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从妻(上)》 第1页 第一章穿越还是一家人(1) 叶家只是在讨论买房卖房,只是想把三十坪的小鲍寓换成五十坪的,并没打算换成透天厝,但很显然的,他们不但搬到透天厝,还是有前院后院加老树、古井的大宅院,这实在太超乎他们的意料。 他们看着彼此,却只看出老半天的沉默。 虽然年轻人还是穿着t恤牛仔裤,老一辈还是穿着hangten休闲服,他们的脚上都还是大润发特价一双十九块的蓝白拖,但……完全不一样了! 叶家双亲在转瞬间年轻了二十几岁,成熟的叶风回到大学生时期,而叶雪几百年前早已消失的青春痘又再度在额头成形。 叶风伸手模向脑后,模到束起来的长发,一双眼睛倏地瞪大两倍,效果比去一趟整型医美还吓人。 叶雪看着大哥的动作,也跟着模上自己的头,随即惊惧的发现原本俏丽的短发居然长到齐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偏偏他们集合了一家人的智商,也厘不清眼下的状况。 幸好叶家有个智商一百八的天才,他是庄敬自强、处变不惊的代言人,在短暂惊吓过后,叶风迅速恢复正常,并且用如同x光一般锐利的眼眸扫向父母和妹妹。“爸妈看起来年约四十上下,妈妈脸上的斑点、白发消失,法令纹不太明显,皮肤略白,身材较为纤细,手上的玉镯不见了,喉咙长茧、开刀后的蟹足肿也消失了;爸爸的抬头纹消除,却多了两道鱼尾纹,去年车祸在手臂上留下的伤疤消失,稀疏的头发变得浓密;阿雪没有戴近视眼镜,看人却没有眯眼睛,模样像高中时期,但没有那个时候的婴儿肥,额头有一颗痘痘,指甲……”他讲得缓慢而仔细,彷佛正在进行验尸程序。 就在众人被这种状况弄得手足无措时,叶母想到什么似的跳了起来,双手在空中乱挥一通,大叫道:“我们家的叶小霜呢?!” 对厚,一家五口少一口,叶小霜去哪里了? 叶家最小的女儿,单名一个霜字,但家人都习惯叫她叶小霜。 四人的视线轮流扫视过彼此之后,很有默契的同时转身朝四个方位跑去,只差没像小学生周会完毕,跳起来,两手在头顶上拍一下,大喊“散”,叶雪、叶风和叶母冲出厅门,叶风往外,叶雪往右,叶母往左,至于叶父则留在厅中找寻关于这间屋子的其他线索。 这座宅院屋子有两排,装潢得古色古香,真材实料,雕刻精致,即使经过岁月洗链,看起来有些陈旧,却没有倾颓破败的迹象。这种古宅拿来开茶艺馆,绝对有噱头。 屋子的前排有九间房,除了正中间的厅堂之外,左右各有四个房间,叶母在前排屋子搜寻,叶雪便往后面跑去。 屋子后面还有一排房屋,这是在公寓长大的现代人无法想像的宽阔。 两排屋子中间有三座花圃,其中两座种着某些完全没看过的植物,凑近闻一闻,似乎有点中药的味道,而最左边的花圃里种的,叶雪倒是认识几种,如果主人家的种植法有做些基本归类的话,左边那块应该叫做菜圃,里面的菜虽然有虫咬过的洞,但每一株都长得青脆鲜女敕,让人有拔下来做沙拉的。 第二排屋子后面还有一块空地,用颇高的石墙围出来,空地上有井、有晒衣架,也圈起一块养鸡场,里面大大小小养了二十几鸡,和那些菜一样,公鸡母鸡和小鸡,活得都挺幸福安康、一派和乐。 由此可证,这间屋子是有主人的,只是……主人去了哪里? 后排有十间房,左边第一间堆满柴火,第二间堆了一些谷米干货,梁上还挂了好几块风干的猪肉,第三间有灶、缸、锅碗瓢盆之类,依她的逻辑推论,它们应该称之为柴房、粮仓与厨房,只不过里头的用具古老到让她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厨房旁边的屋子有个大缸、水瓢,以及一些……不会是清洁用品吧? 至于最右边的屋子布置成书房,其余的五间房都是寝室,其中有三间只有床柜,没有其他摆设,应该没人住,剩下有寝具的两间房,依色调来分,应该分别是一男一女的寝室。 叶雪走进每一间屋子细细翻找,找到最后一间时,也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灵感,她下意识打开衣柜,然后……再度惊吓! 试想一下在刚承受过九一一的恐怖攻击后,马上面临九二一的灾情是什么感觉,她此刻就是如此,她虽然没有疯狂尖叫,但灵魂已经离开体内,她像被人附身似的,拿起里面的衣物套在自己身上,打开柜子下方的木匣子,取出里面的书册。 她是用飘荡法,飘回父母跟前的。 “瞧瞧,我找到什么?”叶母将手中木盒放到厅里的大桌上,打开盖子,里头有几支金钗、几件银饰,还有十几锭颇大的银元宝。 望着应该出现在古装剧的东西,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叶母急问:“你们还想不出来吗?”她指指房子、女儿,又再指指木盒里的东西。“古屋、古装、古元宝、古钗子……我们集体穿越啦!” 叶雪正想否认母亲荒谬的推论,没想到父亲竟然点头附和。“我找到神主牌和族谱,确定这户人家姓叶,而且男主人和我同名同姓,妻子也姓方,他们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叶风、女儿叶雪。” 叶风说:“我刚才打开大门,但并没有走出去,因为外面紧邻着大街,来来往往的人都穿古装,有一个陌生人向我打招呼,而且喊我叶公子。” 叶雪垂下头,虽然穿越这事儿是如此荒诞,她却无法提出更有力的证明来推翻,她只好认命地打开找到的册子,轻轻放到桌上。“我刚才去到一个房间,打开衣柜,发现里面的衣服不是现代人会穿的,衣柜门后贴着一张画像,画像上的人……是我,而且是青少年时期的我。” 她被画像严重惊吓,连忙换上衣服,对着不太清楚的铜镜,试图找到相异处,认真比较过一轮后,她放弃了,但她的心里无比清楚,画像上的人像她,却不是她,她无法解释这种奇异的雷同,直到母亲的结论出现。 至于那本册子,是本日记,是“古代的叶雪”写的,里面记载了叶家大小事。 呵呵、呵呵……叶雪傻眼了。 穿越?又不是演戏,哪有说穿就穿的? 向来坚强又倔强的她,难得垮下双肩,露出沮丧的表情,她拚命念的十六年书,她的精算师职照,她了不起的高薪工作,通通拜拜。 她强烈质疑,自己一辈子的努力,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她学会终点的代名词叫做“镜花水月一场空”? 在接受穿越事实之后,叶家上下打起精神,到处搜集这个时代的背景资讯。 团结力量大,他们从屋里到屋外,从左右邻居嘴里,到市场摊贩口中,慢慢对这里的物价、生活型态有了粗略认识。 这里是大魏朝,皇帝做得不算太差,至少在他的治理下,这块土地风调雨顺、民生乐利,只不过政党的权力斗争,不管在哪个朝代都躲不过,幸好叶家不是皇亲国戚,他们只是再平凡不过的小老百姓,那些权谋算计与他们无关。 而古代叶雪的日记簿,提供了叶家上下的故事。 祖父叶学是六品太医,育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叶庭,也就是叶雪的父亲,有秀才功名,天性保守,能力不及,只能守着上一代留下来的屋子和钱,平安过一辈子。 第2页 小儿子叶桦,叶雪的叔叔,是个名符其实的败家子,分家不久后,就把分到的财产全数败光,日子难熬,经常到叶家打秋风,三十岁左右便病死了。 大哥叶风成天到晚捧着书在看,是左邻右舍眼中的书呆子,性情温和,他从祖父那儿学到一点医术,却不专精,只能替街坊邻里看点小病,赚一些银钱过日子。 叶雪的命比较差,她打小便与王家定下女圭女圭亲,在她十二岁那年,王家老爷死去,守孝三年,好不容易等到十五岁,终于要出嫁,没想到王家老太爷又去世,身为嫡子长孙的未婚夫,当然得守孝一年。 家里接连死两个人,未来的婆婆怀疑叶雪命硬,在一年孝期快结束之前退回叶雪的庚帖,说不好耽误她的终生。 真是狗屁!怕耽误人家,王家早该在家中第一人去世时立刻退亲,哪有两回孝期快满,才来这一场? 有趣的是,今年一月孝服刚除,王家托媒,订下另一门亲事,打算速战速决,三月立刻成亲,谁知,活跳跳的王夫人等不到儿子成婚,又走了! 这下子明白了吧,阎王要你三更死,赖死别人,自己也活不了。 叶雪读到这里的时候,虽然心里还是很悲愤,却也忍不住炳哈大笑,相信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公道。 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古叶雪”和现代叶雪一样,不服输、不示弱,骄傲得让人不敢轻易亲近,只可惜生活在古代,被关在门墙内,见识不宽广,否则成就肯定不会差。 就在众人渐渐认定叶小霜在二十一世纪活得很好,没机会与他们共享穿越经验同时,一个震撼的消息传来——五品京官叶知瑾嫁女儿,对象还是京城鼎鼎有名的德王世子,重点是,他的女儿叫做……叶霜。 “大哥,我出去看德王府迎亲。” 叶雪进书房时,叶风正坐在书案后方拚命中,他把叶家太医祖父的书读个透彻,现在正进行到融会贯通的步骤。 他们很幸运,没有穿越到一穷二白的农户,否则没有种庄稼的本事,早晚饿死,也没有穿越到贵族世家,不然满屋子下人几眼就可以看穿主子集体换了灵魂,八卦传出日、火烧妖魔时,而是穿越到朋友不多、亲戚没有的小康之家,并且家里还有近百两存银。 这些日子他们到处了解物价,算了算,省吃俭用、别出大意外的话,应该可以撑上一段时日,而他们一家子都不是坐吃山空的保守性格,饿死这种事,应该不会降临到他们头上。 叶风决定行医,虽然之前学的是西医,这个时代流行的却是中医,不过总是比较接近自己所学,因此他时刻捧着“祖父”留下来的医书,为新世界、新生活而努力。 在经过一番评估之后,叶家爸妈决定办私塾。 这点也算有谱,叶家老爷本来就是个秀才,这年代当不了官的读书人,不是转而从商就是教学生。 最惨的是叶雪,她能做什么? 这里有谁会请她去分析公司营运、评估通膨风险或设定控管机制?还是有谁需要请她去处理资产配置或资产管里? 她突然发现,念经济的人千万不能穿越,如果穿越成男人还有点谱,也许能在朝堂上翻翻云、覆覆雨,至于只能绣花烧饭的女人……就算了吧。 所以当叶风忙着吸收新知识,当叶家爸妈忙着了解科举制度,当所有人都在为新生活而努力时,只有叶雪是废人一般的存在。 这让她产生极为严重的沮丧感,不过她努力打起精神,安慰自己,既然大家都在忙,那么寻找妹妹的事,就交给她吧! “你相信叶霜是我们家的叶小霜?”叶风放下书,朝她温和的笑问。 “不知道,但我有第六感,没道理我们都穿越了,小霜却留在现代。”她想到妹妹那个小笨蛋,要是一觉醒来发现爸妈兄姊姊统统都不见了,不知道会哭什么样子? “好吧,你去看看吧。”他点点头同意道。 “需要帮哥带点什么回来吗?”叶雪问。 叶风每次疯狂念书之后,都需要补充大量甜食,此举是不太健康,但每个人体质有异,甜食能让他舒舒服服睡上一场。 他知道大妹想到什么,微笑提醒道:“这里不是现代,糖贵得很。”一斤糖可换两斤猪肉呢,想想真是离谱。 “好想念阿默蛋糕在我们家楼下、转角就是85°c的时代。大哥,既然这个年代的炼糖术不够好,也许我们可以买一块地种甘蔗,提炼蔗糖,说不定会赚大钱。” “这样的想法是不错,但你会种甘蔗、提炼蔗糖吗?” 简单的一句话,就浇灭叶雪的念头,她撇撇嘴,老实回道:“并不会。” “所以……”叶风勾动眉毛。 “别痴人说梦。”她接话,“真实的穿越果然不像电视剧演得那么爽,我应该念念农学系的。” “依你的性子,不可能!”他又毫不客气的反驳道。 “为什么不可能?” “你会觉得丢脸,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因为只有考不上理工学院、商学院的学生,才会选填农学院。”这是现代学子的普遍观念。 叶雪无法替自己辩驳,这是事实,但成天泡在测验卷里的高中生,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志向与嗜好? “哥,如果你知道我们会穿越,还会花那么多时间念医学院吗?” 叶风毫不考虑的肯定回道:“会。” “为什么?” “我喜欢当医生,喜欢操刀。” “喜欢操刀,可以当屠夫、当将军,拿刀子的机会肯定比在手术台上多。” “将军、屠夫手上的刀是用来结束生命,而医生手上的刀是用来拯救生命的,我喜欢生命的存在。” 天才和凡人果然不一样,她再会背书、考试,都没有大哥想得清楚。 “那你呢?如果知道会穿越,你想念什么?” “念新娘学校,把琴棋书画、茶道、女红、做菜……每一样都学到精通周到,因为在这里,女人的唯一前途,是找到一个好男人靠上去。”叶雪反讽道。 真是屁到极致的论点,偏偏人人都奉为圭臬,这是一个多么难以理解的破烂世界啊! 叶风失笑,斯文的笑、温柔的笑,像一阵春风拂过,任何人被他这样笑看着,都会感觉幸福。 他起身走到大妹跟前,心疼的揉揉她的头发。“如果你的论点是正确的,你的前途绝对会灿烂光明。” “什么意思?” “因为你有一个竭尽全力,要让你幸福、无忧的哥哥可以依靠。”他拍拍自己的肩膀。 叶雪笑了,用力点头。 叶风又说:“要不要等爸妈回来再一起出门?人生地不熟,你一个人……” 她不等大哥说完,便否决道:“我是谁啊?我是叶雪耶,可不是裹小脚的古代女人。大学时期每个暑假,我都一个人去自助旅行,不会说法文、义大利文,我都敢当背包客了,何况是这里?面对一群潜能还没有充分开发的古代人,你还需要担心什么?” 叶风想了想,认同她的说法。“你说的有道理。” “那我出门喽。” “路上小心。” 第一章穿越还是一家人(2) 夹在人潮中间,叶雪看着迎亲的队伍缓缓从眼前经过,那一长串的人龙,让她忍不住啧啧称奇,真是浩大啊! 德王世子长得很帅,和自家哥哥有得拚,不过依她目测,大哥比他高一点,而且能干很多点。 后面这一点她不否认是听八卦得来的,这个时代没有报纸,八卦都是口耳传为主,所以传播度低、真实性低、夸大性高,不过先不论真实性的话,德王世子的八卦确实很精彩。 第3页 德王世子叫卫昀康,二十二岁,命中克妻,已经娶过四任世子妃,四个全死于非命,叶霜是他的第五任世子妃,叶霜本不想嫁,用一条白绫想了结性命,但仍被救了回来,最后还是不得不嫁。 这个八卦让叶雪有种强烈的感觉,会不会真正的叶霜其实已经死了,是她的宝贝妹妹叶小霜穿越顶代?想到这里,她的心情突然激动起来,小小的声音不断在耳边环绕,一遍遍说着:就是她!现在的叶霜就是他们家傻到很天真,嘴巴甜如蜜的叶小霜。 叶雪转头看向一旁围观的人,问道:“这位大爷,可不可以告诉我……” 话才说一半,她突然被人用力撞了一下,害得她差点儿摔个四脚朝天,幸好有善心的人扶了她一把。 叶雪站稳后,定睛一看,撞上自己的是个相当漂亮的小泵娘,虽然做男子打扮,但五官粉雕玉琢,再加上白里透红的肌肤和耳垂上面的耳洞,一看就是个小女生。 “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女孩娇俏一笑,可爱程度破表。 叶雪回以微笑。“没事的。” “谢谢姑娘不计较。”帅帅地一拱手,女孩学足了男子气势。 谁会和漂亮女生计较?女人也很视觉型的好不好?叶雪摆摆手,示意无所谓后,女孩迅速转身跑开。 这时,她突然觉得有一点点奇怪,谁在盯着她看吗? 虽然没开天眼,但她真的感觉到有人在窥视自己,可是当她一转头,那种感觉便迅速消失不见,莫非是来自灵界朋友的注目礼? 想到这儿,她不禁自嘲一笑,应该是她太神经质了,她轻轻摇摇头,算了,回家再说。 这里的道路规划得很简单,即使没有google地图,也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她记得左转有家卖糕饼的店,卖相不怎样,但尝尝无毒的古早味也挺好。 很快的,她找到糕饼店,买了几种实在不太诱发人们食欲的小点心,付了银子后,小心的揣在怀里,走出店门。 不知怎地,被窥探跟踪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叶雪频频转头,一再确定身后没有人跟踪,但都没有看到可疑之人,她下意识越走越快,三不五时转一下头,像在玩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 由于她走得心不在焉,不小心撞上迎面而来的路人,她马上说道:“对不住。”接着很自然的抬头一看。 对方是个唇红齿白、五官还算端正的男人,身材中等,不高也不矮,至于年纪嘛,大概二十五、六岁吧,两眼下方有黑眼圈,看起来纵欲过度、精神委靡,像在夜店泡了三天三夜、刚刚回魂的模样。 而且他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双眼因此眯成两道细线,胸膛也跟着颤动不停。 他的模样还不至于让叶雪不舒服,但他的笑声却让她真想直接赏他一拳,不过她也不清楚是因为他的声音沙哑又破音,还是因为他可以连续咯十几声不停。 如果在现代,她会猜他是个gay,尤其搭配他身边那个高壮、看起有点像台湾黑熊的男人,简直是天上一对、地下一双,珠联璧合的最佳情侣档。 “对不住。”叶雪又再说了一次,转身想走。 没想到对方把脚步往旁边一挪,熊男和小白脸硬生生挡在她面前,小白脸依旧眉开眼笑地望着她,甚至当众调戏道:“小泵娘真漂亮,皮肤白里透红,教人看着好生喜欢。” 他那轻佻的语气、婬邪的目光,让叶雪的讨厌指数急速破表。 她直觉用二十一世纪的习惯,与小白脸对望,企图用臭脸逼退对方,可她忘了这个时代的女人首重保守、矜持,完全没料到自己的举动在这里可以被解读为欲擒故纵、落花有意,倘若流水也恰恰有情,可以一顶花轿立即上门抬人。 于是小白脸的小心肝怦怦乱跳,直喊着幸运呐! “小泵娘,要不要与爷去喝一杯?”小白脸绕着她转了一圈,将她从头顶到脚底细细打量了一番,脑中幻想着与美女春风一度、桃花开的愉悦。 他的话再度惹恼了叶雪,她竖起双眉,寒声问:“公子想喝什么?” “自然是好酒啊!”他突地凑近她,猛吸一口气,香啊……处子的香气无人能敌。 “好酒?太浪费!”她轻嗤一声。 “不浪费,爷旁的没有,就是钱多,爷请你上天香楼吃鱼翅燕窝盅。” 鱼翅?鲨鱼是保育类动物,有良心的人早就不碰,只有原始人种才会讲出来炫耀。 “可我觉得公子不适合吃鱼翅燕窝盅。”她似笑非笑,满脸鄙夷。 “姑娘觉得本公子合适吃什么?” “马尿、砒霜。”她本还想说氰化物,但要让原始人听得懂实在太为难他了。 小白脸瞬间变脸,质问道:“你在骂爷?” “现在才听出来?不会吧,公子脑袋的组成元素是豆腐渣?难怪,猪头猪脑猪脖子,才说您是猪呢,我马上听见猪在大哭,它们同声谴责我对它们的智商做严重污辱。” 她绕了几个圈儿的骂人方式,主要攻击对象小白脸没听懂,却有个听懂的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倏地转身,目光上下左右移动了三、四遍,但还是没发现任何人。 小白脸听不懂,却也晓得她说的可不是什么好话,一个眼神示意,身旁的大汉随即跳出来,想用身高体重恐吓她。 如果是古代的女子,看见这么一位大个儿,恐怕就要吓得掩面求饶了,但在叶雪眼中,他不过就是个脑残的傻胖子。 怕这个字眼用在这种情况,实在太浪费了。 她微微一哂,瞥一眼目标物,把大学时期学的防身术在脑袋里复习两遍,接着觑准角度,膝盖一提,用最大的力气朝对方的攻击,顿时,七尺大汉被她的膝盖“折服”了。 傻大个儿痛得全身冒冷汗,摔在地上蜷缩成团,这一脚是叶雪集合毕生精力的完美出击,再强悍的男人,那三两肉也脆弱得紧。 小白脸没想到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竟敢用身子碰男人的那话儿,未免太、太…… 他想抢上前,叶雪却放话恐吓道:“你也想试试?我保证、我发誓,一定会让公子绝、子、绝、孙!” 她口气阴毒,目光凌厉,浑身散发的杀意吓得小白脸畏惧极了,打他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女子敢这样对待他,他高贵的自尊心被她的铁杵瞬间磨成粉。 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辱啊!不甘心,他看看在地上打滚的男人,再回望叶雪,突然间谁也想不到,小白脸一秒变格格……呃,不对,是一秒变泼妇,他扬声大喊,“来人呐,大家快来评评理,哪里来的荡妇!” 他扯起破锣似的沙哑嗓音,不断嚷嚷,不多久真被他引来十几个好事的百姓,其中除了两名男性老者之外,以四、五十岁的妇人居多。 “各位大叔大婶评评理呐,这位姑娘半路把我拦下来,强迫我娶她为妾,天底下哪有这种事?我又不认识她,可她居然威胁我,要是我不答允,就要告上官府,说我非礼,这、这可不是天大地大的冤枉吗?”小白脸哭天喊地,好似受了多大的冤屈似的。 叶雪冷笑望着他,信口雌黄之事,可不是只有他会做,于是她也跟着道:“这位好男风的公子,你是不是纵欲过度,把脑力给耗光了,要不怎会说出如此离谱之言?明明是那位公子要拉着你到墙边行苟且猥亵之事,我路过看见,公子二人恼羞成怒,企图杀人灭口,却没想到夜夜贪欢、身子掏空得厉害,三两下竟教我这弱女子给打趴了,杀人不成反遭羞……”她故意顿了一下,还叹了口气,眉尾却忍不住扬起一丝傲气。“身上没银子吗?何不捺下性子,找间屋子办事?这里往来行人虽然不多,万一被路过幼童看见,多伤风败俗。” 第4页 小白脸的脸色一阵青红白交错,气恨到直跳脚,却噎得讲不出半句话。 这时一名老者上前,似是有话要说。 终于有人肯出头了?不错嘛,还以为古代人胆子小,奉行自扫门前雪定论,可以窃窃私语、指东指西,却不敢跳出来主持公义,叶雪微微一笑,自动自发往后退半步。 老人家留着一撮山羊胡,板起一张老学究的脸孔,嘴巴张开之际,深刻的两道法令纹微微跳动,他语重心长的道:“两位公子行止虽有不端,但姑娘说话更该谨慎,方才那些言语岂是能从女子嘴里讲出来的?什么叫纵欲过度?什么叫做行苟且猥亵之事?难道姑娘没读过《妇德》、《女诫》,不知德容言功?就算姑娘不识字,难道父母尊长没教过姑娘女人该有的品性?有些话,好人家的女子甭说说不出口,便是想也不该想。” 什么!有没有说错?