过去……苍铭刚拔出钉子,就被一股很大的力气推出几丈远,手里的钉子也失手掉落了。
头昏脑胀地回过神,匆匆从地上爬起来,回头只看见爹爹傻傻的站在那里看着苍伶,嘴角挂满了鲜血,一直滴到衣服上:。向爹受伤了!?那么小叔叔呢?
黑暗中,“苍伶”颓然的站在林中,一点声音都没了,任风吹动他的衣、他的发丝……僵滞了很久,才渐渐抬起头。慢慢活动着手指,可脸上层露的却是阴沉无比的笑容,“看来,这身体还不错……”
那个说话的声音变了,苍伶被蛇妖附身了……
苍晟不知所措,完全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做。不可以再斗下去了,只要一动手就会伤到伶伶……但又不能就这样妥协,放任他到处害人。
“从我叔叔的身体里滚出去!”年轻气盛的苍铭可不管那么多,冷不防的从后面杀过来,可“苍伶”仅仅是一甩手。就把苍铭振出十余丈,撞上山石,发出闷闷的一声,便软软的瘫了下去。
“铭儿!”苍晟急速飞过去,一搭脉,还好只是昏过去了。而“苍伶”一步一步地走过去,眼中透出冰冷的敌意。
投降——苍晟开始考虑这样的想法。“蛇妖,请你放了我弟弟,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苍伶”邪恶的挑了挑眉。得意地看着这个束手无策的好哥哥。“好啊,我要你不断地给我供来童男童女,我要吸食他们的魂魄,不然我会丧失我自己的心智。”
苍晟此时心中已是悔恨交加,却又无法冷静思考。本能反应作出权衡世事的轻重,不可以为了救苍伶牺牲掉许许多多天真的孩童,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绝不可以做那样的交易!
“你现在和丧失心智有什么区别?”
“有,如果我丧失心智,现在就会把你杀了。”虽然这么说着,可他却捡起苍铭掉落在地上的匕首,弯腰拾起的那一瞬间,他突然僵住不动了,彷佛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压制住他一切的行动。“怎……怎么回事?”
苍晟安置好儿子,站起来紧张的盯着蛇妖。
令他意外的是,“苍伶”很吃力地扔掉了剑,而后利索地抓起苍铭掉落在地上的钉子,用力朝自己的左手背上扎去!“怎么回事!?”蛇妖大声吼叫着,而苍伶却得意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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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休想伤害我哥哥!”苍伶似乎夺回了自己的身体,看来情况有变。
苍晟只听见蛇妖在痛苦的大叫:“为什么!?为什么你的魂魄有两种……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你控制不了我了吧……别再挣扎了……”苍伶痛苦的一笑,苍白的验上挂满了冶汗,走几步。向苍展摊开血淋淋的手,“哥……把剩下的钉子给我……”
“你想做什么?”
苍伶惨淡一笑。“向前辈学习啊,不然控制不住这个妖孽!”
“不可以!”这不是开玩笑,苍晟的脑中一片空白,不断的往后退缩。
“求求你……给我啊,我快控制不了它了!”苍伶痛苦的皱着眉头,蛇妖在他髓内乱窜。可是苍晟还在犹豫……不可以这样,不可以这样!想好要和伶伶过完一辈子的,如果一辈子不够,还可以带他回冰芦沼,相守到永远!
蛇妖开始抓,渐渐又夺回控制权,发了疯似的想杀了那个有钉子的人。苍晟只是盲目的挡着,失去了斗志。
从西山一直打斗到忘忧湖畔,苍伶的袖管被扯破,六颗钉子像星星般撒落在地面上,一见到七瑭钉璀璨的光芒,苍伶又控制住自己,抓起一颗离自己最近的钉子,直接往右腿上扎下去!蛇妖发出痛苦的惨叫……
“住手!”苍晟模上前抱住苍伶,“不可以!你是我的最爱,我不可以失去你,这是我闯下的祸,让我自己来承担……”
“你走开啊,走开!”什么最爱,什么失去,苍伶心神已乱,一把推开苍晟,抓紧一切时间模起另一颗钉子扎进了自己的右月复。
“伶伶!”苍晟再度模回来,却被苍伶一掌打出,跌落忘忧湖。刚才出掌的那一瞬间,是苍伶的眼神,还是蛇妖的眼神,他没看清楚,只觉得周围突然好安静,好冰冷,身体慢慢向下沉……
苍伶无力再去把哥哥救上来,咬咬牙,迅速把钉子扎进了左膝、左肩、右臂……溢出的鲜血快连成了一片,他始终没有吭一声……蛇妖发出绝望的惨叫,凄厉的声音传过了湖面,让湖对岸的居民听得毛骨悚然,怀疑又有妖怪到了西山。
“哥,对不起……再见了。”他抬起头,微笑着用双手举起最后一颗钉子,刺向自己的天灵盖……
那位姓常的前辈,在这样的最后一别,会是怎么样的心情?
他会不会也有很多依恋与不舍?他会不会也因为保护了最重要的人而骄傲的微笑?他会不会也在汩汩的鲜血沿着脸颊流下的时候,无奈的流下眼泪……
西山又恢复了平静。
可没过多久,林子里出现了两团鬼火,隔了一会儿后传来一句鬼叫:“啊——小妈!丙然有人盗了我的墓!”没过多久又来一句:“哇!是哪个不要脸的扒了我的衣服、砍了我的头……”
“你给我安静一点!快看看蛇妖跑远了没!”
“可是你可爱的小木耳被人断成两截、曝尸荒野,你一点都不在乎吗?”
“我管你断成几截!快去找蛇妖!”
没错,这一黑一白的鬼影正是当年在此封住蛇妖的许点和常慕,也就是现在冥界的黑白无常。许点提着白色的鬼火灯笼到处寻找,焦急而又认真,常慕还是老样子,优哉游哉,相比之下,他对盗墓者更感兴趣,要是被他找到,一定送上地狱特产——扒皮抽筋!
许点很快就找到了倒在地上的苍伶,蹲下一检查,身上七颗钉子,就和当年的常幕一样,只是常慕那时候的身体早已死亡,没有血液流动,而眼前的这位浑身都沾满了鲜血,看上去十分惨烈……
看来蛇妖再一次被封住了,还好。原来世上愿意为正义牺牲自己的人不只有木耳一个,这个面容清秀的孩子看来也不错,而且……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他。先唤来常慕再说。
“木耳!快过来!”
“来了!”
“判判的葫芦呢?”
“在这儿。”常慕从腰上解下一个葫芦,蹲下交给许点。一看他怀里的人,立刻两眼放光,“咦?这不是当年送红包的小弟弟吗?长大了一点,越来越好看了嘛!”
“你居然还记得?”
“当然记得啦!我的本领之一就是对萍水相逢的美人也能过目不忘,何况是他这种年纪轻轻头发全白的美人,太有特色了!只是没想到他居然也有我当年举钉自尽的勇气,真是佩服佩服,倘若他日有机会一起共事,一定和他称兄道弟。”
好啰嗦!
许点白了他一眼,这死东西说话还是那么欠扁!若是刚刚认识他,一定会以为他是个轻浮的人,可是相处久了,就会了解到.若真是有美人扑过来,他逃得比谁都快。
许点不理他,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白发青年的魂魄分离出来,和蛇妖永远困在一起还不如把他带回冥界。于是,他照着判判的指示,一个一个地把魂魄球吸出来,可是……发现了一点怪异的情况。这个弟弟的魂魄有两种颜色!一个是蓝的,一个是白的!“怎么会这样?一个人的魂魄不是只有一种颜色吗?”
“那蓝色的不会是蛇妖花零的魂魄吧?”
“不是,”许点摇摇头,“我见过蛇妖的魂魄,是黑色的,带点血丝,而且邪气很重。这个……不管是蓝色的,还是白色的,都很清澈。”
“那这是怎么回事?”
“不清楚……回去问判判吧。”
许点继续吸魂魄球,常慕果然见到了一不小心被吸出来但立刻又送回去的蛇妖魂魄,够黑,也够邪。后又猜测这个身体里面有三个人的魂魄,可是到最后结束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的三魂七魄。奇怪了……
“居然真的是一个人拥有两种颜色的魂魄!”
“是啊,很不可思议。”许点把魂魄球灌进葫芦,摇一摇,倒出来,恢复灵体,变回了苍伶原来的样子,只是昏迷不醒。“我们把他带回冥界,向判判要答案吧!”
“嗯!小妈,我来背他吧!”
“不用了。”许点背上苍伶,头也不回地走了。
似乎有点吃醋啊,每次遇到美人都这样,小妈真可爱,常慕贼咪咪的提着灯笼跟上,伸长了脖子凑到许点耳边间道:“小妈,我的魂魄是什么颜色的?”
许点瞥了他一眼.告诉他:“就是黑木耳的颜色。”
“噢,那小妈的魂魄一定是陈年老醋的颜色。其实跟木耳也差不多啦!我们真相配!”
“谁跟你配了?你走快点!回去派人过来重新设置结界,看好那条蛇妖!”这俩人一路吵吵闹闹,吵回了冥界。
判判皱着眉头看着这个被黑白无常背回来的白发美男,听着许点述说关于他双色魂魄的问题。之后,他查阅很多历史资料,翻过非人类的生死簿,都得不出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他不在生死簿上?为什么他的灵魂有两种颜色?就算是人妖混血的孩子,也不会有这种奇怪的魂魄。
他现在还没有回神,可能像常慕那样要昏迷好几天。
这天,阎王和判判正好去拜见南海观音,便带上这个奇怪的孩子一同上了路。
臂世音,就是“观世事之音”,非但很会算八卦,人也很八卦,天下间的奇闻异录没一则逃得过他的耳朵,就看他愿不愿意帮忙了!众人皆知他是如来座下最嚣张、最恶劣的徒弟,却没人知道“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名号怎么得来的。但愿此次前去正逢他心情舒爽,为冥界解了这个疑惑。
第三章
忘忧湖底。
一条小泥鳅迅速的穿梭在水草之间,大声嚷嚷:“鲤鱼爷爷,不好了!不好了!上面又掉下一个人来!”
第13页
“什么?这么冷的天居然还有人掉下来?!抛上去!抛上去!”鲤鱼精爷爷很不耐烦。现在的人也真是的!老喜欢把人当垃圾一样往湖里丢,这忘忧湖是他的地盘,绝不允许有落水鬼住进来,免得鸟烟瘴气的,不管是失足跌落,还是遭人迫害,反正沉下来自己游不上去的,一律让小鱼精们抛上去!反正忘忧湖是一个溺不死人的神奇湖泊。
于是,一群鱼精簇拥着把溺在水中昏迷不醒的苍晟抛回了岸上。
北风带来了今年冬季的第一场雪,苍晟睁开眼睛,就看到一朵雪花融化在自己的鼻尖上。
好久没见到雪了,潼州的冬天从来不会下雪……上一次见到雪还是十年前,和伶伶相遇的那一年冬天。也就是在这个地方。
“伶伶……铭儿……”苍晟强忍着浑身的疼痛翻过身,爬起来,一步一步走在山路上。沉重的脚步在白雪上拖出两条痕迹。
四周没有声音,出奇的安静,这种安静,就像是一份死亡告知书,让苍晟的心冰凉透底。
他拖着脚步回到刚才的地方,一眼就看到了靠在树下一动不动的苍伶。就和十年前一样,白雪覆盖在他的身上,冰晶凝在他的睫毛上,只是这一次,他连微弱的呼吸都没有了……
“伶,哥哥来了……”苍晟直直的跪下,慢慢地把苍伶搂进不够温暖的怀里,亲吻着他的面颊、亲吻他的双唇,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苍晟才敢毫无顾忌地亲吻他心爱的宝贝……
“伶伶,你没有死,你的魂魄还在这个身体里面,你只是睡着了……别担心,哥哥一定救你出来……”
苍晟温柔的拂去苍伶身上的白雪,他衣服上已成黑褐色的血迹慢慢显现,也慢慢侵蚀掉苍晟的心。到最后,胸膛里什么都不剩下了,空荡荡的。他背起苍伶,接着又找到了昏迷不醒的铭儿,一身是伤的他,艰难的把两个孩子弄回马车。在天亮之前彻底的离开了仙乐镇。
十年前在这里相遇,十年后在这里分别。
如果苍天有眼,一定要让伶伶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几天的马车颠簸,苍晟终于回到了潼州,大门紧闭,概不见客。
苍铭病了,病得很重,在雪地里昏迷让他染上了恶寒,一连好几天都迷迷糊糊的,苍晟因为必须要做另外一件事情,无奈之下就把儿子托付给大夫照顾。
伶伶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安歇。
苍晟化为苍鹭原形,展翅飞翔,背着苍伶飞过千山万水,回到了他的老家——冰芦沼。曾经,他是这里的一只苍鹭。
冰芦沼是一个世外桃源,远离世俗尘嚣,从未有人涉足.很久以前,有一群群成精的白鹤苍鹭在这儿翩翩起舞,日夜欢腾,守望相助,以此为家,从来不知寂寞孤独为何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到最后只剩下苍晟寂寞一人,守着一个无声的世界。害怕孤独的他终于也带着梦禹离开了冰芦沼,希望可以找到寄尧,那样就可以许愿获得永远快乐的时光.不过没想到,自从走入了凡尘世俗,想法就变了,特别是有了铭儿和伶伶之后,快乐成堆成堆地砌起来,以为不再需要寄尧的帮忙,可以永远的快乐下去。
可是现在……
苍晟抬起红红的眼睛望出去,一切还是像从前一样,灰白色的冰芦一丛连着一丛,沼泽的水面凝着一层薄薄的冰,折射着刺眼的日光。他走向水中央,把苍伶的身体小心翼翼地安放在冰芦沼水中,再一次抚模他的脸胧。“伶伶,你先在这里睡一会儿,等我找到了救你的方法,就带你回家……”
说着,他慢慢的退下去,四周围的冰芦渐渐朝这里靠近,一层围着一层,释放出阵阵寒气,这儿很快形成了一座晶莹剔透的冰冢。
把伶伶安置在这里,身体既不会腐坏,也不会有人打扰他休眠。苍晟可以安心的在外面的世界里寻找解救他的方法。相信总有一天,伶伶会回来的……
夕阳里一道白光冲向天空,苍晟又变回原形,朝着潼州方向飞去。
在医馆住了好多天的苍铭终于等到阿爹来接他回家了,小孩子生命力很强,没几天就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精神。但是他发现阿爹变得少言寡语,不爱欢笑,生意也越接越少,常常是把自己关在叔叔的房间里,埋头研究对付蛇妖的办法,或者寻找七瑭钉的有关记载。他还把梦禹重新挂回了腰间.说是要用各种途径救回叔叔。
阿爹说叔叔没事,只是和蛇妖的灵魂缠在一起,暂时没有办法回来。所以苍铭也很努力,非但认真学习各种法术,还尽一切能力扛下全部的家务事,支持阿爹专心研究,早日把小叔叔接回家,恢复往日欢笑不断的生活.
