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医圣者》 正文 正文_我与《药医圣者》 这本《药医圣者》,开得仓促,甚至开头,我还没有想过写这些故事。当我的编辑泡泡冰姐姐问我故事的大纲时,我甚至还没有构思好。 第一次签约写作,很多事情都是一塌糊涂。 可是,我还是挺过来了。 因为我知道,我还有一些读者。 匆匆地赶了一个多月,书终于上架了,本是验收成果的时候,可是我发现,我的成绩很差,难道是我写得不好? 我想应该是的。 虽然我是很用心去写,可是,一心真的很难多用。我还是个学生,对于写作,这只是我的个人兴趣,我的本业还是读书。 所以,写出来的作品不太成熟。 可是,人是在磨练中成长的。 我慢慢地,一定能够成功。 在这里,我衷心地感谢几位订阅的朋友。是你们,给了我动力。我希望,你们能够继续支持《药医圣者》,而那些在看公众版的朋友,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充一下值,来订阅。 鲜花,票票,可是多多益善。 我不是神,可是总有一天我要成神,一切都靠你们的支持。 相信我,轻轻按住你的鼠标,点击订阅一下vip章节,神说,你是幸福的。 哈哈,各位,乘想象之翼,我们一起翱翔。 另外,对不起大家一下,这个星期就要忙于期中考了,所以更新基本上是没有着落了,只有周五晚上才能更新,望大家体谅一下,谢谢!! 另外,因地震之事的一首歌谣:一杯可乐两元钱,肯德基里卖六元。两片面包一块肉,夹成汉堡赚个够。外商赚钱不算少,地震捐款没多少。哪有民族企业好?患难之下见分晓。不见经传王老吉,一捐就捐一个亿。奇瑞一辆才三万,捐了一千六百万。本田销量年千万,捐款只捐二十万。兄弟姐妹醒一醒,一脉相连骨肉情。食品饮料日用品,不比洋货差几分。中华儿女一家人,民族振兴靠咱们。不吃汉堡吃面包,照样可以肚子饱。不坐日本美国车,吉利奇瑞同样拖。学习韩国爱国热,样样都用中国货。 正文 正文_因为有你们 请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有些人也许是你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她。- 原本,我来自一条没有阳光、雨露的小巷,我努力走向光明,可又害怕触碰到它,那种孤僻、内向的心理,使我拒绝了得到幸福的机会,直至一天,上天给了我11个天使……- 清晨,一切都还寂静这,只有鸟叫声,雾还未散尽,露水打湿了花花草草,世界充满了欢乐,活力的气息,可它们还在沉睡当中,就像我一样,即使充满活力,也还没释放出来,它们需要的,是阳光的呼唤,就像我需要天使一样。“嘀、嘀、嘀”,一阵阵清脆的闹钟声,然后,就听到“砰”的一声,是急忙起来关闹钟的声音,不,是爱的声音,这是一种对身边的人急切的关爱的声音;“哗哗”的流水声,是润吧,每天宿舍里最早起床的人;有箱子拖动的声音,哦,少正在整理头发呢;突然,床摇晃得很厉害,是丹起床了吧……每天,幸福的声音都在我耳边响起,再传递进我的心里,我的11个天使,因为有了你们,我不再害怕风吹雨打,因为你们一定会陪伴着我。- 欢笑声、泪水、一起的场景都深深烙刻在我心上,此时此刻,我只想一直牵着我的天使,我不想放开,不会放开。别哭,亲爱的小天使,因为你的眼泪会重重砸在我心上,你知道,那种感觉不好受。我们早早就想好了以后的一切,我们聚集的地点,我们要一起做的事,我们担心以后的路,没有了谁会怎么办,于是泪水再次涌出心头。- 有时候,一些话是不用讲的,一个眼神,一个拥抱就明了,“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记住,在这一片土地上,渗透着我们的美好。- 我们相遇在火热的八月,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绽放我们的青春,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展开翅膀去追求我们的梦游,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分开,有一天,我们一定要回来。也许,我可以出现在你们梦中,也许,我们会在同一个城市里重逢,也许,在很久以后,你还是会坐下来,静静地想着我们的一切……- 因为有你们,泪,是甘甜的。- 正文 正文_前世篇 侠骨丹心(一万多字超长章节) 佛曰,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高斯的今生那么辉煌,那么他的前世究竟是什么呢? 各位敬请欣赏高斯的前世,不同的故事,激情的武侠世界。 序章乘想象之翼,浮游八极,视通万里,收罗世界奇诡之事,以我之笔,立为传奇。 ******古往今来,丐帮天下第一大帮的地位一直屹立不变。说起丐帮,大多人都会想起那冠绝天下的降龙十八掌,想起那精妙绝伦的打狗棒法,也想起那英名盖世的萧峰萧帮主。 话说这萧峰帮主,身份也着实不一般。按说中原帮派,帮主之位当然是由宋人担任啦!可是,萧峰就打破了这限制。 他的父母在回辽途中遭暗杀,丐帮老帮主收留了他,教他习武。萧峰天赋异禀,让老帮主刮目相看,倾囊相授,最终,更是传给他丐帮绝学——降龙十八掌。 老帮主逝世后,萧峰成为新任的丐帮帮主。 萧峰为人豪爽,不拘小节,正气凛然,按理说,他做帮主最适合不过了。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心悦诚服的。世上,总有一些人有贪欲,虽然没有本事,却总要妄想那个位置。 在总舵主全冠清的主导下,萧峰契丹人的身份广为人知。 武林中人,都是国情很重的人。他们并不能从客观事实出发,以理智的眼光去看待。他们,至始至终只相信一句话——非我族者,其心必异。 于是,他们不念旧情,赶走了萧峰。 可萧峰乃心胸宽广之人,并不怀恨在心。他也不求争雄天下,只求独善其身。后遇阿朱,他更是确定了他的决心。 然而,世上的事情,并不都是称心如意的。 在某些人的*纵下,萧峰与阿朱生死离别,为中原群雄所仇视。他的人生,注定不再平淡。 别人总是一心置他于死地,他却一次次地放过别人。本来,他可以享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南院大王的待遇,他却放弃了。一直为大宋的存亡来回奔波。 这并不是他不爱国,而是他从小在中原长大,对这里有太多太多的回忆。虽然,他后来在这里的生活很坎坷,但他一直没有忘记大宋的恩情。 古往今来,恩将仇报的例子倒是不少,可像他这般,滴水之恩,即涌泉相报的豪侠,又有几个呢? 在他牺牲后,大辽终不进犯中原,推倒宋朝政府。 他的名字,也被深深地印在了中原武林人士的心中,印在了千千万万契丹人的心中。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再无纷争。侠骨丹心,这四字是他最好的碑文。 第一章理想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此时,已是萧峰死后十年了。 英雄虽死,但其志不绝。 同是契丹人,同是顶天立地男子汉,同是萧氏一族。 十八岁少年萧凌自幼饱读兵书史书。当他从书册上看到武林人士的骁勇英姿的描写时,他便对中原武功有了深深地向往。 他自小,便有了崇拜的对象,那便是和他同为契丹人的前中原二绝——北萧峰,南慕容中的萧峰。 他,誓要和萧峰一般,成为一代武林高手。 也许是受到了萧峰的影响,或是他真的读懂了萧峰的内心,对于那些武林人士,他并没有怀恨之心。在他看来,世上总有一两颗老鼠屎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那锅粥已经坏了。 中原武林,还是豪杰并起的。 他,是个懂得分辨是非之人。 ******按契丹国律,王子长到十八岁,便应到兵营中接受磨练,在战场中接受洗礼,成为一代战杰。 萧凌志向却是与众不同,十八岁的他想到中原学艺,成为萧峰之流的大侠。 王权的争斗,王家的规矩,往往限制了人的自由。 老王爷本不赞同萧凌的志向,可在他的坚持下还是同意了。 不要以为那是老王爷好心,成就了儿子的梦想,而是,他把目光看到了更长远处。 ******带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萧凌从大辽出发,历经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终于来到大宋境内。 今时的大宋,已数遭险凶,因此,国防线设得极严。 萧凌要进入大宋,可不容易呵! 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人呢? 经下属多方打点,入境总算是有了渠道。 也不知是萧凌幸运,还是大宋悲哀。在这么重要的国防线上,竟让一个贪官来担任职责。 于是,在重金的收买下,双方达成交易。 萧凌,成功进入大宋。 中原武林,地灵人杰。萧凌来此,能否寻到名师,达成他的理想呢?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章丐帮据萧凌记忆,萧峰是在丐帮学艺的。 可是,它又在哪里呢? 他茫然地摇了摇头。初出林的鸟儿,对外面的世界总是不了解的。他虽然知道丐帮成员是乞丐,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一名词的含义。 他向别人打听,别人却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待他,摇摇头,叹了口气,走了。 好不容易遇到个好心人,他才明白原来乞丐随处可见。 难怪,他看过的那本书上记载,丐帮弟子,满布天下。 现在,他总算是体会到了。 他找到个乞丐,诚心地向他请求,让乞丐带他到丐帮去。为此,他还给了他很多的食物。 小乞丐感恩于心,本想满口答应。可他不过一小人物罢了,怎会知道总部所在? 他向萧凌说明,并表示他只能带领萧凌到分舵主那里。 丐帮总分十八舵,每一舵都有一分舵主。分舵主之上有总舵主,再上有长老,最后即是帮主。 萧凌所到之处便是第一分舵。在小乞丐的引见下,萧凌与群丐相识,并很快打成一片。 他请众饮酒,为人潇洒豪爽,很快博得分舵主的好感。 他答应,于次日带领萧凌前去见帮主。 带着希冀,萧凌缓缓入睡。 ******叫起的鸡鸣,啼破了黑暗,迎来了拂晓。 在分舵主的带领下,萧凌来到丐帮总部。 帮主是很忙的,繁杂的事务让他忙到了凌晨。 此时,他还未醒来。 两人也懂得为客之道,静静地等待。 …… 许久,帮主终于醒来。 在那个大厅里,萧凌终于见到了丐帮帮主,那个神话传说般的巅峰存在,人称豪侠的云白。 会客厅里,只摆放着一些陈陋的桌椅,并无华丽的装饰。 萧凌面对云白,脸色坦然,并无半分慌张。 云白看向对面的青年,对他的评价挺高。他虽然不明白萧凌找他有何事,但他一向行侠仗义,帮助萧凌也不是什么难事。 萧凌看向云白,口气诚挚:“云帮主,久仰大名,契丹人萧凌来此,正是想拜您为师。” 他面对云白,并不想做任何掩饰。他相信,他一定能成功。 “契丹人?”云白的脸色蓦然一变,莫非他来此有什么阴谋? 他看向少年的双眸,发现少年的眼神是多么的澄澈。 他相信,少年并非恶人。 并不理会云白的诧异,萧凌继续说道:“小子谨拜读列国英雄传,对本国先烈萧峰大侠很是崇敬,欲学其为人,学得一身武艺,行侠仗义于天下。” “非我族者,其心必异。”云白倒是没有说话,他旁边的长老倒是插嘴了。 这些老顽固,总是过于死板。 “吾萧凌指天为证,学得武艺后,只求行侠于天地间,不再纠缠于国事纷争,只杀恶人,不滥杀无辜。”少年声音正气凛然,没有丝毫的迟疑。 这下,本该轮到某些人惭愧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大概如此罢。 可那厮却不知,脸皮果真是厚到了极点。这正应了一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他又提出了一个要求:“你去把辽狗大帅的头颅带来,我亲自给你传功。” 他以为他是谁啊?能强得过帮主吗? 少年只是直视着云白,并未理睬他。 歹毒长老觉得实在是很没有面子,腾身向前,一脚踢向萧凌。 萧凌头不歪,身不摆,任由这一脚踢来。 本来,按照长老的想法,他这一脚完全可以把眼前的小子踢残。 谁知,后方有一只手阻止了他。 手的主人,正是云白。 “好了,不要欺人太甚了。”云白脸上微有怒容。这长老,气量太小,过于阴毒,实在有失大家风范。 长老似乎对云白有些畏惧,压下脚退到一边,不再言语。 狗仗人势,欺软怕硬,这便是典型。 第三章任务“你知道我中原武林的规矩,那便是——不越国界。我们不收异邦人为徒。”云白缓缓说道。 少年并未哀伤,说道:“我先辈萧峰大侠不正是在中原学武吗?” 是啊,这是个最好的例子。 云白为之语塞,萧峰,那人的确是个意外。 丐帮人教他习武之时,并不知道他契丹人的身份。而萧凌呢,他自己不说,又有谁知呢? 少年如此坦诚相对,不正说明了他的确是诚心来求武的吗? 想到这里,他不由地多看了萧凌两眼。 人家真心求武,他又怎么能以一个荒唐的理由拒绝呢?时代已然改变,陈规陋习是不值得盲目遵守的。 再说,他一直没有称心的弟子,少年不正是上天给他送来的吗? 况且,江湖中人最重信义。少年已发下重誓,若他违约,他又有何脸面存活于江湖间。那时,他必遭历史唾骂。 但是,云白还是不能这般容易就将武学传给他。 拜师,往往需要有考验。 云白看着少年执著的眼神,心下已有了主意。 他要少年去完成一项任务。 话说当年,四大恶人为祸江湖,百姓苦不堪言。还好,最终他们都死了。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四大恶人之末凶神恶煞云中鹤竟有嫡传弟子。如今,此人似乎已学有所成,又出来干伤天害理之事。 此人是个智者,颇懂得量力而行,闻风而逃,倒也没惹上什么大祸。 云白的想法是,萧凌这种小毛孩没什么大名头,因此,让他去杀云中鹤之徒再适合不过了。 他要求少年放开身形,以试其身手。 萧凌不藏底,尽己所能,将毕生所学展现得淋漓尽致。 萧家拳法,威力不同凡响,是外功中的巅峰。 云白看着,满意地点了点头。 少年已摸着些武学的门道。假以时日,他一定能把他培养成了强者。虽然不一定能超越萧峰,但要成为一流武者是肯定的。 现在,只需要再教他几招保命绝技,纵是云中鹤再世,也不是他的对手。 是的,的确如此。 并不是云白轻蔑云中鹤,而是这是事实。云中鹤此人不学无术,到处拈花惹草,杂七杂八的东西懂得很多,只是,武功的确不咋样。 这也是云白敢让萧凌去刺杀云中鹤之徒的最重要原因。 他云白,是不可能让拥有大好年华的少年去送死的。 第四章人心险恶(上) 萧凌虽初入江湖,但从小对萧峰传奇着迷的他,也知道那么一个道理——江湖人心险恶。 的确如此。 人人都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不该存害人之心,但预防自己被人暗算或受连累的心还是要有的。 世上的坏人,总是挑那些年轻的雏儿下手。因为他们知道,人愈年老,世交经验更丰富,那句“姜还是老的辣”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年轻人,往往容易受到诱惑,受到欺骗。 萧凌俨然是其中的一员。很快地,他被人盯上了。 不要问为什么?如果连这点经验都没有,他们还有什么资格做这种职业? 所谓,目光毒辣,必有所发现。骗子们看人的眼光,是很准的。 萧凌白衣飘飘,用的是上好的布料,背的是沉重的包裹。这些,不都是财宝的象征吗? 的确,萧凌自小经王族培育出来的儒雅气质,再结合他的装扮,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认为他是个文弱书生。萧凌也知道这样,他之所以这么做,目的也就是迷惑别人。 出其不意,方可破敌。 让萧凌意料不到的是,他的装扮不仅没有引来他的目标,反而招引了更多的麻烦。 世上的骗子,接近一个人的方法总是很多的。 萧凌走在路上,一人莽莽撞撞地冲过来,萧凌闪身避开。 那人失去重心,几欲摔倒。 这是,萧凌轻舒猿臂,勾住了他的身子,阻止了他向下倒得趋势。 这点,倒是出乎那人的意料。 本来,他是想摔倒后向萧凌索赔的。如今,他只好改变计划了。 这样对骗子来说,会是更好的结局。 因为接近一个人,比勒索一个人更成功。接近,会使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交出他的财宝。这样,往往会得到更多的钱。 骗子的名字叫阿伦。他出道不久,但颇有天赋。演戏才能让他骗取了不少钱财。再加上他年纪与萧凌相近,他要接近萧凌,那是易如反掌。 虽然保持着几分谨慎,但年幼的萧凌显然不是谙于世道的阿伦的对手。出身王族的他,由于没有朋友,心里防线很快被阿伦攻破。 在他看来,他帮助了阿伦,阿伦是会感激他的。因此,他不再防备阿伦。 很快地,两人便熟悉了。也许是人性本善罢,在阿伦说出一套编造的身世后,萧凌涕泗涟涟。 “这样的孩子,却要受这样的库。命运,真是不公啊!”他决定,要多给阿伦关怀,让他享受到人世间的温暖。 他却一点也没有想到,他的善举会带给他多大的麻烦。 第五章人心险恶(下) 萧凌对阿伦极好,尽可能地满足他的要求。阿伦虽是一骗子,但就实际年龄来说,他也不过是一十八九岁的青少年。 萧凌对他关怀之至,让他很是感动。 几次,他都想告诉萧凌真实情况。但他又不敢,一是他害怕这种关怀消失踪迹;二是他的同伙人不允许他这么做。倘若他通风报信,他就会饱受一顿打,甚至死亡。 他,还是忍住了。他害怕受伤。 因此,他一步步地实行着原先的计划。 萧凌,也一直被蒙在鼓里。 两人不知不觉间已相处了几天。 他们,已渐渐熟悉了。萧凌把阿伦当做知心朋友,对他畅所欲言。 阿伦也知道了萧凌王族的身份。 这非但没有使他开心,反而使他愈加烦恼了。对于萧凌这个朋友,他是很惭愧的。萧凌以真心相待,可他自己却做出了那禽兽不如的事情。 但,他还是不敢背叛自己的同伴。 因为,那是性命攸关的事情。他要做的,只能是力保萧凌的性命。 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 ******这天,阿伦找了个借口,把萧凌拉出去游戏山水。 来到一处,中有杂草,落英缤纷。 萧凌甚异之,看向阿伦。阿伦笑了笑,并没有说话,示意萧凌继续赏景。 潭水清澈见底,鱼儿自在潜游,多么快活。 萧凌不禁入了迷,连在身边阿伦的身影消失了也不知道。 他就这样看着美景,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知到了几时。 一声吆喝将他从恍惚中唤醒。 萧凌回转过身,只见一群狡猾模样的汉子们站在他跟前。 这群人,绝非善碴。萧凌心想,并在筹划着应对措施。 他看着身边,想要把阿伦拉近。然而,他并没有发现阿伦的踪影。 难道阿伦被他们捉走了。萧凌心中疑惑。 阿伦,算是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他,很珍惜这份友情。 不顾自己身处险境,他还是发问了:“阿伦,在你们那里吗?” 众骗子没想到萧凌会率先问出这个问题,明显一愣,但迅速反映了过来。 为首的一人尖声道:“阿伦?哦,是那小子的名字吗?你乖乖把钱交出来,我就放了他。” 萧凌点头答应。 在他看来,金钱诚可贵,友情价更高。 于是,他倾囊而出,只求换回阿伦的生命。 众骗子高兴地手下了不菲的财富。 萧凌看着他们,只等着他们满意了,能把阿伦放出。 可惜,他还是太单纯了些。没看到,那群败类眼中闪过了一丝狰狞。 一人向萧凌指了处地方,告诉他,阿伦就在该处。 萧凌虽有几分迟疑,但还是走了上去。 他对朋友的担心更胜于对自己。 到达目的地,他没有发现阿伦的踪影。 上当受骗了?他反应过来,急忙回转过身子。 此时,正有一根铁棒向他敲来。 猝不及防之下,他被打中了。刺骨的痛,让他极为难受。 阿伦一直躲在暗处看着这一切。同伴们曾答应他,夺财后便会放过萧凌。哪知,他们出尔反尔,不仅是谋财,还要害命。 要不要出去救萧凌呢?阿伦心里很矛盾。 萧凌一直对他很好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可是,他还是懂得自己的斤两的。出去,他自己也可能会死。 因为,他们这群人,只重利,不重情。在金钱面前,他们甚至会杀了他。 他该怎么办呢? 是朋友重要,还是生命重要? 也许很多人会选择后者。 但是,胆小的阿伦,此时竟然反常地选择了后者。看来,萧凌已经改变了他。 只见他疾速冲到萧凌面前,向着一群昔日的同伙喊道:“请你们放过他吧!我的那一份钱不要了,只求你们饶他一命。” 骗子头目问道:“你想以你的那一份钱换他的命?” 阿伦点点头。 “嗯?”头目故意顿了顿,接着大声喊道,“没门!因为,钱财中本就没有你的份。滚开,抑或是死?” 阿伦听了这话,看着萧凌,摇了摇头。 他不能让萧凌因他而死。否则,他的良心将受到谴责。他会,一辈子活于愧疚之中。 萧凌不是傻瓜。他虽然挨了一棒,但他身强力壮,脑子还没迷糊。此时,听到他们的对话,他已了然其中缘故。 阿伦接近他,是有目的的。对这点,萧凌有些恼怒。但是,阿伦并没有离开他,这点,他还是有些感动的。 不过,他不会立刻原谅阿伦。他还是要给他一点颜色瞧瞧才行。因此,他并不理会阿伦,径直走向那群大汉中,颇有几分豪侠风范。 他轻轻竖起手指,做一个轻蔑的眼神:“你们是要单挑还群殴?”似乎,他天生有一股王者风范,轻松地一句话,让一干骗子感到压抑。 是人,总会有尊严的。这些骗子也有,只不过,他们的尊严用错地方罢了。在他们看来,小屁孩萧凌的话,让他们脸上无光。 头目挥挥手,一手下走了出来。 此人面目蛮横,一身肌肉凹凸有致,绝对是个打架能手。 萧凌任凭那人走到面前,直至那人攻击,他仍不为所动。 终于,最后关头,他以暴制暴,击出一拳与来者相撞。 飞退,手残,身倒。这是萧凌的对手的结果。 众人皆为之愕然。片刻后,群涌而上。 萧凌在敌人冲到离他身前还有两米的时候,突然将前冲之势收回,上身微微向后仰,在原地留下一个残影。接着整个人成了步,右拳快速击出,倒下一人。 萧凌就这样应接不暇。 终究,双拳敌不过多手。萧凌还是挨了无数棒打,倒下了。 骗子头目向前,想要给萧凌最后一击。 萧凌的命运将如何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六章死也许读者会很疑惑。不是说萧家拳法很强吗?可是,萧凌怎么会被这群不入流的骗子们所打倒呢? 这个一点也不奇怪。萧凌虽身怀绝技,但未经世事,不懂得如何实践。再加上他没有修炼高深的功法,想要发挥拳法的真正威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萧凌被打倒并不奇怪。 萧凌看着周围的世界,眼中闪过了一丝渺茫。他知道,他就要死了。 他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也许,今世到此就终结了吧!他想到,闭上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那一柄匕首,离萧凌越来越近。 …… 也许,没有人想到,一个平常以拐骗为生,一个平常胆小怯弱的人,为了朋友,也能付出生命。 阿伦在一旁,一直回忆着萧凌对他的好。晃过神来,他看到萧凌身处险境。 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冲了上去。用他那并不宽阔的背部替萧凌挡住了这一刀。 湿热的液体从伤口处流出。 萧凌等了很久,那想像中的一刀一直没有到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液体。他舔了舔舌头,那是血的味道。 他缓缓地睁开眼,出现在他面前的赫然是阿伦。 阿伦胸口附近插着一把匕首,显得是那样的诡异。从他苍白的脸色上,萧凌看出他的生命气息正不断消失。 昔日的怨气顷刻间化为乌有。 他知道,阿伦是把他放在心上的。不然,他绝对不会替自己挨下这一刀。 他端坐起身子,顺势把阿伦抱进怀里。 “你没事吧?”阿伦虚弱地说道。 “嗯。”萧凌点了点头,“阿伦,你为什么那样傻?” “因为,你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你一直对我很好,我却欺骗了你。也许,为你而死是我最好的结局了。我……”阿伦说到这里,不禁吐了几口血。 萧凌忙制止道:“你不要再说了。其实,我不怪你。你要不是迫于生计,怎么会干那些事。我了解你,你是个善良的人。你会好起来的,到时,我们要游历天下。” 阿伦点头。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顶天立地男子汉的萧凌,此时也落泪了。 阿伦抹去他眼角的泪水,说道:“好了,我们到时再一起生活。不……不要哭了,我只是有些累了。” 萧凌一听这话,鼻子更酸了。 可人生死有命,泪水并不能把一个人哭活。 阿伦的手,终究还是垂了下去。 第七章怒死了,阿伦死了。萧凌的脑中只有这个念头。 不只是阿伦,其实对萧凌来说,阿伦也是他的第一个朋友。 如今,这个朋友却是死在了自己眼皮底下。而且,他还是为自己而死的。 萧凌的心中愤怒到了极点。 只见他缓缓地将阿伦的眼睛合上,将阿伦的尸体抱在怀中,入神地看着他的笑容。 他,想要将这个脸庞映入脑海中。 可在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不知好歹。这样的人,往往会付出代价的。 那群骗子们对阿伦可没有感情,对他们来说,阿伦不过是一个赚钱的工具罢了。如今,他们所诈骗的萧凌身世不一般,唯有让他死,才能掩盖事实。 此时,纵是天王老子在他们面前,他们也照杀无误。何况是阿伦一个小毛孩呢! “喂,小子,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受死吧!”骗子头目嬉笑道。他这人,最喜欢看人生死离别,最喜欢看人挣扎。总之一句话,这厮是个bt。 萧凌抬起头,看着他,目光冰寒。 没有说话,萧凌轻轻放下阿伦的尸体。身形快若闪电,作擒拿状,攻向头目的咽喉。 一招,前一刻狂妄无比的人身死。 愤怒,让萧凌的力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骗子们见头目身死,不觉有些骇然。但仔细一想,对方不过是孤身一人,己方又有何惧呢? 他们把萧凌杀死头目的事情,看成了一个偶然。 事实是否如此呢? 接下来的打斗中,萧凌凌厉的招式,让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可笑。 他们中的残余者苦苦哀求,盼望能苟活于世上。 可是,萧凌不会放过他们的。 世之渣者,没有资格活在世界上。在阿伦死的时候,萧凌就给他们下了死刑。 二十人顷刻间被屠尽。而这,出于一个十八岁少年的手。 经历,让萧凌有所成长。 第八章云中鸟阿伦死了,萧凌又独自一人浪迹江湖,寻找着云中鹤的弟子。 一连几日,他都没有发现。 江湖险恶,他深有体会。但这并不能阻止他求学的路。 阿伦用死,让他学会了谨慎。 ******最近,听人说,云中鹤的弟子出现在这座城中。于是,萧凌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 他想要早日完成任务,成为强者。他想拥有真正能够守护朋友的力量。他,绝不会让阿伦那次的事件再度发生。 那次,成为他人生中的遗憾。 他尽心尽力,搜遍了城中每一个角落,并未发现可疑之人。 “看来,又要无功而返了。”萧凌苦笑道。 世道真的很奇怪。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萧凌无意间经过一贫户门口,骤然听见里面传来一身尖叫。 萧凌快步冲了上去,撞开门。 只见一个长相极其猥琐的男人正抓着一位姑娘。那人,俨然是云中鹤的弟子。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以前,云白曾经给他看过画像,眼前这人与画像虽有些出入,但其基本轮廓还是不变的。 萧凌看见他,自然不会放他走。 本来,他对杀此人还有些犹豫。但此时此刻,他的行为令萧凌不齿。 萧凌刚毅有力的拳头击出,袭向那厮。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萧凌没想到,那个猥琐的男人竟然让他怀中的女人做盾牌。 耻辱,实在是耻辱啊。 可那厮脸皮着实厚,一点儿也不在意。似乎在他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趁着萧凌将攻击转为拥抱,想将女人救走时,那厮竟对萧凌出击。 本来,以萧凌的身手,要躲过这招是毫无困难的。但是,他怀中还有一个无辜的人。于是,萧凌硬挨了这一拳。 所幸猥琐男的功力浅薄,萧凌只是受了点轻伤。 萧凌放下女子,眼中满是怒火。 这人,不配存活于武林间。武林,那是侠者的天地。萧凌,今日要为武林除害。 “小子,报上名来,老子不斩无名之卒。”他狂妄道。似乎,天下他最大。 “萧凌。”萧凌淡淡道。 “那好,萧凌。记住了,杀你的人名为云中鸟。” 云中鸟,这名字也太恶搞了吧! 萧凌看向云中鸟,眼神凛冽。今天,他就要将这只坏鸟杀了,以免他扰人安宁。 萧凌素养很好,对云中鸟这种人渣,仍作了个揖。 云中鸟却轻蔑地看向对手。就一小毛孩,能拿自己怎么样? 他看向萧凌,目光毒辣。敢对他不敬,下场只有死。 这句话似乎很威风,其实那是在他认定萧凌打不过他的前提下才如此说的。倘若真遇上了高手,他早就跪下来求饶了。 他就是这种鼠辈。 然而,萧凌要让他失望了。 蓄势待发,萧凌冲了出去。萧家拳法的一招一式,在萧凌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将云中鸟打得节节败退。 云中鸟没想到眼前的少年如此强大。他面色阴沉,左手隐藏在衣袖,蓦然间,手上多了一样东西。稍有江湖经验的人,都会知道那是什么。 没错,那正是飞镖。 第九章任务完成云中鸟艰难地躲过了萧凌的攻击。 他眼睛微眯,盘算着。他知道,再不攻击,他就没机会了。 趁着萧凌走近,云中鸟左手出袖,一道冷光从他衣袖中飞了出来,朝着萧凌的方向。 那正是先前他隐藏的飞镖。 暗器无情。 一切来得太突然。纵然以萧凌的身手,也只能避开要害,并不能完全闪过。飞镖,狠狠地定在了他的左臂上。 他,受伤了。云中鸟见劲敌受伤,喜形于色。他纵身跃近,想趁胜追击。 萧凌感觉到他走近,并未起身。他,有他的计划。 脚步声越来越近,萧凌的心里也愈紧张。 他躺在地上,捂着左手,似是不能动弹。 他是在赌,赌自己的一击。 在云中鸟一剑刺下时,萧凌动了。 只见他用右手抓住了云中鸟的剑,剑,狠狠地穿过了他的背心。 紧接着,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 他的嘴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把匕首。也许,是在他装通时所弄的吧! 只见他迅速地把头靠近云中鸟,刺向他的心脏。 事出突然,再加上萧凌动作一气呵成,他成功了。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匕首刺过了云中鸟的心脏,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襟。 “不。”云中鸟大吼一声。 他不甘心,就这样死了,死在一个小毛孩手上。 可是,善恶到头终有报。残酷的现实是改变不了的。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拉萧凌一同下地狱。 可是,他的拳头已经无力了。 一代恶贼,就在萧凌手下丧生。 云白教给萧凌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 第十章拜师萧凌斩下云中鸟的首级,处理好一切,向着丐帮的总部出发。 他,终于可以拜师了。 …… 数日的赶路,终让萧凌来到了丐帮总部。 此时,少年也经历了不少事情。 他不再天真幼稚,而是多了几分睿智和成熟。 见到云白,他将首级呈出。 云白只是瞥了首级一眼,便不再看。 他更注重的是萧凌的经历。他开口示意萧凌讲出他的经历。 萧凌侃侃而谈。 事后,云白问萧凌对此事的看法。 萧凌答道:“江湖人心险恶,要以理智的眼光去看人。对百姓要行侠仗义,对穷凶恶极之徒要斩草除根。救了一人胜造七世浮屠,杀一恶人胜救普通人。” 云白听完萧凌的话,欣慰地点点头。 萧凌的心机已经成熟了。他,已经有了正确的人生观。 再教他武学,已经无问题了。 “萧凌,你果真要拜我为师?”云白问道。 “嗯。”萧凌点头,他千辛万苦为的正是此。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云白以开玩笑的口吻问道。 萧凌不是笨蛋,他知道,云白是同意当他师傅了。 他跪倒在地,向云白磕头:“师傅在上,请受弟子一拜。” 精彩的剧情,即将展开。 第十一章降龙十八掌第二天,云白便开始教萧凌内功心法。 时间飞逝。 萧凌天赋很高,很快将基本功法练扎实了。 接着,云白偷偷摸摸地教给了他丐帮秘学——降龙十八掌。 降龙十八掌招式如下:第一式(起手式)见龙在田:出自坤卦,辞曰:“见龙在田,大贞”就是说看见龙在田中会有好事发生。这一招掌力霸道异常,为降龙十八掌最强的一招,取名见龙在田,既是说一掌打去,敌人完蛋大吉. 第二式飞龙在天:降龙十八掌中的一招,同样源于周易。辞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飞龙即翱翔在天空的龙,飞龙在天,看尽世事,所以能发现大人(有道德的人)。这一招由上势下,借惯性伤人,正如飞龙借有德者而扬名,威力奇大 第三式鸿渐于陆:出于渐卦,渐指妇女,辞曰:“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大雁降到平地上,他的羽毛可以被妇女用来装饰。此招之用,在一个巧字,藏巧于拙,用羽为仪。 第四式龙跃在渊:降龙十八掌中的一招,同样源于周易“龙跃于渊”。 第五式羝羊触蕃:出自大壮卦,辞曰:“羝羊触藩,赢其角”两只羊角力,赢的用的是它的角。这招用途是说要用有力点来伤敌。但“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邃。”运用不当相信会反受其害。 第六式潜龙勿用:源于坤卦,辞曰:“潜龙勿用”,龙潜于渊,其志难测,所以不可用。此招劲收于内凝而不发,但若有敢试其锋芒者,必受其殃。 第七式利涉大川:源于同仁卦,同人既是同志,辞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有好朋友聚集起来,畅通无阻,所以去危险的地方也变得安全了。此招表面平平无期,实质上力聚于掌,正如好友的聚集,难凝而易散。如中此招,必定全身筋脉尽碎,死的苦不堪言! 第八式神龙摆尾:本名履虎尾,出入履卦,履既踏,辞曰:“眇能视,跛能履,履护尾,咀人”意思是说人瞎了一只眼睛还能看见东西,瘸了一条腿还能走路,但是如果不小踏上了老虎的尾巴,就会被它吃掉。这招专攻背后之人,劲道奇猛,实为降龙十八掌的救命绝招。 第九式密云不雨:出自乾卦,辞曰:“密云不雨,时或有风”雨云很多了但不下雨,那是由于在等待着刮风。此招不在于密云不雨,密云不雨只是力量的积累,而真正的杀手却在时或有风上,风声(时机)一起,敌人便万劫难逃了第十式突如其来:功如其名,去势奇快,攻其不备,最易出奇制胜.在对手未反应之前,便给予敌人致命一击第十一式双龙取水:攻势一分为二,看似平常一招,功力与身法倍增二倍有余,有点类似于周伯通自创的双手互搏,但与其比较有过之无不及 第十二式鱼跃于渊:平凡的一跃,尤如龙腾九霄,有着强大的爆发力。 第十三式震惊百里:出于震卦,震就是雷,辞曰:“震惊百里,不丧匕鬯(鬯:一种酒)”本来是说一个人虽然被吓了一跳但连酒也没撒掉,但光从名字来理解的话就是说雷电莫大的威力了。这一招生势浩大,震惊百里。 第十四式损则有孚:出自损卦,损就是不利的方面,和益卦相反。辞曰:“损,有孚”孚就是信用,辞曰:“自上至下谓之损”本句是说虽然守了信用但却没办成好事。此招出招和飞龙在天相似,自上而下,然损却接益,辞曰:“自下至上谓之益”,变招犹如异军突起,让人防不胜防。 第十五式时乘六龙:出自乾卦,辞曰:“时乘六龙以御天”自古传说五岳为中华灵气之所在,每岳各有神龙镇守,加以姬黄帝(就是轩辕黄帝)之应龙,是为六龙。六龙齐出,王道浩然,其势之大,盖地铺天,为降龙十八掌最有王道正气的一招。 第十六式龙战于野:取意于周易中的坤卦,坤者为地,辞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野在这里作为平地讲,玄指黑色,其血玄黄是说血改变了应有的颜色。按古代的思想,龙上在于天,中潜于渊,下见于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指的就是龙处在了不该处于的位置,他的力量同时也被激发了出来,出这招一般在于危难之时的奋力一博,正因为没有退路,所以此招才无所不辟! 第十七式履霜冰至:出自坤卦,辞曰:“履霜,坚冰至”踩到了霜,就应该想到大冰雪要来了。这招招如其名,初时似柔弱无力,但如敌人胆敢进招,就如暴雪突降,后劲无穷 第十八式亢龙有悔:降龙十八掌中最常使用的一招,取意于周易中的乾卦,乾代表天,辞曰:“亢龙,有悔”是说亢龙(飞向尽头的龙)虽然当世无敌,但力终有尽时,力尽则悔,悔不可及。亢龙有悔,盈不可久,此招重悔不重亢,后尽无穷。 第十二章出师几个月过去了。 今日,正是萧凌十九岁的生日。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丐帮呆了快一年了。 云白今日为萧凌装备了丰盛的宴会。这宴会,既是生日宴,也是离别宴。 他知道,弟子已经学有所成。该走的,总是要走的。他不会因为萧凌是契丹人而拘留他。 既然已经收一个人做徒弟了,云白便是相信他。 因此,他今日要为萧凌送别。 宴会办得很成功,萧凌一直乐在其中,并未知晓自己即将离去的消息。 许久,人渐离去。 云白找来萧凌,向他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师傅,您是要赶我走吗?”一年来,萧凌已把云白看做是最亲近的人,甚至超过了自己的父亲。 在那王族之中,他感受不到温暖。而这种东西,他在云白身上体会到了。 所以,他不舍得离开。 可是,云白接下来的话却让萧凌想明白了:“你难道不想去行侠仗义吗?这里终究不是你的归宿。你的价值,只有在那广大的江湖中才能发挥,你的梦想也唯有在那里才能实现。” 是的,云白说的没错。 萧凌学武的目的,正是为了行侠仗义。 师傅的话,有唤醒了他最初的梦想。 告别师傅,萧凌算是出师了。 接下来,他将在江湖中引出一段传奇。 第十三章行侠仗义一轮明月高挂天边,皎洁的月光如洁白的羽毛般大片大片地洒在林间,夜风习习,吹来阵阵花草的幽香,整片山林笼罩在如水的月光下,远远望去素淡、朦胧、和谐、宁静。 少年的心此时无比宁静。 明天,就要闯荡江湖了。恐怕,这是自己所能享受到得最后一个平静地夜晚了。 但少年并没有后悔自己的决定。 侠者,是他的憧憬。 他仰头望月,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嘴角上不由多出了一丝微笑。 …… 天亮了。 萧凌从丐帮出发,开始走向外面的世界。 在江湖中,他开始了他的任务。 在实践中,他的武技越来越娴熟了。 在生死间,他的功力不断取得突破。 在他的降龙十八掌下,无数恶人丧生,无数百姓得到救济。 他在江湖中不厌其烦地行使着自己的任务。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一直努力着。 转眼间,两年时光已过。 萧凌在江湖中闯出了名堂。 谈起萧凌,人人都想起了那个儒雅的少年。 因此,他有了他的称号,那是人们对他的美誉——雅龙少侠。 萧凌凭借高深的功力,在江湖中如鱼得水,成为一代名人。 渐渐地,他的名气比昔日的萧峰只盛不衰。 人的一生总是坎坷不平的。 萧凌能否这样一路顺风呢? 第十四章召回萧凌今日愁眉苦脸。 原因无它,正是摆在他面前的书信。 信中,父王叫他赶回辽国,以助辽攻宋,一举拿下大宋。 萧凌很苦恼。 一边是自己的父亲,若违背他的要求,那是不孝。 一边是自己的誓言,若违背了,那是不义。 再一边是自己的国家,若不为国浴血奋战,那是不忠。 不忠不孝不义,看来自己背的头衔还挺大的。 该怎么办呢? 他一筹莫展。 千寻百思,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情景。 萧峰大侠当年不也是如此吗? 面对君命,面对两国,萧峰大侠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他以百姓为重,阻止了战争,最终让人们广为传颂。 萧凌向来,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心中有底,萧凌启程赶回大辽。 …… 翻山越岭,马不停蹄。 萧凌终赶回大辽国都。 他回王府,见到了自己的父王——老王爷萧战。 老王爷是皇族至亲,虽已迈中年,仍然骁勇。 如今,大辽要攻宋,老王爷自是当起大帅之职。 这时,他想到了自己的儿子萧凌。 萧凌的行踪,他还是知道的。 儿子已经学成绝学,成为一武林高手。有他在,大辽的战斗力会提升更多。 于是,他差心腹将萧凌召回。 再次见到儿子,萧战发现儿子已经不同于昔日了。 多了几分睿智;多了几分稳重;多了几分神秘。 但是,不管怎样,他还是他萧战的儿子。 他安排萧凌好好休息。 他将要让儿子在军中扬威。 第十五章军中扬威三年时光,萧凌又回到了这让自己熟悉又陌生的土地。 然而,这些年来,他已经沉迷于中原武林,他觉得,那里才是他的归宿。 但不管怎样,这里是他的故乡,一种乡情在他心中抹不掉。 随着父王的脚步,他来到了契丹军营。 这里,是驰骋沙场战士的产生地。 萧凌明白,父王是想让他在军中树立一定威信。 在萧战将他介绍给众兵卒时,众皆哗然。 虽然这几年,萧凌远在中原,但他的事迹广为人知。 大辽史上第一个远赴中原的王子,他的另类流传各方。 众兵卒皆凝视萧凌,想从少年的脸上看出什么。 萧凌见此举,知道他们是想让自己展示身手。 在辽国,纵然是王子,没有强大的实力,也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老王爷此时也目光炯炯,看着儿子,有些期待。 在众人的瞩目下,萧凌如影随形,恢宏有力的掌击推出。浑厚的内力激荡,降龙十八掌的招式一一使出。似龙啸,似龙舞。此时此地,众人皆骇然。 这,好一副战龙在野的景象。 契丹战士皆热血沸腾。小王爷的招式,实在是出乎他们的意料啊! 他们皆伏于地,这是对强者的臣服,对强者的尊敬。 萧凌的武力,着实使他们震撼。 望着被众人拥起的萧凌,老王爷嘴角咧过一丝微笑。 时机,似乎已经成熟了。 他要萧凌在军中生活。 萧凌的威信,与他的目的相关。 他的计划,将要展开。 萧凌是否会如萧战所愿,成为他计划中的主角呢? 第十六章战事起不知不觉间,萧凌已在军营中生活了一个多月了。 一切,都在运筹中进行。 他的形象,此时已是无比高大。 时机,已然成熟。 ******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在辽国皇帝看来,辽国国富兵强,天下迎来大一统的日子不远了。 他相信,他是真龙天子。 他励精图治,关心百姓,办事有道,只为一个目的,他要一统天下。 于是,经过长期的准备,他终于要发动战争。 而他的依仗,便是契丹勇士以及老王爷的策略。 老王爷的依仗,则是自己的计谋及萧凌的战力。 在大战前几日,萧战将消息告诉萧凌。 在他看来,萧凌是个契丹人,万事都会从契丹出发的。 可他不知道,日久生情。在中原,萧凌是在是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了。他,深深地爱上了那一片净土。 一边是父亲的请求,一边是自己的誓言和梦想。 萧凌实在是左右为难。 他先答应了下来,当然,这只是权宜之计。 他需要时间去思考。 在这战火纷纷的年代,萧凌会有什么作为呢? 第十七章萧凌的决定月色下。 萧府中,一少年正在庭院中徘徊不定,似是有什么心事? 当月光照到他的脸庞上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轮廓。 少年,正是萧凌。 战事将起,自己该怎么办呢?萧凌很烦恼。 他喜欢惩凶除恶,但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战争。 在他看来,斩杀奸邪是替天行道,而战争,则是徒增杀戮。 他之所以行侠仗义,为的便是给百姓带来一个安宁和平的生活环境。而战争,会彻底打破这一格局。 可是,父命难违啊! 在那个时代,伦理纲常是很重要的。萧凌对此犹豫不决。 纵然他已是侠者,但对此理还是很重视的。 可是,在天下百姓面前,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他苦恼不已。最初的决定,他动摇了。 权衡再三,他觉得自己实在是没有必要卷入这场漩涡中。 王族的黑暗,他太清楚了。 他不想再想国事;不想再理战争;只想到不平的地方干些行侠仗义的事。 他拿起笔,留下了一张书信给萧战,离家出走了。 …… 当萧战发现这封信时,已是第二天上午了。 他恼怒儿子肤浅,却又无可奈何。 顺应自然吧!反正,路总是由人走出来的。 萧凌是否真的如此肤浅呢?他的侠义是否仅局限于小范围呢?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十八章身死留名(终章) 大宋边疆。 大辽军队宛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此不复去。 城墙下,已是人山人海。 大宋边防军卒见到此景,不觉有些心寒。 但这又能怎样呢? 宁可战死,也不投降。 这就是他们的决心。 他们奋勇杀敌,浴血奋战,在与敌人的厮杀中,他们愈战愈勇。 奈何人数差距过大,他们很快死去大半。 难道,天真的要亡我大宋吗?戍边将领仰天长啸,声音里充满了不甘。 不知道是上天听到了他的召唤,还是中原武林豪杰爱国之心的缘故?在他绝望后不久,他发现一群战力向边城涌来。 那里,有大宋的旗帜,也有中原武林各大帮派的旗帜。 他抖擞精神,指挥各路人士杀敌破阵。 前来的辽军很快被杀完。 当然,这只是序幕。真正的辽军战力,还在后边。 ******三日后。 当辽军主力到达大宋边境后,大辽皇帝发现前军被杀尽,很是气愤。 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扬言,一日后攻城。 大宋这边人人提心吊胆。 一日后。 两军对峙。 大宋这边死守不攻,他们明白,若开门迎敌,那是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而辽这边,见宋无所动,他们也拿出一系列的工具。 战争,一触即发。 二方,站得如火如荼。 辽军就将攻破城墙,踏尸中原。 无数百姓将家破人亡。 多年来微妙的稳定格局,就将被打破。 大辽皇帝的脸上堆满了微笑,果然,大宋不堪一击。 他彻底地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平地里,一道黑影越过重重士兵,只取大辽皇帝。 猝不及防,皇帝已被擒住。来人掠过重重人影,站在两军间的高台上。 “住手。”声音洪亮,内气十足,威慑四方。 两方军士皆停手,注视高台上的人物。 高台上,少年威风凛凛,眉目间似有一股威严。 “凌儿,你在干什么?”萧战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朝高台上的人喊道。 没错,少年,正是萧凌。 皇帝听萧战如此喊,他知道身后之人的身份,当即喊道:“萧凌,你放了朕,朕不计你打过。” 可是,萧凌会如此吗? 最初,他啊是不想理这件事的。可是,他想起了当年萧峰大侠也是面对这种情形。萧峰并没有选择荣华富贵,也没有躲避。而是,他以一己之力阻止了战争。 今天,他萧凌也能如此吗? 他不知道,但他会尽力去做。 萧凌不知道,此时的他已足以与萧峰媲美,不管是武功,还是精神境界。 “陛下,请让大辽停止进攻吧!”萧凌低沉的声音响起。 “不,你休想,我大辽男儿岂能后退?”皇帝的声音正气凛然,在他看来,萧凌是不敢动他的。 萧凌并未回答他,而是点中了他的哑穴,再连续在他身上点了几下。 “大辽士兵若不退下,我就对陛下不客气了。”萧凌的声音铿锵有力。 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主意。 “退。”老王爷萧战咬咬牙,喊了一声。他不能让皇上龙体有恙。 萧凌看着退去的人流,脸上浮现出一丝欣慰。 同时,他也有些无奈。看来,不忠不孝的罪名是背定了。 但,人生中总有许多不得已的时候。 为了天下百姓,为了天下太平,他唯有如此。 谁说命运决定了一切? “倘若真有命运,那就让我来颠覆它吧!”此时,萧凌豪情四溢。 他看向大辽皇帝,目光冷了起来。 他知道,要想让皇帝妥协,只有装恶。 于是,在他软硬兼施的情况下,大辽皇帝总算是答应了。 ******次日。 两方对峙中。 皇帝一天没有回来,辽军便一天不会离开。 两军中间,留着一片空地。 那是,是留给萧凌和大辽皇帝的。 顷刻后,萧凌不负众望,带着大辽皇帝前来。 目光看向大辽皇帝,萧凌示意他说话。 虽然感到屈辱,但生命健康是第一的,他不得不说。 众目睽睽之下,大辽皇帝立下了誓言:“在吾有生之年,大辽不再进攻大宋。” 此话一落,大辽士兵皆沮丧不已,反观大宋这边,则松了一口气。 战事,不了了之。 君无戏言。大辽皇帝的话已经成为事实。 于是,天下又将迎来一段新的太平日子。 宋兵宋民兴奋不已。 大辽皇帝见到此景,冷哼一声,飘然离去。 后边,萧战心有不甘。自己处心积虑,谋划已久,就要功成名就之时,却被自己的儿子打扰了。 他高声向萧凌喊道:“萧大侠,您对大宋恩重如山,他日必为朝中重臣。” 萧凌看向父王,目光凝重。 在欢呼声中,他却举起匕首,刺向了自己的心脏。 “不。”有人发现,高呼一声。然而,一切都太迟了。 萧凌死了,结局和萧峰一样,死于千军万马中。 那一刻,多少人为之疯狂。 而他,也成为萧战一生中的遗憾。倘若自己不说那句话,或许,儿子不会死吧!他时常这样反问自己。 后来,有人问云白对萧凌之死的看法。 云白只说了一句话:“或许,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吧?” 是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萧凌虽死,但他一直活在人们心中。 他,在精神上获得了永生。 侠骨丹心,是他最好的碑文。 ******之后的故事,就是《药医圣者》中的故事了。 高斯,就是萧凌的后世,只不过,前世的事情他已经忘记了罢了。 至于何时会知道,就看他的造化了。 正文 校园风云_序章 满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象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衬夜景。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象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象飞行,象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象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 寂静的后山中,凭空出现了一个人影,显得有些神秘。 他身影如飞,腾跃在这山间,不知道在寻找着什么。 一棵树下,他突然发现了什么,兴奋得不能自已。 只见他从树下拔起了一根什么东西,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似乎那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他的目的似乎就是这东西。 目的达到,他没必要停留,一道身影极速离开。 月色照在他的背影上,他,显得是那么地高大,不凡。 《药医圣者》正文 校园风云_序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一章 入学 从今日起正式更新,希望各位多多支持,收藏,投票票! 雪枫树碧绿的枝叶郁郁葱葱,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追忆那昔日的辉煌,雪白的花瓣洁白无暇,如雪花一般在空中漫漫飘洒。 它们,都在与冬季告别。 如今,春天已经来临了。 春天,大地从冬寒里苏醒复活过来,被人们砍割过陈旧了的草木茬上,又野性茁壮地抽出了嫩芽。不用人工修培,它们就在风吹雨浇和阳光的抚照下,生长起来。这时,遍野是望不到边的绿海,衬托着红的、白的、黄的、紫的……种种野花卉,一阵潮润的微风吹来,那浓郁的花粉青草气息,直向人心里钻。无论谁,都会把嘴张大,深深地向里呼吸,像痛饮甘露似的感到陶醉、清爽。 焕之四望云物,光明而清鲜,一阵暖风吹来,带着新生、发展、繁荣的消息,几乎传达到每一个细胞。湖那边的远山已从沉睡中醒来,盈盈地凝着春的盼睐。田里的春苗犹如嬉春的女子,恣意舞动她们的嫩绿的衣裳。河岸上的柳丝,刚透出鹅黄色的叶芽。鸟雀飞鸣追逐,好像正在进行伟大的事业。几簇村屋,形式大体一样,屋瓦鳞鳞可数。住在那些屋里的人们,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看见春天降临,大地将有一番新的事业,新的成功,他们也欢欣鼓舞;不贪懒,不避劳,在那里努力工作着吧。 不只是如此,今年的春天,对少年来说也是个重要的日子。 站在学校门口,少年感慨良多。 多年来,他从未来过这个叫做学校的处所。一直,都是家中长辈亲自辅导他。他,从未离开过家。 他,一个典型的宅男。 他也以为自己不会来到这种地方。因为,他从电视中看来的,这里的教学效果绝对比不上在家中。 可是,父母还是让他来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还是来了。 在他心中,父母说的话就是对的。 于是,轻轻地他来了,来到此刻他眼前的这所学校。 眼前的这所飞翼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是数一数二的。 这里,是一座高级学校。 同时,也是一座贵族学校。 他家里很有钱,所以他也来了。 他挥一挥手,进入学院中。 ******少年的名字叫高斯。今日,他奉命来到学校。 从今日起,这里就是他生活的地方了。 他进入学校中,学校的辽阔让他不知道往何而走。 他满眼茫然,不知所措。 这就是宅男的坏处。 可是,这时候,背后有一个甜美的声音传来:“同学,我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高斯回转身,一个娇美的女孩就在眼前。 那是一双美丽的眼睛,清澈得似碧海蓝天一般,明亮得如山间的清泉一般。 不过高斯似乎对这个免疫。他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困难。言语间没有一丝亵渎。 林思琪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时,她对于别的男人总是不屑一顾的。没想到,自己今天竟会主动帮助一个男生。 也许,是高斯茫然的可爱模样吸引了他吧! 当林思琪发现高斯的眼神时,她更肯定了自己看人的独到之处了。 可是,女人总是一种不可理喻的动物。 她不喜欢别人看她,可此时,她又希望高斯看她。 难道,我真的是这么没有吸引力吗?她暗自想到。 想归想,她还不是那种花痴女。 她把高斯带到了报到处。 反正,来日方长,这小子也不知道怎样。如果自己没有看错人的话,就把他介绍给小妹吧! 小妹,是时候应该有个好男人管管她了! 可怜的高斯并不知道,在刚入学的时候,他就被人当成了目标。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章 帅哥的效应(上) 求收藏,求票票,成绩越好越多更!!! 林思琪带领高斯来到报名处。 那里的柜台前,有一位美丽的女老师。 林思琪之所以带高斯来到这里,目的是很明显的。她想要试试高斯的人品。 女老师长得花容月貌。她的秀发不但乌黑亮丽,而且还有一股特有的清香。 浓淡适宜的修长黛眉,细密微翘的乌黑睫毛,如殷桃般的温润小口,再配上那没有一丝暇斑的瓜子脸,简直就是艺术家最完美的杰作。 特别是那如梦似幻的秋水美眸,黑亮而清澈,并且漾动着几许天真之色,简直就是无穷的欲望陷阱。 脸上还微微有些淡妆,使得是那本就丽质的脸蛋更加迷人,雪白细嫩的香脖上,吊挂着一串精美的玉石项链,随时汽车的移动而耀闪着夺目的光芒。 上身穿这一件粉红色的吊带,将脖子以下的肌肤露出了一大片来,给人无限的遐想,下身则由于车门的遮挡,不能看到其穿着。 或许别人看到她,会流口水。可是,高斯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他又怎么会如此呢? 他的眼睛虽然在看着女教师,可是,那是欣赏的目的,而非亵渎。 林思琪看了,不由地点了点头。看来,自己没有看错人。 “阿姨,你真漂亮。”高斯冷不防爆出一句话。 这小子,真是个愣头青。 “阿姨?”女教师皱了皱眉,漂亮的女人总是很敏感的。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有的名词。她如今花容月貌,正值青春年华,却有人叫她“阿姨”。你说她怎么会不生气。 而一旁的林思琪,心里暗道坏了,这小子怎么这么不懂礼貌?眼前这老师她是知道的。这是学校里的四大美女教师之一一—沈容,赞美之言她不知道听了多少,哪里容得下高斯的一句“阿姨”?高斯的话,无疑把她叫老了。 沈容今天很郁闷,本来今天她是休假的。可是,学校里今天来了一个转学生,而这种事务平时便是她负责的。所以,她对这个学生暗暗地恨上了。 女人,总是很小肚鸡肠的。 如今,这个学生更是叫出了她的禁忌名词。 她抬头,怒目而视。 只是在她抬头的瞬间,她看到了高斯的面容。 一米八二的身高,高大健壮的身材,身上是洁白干净的衬衫一个黑色的领带随意地绑了个结挂在胸前,双手自然地插在裤子里。坚毅好看的轮廓,两片薄薄的嘴唇轻轻抿着,一双纯真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让人很是疼惜。 沈容的怒气,在看到高斯的瞬间消逝。 这个有些天真的帅哥的魅力实在很大,竟然能让一个生气的女人瞬间熄火。 很好很强大,帅哥的效应果然不是一般的。 一旁的林思琪睁大了眼睛,似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似的。 是的,在她看来,沈容是应该生气的。 不过,她也很高兴,高斯这小子总算是渡过难关了。 接下来,沈容的热情实在是高的可怕,帮高斯办好了一系列的程序,还捞了几句家常。后来,更是想把高斯的手机号码给留下了。 可惜,高斯是个土人,连手机是什么都不知道。 两女无语,没想到世界上还有此种珍稀动物。 不过,沈容还是不计较,笑盈盈地让她几天后来找她。 接着,林思琪赶紧把高斯带走了。在她看来,沈容今天似乎有些异常了。 难道,她看上高斯了?林思琪如此猜疑。 不过,她错了。每个女人,其实都有自己的品味。在沈容看来,高斯实在是纯真得可爱。她是个独生女,一直希望有个弟弟,看到高斯的时候她眼睛一亮,也是这个缘故。 不然你以为美女是可以得罪的吗?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章 帅哥的效应(下) ps:第二章送到,各位大大,收藏,投票票吧!!! 这是给作者最好的动力支持。 高斯随着林思琪来到树荫上,报到,已经完成了。 今天,是开学前的最后一天。林思琪来到这里,只是来玩而已。 两人皆没有什么事情。 刚好,林思琪带着高斯来熟悉一下环境。明天,高斯就要到这所学校上课了。这是必要的。 而高斯这人,对这本没有兴趣,但是,挨不过林思琪的热情,还是留了下来。 林思琪一直有说有笑:“飞翼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区域,办学至今不到六年,学校从硬件到软件已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现拥有12个班,学生数从办学初的378人增至目前的4180人;教职工215人,特级教师12人,高级、中级职称115人,先后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33人,曾获国家级荣誉称号3人,省、市级荣誉称号一批,教师学历100%达标;校园占地面积经“四次征地”、“四次规划”、“四次基建”,从20010平方米扩大到720129平方米,校园建筑面积从4400平方米猛增至4649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90%以上,校园布局合理,现代化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全而标准,且拥有在全国地区堪称一流的塑胶跑道田径场、占地32036平方米的艺体馆、还有钟楼、天文台、展览室、校园网、地理室、历史室、生物园……由于创新办学体制,学校创办以来,在财政不拨款的情况下,累计为国家增资9000多万。学校周边的房地产迅猛增值,幢幢商品房如雨后春笋,由于有了飞翼学校,才带动了一方繁华。家长们更是趋之若鹜,以能将孩子送进这所学校就读为荣。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就读该校的强烈愿望……” 林思琪一直侃侃而谈,而高斯多少也听到了这些。他没想到,自己进入的这所学校竟然如此了不起。看来,爸妈是下了重本了。 不过,他也没有太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些钱对他家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他不会心疼。 在林思琪的带领下,高斯总算是游览完各个景点,对这所学校已是有了初步了解。 飞翼学院的确很大,两人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竟用了二个多小时。 此时,已是傍晚了。 高斯还未在外过夜。 而且,现在似乎也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了。 高斯匆匆向林思琪告别,虽然有些不舍,但是,对此时的他来说,美女的诱惑力比不上回家。 他来到门口,家里的车已经在等他了。 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哦,原来还是个足不出户的特富家子弟啊!”林思琪惊叹一声,原以为高斯只是个稍有钱的富裕户,没想到他家竟如此富有。这点,她是从他家的跑车看出来的。 那车,是限量版的兰博基尼,没有几千万是买不来的。 她若有所思地看向高斯消失的方向。 ******第二天.惠风和煦。 高斯又来到了飞翼学校。 今天,是他正式上学的日子。 从来没有上过学的他,却不知道紧张为何物。昂首挺胸,迈着大大的步伐向前走。 昨天,林思琪已经带他到教室去了。他不是个路痴,这点路程他还是懂得走的。 由于今天是开学,前往教室的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同龄少年。 不过,他并不懂得主动示好。 或许,父母在这方面教的太差了。 除了几个堂兄妹,表姐弟,他一直没有别的朋友。 至于昨天的林思琪,他还没有什么感情。是的,刚接触过的人,他能有什么感受? 于是,他视若无人地走着自己的路。 而路边的人流,也没有注意到他。 就这样,他来到了自己的班级。 那是高一(7)班。 他大步走了进去,找了个座位坐下。 现在,已经是第二学期了。而且,更是快上课了。 教室里突然出现了个陌生人,大家都很诧异。 “同学,你会不会是走错了?”一个男生好心提醒道。 “没有。” “我们班里好像没有你。”男生说道。 “我是刚来的。”高斯很平常地说道,丝毫不懂得尴尬,应对自如。似乎,这是他先天具有的本事。 “哦!”伴随着男生的声音落下,一大堆女生瞬间涌了过来。 刚才,在两人谈话时,她们一直在大量着高斯。 若是别班的,那是过客。可是自己班的就不一样了,班草级别的。自己怎么能错过呢! 于是,结果是一大堆女生把高斯围在中间,嘘寒问暖。 纵然无知如高斯,也感到几分难受。 这种格局一直持续到班主任的到来才结束。 不知道这所学校是不是盛产美女,高斯同学的班主任老师,也是个美女。 她那双美丽的秋波,耀闪着迷幻的色彩,给人一种梦中的波澜。乌黑修长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圆润的小瑶鼻上,渗出一层细腻而晶透的汗珠,像被一层亮膜轻轻地包裹着,樱桃般的小嘴微微欲张,像两片绽放的鲜花,凝脂般的肌肤透着粉嫩,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 这就是高斯的班主任老师——秦怜梦。 秦怜梦走上讲台,吵闹的声音立即安静。 看来,这位美女班主任还是有几分震慑力的。 “同学们好。”清脆的声音从她口中发出。 “老师好。” “同学们,这学期,我们班里转来了一个帅哥,你们高兴不?”她缓缓问道。 “高兴。” “那大家想不想见这位帅哥呢?”她又问道。虽然问题很简单,但带动了大家的气氛。 “想。”众人齐声应道。 “那高斯同学,还不上来。” 高斯听到自己的名字了,走上讲台。 “高斯同学,请你向同学们做一下自我介绍。”秦怜梦说道。 高斯同学愣了愣,蹦出一句话:“老师,什么是自我介绍?” 众人皆晕倒。 可是高斯的可爱模样让众人无奈。秦怜梦向他解释了下。 高斯同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终于说了出来:“大家好,我叫高斯。” 晕,这说了不等于没说吗? 可是,高斯的眼神真的不像在做作。 大家对他无奈,只好原谅他了。 虽然有些土,但很帅,很可爱。 高斯同学第一天到校,就赢得了许多美女的喜爱。 这就是帅哥的效应。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章 体育课 继续奉上一章,希望各位大大多多支持!!! 夜很静,只有黝黑的天空骨白的圆月,底下是一片靛青的浓黑。 高斯推开棋盘格的窗子,往外看那月亮,圆圆的白得吓人,而夜又是那么的黑,像置身于深不可测的洞底抬头仰望那进口外的天光,高斯的眼神有些寂寞。 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离开家。 他很想念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他的兄弟姐妹。 可是,想归想,他什么都做不了。 夜,漫长而无聊。 高斯实在耐不住,上传睡觉了。 清晨,高斯被鸟儿的歌声唤醒。 又是新的一天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二天。 已经感受过学校生活的高斯也开始适应了。 虽然,学校的课程他早就学过了。但是,这种新的生活带给了他不同的感受,让他开始承认父母的正确选择了。 新的同学,新的朋友,让他体会到不同的人生。 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没有接触过。 比如,今天的体育课。 这是高斯有生以来第一次上的体育课。 体育老师是个男的。对于班里的男生来说,看到他是不怎么高兴地。可是,高斯却是相反,他看到了体育老师,反而比看到那些美女教师更兴奋了。 因为,他在体育老师身上看出了美。那不是容貌的美,而是健硕美。 只是,他的眼光实在是太直接了些,盯得体育老师有些发毛了。 匆匆结束课程,体育老师放他们自由活动去。他担心再呆下去会被高斯吃了。他匆匆离开了。 高斯无趣,只好寻找别的乐乐了。 他看到女孩子在跳绳,就跟着去了。 他没见过这种东西,也想试一下。可是,别人却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高斯,难道你想玩这个?”他的同桌,少女云蝶雨问道。 高斯下意识点点头。 “你难道不知道这个是女孩子玩的吗?”云蝶雨一阵无语。 “为什么我不能玩?为什么男孩子不能玩?”高斯继续抛出问题。 在场众人继续无语中。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们最终还是让高斯加入。 好个高斯,弹跳自如,让一干女孩目瞪口呆。 一旁众人,也用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 看来,高斯同学要想不引人注意是很难滴哦!! 可是,他不在乎众人的眼光,玩得不亦乐乎!!!!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章 受伤了 也许是玩了许久,高斯微微气喘,颇为有型的脸颊上汗水遍布,肌肤也通红如血。 不过,他仍然很兴奋。 小伙子脑袋瓜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春季,天很蓝风很暖,是个活动的好季节。 只是,对面那些女生却是极累,她们的体质没有高斯好,在高斯的打扰下,力乏了。 高斯却不知道,他虽然有些累了,可是,他一直沉浸在这种有趣的活动中。 突然砰的一声传来,是物体倒地的声音;高斯听得清清楚楚,心里还清晰地计算出这个做自由落体运动的事物的下落速度。 “老师,有人晕倒了!”只听一个女生在大喊着。 可是,体育老师由于躲避高斯,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这下全班可炸开了锅,散了开去,围在那个晕过去的学生四周。 那是一个女生,高斯并不熟悉。 “咦,那不是胡列娜吗?”有人靠近一点,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发现了女孩的身份。 众人都很急,因为眼前这个女生。 对于这个胡列娜,这个有飞翼校花之称的女生,班里的男生可是暗恋日久了;不过那是癞蛤蟆想天鹅式的,他们也知道,胡列娜既是校花,长得当然也是花容月貌,最可贵的人家还是学习尖子,学校的每次考试她都基本上是稳占第一。 但是,胡列娜平时对同学们很友好,不管男生女生,都很喜欢她。 关心则乱,同学们不知所措。 看着眼前倒在地上的胡列娜和不知所措的同学们,高斯急得扒开挡在身前的同学,挤到了圈子中心。 看了看倒在地上的胡列娜的情况,高斯大声道:“她是中暑了!” 周围的人顿时骚动起来,纷纷贡献出奇谋善策,有的建议马上送医院,有的建议给水喝。 “狗屁!”对于周围这些毫无中暑急救常识的人,高斯心中暗骂,脑海里迅速闪过有关中暑的知识。 “把她抬到阴凉的地方!”高斯当机立断叫道。 周围同学也不管对不对,反正他们已经很慌乱,能有个人站出来说话就不错了,手忙脚乱地把胡列娜抬到一棵大树下,这里太阳晒不到,正好是阴凉处。 高斯也跟着上去,蹲下身去,看看昏迷中的胡列娜,虽然脸色不好,但依然难以抹灭她那美丽的风致,长长的睫毛,弯弯的眉,小巧的鼻子,性感的红唇,无一不在昭显着她的醉人魅力。 但高斯却没有沉迷在美女的风韵中,他很急,想找个办法给胡烈娜急救。 脑海里又迅速泛起有关中暑的知识:中暑者的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皮肤灼热、头晕、恶心、呕吐、胸闷。烦躁不安、脉搏细速、血压下降。重症病例可有头痛剧烈、昏厥、昏迷、痉挛。 现在看来,胡列娜无疑是重症病例了,这更加让高斯着急,脑海又急忙浮起中暑的解救办法:首先是要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解开衣扣、平卧休息;接着可以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意识清醒的病人或经过降温清醒的病人可饮服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可惜胡列娜没有意识,不是清醒症状的人,那么服药什么的都是扯淡,去拿酒精擦身也是不现实的。 不管了,先解开衣服再说。 高斯同学的男女观念实在过差。 他伸手向胡丽娜怀里摸去。 天啊,那是光明正大地吃豆腐。 不过,他的行为很快被阻止了。 笑话,在他们面前猥亵他们的情人,他们会同意吗? 再说了,人家一个女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擦身,你叫人家以后怎么做人呀? 被阻止的高斯很烦恼。 那该怎么办呢? “对了,就是它!”高斯大喜喊道。 他突然想起中暑昏迷者可以用针刺其人中、十宜穴,于是急忙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打开一看,里面却是一些针,用来做针灸治疗的针。 其他同学也不管高斯怎么会有这些东西了,只见他迅速拔出一根针,先是在胡列娜鼻下人中比了比,奇快地落针,那针瞬间进入了人中穴;接着又拔出针,在胡列娜的十宜穴刺了一下。 高斯做完这些,才慢慢站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的原因,额头布满了汗,手背一翻,擦了擦额头。 这时候大家看着胡列娜在慢慢睁开眼,脸色不是太好,但总算醒过来了,她的眼睛也暗淡了许多,非常软弱,脆弱地道:“我刚才怎么了?” “你刚才中暑了,是高斯救了你!”一个快嘴的同学迅速说道。 胡列娜只感到很虚弱,不大想说话,但听那人这样说,虽然也奇怪高斯是怎样救她的,但也不好意思不说声谢谢。 高斯连忙对其他同学说:“好了,胡列娜同学没有危险了,不过还没算好,哪位同学去弄一些盐水来给她喝,那样胡列娜同学才好得快!” 高斯同学对胡列娜同学的关心,不是为了赢得她的芳心,而是,作为一个医生的职责。 突然,高斯想到了什么。 高斯想到就做,蹲下身来,关切地问:“胡列娜同学,你感觉怎么样了?” “还好!”胡列娜弱弱地道,“谢谢你!” “不用谢,同学嘛,互相关心是必要的!”高斯大义凛然又兼道貌岸然地道。 高斯同学在学院里的第一件作为,便是救了校花级的美女。 他究竟是何方神圣呢?为什么会有如此高明的医术呢? 期待吧!那你们就投票,收藏,我会尽快码出下一章的。 各位,动起来吧!用你们的热情,用你们的收藏,用你们的票票,动起来,成为我写作的动力。我相信你们,你们肯定能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章 医生 今天的第二更奉上,各位,请多多支持小五吧! 高斯同学救了校花级美女,是件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 不一日,几乎全校的学生都知道了。 英雄救美,这让多少男生羡慕,为什么这样的机会没有落到自己身上? 这让多少女生向往,英雄救美,多么浪漫啊! 可是,高斯同学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他只知道自己应该做好这件事情。 医生的职责是神圣的。之所以神圣,就是因为他们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即发扬一切为人民服务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全部的临床疗工作中,无条件地维护病人的利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每一件事,治疗病人疾病,增进病人的健康。同时,每个医生还必须承担对他人、社会的责任,增进公众的健康,促进社会的发展。 高斯同学心中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他对众人的反应有些不以为然。 救死扶伤,才是他的向往。这个,大家都有些小题大做了。 他撇撇嘴,回到了教室。 到门口,几十道锐利的目光登时射向他。 高斯不明白为什么,悻悻地回到了座位。 同桌的云蝶雨此时开口了:“高斯啊!你的医术为什么会这么厉害?” 高斯同学说道:“我自小学医。” “那你为什么刚开始不说?” “你问过我吗?”高斯反驳道。 云蝶雨无语了。 不过,她还是不屈不挠:“美女的话,就是真理。我说你不对就是你不对。” 高斯同志明白了,难怪古人云,唯有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确实如此。 高斯不是个好色的人,自然不会顺应她的要求。他装作听不到,拿起书看。 云蝶雨见此景,不依了。 可是,高斯对她不闻不问,让她不得不拉下脸来。 总算,我们的小神医才不生气了。 美女求男生,恐怕只有高斯才有此种待遇吧! 美女对于自己的保养肯定是很重视的。既然高斯是医生,那么云蝶雨就请他提意见。 高斯无奈,只好说了。其实他觉得这些是没有必要地。可是,他还是说了:“露水,释名在秋露重的时候,早晨去花草间收取。气味甘、平、无毒。百花露:能令皮肤健好。” 高斯的这个药方,是从李时珍先生的《本草纲目》中摘取的。 云蝶雨如获至宝,兴奋得抱了高斯一下。 高斯不知为什么,竟也红了脸。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章 校花(上) 再次奉上一章,求收藏,票票。各位大大,请你们顺手支持一下小五吧! 高斯吃完饭,洗了澡,再把医书拿出来揣摩。 每本书有砖头那么厚,字又写得密密麻麻的。高斯同学的医术就是这样子有的。每天,他都看书看到很晚才睡觉。 他的童年就是这么渡过来的。可是,他并不郁闷,对他来说,学医是兴趣。 许久许久。 当月挂高空,幽静得可怕的时候。高斯才放下书。 这时候已经很晚了,于是他就躺上床去,准备睡觉。 夜越来越深,思绪稍稍平静的高斯躺在床上,慢慢地便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他便跳了起来,虽然睡得晚,但功力深厚的他还是精力充足,更有丝丝的兴奋。 费了点工夫,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翻,照照镜子,本来还算颇帅的自己更是帅得掉渣,满意地笑了,欢快地出了宿舍门。 这时候是早上七点多了,天已经大亮,晨鸟在树书叫个不停,好像也在为高斯欢呼雀跃。 今天是休息日,高斯要出去逛一下。这是父母的要求。 此外,他自己也对这外面的世界很好奇。 高斯走的路不是镇中心,不是闹市区,因此人有少,这样更好,他走得更快嘛。他要尽快达到集市。 走着走着,却发现前面一个草坪处有三个年轻男子在围着一个人,再仔细一看,我靠,被围的既然是自己的救护对象——胡列娜!不用说,胡列娜正在被调戏! 不过,高斯同学并不懂得这个,他走了过去:“胡列娜,你和几位大叔在玩什么?” 真是够天真的。 胡列娜摇摇头,示意他走远点。 不过,那几个流氓不依了:“你说谁是大叔?” “除了你们还有谁呀?”高斯天真地说道。 流氓们满脸黑线。 胡列娜已经蒙上了眼睛,不忍再看。 她不知道,高斯是故意如此,还是真的不懂。但她知道高斯是没有好下场的。 他们一步步地靠近高斯,想先揍他一顿。 不过,高斯岂是普通人。 自小练武的他自然很强。 见这些人要打他,他还不明白吗? 这些人,肯定是坏人。不然,刚才怎么胡列娜哭了? 是坏人,就要打,这是父母教给他的。 他不再留情。身影晃动,使出了自己的武学。 几个动作接连而出。 其实这几个动作也不过瞬间的工夫而已,其实还是高斯留了一手,他所学的功夫要真使出来,还真够惊世骇俗的,虽然不能想电视上的那些大侠一样一掌放倒几十个,但几个还是很容易的。 高斯也不理那三个混混,转头对因张开手掌看揍人场面而惊吓得脸色发白的胡列娜道:“放心,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胡列娜惊魂甫定,说不出话来,只是感激地看高斯一眼,她也认出来救她的人,正是她中暑那天救她的同学,也就是说,人家已经是第二次救她了,怎能不感激呢? 她今天也算倒霉,出来买菜,为了赶时间抄近路,没有走那些闹市区,却碰上了几个混混,垂涎她的美貌而上来调戏;其实她也算是蛮倒霉的,因为一般混混都是起得很迟的,她碰上的这三个算是罕有的了。 她开始大量起高斯。总的来说,高斯是个帅哥,只不过脸长得有些动漫型,这为他增了几分可爱。 昨天的体育课,她并没有看清高斯的长相。没想到,自己的救命恩人竟然如此英俊。 纵是平时冷静的胡列娜,面对高大帅哥,也不禁面红心跳。 可是,高斯这小子却是粗线条,不知道女儿家心事。 他问道:“你要到哪去?” “回家。” “既然如此,那我先走了。” 混蛋,既然让本大美女在这里,难道不能做一下护花使者吗? 不过,既然高斯不懂,只好自己主动了。 胡大美女喊道:“高斯同学,请等一下。” 高斯回过头,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你能不能送我回家。我怕再遇到……”她的话有些支支吾吾。 高斯本不想去的,但是看到胡列娜的表情,实在不忍拒绝,答应了。 于是,一男一女走在路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章 校花(下) 一更求收藏!!! 路上,胡列娜感激地道:“高斯,今天又麻烦你了!谢谢!” “谢什么,我和你说什么谢呀!”高斯并未发觉这话太过暧昧和露骨了。 胡列娜却不是什么都不懂,倏地脸红了一下,才道:“谢是应该的,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还那么早,今天是星期六呀!” “我吗?呵呵,我有事,所以起早一点,至于走这条路嘛,呵呵,凑巧而已,所以说,我们真是有缘呀!”高斯又是一句话,一句不知轻重的话。 胡列娜的家离闹市中心也不是很远,因此十分钟便走完了。 她的家那种公寓式的套间房,到了门口,她转身对高斯道:“高斯,我到了,再次谢谢你!” 这不是她家穷,而是她要体验这种生活。 “你要进来坐坐吗?”胡列娜客套地说了一句。 “好了,那就不客气了!”高斯闻言大喜,还真不客气了,二话不说就走进了陈家。 胡列娜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进来了。由于是一个人住,所以她的房间偶尔有些杂乱。很不幸,今天就是如此。 难道,要让高斯知道自己很随便,连收拾东西都不会吗? 她摇了摇头,可是,高斯早已经进去了,她阻止不了。 总的来说,这间公寓布置得很雅致。高斯进去,觉得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胡列娜跟在他身后,羞红着脸。 这是第一次,有男孩子进入自己的公寓。 胡列娜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坐坐。”胡列娜带领高斯到达客厅,指着沙发说道。 “哦。”高斯应了一声,屁股一落,坐下了。 “你要喝什么?”胡列娜问道。 “随便。”高斯说道。 于是胡列娜下去了。她是去煮咖啡了。 高斯觉得坐着无趣,开始四处观看。 终于,他来到一个门前。 他轻轻地转动门把,顿时传来一股香气! 这里,正是胡列娜的房间。 高斯进入里面,床上的被子还没有叠好。高斯觉得很不雅观,于是顺手叠了起来。 他在胡列娜的房间里动作着。 ******胡列娜煮好咖啡,进入客厅,发现高斯不在。急忙去寻找。 终于,她在自己房间里发现了高斯的身影。 天啊!他在帮自己叠被,胡列娜脸红了。 相识不久的男孩,在帮他叠被。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说不出。但是,她不能站着不动。 她进去,把高斯拖了出来。 高斯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了,竟然让胡列娜如此反应。 不过,他是个粗线条的人,很快就过去了。 坐在客厅里,享受地喝了一番咖啡才离去。 其实,单纯的他,只知道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构造不同,却不知道心里感情的不同。 他不知道,今天他的作为已经让他的身影深深地映在了校花级美女的心中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九章 干姐姐 ps:第二更奉上!!! 今天,又是开学的日子了。 高斯想到,似乎二三天前沈容老师有叫他去办公室找她。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先去了吧! 先前,他一直把这事忘了,现在终于想起了。 哼,要是沈大美女知道这件事情不知道有多么伤心。没想到,自己的叮嘱竟然有人忘了。不过,她还一味地认为高斯太忙了。 可怜啊!女人总喜欢为自己找借口。 今天,沈容也正值班。 她虽然不是班主任,但是她的事情也挺多的。好在她是美女,美女的魅力总是无穷的,她撒一下娇,就有很多人帮她做事。 所以,她除了应教的课程外,很轻松。 今天,她也无事可做,一人坐在办公室了看闲书。 这几天,她一直挺想几天前的小弟的,可是他总是不来。而她又极为好面子,她才会拉下脸去找他呢! 好在高斯记住了,也来了,不然虽在同一个学校里,两人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相见呢? 高斯的步伐一步步地靠近,他不知道沈容叫他来干什么,但是,别人的要求,高斯一向很少拒绝。高斯,就是这样单纯而善良的少男。 没有敲门,高斯径直走了进来。从小就沉迷于医药的他对于礼仪这种东西不太懂,而他的父母也是没有教他。所以,他才会如此。 进入办公室,高斯发现沈容一个人正在看书。 顽皮心一起,他悄无声息地接近沈容。 一步步,一步步。 “老师。”高斯突然在沈容耳边喊道。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沈容一跳,试想,什么时候有人敢对她一个大美女如此无礼?没有。 沈容很生气。她转过身,想要给来人一顿批评。可是,当她回转过身时,她看到了这几天她一直在想着的高斯,她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 “小高斯,原来是你啊!”沈容微笑道。 “恩,老师,你前几天不是叫我来吗?”高斯问道。 “嗯,你也知道是前几天,可你为什么今天才来?害人家等了好久呢!”她幽怨的语气让人望而生怜,连高斯这种不懂人事的少男也不禁有些耳红目燥。 沈容看到高斯此景,不禁笑了笑。看来,这个弟弟是很纯真的。 “老师,人家忘记了嘛!”高斯说道。 啊,忘记了。没想到我的要求竟然还有人会忘记。沈大美女晕倒。 “老师,你怎么了?”高斯继续一脸纯真地问道。 “没有。”沈容悠悠醒来。她对眼前的少男快要无语了。 不过,真的很傻很天真。自己的弟弟,就应该这样。 于是,她终于说出了她的目的:“老师想要认你做干弟弟,可不可以?” 她的眼睛充满希冀。 高斯同学正视着她,半晌没有出口。 “怎么样了?”沈容很着急想要知道结果。 “实在是太好了。”高斯突然间回答道,捉住沈容的手蹦蹦跳跳,实在是很可爱。 沈容此时的心情也是无比地美好。看来,女人也是很容易满足的。 沈容是个独生女,她一直想有个弟弟。可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因此,那些男生总是用有色的眼光在看着她。她对这种人感到厌烦。如今,高斯这个稀世珍宝终于被她发现了,她的心情难以言喻。总之,就是很高兴。 沈容突然间挑起高斯的下巴,完全舍弃平时淑女的模样,很流氓地说道:“乖弟弟,叫声姐姐来听。” 高斯突然间很无语,沈容的眼神在他看来有些古怪。 可是,他也是很想有个姐姐的,所以,他叫出了口:“姐姐。” 宛若天籁之音一般,直冲沈容的心中。 多少年了,自己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沈容此刻感到很幸福。 她看向自己一脸纯真的弟弟,说道:“弟弟啊!姐姐给你一件礼物好吗?” “不好。”高斯摇了摇头,“妈妈说过,不能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是的,这句话是妈妈教给他的。是父母教给他的少数几句话中的一句。 “既然是姐姐了,还算是别人吗?”沈容对高斯的理由不赞同。看来,自己这个弟弟真是纯真地有些可怕。这样的人,在社会中总是会吃亏的。 以后,自己要抽时间教他才行。 而高斯,觉得沈容的话似乎有些道理,在他那不谙于世事的脑袋瓜里想了一番,总算是点了点头。 看来,沈容真的很行啊! “那好,姐姐送你这个。”沈容突然抽出一个手机。她知道,高斯连手机也没有,送给他,是为了方便联系。 “这个可爱的东西是什么?”高斯人畜无害地问道。 沈容并没有笑他,认真地给他说了用法,功能。 高斯很聪明,只是平时没有接触过罢了。不过,他既然接触了,那就不会陌生了。只一会功夫,高斯就能很好地运用手机了。 看着弟弟在那里摆弄自己送给的礼物,沈容很高兴。 于是,姐姐与弟弟的故事,才算是正式开始。 收藏数量惨不忍睹,喜欢本书的书友们请点点书页上的收藏,小五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后面的情节会越来越精彩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章 再遇林思琪 三更求收藏!!! 小五没有存稿,给大家看的都是最新的,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似乎,有几日没有见到那小子了。林思琪的心里想到。 林思琪可不一般,她也是和胡列娜一般,是校花级的美女。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能像高斯一般给她留下好印象。 可是,前面说了,美女总是好面子的。 她是不会主动地。 可是,这几天她实在郁闷,不停地骂着高斯。高斯同学很可怜,只能当美女的出气筒了。 可是,这个还是解不了闷。林思琪只有在放学后到校园里散散心。 林荫小道上,美女的风韵让众人痴迷。 不过,林思琪却没有发现,继续走着。 “哎哟!”突然间林思琪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高呼一声。此时正值她心情郁闷之际,撞到她的人很倒霉。 林思琪抬起头,刹那间呆住了。 这个背影,虽然只见过几次,但是,她很熟悉。 这就是那个单纯的小高斯的身影啊! 她的怒气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幽怨。 高斯也感觉到撞到了什么东西,回转过头来。 两人的目光相碰,林思琪的眼中似乎多了些什么。当然,粗线条的高斯是发现不了的。 “这不是林思琪学姐吗?好久不见。”高斯大大咧咧地打着招呼。 林思琪气得快要发疯了,好久不见,这不都是他害的吗? 还有,几天而已,就好久了。 这小子,说的话总是不经头脑。 可是,她能奈他何? “是啊!好久不见了。”林思琪勉强回答道。 “学姐,再带我逛逛吧!很多地方,我都不熟悉。”高斯这厮从来不知道脸皮为何物,可是又让人不忍拒绝。 林思琪点点头。 如花园一般的飞翼高校校园内,一男一女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特别是男学生的注意,只不过他们看两人的目光略微有些不同,迷恋的目光是给那女的,而带着杀气的目光则悉数送给了那男的。 这两人,自然是高斯和林思琪了。 高斯自然而然地无视那些目光,而林思琪也视若无睹。 两人并肩走着,林思琪给高斯介绍那些景点的来历。高斯听得入了迷。 …… 说了大半天,林思琪有些口渴了。 可是,高斯同学还津津有味地听着,你说她能怎么办? 可是,她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语速不由放慢了许多。 也许是高斯发现了这情况,也许是因为走到了小卖部附近吧!高斯竟然主动问起林思琪:“学姐,你要喝饮料不?” 宛若天籁之音,林思琪赶忙点头。 对她来说,这句话问得太及时了。 高斯见她渴了,也就给她买了。 学校有小卖部,这是为学生提供方便的。这里,统一刷卡,不收人民币。 还好,高斯在这里过了几天,也稍微有些常识了,不然,他准出丑。 他给林思琪买了瓶水溶c100%,因为这是所有饮料中营养最高的。 作为一名医者,他很注重这个。 林思琪却不知道,对她来说只要有水喝就行了。 猛灌,她没有淑女的样子。 一切,都是高斯*的。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喜欢和高斯在一起时的感觉。 两人交谈了许久,才回去了。 林思琪也把高斯的这几天的情况盘问出来,临走还剥了他的手机号码。而高斯,也把干姐姐沈容给他的手机号码出卖了。 这厮,实在是够天真的。 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 收藏是我的动力,只要看过的每一位书友都能收藏,那我就满足了。各位,不要吝啬,只要用鼠标点击一下,便是你对小五最好的支持!!! 收藏,给我收藏!!!!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一章 什么是篮球(一更求收藏) 今天,期末考的成绩单出来了,真郁闷,又退了。各位,请用收藏,票票来抚慰小五受伤的心灵吧!! 高斯同学闲来无事,被同桌云蝶雨逮住了。 她要他陪同她一起来看篮球比赛。 高斯感觉云蝶雨的纤纤素手像一张温柔的大网,身姿柔婉曼妙,纤腰婀娜如柳,香肌如玉般柔软光滑,却又吹弹欲破。一股沁人心脾的处女幽香总在高斯鼻端盘旋。 高斯实在是不忍拒绝这个要求,答应了。 可是,他是个土包子,什么都不懂。 于是,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什么事篮球啊?” 云蝶雨只感觉自己快晕倒了,这什么人啊,连这个都不懂。 于是,她只好耐心和他解释了:“篮球运动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传入中国的,随后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会里也有了此项活动…..” 想不到,小妮子对篮球的了解挺多的。 只是,时间不允许她再解释下去了,篮球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她拖着高斯迅速前往目的地:“什么是篮球?等会你看到就知道了。” 高斯默默地点点头。他倒要看看,篮球是什么?竟然让云蝶雨这么崇拜。 《药医圣者》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一章 什么是篮球(一更求收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二章 篮球(二更求收藏) 篮球场,今天是校赛,一点马虎不得。 高斯和云蝶雨匆匆赶到了。 飞翼学校和斯琴高校的比赛就要开始了。 飞翼高校这边。 有五个人,分别是张哲,张静,李焕,纪道奇,金荣。 斯琴高校那边,有五人,分别是银蓝,峰也,游记,沈阳,还有海大富。 裁判员说道:“大家都报一下名字。身高和特长。““张哲,高三,199公分,专职中锋。”看起来真有点像头熊。。 “张静,高二,184公分,专职前锋。” “李焕,高一。185公分。专职全场。” “纪道奇,高一,181公分,专职得分后卫。““金荣,高一,184公分,专职全场。” …… “斯琴高校这边,报名。” “银蓝,高三,189公分,专职中锋。” “峰也,高二,186分公,专职前锋。” “游记,高一,178公分。专职全场。” “沈阳,高一,180公分,专职得分后卫。” “海大富,高二,185公分,专职全场“好,各就各位,比赛即将开始。”裁判员喊道。 周围已经人山人海,大家都很期待。 随着裁判员“开始”的声音,球被抛起,比赛正式开始。 峰也先抢到了球。 他也没有多余的动作。就是运球到三分线,三步后转上篮。但是,有张哲这大块头在,他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得手? 球被断了,张哲抢到球,传给张静。 张静接过球,迅即带球前进。 阻拦的人马上出现,张静避开了。 他调整好姿势,准备投篮。 这时,银蓝急了,顾不得犯规,整个人扑了上来,笨重的身躯,狠狠地压在张静的身上。张静手里的篮球脱落了,整个人被银蓝压在地上。 哨子响起,银蓝犯规了。虽然他只是被警告。 可是,张静却是抱着腿在地上爬不起来。显然,他受伤了。 该怎么办?生命安全是第一的。众人把张静带下去疗伤了。 可是,比赛该怎么办? 飞翼学院不像别的地方。这里是以学业为主的,要凑到这几个会打篮球的很不容易。 人数不到,看来只好弃权了。 众人有些失望。可是斯琴学院那边不同。他们完全没有犯错的领悟,还在一边冷嘲热讽。 “哟,看来飞翼学院很一般吗?” “银蓝老大,你真行,一个小小的犯规就让我们赢了。” “那是。”银蓝自大的声音响起。 他们滔滔不绝地讲着,飞翼学院这边的人听得很不是滋味。 可是,他们这些人高马大的人,他们能在篮球上打赢他们吗?不,不能。 很多人这样想,但有人却是例外。 高斯听到他们的口气,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很难受。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他还是有了行动。 “等等,我上。”声音响起,在场众人全部把目光投到这边,这个身材很高但长得很萝莉的帅哥身上。 高斯同学此时脸上竟是认真的神色。连一旁的云蝶雨也看呆了,没有想到高斯这厮在几分钟前脸篮球是什么都不知道。 “小屁孩,滚一边去。”银蓝嚣张地喊道。 “我会让你后悔说这句话的。”高斯酷酷地甩过头,用鄙视的眼神对银蓝说道。 银蓝很气愤,但在众人面前不能怎样。他只好盘算着在比赛时对付高斯。 由于有人上场,比赛继续进行。 “什么名字?” “高斯。” “很幸运,你能被我教训。” “是吗?等着瞧吧!”高斯不知道为什么,对眼前的人没有好感,不禁把从小说中学到的话语用上了。 银蓝只是冷笑。 比赛开始。场面竟是如此的诡异。 高斯拿着篮球,来到三分线,运了运气。将手扬起。拨动球。。。唰。。球入网的清脆声响起。 我晕。云蝶雨想到,高斯这小子不是连篮球是什么也不知道吗? 可是高斯的表现是如此的惊人,难道他有天赋? 其实,高斯这个人,只要想认真做一件事情,他会很容易做成的。 他的表现让太多的人惊讶了。可是,在他们眼里,高斯进球纯属巧合。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更让他们惊讶了。 金荣发球,将球交给张哲。张哲将球运到对方区传给高斯,高斯接过球闪过银蓝轻轻跃起,手一扬。球入网了。 郁闷,实在是郁闷,斯琴学院的人没想到会遇上这种情况。 可是,接下来的话,将他们的信心又一次激起。 那就是裁判的哨声响起:“踩线,犯规。” 原来,这小子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啊!!! ps:小五在这里跪求收藏了!看过的朋友,请收藏下,本书上传已经有些时日了,可是收藏还是少得可怜,各位,点击加入书架,支持下小五吧!小五感谢各位!!!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三章 球神(三更求收藏) 球场上。 众人皆傻眼了。表现得这么好,却原来不懂规则的。 高斯才不管他们呢?我行我素。 高斯单手抓着篮球,用那双充满了阴冷和不屑的双眼,打量着对面半场上的那些的所谓的对手们。他很少露出这样的表情,这样,就是表明他讨厌他们到了极点。 眼前,这些无知的同龄人们,正满脸欢笑,他们以为自己不懂篮球就能放松吗? 但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懂篮球是什么? 篮球是什么? 他不知道,但是老爸告诉过他,要做一件事情,就要用心去做,那样,肯定能做好。 高斯看了一会了篮球比赛,也实践了一会。他渐渐地顺手了。 他感觉得到球魂的呼唤。似乎,恍恍惚惚间,他知道了篮球的真谛。 他要那些自大的对手知道什么是篮球的真谛? 他要让他们在魂飞胆颤中,在痛哭流涕中,在无边恐惧中认请篮球的本质;更要让他们刻骨铭心的永远记住。 篮球绝非欢笑,篮球没有快乐,篮球不是天使!篮球不是自大,篮球需要磨练。 总之,当他高斯驱使着篮球这柄世上最阴森冰冷的凶器,冲向那群如同待宰羔羊之人的一瞬间。 就是那些无知的同龄人们,一生中最可怕的恶梦开始。 他们将在无尽的痛苦中挣扎! 他们将在无穷的恐惧中垂死! 最终,他们将会一起歇斯底里地诅咒自己,太自以为是了。 并为此悔恨终生,一生都活在悔不当初的阴影中。 但是,这个会让他们恐惧一生,每每在后怕中被猛然吓醒的恶梦,何偿又不是他们的一种荣幸呢! 因为在这一天! 一个本不懂得篮球的人,在一瞬间让他们领悟到了篮球的真谛。他,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啪~~~~~~~~~~~~~~” 全力跃起的高斯,以超越银蓝至少大半个手臂长的高度,抢拍成功! 篮球在他大掌一挥之下,砸向了后半场,激战开始。 一直蓄势以待的峰也,第一时间跑向了篮球的落点,不待篮球落地,便一把抄住篮球,随手往地板上一拍,继而前冲接住,运球狂突飞翼篮下。 右脚飞速迈出,左脚紧跟而上,踩地,发力,腾空! 冲到飞翼禁区线上的峰也,突然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纵身跃起,无视于篮下比他高上半头不止的高斯,就那么地跃向了篮框,跳向了篮下,仿佛篮下空无一人,只有那橙色的篮框,在向他招手! 高斯暴喝一声,怒不可言,有如一同发怒的雄师般,从地面上猛然拨起身形,高举双手,迎向了峰也。 一个比他矮上半个头还不止的小子,竟敢无视他这个无敌前锋的存在,抱着球就像他跳了过来,不是找死,还是什么? 瞬息间,半空中。 峰也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举起托球右手,作出了强行抛射的准备。放眼整个高中篮球界,能作出像他这种强上动作的绝对没有几个。 毕竟他可是将来的职业选手。他的学校,盛产出名的体育生。 高斯才不管峰也想玩什么方样,想怎么出手,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他要做的只有一件,那就是拼命的抡动双手,把眼前这个家伙,给死死砸到板上。 嘿! 峰也托在右手中的篮球突然不见了,不,更准确的说,是被峰也猛然扔向了脑后! 他要干吗? 高斯百思不得其解的瞬间,峰也并没有和他撞在一起,反而和他交擦而过,落向了他的右侧,而几乎就在峰也和他错身而过的一刹那,一个突如其来的人影,猛然飞到了高斯头顶上,在他根本来来不及作任何出反应的零点零一秒之内,便以一股无比蛮横的力量,把他砰然撞得向倒飞出去的同时,在他头顶上惊起了一声巨响! “哐当~~~~`~~~~~~~~~~~~~~~~~~~~~~~~~!”,有如惊雷般巨大的响声,在飞翼篮球场回荡着,片刻前,还时不时发出嬉笑声的看台四周,此刻竟是异常整齐的一片沉默。 所有人都静静地望着那个吊在篮框上,随篮框一起上下浮动的人影,以及那颗从篮框里高高弹起,直到此刻,仍在体育馆半空中,仍在所有人视线里,向上不断飞升、旋转的桔黄色圆型物体! 高斯并没有输,他翻转过身,把球接住,反而向对方攻去。 看台上猛然爆起了一片喝彩声和欢呼声。 这里,是飞翼的地盘,他们只为飞翼的学生喝彩。 他们发出了狂热的欢呼! 他们鼔出了热烈的掌声。 他们在为高斯而欢呼! 在这片掌声和欢呼中,高斯以惊人的速度来到对方篮板下,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灌篮。 进了,进了,他进了。 “笛~~~~~~~~~~~~~~`~” 一声哨响主裁向下压出了并在一起的两根手指,示意两分有效! 比赛,在高斯的踊跃下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观众们的热情,达到了巅峰。 有了高斯同学上场,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斯琴学院落败了。 高斯,继救胡列娜之后,再次扬名。 他成了学院的英雄。 “只不过,他无心于篮球事业。不然的话,他肯定能做得比我好。”这是多年以后,带领中国队进入前三强的中国版乔丹张哲所说的。 高斯,永远是他心中不可跨越的存在。 他,才是球神。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四章 美女姐姐的拯救(求收藏) 高斯同学一战成名。可是,他并没有自大,他一如既往地过着自己的平淡生活。医学,才是他的目标。 那一刻,他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那样难受? 他只想为张静报仇。于是,他才变得有些冷酷。 可是,他的心还是善良的。毕竟,他没有接触过凡尘世事。他是个思想简单的人。过了的,他就过了。 他从来不会执着于无聊的事情。 可是,他不会,就不代表别人不会了。他的飒爽英姿,已经在这校园里广为人知了。多少女生把他当成了白马王子。 最近几天,高斯同学的书桌上总是堆满了情书,礼物。到了哪里,也总是一群女生跟着。他的生活,很难过啊!! 连作为他同桌的云蝶雨,也是很麻烦。因为,她受到了多少委托。 说真的,她心里多少也有点不舒服,可是她也说不清为什么?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把这些东西交给高斯,可是高斯看都没看一眼,就让她拿走了。虽然高斯这样似乎很无礼,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云蝶雨对此却是感到有一丝欣喜。 他对那群女生没意思。云蝶雨心里想到。 自从球赛以后,她不时地想起高斯的身影,那个在球场上奔腾的英姿。 她不知道,她已经有点喜欢上高斯的倾向了。 高斯同学也没有想到,一场球赛居然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麻烦。但是他不后悔,他看不惯的事情,他就要出头。这就是他,我们天真可爱的主人公。 球场中,他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不后悔。 只是,事后难善了啊!对于那些蚂蚁般烦人的同学们,他实在是无语,能躲避的,他就躲,躲不开的,他只好硬着头皮敷衍了。 篮球风波没有过去,他就要有这种待遇。 今天,放学后,高斯又遇到了这种情况。 看着重重的人流,高斯发誓,以后再也不打篮球了。 他又一次在众人眼前奔驰。 一群人跟在他后面追。实在是有点闹剧的感觉。 “惨了!”高斯心里想到,眼前只有一个锁着的门,这不意味着他没有路了吗?不要吧,上天可怜啊! 他做好准备,要冲击出去。 这时,背后的门开了,一双晶莹的玉手将他拖了进去。 他正要反抗,耳边却传来一阵声音:“别出声,我是你姐啊!” 高斯听出来了,身后的人,正是沈容。 他乖乖地,没发出半点声响。 而追逐他的众人,来到这里,看到紧闭的大门,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 这里,已经有n年没人来打扫了,很脏的。 他们渐渐走远了。 …… “忽”沈容发出一声娇呼,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没想到你小子还挺行的,球神啊!赢得了这么多美女mm的倾心。害姐姐为你而受罪,你看,衣服都脏了。” “对不起,姐姐。”高斯低下了头,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看着高斯的模样,沈容轻笑道:“好了,姐姐跟你开玩笑的。不过,你要和姐姐赔罪,姐姐要你请吃饭。” 这是高斯才享有的待遇。以前,别人请沈容吃饭,她理都不理一下。 而高斯同学,却要她主动才行。 “好。”高斯点了点头。 两人离开了学校。不过,不是前往餐厅,而是到了沈容的家。 看过的朋友请收藏,各位美女帅哥,用你们神圣的手,把此书点击加入书架吧!谢谢,希望你们青春永驻!!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五章 美女姐姐的房间,看了姐姐的… ps:第二章到,求收藏!! 沈容是个美女,无须质疑的大美女。而美女,总是爱干净的。沈容刚刚为了高斯,把衣服都弄脏了,这对她来说,是不行的。让她这样和高斯出去,她才不要呢!她很重视仪表仪容。 因而,不理会高斯的疑问,她带着高斯来到了她家。 和亲爱的弟弟出去,她需要打扮一下。而家,则是她最好的选择。带着高斯,进入房子里。 她的家很干净,很令人赏心悦目。可见,她是个勤劳的人。 她让高斯在客厅里坐着,自己从房间里取了套衣服,前往洗浴间了。 ******高斯一人坐在客厅里实在是无聊,而听到洗浴间里的水声,高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烦躁?也许,这是所有男人的共性吧!连高斯这样的纯情少男也会这般。 不过,他并没有到洗浴间去偷窥,这是姐姐刚才叮嘱他的。他不知道,但是隐隐约约觉得姐姐说的对。 但是,坐着,实在是乏味。 他像上次在胡列娜家里一般,到了姐姐——沈容的房间里。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迷人的女人香,一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房间里竖着几只衣柜,还有几个衣架,以及一些装饰。房间的布局很合理。 高斯在这里左看看右看看。就是在房间方面要求很高的他,此时也无话可说,无事可做。姐姐很美丽,很迷人,这点是无需置疑的。在姐姐身上,他感受到了一种亲切。他不了解姐姐,所以想要看看姐姐房间里的东西,以增加了解。 可是,他并不知道,男女有别,女孩家的东西是不能随便给男孩子看的。 沈容第一次把他这个男生带回家,已经是破天荒了。她肯定没想到,自己的房间竟然会给弟弟进去。 高斯在房间里,左右巡视,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于是,他把眼光转到了衣柜上。 看来,特别的东西只有在那里了。 他走近,面向着衣柜,他缓缓地打开了。 一股比房间里更为迷人的气息传来。那是姐姐身上的味道。 高斯定睛一看,里面的衣服满目琳琅。他轻轻挑了挑,在里面挑出一样东西。 这是什么呀?真奇怪。高斯面对挑出的东西,很是疑惑。 眼前的东西,正是罩杯,穿在沈容身上的罩杯。不过,高斯并不知道,他不知道眼前的东西有什么作用?他把鼻子凑近,很好闻,这也许是某种特殊的东西吧! 他又拿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条黑色动人性感内裤,新颖大方,妩媚动人! 他知道这是什么,只不过,他不明白为什么姐姐的内裤会那么小?难道,姐姐有特殊的嗜好? 可怜的小子,虽然是个医生,可是,他对男女间的东西,实在是了解的太少啊! 他不知道,女性,可以通过性感的内裤,保持苗条的身材参加聚会或者是party,或在其他正常的工作的时间隐藏一下自己的放纵的鲁莽行为,合适的内衣可以摆脱一天的疲劳。 高斯正在疑惑间,房门已经被打开了。 原来,沈容洗完澡,发现高斯没有在客厅里,她到处寻找,可是没有发现他的身影。看来,是在自己的房间里了。 于是,她打开了房门。 眼前出现的一幕让她震惊。她没想到,自己的干弟弟,竟然,拿着自己的内衣,在仔细地看。这一刻,她的脸红了。 “你在干什么?”沈容有些生气地说道。 “姐,这是什么?”高斯一脸认真,似乎不达目的誓不甘休。 这,沈容快要无语了。 她没好气地说道:“你这小子啊!这是女人特有的,以后不可以随便看了,这次就原谅你了。” 高斯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但姐姐,你还没有告诉我这是什么东西呢?” 晕,沈容快要晕倒。 她红着脸,毕竟,她也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这是胸罩,是女人用来保护胸部的。罩杯这个词是由法国人(具体应该说是胸罩设计师)确定的,具体是哪个法国人已无从考证。因为胸罩是1920年代由法国人发明的,它的前名是紧身衣(corset)在十八世纪时就已出现,当时妇女穿它以保持体态。但因corset非常不舒服,逐渐演变成分上下两件(束胸及束腹),再经过巴黎设计师们的巧艺,式样愈来愈简单,终演变成今日的胸罩和束裤。不过胸罩惊人的款式变化是近一、二十年才有的。胸罩简称为bra,此词就是源于法文。在法国人发明胸罩的同时,也确定了由此衍生的胸部或*大小的单位。 而罩杯此词被国人翻译得相当形像,因为胸罩除了带子,就剩下两个像杯子一样罩在胸部的罩子,近而由罩杯的大小来测量*的大小,这样既简便又易懂。懂了吧?” 眼前的弟弟,看来真的是一无所知啊! 自己要多多教他了。 沈容姐姐的高斯改良计划,就要开始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六章 和姐姐的约会(上) 三更求收藏!!各位美女帅哥,兄弟姐妹,小五求求你们,多给些收藏吧!这一章是感谢大家支持的!! 高斯实在是很天真,而且,天真得有些无知了。这点,每个知道他的人都会这样认为。而作为一个姐姐,让弟弟变得成熟些,这是责任。 于是,沈容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就是教会弟弟高斯如何为人处世。她知道,高斯很善良,但是,善良的人在这个社会上总是要吃亏的。所以,她必须让他睿智些。这个,可以看成是她对高斯的关心吧! 看着姐姐严肃的神色,高斯知道自己是必须做了。 他不能拂了姐姐的好意,同意了。 于是沈容给高斯讲了一些事情,高斯也渐渐地懂得了。但是,知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高斯是不可能一下子了解的。 一切需要时间。 “对了,我们还没有吃饭呢?”沈容娇呼,她刚才太认真了,以至于饭都忘记吃了,“等下,我要你赔姐姐一顿好的。”沈容此时一副狡猾的神色。 高斯也只好做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了,谁叫她是自己的姐姐呢? “对了,我有一个好主意了。”沈容突然想到,叫出了声音。她看向高斯,上下打量,嘴角挂着一丝妩媚。 高斯被她看得有点害怕,怯怯地说道:“姐姐,有什么主意呀?” 天不怕地不怕的高斯同学,现在似乎有些怕姐姐了,当然,这不是真正的害怕,只是姐姐的眼神有些让他心惊。 “我们去约会。”沈容说道。 “啊?”高斯惊叫,约会,那不是刚才姐姐说的男女朋友间才可以的吗?难道,姐姐要和我做夫妻? 高斯的脸上已经浮现出一丝红晕。那样子,给帅气的他增添了几分光彩。 “嗯,不错,真是个大帅哥。”沈容似乎没有看到高斯的难为情,牵住高斯的手,笑说道。 为了姐姐,什么事情我都不怕。高斯心里想到,任由姐姐摆布。沈容是自父母外,第一个走进他心里的人,沈容对他的好,他是知道的。若能娶得姐姐为老婆,那也不错。 高斯的心里已经有了无限的遐想。而沈容也没有注意到,她正在给高斯打扮着呢! “嗯,行了。”沈容让开身子。 高斯看到了镜子里面,无与伦比的优雅气质,那是任何人都模仿不出的一种独特的气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修长挺拔的身材,俊美柔和的脸庞浑身散发着沉稳的贵族气质。细长的刘海一直盖到眼睛,浓密的双眉,深邃的眼,高挺的鼻梁,阳刚味十足。就算身处闹市,依然如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无需多余的动作言语,就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也是一道风景。 这就是沈容打扮后的高斯,绝对的大帅哥。 “好啦,我们约会去啦!”沈容挽起高斯的手,出了门。 两人乘车来到西餐厅。俊男靓女的组合,无疑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们,深深地吸引住了众人的目光。 “怎么样?弟弟,姐姐我美吗?”沈容坐在位子上,对高斯嬉笑道。 高斯害羞地点了点头。 经过姐姐几个小时的教导,他已经知道了男女间的区别。他也开始害羞了。 看着高斯这个样子,沈容笑了,笑得倾国倾城。高斯不由想到了一首诗:“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沈容实在是很美了,让周围的人眼睛都看直了。 一会,菜上来了。 这是西餐,要用到刀叉。高斯这小子肯定是不懂得。沈容便教他,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弟弟这么热心,但是,这样做她很高兴。 “刀叉的用法分美国式和欧洲式两种,美式用法是切完肉把刀放在盘子上,叉子从左手换到右手,然后用叉子叉起切好的肉。欧式用法则始终为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可以用刀子往叉子上放食品。餐桌上摆放的刀叉有一定顺序,一般以三套刀叉居多,用餐时由外向内依次取用。冷盘用叉,吃鱼用银刀叉,吃肉用钢刀叉,吃生菜用叉,布丁或点心用叉或匙,水果用刀叉。用餐过程中,如未吃完,请把刀叉放在盘的两侧,摆放方法是叉在左边面朝下,刀在右边与叉形成一个角;用餐完毕,刀和叉应并排放在盘子的右边或中间,以示意服务员收去。刀放下时刀口应向内……” 高斯很幸福,有这么一个美女在教他。可是,别人却不是了,他们,很嫉妒。嫉妒会产生一些消极的东西,这点,大家都是知道的。 “tmd,臭小子,竟然让美女这样辛苦。”终于有一人破口大骂,转而向沈容献媚道,“美人儿,不要理这个土包子了,我们去乐乐,我会让你尽兴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七章 和姐姐的约会(下) 同志们,我们的点击,票票落下啦!各位快追回来,挤入前400,谢谢!! 眼前的这个男人自以为是,认为这样可以得到美人倾心。 “滚。”沈容对那个男人喊道。自己和弟弟的温馨时刻,她不容许别人来打扰。 “好你个臭婊子,老子好心帮你,你敢骂我?”男人恼羞成怒。他也算是几个小流氓的老大了,平时,这里的人不想惹麻烦,对他态度还算不错。没想到,这个女人敢骂他。 高斯才不管他怎么想?刚才,眼前的男人骂了姐姐,那句话是对姐姐很大的侮辱,他看到,姐姐的脸色涨得通红。得罪他,他也许不会计较。可是,得罪了姐姐沈容,他就要和他算账了。没有人可以欺负姐姐,这是高斯心里的真实想法。 姐姐,对他很好,他知道。 所以,姐姐也是高斯的逆鳞。眼前的男人触动了他的逆鳞,高斯很生气。高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们的高斯大大可是个高手哦! 在男人说完这句话,高斯的身影便消失了,下一秒钟出现在男人的面前。 “怦”地一声,男人的脸上有了掌印,通红通红的。这就是高斯发怒的后果。 男人看着高斯,半晌说不出话来。 “滚。”高斯说道。对于这种人,他不想再看到了。 男人狗一般地爬了出去。 “姐姐,对不起。”高斯捉住沈容的柔嫩小手,说道。 “傻瓜,你道什么歉?你又没有做错。”沈容已恢复过来,指了指高斯的脑袋瓜,说道。 “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让别人伤害姐姐了,我要保护姐姐。”高斯一脸认真地说道。这是他的承诺。 “好啊!小高斯要保护姐姐,姐姐好高兴啊!”沈容笑道,“那你要保护姐姐多久呢?” 高斯认真地想了想:“姐姐说多久就多久?” “那姐姐赖你一辈子好了。”沈容戏谑着说道。 “姐姐,这是真的吗?”高斯的脸又一次红了起来,赖一辈子,那不就是要结婚了吗?这个单纯的少年,在美女姐姐的教导下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了。 “小傻瓜,在乱想什么呢?”沈容的手指轻轻地点了点高斯的头,说道。那个样子沉鱼落雁之姿难以形容其无双姿容,闭月羞花之貌难以形容其美貌。倾城倾国之色难以形容其绝色,钟天地之灵慧。 高斯又一次迷醉了。 可是,有些人总喜欢不合时宜。比如说,刚才被高斯打跑的那个男人。 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小老大。可是,刚才,在美女,在众人面前丢脸,这是他所不能忍受的。所以,他纠集了小弟,要来找高斯报仇。 可是,他没想到,他又一次吃了苦头。高斯,可不是好惹的。 他的小弟来了,有六人。他们都拿着钢管。 以为人多力量大,那是扯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再多的人也没有用。 “小子,刚才你让我难堪,此仇不报非君子。”男人嚣张地喊道。不过他是君子吗?这点,恐怕没有人会赞同吧! 接着,他又说道:“不过我很仁慈,只要你能给我舔一下鞋子,我就放了你。” 这是侮辱,*裸的侮辱。 高斯本来想那样放过他,看来还是不行的。 有些人哪,犯贱。你要让他吃尽苦头,他才知道好歹。 高斯站在他们面前,示意沈容不要担心,向他们跑来。这些人,也持着钢管迎了上去。 双方交接。惨叫的声音响起。 一个个流氓都被高斯打趴在地。观众皆拍手叫好。 紧接着,高斯又向小老大走去,揉了揉手掌,发出骨头的声音。 小老大吓得脸都白了。他是个没有骨头的种:“老大,小人错了,望老大不计小过。” 他跪在地上磕头,样子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高斯也不想再打他了,打他,脏了自己的手。 不过这厮实在是不知好歹了,在高斯转过头的刹那,他抓起一张椅子,向高斯甩去。 “小心。”沈容说着,不过似乎已经太迟了,高斯的反应不是那么快。 可是,就在椅子快要打到高斯的时候,一个身影挡在他面前。 原来,沈容在提醒之前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椅子重重地打在她身上。 沈容流血,晕了过去。 怒了,高斯怒了。刚才的承诺,转眼间便被打破了。自己,真没用。 他看向刚才的小老大,眼里充满了血腥。 小老大又一次跪倒在地,可是,现在就算是神也救不了他。 高斯的手段极为残忍,把对尸体用的招式都用出来了,把他的手脚筋挑断,将他打成了半死不活。而沈容,也在他的怀抱中到了医院。 他看着昏迷的佳人,满眼后悔。他发誓,不要再对敌人仁慈,不会再让姐姐受到伤害的。 沈容的地位,在他的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姐弟 各位大大,本书已经签约,现在每天正在存稿,更新较少,但还是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肩骨受伤,需要动手术。这是高斯检查出来的结果,也是那些医生检查出来的结果。 该让谁做手术呢?高斯对那些人实在是不放心。他希望那个人是自己。可是,那些医生会同意吗?回家,又没有先进的设备。 机会,总要靠自己争取的。高斯同学现在就是这样。他要让那些医生,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所以,我们的小神医只好展现自己了。 这不,他把医生召来了,他要展现自己的能力,要亲手为姐姐做手术。他不放心,把姐姐交给别人。 他侃侃而谈,眼神里是说不出的自信:“骨折的治疗有三大原则,即复位、固定、康复治疗。\候保护弟弟,可见弟弟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 “姐姐,你有没有什么事情要做的?我帮你。”高斯见沈容正在沉思,他开口了。 对了,他不说自己还忘记了。沈容猛然想到。 是啊,弟弟太单纯了,太容易吃亏了。比如这次,就是,她觉得很有必要和弟弟谈谈。 “弟弟啊,姐姐跟你说。有时候,该狠心的要狠心,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她要教会弟弟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姐,我知道了。”高斯紧紧地握住拳头,是啊,对敌人要残忍,不然,会吃亏的。姐姐就是因此受到伤害的。 “姐姐再跟你说一些事情吧!关于男女的。”沈容的俏脸通红,可是她还是要说下去,一切都是为了弟弟,“田力合为男,女子合为好。男人--难人也;女人--亦好人!七画是\择男人靠直觉;男人爱看女人眼前怎么样,女人爱看男人今后如何。世上女人很多,男人说值得爱的女人不止一个;世上的男人也很多,女人却说,值得爱的男人只有一个。男人找女人时很少精心思索;女人找男人时常苦心琢磨。对女人来说,一辈子听不烦的话是——我爱你;对男人来说,一辈子想不完的事是——我爱谁。男人的美,美在深度和真诚;女人的美,美在风度和表情。” “难怪,我总是控制不住,原来是被姐姐的美所迷了。”高斯一脸认真,似乎说的是真理。 沈容笑骂了他几句。 一个下午悄悄过去了,高斯同学在沈容姐姐的熏陶下,也逐渐开始懂得了一些东西。他也开始有些调皮,有些坏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章 枣(求收藏,票票) 处于存稿期间,发得比较慢,过几天,肯定快些,让大家看个爽,不过,现在只能这样了,请大家支持!! 天街小雨润如苏,草色遥看近却无。 蒙蒙细雨下,高斯同学又回到了学校。今天,又是周一了。 班里挺热闹的,尤其是随着高斯的到来,班里更是闹哄开来。不过,高斯并未有什么特别的表现。他,对于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他的同桌云蝶雨此时正在看书,似乎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哟!”高斯的手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 “哦!”云蝶雨突然惊呼,原来她被高斯吓到了,高斯同学,这厮还是那么急躁。 见是高斯,云蝶雨才不心惊胆战了,她不高兴地说:“有什么事情吗?”气呼呼的表情甚是可爱。 “吃东西吗?”高斯问道。昨天,姐姐塞了一袋东西给他,他一人吃不完,只好找云蝶雨一起解决了。 “什么东西?”云蝶雨有些惊喜,没想到高斯有东西吃竟然能想到自己。 “这个。”高斯指了指。那是一袋枣。 “切,原来是这个啊!”云蝶雨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知不知道女孩子最重视什么?是体重,你还让我吃这种甜食,会胖的。” 小样,竟然敢在高斯同学面前谈食物药膳。这不是挑战他的权威吗? “谁说的?”高斯同学不怒自威,“枣是一种营养物品。大枣又名红枣、干枣、枣子,起源于中国,在中国已有四千多年的种植历史,自古以来就被列为“五果”(桃、李、梅、杏、枣)之一。红枣富含蛋白质、脂肪、糖类、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p以及钙、磷、铁和环磷酸腺苷等营养成分。其中维生素c的含量在果品中名列前茅,有维生素王之美称。大枣的功能功能很多。 果(大枣):补中益气,养血安神。用于脾虚食少,乏力便溏,妇人脏躁。 树皮:消炎,止血,止泻。用于气管炎,肠炎,痢疾,崩漏;外用治外伤出血根:行气,活血,调经。用于月经不调,红崩,白带。 而且,枣还有很多的临床应用。 补脾和胃,益气生津,调营卫,解药毒。治胃虚食少,脾弱便溏,气血津液不足,营卫不和,心悸怔忡。妇人赃躁。 1《本经》:\悬,肠僻澼。\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一章 腹泻(票票,给我砸来!!) 腹泻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而是很多疾病的一个共同表现,它同时可伴有呕吐、发热、腹痛、腹胀、黏液便、血便等症状。腹泻伴有发热、腹痛、呕吐等常提示急性感染;伴大便带血、贫血、消瘦等则需警惕肠癌;伴腹胀、食欲差等常需警惕肝癌;伴水样便则需警惕霍乱弧菌感染。除此之外,腹泻还可直接引起脱水、营养不良等,具体表现为皮肤干燥、眼球下陷、舌干燥、皮肤皱褶。 高斯的同学,关克最近就是遇到了这种情况。 这不,还在上课,他肚子又痛了。可是,他是个极其好面子的人。他才不会说呢,不然,肯定引起哄堂大笑,那他的脸还往哪搁? 可是,病痛不是面子的问题,是身体的问题,哪会那么容易解决? 忍了一会,他实在是受不了了,可是,这小子倔强,知道晕了过去也没有呕吐,排泄,或是举手。真是强大。 不过,这种时候不能忍,真的,不然对自己伤害很大的。 关克一倒,立刻有人尖叫起来了。 全场都很慌张,当然有一个人除外。大家,也都把眼光转到了那个人身上。主人公就是主人公,没有什么事,也比倒下的人吸引住众人的目光。不过,现在可不是摆酷的时候。 高斯同学带着众人的希冀,探了探关克的脉搏。 “这是腹泻。”高斯下了个定论。 哦,原来是腹泻啊!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这只是个小问题,交给高斯大大是没有问题的。 高斯同学在脑海里搜索着。 高斯同学开了张药方,交给一个人去抓药。 药抓来了,高斯同学熬好,让关克喝下。 关克同学脸色渐渐好转,眼睛也睁开了,虽然有些虚弱,可是病愈了。烦了他好几天的病痛离开了,关克对高斯很是感激。 “以后,不要再太重面子了,面子换不来健康的身体。”关克的铁哥们说道。 关克点点头。 “要不是高斯,你恐怕要进医院了。”铁哥们复又说道。 “是啊!高斯是个大功臣呢!”有人立刻附和。 “让我们把高斯大大举起来好吗?”有人建议道。 “好啊!”他们同意了。一双双眼睛看向高斯。 虽然是善意,但是高斯觉得那些眼神是多么可怕。可是,他逃不了,这么多的人,他实在是逃不了。生活就像*,与其反抗,还不如去享受吧! 高斯同学,就这样,在众人的欢呼中被抛起,落下。 哎哟,那些家伙呢! 不知道第n次,抛起他的家伙们都不见了,高斯同学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可是,不用担心,高斯同学是神医,他会自己医好自己的。 可是,对那些同学,他很不爽啊!可是,那么多的人,他能怎么样? 还是认命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二章 女人心,海底捞(求票票) “嗨,高斯。”一道婀娜的身影走来,同时,也给高斯带来了众多怨恨和羡慕的目光。女人,正是林思琪。 上次,他们的见面,是在高斯让她介绍校园景点的时候。 此后,高斯再没找过她。 她的计划还没有实现呢! 不行,不能这样放了高斯,多好的一个男孩子呀!不给妹妹,可惜了。 由于她家是有钱人家,所以管得也比较宽。 林思琪还好,自律性比较强。可是,她妹妹就不一样了。 妹妹林思敏是个疯狂的女孩子,她的自律性很差。虽然有些天赋,考到了这个学校里,可是,她换男朋友如同换衣服,实在是太坏了。 要找个好男人给她。这个成为了林思琪做姐姐的职责。 但是,那些男人,都让她太失望了。好不容易,发现了高斯这个稀有物种,她是不会放弃的。 帅气,能干,再加上富有。他去,肯定能吸引住妹妹的。林思琪从未在一个男生身上花过这么多的功夫,可是为了妹妹,值得了。 既然高斯不来主动找她,她也只好主动出击了。 “你好,林学姐。”高斯向她打招呼。经过姐姐的教导,高斯现在也礼貌多了。 林思琪可没有注意到这点,但是,她注意到了高斯称呼的生疏,说道:“叫我思琪姐就可以了。” “哦,思琪姐。”他没有反驳,多一个姐姐又何妨呢? 林思琪听了他的话,脸上堆满了笑容,就像那盛开的牡丹一般,娇艳无比。 “对了,思琪姐有事要请你帮忙。”林思琪笑容可掬,让人如沐春风。 不过,高斯显然没想到这些。他想的是沈容姐姐的话,不要太过接近女孩子。女人总是会找麻烦。果然,姐姐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麻烦,这就来了。 高斯的心里一直在揣摩。 林思琪见高斯半晌无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自己一个大美女站在他身边,他还敢开小差,看我发威。林思琪很生气。美女生气,后果很严重。 “哎哟!”高斯抱着脚大叫,引来了周围人的关注。 林思琪不想出丑,甩下他,先走了。可怜的高斯同学,还傻愣愣地上去询问个为什么。 林思琪什么也没有说,转过头去,不和他说话。 高斯不知道为什么,不过看来是自己错了。 哎,没办法,谁叫咱是男生呢?姐姐说过,男人要有绅士风度,应该礼让女生。所以,高斯同学也就向林思琪道歉。 女人,总是容易得寸进尺的。高斯同学刚给她道歉,她便提出了另一个要求。 高斯虽然单纯,可不是笨蛋。条件,重要听了再考虑是否要答应吧? 可是,女人是不讲理的动物。林思琪不依,高斯同学也没有办法。谁叫咱是个绅士呢? 他硬下头皮答应了。 林思琪才放过了他。眼里流露着狡猾,仿佛,那个狐狸精一般。 高斯看着她的眼神,不觉有些心寒。 不过,他不敢反抗。 女人心,海底针哪!再惹她生气,就不划算啦!!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三章 林思琪的阴谋 求票票,今天两更哦!! 春光明媚,春风荡漾,仿佛枝头的桃花也竞相吐艳,正向你含笑颌首。此时的桃花是美艳的、张扬的,这时的女孩们喜欢画个桃花妆,粉红色的眼影,桃红色的嘴唇,穿上亮丽的衣衫,去赏桃花,想那柳眉桃腮,人面桃花相映的情景,真是羡煞人也,于是暖了人们的眼,醉了人们的心。 可是,高斯却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已经陷入了别人给他设下的陷阱里。那人,正是林思琪。 虽然,林思琪没有说出来,但是,高斯看到小狐狸般的微笑,就知道自己是深入虎口了。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 希望,那个条件不要太难了。 高斯同学一向是个好男人,有求必应。所以,虽然很为自己担忧,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逃。 为朋友两肋插刀,为女人插朋友两刀。 对方不仅是他的朋友,而且还是个女人。他怎么能拒绝呢? 高斯同学就是太善良了。善良的人,总是容易被欺负。连林思琪这小女子也欺负到他头上来了。 但是,高斯同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嘛!心胸开阔的他,不会和一个小女人计较。 如果有暴风雨,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高斯的心里呼唤着。 ******带着高斯来到114班门口,林思琪坏坏地笑了笑,朝里面喊道:“思敏,给我出来。” 迅速地,里面走出来一个美女。 高斯抬头看去,在这一瞬间,他呆住了。美丽的容颜,充满了狐媚的气质。眸子似水波般在流转。勾魂夺魄,双唇虽未涂抹口红,但是却鲜艳红润无比,颈项像是天鹅之颈一般雪白蛮腰纤细,盈盈不足一握,款款莲步而来,当真是说不出的诱惑。 但是,高斯定力很好,迅速反应过来。 美女出来,见到姐姐身边有个男人,有些诧异:“姐姐,这是?” 林思琪忙为两人做介绍。 “哦,原来你是思琪姐的妹妹啊!”高斯讶然道。 “嗯,你和我姐姐关系挺好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当我姐夫?”美女林思敏一点也不害羞,向高斯调笑道。 “去你的,姐姐是想介绍他来做你的男朋友。”林思琪没有好气地说道。自己想介绍给妹妹的,反而让她调侃自己。 “啊!”两人都要开口,又互相对视了一眼。 “你先说。”高斯笑着向林思敏说道。 “不,你先说。”林思敏笑道。 高斯这下也不谦让了。笑话,这可是关系到他的一生的。 “思琪姐,我看我们不合适。”高斯一脸认真。他,从来不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 “去,谁要跟你合适?我是要把你介绍给思敏。”思琪没好气地说道。 “不,我说的是我和林思敏不合适。我想,我们是不可能的。”高斯说清楚了,他可不想引起误会。 这下,在场的另外两人都愕然。 林思琪是因为高斯拂了自己的好意。 而林思敏,是因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男人拒绝自己。 高斯并没有理她们,向她们笑了笑,说声再见,离开了。姐姐和他说过,不要和太多的女人有瓜葛。 女人,是狐狸精,会引麻烦上身。 高斯走了。留下姐妹二人面面相觑。 “姐,你介绍的这个男生很特别哦!”林思敏说道,本来,她是想先推辞的,可是高斯先说了。这点让她很惊奇,很少有男人能抵住自己的魅力,至少,目前还没有一个。 “是啊,他可是个极品哦!”林思琪说道,“可惜了……” “姐,我要让他摆倒在我的石榴裙下。”林思敏兴奋起来。 “去,你没穿裙子。”林思琪说道。 “那就石榴裤下。” “看你的本事了。”林思琪说道,虽然没有成功地做月老,可是,他们间的这条线,总算是牵上了。 妹妹有意思了,他们间也许就比较容易了。 林思琪暗暗地想。她怕妹妹学坏,要给妹妹找个绝佳好男人,而高斯,就是个典范。 有高斯管着妹妹,妹妹肯定会学好的。 近朱者赤。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四章 我想追你(二更求票票!) 兄弟们,第二更来了,支持一下,嘻嘻!! 自古以来,男女间的情感,大都是男人占主导地位的。但是,总有一些人反过来。 “泡茶与泡mm,都是一个泡,都是工夫,都是文化;品茶和品女人,都是一个品,都是妙趣,都是享受。而我要说的是,时代不同,“泡”这个行为动作为何只属于男人?泡茶与泡男人,都是一个泡,都是工夫,都是艺术;品茶和品男人,都是一个品,都是妙趣,都是享受!可否? 好茶要好水,上好的泡茶之水是天水,如雨水、雪水,露水.《红楼梦》中妙玉用隔年雨水和多年梅花上的雪水泡茶,《京华烟云》里姚木兰用荷叶上的露珠泡茶.只是现在大气污染严重,我等好茶之士也只得退而求其次奉江河山泉之水为上品了。 女人如水,天水一样的女人不是做了七仙女上了天,就是化成蝴蝶飞走了,而山泉一般的清澈女人,则不少。 女人若水,男人若茶,这茶样的男人自然得由女人来泡了。 好水泡好茶,好女人泡好男人。倘若一个徐志摩那等花茶样浪漫而多情的男人,遇上了一个只知铜板的市井妇人,不是火星撞地球,也得哀叹“世风日下”了。 泡茶的首要步骤是温杯洗茶,这招叫\就是青涩味浓,必稍加藏之,方能出佳品。于是,这初成茶形的男人在婚姻里稍加珍藏后,便可上市让众女子品了。 人们品茶,品的是茶女的劳动成果;而女人品男人,品的则是另一个女人的功劳。有言证:婚姻是男人最好的学堂,而女人则是男人最好的老师。”——林思敏语录。 是的,在林思敏眼里,男人如茶,需要女人去泡。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这是接受不了的事情。可是,林思敏管他呢。遇到好的茶就要泡。泡自己的茶,让别人说去吧! 虽然,林思敏交过不少男朋友,但是,她却发现没有一个合适。他们间也很单纯,连手都没有牵过。 原因很简单,林思敏不愿意。虽然她表面似乎很开放,其实她是个保守的女孩儿。她怎么会同意那些人牵住她的手呢? 要想牵,行,那成为她认可的男人吧! 可是,美女的要求总是那么高,一般人儿能满足吗? 不,肯定是不能的。 于是,林思敏的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因而,换来了一个不好听的称号“花都欲女”。其实,她一点也没有欲望,对那些男人。 现在,她的新目标出现了。正是由林思琪介绍的高斯。她看到了整个过程,也注意到了他离去的眼神。他真的和别人不大一样。 希望,他不会让自己失望吧! 她甩掉了自己的旧爱,当然,她不爱那个人,那人,只是她名义上的男友,开始追起了高斯。 有思想,便有动作。她是个身行力践的人。她绝对不胆怯。 这天,她终于开始行动了。 第二节课下课后,有20分钟的休息时间,对林思敏来说,足够了。她从自己班里来到高斯的班里。一切,从震慑开始。 这个学校里,美女是很多的。高斯的心会不会被迷惑,她不知道,但是,她要保险起见。因此,她来了。 轻轻地她来了,不仅带来了惊艳,也带来了惊讶。 作为一个高一学生,尤其是级花,来到班里,你说大家能不激动吗?可是,当看到她向高斯走去的时候,多少人为之而心伤。她的魅力,是不可置否的。 凭什么,他高斯就能这么受欢迎? 林思敏没有想到,她的举动给高斯带来了多大的烦恼。 她没有想到,她也不想去想。 她是个直率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半分害羞,语出惊人:“高斯同学,我要追你。” 说着,她带着几分戏谑看着高斯。 天啊!级花级美女要追高斯。这是多么轰动的事情。一时间,班里吵闹起来了。 高斯是个人才,才进来没有多久,就已经和几大美女有纠缠了。看来,是时候向他取经了。一些人心里想到。 不过高斯同志不是个普通人。笑话,才级花而已,怎么可能迷倒他? 他对美女的免疫力是很强的。 高斯皱皱眉,对美女并不感冒。 林思敏也不在意,嘴角挂起了一丝微笑。这是恶魔式的招牌。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五章 又是约会 林思敏发现,高斯这小子越来越符合她的心意了。也许,老姐这次真的牵对了红线吧!她开始对高斯展开了攻势。 原来不知男人是这样,女人也是知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她对高斯,比以往的任何人都要重视。 不过,高斯似乎总是无视美女的追求。他依然我行我素,和她只是淡淡地谈上几句,适当地保持距离。 很少有人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林思敏更加下定了决心,自己一定要追到他。虽然有些流氓,但是这样的话在美女口中说出来却是很醉人。而且,也没有人怀疑林思敏的决心。她想做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成的。 她对高斯,胸有成竹。没有男人,能逃得过她的魔掌。虽然,她还是个处女,但是一举一动,也能令男人着迷。 这天,她又来找高斯了。 高斯虽然不是很感冒,但人家怎么说也是个美女,不忍拂了人家的好意,他答应她一起去吃饭。 这应该算是成功的第一步了。林思敏想到。 是的,高斯能够同意,说明高斯对她有好感,或许说是不讨厌她。这样,她就有机会了。感谢老姐,给我介绍了这么一个好男人。林思敏心里呼唤着,姐姐万岁。 另一个教室里,林思琪突然间打了个喷嚏。“谁在想我呢?”林思琪很疑惑。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林思敏同学的观念中,这就是约会。虽然以前和不少男孩子出去吃过饭,但是林思敏从来没有如此激动。也许是第一次,也许是高斯表现得另类吧!每个人都是这样,对一些新鲜的东西总是充满着好奇,包括对人,也是如此。 可是,她不知道,高斯纯属应付她。他对于这些美女实在是不大感冒。要说真正有一个人走进他的心里,那人无疑是沈容。虽然有一些朦胧,但是,沈容的地位在他心中不可替代,当然,这个更多的是姐弟的感情。 高斯没想过,至少现在没有想过交女朋友。 不过,这个想法林思敏并不知道。她依然沉迷于自己的世界里。 ******怜风西餐厅位于繁华的都市中,人流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不知道,女孩子家总是喜欢热闹,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反正,林思敏就是带着高斯来到这里。 “今天,你请客哦!”林思敏顽皮地对高斯眨眨眼。 高斯双手一摊,无奈地耸了耸肩。谁叫他是男人啊?这点绅士风度,他还是有的。 林思敏笑了笑,眼前的男人,还真可爱。 菜上来了,高斯有了上次沈容的教导,现在餐具用得有模有样。 林思敏和他搭话,他有一句没一句地应付。小高斯,架子挺大的。 也许很多人这样认为,可是不是这样的。 高斯是个善良的人,他不忍心让林思敏伤心,所以,一直顺着她的意思。可是,自己是有底线的。女孩子,不可以乱交。 所以,他一直坚守着自己的防线,不让林思敏得逞。 而林思敏和高斯在一起,也不过是图个新奇。她还没有和高斯真正相处过,只是,高斯给了她一种全新的感觉而已。但,那个远远没有提升到爱的高度。 两人在一起,各怀各的的心思。 高斯想到,又是约会。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感觉的,约会,让他感到很压抑。当然,沈容姐姐除外。 高斯并不知道,沈容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他们,注定不是简单的姐弟关系。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六章 购物(二更来了,求票票) 有票票的砸一下,没有的就多多点击。有什么,来什么。 要说女人有哪些爱好? 爱美,爱浪漫,爱购物。 购物,无疑是女人的天性。不知道这种东西有天赋继承还是什么的,基本上,是个女人就喜欢购物。林思敏也不例外。 度过了一段浪漫而温馨的午餐时光(虽然在高斯看来很无聊),林思敏又拉着高斯的手往外走。以前,从来没有男生拉过她的手。高斯是个例外。 也许,她真的对高斯有好感吧! 她的目的地是哪里?不知道,因为没有固定的地点嘛! 但是,她要干什么?每个人都知道,当然是购物啦!高斯没有和别人一起shopping过,他不知道里面的难受之处。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他答应了。 林思敏也来了兴致,有了男生在身边,她的购物激情更大了。 带着高斯来来往往走了好多处地方,也不嫌累。更令高斯奇怪的是,林思敏在一处地方跟他砍价砍了半天,结果不买,等到老板喊回才买。大大小小的商店走了几十间,衡量着价格,才买下。 高斯是个宅男,也是个富家子弟,对金钱观念很是淡薄。他对林思敏这种行为很疑惑。照理说,她家也不缺钱才是。 高斯把自己的疑问提出来,遭到思敏同学的严重鄙视:“你懂什么?这才是购物的乐趣。” 高斯无语。是的,他不懂,可是,他为了这个乐趣,已经走得腿都酸了。 但是,实在是不想打扰她的雅趣。男人,要有风度。 高斯同学安慰自己。又一次跟了上去。 ******女人的心思总是很奇妙的。高斯不懂她们在想什么,真的不懂。比如,眼前的这个林思敏,他就不懂。 她刚才买东西时可以一点点地砍价,可是现在却是进入了这间高档的百货公司。要知道,这里的东西都是统一售价的。她没有再砍价的可能。 可是,她还是进来了。她的行为,在高斯看来实在是有些古怪。 高斯却不知道,林思敏进来要干些什么。 林思敏是个美女,见过她的人,尤其是男人,一般来说总是会心动的。可是,高斯这小子实在是无动于衷。林思敏很无奈。可是,好的东西往往难得到。她懂得这个道理。 她不是个一味蛮干的少女,她很有心思。 看高斯整天穿着学校的制服,她心底有了主意。俘获男人的心,从一点一滴开始。 这个小妖女,开始使用柔情战略了。 她硬拖着高斯,进入了这家百货公司。她要给高斯买上几件衣服。于是,一男一女进来了。 衣服宛若重岩叠嶂般,实在是太多了。高斯看得眼都花了。 他以为林思敏要在这里买上几件衣服,就催促着她。可是,林思敏却对他说,自己要给他买。 “天啊!”高斯心里震惊,“难道自己听错了?还是有什么特别的阴谋?”虽然相识不久,但是他已经了解林思敏的古灵精怪了。要说林思敏无缘无故给他买衣服,他不相信。 嗯,肯定有什么阴谋。 是的。有阴谋。阴谋就是她要成为高斯的女朋友。高斯同学可能没有想到,只是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 他等着林思敏开口说出要求。可是出人意料,林思敏并没有,她只是拖着他进入了男士区,帮他挑选男装。 “你看这个可不可以?”林思敏挑了一件,那是范思哲的t恤。 一旁的服务员说开了:“范思哲品牌服饰兼具古典与流行气质,并游走于高雅和低俗艺术之间。豪华是这一品牌的设计特点,那些宝石般的色彩,流畅的线条,独具魅力的不对称斜裁,使范思哲时装总是大放异彩。这件t恤适合这位先生,穿上去之后,他流露着一股贵族之气。” 不得不说,服务员小姐的口才还是很好的。让林思敏听得很畅快。 怎么说?这个人也是自己带来的,自己未来的男朋友。 “怎么样?”林思敏拽了拽高斯的衣服,急切地问道。 “还行。”高斯同学点了点头,他只想快点离开。 “哦,那就这件了。”林思敏点了点头,对服务员说道。 打包结账,高斯想要自己还,林思敏却把他拉住了:“这件衣服,我送给你好了。” 高斯执意不要,可是女人一旦执拗起来,没有人拿她有办法。无奈地点点头,同意了。 服务员小姐在一旁看着,以为是小两口呢,对高斯笑笑道:“小兄弟,你的女朋友对你真好啊!” “啊!”高斯惊叫一声,涨红了脸,正要解释。 可是,林思敏已经抢过话来:“是啊,我对他好,可是他不领情呢!”仿佛深闺怨妇一般,让人望见生怜。 “这就是你不对了,小兄弟,有这么好的女朋友,你应该爱她才是……”服务员小姐开始批起高斯来了。而林思敏也不断附和着她。 最后,高斯在两女的攻击下,才黑着脸和林思敏离开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七章 生气了(第三更) 今天三更,有票票的砸票票,没有票票的,帮忙宣传一下。小五谢谢各位朋友的支持!! 每个人都有尊严。每个人都怕别人误会,高斯同学也是一样的。刚才,林思敏和那服务员,已经严重地伤了他的心。 自己不过是不想交女朋友了,有错吗?高斯自问。他知道自己并没有错。可是她们冤枉了他,素不生气的高斯现在也终于发脾气了。 “对不起,对不起嘛。”林思敏跟着高斯,向他道歉。 哼,小样,以为这样就可以骗到我,我才不理你呢!高斯心里忿忿不平地想到。 高斯同学转过脸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好高斯,是我的不对,刚才是我的错嘛!我不应该这样和别人一起骂你的。”林思敏苦苦哀求。 “哼。”高斯发出一声重重的鼻音。 “小高斯不要生气了,姐姐请你吃糖,好不好?”林思敏竟然用了哄骗小孩子的方法来哄高斯。 当我是小孩子啊,我才不要。高斯狠狠地扫落林思敏手中的糖。 林思敏何等人也?自小娇生贵养,她以前的那些男朋友也是把她当成珍宝一般捧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融了。这种人,从来只有她给别人脸色看,还没有别人能给她脸色看呢!就算是她的姐姐,她的父母,也从来没有对她有这样的态度。 她能对高斯这么好,是因为她对高斯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可是,她对他的好也是有限度的。而高斯的行为,也超过了她的忍耐限度。 糖果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林思敏的心也沉到了低谷。这就是男人,她有些动心的男人,她想追的男人。这个人,从来不为自己着想,自己已经忍气吞声了很久,只是为了他。可是,他一点也不懂得自己的好。 林思敏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是那般的痛。眼泪不断地涌现出来,宛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此不复去。 女孩子的哭,无疑是最好的武器。高斯本来装着铁石心肠,不想和林思敏扯上太大的关系,没想到,却把他惹哭了。 高斯这个人,虽然对男女之事还有些朦胧。可是,男人大概都有个共性吧!高斯也见不得女人哭,尤其是美女。她一哭,他反而没辙了。 这可该怎么办?其实,他并不讨厌林思敏的。只是,他不想和她做男女朋友。在他的潜意识里,这是只有妻子才能的。因此,他尝试对她冷淡,对她尽可能地不理睬。 可是,也不能太绝了。 但刚才,她和服务员一起批斗他,让他生气了。他真的不想再理睬这个顽皮的女孩。但是,她哭了。他把她惹哭了。他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的眼泪,他的心里有些难受。他真的很想安慰她。可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算了,忍一忍,就过去了。他想到,冷酷一点,她就不会再来缠着自己的。高斯同学并非无情,他想到的是长痛不如短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割舍吧! 林思敏拥有美丽的脸蛋加上迷人的大眼睛,长发飘逸,身材姣好玲珑有致,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身旁总是不缺男性搭讪。可是眼角泛出了如珠玉般的泪水,晶莹地挂在那双好像会说话的明亮的眼珠上,楚楚动人,让高斯心痛不已。 男人要做到狠。高斯是铁了心肠的。 林思敏哭着哭着,也变小声了。自己哭得这么可怜,这个男生还没有来安慰自己,难道自己真的那么讨厌吗?她不是个死缠不休的人,别人对自己讨厌,自己也不会太厚脸皮。 本来对高斯的好感,好奇,在此刻尽皆消失。 她整了整衣服,带着眼角的泪水,拍拍身上的尘土,离开了。 高斯看到她离开,本来想说些什么的。可是,他开不了口。对于林思敏刚才的行为,他有些生气。于是,他也不阻止她。 生气了,两人都生气了。这下,局势再也无法挽回。难道,两人就此相互讨厌吗?想知道故事情节如何,别着急,请听小五一一道来。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八章 英雄救美(上) 高斯以前是很讨厌林思敏的纠缠的。可是,看着她离开,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一股失落,也有一股不舍。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当一个人或一件事物在你身边时,你往往忽略它(她)的存在,当那个人,那件东西不见了的时候,你会感到惋惜。 现在的高斯,就是这样的心里。 他想抛袖离去,却发现自己不舍得。 虽然想不去理睬她,可是,还是忍不住跟了上去。 他担心,她会想不开。于是,静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后。 ******林思敏并没有马上回学校。她还不想离开,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的丑态。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了公园里,找了处阴暗的地方坐下。看着别人成双成对地出现,她眼里闪过一丝羡慕。那个混蛋,都是他,害得自己伤心。林思敏心里恨恨地想到。 自己为什么要和他交往啊?要是和别人在一起,别人还不把自己当成宝贝一般守护着?林思敏的心里很气愤。她抓着地上可怜的小草出气。 是的,美女遭到冷落,你说她怎么会不生气呢? 可是,气往哪里出呢? 没有人,也没有其它的东西,只好对着这些花花草草了。她狠狠地拔掉这些东西,把愤怒发泄到它们身上。可怜花草无罪啊!纵使是野火吹不禁春风吹又生的它们,也难以承受住她的怒火吧! 遗憾,莫过于爱情遭到拒绝,林思敏的心,此刻是六月飞雪,她口中喃喃道:“恨死你了,死高斯。本姑奶奶难道真的是没人要的主吗?” 美女就是美女,发泄也是这么可爱。 但是,远处的高斯却是一片心寒。没想到,女人的愤怒原来如此可怕。他不是迟钝的人,看着林思敏咬牙切齿的样子,他也知道了她心里在想什么。她是在yy,在虐待他。这点,从她手中的残花败草就可以看出来。 高斯很郁闷,不过是推掉了她送来的糖,拒绝她的道歉而已嘛,有必要这么恨自己吗?高斯这个大呆瓜不会明白,女孩子的心,女孩子的脸皮总是很薄的。尤其是像林思敏这样的天之娇女。 虽然有些郁闷,可是,他高斯是个老好人,他不放心她,谁知道女孩子伤心后一个人会做出什么傻事。 他选择了默默的守候。这点,可以看出,高斯是个负责任的人。 (咱什么也没有搞过,就这么关心女孩子,你们能行吗?高斯同学的豪情万丈。 切,鄙视你,把女孩子弄哭了,还有脸说。我们都在这里摸到你的脸皮了。虽然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一干读者回答道。 高斯同学什么时候遭到这样的打击,他确实对一些事情是不懂,可是这不能怪他。谁叫父母没有教他呢?高斯同学替自己辩白。 接着,他又提出一些问题。 读者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要知道,现在讲求的是“和谐万岁”。每个人的老底,都不是那么容易曝光的。 高斯同学却不打算放过他们,*问。 但是,读者们岂会受他威胁。但是,碍于他是主人公,还是要给他面子的,不然,小五大大不更新了,那时咋办啊? 咋办?凉拌。他们不会说出这么无聊的话语。 最后,还是一位大大解围了。大大就是大大,果然高人一等,境界自然不同了。他对着高斯的问题抛出了富有哲理性的答案:“这种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愧是大大,说的话太对了。众人皆捧道。 就这样,群众的力量是很大的。高斯同学没有诸葛亮舌战群儒的口才,只好默默地接受了这个答案。 有些事情,就算现在不知道,将来也是要知道的。他相信,自己总有知道的一天。) 晚霞鲜红的光慢慢地沿着树枝移动,空气清爽而澄澈,许多鸟嘈杂地叫着。 话说林思敏在这个公园里,一个人孤零零的。 美丽的女人,总是很吸引人注意的。尤其是在人口流动较多的地方,更是如此。 林思敏的举手投足,都是那么诱人。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像高斯那么老实,那么纯真的,美女送上门都不要。有些人,总是打着坏心眼,世界上,猥琐的人总是不少的。 说起来,林思敏在的这座公园里,今天就有不少。他们,都是犯过事的,因为xxoo某些女人,曾经被抓进去过。当然,有些人也很幸运,并没有。 这些人,可谓是色胆包天。他们,是社会的败类。 很不幸地,林思敏被他们看到了。他们是什么人?为了那一时的欲望,他们几乎可以放弃一切。而林思敏这么一个大美女在他们面前,而且是梨花带雨,你说他们能不心动。 他们眼里充满着*邪,一步步向着林思敏走来。 而高斯,此刻却是因为无聊,所以昏昏欲睡了,暂时还没有注意到。 tmd,美女要有危险了,还有心情睡。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啊! 这家伙,真让人无奈。 美女的灾难就要来了。 “啊!”一声尖叫,将高斯同学从梦中惊醒。迟疑未定之下,他觉得那个声音很熟悉。 “林思敏。”高斯大叫起来,没错,刚才的声音是林思敏的,难道,她遇到什么麻烦了吗?这点,可以看出我们的高斯还是很关心林小美女的。 (汗,有林小美女,那林大美女是谁?一读者问。 “笨啦!当然是林思琪啦!”一读者回答,“别在关键时候打岔,人家看得正精彩呢!英雄救美的故事,我最喜欢啦!” 又重归沉寂。两人都把目光转到了屏幕上,那是《药医圣者》的精彩章节。) 高斯转过身子,眼前出现了令他愤怒的一幕。 几个大男人把林思敏围在中间,显然有什么不良企图。是的,肯定和胡列娜那次一样的。高斯心里想到。 此时的林思敏显得那么无助,她怀抱着双手,对那些人吆喝着。可是,他们对她的话不理不睬。此刻,她多么希望高斯就像那个白马王子一般,骑着白马来救自己。可是,她知道,这个只是幻想罢了。那个混蛋,已经回去了。 想到这里,她的眼里不禁多了一丝黯然。 林思敏的可怜,看在无赖们的眼里,却是显得那么动人。他们,都是变态,喜欢看别人露出这种表情,尤其是美女,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享受。 他们狰狞地笑着,一步步向林思敏*近。 “等一下。”一声浑厚的男声响起,回荡在这片狭小的天地间。 “是你。”林思敏听到声音,迅速抬起头来。此时,在她眼里,高斯显得是那么高大威猛。虽然没有骑着白马,但是他却像是一位王子,她的王子。 谁说骑着白马的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谁说没有骑着白马就不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另类的王子。 在林思敏眼中,高斯就是王子。但是,她知道高斯的一片心意就够了,虽然很想高斯救她,但是,她也知道双方的差距。她用眼神让高斯离开。 高斯虽然纯真,但是,这点意思他还是看的出来的。此刻,他突然觉得林思敏是那么的可爱,以前自己咋就没有发现呢? 为了他的安全,她叫他离开,这还不伟大吗?不是惊天动地的话语,也不是什么山盟海誓,就足以让高斯同学感动了。可见,感动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 他高斯不是个孬种,他不会苟且逃走,而让美女遭受磨难。这种违心的事情,他是做不出来的。他要救她,不论从什么角度讲,他都必须要救她?这是男人的职责。 于是,以高斯为首的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就要上演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二十九章 英雄救美(下) 第二更到。 各位大大,我们的口号是争取进入周点击前100,投票前100.满足一个条件明天三更,满足两个明天四更!! 高斯看到林思敏我见犹怜的眼神,实在是很后悔。自己,不该对她那样凶的。 眼光转到那些流氓们身上时,他却是厌恶的。 “妈的,小子给我滚,不然大爷有你好受的。”一个流氓看到高斯的眼神,实在是很不爽,不禁骂出口来。 高斯同学何许人也?岂会害怕这些家伙。 他一步步地走近,对于这些家伙几近无视,他的眼里只有林思敏:“思敏,来,我们回去吧!”他向林思敏伸出了双手。 林思敏听到他的话,下意识想要伸出手。但是,看到那些流氓们,她又把手缩回去了,“快走。”她想高斯喊道。 这句话,几乎用出了她所有的力气。此刻,她心系高斯的安危。 听到这句话,高斯多么感动啊!临危还不忘让自己走,这个女孩,可以疼爱,好惜啊! 是的,爱是什么?爱就是在危险时候仍然心系着爱人的安危。 至少,在现在的林思敏心中就是如此。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对高斯的感情突然间有了提升。可是,她又不希望他离去。 女人,就是这么矛盾。不过,要是高斯离去了,也许,她不会恨他,但是也不可能再爱他了。毕竟,把女人抛下的男人是不值得爱的。 还好,高斯没有让林思敏失望。 “逃走,那是什么东西?你不是要做我的女朋友吗?既然这样,如果我连女朋友都保护不好的话,会被人笑话的。”高斯向林思敏笑了笑。 “妈的,两人在这里*,把老子们当成透明的了。”流氓们可不爽了。他们发出了一个个令人发毛的声音。 不得不说,这些人实在是长得很狰狞。看了,会做噩梦的。真的,不骗你们。 可是,高斯浑然不怕,接近林思敏,转过身,与他们对视。他,从来不会害怕任何人。当然,他也没有所谓的王者之威,能够吓倒这些家伙。有的只是勇气和足够的武力。他相信,这些家伙对他来说不是威胁。 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守护可爱的女孩,贯彻爱与真。我们的高斯同学要发怒了。没有任何表情,他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好像在看着死人一般。 恼了,这群流氓们可恼了。被一个小毛孩这么看着,他们火了。他们是什么人?是犯罪分子哎!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 既然这小子找扁,就不能饶了他了。而且,看来,他和眼前的小妮子有一腿。不如,在这小子面前xxoo了这女孩,看他们有什么反应? 这群混蛋尽情地yy着。 什么是yy?yy就是夺人贞*于千里之外。这是位很有名的大师说的。虽然对象近在眼前,可是同样也可以yy。yy是不分距离,年龄的,yy是没有界限的。 他们一会看看高斯,一会看看林思敏,满眼*邪。 看也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了。高斯同学虽然懂得不多,可也不是以前一无所知的小孩了。经过姐姐的教导,他多多少少懂得了一些东西。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心地险恶,譬如眼前的这群人。 “小子,答应我们一个要求,那我们就放了你和你女朋友。”一个流氓代表所有的流氓们说道。 虽然知道他们九成九说的不是好话,但高斯还是抱着一丝希望。高斯同学是个很善良的人,他想化干戈为玉帛。他很喜欢和平,真的不想玩暴力,虽然眼前的人没人能玩得过他。 “什么要求?你说吧!”高斯尽量保持着平静的语气。 “那就是,把这个小妮子给我们降火。”流氓们说道。 “降火是什么意思?”高斯很疑惑,很多新鲜词语他还是不懂的。可是那些话也应该不是好话,因为它是从流氓嘴底出来的。 “降火就是……”林思敏在高斯耳边说道。 啊!原来是这个,是可忍孰不可忍。竟然想出这么的主意。是个男人就不可能接受的。高斯同学自然不会例外。 骂他,要他做什么事情,可以。但是,骂他要保护的人,侮辱了她,就不行。高斯同学怒了。彻底地怒了。眼前这些家伙,实在是该死。 高斯不想再和他们谈些什么了,再谈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的。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用暴力解决一切。 高斯摆摆手:“别废话了。你们若想对思敏做出不轨的事情,就先领教我的厉害吧!欲想犯思敏,必先踏我尸。”高斯同学此刻怒发冲冠,终于有生以来说出了第一句让林思敏感动的话。 这才是值得我爱的人。林思敏痴痴地想到。 紧接着,她便笑不出来了。因为,她看到那些流氓们都向着高斯走过来。“快跑。”此刻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安危,眼里只有高斯。 高斯转过头,投之以一笑,示意她不用担心。接着,又去面对那些混蛋了。 小样,还在我们面前逞英雄。流氓们的心里想到。既然这样,就彻底蹂躏这小子,让他的女朋友看到,她的男人是多么的差劲。 他们一步步走来。 高斯没有后退,反而迎了上去。他不是懦夫,后退的事情,他办不到。 双方一步步地接近。 这时,一直没有动的高斯动了,只见他瞬间便消失在了原地,出现在了一个流氓上方,漆黑的眸子泛着一丝不屑,一丝愤怒,扬起拳头,砸向了他。 ‘哐’的一声,高斯的拳头狠狠地打在他的身上。 “啊!”流氓整个人呈旋转模式飞了出去,鲜血被拉成了长长的一条,在半空之中划出了一道炫丽的弧线,令人赏心悦目。当然,这个人是身为被救者的林思敏。 另外的流氓见同伴被打,脸色阴沉。在他们看来,高斯只是速度有点快,再加上取巧罢了。他,怎么可能打得过他们?人多力量大,在他们看来,他们完全不用担心。 但他们错了,人多是力量大。但在双方力量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他们是不可能用人数来弥补差距的。 因此,他们的结局注定要很悲惨。 微风呼啸而过,荡起阵阵烟尘,高斯站于街道正中央,锋芒毕露,所向披靡,气息浩荡八方,令围着他的流氓不由再次后退一丈距离。 今天,对他们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他们的围攻,在眼前的男人看来是那么的差劲。一拳一个,他们纷纷被揍飞了。这就是实力的差距。他们没想到,那副瘦小的身躯竟然能够发出这么大的力量。等他们意识到,已经晚了,他们已经遭到教训了。 一个个躺在地上,痛苦呻吟。他们知道,至少自己有几根骨头断了。 所谓恶魔,那便是深藏不露。眼前的少年,便是如此。自己实在是太胆大了,殊不知,大千世界,奇人辈出。他们,现在算是见识到了。 林思敏也一直看着他们的打斗。她不是那种胆小的女生,看到高斯血腥的一面,就会疏远他。 “oh!mygod!”她的嘴巴张成了o型,显然她对高斯的能耐很震惊。但是,取而代之的是狂喜,没想到,自己喜欢的人,不是个绣花枕头,他很行。 林思敏想到刚才她救自己的英勇,她便心头有股甜甜的感觉。 她想,她是真的爱上高斯了。从以前的好奇,转到了真正的爱。 从少年不忍抛下她,从他的英勇战姿,从他说出那句话开始,她便已经心醉了。这就是高斯,她所爱的男人啊! “你能把刚才那句话说一遍吗?”林思敏羞答答地向扶着她的高斯问道。 “什么话?”高斯问道,自己似乎没有说过什么。 “就是那句‘若想犯思敏,必先踏我尸’啊!”林思敏说道,她羞得低下了头。 “你既然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我说?”高斯实在不懂得她在想什么,既然知道了,为什么还要自己重复呢? “你这个笨蛋。”林思敏恼羞成怒,这个家伙,真不懂得理解风情。 高斯心里大叫冤枉,自己怎么无缘无故又被骂了?各位,你们能告诉我吗?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章 截拳道 不好意思,更新晚了。 高斯的身手很敏捷。这点事刚才大家有目共睹的。可是,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天才,也没有绝对的蠢材。高斯的武功,也正如他的医术,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毕竟,武功不是飞来横祸,凭空袭来。 体能训练,可以说是一个“自讨苦吃”的过程,如果你对自己要求不严,就不要期望从各种强身锻炼中有太多收获,你为此必须付出代价,而当你戴上拳套开始正规习拳或参加比赛时,你便会明白,你没有白费功夫而苦尽甘来。————李小龙一代宗师李小龙的话,肯定是正确的。 在截拳道中,体能是指人体长时间运动中抵抗疲劳的能力。在搏击中,耐力素质或说体能具有重要作用,是取得最后胜利的基础和保证。拳手克服体能疲劳的能力越强,坚持运动的时间就越长,表现出的耐力素质也就越好。而且疲劳是一种生理现象,是有机体的一种自我保护。疲劳对机能来说,可使运动能力下降,并限制运动时间的延长和技击水平的发挥。不过,从训练角度来说,没有疲劳,机能就得不到提高。另外,体能素质还会影响到其它素质,即在实战中由于疲劳的出现,力量、速度、灵敏、柔韧等素质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在截拳道的教学与训练中,李小龙还要求拳手需先了解体内能量的来源,截拳道对抗的代谢特点,耐力素质的生理因素,然后才是耐力素质的训练。 这点,我们又不得不谈到医疗知识了。医药,对于学武也是很重要的,不信,你去看看天蚕土豆大大写的《斗破苍穹》啊!里面的萧炎不也是靠炼药才能占得战场上的优势吗? 高斯同学学的,正是李小龙大师的截拳道。所以,他一直按照大师的宗旨,进行自己的武学练习。如今,终于有所成。 但是,这个离李小龙大师还是太远了。不过,高斯是会努力的。世界上没有不成的事,只有放弃的人。高斯和别人不同之处在于,别人放弃了,他还能坚持着。 这点,也造就了他成功的未来。 作为一个截拳道的继承者,高斯在后来,不仅将截拳道发展到了顶峰,而且,还学习了一些其他的功夫,融会贯通,开创出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一章 吻(第二更送到,求票) 顶上前100,无论是点击还是投票,各位,帮帮忙啦!! 话说高斯大大救了林思敏mm,接下来的事情可就不一般了。 “高斯,谢谢你救了我。”林思敏向高斯说道。要不是高斯,自己恐怕不是清白之身了吧!林思敏此刻心里对高斯很是感激。 “没有什么,这只是我应该做的。”高斯手一摆,说不清的潇洒。 “切,夸你两句你还真自以为是了。”林思敏对高斯撇撇嘴,似乎对他很是不满。但其实,她对高斯在关键时候的表现很是满意。 武艺高强,身材好,面容英俊,除了有些天真,但这也是他的闪光点。反正,在林思敏眼中,高斯越来越像言情小说中的白马王子了。虽然,他不懂得浪漫。但是,他的那份纯朴,也是很迷人的。 这是一个另类的王子。林思敏意识到,自己对高斯的评价越来越高了。现在,她是真心真意感谢月老——姐姐林思琪的。要不是她,自己很难找到这么好的男生。 以前,要说林思敏对高斯的感情是好奇加上喜欢的话,那么现在,她对高斯的感情无疑升华到了爱了。 但林思敏也知道,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爱情是一种相互依偎,是付出而不是一种单向索取。 正如一位名人所说:爱情不是斟满的香槟,它的浓烈需要时间来调和;爱情不是加糖的咖啡,它的苦涩需要仔细的斟酌;爱情不是感恩的凝视,它的久远需要亲力去把握;爱情不是短暂的偏爱,它的追逐需要一生的幸福;爱情有时需要等待,但绝不是空守内心的那片馨园;爱情有时需要飘然,但绝不是神游心潮的那次澎湃;爱情不同于友情,你不仅要分享他的快乐时的感受,还要慰藉他伤心时的眼泪;爱情不同于友情,你不仅要与他搀扶着越过眼前的阻碍,还要与他依偎着走向遥远的未来。 虽然不知道高斯的心思,但是林思敏已经决定,她不会放弃的。爱情,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应该由他人决定。爱,要自己去争取。她要把爱,贯彻到两人的身上。 而这个,就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 但是,林思敏是个直来直去的小姑娘。虽然,爱了,就要说出来。她不会默默的。在她看来,那是懦弱,那是不值得推崇的。她不想再后退了,只想去争取。一切,都是自己的,都要靠自己。纵然,他对她没有意思,她也不会放弃,她会去争取的。她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这就是她。 她对于搀扶着她到学校门口的高斯说道:“高斯,真的很谢谢你!” 高斯想要说什么,但是林思敏的手掩住了他的嘴巴,顿时,一股清香飘来,沁人心脾。 “你先别说,等我把话说完,好吗?”林思敏目光含情地看着他。 高斯点点头,对于朋友的要求,他很少拒绝。 于是,林思敏说开了:“高斯,你知道吗?以前,我纠缠着你,或许会让你讨厌。但是当时的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你,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经过了这次的事情之后,我知道我错了。我发现以前我做的不到位。以前,我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忽略了你的感受。今后,我要以你为中心,我的世界,我的地球仪,以你为中心,转动。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每天都跟你说我喜欢你,不为什么就亲亲你;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做稀奇古怪的东西,*你当着我的面尝一小口,就一小口;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拉着我的手过马路,绝对不会看来往的车辆;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和我一起像小孩子一样,手牵着手晃来晃去,不时地让我转个360度,看你龇着牙骂我坏;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亲自帮你挑衣服,挑手链,挑帅帅的牛仔裤,让每个女孩都羡慕我有个好精神的男朋友;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笨手笨脚地给你织全羊毛的淡灰色围巾,虽然在开头的几排里你会发现有小洞,但是你也必须鼓励我说比恒源祥的还精致;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带我去看悲剧的电影,出来的时候还在哭,我要你哄我说,那只是电影,我们不会那样的;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逛街的时候突然喊饿,然后让你带我去吃火锅,点一大桌的菜,只吃一点就说饱了,看你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绝望可怜样,因为我要你都吃完,嘿嘿,火锅时间最久,我喜欢看你吃东西吃到快撑死的样儿;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吵架之后就买酒,然后一个人坐在很高的地方看着远方哭;如果是我错,你气得要骂我,多贵的长途我都会打给你,然后静静地乖乖地听你舍不得再教训我的叹气声,我则红着脸咬着嘴唇,暗自庆幸阴谋又得逞;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得势的时候很嚣张,弱势的时候就装乖,让你觉得纳闷,为什么受委屈的明明是你,可喊冤的却总是我;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给你起很多很多可爱又笨笨的外号,有事没事换着叫;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勾引你喜欢上我爱吃的零食,冰淇淋、妙脆角,还有奶油蛋糕,让你再也找不到说我走路吃雪糕不淑女的勇气和理由;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你的哥们儿面前给足你面子,然后背地里算你又欠了我几脚或几下挠;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让自己看上去很漂亮很幸福,不用我说,别人都知道你是绝世好男友;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只在你面前很笨,让你惊喜地发现原来在大家眼里冰雪聪明的我也会犯只有你知道的弱智错误;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很礼貌地和你的父母打招呼,希望他们会对我留下好印象;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给我买很便宜但是很特别的戒指,我会把两个带着情侣戒指的手拉到一起,边看边傻笑很久;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鼓励你做你喜欢的事情,而不要只为了学习或责任束缚自己的梦想,因为人生短短一瞬,快乐最重要;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不会阻止你有节制地玩电脑游戏;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如果我知道我遇到了疾病或灾难而让我陪不了你很久,我会骗你说我爱上了别人,让我们分手;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希望有来世,让我还做你的女朋友。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有很多很多想要做的。 我想做你的女朋友,真心对你好,可以吗?你先别急着回答,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明天答复我。还有,这是定金。你做我男朋友的定金。” 林思敏踮起脚,在高斯嘴唇上轻轻地沾了一下,跑开了。 高斯看着离去的倩影,脑子里一片空白。刚才,林思敏的真情告白,真的让他很感动,还有,刚才的味道,那种甜甜的感觉,真的是吻的味道吗?感觉真的很美好! 高斯看着林思敏离去的地方,恍过神来,嘴角有了一股莫名的微笑。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二章 缘分 林思敏很紧张,她不敢回头,她怕高斯马上拒绝她。说真的,她从来没有如此注意过一个男孩。她从来没有和一个男孩有过亲密的接触。可是,如今,她有了。 她把自己最宝贵的初吻给了他,给了这个相识不久,但是值得让人信赖的男孩。她的心里,注定要有他了。 可是,他会接受自己的爱吗?林思敏不知道,此时她的心一片混乱。不想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林思敏这样安慰自己。 是的,船到桥头自然直,怕什么,反正,路总是人走出来的。她怕什么。自己一定能行的。 甩甩屁股,走进宿舍,咱也潇洒一回。 而高斯这边呢?他也是有所感触的。女孩子的心思,现在他总算是有些懂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接受吧!太便宜她了,就这样夺走了自己的初吻,嗯,还是要惩罚她一下的。 高斯也不知道爱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但那个女孩,林思敏说出了那一段感人的话的时候,他彻底明白了她的心意。 自己,是应该接受她的。不管怎么说,和她在一起,并不吃亏。宝贵的初吻哎,不和她在一起不就是被她白白夺走了吗? 他不是笨蛋,他已经想通了。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纠缠于世俗,他已经见识了很多,他想通了,只不过是一时半会的事情。在他看来,爱情也许如此吧! 爱情能有多少选择? 一个人可能习惯与现在的恋人,明明不太喜欢,但在一起久了,习惯使人不太愿做新的选择。人生会面临无数次选择。当给你机会选择时,你一定要谨慎;一旦你做出了选择,就永远不要后悔;拿得起,放得下,该断则断,该忘记的,就把它忘记;该珍惜的,就要把它珍惜。 很爱很爱的人在哪里? 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恋爱。”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却无法回答他,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 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侣,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身边会不会早已经有人默默对你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没有发觉而已呢? 所以,还是仔细看看身边的人吧,他或许已经等你很久了。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八分绝对刚刚好。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两三分用来爱自己。如果你还继续爱得更多,很可能会给对方沉重的压力,让彼此喘不过气来,完全丧失了爱情的乐趣。 请记住,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一个人不要超过八分。如果你也正在为爱迷惘,或许下面这段话可以给你一些启示:爱一个人,要了解也要开解;要道歉也要道谢;要认错也要改错;要体贴也要体谅;是接受而不是忍受;是宽容而不是纵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问而不是质问;是倾诉而不是控诉;是难忘而不是遗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是为对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是否该相信缘分? 浪漫的人这样描述与爱人的相逢:千万人当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两个人好着的时候,你不妨就这样想吧。如果不好了,你要明白是否和某人在一起,不过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概率问题。数千个擦肩而过中,你给谁机会谁就和你有缘分,纵没有甲,也会有乙。别傻等那种想像中的木石前盟般的缘分了,生活中哪有那么多传奇。别醒着做梦了,难道你忘了艺术虽然来源生活,却还高于生活吗? 在高斯看来,他和林思敏之间,可能也是一种缘分吧! 人生本是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他们之间,也算是有瓜葛的。他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但是,能有林思敏这样的俏佳人愿意做自己的女朋友,他是很幸运的。 经过姐姐的教导,他已经开始懂得了一些东西。虽然,还有很多不懂,但是,他的审美观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每个人都喜欢美女,但不是每个美女每个人都爱。爱,需要有感觉。在那次,林思敏离开后,他发现自己的心有些痛。在林思敏受到侵犯时,还示意他走,他很是感动。当林思敏把柔软的红唇在他嘴上蜻蜓点水时,他感到了一股甜蜜。 或许,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吧!他也说不清楚,但是,他隐隐觉得,自己放弃了,就会后悔。他,就是这样的人。 明天,一切就在明天决定吧! 缘,一个字多么困扰人啊! 今晚,无论对高斯,还是对林思敏,都是个不眠夜。 第一更到。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三章 吻的代价 ps:第二更到,求票票。 争取这周挤进前100名,靠大家了。看过的顺手投票。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高斯离开了宿舍,我们惊奇地发现,他的眼边带了两个熊猫袋。没错,他昨晚失眠了。 昨晚,无忧无虑的高斯同学也开始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情感上的思考。他,不是随随便便的人,他随便起来不是人嘛! 他很认真很认真地思考着,最终,他也有了决定。此时,却已经是凌晨4点了。 匆匆睡了3个小时,他就起床了。因此,也就有了他现在的熊猫眼。 熊猫是一种可爱的动物,是我们的国宝。而高斯同学的熊猫眼也很受欢迎,一时间成为了校园中重点关注的亮点。弄得高斯同学实在是很难堪。 好不容易才加速,来到了教室里。 没想到班里的人反而取笑他。这是意料不到的事。不过,高斯倒也没有注意,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去。 “怎么了?昨晚没睡好?”云蝶雨对他说道。 “嗯,是的。”高斯点点头。 “什么事情困扰了我们高大少爷啊?要知道高斯同学可是我认识的人中最无忧无虑的一个。”云蝶雨好奇了。 “是因为,嗯……还是不说了。”高斯觉得这种事情说出来不好。 “说嘛!”云蝶雨使出了她的撒娇术,摇了摇高斯的手臂。 “好吧!不过你别告诉别人哦!”高斯实在是拿她没办法,于是把事情告诉她。 虽然严重警告了她,可是小妮子显然只是把他的话当成了耳边风。“什么?”她惊叫一声,引来了周围同学的注目。 “小声点。”高斯不满地对她埋怨道。云蝶雨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她虽然没有惊叫,但是,女孩子家,总是比较八婆的。她缠着高斯道:“究竟是谁?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让我们的高斯大少爷也思春了。”这可是个大新闻哎!你说她能不好奇。 “不说。”高斯对她保守秘密的本事实在是无语。 “说嘛!说嘛!人家保证不再说出去了。”她摇着高斯的手臂,两人间实在是很暧昧。 怕别人误会,高斯只好说了出来。这小妮子,真难缠。 “噢!原来是她啊!”云蝶雨的声音再次引起全班的注意。注意到高斯恶狠狠地目光后,她的声音才小了下来。 “对不起,人家错了。”泪珠在眼里打转,让高斯实在是不忍心骂她。 不过,接下来,高斯是什么秘密也不对她说了。 哼,云蝶雨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他不再相信她了。 ******一个上午匆匆过去了。 高斯过得实在是浑浑噩噩。他的心思一直用到了别的地方。 终于放学了,高斯的心里想到,终于可以去解决昨天遗留下来的问题了。 可是,他的心底又有些沉重。 第一次,第一次总是会这样的。但人生中总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自己不应该怕。他鼓起勇气,到了林思敏的班里。 林思敏还没有走,她还在座位上坐着,目光四处搜寻,似乎在等着什么人。当她的目光对上了高斯的时候,她的眼睛不再四处闪了,而是总是对着高斯。 高斯迎着她的目光,慢慢走向她。 他终于来迎接我了吗?林思敏的心情有些激动,昨天的请求,今天就要有答复了。 究竟是行还是不行?她不知道,可是,高斯来了,还没有说出来,她就暂时还有一丝希望。 焦虑,急躁,紧张,各种情绪顿时出现在这位级花级的美女身上。让她出尘的容颜上多了几分人性化。 随着高斯的接近,她的心情也愈来愈紧张了。 一步步,一步步,终于高斯来到她面前了。 “你好啊,高斯。”她强作镇定,对高斯笑道。 “不,一点都不好。”高斯对她摇了摇头。 不好?难道是他不要自己了吗?自己难道这么差劲吗?林思敏的心中顿时有了很多负面的想法。 本来,从来不自卑的她,此刻,竟然如此不自信。 爱情,果然能够狠狠地改变一个人。 “哦,我知道了。”她艰难地开口,“以后我不会缠着你的。”她知道,他既然要狠下心来拒绝她,那她纵使坚持也没用。那不过是让他更加讨厌自己罢了。 “你知道我的答案了。”高斯很疑惑,他明明还没说嘛!不过,他也没有想那么多,他拉起林思敏的手:“既然你知道了,那还不快点和我走。” “为什么要和你走?”林思敏甩开他的手,不要自己了还要人家和他走干嘛? “你是我女朋友了,当然要和我走,这是你男朋友的命令。”高斯说道。她不是说她明白了吗?怎么这样的。 而林思敏的心里却是想到,男朋友,女朋友,难道,他答应自己了? 看来,上帝还是保佑我的。 她笑了笑,说道:“我当然知道答案了,本公主的魅力是惊人的,我刚才不过是吓吓你而已。” 是吗?高斯不信。 但是没有拿她怎么样。 他带着她来到了食堂,和她一起度过了温馨的午餐时光。 午饭后,两人将分开。 突然,高斯向林思敏吻了一下。 林思敏愕然。 高斯不管她的表情,坏坏地笑道:“昨天,你把我的初吻夺走了,这是你要付出的代价。男人的初吻是很珍贵的。” 说完,他向林思敏摆了摆手,上了宿舍楼。 林思敏目送着高斯上楼,也走了。坏蛋,也学会欺负人家了。这是林思敏离开前的心底话。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四章 第一次真实意义上的约会(一) 高斯刚和林思敏确定关系。可是木讷的他并不懂得该干些什么? 他向姐姐请教。姐姐给他的建议是约会。 恋爱约会是人类求偶活动其中一环,借相处交谈而了解对方,找出配合度,用作考验及选择出一位作为配偶,过程中亦同時培养並巩固爱情。 没错,约会是最好的办法,虽然有些老套,可是,却很管用。 “谢谢姐姐。”高斯兴奋地握住姐姐的手。 “好了,连姐姐的豆腐也要吃。”她坏坏地笑道。 高斯忙缩回手,满脸通红。 沈容有些感慨,自己不久前还一无所知的弟弟,如今有了女朋友了。不过,她为他感到高兴。木讷的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了。 ******带着沈容的建议,高斯兴高采烈地来找林思敏。 他们虽然一起出去吃过饭,可是,那时毕竟不是两情相悦,一个是好奇,一个是应付,你说这样能算得上是约会吗? 不,肯定是不能的。 所以,他们之间还没有真正的约会。 现在,才是新的开始。高斯紧紧地握住手里的日程安排表,来到了林思敏的班里,把这件东西交给了林思敏,便快快地走开了。恋爱中的男孩,总是很害羞的。 林思敏拆开看了看,眼里闪过几抹惊喜。 她很期待那天的到来。 ******天朗气清,惠风和煦。 今天是高斯和林思敏真正约会的日子。 高斯身上穿的,正是林思敏当时买给他的范思哲t恤,阳光般的笑容挂在丰神俊朗的脸上,给他增添了几分迷人的色彩。 而林思敏,浓黑如墨的秀发只用一枝白玉簪轻轻挽住,黛眉如雾,美目流盼,雪润润的藕臂线条衬着羊脂白玉般的酥腻肌肤,薄如蝉翼的粉色薄纱勾勒出惊心动魄的火辣曲线。 今天,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他们都很重视。两人都穿上了自己认为最好的衣服,这就是恋爱的做崇。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留给对方。 就这样,两人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约会,真实意义上的约会。 所谓约会,也只有那些老套的项目,喝咖啡,看电影,公园…… 高斯和林思敏,自然也不能免俗。两人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些可玩了。 “听说,最近出了部影片《阿凡达》,我们一起去看看吧?”高斯建议道,其实他早已经准备好了,把票买好了,当然,这是姐姐沈容帮他买的。 林思敏听了,有些激动。其实,她早就想去看这部电影了,可是,最近忙于“追”高斯,没有时间。现在,高斯主动,她当然不会拒绝了。 阿凡达不愧是一部风靡全球的电影。电影院里人山人海,高斯和林思敏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高斯在进去的时候顺便买了两袋爆米花。 等了一会,电影开始了。 故事从地球开始,杰克?萨利是一个双腿瘫痪的水兵,他觉得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去战斗,因此他对被派遣去潘多拉星球的采矿公司工作欣然接受。 这个星球上有一种别的地方都没有的矿物元素“unobtanium”,能够吸引人类不远万里来到这里拓荒的原因就是它“unobtanium”将彻底改变人类的能源产业。但是问题是,资源丰富的潘多拉星球并不适合人类生活,这里的空气对人类致命,本土的动植物都是凶猛的掠食者,极度危险。这里的环境也造就了与人类不同的种族:10英尺高(约3米左右)的蓝色类人生物“navi族”。navi族不满人类拓荒者的到来,也不喜欢人类的机器在这个星球的土地上因为到处挖矿而留下的斑斑伤痕。 由于潘多拉星球环境严酷,人类传统的宇航服、机甲都不足以保护矿工,于是科学家们转向了克隆技术:他们将人类dna和navi人的dna结合在一起,制造了一个克隆navi人,这个克隆navi人可以让人类的意识进驻其中,成为人类在这个星球上自由活动的“化身”。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纵这个克隆navi人,只有dna与他身上人类dna配型相符的人才有这样的能力。 杰克?萨利的双胞胎哥哥是这个克隆navi的人类dna捐献者,他就可以*纵这个克隆navi人,然而他被杀死了,采矿的公司为了不让砸下去的钱白砸(克隆navi人价格不菲),必须找到一个可以代替他*纵克隆navi的人,这个人的dna还必须和其配型相符,于是他们自然就找到了杰克?萨利,杰克?萨利对此很高兴,因为那意味着他又能走路了。 几年后,杰克?萨利到了潘多拉星球,他发现这里的美景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高达900英尺的参天巨树、星罗棋布飘浮在空中的群山、色彩斑斓充满奇特植物的茂密雨林、晚上各种动植物还会发出光。就如同梦中的奇幻花园。不过很快他就体验到了这里的危险,一头毒狼(潘多拉星球一种本土生物)与他狭路相逢,在逃命过程中杰克与队友失去了联系,在晚上的时候又被一群土狼袭击,杰克奋起战斗,在整个战斗的过程中杰克寡不敌众危在旦夕,危急关头中一支箭射死了毒狼,杰克得救了。救他的是navi族的一个女孩(佐伊?索尔达娜饰),杰克从她口中了解到了更多潘多拉星球的知识。 navi族人一直以来都与潘多拉星球的其他物种和谐相处,过着一种简朴天然的生活,杰克在和这个navi女孩的相处过程中逐渐转变了对人类来这里采矿的看法,他意识到他已经找到值得为之战斗的东西了。 不过杰克?萨利如果要加入navi族人对抗人类入侵者的战争,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他不能永远呆在“化身”中,当“化身”——克隆navi人睡觉时,他就会回到自己半身不遂的人类身体中,只有通过专门的连接设备才能重新回到“化身”中。一旦与自己的同胞为敌,他就失去了与“化身”结合的可能,只能困在残疾的身体里,并失去那个他越来越喜欢的navi女孩。 最后,人类在利益的驱动下,派遣了战机去摧毁navi族人所生存的一个巨树,尽管杰克等人一再争取希望可以不要那么做,但是采矿公司还是决意要去摧毁。杰克与他们协商自己去和navi族人协商让navi族人离开那颗大树,然而当他说明了一切之后,navi族人都很愤怒,特别是杰克喜欢的那个navi族人女孩也是很愤怒,navi族人就把杰克和一名女教授一起捆在了刑架上了,采矿公司派遣的战机发现他们协商失败了。于是就下令开火,摧毁了他们前进的障碍——navi族人赖以生存的那棵巨树,navi族人的领袖也被炮火炸死。 没有了生存之地的navi族人被迫暂居神树之下。而杰克等人的正义行为因为和采矿公司的利益相冲,被他们关了起来。后来,他们借机驾机逃跑了,杰克骑着“魅影”到达了navi族人暂居的神树下,呼吁navi族人作出反抗,他终于又得到navi族人的信任。在他的呼吁下,他们联络了潘多拉星球上了其他民族的人,一起组建了一支几千人的反抗军,形成了陆空两路的防线。采矿公司的军队也发现了navi族人的反抗迹象,他们迅速装填了大量的高烈性炸药,准备提前消灭navi族人。。。于是,navi族人的反抗联盟和采矿公司的军队展开了血战,结果,navi族人反抗军最终打败了人类,而人类的军队指挥也被杀死,navi族人在杰克的帮助下,将遣送采矿公司全部离开潘多拉星球。在navi的精神领袖的带领下,navi族人用自己的感受器(辫子)与神树相连,借助神树的力量,将杰克?萨利的精神(灵魂)转移到他的阿凡达身上,杰克成为这个星上navi人的领袖。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故事很精彩,调动人心。林思敏和高斯的心也慢慢融入电影里面去了,似乎,处身其中的主角就是他们一般。 故事结束了,许久,他们才回神过来。不愧是一部成功的电影,让人回味无穷。 这就是他们终身难忘的第一场电影。他们,看的不是什么俗套的爱情剧,也不是什么高雅的艺术剧,他们看的是激情澎湃的科幻片。 激情,往往更让人享受,让人难忘。 高斯的这个选择,无疑是成功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真实意义上的约会(二) 约会,除了看电影,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可以做。看了阿凡达,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西餐厅本是浪漫的代表,适合情侣去的地方。可是,高斯并不想吃太多那种半生不熟的玩意。和姐姐去了一次,和林思敏去了一次,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征得了林思敏的同意,来到了最近比较有名的小吃店。 这个地方,虽然不是很华丽,但是,这里的东西很好吃,真的。所谓美食出于民间。这句话不无道理。 小吃店的老板是潮汕人,离开家乡来到这里做生意。这里,很朴素,可是老板人好,东西实在,好吃,生意很红火。 高斯也在这里尝过几次美味,实在是回味无穷。 而林思敏,这个富家女,平时去的都是西餐厅,或是一些高档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她还从来没有来过。 看到装修,她觉得很普通。可是,她不想忤逆高斯,所以还是把要说出来的话留在口中。 两人来到一张桌前,坐下。 这里的效率很不错,服务员马上就来了:“两位,要吃些什么?” 高斯把菜单给了林思敏,女士优先嘛! 林思敏摇了摇头,把菜单给回高斯:“这个我不熟,你来吧!” 高斯也不再客气,显然他来过这里不少次了,他唰唰地点了几样东西。他并没有多点,而是摸索着两人的肚量点的。浪费是可耻的。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说真的,这家店效率很高。 不一会儿,菜就上来了。 共有四道菜。 高斯夹了一块放进林思敏的碗里:“这是潮汕蚝烙,先将鲜蚝仔用清水漂洗干净,用雪粉水调匀,并将葱头切成细粒放入,同时加入味精、鱼露搅匀待用。用旺火烧热平鼎有足够热度后,加入少许猪油,将蚝仔、粉水混和成浆状,用匙再调和后下鼎,再把鸭蛋去壳打散淋在上面,加入猪油煎,并配入辣椒酱调味,用铁勺在鼎里把蚝烙切断分块,再用勺翻转,四周加入猪油,继续煎烙,煎至上下两面酥脆,并呈金黄色,盛入盘即成,并伴上芫荽叶。鲜美酥香,酥而不硬,脆而不软。”高斯嘴里念念有词,俨然是一副美食家的模样。 林思敏听了高斯的话,也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把筷子挑起,吃了一口。嗯,真好吃。高斯的介绍果然没有错。 高斯看着她满足的神情,又夹了一块别的给她。 “这是什么?”林思敏问道,她对这潮汕美食也不禁有了兴趣。 “这道菜叫冬归炖羊腩,将羊腩脊骨取出切为约6公分x6公分方块和羊腩过水洗净;取大炖盅将羊骨铺底放入黑枣、南姜再将羊腩放入加水、精盐入蒸笼蒸二小时,取出羊腩放凉改切为厚片,铺于炖盅,放点味精调味,再入蒸笼蒸热,即可供食。喝汤加点芹菜粒、胡椒粉。而且,羊肉可用辣腐乳开酱蘸食。油而不腻,是美女的喜爱。” “美女?他在变相地夸着自己吗?”林思敏的心情很好。 林思敏指着一条条的东西,向高斯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串烧风味鳝,这个先将白鳝用温水烫去粘液,再去肠肚,洗净后,擦干,然后取肉切成日字形,用海鲜酱腌制。白鳝片取出,用竹签串起,拍上干生粉。起镬下油把白鳝串炸熟捞出,西兰花炒熟,海鲜酱、番茄酱、味精、精盐拌匀对芡待用。铁板烧烫摆上葱段、番茄片,围上西兰花后,炸鳝串放上,再淋上调好的芡汁即成。香浓扑鼻,别具风味。”高斯好像一本知识百科全书一般,介绍地很详细。 林思敏吃了三道菜,感觉那是从未有过的美味。也是啊,向她这种富家小姐,又怎么知道,美食在民间呢? 最后一道是一道汤。不用林思敏问,高斯便已经开口了:“这是清炖斑鸽,苦瓜一分为四,去籽洗净,切为3段,取炖盅置于盅底,放入斑鸽和人参,灌满清水入蒸笼蒸2小时开盖用精盐、味精调好味即成。甜美的滋味,不可言喻啊!” 林思敏听了高斯的话,食欲大增,两人,度过了一顿美好的午餐时光。 临走时,林思敏暗暗地记住了这个地方,以后,一定要来偷师,把这些美味都做给高斯吃。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六章 第一次真实意义上的约会(三) 接下来,还有一下午的时间。 两人要去游乐园。说真的,游乐园这个地方,高斯还从未去过。 以前,他一直呆在家里,是个典型的宅男,当然没见过游乐园这种地方了。 游乐园是一种综合的娱乐场所。多建在人口稠密的大都市附近。园中的游乐项目多种多样,如原始社会模拟型、未来世界幻想型、大型惊险项目、智力比赛项目、经典射击等。 高斯的心里很期待,他不知道传说中的游乐场所究竟是怎样的。他好期待,好期待啊! 而林思敏,虽然以前和朋友来过,但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如今,却是不同了,有高斯在的地方,对她来说都是很美好的。 恋爱,能够改变一个女人的心态。 所以,她也很期待这次游乐园之旅的。因为,现在,对她来说,游乐园的意义,不同了。 人声鼎沸的地方,无疑就是这所谓的游乐园了。这里,人们抛弃一切烦恼,这里,是他们玩耍的地方,老人,青年,小孩,都可以在这片天地里,享受到自己的乐趣。这里,是梦的栖息地。 高斯很高兴,他能来到这个地方。 这里,将给两人留下美好的回忆。两人手拉着手来到了游乐园。 不愧是人间天堂。这里,真的很美。依山傍水,原野广阔,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林思敏和高斯来了,就要尽兴地玩。虽然是第一次来,但是,高斯却是显得沉着冷静。 为什么?tmd,要是不装一下,别人会以为你是土包子的。 高斯同学内心想到。 殊不知,他在熟悉的人眼中早就是土包子了。 说起游乐园,每个人都会想起那个东东?啊,你们不知道啊!就是那个让人尖叫,让人充满激情,又让人有些恐惧的东西——云霄飞车啊! 高斯同学第一次来,听到了那边众人欢快的声音(其实是吓到了),他也很想玩。林思敏拗不过他,只好和他去买了张票。 林思敏本来不想玩的,可是,挨不过高斯的热情,只好从了他了。 可是,林思敏虽然很胆大,但是,她还是害怕这个的。 当云霄飞车到达了顶峰,高斯发出畅快的声音的时候,她却是吓得脸色发白。可见,女孩子是很胆小的。 下来后,林思敏再也忍受不住,呕吐起来。 高斯虽然不知道林思敏哪里不舒服,可是他还是上去,柔柔地拍着她的肩膀。他,可是很体贴的。 好不容易才舒服些,林思敏抬起头,在椅子上做下去。 “我去帮你买些热饮吧!”高斯说道,这时候热饮对人的身体健康是有帮助的。 林思敏点点头。 高斯去了。 但是,前往那个小卖部的路却被人挡住了。高斯有些奇怪,那里为什么闹哄哄的?显然,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高斯也耐不住好奇,挤了进去。 一打听,才知道,这里出了命案了。 高斯想离开,可是女朋友在等着自己。他还是忍住了,越过人群,帮林思敏买了热饮,陪着她。当她舒服些的时候,案子还没有结束。两人一起过去看看。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七章 名侦探(第二更,求票票) 在这里,会有很多人都熟悉的人物出现,想知道如何,看下去便知道呗。这章,主角暂时变化。 话说高斯在前方,为女朋友开路,两人终于到了前方。 那里,有几个警察,还有其他的几个人,无疑,那些人是嫌疑犯。 高斯很幸运,如果他们做下一班的话,他们也会成为嫌疑犯的。 这些嫌疑犯都很无奈,谁叫自己倒霉呢? 一切,只能由警官做主了。 但是,在这些人里面,有一对男女引起了高斯的注意。尤其是那个男的,英俊的俏脸上总是带着几分自信。这点,倒是和高斯挺像的。 那个人,似乎注意到高斯的眼光,也和他对看了一眼。没有说话,可是两人似乎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些什么。 但是,少年的眼光并没有久留。 他迅即转开了,不是他输了,而是,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转向警官,说了些什么,警官的脸色变了变,吩咐身边的手下去做什么事情了。 不久,手下到来,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警官向少年点了点头。 少年明白,自己的猜想正确了。 没错,杀人凶手正是在这些嫌疑犯之中。少年肯定地想到。 对了。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 他指着嫌疑犯中的一个妇女说道:“夫人,刚才坐云霄飞车前你脖子上的项链呢?” 顿时,众人的眼光看向妇女。 本来,一直以为这是见意外,没想到,少年的一句话就颠覆了众人的猜想。 “啊?”妇女摸摸自己的脖子:“可能丢了吧?” “丢了。”少年冷笑一声,向警官说道:“警官,把东西拿出来给她看一下。” 不会吧?难道被发现了。妇女的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自己的作案手法,可是天衣无缝啊! 警官提出手里的一个白袋子,里面装着一条带血丝的项链:“这是夫人的吧?” 好个杀人凶手,脸皮真厚,明明是自己的,她却摇了摇头:“不是。” “真的?”少年再次发问。 “难道你们怀疑我?在那个地方谁还有心情杀人?”妇女反问道。 少年摇了摇头:“不需要在那个地方才动手,你只要做好准备便行了。你只要在已开始把项链给死去的那个人——他肯定是你的熟人,挂在他脖子上,他不会拒绝的。但是,再那个阴暗的地方,他根本不知道,那上面还有几条钢丝,到了上面,你把绑着几条钢丝的遥控飞机开到随便一个挂钩上,缠住了,借用云霄飞车的速度,任谁也不能活了。如果我猜的不错,那……” 少年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妇女便打断了他:“没错,遥控器在我的提包里。” 说出这句话,则说明了少年的猜想正确了。 警官向少年敬了个礼,少年回礼。 “等一下,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的吗?”妇女说道。她的心很不甘,本来计划是多么的美妙。 “实践指引着我去探索真相。”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完成了一道完美的弧线:“世界上,真相只有一个。” “世界上,真相只有一个。”妇女喃喃地念着,眼中已经失神了。 高斯看着少年解决案件的过程,很是佩服。他很想和少年交个朋友。 可是,在他恍惚的时候,少年已经不见了。 这成了高斯的遗憾。 ******不远处,两人正在路上走着。 “新一,你在看什么?”正是刚才的那对男女,少女对少年说道。 “不,没什么。”少年的眼睛望向某处,刚才,他看到了不输给他的那双眼神。 高斯与工藤新一,两个不同国度的天才,一生中只匆匆见过一眼,这,无疑是个遗憾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八章 结拜(祝大家新年快乐!)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哈哈,祝贺大家新年快乐,再发一章给大家乐乐。有票票的,没收藏的支持下。 不得不说,高斯是个很好心的人。对别人仗义相助,这是他的作风。不要怀疑我说话的正确性,我的话不是凭空而来的。欲知后事如何,且听我一一说来。 人是铁饭是钢,每个人都忍不住食物的诱惑。吃饭,睡觉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喜欢吃饭。难道不是吗? 在一家饭店里,有那么一个人。他并不贫穷,可是,今天,他却是很倒霉。为什么这样说呢?当然是有原因的。 齐峰是飞翼学院的学生。他家,不算富有,可也不算贫穷,不管怎么说,解决温饱问题还是足够的。这天,他趁着周末,来到了一家饭店。 进入饭店前,一个人匆匆忙忙地冲了过来,撞到了他。他也不算小气,扬一扬手,不计较了。 大步走近饭店,他叫上了一些饭菜。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话一点也不错,他玩了一天,也确实是有些饿了。他拿起筷子,快速扒了两碗饭,吃得不亦乐乎。 饭足,自然是要结账了。可是,齐峰却是有些心虚。 原来他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翼而飞了。他拿什么与别人交差啊?一边与服务员盘旋,一边回想。忽然,他想到了,刚才撞到自己的人很可疑。 没错,肯定是他。 可是,他也有些无奈,自己,该往哪里去找呢?眼前的麻烦该如何解决呢?他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 “先生,你不会是没钱,来吃霸王餐的吧?”服务员用他的一双眼睛,上下打量齐峰,很是怀疑。 被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这样盯着,谁也不会舒服的。 “谁说我没有钱了?”齐峰心虚地说道。别的能丢,面子可不能丢。 “我没说啊!”服务员摊摊手,“那先生你快点结账吧!”服务员有些不耐烦了。 齐峰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发现目标了,那是一对情侣。他过去,向那个人说道:“先生,请您把钱借给我吧?等会,您和我到飞翼学院拿钱。” 换做别人,肯定会把齐峰这人当成骗子,可是,他们遇到的不是别人,是心地善良,助人为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高斯同学。你说,同学院学生的请求,他会拒绝? 答案是否定的。高斯不顾一旁林思敏的暗示,把钱借给了齐峰。 齐峰的难关总算解决了。 “谢谢,你是个好人。”齐峰对高斯说道。 高斯淡然一笑。 “要不?我们结拜成兄弟吧!”齐峰建议道。 高斯点点头,他这个人是很随和的。 于是,有史以来认识时间最短的一对结拜兄弟出现了。男人之间,靠的不是时间,而是意气相投。于是,高斯和齐峰,这对兄弟成了。 很奇怪,也许,人生只是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吧! 也许,正如佛所说:“上辈子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身而过。”既然认识了,那便是有缘的。 高斯是个独生子。一直,他很渴望有个哥哥,姐姐。如今,姐姐有了,哥哥也有了,对他来说,再好不过了。 虽然,这个哥哥给自己,给自己的女朋友的第一印象不太好,但是,这都不重要。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三十九章 美女老师(祝福大家新年快乐) 夜晚,高斯,林思敏,齐峰回到了学校。齐峰执意要把钱还给高斯,可是,高斯不要。按他的话来说,兄弟之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这句话,把齐峰感动得涕泗涟涟。 兄弟就是兄弟,说的话真让哥们感动。 ******落下的点滴细雨入了土地,像极了放归江湖里的鱼;也像极了难以托付积雪储存的岁月,走了就走了。只留有雨从花瓣滑落的痕迹,留待主人醒时察看那一路程。今天,春雨来了。 高斯撑着把雨伞离开了宿舍。雨来了,可是,课照样要上。 今天的第一节课,是美女班主任秦怜梦的课。 这个美女老师,每次都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一身黑色的紧身套裙,前胸的开口放的很低,低胸的红色蕾丝花边胸罩露出少许的花边,白嫩深邃的乳沟显示着*的丰满高耸,修长丰满的大腿裹着黑色极薄的真丝裤袜,高挑的身材穿着一双高跟的黑色凉鞋,黑色的头发还是披散着,涂着黑色睫毛油的睫毛卷卷的翘起着,显得一双大眼睛更是水汪汪的散射着性感的迷乱。 不得不说,美女总是爱打扮的。这种装扮,实在是太美了。就连高斯同学,在暗暗地把她和林思敏进行比较后,还是觉得她比自己的女朋友更美。不过,两者各有优势。她贵在成熟的风韵,而林思敏,则是贵在那种小女孩的青涩。 难怪她能和沈容姐姐一起成为学校里的四大教师美女? 不过,美女又怎么了?美女,高斯同学照样不给面子。昨天,似乎是玩得太疯了,他的睡眠时间很不充足,所以,今天的课,他是睡定了。 谁也阻止不了他。 不一会儿,在这位美女班主任的课堂上,清晰可闻的呼噜声响起。众人,都将目光看到了声源处。 没错,这正是高斯同学所发出的。 众人看着他,眼神各式各样,有怜悯的,有欣赏的,也有幸灾乐祸的。接着,大家又把眼光转向了秦怜梦。 果真没错,秦怜梦的脸色有些尴尬。没想到,平常的好学生竟然在自己的课堂上睡觉。这个,该怎么办呢?不惩罚,说不过去。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她点了高斯的名字,可是,睡梦中的高斯怎么听得到呢? 还是旁边的同学摇醒了他。 “高斯同学,你来回答这个问题。”高斯一上来,就看到了秦怜梦有些不快的脸色。 “什么问题?” 秦怜梦无奈,只好把问题给他说了一遍。哼,你要是回答不出来,我要给你好看。她的心里暗暗说道。 “哦,原来是这个啊!”高斯恍然大悟般,“这个容我想想。”高斯摆出一副思考的模样。 小样,要是回答不出来就惨了。旁边的同学面面相觑。这个问题,他们都不懂。 秦怜梦是历史老师,她问的也是历史问题。不过,她的问题,教科书上可没有记载。 “古希腊是一个神话王国,优美动人的神话故事和曲折离奇的民间传说,为古奥运会的起源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有关古代奥运会的起源的传说有很多,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种:一是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为祭祀宙斯而定期举行的体育竞技活动。另一种传说与宙斯的儿子赫拉克勒斯有关。赫拉克勒斯因力大无比获“大力神”的美称。他在伊利斯城邦完成了常人无法完成的任务,不到半天功夫便扫干净了国王堆满牛粪的牛棚,但国王不想履行赠送300头牛的许诺,赫拉克勒一气之下赶走了国王。为了庆祝胜利,他在奥林匹亚举行了运动会。 关于古奥运会起源流传最广的故事则是佩洛普斯娶亲的故事。古希腊共和国伊利斯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挑选一个文武双全的驸马,提出应选者必须和自己比赛战车。比赛中,先后有13个青年丧生于国王的长矛之下,而第14个青年正是宙斯的孙子和公主的心上人佩洛普斯。在爱情的鼓舞下,他勇敢地接受了国王的挑战,终于以智取胜。为了庆贺这一胜利,佩洛普斯与公主在奥林匹亚的宙斯庙前举行盛大的婚礼,会上安排了战车、角斗等项比赛,这就是最初的古奥运会,佩洛普斯成了古奥运会传说中的创始人。 实际上,奥运会的起源与古希腊共和国的社会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元前9-8世纪,希腊共和国氏族社会逐步瓦解,城邦制的奴隶社会逐渐形成,建立了200多个城邦。城邦各自为政,无统一君主,城邦之间战争不断。为了应付战争,各城邦都积极训练士兵。斯巴达城邦儿童从7岁起就由国家抚养,并从事体育、军事训练,过着军事生活。战争需要士兵,士兵需要强壮身体,而体育是培养能征善战士兵的有力手段。战争促进了希腊共和国体育运动的开展,古奥运会的比赛项目也带有明显的军事烙印。连续不断的战事使人民感到厌恶,普遍渴望能有一个赖以休养生息的和平环境。后来斯巴达王和伊利斯王签订了“神圣休战月”条约。于是,为准备兵源的军事训练和体育竞技,逐渐变为和平与友谊的运动会。 在古希腊,有四大祭礼竞技赛会,其中以祭祀万神之王宙斯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规模最大、延续时间最长、名声最高。在古希腊所有的运动会中,没有一个比奥运会更受到希腊人的重视,也没有一个运动会的参加者比奥运会更广泛,奥运会在古希腊人心目中是整个希腊民族精神的象征,其延续时间之长,影响之深远,在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高斯一口气念出了许多。 不会吧,他是早就背诵好的吧!不只是同学们,连秦怜梦也有些惊奇。要她来说,她也不可能说得这么流利。 “看来,你对奥运会研究的很深透嘛!”秦怜梦说道:“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 高斯点点头,知道自己是躲不过去了,谁叫自己在老师的课上睡觉呢! “古代奥运会的创始人是?”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创始人是伊菲图斯(iphitos)。他是希腊一个边陲城邦——伊利斯城邦的国王。当时,希腊正在饱受瘟疫和战乱之苦,为了抗击瘟疫、期盼和平,伊菲图斯征求了神喻,并于公元前776年宣告,根据神的旨意在奥林匹亚举行体育比赛,第一届古代奥运会就这样举行了。” “古代奥运会的比赛场地?” “最初的奥运会比赛是在奥林匹亚村的阿尔齐斯神域内进行的,后来在神域的东北角修建了一块长方形运动场,周围有依天然地形修成的看台。运动场跑道宽32米,每次可供20名选手同时比赛,长为192米。起跑线用石条铺成,上面刻有两道平行的小槽,供运动员起跑时使用。” 接下来,就是无休无止的提问与回答。好好地一节课,变成了师生两人在斗了。还好,高斯同学很博学,一一解决了秦怜梦的问题。秦怜梦奈他不得。 可是,这对高斯来说是好是坏呢? 秦怜梦在下课时留下了一句话:“放学后到我办公室来。” 留下目瞪口呆的高斯还有幸灾乐祸的同学们,她离开了。 早知道就不要逞强了。高斯的心里满是后悔。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章 办公室里(兄弟们,为了迎接美好的新年,我们拼了) 接下来,时间是过得那样的快。高斯从来没有感受过,原来光阴真的如箭一般,自己挡都挡不住。 剩下的三节课,很快就过去了。 这就意味着,高斯就要到秦怜梦的办公室里去。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高斯咬咬牙,还是去了。尽可能保持轻松的心情,尽可能调整好心态,高斯来到了秦怜梦的办公室里。 由于飞翼学校是贵族学校。所以,这里的老师有着别的地方没有的待遇。那就是,他们一人拥有一间办公室。他们,不用一群人挤在一间小房里。这对他们来说,是很不错的。 办公室里,秦怜梦正在整理着文件。 “报告。”高斯喊了一声。秦怜梦的眼光迅速看来,嘴角挂起了一丝莫名的微笑,让得高斯有些心寒。这是恶魔的招牌,高斯曾经从沈容姐姐,思敏mm的脸上都看过。 看来,不会简单了事了。 “你来了。”秦怜梦不凶,反而很是温柔。这点,让高斯很不适应。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嗯。”高斯点了点头,“老师,究竟有什么事情?”他还是说白了好,不然,拖下去不知道要到几时。 什么是男子汉?困难打不倒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有什么困难,都给我来吧!我才不怕。高斯的心里如是想到。 “没有啊!你坐。”秦怜梦向高斯微笑。 真的没有吗?那叫自己来干什么?高斯的心里实在是很郁闷。 “我叫你来陪陪老师,老师一个人很寂寞的。”秦怜梦用幽怨的眼神看着高斯,似乎在向情人诉说一般。 高斯可挡不住这种诱惑,有些脸红了。 他低下头,却没有发现秦怜梦眼底的那丝狡猾。 “好了,和你开玩笑的,老师是有事找你的。”秦怜梦见高斯如此害羞,她也不忍再逗弄他了,“你今天啊,竟然敢在我的课堂上睡觉,怎么交代?” 一下子,就进入主题了。 “对不起,老师,我昨晚晚睡了。”高斯支支吾吾。 “什么原因?”秦怜梦继续追问。高斯能说出来吗?不,肯定是不能的。 “老师,这是秘密。”高斯同学才不会在老师面前说出约会的事情。虽然学校没有明令禁止,但是也没有支持。所谓男女朋友,都是地下恋情。 “哦,秘密。那跟我说说行不?我不会告诉别人的。”秦怜梦是什么人,她耍一下手段,高斯这个纯情的小男生还不得招出来。 果然,高斯拗不过她,把事情说了出来。 “好啊!你小子竟然是因为约会,却是在我的课堂上睡觉。不行,得惩罚。”秦怜梦怒发冲冠。当然,这是装出来的。最初,她早就打算好了。 “什么惩罚,老师你说吧!”高斯早就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一劫。 “我要你以后帮我改作业。”秦怜梦说道。 高斯点点头,以示同意。 “等等,我还没说完呢!”秦怜梦摆摆手,“我还要你去参加一项比赛。” “什么比赛?”高斯倒是不怕,凭借自己的本事,什么能难倒自己? “音乐比赛。”秦怜梦说道。 “行。”高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点,倒是让秦怜梦有些惊讶,在她看来,男生都很少会答应的。看来,这小子有些本事。 事情一了,高斯向秦怜梦询问道:“老师,那我可以回去了吧!” “嗯。”秦怜梦点点头,自己似乎也没有必要难为他了。 似乎,有些期待他在音乐比赛上的表现了。希望,他不会让自己失望吧!秦怜梦对着高斯离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一章 音乐比赛(各位,顶上去。) 音乐比赛,就要来了。可是,高斯一点也没有作为参赛者的觉悟,依旧和林思敏双宿双飞,很少看到他练习的。 很快,这场大型比赛就在高斯的忽悠中到来了。 不得不说,学校很重视这场比赛,为了这场比赛,停课一天。老师,同学,领导,似乎所有人都成了听众。 绿葱葱的草地上,坐满了人。 而高斯等人,作为参赛选手,自然是有他们的地盘。 “你要加油。”林思敏握住高斯的手,对他鼓励道。其实,她也很没有底,毕竟,高斯这几天一直和她玩,没有练习过。还是今天,他才告诉她这个比赛的。 “相信我吧!”高斯一脸轻松。“嗯。”林思敏也只有相信他了,再说,一场比赛而已,也没有什么的。 “高斯,你在这儿啊!”大眼睛,高鼻梁,樱桃小口。典型的瓜子脸,一头披肩顺划的黑色长发,细嫩白皙的皮肤,再加上那差不多1米7的身高。标准的东方高挑美女。 来人,正是高斯的班主任秦怜梦。看到老师,林思敏急忙把手一缩,挣脱了高斯的手。 “老师,您好。”林思敏对秦怜梦问礼。 “嗯,你是高斯的女朋友吧!很可爱哦!”秦怜梦笑说道。 “谢谢老师夸奖。”林思敏也很开心,女孩的心思总是很单纯的。 “高斯,你有把握吗?”秦怜梦也是有些担心,毕竟,她从来没有看过高斯练习。 “嗯。”高斯仰起头,说不清的神采飞扬。这点,让人对他的信心更大了。 “相信你,你肯定能行的。”秦怜梦留下这句话,回到了她的作为上。 比赛,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这次音乐比赛主要分两场,一场是钢琴,一场是清唱。 评委分别坐在两旁,比赛很精彩,选手们,水平也不错。高斯也静静地听着。 终于,第一轮的比赛,钢琴大赛轮到高斯上场了。 钢琴在面前,他优雅地坐了下去,手指在琴键上跃动。 左手在键上轻轻滑过,带起一串淡淡的嗡鸣,右手这才轻弹,一偻低沉渺渺的琴音飘然而出。 在众人眼里,高斯变了,整个人都在那刹那间融入到了周围的一切之中,仿佛他就是大自然,早已经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而就在这完全的融入下,那一缕琴声却在刹那间侵入周围人群的精神世界里,令他们的心神不禁为之牵动。 高斯的双手动作很慢,就是左手按,右手弹奏,一个个简单的按音在指尖跳动,往复回旋,形成了一股特殊的悲伤。 这首曲子,让人听得入了迷。这就是高斯的钢琴本领,很高明。连那些评委老师也在那首曲子弹完后许久才回味过来。琴声高明,震撼心灵。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一个评委感叹道,泪水不禁落了下来。 显然,高斯的琴艺征服了他。 很少有人能够如此,至少,这些参赛者,除了高斯外,没有一个能,虽然没有明说,可是,谁也知道高斯是当之无愧的no.1.随着高斯琴音的落下,第二场比赛也要拉开序幕了。 每一个人的歌声都很好,有唱婉约的,有唱豪放的,有唱情歌的。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终于,轮到高斯出场了。高斯的出场,无疑成了比赛中的*。很多人都想要看看,这个钢琴天才,在歌唱上有怎样的表现。 高斯面对众人,一点也不怯场,他清了清喉咙,开口了。一曲荡气回肠的歌从他口中出来,那是《精忠报国》。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音乐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 恢弘有力的声音,融入了自己的情感,将这首歌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高斯又一次迎来了众人的掌声。 这就是他,赛场上的他。他创造了飞翼学院有史以来的传说,两项比赛都得了第一名。这个多才多艺的高斯,他的表现总是那么突出,他的一声,注定不凡。 无论是沈容,林思敏,林思琪,胡列娜,还是云蝶雨,秦怜梦,关克,齐峰,那些认识高斯的人,此刻都若有所思,看来,他们不得不重新估量一下高斯了。 高斯,这个名字,在救了校花美女,在那场篮球比赛后,又一次成为了飞翼学院的热点话题。 他的fans也越来越多了。 但是,有欣赏的,自然也有嫉妒的。 高斯的生活,注定不平静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二章 找碴的(第二更,求票票) 嫉妒是指人们为竞争一定的权益,对相应的幸运者或潜在的幸运者怀有的一种冷漠、贬低、排斥、甚至是敌视的心理状态。 羡慕,那是对幸福概念的一种认知,对他人幸福的一种祝福。这也就是羡慕与嫉妒的区别所在。 嫉妒,内潜着对他人幸福的破坏倾向,并对自己所谓的不幸深感无奈的一种心态。莎士比亚说:\。 男生等待女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女孩总是喜欢打扮的。高斯也不介意,女朋友越漂亮,自己也越有脸嘛!他在楼下等了林思敏一段时间。 为了所爱之人,我们需要宽容。 这点,高斯做得很好。 不久后,林思敏下来,两人走了。而在后边的某些居心不良的人,也跟了上去。 虽然高斯没有注意到他们,可是他们还是很小心很小心,不得不说,他们很有那几分做狗崽队的天赋。 前边的两人说说笑笑,一点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跟踪。 ******路上的风景总是很多的。两人在走,难免要经过一些人少的地方。人少的地方,最好下手。正如那些山贼,总是躲在大山中;正如那些抢劫犯,总是在偏僻的地方抢劫;也正如那些黑社会,总是在人少的地方教训人。因为,他们知道,人多,越难下手。 而档次派的这些家伙,也有了几分这种气概。他们,正是好的不学坏的学,将这些东西都贯彻到底了。 档次派的老大,李世荣,身为一帮老大,当然不用自己出手了。呼唤一下,小弟们就成群出马,来找高斯了。 现在,这些人中,就没有李世荣的存在。 他们,也真会挑时机。 高斯和林思敏经过的这条小道很偏僻,路小人少很寂静,这是下手的最佳场所。他们当然不会错过了。 “站住。”他们从两人背后出现,喝住了两人。不过,迅即,高斯拖着林思敏快步向前走。 “站住。”为首一人,档次派老大李世荣的属下毛道吉喊道。可是,前方的两人无视他的话,反而加快了脚步。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这样,就不要怪老子无情了。”在小弟面前被人无视,毛道吉觉得很没有面子,这不是让小弟笑话他吗?这样以后他还如何树立威信呢? 毛道吉很生气,可是后果一点也不严重,就凭他的本事,他连动高斯一脚趾头都不够格呢! 但是,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悲哀,他不知道双方的差距,叫了手下,跟了上去。 老子是存心来找碴的,怎么能够放了你们呢?他的心里想到。可是,他没想到,他的愚蠢给自己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哼,这也不能怪高斯,要怪,就怪他自己太不知道好歹了。 小人物,终究是小人物。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三章 究竟是谁教训谁(爆发,求票票) 高斯和林思敏在前方跑,毛道吉一方人在后面追。 这个画面,典型的恶霸追良民,呵呵。 其实并不是高斯害怕,以他的能力,就算再多几人,也是不可能打得过他。可是,那里毕竟是小路,太狭窄了,施展不开身手,他怕林思敏受到牵连。 于是,牵着林思敏的手快些跑。 林思敏很是疑惑,自己的男朋友不是武功很好吗?可是,她的疑惑并没有问出来。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高斯这么做,肯定是有他的理由。 她默默地跟着他跑。 可是,女孩的体力总是很有限的。她很快就疲乏了。 高斯也顾不了太多,背起她,继续跑。 虽然感到背后两团柔软,但是他此时没有害羞的心情了。生命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前方的高斯在跑,后方的人紧接而至。 他们追啊追,似乎很享受这种恃强凌弱的感觉。 可是,他们高兴地时间不是很久。 因为,他们诧异地发现高斯停下来了。不是因为跑不动了,因为他们发现高斯竟然没有一丝气喘,而且,他还笑脸盈盈地看着他们。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小子吓傻了?毛道吉一干人看着高斯,满脸疑惑。 “欢迎你们到来。”高斯笑道。 除了林思敏有些疑惑外,其他的人都有相同的想法:“这小子,看来真的是傻了。” 不过,他们并不是什么好人,在他们眼里,老大的命令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才不管要欺负的是什么人。于是,他们决定对高斯动手了。 “小子,我们是来教训你的。因为,你最近太嚣张了。”毛道吉撇撇嘴。 “哦,我怎么嚣张了?”高斯很是疑惑。 “这个,你自己想想吧!反正,我们要教训你就是了。”毛道吉是个急躁的人,他不想浪费时间。 “是谁让你们来的?”高斯的脸色不禁寒了起来。 “笨蛋,我们才不会告诉你是李世荣大哥让我们来教训……”一个小弟喊道,又突然间捂住了嘴。 “哦,原来是李世荣啊!”高斯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又转头,不理会被毛道吉教训的小弟,向林思敏问道:“这李世荣是谁啊?” “李世荣是学校两大帮派的档次派老大,这家伙还对姐姐有意思呢!可是姐姐很讨厌他,没想到,竟然是他让人来教训我们。我想,应该是你在音乐比赛上表现太好了,让他脸上无光。”林思敏不愧是个睿智的女人,很快便是想到了关键。 “哦。”高斯点点头,原来是这样。他的脸色冷了起来。 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现在不同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他高斯,可不是什么软蛋。 “你没问题吧?”林思敏有些担心,她怕高斯双拳难敌四手。 高斯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她再联想到高斯以前救她时的英姿,也没有了担心,抱着一股看好戏的心态。她要看自己男朋友的精彩表演。 而毛道吉那边,看到高斯对着他们。他们,也停止了内讧,面向高斯。 “小子,乖乖被我们教训一顿,以后不要太过嚣张了。不反抗,痛苦少些。哦,对了,还有那个女人,能不能给哥们爽下。”毛道吉肆无忌惮地说道。 得罪高斯,或许他还不会太计较。可是,说到自己的女人,他不想别人拿她开玩笑。在高斯心中,有那么几个逆鳞。而林思敏,正是其中一个。 现在,他不想再和这些废物多说了。他已经不是一开始那个一无所知的天真小屁孩了,在飞翼学院的这一个多月里,姐姐教了他很多,而且,他也看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 他现在,也对一些东西有了执著。 现在,他就不再允许别人说自己女人的坏话了。 动了,高斯动了。宛若清风般,不留下一点痕迹。高斯的动作很快,快到那些混蛋们看不清。档次派的人,很快便被高斯打下了几个。 他们显然有些惊愕,没想到高斯还是个高手。可是,自己这边还有很多兄弟,不怕。他们又一次引起胸膛,进攻。 但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人数是不起作用的。高斯潇洒地出拳,出脚,一下一个。他的动作连贯,没有半分停滞,他的拳头刚强有力,不是什么绣花枕头。很快,鼻青眼肿的档次派众人,就伏在了地上,一副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小子,你等着,我要教训你。”毛道吉还在虚张声势。 哼,谁教训谁还说不清吗?他们,此时的样子是最好的见证啊! 高斯也懒得和这些小人物计较。虽然被他们破坏了美好的心情,可是,约会还是会继续的。不能因为一些小人物,而破坏了自己美好的约会。 他,高斯,不是容易让人左右的人。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四章 档次派老大李世荣 是你的,甩也甩不掉。不是你的,哭天喊地也没用。保证自己,一路潇洒地走下去,纵使是自欺欺人我也不怕。因为人生不必过于执着,只要能自得其乐就行了。 高斯能够做到这一点,他把老子这种无为而治的思想作为自己的人生宗旨,所以他活得很快乐。可是,有些人就不行了。 比如,档次派的老大李世荣。 他一直很想自己的部下教训高斯,所以,他派了一群人去。不是其他的原因,而是因为嫉妒。可是,自己的部下非但没有教训他,而且反被他教训了。 当时,他真气得快要发晕了。 还好毛道吉是个忠心的小弟,他及时扶住了他。 李世荣是个心胸狭窄的人,他还没有满足。他还要继续找麻烦。这次,他不再叫自己的小弟,而是在社会上找了一些无业游民。 他,想来这次应该会成功了。 可是,结果还是让他失望了,即使是这些人高马大的家伙,还是被高斯打跑了。 看来,自己真是小看了高斯。他又一次开始酝酿自己的找麻烦计划。 可是,这次还没有开始,高斯便找上门来了。 一而再,高斯可不允许他再来第三次。于是,他干脆找上门去了。他要彻底解决麻烦。 那些档次派的小弟,挡在门口,不让高斯进入他们的总部,就是他们档次部。档次部是李世荣借用家族势力,阻止了一个附庸高雅的活动部门。这些人,平时倒也很少惹麻烦,所以,学校对他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如今他们惹到了高斯。高斯可饶不了他们。 哼,那些小弟真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高斯随便一个扫腿,一个拳头,花花样样的招式,将他们打在地上,向狗一样,趴着。 对于敌人,高斯可不会留情。自从那次姐姐因为自己受伤开始,他就这样了。 于是,高斯畅通无阻,进入了档次派的大门。 他又迎来了第二波攻击。 不过,那些小弟也是遭到了同样的下场,被打得半死不活。 高斯继续前进,在那个房间里,就是档次派的老大——李世荣的所在了。 高斯打开了门,一个长相不赖的男子就在里面。 “你就是李世荣?”高斯问道。 “嗯。你是高斯?”李世荣又反问道。 高斯点点头。 “看来,你挺有几分本事的。”李世荣说道。 “为什么要找人教训我?”高斯问道,目光寒了起来。 “因为我看你不顺眼。”李世荣说道,“你的琴艺,你的音乐才能明明比我差,却能得到冠军,这肯定有黑幕。” “是吗?”高斯笑了起来,“要不,咱们再比比看,内容你出。” 这么好的机会,李世荣当然不会放弃了。 他不是个君子,而是个伪君子。伪君子当然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去做了。 他们,进行了私人比赛。 这次的比赛,彻底地打垮了李世荣的信心。他由最初的笑脸变成了满脸阴霾。 从这次的比试中,他感受到了高斯的真正实力。 原来,他在上次的比赛中还有所保留。没想到,自己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还是输了。他的信心彻底被打垮。可是,他不后悔。 是高斯,让他明白了一山还有一山高;是高斯,让他明白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是高斯,让他的自傲结束,也是高斯,赐予了他一段新生。 他,也从不可一世中醒悟过来,他不再记恨高斯了。 看来,这人也是有些可取之处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五章 拜师 不好意思,各位,因为是年初三,比较忙,表弟表妹来加玩,还是孩子,呵呵! 高斯今天一如既往地上课。自从上次秦怜梦的警醒之后,他不再在课堂上睡觉了。 本来,今天对他来说也是个平淡的日子。可是,因为某些人的到来,而显得不再平淡了。 他想到自己离高斯有些差距,高傲的他,第一次低下了头,来找高斯,说要拜他为师。 高斯也不介意有这个徒弟,虽然这个徒弟比自己年长。虽然,这个徒弟,让自己的同学惊奇。 他勉强收了李世荣这个徒弟。虽然是老师,可是高斯也不知道怎么教他?他只告诉了他一段话,其余的只能是他自己去领悟了。因为老师带个头,道路自己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要走。 高斯的话让李世荣受益匪浅。多年以后,一代钢琴王子李世荣在维也纳音乐会上是这么感慨的:“要不是他,我的老师,天才音乐家高斯,在我高傲,不可一世的时光中,用他的话警醒了我,我肯定不能达到今天的成绩。可惜了,他不热衷于钢琴一道,不然,他一定比我做的更好。” 这就是高斯的影响。 高斯的话如下:“学琴应该有几重境界? 1.既知任重道远,又觉信心百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既知艺不压身,何妨闭门修炼?不为人前显高贵,或求取悦坐上宾? 山也还是那座山呀,梁也还是那道梁?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弹圣贤音? 2.寻寻觅觅、冷冷清请、萋萋惨惨戚戚? 千锤万炼还坚固,任尔东西南北风?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我家有块自留地儿、自留地儿上种小米儿、打了小米儿喂小鸡儿、小鸡儿给我下鸡子儿? 3.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在我弥留之际,看到了,看到了---上帝从我眼前走过?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要站在肖邦、李斯特、柴科夫斯基的领奖台上,让全世界振聋发聩,我是来自中国的钢琴家,当然,我要让世界了解中国,所以,我选择不在祖国定居,我要挣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我不是为了钱,看到人民币兑换这些洋货币每天都在升值,我的中国心充满了无限的自豪!” 这句话高斯只是为了警醒李世荣,他的境界远远不够。他,并没有想站在领奖台上,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这番话,李世荣把他贯彻到底了。 借着他的这番话作为座右铭,李世荣积极向上,每天不断练琴,终于踏上了钢琴家的巅峰。他,成为了中国第一个站在肖邦、李斯特、柴科夫斯基的领奖台上,他成了千千万万中国人的骄傲。 而这一切,都源于高斯,这个不为后世所知的人身上。 在他的弟子李世荣的心中,他是神,他是天才。高斯也没有想到,自己一时所兴收的弟子对自己的评价竟然这般的高。 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成就,虽然他不知道。 自从收下这个徒弟以后,两人经常练琴,琴艺也渐渐进步了,可是,后来只有李世荣一人了,因为,高斯不是普通人,他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自从他出生起,他就背负着命运的十字架。这是他不能左右的。他也不可能是成为一个钢琴家。当然,这是后话。要想知道精彩故事,请继续支持《药医圣者》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六章 数学竞赛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音乐比赛的风波,似乎也有些平静下来了。可是,有些人的光芒,并不是容易掩盖下去的。高斯的才能,并不只是表现在一方面。 这点,很容易就可以发现。 今天中午高斯突然被校长叫去办公室,摸不着头脑的高斯一见到校长就吓了一跳,因为他一见到高斯就冲上来要跟高斯握手,然后不断的拍着高斯的肩膀,说一些感谢支持学校工作之类的话,这些话好像之前也曾经听到过类似的,可是校长的热情态度,实在是太突然,高斯困惑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自己似乎没有帮学校做过什么事情啊!今天,秦怜梦老师告诉自己,校长有事找自己。问她是什么,她却是神秘一笑:“去了就知道了。” “你总算想通了,我们已经帮你找好老师了。”校长突然说道。 “想通什么,找什么老师啊?”高斯有点不知所措。 “数学竞赛啊!秦老师今天的晨会上说你已经同意参加了,好险啊!我们刚说要换人时,老师就及时告诉我们这个好消息。” “噢?哦……”高斯突然想起了那个微笑,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是被算计了。想不到,老师也会耍些心思来骗自己的学生了。 “你下午放学后就来我办公室吧,到时候我给你介绍白老师。他可是国内这方面的专家啊!”高斯答应了,他可是个很随和的人。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到自己呢? 一放学,高斯就来到办公室,等了一会儿,才见校长领着一位穿着格子西装,打着蝴蝶领结的老师走进来。 通过校长的介绍,高斯才知道,白老师曾经在国外留学。白老师的气质很儒雅,大概五十岁吧,脸色还很红润。高斯虽然对这个比赛不是很重视,但是,答应了人家的,就要做好。所以,他也就答应补习了。虽然自己数学不错,可是,没有补习,他也没有把握拿到名次。做一件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好。这就是高斯。 补习的时间就定在每周1、3、5的晚上6:30到9:30以及整个周末,这么高强度的训练着实让高斯吃惊,校长不好意思的解释,因为全国比赛的时间提前了,高斯又是新手,所以只能加紧练习,唉,还好,离全国赛还剩3周,而离期中考试还有6周,那中间还有三周的时间可以缓冲补习,这就不会太狼狈了。 今天正好是周三,于是白老师说干就干,可是事出突然,所以他提议请高斯吃饭,也算是初次见面,联络感情。其实这个饭局高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也不好拂了人家的面子。 来到学校附近的一个面馆,两人坐下,点好餐后,就慢慢聊开了。 此后,高斯也就在白老师的辅导下,刻苦地学习着。当然,没有到废寝忘食的地步,毕竟,这在高斯看来,是闹着玩的。 时间飞逝。很快,全国数学大赛的日子就到来了。 经过这三个星期的努力,高斯心里信心十足。来到考场,他唰唰地写下了答案,没有一丝停滞。仿佛,这张试卷就是他出的一般。思路,简直连贯到了极限。 其实,这里面少不了白老师的功劳,是白老师,教会了高斯许多解题的方法,而高斯是个聪明人,以一推三,受益匪浅。 相对于白老师出的题目,这张试卷的题目反而有些幼稚了。因而,高斯才能如此顺畅写下答案。 写完答案后,高斯同学扬扬洒洒地交了试卷,成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交卷的学生。 可是,这个第一个交卷的学生,只凭着一种尝试的心理,竟然拿了个全国一等奖,这个,让飞翼学院的老师,领导,让飞翼学院的同学,又一次震撼起来。 他,又一次创造了奇迹。 本来,只是三个周的时间,在校长看来,能够拿到三等奖也算不错了。可是,高斯同学他谱写了神话,拿了个一等奖。 全校再次为他而疯狂。 在颁奖典礼上,校长的颁奖词是如下:“他是一个天才,他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得到了不一般的启示。他,在三个星期的培训下,就拿到了全国一等奖。他,能够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他为我们飞翼创造了神话。” 随着老校长的话音活下,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才短短的两个月里,高斯同学就在这所学院里创造了太多的奇迹。他的人生路,注定会与别人不同。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七章 高斯粉丝团 高斯,这个少年,已经在飞翼学院创造了太多的传说。他,已经成为了飞翼的热点话题。 飞翼不能没有他,他已经成为了人们崇拜的对象。在这所飞翼学院里,他被人们广为推崇。哪个少女不怀春?应该没有,要是有的话,那些也不是正常的女人。总而言之,高斯在这所学院里极受女性欢迎。 这里的女生无疑是很疯狂的,敢想就敢做。她们,为高斯成立了一个粉丝团。 粉丝团清一色是女生,她们以保护高斯为己任。 她们的标语上,记载了高斯的事迹。 他,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少年。 他,是个医术高明的医生。 他,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他,是个优雅高明的音乐家。 他,是个刚强坚毅的男子汉。 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 她们,把高斯进入学校后的所作所为都记载了下来,装订成册。她们,还办了个vip级别。只有加入她们,才能拥有追求高斯的权利。 否则,其他的人将受到她们的排挤。 只是,她们不知道,高斯早就有女朋友了。林思敏,这个女孩早就一步登先了。 要是她们知道,她们不知道有何感受。 知情人都这么想。 不过,他们都太低估这个粉丝团了。既然已经决定捧高斯了,她们就要对他的日常生活,对他的行踪开始探查。 所谓纸是包不住火的。 高斯和林思敏的关系,很快便被他们知道了。 不要小看她们的力量,女人的力量可是很可怕的。何况,这个粉丝团几乎包含了飞翼六分之一的女生。高斯和林思敏,在这个粉丝团的打压下,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 没想到,自己约会都这么的难。 平凡的人,纵使他怎么努力,别人也不会太去关注他。可是,不平凡的人,纵使是他一些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也有可能引发一场轰动。现在,高斯就是遇到了这种情况。不行,自己不能让她们这么下去了。 可是,自己势单力薄又能怎么样呢? 高斯没想到,因为粉丝团的事情,他竟然有了一个想法,而且,他的这个一时的想法,对他后来的发展,甚至对他的一生,都是那么的重要。 原来,一切都是在不经意间。高斯不经意间的想法,只是为了打压爱慕自己,但给自己带来烦恼的女孩们的想法,竟然是个一劳永逸的想法。 这个,不只是对他,而且在后来对他的家族的帮助也是那么的大。 那个想法是什么?你们猜猜。 很聪明,你们都猜对了。 那就是,组织自己的势力。 高斯实在是被*得没有办法了。照这样下去,自己日常生活都快没有办法维持了。只能是如此了。 高斯虽然受女孩子欢迎,可是,他和男生的感情还是挺好的。没有遭到男生们的讨厌。虽然,男生对这个情况很无奈。 在高斯的提议下,一个男生的联盟便出现了,那便是龙门。 没有人想到,那个后来成为一方神话的龙门,建立的最初目的竟然是为了推翻女孩建立的粉丝团。这点,实在是让人无语。 而这些支持龙门的学生,最初的目的,也是为了阻止女孩们疯狂下去了。试想,每个人都去爱高斯,那谁来爱他们啊?他们,当然是不同意了。 所以,男生们无条件支持龙门的建立。 在龙门的打压下,高斯粉丝团的女孩们,也渐渐不再疯狂了。一场无谓的争斗就此结束。而龙门门主,高斯也做了一番讲话。 讲话后,那些女生们的疯狂行动停止了。这个,让学校领导松了口气,让男生们松了口气,也让高斯松了口气。 只是,在这场运动之后,飞翼学院里多了许多对地下恋人。 与其去追求自己永远不可能达不到的目标,还不如安于现状,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目标。那些女孩都不是笨蛋,在高斯的演说后,她们也逐渐清醒了。最初那份失去的理智又找了回来。而龙门中的兄弟,也在这次冲突中找到了机会,赢得了美女的芳心。 粉丝团的风波,平息了下来。可是,她们的故事却不会被人们所忘记。她们的存在,被飞翼学院记载了下来。她们,也被人们记录在一代霸主高斯的传记中。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八章 柔软的感觉 粉丝团虽然解散了,可是,龙门并没有。龙门中的兄弟,因为佩服高斯,逐渐以高斯为首。 于是,在飞翼学院中,逐渐形成了三足鼎立的画面。 哪三方? 一边是李世荣的档次派。 一边是高斯的龙门。 还有另一方,就是金鹿的金鹿帮。 三足鼎立。只是李世荣这边有倾向于高斯这边的趋势。可是,不久后,学院出现新的格局吧! 这个说不定,我们还是等会再说吧! ******夕阳落山不久,西方的天空,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大海,也被这霞光染成了红色,而且比天空的景色更要壮观。因为它是活动的,每当一排排波浪涌起的时候,那映照在浪峰上的霞光,又红又亮,简直就像一片片霍霍燃烧着的火焰,闪烁着,消失了。而后面的一排,又闪烁着,滚动着,涌了过来。天空的霞光渐渐地淡下去了,深红的颜色变成了绯红,绯红又变为浅红。最后,当这一切红光都消失了的时候,那突然显得高而远了的天空,则呈现出一片肃穆的神色。最早出现的启明星,在这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起来了。它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有它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活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夜色加浓,苍空中的“明灯”越来越多了。而城市各处的真的灯火也次第亮了起来,尤其是围绕在海港周围山坡上的那一片灯光,从半空倒映在乌蓝的海面上,随着波浪,晃动着,闪烁着,像一串流动着的珍珠,和那一片片密布在苍穹里的星斗互相辉映,煞是好看。 海滩边,一男一女。女的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月光照到两人身上时,我们可以发现,原来这一男一女就是高斯和林思敏。 “思敏,你怎么了?”高斯关切地问道。 “好像被扎伤了。”林思敏皱着眉头说道。 “不好,要是感染到了怎么办?”高斯关心地问道。 “不会啦。”林思敏见到高斯这么紧张,心里有一股甜蜜。 “不行,必须马上处理。”高斯说道。可是没有工具,该怎么办呢? 对了,高斯想到一个方法,他做了一个动作。这个动作,让林思敏感动了一辈子。 “高斯,你要做什么?”林思敏惊叫道。 “你忍着,很快就好了。”原来,高斯把嘴凑到林思敏的脚底,为她吮吸出淤血,女孩的脚很软,很香,高斯没有感到不舒服。 “阿斯,你……”林思敏轻轻地呼唤高斯的名字,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感动。他,竟然为自己舔那个地方。 林思敏此刻心中真是感到无悔。男友如此,女复何求?她觉得,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做了高斯的女朋友。 “好了。”高斯吐掉最后一口淤血,撕下衣服,帮林思敏包扎。 …… 月色下,一男一女在路上走着。 “阿斯,你累不累?”林思敏问高斯。 “不累,不累。”高斯是什么人,岂会因为这点体重就感到累。不过,他感到有些兴奋,林思敏那两团凸起刺激着高斯的后背。 高斯慢慢穿梭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中,迎着清凉的晚风,林思敏身上那迷人的香水味和处女的体香加上头发的清香让他感觉好闻极了。林思敏现在也沉默了下来,高斯低头瞟了她一眼,看她面色红润,绯晕朵朵,羞涩的样子真实让他一阵痴醉,害他差点撞到了人,害得她也吓得尖叫了起来。 两人默默无语,似乎有一股莫名的默契。 就这样,两人回到了学校,吻别之后,两人回到了寝室。 今天让林思敏最为珍惜的是,高斯为她用口…… 今天,让高斯最为留恋的是背着林思敏时的感觉,那两团柔软,让他的心声荡漾。 那两团柔软,是怎样的感觉啊?高斯真的很想试试。 今晚,又是一个不眠夜咯!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四十九章 龙门组织 龙门作为一个组织,必然要有其规矩。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而高斯作为门主,自然要承担起这个责任了。 今天,就是龙门第一次的会议。 高斯同学也不做作,该干的事情还是得刚好。 大多人缺少生活目标,包括龙门的人在内。所以,高斯同学给龙门订了一个目标,那就是守护学院的和平。而龙门成员也同意了,他们追随给予他们目标的人。 “对于目标或使命,倘若你们是一群海盗,你们是否同意你们在一起航行的目的是捕获船只、偷窃黄金和其他值钱的东西?同意的,把手举起来……” 所有的人都把手举起来。 “太好了!那么,我们需要想一想你们将如何在一起生活或应看中怎样的价值。你们能保证自己坚持着一种原则——即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原则吗?” 众人又一次举起手。 “我们应该把自己的使命贯彻到学院中,我们要有梦想,有目的,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啊?”高斯又一次问道。 “是。”异口同声的回答响起。 “既然我们是一个组织,那你们就应该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你们觉得是不是应该制定一些规矩呢?” “嗯。”很重的鼻音,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高斯无疑是一个成功的领导者,他的发言,带动了气氛。他让大家行动开始统一起来了。他制定了民主机构,他一切顺从民意。 当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相悖时,群众的利益是为大的。在两者面前,个人的利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众人都知道,高斯是个大公无私的人。他们,都很愿意成为他的伙伴。高斯同学的成功演说,他睿智的头脑制定的这些计划,都无疑帮他赢得了众人的心。 龙门,这个组织,也开始有分散开始组织了起来。本来的小打小闹,在后来,却是多么的了不起。 一切都是有着高斯这个不同寻常的人的存在。似乎,他自小就有了那种王族的霸气,很威严,让得众人对他很服气。 也由于他的法制,让得龙门逐渐强大起来,让得本来的一个新兴势力,逐渐霸占一方。 也由于他的存在,让得他的徒弟,李世荣同学,更是一举之下,把档次派和他的龙门联合起来。双方的实力综合在一起,更是大大地增强,严重威胁到金鹿帮的地位。 后来,双方进行了比武比文大赛,有龙门的武力,加上档次派的文笔,金鹿帮败了,而且是败得很难看。所以,飞翼学院的势力总算是实现了大一统。 飞翼学院的三大势力,联合起来,形成了以龙门为首的超强组织。后来,两派也正式并入龙门,成为龙门的成员。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关于开运饰物,现如今的佩戴习惯一般是男戴观音女戴佛。身为女子,世事烦扰,难免愁肠百结,佛的宽容、大度、静默正可化解种种愁绪。因此,女子佩戴佛,可促使自己平心静气,豁达心胸,静观世事起伏,笑看风起云涌。 观音是中国数千年来慈善与救赎的化身,是真善美的代名词。观音心性柔和,仪态端庄,由男士来佩戴,可消弥暴戾,远离是非,世事洞明,永保平安,消灾解难,远离祸害。观音菩萨可以救助世上的一切痛苦和困厄。观音菩萨能急人所急,难人所难,随时解救困厄的人。观音可以现出三十三应身,能把人渡往幸福的彼岸观音菩萨救人是不图回报的。 男人多戴观音,是让男人少一些残忍和暴力,多一些象观音一样的慈悲与柔和,自然就得观音保佑平安如意。女士多戴弥勒,是让女人少一些嫉妒和小心眼,少说点是非,多一些宽容,要象弥勒菩萨一样肚量广大,自然得菩萨保佑快乐自在。总的来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也就是男女互补的意思,男人可以吸取一些女性的优点来弥补男性的缺点,而女性则可以吸取男性的一些优点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林思敏见到高斯建立了这个龙门,当然知道它的发展远不止如此。所以,她为高斯求来了观音,为自己求了一尊佛,是要让高斯明白自己永远站在他一边,也是让观音能够保佑高斯。 虽然是21世纪新青年,可是,他们在有些时候,也是难免会有些迷信思想的。高斯本来不信这个的,可是,这是林思敏的一片心意,他不忍拒绝。 那是爱,是爱人的一片心意啊。高斯握着冰冷的观音,心里却一片温馨。 观音无泪人有泪,观音无情人有情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章 情人谷 在飞翼学院附近,有一处地方,名曰情人谷。 情人谷是一条神秘美丽的珍品沟谷。整条沟谷长不过十华里,入口处宽不盈20米。沟谷内弯弯曲曲,奇石如洗,植被极好。一条常年不断的溪流从窄窄的沟内流出,在落差数十米的瀑布下,形成连珠潭五六处。最大一处潭深三米多,直径两米多,流水好像从天而降,飞珠溅玉,真可谓大珠小珠落玉盘。久而久之,在坚硬的花岗岩石崖则被潭水瀑布洗磨得溜溜圆光,色彩斑斓。表面上如同五彩缤纷的绸缎。伸手触摸,花岗岩像美玉一样细腻润滑。潭边戏水赏景,其乐融融。 情人谷入口不远处,溪水朗朗,将花岗岩洗磨出二尺宽,三尺深,十几丈长的石槽。石槽整齐如裁,与周围色彩艳丽的花岗岩石壁构成一幅天然的画卷。 情人谷虽小,但有数百种植物。山花烂漫,此谢彼开。红的如火焰扑动,黄的如金碇流光,蓝的如宝石缀地,紫的如彩霞变幻。情人谷石崖上长满厚厚的苔藓。游人舍不得在碧嫩处落脚,而是沿着裸露的花岗岩石阶向上攀援。一会儿要在沟北石崖腰间,一会儿又得攀到沟南悬崖之上。仔细觅香径,小心步石阶。整条沟谷形成许多个“s”形。每个“s”形尽头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妙景。分别为杏花苑、桦衣苑、霜叶苑、云杉苑。春季杏花苑漫坡皆白,恬淡素雅;夏季,云杉苑碧绿含翠,浓茵如滴;金秋,霜叶苑蔡树通红,如火如焰;冬季,桦衣苑桦皮翩跹,银装素裹。 情人至此,相互搀扶,你扯我拽,亲密无间,方能攀援浏览。沟内一棵怪松长在溪畔石缝中,是个倒写着的“?”号。民间相传,年轻的恋人来到树下,不论男女或女方,都可向对方探问任何一个问题都不会引起反感,反而会增进双方情谊。为此,人们把上树称为“神树”。又传,来到“神树”下,每个人都会变得圣洁起来。大自然的魅力如此深奥,实在令人难解。 情人谷是个鸟语花香,集飞流、挂树、吊石、悬草、奇岩、异峰于一体的风景区。这里的一峰一石,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像艺术家手下的精品,玩不腻,看不够,是全国稀有的一条珍品沟。 林思敏也是最近才听到了这处景点的。她赶忙找来高斯,一同前去。 不得不说,恋爱的人,还真是幸福啊。可以到这处人间仙境。 看着眼前宜人的佳景,两人的心不由有些陶醉了。 情人谷,情人谷,真不愧是情人双宿双飞的地方。 “阿斯,你看,这里好漂亮啊!”林思敏赞叹道。 “嗯。这里景色宜人,给人一种温馨的感受,此生能遇到此等美景,不枉来世走一回啊!”高斯也感慨颇深。 “嗯,这里是天堂。”林思敏应道。 “我们去看看吧!”说罢,高斯拉住林思敏的手,一同进入了山谷。 美妙的景色顿时让两人焕然一新。 这里,也有为情人设置的节目。 高斯和林思敏来到一处。 “小敏,我们一起做件衣服吧!”高斯提议。这里,有一个地方,是给两人拍照,然后做成情侣装的。 “嗯。”林思敏羞涩地点点头。 两人照了张相,等了一会,领到了衣服,他们立刻就穿上了印有对方头像的衣服。年轻人,还真是急躁啊! 紧接着,他们又来到了一处。古时就有这种传说——把一个铜币抛进洞穴里,若是抛得准了,你的缘分就会到来,或者是保持下去。 这里,就有一个古树洞穴。 林思敏一时心血来潮,她也想要抛铜币。因为,她觉得高斯太优秀了,想要无形中的缘分将两人紧紧拴住。虽然有些多余,可是也有些趣味,高斯也就由着她了。 可是,林思敏的准头实在是太差,不知道抛了几十次,才把铜币抛进去了。 “小敏,要是在古代,肯定平常人家养不起你。”高斯突然对林思敏说道。 “为什么?”林思敏对高斯无缘无故说这个感到很是疑惑。 “因为,你太会破家了。”高斯戏谑道。 “好啊!你欺负我。”林思敏在高斯腰间的嫩肉上掐了一把,“既然你说我破家,那我就败了你的家底。” “别啊!老婆大人,你老公我可是穷人。”高斯苦苦哀求,装得有模有样。 “谁是你老婆了?”林思敏看着高斯哀求的样子,有些报复的快感,还有对于那声称呼,有些甜蜜的感觉。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这辈子就是拴在我身上了。”高斯抱住林思敏,调笑道。 “是吗?那改天我给你带绿帽子。”林思敏调皮地说。 “你敢。”高斯恶狠狠地说道。 “我当然敢了,你能奈我何?”林思敏昂起了头,与高斯对视。 女人,在有些时候总喜欢赌气,这时候,往往要给她台阶下。 “那我以后好好爱你,你就不会了。”高斯不是怕她,这是爱她。 “这还差不多。”林思敏一副小人得逞的模样。 两人又在情人谷停留了一些时间,才离开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一章 姐姐,我会保护你的 现在的高斯同学,经常和林思敏在一起,和姐姐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自从上次从姐姐那里借了几本《恋爱宝典》之后,他很少去找姐姐了。 今天,林思敏有事情,他也闲来无事。于是,放学后来到办公室,要找姐姐一起去吃饭。虽然,有很多男生可以和他一起去,但是男人都有那种心理。和男的在一起肯定输过和大美女在一起。而且,自己似乎很少有时间陪着姐姐,今天,正是机会。 沈容放学后,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突然办公室前来了一人,她也没有察觉。 高斯见到姐姐忙碌的身影,有些怜惜。姐姐每天这么辛苦,自己却整天和思敏在一起玩,很少关心她。他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多陪着姐姐。 其实,在他心里,沈容的地位完全是不下于林思敏的。只是,这几天刚刚有了女朋友的他,正处于那种恋爱的美好感觉中,所以他暂时没有来找姐姐。 看着姐姐,高斯突然顽皮心起。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沈容身后,不让她发觉。悄悄地提起手,覆盖在她的眼睛上。 “你是谁?”沈容问道。 高斯没有回答,他回答了,不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吗? “你是高斯吧?”沈容问道。在她想来,能和自己又这种亲密动作的,除了小弟高斯,还真没有其他人。 “你是高斯,你就是高斯。”沈容的语气肯定了下来。 “姐姐,你好厉害。”高斯松开手,对沈容露出笑脸。 “好小子,你可终于来找姐姐了。姐姐若是对你不熟悉,还有谁对你熟悉呢?”沈容顿了顿,“你这臭小子,有了女朋友就忘了姐姐我。说吧,有什么事情要姐姐帮你的?” 是啊,自己似乎是这样的。有了思敏后,就很少来过这里了。高斯看着姐姐,满脸愧疚。 “姐姐,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只为你找麻烦的人吗?”高斯委屈地说道。 “当然不是。”沈容笑了笑,让高斯的心情有些好转,原来,自己在姐姐心中还是有一些地位的。哪知,沈容的另一句话让他再次心伤:“但是,在姐姐眼里,你是个重色轻姐的人。” 有些事情,指得太白,也会伤某人的心。不过,他也确实做得不好,这点,高斯是很承认了。 “好姐姐,以后,我多多来陪你,好吗?你看,小弟我今天就有心了。”高斯说道,这是他的真心话。 “这还差不多。”沈容的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欣喜,“你知道,姐姐老了,男朋友也没有一个,注定要孤独一辈子了。” 高斯忙说:“姐姐还很年轻漂亮呢。你看,雪白一片,呈现出涂了奶汁似、层层浸裹的滑润粉腻,肤光如雪柔滑细致,宛若浑然天成没有沾染半点杂纹的大理石,仿佛伸手去碰就会在上面留下指纹一样——光是看,就让人心跳莫名加速、呼吸急促……” “好小子,你敢吃姐姐豆腐。看来,你也不单纯了。”沈容佯怒道。 “这还不是姐姐教的。”高斯狡辩道。 “好啊,你……欺负姐姐。”沈容说道。说着,故作神伤。 高斯也知道姐姐是在和他开玩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姐姐这种伤心的样子,心里有一股冲动。他很想把这股冲动压抑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股冲动来得竟是那么的强烈。宛若火山爆发般,宛若泉水喷发般,压抑不住,直冲胸口。 姐姐,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让他有了这股冲动。他很想跟她说,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也觉得不应该说,可是,他还是说出来了。他觉得应该把心声告诉她,不是有什么不良的企图,他只希望她能答应她这个要求。 “姐姐,以后,我会保护你的。”高斯看着沈容,痴痴地说道。 “好小子,又吃姐姐豆腐了。”沈容嬉笑道,在她看来,高斯是在开玩笑的。谁知道,那是高斯的真情告白。 反正,一切都是缘吧!高斯想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股冲动,看着姐姐,高斯想到,还是一切顺其自然吧,刚才,只是一时的冲动。