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到好》 第1页 第一章 下午五点钟,电梯老牛拖车似的从一楼爬到八楼。我好不容易腾出手来,伸进背包掏来掏去,终于找到了钥匙。 踢开门,把背包,书本一古脑儿全堆到桌上,两条发酸的手臂这才有空自我怜惜。 打开桌灯,昏暗的室内霎时光亮了起来。倒了热水,我极度干渴的喝了一口又一口,肚子有点饿,拎来一袋吐司,开始倾满我可怜的胃。 懊死的机器,胆敢吃我的钱! 一想起中午时被贩卖机摆了一道,我咀嚼的愈是用力,也愈觉无味。 懊死的笨机器!我不禁再次诅咒,害我现在只能吃白吐司补空虚。 女大学生的日子是空虚寂寞的,最近,我益发的相信。有一种无力感…… 难不成我未来的四年青春就要让它这样无意义的流逝吗? 不!我才十八岁哪!正是年轻活力的时候。 得了吧!你不过是个拥有十八岁躯壳和八十岁魂魄的不搭掉劣质品,上帝的恶作剧。 再次,彼胜我败。 懊死的,什么鬼话,就算是事实也没有必要讲出来伤人嘛? “统统给我住口!”我喊出声,抄起床边的枕头往上丢去,枕头碰到天花板又掉了下来,刚巧砸向桌上的水。来不及抢救,我摊在桌上的笔记瞬间全泡了汤。 噢!可恶! 拿起湿漉漉的纸张,拿到阳台上风干。 是“八卦”的“史记”。我突然间有点想把手放开,让活页纸随风而逝。想想,也就算了,犯不着跟自己过不去。 苞八卦杠上是最近的事,那天我的情绪低落至可与马里亚那海沟媲美。 事后,有人问我,我还状似潇洒的摆摆手,做了一个很虫的工作,半带了点玩笑的意味说:“也没什么,大概是荷尔蒙分泌失调。” 我瞧她翻了翻白眼,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没事就好,我看你那时的样子,还真有点被你吓到。”然后她走了,续与其他人谈天说地。 我与他们是不同种类的人,加入或不加入与否都是一种困扰。也有可能是我想得太多,实在没有人把寂寞加诸在我身上,倒是我自己一次次的把它们往自己身上揽,告诉自己说……孤独与寂寞才是得品尝的。 世界上的友情都是一种虚伪的存在。我可以摆着一张笑脸,告诉别人我很高兴,尝试与他们看同一个方向,想同样的心事,而那种病怏怏的神情。 但这样的我,实际上仍是不快乐的。 我清楚,所以不偏东也不偏西。我把世界上的人分成两大类,以一个点为中心,一条线为主轴,一边是极极端,一边是极不极端。我是属于前者的人,但我不东不西到处游走,是为了怕承认吧。 我太任性妄为。 以前有一个人分析过我的个性。 可是我才不相信西洋的星相咧!斑中时期的一个历史老师说得好。 她说:“星座这玩意儿是骗人的东西,瞧瞧全世界人口有多少,而星座总共也才十二个,全世界有多少巨蟹,多少射手,那么多人的个性特色,稍加归纳一下,少说也有一两个准确度,你们这些小女生就是爱做梦,书不好好念,成天谈情呀说爱的,到时候考不上大学,就准备跟男朋友做一对苦鸳鸯,做一辈子的蝴蝶梦吧!” 私底下有许多同学对这位老师极度的不满,此话一出,更是嘘声连连,而抗议呼声最高的大多是那时候已经有草的名花。 她们嘲讽“老妖婆”会如此“变态”的原因必定是因为嫉妒。当然啦,都三十好几了仍是小泵独处…… 结论是,缺乏爱情调剂的女人容易发生心理上的障碍。 这话是刻薄了点,我以为。 那女教师有点心血来潮,曾跟我们这票学生说。等你们以后毕业,想结婚的尽避结婚去,不必顾虑我,只别忘要寄喜帖过来。 她告诉我们,她不是没想过谈恋爱,她尚在进修,无法分心同时做好两件事,一切,都要等她学业上有个休息站后再说…… 不是我偏袒那位老师。在老师眼中,我也并非那种能与老师相处的十分融洽的学生,我是个容易忘情的人,尊师重道在我不再是学生时,很容易被我抛诸脑后,洗得一干二净。 纯粹的,我只是认为,对古代的妇女而言,婚姻是必然的人生关卡,但,时代早就不同,一个现代女性,不必再依赖家庭始能生存,她有绝对的生活自主权。大多数的人谈恋爱,不代表不谈恋爱的人就是异类。大多数的人走向婚姻与家庭的路,也不能说不结婚的人就是不正常。 既然爱情与婚姻早就不是一种必然,那么再拿它作为一种攻击的武器,这不是很可笑的一件事吗? 当然,我有如此的想法并不代表我就不憧憬爱情。 少女情怀总是诗,哪个少女不怀春? 再何况,我才一十有八。 但是,我质疑爱情。 斑中时代,念的是省中,名义上是“男女和校”实际是——男女分班。 班上清一色是清汤挂面的丫头,没办法,规定不准烫发。本来,是高中生就该有高中生的样!这点我完全同意。 有此时同窗不肯“安分守己”硬是去弄个直不直,鬈有不太鬈的发型。教官见了,不肯通融要记警告,同窗又不甘因此留下人生上的“一大污点”,直与教官们争执所谓教学中的“自然法则”。 教官执法如山,那肯退让,说要杀鸡儆猴,“留发不留头”。乖乖!连大清律法都搬出来。 “我在想,想由心生”这句话的意思是否可解成一个人的外在气质发自他的内在思想? 不然,有次上军训课时,教官何以出此言? “象杜秋凉这样保有中国传统妇女美德的女人已经不多,你们要好好保护她。” 我差点晕倒,当我稀有动物不成? 可以想见全班一片哄堂大笑,从此同窗们所性直呼我古典美人。 美人一词我是担当不起的,这点,我一向有自知之明。 不过说说笑笑也就过去,有谁会当真? 至于古典?我想教官的意思是保守吧!这点我倒是没话说。毕竟,我的确是很节俭,看看那次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讫。我踢好几记无影脚的饮料贩卖机足可证明。 那些钱就当作是医药费吧!我假装释怀的抄起背包,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其实还是很心疼。 我是保守吧。 况且在班上,有要好异性朋友的也不过小猫两三只,可惜人群是盲目的,只要有人登高一呼,附和者只会增,不会减。 其实女教师所言,不无道理。高中学子,毕竟太女敕稚,不懂得社会险恶,竞相的往大染缸里跳。 要不,红男绿女是怎么来的? 青春的少男少女,我质疑的不是他们牵手拥抱的爱情,而是他们对爱情的定义的认知有多少?他们对彼此投注的真情真意又到什么样的程度? 不可否认,成人世界里所谓的爱也可能只是一场游戏,所以我怀疑爱情,在一个凡事讲究速食便利的时代。 我憧憬的爱,至少必须是真心,一生只爱一次的结情。 人只有一颗心不是吗? 分析我个性的那个人说,牡羊座是火象星座,平时看似温顺,然而脾气一旦压抑不住,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当时不以为然,瞧他说的煞有介事的,他一定忘了他知道世上有个杜秋凉也不过才一两个月。 我脾气之坏,我自己是清楚的。但也没那人说的那么夸张,什么叫做“一发不可收拾”?我又不是火山,还爆发哩!真是措辞有欠妥当。 第2页 七月大考后,我到一家贸易公司当助理,说穿了就是当小妹,负责电话,泡咖啡,倒茶水……等等杂七杂八的工作,原本认为职业无贵贱之分,只要是凭自己劳力赚钱,当小妹又有什么关系。 但是我的棱角太多,不是刺伤别人就是扎伤自己。 我太纵容自己的任性,最后与顶头上司发生了严重的争执。我看不惯他那副阿谀奉承的嘴脸。有次大为光火,我干脆指着他的鼻子,开列了数十项得罪我的罪名,把他说得脸上无光,无地自容,羞得要撞豆腐自杀,我也懒的阻止。 老实说,我也很怀疑自己如何有这样通天的能耐?老妈会知道。毕竟我们头上冠的是母女这何等血浓于水的亲属关系。 老妈听了,笑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底吗?你呀!坏起来的悍样可真是吓人哪!” 我真的有那样坏吗?我皱眉。 一段不该涌上来的记忆不断拍打着我的脑海。 那是我小时候一段不愉快的经验。 有次牙疼,老爸,老妈硬是拖我去看牙医。 我不肯,天知道我最讨厌的医生就是牙科大夫。他曾拿着一种类似小型电钻的鬼机器在牙上磨磨的,还要用一只针管扎进牙龈里,注射一些据说是麻醉药的东西,在口腔里舞弄了许久才拔起一颗牙血淋淋的。 戴了口罩的牙科大夫,从他的双眼,我看得见他得意的表情。 我最恨牙医,偏偏嘴又馋。 我又哭又叫的,死不肯让他靠近我。治疗椅有点倾斜度,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他不断的靠近我,我一脚踢出。 长大了一点后,我又去看牙医。 据老妈说,那牙科大夫很怕看到我。 天知道我当时踢到他什么地方,让他这么惧怕我……或者说是怨恨我。 现在想起,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觉得对那牙科大夫很抱歉。 我凶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只是太冲动,一时无法冷静的考虑后果,以至于造成许多的遗憾。 我的任性就在于放肆自己冲动,只是我的生命时常是一个不圆满的梦。 我叫杜秋凉,听起来就有点凄凉的味道。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就是那个秋。 取这名字可不是我老爸有学问,我家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家庭。 叫秋凉的原因是因为我阿姊唤春暖。老爸胡乱凑了个不算是对子的对子。 春暖花开秋凉如水 什么对联!牛头不对马嘴的……大概是对自己名字的不满,连带的也迁怒到其他吧。 老爸是有点爱好中国文学的一个人,可惜小时候家里经济不允许,连小学都只念到五年级。 也许考上中文系的我对老爸是一种安慰,也算是老天对老爸的一种间接补偿。 两只纸鸢拖着长长的尾巴,乘着风似乎要往日落方向飞去,追逐彩云与晚霞。 我站在八楼的阳台上看着远方的天空,突然希望自己是个神射手,双箭齐发,就让他们自由飞去吧。 在c大最适合从事什么样的休闲活动? 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指着那一片有着美丽晚霞的天空,说:“看哪!c大最适合放风筝了!” 从此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斑中生涯真正结束在六月中的一场毕业典礼。 放掉手中的粉蓝色气球,阳光明媚,那粉粉的蓝逐渐离我远去。我看了看操场上的人,有的人还依恋不舍得不肯放掉手中丝绳,紧紧的抓着,似乎以为这样便可以挽住时光。 三年前,曾经一起抬着头,呆呆憨憨的走进校门。三年后,我们依然抬着头痴愣的望着天,只不过,这次是要离去了。 什么也带不走!也许只是多得了些历练与沧桑。 岁月不曾老去,他只是一年比一年更寡情了世人。冷漠的迎新,冷漠的送旧,同样的戏码,几千年来多少的溺桥折柳,多少的月台相送,到如今,犹如风吹过水面,除了涟漪,还能留下些什么? 七月大考一过,大伙各自做鸟兽散,更别谈感情不感情了。 大家各奔东西,我则负极南下。南部的阳光太炙人,害得我这只北部鸭七昏八素的,起初不太适应。 中文系的女生在c大是颇吃香的。时常有外系邀请游玩。起初,入境随俗,也就跟着去狂欢,没有拒绝。几次下来,也实在是烦了,便不再答应。迎新的活动一箩筐,搞来稿去真看不出哪里好玩,我既不懂交际,又不会跳舞,想当壁花又没本钱,想想不如窝在寝室睡大头觉好。 老爸来了一通电话,我刚睡醒,脑袋瓜子还昏昏沉沉的,我说我很好,老爸还不大信。 “吃饭了没?”老爸问。 我顺势瞄到闹钟,短针指在数字六与七之间,才知道天早暗下来了。 “还没,正要去吃。”我懒懒的说。由此可见,我的胃一向不好。 脑袋仍是昏昏沉沉的,老爸说了些什么,我没啥印象。 “好啦!饼阵子比较不忙时我再回去。嗯……好,嗯,拜!”挂了电话,我又回被里重叩周公老爷的门,打算与他老人家再厮杀个刘邦项羽八百回合。 室友们全回家或游玩去了。天知道我在忙些什么?家也懒得回,门也懒得出,还不是只顾着和暖床温存好。 真是堕落,我长叹了口气。星期天是懒人的温床。 眼皮逐渐沉重。 “可恶的周难蛋,看祖女乃女乃将你一军!”我大喊。 “杜秋凉!” “什么事?别吵。” 我自顾自的下棋,想聚精会神发现有只蚊子一直在嗡嗡叫,我吵得有点烦,手一挥想把它赶走。真吵! “小秋,快醒醒。” 谁在摇我的肩膀?摇得我有点想呕,我微微睁开眼:“昭君?什么事呀?”好奇怪,她捂着脸颊:“你的脸怎么啦?” “还没回魂呀!教授在叫你啦!”昭君似乎有点不爽,不知是谁惹到她了? “杜秋凉!” 啊!死了。 方美美老师尖细的嗓音把我的三魂七魄统统归好位子。我缓缓的转过身,有些困难的笑着,顺便瞧了眼前边窃笑的同学们。 “杜秋凉同学,你做的好梦。” 方美美老师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则一直想办法忽略掉她嘴角不断抽动的肌肉。 “哪里。”我小心翼翼的答。英文一向是我的第二号天敌。我盘算着,该怎么样才不会让美美女士对我印象太深刻。 假设,我的“史记”被当掉的话希望外文至少可以低空飞过。 大学的教授很少人像方美美这样在意学生的学习态度。教授学者们都是一座座的宝山,想挖掘,自然得到的就多。想偷懒,他们也没闲工夫把宝藏捧到你跟前。可是方美美不同,她给我的感觉象是补习班执教鞭的娘。 忘了自己当初怎么会跑来修这堂课的。全班就我一个人不识好歹。 昭君她跟我不一样。她资质好,底子稳,对方美美根本谈不上“应付”两字。 而我,就象是跑错教室的,若真是那样还好,顶多笑一笑,说声:“打扰了,不好意思。”拍拍便可闪人。偏偏我不是。 这堂外文是必选修,班上人马来自各系英雄好汉,我这一来,不啻把中文系的脸给丢光了。搞不好哪天有风声传到英明睿智的系主任耳里,我看我连中文系也别念了。 “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什么叫作周难蛋!”方美美虽然主攻外文,不过听说她国学造诣还不错。 她刻意用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种尾宽头尖的圆形体,我见了吓了一跳——难不成她前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想您误会了。”我心里慌张的开始模拟出一套词:“周旦就是周代制礼作乐的周公,他姓姬名旦,是以我个人用这三个字来尊称他,就想周文王的头上冠了一个周是一样的。”我顿了顿,继续胡扯说:“同时,也是为了区分另一个与桃花女斗法的周公。” 第3页 方美美瞧了我一眼,那一眼不知代表什么?我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这么说来,你对他制礼作乐一事似乎颇为推崇了。” 我突然发现,美美的问话多是不带问号的。 不,周公制礼作乐虽为后人称颂,但他这么做无非是为了加强中央朝廷的控制力。他规定出一套礼法要人遵守,使诸侯人民对朝廷效忠,虽对中国的一统有着一定的贡献,但他制礼作乐的动机已因政治的因素而变了质,不免叫人觉得……他有点取巧卑鄙。 “是的,我很推崇。”我简短的说,以避免掉许多无谓的解释。 “是吗?” 方美美不太相信似的看着我,嘴里似乎有一串话呼之欲出。 我暗叫糟糕,幸好,某位同学身上的报时表救了我。 美美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她从不耽误同学下课的时间。 她目光淡淡的扫过我,不一会儿,满室的人群已作鸟兽散,偌大的教室,怎么看都有一股凄凉。 我收拾好书本,笔记,正当要走,美美走了过来。 她对我说了几句“以后上课不准打瞌睡”之类的话。我点了点头,忙走出教室,就见昭君在门外等我。 她看我走出来,走向我便说:“小秋,你可真敢,今天——” 我挥了挥手,打断昭君的话:“别说了,往事不值得一提。” 我知道她要说些什么。胆敢在方美美老师课堂上睡觉的,我是这学期的第一人。天知道我最近怎会老是昏昏沉沉的提不起精神。 “那可不成,别忘了你欠我的医药费。”昭君比了比她的右颊。 “我又没不给。” 下午我和昭君都没课,一路走到冰店,点了两盘红豆牛女乃冰。炼乳加红豆的滋味,像是人生不常见的幸福,一下子都跑到了我口中。 第二章 为什么洋紫荆开得这么旺盛呢,在北部,它是专属于春天的花。是不是因为它的花名叫“背叛”,所以,连季节也要叛离? 紫红色的花落了满地,远远的那头有几个清洁妇正用扫帚将花瓣扫成一堆一堆的,再装进尼龙袋里。 我不避讳的大步走过,所有踩在脚下的枯花都象是尸体,每跨一步,血便溅出一些。 看吧,这就是“背叛”的下场,本来它只要受一季苦痛的。 “秋凉,你走那么快?” “呃,什么?”我停下脚步,看到身后气喘吁吁走来的同窗。她叫李明玉,有个很奇怪的外号,人称“麻雀”。 有点抱歉,我差点忘了她的存在。 “你走太快了,我跟不上。”她似乎有点埋怨的说道。 我看一下表,两点十五分,已经迟到五分钟了,再加上走到教室的时间估计约莫还要五分钟不止,也就是说我这堂课起码得迟到十分钟了。 “可是已经迟到了。”我晃晃手上的表,证明我的话。而且,我们是在路上不小心碰到的,本无同行的打算。 “哎呀,有什么关系。”李明玉挥挥手道:“反正这教授又不点名。” “是没错,但迟到总不太好意思。”我嘴说着,脚也没忘记走路。 “迟到五分钟和迟到十分钟还不都是迟到,咱们走慢点啦。”李明玉拖住我的手说道。她比我矮一点,骨架也比我小,整个人看起来娇小玲珑。 她说的一点都没错,我也同意,但这就是我急着到教室的原因了,因为我在后悔,我后悔先前的念头:我想跷课! 跷课对很多大学生来说,是家常便饭。对某部分人而言算是下午茶。可是它对我来讲,像进高级饭店用餐一样,至今还没尝过滋味到底如何。 我也知道这教宪法的教授混得不得了,说白点,不过是上行下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鱼大家一块模罢了,但是我就狠不下心来打破我空白的纪录。 自找麻烦吧,我想。我的染色体里或许带有一点固执的基因在里面。 执著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百思不解。 “喂,秋凉,你怎么都不说话?”李明玉扯了扯我的手臂。 我有点不解的看向她:“我该说些什么?” “你这个人,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呀?平时看你静静的,对人也爱理不理的,你是不是嫌我烦啊?” 我不懂她怎会这样问我,我自忖应该还没有表现得太离群索居。 可是我回答她:“是有那么一点。”因为她真的是挺烦人的,像只麻雀,叽叽喳喳的!麻雀,现在我懂她绰号的来由了。 “拜托,做人要含蓄一点。” 她拿起六法全书往我脑袋瓜子一敲,我喊了声痛,痛的我要翻脸。 “你还晓得痛呀!我还以为你连脑袋都是钢筋水泥打造的呢?”她用手指比了比心口又指了指肚月复。 “什么意思?打手语呀?”我漫问。开啥玩笑,起码半公斤重的精装书,有棱有角的,敲在头上不痛才怪。 “意思是你铁石心肠,没心又没肝。” “好啊,你毁谤我,根据民法,我可以告你,李明玉小姐。” “哟,杜同学,请问你有没有考虑过转到法律系?”李明玉右手握拳,递到我口前,充当麦克风。 我知道她是在戏弄我。但,我又何尝不是游戏人间? “哪里,都是宪法的教授教导有方。” “名师出高徒的最佳例证吗?”李明玉带点软幽默的说。 我知道她心底顶不欣赏那位名师的。 我也不接腔,因为目的地就在眼前了,我们都识相的噤声。从后门模进教室,在不显眼的角落位置安静坐下。 我下意识的抬起右手——两点二十分又五十九秒。 一眼望去,到课者不到二分之一。 盲目的盯着前方的黑板好一会儿,我取出我的“海棠拓印”在淡淡柔黄的纸页上记下数语。 老教授的课,虽名为宪法,教的却是哲学。他教我们——模鱼时,记得别找清澈的水模。 人生常常可见名不副实的事,你可以笑它,骂它,不能称之为欺骗或谎言。往往太过真实,反而是一种不幸。 轻轻合上书页,拿出笔记本,我试着将月兑缰的神思归位。望着教授身后的那一片黑板,捕捉偶尔飘进脑袋里的只字片语,一一记录下来。 两堂课的时光消逝的很快,未等教授离开教室,许多同窗早背着行囊溜了。 我望了望四下,放下手中的笔,将桌上的书籍杂物扫进背包里,抄起搁在椅背上的薄外套。公式化的流程,动作无懈可击的完美。我抿抿干渴的唇,跟在人群后,走出教室。 李明玉又跑过来与我并肩而行,她的话匣子一开,简直没完没了。从批评方才教授教学的枯燥乏味到我的种种意见,没啥逻辑性的,几乎想到就谈,像她这样的性子,虽然让人觉得颇为恬噪,但,这也是她的好处。 直性子的人一般都是较真性情的。 “秋凉,你参加什么社团?” 大学必修三学分,乃爱情,社团,课业是也。我想我死当的几率比较高些。 “我没有参加社团。”正确说来,是压根儿不打算参加。我清楚自己缺乏参与的活力与热诚。 可是,她也不必表现的那样夸张吧!瞧她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活似我的回答是件多么不可思议的怪事一样。 如果我没记错,台湾地区应无任何一条律法规定,凡大学生皆得参加社团。 “为什么?”李明玉的语气半带讶异半带好奇。 “天塌下来了没?”我技巧的反问。 “神经!”她轻轻推了我一下,笑。仿佛我问了一个很愚蠢的疑问句。 天自然没塌下来,太阳底下也没有新鲜事,我自信不参加社团一事不必小题大做:“那你呢?你参加什么社团?”我想把我的事借此带过。 第4页 “我?嘿嘿!”她笑得很得意,让我有点纳闷:“我总共参加了三个社团哟!” “好能耐。”要参加那么多社团,体力充沛是先决条件。至于我,还是算了吧。 李明玉介绍她加入的社团,大抵多是动能性质的,跟她的个性很像。 提到社团呀!上回昭君也游说我加入她所属的那个国乐社社团。 昭君擅弹琵琶,我当初听了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后来一想,这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 我对传统国乐颇有好感。以前看过一本书,里头的女主角是个中高手,也会弹琵琶。铉乐器几乎都略懂皮毛,小小年纪的我对她简直崇拜的五体投地。 对于国乐的喜好,这本书莫不是一大助力。 小时候,家里有一管紫箫,是阿叔的,我常常趁人不注意时,拿着箫到别处,学电视剧里的样子,将嘴对着管口,用力用力的吹,结果吹的我脸色紫胀,头皮发麻,乖乖!它就是不出声,只沾得我一脸口水。 简直一点美感都没有。 往后,读了小杜那首诗“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那意境太美,于是我又做起吹箫的美梦,以前的口水事,早抛它个万二里去了。 我这一生中想学会三种古乐器,箫是其一,另外尚有琵琶和扬琴,不过想终是想,我又怕自己笨学不会,所以国乐社那边,暂不考虑加入,昭君的一番美意,只好心领。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的社团呀?”李明玉贼兮兮的问。 我瞟她一眼:“社费多少?” 她伸出手,拇指,无名指和小指是屈的。 其实我不过随便问问,还是煞有介事的讨价还价起来:“太贵了,我现在是两袖清风,所以还是算了吧。” “什么!又不是爱心募款。” 她用力推了我一下,我一时无防备,左脚绊到右脚,一个不稳向前仆去——该死,我怀疑李明玉有暴力倾向。 “你做什么?”我皱着眉,不怎么高兴的转头小瞪她一眼,没注意到我后头有人,直到他出声,不,是直到看见李明玉呆若木鸡的模样,原本我误以为她是出自内疚,而我的口气似乎也太冲了些。 我回过头摊开双掌。手擦破皮了,还被一些碎沙石刺进肉里,鼻子一酸,我的眼泪差点跟着掉下来。 “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我光顾着看探伤势,口气不怎么好,一时不爽又加了句:“没长眼睛哪!”我以为问我话的人是李明玉。 “秋凉,” “秋什么秋,不要你扶!”我挥开一只想拉起我的手臂,勉强的想自己站起来。我想膝盖大概肿起来了,感觉热辣辣的,幸亏我穿牛仔裤,破一个小洞照样很拉风。 “你还好吧?” “一点都不好。”我习惯性的抱怨。等等,李明玉说话几时这般温文有礼来着?而且还充满男性嗓音的魅力? 我抬起头,眼帘映入一张陌生男子的脸孔,回头看见李明玉依然呆滞无神的眸子,霎时了然于心。 可是他笑成那样是什么意思啊? 他伸出手臂将我扶起来,问:“你还好吧?看起来不怎么好的样子。”他语气里带着调侃的意味。 我把谢字吞回肚里:“关你老兄屁事?”很不文雅的用语,我知道,可是我就是忍不住迁怒。 苞一个“好心的陌生人”生闷气?哪里是我杜秋凉的作风? 我抿了抿嘴。弯捡起掉在地上的背包,走到那人面前轻轻一鞠躬:“对不起,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心人。” 天知道我一点都不想这么说的,尤其是当我决定讨厌一个人的时候。虽然我不喜欢他那不礼貌的笑容,但是天空这么蓝,人世间总难免相遇离分,为什么我跌倒的糗态独独被这个人撞见?也许是上天有意无意的一种安排。 我再瞧了瞧那陌生男人典型的衣架子,暗灰色毛衣搭配黑长裤。着黑皮鞋,很像杂志上英俊潇洒的男模特儿。脸皮长得也挺好,高挺的希腊鼻和性感的薄唇,唇边还噙着若有似无的笑。 这样的人,跟我往后数十年岁月不会有任何瓜葛。既然如此,假意道个歉,对大家都好,对我也没什么损失。 “沈!”远处一个老头喘着奔过来。 我顺着声音来源看去,觉得那人有点眼熟,想不起来是何许人。 “那不是学务长吗?” 李明玉是什么时候回魂过来的? “谁?”我问。 “那个人呀。”我指了指朝我们方向奔来的老头。 