春夏秋冬四季轮转,小孩子转眼就长大了许多,当潼州城的烟火再一次在夜空绽放的时候,苍晟才发现又过去了一年。
没有伶伶陪伴的日子已经过了五年了。
每年新年伊始,他都会偷偷的飞回冰芦沼,在冰冢旁静静的守候几天,同昏睡的伶伶讲述这一年间发生的苦事、乐事。如果没什么可讲了,就会像一个傻子一样,安安静静的看着他。
这五年间,苍晟的见识与法术有了很大的提高,想过拔除钉子同蛇妖决一死战,可把握不是很大。就算胜得了它,还会牵扯到另一个麻烦——苍伶的身体已死,冥界定会插手带走他的魂魄。又想过从七瑭钉入手,可惜研究了五年,没什么收获。再者,就是找到寄尧……
因为苍晟常常想知道未来会怎样,所以学会了一种奇怪的占卜法,用龙骨草的草籽洒在涂过龙血的青铜卦面上,想着心中所算之事,草籽渐渐的会排成两个字,不会多不会少,就两个字。这两个字的意思这就是你所要占卜的结果。只是不能多用,每年只能在龙王生日的当天问一次。
第一年苍晟为了测试准不准确,问了卦象自己家乡何处,答案是“冰芦”。十分准确。
第二年,苍晟问苍家会繁衍到几代?答案是“卅二”,那就是三十二代。
第三年苍晟立刻就问哪里能够找到寄尧,答案是“冥界”。
可冥界不是那么好闯的,里面藏着多少鬼魅妖怪谁都不知道,黑白无常、牛头马面有多厉害,也不知道。而且冥界空洞黑暗,广阔无边,要找到一块小小的玉璜谈何容易。万一有去无回,铭儿怎么办?伶伶怎么办?
苍晟左思右想,又等了一年。
第四年,苍晟问如何才能救回苍伶,答案还是“冥界”二字。这下苍晟困惑了,难道说一定要去冥界寻找寄尧唤出梦神吗?信或者不信,抉择只在一念之间。在犹豫的同时,苍晟已经开始不断收集冥界的资料,偷偷跟踪来阳间办事的鬼差,知道了进入冥界的方法;拜访还阳的人,绘制出了冥界的大致地图;还听说冥界有一个藏宝库,专门收罗天下间的奇珍异宝。如果寄尧在冥界,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这个藏宝库了。
他忙忙碌碌又是一年,苍铭已经长大成人,可以街当一面,完全可以安心的离开,而今年的草籽占卜,苍晟问的是和苍伶的结果,答案是“幸福”,看到这个吉祥美好的预言,这下苍晟完全放心了,一连几天笑容满面,心情舒畅,仿佛苍伶已经回到了身边。接着,他便着手准备,收拾收拾,打算去冥界寻找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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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那个夜晚,苍晟留了一封信和一根翎羽给苍铭,信上就写自己回老家了,什么也没提.他计划着如果真的救回了苍伶,就直接带他回老家成亲!伶伶就算不答应也要磨得他答应!不过,这种事儿要是让儿子知道,不骂阿爹变态才怪咧!还是走了清静……于是,他带好全部的东西掩上门走了。当然,去冥界之前,还要回冰芦沼再探望一下伶伶,一年多没见了,好想他。
第二天早晨,苍铭做好早饭去叔叔的房间叫阿爹起床,却发现阿爹不见了,而床上有一封信和一根不知道是什么鸟的白毛。他急忙拆开信,上面写着:
“铭儿:
有些事情我瞒了你很久,其实爹是来自速方的妖怪,因为好奇,踏入凡人的世界,想过过人类的一辈子。因为缘分。我收养了你,又收养了伶伶,只是你们两个身份不一样,一个是我的儿子,一个是我的弟弟。可能是伶伶的事情给我不小的打击,让我对这凡尘俗世渐渐失去了热情,而你也年满十八,我决定回家乡了。铭儿,请不要挂念爹,爹会一直生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世外挑源。
苍家日就就交给你了,我算过我们家会繁盛三十二代,作为天师,你要记得好好为民除害,惩恶扬善,为我们苍家光大门楣;作为苍家的孩子,要懂得直面自己的感情。不要错失心中喜欢的人。
阿爹留”
原来阿爹是离家出走了,而且,原来自己不是爹亲生的孩子……苍铭念完信,心里一下子变得很失落,想到孤零零的未来,难免有点茫然。再看看那一根羽毛,果然有爹的味道,难道说,爹是一只白色的鸟儿?
第四章
冥界。
阎王送给判判一株幼小的桃树,是从蟠桃园带回来的。不知是谁给蟠桃会定了新的规矩,说是判判这种冥界的判官不够资格,从今往后不能参加。阎王没意见,只是一声不响地弄了一株桃树回来,说是等它长大了,就再也不去参加那个蟠桃会,只要两个人面对面坐在树下,啃着自家种的桃子,一定比在天上惬意逍遥多了!只是现在还不知道这蟠桃能不能在冥界活得成。
判判兴奋的翻出一个精致的大花盆.蹲在地上筛选着阎王从天上带回来的仙土,独自在自己的朗月居后院里乐陶陶的捣弄着。花盆底部的出水洞通常要用碎砖破瓦垫一下,既然这是棵宝贝蟠桃树,就该用好一点的咯!他跑去院子的小杂间,翻出专门存放玉石的箱子。挑出半块青灰色的玉璧,反正只有半块,成色又不好,就拿它去垫了花盆。
朗月居的那间小杂间专门存放判判搜罗回来的“宝贝”,被大家称为冥界的“藏宝库”。但大家都不知道,冥界真正的藏宝库,也在朗月居。浪费了好半天时间,判判终于把这颗桃树移植进花盆,刚忙乎完,一小表差来报,
“石大人,南海捎信来了,让您去阎王殿收一下。”
一听到是南海来的信,就猜到是观音回复五年前双色魂魄的问题,那次把观音给难倒了,他要求把那个孩子留在南海待他观察几日,可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呢!这一留就留了五年。
判判立刻把手伸进池子里随便洗洗,甩着湿答答的袖子跑去阎王殿。
丙然不出所料,除了一封信函,那个年轻的白发小美人也一并送了回来。
苍伶浑浑噩噩还没有十分清醒,朦胧的睁开眼,扫视了一下陌生的周围,很快又沉沉的睡去。
判判差人把他安排在自己的房间里之后,拆开了观音写来的信。信里面只有几个字:洛之遥霁雪火云。
臂音那家伙果然还是喜欢卖弄深沉!真可恶!
判判只好自己捉模。首先是“洛之遥”,是当年的霁雪天将的名字,年纪轻轻就翘辫子,太有名了,应该指他不会有错。所以接下去这“霁雪”就是指霁雪山,是个地名;那“火云”是什么意思?是人名、地名还是物名?叫火云的事物这么多,从何查起呢?
就在这时候,苍伶哼哼了两声,睁开眼醒了,虽然脑子糊里胡涂,可还是一眼就看到坐在床边冥思的人不是哥哥,是一个奇怪的陌生人,不由得一下子瞪大眼睛望周围扫视,不认识,帐子不认识,案几不认识,花瓶不认识,茶杯也不认识,连窗花的样式都没见过!他心里顿时慌张起来,“这是哪里?你是谁?”
“噢?你醒了!”判判折好信纸,朝着这个孩子微笑,“这里是冥界,我是判官,叫石卿。”
“我死了吗?”
“当然死了啊。”判判模了模这个胡涂孩子的脑袋,头顶上扎了一颗三寸长的钉子能不死吗?
苍伶好生佩服这人居然可以微笑着说“当然死了啊”,而且使用如此愉悦的语调,简直就是把死亡当成人生一大乐事.发呆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想到蛇妖,想到哥哥,想到铭儿。
“那我哥哥呢?”
“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
“我叫苍伶,苍天的苍,伶俐的伶。”
“噢!苍伶啊,我还不太清楚你的来历,你先告诉我你的名字,生辰八字,再是你的籍贯,你的父母,或者哥哥也行。”
苍伶坐起身来,揉了揉沉重的脑袋,总觉得自己睡了很久很久。判判趁此跑到书桌前,准备笔墨,可是发现自己的笔写秃了,便匆匆打开书柜,里面大大小小堆得像小山似的锦盒轰一下全塌了下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判判尴尬的朝客人笑笑,蹲下来翻东西,这些都是人家拍冥界马屁送来的文房四宝,因为实在太多,平时也懒得整理,乱七八糟全都堆在里头。翻了几个盒子没找到合适的,随手打开了一个红色的锦盒,才发现是很久以前捡回来的那支断笔,虽然接上了,但是始终邪里邪气的,没办法拿来写字。就一直搁弃在书柜里。判判匆匆一瞥,又把它合上,可很奇怪的,整个盒子突然震动起来!
“怎么回事儿啊?”判判再次打开锦盒,没想到这支银笔急匆匆的飞了出去,重重戳中苍伶的脑袋!
“啊呀!”苍伶吃痛的大叫,他捡起笔质问判判,“你干嘛拿笔扔我?”
“我、我没扔你……是它自己飞出来的……”
笔怎么会飞?苍伶有点生气,抓起笔走到书桌前,摊平了一张纸,随笔沾了点墨就写起来。这下判判又疑惑了,为什么这支笔之前连墨都沾不上去,而到了他的手里就可以写字了呢?
他终于想起来这支笔是在霁雪山捡到的,那是洛之遥的地盘,那就是说,这支笔极有可能是洛之遥的,有灵性,认主人。而眼前的这个人是洛之遥的后人的话,一切也就合情合理了。
?等一下,如果他真是洛之遥的后人,那一定是一位能人,倘若可以留在冥界当差的话……嘿嘿嘿……我真是太聪明了!
判判下一步还没确定怎么走,就已经开始盘算第二步、第三步了,一想到日后可以把苍伶留下来为冥界效力,不禁喜上眉棺、喜形于色。
苍伶用最快的速度写完自己的详细,搁下笔“唰”地把纸交给判判,面无表情地说:“写好了,我要回阳间探亲。”
看样子这家伙心情有点不佳。这也难怪,没有人在死了之后还乐颠颠的——除了常慕。
“那你等等,我必须给你核实一下数据,让你入了鬼籍,你才好上路。”说完,他拿着纸片跑了,临走还不忘开门叮嘱,“你别乱跑啊!这儿很危险的,乖乖等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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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伶东张西望了一下,也不敢随处乱走,只好乖乖听话等在原地。
他趴在桌上,单手托腮,打量着陌生的环境。窗子外面很黑暗,又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空中,可是这月亮和在阳间看到的月亮有点不一样,特别大,特别圆,还固定在一个地方纹丝不动。看着看着,月亮就变成了哥哥的脸胧,挂在天上不好意思地笑着,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耳边突然响起哥哥的声音说:“你是我的最爱,我不可以失去你!”
咦?这是哥哥什么时候说过的话?
苍伶不太记得了,将信将疑,就把它当成梦里面的对话。其实哥哥又何尝不是自己的最爱,曾经不止一次的想,如果这辈子能和哥哥一起终老,那该有多好。只是,最后那一天所发生的种种事情,让苍伶不得不怀疑哥哥并不是一个平凡的人。
如果哥哥不是凡人,那他会是谁呢?是神仙?还是妖怪?
还没有想太远,判判就回来了,核实数据的速度不算慢。
他带着凝重的表情推门而入,但是凝重的有点虚假。“苍伶啊,你的资料都是假的。”
“怎么可能?”
“我不会骗你,其中的虚实,可能要去问你哥哥了。”
“那你现在就放我回去,我立刻去找我哥。”
这下正中判判之意,他摇摇头说道:“不行,不行,你没入鬼籍,就是孤魂野鬼,按照规矩必须把你收入背阴山,不得去阳间,也不得转世。还有,就算你入了鬼籍,也不可以随便回阳间探亲,有规定的日子,清明、重阳、冬至,再加上你本人的忌日。”
“这是什么规矩啊?我不管,我就是要走!”说完苍伶就要往外街,判判又把他拦了下来,“你别急呀,我有一个别的办法。”“那你快说啊!别磨磨蹭噌得像个小老头似的。”“什么?你说我像小老头?”判判做了这么多年的神仙,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他,一下子受到刺激连退三步。
苍伶看他那吃惊样,转过头挠了挠耳后,想来想去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判官大人,你快点告诉我那个别的方法啊,我真的很急。”
判判摆正心态,反正对于凡人而言,自己的确是老妖精了,就慢悠悠的说:“你先加入我们,成为冥界鬼差的一员,我就可以安排你去跟着无常鬼勾魂,顺道去你老家走一趟,看一下你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苍伶急着回阳间,来不及多想成为冥界鬼差有什么不好,赶忙问:“好,那要多久……”
判判伸出三个指头,承诺道:“不出三天。”
才三天而已,还行,苍伶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判判一看奸计得逞.便借口给苍伶办入籍手续闪出了屋子。
三天之后,苍伶有了自己不死的身体,分到了两套黑色鬼差服,他不太喜欢,因为穿在身上,一头白色的头发格外显眼。
判官果然很守信用,苍伶第一天上任就让他先跟着去潼州勾魂的无常鬼回到了家乡。
潼州还是老样子,人声鼎沸,热热闹闹。苍伶一有空闲,就迫不及待地冲回江边的小宅。他要快点告诉哥哥,自己在冥界做鬼差了,让他不用难过!
他直接进了院子,看到一个有点陌生却又很熟悉的人摆弄着桃木剑。
为什么这个人看上去像是十七八岁的苍铭?难道他在几天之内长大了?
“铭儿?”苍伶轻轻的叫了一声,不太敢确定。他根本就不知道,他已经离开了五年。
苍铭抬起头,很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白头发的人。
“天哪……你是小叔叔……”激动的苍铭说不出话来,这个清秀的身影连同阿爹的身影一起:永远刻在脑海中。可是阿爹不是说,小叔叔和蛇妖一起被封住了吗……怎么会……难道说,阿爹把他救出来了?
“铭儿!”苍伶笑着扑过去,“你怎么长这么大了?”
“我十八岁了,当然又高又大了!”
“十八岁?”铭儿不是才十三岁的吗?
“叔叔,这五年来你都在哪儿啊?”
“五年?”
“对啊,正好五年了。”
苍伶呆住了,这怎么可能?虽然自己一直昏迷不醒,但还是有一点朦胧的意识,怎么可能一睡就是五年?可是,苍铭的个头明明白白的摆在眼前……谁可以出来解释一下?“你阿爹呢?”