他不指责施害者,反倒批评起她这个受害者?这叫柿子专挑软的捏,还是不管男人女人都只能欺负女人? 叶雪大为光火,不能说纵欲过度、苟且猥亵,那要怎么讲?红被翻大浪,粗汉提刀袭击小粉菊? 她狠狠的倒抽口气,咬着牙,语带讥讽的道:“终究是小女子被人栽赃陷害,我既不想成为妾室,也不想莫名其妙挨打,如今连自清都是错,还请老太爷教导该怎么做才是应当。” 老学究又不傻,怎听不出她的讽刺,两道白眉瞬间竖起,怒指着她道:“首先,好教养的女子就不该轻易出门,即便出门,也得戴上帷帽,不教男人看见容颜,像姑娘这般,岂不是在告诉满街的男子,姑娘性格轻浮,可以任人挑逗侵犯?姑娘既不自重,岂能要求旁人尊重?如此这般,就算受了点委屈也理所当然。” 炳、哈、哈!这是什么鬼朝代啊,拦人的、猥亵的、说谎的、挑衅的没错,错的竟是她的脸被人看见?她还真不知道古代女子的脸是腌泡菜,得封在陶罐里,不能见天日,她要不要去翻翻历史书,看看回教是不是出自中国古代? 老人的几句话围观百姓觉得有道理,望向叶雪的目光纷纷换了色彩,好像她在转眼间变成人人可以观赏亵玩的青楼名妓。 她没错,却成了众人眼中的罪人,这种说不出口的憋屈感,从小到大叶雪都没尝过,可如今,她终于理解千夫所指是什么感觉。 见老人家替自己说话,小白脸满脸得意,得意的扬起眉毛,说道:“就是这道理,况且爷没有冒犯她,是她想跳上爷的床、想当爷的女人……” 憋着一肚子火气的叶雪推开老人,怒指小白脸。“敢不敢对天睹咒?假使我有一丝想当公子侍妾的念头,便教我五雷轰顶、不得好死!倘若我没讲过这种话,而是公子品行不端、存心诬赖,便教公子头顶长疮、脚底流脓、断子绝孙、死无全尸、挫骨扬灰。” 这话说得太狠也太真,小白脸想到自己会头顶长疮、脚底流脓、断子绝孙、死无全尸、挫骨扬灰,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扬起手,往她脸上打了一巴掌,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难掩错愕,更不敢相信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当众施暴,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肯定会有打抱不平的路人跳出来报警抓人,但是她环视众多旁观者,没有人替她讲话、没有人打抱不平,更狠的是,在他们的议论声中,她听见咎由自取四个字。 天啊!这是什么破烂世界?为什么没有道德是非和正义公理?! 老人横眉竖目,又指着她道:“姑娘可要留点口德,无端口出恶言,报应早晚会落在自己身上,姑娘难道没听过拔舌地狱?” 叶雪真想往他那张老脸扇过去,果然,老而不死是为贼,白白活那么多年,竟连是非曲直、青红皂白都分不清。 这时,一群中年妇人竟也认同老贼的话,一个接一个跳出来发表意见—— “可不是吗?讲话这么狠毒,谁敢结亲家?” “不知道是哪家的父母,会养出这种女儿。” “没家教呐,祖上蒙羞。” “牙尖嘴利,这么恶毒的话也说得出口,也不怕折寿?” 一句句指责、一句句刻薄,人多胆壮,有人打先锋,就有人敢跟着冲。 叶雪明知道不该硬碰硬,却还是忍不住,扬声道:“我不怕折寿,因为我没有说谎,那些睁眼说瞎话、违背道德良知的人才需要害怕!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报应不是不到、只是时候未到!做坏事的人,早晚会在轮回中前进地狱,享受拔舌乐趣!”她的话语狠、声音狠,表情更狠,她上前两大步,吓得包围她的人下意识后退,又道:“我敢赌咒,自己没做错,试问公子敢不敢发誓,自己没说谎?” 小白脸完全不敢看向她,把头偏向一侧,目光闪躲。 她不愿轻易放过他,口气阴森的再道:“公子不敢吗?是怕下地狱,怕因果报应,怕所行所为被记录在天书里,下半辈子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叶雪上前一步、小白脸就退后一步,终于,他再也扛不了这份低气压,不管地上大汉的生死,转身逃跑。 跑了主犯,叶雪猛然转身,面对不讲正义、不管公道,只知男尊女卑、压抑女人的从犯,她面色凛然,寒声道:“这世道,规矩是男人定的,为了男人的利益,便压抑女人的权利,男人眠花宿柳叫做风流,女人多看男人一眼却是下流;男人做错,女人不但要想尽办法粉饰太平,还要指责其他女人,都是女人为祸,才引得男人犯错。男人宠男人,理所当然,最最可恨的是女人还要出头当帮手,这世间,女子的悲剧,就是你们这些女人亲手造就!” 明知道说这些没有半点意义,明知道讲完只会令自己被指责得更凶,但她不管不顾,就是要把道理述说分明,即使心里清楚,这样的举动并不明智。 她的视线扫向每个人,像两道冷光,冻得每个人心中一阵阵寒冷,噤若寒蝉,她这才转身离开。 饼了一会儿,大家纷纷回神,越发觉得没有面子,活了一大把年纪了,竟被个十几岁的小泵娘责备,不敢指着她的鼻子,指着她的背影骂,总可以吧? “哪家的闺女啊,真没规矩!” “她爹娘是白生白教了,养到这种女儿不如一生出来就活活掐死。” “可惜了一张脸,那副性子……” 她们嗓门扯得老大,刻意让叶雪听见,气得她真想回头再骂一顿,但对牛弹琴?对母鸡歌颂海底的美丽?对食人鱼讲述素食有益身心?不必了,他们不值得! 叶雪强忍着火气,越走越快,且不断不断不断在心里诅咒这个大魏王朝。 第二章混世魔王登场(1) 回到家,叶雪从前院快速奔往后头。 从大妹打开大门,临窗读书的叶风就发现她了,见她行色匆匆,二话不说直往后冲,他就知道出事了,于是他连忙放下书册,跟着往后头走去。 她不在屋里,不在花圃旁,也不在厨房,他一路寻到后院,这才发现蹲在鸡圈前、把头埋进膝间的大妹,而且她的肩膀一抖一抖的,似乎正在极力压抑情绪。 叶风见状,马上就知道她在哭,他的心微微抽疼,想来她肯定是委屈到极点了吧。 “阿雪。”他轻声低唤。 听见声音,叶雪连忙吸吸鼻子,用裙子把泪水擦干,抬起头的瞬间扬起一抹笑,飞快起身,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假装开心的道:“哥,你瞧,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第5页 叶风并未接过她手上的纸包,只是定定望她,温柔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她笑得很假,想掩饰、想假装,却没注意到泪痕还挂在脸颊上。 他依旧紧盯着她,声音一沉,又问了一次,“说!发生什么事?” “哥,我看见德王府的迎亲对伍了,人人都在讨论叶家的一百二十八抬嫁妆,好像是皇太后的大手笔呢。我看见小说里面常描写的玉如意了,还有金元宝、银元宝,排了好几箱呢,哇咧,我们那时代的黄金是算盎司的,这里是算两的,看得人心花怒放。”叶雪刻意转移话题,彷佛对古人的嫁妆产生重大兴趣。 “然后呢?”他双手横胸,态度依旧。 大哥眼底写着了然,她心知无法欺敌,二度转移话题,“然后我去给大哥买点心了啊,古代的甜点真是乏善可陈,吃过蛋糕、马卡龙,怎么吞得下桂花糕?唉,可惜我不会做点心,否则就在古代开一间法式甜点店。”她再次把手上的糕点扬了扬。 叶风还是没接手,依旧把她当成解剖台上的大体,每个肌肉纹理,都要看得透彻清楚,他灼灼的目光射向她。“然后呢?”他非要逼出她的真心话。 兄妹俩对视半晌,最后叶雪轻叹了口气,她投降了。“然后我碰到两个无赖和一群白痴……”她说完事情经过,还刻意抬起下巴,笑得张扬。“哥,我大学时期学的防身术真有用,那个壮汉被我膝盖攻击,痛得在地上打滚,小白脸更没用,竟吓出一声冷汗,哈!笑死人了,古代的男人都这么弱鸡啊,几句天打雷劈的鬼话,就把他吓得魂不附体。” 她的得意掩饰不了伤痛,叶风看出端倪,带着浓浓的不舍开口说道:“阿雪,辛苦你了。” 她像个充饱气的气球,一下子被人给戳破,瞬间红了眼眶,泪水差点儿又控制不住,她连忙抬高下巴,把泪水吞回去。 她那副既骄傲又不服输的模样,让叶风看了更是心疼,他轻轻的把妹妹揽进怀里,这是个不适合女强人生存的世界,中国几千年才出了个武则天,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够过得自在惬意。 “哥,我讨厌古代的落后,讨厌古代人的愚蠢封闭,讨厌古代的不文明!” “我懂。” “我讨厌没有弹簧的床铺,讨厌没有磁砖的地板,讨厌没有瓦斯炉、豆浆机、面包机、洗碗机、烘碗机的厨房!” “我懂。”想到母亲和妹妹每次做饭都会把自己搞成一张黑脸,他更是不舍。 “我想要3c产品,想要出门有高铁捷运,我想要坐飞机出国旅行,我好想、好想回到二十一世纪。” “我明白。” “我喜欢大家门关起来,各过各日子的现代,不喜欢人人都可以指着你的鼻子批判,还以为自己是道德维护者的蠢古代;我喜欢男女平等、自由民主的现代,讨厌男尊女卑的白痴古代;我喜欢女人可以选总统、当大官的现代,不喜欢女人只能烧饭洗衣、绣花嫁人的古代。”爆炸了!叶雪连日来的委屈,在这一刻倾泄而出。 叶风紧蹙双眉,轻拍她的背给予安慰。他这个大妹何等倔强,再苦也只往肚里吞,想来这次是真的实在太委屈,才会忍不住吧。 他很清楚,大妹比谁都明白,他们回不去现代了,祖母给母亲的玉镯消失,祖先说的灭族之祸、拯救家族血脉于危厄,指的就是把他们迁移到古代,延续生存。 饼了好半晌,等终于哭够了,叶雪退离大哥的怀抱,仰起头,虽然双眼仍红肿,眼底还带着红丝和泪光,但她已经展开骄傲的笑容。“不过大哥别担心,从现在起,我会努力地、拚命地,想尽办法在这个诡异的古代活下去。” “我相信你。” “我可以打造一个金钱王国,在这里当第二个比尔盖兹。” “你一定可以做得到。” “对,我可以!”叶雪调皮地朝大哥一眨眼,却没料到力气没控制好,一下子把眼泪给眨了下来。 她的泪水让叶风更心酸,想当女强人、不服输的叶雪,要怎么样融入这个处处是规矩的世界? 倔强的女人最吃亏,可她宁愿吃亏,也不愿意示弱,在这个女人只能扮演弱者的世界,她该怎么办? 躲在墙头上,隐蔽处的男人,视线不曾离开过叶雪,看她明明想哭,却仰高下巴,骄傲地不示弱,一双眼睛晶亮晶亮,下唇咬得死紧,那模样,真教人动心。 事实上,从第一眼看见她,他便看呆了,心就卜通卜通跳得很厉害,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彷佛是……熟悉?喜欢?热切? 不知道,他说不清楚在胸膛里撞来撞去的那股力量是什么,就像不明白定力好到连师父都夸奖的他,为什么好几次控制不住自己。 他真真没见过这样的女人啊! 女人不应该是弱柳扶风、娇怜羞怯,三分委屈要装出九分柔弱、博人同情的吗?哪有她这样的,分明被欺凌羞辱、被一堆人强压着低头,还非要讲出一番大道理,说得人人没脸,换来更多不堪言语,硬是不服输的? 她倨傲的模样,呛得他的心乱七八糟的,像吞下什么大力丸似的,整个人莫名地兴奋激昂。 天底下哪有这么、这么……这么美、这么可爱、这么傲、这么……让人喘不过气的女人?实在是太太太……他无法确切形容,只晓得目光就是无法离不开她。 从舞灵撞她一下之后,他就开始跟在叶雪身后。 他不确定舞灵只是声东击西,还是真把东西往她身上藏?但他强烈直觉应该跟上她,于是他跟着她往回家的路上走,于是看见她被无赖欺凌、被百姓交相指责,还有她与哥哥交谈的这一幕。 他有太多的不理解,他不懂什么叫做3c高铁捷运,听不懂自由民主与比尔盖兹,不过有一句话他听得懂,她说这里是蠢古代,换句话话……她是子孙辈的未来人? 匪夷所思,根本不可能!但念头转过,心又乱七八糟跳动。 明明没有这种事,明明认定几百年后的子孙不会跑到这个世间,然而一点模模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突然钻进脑子里,他…… 谁说不可能! 一个清晰的句子从脑子深处钻出来,吓他一大跳,还以为身边有人说话,他飞快转头望向四周,没人啊! 谁说不可能! 声音再度窜出来。 他在心里无声抗议,本来就不可能,古代、现代?他明明还活着,怎会变成古代人? 问题是叶雪和她哥哥根本不知道有人在偷听,干么编出一堆没人听得懂的谎话?何况他们理所当然的态度,表示那些东西确实存在? 那么他真的是古人,她真的住在二十一世纪,她讨厌穿越,可是穿越却把她弄到这里?脑子快炸开了! 一堆问号,问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明白二十一世纪是什么东西,不晓得穿越是什么鬼,不懂自己为什么心慌。 不可能与可能在他心底不断交错,明明听不懂的3c产品和高铁捷运,不知道为什么,迅速在他脑海里建立起形象。 莫名其妙地,他相信她的话、认同她的话、喜欢她的话,他认为她讲的每一句,都是再真实不过。 他疯了!并且疯得厉害。 他不懂自己为什么发慌,更不知道要如何解除恐慌,只晓得自己必须要、必须要……对,必须要找点事来做! 没错,做一点事,就不会被满脑子的问号和莫名其妙给困扰,可是要做什么好呢? 第6页 有了!罢刚欺负她的那个男人,他是钱家的独苗儿钱天佑,就拿他来平复自己紊乱的心吧! “三少爷回府!”看门的小厮扬声一喊,立刻有人往里头回报。 “三少爷回来了?太好了,紫儿、瑄儿,你们快去禀报夫人和老夫人,我到知礼院让人先备下物什,三少爷回来肯定又饿又累。”府里的管事嬷嬷飞快支使身边的丫鬟,自己则快步往知礼院走去。 这里是萧府,萧家老爷是制香卖香起的家,生意做得相当大,这些年分号开遍大魏上下,萧家的下一个目标是成为皇商,专制独门香供宫里使用。 凝香院的佟老板是个可敬对手,这些年,佟家家族中人才辈出,新一代分工合作,有人擅长营商、有人擅长制香,每年产出的香品颇受宫中娘娘喜爱。 每回想到凝香院,萧老爷便忍不住心头难受,他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均为正室所出,却只有一个儿子肯继承衣钵。 老大萧易唐好读书,不喜经商,对制香更是无半点兴趣,早些年,萧老爷不但不反对长子走仕途,还颇多鼓励,行商的家族多少希望朝中有人,可以提携自家生意,只是萧易唐运气不好,考中举人之后,就没再进一步了。 老二萧易湟倒是个能干的,果断精明,遇事沉稳,从小苞在萧老爷身边学做生意,十几年的历练下来,倒是个可以支撑大局的。 问题是,就这么一个儿子,独木难撑天呐。 最后来说说这个萧家老三萧易礼,他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 一则因为萧易礼出生的时候困难,差点儿没活下来,他娘心疼他身子骨弱,舍不得逼迫,打小便一味地宠溺疼惜,渐渐地,宠得他天不怕、地不怕。 二来他是最小的孙子,又长得一副好模样,祖母从小带在身边养,爱读书就请秀才进府、想学琴就请名师教导、想学画画就请画师,到最后又疯上武艺……十八般武艺,他大概都学齐全了。 萧易礼虽是个聪明娃儿,可样样精通却也样样稀松,表面上看着有几分模样,但事实上就是个半吊子,再加上耐心不足,三两下就觉厌腻,到最后能坚持下来的只有武功。 等萧易礼十五岁上下,萧老爷见萧易礼成天鬼混,着实不象样儿,便逼着他到铺子里帮忙,可他那性子怎么捺得住?才几天功夫,就把铺子上下搞得鸡飞狗跳,掌柜、伙计集体闹请辞。 萧老爷气急败坏,命下人拿住他打板子。 但萧易礼习武多年,没学会什么了不起的功夫,倒是一身的皮粗肉厚,不怕打、不怕揍,一面挨打还能一面与老爹讨价还价,气得萧老爷仰倒。 萧夫人见儿子这副样儿,便与婆婆合计,得找个人来管束,于是给他相中一个汪家姑娘,满心盼着这混世魔王娶了媳妇之后,心能定下来。 可萧易礼听说自己要娶媳妇,非要亲眼见过汪姑娘后才肯允下婚事,萧夫人拗不过他,竟真的顺他的心思,安排一次不期而遇,还以为见过人家姑娘之后,这小子就能消停,没想到混世魔王真混帐,居然说话不算话,见过人家姑娘后回府竟大闹特闹,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汪姑娘进门。 萧老爷怎能由着他任性?商人最重信用,两家庚帖已经交换,连成亲的日子都定下,岂能反悔? 萧夫人好言问他为何不娶,他居然没天没理地回答—— 我才不要娶根大木头当媳妇,光想一辈子得对着木头过活,心里就憋闷! 听听,他说的这是什么话?汪姑娘又不是青楼女子,还能与你谈笑风生? 萧老爷忍无可忍,狠狠揍他一顿。 萧易礼一边挨打,一边大喊,“如果非要我娶江姑娘,我就离家出走!” 萧老爷气怒的咆哮道:“真敢离家出走,我这当老子的佩服你!我不信没银子,你能在外头过多久!” 萧易礼也不客气的顶嘴道:“我有哥儿们、有好朋友,我不怕饿死。” “你那些狐群狗党算什么东西,他们只有吃你的分儿!” “你不认识他们,凭什么恶言批评!” “凭我的眼光、凭我的阅历,凭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你是个废物,你的朋友是一堆废物,没有萧家撑着你,给你吃的喝的,你比路边乞丐还不如!” 这话太伤人,萧易礼第一次被这么重的话轰上,气得什么都顾不得,怒吼道:“既然我是废物,我走就是!” “你敢走出萧家大门,就永远别回来!”说完,萧老爷让下人把大门敞开,双手横胸,看好戏似的看着儿子。 没想到他真的走了,而且这一走,就是五年。 直到去年,萧易礼才回到萧府。 二十岁的他,长大了,壮了、黑了,人也被磨练了,看得出来许多棱棱角角磨去不少,足见这些年在外头吃过不少苦头,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副混世魔王的性子,他想怎样便怎样,谁也拿他无可奈何。 当年萧老爷放话,说断绝父子关系,最终拗不过自家母亲和娘子,心底再不满,还是乖乖让儿子进萧家人门,只是身段放不下,萧易礼回家两个多月,萧老爷半句话不同儿子说。 没想到一个月前,儿子又莫名其妙失踪,这下子,母亲责备、妻子唉声叹气,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萧老爷。 他冤呐! 天底下哪个当儿子的不听老爹的话?哪个当爹的像他这么憋屈? 分明是儿子做错、儿子不孝,可是打不能打、骂不能骂,他也不过冷了儿子几天,人家竟甩脸子又离家。 天道呐!伦理呐!这些东西进了萧家大院,全成个屁! 这个月里,谁心里都不好受,尤其是萧老夫人,她为此吃不下饭,慌得萧老爷跪在母亲面前,哀求她保重身子,还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会把儿子给寻回来。 这会儿,萧易礼回来了,府里上下动静还能小? “三少爷回来真好!老夫人见三少爷离家,急得吃不下、睡不好,人都瘦下一圈。” “可不是吗?夫人都急得病了,天天熬药针灸,三少爷,往后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尽避告诉老夫人,有老夫人作主,委屈不了您,您别再一个不如意,就往外头跑。” “三少爷……” 一人一句三少爷,人人都存了满肚子话想规劝他。 萧易礼知道他们好心,只不过心里正烦着呢,他们再轮番演一出,脸色哪能好得了。 心烦?为啥?还不是钱家那个小白脸,他都找好借口要上门揍人,却碰上他家办丧事,他的亲娘病死啦。 钱家正房老婆一个,姨娘十二个,钱老爷十三个婆娘统共就生了这么个儿子,其它的,没了。 因此姨娘架子大得很,连正宫都被她给踩得不敢喘大气,许是大老婆忍过几十年再也忍不下,于是下黑手,把人给害死。 现在钱府乱成一锅粥,害得萧易礼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心里头那股莫名其妙的烦躁感蠢蠢欲动。 第二章混世魔王登场(2) 他正要挥手叫这群人闭嘴,没想到有人比他更快,一道软绵绵的声音传来,让他的手定在半空中。 “礼哥哥,你回来了!” 这道软软甜甜的声音出自叶霓,他的青、梅、竹、马。 倏地,萧易礼一阵头皮发麻,全身发痒。 话说这萧家和叶家相识,可是有典故的。 萧老夫人和叶老夫人是闺中密友,两人本是世家子女,成亲前经常在一块儿谈心,后来萧老夫人娘家家道中落,叶老夫人却不嫌贫爱富,还是与萧老夫人深交。 第7页 之后两人各自成亲,萧老夫人嫁给府中营商的萧家,叶老夫人嫁给七品县太爷,官不大却也是官家,士农工商,士为首,商为末,照理说身分不同,不该相往来,但两个女子感情深厚,始终没断过交情。 萧易礼比叶霓大六岁,压根儿玩不在一起,可不知怎地,叶霓就是喜欢缠着他,每次只要一到萧府,就到处找礼哥哥。 萧夫人见状,玩笑道:“不如给他们结个女圭女圭亲。” 萧夫人此话一出,只见叶夫人露出一副讽笑表情,她立时明白自己讲错话了,叶家在上,萧家在下,若不是情非得已,好人家的女儿岂肯下嫁?所以此事就此打住。 但叶霓却口口声声表示要当礼哥哥的新娘,还非逼得萧易礼点头应下。 叶老夫人见状问:“霓儿真那么喜欢礼哥哥?” 叶霓想也不想就用力点头,那可爱娇俏的模样,让萧夫人、萧老夫人忍不住呵呵笑不停。 萧老夫人笑咪咪问道:“霓儿长大以后,如果还想嫁给礼哥哥,就让礼哥哥娶霓儿,行不?” 叶霓扬眉开心的大声回道:“行!”说完,她跑到萧易礼身边,小小的胳臂牢牢抱住他,深怕他被人抢走似的。 这举动又惹得一屋子人笑不停,唯有叶夫人脸色难看。 后来,萧家老大考上举子,萧老爷进取,把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反观叶家,叶老爷虽然是个官,可那点儿俸禄想养活一家十余口,着实辛苦,相较两家人吃的喝的用的住的,叶家处处比不上萧家,叶夫人结亲的心思这才活络起来。 “礼哥哥,我喊你呢,怎不搭理人?”叶霓上前跑几步,冲着他盈盈笑望着。 自他去年返家后,叶霓便时不时与母亲上萧府拜访,心里在想什么,人人明白,只不过叶夫人不把话捅破,谁也不敢明讲。 好歹叶府是官家,萧夫人再喜欢叶霓,也不好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总要叶家有意愿,叶夫人点了头,萧家才敢把事情往下接。 