我是有女朋友的人,我不应该这样,这样,对不起思敏,也对不起姐姐。 但是,高斯心中的愿望还是那么强烈,姐姐,我会守护你的,哪怕付出我的生命,我也愿意。 他,这不是说笑,这是真心话。不过,他把它埋藏在心中,这只是弟弟对姐姐的一种情感罢了。 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两人到食堂去吃饭了。高斯由于沈容的缘故,也一起到了教师区,吃上了比较好的饭菜,两人有说有笑,还真不是一般的开心。 只是,两人都是学校的热点人物,在一起,必然要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比如说,高斯的班主任老师秦怜梦,见到两人在一起,就很是诧异。她,还不知道两人的关系,只以为高斯是脚踏两条船,一个想法,或者说是一个计划在她心中产生。 只是,吃饭聊天中的两个人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还是自得其乐。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二章 秦怜梦 \t第五十二章秦怜梦\t自从秦怜梦看到高斯和沈容两人在一起之后,她就萌生了一些想法,虽然她知道,作为一个老师不能这样,可是,她想到沈容,却又释然了。她能,自己为什么不能啊? \t她,一向是个不羁于世俗的人,一个与众不同的异想天开的想法就在她心中形成了。 \t这天,高斯依旧沿着以往的轨迹过着日子。只是,在这中间有了一个小插曲。他,又一次被点名了。 \t高斯很疑惑,不知道,那个美女班主任叫自己要去做什么。只是,师命难违,他只好去了。轻轻地他走了,来到这所属于班主任的办公室了。 \t“老师。”高斯礼貌地叫道,正如上次一般。 \t“哦,是高斯啊,快,快进来坐。”秦怜梦不知道怎么了,向高斯展现出了以往未曾有过的热情。这点,让高斯迷糊了,难道,又是有什么事情要自己去做吗? \t他记得,上次就是这样,就是为了那个音乐比赛,秦怜梦也是挺热情的,只不过,没有现在这般罢了。只不过,他不知道,也从来没有想过,老师让他来的目的是其他的,一些他想不到的。 \t不得不说,秦怜梦是个美丽的女人。眉清目秀,乌发披肩,朱唇似樱桃,面色如桃花,身材苗条,妙腿修长,脚如五寸小金莲,手如白玉雕刻。 \t要是别人,很容易就会被她迷醉。可是,高斯却是这一群人中的例外。 \t她是个心细的女人,她是个城府很深的女人。不然,你说她这么一个美女,怎会不受骚扰呢。这是她为人处世妥当的缘故。虽然,她的背景是很大,但是,这里头背景稳的难道还少吗?虽然很多人不敢动她,可是,吃一点豆腐难道不行吗? \t行的,也敢的,只是,她总是不着边际地躲避开来。这就是她,她在社稷交往中生存的方法。她不是个随便的女人,她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她很向往那种不同的生活。 \t只是,为世俗所羁绊。虽然,家里同意她来教书,只是,她的宿命是躲不过去了。 \t你说名门子女会有什么宿命?天啊,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知道。好吧,小弟这里向你们一一说来。 \t说真的,秦怜梦很不一般。在富家子女中,要不是败家子,就是那种自由被拘束的人。只是,秦怜梦她向往自由,她有自己的梦想。她,一直想当个老师。 \t虽然时间不是很长,只能有两三年,可是她毕竟小胜利了一步。 \t她一直视男人为草莽,她,也不喜欢男人。不管是她的学生,还是她的同事,甚至是领导,都用着一种有色的眼光在看她。那种猥亵的神情,真的很让她厌恶。 \t本来,她一直以为自己在圆了数年的教师梦之后,就会嫁给那个自己没有见过面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男人,她对自己的爱情已经很是失望了。 \t茫茫人海中,她一直找不到自己的所爱,在她看来,也只能认命了。 \t可是,这时候,有一个人出现了。或许,在刚开始,他很普通,只是他的眼神让她注意罢了。可是,后来,她却发现,原来,他并不是平凡的人。他,可以说是一个天才。 \t都说男儿本色,可是,她在他眼里总是看不到这些。他有着这些少年没有的沉着,他也有着这些少年没有的光环。他,一直对她,总是抱着一种平常的眼光。 \t这种人,在每个女生眼里,几乎就是白马王子的象征。她,多年平静的心,此时竟然也有些起伏了。就像是春风到来一般,唤醒了她心底的春意。 \t可是,她又不敢,因为,她的顾忌太多了。 \t首先是,他的身份。他是她的学生,或许,在这个年代,师生恋很正常,可是,对她来说,却是不一般。她想要冲破这层束缚,根本是不可能。 \t其次,他有女朋友了。他有女朋友了。他们之间整天双宿双飞,自己,作为一个老师,实在是不能厚着脸皮去抢学生的男朋友,这样,她在这所学校会没有立足之地的。 \t再次,她的家境。她不知道,他的家世如何,但是,她自己的家世,却不是那么平凡。在中国,她家的地位算是首屈一指的了,超过她家的家族,屈指可数,可是,在她的印象中,却没有一家姓高的。而她看他的衣着打扮,他的消费,也是不大。 \t本来,她是心动了,可是,考虑到实际,她又放弃了。虽然他的智慧让她佩服;虽然他的乐曲让她痴迷;虽然他的球场英姿让她难忘。但是,她实在是应该放弃。 \t虽然有些心灰意冷,可是,她知道,自己的命也只能是如此了。 \t但是,就在昨天,她那已被冰封的心又一次敞开了。 \t原因很简单,就是,她看到同事和他,关系不一般。难道,他要脚踏两条船?她不知道,她感觉她的心好乱。那个同事,沈容,她的家境并不输给她。只是,她家父母比较宽松,让她来此教书。可是,再宽松,世家子女也躲不过那种命运,尤其是世家的女人,只能作为那种婚姻政治的牺牲品。难道,沈容不考虑后果吗?何况,他还是有了女朋友的人。 \t以她认识的沈容,她不应该这么鲁莽,可是她这般做了。她敢,难道自己就不敢吗? \t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原本,已经死了的心,此刻竟然躁动起来。 \t她,想了很久。终于,她有了决定。这,就是她让他来的原因。 \t如今,看着眼前的俏脸,她轻启樱唇:“来,高斯,陪老师喝一杯茶吧!” \t高斯实在不知道这个老师心底在想的是什么,只是他不好拒绝。 \t时,已近黄昏。可是,他没有走的打算。 \t看着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有一股守护她的冲动。“老师,你最近遇上什么事情了吗?” \t高斯关切地声音,让她心神一暖:“没什么,静静地陪老师喝茶,好吗?” \t高斯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t一股默契,似乎已经形成。 \t******\t太阳已是下山,连一点余辉也不留下。 \t“高斯,我们去吃顿饭吧!”她终于开口。高斯也知道她的心情不好,他没有说什么,跟在她的后头。 \t两人在一家餐馆中。她,不顾淑女的模样,大吃特吃,而且,她还喝了很多酒。而他,高斯,也被她灌了许多。 \t高斯本来就不是个会喝酒的人。几杯下口,他被想阻止她。只是,他拗不过她,被她灌醉了。醉过的高斯,脸色红彤彤的,此时,也别有一般风味。 \t一切,都换成她在主导了。 \t她,扶着高斯离开了餐馆,来到了她的住所。她不是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她是在外自己买了一处房子。 夜已深,若有若无地传来几声呻吟。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三章 悲伤 叫起的晨阳,啼破了黑暗,迎来了黎明。 高斯终于慢慢醒来,昨晚的一切,他不大清楚了。只是,隐隐记得,自己好像被秦怜梦老师灌醉了。 他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这是哪里。 他的目光四处环视,看到了一抹殷红。他的脑子顿时如雷灌顶。他的脸煞白了,就算他是笨蛋,他也知道那是什么。 那是女人贞洁的象征。难道,自己昨晚和秦老师…… 他实在是不敢想象。 他的心很乱。自己昨晚怎么那么禽兽,竟然把老师给…… 只是,他不知道,昨晚的事情其实不能怪他。这件事情,是他的秦老师主动的。他不知道,他的心里无限自责。作为一个学生,这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还有,他以后如何面对林思敏啊? 从所未有,他的心,他的脑,成了混沌。他迷迷糊糊地走出房间,在那个餐桌上,是两个荷包蛋和一本牛奶。还有一封信,是让他吃了饭好去上学。 他吃了,不管怎么说,她已经是他真实意义上的女人了,他不应该不听她的。只是,他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有责怪他? 浑浑噩噩地,他来到学校,过了一个上午。放学的铃声一响,他快速冲出教室,留下众人目瞪口呆。他不是去找林思敏,而是去找她,那个他一个上午也没有见到的人影。 他在她的办公室里找不到她。他又迅速地跑到别的地方,可是,哪里也找不到,她仿佛失踪了一般。 终于,他按捺不住,跑到了校长室。校长见到这个小天才,很是欢迎。可是,他却没有应付的心情,他直截了当的问道:“校长,秦老师呢?” 校长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了,听到这个问题,明显迟疑了一下,半晌,才幽幽开口:“秦老师走了,她辞职了。” 这个消息宛若天雷一般,将他的心劈成了两半。他,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出校长室的。反正,那时,任凭校长怎么喊,他都不回头。 为什么,我这个禽兽,竟然对自己的老师下手了?为什么你选择了逃避,你选择了自己面对痛苦,却不来见我呢?为什么,为什么?他哭得是那么的伤心。 高斯也回到了那个自己醒来的宿舍里。东西还在,只是人已然不在。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他哭了,哭的是那么伤心。只是,她已经不回来了。 她,昨天是有些异常,只是,自己昨天并没有安慰她,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呆着。他不知道,这是两人无缘吗?为什么,她就不愿再见到自己呢? 他仰天长啸,他从未如此悲伤。 伊人已去,只是心中的痛却是抹不去。 ******高斯悲伤,秦怜梦何尝不是如此呢? 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渴望爱情的女人。只是,她的出身,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女人的伤痛,往往比男人更重。她之所以不再见他,是因为,她怕自己连累了他。家族的势力,不是普通人所能抵住的。她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 她,只是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给她,她把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这样,她此生也无憾了。她想死,但是,此生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她的生命,牵连着太多的东西。 她只能活下去。反正自己已经把最宝贵的献给了自己的爱人,还有什么不舍呢?她知道,她必须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会有希望。 她也幻想着,有朝一日,他能来找她。但是,她又不希望他来找。她的心很复杂,也许,所谓矛盾,真的是普遍的吧。这点,在她身上体现出来。 不过,她更希望,高斯能够忘了她,毕竟,她只是他生命中匆匆的过客,她不应该强求他。 只是她不知道,高斯为了她,很伤心。 他高斯是个重情义的男人,他不会忘记了这个和自己有了肌肤之亲的女人。他是个很直率的男人,他不会忙着太多的人。 他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思敏,和她分手了。林思敏当时的眼神真的很悲伤,她没想到,抢了自己男人的竟然是学校的老师。 她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虽然她爱高斯,可是,她不能忍受自己的爱人被别人分享。她毅然决定分手。 第二天,她便离开了学校,去了法国。 是否该相信缘分? 浪漫的人这样描述与爱人的相逢:千万人当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两个人好着的时候,你不妨就这样想吧。如果不好了,你要明白是否和某人在一起,不过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概率问题。数千个擦肩而过中,你给谁机会谁就和你有缘分,纵没有甲,也会有乙。别傻等那种想像中的木石前盟般的缘分了,生活中哪有那么多传奇。别醒着做梦了,难道你忘了艺术虽然来源生活,却还高于生活吗? 此时,留在高斯身边的,也只有他的干姐姐沈容了。是她,一直在他身边陪伴着他。纵然天才如他,也有如此孱弱的时候。难怪人们常说,感情总是最伤人的。这话说得一点没错。 高斯的心很冷,此刻,他开始自我封闭起来。他的心,现在,很少为人敞开。现在,在他身边,沈容是他最亲近的一个。 沈容并没有把秦怜梦的身世告诉他。她知道,高斯是个很执着的人,这样会给高斯惹祸上身的。 只是,她不知道,高斯心中早已有了决定:“我一定要保护姐姐,也一定要找回怜梦。我是个男人,不应该让自己的女人承担痛苦。” 是的,他不应该。他也很想找回林思敏。只是,他不能,决定是林思敏自己决定的,既然她这样决定了,自己就应该遵从她的决定。 他知道,两人的关系已经无可挽回了。回忆着以往甜甜蜜蜜的生活,他不觉黯然神伤。 他不知道,究竟来到这个学院是对的还是错的。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慢慢成长了起来。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四章 广播操比赛 \t第五十四章广播*赛\t人活着,就有很多事情要做,纵使是悲伤的高斯,也要从悲伤中振作起来。因为,人生中,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自己,并不是只为了一个人而活着的。他,重要面对别的事情了。 \t人啊,生来不凡,就注定了他不管什么时候都是闪光的。 \t这不,机会又来了。 \t自从秦怜梦离开后,沈容为了高斯,请求得到任命,做了高斯的班主任。高斯还没有从悲伤中摆脱开来,还是很阴沉。这点,沈容很是担心。如今,学校又弄了一个比赛——广播*赛。她想要让高斯从烦恼中解脱开来,所以,她决定让高斯做领*员。 \t如果是别人说的,高斯肯定是不做的。只是,现在在他身边,最重要的人,莫过于干姐姐沈容了。谁的意他能拂了,就是沈容不行。沈容在他心中的地位,经过了几番波折,已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t他不会拒绝姐姐的请求。 \t于是,他答应了。 \t有人说,伤心的人做事总是疯狂的。 \t高斯自从答应了,他就经常去练习做*,也时常监督别人。他已经开始改变了,他成熟起来,不再是以前一副调皮而又玩世不恭的模样。 \t人生何处无挫折?这次的伤痛,对他来说,虽然打击很大,可是,总有些帮助的。 \t他已经开始了新的成长。 \t有快乐有痛苦,正如天使奥斯卡大神所说,他的人生,可以算上是完整的人生了。 \t但是,痛苦中我们不可以放弃,那是懦夫的表现。他从来不会,他虽然心有些麻木了,可是,还有希望在,他就不能放弃。 \t还有姐姐要守护,还要找到秦怜梦,他不能放弃。不知何时起,他给自己下了个重担,也是从这时起,他才开始有了个真正男子汉的觉悟。 \t******\t他练*很认真。做领*员的,大多是女生,只有他一个是男生。这点,可以说是优势,也可以说是劣势。因为,男生做领*员特别嘛。可是,男生要想把动作做得比女生规范却又难些。可是,他不会放弃。因为,他是高斯。在高斯的字典里,永远没有这两个字。 \t放弃不是一种美德,而是人性丑恶的一面。他,从来不会那么做。只有刻苦地练习,才能弥补自己的缺陷。他虽然练过武,可是,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却是一股阳刚之气,没有女子的柔美。 \t但是,他不会刻意去追求,他有自己的风格,他要走出自己的路。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是的,他一直这么想,也一直这么做。 \t每天放学后,高斯就会组织班里的同学到*场去练习。他知道,众人的功夫还是下得不够。而同学们,本来都是想要逃跑的,要知道,练*多么无聊啊!可是,他们一个个都被高斯留下了。别的不说,单是心情不好,高斯就不会放过他们。他们,偏偏要来堵住这个火枪口。于是,他们遭到了更严厉的惩罚,加倍训练。 \t刚开始,他们是有些不情不愿,可是到后来,他们被高斯认真的神态所感动,终于用心起来了。他们,不再逃了,变得主动了,配合高斯。 \t他们高一(7)班,永不一般。 \t******\t终于,广播*赛到来了。 \t高斯带着他的军队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场了。 \t伴随着激情似火,展现自我的勇气,他们一个个做得是那么的认真。每个班,都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拼搏,每个班,都做出了自己最完美的姿态。 \t战争,很激烈。 \t高一(7)班成员罪的姿态让众人目瞪口呆,他们很好很完美。真的,没有半点谎话。他们,真的是赛出了精神,也赛出了自我。 \t只是,在这个世界,哪怕是在这个学校,也是强者辈出的。广播*赛,讲的是团结,讲的是默契。显然,高斯的同伴们在这点就做得不够好的。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们之间的默契是临时培训出来的。 \t很可惜,他们以一分之差,居于第二名的高度。离第一名,就差那么一丁点。 \t不过,他们很满意了。正如高斯同学所说:“我们已经把最大的努力奉献给我们的班级了,当我们回首往事时,我们可以骄傲地说一句,我们无悔了。无悔是人生最高的境界。人生不一定潇洒,但是,至少应该无悔,只有无悔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只有无悔的人,才是生活的主人。我们虽然输了,但我们不应该气馁,这正证明了我们还有提升的空间。下次,我相信,我们能做得更好。加油,我们高一(7)班的口号是什么?各位,喊出来吧!” \t“钢铁七班,永不一般。”众人宏亮的声音,引起了全场的注意。那个挺拔高大的身影,再一次给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t他们虽然没有取得冠军,但是,他们似乎得到了更宝贵的东西。 \t这点,高一(7)班的人都是深有体验的。 \t因为,他们有高斯在。有高斯在的地方,他们就会有希望。 \t高斯,无疑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精神依靠。 \t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五章 再理龙门 第五十五章再理龙门\t高斯的名气是无须质疑的。高斯,已经成为了一代神话。 \t有高斯在的地方,总是很热闹的。 \t由于广播*赛,高斯的情感似乎有了发泄,他开始不再郁郁不乐了。以前,由于有女朋友,高斯对龙门的打理不是很热衷,可是,如今,女朋友走了,男人孤独的心总是要找到宣泄口的。 \t在男人的一生中,总是离开不了权、色两个字。既然女朋友走了,另一个女朋友也不知道在哪。他,只好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事业上,而龙门,就是这个事业的载体。 \t高斯知道,男人有所为,是正常的。他需要龙门,尽快发展强大。 \t这样,他才能更快找到秦怜梦,那个已经属于自己的女人。他知道,自己的力量不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人,很难很难。可是,如果是,很多很多的人,帮自己找一个人,就容易多了。 \t而且,不仅是如此,他组织自己的势力,还是另有所用的。只是,现在的他,不知道。现在的他,最想做的只是找回自己的女人。因为,他对于那些瓜葛的事情还不是很清楚。他,只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来找。 \t所以,整顿龙门是必要的。以前,他不只是读过医书,他还学过兵法,虽然他不知道老爸为什么要他学,可是,现在,无疑是派上用场了。 \t世间万物,万变不离其中。高斯现在感觉得到,这个帮派的发展,需要他的智慧。男人的一生,不应该过于平凡,而是要敢于去争取。高斯也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人,为了那个女人,那个把一切给了自己的女人。他并不怪她,给了他那么多的伤心,因为,他知道,至少她是爱他的。可是,也让他认清了一些事情,原来感情真的是很脆弱的,相爱的人也可以很快分开。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 \t他的心已经不会再对别的女生开放了。他现在,他这一生,也许只会有秦怜梦这个女人了。只是,他不知道,有些缘分,并不是那么容易逃掉的。呃,又扯远了。 \t龙门是一个帮派,一个刚刚勃起的帮派。不要太邪恶,想歪了哦。现在的龙门,基础还是很薄弱的,它和金鹿帮比起来相差甚远,甚至,它的力量比档次派还要薄弱。 \t只有不断吸取人员,只有更合理的制度,才能令他们迅速崛起。以前的高斯,或许有才,可是,他总是沉迷于儿女情长之中。他整天顾着林思敏,用在龙门身上的时间,自是少得可怜。 \t他是在和林思敏分手后,沉默了。可是,这只是一时的。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高斯虽然失去了林思敏,可是他也得到了一些东西,他也可以更好地把心放到事业上来,而龙门就是这一个载体。所以,不管怎么说,这是不幸中的幸运。 \t高斯采取了一系列雷厉风行的措施,赏罚分明,不妄自菲薄,他的气概,他的能力,让龙门的成员佩服了。 \t而且,正如孔子那老头子所说,无礼是不行的。他也设立了一定的领导。但是,所谓领导,和那老小子所说的等级分封还是有些区别的。就是,他设立这些,不是为了区别尊卑,在他的世界里,生命是平等的,没有尊卑之分,他做了这些,只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在他的眼里,龙门的成员,都是他的伙伴。 \t虽然龙门的基础比较薄弱,可是,别忘记了,他还有个档次派的老大李世荣作为徒弟。徒弟自然是支持师傅的。所以,他们龙门轨迹的发展还算是顺利。 \t他也不吝啬,把一些武功教给了龙门的领导。 \t龙门现今分为5堂,很容易分,那就是以五行为名,即为金堂,木堂,水堂,火堂,土堂。 \t他只是教给了这些堂的堂主,其他的就交给他们自己去教了。 \t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t人生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以,每个人都要做出许许多多的顺应身份的事情。在不同的人面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一面。所以,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是具有多重人格的,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或是有的人的人格间分别不明显罢了。 \t恩,就是这样。 \t龙门在高斯的英明领导下,迅速崛起。当然,有新的力量崛起,有人欢喜有人忧,所以,难免会有人来打压。期待精彩情节,那就继续支持《药医圣者》!!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六章 金鹿帮 \t第五十六章金鹿帮\t金鹿帮,这个飞翼学院赫赫有名的帮派。它是飞翼学院的第一帮派,不是小打小闹,它的确有几分势力。它吸纳了飞翼三分之一的成员,男的女的,都有。它的老大金鹿,人虽然长得巨大些,可是那些都不是肥肉,那些是肌肉啊。而且,更让人佩服的是,金鹿她不是男的,可是侠女哎。很强大的哦,据说一人挑十个男生都不是问题,是个典型的十人敌哦! \t近来,龙门逐渐成长,已是迅速吸纳成员,假以时日,它恐怕会威胁到金鹿帮得地位。金鹿不是个目光短浅的人,她当然看到了这点,所以,她自然会去想方法打压的。 \t毕竟,潜力股是很恐怖的,只有在它为茁壮成长起来之前摧毁它,才可能根除。所以,金鹿是不会手软的。 \t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金鹿就是这样想的。所以,在她看来,身为龙门门主的高斯,是首要关注的对象。只要他不敢了,龙门也就会慌成一团,那时,不费多大力气,就能有免费的人力资源涌入。金鹿爽快地yy着。只是,并非世间的事情都会按她的轨迹去走的。 \t她,太小看高斯了。高斯是什么人?(嘿嘿,或许你们不知道,高斯的真正身份还没有公布。)高斯可是风华绝代,玉树临风,文武双全的人。(似乎有些夸大了。)他,岂会被几个小卒所打倒。 \t就这飞翼学院,还没有人能和他挑呢!你说截拳道的高手可是闹着玩的。不,那是不可能的。 \t当那些小弟跟踪高斯,要到无人处下手时。高斯却是先从他们眼前消失,之后,他又出现在他们面前,严重地警告他们。可是,那些家伙太过于自负了,他们以为高斯不过是一只小蚂蚁,掌控在他们手里。 \t他们动手了。惊天动地,隐天蔽日,人影乱飞,“哇哇”的惨叫声接连不断地想起。这个,当他们在地上抽搐的时候,他们才知道眼前的人不是好惹的货色。可是,他们已经太晚了,被教训了。 \t高斯也不理他们,拍拍手走人。揍完了人,当然要走了,不然留下来看着他们作呕啊。高斯才不会这样呢。高斯走了,留给他们一道飘逸的身影。 \t这些可怜的家伙,慢慢地,慢慢地爬了回去。他们已经知道了高斯的可怕,把这些事情都告诉给了金鹿。 \t可是金鹿是什么人?一代女侠哎。她怎么会害怕呢?她眼里满是兴奋的目光。她又一次派了一群人,当然,还是同样的下场。 \t她是个好斗的女人。她的血液已经沸腾了。在这所飞翼学院里,大多都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女,很少有她这般好斗的。所以,她一直没有对手。现在,高斯宛若是一道靓丽的流星,来到了她的身边。她知道,自己是不会错过这个时机了。 \t她不再派手下出场了。她要自己出动。那才是对强者的尊重。 \t当这个消息传布出去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震撼了。无论是龙门成员,档次派成员,其他的学生,还是金鹿帮内部成员,都震撼了。 \t金鹿是谁?落在飞翼学院,你不知道,那你是白活了。她可是飞翼一代魔神。她,200斤的体重,她200kg的握力,她可以轻松地打倒一群人。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练的,反正,她就是一个不像是女人的女人,一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女人。 \t在这飞翼里面,有一句话,广为流传:“宁惹阎王,莫惹金鹿。”对于飞翼的人来说,金鹿可是不可战胜的。所以,一般人儿,都不敢惹她。包括档次派在内,也必须对她尊敬。就是因为有金鹿在,金鹿帮才有此等势力。 \t于是,金鹿要挑战高斯的消息,全校轰动了。每个人都在为高斯担心,因为,在他们眼里,高斯是白马王子,是个优雅地人,就要和那个猛兽一般的金鹿对抗,那是必败无疑的。每个人,此刻都在为他祈祷着。希望这一颗闪亮的明星不要被毁灭。他们知道金鹿的可怕,他们只能通过一种心灵的祈祷来帮助高斯。他们只能在精神上帮助他,因为,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t可是就在众人轰动的时候,高斯并不怕,他依旧过得自如,似乎,这件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他身上似的。 \t众人无语,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皇帝不急太监急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七章 金鹿 \t第五十七章金鹿\t金鹿是个很好战的女人,今天,也正是她要去找高斯挑战的日子。那个男人,已经打倒了她的两拨手下了。看来,战斗力是不错的。希望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t今天,她的心情无限好。就在手下给她送来早餐的时候,她还温柔地向他笑笑。以前,她一直很严肃的,很少有这么开心的时候。笑脸绽放,宛若菊花一般,那个手下张开口,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t金鹿很高兴看到这种反应,埋头吃饭。 \t手下许久才反应过来,迅速跑开了。 \t也许是太高兴了。金鹿看着手下想到。 \t话说那个手下,现在在哪里呢? \t榕树下,厕所中,他正在狂吐。你说为什么呢?很简单明了的问题,今天,老大向他笑了。以前,她一直板着脸,倒也没有觉得什么。可是,今天,她向他笑了。 \t宛若菊花般的笑脸挤着两块肥肉,还有那个几天没有刷牙,已经发黄的牙齿,还有那个装b的眼神。他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恶心。他反应过来,迅速跑到厕所里,狂吐不止。 \t可怜啊,可怜! \t而另一边,金鹿也朝着高斯出发了。 \t******\t高斯和朋友们一起去吃饭。在食堂里,他们也是说说笑笑。虽然高斯没有说,可是听他们说话,也是另一种享受。其实,有的时候,朋友也是很不错的。 \t他颇有感慨。 \t这是早餐,吃完了还要去上学呢! \t但是,时间也不少,所以,他们吃得也不是很快。 \t…… \t吃饱了,他们一群人,走向教学区。时间,还有。 \t他们想在这个校园里走上一圈。可是,就是这么一走,遇上了不该遇上的人。 \t他们远远地看到那个肥硕的身影向自己这边跑来。 \t“这是谁?”一个视力不是很好的,可是现在没有带眼镜的人问道。 \t“是…是金鹿。”他大喊起来。 \t旁边的人,除了很镇定的高斯外,其他的人都慌了。 \t是金鹿,怎么办?他们急成一团。 \t但是,他们也有决定。他们,可也不是懦夫。 \t“高斯,你先走吧。我们帮你挡住她一会,你千万不能见到她。她就是要来找你麻烦的。”这些人,平常没什么,可是关键时候是很讲义气的。 \t高斯颇有些感动。可是,他还没什么要怕的。 \t“不用了。”他向他们摇摇手,“既然她想来找我,躲得了一时,也躲不了一世。” \t是的,躲不了的。 \t可是,他们不会放弃朋友的。“既然如此,我们就陪你一起面对。”他们下定了决心,要是高斯被打,他们就群拥而上。虽然,高斯这小子总是像小白脸,吸引女人的注意,可是,他人是很不错的。 \t他们决定了,在一旁暂时当观众,也当候补成员。 \t很快,高斯迎上了那个到来的身影。 \t“你是高斯吧?”顾不上喘气,她就问道。 \t高斯点点头:“金鹿,你有事找我?” \t从来都没有人直接叫她的名字,大家都叫她金老大。这是因为大家都怕她,没想到,竟然有人敢直呼她的名字。旁边的朋友暗暗为高斯祈祷。 \t“我想揍你。”高斯的回答显然让金鹿错愕了一下,可是,她迅即反应过来。 \t“就凭你吗?”高斯很不屑地看了看她。 \t旁边众人的眼光都直了。 \t“怎么?看不起我,打打看你就知道我的厉害了。”金鹿怒了,金老大发威,可是不得了的。 \t金鹿像一头蛮牛,直向高斯冲来。 \t来势不可挡。有人想冲上去阻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况且就算是他们去阻挡,那也不济于事。 \t可是眼前的一面让众人震惊了。高斯竟然,只用一只手,便阻挡住了金鹿的横冲直撞。他的手,放在她的头上,似乎,没有用到多少力气,他的脸上,很轻松。 \t金鹿被这样挡住了,更怒了。她奋力用手,有力的拳头,带着沙沙的风声,打向高斯。 \t可是,高斯又躲避了。 \t金鹿打,高斯躲。金鹿的每一拳,都被高斯轻松地躲避了。她那庞大的身躯,很快就有些气喘。 \t“你是不是个男人,怎么总是躲?”金鹿怒冲冲地说。 \t“我从不打女人。”高斯轻描淡写地说出一句,可是他又画蛇添足地说上一句,“虽然你不像是个女人。” \t这下,触犯到她的逆鳞。她攻击更猛了。可是,没有技巧的她只会用蛮力,太容易躲开了。 \t最后,抛下一句狠话,她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离去。 \t众人皆鼓掌向高斯祝贺,高斯没有说什么。他知道,金鹿肯定是还没完的,他的麻烦,不久之后肯定就会再次到来了。 \t果然,如同高斯所料,麻烦来了。 \t高斯受到了一封信,一封金鹿帮的信,那是一个比武大会。金鹿,龙门,档次三大势力,就要在此场武会中一决雌雄。 \t这场比武大会,就要确定帮派的霸主地位。 \t这场比武大会,将会迎来飞翼的新时代。 \t这场比武大会,高斯心有成竹。 \t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八章 比武大会 \t第五十八章比武大会\t\t三天后。 \t\t这可以说是飞翼学院有史以来最隆重的民间比试。不是由学校组织的,而是由学生自发的活动。 \t\t座下,观众众多,宛若海潮,挤满了那个小小的*场。 \t\t学校对于一些活动,只要闹得不是很过火,他们是不会干涉的。像这些比武大会,可以增加学生的娱乐,他们为什么要阻止呢? \t\t所以,这次的大会,就在学校的默许下举行了。 \t\t比赛共有三方。分别为金鹿帮,档次派,龙门。 \t\t而裁判员大大,就在观众中选择。 \t\t比赛如火如荼进行着。 \t\t比赛是回合制战斗。 \t\t先是预赛,共六人参加。 \t\t第一场,龙门手下金堂堂主韩佑咏对抗金鹿帮林汉仅。 \t\t赛场上,双方鞠躬,这是江湖规矩。 \t\t随着裁判的哨声一响,比赛开始了。 \t\t先发制人。凭着这种思想,林汉仅动了。他的身子飞快地移动着,向韩佑咏这边赶来。可是,韩佑咏一直不动。 \t\t终于来到了韩佑咏的身前,林汉仅的腿伴随着强劲的力道少来。看来,是想要一招制敌啊。 \t\t在众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的时候,韩佑咏终于动了。他横起手,挡住了林汉仅这凌厉的一击。接着,左拳伴随着强劲的力道轰击而出,这正是高斯的训练成果,截拳道的寸拳。 \t\t那个林汉仅不过是个粗蛮汉子,他怎么懂得这种功法的精妙呢?或许,让金鹿来,她的力量能够压倒技巧,可是,他就不行了。 \t\t一代宗师李小龙先生所创出来的截拳道,可不一般呢! \t\t众人看见,林汉仅飞出去了,是被韩佑咏打飞出去的。出了那条界限,这是因为,他不想下杀手,不然,林汉仅可不只是这样而已,他肯定会受重伤的。 \t\t就这样,第一场完胜。 \t\t第二场比赛迅即开始。 \t\t这次是档次派的萧荣对抗金鹿。 \t\t不用说,他是必败无疑的了。档次派,大多都是文弱书生,他们的力量是在精神上的,这样,实在是太难为他了。毫无悬念地,他完败了,被金鹿轻描淡写的一拳揍飞了。 \t\t很可怜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t\t第三场,是高斯和档次派的云看对赛。没有开始,他就认输了。他们档次派,因为李世荣的关系,对龙门并没有敌意。所以,他认输了。 \t\t接着,就是进入准决赛了。 \t\t金鹿着实是个怪力的女人,一下子就把韩佑咏给打败了。在力量相差悬殊之下,技巧是没有起到多大作用的。 \t\t就这样,他败了。 \t\t接着,就是轮到两派老大对决了。比赛到达*部分了。 \t\t双方走上赛场。 \t\t高斯对金鹿说道:“对不起,虽然我不打女人,可是这次我可能要破坏规矩了,虽然很大意义上是为了帮派,可还有一些原因,因为在我眼里,你不能算是个女人。哦,是不能算是完整的女人。” \t\t不过,高斯的解释显然是多此一举。因为,他的话让金鹿气得脸红了,像红烧乳猪一样,很骇人。 \t\t“高斯,我杀了你。”金鹿狂吼着,向高斯跑去。 \t\t高斯轻巧地躲开。正准备放开身手一搏。 \t\t不过,他一看,愣住了。 \t\t旁边的观众,也是愣住了。 \t\t你说大家无缘无故怎么会发呆呢? \t\t原来,那个金鹿,真的是个笨女人。她跑得太快,结果由于质量大,惯性大,而她又没有技巧,所以狠狠地摔了出去。出了界限,比赛就输了。 \t\t看着这么戏剧性的结果,高斯很无奈:“看来,我是真的不能对女人动手了。” \t\t众人也是很无语,结果,真的很是戏剧性。 \t\t不过,龙门这边才不管那么多。赢了就是赢了,管他什么的,运气也是实力之一。 \t\t虽然金鹿帮的人恨得牙痒痒的,可是,他们也算是讲信用的人。所以,他们也承认了。 \t\t于是,在李世荣的建议下,三大势力合而为一,飞翼学院的势力就统一了。而那些不服气的人,也在后来渐渐服气了。他们,这一辈子最不后悔的,就是跟了高斯这么一个明主。 \t\t就这样,高斯成为了飞翼学员中名副其实的老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五十九章 姐姐的烦恼 第五十九章姐姐的烦恼\t现在,飞翼学院已经流传着一句话:“飞翼之中,龙门独尊。龙门门主,少年非凡。” \t现在的高斯,是飞翼的老大。 \t他励精图治,本来颇有些动荡的格局,在他的整理下,也算是平息了。现在的飞翼学院,有龙门在,反而更和平了。 \t高斯,把对于女人的心思都花在了龙门身上。 \t当然,他也不会忘记了他的本业,那就是练习自己的医术。 \t******\t今天的沈容,很是烦恼。她虽然没有秦怜梦的问题那么严重,可是,她的对象也来了。今天,就是父母要她去相亲的日子。 \t当然,只是看一看,离结婚还是有段日子的。 \t可是,她真的不喜欢那些人。对于那些人,她和秦怜梦都有着相同的看法,她对于他们很是厌恶。她实在不想做政治或是贸易上的牺牲品。可是,她能吗? \t她多想一辈子陪在弟弟身边,享受那种温馨。可是,这注定是不可能的了。别看她很完美,其实,她比秦怜梦要胆小的多。秦怜梦至少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了自己爱的人了。可是,她不敢,她怕伤害到高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去追求自己的自由。不然,她就不会只是认高斯做弟弟,也不会把高斯让给别人了。 \t她的心,此刻也是很混乱。 \t高斯今天也是没事。没事的日子里,他最想做的是找到姐姐,和姐姐谈谈话,吃上姐姐做的几道小菜。其他的什么事情,他都不想了。 \t“姐姐。”今天高斯又来了。昨天,龙门的事情终于忙完了,他也终于可以放松一天了。所以,放学后,他就来到了姐姐的住所。 \t飞翼是个相对宽松的学校,所以,有时,他也在姐姐这里过夜。 \t“哦,你来了。”沈容打开门,把高斯迎了进来。 \t“姐姐,今天又有什么好吃的啊?”高斯有些期待。 \t“有,多着呢!撑饱你的小肚皮。”沈容笑道,让高斯想到了一句词,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t姐姐,真的是很美啊。 \t“小傻瓜,你在看什么?”沈容见高斯有些愣了,问道。 \t“我在看美女。”说着,还故意吞了吞口水。 \t“讨厌,又占姐姐便宜。”沈容给了高斯一个板粟。 \t“我说的是真的嘛!”高斯揉揉头,很无辜地说道。不知道为什么,和姐姐在一起,他的心情总是很好。 \t“不和你说了。”沈容没好气地说,进入厨房去了。 \t很快,她端上了美食。 \t高斯狼吞虎咽地吃着。而沈容,却只是看着他发呆。 \t高斯扒了几口饭,见到姐姐的模样,虽然在看着自己,可是眉宇间却是有几分忧愁。他是很关心姐姐的。现在,在他身边,他在意的女人也只有姐姐了:“姐姐,你有什么烦恼吗?”沈容摇摇头,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可是,高斯注意到,她并没有吃多少。他知道,她肯定有心事。 \t他知道,姐姐不说肯定有她的理由。可是,他还是把这件事情记在心头。他要自己调查。 \t就这样,本来两人有话的,可是,姐姐眉宇间的忧愁,总是让高斯不能释怀。不行,不能让姐姐不开心,至少要逗她笑。 \t他张开口:“姐姐,你是不是那个来了?” \t“哪个?”沈容很疑惑,他无缘无故说的是哪啊? \t“就是,每个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不舒服的几天。”高斯坏坏地笑了。 \t“好小子,总是调侃姐姐。”沈容在高斯腰间上掐了一把。高斯并没有反抗,他看到姐姐脸上的微笑,心想,值了。 \t晚上,他就在姐姐这里留宿了。 \t他要探询出姐姐的烦恼。 \t隔着一面墙的两个房间里,两人都若有所思。他们,就这样久久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t“阿斯,你睡了没?”高斯突然听到对面的墙传来轻敲声。 \t“没有。”高斯回到。 \t“和我说说话好吗?就这样。”沈容说道。 \t“嗯。”高斯回答道。 \t两人就这样找话题,他们也不知道谈到了几点才睡着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章 姐姐有男朋友了? \t第六十章姐姐有男朋友了? \t月亮在天空已将走尽它的旅程,正要隐没到大海中去。空气变得愈加清凉了。东方的天色已渐渐发白。农庄的公鸡叫了,它们嘶哑的啼声穿过鸡舍的板壁,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天空无际的苍穹在不知不觉中发白了,群星一一消失。 \t鸟儿唧唧地叫响了。起初是怯生生的从树叶丛中传来;逐渐胆大起来,叽叽喳喳闹成一片,枝枝叶叶间都响彻颤动的、喜悦的欢唱。 \t大自然所有一切的生物贪婪的呼吸着太阳升起的第一缕阳光。 \t渐渐地,渐渐地。 \t天,亮了…… \t高斯醒来了,看看手表,已经是八点了。高斯起床,出了房门。他看到了放在桌上的一张纸条:“弟弟,我有事情出去了,桌上有早餐。姐姐留。” \t高斯知道,沈容出去肯定是和她昨天的烦恼有关,他匆匆地吃了早饭。 \t出了门,他寻思着沈容会去哪里?可是,他实在想不到线索。似乎,他对姐姐了解得太少了。他漫无目的地走着,实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他,发现姐姐对他,原来是如此重要。 \t也许这是心痛的感觉吧! \t当深情一刹那成为永恒,天空终于释放所有的感动,风,无影无踪,只吹动无边无际离别的心痛;当时间骤然间停止脚步,眼泪无力悲伤只好用天空当哭,雨,奋身不顾,只跌落在来来往往难过的每一处;当相思化作倾盆雨,伤心的一幕幕再次掠过心头,我听到了雷的轰鸣,看到了夜的哭泣。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梁祝化蝶,孟姜女哭长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t高斯此时对姐姐,真的是很想念。可是,君思卿,卿却不知在何方。 \t高斯现在真的很失落。自从和秦怜梦发生了关系之后,自从和林思敏分手之后,唯一伴着他走过来的女性朋友,就只有姐姐一个。他真的很担心姐姐。可是,姐姐的烦恼却没有告诉他。他觉得原来自己对姐姐做的事情还真的不够。 \t其实,他不知道,在沈容的心里,他是很棒的。 \t他不知道,失落的神色,在他眼中出现。他一个人,在大街上,寂寞而空虚地走着。 \t雨蒙蒙下,可是他一点也没有察觉。 \t哥淋的不是雨,是寂寞。高斯豪情万丈地喊道。 \t是啊,寂寞。此时此刻,他真的是很寂寞。如今,他的情感寄托只有姐姐一人,可是,伊人不知在何方。他很想哭,可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又忍住了。 \t也许相识是一种缘分,也许相见是一种缘分。 \t佛曰:“上辈子的五百次回眸才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不得不说,他们是有缘的。 \t沈容今天,正是去应付相亲对象。是的,这就是她的烦恼。本来,她想告诉高斯的,又不知道怎么的,话到了嘴边就说不出口了。 \t昨夜与高斯谈了许久,她是前所未有的开心。因为,两人没有过这种时候。他们,都是寂寞中人。有时候,姑娘也会寂寞,呵呵。 \t她不知道为什么,潜意识里不想让高斯知道。虽然,他只是她的弟弟。 \t于是,趁着高斯还睡着的时间,她离开了,来见这个相亲对象。 \t不得不说,眼前的相亲对象长得很帅。一头黄金发,阳光在他白皙的脸上打出温柔的光圈,微微上扬的嘴角,墨蓝色的瞳孔里透露出温暖,轮廓分明的脸庞,给人一种不错的印象。纵使是见过无数男子的沈容,也不由有一种惊叹。 \t可是,沈容觉得这种美美得实在是不真实,相比之下,她更喜欢高斯那种。 \t男人是英国的史密斯家族的罗杰,他的家族,也注定了他没有自由的婚姻,不过,他似乎也没有反对这场联姻。他知道,反抗是没有作用的。这就是宿命。 \t与其去追求虚渺的爱情,还不如物质需求来得实在。就是这样,所以他凭着一种冷静的态度来了,来看看这个将陪他过一辈子的女人。 \t这个女人长得很美。这是他的第一感觉。只是,生活在大家族里,什么样的美女他没有见过。他对这个倒不是很重视。长得不令人讨厌,勉勉强强过一辈子,那就行了。 \t他的要求也不高。反正,他对这个无所谓。 \t相亲的两人,互相打了句招呼后,就这样默默无语。 \t气氛,虽说不枯燥,可是也着实压抑。 \t******\t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相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有缘无份,情深缘浅,我们爱在不对的时间,回首往事的时候,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为缘份。 \t或许,高斯和沈容真的是有缘分的。 \t他一人闷闷不乐地走进一家西餐厅,那里正是他第一次和姐姐出来吃的地方。他随便找了位置坐下,无精打采的。 \t可是,当他把头抬起,看向对面时,他的失落顿时转为欣喜。但是,再看了一下,突然脸色又变得有些苍白。 \t没错,他看到沈容了,这一刻,万千的思念化作一道柔情,轻轻地抚在沈容的身上。 \t但是,他也看到不该看到的人了。他看到,姐姐沈容的对面还坐着一个俊美的外国男人。他不知道他是谁,可是,他看到这种情况,也知道两人之间肯定是有什么瓜葛。 \t难道,他是姐姐的男朋友?姐姐有男朋友了? \t顿时,高斯的脑海里一阵混乱。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一章 我是她的男朋友 \t第六十一章我是她的男朋友\t姐姐有男朋友了。高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伤心。他感觉,自己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的心智似乎要再次崩溃了。 \t他实在是不能容忍,姐姐是别人的。 \t他不再犹豫,上前去。 \t沈容正寻思着要和罗杰说些什么,可是,她一直想不到话题。当她把头抬起的时候,她看到了一道熟悉的眼神,一个熟悉的身影。 \t他,怎么会在这里?沈容的心里很疑惑。没错,她看到弟弟正一步步向她走过来。 \t她的心,她一直平静的心,此时竟然有些慌乱起来了。怎么办?弟弟就要来了,他肯定是看到了,怀疑我们是那种关系。我该怎么办? \t沈容真的心很乱很乱。 \t可是,时间是不多的。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高斯已经走到她身边了。 \t“阿斯,你怎么在这里?”沈容站起身,勉强向高斯笑道。 \t“你是?”罗杰也见到了高斯。 \t“他是我的……”沈容忙要做介绍。 \t“我是她的男朋友。”高斯抢过话,说道。 \t我是她的男朋友……这句话,一直在沈容脑海里回荡着。天啊,我没有脑残吧?阿斯说他是我的男朋友。 \t不知道为什么,沈容并没有生气,反而有些欣喜。 \t而高斯,也继续演戏:“容容,他是谁?”高斯看到皱眉的罗杰,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股快感。谁叫他敢抢他的姐姐? \t“他是……”沈容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t“我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罗杰笑着说道,仿佛这件事情不关他事一般。 \t未婚夫。高斯的脑海里再次混乱了,没想到是未婚夫。 \t不过,他不会放弃的。他看姐姐的眼里,似乎不爱那个人。既然如此,我就摧毁这场婚姻吧!姐姐在他的心中地位实在是太高了,他不舍得让姐姐落到别的男人手里。 \t或许,这是自私吧?可是,爱情难道不是自私的吗? \t“我会娶容容的,你,不行。”高斯向罗杰摆摆手。 \t“问题是,你能行吗?”罗杰向高斯戏谑道。 \t“行的。”高斯坚定地点点头,眼里是说不出的自信。 \t“如果你能让我们两方的家族同意,那我是没有意见了。”罗杰摊手,说道。 \t家族,原来是家族联姻啊。不行,我不能让姐姐落入这个罗网里。 \t他决定了,不管如何,都要把姐姐给要回来。 \t“那行,我相信你。期限只有三年,如果三年后你不能打动我们两个家族的话,那就没办法了。”罗杰说道。 \t“嗯。”高斯点点头。 \t“那好,我有事情先走了。”罗杰起身,“对了,这是我的名片,有事情可以找我。” \t把名片交给高斯,他离开了。 \t“弟弟,对不起。”沈容小声地说道。 \t“姐姐是我的,谁也要不走。”高斯的语气很坚定,“姐姐,你的家族是怎么回事?你和我明说吧!” \t“等回家我再告诉你。”沈容说道,“借用这次机会,我们来约会吧!” \t高斯颔首,两人度过了有史以来最为浪漫的午餐。 \t浪漫是什么? \t是送花?雨中漫步?楼前伫立不去?如果两人彼此倾心相爱,什么事都不做,静静相对都会感觉是浪漫的。否则,即使两人坐到月亮上拍拖,也是感觉不到浪漫的。 \t只是吃一顿饭,只是两人的心境不同了,感觉也就不同了。 浪漫如此罢,爱,也如此罢。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二章 我会为你而努力的 \t第六十二章我会为你而努力的\t一个华灯初夏的夜晚,一座公寓中,有一个号称闭月羞花般的美貌女子,有一个号称玉树临风的美少年,两人相视而坐,显然是有什么话要说。 \t夜,已深。声,已无。人,已睡。 \t唯独剩下这两人,成为了漆黑的夜中一道靓丽的房内风景。 \t两人,就是沈容和高斯。 \t今天,他们把话说明白了。 \t爱,总是发生在潜移默化之中。今天,他们算是把话挑明了,把两人之间暧昧的那一层薄膜狠狠地捅破了。 \t所以,他们也不得不重视两人间的这段感情。 \t爱情是追到手的吗? \t不是。真正的感情根本不需要追的。两个人的默契,在慢慢将两颗心的距离缩短,在无意识中渐渐靠近彼此。从好朋友到情人,真正的感情是用不了多久的。从你喜欢上他的那一刻起,也许他也在那一刻喜欢上了你。同节奏的爱情往往能奏出最和谐最动听的乐章。 \t两人就是这样的。 \t沈容已经把自己的家族的事情告诉高斯了,同时,她也把秦怜梦的事情告诉高斯了。一切,就由眼前的少年自己定夺。她知道,高斯也许会怪她,可是,她还是得说出来。 \t长痛不如短痛。就是这样,她想知道高斯的决心,解脱容易或是困难。 \t高斯沉吟了片刻,终于开口了:“姐姐,我是不会放弃你的。” \t高斯的语气是那么坚定,那种男子气概很是让人着迷\t“可是,我也不会放弃怜梦的。你们两人,我都要。”高斯的语气很正经。 \t“你真是贪心啊。”沈容嗔道。 \t“我爱你们,这是真的。我发誓,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话语,可是,我真的想要为了你们而去奋斗,去努力,我会让自己,不断强大,不断地适应你们家族的要求。我不会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会拼搏的。”高斯的语气中,含有一种叫做自信的东西。 \t连沈容也相信他能做到了。可是,还是很是担心,毕竟,家族的力量还是太大了。 \t“你,要不姐姐和罗杰结婚,但是,之后姐姐还是你的。”沈容不知道为什么,一急之下话就冲出了口。 \t不会吧,我怎么这么不知羞耻?沈容捂住嘴,看了看高斯。 \t“不行,我高斯绝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落入别人手中。不是还有三年吗?这三年,我就能行。我会让你的家族,自愿把你嫁给我的。”高斯很是认真。 \t如果有人钟爱着一朵独一无二的、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那么,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心满意足。他会告诉自己:“我心爱的花在那里,在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可是,如果羊把花吃掉了。那么,对他来说,所有的星光变会在刹那间暗淡无光! \t高斯知道,沈容对他来说,也是一朵重要的花朵,是独一无二的。 \t男人,就要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而去奋斗。古今而来,多少男人打下江山是为了女人。千金只为佳人一笑,一生只为佳人而拼搏。 \t自己就做这样的人吧!姐姐是值得自己这么做的。 \t干净光滑得几近完美的皮肤,挺拔有型的鼻子,唇角有天生的微微上翘,似乎每时每刻都装满了让人欲罢不能的浓情蜜意……特别是这双迷人的眼睛,像日光下闪着粼粼波光的无垠大海,有一种格外慑人的魔力,那么、那么迷人,连时间都要被这眼神凝滞了…… \t这就是高斯的魅力。沈容看得有些痴了。自己的弟弟,原来是这么的迷人。 \t她用手挑起高斯的下巴:“来,弟弟,给姐姐叫一个。” \t“别。”高斯对姐姐这副流氓样很无语,“现在我不想做你弟弟了,我要做你男朋友。” \t“做男朋友可以,不过,弟弟也要照做,一人兼两职。”沈容笑嘻嘻地说道。 \t“可以,不过要有报酬的。”高斯调皮地说道。 \t“什么?”沈容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看着高斯。 \t“就是这个。”高斯说着,突然加快速度,治安沈容嘴唇上轻轻沾了一下,又跑开了。 \t“好小子,占姐姐的便宜。”沈容向高斯扑过去。 \t高斯迅速跑开,两人在房间里追逐起来。 \t不知道何时,高斯被*无路,只好认命了。 \t“小子,敢吃姐姐豆腐,姐姐也要吃回来。”沈容笑嘻嘻地骑在高斯身上,把嘴唇覆盖在高斯的嘴唇身上。 \t两人的吻还很生疏。可是,这种事情,也许人有些本能吧! \t不知何时,他们的舌头绞在了一起,吻得火热。 \t这一吻,海枯石烂,地久天长。这一吻,不知道要是多久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三章 那来了 \t第六十三章那个来了\t太阳已经蹦的老高,可是床上的人还没有醒来,也许是昨晚太兴奋了。昨晚,高斯夺了姐姐的初吻。很高兴,真的。 \t虽然最后没有干成某种事情,可是,能得到吻,高斯已经很是满足了。他,不是个急于求成的人。他知道,爱一个人就要学会去尊重她。 \t昨晚,那个吻,他们吻得好久。姐姐的嘴,真的是甜死了。他好喜欢。昨晚,由于少年想得太多,所以失眠了。 \t今天,就是拖着两个黑眼袋。 \t还好,今天是周末。 \t也许,姐姐已经起来了吧。高斯怀着这种心情,出了房间门。 \t咦?怎么没有姐姐的身影?他很是奇怪。他把目光转向了姐姐的房间,似乎上次就在那里看到了某些东西。当时的他,对于某些东西,还是一无所知,如今,他知道了,心境也是不同了。他,已经不是那个纯洁的小正太了,他有些想歪了。所谓世事,其实最重要的不过是心态的问题。如今,他心态不同了,想事方法,角度自然是不同了。 \t上次,怎么不好好把握住机会?高斯暗自后悔。 \t好奇心,驱使着他又一次走到姐姐的房间门口。 \t他轻轻地打开门,把头谈了进去。 \t“咦?”他看到姐姐还躺在床上,平常这个时候,姐姐应该已经起床了才是。他走了进去,“姐姐,起床了。”他边走边叫唤道。 \t“是高斯啊!你怎么进来了,快出去,今天姐姐有些不舒服。”沈容嗔道。那醉态的美,给她的脸上添上了几朵红晕,美貌焕发,让高斯看得有些痴了。 \t不过,他也明白,现在不是干这种事情的时候。他抓住姐姐的手,又在额头上摸了一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啊? \t“姐姐,你怎么这么虚弱?照理说应该没有什么病才对?”高斯很奇怪。 \t听到他的话,沈容的脸更加红了。 \t“快出去啦。我本来就没有什么病?”沈容嗔道。 \t“不行,姐姐的健康就是我的健康,我一定要查出来。”高斯不死心,又一次把住了沈容的脉搏。 \t“不用担心啦。现在这种情况是正常的。”沈容小声地说。 \t是正常的。高斯在脑海里想了一下。 \t对了,肯定是这个了。 \t高斯知道了,话冲口而出:“姐姐,是大姨妈来了,是吧?”高斯这小子,也不懂得避嫌,在女孩子家面前说出这种话。 \t“你这小子,怎么这么说话呢?不会婉约些吗?”沈容没好气地说道。 \t“好了,姐姐不要生气了,小弟我给你讲个故事吧?”高斯安慰沈容。 \t“好啊,你说。”沈容听到高斯要给她讲故事,顿时来了兴致。 “好啊,你听着了。女生月经来了,总爱说是大姨妈来了。这种说法到底是怎样起源的?原来,这里面有一个爱情故事……古时候哦,据说事汉代,有个美丽的小女孩叫佳儿,长到年方二八,正是出嫁的好时候,不过女孩命不是很好,早早父母双亡,一直跟着姨娘家的人生活。上门说媒的人多了,女孩子也总会留些心眼,这姑娘就看上了一个姓李的书生。李书生也很爱慕佳儿姑娘,那时候人都很传统得,两个人定了亲后,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完婚,不像现在的这帮小屁孩小小的年龄就同居了。但是毕竟年轻人都是春心萌动,李书生总会找些借口偷偷去看佳儿姑娘,但是两个人独处的机会不多,无非拉拉手什么的,当然了,李书生也是热血青年,当然也想吻吻心仪的女孩,可是,古时候嘛,女人都在家忙家务,这大姨妈呢就常在家里忙活,小情人自然偷偷摸摸怕人看见,说三道四,所以常常想再温存一下的时候就会听见大姨妈的脚步声,姑娘家自然警惕的多,听见脚步就会说,大姨妈来了,你快躲起来。日子久了,李生寂寞难耐,找了个媒婆,女孩总算过门了,恰恰不巧,那天正好是女孩那个月的日子。入了洞房,哎,这男人从古到今本质就没变过,呵呵。书生就急匆匆想要一尽云雨之欢。可惜日子不巧,过去的女人多含蓄呀,不好直说,这姑娘也聪明,就说今晚大姨妈要来,书生那也是聪明人知道一定有难言之隐,但是不好问什么,就这样自己解决了。从此以后就有了这个习惯说法,李佳氏(例假时)不方便的时候,就会说大姨妈来了。”高斯把故事一口气说完。 “你好坏啊!”沈容捶了捶高斯的胸膛,又用嗔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想不到,你真是个小色狼。” “姐姐这是说哪里话?小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这些都是从书上看来的。” 高斯大喊冤枉。 “哪些书有写这些?”沈容问道。 “当然是某些野史了。”高斯嘻嘻笑道。 “你真坏。”沈容没好气地说道。却又不忍心怪他。 “好姐姐,你睡下。今天,就由小弟我来照顾你吧!”高斯说道。 沈容并没有说话,只是,那微微一笑说明她已经默许了。 看着高斯忙忙碌碌的身影,她感到很是幸福。原来,那个来了,也可以有这么幸福的时候。早知道,就让他早些知道了。 原来,美女也会想这些啊。看来,真是怀疑,高斯同学是不是被她教坏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四章 打架 \t第六十四章打架\t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所以,在这个世界里,总有许许多多的冲突。 \t校园中的这种现象,更是司空见惯了。 \t今天,高斯的同班同学邹志奋和齐玉达两人似乎就有什么冲突。 \t“邹志奋,你这混蛋。”齐玉达满脸怒色,向邹志奋吼道。 \t“你小子吃错药了,没事吼我干嘛!”邹志奋勾了勾耳朵,向齐玉达问道。 \t“你做什么好事?你自己心里明白。”齐玉达说道。 \t“那我倒是不知道了。”邹志奋说道,一副无辜的样子。 \t“小子我告诉你,莫要装b,装b遭雷劈。莫装纯,装纯遭人轮。你还是给我交待清楚吧!”齐玉达冲邹志奋喊道。 \t其实,这邹志奋人不如其名,是个典型的纨绔公子,从来不会勤奋,也不知道他老母为什么给了他这个名字,也许,是想他能够勤奋吧。 \t邹志奋一副大惊小怪的眼神看着他:“我也没做过什么得罪你的事情啊?” \t“还说没有,你……”齐玉达气得快要疯了。 \t“你什么?有话就给我说清楚,不要磨磨蹭蹭的。”邹志奋不耐烦了。 \t“你还敢说。老子的女朋友,是不是让你抢了。”齐玉达嘶吼道,本来,这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可是,齐玉达被他气结,说了出来。他,要让人知道眼前的人多么欠扁。 \t不过,他显然是太看轻了邹志奋的脸皮了。 \t“哦,原来你说的是这件事情啊!”邹志奋恍然大悟,接着,他又说道,“不得不说,那小娘皮功夫挺好的,侍候的老子很舒服,真是一人间尤物啊!”邹志奋的感慨,让齐玉达很是生气:“你还敢说。所谓朋友妻,不可欺。你这样做,不觉得惭愧吗?”“错了。”邹志奋摇了摇头,“应该是朋友妻,不客气才对。你没有本事守住你的女人,那就让我来。再说了,是那个小娘皮自己勾引我的。这时候不上,那是傻瓜。” \t齐玉达见他实在是不要脸,他快疯了。他对这个女孩子是认真的,可是,他却抢了她。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啊!既然如此,他也豁出去了。 \t先礼后兵,既然自己来找他谈妥,可是他敬酒不吃吃罚酒。那自己也无所谓了。 \t他突然向邹志奋扑去。邹志奋显然没有想到,他竟然是那么的疯狂。他很快挨上了邹志奋的一拳。 \t一条血丝出现在邹志奋的嘴角。 \t“妈的,敢揍老子。”邹志奋也还击了。他一拳砸回去。 \t双方你来我往,很快撕扯成一团。 \t周围的人群也越来越多。 \t可是他们浑然不顾,他们,只想解决掉对方。 \t这些纨绔子弟,总是如此。 \t其实,财罢,色罢,只不过是俗物。红尘世俗,为何不看开些呢?人生难得走一回,为何不偷得浮生半日闲呢? \t他们,也不知道爱的真谛,两人的打架实属胡闹,并不是什么真正的爱情。爱情,并不是争夺,爱情是心甘情愿,爱情也不是炫耀,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默契。两人间的交流,那才是爱,那种爱也不只是包括肉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所以,他们在这里拉拉扯扯,难道就能解决一切吗? \t他们打成一团,其实也不过是给观众增加一场戏剧罢了。 \t邹志奋错了,是因为他不懂得爱,是因为他忍受不住诱惑,是因为他背叛了朋友,也因为他的炫耀。女人不是物品,不是拿来充当功绩的。 \t齐玉达错了,所谓爱,是两人的。一方不爱另一方,那就不算爱了。可是,他还是执著着,追究那份属于过去的过错。其实,放弃也是一种美德。 \t两个人都有共同的错误。那就是,为了不该争执的而去争执。女人不贞,他们之间,也没有爱,又何必去苦苦追求呢? \t人生,总是看到一些表面的东西,往往忽略了一些本质的应该思考的东西。 \t两人成为一团,还在厮打中。而旁观之人,竟是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情,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去劝架。世态炎凉,人心如此罢。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五章 阻止 \t第六十五章阻止\t世态炎凉,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无情的。至少有一些人是例外的。 \t高斯今天又和姐姐美美地吃过了早餐,对他来说,这是最幸福的。有爱人相伴,什么都美好。 \t今天,他和姐姐又要去学校了。对他来说,这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嗯,不错,真的很不错。因为有美女相伴,所以周围的一切,都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t他们在路上慢慢地走着。 \t很温馨很浪漫。 \t…… \t到了学校附近,两人分开了。虽然说这个年代,师生恋没有什么,可是还是难免会有些影响的。还有,两个人也暂时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 \t所以,他们两人先后走进了学校。 \t她,往她的办公室去了。他,往他的教室去了。 \t这是为了避嫌,但是,也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她,还要去拿教材。 \t所以,暂时离开了。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t******\t高斯一路哼着歌儿,来到教室。他已经从林思敏离开的阴影中摆脱了出来,他发现,原来也不过是那么回事。好聚好散,既然两人无缘,她既然不能忍受,那还是分手的好。 \t虽然,林思敏在他心中还有不轻的地位,可是,这种感情已经被他埋藏在心灵深处了。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现在不懂得珍惜,当失去的时候,你会后悔莫及。所以,他知道,既然自己和林思敏是不可能的,他就开始逐渐从中摆脱开来。对眼前的人好,才是最重要的。另外,他还有目标,他还必须配得上她们。男人,不应该堕落。要堕落,也应该有资本。他知道,现在的自己是绝对不够格的。 \t他看向朝阳,眼里充满了自信,明天,我会让你更好的。 \t他怀着这种自信,走进了教室。 \t眼前的一幕,却是让他惊呆了。 \t两个衣着狼狈的人,就那么捧在了一起,还有那个,实在是太不像人,太影响美观了。简直是猛兽嘛! \t原来打架也可以这么打。 \t虽然高斯已经做了一老大,可是,人性本善,他还没有失去这种本性。 \t生活中的善越多,生活本身的情趣也越多。二者水*融,相辅相成。 \t善良,生命对生命的同情,多么普通的品质,今天仿佛成了稀有之物。善良是区分好人与坏人的最初界限,也是最后界限。善良,能丰富人的精神能力的生长、开花和结果,是上天赐给万物之灵的最高享受,为什么人们弃之如敝屣呢?上天的赐予本来是公平的,每个人天性中都蕴涵着精神需求。那些永远折腾在功利世界上的人,那些从来不谙思考、阅读、独处、艺术欣赏、精神创造等心灵快乐的人,他们是怎样辜负了上天的赐予啊,不管他们多么有钱,他们是度过了怎样贫穷的一生啊。 \t至少,眼前的很多人就是如此,可是高斯不。在他看来,善良是上帝的恩赐,一些该有的恻隐之心他还是有的。眼前的两人斗得半死不活,可是,观众们却是冷眼旁观。人,何时如此自私。 \t其实,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做到一些该有的东西。高斯之所以与别人不同,是因为他有了一些称为品质的东西。 \t为人处世\t应当多一点善心,少一点恶心。 \t应当多一些善意,少一些恶意。 \t应当多一点善言,少一些恶言。 \t应当多一些善行,少一些劣迹,\t多做一些善事,少做一些恶事,\t多积一些德,少作一些孽。 \t在对人的态度上:\t要多一些友谊,少一些敌意。 \t对于别人的过错,要多一些宽恕,少一些责怪。 \t当别人困难的时候,多一些帮助,少一些冷漠。 \t当别人感到为难的时候,多给一些颜面,少给一些难看。 \t所谓善良,其实是从一点一滴做起的。高斯和别人不同,他看到了他们的举动,他并没有人云亦云,他是个善良的人,他不会丧失了自己的本心。人活在世,没有心,哪能行啊? \t高斯不顾众人的眼光,他走过去,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把手一抓。那两个打架的人,就被他抓在手里了。 \t“你们觉得这个很光荣吗?”高斯问道,不怒而威。 \t两人自觉理亏,也没有反驳。他们知道,高斯的地位,高斯可是这个学校的霸主,这个学校的风云人物啊。 \t他们停止了争吵,停止了打架。他们转眼,看到了观众们戏谑的眼神,他们才知道,原来自己刚才一直在充当小丑啊。 \t这一刻,他们自惭形秽。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七章 考得好的要请客(第一更求收藏) 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上,人人都会有朋友。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的人,彼此要好的人。友情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人人都离不开友情。你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你绝不能没有友情;一旦没有了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就死水一滩;友情无处不在,她伴随你左右,萦绕在你身边,和你共渡一生。 大千世界,红尘滚滚,于芸芸众生、茫茫人海中,朋友能够彼此遇到,能够走到一起,彼此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相互走近,实在是缘份。在人来人往,聚散分离的人生旅途中,在各自不同的生命轨迹上,在不同经历的心海中,能够彼此相遇、相聚、相逢,可以说是一种幸运,缘份不是时刻都会有的,应该珍惜得来不易的缘。 有朋友相伴,我们的人生总是会更精彩的。 所以,高斯也自然不会少朋友了。他的人际关系还是挺好的。班里的男生,也不讨厌他。虽然他很得女人的青睐,可是,那是人家的本事,你管得着。就是凭着这种阿q精神,他们和高斯相处得很好。当然,这是高斯的个人魅力。 这次,要考试了。考试前,高斯和班里的男生有了一个约定,那就是考得好的要请客。这个,明显是想要剥削高斯了。因为,高斯的成绩可是班里最棒的,和那个胡谢娜总是相互pk。甚至,有些时候,胡列娜还总是被他刚下来了。 不过高斯也不在意。只要大家开开心心的,他也乐意。 考试如期举行。 经历了一番苦战,每个人的身心都疲劳了。可是,高斯这怪物却是个例外。他是第一个交卷的。实在是太恐怖的。 每个人都在议论成果,但是高斯却是一点也不在意。对这些东西,他还看不上眼。 …… 几天后,成绩单发下来了。 果然,又是高斯拿了头魁。老师赞不绝口的声音,同学响亮的掌声,又一次响起。每个人都是真心的祝福。若说在这个班级里,最受欢迎的非高斯莫属了。所以,他们对他一直视真诚的。 放学后,高斯果真破费要请全班同学去吃饭。要吃,就吃最好的,咱不能饿着了同学。他到了这附近最好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同时,他还让姐姐一起去了。 他不知道自己家的家产是多少,可是,足够他的消费就是了。(只是,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家里的实力,不然,他肯定被吓到了。) 就这样,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来到了金碧辉煌酒店。 要了一间包厢,每个人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很快乐。沈容在高斯附近,也和高斯说着话。 这种情况,并不会引起谁的怀疑。因为高斯太受欢迎了,就是学校里的四大美女老师中的另外两个也经常和高斯说上两句。 他们,一点也不会怀疑到某个方面。对他们而言,高斯是个大众情人。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大众情人在林思敏之后,又有了女朋友。 他们尽情地k歌,玩得是不亦乐乎。 考得好的要请客。高斯今天就是东家,所以,高斯也自然躲不过去,因为,他还有个情歌王子的称号呢。 自然,众人是拉他上去唱了。 高斯也没有办法推辞,点了一首歌,唱了起来,只是他的眼神,一直在看着沈容,动人的声音响起:“想哥想到太阳升,想哥想到月亮落,日日夜夜我想你,想起你我唱情歌。 如果你是蓝天,我愿做白云一朵,点缀着你的世界,让你拥抱着我。 如果你是牧人,我愿做一曲牧歌,唱响在你身边,带给你无尽的欢乐。 如果你是小路,我就是路过的车,每一条车辙都是我对你的诉说。 如果你是大海,我就是浪花一朵无论潮起潮落都是我唱的情歌。 都是我唱的情歌。 想哥想到太阳升,想哥想到月亮落,日日夜夜我想你,想起你我唱情歌。” 那种深情的模样,让在场的众人都为之痴迷。谁也没有看到,他的眼光不时地望向一个人,这首歌是他为她唱的。每个人,都痴迷在他的歌声里。每个人,都感受到他那份真挚的情感。 要是他能为我唱就好了。每个女生心里想到。 要是我有他的本事就好了。每个男生的心里想到。 一首歌,就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尤其是沈容,虽然她的脸色很平淡,可是她的内心却是起伏变化很大。她怎么会不知道,他是唱给她听的。只是,这里人多,她不好表现出来罢了。 歌曲一了,掌声立刻响起,延绵不绝,宛若那起伏的高山。 接下来,作为东道主的高斯,自是免不了喝上几杯酒了。但是,你们也知道,他不胜酒力,很快就醉了。 最后,众人玩得尽兴了,才回去。 结账的时候,高斯已经醉了。有些人想先帮他结,但是被沈容拒绝了。她说她结就好了。在场众人不愿了,怎么能让美女老师结账呢?可是,沈容接下来的话让他们哑口无言,也让他们震惊了。 “我是他的干姐姐。”沈容如是说。 在场的人,又一次羡慕起高斯来了。连如此美女老师,都成为他的姐姐了。他的艳遇,怎么那么多啊?每个男生心底喊起来。他们真的很羡慕。 但是,又能如何呢?同人不同命啊! 最后,在一群男生的惋惜声中,沈容结账了,并拖着高斯上了她的轿车。 穿过霓虹灯,轿车向着沈容的住所,两人的处所驶去。 (各位,给我动起来。)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八章 姐姐,你真美(二更求收藏) 夜,不再寂寞,只因有伴。两人到达了家。 空气里弥漫的是橘红色的忧伤光芒。高斯蜷缩在沙发上,看着眼前妩媚迷人的姐姐。伊人美,一笑倾人墙,再笑倾人国。 他看得有些痴了。 回味过去的日子,他是感慨良多的。和姐姐一起经历过太多的事情了。本来,以前一直以为,林思敏就是自己的归属,自己一生中唯一的女人。可是,两人之间的爱却是这般的脆弱,两人只因为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便分手了。她也没有任何挽留。虽然自己有责任,可是,她既然不懂得宽容,那么两人便是不适合的。他看清了。 总以为,我们很爱某个人,会一生一世地爱下去,等下去,直到沧桑变色,海枯石烂。可是有的时候,那种爱,只是一种错觉或是暂时的一种感觉罢了,当这种感觉没有了,当我们偶尔做错了事情的时候,你将会发现,原先的爱是多么地可笑。 高斯发现,以前与林思敏,只不过是停留在爱的表层罢了,谁也没有真正到内心去理解谁。说真的,现在他的心中,最重要的女人是沈容。不管是已经离开的林思敏,还是把身子给了他的秦怜梦,都没有办法比得上沈容。沈容对他的爱,对他的关心,他是真正体会到的。沈容,也是一个了解他的人。要说林思敏,既然已放弃了,那么两人缘已尽吧!又何必过于执着,放弃也是一种美。至于秦怜梦,是他与她相处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他还不了解她。但是,他是绝对不会放弃她的,因为,她是真实意义上的自己的第一个女人。或许高斯平时大大咧咧,可是对于这些事情,他是很执着的。他相信,爱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他现在需要的是,有足够的实力,来保护自己的女人。 这个无形中成为了他的一种责任。 借着酒醉,高斯的眼里满是痴迷。此刻,他把自己的情感全部揉合在深情的眼光中。因为有爱,所以才会如此。 他看到的是沈容一副迷人的模样。修眉如柳,一双凤眼秋水横波,深邃灵动,带着柔柔的笑意,如海的神情,俏鼻之下,小嘴若新出菱角,双唇不点而朱,天鹅般优美的粉颈,骄傲的支撑着无限美好的螓首;刀削似的香肩之下,丰盈挺秀的酥胸,优美而又自然的突起,纤腰若折之下,雪白的衣下一个美好的隆起,恰到好处、却又朦朦胧胧的勾勒出翘臀的优美,微风吹动的裙裾,悄悄的衬出修长的美腿那完美笔直的形状。 绝色佳人,风雅动人。 沈容见到高斯用着一种迷醉的眼神看着他,没好气地说道:“你在看什么?都醉醺醺的了,还不赶快去洗刷一下。” 刹那间,芳华绽放,宛若一朵百合。 高斯不离开,有如此美人,他怎么会离开呢?他还是直愣愣地看着沈容。 “你在看什么?”沈容嗔道。 “我在看美人儿。”高斯吞了吞口水。 “看你的样子,多么猥琐啊。天啊,可怜可怜我,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弟弟?”沈容故意喊道,意在讥讽高斯。 高斯听了也不在意,他笑笑:“有此佳人,猥亵一些怕什么?不流口水,那才对不起自己了。”说着,他的咸猪手向沈容这边抓来。 沈容打开他的手:“去。” “好啊,容容,你竟然敢拒绝你老公。”高斯瞪着沈容,也许是酒能力壮胆吧,这个晚上,他的胆子大多了。 “去,你是谁老公了?我……啊!”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斯已经扑了上来。 “快下去。”沈容喊道。 “不,我赖定你了。”高斯不怀好意的笑笑,竟然做起了沈容的招牌动作,他挑起她的下巴,轻轻吻了上去。 “姐姐,你真美。”高斯咬着沈容的耳垂。 “你,讨厌。”沈容羞得低下头,用她的小手有意无意地打着高斯的胸口。 姐姐,你真美。沈容听到高斯这句内心的话语,她心里透着一股甜蜜。哪个女人不爱美,哪个女人不喜欢被男人称赞,尤其是自己的爱人。 她的心此刻也是痴了。 高斯也顺着这种反应,开始了他的动作,以前没有机会的动作。他的手透过她的俏脸,一路摸索下去,按住了她的那两团丰盈。 …… 屋里,春意融融。 ******“姐姐,等等我嘛!”高斯走着,在后头喊道。 也许是因为昨晚高斯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沈容今天没有开车到学校,她要他陪她一起走路。可是,她一直匆匆地走着,也不等等高斯,高斯也知道,她是生自己的气,所以自己只好配合她演演了。 听着高斯在后头喊着,沈容的心里感到一种痛快的报复感。 可是,她并没有得意多久。因为,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她的体力,自然不会是很好的,怎么能比得上高斯这个大男人呢? 很快地,她就气喘吁吁地了。 这时,正好到了一处很长很长的阶梯,她实在是走不动了。 “弟弟,过来。”沈容笑着说道,不过看在高斯眼里很是阴森。 但他还是得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弟弟,你爱我吗?”沈容眯着眼睛问高斯。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是高斯对沈容的爱绝对是真的,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真的?” “嗯。” “那你要拿出什么行动了?”说着,她用眼睛撇了撇阶梯。 高斯到了这里,要是再不明白,那他就是傻瓜了。可是,他还是想戏弄沈容一下:“什么行动?” 对于他此举,沈容气极,但是也无奈。只好摊手妥协:“背我上去。” 高斯当然是乐意了,俯身把沈容背上肩膀。胸前的柔软让他很是享受。 他背着她上了台阶,并且一直到学校附近。他才不会那么快让她下来。毕竟美女在背,是很舒服的事情。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六十九章 校运会 很快到了学校,两人继续例行前例。他们,又一次分开,各半各自的事情去了。 班里还是那么热闹,年轻人,就是充满激情。高斯来了,也加入他们的讨论中。 今天是星期一,所以,又有一节班会课。沈容带着笑脸,在上课铃响之后走了进来。作为一个班主任,她是有些事情要交代的。 “你们知不知道,我们将要迎来一次重要的盛会。”沈容笑着向座下的同学们说道。 “不知道。”他们都是第一年进入这所学校,又怎么会知道呢? “我们在下星期,将迎来一年一度的校运会。”沈容说。 “哦。” “生命在于运动,保持健康的身体,离不开运动。生命在于运动,运动在于锻炼,锻炼贵在坚持,坚持就是胜利。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要有事情可做了。作为高一(7)班的一分子,你们说你们是不是应该为我们班出力?”沈容问道。 “嗯。” “既然如此,你们就应该报名参加校运会了。”沈容说道。 “啊,原来是这阴谋。”众人心里明白了。可是,仍然没有人报名,不管是沈容,还是班里的同学,都把目光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就是高斯。 近来,这些人已经以高斯为首,他们已经把高斯看成是自己的老大了,更何况,这里面还有一些龙门的成员。 沈容知道,就算自己是老师,也不如高斯的话来得管用,所以,她也把目光看向高斯。高斯看到了,那眼里是威胁,也是急切。沈容的话,高斯不得不听啊,她,可是具有三重身份的。作为班主任,作为姐姐,也作为爱人,她任何一个身份都可以压倒自己。哎,谁叫自己是个气管炎呢?高斯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这个忙自己是要帮定了。 他在众人的瞩目下,缓缓地站了起来。“我,高斯,报名参加铅球,跳远以及男子接力。”高斯看到幻灯屏幕上的项目,想了想说道。 比赛项目每个人至多可以报两项加上接力赛。接力赛是4*100的,有四个人参加,所以是个例外。 高斯就这样起了个好头。他看到沈容的眼里是满意,他总算放心了。 由于有了高斯,每个人都很活跃,一下子,名额全满。 看来这次的比赛,大家是激情似火了。肯定能取得好成绩的。高斯的心里想到。 校运会,那就让我们来打破校的记录吧! 高斯,他知道,有同伴的地方,他们肯定能行。他抬首,似乎已经看到了冠军在向自己班里招手。他的预感一点也没有错。后来,他们班真的是很强大。 高斯看着这群充满激情的青春少女少男,和沈容相视一笑。笑里有什么东西,那就让有心人去体会了。 ******“姐姐,吃饭了。”今晚,是高斯做饭,他的厨艺真的很不错的,自从沈容吃了他的饭后,基本上饭菜就是他负责了。 “来,吃这个。”高斯给沈容夹了一块。 “这是什么部位的肉?“沈容问道。 “胸部的呀。来,你快吃了,吃啥补啥?”高斯招呼道。 “去,你看我还要补吗?”沈容自信地挺了挺胸前的丰盈。 突然感到胸膛上覆盖了什么,她赶紧把那只咸猪手抓开:“讨厌。” “嗯,是不用补了。”高斯若有其事,一副正经的模样。 沈容害羞,也没有追究下去了。 “那我补一补。”高斯抓起了一只鸡腿。 “你腿那样已经可以了,再补就显得有点胖了。”沈容报复道。 “哈哈,我有三条腿,有一条怎么也不嫌大,不嫌粗的。”高斯嘿嘿笑道。 这个流氓。沈容心里气愤地想到。 看来高斯同学,已经是学会开玩笑了,再也不像以前那般木讷了。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高斯的变化全是源于恋爱宝典上的一句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哈哈,够爽吧!那么就砸票支持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章 入场式准备 “阿斯,你好像007哦!”前往学校的车上,沈容对高斯说道。 007,那可是帅哥哦。 “哎哟,被你发现了吗?”高斯沾沾自喜。 “因为007总是有美女相伴的。”沈容调皮地眨眨眼。 “好啊,姐姐,你什么时候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高斯说道。 “本来就是嘛!”沈容说。 这个场景,现在已经成为两人间经常出现的了。 打情骂俏,是情侣间正常的现象嘛! 他们,已经默认了。 ******校运会,是学校中极为轰动的一场盛会,所以,每个班级都得认真去对待。作为一个班主任,沈容是把所有的权利都交到高斯身上了。对于自己的弟弟加情人,她是很相信的,她相信,他肯定能弄出什么花样的。而入场式作为校运会的第一关,也是决定生死的一关,入场式的分数,若是得了一等将,可以拉开别人很多分。所以,搞好入场式,义不容辞。 把任务交给高斯,沈容是落得一身轻,毕竟,她和他们这些学生间还是多少有些代沟的,学生和老师是无法如同学生与学生般融洽。所以,她觉得高斯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 因此,她把任务交给了高斯,就逃之夭夭了。 这不是要为难他,这是给他一次磨练的机会。沈容在心里给自己找个借口,让自己良心过得去。 而高斯,则是一脸苦笑,看来,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刚才还对自己多好,一下子就把东西扔给自己,不管自己了。 高斯此时像个弃妇一般,很无辜很可怜。 不过,生活就像*,与其去反抗,还不如尽情地享受。他怕什么。试问,有什么东西难得到他高斯?没有。 所以,高斯很快振作起来,想着方案。一个个雏形在他脑海中飞跃。 ******终于,高斯有了决定。 而这些都需要同学们的配合。 每一个班,有24人需要参加入场式。高斯在里面选了一些看起来比较精神的,毕竟,好的精神气质也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嘛。 接下来,他又把他的方案跟众人决定了。以他的名气,自然是得到了众人的同意了。 所以,一切按他的计划进行着。 高斯的计划就是这样的:一人拿班牌,一人拿吉祥物,六人站在前方列阵,比武术,还有一个负责吹哨子的。其余的人,就摆成一个“7”字型。 协商完毕,方案也就落下了。 自这天起,高斯很是负责,很是认真。每天,他都把那些练武术的人和吹哨子的人留下来练习。那些人,也一心为班级服务,为高斯服务,所以,也没有什么怨言。 程序如下:分列成两排,随着哨子响起,一人先前,成三排。接着众人比拳法。也就是那么简单的几个,起势,振脚,架打,踢,飞腿……比完拳法之后,随着哨子响起,所有人都蹲下,再响起一声哨子,中间的两人站起来,对打。之后抱拳向主席台拱手。 大概就这样。 由于有些人从没有练过武,所以,很是吃力,但是,为了班级,他们都挺了下来。而且,那对打的两人更是不堪,他们由于从没有配合过,所以,难免会受伤的。但是他们精神可嘉,也是不放弃。 就这样,一群人一直在努力中。 练习,才能出成绩。 他们每天中午都是如此努力着。 一直默默地准备着,他们的辛勤,只为了他们的班级。他们相信他们会取得优异的成果的。他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午睡时间,只为了夺冠。 他们,是高一(7)班的骄傲。 感谢他们,有他们在,高一(7)班就用不言败。 高斯看着眼前的众人火热的眼神,不由有所思。 有他们这种热心的人,高一(7)班就会有希望。 不要把工作视为生活之外的烦人事项,而是要把工作融入我们的生活,融入我们的心中,那么,我们自然而然就会心甘情愿地付出,也才会用最热情的心去感受这个生活的必需。这点他们做到了。 他们必然从中得到很多的东西,他们将会有收获,而且这种收获不单是物质上的,而且还是精神上的。 他,高斯,为有这群同学而骄傲。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一章群众的愤怒 每天的生活里,常常看到的问题就是我们所面对的“挫折”。我们大家都希望,最好每一件事都是按着我们的意愿来完成。正当我们的要求越多越高时,事情却不能如我们的意愿来完成,那时侯,因为结果不是我们所要的,所以,我们就会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懊恼,一种说不清的愤怒,因为,这个拂逆了自己的意思,也让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这种挫折是我们最为厌恶的。因为,他让我们的进程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高斯和练武术的同学每天,都是如期进行训练。而且,放学后,也把同学们留下来训练。只为了走好主席台前的30秒钟。同学们也很是尽兴。训练,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星期。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 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的训练竟然是一点效果也没有。也许是生活中,这种叫做挫折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吧!连这次小小的校运会中也有那么一场劫难。 学校的领导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也没有为别人着想,真他妈的欠扁。 高斯在这周星期三下午,和伙伴们一起练习。因为下午有一节自习课,所以,练习的时间也多了。他们兢兢业业地练习着。总算是取得了满意的成果。 星期三下午,只有两节课,第三节本来是自习的,今天却是要彩排了。他们满是自信,只待在那*场上一现雄风。 时间在期待中总是显得那般的漫长。他们,不知道等了多久,那节英语课才算是结束了。 他们兴致冲冲地来到了文化广场。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了。他们都在这里集合。不过,人多又怎么样。他们才不会怯场呢! 看我们扬我高一(7)班英姿,扬我高一(7)班雄风。 他们豪情万丈,气概雄浑。他们,此刻是那威风凛凛的战士。 每个班都有特色,每个班都有自己的安排,来到自己,就是要认识别人的实力。他们仔细地观察着,他们想要了解差距。 可是,一味地看着没有动作的班级也是没有什么用的。总算,在他们的期待下,彩排游行开始了。 一班接着一班。那里有人舞剑,那里有人牵着两个仙翁装打扮的小孩,那里有人扮成一个秀才,那里有一对金童玉女。种种花样,凡所应有,无所不有,着实让人眼花缭乱。 高一(7)班的同学也上阵了。雄浑有力的身姿,有节奏的步伐,让人焕发精神的面貌,那种昂扬向上的精神气质,可以看出,他们是最强大的。而站在前方的六人,也更显得威猛。他们,将那种阳刚的面貌展现了出来。 他们的准备不朴素,可是也不花俏。他们,在高斯的领导下只求做到更好。 就是这样的队伍,引起了众人的喝彩。可是,他们眼不跳,心不乱,继续走好自己的路。 …… 终于游行结束了,每个班的成员都留在了原地,那个什么吴闲饭主任有话要交代。好啊,有话交代,就听呗。 可是,这厮不知道脑残了是不?讲出了一些不经过大脑的话,还说什么是民主决定的。靠,有什么民主的,还不是他和林溪瓶一句话决定?这两个老不死的,真是越活越是糊涂了。说话也不会为学生们考虑,真是典型的无脑老儿。 只见吴闲饭正气凛然,让人看了想扁他:“由于某些原因,学校领导决定,在入场式过程中不得在主席台前停留……” 接下来的话大家没有听了,全场起哄。tmd,一句话就否决了老子几个星期的奋斗。这厮,够狠。全校的同学,都把他给恨上了,真想让他闭上他的鸟嘴。老小子,和全校师生对着干。 可是,学生们没法。那老小子,在学校的地位高了,还有那个什么歪嘴裂目的地中海校长。他们,有什么方法。 暂时不动,把他们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很多班的人都这样决定,任其他在主席台上吐口水,他们离开了。群体不理他,看他怎么办? 那老小子也知道犯了众怒,也算醒目,不说了。宣布一句退场,就赶快离开了。 他的狗样看在同学们的眼里,大家都是一顿臭骂。后来,他的车子还被刺破了轮胎,还有他去找小姐的事情也被老婆知道了。这个人模狗样的伪君子,是犯了众怒。 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自然不会让他那么容易过。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二章 方案确定 也许有些人可以不理他,可是高斯和高一(7)班的同学,要想得一等奖,还是得听他们的。毕竟,学校还是他们做主的。虽然,高斯可以让龙门的兄弟把他们打了个脑残,可是,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报复? 要知道,在这学校他们最大。如果他们有心对付龙门,那么龙门的日子不长矣。毕竟,这些老小子也是有势力的。 所以,他们只好迎合他们了。 别的班都退下了,可是,高一(7)班的同学却都是留了下来。因为,他们需要转变方案。毕竟,他们都是学生,虽然老不死的脑残了,可是还是要听他们的要求。 每个人出一份力。他们,都在费劲心思,绞尽脑力,想要想出一个好主意。 “我们不理他们,走我们的路,让他们说去吧。”同学甲提议道。 “不行,这种方式的班级太多了,我们应该另辟新路。嗯……要不我们什么都不弄,就直接走过去吧。”同学乙说道。 “不行,这种方式太过平淡了。我们不能这样做,这样最后一名一定是我们的。”同学丙顿了顿,“我们应该想出一个好主意。哦,对了,我们可以跳街舞,不是有一种叫太空步的吗?我们用太空步走过去。” “去,还街舞呢。你们难道不知道,这群老不死的最讨厌什么,他们最讨厌的就是街舞,他们说,街舞不正经。上次街舞社红火时还被他们给解散了,现在又重组,那是不容易啊。所以,街舞绝对不行。”同学甲再次道。 “嗯,说的有道理。那个,我们弄一些滑板车就这样溜过去吧。”同学丁说道。 “不行,这样太不像样了。”有人反驳。 那到底该怎么办啊?众人一筹莫展,又把眼神转向了高斯。高斯,已经是他们的头头了,他们,已经把高斯看成了依赖。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实在是创下了太多了奇迹,让人不得不信服他。 他是个天才。 高斯看到众人把眼神转向他,他也没有在意,继续思考着。 现场一片寂静,每个人都知道,思考的时候最忌别人打扰了。他们,静静地注视着高斯。 “有了。”高斯一拍手掌,叫了出来。 “什么?”有人立刻问道,他们,都对自己的班级很关心。 高斯的嘴角抹过一丝自信的微笑,在众人耳边说了出来。众人看向他,眼里满是佩服,这种简单而又有效果的方法,他们怎么想不出来啊?真是,人和人,总是由差距的。不过,他们并没有介意,在他们看来,高斯已经是神一般的存在,他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 他们同意了高斯的方案,也自觉留了下来。他们,还需要些许的练习,毕竟,配合实在是太重要了。伙伴间的默契,总是由实践出来的。 他们支持高斯,是为了班级的荣誉,是为了班级的名声。他们,虽然不伟大,可是,他们也不是那种不会吃苦的自私之人。 他们懂得付出。 红花美丽,因为有绿叶的陪衬,在花儿美丽的背后,绿叶付出了;屋子里十分明亮,因为蜡烛在燃烧自己,在这明亮的背后,蜡烛付出了;丝制的衣服柔软又舒服,这丝是蚕的劳动成果,那么在这舒服背后,蚕付出了生命。他们知道,高斯的方案纵然巧妙,也是需要有人付出,才能发挥出它的妙处。他们,义不容辞。 这次,对他们来说,也是意义重大的。 付出,在人们心中,就像那美丽的烟花过后留下的回忆,其实它才是真正的美丽,因为在付出之后,人生才变得更有意义! 他们,也是懂得这个道理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三章 入场式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很快,距离高一(7)班确立方案的日子已经过了两天了,今天,就是校运会正式开场的日子。 高一(7)班的同学在班里集中,身为班主任的沈容有些话要说。 只见沈容身穿职业装,眉如远山横黛,目似秋水盈彻,唇若点丹齿若含贝,体态轻盈如细柳迎风,温柔高雅又美丽,将一种古典美展现得淋漓尽致。 高斯看得有些痴了。这是他的女人,他美丽的女人。高斯这一刻,为了有此佳人而自豪。看着沈容在讲台上忙碌的身影,他知道,她对班级的事情是这般热心的。但是,她肯定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两人交往后,沈容就经常拿一些事情来麻烦高斯,美名曰锻炼他的能力。其实,没有一个人比沈容更了解高斯,只是,这是出于一种女人的刁钻吧。但高斯也乐意接受,别人想要,沈容还不给呢。她给他,就是从内心承认了他,他也甘心为她做事,为班级服务,所以,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她的要求。 她知道了自己的事情,还愿意和自己在一起,这些,就已经足够了。她的地位,在高斯的心中,早已超越了林思敏。她,是高斯心中情感的依靠。高斯,对她的事情,总是很热心的。虽然有些时候她有些刁蛮,但是这不正是她活泼的表现吗? 果然,高斯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儿,就被她拉了上去:“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由高斯同学负责,现在我们就让他来讲几句吧。” 沈容向高斯笑笑,眼里有着说不清的风情。 高斯也向她挤了挤眼睛,可是她装作看不见。 高斯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口了:“现在,我们已经一切准备完毕,剩下的就是拼搏了。同学们,相不相信,我们是最棒的?” “相信。”声音嘹亮,充满了肯定。 “我们肯定能夺魁。”高斯又说道,“大家跟我喊。” 众人也用尽全力跟着高斯。 “好。接下来,我们就顺其自然吧,一切风雨就有我们当着,我们要乘风破浪,逆流而上,一旦开战7班最棒。”高斯向下面喊道。 “嗯。”众人发出很重的鼻音。 沈容看着台上自己的小男人在讲话,对他的表现很是满意。才几个月的时间,他就已经这么了不起了,他的成长真是快。 以前的高斯,给她一种很纯真很可爱的感觉,现在的高斯,给她一种值得依赖的感觉。其实,两种她都喜欢,只是,若是以前的高斯,她是决计不会做他的女朋友的,因为,他对世事还不懂。现在,他成熟了,可以依赖了,能为自己去奋斗了,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她的心,早就是他的了。 ******入场式很快就到了,同学们也都到了楼下,临近*场。这里,他们将要展现他们的英姿,他们,是不败的。 沈容带着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来了。他们,志在必得。 高斯的方案是完美的。 一个又一个班级的入场式已经开始了。他们各显神通,焕发光彩。 不得不说,大家都是很有才的。有人踩了辆自行车,有人扮成一个花中仙子,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原来的计划,才不管吴闲饭那个老混蛋呢。 他们,有自己的路,不是那个老混蛋能够左右的。而老混蛋,看到这些行为后,脸都青了。显然,他很是生气,可是,那老小子又能怎么样,该做的也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学生才不怕他呢。纵然他是有势力,可是,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就凭那老匹夫,他能怎么样。所以,他们各行其是。 终于,到了高斯他们上场。 高斯和别人不同,别的人总是走叛逆道路。可是,高斯知道,要想真正取得最好的成绩,他们就要赢得老小子吴闲饭的心。所以,他们照他说的,没有在主席台前停留,因为,他们要做出新意。 他们用的是很普通,却很有效果的方法,靠的只是众人的配合。 在这个时代,迎合是很重要的,配合也是很重要的。高斯知道,所以他这样做了。他让众人用了一些很简单的布料,然后随着哨子边走边变换队形,就跟古代的布阵一般,而且,还来了个两人边跑边对打。不得不说,他们将中华文化融于其中,真是太有才了。 在*场上,他们是那样的标新立异,他们是那么的出众。 伴随着“激情似火,展现自我,七班魅力,我们演绎”的口号,他们在众人的注目下退场了。 接下来又是一系列的入场式表演。只是有了高斯的方案,那些班级的表演是显得那么的普通。 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 终于,最后一班过了。 他们,都在等着结果。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四章 一等奖 主席台上,那些老头子老太婆来了个激烈的讨论。他们,各抒己见。似乎,老头子们很少有这种活力了。看来,校运会不只是为年轻人们所办,也是为了他们办的。看他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有活力。 激烈的讨论,进行着,牵动着众人的心。 高斯毕竟不是老头子,他也不知道老人们的心思,他只能从中推算出一二。所以,他也有些紧张地看着他们。 时间一点点过去,众人的心也越来越紧张。 …… 终于,结束了。老人们结束了他们的讨论。似乎,他们已经达成协议了。 只见老小子吴闲饭走上前方,拿起话筒,清了清喉咙。这老小子,还真是多花园啊。他的动作,迎来了众人鄙视的眼神。这老匹夫,还喜欢作秀呢。 他开口了:“本次入场式已经有了结果。接下来,就是公布成果的时候了。”老小子虽然不值得关注,可是,他的话值得关注,大家都听着,仔细地听着。 吴闲饭缓缓地开口了:“本次比赛大家都富有活力,赛出精神,赛出风采。只是,有一些事情办得不是很好。”这时,他顿了顿,目光望向众人。 众人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去,凭什么听那老小子的,不要停在主席台前,我停,你能那我怎么样。一等奖有三个名额呢。 老小子吴闲饭的眼神受到了强烈的回击。众人,也不是吃素的。 老小子自知不敌,赶紧把眼神收了回来。就凭他还是不够的,他以为他是谁啊?有所谓的王八之气,让人臣服吗?这是不可能的。要有,也是咱高斯小哥有,怎么也轮不到他。更何况,高斯他还没有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呢?他能让人臣服,靠的是他的能力,他的气质。这些,老小子就大大不如了。 他也知道,自己现在是多此一举,犯了众怒,他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做好自己的本分了。他又再次开口了:“本次比赛共评出三等奖5名,二等奖4名,一等奖3名。同学们都很努力,也很成功,让我们难以定夺。只是,大家都知道,赛场分胜负,要想平局,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在经过了讨论之后,以一些微略的优势,评出了名次。虽然可能有些不尽人意,可是,大家都不要……” 这老小子废话连篇,众人听得都不耐烦了,去,他以为他是谁啊?让老子在这里听他废话。所以,他的话很快就被人打断了:“老头子,给我住嘴。快宣布结果。” 不得不说,他们都很嚣张,可是那也没有办法,谁叫这厮欠扁呢? 对一些人,不需要给他们脸面。不然,他们会不知好歹,自以为是。现在众人眼前的吴闲饭,就是这种人。 所以,学生们可不会鸟他。 吴闲饭被人骂了,脸上一阵白一阵青,不知道,他是不是学了变脸艺术了?但是,现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好做些什么,只好忍了。他这次没有再废话,把结果说了出来:“比赛三等奖,高一(1)班,高一(4)班,高一(3)班,高一(9)班,高一(14)班。比赛二等奖,高一(2)班,高一(15)班,高一(17)班,高一(18)班。接下来,就是令人瞩目的一等奖了。一等奖第三名高一(5)班,第二名高一(11)班,第一名高一(7)班。虽然有些班级没有进入名次,可是他们已经努力了,希望,他们能在运动会中把成绩差距拉回来,或者是明年取得更好的成绩。”不得不说,老小子的脸皮真是厚,在众人的辱骂声中,他还能顺利地把话说完。他终于一脸阴沉地下了主席台。 “耶。”高一(7)班这边响起了欢呼声,高斯预料得并没有错。他善于抓住老人的心思,他善于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思考,所以,在他的帮助下高一(7)班取得了胜利。这不是偶然,这是必然。每个人看向高斯的眼光中更多了几分崇拜。 而高斯看向沈容,见她的眼里多了几分自豪。他知道,她是在为她的男人而骄傲。 他果然没有让她失望,他帮助班级取得了年级第一名。 他是班里的英雄,是个当之无愧的天才。他总是能创造出那么多的神话。高斯,这个男人,真是了不起。 沈容知道,她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不是什么别的,而是她找了个好男人。她知道,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她知道,高斯肯定是龙,是她的真命天子,是个不凡的人物。 而这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她知道,高斯不会让她和秦怜梦失望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五章 两头难,实心球和跳远 高斯是个了不起的男生,他是个神话,是飞翼学员中万千人崇拜的对象。 作为班里的一员,他也确实要为班级做些努力,他也没有失去榜样的标准。在带领大家取得入场式的胜利后,他又以身作则,来参加了比赛。 他报的是两种——跳远和实心球。 跳远是由助跑、起跳、腾空和落地四个部分组成的。它们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因此,正确地完成跳远技术的各个部分动作,以及实现各部分动作的有机结合是跳远技术的关键。 实心球是一项力量性和动作速度项目,是以力量为基础,以动作速度为核心的投掷项目。影响实心球成绩有三个因素,实心球的出手初速度、出手角度及出手高度,其中出手初速度是最重要的因素。 实心球出手初速度主要是由最后用力投掷球的距离和时间决定,用力距离越大,时间越短,则实心球的出手初速度就越大,出手初速度的能力主要取决于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发展水平及掌握正确的投掷实心球技术。 在高斯看来,这两种对他来说是最容易取得冠军,也是最省力的。所以,他报了这两样,这是他认为最适合他的。 作为班级的支柱,他是要做出些好的榜样的,所以,这两项他必须得到冠军。 只是,有些事情他实在是预料不到。他没有想到,原来,这两项比赛竟然是同时开始。 这个,每个人都知道,一心不能两用啊。 他先去实心球处报了名,接着又到那个跳远处报到,真是走来走去,好麻烦啊。可是,无奈,谁叫他要报这两种呢。 他在实心球处等了一会,可是,仍然没有轮到他,他心挂着跳远,所以他去了另一边,狂飙直至,只是那边也是没有轮到他。他又跑回来,只是实心球这边已经越过他了。他只好和老师说一声,扔了一次,又跑回跳远处了。只是跳远那边也是过了,于是他也是采用同样的方法。两头难,累死人啊。 不过,他可不会放弃,他是谁,是高斯。别人或许会因这个而发挥不出优异的成绩,可是高斯不会。他的心态特好,虽然忙得两头窜,可是他不会因为这个而失败。他的能力,可是很强大的。 他跳远后,又一次跑回了实心球区。每个比赛都是三个回合的。高斯回来,刚好遇到了第二回合,此时,正轮到了他。他运足气力,把实心球抛得老远,留下众多的震撼,他又跑到跳远区去了。 等了一会,他匆匆地跳了一回,又跑回实心球区,之后又跑会回。 还好,实心球是直接计算成绩,没有什么决赛的,所以接下来他就一直把心放在跳远处。虽然,这些学生没有练武,可是他们长年累月的锻炼也不是吃素的,他们的技巧都比高斯好,高斯凭的是实力,若没有那些实力的差距,高斯是不可能获胜的。 经历了连番苦战,高斯过五关斩六将之后,终于夺魁。 听着广播里的名次,高斯很是欣慰,而高一(7)班的同学也都眉开眼笑。高斯,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只是,跳远和实心球同时开始,也没有人告诉他,实在是太没良心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恶狠狠地瞪了沈容一下。 只是,沈容的笑容却是让他的凶神恶煞变成了温柔,看来,他已经对这个美女无法抵挡了,是啊,她的柔情,她的妩媚,他很痴迷。 不过,奶奶的,两头难,跳远和实心球,少爷我以后不报这两种了。实在是太苦了。 高斯已经下定了决心,可是,决心总是很容易改变的,尤其是因为某些人。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六章 接力赛的冲突 不得不说,高一(7)班的虎将够多,不管是男的女的,都是那么的强大,那么的精神。他们,在赛场上赛出了风格,赛出了自我,也赛出了成绩。 赛场之中,他们获得了一项又一项的优异成绩。 比如,跳高比赛中,报名参加的两名女生,一名得了第4名,一名以一厘米之差得了第二名,虽然有些遗憾,可是已经是不错了。而男生这边,则是包揽了第三第四名。 比如,跳远比赛中,除了高斯外,另一名也得了个第五名。而实心球则是第二名。 比如,三级跳中,男生女生也各有名次。前八名都是有分数的,他们都挤进去了。 最了不起的是女子八百米和男子一千米。女子八百不但是得了第一名,而且还打破了校的记录,更是得多了几分。 比赛轰轰烈烈,大家站得激情澎湃。 校运会的日子还不算短,举行了两天。这两天中,众人都在一种称为激情的东西的驱使下,参与到校运会中。 终于,比赛在红红火火中已经接近了尾声。 现在,已经是星期六下午,也是校运会最后一天的下午。比赛,就要到尾声了。 即将举行的是男子接力赛。 高斯同学也是在其中。 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起跑线上,像一只展翅欲翔的雄鹰,虎视眈眈地看着前方。 随着一声哨响,第一棒的男子跑了起来,他在红色的塑胶跑道上只听“砰”的一声,好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快地向前跑去。这时,跑道两边的同学围起一堵厚厚的人墙,大家不断地高喊:“加油!加油!”,在一片片“加油”声中,运动员们争先恐后,终于高一(7)班的这位同学不负众望,最先把接力棒借给第二个人。 而第二棒的人,接到了之后,也是飞快跑了起来,他不能辜负了前面那位同学的努力。可是,也许是由于身材比较矮的缘故,他跑得比别人慢,到了第三棒同学那里时,差距已经被拉平了。 可是,他们不怕。第三棒的人,正是高斯。高斯的速度,可不是一般地快。和别人同时接到接力棒,高斯便展现了他飞毛腿的速度,一下子把距离拉开了,100米的距离,他竟然只用了7秒,实在是太快了。高一(7)班又一次遥遥领先。 现在,也不用担心了,因为,最后一棒的同学速度不慢。接下来,高斯也就等待着成功的那一瞬间了。 最后一棒的同学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跑了,他把目标定向了那个终点。 可是,有些人实在是不知道好歹,不懂得轻重了。 居然,在这关键的一刻,有人跑了出来,似乎要从这边的跑道到另一边去。真是的,等一下会死啊。他居然就这样冲了过来。 要知道,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他冲了过来,而这边遥遥领先的人也是刹不住脚步,所以,两人狠狠地撞到了一起。直摔了个四脚朝天,鼻青眼肿。 只是,后面的人太是没有良心,也太是不要脸了,居然这样子就冲了过去。在他们眼中,只有那个名次。 就这样,冠军被别人得到了。 而那些评委,只是骂了那个冲出来的同学一趟,就没有说什么。真是欠扁。以为就这样就过去了。 高一(7)班的人找他们理论,他们一下子就否决了。 看来,这些老不死的真是不知道公平儿二字怎么写。有的时候,不给一些人一点教训,他们是不知道好歹的。 这次的冲突,是必然的。你们说,如果胜利在望,却被干扰了,你们会不讨回个公道吗?老小子们这样做,是在引起群怒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 高斯知道,他是忍不下去了。 班级,是他女人的,也是他的,是包括他们两人在内的朋友们。他是绝对会讨回公道的。他,不会屈于这些人的*威之下。 哼,敢跟我斗,你们等着瞧吧!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七章 龙门之威 老小子,你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过去吗?高斯的心里很是愤怒,看来,要出杀手锏了。 龙门是学校里最强大的帮派,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唯龙门是仰,所以,他们是不可能得罪龙门的。而龙门门主,正是高斯。 而高一(7)班,这个本来得到冠军的班级,是高斯所在的班级,你说他会忍气吞声吗?不会的,他不是忍者神龟,也不是那些所谓某个岛国的忍者。他不会忍,他是一个男子汉。男人若让别人欺负到自己的地盘上,还不敢怎样,那么,他还能当上龙门门主吗? 那个,只会是笑话而已。 所以高斯不会忍,而且,既然他们要闹,他就要把它闹大。这怪不得他,是他们自取的。 高斯在众人冲突之时,已经把龙门的成员集中了起来。要知道,这个帮派中的成员随处可见,只是很可惜的,刚才那个跑在他们班级后面,而现在夺冠的人不是龙门的人,不然,他肯定是不敢这样的。 龙门成员黑压压地成一片,可看出他们人数之多。 他们,现在正往这个主席台前走来。 人多,让那些老小子们看得有些心寒。 可是,吴闲饭那老小子好脸,成绩是他公布的,他以为在这个学校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所以,他公布了。 现在,看到这些人,他自然也不能示弱,在他看来,示敌以弱,那是笨蛋。可是,他着实是个笨蛋,不能示敌以弱,那是有资格的人才能这么做的,他有吗?这老小子,脑袋里是一片糊了。 “高斯,你要干什么?”吴闲饭色厉内荏地说道。 “我们要讨回个公道。”高斯没有看他,把话说了出来。 “什么公道?”吴闲饭又问道。 “老头子,你少给我们装傻,当然是接力赛的事情了。”人群中有声音传来。 好啊,嚣张了,既然不把我看在眼里。吴闲饭气极,只是他不知道,他算是哪根葱,别人凭啥要把他当回事啊?他这个教育主任,在同学们看来,只是小丑罢了。 不过,老小子不知道好歹:“你们这些小崽子,我们的话就是公平的。” “去,老小子,快给我们各公平的结果,不然,我们随时可以撤了你的职。”人群中的声音又一次异口同声,显然很是有默契。 反了,学生居然这样吆喝教育主任。 可是,他能奈何。 他又想开口,只是高斯先他一步说了:“吴主任,要是不给我们高一(7)班一个公道,我们龙门可不允许。到时候,有什么后果,吴主任可是要自作自受了。”高斯的声音中透露着一股威严。 吴闲饭心中一片寒,他知道,高斯肯定不是说笑的。他把已到嘴边的话又一次咽了下去。龙门的威风,已经无人能够抵挡。 吴闲饭走到那处,和林溪瓶讲了一会儿。终于起身回来。 “本次的冠军得主是高一(7)班。”他的声音中透露着几丝不甘,可是,他能奈何。他是个胆小鬼,他可不想受到报复。于是,他只能是妥协了。 龙门的威风,第一次在全校师生前展现了出来,一下子,就让老小子吴闲饭吃了个大亏,看来,龙门的前途无可限量啊。 是的,龙门就是龙,他们,岂是一般的可以比拟? 高斯的心也是非同一般,正如《凌天传说》中的凌天,我欲凌天,现在我不过是凌校而已,这个有什么?\t龙门之威,远远不止如此。 有了龙门,接力赛的冠军称号已经夺了回来。 比赛,已经结束。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八章 我们是冠军 是的,比赛已经结束。接下来,自然就是统计了。不过,这些都不需要同学们在这里等,同学们都回去了。 玩得尽兴,赛出风采,赛出面貌。 所以,他们也没有留下,回去了。反正,成绩等到星期一总是会知道的。 就是由于此,所以,他们不急于一时。 …… 星期一,很快就到来了。 每个人都在期待着,期待着自己的班级夺冠。一节班会课下来,他们并没有听到多少。他们的心思,都在那个上面了。终于,下课了,迎来了那个大家都希望的广播。 虽然广播中的声音有些老了,而且那也是个男人,但是大家都注意地听着,因为,他们注重结果。 广播中的老男人说话了:“经过了一场校运会,同学们在热情之际也是赛出了成绩。但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有的班级取得好成绩,但是也有的班级成绩不尽人意。希望好的再接再厉,不理想的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更加努力。好了,废话不多说了,我们现在来公布成绩吧。” 哼,你早就不该说这些废话了,老不死的。众人在心底诽谤。 老头的声音再次响起:“本次比赛前八名皆有奖状。获得第八名的是高一(5)班,第七名的是高一(14)班,第六名的是高一(1)班,第五名的是高一(18)班……第一名的是高一(7)班。至于那些没有获得奖项的班级,他们都是潜力派,他们,发展的空间还很大,他们……” 后来老头子在说什么,高一(7)班的同学就不知道了,他们完全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他们是冠军。 他们知道,这次的比赛离不开他们共同的努力,离不开他们的默契配合。 沈容作为班主任,她自然要有些话要说的。在最后一节课,她来了,也说了:“感谢我们班上的每一个同学,为了班级,尽心尽力,感谢参加入场式的同学,他们牺牲了宝贵的时间,为我们的班级的成功而努力,感谢比武术的同学,他们辛苦而勤奋地训练着。感谢所有运动员,让全校师生感受到我们的飒爽英姿。最后,我们要感谢的是高斯同学,是他,一直默默无闻地为我们的班级贡献,无论是入场式,还是接力赛的冲突,还是个人的优异成绩,都导致了我们班级的第一名成绩。他,是我们的英雄。” 趁着沈容的话,大家都把眼光看向高斯。 而沈容则是趁着别人不注意,向高斯眨眨眼,眼里是说不出的调皮,说不出的骄傲。 而高斯,也是因为她的这一句话而被众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种感觉,很好,也很坏。 所谓痛苦而又快乐着,或许是如此吧。 在众人的带动下,众人再次把高斯抛起,落下,抛起,落下……重复了n次,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疲乏了,他们竟然一走了之,让高斯同学重重地摔在地上。 人已离去,高斯撑着站起来,只听到一句话在回想:“我们是冠军。” 是啊,我们是冠军,有什么可惜了,摔了就摔了,仅此一次哦。 不得不说,高斯是个大方的人。很佩服。 高斯看向众人离去的方向,笑了笑:“等等我,我们是冠军,难道不应该去庆祝一下吗?” “是啊,应该去。” “对了,刚才是谁最后把我抛上去的?” “谁?是不是你。”众人都把手指指向对方,看来,都是很没义气的。 “哈哈,你们真有趣。”高斯笑笑,留下莫名其妙的几人,走得快了一些,“快点,你们再慢,等下好的饭菜就没了。” “等等我。”众人回味过来,争先恐后地走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七十九章 又遇胡列娜 有些人,很久没见了,可是心里却总是抹不去他的身影。即使是身为校花级的美女胡列娜也是不例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英雄救美而有的好感吧。反正,胡列娜觉得,自己总是抹不去高斯的身影。哪个女人不喜欢有本事的男人,胡列娜在这个学校里,也整天听着关于高斯的话题。她知道,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了不起。 虽然他救了她,可是她一直没有去找他。她很自信,男人都会主动一些的。可是,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大美女啊,可是,他怎么没有来。 胡列娜很郁闷。自己什么时侯这么没有吸引力了? 可是,好面子总是由一定限度的。 胡列娜是个天之娇女,很少有人能够进入她的法眼,而高斯,就是第一个。所以,她还是要主动些的。毕竟,这么好的男生已经很少了。 在高斯带动他的班级赢得了校运会冠军之后,胡列娜就趁着这次机会来了。 高斯此时正和一群同学吃完饭。胡列娜走了上来,本是有意,但是女孩子家总是比较害羞的,所以装作偶遇。 她见到高斯,大着胆子把高斯招了过去。本来,她是准备放弃的,因为当时的高斯和林思敏在一起,林思敏是和她同等级的女生,她没有任何胜算,当时,她只有放弃了。没想到,他们两人竟然会分手。这对她来说,是一次机会。 只是,她苦于没有适当的时机来说。 现在,这次正是最好的借口。 所以,她来了。 校园中,俊男靓女的组合,却没有任何人用亵渎的眼神看着他们。因为,在别人眼中,他们是金童玉女。不用说,这就是高斯和胡列娜了。 两人正走在校园路上,也许是许久未见吧,两人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 高斯已经不是那个一无所知的少年,他知道,有些话该说,有些话是不该说的。他不像从前,完全没有忌口的。 所以,他也保持了沉默。 两人间不由显得有些压抑。 “你还好吧?”高斯问道,作为一个男生,还是必须要先开口的。 “嗯,你呢?”胡列娜也问到。她虽然知道高斯表面是混得不错,可是,她知道林思敏和他分手肯定也是让他不好过的。她看得出来,他是个重情义的男人,他是个好男人。这点,从他救了自己时就是这么认为了。 “好吧!”高斯微笑道。 “嗯,那就好了。”胡列娜吁了一口气。她发现,她竟然是这般地在乎他。 “对了,你有什么事情吗?”高斯问道。 “没什么事情就不能找你啊?”胡列娜白了他一眼,难道自己真的那么没有魅力?别人可是想要自己和他多说几句都没有呢? “不是啊,我想胡大美女找我,我真是三生有幸,有点做梦的感觉呢?”高斯说笑道。 “好啊,许久不见,你的嘴皮子变刁了,看来,你不像眼前那般了。”胡列娜说道。 “我以前怎么了?“高斯问道。 “你……你以前像是个大傻瓜。”胡列娜嗔道。 “哦,那我现在不就不是了吗?”高斯反问道。 “嗯。”胡列娜点了点头。 两人再次沉默。看来,没有默契的人,总是找不到话题的。 两人间的了解,太少了。 “什么时候有空?我报答你吃顿饭。”胡列娜问道。 “是吗?我等这顿饭可是等了一个多月呢?”高斯笑道。 是啊,一个多月才请他吃饭,自己真是的。胡列娜在心里骂自己。看来,自己以前真是太粗心了。 现在,自己一定要把握住机会,不能放弃,自己一定要得到他的心。 胡列娜在心里发誓。毕竟像高斯这般的好男生太少了,是个女生,或者说是个正常的女生就会喜欢上他的。 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胡列娜显然也是一样。在这花雨季节,她的情窦也开了。 只是,她能否成功呢?少年已非昔日的少年,她的告白,时候能够得到回应呢?很难说,一切,都是一个缘字罢。有缘的人,纵然是千里也能相聚。无缘,纵然在这校园中,也是无可能的。 高斯和胡列娜,究竟有没有缘分呢?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章 对不起,我们不适合 有的时候,就算是两人有缘,但是缘分也是需要把握住时机的。如果你没有把握住这个缘分的时机,那么就不再可能走在一起了。也许,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就是这个原理吧。 胡列娜约了高斯,她要请客吃饭,当然客人只有高斯一个。 之后,两人分开。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两人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高斯如约而至。胡列娜很开心,她认为,高斯心里是有她的,不然,不可能那么积极。只是,她想错了。这只是高斯的一种习惯罢了。高斯是个守时的人,他从来不会迟到。 宁可自己等别人,也不让别人等我。这就是高斯的原则,所以,每个和他有约定的人都非常高兴。 胡列娜不知道这些,她高高兴兴地和高斯走了。 胡列娜虽然想去酒店,可是她不知道去哪好?也不知道高斯喜欢什么?所以,她把注意扔给了高斯。 高斯也不客气,既然人家是请他的,他也用不着客气。他不是个喜欢做作的人。 他带着胡列娜来到了上次带林思敏去的那家潮汕小吃店。最好吃的,往往是在这种小吃店出现。 果然如同高斯所想,胡列娜和上次林思敏一般,都是皱着眉头,显然,她对这里的环境不是很满意。 这些城市女孩,都是这般模样。高斯心里暗叹。还是沈容比较好,上次和她来到这里,她显得很是兴奋,一点都没有这幅模样。 她是个很随和的人,尤其是在心上人面前。 说到这点,无论是胡列娜还是林思敏,都比她差多了。 沈容的这点性格实在是让人喜欢,高斯喜欢她,是包括她的好性格在内的。她是他的最爱,是包括方方面面的。她实在是很完美。 只是,胡列娜和自己没有关系,高斯也就没有什么话要说的了。一切等着看吧。 果然,如高斯所料,胡列娜在吃了这些潮汕小吃之后,惊为天作,问高斯怎么会发现这些好吃的东西的。 高斯暗叹,富家女就是富家女,吃惯了山珍海味,吃了这些平淡些的小吃,就觉得美味了。于是,他把他的理论又一次灌输给胡列娜。 胡列娜听了之后,觉得甚是有道理。 她越来越觉得高斯真好,实在是满足她的心意。 只是,合人人不一定合你。 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高斯毕竟是经过了一段恋爱,他知道,恋爱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般完美。年轻人之间,容易意气用事,也不善于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一个林思敏,已经足够了,她让他知道了原来有的时候爱是那般的薄弱。 而他能够和沈容在一起,那是一种由姐弟的爱的升华,和那种青年男女间的恋爱是有些区别的。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姐弟恋吧。 沈容作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她了解他,而他也感受到她对自己的关爱。失去了情感的依托,这个时候这种充满母性光辉的女人最是吸引他,而且,两人还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础,所以,一拍即合。 而秦怜梦,本来是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只是,高斯是个负责任的男人。他不会放弃一个把身子给了自己的女人。所以,秦怜梦必须是他的,这是一种责任,一种男人的责任。虽然两人间没有爱,可是已经有了夫妻之实。这是个现实的世界,高斯是不会始乱终弃的。 他很重情,可是,他也不是那种随便把情抛给别人接受的人。他也不是个随便接受人家爱情的人。 胡列娜本来是趁着这次机会,在高斯和她回到学校之后,她便向他告白。虽然有些丢人,可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豁出去了。 只是,她的如意算盘打空了。他,高斯不是个随便的人。 “高斯,你知道吗?我喜欢你。”胡列娜小声地对着高斯说道。说完后,她羞得把头低了下去。 自己从来没有向一个男生这般说过,这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她心里暗暗说道。 只是,她等了很久,对面似乎没有反应。 她疑惑地抬起头,见到高斯正在发愣,不由地嗔了一声。 高斯听到她的声音,回过神来。 “你刚才说什么?”高斯问道。 “讨厌啦。人家……喜欢你。”胡列娜的声音越来越小,就像蚊子那般。 “啊。”高斯的脑子里轰隆一声。 他看向胡列娜,正色道:“胡列娜,我也喜欢你。” 胡列娜听到这句话,很是高兴。只是,高斯又一次摆手道:“只是,喜欢不是爱,我们之间,了解的太少,我们之间,完全没有默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再加上,我已经有了爱人了。所以,我只能说一句,对不起,我们不适合。” 高斯的声音如同雷雨一般,浸入胡列娜的心底。 高斯看向胡列娜,眼里不由多了一份担心,看来,今天是伤害到了一个女孩的心了。 高斯正想劝慰胡列娜几句,只是,胡列娜已经先他一步开口了:“谢谢你,高斯,谢谢你曾经救了我。所以,我希望,我们不会因为这次而影响了彼此。我不会让你困扰的。我们还是朋友,是吗?” 胡列娜的眼神时无比的认真。是啊,就算做不成恋人,也可以做朋友。 高斯点了点头,两人相视一切,似乎有一种默契。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一章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圣诞衣服礼物 求收藏!! 胡列娜的问题总算是解决了。她是个豁达的女子,虽然有些遗憾,可是,她也想得开。能做一知己,已经足够了。她不是个贪心不足的女人。 只是,高斯没有想到,解决完了一个,就又来了另一个。 这一个,他也是很熟悉的。这个人,依旧是一个美女,美得不可方言,但是高斯却不大想见到她。因为她就是他曾经的月老,曾经的女朋友林思敏的姐姐——林思琪。 林思琪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蓉出渌波。 只是,高斯看向她的眼神中并没有一丝猥亵。他一直很正直,该做的做,不该做的不做。 虽然是个美女,可是他见过的美女还少吗?他已经有了一些免疫力了。 林思琪也是很郁闷,妹妹也不知道怎么了和高斯分手了?问原因她也不说,只是要求林思琪不要去找高斯的麻烦。 虽然很疑惑,可是她也一直听妹妹的,没有来问原因。因为,这种事情说起来也不是很光彩。她不想主动,可是,若是让她单独遇到高斯,她是不会放过机会的。 过去的时间不久。才不过是几个星期。她便遇到了高斯。 她,一定要问出个明白来。 她拦住了高斯。虽然有些尴尬,而且,这个尴尬的起因是自己,当时,若是自己不给他们两人介绍彼此,肯定是没有这种现象出现的。 很遗憾,真的很遗憾。可是,自己又有什么方法呢? 她一定要问出个原因。 高斯对于她的提问,只是给了一句:“去问你妹妹。” 林思琪当然不依了。她继续缠着高斯。 高斯也没有办法,只好把一切的罪过都弄到了自己的身上。他不想让秦怜梦背个不好的名声,自己作为她的男人,就应该为她承受。 哪知道,高斯的话换来林思琪的骂。她不能忍受,高斯给了她厌倦了林思敏的理由。她不相信高斯是这种人。她还想深究。 只是,高斯给了她一句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又何必过于执着呢?” 就这样,高斯走了,没有任何留恋,他没有回头,就这样走了,留下林思琪一个人。 他并不是想让她伤心。只是当断必断,他不想再和太多的女生有瓜葛。弱水三千,他只要有两瓢就够了。 所以,他没有回答,虽然知道她为自己伤心,可是他不能回头。 ******高斯好不容易才扫清了阴霾。 突然他想到,圣诞节就要到了,他还要给沈容买一些礼物。 所以,他转到了校外,去给她买。 凭借着对她平时的了解,他给她挑了一件礼物。之后,他就回去了。 他想要给她一个惊喜。 这天,沈容回去,见高斯还没有回来,她就去煮饭了。虽然,高斯的饭菜更胜一筹,可是,她煮的也是不差。高斯还没有回来,这个任务就交给她了。 他们,早就不分彼此了。 谁做饭又有什么区别呢、沈容知道今天是圣诞节,她不仅为高斯做了很多好吃的,而且,她也为高斯买了礼物。这样的女人,真是个贤妻良母,谁人不爱呢? 有她,是高斯的服气。 在沈容准备的时候,高斯也来了。但是,沈容一直让他在大厅里,不允许他进入厨房。而他,也想着等会的台词,毕竟,这是第一次给女孩子送礼物,难免有些紧张的。 高斯一直在脑海里想着场景,背着台词。 ******饭菜已经准备好,沈容把高斯叫了过去,自己就一头钻进房间里了。等了好一会儿,她才出来了。 面庞上淡淡的施着粉脂,樱桃小口涂着淡红色唇彩,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烁着精明的目光。她穿着一套晚礼服,领口开得很深,露出了里面的黑色吊带,隐约可见饱满挺巧的双峰挤压出了一道深邃的沟壑。下身裁剪也很得体,将修长笔直的双腿衬托出来。两条裤腿的汇合处很紧窄,在前面勾勒出了一座小丘的形状,在后面则紧紧包裹着圆翘的臀部。 美妙不可方言,高斯看得目不转睛。 “弟弟,你在看什么?”沈容见高斯欣赏的眼神,很是高兴,可是,这种情况她还不大适应,为了营造更融洽的气氛,她装出了以往的女流氓姐姐。 她勾起高斯的下巴,笑着说道。 “我在看美女。”高斯说道,一把抱住她。 “啊。”她惊叫一声,推开了高斯,嗔道,“臭小子,不要坏了姐姐所营造的浪漫气氛嘛!要斯文,要绅士些,懂吗?” “嗯。”高斯回答道。 是的,这是圣诞节,每个女人都喜欢浪漫,他应该为了她而营造出那种浪漫。 他静静地享受着她准备的晚餐,很好吃,很丰盛。 葡萄美酒夜光杯,美女在旁心痴醉。 