一问到阿爹,苍铭露出了很多的眷恋和不舍,难过的说:“阿爹两天前离开了。”
“他去哪儿了?”
“他没说,只留了封说自己是妖怪,要回山里去了……我刚才看到你还以为阿爹把你救出来了呢!”
苍伶听铭儿这么说,才确定哥哥真的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就算知道这个,苍伶对自己的身世依旧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想知道哥哥的老家在哪里。
“铭儿,你阿爹有没有留下一点线索,告诉你他回哪儿去了?”
苍铭想了想,“有!你等等!”
说着他飞奔进屋,然后又飞奔出来,拿出一封信和一根白色的羽毛交给苍伶。“就是这个,阿爹留下的!”
苍伶念完信,才知道自己是哥哥收养的,可为什么有童年的记忆?他怎么想都理不出头绪,烦躁之下也不再去想这个问题,拿过羽毛,仔细的看了看.嗅了嗅……果然有哥哥的味道,这是苍鹭的翎毛,难道说哥哥是一只成精的苍鹭?
他心中有了点谱,打算日后回到冥界好好调查。想把这翎羽还给铭儿,拿捏在手里却依依不舍。
苍铭十分善解人意,看出了小叔叔的心思,便笑着说:“叔叔,我觉得这根羽毛还是放在你那边比较好,你带走吧,”
“这不太好吧,这是你阿爹留给你的……”
“自从你走了之后,爹整个人都变了,常常对着天空发呆,晚上睡你的床、抱你的枕头,口里常常念着你的名字,每次吃饭他都会多盛一碗,多摆一双筷子;每次洗衣服的时候会洗一件你的衣服,洗奸了晒,晒好了洗;洗破了就去照原来的尺码再做一件;就连他走的时候,这根羽毛也是放在你用过的枕头上的!”
“那我来保管,我找到哥哥一定通知你……”强烈的思念让泪水开始打转,同行的鬼差在院外催促他快一点,还要去几户人家勾魂呢!苍伶将翎羽小心翼翼地塞进胸口,告在冥界保护好苍家的子孙后代。如果有空,请他来找我,我很想他……”
人生在世,难免一死。如果来生遇不到哥哥,那转世也没有意义,还不如留在冥界永远当差,说不定哪年哪月哪日,就会在某一个地方再次相逢……苍伶默默转身,走出了院子,很快消失在空气当中。
无常殿。
常慕精神奕奕,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着装准备出发。前两天执行降妖令的时候,许点为了保护常幕不慎受伤,月复部挨了一刀,大家看到常幕抱着他回来的时候都觉得很奇怪,平时嘻嘻哈哈的常大人慌得六神无主,一路从鬼门关跑进来大叫“判判救命”,急得判判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天大的祸事,一边束着裤腰带一边从茅房里冲出来。而平时不苟言笑的许大人倒是挺高兴,居然露出难得一见的迷人微笑,在常大人的怀里痴痴地欣赏着他焦头烂额的表情。
后来,常慕才知道肚子上被戳个洞没有大碍,让鬼医看看、修养半个月就成了。只要魂魄不散,被打成肉泥也没关系,这次是自己紧张过度,被大家当成了笑话看。
许点坐在床边,不耐烦地瞪着常慕:“你去降妖,不是去相亲,你对着镜子照半天烦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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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慕一下跳到许点面前,拉拉他的女敕手,“我这不是舍不得走嘛……在你面前多晃几下你都嫌烦。人家都说受伤的时候会流露出最脆弱的一面,你怎么还那么凶啊?”
“你快点滚,别让一帮子兄弟在外面等你!”
“我官儿比他们大,他们等我是应该的,难不成还让我等他们啊?”
“你……”许点一生气,月复部一阵剧痛,一下子拧住眉头捂住伤口,吓得常慕立刻搂住他的双肩。“小妈,你没事吧?”
许点白了他一眼,转过头不说话。这招很有效,常慕立刻耷着脑袋积极认错,“对不起……木耳再也不惹你生气了,木耳这就走……”
虽然嘴巴上说“这就走”,可是常慕赖了很久还是没有动,许点回过头刚想问他怎么还不走,一看到他的眼神突然变得柔情似水,糟了……又要来了!
丙然,常慕认真的说:“小妈,不管鬼医说这个伤有多么的不要紧,我就是紧张你,你一皱眉我就担心,你一喊疼我就揪心,如果可以,我真想这半个月每天部守着你,寸步不离的……”
搂着肩膀的双手慢慢的移到了脸颊,常家的小孩就是常家的小孩,与生俱来的浪漫天分让人难以招架。常慕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吻了下去。
相处这么久了,也知道这只木耳总是忽然间变成绝世的大情圣,说些很中听的话语,然后来些卿卿我我的举动。每到此时,许点就拒绝不了他,今天亦是如此,而且还在这个温柔的吻结束的时候害羞的低下头,轻轻地说:“路上小心。”
“嗯。小妈,那我走了,在家好好待着,专心养伤。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不用带好吃的……早点回来。”
“嗯!”常慕又在许点额头轻吻一下,带上自己的镰刀,又带上一串香蕉做路上的零食,掩上门,大步大步走向集合的地点.
罢踏出无常殿,众兄弟过来说,判判在轮转厅,有事情要商量一下。于是常慕便同大家一同前往,还不忘把怀里的香蕉分给大家一同享用。常慕的多金和慷慨是他获得绝佳人缘的根本要素,因此,只要许点一有风吹草动,他立刻就会知道。随机隐变,把这个别扭的小妈吃得死死的。
判判在上面眼大家说一些纪律问题,这是常慕最不爱听的,耐不住性子就开始在下面吃香蕉,等上面说完,他模模嘴巴,随手把香蕉皮一扔,带着众兄弟走了。还留下一句:“判判整天啰啰嗦嗦,像个小老头似的。”
很不幸,这句话灌入判判的耳朵,使得此人在原地发呆反省良久……
第五章
苍晟穿了一套夜行服,带了黑色的面罩,悄悄的潜入了冥界,黑色是最好的掩护,别说其它人,就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只可惜,他没走多久就迷失了方向。他打开自己先前绘制好的地图,点亮小蜡烛为自己确定方向,可蜡烛又小又滑不好捏,毛手毛脚的苍晟一不小心就把蜡烛翻到了地图上,火“轰”一下的烧起来,他赶忙把火踩灭,可是整张地图烧剩四个角,最重要的东西已经没了。
地图没有了,还是先撤吧,可是兜了几个圈子之后,他发现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既来之,则安之,不能退就向前进!反正最后可以和伶伶双宿双栖,怕什么?
还好走了拘屎运,或者讲好听点——皇天不负苦心人,半个时辰之后终于被苍晟走对了路,看到了冥界的庞大的建筑群,“阎王殿”的牌匾从老远的地方就可以瞧见,镀金的字果然不一样,藏宝库一定就在附近!不过越接近中心地带,巡逻的鬼差就越多。苍晟找不到空隙,就鬼鬼祟祟的绕到后面,决定从后方深入。
一队鬼差提着灯笼走过,带队的人提醒下属:“这几天阎王大人都不在,大家机警点儿!知道吗?”
原来阎王不在,真是天赐良机!
那带队的人又说:“今日黑无常大人出去降妖,白无常大人又有伤在身,你们谁要是偷懒出了状况,我就扒了谁的皮!”
哟呵!原来黑白无常都不能用啊!
这下苍晟乐歪了,龙骨草的占卜果然准确!他模了模腰间的梦禹。仿佛已经看到了寄尧在向他招手。
等着一队人马走了过去,苍晨翻上墙头,可他还没跳下去又退了回来,受惊过度贴在墙上拍胸脯。这堵墙的另一边,一只长了三个脑袋的彪形大拘正在打呼噜,太可怕了!
没办法,苍晟沿着墙壁走了一段,离那狗有一段距离之后又爬上了墙头。
这堵墙里面似乎是冥界的膳食房,一个厨师样的胖鬼差端出一大锅红红的东西交给一个鬼差,“小三的午饭。”然后又端出一盘很精致的菜肴交给另一位,“石大人的午膳。”他想想又叮嘱道,“如果他不在他的房里,记得去藏宝库看看,说不定在那里头,别又说他人不在把这饭菜送回来!”
藏宝库?哈哈哈……苍晟捂着嘴巴快笑不动了,这么快就可以找到蔽宝库!真是天助我也!
那送饭菜的鬼差一走,苍晟立刻尾随而上。
送饭的鬼差走到了一个叫朗月居的地方,刚要进门,遇上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恭敬道:“许大人,您过来了。”“嗯。”许点一看是判判的午膳,便端了过来,“我替他送进去。”“大人,您的伤不碍事儿吧?”“不碍事。”“要不要把您的午膳也送到朗月居?”
许点想了想,和判判一起吃饭也不错,就点头答应了。之后,小表差折回膳食房,许点便进了门。
苍晟瞅了一会儿,鬼鬼祟祟的飘进这个园子,像一个影子一样躲在角落小杂间的后面。
这个园子很简单,主屋不算大,窗格门廊雕琢朴素.一点都不张扬,像是一个蔽宝贝的地方;园内一池清水,几棵桂树,几处盆栽,再有一个八角亭。
判判拉着许点去八角亭用膳,一坐下来就问起伤势。“许点,你伤没好就到处乱跑,被木耳知道了不太好吧?”
“我坐一会儿就回去。他不会知道的。”
“你现在是不是很听他的话?”
“哪有……”许点的脸蛋儿立刻刷红,申辩道:“我只是懒得和他这种小孩争执。”
“哈哈哈……你脸红了!”判判正取笑的高兴,小表差送来了许点的午膳。
许点一看,全是些清炖、清蒸、清炒的东西,这几天嘴巴味儿淡,看着判判那份是红烧、蜜汁、酱卤,眉头一皱,质问道:“为什么石大人的菜都是红烧酱卤,而我的全是些清清水水的东西?就算我官级没他高,也不用差这么多吧?”
这小表差是个新人,被许点这么一问,浑身紧张起来。“回许大人的话,常大人临走时特别来膳食房吩咐过,他当时是这么说的——‘不准给我的小妈做有酱汁的菜,不然他白白的小肚皮上会留疤印,我看起来不够赏心悦目。谁要是做了,我拿他喂小三!’”
许点憋着嘴不说话,用筷子捣了捣,发现每道菜里不是有木耳丝,就是有木耳片,于是又问:“为什么每道菜里都有木耳?”
“这也是常大人的吩咐,他说:‘每道菜里给我加一点木耳,我要让我的小妈吃饭的时候都想着木耳。哈哈哈……。”这小表差非但语气学得很像那个死东西,连狂笑的声音都很像!
许点好奇的抬起头问他:“你来地府之前是干什么的?”
“我、我是杂戏班的,以口技为生……”小表差擦了擦冷汗,又说道:“常大人还有句话要我转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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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他说这鱼汤里的鱼是他花大钱从天池千年鱼妖那里买来的冰雪鱼,很补的,让您别浪费了。”
“知道了,辛苦你了。”许点挥挥手让可怜的小表差退下,拿起调羹很认真地在鱼汤里捞了几下,才捞到一条小指头那般大小的小鱼儿。还真是没见识过……
判判看着他疑惑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出来。“你看这么小的一条鱼,能熬出一大碗比羊女乃还浓稠的汤,还在怀疑什么?人家木耳的一片心意啊!你快点吃吧!再不吃就要凉啦!”
许点浅尝了一口,味道果然鲜美无比,从来没有吃到过。想想木耳,心里头顿觉幸福洋溢,在判判面前也忍不住笑得比蜜还甜。
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满足的咂咂嘴巴,搁下汤碗,才发现判判坐在对面咬着筷子流着口水眼巴巴地张望着。
糟了,忘记给他盛一碗了……
苍晟强烈期待着这两个人吃完饭能走出去走走,可是他们俩吃好之后聊了起来,一点散步的意思都没有。他等不下去了,撬开后窗户潜了进去。如果说这儿有藏宝库的话一定是在屋子里!
可是这屋子中间是会客,左边是书房,右边是卧房,家居布置古朴简单,看不出这其中会有一个藏宝库。苍晟推断一定是暗藏机关,于是他一会儿敲敲地砖,一会儿转动架子上的古董,一会儿又掀起墙上的字画,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找到。
他开始犯急,像个别脚的贼一样到处翻箱倒柜,打开书柜大门。没料“哗啦啦”一下,里面堆得像山一样的锦盒子全砸了出来,坍方的声音惊动了屋外的那两个人,就听得他们说“什么声音?”,接着就是匆匆往这儿来的脚步声。
倒霉!谁的书柜弄得这么乱!
哎!也不是抱怨的时候,行踪暴露,逃命要紧!
苍晟调转方向拔腿就跑,许点冲进屋内看到一抹黑色的身影窜出后窗,想也没想,迅速追了出去。
判判紧跟着跑进屋,一看房里的东西乱成一堆,赶紧发出警报,发令追捕。
判官大人命令一出,一帮子大大小小的鬼差蜂拥而出,一群将冥界各个出口全都封死,连只蚊子的魂魄都不准放过;另一群则尾随许点狂追那个黑色的鬼影贼伦,个个面露杀气,居然敢闻进温柔可爱美人判的房间伦东西,这是不可饶恕的事情!苍晟穷途末路,像只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最后破重重包围,困在一个他不认识的地方,上天无路,入地倒有几个坑,只是这几个大坑好像深得不见底,掉下去大概会摔死!
他下意识的模模腰间的梦禹,居然没了!什么时候掉的都不知道!心里顿时慌乱如麻……
怎么会这样……不是说寄尧就在这儿吗?不是说到这儿能救回伶伶吗?不是说会有幸福的结局吗?可是现在……好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许点一路追一路捂着月复部,伤口的剧烈疼痛让他力不从心,好在终于在支持不住之前把这可恶的贼伦困在了轮转厅。喘了口气之后,拿起驱魂挥指着苍晟,“毛贼,竟敢到冥界来偷东西,胆子倒不小!”
苍晨不想说话,打量四周,找一个空档决定变回原形先溜,不料此意图被许点发现,他飞身街上来拖住自己。
判判骑着小三也及时赶来,一看许点相毛贼扭打成一团,弓箭手都不能放箭。而且,许点有伤在身,怎么可以这么胡来?
“许点!你的伤还没好!给我撤回来!”