萧易礼蹙眉,问道:“你怎么在这里?你家里不是在办喜事?” 不提没事,讲到这个,叶霓就怒发冲冠。 今天是庶姊叶霜嫁给德王世子的大日子,德王世子耶,小庶女凭什么嫁得这么好,更何况是由皇太后下旨赐婚,这让她情何以堪,她才是叶府的嫡女啊! 她和姊姊叶云躲在门后,想偷瞧世子爷几眼,这一看,心都碎了。 天底下哪还有这么风流俊俏、英俊卓尔的男子?这么好的男人,却让叶霜那个贱人捡了个大便宜,着实可恨! 她吵着娘,想进王府当世子侧妃,娘却这么说—— 萧家大郎是个长进的,早晚会考上科举,有钱能使鬼推磨,到时萧家大郎的官运肯定不比你们爹爹差,萧家二郎挣银子的能耐强,家里金银元宝堆得满山满谷,往后萧家有钱有势,还能亏了萧三郎? 这么一合计,便领她上萧家大门。 望着萧三郎不耐烦的模样,叶霓也不开心,当她爱来啊,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德性,他连德王世子一撮头发都比不上!只不过…… 看着萧府的雕梁画栋、富丽堂皇,她爹虽然是个官儿,虽然仗着叶霜出嫁、升上五品,但家里的吃穿用度,哪点比得上萧家? 方才萧夫人用来待客的茶叶,可是叶府尝不到的好货,更别说匣子里精致的点心,那是天香楼特制的,一匣子至少要五两银子呢,他们家就算过年,也舍不得置办。 娘常在她面前抱怨,当年姊妹们都羡慕她嫁进官家,如今方才明白,伴君如伴虎,当官的哪天惹恼皇帝老子,可是满门抄斩的事,再说每个月领的那点子俸禄,甭说让妻子小饼好日子,就是想买几套光鲜亮丽的衣裳都难。 她几度琢磨后,同意娘的意思。 于是叶霓强抑下不满,堆起笑,柔声道:“可不是吗?家里忙完,娘就带我上门拜访萧婶婶,礼哥哥,你去了哪儿?霓儿想你了……” 想他?忍不住一阵哆嗦,头皮迅速发麻,萧易礼没好气的回道:“我刚回来,先去向长辈请安,叶妹妹自便。”说完,像见鬼似的,他转身狂奔。 他走得飞快,叶霓追了几步,没追上,气得一跺脚,恨恨瞪着他的背影,噘起红红的可爱小嘴,悄声埋怨,“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本姑娘瞧得上眼,该感激涕零!”她拽紧手中帕子、绞得死紧,她不信,凭叶府女儿的好名声,还拿不下这个浪荡子。“萧易礼,你给我等着!” 萧易礼没去见母亲,而是直奔萧老夫人的院子。 早有人报讯了,一看见三少爷进院子,几个丫鬟飞快上前,簇拥而行,一个个乐呵呵的,像拾到了银锭子似的。 “三少爷,您可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老夫人可真要望眼欲穿。” “往后三少爷想去哪儿,没人拿链子给您锁上,可好歹告诉老夫人一声啊,免得老夫人心急,直担心三少爷这一去又是五年。” 吱吱喳喳间,丫鬟们已经领着萧易礼进门,萧老夫人看见小孙子,高兴得杯子随手往旁边几上一放,就迎上前来。 她满脸的激动,满眼的心疼,带着些许委屈说道:“阿礼啊,你不声不响的,去了哪儿?就没想过女乃女乃会担心吗?” “女乃女乃瘦了,我不在家,您就不乖乖吃饭吗?您是故意要让我心疼吗?”萧易礼双手环胸,浓眉蹙起,上下打量女乃女乃,一脸的不高兴。 萧老夫人就吃这一套,她连忙拉起笑容,说道:“行了行了,别唠叨女乃女乃,快过来让女乃女乃看看,有没有好好的。”伸开手,她把小孙子前后转两圈,上上下下盯个遍,才道:“我骂过你爹了,这回他要是敢再给你摆脸色看,你照旧转头就走,不过……得把女乃女乃捎带上,咱们祖孙一起离开,免得碍他的眼儿。” 他呵呵一笑,女乃女乃错怪人啦,他才不是因为老爹脾气差、摆臭脸,才离家出走,而是临时接了个差事,帮凌大哥跑一趟岭南,事出紧急,他来不及安排,连家里都没时间好好交代一番。 “行!就是这话儿,女乃女乃,回头我给您买个大宅子,要是爹再挑刺儿,咱们一起离家出走。”萧易礼揽着女乃女乃的肩膀,一边说,一边走到桌旁坐下。 几个丫鬟听见三少爷的话,忍不住翻白眼,三少爷真真是被老夫人给宠坏了,哪能在背后挑剔长辈,还鼓吹老夫人离家?孝道呢、伦理呢,怎么萧家后院不奉行这一套? “去见过你娘了吗?她和女乃女乃一样,一颗心悬着,成天喊头痛。”老夫人笑咪咪的问。 “娘那里有客人,晚点再过去。” “是了,猜猜,哪个客人?” 萧易礼意兴阑珊,不想回答。 老夫人不介意,堆起满脸笑意。“女乃女乃同你说,阿礼有大便宜可占啦。” “哪来的便宜?” “叶夫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女乃女乃和叶老夫人虽然交好,常拿你和霓儿说笑,却不敢妄想娶叶家嫡女进门,没想到叶夫人竟转了性子,有意把霓儿嫁给你,官家嫡女呐,这岂不是捡了个大便宜。” “那个叶霓我可看不上眼。”他实话实说。 “又看不上眼?当初你嫌汪家姑娘像根木头,比起汪姑娘,霓儿性子活泼得多,何况小时候你们常玩在一块儿,感情不差。” 玩在一起?是被缠得无法月兑身吧!一想到叶霓,萧易礼的眉头锁得老紧,受不了的感觉油然而升。 “女乃女乃可是认真替你相看过的,那丫头有问有答,落落大方又俏皮可爱,更别说还是个大美人呢,眉娇眼俏、五官明媚,女乃女乃实话说,她长得比你大嫂、二嫂都好。” 第8页 “女乃女乃就甭替我操心了,我现在忙着呢,哪有时间相看亲事。” “胡扯!你有什么好忙的?女乃女乃虽舍不得说你,可你爹没错呐,都二十一岁了,再不好好找点事情做,难不成要一辈子闲晃?阿礼乖,听女乃女乃的话,早点把霓儿娶进门,再到萧家铺子里找点事儿做,然后安安心心给女乃女乃生个曾孙子。” “亲事别急,待忙过今年,阿礼定会找个好媳妇回来孝敬女乃女乃。” “你别哄女乃女乃了,女乃女乃人是老了,脑子可还没坏,旁的事儿女乃女乃都可以依着你,可和叶府这门亲事,女乃女乃不准你说不,不提女乃女乃和叶老夫人的交情,光霓儿这孩子,女乃女乃就挺喜欢的。听女乃女乃这一回,成亲之后,你想做什么,女乃女乃都不说话,行不?” “女乃女乃……”萧易礼拽起女乃女乃的手臂摇着。 “去去去!多大的人儿了,还跟女乃女乃撒娇,去你娘那里,顺道和叶夫人打声招呼。先说好,今儿个不准出门,得陪家人吃顿饭。” 老人家真要拗起来,就连他也没辙,他不甘不愿地叹口气,顺着女乃女乃的意思移步。 掌心上的玉佩雕成一条龙,很粗糙,这位雕工的艺术天分显然不足,只不过,这玉佩是什么时候跑进自己衣兜里的? 叶雪想不起来,失忆是穿越的后遗症吗?不对,那是借口不是后遗症,所以如果她付钱买过这种东西,没道理会忘记,那么…… 她再一次把早上起床到出门,每件碰过的事情认真想一遍。 不可能是小白脸神不知鬼不觉放进来的,如果他的武功有这么高强,哪会害怕她的膝盖强攻式?所以是……是她!那个女扮男装的小泵娘,有可能,她重重撞了自己一下! 如果是她,又是为什么?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坏人追她、企图夺宝,于是她使出金蝉月兑壳计?如果是这样子,坏人们会不会眼睛利,一眼发现小泵娘把玉佩放到她身上? 一块烂玉怎会变成人人想要抢夺的宝物?莫非里面有什么机关?藏宝图?武功秘笈?吸星大法入门?冷兵器转运站地形图? 天呐,难怪那时候她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跟踪自己,要不她怎会心不在焉撞上小白脸,以至于惹来非议,所以…… 叶大雪,你完蛋了! 记不记得林平之他爹收藏了辟邪剑谱,以至于全家死于非命,善良的独生子因仇恨而变态,举剑自宫? 不要!她不要因为一块雕工粗糙的烂玉佩,把他们全家的穿越人生弄成烧杀掳掠、腥风血雨,虽然她讨厌穿越,但她还是想要平平安安活着,安安稳稳过完一生。 猛然跳起,叶雪飞快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帕子,将玉佩包起来。 她下定决心了,不管任何人出现,都不让玉佩现世,她要一路否认到底,坚决表示自己从没见过什么鬼玉佩,即便是原主出现,她也要把谎话演得比事实还逼真。 没错,就是这样! 有机会的话还要引导对方往错误方向推测,推测玉佩是在她和小白脸对垒时掉的,那么她没见过地图、没有私藏玉佩,整件事,与她无关。 很好,这么办,但是……她低头看着包裹住的玉佩,这东西是祸不是福,得尽快将之消灭。 她走到后院,想挖洞埋了,想想又觉得不妥,万一下大雨,泥土被冲开被人发现怎么办? 她又走回房间,仰头望向屋梁,不妥,万一碰到梁上君子,东西有藏跟没藏还不是一样? 她东看看、西瞧瞧,摇头点头又摇头点头,灵活的目光在屋里上下左右扫视。 最后叶雪爬到床底下,取下腰间系带,把玉佩绑在靠墙处的床柱上,她还特地将带子多绕了几圈,把玉佩死死固定住,确定不会掉下来之后,才爬出床底。 她才刚称赞完自己的聪明才智,就听到老妈扬声呼唤—— “阿雪,快来帮忙!” 叶雪赶紧把手脸洗干净,快步来到前厅,看见父母正领着两名工匠搬桌椅。 和一般私塾随便找些桌椅给学生上课不同,父母相当认真,他们依照现代教室,订制各种不同高度的桌椅、书柜和教学用品,并钉出一整片的软木墙来当黑板,又画了图,让打铁匠打造图钉。 他们把主卧搬到后排屋子,连叶家祖先牌位也请到后面,将前排九间屋子全空出来,改造成三间教室、图书馆、体能游戏室、餐厅和午休卧房,整理得干净整齐,完全展现他们把未来教育理念在人魏王朝落实的强烈企图心。 望着父母忙碌的身影,叶雪微笑,她相信父母一定会成功的。 她接过母亲手上的作业簿。父母办到了,他们找人印出教科书及许多大小不同格子的作业簿,这在这时代,算得上创举。 可惜这年代不注重智慧财产权,父母编的课本一下子就让老板盗用,否则定能大赚一笔。 “妈,我画了几张招生海报,什么时候张贴?” 叶雪一提起这件事,母女俩同时想起他们家的叶小霜,她念商品设计,旁的功夫不提,画图是绝绝对对的第一名。 叶母苦笑道:“要是小霜在就好了。” “妈,我觉得小霜也穿越了,她正在某一处等我们去找她。” “嗯,我相信,你们姊妹一直有心电感应。” “是啊!” 母亲把叶雪的散发顺到耳后,不舍的道:“如果丢掉的是你,我比较不担心,你聪明又能干,一个人在外头肯定不吃亏,不像小霜,傻傻笨笨的,只有让人欺负的分。” “谁说的,小霜那张谄媚嘴,死的会被她说活,放心,她不会吃亏的。” “也是。”叶母点头。 “妈,你买了白纸吗?我想再多写几本故事书。” 她的故事一抓一大把,小时候听的、看的不算,光她在床边为小霜编过的故事就满坑满谷,既然教科书送出去会被人偷印,那她就一本一本编写故事书。 想看她的故事?对不起,只有本学堂有,别无分号,想看?行!到这里来缴费上学! “有,在马车上,我去拿下来。” “我去拿就好。”叶雪把手中的作业簿放到架子上,便走了出去。 她现在是大闲人,人人都有事情做,唯有她,除了写写故事书之外,没别的事好忙,如果大魏朝有股票可以炒,不知道该有多好,唉…… 第三章办法是人想出来的(1) 萧易礼觉得厌烦极了! 叶霓频频上萧家拜访,爹娘又不断暗示,让他有机会多亲近亲近叶霓。 见鬼,谁要亲近她?任性、骄纵、装可怜,一言不合就掉眼泪想博取同情,和这种女人多相处一刻,他会忍不住想动手。 女人的眼泪都那么廉价吗?可是叶雪…… 两人都姓叶,名字上半头还长得一模一样,硬要说是姊妹也不会觉得奇怪,但两个女人的性格,天差地别。 不行不行,叶霓再多上几次萧府,他就得准备再次逃家了,要不是凌大哥、康二哥非要他留在京城办事,他还真想一走了之。 萧易礼抬起手,用力在脑袋旁挥几下,好像只要这么做,真能把恼人的叶霓给挥掉似的,挥挥挥挥,他的手快速摆动。 咦?好像真的管用,叶霓被挥掉了,但是取而代之的,是满肚子委屈还强装没事的叶雪。 叶雪啊…… 十二天了,他每天晚上都跑去趴在人家的屋顶上偷窥、窃听。 每个晚上,叶雪不是对着一堆纸涂涂写写,就是和父母兄长说话。 她写字时,他不敢靠得太近,不知道她在写些什么,只是看着她专注的表情,他……脸上赛地浮起热气。 第9页 他总是一不小心就看傻了,烛光下的叶雪,专注、美丽、出尘、自信,让他百看不厌,深深着迷。 他调查清楚了,叶雪、叶霓,虽然都姓叶,却是半点亲戚关系不沾。 叶雪的哥哥叫做叶风,祖父曾经是太医院的太医,很有些本事,祖父的医术似乎传给叶风,两天前,叶风被保安堂聘为坐堂大夫。 叶雪的父亲考中过秀才,但多年来一直未再进一步,家里守着几片薄田过日子,不富却也饿不着。 但最近叶家似乎有意思办学堂,经常进出书铺子,印不少书册。 铺子老板说,叶家印的书挺有意思的,便给打了折扣,往后铺子也打算印叶家的书来卖。 萧易礼觉得叶家被坑,要是让他出面谈,什么打折扣?还得老板交出银子,开玩笑,要是卖得好,老板可是能大捞一票的,可惜他和叶家不熟,不能出头帮这个忙。 叶雪的娘也是读书识字的,那些书有一半是叶大娘编纂出来,不过她最厉害的是一手好厨艺,几次遇到叶家开饭时辰,他躺在屋顶上,光是闻着那股香气,口水就流个不停。 至于叶雪,有点惨,打小订下的女圭女圭亲,竟被莫名其妙退掉。 叶家是宽厚人家,退亲便退亲,没找对方麻烦,怪的是,退亲也有一段时日,竟不见叶家急着给叶雪寻亲事。 不光她,叶风也二十岁了,但叶家似乎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事没啥在意,否则叶家日子过得虽不宽裕,却也没有穷到连亲事都说不起。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家子的对话,着实太吸引人、太教人感兴趣! 如果他的假设成立,如果叶家四口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如果他们真的来自几百年后,那么他们对于亲事的看法和这里的人不一样,也就能够理解。 如果他们是灵魂附体,附在原本的叶家四口身上,那么调查出来的消息,也能够符合。 只不过,他们说的不是灵魂附体,而是穿越?穿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些年,萧易礼东奔西跑,曾经见过无法理解的现象,也碰过千奇百怪的事,好几次差点儿没命,阅历丰富的他,对新奇难解的事,很能够接受,所以他同意叶家人说的,并试着理解穿越这件事。 不管是叶雪口里的飞机捷运,叶风经常提及的教授、医院,叶大叔老爱说的物理现象,以及叶家夫人整治出来的麦当劳……这一切的一切,对他都具有莫大的吸引力,吸引他夜探叶府,吸引他偷听这一家人的对话,自得其乐。 想起叶家,萧易礼的手指头又在桌面上跳舞,心情跟着雀跃起来,那种莫名其妙的幸福感,常常让他无法自抑。 拿起桌上杯盏,喝光里面的茶水,他吐口气,凌大哥和康二哥怎么还没到? 坐在二楼雅房里,他打开窗子往下探看。 楼下一堆色迷迷的男人抱着美人儿喝酒、吃豆腐,哈哈大笑,哼!做这种事不无聊吗? 真搞不懂,抱着女人东模模、西模模有什么好玩的,与其在女人身子上下其手,倒不如去找个男人打上一场。 这里是“金玉满堂”,康二哥开的青楼。 康二哥就是卫昀康,德王府世子,至于凌大哥,则是魏子凌,当今皇上的三皇子。 当年义结金兰纯属意外,萧易礼根本没想到自己会结识这两号大人物。 不过是离家出走、穷极无聊,不过是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东走西逛,却意外发现有几名黑衣人围攻魏子凌、卫昀康。 以少打多,违反江湖道义,这种事定要帮上一把的啊。 谁知道这一帮,帮出两肋插刀的义气,后来三人又陆续相约,做了几件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一来二回的,交情就这么建立起来。 说到底,这两个哥哥都是心机深沉的,结识五年,他陪他们上山下海,好事坏事全做尽,直到去年,他才晓得两人的真实身分。 看官们你们模模良心,这两人可不可恶? 萧易礼火大,想和他们绝交,可两人只轻飘飘的这么说—— 不让你知道我们的身分是为你好,知道越多越危险。 他是那种会害怕危险的人吗?屁!火里水里都不怕了,区区危险算什么! 但说过了,两个哥哥心机深沉得很,再丢几句话就把他弄得服服贴贴。 谁让这些年,两个哥哥对他好过了头,让他吃香喝辣不说,他身上的银子怎么都花不完,还靠交情,给他请来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五绝老人给他当师父。 五绝是哪五绝?功夫绝、学问绝、营商绝、医术绝、琴艺绝。 后四样他不感兴趣,是被逼着学的,但最令人生气的是什么,知道吗?是他在当了五年徒弟后,才晓得自己和凌大哥、康二哥是同门师兄弟! 饼不过分?过不过分?!你们说说,评评理儿! 离题了,萧易礼要说的重点是,跟在师父身边,他这才明白天地有多宽、世界有多大,在外独自生活五年,他磨出见识、熬出阅历,与其说替凌大哥、康二哥办事,倒不如说是让他开创了新视野。 他才明白自己那些年过得多混帐,浑浑噩噩的浪费生命。 提到那两位哥哥,唉……不容易呐。 康二哥被继母压着、父亲贬着,空有一身好本领,却为着保全自己,不得不任由人搓圆捏扁。 凌大哥也难,当下朝堂由皇后娘娘的娘家左氏把持,在后宫,有皇后、太子压着,在外头,有左氏虎视眈眈。 和这样的家人一起生活,真是吓人。 比较起哥哥们,他能在萧家长大,实在太好。 他从小就混帐,把爹爹气得脑门冒火,还舍不得狠揍他,女乃女乃疼、娘亲爱,离家几年回到家里,连句人声责备都没有,只心急着把好的捧到他跟前,深怕他饿着累着,这样的家人才叫家人! 康二哥常对他说—— 对付敌人,傻瓜才明枪实刀对着干,真有本事的,会让敌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着了道儿,一旦发觉,已身陷万丈深渊。 这就是他的康二哥,所有人都觉得他是纨裤时,他已经开了大魏朝最赚银子的青楼和赌坊,因为凌大哥要做大事,想做大事就得有银子使。 这些年他跟着凌大哥、康二哥,一边做事、一边学,学着他们那套暗活儿,虽学不到精,但学得一点儿皮毛,就够他跷脚捻胡须,口袋油水装不下。 因此明面上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懒家伙,可暗地里,他也有自己的铺子营生。 当然啦,比起康二哥,是小巫见大巫,但同爹和二哥的香料铺子相较,那简直是……嘿嘿嘿,骄傲的咧! 所以每次他家老爹一副“你有什么事可忙”的目光丢过来时,他就忍不住暗自得意。 凌大哥也老是同他说教—— 阿礼,好好念点书,把朝堂局势看得更透彻明白些,往后你和二弟得帮大哥把朝堂撑起来。 这话说得他心顺气爽,谁料得到,混世魔王萧三郎也有出头的一天。 突然两下轻敲门板的声响,打断了萧易礼的思绪,随即一名黑衣隐卫闪身进屋,递上一封书信,并道:“三皇子被盯得紧、出不来,世子爷让属下给萧爷送信。” 他点点头,当着隐卫的面打开信。 上个月他去了一趟岭南,因大哥、二哥得到消息,左相把五十万两纹银以及京城布兵图送往岭南。 左氏为何甘冒奇险,长路迢迢把财富和重要的布兵图送往岭南? 这些年镇守岭南的左传中不断招兵买马,在短短三年内,足足招收兵丁五万名,国家没有战争,要这么多士兵做什么? 第10页 有点脑袋的都猜得出,这是为逼宫做准备! 倘若太子坐上龙椅,朝堂便顺理成章掌控在左氏手里,倘若失败,还可退兵岭南,占地为王,自立小柄。 只是他们不确定,左相会把它们交给侄子左传中或庶子左筠中。 两人都在岭南,却是一东、一西,倘若判断错误,追不回银两是小事,夺不回布兵图才是大事。 丢掉布兵图,京城驻军势必挪动,左氏在京里的人不少,要是皇上更动驻军,岂不是在提醒左氏危机将至? 所幸萧易礼下对了注。 东西运到岭南后,左传中便挑选一块风水宝地,将金银财宝藏起,绘藏宝图,并将藏宝的兵丁灭口,五十人,一个不留。 他在岭南埋伏大半个月,确定军营上下只有左传中知道藏宝地点,于是他想尽办法,企图盗取藏宝图和布兵图。 两样东西分藏在不同地方,布兵图到手后,他转头去寻藏宝图,却不料被舞灵横插一脚,抢先一步盗走藏宝图。 亡羊补牢,他只好下黑手,一夜之间结束左传中和几员大将的性命,之后一路追着舞灵回到京城。 谁知那可恶的丫头,趁着康二哥迎亲,混在看热闹的百姓中,将那藏宝图……他不确定藏宝图有没有在叶雪身上,但他的人逮着舞灵了,当时,她身上找不到藏宝图。 康二哥的信,先是安慰他,让他别对那五十万两银子耿耿于怀,重要的是布兵图,左传中一死,那笔钱落不到左氏口袋里,想翻云覆雨,还得掂掂分量,接着又说前几天左传中和几员人将的死讯从岭南传回京城,左相气病了,却遍寻不着暗中与左家作对之人。 拿起火折子,燃起桌上烛火,萧易礼把信烧成灰烬,对隐卫说:“回去告诉你家主子,就说我省得了。” “是,萧爷。”话说完,隐卫顿时消失。 萧易礼吹灭烛火,心里却自有主意,他微微勾起嘴角,他非得把这笔钱给挖出来。 萧易礼眼睛瞠大,突然定在路中央,整个人动弹不得,他紧紧盯着前方的女子,手足无措。 是叶雪,她穿着男装,走在叶风身旁,她不是那种艳丽型或楚楚可怜的女子,穿起男装来,竞有几分英气。 她在每个摊子前面都停下来,把东西一件件拿起来看一看,再放下。 她看得很认真,约莫是难得出门,所以笑容挂在脸上,开心可见。 她对每样东西都很感兴趣,每样都模模看看,在她眼里,这些大概都是古董吧!她不断对着身旁的叶风吱吱喳喳说个没完,娇俏的模样,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看着她的表情,萧易礼心跳如擂鼓,说不出的激动在骨子里叫着跳着,逼着他冲出来似的。 他想上前跟她打声招呼,但是不行,她不知道他是谁,这么做说不定会吓到她,又说不定她会把他当成钱天佑那种登徒子,所以,他应该躲起来,不应该出现她面前。 没错,忍一忍,再过几天,他就会想到办法光明正大的走到她面前。 他心里这样对自己说,但双脚却像有自己的想法,不由自主的朝她靠近,忍不住啊,他想近一点看看她,看她的笑,看她雀跃的模样。 难得的轻松,难得的自在,再度踏出家门,叶雪突然觉得整个人都活起来,她想,自己一定有个不安定的灵魂。 