嗯,真的是太美好了。 有法国的浪漫气氛。不管是高斯,还是沈容,都是感到痴醉。 嗯,时间差不多了。高斯看着狼籍的杯盘,心里说道。是时候,该把礼物给沈容了。他知道,沈容并不是那种喜欢富贵饰品的女人,她是与众不同的,她只重那一片心意。所以,高斯买的东西,绝对不是那种现成的饰品。 他把礼物拿了出来,这是他在店里请店员现场教的,虽然不是很完美,可是,这是自己的第一次,是自己的一片心意。 他把手伸了出来,手心里正拿着一种东西。 那是什么?也许有很多人很熟悉,也许有很多人很陌生。但是,熟悉它的绝对是女孩,对于一个男孩来说,这个真的是很难得了。 高斯手里拿的,正是十字绣。 十字绣,本来是一种针刺玩意,是适合女孩子玩的。可是,在高斯看来,实在没有什么东西比十字绣更适合表达自己的心意的。所以,他选择了十字绣,并在现场服务员的指导下织了。 现在,他拿出来的正是他一个小时前完成的成果。 “十字绣。”沈容显然认得这种东西,她惊叫起来,要知道,平常男生可是很少做这种活儿的。没想到,自己的男人愿意为了自己而做这种针线活,她这一刻感到无比的幸福。 这辈子,最无悔的,就是有了这个弟弟,有了这个男人。 她也拿出了她准备的礼物,高斯定睛一看,却也呆了。 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心有灵犀一点通。因为,沈容拿出来的东西也是十字绣。两人,都想到一块去了。 两人,都是感到自己真的是很幸福。 其实,沈容并不知道,高斯并不是个极端的大男子主义者,为了他爱的女人,他可以去做任何事情。因为,在他心中,爱人才是最重要的,这点活儿算是什么呢? 而在沈容心中,高斯也是最重要的,她不是刁蛮的富家女,她是贤惠的。为了自己所爱的男人,这点针线活自然也是不在话下。 两人,望向对方,此时的情感,已是升华到了极限。 得妻(夫)如此,夫(妇)复何求?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二章 治病(第二更,求收藏) 有收藏不,给些? 经过了圣诞节,两人真的是很快乐。两人间,情感再一次升华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人逢喜事精神爽,高斯现在看到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让人们很是诧异。以前,虽然他不是冷脸看人,可是他却是很少大笑过。每次,最多只是露出微微的笑容。没想到,原来校草笑起来也是这么的帅,这么的别有风情。 他,再一次让人看得痴了。 高斯是个好人,是个行侠仗义的医者。对于该救的人,他从来不会吝惜自己的医术。 所以,在他的手下,也是有不少人得救了。 他们,都很崇拜高斯,高斯是他们的恩人,只是,高斯一直没有好高骛远,所以他的名声不是很响亮。但是,这些他救的人,知道有这么一个济世医者的存在,便是把他的名头传开了去。 今天,就有人来请他去看病了。 高斯把书一合,然后对着来者说:“走吧。”来者已经开始头昏眼花了,两个人一走出教室,来者叫他一起去吃饭。可是高斯一直低着头走路,一句话都没说。他只想快快解决这个问题,他还想和姐姐一起度过爱的午餐呢! 跟着前来邀请他的人到了目的地,就听到一声说:“小姐,你要忍着痛。”高斯一进去,看到眼前一个秀气的女生眼泪都快要流出来。此时,邀请高斯的人赶紧上去握着小妮子的手,说:“不用怕,很快就好了。”而眼前的女生只是紧紧地抓着男生的手。“初步诊断是扭到筋了。”高斯初步判断说道。 接着,高斯皱着眉头仔仔细细地诊断了5分钟,“没事,应该就是伤到了筋,可是还是要注意,我给你开点药顺便帮你推拿一下吧。”“嗯。”女病人看了看那个前来邀请高斯的男人,点了点头。“会有点痛。”高斯在大家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女孩的脚放到脚架上,她痛得忍不住喊了出来,男生赶紧走过去,紧紧握住她的手,说:“痛,你就捏我吧。不用怕,一会儿就好了。”一幅慷慨就义的模样。高斯用不容置疑的语调说:“一定要忍住,推拿一下才能让筋舒展开。”话没说完,手就开始使劲了。女孩也顾不得往日的冷酷,只是紧紧地抓住男生温暖的双手,眼泪忍不住从白净的脸庞两边滑落。男生看得心疼不已,只是高斯没有一点要结束的痕迹。女孩则痛得不断往男生的怀中靠,15分钟后,三个人都一头汗,而男生总算能松一口气了,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把女孩紧紧抱在怀里,而女孩也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不一会两人就意识到彼此的不恰当行为,赶紧都松开了手。高斯已经把一张写好的药单递给了男生,还顺便叮嘱了一句:“最近两周好好照顾你的女朋友,不要让她乱走动,尽量卧床休息,按时吃药,患处避免沾水。”男生自是又一阵子尴尬加无语。 之后,高斯就走了,没有其他多余的话语,因为,他知道,女孩的病,是没有问题了。他已经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去吃姐姐的爱心午餐了。 济世医者,没想到他竟然在无意间,将男生与女孩的关系促进了一步,他早就了一对良缘佳偶。可是,他不知道,他已经去找自己的爱人去了。 原来,真是如此,有的时候,很多美好的东西,都是在无意间做的。 嗯,这句话确实有道理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三章 美人情愫(有收藏不?给一个否?) 每个女人,都有她的烦恼,尤其是作为一个美女,沈容的烦恼更是多的。 她的烦恼,是因为高斯。是的,作为高斯的女人,她感到很快活,可是,有的时候她却也很烦恼。不只是因为高斯,而且是因为自己。两人间,还是有一些差距,她怕别人说闲话。 可是,就在昨天,圣诞节,她再也不怕了。 只要用心去寻找,很快就会发现:快乐其实很简单。这点,她深有体会。 其实,快乐属于每一个人。 快乐是可以选择的。听过这样一则故事:穆罕默德和阿里巴巴是好朋友。有一次,阿里巴巴打了穆罕默德一耳光,穆罕默德十分气愤地跑到沙滩上写道:某年某月某日,阿里巴巴打了穆罕默德一巴掌。还有一次,当穆罕默德快要跌落山崖时,阿里巴巴及时拉了他一把。穆罕默德十分感激,于是在石头上刻道:某年某月某日,阿里巴巴救了穆罕默德一命。阿里巴巴十分不解。穆罕默德微笑着告诉他:“我把你我之间的不快与误会写在沙滩上,是希望它在海水涨潮的时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把彼此之间的快乐和友谊刻在石头上,是希望它能和石头一样不朽。” 穆罕默德是一个聪明人:他选择了快乐,于是快乐也就选择了他。有些人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不幸与悲伤,他们很奇怪为什么有些人每天总是快快乐乐的?其实道理很简单,这就在于自己的选择。原谅别人的错误,并且给予鼓励和改正错误的勇气;用心记住别人对自己的每次帮助,并且心中充满感激。这样,你就会得到快乐。其实,快乐在于选择,把快乐刻在石头上,你就会永远快乐。快乐其实就这么简单! 沈容选择了高斯,所以,她也能发现,快乐原来是这么的简单。有爱人相伴,快乐就是如此地简单。虽然她不是穆罕默德,虽然两人间的感情不是朋友的感情,但是也是有相通之处。 爱,只要用心,就能发现;同样,快乐,也是如此。 所以,她不再害怕了。以前,虽然她总是和高斯开玩笑,玩耍,但是,其实在她的内心,对这一份感情,还是有些犹豫的。她担心,她会害了他。 可是,现在不同了。她知道高斯对自己的爱是那么的深,为了爱人,她也应该去搏一回。现在,她是无条件地相信了。她敢于正视自己的这份感情了。 有高斯相伴,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作为一个美女教师,她的烦恼并没有多少。高斯很是幸运,有这么一个美女能够为了他而有所思考。 人生之乐,大概如此罢。 …… 高斯在门口,脱掉了鞋,轻轻地开了门,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他想悄悄地看沈容在做什么事情。 他慢慢地潜行。 终于,到了。贴着墙壁,他用眼光瞥到沈容所在的地方。他看到,沈容正托着腮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时而笑笑,宛若清水芙蓉,典雅而高贵。 她在想什么?高斯心里有些疑惑,他静静地绕道走到她身后,也许是她想得太入神了。她竟然还不知道他的到来。 高斯的手从她身后绕了过去,捂住她的眼睛。 “讨厌。”突然受袭,沈容有些惊愕,但是,迅即她反应过来,能够做这个动作的只有一个人而已。 “你猜我是谁?”高斯故意压沉了声音,说道。 “去死,臭小子,敢吃你老姐豆腐。”沈容示威地摆起了拳头。 “哈哈。”高斯松开了手,抓住她的那只柔嫩,舍不得放开,“美人儿,刚才在想什么呢?” “不告诉你。”沈容板起了脸。 “好啊,看来没有用刑你是不会松口了。”高斯调侃道,“那我来家法伺候了。” “什么家法?”沈容疑惑道,没有这种事情啊。 “你试试看就知道了。”高斯玩味地一笑,沈容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胸前作怪,低头一看,原来两只大手已经覆盖在自己的两团柔软上,在两只手的挤压下,不断地变形。 她张口想要说上几句,可是却是说不出来了。原来,她的嘴已经被高斯堵住了,用他的嘴。 沈容虽然有些羞意,可是,内心也是很欢喜。 美人情愫,此刻拓展开来。 屋里,一片春意,暖融融的。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四章 班级文明之星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时间,总是在无意间溜过。 转眼间,一学期就过去了。 过得真快,每个人都是这种感受。似乎,没有做过多少事情,是啊,人生就是这样短暂。可是,也不需要害怕。 在短短的人生中,我们知道,与时间抗衡的方法不是一味埋怨,而是要实际行动。我们只有做出一些成绩,我们只有做到无悔,我们就不怕时间了。 生生死死,又有什么看不开的。 呃,似乎话题有些多余了,进入主题,go! 一学期过去了,就要迎来了高一(7)班的一项活动。那是沈容的主意,而且高斯也是很支持,全班同学也很有热情。 那就是飞翼学院新的伟大创举——班级文明之星评比活动。 本次,自施行之日起,开始记录。 现在,经过了大半学期的积累,是应该统计了。 就在拿来期末考成绩的同时,第一届班级文明评比活动也进行了。 每个人都是郑重其事。 讲台上,沈容作为一班之主,正站在讲台上:“我们将迎来我们班级的第一次班级文明之星评比大赛,由于人员缺少,所以我们现在现场抽几名迎宾,有谁愿意服务的?” 不得不说,美女的魅力是很大的,男生们都争成一团。当然,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高斯。笑话,沈容是他的,他又何必急在这一时呢。 而沈容也是没想叫高斯,所以,她很快从人员中抽了两名。她之所以不抽高斯,是有理由的。 迎宾准备好,礼物准备好,评比大赛现在开始了。一切,都是各自努力的结果,有数据为证的。 “好,经过了数据统计,我们已经得出了结果。现在我们先来颁奖获得优异成绩奖的同学。现在,迎宾准备迎客。” 两个迎宾走了下来。 沈容的声音再次响起:“有以下同学,高斯,李芸,林佳。” 迎宾们把三人迎了上去,沈容拿出了礼物。 在场的众人险些晕倒,强忍着没有笑出声音来,看来,这个美女班主任正是太雷人了。沈容拿出的礼物,竟然是一罐小零食“花生酒鬼”,那种小孩子经常吃的零食。 三人领了奖,说了下获奖感言就下去了。 高斯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女人还有这么幽默的一面。 “接下来,我们要颁布的是好人好事的奖项。高斯,曾志坚,黄立成。”迎宾们再次下去迎他们上来。高斯不知道为什么,当拿了那个奖时脸上一片火热,这次的礼物竟然是一罐用来吹的“肥皂泡”。他看看沈容,见她脸上正流露着一股坏坏的笑容。 哼,回去要她好看。高斯在心底想。 这女人,存心捉弄自己啊。自己,怎么上来了这么多次。高斯的心里大喊。 可是,还是无奈,要说出感言的。 希望没有了吧?高斯的心里祈祷道。 可是,沈容的声音再次响起:“接下来,我们要颁发的是积极发言奖,高斯,郑坤义,陈汉拳。” 声音是那么地婉转动人,可是听在高斯耳里却是那么地刺耳。 高斯只好再一次颓丧着脸上去了。 这次的奖品也是很搞笑的,居然是两颗糖。看到高斯要杀人的眼神,沈容选择了无视:“礼轻情意重,各位同学,老师比较穷,只能这样了。” 她无辜的表情再次把大家逗乐了。穷,谁不知道,这所学校的工资有多么高,沈容平时也是经常请同学们吃好东西的。现在,哭穷,每个人都知道,她只是为了带动气氛罢了。 高斯看到她的表情,再次给了她一个鬼眼,引起了下方有些人的惊叹,高斯大帅哥的可爱表情又回来了。 以前,高斯一直有这种表情的,可是,明白一些事情之后,他觉得这种行为过于幼稚,所以把它们删除了,今天,又一次回来了。 嗯,感觉真不错。欣赏到这个表情的人都是这种感受。 颁奖典礼,继续。 “最后,我们要颁发的是综合奖,即为表现最好,得分最多的前三名同学的奖。念到名字的同学请上来。嗯……高斯,林佳,李芸。” 这次的礼物是一瓶牛奶。 高斯感到很搞笑,一个大男生,拿着一瓶牛奶,真的是不像样。 就在颁奖结束之时,他感到自己放松了一下,终于解放了。 可是,沈容却又给了一句:“鉴于高斯同学表现良好,几项评比都得了奖,所以我们现在请他再讲几句话。” 高斯快要晕倒。他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内容他都不记得了,反正就是胡侃的。 回家后,他一定要沈容好看。这个决心,他从未如此坚定过。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五章 放假 放假了,终于放假了。 高斯是第一次读书,也是第一次体会到放假的感受。他发现,这种感觉竟然是那般地美好。读书,是有很多事情可做,可是也有很多事情不可做。对于那些知识,他已经很多都懂了。他知道,父母让他到这里,只是要让他多一点社会历练而已。所以,这里的学习,对他的意义倒不是很多。只有和同学们的相处,让他感觉很好。 可是,在学校里,真的是很忙。 因为,他的出名,因为,龙门的事情。他实在是很少有空闲的时间的,每天,陪沈容的时间也不多。 现在,放假了,也就有空闲的时间了,不理会多余的烦恼,现在,他只想陪着爱人。 当然,爱归爱,惩罚却也是需要的。沈容昨天的行为,实在是让他难堪。所以,她已经受到报复了。 昨天晚上,不理会她苦苦哀求,高斯把她抱了过来,反过来,看到她美丽的翘臀。毫不留情,手掌拍到她身上,发出响声,还有美人的呻吟声。 很销魂。这让她羞了很久。 放假也很快乐,真的。虽然高斯很能,可是到底他还只是一个孩子。有点成熟的孩子而已。 相信没有不喜欢放假的孩子,因为放假了可以好好的放松一下,他企盼着假日的来临。那么,放假了,可以疯玩,可以更好地陪着沈容。他知道,沈容是个好女人,能够容纳他有另外一个女人,这个真的很不容易。因为,爱是自私的。 她做到这些,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啊。 她是个老师,平时她的任务也是很繁重的。所以,放假了,需要让她放松一下。 假期需要放松,这是大多数人都能够支持的主张,也是调节紧张情绪所必需的一种方式。只是这个玩必须有个度,不能是无休止的,高斯知道,也是会的。他做什么事情都是有度的。 生活总是离不开情,爱情、亲情、友情,而爱情在生活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情总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色彩,还有对未来生活的勇气和动力,有时,似乎是在为一个人而活,为爱着迷,为爱疯狂,为爱哭,为爱笑,为那个梦中的人朝思暮想…… 在高斯的心中就是如此,他应该为了沈容而做出一些事情。 她的地位,在他心中,是很重的。 爱情是美妙的、虚幻的、充满美丽幻想的,对方的一举一动时时刻刻出现在每个不经意的瞬间。他要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之中。因为拥有,让他感觉到很是甜蜜,现在,就是这样。他要利用这次放假的机会,为她做一些事情。 拥有时,爱情是美的、是甜的、是霸道、是温馨、是甜蜜。他要集合这些于自身。为了她,他可以做出一切。 所以,在这次放假,他一直满足她的要求,他一直随着她的心愿。他发现,原来用心去对一个人是这般的美好。他现在,也不是一味地从着她,有时,他也会斗上几句嘴。因为,打是亲骂是爱,这种道理,他懂。以前,他很少和林思敏这样,因为他以为爱一个人,就是无条件地接受她的意见。可是他错了。爱是互动的。他和林思敏这样了,是因为他们的爱还停留在表层。 现在,和沈容的爱,比之林思敏更高了一层。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世上,最了解高斯的女人非沈容莫属。 有了她,高斯在这次放假中真的是很高兴。 高斯,已经适应了有她的存在,两人间的关系,也逐渐上升。这种事情,不只是精神上,而且是肉体的。 爱一个人,就是灵欲结合。既然爱了,有什么不舍得呢。 人生如梦,一切,都尽归尘土,为什么不再最美妙的时刻献给最爱的人呢?他们的关系一点点进步,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六章 和姐姐去参加宴会 因习俗或社交礼仪需要而举行的宴饮聚会。又称燕会、筵宴、酒会,是社交与饮食结合的一种形式。人们通过宴会,不仅获得饮食艺术的享受,而且可增进人际间的交往。宴会上的一整套菜肴席面称为筵席,由于筵席是宴会的核心,因而人们习惯上常将这两个词视为同义词。 现在,高斯和沈容就是空闲,实在想不出什么事情可以做,所以,在沈容的朋友发来邀请函,邀请她去参加宴会时,高斯也是显得很是兴奋。 高斯以前一直被父母囚禁在房间里学习,不然,他是不可能那么多才的。可见,本事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他也没有参加过什么宴会。 现在,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无疑是第一次。第一次,总是很让人兴奋的。在生活中,有很多普普通通的词汇在我们的笔尖下跳跃过几千几万遍。第一次,就是这种词汇。不管什么时候,第一次,对别人来说总是很重要的。 因为,第一次代表着新奇,第一次代表着有趣,第一次代表着神秘。不管什么时候,第一次,对一个人的诱惑力总是很足的。 现在,对于高斯来说,第一次去参加宴会,就是如此。 他眼巴巴地看向沈容,流露出了他童真的一面。沈容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小男朋友竟然会如此。她有些好笑,看来还是童真未泯。可是,沈容才不会那么容易带他去呢!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想戏弄他一把。或许是因为他表现得太过于睿智了吧。 “凭什么要带你去?”沈容玩味地问道。 凭什么要带我去?高斯的心里有些恼怒,我可是你的男人啊。可是,他也明白,女人是一种喜欢无理取闹的动物,哪怕是眼前这个成熟的女子也是如此。永远不要和女人讲道理。这点,他还是明白的。 只能采用口水攻势了。 最近,高斯又看了些恋爱宝典,现在,自然是现学现用了:“我的爱人,你是我赖以生存的氧气,虽然你不在我身边,但你仍然充斥我周围的每一寸空间,爱你永不变!!我不允许你离开我。所以我要去。我是用真心喜欢你。请相信我。让爱的潮水一点一点相我们靠近,不管风吹浪打,我都会守在你的身旁为你挡风遮雨。所以我要去,才能保护你。每一天都为你心跳,每一刻都被你感动,每一秒都为你担心。有你的感觉真好。 衣襟还残留着昨日的花香,身边飘过还是那朵似曾相识的流云,伸手截住那片被秋风吹拂自惭自秽冉冉而下的淡黄的枯叶,一丝苦涩入我心。难道你真的忍心离开我吗? 我想我们的爱虽然不是一篷熊熊燃着的火,光焰万道,热力四射;可它是一壶正在烧开的水,一点一点,最高会是沸腾! 我在忧愁时想你,就像在冬天想太阳;我在快乐时想你,就像在骄阳下想树荫。 没有你,我的世界没有色彩;没有你,我的天空没有白云;没有你,我的躯体没有灵魂;没有你;我的生命只有悲剧! 无论如何我都会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你.因为在我们心里:没有聚散分离,只有爱!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你,你是我的唯一。我是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了。虽然这不大可能,可是我还是要减少离开你的时间。所以,我要去。” 高斯的话说得极为动情,虽然言语过于华丽,可是未尝没有真情实意在里面。 沈容听得有些痴了。虽然,他说的话很肉麻,自己不好意思听。可是,自己又很想听,实在是矛盾。最终,还是爱情战胜了一切,她很想他也浪漫一回。 听着高斯动人的情话,沈容虽然有些羞涩,可是她也很是高兴。自己的爱人能够如此,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她很满意,真的。可是,她不能表现出来。所以,她只能作秀,嗔道:“你肉不肉麻,听到我全身都起疙瘩了。” 说着,她还摸了摸手臂,似乎真的有这回事了。 “我说的都是真话。”高斯说道,丝毫没有一丝被人说破的羞愧。 “不喜欢听恭维的话。”沈容说道。 “我说的都是用心的。”高斯很是认真。虽然有些话语是从书上借来的,虽然有些其他的目的(如参加宴会)在里面,可是他的情感却是真的,装也装不来。 沈容看着那张充满坚定地俊脸,有些痴了。 “真的?” “嗯。”高斯重重地点头。 沈容脸上露出一丝满足,人生,有此佳郎,还有什么不满足呢?每个女人都喜欢听恭维的话,尤其是自己的爱人所说的。 现在,沈容的心情真是到了高峰。 高斯慢慢地接近沈容,他觉得现在正是一次机会。他不会放过的:“容容,你看……宴会的事情,你是答应了?” 高斯乘胜追击。 “嗯。”沈容似乎还是痴迷在刚才的话中,点头了。 “太好了。”高斯欢快地叫了起来。 沈容听到这一丝欢呼,醒悟了过来:“原来你是为了宴会而说的。”她的脸色又一次板了下来。现在,她真的是有些怒了。 红颜一怒,很恐怖。 高斯急忙好言好语地安慰一番,女人,在有些时候有些方面很是执着。 现在,就是如此。 还好高斯非同往日,总算把她哄好了。 他在这里还是有一手的。终于摆平了。 可以和姐姐去参加宴会了。高斯很高兴。带着美人儿,出发了。携美同行,真的是很快乐。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七章 小弟弟 郁闷这个词语,经常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有的时候,我们真的是会感到郁闷。人生何处无郁闷啊。 这句话,不无道理。 是的,郁闷总想来缠着我们。 话说高斯和沈容乘着轿车,一路奔驰,来到了金碧辉煌大酒店。平时,沈容的这些朋友也是富家子女,他们出手,不可谓不阔绰哦。 如今,他们之中有一个人生日,所以大摆筵席请客。 高斯为了保护女朋友,也来了。其实,这次他来也是对的,算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了。因为,在这些朋友当中,有那么几个人垂涎于沈容的美色,毕竟,沈容不是一般的美女,她真的是很美的,美女中的美女。 所以,有人喜欢并不奇怪。 他来了,也自然是要捍护自己的女朋友。高斯今晚,将会大放光彩。 可是,在大放光彩之前,有些事情发生了,而且令高斯苦笑不得。 高斯和沈容来到了金碧辉煌大酒店。他并没有惊奇,这里,其实他也是消费得起的。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的家族其实真的是……你们猜,我不告诉你们) 两人慢慢地走进去。若单看里面的装修布置和内部的陈设家具,那是没什么说的,一派富丽,金碧辉煌!其间每一件物品都精致、都高档、都够“派”。五颜六色的玻璃幕墙在阳光的照耀下,如一座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沈容的朋友就是在这里订了一间上品包间。他们,将在这里疯狂一夜。 高斯有些忐忑。毕竟,还从来没有参加过宴会,他的心情有些激动。可是,这又如何。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他,只要顺其自然就行了。他的心里打算到。 峰回路转,绕过电梯,一间豪华的包厢就出现在面前了。正是那个想要找的号码。 高斯跟在沈容身后,沈容轻轻地敲了敲门。毕竟,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是交给沈容好些。 两人在门口并没有等多久。 门开了,里面出来一个挺英俊的男孩,见识沈容,阳光般的笑脸立刻展开:“沈容,你来了。”接着,他的脸色又一次冷了下来:“这是谁?” 原来他看到一旁的高斯了。 高斯也是恶狠狠地盯着他,哼,要小心,他也许是情敌。 高斯自然没有好脸色看,他想要一句话阻止了男人的痴心妄想:“我是沈容的……”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容便打断了:“洛波,这是我的弟弟,我可爱的小弟弟——高斯。今天,他缠着要来,实在是没有办法,真是打扰了。”沈容一副道歉的神色。 而那个叫洛波的男子,听到这句话后,反而没有了先前的冷色,而是变得温和起来了:“没什么,只是以前似乎没有听说过你有弟弟啊?” 他看向高斯的眼里充满了疑惑。 “这是我的表弟。哦,对了,高斯叫洛波哥哥。”沈容煞有其事地对高斯说道。 这女人,够狠,总是喜欢捉弄自己。 还有,这个人叫什么?萝卜?还真是太搞笑了。 “萝卜哥哥。”高斯叫道,有时候,还是要给人台阶下的,只是,这女人对姐姐不怀好意,要小心了。 洛波似乎没有听到他语气的怪异,不过沈容是听出来了,在洛波转身迎他们进去之后,她朝高斯挤了挤眼。 高斯目不斜视,心里念叨:“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色空空无非如是?” 哼,小样,总是想要戏弄我,美人计是没有用的。 高斯跟着两人,一起进去了。 里面,还有一群人。包厢很大,所以也容得住。 这群人显然都是沈容的朋友,都向沈容打招呼。 “沈容,这是?”一个成熟风韵的少妇向沈容问道。向她们二十多岁的年纪,大都结婚了,严格来说,沈容还是一个剩女,名不副实的剩女。 “这是我的表弟——高斯。”沈容向众人介绍道。而她也向高斯介绍众人。 高斯的记忆力很好,对素未谋面的人的名字都记住了。 众女显然很是喜欢高斯,把他围成了一团,问这问那。而高斯也从容地应对着,似乎,他从小就有这种天赋似的。 众女对这个谈吐不凡的男孩显然很有好感。 “小弟弟,来姐姐喂你喝杯酒。”一个豁达的女孩嬉笑道。 “别,小弟弟,来,吃了姐姐的这颗葡萄。”这个女孩说的话更露骨了,让人遐想芊芊。 “小弟弟,来,吃了姐姐的*。” “小弟弟,喂姐姐吃这根大香肠好吗?” 妈的,这些女人,说的话还真是露骨,引发人的无限遐想。高斯的脸顿时红了。一个准处男(第一次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对待这些女人是没有办法的。 “你们看,小弟弟脸红了。”一个女音说道。 “小弟弟还真可爱。”又有人接应到。 高斯实在是受不了了,md,这些女人,说话还真是让人无语。在一个小处男面前说这些,不是让人欲罢不能吗? 还小弟弟,老子已经成年了。 第一次,他对宴会就已经失望了。 可惜,他是没有机会退场的。他这个小弟弟,还要去应付那群大姐姐。 他真的很郁闷。 郁闷的人生,大概如此罢。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八章 舞林高手 高斯正对着这群女子束手无策。对于女人,他真的是没有办法。 他能怎么样?他一筹莫展。 人生的悲哀啊。高斯仰天长叹。 他只能努力克制自己,脸不红心不跳地和她们交谈。对于这些成*人,他只能力求自保了。 突然间,他转眼,看到了刚才那个叫做洛波的男人正和姐姐沈容坐在一起。而且,他还给沈容递了一杯酒。 就刚才和这些女人的谈话中,高斯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就是这次宴会的东道主,今天就是他的生日宴。而且,他还一直喜欢沈容,明着追求了多年。 只是流水有情,落花无意。沈容对他并没有感觉。 但这人是个牛脾气,他相信,坚持就是胜利。 所以,他一直没有放弃。 可是,沈容也一直没有被他打动。说到这些,这些女人叹了口气,显然很是惋惜。 可是,高斯却不觉得。他觉得,沈容能不接受他,反而是自己的幸运。如果不是如此,他怎么可能得到沈容呢? 此时,看着洛波,高斯的眼里没有同情,反而是有些醋意。 不管怎么说,沈容都是自己的女人。看着另一个暗恋自己女人的男人,在她身旁和她相谈甚欢,他能不生气吗? 那是不可能的。他不是佛,他是有脾气的。 他的底线,就是他的女人。而沈容,这个女人真是魔鬼和天使的结合体,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照她的话来说,有争吵的爱情更有情趣。 其实,也是如此的。 他们喜欢开玩笑,但是不过火。他们就是在这些玩笑中更加奠定了相互的爱恋。虽然知道沈容是爱着自己,没有可能和洛波一起的。可是,他是个男人,他会吃醋,他不能容忍,所以,他找了个借口,拨开众女,闯了出去。 他要去找他的女人。 他径直走到沈容的身边,坐下了,用一副童真可爱的模样:“姐姐,我要喝酒。” 语气很是腻人,让人很是喜爱。同时,他的手指还指着沈容手里的那杯红酒。 沈容的脸上浮现一丝粉红,想了想,还是把酒交了出去。 而高斯,也心照不宣地笑了笑,用他的装b笑脸,向洛波示威性地笑了笑。不过,洛波是个大大咧咧的男子,他并没有想到这里。 他笑着向沈容说道:“你的弟弟真有趣。” 沈容尴尬地笑笑。 这个女人,也应该为她的乱说话而付出代价了。高斯看着沈容脸上的那一丝尴尬,露出了笑脸。 而这个笑脸,被沈容看到了,怒瞪了他一眼。 而高斯,则向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一般,嘟着嘴。 洛波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他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见到眼前两姐弟在耍宝,他笑了笑。 看来,童真未泯啊。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交谈着,而高斯,也偶尔插上两句。在高斯看来,这个叫做洛波的男子真的是有些木讷。难怪他叫不到女朋友? 但是,高斯也暗暗庆幸,要不是如此,自己怎么可能会得到沈容此等美佳人? 他看向洛波的眼里,也有了一丝感激。 ******宴会开始了一半。美妙的舞曲在大厅中回响。 “沈大美女,不知道我是否有这个荣幸请你跳一支舞?”洛波很绅士地向沈容问道。他一直很期待,期待这个机会。可是,一直未能如愿以偿。他的希望是很渺茫的。可是,他仍然不会放弃。 但是,他没有想到,沈容竟然答应了。 其实,是沈容想要气一气高斯,她想到,昨天高斯在自己挺翘的某个地方重重地拍打,她就很是气愤。哼,我也要让你生气。沈容想到,看到高斯的眼神,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女人,不能惹。 她随着有些发愣的洛波,进入了舞曲。 也许幸福来得太快了。洛波还没有反应过来。 好不容易,在沈容的催促下才反应过来。跟随着美人跳起舞来。不得不说,这小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跳得还挺行。 高斯看得是醋劲大爆。 他不可能无所行动。 他随手拖过一个美女,请求她的同意,就一同进入了舞台。 高斯高超的舞艺让人很是佩服,原先的女子,有些痴了。她也是这群人中没有结婚的几个。她不是见不得人,只是眼光太高了。 刚才,高斯邀请她,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答应了。也许,她真的对他有些好感吧。 不知道为什么?平静如水了二十多年的心竟然有些浮动。 和他进入跳舞区,她又被他的舞艺震撼了。她的心,又一次浮动起来。 看来,自己是见到真命天子了。 而她并不知道,高斯并没有在看她,而是用充满挑衅的眼神,看向了沈容。 沈容有些生气,没想到他竟然敢在自己眼前和别人跳舞。 可是,她也不想想,她自己和别的男人在跳舞呢? 嗯,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对,他把沈容气了个脸色通红。 不过,他的目的并不是如此。 他和他的舞伴慢慢地接近沈容和洛波。终于,是时候了。 高斯把怀中的女孩轻轻地带过洛波那边,女子沉浸在自己的一片天地中,并没有察觉。 眼看就要摔倒了。洛波身为一个绅士,当然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放开沈容,把女子一把抱住。 而女子,也醒过来,看到自己怀中的竟然是洛波,那个自己有意但却为了沈容而拒绝的男人。她的心里有一些莫名的感受。 舞曲再次转向*。 两人别过脸去,正看到原先的舞伴凑在了一起。 随着这曲子,沈容柔媚的舞动着身子,衣裙随着动作袅袅飘摇。和着曲子,时而优柔的旋转舞动长袖,时而又翩然的摇摆腰肢。置身这曲子中的绝色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而高斯,则是出尘脱逸。翩然的甩起衣袖,如行云流水般,恰似轻云闭月,仿佛流风回雪。随着舞曲的余音,动作最终在短暂的一瞬间凝固,但随即却又渐渐的荡漾开来。 在两人看来,跳舞中的两人是天生的一对,良缘佳偶,自己掺杂进去了就是跳梁小丑一般。现在,两人都自惭形秽。 他们手拉着手,走了出去。或许,他们才是一对吧。 由于今天发生的事情,最后两人走在了一起,也许,一切都是缘的缘故吧。再说高斯和沈容一起,两人在一起跳舞,已经忘记了争吵,只想融于对方之中。 舞曲终了,两人还未回味过来。 直到众人的掌声响起,他们才知道。 沈容,脸红了。 而高斯则是脸皮厚些,反正这群人自己不熟。 最后,沈容公开道歉,众人才知道,眼前的这个舞林高手竟然是多年来未曾有过男朋友,并有忠实追求者的沈容,竟然也恋爱了。 而且,还是潮流中的姐弟恋。 看来,这个舞林高手有一手啊! 正文 校园风云_第八十九章 玩得很疯 男人总是很容易熟的,真的。男人间的友谊实在是一件奇怪又美妙的东西。电影里身经百战的老兵会说:“尽管战场上充满了恐怖与死亡,战友们与我之间的友情会使战场上度过的日子成为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们甚至可以在周边看到,一起在战壕、一起蹲大牢的铁哥们儿,暂且不论他们的道德水准高低,是志同道合还是臭味相投,往往就是同样的境遇造就了一种坚不可摧的友谊而让人刮目相看。 可以说,男人的交往总是充满着忠诚、义气与一种莫名的简单,但在女人之间这些是很鲜见的。正是因为如此,女人们才经常认为这种原始而朴素的友谊是无法和她们华丽复杂的友谊相媲美的。 毋庸置疑,女人们确实要比男人们交往得紧密得多。当我妻子聚会回来的时候,她总是会把她朋友们最近生活的每一细节讲给我听,然而我对我同伴的现状却一无所知。也许他们其中有人已经升官发财了,有的会因为和其他女人打得火热被老婆发现而搞得焦头烂额,但我并不想知道,也许我只有时间去顾及工作、家庭和小提琴。 当然,这就是女人所谓的男人情感上的压抑。男人对改变自身的情感总是显得无能为力,只有当他们和工作、音乐、烟、茶、酒及乒乓球打上交道时才有着不懈的精力。女人们总是试图把彼此的关系搞得亲密无间,而男人间的交往充满着逗趣和玩笑。就算是再亲密的伙伴,他们都很难把心底的秘密讲给彼此听。就这种意义上来说,女人对男人的看法有着一定的正确性,但是她们不能就此推断男人间的友谊没有她们深入或有意义。事实是截然相反的。如果女人遇到不幸,她的朋友也只会安慰个没完没了,其结果却不能尽如人意。如果一个男人遇到此类问题,他的朋友并不会对此事发表太多的看法,几瓶啤酒就起到非凡的效果。男人也并非没有交流,只不过男人的交流比女人要微妙得多。 女人们经常把她们之间的友谊挂在嘴上,而男人的感情却不易表露。我和一位当律师的朋友交往二十几年了,尽管一年也才见上一两面,见面也只是喝着茶、抽着烟,淡淡的,旁人也许以为只是刚认识的朋友,可我们的友情尽在不言中,尽管彼此天各一方,离的有多远。 其实男女差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显露出来。女人们喜欢分享、交流和合作,而男人们则更倾向于竞争或沉默。在过去很长的日子里,我们都将一成不变地将女人间的交际方式看成社交方式的主导倾向,但是我认为这只与女性意识情态有关而并没有真正的好坏优劣之分。男人就应以他们该有的方式去交际,男人的友谊就是建立在一种默默无声并肩协同的斗争之上,也许是与天斗,也许是与人斗,也可能是与他人或自己斗。我们不会像女人那样为一件小事谈论个没完,我们只是没有时间来搞这些无聊的事,我们还要一起去打球和泡妞呢......所以男人和男人之间很容易熟,也许是一时的,可是已经足够了。 高斯和沈容的舞蹈让众人着实震撼。 在场的每个男人,对高斯,都有一股佩服的意思在里边。毕竟,舞蹈跳得那么好,还能把自己班里的那个美女泡了。真是很了不起。 男人与男人的话题,总是离不开美女,也正应了男儿本色的话。 高斯很快就和这群人打成了一片。 现在,这厮正在给大家传授经验呢。 有些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听着,例如洛波。他很想知道为什么,沈容不选择自己。 而高斯的话,却也没有什么实用性,只有一句话。哥的魅力大,女人喜欢也是没办法的,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这句话,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可是在场的人也没有办法,人家可是有本钱的。 而洛波只能是无语。 最终,高斯也在众人的有意下喝了几杯酒。人家这么热情,他哪里好意思拒绝啊? 没办法,硬拼了。 他灌了几杯。 很快,脸色就红了。 没有办法,这小子不会喝酒嘛! 脸红的高斯更显可爱,他玩得很疯,让众美女为之倾心。他喝得大醉,他和那些人一起疯。 他们玩牌,他们猜拳,真是尽兴。 最后,在沈容的制止下,在众人恋恋不舍的眼光中,沈容把高斯带进轿车里,走了。回家了,背后是众人恋恋不舍的眼神。 沈容看向高斯,真的不知道这小子有什么魅力?那些家伙对他竟然比自己还熟。 很是无语,只能唠叨几句。 而此时的高斯,却是在睡梦中,没有听到这句话。 伴随着呼噜声,车子向前开去。 另外,有个通知,这本书,后天就要上架了,该怎么说,这本书能有现在的成绩,要感谢各位的支持,上架后,还希望各位继续支持下去,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创作的动力,各位,小五就靠你们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九十二章 你会先救谁(求鲜花!!) \t第九十二章你会先救谁\t龙门,经过这次的小混混事件后,开始整顿了,也开始完善了。 \t发生在面前的事情若是不管,那便不是高斯了。他一向雷厉风行,该做的不拖。 \t一个“拖”字决,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他不会犯这个错误。 \t他是个智者。所以,他立刻采取了措施。龙门的实力,在整顿之下或许不能立刻扩充,可是,这个只是暂时的。一切,都是为了未来。 \t未来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撑过了这关。龙门的未来无限美好。高斯带着向未来的憧憬,踏上了征程。 \t这只是漫漫人生中的一步。高斯知道,他的目的地还很遥远。一切,只能靠自己来努力了。他可不想成为一个没有资格爱自己爱的女人的男人。那是懦夫,他高斯可不是。 \t所以,他要以严谨的态度来对待这些。这是他的责任。 \t行得行,不行也得行。 \t在这个世上,有实力便是一切。如同那句有奶便是娘同样是真理。他不会轻易放弃的。 \t******\t每天陪伴着沈容,已经成为他的必修课。因为,他爱她,恨不得每一刻都在她身边。可是不能,自己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所以,他尽可能地挤出时间。 \t虽然爱之间可以不在乎时间,可是,更多时间的相处却能增加爱的浓度。 \t高斯就是这样想的。 \t所以,正常情况下,每天,他都会挤出一定的时间。在他看来,那是必须的,是对爱人的一种尊重。只有付出爱,才能得到爱。 \t正如现在,他也是在沈容的住所,陪着她。 \t虽然龙门的事情他忙得焦头烂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她在的地方,他就感到很轻松,很自在。也许,这些打打杀杀,扩充势力的事情并不适合他吧。 \t可是,人生在世,又有几个能够称心如意,一路顺风的呢? \t想要好,就必须付出代价。 \t高斯已经不是那个一无所知的小孩子了,在世道交往中,他已经懂得了太多的东西。他不会像以前一般无所事事,他也应该有自己的事业了。 \t沈容,正是他的动力。 \t而秦怜梦也是他的动力。 \t他无时无刻在为了她们而奋斗着。不管付出多少,在他看来,总是值得的。也许,他明白了爱的真谛。 \t是的,英雄就应该为了美人而奋斗。虽然自己算不上英雄,可是,自己也要这样做。这样的,才是男人。这就是高斯的人生观。 \t今天,亦复如是。他永远也不可能对沈容厌烦。 \t因为,他的人生宗旨如下:不始乱终弃,要善始善终。 \t他是个痴情的男人,如果没有秦怜梦的插曲,他可能还是只喜欢林思敏,而不可能对其他人有所想。只是,林思敏走了,沈容真正走到他的内心,还有那个给了自己最宝贵东西的美女老师秦怜梦。他的爱就开始转向了。 \t这不是他始乱终弃,而是他看清了,他也明白爱了。 \t人生中,风风雨雨,他也算是经历了。他现在明白,以前的爱是那么的脆弱,根本不能称为爱。 \t此外,要让他忘记林思敏,那也是不可能的。 \t说到底,他也是有错的。其实若是他出口挽留,也许林思敏会留下,可是,他舍不下这个尊严。 \t现在,纵然后悔了,也是来不及了。与其怀念过去,还不如珍惜眼前人。高斯知道沈容对自己的情意,所以他接受了。 \t他现在也不再向以前一般木讷了。他开始变得幽默,他知道,爱一个人不是默默无语,而是争取让爱人每天都开心。 \t现在,他也经常说笑了。 \t这天晚上,沈容的住宅客厅中。 \t沈容坐在沙发上,高斯枕着沈容的美腿,真是人间一大享受。静听一下,可以听到两人的谈话。 \t“阿斯,问你一个问题?”沈容开口了。这个问题,虽然是很常见的,虽然有几种固定的答案,可是,出于一个女人的心理,她还是问了。 \t“哦。”高斯应了一声。 \t沈容郑重其事,没有半分玩笑的样子。她轻启朱唇:“如果我和你母亲一起掉进河里,你先救谁?” \t也许这个问题很常见,也有很多男人会这样回答:“我会先救母亲,然后和你一起死。”这时,女人往往会很感动。 \t可是奈何高斯阅读有限,没有听过这个问题。 \t他仔细地想了想,答道:“我两个人都不会救。” \t“为什么?”沈容好奇了。他居然不是选择了意料中的答案。也不会哄她一下,真是的。 \t“因为我老妈会游泳,让她救你就好了。她的游泳技术很好。”高斯满脸认真。 \t呼,真是混蛋,居然是这样的答案。沈容无语。 \t可是,她还是不死心:“若是怜梦和我呢?” \t她想要知道,自己和秦怜梦在她心中孰轻孰重? \t高斯不假思索:“我还是两人都不救。”这是他心底的答案。是真心的。 \t“为什么?”沈容问道,虽然有些不开心,可是还是有几分好奇。 \t“因为,我爱你们,甚至我对你的爱比怜梦胜过很多。但是,你们都爱我,怜梦若不是爱我,怎么会给我那个……而你,不用我说你自己也清楚我们的感情。若是我们之中任何一个死了,或是只剩下一个活着,我们都不好受。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到阴间团聚。其实,世上最苦的不是死了的人,而是还活着的。”高斯很认真,语气中满是真挚。 \t“嗯,还有些道理……去,谁喜欢你?谁爱你了?”沈容突然间嗔道,但是她的眉间满是喜意。看来,她对高斯的答案很是满意。 \t她给高斯香了一个,此刻,高斯宛若在天堂。 正文 校园风云_善待自己(超越自我的勇气) 现代社会充满竞争,每个人都有太多的不如意,例如找 工作难、子女求学、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等。然而,生 活犹如万花筒,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相依相随,只有看开 些,才会少一些无谓的烦恼,多一些生活的快乐。 不要因为自己的情感波折而伤心失落,也不要因为工作 的不顺利而耿耿于怀,更不要因为你的付出没有意想的结果 而停滞不前。对于很多事情,你无需过于在意,重要的是善 待自己。要知道,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只要你还健康地活着 ,希望就永远不会离你远去。 善待自己,首先要正确认识自己。我们应该知道自己的 优势和不足,做一个冷静的现实主义者。每个人都有一份追 求,一个理想,但期望值不可太高,必须切合实际。对生活 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方能从容面对竞 争,笑迎生活的每一天。 善待自己,更要懂得欣赏自己。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何必老是要与人比较呢?总是与人相比较,这是缺乏自信的 表现。一个人要懂得欣赏自己的能力、容貌、和经历,欣赏 自己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世界,从而与人友好相处。 善待自己,就是要用一颗平常心看待得失成败。凡事有 所得必定有所失,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古人说“不以物喜, 不以已悲”,对待得失不要太认真。许多事情,只要我们用 心去做了,结果并不是最重要。即便这次没有做好,下次还 可以更好更轻松地对待它。若是过分执着于小事的话,那就 是钻牛角尖,最后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福兮祸所伏,祸兮 福所倚。得意与失意,在人的一生中只是过眼烟云。 善待自己,还要有足够的勇气超越自我。在面临困难与 挫折的时候,善待自己就是不退缩,不畏惧艰辛。勇气不是 蛮干,你必须权衡事情的可做性,了解事情对完善自我的可 利用价值。当有意义的事情摆在你的面前的时候,你就应该 义无返顾地为达到目的而充分表现出你的勇气来。即使身处 逆境,也绝不放弃,尽快从不幸和失意中奋起,寻求主动, 积极进取,信心百倍地投入新生活中,从而感受生命的意义 和价值。 最后,善待自己的同时,也要善待他人。人生短暂,与 浩瀚的历史长河相比,时间的功名利禄,恩恩怨怨都只是短 暂的一瞬。若是把那冤仇忌恨放不下,最后受累的还是自己 这颗心。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度尽劫波兄弟在,相 逢一笑泯恩仇。”这应该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善待自己吧!摆脱忧郁的心境,让你的生活多一些光亮 。去看山看水,看星看月,笑迎生活,享受无穷的快乐。愿 你不再为过去的失去而后悔,不会为现在的失意而烦恼,也 不会为未来的不幸而忧愁。祝你愉快地享受生活的每一天! 高兴的时候请来订阅一下《药医圣者》,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正文 校园风云_必看 逐浪网的vip章节,是三分钱一千字,(一分钱等于一个逐浪币)如果大家想继续看下去,多看精彩的内容,就请用实际的行动来支持吧。毕竟,像我们这些网络的写手,要生存下来是不容易的。只有你们鼎力的支持,才有努力码字的激情。 兄弟们,麻烦一下你们订阅吧! 我只有靠你们了! 下面是注册vip的方法,只是一部分而已,还有不懂的,可以到http:\/\/.zhng\/w_charge_new.php去看看 注册普通会员的方法::: 1、点击网页的左上角的“注册”字样。 2、然后输入自己喜欢的会员名称,(小心留意右边的会员名称与别人的一不一样,可不可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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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孩正在观察他不久前种下的种子,他一直没有照料它。这颗似乎饱经风霜的种子,终于在这个风和日历的春天破土而出。是什么促使它钻出那禁锢它的种皮呢?是阳光,雨露,还是土壤?都不是。是它的勇气和决心。在这种子萌发出幼芽时,它也便萌发出了成功的希望。什么能阻挡住勇气呢? “一串串水滴,敲击着坚硬的石板;一滴砰然落下,一滴继而高悬。”这是对“滴水穿石”的描写。滴水穿石!一个神圣的情景。我不知人们对此有何感想,也许是嘲笑,也许是不解;我却认为:那不是徒劳,因为毅力和耐心能将一切洞穿。 这些是生活中的瞬间,生活中的瞬间是美好的。 永恒的瞬间有一种花以脸庞为花圃,以五官为花瓣,以心灵为沃土,以快乐为花蕊。她非草木,她只开在人们的脸庞上,她的名字叫微笑。当微笑绽放时,那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当微笑出现在人们的脸上时,那灿烂的笑容就像照片一样定格在那永恒的瞬间。 瞬间,本应是短暂的,却因不同的原因使它成为永恒。 我珍惜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瞬间,并且满怀虔诚,感谢它们。 美丽的瞬间美的事物总是让人难以忘怀。美,不1定要长久,也许有时那只是短暂的1瞬,却足以在你的脑际留下永久的印痕。 枫叶的摇落,是1种火焰的坠落,有悲壮之感;梧桐的飘零,飒飒于风中雨中,令人萌生感动;夕阳的坠落,是1种轻松的坠落,它抚起了明日的朝阳。虽说,这些瞬间的景色让人感到1丝凄凉,但它们散发的短暂光芒何尝不是1种绝美。 美,我们追求它是自然的,而并非刻意的装饰;大自然的美景,谁人不爱,又有谁可以掩盖它的风采,朝霞晚霞、日出日落、潮起潮落之所以那么美,只因它在瞬间放射出无尽的光辉,当你回过神时,它早已逝去,你可以看到下次的来临,却无法将这次的逝去挽留,更无法使美在片刻凝固。 事物尚且如此,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们总是将新生命的诞生,看作是美,将生命的逝去,看作是痛。面对死亡,人总是心生恐惧,但人固有1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只要能在有限的生命中为人民做出无限的贡献,即使是英年早逝,又有何妨,因为你的美已经深深地烙在了人们的心坎上。烈士们那瞬间的逝去,不就铸造了永恒的灿烂吗? 那么,只要我们能把握生命中的美丽,铭刻那份永恒,并为报答那永恒的光辉尽力而为,也无须因为时间仓促而感叹人生。 让我们共同携手撒下美的种子,等待它静静地绽放,等待幸福悄悄地来临。 正文 校园风云_九十章-九十一章 今日醒来,高斯在床上发呆。昨天,似乎喝得是太醉了。记得昨晚姐姐为了自己是多么的劳累。他不会喝酒,但是昨天喝了。昨晚,也吐了。沈容为了他,忙到二三点。唉,自己真是太不对了。 他有些后悔,酒是祸害,自己以后不再喝酒了。他发誓。他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女人麻烦。 他出了房门,由于是放假,两人没有事情可以做,所以一般是呆在家里。出了房门的他,看到沈容正在摆着沙发上看报纸。 “你醒了。”沈容见到他,问了一句。 “嗯。”高斯答道,想了想,他有说,“姐姐,实在是对不起,我昨晚让你辛苦了。以后,我不再喝酒了。” 沈容看向高斯,看得他心里有些发毛。她终于开口了:“你是怎么回事?和我这般客气。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难道我为你这样不行吗?你不把我当成是你的女人吗?” 沈容的话有些激动。说什么话呢?这人真是个呆瓜。 高斯听到沈容的心里话,有些感动。他没有因为沈容对他的谴责而生气。他是感到高兴。一个女人肯为你这样做,那她就是爱你了。 高斯的心里很是甜蜜。人生,这样,满足矣。 他看向沈容,眼里充满着柔情:“不,我是怕你麻烦。” “麻烦?难道一个女人为自己的男人做事不应该吗?我甘愿为你做任何事情。”沈容也知道高斯是不想自己麻烦,她知道他是爱自己的。只是,爱人之间不应该说这些客气的话。两人间,早就不分彼此了。 “谢谢。”高斯说道,他的话是真心的,他为有一个女人而感到幸福。 “傻瓜。你我之间需要这样吗?”沈容没好气地说道。 是的,爱人之间不需要这样。高斯也知道,只是,他还是说出来了。他知道这样的话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只是他还是说出来了。他只想表达对她的谢意,哪怕只是一点。 可是,这些都是多余的。在爱人面前,这些客套的话都是多余的。 两人对视,眼里满是柔情。 “来,吃饭了。”沈容轻声说道。 “嗯。”高斯点头,喝起了那充满爱心的早餐,这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吃。 看来,心境真能改变一切。 吃饱饭足,就总要找些事情去做。不然,人生会是太无趣了。 高斯正在寻思着,他知道,龙门的事情还是需要安排一下。这些人,不过都是一时兴起,只是想要玩玩而已。 不行,自己不应该这样。因为,自己要得到自己女人家族的认可,只能从这里开始。 (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家族的势力。所以只能这样认为。) 可行否?他不知道,但他只有这样的出路。 因为,在他看来,他家虽然不穷,但是似乎没有势力。(其实他不知道自己家族的强大,因为他整天被老爸老妈关在家里看书,习武,学艺) 所以,他只能通过建立一方势力,再层次渐进。 因此,他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方案。 他需要找些人去商量一下。所以他出去了。 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没有一定的实力,是不能配得上沈容的。 自己的时间,只有三年。三年,是很短的。自己只有加倍地努力。 所以,他很勤奋。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懒惰的资本。 他找了一些干部,他召开了龙门的会议。 他们,进行了商量。在他的建议上,龙门就要招收帮众了。因为,只是在飞翼学院内的,只是小打小闹。这些,是不够的,成员,应该到社会上去。 所以,他们即将实行广收帮众的行动。 他们,将在老大高斯的领导下成为一方霸主。 他们,势在必得。 因为他们的老大是高斯,是一个全才的人。他们相信他,他们愿意跟着他。他们遵从他的决定。 因为,高斯擅于创造奇迹。 有的时候,事情并不是那么完美的。 不尽人意的事情,时常会发生。正是正常的。 高斯的计划并不是那么完美,还是有些漏洞的。毕竟,人无完人。他的计划,并不能保证能够实现得完美。 世界上,天衣无缝的计划是不可能有的,所以,高斯还是有些不足。但是,也不怕,因为,计划总是在改造中不断趋于完美的。 高斯和他的龙门干部,商量了结果,也在第二天就风风火火地展开了行动。初办时,总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高斯经验不足,他也没有说清楚,所以那些人一味地扩充人力。什么三教九流的都进来了。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某些人,总要自食其恶果。 高斯和沈容,今天实在是懒得做饭,所以,两人出去下馆子。 自从上次高斯带了沈容到那家潮汕小吃店后,她就对那里的美食念念不忘。今天,两人的目标就是那里。 本就好吃的食物,再加上有爱人相伴,所以吃得津津有味。只是,有些人实在是白活来这个世界上了。因为,他们太煞风景了。 高斯和沈容,在吃得正高兴地时候,被这群不知好歹的人破坏了心情。 原因无它,小吃店的老板是外来人,虽然人较精明,可是有些人,总算躲不掉的,和他们无道理可以讲。这里,总有一些小混混来这里吃霸王餐,惹事,收保护费。 这里虽然生意红火,可也只是小本生意,老板赚得不多,也没有什么麻烦事,可是,因为这些收保护费的混蛋而变得有麻烦了。 “小兄弟,这个月已经是第二次了。我们只是小本生意,禁不起你们这样折腾的。再者,……” 老板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已经被打断了。 “什么小本生意?老板,你看看这里生意多么红火,还不是我们罩着的。交几百块给我们,必有所值。”一小混混青年说道。 “可是,这个月已经两次了。”老板愁眉苦脸。 “可是没有办法,我们现在加入了大帮派,这还指靠着去巴结上层,弄个好职位呢!” “可是……” “废话怎么这么多?该交的要交,不该交也要交。不然,我们龙门跟你没完。”小混混气焰嚣张。 这边高斯听到他的话,已经把一口茶水喷了出来。而他旁边,沈容这一脸戏谑地看着他:“你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还不快些去解决。” 高斯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决定居然为龙门带来了此等“高”素质的成员。看来,是要自食其果了。 他看向沈容,无奈一笑。 也许是他的动作太大了吧。几个小混混注意到了这边。 看看高斯,没有什么反应。可是,当他们看到沈容,眼睛都直了,显然,他们是在异想天开。 “小子,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满啊?”既然看上了人家的女人,小混混们自然要找些借口。 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他们得罪不起的人。 “是又怎么样?”高斯淡定道。 “小子,别太拽。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是龙门,听过没?”一混混喊道,看向高斯的眼里充满了鄙视,哼,井底之蛙,有这样的美人儿,真是糟蹋了。 只是他说的是个笑话,在龙门门主面前问这个问题,不知道他是不是白痴。 见高斯没有反应,他以为高斯被他的气势吓到了,假装好心:“只要你把你马子借我一晚,我让你和我一般威风。” 这小子,真是脑残了。 高斯的逆鳞是什么?就是他的女人。 这群混蛋都被高斯打倒了。 他没有留情,伤的伤,残的残。 把一切损失的钱交给老板,又打了个电话叫李世荣把事情处理,他才离开了。 他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的计划实在是太差了。龙门,是应该整顿了。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九十三章情人节 \t相传有个古罗马青年基督教传教士圣瓦伦丁,冒险传播基督教义,被捕入狱,感动了老狱吏和他双目失明的女儿,得到了他们悉心照料。临刑前圣瓦伦丁给姑娘写了封信,表明了对姑娘的深情。在他被处死的当天,盲女在他墓前种了一棵开红花的杏树,以寄托自己的情思。这一天就是2月14日。现在,在情人节里,许多小伙子还把求爱的圣瓦伦丁的明信片做成精美的工艺品,剪成蝴蝶和鲜花,以表示心诚志坚。姑娘们晚上将月桂树叶放在枕头上,希望梦见自己的情人。通常在情人节中,以赠送一枝红玫瑰来表达情人之间的感情。将一枝半开的红玫瑰作为情人节送给女孩的最佳礼物,而姑娘则以一盒心形巧克力作为回赠的礼物。 \t因此,情人在这一天互送巧克力、贺卡和花,用以表达爱意或友好。 \t男人,不应该只顾着自己的事业,要知道高斯的奋斗全是为了他的女人。所以,不应该忘记的事情,他是不会忘记的。 \t沈容是他的至爱,而在这情侣的节日中,他怎么会忘记她呢? \t情人节,礼物是必备的,约会也是必须的。 \t高斯同学一直在寻思着,该送什么东西好,该去什么地方好?这种事情,一般就是那么几种礼物,一般就是那么几个地方,没有一丝新意,实在是太无趣了。 \t他,想要与众不同。 \t根据他对沈容的了解,他心里有了些许的主意。嘿嘿,是什么礼物,我先不告诉你们。 \t高斯凭着自己的经验,神秘兮兮地准备好了礼物,一切只等待着时间的来临。 \t而沈容那边也是有了打算,至于是什么?就无从而知了。 \t两人都有些期待,期待着对方的礼物。 \t期待中,时间匆过。 \t情人节,终于到来。 \t高斯和沈容出去约会了。今天对他们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天。当然,人活在世,总不能免俗。他们,也做着和别人一般的事情。只是,每个人都知道,在这相同的步骤中,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也有不同的感受。 \t所谓新意,其实是从老东西身上出来的。一切归于心意。心有新,自有新意。 \t无非是看电影,喝咖啡,吃情侣套餐等东东,可是他们又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感受。 \t人生的美妙,正是如此,重复做一件事情,却是能够做出不同的自我。 \t约会完,回到家,自然是更为重要的时候了。 \t喝了点酒,沈容的脸色更显得红润,娇艳。借着酒劲,她把礼物给了高斯。那是一本关于管理的书籍,因为她知道,龙门需要得到妥善管理,而高斯经验不是很足,所以她斟酌许久,精挑细选,才决心给高斯买这本书。 \t她的心意,高斯懂,他很感动,趁着她不备给她香了一个。 \t“坏死了。”沈容嗔道。 \t高斯坏坏地一笑,把自己准备好的礼物给了她:“你看看合不合适?” \t“是什么?”沈容问道。高斯微笑不语。 \t沈容看着精美的包装,有些狐疑地打开了。 \t“啊”的一声,沈容惊呼,俏脸上一片红。 \t没想到,他送的东西竟然是……竟然是罩杯。 \t男人,正常不会送给女人这种东西,他一般让她们自己去买。很少有男人(特别嗜好的男人除外)愿意给自己的女人买内衣。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个太丢脸了。 \t“你真是个坏蛋。”沈容红着脸说道。但是,眉间还是有着掩盖不住的喜悦。 \t她真的有些感动。 \t“喜欢不?”高斯问道。 \t“嗯。”沈容低声应道。 \t虽然是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她还是很不好意思。 \t却见高斯凑到她的耳边:“去穿给我看看,好吗?好容容,好姐姐。” \t高斯的话里充满了挑逗,她羞得跑开了。 \t可是,女人的美总是为她心爱的男人而表现的。她会不舍得吗? \t反正看也看过了,摸也摸过了,再让他看一下又不会少些什么。沈容想到此生,吾心,吾身,只为君美。 正文 校园风云_第九十四章那一夜 \t高斯在大厅里幻想着,想着沈容那姣好的身段,他笑得有些猥琐,甚至口水都流出来了。 \t但是,他没有察觉,处于无限美好的yy中。 \t而沈容,则是进入了房间,看着手中的那个东西,有些发呆。 \t她轻轻地褪去衣衫,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美好的身段,轻轻抚摸。自己的身材,真的很完美,令她自己都有些痴了。她轻柔地把手伸到后头,解开扣子,两只玉兔登时蹦了出来。 \t一副诱人犯罪的景象,美妙的女子我见犹怜。她的玉手伸向刚放在椅子上的盒中,拿出了那个有些透明的东西,把它放在身前,对号入座,手伸到背后扣住。 \t真的很合适。她有些诧异,旋即脸色通红,难道,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尺寸? \t玲珑的玉兔若隐若现。 \t实在是可人之至啊! \t她望了望门口,鼓起勇气,迈开了步伐。为了爱,在所不惜,无所不辞。终于踏入客厅,她眼帘中出现的高斯似乎没有注意到她。 \t高斯正在yy中,当然没有看到。 \t不过,他突然听到一声咳嗽,他往声源处一看,惊呆了。 \t粉嫩的肌肤上,伴随着那一抹透明的东西,覆盖在玉兔之上,若隐若现,宛若九天玄女,诱惑之至。 \t他的眼里满是惊艳,满是狂喜。 \t她,穿上他的礼物了。 \t他用欣赏且带着几分欲望的眼光上下打量她。他的评价是,美,美妙不可方言。 \t沈容看到他的眼光,有些害羞,也有些享受。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对自己痴迷?她挺直了腰板,任凭他打量。 \t她一步步地靠近他,以罪的姿态。 \t她已经有了决定,今晚,就要…… \t突然,她惊呼一声。 \t想想,高斯是个正常的男人,见到这种情况,血气方刚的他自然是忍受不住了。 \t他宛若一只野兽,把沈容扑到了沙发上。 \t双唇贴在一块,欲火升腾。 \t就在高斯要进一步行动时,沈容捉住了他的手,摇了摇头:“不要在这里。” \t不要在这里。这句话似乎是拒绝,其实也是暗示,那就是别的地方就可以了。 \t高斯没有说话,只有行动。 \t他抱着沈容进入了房间,关了房门。 \t这个姐姐,这个女朋友,就要真正成为自己的女人了。 \t高斯很激动,干起活来也特别起劲。 \t不久,房间里传来若有若无地呻吟。 \t斯夜,战得天昏地暗。 \t斯夜,战得*迭起。 \t斯夜,战得不分彼此。 \t两人的心,两人的身,彻底地融在了一起。他真正成为了她的男人,她也真正成为了他的女人。相爱的两人,终于合二为一。 \t又是购物\t日出于东山之上。 \t一所公寓中,床上的两人还没有醒来。也许,是昨晚的第一次太疯狂了吧\t对于两人来说,都是真正的第一次。 \t他们都没有经验,还是沈容mm平时看过某个岛国的影像,才渡过了尴尬。 \t但他们,还是没有技巧,所以弄了很久,都快累死了。还好,最后摸到了一点诀窍,没法,还是雏儿嘛! \t终于,高斯睁开眼,看到怀中尚在睡梦的俏佳人,没有动作。他怕吵醒了她。他含情脉脉地看着爱人。沈容似有所觉,眼皮动了动,也是醒了过来。 \t转头看见爱人的目光,不由把头低下,埋在他的胸前。想起昨晚的疯狂,她娇羞不已。 \t“呵呵。”看到美人此景,高斯笑出了声。 \t沈容的手,旋即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掐了一把,让他痛呼出声。沈容抬头,眼里满是得意,哼,敢笑我。 \t高斯起身,扑倒了沈容。哼,敢欺负你的男人。 \t浑身*的高斯,还有男儿早上的某种现象,让沈容感到了某处坚硬,也感到了几分不适。 \t高斯差点按捺不住,想吃了这个妖精。只是他明白破瓜是很疼的,她的身体,肯定是再禁受不住他的折腾。所以,他忍住了。 \t拍拍沈容的翘臀,示意她穿衣。 \t沈容妩媚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衣服,意思,不言而明。 \t高斯自是兴致冲冲的。 \t他侍候她穿衣,她也侍候他穿衣。柔情蜜意,自在其中。 \t洗漱完毕,两人又吃了早餐。 \t接下来,是没有什么打算了。 \t按高斯的意思,沈容是应该在家里呆着的。只是,沈容不想。高斯也没法,天大地大老婆最大。什么都要听她的。 \t也不知道女人是不是都有共同的一个爱好,喜欢购物。 \t就沈容现在的状况,她还是想出去购物。高斯的反驳无效。 \t没法,只好依了她,对她千依百顺的。自己照顾好她就是了。谁叫咱是个好男人呢? \t高斯只能顺从了,开着沈容的宝马,出发了。 \t他一直会的,只是不太熟悉而已。因为,以前老爸训练过他。现在,沈容不大舒服,他当然要出头开车啦。这是男人的责任。 \t驾着车子,风风火火地出发了。 \t来到一家百货商店,不用货比一家,自己女人的消费,他还是折腾得起的。他不知道他家有多少财产,可是解决温饱,满足自己女人的需求,至少不是问题。 \t该出手时就出手。 \t虽然他知道沈容家很富有,可是,这是男人的尊严,是男人的责任。 \t他绝对不能容让。 \t听着服务员的介绍,高斯决定要给沈容买一套香奈尔了。 \t夏奈尔是一个有80多年经历的著名品牌,夏奈尔时装永远有着高雅、简洁、精美的风格,她善于突破传统,早40年代就成功地将“五花大绑”的女装推向简单、舒适,这也许就是最早的现代休闲服。 \t夏奈尔最了解女人,夏奈尔的产品种类繁多,每个女人在夏奈尔的世界里总能找到合适自己的东西,在欧美上流女性社会中甚至流传着一句话“当你找不到合适的服装时,就穿夏奈尔套装”。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沈容对这套衣服也是很看好。 \t所以,两人很有默契,一拍即合。 \t买下了这件衣服,沈容当然要给高斯买了,这是自己的男人,自己不能只顾着自己。 \t所以两人走向了男装区。 男装最普遍的是西装,许多男人都认为这再普通不过,套上身便行。其实不然,西装的涵义较前大为讲究和拓展了。 在面料上,如果出席酒会、会谈等社交正式场合,应穿上正统西装。正统西装的面料要求较为考究,可以是精良的厚粗呢、轻柔的羊毛呢或是精纺的毛、涤、棉麻等织料。近年来风行的休闲服西装很适于日常生活或假日时光,从而打破了传统西服的拘谨沉闷,柔和性是其最大特点。经过加工磨制的灯蕊绒、羊毛或者麻料、真丝都是不错的选择。垂感很好的面料令男人穿上舒适潇洒,愈发有型。 \t沈容给高斯的最佳选择当然是西装了,毕竟,她还没有看到高斯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呢。 \t两人手牵着手,在服务员小姐的羡慕目光下,走到了男装区。 正文 不相干的故事_刀剑NPC故事-剑工 当!当!当! 日复一日敲打着铁锤,没有烦躁,没有气闷,简单而满足的生活门外到处是匆匆的脚步,他们什么时候能厌倦江湖呢? 看着手中打好的剑,叹了口气,从那天起,江湖就跟我没有关系了吧我当年只是个普通的江湖剑客,她呢,江湖第一美女么? 他们叫她落霞仙子,我却从来不曾注意过她的容貌我有我要寻找的东西,她就在后面静静地跟着我嫌她麻烦,想把她撇下,她武功虽然不如我,轻功却在我之上,只好让她缠着偶尔拿到我想要的宝贝,我也会跟她说一句两句话,这个时候她最开心,她细细摩娑着宝贝,脸上露出柔柔的笑我很快就把宝贝抢回来,放进背囊,再去找新的她难掩一脸的失望,看着我把东西收起来,轻轻给我整好行装,又默默跟在旁边我经常想,要是我那个时候多关心她一点,她就不会离开我了江湖上传说那柄神剑出土了我追查了三天三夜,才查到被虎贲所得它是妖界第一勇士,虽然它不用剑,但曾扬言要搜集人间十样至强兵刃,炼成第一妖器行走江湖多年,我知道要谨慎计划才能得手我计划了三天,有了最好的一个方案,即使我拿不到剑,也能全身而退只是我算漏了一样我计划了三天,她劝了我三天我丝毫不为所动,说,“没有东西比那把剑重要,即便是你!” 我真的是想这么说么? 她哭着走了“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被人纠缠不清了”,当时我这么想虎贲有个习惯,每逢月圆之夜就要到泰山之巅吸收月之精华,这个时候,是不带手下的我早早在泰山顶埋伏好,月亮升到树梢顶的时候,它到了它果然是个强壮的妖族勇士,全身散发出浓烈的杀气,方圆几步之内,草木尽折手心之上渗出汗水,它比我想象的要强,今天没有胜算“先退!”,闪出这个念头但我马上看到他宽衣解带,那把剑连在腰带上,被它放在一旁,剑上隐现神龙它盘腿而坐,双手朝天,渐渐进入状态,头上丝丝白气也许有机会我悄悄移步过去,虎贲进入周身循环,没有发现动静手已经能碰到神剑了,一阵兴奋,如此容易得手? 拿出自己的剑,轻轻割断腰带,取起神剑,走! 没想到我一拉,就看到一条细细的金丝,把神剑和虎贲的手臂连在一起它缓缓睁开眼睛,吐出一口气邪笑道:“嘿嘿,偷剑的,今天你是我杀的第39个人了” 它右手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根巨棒,摔向我我砍断金丝,但来不及拿神剑,回身一挡当!双手一麻,虎口剧痛,好大的力气! 刚想退几步,招式就接二连三劈头盖脸而来我左支右挡,暴风骤雨过后,双手满是鲜血,虎口尽裂撑不住了,趁它招式间隙,转身逃走,虎贲提棒追来这时,旁边白影一闪,一条人影冲上山顶来有朋友到了? 两个人说不定可以跟它一拼,我回身又和虎贲战在一起那人停了下来,竟然是她她什么也没说,施展轻功,快速绕到虎贲背后,往神剑直奔虎贲一看不妙,回身去追她我偷得空闲,在后面朝虎贲直放飞镖它没有理会我,中了几镖,愈发恼怒她拿起神剑,往崖边退了几步,没有退路虎贲已经*近,抓住了她的手,“拿来!” 地上几粒小石头滑落谷底她凄然地看了看我,把剑往我这边丢来,说:“这是你要的剑!” 用力拉了虎贲,转身跳下了悬崖这一幕来的太快,我完全没有办法接受在山顶躺了几天几夜,粒米未进,痴痴看着崖边,脑子里全是她温柔的笑她为什么这么傻,我宁愿不要剑也不能失去她我把剑丢进谷底,慢慢下了山崖我已经垂垂老矣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用剑了,我只是炼剑一柄新剑刚出炉的时候,我能在剑里看到她的模样,还是几十年前的容貌,很美丽剑光慢慢淡下来,她消失了,我就再炼一柄剑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门外匆忙的脚步啊,他们在追求什么呢?(完) 正文 不相干的故事_老乞丐 夜幕降临我从屁股下摸出半截蜡烛,用火石点上烛光下地上那锭白天扔下的银子发出柔和的光泽我偏过头去,看见身下自己的影子摇摆不定远处浓重的雾气把大半个洛阳笼罩,连最大的那座酒楼也只露出半边飞檐偶尔传来犬吠声远处传来脚步,寂静的夜里,很明显那人一身蓑衣一顶斗笠,终于出现了“你来了” “我来了” “三十年了,你为了找我,连第一剑客的名头也不要了么?” “赢了你,我才是第一” “世事便如这雾”,我伸出手去,“你以为触到了,其实不过都是些虚无的东西...” “我追你三十年,就是想和你一战,你不必多说” “你听我说完这个故事再动手不迟” 那年我已经是江湖第一了,没有人敢否认即使是师傅,也已经不是我的对手在我自己眼里,我还是不够强杀一个人如果用了三招,为什么不能只用一招呢? 我问师傅,师傅只是摇摇头,说我以后会明白的夜里,我辗转难眠,又想去找师傅师傅屋里的灯还亮着,刚想进去,听到师傅自言自语“这才是我想要的啊!” 我推开门,看见师傅把一张绵帛收进怀里,上面画了一些什么“师傅,那是什么?” “以后再告诉你”,师傅的脸上喜滋滋的,似乎得到什么宝贝,“找我何事?” 我刚想说什么,又咽回去,“没事,看师傅您睡了没。” “就睡了,你也早点歇息去吧。” 回到屋里,躺在床上,眼前老是晃动师傅手中那张绵帛师傅不贪财好色,手上那张莫非是武功秘笈图? 几天里,我想的全是那张图,师傅还有藏私么?师傅真有一招杀人的武功? 我那时已经有点入了魔道有天清晨再也忍不住了,趁师傅外出采药,悄悄潜入师傅的卧房在师傅的枕下找到这张绵帛是一张地图,画着我不认识的山脉,有个地方用朱砂打了圈我心里扑通扑通跳着,武功秘笈就藏在那个地方么? 这时候门“呀”得打开了,师傅站在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低着头走向师傅,手里拿着图“把图还给我吧。” 师傅还是笑嘻嘻的“不!图是我的!秘笈是我的!!”我攥紧地图,随手拿起师傅放在桌上的那柄剑“嗤”地刺入师傅的胸膛,松手后退两步师傅不敢相信地看着我,用手扶着剑柄,先是愤怒,然后面色缓和下来,叹了口气“你是我养大的,我不会怪你,只可惜那处好风光了...可惜啊...本来...你去那里看看就知道...” 说完就咽气了我嚎啕大哭,“师傅,我不是真想动手啊,我对不起您,我不是人...” 把师傅葬了之后,我就离开了后来我终于找到那座山,山上有几座房子,跟我从小住到大的房子构造和摆设都一模一样我才想起师傅曾经说要找个好地方带我归隐就是这里了吧,没有秘笈,只有青山翠竹碧波我没脸住在那里,把剑封在屋后,锁了门,从此乞讨为生故事就到这里,你要动手便动手吧那人叹了口气,痴痴看着手中的剑,喃喃道:“三十年了,我做了什么...‘“铮”,把剑折断,缓缓离去两截断剑“当啷”落在地上,远处的犬吠愈加凄凉了(完) 正文 不相干的故事_老武师 这一日阳光明媚,瓦当老武师带了小徒,在村边一块空地上练剑说起这老武师,可谓无人不晓他参加过五次人妖大战(总觉得怪怪的...),立下军功无数一次战役中,他舍命背了人族统帅逃过妖族追杀,统帅把一柄从妖族得来的宝剑送与老武师以作纪念老武师年迈返乡,只带了这柄剑,几件衣服为图清静,他推了洛阳武馆的邀请,在瓦当找了块干净的院落,耕一亩田地,收两个徒儿“晓月,你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个地方要如此这般。”说完拿起树枝笔划起来晓月一脸不服气,道:“师傅,您不觉得这样下来更顺手流畅了么?”,剑锋一挑,斜斜拉下老武师怒道:“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自然有他的道理!今天先练到这里,回去吧!” 晓月心里不服,嘟着嘴跟在后边,师父向来什么事都依她,只在这件事上,不做半分退步晓月“扑通”踢了一块石子掉入田中,一只青蛙吓得跳入水中,水面涟漪一片晓月呆呆望着水中,问道:“师父,师兄现时在哪里了?” 老武师停下脚步,回头喝道:“以后不准再提这个不肖徒,快走!” 晓月索性蹲了下来,抓了一把石头,一颗一颗丢入水中,一阵烦闷,一把石子全撒出去“我想师兄了,我要去找他!” 老武师道:“自从他偷了我的剑,他就不是我的徒儿,以后再也不许叫他师兄!” 老武师嘴上这么说,心里也忍不住想起那个徒儿残风来,小时候他多乖巧啊只是他竟然偷了那柄剑,从此不见踪影那柄剑,危险啊...残风数月来一直看着那柄剑,跟普通的剑没什么区别,甚至已经生了一层铁锈他恼怒地把剑在树上乱劈,嘴里喃喃不知说些什么他终于把剑丢在地上,疲惫地坐在树旁,用手遮着脸,想起离开瓦当已经半年了又想起那日偷看师傅练剑,剑上彩光闪烁,看后就无法自拔,如今却变成一柄锈剑是我力量不够么?残风想晓月半夜偷偷起来,收拾行囊,带了一些银子,轻声出了院门她不知道,老武师悄声跟在后面晓月不知道师兄去了哪里,但凭着一点直觉,她来到洛阳(写来写去就这几个场景...再开放啊...) 远远她就看到前面围着一群人她迎了上去,拨开人群,看到残风残风带了那柄剑,又走数日,来到洛阳一到洛阳,他就直奔铁匠铺,他听说,洛阳铁匠人称百兵晓,天下神兵利器,没有不知道的铁匠一见他的锈剑,两眼就放出光芒,接过来,拿衣襟擦了擦“少侠可知这是柄什么剑?” 残风摇了摇头,“正要请高人告知。” 铁匠又看了一会剑,把手指在剑尖上划破,血顺着剑刃流下,彩光隐现道:“这不是人间的兵器,是柄魔兵。”又忍不住抚摸起来残风一看果然是柄好剑,心里一喜,便要伸手要回铁匠紧紧扯住,残风心里发怒,用劲去抢两个人都说:“这是我的!” 晓月看到的残风已经没有平日半分模样,狰狞的脸,赤红的双目他对面的铁匠,也是一般模样晓月正要上前扯开二人老武师拉住他,“且住,他们二人都中了心魔!” 晓月看到老武师,吓了一跳,只能看着老武师走上前去老武师面色慎重,气运丹田,一边扯了一人的手臂“分开!”,运劲于手,把两人分开残风拿到了剑,退到旁边铁匠又要上前去抢老武师推开铁匠,对残风道:“拿来!” 残风没理会老武师,看着魔剑,直道:“我的!我的!” 老武师伸了右手要抢,残风挥刀便砍,嘴里又道:“谁也别想抢走!” 老武师没想到他敢伤人,右手被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怒道:“你敢伤我!”左手摔了残风一个耳光晓月在一旁也惊喊:“师兄!” 残风被这一摔,有些清醒,又听到晓月的声音,心里一震,丢了那柄剑在地上旁边铁匠一个箭步,窜了上来,捡起剑剑上又多了老武师的血,放出越来越强烈的光芒,不能直视晓月扶了老武师,在一旁坐下,包好伤口老武师道:“夺回那柄剑,小心点!” 晓月过去推了推发呆的残风,道:“师兄,一起夺剑!” 残风看着晓月的眼睛,脸上露出温柔的笑拿起铁匠铺的一柄剑,攻向铁匠铁匠满脸邪气,挥了魔剑,轻轻一挡,残风的剑碎成几截残风手里无剑,退了几步,晓月扔过一柄剑,道:“师兄,你的剑!” 果然是残风平日用的剑晓月又道:“师兄,用我们合练的那套招式!” 残风点头称好两人摆开架势,分左右站好方位,一龙一凤残风攻左,晓月攻右,只看铁匠破绽出招铁匠魔剑攻来时,只用剑圈住魔剑,不用剑去碰铁匠的魔剑,让铁匠背后露出破绽给对方铁匠自身武功不好,占了魔剑的便宜,如今魔剑也似乎给对方克住,使不开来背后连中几刀,无奈他本来身强体壮,又吸了魔剑的邪气,没有倒下残风晓月见奈他不得,转过头来看师傅老武师拧着眉头想了一想,道:“把他引到火炉那边。” 晓月福至心灵,照着师傅所说,慢慢把铁匠*入铁匠铺,离火炉越来越近铁匠身不由己,退到火炉边,不能再退,但同时背后免去刀砍之苦铁匠狞笑到:“瞧你们师傅想了个什么笨方法,哈哈哈哈!” 突然身子一软,拿不住那柄剑,掉在地上,晓月上前捡了起来笑道:“原来这柄魔剑靠的便是人的血气,如今血气蒸发干净,不过锈剑一柄了。” 铁匠这才想到,懊恼不已,不过他神智也已恢复,不再说什么晓月把剑递给残风,拉他来到老武师跟前,对残风说:“快跟师傅道歉!” 残风跪了下来,目光不敢直视老武师,把剑还给老武师,道:“弟子没脸再见师傅。” 老武师小心收起剑,叹了口气,拉起残风,道:“跟我回去吧,我这把老骨头没几年好活,回去把其他武艺都传了吧。” 残风听了满脸喜色,连声称谢晓月高兴地看着这两个人,一手拉了一个“回家!回家!”(完) 正文 不相干的故事_枪棒教头(上)(希望大家支持订阅vip章节) 洛阳的枪棒教头起了个大早,懒洋洋伸了个腰使劲吸了一口气,风暖暖的,没有平时那股讨厌的血腥味那家猪蹄店已经三天没交保护费了,只好上门讨钱,麻烦的家伙天色还早,路上没有碰到平日里那许多耀武扬威的剑客店里冷冷清清地坐着几个人,门口望进去,看不清什么模样老板一看到教头来了,连忙迎出,道:“请教头再宽限三日,最近生意不好,筹不到那许多钱...” 教头不看老板,用手弹了弹身上的灰,咧嘴道:“三日前就说宽限三日,如今又要再拖三日,我看不用交了。” 老板心中一喜,隔一会才知他说的是反话,连说:“不敢!不敢!” 这时候教头看清离他最近的那个食客,一人占了一张桌子,桌上有个大海碗,里面已经空空,还有一大壶酒,地上狼藉一片,全是骨头那人正吃最后一块猪蹄,终于吐出骨头,把满是卤汁的手擦在衣襟上又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踢开凳子,走出门来老板迎上前去,“客官,一共是1两2钱银子。” 那人讶异的看了老板一会,说:“你不认识我?” “不曾见过客官。”老板有点奇怪“那就对了”,那人语气突然转狠,“我小阎王周通从瓦当吃到洛阳,你问问哪家敢收我银子!” 老板一惊,又遇到吃霸王餐的了,小声道:“小本生意,多少给点。” 那人不再理会,整了衣服,便要离去老板一看,知道周通一旦出门,便再也无处讨钱走到教头身边,递出20两银子,悄声道:“教头,这是这个月的20两,您点点,另外,替我教训那个人。” 教头掂了掂银子,笑道:“这会有钱了?好吧,收你银子,自然替你消灾,你且退下。” 一个纵步,跳到周通跟前周通停下脚步,斜睨一只眼睛,打量着教头“你想做甚?” 教头道:“吃人家东西,就要给钱,我是此处枪棒队教头,不容你在此撒野。” 周通拿出一把弯刀,“那又如何?” 教头也紧握了棍棒,“给钱!” 周通轻摸刀首拐弯处,得意洋洋看着教头:“瞧见了么?此刀长3尺重3斤,名家设计,放在妖物颈上,只需这么一拉,喳,妖头便掉下来!” 教头挺了挺棍棒,毫不示弱:“此棍长6尺重8斤,呃...自己削的,只需这么一敲,妖物脑汁便得四溅!” “如此说来今日要有一战?” “给钱就不用打。” 周通一跃到了门外,蹲了虎步,左手平伸胸前,右手反拿了刀,背在身后“来,此处宽敞。” 教头也一跃而出,蹲了龙步,双手拿棍,平挡胸前老板身后跟了几个店小二,站在门前,都喊道:“快打!快打!” 周通首先出手,左手反背,右手执刀前砍,教头伸棍一挡,棍带着刀转了三圈,削去了刀劲,又用棍往前连刺数下,周通也一一挡下,一个迈步,绕到教头身后,举刀又砍,教头并不转身,棍尾后突,周通来不及收招,往后一仰,躲过这棍,趁便双手撑在地上,双脚连踢教头棍棒往地上一顿,飞起半人高,也躲过这几脚两人重新站好,面对着面突然一起暴出一阵笑声周通道:“哈哈,教头好棍法,佩服佩服。” 教头也说:“哈哈,周兄好刀法,失敬失敬。” 周通又道:“不如一起喝一杯,交个朋友?” 教头道:“正合我意!难得碰到如周兄这么豪爽的朋友!” 说完拉了周通的手,走入店中,大声喝道:“上两大碗猪蹄,两壶好酒!” 店老板愕然地看着这两个人,半天说不除一句话来(待续) 正文 不相干的故事_刀剑NPC故事-枪棒教头(下) 两人吃完猪蹄,抹了嘴,教头挽了周通的胳膊,出了店门,扔下一句:“猪蹄的钱下月一并结算。” 老板唯唯不敢吱声这时候街上有些热闹,不时有枪棒队的巡逻过来问好,教头有些厌烦,道:“这里烦闷的紧。” 周通道:“洛阳繁华如斯,教头觉得烦闷?我要是有一日有钱,便买下洛阳最大的房子,从此逍遥快活,别提多自在了” 教头道:“我一个教头,就别做这等白日梦了。” 周通看了看四周,把教头拉入一僻静所在,悄声问道:“有银子给你赚,你要不要?” 教头疑惑问道:“杀人放火我可不干。” 周通道:“不用,你只需跟我去一个地方,帮我放风,等东西到手后,你我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周通看教头还是不大相信,道:“你去不去无所谓,本来我一个人就可以独享富贵,不过看你我投契,想有财大家发,你不去也罢,我们就此别过吧。” 教头想了想,拉住周通袖子,道:“我随你同去。” 周通带着教头在洛阳四处乱逛,教头几次想问要去何处,都被止住天慢慢黑下来,周通又带这教头逛了几个时辰,教头渐渐不耐,正要发作,听周通道:“可以走了。” 周通不再言语,拉了教头,直奔洛阳西北方向停在司鼎楼前教头拉住周通,问:“来这里做甚?” 周通道:“拿东西。”,做了个噤声,“随我来。” 一跃进了司鼎楼教头犹豫一下,也纵身进去周通指了指墙上,道:“你在这里瞧着,我去去就来,瞧见有人,就把这个摔在地上。” 说完递过一枚响炮教头接过响炮,又想说什么,见周通轻轻一跃,已然不见四周静悄悄的,偶尔有巡逻的手下经过,教头缩起头,想:“今日竟怕了他们。” 隔了一会,周通背了一个包袱,包了一样东西,从楼梯下来兴奋又不得不压着声音对教头道:“没人吧?东西到手了,从此荣华富贵,嘿嘿...” 教头从墙上跳下,不小心踩到一根树枝,“喀嚓” 司鼎楼上马上亮起烛光,一个苍老的声音大声喊道:“有人偷鼎啦!快来人啊!咳咳!” 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异常响亮,附近巡逻的人听到声音,都赶过来,把司鼎楼团团围住周通怒道:“就你坏事!跟我杀出去,还有你的一份!” 教头看到这许多手下围过来,心里一慌,不知要做何打算这时楼上下来一人,正是洛阳司鼎,看到教头,道:“教头,把偷鼎人拿下!” 教头吓得一跳,手中响炮落在地上,“砰”的一声,外面更乱了司鼎看了教头这模样,又看他跟周通站在一起,怒道:“你竟勾结妖族?!” 教头疑惑不解,问道:“什么妖族?” 司鼎愈怒,“平日里看你虽然贪财,也没其他恶行,武艺也好,才让你当这教头之职,没想到你今日竟然要勾结妖族偷我神鼎,拿来。” 教头看着周通,问道:“周兄,这?” 周通看到人越围越多,急道:“杀了这老家伙,换了银子,我跟你对半分!” 教头想起司鼎平日对自己的恩情,道:“不行。”退开一步司鼎看到教头似蒙在鼓里,大声喝道:“教头,此人勾结妖族,要偷我神鼎,你给我拿下。” 教头不知如何是好,这时门外冲进一群枪棒队义士,架起棍阵,把周通围在当中周通道:“教头,只要有银子,管它是妖给的还是人给的,你知道这个鼎可以换多少银子么?豹王说了,80万两,你我对半分,你就能有40万两,有了这些钱,我们做什么不成,要当什么破教头!” 教头这才明白怎么回事,抬起头看了周通“呸!我就是再贪财也不会要这钱!你以为我贪财为的是自己么!枪棒队哪样不花钱,我不去收些保护费能护好这洛阳么?我们跟妖族打了这么久,我无数兄弟死在妖族手下,我会去贪妖族这一点钱?”虎目含光,说完又再“呸”了一下,鄙夷地看着周通司鼎又喝道:“大伙把他拿下,取回神鼎!” 教头也握了棍棒,加入战斗,不一会就把周通五花大绑,押了下去,神鼎完璧归赵教头跪在司鼎面前,痛哭道:“请司鼎责罚!” 司鼎道:“好在你悬崖勒马,以后还当这教头吧。”拿了包袱,颤巍巍地上楼去了教头摸了摸头,暗叹今日好险,差点犯下无法补救的错出了司鼎楼,教头突然觉得一阵肚饿,想起今天只吃了早饭(完) 正文 完篇感言_完篇感言 今天,药医圣者就此结束了。 这本书,是我上架的第一本书。本来,是很兴奋地,只是,上架后,就成为悲伤了。 是的,这本书,我写得不快,中间还断更了。 只是,这是迫不得已啊。我是一个内宿的高中生,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还有一个星期用电脑的时间只有一个下午。 多少次,挑灯夜战,用手机写,那是多么的辛苦。 只是,辛苦总是没有回报的。 是啊,写的少,全勤没有拿到,而订阅,最高的只有二十几,到了现在,也只有那个盗贴的人一直在看,最近的订阅是一,一直都是。 不知道,我最近是爆发了许久,为什么订阅还是如此的少。这里,写了这么多字,却没有一分钱的稿费,因为,一百块还远远不到。这,或许是最廉价的一本上架作品吧。 算了,我也不怨大家,这本书写得确实不好,毕竟,挖了那么多坑,却没有完美地填好。而且,因为断断续续的关系,思维有些混乱了。 嗯,虽然这本书扑了,可是,我还是要感谢大家,感谢那些给我送鲜花,感谢那些订阅,投票,收藏的朋友,是你们的支持,让我坚持到了现在。 暂时是不能够开新书了。 因为,升入高三了,时间更少了。所以,只能忙于学习了。 但是,不会放弃写作的。 高考后,我想,那就是我真正崛起的时候了,到时候,还是希望大家支持。 相信,你们不会再让我失望了。 好了,暂时,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一年后重拾记忆,你们会看到全新的我,全新的作品。 各位,一年后再见了。 《药医圣者》正文 完篇感言_完篇感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vip章节_第九十五,九十六章 功夫小王子 \t第九十六章功夫小王子\t世界上,是否有那么多的蠢人,我不知道。只是,我知道,有一些蠢人总是喜欢惹到自己不该惹到的人。 \t不得不说,高斯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那么一些人总是喜欢惹到他。 \t别的人可以惹,千万不要惹到高斯大大。可以惹高斯,但是千万不要得罪他的女人。 \t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t只是,有些人,不知道。 \t******\t高斯和沈容来到男装区。照常理,男装区只有一些男人,或者是一些姿色一般的妇女,很少有美女来到这里光顾。而且,这里的服务员也是男人。 \t沈容的到来,是一个意外。她,吸引住了n多人的目光。 \t她对这些人感到厌烦。可是,她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挑一件衣服,所以,她坚持要来。而高斯,这个人大大咧咧地,又怎么会知道? \t两人挑选了一会。人有三急,高斯实在是憋不住了,和沈容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t沈容本来是有些害怕的。但转头一想,这里是百货公司,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也不敢做什么。所以,她保持着那份沉着,稳定。 \t只是,她太低估了某些人的胆量了。 \t这里,总有些纨绔子弟,胆大包天。 \t他们,认为有钱就要什么有什么。所以,他们无所不为。 \t光天化日之下,调戏一个美女,在他们看来,倒是一种雅致。 \t他们,一直虎视眈眈地看着沈容。好不容易高斯走了,他们当然是围了上来。 \t“美女,要买什么?我帮你。”一个骨瘦如柴的家伙说道。 \t“不用了。”沈容不着边际地拒绝了。她转过身,走开了。 \t“不要那么小气嘛,美女。怎么样?有兴趣给哥们挑一件吗?”男人不要脸地跟了上来,像狗皮膏药一般。 \t“先生,请你自重。”沈容沉着脸色说道。 \t“美女,要不有兴趣咱们去喝一杯,哥有的是钱。”男人依然不屈不饶。 \t沈容干脆不搭理他,又转到另一边。 \t小娘们,竟然敢给大爷脸色看。骨头男子心里面想,因为看到沈容转过身,翘臀在前方。他色胆一起,把手向那里搭了上去。 \t“啊。”沈容惊叫一声,怒瞪向骨头男子。 \t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t骨头男子嬉皮笑脸,宛若无事。 \t沈容想要离开,可是高斯又不在。她往哪里,骨头男子就跟到哪里。 \t沈容实在是很无奈。 \t而且,还有更糟糕的。有人看到骨头男子的行动,也跟了上来,俨然成为一个小团体了。 \t人多色胆大。 \t沈容一步步地被围住了。她实在是动弹不得。 \t眼前是一群狼啊。 \t服务员见到此景,想要阻止。可是,看到那群男人凶神恶煞的样子,他还是忍住了。这些人,莫不是富家子弟,自己一小小的服务员怎么惹得起? \t只好不忍心地偏开了头。 \t沈容见到一群色狼,实在是胆怯。她希望高斯快点来,可是,不知道,越是期待,时间越长。 \t骨头男子终于鼓起勇气,把沈容的小手抓住。沈容拼命抵抗。只是,她的力气实在是太小了。 \t而眼前的人们,也开始蠢蠢欲动。 \t是可忍,孰不可忍? \t作为一个人,绝对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为了人性,为了尊严,放弃这份小小的工作,是值得的。 \t服务员实在是忍不住了。要是自己这样视而不见,那么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t所以,他决定放弃了。 \t为了守护正义,他宁可得罪那些人。 \t“住手。”在众人即将动手时,服务员终于喊出声来。 \t色狼们听到声音,往声源处一望,见是服务员,顿时嗤之以鼻。 \t不过,服务员才不怕他,勇敢地拉开了他们。 \t可是,服务员终究是个文化人,双拳难敌四手,他很快鼻青眼肿。 \t沈容看着他们,心很难受,人家是为了自己才被打的。只是,她什么都做不了。她希望高斯快点来。 \t******\t而高斯,也不知道早上是不是吃错东西了。刚才肚子疼,只好到卫生间里解决了。现在,好不容易才舒畅了。 \t撑着麻木的两腿起来,他慢悠悠的走到了男装区。 \t突然,听到了几声尖叫,声音他很熟悉,那是沈容的。 \t他不再悠闲,快步跑起。 \t眼前的一幕实在是使他愤怒。只见一个服务员被打倒在地,而一群男人正在*近沈容。沈容正一步步地后退着。 \t该死的,敢动我的女人。 \t不管是多少次,高斯都是这般愤怒。 \t他狂飙,跑到沈容面前。 \t没有说话,他一拳又一拳打了出去。所有的愤怒化为拳头,攻击在那些该死的人身上。 \t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那也得用正当途径,那也得有本事。 \t这群人,是自取其辱。高斯不会留情。 \t从他们动了他的女人,这群人,就注定不会有好下场了。 \t在他的拳头下,一声声惨叫响起。 \t沈容,看到高斯出现,也放宽了心。看到服务员那边,想了想,她还是跑过去,把他扶了起来。 \t两人,用心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t高斯的拳头落在哪一个人身上,立刻响起了骨头破裂的声音,可想而知,高斯的力量是多么大。 \t那些人渣,一会儿就倒在了地上,痛苦呻吟着。 \t不过,没有人会同情他们,因为,那是他们自找的。 \t沈容看到自己的男人为了自己而那么疯狂,有些高兴,这就是自己的功夫小王子。 \t实在是太强了。女人,就应该有这样的男人。 正文 vip章节_第九十七,九十八章 为了你,我豁出去了 \t第九十七章为了你,我豁出去了\t高斯教训完这些人,看到沈容和服务员在一起,他眉头一皱。 \t可是,他不是个莽撞的人,因为,他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看来,那个服务员应该是个好人。 \t因为,刚才服务员是第一个躺在地上的。 \t沈容七窍玲珑心,自然看到了高斯眉间的不满,她没等高斯开口,就先说明了:“阿斯,这位是我的恩人,刚才是他帮了我。”高斯的不满一扫而光,他还是懂得事理的,他不会吃干醋。 \t他真心地向服务员伸出手:“感谢你救了我妻子。”“没什么。”服务员笑笑,“我不能让自己的良心过不去。” \t高斯看向他的眼里顿时多了一分赞赏。眼前的这个人,看向沈容的眼里并没有刚才那些人的亵渎,而且说这句话也没有半分虚假。 \t这点目光,高斯还是有的。 \t这小子也真奇怪,有的时候很细心,有的时候又很是粗心。不过,不管怎么样,都是他啦。 \t高斯看向服务员,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先生,你的名字是?”“杜子清。” \t“高斯。” \t“杜子清先生,我想问一下,以后你的工作?”高斯问道,他知道,这种时候杜子清肯定是有麻烦了。 \t“天下何处不留吾?工作,再找一份就是了。”杜子清很是豁达。 \t沈容却是忍不住插嘴了:“杜先生,不好意思,都是我们麻烦了你,要不,你的工作就交给我们了。” \t“不,我救人不是为了得到报酬。”杜子清拒绝了。 \t高斯看向杜子清,笑意更浓了。 \t这是个好人。 \t高斯看口了:“杜兄弟,不知道你有没有想法到我们那里去工作。不是报酬,只是相信你,相信你能行。” \t因为相信你。 \t高斯的话一直停留在杜子清的脑海里,甩不去。 \t他看向高斯,发现他眼里的真诚。他点头答应了。 \t男人之间,并不需要多余的话语。 \t高斯和杜子清,就是如此。 \t他们,今天就达成协议了。两人都相信对方,男人之间,就是这么简单。 \t“只是我想说清楚,我们的组织可能会涉及一些黑社会的问题,所以,我要讲清楚,你……”高斯的话并没有说完,就被杜子清打断了:“我也相信你。” \t他的语气很是平淡,可是却有着一股坚决。 \t高斯果然没有看错人。 \t高斯看向沈容,两人眼里都是满意的神色。 \t就这样,龙门的智囊就在这一刻加入了龙门。后来,高斯说的一句话,让杜子清很是感动:“我们龙门有今天,就是因为有了子清的妙计。” \t在高斯离开龙门后,他也把位置传给了杜子清。 \t杜子清,是一个智多星,只不过,他这个人不会阿谀奉承,所以才没有找到好的工作。现在,高斯就给了他一个展开身手的机会。 \t“为了你,我豁出去了。”杜子清笑着说道。 \t“谢谢你。”高斯也笑着。 \t两人相视,齐声一笑。 \t相逢恨晚,两人还找了个地方喝了几杯。 \t真的很高兴,两人都是。两人真的很尽兴,只因为有对方。 \t第九十八章家里来信\t一醉方休,人生难得几回?昨晚,高斯和杜子清就是这样。 \t杜子清的酒量还好些,只是高斯这小子,明明不会喝酒,还硬要喝,结果,自然是让沈容麻烦了。不过,对方是自己的恩人,她倒没有阻止。自己的男人,是应该敬一杯酒给恩人的。 \t当她把高斯扶回家时,高斯已经快变成一滩烂泥了。 \t嗯,看来又没有办法干某些事情了。沈容的心里有些幽怨。毕竟,自己初尝滋味,就没有了,真的很想要嘛。 \t不过,只能忍着。 \t早上,她早些起床,要准备早餐。 \t当她把被子掀开时,看到高斯的某处,有些挺拔。她羞得跑出去。白日宣*,她还不会这样。 \t当她做好早餐,高斯还没有醒来,她就来到这里等。女人,等待自己的男人也是很幸福的。可是,不能没有事情做吧。 \t她看到高斯的那处,怦然心动。 \t注视着,慢慢地,慢慢地接近。 \t……(接下来的一切由你们自由想象了) \t小冤家,竟然那么厉害。终于解决了凶器,让它不再昂首挺胸,沈容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t嗯,是时候应该让高斯醒来了。 \t沈容轻轻地拍着他的头,让他醒来。 \t高斯也很快醒了。 \t“容容,有什么事情吗?”高斯睁开惺忪的睡眼,问道。 \t“起床了,都日上三竿了,该吃午餐了。”沈容没好气地说道。 \t“天啊,已经这么晚了吗?”高斯大叫。 \t“你还知道,真是小猪。”沈容捏了捏他的鼻子。 \t高斯向她吐了吐舌头,两人相视一笑。当然,沈容有些心虚,毕竟刚才做了某事。 \t两人吃过饭,在客厅里看电视。 \t沈容看的是那些台湾的肥皂剧,也许每个女人都喜欢这些吧。而高斯,也无所谓,什么他都看,这小子,很不挑剔的。 \t时间慢慢地慢慢地走过。 \t******\t“叮咚”一声,有人在按门铃。 \t“是谁啊?”沈容疑惑道,去开了门。毕竟,这里是她的地盘,正常情况下,来的人都是来找她的。 \t沈容开了门,门前是一个小伙子,他背着一大袋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 \t“你好,请问高斯先生在吗?”小伙子问道。 \t“嗯,我去叫他。”沈容离开了,留下一道香风。 \t小伙子有些迷醉,可是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配不上如此的佳人了,他有自知之明,他不会痴心妄想。还是干好自己的工作最重要。 \t脚步声响起,高斯来了,接过了信,签了字,小伙子才走了。 \t高斯把信拿到屋里。 \t“是谁寄来的?”沈容问道。 \t“家里。”高斯问道。 \t“哦,对了。阿斯,你还没有和我说说你家里的情况呢!”沈容说道。 \t以前,她一直想问,可是高斯没说,她也就不问了。 \t在她想来,该说的时候高斯会说的。 \t不过,既然现在是个时机,她就不会放弃。 \t“其实我也不太懂我家的情况,以前,老爸老妈一直让我学习,所以对家里的基本情况我并不知。只知道,我家是做生意的,是医药世家。”高斯说道。 \t他挠挠头,样子很傻,很可爱。 \t沈容扑哧一笑,想不到,自己的男人还真是个马大哈。 \t两人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信。 \t高斯的父母以前和他说过,在学校里呆着,什么时候让他回来,自有通知。 \t现在,这封信就是来通知他回去的。 \t信中的内容很普通,自有简单的几个字:“家中有急事,速回家。” \t就因为这几句话,高斯的心里很是激动。 \t终于可以回家了,许久没有见过老爸老妈了。 \t嗯,带他们的儿媳妇回去让他们看看。高斯想到。 第二天,他和沈容出发了。 正文 vip章节_第九十九章 原来我家很富有 \t第九十九章原来我家很富有\t高斯的家并不是很远,但是有些偏僻。当然,他们是有些目的的。 \t高斯带着沈容,开着她的车来到家里。 \t这里,就是他生活了许久的地方。 \t这里,虽然有些阴森,可是又显得很是神秘。这是一群古典的别墅,坐落在这个有些像森林的环境中,真的是有些幽寂,可怕。 \t不过,高斯不怕,这里是家,是自己成长的地方,对这里,他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 \t而沈容,也是不怕的。这里是自己的男人的家,怕什么。 \t两人义无反顾地进入了这群别墅里面。 \t嗯,勇气可嘉。 \t两人来到门口,管家已经出来迎接了,她让人把车子开到停车场,自己把高斯两人迎了进来。 \t高斯和沈容跟在后边窃窃私语。 \t“阿斯,你家很神秘。”沈容说道。 \t“为什么?”高斯问道。 \t“不知道,也许是一种直觉吧?”沈容的语气并不十分肯定,她对这个家族真的看不透。纵然她是个见过很多大场面的女人,现在也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t不只是因为建筑的作风的问题,而是因为要见婆婆公公的。 \t“阿斯,你妈妈和爸爸会真的喜欢这些礼物吗?”沈容忐忑不安地问道。 \t“不知道。”高斯没好气地说道。 \t沈容问高斯他父母喜欢什么礼物。他竟然答不上来,沈容也只好自己买了。 \t现在,她真的很没有把握。 \t“别担心,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高斯说道。 \t“去,你才丑呢!”沈容嗔道,虽然还是没有把握,不过她的心情经过这么一调侃,真的是好多了。 \t她感激地向高斯看了一眼。高斯撇撇嘴。 \t很快,就到了。 \t管家向高斯道:“少爷,你们先等一下,我去把老爷夫人请来。” \t说着她又向沈容鞠了一下弓。沈容还礼。 \t不过,她真的很疑惑,为什么这里的礼仪还是那么古老? \t不过,管他呢。目前自己还有最重要的一关要应付呢。 \t“阿斯,你回来了。”一个美貌的夫人向高斯说道。 \t“嗯,妈妈。”高斯叫道。 \t接着,他又向后面的来人叫了一声:“爸爸。” \t高斯的爸爸是高家的家主,他的母亲自然是高家的夫人了。 \t沈容跟在高斯后头向两人行礼:“叔叔,阿姨。” \t高斯的父母同时诧异道:“这位是?” \t以他们的实力,要想知道高斯的近况是很容易的,自然知道这些情况。他们忍着,只为让儿子能够经历一些东西而显得睿智,显得更成熟些。但是,他们也要担心儿子的安全。 \t他们看向高斯的第一眼,就看出了一些想要看出的东西。长年以来,他们看人已经是很具有本事。知道儿子已经长大了。 \t没想到,儿子这个宅男,还能带回这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t他们高家,虽然是世家,但是也很开明的,他们并不讲究死板的门当户对。 \t只是,那个管家也是世袭的,她显得有些死板,像那个孔老夫子,遵循什么周礼。真是可怜的笨蛋。 \t不过,他们也没有阻止她。他们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只是,她仍然没有改,他们不会强*她的。他们,无奈,只好任着他叫了。 \t“爸,妈,这是我的女朋友沈容。”高斯介绍道。 \t“哦,沈容,沈家神仙女,娇艳似云容。好名字,名字美,人更美。”高斯的妈妈周冰莹说道。 \t“阿姨才是美呢!阿姨和阿斯在一起,就像是姐弟一样。”沈容说道。她觉得自己实在是想得太多了。高斯的父母很亲切,她觉得很舒适。 \t“是吗?”周冰莹故意提高了语调,还挑衅地看了高斯的老爸高浩一眼。 \t高浩也丝毫不客气:“那我呢?” \t“叔叔你和阿斯在一起就像是兄弟。”不得不说,高斯的老爸高浩其实也是很帅气的。沈容知道,为什么高斯能够长得这么帅了。 \t看来是遗传了父母的基因啊。 \t双方既然已经见过了礼,就不会那些多余的客套话了。 \t他们都看着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很是满意,周冰莹已经开始和沈容拉家常了。 \t而沈容,也兴致勃勃地听着。同时,她也留意到,爱人的父母举止雍容,天生的一种贵族气质。他们,也应该是一个有名的世家,绝非爆发户。 \t她有些开心,这样,两人在一起的障碍就更少了。 \t她敞开心扉,无所不言。 \t就在两女在客厅有说有笑的时候,高斯被高浩带到了书房。 \t这里,高斯还从来没有进来过。 \t高浩身为一方家主,自然心计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 \t他平时善于言笑,可是此时的他,并没有笑意,而是一脸的严肃。 \t他把一个本子丢给高斯。高斯细看,道出了一句话:“tmd,原来我家很富有。” 正文 vip章节_第一百章 重任 \t第一百章重任\t高浩给高斯看的,是高家的财政收入支出。他觉得一切都是时候了。 \t根据他的了解,根据高斯在飞翼学院的表现,他已经明白,儿子长大了。是时候该了解一些东西了,自己不可能永远瞒着他。 \t身为未来的家主,他应该有那个义务。 \t所以,他今天将要把一切向儿子坦诚。 \t他缓缓开口了:“我们高家,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的。虽然表面,我们所处的地方很偏僻,也很少有人来光临我们这里。可是,我们高家的地位却是无比高大的。我们作为医药世家,济世救人,有着药医圣者之称。我们高家,虽然名头不是很亮,那是因为我们不追求名利,不大为大众所知。但是,其实每个角落,都有我们高家人的存在。我们高家,是那济世的游方郎中,又是一些有名的医科大夫。何时何地,高家的子弟都在,高家子弟行遍天下。那些上层世家,也是隐隐以我们为首的。只不过,我们虽然风光,但是不为名利所累。我们一直无意纷争。可是,现在却是不行了。 \t沉寂了几十年,我们的老对手,邪恶一方的魔医门就要复出了。他们,已经精心酝酿了许久。而且,他们也煞费苦心,对于这次是预谋已久。他们,将要为祸人间。想当年,魔医门的出世,就引出了多少的医药灾难。他们的目的,是全人类,他们想要用病痛来奴役人类。 \t再过两三年,他们就要出来了。而我们高家,药医圣者之称的高家。因为安逸了太多年,所以一些锐气早已磨砺地精光。现在的长老,极为怕死,他们选择了避其锋芒,他们,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赌。我虽然身为家主,可是,还是有大多的权力在那些长老手中,我一个人,根本就斗不过他们。 \t所以,我让你出去磨练,是有一个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我想让你在磨练中成长,想让你拥有自己的势力,想让你帮我解决内患。毕竟,现在这是关键,唯有解决了内患,我们才可能和魔医门决斗,不然,我们必败无疑。济世救人,这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必须这样做,不然,我们愧对祖先啊。 \t那些老不死的东西,怕死了,竟然不把全人类的拯救放在心上,苟且偷生,他们还真行啊。 \t我不怪他们,可是我必须要扳倒他们,不然人类就没救了。你知道吗?我们的任务有多么繁重,我们高家,历经了前所未有的苦难,内忧外患,若是不能解决,全人类,就麻烦了。 \t你知道吗?我们必须能行。我现在,可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了。你一定能行的。” \t高浩一口气和高斯说了许多。纵然是聪明如同高斯,听到这么多的事情,他也不能一时消化啊。 \t毕竟,只是个人啊。 \t不过,他的心里是多么的震撼,没想到,家族竟然是这般的了不起。 \t以前,他对家族的印象很朦胧,父母一直没有和他明说,而他也没有问。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出生在一个有些富有的小家庭罢了。 \t没想到,家族的存在竟是这般的了不起。 \t经过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他也了解到了外边。他不是一无所知的宅男,他已经知道了一些事情。所以,当他看到家族的财政支出时,他是多么地震撼,药医圣者,这个招牌,果然不是盖的。因为,他看到上面的财政支出比他了解到的一些世家还多。 \t就是沈容的家族,也比自己的家族也略逊一筹。 \t看来,沈容和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t高斯的家族——高家,虽然济世救人,但是他们也是人,也是需要生活的,他们也收钱,除了支付不了医药费的平民外。 \t而且,对于那些为富不仁的贵族,他们的收费是贵得惊人。不过,那些贵族也不在意,他们都是怕死之人,钱能消灾,多少钱他们都投了进去。 \t而高家的人,对家族也是很忠诚的。在外的人,他们不会忘了自己的家族,他们把钱都交给了家族,再由家族分配。而且,家族也做着很大的药材生意。 \t就是这样,高家财可敌天下。 \t药医圣者,药到病除。这句话也不是吹的。 \t是很有真实性的。 \t不过,高斯的心却是更重了。除了沈容的问题,秦怜梦的问题,还有一个家族的问题。虽然可以依赖家族解决两女的家世问题,可是高斯不想,他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给自己的女人幸福,他想要靠自己的努力追上她们。 \t时间一样,只有三年。 \t三年,沧桑可以巨变。一切,都看自己的心态了。 \t他面对着众多的挑战,信心十足。 \t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我高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为了我的女人,为了我的家族,我甘心挑起重担。 \t没有人能够阻挡我的成功之路。 \t高斯的豪情万丈,直冲云霄。 \t重任在肩,他不会轻易放下。 \t这是父母的期望,这是家族的期望,这是女朋友的期望。他不能辜负。 \t他眼里满是坚定,对着高浩点了点头。 高浩眼里满是欣慰。 正文 vip章节_第101章 开学 \t第101章开学\t高斯和沈容在家里吃了一顿饭,就离开了。他们还有事情要做,因为,明天就要开学了。他们不能再耽误下去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t离别时,沈容与周冰莹依依不舍。两人,似乎已经是一对绝佳的婆媳了。 \t不过,高斯只好充当这个恶人,他知道,他不能久留。因为,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身为家主的私生子,若是在这里引起太多的注意,会有麻烦的。 \t而且,他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发展自己的势力。 \t暂时的离开只是为了更好的相聚。 \t虽然这句话很有哲理,可是沈容却是不听。在回家的路上还给高斯来了个嫩肉大掐摆游戏。 \t让高斯痛得快要落泪了。 \t问她原因,她竟然说是因为分别的郁闷,还有妈说的男人应该多教训。 \t“这才多久,就叫妈了。”高斯想到。不过,他又恨恨地想到:“老妈也真是的,别的不教,专教儿媳御夫之道,这不是让她儿子我受苦受难吗?” \t高斯想着,可是却是不敢和自己的女人说,说了,那可就不一样了,她会更得寸进尺的。 \t高斯自问,自己一直是个好男人,所以,不应该这样。老妈这是诋毁儿子啊。 \t对,应该让老爸去教训一下老妈,下次见面应该让他这样。 \t高斯的心里想到。 \t只是,他不知道,他心中形象高大无比的老爸,其实也只是个妻管严。你说还能指望他吗? \t不过高斯同学不知道。他在尽情地想着。后来他也这么做了,不过,这是他人生中最后悔的事情之一。因为,他把这件事情告诉老爸后,老爸竟然不讲义气,把它告诉给了老妈。所以,老妈命令老爸打儿子。你说,高斯这不是自找的吗? \t以后,他再不敢再搬弄老妈的是非了,尤其是在老爸的面前。 \t一次的教训,已经足够了。 \t当然,后话暂且不表。 \t说现在的,应该转到正题上来。 \t“阿斯啊,刚才爸爸和你说什么。”沈容的称呼叫得是那么自然,仿佛高浩真的是她老爸是的。 \t高斯暗叹,女人心,海底针啊。 \t“说你呢!快说。”沈容见高斯没有反应,怒瞪着双眼。 \t宁惹阎王,宁惹小人,莫惹沈容。这是高斯现在的心底话。 \t老妈真是教坏她了,现在,她也会用这种语气了。可怜可怜我啊!高斯向上天呼唤。 \t老天却是装聋作哑,去,你家屁大点事,也要麻烦我。 \t当然,高斯是听不到它的心底话的。他正想着怎样说。 \t不过,当他酝酿好借口时,沈容却是阻止了他:“你不想说就不要说了。不要因为我而烦恼了自己。” \t沈容这句话是真心的,语气很是温柔。 \t嗯,老婆还是挺温柔的。高斯的心里赞叹道。 \t他不是不相信自己的女人,只是事情重大,他觉得不应该轻易泄露秘密。只是,沈容的话倒是提醒了他,这是自己的女人啊。自己怎么可以不相信她呢? \t想到此,他不再犹豫。 \t到了家里,他把话告诉了沈容。 \t当然,他也隐瞒了一些事情。他想靠自己的能力配得上她,所以,对于家族的地位,他还是没有说出来。 \t这不是隐瞒,这是一种男人的尊严。 \t他只是和她说了一些大概的内容,比如内有外患,当然严重程度减轻了。 \t沈容似乎也信了,她没有说什么。 \t她知道,女人应该支持自己心爱的男人。但也知道,有些事情,自己还是不能涉足的。她做的很好。 \t忙碌了一整天,现在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t嗯,时间还早,饭已经吃过了。该干些什么呢? \t高斯的眼睛一直在打量着沈容,在他的眼里,有一种东西叫欲望,也有一种东西叫爱。 \t两者结合,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 \t高斯不再犹豫,猛虎擒羊,把沈容变成了活脱脱的一只小羔羊。 \t沈容也享受着这种待遇,眼神扑朔迷离。 \t爱的潮水开始涌起。 \t******\t第二天早晨。 \t起床了,面对新的一天,也要面对新的一个学期了。 \t时光荏苒,眼看就要开学了,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期盼?是郁闷?还是……?其实都有。不管是什么,不都得去面对吗。 \t期盼。对每个学期的新开始,都会持以希望去开始,但这过程以至结果,又会是什么样?从过程就能看到。所以高斯告诫自己:不要等到到新的开始已结束再去期盼下个新的开始。 \t高斯是个懂得自律的人,他也能做的很好的。可是,他的肩上有重任,他说不出是什么感受。 \t男儿的天地,我一定能闯出来。高斯在心里呐喊。 \t他很期盼,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有付出,肯定有收获的。只是,付出的过程是怎么样的,收获的结果才能得知。 \t他已经放开心去面对,去挑起自己的责任,他相信,自己肯定能行的。 \t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一张张熟悉的孔,虽然高兴,可是大家却很少谈话.不过还是值得一提.新学期,新气象。自己也要有新的作为。 \t对于未来,他充满了希望。 正文 vip章节_第102章 万千柔情 问君一句,有鲜花否? 开学了,新的开始,要有新的心态,我应该重新开始。高斯想到。面对班级中老同学,高斯却有着新的感受。 其实班级可说老也可说新,因为,他们升级了,如今是高二的学生了。高斯是在第二学期插进来的。人,还是那些人,在那个时代,并没有文理分科,他们学的是全面的。 文科理科都不放松,这就是他们的原则。因此哦,他们没有文理分班。 毕竟和这些人相处久了,也就有感情了,他们能有更好的学习氛围。 今天,正是开学的日子。此时,正是开学典礼。 每一个班级的前角落都有一台电视机,开学典礼的讲话都是通过视频转播的。不用在现场聚集在一起,弄得一身汗,那种环境,实在是太恶劣了。 也算是学校识时务,不然,肯定会引起怨言的。 如今,同学们倒是没有不满,这里的教学设备颇让人满意。 同学们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静静地看着电视屏幕。 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人,一个让人有些熟悉又有些讨厌的声音——老匹夫吴闲饭。吴(无)闲饭,也真如其名,不吃闲饭,学校里的事情,大多都是他负责的。只是此人有些古板,有些顽固,从而惹人生厌。 但是,就工作态度来说,他还算是认真的。 只是,他的办事方式同学们不喜欢罢了。 要同学们一直看着一个老头子,一直听着他讲话,那是笑话。别说是老头子,就是老太婆他们也不愿意(老太婆毕竟还是女人)。 所以,不一会儿都趴在了桌上打起瞌睡来,抑或是讲起话来。沈容虽然作为班主任,但是她也是过来人,和同学们年龄相近,她也懂得了他们的心情,她并没有阻止他们。 毕竟,听这种唠叨是一种受罪的方式。 而且,飞翼学院中的学员大多都是富家子弟,胆子很大,他们也不怕什么。所以,这种现象是常见的。 对于此景,学校的领导层也是视而不见。 人家有钱又有才,这里是贵族精英聚集地,他们难免会有些傲气,这个是很正常的。他们又怎么能阻止得了呢? 吴闲饭说他的,同学们说他们的,各说其事,很是热闹。 高斯也参与了讨论,期间他不时看向沈容,向她一笑。 眉目传情,高谈阔论,实乃人间一大享受。 ******该说的说完,不该说的也说完了,同学们忍着也听完了。 终于放学了,可以堕落地狱,也莫听吴闲饭的讲话,因为,他的话更让人痛苦。头脑昏胀,震耳欲聋,实在是折磨啊。 呼,终于放学了,终于解放了。 不可抑制的欢呼声,同学们心情很好。 各自回家了,沈容和高斯也约会去了。 两人现在是姐弟身份,所以两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当然,一些极为暧昧的动作除外。 两人一同去吃饭,在学校食堂中就行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有爱人的地方什么滋味都有,什么环境都是最合适的。 当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挑逗性动作,只是普通的动作。但是,也是在平淡中吃出一种氛围,一种浪漫。 爱的最高境界,如斯罢。 一举一动间,都透露着一种叫做温馨的东西,这是自然的流露,这是情感的交融。 爱,不只是相濡以沫,不只是惊天动地,爱也平凡,爱也无时不在。大爱无私,大爱无言,爱体现在一点一滴中。不要错误地理解爱的含义,爱的真谛,你或许懂,或许不懂。这无妨,因为高斯他们懂,爱不是斤斤计较,而是灵与欲的交融。 欲望不是爱,是个禽兽都有。柏拉图式的爱恋是爱,但也只是不完整的爱。爱的最高境界,是灵欲结合。 高斯和沈容做到了。他们的爱,才是完整的爱,他们的默契,他们的契合度达到了100%。不要怀疑,你看,他们的相处多么和谐。 他们,把万千柔情都给了对方,给予爱,才能被爱。 万千柔情,给予对方。两人间的爱,已经升华到了极高的程度。 爱的明悟,爱的真谛,往往体现在不经意间,爱的真谛,如此罢。 许多女子,在被一份爱情环拥着的时候,都不满足。她们总是拿自己的一半,与别人的一半比较,比出来的结果,只有失望。因为,永远有一个比自己男友有钱帅气温柔体贴的男士,出现在爱情的路上。她们挑挑拣拣,最后,常常发现,最初丢掉的那一个,才是自己的最爱。即便是彼此结合,当初认定要天长地久的那份爱情,也常常会因为琐事、工作、性格而分离,最终变得千疮百孔,无法收拾。 因此我们常常抱怨爱情太过于脆弱,岂不知,真正脆弱的,其实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心,像那易碎的瓷器,在爱情的路途上,稍有磕碰,便会碎裂。而那养在瓷器中的爱情的植物,亦会因此,枯萎死去。 所以我们要将爱情,养在坚实的大地上。只有土地,最能让那爱情的根须,努力地向下,再向下。任我们相距怎样的遥远,任时间怎样的漫长无依,那爱情的根须,都永远是生机勃勃,坚韧执著。 能历经时间的,才是那最值得我们一生厮守的永恒的爱情。我们应该像沈容和高斯一般,把爱落实到点滴中,这样的爱,才经得起考验。 求回报的,那不是爱,爱是全新全意地为对方付出。什么是爱?问高斯和沈容去。 正文 vip章节_第103章 龙门的发展(二更) 人生中,是多姿多彩的。有了爱情,并不意味着有了一切。男儿志在四方,男人,应该有事业。高斯不是一个只是沉溺于儿女情长的人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他清楚。 只有心无旁骛,才能成功,他对自己的心性控制得很好。 所以,他才能成为人上人。 谈得容易做得难。这个道理,总是能够体现出来的。高斯是个有宏图大志的人,他的志向不小,他也有很多计划。 只是,计划能否付诸于实践,却是很难说了。因为,现实中与理想相悖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人,往往不能如意。人生道路,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 只有在实践中出真知,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求发展。实践的道路,却总是曲折的。不能畏惧,我们必须勇敢面对,乘风破浪,逆流而上,我们相信,自己最棒。唯有凭着这种心态,我们才能劈风斩浪,战胜一切困难。 注意量的积累,从一点一滴做起,奠定基础,捉住机遇,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犹豫,一时的优柔寡断会影响整个发展的格局,会令其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儿应刚强,男人还是挺得好。是的,不要畏畏缩缩,也不要过于鲁莽,要善于看清事物的本质,从中找出固有的而非臆造的规律,加以运用修改,那么,我们的成功之路就不远了。 总结前人的经验,借助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精髓,高斯总结出这些。 广招人手,是让龙门得到了暂时的强大,可是,这种强大毕竟只是暂时的。没有合理的制度,龙门必将四分五裂,没有合理的实践,人心必定不满,不能服众,还谈何创业? 唯有万众一心,才能以利断金。若是帮众散漫得就像是一盘沙子,那么这样的帮派还有存在的意义吗?门都没有。 这样的帮派,必定在争霸中遭受抛起,这样的势力,必然不会为世界所容必然不能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它注定灭亡。 所以,不要忽略一些现实性的意义,不要忽略群众的意义,群众的力量才是最大的,而实践性的东西意义才是最大的。所以,万事万策都要从实践出发,不然,一切都免谈。 高斯知道,必先服众,才能兴门。所以,他一直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与他们共进退。但是,他也不放松适当地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龙门内,也是需要如此。彼此的分工合作必须明确,不然,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 虽然表面上有大小之分,但是没有不平等的等级制度,在高斯的制度下,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存在,而是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到了极致,他懂得实用性的东西,他不像圣西门那样愚蠢。在他看来,所有人都是他的兄弟。 他真心对待龙门中的兄弟,剖心以待,你说他们怎么会不感动?每个人都知道高斯是个天才,天才一般是孤僻而又自负的,脾气肯定是很怪的。 但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高斯是个和蔼亲切的人,他给了他们一种兄弟的感觉。千金易得,知音难寻。他们很感动,也为有这么一个老大而自豪。 在他门下做事,他们很乐意。 高斯从不把自己放在高人一等的位置上,他一直视平易近人的人。这样的人,能不得到别人的尊重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他,是个天生得民心的任务,他是个天才。他在人与人的相处中总结出一套新的方案。他是龙门的门主,他会把龙门带向繁荣。 龙门的子弟,以他为傲。 父母的期望,他不会辜负。他是个令人喜爱的人,他是个令人自豪的存在。 龙门,在他合理方针的引导下,在他这位当世英雄的带领下,必定会走向繁荣。龙门的门主,是个时代的骄雄。 龙门的发展,指日可待。龙门的发展,不会滞缓。 因为有他,龙门的前程一片光明。 龙门的强大,不是说说而已的。有他——高斯在,龙门的未来不是梦。 况且,他不只是一个人,他还有他的兄弟们,姐妹们。龙门的发展,肯定会顺利的。有他们在,龙门的未来目标不是梦。 正文 vip章节_第104章 赛车 有了目标,就要付诸实践,而不要一味地说着不做。成功不是飞来横祸,它不会凭空袭来,而是在一点一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高斯兢兢业业,为龙门的发展不懈努力,他是个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龙门,是个民主的组织。 得民心者得天下,高斯虽然没有得到天下,但是他却能够得到一定的回报。龙门,不是小打小闹,不是一般的流派,龙门,是未来的霸业。 高斯的志向不小,为了家族,为了女人,他必须坚定不移地完成目标。这对他来说,不是一种悲哀,而是一种幸福。人生之幸福不是为了自己而奋斗,而是为了他人而努力。 高斯有了动力,也就有了希望。他能坚持,他有动力,他能够成功,他很幸福。 对于龙门的事情,他用心去做,对于龙门的兄弟,他用心去相处,对于龙门的发展,他用心去策划。 成功莫过于心的问题。用心去做,有何事不成? 龙门,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壮大实力。 但是,有的时候机遇也是很重要的,不只是稳扎稳打,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抓住机遇,把握时机,促成质变。 而机遇是一种偶然的东西,可遇不可求。 龙门的机遇却是来得那么巧。龙门的门主也是这般睿智,善于捉住时机。可见,成功不是单方面的因素,而是诸多条件结合在一起的结果。 龙门的发展,就是如此。 现今,就有一个机遇摆在了高斯的面前。 话说一方霸主高斯,在一次出去时,遇到了一些人,做了一些事,下面便是他的轶事:龙门的聚会,通常是三五成群,并不需要太多人的。只是,有那么几次例外,这里说的就是其中的一次。那次,是规模宏大的一次聚会,也是龙门的一个机遇。 那是龙门历史的转折点。 高斯和他的兄弟们在一家酒楼聚会,恰逢飞虎帮帮主。两人皆是年少壮志,有一番热血。于是,两人定下了一场比赛。 那是一场赛车比赛,令人热血沸腾,回味无穷。 比赛前,两人立下赌约,以各自的帮派为抵押,或飞升而上,或成为从属。一局定胜负,一局定命运。 人生之精彩,人生之激烈,如此罢。 比赛是公平的。两人都是开一样的车,两人都是一样的设备。裁判是双方共同担任的。两人拼的是技巧,是技术,是心态,两人拼的也是激情。 赌上男人的尊严,拼了。 从起跑线出发,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奔。两人都是加快了油门,两人拼的是性命。转弯处,两人并没有停止,反而加快了速度。在最后的一瞬间凭借高人一等的技巧险而又险地躲了过去。 两人互有风格,两人互不相让。 紧紧地相*,两人绝不放弃。 “嗯。”高斯看到前面有几座废墟,惊叹一声,他又观向飞虎帮帮主李明。 李明并没有直走,他选择了别的路。虽然有点远,可是却有安全保证。他大胆,可这不意味着他不怕死。 高斯却没有跟着他,他还是决定抄近路。 在那两座废墟间的狭窄处,高斯展现了他的超人神技,他和车子宛若一体,浑然天成,在那狭窄的通道上,他把车子斜斜地开着,渐渐地转为单侧着地,盘旋着,缓缓地向前进。 间隙虽然狭窄,但是还能容过车子的一侧通过。于是,高斯堂而皇之地过去了。 这一幕,让随行的观众叹为观止。这一幕,就让人们分出了高下。 李明的技术,是远远比不上高斯的。 高斯凭借着技巧性,暂时领先了一段短距离。可是,由于他走的路很险,开得很慢,所以没有拉开多少。 很是遗憾,不能领先太多。 但是,也不总是那么回事。不得不说,运气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 高斯并没有气馁,他知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事实,也真的如此,分水岭很快就出现了。 那是一截断桥,仅容一车通过,而且中间有一处断裂,是极险要之处。那么虽然热血,但不代表这他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他还是避险取平,他又一次绕道而行。 其实,他不知道,时刻保持着一颗冒险之心,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就是这样,所以他比不上高斯。他输得不冤,他输在了心态上。 他避开险要,以求稳胜。这样的方法,很多时候是可行的。但有时,它又是不可行的。但遇到了像高斯这样的人,便成了不可行。因为,冒险往往带着机遇,风险多,但成功的希望也大。在于你敢不敢把命拿去搏。或许很多人不敢,可是高斯敢,连命都拼进去了,还有什么不可为的呢? 他是个天才,他也是个勇者,他敢于去冒险。 看到这断桥,看到了绕道远行的李明,高斯却没有停下。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径直向前,一瞬间的优柔寡断是可以定胜负的,高斯不想失败,他也失败不起,所以他必须成功。因为他心中有太多的牵挂,他身上肩负着太多人的期望。 失败了,便是人间大乱。 或许,很多人不把他当成一回事,可是,他自己知道,倘若他输了,人类社会将会苦不堪言,魔医门,那个邪恶的组织的行动,他必须阻止。 他不想做什么声名远扬的救世主,但是,他也不是什么内心麻木的人,他不会只是独善其身,而不把别人的生命当成一回事。所以,他不能败。 人类的安危就在他手上,高家的兴盛也在他手上。责任,他要挑,他要负,虽然只是一场小小的赛车比赛,可是赌注重大啊。龙门不只是关系到他,还关系到他的家族,关系到他的女人,关系到全人类。 拼了。高斯暗下决心。 他不退反进,加大油门,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奔。他的汽车网络飞龙,腾跃而起,飞翔而上,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 他又一次再让人们震撼了。所有的人,都在为他的安危而担忧。此刻,他的热血让人为之冲动。 高斯的车技真是神。车子在他的控制下众望所归,达到了断桥的彼岸。 他的举动,已经系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就连那绕道而行的李明,此时也很是惊讶,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停下了车子。也许是他知道胜不了吧。抑或是他内心震撼下自然而然地举动罢。 这场比赛,他输定了。 高斯的车子先他到了终点。 一局定胜负,高斯赢了,龙门也赢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05章 输了就是输了 高斯到了终点,赢得了很多人的鲜花和掌声。尤其是龙门的兄弟们,为自己的老大能如此大放光彩而感到骄傲。他们欢呼,他们热拥,他们接着,把高斯高高地抛起,接住。 龙门这一边处于热情高涨中。 却不知道何时,飞虎帮帮主李明已经驾着车子灰溜溜地来到了终点。