可许点不听话,判判看的干着急,不得已模出了袖子里暗藏的金蝉。判判的金蝉原本是用来射树果子的,已经练得百发百中,现在这种情况,他决定用来射一次妖怪。于是将全部是精力凝聚在眼神上,只要一逮到机会就准备出手……
苍晟发现对手一袭白衣,拿着白色的掸子,腰间又渐渐溢出血色,猜测他就是受伤的白无常,心有不忍,出掌力道瞬间收缩了三分,可谁知许点已经撑不下去,闭上眼实实受下这一掌,这一掌足以把虚弱过度的许点的灵魂振出体外,而与此同时,判判射出金蝉!结果他眼睁睁地看着许点的魂魄飞出体外,眼睁睁地看着它穿过许点胸口,打散了他的魂魄,微而砸中苍晟的脑袋!
苍晟被砸得眼冒金星,连退几丈,只看到满天的魂魄球到处飞散,赶紧护住了撞到自己鼻子上的那一颗。昏头昏脑的他脚底一滑,身子就失去重心掉下去,可居然不是掉到地上就算了,身体无限下坠,往后一看,一个无底的坑洞,往上看,让他脚底打滑的元凶掉了下来——一块香蕉皮。
“谁扔的香——蕉——皮!?”
判判吓傻了,他没想到那个时候许点的灵魂会破体而出,正好被金蝉击中……好在尚有一丝理智残留,立刻吩咐几个经验老道的鬼差把许点的魂魄球收集起来。鬼差数了一下发现大事不好,慌忙回禀:“石大人,少了一魄!少了一魄!怎么办!?”
判判被他们叫得心慌,仔仔细细看过,才发现真的少了一魄!“怎么会这样?快仔细找找!”
“是!”
冥界上上下下的鬼差全员寻找白无常的魂魄,任何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判判捧着许点的魂魄慌得掉眼泪,这样下去怎么跟常慕交待?
打斗的场地就在这个轮转厅,其实大家都很清楚,里里外外找了不下十遍了,找回来的希望真的很渺茫,很有可能,那一个魂魄掉落到六道轮回之中,再也找不回来了……
每个人都在痛恨那个闯进冥界的毛贼,只有判判在痛恨自己。因为是自己的金蝉打破了许点的灵魂……
已经找了三个时辰了,依旧毫无所获,魂魄球不合在一起就很容易受损,判判无奈之下,将它投入了六道轮回,暂时找一个身体保存起来,只是,会是一个痴呆儿。
时隔不久,苍伶跟着无常鬼回来了,一路上眼皮乱跳,他很奇怪为什么已经是“死人”了,为何还为跳眼皮。到了冥界之后,发现气氛不对,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凝重,到处寻找着什么。很快有人通知他们白无常许大人出事了,一旦发现有魂魄球立刻送到判官手中。
苍伶糊里糊涂地就加入了搜寻魂魄球的队伍,老实说,他只见过魂魄,从来没见过魂魄球是什么样儿的。只从书上和哥哥的口述中大致了解到,人的魂魄是有三魂七魄组成,在收到外力的袭击下才会分散成魂魄球的状态,通过一些法器或者投胎就可以恢复灵体。如果投胎的时候,多一个或者少一个魂魄球,都会造成影响。还有,擅自损毁魂魄球是有违天命、必遭天遗的行为。
苍伶漫无目的地寻找着,魂魄球没找到,倒是在地上捡到了半块玉璧,而且和梦禹是的一模一样!
扮哥说过,梦禹和寄尧是两块完全相同的玉璜,合在一起就是一块完整的玉璧。苍伶反覆翻看着这块玉璜,心中付思,难道就是哥哥一直说要寻找的寄尧!?—定要好好收起来,等哪天见到哥哥,和梦禹对上,然后就许愿和哥哥永远在一起。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就太幸福了!呵呵……
冥界的每个鬼差都是表情沉重,埋头寻找,只有苍伶一人抿着嘴巴在偷笑。
又过一段时间之后,常慕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拎着一个包裹,意气风发的回来了。兄弟们都兴高采烈地讨论着今日黑岭一战,只有常慕一言不发,一心想着早点回家。一过鬼门关,他便抛弃兄弟们直冲无常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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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的鬼差带着凯旋无伤亡的消息去见判官大人,准备好好邀功,谁知判判一见他们,脸色大变。“常慕回来了?”
“对啊,回来了!”
“他人呢?”
“还用问吗?当然是拿着好吃的哄他家小妈去了!”谁知话音刚落,还没来得及开口邀功,判判就冲了出去……
常慕喜滋滋的推开门,看见许点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盖着被子似乎睡得很沉。看来他很听话,果然有乖乖的休息。
常慕心中很欣慰,掩上门,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蹲在床前,拿起糖葫芦轻轻了敲了敲他的嘴唇,“小妈,木耳回来啦!有糖葫芦哦!”
他期待着等许点睁开眼,然后等他没清醒就模上去狂亲一番!突然“砰”一声,门被重重的推开,外头闯进一个人。常慕回头看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判判,食指贴上嘴唇:“嘘——小妈还没醒呢,轻一点!”
他还没有发现,他还没有发现……判判看着常慕清澈的眼睛,看着他手里为爱人准备的糖葫芦,什么话都卡在喉咙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常慕……我……我……”
“怎么了?”常慕轻轻的问道。
判判低下头,没有勇气再多看常慕一眼。这是一个晴天霹雳,不,或许比晴天霹雳更严重!而且,还是自己把许点害成这样的……等常慕发现之后,他会怎样的悲伤?他会怎样的难过?还有,他会怎样的憎恨?
寂静之后,又是片刻的吵闹。
门外冲进一帮子鬼差,一进门就高声嚷:“常大人,你没事吧?节哀顺便啊!”
原来是跟着常慕出去的兄弟们,刚刚获悉发生此等悲剧,集体冲过来想安慰他,却看见判官低头不语,双眼泛红。常慕一脸茫然,无辜的看着众人。
“什么节哀顺便?你们在说什么?”常慕这么一问,全场的人都变成了哑巴。
奇怪的沉默让他隐约感觉到情况不对劲,回过头仔细看看许点,发现他的脸色异常苍白,而且,小妈睡觉喜欢侧躺着,从来不会端端正正的仰躺着,而且一动不动……难道说!?不可能!不可能的!
他迅速站起,猛地掀开被子,那一刻,所有的时间僵滞了,全场的人都低下了头,然而判判却在此时抬起了头。
一串糖葫芦无声的掉落,脆脆的冰糖砸成了碎块剥落下来……
“小妈……你别吓我……”常慕慢慢的跪下,伸出手模了一下许点衣服上暗红色的血迹,已经干了。他难以置信地摇着头,“怎么可能?我才离开了没多久……怎么可能?小妈,我带了糖葫芦,很多蜜饯糕点,还有人参灵芝虫草,都是给你补身体的,你快点起来啊!不是说这点伤不凝事的吗?怎么会宁!?小妈!”
常慕用力摇晃着许点的身体,脸色变得异常难看,理智迅速抽离,他冲向判判,抓住他的肩膀大声斥问:“怎么会这样!?到底出了什么事?快点告诉我!”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判判肩膀被常慕抓得好痛,眼泪一下子涌了下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快说啊!”
常慕抓狂了,几近咆哮,众兄弟上前劝慰阻止一概视而不见,脑子里天旋地转,不停的摇晃着哽咽不语的判判。
突然一个冰冷威严的声音闯入,大声喝住了他。“常慕!傍我住手!”
大家一看,是阎王老大回来了,一定是接到通知,提前赶回来的,便纷纷退到一边,等他发话。
阎王跨进门槛第一件事就是把判判拉出常慕的鬼爪,一看到他肩上尽是被常慕抓起的衣皱,不禁深深吸了一气,将可怜的小判揽到自己身后。移过视线,平静的望着常慕。虽然今天发生的悲剧他也是刚刚才听人说,但看常慕疯狂的举动就知道他也刚刚知道不久。如果无人有这勇气告知常慕许点已经回不来了,那自己就是最适合的人选。
阎王顿了顿,用深沉平静的语气对常慕述说不幸的悲剧。“今日有妖孽进入冥界盗宝,被许点发现,两人纠缠打斗之中,许点不幸被打散了魂魄,三魂七魄少了一魄,无法还其灵体,石卿就把剩余的三魂六魄暂时围世到人间保存下来。事情就是这样子。但是不管那一魄找得回来还是找不回来,我希望你都要做好心理准备。冥界的鬼差,生死伤亡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然也不会不停的招揽新人进来。你现在是鬼差之首,应该很明白。”
平时的常慕最爱捣蛋作怪,见到阎王就像老鼠见了猫,可是今天他都目不斜视地盯着这个老大,显出咄咄逼人的气势,朝着阎王大声宣泄:“我明白!但是我不能接受!我不能接受我离开一天之后我小妈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为什么冥界这么多人都在,还要让我受伤的小妈去斗法?难道都没有阻止他吗!?我说这几天让我休假,可是你偏偏让我去降妖!如果我在的话,什么事都没有了!”
“黑岭的恶鬼群多留一天就多死几十个人,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管他死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统统都与我无关!”
“哗”一声,阎王一甩手,桌上茶壶里的凉茶飞出来浇在常慕的脸上。“你给我冷静点,不要说这么幼稚的话!”
很明显,阎王恼怒了,可是今天的常慕似乎也不会善罢甘休,众人左右一打量,很识相的又往后退缩三步,等着常慕发飙。但是,常慕好似一块无神的木椿,一动不动的杵在原地……
凉茶里有一股薄荷的味道。常慕懵懵的拿下黏在脸上的一片薄荷叶,想起了许点话——“等园里的薄荷长大了,我就给你泡薄荷茶,让你清清心,不要老是风风火火、毛毛躁躁,像个长不大的皮猴子。”
这壶凉茶,一定是小妈泡着等我回来喝的……
脸上的薄荷茶一滴一滴地滑落,偷偷的混进了两颗泪珠。常慕的心渐渐的凉下来,语气也渐渐变冷。许点变成这样依旧是无法接受的事实,他问阎王:“如果你离开了一天的时间,回来发现判判魂飞魄散了,你会怎样!?你还能像现在这样冷静的说话吗?”
阎王被他这么一问,猛然愣住,什么也答不上来。
常慕强忍着内心伤痛,问道:“小妈在哪儿被打散魂魄的?”
“轮转厅。”判判低声回答。
接着,常慕就红着眼睛大步大步地走出去。
之后,所有的人离开了无常殿,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判判跟着阎王到了他的书房,因为阎王说,有事情要和他谈谈。
“卿卿,肩膀还疼吗?”
判判摇摇头,只是问道:“你为何不告诉常慕是我失手把许点的魂魄打散的?你这样……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今天存心的庇护,判判很感动。只是这件事情,日后还是要和常慕说清楚。
谁知阎王反问:“是你失手打散的吗?我一回来,牛头马面就跟我说了大致的情况,我就匆匆赶到无常殿。没人告诉我是你打散的。”
“哦……”感动一下子缩水,判判尴尬的低下了头。“那你还有什么事情要谈的?”
“你去找一个人代替许点的位置吧!别让它空缺太久。”
“什么?”判判一听,惊讶得抬起头来,“干嘛这么急呢!?”
“你是怕常慕接受不了吗?”
从来不会解读他人心意的阎王此时却一针见血,令判判哑然。“这、这也是原因之一……”
“那还有的原因呢?”
“还有的原因就是……许点的那一个魂魄球说不定还能找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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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得回来早就找回来了,你心里清楚。”
判判支支吾吾,又说了一个理由。“而且,似乎也没有适合的人选……”
“找一个办事冷静的就行了。”
“白无常的位子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担任的,招纳贤才是我的职责,但我的宗旨是宁缺勿滥!”
判判看上去有点不满,嘴巴微微的嘟了起来,看情形再这么下去他要强起来了。这让阎王有点伤脑筋,他想了想,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人选,便说道:“这次去天上我还没来得及办完正事,不地你让我去打听的消息却打听好了。”
“真的吗?”判判一听到这个立刻缩回嘴巴,气势缓和了许多。
“嗯。有人说洛之遥诈死之后,回到霁雪山和一只狐狸精厮混在一起,如果他有后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那个苍伶眉宇之间的确和洛之遥有几分相似,我看八九不离十,他就是洛之遥的儿子。我想,就让他来担任白无常吧。”
判判点了点头,不吭声。苍伶的确是自己看重的人才,如果由他担任白无常一职应该不会有问题,只不过常慕他……
“我知道你也很为难,这样吧,老规矩,黑脸我来当,白脸你去做。半个月之后我来封白无常,你尽量安慰常慕,如果过一段日子他还是因为许点的事情而无法办事的话,你知道冥界的规定。”
“是,我知道。”判判嘴巴上虽然接受了全部的事实,可是心里还是在暗骂某人:出了这种事居然还能气定神闲,不是没心没肝就是少根筋!“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我回去了。”
“没有了。我送你出去。”
阎王送判判到门口,判判低头不语的样子让他看了很心疼,他其实很想模模他的头说:“卿卿,没关系的,坚强一点儿。”可是,在公事上面说起来头头是道的他,面对自己私下的心情,却嘴笨得很,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结果挣扎了半天,还只是生硬的留下一句:“好好休息。”
轮转厅还有几个人在寻找魂魄,一见常慕来了,都纷纷停止搜寻傻站着,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常慕没有和他们打招呼,迳自埋头寻找起来。他不相信,许点就这样再也不回不来了。那一个不见的魂魄球一定躲在那个旮旯里!或者飘到周围的草堆里、石头缝里,总之一定在!
常慕不休不眠地导找了七天七夜,可是徒劳无功。每次徘徊到轮转厅,望着地上那六个巨大的轮转道,他恨不得跳下去一个一个地寻过来。
一批新的鬼差在牛头马面的带领下到了轮转厅见学,每一年都会有鬼差不幸丧生,每一年都有新鲜血液捕充进来,突然消失其中的一个,对于整个冥界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许点的消失,对于常慕来说,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
判判急匆匆的跑到轮围厅找常慕,一见到常慕就揪住他,“今天就别再找了,你去送送你小妈吧!”
“难道七天了?”
“是啊!”判判的眼睛红红的,就像可怜没草吃的小白兔,“我刚才去过无常殿,许点的身体开始消失了。你回去一下吧……”
常慕一听,马上赶回了无常殿。
表差的魂魄一旦离开躯体七天,身体就会自动消失。
常慕冲回自己的卧房,扑在许点身边细细凝视,真的……真的开始消失了……
“小妈,你别走,你别丢下木耳啊……”常慕知道从此再也见不到他的容颜,紧抿的双唇禁不住微微的颤抖,眼泪也一颗连着一颗沿着面庞滑落。
判判悄悄的走进来站在常慕的背后,心痛得说不出话来。
常慕感觉到背后有人,慢慢的转过头,乞怜地说:“判判,你可不可以再给小妈七天时间,不要让他消失,我一定可以把小妈的魂魄找回来的,求求你了……”
“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判判走近他,心疼的模了模他的脑袋,“这只是一个身体而已,等把许点的魂魄找回来,我可以给他一个新的,没有关系……”
“一模一样的吗?”