她当不成宅女,她需要天天在外,她喜欢广阔的天空和自由空气。 叶风见妹妹这么开心,心里好过一些,自己实在太忙了,应该多腾点时间出来陪陪家人。 “大哥,你觉不觉得我们很像在演古装剧?”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说。 “我们是直接生活在古装剧里了。” 他看妹妹拿起一枝玉簪左瞧右瞧,老半天了都舍不得放下。 那簪子不是上等货色,玉质普通,但胜在雕工细致,图案有趣,上面有两只小松鼠抱着松果,啃得津津有味。 “喜欢吗?喜欢就买。”叶风笑道。 “哪能啊,要五两银子呢,咱们现在得省一点。” “等哥赚了钱,给你买。” “行。”大哥马上要去保安堂当坐堂大夫,也亏他有本事,短短几个月,竟然就能当大夫,就说他是天才咩。 “你不必太担心,往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我知道,大家都很……” 第三章办法是人想出来的(2) 话说一半,突然一个男人朝她撞上,她站立不稳,差点儿摔跤,幸好有人扶了她一把,但那个撞上来的男人,运气就没那么好了,虽然有她当缓冲,还是摔个四脚朝天。 扶她一把的不是别人,正是萧易礼。 发现莽撞男子出现,他就加快脚步奔到叶雪身后,她站立不稳,他立刻用肉身当柱子,很好心、很善良、很……美人在怀,他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馨香,感受到她身子的柔软,一股异样感在心中升起。 说说,这让他怎么能放手?最好她就这样靠在自己身上,最好他的手就紧紧黏在她腰间,永远不放。 可是……哪儿能啊,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才硬是把自己的两只手给拔开,一拔开,他突然觉得心里空空的,像掉了什么似的。 他飞快闪身,闪到她看不见的地方。 萧易礼感觉时间似乎经过很久,但事实上不过是两三下眨眼的时间。 叶雪稳住身子后,急忙转头,想对帮自己一把的人说声谢谢,但是怪了,她身后没有人?不会吧,不会是第三空间的好灵体跳出来扶助弱小?如果不是的话……会是谁呢?这么为善不欲人知? 等不及她多想,撞上她的男子扶着腰、好不容易从地上站起身时,一个粗胖的妇人举着铲子,从人群中冲出来。 她来势汹汹,惊得叶风连忙把妹妹往身后拉。 熬人不客气的大喊:“李三,给我站住!你要是再跑,我马上回去放一把火烧了你老爹、老娘!” 李三本来还想跑的,也不知道是脸上挂不住,还是怕自家爹娘真被烧成焦尸,他猛地转身,怒指妇人,扬声骂回去,“你说什么话,对公婆这么不孝,就不怕天打雷劈?!” “我怕?我怕就不叫做王桂花!” “你到底要怎样?还想不想好好过日子啊?” “是谁不想好好过日子?!想当初你是怎么说的,让我安心嫁给你,你会好好待我的。你一个破落户,我爹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把我送到你家,我替你撑门面,帮你照顾爹娘,还一年一个,帮你生一堆孩子,眼看着日子渐渐好了,你的心就野了,竟勾搭上寡妇,你到底把我放在哪里?!”王桂花说着说着,粗黑的脸上出现一抹哀伤。 围观的人群都在看这对夫妻的笑话,唯独叶雪感到不忍,这就是女人啊,跟错了男人,就是一辈子。 萧易礼趁机躲在人群中,还特地选了一个可以多看叶雪几眼的好角度。 “你说啥呢,我哪有,我不过是同朋友喝几杯,哪里就勾搭上什么寡妇?” 王桂花怎听得下狡辩,抓起手上的铲子,就往男人头上摔去,她摔得挺准,砰的一声,砸到男人额头,幸好那是木头做的,否则就要发生命案了。 也幸好叶风拉着叶雪连退了好几步,否则那柄铲子会一口气修理到两个人。 李三的额头瞬间起了一颗红色肿包,力道确实不小。 “你敢对天发誓,李寡妇肚子里那块肉不是你的?人家都找到家里来哭诉了,你敢说你没勾搭她?!” “什么我勾搭她?明明就是她勾搭我,她勾搭的男人可多了,她只是想把烂帐赖在我头上。” 第11页 “明知道她是个烂货,你还去沾,不是自找死路?” “我、我……就是一时心痒嘛,哪个男人不这样。”李三还在替自己辩解。 “好啊,就允你心痒,如果我也心痒呢,我可不可以去勾搭村口的张秀才?” “你长这样,张秀才玉树临风,哪儿看得上。”李三尴尬地抓抓头,哪家的妇人会当着老公的面,说要去勾搭旁人,何况这会儿看戏的人还这么多。 “你这是嫌弃我?想当初我也是一朵大黄花,哪晓得嫁给你后,日忙夜忙,把自己变成一条大黄瓜,倒让你嫌弃来了?” 王桂花这样一说,围观者全笑了出来,只有叶雪脸上出现隐隐的不忍。 萧易礼乍见,心跟着揪成一团,她是心疼那名妇人吗? “我……也不是嫌弃,你的好,我知道,我只是、只是……你别这么凶啊,大家都怕你,连我这个当丈夫的,也不敢同你说话,爹、娘在家里想喘口大气都得趁你不在家,你说说……我也为难呐!” 这时,一名认识他们夫妻的老妇人出来打圆场,“桂花啊,别嫌王大婶多事,你这副爆性子也该改改了,大家都知道你能干,这些年,你里里外外张罗,没有你,李家哪有今天的好光景,可女人再能干,也得仗着男人过活啊,总要男人真心待你好,日子才过得有滋有味不是?别生气了,经过这次,李三肯定不敢再出错,你们回去好好过日子。” 老妇人苦口婆心,说得两夫妻回心转意,李三拾起地上的铲子,扶着妻子回去了。 一场闹剧结束,叶雪心里却想着,从今往后,两人真能心无芥蒂、好好相处吗? 看着妹妹的表情,叶风知道她又想多了,拍拍她的肩膀,说:“这里是古代,难不成要为这种事离婚?日子总是要凑合着过的,心放宽一点,别事事认真,才能舒服些。” 她不由得露出苦笑,是啊,不能想得细致,事事追求完美,只会害苦自己。 她抬头,无意识地偏过头,却不偏不倚与萧易礼四目相对,当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她怔住了,萧易礼则是吓傻了,可是她的目光却让他别不开眼,她伤心吗?难受吗?为什么看见他,会这般紧皱着眉头? 她并不知道自己皱了眉头,她只想要看得更清晰一点,下意识地,她向他的方向靠近。 她的动作让萧易礼心一惊,在一名男子走近两人中间同时,他施展轻功,快速闪身。 男子穿过他们中间不过短短一瞬,叶雪再定睛一看,却发现眼前没有人,是她看错了吗?是她又出现幻觉? 应该是吧,她的幻觉里,总是会有他出现…… “阿雪,怎么了?”叶风不解。 叶雪过回神,扯开笑容。“没事,我们快去成衣铺子吧,大哥要上班了,得赶紧做几套新衣服。” “不做也没关系。” “不行,新手上路,得打扮得光鲜亮丽。” 叶雪拉着他,兄妹俩一同往前走去。 萧易礼从暗巷闪身出来,定定看着他们的背影,叶雪方才的眼神很奇怪,她认识他吗? 或者,她是将他错认成谁? 说不上的落寞满布胸口,他突然觉得无法呼吸,他下意识闭上眼,她的神情深烙在脑海中,她到底在他身上看见什么? 颓然转身,他走到她刚刚流连的摊位前,问道:“刚刚那人看上什么?” 小贩乖觉,一听就知道他问的是刚才那位长相清秀的小扮,立刻拿起那枝松鼠玉簪,笑道:“那人喜欢得很,就是嫌贵。” 萧易礼没同他多话,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便拿了簪子离开。 马车里,叶父、叶母望着堆得满满的文房四宝,心里有些兴奋,再过几天,学堂就要开张了,夫妻俩相视微笑,但眼底却带着微微的苦涩。 那天女儿叶雪碰到的事,还有后续。 围观的百姓中,有一个是隔壁邻居,拜她的“大力宣传”所赐,左邻右舍很快知道女儿怎么教训一群“老长辈”,于是好心的大婶、女乃女乃们,数度上门拜访,言里言外不乏好意提醒——未婚女子不宜单独出门,只有不正经的女子才会抛头露面。 女儿五岁就会自己一个人到附近的7-11买东西,如今虽穿越成十七岁的少女,居然不宜单独出门?在古代,女儿能做的事太少,这已经够让人沮丧了,现在还要以家为牢笼单位,把她关在里面? “老公,你觉得要不要挑个好男人把阿雪嫁出去,已婚妇女可以享有比较多的自由。” 叶母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了。 “不行!”叶父马上反对。 “为什么不行?” “在这里不能轻易离婚,嫁错只能将错就错,在古代婚姻当中,女子完全弱势,万一嫁不好,娘家变成外家,根本帮不了忙,何况这里的婆婆哪个是吃素的?光一个孝字,就可以压得阿雪喘不了气。把阿雪留在家里,只要不跨出那扇大门,她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万一嫁错人,恐怕连房门里的自由都没了。” 叶母听了,重重叹了口气。“说的也是,要不,给她招个上门女婿吧,至少在咱们眼皮子底下盯着,不至于给阿雪受气。” “这倒是个法子。”他疼了一辈子的女儿,怎舍得送出去给别人糟蹋? 夫妻俩有了默契,待忙过这一阵子,结识的人多了,再来替大女儿物色个好男人。 “再到书铺子把教科书拿了,就可以回去吧?”叶母问。 “对,最近花银子像在流水,每次跟阿雪拿钱,看她眉头打上二十四个结,真心疼。” 怕女儿没事做,心头会感到窒闷,叶母便把家里财政部长的位置让出来,但这个家不好管,除了刚开始发现的一百多两银子之外,无其它横财,加上初来乍到,有许多东西得添置,办学堂要买的东西更多,每次出门前向女儿伸手要钱,他们辛苦,女儿更“心”苦。 “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愿意当牛,就不怕没有田可以耕。”叶母勾住老公的手臂,头靠在他肩膀上。 她是乐观主义者,相信行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她就是靠着乐观两个字,才敢嫁给叶父这个穷小子,他们两人用两份国小教师的死薪水,不但养大三个孩子,还在房价昂贵的大台北地区拥有三十坪的小鲍寓。 “阿雪心思重,你多开导她。”叶父语重心长的道。 “她怎么就没遗传到我?”像她,既开朗又乐观,一皮天下无难事,一笑天下难事皆解除,多好! “三个孩子,哪个像我们?你说,我们是不是每次都从医院抱错别人家的孩子?”叶父开玩笑道。 “有可能,凭我们两个,哪生得出天才儿子、刚毅女儿?”叶母满脸同意。 马车停下,车厢门板传来两声敲扣声。“大叔、大婶,程氏书铺到了。” “好。” 马车是租来的,阿雪每次花钱雇车都感到肉痛,本想买一部马车自家使,可是问清楚价钱,一匹老马、一部旧车,还得三十两起跳后,就灭了这个心思,要不家里有辆马车,阿雪出门就不会被左右邻居的眼珠子给盯紧。 两夫妻下了马车,走进书铺子,招呼伙计把教科书送上马车,付过银子准备回家。 没想到一个壮汉横冲直撞,往叶父奔来,他的手臂飞快伸缩,叶父尚未收妥的钱袋就被抢了。 叶母立即放声尖叫,“强盗!小偷!快来人帮忙!”那里面还有将近十两银子,要是丢了……她首先联想到的是女儿的苦瓜脸。 第12页 叶父快速摆动双腿,追着壮汉,但偏偏他的脚程就是没有人家快,眼看壮汉越跑越远,十两银子就要打水漂儿了,巷子里突然跑出一个男人,两手紧紧抓住一根木棍,往壮汉砸去。 壮汉没想到突然有人冒出来,来不及闪避,被木棍击中右手,手上的钱袋瞬间掉落在地,男子抢上前,不断对壮汉挥动手中棍子,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气势无与伦比。 壮汉见状,钱袋也不捡了,连忙转身逃跑。 直到壮汉跑远,男子这才弯腰拾起钱袋。 叶父见男子抚肚佝偻,踉踉跄跄朝自己走来,连忙迎上前去。 男子约莫二十岁上下,留了一把大胡子,皮肤黝黑,看起来较为成熟,他有双干净澄澈的眼睛,整个人虽然有些狼狈,但容貌端正,气质正派。 “你受伤了吗?”叶父指指他抱在月复部的手臂,关心的问。 “没事的,大叔,我先行一步。” “等等,我家离这里不远,如果受了伤,要不要到我家上点药?” “我……”男人的双颊突然涨红,胡子虽遮住他半张脸,还是可以看见他的害羞神情。 “你怎么了?” “谢谢大叔,我没受伤,只是……饿了。”像是配合他的话似的,肚子同时间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这下子他的头垂得更低了,直想在地上找个洞钻进去。 第四章阿礼什么都好棒棒(1) 叶雪坐在房间里的桌前,咬着笔杆,身子一动也不动,心思却转得飞快。 大哥到保安堂当坐堂大夫,赚得不多,一天八十文钱,不周休、不放假,一个月下来,只能挣二两多。 比起从年头忙到年终,却没见过一两银子的农民而言,这份工作不算差,但这点银子上酒楼,连一桌象样的席面都点不起。 严重的贫富差距啊!如果发生在二十一世纪,恐怕就要发生暴动了。 这阵子,她努力学作菜、学汲水,学习用捶打法洗衣服,成果是……手指割伤了三次,木桶碎了两个,衣服破掉五件。 天分呐、天分……最离谱的是,她拿起古叶雪的针线篮,试着把绣一半的帕子完成,结果嘛,呵呵呵……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她的心智苦得够厉害了,却还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帕子摧毁。 这种不开心的事还是别想好了,话说教室整理好,教案完成,教育方针也出现大概模型,父母的学堂开始招生了。 罢开始很不顺,直到她主张推出优惠方案后,才拿到二十张报名表。 所谓的优惠方案是,第一个月免费试读,之后每人每月收束修五百文钱。 五百文对有钱人而言是九牛一毛,对平民百姓来说,勉强可以接受,但对农民和其它低下阶层百姓,是相当大的负担。 案母是良心教育事业者,自然希望能让越多的孩子受教育,但叶雪是学商的,首要的考虑要素是主要目标客群。 大户人家才不会让孩子到外面学堂念书,他们有族学或自请师傅进府,所以这层客户不是他们的招揽目标,而农民贫户连吃饭都有困难,怎会有闲钱让孩子念书?甭说五百文钱,就算是父母是做功德的,愿意免费提供名额,家长们也不会浪费一份可用人力。 因此叶雪挑选中间客群,这些人家里有点钱,对孩子的未来心存期待,盼望孩子们能够考上科举、当大官,光耀门楣,学费虽然有点贵,属于奢侈性消费,却也不是负担不起。 这样的家庭,每当要缴交朿修时,父母自会叮嘱孩子,勤奋向学、莫负师恩,而孩子也会因为长辈的期待、勉励自我。 在第一个月里,叶雪期待父母亲能做到两点要求。 第一,务必使教学课程内容活泼,能激起孩子上学,读书辛苦,如果没有动力,学生容易半途而废;第二,教出家长看得见的成绩,她打算把父母亲打造成金牌名师。 她当然知道,教育的目的不该只是为了考试,但面对现实社会,想永续经营,就必须开出亮眼成绩。 为留住学生,她打算在开幕的第二个月推出另一个优惠方案——一次缴齐半年学费者,九折优待,缴足一年学费,八折优待。 她希望这个方案能替他们留下足够的学生,因为成绩需要靠时间来证明。 如果二十名学生统统留下,就算全部打八折,每个月学堂也会收进八两银子,扣掉人事成本和杂支,还能存两到三两银子,钱真的很少,想靠这点银子发迹致富完全不可能,但万事本就起头难,她相信只要肯努力,情况一定可以好转。 这些日子钱花得很凶,买桌买椅买纸笔,再会算计,学堂的软硬设备还是投进将近三十两银子,另外,他们还花了五十两把厨房和卫浴设备大大整修一番。 奇怪吧,别人最不看重的东西,恰恰是他们这群现代人最看重的。 挖好下水道,盖起干湿分离的卫浴设备,叶雪不再憋尿、憋大便,而厨房整建过后,干净得多了,不但建起新锅灶,还盖好烤炉,非常简单,但至少可以烤一些象样的面包饼干,可惜没有天然气,做不出瓦斯炉,否则煮饭会更轻松些。 不过有了各种新打造的锅具,母亲的手艺得以发挥,大大改善了他们的饮食,饥饿次数逐渐减少。 叶雪翻开几张图纸,那是她画的打蛋器、刨皮机、刀具晾干架、糖罐盐罐、烤盘、模具……全是家庭小五金,还包括各种清洁用具。 当初她多留了个心眼,大哥把图纸送到打铁匠铺子里打造时,没有告诉对方用途,现在如果靠这些图纸,能不能替家里挣取一些收入? 耸耸肩,眼前没时间想这些,先把学堂办起来再说。 收妥账册,叶雪抱起这几天刚赶出来的故事书。 穿越四十五天,她以惊人的速度学会写字。 没胡说,就是学会写字! 现代人早已经习惯用计算机处理所有事,拿笔是什么感觉都快忘记了,连原子笔都不会拿,何况是毛笔?幸好她有坚强的毅力,越是做不好的事,越是要卯足全力去克服。 现在她的字有模有样,写出来的故事也不会东掉一句、西少一个字,她的故事包罗万象,新奇的、灵异的、趣味的、甜美的……每个故事都相当吸引人,她立誓,在一年内,图书馆里的架子将摆满自己的作品。 走到前院,教室、游戏室已经大致布置好,就等着后天正式开学。 目前报名免费课程的学生有二十人,希望这个月过后,至少能有十五个学生留下来,这是她的短程目标。 大门打开,叶雪听见声音,转头望向窗户,就见母亲领着驾车的大叔进屋,他手上抱着一迭书册,应该是新的教科书印好了,她马上迎出屋子,却发现走在最后面的父亲,搀扶着一个大胡子男进来。 “阿雪,快来帮忙!”叶母的声音扬起。 “妈……娘。”有外人在,叶雪急急改口,跑到母亲身边,在她耳畔小小声的问:“那个人是谁啊?” 走进叶家大门,强忍住上扬的嘴角,但大胡子男亮晶晶的眼睛忍不住四下张望。 进来了!他终于走进叶家大门,在趴上叶家屋顶的第二十三天之后。 没错,他就是萧易礼,他安排一场假抢劫、真入住的戏码,然后,正正当当的登堂入室。 天晓得他多喜欢叶家四口,他多想加入他们,成为叶家的一分子。 每天趴在叶家屋顶上,他都在抵制自己的强烈,好几次,他想绑走叶雪,逼迫她把那个“现代社会”仔仔细细形容给他听。 第13页 好几次,他看着她忧郁的握紧拳头向夜空挥拳,不断的说“我讨厌穿越、讨厌大魏”时,他真的好想从屋顶跳下来,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告诉她,其实这里没有这么讨厌,其实这里也是有好人的。 于是,他终于弄明白,自己喜欢上叶雪了,从第一眼见到她的怦然心动、喘息不顺开始,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他喜欢她伤心难过,却打死不让眼泪掉下来的倔强;喜欢她明明脆弱,却要握紧拳头,朝空中大喊“我不会输,我会战胜这一切”的骄傲,喜欢她拚了命把鬼画符变成楷书,更喜欢她无时不刻的专注。 这种喜欢来得毫无道理、莫名其妙,但它就是来了。 他没喜欢过任何女子,为此,凌大哥还担心他是不是好男风,可如今证明他是爱女人的,因为他喜欢上叶雪了,喜欢到夜里睡不着,喜欢到白天一个恍神就会乱想,喜欢到他梦见他们当夫妻,身边还有一群可爱的儿女,喜欢到开始对自己不满意…… 是不满意,因为她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对他有什么感觉了。 自己从没这么奇怪过,但这种情况就是发生了。 他无法阻止自己想她、喜欢她、爱她,只好用一个烂办法混进她的家。 他无法解释自己的疯狂,只好欺骗凌大哥、康二哥,说他必须找到藏宝图,于是混到她身边。 他混乱不已,尤其在叶雪的视线对上他时,一颗心咚咚咚的跳个不停,变成生命力十足的战鼓,一下敲过一下,力气大到他喘不过气,大到本来就因为“饥饿”而虚弱的身体更加虚弱,脚步一个不稳,差点儿踉跄摔跤。 怎么办?他兴奋到无法自抑,兴奋到想跑到她面前,对她鞠躬弯腰,说:“我是萧易礼,你可以叫我阿礼,我们将要住在一起,请多多指教。”但是他不能这么唐突,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望向自己,眼光里充满警戒与敌意。 她不喜欢他吗?这念头让他从山顶掉到山谷最深处,咐咻咻的凉风从耳朵灌进心里,把他的心瞬间封冻。 “你领陈大叔把书摆进教室,再到后院帮忙。”叶母交代完,就和叶父扶着萧易礼往后院去。 叶雪又瞄了萧易礼的背影一眼,才照着母亲的话做,把书放好,送走陈大叔,拴好大门。 接着她来到后院,发现父母把大胡子男领进大哥屋里。 叶母从厨房里端出一碗面,看见女儿,忙说:“阿雪,帮忙打扫一下你卧室旁边的屋子。” “为什么?” “阿礼要住下来。” 阿礼?是那个大胡子男吗?“妈,那个人是……” “是恩人!”叶母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我都快吓死了,你爸瘦巴巴的,那个壮汉至少有一百公斤重,要是他对你爸动手……幸亏阿礼出手相助,不但救下你爸,还把十几两银子给抢回来。他实在太可靠了,如果没有他,我还真不敢想象情况会有多糟糕,阿礼是我们家的恩人呐。” “所以你们就把人带回家?”叶雪忍不住扬高声调。 会不会太随便了?谁晓得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心术不正、有所图谋怎么办? “对啊,他帮我们,我们当然应该帮他,他没地方住,刚好我们这里很大……” “我们又不是开客栈的。”她反对、反对! “阿雪,我们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两天没吃饭,饿得都快虚月兑了,就算这样,他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光是这一点就可以相信他人品端正。”叶母极力吹捧阿礼。 “就算他人品端正,我们应该知恩图报,那么我们请两天没吃过饭的侠客好好吃顿饭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让他住下来?” “阿雪,阿礼是外乡人,进京投亲,却没找到亲人,身上盘缠花光了,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看在他帮过我和你爸的分上,我们家里又不是没有多余的房间,留他住下来又不会怎么样。” 叶雪没好气的偷偷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老妈这话说得也太轻松了吧,他们的日子又没多好过,学堂能不能开得起来还是未知数,靠大哥一天八十文钱收入,养活一家四口已经够辛苫,哪能再多养一个闲人,善心人士不是这么当的。 “妈,他是外人耶,万一我们穿越的秘密被发现怎么办?我们现在讲话还很现代,要是被他察觉不对,跑去警察局……不对,是去报官,我们说不定会被抓。”她试图说服母亲。 “这话讲得在理。” 听见母亲这样响应,叶雪松了口气,正感庆幸之际,却又听到母亲说—— “以后你要记得改口喊爹娘,现代用词尽量别用,反正后天学堂就要开张,该改口的也该改口了,就当阿礼是来替我们特训的,你说这样好吗?” “妈!”她急得想跺脚。“不光是这个啦!” “不然呢?” “我们还没有正式收入,多养一张嘴巴,太辛苦了,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各退一步,我们把他喂饱,收留他一个晚上,明天就送他离开,好不好?”叶雪提出一个折衷的建议。 “阿雪,我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很辛苦,可是见人危难,不帮一把实在说不过去,我和你爸……呃,你爹合计过了,等学堂开张,家里的大小事都要靠你,煮饭、做点心、洗衣、挑水、砍柴……这么多事,你哪做得来?有阿礼在,多个人手帮忙,不是很好吗?” “可是……”她就是不喜欢陌生人住在自己家里啊! “别可是了,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我们运气好,一家人能在一起,阿礼可怜,长辈亲人不在身边,咱们帮他,他也会帮助咱们的,别计较太多,乖,快去打扫屋子。”叶母铁了心要当好人。 叶雪纵使再怎么不认同,却说不过她。 见女儿迟迟不动作,叶母笑着推推她。“快去,愣在这里做什么?” 用力吐了口长气,她不满的“厚”了一声,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去打扫。 就这样,阿礼住了下来。 他有双灵活的大眼睛,眉毛很浓,皮肤黝黑,一张脸有大半张藏在胡子后面,看不出真面目,不过他的眼睛很漂亮,干净澄澈,如果眼睛真的是灵魂之窗,如果真的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睛看出他的性格,那么,他不像坏人。 他很高,和叶风差不多,不过叶风较瘦,是斯文书生型,而阿礼的肩膀很宽,体形壮硕,有夸张的胸肌和臂肌。 叶雪时不时盯着他看,脑子里面想着要怎么劝他离开。 萧易礼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每次被她这样看着,心就会不受控制的狂跳,呼吸也会变得急促,胸口好像快要爆开一般,害得他手脚无法安分,害他好想要舞剑…… 不是为了炫耀,是因为、因为……因为说不出口的快乐,在他全身上下不断冲撞。 因此他老是笑,弯弯的嘴角隐在大胡子后方。 他不断自问,她会喜欢他吗?会不会觉得他的胡子很碍眼?他后悔贴上大胡子,应该让她看看自己的真面目,可是京城熟人太多……乱七八糟的念头在他脑海里转,转得他晕眩,他从没有过这么奇怪的经验,害得他手足无措。 最惨的是,每次望着她,就会有一股热流从他月复间缓缓流过。 他很想把叶雪抱进怀里,想闻她的味道,想贴着她说话,想看她对自己笑。 怎么办,他想象“金玉满堂”里的客人那样,对她亲亲模模又抱抱,想到这里,他的心越跳越急,活络了他的筋脉,他抑不住想要带着她飞高飞低,把自己的轻功发挥到淋漓尽致。 第14页 他每天都为了不能靠她更近一点而烦恼。 叶雪每天也都为了不能赶他出门而烦恼。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两个人的交集非常少。 迸代人早睡早起,学生卯时前就会到学堂,因此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必须在之前完成。 换言之,就是在早上五、六点以前,让父母吃饱饭,迎接学生的到来。 或许有人会说,现代小学生上课也是七点半之前到校,古代和现代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似是……真的不一样! 在现代,只要把水龙头打开,就有自来水可以用,电饭锅插头一插,开关压下去,就可以去洗脸刷牙、换衣服,如果没时间煮早餐,外面还有一堆早餐店,中式西式任君挑选。 可是在这不文明的古代,光要把水缸装满水,就是一个重大课题。 因此每天起床,就要耗尽叶雪所有的力气,才能让她死心迎接“崭新的一天”,也因此早晨的厨房,总是充斥着一股戾气。 不过这一天,当她走进厨房时,情况变得不一样了,她居然听见母亲的笑声?! 她快步走进厨房,就见母亲一边搅动锅铲,一边和那个不速之客聊天,至于不速之客本人正在搓揉面团。 看见女儿进厨房,叶母堆起满脸笑意,说道:“阿雪,你快看看阿礼多能干,我起床就发现阿礼把柴房里那些粗木头都劈成细柴了。” 哼,炫耀!叶雪没好气的瞪阿礼一眼。 萧易礼得意地朝她扬了扬下巴,希望自己能在她心中留下好印象。 不过叶雪可不明白他的想法,误以为他这是在向她示威,她气呼呼别过脸,拿起水缸边的木桶往外走。 “阿雪,你要做什么?”叶母一把拉住女儿。 “我去打水。” “不必了啦,你看!”叶母掀开水缸上头的木盖子。“阿礼一早起来打的水,有他在真好,他可是帮了大忙。” 叶雪这下子脸更臭了,踩着重重的脚步走出厨房,又哼一声,谄媚! 萧易礼见她的反应完全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笑容随即敛起,整个人沮丧极了,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两人之间更进一步呢?真的好烦恼啊…… 第四章阿礼什么都好棒棒(2) “仁爱学堂”已经开课一个月了。 口耳相传,中间有新学生来报到,今天更疯狂,竟然一口气出现五个新生,依年纪划分,父母各带一班,早上四堂课,两堂中文、一堂体育和一堂写字课,下午三堂,数学、中文和自然科学。 排这么多中文课,是基于现实考虑,想扩大学堂规模,定要教出成绩,在这里,所谓的成绩就是有多少人考上秀才,即使叶雪强烈认为数学课会让人的逻辑变好、头脑灵活也不能多上几堂。 她早上负责做点心、午餐,下午再帮两个班各上一堂数学课。 考虑再三后,她决定教导学生阿拉伯数字,比起中文字,在计算时,阿拉伯数字方便得多,顺利的话,她也打算教学生代数、圆周率甚至是微积分。 但问题来了,今天新生太多,父母忙到焦头烂额,父亲应该抽空到厨房升火的,却迟迟没有出现,既然如此,叶雪只能靠自己。 但升火哪有这么容易?所以努力一番后,炉火没升起来,反倒是她的心火旺盛得很。 她恨得挤眉弄眼,想写一张公告贴到大门口——征求电机系穿越人。 她要弄出一台瓦斯炉。 再一次堆柴火、引火苗,这次她往里头放进很多废纸,终于,有一点点动静了,她连忙拿起竹管往里头吹气,可惜啊,火苗没壮大,她干净的肺叶却被熏出半片黑。 肺黑、手黑,脸也黑上大半边,灶里迟迟不见新奇迹。 瞪着炉灶,恨恨踢它几脚,火当然不会被她踢出来,叶雪只成功地踢痛了自己的脚趾。 她和灶炉大眼瞪小眼的同时,萧易礼就站在窗外看着她。 看她气得两颊红扑扑、双眼亮晶晶的模样,看着她手足无措,对着灶炉发火,他竟有种无法言喻的畅快感。 他病了,他想。 待萧易礼回过神来,他走进厨房,接手升火工作。 他知道叶雪在看着自己,也感受到她的视线专注而仔细,她正在努力记忆自己的一举一动,他忍不住暗乐在心里。 叶雪冷冷的看着他熟练的升火、熟练的烧热锅炉、熟练的将水倒进锅里……他都不知道自己骄傲的模样多碍眼,她摆出一张臭脸,把面放进热水里,再也不理会他。 面煮好,萧易礼凑上前去,巴结的问:“我可以吃一碗吗?” 她冷哼一声,抬高下巴,捧着拖盘走出厨房,分点心去。 不给吃?他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不会吧,这么小气?不过她气嘟嘟的模样真可爱、真美丽、真顺眼、真真真……好风景化了他的心。 于是他下定决心,在未来的同住岁月里,他要一次又一次地惹毛她,这样他就有无数的好风景可以欣赏。 “阿雪,我找到武学师父了,如果“仁爱学堂”能教出几个文状元,再教出几个武状元,以后都不必担心招生问题。”叶父乐呵呵地从前院跑到后院,对着正在准备午膳的女儿说道。 “我们又不开体育学校,干么找武学师父?”叶雪一面回话,一面把包子放到蒸笼里。 “以前不开,以后可以开,再过几个月,我们慢慢发掘学生的天分与兴趣,也许可以开始分科。想走文的,就教他们四书、作文和诗词,想走武的,这些天我会和阿礼去研究一下,看看武举要考些什么内容,再找些兵法、布阵的书本回来编辑,帮孩子上课。” “阿礼?”又跟他有关系?她挑挑眉毛,这人还真爱炫耀。 “就是他,我们的武学新师父。” “他?会打架,不代表能教武术,武举也不是一群无赖泼皮打群架。”叶雪嗤之以鼻。 “阿礼很厉害的,刚才一只雀鸟从树上跌下来,在树下一直叫,孩子们上课不专心,幸好阿礼过来,捧起小鸟,一转眼就窜到树上去,把小鸟放回巢里。那是货真价实的轻功,虽然没有电视上演的那么厉害,但阿礼的轻功既真实又帅气,我都快要变成他的粉丝了。我敢保证他绝对是个高手,如果他穿越到现代,我保证李小龙、李连杰都没得混,他不是普通人,他是武林宗师、武林盟主,是活生生的郭靖!”叶父连声赞扬,好像没把所有的赞美词汇讲过一遍,无法形容他滔滔不绝的崇拜。 啊夸!她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这些天父母对阿礼的夸奖,她已经听到耳朵长茧了。 阿礼好厉害,一下子就把水缸给装满满;阿礼好能干,他揉出来的面又q又有嚼劲,拿去参加牛肉面节,肯定夺冠;阿礼好强,他不是在砍柴,斧头在他手里,立刻变身成倚天剑、屠龙刀!阿礼好棒…… 叶雪不是想和他比较,但是自从穿越到这里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够无能了,如今再加入一个厉害、能干、伟大、好强的阿礼,她觉得自己输到快要月兑裤子了。 “所以爸就决定让他当武术老师,不必开会讨论?”他们家的民主风气,也将渐渐消失在大魏王朝里? “那不是我提的,是学生提的。上体育课的时候,他们问我可不可让阿礼教他们武功,他们也想飞上树、想打坏人,我问过阿礼的意思,阿礼也愿意帮忙。” 他当然愿意,他越能干,她那没什么戒心的老爸老妈就越想把他留下来,才两个多月吧,她已经开始有种他才是爸妈亲生儿子的感觉,而她只是路人甲一枚。 第15页 因为他,她天天翻白眼,如果他继续住下去,她的眼部肌肉一定会变得很发达。 “阿礼说,有空要上山一趟,挑选好木头,给学生们削几把木剑,他们一听高兴得不得了,看来我们学堂有阿礼加入,真是如虎添翼,所以说吧,老天爷都在帮我们,知道穿越是件辛苦事儿,特地派阿礼来相助。” 叶父越说越兴奋,叶雪却越听越不是味儿。 她不会飞天遁地,不会砍柴起灶,连挑水的功夫都不及人家一咪咪,她还想把人家赶出去?如果老爸老妈现实一点,说不定要被赶出去的人是她。 抓起一大把菜,叶雪恨恨地拿起刀子用力往下砍,发出“喀”一声闷响,好像砍的是阿礼那张臭屁脸。 叶父被女儿的举动吓到,他定睛看着女儿好半晌,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灰溜溜地跑离厨房。 叶雪不知道当她刀起刀落时,萧易礼就站在窗外,欣赏她“优美”的动作,更不知道他是故意在众人面前露一手,就是希望他的好武艺能传进她的耳朵里。 而在阿礼加入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体育课胜过数学课。 包可恶的是,竟有五个小孩鼓起勇气,手牵手排成一条线,战战竞竞、轻手轻脚地走到叶雪面前,温柔客气、讨好体贴地低喊她一声,“雪姊姊。” 叶雪回过头,用最和善的笑容问:“怎么了,是不是课堂上有听不懂的?没关系,今天下课后留下来,我教你们。”她也想当受人欢迎、有教育良知的好老师啊。 闻言,第一个小孩摇头,第二个、第三个……一排小孩连续摇头。 见状,她仍维持脸上的笑容,极有耐心的问:“那你们有什么事吗?” “雪姊姊说过,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的,对不对?”一个学生小声的试探问道。 “是啊,咱们学堂是个讲道理的地方,只要你们有道理,说出来,任何事都好商量。” 她的话让学生们松了一口气,更放心的表达自己的意见了。 “雪姊姊,我长大不想当账房。”矮个子学生拉起甜甜的笑脸说。 “所以呢?”扫过众人的表情,叶雪隐约猜出端倪,心微微下沉。 “我们可不可以别上数学课?”终于有人鼓起勇气,敲出第一响。 她变脸了,但下一秒立即扬起笑颜,努力抑制不满的岩桨喷发。“这样啊,那么同学上数学课的时候,你们要做什么?” “我们要学武功,我们想变成和礼哥哥一样的侠客。” 学武功?呵呵呵……好得很,阿礼公子抢学生抢到她的地盘来?很好、非常之好、好到一个无与伦比的境界。 叶雪拚命让笑容维持在脸上,拚命把嗓音调到最小、最柔和的频率,说:“恐怕不行哦,礼哥哥很忙的,没办法帮你们上课。” “我们已经问过礼哥哥了,礼哥哥说只要雪姊姊同意,就可以教我们。雪姊姊,你同意吗?” 叶雪倒抽一口气,绷得太紧的笑容再也挂不住,她抿直了双唇,寒声回道:“行!不过有数学课、有点心,没有数学课、没有点心。明天的点心是手工饼干,决定好后,记得告诉雪姊姊一声,免得雪姊姊忘记准备你们的分。” 五张笑脸顿时僵凝住,挣扎爬上他们肉肉的小脸蛋。 她没等他们的回答,转身往厨房奔去,她要去拿一把柴刀,把大侠客砍成五段。 当然,如果她知道五个小孩是受阿礼挑拨引诱的话,大概不会只想砍成五段,会直接把他变成绞肉。 叶家的饭桌上一向很热闹,他们习惯边吃晚餐边聊天,交换彼此见闻,这是身为穿越者的他们,迅速吸收大魏朝新知的方式,这天的晚餐时光也是如此,唯一有什么不同,就是这阵子多了阿礼这个外人。 “今天有病患家属带礼到保安堂向我道谢。”叶风说道。 他有现代医学概念,也有中医知识,两者相互结合,再加上三、四个月来的实习经验,他的医术突飞猛进。 “那个过敏性鼻炎病患吗?”叶雪问道。 “对,除了用药之外,我让他回去把盛开的柳树砍了,病情果然好许多。他说每年这个时候,食不安、寝不宁,没有一天能舒服的,却没想到竟是满园子柳絮惹的祸。” “如果有益生菌和口罩就好了。”她顺口回道。 她也懂得医术?萧易礼看她一眼,眼底满是钦佩。 住进叶家数月,他发现这一家人都不简单,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他不认为叶风的医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只是略有涉猎。 前几天,有邻居小孩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让镰刀从腿肚子穿进去,大夫说他那条腿肯定废了,本想直接将镰刀拔出来,但被叶风阻止,他给小孩喝一点药,让小孩昏睡过去后,拿出一些奇奇怪怪工具,帮那孩子“开刀”。 饶是他见多识广,也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刀具和医治手法,他看得目不转睛。 “我让他回去缝口罩了,他说很久没呼吸得这么顺畅,保安堂章老板很高兴,决定从下个月起给我加俸。” “太好了,学堂有收入,再加上大哥的月银,日子可以过得宽松一点。” “阿雪为银钱的事很头痛吧?”叶父笑着揉揉女儿的头发。 “可不是吗?无源可开,却又没办法节流,想得夜里都睡不好呢。”叶雪在亲人面前说话轻松、口条清楚,与跟阿礼单独在一起时,气鼓鼓的模样截然不同。 “不必担心,咱们定能把生活越过越好。”叶母也跟着笑道。 “阿风,你想进太医院吗?”萧易礼突然问道。 若是叶风有意愿,只要他跟凌大哥提一提就能成事,这样的人才,若能为朝廷所用,是大魏之福。 又抢镜头,没得表现很难过吗?叶雪白他一眼,冷声问:“你有门路吗?有的话,行啊,介绍一下吧!” 她的几句话,让萧易礼迅速闭上嘴。 太粗心大意了,他现在是“家乡发大水的落难子弟”,要是有门路帮叶风进太医院,怎么会没有门路养活自己? 饼了一会儿,他硬是挤出一个很牵强的理由,“我、我只是想,有文状元、武状元,一定也有御医考试吧。” 见阿礼被女儿堵得连说话都结巴了,叶母不免有些无奈,女儿的性子真得改改,不然真没有男人敢娶她了。 她看看女儿,再看看阿礼,这么好的男孩,他可是她和老公观察好几月的内定女婿,她可不希望女儿的臭脾气把好女婿给吓跑了。 “阿雪!”叶父也白了女儿一眼。 叶风见状失笑,轻轻拍了拍妹妹的肩膀。 妹妹的个性不服输,阿礼却处处要赢她一头,逗得她气呼呼的,再躲到一旁暗乐,这让妹妹能开心吗? 叶雪撇撇嘴,她当然明白,这种针对很幼稚,只是,他真的很讨人厌! “阿礼,有没有吃饱?”叶母殷勤的问。 “有,谢谢叶大娘。”萧易礼心里想着,如果叶家有足够的本钱,开饭馆绝对比开私塾赚得多,叶大娘的厨艺好到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些日子,里里外外全靠着你张罗,让我们轻松不少,是大娘要谢谢你。” “大娘别这么说,要不是你们收留,我都不晓得会流落到哪儿去。” “别胡思乱想,尽避把这里当成自个儿家,安心住下来。”她拍拍阿礼的手背,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 “多谢大娘、大叔。” “再过几天就休假,我和你大叔想带阿雪到处走走,你知道京城有什么好去处吗?”叶父问。 第16页 这些日子忙得团团转,是该找个时间全家出去转转。 萧易礼想了想,回道:“城郊有座翠湖,很漂亮,湖边有几家饭馆,东西挺好吃的,湖中心还有个亭子,可以搭船过去走走,要不咱们去翠湖?” “阿礼,你对京城很熟吗?以前来过?”叶风直觉反问。 呃……露馅了,他的心思就是不够缜密!微诧后,萧易礼连忙笑着把话圆过去,“是学生告诉我的,我也没去过。” 叶父没有多想,接口道:“行,咱们过两天就去翠湖走走,阿风,保安堂那里若是能请假的话,一起去。” 叶风似笑非笑的望着阿礼,像是窥探到什么似的,但他没多说什么,夹起一筷子笋丝炒肉放进妹妹碗里。 一天天过去,萧易礼和叶雪像两个大孩子似的,斗来斗去。 他们没有吵架、没有大肆争闹,只有叶雪看阿礼不顺眼,时而放冷箭、时而讽刺,时而在背后扎小人,而她越吃憋、越光火,阿礼就越乐。 你有见过发现自己的图像,被人狠扭、揉团,再踩个几下,还会笑得像朵花儿的吗?阿礼就是。 很奇怪的相处模式,但两人似乎都乐在其中。 直到庄女乃女乃上门,想替他家的孙子说亲事;直到庄子良一次、两次出现在叶家学堂,脸红红的站在教室外面看叶雪上课,那双眼睛变成两张血盆大口,想把她给吞了似的;直到萧易礼再也忍不住,跳到树上,抓起一把叶子朝庄子良的脑门射飞镖……萧易礼才正视两人的相处方式,需要换个新法子。 庄子良二十二、三岁,前两年老婆死了,留下一个四、五岁的小丫头。 年纪虽然大了点,字也认不了几个,但人家胜在钱多,据说有大宅、有良田百亩,还有几百两家底,这在他们这边,算得上头一份儿。 庄子良口袋满满,便想再进一步,他贪图叶家办学堂,叶雪又是个识文的,日后若是养出几个会读书的孩子,考上科考、进了仕途,庄家从奴才变官户,可是咸鱼大翻身。 不过叶父、叶母反对,他们的说法是:思想观念、教育程度、价值观都落差太大。 萧易礼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跑去请教叶风。 叶风笑着解释,“教育程度差异很简单,一个博览群书、一个目不识丁,一个说古论今、笑谈风月,一个只能说说身边几口人的事情,你说能有共通话题吗?” “那思想观念、价值观呢?” “庄子良想说稻种差异,阿雪想谈国富论,两个人的思想连不在一起。庄子良用条件来论婚姻,阿雪用第六感谈感情,价值观相差太大。” 叶风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萧易礼的脑袋就越混乱,什么叫第六感?什么叫国富论? 不过,尽避确定庄子良没有机会,这件事还是在萧易礼的心中投下阴影。 也许叶家人不急,但外面的人急啊! 叶雪会写字、会教书,还会做菜洗衣,家世又不高,这样的姑娘,谁娶回去都是赚到,要是明年考试,仁爱学堂再出几个秀才,她的行情肯定水涨船高。 危机意识教会萧易礼,不可以再继续混帐下去,就算叶雪生气很可爱、惹火她很好玩,可万一不小心,把媳妇给玩没了,他要到哪里哭去? 他果断的改弦易辙,不过这件事他需要帮手,于是在他决定好的这一天,他来到叶家的后院,他看看叶风的屋子,再看看叶母的屋子,犹豫片刻,他走进叶风屋里。 第五章喜欢人得用对方法(1) 学生人数大致稳定,上学期的三十几个小孩都留下来了,还多出将近二十个学生,当中有三成的学生缴交一年学费,四成学生缴半年学费,换言之,这五十几个学生将会成为仁爱学堂的代言人。 因此叶雪对他们的程度严格控管,将五十几名学生分为三班,现在连她都要开始带班。 叶父、叶母一有空就去做乡野调查,确定每年一次的秀才考试内容、题型与考题方向。 且在这次的教务会议中决定,从下个月起,升学考试班每天得多留”个时辰,做考前大猜题练习。 科考对古代人而言,或许困难重重,但身为现代人,每人都是从小经历大大小小、关关层层的考试,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因此考试对叶家一家四口而言,没有什么难度。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五十几个学生当中,还真的有将近十个人想走武举路子,于是叶父重新规划他们课程。 