看着欢呼雀跃的众人,还有对他们略带慕艳意的手下,他的脸色铁青一片。 输了,是的,自己输了。飞虎帮在自己手中就这样了。从此,还能有所为吗?他一片痛心,脸上露出失落的神情。 是的,自己实在是太意气用事了。飞虎帮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自己不应该如此草率。就这样败了自己的基业,败了兄弟们的希望,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他愣愣地站着,看着眼前的一切,脑海里闪过了许许多多复杂的念头。 不行,自己不能输。李明咬咬牙,心想是要赖定了。 看着众星拱月般的高斯,李明觉得自己是个小丑般的存在,不知道为什么,李明狠下心厚着脸皮,可是在高斯的面前他总是开不了口。也许是自惭形秽的心理在作怪吧。 他站在高斯的面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人生的尴尬,如此罢。 他想着许许多多的理由,可是转眼间这些都被自己推翻了。根本就是强词夺理。他干站着,渐渐地,龙门一方的兄弟已经面露不满:“你说他愿意认输就认输,要不做个厚脸皮的小人,又何必这般扭扭捏捏故作姿态?” 出来混,总要还的。出来混,总是要讲信用的。 无信而不立,李明倘若否认了,那么,他就会为道上所不容。 不只是龙门,就连飞虎帮的成员也有些不满了。这是他们的老大啊!输了便是输了,否认,只会带来更多的负面效果。 台下,已经是怨声一片。 每个人都知道李明的想法,以高斯的智慧,难道还会不知吗? 那是不可能的,高斯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可是,他不能明着说出来。有的时候,说出来就是把话说绝了,把路堵死了,高斯才不会那么蠢。 他知道,有时候善意的谎言是必要的。效果也会更好些。 其实,高斯真的很疲于应付这些,这个世界,许多事情总是出于无奈。他只能去做了,纵使他讨厌这种虚伪。 高斯也不是真的虚伪,他是真心想要同李明交个朋友的,所以,在半推半就,在有些动机不纯又有些出于真心的情况下,他把话说了出来。不理会在场的不满声,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李明,这次的比赛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不必放在心上,赌注是假,但是我是真的想要和你交朋友的。” 高斯的脸上一片友善,让人分不清真假。 他的话,让李明犹豫不决的脸上有了几分坚定,让他忘记了羞愧。 小打小闹?开玩笑,他知道,双方合并的实力能增加多少,高斯是不可能不会重视的。 可是他放弃了,于理李明亏,可是高斯却是放弃了。高斯给了李明一个台阶下,他给了他一个面子。于公于私,自己实在不该。李明的心里想到。 此刻,他的心中已经是一片明澈。 不管如何,自己是输定了。可是,李明的脸上并不是刚才一般的严肃,他笑了,解脱一般地笑了:“输了就是输了。我李明还输得起。”接着,他又转头看向众人:“今后,飞虎帮并入龙门,今后,龙门便是我李明的兄弟高斯的了。”他的声音中没有半分后悔。不管如何,高斯的举动让他感激。 无论如何,他李明是交定这个朋友了。 这是龙门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高斯和李明,在今后历史的见证下,扶助龙门不断发展。兄弟同心,何等锋利?小刀锋利,凌云壮志,从这里开始。 “输了就是输了。”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李明走上了不平凡的一生。这是他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决定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06章 共同的记忆 *场上。 高斯的思绪跟着歌声回到了他的童年时代,那些在书房中奋斗的日子,还有想到现在的情况,大大有所感,物是人非了。 变化,真是大啊。原来自己只是一个小屁孩,现在却是肩负着重任。 睁开眼睛,发现沈容不知道何时已经来了,也许是最近太累了,他一时没有注意到,抑或是他对于这股气息没有防备的心里。沈容的目光正停留在高斯的脸上,他也坐起身来,看着她。 沈容没有说话,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两人静坐着,却有着一股无形的默契。高斯枕着沈容丰润的大腿,很是舒适。一股温馨透露开来。 一直静坐着,没有言语。此时,无声胜有声。 夜幕,已经来临。 吃过饭,高斯把沈容送回了公寓,今天,他还有些事情要去做。高斯道了声晚安,吻了她一下,就准备离去。 “回来!”高斯声音软软地叫了一下,像以前一模一样的腔调。 高斯的心颤了一下,却无法抗拒她的召唤,仿佛声音里有种磁性在吸引他似的。 “陪我再聊会!”沈容的声音如远山的迷雾,让人感觉遥远而孤独!他,这几天太忙了,一直没有多少时间陪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总是很难受,虽然她知道他是为了事业而在奋斗。 今天,她不管了。她至少要留下他一会儿。 不是她顽皮任性,而是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够在自己身边的。 “好!”高斯答应下来,反正最近几天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今天的事情,交给杜子清他们肯定是能够办好的。 “对了,你的口袋里有什么东西?”沈容看着高斯的裤袋,问道。那里,有一团鼓起,显然是一个盒子。 高斯乖乖的把口袋里的小盒子掏出来,放到沈容的手上。 “呸!”沈容只看了一眼便羞得满脸通红,把盒子扔到了一边,那一盒杜蕾丝避孕套,还是果汁味带颗粒形的。 “呃…..”高斯也很是尴尬,这个是李明那个坏小子交给自己的。 “那我问你!”沈容认真又严肃还带着羞涩的问:“你喜欢姐姐吗?” “喜欢!”高斯重重地点头,不过他有些奇怪,姐姐为什么会这么问?他们的感情,早就决定了。 “真的?”沈容低声地问。 “真的!真猪都没那么真!”高斯隆重申明! “好,阿斯,你要记着你自己说过的话!”沈容便直起身走进了冲凉房,让高斯在一旁坐下。高斯实在是郁闷,沈容到底在干什么呢? 胡思乱想了有那么几分钟,洗手间的门悄然开启。 入目的情景立即让他有些浑身燥热,犹如瞬间发起高烧了一般! 房间里灯光昏暗原本就显得暧昧,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的沈容竟然只穿了一身薄纱,绝妙的玉体在薄纱的掩映下若隐若现,撩人遐思浮想联翩! 沈容款步走来,把室内的调光调得更是昏暗,随手按下了一桌上的cd,悠美舒畅如流水般的音乐缓缓响起,浪漫而唯美。 “这么好的晚上,你不请我跳支舞吗?”沈容的声音如诗如梦的飘入了高斯的脑袋。 高斯实在是不知道沈容到底在想什么。 他们,平时可是没有这些情趣的东西的。 看来,不见了几日,她想了很多。以前,两人的要求是很低的,现在,也许会不同了。 无暇他想,沈容已经靠了上来!跳就跳吧,谁怕谁啊。反正,这是自己的女人,还害啥羞啊。 高斯搂着她柔软纤肢跳了一曲又一曲。随着乐曲不断变幻,时光的不断流逝,两人间的距离越来越小,高斯已经能清晰地感觉到她胸部的挺拔。 最后高斯依偎似疲惫的靠在高斯的身上,弄得他心头一热,两人便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急切地*着对方嘴里的甘甜。 炽热的深吻过后,沈容喘息中带着娇羞的伏在高斯的身上。 “今天怎么了?”高斯柔声问道。 “我不知道你家是怎样培养的?但我知道你绝对不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学生!你给我的感觉很从容淡定优柔却并不寡断……怎么说呢?老油条!就是这个词,你总是恰到好处的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说你该说的话,保守却也前卫,大胆却并不过份,睿智却绝不抢出锋头…….你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淡淡的艺术气质!” 高斯无语,不知道沈容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连他自己都有些糊涂了。他刚想开口,可是沈容却阻止了他。 “嗯,你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个艺术家的气质。也许我一开始对你的好感,是姐姐对弟弟的喜爱。可是,后来感情一点一点培养起来的,我想我是在你和林思敏分手后才知道我爱上你的。也就是那时,我才和你在一起的!” 沈容抬起头来,朦胧的灯光下,她的眼波也朦朦胧胧:“我做你的女人,从来不后悔。这几天,我想了许多,以后,不用顾忌太多,我想,我是可以为你那样的。” “哪样?”高斯实在是听不懂了。 沈容笑了起来,如一朵盛开的牡丹花,红艳艳的散发着芬芳。自己的男人,就是这般可爱。 “咱们……去床上好吗?”沈容第一次主动。 见高斯不语,沈容贴近他的耳朵:“这些天下来,我发现我有很多事情不好,那个东西不用了,我要为你,既使怀上了,我也愿意!” 高斯感觉到她对自己的爱,握紧了她的玉手。 高斯感觉到她那柔软的躯体,感觉到她的发丝触摸着自己的肌肤,潜伏已久的心火又燃烧起来,忍不住伸出手去搂住她的腰。 沈容抖了一下,没有避开,反而勇敢而羞怯地迎后上去。 醉了、迷了、乱了、爱了、疯了、狂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07章 一夜崛起之帮( 求鲜花,订阅) 昨夜,良辰美景,今天心情也是不错的。 飞虎帮和龙门的合并,是一大重要的举动。 这是历史的见证,因为它,迎来了龙门发展的新阶段。 一个帮派,在不断地发展阶段中,总要有不同的适应制度。在新的活力的注射下,龙门的发展注定要达到一个巅峰。 以前,龙门或许只是个二流势力,或者,飞虎帮也只是个二流势力。可是,当两个二流势力合二为一时,便成了一个崭新的具有强大实力的存在。 而这一切,都需要管理者的统筹兼顾。好在,高斯对他的兄弟们抛心置腹,兄弟们愿意为他效力。而且他,也很会为他的兄弟们着想。 “阿斯,你说怎么才能将这两股力量完全融合?”会议室中,李世荣问高斯。 高斯并没有说话,而是把头转向一边,看向李明:“阿明,你有什么看法?” “阿斯,你是个天生的领导者,就实话来说,我也不怕没有面子,我真的是不如你。以前的飞虎帮并入龙门后,不但不会衰落,而是会更加壮大。所以,我知道,我以前的飞虎帮成员对你是服气的。只要你能够关注他们的感受,多从他们的角度出发,他们的力量会发展到高峰的。他们也会真心为你效力的。”李明一口气说完,没有丝毫的停顿。显然,他对这番话已经酝酿了很久了。 从他的话也可以听出,他是把高斯当成了真正的兄弟了。不然,他是不可能说出这番话的。 杜子清满意地点点头。 高斯也如是:“阿明说的没有错,从此点出发,我们龙门便能顺着时势发展到最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是有道理的。” 余人也附和道。 于是,计划展开了。龙门的干部齐心协力推动计划的实行。上行下效,他们配合得很好。在众人的努力下,龙门的发展发生了质的变化。 曾经,在邓小平同志改革开放的方针下,开设了经济特区,给深圳带来了机遇。深圳迅猛发展,被誉为一夜崛起之城。这被人们称为奇迹。 路虽老,但传奇仍在,传奇永不老。 今天,龙门也要走深圳走过的这条老路,在飞虎帮融入后,龙门的实力大大增强,前所未有的强大,它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小打小闹了。 龙门,是一个新崛起的势力,已然成为一代神话。 昔有一夜崛起之城,今有一夜崛起之帮。龙门,真强。 龙门门主高斯不愧是一代天骄。龙门自创办以来,走过的时日并不多,但是,他却超越了许许多多的黑帮。 它在短暂的时间内却是取得了极为佳盛的成绩。龙门的枝叶,已然繁盛。龙门的势力,已然强大。 一夜崛起之帮,它的繁荣昌盛让人不敢再忽视。和深圳一般,如同其名,不是盖的。它真的配得上这个称号。 龙门的地位,已然奠定。 龙门门主高斯的威名,已被众多的人所知。 一夜崛起,人气也一夜爆增。 果然,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果真是后生可畏啊!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后进的势力,必然要取代新的腐朽势力。这是真理。 高斯的龙门,也必定不会平庸。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果然是后来者居上啊。 龙门的崛起,已经让很多人开始注意到它的存在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08章 有人自杀了(鲜花,谢谢!!) 龙门的名声如火冲天,吸引了一股股人流的到来。果然名气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许许多多的人,都希望能加入龙门。 作为龙门的高层,高斯自然是忙得焦头烂额。 没法,人家就是冲着他来的。 好不容易,高斯同学才把事情推给了兄弟齐峰,李世荣,李明,金鹿四人,出来溜达溜达。 在那个环境下,早晚闷死人。 高斯虽然能,可是归根到底,他只是一个高中生,年轻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已经很了不起了。 可是,闷得难受啊。 还是外边的空气好些。天朗气清,惠风和煦,万里长空飘着朵朵白云。深吸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棒极了。 环境好,心情自然也好。高斯躺在草地上,心里一片安详。 不知何时,他竟然这样就睡着了。 梦里,他发现自己的势力已然成熟;梦里,他发现自己帮父母平定家族;梦里,他已然湮灭魔医门。 他的嘴角,也弯成了月牙儿。 …… 你说,大千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也无事不巧。 人的心理,还真是让别人捉摸不透。 在高斯睡觉的那处地方附近,不知何时起,已经聚齐了一群人。他们一直吵吵闹闹的。高斯都被他们吵醒了。 tmd,连个闲觉也不让人睡。高斯不满地嘟囔道。不过,他还是放下不满。他知道,眼前的这群人是不会无缘无故起哄的。 事出有因,他赶到人群中,拖住一位老兄:“大哥,请问前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了?”那位老兄并没有停下,反而拽着他快步走,边走边说:“前方有人自杀了。” 高斯默然不语,跟着这位老兄走。 人,总是喜欢人云亦云,总是喜欢往热闹的地方聚集,何时何地,人心不古。此时,正是最好的证明。 在眼前的这片广场中,已经挤满了人。不要误会,这些人可不是好心,他们,是抱着一副看戏的心理来到这里的。他们,才不会去充当什么烂好人。在他们看来,那是自找麻烦。 一个个都冷眼旁观。 高斯跟随着那位老兄来到现场,向上望去。几十来米的楼层,上面站着一个女孩。女孩姿色不俗,梨花带雨的脸上更增添了几分动人的风采。 高斯的眼力极好,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不由摇摇头,你说人哪,为什么总是那么不珍惜生命?她难道不知道,生命健康权才是第一位的吗? 高斯心神一晃,又回到了现场。 “你说上面自杀的是什么人?”观众甲问道,他的视力很差。 “谁知道呢?快跳下来就完事了。”观众乙说道,他对这种事情没有兴趣,是被甲拖来的。 “听说上面自杀的是个漂亮的女孩。”观众丙说。 “嗯,那么一朵娇艳的花朵死了真是可惜。”观众丁悲天怜人地说道。 “去,这关我们屁事。”观众乙说道。 …… 类似这样的话题接连不断地出现,听得高斯连连摇头。这些人,实在是太冷血了,太没心没肺了。目前,警察同志还没有来,单靠这些人,自杀的人是死定了。 这些人都是烂泥,扶不上墙的。高斯明白,要想救人,唯有靠自己了。 他宛若猛虎擒猎物一般,一直关注着楼台上的一举一动。同时,他也不动声色地转移了位置,以求能在第一时间救到人。 楼上的人似乎已经准备好了。 人,在死前心理的准备是很重要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坦然面对死亡,纵使是心灰意冷之人,对死亡也是有所恐惧的。他们,也需要酝酿许久才能痛下决心。 很多人,在自杀之际被人说醒,被人阻止,是因为他们给了他活着的希望,给了他一点温暖。星星之火,可以温暖一个人的心。 可是,眼前的这个姑娘很不幸,她遇到了一群冷血动物。心灰意冷,了无生趣,看到这些人的冷漠,她更失望了。 死了一了百了。她狠下心,宛若地钻一般,即将钻进地下。 她没有睁开眼睛,她怕死得不安。还是这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好。坠落中的她想到。 哎,i真是服了she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09章 解决 江雪一直视个乐观向上的女孩子。可是,父母的离异,对家的不负责,实在是太让她失望了。他们,都把她当成了累赘,从来没有人去关心她,爱护她。 父母,一直把气出在她的身上。 每次,她考得了优异的成绩,并没有得到赞扬,反而遭到一顿批评。 她的心日益阴暗,日益失落。她渐渐地堆这个世界失望了。 当一种负面情绪积聚到了一定程度时,它会爆发的。 今日,正是江雪爆发的日子。 她想要死了,可是又不甘寂寞。所以,她在楼台上,用扩音器高声大喊:“我不想活了。” 是的,一个女孩子总不被人关注,至少,在死的时候她想风光一些。她不想孤独地离开世界。 人群汹涌而来,虽然大多都是来看戏的,可也算是来了。 “有这么多人可以关注我,我死得不冤。”江雪心里想到。 酝酿好情绪,她便一头栽了下来。宛若断了弦的风筝。 她一直在为迎接死亡的到来作打算。不知道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怎么样?也许无所谓吧?想到自己的父母,她的神色一片黯然。 但是,她期待中的死亡并没有到来。她一头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她很迷恋这种感觉,不由把身子向内挤了挤。 “我靠。这妮子还真行。这种情况下她还动。这可是倒栽着的。”高斯看着头向下的女孩,感叹道。 他手一转,把女孩的身体正了过来:“你可以睁开眼了。” 江雪看着眼前的帅哥,乌黑的头发,俊逸的脸上隐有一丝微笑,给人一种安定祥和亲切的感觉。她看向少年,痴痴地问:“请问,这里是天堂吗?” 她的心里感慨道:“没想到天堂竟然是这般美好。” “不,这里还是人间。”高斯满面春风。 “啊!”江雪惊叫一声,四周的声音在沉寂了片刻后又一次响起。她环顾四周,才发现,这里是她自杀的现场。 死不了,自然是要羞愧的。听着众人的议论,她已经失去了自杀的勇气了,她把头紧紧地埋在高斯怀中。 没办法,女孩子害羞嘛! 高斯听着四周的声音,皱了皱眉头,他对这些人实在是无语,该说时不说,不该说时却又说。高斯对他们感到厌烦。 高斯突然间抱起江雪,狂奔起来,他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和江雪好好谈谈。他怀抱佳人,来到了一处幽静的地方。 他把江雪放下,说:“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江雪依言,并没有说话,只是好奇地打量着高斯。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高斯问道,虽然他没有明指,但是江雪知道他问的是什么。 江雪默然。 高斯也不好*迫她,于是温柔地对她说:“如果你不想说就不要说了。” 温柔的语气使江雪潸然泪下,许久没有人对自己如此温柔了。 她的情感不好再憋着,她需要找一个人来发泄情感。高斯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她没有再犹豫,她开始把事情告诉高斯。 高斯认真地听着,此时,他是她最忠实的听众。 听完,高斯怀抱着她的娇躯,任凭她的泪水打死了他的衣襟,他也没有反应。他正在酝酿着,应该说什么话。 良久,他终于开口了:“你不要伤心了,你的父母肯定是爱你的。只是,表面上的不和谐造成了他们表面的冷漠。其实,在他们心底,你是心肝宝贝。也许,他们只是与对方斗气,所以才会对你不好。你应该想想,以前他们对你的情意,难道是假的不成?” 江雪听了高斯的话,也慢慢沉浸在回忆中,嘴角不知何时挂起了一丝微笑。 是啊!父母生自己,养自己,怎么不是爱自己呢? 她慢慢地回忆,不知何时,高斯离开了她也不知道。 她转醒,发现身边只有自己一人,感到很孤独。默然,人生或许真的很无趣吧。 “小雪。”背后有声音传来,黯然的她回过头,见到来人,一抹笑意绽开了来。 “爸,妈。”她高兴地扑到来者的怀中。 草地上,一家人其乐融融,谁也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一个身影离开了。 对江雪来说,高斯不过是她人生中匆匆而过的客人。 不是高斯狠心,而是他不想再招蜂引蝶了。现在,他已经够烦了。 可是,他不放心江雪,所以,他直到现在才离开。 天下父母心果然一般,他,说对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10章 竟然敢看上我的女人 在衣香鬓影的宴会内,邱子民捧着高脚杯,一边以优雅闲适的姿态站在宴会的角落,凌厉似豹的目光快速地在人群里搜寻过一遍。 “又在找猎物啊?”云风走近好友的身边,目光朝邱子民注目的方向看过去。 “哇!美女哟,你确定你高攀得上吗?” 云风基本上不相信像眼前那个宜室宜家、看起来就是个大家闺秀的女人会跟子民这种*大萝卜扯上关系。 只希望,她不要遭殃了。 在他邱子民的眼里只有两种女人,他想上的以及他不想上的;至于好女人、坏女人,在他自诩为风流的生活哲学里,没这样的字眼。更何况眼前的女人是个极品,他怎么可能会放弃呢? “我觉得今天上我就可以搭上她。” 这是他邱子民一贯的自信。对于他想要的女人,他没有失手过一次。 云风当然知道好友的男性魅力,只是眼前的女子是个神仙般的人物,被他糟蹋了,就可惜了。 虽然他不是什么护花使者,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也不想女人受难。 “你不要吓着她了。”云风说道。这次是他开的宴会,来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对他来说真的很不好。 “你以为我真那么笨,要上她之前,不会先试探一下她的态度吗?”邱子民扬高骄傲的下巴,“你不要以为有身材、有脸蛋就有资格当花花公子,告诉你,要当花花公子是要做功课的。”不然的话,花花公子跟个专门陪女人上床的牛郎又有什么两样呢? 在外人眼中,他邱子民纵横情海,似乎很有女人缘。但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不是魅力过人,充其量他只是比较会看人,知道哪些女人属于良家妇女,哪些女人是可以放纵,不用给承诺的。 而眼前的女子——他认为她属于后者,是那种合则来,不合则散的潇洒女人。 不过,很可惜,这次他看错了,他也会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邱子民在侍者走过他身边时,放下手中空杯,伸手又拿了两杯香槟之后,转过头冲着云风笑笑,随即转身朝美女的方向走去。 云风知道家声那样的笑代表着什么涵义,他是打算向女人出手了。 ******沈容实在是受够了这种与人陪笑的生活。本来,这几天高斯很忙,她想要出来放松一下,刚好,她的朋友收到了一张请帖,闲着也是无事,所以她来了。 可是,她来错了。这里,满是虚假,真的很无趣,还不如在家闲坐着。 她想要找借口离开。 “嗨,美女。”一声有磁性的嗓音闯进沈容的兀自冥想里,唤回了她的冷静自若。 沈容回身,迎眼对上的是一个长得还算是可以的男子。 这个男人不是个好货。这是沈容的第一感觉。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轻佻让她感觉很是难受。还是自己的高斯好,和高斯比起来,他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是,还是要有些礼貌的。 沈容礼貌性的伸出手向他问好。 邱子民先递上香槟之后,才单手握上。 两人颔首微笑,随即放开交握的手。 这只是一种打招呼,一种礼貌,她只是敷衍。 “美女,请问我有荣幸知道你的名字吗?”邱子民很敏感的察觉到对方的笑容中带着敷衍与倦意。 沈容只是笑,然后依着墙,面向晚宴里的宾客。 她怎么也不可能会对个陌生的男人说。她真的很讨厌这种人,到现在,她已经遇到了很多个这样的人了。 小样,看你给我装。邱子民心里冷哼。 他看着她的侧脸,发现美女的脸蛋比他想像中来得细致,且包裹在红色小礼服下的身材玲珑有致。 今晚,沈容将她的长发梳拢于顶,拢上的发根下是纤细的颈子,柔和的线条沿肩到腰部,接着他的视线落于她丰满的臀部…… 虽然此时此刻沈容身上穿着衣服,但邱子民还是觉得口干舌燥,因为——她的曲线是如此的撩人。 邱子民不自在的喝了口香槟,稳住自己不规律的心跳。 他清了清喉咙,叹了口气。“美女,我有荣幸请你跳支舞吗?”他还是不死心。 可是,沈容看都没看他一眼,就转身离开了。对于这种人,她实在是够烦的了。 她驾着轿车,离开了。 邱子民看到云风正在对着他,掩嘴偷笑,他不平。开着车子,跟了上去。 沈容并没有意识到,有人跟踪她。 ******呼呼。终于到家了。那里的气氛,真是让人感到烦闷。沈容以后再也不要参加那种东东了,要,也只和高斯一起。 她正想着,突然门铃响了。她有些奇怪,打开了门。 “美女,我爱你。”邱子民拿出了一束玫瑰花。 可是,他还没有真正看到沈容,门就已经关上了。他的花儿,也被夹到了。 越难得到的,才是越好的。邱子民的嘴里挂着一邪邪的微笑。 沈容没想到,那个男人竟然跟踪到了这里。她有些害怕。 这种时候,她最先想到的是她的男人——高斯。 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那边,高斯本来正忙于龙门的事情,可是,为了心爱的女人,什么事情都可以抛弃。 他快马加鞭赶来了。 果然,如同沈容所说,门口正蹲着一个男人,他穿着西装,但是手中的花却已经断了。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 对于这个男人,他没有好感,千错万错,就是他敢看上了自己的女人。 他是不会手软的。 邱子民看到一个帅气的男子向他走来,他也没有在意。可是,这个男子径直走到他的面前,没有说话,就狠狠地给了他一拳。 他当然不想挨打,想要反抗。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力量是多么的弱小。 他只能被打。 很快,高斯也叫龙门的兄弟把他送到了医院门口,并警告他不要再沾花惹草。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曾经受过断骨之痛的邱子民也不敢再随便惹上美女了。 而高斯,则是到了家里,安慰了沈容好一顿,并承诺,要好好陪她几天。 很快,机会就到来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11章 郊游 一切的发展都如计划中进行。日子也是很平常。人总是要休息的,学校组织的这次郊游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高斯也是个人,是个人总要休息的,他不是那种一味蛮干的人。现在,他就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地放松一下。 学校的郊游活动他去定了,因为,他的女人也要去,你说他为什么不去? 两人可还没有度过蜜月呢?现在先这样,将来再补上。 很好,很有才,他想到。 郊游的日子很快到来,两人从家中出发,他们来到了学校中。 天蓝风暖,很不错的天气,大家也是热情高涨,欢呼不已。 高斯和沈容来到了学校,也很快随人流而欢呼。他们也很是兴奋,他们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较远处旅行过,两人都很珍惜这次机会。而且,在众人的耳目中偷腥也很是不错。 他们期待着,盼望着。 集中的地点,沈容召集了班上的同学,进入了一辆包车。这里,就是他们七班的地盘。车上,人多而杂,可是高斯坐在沈容旁边并没有觉得不适,还很舒坦,有爱情的滋润,果然是不一样。 沈容也是如此,艳若桃李,有高斯相伴,她也很是满足。 就这样,在秘密的小动作中,他们在旅途中感到了一种叫做浓情蜜意的东西。心情愉悦下,时间就短,他们反而觉得路程有些短暂了。 这次,他们来到的是一座山。山中郊游,感觉最棒了。 下了车,众人仰望着山顶,也感到了心中的一股激情。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同的感受。 高斯仰慕那巍峨的山巅,它的头高高地昂在天地之间,它的身躯挺拔在游走的云端。而它的雄姿,却只能容他仰起头才能看得见。 高斯曾一遍遍对自己说,登上山,你就会领略群山的逶迤,你就会感受到万物在你的脚下俯首,你就能喊出对这个世界的宣言。 于是,他开始登山,飞珠溅玉的瀑布,他不看;古香古色的名刹,他不观;古人苍劲的石刻,路旁冲向云霄的松柏,对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 同时,他也不会忘记自己的恋人,在他心中,登山固然重要,但是沈容却是更重要的。他更重视沈容。他知道,沈容的体质不如自己好(谁有他那么变态呢?),所以,他必须帮助她。 协助沈容,他一点点地爬山。 什么困难他都不怕,他不是个服输的主。 一路的荆棘,一路的坎坷,一身的疲惫,他终于站到了山顶上。 他们看到了什么啊!白云在清新的空气里飘游;群山在他身边展开一幅磅礴的画卷;远处的景色若隐若现,美伦美奂。高斯感受自己仿佛已成为世界的主宰,实现了自己早已许下的诺言。 可是,他又看到了什么啊!山腰上的瀑布飞泻着它那珍珠般的清泉,洗净了人间的铅华,涤荡了山中片片翠绿欲滴的树叶;红墙灰瓦,是山中古刹古老的飞檐,夕阳的余辉,笼罩着它斑驳的庭院,如神仙的住居一般,漾起一缕缕袅袅的青烟;满山秀丽的花朵,满山苍翠的松柏,这一切,都如淡淡的水墨画,安静,淡泊,悠远。 很不错的感觉。看着下方的景色,他一时豪情起,忍不住喊了一句:“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大有凌云壮志。 沈容也在一旁陪伴着自己的男人,男人能如此,她很自豪。男儿不需要一味躲在家中,而是应该只在四方,她为了自己的男人能够为自己奋斗而感到高兴不已。 得夫如此,妇复何求?她心中一片满足。 高斯看着同学们,大有王者风范。只是,高斯高兴过后,他倒是有些惋惜。 此时,他才发现,山下的景色也是很美的。一路攀登,他们不知错过了多少山中美景,错过了多少世外桃园。他曾经那样执着的认为,登上山顶的路,必是艰难坎坷的。就这样,美丽的景色与他擦肩而过,愉快的经历被他一一跨过而没有领略其间的快乐。 是啊,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自己为什么一直那么固执呢? 他有些遗憾,不过时间一去不复返,他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需要珍惜现在,他懂了。以后不会再犯了。 这次的旅游,肯定是不错的。这不,现在他就有所思有所悟了。 美丽的景色不只是在山顶才能纵目所见,人生的意义也不是登上山顶才能得以实现,生命的快乐和价值,也同样凝聚在登山的旅途上,等待我们像领略山中景一般去发现。其实,生命的过程才是人生最精彩的一页。 嗯,他也应该这样。 渐渐地,同学们也上来了。也变得热闹起来了,更好玩,更有乐趣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12章姐姐受伤了 夏日,西寺沟脱去了华艳的盛装,着上翠青的素衣。漫山遍野清新靓丽,万物生机盎然。小鸟清脆的在丛林歌唱,歌声清丽诱人。 几人行在林间。 他们这次活动,是搞几人一小组的,在沈容的安排下,两人在一起了。在一起的,还有两个美女。不得不说,沈容对自己的男人很是照顾啊。 不过,这或许是为了考验高斯的忍耐力,说不定呢? 女人心,难预测。 不过,高斯也没有这些心思,有沈容相伴,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爱不在多,而在一。 虽然,他没有办法,只是他能够把爱的范围尽量缩小。至今,在他心中的女人只有三个,那便是沈容,林思敏,还有秦怜梦。只有这三个人,一个是刻骨铭心的初恋,一个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个女人,另一个,则是情欲合一的女朋友。 他心中最重的女人,是沈容,毕竟包括日久生情在内的其他原因,沈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所以,沈容也显得有些担心多余了。 不过,爱总是在这样的小事中才显得有趣。况且沈容是否如此,还不知道呢! 其实也是如此的,沈容并不是为了考验,她是讨厌别的男人打扰自己和高斯,可是只有两个人又太是明显了。 所以,她只有找了几个女生。在她看来,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既然找,就找最漂亮的。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男人。她相信自己的魅力,她相信自己的男人。在她想来,这样也是为了保护那些女生。 几人走在林中。 寻声望去,只见十来丈高的丛林茂密的竖立着,隔着茂密影影绰绰的只见无边的天空,全不见鸟儿的踪影。刚收了心境,鸟儿又叽叽喳喳的传入耳中。另外两个女生索性不去理它,斗气似的假装低下耳朵,静静欣赏这些悦耳动听的乐章。 高斯和沈容相视一笑,也坐了下来。 年轻人,真是有活力,真的很有沼气。 两个女生不愧是花雨季节的年纪,她们的活动不少。有她们在,是少不了乐趣的。沈容觉得,自己好像是年轻了十几岁,又回到了童年时期,享受到了只有童年才有的乐趣。 她们的活动不少。 她们间或有蝴蝶在泉边飞舞。待要伸手去抓,蝴蝶却又伸展着腰枝飞舞着升了高处,急忙跳脚追赶几步,蝴蝶还是在嬉戏里逃走了。 不用失望的心情,溪流潺潺的涓泻着,悠然悠远,缥缈着缥缈着飘向远方,继而又折了回来,荡漾着荡漾着荡在心间。几千年不眠的山歌就这样喘流不息,歌唱着,歌唱着。这悠远的歌声似乎传递着大山无比宽厚的胸海与深情。 无了扑斗,蝴蝶似乎失去了情趣,又伸展着腰枝飞来了,五颜六色,在脚下,在泉边,在草丛,又泉水叮咚,活是一幅童话里的美妙场景。 一股清风袭面而来,湿润的打在脸颊,仿佛夹带着溪流,夹带着泉清,夹带着丝丝缕缕的缠绵,在耳边,在心际,轻轻的柔柔的飘浮着飘浮着。鸟儿叫的更欢了,一时间,婵清娟鸣,泉水叮咚。 听得入神,脚下一滑,咕咚,一脚失落,掉在水中。周围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泉水兀自清澈的流淌着,丝毫没有歉意的停顿。索性脱去鞋袜,赤脚站在水里,任溪流清润的抚摩脚底的肌肤,滑滑的,绵绵的,润润的。这下可好,泉水成了双方打闹的温柔武器,满山涧充满了湿润,荡际着欢快。 高斯一直在旁边看着,毕竟这是女生,他不大好加入进去。只是看着,他便感到乐趣无穷了。 可是,他这样,别人可不依。 高斯是个名人,很多人都想要和他玩的。这两个女生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她们和沈容合计把高斯骗近一些,什么方法,当然是装疼啦。 她们一个捂着腿倒在地上呻吟,其他两人作紧张状。高斯作为现场唯一一个男人,当然要有些绅士风度了。 他跑了过去,这是男人应付的责任。 他看向少女,关心地问道:“怎么样了?” 少女作疼痛状,咬牙切齿。 高斯只好动手了。 他是药医圣者的传人,妙手回春,他的医术多么高明。在他的手段下,他并没有发觉什么毛病。 他有些纳闷,不知道怎么了。 难道自己的诊断出差错了。 他想得入了神,并没有发觉那个女生脸上露出一丝坏笑。 一股透骨的凉意突然间袭向了他,他猛然转醒,一脸糊涂地看向几个女人。 她们这是怎么了? 他看看她们,再低头一看,发觉自己的衣服湿了。 这下,他明白了。竟然欺骗了他,看高斯同学发狠。 他也跑到泉水旁,泼起了水。 几个女生三人反击,玩得不亦乐乎。她们玩不过他一人。不得不说,高斯很强大。 四人的衣服渐渐湿了,几个女生渐渐透出玲珑的玉体,曲线动人,但是,高斯并没有用亵渎的眼神看着她们。他从来不做这种事,他的眼神,也最多只是看向沈容。 这才是让自己迷醉的存在啊。 欢声笑语回荡在山林中。 …… 战争终于停歇下来,山涧突然变得幽静起来。从树叶遮蔽的缝隙可以想象,此时正是烈炎当头的正午。记起了时间,方才感觉腹中的辘辘之声了。 几人加紧行走,寻一处平坦草地,瞬间功夫营地便扎好了。小小的帐篷三两两坐落在草丛。饥肠咕噜声催促手下动作着,高斯同学在两个富家女面前展示了他非凡的厨艺。饿了,速度自然快些。一会儿的功夫,炊烟袅袅,葱花饭香了。附近都飘逸着饭香。让几女闻得都有些陶醉了。她们很期待这份美食。 饭上来了,几女也不客气,大吃特吃。 饿了,胃口自然好。 吃饭的当儿是惬意的,来不及搭理鸟儿与虫鸣的侵袭。几人加快了手中的动作。 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只是吃。 午后的恬息是夏日山里最陶醉的事。帐篷的口是敞开的,也有卷卧在吊床的。在两棵大树间,抬头是遮蔽了天的树阴。鸟不息的叫着,合着泉水涓涓的流淌,好似入眠的曲,在悦耳声中不经意间眯了过去。清风徐徐,缭绕缭绕,浅浅的睡了过去。仿佛又一曲小桥流水人家。 老农用不解的眼光审视着这些城市里的洋景。在城市里永远都是喧嚣的主题,何曾有过这样的思绪和想法,又何曾有过这样如此清净无为的心境。 这样的环境,是很不错的。 几个人早已经换下了那套湿衣服,现在,正是玩耍的好时机。 下午的时间是自由而悠闲的,这样的环境干什么事情都好。读书也罢,听音乐也罢,挖野菜使然,或者有攀崖的计划,都可以置身于从容自然里。 这样是很快乐自在的。 高斯和沈容,也很乐在其中。 时间不知不觉了,玩的时候时间总是这样快。 夜幕渐渐的垂了下来,山色变得迷离起来,山更加厚重而深远。有星星闪烁的点缀,夜空更加的深邃而遥远。沈容印象里这种情景只出现在童年的世界里,那仿佛是一幅美妙的梦境。这么多的星星,这么些年不知道它们都躲藏到哪里去了,如何在今夜全都又入了眼中,临了心境。莫非,童年的天空一直是住在什么地方,只是城市的夜太热,城里的天太沉,星星只远远的躲着,藏着,被什么东西遮挡住了光芒。 当月亮挂在天边的时候,天空几乎一下子便活了。四周一片沉寂。除了蛐蛐们明畅的叫声外,鸟儿几乎全都安息了。山夜被月色笼罩成银光,覆盖着满山遍野,山变成了梦幻的世界。在这梦幻的迷离里,夏渐渐失去了锐气,透出了明快的凉意,慢慢的凉意渐渐深厚以至变成了清冷。山更加迷离,四周寂静无声。在这漆黑寂静的山野地,只有篝火熊熊燃烧着,释放着生命的光彩。 鼾声在睡熟里敲打着枕边的眠虫,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宁静自然谐和与完美。另外两个女生已经睡着了。这鼾声在山谷拍打着泉水永不停息的曲,合着优美的旋律在原始丛林的深夜绽放着生活不眠的乐曲。看来,美女什么动作都是这般诱人的。 沈容并没有睡下,这样的夜景也是很不错的。 高斯也没有睡着,紧跟在她的身后,他担心她。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倒也是很温馨的。 她想要到这里的丛林去冒一次险,而另外的人,都太累了,她不能麻烦她们。 而且这种事情,要一个人做才更刺激些。 所以,她偷偷摸摸地出来了。 她在前边走,高斯在后头紧紧地跟着,他真的是很担心她,可是,他不想打扰她。 两人这样,也别有一番情调。 只不过,这种和谐被一件事情破坏了。 很多时候,事情总是发生得那么突然。 沈容姐姐突然“啊”了一声,显然是绊到什么东西了。 高斯本来就担心她,现在她出了声音。高斯可心急了,马上出现在她面前。 见到她坐在地上捂着腿,他知道,姐姐受伤了。 他是个医者,可是现在没有带药来,伤口不能感染到。他没有别的东西,只好把她带到泉水旁,怕弄疼她,他用嘴帮她清理伤口。 她很感动,她很幸福。 正文 vip章节_第113章找药,香艳 露珠是渐渐的打湿耳边的,晨曦从遥远走来,湿润弥漫了整个山涧。当朝阳从幕后悄悄走来的时候,晨露从草丛间悄然消退。终于,太阳高高的挂在了山边。随着公鸡的一声长啼悠远的划向天空,鸟儿的世界彻底熟醒了,歌声遍布山野。 两个女孩已经醒来,长长地伸个懒腰,山涧的湿润侵袭着呼吸,对着山谷高喊一声。 空山晨露里,黎明唱新曲。 一啼悠然歌,自然谐静美。 胸怀在顿时壮阔了,背负着满山的清新,拥抱晨曦,拥抱生活。 嗯,她们发现了不对劲,怎么沈容和高斯没有了?不过,她们也没有在意,没有他们,她们照样可以玩,也许,他们两个是约会去了。看他们那么浓情蜜意的。 两人玩她们的去了。 ******另一边。 高斯和沈容正在山洞里。 昨夜,满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象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衬夜景。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象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象飞行,象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象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 寂静的后山中,凭空出现了一个人影,显得有些神秘。 他身影如飞,腾跃在这山间,不知道在寻找着什么。 一棵树下,他突然发现了什么,兴奋得不能自已。 只见他从树下拔起了一根什么东西,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似乎那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他的目的似乎就是这东西。 目的达到,他没必要停留,一道身影极速离开。 月色照在他的背影上,他,显得是那么地高大,不凡。 这个男子,就是高斯,他为了给沈容找药,一些药物,来防止她伤口的炎症。他是个药医高手,他不会拿错了。 找到了药物,他比任何人都高兴。 因为,受伤的是她——沈容,是他的女人。 他找到要,撕下自己的衣服,把磨碎的药物弄到上面,敷到她的大腿上。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自然是有些什么事情发生的。 高斯想起昨晚那一幕,他又不由地看了沈容一眼。沈容红着脸嗔怪地看了他一下。 昨夜,星辰下,两人可是没有少做什么事情,虽然没有什么大动作,可是这样,也是蛮有情趣的,两人,还没有打过野味呢。 嗯,那种感觉,很是香艳,尤其是体现在沈容这个美女身上。 高斯有的时候觉得这样其实也挺不错的。因为,电灯泡没有了,他们就可以不受拘束了。他们都不是很传统,很保守的那种人。高斯美其名曰按摩,给沈容来了个全身按摩。 很是舒适,沈容在享受到快感的同时也觉得疼痛少多了。自己的男人,真的很了不起。 沈容现在还是余味无穷。 其实,那种感觉真的很不错的。以后,要多试试。高斯邪恶地想到。 今天,是大白天。 由于沈容行动不便,高斯也就在山洞里陪伴着她。 沈容正躺着,“宝贝,喊个好听的,我就不骚扰你了,不然的话。哼哼!”想起昨天晚上没有成功的阴谋高斯邪邪地笑道。 “你敢欺负我。哼!”沈容睁开了她那双一直紧闭着的眼睛仿佛像个怨妇一样的对高斯呢喃着,伴随着话语一起飘出来的更是她那甜美芳香的气息。让高斯一个把持不住,大口擒住她那美妙如斯的樱桃小嘴品尝了起来。 “呜……”突然遭受到袭击的沈容双眼睁得大大的,诱人的小脸也在屋外投射近来的灯光下慢慢的变幻起了色彩。 “喊不喊,不喊的话我就不让你睡好觉!”高斯的手举起,一边示威似的说道。 “啊!你…..”遭受到突然袭击的沈容一边低哼着,一边挣扎着想要逃脱出我的掌控之中。 “嘿嘿!喊不喊!”高斯坏坏地在她把目标转向她那晶莹剔透的精致耳垂,然后含在嘴里面品尝着,含糊的对她说道。 “老……老公。别……别闹了,我……我喊了,放过我!”敏感地带遭受到猛烈袭击的高斯喘息地叫了起来。 其实,这个是李明教给他的,高斯没想到竟然成功了,其实,他刚才想要放弃的。 “乖老婆!嘿嘿!”老婆都既然喊老公了,那分明就是引诱的声音,都这个时候了,要还是男人的话那都应该上了。 宁静的山间,在这所屋子里面却充满了糜乱的色彩,那挥之不去的呻吟和娇喘之声却一直伴随在这里。 正文 vip章节_第114章 有蛇 昨晚,闹得正欢。 今天,亦复如是。上午,在山洞中度过了一个上午。 沈容一直不是个沉寂的女人。虽然,她有着高雅的气质,但是并不意味着她很文静。相反,她很是活泼。 大好时光,在山洞中度过就显得太是乏味了。 沈容想出去玩。高斯自然不会反对。 爱人的愿望,比他自己还要重要。 沈容很是高兴。这种情景,很容易发生什么事。 她有些期待,野战似乎也不错。不过,她可不好意思说出来。 因为太邪恶了。 ******两人出了山洞。 这时,山麓已经芳草萋萋,野花艳人,秧苗茁壮,桃花落尽,山腰却涧草犹短,杜鹃始华,那桃花峰迤逦十里的桃林,才枝枝献丽,一片粉红。那时,正像诗人王寅春游此峰时所吟诵的:“河风吹初服,正值桃花时,花开十万树,峰似绛霞披。”正是春光明媚,助人游兴。 花儿重重,宛若层层巨浪。 沈容有些迷醉了。她流连于花丛中,不亦乐乎。 花美,人更美。 花美人娇,让高斯有些痴了。 沈容的一举一动,牵动着他的心。也许是懂得真爱的含义吧,他对于爱人更珍惜了。 无论何时何地,在他的眼中,他她总是这般地迷人。 她为她,痴了,醉了,情感抑制不住,终于爆发了来。 他看向她的眼神中,已经出现了迷离。 沈容一直在赏花,没有注意到高斯的眼神。 谁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在高斯看来,那是笨蛋。 这么美的花儿,高斯折了,并没有觉得可惜。 因为,沈容的美是不容置疑的。高斯摘了一朵花,轻轻地抚着沈容的青丝。他把花给她戴上。 沈容的心中一片满足。爱人的一举一动,总是让她高兴。 人美丽如斯,花儿也就成了陪衬。 高斯愈来愈是压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了。她是个妖精,总是引诱着他。但是,他甘心被她引诱。 他再也抑制不住,抱紧她。唇贴,他们如痴如醉。 人生得意须尽欢。两人便是如此。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才唇分。再不分开,都要缺氧了。 两人相视,眼神扑嗍迷离。 显然,情已经到了深处。 高斯对于这种事,从来不会忍。 他开始有了下一步的动作。而沈容,对他的举动也是默许。显然,她并不反对他的侵袭。 佳人默许,高斯自然不会让他她失望。 看着她闭上眼睛的娇人模样,他意动不已。 他刚想有着进一步的动作,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动作突然一僵。 沈容闭上眼睛等了许久,也是没有反应。她睁开眼睛,见到高斯的眼光没有落到自己身上,她不由有些失落。但是,万事皆有因,她顺着高斯的眼神看去。 “啊!”一声尖叫从她口中发出。 原来,高斯的腿上缠着一条蛇。 有蛇,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太让人恶心了。 沈容喊出来,也是人之常情。 正文 vip章节_第115章 我和姐姐迷路了 本来,高斯是没有什么事情的。可是沈容这么一喊,就有事了。 蛇受了惊吓,在高斯的大腿上咬了一口,大摇大摆地走了。 留下两人。 沈容多么后悔,要是自己忍得住,不叫出声来,高斯是没有什么事情的。可是,她忍不住,是她,让高斯受了伤。 对她来说,高斯比自己还重要。她很后悔。 她是如此,高斯又怎么不是呢? 在高斯心中,她也是最重要的。 高斯知道她的歉意,可是,他不想让她为难。 “容容,不用担心,我没有事的。”说着,他还硬撑着要起来。 可是,蛇岂非一般? 他虽然凭着坚强的意志站了起来,可是,他显然有些乏力了。 在风中摇曳,就要倒下一般。 沈容急忙扶住了他。 高斯没有办法,力不从心啊。 他的意识一点点模糊。 终于忍受不住,高斯倒下了。虽然沈容扶住了他,可是,她的力气终究太小,只能是减缓了他倒下的趋势。 最终,很是无奈,沈容只好把他放下。 不行,自己不能这样,沈容喊到。 平时,总是高斯在保护着她。现在,就由她来保护高斯了。 可是,该怎么办?她一筹莫展。 她对于医学知识懂得很少。如果倒下的是自己就好了。 不行,不能这么想。沈容摇摇头。 人的灵感,往往是在一瞬间闪现。 沈容的脑海中,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 这个办法,似乎有医书提过。 虽然对自己有危险,可是,只能搏一搏了。 为了爱人,她死也不怕,这个算得了什么呢? 她决定了。 她去取来清水,帮高斯清理伤口。接着,她做了高斯为她做过的事。她,一点点把毒吸出来。 直到,伤口不再有深深的紫色。她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她终于为他做了一件事了。 她很满足,缓缓倒在草地上。 ******蓝天下,草地上,一男一女正迷糊着。 高斯的神色中有了几丝挣扎。他,正在做着噩梦。 他没有想到,传说中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竟然存在。 他们,找他索命来了。 可是,他虽然有些害怕,但他们带不走他。 虽然他的力量很是薄弱,可是,他还有太多的牵挂。为了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他必须活着。 隐约中,他听到了沈容的声音,听到了父母的声音…… 他辗转醒来,出现在他眼前的是爱人沈容。只不过,她的嘴唇透露着一股迹象——她中毒了。 他回想起刚才的情景,心中一片感动。他知道,她是为了他,才会中毒的。 她,是他的爱人,他必须救她。 可是,药物呢? 他只能强撑着身体,经过沈容的救助后,他已经好多了。毒,已经除掉,只剩下少些。 只是,他有些乏力。 但是,必须能行。 他背着她,去寻找药物。 自小,他就一直培养,现在,他的鼻子有如警犬,对于药物有着敏锐的感觉。闻着药香,他朝着某个方向前进。 他的身体已经很是疲惫了,可是,他还是需要撑着。 在关键的时候,人的潜能总是能够被激发出来。高斯现在就是如此。 他扶着沈容,来到自己的目的地。没错,看来的确是这里了。 他必须救活爱人,这是他的责任。 他在药草中寻找,忙忙碌碌了好久。 终于,他笑了。 他终于找到了希望中的药草。他对自己的医学知识很是自信,他知道这样就可以了。 他已经很累了,可是,他不能放弃,他必须坚持。 他强撑着,用惊人的毅力为沈容烧开了药水。 沈容处于昏迷中,不能自己喝。高斯只好用嘴来喂她。 虽然沈容的嘴上有毒,可是他不怕。她为了他,受此苦。自己为什么不能为她做事呢?为她死,他都愿意,何况这些呢? 他一点点地喂完。 人的危机意识,在危机过去之后总会消失。 解决了困难,他心中松了口气。 他心神疲倦,他体力透支了。 他缓缓地倒了下去。 夜很静,两人处于昏迷中。 ******沈容醒来,她第一眼看到的是身边的爱人。心中感到满足,感到甜蜜。 她知道,他为她肯定是做了很多事。 她轻轻地抚着他的俊脸,神色温柔。 高斯辗转醒来。 他看到沈容,第一句话就是:“你好些了吗?” 她在他心中,地位是很重要的,胜过了自己。 “嗯。”沈容含泪点头。 高斯放了心,终于一颗大石头落下了。 他的眉毛舒展开来。 可是,看了下环境,又皱了皱眉头:“容容,这里是哪里?” 沈容愕然,摇了摇头。 两人都不知道。 沈容是由于昏迷,高斯是由于当时很疲惫,没有注意到。 两人相觑。 都想到一个办法。可是,当他们把手机拿出来想要看电子地图时,他们却是失望了。 这里没有信号,高斯和沈容,迷路了。该咋办啊? 正文 vip章节_第116章 逍遥(求鲜花) 不要伤心,也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总会过去的。 生活就像*,与其反抗,还不如放纵去享受。 在这座山上,高斯和沈容虽然迷路了,可是,放开心态,一切都不是问题。 无论何时何地,他们都能活得很好,一切,都是心的问题。 高斯和沈容想得很开,他们,都是思想较开达之人,一切,都顺其自然吧,心急也是没用的。 就因为如此,高斯和沈容过得也很是自在。 他们捕鱼,弄了个简单的帐篷,还加上一些水果,生活倒也是很不错的。简单的生活也是一种滋味。 昔日,杨过和小龙女住在终南山后,活死人墓,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让人很是羡慕。 可是其境界,也不过同高斯一般吧! 他们的生活,也活得很是简单,可是,就是这样才能脱俗,享受到别人不能有的境界。 生活之美妙,如斯罢。 高斯他们迷路了,可是两人不后悔,他们感谢上天给予自己的这次机会,享受到这次野外特有的雅致。 俗世凡尘中,有它的趣味。丛林野外中,也有它的趣味。 高斯和沈容,现在就是在享受着这份乐趣。 他们,怡然自足,与自然融在了一起。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的,不知不觉间,夕阳已至,淡淡的红晕染红了天边。 翠青的草坪上,一男一女躺着,正在谈着什么。 他们的话语如下:“阿斯,你觉得现在这种生活怎么样?” “嗯……”高斯沉吟道,“或许,这样也很不错。你认为呢?” “我也觉得很不错。”沈容点点头。 两人都有着相同的感受。 是的,这样真的很不错。人生,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山水间,层层耸翠,清流激湍,映带左右,看着,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平时活得太苦太累,轻松,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淡雅宁静,就像那陶渊明一般,寄情于山水之间,也是一种达人境界。 两人生火,吃着几种淡雅的饭菜,过上了宛若男耕女织的生活,也是别有一般风趣。 很美满,很幸福。 ******寄情于山水间,也要激情于山水间,不然,就辜负了上天所赋予的良机了。 高斯,从来不是那种不懂风趣之人。 夜里,微风习习。 然而,坐在草坪上的两人却是感到燥热。 也许,是情动了吧! 两人互视一眼,又迅即转开眼神。 该怎么办? 两人都很想要,可是,两人又抛不下面子。 难道,就这样一直耗下去吗? 不,那是笨蛋。 高斯从来不会。自己是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女人有所牺牲算得了什么。 他还是先一步行动了。 他慢慢地接近。 沈容感觉到他浓厚的男子气息,心已有几丝迷醉了。 她感觉到一只大手抱住了自己,宽厚的嘴唇紧紧地贴住了自己。 妾有情郎有意。 她也火热地回报着,小香舌不断地同那条侵入的蛇缠绕。 她的体温渐渐升高。 她感觉两只大手又开始作怪了。 两只大手捉住了她的丰臀,慢慢地抚摸。胸前的柔软,也开始有了这样。 迷人的春色在夏季的山间出现。很销魂很诱人。 惊涛骇浪,在这山林间翻涌。 正文 vip章节_第117章 避雨 次日,早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叫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不能总是坐着,要活动一下。带左右,离开了那个简陋的营地,高斯和沈容就手牵手漫无目地地走在山丘之间的林荫地中,左顾右盼欣赏着林间的郁郁葱葱,感觉着脚下细腻的松软,嗅着那带着淡淡植物清香的味道,听着四周时起时落的鸟……这些感官上的享受,却不是都市里的喧嚣和那刺鼻的工业废气所能相比的。 沈容脸上带着几分酒足饭饱后的红晕,高斯在她身侧细心观看,却是感觉煞是可爱。 沈容似乎感觉到高斯的目光,顿时转过头妩媚地横了他一眼,问道:“你看什么呢?我脸上有花啊!” 高斯最是喜欢沈容这种略带娇媚的语气,一开口,声音传进耳中,全身上霞感觉舒坦,不由得就把沈容往自己身边拉拉,笑道说:“我在看仙女呢!”,沈容娇羞道:“真是的,不理你了。”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她在高斯面前总是很容易害羞。 说笑间,周围的景色变化,林木开始茂密起来,偶尔一阵轻风吹过,却是掀起阵阵林涛之声。己身边拉拉,笑道说:“真想留在这里就不回去了。”沈容一脸陶醉地喃喃自语道。偶尔一阵高斯闻言一笑,说:“没想到姐姐竟然还有陶渊明一样的隐士情节。不过说起来这边山清水秀的,要能住下来,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这边似乎也有点太偏僻了,相比之下还是西湖好点,对了,西湖那边似乎也有很多高级住宅和别墅。也都是依山而建,远眺碧波地吧。”然后就见高斯好似很认真地想了想说:“要不然咱们将来在西湖边上买栋房子?” 说完,高斯就抓了抓头,讪笑道:“怎么样,老婆大人?” 沈容点头说:“好啊!只要你肯买,我就往里住。”人?” 沈容是一个女人,对自己的未来总是有些向往的。她答应地痛快。起来这边山清水秀高斯就来了精神,搂住沈容的腰。两个人就好像是连体婴儿似的往前挪动。 高斯笑道说:“人这一辈子啊!要是不求功成名就,扬名宇内,一生的过程就是成家立业娶妻生子,眼下我有佳妻相伴,若是事业有成,那就是完美的人生了。” 沈容笑道:“知足者常乐嘛。每个人都有自己地理想和追求,但是现实当中,实际与理想总是有一定的距离,追求固然是好,但是也要量力而行。记住,不管何时,我都支持你。” “有你伴我,我不寂寞,我会为你而努力的。”高斯深情款款。 却见沈容向他做了个鬼脸:“过来抓我啊!” 高斯愣了愣,随即嘴角流出几分孩子般童真的笑意,迈开大步,哈哈大笑道:“小娘子,我看你哪里逃!” 在小林子里疯了一阵子,两个老大不小的人,还学着小朋友一样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但是成年人的心态毕竟无法重温孩童时的天真与谐趣,游戏进行到最后,怎么看怎么像是大流氓调戏小女孩的戏码。 不过原始的林荫地终究还是有尽头的,就好像人类最终踏上南北极一样,世界上也不会真的有一处地方没有人类踏足过的痕迹。所以还没等高斯和沈容还没有等到尽兴地时候,一条很明显的林荫道就出现在两人眼前。 只是,不知道前方通往哪里? 两人手牵着手,走了一段距离。 突然,觉得有几滴水珠落在脸上。高斯不由得抬头看了一眼,疑惑道:“要下雨了?”也就是说话的功夫,原本微动的风声越来越紧,天空的云也越积越厚。沈容拉着高斯就往回跑,并且笑道说:“看样子好像还是大雨呢,呃,不想变成落汤鸡就快点跑。”高斯一边跑还一边奇怪道:“我怎么感觉你还喜欢下雨呢?” 也就是几句话的时间。天空掉落的雨滴就越来越大,越来越密,也就是两个人跑进树林想要按照原路返回的功夫,这雨就跟瓢泼一样的落了下来,打在茂密的林间树叶之上,然后再落在高斯和沈容的身上。接下来,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这两个人就真的成了落汤鸡。高斯见此便对沈容大声说道:“我看咱们还是找一个地方避雨吧。”沈容转头笑问:“你看这周围有避雨的地方吗?”可不是嘛,四周都是树林,当真连个屋檐都没有,不过高斯却是笑着一指前方说道:“你看那里不就可以避雨吗?” 沈容闻言就顺着高斯指的方向看去,可不是嘛。就见距离他们两个前方不远处竟然有一座隐隐绰绰的青色房屋。?”眼见有了避雨的地方。高斯自然是拉着沈容往那处跑去。当两个人到了房子近前,这才发现原来这里是一座规模不小已经荒废的庵堂。就见那破落的庵堂正门早已经不翼而飞,空荡荡破败的院落中到处是瓦砾和乱草,只有一个腐朽烂了一半的匾额还记载着庵堂的过去。 两人就在这破庙中度过了雨期。 正文 vip章节_第118章 寻找(三更) 郊游的日子并不长,只有四天。第四天就要集合,清点人数。 高斯和沈容的小组只有第一天是在一起行动的,可是,自从两人失踪后,两个女孩就自己游玩去了。 她们并不担心,这么大的人了,还会失踪吗? 她们心安理得。 可是,时间到来。转眼间已经是郊游的最后一天了,是时候该集合了。 两人来到集合地点,可是,总是见不到沈容和高斯。 难道,他们出事了? 两人心里大急,可是又无可奈何,只能干等着。 时间已至,可是两人的身影依然没有出现。 该怎么办? 她们只好把事情告诉了领导。毕竟,这种事是掩盖不得的。何况沈容和高斯的地位是那么的特殊。 人多力量大。几个领导把消息告诉大家,出动全员寻找两人。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什么地方,他们都要找出他们来,势不可挡。 ******沈容和高斯在寺庙中不知不觉过了三天,他们也想要出去,奈何不知路。 他们,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他们相信,同伴们一定会来找他们的。 所以,他们也不担心。 寺庙中,他们怡然自足。 超然物外。 …… 而同学们,也是很努力的,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龙门的成员更是热心,老大消失了,岂能轻松?他们比任何人都要努力。 可是,一直无果。 该咋办呢? 他们重新找了那两个女孩,详细地问了一遍。 再找来众人,集思广益。终于有了头绪。 搜寻的范围,缩小了。 他们一步步地靠近高斯和沈容。 两人却是浑然不知,调他们的情,乐他们的事。 “有人接近了。”高斯在沈容耳边轻声说道。他的听觉很敏锐。 “啊?”沈容赶紧推开高斯,她还没有那么开放。 不能让他们发现。现在,还不是时机。沈容不想让自己成为高斯的束缚。这样,爱人才能更好展示才干。 因为自己,他会遭到闲言的,对他不好。 很快,恢复正常的两人被找到,龙门的成员更是热泪盈眶。 终于找到了。 虽然这里很不错,可是,入世,才是人最好的选择。大隐隐于市。他们不像陶渊明一般肤浅。 人活于世,不可能脱离整体而存在。离开社会,那便是被世界抛弃了。没有人烟,没有其他,只有景物,生活还有何趣? 高斯想来,还是入世好! 以下不要钱的:各位,不知道你们是否能给我提供一个书友群,请到书评区留言!! 正文 vip章节_第119章 学校,办公室 人员回归,几人回到了学校。 有一种怀念的感觉。对一个地方,离开久了,也会不舍,也会怀念,现在就是如斯。也许是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了。这种地方就是归宿。 在命运的森林里不知所谓一条条混乱喧闹拥挤的路,路牌上深深刻着现实残酷我看一看你你也瞧一瞧我,原来平时生活的地方是多么地美好。 现在的高斯和沈容就是这么觉得。也许,他们对学校的感情真的很深吧。 ******第二天,就是平常的学习了。可是经过了在山上的生活,此时两人心中各有感慨。无论是山林还是闹市,都有各自的特点。 现在的生活,也不错。 一切都是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想法,觉得好就是好。生活就是如此,一切都要归结于心。用心去生活,过好自己的每一时每一分没一秒就是对得起自己。 所以,高斯和沈容也很珍惜现在的生活。 “阿斯。”沈容看见高斯,喊了一声,跟了上去。 可是,她跑得太快了,那里有一台阶,她看不到。 太过于匆促,她被绊倒了。还好高斯反应迅速,她才没有受严重的伤。不过,脚还是崴了。 别担心,有药医圣者高斯同学在嘛,一切都不是问题。 ******办公室中。 高斯正暧昧地用手捏着沈容的脚踝,沈容一脸享受。爱人真的很温柔。 她刚才脚崴了。很痛,真的。 “哎!”沈容轻声叫道,不过,这次明显叫的比刚才声音小了很多。“阿斯,我感觉好多了,应该没多大事情了。”沈容尝试着把脚放在地上。发现疼痛感小了很多,果然比先前强了很多。 她侧躺在沙发上,她的外套没脱,还穿在身上。她呻吟一声,牛仔裤勾勒出两瓣的粉臀对着高斯,受伤后的她更是带出撩人、勾魂的味道。 高斯舔了舔嘴唇,反手把房门关上。学校中也不错,还没有试过呢!他用脚把沈容那两双甩在沙发的拖鞋,踢到沙发下。看见沈容有任何反应,高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啪!”高斯在沈容美臀上轻轻拍了一把,*笑道:“美女,你摆出这个姿势可是要诱惑我犯罪吗?我这个人可是经不住诱惑的。这要是一旦把握不住。就会犯下大错。” 沈容没理会,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她的伤,经过高斯这位药医圣者的治疗后已经不痛了。 因此,高斯才敢动作,他对自己很是自信。 高斯把右手按在沈容粉臀上,隔着牛仔裤摩挲着。同时,俯下身,隔着被子轻声说道:“容容,我想要你。” 沈容趴在高斯怀里,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其他的什么。高斯伸出舌头,在沈容的眼睛上舔了一下,搂着沈容,右手放在沈容的臀部,搂抱着沈容,低头在沈容那薄薄的小嘴唇上亲了一口。 沈容的那条香滑的小舌被高斯的舌头绞缠住。沈容粉臀抬起。慢慢坐在高斯大腿上。沈容的两手紧搂住高斯的脖子,和高斯亲吻起来。 高斯紧搂住沈容的腰,他的手握住沈容的酥胸,和沈容热吻着。当一个热吻过后,沈容羞涩得对高斯说道:“老公,我爱你!”高斯看着白晴婷那精致的脸庞,一时间就感觉百感交集,或许自己一直渴望的就是一个最温馨的家,现在这一切都有了。他单手搂住沈容的后背,另一只手轻轻探进沈容的裙摆之间……他正要掀那诱人无比的水蓝色裙子,谁知沈容又紧紧地按住了,忽然说:“不行,这里是办公室。” 高斯不理,他知道,女人这种时候总是口是心非的。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只剩下嗡嗡的空调声和萌露那拚命死忍的低哼声。 沈容摇摆不定,可是高斯已经熟于此道,在他的攻击下,她开始放松了身心。 美女帅哥的闺中乐趣,就由你们去想象吧! 不过,办公室的风情,也真的很是不错的。 正文 vip章节_第120章 来自父母的救助,龙门的发展 男人如果没有事业,那这个男人什么都不是,连狗屎都不如.有了事业的男人比皇上还皇上,什么权利,地位,车子,房子,票子,女人应有尽有......事业,哪个男人不希望干一番大事业,又有几个男人好吃懒做,每个男人都在奋力的拼搏,可事业的成功是努力+拼搏+机会+天时+地利+人和+势力+关系+运气才能完成的,事业成功的人不一定就强很多,聪明很多,事业失败的人不一定就差许多,愚蠢许多,这是为什么呢?努力耕耘不一定有收获,发二元也许中五百万,这让人不得不信\有了它在,龙门的崛起,势不可挡,高斯感觉,自己似乎离大一统计划又更近一步了。 嗯,很不错的感觉。 有钱,有才,有人,还有什么不可为的呢? 魔医门,我绝不让你崛起。这是高斯的心声。 高斯把父母的资助运用到龙门的发展中,龙门的发展迅速起来,达到了另外一个巅峰。 相信,离有所成就的日子不远了吧。 高斯的心里无比自信,他相信,魔医门的计划,会被他粉碎。 他行。 父母相信他,爱人相信他,他要做个孝子,他要做个好丈夫,他是为家,也是为世界。他不允许别人打扰他的生活。 魔医门,你给我等着吧!高斯的心里愤怒地喊道。 他无时无刻,不是在想灭掉魔医门。 现在,他正为着目标而努力。 父母的资助,是他的动力,他的女人,也是他的动力,人类的和平,也是他的动力。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他必须要牺牲小的,成就大的。黑帮厮杀是会死人,可是为了全人类。这一些算得了什么。 高斯的心里明白。 他不是心狠手辣之人,可是时间紧迫。他只能走此道。 但愿,他能做得很好吧。 下一章给大家一个惊喜!! 《药医圣者》正文 vip章节_第120章 来自父母的救助,龙门的发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vip章节_第121章 偶遇 有些人,是忘不了的;有些事,是扫不去的;有些缘,是断不了的。 一段情谊的开始,总是生命中注定的缘份,不然,茫茫人海中为什么偏偏让我遇到你,沦陷了彼此的心情,就那么守侯,不求回报。努力地争取这一份握得住的幸福。因为不想,辜负那一片赤诚心里镌刻的赤诚希望,心灵的贴近,无须华丽的辞藻,无须甜蜜的话语,默默的,藏在心里,无声的交流,那一种让心灵颤动的情感。 曾经无数次的感恩着,因为我遇到了你,你给我的信心和勇气,你给我的灵感和思绪,带着花儿的芬芳,镌刻在我的生命里,永不褪色,每一个片段就是一朵花瓣,难以忘记。 珍惜着,这样的幸福。 时光,带着美丽行走,那些过往,仍然记得,那时的一切。我相信你,所以,我一直在等,一直努力的珍惜这样一份永久。真的,你感受到了吗?幸福,是可以等待到的,但,一定还要加上努力。我感受到了,因为你的那一份努力,所以我倍加珍惜这样一份等待,然后,岁月为我沉淀下来的,是带着浓郁花香的美好。 莫名地,常常的想起,深深的缘,浅浅的思念,总是萦绕在心间。 夜,静静的,秦怜梦在自己的房间中有所思。 她已经离开高斯好一段时间了,可是,她仍然忘不了。她依然记得自己当时的大胆。她不知道高斯是否把她放在心上,可是,她却是一直想起。 那晚,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就遗失在一个男人身上了。可是,自己并不后悔。 因为,与其给一个不爱的人,还不如给一个自己有好感的人。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给他带来困恼。 她的心很复杂。人,总是这样矛盾的。 她很希望高斯能够记得自己,并来寻找自己,她也想要有一个白马王子的出现,帮她解决这场婚姻的灾难。可是,她又不想高斯真的如此。那样,对他的人生影响很大。 她不想害了他。 可是,该如何呢? 每天,她都以泪洗脸,人生真的好苦。 渐渐地,她才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并不是她忘怀了,而是一切,被她隐藏在内心中。 任凭谁,也看不出她的不正常。 但是,富贵的牢笼中总是很压抑的。不然,她不会去当教师。 如今,她又一次想出去。这是自从高斯那次的事件之后第一次如此觉得的。她想出去透透气,不然,她觉得自己肯定会疯了的。 她的家人也没有反对。 毕竟,女儿也不能一直如此,呆在家里,的确很无趣。 所以,他们同意了。 秦怜梦不想任何人跟在自己身旁,所以谢绝了家人给她带保镖的好意。她一个人,开着宝马出发了。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何去何从?想来,也只有购物了。 她把车子停在了时装店门口,打开了车门。 人和人的聚散,像天上的云,像水中的浮萍,时而聚合,时而分离。聚聚合合,是天地间的神秘。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个人是很渺小的,命运无法由自己*纵,遂而听天由命,于是一切随缘。 缘是什么?我不知道。只是,是缘安排了某些人在一起。 至少,高斯和秦怜梦就是如此。他们,是上天安排的有缘人。 秦怜梦打开车门,走进了时装店。 她的眼睛注视过去,一道熟悉的眼光投来。两人对视,有着说不清的情感,是惊喜,又是愤怒,或是愧疚。 总而言之,很复杂。 时装店中的人,正是高斯。秦怜梦进入,高斯的眼睛刚好看过去。秦怜梦想躲开已经不能了。她只好对视着。 缘就是这么巧,要是高斯慢看了一会,或许秦怜梦就会逃了吧? 正好,一切都是那么地巧。 两人的命运牵涉,最终不能摆脱。两人,不是萍水相逢。两人,不再是过客。 相视,万千情感涌于心潮。 正文 vip章节_第122章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 两人这样相视着,没有话语。 高斯没有说话,走了出来。 秦怜梦想了想,还是跟着他走了出来,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她不能逃避,这样,只会给两人再次增加痛苦。 她已经伤害了他,她不能再次。 所以,她要把话说明白。虽然她爱他,可是,她只能离开他。她不能让他受伤害,长痛不如短痛。只能狠心了。 秦怜梦的心里打算道。 不知走到哪里,高斯突然停了下来。秦怜梦也停下了脚步。她打算把话说明白。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高斯的眼神,她就话说不出口了。似乎,他的眼睛有一种魅力,让她无法说话。 她压抑住心情,想要再次开口,可是高斯已经先她一步说话了:“怎么,秦老师终于愿意出现了?” 高斯的语气很冷淡,似乎是在和一个不熟悉的人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秦怜梦本来是打算和他拉开距离的,可是听到他的话,顿时身子一僵,她的心难受啊!这个男人,是她真实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她是对他,有感情的,而且还不浅,你说一个女人,被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她的心情能好吗? 可是,她又能如何?只能认命罢了。 她只有默默无语。 让他发泄一下,也许心情就会好了。秦怜梦心里暗想。 高斯见她没有反应,骂得更凶了。 “难道你把我当成了一个玩物,玩过后擦擦屁股就想走吗?”高斯尽可能提高语调,以显示出他语气中的愤怒。 别的话秦怜梦也许就让他说了,可是,这个是绝对不能的。 她不是个随便的女人,她不想让他误会:“不,我是喜欢你的。”她终于开口说了。 高斯听到后心里有了几分欣喜,可是,外表他还是不能表现出来,他必须让秦怜梦支持他的动作。不然,到时候物是人非事事休,他,会后悔的。 “是吗?”高斯的语气中尽显怀疑。 “嗯。”秦怜梦坚定地点点头。 “有什么证明呢?”高斯戏谑地看着她。 秦怜梦无语,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证明的,该怎办呢? “你说该怎么样?” “嗯,我看看。”高斯一脸认真地在秦怜梦身上打量,看得秦怜梦脸红了。 “就这样。”高斯突然说道。 “怎么样?”秦怜梦疑惑了,他还没有说出是什么啊。 “就是这样。”高斯趁秦怜梦不备,对着她的樱唇吻了下去,这是第一次细心的品尝,那个酒醉的夜晚,也不知道有没有。她的嘴唇很软很香。 “呜呜”,秦怜梦挣扎了几下,不过一会儿就沉迷在高斯的柔情攻势之下,她渐渐地目光迷离。 她只有那一次,不像高斯整天和沈容实践,她这只菜鸟不是高斯的对手,很快就落了下风。 高斯的吻技很高明,让她欲罢不能。 这一吻,吻了好久好久。 忘却了时间,忘却了环境,此时此地,两人眼中只有对方。 直到缺氧了,两人才唇分。 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秦怜梦想到,她从未享受到如此美妙的境界。 可是,她不能深陷下去,她必须板起面孔:“高斯,我们的缘就到此为止。” 秦怜梦是心里流着血说出这句话的。 她也不想,可是她只能说了。 “不行,你只能是我的。”高斯霸道地搂过她。 “不行,我们不能在一起,这样会害了你的。”秦怜梦说道,她心里大急。 “不,卿为吾所有,再也逃不了。你是我的,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这是老公的命令,你要听话,不然我打你屁股。”高斯说道。 秦怜梦想说,高斯已经阻止了她。不能让她再离开了,这是自己的缘,高斯要把握住。 秦怜梦的心里也很是感动,倚在男人的怀抱中,她感觉很舒服,很想一辈子就这样。可是,自己真的能吗?她很疑惑。 “相信我。”高斯知道她心里的想法,摸着她的头发说道。 “嗯。”秦怜梦柔顺地点头,是的,自己就相信自己的男人吧。不管了,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不敢与君绝。 自己,不管了。 她把包袱抛给了自己的男人。 高斯也乐于接受。 就让自己用实际来证明吧。高斯的心里想到。 正文 vip章节_第123章告诉你家老爷,小姐有主了 秦怜梦稀里糊涂地跟着高斯走了,此时,在她的眼中,在她的心中,高斯是最重要的。她眼里,心里只有他了。 为了他去死,她也愿意,她不想再离开他了。 她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她需要关怀。贵族之家的制度,贵族的生活,根本不适合她。她崇尚的是自由。 她很喜欢高斯。她很想去追求真爱。可是,她又不敢。她不敢忤逆父母的意愿。 可是,见到高斯,她一切也不顾了。 管他呢。有高斯伴在她的身边,哪怕只有一时片刻,她也要珍惜。 欢乐一时算一时吧。 她只有强迫自己去忘记。 本来,在她的心中,高斯还是个纯真的小少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她感觉他变了,变得成熟,变得稳重,变得可以依靠的。 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更完美,秦怜梦就是如此。 她开始相信高斯的话,她相信,他会给她一个幸福的生活的。 所以,她放心地跟着他。她知道,他不会让她失望的。虽然有些盲目,可是她就是相信,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是,秦怜梦虽然让自己的家人不要派遣保镖跟着自己,可是,家人还是派来了。他们觉得,秦怜梦最近有些异常。 保镖一直在暗处,他们也是知道秦怜梦是有主的,她有未婚夫。现在,看到秦怜梦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们当然不会愿意。因为老爷嘱咐过,不能让小姐接近别的男人。 他们只知道,老爷是他们的财神,他们要听他的话。 内定的姑爷只能有一个。 不管小姐是否喜欢眼前的这个人,他们都只能拆散他们。 他们是时候出手了。 他们瞬间出现在高斯和秦怜梦的面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学会了瞬步呢,这些特种兵出身的人,果然非同凡响。 可是,高斯又岂是一般。 高家的武功,再加上他对截拳道的深入研究,怎么会输? 刚才,他就已经注意到了,有人在跟踪秦怜梦,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他想知道这些人想要干些什么。所以,他一直隐忍。 果然,在他的意料之中,这些人是跟踪秦怜梦来的,应该是她的家族中人。是时候,该给个下马威了,自己也不是个软蛋。 男人,什么时候应该凶,就凶。不然,别人只会以为你软弱可欺,从而得寸进尺。 “你们是什么人?”高斯明知顾问。 “秦家中人。我们奉老爷之命,带走小姐。”带头的男子说道。 “说的什么浑话,我不是让你们不要跟来吗?”秦怜梦说道,她很愤怒,出来一下还要被跟踪。她还有自由吗? “老爷的吩咐,我们必须要听。”领头的男子淡淡地看了秦怜梦一眼,不快不慢地说道。在他们眼里,只有老爷。 秦怜梦虎着脸,正要说话,可是高斯打断了她:“这里还轮不到你们做主。”是的,这里可是高斯的地盘,他们还管不着这里。 这些家伙,也太是目中无人了。居然不把他当成一回事。这群贱货,看高斯好好收拾他们。龙门门主,可也不是侃来的。 他高斯,可是有真实本领的。 一切,都看实力来定夺吧。 那些保镖看到高斯一个小白脸竟然强出头,他们可是不爽了。秦怜梦还就算了,她可是自己的上司,可是高斯算什么。他可是要抢走小姐的第三者。 嗯,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了,可不能对这小白脸客气了。众人心里想到。 他们一步步地靠近高斯。 秦怜梦虽然知道高斯的武艺不错,可是,家里的这几个保镖的身手她可是知道的,一个个都是退役的特工,打架强得不得了。 她想要阻止高斯,可是高斯却摆手让她退下,还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秦怜梦不知道高斯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可是,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他。 也许,女人对自己的男人都有盲目崇拜的一面吧。 她呆在一旁。 而那些保镖,见小姐没有阻止,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他们,要把眼前这嚣张的小子打残。可是,他们真的能够如愿吗? 高斯站在原地,与保镖们对峙着,他的神色很是从容。 敌不动我动。保镖们都动了,他们要攻击高斯。 只有一个人上来,在他们看来,打高斯已经是降低身份了,一个人足够了。 而且,他们还让身手最差的一个上来了。 可是,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高斯只是轻松的一拳,就将那不情不愿的小子打倒了。实力何等惊人,比一代宗师李小龙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开始重新审视眼前的这人,他们不能轻敌。虽然看起来还是一样,可是,高斯的实力却是让他们认真了起来。 眼前的人不好惹。保镖们想到。 不过,他们不能吞下这口气。 相视一眼,交流了下眼神,他们群围而上,必须将他打倒。不然,自己的脸面往哪搁。 只是他们不知道,以群欺孤,已经是大大地丢脸了。 他们才不管这些。自以为是的笨蛋。他们会受到惩罚的。 高斯的一挑,一砸,都是那么地有力,截拳道的技巧,加上高家的秘传功法,他的战斗力很是惊人,一人挑四个特警,他还是很自如。 不只是保镖们,就连秦怜梦,也是惊叹不已。没想到,自己的男人竟然这么强。惊讶转眼即逝,接下来的是满腔的自豪。 自己的男人,是个全才。 天下间如此男子,又有几个。 她对自己的目光突然很佩服了起来。 她也真正对高斯有信心了起来。自己的男人那么能,有什么奇迹他不能创造呢? 现在,她是真的不想再离开了。她相信他一定能行的。 她把眼光再次看到对战的双方。 高斯游刃有余,可是几个保镖已经倒下了一个,剩下的三个还是伤痕累累。要不是高斯手下留情,他们,恐怕早就往阎王那里报到去了。 高斯的身影在其中穿梭,让几个大汉很是无措。终于,他们在高斯的围攻下倒了。 而高斯,则是有些气喘地走向秦怜梦。对付这么多的人,就算是他,也要花很大的功夫。不过,算是圆满完成任务了。 秦怜梦热情地拥住高斯,给了他一个热吻,奖励他的英姿。 高斯心若在天堂,看着欢笑的秦怜梦,也给她回了一个,这叫做礼尚往来。 无视秦怜梦的嗔视,高斯把目光看向了那几个躺在地上的保镖,声音铿锵有力:“告诉你家老爷,你家小姐有主了。” 高斯的声音很响亮,回荡在几人的耳边。 他们看向高斯,高斯投以一笑。那是自信的笑容,是高斯的招牌。 这一望,他们自惭形秽,此子绝非池中之物。 他们相信,高斯的话会成为现实。 秦怜梦也是痴痴地望着高斯,听着他的话,有些害羞,有些担心,又有些高兴。女孩子的心思,就是这般地复杂。 正文 vip章节_第124章有一种情感叫感动 高斯对沈容很好,这是自然的,可是,他也不会亏待了秦怜梦。两人都是自己的爱人,他虽然对秦怜梦的爱没有对沈容的多,可是,时间会改变一切的。 他认定的女人,他就会用心去对待他们。他不是个*的人,可是,他必须如此。不管抛起了哪一个,他都会抱憾终身。 因为,一个是自己真实意义上的女人,一个是自己心意相容的女人,他如果放弃了,那他就是禽兽。他自问不是什么风流种,可是,他必须如此,他不能始乱终弃。 而且,他也不会再找别的女人。就算优秀如胡列娜,林思琪,他都不要。他知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他有两个,在他看来,他已经委屈了她们了。 男儿是本色,可是,色也只是色,不是爱。色也只对自己的爱人色。 他有两个爱人,而且都是极品的美女,他已经不想再找了。 那样,他就真的是禽兽都不如了。 真爱不需要多,只要足够就行了。 他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有度的,他的那方面的能力是很强,可是他是个医生,他的自控能力很好的,他已经足够了。 他不是小说中的什么种马主人公,有女人就上,他不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那些人,嘴里吃着还要手里拿着,贪心也不知足,高斯才不像他们那么低档次呢。 那些人,还说什么自己爱自己的女人,其实,他们只有欲望而已。他们的相处,更多是建立在欲的基础上。见一个爱一个,这可能嘛? 他们的那些王八之气,简直是在吐狗血。 高斯是个有原则的人,他坚守着自己的品行。自己的父亲,也是只有母亲一个女人。自己有两个,已经够多了。 他不会再去贪心地寻找。 他也不会对她们隐瞒什么,他把秦怜梦带到了他们的住处。 按了门铃,沈容开了门。 “进来还要按门铃啊?”沈容问道。可是当她看到高斯旁边的秦怜梦时,她愕然。没想到,这一天终于来了。 “你好。沈容。”秦怜梦尴尬地伸出手。 “你也好,怜梦。”沈容一瞬间恢复了寻找,静得有些可怕。她变脸的技术还真强。 高斯摸了把冷汗,看来今天是很难过了。 他知道,爱是自私的,任何女人,都不想和别人分享自己的男人。沈容有些难受是必定的。可是,自己两人都不能放弃。 高斯知道自己理亏,等着惩罚吧! 高斯暗叹一声。 抬头一望,沈容已经不动声色地把秦怜梦请进屋里去了,到了她的房间。高斯想要听,可是又忍住了,女人有自己的秘密,自己不应该过于干涉。希望,她们能很好相处吧! 高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房间里,有些无聊。可是,房间那边终究没有开门声。 电视节目实在是无聊,高斯看着看着,眼皮越来越重,他竟然睡着了。 梦里,他发现沈容不能容忍秦怜梦,竟然打了她,高斯阻止,可是她不讲理,而那边秦怜梦也不依,吵了起来,高斯两头难。 高斯的冷汗慢慢从额上流下。 “容姐,你说阿斯究竟梦到什么了?怎么流了这么多的汗?”秦怜梦问道。 “谁知道呢?”沈容撇撇嘴。 “容容,梦梦,你们不要吵了,一切都是我不对,你们要打就打我吧!” “你们不要吵了,以和为贵。” “我知道和我在一起苦了你们,可是我保证,我高斯肯定会对你们好的,我会穷我一生最大的努力来爱你们的。” …… 高斯的梦话接连不断地出来。两女总算明白了,原来他梦到她们在吵架,打架。两人相视一笑,有些欣慰,也有些好笑。 不过,她们放心了,自己的男人心中是有自己的。 她们感到很甜蜜。 本来是打算捉弄他一下的,现在看来没有必要了。他会好好珍惜她们的,她们相信他。 两女给高斯盖了一张毯子,就进屋去了。 高斯并不知道,自己的一番梦话竟然让自己摆脱了困难。 ******逐退群星,浮云自开,阳光赫赫,云霞异彩。 高斯醒来,就看到了两张笑盈盈地俏脸。没错,两人正是沈容和秦怜梦。 高斯看着她们的笑容却是感到心虚。可是,她们没有异常。 他想说话。 可是,沈容先说了:“我们决定,以后两女侍一夫。” 她说完,和秦怜梦跑了进去。看来,她们害羞了。 高斯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这句话,他很是感动。感动,源于点滴。两人能够这样,都是为了他。他的心,此时明白了一种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之一——这种情感,不是爱,也不是感动,而是爱与感动的融合体。 他很荣幸,得此娇妻们。 这种福气,不是人人都有的。世上,大抵都有凡庸之人,突出的天才,只有那么几个。突出的人杰,也有那么几个。而且,情投意合的感情也是不多的,在这个物欲的世界中,多少人,为了钱财而出卖自己的感情。 什么是爱?他们不知道。或许他们结婚了一辈子,也不知道爱究竟是怎么滋味。人生有爱,很幸福。高斯就是如此。 他有了两个谅解他的娇妻,他让人羡慕。 正文 vip章节_第125章 暧昧 秦怜梦轻挽着高斯漫步在繁华街路上,饶有兴致地观赏着街路两旁的建筑、商业和往来的闲人。今天,是她和高斯一起相处的日子,这个机会,是沈容给她制造的。她很感谢这个姐姐。她对她很好。 于是,她跟高斯商量上街逛逛,她对这里都不熟悉,让高斯陪着她出来溜达溜达。 若不是身边有秦怜梦这么一位青春靓丽、灵秀嫣然的大美女陪着,高斯才没兴趣跑大街上干溜达呢。 现在则不一样了,入目是冰清玉洁的小脸和苗条纤柔的娇躯,鼻端更是无时不刻地闻着女儿家诱人的如兰似麝的幽香,如玉小手轻柔地挽着胳膊,不时还能感受到香软娇躯的碰触,那么的浪漫旖旎,恨不得永远走下去才好。 秦怜梦望着帅气男孩宁静、温馨的脸,仿佛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愉悦旖旎,心儿顿时唱起了歌儿,娇躯不自觉地偎依在他的身上。 温馨旖旎的氛围中,两人不觉走到了闹市区,秦怜梦忽然松开了挽着的小手,柔声说道:“等我一会儿。” 高斯好奇地向她望去,只见秦怜梦轻快地走到人行道的右侧一个老年乞丐身前,放下一张十元钞票,然后满脸愉悦地轻跑回来。 她的同情心和善良,让高斯赞赏不已,她是个好女孩。 秦怜梦轻跑回他的身边,亲昵地挽住他,轻声说道:“这老人这种年纪还要出来行乞,好可怜哦。” 高斯和风煦暖地望着她,柔声说道:“你很有同情心,这很好啊。” 秦怜梦笑笑,挽着高斯走进闹市,望着琳琅满目的地摊商品,露出少女活泼的一面,不时拽着高斯东瞅瞅西望望,在一个翡翠首饰摊前更是驻足留连。 秦怜梦最后挑了一对翡翠手镯,戴在柔若无骨、白玉凝脂的玉腕上试了试,大小正合适,翠翠的水嫩的绿映着白玉凝脂,若荷叶护藕,渲衬出肌肤水嫩柔和的光泽,问了价格,十元一对。 高斯张嘴欲言,最后还是忍住了,掏出十元钱递给了地摊老板。本来,她是不用买这么便宜的东西的,他完全有能力给她买更好的。 可是,高斯不想打扰了她的兴致,他也知道,她对于珠宝肯定是有研究的,她知道真假。酸了,今天就由着她了。 秦怜梦欢喜地戴着那对翡翠手镯,挽着高斯继续向前走去,不时地扬起玉腕欣赏一下,瞥了高斯一眼,轻声道:“我知道是假货,但我很喜欢。” 高斯笑了,问道:“噢?不说价格,你如何看出这是假货?” 秦怜梦把玉腕放到眼前,望着玉腕的翡翠手镯,如数家珍地说道:“你看见这翡翠手镯里面的斑点了吧,虽然经过加色处理了,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说明这是一块劣质翡翠加工制作的。” 高斯点了下头,风趣地说道:“你这是只买对的,不买贵的喽。” 秦怜梦晃了一下玉腕,欣赏了一下,笑道:“是啊,你没发现这对翡翠手镯挺适合我手腕的嘛。” 高斯赞羡道:“荷叶凌波护藕花,水嫩的绿衬着你的白玉凝脂,确实相得益彰。” 秦怜梦忽然有些羞涩,急忙将手腕自然垂下,心里则甜滋滋的。不过游逛的兴致丝毫未减,挽着高斯继续在闹市里穿梭。她会珍惜这副手镯,因为是高斯卖给她的。 穿过闹市,前面是一片音像店面,中间有一家规模不大的电影院,秦怜梦拉着高斯浏览了一遍今天上映的影片,兴趣盎然地柔声说道:“好长时间未进电影院看电影了,要不要进去重温一下大家一起看电影的感觉?”高斯知道自己已经陪沈容去看了n遍了,也应该陪秦怜梦去看一下。这是自己身为男人的责任。 高斯瞅了一眼秦怜梦渴望的眼神,爽快地说道:“你等一下,我去买票。”秦怜梦高兴地放开高斯的胳膊,兴奋地说道:“好啊,我去买些好吃的。”说完雀跃地向一边的小卖部快步走去。各买各的,然后集合。 服务生过来看了两人的票,把他们领到中间的一个大沙发,正好够两个人坐,犹如一个独立小包间一样,前后左右根本看不见其他的人,看屏幕的角度倒是正好。 高斯、秦怜梦互相瞅瞅,不约而同地轻笑了起来,这种大家互相独立空间看电影的方式是别想重温过去的感觉了,沙发倒是挺舒服的,宽大的可以半躺着。两人挨着沙发背坐下。 秦怜梦拿出零食递给高斯一些,然后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电影一开演,所有的灯光都闭上了,沙发里顿时变得幽暗起来,男女紧挨着坐在这狭小黑暗的环境里,气氛逐渐变得暧昧起来,身体接触的地方开始酥麻燥热,女儿幽香弥漫浓郁。 高斯、秦怜梦不由心跳加快、身体硬滞,眼睛望着屏幕,注意力却放在了感受对方的身上。 一场好戏将要上演了。 ******电影中有很多很多暴露、床上画面,尤其是女主角那诱人的呻吟声,简直让人热血沸腾,影片火热的场面影响着成双成对的观众。 高斯的胳膊不知何时已经伸到秦怜梦的身后搂住了她的纤细柔软小腰,亲吻着她香气袭人的肉嫩小嘴,一手抚摸着她纤细修长的大腿。 两人已经有了关系,又怕什么,只不过,这里人太多,有些异样的感觉,有些刺激。 年轻人,总是好这一套的。 秦怜梦也绵软地趴在他的怀里,生涩地迎合着,小手抓绕着他健壮的身体,瑶鼻更是轻柔地飘出细弱的呻吟。 电影厅里逐渐形成娇喘呻吟的大合唱,与影片的呻吟融合在一起,上下呼应,让人喷血欲狂。 不得不说,他们都很是大胆。动作越来越突出。 突然,一声高昂的声音,影片结束了,灯光亮了起来。高斯和秦怜梦背吓到了,他们都停止了动作,显得有些尴尬。正high着呢,怎么这样。 触电一般,两人同时收回手,往下拉自己的体恤衫,满脸绯红,惊慌失措地四处张望,四处都是沙发的高背,这才松了口气,不好意思地对视了一眼。 左右娇喘呻吟声仍然不绝于耳地响着,而且还伴随着其他让人脸红耳热的声响。别人根本无视这些,看来,他们还是不如别人胆大。 不过,这已经够了,他们也不想再这样了,有事情,到家里解决去。 何必在这里冒着被别人发现的风险呢? 高斯望向沙发,他现在有些明白沙发的左右后三面为什么弄这么高了,而且现在的灯光也朦胧多了,完全是为成双成对男女考虑的,完全满足了人们在公众场合猎艳的需求,而且又安全保护了人们的视觉隐私。 再看下去也没有意义了,只会欲罢不能,高斯在秦怜梦的耳边轻声说道:“我们走吧。” 秦怜梦点点头,两人离开了。 电影院中的暧昧,感觉真刺激。 正文 vip章节_第126章“家庭妇男” 一家有名的大型购物超市中,两个美女走在前面负责选购,一个帅哥推着小车在后面负责搬运。男的,正是高斯。 女人的天性存在很多可爱的地方,但是也有很多缺陷,缺陷的存在与是否美女无关,只和你是否女人有关。其中一项就是她们经受不住大减价的诱惑,当一个商品无论什么原因以一个极具诱惑力的低价位进行销售的时候,女人的抵抗力还是极具的下降。她们的第一反应思维是搜索自己对该商品的认识,了解目前这个价格是否真的属于大减价的价格,当她们获得的反馈信息是确定的时候,就差不多到了她们掏钱的时候。她们考虑的方式表面上来看并没有问题,只是考虑问题的方向有了偏差。 也许周末的缘故,超市里推广商品的档位还特别的多,两位大小姐充分证明了高斯所说的女人天性,她们两甚至开始讨论高斯是否有同时推两辆购物车的能力。 高斯一直没有提出过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因为在家的一役已经输的很惨了,处于劣势的他需要养精蓄锐,以图东山再起。两个女人合起来太强大了,他没法和她们理论。 “我们这个品牌的搅拌机有多档速度调节功能,榨汁、干磨、搅肉、打豆浆样样皆可,搅拌杯上盖设有加料口、不锈钢豆浆过滤网,还有电机带温度过热保护开关、安全启动系统、可分离搅拌刀叶,方便清洗…………,原价250元,现在优惠期推广价格168元……”一个推广人员正在口水四溅地推销他的产品。 “哎,这个好像不错哎,家里正好没有。” “嗯,而且便宜将近一半的价格哦。”难道她们真的不去考虑她们自己在家进入厨房的时间的比例如此之低?两个人都是富家小姐,买的只是一种乐趣。不过,这可是苦了高斯了。 这个时候看到两位大小姐的对话,请不要失望,因为即使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女人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美丽与智慧并重。 “不准买。”这句话当然是高斯说的,虽然换来的是两张疑问并带有威胁的美丽的脸庞。 “不划算。”难怪以前有个三字经,三个字三个字的说话,不仅琅琅上口,简洁明了,还特别地有力度。 “不明白?”在连续使用三次“三字经”之后,高斯已经成功的将两张脸庞上威胁的效果剔除,剩下的仅仅是疑问和美丽了。 “另外一种xx牌搅拌器不仅具备以上所有功能,还备有可分离式喷嘴、泡沫分离器、加料管、果汁杯和推手。设计紧凑,带透明盖子和分离式果渣储藏罐。不仅如此该搅拌器还突破传统设计,机身小巧,更加迷人。摆放到厨房任何地方,都不会占用太多空间,更由于它的设计精美可以成为厨房里的“装饰品”。最重要的是它的价格仅仅为176元。”高斯知道他这段话一定让两个女人甚至各位感到惊讶,可是,她们也只是好奇而已。她们,都是贪便宜而已,不懂得实用性。这些很少出来买东西的人很容易被人骗。沈容其实也只是在高斯来的时候买过几次菜而已,不过,当时她不计较价钱。现在可不同了,和高斯生活,有了男人,就应该理解。 她们也尝试着去理解,不过理解后还是高斯去做罢了。 这是高斯主动提出的,他想要补偿她们。她们也乐意。 不过,她们也想去学。所以,持家的方法就是节约。她们看到家庭主妇总是买那些降价的产品。不得不说,她们在这方面还有很多要学。不过高斯不想让她们学,因为他娶她们不是为了做家务的,而是要传宗接代的,那才是她们的任务。这个,她们学不会也没有关系。 以高家的势力,要几个保姆不是问题。 现在,高斯只好做一个家庭妇男了。两个女人是他的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他对她们,很用心。 为了她们,什么事情也在所不辞,在所不惜。 虽然有一小点的*,可是,高斯同学可是个十佳好男人。 正文 vip章节_第127章 工地恶行 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是有一些恶人存在的。因为他们,才让世界有了反抗,也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了所谓好人的存在。 那些恶人,也会在无意中为一些人创造出机会。 现在,就有这么一些情况。 工地上,大多都是外来打工的人,他们,离开家乡,只为能够赚钱回去养家糊口。可是,工地上的包工头,有很多都是居心不良的。 拖欠工资的事情,他们时常做。 盛枫工地就是如此。这里的包工头,是个叫做杜启穿的胖子。他的脸又圆又大.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脸上的肉堆得像油团。整个看起来像一个慈眉善目的弥勒佛。.脸上的肉长满了.就往脖子下溜,脖子变得又粗又短.那脖子上的肉一层盖一层,就像叠叠的浪,背上的肉也是厚厚的,拍起来还会发出啪啪的响声,最胖的要算肚子了.不用鼓气.也像皮球一样圆。 这人,不,是这猪,长得慈祥,其实很恶毒的。 大腹便便,不知道是偷了多少的油水。 他一直拖欠着别人的工资,让工人们做最苦的活,只给他们吃些很差的食物。工人们很不满,可是,他们的工资在他那里,他们又能怎么样? 只好工作了。 杜启穿才不管,他只要自己好,完成任务就行了。工人们的死活,与他何干? 现在,就有一个叫做小六子的工人病倒了,向杜启穿拿工资,他却是不愿意给。在他看来,小六子就要死了,不给他,将来他死了,就不用拿工资,那么这些钱就自己赚了。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好。 可是,这样的行为是会引起民愤的。毕竟,他太是灭绝人性了。 很讨厌这种人。 每个人都是有正义心肠的人,小六子也是他们的同伴。他们早就对这死胖子杜启穿咬牙切齿,恨到骨子里去了。 既然如此,那就把它闹大吧。 反正自己这些人只有命一条,怕他干什么。 一伙人集体罢工,可是,杜启穿也不怕,反正,离约定的时间还很远。 他坐在他的办公室中喝茶,乐得逍遥,看谁撑得久。 烈阳当天,工人们汗流浃背,可是,他们必须撑下去,他们要用意志来赢得胜利。可是,杜启穿却是毫无反应。 丧尽天良,如此罢。 现实的残酷,使人变得有些麻木,别人都以没有良心的心态来欺骗他们,他们很痛苦,真的很痛苦!对别人,做事,总是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些不良的人,总是要找到报应的。 杜启穿的行为,让很多工人都失望了。在异乡,总是要受到欺负的。 这些该死的人。工人们恨恨地想。 他们中有人建议去上报,可是,没有用,这里的官员早就和他们有勾结了,怎么会理他们这些外来员工呢。 他们很可怜,真的。 为什么,人性总是如此?离不开一个贪字呢想当年,每个人都在襁褓中时,是多么地善良,难道,是环境影响了人吗?那么相同的环境,为什么培养出来的人却是不一样呢? 一切都是态度,都是心态的问题。 我们应该时刻保持着一颗善良之心,恶人自有恶报,只是时辰未到罢了。 工人们虽然一筹莫展,可是,公理总是会来的,天下间,公平的事情,总是会出现的。现在,虽然不是这样,可是,将来就是了。 工地的恶行,为天理不容。为什么,他们不转个角度,为工人们着想呢?如果他们被欠了工钱,他们会如何,恐怕行动更加刺激吧。 他们不知道,他们也不会去想。 就是因为如此,他们才走上了灭亡的道路。 恶行,不要以为能一手遮天。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绝对公平,可是主持公道的还是大有人在的。 一切,都是时机的问题。 不信,你们看着吧! 正文 vip章节_第128章 大柱 不平之下必有勇夫,不是每个人都是懦弱的。每个人,都是有血性的,他们的血性一旦被激发出来,也是很强大的。 既然杜启穿这么欺负人,那么,工人们也不会对他客气。只是,他们只是游行性的抗议,并没有用,小六子的病,还是不能治好。 该怎么办呢? 很多人很困恼。 他们这些人,生活在一个群体中,早就有了感情,可是,他们该当若何? 他们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人家有钱有势,自己能找他什么麻烦?只能是如此了。 人性,说到底还是贪生怕死,还是以自己为重的。他们,还没到为小六子强出头的地步。因为,他们害怕。 但是,有些人,总是不同寻常的。这种人,生活着,往往更为突出。而他们,一旦机遇到来,也会成就不凡的人生。 他没有什么特别的,长得也很平凡,似乎有些魁梧吧。这样的人,在社会中,绝对是一个普通的存在,没有什么人会特别去关注他。可是,他的不凡之处不在于他的外表,而是在于他的内心,在于他的热血。 别的人,都是可进可退的,他们都在为自己打算着。可是,他,一个叫大柱的普通汉子,却不是这样,为了朋友,他可以抛弃一切。 躲躲闪闪地,畏缩不前,只会增长坏人嚣张的焰火,他不会这样。他不想低声下气,他要讨回个公道。 他发动了签名书,让众人在上面签名,告上了法院,虽然不知道那个法官会不会被杜启穿收买了,可是,这是希望啊。 大柱还发动了罢工工作,一群人跟着杜启穿,让他的行动大大限制,心里难受。不得不说,工人们只是胆小,但是心底也是不错的。推己及人,他们只是缺少一些勇气罢了。而有了大柱带头,他们也胆大了起来。 怕什么,大不了就赔上一条命。 他们势要将斗争进行到底,因为,他们夺的是自己应该得到的。那个不良的老头,给我等着吧,公道自在人心。 他们不想再投降。 但是,这些黑心的人们宁可花钱找人来打他们,也不给他们钱。他们这些工人,已经有好几个被打伤了,工人们的怒火不可抑制。 这些家伙,实在是灭绝人性。 既然他们采取暴力,那么他们也不是软骨头,以暴制暴吧。怕什么。 于是,双方进入了对峙中。 大柱带领着他的兄弟们,与那些杜启穿派来的大手闹成了一团,他们打得火热,人受伤了,可是,钱拿不到一个子儿。 而那份投诉信,也是石沉大海。 他们的心,冷了。 人性的堕落,真的如此罢? 他们已经绝望。 绝望的人,往往心灰意冷,对这个世界不再眷恋,可是,这种人也是最好得到他的心的。因为,一点点的温暖,就会让他们感动。他们对你的忠诚,也就不容置疑。他们会倾尽心意为你做事。 如果你把他们当成了兄弟,那么他们就更加感动。 他们的一切,也许会只为了你。因为,你给了他们新生。 高斯就是把握住了这个机会。 说来也巧,他刚好路过这里,见到此情此景,他有些好奇,他问明了原因。他很是气愤,对于这种不良之人,他很厌恶。 他动用龙门的力量,帮助大柱他们解决困难。 嗯,龙门,在这个地方还是说得上话的。 那些领导,不会为了小小的包工头而得罪龙门,所以,工人们的案件得到解决了。 而工人们也拿到了自己的报酬。 龙门对他们有恩惠,高斯对他们有恩惠,他们是知道的。他们是知恩图报之人。在大柱的领头下,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加入了龙门。 龙门的力量暴增,很不错。 嗯,高斯的计划,也是时候该实行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29章 中国各省黑社会战斗力排行榜 高斯是有野心的,虽然这个野心是好的,是为了人类。但是也是野心。因为,在他征服黑道的过程中,总有些人要死亡的。 但是,为了世界,必须如此。 高斯为了他的黑道一统计划,需要资料。所以,他让杜子清去搜索。 这天,杜子清把资料递给他,终于搜集完整了。高斯看了一下,内容大概如下:no.1东北黑社会(辽、吉、黑) 战斗力强大,从历史渊源上看,东北地区燕国、慕容家族、高句丽、金兵、后金无不是战斗力极强主,林彪领导下的四野打遍天下无敌手。东北“胡子”文化盛行,民间骁勇好斗,凡入关的东北普通人,都被人称做“东北虎”民风彪悍可见一斑。 黑社会,不用说,张作霖号称东北王,胡子出身后来转行当政治家,建国后“二王”一路从东北杀到云南,杀死几十人,打死打伤十几个警察,最后动用边防军队,可见其实力。东北黑社会遍布全国,比如垄断北京火车站,在广州血拼最后战胜新疆帮,都是东北黑帮战斗力的体现。 群体战斗力:8单兵战斗力:8组织能力:7智能及经济头脑:6综合:8no.2四川重庆民国时期四川军阀纵横,三国时期属于蜀国,有刘关张这等人才,川军和重庆兵善战举世皆知。四川成都地区黑社会也比较严重,黑社会特点是敢下死手,组织能力强。 群体战斗力:6单兵战斗力:7组织能力:8智能和经济头脑:7综合:7no.3香港、澳门、台湾三个经济很强的地区,黑社会异常发达,各种如《古惑仔》、《无间道》想必不必多说就能知道这三个地区黑社会的名气:三联帮、三合会、十四k、洪门……这个地区黑社会组织严密和系统化,尤其是经济头脑、国际知名度都冠绝全国,97后虽然有所收敛,但是仍然可列三甲之内,但是本次讨论的是战斗力排名,因此比较靠后。 群体战斗力:5单兵战斗力:4组织能力:8智能和经济头脑9综合:6no.4内蒙古,新疆蒙古天骄成吉思汗,和当年的回鹘、突厥一样,战斗力强大,两个地区尽管落后,但是民风彪悍甚至与东北相比有之过而无不及,黑社会身体素质及单兵战斗力强大,黑社会两地都有,但是组织纪律性差,尤其新疆小偷在各地的行为更是辱没了当地黑社会的名头。 群体战斗力:7单兵战斗力:9组织能力:6智能及经济头脑:5综合:5.5no.5江西、陕西、甘肃古时秦国人的战斗力令匈奴都战栗,陕西人不很勤劳,但很勇敢。战斗力至今不容小窥,革命胜地延安以及民风强悍的江西景岗山,都证明这几个地区人民战斗力的强大,但是似乎建国后似乎黑社会发展程度有所不足,因此排名之能算个中游偏下。 群体战斗力:6单兵战斗力:7组织能力:5智能及经济头脑:5综合5no.6山东、河北山东自古曾出过鲁国和春秋五霸鲁庄公这样的强人,古时专诸、聂政这些刺客侠客(大约可能是)多出在山东,《金瓶梅》里的黑社会大头目西门庆董事长就是山东人,至于引申的我国优秀的古代黑社会现实主义著作《水浒》里面的好汉,多数是山东人可以说历史成绩优秀。而且山东是体育大省,山东兵也很能打仗,但是黑社会方面两地却不如其他地区,也未见过大案特案,可能是受孔孟诗书的教诲吧。 群体战斗力:6单兵战斗力6.5组织能力:6智能及经济头脑5综合5.5no.7湖北、河南河南,中原之地,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所谓逐鹿中原就是这个道理。湖北人素有九头鸟之称,古时候湖北地界的楚国的楚军,战斗力不在秦兵之下,项羽就是个例证,安徽自古有李鸿章的淮军,与湘军齐名。但是,这三地建国后,尽管有黑社会,但是似乎从事诈骗、偷盗的黑社会多,在硬打硬拼的战斗力上,实在发挥的有限,尤其河南的小偷和骗子,在全国的行为,已经辱没了当地黑社会的名声,令人叹息。 战斗力:5单兵战斗力5组织能力6智能及经济头脑6.5综合:5?? 黑道之中,群杰并起,这就注定了他的黑帮生涯并非一帆风顺。黑道,龙虎之地,他肯定能争霸一方的。 他要成为黑道霸主,没有什么不良企图,只求大一统,只求为人类服务。他相信,他能行。 因为,他有他龙门帮众的支持。 万众一心,其利断金。汉武帝的功绩,就让其在他身上重现吧。 他,可不是普通人呢! 高斯就各地实力做了具体分析,开始了他的计划。 黑帮,注定是他的囊中之物。 高斯相信,自己肯定能行的。 没有万一。 正文 vip章节_第130章 柔情 高斯收拾心情,开着机车回到了家。 几天没有回来了,两女不知道怎样了。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快中午了,进入家门,没有发现动静,很奇怪。 也许,她们还在睡觉吧?高斯直接往沈容的房间去了。 嗯,果然不出她所料。 沈容正在房间里睡觉。而秦怜梦,倒是没有和她在一起睡。这丫头,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就是平时的贤惠女人,偶尔也会偷一下懒。 “嘿嘿,沈大美女还没起床呢!”高斯一脸的坏笑地说道,他已知道,她是在装睡。 她却硬是和他装下去。 看来,他只好使出他的绝招了。 他抵着她的鼻尖,从刚刚开始他就想把她搂在怀中,一股清新的气息传入自己的身体了,他喜欢她身上的味道。 沈容如受到到蛊惑般,定定的再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他开始吻着她的眼,脸庞,鼻尖……仔细而温柔的品尝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她身上清新自然的味道,却让他爱不释手。 这是自己的女人,总是让高斯迷醉。 不论何时何地,都是如此。 他抵着她的头,看着她的红唇……激情的温度在慢慢增加。他勾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红唇贴着自己…… 贴上柔软的唇,让沈容微微一颤,脑子一片空白。很久没有如此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很迷恋。 他的吻……想温柔的火焰一样,燃烧着自己。沈容想到。 本能的要反抗,却迷失在他温柔里。她慢慢闭上眼睛,用所有的一切去感受这个珍贵的吻。这个吻,对她还说确实是珍贵的。 辗转的唇,缠绵的吻……他探入她口中,细细品尝她的甜美。他温柔的吻着她,不带任何侵略性,珍惜这个有史以来最温柔的吻,这个格外珍贵的吻…… 他慢慢地放开她。 他盯着她的脸,看着她的红潮。 “如果你再装睡,我可能会做出更过分的事。”嘴角带着笑意,像是玩笑话,却又透露着不容置疑的认真。高斯,现在也开始变坏了,在自己的女人面前,他也会戏谑了。 嗯,齐峰那个不良兄弟,总是喜欢教他一些东西。 “啊”沈容被他的话吓了一跳,马上钻进一边的被子里。但一双大眼睛还在一直盯着他。 高斯有些好笑地盯着她,来到床边的空位,毫不客气地躺了上去了。 “你究竟要干什么?”沈容看见他躺下,故意坐了起来。 “睡觉?高斯一把搂过她,让她躺在自己的怀里。 “啊--”沈容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扭动的身体想要挣扎出来。 “不要乱动。” 闻言,沈容吞吞口水,在也不敢乱动一下。她不过是害羞而已,女孩子家,总是这样的。这样的女人,才是极品,自己最喜欢了。 高斯搂在怀中娇小的身体,嘴角浮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她这么僵硬怎么会睡得着,她还真是可爱。 头顶传来缓慢的呼吸,小小的头颅抬起来,看见一张帅气的脸。浓密的眉毛下,那双平时骇人的眼睛,此时眯成一条线,在弯弯的睫毛下乖乖的合了起来。笔直高挺的鼻梁下有着一双性感的薄唇,那双薄唇总是带着火热的温度惊夺着自己。 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看着自己的男人了。 她忍耐不住,不禁摸上了高斯的脸。 高斯嘴一含,将玉指含在嘴里。 …… 不久,房间里响起了阵阵呻吟。 痛苦而又快乐着。 正文 vip章节_第131章 岳父岳母的召见 近来,秦怜梦来了。高斯的日子也变得热闹起来了。这样的日子也很不错的。 三人的世界,三人的生活,很温馨,很浪漫。人生之美妙,人生之美好,莫过于斯。 每天,和两个爱人一起,在忙于龙门的事务之余,高斯感到很满足。有的时候,简单而充足的生活也是一种快乐。 虽然身心很疲惫,但是为了女人,他乐意。 他的一生,虽然不凡,但是,他归根到底也只是个平凡的人。他也需要有心灵的归宿。 而沈容和秦怜梦,就是他情感的寄托。有她们在,他才会更有动力。 家族的任务,拯救人类的使命,落在了高斯这个少年身上,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负担?如果没有人陪伴着他,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下去。 他感谢上苍,给了他这么两个美娇娘。 他很幸运,他很幸福。 他尽可能地挤出时间来陪伴着她们。她们,是他的一片天。 每天的打情骂俏,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 ******“阿斯,今天有空吗?”高斯上完了学,忙完了龙门的事情,进入家门,秦怜梦对高斯说道。今天,她有事要寻求他的意见。 潜意识中,她已经把他当成了她的男人,她已经开始依赖于他。什么事,她都想问一下他的意见。不是她没有主见,而是她重视他。 而高斯,无论在什么时候,他的女人的地位,在他心中是很高的。 “阿梦,有什么事吗?”他问道。高斯知道,秦怜梦是不会无缘无故那么问的。 他很关心她的事。无论是什么事,只要是她的,就算是鸡毛蒜皮,对他来说,也是比天还高的。 “没有什么事?问问而已。”秦怜梦的语气不大自然。她的演技不算太高明。 她担心,高斯会烦恼,于是,她还是不想说出口。 可是,以高斯对她的了解,怎么会不了解呢? “阿梦,无论你有什么事,多应该和我说,记住,我是你的男人。为了你,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愿意。”高斯的语气中满是深情。他的心,总是为她而迷醉。他要为她分享一切。她已经为他,受了很多苦了。 秦怜梦看向高斯,犹豫了几下,最终下定了决心。 是的,自己应该相信他。他,是自己的男人。自己选择了他,就是把终生托付于他了,自己,必须对他坦诚相对。 她朱唇轻启:“我爸妈要见你。” 是的,秦怜梦的父母要见高斯。 宛若惊雷般,打进了高斯的心。这个消息,太令他震撼了。 自己一直奋斗,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配上自己的女人。 虽然现在还有其他的成分在内,可是心却是不变的。 男人,穷尽一生,其一生为了自己的女人。为自己的女人而奋斗,男人应该自豪。 令人敬佩的,不是什么盖世盖世英雄,而是能够为自己的女人而奋斗的男人。 高斯最佩服的不是勾践那种为了权力而连自己妻子都放弃的没种男人,而是像唐玄宗那种为了爱不顾一切的精神。 想当年,吴三桂怒发冲冠为红颜,何等威武! 高斯最敬佩的就是那种人。 高斯什么都不怕。 只是见岳父岳母而已,怕什么? 让暴风雪来得更猛烈些吧! “阿梦,不用担心,我能行的。”高斯向秦怜梦肯定地点了点头,“因为,秦怜梦,你不再是我的梦。你,只能是我的。” 高斯的语气中透露着几分霸道,不过,秦怜梦听着,却是感到很舒服。 人生在世,得此佳君,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她感动地点点头。 她很幸福! 高斯让她感动。 高斯只不过是要见岳父岳母而已,以他的才能,肯定能让自己的父母满意的。 她秦怜梦,对自己的男人很自信。 她的眼光,是不会差的。 为了她,上刀山下火海高斯也愿意。 男人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 人生,要有动力才能成功。 高斯从来不会害怕任何挑战,为了自己的女人,他从来不会后退。 因为,他是高斯。 这就是高斯的宗旨。 从来,他一直这样。 爱一个人,为她做任何事在所不惜。 他就是这样。 为了秦怜梦,为了沈容,他可以做任何事。 虽然现在自己的成就还不够,但是,他从来不会畏缩,他高斯,可不是懦夫。 他不惧怕任何挑战。 既然和自己的女人定了终生,他就不会退缩。 男人,应该为自己的女人去面对一切。 秦怜梦不知道高斯将会如何,虽然她相信自己的男人,可是,她还是有些担心。 因为,自己的父母不是常人,他们是豪门贵族,他们的想法,秦怜梦并不知道。 女为悦己者忧。 她很是担心。 但是,她在口头上还是要勉励自己的男人,她不能慌。 因为,她慌了,高斯还会镇定吗? 她必须让他镇定:“阿斯,不用担心,我的父母很好说话的。你肯定能让他们满意的。因为你是我的男人,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秦怜梦的声音中还是有几分慌乱,她担心。 知她者莫过于高斯。 高斯听出来了。 他拍拍秦怜梦的肩膀,把她搂在怀里:“别担心,你的男人,能行的。真的要相信自己的眼光,为了你,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愿意。” “嗯!”秦怜梦点点头,悬着的一颗心落下了。 男人的肩膀真宽阔,值得依赖。 女人活着,人生在世,就要有一个依靠。如今,她找到了,而且,他是那么地值得信赖。 她很幸福。 这种感觉,很温馨,很不错。秦怜梦的心里一片暖意。 高斯怀抱着手中的佳人,下定了决心。自己的幸福,自己来把握。自己的女人,自己不会让自己来追寻。自己,不会让她失望的。 哥不是懦夫,哥不会放弃自己的女人。 岳父岳母,小婿来了,你们等着吧! 正文 vip章节_第133章 高斯的王牌(第一更) 高斯的岳父秦威是个求真务实的男子。他把秦氏企业发展到了巅峰。他是个有野心的男人,那是不假。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家族的利益,有的时候,他会宁愿失去一些儿女情长的东西。所以,他对女人的做法很不满意。 毕竟,女儿是他的,应该听他的话。 他就是这种大男子主义者。 但是,女儿不服从他的命令,让他很不爽。他是一家之主,谁能抵抗他的权威?他要给夺走女儿的人一些难堪。因为,这个人太不识好歹了。 他秦威的心中,可是有了理想的女婿人选了。 这次,为了彻底打击高斯,他把他心目中的理想女婿李道龙也请来了。他们要一起打击高斯。可是高斯岂是一般,他们能行吗?一切看着吧! 高斯随着秦怜梦来到了客厅中,见到了秦怜梦的父母。秦怜梦也向高斯介绍自己的父母,只是,当她把目光看向意外的第三人时,她却皱了皱眉头,他怎么来了? 眼前的这个人,正是秦怜梦的未婚夫李道龙。秦怜梦并不喜欢他,眼前的这个人,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秦怜梦最讨厌这种人。 所以,她是不想见到他在这里的。 只是,这肯定是老爸的主意。 对于老爸,她真是无可奈何。 身为贵族子女,她深深地感到无奈。 人生,就是这般。 她追求自由,清风飞翼为曼舞,她想要自由翱翔于天地之间。只是,婚姻束缚住了她。她不想如此,于是,在有限的自由时光中,她想要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献给自己的爱人。 没想到,自己的眼光竟然是那么地棒,选择了一个痴情种,所以,此生注定不离不弃了。 秦怜梦看向高斯,见高斯的眼神也看向她,她向爱人点了点头,眼里满是坚定。 哼,怕他干什么? “你好,李道龙。”秦怜梦应付式地向他问好。 李道龙也颇有涵养地一笑,他志在必得,并不在意秦怜梦的态度,只要自己的岳父同意就万事搞定,他很自信。无论于公于私,秦威都必须把秦怜梦许配给他,因为,这是生意上的问题,对于秦威这个商业狂人来说,很重要。 所以,他不害怕。 反而,他用怜悯的眼神看向高斯。 在他看来,高斯不过是个可怜人罢了。 他嚣张的神色高斯看在眼里,他冷笑,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他再看向自己的岳父,也浑然不惧。自己的爱,是没有人可以阻止的。 既然你们要,我就陪你们演这一场戏。 高斯浑身是胆,颇有几分赵子龙战长坂坡的气势。 高斯大大方方地向岳父岳母问好,岳母还好些,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勉强回应了高斯,可是,岳父对高斯嗤之以鼻。 该怎么棒? 热包子贴到冷屁股上了。 高斯很无奈。不过,他也不介意。是自己的总会是自己的。他高斯会让自己的岳父岳母刮目相看的。 高斯转过头,向李道龙友好地伸出了他的手。李道龙恍若无闻,偏开了头。 这就是素质的问题。 秦怜梦看到李道龙这样,更加厌恶了。 沙发上,李道龙和秦威坐在一块,谈天说地,把高斯落在一旁了。 偶尔,他们想要问高斯几句话,奚落一下高斯。可是,高斯给他们的答案却是让他们惊奇。 不过,他们也不在意,此人纵然再有才,也只是一穷书生而已,何必计较,何必担心? 他们,打从心底里看不起高斯。 该咋办? 高斯还有王牌没有出呢! 是什么?暂时不告诉你们,让你们心痴痴。 谈话间,高斯也不理他们,和秦怜梦调起情来。他才不在乎他们的看法,人敬我三分,我还别人六,人若犯我,我也不用看他们的脸色。 他们,算老几? 咱娶得是自己的女人,而不是他们。 自己的女人爱自己就行了。 虽然知道他们很不爽,可是高斯才不怕。 高斯的行为让他们很不自在,尽量把高斯拖进了话题中。 高斯也应酬着他们。 他就是要激他们。如今,取得成效了。 谈话间,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一干人上座。 李道龙很殷勤地为秦威夹菜,大有献殷勤的意思。不过高斯也不介意,反正,自己能行的。 果然,餐桌上,他们还是在比赛。 高斯的知识真的很丰富,作为天下第一隐家的嫡长子,他的能力岂会一般?一会儿,就让秦李两人落了下风。 秦威的脑子开始变得睿智起来。他不再看重表面了。 他知道,高斯是一支潜力股。 他第一次,在两人之间徘徊。 究竟选谁好呢? 他犹豫不决。 高斯没有背景,照理说是要输一筹的。 可是,别忘记了,高斯同学还有他的王牌呢。他知道,不拿出王牌是不行的,虽然他不想依赖着这个王牌,可是,他现在必须这样,至于一切,看以后的了。 王牌很神秘。 对于李道龙这种无关紧要的人,是不可能让他知道的。 高斯只是在秦威的耳边说出了四个字,就让秦威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 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选择的郎君竟然是这般地了不起。 他,竟然是那个…世家的传人。 这回可是捡到宝了。 哼,李家算什么? 看来自己的女儿选对了。 秦威是个以利益为重的人,所以,他当然是选择了高斯。刚才的李道龙,就已经被他抛弃了。虽然高斯很看不起他,可是,他毕竟是自己的岳父啊! 只能是无语。 正文 vip章节_第134章 给我3年(二更) 高斯把自己的家族秘密作为法宝,告诉了秦威。毕竟,归根到底,他是自己女人的父亲,还是可以相信的。可是,他不会让李道龙知道,谁知道那人的报复心理会是怎样的? 可怜的李道龙,就那么被排斥了。 该怎么办?他一筹莫展。 他不知道高斯说了什么。但是,肯定是很重要的,不然,秦威那个以家族为重的男人是不可能放弃他的。他很无语。可是,他又是无可奈何。毕竟,这里是别人的地盘。而且,他秦家比他李家也只强不弱。 他能怎样? 在这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冷落,他不会继续当一个笨蛋,他坐了一会儿之后就选择了离开。 秦威也只是和他客气几句,连送他出门也没有。和以前的待遇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气愤啊!甩一甩衣袖,郁郁不平地走了。 而室内,没有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不高兴。 他,只是个小角色罢了。 今天,这里的主角还是高斯。 饭已吃完,继续坐在沙发上谈话。这次,没有了李道龙,秦威的的态度也改变了许多,高斯,也轻松自在了许多。 他随随便便地一句话,就让秦威感受到他的才华。 不愧是大家族子弟!秦威心里赞叹道,却不知道,刚才他对高斯是多么地刻薄。 高斯虽然不喜欢这个岳父,可是,对于他的苦衷也是有些了解的。就像自己的父亲为了家族一般,他也为了家族而努力着。虽然,他在充当着坏人,可是他的出发点是自己的家族。大千世界中,人才辈出。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一个大家族,要是不进取,没有实力,必定被别的家族所取代。 人活一生,就是在社会中求活。活得好,活得更好。每个人的目标都是这样的。 而秦威,他是要把整个家族都带向这个目标。 只是有所得,必然是有所牺牲。 在秦威看来,自己的女儿是不如家族重要的,为了整个家族,牺牲女儿的幸福,确实不算是什么。 可是,高斯就是讨厌他这一点。竟然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了筹码,货物。这可是自己的爱人啊! 他很不爽。 不过,爱人终究是到了自己的手中,搂着怀中的佳人,他异常幸福。 为了爱人,帮她的家族是必定的。 他高斯是个大度的人,这毕竟是自己的岳父,他也就不和他一般见识了。 “对了,阿斯,你们最近有什么打算吗?”秦威着急地问道,虽然他知道高家为天下第一隐家,只是高家隐藏的日子有些长了,他还不知道他们的势力。 “我暂时离开了家族,在外创业。”高斯淡淡地说道。 “什么……”秦威惊跳起来,“难道你被……” 他这个人就是这么势利,高斯看透了,他冷冷地道:“不用担心,我不是被家族踢出来了,只是,我想靠自己的能力来配得上阿梦。” 秦威尴尬地笑笑,摸了摸头。 连秦怜梦对自己父亲的形象也看不下去了。她低下头,视若无睹。 “那你什么时候才能来娶阿梦?” 一直没有说话的岳母开口了。和秦威不同,梦冰云有的是母亲的慈爱,女儿是娘的心头肉。她的语气中有的只有真切的关怀。 高斯对于这个岳母的印象是挺好的,对她也和秦威不同,他有了一种晚辈的谦恭:“阿姨,只要你们能给我三年。我相信,我会是一方霸主。” 高斯的语气透露的强大自信,让人不容置疑。 梦冰云相信,自己的女婿会做到这点的。 “嗯,信君能行。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君非俗人。”梦冰云说出了这句话。她对高斯很是相信。 “阿姨,你太夸奖我了。”高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还叫阿姨。”梦冰云嗔道。 “哦……”高斯酝酿了一下情绪,“娘。” “哎。”梦冰云甜甜地应了一句。还颇有深味地看了看秦怜梦。 秦怜梦羞得低下了头。 不过,她的脑海中却是遐想翩跹。三年,只需要三年,自己就完全属于高斯。她的心里浸满了浓情蜜意。 只是,她有些担心,他知道自己的父亲的行为,让得高斯讨厌了。这以后如何是好? 她正烦恼着,突然一双手抱起了她,她惊讶地抬头,正是高斯。 而一边,自己的父母正笑吟吟地看着。 “你干什么?”秦怜梦嗔道。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坏了。 不过,被这么一搅局,她的心不再烦恼了。 以后的一切,就顺其自然吧! 路,总是人走出来的。 她低下头埋在高斯的胸口,在父母的注视下进了房间。 后边,梦冰云和秦威也是连连感叹:“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大胆啊!” 正文 vip章节_第135章 注册公司 高斯和秦怜梦在秦家住了一夜,第二天就离开了。只有一个夜晚,但已经是足够了。因为,最重要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便是婚姻的问题。 如今,她秦怜梦算是他高斯的正式未婚妻了。 他的心是前所未有的愉悦。 只是,他还是有些烦恼的。 三年,对他来说够吗? 他不知道,可是,他知道,如果单从黑道发展,或许够,但是就解决魔医门的问题,却是不足的。黑道的问题,只有势力,却是没有财。 而且,秦家更重要的是财,所以,单凭混黑道,高斯是不行的。 高斯想了许多。 和秦怜梦回到了家,沈容正一个人,见到爱人归来,很是高兴。 两女和高斯快乐地销魂了一下,才回到了正事上。 高斯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两女,两女都是睿智型的,她们的智慧不容忽视。而且,高斯对于自己的女人,从来不会隐瞒什么。他要她们和他一起出主意。 该怎么办? 其实高斯的心里有了很多种想法,只是,有的不大合实际。 他对于很多方面,只有理论没有实践。他还是个雏儿。 相比之下,大家族的两女倒是经历了不少。 所以,有她们帮助再好不过了。 两女对于自己的爱人的工作,问题很是热心。哪个女人不想自己的男人出类拔萃?她们,希望他更强。 所以,她们都很用心地在想。 “对了,要不我们去包养农场吧?”秦怜梦想到,记得现在对农民的福利挺好的。 高斯摇了摇头,这不实际。 “我想我们开间公司吧!”沈容想到,她觉得这个更适合。也许,有很多的东西更适合赚钱,诸如开赌场,开不正当的娱乐场所。只是,那些都是有为良心的,犯法的。她可不允许自己的男人这么做。 所以,她提出了这个建议。 “嗯,我也有此意。”高斯点点头,再看向秦怜梦,秦怜梦吐了吐舌头,也俏皮地点下了头。 麻烦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如此良宵,自然不能浪费了,翻云覆雨,又是一场大战。香风阵阵,呻吟重重,让人销魂。 ******第二天,沈容,秦怜梦和高斯就来到了公司注册的地方。 那里,有一个相貌极其猥琐的男人,而且还很胖。秦怜梦和沈容看到他就觉得恶心,可是为了自己的爱人,她们还是跟了进去。 “先生,我想办理一下公司注册的证件。”高斯用温和的语气说道。 胖子头也不抬地说道:“先放一边,老子现在忙。” 高斯眉头一皱,这里的人,素质实在是差。 就在这时,胖子却是无意间抬头,看到了秦怜梦和沈容两女,两眼放光。 高斯并没有察觉,他说道:“先生,麻烦你一下,我们想要快的。” “嗯。”猥琐胖子仔细打量了一下高斯,“真的想快些?” “嗯。”高斯点点头。 胖子想了一会儿,把手指指向了沈容和秦怜梦:“我要这里的两个女人中的一个陪我一夜,我就帮你办。” 他以为,这样是便宜了高斯,在他看来,两个女人不过是那种爱钱的人物。 他的话让两女气得浑身发抖。 高斯更甚,他直接一拳打在了猥琐男的身上,把他的牙齿打掉了。 理也不理他,直接走向了沈容和秦怜梦,他把她们搂在了怀里:“她们,只能是我的,你是什么东西?也配?”高斯的话虽然有些霸道,不过沈容和秦怜梦却是很欣慰。 唯有她们的男人,能说这句话。 沈容轻轻推开了高斯:“你等一下,我打一个电话。” “嗯。”高斯点头,他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要帮助自己了。 而另一边,那个猥琐男也打了个电话。 不久,一男匆匆跑了过来。那人,是这里的领导:“先生,请问你们为什么大人?你们要还我们一个公道。” 男人到了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他是那个猥琐男的舅舅,他没想到有人敢在他的地盘上打自己的外甥,他很生气,可是后果一点也不严重,因为他的对手是高斯。 “汉权,你没事吧?”男人扶着猥琐男起来,问道。 “舅舅,他把我的牙齿打掉了。”猥琐男叫道。在他看来,有舅舅为他撑腰,他们完了。 只是,他没有想到,眼前的人他们根本惹不起。 “来人啊,把这些歹人给我捉起来。”男人叫道。 “我看谁敢?”一声厉喝传来,门口又多了一个威严的男子。 “处长,你怎么来了?”经理男子问道。 可是被称为处长的男人理都不理他,直接走向了沈容:“侄女,你们没事吧?” “嗯,还好赵叔叔来得及时。”沈容说道。 接着,她又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嗯,我会给侄女一个交代的。”赵处长回过头,看向男子和猥琐男。 他的口中蹦出一句话:“把他们的狗腿子给我打断了,然后,逐出门去。” 两人跪在地上求饶,可是没有用。 高斯和沈容,秦怜梦也不理他们。 这种人,自作孽,不可活。 该死的人渣。 一干人员执行命令去了。毕竟,他们只是蝼蚁般的任务,以赵处长的权威,干这些事还是没有什么的。 赵处长因为这件事,亲自为高斯他们服务。 在他的出面下,很快,所有的证件都弄好了。 高斯的公司,已经注册完毕。 注册完了公司,接下来有什么事情呢? 要知后事如何,请订阅。 正文 vip章节_第136章人才市场 一个公司要发展,首先取决于员工的素质。 人才是很必要的,他们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高斯决定去招赁人才。 这天,他和沈容她们早早来到人才市场。 然而,这天气虽早,人才市场却早已人山人海。 要说21世纪什么最重要? 人才最重要。 要说人才眼中什么最重要? 伯乐最重要。 古人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如同此话所说,没有伯乐,人才只会被埋没,抑或不能尽其材。 只有合适的工作环境才能发掘出人才的潜能。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才的定义范围也愈来愈小。 以前,或许大学生算是了不起。 但如今,在这个信息社会,大学生也会为工作来回奔波着。 什么才算真正的人才? 高斯也不清楚,不过,对人才的定义,他绝不限于学历上,而是看重综合能力。 希望,他能招到令自己满意的员工吧! 笔锋一转,我们再来看看新出现的人物! 林宗玉与王薇是g大的毕业生。 两人是一对小情侣,相约后斗志满满地来到人才市场应聘。 他们不相信,自己一流大学的高材生会找不到工作。 可是,事实总与与梦想相悖。 一上午下来,他们仍没有什么收获。 倒不是他们真的不找到,只是工薪高的人家看不上他们,工薪低的他们又看不上。 这可怎么办啊! 最终两人决定分开来应聘。 这样,提高效率。 不过,任凭他们磨破嘴,仍未成功。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薪水较高的,可那一个色经理却要王薇陪他一晚,那样就业问题就解决了。 可王薇何许人也,岂会为利卖身,当即愤怒地打了那厮一巴掌。 但那男的也不是吃素,撕去人皮,露出了禽兽本性:“臭婊子,不知天高地厚,连爷爷我都敢打,看来要给你点颜色瞧瞧了。”说罢一挥手,几个手下向王薇这边*进。 