“你想要什么样儿的,就给你什么样儿的。”
“一言为定。”
“绝不食言。”
常慕苦笑了一下,判判以为这是破涕为笑,然而常慕却自嘲:“我们这是自欺欺人吗?”
“不是,绝对不是!”判判很坚定的回道,可是坚定的底气,很快就泄了……“木耳,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有希望的……我想,许点一定会回到你身边的……”
“嗯。”
“我、我不打扰你了。有空去看看你小妈转世的孩子,在潼州州城城南,一户姓关的人家。”
“嗯。”常慕握起许点的手,温柔的吻着他的手背。
判判走了,留常慕独自看守。
时间很快就到了,许点的身体越来越透明,到最后化成几缕白烟消散殆尽,常慕的手里再也不剩下什么,但是房间里却飘满了许点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只有常慕才闻得到……
“小妈……小妈,你一定会回来的……”常慕揪着薄被,把头深深埋了下去。
第六章
潼州城南。
一户普普通通的人家里诞生了一个男婴。本来稳婆说,胎心已经没了,是个死胎,准备取出死胎之时,产妇却顺产了,而且是个白白胖胖的男婴。全家都欢欢喜喜的围着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小生命,拜天祭祖,感谢神灵保佑。可怜他们都不知道,这孩子灵魂不完整,将来是大不是痴呆,即是癫狂。
忙进忙出的家人看不见,就在这屋子的角落里,一个黑衣男子正靠在墙上,痴痴的看着襁褓里的婴儿。
他已经在这里看了两天了。
当夜色降临,人们都熟睡了,常慕慢慢的走近摇篮,用食指轻拂着小婴儿的脸庞、眉毛、鼻头、嘴唇。婴儿感到了外来的骚扰,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这样子像极了平时他生气时候的皱眉。
“呵呵……”常慕屏着眼泪笑出声来。可是他的心好痛,好无奈,只要一天找不到那丢失的魂魄,许点就一直轮回在这人世,永远都不会想起有个木耳时常会给他捣蛋,永远都不知道有一个木耳爱着他。
还有,呆傻的孩子如果被家人遗弃、遭别人欺负,那该怎么办?谁可以时时刻刻照顾他?保护他?
常慕知道自己始终都要回到冥界,答应在这里做鬼差,就等同签了一份永不结束的卖身契——除非到魂飞魄散的那一天。在这边守了两天之后,头脑也渐渐冷静下来。
他低下头,吻了吻小婴儿,柔声道:“小妈,我爱你,永远都爱你,我不会放弃,天大地大,万法精深,我一定可以让你变回原来的你。也许现在你变成这样,也是上天对我的考验,或者是你给我的考验,你要我证明,我是多么的爱你,对不对?可是你不要考验我太久,一千年,最多一千年好不好?”常慕解开襁褓,勾了勾小婴儿的小指头,笑得很开心。“说好了,不要超过一千年,不然木耳就太老了,牙齿掉光光,都没办法啃你的小屁屁了……”
看看窗外的月亮已过半空,常慕依依不舍的站起身来。“小妈,我要回去了,你知道的,阎王一向嫉妒长得比他帅的人,我再不回去就要被卸任,重新扔道六道轮回了,所以,我必须走。但是别担心,我会常常来看你,我不会让你寂寞的……”
常慕看了宝贝最后一眼,终于穿墙而出,离开了这户人家。
他沿着街巷往回走,却看见一个老熟人坐在巷口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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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判?”常慕摇了摇他,他慌慌张张的醒过来。
“唔?木耳!你看完了?”
“嗯。我看那户人家还算不错,我也可以安心一点。想回冥界再好好找找,或者想想其他什么办法……”
“这几天你心情平静一点了吗?”
常慕很无奈的点点头,“算是吧。”措手不及的剧痛之后,还会有绵绵不绝的悲哀。
“那……我想对你说两件事。”
“好,不过等一下,”常慕穿墙进入一家酒铺,搬了两坛子酒出来,一坐在判判身边,丢一坛给他,然后打开自己的那一坛,痛快的喝了一口。“好了,说吧!”
判判模着圆圆的酒坛子,慢悠悠的和常慕聊起来。“第一件事是……许点的魂魄是我打散的,是我放暗箭,想治治那妖怪,没想到许点的魂魄正好在那时被打出体外,所以……所以我……唉……不管是做人做鬼还是做神仙,不能暗算他人,不然一定会遭报应……木耳,你要怎么怪我都可以……”
“这不是你的错,全都怪那妖孽。其实我今天想了很多,如果受伤在家的人是我,发现有贼的人也是我,我一定也会冲上去抓住他。”
“木耳……”判判非常感动,大大的眼睛又忽闪忽闪起来。
常慕觉得这判判没救了,看着他可爱的眼睛问:“还有第二件事呢?”
“还有……阎王让我找人做新一任的白无常。”
“噗——”常慕一口烈酒全喷在判判脸上,来不及说抱歉慌忙问道:“难道那老家伙判定我的小妈再也回不来了吗?”
“那也要我们让许点回来,才能推翻他的判定。虽然说轮转厅的地方很大,但是它有六个很大的轮转道……我总在想,会不会那一魄……”
“不会的……不会的……”常慕打断他的话,掉到轮转道里就几乎没有找到的希望了。
但是,如果那一魄没有被损毁的话,这真的是最大的可能。
两个人耷着脑袋静默了许久,常慕问:“可不可以给我多一点时间找找?我不想太快就有一个新的搭档,我也不想让别人住进无常殿。”
对于这个,判判也很无奈,掰着手指数了一下,“还有五天,五天之后,阎王自己会来宣怖。”
“不愧是阎王老子,够冷血,一点都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常慕冷嘲了一番,又仰头喝了几大口,想把自己灌醉。“那人选好了吗?”
“嗯。”
“谁?”
“苍伶。”
“没听说过。哪儿的?”
“就是你和许点一起带回来的那旧双色魂魄的白发男子,有印象吗?”
原来是那个男孩子!一想到他,就想起师傅。一想到师傅,就想起他奇奇怪怪的法术。“观音对他双色魂魄的事情怎么解释?”
“他没直说,只给了我几个字。洛之遥,霁雪,火云。”
“火云山!?”常慕一听到火云,刚才升起来的一点点酒意瞬间吓退,心中暗暗忖思:难道真的和师傅有关?师傅从来都是行事诡异,偏爱旁门左道,如果他对魂魄有研究,说不定会有什么办法帮我找到许点的魂魄……“判判,我要请假几天。”
“你还要去哪儿?”
“去找一个朋友。你放心,我不会一走了之的,在冥界做了鬼差,就好像签了永不会结束的卖身契一样,想逃都逃不走。我一定会在阎王册封白无常之前回来的。”
听他这么说,判判也就放心了,挥了挥手叮嘱道:“早点回来。”
“我知道了,”常慕搁下酒坛子拔腿跑进了夜幕中。
判判笑了笑,掏出钱袋子钻进酒铺想把酒钱付了,却发现常慕早已经把钱放在了柜台上。果真是个好孩子。
再有,“火云山”道三个字掉进了判判的心眼儿里。
常慕马不停蹄地赶到火云山,满心期待师傅狐右会有办法救自己的爱人。他终于在天亮的时候赶到了山顶,但一看到那里的景象,心又凉了。
山顶只剩一间陈旧的破屋子。屋前的葡萄架、小花园早就荡然无存。窗户歪歪斜斜的挂在墙上,木门轻轻一碰就整个儿倒了下去,激起屋子里面陈年的积灰,惊得蜘蛛娱蚣满地逃窜……
“师傅……”
很明显,这儿很久很久没有人住了,可是为什么师傅的衣物全都在?为什么书看到一半就摊在桌上?为什么旁边的茶杯还打开着茶盖?他是离去匆匆还是遭逢厄运?
当初说不再相见,以为是一个玩笑,原来真的无法再相见了。
失落的常慕退出空荡荡的屋子,早晨满心的希望渐渐抽空,又只剩下空虚和难过。从日出拂晓到斜阳西照,在半梦半醒中,他坐了一整天。
天马上就要黑了,该回去的时候,必须回去;该面对的东西,还是要去面对。只是常慕好不甘心,临走前站在火云山上,站在夕阳之中,朝着对面的青山声声呼唤:“师傅——你在哪里?木耳有事求你!师傅——听见的话,一定要来找我!”
回声反反覆覆回荡在山间,一直传到云霄之上……
突然“喀嗒”一声,常慕灵敏的回过头去,只见一抹红色迅速窜入林子中。
红色的?师傅!?
常慕拔腿就追上去,一边追一边喊,“师傅,我是木耳啊!师傅!”
可是这“师傅”有点儿奇怪,一个劲的往山下逃,而且个子大小似乎有点不对尺寸
一路追,终于闻得“哎呀!”一声,前面逃窜的红影跌倒了,可是这叫痛的声音好稚女敕。
常慕跑上前一看,原来是一个红头发的小不点儿,后脑勺扎了一根小辫子,上还拖着一条长长的狐狸尾巴。
“咦?狐狸精?”而且还是和师傅一个种类的!常慕来劲儿了,暂时忘却了心中悲痛,把趴倒在地上的小不点儿拎了起来。
等常慕看到了这小像伙的正面,他立刻戳了戳他的脸惊叹:“师傅什么时候生了个儿子?”
小不点儿很警惕,非但眼神凶恶,还不停发出威胁警告的鼻息声,就像准备斗殴的野兽。可是常慕不理会,还是好奇的模模他的耳朵,拉拉他的尾巴,小不点儿倏然亮出爪子“唰”地抓下去,常慕英俊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五条血口子。“臭小子,快放开我!”
怎么这么凶?常慕被郁闷到了。“你是狐右的什么人?”
“关你什么事儿?”
“我是他徒儿,有急事找他,你知道的话快告诉我,叔叔给你糖吃。”说着,他匆匆从怀里模出几颗五颜六色的糖豆子,这是他为了随时哄骗许点准备的。
小不点儿听到此人是狐右的徒儿,又看到那五颜六色的豆子,嘴馋了,不再目露凶光,但禁不住还是有点儿怀疑,打量了一会儿之后突然想起了什么,便问道:“你是不是那个什么木耳的?”
“对!对!原来师傅提起过我。快告诉我师傅现在在哪儿。”既然有所闻,常慕把手里的小不点儿放回地面,蹲下来和他说话。
谁知道小东西整了整衣服,神气十足的说:“你先叫我一声师叔。”
“啥?师叔!?”这枕头包一样大小的东西怎么可能是师叔?
“对啊,我叫狐左,是你师傅嫡亲的弟弟。”
狐左?弟弟?常慕心中充满了疑惑,疑惑的连眉头都皱了起来。“可是师博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他有个弟弟啊,”
“看什么看!?不相信啊!?”狐左用绿色的眼眸白了他一眼,骄傲的扬起了脑袋。
“呃……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们的娘……就是我师女乃女乃,她今年贵庚啊?”
“我没见过我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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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就算了,反正这不是重点。常慕奉上手里的糖豆子,讨好这位小朋友。“师叔,那快告诉我,师傅在哪儿?”
小狐左一把抓过所有的糖豆子,毫不客气地塞进衣袖,随后收起自己的贪婪之相,装模作样的指了指天空道:“我哥哥在上面。”
“上面?难道说我师傅上天做了神仙?”
小狐左点了点头。
“那师傅在天上做的是哪一路神仙?”
“厨子。哥哥有时候会溜回火云山看看我,带好吃的给我。”
“他是做哪家的厨子?”
“不知道。”
不知道就有点麻烦了,天上那么多宫殿,那么多厨子,从何打听?何况现在连判判都不能随便上界,更不用指望阎王了!唉……头大,只能守株待兔了!
常慕又掏出一把豆子送给师叔,“还有一个问题,师傅什么时候会下来看你?”
“不一定,有时候一年来一次,有时候十年来一次,哥哥说,天上的神仙不能随随便便下凡的,他能够溜出来是他本事大。偷跑实在太危险,一定要趁没人注意他的时候才能下来。”
“那他下次来的时候可不可以转告他,就说木耳找他救命,他知道我在哪里。”
“虽然有点为难,但我还是答应你了,还有什么事吗?”
常慕想了想,想到了苍伶。“师傅是不是收过其他徒弟?”
“没有,我哥哥说他只有你一个笨徒弟,他非常不喜欢与人交往,收下你是迫不得已。”
“喂,什度叫迫不得已!?我有这么糟糕吗?”
常慕假意愤懑的望着狐左,小家伙嚼着豆子笑的可贼了,一点都不像他哥哥的脾性。
正当这时,背后传来一句:“虽然你不是最糟糕,但也好不到哪里去。”——这好似是师傅的声音!
常慕兴奋的转过头,后方一团仙雾飘绕,渐渐散开,出现在面前的果然是师傅狐右,神情自若,脚踏祥云,羽衣飘飘,不再穿以前灰不溜丢的道袍,要不是身上背着一个难看的大包袱,还真像是仙子下凡,
“师傅!”常慕刚想扑过去却被狐左抢了先!
“哥哥,我想死你了!”狐左窜得高高的,摇头摆尾搂着狐右的脖子乱撒娇,就像一个刚断女乃的孩子见了娘,哪还有师叔的架势。
狐右无奈的笑笑,抱起发嗲的弟弟,朝常慕招了招手,没有说话,示意常慕踏上祥云,一同飘回山顶。
当三人回到山顶的小屋之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狐右轻轻一挥手,点点星光闪过,那间破屋子奇迹般的焕然一新,里头灯火亮起,恭候主人再次到来。
常慕紧跟上狐右,看着他的背影,除了崇拜,还是崇拜!从师十年,真的只学了点皮毛。
走进熟悉的小屋,狐右在桌上打开包袱,里面居然全是吃的,而且,都是天上的极品佳肴。狐左一看到这些,笑得嘴都歪了,叼起一条羊腿到一边儿美滋滋的啃起来,也不理会大人谈论些什么。
常慕一直打量着师傅,好久好久没有见到的这张脸,还是老样子,看似盈满微笑,却不知道他为何而笑,总觉得他的内心,对所有的事物充满了不屑。
狐右伸出手在常慕脸上轻轻抚过,那五条血口子立刻消失了。“我弟弟和我很相似,戒心比较重,真是对不起。”
“没关系。师傅,我……我想问问师傅……”
“木耳,”狐右温柔的打断他,似乎已经知道徒儿要说些什么。“你脸上的伤我可以帮你完全治愈,可是心口的伤,就目前来说,我无能为力。”
师傅果然是高人,看来对自己的情况了若指掌,常慕听到他这么说,便很冷静的问:“师傅是说目前,那将来呢?”