不管叶雪的态度如何,萧易礼都在叶父、叶母和叶风的支持下,成为叶家的一分子。 他有没有找到亲人?不知,但每个月他都会消失个几天,并且许多时候,只要学堂里没课,他就会偶发性失踪。 他算半个客人,叶家爸妈不好意思追问他去哪里,便一致认为他是去寻访姑父和姑姑一家了。 因为叶雪白天得带班,晚上还要写故事书,于是萧易礼良心推荐邻居张大娘来帮忙。 张大娘做事勤快、手脚利落,一家五口的衣裳,她几下功夫就洗得干干净净、晒得平平整整,叶家上下满意极了,从此没有梅干菜衣服,棉被还闻得到太阳的味道。 叶母极力推崇,张大娘不好意思,还说:“不是人人家里都有井的,我够幸运了,想用水,不必跑老远去挑。” 没错,现在张大娘家里用水,也不必跑老远,叶家是个大方的主家。 张大娘还负责叶家人的三餐和学生的点心、午膳,她的手艺没有叶母好,但有机会跟在叶母身后学新招,她也乐得在餐桌上给大家一些惊喜。 有张人娘的加入,生活变得轻松,一心主张民主自由的叶家上下,观念出现些微改变,其实雇用佣人,也不完全没有好处,这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分层负责,人人都做自己最擅长的事,社会会稳定成长、迈向文明进步。 对于张大娘的加入,叶雪对阿礼心存感激,要不是他强力说服、良心推荐,她不可能这种舒心日子过。 她知道的,所以在亲口对阿礼说谢谢同时,她也省却每天的固定工作——摆脸色。 只有一点点的些微改变,但全家人都感觉到了。 比方,阿礼问叶雪话的时候,她不会听而不闻;餐桌上阿礼的提问,她不会再使出短句封杀法;偶尔,阿礼讲出值得夸奖的言论,她也不会硬是要酸个几句……简言之,他们之间的氛围从墨绿升级为碧蓝。 由此可证,再大的偏见,只要有人肯先释出善意,情况就会逐渐好转。 这天是月考,体育课、数学课都暂停,叶父、叶母把学生集合在同一间教室,一前一后,盯着学生写考卷。 几个月下来,学生认的字越来越多,进出图书馆的学生人次有增多的趋势。 叶家人是受新教育长大的,认为学习最重要的基础是动机,与其逼孩子在纸上一遍遍无聊枯燥地写字练字,不如鼓吹他们阅读,让他们有认更多字的。 他们一致认为,芬兰的教育成功,最大原因是鼓励阅读。 因此昨儿个叶母在图书馆门口张贴公告—— 阅读完十本书、并交出读书心得者,可换小饼干一包;阅读三十本者,可换牛轧糖一包。 这是何等有吸引力的奖励啊,叶家烤炉做出来的饼干,可是别处买不到的好味道,学生们看到公告都兴奋了。 为应付即将到来的阅读人次,这几天叶雪很拚命,每天都在烛光下熬到丑时,才肯上床睡觉,只不过她不知道的是,有个人偷偷地在屋顶上陪她熬夜,看着她,不断傻笑。 第17页 叶雪把刚完成的武侠小说装订成册,抱起两本书,往前院走去。 这是她写的第一套武侠小说,文字内容适合即将考秀才的升学班学生,据说已经是借阅排行榜上的前几名。 她当然写不赢古龙、金庸,但她从小到大看的书够多,信手拈来就是一个个新奇桥段,这些桥段吸引了学了们的目光,也让她在“礼哥哥、雪姊姊排行榜”的人气,有往冠军攀升的迹象。 常有人围在她身边问:“雪姊姊,丐帮帮主最后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坏人害死”、“雪姊姊,上宫家的武学秘笈这么厉害,为什么传到后代,竟然没有人习得此门功夫”、“雪姊姊,扬州的比武大赛真的有选出武林盟主吗”? 粉丝团人数激增,让她有小赢的快感。 走进图书馆,叶雪发现阿礼在里面,正拿着《大漠英豪》第七册在看,而且看得很认真,连她走进来也没发觉。 《大漠英豪》已经接近完稿,将近三十万字,要是在现代,叶雪绝不相信自己能够用笔写出这么多文字,更别说用的还是毛笔,但她做到了,所以那话说得好,天底下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萧易礼不知道叶雪进屋?拜托,他当然知道,更精准来说,她从后院走到前院时他就知道了,对于她的脚步声,他已经不只是熟悉。 至于他会这么认真,好似根本没发现她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讨好叶雪,这是她的心血,他看《大漠英豪》看得目不转睛,恰是对她的推崇与恭维;第二,小说太吸引人。 天晓得他有多喜欢这间图书馆,从小到大,他对书的印象只有刻板、无趣,书是用来考试、欺负学童用的,凡是看闲书的孩子,注定只有一个下场,叫做没出息。 他就是贪看闲书的没出息人物,也因此从小到大不晓得挨了师傅多少板子,勤有功、嬉无益,同样的话听过十几年,听到他头皮发麻。 没想到叶家学堂与众不同,不但鼓励孩子嬉闹玩耍,课堂上还不允许孩子乖巧沉默,他们奖励发言,提倡体育课、强健体魄,更让学生进图书馆,透过看闲书放松心情。 叶家学堂的这种教课方法,前所未闻,要是让别的师傅知道他们这样子教学,肯定会被批评得体无完肤。 重点是,他在叶家待了数月,亲眼看见学子的进步神速,这是其它私塾、学堂都办不到的事。 最惊人的是叶雪的数学课,他没见过有人可以不靠算盘,就把一连串加加减减的数字给算出正确答案,更别提最近她在教几个大一点的学生背九九乘法,那、那、那……那简直是奇迹。 六加六加六加六……连加九次是多少,他还在辛苦的拨算盘子儿呢,学生们已经告诉他是五十四。 他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算出来的,他只能说叶雪是天才,以后这些孩子就算当不了官,肯定能够当一流的账房,所以……嘿嘿嘿,他偷学阿拉伯数字之后,又偷偷抄录九九表给他铺子的掌柜伙计们背。 当初萧易礼告诉两位义兄,自己要潜进叶府,把左氏的藏宝图找出来时,他们一脸的不感兴趣,还笑他是想钱想疯了,有那个时间,不如帮他们多办几件事儿。 他知道康二哥这些年赚得钵满盆溢,看不上区区五十万两银子,可是叶府他是一定要混进来的,因为在叶家屋顶多待一天,他就越想加入这家人,所以他如此辩驳—— 如果能把银子找出来,可以给多少灾民盖新房、买耕牛,还能把堤防给筑得又高又坚固,免得百姓年年受水济所苦。 全是借口,在那个时候萧易礼已经明白,叶雪第一、藏宝图第二,只不过这件事他没跟任何人讲。 可是接下来几次见面,他把叶家学堂的情况告诉凌大哥、康二哥,他们不再叫他快点退出叶府,反而经常询问叶家学堂的大小事,他们和他一样好奇,用这种方式教导学生,真的好吗? 上次萧易礼将叶父教自然课的情况转述给两位义兄听,他说叶父出了一道题目,天灾是无法阻止的,每年的风灾、水灾往往造成百姓流连失所、财产损失,如果你是县太爷,你会怎么把危害降到最低?然后把学生分组,让他们进行讨论。 凌大哥听了笑道:“一群十来岁的孩子能懂得什么?这话拿去问真正的县太爷,恐怕除了把百姓疏散之外,也讲不出什么名堂。” 没错,当时坐在教室后方的萧易礼也这么认定,谁知道那群小孩们还真讲出几分道理。 他们把讨论出来的答案载录于纸上,分组到台上发表。 有人说,把招牌卸下,免得风大砸到人;家里备好干净的饮水和食物,免得水灾时挨饿;在家前面堆积沙包,阻隔水流进屋里;钉好门窗,防风雨入侵;把东西往高处堆,以免受潮。 也有人说,建立逃生营地,规划逃生路线,把逃难计划昭告县中百姓,在天气好时,找一天先让百姓做好演习,倘若水患比预估中还严重,就分批将百姓送往高处避难。 还有人说,易犯水涝的地区,将粮仓建在高处,免得每年损失大量谷物;在干旱期,清除河道里的淤泥;水灾过后,发起全民大扫除,以防疫病爆发…… 萧易礼越听,眼睛瞪得越大,才多大的孩子,居然就懂得这么多,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自然课非常重要,人人都应该学习。 康二哥听到这里,满脸笑意,说道:“那些熟背知乎也者的举子、进士,靠着圣贤言语进入朝堂,可真正碰到事情,应变能力恐怕还没有这群小孩好。” 后来萧易礼又陆续将学子们惊人的学习进度告诉他们,这一次,两位义兄一反初衷,告诉他先把旁的事情搁下,好好观察叶家学堂的教学法。 凌大哥甚至说:“真正的朝廷栋梁就应该从小这样培养。” 萧易礼这才洋洋得意的道:“阿雪说:家长才不会管孩子的学习过程,再好玩、再有趣,都是孩子们的事儿,要让家中长辈有感,继续往咱们这里丢钱,只有一个办法——成绩!唯有这批考生能够考中秀才,咱们才能顺利招到下一批新生。” 这话够实际,他们也乐意看到仁爱学堂经营下去,所以……不过是几个秀才名额,许多有钱、有背景的家庭,还会拿银子买资格呢,萧易礼有预感,他这话一旦放出去,大哥、二哥定会想办法暗助叶家。 萧易礼收回思绪。 叶雪进门,虽然对阿礼没有像过去那般爱理不理,把臭脸政策彻底落实,但要她主动抛出甜甜笑容……他们的交情还没有这么深。 实话说,这种情况让萧易礼有点小受伤,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第一次喜欢女人,就被人家厌弃,他想尽办法引她注意,却受到彻底漠视,他在众人面前的刻意表现,却成为落井下石的证明,他怎么做、怎么不对,两人之间的点点点点,重重的伤了他可怜的小心肝。 幸好张大娘的事挽救了状况,幸好他天性豁达,在外流浪多年、大风大浪见过不少,几次碰到性命攸关的危急状况,均能转危为安,于是自信心慢慢磨练出来。 包幸好暗地观察他许久的叶风,发现他的苦恼,愿意为他开释。 萧易礼这才明白,自己的喜欢是小学生级数,难怪叶雪看不上眼。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 萧易礼第无数次惹火叶雪,但这次她没有气得很可爱,没有两颊红扑扑,让他的心肝乐到跳脚,她连可爱的小白眼都没有翻几下,就转身离开他的视线,让他的目光只能寥落地盯着她的背影自叹自怜。 第18页 晚餐时,叶家人在讨论开女子学堂的可能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鬼使神差,萧易礼居然插了这么一句话,“女子无才便是德。” 他又没说错,这句话人人朗朗上口,他不过是像背书那样,把句子背出来,如果她觉得不对,大可以跟他争辩啊,其实他挺喜欢和她争辩的,喜欢她气呼呼的口吻。 可谁知道叶雪登时闭嘴,快速扒光碗里的饭,便把碗筷往桌面上重重一摆,二话不说,起身离开。 这下子他就算再笨,也看得出她的火气为谁而发作,盯着她的背影,他懊恼到想甩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叶风拍拍他的肩,问:“怎么了?” “阿雪讨厌我,唉……” 他想,自己叹的那口气,肯定长到叶风觉得自己很可怜。 叶风微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阿礼赢得叶家上下、所有学生以及张大娘的喜爱,就是得不到妹妹的欢心,他的苦恼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萧易礼垂头丧气,如果他不喜欢叶雪就算了,可是他光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后来在人家屋顶上偷窥、甚至住进叶府后,更是一天比一天喜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被讨厌,他怎么能不憋屈? 叶风问:“你觉得,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能干的男人,会做事的男人,勤奋的男人……”他认真回答,讲出一堆答案,最后还补上英雄两个字,因为他刚看完《大漠英豪》第四册。 重点是讲出口的每一件事,他都有做到,为了当英雄,他甚至露两手功夫,照理说,叶雪应该会喜欢他的啊,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哪里做错。 叶风不禁失笑,回道:“也许别家的女子会喜欢你嘴里说的那种男人,但我们家阿雪不一样。” 他当然知道她不一样,她是未来的女人,她骄傲又倔强,从不示弱,她比一般女人更强势能干,可他不喜欢那些一样的女人,就喜欢她这种不一样的女人啊! 这是他自讨苦吃?应该知难而退,还是埋怨自己的眼光独特? 于是叶风告诉他,他的能干彰显了叶雪的不能干,他的马屁拍到马腿上;他引人注意的方法太糟糕,惹女孩子生气来达到目的,是十岁小男生才会做的事;追着女人的背影跑,不会让女人感动,只会让女人痛恨自己身后有只跟屁虫,再强势的女人还是喜欢被引领,而不是被依赖…… 他洋洋洒洒举出他十点错误,最后说:“阿雪喜欢的,是能够成就她的男人。” 成就她的男人?这话很难理解,萧易礼想了好几个晚上,才悟出一点点端倪。叶风的意思,会不会是要他投其所好,帮助她完成所有她想做的事?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喜欢做什么?做菜、洗衣、绣花、弹琴作画……所有女子喜欢的,她都不喜欢。 上冋叶大叔上街,买了两盒胭脂回来,她看都不看一眼,直说里面肯定有铅,自然才是美,话说完,就低下头,继续写她的书。 她到底喜欢什么? 除了讨论招生、算计每个月的收入时,能在她眼底看见光芒外,他还真的不知道她对什么感兴趣。 他私底下问遇叶大叔叶雪喜欢什么,叶大叔是这么回答的—— 她喜欢旅行,喜欢新鲜的事物儿。 可……哪儿能呢?男未婚、女未嫁,他总不能带着她五湖四海到处游历,他的性子虽混,却也知道要遵守礼法。 所以……于是……因此……怎么成就叶雪?苦恼! 第五章喜欢人得用对方法(2) “阿雪。”眼看她把书在架子上摆放好,就要转身出去,萧易礼急急唤她一声。 叶雪停下脚步,回头,等着他说话。 她这种温和的态度,他可是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等到,不容易啊、千辛万苦啊!特殊的女人、特殊的难追! “阿雪,你的书写得好看极了。” “嗯。”这种话不需要他来讲,她也知道。 最近她请父亲出去问问人家,大魏朝有没有白蛇传和梁祝的故事,父亲回来后告诉她,这样的故事是有的,不过内容既贫乏又无聊,她打算在这套武侠小说结束后,把这两个故事丰富起来。 迸代的孩子早熟,有钱人家的男孩,十三、四岁已经有了初体验,要是写两本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不需要a级画面,应该就会受欢迎。 只不过还得先跟爸妈商量,这种小说放在图书馆里恰不恰当,会不会被刻版的古代人认为她在教歹囝仔大细。 无论如何,在她脑里排序,招生第一,成就第二。日子要过得充足富裕,梦想要绑在风筝上,有空的时候扯两下,确定它还没丢,就好了,多数时间要拿来做现实考虑。 “你只想把它们摆在图书馆里吗?有没有想过把它们卖出去,多少可以帮家里挣一点钱。”萧易礼只是试探问问,不确定这个提议可不可以投其所好,成就她的想望。 叶雪猛然朝他走几步,眼睛瞠得大大的,满脸惊诧,其中甚至藏了一咪咪的喜悦。“可以吗?” 这是阿雪第一次正眼瞧他,第一次期待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她是肯定喜欢这个好主意。 萧易礼雀跃不已,一口气差点喘不过来,他快晕了,因为她看他的眼光不同于过去,因为她目不转睛,因为她惊诧里的一咪咪喜悦,让他乐到不能自已。 瞬间,他觉得自己这把大胡子真帅气! 于是他拍胸脯、做保证。“为什么不可以?你写的书大家都喜欢看,眼下大魏朝民生富裕、学风颇盛,会认字的百姓不少,尤其江南风流才子多,我在江南待过,那里也有才子专写这样的小说在卖,只不过他们写的没有你的精彩好看。他们写的书,一本要价一两银子,还供不应求呢,如果你的书愿意拿出去卖,肯定会赚不少。” 见她异常认真的表情,他忍不住一句接着一句往下说,只要她的视线愿意定在自己身上,他肯为她说到天荒地老。 “真的吗?可是我们之前印的书……程氏书铺印我们的书在卖,并没给我们银子,我以为这里的规矩都是这样的。”叶雪本以为这里不讲究智慧财产权,盗版是给予作者最大的褒奖,要不写出旷世巨着的曹雪芹怎么会穷到死? 这会儿,萧易礼不只心情雀跃了,他高兴得胸口快要涨破,他快乐得想要施展轻功,飞到树顶上哇哇大叫。 因为叶雪不只专注的看着他,她还对他说话,而且不是一句、两句,是很多、很多、很多句。 笑容无限扩大,他感觉嘴巴已经咧到后脑杓了。 “叶大叔、叶大婶被人坑了,这两天我出门,发现那间书铺子门庭若市,他们定是靠咱们学堂的书在赚大钱。” “是吗?难怪程老板特地上门,问爹娘有没有编辑好的新书,他愿意帮我们免费印一百本。”原来如此,他们初来乍到,被人坑了,叶雪一笑,这就是外地人被本地人活生生欺负的见证。 叶雪的笑美极了,害本来就容易发呆的萧易礼更呆了,可是他模着良心说真话,他没见过比她更美的女人,她的笑把他的心弄得又柔又软,几乎要化成一滩水,噢,阿雪…… 他深吸一口气,逼自己回神,为了让她的专注力持续落在自己身上,他急急延续话题,“依我看,学堂上课用的书不应该让外面的人来卖,想读咱们的书,只能上“仁爱学堂”,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学生上门,你说对不对?”这话绝对是投其所好了,她最在乎学生数量增减。 第19页 “我明白,可是现在能够阻止对方卖我们的书吗?这种事,能够告官吗?告得赢吗?” “有难度,一开始没有白纸黑字立字据,咱们站不住脚,如果他们说那书是他们编的,咱们学堂不过是买他们的书回来上课,嘴巴长在人家的脸上,我们无从辩驳,且人人知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银莫进来,这场辟司打下来,白白浪费时间就算了,还得耗不少银钱,何况听说程氏书铺有个姑女乃女乃嫁给知府当小妾,要是上头交代一声,县太爷还会能判咱们胜吗?” “我想也是,就当吃一堑长一智。”叶雪轻叹。 “要不这样吧,这两天有空,我就出门四处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一间有良心的书铺子,我们试着把《大漠英豪》卖出去,如果双方合作得很好,以后咱们就把上课用书交给他们付梓,并订下契约、不得转印,你认为这样好不好?” “有这样的书铺子?” 没有!赚钱摆中间,良心排两边,这是商人入门学习的第一课,能赚钱的东西摆在仓库里不印?怎么可能!不过、放心,他会想办法弄出一间良心书铺成就她的。 因此他再次拍胸脯保证道:“给我一点时间找找,一定有的。” “说得自信满满,你有认识的?” 他呵呵笑了两声,萧易礼,他认识吗?当然,还熟得很,他们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阿雪,你就信我一回吧,你不是常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叶雪浅浅一笑,突然觉得自己以往对他的偏见很幼稚,明明他是个顺心也顺眼的男人,怎么就让她插上黑旗子,摆到敌对阵营。 是啊,她以偏盖全了,错乱的经验让她把这时代的人都看坏了,她居然把他当成假想敌、当成对手,一心想着赢他一头。 想到这儿,她不禁失笑,她从不觉得自己幼稚,可她在他面前一路幼稚,为什么?因为穿越后少了几岁,心智成熟度也跟着下降? 初时从他身上感受到的危险,早在光阴轮转间,不知不觉消失,她只是端着架子,放不段,她很清楚他为叶家做了多少,只是咬着牙不肯点头,而现在…… 她想,他们也许可以试着当朋友。 松口气,偏见、执着转眼消失,叶雪上扬的嘴角融进友善成分。 瞬间,萧易礼看见成功的曙光在对自己招手,他心怀感动的道:“阿雪,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的。” 这天晚上,万籁俱静,叶父、叶母都睡了,只有叶风还在研究医书,叶雪还在烛光下写着《大漠英豪》的结局,萧易礼双脚一蹬,飞上叶家屋檐。 他在屋檐上奔跑,脚步比猫掠过还轻扬,他跳过几条街,转过几个角,一跃落地后,身影窜进一间布庄。 布庄里,许掌柜领着几个小掌柜和伙计在灯下练习阿拉伯数字、背诵主子送过来的九九乘法表。 凭良心说,刚开始许掌柜挺排斥的,好好的数字干么歪七扭八写成那样,但硬着头皮练习两个月后,还真体验出阿拉伯数字的好处,他现在算帐神速,不用算盘也成,所以主子拿来九九表,别人没动作,他第一个背得通透。 “主子!”许掌柜大吃一惊,谁料得到主子会在这时候出现。 “进来,我有话说。”萧易礼直接往许掌柜屋子里走去。 他手底下有三个大掌柜,许掌柜、吕掌柜和陈掌柜,他们各负责一个地区,许掌柜管理的是他在京城里的十三家铺子。 他的铺子有卖药的、卖布的、卖粮的,生意还不差,如果连同江南、湖广那三十几家铺子加一加,他每年的营收比家里的制香铺子还多个几倍。 这件事他没跟家里透过风,倒不是怕大哥、二哥和自己争产,他只是想着,哪天凌大哥需要用银子,康二哥拿不出来的话,自己这边可以凑一凑。 凌大哥是要做大事业的,和他这种小人物不同,银子之于他,了不起是吃吃喝喝,可是放在凌大哥身上,就能让百姓受益无穷。 听见主子吩咐,许掌柜吩咐众人几句,就跟着主子进屋去。 萧易礼先替自己倒了杯水喝,奔得急了、有点渴。老实说,事情并没有这么急,可亲口答应叶雪的事儿,他就是想尽快完成。 “主子,这个月的账本刚做好,您既然来了,要不要顺便看看?” 这个月生意不错,上回同主子提过,想再开两间粮铺,店面已经找好,最近正打算雇几个新伙计。 “不必,生意的事,你看着办就好。” “吕掌柜、陈掌柜都写了信过来,说下个月中要到京城一趟,主子要不要见见他们?” “如果到时得空再说吧。” 许掌柜摇头苦笑,主子对生意上的事儿不上心,幸好他手下的掌柜都对他忠心耿耿,不过主子也不曾亏待他们就是,这些年跟着主子,不只吃香喝辣,他们一个个都成家立业,买宅买田,比起过去,日子简直是天堂与地狱。 可不是吗?他们都欠了主子恩情,谁不对主子感激涕零?当然不会做那种黑心肝的事儿,何况哪家的掌柜能受主子这般信任看重,能作主生意上的大小事? “知道了,我会转告两位掌柜。” 