原来是学务长,记得刚入学是远远的见过一次,但我近视一百多度又没戴眼镜,根本看不清楚。 “沈,”学务长远远的又喊了声,像是个名字,我望了望四下,应该是唤这个人吧。 我看向他时,才发现他也在看我。 “去健康中心擦点药吧。”他说,然后迎向失态奔来的老头。 我瞧了瞧自身的狼狈样,决定以后要和李明玉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秋凉,你等等我!”李明玉又追了上来。 傻子才等她,我故意装作没听到,继续走我的路。 “秋凉,对不起,我跟你道歉就是了。”她奔过来挽住我的手,亲热的说:“走,我陪你去保健室擦药。” 我闭了闭眼,有种在劫难逃的预感。 莫非天意难违? “喂?” 李明玉用手肘碰了碰我,不知又有何指教? “啥事?”我意兴阑珊。 “刚才那男的长得好帅。”她双颊绯红,眼中闪着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喜悦。 帅!这个字眼太肤浅。男人如果冠以这个形容词,我替他们感到小小遗憾。 “帅有什么用,你没看到他手上的戒指吗?早就死会了。”我喜欢泼人家冷水。 “欣赏?现在有内涵的男人不多见喽。”李明玉有点失望的说。 “那你男朋友怎么说?”李明玉长相甜,个性又活泼,如果我是男的也会喜欢像她这种女孩。甫进c大就传闻有一大票的男孩追在她身后跑,现在她身边的男友是第二任,但据说他之前的前科纪录下在少数。两人有得比。 我并非好奇,只是不懂。 爱情究竟是不是一种游戏? 如果连男女间的爱情都是尔虞我诈,各所需的把戏,那么红尘之中还有什么是真的,得一辈子等待? “他呀”李明玉娇羞地笑了:“秋,你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欣赏跟喜欢是两码子事。”她训我。 “或许吧。”我无法反驳,一点点余地都没有。 我不认同李明玉的爱情,但并不否定她这个人,这与她所谓欣赏不等于喜欢的类推方式或许有异曲同工之妙。 “来c大么久,没见过这个人,不晓得是不是学校里的老师?看穿着,不像学生,而且全身充满男人的气息,好有男人味哦。”李明玉一副标准的花痴模佯。 难怪刚才她看到傻眼。我在心里偷偷地想。 “喂,上次那个小陈似乎对你挺有好感的。” “哦。”哪个小陈?李明玉的话带了点好奇刺探的成分,我偏不让她得逞。“怎么了吗?问这个?” “嗯……也没有啦。”我瞧她低下了头,怔思着:“秋,你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标准是什么?” “多金,英俊潇洒,而且只爱我一个。”我不假思索便道。 “就这样?”李明玉的问话里有怀疑的成分。也许是觉得我开出来的条件太拜金,太肤浅而今人不屑。但现实中,往往在选择婚姻时,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拥有这些条件? 爱情与面包之间,总是后者较为实际。浪漫爱情,无法成为感官所能实质接触的物体。所谓幸福,仍旧得建在铜臭上,困顿潦倒的环境里蕴育不出童话一般的爱情。 第5页 是虚荣又怎么样? 我们都在作茧自缚。 “就这样?哦不!他还要比我高这么多……差不多这样。”我伸手比拟出一个比我发顶出约莫二十公分左右的角度。我不能接受个子比我矮小的情人。对于只有一六三高度的我而言,这应不是一项太苛刻的条件,毕竟今日台湾人营养充沛,应该不难找。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显然不信我的话。 我笑着把问题丢还给她:“你说呢?怎么,打算介绍男朋友给我?”我半开玩笑地道。 “如果你要的话。” “好啊!”我的爽快让她讶异得合不胧嘴;“我觉得你男朋友满符合我的条件的,瞧他常常请吃饭。” “啊!秋对不起,不能陪你去上药了,差点忘了我和大方今天有约,我先走一步喽,不好意思,下回请你吃东西,拜拜!”抛下一串话,李明玉飞奔也似地走了。 大力是她现任男友。 我瞧她奔过去,占有性地挽住他一条胳臂,两个人朝我挥挥手,然后一同走出我的视线。 唉!我真是个坏女孩。哈! 李明玉是个典型重色轻友的例证——超典型。 结果,我独自上保健室消毒上药。 那护士不懂得怜香惜王,虽说不奢求什么“感同身受”,因为那是一定impossible的事情,她只要别“同性相斥”我就阿弥陀佛了。 可是她笨手笨脚,光擦个双氧水就痛得我哀哀叫——我当然没那么失态——那蚁一般的痛痒感确实不怎么好受。 我皱着眉:“护士小姐,如栗你能轻一点,我会更感谢你。”我对那护士提出一个好建议让我少受点折磨,她也少被我诅咒几回。 认识我深一点的人都知道,我讨厌无终结的冤冤相报。 但她不但不领我的情,反而赏了我一记卫生眼尤其对方还是个妈妈,五公分厚的粉都掩盖不了她前额,眼角被岁月的火车辗过的深痕。 我不该这么恶毒:“修修摩诃修,修修,萨婆诃。”我低声诵祷著,这是净业真言。 别笑我的思想迂腐,在科学昌明的二十世纪末,仍旧存有许多科学无法解开的谜,我不是信教的人,但是我相信上天的存在,在冥冥之中,自有一股力量推导着宇宙万事万物的循环。 到柜台要了些纱布药品,我一拐一拐地拐回宿舍去。高中时代的护理实习足够我应付这些小麻烦且绰绰有余。 大概也只有这种情况,我才会晓得感恩。 女人,果真还是“同性相斥”的居多。 受不了昭君猛烈的挖角攻势,上个礼拜我正式举白旗无条件投降。 “你有一张利嘴,适合当推销宝贝。”这场拉锯战不公平,对手太洞悉我的弱点,害我连反败为胜的机会都相当渺茫。 “不管,记得下礼拜二晚上七点社团教室见,我会在那儿恭候大驾。”昭君摆明不买我的帐,这一说,形同宣告死刑。 “昭君,一碗红豆牛女乃冰。”我不死心的贿赂她放过我。 “天有点冷了,吃冰不好。”这句话是否代表了有某种程度的转圜余地。 “红豆汤圆热的。”我当机立断。 “嗯……” “再加一豌豆话。”我赶紧再加筹码。 “好,成交。”昭君大喝一声。 “真的。”我喜出望外,然而我忽略了人性本有的狡诈。 “之前的承诺就算了。”就等这句话来免我死刑,可惜我马上又被打进无期徒刑的深渊里。 昭君说:“没关系,反正长路漫漫,我多的是时间来说服你。” 她笑的好甜好腻,我便是那湿翅的蜂,陷入蜜一般的陷阱,抽不出身。 这样的结果让我得到了一个教训,贿赂只会让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个礼拜后,我乖乖的自动到国乐社报到。怕昭君骂我,我还特地提早十分钟。 可是,此刻我蹲在社团门前,抖瑟着身躯,呼吸夜里冰凉的空气。 教室里有人在弹奏琵琶,我不好意思打扰。 不是昭君,我从门上的玻璃音乐辨识出弹奏者的身形,是个男的。他正弹着“春江花月夜”的曲目。 啊,春江潮水连海平,张若虚的这一首诗是我的最爱。 这是什么心态!我陶醉在如泣如诉的弦音里,希望不要终曲。可是廊外空荡,冷风刺骨,冻得我几乎想大喊救命,而暖屋内琵琶手依然未有收弦的打算,兴致似乎正当头,教我怎好入内打断人家的雅兴。 “哈啾!”我忍不住打了声喷嚏。 咦?简直是来受罪的,好冷。可怜身上衣着单薄,心忧未见君来。 我忍不住又想打喷嚏,赶紧掏出面纸备用:“哈啾!” 门豁然被打开了,我用面纸捂着口鼻,有点讶异的看着站在玄关下的人。他手里还抱着琵琶,看着我的眼神很奇怪,不过他那双眼睛倒很漂亮,水水的,可惜结冰了。 可是我不懂他为何要用那种捉贼的眼光看我?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厌恶不对等的地位,我缓缓站起来,这一站才知道这实在是个失策,刚刚蹲太久了,脚好麻。我皱着眉头想活动活动筋骨,帮助血液循环,偏偏昭君这个时候才到。 “嗨,小秋,对不起我迟到了。”昭君在走廊那端遥喊着。 “你好意思。”我低声嘟哝道。 “啊,社长你也在,怎么都站在门外吹风?” 那男的闻言,淡漠的扫了我一眼,抱着琵琶走进室内,原来他是社长。 “走啊,发什么呆?” 昭君从后面推了我一把,害我一个踉跄,差点旧伤未愈,新伤又起。 “我脚麻,走不动。”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等待酸麻过去。 “唉,小秋你坐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我跟你介绍。” 昭君拉住我的手腕将我拖离椅子,敢情我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 可惜我的脚仍是麻,硬要脚踩在地板上,好生难过。我清楚的感觉到从脚底到大腿不断的在颤抖。 “社长,她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杜秋凉,中文系,对国乐很感兴趣,一直嚷嚷着要加入我们社团。” 我蓦地抬起头,忘了脚麻这回事,我不懂昭君为什么要这样:“昭君?” “你擅长什么乐器?古筝?长笛?”那社长边调这琵琶的音色,边问我,偶尔抬起脸看我一眼。 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我又一种被轻视的忿闷。 “我什么都不会。”我挺直身子,仰着脸,大声的说:“社团不就是让人学习的地方吗?我是抱着学习的心态来的。” 昭君许是察觉了我话里的火药味,她扯了扯我的衣袖,我没理会。 “哦。”他低唔了声,用指上的拨子划了划弦,拨出一道美丽的弧音。他忽而又抬起头来问我:“那你打算学哪一种乐器?”语调平稳无起伏。 我望了望四下,乐器都收在盒里,一时间我也拿不定主意。箫?琵琶?扬琴?我取舍不下。 他似乎等着我的回答,可是我犹疑不定,直直盯着他抱在胸前的雕花琵琶。 他注意到我的目光,以一种很不屑的口气说:“琵琶难度较高,初学者最好不要挑它来学。” 什么玩意儿呀!我就偏要学琵琶。 “琵琶。”我见到他一瞬间的呆愣,这才满意了。我又补充说明:“琵琶,我就学它。” “随便你。”他倏的转过身,看来是不打算再理睬人的样子。 我免费奉送他这字。 瞄倒壁上的时钟,七点四十,我疑惑的看向昭君:“今天不是练习的时间吗?”难不成这社团只有两三个成员? “当然不是,社团是明天同一时间。”昭君推着我走出教室,解释道:“总得先向社长报备一声吧。他老是神出鬼没的,不太好找,只有今天固定会来这里练习。” 第6页 原来教室在三楼。下楼后,经过那间教室下面,琵琶声从未关紧的窗缝流泻出来。 我跟昭君不约而同的往上看去,不知是不是灯光昏暗的关系,昭君的神情有几分迷离。 “他琵琶弹得很好吧。”这话不是问句,只是想征求附议。 “的确不错。”如果放弃个人成见,那男的确有才华:“你不也奏得一手好琵琶?” “那不一样,我只是玩票性质而已。”昭君的语气有些不同以往,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觉得她象是在叹息。 我犹豫着该不该提出刚才的疑问,不问清楚,我很难释怀:“你刚才为什么要那么说?” 我看见昭君腼腆的笑了笑,有忏悔之意。 “小秋。” 昭君待要开口,我挥手打断她的话。 “算了,你不要说,我不问了。”女人总是说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蠢话,这毛病我也常犯。这种话大多是未经脑袋思考过的,不能代表些什么。 “那你不生我的气哦。”昭君得寸进尺的求道。 “我生气的话,早就不同你说话了。”我头望着星空,上弦月似乎不怎么明显。 女人之间的友情该如何长久维持,其间的巧妙,我完全不懂,我只知道我用的是赤果果的一颗心来相待,因为没有保护,一旦受到伤害,就是一辈子难以洗去的伤痕,这样做太危险,可是我没有其他的办法,我不会拿捏。 “当真不生气?”昭君搂住我的手臂又问。 “嗯。”我点头,突然想起一事:“可是你得请我吃一碗红豆汤圆。”夜凉如水,我随即补充:“热的。” 我被昭君敲诈的够久了,这一回,我首度大获全胜。 胜负无定,阴阳得消长,这样的人生才不至于太无趣。 棒天夜里,七点整,我又出现在社团教室里。 这一回,我直接开了门进去,很多不认识的人各自独占一角,正在学习。 昭君见我到了,忙把琵琶给我,逢人就向我介绍一番,我都微笑点头示意。 “小秋!这里。”昭君把我拉进一个小圈子里,刚好剩一张椅子,我大剌剌的坐下。 “喂,你去哪?”我捉住昭君,纳闷她怎生不进来。 “我去那边。”她指了指另一小圈人群。 我松开手放她出去。 剩我一个人孤苦伶仃,我回神过来,发现四,五双眼睛全盯着我看。我一一看了回去,全是女孩子。我一人送一朵微笑给她们,有点笨拙的自我介绍:“我是杜秋凉,刚加入社团。”我相信这说明足够扫除她们心中的疑惑。 从回收的微笑中,可证这点。一,二,三,四少一朵,我顺着一道犀利的目光看去,见到一个不太乐意见到的人。 还有谁,当然是那个二五八万的琵琶男。 我这个人一向是不怎么记仇的:“嗨,社长晚安。”我笑着跟他打了声招呼。 他看了我一眼,又将眼光转回手上的琵琶。 般了半天,我才弄清楚他正在教这些女孩弹奏的技巧,我在一旁沉默的听着,听了一会儿觉得有些闷,便把玩起自己手上的琵琶来。 “姿势不对。” 在说我吗?好像就是在说我。我看他抱起琵琶的姿势,也跟着摹拟。 我的脸孔贴着冰冰凉凉的木面,想起琵琶遮面的典故来。 “不对,看我,要这样。” 他重新示范给我看,我依样画葫芦。 “这样吗?”我问的不是很专心。 他丢下手上的琵琶,走到我身后纠正:“左手下来点。”他捉住我的手往下移。 他靠我太紧,让我浑身不自在。 “这样子,好好记住。”调整好我的姿势后,又坐回他的椅子。 “社长,我这样弹对吗?”一位长发清秀的女孩问道。 他点了点头,又继续传授指法。 我站了起来,想找昭君教我,让他教我学不会。但这跟他教的好不好无关,纯粹是我个人的问题。 “去哪?”他从忙碌中抬起脸扫了我一眼。 “找聂冠群。”聂冠群就是昭君。至于为什么得来昭君的名号,别问我,我初识她时,人家都是这么叫她的……“社长一次带这么多人,一定很累,我请昭君教我就行……”不习惯叫本名,我还是改“昭君”的叫法。面对着十来只质疑的眼睛,我觉得我必须要作些更清楚的交待。尤其是当中那一双隐含怒意的冷眼。 怒意?可是气我不买他的帐,我不给他面子?我环视了这圈子里的女孩,发现了原因。 “聂冠群是进阶组的,初学者由我负责。”我发誓我看见他在笑——眼睛里有一种挑衅的暗示!可惜我早不玩这种幼稚的游戏。 “没关系,昭君会答应的。”我太自私,硬拖昭君下水。 接下来,他要如何出招。 我注意到他缓缓开的唇,胜负将见于此。“你向来这么自我?” 唉,我输了。只好乖乖地坐回椅子上。 “我会尽力教,学不学得会全看个人天赋。”这句话是不是在暗指他自己是天才,其他人都是蠢才?天赋?为何不说努力?中国史上,李白,永远只能有一个,没有人学得来他的飘逸灵秀、气势磅礴,所以他的诗注定要失传。 我闷不吭声。早知道国乐社的社长这么“琶琶”,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来这里活受罪,什么,“你有一只修长漂亮的手,学丝弦类的乐器最适合。”昭君的嘴太甜了,又会拍马屁,结果我就这么被她牵着鼻子走了。唉,悔不当初啊! 我真有一双漂亮的手吗?认真地端详起来,手掌心比一般女孩子大,因为搭配修长指头的关系,看来还算和谐。也因不擅修饰,所以没有留长指甲,以至于打篮球时容易吃亏,不能“以指还指”。肤色还挺白的,可能跟我不常晒太阳有关,自从臭氧层遭受破坏,日光对我而言便不再是种享受。 还好,不是很美的一双手。 做人不能太贪心,老爸,老妈给我一副不错的身材,纤秾合度以致没有减肥的困扰。脸蛋不见得出色,至少五官端正一样也不少。老妈说我全身上下最“女人”的地方是我的耳朵跟颈子,最“女人”的意思不是指性感,而是感性。我揽镜自照,觉得老妈比我还了解我自己。 拨了拨头发,将没束紧的发丝塞进耳后,我留了一头长及腋下的头发,因为我很懒,不喜欢跑美容院。从小,我和春暖的头发都是老妈修剪的。上了高中,解除发禁,便留它到现在,没怎么保养上天生微卷的发质,总之,不是电视广告里乌黑如瀑的秀发。 “专心一点!我不希望浪费我的时间来教一些没把心思放在这里的人。”社长突来的大吼吓了我一跳,显然也吓到了其他的女孩,我自知理亏,赶紧收回心思,诚惶诚恐地膜拜他游移在弦上的手指。 他有一双漂亮的手。我喜欢欣赏美的事物,撇开个人成见不谈,在心底,我替他的手打上a。 心不在焉的结果让我挨了他几记白眼,我装作没看到,自若地研究手上的琵琶。 有个女孩被他严厉的教训哭了,但他仍像个没事的人一般,继续“搞”他的琵琶。 本以为他会凶我,没想到他对每个人都不给好脸色。我很好奇,这样冷酷无情的人,如何弹奏出那样有情感的乐曲? 第三章 期中考之后,中文系有一项重要的活动。 在深秋的季节,当第一片枫红的叶片凋落时,诗魁选拔正式展开,这是c大远近驰名的一项传统。 每个中文人都为这项活动雀跃不已,纷纷摩拳擦掌准备争夺“诗魁”的宝座。当然,我也不能免俗。 第7页 系所为男女学生准备了中山服和凤仙装,与会者皆得换穿这些衣服,一派复古,足见校方对这个活动的重视。 活动从清晨八点开始,参赛的学生必须在四个小时内交出两首作品,绝句一首,律诗一首,皆需合律合韵,不得出格,否则便遭淘汰。诗题则以抽签决定。 最后,还要交出一首诗,不限韵,不限格律,字数,全凭诗人取材,这首诗是得奖的关键。 我素爱中国传统服饰,这是参加这次大会最令我雀跃之处。中国服饰有一种灵性内敛的美,不难领会何以近日服装市场吹起一阵复古的中国风。 昭君有一双巧手,今早她特地来帮我梳髻。我的头发被高高的绾起,她不知打哪儿弄来一根仿玉簪子,现在正插在我的发髻里。 一身淡绿色的绒衣,领口,袖口都滚上了镶金黑边,黑色的长裙及地,昭君还帮我化了一点淡妆。看到镜里的女人,我几乎不敢相信那是我自己。根本不像平日一副“困未醒”又邋遢的杜秋凉。 很意外的,我的绝句和律诗顺利过了第一关,原来我只打算来插插花而已。 我以往也会写些东西参加各类文艺比赛,然而却统统石沉大海。春暖笑我没天分却又爱凑热闹,我想我这辈子大概真与得奖无缘吧! “秋凉,比赛快开始了,你好了没?”李明玉在外头唤我。她在第一关就被刷下来了,所以她说她把希望全寄托在我身上,我要是拿到奖项就得请她这个“大功臣”吃一顿好料。 我要她别做梦了,上届“诗魁”是中文系公认的才子——魏品轩,我看今年他仍是稳操胜券的。 中文系一向阴盛阳衰,能出得魏品轩这等人才,实属难得,难怪全中文系都当他是个宝。他比我高一届,人戏称他“魏青莲”。 我将手洗净,冲掉先前不慎沾上的墨汁——大会规定,诗作全用毛笔书写。 待大会结束后,便是“才子佳人节”序幕的开始,校园湖畔的“观柳亭”将会有一场通宵达旦的笙歌夜宴,酿酒临江,横笛赋诗。 “秋凉,快点,比赛要开始喽!”李明玉真是个大嗓门。 必紧水龙头,我赶紧离开化妆室。“来了,别叫了。”我阻止她意欲再叫的嗓门。 “动作真慢哪!”李明玉拖住我的手臂,拉着我就跑,也没想想两个人穿的都是曳地长裙,很容易绊倒的。 “慢点,有的是时间。”我拖住她的脚步,将裙摆撩至膝间。“好了,走吧!”这回轮到我拖着她跑了。 就在我回头看的当口,冷不防撞到身后迎来的人。 “小心。”那人扶住我的腰,稳住我的身势。 “对不起——”我意外的忘了抓紧手中的裙摆,裙摆顺应地心吸力滑下,在地板上打了一个漂亮的波浪。 “没关系。”那人笑意盈盈地说。 我呆愣的盯着那人看,不晓得理由何在? “秋凉,快走啦!要来不及了。”李明玉着急的叫着。 奇怪,皇帝不急倒急死太监。 “沈?” 那人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女伴,她这一喊,勾起了我所有的回忆。 “真巧,又遇见你了。”我朝他点点头示意。 “快去吧,真来不及了。”他松开搁在我腰际的手,将我轻轻推向李明玉,与身边的女伴并肩而去。 不经意瞄到墙上的大钟,我的心陡突跳了一下。 “秋凉,你在蘑菇些什么?”李明玉的口气听来又喘又急。她拉住我的手,直奔试场。 临进门前,抛了记飞吻给我:“加油啊!全看你了,未来的诗魁。” 神经!我匆匆入座,不明白李明玉何以那样对我有信心。 趁试卷未发下来的当口,我趁机瞄了瞄周围的人。一眼放去,穿着与我相同衣服的居多,穿中山服的则少之又少——耶!魏才子就坐我隔壁! “嗨,你好。”他向我打招呼。 这还是我头一回这么近看他,很漂亮的一个男孩。 我不答话,微微一笑算是答礼,刚巧试卷发下,我拿起毛笔,开始发呆。 一个小时后,我交出了试卷。 李明玉见我出来,朝我跑了过来,一脸紧张问:“秋凉,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考三个小时?” “对呀,可是我不小心打翻墨汁,整张试卷都糊掉了,一人又只能拿一张。”我突然有了恶作剧的念头,憋住笑意说道。 李明玉果然受骗。“什么?那我的大餐——” 我假意的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很遗憾,我没有办法请你吃好料了。” 李明玉哭丧着脸。“秋凉,你真不够意思!” “反正本来就不可能嘛。”我才一年级,再让我磨个两三年,希望还大些——现在,高兴就好。 我觉得有点累,看看时间还早,便到休息室坐了一会儿。晚上的诗宴不知是否如我想象般有趣? *** “秋凉,你怎么在这儿睡,快起来,诗宴开始了。” 谁?打扰我的好梦。 “还睡!快起来,大家都到湖畔去了。” “不要……我头好痛。”谁在摇我?不要摇,摇得我头好晕。 “唉,真拿你没办法,快点起来——” “不要那么大声,我听得到——”果然是李明玉的大嗓门,我揉了揉眼睛。“几点了?”我坐了起来,才发现我在休息用的教室内。 “都七点了,快清醒过来,诗宴要开始了。你怎么这么迷糊,我到了湖畔才发现你不在,快起来,今年的诗魁要揭晓了。” 李明玉说了一大串话,我只听进去两句——头尾两句。 “拉我一吧,咱们走吧。”什么时候开始跟李明玉产生这种近似朋友的交情?我也不大清楚了。此刻,真的感谢她对我的关怀。 匆匆赶到湖畔观柳亭,几乎被她张灯结彩的丽景给震慑住。刚刚我才再作了这样一个梦,我梦见我是秦淮河畔的歌女,画舫上,夜夜宴饮,我弹奏着琵琶,身世堪怜,唱着新填的“无题”—— 深深梧桐深深秋,点点芭蕉点点愁。 朝为青丝暮成雪,更叹昔时逍遥游。 天!休使圆蟾照客眠。 人何在?桂影自婵娟。 一晌凝情无语,手捻黄花何处?愁绝西窗。 新来梦,笛声三弄,酒意诗情谁与共? 回首天涯,阑珊灯火,都化作,清晨微雨飞过。 真到一个人来,带走了我,他说:“我终于寻到了你。这一生,我决不会再放你走了。” 可是,他是谁?暗夜月色朦胧,我扯住他的衣衫,想看清楚他的面貌——结果当他正要转过身来时,我就被吵醒了。 梦,就像肥皂泡泡一样,轻轻一碰就碎了。 “秋凉,你要请我大餐哦。”李明玉贼贼得对我笑着。 “啊,你说什么?”我不解的看着她。 “我说——诗魁到了!”李明玉捉着我的手腕,一路将我带到亭前,辉煌的灯光很是刺眼。我还是不明白李明玉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我所到之处掌声立时响起,简直太过于戏剧化。 这是在演哪一出? “明玉,你不要和我开玩笑!”我有点生气,这太过分了。 “谁在跟你开玩笑,你还没睡醒啊?”李明玉拍了拍我的脸颊。“先前宣布了今届诗魁的得主,就是你啊,秋凉小姐。看看多乌龙,你居然不在现场,还要我大老远的回去找你。”李明玉很快的解释了一遍,我仍是不信。“好了好了,快点上去,别让他们等太久。” “可是我——”李明玉把我推向亭内,我犹豫着。 “快上来呀。”一只手伸了过来,好似大海中的浮木,我赶紧捉住。 第8页 是魏才子。 “恭喜你,你的‘无题’写得真好,我甘拜下风。”魏才子握住我的手,真诚的说。 “可是——” “别可是了,快,典礼要开始了。” 为什么今天每个人都在催我快一点? 我被他带至亭中央,原本鼓噪的气氛霎时都沉静了下来。 一盏灯光打在我身上,热热的,这静湖,这亭榭,仿佛全错署了时空。 臂柳亭内空间颇广,除了我跟魏才子外,尚有十来位陌生脸孔的人,大概是评审来宾之类的吧,多半有点年纪。 “你是杜秋凉?”那些人当中,不知是谁打破了空气中的静谧。 “我是。”我顺着声音望去,搜索着问话的人。这声音,我似乎在哪里听过。 接下来,他问了一个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问题。 “能否请教,杜秋娘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是个玩笑话,我听得出话语中的调侃意味。 “沈教授,别欺负女孩子。”他身边一名中年男子说,嘴里似乎快忍不住笑意。 他们的对话很小声,大概只有亭子里的人听得到,所以也只有亭子里的人笑得很辛苦。 我觉得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玩。 “杜秋娘是我们家古早以前的一支旁系远亲。”我正经八百的说,口气中明显带有抗议的成分,我没诳人,我家族谱上是这么记载的。“还有,凉跟娘是不同的发音,请你咬字清晰一点。”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回答,反倒一时语塞。沈教授是吗?我没修过他的课,不算他的学生,没必要尊师重道。 亭内的气氛因为我的话而变得很凝重。 “是不是该办交接了?”魏才子有意圆融场面。他小声地对我说:“在场的都是系上重要的贵宾,几个系上的老师也在,你说话不要那么冲。” 我闻言再仔细瞧了那些人一眼——只怪灯光太强,我又没戴眼镜,亏魏才子提醒,我才没犯下大错。 我缄默了。诗魁的头衔对我而言或许不是很重要,但破坏了学校传统的事情,这罪,我担当不起。 魏才子将一个柳条编成的头环放在我头上,很像桂冠。他突然凑近的脸吓了我一跳。 “你做什么?”我惊骇的跳离开一大步。 他笑笑的说:“传统嘛。”说着就蜻蜓点水一般的轻吻了我的脸颊,而亭下的掌声居然如雷一般的响起。 什么鬼传统!我捂着脸怒瞪着他,他却一副无辜样的朝我咧开嘴,回了我一个笑容。 “仪式完成了。”他说。 天——什么跟什么! 我被拥上来的人群簇拥着下亭,被送上不知打哪儿弄来的一顶竹轿子。我慌张的回头看了凉亭一眼,有点无助的找寻魏才子的人影,不料却反对上另一双笑意盈盈的眼眸——那种笑,是半带调侃的;我起门,猛地回头,才发现几个作长袍打扮的男学生抬着竹轿上的我绕湖。 是梦吧!这一切,太不真实了,虚幻的象是梦境。 闭上了眼睛,不去听湖畔的喧闹声,我得细细思量。 湖里的水鸭鼓翅,笙歌夜宴,通宵达旦。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夜深了吗? *** 我病了,是重感冒。 我已经两天没去上课了。 病情持续加重当中,一直不见起色,我想多半是我自己的不合作所致——下意识里,我祈祷病不要好,这样一来,我便有足够的理由不去上课。 是的,我在逃避。 放了自己一个礼拜的假,我搬离学校的宿舍。团体的生活不见得不好,租金也便宜,但,我还是习惯拥有一点隐私和自己的空间。 我的东西不多,一个上午就搬完了,新住处是公寓式的顶楼,租金不算太贵,踉老爸老妈报备过后,他们并无反对。 房子是早就找好的了,趁着这个机会,我搬了出来。当了太久的安分学生,一病后,我突然想换点口味试试。 跷课的滋味——马马虎虎啦。 布置完自己的小蜗居,已经下午一点多了,我洗净了手,决定出门采购一些干粮回来储存。 新居离学校很近,搭十一路公车,十五分钟即可到达。可是我还是去买了一辆二手脚踏车。 我是个大学生了,得学习经济自立。我决定晚上去兼家教。 对象是一个国中男孩,主要是一些课业辅导的教学,我全科包办。虽说我英、数奇烂无比,但应付一个国中生仍绰绰有余,至于其它科目,不是我在盖的,那些东西根本难不倒我。 一个礼拜两天,一次三小时,那家主人待人很客气,我去应征时,便对他们夫妻颇有好感。 上超市买了些泡面、水果,我不急着回我的小蜗居,便在街上闲逛起来,边啃着刚买的苹果。 我很喜欢城市里那分淡淡疏离的感觉。 在书店里站了一会儿,读了两本书。“速读”的功夫是高中时代培养出来的,那青涩的年代,周末午后的时光,我从街道的第一家书店逛到最末一家,找个人稀的空间,挑一本爱看的书,就此消磨一个下午。 当别人忙着上补习班时,我却窝在灯光美好的书店中,忘记时间的流逝,然后再大玩与公车赛跑的游戏。 不过,像我这种客人,一般书店多不怎欢迎。可是,我就是爱嘛! 到如今,我依旧习惯不改。 离开书店时,已经下午六点了。中午没吃饭,胃有点不舒服,几滴雨点洒在我身上,我呆愣的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觉得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 啊!我没带伞! 才刚领悟,老天爷便不作美的降下倾盆大雨来,雨滴由涓滴一般到如花生米般大小,接着整盆水都倾倒了下来。我忙跑向离我最近的骑楼避雨,刚安全抵达。便瞧见街上的行人如鼠一般的到处逃窜——这场雨,真是老天爷的一场恶作剧。 正逢下班时间,人潮车流汹涌,我身边剩余得空间逐渐被躲雨的人群给占据。 表面的秩序因为一场疾雨的缘故,全都月兑序了。 我位处的骑楼刚巧加装了一具公用电话——投币式的。脏污的话筒,看得出平时被使用的频率少得可怜,但因这一场雨而变得炙手可热了起来。 这个骑楼,前无可依,后无可恃,与其他店家有数尺之隔,雨幕将它彻底的与外界隔绝,那一具青蓝色的方形机器成为与外界沟通的桥梁;雨丝一行行,像铁幕的栏杆。 “喂,是我,我现在在天桥路……我不管,你快来接我。” 是情人吧!那语气听来撒娇黏腻——不能怪我偷听,实在是讲电话的那女孩嗓门大了些,不知怎的,她的话里有那么一丝炫耀的意味。 我的直觉向来是很敏锐的。 五分钟后,我总算明白。 一辆拉风的莲花跑车停在骑楼前,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里头的男人带了墨镜。女孩雀跃地奔入雨中,坐进前座,不一会儿,莲花跑车子弹也似的驶向远方。 话筒一再的被拿起,又被放下。 直至沉寂许久——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铜板,犹豫了一下,投进电话里,伸出手指要按号键,手悬在半空中好一会儿,又无声无息的放下。 币回话筒,将硬币握在手中,突然胃部一阵痉,我皱紧了眉,蹲子。 这雨不下一个晚上是停不了的了。 我抱着肚子,将脸埋进臂弯里,感觉身旁的人杂杂沓沓。 “小姐,能不能借个硬币?”一个男音在我耳畔响起。 要打电话的吧!我伸出手,硬币在掌中,感觉另一只手轻轻拾起那个铜板,指尖的余温残存在我掌心。 “谢谢。” “不客气。”我有气无力的说。 第9页 那人的位置离我很近,我听得见他拿起话筒的声音。 “喂,请找杜秋凉小姐……不在是吗?是这样的,我想亲自来向她道歉……” 同名同姓吧!真巧,世上有人和我叫一样的名字。可是——这个人的声音我好像在哪里听过。 好奇心的驱使,我抬起头,想看看那男人的模样。 “杜小姐,你的电话。”他将话筒递到我的眼前。 我一时惊讶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是你?”他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是我一辈子的恶梦。 “是我。”他将话筒挂好,把硬币塞回我的手中,连带着将我拉起来。 “真巧。”除了这句话,我不晓得我还能说什么。但未免也太巧了一点吧!就跟这场疾雨一样,淋得人措手不及,全是老天爷的恶作剧。 “是啊,真的好巧。” 我别过脸,不再搭理他,期盼这场雨快停。 “你一个礼拜没去上课了?”他突然说。 我猛地回头,心里纳闷得紧,他怎么知道? 像是窥透了我的疑问,他做了解释:“你同学说的。” 可能是因为在身份上,他是个教授,而我是学生的关系,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困窘,使得我急切辩驳道:“那是因为我感冒了。” “现在好些了吗?”没想到他居然这样的问。 废话!没好点儿,我会出来闲逛。我在心底偷偷骂他问了一个笨问题。 “快七点了,请你吃个饭好吗?” “你要请我吃饭?为什么?” “向你道歉啊!愿意接受这个邀请吗?” 我睁大眼盯着他瞧,一阵不识时务的咕哝声自我空空如也的胃里响起,像一记闷雷,与滂沱大雨中隆隆的雷鸣声相呼应。 他轻笑出声,我则面红耳赤的想找个地洞躲起来。 “走吧,别虐待自己的胃了。”他不由分说的捉起我的手。 我们快速的冲过直泻而下的雨帘。 也许孔老夫子说的没错,“食色性也。”人果然隶属于油盐声色之中,是情与欲杂揉而成的生物。 你,我,都不例外。 *** 我一定很容易被收买。 不过一顿饭,便让我对他尽释前嫌。 他老马识途一般,带我到一家餐厅用饭。这家餐厅以海鲜大餐闻名,不巧的是,杜小姐秋凉我专对海产类食物过敏。 看到侍者递来的菜单,我都傻眼了。 “a餐,谢谢。”他对服务生说。望向我,笑道:“想吃什么尽量点,没关系。”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接到他鼓励式的笑容,再望回手中的菜单,不禁在心底偷偷的苦笑。怎么半字不离“海”“鲜”呀! 怕那服务生等久了,频频赏我卫生眼。我只好随意点了份虾仁炒饭。 “怎么只点炒饭,说好了这顿我请客的。”他接过菜单,一一介绍每样食物的特色,优缺点。“别跟我客气,这家餐厅的海鲜套餐可是很有名的。” 瞧他说的那样起劲,我实在不忍泼他冷水。这雨天,天气怪冷的。“先生,你瞧我是那种会跟你客气的人吗?”我半打趣的打断他滔滔不绝的口才。 他闻言霎时住了口,一脸茫然可见。 “我对海鲜类食物过敏。”唉!只好坦诚喽。我没遗漏地捕捉住他脸上一闪而逝的歉疚。 “对不起,我不晓得。”他赧然一笑。都三十好几的男人了,笑起来像个孩子一样。“我们换别家……” 他起身欲走,我按住他搁在桌上的手背。 “不,不用了,总不好叫来一桌子的食物却没人吃吧?” 恰巧一名服务生送来了我们的餐点,我收回手,望着满桌食物,不禁失笑。 我瞪着盘内鲜美多汁的虾仁。“我想,吃个炒饭应该没什么问题才是。”拿起汤匙,舀了一口饭送进嘴里。 他看了我的模样,怜爱的模了模我的头,说:“没人要你逞强。” 怜爱?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 我的发梢还残留着他指尖的余热,那抚触隐隐约约透露了一丝丝若有似无的心情。 “给你好不好?”我瞪着盘中的虾仁道:“我的虾子给你好不好?”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老爸是我的救星,每当饭桌上出现令我厌恶的食物,而老妈又在一旁监视时,老爸都会趁老妈不注意时,偷偷的把我碗中的青椒,萝卜吃掉,养成我今日挑嘴的恶习。 他横来一只手臂,手中的叉子利落的叉走我盘内的虾仁。 我不禁感激的看着他。“谢啦!以后我吃蚵仔面线或蚵仔煎一定不会忘记找你去。”我笑得很甜,我知道。可以感觉到我的唇线咧了好大一条缝。 其实,我不爱吃海鲜类食物不光是为了怕过敏,更是因为我就是讨厌那些软体类的生物。 他突然愣在那边。 “你们真得很像。”他喃喃着,语调低沉。 “什么?”我不明所以。 他看我的眼神失了焦距,仿佛隔着我在追忆些什么。 “你们真的很像,连挑嘴的习惯都一样。”他似乎透过我,重叠着另一人的影像。 “谁?”我不禁有点好奇,小心翼翼的问。 “我的未婚妻。”他说。我看向他的手指,没有意外的看见那枚戒指,闪着熠熠金光,在餐厅昏黄的灯光中,更是辉煌。 铿然一声,打破了交流在彼此之间的诡秘气氛。我微震了一下,赶紧弯下腰拾起我掉落的汤匙,叉子。“对不起。”我有点慌。 招来侍者更换了我的餐具,我们便不再交谈,低头各自解决自己的食物。不知怎的,原本饥肠辘辘的我面对盘中的食物竟然提不起胃口。 翻弄着金黄色的米饭,胃肠突然痛绞了起来,我咬着牙,泪水却扑簌簌的掉了下来。 “你怎么了?”他来到我身边,担心的问着。 我摇头不说话,感觉胃好痛好痛,似要撕裂了我。 “怎么了?”他搂住我,紧张的一再询问。 我想跟他说,这是老毛病,不用担心,死不了的,可我就是开不了口。我好恨,为什么每次遇到他都是我最狼狈的时候,为什么我就不能一次健健全全,坚强无事的站在他面前,我并不是那么脆弱的人啊! 我听见他叫来了服务生买单,接着我被腾空抱起,他似乎要送我去医院。我喊住他。“不要——我不要去医院,只是胃痛,一点小毛病。” 他将月兑下来的西装外套盖住我。“不行,痛的脸色也发白了,还说是小毛病!我的车就停在附近——” “不要!”我扯住他的衬衫。“拜托,我讨厌医院。” “不行。”他一口就回绝。“我也讨厌。” 想也是,那种迎生送死的地方,谁会喜欢去! 这不公平,连他也讨厌的地方,为何还要带我去? *** 送我到医院后,他帮我挂了急诊。 我这辈子还没这么丢脸过。 他抱着我急急忙忙的冲进医院里,挂号的护士看了还以为我要看妇产科,搞了半天才发现我哪里是个即将临盆的孕妇,只是胃溃疡而已。 这等乌龙事没一会儿便传遍了整间医院,成为大夫与病患间闲聊的最新八卦新闻。 害我差点没从胃溃疡便成胃出血。 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小时,吊了一袋点滴,我睡醒后,没见到他人影,倒是和隔壁的陈太太聊了起来。我们谈到她家的小狈小莉最近生了四只小狈,她说要送一只让我养,我还没决定要不要接受。 因为我怕麻烦,而且以前也没有饲养猫狗的经验,虽说现在一个人住,有只狗做伴可能比较比较不会寂寞,但是,养狗很麻烦吧,何况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了。 “杜小姐,那位是你老公吗?” 第10页 “哪个啊?”我疑惑的看了陈太太一眼。 “就是送你来的那个啊。” 女人常常是秘密的泄露者。我注意到陈太太缝也缝不拢的嘴。 是我太老气溜秋还是他驻颜有术。怎么我们年龄差那么多,还会有人认为我们是夫妻?我连忙否认。“当然不是。” “那是男朋友喽?”陈太太又问。 我又摇遥头否认。 “那他到底是谁呀?”陈太太光火了。 奇怪!吧她底事? “伊是阮爸啦!”我不耐烦地说。这问题,我也想知道啊。 “黑白讲,哪有人年纪轻轻,女儿就那么大的。”陈太太显然十分不满我敷衍的措辞。 这女人还真不好打发。 我正困顿着不知该如何是好,恰巧他走了进来,我如获救星似的劈头就问他:“喂,你今年多大年纪。”我没有压低音量就是故意要让陈太太听个清楚。一个人能混到教授地位的,没有四十也三十好几了吧。这么大岁数的男人有个像我这么大的女儿也不是全然不可能。反正我就硬要拗下去。 “三十岁。什么事?”他疑惑的愣了会儿才说。 这个回答在我意料之外。骗人,一定是骗人的。 “真的假的?你不是教授吗?”这回我则尽量压低音量,就是陈太太竖起耳朵也听不清楚。 他在病床边的椅子坐下。“这很重要吗?”见我点点头,才娓娓道出:“因为我的学位是在国外拿的呀,怎么了,突然问起这个?” “没什么,隔壁病床的陈太太说要把女儿嫁给你。”原来是喝样墨水的,难怪。“可是你别高兴的太早,我已经跟她说你有未婚妻了。” 我没料到我这个玩笑非但一点都不好笑,而且堪称无聊。 “她死了。”他像在陈述一件往事一般,语调平淡,原本挂在嘴边的笑意却在不知丢到哪边去了。 我垂下眼帘,为我的失言道歉:“对不起,我不知……” “没关系。”他打断我的话后,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碗东西。“这本来就不干你的事。” 是一碗粥。 “医生说你肠胃不好,三餐一定要定时定量,晚餐我看你没吃进什么,吃点粥吧,以后不许再吃那些泡面了。” 我接过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粥,嘴巴不受控制的问:“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模了模我的头,笑说:“吃吧,别想太多。” *** 只是一点小病,我坚持不住院,他拿我没辙,只好送我回家。 一路上,我都把视线摆在车窗外,看着五彩闪烁的霓虹灯。 他不知何时扭开了收音机,女歌手暗哑的嗓音如泣如诉的流泻着。 空气陷入了胶着。 我在转弯处适时的指引方向,车子平顺的行驶在柏油路面。 “就在那儿停车。”我指着前方不远处的巷口。 “你没住校?”他问。 我摇了摇头。 他在我示意的地方停下车。“你住这里?”他纠紧的剑眉显露了他的疑惑。 我望着车窗外依然不停的雨。“谢谢你,送到这里就好了。”我迅速打开了车门,奔入雨帘当中,耳朵已不闻他任何呼喊。 冷夜的雨打湿了我的脸庞,我奔跑着回我的蜗居,换下一身湿衣裳,随意冲了个热水澡后,躲进棉被里。不管窗外的雨势猖狂。 第四章 “秋凉,你上哪去了?几天不见你人影。”课后,李明玉笑着过来缠人。 我拿开她压在我肩上的手臂。“我生病了。” “真的?”她闻言略微吃惊,横来一只手背贴住我的额头。“很正常,没发烧嘛。” 我拍掉她的手,怒瞪她一眼说:“你才发烧咧!” “开个小玩笑,来,笑一个,别太严肃嘛。”她捏住我双颊,硬要我挤出一个笑容。 “嘻——行了吗?”我无奈道。 她跑过来跟我挤一张椅子坐。 “喂,你知道吗?你没来这几天,有个人天天来探问你的消息那,你猜猜看是谁?”她故作神秘状,想吊人胃口。 “我哪猜得到。”我站起来,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李明玉跟着我站了起来。“我告诉你哟!就是上次那个帅哥啊!你记不记得,上次你跌倒时遇见的那个,看起来很舒服,很有男人味的那个。”她不断地补充说明。 是他? “想起来了吗?好奇怪哦,他干嘛找你呀?你们认识吗?”李明玉一双贼不溜丢的大眼在我身上转呀转地,似乎想从我身上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或是挖出一点新闻。 “对呀,我们不仅认识,算算,我们还攀得上一丁点亲属关系呢。”我乾脆顺水推舟地说。有个英俊的亲戚其实也挺不赖的。好比说,潘安的孙子就是丑也不会丑得太离谱;有个这么俊的人做亲戚,凭着一点点共同的血液,秋凉小姐我虽称不上天仙美女,起码还不算难看,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问。 我想就算我所言句旬属实,她仍要这么问。 “真的。”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我不称它作谎言,我叫它“玩笑话”。玩笑嘛,说来笑笑又有何不可? “真的?他是你的远亲?” 怎么李明玉一脸踢到金子的表情? 远亲?李明玉将我的话缩译成这两个宇。“应该算是吧。” “太好了,秋凉,你一定要介绍他让我认识!”李明玉兴奋地抱着我的手臂,找整件外套都要被她给扯下来了。 “你不是有大方了吗?”我故意取笑她。 “男友当然是认识愈多愈好啊,有备无患嘛!”她续说:“现代人谁还讲究从一而终那套八股?欲则聚,不欲则散,这才是现代恋爱精神。” “你是不是跟大方怎么了?上回你不才说喜欢跟欣赏是两码子事。” “没错啊,可是,所有的喜欢一开始都起源于欣赏啊。” 是吗? 我不打算再争论这种永远都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啊!”李明玉突然大叫一声,我正疑惑,她却塞了一封信封给我。“魏品轩托我交给你的,我差点忘了。” 李明玉在一旁催着我打开—— 是一张卡片,锡卡纸上印着一幅水墨画,绘著一潭明湖,月色微晕,湖上一水亭,聚着文士数人,有一女子坐于湖畔,低首抚筝。 这景色像极了那梦幻一般的夜,我蓦地想起魏品轩轻印在我颊上的吻,不由得心头一阵燥热,脸色潮红。 “魏才子给你卡片干嘛?”李明玉好奇地凑近,将头靠在我肩臂上。 我倏地将卡片一合,斜眠着她,笑说:“孔老夫子没教你非礼匆视吗?” “让我看看又不会少块肉——该不会是情书吧?他那天晚上吻了你耶!” 杀千刀的,她就非要提起这件事吗?我都已经够窘了。“那不叫‘吻’,而且那只是传统。”传统?那岂不代表下届诗魁换人时,我也得这么做?这算什么传统!又是哪个王八蛋规定的? “要不然什么才叫作‘吻’,难不成要亲到嘴巴上才算?”李明玉口无遮拦地嘲讽着。 无论如何,我不承认就是了,这一点坚持,我宁愿舍弃保守而就进化。 “得了,别一副苦瓜脸,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李明玉拍拍我的背,‘安慰’道。”快看看他里头到底写什么嘛!” 我甩开她,打开卡片——秋凉,恭喜你赢得了诗魁的荣誉。你确实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孩。星期六晚上,在湖畔将有一场青年诗人的聚合,希望你能拨冗参加,期待你的莅临。 魏品轩 “他请你去参加他们的聚会呀!”李明玉不知何时又凑了过来。“说不定魏才子真对你有好感呢。” 第11页 她拉着我,左看看,右瞧瞧。“啧!你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先是一个小陈,现在又来一个魏才子,有这么多人拜倒在你石榴裙——哦不!拜倒在你牛仔裤下,请问你究竟何德何能?” “我何德何能?不过天生丽质难自弃,色不迷人人自迷罢了。”我打趣道。 我有何德能?女子弄文诚可罪!我不要集满一身罪过就不错了。 李明玉就是爱大惊小敝,普普通通的一张邀请卡和几行文宇竟被她当作魏才子对我有“好感”的证据。我真是服了她。 我是个怎么样的人,我自己难道不明白?以前的杜秋凉没人要,哪里知道上了大学便一下子炙手可热起来。果真是如此,除非以前那些人眼睛全长在脚底,才舍沧海遗珠,没发现我这块“蒙尘的瑰宝”。 “才褒你两句就飞上天啦!那我再多夸奖一点,你是不是打算要飞到广寒宫,陪嫦娥‘碧海青天夜夜心’?喂,说真的,你到底去不快?”李明玉好奇地直问我。 奇怪,我去与否,对她而言很重要吗? “看过‘未央歌’没有?” 李明玉点点头,却一脸茫然。 “套句里头的一句名言,‘干卿底事’?”我还特地用北京腔加重语气。 我想,魏才子会邀我,太概是我顶上诗魁头衔的缘故。去小聚一番倒是无妨,只可惜那天晚上我没空,得去上家教。提起那个小子,我就头大,恶梦啊!我想他根本不需要家庭教师,他只需要一根棍子,我会考虑免费奉送他。 另外,社团那儿,我打算不去了,虽然有点对不起昭君,可是,不知怎地,我处在其中,一直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今晚再去一次,就当作是最后的告别。 昭君若是懂我,她会明白的。顺便我也要把她上次借我的仿玉簪子还给她。 *** 晚上,我到了社团的活动教室,没有早到,也没迟来。我上礼拜没来,不知道今天是团练的时间。挑了张椅子坐下,静静地观看着其他人练习。 筝声有点涩,不知是不是天冷的关系,冻着了那抚筝的手。 胡琴的声音总是那么凄凉,跟着琵琶的节奏,显得有些仓卒。琵琶在演奏中依然扮演着主旋律的讨好角色,没办法,谁叫弹奏它的是那么严肃、强势的一个人,只要他要,谁抢得过他。 啊!扬琴,扬琴清亮的弦声永远都是这么特出。 曾经我也想像着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可是我是个怯懦的人,缺乏音乐的天分,只能选择逃避、再逃避。 昭君的仿玉簪,—下回见面再还她吧。 *** 我一直在想,是现在的小孩变聪明了,还是我的脑袋退化了? 我正式到王家任教以后才发现他们的小孩根本用不着辅导,若要,也绝不是课业上的。 可是为了我的饭碗着想,我还是“克尽职守”地督促着学生的课业。虽说,我觉得王家比较需要一个看护。 我的学生叫作王彬,很聪明的一个男孩,若我们同时去做智力测验,我保证他绝对“青出于蓝胜于蓝”,所以我说王家聘我来是当他们儿子的“伴读”。 王家是个很富有的家庭,如同一般缺乏亲情温暖的家庭—般,王氏夫妇镇日忙于赚钱应酬,无暇照顾他们的独子,只好聘一个“家教”来帮忙看顾他。 “秋凉,这题怎么算?”我的学生在召唤我了。他不叫我老师,反而没大没小地直呼本小姐的劳名。 “这题很简单啊!你看,把公式带入,这样再这样就出来了。”我详细地示范指导,想不到他太少爷也有不会的时候,这突显了我这“家教”存在的价值。 “啊炳——你花了两分钟零六秒解它,我只花了一分二十秒。”他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码表,脸上写着胜利的愉悦。 “哼!有什么好得意的,只是赢我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当头淋他一盆冷水。 我早就看开了,我是来当他的人格导师,而不是来辅导他课业的,当然,如果他需要,我会尽我所能地教他。 “就是赢你才了不起。”他不减得意地说。 “如果你是我弟弟,我一定会掐死你。”我恐吓他。 “秋凉,你英数那么差劲,是怎么混上国立大学的?” “请注意你的措辞,人家我可是光明正大考上的哦!这叫作实力,懂吗?”摒弃英、数不谈,我其它科可是念得顶瓜瓜,信手拈来一段‘三民主义’,仰首能诵‘赤壁赋’三年寒窗,好歹也曾埋首用功过。 “秋凉,你要不要吃汤圆,我叫王嫂煮。” “吃汤圆?冬至到了吗?”我记得还早哩。 “就是想吃,不行吗?谁规定冬至才能吃汤圆。” 小表,想吃就说一声,还拿我当挡箭牌。“王嫂不是请假回去了?”我差点忘了。 “对哦!我忘了。”他神情黯淡地说。 “算了,不要吃了,晚上吃消夜容易胖。”我半带安慰地说。 我怀疑是不是每个女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一点母性的特质?年纪轻轻如我,总觉王彬缺乏家庭的温情,同情心很难不油然生起。 这个有着过人智商的太少爷,毕竟仍是个国中生。 “得了吧!我看会变胖的人只有秋凉你吧。”他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我可还在发育,可怜我晚上用功,饿着肚子窝在这里算一些无聊的数学问题。” “你说什么?我哪里胖了?”这个可恶的小表。我插起腰,自觉大有凶婆娘的架势。 “整体看来倒是还好,就是‘心’胖了点儿,心宽体胖。我知道秋凉你最好了,巷口阿婆的红豆汤圆煮得很好吃哦!走,我请客。” 算这小子识相,可是,这样好吗?我是来当“家教”的耶!不督促他读书反而带着他鬼混,似乎有违职业道德——虽说,这小子他很聪明,根本不必这么辛苦读一些死东西。 “走啦!别怕胖,你其实应该要再多长点肉才好看。” 马屁精一个! “不好吧?到时候胖得太难看,没人娶我怎么办?”我为难中不忘幽默。 “若没人娶你,还有我啊!我想我可以勉为其难包养你。” 包养?真难听,好像地下情妇似的。 “想得美哦!就凭你,等下辈子也轮不到你。”我故意嫌弃地说。 “秋凉,你有男朋友吗?”王彬怀疑地问。 太瞧不起人了吧! “有啊!泵娘我可是炙手可热得很呢!” 为了不在学生面前丢脸,我信口开河,谁知他全然不买帐。 “哈!秋凉你说谎,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像我这么富有同情心?” 我被他一阵抢白,顿时找不出话来回,舌头有点打结。 “秋凉,我说的对不对呀?”这小表乘胜追击,又来招惹我。