“将来很难说,我自己没有把握,所以也不能给你承诺。”狐右没有给出希望,也没有断绝全部的希望。
见到了师傅,就等同于没有见。常慕长叹一口气,沉重的低下头,再度陷入自己的世界。
作为师傅虽然说话应该严谨,因为一旦说了,就必须要做到,但有时候,同样的内容换一种方式表达,也许会有一点鼓励的效果。狐右想了想,慢悠悠的对常慕说:“木耳,其实我和你遇到同样的问题。在我收你为徒以前,我有一个最重要的朋友在我面前魂飞魄散,那种打击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后来我手上有一种可以让灵魂复原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不完整,要我自己探索下去。一直以来,我都费尽心力研究灵魂重生法,对身边的其他事情都漠不关心。可惜,到现在还没完成,而且还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把他残破的灵魂弄丢了……你看我比你惨很多吧?但即使是这样,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发誓要让他回来,我一直都在努力,所以,你也不要放弃。”
听狐右这么一说,常慕的劲道又回来了,凑上前说;“师博,你有办法!?那让我来帮你!”
狐右遥遥头,“我知道你很聪明,但你帮不了我,你不擅是奇门异术,没有这方面的天分,强求不来。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保护你爱人的魂魄。你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常慕无奈的点点头,只能平静的接受这个事实。
“我要你家的七瑭钉,也是因为想试一下,它对我的法术有没有什么帮助。擅自给人换命,我很抱歉……可是我当时真的没有考虑那么多,一心只想着怎样达到我的目的……”
狐右很少说自己的事情,以前他总是轻描淡写地对待任何事,任何物,直到今天才知道,他心头有这样的压力。
“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快不记得了……”常慕生硬的笑了笑,脑子里闪过七瑭钉的样子,一下子就想到了苍伶,便急急问道:“师傅,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苍伶的孩子?”
“苍伶?”
“对。我每次一碰到他,就会感觉到你的存在。我以为是你收的另外的徒弟呢!”
狐右静静的捉模了一会儿,慢慢的眨着绿色的眼眸。“你跟我形容一下他的样貌。”
“一言以蔽之,白。头发白白的,皮肤也是白白的,眼睛有点灰褐色,看上去不像是常人。而且,最怪的是他的魂魄有两种颜色……”
“是不是白色和蓝色?”
“你知道?”
“哈哈哈哈……”狐右想通了,大笑起来,“真的吗?他现在在哪里?”
“在冥界,可能,马上会担任白无常一职了……他是你谁啊?”
“一个朋友,非常重要的朋友。既然他在冥界,我就不用再担心了,请一定代我好好照顾他。呵呵呵……”狐右好久没道么笑过了,走丢的东西虽然没有失而复得,但只要知道他生活在一个安定的环境里,比留在火云山强百倍。至于他是怎么自己走丢的,怎么成为“苍伶”的,狐右显出了非常浓厚的兴致,他拍了拍常慕的肩说道:“木耳,我会在火雪山住几天,你就留下来陪陪我,跟我说说“苍伶”的情况,我很想知道。”
“噢,其实那个苍伶,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十几年前,那时候还是年轻的小家伙……”
“哈啾!炳啾!炳啾!”
冥界的学仁堂里,所有鬼差的新成员眼巴巴的看着坐在第一排的苍伶连打了三个响亮的喷嚏,授课的老鬼差也停下来看着他。
苍伶擦擦鼻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不知道为什么,鼻子突然好痒,大概是有人在背后说他坏话吧,或者是哥哥想念自己了……苍伶情愿相信是后者,想着想着,思绪就飘回过去,幸福的开起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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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课业结束之后,老鬼差和其他同僚纷纷离去,牛头马面早已在堂外恭候多时,等人全走光了就双双登场,一左一右坐在苍伶旁边,继续给他“特殊待遇”。判官吩咐,要在半个月之内让苍伶通晓冥界律法刑则,办事规矩,巴不得他一口气吃成一个胖子,半个月恶补之后可以完全胜任白无常之职,所以,牛头马面不敢怠慢,使出了看家的本事教导这个未来的小表头。
苍伶在心底叹了口气,有点厌烦,面无表情地看着书本,听着牛头马面滔滔不绝的讲述。判官大人只说要自己担任一个比较有挑战性的官职,所以必须快速掌握最基本的东西。苍伶根本不想做,他只想做好一个小表差,天南地北的勾魂,也好趁机到处寻找哥哥的下落。找到哥哥之后,就把“寄尧”给他,和“梦禹”凑成一对,许一个愿望永远不分离……
第七章
半个月期限已到,随到白无常受封仪式的前一刻,常慕还没有回来。
阎王殿里,所有的牛鬼蛇神都到齐了,大家都齐刷刷的盯着大殿正中的那个人——苍伶。盯得他浑身僵硬,手足无措,表情呆滞,像块石头一样杵在那里。
阎王第三次望向判官,眼神中夹着一点责备。判判不好意思再拖延下去,微微点了一下头,走上前,向大家宣怖。
“白无常之职从缺多日,此次容我任性,不再听众人的推选,擅自挑选了我认为是最适合的人选——苍伶。虽然他到冥界时间很短,但是他是天将之后,拥有足够的能力担任白无常一职……”
苍伶听傻了,原来那个有挑战性的官职就是白无常!可判官大人不用为了服众自己编造一个传奇的身世吧?什么天将之后啊,简直就是乱谈!如果其他人问起来,要他怎么回答?
还有,白无常官阶虽小,但却是堂堂正神,一旦做了,就马虎不得,日后还怎么到处找哥哥?
苍伶心中乱成一堆,可不容他多想,一件崭新的官服就呈了上来。抬起头,对上判官善良期待的眼神,突然就忘了怎么拒绝,伸出手接下了那套官服。
不知道今天入伙之后,还有没有机会拆伙……
“石卿,白无常的权杖呢?”
“在常慕那里。”
“那他人呢?”
判判咬了咬嘴唇,非常为难。说好五天之内一定会回来的,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来……
正当判判想厚着脸皮开口央求阎王多宽限几日之时,殿外突然传来常慕那小子嚣张亢奋的声音。“我回来啦!”
“太好了!”判判喜出望外,咧开嘴巴转向阎王,以憨笑示威。阎王拿他没辄,在心底笑了笑,脸皮还是冰块一样的严肃。
常慕算准了时间回来,瞧着他面带笑容,步伐轻快的跑进阎王殿。他一进来就带着一股春风,吹得众人都觉得诡异。照理说常大人应该十分悲痛、万分憔悴的回到这里,怎么会是这种状况呢?
常慕走到苍伶身边,爽快地掏出白无常的权杖,“给你权杖,纯金的,别掉了!掉了你一定赔不起!”
“噢。”苍伶接过沉甸甸的权杖,磨磨蹭蹭的挂在自己腰间。
“我叫常慕,也可以叫我木耳。我是冥界的黑无常,今后就是你的搭挡。咱们见过面的,你还记得吗?”
苍伶呆想了一下下,“你就是那个情圣常慕吧?我见过你的墓。”
“噢!”说起来这件事还没调查过呢,常慕双手插腰,很严肃地问:“你知道是谁盗了我墓、扒了我衣服、动了我的七瑭钉?”
苍伶埋头挂腰牌,腾出一根手指不诚实的指了指自己,说:“是我。”没有必要把罪名推到哥哥身上。
“呵、呵呵……原来如此啊……”常慕的眉毛不自然的抽动了一下,在苍伶身上上下扫视了一下,不怀好意的说:“我看你这么白,以后我叫你小白吧!”
小白?白痴的意思吗!?苍伶准备顶嘴,抬起头认真的对上常慕的眼神,一瞬间,他被震撼到了,这个人表面上如沐春凤,欢颜笑语,可是心里却是一片凄凉惨澹,那一丝丝悲伤透过含笑的眼神,时有时无的溢漏出来……原来他在是强颜欢笑。
算了,别和他计较了。
“随便你。”苍伶淡淡的说。
“好啊!小白,以后我们一起努力啊!炳哈哈哈……”常慕重重的拍了一下苍伶的肩膀,笑得好大声。
在苍伶看来,常慕的笑声好假。可是其他人看到常慕这么乐观,似乎都都流露出很欣慰的表情,也许,这就是常慕的目的吧……
苍伶无奈的笑笑,就这么接受了一切。
在仙乐镇的事情就如同发生在几日之前,莫名其妙就到了冥界做起了白无常,仓促,奇怪,新鲜,还有见不到哥哥的郁闷。世界上的事情仿佛都是那么反覆无常,一转眼,另一个世界。
简单的受封的仪式很快就结束了,苍伶一声不吭地跟着常慕和判官到了新的住处。他抬起头看着高高挂起的牌匾,上面写着“无常殿”,好阔气呢……
从今往后,冥界的生活,全新的角色,不知道能不能适应。
扮哥会在哪里清修?还会不会有见面的机会?
一个人的一生由众神决定。可一个鬼差、一个神仙的未来会由谁来决定?今后到底会怎样,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预知未来……
无常殿的卧房只有一个,当中用大大的屏风一隔为二,苍伶走进去就闻到一股清香。
“你用薰香吗9”
“没有。”
“那为什么有一股香味?”
“你闻得到吗?”
“嗯。”
常慕很惊奇的看着他,可是苍伶没什么感觉,迳自把自己的东西放好,想静静的躺一会儿。
没过多久,屏风那边的常慕喋喋不休地说起明天的安排,好似有意要显得他有多么的认真乐观。
苍伶忍不住对他说:“我知道你心里很难受,这里没有其他人,你不用勉强自己。”
屏风那边突然安静下来,整间屋子安静了很久。
苍伶翻了个身,准备睡觉,不料常慕却跑了过来,一坐在他床上。
懊死,应该用砖头砌一堵墙!苍伶猛地坐起来,不满的看着常慕。“你想干嘛?”
“我好像从来没有在你面前表现过伤心啊,你怎么知道?”
“是人都感觉得到。”
“你又不是人。”
苍伶翻了翻白眼,“我不想和你开玩笑。我是替你着想,你这样表里不一,不觉会很累吗?”
“累,当然累。但是为了身边的人,累一点也值得。”常慕开心一笑。
苍伶靠在床栏上,摇头道:“我不懂……”
“我喜欢笑。遇到开心的事,理所当然是笑;遇到伤心的事,我还是会笑。你如果关心一个人,看到他常常笑呵呵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很开心?”
被他这么一说,苍伶想到了哥哥的笑颜,果然心头掠过一丝甜蜜。
好像是这样的……苍伶点点头,表示赞同。
“所以咯,我想让关心我的人都开开心心,不要为了我难过。如果我萎靡不振,判判和大家一定会为我担心,气氛会变得很沉重,而我沉浸在这种气氛里,自己只会越来越消沉,越难走出悲伤的阴影……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看得出我是强颜欢笑,其实很多人心里都很明白。但是我的笑,至少还可以让他们知道我很坚强,可以令他们感到欣慰,可以让他们少为我担心……然后很快的,一切都恢复正常了。”
苍伶看着常慕的侧脸,慢慢开始产生了佩服之情。“听君一席话,胜读三年书。木耳前辈,我想我明白了,我会努力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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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你见到我说笑,别打岔子。”
“我知道,我还会尽力配合你。”
“嗯,很好!呵呵呵……”
“呵呵……”
就这样,无常殿又恢复了消失了很久的笑声。
第二天,全新搭配的黑白无常整装出发,看着他们边说边笑、精神奕奕的走出鬼门关,所有的人都不禁露出赞赏与信任的眼光。
判判坐在牌坊上瞻望远去的一双人影,对站在地上的阎王说:“你看到没有?木耳很坚强。”
“嗯。”马马虎虎。
“苍伶从头白到尾,白无常简直就像是他的天职!”
“嗯。”勉强凑合。
“你说我能不能撮合他们俩?”
“嗯?”异想天开。
“你别误会,我只是想让他们彼此之间更了解一点,相互感情更加深厚一点。搭挡嘛……呵呵……”
“哦。”原来如此。
第八章
新的黑白配诞生之后,一晃几年就过去了。
常慕努力把自己所学的东西转授给苍伶,在实战中加以认真指导,他这样做使苍伶的潜在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激发,短短数年,无论是功夫还是法术,甚至在狡黠的个性方面,都盖过了常慕,成为冥界名副其实的白无常,惊讶之余,大家也不忘赞叹判官大人独具慧眼。
常慕和苍伶只要一有空,就会往潼州跑,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默契。一到潼州,一个往江边跑,一个往城东跑,约好什么时辰在城门口见面,便分头个忙个。到时候碰头,再一起结伴返回冥界。
苍伶会跑回以前的家,坐在以前坐的位子,模着哥哥以前用的茶杯,怀念一些过去的时光。平时的生活过于忙碌,无暇整段整段的追忆往事,他总是担心一百年之后,或者一千年之后,会忘记这段曾经在家里度过的快乐时光。
苍铭辟了一间小屋子,专门供牌位,现在桌上摆放着的两块就哥哥和自己的。墙上还有一幅哥哥的丹青,挂在那里作为苍家开山祖师的画像。苍伶每次看到自己的灵位都觉得怪怪的,便吩咐铭儿把自己那块取下来。
没过几年,苍铭成家了,果真娶了夫子的小女儿,还生了个白胖儿子,虽然苍铭每次都叫叔叔多回家看看,可苍伶每每看到他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样子,只会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不应该再介入他的生活……渐渐的,他回去少了,有时候只在江边散步,或者去一些曾经和哥哥游玩过的小地方徘徊,早早的便回去城门口等常慕。也许终有一天,可以不再回到故地……
而常慕却恰恰相反。
许点稍稍长大一点,他的“家人”就知道这是个痴呆孩儿,第二年就生了一个弟弟,再隔年又生了妹妹,从此许点不再受到关爱,常常被扔在一边。
无人照看的许点经常受到周围皮孩子的欺负,好几次常慕回去看到他被小孩子当马骑,被大孩子当靶子打。每次细数着许点身上的伤口,就心痛如绞,恨不能每天陪着他。
偏偏这户人家命中多子,没过几年,又多了两个孩子。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的许点渐渐成为家中多余的包袱,非但外人瞧不起他,连家里的弟妹都要骂他“傻瓜”、“憨大”。家长们不会给他新衣服穿,不会给他好东西吃,在这个孩子身上,能省的全都省了。
常慕每次偷偷的带许点出去,都要带很多好吃的、好穿的给许点,吃的东西吃进肚子也就算了,可是他穿回家的新衣服,都会被父母换下来,给弟妹们穿,还非常好奇是谁对一个傻孩子这么关心。
常慕怪不得他们,更打不得他们,只能急在心底。每次许点拉住常慕的衣角哭着喊:“木耳哥哥你别走!”常慕真的好想陪着他一起哭,好想带着他远走天涯,于是他在阳间逗留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回到城门看到等待已久的苍伶,只能抱歉的笑。
日复—日,年复一年,到最后,苍伶不再去阳间,可常慕抱歉的笑容却越来越多,因为只要接勾魂令,苍伶就会—个人出去完成全部任务,让常慕去潼州照看许点。常年累月累计下的恩情,常慕不知道如何还给他。
一次,两人外出降妖归来,因为是顺道,苍伶便同常慕去了一趟潼州,他也眼见了许点的悲惨。许点被几个孩子推下河,差点没淹死。幸好常慕及时赶到,才把他救上岸来。常慕抱着许点很久都不吭一声,送他回家却发现关家的父亲在前几天突然中风瘫痪,只能靠母亲织布维持生活了,根本没人在乎许点的死活。今后的日子,许点一定会过得更艰难……
“木耳前辈,快到鬼门关了,你……还是笑一下吧!”