萧易礼话锋一转,问道:“前阵子,你说过想在京城里再开两家粮铺。” “是,粮铺生意不坏,这段日子渐渐打出名声,咱们卖的粮新鲜、质量好、价格又公道,百姓喜欢光顾咱们的店铺,所以我打算打铁趁热……” “不、不、不,不开粮铺了,我要开书铺子。”他一伸手,阻止许掌柜继续叨叨絮絮下去。 “什么,书铺子?”从没做过这门生意呢,许掌柜是门外汉,没把握把这门生意给做起来,主子这个主意会不会太异想天开了? “对,就是书铺子!”萧易礼回得斩钉截铁,毫无置喙空间。 这是他第一次插手生意的事,要是许掌柜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主意,只是因为他瞧上一位姑娘,许掌柜大概会去买几块豆腐回来撞。 “可……书铺子怎么做?我不会啊!” “不会,就去别的书铺子挖人才,只要月银开高一点,自然会有人肯帮忙。对了,先找几个会印书的匠人过来,过几天我领一个姑娘上门,你把她手上的书给买下来就是。” “她手上的书?”主子这话说得没头没脑的,让他怎么接?许掌柜满脸苦。“主子,您确定吗?如果主子好心,想要帮助那位姑娘,不如……我拿几张银票,主子把银票施了姑娘便是。” 那两间铺子已经请来工匠,开始整理铺面,现在却突然要改成书铺子,会不会太……他无意批评主子,他对主子忠心耿耿,他很多心思放在报恩上头,可是、可是……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行!”叶雪难得开心,无论如何他都要成就她。“我要开书铺,你想想法子,尽快开幕,十天后,里头怎样我不管,都先弄一间铺面出来。” 许掌柜面有难色,但主子从未像这般坚持,彷佛吃了秤砣铁了心,非做不可,可是…… 真难啊,光从别人家书铺挖墙角就需要时间,等等…… “主子,我去叫阿良进来,他以前好像在书铺子里做过几年事。” “行!”萧易礼马上同意。 许掌柜擦擦额头汗水,赶忙到外头找人。 不出多久,许掌柜就领着阿良进屋。 “主子,阿良来了。”许掌柜说。 萧易礼看向阿良,是个精明干练、聪明利落的,许掌柜挑人的眼光果然奇毒无比,他问道:“听说你在书铺子里做过伙计?” 第20页 “回主子,小的在书铺子做过三年。” 三年?该看、该知道的应该都学得差不多了吧!“那好,你说说,书铺里头的书是怎么来的?” “书铺子里的书大致可分成三类,第一种是最普遍的,就是科考用书,四书啦、诗词啦,这种书到处都有得卖,所以能替铺子赚的银子不多;第二种是闲书,这种书卖一本可以赚半本,甚至更多,但是这种书的量不多,小的进书铺子三年,也就看过十来本新货,以前的老板说过,这种书没用途,会读的人不多,但小的私底下听过客人说,闲书比诗词四书要好看,可惜只能偷偷看,不能光明正大看,否则被冠上纨裤名头可不好听,依小的想,如果真是这样,买的人就不会到处嚷嚷、私下借阅,想看,只能自己上铺子买。” “你说的有理,继续说下去。” “可惜小的的旧东家不看重闲书,他专门去淘模古籍珍本,运气好的话,一本旧册子,就可以赚上好几百两纹银。” 萧易礼边听边想,科考用书得以数量赚钱,卖古籍才能致富,间书虽然好看也好赚,但买的人不多,为什么买的人不多?因为没有新书问世?三年才出现十本新书,大伙儿自然不会重复买,所以叶雪写的书一定有机会赚钱。 “你有没有认识会印书的匠人?” “回主子,小的会进书铺子当伙计,便是因为爹爹和叔叔是印书的匠人,印书太累太苦,爹爹不舍,才拜托老板让我进铺子里当伙计。” 萧易礼点点头。“你回去告诉你爹和叔叔,如果他们愿意,我给他们多一倍的月银,让他们给我主持一间印书厂,广招学徒,以后我要印很多书。” 印很多书?!主子的决定让站在一旁的许掌柜猛冒冷汗,心中暗暗估算,往后得用几间铺子的营余来贴补书铺子的亏损? 但同样的话,却让阿良喜出望外,他跪地磕头道:“多谢主子,小的代家里长辈给主子磕头。” 就这样,二十天后,“良心书铺”开张。 会取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萧易礼承诺过,要替叶雪找到一间良心书铺。 第六章第一次约会(1) 也不知道为什么,叶雪就是相信阿礼会找到一间有良心的书铺子,帮自己走出第一步的赚钱大计。 是她做人太现实吗?他予了她承诺,她便不再看他不顺眼?或者只是她单纯地放下偏见,因而发觉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又或者是……大哥说的对,她老早就觉得阿礼不差,也早就断了要赶他离开叶家的念头,只是太骄傲,却始终没有人给她搬来台阶。 卖书这件事,是个很好的台阶,所以她安全走下来了,与阿礼建立一点新交情。 为了卖书,叶雪成天趴在桌上,写写改改、涂涂抹抹,吃饭不专心、睡觉不专心,连走路也不专心。 萧易礼看她这样子,有点担心,成天跟在她后面,生怕她磕着、绊着,一不仔细伤着了自己。 他这副紧张模样,落在叶父、叶母眼中,对他更是满意。 他们就是要找这种女婿,模样不重要、家世不重要、会不会挣银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会不会专心待女儿好,有没有一副好脾气,可以忍受女儿的骄傲。 慈禧太后和李莲英的组合,看在叶风眼里,也觉得有意思,不过这时代的男人真不懂得浪漫,在现代,他的浪漫指数已经算差的,但和阿礼一比,简直就是优秀。 他看不下去了,逮到机会,把阿礼拉到一旁,说道:“放心,阿雪做事习惯专心做到最好,等书卖出去,自然就会恢复正常。” 萧易礼将他提点的话咀嚼了一番,所以他得再去催催许掌柜,让他多花点精神,尽快把铺子给弄出来?点点头,他回道:“知道了,我马上去想办法。” 想办法?所以他有办法可想?他是个有本事的?他的背景不是自己形容的那么苍凉?既然如此,为什么他非要在叶家住下? 叶风微哂,用他一贯的温柔斯文语气,只是两颗眼珠子灼灼地望向他,让人无法回避。 “说吧。” “说什么?”被这么没头没脑的一问,萧易礼傻了。 “你是什么时候看上阿雪的?为什么混进叶家?喜欢阿雪是在进叶家之前还是进叶家之后?”叶风似笑非笑的望着他,抛出一连串的疑问。 叶风问第一个问题的时候,萧易礼的心猛抽了几下,等第二个问题出炉,他觉得脑门轰的一声,像是什么重物猝不及防地往他的天灵盖敲下,然后第三个丢出来,他连挖洞埋了自己的心思都有了。 他的脸倏地涨红,嘴巴在大胡子后面抿成一道线。 “怎么,没法子说?”叶风的目光瞬间变得凌厉,笑意倏地收得干干净净。 这是萧易礼第一次发现叶风没有他想象中的温和,他的气势还挺惊人的,连他都有点吓到了,他呐呐的道:“阿风,对不起……我现在没办法说,但你别担心,不管我是因为什么理由进叶家,我发誓,绝对不会造成大家的麻烦。” 叶风点点头,同时暗自解析他的话意。 所以他是落难公子?是避祸躲仇,所以得弄出一脸大胡子,遮掩本来面目?还是他身负秘密任务,必须找个不起眼的地方,暗地进行? 不过经过这阵子的观察,他确定萧易礼是个笃定自信、行事谨慎的男子,既然他敢这样保证,他没理由不相信。 “回答不了第二个问题,那第一个呢,可以说说吗?” 这一点叶风很感兴趣,照理说妹妹的性子太硬,不符合这时代对女子的要求,但萧易礼偏偏喜欢上妹妹,是天定良缘,还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隔了漫长的数百年光阴呢,够千里了吧。 “可以。” “说吧,我洗耳恭听。” “那天阿雪看过德王世子的迎亲队伍后,我就跟在她身后回家。” “所以你见到阿雪被人欺负?” “是,我本来要出手相助,但是阿雪……太教人惊艳了,她居然能撂倒一个粗壮大汉,还能以一挡百、义正辞严地教训那些围观百姓,我不敢相信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有能耐的女子,从那天开始,她说的每句话、每个表情,都在我脑海里盘旋,让我每次一想起,心就乱得厉害。” 他没被阿雪的凌厉吓到,却觉得她很帅?他的回话,让叶风在心底对他投下神圣的一票。 阿礼是个不迂腐的男人,乐意接受古代人无法接受的观念,非常好! “那么你也听到她同我抱怨了?”叶风的语气轻飘飘的,却相当关键,他必须确定阿礼知不知道穿越这回事。 幸好,在天灵盖被敲过第一下之后,萧易礼的心穿上盔甲,做出适当防备,所以这次叶风没吓到他。 偷听那么多天,他很清楚叶家有多在意穿越的事被拆穿,于是他选择睁眼说瞎话,故意反问:“我看见她回家之后就离开了,那天阿雪跟你告状了吗?”他极力表现出一无所知的模样,然后点点头。“很好,有了委屈,说出来比憋着强。” “真是你说的这样吗?就我所知,你的轻功并不差。”叶风的言下之意是,都跟到家门口了,跳上屋檐,不过是一步之遥。 “可是这样做,不妥。”萧易礼脸红红的,却迎上叶风的视线,不退缩。 叶风眼眨也不眨的瞅着他,细细观察他的表情。 萧易礼会脸红是因为心虚,叶风却误以为古代人的礼教严格,跟在姑娘家身后回家,已经违背善良风俗,如今又被拆穿,于是害羞。 第21页 因此,叶风悄悄地松口气,脸上勾起一抹笑,拍拍他的肩膀,给了良心建议,“如果你担心阿雪太辛苦,带她出去玩吧。”妹妹多喜欢旅游,他比谁都清楚。 “可以吗?阿雪会允吗?”这话一出口,萧易礼马上想起在街上遇见他们兄妹俩的那天,他还记得那时她笑得多开心。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可不可以?” “我知道了,我马上去问。”说完,他立刻转身往后面宅子跑去,跑了十来步,又想起什么似的,连忙折返回来,对叶风鞠躬,脸上有着抑不住的欢喜,他还握住叶风的手,连声道:“谢谢你,阿风,谢谢你。”说完话,又跑掉了。 望着阿礼傻里傻气的背影,叶风不免失笑,是不是不管什么时代、什么人,只要遇见爱情,都会变得这般傻气? 森林里,溪水潺潺,浓密古木参天,大树盘根错结,沁凉的空气吸进肺里,叶雪感到分外舒畅。 如果萧易礼带别的姑娘来这种地方,姑娘心里大概要开始发毛了,心想此地人迹罕至,只闻鸟语啁啾,万一他兽性大发,便是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不过他带来的人是叶雪,她很ok,没有多余想象,许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多日,信任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深植。 她展开双臂,深吸一口芬多精,仰起头,让叶片筛过的阳光洒在脸上,双脚泡在溪水里,清凉的感觉从脚底板渗上来,她无法控制的堆起满脸笑意。 溪水不深,只到阿礼的小腿肚,他弯着腰,认真寻找河蟹,八月的蟹正肥美,饱满的蟹黄让人垂涎,她已经可以想象今天的晚餐桌上菜色会有多丰盛。 为什么他们会突然上山?想到这里,叶雪不禁莞尔。 昨天他突然跑到她房前敲了门,她打开门,问他什么事,他却支支吾吾的,老半天说不清楚,只是一下子问她会不会觉得闷,一下子说最近天气挺好的,一下子又问她知不知道大街上开了家新饭馆。 她听不明白他的意思,倒是看得很清楚,他一张脸憋得通红。 正当她一头雾水之际,老妈恰好走过来,低着头,不知道在找什么,看到她便问:“阿雪,螃蟹有没有跑到你屋里?” 张大娘的儿子在河里抓到几条鱼、模到一些河蚌和一只大螃蟹,张大娘知道叶雪爱吃螃蟹,特地把螃蟹留下来,给他们晚上加菜,螃蟹当然是要吃活的才新鲜,所以先关在锅子里,打算留到晚上才将它正法,没想到当叶母打开锅盖时,竟发现它不见了。 叶雪很懊恼,到嘴的好东西没了,那可是穿到古代后的第一只螃蟹。 萧易礼见她满脸懊恼,连忙说:“我知道哪里有河蟹,阿雪,明儿个我带你去抓,好不好?” 要抓螃蟹,他自己去就好了,干么还要带着她,她应该只会拖累他吧?她一脸不解,却看到老妈在一旁“捽目尾”,冲着她直点头,她前后想一想,终于想通了。 原来阿礼特地来找她,红着脸讲了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话,只是想约她出去走走? 不过就是约会,这么难以启齿吗?是没经验还是生性害羞? 因为他害羞的表情挺可爱的,再加上老爸也跑来敲边鼓,所以她同意了,大哥忙、爸妈更忙,有机会让她从四堵墙解放,机会难得。 不过由此可证,大螃蟹一定还在锅子里,饱满的蟹黄还乖乖等着她去撷取,要不然不会在她同意之后,螃蟹就突然间被寻获。 爸妈的手法很拙劣,爸就算了,妈可是看过无数后宫戏的,居然连编点好剧情都办不到,真是白看了。 但大哥和爸妈的态度,在在说明一件事,他们喜欢阿礼、看好阿礼,希望他能够当叶家的女婿。 别人家如何,叶雪不清楚,但自己的家人出发点百分百是为她好的,他们肯定相信阿礼可以带给她幸福,只是她的幸福…… 曾经她以为自己的幸福在香港,在大狼狗身上,可是大狼狗不见了,她穿越了,和她的幸福断了线。 她不是死心眼的女人,不会非在一棵树上把自己给吊死,只是她需要时间沉淀遗忘,心清空了,才能容纳新感情,不是吗? 叶雪的体力不错,她能背着十几公斤的背包,勇闯欧洲、美洲,就知道她不是那种弱鸡女生,算变成古叶雪,体能也绝对在平均值上。 但这个时代没有登山鞋,光靠脚上的绣花鞋爬山,的确有点难度,但难得的是,阿礼很有耐心,总会扶着她或牵着她,一步步慢慢走。 有趣的是,每次手碰手,她就发现他的掌心微湿,脸上一片通红,难不成他是个纯情的小处男? 他越害羞,她就越想逗他,于是两人的角色互换,过去她生气,他开心,现在他害羞,她欢喜。 不知道这是因果还是因缘,总之上山这一条路,叶雪感到无比的愉快。 愉快还不够,乐还得加乐,爽还得更上一层楼,于是她笑咪咪地对他说:“不行了,我走不动,这条路太累人。”话完,她耍赖似的一坐到地上。 萧易礼也不敢勉强她,但是看着太阳慢慢移向天空的中心,他怕回程时,竹筐里没有她爱吃的螃蟹,她会大感失望,可他又不敢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左右为难之际,五根手指头都快把头给挠破了。 待欣赏够了他的局促,叶雪才慢悠悠地问:“你可以背多重的东西爬山?” “上百斤没问题。” “你的轻功不错,是吗?” 她已经提点了答案,可他却没有融会贯通,傻在原地,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提示是什么。 他城府不深、心机不够,好吧,说穿了他就是个傻大个儿,这种精细的推理活儿真不该叫他做。 见他满脸傻气,叶雪苦笑摇头,干脆把话挑明了讲,“你可以背我上山啊。” 萧易礼先是傻了一会儿,然后汗水狂飙,两手不断在裤子上擦拭。 他越紧张,她的快乐就越登高。 最后他克服害羞,把她背起来。 趴在他的背上那一刻,本来笑得很恶意的叶雪突然间不笑了,因为他的背、他的气息,还有他的……熟悉感。 她故意勾紧他的脖子,故意把脸贴在他颊边,但这次不是逗他,而是想测试自己的熟悉度。 可惜他施展轻功,飞了起来,让她无法继续测试,所以她说服自己,熟悉感只是不实幻觉。 不久他们来到溪边,他抓蟹、她玩水,两个人都很开心,好像重返童稚时期,他们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第一次让对方感觉幸福。 “若是让你许一个愿望,你会选择什么?长寿?名声?利禄?”叶雪突然问道。 “我想要、想要常常跟你出来玩。”萧易礼一说完,连忙低下头,假装这话不是出自他口中。 她听得一清二楚,不禁有半秒钟的怔忡,她正想找话来接,却没想到刀剑撞击声突然响起。 萧易礼迅速抬头,侧耳一听,接着飞快将叶雪打横抱起,一个纵身跳上树,他选了根粗树,把她安置好。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会儿她相信了老爸的话,他果然是武林盟主,是大侠,是了不起的武林人物,这样的人物,为什么要委身小小的叶家? “你坐好,我下去看看。”他抓过她的双手抱紧树干。 “好。”他的神色严肃,让叶雪不免有些紧张。 “你害怕吗?” 她是害怕,但仍硬着脖子回答,“不会。” 萧易礼看出她是在逞强,犹豫着要不要放着她一个人,跳下去当大侠,但习武之人视力好,远眺,他认出那个被包围的不是旁人,正是凌大哥,转眼间,护着他的侍卫又一个倒下。 第22页 他不能犹豫了,他拍拍她的肩,承诺道:“等我,不会太久。” “好。”叶雪用力点头,极力掩饰心中惊慌。 第六章第一次约会(2) 萧易礼跳下树时,追逐声已然接近,担心叶雪会被发现,他刻意往前奔去,迎向黑衣人,很快便将人放倒,接着他迅速加入战局,与凌大哥背对背,一同对抗敌人。 看见萧易礼,魏子凌大吃一惊,不懂他好端端的干么打扮成这样?尽避情况紧急,他还是忍不住问:“三弟,你怎么啦?” 萧易礼压低声音道:“不要认我,我只是好心的路人甲。” 魏子凌心思多,听他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想必是叶家人也在吧。 萧易礼一加入战局,情势瞬间逆转,魏子凌松了口气,也不免责怪自己,今儿个是他大意了,不该带两、三人就出京,看来左氏已经盯上他了。 “这些是谁的人?左氏?”说话间,萧易礼打翻了三个人,用的是“炫耀夸张式”。 叶雪坐在树上,从上而下,看得一清二楚,这种时候不逞英雄,不让她看到他英勇的一面,要等到什么时候? “对。”魏子凌看着他的动作,笑了,这是显摆啥呀。 萧易礼飞身,几个连环踢,踢倒五个人,这动作是好看,但事实上杀伤力不强,所以对方一下子就跳起来。 魏子凌并不担心,他们的武功造诣与萧易礼相比太过悬殊,方才还可以逞凶,现在只能当人家的下酒菜,于是挥挥手,让侍卫站到自己身后,稍做歇息。 大伙儿一块儿观赏“阿礼惩凶记”,看他旋身、跳跃、飞踢,每个招式都很华丽,彷佛在跳舞。 他把杀手们搞得头昏脑胀,不知道这人是武功高强到拿他们当雀儿耍,还是脑子有问题,在生死交关之际玩得这么乐? 直到萧易礼把人逗弄够了,再加上担心叶雪在树上待太久不安全,他一个旋身,绕到魏子凌身边,低声道:“我不玩了,速战速决,我还得抓螃蟹。” “行。”魏子凌挥挥手,让侍卫们加入战局。 刀过,血溅,他们合力在十几个黑衣人身上留下刀痕,或深或浅,不伤人命,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眼见事情不成,领头的当机立断,一声呼啸,众人散去。 解决掉黑衣人后,萧易礼把叶雪从树上抱下来。 魏子凌上前,打量叶雪的同时,心中盘算,她是怎么想出九九乘法的?虽说她长得一脸聪明相,但身为女子,哪来的见识? 叶雪也在打量魏子凌,此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百姓。 萧易礼却感到不满,甚至是嫉妒了,大哥这样看他的阿雪,已经够让他火大,阿雪也直勾勾盯着大哥,是见大哥俊俏吗?这会儿,他再次觉得自己的大胡子真碍眼。 他轻咳两声,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如果没事的话……” 魏子凌连忙拱手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 “习武之人本该锄奸铲凶。” “对壮士而言,许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日后不知何时能再相遇,所以……”魏子凌想勾得叶雪出声。 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第23页 “什么活动?” “比如读后心得比赛,看过书的人写两百字内的心得交给掌柜,掌柜一方面挑选出优秀的给予奖励,也能将那些心得誊写放大,贴在铺子门口,让大家知道这些书,除了趣味之外,还可以增加见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的老学究们,还能高举旗帜、反对闲书的存在吗?” 他飞快接下她的话,“而且每一篇心得都必须签上读者的名字,如果可以找到京城有名的士子写心得,就会带起风潮,吸引更多的人来读,而讨论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人买书。” 他有预感,这套书一定可以卖得很好,一定可以让许掌柜数钱数到手软。 叶雪难掩讶异的望着他,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快,他不墨守成规、乐意接受新信息,这种人应该是个奇才,怎会沦落到她家? 莫非……同是天涯穿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不免失笑,看来她可以找机会问问他,他母亲有没有一个丑到很失礼的穿越型玉镯。 萧易礼回望她,眼底充满敬佩与崇拜。 她不禁扬起眉,他的目光让她太有成就感了,她已经很久没享受到景仰目光,穿越以来的挫败感,在这一刻消弭于无形,卸除偏见后的她,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你说的对,就是这样。”叶雪笑道。 “还有别的法子吗?” “可以办签书会、征文比赛、座谈会、周边商品试卖……”她扳动手指,随便举例就有好几种方法。 “你可以告诉我,那些是什么吗?”萧易礼跃跃欲试。 对于生意,他向来无感,但此刻,他突然想亲自经营“良心书铺”,把她讲的法子一个个落实,想知道是不是依她所言,就能造成话题、鼓动风气、带出商机。 “当然,不过眼前重要的是稿费,诚如你所言,第一次合作,确实不能够向书铺要求太多的银子,所以待会儿你帮我谈价码的时候,别对他们说我的书要卖多少银子。” 叶雪学乖了,这不是女人可以出头的年代,任她再有想法,生意只能是男人与男人谈,如果她亲自谈,就算书再好,最后也只会谈出一个不欢而散。 “不说?”怎么能够不说?