“瞧你一脸作贼的模样——心虚。” “你管那么多干嘛?难不成你暗恋我呀!这是不对的哟!‘师生恋’在一般人眼中可是不伦的。”我顾着唇枪舌剑,忘了措辞是否妥当。 只见王彬刷白了脸,急忙辩驳:“谁暗恋你来着?我女朋友可是一卡车都载不完一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何必暗恋‘一根葱’?” “太花心不行哟,国文没读好,乱用典故,罚你默写‘国父遗嘱’一百遍。”嘿嘿!当老师就是有这个好处。口舌上再怎么失利,我都不会是输的一方,尤其王氏夫妇授予了我充分的权力,我可以“适当”地管教他们的儿子。我的“谏言”可以影响王彬零用钱的多寡。 “妈呀!秋凉你就饶了我吧!我这全是跟你学的呢!”他言下大有“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意。 第12页 侮蔑尊长,罪加一等。 我伸出两根手指头,笑吟吟地宣判:“两百遍。” 王彬噤声,再不敢造次,我见他拿出纸笔写下—— 帮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我模模他的头,笑说:“走吧,去吃汤圆——你请客。”我想想不对,又加上一句。“你出钱。” “那有什么问题!”王彬一副“老子就是钱多”的扫样。我差点没踹他一脚——想想,又何必.富家公子哥儿,哪个不是这副德性? *** 王家跟我租来的小蜗居说来不远不近。隔了三条街,真要步行起来也挺费时的,我那辆二手脚踏车便成了最方便的交通工具。 从王家一路骑回公寓,大概只需十分钟左右。 夜里很冷,我穿着厚外套,用一条长围巾紧紧包裹住头颈。 十点半了,七点整开始的课程没有一次不延误的。 这样也好,省得四百块的钟点费教我拿得不心安。 到了公寓所在的巷口,想到屋里的灯管坏了,得去五金行买支新灯管。我走到巷口那家五金行才想起都那么晚了,人家早打佯没做生意了。 我对着大门深锁的五金行不禁哑然失笑。 默默地牵着车,车辆沙沙的转动声,以及被昏暗路灯映射出的斜长影子,更衬托出我的孤独。萧瑟袭上心头,我突然觉得好寂寞。 此时此刻,阑珊灯火处,不知正在上演着多少邂逅? “秋凉——” 一声熟悉的叫唤让我不置信地回过头。 “你——”一瞬间,我感觉心脏跳漏了半拍。 “真的是你!”他扯开笑颜,快步朝我走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呆楞地立在原地。 他向我走近,眼神带有魅惑。“我在等你——怎么这么晚回来?你果真住这儿。” 他在等我?“你等我做什么?是不是来讨债的?”我想起还欠他一笔医药费,便笑笑地问。 他微笑地摇摇头。“你住这儿?”他看了看我身后的楼房。 我也摇了摇头。“不,我住最里边的公寓。”我边推车边说,天气怪冷的,我瞧着他身上单薄的衣服。 “我住顶楼,上来喝杯热茶吧。”我放好车,邀请道。 他先是迟疑了下,尔后便跟着我一路上了公寓的顶楼。这栋公寓,总共四层楼。 打开房间,将东西一古脑儿全推到小沙发上。“对不起,房间有点乱。”大部分的家具是现成的,我最近太忙,没时间整理。 他随意找了个空位坐下,我则拿了两只纸杯,两袋香片,快速地冲下热开水,递了一杯给他。 没一会儿,整个房间全弥漫着茉莉茶的香味。 “住得还习惯吗?”他问。 “嗯。”我拿来另一个纸杯,将浸泡过的茶袋拿起置入。搁下我的茶杯,顺手接过他那杯,如法炮制后才送回他手上。“这样比较不会苦。” 他啜了口茶水。“平常都这么晚回来?” 我想了会,才摇摇头道:“只有兼家教的时候。” “你当家教?” 大学生兼家教是很普遍正常的啊,怎么他惊讶成那样? “你缺钱用?”他皱着眉问。 “学习经济独立,增加社会经验不行吗?”灯光突然忽明忽暗了起来,我才猛然想起这根老灯管该换了。 “你等会儿。”我站起身子,走到橱柜前翻翻找找。 “找什么?”他不知何时来到了我身后,距离近得仿佛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顿时颈边一阵酥痒。 灯光蓦地整个暗了下来,我心一紧,找出打火机,点燃手中的腊烛。“瞧,知道了吧。”我索性将电灯关掉,小心翼翼地护着烛火到桌边,垫上一块板子,滴了几滴腊油在上面,最后才将腊烛立在板子上,“好像停电一样。” “这么晚回来,一个人走夜路不怕?”我们两人各据桌子一端,隔着一支腊烛凝望。 “不怕,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我捧着纸杯,哈着气想将茶水吹凉。 “现在治安这么坏,你这么晚回来,我不放心。”他喃喃道。 我啜了口茶,抬起头。“啊,你说什么?”他说他不放心,不放心什么?我以为我听错了,正想询问,抬起头,却只看见一簇烛火啪滋啪滋地燃烧。 我在光前,他在光后,隔着腊烛,只依稀看见他半隐入黑暗的身形与不甚清晰的轮廓,有那么一瞬间,我完完全全地被盘惑了。 夜,以蛇的姿态,这么深刻地向我袭来,紧紧地缠住了我。 我们就像天边的星子,隔了几千万年的轮回,终于寻到一刻的胶着,错身而过的刹那,等待又要重新来过。 我终于寻到了你,这一生,我绝不再放你走了—— 梦境中的那名男子,逐渐转过身来,我赫然一看,竟是—— “杜秋——怎么了?”他靠近我轻轻地摇着,手上的婚戒在星红烛火的照耀下显得那么灿烂,几乎刺痛了我的眼。 我猛地清醒,轻轻推开他。“我没事。”话虽这么说,我的眼眶却不由自主地润湿起来。我赶紧转过头,胡乱地抹去泪水,不知怎的,我就是不要他看见。 我清了清喉咙,吞下那股苦涩,问道:“你刚刚叫我什么?杜秋?好奇怪。” 只见他赧然一笑,“对不起,不知怎的就这样叫出了口。” “秋凉,你可以叫我秋凉,大家都这样叫我。只有我一个朋友,她叫我‘小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对他解释得这么详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真好笑,他请了我一顿饭,又送我去医院,相遇这么多回,我却连他叫什么都不晓得,只知道他姓沈,是个教授,其它一概不知。 “现在自我介绍不嫌晚吗?”他说,我跟着笑了。 “我姓沈,沈恕尧。很高兴认识你。”他善意地伸出手等待我的回应。 我伸出手,与他的交握。 他突然握紧我的手,将我拉起,我正讶异。 “跳个舞吧。”他拉我到较宽广的空间。 我急急忙忙地放下纸杯。 “等等。”我拉住他,心慌意乱。“不行呀!我不会跳舞。” 他不知何时扭开了收音机,音箱里缓缓地流泻出一首钢琴曲。午夜的旋律,魅惑着人心。 “别担心,我会教你。”他牵着我的手,一只手臂环着我的腰。“跟着我的脚步。” 我们靠得太近,我贴着他的胸膛,感觉气闷,正想抬起头呼吸新鲜空气,才发现我的眼睛只看得见他的下巴。以前怎都都没发现他长得这么高?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手臂却出奇地有力。 “沈——”我有些不安。 “嘘,别说话。”他将我的头按进他怀里,两条手臂全搁在我腰间,更加拥紧了些。 这样子好吗? 我一向讨厌与他人过分地接近,尤其是陌生人,那让我觉得不舒服,好像身上沾了什么不乾净的东西。 我感觉肩上重重的,微微侧脸才发现他将头靠在我肩上,我深吸一口气,没有把他推开。这是什么样的心情,我怎么也无法理解。 我缓缓地跟着他的步伐,旋律在我们脚边滑过。夜深了,只有星星未睡伴我们舞至窗畔。窗子很大,当初选择这房间的原因,除了经济上的考量外,多半是为了这扇窗子。 我推开他,撑身坐在窗抬上,打开窗扇,让凉风吹进来,冷却了我的心房但不慎吹灭了腊烛。 我的发带不知何时松开的,及腋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冷夜凉风轻吹便拂过我的脸庞。腊烛已灭,只存淡薄的月光。 夜幕的一抹耀眼吸引住我,我忘情喊出声:“是流星!” 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又在须臾中消逝在夜空中,还来不及开始,一切就结束了。 第13页 “你们真的很像。”他在一旁,喃喃地说。 我回头凝视着他,就那么一眼——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准时响起,所有的童话也都该结束了。 我总算明白那份椎心的感觉是来自期待的破灭。我所等待的那名男子不该是他,因为他已经为别人付出过一次了。 在那么多次的寻寻觅觅里,我不是他所要找寻的那个人。 第五章 天气愈来愈冷,就连身处台湾南部也感受得到秋雨过后,那股弥漫在空气里,快收敛不住的凉寒气息。 我从图书馆里抱了一堆书出来,这阵子得赶好几份报告。 我不是拖拖拉拉的人,对于该做的事情,我总是习惯事先就准备好,以免事到临头才悔不当初。 才出了图书馆大门,迎面而来的冷风便绘我来了个下马威。我肩一缩,更助长了它的威风。唉!泵息养奸。 这时错身而过的那人唤住我,令我蹙起了眉头,不禁大叹时运不济。 是魏才子。 “秋凉,几天不见就不认得我啦。”他走了过来,很好心地主动分担我手上的书籍。 我才觉得奇怪,怎么几天不见,他就那么热络起来?我们其实并不熟。“学长。”我应酬式地招呼了声。 “那天晚上你怎不来?” 导人正题了,我就知道他会问这件事。 “礼拜六?晚上我得兼家教。” 他听了笑笑,没再说什么,默默地陪我走了好一段路。 我过意不去,不好意思教人家一路当我的挑夫,到了文学院,我开口说:“学长,你忙自己的事吧,书我自己拿就行了。” 谁知他似乎不急着把书还我,将书拿到一边。27天晚上同样的时间、地点,我会温一壶热酒等你。”说完,才将书放回我手上。 “不行,晚上我有事。”这种不容人拒绝的邀请太不尊重当事人,我对此颇为反感,更何况我得赶报告。 他温柔地笑了笑,耸耸肩问:“要兼家教?” “不是。”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的笑容很像一个人。我举了举手上的书,解释道:“赶报告。” 他闻言又笑了笑——事实上他那抹笑容一直接在唇边未逝去过。他走过来拨了拨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站开一步。 “不成理由,今晚湖畔见。”说完,他便走进文学院里。 “喂!”怎么就这样跑掉了呢?我可没答应哦! 夜里,我忙着整理资料,根本忘了这档事。 后来听说魏才子因为在湖畔待了一整个晚上,结果伤风病倒了好几天。当我从李明玉口中听到这消息时才猛然想起,顿时罪恶感油然而生。 我暗地里骂魏品轩是一个呆子,不懂得见机行事。 我不信他没瞧出我的拒意,他只是在赌,赌我赴约的可能性有多大,可借他不知我说一没有二的原则,我不去就是不去了,等到天亮也没用,真不晓得他这个才子之名是怎么来的? “看来魏品轩这回是真动了凡心。”李明玉在我耳畔嚷嚷。笑话,什么叫动了凡心?他是天上的仙人不成? “秋凉,你不知魏才子在系上可是炙手可热得很呢!上从大四,下至大一,不知道有多人哈他哈得要死,就连别系的都迷他迷得要命,好多人来修系上的课都是为了见他一面呢!”李明玉超夸张地形容魏才子受女孩子欢迎的程度。三人成虎,不是没有道理。 必于她的话,我只打算取信百分之五。“果真如此,怎么你这回就‘免疫’?” “谁说我打了‘预防针’?不过是考虑到对手太多,而且人家又看不上我。”李明玉悻悻然道。 能听得懂我说的“暗语”,且对答如流的人实在不多。李明玉居然是其中一个。 “秋凉,你想谁会让魏才子心甘情愿在冷冬里待上一个晚上。”李明玉凑过来问我。 我微微怔楞,沉默了会儿才缓缓道:“我。” “你?”李明玉不信地叫道。 “对呀,前些日子,你不也说魏才子对我有好感?” “是没错,可是你——如此看来倒还真有几分可能性,不过你老是说一些不正经的笑话。” 这话太伤人心了。我不正经?到底是谁在说笑话?真是欲加之罪,教我百口莫辩。我说谎话没人信也就算了,怎么我说真话也教人当成了玩笑话? 这个世界真奇怪! *** “这个世界真奇怪对不对?”我抱起“希望”问道。望着它骨碌碌的大眼,不觉笑了出声。 希望,是我三天前捡来的小狈。 那天我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东西,回公寓的路上,它一直跟在我脚边,赶也赶不走,我一快跑,它也拼命地紧追着我不放。天很冷,我没力气跟它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可是它似乎赖定了我,我总不能一路让它跟到公寓里。 我不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真的,尤其它身上脏兮兮的,我才不可能收留它。就算是,它看起来才出生没多久。 但是我还是被这家伙所打动。 “我告诉你哟!我可是很爱干净的,要是你不遵守我屋里的规矩,可别怪我心狠手辣。”我心软了,可我仍事先和它约法三章。 也不知它听懂了没,在我说完后,它竟也叫了几声。 于是我又折回商店买了杀虫洗毛剂,一回公寓就马上帮它洗干净。 这狗仔倒很识相地不吵我,让我专专心心地赶报告,只有饿时才会跑到我脚边磨磨踏蹭。 三天里,我们似乎建立起共识与默契。 今天下午,趁我没课,才带它去兽医院打预防针。 多一张嘴吃饭,我得省一点。 “希望”算是长毛狗,耳朵尖尖的,看起来很像一只小狐狸,毛色并不纯,棕色、黑色、白色都有,不过以棕色居多,棕色里还带着一点点亮金光彩。 我怕冷,一到冬天,手就冰冷得像要冻住血管里的血液。 春暖说我是冷血动物,就是为了这原因。 罢巧,平白多了一个小暖炉,免插电的。 我放下“希望”,在碗里倒了些狗食,拍拍它的头。“我要出门喽!好好看家,不准乱咬东西。”见“希望”叫了两声,我又拍了拍它的头。“乖狗狗。”很庆幸我捡回来的是只聪明的狗。 六点半了,我收好东西,将钥匙放进口袋里才出门。我去赴魏才子的约。 昨天不小心又遇见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坚持。 “你失约了。”他说。 天知道我何时答应过他了? 我仔细观察他的面色,小心地问:“你病好了吗?” 他徽微一笑,没有答话,只说:“明晚我仍会温一壶酒等你。 我怕我若不去,他又要再来个不见不散,那我的罪过可深了。 唉!就去这么一次吧!不然我实在是难以心安。 *** 到湖畔时已经快七点了,我远远地瞧见观柳亭内,人影起起落落。 走得愈是接近,脚步便也愈迟缓。 “秋凉,你果然来了!”魏才子眼尖地看到我,跑了过来,语带兴奋地握住我的手。 “不来行吗?我有点无奈地说道。 他露出招牌笑容,紧捉着我的手,牵着我往观柳亭走。 我皱眉道:“你不必抓这么紧,我又不会溜走。” 他仍只是笑,笑得春风得意,依旧不放开我。他的手很温暖,我冷得很,贪恋他掌心的热度,便由他握着我冰冷的手,不再置喙。 未到亭内,就听见里头一阵骚动,不知是为了何故?及至走近,才听清楚也看清楚。 亭内大概有六、七个人,有男有女。 “青莲,你真把她请来了!”一个高个头的人说。 “可不是。”魏品轩带我走进亭内,笑吟吟地说。 第14页 “她就是今年的诗魁,杜秋凉。” 亭内的人都围了过来,一个女孩热诚地拉住我的手,笑说:“当年刘备三顾茅芦才请动卧龙诸葛,今日历史重演,换咱们魏才子三请秋凉。” 她一个打趣的比方惹得大家都笑了,只有我觉得有点困窘。 “漱玉。”魏品轩轻喝,大伙才止住了笑。 “对不起,开开玩笑嘛!秋凉,你别生气。”那名唤漱玉的女孩俏皮地吐吐粉舌,又热情地招呼着我。 “没关系。”我微微笑道。 另一名青年站了出来,握了握我的手。“你好,我是‘北辰诗社’的社长,他们都叫我子建,很高兴你能来,原本我们大伙都在猜你会不会来呢!看来这场赌注只有青莲赢了。” “赌注?”我问。 “对呀!我们在赌青莲能不能顺利把你带来,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有办法。”一名诗社的成员抢白道,他也握了握我的手,自我介绍:“你好,我是老五,别号浩然。” 原来是因为一场赌注,莫怪他如此坚持,不知怎的,我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这群青年诗人,每个人都握了握我的手,并且大方地自我介绍。 诗社成员有八人,他们自称“北辰八怪”。子建是龙头老大,排行第一;魏才子号青莲,排行第二,另外依序是:摩诘、香山、浩然、若虚;漱玉是社里唯一的女诗人,排行第七,最后一位则是东篱。 他们不定时在湖畔聚会,除之又换作品外,有时也即兴比赛,很像红楼梦大观园内的才子才女,争放着耀眼的锋芒。 很难想像,现今社会中还有这么风雅的一群。 魏才子递了杯水状的东西给我。温温的,是酒? “说好了我会温一壶酒等你来。”他轻声笑道。 “什么酒?我不太敢喝。” 我们围成一圈坐着,中间摆了一盆炉火。 “是桂花酿,尝尝看,甜甜的,没什么酒味。”他说。 我嗅了嗅,闻到一股浓浓的酒香,迟疑了会儿才一饮而尽。真的很好喝,温热的液体穿过喉间直烧胃部,整个身体霎时温暖了点。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魏才子笑着问我。 我点点头,他接过我的杯子又帮我倒一杯。 “谢谢。”我说。 漱玉突然靠了过来,指着我的脸颊道:“哇!大家看,秋凉的脸好红,秋凉的酒量一定很差劲。”她又提议说:“这样吧;我们来行酒令,接不出来的人罚酒。” 她的提议很快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我在他们蓄意的刁难下罚了不少酒,幸亏酒是温过的,我才得以只落得薄醺,不然,怕要醉死在湖上,成为第二个捞月醉鬼了。 渔唱起三更, 杏花疏影里, 吹笛到天明—— *** “秋凉,这么晚了,自已一个人回去真的没问题吗?”王彬站在家门口道。“你就留下明早再走嘛!反正我家还有好几间空房间。” “不了。”我看了着手表,都十一点多了,还真有点晚,总算我这学生还有一点良心,会担心起我的安危来。“你不常说我是安全型的?倒贴人家都不要?” 他耸耸肩说:“没法子,总得做做样,客套一下,省得里面那两尊大人说我没教养。” 哼!我就知道。 “安啦!我既没财又没色,不会有笨蛋来招惹我。” “我也是这样跟他们说的,可他们就不信——好啦!你快回去,免得我爸妈又在一旁絮絮叨叨。”王彬将我推到门外,当着我的面关上门。 “拜拜喽!晚安。”他朝我做了一个鬼脸,一派自若地走回屋内。 “王八蛋!”太不尊重老师了,这小表。 今晚王家男女主人意外地提早归家,辅导课程结束后,留了我谈天闲话。 我不好意思离开,便耽搁了一些时间,还是我发现时候不早了,暗示了离意,他们才放我回家。 其实我们的聊天,大部分时候我只扮演听众,听他们事业上的、人际上的种种,多是牢骚话和苦水,我也不便搭腔,毕竟我们的生活方式与背景差异太大。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像植物一般有落地生根的宿命观。植物一旦熟悉、适应了自己生长的环境,世世代代便活在那个范围里,从没听过热带雨林的树木移到沙漠地区尚仍生存的。 可是人不一样,当人身处某一环境久了,便觉生厌,幻想着另一个未适应过的环境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可是真要舍弃原有的,他偏又心生不舍,于是他便紧握着所拥有的,一边抱怨,一边觊觎着所没有的。 原本王家夫妻俩要留我过夜,怕我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可是我总觉得叨扰人家便是欠一分人情;这世间,金钱债好还,人情债难偿,想想还是算了。 王太太见我不愿住下,又请王先生送我,我连忙婉拒,主要是我骑车上课,真要请人送我也麻烦,反正我独来独往惯了;更何况从王家到我租赁公寓的这段路,我都不知已走过几回了,相信安全无虞,又何必劳烦别人呢? 说来说去,要怪今日治安恶化之严重,让人晚上走在路上都惶惶不安。 人本来就是一种生性多疑的动物,要建立彼此的信任已非易事,再加上诸多环境的影响,如何能不疏离? 若果真那么衰遇到歹徒,也只能算是命吧!一想到这,就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报名跆拳道研习营,价格不贵又可习得防身之技,挺划算的。 嘿咻!再一条街就到家了,本来被王氏一家人弄得提心吊胆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可是,那辆从刚刚就跟在我身后的汽车……妈呀! 不会这么倒楣吧!我杜秋凉没钱财、没脸蛋的——可能只是刚好顺路的车辆吧? 饼了一个叉路,我偷瞄了身后一眼,整颗心脏感觉都要跳出来了,那辆车仍然如影随形地跟在我身后十公尺内,而且是愈来愈近。 天啊!我发了疯似地拼命踩动脚踏车,上帝、佛祖……管神什么,千万保佑我别真遇上歹徒—— 就算是命,我也要抗争到底——“啊——”我没注意到凹凸不平的路面,一个闪避不及,车子骑进坑洞里。我惊叫一声,连人带车摔倒在路面上。 “该死的!”我低咒一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那辆车在我前方五公尺停了下来,车门急急地打开,步下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恐惧如鬼魁般攫住我的心,我惊慌得想惊叫,却发现我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怎么都喊不出来——“杜秋——” 那人急急地朝我走来,熟悉的叫唤让我看清了他的脸庞,我要时一楞。 “你还好吗?有没有怎么样?”他蹲了下来着急地问。 “大混蛋,你吓死我了!”我朝着他大喊。扑进他怀里,眼泪早巳控制不住地流了满面。我紧紧地抱住他,失态地放声大哭,哭到声嘶力竭,才无力靠在他怀里,断断续续地抽泣,任他温暖的大掌轻拍我的背脊安抚着。 “你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我便在他怀中,泄愤式地抓着他的丝衬衫抹脸。 “对不起,我没想到会吓着你,对不起。” 他温柔而低沉的嗓音由上而下地买入我耳中,听来酥痒痒的。 “好了,别再哭了,再哭下去声音都哑了。”他笨拙地就着衣袖轻轻拭去我脸上的余泪。 平静下来的我本想来个兴师问罪,可是他已道了歉,我也不好再计较,改而问道:“你没事跟在我身后干嘛?”害我还以为真的流年不利,遇上了不长眼睛的歹人。 第15页 他呐呐地笑了笑,说:“我去找你,见你还没回来,我不放心便开车出来找你,没想到才没多久,就看到你,本想跟着你到家才叫你,不料,你的胆量跟你形容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听到末句,我把所有的疑问全顺延。“什么嘛!明明是你不对还怪我胆小!”我杜秋凉活了十八个年头,还是第一回被冠上这个形容词。沈恕尧太可恶了! “好、好、好,是我不对。他退让地说。 “明明就是你的错。”我得寸进尺。 “我还宁愿你像刚刚那样哭倒在我怀里。” 他摆出一副“我欺负他”的表情,看得我手痒,很想揍他一下。 “我怎么样关你屁事!”我推开他,想站起来。 “噢!”我低叫一声,又坐回路面。 “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他紧张兮兮地问。 我皱了皱眉,试着移动左脚——痛呀! 他看了看我的腿,也蹙起了眉。“八成是扭到了。”他二话不说便抱起我,走向他的车。 “我的脚踏车怎么办?”我急说道,顾不得膝上怪异的刺痛感。 “别担心,我来处理。”他的话仿佛一颗定心剂,有效地安抚了我不安的情绪。将我抱进车前座,他打开后车厢,抬起脚踏车就往里面放。车厢大小,车厢盖合不上,本来帅帅的一辆黑色富豪因此变得很滑稽。 他坐进驾驶座,我捣住欲笑的嘴。他看了我一眼,我赶紧偏过头,不让他瞧见。怕他送我去医院,我连忙道:“送我回家,家里有急救箱。”有了上回受伤的经验,我索性自个儿添购急救用品。 “你的脚是扭伤。” “应该没严重到得上医院的程度。”我忍住痛,尽量不让眉心蹙起。 我见他低头瞧了我的脚一眼,车转了一个大弯,送我回小蜗居。 *** “你这呆子!”天!恕尧的嗓门原来不比我小。 一回到住处,打开了灯,在明亮灯光下,我的狼狈无所遁形地被一览无遗。 原来我不只左脚扭伤,就连手肘、两膝、脸颊都有擦伤,尤以两膝的擦伤最为触目惊心。 牛仔裤被擦破了两个洞,伤口周围的布料与血渍混合,紧紧地贴在伤处,头发散乱的我看起来就像个战场上的逃兵。 “没关系,这样一来急救箱就派得上用场啦!”怪了!受伤的人是我耶!我都没吭一声了,他凶什么凶? “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说笑话!” 我被他凶得有点莫名其妙,抱起我的狗。“希望,这个人好凶,我们把他赶出去好不好?” “希望”很识时务地汪了几声,惹得我轻笑出声,这一笑,仿佛十分的疼痛被减去了三分。 “少说废话!急救箱在哪里?”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发这么大火的沈恕尧。 碍于他的婬威下,我瑟缩地指了指橱柜。“那里,放在最上层。” 他迅速地取出急救箱,奔到我面前。东看看,西瞧瞧,浑身是伤的我似乎造成了他的困扰。 “把那只狗放下,小心细菌感染。”他说着,从浴室掏了一盆热水。 我乖乖地放下“希望”,它似乎也慑于沈恕尧,叫了一声便自动地走回墙角的碎布篮——那是我替它准备的窝。我不许它占我的床位。 