呜呜,看来羊要入虎口了。 也是王薇幸运,她所在的地方正在高斯附近。 自小,感受就看不惯欺负弱小的人。 就在那几个壮汉将要动手的时候,高斯动作迅速,来到他们面前。他们也确实吓了一跳,但他们仍在虚张声势:“小子,别多管闲事。英雄救美也不是这样,小心等会满地爪牙。” 靠,这公司的人素质也太低了吧! 不过,高斯直接过滤掉他们的的话,摆了一个自以为很酷的pose,寒声说道:“滚。” 寒气*人,那些败类不由一窒。 不过,那公司经理竟然不知好歹,命令手下揍高斯一顿。碍于工作,明知道高斯不好惹,他们还是出手了。 一秒不到,惨叫声叠起!几个大男人捂着手腕在地上惨叫。 显而易见,他们的手都脱臼了。 其实,这只是高斯的一个小手段罢了。对这些败类,高斯的截拳道技巧打得很爽。 高斯无所谓地拍了拍手,看着那肥猪经理的反应。 没想到,那厮竟还自以为是,拿起手机拨通来了110。 真是冷血,手下受伤也不给他们打120。真是愚蠢,明明无理还敢报警。难道他自认为有权或有钱吗? 一个小小的招聘经理罢了。 以高斯的势力,要杀了他易如反掌。且不论家族,一个龙门已经够了。 “这蠢蛋……”高斯轻蔑一笑。 不过,他也乐得看好戏,等下让这滑稽的小丑更滑稽些吧! 静静等待,时间一分一秒逝去。 尖锐的警笛声打破了沉静,人声顿时鼎沸起来了。 只见三个警察推开人群走了过来。 “是谁报的警?”其中一个问道,看来是三人中的领队。 “我。”那胖经理说道,“警察先生,这个人无理取闹,还打伤了我的手下,你看……” 只见无耻的,还没见过像他那样无耻的。所谓“恶人先告状”之说指的便是这吧! “好了,我会主持公道的。”那警察无比庄严地说,不过,高斯却看到了他和胖经理眼神交流了一下。 “这警察也不是什么好鸟。”高斯想道。 不过,既然别人要演戏,那他也就奉陪到底了。 高斯向他简略说了一下过程,也得到了那女子(王薇)的认同。 沉思片刻,那警察说:“你们三个跟我到警察局录口供。” “不用了吧,警察先生。”高斯说道。 “当然要啦。”没想到这厮竟给他介绍起守法的重要性来。 哼!倒要看他们演哪出戏。 高斯答应和他们一同去警局。 ......来到警局,警察便给他们录口供。 录毕,他仍没有放他们走的意思。 高斯想,他大概要开始找碴了。 这不,好的不灵坏的灵。那家伙开口了:“就这件事情嘛,高斯,我觉得你应该受罚。这李经理(即胖经理)不过是正当防卫罢了,你有必要把他的手下打成这样吗?他还受了这女人一巴掌,那可冤枉了。”说着他还瞟了瞟王薇。 “是吗?”高斯冷笑一声。 “当然了。你想,李经理从头到尾都是受害者。此外,你这也无疑是故意伤人。就算真的有人做坏事,你也不应该如此残忍。我担心这样下去你会犯罪,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到监狱里呆几天了。”他说得正气凛然,可他对李胖子讨好似的眼神无疑出卖了他! 唉!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看他说得天花乱坠,高斯忍住要打他的冲动,冷冷地说道:“这样说反倒是我不对了?” “当然了。” “那你是说以后见到恃强凌弱的现象不用去帮忙了?”高斯反问道。 “这是我们警方的职责,不是你该管的。”这讨厌的伪君子又道貌岸然的样子,真以为自己有理。 “切,如果人人都和你说的那样,那世间还有温暖吗?还有,远水解不了近火,等你们警察赶到,那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此外,警察中也有像某人一般的败类。”高斯bs(鄙视)了他一眼。 “你说谁呢?” “谁问就说谁。” “你……”伪君子气得涨红了脸,“辱骂刑警,罪加一等。来人啊,把他捉起来。” 响应他的两个小弟立刻过来,妄图捉住高斯。 哼,在高斯看来如婴儿般的存在都敢如此,看来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了。 伸手一拂,那两人便倒下了。 “你。竟敢公然袭警。”那家伙给高斯套的罪行越来越多了。 高斯戏弄地看了他一眼,“你真的很鸡婆。” “你……”那小丑暴跳如雷。 他招了招手,又几个警察靠近了。 而那李胖子,则饶有兴趣地看着一切。 “等等。”高斯说了一声,其实他并不怕他,只是不想借助家族身份,所以他打了一个电话。 “喂,张局长吗?我是高斯啊。”他向电话那头喊了句。 我的乖乖,这次出来,老爸给他介绍了几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张局长。毕竟,他的发展之路还很漫长,需要有助力。 高斯把事情向他说了一遍。让得张局长很是气愤。他要高斯把电话给那个伪君子警察。 看着高斯要把电话交给他,又听到高斯刚才的谈话,他将信将疑地接过电话。 “小华啊,你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啊你?高斯你都给得罪了,快给我处理好这件事,否则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别人不知道,高斯可是知道高家的势力,他惹不起,也不想惹。 那小华听着张局长的话,频频点头。 他没想到,今天竟惹到了一个大人物。态度立马一百八十度转变,好得不得了。 这人啊,真是犯贱。 不过,对于这种人,高斯实在毫无好感。 丢下一句“给我关他三两个月就行了”,便带着王薇出去,留下傻了眼的众人。 但更甚敢肯定,他们会执行他的命令。这个世界,有奶便是娘。 离开警局的路上。 “谢谢你。”王薇说道,她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年轻男子一句话就能让警局放人。但她知道,眼前的这人绝不是普通人,也是她的恩人。刚才由于太紧张,没仔细看,现在一端详,发现他真的长得好帅。 可惜,两人是不同层次的人;可惜,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了。但王薇也只是感到可惜而已,其实,她是很爱她男朋友的,不可能因为救命之恩而抛弃她的男朋友。 “不客气。”很老套的对白,不过高斯对这女孩的印象不错。 至少,能不被金钱蒙蔽了心智,这点就足以让他赞赏了。 出了警局,沈容和秦怜梦正在等高斯。 刚才高斯和那败类发生争执时,她们也在场,因担心高斯而来到门口等他。 王薇似乎也看到她们,为两女的美丽而震撼。说真的,其实她长得也很漂亮,只是和二女比起来要逊色多了。 她向高斯问了个电话,说以后要报答,接着便要打招呼离开。 “等等。”高斯叫住她,“你现在还没工作吧?” “嗯。”王薇显得有些尴尬。 “要不,你考虑到我们公司来吧!这是报答我最好的方法”高斯边说边递了张名片。 “好。”她一口气答应了下来。 “你怎么不用考虑一下?不怕我骗你?”高斯有些惊讶。 “不怕,因为你是好人。” 而后,王薇也带着她的男朋友一起到了高斯的公司。 正文 vip章节_第137章 黑道,白道一起来 单凭黑道,对于高斯来说,是远远不足的。 他还要敛财。毕竟,这个世界,并不是暴力可以解决一切的。还要有钱。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高斯知道,要想真正成功,还要有钱。 而办公司,是最好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所以,他一直为了公司而奔波。 人才,很难寻。但是,他锲而不舍,总算是在人才市场中找到了一些,在龙门中也找了一些。新的公司,新的成员,每个人,都将有一段新的开始。 不知道别人的想法如何。只是,高斯肯定是要行动的。 他的公司,必定要崛起。不然,他什么事情都是干不了的。 他很用心地对待他的公司。公司,就像是龙门一般,都是他的孩子。如今,龙门已经有了一定的成就,而公司,龙腾,却只是一个小婴儿。它还需要保护。 所以,高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龙腾公司上。龙门,交给李世荣,杜子清他们就够了。毕竟,他们是自己的心腹。是自己的兄弟。高斯相信他们。 他的才干,他的女人,都帮助他来发展公司。 作为一个新兴势力,要想发展好是很困难的。曾几何时,有多少公司就这样连开头都没有做好就倒掉了。 他不能让它这样。 龙腾,需要像龙一般升腾,所以,它只能成,不能败。 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高斯,能化一切不可能为可能。 不要怀疑,他的实力不容置疑。龙门,只是当初一个小小的帮派,还因为一个小小的原因,如今却已经是成为一方一流势力。 谁能够意料得到?没有。可是它现在就是这样了。 高斯创造了奇迹。 既然如此,龙腾为什么就不能呢? 有龙在坐阵,又有一堆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他们有着对生活的热情,他们有着追求理想的激情,他们为了龙门一直在奋斗着。诸如王薇,林宗玉等人,都是如此。 有他们在,龙腾注定有着活力。 他们和龙腾一般朝气蓬勃,他们,输得起。他们不会气馁。他们的人生充满着希望。 就是凭着这种乐观,这种干劲,他们才能更好地融入工作环境中。 而高斯,也尽量营造一个适合他们的环境。在这里工作,他们很快活,很自在。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怎么看?虽然这里的工资并不多,但是以他们这些年轻人呢来说,已经是够多了。他们,没有太多的经验。而且,公司刚刚起步,他们相信,只要公司发展得更好,他们的工资会更多的。 所以,他们不担心。他们全心全意地工作。 为了明天会更好。 如果能够创下一番伟业,那也不错。他们都想成为公司的元老,所以,他们要培养好他们的孩子——这个龙腾公司。 高斯看着兢兢业业工作的员工,心里很是欣慰。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了这么优秀的员工。 年轻人,也有年轻人的好处。 他不重学历,也不重经验。他反其道而行,请的是一群年轻人。他在赌,在搏。他相信自己的眼光。只要有一颗对公司忠诚的心,对自己职业奉献的心,他相信,自己的公司肯定会很好的。 所以,他请了这么一群人。 这些人,在工作的时候认真,在该玩的时候玩,什么时候做什么事,他们很清楚。 不错,真的不错。 一天,\t就在众人的工作中悄然而逝。 “各位,吃饭了。”员工们都干得忘了时间。高斯来到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众人一惊,看了看时间,已经7点了。 看来,自己实在是太投入了。 每个人都收拾东西,打算离开。 “等一下,东西等会再收。”高斯说道,“今天,我请你们吃饭。” “耶。”众人欢呼。老板真的不错。他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待遇,还很和善,还请他们吃饭。 嗯,这时他们在龙腾工作的决心更坚定了。 一伙人风风火火地前往酒店,叫了个包厢。 吃,就要吃得尽兴。玩,就要玩得开心。 今晚,就让他们放纵一回吧!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每个人该玩得时候是不会拘束的。 这一天,很快乐。 高斯看着欢喜的众人,心中也是颇有感慨,有这么多的兄弟,还有龙门的兄弟,自己还怕什么?他豪情万丈,心底在呼唤,他要在这里也取得重要成绩。让黑道和白道一起来吧!他甘心接住它们的激情。 成功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 有兄弟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他有着那么多的兄弟,他肯定能够成功的。 高斯一直这么坚信着。 正文 vip章节_第138章龙主的称号 高斯创办了公司,对于他来说,这是必须的。混黑道是必须的,但是,也是不够的,因为无财。 如今,注册了公司,人更忙了,但是生活更充实。 嗯,确实不错的感觉。 人,忙忙碌碌中,却是更为充实,人生在世,要有事情做,才有意义。 他想到了就做,敢为人之所不为。 他对于龙门,对于龙腾,他都很用心。刚开始,他把心思放在了龙腾上,它还需要发展。 渐渐地,龙腾的运行渐渐地进入轨道,他就开始把一些心思放到了龙门上。 毕竟,这才是他的根本。 对于龙门,他很用心。 不止是因为有他,还因为,他有一群兄弟。 有李世荣和杜子清,他有了智囊;有了金鹿和堂主,他有了战将;有了齐峰,他有了一起坦诚相对的兄弟。 他还有爱人,那是他的动力。 他很幸福,他要奋斗。 他一直默默地,但是他不孤独,他一直有背后的支持。 他把龙腾逐渐交给自己的兄弟们,他相信他们。他们不会背叛的。 他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了龙门的身上,他要二者一同并进,他双方一同进展。 一个人,在一方有了成就,或许很多人很崇拜他,但是,也不过如此。 可是,当他在另一方面也有了进展时,他对于各种领域都取得重要成绩时,他才会更引人瞩目。 特别是高斯这种人,他的公司注册后,随着它的崛起,和龙门的快速发展,他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偶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注意。 高斯就是如此。 他是黑道的新星,也是白道的新星。他的成就,足以让人崇拜。所以,他被尊敬他的人赋予了一个称号,那便是龙主。 这个名字,很适合他。 高斯很喜欢。 男儿生在世,不想有成绩的是懦夫,他,白活到这个世界上了。高斯才不要像那些可怜的人一般,对自己的人生后悔。他知道,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所以,他勇敢地面对了自己的成绩。该面对时,就要面对。逃避,只会更痛苦。 因此,高斯坦然面对了龙主的称号。既然如此,那就让自己成为真正的龙吧!不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自己的家人,更是为了全人类。 成败,关系人类兴亡。 既然自己有着使命,那么自己必须坚强。 龙主的称号,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高斯知道,这个称号的重量。它,不仅是自己的努力,还是成千上百兄弟的努力。自己不能辜负了他们的心意。 成,必须成。 高斯的雄心壮志此时更是被激发了起来。 男儿得此任,是幸运,不是负担。 他乐于去接受挑战。 龙主,既然是龙的传人,那么,龙一直勇往直前,自己不能辱没了龙的称号。 魔医门,还有其他未知的挑战,我要把你们解决掉。此时,高斯的心里想到。 龙主,终于要行动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39章 提前毕业——第140章 张罗 高斯是龙主,是龙门中的一代神话。 高斯也是龙腾的董事,他创下了太多的奇迹。 短短九个月,从离家时算起。高斯的成长就已经是如此地惊人。他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少年,成长成为一方霸主。他,太了不起了,他,太令人震撼了。 大千世界中,平凡的人总是按着平凡的轨迹在走,不为什么,只因为他们自身太过平凡,太过渺小了。 而高斯,不是这群人中的一员,他是天之骄子。他的才干和智慧,遥遥领先。若是让他一直追随着群众的脚步,那不是脚踏实地,而是埋没人才。 九个多月,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龙门,自成立至今,已有颇为辉煌的成绩。但是,单凭飞翼学院的学员及飞虎帮众的加入,还是不够的。 还需要更多更多。 人员战力,永远不会以满为患。 高斯身为一帮之主,眼光何等犀利,他未尝不能看破这点?只是在以前,心有余而力不足。纵然他知道,他又有什么资本和底蕴呢? 没有。以前的龙门,不过是三流势力,任一些人,举手投足间,都可能湮灭。高斯不会,也不能拿自己兄弟的性命开玩笑。况且,他肩负的担子何等重? 他必须要积累基础,因而,他要做一只潜伏的猛虎,在隐忍中增强自己的力量,充实自己的实力。无论何时,基础是最重要的。只有打好基础,才有可能进行更进一步的行动。 高斯不是那种焦躁之徒。心态,是一个统治者最为需要的。 男子汉大丈夫,长大了,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了。 任务虽然重,可是高斯不会觉得苦。他反而以此为乐。人,或是碌碌无为,平庸一生,其死轻于鸿毛;或是干一番伟业,惊天动地,石破天惊,虽死不遗憾。 高斯的想法就是如此。他的分寸,也把握的很好。 隐忍,不是一辈子的事。它只是一时的。该出手时就出手,当时机到了,成熟了,高斯是不会退缩的。所以,如今,在龙腾发展渐入轨道,龙门的根基已经打好之时,高斯决定出手了。 说的容易,可是做的难。如今,高斯就要做了。 他向校领导层递交了提前毕业的申请。若是别人,或许他的这个想法是痴人说梦。可是,高斯是谁? 一个兼有多种才能,趋于完美的天才,有谁不会同意呢? 虽然没有了这个天才,有些可惜。可是,这个天才是出自自己的学校,这无疑会轰动一时,震惊一方,使飞翼学院成为一方一时的焦点关注。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脸上争光。 领导层们热衷于这件事,很快,事情便办妥了。 高斯和同学们虽然有着诸多的瓜葛,可是,男子汉大丈夫,当断则断。为了拯救人类的事业,什么不可为。况且,现在的分离只是暂时的,人活着,还能相见。 在众人不舍的眼光中,高斯提着自己的行李走了。 他只是一个18岁的少年,18花雨季,是享受美好校园生活的年纪。可是,他为了人类的命运,以一个学生的身份在黑道中奔波。 果然,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这句话,不无道理。 带着诸多的情绪,高斯离开了飞翼学院。 接下来,就等待着通知了。 别了,我的高中生涯。高斯的心里喊道,他有几分不舍。 可是,他不能哭。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是龙门门主,龙主哭了,成何体统?他压抑着自己的情感。 自己,此生注定命不由已吧?高斯心里苦笑。 是的,人生中有很多无奈,避不了,只能去面对,不过,愈是勇敢面对的人,往往活得更好,因为他掌握了主动权。 时间,在等待中匆匆而过。 高斯以他出众的能力,通过了面试,进入了一流大学——s大。 这里,他将会有崭新的开始。 不久后,秦怜梦和沈容也来到了附近的高中任教。夫唱妇随,夫到何处,妇亦到何处? 爱虽不在朝暮,可是没有朝暮,哪来的长久呢? ******新的环境,总需要时间去适应。经过了几天的时间,高斯对于这里的情况已经有了了解。 这里,仍有几方势力。因为,年少轻狂,纵使是尖子,也有叛逆心的。 很好,就是需要这样。 而且,这里仍是一间贵族学院。毕竟,昂贵的学费不是一般人付得起的。有钱又有势,更值得收服。 高斯很喜欢这样的挑战。 来吧!让狂风暴雨席卷而来吧!让这里,成为我一统黑道的真正起点。此时此刻,高斯的心中满是豪情。 依然是老方法,记住,永远不要忽略女人的力量,女人,往往才是最强的。所以,高斯决定走这条道路。 想当初,龙门不也是这样才建立起来的吗? 高斯又开始在学校中显露才华,锋芒毕露,才华绝世,英俊潇洒的他,不管走到了哪里,都是焦点。 那些大学女生,开始关注起他。 “那是谁?”一个女生问道。 “嗯,不知道。不过长得好帅。”女生乙答道。 另一边,一个女生看着高斯,细想了片刻,终于开口了:“那个人,似乎是那个新生——超级天才高斯。” 高斯长得如何,或许很少有人知道。可是,高斯只有18岁,就进入了顶尖大学,这就是传说中的跳级。 名牌大学的学生也会八卦的,毕竟,他们也是少年少女。八卦的人,甚至搜寻到了高斯在飞翼学院的传奇。在此时的s大中,已是传得沸沸扬扬了。很少有人,不知道他的存在。 闻得眼前的人是高斯,几女疯狂起来。一传十,十传百,不多一会儿,很多的女生都知道了。 天才,在s大中多的是,可是,帅哥,却是很稀少了。毕竟,上帝在很多时候都是公平的。高斯,是个特别的存在,毕竟,像他这么完美的人是很少的。 于是,全场轰动。 高斯名声大噪,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高斯。有所成,须有其名。高斯要搞一个名人效应。 人生,需要张罗,名声,才能响亮。 高斯为了自己的事业,只好像街头艺人一般卖艺,像青楼女子一般卖相。他很苦,很累。可是,这么做,真的值得。 因为,他的帅哥效应很明显。 不久后,学校便有了他的粉丝团。 他也成了小白脸之王,借用女生的力量驯服了一些男生,逐渐培养起自己的势力。虽然不是很强大,但是,根基,总算是立下了。 张罗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得不说,高斯实在是太有才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41章 打爆黑带二段 要想闻名,必先扬威。 毕竟,以高斯的看法,只是靠女人是不行的。因为,只会吃软饭的家伙是不可能干得一番大事业的。男人,更重要的是靠自己。 高斯虽然靠过女人,可是,那只是无奈之举。那种方法,积累基础可以,可是,要想真正干一番大事业,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像武则天那般,历史上的名女帝,也只有这么一位。 所以,男人不应该以吃软饭为己业。 高斯不会这样。他知道,更重要的是自己的争取。他不会因为自己受女人的欢迎就沾沾自喜。他把自己的心思都投到了发展中。 这里的势力名称,依然是龙门。 在这里发展,然后两者合二为一。 虽然很辛苦,可是怕什么,越有挑战越有激情。 嗯,拼了。 我能行。高斯鼓舞自己。 他一直很自信,没有什么难得倒自己。人生,就应该如此。 高斯活得很成功。他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动力,他也把自己的梦想和动力付诸于实践。试问天下间,几人能够? 但是,人怕出名猪怕壮。每个声名响亮的人,都会遭到一些人的妒忌。毕竟,这个世界,总有些人是不平的。 所以,高斯很快就惹来了麻烦。 他最近在学校里风头正盛,抢了一些人的威风,如今,有人来找他麻烦了。 来找麻烦的是s大中一方势力的第二打手。应该说,这人不是绣花枕头,因为他已经练到了空手道黑带二段。 这个人,在很多人面前是绝对的高手。因为很多人,他们都不懂得武功,他们只是认为,能够劈断几块砖头就已经很强了。而且,眼前的这人是个肌肉男,而高斯白白嫩嫩的,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他们看来,高斯必败无疑。 一些女生出声抱怨,一些男生在一旁幸灾乐祸。高斯的粉丝团,他的手下,甚至想要上来阻止。这样,高斯是没有事情,只是,他的名声就要一落千丈了。 毕竟,男人只会活在别人的庇护下,这是很丢脸的事情。 高斯从来不想这样。 他不是勇者,可是他绝不是懦夫。 他给了最近的支持者一个放心的眼神,阻止了他们的上来。虽然还是很担心,可是他们知道,高斯的智商是不会有问题的。他们选择了相信高斯。如果不行,自己再拼了。 可是,高斯会让他们失望吗? 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总是让人失望,那么高斯就不是高斯了。 高斯不会落到被人欺负的地步。他还是很强的。就算他是小白脸,那也是有本事的小白脸。来吧!用鲜花砸一下,看一下我们高斯同学的表现吧! “小子,你就是高斯吗?”男人很嚣张地问道,以他的体型,再加上雷吼般的声音,真的很容易让人心悸。 不过,高斯的心态可非一般人可以比拟,他很强的。 他对男人的气势若无睹:“你是?”高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神色淡然。 男人在这里横行霸道惯了,什么时候受到此等待遇? 是可忍,孰不可忍? 男人自问,自己从来不是什么好脾气之人。他怒了,他想要教训一下眼前这个嚣张的小子。不过,他能否如愿? 哼,谁教训谁,还说不定呢! 男人气极,说道:“本爷爷是斩风帮第二把手关二爷关云长。” “关云长?关羽?”高斯被雷到了。 想到那个义气化身的关公,再看看眼前的这个人,高斯就觉得一阵好笑。他嘴角看着关云长,露出一丝笑意。 “小子,你笑什么?”男人气极,他知道高斯笑的是什么。毕竟,他这个名字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别人笑了。可是,得罪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所以,他敢于大方地说出这个名字,就是想让别人把他和千年前的武圣关羽摆在同等地位。后来,大家不知道是否真是怕了他?还真的叫了他关二爷。也没有人敢笑话他了。 他在学院中,是如鱼得水。 不过,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重要有逆境。 高斯就是他的克星。 “你心里自然明白。”高斯说道,眼神有些玩味。看来,关云长是要遭殃了。 可是这厮竟然完全不知道。他被惹急了,冲向高斯,穷气力,打向高斯。 眼看拳头袭向高斯,可是,高斯仍然是不紧不慢。 在众人的惊呼中,他躲过了一拳。 “小子,算你运气。”关云长吼道。他打得更快了。 可是,高斯岂是一直被打,只守不攻的主? 他不过是在试探着眼前这个人的身手。 哼,不过如此罢了。高斯冷哼一声,开始了大反攻。 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在关云长的拳头打来之时,高斯不躲不闪,立住了身体。 “啊!”一些胆小的女生已经闭上了眼睛。 不过,四周静悄悄地,没有想象中的狂风暴雨。 那些人睁开眼,看到高斯的手正抓住关云长的拳头。 他们错过了一场好戏。只有那些眼睛睁着的人才知道,高斯的爆发力是多么的强大。他在关云长雷霆万钧的一拳打下来之时,高斯的手就这样迅速出击,直抓住了关云长的手,阻止了他的手前进的攻势。 太强大了。 他的手下,他的粉丝,为他而疯狂。 也越来越多的人,为了高斯耳着迷。 如今的高斯,形象大好。 高斯也不在意周围,他的另一只手举起,狠狠地迎上了关云长击来的第二拳。 他不会留情,他知道,只有杀鸡儆猴,才能服众。 他的威严,不可冒犯。 正文 vip章节_第142章 耀武扬威 高斯从来没有杀过人,因而,不得不说,他是个内心善良的人。 所以,对于眼前的人,关云长,高斯也不会杀。不过,立威是必须的,不然,如何实现自己的计划。 高斯决定,折断他的一只手。他不会太残忍,只是让他不能行动一会,动一下手术会好的。就是这样,高斯很仁慈。 如果是敌人,或许不会放过他,可是,他就是这么的大度。他对敌人很仁慈的说。就是因为这样,他才有更多的人的支持。 在他看来,这个人不需要死,高斯不会随便杀死一个人,他不会视人命如草芥。所以,他至今还没有杀过人。 就是冒犯了他的女人,他都只是废了他们。他不想杀人。 杀人的感受很差。 甚至,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敢杀人? 算了,反正一切顺其自然吧! 不过,眼前的这人罪不及死,高斯也就没有杀他。 只是废了他,还只是暂时的。 高斯并不需要展示太多,他的武艺,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所以多余的死伤是没有必要的。他也展示了侠者风范,让自己的对手还活着。他让他回到他的地盘。 而从此战起,高斯的名气更大了。 他,不再只是一个才子,不再只是一个帅哥,他还是一个高手。 呼,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他而疯狂。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上帝还是有不公平的时候,不然,怎么会有高斯这么完美的存在? 高斯的声望,已然确立。 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耀武扬威,这是最好的办法。只有展示了自己的实力,才能震慑一方。高斯成为那些黑帮老大重视的对象。 毕竟,高斯实在是太强大了。如果作为对手,高斯无疑是最可怕的。 可是,高斯的能力,是可以扭转一切的。不是他们注意就能够解决的。 高斯对他们,从来没有看在眼里。 这,不过是自己的起点罢了。真正的起点,高斯想以此为踏脚石。 他的目的,是整个黑道。 他的野心,他的愿望,和这些小虾米是不同的。 志存高远,必然更有动力。高斯的目标和这些人相差太远,他们的成绩,也是相差很远。 高斯,这个人,注定是一方枭雄。 无人可以比拟的。 他很强大。 可是,现在,还没有展示出来。 他的龙门的真正实力,以及他的身世,还不为多少人知道。所以,一直,这些人以为高斯只是一个身手稍好的普通帅哥尖子。可是,他们没有想到,高斯竟然是如此地了不起,这点,未来的他们是深有体会。 可是,现在他们不是这样的。 他们,还是噎不下这口气。人的可怜自尊心,在作怪哩。 不过,他们注定要受到惩罚。 ******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很多时候是没有错的。 可是,这句话也不是全然正确。 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纵然很多时候它是争取的,可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真理也有可能成为谬误。 比如,人多力量大。可是,人多,在绝对强大的力量面前,却是没有多少作用。 关云长的老大——关于长听说了自己的弟弟被打,很是生气。在s大中,从来没有多少人敢去煽他的面子。他很生气。 他想要报复,还给自己的弟弟一个公道。 看来,那小子有几手。 所以,他想要以多欺少。在他看来,高斯不过是两拳两脚,怎么敌得过他上百的兄弟? 而且,他这里面还有很多是外面的社会人员。 他可不认为一个尖子能够把武艺练到多么高,以一敌百的地步啊。 可是,他错了。 他找来的那些人,只是一些莽夫,比他的弟弟还不如。 人多是多,可是,不是来教训别人,而是来被别人教训。看着像沙包一样被高斯揍飞的人,观众们都合不拢嘴,实在是太让人惊奇了。 高斯太棒了。 众人对他热拥。 那些被揍而倒在地上的人们,还可怜,被踩了。不过,这是自作孽,不可活罢! 高斯在人群之中若有所思。 不要给敌人打击你的机会,先出招制胜,嗯,就是这样。 既然别人犯了自己,那么自己可不会客气。 他高斯决定出击。 耀武扬威,现在才是真正的开始。 高斯打进关于长一方的总部,人不少,可是在高斯的眼里都是绣花枕头,能起啥用?很快被攻陷,而他高斯,凭的只是一人。 太强大了。 关于长迫于无奈,只能屈服。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被*无奈的选择,竟然是他一生中最不会后悔的选择。 高斯的强大逐渐展现出来,他开始了他的行动。 正文 vip章节_第143章 这里只有龙门 高斯在s大初露锋芒。他不会甘于沉默。时间,很急。 无论是女友家人的约定时间,还是魔医门的复出时间,大概算起来,都是三年。 三年,说长不长,真的。 所以高斯才要行事这般匆忙。不过,他也是计算好的。 勇往直前,必须如此。 他想要一口气攻下这些势力,让他们为自己所用。毕竟,虽然现在的龙门不错,可是离高斯的要求还差得远。必须要更强,才能在黑道大业中变强。 所以,高斯不停歇。 他知道,休息是浪费时光。他不会,他是个很注重效率的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他要珍惜时间。自己的时间真的不多。 所以,他雷厉风行。 不过,他也是有实力的。他不是莽夫,所以,他的行动都很成功。 自从高斯收了关于长一方后,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有些识时势的人,还投向了高斯。 此子非是池中之物,总有一日,他会化龙腾飞。 自己跟着他,不会错的。 这些人的选择很对。 他们,很幸运。 人的一生,要选择一个明君,真的很难。不然,以前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贤臣被杀? 如今,高斯就算是个明君。 这些人,跟对了。 高斯逐步对各方势力展开了行动。因为,他的势力已经算是很强的了。 另外,他是个智囊,连诸葛孔明那个草莽村夫他也不放在眼里。他的智慧,贯古通今。 所以,他的行动节节顺利。 那些投降他的人,暗暗地感到幸运。 还好自己没有执迷不悟。他们现在对高斯,可是真的服了。 没有什么,就是因为他的能力,他的气质。 高斯在s大的势力越来越大,逐渐成为龙头老大。 两个月匆匆而过,高斯已经把这里的势力统一了。 从今以后,这里,s大,以后只有龙门了。 一方独大,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现象,因为高斯来了,就实现了大一统。 龙门,从此以后在这里的地位超然。 高斯这个龙主,也注定被记载在s大的校史中。 毕竟,他太神奇了。 没有人可以媲美。 好棒的。 以后,这里只有龙门。高斯当时说出这句话,是多么的富有王者风范。让周围众人为之痴迷。 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龙门,龙门继续蜕变中。 所有的一切,只因为高斯这个龙主——一个18岁的少年。 问君一句,你是人么? 是,当然是。高斯同学无语中。这个作者也太白痴了。 不过,他对他无视,又开始展望自己的未来。 大一统,不错的开始。 希望,黑道也是如此吧。 黑道凶险,自己能否如此顺利呢? 不知道,不过自己必须全力以赴。 正文 vip章节_第144章 湖北 高斯开始着力于自己收服势力的整顿中。 唯有团结,才能发挥出不可估计的力量。只有团结,才是最强的。如果一个整体像一盘散沙,那么这样的整体还有何存在的意义? 没有,它只会被历史所淘汰。 所以,必须联合起来。高斯就是要这样训练他的兄弟们。 他要让龙门这个整体发挥出最强的力量。 他要让部分之和大于整体,所以,他需要时间去整顿。 大约一个星期吧。 他把事情都准备好了。沉默了许久,要有行为了。 本地是没有什么大势力的,龙门,如今已是当地的霸主。一切只能看别省的了。当时,记得那份战力排行榜。 黑道计划实在是太繁忙了。 从弱到强,这是定律。 高斯要从黑帮中的弱势力攻破,一点一滴地积累,惟有如此,他的势力才能提升。 龙门,已比得上一流势力了。 继续下去,他们有望实现大一统计划。 因此,湖北之旅,他必须要去。 不为什么,只因为人类的未来。 乘着飞机,高斯出发了。 来到了湖北。 正如前文所说,湖北人素有九头鸟之称,古时候湖北地界的楚国的楚军,战斗力不在秦兵之下,项羽就是个例证,安徽自古有李鸿章的淮军,与湘军齐名。但是,这三地建国后,尽管有黑社会,但是似乎从事诈骗、偷盗的黑社会多,在硬打硬拼的战斗力上,实在发挥的有限,尤其河南的小偷和骗子,在全国的行为,已经辱没了当地黑社会的名声,令人叹息。 所以,湖北的黑势力不足为惧,高斯已安排龙门帮众悄悄潜入湖北。 这次,他势在必行。 一切,都如计划中进行。 *******在湖北,也就只有鄂鱼帮能算得上是一回事了。 传说中,这个古老的帮派起源于中原武林的四大恶人之一——岳老三。 因为,他使用的武器是一把鄂鱼,因此帮派命名为鄂鱼帮。 这个古老的帮派,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是颇具规模。 可这一代,他们起内讧了。 本来团结的势力,在老帮主死后,四分五裂。 新任帮主才能虽然不错,但才不得其用。 因此,没有什么大作为。 帮派,渐渐衰落下去。 虽然,新帮主一直在努力着,但现在成就还不大明显。 高斯的出现,只是加快了他们灭亡的步伐罢了。 这,是顺应了历史的潮流罢了。 他的目的,还是鄂鱼帮。 因为,黑道大一统是他的目的。 这次黑帮之旅,注定有很多事情会有很多事情发生。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还真没有什么能让他高斯害怕的。 ******是的,这次有很多的事情发生。 这个,高斯猜对了。 不过,这次的艰难并不是他能够想象的了的。他还是太小看黑帮了。毕竟,他还没有杀过人。黑帮的哪个老大,手上没有几条人命。 可是高斯没有。 这个注定了他的经验不足。还有其他诸多的原因。 高斯意想不到,自己的第一战竟然是那么的艰难。 他的人生,太过一帆风顺了,所以,他有些错误估计了。 他来到湖北,买通了一些人,知道了鳄鱼帮的消息。可是,这些人都只是小人物,他们怎么会知道一些更为重要的东西?他们知道的只是表面。 高斯并不知道,他相信了。 所以,这一战,他很苦很累。 他在秘密中活动,表面却是吃喝玩乐。却不知道,这么多的人员涌动,早就引起了鳄鱼帮的注意。 在高斯自以为是的时候,鳄鱼帮反而先是出发了。 他们不会让威胁出现在自己的领域中。 所有的威胁,必须扼杀于萌芽之中。 他们,要毁了龙门。 高斯的命运将会如何呢?当然不会死,可是,会怎样呢? 鲜花拿来,我告诉你们。 正文 vip章节_第145章 偷袭 永远不要自大,哪怕只是一点点,不然,其付出的惨痛代价不是你能够担当得起的。 高斯就吃到了苦头。 他经验不足,前路也一直走得太过于容易了,顺利,有时也不是好事。因为,它让你缺少了磨练。 所以,首战对他来说,也许是一次很好的磨练,虽然在这次战斗中,他败得实在是一塌糊涂。可是,这对他来说,对他的人生来说,何尝不是有一定的好处? 人生就是需要磨练,人也只有在磨砺中才能更快成长。 这次,鳄鱼帮的人可是准备的很好。敌在暗,可他们在更暗。 虽然帮主和长老间有很多不合之处,可是,那也是就内部而言的。当遇到外敌时,他们还是会统一起来的。毕竟,自己还算是勉勉强强的一家人。 这次,就是如此。 对于高斯的龙门这种外来敌人,他们不会客气,他们联合起来,打击外敌。 摒除一切威胁,这是他们的宗旨。 而且,他们一直斗来斗去的,削减了自己的力量,那是不可取的,最近,他们已经禁止内斗了。但是,没有人来惹他们,他们手痒痒的。 毕竟,黑道的人还是比较喜欢打斗的。高斯这次来,就是撞到了枪口上。 可惜,他一直蒙在鼓里,还不知情。等到他知情,又已经太晚了。 在他们龙门还在梦中之时,鳄鱼帮的人马已经偷偷地来到了他们的落脚点。 此时此刻,才是最好的攻击时间。尽量减少人群的伤亡,就应该如此。而且,黑道又不是古代的江湖,他们不需要光明正大。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要胜利了,就是成了。 黑道,才不管那些。 所以,高斯的龙门注定要受到伤害了。 鳄鱼帮的人已经偷偷地潜入了。 该怎么办? 难道就这样被敌人偷偷地潜入,然后杀死。不,高斯虽然没有经验,可是他不会这般。他还有兄弟在监视着闭路。 如今,这么多的人进来了,那几名兄弟自然是发现了,他们想赶回去报到,可是,出了监视门口,他们发现人员实在是太多了。出去,不知道能否成功? 如果那样,自己的兄弟就全军覆没了。 不行,不能这样。 可是按下警报,自己的命可能就没了。 该怎么办? 嗯。他们下定了决心。虽然出去存活的几率大些,可是兄弟们会死的更多。为兄弟而死,怕啥? 跟着高斯老大的兄弟没有一个是懦夫。他们按下了警报。 别了,我的兄弟们。几个监视员心中喊道。也正如他们所料,他们的话应验了。不久,当警报声响后,龙门的兄弟都得到了通知,可是,鳄鱼帮的敌人也发现了。 他们自然不会放过他们这些警报员。所以,他们死了。 很可怜,可是他们不后悔。 因为,他们能帮助自己的兄弟和老大。 而高斯,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被偷袭了。不断有兄弟死去,抑或是伤亡。 不能这样下去了。 他带领着兄弟们出来迎战。 对面,一个中年人正领着一群人。同时,旁边还有几个花白胡子的老头。 不用猜了,高斯就知道,中年人必定是鳄鱼帮老大——高洪泉。高斯不知道此人如何,只是听说他被自己帮派中的老一辈镇压,所以高斯不大瞧得起他。 可是,他错了。 能够排的上名号的黑帮,其老大岂会一般? 高斯看向高洪泉,发现对方犀利的眼神,似乎穿透了自己的心。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绝对不会一般。 不过,现在不是赞叹的时候了。 高斯很愤怒。 竟然偷袭。没想到,自己的办法还没有用,就被别人用了。而且是用到了自己的兄弟身上。他要鳄鱼帮血债血偿。 不过,黑帮之途,有失是正常的,他高斯本性善良,还没有杀过人,怎么知道其中险恶?黑帮可不是过家家,很凶险的。 偷袭不过是一种经常见到的手段罢了。 或许,很快高斯便会意识到了。 正文 vip章节_第146章 败逃 我知道,主角写得太过于顺利,小说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所以,必须要给他一些挫折,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 所以,高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他会有灾难。黑道,不是那么容易就成功的。就是天才如高斯,也是如此。 他知道是鳄鱼帮让自己的兄弟死的死,伤的伤,他很愤怒。他的心,从未如此暴虐过。 自己的兄弟啊,就这样因为自己的疏忽而死去了。他的心很痛很痛。 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而且,他们之中,还有很多是国家的栋梁。他开始怀疑,走这条黑道道路走到学校去是否正确了。毕竟,这些人,是否适合打杀也说不清。 虽然高斯已经交给了他们一些基本的防身之道,可是,当遇到真正会打的,他们还是差远了。 不该带他们来的。高斯的心里很后悔。 带着伤痛,他攻向了高洪泉。 是他,一切都是他。 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兄弟。 自己,至少要捉了他,让兄弟们处置。 他的拳头迅速击出,没有半分停留。截拳道的精髓,在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 高斯的拳头快如风,拳影很快席卷了各方。 本来,高洪泉是没有地方可以躲的。 只是不知道是为什么,高斯发现高洪泉的身上起了一层蓝光。很神奇地,这东西竟然阻止了高斯的攻击。而且,高斯还感到有几分麻麻的感觉。 这个是?高斯很疑惑。 不过,看来是这个高洪泉的把戏了。高斯知道,自己奈何他不得?不过,自己不能退。不然,士气会下落的,那么,自己的龙门就算是完了。 高斯的攻击更加猛烈。 而高洪泉,也挥着他的蓝光和高斯战斗。 不知道为什么,高斯感觉,那蓝光很像是电的凝聚体。 也不清楚,战,就战到底了吧! 高斯才不怕。 他竭尽全力,总算是伤了高洪泉,可是他自己身上,却是多处挂彩了。 形势,不容乐观。 不过,高斯不会放弃的。 他退了几步,重整一下气息,就要再次跃进战圈,准备再战。 不过,高斯突然感觉背后有人拖住了他。 他回头一看,是关于长。他还没有说话,关于长已经开口了:“云长,快护送帮主突围。” 说着,他头也不会地面向高洪泉。明显,他是想要拖延时间。 高斯不想逃,他想要救回关于长,只是,关云长拖住了他,摇了摇头:“帮主,这一次你就听大哥的吧,不要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可是我……”高斯看向周围的兄弟,眼睛红了。 “如果你不走,那全军覆没,谁给死去的兄弟们报仇?”关云长吼道。他也不想,可是,他必须让高斯明白,只有他走了,才能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高斯不想丢弃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明白关云长说的有理。 他向关于长的地方欠了欠身,就和关云长离开了。 他知道,连同关于长在内的兄弟,是九死一生了。 不只是他,关云长也不好受。 离去,也是一种悲伤。 不知何时,泪水已经布满他的双眼。高斯是,关云长亦是如此。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如今,高斯心伤了。 自己的兄弟,就这样死了。 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自己,只能够在兄弟的掩护下逃跑,自己,真的是懦夫。 正文 vip章节_第147章 想开 高斯在关云长的保护下,逃回来了。但是,他的心真的被伤了。从来没有这般。 虽然回来了,可是,各位兄弟保护自己的情景却是历历在目,尤其是关于长的眼神。他也知道,关云长也不会好过。可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反正,他的心很乱很乱。 他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就是沈容和秦怜梦,也没有办法让他开门。 这次,对他的打击真的很是严重。 关云长虽然伤心,可是他也很担心高斯。因为,他是大哥的希望寄托,也是他的寄托。他不想高斯有什么事情。可是,他也无可奈何。 只能在房间外等。 关云长,秦怜梦,沈容三人都很担心。 屋内,高斯一直沉默不语。他坐着,两腿并拢,双手环抱住膝盖。他真的乱了。 自己风光一时,却犯了这么大的错误。 真是太不该了。 自己,或许不配成为救世主吧。 高斯的心里苦笑。他感觉到,自己要打击魔医门的想法是多么地可笑。 人,要想进步难,可是堕落却是很容易的事情。 高斯此时,心中已有阴影产生。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心魔吧。 高斯一直在头脑中冥想着,挣扎着。心灵的折磨,真的很痛苦。 此时,高斯的脑海中:关于长的身影突然出现。 “于长大哥,你还活着,真的是太好了。”高斯看到关于长,就要扑过去。 可是,他发现他扑的只是阴影。 “大哥,你怎么了?”高斯不由慌道。他心中明白,可是,他还是抱着几分期望。 “老大,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我…..我已经死了。”关于长苦笑道。 “不,如果你死了,那么现在和我说话的是谁?”高斯怒叫道。 “老大,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就是你的心魔啊!我已经死了。”关于长笑道,看向高斯,眼里有着一种哥哥对弟弟的关爱之情。 “不,我不信。”高斯掩着耳朵,可是,还是掩盖不住。 关于长的声音缓缓地传进了他的耳朵,虽然不大,可是却很清晰:“不要执着于过去,过去的已经不再来了。它不复存在,男儿在世,应该坦荡,所以,你对那件事不要介意了。” “不,都是我的错,不然大哥你不会死了?”高斯大声说道。 “不。”关于长摇摇头,“不,这不是你的错。我们的死,都是鳄鱼帮的错。你不用愧疚,为你而死,我们感到骄傲。抛弃过去吧!所有的不愉快统统都忘记。为自己而活,为自己而做。 不再为谁而担心与受怕,因为不需要这多余的恩赐,你不能屈服于过去。懂吗?” 不。高斯想喊。可是关于长的身影已经消失了。 高斯从冥想中醒了过来。 有一种心痛好痛好痛涌上来难以平静只有向自己倾诉唔得点解慢慢消瘦直至走出来为止就是应该这样。高斯虽然伤心,可是他知道,关于长说的话是有道理的。男儿应该有仇必报,而不是窝在家里哭泣。 伤是埋藏在心里的,不需要在表面。 只有心中有对那人的思念,就够了。 高斯想开了。 他站起身,开了门,出去了。 没有想到,沈容他们没有想到,竟然,自己的爱人,变成这样了。他,肯定是伤心过了。 自己,不能在旁边跟着他,分享他的烦恼。沈容的眼泪不由落下了。 旁边,秦怜梦也是如此。 而关云长,则是直愣愣地看着高斯。 “你们怎么了?”高斯有些疑惑。 “老大,你的头发?”关云长问道。 高斯找来了镜子,一看,愣住了,没想到,自己的头发竟然一夜间变白了。 “没关系,这样的发色更好看嘛!”高斯笑笑,只是在场的人心中都是苦涩。 他们,都知道他的心神被伤得多么严重。 不过,关云长有些高斯,高斯是个讲义气的人,他没有跟错人。 正文 vip章节_第148章 融截拳道,极腿道 高斯想开了,是的,正如关于长所说,不要沉迷于过去,要着眼于未来。 只是,他不知道,为什么,梦中的那个关于长是那般的真实。 而且,此时,黄泉路上。 “心愿已了吧?”一个通身雪白的人问道。 “嗯。”被锁着的男子点点头。 是的,如此自己可以安心去投胎了。 不过,这个不为人知了。 话题再次转到高斯这边。 经过梦中关于长的启示,高斯逐渐地心态放好了。不只是赶得上以前,更是比以前好了。 以前,说多少都有些轻狂。 男儿轻狂是正常的。只是,高斯不能。 他手里,是多少的人命,不能再因为自己的轻狂而让兄弟们死了。他在那次战斗中已经清醒了,成熟了,也成长了。 自己,以后要理智对待一切。高斯想到。 他的心中,对兄弟们的责任,更大了。 不过,他的心态也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以前看不开的一些东西,此时都似乎已经看透了。他的心态,也得到了升华。 不是其他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启示。 关于长,这个人,在高斯的人生中至关重要。虽然,他已经死了。 以前,许多不敢的尝试,高斯也敢去尝试了。因为,他不想再让兄弟们受伤了。 自己的武艺,必须更强。 高斯不想再和上次一样,差点把自己交代在了那里。 所以,他很努力的。 可是,突破是灵感的问题,而不是有练就成的,不然,怎么有的人练了几十年还是一无所成? 不过,不得不说,高斯很幸运。 也许,是因为他是主人公吧? 反正,似乎他总能得到眷顾。 高斯这天没有突破,很是郁闷。只有来到图书馆,看几本书消遣一下了。 他拿的那本书,或许别人看来没有什么,可是,对他来说意义却是很大的。 那本书,是网络写手我吃西红柿写的小说《寸芒》。 里面,讲的是年轻人李杨的修炼过程。 别的地方都不重要,因为,那对高斯来说没有意义。 可是,有一点,高斯关注到了,那就是一种功法——极腿道。 而且,书中还含了一份东西,高斯拿起来一看,原来是极腿道的秘籍。不出自己所料,极腿道果然存在。不过,对别人来说这份文字或许意义不大,因为文字用的是某一个不为人知时代的文体。所幸,高斯的家族古老,这种文体也传了下来。 结果,高斯就把这份东西偷偷地带回了家。 每天,他都要抽出时间来联系。 他要把极腿道和截拳道融合在一起。有了它,就不怕那个高洪泉了。 只是,武道是很艰难的路。高斯在一时半会是不可能突破的。 不过,他不会放弃。 日复一日,他一直在修炼。 一个月,房间中。 “成了,我终于成功了。”高斯大喊着出来,见到沈容,给了她一个吻。 “怎么了?”沈容问道。 “我把极腿道和截拳道融合在一起了。武艺,非往日可以比。”高斯说道。 “真是太好了。”沈容说道。 “嗯。”高斯点点头。 一个月来,他把龙门交给关云长管理,自己用心修炼。 终于,一个月后突破了。 不负众望,他高斯的黑道大业就要再次启动了。 此次,不容许再失败了。鳄鱼帮,高洪泉,你们就给我等着吧!哥会让你们付出代价的。 还有,于长哥,还有众多的兄弟们,我高斯,誓死也要为你们报仇。 我不会再让大家失望了。 高斯看向众人,心中喊道。 他,不同往昔。 每个人,都相信,他们的老大一定能成。 正文 vip章节_第149章 再临湖北 湖北,对高斯来说,是个伤心之地。 在这里,他的兄弟们死了好多好多。如果可能的话,他真的不想再来到这个地方。可是他不能。因为,他必须要报仇,必须要完成一统黑道的大业。 杀死自己兄弟的人,高斯不会放过。 想到兄弟们的面容,高斯的心一片抽搐。 都是他们害的。 高斯要报仇。 这次来了,高斯仍是暗中的。不过,这次是分批过来的,既然上次对方是用偷袭的,那么自己就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他们都把身份掩饰得很好。只为了能够报仇。 鳄鱼帮,这次帮派,已经成了龙门成员的憎恨之所。他们,要覆灭这里。 他们,听从高斯老大的命令,来到了湖北。 他们,要把鳄鱼帮打倒。 这次,高斯没有多久的停留,来了,过了个缓冲期,他就打算直接进攻。毕竟,上次就是因为自己太过拖延了,才会有后来的结果。而且上次,也是因为自己过于轻敌。 这次,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己方肯定能够减少伤亡的。 身为老大,无时无刻都要为自己的兄弟着想。这样的人,才配做老大。 高斯就是如此。 他给兄弟们的一句话就是:“无论何时,都要保护自己的性命,其次再是杀敌。”在他心中,兄弟们的性命很重要。 但是,一切都是为了全人类,没有办法,只能走这条路了。 黑道中,是要厮杀的。 经过了上次,高斯的心,就已经对杀人免疫了。既然敌方杀死了最近的兄弟,自己对他们为什么要客气呢?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高斯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不想再伤心了。 银白的头发随风飘扬,看上去有几分洒脱和飘逸。风中,他显得是那样的显眼。 那个孤傲的身影,充满了一种气质,让人向往。 此人,便是高斯。 月黑风高杀人夜。 现在,正是行动的好时机。因为,此时的防备是最差的。 高斯带领着他的兄弟们出发了。 这次,要一洗雪耻。 不会再让你鳄鱼帮嚣张了。 血债就要血还。高斯的心中很愤怒。都是他们,都是他们的错。就是他们死了,也不足惜,自己的兄弟再也回不来了。 自己能做的,唯有替他们复仇。 复仇的火焰,在高斯的眼里燃烧,在龙门子弟的严重燃烧。 湖北的一场腥风血雨,就要来了。 再临湖北,高斯为的就是报仇。 高斯的决心是不容怀疑的。因为他,对鳄鱼帮憎恶到了极点。没想到,自己以前竟然在大帮派排名最后的鳄鱼帮手中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丢掉了兄弟的性命。 自己,后悔终生的决定,就用自己的手来解决吧! 高斯看向了眼前的楼层。这里,就是鳄鱼帮的总部。 转头看向背后的兄弟,无言胜有言,每个人都知道对方的心声。 高斯的手一摆,众人就分批进入了鳄鱼帮。 鳄鱼帮,高洪泉,你们的命由我收了。 此后,这里,只有龙门。 正文 vip章节_第150章 异能者 高斯和他的兄弟们一同进入了鳄鱼帮的这座大厦。他自然也知道,这里有监控。但是,此次不同于前次,他高斯买通了里面的人,知道了监控室的所在。他已经先一步把监控员解决了。 是杀了。他不再害怕杀人。 从上一次,自己的兄弟死了一大堆之后。高斯就不再害怕了。 对于敌人,需要残忍。 所以,高斯毫不留情地杀死了监控员。 如今,进入鳄鱼帮的地盘。在除去了几个护卫后,基本是畅通无阻了。偶尔遇上了几个巡逻的,也被解决。很容易。 有备而来就是不一样。和上次的结果相比,是天与地。 高斯不会再谈那些所谓的仁慈,一路,他也是杀了不少。 终于,来到了最为重要的地盘了。这里,有身手高明的护卫。这里,就是高洪泉和几个长老休息的地方,是重地。 人的地位越高越是怕死。所以,这里整天都有重兵把守着。 要想闯入这里,而不为别人所知,那是不可能的。至少以高斯现在的能力还不行。 所以,只能是硬闯了。 硬闯,必然会引起轰动。不能暗杀了高洪泉,真的是有些可惜。高斯知道,高洪泉不是普通的人。他的那种怪异的能力,让高斯有些担心。 毕竟,他还不清楚他的底细。 不过,高斯还是有些自信的。当年的李杨,如今已是成仙,他留下的东西,岂会一般?极腿道,是宝典。纵然高洪泉再强大,又怎么是对手? 所以,他还是选择了硬闯。怕什么?有仙家宝典在呢! 门卫的身手不错,而且人数也不少,高斯没有办法立刻解决。有的护卫已经高喊出声,引起了屋内高洪泉等人的注意。 高洪泉等人立刻出来了。 看到遍地的尸体,高洪泉很是愤怒。 没想到,对方竟然用了以彼之道,还彼之身。自己的眼皮下,也同样死了这么多人。 他看向高斯。 高斯也望向他。 仇人相见,眼里擦出恨的火花。 有一场斗争,就要开始了。 高洪泉的身上再次起了一层蓝光,显得很是诡异。 高斯也不知道为什么。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高洪泉应该算是这个世界中特殊的存在吧。他的体质不同于常人。在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类人,他们每个人都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俗称的异能。或是火,或是水,或是电,或是其他的什么。反正,每个人的能力都不同。这些人的战力都显得很惊人。而这群人,也有了一个组织,他们能更好地为国家效力,这个组织的名字,就是龙组。他们的任务,是守护国家,也是为了帮助更多的异能者找到发挥自己价值的地方。 而高洪泉,并没有被龙组发现。 他是最近摸索出来的异能的。虽然看起来有模有样,可是离真正的高手还差得远了。 不过,高斯也是刚刚融合极腿道和截拳道,两人,算是半斤八两。 很配的对手。 两人都不会绕过对方,双方都有仇恨。所以,很快,两人打成了一团。而另一边,关云长,堂主等人则战上了那几个长老。 双方算是势均力敌。 究竟谁胜谁负呢? 很难说啊! 不过,关键还是高斯和高洪泉的战斗,谁赢了,就是影响了全局。双方的老大,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除了领导层,手下们都看着,虎视眈眈,处于对峙状态。 他们不能影响了老大们的战斗。这里地盘太小了,他们只能当观众。 战斗分为两组,战得如火如荼。 问君一句,谁赢呢? 有鲜花否?给我缴上来。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1章 融合武道VS电异能(第一更,求鲜花。一朵加一更) 手下们都在看着,精彩的打斗让他们的眼睛眨都没有眨一下。实在是太精彩了,没有看,会后悔一生的。 他们不想,所以睁大了眼睛在看。 最为引人注目的还是高斯和高洪泉那一组。 雷电的异能,极腿道的狂野,真的是让旁人望尘莫及。对了,就像是在拍电影一样,真的很精彩。 高斯面对着高洪泉,浑然不惧:“今天,你的地盘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哼,小子,你为什么喜欢说反话呢?”高洪泉阴沉着脸问道。 “哼,是真是假,让我用拳头来向你证明吧!”高斯正经道。 “无知小儿,口吐狂言。吃我一拳。”高洪泉也迎向了高斯。 谁胜谁负?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解决的。 两人的实力,此时已是相差不远。 高斯的拳头以比以前快上数倍的速度攻向高洪泉,拳劲还发出嗖嗖的声音。快到了极致。 高洪泉没想到高斯的力量竟然是如此强大了。记得上次,要不是那次有一身大力的汉子用自己的性命救了他,他怎么可能逃跑? 看来,这小子是个天才。 他对高斯的杀心更重了。毕竟,如果再让他逃了,那他再次成长,到时自己是不是他的对手还说不定。只能将一切威胁扼杀于摇篮之中。 他的一双眼睛看向高斯,充满了怨毒。 高斯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这个人,打从心底就是个坏人。所谓的坏心眼就是如此吧。 高斯的拳头更快了,他想要快点解决了他。 不过,高洪泉的异能可也不是玩的。虽然不完善,虽然他的身手不如高斯,可是他还有他的雷电异能。虽然不是真的雷电,可是还是能制成几百伏特的攻击。对于普通人,是很有效的。而且,他还有一些防御的技能。 比如说,高斯的这一群他是躲不过去了,他就瞬间制成了一个蓝光玻璃,那是电离罩,虽然防御力有限,可是凭着这一个缓冲,他就已经逃过了攻击。而且,电也给高斯带来了小幅度的伤。 不得不说,有异能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高斯见到高洪泉依然是使出不可思议的蓝光,他有些烦恼。可是,该怎么办?他不知道。只能是一味地攻击了。只有发挥出更强的力量,他的技能才会没用。 高斯强行开动了自己的潜力,那是近似于路飞第二档的东西,有一定的副作用,可是,为了杀死仇人,他不管了。 而高洪泉,也见不行了。他也强迫自己突破极限,他把手伸到插头中,快速充电。 双方的准备很快。因为时间不等人,对方也不等人。 所以,只能是如此了。 高洪泉动了。他知道,一直处于被动是很不利的。所以他先行动了。运用自己的雷电异能,他放出一条电龙。 不太大,可是,一看杀伤力就不一般。 他控制着电龙向高斯袭去。 而高斯,不像他,高斯没有花哨的技巧,他有的,只有拳头。 所以,他用自己的拳头,涌入自己的内力,全力一击向电龙袭去。 融合武道vs雷电异能,究竟是谁胜谁负呢? 决斗,进入了关键时候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2章 异能(给我一朵鲜花吧! 高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了电龙。 战斗,极腿道的做法,靠的就是一个快字决。 所以,高斯尽可能地快。 速度快能破一切。虽然高斯现在还是不行的,只是,破掉高洪泉的电龙还是足够的。 他的拳头连续出击,就像海贼王中路飞的橡胶激光枪一般,快,有力。 砰砰几声,拳头打在电龙上。 电龙受到此等强烈的冲击,似是受不了了,节节败退。最终消失了,不过,高斯也不好受,手有些焦了。 该怎么办呢? 高洪泉没有想到自己的绝招竟然被破了,看来眼前这小鬼很厉害。不过他不会服输。能行吗?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损人不利己的招数。 不过,已经是不得已了,必须要用,不然,自己就败了。 败的下场就是死。他很明白,高斯是不会饶了他的。 所以,他只能拼了。 他的身体立定,开始发光,那是他的绝技——身电合一,电战士。 嗯,完毕了。 他的全身都发光,还有几丝嘶嘶的声音,电正覆盖在他的表面,同时也刺激着他的神经。这个,是用到肺腑中的招数,对自己的伤害很大。不过为了对付高斯,高洪泉在所不惜。 他的速度变快了,杀伤力也变大了。 两人同时行动,才空中掠过一道身影,紧接着,他们又消失不见了。 实在是太强了。 在场的观众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是啊,两个老大都很强。 怦。似乎有谁中了一拳。 一道身影慢慢出现。是高斯,他被打倒了,一丝鲜血从他口中流出。他顿了顿,又一次消失不见了。 电光,风鸣,声音交错,拳头的互击发出的阵阵声音让人们明白这场战斗真的很激烈。 这种情况不知持续了多久。 终于,气喘吁吁的两个人身影出现。 两人都是极为狼狈,衣衫褴褛的。 两人都蓄力待发,准备出击。这是他们的最后一击了。 胜败在此一举。 高斯用的是融合武道的一击,龙拳爆发。而高洪泉用的则是电之异能绝技——雷电球。 两人快速碰撞在一起,又分开了。 两人背对着,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此时的观众,比在战的两人还要激动。 究竟是谁输谁赢了? 不知道。 不过。呃。高斯双脚一软,跪下了。 龙门的人员一阵心慌,难道老大输了? 不过,这个结果他们很快就否定了。他们看清了高洪泉,发现他的胸口被穿透了。 他死定了。 不过,他还剩下最后一口气。 是时候结束他了。他也算是个好汉,须让他死得痛快。高斯挣扎着站起来,走向了高洪泉。 他就要一拳打死高洪泉。可是高洪泉用手势阻止了他。 高斯知道,他不是怕死。 “你把手伸过来。”高洪泉坦然地对高斯说道。 高斯依言。他相信,高洪泉不会对他做什么的,也不能对他做什么。 只见高洪泉把一股蓝色的东西传到了自己的体内,自己有些麻麻的感觉。 “这是异能,我把它传给你了。”高洪泉笑着说道。 接着,双手垂下。 他,已经死了。 异能,这就是小说中所说的异能。高斯惊讶。 他看向高洪泉,没有想到这人竟然甘心把这个传给自己。或许,如果自己不走黑道,如果自己不是先潜入湖北,打鳄鱼帮的注意,或许两人的恩怨不会如此吧? 真是可惜了。 他下令厚葬高洪泉。 而另外几个长老,也在高斯的打击下死去了。 其余的帮众都被收录到了龙门门下。 龙门虽然死伤一些,但是收服的人员却是更多。 龙门的力量,再一次发展。 而龙主高斯,也得到了一种特殊的礼物——雷电异能。 这也算是高洪泉的心愿吧。嗯,还有关于长大哥的。我会把你们两人的份一起努力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3章 归来,暧昧(三更到) 收服了鳄鱼帮,把它的人力、资源为己所用,安排好,分配好。高斯让一些兄弟在那里发展。他回到了s大。 已经请假很多天了。他真的很不好意思。 不过,没有办法,一切都是为了大业嘛! 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是的,学业在高斯心中已经不重要了。毕竟,这些理论性的东西,他是不看在眼里的。他身为天下第一隐世家的嫡传子弟,他又怎么用得着担心这些?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也阻挡不了他。 而且,他还是学校学生的龙头老大。 没有一个领导愿意去得罪他,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太天才了。 所以,想什么时候来,想往哪去,都凭着他的意愿。这样的日子很不错的。 如今,已经是收服了鳄鱼帮归来,大捷,让得众位兄弟很是高兴。 吃了一顿,算是庆祝。 不过,高斯同学仍然是不胜酒量。所以,他醉了。 只好由他的两位美女老婆送他回家了。人生得一红颜知己,已是满足,没想到他有两个。小弟们不由赞叹,不愧是老大啊! 这其中的意味,就由诸位品味去吧! 沈容和秦怜梦把醉成一滩烂泥的高斯同学扔进后座位,上了车,就开车了。 不知道秦怜梦是何居心? 车是沈容开的,秦怜梦坐到了后头,她似乎有事情。 不过,沈容不知道。但这小妮子的心思,她已经猜到了几分。 果然,秦怜梦不一会儿就大量着前方,发现沈容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逐渐地大胆了起来。 抚摸着爱人的胸部,腹部,那两团胸肌,还有几块腹肌,给人的感觉是那么地美好。 许久没有温存了。有些怀念。 本来是打算回家去的。只是,没有想到高斯喝醉了。 秦怜梦等不及了。 她的樱唇开始向高斯的嘴巴靠近,合拢。 品着爱人的津液,秦怜梦有些痴醉了。 这种感觉,真妙。 她彻底地沉迷于其中。 不知何时,唇分。 她再看向沈容,见沈容没有反应,她更加大胆了。 她的手碰到了某处,开始了动作。 沈容在后视镜中早就看到了,可是,没有想到,秦怜梦竟然这么大胆。看她看得多么激动。不过,她必须装作看不见。这种感觉,真的很是不好。 不过,她不能让双方难堪,只能视若无睹地看着车。 而秦怜梦,则是忘我地投入了。 …… “喂!到了。”不知何时,秦怜梦发现沈容站在车窗前,对她说道。 而她的手,还停留在某处。 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她捂着脸就要进去,却被沈容叫住了:“你别走啊!我一个人可搬不动他。” 秦怜梦只好和沈容一起把高斯扶进了屋。 秦怜梦正想离开,可是沈容却突然间给了她一个主意。 她听后并没有拒绝,留下了。 女人三十如狼。她们虽然没有,可是接近了。初尝妙事,最近却很少有。 所以,她们忍不住了。 以前,她们也曾经两女侍一夫,不过,那都是高斯的主意,她们,很少主动的,除了最初的一次。而现在,她们更是主动到了极点,没有想到,高斯的命运也会如此。 他,龙门门主,竟然被自己的女人*了。 不过,就算他醒着,他也乐意。 嗯,这是一种享受。 太棒了。 春潮带雨,屋里暖呼呼的。 高斯今晚,做了个好梦。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4章 餐票纠纷(第四更) 虽然没有再增加一朵鲜花,但还是再更一章。 高斯醒来,觉得昨晚睡梦中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可是,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沈容和秦怜梦早就离开了。 所以,高斯只能是郁郁不乐了。 “阿斯,吃饭了。”总算在吃早餐时,和两女*了片刻,他的心情才好转。 他兴致冲冲地出了家门,已经很久没有去上学了,今天,高斯难得来了兴致。 不过,今天注定是有事发生的。 高斯走在路上,还没有达到校园,就在校门口听到了一些传闻,一些关于学校的传闻。 那是s大的学生在讲述:“昨晚夜修后回到宿舍就听到有些尖叫声,原本以为只是压力过大在发泄,但渐渐的发现原来是场大暴动! 起初只是尖叫,后来有人打铁盆,声音越来越大! 有宿舍带头喊“不买餐票”,全内宿成员就做起了“人浪”,一个宿舍接一个宿舍,“不买餐票”“不买餐票”…“不买餐票,考本科”…“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接着……更疯狂……有人似乎准备好了鞭炮,放了几响…后来居然有人从好几楼上摔玻璃……!于是鞭炮声成了响亮的的开场声,尖叫声、敲打声、抗议声、骂声……构成一副和谐的场景……突然发现原来我们的学校是这么和谐! 趁大家在兴头上,女生宿舍那边有人唱起了s大版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城,s大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男人宿舍也很附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s大内宿生对民主的渴望和对专制的愤怒在今晚漆黑的夜色中炸开了一道明亮的曙光…… 在这次集体暴动中,虽然没有什么传闻中的自杀式爆炸之类的东西,但其威力和气势足以冲击学校的专制改革……有力捍卫了内宿民主……表现了对大家在黑暗的压迫下仍然有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使内宿男女打成一片,沟通了感情,增强了互信……为以后更大规模的暴动埋下种子…… 内宿主任某虽到,但还是有人扔东西下来,喊叫声依然继续…甚至有人喊“打倒xx…”…今天早锻完的男生喊“明天不早锻”,女生喊“好啊…”,女生喊“明天罢课!”…大家没出声… 总之,今晚的这场暴动够劲,够辣,够刺激……喊出了反抗,喊出了民主,喊出了自由,喊出了大家的心底话……反映了中国的未来大有希望,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精武门万岁(有点远了…) 我们90后不是好欺负的!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爽,就暴动吧!” 嗯,说的真有气势。 不过,s大真的要弄餐票制度吗? 结果会如何呢? 高斯有些期待。 他不是内宿生,可是,年轻人总是好奇的,他想看看结果。 没想到,他来到*场,就被吓了一跳。 竟然,成百上千的学生来到*场起义,看来,那个学生说的是正确的。 没想到啊。 而学校的领导却对学生视若无睹。 真是太过分了。 知道,食堂是为了学生而设置的,是以学生为出发点的,如今,却是这般。 哎,这个学校,太令人失望了。 听着学生的引吭高歌,高斯不忍。 既然这样,就让自己为他们出头吧! 高斯去找了领导层谈谈,或许别人,这些所谓的领导层可以忽视,可是高斯,他们却不能忽视。高斯可是学校的老大,还有他上次已经收服了那个有名的鳄鱼帮。 他们,可还想要活着。 所以,他们只好同意了高斯的建议。 这件事情,使同学们对于高斯的好感更增了。 高斯同学一出马,就什么都搞定了。 这是s大史上的第一次成功的学生起义。 一切,都源于一个人,那个龙主高斯。 感谢各位的支持!!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5章 异能的适应,绝技开发(第一更) 异能,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东西。 有了异能,可以干很多的事情。对于高斯来说,如果没有这种东西,那也就算了。既然有了,高斯就不会让它荒废。 不能让高洪泉的一片心意被辜负了。高斯一定要将他给的能力用好。 他知道,这是高洪泉的愿望。 嗯,自己能成的。 得到了异能,高斯在吩咐好一些事情之后,就一直呆在家里,他尝试着适应好自己的异能。不是自己的东西,往往更难控制。这点,高斯深有体会,他发现,自己的应用根本无法同高洪泉一般自如。不过,他不会放弃的。越艰难就越有挑战性,高斯越喜欢。他是个不服输的主。 坚持不懈地,高斯一直在自己的房间中突破。 如今,他的女人已经出去上课了。现在,静悄悄地,正是适合研习异能的时机。 他发现,自己连召唤出异能都不知道该如何。 他只能感觉得到,自己体内那一股不同于真气的存在。那个感觉,应该就是异能了。 明明已经得到了,可是没有办法使用,高斯不服气。 他要把异能召唤出来。他相信,自己能行的。 他暗运内劲,催动异能,想要把异能赶出体内,可是,异能也真是顽强,它和高斯的内劲抵抗着。没想到,自己苦练了许久的武功竟然和异能势均力敌,难怪异能者万里挑一,这是天赋能力啊!和普通的不能比。 高斯的眼里闪过一丝欣喜,有了它,自己就更强大了。 接下来,自己一定要驯服它。 异能就像人一样,也是很骄傲的,要想让它屈服,要有一定的能力。 高斯相信,自己能行的。 他的内劲不断地加入战争,他把异能催得节节败退。 现在的异能,还是太弱了。所以,高斯有这个办法。 至少,今天自己一定要让它现身,那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实在是太差劲了。高斯讨厌这种感觉。 他的内劲不断地将异能*迫退后,异能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没错,高斯真是太强了。 这种天赋能力,在他的面前,也是没有办法。 一点点地,一点点地,异能向体外这边靠来。 高斯并没有松了一口气,他不能泄气,不然,功亏一篑。他坚持着。 蓝光一点点地在手上溢出,一点点地显现,高斯的脸上出现了笑容,宛若展开的菊花一般。 自己终于成功了。 异能终于显现,自己一天的努力不是白费的。 还真辛苦啊。高斯想到。他却不知道,若是别人,可能要一个星期才能适应,他能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异能,在高斯这个天之骄子的手上,肯定会绽放光彩的。 没有疑问的,每个人都相信这点。 高斯已经开发了异能,虽然疲劳,可是他的心情大好。 晚上和自己的女人翻云覆雨了一番,战得两女求饶。 第二天,他又开始了异能的研究工作。 他想到高洪泉的绝技,他不禁向往。既然高洪泉能这么做,自己肯定也是能够的。高斯对自己很有自信。自信创造成功。 高斯又这样研究了一个星期。 “呼呼”的声音,一个铁箱子终于碎了。不远处,高斯的眼里满是狂喜。 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没想到,动漫也有帮助自己的时候。 他想到动漫海贼王中路飞的橡胶激光枪,再加上闪灵二人组的天野银次,他不禁将他们的绝技应用于实践中。 经过一个星期的开发,他终于研究出自己的第一个绝技——雷电激光拳。 这个绝技,可以成为远攻的。 高斯不愧是个天才,第一个绝技就由他摸索出来了。 不论是谁,哪怕是龙组,也没有这么一个天才人物。 高斯的命运,注定不凡。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6章 刺杀(二更) 高斯在短时间内就已经创出了如此强大的绝技,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还好,别人不知道,不然还不知道会引起多大的轰动啊! 不过,就算没有这个,高斯还是那么地耀眼。 走尖子黑道道路,他的想法实在是很另类。 可是,他又成功了,他的成绩很多人有目共睹。他实在是很强。那些本来是暂时在他手下做事的人,现在是真的服了。 没想到,自己的新老大竟然这么地厉害。 他们都暗暗庆幸。 现在,老大在学校里的地位,哪怕在省里的地位都是很高的,他们终于可以昂起头挺起胸了。而且老大还教了他们一套拳,他们的格斗技巧,自卫能力,都提高了。 这个老大,还真的很好。 谁说尖子不喜欢热血的?他们其实也喜欢,只是被各种负担抑制了这种激情罢了。 但是,这群人中总有几个另类的存在。 现在,高斯圆了他们的梦,他们也更用心为高斯服务了。 龙门的发展如鱼得水。 人生却不是一直很顺利的。 高斯也是如此。 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那些优秀的人的。天妒英才,人也妒英才。所以,年少豪杰很容易受到打击。 现在,高斯就受到了某些人的打击。 他们这些混黑道的,往往喜欢把那些有威胁的新星打击,他们害怕隐藏的威胁,把一切威胁从小概率扼杀到没,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 现在,一代新星高斯崛起,以其强势收服了湖北的鳄鱼帮,这对他们来说是一大威胁。 还好,高斯现在的势力还不算很大,要扼杀他,还能行。 他们派出了几个杀手。 他们,妄图结束高斯的性命。 可是,他们能够得逞吗? ******高斯在学校里的生活是挺惬意的。经过了湖北的战斗之后,现在的时间他是在休养。必须养精蓄锐,才能更好地打击别人。 他不知道那些其他的黑帮对自己的行动会怎么想?可是,他有信心,自己能够扛得住他们的进攻。 自信源于实力,他的实力告诉他自己能行。 所以,他继续自己的安逸生活。 不用担心,自己龙门的势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天,雪,像柳絮一般的雪,像芦花一般的雪,像蒲公英一般的雪在空中舞,在随风飞。 它们在向人们诉说着冬季的到来。 雪花是那样的白,就像高斯的那一头发丝。 曾几何时,他的头发是那么地乌黑闪亮,可是如今,已经是那么地白。 这个让很多人为之痛心。 不过,高斯的银白色头发也给他添多了几分英气。整个人,显得更帅了。 高斯迷反而更多了。 这个不知道是不是好的兆头,哈哈! 今天的生活,本来也是平常的。 可是,在高斯回去公寓的路上,却是遇上了一些人。 这些人,似乎还想要他的性命。哼,什么叫不自量力,这就是。 那条人迹稀少的小路上,突然窜出了几个黑衣蒙面人。 高斯大汗,靠,现在的杀手也太土了吧!他的心思都在这里,他没有担心自己的安全,他对自己的身手很自信。自从融合了极腿道,再加上高洪泉的异能传承,他现在对自己的身手很是满意。 或许,天下已是无敌手了吧! 高斯不知道是不是,可是他知道,自己要对付眼前的杀手是绰绰有余的。战斗,不在于狠,还要在于巧,在于强。 在强大的实力面前,狠是没有用的。有的时候,他反而会自取其辱。 这些杀手就是如此。 他们看到高斯没心没肺地笑着,他们火了。可从来还没有人敢这样对他们呢。 在杀手面前,正常是恐惧。可是这个人,完全没有死的觉悟。 嗯,应该给他一些教训,不然,他以为自己好欺负了。 这些杀手点了点头,一个杀手出击。 匕首直指高斯的右臂,他们这些杀手都有特殊的爱好,喜欢虐待别人。 现在这么好的时机,他们怎么会放弃呢? 可是,他能行吗? 眼看他的匕首就要碰到高斯了,他还是无所动静。 得手了。杀手心里暗喊一句。 可是,这时风云突变,高斯终于动了。杀手还没有看清,他便已经挨上了重重的一拳,飞也似的后退,他被揍飞了。 很无语地说,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被打飞了,很可怜。 可是他的动作,在告诉着他的同伴,眼前的人不简单,所以,那些人一哄而上,想要一举杀死高斯。 可是,融合了绝强武技的高斯岂会一般? 他们都被三两拳打败了。不是他们弱,而是高斯太强了。 接下来的,就留给龙门的兄弟们处理了,对于这些小虾米,高斯才懒得理会。 刺杀高斯,就要承担后果,至于是什么,就由龙门的兄弟给了。高斯对自己的敌人不会同情,而龙门的兄弟,又岂会容自己的老大被人刺杀,又放过杀手? 杀手的命运,注定很悲惨。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7章 最人气男生(三更到) 高斯在学校里的人气是不容置疑的。 有能力,有才气,又有本事,让得众多的花痴女为之疯狂。他走到哪,到处都有他的粉丝。他已经成为了s大的大众情人。 是的,就是如此。 要是在s大,作为一个女生,如果你不知道高斯这个人,那你会遭到女生们的鄙视,还是群体的哦! 在她们看来,高斯真的很完美。 所以,她们一直很支持高斯。 粉丝拥有最多的人也非高斯莫属了。这让男生们又羡慕又没有办法,只好无奈地叹叹气。 谁说上帝是公平的?如果他是公平的,那么怎么会有眼前这么完美的人? 嗯,上帝也是偏心的。 众人只好认命。 躲一边去孤芳自赏了。 不要崇拜高斯哥,高斯哥只是个神话,学不来的。 他们只好敬仰了。做人,还是认命吧! 平平淡淡地生活,或许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高斯的生活不一定适合自己,就算有高斯一般的艳福,自己也没有能够管住自己女人的能力。同人不同命啊! 或许,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吧! 他们也不去强求。人生,出生,逐渐成长,赚钱养家,再找上一份合乎自己所想的爱情,就是一个完整的人生。人生,莫要强求太多,有的时候,确实应该满足于现状。 现在,这群男生就是如此。 不过,自己不能,那仰慕总可以吧。 高斯,逐渐被称为“情圣”。没有办法,魅力大嘛! 作为高斯这么一个人,有的时候也需要担心。因为,很多时候,他总是在无意中被推向顶峰,虽然他自己也不想这样。这样,其实也给他带来了一定的烦恼。 谁说成为大众人物就一定是好的?平平淡淡的生也可能是最好的。一切因人而异。 现在,这样对高斯来说不也造成了一定的烦恼吗? 虽然很引人注目,可是烦恼实在是很多。 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啊? 高斯很无语。 现在,学校又搞了个什么比赛。高斯还不知情。 学校里的女生们已经开始为高斯拉票了,心中的白马王子,无论如何都是要排在第一位的。这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帅的帅哥了。她们很热衷。 虽然当事人并不知情,可是她们的激情澎湃汹涌。 大战,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高斯遥遥领先。 这是自比赛创立以来没有过的记录,高斯真的是太强大了。没有特意去做什么事情,他就赢得了人气。 男生们望尘莫及。 高斯进入了学校,学校里的人议论纷纷,他也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只是,他们不死把眼光看向自己这边来。难道,又和自己有关? 不得不说,高斯的直觉是挺准的。 他在路上走着走着,迎面赶来一个人。 咦,那个身影怎么那么熟悉? 对了,那不是齐峰吗?高斯终于看清,这个人是自己的那个结拜兄弟,齐峰。 不过,齐峰不同于平常的潇洒,他显得很是狼狈。 “究竟是怎么了?”高斯问道。 他很疑惑,齐峰可一直都是风度翩翩的。 “阿……阿斯,你真是太强大了。没想到,你的票数加起来比其他所有人的票数还要多出好几倍。看来,校草级人物之最高峰非你莫属了。”齐峰说道。 “什么票数?”高斯实在是不知道。 齐峰用惊奇的眼光看着他:“你居然不知道?” “是什么,快说啦。”高斯有些急切。 “就是学校办了个最人气男生杯,你当之无愧地获奖了。”齐峰说道。 “那这个有什么作用?”高斯问道。 “似乎没有,不过肯定能够赢得更多女生的青睐的。”齐峰有些猥琐地笑了。 晕。高斯最讨厌的就是这个,他飞也似的逃走了。 天啊,自己实在不想再要女人了。老天爷,你饶了我吧。高斯的心里喊道。 他对爱情很忠贞。如果没有意外,他的这一生肯定是只有一个女人。可是如今,有了两个女人,他已经觉得对不起她们了。所以,现在,是再也不能有的。 高斯下定了决心。 天下好男人的楷模,就是这样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8章 有妻子的感觉真好 很多男人都好想和老婆坐在一起,说说悄悄话说,但是,这些都是他们的奢望。 有时看见电视上人家夫妻俩,坐在床上,老婆依偎着老公,说说笑笑,一脸的幸福状,真是慕煞人家。 很多男人好想老婆也靠在他的肩上,展现她温柔的一面,好想老婆在他的怀里撒娇,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人,好像老婆从后面抱着他,紧靠在他的背上,体验那种被人依恋的感觉。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高斯就有这么一种感觉,他感觉很是幸福,因为自己有了很多男人羡慕的东西,以及人。男人的背后总是要有女人的。高斯现在有了,而且还是两个,他的感觉不是一般地舒畅。毕竟,他还是有些骄傲的。 有妻子如此,他怎么不会骄傲呢? 现在的高斯,心中实在是有许多的负担。他,作为龙门的门主,时刻都要为自己的兄弟们做打算。他,作为龙腾的董事,也要为自己的公司担忧。他,身为高家的子弟,也要为自己的家族尽心尽力。他,作为重大责任的承担者,他要时刻为人类的未来而担忧。 他,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不,应该说是少男。可是,他身上的担子是多么地重。你们知道吗?虽然很多人都很羡慕他,可是,真正做起这些事情来,却很少有人能够挺得住。 他心中的牵挂,真的是太多太多了。无以言语,只能大概琢磨。 你们知道,这种感觉有多么难受吗? 如果是你,在十多岁的青春年华中,让你担当如此重任,你能行吗? 也许一开始你是兴致勃勃,想要做个大英雄。可是,英雄是那么容易做的吗?你的心理承受能力要多么好才能如此。或许不久,你就撑不住了吧! 可是高斯却撑了一年。他多么能,你可知道。 但,高斯能够撑到这时,而且能够继续下去。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功劳,而且还有很多人的功劳。比如他的兄弟,他的父母,他的信念,更重要的是他的女人。 无论是沈容,还是秦怜梦,都一直在背后默默地支持他。虽然她们的家族要给他找麻烦,可是,她们却一直毫无条件地支持高斯。一切,只是为了爱。 两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天之骄女,可是两女甘于侍奉一夫,她们的付出是多么地大。 而且,她们还是高斯的精神依靠。 高斯说到底也是一个人,他也有软弱的一面。毕竟是人,就不可能是完美的。高斯也是如此。 每天,当他忙完一天的事务,踏进家门,就能够享受到妻子的服务,以及可口的饭菜。这对他来说是那么地惬意。 而且,他还能够和妻子们诉说着自己的烦恼。寂寞总是要*出毛病的。高斯不想如此。 也是有了两个爱人,虽然还不是真正的老婆,可是已是情投意合,只差那一纸婚书了。有了两人,高斯才感到生活无限美好。 是的,就是如此。如果没有她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如果不是她们给了他动力,高斯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撑得住。很难说。 和两个女人在一起,不只是精神上的交流,有时也是肉体上的交流,都让他感到舒服。 这就是爱人。 这就是老婆。 这就是妻子。 她们给自己的感觉是不同于常人的,她们是自己一生的伴侣。她们,是自己抛心置腹的对象。有了她们,自己的生活才充满了活力,充满了动力,充满了希望。 爱,在无言中蔓延。 她们,让高斯体会到了爱与被爱的感觉。 她们,让高斯的生活不再无趣。 谈情说爱,*,温存,经常是让他兴奋。 爱人,爱人,值得爱的人。 她们,正是如此。 高斯和她们在一起,总是觉得时间很短。 不过,那种时刻总是很温馨,很幸福。 嗯,这就是老婆的滋味吗? 嗯,有老婆,有妻子的感觉真好。 茫茫人海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另一半,这就是他们或她们的终身伴侣。另一半,高斯不知找到了,还不知找了一个,他感觉真幸福。 男儿的人生,应当如此美妙罢!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59章 小说 人生中,有压抑的时候。这种时候,不管是谁,都是感到烦闷。这种事情,这种情感,有的时候很难与别人分享。 所以重要寄托于一些载体,这些东西,很奇妙。 人生于世,不过短短几十年,挥洒即逝。高斯总感觉自己的生活中少了些什么东西。 嗯。是爱吗?不,自己已经有了两个爱人了,还有那一段有始无终的初恋。自己应该已经满足了。 是责任吗?不,自己肩负的责任已经够重的了。那可是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 是高手寂寞吗?不,自己练武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不是为了寻求那所谓的武道。 那是什么? 高斯的脑海中一直模糊不清。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在脑海中荡漾。 这种事情无独有偶。 偏偏是那么巧。 一天,实在闲来无事,高斯无意间打开了一个网站,看到了新书榜上的一本小说——《码出来的人生》。 这本书的名字很奇怪,高斯带着几分好奇点开了这本书。 作者是个知名的网络写手——云天空。该怎么说?这个被称为网络三大白色印刷机的人,其实写出来的东西还真的挺好看的。 高斯觉得,那不知道是谁评的?那些人真没有品味。 他静静地把这本书看下去。主人公和他同姓,他不知不觉深陷入小说中,作者的文笔真的很好。 高斯痴迷了,他看着小说,如临其境,感觉真的很不错。 这本书,一定会红。 高斯这样觉得。 世事总是那么地奇妙,高斯感觉自己看了这本书后,似乎头脑中捉摸到了什么东西?可是,他说不清,一个问题总是在他头脑中徘徊。 一切都会有答案的。 高斯就这样安慰着自己。 接下来,他一直跟看这本《码出来的人生》,它的名字后来也改了,叫《写手风流》。虽然名字改了,可是丝毫不影响它对高斯的吸引力。高斯越来越佩服云天空大大了。 高斯觉得,主人公高展的志向很好。做一个网络写手,不错的选择。他在心里暗暗点头。 网络写手?他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 自己这几天要寻找的答案似乎已经有了眉目了。 是什么? 不错,自己这几天总有那么一股冲动,似乎想要把某些东西写下来。 可是,他自己也不太清楚。现在,看到这本书,他总算是了解自己的梦想了。 嗯,要写书。 哪里能写书呢? 高斯不知道,他对这个不了解。 他用百度搜索,了解了一些情况。他最终选择了一个网站,在他看来,这个网站更适合自己吧!比起点更适合,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自己所看的第一本书是这个网站首发的吧? 应该是那么一种归宿感。这个网站就是网络原创网中的逐浪网。 逐浪网,是一个朝气蓬勃的网站。 高斯想在这个网站,发表自己的文章。 他这天,跟完了《写手风流》的最新章节,就酝酿了一下情绪,开始码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这是一本关于自己的传奇,高斯想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同千千万万的网友一同分享,他想让更多的人了解他的事情,他不甘于寂寞。 于是,他的书开始码了。 写一本书,要先确定书名了。没有书名,正如无头苍蝇,找不着路。 高斯想了一下,打出了几个字——药医圣者。 这是他家族的称号,也是他这本书的书名。 他想要把他的故事记录下来。 于是,他开始回忆自己自离开家门,踏进社会后的事情,他开始码起字来,先是几段写景,然后高斯开始写起自己的故事:“不只是如此,今年的春天,对少年来说也是个重要的日子。 站在学校门口,少年感慨良多。 多年来,他从未来过这个叫做学校的处所。一直,都是家中长辈亲自辅导他。他,从未离开过家。 他,一个典型的宅男。 他也以为自己不会来到这种地方。因为,他从电视中看来的,这里的教学效果绝对比不上在家中……” 这是自己的故事,高斯写得很投入,感情也是很真挚。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进入了状态。 键盘砰砰的响,那是打字的声音。一个个字在荧幕上出现,高斯码字的速度很快。 他的故事也逐渐显现了出来。 …… 不知几时,天色已暗。 高斯终于清醒了过来。 他点了word工具栏中的字数统计,不知不觉间有一万多字了。 分为几章,高斯传了上去。 此时很晚了,而两女也应该快要回来了。 今天心情好,也空闲,高斯便下厨了。 ******之后,正常情况下的每一天,高斯都会挤出一点时间来码字。对他来说,这是一种享受。 有一天,他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点了申请签约。 没想到,居然成功了,用传真把合同寄到了南京。 高斯很兴奋。没想到,自己也成为网络写手了。 嗯,自己也要在这里混出道来。 要赶上我吃西红柿、唐家三少、云天空、血红等人。自己能行的。 自己将是逐浪网未来的六道。 自己,能行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0章公司收益 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果然是如此,高斯真的感觉到了。 自从成为兼职写手之后,高斯感到心情愉悦多了,干事也有效率多了,自己似乎更能了。 很不错,就保持着这种状态。 现在的高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出色。 他对于很多事情,效率提高多了,做的事情也多了。 今天,他要去公司。 很久没有去了。不知道如何了。 高斯对于龙腾公司,心中总有几丝牵挂。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个尝试,它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不管成功与否,它在自己的心中地位是很重要的。 所以,必须去看看。 他心中总有一种牵挂。 所以,不理会细雨绵绵,他出了公寓。 开着车子,疾速而去。 他也想要来次突击检查。 不过,他的想法是不能如愿了。 不用担心,这倒不是坏事,原因只有一个,还是好的。就是王薇突然打来电话,给了高斯一个惊喜。 难怪,喜事还真的是会接踵而来,这话说得不错。 高斯现在是体会到了这点了。 感觉挺行的。 王薇说道,公司的第一笔特大型生意成功了。收入进百万。 这对他们这个小公司来说,是很不错的。 值得庆祝。 高斯不再慢悠悠地,他加快了油门,迫不及待地,他想要快点到达自己的公司。 公司是他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有成绩了,他怎么能不骄傲? 他也很想和大家一同去分享这种快乐。 于是,箭一般,车子飞速。 终于,不久后,他赶到了龙腾公司的门口。 王薇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了。 高斯有喜庆,怎么能够少了他这个董事长?王薇自然要打电话把他请过来。 也是巧,今天龙门并没有重大的事情,他来了。 对于高斯,龙腾的员工是很感激的,是他给了自己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对高斯,他们也是很敬佩的,一个18岁的少年,就已经拥有了这么一个公司,还有了那么一个黑帮。 真的很强。 他们以高斯为偶像,也以他为目标。 再次见到高斯,他们都很激动。 本来,在他们看来,高斯是应该高高在上的。因为,天才总有怪癖的。可是高斯是那么地随和,很快和他们打成一片。 他们对于自己的老板很喜欢。 公司今天有收益,全是员工们努力的成果。今天,可不能太抠门了。 收益,老大得到的是最多了。 高斯可不会吝啬。该出钱时他还是会出的。 今天,由他做东,请众人去大吃一顿。 老板如此好,让得众人大声响应,也更加坚定了他们在龙腾发展的决心。 高斯没有想到,自己的表现就已经为自己留下了这么多忠心的人才。 似乎,他天生有一种魅力啊! 公司有了收益,是成功的第一步,不能放弃,龙腾的前程一片美好。高斯看着狂欢的青年们,似乎已经展望到了龙腾的未来。 留下他们,没错。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1章校庆 转眼间,时光匆匆。 如今,已经到了这非同寻常的一天。这天,对于s大来说是有极大意义的。这便是s大的建校之日,也就是所谓的校庆。 校庆的日子里,总是很疯狂的。 各个社团都组织起自己的活动,把学校缤纷多彩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这时的s大,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多姿多彩,这才是它最美丽的时刻。 学校的领导也很重视这次的活动。因为,这是他们辉煌的展现,一次校庆,就可以算是一次文化祭。文化祭,就是展现文化。 不只是对于他们,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 人,总是喜欢一种叫做新奇感的东西。高斯这个家伙,就有。对于他这个在家生活了十多年的宅男来说,校庆对他来说是很新鲜的东西,他很期待。 还有,高斯所在的班级也真是幸运。 他们,抽中了一个节目。 他们,要表演主题班会。 这对他们来说,究竟是好是坏呢? 废话,当然是好的。高斯同学的心里想到,他一直很喜欢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这不知道是他的爱好,还是他的习惯。 反正,这次校庆班会高斯就全权负责就是了。 高斯也乐于接受。高斯在这学校里算是个风云人物,很多事情,他挥手即能够解决。所以,在他的领导下,班会组织得很成功。 嗯,高斯果然是很可靠的。 在这空余,他也抽出时间去写小说,无论如何,不能辜负了读者。这是写手的品德。高斯看着渐渐上升的点击,心里很高兴。 照这样的趋势,自己能混得下去。 他很高兴。 高兴的时候,效率就高。 所以,高斯的各种事业都是取得进展。 ******春意阑珊,久居斗室。 今天,就是s大的校庆之日。 精心准备了许久,校庆终于开始了。 今天,是特殊的一天,今天,高斯也想让自己的女人和自己分享到校庆的快乐,所以,他把沈容和秦怜梦都叫来了。他和她们在校园中闲逛。 校园里就像是一个菜市场,很热闹,也很繁华。让人很是喜爱。 秦怜梦和沈容一人挽着高斯的一只手,乐在其中。 高斯也是如此。 可是,很多人却是很心酸。 为什么呢? 一方是因为嫉妒高斯有这么美的两个女朋友,为什么自己没有这种待遇呢? 另一方面,是高斯的粉丝对两女的妒忌。 不管怎么说?都是妒忌。 可是,没有办法,自己有啥资格让他们分散? 没有,所以只能任凭着他们了。 高斯和沈容,秦怜梦浑然不觉,有爱人在身旁,他们可以目空一切。 “嗯,这是?”秦怜梦两眼一亮,那是街舞社的表演,秦怜梦很是新奇。学过交际舞的她并不知道,原来舞蹈也可以这么跳。 很新奇的,她看得入迷了。 一个接一个的演出,让她们应接不暇。实在,不愧是s大啊! 学生多才多艺,竟然能如此。 太强了。 终于,到了一处。 “这是?”沈容发出疑问。 “这是我组织的主题班会视频。”高斯解释道。 “是吗?”两女异口同声,相视一眼,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自己的男人,主导的东西就是好。 看着真的很享受。 在温馨的时刻中,时间一闪而逝。 “完了。”高斯拍了拍两女。 “啊!”两女反应过来。刚才,她们已经入了迷了。 “阿斯。”秦怜梦和沈容又一次齐声说话。 接着,又一同停下。 “究竟怎么了?”高斯很奇怪。 “阿斯,你太有才了。”秦怜梦说了。 嗯,高斯真的太有才了。 没想到,视频也可以这么演。 太有想象力了。 难怪两人异口同声,恐怕不只是这两人吧?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2章 突破 最近,似乎太过于放松了。 高斯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 是的,自己从收服了鳄鱼帮之后,在得到了高洪泉的异能并取得突破之后,自己似乎就有些放松了。当代社会,人才辈出,有些松懈,是很容易被人追上的。 不行,自己不能够这样。 不能够松懈下去,分秒必争。 自己的实力,虽然很强,但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更何况自己的势力也不是最强。还有很多比自己强大的势力。 自己不能够满足于已有的成绩,毕竟,它只代表着过去,而且,自己的目标要有更大的实力来实现。 人才的招收,人手的扩充,就交给下面去进行了。 现在,自己最需要的,就是要增强自己的实力。 主帅的力量是最重要的,高斯必须保证自己不会失败。谁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像高洪泉一般的人存在?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是的,自己应该防患于未然。 既然如此,自己只有更加辛苦地练习了。 异能是能够开发出来了。可是异能和融合武道,是两股不同的概念,是两股不同的力量。它们相互对抗着,削减了彼此的力量。这样的情势,对于高斯来说是很不利的。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方法是解决这两者间的关系。 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是的,所以应该解决。高斯从来不想拖,一个“拖”字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高斯不想这么冒险,所以,他处于闭关中。 今天,一整天,就看它能不能灵感突现,顿悟了。 高斯希望自己能,他也挺有信心的。 信心源于天赋,他的天赋真的很不错的。 既然如此,那他就突破定了。 一整天,他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他觉得自己到了瓶颈,是时候做尝试了。 体内两股不同的气流总是在相互激荡着。这种感觉,真的很痛苦。高斯开始废了很大的劲儿,才控制住它们。 今天,他要把它们融合在一起。 两股气流似乎是仇家,一见面就挣扎了起来,似乎与对方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高斯压抑住它们的此起彼伏。自己必须要行。 他把异能集结在左手上,右手涌起内劲气流,那是融合武道的气息。他把两者慢慢接近。 能量的结合体越来越接近,而且,空间的震荡也越来越强烈。两者相互抗拒,抵制着接近。 很奇怪,很诡异。 高斯不知道为什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两者还是那般。 难道是天生的抵触? 不,不可能。 高斯才不相信那个呢? 他不理会阻碍,一步步地将两者接近。 可行否? 他也不知道。 接近的能量外泄,他的手被灼烧得有些通红,可是,咬咬牙,高斯还是撑过去了。不能放弃,人之所以比别人能,是因为别人放弃了,你还坚持着。高斯就是如此。 不知道几时,他终于将两者硬是凑在了一起。 终于成了。高斯脸上划过一丝微笑。 不过,很快地,他感觉到了痛楚,再也坚持不下去,他倒下了。 原来所谓痛苦,不过是如斯。不过,高斯很高兴,自己终于踏进了一步,他不后悔。是的,不后悔。 慢慢地,他撑不住了,眼皮合了上去。 ******不知道何时,高斯辗转醒来。 已是天黑时分。 高斯要起身,可是有些痛。不过,这难不倒他,他才不怕。 所以,他起来了。他关心的不是自己的身体,而是自己能不能够成功。 他把心神探入内息中。 他发现,虽然两股力量没有融合在一起,可是它们,至少不再抵触了。而是分为两股力量,层次分明,互不影响。 这样,虽然不是预定的效果,可是,已经算是一大突破了。 剩下的,以后再来吧!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3章 河南 河南,中原之地,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所谓逐鹿中原就是这个道理。 河南,虽然已经堕落了。可是,它的实力还是不容小觑的。毕竟,几千年的文化沉淀不是说着玩的。 所以,高斯对于河南,并不会看轻。 他从来不会过度自负,他懂得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什么问题。这样的东西,在其他的同龄少年身上是很难找得到的。这或许就是高斯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哎。不管了。 高斯的天才有什么,是不能言语的。 天才就是天才,他是不乏赞美之词的。 废话不说了,我们还是来体会他是如何天才的吧! 所谓人无完人,天才也不是完美的。不过,经过了上次的教训之后,他变得更加成熟了,睿智了,他不会再次轻敌了。他不会再拿自己的兄弟的性命去开玩笑了。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是如此。 这就是他,这就是令龙门兄弟佩服的门主——高斯。 所以,这次,高斯并没有让龙门的兄弟一起来。他一人来探险。 上次,有人刺杀自己,结果已经查出来了,是这河南的世家帮在搞鬼。河南的世家帮和湖北的鳄鱼帮虽然表面上相互竞争,可是,两者其实是相互依赖的关系。两方,都比其他的势力弱,要想生存,在有外敌时,他们也偶尔会合作的。 只是,他们是针对一些超强势力的。没想到,高斯这么一匹黑马就打倒了鳄鱼帮。两者可谓是唇亡齿寒的关系,所以,河南世家帮也开始紧张了起来。 是的,他们害怕自己也被灭。 而且,现在,自己的势力应该比龙门还要强些。而且,他们打听过了,龙门的门主还年幼,想想,纵然有天大才干,他的社会知识还是太少了。所以他们想要派杀手去杀了高斯。 把危险扼杀于摇篮状态。 这就是他们。黑道中人,哪个不心狠手辣。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的行动居然失败了。而且还被知道了幕后,他们的报复就要来了。现在的世家帮,一直视提心吊胆的。因为,高斯是一只埋藏在阴暗的猛虎,他们知道了高斯的强大,也不好主动惹他了。不然,是两败俱伤,让别的帮派有机可乘。 他们才不会这么傻。但是,他们又不好丢了脸面,只好装傻。可是,他们也担心自己的安危,所以,只能是如此了。保护自己,其他的随高斯去吧。 只要他不要闹得太凶了。 生命是一棵扎根在大地上的植物,难道从一开始,迎接的就是义无反顾的凋零的日子,把乳白的芽儿拱出土层,把嫩绿的叶子一片一片地张开,把花朵一枝一枝地释放出香味来,把果实酝酿成希望的彩色,甜柔的收成。 即使岁月把日子砍伐成一株轰隆倒塌的大树,但也会有泥土不斩不断、挖不绝的根系,会重新繁殖出新的苗圃来;还会有顽强的种子,用它们独特的旅行方式,走遍世界,去繁衍成理想的部落,美的风景。 如今的高斯,也由当初的嫩芽成了一颗参天大树。是的,经历过了风雨,他也成熟了。所以,他学会了隐忍,他要做一只在黑暗中潜伏的雄鹰,等待着猎物出现的时候,他才会出击,将他一举击败。 所以,他一人来了。 来得潇洒,来得风风火火。 问天下,几人能够? 河南,世家帮,你是要我毁灭吗?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会对你们留情了?高斯冷笑道。 对于敌人,不能手软。古往今来,多少例子都是这样说明了。所以,高斯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正如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高斯可不想走前人的步伐。 他高斯,要歼灭世家帮,这一切,都是他们咎由自取的。 这些笨蛋,本来安安分分地,还没有灭帮之灾。现在,可谓是自作孽不可活吧! 嗯,现实中总有这样的一些人。 河南,就成为我黑道一统的另一个起点吧。高斯的心里喊道。对于收了世家帮,他是势在必得。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4章 接近帮主女儿 阴雨蒙蒙。 现在的高斯,心里还真的很矛盾。 他是想要报复世家帮,可是从何报复起,他一点也不知道。而且,对于一些不知情的人,他是不想伤害的。一代自有一代的怨恨,他不想归结于下一代。 可是,不要接近下一代,那么,他该怎么办呢? 他不懂,真的不懂。因为,现在的世家帮的领导层实在是太过于隐秘了。 虽然学了极腿道的方法,能够稍微改变一下容貌,可是没有办法接近他们,又怎么样杀了他们,或是让他们屈服? 难道,自己真的要去接近一些无辜的人。 他知道,世家帮帮主梁宇航有一个女儿,正在上高中,她的名字叫做粱情。这个人,高斯不了解,不过,她是无辜地,他真的很不想连累她。 可是,自己该怎么办? 自己在这方面还是太嫩了。 对了,找齐峰商量商量。 他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电话另一边有人接了:“喂,阿斯啊,你小子又有什么事情?” 不用说,口气这么冲的,就只有齐峰了。 “峰哥,我有件事情想跟你商量一下。”高斯说道。 “什么事情啊?” “就是这样……”高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齐峰。 齐峰听完,默然。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了:“阿斯啊,你果然不适合走黑道这一条路的。你,太优柔寡断了,记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要给自己犹豫的机会,也不要对敌人或是敌人有关的人过于仁慈,不然,受伤害的往往是你自己。我言至此,其余的你自己琢磨吧!” 说完,齐峰挂了电话。他知道,要留给高斯一个回味,思考的空间。 高斯在屋里呆了一夜,凌晨,睁开猩红的双眼,高斯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他走向屋外,今天,自己就要走这条路了。 为了大业,必须牺牲。 他让手下真正地收集了粱情的资料。发现,她也真不是一个好女生,每天和一群混混呆在一起,飙车,喝酒,打架,什么都有她的份。人不如其名,她或许并不适合这个情字吧。 另外,她还是学校里的大姐大。 嗯,这个女人,自己也没有必要为她而悲伤。 这样的女人,本来就是个坏胚子,自己接近她,是应该的。 高斯对于这个女子的坏,并没有感到伤心,他反而觉得庆幸,他更心安理得了。他就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 他的战略只对于一些不好的人实施。 现在,很不幸,或者说是很幸运的,粱情成为了这个人。 对她来说,究竟是好是坏呢?很难说,毕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嘛! ******此刻,一所学校门口,一个帅气的男子正在注视着校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终于,一群女子出来了。被围在中间的那一个长得很漂亮,不过,就是打扮得太过于非主流,从而显得有些小太妹的模样,让人有些不舒服。 高斯对于这种女人并没有好感,可是,为了黑道大业,只有忍了。他迎上前去,向着那一群女子走了过去。 那群女子基本上是无视他。她们,一向是横行霸道惯了,所以,一直眼高于天。 没有想到,这个男子竟然敢直愣愣地撞上了他们。 她们,虽然身为女子,可是从来是没有淑女的觉悟。她们是一群不良少女。该怎么说,是很混蛋的哪一种。 其实,她们不知道,女人并不适合装b,这种事情,还是男人来做比较好些。因为,男人装出来的是风度,女人装出来的是弧度。女人,永远掩盖不了弱势群体的身份。 她们,还是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这样的她们才是最美的。 她们不懂,她们以为她们还年轻着,她们以为她们的青春还大把大把,能给她们挥霍。但是,是如此吗? 她们已经荒度了多少个日日夜夜。 这些,没有人管她们。 她们也嚣张的火焰更加甚了。 所以,遇到高斯撞到她们的情况,她们是想都不想就打向高斯。 “等一下。”突然一个声音响起,脆脆的,很好听。 那个举起手的女子也就把手放了下去。 高斯一怔,突然把眼光看向声源处。 正是在中间的那个女子。 高斯看过她的照片,那个人,正是粱情。 世家帮的帮主女儿。 粱情叫住高斯,究竟是为了何事呢?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5章 我看上你了 粱情叫住高斯,让得高斯有些纳闷。她叫住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啊? 高斯很烦恼,他想要实行自己的计划呢? 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叫住了。本来,自己是打算用强行的武力把她带走的,再以2温柔攻势来接近她的。没想到,破灭了。 其实,高斯是个白痴。他这样做了,也不一定会成功。 因为,他还是个情感白痴。一点儿也不懂得女孩子家的心思。强扭的瓜不甜。除非他幸运,这个女孩是个受虐狂。 可是,现在如此,不就是没有理由吗? 高斯苦恼不已。 该怎么办?一筹莫展。 对了。不是有句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高斯的头脑里灵光一闪。他的想法真是够大胆的。没想到,连这所高中的女头头他都想调戏,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不过,结果会如何,很难说。 不过,高斯想想,为了目标,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高斯抬起头,嘴角咧过一丝坏笑:“美女,你们撞到了我,该如何赔偿啊?”他的模样,是一副十足的无赖。不过,他眉间的英气却是抹不去的。 一群女子气煞,没想到,这个男人还真是不怕死。 她们怒气冲冲,现在女子也暴力,她们想要冲上去用武力解决问题。只是,她们被一只手制止了。依然是粱情,那个女人。 她饶有兴致地看向高斯。似乎对高斯的表现很有兴趣一般。 那个银白头发的男子显得有几分飘逸,帅气的脸让人看得很是舒服。 她想看看,他到底要做些什么。 高斯见粱情制止了众女,他也不客气。废话,现在停止的话不是更加尴尬吗?他只好硬着脸皮表演下去了。不得不说,他表演是挺有天分的,还有几分演员的样子。 他走到粱情面前:“美女,你说该怎么办?” “你说呢?”粱情反问道。 “你做我的女人,来补偿,行不?”高斯有手挑起粱情的下巴,说道。 “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粱情笑道。 “是吗?如何证明?”高斯说道。 “偌。”粱情向右边努了努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那里,是一群男子,穷凶恶煞的。 “你不怕我要挟你吗?以你为人质,你是逃不了的。”高斯在粱情耳边恶狠狠地说道。 “如果那样,你就不配做我的男人了。”粱情笑眯眯地说道,活像一只小狐狸。 高斯眯眯眼,没有说话。 他向那群男子走了过去,只留给了粱情一个背影,和一句极为霸道的话:“我看上你了。所以,你必须是我的。无论是为刚才,还是为现在的无礼,你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以身相许。” 说的何等霸道,何等豪迈? 高斯就是高斯,虽然是情感白痴,可是,也许泡妞这种天赋是与生俱来的,不然,高斯怎么这么快就让粱情平静的心中泛起了一层涟漪。 高斯,这家伙真是个大情圣啊! 他头也不回地走向那群男子,这些,是他表现的平台。这群笨蛋,也真是可怜,他们,成为了高斯的肉盾。不知道高斯的厉害,就敢来的人,不值得佩服,因为他们是傻子。 也许不是真傻,可是等会就成了真傻了。 高斯的恐怖,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及得上的。 他的身手,是那么的敏捷。还好,现在是大众场合,他并没有展现他的全部实力,他只是用了很小的一部分。不过,这已经够惊世骇俗了。 他,实在是太强了。 粱情还没有看得清高斯的动作,那些小弟就已经被打倒了。 嗯,这个男人,真的很强大。粱情在心里下了定论。 每个女人,何尝没有追究心中的白马王子?所谓白马王子,每个人都希望他是英俊潇洒,文武双全的。现在,文不知道,可是粱情这种女人最崇拜的是武了。再者,加上高斯的英俊面容,她的心有些动了。 这个男人,或许真的很不错。 她想到他的话:“我看上你了。”她的心感慨良多。不过,不能这么容易让他得逞。 让他试试自己的考验吧! 既然你看上我了,总要付出什么代价的。 考验你,算是吗? 粱情想到。她的思绪飞到了千里之外。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6章 考验 “喂,你怎么了?”高斯不知何时来到了粱情的面前,见她发呆,不由把手摸向了她的额头。 “喂,你在干什么?”粱情很快发觉,有些羞意地说道。 这时,其他的女子都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平常,要是一个男人敢对大姐这样,早被废了。没想到,大姐竟然对这个银发的小白脸这么好。 难道,大姐也发春了?这些女人把眼光看向粱情,也发现了异状。没想到,大姐也有这种时候,不过此时的大姐似乎更美了。 难怪,有人说,爱是润肤剂,大姐也应该是陷入爱河了。 的确,她们看得并没有错,粱情对高斯,是动了心了。 但是,其实外表看起来似乎很放荡不羁,很开放的粱情,对于择偶要求可是很严格的。她不会随随便便爱上任何人。她有自己的原则。 虽然高斯很帅,可是帅气的人还少吗?以她一个黑道帮派帮主的千金,要找一个帅哥还不容易?而且,她本人长得也是祸国殃民的。以她一个黑道帮主千金的身份,要找一个打架能手也不难。可是,文武双全,帅气阳光的人就难找了。 这些人,只有少数。 所以,她一直没有对象。 高斯的出现,就像是一缕曙光,照开了她的心房。 她莫名的情愫,开始出现了。 高斯,这个男人,能否成为自己的男人呢?粱情有些期待,又有些不安。 期待的是能,不安的是不能。她担心,高斯不能符合自己的要求,那么自己的男人就无着落了。 但是,规矩不能废。她不想降低自己的要求。 这些,应该算是一个女人的矜持吧。 就是这样,考验还是必须进行。 所以,粱情让高斯来选择。 行还是否?高斯的心里很矛盾。毕竟,自己不能冒然答应了。开始,必须要收服世家帮,该怎么办? 对了,自己不能太优柔寡断了。正如齐峰所说,自己的确是如此,不能,不能再这样了。自己应该武断些。 嗯,答应了吧。 高斯看向粱情,点了点头。 有什么可怕的。 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嗯,准备好了吗?”粱情问道。 “好了。”高斯点点头。 “那好,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陪我逛街。”粱情笑道。 高斯扑倒。晕,说到底,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天啊,原来逛街真的是女人的天性啊!确实如此,不然怎么每个女人都喜欢逛街呢? 高斯有些郁闷,不就是买东西吗?有什么有趣,又有什么难的? 高斯答应了。 不过,不久后,他才发现这个工作还真的是很难的。 女人对于逛街似乎有着一种别样的情愫,也有着一种天赋。 原来,看似羸弱的女人,到了商场,却是突然有了精神一般,很强大的说。她们简直是为了逛街而活的。 高斯看到粱情一家过一家,还有讲价又不买。他有些郁闷。不过只好顺从她的意思了。 但是,让他和粱情逛街,他觉得比闭关修炼还要惨。 没有那种激情,只是一味地劳累。自己充当免费的劳动力,而没有其它的作用。 不过,必须坚持下去。高斯有他自己的信念。 此时,高斯觉得时间是那么地漫长。看似,粱情还是乐此不疲。 ******呼,终于熬过去了。高斯松了一口气。 他看着粱情,期待着她的回答。 “你的表现很不错。”粱情说道。 终于,可以接近她了。 “不过,还有下一个考验。”粱情又接着说道,让高斯快疯了。 还有,自己能否熬得下去?咬咬牙,高斯还是接受了。 “这个考验就是,”粱情故意顿了顿,“你打我一巴掌。” 高斯愕然。打她一巴掌?难道这小妮子是个受虐狂?不像啊! 该怎么办? 打还是不打? 高斯自问,自己没有打女人的爱好。可是,不打就不能接近她了。 高斯狠起心来,把手提了起来。 可是,他一个杀过人的家伙,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女人面前有些颤颤巍巍的。 他的手提了起来,又放了下去。 哎。高斯甩甩手,还是没有打下去。 他有他的原则,他不打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看来我是没有福分当你的男朋友了。”高斯苦笑一声,转身将走。 “等一下。”背后传来粱情的声音,“你过关了。” 过关了?高斯的脑袋一直没有反应过来。他站住不动。 粱情来到他的跟前,没好气地说道:“我是说你过关了。你这个笨蛋。” “你不是说?”高斯对于女孩子的心思总是不能了解。 “笨蛋,如果你真的打了我,我才不会理你的,现在……”她的脸通红,那是害羞造成的。 高斯还是想不通,女人心,真是海底针。 不过,还是通过了。高斯站在那里傻笑。 终于成功接近了。 不过,这对高斯来说或许也是一次劫难吧!至于怎么应对,就看他自己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7章 男友 男人在很多情况下都要迁就女人,尤其是自己的女友。高斯就是如此。毕竟,是他追求在先的。 所以对于粱情的要求,基本上他是要求必应的。他让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柔。 而粱情,也知道真正的爱情不是物质可以换来的,是两人的心心相印,所以在高斯面前,她也从来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 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粱情还是喜欢成为小太妹。不过,现在她的身边多了一个高斯。 有了高斯,许多曾经打她注意的人不禁垂头丧气。他们自问,长得是不如高斯。 不过,他们也看不起高斯,认为高斯不过是一个小白脸。 哼,吃软饭的家伙,怎么能得到她?高斯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招惹到了许多人。 粱情身为女老大,和很多人总是有交集的。 所以,她也常做一些大胆的事情。 比如拳击,比如飙车。 今天,她带高斯去的,就是她常去的一家地下拳场。 是的,她爱高斯,可是,她也想按照自己的本性而活着。她不想因为爱而失去自己的主见。但是,她也很为爱人着想,担心他的看法。 还好,高斯对她的做法没有反对。 所以,她很高兴。 今天,他们来的就是一家附近挺有名气的拳场。 找了个位子,高斯去买了两袋爆米花,一边看比赛,一边吃,倒也自在。 “阿斯,你看,哪个会赢?”粱情问道。 “嗯,依我看,应该是那个瘦子会赢。”高斯说道。 “为什么呢?”粱情很疑惑,按理说,胖的那个进攻是那么地猛,而且,他还有身体的重量优势。 “你看。”高斯指了指台上,“那个瘦子的身手更为敏捷,胖子的攻击是重,可是他每个基本上都打不到,要不,就是只擦中边缘,对瘦子没有多大伤害。而且,瘦子看起来虽然羸弱,可是,他的力量是属于内敛型的,找到机会,他会在攻击的一瞬间爆发。所以,胖子受到的伤害是比较大的。因为,此次瘦子必赢。” “哦,原来如此。”粱情惊叫一声,看了看高斯,“你懂得还真多,跟谁学的?” 高斯笑笑,没有言语。 果然,比赛的结果如高斯所料。 粱情高兴之余竟然吻了高斯一下。 高斯的脸,莫名地红了。 粱情笑着说他可爱。 他只好表示出无奈的表情。 ******“情姐,这个是谁啊?”拳场中,突然来了一群小瘪三模样的人,为首一个问粱情。 “陈伟伟啊,这个是我的男朋友。”粱情笑着回道。 男朋友?陈伟伟的眼里闪过一丝暴虐。 谁不知道?他对粱情的意思,他追了很久,也没有追上。 这个,让他实在郁闷。 不过,粱情乃是世家帮老大的千金,他能奈她何? 所以,他只好把她的追求者恐吓走。 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敢这样? 他看向高斯,眯着眼睛。 高斯注意到他眼里的杀气,也不害怕,以锐利的眼光相对。 高斯的能力岂是平常人能够相比?一会儿,陈伟伟败下阵来。 不过,他不会放弃的。 他等了很久。虽然粱情对他没有意思,可是他陈伟伟可是厚脸皮的人。人至贱则无敌! 陈伟伟的脸皮比厕所墙还要厚呢! 他不断地找借口。 此时,正好比赛已经结束。那个瘦子在上面耀武扬威。 陈伟伟撇撇嘴,说不出的恶心:“高斯是吧!我们情姐的男人,应该会打。你能打败上面的冠军吗?”挑衅之意明了。 粱情皱了皱眉头:“陈伟伟。” “没关系。”高斯阻止了粱情,“我上去试试吧!” 粱情眼里满是担心,对于高斯,她已经开始有爱了。她不想自己的爱人去冒险。 高斯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他走上台去,和裁判说了一声,就开始比赛了。 哨声一响,瘦子就冲了过来。 奇特,诡异。 谁也没有知道高斯是怎么回事的? 但是,他强得可怕。 瘦子冲来的时候,高斯只出了一拳。但是一拳已经足够了,高斯就这么容易打败了冠军。 强大,实在是强大。 这个场景让在场众人震撼,又狂呼。更是让得陈伟伟这个家伙长大了嘴,没想到,自己真是瞎了眼睛了,竟然惹了这么一个高手。 此时,他该姓了,应该姓杨了。杨伟伟(阳痿痿)? 而最高兴的是粱情了,她自豪地向众人说道:“这是我的男朋友。” 就是这样,她又给了高斯一个吻。 高斯和她,相拥着走出拳场。至始至终,看都没有看陈伟伟一眼。 小人物,没必要重视。他只是个小丑罢了。 可悲啊,可悲。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8章 狗急跳墙 没有想到,有些小人物也会没有自知之明,竟然敢惹自己不能惹的人?他们这样无疑是自取灭亡罢了。 既然想亡,那么就亡吧! 那个陈伟伟贱人,回到家后越想越气,凭什么,他可以得到粱情,凭什么,他可以那么无视自己?他很气愤,却没有自知之明。归根到底,他只是个小人物,他只是高斯眼中的一只蝼蚁。凭什么,要猛虎给蝼蚁尊重,那是笑话。 不过,他不知道这一点。 他对于高斯,是恨到了极点。 他想要报复高斯,不只是他抢了自己的女人,而且还是他对自己的不尊重。 依旧行旧路,他要把粱情的追求者抹灭。 可是,他能行吗? 答案是否定的,苦果,他要吃的。 因为,高斯和平常人不同。 可是,陈伟伟不知道,他认为,自己找几个道上的朋友,就能够把高斯解决掉。这是笑话。高斯,不要说是几个混混,就是一代宗师,也不知道能不能打倒他。 陈伟伟,完全是痴人说梦。他吩咐好一切后,就怀着美好的想象进入了梦想。梦里,他看到了自己的威风。可是梦总是梦,它与现实是相悖的。 陈伟伟得罪了高斯,他的一生注定悲哀。 可怜的人啊! 他第二天早早醒来。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终于可以教训高斯了,他是无比地欣喜。 可是,迎来的会是高斯的惨苦吗? 一切还是等着瞧吧! ******话说高斯,今天没有事情,而粱情还在上学。现在就是他的自由时间了。他想要和龙门的兄弟联系一下。 此时,他正走在路上。 龙门的存在是隐秘的。所以,要选择人烟稀少的地方。 只是,这里倒是陈伟伟和他同伴认为好下手的地方。 他本来还在苦恼着,毕竟不能再人前过于嚣张的。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看到高斯走进了人烟稀少的那条路。他笑了,宛若绽放的菊花一般。 他指挥自己的同伴,尾随在后。 路越来越偏僻,越深入。 人,更少了。 时机也快到了。 终于,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陈伟伟右手一挥,众人都窜了上去。 高斯岂会不知道这些事情? 他们只是一群笨手笨脚的普通人,而高斯的听觉何等敏锐!他早就知道了,只是,他想看看跟踪他的这群人究竟有什么目的。所以,他一直没有揪出他们。 现在他们主动出来了。 高斯等的就是这一刻。 “高斯,你束手就擒吧!”陈伟伟喊道。 高斯看到陈伟伟,就明白了一切。 粱情和他说过,让他小心陈伟伟这个人渣,他明白,陈伟伟的用意。 不过,惹到了自己的身上,高斯就不会善了的。 “你是?”高斯故作糊涂。 “你…….”陈伟伟气极,他竟然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实在是太嚣张了。 “哦……对了。”高斯拍了一下脑袋,“我记得你叫……杨伟伟来着。” 阳痿痿? 在场的人中,除了陈伟伟,其他的人都忍着,快要笑出来了。 眼前的这人,损人真有一套。 陈伟伟涨红了脸,喊了一声:“上。” 他的同伴收敛笑意,冲了上来。 不过,都不是高斯的对手,三拳两脚就被解决了。 高斯站在陈伟伟的面前。 此时,陈伟伟害怕极了。 这小子真差劲,竟然吓得大小便失禁了。 不过,高斯对自己的敌人不会手软,毫不留情,一脚往他*踩去。不是阳痿,他连阳痿都做不成了。他只能是少一段了。 他昏厥了过去。 哼,玩狗急跳墙,看你有没有本事?高斯冷哼一声,不再理会他们,走着去和龙门兄弟相聚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69章 世家帮 一直,和粱情在一起,高斯都没有时间去接近世家帮的人。也许,粱情又自己的一片生活空间吧。再者,梁宇航是个大忙人,时间总是挤得满满的,也很少有时间关心女儿。 至于现在,他总算是有时间了。 父亲,总是关心自己自己的儿女的。毕竟,那是自己的结晶。 对于粱情的事情,他也是很关心的。听说女儿有了男朋友,他就迫不及待地要她带来看看。他也算是比较开明的,不会强迫自己的女儿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点,他做得很好。 作为一个女儿,自己的父亲是黑道枭雄,粱情是很骄傲的。男儿就应该像父亲一样,有一番霸业。她把自己的父亲看成了一个神话,她是父亲的忠实fans。她也很崇拜她的父亲。 和父亲在一起,她总是有安全感。 所以,她的择偶目标就是找一个和父亲一般安全可靠的男人。 现在,高斯就让她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她觉得自己的男朋友,也应该带给父亲看看。 也许,他们会惺惺相惜的。 算盘打定,她和父亲约了个时间。 地点就是在世家帮内部。 她想要让她的男人见识一下大场面,想让他往更高的层次去争取。 只是,她不知道,其实论大场面,高斯见得比她多了太多了。 他可是最近崛起的龙门门主高斯啊。 什么大风大浪他没有见过? 不过,现在他稍微整容了,利用极腿道的功夫,就算是熟人也不一定认识,何况是粱情这个从来不知道他的人呢? 所以,他的接近很顺利。 现在,终于可以更近一步进入世家帮了。 河南,自古就是中原之地,中原武林,人才辈出。多少年来,中华文化的精髓功夫,都在中原。中原武林,当年可是雄霸天下。 只是,如今武林已经堕落,只剩下少数几个武林世家。武林世家的实力,也大大不如前。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中原武林世家的实力还是很强的。 只是,要争霸黑道,凭自身还是不够的。 所以,这些有着共同渊源的世家集合在一起,创了个世家帮。只有十年,十年的时间,他们就开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虽然在黑道中排名较后,可是,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三大世家的家主,就是世家帮的三个老大。其中,梁宇航为大。此外,还有欧阳世家的欧阳明;姑苏慕容世家的慕容龙。 这些家主,都是名气响当当的人物啊。 他们的势力是比那些最高处的势力小。可是,单独论战力,他们三人的实力可不比他们差。 只是,根基不稳,人少,地少,钱少罢了。 但是,在河南,他们还是一方霸主。 他们的地盘,他们做主。 他们的地位,已经奠定。 谁能动摇? 高斯对他们也是挺佩服的。不过,他们想要杀了自己,这个仇,必须要报。 所以,粱情就是他的筹码。借用粱情,他终于开始离自己的目的更近了一步。 世家帮,中原武林,有我极腿道与截拳道的融合武道,还有我的雷电异能,我怕什么?高斯的心中冷笑。 哼,世家帮的灾难,也许就要到来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0章 世家帮帮主 梁宇航作为世家帮的老大,还是很有本事的。在欧阳明和慕容龙的帮助下,他们的成就不一般。 这三人在风风雨雨中,在社会人生路中,在血腥的黑道中,他们挺了过来,现在,他们很成功。 今天,终于要见到他们了。 高斯很激动。 不是因为崇拜。他们充其量也就和鳄鱼帮帮主高洪泉一样强了,现在的高斯,可不只是那种程度,所以,他不会崇拜他们。 他的激动,是因为他想见见这些人,这些与他黑道大业相关的人。 说真的,现在的他,并没有爱上粱情,有的只是利用的关系。 所以,他不是一种女婿见岳父的心情。 就是这样,所以心态不错。 这些人,会是什么样的呢?高斯有些好奇。 经常听粱情说她父亲的事迹,小妮子显然对他很是崇拜。不过,是否真的那么神,高斯才不信呢? 他再行,自己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高斯很自信,自己的易容不会被发现的。 而且,还有自己的武艺。他的自信源于他的能力。他之所以敢去见他们,也是源于自信。 ******高斯的心情挺好的。 自己就要去见他们了。 吃过饭,和粱情出发了。今天是周末,粱情也不用读书了,所以可以去。粱情这妮子也真是奇怪。虽然她一直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不过,她似乎没有旷课过,成绩也是全级第一。真的很奇怪,这种人还真是少有啊。 今天,妮子穿了一套连衣裙,宛若出水芙蓉一般,天然去雕饰。比那自称芙蓉姐姐的人看上好看了不止是一百倍。 不过,也难怪,她可是校花级的人物啊。 没有一点能够掩饰她的美。她的小太妹打扮,在高斯的说服下,已经弄掉了。现在的她,十足的青春美人。 这种活力美,高斯很欣赏。 呃,似乎有些扯远了。 回到正题上吧! 车子疾速,冲向世家帮。 世家帮的总部很大,是一栋几十层楼的地方,这个,高斯的龙门相比之下就小多了。 不过,人才贵在精而不在多。 就是这样。高斯才不相信自己的龙门兄弟会输给他们。 进入世家帮,感受里面的磅礴,高斯暗暗称奇,同时也下定决心,以后自己的龙门也要这样。这样才有气派。 在门人的带领下,高斯和粱情来到了一所大门前。 门卫打开门。 里面是一片金碧辉煌的景象。 这里就是世家帮的大厅了。 很不错的摆设,看来,梁宇航他们还是挺有品位的。 里面正坐着一个男人,气度不凡。不用说,这个人就是粱情的父亲——梁宇航了。从他的眉目间,可以找到很多与粱情相似之处。 