那许掌柜怎么知道底价要压多少? “对,你先等他们开价,不管对方开多少,你都只收三成。” “三成?你对自己的书没把握吗?我觉得很好看,再加上你刚才讲的法子,我想,这书一定能大卖的。” “我当然知道,所以别一口气把书给卖断。” “什么意思?” “我举个例子好了,假设他们愿意一本书给五十两,我们就收十五两,但书铺卖出一百本《大漠英豪》之后,每卖出一本,我要收两百文钱的版税。” 一本两百文,十本有二两,一百本有二十两,如果卖一千本就有两百两银子,萧易礼在心底细算,接着不敢置信地摇摇头,她不只能干还自信,不只聪慧还满脑子生意经,这样的女人把她放在家里教学生算术,着实太浪费! 深吸一口气,他忍不住握住她的肩膀,张大眼睛,由衷的赞叹道:“阿雪,你是我见过最聪明、最能干、最杰出的女人!” 他的表情再度把叶雪失去的骄傲修补起来,她扬起下巴,笑得春光澜漫。 第七章箭替你报仇(1) 一个时辰后,两人从良心书铺走出来。 叶雪怀里兜着三百两银票,和一纸发财契约,她的穿越人生从此时此刻起,将要发光、发热,将要再次成为荣耀。 “我们去订一桌席面吧,庆祝这个!”她语调轻盈,对着阿礼扬扬手中的契书。 她和许掌柜相谈甚欢,许掌柜对她提出来的点子很满意,赞不绝口,只除了签书会那个部分。 叶雪可以理解,如果这个时代的男人知道自己读的是女人写出来的书,恐怕销售量会直线下降,况且她更在乎的是自我肯定,知道自己有本事在这个世界生存、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她走路轻飘飘的,好像身上绑了几十个气球。 看她志得意满、意气非凡的模样,萧易礼也跟着开心,他就是喜欢骄傲飞扬的她。 “阿雪。”他突然喊住她。 闻声,叶雪停下脚步,转过身,那抹未收敛的笑停滞在颊边。 见状,萧易礼难掩惊艳的猛地倒抽一口气,他的阿雪真漂亮,天底下,再没有比他的阿雪更美丽的女人了,他越来越喜欢她,看着她,他的脸颊越来越热烫,随即脑门轰的一声,像是炸开来似的。 “怎么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叫住自己,难不成他有更好的提议? 如果在现代,庆功的地方她会想到ktv或夜店,但是在古代,除了吃,好像没有更好的休闲娱乐了。 “要不,咱们去一趟马市,挑一匹马、一辆车,以后出入会方便得多,不会太贵,五十两就能买到不差的。” 她的快乐让萧易礼明白,自己终于找到正确的敲门砖,原来成就她的方法,就是让她感到成就。 她喜欢赚钱,他便助她一臂之力;她想要成就,他便给她骄傲;她喜欢旅游,他就带着她到处走。 不管了,他不管礼法,不管男未婚、女未嫁,就算这种做法很混帐,他也要时刻看见她的笑。 他愿意无条件当她的马夫、当她的护卫、当陪伴在她身边的人,他愿意带着她走遍五湖四海,欣赏各地风光,他愿意和她一起行走天涯,只要她快乐成就。 “马要养在哪里?”叶雪直觉问道。 为了学堂,父母已经搬到后院,前面的房子全拿来当教室,生性乐观的母亲还说照这个状况看来,下个学期肯定可以收到更多学生。 到时要分班、要招新老师,有必要的话,还得把两排房子中间的花圃药圃铲掉,再盖一排新教室,在这种情况下,哪还有地方建马厩? “你没听说吗?张人娘提过王叔的宅子想卖,王叔的宅子就在咱们家旁边,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我知道,大哥去看过了,说那间宅子破旧得厉害,根本没办法住人。”就是俗称的买地送屋。 “没错,但是土地够大,盖三十几间房都没问题,如果学生越来越多,现在住的房子说不准得挪来当教室,所以……” 叶雪接下他的话,“所以买下王叔的地,拆旧屋、盖新宅,我们一家搬过去,把住宅和学堂分开?” “没错,之前没办法考虑这件事,是因为王叔开价一百两,就算能杀点价儿,也得八、九十两,再加上请工匠、盖房子,林林总总加起来,二百两跑不掉,叶大叔说家里没这个预算。但现在你有了银子,我认为可以认真考虑,买了地,就不怕没地方养马,有了车,往后进出更方便,我会驾马车,你别担心抛头露面这种事。” 她定定的望着他,他想得很周全,不像临时起意,所以在爸妈和大哥把他当亲人看待的同时,他也时刻替他们操心? 想到这儿,她莫名觉得有一点点的感动,一点点的感激,一点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跳进心底,暖烘烘的,温了她的感情。 “好。”她点头笑道。 “咦?”萧易礼本来还想着要说服她需要花费一番力气,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爽快就答应,反倒让他有些怔愣住了。 “干么吓成这样?”叶雪被他夸张的表情逗笑了。 “我、我以为……” 以为他说什么,她都会持反对意见?她摇摇头道:“我不是那么不知好歹的人。” 第24页 谁对她好、谁对她坏,她是明白的,只不过是太固执,只不过是筑起一道心墙,不允许外人踏入她的秘密花园,现在,那个暖烘烘的东西,催促她为他开启一扇小门。 他蓦地红了脸,她不是不知好歹啦,她只是不喜欢他,因为他搞不清楚马屁和马腿,因为他的喜欢太孩子气,因为他表现得像跟屁虫而不是引领者……总之,错全在他。 可是现在看来,他们之间似乎不再隔着一座山,只能遥遥对望? 见他被自己的一句话弄得发傻,叶雪又忍不住失笑。 她对他保持戒心,并且嫉妒他的“有用”,所以她没道理地对他发无明火,没道理地拿他当出气筒,甚至把对穿越的不满与挫折发泄在他身上。 可他不是个心胸狭窄的,即便她处处无理,他还是事事忍让,时时替她着想,这样的他,很难教人心硬。 想到这里,叶雪微微一笑,突然道:“抱歉。” 萧易礼几乎要喘不过气了,不断地在心里思考着她的抱歉究竞代表什么意思,是因为之前对他不理不睬?还是是因为发现其实他没有这么糟糕? 那是不是也能解读成她与他一笑泯恩仇,她不再介意他住在她家?她也愿意像叶大叔、叶大娘、阿风那样,把他当成叶家的一分子? 他越想越开心,笑意从嘴角扩散到眉梢,他有些呆愣的凝视着她,脑袋乱烘烘的,小鹿在里头乱撞。 被他这样直视着,叶雪突然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转过身催促道:“快走吧。” 她举步往京城最大的饭馆杜康楼走去,今天她决定奢侈一回,她要见识二十两的席面长什么样儿。 萧易礼依旧呆站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跳起来,紧追着她的背影而去,不小心的,他又当了跟屁虫。 叶雪今天的运气好,却也不好,把书卖掉是好事,但碰上讨人厌的小白脸,顿时,衰的感觉浮上脑门。 走进杜康楼,她一眼就瞧见小白脸,她本想马上离开的,她不想惹事,不想再当一次古代白痴口中不知羞耻、没有家教的女子,没想到那个不怕死的男人竟敢抢上来,挡住她的去路。 钱天佑今天带了四个护院,上次脸皮丢光了,这次,他不只要找回场子,还要找回里子,如果能把她带冋去当八姨女乃女乃……他忍不住婬笑两声。 自从那一天,他对这个又呛又辣的俏妞儿日思夜想,还在梦里遇上她好几回,他同爹悄悄提起过这件事儿,说不定这丫头能够让他再度…… 于是,爹派人到处找这丫头,没想到她却像消失了,满京城上下,没人见过她的影儿,谁知,缘分是跑不掉的,昨儿个见不到,今儿个不就遇上了?这肯定是老天爷在帮他达成心愿。 “姑娘,真巧,又见面了。”钱天佑冲着叶雪笑,一张斯文漂亮的脸,却搭着猥亵的嗓音,怎么听,怎么恶心。 和叶雪的反应不同,看见钱天佑的同时,笑容在萧易礼脸上浮起,他一直想找个恰当时间再探这位独苗儿,却因为太过忙碌,一时遗忘有这么一号人物,没想到如今他主动送上门,不好好修理他一番,怎么对得起今日的巧遇? 他轻轻地捏了捏叶雪的手,上前一步,挡住钱天佑的肮脏目光,问道:“这位公子,有事吗?” 他的动作并不大,但不知怎地,竟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是因为他的肩膀很宽、他的背很厚实?还是因为她很清楚,他是个高手?而且被他这么护着,她原有的紧张、不耐和厌烦,在一瞬间统统消失,她甚至淡淡期待着看见小白脸即将面对的难堪。 萧易礼一动,四个护院也自动围到钱天佑身边,前后左右,把他护在中间。 “你是谁?”钱天佑问。 萧易礼没有回答,只是挑了挑眉毛,似笑非笑的望着他,那眼神和表情是百分百的挑衅、千分千的轻鄙。 这样的目光让钱天佑一股火气往上蹭,他向前一步,瞅着他的大胡子,冷笑道:“可不是所有留胡子的都是大将军,你以为我会怕你吗?” 萧易礼摇摇头,笑得无比张狂,挑衅的用手背轻拍钱天佑的胸口,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我不是大将军,不过夜里,女人总是乐得喊我大将军,钱公子,你多久没让女人喊出声音啦?” 话说得粗俗,可钱天佑一听,立刻变了脸。这个人究竟是谁,怎么知道他不成了? 几个月前,他的娘亲过世,他娘再有能耐、再有本事把持钱家后院,但她的身分终究是姨娘,登不上台面,丧事不能大办,更没让他这个少爷守孝的道理。 为了这件事,他和爹爹、嫡母争辩,但向来没主意的嫡母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坚持姨娘的丧事该照规矩走。 人走茶凉,爷爷、女乃女乃也站在嫡母那边,几句话堵了他,气得他狠狠哭上一场,从那个晚上过后,他就不行了,他本还不信邪,挑了个丫鬟想狠狠发泄一番,可他怎么也做不到。 爹爹和嫡母想尽办法帮他医治,还从外头买进几个美貌丫头,企图让他重振雄风,可是那些女的,也不知道是她们少了什么,还是他病得太凶,他就是没辙儿,眼睛火热着,可该火热的地方却是凉的,再怎么添柴火,还是一蹶不振。 前几天,他偷偷听见嫡母和女乃女乃商量,打算从小叔叔那里过继个儿子,来撑大房。 这种话实在太伤人!他只是不能人道,又不是死了。 他拚命想办法、使尽力气找原因,终于让他知道问题出处了。 那天,呛辣子姑娘,一膝盖把阿三的命根子给废了,他肯是看见那幕,大受惊吓,才会、才会……不行了。 他深信如果能找到她,狠狠将她压在身下揉躏一番,解除心头阴影,病自会不药而愈。 但萧易礼的话,让钱天佑恨不得挖个洞往地里钻去,他不想让女人喊出声音吗?他喜欢英雄气短吗?不就是……没辙吗? 他气到手指发颤,指着萧易礼道:“你、你,你不要胡说八道,没的事儿!” 这回萧易礼不客气了,话不在钱天佑的耳边说,而是扬起嗓子,当着满饭馆的旧雨新知们开口,“没的事?可京城上下已经传遍,说钱家独苗成了太监,这下子钱老爷就要断子绝孙啦!也不知道钱老爷做了什么缺德事儿,好不容易四十岁上下才得了钱少爷这根独苗,如今又不能寄托,所以说啊,诸恶莫做,天理昭彰,老天爷全看在眼里呢!” 此话一出,饭馆突然间安静下来,这是个大八卦呐,钱家旁的东西不多,就是钱多,每年买进府里的姨娘、通房多到只要是男人都暗喑嫉妒,可奇怪的是这么多女人竟下不了崽儿。 钱老爷不行,没想到钱少爷也不行,这会儿干脆直接变成太监? 呵呵、呵呵……有人忍不住笑出声。 钱天佑的小白脸瞬间爆红,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似的,额头憋出好几道青筋。 懊死的!男人什么病都能犯,就是不能犯这毛病,犯病已经够惨,还让人当众大声宣布,这、这……让他往后怎么做人?!天晓得为了掩饰这件事,他还三不五时上青楼找妓子作陪,现在却…… 恼羞成怒,他大喝一声,“来人,给我打!” 第七章箭替你报仇(2) 听见钱天佑下令,叶雪立刻站到阿礼身边,与他并肩。 她的防身术不是学来玩的,上回她亲手撂倒一个大汉,这次就算四个打两个,他们也不见得会输。 第25页 发现叶雪如母狮一般蓄势待发,萧易礼笑开了,他的阿雪果然与众不同,她没有哭哭啼啼、没有扮弱装娇,而是站在他身旁,一副和他同甘共苦的英勇模样。 他就是喜欢这种女人,也只有她才配得上自己。 他拉过她的手说:“就几只小猫,你给我玩个痛快吧,也免得脏了你的手。” 叶雪看他一眼,低声道:“你确定可以?我没你想的那么弱。” “我知道,我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弱。”萧易礼的口气,说有多笃定就有多笃定。 见他态度坚定,她不禁叹了口气,这年代的男人喜欢逞英雄呐,好吧,反正她也没那么喜欢打架。 退开几步,她走到台阶上,居高临下,等着看他表演。 他很满意她的退让,悄悄往她手掌心塞进一样东西,低声吩咐道:“收好,别让人瞧见。” 叶雪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把东西收下,双手拢到身后。 萧易礼将两手横在胸口,对纷纷退到墙角、以免受波及的顾客和老板说:“大伙儿可都是亲耳听见的,是钱少爷主动邀我打架,可不是我挑起的,万一砸了什么、毁了什么,要赔偿的话,得找对主了。” “打就打,说那么多干么!看清楚我是谁,我是钱家大少爷,旁的东西没有,银子多得是!”说完,钱天佑右手一挥,四个壮汉抢攻上来。 萧易礼冷冷一笑,对付这种货色,不过是几下功夫,但观众这么多,总得顾虑一下观众心情,甭玩得太快,教人意犹未尽,他决定多花点儿力气,博点掌声得意一下。 于是,他先是左躲、右闪,假装险险地闪过几个大拳头。 他这副狼狈模样,让不懂武功的叶雪瞬间惨白了脸,他抓准时机,与她对望时,俏皮地朝她眨了两下眼,见他自信满满,她这才松下心。 钱天佑看不惯他的嬉皮笑脸,抓起一把凳子,就要往他后脑砸过去。 众人见状,纷纷惊呼一声,哪有这么小人的,四个打一个已经很没水平,见人家落下风,还下黑手,简直就是天理不容的大坏蛋! 但萧易礼头也不转,身子一低,也不知道怎么弄的,竟然绕到壮汉身后,说时迟、那时快,钱天佑手上那把凳子,直直地往壮汉头上砸过去。 他把这段时间想往女人身上使却使不出的力气,全数用出来,结结实实的把自家护院的脑门砸出一朵大血花。 护院连反应都来不及,当场昏倒。 钱天佑没想到状况丕变,呆呆地瞪着散开的板凳,还弄不清为什么倒的不是大胡子,而是自己人。 萧易礼挑衅的笑着对他一躬身。“多谢帮忙!” 谁要帮他?!钱天佑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他看着地上那一团肥肉,久久没反应。 其它护卫见状,连忙从腰间抽出匕首、刀剑,还有个使鞭的,一抽出鞭子就使得虎虎生风,吓得店里顾客纷纷往外闪,就怕自己身上也多了几道血口子。 “铺子就这么大,你那鞭子太占位儿了,不如先歇歇,好不?”萧易礼客客气气地对使鞭的说。 歇歇?开什么玩笑! 旁人看不出来,他们几个好歹学过几年功夫,岂会不知道,自己是遇上高手啦,他虽然东躲西藏,对付他们却是游刃有余,瞧,连手指头都还没动上,他们已经昏了一个。 使鞭的想也不想就往前踏去,鞭子毫不留情的往萧易礼脸上甩去,同时间,萧易礼用眼角余光瞥见身后一人正仲长手,要用剑刺向他的后腰。 他躲得了前面的鞭子,就闪不了后面的剑,肯定要受伤的,叶雪心急不已,直想跳下去帮忙,可心里才想着,情况已然骤变。 萧易礼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筷子,咻咻咻几声,筷子刺中衣物,使鞭的被他钉在墙上,他一个侧腰转身,使剑的胸月复问插进几根筷子,低头,发现几个洞同时冒出鲜血。 萧易礼动作太快,使剑的护院完全不知道筷子是怎么进入自己的身体,眨眼间,它们就像插香似的,一根根全往他身上插了,他仰头尖叫,然后就安静了,他白眼一翻,摔在后脑开血花的胖子身上。 萧易礼受不了的皱起眉头,又没插多深,了不起入肉两寸,血也没流几滴,他干么反应这么夸张?要是害观众误会他手段凶残,就不好了。 使鞭的被钉在墙上,本想发出怒吼声的,用这种烂招太欺负人,把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可是当他看清楚同伴身上的血洞之后,突然觉得,面子没有里子重要,喜欢侮辱,那就侮辱好了。 最后一个还完好无缺的,看看自己手上的匕首,再看看萧易礼慢吞吞地从筷子架里又拿出一把筷子,目光在两者之间来回,筷子、匕首、匕首、筷子……天,少爷这是惹到哪一号江湖人物?叫他们动手,不如叫他们自残算了。 他的手一抖,匕首掉落地面,双膝一曲,拚命朝萧易礼磕头求饶。娘亲有教过,赚钱重要,命更重要! 事件到此结朿,叶雪这才有心思看看阿礼递什么东西给自己,这一看,居然是男人用的荷包?她小心翼翼的抽出里面的几张纸,是银票,十两、五十两、一百两都有。 哇,是钱大少的吧,他什么时候模出来的?她连忙把银票塞回去,再悄悄往袖间藏严密。 丙真是太太太贫富不均,她辛辛苦苦赚得三百两银子,想着的都是要买地、买车、盖新房,人家小白脸,一副没出息的死模样,居然身怀巨款,银子都用来享乐,这未免太不公平! 萧易礼笑着对跪地求饶的护院说:“别这么多礼,我消受不起。” “少侠,小的有眼无珠,惹上少侠,还望少侠放我一马,从此以后,一定洗心革面,不再做坏事。” “好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不与你计较了。”萧易礼直接绕过他,走到钱天佑身边,笑眼眯眯的问:“钱少爷,现在还要打吗?” 随着他的逼近,钱天佑一步一步往后退,直到背贴在墙壁上,和使鞭子的一左一右并肩靠齐,举起双手,投降道:“不打了、我不打了!” “可是我的兴致才刚被挑起,你说不打就不打吗?我想……” 萧易礼露出大笑脸,即使有一大半的脸藏在胡子后面,还是看得出来,他心情异常的好。 当然好喽,能够在喜欢的女人面前逞英雄,谁都会心情好! “你想、想、想怎样?” “还是打几下好了,免得手痒得去磨砖!”才说完,他一巴掌往钱天佑脸上刮去,瞬间烙下五指红印。 钱天佑放声尖叫,音频之高,和太监差不多。 男人都是嗜血的,他一叫,看好戏的观众们纷纷拍手叫好,因应观众需求,萧易礼扬起双手,左右开弓,连续打了好几下,节奏分明,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清脆而响亮。 叶雪边看边听,心里边想着,下次有机会教教他爱的鼓励。 没几下功夫,钱天佑已经被打成一颗大猪头,鲜血从嘴角流出,他口齿不清的哀求道:“别打了,求求你……别再打了。” “怎能不打呢?才刚刚过瘾,再打几下,好不?” 阿礼居然和对方商量?除非钱天佑是个傻子,否则谁会应好?叶雪忍不住掩嘴偷笑。 “壮士、少侠,是我错了,我再也不敢冒犯少侠,饶我一命吧!” “我倒是不怕你冒犯,不过你冒犯我家姑娘,这笔帐……还是算算清楚得好,免得我家姑娘心情坏,回去少吃几口饭,给饿瘦了。” 第26页 “我知道错了,以后看见姑娘、我一定绕道走,要是多看姑娘一眼,就让少侠把我的眼珠子给刨下来。” “刨眼珠子?好方法,我喜欢,不过与其犯错再刨,不如现在就挖,那么以后就不必担心……” 萧易礼话还没说完,钱天佑已经眼泪鼻涕糊了满脸,像个三岁孩童般哭喊道:“求求壮士、求求姑娘,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知道错了,如果我再多看姑娘一眼,教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直到这会儿,叶雪才走下阶梯,站到阿礼身边,说道:“饶他一回吧,不过你今天冒犯我,摆一桌席面道歉,行不?” “行!泵娘尽避吃,吃多少全算在下的。” “掌柜的,你们这里最贵的席面要多少银子?” 掌柜的从柜台后方走出来,面不改色的道:“回姑娘,是三十五两一席。” “行,打包一席!” 叶雪说完,掌柜连忙使眼色让店里伙计赶紧把桌子椅子重新摆上,重新请客人们入座,重新上菜,然后……算大帐! 旁人怕赖帐,钱家是出了名的富,他得狮子大开口一番。 叶雪和萧易礼挑了张干净桌子坐下,没有对话,心里却有说不出的畅快感。 掌柜怕他们等太久,忙命人端上几碟小菜和茶水、好酒先招待着,他的算盘珠子拨拨算算,飞快跳动,啪!停住!接着掌柜走到钱天佑跟前道:“钱公子,这打坏的桌椅杯盘,客人吃过没付帐的银两,加上姑娘和少侠的席面……总共六百三十七两,零头就免了,钱公子给六百三十雨就行。” “六百三十两?” 落井下石!钱天佑想抗议,但瞄了萧易礼一眼之后,他决定花钱消灾,手往怀里一掏,咦?荷包怎么不见了? 掌柜见状,连忙沉下脸问:“钱公子不会想赖帐吧?” “不会、不会,只是方才打斗,荷包不知道掉到哪儿,不如你派个人随我回府取银子。” “行!”掌柜的应了一声,随即前前后后分派事务。 不多久,钱天佑领着自己的护院和伙计离开,饭馆这才重新热闹起来。 萧易礼朝掌柜招招手,掌柜好眼色,连忙奔到桌边,弯腰赔笑。“少侠,您唤老儿有事?”今儿个赚得多了,全亏这位少侠和姑娘,他对两人满心感激。 “我说,你这银子也未免贪得太厉害了些。” 掌柜的笑容凝在嘴角,这位少侠不会是想替钱少爷主持公道吧? 不过,掌柜的终究是个商人,心思转得飞快,闻弦歌知雅意,连忙道:“老儿这是替姑娘不值呐,好端端地上个饭馆,竟惹来一身腥,要是有哪个黑心肝的,加油添醋,把事儿往外传,坏姑娘名声,可怎么办?又见少侠姑娘大人大量,决定放钱少爷一马,老儿这才自作主张,多扣下三百两,往后姑娘少侠想吃饭尽避上门来,不必掏腰包,就从那三百两里扣。” 叶雪忍不住失笑,这老头子脑袋转得飞快啊!几眼就衡量出阿礼招惹不得,立刻把吞下去的银子吐出一半。 萧易礼还算满意的扬扬眉,他估算过,就算整个店的布置全部换新的,就算刚刚客人点的全是燕窝鱼翅,一百多两银子也到头了,他一口气拿走六百两,够狠!不过,二一添作五,这样的结论可以接受。 “以后再有人敢到这里犯傻,老板尽可以同我说上一声。” 这叫客气,人家开店多年,什么时候遇过这种事?今天就是个意外,只不过人家懂得看脸色,他没有不还礼的道理。 于是你开心、我满意,于是大家好来好去,于是宾主尽欢,一刻钟后,萧易礼和叶雪带着三十五两的席面,光荣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