他帮着我消毒脸颊、手肘的伤口,接下来便是膝上的伤了。那两处伤口覆在裤子的布料纤维上,从干掉的血渍看来,不难想像破布已与我的血肉站在一块,如果硬要拿开布料,一定很痛。 沈恕尧动手卷起我右脚的裤管,我连忙按下他的手。“不要,会痛。”我得先招认,免得待会得承受皮肉撕裂的非人待遇。 “我会尽量小心。”他拿开我的手,顿了顿,沾了水把伤口处的布料打湿,捉起一把剪刀,问我:“介不介意让这件裤子换个新造型?” 我猜他是要剪开裤管好清洗我膝上的伤口。“这个主意听起来似乎不错。”我说着,迎向他的眼睁,突然想起我另一件膝间破了个洞的牛仔裤。 “你真是个灾星。” “你真是个灾星。” 呃?没想到我们居然异口同声,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停下剪裁的动作,抬头看着我,眼中有着与我相同的惊异,而后,盈盈的笑意爬上了他弯弯的笑眼。 “英雄所见略同。”他说,又低下头。 “错!是英雌所见略同。”这一点,我们“所见”又不同了。 他不作声,只是不停地操控着剪刀裁去膝盖以下的布料。 也对,他好说歹说也是个教授级的老男人,犯不着自贬身分,为了一个字与我这后生晚辈争吵不体,不过我想,就是我活到七老八十,也还会是现在这德性。俗语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如何能与江山相提并论?江山递擅五千年,而人长寿者不过一、两百载,本性未移就隔屁了,当然本性难移。 “喂!痛死了,你轻一点。”我痛得差点掉泪,虽然布料已经泡了水,可是一番剥除下来还是很痛。 “忍着点。”他小心翼翼地剥下整片布料。 我一咬牙,转了开脸,再转过头时,他已经清洗好我两膝上的伤口。我看了眼,还好嘛!不似我想像的严重。 “看看你的脚躁肿成什么样子,还说不严重。”他指着我的脚踝说。 我低头往下看,首先注意的倒不是扭伤,而是我赤条条的小腿;嘿,一条长裤变成了马裤,挺有趣的。 “亏你还笑得出来!看你这样子这几天要怎么走路?” 我敛住笑。差点忘了最现实的问题,明天一早就有课,而且还是必修。这下子可麻烦了。 “我不管,是你害我受伤的,你要负责。”杜秋凉,你几时成了这样不讲理的人?我低下头,为我的失言道歉。“对不起。” 他模模我的头,微笑道:“没关系,本来就是我的错。” “其实……也不全然啦!”我变得好奇怪,是他让我有了天塌下来有他接着的错觉,还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对他产生了习惯性的依赖? 我突然不敢问他今晚来找我的目的,只低垂着头,看他技术高明地为我包扎伤处。 “有冰块吗?”他抬头问。 我猛然一醒,身子微微一震。“啊!冰箱里有一点。” 他闻言起身,将冰块取出、打碎,用一条毛巾包裹着递给我。“把这个放在肿起来的脚躁,扭伤二十四小时内,冰敷能减轻疼痛。” “沈教授连这也懂。”我照着他的话将冰毛巾贴在脚踝处。 “小姐,这是常识。”他突然抬起我的下巴说道。 我心一惊,连忙别开脸说:“哼!我当然知道。” “喂,别躲,我要帮你擦药。”他扳回我的脸,先上食盐水,感觉凉凉的。“幸好只是小擦伤,应该不会留下疤痕——女孩子最重要的是脸蛋……”他喃喃着,抹了一点药膏在我脸上。 我感觉他温柔而有力的手指隔着药膏在我脸上摩挲。“我们真的很像吗?”话一开口,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沈恕尧似乎也被我的问题吓了一跳,原本抚触在我颊上的手触电般地收回。 我收言不及,一样无措的我,盯着他蠕动的双唇欲启——不!其实我并不想知道,我不要听! “不,你们一点都不像。”他哄孩子一般地模模我的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 “没事情可以打吗?”我开玩笑道,想化解空气中因为我方才的失言而造成的凝窒。 “当然能。” 他如此回答早在我意料中。 第16页 我注意到名片上的头衔。“你不是我们学校的教授嘛!怎么三番两次在c大遇见你?” “诗宴那天,我代表我所属的大学,观摩贵校盛名远传的诗节,没想到会见到那么有趣的一幕。”他气定神阔地说,似乎一点都不知道他的话有很强烈的揶揄。 “想必阁下与本校的高阶职员交情不错。”不知怎的,他不在c大任教的事实,让我有一种宽心的感觉。 “当然不错,因为明年我就要受邀到贵校担任客座教授了。” “怎么会?”我不掩讶异地问。 “怎么,不欢迎?”他不明就里。 “对!我不欢迎。”我索性凶巴巴道。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不希望他到c大来,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 “那可糟糕了。”他说,我却听不出他有任何遗憾的意味。“贵校学务长恰巧是我父亲的老朋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且,我也很期待到贵校任教。” 可是我……我一点都不期待,但,这又关我啥事了? 唉!不理它了,菩提本无树,何苦惹尘埃? 第六章 七点整。 我伸手按掉床头的咕咕鸡闹钟,两眼瞪着不怎高的天花板。世界为我而存在,地球因我而转动。 我自大? 不!不!不! 释迦尊者降临人间时,便指天比地说:“天上地上,唯我独尊。”人必须肯定自我的价值,否则生存没有意义。 所以我作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今天休假。 我不去上课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天可怜我脚伤痛得我整夜未眠,我现在头痛欲裂,脑袋昏昏,不去,真的没办法去。 不是我偷懒,实是情非得已。 怕见窗外明媚朝阳,我索性抓起棉被,蒙住头,把整个人藏在里面。 “叩、叩——” 偏偏这大清早的,就有人不识相的在敲门。 送报生?我没订报纸。 房东太太?今天又不是月底。 不管它。反正我目不见,耳不闻,气定神闲,万事于我如浮云,没有一件事比睡觉更重要。 “叩,叩——” 到底是哪个混蛋?以前在家,除了老妈,没人敢打扰姑女乃女乃的赖床时间——难怪有句话说:出门不比在家。 王八蛋!我拿起枕头朝门口丢去—— “谁呀?”我坐起身,没好气的问道。慢慢的走下床,一拐一拐的到门后,打开房门—— “是你!”我道是谁,原来是他——哇!早点! 我稍退了一步,让沈恕尧进来。 “早。”他衣着光鲜的走进我的蜗居。“还在赖床,今天早上没课吗?” “没有啊!”我暗吐了吐舌。没有才怪,还是满堂咧。没想到我杜秋凉也沦落到成为“上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真的?”他怀疑的挑高眉毛。 “你说呢?”凡遇到这类情况中,把问题丢回给发问的人,是最聪明的一种做法。 “假的。”他直截了当的拆穿我的阴谋。 我赶紧顾左右而言他。“哇!好香,这早点是带给我吃的吗?”我伸手接过他手上的袋子,翻看里头。 他拍开我的手,又模模我的头。“好学生不该撒谎,也不该跷课。” 有没有搞错?一大早跑来我的地盘说教!要不是看在早点的份上,我一定撵他出去。 “另外,早餐是我要吃的。” “那你来干嘛?”我睁大眼看他。 “来督促你刷牙洗脸啊!”他大剌剌的坐在小沙发上,一脸笑意盈盈。“快去呀!发什么呆,快点把自己打理好,我早餐分你吃。” “我会要你吃剩的?”我凶巴巴的说。好吧!看在大肠面线和热豆浆的份上。 我从衣柜里拿了件长裤,走进浴间盥洗。十分钟后,我穿上晚上当睡衣的t恤和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出来。“喂!还剩多少,该不会——”他根本连动都还没动过,蹲在地上替我喂“希望”。 “这只狗真可怜,跟着你一定三餐不继。” “哪有,抱它回来到今天,我可没饿过它一顿。”倒是饿到自己的事屡见不鲜。 他转过身,对着我的衣着大加批评。“都多大了还穿得这么随便。” “有什么关系,反正又不出门。”我认真的审视了自己——只除了t恤有点皱,其他一切都很好。 “女孩子不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吗?看起来也赏心悦目。”从他平日的穿着看来,他有着颇高的品味。 “我管别人怎么看——女为悦己者容。”我边吃面线边说。况且我对衣着一向不考究,路边摊一件三百九的衣服与高级服饰专柜的衣服有何差别,我只知它们的价格堪称“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如此而已。 “女为悦己者容?”他问。 “没错。”我两三下解决掉那碗面线,又拿起温热的豆浆一口接一口的喝。想想又补上一句。“不要怀疑,司马迁先生的‘女为悦己者容’已经不适用于现代了。” “没想到你这么有自主性。” 怎么这话听来颇有言不由衷之意? “当然。”我吸完最后一口豆浆,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啊!我的泡面——谁将它们丢在这儿?” “不是叫你不要吃那些不营养的东西了吗?” 他丢掉人家的东西还这么理直气壮! “你又不是我爸,管那么多!”我有点不悦的咕哝着。 “你说什么?” “啊,没有。”待会儿等他走了再捡起来好了。不管怎样,总是银子换来的东西,丢掉太对不起自己的荷包了。 “脚伤有没有好一点?”他突然问。 被他突然一问,我低下头审视脚踝的扭伤,似乎跟昨晚差不多;膝上的伤则缠上了纱布,看不到情况如何,只隐隐觉得些许痒痛。“应该有好一点吧。” 他低子,半跪在我身前,又蹙起了眉。 他的眉型很好看,就连紧蹙起来时都有一种魅力。我伸出手,忍不住想抚平它—— 他突然抬起头,吓得我忙收回手。暗自对刚才的想法感到一阵心热脸红,他是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耶! “还很痛是不是?”他伸出手,拨了拨我额前的刘海,手掌碰触着我的额心,似在测量我的温度。 我感觉额上有一处冰凉,大抵是那枚戒指。 我摇了摇头,瞥了壁钟一眼——快八点了。“你不用上课吗?” 他摇了摇头。“我比你更自由。”真好,大学教授真清闲,我如是想。他接着说:“不过我超出你想象的忙碌。” “为什么?”我好奇的问。 “以后再告诉你。” 他若没这么说,我差点忘了我这是在挖别人的隐私——我们既非亲,又非故,他不告诉我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就是有股怅然。 “走,我们去医院。”他将我从沙发上拉起来。 “哦。”我愣愣的应诺了声。 “但是你要先去换件上衣。”他又说。 “为什么?”我无缘无故干嘛换衣服? “因为你要去医院。” “医院?我为什么要去?” 他耐着心解释:“因为你的脚踝肿得很严重,得去让医生检查一下。” “我才不要,我又没怎样。”我重新坐回椅子上,不理会他的变脸。他有什么权利逼我上医院?我才不管他。 “给你三分钟。”他不理会我的叫嚷,动手将垃圾袋口绑紧。 我的泡面—— 我伸手想阻止,却招来他一顿白眼。“还不快换衣服!” “不要!”我赌气的说,故意偏过头去。 三分钟后,我被他拎出门,而我的泡面则惨遭横尸垃圾车的命运。 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当我看见左脚打上的石膏,我恨恨的想。 西医似乎不若中医高明,前者只会治标,由外往内的。 第17页 我掏出两千元大钞票给他。“还你,我不欠你了,你也别再上门讨债。”没了这两千元,我的荷包元气大伤,把钱递出去的同时,我的心有被撕扯的感觉。 他笑了笑,当着我的面大大方方的收下。“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喽!事实上,你多给了我两百块。” 这个王八蛋! 怎么我以前都没发现他的真面目是这么狰狞? 送我回去后,他说放我一天假,但明天不能再跷课,要不然他会联络一些教授,请他们特别关照我。 天!认识他果然没好事!也不想想我会受伤是谁造成的? 他居然威胁我。 *** 棒天一清早,我比平时更早起床。我终究还是屈服在沈恕尧的恶势力下,他是那种言出必行的人,小小女子我不敢接受挑战。 不能骑车,我早早就出了门,打算以散布的方式到学校。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明智的。 七点出门,我在上课前一分钟才到达教室。 好些同窗见我打上石膏的脚,纷纷前来探问。 我只轻描淡写的说了句“不小心跌倒的”应付过去,实在不想把那丢人现眼的事实说出口,而且,也没有那个必要。 下午有方美美老师的课,我想顺便把仿玉簪子还给昭君。昭君乍见我的惨状,初时惊讶得不得了,直道短短几天不见,我像变了个人似的。 “小秋,你问自己,你多久没去社团了?”昭君低声问我。 我想了想,干脆全招了。“昭君,我以后可能都不去了,你知道我在兼家教,而且……” “底下不要说话!”方美美突然大吼。 我和昭君对看了眼,默契十足的进入讲课内容。 我就说方美美像个晚娘嘛! 昭君向我眨眨眼,我会意,咱们课后再谈。 只不过,这两堂课的时间却犹如两天般漫长。 聚精会神听了一会儿课,我翻起一张白纸,无意义的涂涂写写。 待我猛然惊醒,已是下课时分。 昭君推了推我,问:“你在写什么?” 我一愣,看向桌上的纸,上面不知何时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迹,只有三个字,全是“沈恕尧”。 我心头一惊,连忙揉掉那张纸。 “做什么?神秘兮兮的。”昭君没看见我写了些什么,有点疑惑的问。 “没什么。”我收拾好桌面,催着她离开。“走吧!” 我走不快,昭君陪着我慢慢走。 “小秋,你为什么说不去社团了,是不是社长太凶了?”昭君臆测。“他那个人,其实不是那么坏的,他只是习惯性的坏口气,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他的内心是很温柔善良的,你别被他外表的冷漠给吓住了。” “你还真是观察入微。”更久以前,我就察觉到昭君对国乐社社长有着超越崇拜的心情,如今听她一席话,我更加相信我的直觉,那个冰男拥有一颗温柔的心?一定是昭君的错觉。 “当然喽,他是社长,琵琶又弹得那么好。”昭君说。 “真的?不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我故意取笑她。 “小秋,你胡说些什么!人家早就有女朋友了,是你们系上三年级的系花。” 昭君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吓了一跳。“对不起,我不知道。” 这情事,我还是少惹为妙。 我们的对话并没有持续下去,昭君说她有事要先离开,原本我打算告诉她的事也就不了了之。 我本希望她会懂得我在社团时那种格格不入的为难,但是,事实摆明她并不懂,我该跟她交待清楚的,这样我才不会有对不住她的心情,毕竟,一开始我答应过她的,如今退出,总得给她一个解释。可惜她没听完就走了。 而我放在书包里的仿玉簪也忘了还给她。 洋紫荆从秋天开到冬天,植在人行道的两旁。一阵风来,红雨般的花瓣纷纷掉落下来,我伸手一接,承住了一瓣心状的馨香。 “真有闲情逸致啊。”冰冷的语意自我身旁传来。 我偏头一看,那不就是琵琶男吗?脑中突然浮现昭君的话。我特的仔细观看他一眼——五官真挺俊美的,就是冷漠了点,举手投足都带了点霸道气势,但又不失优雅,不愧是学音乐的,是个很轻易就能吸引女孩子目光的人。难怪那么有女人缘,连眼光甚高的昭君也—— “看什么?我有那么好看吗?”他单手抓着自行车的把手,高傲不可一世的说。 我有些生气,又不想便宜他,便道:“对呀!就是见你好看。” 他脸色一沉,恶狠狠的瞪着我。 敝了!我夸他,怎么他反而不高兴? “你最近都没去社团,是不是想要打退堂鼓?” 他以为捉住了我的弱点吗? “你好聪明,又猜对了。”我放掉手心里的花瓣,带点讽刺的说。 这种人,跟他扯再多也没用,只会浪费我的时间,于是我转身就走。 “等等!”他捉住我的手臂。“你在逃避对不对?你害怕自己没有学习的天分,所以不敢在待下去,我说对了吗?”他一步步逼近我,让我有一种压迫感。 “不是,我只是不喜欢练习时的气氛,那种让我觉得……” “觉得怎样?”他不肯放松的追问。 “格格不入的感觉。”我以往只认为我无法融入国乐社,却从没想过这个中因素或许如他所言,我是在逃避。“也许,你说的也没错。”我诚实的招认。 他放开我的手臂,沉默了好一会。“你回来,我会个别教你。” 我哪里敢劳动这尊凶神恶煞!“不了,我想我还是当个欣赏者就好。”不是我没志气,只是实现梦想当然很棒,可是当梦想还是“梦想”的时候,光用想的,不可否认也有它独特愉悦人心的因素在。 有时候,梦想的实现与破灭毫无二致。 我的拒绝显然让他颇感讶异。 “你的脚怎么了?跌进水沟里?”他突然往下注意到我打上石膏的左脚。 其实只是小小的扭伤,都是沈恕尧那家伙太小题大做,逼着医生帮我打上这丑不拉几的笨重物。 说我跌进水沟里?太瞧得起我杜秋凉了吧。“扭到了,有眼睛不会自己看?”算了,这种人别奢望他会施舍一些同情,不要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下午没课,我还是慢慢散步回公寓吧! “你去哪?”他叫住我。 我突然想起昭君的仿玉簪,连忙掏出来递给他。“这是聂冠群的,麻烦你替我交给她,谢谢啦!靶激不尽。” 他迟疑了下,接过簪子往背袋里一丢,跨上车,拍拍后座。“上来,要去哪?我送你。” 我瞪着他自行车的后座,不敢相信他会如此好心。“不必了,谢……” 他扯了我一把,不由分说的拉我上车。“你应该感谢我突来的慈悲。” 我坐在后座,哼哼两声表示不苟同。好吧!既然有人自愿送我,我还跟他客气什么?报了回公寓的路,我心安理得的指挥他转东绕西。 *** 脚上石膏跟了我三天,等医生替我取下后,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有种羽化登仙的幻觉。 无病无痛就是人间一大乐事。 离开医院后,心情格外的愉快,仰望着对面如天梯一般的大楼,真的,就如通天塔一样,直直的,像要通达苍穹。 我本无意戏弄他人。只因我叹了一口气,低下头。却发现我身旁的人个个伸长脖子,仰望靛蓝的天空。 我大笑出声,快速的混在人群之中,穿梭在赤阳下的十字道路。 我有“走路”的习惯,特别是每每读完一本令我心动的小说,我便幻想在一条路的两端,我和他在茫茫人海中互相凝望。 第18页 买了一份鸡蛋糕,我便逛橱窗边吃。刚烤出来的鸡蛋糕,香喷喷的令人食指大动,只可惜价格贵了些,二十元硬币才换的小小的八个。 服饰店的橱窗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贴近冰凉的橱窗,鼻息的暖气在玻璃上凝成一圈白雾。 橱窗里的模特儿穿着一件水色的连身长裙,裙子质料很好,有绸缎的轻柔滑顺,就像水平静无波,可是却有流动的感觉。无袖的设计的搭配霓裳一般的唐式披帛,兼富大方与含蓄,穿在模特儿修长纤细的身材上,倾诉着无言的典雅高贵。 这衣服太漂亮了,平常大概不会有人拿它当家居服穿。 女为悦己者容?算了吧!我看了眼一旁的标价——六万八千元整,是很贵,不过也似乎也只有这价格才配得上这衣裳。 我转过身,跨步走开。 “这位小姐请等等——”一个喑哑的声音突然叫住我。 我回过身,寻找声音的来源。“什么事啊?老伯。”叫住我的是一个摆算命摊的老头,白发髯长,脸颊清矍,一双眼却炯炯有神,我不由得走向他。 “我看你的面相——” “不用了,谢谢。”我打断他的话。这些江湖术士的伎俩我看得多了。一开始说你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之类的,等你上钩后,再扯出一些灾厄,若人要除灾厄,则要花钱消灾。 “小姐,请让我为你卜上一卦。”说罢,没等我同意,他便拿起桌上的龟壳,煞有介事的摇起来。 这老头,老奸巨猾的,比一般同行更技高一筹。 他从龟壳里倒出两枚古钱,看了下,问我:“想知道什么?” 我笑了笑说:“随便。” 他叫我伸出右手,我依言照做,一手放在相命桌上。 掌心上那些纵横交错的纹路真能代表一个人的命运吗?我心生疑惑。 “你的感情线深且直,可惜太短,须防外来的伤害。”他看着我的手心道。 “老伯,命运可以改变吗?”我收回手,突然如此问道。 那相命师摇了摇头。“命运是不可改的。”他顿了顿接着说。“不过,人才是命运的主宰。” 我听得一头雾水,茫茫然捉不到头绪,总觉得这话互相矛盾,玄之又玄,一时也理不清。 我掏出百元钞票,放在桌上,说了声谢。起身便走。 老者收下钱,又道:“人才是主宰。” *** “秋凉,你偷吃三碗公喔,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李明玉斜着眼看我,一副我欠她三百两银子的表情。 对于她“捕风捉影”的功夫,我早已见怪不怪。 相知贵在知心,李明玉分明不懂得我。 “又听到什么风声了是不是?”我便问边挥笔飞快的抄着前几日的笔记。 跷课的学生借笔记,抄笔记是必行公事,很难免俗的。 要我开口求人家,这脸我总拉不太下,亏有李明玉,不等我开口,便自动把誊好的笔记交上来。 我觉得李明玉和我就像是古时所谓的“酒肉之交”——各取所需的朋友。 可是,我能给的却少之又少,倒是常常麻烦李明玉,让我很不好意思。 “王美华说她前几天看到你跟一个很酷的学长在说话,他还骑车栽你。你老实说,你们是什么关系?”李明玉逼供似的说。 原来我那天和琵琶男在说话时被看见了。真奇怪,仅是很普通的谈话画面也足以掀起轩然大波吗? 或许也还没那么严重,毕竟李明玉的嘴是生冷不忌,大小通吃。 也不知是什么缘故,我总觉得李明玉特别喜欢向我报告她搜集来的八卦新闻——这跟她是新闻社社员有关系吗? “他是我男朋友。”怎么样?吓倒了吧? 李明玉瞪大了眼,张大了口,一脸痴呆相,果真是被我吓倒了不成? “秋凉,你真抢了人家的男朋友?”好一会儿,李明玉反应过来后,抓着我压低音量,唯恐旁人听见。 这下子换我愣住了,李明玉怎么会这样问? “秋凉,你了不起喔,敌手可是咱们系上的系花耶!”李明玉洋洋得意又道:“所以说,女人啊,年轻就是本钱。大一娇,大而俏,打散拉警报——漂亮有啥用,还不是照样锁不住男人的心。” “你胡说些什么?”照她那样说法,二十岁以上的女人都要去自杀了。 “不用解释了,有你这么出类拔萃的朋友,我很以你为荣。”李明玉拍拍我的肩说。 般什么鬼呀?开玩笑的吧!我狐疑的看着她:“你从哪里听来的呀?”我会去抢别人的男友?就算我要,我抢得过人家吗?更何况男主角是那个琵琶男。 “王美华说的呀!她跟系花是同一个家族的,她说那酷哥是她学姐的男友。” 就这样几句话,我就成了抢人家男友的狐狸精?我不得不喊:“冤枉哪!” “你不说他是你男友?”李明玉问。 “开个玩笑不行吗?”我真败给她了。 “秋凉,有时候玩笑别随便开,小心惹来祸端。”李明玉难得正经,义正词严的教训我。 我忙点头称是,其实也不怎么把它放在心上。 想我平日走在街上,也无人会看我一眼;惊涛骇浪是俊男美女才激得起的高潮,风花雪月是才子佳人才谱得出的浪漫韵事,小女子我只渴望一份平平凡凡的爱情,以及平平凡凡的日子,其他的,概不奢求。 一日下课,方走出文学院,好死不死就遇见那一脸酷相的琵琶男。 不少刚下课的人陆陆续续的走出来,好多人朝我们投以异样,关切的眼光。 我故意忽视它。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几时被那些不相关的人所摆布? 自从我离开社团,他对我的态度明显好转了些,虽然还是硬梆梆的叫人不屑领教。 “石膏拆掉了?”他酷酷的问。 我微微抬高脚。“有眼睛,自己看。”我也酷酷的回答。 他做势哼一声,突然问:“想不想听曲子?” 说不想是骗人的,于是我很诚实的点点头。 “想就跟我来。”他捉住我的手,一捉紧就开跑。 我心一惊,那顾的其他,怕慢了要被他拽倒在石板上。他跑得太快,我在他后面气喘吁吁的追着,喘到连问话的时间也没有,把方才在文学院前旁观的家伙们全部甩在身后。 我们一路跑到社办,我倚在门边喘气,见他大气不喘一下的从柜里取出那把雕花琵琶。 “演奏者是你?”我仍有点喘的问。 “不然你奢望谁?”他挑高眉毛,很不屑的说。“去把那张椅子搬到窗变。”他颐指气使。 我咕哝了声,仍是照做,这叫做好女不与坏男斗。 社办的窗口朝着湖,一阵清风徐来。吹飞了没系住的纱帘。 我灵机一动,解开所有绑窗帘的带子,任风吹起那一片片的布帘,真是好看极了。 “别玩了。”他喝住我,神气的坐在老娘替他搬的椅子上。“想听什么曲子?” “琵琶行。”我坐在窗台上,被萧索的湖色给吸引住。 我知道的曲子不多,都是唱片上听来的。 他垂下头,撩了撩弦,径自奏起曲子来,不再理会我。我则把目光放在湖中央上——柳条寂寞入画,落花流水两无情。 琵琶美妙的乐音缭绕在空气当中。 昭君说他有一颗温柔的心,此刻我信了,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是弹不出这样哀怨的意境。也许他只对他喜欢的女人好,像是他的女朋友。这种人一旦爱上了便是绝对的痴情,若有人说我抢走了他,对我还真是一种恭维。 我一直认为只有女子才表现得出我见犹怜的韵味,没想到现在弹奏者易性,画面居然也这么好看。 第19页 “轻拢慢捻抹复跳,初为霓裳后六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我情不自禁的代吟着白居易的“琵琶行”,虽然和这曲子没啥太大的关系。 