“哦?”常慕回过神,抬起头看前方,果然快到了。他尴尬的点了点头,努力换上一副笑脸,同苍伶一起走进去。
苍伶见他是这副样子,便提议去冥河边上散散心。等心情缓过来一些之后再回去。
两人挑了一块大石头坐下,常慕累得靠上苍伶的肩头,呆呆的望着永不止息的冥河。隔着河岸望过去,有点像一对小情人饭后小憩,甜蜜的靠在一起。偏偏,这河对岸,牛头马面巡逻经过……
苍伶随口聊聊说:“我到冥界已经有十五年了,许点应该也有十五岁了吧?”
“嗯。”
“他个头好小,比我十五岁的时候还要瘦小。好可怜……他成年之后,家人会再继续照顾他吗?”
“我不知道。我很担心。”
“能不能想点办法?”
“我在想……”常慕长叹一口气,疲惫的闭上眼睛。
苍伶想了想说:“前辈有没有听说过霁雪天将洛之遥的事情?”
“没有,这个人怎么了?”
“这是判判跟我说的故事。他说这个天将因为厌恶天庭的生活,在一次出战中诈死逃离了天界,在凡间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怎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诈死!你的脑子怎么变得这么愚钝了?”
“呃……”常慕恢复精神,睁开眼坐直了身子,慢慢领悟到了其中的奥妙。可是……“用什么证明我死了?”
“我啊,我证明你死了,死得干干净净,一个魂魄都没剩下!然后我拿着你的镰刀回来哭丧。”
“其他人会相信吗?我是正神,哪有那么容易随随便便就逃月兑天上的千里眼?万一派人来抓我怎么办?”
“唔……我们去找判判商量一下怎么样?说不定他会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两人说走就走,快步走到朗月居,却听到牛头马面在那里打小报告。
“黑白无常两位大人感情好得不得了,现在正在河边你侬我侬呢。”
“真是郎情妾意,甜蜜无间!我看常大人是彻底从许大人的阴霾中走出来了呢!”
常慕听此,差点气炸掉!想冲进去拧掉那老牛的耳朵,却被苍伶拉住了。
“别冲动,这样也好。至少他们不会怀疑你为了许点而诈死。”
苍伶露出很狡猾的表情,这令常慕非常吃惊。他开始意识到,这些年来,苍伶绝对不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是本能的狡猾!
苍伶摊开手,常慕接到灵子,牵住他的手,装似“甜蜜无间”的走进去。
“判判,我们回来了。”
两人若无其事闯进去,一见到牛头马面,故意装作万分窘迫,把原本牵着的手匆匆放开,苍伶脸上更是夸张的蒙上了一层红晕。
牛头马面立刻奸诈的笑起来,向判判使了个眼色,很识相的告退了。
判判对于这两人的举动甚是惊讶,劈头就问:“你们两个……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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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伶转身开门,常慕搬了两张椅子摆在判判前面,和苍伶坐下后,用一种讨好的口气说:“判判,有件事想和你商量。”
判判就知道这两人有鬼,原本的黑白无常就常慕一个人在搞鬼,现在这个组合简直就是鬼上加鬼,真不知道是苍伶本性如此,还是被常慕带坏了!“什么事这么鬼鬼祟祟的?”
“判判记不记得曾经跟我说过霁雪天将的故事呢?”
“记得。”
“噢,那事情……大致是这样子的!”苍伶眉飞色舞的大致说了一下诈死的这个想法,听得判判心里直喊后悔,后悔不应该把洛之遥的事情告诉他。
“判判,我知道你很厉害,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天上地下的人都相信我死了?或者让全世界的人都找不到我?”常慕真心求教。
判判挺了挺胸膛,严肃的回绝道:“没有,我没有这种办法,也不赞成你这么做。”
“判判,木耳前辈和许点前辈真的很可怜的!”
“不行就是不行。我告诉你,洛之遥能躲在人间不被其他神仙发现是有他自己的方法的,但是我们没有。何况,我这边没有黑无常的人选。”
“判判啊……你帮我想想办法吧,我知道你善良温柔,聪明绝顶,法术高强,见死必救,我现在很想很想陪在他身边,你就实现我这个卑微的愿望吧!”
“这不可能。我是冥界的判官,不是法力无边的大仙,也不是你们的祈愿树。”今天的判判似乎正直的有点过分,挥挥手,下了逐客令:“我今天要出门,现在要换衣服,你们回去吧,专心做你们该做的事情,不要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常慕和苍伶吃了鳖,闷头闷脑的回去了。
回到无常殿,苍伶躺在床上和屏风那边的常慕聊起来。
“唉……什么时候……判判也铁石心肠起来了……”
常慕闷了很久,终于恨恨地说:“我就不相信我搞不定他!”
“你想怎样?”
常慕有绕了过来,一坐在苍伶的床上。“咱们这么着……”
三日后,判判办事归来。
一到他休息的时间,常慕和苍伶就闪进了朗月居,确定无人发现,两人破门而入,常慕“扑通”一声给判判跪下,接着眼泪就簌簌掉下。
“判判,我没有办法再看下去!小妈那样子我再也看不下去了!让我走!让我去照顾他……”
常慕的话,字字带着哭腔,透着撕心裂肺的痛感,加上苍伶站在一边戚戚陪哭,场面非常凄惨。
判判赶忙上前扶起他,心疼地说:“别这样,快起来!快起来!”
常慕坚决不肯站起来,死跪在地上哭诉:“小妈他家里根本不能照顾他—个傻子,他从小被人欺负,被人侮辱,这些我都忍了……可是现在,因为家里的变故,没有钱也没有精力继续养他,前天我回阳间看他,他们家居然告诉我已经把他卖给了一个人口贩子,我一路追下去才发现人口贩子又把他卖到了妓院!判判,他现在是傻子,根本什么都不懂的,在那种地方他会生不如死的!怎么说他都是你曾经的下属,是你的朋友,你就当是可怜他,放了我,让我去照顾她吧!再找一个黑无常不是难事,这件事你可以做到的!判判,求求你帮帮我!”
“唔唔……唔唔……”苍伶点头表示深切的同情。
判判急了,赶忙安慰他:“木耳!你别这样!我已经都准备好了!你们别哭了!”
“什么?准备好了!?”两人同时停止哭泣。
“对啊!我准备好了!”
“你……你上次不是说……不行吗?”
“你们俩不是自称古灵精怪吗?难道看不出上次是因为阎王在房里躲着呢!”
的确,判判今日的态度与上次不同,又恢复了宠溺孩子的亲妈姿态。
常慕不解的间道:“他躲你房里干什么?”
苍伶惊呼:“难道你和他终于有了一腿?”
“什么呀!西海龙王嫁女儿,我和阎王去参加婚礼,他添置了一套花俏的新衣服,穿了过来给我看看怎么样,结果牛头和马面闯了进来,他不好意思让人看见,就慌慌张张就躲了进去,接着你们就来了!”
原来是这样,相信判判不会说谎。常慕彻底收干了眼泪,勾住判判的肩膀,没大没小地问:“老实问你一下,你什么时候才能把老大搞定?你早点搞定他我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是不是?”
“胡说八道什么呀!?没有的事!”判判有些羞恼,甩开他的臂膀,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条小项链。“这条链子叫‘闭月’,它可以掩盖你身上的仙气。你什么时候准备诈死,什么时候就开始戴上它。知道了吗?”
“知道了!谢谢判判!”常慕接过小盒子,欢喜的不得了。
“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吧!”
“永远不要和冥界的人碰面,不要让他们还知道你还在这个世界上。”
“这个是当然。”
“然后,许点每过一世,你就到任何一座阎王庙,在我的塑像前求签,我会在签上告诉你许点下辈子会转世去哪里。”
“好!我记住了!判判的大恩大德,木耳永世难忘!”常慕真心真意的再度跪下,给判判磕了一个响头。
“好了,好了,别谢了。”判判把他扶起来,“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唔……”常慕转头担心地看了看苍伶。苍伶无所谓,笑着是说:“等接到下一个降妖令,你就放心的去吧,后事我会处理。”
“小白,你真可爱。”
之后,大家和和气气吃了一顿团圆饭,就当是给常慕送行。
阎王经过朗月居,听到里头欢声笑语,禁不住爬上墙头偷偷张望,居然被他看到常慕、苍伶和判判三个人面带醉意,把酒言欢,一时间嫉妒得不得了,现在的这对黑白无常加判官组成的小团体常常一起私下活动,就是没有他的份!真是可恶极了!
正当他眼红得厉害,忽然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便匆匆回到地面,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过朗月居的大门……
第九章
七天之后,常慕和苍伶终于接到了可贵的降妖令。
临走前,常慕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串不够长的白骨鞭,对苍伶说:“小白,这是我原本要送我小妈的礼物,这条白骨鞭是由死在我手下的恶鬼左手中指指骨串成的,阴气很重,应该是一件很厉害的兵器。当初我和小妈刚担任黑白无常的时候,因为阎王小心眼,给了我一把镰刀,给了他一把掸子,他常常向我抱怨,说是我害的。所以我想偷偷地做一件很帅的兵器弥补给他,本来打算完成白骨鞭之后送给他当礼物,让他开心开心,但是现在,好像用不到了……我把这件半成品送给你,希望你能完成这条白骨鞭……”
“谢谢前辈。”
“你现在很强,我很放心,记住你说过要向我学习,学会永远的微笑。不要因为我走了就没了精神,很快就会有一个新的小黑和你配成对,判判的眼光从来没有失误过……”
“嗯。”
“还有,以后,除了保护重要的人以外,还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像我小妈那样,让所有爱他的人伤心难过……”
“嗯,我会的。我哥哥常说我最自恋了,呵呵……”
常慕做完最后的交代,便和苍伶出门了。当然,这次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天后,苍伶衣衫破碎,捧着常慕的镰刀和黑无常权杖从鬼门关一路哭到阎王殿,哭得整个冥界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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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阎王被震惊到了,因为这只妖怪不强悍。
“那妖怪是很弱,可是半路跑出那只妖怪的爷爷,常慕前辈一疏忽,就、就……整个儿被活吞了,当我好不容易杀死那妖怪爷爷,发现前辈被嚼烂了,魂魄也完全消失了……呜呜……”
阎王想起了常慕有诈死之心,于是认真打量苍伶,可是他好像不是撒谎的样子,一点都没有破绽;再看看判判,他就站在一边抹眼泪,也的确是他的作风。
殊不知判判手上模了辣椒汁,一揉眼睛就是一包泪水。
大家都相信了,只有阎王觉得这件事很诡异,不过就算怀疑也没有证据,私下里去刺探判判的口风,判判居然说心情下好,要独自出去散散心,不想再谈论常慕的事情。
而苍伶,郁郁的休息了几天之后,又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次提及常慕,总是挺挺胸膛望向远方,一副逝者已逝,往事随风的态度。
派鬼差去潼州调查,结果发现许点的转世还是如往常一样生活在那户人家,监视了几天,也没有发现常慕的踪迹。最后,也不得不放弃了。
等到盯哨的鬼差一走,关家隔壁的一老头子拄着拐杖走进了关家的院子。
“小傻傻,想不想见木耳哥哥啊?”——“傻傻”是周围孩子给他取的绰号。
“想啊!”傻傻一听到木耳哥哥,立刻笑得很灿烂。
于是这老头带着傻傻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那儿停着一部马车,等傻傻坐进了马车,老头儿精神抖擞地驾着马车离开了潼州。
傻傻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在木耳哥哥的怀里,而且还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
“宝贝,你醒啦?肚子饿不饿?”
“饿、饿。”十五岁的许点,言行举止还是像一个六岁的小孩,很好骗,也很好哄。
常慕打开一个包裹,里面全是香喷喷的糕点,看得许点都不知道先吃哪一块。常慕挑了一块松仁糕送到他嘴边,含情脉脉的喂他吃。
“好吃吗?”
“嗯、嗯!”
常慕看着许点吃得这么欢,模着他的头发喃喃自语:“小妈,从今往后,木耳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许点不知道谁是小妈,只是看到木耳哥哥有点不开心的样子,咽下一口糕点之后,扒在他身上甜甜的说:“木耳哥哥,傻傻好喜欢你。”
常慕笑了,也许小妈只有在呆呆傻傻的时候才会主动说“我喜欢你”……“从今以后,你不要叫我木耳哥哥,直接叫我木耳,你呢,也不叫傻傻,叫点点,知道了吗?”
许点摇摇头,没听懂。常慕无奈的笑了起来,“算了,算了,以后我慢慢教你。我们有的是时间。呵呵……”
马车里还有好多箱珍宝,都是常慕做鬼差的期间在富人家搜刮来的,到下一个城镇找家当铺当掉几件,换点盘缠,从今往后,就要开始过两人的世俗生活了……
第十章
“洛之遥,霁雪,火云。”
记得常慕曾经在听到苍伶的时候说过“火云山”这个地方,判判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是天庭可以安排的,那是真正的“天”所赐予的。观音所说的“火云”,有可能就是常慕说的火云山。所以挑了个有空的日子,一大早骑着小三到了这座山脚下。
火云山的风景好的令人意外,没来到访过此地的人还真会被他的名字骗到。这儿一片片的青松绿竹,一处处的清泉幽涧,一声声的虫鸣鸟语,云雾绕足,清露心,丝毫没有“火”的感觉。
判判跳下狗背,决定自己随处走走。这一阵子心里很难受,想念固执别扭的许点,想念捣蛋无耻的常慕。虽然知道世事变幻无常,劝自己学着释怀,可就是做不到。
沿着一条山泉慢慢往上走,横在水中的一块会发光的鹅卵石吸引了判判的注意,因为这块石头特别大,特别的惹眼。于是他卷起袖子把它捞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沉。
“奇怪的石头!嘿嘿,捡回去放进我的池子里。”判判搜罗破玩意儿的恶癖又犯了,想把石头收进他的乾坤袖,就在这时,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块石头上浮现了一排密密麻麻、书写工整的小字,判判顿时兴奋起来,凑近了轻声念起来。
“我是居在火云山的无名,有两位好友身遭不测,魂飞魄散,我于心不甘,研究古老的灵魂重生法,只要一魂一魄尚存,就能重新还其完整的灵魂。我希望此种法术能够让好友重生,但因时间有限,无法完成,便将这未完成的法术写在这块续缘石当中,它会帮我找到有缘人完成这种法术。你若愿意继承我的遗志,并发誓助我好友重生,滴一滴血在这块石头上。你若不愿,请把石头放回原处。毁石者自毁。”
灵魂重生法?判判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以让许点的灵魂重生吗?
他没有再多犹豫,咬破食指挤出一滴血滴在石头上。很快,原本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消失了,继而又浮现了另一些内容。
“我的两位好友灵魂存放在火云山密洞之中,可在夜间根据月下香的指引找到此山洞,残破的灵魂放在一个白发少年体内,请在完成法术之前代我好好看管。”
接下去,就是灵魂重生法术的记载,判判找了块软软的草地,盘腿坐下,聚精会神的看下去,每当他看完一段,字迹就自动消失,显示下一段内容,周而复始。
等到续缘石的内容展现完毕,它又恢复成一块普通的石头。
此时大半天已经过去。判判捏了捏脖子,松了松肩膀,把石头塞进袖子。看看时辰,不过傍晚,还未到月下香花开时刻,决定走上山顶看看着四周的风景。
山顶上有一间残旧的小屋,判判猜想,这可能是无名先生原先居住饼的房子,走进去之后,里面整排整排的书一下子吸引了判判的注意,随意翻开几本,都是很奇怪的法术和很奇怪的记载,几乎是闻所未闻,本本都是经典的好书!判判热血沸腾,今天非但捡到了灵魂重生法的前半部,还遇到这么多的好书!虽然脏了点,但是没关系,他把这些“前人”留下的宝书全数收进了乾坤袖,从此宣布归为已有。
今日收获不小,心情好似一下子开朗了许多,走出屋子看晚霞,才知道为何这座山叫做“火云”,因为这里最美的风景不是苍秀的山,不是灵动的水,而是每天傍晚山顶的那一抹晚霞。艳丽的夕阳映成火红的云霞,勾勒出金色的云边,透过云隙,柔柔的洒在观云者的脸上。虽说这是落日的晚霞,但只要是多看它一会儿,那热情如火的颜色就会渲染透你的心底,让你燃起无尽的希望与勇气。
夕阳退下之后,天空换成深蓝色,月亮渐渐的爬了上来。月下香绽放花苞,吐露芬芳,在夜风中向判判招手。
判判沿着花朵排着的花径很顺利的找到了洞口,可是山洞里并没有前辈所说的白发少年,只有两堆破碎的水晶石片。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来晚了?
细心的判判不会放过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在其中一堆里找到了两根五寸长短的红色头发,又在另一堆里找到了一根很长的白色的头发,判判估算着它的长度,突然灵感一闪而过,脑海中出现一个人:苍伶。
火云山,两位友人破碎的魂魄,白发少年……判判收好这几根头发,踌躇满志的走出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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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已经大致明白了所有的事情。苍伶的魂魄是两个人的灵魂合在一起形成的,他不是洛之遥的后人,而是他“本人”的一部分。但是两个人的灵魂怎么会合起来,这是个不解的疑惑。而且苍伶记忆完整,丝毫没有过去的回忆……
判判一边走一边思考,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苍伶的那个“好哥哥”身上,如果可以找到他,问题就可以得到解答。
不过连苍伶都不知道他哥哥在哪儿,寻到他的机会很渺茫。先不管这么多,回去再说。
判判心里已经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坐上狗狗很快就奔回了冥界。
他发誓从今往后要刻苦钻研,一定要让许点回来,让大家得到幸福!
五年之后。
苍伶还是独自一人,判判挑剔的眼光让黑无常之位足足空缺了五年。他最常挂在嘴边的四个字就是“宁缺勿褴”。
有时候阎王都免不了责备几句,说是苍伶一个人出去不符合规定,也不安全,可是责备多了,判判就来气了,干脆穿上黑无常的衣服跟在苍伶后面滥竿充数。所有的人都护着判判,阎王真是无可奈何由他胡闹。
终于有一年,苍伶和判判路过滦河,目睹了一位青年为了一方百姓勇战恶蛟龙,两人顿时四目放光,达成默契,躲在岩石后看好戏,评估他的实力。
“力量很大嘛!”
“身手很敏捷。”
“身材不错。”
“好像人也长得不错啊!”
“……”
两个时辰之后,这有为青年力克蛟龙,斩下蛟龙首级,只可惜他自己也身负重伤,倒在江边残喘,百姓们扛来担架,请来大夫,期望能救活这位勇士。
判判和苍伶还躲在后面不伸援手也就算了,还恶毒的祈祷他早点气绝身亡。
终于……
“好了好了,死了!死了!”
“快!快出去!”
苍伶和判判你推我攘,最后判判被推进人堆,把这位勇士的魂用力拽了出来。
“你是谁?”年轻人站稳脚跟糊里糊涂的问道。
判判乐呵呵的打量着这位仁兄,“冥界黑白无常啊,没见识过吧?想不想多了解一点?很有趣的。”
“不想。”
“哎,真不识货!反正先跟我回去再说吧!”
“我干嘛跟你走!?”年轻人甩掉这个奇怪的人,转过头想看看人堆里情况到底怎样了。苍伶上前把他揪回来,“看什么看啊?你都死了,快点跟我到阎王老子跟前报到!”
“嗯?”年轻人一对上苍伶浅灰色的眸子,两眼放出万丈光芒,这光远比判判和苍伶看到他放出的光芒厉害多了。他直勾勾的盯着苍伶,从上到下,从下列上,盯得好像连苍伶的内裤都要被他看穿了。
这种看人法,是不是太没有礼貌?苍伶有意眨了三下眼睛,他还是直勾勾的盯看。苍伶嘴角很不爽的抽动了一下,依旧保持面容的微笑,“壮士贵姓?”
“白禄。”
还算有点反应。“贵庚啊?”
“二十。”
“来,跟我走吧。”
“噢。”
一等苍伶转身起步,这位姓白的年轻人立刻像小鸭子一样跟上他的步伐。
判判本能的感觉这人有点月兑线,有点奇怪,可是一下子又说不上来问题出在哪里,还是等回去了再说。他小跑追上苍伶,右手勾着他的肩,左手竖起大拇指赞道:“小白,勾魂果然还是你行啊!”
“哼哼,小意思。”
判判回到冥界一查资料,此人不在生死簿上,果然是非凡的异类。这就更由不得他了,赶快拖他入伙。
原本还担心他会拒绝,可一提到苍伶将是他的搭档,这位白禄同意得一连点了七八下头。判判就顺手把他丢给苍伶,要“小白前辈”亲力亲为好好带“新人小黑”。
从此,苍伶后面多了一只一脸呆样的跟屁虫,他到哪儿,这“虫子”就跟到哪儿。喜欢空闲时候到处乱跑的苍伶难免有些嫌弃他,好在小黑的学习能力很强,什么东西一教就会,脑袋并不像他的表情那么呆;性格也很顺,对苍伶是言听计从,不敢忤逆。最好玩的是,小黑保护欲出奇的强,每次出现状况,都要把苍伶揽在身后,好似保护柔弱的小搬羊,根本忘了谁是前辈,谁是后辈。出去办事,总是准备一把伞,一葫芦酸梅汤,一包点心,自己不享用,全都用来服侍苍伶的。
每次苍伶站在他身后,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受着哥哥保护的日子,而且,小黑的背影有些像哥哥,相处一段时间之后,苍伶的嫌弃也就变成了欢喜,嘴巴上常挂着“小黑小黑”。
一个月之后,判判向大家隆重介绍冥界的新任黑无常——白禄。由于这位黑无常姓白,叫他“白大人”总会有几群笨笨的小表搞错掉,于是根据判判“小黑小白”的称呼,大家干脆改口叫他“黑大人”,而苍伶就成了“白大人”。
白大人喜欢笑着一张脸,黑大人喜欢黑着一张脸,大家都说,新的黑白配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两人从早到晚黏在一起,一起做事,一起吃饭,一起迟到,一起犯错,犯了错还一起死不悔改,一同辱骂阎王。横看竖看,黑大人就是白大人的影子。
第十一章
冥界快乐而又忙碌的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每一天,苍伶都要翻过一页阴历。到了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吃饱无事,和小黑一起清理一下无常殿,才发现箱子里堆积的陈年旧历已经有一百本了。原来不知不觉地,一百年过去了。
时间过得如此之快,难免有些感慨。
苍伶坐在地上,靠着大木箱,捏着一本厚厚的阴历,长气短气乱叹一通。小黑过来坐在他身边,呆呆的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只是感叹时间过得太快了,什么事都没有做成,好失败……”
“不会啊,我们前天不是才捅死一只老妖怪吗?”
“这不是我心中真正想做的事,不会有成就感的。”
小黑想了想,说:“那你昨天不是才把苍蝇子丢到阎王的茶水里吗?”
切!这种事也算!?苍伶瞪他,可是瞪他也没用,小黑就是呆呆的,什么也不能理解,还不如收回眼神省点精力。
坐着出神了一会儿,苍伶想起了昨晚的梦,这个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重复的出现,不知道是不是常常挂念着梦中的场景,所以才会反覆的梦见它。“在我梦里,总是会出现白茫茫一片……”
谁知小黑跟上说:“我梦里也会出现白茫茫一片……”
“我会梦见一个可爱的人儿朝我笑……”
“我也会梦见一个可爱的人儿朝我笑……”
“你不要我说什么你也跟着说什么好不好?”
“我没有跟着你说,我是真的梦见了。而且那个可爱的人儿好像就是你。”
“你说这话怎么不脸红?”
“我为什么要脸红?”
“……”算了,苍伶被他火辣辣的眼神盯得举双手投降,只得低下头不去再看他。
小黑好像喜欢自己,这一点让苍伶很困惑。
苍伶不了解自己的真正的想法,心里茫然未醒,若有所失,没有方向。一百年过去了,哥哥的影子实在太深刻,到现在都期待能够再度见到他。这种强烈的感情到底是什么,一定要再次面对哥哥的时候清楚地确定一下。
小黑呆呆的,是个好人,如果自己不说,他永远都不会表白。这样也好,维持目前拥有的一切就可以,如果做任何小的改变都有可能走到不可预知的结果。所以现在能做的,只是怀念往昔,把握现在,憧憬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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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季节不断的交替,时间的轮轴就不停的往前滚动。唐朝变成宋朝,宋朝变成元朝,紧接着是明清,然后就到了现代。
黑白的无常服跟着时代不断的变化,小黑穿上了判判设计的黑色衬衫黑牛仔裤,还有一双够帅的黑色运动鞋。苍伶则喜欢穿着的白色的清式长袍,飘溢着一头长长白发。
某年某月某一天夜里,苍伶甩掉了小黑,鬼鬼祟祟的出现在某市的妇产科医院里。谁知他刚钻进育婴房,就被进来的值班妇产科医生发现了!
“谁在那里!?”
苍伶蹲在婴儿床另一边,纳闷极了:咦?怎么有人看得见我呢?难不成有通天目?
医生抡起扫帚小心翼翼地走近,苍伶也没想太多,扮个吊死鬼的鬼脸“唰”地站起来——看我不吓死你!
“小白!?”
“前辈!?”
两人同时叫出声来!
没错,这个妇产科的值班医生就是常慕,头发剪短了,虽然脸蛋没发生什么变化,可是气质上成熟了许多。苍伶看他穿着白长袍,挂着听诊器,别着一张牌子,标着“妇产科医师常立”。
“哈哈、哈哈哈哈……”苍伶忍不住大笑起来,“千年不见,你怎么变成妇产科医师了?”
“嘘——别笑了!”常慕倒是很正经,捂住苍伶的嘴巴把他拖出了育婴房,再拖进自己办公室,才松开手。
苍伶笑他,“你放心好了!我又没在阳间现身,大声喧哗没人会听见的。你是不是离开冥界太久了,连这个都忘了。”
“做人做久了,习惯了嘛!”常慕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扫视周围没什么鬼影,拉下窗帘,激动的抓住苍伶的肩膀,“小白,我终于见到你了!真是太好了!”
“发生什么事了?”
“你知道我之前每次都在许点转世的时候去阎王庙判判的塑像前求签,签上会告诉我许点下一世会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出生,我就会去那里守着。”
“嗯。”
“可是如今时代不同了,人家不敬奉阎罗王,把到处的阎王庙都拆了,我无法和判判联系,都快急死了!只能用蹩脚的占卜法算出许点下辈子会在这个医院出生,我就只能在这里守株待兔!还好遇见你,你快帮我去问问判判,然后带个信儿给我。”
苍伶挠了挠耳朵,拖拖拉拉的说:“呃……告诉你一件不幸的事情,那个……判判他……跷班出走了。”
常慕静默三秒之后,才消化掉苍伶所言。“什么!?你说他出走了?去哪儿了!?”
“嘘……你小声点儿,你说话人家可是听得见的。”
“去哪儿了?”常慕立刻压低嗓音。
“我也不知道。我这次出来就是被阎王老子差出来找人的。”
“为什么出走?”
“你说为什么?不就是老俩口闹翻了嘛!”
“那为什么会闹翻呢?”
“哎,咱们坐下来慢慢说……”
苍伶和常慕多年不见,干脆泡了壶茶,“小白,你要红茶还是绿茶?”
“有没有女乃茶?”
“有。”
大家都是一路从遥远的过去一步一步走到现代,累积了好多好多的话题,一个晚上都不够用。常慕给苍伶讲述自己的育儿经验,倾诉遇到的悲惨事情;苍伶给常慕看已经完成的白骨鞭,跟常慕讲冥界发生的大事件,当然最主要的就是判判出走事情。
直到天明有人来接常慕的班,小白才跳窗出去。此时,小黑已经找了他半天了。“小白,你去哪儿了?”
“没事没事,只是找了个地方睡了一觉。”
“找到判判的线索了吗?”
“没有。”
“我们下一站去哪儿?”
“唔……”苍伶看了看天边,笑着说,“随便,我们只要到处游荡就可以了,那俩口子吵架干我们什么事!?不用插手,走吧!”
“嗯,好。”小黑听苍伶的话,完全不把找判判放在心上,乐呵呵的跟上苍伶的步伐,消失在都市的晨曦中……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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