他微微偏头扫了我一眼,复低首专心奏着曲子。 一曲奏罢,他叫我再点一曲。 “随便。”我说。 他点头,调了调音,手指在弦上弹拨起来,我听了一会儿,才听出是“春江花月夜”。 气氛随着曲调的收拨凝成了冰点。 我僵硬的扯出一丝笑意,说:“你是时间太多,还是闲闲没事干,拉我来当你的听众?” 他听了却不应话,害我一时愣住,不知所措。 “下来,坐在那儿不怕跌下去?”他将琵琶收进套子里,再放回柜中。 “不怕呀,我常这样做,舒服得很。”我不听他的“劝告”,故意靠在窗子上,舒服的伸伸懒腰。 他突然健步奔来,吓了我一跳,害我重心不稳,整个人向后仰—— “下来!”他拉住我的手,硬生生的将我扯回来。 他力道太猛,我还未来得及吃惊,整个后仰的身体突然又倾向前,直直撞进他怀里。 “你干嘛——”我正待发威。 “社长,我到你系上找不到你,想到你可能在这——” 是昭君的声音,正好,我要找她教训教训这家伙。 琵琶男背对着昭君,挡住了正恶狠狠瞪着我看的她。 “昭君——”我横过他的手臂,一意呼朋引伴。 “小秋,你怎么会在这里?”昭君看到我,讶异十足的问。 我没忽略她质疑的眼神,顺着它,我才发现自己几乎是整个人被锁在琵琶男怀里,不管任何角度看起来都显著很暧昧。我瞪了他一眼,想推开他,不料他却不动如山。 “找我有什么事?”琵琶男冰冰冷的问,连头都不回。 昭君显得有点尴尬,脸色忽白忽红,而眼神则死盯着我看。 我有些好奇,原想推开琵琶男的手则不自觉的放在他的手臂上。 “我……我……”昭君支支吾吾的。“我来向你说声生日快乐——” 我注意到昭君藏在身后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昭君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是不是该帮帮她?可是琵琶男心里已经有人了,如果他真是那种一旦爱上便不会变心的人,昭君这段情…… “昭君——” “住口,你不要叫我,杜秋凉,算我看错了你!”昭君突然打断我的话,几乎用尽全身力量一般的朝我大吼。 “昭君——”我急得想叫回她的身影,惊骇于她怒吼时眼中的决裂。我想问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奈何却被一双手紧紧囚锢着,令我动弹不得,急得眼泪都快掉了出来。 “你做什么抓着我不放?”我朝他吼道。“快点放开我。不然被其他人见了又要误会了!”我着急的几近哀求。 谁知他突然紧搂住我,说了一句我始料不及的话。“只有你是特别的。” “……” “别告诉我你不懂。”他终于放开我,直视着我的眼眸。 “昭君说你早就有女朋友了。”我不置信的看着他,觉得眼前这个人好变态! “我没有,是她自己对外宣称的,我只错在没有澄清这个谎言——” “你胡说,我不信!”这种事怎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不要这样! 我跌跌撞撞的奔出门,心里一团紊乱,这个琵琶男,他居然说…… 昭君,我必须跟她解释清楚。 闹剧!这是一场闹剧! 我着急的四处找寻昭君的身影,害怕我会就此失去一名最懂我的朋友。 我在系所前找到了昭君,她正站在一群人当中。 “昭君,你听我说。”我奔向她。“我——” “杜秋凉,你不要脸,勾引人家的男友还有脸来哭诉!”昭君站在人群中,愤恨的表情一览无遗。“佩雯学姐,就是她,我看见她无耻的勾引学长。”她向身旁一名漂亮的女孩指控。 那女孩闻言,随即怒瞪了我一眼。 “昭君,我没有。”我不敢相信眼前所见所闻,可是我仍只想解释清楚。“你误会我了。”我着急无助的只想掉眼泪。 我不在乎周身那些人鄙夷的眼光,我只念着挽回一段情谊,更何况我真的没有。 昭君冷哼笑道:“误会?我后悔怎么会认识你这个不要脸的人。”她掏出那根碧莹的仿玉簪,用力的摔在地上,碎成片片。“我要跟你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七章 女人间的友情,原来不过如此。 一个微不足道却牵涉到男女感情的小误会;推心置月复的一段相交就这样不留余地完全粉碎。 连最起码的信任都不肯给我,还谈什么知已?还说什么知心? 原来所谓友情,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啊! 我后悔为什么曾经那样热中追求过,我小心翼翼地想守护它,到头来得到的却只是幻梦一场。 “小姐,你再喝就醉了。” 我侧脸扫了眼说话的那名酒保;“我知道。”我拿起酒杯,将杯里澄黄色的液体倒入嘴里。 真搞不懂这些酒有什么好喝的,喝进胃里,热辣辣的穿过喉咙,整个胃都要烧起来似的,难过死了。 可是我想买醉,我的思维太清晰了,想了一大堆事,弄得我好痛苦,我想买醉,或许酒精能麻痹脑筋,让它安分一点。 “再给我一杯。”我唤着酒保。 “小姐,你真的不能再喝了。” “你到底给不给呀?”我学电视剧里的恶霸叫嚣。 酒保似乎很为难。 敝了,天底下真有这种赚钱赚太多的笨蛋? 小姐我这么贵的酒都敢喝了,怎么他却不肯卖我? “小姐,能否请问你满十八岁了吗?” 笑话!太瞧不起人了吧! 我掏出我的身分证让他看个仔细。“看清楚了没,快把酒拿来,喝完这杯我就要走——了。”我打了个酒嗝。 酒保依言又送来了一杯,我抓了起来就往嘴里猛灌。 “小姐,这样喝会伤胃的。”那酒保真的很多事。 “我当然知道拿伤胃。”我闷闷地说。这点常识,我怎会不懂。 我摇摇头,拿出千元大钞结帐。 “小组;已经很晚了,你这样回家不太安全,还是找个人来接你吧。”那酒保又很“好心”地建议道。“电话在这里。”连电话都帮我准备好了。 真不知他是经营pub的还是主持功德会的。 我呆楞地接过话筒,却不晓得该打给谁? 我公寓里的小狈“希望”? “我自己一个人住。”我把话筒挂回去。 “你没有其他认识的人吗?”酒保又说。 我摇了摇头,手上的皮夹没抓稳掉在地上。我伸手拾起,看到一张名片。 我抽起那张名片,再向酒保借了电话,拨了上头的号码。不知怎的,心里有一种颤抖。 我持着话筒,听着那头传来的电话铃声。 “喂,我是沈恕尧,现在不在家——” “怎么了,没人在吗?”酒保看我挂回话筒,比我还关切地问。 “无所谓,我可以自己回去。”我淡漠地说,转身走出酒吧。 下雨了,不知什么时候下的。 走过这么冷清的街道,雨的缘故吧! 街灯在雨雾中,光晕照得蒙蒙一圈。 这雨下得有些讽刺。 “雨珠不断地滴落在我头上,别以为我这是在哭泣。”我喃喃地念着一段译诗。 对呀!我没有哭泣,是雨,那些湿了我的脸庞的是雨。 我想见他。好想、好想。 我掏出他给我的那张名片,默记了印在上头的地址。 拦下一辆计程车,我躲进后座里,向司机报了沈恕尧的住处。 那司机嫌恶地看了我一眼,想是怨我湿淋淋地弄污了他的车厢。 第20页 我偏过头去,把视线调往窗外。夜深,我看见车窗上映着一张模糊的脸。 “停车——快停车!”我突然叫住司机,待车紧急停住。我冲出车外,胃液翻搅,一阵酸呕,我忍不住吐了出来,大概是胃里的酒精作怪,我吐到几乎连胆汁都呕了出来。 “小姐,你还坐不坐车啊?”司机摇下车窗,一脸不耐烦地问道。 我忍住欲起的呕吐感,摇了摇头,付了车资,看着黄色的车影扬长而去。 王八蛋!我该吐在他车里的。 待酸呕稍平复,我试着辨识自己身在何方,惊异地发现沈恕尧的住处就在附近。 找了二十分钟,我终于找到与名片上地址相符的门牌。是一栋三层式的公寓,大门深锁,没有人在家。 我蹲在他的大门前,觉得好累好累,整个人像要虚月兑了一般。 他不在家,是早知道的了。我不知道还来干嘛?我只知道我想见他,这辈子我不曾这么想念过一个人。 这几天他上哪去了?都没见到他人影。 我的头好重,我用手支撑着,将脸埋在掌心中,觉得又冷又热,又轻又重,我要死了吧?不然怎么这么难受。 “杜秋,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模糊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我努力地想睁开沉重的眼皮,想看看他,只有他会这样叫我。 可是他不是不在家吗?管他的,有见到他就好了,我要回去了。 “老天,你喝酒!” “对呀,好贵哦,一杯两百块。”我咧开嘴笑道。 “你怎么全身湿答答的?”我感觉他触了触我额头,一双温暖的手包住我的脸颊。“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我昏沉沉地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他的肩膀靠起来好舒服。 “见到你真好,我要回去了。”我推开他,站起来才走了一步,不知踩到什么东西,整个人滑倒在地上。 他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打开门连搂带抱地将我扶进屋里,我看到铺着地毯的地面,笑嘻嘻道:“我好像醉了,不好意思,今晚跟你借块地方睡。”说完,我便蜷在地板上,抱着身子想合上眼。 “别闹,杜秋,快起来,这样会着凉。”他将我摇醒,拖着我到浴室,放了一缸热水,将我丢到里面,又拿了一条毛巾,沾湿后,在我脸上擦擦抹抹的。 饼重的力道让我不禁皱紧了眉头,昏昏的脑袋也清醒了些。 他好像在生气。 “沈——,”我扯住他的衣襟。 他将整条毛巾盖在我头顶,捏捏我的脸颊说:“衣服我放在架子上,快把自己弄乾净,有什么话待会再说。” 他站起来,走出浴室,随手将门带上。 头上的毛巾滑进水中,原本冷颤的肌肤因为泡水的缘故,逐渐驱除了寒意。 我垂下头,褪上的衣物,将整个身子埋进温热的水中。 “杜秋,你睡着了是不是?”沈恕尧敲着门问。 “没有。”我懒懒地答应了声。 穿上他帮我准备的衣物,过大的男衬衫罩在我身上显得有点不伦不类,我捉起袖子嗅了嗅,闻到类似薄荷的味道——这就是男人味吗? 裤子也太长了,我卷了两、三褶才刚好到脚踝。 将我换下来的衣服丢进干衣机后,我才走出浴室。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见我出来便指着他面前的位子,指示道:“过来,坐这。” 我温驯地依言坐在他指定的位子,接过他递来的茶杯。是菊花茶,有醒酒的功效。我啜了口,咕噜一声便全灌进肚里。他又帮我重新添满,这次我只喝了一口。“全喝掉。”他双手环在胸前,盯着我道。 “我讨厌菊花茶。”我将杯子搁在隔着我们的小桌上,瓷制的茶杯碰到玻璃桌面,发出一声清脆的锤响。 他沉默地看着我,我则避开他的眼神,看向墙上的时钟。 昨天,已经结束了。今天,才刚刚开始不久。 “我很累了,能让我借住一宿吗?” 沈恕尧不知何时走到我身边,扳回我的脸庞。“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被他箝住,被迫直视他逼近的脸庞。 “一件让我昨天很伤心的事。”我决定保留内情。 “哭过了?”他抚了抚我的眼角,像是要察看有无泪水的痕迹。 我点点头。“我是爱哭鬼。” “那真是可借,肩膀没有借你靠。”他促狭道。 “对呀,真的好可惜,下次我掉眼泪时,你的肩膀还愿意借我吗?”我垂着头问。 “那有什么问题。”他大方道。 “现在可以让我靠靠看吗?”我将头埋进他的肩窝,闻着他身上那股好闻的薄荷味。 他伸手环抱住我,我闭上眼,醉在他给予的温柔中。 “能让你爱上的人,一定很幸福。”我抬起头,看着他怔楞的表情。“你说我们很像,你有没有她的照片,我想看她。”我对他提出无理的要求。 他迟疑了好久,才从脖颈上取下一条项练,椭圆形的坠子,是可以装相片的空心坠。他一言不发地将它递给我。我打开它,眼帘乍映一名美目流盼、巧笑倩兮的女孩。 “你说谎,我们一点都不像,她比我美得多。” 他收回项练。“对,你们不像,只除了这里——” 他点了点我的眉心。“还有这里。”他的手指往下移,轻轻碰了我的唇瓣。 我心一惊,忙别开头,但是陡突的心跳声却泄漏了我的慌张。 我似乎……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隔天一大清早,沈恕尧来叫醒我,我告诉他不想去上课,他居然没多说什么,只道:“快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等我赖床赖够了,换上自己的衣物后,沈恕尧已经做好了两人份的早餐等着我一起吃。 我本想谎称宿醉继续赖在床上,可是这是他的地盘,我不好太嚣张。 我边咬土司边打量他的屋子。“这房子是你的?” “只有一楼是,本来是我一个朋友的,他前几年移民到国外,我便把它买下来,上课也方便。”他看向盘内的荷包蛋。“不吃蛋?” “不吃没熟透的蛋。”我更正道。 他微微一笑说,“真难养,你爸妈真伟大。”他拿起盘子,走进厨房里。 一分钟后,他将一个全熟的蛋摆在我面前。 “这不是你家?”我叉起盘内的蛋,夹进土司里。 “我住台北。” “到南部教书?”我好像在做家庭访问。 “自由。”他淡淡地说。“怎么,想嫁我不成?问这么多。” 我呐呐一笑,不答话。 吃完早餐后,他带我到他先前所谓的“好地方”。 “公园?”我被他骗了。 早上九点多,设摊的小贩逐渐云集。 他带我四处逛着,最后在一摊贩售风筝的摊位停下来,指着一个五彩缤纷的大风筝,问我想不想要。 我点头说好,下一刻,风筝便跑到了我的手中。 这公园有着一大片的草地,因为不是假日的关系,人并不多。 天空因为昨晚雨水的洗涤,今早看来显得格外乾净。 “天气这么好,适合放风筝。”他在一旁催促着我将风筝放到天空上去。 我迟疑地看他,他反而讥笑我没本事。 我望着蓝空晴天,再看着手中色彩斑斓的风筝,扯了扯线,小跑步起来。 开玩笑,放风筝这种雕虫小技若难得倒我,我就不叫杜秋凉。 不一会儿,苍蓝的天空上便多了朵炫丽的彩云,我得意地朝沈恕尧大喊,看他还敢不敢取笑我。 我引着线跑到他旁边,一阵风来,我赶紧放线,风筝在我的掌控中又飞得更高、更远了些。 我不禁得意地大叫:“看,你看!飞得好高呀!好像要跟那架飞机撞上了。”我指着头顶上飞过的波音七四七。 第21页 “对呀!飞得好高,就好像所有的烦恼一样。” 我抬头看向他。“沈——” 沈恕尧只是笑笑不说话。他递了一只刀片给我,轻声道:“以后如果有烦恼,不要再去喝酒了。” 我别过头,沉声道:“我不承诺,承诺不能代表什么。”我接来刀片,轻轻一挥,割断手中的线。 烦恼三千丝,尽鞍苍穹。 *** 我结婚了。 二十岁生日当天,我嫁给了沈怨尧。 他没有向我求婚,是我自己要求嫁给他的。 沈尧到c大任教以后—— 我不喜欢喊他“沈”,那是别人对他的称呼,我叫他沈尧,他称我杜秋,只有他人在旁时,我们才称呼对方的全名。 沈尧到c大任教时,我已经升二年级了。 他眷宠我、照顾我,我们一直如同初见面时那样,彼此之间已习惯这样的模式,谁都没有蓄意破坏它。 我们互相牵绊着,从一开始就这样。 和昭君吵翻之后,沈尧带我去放风筝,割断线的刹那,我已决定要将所有的不愉快忘记。 真情于我,似乎便不再是那样重要的了。 我挺起胸膛回到学校上课。 流言正满天飞,早就料想会这样,一时间;我成了系上出名的人物。 出名要趁早,我没想到我“出名”的方式是这样。 我一直拒绝扮演丑角的角色,总认为这个角色吃力不讨好。要逗得人笑,又要挨得人骂。偏偏老天爷开我一个大玩笑,硬将这个角色塞给我,太过分了;一点都不尊重人权。 李明玉还是嘻嘻哈哈跟我笑闹着,她一直不是我所期望的至交,不过,也只有她是真情真性的。 流言的生命一向短暂。 口耳相传之语若能亘古流劳,那么文字便不可能被创造。 不过短短数周,流言便逐渐平息了下来。 也许不会完全消失,在少数人的传接中,它终以“传说”的形式留存下来。 琵琶仍旧是我最喜爱的乐器,遇有国乐表演的时候,我还是兴匆匆地与会聆听。 我明白地回覆了琵琶学长我跟他之间的不可能,他放弃也好,不放弃也罢,毕竟那是他的心意,我不能强迫他往东或往西。 魏才子一日来找我,说了一些隐意甚深的话。 他说:其实诗魁交接的典礼上并没有亲吻脸颊的传统。 我初时听了,本来担心不已的心情才放松不少,可是,我随即想到,那么他那日吃我豆腐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我杜秋凉真走桃花运,连着数位俊男才子拜倒在我裤管下? 魏才子不讲明是个很聪明的作法。 当不成情人,至少可以当个朋友。 我故意不点破,让他明白前者的可能性等于零。 杜秋凉不是个美女,只是个心有所属的女人。 不记得是谁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所有的爱恋当中,只有暗恋不会开花,没有结果,因此是唯一的永恒。 沈尧到c大任教,校方为他开了一门新课程,叫作“中西比美学”。 听李明玉说,他的课虽然因为人数限修的关系,只有三十个名额,而初时选这门课的,因未见过沈尧,选修的么并不多,正式开课以后,旁听的人却差点挤爆了整间教室。有时候,连正式选修的人都挤不进去。 沈恕尧顿时成为全中文系最有身价的教授。 “怎么不来修我的课?”他问我。 “我干嘛跟人家去凑热闹。”我故意不屑地说。 其实我是害怕“师生恋”这个名词。虽然说,只是我单方面的暗恋。 “注意你的措辞,我可是真材实料的。”他捏了我一下,正经地说。 我当然知道他是真有才学的,可是好好一个企业家之子,大老远地从台北跑来南部当客座教授,总觉他“不务正业”。 “好啊!那我请教你这个美学大师——什么是美?美是什么,用最简单的话告诉我。” 他的回答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在他的眼中,他那死于狭心症的未婚妻,一定是最美丽的女人。 而事实上,她的确美丽,照片中的她,浑身散发着一股灵性的美。我想沈恕尧一定还很爱她,所以才会随身带着有她照片的项练坠子。 沈尧到c大时,关于我的流言已成为传说,只有偶然被提起。我想他多多少少也听到了些,尤其,号称全中文系最大的八封搜集站——李明玉小姐,就是他的正式学生。 她脑子里一直都还认为沈恕尧是我的“远亲”自更是义不容辞地喧染关于我的种种。 人算总不如天算。沈怨尧虽不是我的远亲,却在日后法律的见证下,与我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亲属。 我们结婚一事,全c大除了我们两人之外,再没人知晓。他当他的教授,我做我的学生,就连沈尧的一些教授朋友也只知他结婚了,但新娘不知何许人也。 是我要他帮我瞒的。我不要别人用“师生恋”三个字来攻击我们的婚姻。况且,只是我在暗恋沈尧。 不管他怎么说,我就是不修他的课,拒当他的“学生”。 第八章 “秋凉,系上来了一个新教授,你知道吗?”李明玉的“麻雀”外号,真非浪得虚名。 不用她讲,我大概也猜得出来是谁。 “就是你那个英俊的远亲。”不等我回答,她便接着说。 “哦。”我应声,表示听到了。 李明玉对我的态度显然很不满意。“你怎么这么冷淡,难道你一点都不高兴吗?” 我白了她一眼。我高兴些什么!我还巴不得沈恕尧别来呢! “你这人真无趣。”李明玉老大不爽地说。 “多谢你的恭维。”我不客气地顶回去。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变得比以前更冷漠,少与人打交道,说话更不留余地给人。 我不信任友情,尤其是女人之间。女人是一种小心眼的动物,难相处得很,看我自己就知道了。 我把庞付人际的精力投注在课业上,成果丰硕,我以第一名的成绩升上二年级。 选好了菜,付账后,李明玉拉着我到处逡巡位子。 中午时候的自助式餐厅,就像蜂巢一样,千金难求一位。 “杜秋,这里。” 我顺着声音看去,看到沈恕尧斜倚在椅子上,举高手招呼着我。 他身旁坐了一个人,也是个教授,一张四方桌恰巧剩下两个空位。 李明玉随我看去,忘形的大喊:“沈教授——”她强拉着我往他那儿走过去。“您也在这儿用饭。”她大剌剌的将我按坐在一张椅上,自己则挑靠近沈恕尧的位子坐下。 沈恕尧笑道:“人总是要吃饭的。” 我知道李明玉的话意,沈恕尧浑身散发着贵族的气息,这种“平民餐厅”,不像他该来的地方。 四方桌上另一名被冷落的教授突然站起来,拍拍沈恕尧的肩膀,礼貌性的向我们打了声招呼便离席而去。 “他有事要先走。”沈恕尧解释道。 我咽下一口菜,看了她一眼,又低首吃我的饭。 听说李明玉和她的第二任男友分手了。 此刻她与沈恕尧说说笑笑的,谁知道她安什么心。 她安什么心本与我无关,可是她不时拿我当话柄,我心里着实不太舒服。 “女人结婚的对象就该是教授这样成熟稳重的男人。”李明玉脸不红,气不喘的说。 “也许你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假象。” “是假象又何妨,这世间本来就少有真实。”李明玉大声的答辩。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沈恕尧不掩讶异的问。 “秋凉说的啊。”李明玉突然拍我的肩,“你别光吃饭呀!” 我看了她一眼,没理会她,吃饭比皇帝还大。 第22页 “她说的?”沈恕尧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 “对呀!不过,别看她一付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她的择偶条件可要比任何人都要现实。”李明玉丝毫不以为她正在泄漏别人的隐私。 我不食人间烟火,那我现在吃的是什么? “什么条件?” 沈恕尧居然和她瞎搅和! 我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我吃饱了,你们慢聊。” 端起我的餐盘,我头也不回的离开,隐约中我还听见李明玉直嚷着:“秋凉,你真不够意思。” *** 下午的课结束后,我便躲进图书馆里找资料。最近我对敦煌卷子词产生很浓厚的兴趣,打算写一篇相关的报告。 “这么用功。” 我瞪着书上的一只大掌。“找资料。” “找齐了吗?” “差不多了。”我用力一合,把他的手夹在里面。 “还在生气?”他不躲也不闪的让我夹住他的手。 “我哪里敢?”我收回书本放回架上,回头整理影印好的纸张,背起背袋就下楼。 “杜秋。”沈恕尧跟在我身后,在楼梯处拉住我。 “还有什么事?”我甩开他问。 沈恕尧居高临下,突然一个跨步下来,将我搂进他怀里。 “丢掉你冷漠的面具好吗?从现在开始让我来保护你,不要再筑心墙了好吗?”他将我紧搂住,我听着他的心跳,感受他话里的坚定。 他听到了什么又看出了什么?我几乎想月兑口而出答应他。 “我不需要保护,你是不是文艺片看太多了?”我试着推开他,害怕这样暧昧的拥抱被人撞见。 “杜秋。”他强迫我看向他。 我抿了抿嘴,掂起脚尖,轻轻吻上他的唇。他似乎被我吓了一跳,事实上我也不知我哪来的勇气。 “我嫁给你好吗?如果你想保护我。” “为什么想嫁我?”他轻轻拨开我额前的刘海,温柔的问道。“你还这么年轻。” 他扯出我的年龄,大概是推托不想娶我吧。 我们相识将近一年,他对我好,眷我,宠我,可是我从不知他心里的想法。 我喜欢他,习惯受他的照顾。我却不敢开口说爱他,怕他不能回报我的感情。我伸出手,爬上他的脸庞,我想我就是爱上他这双温柔的眼。“你让我有安全感,跟你在一起时候什么都不必烦恼,我想我这辈子再也遇不到比你更照顾我的人。如果你还打算结婚,请把我放在第一位考虑。”我又吻了他一下,趁他怔愣的时候推开他,一路跑回我赁租的公寓。 锁上门后,我无力靠在门后,感觉两颊似乎烧起来似的。 “希望”见我回来,便窝在我脚边撒娇。我顺抚着它柔软的长毛,将身体靠在它硕大的身躯上。 原来“希望”具有牧羊犬的血统,现在的它长得比我还壮,带它出去溜达时,觉得很有面子。 “我向他求婚了呢,你说他会不会娶我?”我喃喃的问着“希望”,不觉担忧了起来。 我在他眼里是特别的,就不知是否有特别到让他愿意娶我了? *** 等待,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三天了,他迟迟未给我任何答复。 他是不是认为我在开他玩笑,或者,我对他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真想不顾一切的跑去问他,可是我又怕得到的只是耻笑一场。 他不会耻笑的,我知道;可是他究竟在想什么?我真的猜测不到。 “秋凉,你在想什么?魂不守舍的,思春啊?” “你才思春,要联考的人了,还跟散仙没两样!”这王彬,就会捉弄人。 我还在王家当家教。 天知道我领薪水领的有多心虚,本想教一个学期就走人的,但王氏夫妇一再表明,希望我一直监督王彬知道考上高中。 “安啦!以我的天分,考上北市第一高中都没问题。”他自信满满的说。 “管你天分如何,你给我好好看书就是。” 全天底下大概找不出第二个同我这般清闲的家教吧——也许我该想个好理由——辞职的好理由。 家教时间结束后,王太太来通知门外有人找我。 我疑惑着走出王家。我在王家兼家教一事,知道的人数不出来几个。 王彬贼兮兮的跟在我身后想一探究竟。“男朋友来找啊?” “你管我?”我走出王家大门,见到来人后真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想再躲进王家里。 沈恕尧飞快的拉住我。“为什么躲我?” “没有,东西忘在里面。”我扯谎。 “有吗?你不都带出来了?”王彬出卖我。 这个小表! “你来干吗?”我放弃躲进王家的念头,问道。 他不答话,我心一沉道:“你知道我这人做事欠缺考虑——” “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人。”他打断我的话。“你这几天都在躲我,是不是后悔了?” “对,我后悔了。”我后悔说出要嫁他的话,怕他再也不肯想以前那样照顾我了。 “太迟了,你让我花了那么多心思去挑戒指,哪能说退货就退货。”他将一枚镂花戒指戴在我无名指上。 我怔愣的盯着他看,说不出话来。 “你还太年轻,我给你一年的时间考虑。” “我在你眼中是特别的吗?”我迟疑的问。 他捧着我的脸,轻烙下一吻。这是他第一次吻我。他不爱我也无所谓,只要我在他眼中是特别的,这样就够了。“不用考虑了,我嫁给你。” *** 二十岁的新娘,听起来蛮不错的。 我对我的婚姻可是很认真的,谁说我儿戏,我就跟他翻脸,即使那个人是我老爸也一样。 我决定嫁给沈尧以后,紧接而来的苦恼便是怎么去告诉我们的父母。 沈尧说应该要先让我的父母知道。殊不知,我正苦这不知该如何跟老爸,老妈说,我已经可以预见他们抓狂的模样。 “笑什么?”沈尧操控着方向盘,偏过脸问道。 “没什么。”我低首微笑,不告诉他。 “快到台北了,紧不紧张?”他匀出一只手,握住我的。 趁着假日的空档,我们联袂北上,决定由我先去拜见沈尧双亲。 我捉住他的手把玩着。“沈尧,我胃痛。”说不紧张是骗人的。 婚姻为什么不能只是两个人的事?想到要面对沈恕尧一大票亲友,我就一个头两个大。 他抚了抚我的额头。“别担心,我会在你身边的。” 沈尧说这趟去拜访他的双亲只是一个形式,让他们见见准媳妇,要我不必担心是否讨喜,因为无论如何他都不会丢下我。 他模了模我绾在后的发髻,柔声道:“你终究为我装扮。” “要拜见你爸妈,总不好太失礼。”为自己心爱的男人装扮,似无关尊严不尊严的问题。 我穿了一件剪裁大方的长洋装,又将长发高盘在脑后,希望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点。 下了交流道后,车子直往天母驶去。 沈恕尧从没跟我说过,他有这么气派的家庭。 我知道他除了教书外,公寓里还摆了一台电脑,以一种特殊的形式在为一家大型企业公司工作。 可是他从来都没跟我说,他就是那家企业公司的少东。 沈爸和沈妈一点都没有为难我,我想可能是沈恕尧事先与他们勾通过了。 他们颇为开明,对我虽不热情,却也不冷淡。 沈尧不是独子,他底下还有一个弟弟,现在公司泰半由他弟弟沈奕夏负责。 晚饭过后,沈妈带我到她的房间,说是想与我聊聊。 她希望我能劝沈尧回公司。 “阿尧为什么不愿意回到公司?”显然沈爸和沈妈并不知沈尧虽在大学任教,但一半以上的时间仍然用在处理本家的产业。 第23页 这个中缘由,我得模清楚才知道该怎么办。 沈尧很少与我提他那死去未婚妻尹若苹的事,他的事,与我所知实是少得可怜。 如果我猜测无误,沈尧拒绝回到家族企业与尹若苹有莫大的关联,这令我吃味。可是每一思及尹若苹早在五年前便香消玉殒,我便觉得自己很可耻。 或许透过沈妈,我能听得一点沈尧的过去。 “这说来话长——”沈妈支支吾吾的似乎不晓得怎么开口。 “是因为尹若苹?”我试探着问。 沈妈陡然睁大了眼,叹了口气道:“既然你知道,我就告诉你吧。” 沈妈娓娓道出一段过去—— 沈尧在国外的时候,认识一个台湾籍的女孩,那个女孩长得很灵秀,有个如人一样美丽的名字——尹若苹。 他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回台湾后,沈尧便接掌公司,由于门当户对,两家自然乐见其成,他们很快就订了婚。 出乎意料之外的,尹若苹患有心脏病的事被沈家的人知道了,沈家二老开始对他们的婚姻表示反对,一度向尹家要求退婚。尹若苹受不住这个打击,心脏病突发,不治死亡。沈恕尧伤心之下离开台北,到南部大学任教。 我听完了这段过去,终于明白沈家二老不嫌弃我这平凡女子当他们媳妇的原因。 许是基于一种补偿的心态,也或许,怕他们的儿子爱得太深刻,打算就此终身不娶。 乍听沈尧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子,我心里真可谓百味杂陈。 “叩,叩。”沈尧敲着门进来。 “妈,我带秋凉出去走走。”他拉着我的手,不由分说将我拉离开。 “阿尧——”沈妈站了起来,望着我的眼中诉说无言的请求。 沈尧带我到阳明山上看夜景。 “我妈跟你说了些什么?” 我坐在草地上,看着台北盆地的夜景,这座不夜城,深夜里依然褪不去一身繁华的炫丽。 “一些陈年旧事。”我头也不回的说。 “你知道了多少?” “够多了。”我回头冲着他一笑,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正经的说:“这次换我给你一次机会,我不想勉强你,我给你三分钟。”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可是我又很怕,所以我只给他三分钟。 我低头看手表计时。三分钟一到,我又偷偷多给他三十秒。 我抬头望进他的眼,忍住想哭的冲动。 他后悔了,我知道他后悔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千言万语似一齐挤在喉咙,到头来我只说了一句:“再见,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一转身,像个逃难的人,跌跌撞撞的走下山。 “杜秋——”他追上来,双臂环住我的腰。 我心一紧,转身搂抱住他。“不要不要,就当我没给你机会好不好?”我不要他离开我。 “你在说什么?我几时说过我后悔了?”他轻轻擦去我不知几时冒出来的泪。“爱哭鬼,羞也不羞。” 我紧抱住他的腰,腻在他身边。“我哪有哭!那是露水,山上湿气太重了。” “是吗?好奇怪的露水,吃起来咸咸的,想不到台北的空气污浊到这种地步。”他吻去我脸上的泪,诙谐道。 “对呀,台北的空气太脏了。”我死赖在他怀里,心里逐渐泛起甜甜的涟漪。 就算他不爱我那又怎么样,只要我爱他就行了。爱人的滋味不见得比被爱来的逊色。 *** “是要多一个女婿还是少一个女儿,两条路你自己选!”换沈尧向我家人禀告时,老爸果然生气的说我简直胡闹。我的耳朵听他训话听得不耐烦,便丢出两条路任他选。 老爸一向疼我,加上老妈与老姐对沈尧这女婿,妹夫满意的不得了,只要我好好捉牢他,别让这“乘龙快婿”飞了。 老爸的眼里其实也对沈尧闪着赏识的光芒,而他的气,是来自我们的婚期定得太早。他只是舍不得我,另一方面也有着门户的顾虑。 我的脾气跟他可是同出一辙的,想吓唬我,门都没有! “爸,我们的事早成定局,改都改不了的了。”我试着软化老爸。 老妈和老姐在一旁听了,惊讶的直说我开放。搞了半天我才醒悟他们以为我和沈尧已经有了逾规的关系。 这想象力也未免太丰富了吧! 沈尧净在一旁笑着,还说要帮我,到头来却跟着一块取笑我。 老爸闻言,像只斗败的公鸡,懊恼着直说:“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女儿?” 我聪明的不加辩驳,就此躲过老爸的疲劳轰炸,成功的让他举白旗投降。 “我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嘴巴坏,以后你要多担待。”老爸郑重的将我交到沈尧手里。 我没见过神情这么沉重的老爸,把我说的这样好,似乎有点老王卖瓜。 “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秋凉的。”沈尧紧握住我的手。 那一刻,我真的好感动。这个男人,我会想嫁他不是没有道理。 二十岁生日那天,我如愿以偿的嫁给我所暗恋的男人。 虽然我知道他并不爱我,他心底最爱的是他那死去的情人。尹若苹在他心上的烙印永远无法抹去。 不过至少我是如愿以偿了。 罗马假期里,乔说过一句话:人生并不总是尽如人意。 对我来说,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的了,我不敢再有奢求,怕多求了,老天会把这一份幸福也一块收回。 由于我和沈尧都得上课,婚后,我们照常回到学校,一切都没有太大的改变。 自从王彬考取全国第一志愿,我终于得以卸下那份工作,结束两年的家教生活。 现在的我,努力扮演好学生和妻子的双重角色。 不过,说实在的,比起前者,我更热中扮演后者。每一折的脚本,我演来连睡梦都会偷笑。 *** “秋凉,女大二十变噢!” “变什么?”我回问李明玉。 “变漂亮啊。”李明玉不掩嫉妒的捏我的脸。“你是吃了什么仙丹妙药,整个人春风满面的,象是年轻了好几岁。” “我本来就很年轻。”二十岁的女人就算老母鸡了吗? “唉!想当初十八姑娘一朵花,没想到一下子就到了拉警报的年级。”李明玉一副无精打采的颓废样。也不过大了两岁,有必要这样唉声叹气吗? “嘿!起来,别瘫在桌子上,难看死了。”我伸脚踢了踢李明玉搁在桌下的腿。 课后无事,我等沈尧忙完一起回公寓,正巧李明玉找我喝咖啡,反正清闲,便到文学院顶楼的露天咖啡座打发时间。 照理说,人应该为成长而喜悦的,可是女人啊,据说过了二十岁便会开始老化。 老化!多可怕的名词啊!还没开始享受由少女变为成熟女人的喜悦,就要开始以保养品为武器,抵抗岁月的无情,当女人你,实在辛苦。 现在李明玉这般,大概便是患了“老化恐惧症”吧,否则怎么连我踢她,她都不为所动? “哦,四点了,我要走了。”我跟沈尧相约在楼下。 李明玉稍稍抬头看我一眼,又趴下:“你走吧!” 我一口气喝完剩下的咖啡,将钱放在底盘上,背起背包,迅速的下楼。 沈尧已经在门口等我了。“等多久了?”我跑向他。 “刚刚,车子停在门口。”他伸手揽着我。 我怕人看见,赶紧拿开他搁在我腰间的大手。 他低头笑了笑,没说什么。 “秋凉,你真忍心丢下我!”李明玉匆匆跑过来。 我方拉开前座的车门,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李明玉探头探脑的打量着,我还真担心被看出什么端倪,沈尧却摇下车窗,招呼道:“要搭便车吗?” 第24页 李明玉一见沈尧,二话不说便自动钻进后座里,羡慕十足的说:“真好,秋凉有你这个亲戚。” 我闷不吭声,倒是沈尧一路上一直跟李明玉聊些有的没的。李明玉很狡猾,总是以泄漏我的事作为和沈尧沟通的桥梁。 气人的是,他居然还一副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不时轻笑出声,惹得李明玉更是添油加醋,杂七杂八的扯一堆。 一回到公寓,我径自开了门,不等沈尧进来便把门锁上,任他在外头敲门我都不开。 咦?门把怎么在转动? 等到他走进屋里,我才恍然记起,他手里也有一把钥匙。 他走近我,将我圈在怀里。“气什么?” 我扭开头,不理会他。 “你在吃醋?” “我才没有!我有什么好吃醋的?”我猛回头道。 “那你到底在气什么?” “我气你老是和外人联合起来欺负我。”我泄愤地在他胸膛击上一拳。 “我没有欺负你,我只是想多知道一些你的事。”他捉住我的拳头。 我再挥出另一拳。“你可以问我。” 他又再捉住这一拳,将我两手握在手里。 “你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问你你也不会说。” 他凭什么这么武断? “我不会说?”我试着想抽回手。“你问过我吗?就是你问我三围我也会告诉你的。”我一时气到口不择言。 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两条胳膊顺势环住我的腰,笑得好暧昧,好像偷腥的猫。“你的三围,不用问我也知道。” 我当场绯红了脸,连忙推开他,故作镇定道:“我带希望去散步。” 他拉住我,亲了亲我的额头吩咐:“早点回来。” “好。”我答应了声,随即到后院找希望。 我带着希望一路闲逛到公园。 我意兴阑珊的踢着小石子,希望则蹦蹦跳跳的跟在我脚边。 敖近是住宅区,车辆没市区多,可能是下课下班的缘故,黄昏时分的公园显得很热闹。 除了游玩的小孩外,一方人群吸引了我的注意。是正在拍结婚照的新郎和新娘。 找了一个秋千架坐下来,凉风徐徐的,驱赶了不少初夏的热度。 希望这只懒狗,我没走动,他便伏在我脚边摇尾巴赶飞虫。 户外婚纱的拍摄吸引了不少人围观。我在一旁的秋千坐着,想起我和沈尧之间,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但究竟是少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结婚近两个月,虽然没有蜜月旅行——因为沈尧和我都还得上课,老实说,我并不很在意是否有度蜜月。 结婚照,拍是拍了,却没有一张令人满意的,总觉得太唯美,矫情。 说起来我不算是个好太太,沈尧得厨艺比我还高明,家里掌厨的是他不是我。 我被伺候的好好的,觉得他好像是我请来的男佣。 看到那些带小孩的妈妈们,我不由得看向我平坦的小肮。沈尧说我还年轻,不打算让我怀孕,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我还有一两年的书要读,怀孕对我不见得是好事。想要小孩,得等我毕业后再说。 “嘿!希望,不能到那边。”希望突然跑进拍照的人群当中,我吓了一跳,连忙跟了过去。 圈子里顿时沸腾,我咬了咬牙,心里暗骂希望这只笨狗。 我钻进人群中,却看见希望被白纱似雪的新娘抱住。 “对不起,我的狗——” “它好漂亮哦!能不能把它借给我拍几张照片?”那新娘说。 我瞪了眼被她抱着的希望。它就只会替我招惹麻烦。 “小姐,是这样的,我妻子很喜欢狗,能不能请你把它借我们拍几张照?”新郎也过来帮他妻子游说。他很有礼的递来一张名片。 我随手收下,并不甚在意。“尽避拿去用吧——”希望这只狗还真懂得凑热闹。 向我道谢后,拍照的工作又继续下去。我退到一边,仔细的瞧了瞧这对新人,男俊女俏的,只怕天地要为之失色。 希望金棕色的毛在夕阳的照拂下,耀眼非凡。好像真听得懂人语,姿态摆得一级棒。 “杜秋——” 是沈尧。 “这里。”我朝他挥挥手。 他看见了我,向我走了过来。 “不是叫你早点回来吗?饭菜都弄好了还不见你人影。”他伸手替我拨开被风拂到脸颊上的发丝。 “谁叫你动作那么快,还有希——” “喀嚓!” 我朝声音来源望去,看到新娘得意洋洋的表情,而新郎则是手持相机——手还按在快门上。 新娘笑容满面的向我走来。“谢谢你将狗借我们——对了,它叫什么名字?” “希望。”我简单的回答。我看了眼回到我脚边的希望,其实新娘不该谢我,是希望自己跑去的。 “好棒的名字。”她真诚的说。“我老公是摄影高手哦,刚巧剩一张底片,不介意我们把它用在你们身上吧?”她挽住方才持相机的新郎。 原来刚刚那喀嚓一声,是快门的声音。 我和沈尧被偷拍了。 “不介意。”总不能让人家把底片拿出来吧,反正只是一张照片而已。 般不懂干吗拍咱们。 “回去了。”我挽住沈尧的手臂,往公寓的方向走。 我靠在沈尧的臂膀上,把身体一半的重量转嫁给他。 沈则抽出手臂,揽住我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谢谢你来叫我吃晚饭,感觉很温暖。” “你穿这么单薄,当然觉得冷。傻瓜。”他让我偎进他怀里,分享他的温暖。 虽已入夏,夜幕一低垂,还是有点凉。 不过,我所谓的温暖不是指皮肤表层的感官知觉,而是再更深层一点的心理感觉。 第九章 牛肉逆纹切成薄片,用腌料扮腌二十分钟。 蛋中加盐及鲜鸡精打匀,放下葱花备用。 将锅中一杯半的油烧至八分热,放下牛肉大火过油至八分熟时捞出,沥干油,放入蛋汁中。 另外烧热五汤匙油,倒下蛋汁,用锅铲在锅中转圈滑动,烧至蛋汁八分熟时装盘。 好了,一道“滑蛋牛肉”完成了! 虽然我不懂得怎么看“逆纹”,反正顺逆不会差太多才是。 只炒八分熟的蛋多恶心啊!还是炒成十分熟比较好。 沈尧演讲去了,趁着他不在的三天里,我勤练厨艺。 结婚半年多来,老是让他这个大男人往厨房跑,我实在很过意不去。 为此,我决定拜傅培梅女士为师。几天勤练下来,希望明天沈尧回来时,我能替他煮一顿可口的饭菜。 我试吃了块牛肉——好像老了点,嚼不太动。 我皱着眉,再吃了块滑蛋——盐没打散,咸死了! 唉!没关系,失败为成功之母,至少这道菜还是能吃的,反正沈尧明天才回来,明天煮成功就行了。 “希望。”我将菜端上饭桌唤道。“吃饭了。” 希望怎么一副萎靡的样子? 我拖住它的尾巴。“不行哟,你至少得帮我解决掉一半。” “呜——”希望发出一声哀号。 “别这么不给面子嘛!”我拍了拍它的头,将一半牛肉拨到它盘中。“我们的嘴都被沈尧给养刁了。” 我认命的盛了一碗饭,打算解决掉自己的杰作。 “叮咚!”门铃的声音。 “这么晚了是谁?”我端着饭碗去开门。“希望,别逃避责任。”我瞪了眼想溜的希望。 我闷闷的打开大门,看到门外人的面孔,差点惊讶的说不出话—— 尹若苹? “铿——”我瞪着眼前的女人看,连饭碗掉到地上都不自觉,直到瓷制的碗捧落到地上,发出极大的声响,才震回了我的心神。 发型虽然不一样,但是这张脸孔我认得,是沈尧项链坠子里的女人! “你是——谁?”我本是想问她是人是鬼?又觉得这样问很失礼。但是,尹若苹明明已经—— 第25页 “你好,我是尹若兰——请问沈是不是住这里?”她探进半个身子,听我答“是”便大大方方的走进屋子里。 “沈什么时候养起狗来了?”她指着希望问。 希望是一只很温驯的狗,可是却竖起尾巴,很凶恶的吠了几声。 “不可以。”我忙制止它,“希望是我的狗。” 她是尹若兰? 她仿佛这时才注意到我,停止打量屋子。她微笑道:“对不起,忘了自我介绍。名字我刚才说过了,我是沈的小姨,他是我姐夫。” 姐夫?“你是尹若苹的——” “双胞胎妹妹,你也认识我姐姐?对了,请问你是——” “我是沈的——朋友,他不在,请我来……帮他看家。”我真想打自己嘴巴,不晓得我为什么要这样说。面对尹若兰那张与其姐相似的面孔,我说不出我是沈尧的太太,有种莫名的罪恶感。 “他不在呀?怎么会,我特地来找他的。”尹若兰懊恼的说。 “你找他有事吗?”我勉强自己问道。 尹若兰巧笑倩兮。“也没什么,我还是当面告诉他好了,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你知不知道?” “他——我忘了,你改天再来吧。”我无礼的将她推到门外,当着她的面将门关上。 她不是尹若苹,可是她们相似的面孔总让我有错觉,仿佛站在我面前的是尹若苹。 我跑回房间,将脸埋进枕头里,眼皮不停的跳,跳得我心惊胆战,总觉得有什么事发生。 我会失去沈尧——不!我不要!不可以这样,我不能失去他! 沈尧的项链?我突然瞥见掉在枕头旁的项链坠子。他向来随身携带,大概是睡觉时不小心弄掉了吧。 他就那么爱她吗?人都死了还对她念念不忘。 我跳下床,翻出我们的结婚照。 我一直不喜欢这组照片,被修饰得太漂亮,可是我怎么笑都是那么僵硬。 我记得那时摄影师一直指导我们的动作姿态,手该摆哪,脸要转几度,一组照片拍下来,一点幸福的感觉都没有。 我的眉心,我的嘴唇——沈尧说这两点是我和她的相似处。 我不要像她。要说像,尹若兰不是更像? 沈尧不爱我,可是我还是爱他,爱到几乎要发狂。 我不说爱他,因为他的“我爱你”已经给过别人了,我不能对他说“我爱你”,否则我们两人都会痛苦,就算结了婚,我还是只能暗恋他。 多可笑!做妻子的居然只能偷偷的暗恋自己的老公。 沈尧当初到底为什么愿意娶我? *** 我哭了一整晚,觉得自己很傻,不该烦恼的事却为它烦恼了一整个晚上,直到天亮才睡着,醒来时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头痛眼肿,我还是下了床。沈尧傍晚会回来,我得先准备需要的材料。 希望被我饿坏了,我收拾好昨晚的残局,又开了罐狗食。 一切弄妥当后,便带着希望上超市购物。 东西很多,我提到手都快断了。想要当个称职的太太还真是辛苦。 沈尧的车?他回来了吗? 怎么这么早,我都还没准备好—— 我正愁着腾不出手开门,老天爷仿佛听到了我的心声,大门马上被打开,沈尧站在我面前。 “你上哪去了?” “这么早回来。”我和他同时说。 他提过我手中的袋子,沉默的走进屋里。 我正觉得奇怪,人家说小别胜新婚,就算他不爱我,我们之间没有一般夫妻的浓情蜜意,再怎么样也不该这么冷淡吧! 我本想他回来后先给我一个拥抱的。 走进屋里,我讶异的发现里头还有一个人。 是尹若兰。 她也看见我了。“咦,你不是沈的朋友吗?他都回来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向来她对我昨晚赶她出去一事依然怀恨在心。 “你在说什么?”沈尧蹙着眉道。 “是她自己当面告诉我的呀!”尹若兰不服气的说。她姣好的脸庞突然转向我,“沈太太,你说是不是?” 她知道我是沈尧的太太了。太太两字,她还故意加重语气,大有挑衅之意。 我想,她一定早就知道沈尧已经结婚了。那么,她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姐夫,我以为你这辈子只爱我姐姐一人的。”尹若兰冷眼看着我道。 尹若苹早就死了,凭什么要沈尧一辈子当鳏夫?尹若兰的话似乎不单单是为她姐姐抱屈,我感觉的出她话中浓浓的妒意——她也爱沈尧。 “若兰!”沈尧喝住她的大放厥词。 二十七八岁的女人了,心智倒不比我成熟多少。 他们之间的纠葛我不想知道。放好东西后,我带希望出门。 “杜秋。”沈尧在门口拉住我。 “有什么事,你们谈吧,我出去散步。”我拿开他的手道。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散步,本来我打算为他煮一顿大餐的,怪他自己没口福。 “若兰是来找我帮忙的,她刚回台湾,认识的人不多。”他象是在对我解释。 “你不必跟我说,那不关我的事。”我转身唤道:“希望,咱们再去流浪吧。” 沈尧走不开,家里那个娇客还等着他去应付呢。我这太太算哪根葱,哪比得过旧情人的妹妹——有着相同脸孔的妹妹。 说要去散步,我的脚却懒的走路。我蹲在公寓对面的街角,看着行人来来往往的走过。 夜幕低垂,路灯一盏一盏亮了起来。 希望蹲在我旁边,我们一人一狗象是流浪天涯的旅人。 “希望,你饿不饿?”我两眼瞪着公寓的大门,一手拍抚希望的头。“走吧!我们去吃饭,不要管他了。”我身上还有一百块,吃一顿好料不成问题。 希望跟在我身后,我带它走进附近的一家四川牛肉面馆。 点了一碗面又吩咐老板弄了一盘肉片后,我把玩着竹筷子,无聊的等着上面。 这家面馆老板有一口黄牙,讲话操着家乡口音,好像是山东籍的,不知怎会开起四川面馆来。他煮的牛肉面,辣的够味,正宗老四川的。 面馆生意很好,我来过不少次,本来店里是禁止带宠物进入的,可是我这只希望很会逗人高兴,又乖又干净,连老板都喜欢它。 “沈太太,沈先生没一起来呀?”老板娘送上我的面问。 “他正忙着呢!”我把肉片端到桌子下给希望。 我生气的咬断面条,假想这是沈尧的手臂。 老板娘看在眼里,大概以为我和沈尧吵架了。我瞧她回到柜台后,拉着老板不知说了些什么,两人一块儿看着我。 我吃了几口面,突然有点食不知味,只喝了一点汤。希望已经把肉片解决掉了。 岸了账后,便匆匆离开面馆。 不知尹若兰走了没?我迟疑的拖着脚步往公寓方向走。 本想这么晚了,尹若兰也该走了,没想到当我走到距离门口二十步的时候,大门被打开,尹若兰从里面走了出来,沈尧在她后面。 尹若兰转身勾住沈尧的颈子,用那张红艳艳的嘴贴向沈尧的——太过分了! 尹若兰朝我的方向走了过来,我下意识的带着希望躲到一旁的墙后,发现自己做了这样的蠢事时,尹若兰早已扬长而去。 太过分了!沈尧怎么可以让她吻他! 我气愤的从墙后跳了出来,飞快的跑进屋里。 沈尧在厨房里。 餐桌上有吃过的菜肴。 沈尧居然拿我买回来的材料煮东西给尹若兰吃? “吃过饭了没?” 他还敢问我? 我生气的撞进他怀里,用力拿袖子擦着他的嘴唇。 “杜秋?”他似乎不解的叫道。 “你是王八蛋!”我用力的擦他的嘴,可是好像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我勾下他的颈子,使劲的吸吮他的唇瓣。 第26页 他回搂住我,开始吻我。 我推开他。“不要用你的脏嘴碰我。”我丢下他,赌气的跑回房间里,将自己锁起来。 我觉得自己像个不成熟的小女孩,最心爱的玩具被抢了便哭哭啼啼的跺脚生气。 “杜秋,别闹,出来把话说清楚。”沈尧在门外敲着门说道。 我不理会他,捉起被子蒙住头,隔绝外界的声音。 他说我闹?我难道真的这么幼稚? 我是他老婆,看见他被别的女人亲吻,我不吃醋,我不生气,那才有鬼。 王八蛋!一点都不懂我的心。 我蒙在被里,迷迷糊糊的睡去,再醒过来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晚餐我根本没吃什么,现下肚子还真是有点饿,不晓得家里有什么可以吃的没有? 沈尧不准我吃速食面,自从嫁给他以后,吃泡面的经验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 我模黑走下来,地板冰冰凉凉的,赤脚踩地,睡虫都被赶跑了。 我轻声的打开房门,不料迎面扑来一个巨大的物体。我被它压倒在地板上,一时吓得忘了呼吸。 “你总算开门了。”他拦腰勾住我,将我抱到床上。“我从台中回来已经很累了,你还忍心要我睡地板。” “你不会去睡客房。”我挣扎着推开他,才不上他的当。 “没有你,我睡不惯。” 他在我鬓旁吹气,弄得我耳朵好痒。 “得了吧!我对你才没那么重要。”我偏过脸不理会他。 他扳住我的下巴,一双眼在黑暗里更显照熠。“你如果对我不重要,那么谁对我才重要?” “你自己最清楚不过了。”还会有谁,当然是他那死去的情人。死者为大,我永远比不过她。 “是啊,我最清楚不过了。”他说着,低首吻住我。一只手扣住我的双腕,另一只手则不安分的模索着我衬衫上的钮扣。 我被他吻到差点忘了我还在生气这件事,不过我可没忘记我刚刚下床的目的。 “沈尧,我肚子饿。”我躲开他一吻,把握时间说道。 他又亲了我一记才放开我。“不早说。”他翻身到一旁,拉起我。 我扣好钮扣,跟他到厨房。 “蛋炒饭好吗?”他拿了两颗蛋说。 “随便,有的吃就好。”饿肚子的时候,唯一的要求只是填饱空空如也的胃。 顷刻,一盘热腾腾的炒饭便放至我的眼前。我吃了口,有点犹豫的问:“她请你帮她什么事?” 沈尧坐在我面前,脸色有点沉重,我不由得警觉起来。 “杜秋……若兰可能会来我们家住几天。” 我闻言不禁提高音量道:“为什么?她没地方住吗?” 沈尧摇了摇头。“她的家人都在国外,这次她自己一个人到台湾来,人生地不熟——” “她可以住饭店不是吗?”我冷漠道。我不希望尹若兰住进这个家里。 “杜秋,她是——打算在台湾找份工作安定下来,一找到合适的住处便会搬走,这点小忙——” “她是你未婚妻的妹妹,于情于理,你都该帮她——随便你吧,你高兴就好。”我打断他的话,沉默的吃着炒饭。 “你在生气?” “对,我在生气。我小心眼,没度量,你不要再说了。” 我默默收拾餐具,一言不发的回到房里。 *** 第二天上午,我照常去上课,下午回到家时,尹若兰已经住进公寓里了。 晚上的时候,我跟沈尧吵了一架。 他问起他那条项链坠子。 “杜秋,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项链?” 我当时躺在床上看书,气他怎么能够问我这问题。“我丢掉了,我讨厌那条项链。” “你丢了它?” 他要发怒了吗? “对。”我搁下书,正眼瞧着他。 我们相视无言许久,沈尧转过头处理他的资料,不再理我。我气一闷,重新打开书本,装作专心读书的样子,天知道我早凝不住心神,心里难过得连一个字都读不下。 第一次,我觉得沈尧离我好远好远。 自那之后,我们陷入了冷战的僵局,他不理我,我便不理他。为了一张旧情人的相片,他居然这样对待我。 今天他甚至撇下我,送尹若兰去应征工作。 我们的关系会演变成这样,说来都是我的过错。 这几天我想了很久,也许,我们都将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下来。这椿婚姻是我任性要求的结果,对沈尧而言并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 我爱沈尧,可是他却不爱我;我不想让他痛苦,可是半年来的婚姻却让我们俩都陷入痛苦之中。 我知道我任性,而接下来的决定不见得理智,但——我需要时间。 收拾了一些换洗衣物,将沈尧的项链放在床头上,想了想,我还是掏出纸笔留了一封信给沈尧—— 沈尧: 我想了很久,虽然舍不得,我还是决定再给你我彼此一次机会。我太自私,总习惯受你的照顾。你对我太好,好的让我想独占你,让你永远只能对我好。 我现在心乱得很,需要一点时间冷静下来,仔细的想想我们之间的问题。这一次的机会,决定权给你。随信奉上离婚协议书一张,我已经签了名也盖好了章,如果你想恢复自由身,我不会恨你。 你猜我正在想什么?我在想怎么署名—— 爱你的秋凉 封好信,贴上邮票后,我拎着行李离开公寓。希望从后头跟了出来。 “希望回去,跟我会很辛苦的,你留下来,沈尧会照顾你。”我不带希望走,是怕目前的我连个目的地都没有,带走希望只是徒增累赘罢了。 “不要太想我,我走了。”我将希望锁进屋里。 背着行囊,这次我是真的准备去流浪了。 将信丢进邮筒后,我踏上公车,为我的婚姻下了个赌注。 崩计台湾邮务的效率,沈尧收到信大概是三天之后的事了。不知道他收到信后会作何感想? 就算世间所有的爱恋中,只有暗恋是唯一的永恒,我还是不后悔告诉沈尧我爱他。永恒又如何?现在,才是重要的。 第十章 离开那天搭上的第一辆公车是开往市区的。 到了市区后,我改搭火车。 在售票处正踌躇不知该往哪边走时,一段因缘际会使我到了埔里。 那时一个中年妇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车站里。人很多,有个扒手刚巧在我面前作案,模走了我前面一个人的皮夹,又想再找只肥羊下手。那妇人便是他相中的目标。 我看不过去,便提醒我前面被偷走皮夹而浑然不觉的那位先生,于是一阵骚动后,那偷仔被绳之以法,而被光顾的人也拿回了自己的财物。 那中年妇人是个热诚的人,住在埔里。我久闻埔里风光明媚,一阵攀谈后,我便与她结伴同行。 恰巧她家有余房出租,我便在她家住下来。 她孀居在家,唯一一个女儿远嫁南部,自己一个人整理丈夫留下来的大片花田。 反正我求职无门,便帮她整理那些花花草草。她要付薪水给我,我不收,只在她家免费吃住了下来。 我在埔里的这些日子以来,过得可说是轻松又写意。 可能是有劳动的结果,我比以前又消瘦了些。 若不是现在的传讯发达,我真有山中无甲子的错觉。办了休学的我,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以前看报只看副刊和影视体育,现在我会偶尔多注意一下是否有“警告逃妻”之类的寻人广告。 虽然很怕我的照片被刊登在上面,但是有时翻遍整份报纸都找不到,心里还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沈尧真的不要我了吗? “秋凉,来喝绿豆汤噢!” “好,来了。”我从门槛上站了起来,刘妈已经将绿豆汤端到客厅桌上了。 第27页 我盛了碗绿豆汤,又坐回门槛上,看着一朵朵白云悠悠的飞过屋顶。 刘家老式的平房便搭建在花田当中,出了院落,一大片的花海便落入眼前。 刘妈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手里也端着绿豆汤。 “秋凉啊,你来这里也半年了,你家人会不会担心啊?” “伯母,你在赶我走吗?”我知道刘妈想问什么,一个女孩离开家半年,怎么看都有问题。 刘妈是个好人,我不想骗她,遇到这种情况,我干脆避而不答。 “伯母留你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赶你走。”刘妈忙说道。 “其实,我也真是打扰伯母太久了。”这半年当中,我没帮人家什么忙,倒是给人家添了不少麻烦。 “哪里的话,你也知道伯母只有一个女儿,偏偏又嫁到南部去,整天跟着丈夫跑,把妈都给忘记了。我一个人住甭单得很,幸亏有你来跟伯母做伴,不然这日子不晓得怎么打发哦。” “我也是孤零零一个人,能遇到伯母真好。”我不由动容的附和。 “秋凉,有件事伯母想了很久,还是决定问你,不知方不方便?”刘妈神秘兮兮的说。 “什么事?”我看她那样子,也跟着好奇起来。 “有时候我听见你说梦话,一直叫着伸腰,沈瑶,还一直哭,你是不是做了什么恶梦?”刘妈关心的问。 “有吗?”我惊讶的问。刘妈的房间与我的只隔面墙,我说梦话被听见也是正常的。只是,我自己怎么都没印象,只是偶尔清晨醒来时,才发现床头溽湿了一大片。 本来我还以为我梦见什么美食,连睡梦中都忍不住的流口水,害我自己都觉得好丢脸。 伸腰?我摇摇头笑了笑,是沈尧吧!我在睡梦中喊他? “有啊,而且还不止一两次。”刘妈猛点头说道。“告诉刘妈,你是不是曾受过什么委屈,告诉刘妈,刘妈会帮你。” “真对不起,吵到您睡觉了。”我讪讪的说。“伯母,那些过去的事我不想谈了,反正不是很重要的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好吗?” 刘妈了解的拍了拍我的肩。“没关系,伯母了解,每个人难免都有过去,不想说就当作伯母没问过好了。” “伯母,您女儿不是说要回来住一段日子吗?”不想再说令人情绪低落的话题,我转移话题说道。 一提到这,刘妈就欣喜的不得了。除了女儿要回来之外,也因为刘妈就要当外婆了。她的女儿怀孕了,这趟回来,就是打算在这好山好水的人间桃花源中,孕育已三个月大的婴儿。 听说刘妈的女婿是个摄影师,将在南投市区的艺廊举办个展,年纪轻轻,前途大有可为。 “对呀,可是说要回来也没见个人影,只说这几天会到。连究竟是那一天都说不清楚。我这女儿,就像她爸一样,急性子啊!”说到这,刘妈反倒重重叹了口气。 天底下的母亲都是这样子的吧,明明疼孩子疼得要命,嘴里却总是嫌这不好,嫌那差劲的。想起我老妈,以前我耳朵都快被她念到张茧了,尤其在外人面前,我老是被批评的一钱不值,可是我还是她疼爱的女儿,看到刘妈这模样,我更深信不疑。 我笑了笑,走进屋里,打量起挂在墙壁上的照片。“伯母,这些照片都是您女婿拍的吗?”以前没怎么注意,只觉得是一些拍得很美,很真实的风景照。阿里的日出,玉山的云海,虽然我没见过,但透过这些照片,我好像已身在其中。 “对呀,想当初阿薇要嫁给他的时候,我反对的要命,搞照相的,能有多大出息。唉!时代不同了,没想到照相也能照到得奖。”刘妈抱怨又叹气的说道。 “行行出状元嘛,当摄影师也没什么不好。阿薇姐嫁给他不也过的挺好吗?”我注意到照片下的署名——陈鸿 这名字我怎么好像在哪儿见过? 对了,前几日的报纸不就登了一张他的得奖作品吗? ——青年摄影家陈鸿荣获第十六届全国摄影比赛首奖—— “阿薇整天跟他游山玩水的,当然过得再好不过。” 在她眼里,也许只有脚踏实地的工作才算是最实在的职业。 可是那样大片的花田,一个人照顾实在太辛苦。就算雇人来帮忙,这一大片地的包袱依然沉重。 刘妈不缺钱用,却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执著,大概是为了死去的丈夫吧。她要替刘爸守护着昔日俩人胼手抵足打下来的天地。 *** 夏天的太阳热得骇人。 我和刘妈以及几位临时雇工大清早便到花田里上工。 我拿着长水管喷洒着水,怕被晒黑于是头戴着刘妈给我的草帽,以及着长衬衫。 黄澄澄的一片花海,散发着浓郁的香气,若非一阵清风吹散了凝聚的浓香,光闻着就要醉了。 我一时玩心大起,将水喷洒到半空中,凉凉的水珠因为地心引力的缘故又统统掉回我身上,我吃一惊,忙跳到一旁,躲过一记雨弹。 好久没这么顽皮了,我索性卷起裤管,兴高采烈的玩起水来。 “喀嚓——”身旁突然想起了照相机快门的声音。 我怔愣的转头看,又听得喀嚓一声。 只见一个手拿相机的男人站在我面前正对着我笑,而他身边则是一长相甜美的女孩。 “真巧,我们又见面了,不介意我们拍你吧?我先生是个摄影高手哦!他喜欢照一切美的事物。”那女孩笑得甜甜的,身上穿了件白色的无袖洋装。 “还记得我们吗?我们一年前见过的。”那男人拥住那女孩道。 他们是—— “妈,我回来了。”女孩突然跑向刘妈的方向。 “你是陈鸿!”难怪我觉得见过这名字,一年前他才给过我一张名片。好巧,没想到他们就是刘妈口中的“不肖女儿和女婿”。 这不正应验了一句话——人生何处不相逢。 “久仰了。”我有礼的和他握了握手。 我瞧着刘妈兴奋的和女儿并肩走来,今天,大概得饮三大杯了。 *** 刘薇回埔里住,已经匆匆过了一个月,现在她的月复部微微隆起,比她初到时更添了股少妇的风情。 由于年龄相近,加上日子清闲,女人聚在一块,少不了叽哩呱拉扯一堆。 刘薇很聪明,也很好奇,再加上她以前见过我和沈尧,在我避重就轻的回答里拼拼凑凑,竟也把我只身到埔里的原因给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既然被说中了,我也不隐瞒,只央求她别告诉刘妈,我不希望刘妈认为我欺骗了她。 “你这算是哪门子的爱呀?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好伟大的情操,你希望谁颁奖给你?天字第一号笨女人!爱情是占有——” “阿薇姐!”我重重合上杂志,皱着眉。“我的事你就少操心了,顾好你自己和宝宝就好,你管我那么多做什么?” “我看不过去,没见过你这么呆的女人。好吃。”刘薇气定神闲的咬着苹果。 这个自以为懂爱的家伙,老公不在,就来烦我。 “陈鸿上哪儿去了?”怎么还不会来把这个女人拴起来? “他去办个展的事啊!你忘了?”刘薇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过几天就要开展了,他忙到都没有时间陪我。” 多亏陈鸿怕娇妻无聊,买了一堆杂志书籍回来,倒也供我排遣了许多时光。 “喂,秋凉,你都不想你老公啊?”刘薇挨在我身边坐下。 我瞪了她一眼,不说话。 想又怎么样,说不定他也决定不要我了呢。 “想他就回去啊,他那么爱你,找不到你心里一定很着急。” 第28页 “他才不爱我。”刘薇才见过沈尧一面,他爱不爱我她怎会可能知道。沈尧会着急吗?说不定我这一走,他反而会如释重负。 “他不爱你,他会娶你?”刘薇不置信的说。 “那是因为——唉!反正你不懂。”我放下杂志,回到房里取出一个包裹。“我去邮局一趟。” 刘薇好奇的凑了过来,“那是什么?” “稿子。”我简要的回答。 “锐星杂志社——是前些日子刊登百万小说征文比赛的杂志社嘛。秋凉,你该不会要参加吧?”刘薇好奇的问。 “答对了,我就是要参加。”我是个中文系肄业的学生,没有文凭的我到哪儿求职都不顺利。 前些日子翻杂志时偶尔看到一则启事—— 百万征文活动: 诚征动人的长篇爱情小说。 天会荒,地会老;只有爱情能像传说一般,在红尘浮世当中,永恒不朽…… 首奖奖金一百万元,另颁奖座一座。 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出卖爱情”。 “那么你前阵子在打听我们的恋爱事迹,就是为了这?”刘薇眯着眼问。 “不介意当一回最佳女主角吧?”没错,我出卖阿薇姐和陈大哥的爱情。 刘薇一手撑着下巴,煞有介事的道:“我当女主角啊,那么秋凉你可以等着那一百万了。” 臭美。“希望你的爱情故事感动得了评审的心。”我套上布鞋,潇洒的步行至邮局。 *** 陈鸿的个展开始了,据说广受各界好评。 “秋凉,你一定要去看。”刘薇央求我说。 陈大哥的个展我没道理不去,可是,没什么刘薇要我“一定”得去不可? 我想不透。 假日人多,我不爱跟人家挤。我跟刘薇挑了礼拜二上午搭车至市区的展览场地。 我带的衣服大多简随轻便——简称随便。 t恤加洗到褪色的牛仔裤加一双白布鞋。 “你打算这样出门?”刘薇这怀胎五月的孕妇打扮得成熟妩媚,看我一身“简随轻便”的装束,直叹气摇头。 “有何不可?”我挑眉道。 “穿这么随便去看个展,太不给我老公面子了吧!” 这我倒是没考虑到。我低首看了我的衣着——的确不正式。“可是我只有这种衣服。” “倒也不是非得盛装不可,但是小姐你起码也穿得好看一点,别让人以为我们是去逛地摊。”刘薇叨叨絮絮的扯了一堆,带我走进她的房间。 她虽然小肮才微微隆起,不过却已经换穿孕妇装,一月兑稚气,真有点妈妈的味。 她和陈鸿一定很期待宝宝的降临。 比我晚结婚却这么快就中奖了,早知道我和沈尧的婚姻这么短暂,说什么我也要留下一个我们的宝宝,就当作——一个纪念吧! 刘薇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转眼间,整张床的衣服已经堆积如山。 我见了吓了一跳,连忙制止住她。“随便挑一件就好了,每件都很好看。”我看了那些衣服一眼,大多是裙装。 她拉着我到床前,一件一件的放在我身上比对。 先是一件暗红的,她摇了摇头,丢到一旁;再是一件紫的,她嫌太老气;蓝的太低调,黑的太沉闷,选了半天,她拿了一件淡绿色的无袖连身窄洋装要我换上。 “夏天的颜色,正好。” 刘薇未怀孕前的体型与我相似。她又拿了一双白色的低跟皮鞋给我。 “我老公说你有一种介于女孩跟女人之间的风情,还有天真与妩媚的气质。”她帮我将头发挽到脑后弄了个小髻,剩余的发丝则披垂下来。 离开沈尧时,本来我是打算把长发剪掉的,可是又有点舍不得,只剪了一小段意思意思,现在它又长长了,恰巧披垂在肩上。 是因为我的年纪吧,二十出头,半大不笑。“这么大方,不怕老公被我抢走?”我开玩笑道。 “怕什么?我们可都是心有所属的人哦!”刘薇拍了一下我的后脑勺。 我呆愣了一下。 “好了,咱们走喽。” “慢点,别忘了你正在怀孕当中。”我几乎被刘薇吓破了胆,没见过那个孕妇像她这样蹦蹦跳跳的。 等了半小时等不到一班公车。 我们招了辆计程车,直驶个展会场。 虽然是上班时间,没想到来参观的人还不少。 刘薇和我走进艺廊后,看见陈鸿和几个西装笔挺的人在说话。 陈鸿看见了我们,便和他老婆挤眉弄眼的,不知在打什么哑迷。 刘薇拉住我,往展览处走去。 “这些照片都是这一两年拍摄的作品,我们几乎跑遍了全台湾的每一个角落。”刘薇又说:“这次展览的主题主要以人情百态为主,展览内容中,有一幅便是全国摄影比赛中得到首奖的作品——” 我沿途看着墙上的照片,一面听刘薇说。 人情百态——人们的挚情,闲情,苦情,悲情…… “怎么不说下去?”刘薇的声音乍止,我疑惑的看向她。 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一处宽广的中庭。 “秋凉你看,那幅便是‘挚情’——我老公得奖的作品。”刘薇纤手指示我往墙上最大的一幅巨照看去。 我抬头一看,那副较其他照片放大更多倍的作品—— 照片里的男人俊美得足以使天地为之动摇,他正伸手替一名女孩拂开被风吹到脸颊上的发丝,唇角的笑荡漾得像融化的蜜糖一样醇腻;女孩带笑,享受他所赋予的温柔。 夕阳余辉的金粉洒在他俩身上,发上,碧绿的背景衬托得恰到好处—— 这是——挚情? 我跟沈尧? “这是‘挚情’,你看清楚,只有看着心爱的女人时,男人才会有这样温柔的神情,没有爱是绝对做不到的——秋凉,他爱你。” 沈尧爱我? 他爱我—— “喂,你别哭啊!” 我在哭? 我迟疑的将手覆上脸颊,才知道眼泪早无预警的流下,糊湿了大半脸颊。 “先打一通电话回去吧,他找不到你心里一定很着急。”刘薇从皮包里掏出一条手绢拭着我泪痕斑斑的脸。 我接过手帕,握在手里。“可是我——” “还可是什么,你现在应该收拾行李,回去他身边。” 我也很想回去啊,可是,我把婚戒和离婚协议书一起还给他了,他还会要我吗? “小薇——”陈鸿走到了他老婆身边。 我瞧见刘薇对他做了一个“一切搞定”的手势。 原来他们早设计好了。 我故作生气道:“你们就这么想赶我回去啊?” “怎么敢,你可是我宝宝的干妈呢。”刘薇讨好的拥着我。 “少来,要撒娇找你老公去。“刘薇靠在陈鸿怀里道:“你也可以找你老公撒娇啊。” 我吸了口气,垂着眼帘说:“让我在想一想吧。”我不由得再深深看了“挚情”一眼。 如果沈尧真的爱我,为什么他从来都不说? 陈鸿还有事,没办法送我们回家,绕了一圈会场,刘薇说想逛逛街,买些宝宝用的东西,我这干妈自是舍命陪君子,义不容辞。 “秋凉,你看,这只兔子好可爱,宝宝一定会喜欢。”刘薇捉着一只兔子玩偶,咧着嘴说。 “对,十二生肖玩偶都很可爱。”我言不由衷道。 一路逛下来,刘薇已经买了乳牛,猴子,小狈的玩具布偶,我看她打算在家里开一个动物园。 结了账之后,刘薇似乎还打算朝另一家婴儿用品店进攻。妈呀!饶了我吧! 才逛不到两个小时,我们两个手上已经大包小包提了一堆。 “阿薇姐,我看我们还是回——” “秋凉,对面有家不错的店耶!”刘薇根本听不进我的话,率先带头走在前面。“没车,趁现在过马路,快!” 第29页 不行,我拉不住刘薇,只好快步跟上去。“阿薇姐——” “我的皮球——”刘薇手上的袋子破了一个洞,一颗小皮球滚了下来,刘薇直觉的蹲子。 一辆车从车道头快速的驶了过来,眼看就要撞向刘薇,我的心脏几乎要跳了出来。 “危险——”我扑向刘薇,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随之响起。 *** “她已经昏迷三天了,你通知他了吗?” “我通知了,应该就快到了。” “都是我不好,她如果有什么万一,我怎么对得起她的家人。” “小薇,你别这样,医生不是说她不要紧吗?拜托你静下来,你的身子还很虚弱。” “不要紧?不要紧怎么会昏迷三天还没醒?” 拜托你们别再吵了,不知道病人最需要的就是安静吗?我也想睁开眼,说说话呀,可是我就是动弹不得。 空气中浓浓的药水味怪刺鼻的。我人在医院吗?我没死?我记得当时那辆车开得好快,我跑上前推开刘薇,接着就听到一声巨响—— 我好像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才醒过就听见刘薇和陈鸿在一边吵着。 他们通知谁了?是谁要来? 别是沈尧啊!我还没准备好要见他。 我听见门被关上的声音,全身都好痛,眼皮一沉,我又坠入梦乡中。 再醒过来时,我感觉我的手被一双温暖的大手包着,他牵引我的手抚上他的……脸庞吧,下巴有胡渣,刺得我的手好痒。 可是我好喜欢他的手掌包住我的手的感觉,好像沈尧的。 脸型不像,这人的脸庞比较瘦,下巴还有胡渣,但是他身上的薄荷味又跟沈尧的好像。 “杜秋,快点醒来吧!” 是沈尧!这个人是沈尧!刘薇真通知他来了! 不行,我还不想见他,继续睡好了,我还不能醒。 “快醒过来,大家都很担心你,你知不知道?” 那你呢?你担不担心我? “你太任性了,一声不响说走就走,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情?” 我任性?我一声不响说走就走?那你当我留下来的信是做什么的?我没有考虑你的心情?我的心情你又是否想过?离开你,最难过,最痛苦的是我!我如果不曾考虑过你的心情,我根本不会走。 “你以为留一张烂纸下来能代表什么?还把希望丢给我照顾,都要跟我离婚了还把责任丢给我,说什么爱我?还是,这就是你杜秋凉爱人的方式?” “谁说我爱你?沈恕尧我恨你!”我生气的睁开眼喊道。那封信可是我的告白信,我是因为信任他才把希望留给他;我爱他,他却这样侮辱我的爱—— “睡美人总算醒过来了。”沈尧弓着弯弯的笑眼盯着我看。 我抿了抿干涩的唇,偏过头闭上眼赌气道:“我还没醒,你眼花了。” 他变得好憔悴,脸颊都瘦了。 “那么你说恨我也是我听错喽”他笑着扳回我的脸。“幸好是我听错了,不然我还真担心该怎么去爱一个恨我的女人。” 这回是我听错了吗?沈尧说他爱我—— 他突然低头吻住我的唇—— “我忘了要一个吻才能破解睡的魔法。”他在我唇畔低喃道。 “我好想你。”我再也伪装不起冷漠的面孔,一时忘情伸手环住他的颈项。“啊——好痛!”我的手。 “你这傻瓜。”他将我的左手摆平放好。“你的左手有轻微的骨折,别再乱动了。”他倒了杯水喂我喝。 沈尧说他爱我耶! 我在他的扶持下半躺着,掩不住内心的喜悦,一口一口喝掉送进嘴里的水。 “笑什么,这么高兴。”沈尧坐在床畔,抚着我的发丝。 “你爱我呀!虽然我知道你更爱你死去的未婚妻,但是无房,只要有一点点爱我,我的爱情能有所回报,这样就够了。”我也知道我很没有原则,我曾经认为一生只爱一次才是值得等待的,但是等我真正爱上以后,才知道这世间并不能总是尽如人意,一份爱无法要求同等分量的回报。知道沈尧也爱我,这样就很完美了。 沈尧抚在我发丝上的手指突然僵住。 “你真的这么想?” “对呀,谢谢你肯爱我。” 沈尧握住我没受伤的手。 “不,你错了,我不止一点点爱你,而是非常非常爱你——我曾经爱过若苹,就是现在我的心底仍有她的存在。我不否认一开始遇见你时,的确是被你们眉宇间有着相似的神情吸引住,但直到真正认识你,我才明白你和她从来就不是一样的两个人。我被你的一颦一笑所吸引,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你,当你说要嫁我时,我心里其实很高兴,却又怕你年纪还轻,认不清自己的感情——如果人心可以分割,我的过去给了若苹,那我的现在和未来就全都给你——感谢你又回到了我身边,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段日子我过得有多痛苦?” “对不起,害你担心了。”我将脸埋进他怀里。“不过谁叫你那时都不跟我说话,害我难过得要命。” 我得到他三分之二的心,这是我做梦都没想到的。 “以后不准再离开我了,有什么不满,总有商量的余地,好吗?答应我。”他勾住我的腰,亲吻着。 我避开他扎人的胡渣,笑道:“可以——不过先把结婚戒指还给我再说。” *** 十八天以后—— 出院后,我的伤已复原得差不多,尹若兰找到工作后已搬离了南部的公寓。 当时我“失踪”后,沈尧为了找我,把学校的工作也辞了。校方不愿意这么个人才溜掉,于是放了沈尧一年的长假,现在他跟我都在等下个学年开始,一起回去上课。 我现在正努力使身体康复,剩下来数月的假期,我们计划出去旅行。 沈尧正在处理公司的业务,我则和希望蹲坐在大门前晒着冬日的暖阳。 “挂号!”邮差先生骑着绿色的机车停在我家门前喊道。 我见状忙回屋里取出印章。 邮差先生熟练的撕下挂号收据,将一个大盒子交给我。 我吃力的将沉重的盒子抬进屋里。 里头不知装了什么东西,我好奇的拆开—— 映入眼帘的是陈鸿拍摄的那副巨照——挚情。 另外还有一封信,我立即拆阅,上头写道: 展览已经结束,故将“挚情”奉还原主。 ps宝宝已经出生了,你这干妈还不快点带礼物过来! 两行字迹不同,前面大概是陈鸿的,后面不用猜也知道是刘薇写的。 我将信放回信封内,喜悦的将照片抬到房间里。我决定把挂在墙上的那幅碍眼的结婚照换下来。 “沈尧,快来帮我——你在偷看我的书!”我还以为他正在忙公司的业务,没想到他却躲在房里看我千交代,万交代不准他看的“凉秋暗恋心事”,太过分了! 沈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把搂住我的腰。“百万征文首奖的作品,又是自己老婆写的,为什么不看?” “你哪来的书?我记得都藏起来了啊! “这本书市面上畅销到缺货,要弄来一本还真不简单——为什么不写我们自己的故事?” “我为什么要写?”我噘起嘴环抱住他的腰。“我的暗恋心事,只要你一个人知道就够了。” 我瞄了眼书的页数,沈尧动作还真快,已经看到了最末页—— 爱情在洪荒岁月里轮回着,或已成为人世间亘古不变的尘劫。 但是每一段由不同的人所谱成的不同恋曲,却又是那样与众不同的独特。 流传于山谷,川流之中,一阵风来,又将被传颂着—— 红尘中得觅一回情爱,便不枉来世上走上一遭。 第30页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