嗯,世家帮帮主,终于见到了。 是你,找人暗杀我的。高斯记住了。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就是从他手里夺取世家帮。 自己,能行的。 经历了风风雨雨,自己也成长了。 是应该狠下心了。现在,就让自己来应付他吧!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1章 虚与委蛇 “爸爸。”粱情叫了一声。 “小情,你来了。”梁宇航笑着说道。 “叔叔。”高斯也跟着叫了一声。 “嗯。”梁宇航面带微笑,“你就是我女儿的男朋友高斯吧!”他的笑脸就像春风,让高斯是说不出的享受。要不是因为之前的暗杀,高斯也许对他印象很好。 不过现在,是不可能的。 但是,必须要想办法应付他。 高斯的脑筋一转:“叔叔,你好,初次见面,我就是小情的男朋友。” “嗯,不错,不错。”梁宇航点点头。 高斯在这里要发挥出他的口才,他和梁宇航说话。出身于天下第一隐家高家的他,自小懂得各种知识,再加上一年以来的磨练,他的口才是很好了。 无论什么方面,他都能挑出一些来讲。 所以,他和梁宇航谈得很开心。 虽然他是虚与委蛇,只是为了应付。可是梁宇航却是真的很欣赏他。如今的年轻人,达到这种层次的很少了。 对他,梁宇航很满意。如果他真的做了自己的女婿,那也不错。 不过,他可是不会一开始就相信人的。作为一个成功的黑道王者,他是很睿智的。他早就让别人去查了高斯的身份。 他和那个新兴的龙门门主名字相同,发色也一般,但是长得不一样。这里面,也许有蹊跷。 不过,他想得到,高斯怎么会没有想到。他早就安排好了自己的身份。 任凭谁也查不出破绽。 所以,梁宇航也相信了他的清白。 所以,两人才能如此交谈。 他们是谈得很high,可是,粱情却是不依了。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男友,却是在一旁两人谈得高兴,把自己落在一边了。 “爸,你也理一下我嘛!” “阿斯,你不要总是和爸谈,也和我说说嘛!” “好,好。”高斯和梁宇航异口同声,笑着说道。 对于自己的女儿,梁宇航很关爱。他的眼里满是仁慈。 可是,高斯却没有。不过他还是装了出来。没办法,必须这样。戏,只能演下去了。 露出破绽,自己就功亏一篑了。 自己必须要撑下去。 他对于粱情也是笑笑。 她,毕竟只是个无辜的女孩。高斯不想对她太坏了。 不过,高斯实在是觉得对不起她,自己实在是太卑鄙了。 为了一些事情,要有牺牲的。 必须要这样的。 高斯这样想着。 他尽量伪装自己,和他们高兴地谈着。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后,有必要的话,还是不要杀了梁宇航吧。自己要给粱情一个交代。还有,梁宇航的性格,自己挺喜欢的。 高斯在这里陪了他们父母两个好长一段时间。 晚上,欧阳明和慕容龙也来了。他们对于高斯也是很欣赏的。他们也很想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高斯,不过是老大的女婿,自己也不好开口。 高斯应接不暇地应付他们,真的很累很累。 人,虚伪地活着好难好难。 真的好想,自在些。 不过,现实是不可能的了。 好期待,好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好希望,能达到庄子的逍遥境界。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2章 邀请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生命的最高点,或是事业上功成名就,或是感情上美满幸福,但你想到没有,每个人都注定要从这一点降落。人们往往难以承受这种心理落差,本能地渴望生命永远绚烂。 由绚烂归于平淡实在是人人必经的考验,也是对人而言最难战胜的考验。 并非服不服输的问题,盛与衰的转换本是自然的更替。 既然如此,就应该泰然处之,并不是消极地承认现实,从此沉沦;而是真正了悟到:绚烂是我,平淡同样是我。事实上,绚烂与平淡都只是外界的一种评判,而做人的意义与乐趣并不会因为外界的评判而变质。 现在的人生,对于高斯来说或许就是他的最高点。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变质,他反而做得更好了。他不自傲,他敢于以身冒险,他为了拯救黎民而努力着。 他强迫着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一切都是为了全人类。 他是伟大的。 同样,他活得很平淡,一切都是源于他心的平淡。心要淡定,人才能淡定。 是的,所以,他活得很成功。 他创造了很多奇迹。 现在的龙门,就是个让人津津乐道的奇迹。 但是,他终究不是完美的。现在这种披着外衣的生活,他真的很讨厌。他也是个正常人,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 他快要发疯了。 还好,他还能通过电话和他的两个老婆谈谈心。不然,他肯定疯了。 他很喜欢和老婆说话。所以,他的心灵也有了安慰。 真的,这种感觉真好。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吧。 有些人常常有一种“喜欢”留在心上,喜欢茶香在舌尖喉际回绕,喜欢和一二知己在桌上谈心,看咖啡在透明的壶内沸腾,喜欢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此刻送花来,请到某处相候……喜欢——是的,即使在午夜,只是自己一个人,也仍然喜欢,用最小的音量放一段音乐来体味一种惆怅,或者,清醒地听着夜雨打在檐上,想一个相处时平平淡淡的人,如何竟在你心上激动荡气回肠的情愫。 “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郑声*”,有一回在灯下看一个朋友练字,米白色的宣纸上墨痕历历,忽然细细看他,真是这样平淡的人,却有一股真趣相*,使人无端要在黄昏的灯下恍惚起来。 是的是的,眼前的一切我喜欢,喜欢生命是这样真实,身体是这样温暖,有骨肉和感觉去走、去看、去爱、去接受和给予。 真的喜欢,喜欢终于和生命对视的这种清醒和无奈,我思我在,今生他世,永远都喜欢巧或不巧地撞见了迎面而来的那人或那事。 人生中每个人的爱好都是不同的。 正是如此,才有了不同性格的人。 高斯的爱好就是和爱人一起,他的要求只是如此而已。 可是,他不能。 不久前,梁宇航见高斯似乎是个无业游民,还打算把高斯安排到世家帮里。这是个邀请。 高斯故作矜持,说自己要考虑一下。其实,他的心里是很高兴的。 自己的目的,就是如此。 不过,他也有些犯难。也许,正如齐峰所说的,他不适合走这条黑道道路。 他太优柔寡断了。 他担心,自己会给粱情和梁宇航带来困恼。 不过,这个机会求之不得,高斯权衡再三,还是答应了。 黑道枭雄,要有枭雄的本色。 高斯接受了邀请,进入了世家帮。他的计划,开始实行。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4章 竞争 高斯进入世家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有着梁宇航撑腰,可是世家帮的竞争还真是激烈啊。因为,这里人才不少。总的来说,高斯还有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他们要争取进入更高的位置,所以两人一直看对方不顺眼。 不过,双方势力相差不远,所以,两人奈何对方不得。 就是这样,两人只好做得更好来争取了。 不过,两人都是杰出之辈,是人才。高斯虽然有天赋,不过那个人经验比较老到,所以差不多。 梁宇航虽然想支持高斯,不过,他怕引起众怒。毕竟,高斯和他女儿的关系,众人是知道的。为了公平起见,还是交给群众去。 高斯在这里的人缘,其实也不差。他为人随和,和他的对手李恩不同,他很受人欢迎。 不过,李恩在这里很久了,有威望,一时双方很难分出胜负。 众人一筹莫展。 不能单方面去考虑,该怎么办? 只好把事情压一压了。 ******急于求成的人,总是很多的。李恩就是这么的一个人。他是个心急之人。 对于现在局势越来越倾向于高斯,还有他的发展前程,李恩很烦恼。 自己没有高斯的天赋,再让他适应下去,自己的前途就飘渺了。 不行,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无毒不丈夫。 没有了竞争者,位置就是自己的了。 他的心中阴谋已经酝酿而成。 就差行动了。 他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为了这次的行动成功,他不惜下了重本。 他请了国内一线高手,花了几十万,只为取高斯一命。 在他想来,只要登上高位,钱,早晚会赚回来的。 只是,世上的一切都不是如他的如意算盘一般运转着的。他虽然知道高斯的战斗力很强,可是,他还是低估了高斯的战力。 是的,从来没有人想到,高斯是强得那么变态。 月黑风高杀人夜。 高斯的房间里突然来了不速之客。 他们,共有三人。 依旧是古代的做法,放迷烟。 接着,人轻飘飘地进来了。 手握匕首,往被子处刺了过去。感觉到的是一片僵硬。 他们掀开被子,没有人。 他们疑惑。 “在这里呢?”背后有声音传来。 杀手们转过身去,见高斯笑吟吟地站在他们背后。 他们招呼也不打一个,挥刀砍向高斯。 高斯一人敌三人,还是游刃有余。 他,强得有些变态。 三个杀手的配合很好,一刀接一刀。 宛若千层浪,万重浪一般,接连不断。 不过,高斯的身手显然比他们快多了。 他很轻松。 终于,高斯不想再和他们纠缠下去了。这些人,不过是如此罢了。 看来自己太高抬他们了。 融合武道启动,高斯的拳头硬如钢铁,这是融合武道的功劳,炼筋。高斯已经把拳头炼得比钢铁还硬了。 两者相撞,匕首断了。 可怕如此。 看来,杀手们知道今天的行动时失败了。他们不想再纠缠下去,想要撤退,以后再捉住时机。 不过,高斯岂会让他们逃跑。 他的身影闪动。 一人一拳,他们便倒在地上呻吟。 高斯叫来手下,给他们处极刑去了。 不用问,他也知道谁欲致他于死地。 没错,就是李恩。 竞争,尤其是黑道的竞争,是很激烈的,很容易死人。高斯没有怪李恩,这是正常的现象。不过,自己可不会让他活着。 自己也可以这样的。 这个,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既然他可以,自己也行的。 竞争,是要杀掉竞争对手,竞争才更容易。 高斯的念头一动,李恩的死期就要到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3章高斯 对不起,刚才发错了。 现在的世家帮,出现了一个新的人物,是领导层的。以前,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谁,现在,却突然出现了,这个,让得众人有些惊奇。 这个人,究竟是谁? 他们很疑惑。 突然出现的新人,怎么能够当上领导呢? 不可能的。 莫非,有什么后台? 他们开始探查高斯的消息,总算知道了,原来这个小白脸勾搭上了大小姐。难怪,能够得到帮主的青睐? 不过,世家帮可不是他撒野的地方。很多人,对高斯都是不理不睬的。哼,小白脸,有什么本事? 他们打从心底里鄙视高斯。 这天,有些人在议论着。 “我看那个高斯,真的很不爽。不过是个小白脸罢了,居然还想管我们。”一个人说道。 “嘘,不要那么大声,不然等会被听到了……”另一个人阻止道。 “怕什么,我才不相信那个小白脸能奈我何?”先前的人说道。 “是啊!”周围其他人都应和道。 “是吗?”一声玩味的笑声在他们身后响起。 “嗯。”有人答道。不过,突然觉得不对,回过身,正是高斯在身后。 “高斯。”他们惊叫一声。 “你们不是说不怕我吗?”高斯问道。 “是啊。”他们都挺起了胸膛。 “真的?”高斯笑道,一幅人畜无害地模样。 他们点点头。 “那好,给你们一个机会。”高斯从容地说道,“只要你们打败我,我可以把我的位置让给你们。这里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真的。”先前骂高斯的人问道。 “嗯。” 哼,这小白脸是自找的,我要把他的位置拿下来。那人心里想到。 “我接受挑战。”他说道。 高斯微笑,并没有言语。 他知道,现在自己在世家帮的威信不够,要杀鸡儆猴,所以,要拿一个人来开刀。 既然有人骂自己,那自己也不对他客气了。 他高斯,虽然为人和气,可是,他有他的原则,他不允许别人侮辱他。是的,这才是高斯。 高斯的尊严不容侵犯。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如此。 没有人看到什么,那个人呆呆地站着,只是意识已经失去了。 高斯离开,留下众人愕然。 这个人很危险。众人想到。他们再也不敢打高斯的主意了。 他们知道,高斯不是绣花枕头。 从此,他们的脑海中,多了一个领导,名为高斯。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5章 李恩之死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是的,雷锋同志的这句话道理是对的。 对待敌人不要心慈手软,不然,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伤害的。不能一味容忍,要主动出击。 敌人,是用来打击的,而不是用来疼惜的。养一条狗,它都会为你忠心,可是对一个敌人好,他却只会恩将仇报。 高斯不想成为受害者。 他知道,他和李恩之间的鸿沟很大。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两人相争,必有一死。 死了,才算是结束了。 因此,自己是时候应该主动出击了。 高斯虽然不是冷血的人,可是,李恩这样*自己,自己也不能再容忍了。必须给他一点颜色,虽然这个颜色有些重了。可是一次,也就足够了。 是的,对敌人,就要送他一样东西。是什么,是墓地。 唯有死人,才不会和自己反对。 李恩活着一天,就是自己灾难的一天。 既然他想杀了自己,自己也就能杀他。这是所谓的正当防卫吧。 不犯法的。 自己真是太有才了。 高斯同学现在在社会中,有些东西学到了,那就是无耻。不过,在黑道中,是要无耻,不只是无耻,还要冷血,这样,才能够生存,发展,扩大。 一世枭雄,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一切,从李恩开始吧。 ******对于李恩,自己一个人足矣。高斯不想连累到龙门的兄弟,那样一切都是功亏一篑了。还有,他也不想动用自己在世家帮的势力。因为,那会更麻烦。 一切干得不知不觉,正如李恩对自己一般。 不过,结局会是不同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李恩,他死定了。 高斯做好了一切准备,他要出发了。 同样是夜黑风高之夜,他要去杀人了。 昨晚,就是李恩派人来暗杀的时候。现在,他肯定还在期待,期待着自己的杀手回去给他报捷吧。或许,他正在担心害怕。 不过,是什么都已经无所谓了。 因为,过了今晚,他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死了,一了百了。他还有什么呢? 化作尘土,是他最好的结局了。 高斯不会轻易杀人,可是当他想杀人时,总是很冲动的。任凭谁也阻止不了。现在的李恩,就注定要死了。 本来,高斯还打算放他一马的,是他自己不长眼的。 既然他想早登极乐世界,那自己就送他一程吧。 路很静,高斯的心也很平定。 一路奔波。他终于来到了李恩的住所。 灯还亮着,看来今天,他仍然在担心。 不过,过了今晚就解脱了。 高斯冷笑一声,醒着也没用,他有办法杀他,杀到让人无从得知。 他身形一跳,竟然直直地蹦上了二楼。空间,他在旋舞,清风飞翼为曼舞,他的动作让人咂舌。 他避开了一条条监视红外线,到达了二楼。 哪里是李恩的所在呢? 高斯不知道。 可是,他会知道的。 他凝神细听,关注着周围的一点一滴。 滴答滴答的声响,那是有人走路的声音。 是了,就是这里了。 高斯的嘴角抹过一丝微笑,他的身影突然失踪了。 而李恩,因为自己派出去的杀手还没有回来,派人去探查也没有结果,担忧之下睡不着。 “李兄弟,在干什么呢?这时还不睡?”高斯有些戏谑的声音响起。 “啊……”李恩惊叫一声,“高……高斯,你怎么……” “李兄弟是很惊讶,我怎么还活着是吧?”高斯似笑非笑。 “高兄弟说哪里话?”李恩不敢看高斯的脸,低声说道。 “你我心知肚明。李恩,你派人来杀我,是不是?你一定很想知道他们在哪?是吧?”高斯干脆说明了。 “没有的事情。”李恩连连叫冤,“高兄弟,是别人挑拨离间吧?” “笑话。”高斯冷笑道。一步步地走进李恩。 “不要,高斯兄弟,有话好好说。”李恩惊叫道,他一步步地退后,想要按警铃。 只是,高斯岂会让他得逞? 终于,到达警铃的位置了,李恩看向高斯,嘴角有了一丝微笑。 只是,他的笑还没有完整,就感到脖子前一凉,接着,就失去知觉了。 他死了,是含笑着死去的。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然高斯除外。 高斯让他在这个房间里,死了。也是死得很诡异。 没有人能探查出什么蛛丝马迹,最后案件只好不了了之。 李恩死了,一切都落到了高斯身上。 且看他如何在世家帮大放光彩吧!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6章 世家帮的老四 李恩死了,这在世家帮是一件轰动的事情。李恩这人,是个人才,不然不会年纪轻轻就坐上如此高位。不过,他这个人善妒,现在有了高斯,他的地位倒不如以前重要了。 高斯比他有天赋,入手比他快。 所以,他死了,没有关系,因为还有高斯在。 因为高斯存在的价值大于他。还有高斯的地位,也高于他。高斯可是小姐的爱人,那也许是未来的帮主,所以,有高斯在,众人倒对于李恩的死不是那么地痛心。 所以,李恩死得不值。 他的死,倒是为他的敌人高斯争取了更高的地位。这小子,真可怜啊。 高斯的地位节节上升。 他的能力很好,办事效率很高,他对于梁宇航的任务总是能够完美地完成。他的青年才俊,让得梁宇航对于自己的未来女婿越来越满意。 有他在,自己后继有人了。 当代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有的。 就是梁宇航,也曾经是如此。 他一直为没有一个继承人而惋惜。 但是,后来他想通了,有没有,也无所谓了。还有自己的兄弟的后代呢!只是,他没有想到,他的两个兄弟的后代也是女儿。 没有儿子,该怎么办啊? 他们很烦恼。 后来,无奈,只好一致决定,把位子让给女婿。 现在的高斯就是一个最好的人选。 梁宇航已经40岁以上了,他不想把一辈子都用到黑道上。 他也想乐乐一段时间。所以,他一直想培育一个继承人。本来,李恩就是他的培育对象。只是,李恩的性格不为他所喜,还有高斯的出现,让他把注意力转移了。 现在,继承人已经出现了。 他的天赋很高。 不久,自己应该就可以把事情交给他了吧。 想到这里,梁宇航很高兴。 他期待着那一天。 而高斯,凭借着自己的功绩,在世家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 当初,他高斯和李恩争的就是副帮主的地位,就是在三个帮主之下的第四人的位置。如今李恩已经死去,再没有人和他争了。 他的地位,巩固了下来。 在这期间,梁宇航还派高斯和龙门接触了一番,结果取得令他满意的效果。 他越来越佩服女儿的目光了。 女儿,真的找人找得很不错。 自己的女婿,真的很棒。 看来,他是可以担任副帮主了。 梁宇航点头,在文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文件传达下去,高斯的名字在世家帮流传。 才三个月的时间,高斯就混到了副帮主的地位。 此人,前程不可限量。 职位确定,高斯的住宅满是人。这些都是来巴结他的。 世道之下,人心不古。 是的,的确如此。 每个人都看好他,才这么做的。 落井下石的人很多,锦上添花的人也不少,可是雪中送炭的人就少了。 高斯对这些人的心思,可都是清楚得很哪! 不过,世家帮老四,自己离自己的目标,总算是更近了一步。 一切,就要结束了。高斯的心里,有着诸多的感受。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7章 最终还是吻了 高斯的事业是走得很顺利。 该怎么说?这是他的功劳,也是他的能力纵然。不过,事业走得好了,却是冷落了一些人。粱情就是如此。 她见高斯对事业的付出越来越多了,和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她不想这样。 于是,她去找父亲抱怨。 父亲虽然答应她,可是还是告诉她男儿以事业为重的。不应该因为儿女情长而限制了自己男人的发展。 但是,出于父亲对女儿的关爱,他还是向高斯说了一声。 高斯想想也是这样的。 女人总需要有个依赖的。 但是,他对于粱情又有些害怕。他担心,自己会对粱情造成更大的伤害。 可是,不去见她,也是不行的。 他真的很烦恼。 究竟该怎么办? 他不知道。 不过,眼前骗得了一时算是一时吧! 他决定,还是见了的好。 第二天,他放下手头的工作,今天就休假一天,来陪粱情疯狂一天。 他带领她到各处玩。 电影院,游乐园,餐厅,甚至是海滩,都留下了他们的踪影。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高斯觉得李商隐的这句话说的不太好。应该改为夕阳无限好,只因近黄昏。 因为,黄昏往往是更美的。 浪漫的时刻,就是黄昏。 此刻,他和沈容还在海滩上。 人已去了,只剩下他们两人。 两人相偎依着,面对夕阳,欣赏它的美。 “阿斯,你说夕阳美吗?”粱情痴痴地问道。 “美。”高斯回答道,“不过,你更美。” “讨厌,没个正经的。”粱情嗔道。 “呵呵。”高斯轻笑。 “阿斯。”粱情突然叫了一声,声音轻柔。 高斯回转过身,只见粱情闭上了眼,嘴唇轻俏,显然是要和自己kiss了。 虽然经过了很多次,但是那都是和自己爱的女人的。 和粱情,他可一次都没有,最多,只是吻了脸庞而已。 现在,这一刻就要来了。 高斯真的不想伤害一个女孩。 可是,如果不狠的话,就会导致大业的失败。 吻,还是不吻? 高斯的内心在挣扎着。他很矛盾。 狠下心来,想要吻,但是到了嘴边又不敢。 他的心还是太软了。 粱情感觉不到高斯的嘴唇,她张开了双眼,见高斯在挣扎着,她还以为高斯是害羞呢! 她主动地抱上了高斯,把嘴唇迎了上去,这家伙,还要我主动啊! 高斯不是柳下惠,他还没有办法坐怀不乱。 面对温香软玉,他也有些痴了。 愣了这一下,粱情已经吻上了他。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吻了,终究还是吻了。 没想到,他还是摆脱不了这情劫啊! 以后,他将如何面对粱情呢? 只是,欲望很快就淹没了理智,他也回应着粱情的激情。 醉了,痴了,迷了,也乱了。 放纵吧,这样才舒服。 不要刻意去抑制住自己的情感。该释放的时候应该释放。 人生应当这样活。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8章 激情 海滩上,绵绵细月已经出现了。 温和的月光下,两个人正在坐着。 这种浪漫时分,他们很珍惜。 月光洒在他们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两人的轮廓。两人,正是高斯和粱情。 一个又一个的法式湿吻,就到了这种时候。 两人的欲望,已经燃起了。 爱是欲的催化剂,同样的,吻也是欲的催化剂。经过了这个吻,两个人都感觉全身热了起来。 高斯更是感到燥热不已。 他抱住了粱情,此时此刻,他想的并没有太多。他的手开始在她的身上摸索着。 粱情发出呢喃的声音:“阿斯,不要,我们回去吧!” 可是,高斯并没有理会她。此刻的他,就像是一只野兽一般,不想去理会一切。 “阿斯。”粱情叫道,她对于高斯的表情有些害怕了。 “啊。”高斯终于辗转行了过来。 见到粱情有些害怕的样子,他心里过意不去。 起身扶住她,说道:“我们一起回家吧!” “嗯。”粱情点点头。 粱情挽住高斯,进入了车子中。 车子疾速。 ******“阿斯,今晚我在你那里住,可以吗?”粱情问道。 “不行。”高斯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行就是不行,没得商量。” “不,我偏要。”粱情耍起脾气来了。 “随你吧,不过,等会被我吃了,别怪我哦。”高斯说道。 粱情睁大了双眼瞪着高斯,不过,没有说话。她的脸颊已经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自己似乎有些期待,期待着高斯的光临。 高斯也是说说笑笑,刚才的疯狂,已经消失了。他是一时失态,他不想害了粱情。 他不知道,这不是怜悯,而是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对粱情有了一种情感,一种叫*的情感。人非冷血,岂能无情? 有这种情感是正常的,只是高斯不知道而已。 进入屋里,粱情迫不及待地洗了个澡,刚才在那里,玩得全身都脏了。 高斯的心神一直不定。 刚才的事情,对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他的心,还没有平静下来。 他正在努力平息着。 “阿斯。”粱情叫了一声,她看到高斯在那里摇头,有些好奇,“你在干什么?” 高斯听到她的声音,回转过头。 此时的粱情就像是出水芙蓉,人间仙子一般,美极了。 高斯看得目不转睛。 本来已经压抑下去的欲望竟然再次起来了。 粱情也发现高斯的异样,不过,她不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对。很难说得清楚。但是,她很关心高斯。 “阿斯,你究竟怎么了?”她走近了高斯,臀波乳浪让高斯一阵眩晕。 见到此景的粱情,还以为高斯是怎么了。 她急忙扶住高斯。 她叫唤着高斯,可是高斯似乎听不到她的话似的。 情愫已经开始,情欲大门已经打开。今晚的高斯,是很容易冲动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粱情的娇躯。 粱情并没有感觉得到。 突然觉得胸前一凉,原来是两只大手覆上了自己的羞人处。 哼,是高斯这个坏家伙在作怪。 粱情想要挣扎,可是没有办法。 她摆脱不了高斯。 而且,在高斯的爱抚下,她的挣扎力度越来越小了。 最后,是顺从了。 本来就是有意的,给了他又怕什么? 就是这样,房间里注定要上演一场春宫大戏。 …… “等一下。”房间里突然响起粱情的声音。 “怎么了?”高斯猴急的声音响起。 只见粱情在自己的身下铺了块白巾,红着脸说道:“好了。” 今晚,是激情放荡的夜晚。 欲与爱的交集,在房间里激荡着。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79章 极腿有成 天明,阳光照进了屋子里。 屋里的人还没有醒。也许是昨晚xx得太晚了。 房间里很安静,是一片温馨的安宁。 只有均匀的呼吸声。 ******昨晚,是粱情睡得最好的一个晚上。 从来没有像昨晚一般安稳。以前,自己总是孤单一人,现在,终于有了伴侣了。虽然下身不大舒服,可是粱情还是想挣扎着起来。 她已经因为高斯,而改变了太多了。 她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小太妹老大了。 为了高斯,她开始学会了贤淑。男主外,女主内。她很想做个好女人。 爱果真是能够改变一切的。现在的粱情,就想下床,替高斯做上一顿早餐。 不过,她身体不适,动了一下,就感觉得到身体的疼痛。 她不禁小呼了一声。 敏锐的高斯很快就醒了。 他见粱情要下去,急忙扶住她。女人的第一次,总是很痛的。他还没有狠心到让自己的女人为自己去做早饭的程度。 他让她坐下,好好地坐着,早餐交给他就行了。 粱情点点头,一副小女人的模样。她心里是一片感动。 而高斯,也是心情很好。没有想到,自己昨晚的冲动,竟然使自己突破了瓶颈。 由于极腿道的秘籍有限,很多部分都残缺了。高斯已经修炼到了所知的秘籍全部了。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他不知道。 可是,最近,他感到自己总是容易冲动。 昨晚,他就行动了。 没有想到,冲动之后,带给自己的好处是那么地多。 极腿道居然突破了。 现在,自己是一代极腿道宗师了,再加上截拳道和异能,自己应该是无敌了。 好高兴。 但是,高斯心里也有愧疚,那是对于粱情的。 自己居然破了她的身。自己实在是太不该了。 该怎么办? 其实他的心里也没有底。不过,现在还不能把实情告诉粱情,那会让她更伤心,一切都等着看吧! 现在,自己最重要的是保护好她。 高斯进入厨房,边做饭边想到。 极腿道有成,他对自己更加自信了。 以后,也许世家帮的事情,不需要用暴力来解决了。 是的,应该这样。这样对于粱情还是自己,都有好处。 高斯端上早餐,两人度过了浪漫的饮食时间。 其实,浪漫并不需要太多的东西。浪漫也是体现在一点一滴的小事情中。比如高斯,他肯为了粱情而做饭,肯用勺子喂她吃饭,肯和她说说笑笑,关爱她。就是一种浪漫。其实女人是很容易满足的,她们希望自己的爱人心中也有自己,这就足够了。 她们奢求的不是太多。 可是,总有那么多男人是那么地鲁莽,不懂得女人的心。 但是高斯和他们不同,既然是自己的女人了,就应该保护她,关爱她。哪怕赌上自己的性命,也应该如此。 因为,男人保护女人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 男人,应该如高斯一般。这样的男人,才是极品男人。 如今极腿道有成的高斯,更是心中明澈,这辈子,绝对不让粱情离开自己。他不想再让第二个林思敏出现。不想再让她成为自己心中的痛。 想到这里,高斯不由抱紧了粱情。 “阿斯,你怎么了?”粱情问道。 “没,没有什么。”高斯说道,只是,他搂得更紧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0章 对爱人的坦白 高斯已经瞒了梁情很久了。可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总的来说,自己还是先不要告诉她吧! 不过,有些事情,一个人憋在心里总是有些难受的。而且,高斯还做了一些对不起自己女人的事情。 他,高斯,出轨了。 虽然这个词用来形容男人有些怪异,,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自己有了两个女人,本来很对不起她们了。没有想到,出来的这一小段时间中,自己又给她们找了姐妹。 高斯觉得很是愧疚。 他不想瞒着自己的女人,爱情,不是靠欺骗来维持的。如果是那样,那么那样的爱情不要也罢了。 高斯想要对自己的女人坦诚相对。 于是他播了个电话。电话中传来一个柔美的声音,那是沈容的。 "阿斯,有什么事吗?""嗯!"高斯应了一声,"有些事情,我想对你说。""哦!"高斯酝酿了一下情绪,才说来了:"容容,其实我…\。 有了她们,依旧是爱。 不过,有她们了,也足够了,以后不能再拈花惹草了。 真的如此,高斯心中发誓。 挂断了电话,他的心中一片明澈。该面对的重要去面对,不能,一味去逃避。 以后,不好的,也要改正。不能随便以身入情,不然,肯定会后果不堪设想。 至于这次,是最后一次吧! 爱了,就爱了。 爱了,就大胆去爱。 爱了,就要爱得轰轰烈烈。 ******高斯和沈容通了电话后,他想了很多。 确实,他对于粱情,那是真正的爱。所谓日久生情,或许正是如此。 既然爱一个人,就不应该对她有所欺瞒。 自己,已经骗了她太久了。而她却是把自己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了自己。 自己,实在是混账。 他下定了决心,要把真相告诉粱情。自己,没有办法再欺瞒她了。 至于她有什么反应,自己再想办法来应对吧! 既然想了,高斯就要去做。 自己的爱人,自己应该坦诚相对。 是的,应该如此。 高斯想定,往粱情的住所走去。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1章 气而离开 男人在世,真的有很多烦恼。女人,事业,还有女人与事业,还有亲情,友情,其它的什么东西。现在的高斯,就是为了女人与事业而困扰着。 但是,他想要去面对。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不怕,他不怕。 他来到粱情的家中,此时,她已经起床了。 经过了一天,疯狂过后的不适已经没有了,基本上,行动可以自如了。 所以,她忙碌着起来,要给高斯做一顿饭。 做饭期间,想起昨夜的疯狂,她的脸上一片羞红。 宛若桃李一般艳丽,美丽可人。 她正忙碌着,突然门铃响起,她赶去开门。 这种时间,除了自己的男友高斯外,绝对没有别人。 门打开,果然和她的预想一般,是高斯。 “阿斯,你来了。”她宛若小鸟一般,张开双臂,投入了高斯的怀抱。 她的心中一片甜蜜。 不过,她没有注意到高斯的脸色一片郑重。 她感觉高斯的怀抱好舒服啊。 高斯的手举起,想说些什么,但还是没有说出口,让粱情享受这温馨的时刻。 “啊,对了。”粱情突然惊叫一声,从高斯的怀中蹦了出来,往厨房跑去了。 这妮子,还是那么粗心。 高斯笑了笑。 ******饭菜已经做好了。 粱情端上饭菜,把高斯叫来吃饭。 不过,高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心不在焉的。 这点,粱情还是发现了。 “阿斯,你究竟怎么了?有什么烦恼和我说说吧!”粱情说道。 高斯的眼睛直视着她,少有的严肃。 “你究竟是怎么了?”粱情感觉有点怕怕的。 “我想对你说出真相。”高斯一字一顿地说。 “真相?什么真相?”粱情愕然。 “其实,我接近你,是为了潜入世家帮。我潜入世家帮,其实是为了搞垮它,也是为了杀死你的父亲等人……” “为什么?”粱情很激动地打断了高斯的话。 “为什么?”高斯自嘲地笑笑,“因为我是龙门门主高斯,他们阻碍了我的黑道计划,他们,也派人暗杀过我。” 哦,原来如此。 粱情的心中一片绝望。 难怪,无缘无故地,他会出现在自己的学校门口。难怪,自己说起父亲,他并没有附和自己,说些崇拜的话。难怪,他会对管理帮派如此用心。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事业。 那么,他置我于何地? 他对我的感情,都是虚假的。 他,可真会演戏啊。 粱情的心中想了许多。 可是,他为什么要告诉我?难道,他想要杀了我吗? 罢了,罢了,生无可恋,不如死了。 粱情对着高斯冷笑。 高斯知道她误会了:“情儿,我告诉你这些,不是说我想要对你怎么样。而是,我爱你,我对你的感情都是真的。爱人之间应该坦诚相对,所以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了。我也没有再想杀你的父亲,毁了世家帮,我现在只希望能够和他们联合而已。为了你,我绝不会那么无情的。” 可是,现在的粱情听不进去太多了。 既然高斯不要杀自己,自己也不想见他了。 她冲出了屋外,狂奔。 心碎了,也乱了。 被爱人欺骗的感觉是那么地痛苦。 天蒙蒙细雨直下,仿佛在诉说着粱情的心伤。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2章 寻找 高斯从来不是冷血的人。真的。他狠下心,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粱情,不是因为他狠心,而是因为他爱她。 但是,最终她还是生气了。 高斯不知道该怎么办? 让她静一静吧!高斯这样想着。 可是坐在屋里,他感到不安,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不行,实在是坐不下去了。 他要去找粱情。 是的,自己的女人被自己气走,实在是安心不下。 高斯就是这样的男人。 高斯出门了,可是茫然,粱情究竟到哪里去了?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天蒙蒙细雨,她要是感冒了怎么办? 高斯暗恨自己不该,不该让粱情如此伤心。本来,自己应该找个适当的时机来告诉她的。可是自己没有,太过于突然了,让她接受不了。 试问,如果有一天,你的爱人突然告诉你,他是有目的来接近你的,他是为杀了你的父亲而来的,你会怎么样? 这种情况下,你的思绪肯定已乱。 希望粱情不要做出什么傻事吧? 高斯在心里暗暗祈祷着。 他加快了脚步,往各处地方奔去。 他不知道她在哪里,可是,他只好猜测了。正常情况下的女人了,对男朋友感到伤心时,正常会去两人平常去的地方。 高斯和粱情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去的地方也不算是很多。 高斯只能凭着这一线索走下去了。 是的,只能是这些地方。高斯这样想,也这样期待着。 他不想她出现什么意外。 一个个地找,电影院,餐厅,游乐园,都找不到。 究竟,她是去哪里了? 地方,似乎都已经找遍了。 她的身子还很虚弱,究竟是去哪里了? 等会受了风寒,该怎么办呢? 找人,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但是高斯不放弃,自己的女人,必须要找回来。 高斯在黑夜里狂奔着,可是,没有发现她的踪影。 难道她做傻事了? 高斯的心里很惶恐。 不,不可能,她不会那么傻的。 高斯加快了脚步,可是又停了下来,他实在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她…….嗯,对了,应该就是那里吧。 高斯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地方。 也只有那里了。 高斯想到,自己的那一个吻,还有激情夜晚的源头,都是在那里开始的。 那里,就是那个海滩。 想来,自己和粱情最浪漫的时刻应该是在那里的,自己怎么忘了。 高斯就像是离弦之箭一般,冲了,马力全开。 一路,任凭风雨,他不怕。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呼呼,高斯喘了一口粗气。 终于到了。 高斯用目光扫视,终于看到了一个期待中的身影。 是的,粱情正在沙滩上坐着。她的背影显得是那么地落寞。 高斯怜爱之心顿起。 他轻轻地走近粱情。 只听见粱情不知道是在向谁诉苦,也许是海滩,也许是大海,她的声音萧瑟而寂寥:“我究竟应该怎么办?为什么?为什么他从一开始就在欺骗我?为什么他忍心把我当成工具?他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他啊?” 高斯听了,眼泪落了下来。 自己,实在是太无良了。 自己,要爱护她。 高斯慢慢地走近,张开双臂,抱紧了她。 突然被人抱住,粱情的心突然紧绷了起来。 回头,看到是高斯,她不知道是怎么了。有期待,也有伤心。 “情儿,相信我,我不会再让你受伤了。”高斯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心房上,“我高斯发誓,一辈子不再让你伤心了。” 女人是水做的。女人总是嘴硬心软。听到高斯的情语,粱情还是控制不住,扑进了高斯的胸怀:“臭高斯,坏高斯,都是你……” 虽然这样说着,可是她的心中却有一股莫名的甜蜜。 高斯看到她这样,也终于放心了。 其实,他不知道,如果今晚他不来,也许粱情会做什么傻事。还好他来了,也就没有造成悲剧。 “好了,你全身都湿了,我们快回去吧,不然等会感冒了。”高斯拍拍她的肩膀。 “等会儿。”粱情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不会再对父亲不利吧?” 高斯点头。 粱情才放心了。 她不想,自己的爱人和自己的父亲争斗。 还好,没有。 不然,她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我们回去吧?”高斯再次说了一遍。 粱情点头。两人踏上回家的路程。 夜很静,也很浪漫。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3章 岳父 爱人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该怎么去面对梁宇航呢? 对他,是不能怎么样了? 其实,他这个人也是很不错的。真的,他对自己真的很照顾。 高斯也实在是狠不下心来杀了他。无论是因为他,还是因为自己的爱人。 当时他派杀手杀他,其实也是情有可原的。 毕竟,如果出现了威胁,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很多人都会如此的。 安身立命,这种人很少,也往往会受到伤害。他这么做,没有错。 只是,因为自己是他要杀的对象,所以才很生气的。 当时,站在他的角度上不也是如此吗? 很难说,但是,高斯现在也不那么生气了。 是的,人总要为自己的发展而考虑的。 再者,有粱情这一层关系,高斯还能动他吗? 不能。昨天他好不容易才哄得粱情不再担心了。 自己,果然是不能做到冷血啊。 现在,自己应该向梁宇航坦白。 一切,都等着看结果吧。 自己掩饰得已经累了。 他对自己,真的很好。可是,自己却是这样。 高斯决定了,要想梁宇航说明真相。 不能让自己的爱人陪自己担心,不能让自己的爱人难做。不想做个恩将仇报的人。 决定了,就应该做。 说的容易做的难,男儿应该敢为。 高斯来到了世家帮的总部。 梁宇航看到他,很是热情地招呼他进了屋内。 见到他一脸闷闷不乐,还以为是和粱情吵架了,安慰他。 但是,高斯的脸色没有好转。 他依旧是脸色肃穆:“梁叔叔,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梁宇航见他这种表情,知道事情绝对不小。 “什么事情,你就说吧?” “梁叔叔,我想告诉你,其实,我进入世家帮真的不是好意。” “啊!”梁宇航惊叫一声,但他也有些疑惑,“为什么你要告诉我呢?” “因为梁叔叔你对我很好,还有,我是真的喜欢上了情儿,所以……” “嗯,这样啊,那你和我说你进入世家帮是为了什么目的?” 要是别人这样问,高斯是绝对不会说的。别的时候,也是如此。 可是现在,他是打算把事情告诉梁宇航,所以他说了:“我是龙门门主。” 一句话,就像是惊天霹雳一般,吓到了梁宇航:“不对啊,高斯长得不是这样的。” “我会变化容貌。”说着,高斯变回了他原来的样子。 梁宇航惊叫,就像是高斯在粱情面前变化时粱情的表情一样。 “好,很好啊。”梁宇航说道。 “梁叔叔……” 梁宇航手一摆,阻止了他说话:“其实,我本来是想让你做我的继承人的,没想到,你给我演了这么一出。” 他顿了顿,又说话了:“不过,没有关系,我决定,还是把世家帮交给你了。毕竟,江山代有才人出,世家帮在你手里更适合。不过,你绝对不要辜负了情儿哦。” 梁宇航这是肺腑之言。 高斯感动了。 没想到,自己一直是那么混账。 他看向梁宇航,叫了一声“岳父”。 梁宇航嘴角闪过一丝欣慰的微笑。 是的,世家帮交给他,自己不用担心了。 未来的黑道霸主,也许会是他。 做他的岳父,也不错的。 自己也应该可以休息了。 奋斗了一辈子,累了,后继有人了,可以偷懒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4章 另外两人 高斯没有想到,自己的黑道之途会是如此顺利。不过,梁宇航是同意了,可是,还有欧阳明和慕容龙呢,他们的意见呢? 很难说,毕竟,自己奋斗了一辈子的成果,交给别人,很多人都不舍得吧。 如今的难点,就是他们两人了。 梁宇航不会帮助高斯,他想要让高斯去磨练一下,也不想剥夺了两个弟弟的权利。所以,能成与否,关键还是看高斯的了。 高斯会让他失望吗? 在他想来,应该是不会的。 高斯是一个俊杰。他懂得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也懂得怎样把事情办得更好。所以,他相信,高斯一定能够成功的。 自己的眼光,没有错的。 他把包袱抛给了高斯,自己也落得了一身空闲。 高斯现在就真的烦恼了。 自己能行吗? 他不确定。 但是,他绝对不会放弃,为了全人类,自己必须要成。自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的。 没有失败,而且自己不容许失败。 成功往往源于压力与自信。 高斯就是这样想的,他才有了动力,正如平常他在写作一般,都是*出来的。 现在,他要去面对慕容龙和欧阳明两个人。 两人也是一代枭雄。 应该算是老奸巨猾的那种,并不容易对付的。 不过,拼了,不要让自己后悔就是了。 自己应该拿出一些能力来,如果连这个都搞不定,那么自己以后还如何在黑道立足。 自己没有小说主角的那种王八之气,可是自己有内劲,有异能,可是不输给他们了。 高斯带着自信,去面对两人。 两人显然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了。梁宇航已经派人将消息和自己的意愿告诉他们了。他们现在正在讨论着。 他们何尝不想自己的势力发扬光大? 可是,继承者不是自己的后人,他们有些不舍。 他们要考验高斯的品行。 本来,他们还想要高斯娶他们的女儿的。毕竟在黑道枭雄中,女人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但是,高斯已经不想再有太多的女人了。三个,已经足矣。所以,他拒绝了。 这让慕容龙和欧阳明感到很可惜。 但是,从来没有人像高斯一般突出,他的品行也没有问题。 两人也只好同意了。 毕竟,还是以自己事业的发展为重的。 还有,他是大哥的女婿,不会害到自己的。 有这样的一个后继人,也不错的。至少,以后没有这么一个可怕的敌人,也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不用担心世家帮的灭亡。 这样的感觉,也不错的。 两人的想法,与梁宇航不谋而合。 虽然不是真的兄弟,可是三人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不错,真的不错啊。 两人拍案而起,都同意了。 高斯,这个家伙,以后就是世家帮的老大了。 接下来,只差择时换位了。 希望,他能够将世家帮发展得更好吧。 不过,世家帮与龙门的结合,肯定是值得期待的。 他,肯定能行的。 自己和大哥的眼光,并不差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5章 携美回归 就是这样,高斯得到了世家帮三个老大的承认,就意味着世家帮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没有高兴的感觉,也许是自己以前做的事情实在是太不该了吧,太对不起他们了。 以后,自己一定要将世家帮发扬光大。这是对他们希望的继承,也是为了自己的拯救。为了自己的女人,自己必须如此。 以后,也再不能骗自己的女人了。 粱情,她的伤害已经够大了,自己以后不会再去沾花惹草了。 是的,应该是如此的。 高斯想通了,有的时候,事业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在伟大的爱情面前,它显得是那么地无力。纵然是为了拯救人类,也不能够伤害了爱人,也不应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是这样的。 自己以前错了,也就过了。 以后必须要改,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错下去。别人怎样做,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要做一个独一无二的人,自己不能够冷血。冷血的自己,不是真实的自己。 想通了,感觉真的很好,高斯的内心无比舒畅。 他在晚上又找了粱情温存了一下。 这次,心已然放开,他感觉不再压抑,而是痛快。 啊,好舒服的感觉啊。 次日,天亮。 今天是高斯和粱情要回去的日子。 世家帮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是时候应该回去了,无论是因为自己的大业,还是因为自己的女人。反正,高斯是必须要回去的。 虽然,粱情不想高斯回去,可是,她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这么优秀的男人,很难由一个女人独享。 她知道,爱他就要学会宽容。 不然,吃干醋是会容易让男人讨厌的。 自己,必须容忍。 一切都是为了爱。 爱可以改变一切。所以,她必须要去,因为,她爱高斯,爱得发狂。 高斯自己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对不住自己的女人。因为,自己实在是太*了。女人,本来一个足矣,因为,那样的才是一心一意的。 可是,自己有了三个女人,自己实在是太*了。不该,实在是不该。 不知道,以后会如何。但是,至少应该压抑住自己,不再去找了。 一生,情债难算啊。 哎,算了,这种伤感的事情还是不说了,以后控制住自己就行了。 多说无益。 要回去了,心里激动啊。 许久已经没有见到过自己的另外两个女人了。自己,应该如何呢? 带着粱情回去,不知道那两个女人会不会伤心? 她们等了许久,却是迎来爱人带了一个女人回来。 无论是谁,心里总会有些难受的。 但是,自己又能如何呢?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 既然如此,还不如早些来。 真的,以后不再风流了。 感情泛滥成灾,暧昧铺天盖地,多少男女迷失在了这个圈子里,爱和暧,同音,意义却相差万里。一辈子,两个人,一直到老,似乎所有相爱的人都是这样想的,也在通过不断努力逐步的实现着最初的梦想。相处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如其来的状况,而那些都不是最可怕的,因为只要彼此之间爱的足够深刻,所有的问题都是会迎刃而解的。有爱在,不用怕。 但是,自己已经有了两个了,再加上粱情,就有了三个了。 所以,不该再碰暧昧了。高斯的心里发誓。 告别了梁宇航一干人,高斯和粱情踏上了回程,高斯将要回到自己的地盘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6章 放松一天 今天,是回到老家的时间,终于要见到爱人了,高斯很是激动。 毕竟,已经许久没有见到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高斯是彻底地享受到了这种滋味了。 这种感觉,真的是很难受的。 爱的分开,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真的。 现在,回来了,纵使是沉着冷静如高斯,也有了几分激动。 今天,高斯已经通知她们了。 她们,也应该来了。 高斯在下飞机的时候看到了,那两个女人的身影。虽然有些生气,可是她们还是来了。她们的心中牵挂着爱人嘛! 他狠心,她们可很狠不下心。 所以,必须要来。这是女人的本分。 高斯看到她们在人群中苦苦寻找的身影,他的眼角有些湿了。自己又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抑制住自己呢? 可是,转眼看到粱情,他也有了一个决心,不管如何,爱了就是爱了,不想后悔。高斯的内心实在是很矛盾。 毕竟,舍不得抛下任何一个,也不能抛下。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 高斯的心情很复杂。但是,他不会逃避。 他不是懦夫,真的不是,至少,自己要处理好感情问题。 成大事者,不能被这种小节所打扰。 他晃了晃头,精神了一些,他走出了机舱。 沈容和秦怜梦已经发现他了,向他走来。 ******四人在车上坐着,默默无语。 气氛很沉寂,没有谁打破这个寂寞。 高斯作为一个男人,所有的事情都是他惹的,他必须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所以,身为男人的责任,让他开口了。 他是中心,这些女人的世界,也是以他为中心,绕着他转的。 既然他开口了,自然也要附和。 高斯虽然对此道不是很在行,可是多多少少都会说两句的。 而粱情,作为后来者,自然理亏,没有说话,只有静静地,表示她对爱人的服从。 而秦怜梦和沈容,也是爱着高斯的。她们也知道,自己的男人是多么地优秀,所以,她们也能谅解他的难处,可是,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罢了。 高斯说了,给了她们几句暧昧的情话,她们就已经满足了。女人,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很容易满足的。所以,男人应该注重这些小节。 高斯说了,再加上粱情的表情,无意间打开了女人拥有的一种情感,叫做温柔。其实,女人都是善解人意的,只是在自私的爱情面前,她们才显得无理。 但是,当有的时候,她们又能原谅那些第三者,因为从某一个角度上来说,她们也是那样的人。 所以,她们原谅了粱情。 虽然没有马上成为好姐妹,可是,至少还能说上几句话的。 高斯知道,女人们都是为了他而在勉强自己的,他很是感动。 但是,爱不是说出来的,而是行动的。 今天,刚刚回来,不能够太过劳累了,今天,就陪她们放松一天吧。 高斯决定,以后要尽可能多地挤出时间来陪伴自己的女人。 因为,她们是自己的最爱,是值得自己爱的人。 今天,一切就由她们做主了。 什么都认了。 果然,三女听到后,嘴角闪过几丝怪异的微笑。 也不知道是在打什么鬼主意。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7章 新的目标 晕。 高斯真的很无语。 原来,昨天的笑容是这样的意味啊。 高斯终于明白了,就是在昨晚明白的。 原来,几个女人的微笑,是因为她们要做坏事了。 是的,高斯的猜想并没有错。 当晚,在玩了一整天之后,几个女人秘密地进去商量了一些事情,她们把粱情也拉了进去,高斯也不好阻止,他示意粱情进去。 商量了不久,她们变出来了。粱情的脸色一片通红,高斯并不知道是为什么? 只见她们很疯狂地扑了上来,疯狂地撕扯着,原来,她们是想要反客为主,玩那个啊。 没办法,谁叫咱爱着自己的女人呢? 为爱尽可抛,衣服算是什么? 高斯大胆地抛了。虽然他善解人衣,她们不善解,但是,他还是把机会给了她们。 昨晚,高斯让她们尽兴了,另类的。 ******今天的高斯,已经有些疲惫了。 毕竟,自己昨天可是刚回来,坐了好久的飞机,而且还去玩了一天,再加上三人,他又不是神,他只是个人,他也会吃不消的。 何况,那几个女人被他弄到现在还起不了床呢? 他还算是很强大的了。 不过,儿女情长重要,事业也不可以抛弃。 因为,他肩负着重任,这不是自己的权利,而是任务,是义务。不能抛弃,不然,人类将会陷入万丈深渊中。 因为,魔医门的野心太大了。 不能让他们得逞。 既然如此,累了,也要拼了。 绝对不能认输。区区几个女人,休想困到我。 就是这样,高斯带着他的义务,进入了龙门。 许久没有来了。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老大已经胜利回来了。可是,他们并没有打扰高斯,他知道,他刚回来,是很累的。 所以,他们给了他一个假期,让他和他的女人们温存一下。 高斯也知道他这些兄弟的苦心,可是,他不想再休息了。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离魔医门行动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是,自己的目标还是那么明显。 这个,真的不行了。 自己必须要更强。 唯有强大的势力与实力,才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 自己,必须能成。 所以,为了尽快实现目标,就必须要尽快加快工作。 因此,说的就要成为实践来付诸,不能够再拖延下去了。 和龙门的高干成员开了个会议,决定了下个目标。那就是河北了。 虽然自己动手很辛苦,可是效率高,高斯已经没有时间再次拖延下去了。因此,留那些人在这里发展,扩充人力,而自己去征战,那才是最好的选择。 新的目标,对自己来说确实不算是什么,会实现的。自己的梦想。 不会让他人左右我,也不会让其他恶势力得逞。 一切,都是为了人类。 新的目标,一定要攻下。 那不只是对自己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还关系到太多人的利益了,如果让魔医门得逞了,那么,人类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人们的死伤会很严重,而且,还会给我们的家园——地球,带来更大的伤害。 为了全人类,为了地球,自己必须前进。 没有退路的,因为历史的重任就在自己的身上。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8章 河北 飞宏帮:河北三大帮会之一,帮主孔闻成,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生性孤傲,喜欢独断独行,做事心狠手辣,但是唯一就是自己的儿子不争气,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其手下有张龙康,马锋两人。飞宏帮虽然实力不及伟风会和白虎堂,但是他们却掌握着河北近半的走私通道,可以说掌握着许多码头,但是随着伟风会攻下q市和t市,使得自己的走私生意也开始比较难做了起来,反而将伟风会的走私推向了*,所以他比较痛恨伟风会。高斯的目标,就是这次的飞宏帮。 只要把飞宏帮和伟风会以及白虎堂的矛盾挑起来,自己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虽然事情成功的几率不是很大,但是,有希望就要去做。 捷径虽然不多,但总是有的。 高斯认为捷径不是来找人,而是人去找,去发掘的。 所以,他相信,自己能够开拓出捷径,创造出奇迹的。 是的,自从自己离开家里一年以来,自己已经创造了太多的奇迹了。 自己能够继续下去的。因为,他是高斯。 高斯是谁? 在中国境内,他是一代神话。 纵古通今,多少人能够如此? 不多,也不少。 不少的人都有了一番大事业。 高斯也能够如此的。 他胜不骄,败不馁。 他一直努力着。 没有神话,他就去创造。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过去可以比较的了。 他想要挑起一个矛盾,应该不难的。 他的心思可是很严密呢。在他眼里,诸葛亮那个草莽村夫算是什么? 唯有与时俱进,才是最强大的。 他就是从实际出发去研究的。 飞宏帮,是一个强大的帮派。孔闻成人虽然已经是很老了,可是,他的才气犹在。 他的实力不容小觑。 所以,高斯想要借他的手来和伟风会对抗。 他这个人,很少有什么弱点的,他的自制力很好。可是,他却是有一个不得不说的弱点,那不是他本身的,而是他的儿子。 他的儿子孔导是个十足十的混爷们。整天花天酒地,也不知道节制。 对于他的老爸的话,他也不听在耳里,通常是左耳进右耳出。 这样的人,存活在世上,简直是孔闻成人生的一大污点。 可是,他终究是自己的亲身骨肉啊。 孔闻成还是狠不下心来。 反而,他照顾儿子照顾得无微不至,不知道是对已死妻子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儿子的关爱。但是,一件事情是肯定的,他很重视他的儿子。 如果他的儿子消失了,那么他会做出什么事情。 不知道,这种事情只有试过了才会知道。 不过,多么疯狂的事情他都会做吧。 应该是的。 那么,高斯就决定从这一方面入手了。 毕竟,要走险招才能更容易制胜的。 高斯决定了,要走。 河北的实力是强大,比高斯收服的任何势力都要强大。可是,高斯知道,那只是就总体实力而言的。在河北境内,它既然分成了三个帮,那么,它的实力就割散开来了。 这样,凝聚力小了,战力也小了。 只要给他们制造个大混乱,再加上自己的打击,那么河北的势力会为自己所有的。 一切,都在自己的计划中。 河北啊,河北,你就要属于我的了。高斯心里有些兴奋。 这些势力的老大,在别人眼里看来或许是很了不起,可是在高斯看来他们算是个屁啊。 现代人,咱拼的不只是武力,还是头脑啊。 真是笨啊。 这群笨蛋,就要被高斯耍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89章 绑架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浮生几多闲,浪迹江湖我自得。嘻笑怒骂皆为乐,,难得糊涂是逍遥。——小五偶有所感,哈哈。 说真的,高斯从来没有干过那种绑架的事情。 该怎么说呢? 第一次总是很紧张的。 高斯没有试过绑架,可是在这个黑道,做什么事情都是合理的。有实力便行,有奶便是娘。 所以,必须要达到目的,高斯也没有办法了。谁叫自己的实力不够啊? 自己没有小说中那些所谓的王八之气,只能够这样了。 究竟能不能行?还要试一下才能够知道呢! 不说,要做。说得容易做的难。可是,高斯还是要狠下心的。 虽然第一次是很紧张的。可是,怕什么。 黑道中人,多少人做了那么多的坏事,都没有遭到什么惩罚。而自己,只是为了拯救全人类而伤害一些人渣而已。 虽然,还是伤害人。 可是他高斯又不是佛祖,他不懂得那些普度众生之类的做法,没有人能够兼顾到所有的人,他能够做的,就是把死伤减到最小。 如今,就是这样。 以一个花花公子的性命,来帮助自己完成这里的黑道统一,是一件绝对划算的事情。同样的,这样也把死伤减到了最小。 自己坐收渔翁之利,还不爽吗? 绝对爽的事情的。 高斯就是要这样做。 他把一些诀窍都掌握了,这种事情,他要亲自出手,才能保证天衣无缝。必须如此。 高斯和别人取了经验,出发了。 他此行必成。 他不会辜负别人的期望。 他这个黑道世界的新星,竟然亲自出手去抓一个人渣,这对孔导这小子来说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他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价值,还有被别人利用的价值。 嗯,原来世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废材啊。 绑架的序幕,已然拉开。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0章 误会 高斯还是第一次干这种绑架的事情。虽然心中有几分不安,不过他还是毅然去做了。 高斯这次只有一个人。该怎么说? 有人说,人多好办事。 可是,人多又显得过于热闹,有些笨手笨脚的。 是的,如此。 在龙门中,还没有一个人的身手能和高斯一般,人,去多了,对于高斯来说,反而是一种累赘。所以,没有必要的事情,就尽量去掉。 高斯就这样,一个人出发了。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高斯跟着来到了一处地方,这里,是他的目的。 孔导是个花花子弟,他是酒色财气样样沾的。 高斯已经查好了他的生活规律,接下来只剩下捉他了。 瓮中之鳖,有何难捉的? 高斯的目的,就是他。 话说孔导喝了个老高,还有在刚才那个小粉娘身上摸了个透之后,他才慢悠悠地出来了。 嗯,这里的服务不错,下次还来。 他是这样打算着。 不过,他并不知道,这次对他来说已经是最后的一次了。 因为在他的面前,有着死亡在等待着他。 他还是一无所知地向前走着。 ******这小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倒霉,还算是自作自受? 本来,他老爸是给他派了一些保镖的。可是,他趁着保镖不备溜了出来,而那些保镖,也打从心底看不起他,所以也没有尽心跟上来。 所以,这小子的死期是注定到了。 虽然他没有什么滔天大罪,可是,他命不由己,该死就要死。 他还应该光荣,因为他可以为人类事业做贡献。 他正高兴地走着,浑然不觉,死神的手已经在向他靠近了。 他突然觉得眼前一黑,接着便失去知觉了。 ******“我的儿子呢?”孔闻成喊道。 可是,对面的保镖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他们也不知道,这小子究竟是跑到哪里去了?还有,孔闻成居然跑过来视察? 他们,无言以对。 不过,那小子肯定没事的,就他那草包样,有谁想以他为目标? 没有。 不过,这些保镖都想得太理所当然了些。 他们正在为自己的失职找着借口,门外已经有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来人慌慌张张,险些撞在孔闻成的身上。 孔闻成一把捉住来人,喝道:“冷静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因为紧张过度,显得有些口吃:“少……少爷….死了。” “你说什么?”孔闻成直觉自己的脑细胞死了好多,他再次问道。 得到的仍是那个答案。 他快要昏厥过去了。 他一生中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可是就这么死了。 他不能善罢甘休。 他目光冷冷地看向保镖,里面的冰寒让这些练习有素的人也心寒。 他们,誓死也要把凶手找出来,不然,他们一生将不好过。 ******尸体在外面。 那些保镖验证了一下,没有头绪。 他们翻了再翻,突然间发现了什么东西。 一人起身,在孔闻成耳边说了什么。 孔闻成面红耳赤地说:“好啊,没想到你们伟风会竟然惹到我头上来了。老子也不是懦夫,既然你要来,那我就拼了。” 孔闻成已经被丧子之怒气得发狂。 他势必要将伟风会灭掉。 于是,误会产生了。 大型战争,也要开始了。 河北的天,将要变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1章 进攻 孔闻成这几天集合了兵力,他要和伟风会大干一场。 自己的儿子死了,自己虽然不是一个好父亲,可是,至少自己应该为他报仇的。这是身为一个父亲的责任。 他把自己能够集结起来的最强力量都集合起来了。 他要给伟风会一个深远的教训,甚至将伟风会灭亡。 招兵买马,没有透漏一点风声。 他,要给伟风会一个致命的打击。 伟风会虽然知道飞宏帮有着大动作,可是,他们不知道是为何? 毕竟三大势力一直是出于平衡状态的,他们想来,是有了外敌。 让飞宏帮自己解决去吧。 他们这样想着。 ******筹备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 终于,来到了那个日子。 这天,孔闻成已经期待了太久了。终于可以替儿子报仇了。 而高斯,也是期待这天太久了。 终于,要见成效了。 他并没有观看,他让他的部下去看。他不喜欢看这种血腥的场面,尤其是自己一手促成的。说真的,他讨厌战争。只是人生无奈,他不得不战。 现在,能够避免就避免了。 场面转换一下。 孔闻成一直来到伟风会总部。 自从他在儿子身上发现了伟风会特有的印记之后,他就一直恨伟风会恨得要死。 所以,他没有打一声招呼,就来了。 黑道上,这种事情是正常的。 尔虞我诈,常出不穷。 但是,伟风会的人还以为他们是来拉帮手呢! 谁知道飞宏帮的人见到笑吟吟的他们,反而把他们的笑脸当成了讽刺,他们很生气,马刀只砍。 哥砍的不是人,是渣。 是的,一个个人都很快变成了渣。 伟风会的人这才知道,原来飞宏帮的人是来找碴的。 既然如此,自己也不需要客气。 伟风会的人也挑起了西瓜刀,和他们干了。 双方是砍得血花四溅,浑身血红,他们一个个宛若地狱修罗。 人员死伤的很快地。 一会儿,人已经死去了好多好多。 黑道上,没有绝对的朋友。 一直和两者处于平衡状态的白虎堂,见到这个机会,当然不会罢休了。他们要抓住这个机会,实现河北黑道的大一统。 他们,兴致冲冲地来到这里。 见两者拼得差不多,人员已经所剩不多了。他们在老大的带领下出来了。 “哈哈,二位没有想到吧,我们白虎堂终于有机会可以一统河北了。” “做梦。”孔闻成和伟风会会长李伟风说道。 他们,虽然冲动,可是,他们也不是容易让人得到便宜的主。 在孔闻成想来,要拼,也要把白虎堂拉下去。 在李伟风想来也是。 于是,不由白虎堂中人行动,他们指挥着部下杀了。 孔闻成有了怀疑,也许是白虎堂的人在作怪。 李伟风的心里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 三方战成了一团。 蝉,螳螂,黄雀都在一起。 却不知道,背后还有一个猎人在虎视眈眈呢! 进攻,防守,都是在给高斯制造条件与机会罢了。 可怜的家伙啊。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2章 幕后者的出现 几方战得如火如荼,却全然不知道背后还有一只黑暗的猎手在呢? 高斯不愧是智囊,不愧是敢于看不起诸葛亮的人,他的计划很了不起。 天衣无缝,莫过于如此罢了。 没有人发现什么不对。 这,究竟是一种悲哀啊。 对于河北的势力来说,真的是如此。 他们三方,已经是在苟延残喘了。 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兵力。 孔闻成是早就想拼了。而伟风会和白虎堂的人可不想如此。 对于孔闻成的举动,他们很是诧异。 不过,这时候再说已经太晚了。 杀了自己那么多的兄弟,自己必须要报仇。 战吧,战吧! 他们拼得更激烈了。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这只是在给他人做嫁妆罢了。 人生的悲哀,莫过于此吧。 真的,从来没有说谎的。 他们拼了,你砍一刀,我砍一刀,好激烈哦。 纵使是强大如老大,也是奈不住。 孔闻成的年纪最大,身体已经有些迟钝了。他最先倒下了。可是,他还是强撑着,没有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想要见证李伟风的死亡。 李伟风没有闲暇顾及到他,他还要和其他人战斗。 双拳难敌四手,他也很快倒下了。 剩下白虎堂的堂主还算是完好。 他看了看四方,虽然死了很多人,可是他白虎堂是最慢加入战争的,所以死伤最少。至少在河北,没有人能够超过他们了。 他很高兴,仰天长啸:“哈哈,河北是我的了。” “是吗?”一丝戏谑的声音传来。 “是谁?”他看看孔闻成,又看看李伟风,见两者都摇了摇头,又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傻瓜,在这里呢,你往哪里看?” 他抬头,果然看见一个银发飘逸的男子。 “你是谁?” “我是导致这场战斗的人。” “你说什么?”孔闻成的眼睛收缩。 “我是这场战争的根本原因,因为,是我杀了你儿子。”高斯说道。 “你说什么?我和你拼了。”孔闻成拼尽全身力量,向高斯冲来。 可是,他又怎么会是高斯的对手? 黑道中人,不能够仁慈。 杀了,必须杀了。 高斯的手一转,孔闻成的头颅便飞了出去。 径直飞到李伟风的身旁。 那睁着的双眼怪吓人的。不过,李伟风也是一条汉子,强忍着没有呕吐。 也许,他们是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了吧。 不过,没有关系,他们必死无疑。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白虎堂堂主问道。 “因为,你们阻碍我的道路了。”高斯轻轻地开口。 说话的同时,也结束了两个人的生命。 这次的战斗,没有消耗一兵一卒,就完胜了。 高斯,实在是太强了。 虽然没有扩充多少兵力,可是,至少他是没有损失就赢得了发展地。 这样,结果更好,只是,杀的人有些多了。虽然是间接的,可是,高斯还是感到有些残忍,下次,不想再这样了。真的不想了。 谁也不知道,刚才冷冰冰的幕后者,居然在那个晚上做噩梦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3章 大好前程-第194章养精蓄锐 高斯又收服了一个省。 这次的三大帮派,合起来实力是很不错的。可是,他们的心却不齐。 他们不懂得合作,不然高斯是不可能这么顺利的。 不过,因为他们不懂,或是没有,所以,高斯的黑道路轻松了不少。 这样的路,应该算是很顺利的吧。 从来没有人像高斯这么成功过。 真的如此。 所以,无数的成功换来了高斯的自信。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行的。 人生,应该自信。 这是一个精英、权威、大腕辈出的时代,他们的强势、张扬和武断常常让我们心智敏感的年轻人自卑、茫然而无所适从。今天,让我们回顾以往一些顶尖人物短视的定论,应该能找回我们自信的理由。 无论是在什么地方,无论是在什么领域,都应该自信。 高斯成功了。 他已经收服了三个地盘的势力了,离自己的目标更近一步了。 这样,他对自己,也不再是不那么不自信了。 哈哈,人生就是这么奇妙,一点的东西,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就能够给一个人的一生带来这么大的影响。 说真的。高斯并没有想过,或者说他以前并没有想过,他也有如此的一天。 当初的他,只不过是一个抱着书在家苦读,或是整天练武的不知人事的宅男。 可是,这么一个人,短短的一年就有了如此大的质变,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句话说的可是一点都没有错呢。 当年的一个小屁孩,如今就这么地了不起了。 不过,这也归咎于一个原因。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高斯是一个金子,无论把他放到哪里,他都是会发光的。 既然如此,他的成绩是这样的就不奇怪了。 高斯,这个新一代的黑道新星。 已经引起了黑白两道的重视了。 他或许可以变天。 要在一个势力还没有崛起之前打垮他,很容易,可是,高斯的龙门根深了,蒂固了。 要想打垮他,必须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很少有人能够打他。 当然,还有一些高高在上的,认为高斯不过是小打小闹而看不起他的,多的是。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高斯的发展是没有威胁的。 高斯的黑道之路,是一片光明。 展望光明前景,高斯发现,原来黑道之路无限美好。 只是,杀戮多了些,只是,流血多了些。 如果能够不流血,那就好了。 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高斯不会那么单纯。 他知道,要想有收获,必须有付出。 既然黑道之路可以,那就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吧! 反正,大好前程,大好时光,都是那么地棒。 自己不会让那些苦苦等待自己的人失望的。 自己,高斯,一定能行。 只因为我是高斯。 只因为我有着拯救全人类的义务。 高斯的心里如是想到。他已经把这种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到他的脑海中去了。 他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 河北的问题,已然解决。 高斯不想再行动了。 不是不着急,而是怕物极必反。 因为,高斯现在的行动已经引起了太多人的重视了。太嚣张的话,嚣张的火焰会被打压的。 嚣张的火焰,会被人掐灭。 高斯不想,他要学会隐忍。 所以,在河北之旅之后,他就不想再次行动了。 必须要安静一段时间,因为,这样才能减少某些人的敌意。继续行动下去,也许会遭到反扑的。高斯要行。 现在的势力,还不能够与天下黑道为敌,因此,不如采取别的政策。养精蓄锐,才是最好的选择。高斯知道,自己以前之所以能够胜利,是有很大的运气因素的。 他不是那些小说中的主角,有王八之气,能够震慑别人。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他有的只是策略。 别的不说,他这个人比较仁慈,虽然说了无数次,混黑道不能手软,可是,高斯还是狠不下心去。 人,无论是什么人,归根到底都是一条命。 对待同等的生物,他真的狠不下心。 但是,他又不得不。 现实总是这么的无奈,让人痛苦不堪。 高斯现在总算是了解到那些古代大将的苦楚了。哥砍的不是人,是寂寞。 是的,真的很寂寞。 每天都要那样,很苦也很累。 不知道别人的想法如何,可是他高斯就是那样想的。 但是,与其让人类都陷入修罗地狱,还不如斩杀一些人来得好。 高斯也尽量不杀好人。 也许有的时候照顾不周,但是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比如孔导,那只能说是他自己的缘故,以及上辈子造的孽吧! 一直这样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也坚持着自己的目标,付诸实际。 他是高斯,他要拯救天下。 因此,他要成功。 不能再不休息,而一味蛮干。每次的战争,死亡的人数都是不少的。一直这样无休止地征战下去,高斯以及龙门都会灭亡的。 真的是如此的。 高斯也知道这个道理。 当年,就不知道有多少莽汉是这样干了。 高斯如果再走这条路,那不是比他们都不如了吗? 高斯不会这样做。 因此,他选择了养精蓄锐。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龙门来说,这些都是最好的。 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有不竭的动力,需要休息一番,才能更好地发挥。 所以,高斯选择了暂时的逃避,一切,只是为了将来更好的发展。 养精蓄锐的政策,势在必行。 高斯把这条命令转达了下去,得到了龙门成员的响应,他们也知道这次损伤的严重,他们不想再让兄弟无端丧命。 必须,养精蓄锐是必须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5章 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别样红 (《药医圣者全集》版权属于原作者清风飞翼为曼舞所有,您现在正在阅读的是:药医圣者全集阅读 正文第195章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别样红,如果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大家对书一贯的支持和厚爱。本站会继续做好,给各位书友提供一个舒适的看书平台!) (书更新超快 ) 高斯实行了养精蓄锐的计划。书 。 时间自然是挤出来了一些。 因此,他陪伴女友们的时间就更多了。 说真的,他很高兴。 能够陪在她们的身边,是他这辈子最最惬意的事情了。 他一直想如此了。 可是世事烦人,真的很烦,高斯也就没有了时间。 他一直想抽出时间,可是总是不能如愿。 好在,他的女人们了解他,也理解他,他才能够顺利管理自己的事业。 但是,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子,他的心中,怎么可能不会感动呢? 感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书,xiaoshuoshu,org) 别人的想法他不知道,可是,他是早就在心底里誓,要保护她们的,要尽量满足她们的要求的。 可是,一直没有时间。 今天,依旧是平常的日子,可是对于高斯的女人们来说却是不平常的。 因为,高斯今天又要陪她们逛街了。 高斯的时间是很少的,她们一直很无趣。 总算是男人回来了,她们比谁都要高兴。 男人,是她们精神的支柱,他来了,自己的生活就多了许多的滋味。 今天,要疯了。 她们早早就起来梳妆打扮。书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有错。都已经两个钟头了,还没有下来。 “我说你们好了没有?”高斯喊道。 他对于女人这种生物实在是无语啊。 一个打扮都能两个钟头,那还逛啥街? “好了,快要好了。”楼上的声音传来。 高斯只好耐着性子。 拖了十五分钟,总算是下来了。 高斯本来还有些郁闷,不过,自从他看到三个女人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被震撼了。 这是谁啊? 三个女人都穿着一件白色纱质的短裙,红色的纯棉t恤。薄薄的衣 服下丰满坚挺的*随着身体的走动轻轻地颤动。短裙下浑圆的小??向上翘起一个优美的弧线,修长匀称的双腿没有穿丝袜,白嫩的大腿光裸着。一双白色的软皮鞋,小巧玲珑。一股青春的气息弥漫全身,少*妇成熟的韵味和扭动起来的腰肢却让她们有一种让人心慌的诱惑力。 实在是太美了。 高斯不由赞叹道。 三个女人脸上笑得开心,宛若春风一般。 美得让高斯心醉。 高斯抑制住内心的冲动,带着三个女人出了门。 疯狂了一天,高斯从来没有这么累过。 果然,陪女人逛街是最苦的事情。 不过,苦中有甜,他乐意。 终于结束了。 高斯内心有几分放松。 女人哪里都好,就是逛街这一特性差了一些。 不过,也正是她们的这一特性,才让男人有了更多的机会。 万事皆有利弊。 不能绝对否定或是肯定。 *******晚上,三个女人又一次打了主意,她们又想要榨干高斯。 不过,高斯可不会让她们如意了。 这次,男人才是主导。 哼,让你们疯狂。 我让你们知道花儿为什么别样红?高斯恶劣地想到。 房中,??声再度响起。 今晚的声音,别样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7章 被人盯上了 这几天的生活实在是很平淡。高斯觉得实在是无趣。 由于暂时不想去招惹那些大势力,高斯近来无所作为。 那几天的ktv风波,让高斯的热血又一次开始沸腾了起来。 对于他来说,终究还是少年天性,热血还是他生活的主题。 所以,他实在是不想那么平淡地活着。 忍不住了,他想要出去一下。 没有什么别的目的,不是去ktv,也不是想去逛街,而是纯粹地想要去放松一下,纯粹地想要出来走走。 有时候,漫无目的,也是一种幸福,一种期待。 高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 因为,这样一无所知,才有向往,有了追求,有了希望。 天灰蒙蒙的,并不是很好。只是,因为心情的缘故,高斯忽略了这些。 他,在大街上散步,觉得也挺有趣的。 对了,似乎还每有去齐峰家坐坐,他家似乎就是在这附近的。 高斯想到了,也就要去了。 一切,都是随性的。 高斯出了大街,往另一边走去了。 那是一栋公寓,齐峰就是住在那里的。 高斯想去的地方,就是那里。 登上十五楼,高斯一点也没有觉得气喘,他没有坐电梯,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累赘, 他更喜欢这种奔跑的感觉。 一股脑儿冲上了楼,高斯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爽。 很久没有放松一下了,虽然和自己的女人在一起,是很幸福,可是和兄弟在一起,也是很幸福的。 和女人们在一起,那是一种温馨,和兄弟在一起,那是一种友情,一种惺惺相惜。 高斯很喜欢这种感觉了。 只是,太忙了。 女人太多了。 最近,还没有时间和自己的兄弟齐峰好好地聚聚。 现在,就是一个机会。 高斯不会浪费的。 今天,我一定要一醉方休。 高斯想到。 他带着一种兴奋,敲了敲齐峰的门。 “阿斯,是你。”齐峰探出头来,惊奇地说道。 “是啊,阿峰,是我。”高斯笑道。 “你怎么有空来了?”齐峰问道。 “怎么,不行啊?”高斯笑道,“对了,难道你好意思让兄弟我在门口站着?” “哦,忘记了。快请进。”齐峰说道。 说说笑笑间,两人进入了房间。 “阿斯,你来就来了,还带了什么东西?”齐峰无奈地说道。 “这是两瓶好酒,今晚,我们就一醉方休,行不?”高斯说道。 “行。”齐峰点点头。 酒逢知己千杯少。 高斯和齐峰有说有笑,转眼间,已经喝了不少酒了。 只是,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不远处,有人正在盯着他们。 这个身影,从高斯从龙门出来的时候就一直在了。 他,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高斯是被人盯上了,可是,盯上他的人究竟是敌还是友呢? 不知道,想要知道后文如何,请继续支持《药医圣者》吧!打滚求票。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8章 龙组 (《药医圣者全集》版权属于原作者清风飞翼为曼舞所有,您现在正在阅读的是:药医圣者全集阅读 正文第198章龙组,如果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大家对书一贯的支持和厚爱。本站会继续做好,给各位书友提供一个舒适的看书平台!) (书更新超快 ) 离齐峰的公寓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有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一身黑衣,虽然不知道长得怎么样?可是,肯定是好不到哪里去的。最新更新 书 这个人,一直在盯着齐峰的公寓,而且,他的眼光一直是锁在高斯的身上。 可是,房间里的高斯浑然未觉,仍然和齐峰喝得很尽兴的。 或许,他还没有现吧? 难道真的来者这么厉害?连高斯也不能现他的踪影。 不知道,一切都等着瞧吧! “阿斯,我说你小子,怎么这样能呢?才多久的时间,就已经是一方霸主了。”齐峰叨叨唠唠地说道。 “运气而已。”高斯淡然一笑。 “运气?” 齐峰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他知道,过多的赞誉也是没有用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因为,高斯不吃这一套。 而且,自己也不用拍马屁了。 是的,兄弟间不应该因为这种事情烦恼,所以,他没有再说下去。 “对了,阿斯,你小子真能,肯定是个大情圣的,怎么把弟妹弄到手的?”齐峰的一个话题刚刚消失,另一个话题又来了。而且,这还是一个极其八卦的话题。 “切,有什么办法?”高斯摊摊手,“我也很无奈啊。我不是故意的。” 高斯一脸无辜,不过在前方看来却是逞能。 “改天我也给你带几个嫂子来看看。”齐峰咬牙切齿,接着便一头倒了下去。 “哈哈,峰子,你醉了……”高斯笑了一声,也叮咚一声,躺了下去。 屋里,只有鼾声,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 对于某些有不良企图的人来说,这,应该是一种机会吧! 应该,那些人也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 夜猫,不是好当的。 果然,不一会儿时间,有一个身影轻轻打开了窗户,身手极为敏捷地跳了进来。 这个身影,. “哎,这小子看来也不咋样的?为什么要来关注他呢?”来人摇摇头道。 他的任务,是把高斯的行踪报告给上级。 他 轻轻地走近高斯。 他想要更进一步地探究高斯的异能。 不过,高斯真的如此差劲,被人跟踪还一无所知吗? 如果是这样,他还配做主角吗? 高斯当然不会这么差劲就晕了。 在黑衣人刚想有进一步动作的时候,一只手捉住了他。 黑衣人大骇,没想到这里还有其他人存在。 不过,当他顺着捉去他的手看去,他愣住了。 一个帅气的男子正在对着他微笑,那人,显然是刚才晕倒在地上的高斯。 而且,另一边,齐峰也缓缓地站了起来。 两人 的脸上,都有着一股莫名的笑意,看得黑衣人极为心寒。 没想到,自己还是太小看他们了。 不过,黑衣人并没有害怕,就算这两人醒了又如何?他自信,他们不能对他怎么样的?他们,也动不了他? 不过,事情似乎出了他的意料。 齐峰这个人,对于一些跟踪狂是很讨厌的。 他对于这种人,从来不会手软。 而且,高斯也教了他一些极腿道的功夫,他的功夫,是不弱的。 所以,他不说什么,上来就一腿向黑衣人踢了过去。 手已经被高斯捉住了,而且,那个齐峰的动作也是那么地快,这是什么招式啊?怎么没有见过? 他有些心寒。 经历过那么多的战斗,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窘迫的情景。 他想要挣脱高斯的手,可是,他现很难。 本来,按照他的格斗技巧,要摆脱一个人是很容易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不灵了。 没办法,看着越来越近的脚,他想只有豁出去了。 他使出了一种招式,显得有些莫名其妙地,他竟然消失了。 高斯和齐峰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 只不过,他再次出现已经是在几十米外了。 看来,这厮还有几招的。 不过, 不能放弃。 高斯和齐峰互相看了一下,齐齐地点下了头。 两者都冲了出来。 “等一下。”黑衣人喊道。 两人无视中。 “等一下,我是无意的。”黑衣人大喊,“我是龙组的,真的不是恶意的。” 终于,拳头停了下来,落在了黑衣人的眼前。 差点,就打到了。 好险好险。黑衣人心里大呼。 正文 龙行天下_第199章 龙组中人 中国龙组。这是一个始终笼罩在层层谜雾中的神秘机构!民间传说,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惊世骇俗的本领和奇诡非常的异能:——他们既能够降妖伏魔、上天入地,也能够不避水火、穿金裂石,嗯,几乎无所不能!——他们战斗在中国最为险恶、最不为人知的领域,用他们的热血和青春默默地守护着古老的华夏民族!然而,事实上,民间却连他们究竟是否存在都不能肯定。这是一群隐密在黑暗中的无名英雄! 他们是那么地能。 高斯一直以为,他们是存在传说中的。 没想到,还真的存在呢。 不过,高斯不相信,那种传说中的人物,会是眼前的这个黑衣人。 他不信,他们会干这种事情。 “你骗人。”高斯的眼睛直视着他。 “我有这个必要吗?”黑衣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别看他挺酷的,其实他心里也是一直在打鼓的。 他想错了,眼前的男子,还真的是很强,自己是打不过他的。 没想到,自己的组织还是太小看他了。 不过,没有关系,自己若能让他进入龙组,那么就再好不过了。 “我们龙组中人,从来不会说谎。” 高斯狠狠地瞪了他几下,看出了他的心底,也知道了他不是在说谎,这才作罢。 “不知道,你们龙组中人,来找我这个平民百姓有什么事情?”高斯问道。 “没有。” 高斯拍案而起,勃然大怒。 没有,没有怎么会进入这个屋子? 感情,他是把他们当成傻瓜了。 高斯想要再大干一场,他卷起衣袖,让得黑衣人再次心寒。 “好,好,我说了。”黑衣人无奈地摊手,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这么狠。 哎,现在的年轻人真不懂得幽默啊。 不过,他也只有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出来。 龙组,是异能者的地盘,是异能的天下。那里,异能者才更能发挥出自己的实力。普天之下,异能者虽然强大,但是也是寂寞的,他们很少有同伴。而龙组,就是那样的地方。 异能者宛若兄弟姐妹一般,相处着。 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要把高斯接去。 因为,在高斯初露风靡的这段时间中,他已经用了异能了。 而且,也被人看见了。 所以,龙组的人知道了,也就找上门来了。 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够成功。而且,刚刚才觉醒不久的异能,他们也没有多大的能量派来,也没有必要,派一个强大的人来这里。 所以,黑衣人才来了。 他只是一个善于隐匿的异能者。 他的异能,就是透明和短距离的瞬移。 所以,他才落入了这么尴尬的局面。 很无奈地说,龙组的人很少有这样的情况。 他真的很无奈。 不过,只好交代了。 也不怕高斯能有什么恶意。 他知道,高斯的为人,他是打听好了,才敢接近他的。 现在,虽然高斯知道了情况,可是,他是不会害了龙组的。因为,自己能够把他拉入龙组。 这点,他很自信。 他一直是个成功的说客。 他开始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口里生花,说开了。 他能成功吗? 他说了许久,高斯也明白了他的意思。 没有想到,自己的异能竟然这么快就被龙组发现了。 龙组,真是强大啊。 不过,自己是不会加入的,虽然那里更适合自己开发异能,可是,自己不会去的。 因为,自己还有这么多的龙门兄弟,还有,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自己走出来的路,才有趣,有挑战性。 “我不想去。”高斯说道。 啊。黑衣人傻眼了。 没想到,自己说了那么多,他还是不想去。 最后,只好妥协了,给了高斯一张龙组的证件,让他以后龙组有用得着他的地方,他要效力,只是为国效力。 高斯也答应了。 他是一个有道德,有法律,有文化,有素质的四有青年。 所以,他答应了。 国家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 一直都是。 不只是国家,还是全人类的事情,也是自己的事情。 自己关系着全人类的安危,自己不会放弃的。 一直,一直,都是如此的。 龙组,也应该是一个可以借助的庞大势力吧。 高斯想到,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打起了算盘。 最后,黑衣人留下了一些东西,对于高斯极有帮助的东西,他才离开了。 他要回去报告了。 所以,要离开了。 高斯也不会留着他。 他本来就是想要来监视自己的,他走了,自己更高兴。 哈哈,兄弟两人相视一笑。 莫名的意味,只有他们懂。 不过,他们都知道,龙门的前景会是更好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0章 异能练习 夜色已晚了。 黑衣人走了。 高斯也应该走了。 酒喝了,菜也吃了。 只是,有些不满,不满的是黑衣人打断了自己的雅致。 不过,倒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啊。 龙组,真的不错。 高斯和齐峰都知道,龙组,会是龙门一统黑道的助力。 夜已深,但是此时的高斯却是精神饱满,没有丝毫睡意。 高斯躺在床上,双眼直直地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心底却是陷入了沉思中。 龙组,异能,使命? 这一切究竟是巧合,还是有着什么样的阴谋?这些高斯都将之摒弃在一旁不去想。既然有着责任了,并且拥有了别人梦寐以求的异能!那么自己的一生就要随之改变。 世界也将因为自己的人生而改变!高斯双眼猛地迸发出来了一丝紫光。在黑暗中是那么的明显。 自己不会让魔医门得逞的。 高斯忽然对自己的异能的威力很是期待了起来,真恨不得现在就去练习异能。但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个好时机。 高斯静静的躺着,脑海里却不断的yy了起来,金钱,美人,自己唾手可得,也已经有了。可是,何时,整个世界才会因为自己而改变。魔医门,究竟何时才灭亡。 yy中,高斯逐渐的迷糊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凌晨四点钟。 “是时候了。”高斯一骨碌从上面床架中翻了下来,顺手拿起自己昨晚就准备好的东西出了房间。 高斯疾步如飞地朝着县城的南方那边走了过去了。没有多久,高斯就来到了一座山的下面。 此山正是高斯今天来这里的目的,此山名为塔山,是锦绣县城的一个山上公园。塔山其实也不高,但就是大,连绵几个山头,就算在周围群山环绕的县城中也是不多见。 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阶梯,高斯毫不犹豫地就爬了上去。这个阶梯是塔山公园有名的阶梯,被人叫做直步青云,据说此阶梯共有几千个阶级,可以直达山顶。 气喘吁吁的高斯一鼓作气的就爬上了直步青云,站在昏暗的山顶上面吹着微有些凉意的山峰,更是也不禁为自己此时的体质惊诧。 没想到,融合武道和异能的威力,是这么地明显。 天地间依然还是那么漆黑,不过高斯还是依稀的可以看得清楚周围的一切。塔山公园南方不远处下面便是流经锦绣县城的在华夏也是比较著名的河流——西江。站在山顶上的高斯,甚至可以听到西江的涨潮时江水的翻腾拍岸时发出的声音。 熟悉的在黑暗中的小道中走着,没有多久,高斯便来到了其中一个山头。这里人迹罕见,平常都不会有什么人来这里。正好是高斯练习异能的地方。 高斯找了个干净的空地,学着电视里那些修炼的人一般盘腿坐了下来。 “应该是这样修炼吧?”高斯想起黑衣人的话,心中暗自思忖着,“那该死的笨鸟也不跟我说明到底要怎么修炼。”高斯心中抱怨着。但是却已经修炼了起来。 他却忘记了,是自己说不要的。 不过,是黑衣人理解错了他的意思,他只是不想照龙组安排的路走而已,至于修炼诀窍,是可以的。 过了一会儿之后,高斯却始终没有感觉到自己将要“溢电”的迹象。“难道不是这样修炼?”高斯心中烦躁了起来。 “平静!平静!要保持平静之心。”高斯心中告诫着自己,他的心情也逐渐地平静了下来。 “应该是那股热流的关系。”高斯心中暗自思忖着,“但是,要怎么做才能引动体内的那股热流呢?”高斯再次想到了自己看过的小说里面的那些方法。想要更进一步,就要敢于去尝试。 “姑且是不是他们杜撰的,先试试再说。”高斯现在当了写手,看过的小说也是多的数不清起来。对于小说中的修炼方法还是比价了解的。 “不对,异能可不是什么武功心法,它应该和魔法差不多,应该也是由自己精神控制的。因而,很有可能异能就是由精神驱使的。”高斯忽然就想到了异能其实与异界的魔法等差不多。 不过,高斯的想法显然是错误。异能与魔法虽然看起来都像是魔法,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自己只需要找到这个控制异能的办法,自己就可以成功的使用魔法了。”高斯一边想着,一边学着小说里面修炼魔法的人那样冥想了起来。 高斯不断的臆想着自己手中发出雷电。但是十分钟之后,没有一点动静。 二十分钟之后,还是没有动静。三十分钟之后,依然没有丝毫的动静。 以前虽然成功过,不过,那只是一种错误的应用,只能发挥出一些小威力的雷电。 高斯用的,是黑衣人给的正确指导。 虽然开头难,可是后面得益大。 高斯并没有灰心,他知道第一步是艰难的。但是,只要成功地迈出第一步,以后的一切都会很容易的做到。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高斯终于再次感觉到自己体内产生了一道很细小的热流。如果不是高斯全神贯注地留意着自己,他也不会发现那道几乎可以忽略了的热流。 在感受到那道热流的时候,高斯心中充满了兴奋。但是,他却不敢大意,这仅仅是一个开始罢了。 热流在高斯体内随着他的意念缓缓的移动着,慢慢的沿着他的手臂朝着双手移动了过去。片刻过后高斯就感觉到了那些热流已经全部的聚集在了自己的食指指尖。而食指指尖也感觉到了一种炽热感觉。 那是一种麻麻而又炽热的感觉。 正是雷电异能。 摒弃了原来的方法后,高斯终于又一次发出了异能。 这次感觉是那么舒服,和以前完全不同。 高斯一直闭着的眼睛也在瞬间猛地睁了开来,而同时,他双手食指指尖也犹如破了一个小洞一般,那股麻麻的感觉犹如得到了宣泄一般,猛地蹿了出去。 “蓬”的一声,高斯眼前一亮!他分明见到两个小电球从他的食指尖激射了出去。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1章 异能初成 “蓬!”“蓬!”两声,两个比烟头还要小的小电球从高斯双手食指尖激射了出来,接着便狠狠的砸进了高斯前方的地面上。两声细微的爆炸声之后,两个小电球就熄灭消失不见了。而地面上也被那两个小电球的爆炸炸开了两个小坑。 “成功了!”高斯惊喜莫名的看着那两个小电球从自己之间迸射了出去接着爆炸消失不见。小电球虽然小,甚至,高斯从那两个小电球上面感受不到任何的威力。 但是,自己能够发出小电球,纯正的小电球,这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吗?现在虽然没有什么威力。但是,随着时间与自己的努力,这小电球也许会变成一个惊天大雷球。 东方的天边逐渐的露出了一丝类似鱼白肚一般的光亮。天就快要亮了。 高斯一脸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双手食指指尖,他感觉得到,当那两个小电球从他指尖激射出去的时候,聚集在他指尖上面的两道热流也随之消失不见。 高斯猜想,那两道热流肯定就是小电球的能量,也就是所谓的异能。只是,高斯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那热流是从体内哪个方向产生的。 “不管了。”高斯重新闭上了眼睛,他必须抓紧时间来练习自己的异能。 当一切都沉静了下来之后,高斯再次重复着之前的动作。不过,这次更是只是用了十几分钟就可以*出两道小电球。 “这次有进步了。”高斯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虽然小电球的体积依然是那么小,但是,高斯*出电球的时间已经大大的提升了。 不像以前那么久,威力虽然小了,但只是暂时的。 几分钟之后,高斯再次*出了两个电球。接着,高斯*出电球的时间越来越快了。而且,电球也越来越大。现在的电球已经有拇指头那么大了。 “蓬!”“蓬!”高斯不断地*出小电球,小电球不断地轰击在地面上,柔软的地皮也不断的被那些没有什么威力的电球轰出了一个个小坑。 现在的高斯控制的小电球基本上已经算是得心应手了。只是,小电球依旧没有什么威力,甚至不如以前。忽然,一阵强烈的疲惫感犹如滔滔江水一般袭击了高斯。 高斯眼前一黑,已经流转到手臂一半的热流也猛地缩了回去,消失在体内。而高斯的身体也在瞬间萎顿了下来,似乎整个人的精神都在瞬间被抽空了一般,大脑空荡荡的。 “蓬!”的一声,高斯的身体直直的就向后倒了下去。强烈的疲惫感不断的袭击着高斯。高斯甚至想动都动不了。 双眼看着已经大亮的天边,高斯心中暗自郁闷。“难道这就是异能被透支了?”高斯想到黑衣人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不过好像不是异能透支,倒像是精神被透支了一般,高斯心中暗自思忖着。 “真是痛苦。”一个小时之后,高斯终于恢复了一点。坐了起来,只是脑海里还有一点剧痛,萎靡的精神也没有尽数的恢复过来。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高斯就站了起来,拿起背包就朝着山下走去。 天已经大亮,公园上面已经有不少的人在做运动。站在塔山公园最高峰的凉亭里面,呼吸着早晨的新鲜空气,俯瞰着整个县城的早晨,高斯心中越加舒畅了起来。 一个早上的修炼,高斯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自己的异能。虽然现在才是一个开始。但是高斯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强大起来的。总有一天,会超越以前的,达到更强的高度。 这种方法,才是正确的。 “明天再来修炼。”高斯下山之后,就朝着学校走了回去。 “自己这样盲目地修炼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嗯,最好可以找到个修炼的办法。”想到这里高斯灵光一闪。在这信息爆炸的时代里,能够找到最全的也是最多资料的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互联网! “先回去洗漱一下,然后就去网吧。”高斯一边想一边迈起脚步朝着学校走了回去。很快的,高斯就来到了校门口。 只是,今天的校门口竟然停着一辆警车。“学校发生什么事情了?”高斯心中纳闷,但是他也不想管这么多事情,快步地就走进校门口,朝着宿舍走了回去。 “高斯,你回来了?刚才有人找你。”班里其他的几个人在呼呼大睡着。 “谁啊?”高斯放下了背包,问道。 “我也不知道。刚才老师过来,让你回来后尽快的到办公室找她,说是有人要找你。” “谁这么神神秘秘的。”高斯虽然疑惑,但是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洗漱了一翻之后就赶往教学楼上面去了。 “老师,你找我?”刚踏进班主任的办公室,高斯就发现了里面除了他的班主任林雅玉之外,竟然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警察在办公室里坐着。 高斯虽然惊诧为何有两个警察在这里,但是他还是有礼貌的和班主任打了一个招呼。同时瞥了那两个警察一眼。却发现那两个警察也似乎在打量着自己。 “高斯,你来了啊。”班主任微笑着对着高斯点点头,继续说道:“不是我找你,是他们找你。”说着,她还看了那两个警察一眼。 “他们找我?”高斯惊讶地看向了那两个警察。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2章 请你到局里喝茶 “你们找我?”高斯心里咯噔了一下,双眼充满疑惑地看向了那两个年轻警察。 “高先生。”那个美女警察站了起来,对着高斯伸出了右手,脸上一笑,继续说道:“你好,我们是县城公安局的,我叫柳悦,他是我师兄羊立明。” “你好。”高斯只是对着他们两个点点头,对美女警察伸到自己面前的手犹如没有见到一般置之不理。 柳悦见到杨宇并没有与自己握手的意思,一笑,缓缓地把手收了回来,也不显得尴尬。“高先生……” “叫我高斯吧。”高斯脸色不大好看地打断了美女警察的说话。“老师,这是怎么回事?”高斯心中有点不满。他也知道,被警察找上门来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高斯,不用担心,他们两个只是想找你在学校的一些情况而已。”班主任看出了高斯的不安,于是就笑着说道。 笑话,自己是混黑道的,到警局,那不是羊入虎口吗? 看出高斯脸上不安的神色,美女警察一笑,随后说道:“高先生,我们只是想请你跟我们回去做个笔录。” “有什么事情在这里说好了。”高斯看了一眼笑容如花的美女警察一眼,然后说道。 “高先生,如果你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们希望你能够跟我们回局里一趟。”一直没有说话的羊立明看着杨宇冷冷地说道。 “有什么事情在这里问好了,我不想多走动。”高斯立即便拒绝了。 “高先生,希望你能够跟我们合作,否则别怪我不客气。”羊立明冷冷地看着高斯。 听到羊立明这样说,高斯脸色马上就变了。而柳悦也是脸色一变,回头看了一眼羊立明,立即以责怪的语气叫了一声:“师兄。”随后,柳悦就掉转了头,看向了高斯,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说道:“高先生,不好意思我师兄向来都是那样,请不要见怪。” “你们可都是警察,我哪敢见怪?”高斯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声。 见到双方的气氛弄僵了,一旁的班主任连忙开口解围,“高斯,别这样,他们也只是想询问一下而已。你放松点。” “他们找的不是你,你当然轻松了。”高斯心中暗自嘀咕着,“你可不知道我可是龙门的老大,黑道大佬啊。” 在这样的心理下面,高斯能够放松才怪。 “高先生,我们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想请你跟我们回去做一下笔录而已。”柳悦看着高斯继续微笑着说道。 “好吧。”杨宇虽然心中紧绷,但是,即使他不想跟他们会警察局那又怎样?高斯有的选择吗? 虽然现在柳悦是笑容满面的。但是说不准下一刻就跟他高斯翻脸。到时候还是自己吃苦头。 “走吧。”高斯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到了美女警察的前面,伸出了自己双手,并在了一起递到了美女警察的前面。 “做什么?”美女警察一脸不解的看着高斯。 “你们带人回去不是要将犯人拷上的吗?”高斯脸色难看地说道。 听到高斯这样说,美女警察笑了一下,然后说道:“高先生,你误会了。那是犯罪嫌疑人才会被拷住,而你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不必拷。” “哦,那走吧。”高斯听到自己不是什么犯罪嫌疑人,心中石头微微放了下来,掉头朝着外面就走了出去。 很快,高斯三个就来到了校门口。刚刚来到校门口,高斯就听到一阵幸灾乐祸的大笑声从一侧传了过来。 高斯闻声看了过去,整好见到守门的保安正看着他开心的大笑着,眼中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眼神。 见到高斯看了过来,那保安更是用手指着杨宇哈哈地大笑着。高斯心中恼怒,眼神恶狠狠地瞪着那保安。 意念一动,高斯看着保安冷笑了一声,右手手指微微一弹,一个比烟头还要小几倍的雷电立即便朝着保安身上神不知鬼不觉的便激射了过去。 “哇,救命啊。”坐在椅子上大笑的保安忽然跳了起来,一脸惊惶的不断的扑打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他衣服分明是在冒烟,电得他的衣服破了。 “哈哈。”见到保安那狼狈的模样,高斯不禁快意地大笑了起来。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3章 不了了之 “高先生,有事吗?”柳悦问道。 高斯摇头。 “既然没事,那就请吧。”柳悦脸带微笑着带头朝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走了过去。 “杨先生?你觉得冷吗?”从后视镜中柳悦一直观察着高斯,见到他打了个冷颤,于是就略有点关心地问道。 “是的,车里冷气有点低了。”高斯顺势装作有点冷的模样。 “那我就把冷气温度调高一点。”柳悦微笑着把头转了回去。 “我还从来没有坐过这么好的车呢。”高斯忽然自嘲似得笑了起来,“对了,你们究竟带我去做什么?” “请你到局里喝茶啊。”柳悦微笑着说道。 “才怪。”高斯心中嘀咕着,“我可受不起这种待遇,还有专车接送呢。” 不说高斯一路忐忑不安,很快的他们就回到了位于县城中心的公安局里。 “什么名字?”“高斯。”“年龄。”“刚过十九岁。”“什么身份?”“秘密。” “快说。” “不说。” 柳悦看向高斯,脸色不好起来了。 高斯不想打的,就是这种人民的公仆,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自己总不能让她白打吧? 对了,还有一个底牌呢! 高斯突然想到了。 他喊了一声暂停,从怀中拿出了什么。 “给。”高斯把怀中的东西扔向柳悦。 “这是?”柳悦迷糊了。这是什么东西,她真的不知道。 她不识货,旁边的羊立明可是懂得。 这是…… 羊立明激动了起来:“这是……“他看了看四周,才在柳悦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柳悦的眼神变得震惊了起来:“你说这是龙组的……” 嗯。羊立明点头。 两人对高斯的态度不同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最后在警局里呆了一个上午之后,高斯才从里面出来了。 看了一眼后面的警局,高斯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没想到,加入龙组还有这样的好处啊。 从警局出来之后,高斯就急匆匆的朝着网吧走了过去。交费找到机子后,高斯就开始从网络上搜索关于异能的资料。 只是,让高斯失望的是,网络上关于异能的资料很多,五花八门的都有。但是都只是道听途说那些,高斯一页一页的翻着看,看到那些幼稚的解说,即使是让身怀异能的高斯都不相信。 不过高斯还是有收获的。虽然都只是很表面的东西。但高斯还是从众多资料中整理到了一些头绪。虽然没有找到一些修炼的法门。但是高斯还是从那些表面资料中知道自己的做法并没有错。 “那只好自己慢慢摸索了。只是可惜的是,那个黑衣人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异能者,为何自己一直都没有听说过呢?要是让我碰上一个异能者多好啊。”高斯摇了摇头,从网吧里面走了出去。 走出网吧,高斯这才发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糟糕,学校要上课了。”高斯忽然大呼一声糟糕,随后闪身就冲进了人群中,朝着学校走了回去。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4章 高斯大大的愤怒 高斯回到教室的时候,也差不多到上课的时间了。 “咦,老大,你回来了?”有人惊讶的问了一声。 “很奇怪吗?你是不是希望我永远回不来?”高斯笑骂了一声说道。 “哪有?”那人笑着说道。 班上一些与高斯关系还算好的人也都纷纷前来问候高斯。高斯也都一一地道谢了。 “对了,老大,你不在的两个星期,老师好像很挂念你呢。” “挂念我?”高斯用不善的眼神瞪了植华一眼,“你不用恶心我了。” “真的,老大,她可是非常的记挂她布置给你的作业啊。”小弟奸诈的笑容看着高斯说道。 “作业没有,命倒有一条,有本事就来取吧。”高斯现在对这些也不是那么看重了。只要自己把异能修炼强大,还会在意这些吗?况且,高斯现在的记忆是直线上升,即使他只是随便看两眼课本内容,他现在都可以记得个大概。 “高斯,你跟我出来一下。”第二节课的时候,老姑婆班主任忽然在高斯的前面响了起来。 见到是老姑婆叫自己,高斯二话不说站了起来就跟着老姑婆走了出去。 “高斯,你是怎么回事?都半个多月了,你的作业为何还迟迟没有交上来?”刚出到外面走廊,老姑婆就声色俱厉地质问道。 “你不知道我刚被警察捉了吗?你不知道我在一统黑道吗?“高斯反问道。 他想不到老姑婆竟然真的这么的无理。这不是对他的惩罚,这分明就是有意为难他。 “哼,小小年纪就不学好。”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高斯怒道。 “你竟然说我无理取闹?”老姑婆严厉地看着高斯,身上发出了杀气。 “你这不是无理取闹是什么,你是怎么做老师的?你这分明就是故意为难我。”高斯心中气极,再也不顾老姑婆的面子,当场便跟她撕了面皮。 “我就是故意为难你,你不爽吗?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垃圾的学生!”老姑婆显然也是气极,竟然口不择言了起来。 “哈哈,我垃圾关你鸟事!作业没有,命就有一条,有本事就来取吧。”高斯心中怒火实在是无法宣泄,竟然像道上的人说话一般,把这狠话放了出去。 “好。很好!”老姑婆被气的脸色铁青,右手指着高斯,身体竟然被气得不断的颤抖了起来。“如果你明天还没有吧作业交上来,你就等着开除吧。” “你以为你是谁?想开除我?”高斯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有本事你就开除了我。反正,作业我是不会交的了。”说罢,高斯掉头就朝着教室走了过去。 “蓬!” 高斯愤怒的一脚就将教室前门踢了开来。突然的巨响,把整个班级的人都给吓了一跳。一个个都惊讶地看向了怒容满面的高斯。 高斯冷冷地扫视了全班同学一眼,愤怒的脸色之上,那双眼睛似乎还散发着妖艳的不断跳动的雷电。 “你是我见过的所有老师中,唯一配得上垃圾这两个字的!”高斯刚走进教室一步马上便走了倒退了出去,对着走廊外面的老姑婆冷冷地说出了那句话之后然后才走了进去。 “你……”老姑婆被气得全身不断的颤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一直在走廊外面站了好久才离开了这里。 高斯狠狠地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面。心中的那股怒气还没有消去。要不是老姑婆是个老师的话,高斯早就拳头相向了。 “老大。你和老姑婆怎样了?好像吵得很厉害的样子?”小弟神经兮兮地凑过来低声地问道。而在高斯后面的其他人也是一脸担心地看着高斯。 “没事。”高斯摇了摇头,之前他和老姑婆虽然在争吵,但是都控制着自己的声音,因而,即使是在教室的外面,教室里的人也听不清楚高斯他们吵了些什么。 “我没事。”高斯深深呼吸了一口空气,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装出一副已经没事了的样子。 ******时间很快地就到了放学的时候。 高斯回去陪老婆了。 这个学校,能不来还是不来了。 免得尴尬。 再说,自己志在黑道。 日升又日落,一个月时间很快的就过去了。高斯现在每天早上都到塔山公园上面修炼异能。一个月的时间,高斯已经很熟练的控制自己身体的电能了。现在只需要他一个念头,他手上就可以发出雷电来。而且,他还可以任意的控制雷电的多少。电球的威力也逐渐的显现了出来。 可以说,现在的高斯已经是一个入门异能者。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5章 惊人改变 “蓬!”一个电球从远处激射了过来,狠狠地砸在了一棵幼儿手臂般大小的树上。一声脆响之后,那棵树被那电球拦腰轰成了两段,从中间处断裂了开来。而电球力道还没有消去,继续前进了一段距离,最后把地面炸出了一个不小的坑之后才消散于天地间。 高斯伸了伸懒腰,从地面上站了起来,脸上那个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经过几个月的修炼,他的电系异能终于可以力断树木了。看了看天色,高斯知道是回去的时间了。拿起那个一直陪伴着他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一件外套披上后,高斯就朝着山下走去。 现在虽然已经进入了冬天,天气也已经变冷了起来。但是,塔山公园上面还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做的晨运。 当只看到只披着一件外套的高斯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众人虽然都从眼中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但是,一个个都似乎与高斯熟悉了一般,都互相打着招呼。 “阿伯,跑慢点,小心路滑。”对着附近再慢跑的一个阿伯打着招呼。 “小伙子,又回去了啊。”“是的。阿伯,快要到上课时间了。”高斯微笑着向那个阿伯致意道。 “小伙子啊,现在已经冬天了,天气已经冷了。你要读穿衣服啊,你就穿一个外套,小心着凉了。”一个阿婆对高斯说道。 “呵呵,阿婆你看我锻炼的就差满头大汗了,现在热着呢。倒是你们要注意保暖,山上风大。”高斯一边走着,一边和那些天天准时出现在这里锻炼身体的老人打着招呼。 一个月来,高斯每天都准时地出现在山上,与那些锻炼的老人经常见面,后来也就逐渐地熟悉起来了。 冬天的温度还是很低的。特别是在江边的山上。走在直步青云上面,高斯鸟瞰了县城,街上已是行人匆匆的了。 高斯把校服外套的拉链拉上来。不是他觉得冷,而是他不想太过突出。冬天,人人都穿着厚厚的衣服,高斯只穿一件外套就已经够抢人眼球的了。高斯可不想自己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 一个月以来,高斯除了异能得到提升之外,其他的各方面也是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其他的高斯尚且还不清楚。但是,单单就说对外界温度的问题。他现在已经几乎是寒暑不侵了。即使现在是冬天,他也感觉不到冷。即使他现在光着膀子站在室外,他的体温也维持在正常体温上面。 据高斯估计,这些都是异能带给他的变化,体内因为异能的关系,已经可以自动调节体温了。 ******“老大,打球吧。”站在球场外面,一个同学对着高斯喊了一声,同时把球抛了过来。 “不打。”高斯轻松地接住了球,同时扬手就朝着篮筐丢了过去,同时摇头示意自己不打。 “晃铛!”一声,高斯顺手丢过去的球正不偏不倚地投进了篮筐里面去了,让那些围在篮筐下面的同学一阵郁闷。 “老大,你还说你不会打球,怎么那么远都被你投进了?”一个同学对着高斯惊讶得大声地喊道。 “凑巧罢了。”高斯大声地回应着,以前,他只是在飞翼学院打过那一次而已。 “再试一下。”一个同学再次把球扔了过来。高斯接过来后,毫不犹豫地对准篮筐再次扔了过去。 “晃铛!”一声,再次满分!见到篮球再次被投进,高斯也心中欢喜,也不禁跃跃试试了起来。 “我是真的不会打球,你们可要让着点。”高斯脱下了外套,走进球场里面,他要看看自己究竟改变到了什么程度。 不过,他虽然不会技巧,可是他懂得篮球的真谛,他是一个球神。 飞翼的雄风,再次展现。 “你要手下留情才是。”众人惊诧过后,俱都不相信高斯不会篮球,从场外那么远的地方都直接命中目标,这样的人都说不会打篮球,那不是扯淡? 不过高斯的表现再次让他们跌了一地的眼镜。高斯那个家伙真的不会打球,甚至连带个球都带不了。 看着同学们都龙精虎猛的在球场上冲来冲去,那娴熟的球技,帅气的投篮,让高斯越加郁闷了起来。 不过,同学们还是比较照顾高斯的,特别是与高斯一组的人。反正只要把篮球投给高斯后,他们这方就会百分百得分。因为,只是距离不是很远,高斯就会直接命中目标。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6章 扣篮 高斯也不丧气,而是感到非常的兴奋。他随着篮球场上的人跑着,一边注意着同组的人传递过来的篮球,一边观察着同学们的运气姿势和跑动位置。而且,脑海里还回忆着电视里看到的那些世界顶尖篮球员比赛的英姿。 同时,高斯的身体动作也不知不觉中开始模仿了起来。 同学们再次被高斯惊倒了。刚开始的时候,高斯也只是会投投篮而已,一点技巧都没有。但是,现在,才没过多久,高斯就已经掌握到一点技巧了。甚至,他们都在看着高斯的动作逐渐的由陌生笨拙到熟练了起来。 高斯脸上微微地露出了一丝笑容,身形忽然一动,犹如一阵风一般斜刺里就冲了出去。右手快速的朝着一侧一探,篮球就迅速的从另外一个同学的手中来到了高斯的手中。 接着高斯轻轻地一旋身,从那位同学身边侧滑了过去,右手带着球朝着对方篮下就跑了过去。 “蓬!”“蓬!”篮球不断的在高斯的手和地面上来回地蹦跳着。此时,高斯有了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似乎,整个篮球都在他的掌握之下一般。 高斯沉浸在这种奇妙的感觉中,不知不觉的他把平常修炼的那一套都运转在篮球上面。手和篮球似乎有一根丝线联系着一般,球不离手,手不离球。高斯不再感觉到篮球是个多么难控制的东西,而是犹如手中的一个玩物一般,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拦住他。”被高斯一把抢夺过去,那个同学气急败坏地就冲了上来,企图再次把球从高斯手中夺走。 高斯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双手交替的带着球,脚步轻盈的在众人身边穿插着。身体犹如滑鱼一般左钻又蹿,不一会儿便冲破道道阻碍,来到了三分线前面。 “老大,投篮。”己方队友见到高斯带球冲到篮下,均不由得大声地喊着。 “拦住他。”对方的人企图拦住高斯,但是,均被高斯的对方一对一的挡住了。 高斯微笑了一下,双手托着头,做出了一个标准的投篮姿势。“唰!”的一声,篮球便离手而出,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对着篮筐便冲了过去。 篮球的动作似乎被放慢了一般,众人眼睛都眨也不眨地盯着篮球的前进足迹,心头都提到了嗓子眼里去了。 近了,篮球慢慢的接近了篮筐。高斯看着篮球,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紧张。毕竟,这可是他第一次带球的投篮,这可是第一次啊。 “晃铛!”一声,篮球冲破了篮筐,撞在了网上,最后落在了地面上。 “进了。”众人兴奋的呼喝了起来。不知道是因为己方得了三分而兴奋亦或是为高斯而开心。高斯脸上紧张之色也退下,换上了满意的笑容,带球成功的投篮之后,高斯对篮球更加有信心了。 “老大,你真够变态的。”之前被高斯抢断了的那个同学走过来垂头丧气的对高斯吐着苦水。他的球技不错。但是却被高斯这个刚刚学会打球的人抢断了,不由地感到有些丧气。他却不知道,高斯其实曾经是个球神,飞翼的球神。 只是,他暂时忘记了怎样打罢了。 “哥们,不要丧气,咱们再来过。”高斯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对着他露出了笑容。 “好,我们再来过。”那位同学也是一笑,抛下了心中的消极情绪。 “晃铛!”篮球撞在了篮板上,随后就高高的弹了起来。高斯见状一笑,双脚用力地一蹬地,整个身体就蹿了上去。右手猛地一抄,篮球就已经被他掌握在了手中。接着,高斯下地,不等对方的人来抢断,高斯双手用力,就把篮球抛了出去。 “晃铛。”得到杨宇的传球,那哥们迅速地带着头跑了起来,最后毫不费力地再次得到了两分。 高斯耸了耸肩,看着旁边的人无奈的一笑,此时,高斯的队伍已经领先了对方二十多分。这场球赛的结果已经很明了了。 看着高斯在场上健步如飞一般带着球横冲直撞的样子,不仅是对方感到变态,就连和高斯一队的人都感觉到高斯的变态。 刚开始的时候,高斯还是连带球都不会的篮球白痴。但是,现在他俨然已经成了一个高手了。虽然,他的动作都是模仿过来的,但都做得有模有样的,如果高斯经过专业训练的话,肯定会成为一个篮球明星。 “好了,我们应该为我们班有这么个篮球天才而高兴,下学期的全校篮球赛,我们即使弄不到一个冠军,起码也要打进前三名。”一个同学笑着说道。 “那是,不过我们现在还是阻止一下高斯那个家伙吧,再让他嚣张下去,我们就没脸见人了。”另外一个同学“咬牙切齿”的看着高斯说道。 “是啊,我们都输了三十多分了。“另外一个同学也郁闷地说道。 “好,你和我两个一起去防高斯,我就不信在我们两个的防守之下他还能够这么逍遥。” 篮球赛继续着,在对方两个人的包抄防守之下,高斯很显然已经左右支拙了起来。但是,一段时间之后,高斯还是能够从他们的包抄中带球前进。 高斯身体猛地弹起,伸手接住了队员抛过来的球,接着他就犹如一阵风一般带球朝着篮下就强攻了过去。 对方的两个队员马上就对高斯进行了防守,其他的众人也都奔跑了起来。 高斯哈哈一笑,带着球在众人身边穿插了过去,甩脱对方之后没有一会儿便冲到了对方三分线之外。接着高斯紧走几步来到了罚球线前面。 双脚在地面上狠狠的一蹬。高斯的身形顿时便弹起了起来,整个人便化成了一道抛物线朝着篮板便撞了过去。 “这哥们不是在扣篮吧?”众人一时都忘记了要做什么,都愣愣的站在了原地看着高斯的身形缓缓的朝着篮板移动了过去。 跃起在半空中,看着篮筐离自己越来越近,握着篮球的手猛地抡起。“晃铛”一声,篮板剧烈的震动了起来,篮球被杨宇狠狠的砸进了篮筐。而高斯则是双手握住篮筐,吊在在了篮板上面。 “我没看错吧,这哥们在扣篮?”一个同学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 “他真的是在扣篮。”另外一个同学也是愣愣的看着高斯,眼神中充满了不相信的神色。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7章 一群花痴 第207章一群花痴“太强大了!”一脸期待之色的众人一个个都看着高斯。 没想到,高斯竟然能够弄出这么完美的扣篮。一干女孩子为他心醉了。 长得帅气,又能够如此,真的是太强大了,这样的男生,怎么不会赢得女孩子的欢心? 没有办法,做人能也是一个罪过。 太多的女孩子以他为目标了。 女孩们跑了上来,围住高斯问长问短。 高斯最疲于应对的就是这个了,对他来说,和女孩子对话还不如去杀人的好。这种感觉,真的很别扭。 不过,好在他身手敏捷,很快地就逃了出来。 一直都是他处于被动,今天也是如此地。 但是,他不后悔。 虽然有很多的花儿,可是,他钟情的只有那么几朵而已。 所以,他不会迷恋。 他对自己的女人谈不上忠贞,可是至少是忠心的。 有了三个女人,就足够了。 他不想要太多的了。 虽然说,不必为了一朵或几朵花而放弃了整个花园。可是,对他来说,独特而美丽的花儿只有那么几朵,纵使其他千千万万朵花也是比不上的。 所以,逃走,他不后悔。 可是,他也真小看了那些女人们的毅力。 花痴的力量是很强大的。 高斯没有办法立刻逃脱。 她们在后边追。 “以后真的不再打篮球了。”高斯的心里喊道。 没想到,打了篮球,就给自己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他很讨厌。 真讨厌篮球啊。 高斯心中喊道。 他偶见一个拐弯,绕了进去。 惨了,是死路。再出去已经是来不及了。 高斯不知道该怎么办? 脚步声已经越来越近了。 高斯的额头上满是汗水。 终于,花痴们接近了。 来到这里。 “咦,高斯怎么不见了?” “会不会是他没有来过这里?” “可能。” 简短的对话后,她们开始细心地找。 可是,找不到,最后只好死心地走了。 而高斯,此时在何处呢? 他高斯,可是会融合武道和雷电异能的人,要翻过一扇墙还不容易。 所以,他跳过去了。 逃之夭夭了。 以后,再不惹这群女人了。 她们,实在是太疯狂了。 天不怕地不怕的龙门门主,竟然怕上了一群女人。 看来,花痴的力量还真是伟大啊。 这花痴现象不禁让高斯想起之前的“暮光效应”.之前看《暮光之城》的时候,他发现《暮光之城》的受众群体是当今的未成年少女,由于是首映所以几乎是twilighter专场,发现其实大多数都是20-30岁的女性,她们成群结队或者拉上男性同伴,当然还有一些成双成对或独身的成年男性(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了电影的)。因此不难理解为何在《暮色》中edward耍帅玩酷后,《新月》中便轮到jacob和他的狼人族友们“卖肉”了(既是卖弄自己的肌肉)。就像制片方下达的“指标”似的,导演拖着摄影师加入“卖肉”行列,片中多次出现夸张刻意地展现jacob近乎完美的壮硕身材的镜头,不明真相的观众可能会受不了(高斯更是觉得恶心),然而若用“娱乐至上”的心态来看其实不失为一件趣事。 而沈容觉得《暮色》之所以那么花痴细腻是因为有个“懂女人的女导演”,但是高斯觉得不是这样的:《暮色》的原著本身就很花痴很细腻,并且细腻过度…… 总言之,这东西,谁见谁能不怕呢?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08章 讨论胸部 第208章讨论胸部最近,公司的事情有些变化了。 晚上回房休息的时候高斯在网上查阅了许多管理学有关知识,又查阅了一些当今楼市的一些变动,从网上搜索了国境地产公司所开发的蓝景系列楼盘,他从价位到楼房的构建等方面对蓝景系列楼盘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随后他才扑到床上沉沉入睡! 高斯这一觉睡得很死,睡到第二天他迷迷糊糊中隐隐听到一阵敲门声,他睁开惺忪的睡眼,半眯着眼睛走下床去开门,打开门之后他赫然发觉美如天仙的沈容就那么亭亭玉立的站在他的房门前,他不由一怔,半眯着的眼睛也全部睁开起来。 站在门外的沈容上下打量了一下高斯,接着,她那一张略施粉黛的雪白玉脸上微微浮起一丝的红晕,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来此刻的她有点局促不安! 高斯把目光从沈容那漂亮的脸蛋上收回,看了看自己,咦?自己身上的衣服呢?自己全身上下居然只穿着一条裤衩子,而且裤衩子还是直挺挺的顶起来一个大帐篷,他连忙看向沈容,嗫嚅说道:“我、我……这个,这个……” “嗯,我是来叫你起床吃早餐的,先去洗脸吧,我们就在楼下等你。”或许是沈容已经见惯了高斯时不时骤然爆发的童子功,因此已经变得宠辱不惊起来了。 不过,她终究还是脸皮薄,所以捂着脸下去了。 高斯洗完脸走下楼后发觉三个女人正等着他一块吃早餐,他心中不禁感到一阵温馨。 吃过早餐后高斯开车送几个女人去学校,她们还是老师,所以,要去。 粱情就是个例外。她还是要去上学。这小妮子今天穿得很性感,上身穿着一条性感小吊带,下身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超短裤,那短裤也就堪堪能将她那园翘的臀部遮住,于是她那两截粉嫩洁白的修长细腿便暴露无遗,可想而知,粱情这一身打扮又要令s大的男生集体大贫血了,因为他们的鼻血会泄流不止! 粱情坐在车后座上上下打量着自己穿的小吊带,不可否认,她裸露出来的玉臂还有微微袒露出来的前胸很诱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前胸鼓起的尺寸不太够,如果前胸在高挺点那么绝对是完美的性感诱惑了,她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身上这一点,因此她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自己旁边的姐姐们。 沈容和秦怜梦里面穿的v形衬衫的衣领微微敞开,隐隐露出了一道若隐若现、引人遐想的乳沟,她们坐在车上后很明显的看到她们胸前的双峰撑着衣服鼓胀起来,大有冲破衣服的束缚,呼之欲出的感觉,这只因她们的双峰实在是太高挺饱满了! 而自己的姐姐们这样的双峰尺寸正是粱情梦寐以求的,她不禁嘟嘴说道:“姐姐们,你们的胸好大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们一样啊?” 面对粱情这样的提问沈容和秦怜梦显然有点措手不及,她们脸色不禁飘红起来。 沈容连忙说道:“小情,你还小嘛,慢慢来会好的啊。” “姐姐,人家已经不小了啊,可现在我还是穿b罩杯的!”粱情嘟嘴说道。 她说道:“小情,不是跟你说过很多了吗,一个人的发育都有迟缓问题吗,其实你……你胸部的发育也属于正常情况啦,长大了会更好的,好了,别再讨论了哈!” “真的吗?姐姐意思是说我以后也能像姐姐的一样大吗?”粱情雀跃说道。 终于到了。 沈容和秦怜梦就要下车了。 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很漂亮那么你就不应该吝啬你的赞美,所以高斯开口说道:“你们都好美啊!” “噗嗤!”沈容忍不住抿着一笑,类似于这样的赞赏她已经听到耳朵起老茧了,当别的男人说这类的话的时候沈容总会感到浑身不自在,可是她听了高斯的话后非但没有那样的感觉反而感到很开心,她笑着说道:“是吗?该不会是你哄我的吧?” 高斯听到沈容质疑他的诚实,心急了,连忙说道:“真的!我以前总爱梦到一个从天上下来的美丽仙子,这个仙子真的很美很美,在梦里她对我笑,但是就不说话,我想走过去靠近她,可是她却飞走了,接着我就醒过来了!” 顿了顿,高斯继续说道:“直到我见了沈容姐姐之后突然发觉,她跟我梦到的那个美丽仙子长得好像好像啊,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沈容闻言后心中微愣,随后忍不住笑了笑。 高斯这话明着是把沈容比喻做天上的仙子一样美丽脱俗,实则还暗含着一个至关重要的玄机,他借助这段话向沈容透露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我晚上做梦会梦到你! “嗯,那我进去了,拜拜!”沈容说着便转身走了,她那脸上的笑容就像是喝了蜜一样甜! 看向秦怜梦,高斯也是甜言蜜语。 剩下的,只有粱情了。 对于一个小女子,他是很自如的。 所以,一个早上哄得三个女人高兴。 因为高斯有他自己的一套。 “男人应该学会哄女人开心,聪明的男人从来不和女人辩理,呵呵,和女人没道理可讲,好男不和女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哄女人开心,并不是一味的无原则的顺从,那样女人会看不起你,认为你不是个男人,在女人眼里对女人太顺从你不是男人,对女人专横你更不是男人。男人怎么做才不让女人生气?悠悠总结了八个字:三心二意,无往不利。(别理解错了,高斯的三心二意是对心爱的女人你要有三心:细心,耐心,关心,二意:真心实意,柔情蜜意。)” 高斯真强大。 正文 龙行天下_209章温馨的家-210章联欢,龙组有寻 209章温馨的家-210章联欢,龙组有寻 高斯回到家里后就径直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喝起了美酒,根本不理会其他的事情,他摇摇晃晃地走进内院,就见到梁情正穿着一条黑色的比基尼斜躺在游泳池旁边,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双峰凸现出来,一头短发随意的披在两肩,成*人的妩媚之色展露无遗。 这小妮子已经长这么大了!看着已经完全不像小女孩的梁情,高斯很高兴,自己当时没有伤害她是正确的。“阿斯,你回来啦!”梁情见到高斯回来,立马从沙滩椅上站了起来,就朝高斯扑来,这性格,竟然还和以前一样。 “呵呵,家里没什么事情吧?”高斯一手搂住梁情的细腰,一手在她的翘臀上捏了捏,手感极佳,脸上尽是笑容。 “嗯,没什么事情。”梁情早已经习惯了高斯的这招,很是配合的扭动了一下自己的身躯,更显妩媚之色。 她一手挽着高斯的胳膊,陪着他就朝里面走去。 走进了大厅内,正见到沈容穿着一条丝质的吊带睡裙,半弓着身子擦拭饭桌,胸口那深壑的玉沟正好展露在高斯面前,妙曼的身躯轻轻扭动,看得高斯眼睛都直了。 “阿斯,你回来啦,我们正要吃饭呢!”沈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一看,就见到高斯走过来,脸上露出了和谐的笑容。 “嗯,呵呵,梦梦在做饭吧?”高斯也是报以快乐的笑容。 “恩!” 不一会儿,披着围裙的秦怜梦端着菜肴从厨房走了出来,梁情也赶紧找了一条浴巾披着和沈容一起跑到厨房端菜,为了享受那种温馨的感觉,在内院,高斯等人一直没有安排保姆,所有的家务都是几女分工合作。 高斯坐在主位上,看着忙忙碌碌的三女,以及一道又一道美色美味的菜肴,一时之间,竟然有些呆了。 三妻四妾,在如今这个社会来看,几乎不太可能,可自己呢?竟然真的拥有了这么多极品的女人,而且她们相处的是如此和谐,这到底是自己太过伟大?还是老天对自己太好了? 不管怎么说,能够将这么多女人驾驭住,高斯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得意,四人快快乐乐乐的吃了一顿饭,高斯让三女收拾碗筷后就一起来洗澡后就率先走上了楼房,来到了那间有着巨大浴缸的卧室之中,沈容早已经在浴室中放好了热水,高斯*着身躯跳进了里面,不一会儿,收拾好碗筷的三女也来到了这间卧室,她们是相处已久的三人,之间的默契程度也最多,脸上挂着甜蜜的笑容,轻轻的退去身上的衣裳。 当看着三具完美的身体慢慢的走进巨大浴缸的时候,高斯的血,沸腾了!一龙戏三凤的画面在上演,这一夜,注定是美好的一夜。 ******最近,对于s大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 95周年的建校纪念日,学校是很重视的。.学校对此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要将一切举办得更好! 学校的活动主要分为三个步骤,早上是班级的联欢活动,中午学校提供免费的午餐,不用钱的饭菜,不吃白不吃。 虽然不是很喜欢吃学校的饭菜,可是,还是喜欢图个新奇。 很多人都留了下来。 \尽心。 接下来,又是游戏了。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女人参与,男生干活更有干劲了。 偶尔,吃一下豆腐,是很爽的。 游戏玩得很high,在众人的不舍中结束了。 一干人在老师的带领下风风火火地来到食堂。人山人海啊!人太多了。 高斯排了好久好久,才拿到了自己的午餐。原来,白吃的午餐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吃过饭,下午是自由活动时间了。 高斯逛了些社团,听了些讲座,时间便已过了。 晚上,班里集合,前往*场看表演。 有一个已毕业,现为健美冠军的男子,在大众面前展示了一下他的肌肉,结果那些花痴女忍不住上去摸他的胸肌。 嗯!好身材是摸出来的! 还有一个曾是校花的央视主持人也来了。还好!男生的素质比较高。 总而言之,高斯今天玩得很尽兴就是了。 校庆吗?感觉还真不错哎! 真期待着,下次的到来。 不想,继续在徘徊孤单中坚强,只想和同伴们一同,享受这段温馨的时光。 真希望,这种时光能够延续下去。黑道中,心乏了。人,也累了。平淡地生活,也是一种奢望,一种幸福。 只是,愿望总是愿望,高斯知道,自己的担子不能抛弃,因为,这是关系到全人类幸福的东西。 扛起了就勇于承担,这就是高斯,这就是他与众不同之处。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高斯的一生,是不凡的! 他的人生难得休息,这次联欢,是他人生中少有的一次吧! 他,珍惜这次机会。 或许,这是人生中一次美好的回忆吧! 是夜,高斯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今天玩得太疯了。 今晚,注定有好戏要上演。 沈容、秦怜梦、梁情相继回到了家。 \靠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 一切都是*出来的! 高斯强迫自己承受下来。 于是,他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龙门和龙腾的发展,渐入正轨。 一切,一步步地,离高斯预定的计划越来越近了。 修身养性,休养兵力的时期,现在正是。 高斯的一切计划,都在暗中进行。 就在高斯暗中运筹的时候,有人找上门来了。 那人高斯并不熟悉,可是,他的脸,他的身影,高斯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那人,给了高斯很大的震撼,那人,给了高斯极大的影响。那人,是高斯命运的羁绊者。 那人,是龙组中人,那个黑衣人。 一身黑衣,普通的脸庞,异能也不是特别强。可是,他传达的是不普通的旨意。 龙组,可是咱中华最高战力的象征。 那里,是异能者的天堂。异能局,龙组,高斯可是很祟拜的!以前,曾经听到很多关于龙组的传奇,高斯对这些英雄可是很敬佩的! 还有,因为龙组的证件,高斯在不久前才摆脱了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 滴水之恩,即涌泉相报。高斯可是把龙组的恩记住了。 现在黑衣人既然有事来找,那么,就是龙组有事了。 高斯自然是放在心上的! 一直以来,他就是这样的人。在听到部下的报告时,高斯急匆匆地到了会客厅。 龙组有事,那自然不会小。也许事关国家,他很重视。 有国,然后有家。国是家之本,高斯要为国效力。 对于黑衣人来说,这次找高斯也是很重要的! 双方都重视对方,这意味着良好的开端。看来,谈判是会顺利的! 龙组有寻,咱要重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2章 协商(第一更) 龙组,一直是个神秘的地方。 那里,聚集了一群能人。 高斯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 要离开一段时间,自然要有很多事情要做。高斯要处理好这些事情。首先,就是龙门和龙腾的问题,这个,高斯把它们交给了齐峰,李世荣他们了。相信,以他们的能力,要完成是不成问题的。 其次,就是学校的问题,不过,高斯也是无所谓了。对于在学校读书,他是可有可无,他的目的,也只是收买一些知识分子而已。该学的知识,他早就会了。 所以,这个问题也不大。 最后,也是最最重要的,是他的女人们。 沈容,秦怜梦,还有粱情。这三个女人,和他每日相处,现在离开,她们会不舍的。 高斯硬着头皮,来到了她们的面前。 该怎么说服她们,高斯一点也不知道。可是,必须如此。他也知道,龙组重地,是不可能让他带着女人去的。 所以,只能劝服她们了。 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高斯相信,她们是明白这点的。 高斯进了家门,三个女人难得空闲,正在沙发上看着肥皂剧。 见到高斯进来,她们都殷勤地服侍高斯。人间天堂,古代帝王的待遇,莫过于此。 这种感觉很棒。 不过,高斯不是那种有了温柔乡就不知道一切的人。 他还是要把话说出来。 不过,面对着如花似玉的娇妻们,你让他如何开口? 他一时语塞。 沈容是跟着高斯最久的女人,她们不仅是恋人,还当过一段时间的姐弟,更是所谓的知己。所以,她对高斯的了解也比另外两人深些。 当她看到高斯犹豫不决的样子,她知道,他是有什么难处了? “有什么事吗?”沈容轻声问道。 “嗯。”高斯点头。 另外两女也看向了高斯。 高斯缓缓地开口了:“我有事要到龙组去。” 高斯平淡的一句话却让众女心中震撼。龙组,她们都是大家族或是大势力的子女,她们自然知道这么一个组织。 龙组,那是中华最高战力的象征,那是中华人的传奇。他们的一切,似乎都是在传说中。 难道,自己的男人就是要去那里? 她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高斯点头。 高斯要的,就是和几女协商,如果她们不同意,那么他就不去了。 不过,几个女人一直沉思着,默默无语。 终于,三人互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沈容站起身,说道:“要去,你就去吧。我们,支持你。我们要做你成功背后的女人们。” 沈容的语气温柔,高斯心神荡漾。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不觉间,某处高耸起,顶住了佳人的翘臀。 “讨厌。”沈容笑骂一声。 但是,她的娇嗔让高斯邪火更甚。 高斯两眼发光,明天,就要分开一段时间了,今晚的良辰美景还有美人,都要珍惜。 高斯疯了,也狂了。今晚,我们要快乐地活着。 人在人间,心却胜似天堂。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3章 龙组所在 娇妻们同意了。高斯也和家里交代了一下,自然是得到了家里人的赞同。毕竟,有了龙组这个庞然大物,那么解决掉魔医门就有了助力了。何乐而不为呢? 高斯带着家人的期望和娇妻们的归来盼望,走了。 走得潇洒,只是还有些不舍,是对爱人的。 自己离开了,离别一日,如隔三秋啊。 以后,自己该怎么过? 不过,为了大事业,暂时的分别是必须的。 大不了,哥以后寂寞几天就是了。 高斯大有着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气,当然,这是装出来的,他可是想回家了。 这样想着,实在是难受,不如找点乐趣来。 看到旁边冷着脸孔的黑衣人,高斯感到很别扭。你说他怎么就不能够笑一下呢? 高斯的好玩心起,他要捉弄一下黑衣人。 黑衣人看到高斯有些促狭的笑容,不知道怎么了,有些害怕。虽然心里说不出是因为什么东西?但是,他知道自己的一个很准确的功能,好的不灵坏的灵。肯定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的。 他小心地提防着。 高斯的算计又怎么会被轻易避开,他有心算计,黑衣人能够怎么样? 虽然是存心想要避开,可是还是不能,因为高斯的能力太强大了。 比如,在他睡觉的时候,高斯就拿了一根草来弄他的鼻孔。在他坐着的时候,他又强撑着他的脸让他笑。他不想笑,可是没有办法,只好给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笑容。所谓笑得比哭得还难看,恐怕就是这样吧。 好不容易,一个空姐走过来,问两人的需要,才解决了暂时的尴尬。 高斯玩了一个上午,似乎是有些饿了,也只好吃饭了。 不过,他看向黑衣人的笑容却是更加阴森起来。很不和善的。 黑衣人脸上暴汗,他从来没有如此怕过这么一个人。 …… 终于过去了,黑衣人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在飞机上,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没想到高斯的玩意还真多,他不是快笑,而是快哭了。 这种日子,比去做卧底还要难受啊! 感觉,真的很差劲。 不过,还好熬过去了。 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耐力。 看向向自己自己奔来的人,他不由松了一口气,自己有伴了。他有些幸灾乐祸,不过也有些放松,至少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了。 眼前的人是李明哲,是被派来接送两人的龙组成员。看到高斯,他不禁有些错愕,怎么如此年轻? 他看向黑衣人,表达了自己的疑惑。黑衣人给予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李明哲这才友好地向高斯问好。 “你好,我叫李明哲。” “高斯。”高斯和他握握手。 李明哲正想让高斯他们坐上车,高斯突然问了一句:“这个黑衣大叔叫什么名字?” “大叔?”李明哲有些古怪,他看向黑衣人的眼光有些怪异,他那么年轻,怎么是大叔啊? 不过,高斯是龙组重要的客人,不能够忤逆了他的意思,他也不替黑衣人辩解。他答道:“他叫冷漠。” “冷漠?”高斯明了,难怪一直冷着脸。 “你以前为什么没有和我说出你的名字?”高斯看向冷漠。 “你没问。”冷漠淡淡地说道。 “没问你不会说,这是基本的礼貌,你知道不?”高斯有些得理不饶人。 “不知道。” “切,真没趣。” 在高斯的不满嘟囔中,总算上了车。 李明哲不由出了一身冷汗,这个贵客,还真特别啊。 不过,总算是能够出发了。 他有些庆幸。 车子向龙组的地盘出发。 那里,就是中华精英的所在。 看到了,就是那栋看似普通的建筑,就是那片人烟稀少的土地,看似偏僻,但是不一般的。 高斯有感觉,在龙组,自己肯定能够有收获的。 那里,有着比自己更强的高人在。 让我见识一下什么是天外天,人外人吧? 龙组,你肯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4章 龙组中人(三更求鲜花) 那里,就是龙组的所在。 中华上下五千年,能人辈出。而其中以异能者为最。异能者,那是逆天的能量,能够用自然中的元素化为自己的力量。这些人,一般不为凡人所容,因为他们太与众不同了。 所以他们的生活一般也与众不同。他们,大多都是被孤立的。 还好,有了龙组这个组织。 这个组织,就是将这些天的宠儿聚在一起,让他们有着家的温暖。凡人的眼光太差了,他们既然和他们格格不入,不如将这些力量积聚在一起,他们会惺惺相惜的。 他们,同属一类人。 他们,会互相关爱,会在这里体会到人间的温暖。 同时,他们也是国家的一道防线。 十全十美,何乐而不为? 所以,龙组就成立了,成为了国家政府容许下的一个特殊的存在。 高斯现在来的,就是这个地方。 车子慢慢地停了,高斯打开车门,走了出来。 这里,虽然外表普通,可是却是有着一股不一般的灵气,这里,绝对是适合修炼的场所。 高斯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跟在李明哲和冷漠的后边。他心里正在盘算着什么。 只是不容他多想,已经到了门口了。冷漠和李明哲各自拉开一边门,让高斯进去。他们却没有一点进来的意思。 难道,就是让自己一个人进去? 高斯有些疑惑。不过他也不怕的。这些算得了什么? 他不紧不慢地走了进去。 突然间,暗着的屋子中有了亮光。很多陌生的脸孔出现在高斯的面前。只是他们都没有敌意,有的只是发自内心的笑容。那些,都是真挚的。 他们都知道,高斯是异能者的身份,所以,他们有了一种亲切的感觉。因为,异能者自成一家。 但是,高斯对于这些人的热情可是有些受不了的。因为,他还不太适应这种情况。不过,只好随波逐流,融入其中。 和众人交谈了片刻,一个面色严肃的老者进来了,众人都停止了交谈,看向老者。看来,这个老者在龙组中的地位并不一般的。 有人悄悄地告诉高斯,也印证了高斯的猜想,没错,那个人就是龙组的组长——李贺龙。 贺龙贺龙,庆贺神龙。老者的一生,是为了中华神龙而活的。 高斯看向老者,有些敬佩。没想到,自己竟然见到了传说中的人物,龙组的组长。 他有些兴奋。他对于这种好汉是很佩服的。也许,这是受了他前世萧凌的影响吧。 老者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了一周,最后落在高斯的身上。 “你就是高斯?”老者不怒自威,让高斯有些难受。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不满,这是中华的英雄,他很佩服的。没有这种气魄,又怎么能够做他高斯的偶像? 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成长得和他一样? 高斯有些期待。他看向老者李贺龙的目光不由灼热了起来。 “嗯。”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是我让冷漠去请你来的。” “我知道。” “你知道我让你来的目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 李贺龙的声音突然严肃了起来:“我让你来,是想问你一句,你可有意愿加入龙组,真真正正地,不再和过去有些联系?让你忘了过去,有一个新的身份,行不?” “不行。”高斯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丝毫的迟疑。他不会忘了自己的父母,不会忘了自己的女人。 “那么,我们就只有毁灭你了。”李贺龙突然面色狰狞了起来。 而随着他语气的改变,龙组众人也是仇视着高斯。 他们要抹杀一切走漏消息的可能。 可是,高斯正视着他们,浑然不惧。 究竟高斯的命运会如何呢?鲜花砸来吧,快点,不然太迟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5章 对战-第216章 发狂(四更求鲜花) 高斯看向众人,浑然不惧。身正不怕影子斜。高斯自问,自己从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所以他不怕。再说,就算龙组真的想要强迫自己,也没有那么容易的。 自己,不是软柿子,任人欺负。凡事,都要有个因果,任谁,哪怕是龙组,也不能无辜地冤枉人。 高斯看向龙组众人,眼光逐渐冷了起来:“你们不会是让我来这里,看你们脸色的吧?”高斯的声音不大,但是清脆,仿佛有着一股魔力一般,进入众人的耳中。 没想到,这个青年还是个高手呢。 本来听说了,他们是不信,但是现在,不信也得信了。 毕竟,自己还是要面对现实的。 李贺龙看向高斯,许久许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高斯被他看得毛毛的,有些害怕。 终于,李贺龙说了:“你不怕死吗?” “怕。”高斯不想虚伪,“不过我不会死的。” 他的话中充满着一种叫做自信的东西。他笑了:“因为世界上还有着许多让我牵挂的人和事,所以我不能死。” 是的,自己怕死,同样的,自己也不能死。 怕死不是自己不死的理由,不能死才是理由。 心系天下。自己不能随随便便抛下自己的责任,那是懦夫。 高斯不想做这样的人。 什么挑战,都给我来吧? 高斯正气凛然,大有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 好,很好。李贺龙看向高斯,不由地有些赏识,但是现在还是不能够表现出来,谁知道他是不是外强中干呢? 龙组的人,对于心理素质是很看重的。如果这个人不能够经受考验,那么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龙组的秘密,这个人是必须死的。 反之,经历了考验,便是能够以礼相待了。 只是,高斯能够吗? “你有勇气和我打上一架吗?”李贺龙问道,他以一副上位者的口吻说道,“只有打赢了我,你才可以不死。” 极度嚣张,可是高斯也不怕。 虽然他是龙组的组长,可是如果要活,自己无论如何都会做出来的。因为,自己的责任。责任能够让自己超常发挥的。 高斯点了点头。 他的脸色郑重,可以看得出来,他很重视他的这个对手。 从来,没有遇到如此强大的对手。自己能不能够从他手里逃生,高斯一点把握也没有。但是也必须要硬着头皮上了,谁叫自己的命途如此呢? 他甚至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龙组?不过,他也不畏怯,该来的总会来的,自己不能逃避。 高斯一上台,就感受到了一阵威压,翻天覆地的。很庞大,似乎已经笼盖了全面。 这就是龙组组长的威力。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有的。 高斯不由赞叹道。 但是,时间不容他多加赞叹。必须要应对了。 他也催动自己的内劲,现在,只能够使用融合武道来对付了。高斯知道,自己的异能,和眼前的龙组组长相比,那是小巫见大巫。所以,他不会那么蠢的。 于是,他要使出极腿道和截拳道相融合的绝技,融合武道。森罗万象,笼盖其中,自己的融合武道,已经是练到了极高的一个境界。 能成与否?靠的只有它了。 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李贺龙,他的本事究竟是如何? 李贺龙的手中出现了一条火龙。嗯,他的异能是火。火这种能力,有些霸道,能够将一切焚烧殆尽。自己究竟会不会死? 看着庞然火龙,高斯的心里想到。可是,也只有拼了。 放弃了,就是死。不放弃,就还有生的希望。 自己,从来不做颓废的是事情。 自己,要活着。 高斯鼓起勇气,凝气成型,扑向了火龙。自己,要用武力来让龙组震撼。不是异能才是至高的,自己还有武道。 至少,自己要活着。高斯这样想着。当一个人对生的欲望极强时,他往往会创造出奇迹的。 银发随风飘扬,高斯的气势突然间暴增,狠狠地撕碎了迎面而来的那条火龙。 其势,多么猛烈。 真的很强大。他让在场的众人震撼。没想到,居然有人能够正面硬憾组长的火龙。虽然组长已经是保留了一定的实力,但是,还是很强的。没有人,至少在场的人中,除了高斯,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 没有想到,这个少年居然是这么强大。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李贺龙也没有想到,居然,眼前的少年是如此地强大。不过,这离他预定的目标还没有到呢? 李贺龙,想要知道眼前这个少年的实力,所以,他稍稍提高了攻击力。 高斯虽然战得很苦,可是,他还是硬生生地挺了过来。 以他来说,是很不错了。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实在是太强大了。 不知道,自己会如何呢? 难道,自己就要葬身于火龙之下? 不,自己不能死。自己还需要负起那些担子。 回忆起以前的点点滴滴,高斯的心中突然有了一股热气在上涨。本来,一直相互抵触的异能和融合武道,居然有了融合的趋势了。 火龙一步步地接近,看到高斯站住不动,李贺龙有了一丝失望的神色,但是,他并没有收回火龙。失败者,只能死。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哪怕是龙组也是如此。 不能因为他而坏了规矩。 李贺龙转过身,正想离去。 只是突然背后有了一股狂暴的气流,让李贺龙感到凉风嗖嗖。李贺龙回转身,看到了一幅奇异的景象。 气流产生,其中心俨然正是——高斯。 究竟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李贺龙心中疑惑。 不过,那股力量还真强大啊! 高斯是个异能者,也是个武者。这种能力的最好处就是能够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发挥出强大的能力。不过,现在的高斯功力不娴熟,他也不能够将两者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不过,现在,李贺龙*他。人,都是*出来的。事情,也是*出来的。潜力,也是*出来的。 所以,现在的高斯的那种能力,说实在的,不是他平时能够控制的。 本来,就要死了。高斯的命运就将要就此结束了。可是,由于对生的希望,让他在关键时候爆发出了他的潜力。 现在的他,就是一只狂野的猛兽。 他已经失去了意识。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办法自我控制了。但是,他的功力也是达到了巅峰。 狂暴的风,狂暴的气流,狂暴的内功。一切都是狂暴的。 他是一个发疯的人,他要拼命了。 他看向李贺龙,双眼发红,犹如猛兽一般。也许是因为李贺龙刚才想要致他于死地吧。所以现在的他,虽然失去了意识,可是双眼还是一直望着李贺龙。 他猛地扑了上去。 速度与之前相较,实在是快了好多好多哦。 不知道,能不能够杀死李贺龙呢? 呵呵,当然不能了。龙组的第一人,能力岂非一般。 虽然高斯的速度快,可是李贺龙也不慢。他虽然有些惊愕于高斯的状态,但是,他还是在紧要关头反应了过来。 那是多年的战斗经验。 嗯,他看向高斯,眼睛不由眯了起来,看来,自己是不能藏拙了。 没想到,年少英雄。 少年真的很强大。 不过,现在自己还是有能力制服他的,虽然有些辛苦,不过值得了。有这么强大的年轻人,那个任务会成功的。 李贺龙的老脸上展开了笑容,宛若山野的菊花一般。 现在,他对眼前的年轻人是真正重视起来了。 而高斯,却是没有意识到这么一点。他只知道,刚才眼前的人想要杀了他。他也想要杀了他。 所以,他疯狂地进攻。 他处于发狂状态的能力真的很强。李贺龙感到自己的双手阵阵发麻。 这就是他的力量吗? 嗯,很好很好。 李贺龙终于怒喝一声,将他的火龙解放。共有三条,俗称三味真火。 很强大的实力,三条火龙齐齐撞向高斯。 而高斯,也迎向了火龙。 在场众人都一动不动地盯着,生怕自己看漏了什么。这是一场精彩地战斗,自己不能错过。 他们目不转睛。 不过,他们并没有看到什么。 因为在碰撞的那一刻,发出了一道耀眼的光芒,把他们的眼睛都刺痛了,他们什么都没有看到。 结果,他们是知道了。 那就是高斯晕倒,而李贺龙,显然也受了不轻的伤。 没想到,这个小青年如此变态,竟然能够让组长受伤。 因为这一战,高斯在龙组成名。 一切,都归功于我吃西红柿。要不是因为他留下了寸芒,让高斯知道了极腿道,他是不可能如此突出的。(嘻嘻,各位不要相信哦!) 还有,李贺龙也挺后悔的。为什么自己非要*高斯呢?这不是自找苦吃吗?少年的威力,他这把老骨头也不能轻易受得了的。 毕竟,那是近乎狂暴的极腿道和截拳道还有异能的威力。 融合,就是发挥出超常的能力。 还好,李贺龙功力深厚,换做别人,或许早就废了。 以后,龙组少有人敢惹高斯。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7章 百灵(求保底鲜花) 夜,寂静,在龙组中,竟然是这般情景。一切,都是因为那个人,那个能和组长相媲美的少年。不能打扰了他,必须要让他帮助龙组,这么好的战力,死了,可惜。 龙组中人,一直是以国家为重的。 他们清楚,以高斯的实力,能够有多么大的地位。能够挽救回许多。 现在,他们等待的,就是高斯醒来了。 他醒来了,就可以和他商讨一些事情了。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高斯终于辗转醒来。 头脑有点疼,高斯不由用手按住了脑袋。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高斯有些疑惑,这里是哪里?他的记忆开始转动,一点点地想起了,自己,不是在和龙组的组长打架吗?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这里是阴间? 发狂状态下的记忆,他已经忘记了,或者,压根儿他就没有记过。 现在醒来,他第一反应就是这样。 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有些清冷,高斯实在是不习惯在这里。可是,他也不知道究竟要去哪里?消极地坐在床上,他仰望上方。 很快,这种状态就被人打扰了。因为,有人进来了。 那是个挺漂亮的美女。 这是龙组中的冷美人百灵。人虽然冷,可是心灵手巧,让她来照顾高斯,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吧。 高斯突然间看到美女进来,有些诧异:“难道,这里是天堂?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进入天堂?”高斯有些yy。 百灵看到高斯望着她有些出神,她的心里顿时起了一种厌恶感。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是用这种眼光看她的,尤其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 不过,她对于这种人,是很有手法的。她很冷,既然如此,她就冷到底。 不是她故意冷,而是,这只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罢了。 现在的她,面对陌生的高斯,也是如此。 高斯看到一个美女站在自己的面前,也看到了她眼里一闪而逝的厌恶。她有些诧异,为什么,就算死了,那个天堂也应该没有如此人性化的表情才对? “请问这里是哪里?”高斯弱弱地问了一句。 “龙组。”百灵不冷不热地答道。 “你是说,这里是龙组?”高斯的声音有些激动。 “嗯。” “那就是说,我还没有死?”高斯的声音亢奋了起来。 百灵点头。 高斯跳起来,兴奋之余,拍了一下百灵的肩膀。 百灵皱皱眉,不过看到高斯不是故意的,这也许只是人的一种正常心态而已,所以,她也没有计较。 “对了,组长说,你醒来之后,可以去见他。”百灵又以平淡到底的声音说道。 这美女,咋就这么冷呢?高斯疑惑。 自己,要把她逗笑。 高斯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他很喜欢改变一个人。 以前,黑衣人如此,现在的百灵也是如此。 “美女,你能不能笑一个?”高斯并没有急着去找李贺龙。他想要和眼前的美女多呆一会儿。不是他贪图她的美色。 他有自己的女人,长得也比眼前的人差。 百灵没有理他。 “你叫什么名字?”高斯又问道。 “百灵。”依旧是冷到底的声音。 “美女,你有男朋友不?我给你介绍一个。”高斯有些八卦起来了。 无视中。 …… 接下来,不管高斯说什么,都是被百灵无视了。 百灵觉得眼前的男人真的好烦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他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以前自己从来没有得到一个男人这样的关心吧。 不过,冷美人还是冷美人,她不想改变什么。 终于,高斯是忍不住了:“美女,你不能回答一句吗?” 得不到回答,高斯不会作罢的。 他趁百灵不备,点了她的穴道。 “你要干什么?”百灵的声音有些慌乱了,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这么卑劣。 “你说我要干什么?”高斯的笑容有些促狭,“你要是不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我就难保自己会干出什么了?” 百灵没有说话,但是她是默许了。 高斯盘问了:“你的身高是?” “175cm。” “你的体重是?” “55公斤。” “你的罩杯是?” “啊,你说什么?” “你的罩杯,快回答,不然……”高斯做出了挤奶龙爪手的姿势。 接下来,又是一连串的促狭问题。 百灵一生中脸红的次数,还没有今天多。 高斯也是看到美女的改变,也是欣喜。调戏美女是件快乐的事情。 “你的穴道在半个小时后会解开。” 高斯留下这句话就走开了。他可不想被揍。 不过,他犯愁了,李贺龙究竟在哪里啊? 没办法,只能够自己摸索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8章 龙组的任务(二更,打滚求鲜花) 龙组的总部,还真是个迷宫,很难走。高斯在其中,分不出东西南北方向。该何去何从?他不知道。 该怎么办?高斯一筹莫展。 嗯,真的没有办法了。高斯站住不动。 只能等待有人走过了。 …… 漫长的等待中,高斯终于听到了一个声音。 “快,快,把东西搬到这里。”不远处传来的声音让高斯精神一振,嗯,有人了。高斯飞一般地冲了过去。 那是两个壮年汉子,不知道在运输些什么。 “嘿。”高斯突然出现,吓了两人一跳。 “你是?” 两人端详片刻,吃惊道:“高斯。” 高斯微笑点点头。 “您有什么事情吗?”两人不由有些口吃了。眼前的少年可是能和组长相媲美的强者,自己这样的小人物在他面前是威风不起来的。只能好言好语地和他说话。因为,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强者为尊。 “我想知道,你们的组长在哪里?”高斯说道。 “我带您去。”一个汉子说道,他又对另一个汉子嘱咐道,“你把这些东西搬回去,我带高斯先生去组长那里,行不?” 另一个汉子点点头,他不得不同意。 看着沉重的箱子,他咬咬牙,只有拼了。 而另一个汉子,则是带着高斯到了李贺龙的住处。 他没有进去,大人物的房间,不是可以随便进去的。他在门口就道别了高斯。 高斯慢悠悠地走进了李贺龙的房间。 他对于李贺龙没有厌恶感,虽然他曾经想过要杀他,但是那是为了国家的安全。换做是自己,高斯也许也会那么做。他知道,这是一种无奈。不过,他对李贺龙也没有好感的。因为,对方曾经想要杀死自己。 但是,他也不畏惧李贺龙,他的行动极为随便。 别人对自己不好,他也不想对他好。 就是这样,高斯懒散散地走进了屋里。 屋里,老人正在参阅书籍,自高斯进来,他从没有抬起头。 许久,他都没有动静。 难道他老了,连这个都不能发现吗? 高斯有些惊奇。他想要试一下。他慢慢地走近李贺龙。 就在高斯想要打下去的时候,李贺龙还是没有动。看来真的老了。高斯很想教训他一下。一拳砸了下去。 突然间,目标却是失去了。 “这样很有趣吗?”低沉的声音响起,正是李贺龙的声音。 嗯,高斯脸暴汗,没想到,这老小子居然是在装13。真是太贱了。 不过,高斯还是不能直接说出来的。不然就要挨打了。 “没有啊,老爷子,我只是想试探一下你的反应而已。”高斯勉强自己脸上堆满笑容。 “是吗?”李贺龙满是怀疑。 “嗯。”高斯连连点头。 好在李贺龙也是不在这小事情上面计较,所以,高斯总算是逃过了一劫。 “昨天的事情,真抱歉。”李贺龙说道。 高斯也知道他是在说自己差点被杀的事情。 本来,他是有些怨言的,只是,李贺龙是为了国家,还有,他以一个龙组组长的身份,向自己这个小人物道歉,所以,不知不觉间,他似乎把这些不满都抹去了。 “没有的事情,我想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高斯笑笑。 李贺龙看到高斯的真心原谅,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欣慰。孺子可教也。 看来,龙组的任务交给他是行了。他值得信赖。 “还好,你通过了考验。不然,我想我们中国就要有危机了。”李贺龙说道。 “此话怎讲?”高斯问道。 “有人要刺杀我们中华的总理,而我必须在总部镇守,而总理远在m国,年轻一代中又没有出众的,能担当此重任的。” “哦……”高斯应了一声,突然想到,“你不会是要我赶去m国做总理的保镖吧?” “嗯。”李贺龙答道。 晕。麻烦又来了。 可是,为了中华,不能够推卸。总理,是我们敬爱的总理。 自己,也只能拼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19章 再次突破-第220章 保镖高斯(三更) 高斯要去做总理的保镖。虽然他的实力很不错,但是他的异能,实在是不咋样的。所以,趁着这个机会,他可以名正言顺地让李贺龙教他一些异能的心得。 有如此人才,是中华的骄傲。李贺龙自然不会藏拙。他总是热心地解决高斯的问题。 高斯这几天,还向李贺龙借了一些笔记,以及龙组图书馆中有关于雷电异能的书籍。自己要将雷电异能练好,这样,自己就更强大了,也不会辜负了高洪泉的遗愿了。 突破,高斯一直想要突破。 可是,就算是天才,他其实也是人,高斯最近,是遇到了瓶颈了。 所以,他才要来龙组。 果然,没有来错。龙组,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自己在异能方面,是比很多人差的。 高斯不只是向李贺龙,他也向龙组中的其他人询问,有时也透漏一些自己的武功,教他们一些,让他们更强。 所以,高斯在龙组中的人气也是上升。甚至,有些人扬言高斯将会是下一任的龙组组长。 不过,想来这也是不可能的。高斯志不在此。 另外,还有百灵那个小妮子,上次高斯调戏她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心如止水的她,现在见到高斯,总是有一些别的情绪掺杂在里面。有愤怒,似乎也有些期待。 这究竟是为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虽然用心计取迷惑别人,可是她从来没有尝试过爱情的感觉。一直,她只是披着一副好看的皮囊在活着。她麻木了。 不过,高斯似乎是改变了她。 高斯却不知道这样的事情。 每次见到她,高斯总是躲着她。因为,自己上次的行为,加上自己这几天听到的关于百灵的事情,高斯有些害怕她的报复。 除了这些事情,高斯每天就是躲在密室中修炼。经过众人的指导,高斯突然有了灵感。 嗯,突破靠的就是这个。 有灵感,一时半会就能够突破。没有灵感,就算努力一生也只能停留在原地。 很幸运地,高斯有了灵感。 在密室中呆了五天。高斯感觉自己体内的两股气流已经是融合了三分之一。嗯,感觉精神饱满。不错。 高斯随手抛出一个电球。 现在的电球,已经比以前大了很多。 高斯左手一摆,电球也改变了方向。高斯有了一项新的技巧,控制。 现在的突破,感觉真的很不错。 高斯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密室。 “突破了。”李贺龙在密室门口站着,见到高斯出来,平淡地问了句。 “嗯。”高斯点头。 “效果如何?” “不错。”高斯向他扬起了大拇指。 “那来试一下?”李贺龙建议道。 “当然行,不过,得手下留情。” 李贺龙没有说话,手直直地捉了过来。高斯急忙跳开。现在的他,是想要试炼一下自己的新成果,所以他凝聚出了一个电球。 “异能?”李贺龙疑惑。 不过看到高斯很兴奋的样子,他知道,少年是在异能方面突破了。看来,自己教导的还行嘛。 电球向他袭来。他轻易躲开,本来以为这样就结束了。谁知道电球突然转弯,打在他身上。虽然对他没有伤害,不过,衣服是一塌糊涂了。还有,毛也曲了。 不过,他并没有介意,而是看向高斯,那眼神,就跟在看怪物一般。 这才多久的时间,他就学会控制方向了。 要知道,这项技巧要练一两年才会啊。 这小子,真是天才。 李贺龙再次觉得高斯的恐怖。 不过,他没有惶恐,他是高兴。 中华龙,会因他而升腾。 一直,高斯都是属于那种上位者的。没有想到,如今就要去给别人当保镖了。虽然有些别扭,可是还是去了。 因为,那个人是总理,他为我们中华而一直努力着,保护他,高斯觉得是值得的。 一点也不降低自己的身份,高斯为这个任务感到自豪。 一切安排完毕,有龙组在,什么问题不能够解决。 所以,很快就办好了手续。 高斯乘上了前往m国的飞机。 不得不感叹,当代科技发展迅猛啊,有了飞机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强大了。你说,人能有一天凭借自己自身的力量,飞在天空中,飞得这么快吗? 那是不可能的。纵然可能,那也不知道要等到n年以后。 高斯在飞机上磨练功夫,温习着自己的招式。 很快地,目的地就到达了。 这里就是m国的大城市,纽约了。 这段时间,总理在这里开会,是要争回一些属于我国的利益的。可是,那个m国的总统总是拖延。 还有,一些势力也很想除掉华夏的大大。 所以,总理现在的处境很危险。 现在,唯有增加他的防卫力量了。 而中华最高战力,龙组,就必须出动了。 现在,高斯就是这其中的最高战力,所以,高斯的地位是很重要的。 下了飞机,高斯深吸了一下空气。这里的空气很浑浊,一点也没有华夏的空气好。 高斯对这里是不大喜欢的。可是为了任务,只能勉强自己来这里了。 和高斯一起来的,还有龙组的几个人,其中就有冷漠,还有百灵。 百灵这个小妮子,战力不是太强吧。不过,有她在,要管好高斯,更容易。可以看出,高斯对她,可是有些畏惧的。 而百灵的心理也是很复杂的。没有想到。居然,自己和他有了瓜葛,自己还不想割断这些瓜葛。 看来自己是变了。居然因为一个男人而变了。 百灵的心很复杂。 不过,高斯想得倒是没有那么多。在他看来,只要不惹小姑奶奶生气,就万事ok了。 和龙组众人一起,来到了一家酒楼。这里就是总理居住的地方。 本来,是不需要总理下来的。毕竟,总理的身份摆在那里,谁能说什么? 不过,总理他还是亲自下来了。他要接他们,这些都是他的恩人,未来的恩人。 总理对于恩人,从来不怠慢。这就是他让人爱戴之处。 不管如何,他总是和蔼可亲,他不把自己看得太高。 所以,在国内,他的人气是最好的。 他,就是我们华夏的总理。 有这么一个总理,中华人都感到骄傲。 现在,能有这么一个机会,龙组众人也感到骄傲。尤其是总理亲自下来接尘,他们感动得快要落泪了。 这就是总理啊,我们的总理啊。 总理热情地和每个人握手,再加上几个问候,让人的心房暖了起来。 高斯也是深有感触。 他陷入了深深地回忆之中。也许是他想的太过于投入了,所以,当总理来到他面前时,他也没有发觉。 “哼。”百灵哼了一声。高斯总算是从沉思中醒了过来。 自己可是保镖啊,怎么让总理在那里干站着。高斯虽然有些慌忙,不过,他还是沉着着心态,和总理握手。很自然的,加上微笑,让人赏心悦目。 而总理,也不是个喜欢计较的人,他也笑了。 “小伙子,在想什么呢?”总理问道。 “没什么?”高斯笑笑。 摸摸头,高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总理,你给我签个名吧!”高斯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 原来,和粱情说过后,她要自己向总理要个签名。 现在,正是时候。 全场暴汗。 龙组中人,一个个看向别处,有我不认识他的样子。 而高斯,却浑然不觉。对他来说,自己女人的事情是很重要的。 “好啊。”总理爽朗地笑笑,飘逸地写下了名字。 而一边百灵看着高斯这个样子,却是笑了。这小子,行径真与其他人不同。 保镖高斯,居然向保护人要签名。 这是龙组的耻辱。其他人想得和百灵不同。他们觉得高斯同学啊,实在是丢人。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1章 杀手来袭第222章 屠杀 很快,就要来了。 嗯,什么要来?啊,我没有说清楚啊,是暴风雨。 别看现在很平静,还有总理和龙组的一群人在酒楼中吃得很高兴。可是,大家都知道,在这种时候是大意不得的。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是对的。 小心的人,往往活得更好。 所以,众人虽然欢愉中,可是,每个人都是控制好自己的。 他们,是龙组的精英,而不是蠢人,他们懂得怎样自制。本来,他们还担心高斯毕竟年少,在这方面肯定是做的不怎么好。不过,看到高斯的有规律的举动,他们暗暗称奇。谁说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高斯这小子不就是吗? 妈的,这小子怎么样样都是那么强大。 实在,是太郁闷了。 不过,高斯同学显然是没有这个觉悟。他正在和总理说话呢。 必须要了解对手,而总理,不可能没有了解对方的。所以,向总理打听是正确的选择。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高斯深明这一点。 同时,他也要求百灵配合他演戏,让他看起来是在调戏女孩子。 百灵也没有办法。她对这小子没辙。 不过,当她倚在他怀中时,多少龙组中人都是睁大了眼睛。高斯这小子真强啊!这才几天的时间,他就把冷美人给追到手了。看来,以后是要向他取经。 百灵也知道众人的想法,不过,她没有争辩。 这是为了国家。她的心里想到。 不过,倚在高斯的怀中,闻着沉重的男人气息,她渐渐有些迷乱了。 这就是男人的怀抱吗?她心里问自己。 她有些沉醉。这个怀抱真的好舒服啊。 她真想一辈子就倚在这个依靠中。 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毕竟,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有了女人了。还有,自己的性格,自己配不上他。想到这里,她不由有了几丝黯然。再没有刚开始一般激动。 不过,这个怀抱还是让她感到舒服,感到温暖。她不由地搂紧了高斯。 珍惜现在的时光,是她唯一的选择。 高斯和总理在谈话,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而旁边众人,也没有注意到这个轻微的动作。 天知地知,你不知我知。把我对你的爱,埋藏在心中吧。百灵对自己说。 这一刻,她的脸又恢复了清冷,那个昔日的冷美人又回来了。 她倾听着他们的谈话。 “总理,不管如何,我都会保障您的安全的。”高斯自信地说道。 “好。”总理说道,他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小伙子虽然年轻,可是俨然还是这组人的头头。 他现在能依靠的,看来还是他了。 “年轻人,婚配了没?”总理看到在高斯怀中的百灵,问道。 虽然他知道他们现在是在演戏,但是,谁知道他们以前是否有一腿呢? “还没有,不过女朋友已经有了。”高斯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总理失去了兴致。本来,他对这个年轻人是很满意的。还想要给他介绍孙女呢。看来是没辙了。 高斯并没有注意到,在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怀中的百灵身体一僵。 总理还想要继续找些话题。不过,本来说笑的高斯却突然神色严肃起来,让总理郁闷,难道自己说了他不喜欢听的话? 事情证明,总理的猜想是错误的。高斯还没有那么小气。 “总理,您先进入房中。百灵,你去保护总理。”高斯吩咐道。 “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在场众人齐齐问道。 “杀手,来了。”高斯慢慢地说出这句话。 虽然在场的人,没有发现。不过,他们都相信高斯。高斯不会那么无聊,骗他们。 他的命令得到了实行。 众人蓄势待发,等待着杀手的到来。 你们想要刺杀总理,还没够资格呢。今天,我高斯就打开杀戒了。高斯想到。 今天,对于杀手们来说,注定是灾难的一天。 因为,今天有高斯同学在。 *******今天,对于杀手们来说,运气真的是很背的。 因为,有高斯在。当然,他们现在是不知道的。这或许是庆幸,或许是悲哀。说不定呢。 杀手们的任务就是杀人。他们拿钱杀人,才不管什么呢。 所以,高斯一直都是鄙视他们的。既然他们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还想要杀死自己的总理,所以,无论如何是放不了他们的。 高斯厌恶这种人。 房间里,众人蓄势待发,虎视眈眈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果然,一个个人都变了脸色。 因为,他们都听到了屋外一阵阵轻微的脚步声。 看来,高斯说的是没有错了。他们看向高斯的眼神,不由地都崇拜了起来。 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强大如他? 只有加倍努力吧。自己不是天才。 他们没有想得太多,他们给自己的定位是很够的。所以,他们回到了现实中了。 屋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终于,门被撬开。本来,这些杀手还是打算静悄悄地进来者呢。 不过,高斯阻止了。 有高斯在,他们的计谋就不可能得逞。 当他们打开门,看到屋内的一群人,他们知道中计了。 可是,他们没有退路。他们已经收了佣金,执行任务不成,他们的诚信就没有了。以后,还如何谋生啊。 杀手,把诚信看得很重的。 他们的敬业精神不错。 他们,一个个冲向了龙组众人。 他们,想要屠戮。 杀干净了,就行了。 他们是这样想的。 可是,他们都不知道,眼前的这些人,可都是华夏的精英。异能,可是华夏才有的,他们那些技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是没有用的。 他们的人死了一个又一个,可是龙组中人,还没有受伤。 精英就是精英,真的很不一样的。 如果不是龙组,那么总理的安危就没有了保障。可是有了龙组,完全可以逆转局势的。 屠戮,没错,是屠戮。不过,是龙组中人屠戮杀手。 这是杀手们的悲哀。 接了不该接的任务,就只有这种下场了。 命只有一条,可是他们却不懂得珍惜,可悲啊,可悲。 不过,就在大家以为要结束的时候,却是有一个龙组中人惨叫一声。他的手臂已经被劈了下来。 劈他的人,脸色阴沉,是一个中年男子。 没想到,这其中还有高手存在。 的确,中华人有中华的武术,有异能,可是,m国人也有m国人的武道。 所以,高手还是有的。 没想到,这次居然出现了。 也是众人大意了。 那个人就要将那个龙组中人杀死,高斯赶忙赶了过去。 还好,来得及,高斯在最后一刻感到了。异能雷电球出动,阻止了那个m国人。 看来,这些杀手也是寂寞的。 他们也想要找一个对手。中年男子已经没有对手很多年了,没想到,这次普通的刺杀中居然出现了高手。 他的眼里狂热。 他把雷电球劈开,刀复上,斩向高斯。 高斯将真气和异能的融合气息凝聚在手上,硬抗了这刀。 他没有事情,不过,刀已经破裂了。 他和中年人,不是一个档次的。中年人,太弱了。 “我要你做我的对手。”中年人用一口生硬的华夏语说道。 “对不起,我没兴趣。”高斯撇撇嘴,说道。 他一拳击上,中年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一直在地上抽搐。 高斯没有下重手。他还需要严刑*供。 所以,其他的人都杀了。留下了这个中年人苟延残喘。 屠戮,到此结束。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3章 反击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居然想要刺杀我们亲爱的总理,这个人真的很该死。该死的总会死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罢了。高斯对于该杀的人,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混黑道,切忌如此。所以,高斯是不会饶了那个中年人的。 中年人受伤严重,不过还是被高斯他们整醒了。对敌人不需要心慈手软。是的,从来都不需要。 高斯他们就是如此的。 本来,他是很软弱的。可是,他在黑道中经历了这么多,知道了,软弱,只会自取灭亡。 “是谁派你来的?”高斯的声音没有一丝颜色。 “不能说。”中年人战战兢兢地说道。本来,他还以高斯为对手,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是个恶魔,恶魔,居然还有着一张天使的脸孔,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对高斯打从心底里畏惧起来。 “不说吗?很好。”高斯哼了一声,让中年人的心彻底凉了。 他想要死,可是,他知道,在这么多的高手面前,他是不可能如愿的。 “给他点颜色瞧瞧。”高斯吩咐道。 听着中年人的惨叫,高斯有些不忍。他的心,终究还是不够硬。可是,他必须要坚持下去,不然,不能得到真相,那就前功尽弃了。 是的,自己要学会残忍。 “说不说?“高斯让自己的语气凶狠些。 “不说。”中年人嘴硬道。 “加重刑法。” 惨叫声继续响起。 “说不说?”高斯冷厉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说我说。”中年人再也忍受不住了,他要说出来。 他看向高斯,终于鼓起了勇气:“我有一个要求,能说吗?” 高斯点头。 “我说了之后,你立刻杀死我,不要让我再受太多的磨难,行不?” 嗯。高斯点点头。 他知道,中年人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这次,其实是m国政府的要求……”中年人说了。 高斯听了,不由有气,居然如此对待外来的客人,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要去给m国政府一个忠告。 他摆摆手,示意冷漠把中年人解决掉。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你m国竟然想要刺杀我华夏的总理,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哼,让你们瞧瞧,我高斯的厉害。 高斯一个人离开了酒楼,但是没有人阻止他。他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他干什么事情,都不需要向别人汇报。 他去了。他要在这里,给m国人一个忠告,中华不是好惹的。 龙的传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软弱,不是被欺负的种。别人对我不敬,我就要讨回来。嗯,现在,也是时候了。 高斯进入了一个地方,这是一间地下酒吧,高斯要在这里打听消息。 所谓人多耳杂的地方,消息也是最灵通的。消息,都是从这些下层中出来的。 高斯现在就要知道m国政要的行踪。 他打听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人呢。 他很快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很好,高斯离开了酒吧。 接下来的几天,陆续有一些m国政要失踪,这一切,都是他们得罪中华人的结果。中华威,不可以侵犯。 高斯发怒了,他也开始进行反击了。就让你m国人,来承受我的怒火吧。高斯喊道。 不过,有的时候,高斯也许做得不是太对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5章 前往RB 小小的岛国,竟然把目标放到中华的身上了。实在是太欠扁了。 高斯他们,不会如此轻易罢休的。要杀鸡儆猴,给世界众国一个交代。不然,人人都以为我华夏可以欺负,那么,我中华的地位何在? 高斯对于民族气节,从来都是很重视的。 现在,小rb这样对待中华,他很生气。 高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真的是如此的。 因为,高斯会发怒的。他们也难以承受住高斯的怒火。 不只是高斯,知道了实情的每个龙组成员都是同样的情绪,他们,都忍不下这一口气。因为,自己是华夏的子孙,炎黄子孙,从来不是让人欺负的。 我们必须要报复,这不是个人的问题,这个,已经关系到了国家的尊严。 高斯和龙组的成员开始讨论,作为当事者的总理自然也是参与其中。 “阿斯,你们有什么打算吗?”总理问道。 “我们要去rb捣乱。”高斯的话语直截了当。 “会不会太严重了?”总理有些担心地问道,毕竟,以高斯等人到了rb,肯定会引起轰动的。到时候,若是再给他们发现,那就可能引起国际问题了。 这个要慎重考虑啊。 总理沉思。 高斯冷笑:“轰动?有他们轰动吗?居然暗杀我华夏的总理。是可忍孰不可忍。直接,不会心慈手软的。” 其他龙组成员也点头称是。 总理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不是怕事,他只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罢了。不过,如果高斯他们真的要这么做,他也不会阻止。 他相信,龙组中人办事是不会鲁莽的。 放任他们动手去吧。是时候了,我华夏的威风,要展现了。就让那些小rb来承受住我们的怒火吧。 想到自己差些死在小rb的手中,总理也狠下了心。 很好,志同道合,总理也同意了。 行动,即将展开。 高斯一行人安排好了行程,不久后就要出发到rb了。 不过,在此之前,有些事情要做的。那就是调戏美女。 哈哈,没错,百灵在身边,而这小妮子又是一副不甘不愿的模样,高斯看得恨恨地。哥那么帅气,你还这样。 他决定了,要给这小妮子再次的教训。不要让她,一直冷着这张美丽的脸,那是可惜了。是美的,就要展现出来,你看看那个猥琐的山本汉权,在死之前不也笑得很夸张。虽然那是恶心。不过,还是需要的。 笑一笑,十年少。他不想,小妮子得了那种什么厌男症还是什么的。自己,尝试帮她打开心扉吧! 高斯想了想。他对于这个小美女其实是很有好感的,只是那是哥哥对于妹妹的那种,他有了三个女人,而且清一色是极品美女,他已经知足了。其实,男女间除了爱情,还可以有友谊,还可以有超越友谊的那种知己。 现在,这个应该算是一种变相地友谊吧。高斯想到。 “小灵妹妹,你在干什么?”高斯尽可能温和地说道。 明明是炎炎夏日,可是百灵全身却起了一层疙瘩,而这一切,都是源于背后的那个男人。 “别恶心死人好不好?”百灵寒着脸说道。 “我不过是想和你接近一下罢了!”高斯撇撇嘴。 接近,难道他喜欢上自己了?百灵想到。不过,她还是摇了摇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自己没有必要为了他而烦恼。 “我看见你就烦。”百灵说道。 “可是相反地,看到百灵我很高兴啊。”高斯的脸皮还真的很厚的。 “去死。”百灵说道。 她对眼前的这个男子真的很无语。他,有些与众不同。至于在哪里?在百灵看来,或许就是在脸皮方面比别人强了太多太多了。 “百灵妹妹,这次到rb你去不去?”高斯问道。 “去。”百灵淡淡地答了一句。 “想去就叫一声哥哥来听。你可知道,组长可是把我们这个小组的指挥权交给我了。如果你不叫,我有权力不让你去。”高斯威胁到。 “是吗?”百灵眯着眼,看着高斯。 “嗯。”高斯还不知好歹地点点头。 真的很嚣张。 不过,他狂,有人比他更狂。他嚣张,有人比他更嚣张。 眼前的百灵,就是这样。 “去吃屎吧!”百灵喊道,同时拳头打了出去。 “啊!”惨叫声响起。 ******第二天,机场。 “阿斯,你这样会不会影响到你的行动?”李明哲看着高斯,问道。 昨天,他一时大意了,居然让小妮子给偷袭到了。 现在,两个黑眼圈可是很明显的呢! “没关系,我壮得很呢!”高斯笑笑。 “哼。”冷哼声响起,高斯的笑容收敛,心有余悸地看向声音的主人,没想到这个小魔女下手还真狠啊。 高斯经过了昨天的事情,现在心里有阴影了。 不过,rb还是照去不误。 小样的,你们逃不掉了。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4章 幕后者 高斯近几天一直将一些m国政给绑架了。这只是给他们暂时的警告,让他们不要太过于嚣张。虽然是他们的地盘,可是,也不是他们做主。 强龙不压地头蛇。可是,自己不是龙,自己是麒麟,是万兽之王。一两条小蛇算得了什么。 现在,自己反击,他们就没有办法了。 这就是力量的差距啊。 不过,高斯有的时候做的事情,也不是太对的。 毕竟,由于一些客观的因素,高斯还是有做错事的时候,比如说这次对m国人的行动,就是错误的。 高斯最近几天,开始了解到一部分事情的真相。 没有想到,自己一直错怪m国人了。虽然m国人是有些恶劣,可是,他们还没有恶劣到这种程度的。这件事情的幕后者,其实是那些小rb。 rb国是一个小岛国,以忍者神龟出名,一个个矮的和王八似的。可是,上帝是公平的,在赐予他们丑陋面貌的同时也赐予了他们智慧的头脑。他们的智商,还挺高的。 不过,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又岂是他们能够比的? 中华之威不可以侵犯。 是的,小rb又如何,他强,强得过m国吗? m国咱惹得起,rb更是惹得起。 高斯开始把m国的政要放了出去,同时登门向m国政府道歉。虽然有些恼怒,不过人家道歉了,m国人一向自诩有绅士风度的,也就同意了。 不过,他们对于rb是恨到了极点的。 所以,高斯和龙组就和他们联合起来,一起去揪出幕后者。 事情发生还没有几天,而且,m国这几天也进行了国际封锁,这些小rb,是逃不掉的。 没想到,那个该死的中年人临死之前还欺骗我?高斯的拳头紧握。不过,小rb,你们是不会好过了。有m国在,还有我华夏,你们就要吃苦头了。 得罪两者,不要以为你的计划做得天衣无缝,其实,若要人不知,除非寂寞为。小rb的事情,迟早会让别人知道的。 所以,他们的灾难来了。 ******华盛顿的郊外,一群促狭的人正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 突然,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其中一个猥琐男不满地嘟囔了一句,还是跑去开了门。 “你是?”门外一个银发飘飘的帅哥,让猥琐男极为妒忌,不过,他不能表现出来。但是,因为妒忌,他的语气很不和善。 “擒拿你们的人。”帅哥说道。 “凭什么?”猥琐男大声喊道,屋内的人也已经注意到了,开始围了近来。 “就凭我们。”又一个大叔出来,同时他的手指向外边,猥琐的男人们看向外边,那是真枪实弹的警察。 “为什么?我们是国际良民,没有犯什么罪过?我要投诉大使馆。”领头的猥琐男喊道。 “你们派了杀手,刺杀华夏的总理。” “纯属污蔑。” “还敢狡辩。”大叔喊了一声,将一个衣衫褴褛,只剩下一丝气息的男人扔在众人面前。 看到这个人,猥琐男们心都良了。 “这个人,你们认识吧?”大叔问道。 “不认识。”他们摇摇头。 “山本汉权,他们说不认识你,怎么办?”大叔看向男子,“你的命运,是不是该结束了?” “等等,我真的认识他们的。好,你们既然不仁,我也不义,其实华夏总统是你们派杀手去刺杀,而嫁祸给m国的。不要狡辩,你们的计划我都知道……”随着山本汉权的话,开始,那些猥琐男都是脸色苍白。 rb就是这样自私,也不懂得为国家想一想。 就是这样,在山本汉权的招供下,所有的rb都被抓了。 这些家伙,正蠢材。 幕后者,他们也想运筹营中,让别人去斗个你死我活。可是,他们有这个本事吗?打从心底鄙视他们。 幕后者的裁决时刻,就要到了。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中华之威,又岂是小小的岛国冒犯得起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6章 走光了(给几张票票) 飞机上。 感觉刚刚睡了一会儿,高斯才被尿憋醒过来,大概是因为昨夜用脑过度,这时候觉又没睡足,仍然还有些迷迷糊糊的,穿上拖鞋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走到卫生间。他习惯性地伸手在门外的电灯开关上按了一下,里面的灯却没有亮起来,想来可能是坏掉了吧,好在这时候天色已亮,而卫生间又是以磨砂玻璃间隔的,客厅里的光线也可以透进去一些,所以高斯并没有在意,伸手拉开卫生的门就跨了进去,正准备脱下短裤对准马桶放水,就听得耳边传来一声惊叫。 高分贝的叫声刹时间让半梦半醒的高斯清醒过来一些,一回头只见澡盆中放了满满的一池水,一个全身*的美女正躺在澡盆里,双手捂着胸口,两条腿倦缩在一起,正惊慌地望着他。 水很清,水下的完美娇躯若隐若现,美女的胸前高耸的双峰好象两轮圆圆的满月,一双手根本就遮掩过来,反而把酥胸压得有些变形,更增加了感观的刺激,双腿间的关键部位因为两腿紧夹而没有走光,但是那一抹黑色阴影却完全暴露在高斯的眼前,种种刺激使得本就因憋尿而暴涨的小兄弟顿时好象又大了几分,刹那间把他身上唯一的一条短裤高高地顶了起来。 原来,这是百灵美女在洗澡呢。 他们住的是套房,只有一个公用的浴室,现在的时间里,其他的人都出去了,应该都是去吃饭了,百灵想趁着这个时间来洗澡,没有想到,高斯居然还在。 高斯呆了足足有五秒钟才醒过神来,连尿也顾不上撒,慌忙转身逃了出去,回身将卫生间的拉门关好,然后倚在门上一颗心怦怦跳个不停。 刚才那一瞬间,高斯真的是被百灵那无敌的身材给击溃了,差一点儿就忍不住扑到澡盆里去,幸好这一冲动令他那鼓涨的膀胱更加有要爆炸的感觉,才令他在关键时刻没有失去理智,得以悬崖勒马,否则的话后果真是不敢想象呀!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你在里面……这个……早上起来,有点儿……有点儿尿急……” 停了一会儿,高斯听得里面没什么声音,不知百灵是不是以为自己是有意的,只得厚着脸皮语无伦次地解释起来。 百灵没有回答,随后就听得哗啦啦的水声响了一下,好象是她跨出了浴盆。 美女出浴呀!可惜看不到! 高斯心中一阵遗憾,却也只能暗地里yy一下,艰难地吞下嘴里分泌旺盛的唾液,勉强用深呼吸来平复心绪的紊乱,以及越来越澎涨的膀胱。 等了好长一会儿,大概足足有十分钟,只听里面不断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也不知道百灵是在里面穿衣服还是在干什么,可就是偏偏不出来。 膀胱鼓得越来越不象话,高斯感觉自己随时有走水的危险,忍无可忍下只得轻轻敲了敲玻璃拉门,还没等说话,就听得里面又传来一声低低的惊呼:“你……你要干嘛?” 高斯微微跳着脚,强忍着山洪暴发的冲动,略微些哆嗦地说:“我的大小姐,拜托,你……能不能先出来呀?我……我这快憋不住了!” “等……再等一下吧……” “这个……你能不能先围个浴巾什么的对付一下呀!”高斯一边连连跺着脚,抑制着要命的感觉,一边说:“拜托了……你也不想我把整个屋子都弄得臭哄哄的吧!” “好了啦……我马上就出来……” 百灵终于出来了。 只见她果然只在身上围了一件纯白色的浴巾,头发上还滴着水,小脸红扑扑的,犹如熟透的苹果,看起来是那么的香艳诱人。 不过高斯现在已经没时间欣赏当前的美色,只是匆匆一瞥,一见她迈步出来,就立刻侧身钻了进去,随手带上拉门,然后麻利地一拉裤头,拎出那个昂首怒目的小兄弟,就开始声势浩大的释放起积蓄的山洪来。 听着身后传来如此夸张的“哗哗”声,百灵俏脸更加羞得通红,轻轻啐了一声,说:“喂……你等一下冲干净些呀……还有,完事了快些出来,我还没……还没……” 想起自己换下的贴身内衣还没来得及收起,百灵更觉得全身都不自在起来,本来想要先回房间里避一避的,这时候却又不敢走了。只怕高斯等一下万一……看到她那些有点“见不得人”的内衣再有什么……那可怎么办? 本来的冷美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禁有些慌乱起来了。 不过,她是不会放过高斯的。 高斯一泡尿直撒了将近两分钟,才算是解决完毕,按下了冲水键,一回头就看到浴盆前的篮子里堆着几件花花绿绿的小衣服,顿时眼睛有些发直…… 虽然高斯真的很想把那些很好看的小衣服拿在手里好好欣赏一下,不过百灵一直呆在门口没走,根本就不给他做案的时机,无可奈何之下只能遗憾地摇了摇头,心中却在暗自嘀咕着:现在的女人怎么都喜欢穿这种半透明的玩意儿呀!这不是要我们男人的老命嘛…… 拉开玻璃门,只见百灵正满面紧张地守在那里,好象一个等待入洞房的小媳妇似的。脸红红地探头向装衣服的那个篮子望去,见她的那些小玩意儿似乎没有被人翻动过,才略微松了一口气,用手掌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就是冰山美人,遇到这种情况也是会慌张。本来,换做别的人,她早就把那个人毙了,只是对高斯,她下不了手,反而紧张了。 手一拍下去,立刻感觉不对劲,低头一看险些晕倒,原来她只顾着紧张里面换下的内衣有没有被高斯看到,却忘记了扯紧身上的浴巾,不知何时,浴巾竟已滑下了一大块,大半个丰盈的酥胸裸露在外面,白花花的好不耀眼。 她大吃了一惊,慌忙一边向上扯着浴巾,一边偷偷向高斯看去,却见高斯正张着大嘴,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的胸口,嘴角隐隐有些可疑的水迹向下垂落…… “啊……”百灵终于忍不住惊叫一声,“高斯,你该死,你这个变态。” 她是再也忍不住了。她开始向高斯提来,不过,还是春色外漏。但是,高斯已经没有心情看了。 冰山,终于爆发了。 高斯被她追杀着,总算逃出了房间,她并没有跟来,她还没有穿衣服嘛。 但是,高斯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 以后,见到高斯,她的脸色更能了。 李明哲等人也是感到莫名其妙。 不过,知情者却是装作不知道,百灵她还在腹诽高斯呢。 女人,有的时候也是小气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7章 抵达RB “不能和其他人说。”每次见到高斯,这句话几乎成为百灵的眼神含义。她不想让别人知道。 高斯也只好听从她的话。再说,每个人都那么聪明,笨蛋才和别人说。这种艳福,只能是自己分享的。 事情,也就告了一段话。 航空果然是最快的运输方式,这才多久的时间,高斯等人就已经到了rb。m国到rb的距离,可是不短呢? 不过,很快就到达了。 龙组的成员个个热血沸腾,今日起,我们就要在rb扬我华夏之威了。 现在,还不急着去杀那些人。 来到rb,就要好好地敲诈一番。 赚钱最多的地方时哪里?你们猜猜。 是赌场啦。 高斯建议,众人都去赌场。而众人也都同意了。他们的嘴角都划过一丝促狭的微笑。 笑话,赌钱,有特异功能的他们怎么会输呢? 再说,还有高斯这个超级大高手在呢? 他们不担心,因为,他们不需要为自己担心,也不需要为别人担心。赢那些小rb的钱,才是他们的目的。 不过,此时天色已经很晚了。有什么事情,还是明天再说吧!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高斯等人都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前进了。 他们的目的地就是赌场。不得不说,小rb的赌场还真多。 “阿斯。”走在前面的李明哲突然叫了高斯一声。 “什么事情?”高斯问道。 “我想问一下。那个,是不是所有的rb人都是这么猥琐?”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一向是个好人,很少说出这么诋毁人的事情,只是,他不得不说啊。 因为,这些人太让人恶心了。 世上,怎么有这么一种生物啊! 他很无奈。 高斯也是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这样吧!” 其他人都不可置否地点点头。 是的,rb猪的种就是这样的。 一行人继续走。 终于在一处地方停了下来,高斯的前方,正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赌场,其名rb赌场。 名字好土。不过,凑合着吧。 抵达rb,这就是自己一群人的行动,第一次大的表现吧。 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 他们,都行动了。一个个进去,排场倒是挺大的。 “老板在哪里?给我出来。”高斯用rb语说道。其实,他是很鄙视这种语言的,可是为了需要,他还是学了。虽然,这里面有老爸强迫的成分。 一个猥琐的男子出来了。果然,这个国家从头到尾都是猥琐的。 “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老板点头哈腰。 “我想和你们赌一场。是豪赌,一千万人民币。你们有这个身价吗?”高斯问道。 猥琐男暴汗,没想到今天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他还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他说道:“先生,请容我等商量一下。” 高斯点头。 他推进去了,也不知道是和谁商量。许久,许久,他还是没有出来。 “你们老板呢?快给我出来,不然,我可是要砸场子了。”高斯威胁道。 急忙地,有人进去通报了。 很快,匆匆的脚步声响起,有人来了。 本来,以为是那个猥琐男,没有想到,居然不是,而是一个长相可爱的小萝莉。 其实,让人很纳闷的。为什么这个岛国上的男人长得那么恶心,可是美女却还是不少?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地域平衡? 高斯想到。 “你好,请问你是?”小萝莉面貌的美女来到高斯面前,问道。 “高斯。”高斯邪邪地笑了。他把手在小美女的手上磨蹭着,让小美女有些吃不消。不过,高斯可不会停手,他知道,出生在岛国的这些人,都是天生的婊子。 “高先生,请您自重。”小萝莉不着边际地缩回了手。 “你是?”高斯感兴趣了,居然有rb的女人能够这么自重。 “我是这间赌场的合法所有人。”小萝莉淡淡地说道。 “哦。”高斯饶有兴趣地看着她,“怎么样?有兴趣和我赌一场吗?” “赌。”小萝莉权衡再三,还是答应了。 她隐隐觉得,高斯前来,不是为了赌钱那么简单。 还有,他是华夏人,而自己是rb人,这是关系到国家的问题,这个挑战,她必须接下。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8章 赢了 “先生,你想要怎么赌?”小萝莉问高斯。高斯也没有主意,眼前的这个小美女一举一动,总是扣人心弦。嗯,还是让她决定吧。 虽然是小rb,但是至少也是一个美女。这个,展现自己的绅士风度吧。 高斯想到。 “你决定吧。”他说道。 他不想占女人的便宜,尤其是rb的女人。 “哦。”小萝莉应了一声,提出了她的建议,“我们来赌大小吧。简单实在。” 对于这个建议,高斯并没有异议,所以,他同意了。于是,赌博即将进行。 高斯本来是可以凭借客人的身份而自己决定赌法的,但是,他不想占便宜,而且,他也相信自己的实力,自己绝对不会输的。 所谓的信心,是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上的。高斯这样,并不是自大,而是有着真才实干的。 “可以开始了吗?”小萝莉问道。 顾客就是上帝,何况是一个多金的上帝。她自然要好好地照顾了。 虽然rb人素质不咋样的,可是,这小萝莉做的还真可以。 不过,高斯不会放过她的。他知道,rb人在装13方面是很强大的,所以,他不想被她的外表所蒙蔽。 他会赢钱,不会心慈手软的。高斯下定了决心,他点了点头。 于是,赌博开始了。 高斯很少赌博,他的技巧,并不熟悉,他重要的是理论。但是,凭借他的身手,有什么不能做的?他就不信,这rb国还有人比他更强了。 眼前的小美女至少不是威胁。 看着小萝莉娴熟地摇动筛子,高斯并没有一丝慌乱。不只是他,就连龙组的其他人也是神态自若。他们都相信,高斯会赢得。 小萝莉看着众人的反应,有些疑惑不解。为何,他们这样自信? 但是,她也不相信自己会输。自己可是赌博上难得一见的天才。就那个年轻人的模样,那种年纪,是不可能赢得了自己的。 她也很自信。 不过,遇到高斯,她的好运就到头了。因为,高斯比她更能。 但是她不知道,她把筹码压了下去,一千万啊。 “大还是小?”她问道。 “大。”高斯回答。 小萝莉暗暗冷笑,他竟然不知道这个筛子被动过手脚了,他必输无疑。 可是,当打开筒子的时候,她呆住了。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大的?她记得,自己明明已经弄成了小的。 看来,她是输了。 可是,她并没有注意到,高斯的手里,有些光芒出现。 或许,这就是高斯胜利的依仗吧。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29章 主人 不甘心,真的很不甘心。原本打算大赚一笔的,没有想到,竟然输了一千万。自己,还怎么过?家族肯定不会绕过自己的。 小萝莉苍井空想到。 苍井家族虽然富有,可是在rb国,女人地位低下,何况还有那么多个继承人,她怎么可能如此败家呢? 不行,必须要赢回来。 她的心中在呼唤。 她不想败,也不能败。败了,她的地位会一落千丈的。好不容易,自己才能够在家族中取得这个位置,却要因为一场赌博而失去,不能,自己绝对不会让它发生。 “先生,请等一下。”苍井空喊住了高斯。 对于她来说,机会不多,只有那么一个,而且这个机会风险很大,可是没有其它路可以走了。她必须走这一条路。谁叫她的命是如此呢? 她狠下心来,拼了。反正,现在的情况也很糟糕。要么更糟糕,要么,就是成功。她是在赌,赌的是自己未来的命运。 “有什么事情吗?”高斯本来不想太绝,也许是因为他对于美女有一种天生的免疫力,而且,眼前的这个美女和这个岛国发行的某些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不同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稍微敲诈一下,不想把她*入绝境。 这或许是他心中的善良吧。 不过,小美女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高斯疑惑,回转过头来。 “美女,有什么事情吗?” “高先生,我想要和你打赌一把,赌上我这间赌场,还有我自己,不知道高斯先生是否同意打赌?是否敢应下这个赌?” 她的话咄咄*人,可以看出,她是在用激将法。高斯也明白,可是,他是不会认输的。这是男人的血性,被一个小女孩威胁,他不会退缩。 那样,他还能叫做男人吗? “哦,那我的赌品应该是什么?”高斯饶有兴致地问道。 “我刚才输掉的钱。”苍井空说道。 没想到,这小美女只是想翻本而已。嗯,还不算太绝,心地还是可以的。 “我答应。”高斯笑笑,说道。 小美女松了一口气。没想到,眼前的人还挺好说话的。 不过,自己不会输的。 她不能输,因为,输了,就是死定了。 虽然眼前的人给她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可是,她不会莫名其妙地就爱上他,因为她知道,生活在富贵家族中,命运是不由自己掌控的。她不会盲目。 虽然有些好感,可是,帐还是要算清的。 自己,没有资本去爱。 是的,如此。 所以,她不会留情。 她看向高斯的眼里充满了认真,她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有机会,就有希望。 希望,自己能够赢吧。 每个人都怕死,她也不例外。 她的家族不容许她失败。 她又一次拿到了属于她的机会。她轻摇筛子,她不知道命运会如何,但是,她的命运就寄托在这个筛子上面了。 她盯着,始终不敢把筛子现出。 她怕,怕自己的希望破灭。 可是,胜负总是要分的。 筛子被拿开,她不由松了一口气。 六五六。这是三个筛子的情况了。很好,这样应该能够赢了吧。 高斯看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他自信地笑了笑,接过了摇筒,他轻轻地摇着,若无其事。 放在桌面上,他没有开盖。 开,开,开。 苍井空在心底喊着。 也终于如她所愿,筒子开了。 不过,她的心也随着凉了,或许,人生的悲哀就是如此吧。 她没有想到,这样,她还是输了。 可怜的人,或许,这就是命运吧。 她自嘲地笑笑。 没有说什么。一句话不说,她就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往自己的心窝刺了下去。 输了,就要死。 这就是现实的残酷,这就是大家族的悲哀。 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因为,她只是一个弱女子。 虽然,她一直去争取,可是,到头来还是如此。人生,真是一场无情而可笑的游戏。 她输了,就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到了现在,她知道,她是不能活了。可是,她不想让别人左右,至少在死的时候,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 因此,她毫不犹豫地动手了。 眼看着,她的匕首就要刺进身子了,她的眼里闪过了一丝解脱。终于结束了,活着实在是太苦了。 她很累。既然所恶有甚于死者,那么她就选择去死。 不过,她最终不能如愿。 她的匕首在最后的一刻,被高斯夺下了。 笑话,如果让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死去,你说高斯他还是男人吗? 所以,高斯是不会这么做的。 虽然知道这是rb政权下的悲哀,但是,他还是要拯救这个悲哀。 他觉得,人活着,就有希望。 他也知道自己刚才的行动才让苍井空选择了死亡。 不知道怎么了,他有些于心不忍。也许,这是因为苍井空和其他的rb人不同吧。 他决定了,不要她死。 于是,他豪气十足地说了一声:“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了。” 苍井空蓦然抬头,看到那张笑脸,她有些痴了。 是的,在她的家族中正有着这么一个规定,输了,要么是死,要么就是心甘情愿地跟着那个人,成为他的女人。 刚才,她在担心,这么好的一个男子,肯定是不会爱上自己的。所以,她毅然选择了死亡。没有想到,男人竟然救了自己,那么,以后,他就是自己的主人了。 是的,就应该是如此。 苍井空发现因为男人的一句话,她的心底阴霾没有了。原来,爱上一个人是那么容易。原来,因为一个人改变心情也是那么容易。 现在的苍井空,不仅没有感到悲哀,而是感到庆幸。 有这么一个主人,有这么一个靠食,以后的日子肯定会更幸福的。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30章 继续出发,大赚钱 钱,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人来说,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 从来没有人会嫌钱太多,除非是那些生活在山野中,不知道这种价值符号的重要作用的人。 高斯不是那种人,所以他不会虚伪而自命清高地认为自己不要钱。钱,是肯定要的。还有,此次来到rb的目的,就是为了要赢得一大笔钱,好好地敲击一下rb这个岛国。所以,高斯不会心慈手软的。 赢了苍井空这里,高斯并不会就此罢手了。 还要去赢更多更多。 既然已经决定了,就要去做。这是高斯做人的宗旨。 答应了苍井空,她既然是自己的人,高斯也就不会放弃她的。无论什么时候。既然她已经是自己的人了,他就没有再瞒着她。 他把自己的事情都告诉她了。 是去是留?一切都是由她自己决定。 高斯不会强迫她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高斯打从心底还是希望她能够留下的。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女孩不应该生活在rb这样的肮脏国度,这个国家配不上她。 对于这个女孩,他有很大的好感。或许是因为她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吧。 这样的女孩,难得。 高斯不是个好色的人,可是,他也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他终究只是一个青年,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纵然他再成熟,他也是会怜香惜玉的。 对于这个女孩,他是没有别的想法,他只是想,尽自己的力量保护她罢了。 不知道,她是否珍惜这个机会。 高斯不知道,所以一直盯着她。 苍井空听说高斯的身份后,讶然,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主人居然有着那么显赫的地位,而且,自己还成为了他的第一个目标。 高斯也是担心这点,担心她会生气。 可是,她并没有。 她的心里在想,也许这一切都是上苍的安排吧。这样的生活,或许更适合她吧。 她这样的女人,童颜巨乳,美若神仙,是不能再生活在rb这个肮脏的地方的。 所以,高斯才想带她走的。 而她,并不明白高斯的用意。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高斯阻止她自杀之后,她对于高斯,就是言听计从了。 以后,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男人了。 她已经认定了。 高斯是逃不掉了。 高斯的话,她是会听的。 虽然高斯的身份,很赫然,不过,她却是很高兴。一切,都是因为她把高斯当成了自己的男人了。 有高斯,就行了。 自己的男人优秀,她也是自豪的。 不求他只有自己一个,但是至少奢望他能够珍惜自己。 苍井空自小受大家族的教育,对于男人的三妻四妾并没有什么抵触。她只知道,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男人,自己以后就要听从他的了。哪怕他要灭了自己的国家。 rb的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悲哀。但是,苍井空还好,她没有陷得太深,她讨厌她的国家,讨厌她的民族,也讨厌她的家人。 在这里,她没有珍惜的东西。 现在有了,就是高斯。高斯就是她的寄托。 和高斯在一起的日子,会更加幸福的。 她看向高斯,重重地点了点头,表明了她的决心。高斯对于她的这做法表示赞赏,也感到欣慰。 就这样,带着自己的一干部下,出发了。 革命还没有成功,同志仍然需要努力。 是的,高斯离自己的目标还差得远呢。 要大赢特赢,那样才会满足。 现在,还远远不足呢。 高斯继续进攻赌场。 在接下来的几天,附近有名的赌场都倒闭了。 民众们都很好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身家深厚的赌场老板们破产了。 只有少数人知道,一切,让一条龙变成了虫,都源于一场赌博。 一场赌博,他们的一生就此改变了。 让人不由感叹世事无常。 是的,本来是亿万富翁,却因为输了一场赌博,而输去了一切。 难道,这不是吗?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31章 RB政府的重视(兄弟们,还有鲜花吗) 政府,是管理国家的一个机构。无论如何,哪怕那个政府再烂,比如rb政府,它也需要对国内有所关心。 近来,赌场的接连倒闭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他们开始深入去探查,没有想到,竟然这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他们很意外,本来是抱着一种诧异的心理,现在却是真的有些怀疑了。 毕竟,没有人无缘无故地整了那么多的赌场。 而且,那个人还是华人。 究竟该怎么办呢? 他们也是很苦恼的。 毕竟,当年的他们对中国做下了那么多滔天的恶行,而且,他们还厚着脸皮不承认。 现在,中华崛起了,中华的实力不容小觑,他们开始担心了。 一切都是自作孽,他们只有自求多福。不过,这些人都是不能称之为人的玩意儿。rb人,什么手段都做得出来。 对于中华,他们不敢明着来,可是暗着来总是可以的。 毕竟,他们多少缺德事没有干过。 也许没有吧。 在很多人眼里,rb猪是连猪狗都不如的。叫他们猪,还真是给足了他们面子。 可是,他们毫无自知之明。 他们,还想要维护他们那可笑的尊严。 他们,要做一个小丑,演一场欺骗得了自己,欺骗不了别人的无聊戏。 很多人,很多国家,对他们都是嗤之以鼻。 这些家伙,活着,实在是侮辱人啊。 现在,他们竟然就想要对中华龙动手了。 他们,不能容忍,他们是很小气的。在他们看来,这么几间赌场就对国内生产总值影响很大了,要是继续下去,就完了。没办法,思想狭隘,人少且蠢嘛。 大家原谅他们。 什么,是的,他们的确不能原谅。 我说错了。是应该灭了他们。 他们,只是人类的耻辱。 可是,这个耻辱竟然想要解决掉高斯的龙组。就为了那么几间赌场,实在是太可恶了。 该死的。 高斯他们也知道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害怕。 他们要的,就是引得rb政府先出手,然后自己就有理由了。 因为,一出手就是国际的问题。所以,高斯要慎重考虑。 现在,机会就要来了,高斯怎么可能会错过呢? 当然不能,他是变本加厉了。 越来越嚣张,也更增加了rb政府行动的决心。 他们,不能容忍别国人在自己国家里横行霸道。 我的地盘我做主,这就是他们的宗旨。只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的这句话还是盗用我们中华的。 哼,多少年前,我们祖先对你们好,你们却恩将仇报,还不敢承认。 今天,我要给你们留下惨痛的教训。 高斯的心里想到。 他不知道为什么,很期待冲突的来临。 也许,这是他出道以来真正见过大场面的一次吧。 终究是年轻人,他热血沸腾。 希望,那个愚蠢的rb猪赶快行动,那时,可以毫无顾忌地打上一场。 自己,会让rb猪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他们重视,又能如何。 在高斯认为,在他绝对的战斗力面前,一切都是渣。 是的,也许如此。 但是世事无常,又有谁能够说的清楚呢? 一切,还是等着看吧。 不过,能够肯定的是,rb政府已经是开始布局了。 高斯能够度过这个难关呢?大家拭目以待吧。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32章 暗影杀手(第一更) 每个政府,都有培养了自己的一些势力,以应万变。 这些人,都是秘密的存在。 其中,有一种人,被人称为杀手。 rb的这些杀手,有一个称号,就是暗影杀手。话说,这个rb政府中,最为神秘的战斗力,那就是暗影杀手了。 rb猪虽然是猪,可是他们也不是一无是处的猪,他们应该算是杰出的猪吧。他们竟然也想要暗杀高斯。 是的,这个中国人在这段日子给他们制造了太多的麻烦了。他们是再也忍受不住了。 他们想要杀了他。是的,杀了他,就没有这么多的麻烦了。 他们这样想着。 在他们看来,高斯是太过分了。 可是,他们也不想想自己的。自己侵华,还有那个该死的靖国神社,还有对总理的暗杀事件。 哼,是可忍,孰不可忍? 别人能忍与否?高斯是不知道的,可是,他知道自己是忍受不了的。 现在,他只是想为国家讨个公道。虽然他的做法有些偏激,可是出发点是好的。没有想到,rb猪这边他们就成为了十恶不赦的人。 唉,真是大千世界,什么人都有啊。 不过,高斯也不怕他们,他一直在做着防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小心驶得万年船,他懂得这个道理。 在这里,他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自己手下的龙组成员负责,毕竟,那是国家的精英,不能让他们有所伤亡,不然,国家的损失就太大了。 就是抱着这样的思想,高斯才对着rb猪重视起来了。 钱虽然神奇,但是力量总是有限的。 高斯虽然打探到了一些消息,可是,那只是有限的,并不能够具体而详细地知道一些情况。高斯他只知道有暗影杀手部队的存在,可是,他并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战力,还有他们的人员情况,反正,一切概念都是很模糊的。 但是,高斯也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得了自己呢? 没有的。 他很自信,他按照自己的计划去做。一切,都只待暗影部队的前来。 这几天,他也没有出去惹事,而是躲在房间里。他知道,之前干的事情,已经是足够了。 嗯,现在只是等待了。 不得不说,那些该死的杀手的耐心还挺不错的。高斯没有想到,他们等了三天,都没有动静。 看来,自己是低估了他们了。 可是,没有办法,只能够继续耗下去了。 高斯和龙组成员就一直在等待。 他们,要打破rb的暗影部队,给他们一个血的教训。 期待中,时间慢慢过去。 众所周知,rb最著名的莫过于忍术了。是的,他们的忍术是有点神奇,这点不可否认。他们总是借助忍术,杀人于无形中。 但是,并不是那么多的人可以修炼忍术的。 修炼忍术,需要天赋。 而有这种天赋的人,少之又少。 能练至大成者,那就更少了。 但是,就是这样,rb政府仍然培养出了这么一支杀手部队。 不得不说,他们挺有一套的。 这个,是秘密的存在,高斯还不知道。 所以,在不久的将来,他是要吃亏的。 但是,他的实力,注定在他吃亏的同时,对方也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现在的情况,真是紧急啊。 因为,rb政府出动了很大的兵力。 这下,他们要将高斯一行人捉起来。 但是,他们能行吗? 高斯等的,就是这么一个机会。 他终于等到了。 rb政府终于动手了。 那么,自己也无须束缚手脚了。行动吧。 随着高斯的一丝令下,一行人都做好了准备。 一切,都等着对方的到来。终于来了。 高斯感受到了,不远处有一大队战斗力,是多少,他不确定,但是肯定不少。 而且,他们的战斗力似乎还挺不错的。 不过,和自己的部下们相比就差多了。 方法老,但是实用。依旧是在这里等待着敌人的到来。同时,也做了逃生的准备,这里有一条秘密通道,通往港口。 不管如何,生命健康权是保障了。 苍井空已经被别人先掩护逃走了。高斯不想让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受到波及。 接下来的,就是放开手脚去战了。 站吧站吧,男儿无所畏惧。 他们蓄势待发,都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不得不说,这个暗影部队很有一套,他们竟然能够无声无息地来了。 可是,高斯的实力比他们强了太多,他们还是被发现了。 他们刚刚闯进来,随着高斯的指挥,飞刀,飞剑,暗器什么的,都来了。 好在他们的身手还算敏捷,只是轻微受了些伤。 这个对他们的影响不大。 而且,他们人手还不少。 高斯看着越来越多的人,稍微皱了皱眉。不过,他没有放弃,他要试一下。 他一声令下,手下们都动了。 暗影部队也不怠慢,他们也都赢了上来。 他们或许是知道了高斯的地位,他们分了很多人上来缠住高斯。 混战开始。 凭借着人数多,暗影部队是暂时占了优势。 但是,很难说。 因为,很多人在高斯手里都废了。高斯实在是太强大了。 可是,龙组这边也不好受,除了高斯,其他的人并不十分强大。而最强的百灵,已经被高斯分配去保护苍井空了。 现在,很难。 高斯失算了。 没有想到,居然在rb这个小岛国,居然还有这样的高手。 他本来是想试试这一群人的强度的,没有想到,一试,自己这边就有不少人受伤了,还有一两个死了。 看来,自己太小看rb了。 不行,不能让自己的兄弟们受伤。 高斯处世当机立断。 他不再犹豫,当即下令让众人撤退。 可是,有那么容易吗?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33章 你们先回去,我挡着(二更) 高斯很聪明,但是暗影部队的家伙也不是什么笨蛋。虽然他们的智商远远比不上高斯,但是已经是足够判断这件事情了。 他们接到的任务是,要么活捉,要么杀了里面的人。 如果不能活捉,就要杀了。 他们,不会让敌人逃走。 现在高斯的手势,他们自然是明白了。 他们不会放松的。他们更是穷追不舍。 一时,又陷入了混战。 高斯对于此也是束手无策,但是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他是个执着的人。 有希望,他就会努力。 他不会颓丧。 所以,他开始他的努力。 他说了一句话:“你们先走,一切有我挡着。”这句话,响彻了这个房间,龙组成员也不再恋战。 他们知道,首领是不想全军覆没。 他们,只有相信首领了。 但是,暗影部队的人可不会放弃了。 他们穷追不舍。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高斯附近,他们就追不下去了。 因为,他们发现,高斯身上似乎有着一股什么样的气息,在阻止着他们。 莫非,这是传说中的王八之气? 也许吧。 他们通通停下了脚步,没有再追。 因为,一切都是徒劳的。 但是,他们也不会畏惧高斯,他们看出来了,高斯的气息是在强撑着的,他脸上的冷汗透漏了一个消息,他快要撑不住了。 他们,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 既然没法全部捉到,就将老大捉住。 擒贼先擒王。是的,应该如此。 所以,他们在等待。 终于,看着龙组众人离开了,高斯的心里松了一口气。 那股神秘的气息慢慢隐去。 这时,在高斯出现松懈的时候,暗影部队动了。他们等的就是现在。 是的,他们要捉住高斯。 高斯的实力,可也不是说笑。虽然有些急促,可也是反应过来了。双方交战。嗯,室内不断摇动。 这就是强者的威力啊。 地道中的众人,也感受到了那边的摇晃。 他们的心情不一,但是都是有着共同点:“高斯,一定要活着回来哦!” 他们想起了高斯的那句话,由我挡着,你们先走。 他们很是感动,但也惭愧,没有想到自己落到要被别人保护的时候了。 但是,他们并没有停下,一切都是以大局为重的。 他们还是选择做了。 是的,必须走,不走,只会增加死亡率罢了。 相信高斯吧,他能行的。 ******而高斯,也和暗影部队战得如火如荼。 这些家伙,果真是精英啊。 高斯和他们大战,居然有些力乏了。 人多,是一个原因。但他们也强大,确实如此的。 所以,现在的高斯陷入了一番苦战。 暗影部队的人,还剩下不少,可是,高斯已经是衣衫褴褛了。 他知道,再这样耗下去的话,他会被捉的。 军队,也许久快要来了。 他有些紧张。 从来没有如此的苦战。 他第一次如此地接近了死亡。 但是,他不会放弃的。 他大喝一声,打开了屋顶,踏屋顶而走。 而暗影部队的人也紧随其后。 因为,不能让他走,他就是他们的目标。 高斯带着一群人,往和地道不同方向的地方前进。 至少,要保证伙伴们的安全。 高斯的心中想到。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34章入海(三更) 兄弟们,活跃起来吧! 高斯不是个无私的人,可是,他也不会背弃自己的伙伴。他现在想要做的,就是把敌人引开。 这个,不仅关系到伙伴,还关系到国家。所以,他必须要这样做。 他知道,自己走了这一边,就是在孤军奋战,危险极大。但是,他不能害怕,不能够到伙伴那边去,那样,可能所有的人都跑不掉。 他到这里来,就是要敌人误以为他的伙伴再这边。事实上敌人也是这么认为。所以,他的计划很成功。 虽然被追杀,可是,高斯一点也没有感到害怕。 因为,他不能怕,也不会怕,高斯就是高斯,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物,他都不会害怕。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汗,说差一个了,这厮还是个气管炎呢! 对于rb猪大肆追杀的行为,他感到不耻。猪就是猪,永远只会这样。 高斯加快了脚步。 他要引他们到更远的地方,这样,伙伴的逃走才会更顺利。 刚才,在准备的时候,他就已经联络了接应的,如果他们顺利了,就能够逃脱吧。 自己,看来要走是很难了。 高斯也没有想过要走。 他想的,只是如何再多杀几只猪。 这个该死的民族,想当年,对我国做了那么多的恶事,却还篡改了教科书,还有那个什么神社的…… md,这群该死的猪。 高斯早就看他们不爽了。 现在,既然逃不了了,不如打开杀戒吧。 嗯,高斯下定了决心。 他不再逃了,停下脚步,转向追来的rb猪。这群猪明显愣了一下,以他们的猪脑袋,自然很疑惑高斯为什么会停下来? 当然,他们不懂,这个就叫做英雄气概,就叫做民族气节。当然,他们没有,他们整个民族都是犯贱的,怎么可能会有呢? 高斯看向幻影暗杀部队,嘲讽地笑了笑。 他二话不说,对猪是不需要说话的,他的身形一晃,就闯入了部队中,一声声惨叫声,宛若猪嚎般响起,让人感到恶心。 恶心的生物,恶心的声音,却让高斯感到无比的痛快。 杀猪,确实是件快事啊! 一个个地杀,一抹抹鲜血飘然落地,血,已经染红了这附近的海水。 可是,这群猪不是死的,它们是活的,他们也会反抗的。所以,高斯的屠杀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这群家伙的实力,也是不错的。作为猪中的精英,他们也算是强大了。 当一只这样的rb猪放在高斯面前,那是没有什么,但是一群呢,那就不容小觑了。虽然高斯很强,可是它们胜在人多,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地盘,所以对于高斯来说,这是很不利的。 高斯挥拳击杀的过程中也受到了不少的刀伤,这群猪,多数欺少,还用兵器,真是不要脸到了极致。可是,他们又怎么会有尊严呢? 他们没有的。 还好,高斯躲过了要害。 但是,猪虽然被杀死的越多,但是也没有减少,他们源源不断地补充兵力。 高斯不是神,他没有不竭的体力,他也是个人。 他虽然英勇杀敌,可是,他身上也留下了很多的伤。或许,小伤没有什么,但是,当这些小伤积多了,那就严重了,高斯知道,自己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看着好不减少的猪,他的心里有了另一番主意。无论如何,不能被这rb猪捉到了。 他知道,被捉到那是很惨的事情。 他看向海边,打定了主意。 做了个假动作,让众多rb猪以为高斯要奋力反抗的时候,高斯却是往海边跑。 “不好,快制止他。”rb中的头领看出了高斯的意图,说道。 不过,太晚了,高斯已经跳了下去。 以这么重的伤势跳下去,那是九死一生。 可是,rb猪显然不会这么容易就放过高斯:“给我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究竟高斯的命运会如何呢? 强烈要求鲜花来支持!!!! 正文 龙行天下_第235章 被救了 另一边,百灵等人很是担心。 “阿斯究竟怎么样了?”她有些担忧地问道。别看她平时对高斯总是不冷不热的,其实,这丫头是外冷内热型的。高斯,这个奇男子,早就印在了她的心中。 毕竟,她还是个传统的女人,而高斯,已经和她有了那么亲密的接触。 此生非君不嫁,你可一定要回来,我等着你呢!百灵看向逃来时的方向。 而苍井空也是如此,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出生在rb,是她的悲哀。本来,她也要和大多数女子一般,因为家族的一些规矩而死。可是,因为高斯出现了,是他拯救了她。她在家族中生活,已经没有了很多少女那种妄想,在她想来,所谓白马王子,是不可能存在的。没有想到高斯出现了。他是她人生中一个美丽的意外。因为有他,让她感到了生命充满希望。是他,救了她,帮助她脱离苦海,此生,她已经注定是他的了。 主人,你可不要死了。苍井空祈祷,如若你死,空空绝不苟活。 是的,此生只为君而活。 苍井空已经是高斯的了。 但是,她也不会轻易去死,除非高斯的死讯是真的。她要陪着高斯,哪怕是作为一个女仆,只要能够守护着他,她就满足了。 她只是他的一个小女人。 感受到两个女人的哀伤,李明哲却是安慰道:“不要担心,高斯吉人自有天相。” 是的,他很强,在李明哲眼中,他是无敌的。他一定能有办法逃脱的。 “嗯。”龙组中人都重重地点了点头,他们都相信,高斯能够创造奇迹。 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不能够等待高斯了。不能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他们必须抛下高斯。 所以,他们带着万分不舍,起航了。 高斯,希望我们还能够再见。 每个人心中,都是带着一种莫名的哀伤。 ******rb海上的某一艘船中。 “小姐,出来吃饭了。”一个老头喊道。 “来了。李叔叔。”船舱中出来一个女孩。这个女孩长得异常美丽,放到哪里都是校花级的人物。 咦?面孔怎么有些熟悉? 哦,对了,是林思敏。 是的,这就是高斯的初恋林思敏。 她怎么会在这里呢? 别急,且听我一一说来。 话说林思敏和高斯分手后,就到了英国留学去了。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够办成的。所以,她也就顺利去了。 在那里,也已经有了半年时间了。 本来,以为自己能够忘记高斯的。可是,离开了,不但没有减少对那个坏蛋的思念,反而更深了。可是,自己又不能够回去,那是面子的问题。 而且,自己也不会同意和另外一个女人分享高斯。 就是这种女人的尊严,这种自私的爱,让她留在了英国。可是,她发现,初恋的印记是那样深,抹不去。 或许,这辈子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男人了。 而且,她也通过姐姐林思琪了解到了高斯的一些近况。她知道,自己的男人果然不是池中物。 他开始腾飞了。 听着男人的事迹,她越来越想念他了。 这几天,心情实在郁闷,就跑到rb海来钓鱼了。 林思敏刚刚出来,坐下,吃了一会儿饭。 突然船头有人惊喊:“李管家,快来看看,那是什么?” 李管家也就是林思敏刚才叫的李叔叔,连忙过去了。而林思敏,也因为好奇过去了。 众人都望向水中,那里,似乎漂流着什么东西。 “把它捞起来看看。”李管家吩咐到。 很快,就被捞了上来。 众人发现,原来那是一个人。 只不过,他身上的伤痕太多了。 他们都是老实人,不想惹祸上身,而这个人,明显是惹了祸了。 “把他扔下去。”李管家吩咐到。 “等一下。”林思敏的同情心起了。她不能置一个人于水火之中而不救。 是的,她要救这个人。 “把他给我抬进去。”林思敏吩咐到,也跟着进去了。 她生性善良,她要亲自看着救治才放心。 很快地,人被清洗干净,换了套衣服,才被抬进救治室。 他的脸孔俊逸,当林思敏看到他时,不由惊呼起来:“竟然是他?” 龙行天下到此结束!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36章 失忆了(第一更) 是的,林思敏看到的人正是高斯。她没有想过,要重新看到他,也没有想过,竟然和他以这种方式见面。 还好,自己没有把他抛弃。她想到高斯差点就被扔下船去,不由有些骇怕。 嗯,做好事还是对的。 只是,他为什么会这样呢? 林思敏很是疑惑,照姐姐的说法,他应该混得很风光,不可能如此落魄的。 一定有什么原因?她想到。 等他醒来的时候问他好了。 就这样,她在高斯旁边坐着,默默地注视着高斯。 男人还是那么英俊,只是脸上有了几根胡子,还有,明显得成熟了。 这和他经历过的事情肯定是有关的。 林思敏看着他,目不转睛。或许,以后很少有机会再看到他了,现在多看几下。 就在林思敏想着这些的时候,高斯的梦境中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不,不要,你们不要杀了她。 高斯想到的是rb猪追杀到了龙组中人,而且一个有一个地杀了他们,手法极为残忍。而现在,是轮到苍井空了。 本来说,他对于苍井空是没有什么情感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梦到的是她?或许,是因为她的身世关系吧! 是的,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女孩,高斯本来是要救她的,现在,自己却离开了。 苍井空楚楚可怜,有些颤抖,可以看出她很害怕。 但是,她又能怎么样?无可奈何地,她只有认命了。 她猛然间抬起头,看向了高斯,嘴角抹过一丝微笑。高斯看到这个凄厉的笑,感到不忍。他急忙上前,可是,他发现,自己离苍井空只是越来越远。只是听到她凄厉的惨叫声。 他快步上前,却又遇到了另一个场面。 “容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看到的是沈容。 沈容笑笑并没有回答他,转身走了。 他想要牵住她的手,却发现无法。她离他也越来越远了。她不理睬他,在他面前,挽住了另外一个男人的手,有说有笑。 他快要疯了。 他想要扯开那个男人,却发现,场景又换了。 这次,是秦怜梦和沈容在一起的场景。她们正在哭着,而案几上,正放着高斯的照片。这是怎么了?高斯有些疑惑。 走近一看,发现那竟然是自己的遗照。 天啊,自己已经死了吗? 不,不可能的。 这个世界,肯定是疯了。 高斯捂着头,不由倒下了。 虚幻的场景消失了。 可是,高斯也一直沉迷不醒。只是,他一直有些痛苦。 林思敏的心中,还是一直有高斯的。她听到高斯凄厉的惨叫声,心都快碎了。她抱住高斯,把他搂在怀中,像捂住一件什么宝贝似的。 高斯的痛苦并没有消失,他的手开始挣扎。 他开始在林思敏身上撕扯着,林思敏的衣服,都快被他撕碎了。可是,她咬紧牙关,忍着。 因为她想让他更舒服些。 她把他的头按在她胸前的柔软处。 或许是感受到那美妙地方的舒服,高斯的愁眉终于舒展开来。 他不再挣扎了。 看来,美人胸还是挺有用的。 终于,高斯平静了下来。林思敏离开了。她要去整理一下,毕竟,衣服弄成这样,不像话。但是,她心系高斯,只是匆匆地换了一套衣服,又来了。 看着高斯安甜的笑容,她也感到欣喜。她还是忘不了他。 就这样,在林思敏的悉心照顾下,高斯的身体渐渐地康复了。 终于,在这天,林思敏给高斯端来早饭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双明亮的双眸。 她再也抑制不住激动,手中的碗掉了下去。 碎了,可是她并没有主意,而是看向了高斯。 那个人,他终于醒了。 林思敏突然间有些忸怩,她不知道如何开口。但是,高斯的嘴里却突然说了一句她意想不到的话:“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林思敏有些目瞪口呆。 这家伙,真没良心。 高斯摇摇头:“还有,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这些话,终于让林思敏明白,他不是无情,而是他失忆了。 失忆了,该怎么办? 她一筹莫展。可是,她的心中又有几分欣喜,他失忆了,不就意味着,他忘记过去了吗?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37章 漂亮姐姐林思敏 高斯醒来已经有两天了。 他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一切,据医生所说那是他的头部遭到了损伤,导致的暂时性失忆,至于他什么时候醒来,医生也不知道。 高斯的一切消息,都是从那个美丽的姐姐那里得来的。 从她嘴里,他知道了自己叫做高斯。而且,他的过去,她说是平凡的,和现在一样,和她一起生活着。她是他的妻子,未来的妻子。 虽然失忆了,可是,男人的本色仍然在。 当高斯知道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子居然是自己的未婚妻时,他有一种说不清的欣喜。失忆了,仍然有一个女孩子不离不弃,那是一种幸福。 高斯在这种时候就是感受到了幸福。 但是,他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一切都是假的。他感觉姐姐有一些事情瞒着他。可是,当他问起姐姐这些问题时,姐姐却是说没有。 奇怪极了。 他知道,依靠姐姐是不行的。他要自己去找,找回属于自己的记忆。 可是,如何去找,他也不知道。 一切顺其自然吧。 虽然林思敏是他的老婆姐姐,可是,他并没有找她亲热。在他看来,以前是以前,不管以前怎么样,现在林思敏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要他和一个陌生的人亲热,哪怕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也不会。 他不知道以前的自己是怎么样的,但是,他现在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他是爱了再做的。 而他和林思敏的感情,显然还没有到了这一个地步。 而林思敏,却是在胡思乱想,难道自己的魅力那么差?她和高斯生活了两天了,可是,高斯对她总是不冷不热的,虽然表面是热情,可是在她看来,和以前相差太多了。 难道,就连失忆的他也对自己有抵触? 是啊,毕竟自己给了他太多的伤害了。 自己没有体谅他,当时的他,是无奈的啊。如果当时自己没有离开他,或许他现在也不会是满头银发了。 高斯睡了,林思敏来到他的床前,轻轻地坐下。 看来高斯是睡得很熟了,不然,连林思敏来了他也不知道。 林思敏看着高斯,颇有感慨:“你啊,总是这样。”其中的意味,或许只有林思敏能够知道了。高斯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接着,林思敏又轻柔地抚着高斯的银发:“才多久了,你就满头银发了,你啊,总是不会照顾自己。” 轻轻地,就像情人之间的话语,只有两个人才能够听到,只是高斯已经睡了,林思敏是在自言自语的。 她絮絮叨叨了许久,全部都是她对高斯的关爱之情。 此语,不是捏造,这份情,是真的。 她说了许久,她的声音总是那么让人舒服,她并没有看到,高斯的心在颤抖。 她又替高斯盖上了被子,这才关上门出去了。 她没有看到,当门关闭的那一刻,高斯的双眸留下了泪水。 此生,无论我是否恢复记忆,我绝不负你。高斯的心中下定了决心。任凭谁,也无法对那些真情实意视而不见。 高斯知道,这个女子对自己的爱是多深。 漂亮姐姐林思敏嘛,你此生,必是我的。我会让你幸福。 高斯带着甜甜的微笑,入睡了。 梦里,他似乎梦到了林思敏,还有他们美好的未来,梦中的林思敏穿上了婚纱,宛若仙女下凡一般,好美好美,美得不可方言。 而自己,却是在众人的围观下傻笑。 可是,那笑,却是幸福的微笑。 林家有一神仙女,出落水灵一朵花。 高斯相信,自己的人生定然会很xing服的。 ******雄鸡啼破了黑暗。 高斯起床,洗漱完毕,出了房门。 林思敏已经让人准备好饭菜了。 “起来了。”林思敏看到高斯,点了点头。 “嗯,漂亮姐姐。”高斯嬉皮笑脸,一改以前的不冷不热。 看来,昨晚的话对他来说影响是极大的。 林思敏听了高斯的赞赏的话语,没有说话,但是,她的脸上却是浮起了两朵红晕。 这个坏蛋,变化得还真快啊。 不过,这个态度,我喜欢。 林思敏的心中正在说话,她看向高斯,高斯也看向她,两人眼光交错,又闪开了。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38章 英雄救美 吃过饭,无所事事。 林思敏也就开始发挥了她女人的天性。什么,你问我女人的天性是什么?当然是逛街了。真的很佩服那些女人,总是走不累的。 高斯对以前的事情失去了记忆,对于逛街这个新鲜的名词,他是有些好奇的。好奇心,总是能够让人去尝试的。 高斯现在就是要去尝试。 不过,他错了,而且是错得离谱。 没有想到,逛街是那么让人受罪。 他从早上和林思敏出去,一直逛到傍晚。买的东西不多,可是,走的路却是很多了。不知道为什么,林思敏这么有钱的人,居然还去地摊砍价,而且为了几毛钱的事情。真不知道,女人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高斯很无语。他是个受罪的对象。就这样,伴着林思敏,和她走了一个下午。高斯一个大男人都快累得趴下了,可是,林思敏却还是不累。 真的搞不清。 不过,罪受了就是受了,看到林思敏的笑容,高斯也是挺高兴的。或许,自己的心中已经有了她吧,开始为了她而高兴,这就是一个象征。 是的,别人的想法,别人无何,都不干高斯的事情,可是,林思敏能够笑,在高斯看来,付出什么都是值得了。 因为,是她,在自己失忆的时候保护了自己,她是自己唯一的女人,至少现在是,而以前的记忆如何,就等记忆苏醒时再说吧。 林思敏也是如此的。 自从离开了高斯之后,很少能够这么尽兴了。有一个男朋友的感觉,还是不同的。和他在一起,体会一种别样的乐趣。和他在一起,总是感到安全,可靠。 不知道,能不能再被他就一次呢。 林思敏无限美好的想着。是女孩,总是喜欢英雄救美的桥段,总是希望有一个白马王子能够救自己。 也许是上苍听到了林思敏的心意吧,也正值他心情好,所以,也就帮林思敏实现了这个愿望。 高斯,要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桥段了。 虽然有些老套,可是,却是不失浪漫。 至少,林思敏就是这么认为的。 市井地方,人多,物多,流氓也就多了。 高斯看着林思敏把讨价还价得来的东西拿好,准备离开。可是,却是被一个人撞到了。 “你这人不长眼睛啊!”高斯还没有出声,那个撞他的人已经开口了。 “是你先撞的我,先生。”相比之下,高斯可是有礼貌多了。 “废话少说,你……”他抬起头,准备找高斯算账,可是看到了旁边的林思敏,他的口水哗啦啦地流下,一时愣住了。 md,老子玩过那么多的女人,就是没有这么一个极品的。 他拿出手机,啰啰嗦嗦了一阵,终于,有一群人来了。 “先生,我要你给我道歉。”高斯无视他们,继续说道。 “md,老子没有要你道歉,你还拽了。看到没有,身后就是老子的兄弟,小子,长眼些,把这个妞儿留下,我放过你。” 见过不讲理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 高斯怒了。 他冷笑:“你要她?” 汉子点头。 “门都没有。”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给了那个人一拳。对于敌人,不需要礼貌,也不需要仁慈。 不管如何,高斯还是那个高斯,女人,永远是他的逆鳞。 他怒了,把那个流氓打得鼻青脸肿的。 “兄弟们,给我上。”被打的流氓捂着鼻子喊道。 流氓们群拥而上。 高斯在林思敏旁边,游刃有余。 没有人能够伤害到林思敏,因为有高斯。 虽然失去记忆了,可是,武艺犹在。那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有人接近了,高斯就打,所以,流氓们虽多,但是对于高斯来说,没用。 双方僵持不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去报警了。 流氓们慌了,四处逃窜。 高斯他们也不想麻烦,所以高斯拉着林思敏,也逃了。 直至到了很远很远。 两人停下来。 林思敏问道:“阿斯,我们的车还在那里呢?” 高斯愕然,两人相视一笑:“看来,是要走回去取车了。” 长夜漫漫,走在路上,没有寒冷,只有浪漫。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39章 姐姐,我要保护你 取了车子回家,已是半夜。 两人一身燥热,各自回房洗了个凉澡。 长夜漫漫,躺在床上,两人都睡不着。 今天,发生的事情还在脑海中回映。两人忘不了今天的一切。 对于高斯来说,就他目前的记忆来说,林思敏,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也陪着他经历了今天的刺激,他忘不了,忘不了她。是的,这么一个女人,一个极品的女人,谁忘得了呢? 记忆中,似乎没有其他的人和她一样? 记忆?想起这个名词,高斯回想起来,这个场景,似乎有些熟悉。是谁,曾经和我发生过相同的事情。 高斯开始慢慢地回想。 那一次,似乎也有谁,相对一个女孩子非礼,而自己阻止了这种行为,那个人,是不是漂亮姐姐林思敏呢? 看她的体型,又不大像。 究竟是谁呢? 高斯想要跟进一步深究。脑袋却是无比地痛。 也只好放弃了。 只是,经过了这么一折腾,觉,是睡不着了。 高斯,决定出去走走。 他转开房门,来到客厅,却是发现了林思敏。 “你没睡?”林思敏看到高斯,问道。 “嗯。”高斯点头,“你呢?” “睡不着。” “我也是。” 高斯坐在了林思敏的旁边:“姐,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以前的一些事情呢?” “行啊。” 林思敏开始说来,她说的是高斯以前的学院生活,还是经过修改的,她怕,怕高斯恢复记忆后就会离开她。 高斯听得津津有味。他仔细地听着,想要借此回忆起什么来。 听着林思敏说起那个被自己叫成阿姨的教师,高斯笑了。可是,脑海中却是一道身影闪现。 “容姐。”高斯情不自禁地叫出声来。 接着,他似乎又是想起了什么,捂住头大叫。 即使是删减版的,也能引起他的回忆。 “阿斯,你怎么了?” “我头痛。”高斯说道。 林思敏二话不说,把高斯抱住,让他正在自己的两团柔软之上。舒服的感觉,让高斯的动作慢慢的停了。卧于美人胸,果真是天底下最最惬意的事情呢! 他开始沉静下来了。 是的,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终于摆脱了记忆的压抑。 林思敏对着高斯柔声说道:“想不起来的,就别去想了,以后,顺其自然吧!姐姐会一直陪着你的。” 林思敏的轻声细语触动了高斯的柔情。 他看向林思敏,满是深情:“姐,今生我定不负你,今生我定保护你。” 没有缘由的,只是单纯想说而已。 高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顺口而出,似乎自己想说这句话已经很久了。 是的,潜意识里就是这样,只是高斯不知道而已。 作为初恋,高斯可是一直忘不了林思敏。 而林思敏,听到了高斯的话语,愣了一下,紧接着,眼里划过了两道泪水,那是幸福的微笑。 终于听到他的承诺了。 初恋,那个美好的回忆,不再是回忆了。 他,承诺了,今生定不负我。还有什么比最爱之人的承诺更是重要呢? 今生,我也定不负你!林思敏的心里在狂呼。 女人的要求很简单,她们就是单纯地想要有一个家而已。一个关心她们,呵护她们的男人。而现在,林思敏找到了。她不知道,以后如果高斯记忆恢复了会怎么办? 但是,她知道,她是离不开他了。 她正渐渐地远离理智,开始沉沦于高斯的爱中。 她抬起头,看向高斯。 高斯也看向她。 两人的嘴唇慢慢地接近。 这一刻,两人心里没有什么欲望,只有爱。是那场英雄救美,或是什么契机,让他们的心在此刻无比接近。 今生今世,两人不相负。 只因为有爱,是的,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了这种情感,超越以前,林思敏感到,高斯对于她的爱,比以前更甚了。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0章 姐姐,你真美 是的,这个世界因为有了爱,而变得无限美好。 高斯和林思敏,两人之间虽然没有突破最后的一层薄膜,但是,已经是足够了。他们的爱,比很多夫妻都要深。 所谓有爱人相伴,到哪里都是快乐的。这句话可是一点也没有错呢! 林思敏现在就是觉得如此,以前,她都是感到枯燥无味的,现在,有高斯在,感觉全然不同的。是的,是高斯给她带来了欢乐。 曾几何时的生活,又一次回来了。她的心中满是欣喜。 女儿家至此,还有所求? 她感觉现在的日子,真的很惬意。她多想,永远地留在这一刻,她多想,高斯能够不再恢复记忆。可是,她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高斯,生来注定不凡。她也不会执意去抹杀他的记忆,属于自己的会是自己的,不属于自己的,自己也不应该去强求。珍惜现在的时光,才是最最重要的。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她爱高斯,爱到了极致。她的爱,不亚于高斯的其他女人。当时的她,只是一时冲动,但是,之后她后悔了。本来以为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她,没有想到上帝居然给了她一次机会。 这次要好好珍惜,再也不能放手了。 林思敏想到。 房间里的高斯看着若有所思的林思敏,对着她调笑道:“姐姐,你在想什么呢?” 高斯还是喜欢叫林思敏姐姐,也许,他是有着一种恋姐情节吧。 应该是如此的,秦怜梦,沈容不都是这样的女人嘛! “不告诉你。”沉思中的林思敏听到高斯的话,吓了一跳,用可爱的小手拍拍胸前:“小坏蛋,总是喜欢吓我。” 说着,她还横了高斯一眼。 高斯看着她胸前的波涛汹涌,还有那无比妩媚的一眼,痴迷了。 这是人间的仙女啊!自己何德何能,得到这样美妙的人儿? “喂,小子,你又在想什么?”这回轮到林思敏来问高斯了。 “不告诉你。”高斯促狭一笑。 “哼,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林思敏哼了一声。 “是啊,我想的不是东西,是个千姿百态的美人儿。”高斯说道。 是谁?林思敏的心猛然一跳,难道他恢复记忆了? 不,不可能的,如果他恢复记忆了,肯定不会这样的。 “想谁呢?”林思敏不经意地问道,实际上她却是全神贯注地听着。 “不告诉你。”高斯说道。 林思敏气得要抓狂。 高斯又说了一句:“除非你先告诉我。” 最后,林思敏不得不妥协,她心中更在意那些高斯的想法。 “我在想,我们的未来。”林思敏说了一声,声音不大,但是,高斯却听得清楚。 未来?高斯愕然,看向林思敏,却又有了神秘莫测的微笑。 记忆虽然丢失,可是,泡妞的技巧仍然存在,他现在,可不是当初的小楞子了,他已经知道了一些男女间的东西。 现在,他自然知道林思敏说的是什么。 “姐姐,你看,我们可是上辈子的一对。不然,我们的想法怎么会想到一块儿了?”高斯微笑。 “你刚才不是说想到了美人吗?”林思敏追根到底。 “是啊,美人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嘛!”高斯眼里满是笑意。 他,他难道说的是我?林思敏的心中被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充满了。什么事情,也不及高斯的一句赞美重要。 她看向高斯,大有询问之意。 女人,有的时候对于一些东西总是很执着的,总是喜欢追究到底。 试问,多少女人问过自己的男人她们美不美,爱不爱她们? 不知道,但是肯定是不少的。 而林思敏也是这样的人。 “姐姐,你真美,美得就像是天上的仙子,这辈子能有你,是我的福分。”高斯不再含蓄,有的时候,话是要说明白的。 姐姐,你真美。 这句话就像是天籁之音,吹进了林思敏的心中。 此时,她的心中只有这么一句。 她的眼睛慢慢迷乱了,她开始把她的小嘴凑近高斯:“小家伙,说的姐姐高兴,这是奖励你的。” 林思敏说着,重重地吻上了高斯的嘴唇。 此吻,不知将至何年?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1章 惬意的生活 两人就像以前一般,过着情侣的生活,只是,高斯还是一直叫林思敏姐姐。这个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其实,他并不知道,之所以叫林思敏为姐姐,是因为,他的内心深处,还有着一个姐姐爱人。但是,在他的潜意识里,还是不知不觉地叫了出来。 爱到深处,无论何时,都不会忘记。 高斯现在就忘不了沈容。 只是,暂时的记忆失去了,但是,还是心里有她的。 他和林思敏在一起,虽然感到很惬意,可是,他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这个,他也总是说不清。他知道,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寻找。 似乎,自己忘记了生命中很重要很重要的人。高斯的记忆虽然失去了,可是,有些情感总是抹不去的。 是的,沈容在他心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另外,秦怜梦也是,同理。 他发誓要找出真相,不然,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肯定是流满缺憾的。但是,他不能够告诉林思敏,他觉得林思敏在瞒着他,虽然是善意的,可是如果让她知道了,会有阻碍的。是的,自己必须要寻找真相。只是现在从何找起,他真的不知道,他只能通过询问林思敏,以求恢复一些记忆。 林思敏的心里也是很矛盾的。要是让高斯恢复了记忆,那么,他会不会离自己而去,她真的不知道。但是看到高斯这么热衷于恢复记忆,她也不想隐瞒。是的,以前的记忆中也有属于自己的,还有,一个没有从前记忆的人,是一个不完整的人,他不想高斯的人生中总是充满遗憾。 所以,她从来不主动向高斯说明,但是高斯问起来,她也说了。只是,在感情方面的事情,她是一口带过的。 是的,当时的秦怜梦,还有现在的沈容,梁情,都是她心中的痛。当她从姐姐嘴里知道这些的时候,她真的很伤心。可是,她总是狠不下心去再找一个。 是的,初恋是刻骨铭心的。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她,林思敏,已经彻底爱上了高斯。可是,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女性的她,实在是不能容忍,自己的男人有了另外的女人。在她看来,那是不忠。 所以,她毅然离开了。但是,其实,她的表面虽然是这样的,其实她的心里不是这么决绝的。是的,当然,要是高斯能够挽回她,她也许就不会离开了。可是,当时的高斯已经伤心透顶,没有意识到这些。 所以,两人都成了对方心中的痛。 只是,高斯还有其他的爱人,渐渐的把爱埋藏起来了。但是,林思敏的思念却是越来越深了。她发现,自己摆脱不了。 实在是太差劲了。 她本来是打算终身不嫁的。 没想到上天真的是喜欢玩弄她,把高斯送到了她的身边,还是一个失忆的状态,似乎,是可怜她,也似乎是考验她。 她很矛盾,真的心里很矛盾。 人生中的痛苦正是如此。 但是,每每高斯看到她的痛苦,就会绝口不说了。他很关心她,是的,她是他的爱人。他已经决定了,不管如何,今生,定不负她。 所以,他把她的欢乐放在了第一位。他知道,自己以前肯定是有些对不住她的地方。所以,他不再说了,他在暗中自己寻找线索,而他一直力求让她快乐。 她也是如此。 两人都心系对方。两人的爱情一天天升华,感情加深。 虽然有着不完整的记忆,可是,有了她,日子真的很幸福。如果,真的找不到了,那就不要找了,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以前的一切,就让它过去吧。高斯渐渐地意识到了这点。 不管如何,一定要让他快乐。如果没有记忆,他不放弃的话,等到水到渠成之时,自己再告诉他吧。林思敏的心中想到。 她不想,不想再失去一次机会。 这是上天对她的眷顾,失去这一次,也许就不会再有了。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彻底走近高斯的心中。她爱他,她不能再失去他了。还有,让他慢慢地适应过来后再把自己了解到的一些事情告诉他吧。 是的,有些事情不能瞒着他一辈子。 不过现在,还是惬意地活着最重要。 两人都是这样想着。 他们每天都是这样快乐地过着,现在还是假期,所以林思敏也有时间,每天都是约会,说话,谈心,还有kiss。 嗯,有爱人在,不管在哪里,都是天堂。不管怎样过,都是惬意。是的,惬意的生活,就是活在爱人的身边。 ******就在两人过着惬意的生活的同时,国内却是一团遭。龙门门主失踪,其他的黑帮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吞了龙门,龙门中缺少一个骨干,很容易就散了。 这对龙门中的人来说,是意料不到的。如火冲天的日子里,老大却消失了。 他们,人心惶惶。 就在这时,齐峰被众人推到了顶峰。他是高斯的结拜兄弟,他的才干也很不错的,在门中有一定的威望。龙门的人是团结的,见到如此,也没有异议。 就这样,齐峰当上了代门主。 只是,这样找高斯的日子就要延缓了。 是的,龙门内一团糟,必须要拯救帮派。所以,齐峰实在分不出心来,要是那样,龙门可能毁于一旦,他也没脸去见高斯了。 现在,龙门都是处于不利的被动阶段,龙门,必须要恢复,要崛起。 所以,龙门众人没有闲暇。 而梁情,也肩负了重担,她借用老爸梁宇航的势力,帮助龙门恢复建设。 龙门,正在重新崛起。 而此时,龙门门主高斯却是在异国他乡。他,还不知情。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2章 电影《星辰变》(鲜花) 今日,天很蓝,风很暖。 嗯,这种好天气,不出去散步,实在是对不起老天了。良辰美景美人,高斯的日子过得很舒坦的。 今天,两人决定了,是出去约会。 嗯,是出去看电影。 久违的感觉了。 记得上次是出去看阿凡达的。想想,日子过得还真快啊。不过,上次的浪漫让林思敏很舒适,她想要再体验一次这中感觉。 嗯,听说我吃西红柿的《星辰变》改编成电影了,这部人气大作,创多新高,现在的电影会怎么样呢? 林思敏不是那种装b的女孩子,她不会自命清高地虚伪地去看那些无聊的艺术节目,诸如卡门。在她想来,看那种东西,是在遭罪受,还是花钱的那种。那些女孩,都不懂得体谅自己的男朋友。 她认为电影是娱乐的,而不是枯燥无味的,真正的艺术也不是为了娱乐大众而存在的,真正的娱乐是为了让人们放松身心的。而艺术的意境,也只有演奏者自身才能真正地领悟。所以,咱们才不附庸风雅呢! 是的,高斯肯定不会喜欢这种东西的。如果他喜欢,自己演奏给他看,在他眼中,肯定比这些节目赢了百倍。 所以,他们选择了这个男孩比较喜欢的电影。 高斯对于我吃西红柿这个名字自然不会陌生。是的,这个家伙可强大着呢。网文之王者,他的网络小说写得真好,成绩可是很棒的。《星辰变》打下了一个新高记录,在各大网站长期占据第一地位。 强大如斯。 他写的小说看起来很爽,让人很兴奋。流畅的情节,清晰的思路,还有一路的升级之路,实在是满足了太多男人心中的热血情。 嗯,他有着一大群fans,他的昵称就叫做番茄。 高斯在闲暇的时候也会看看他的书,经常是看了一遍又一遍,每看一次,总能够从其中体会到不同的韵味。 他在写《九鼎记》的时候,就曾经说过这么一个消息,曾经让人心振奋。如今,正是他的《星辰变》的首映,高斯和林思敏就着急去看了。 对于这部电影,他们是很看好的,嗯,肯定不会比《阿凡达》差劲的。 还好,林思敏有人,才找到了贵宾席的票。进入里边,已经是人山人海了,看来,番茄的人气还不是一般的高。 进入里面,电影还没有开始,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谈了。 “喂,你是番茄的粉丝吗?……啊,我也是,你看过《星峰传说》,《寸芒》,《星辰变》,《盘龙》,《九鼎记》吗?你玩过《星辰变》,《盘龙》的网游吗?” 一个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嗯,嗯。” 另一个人回答道。 “你怎么样看待《星辰变》的电影?” “嗯,套用一句话,前途一片光明啊!” …… 诸如此类的话题层出不穷。 高斯和林思敏相视一笑,看来番茄的人气还真不是一般地高啊。 时间,流逝。 电影开映。 出现了一个帅哥,不用说,这个家伙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秦羽了。当鱼跃龙门化身为龙的时候,他便不是鱼,而是龙!他是龙,龙则是不会呆在鱼群中,他需要的而是无限的天空,上穷碧落下黄泉,翱翔九天。 这青年,便是这跃龙门的鱼! 《星辰变》讲述的就是这名青年的故事。他从凡间到仙魔妖界,到神界,再到最后成为宇宙创造者,见到鸿蒙,林蒙,他的人生路真的是充满传奇色彩的。 很多人都看得入了迷。 虽然是小白文的小说,可是,其中还是有很多经典的,而电影,就是将这些经典扩大到最大,吸引观众。 在众人恋恋不舍的目光下,星辰变落幕了。 精彩,到了这种地步,真的是太强大了。 ******离开的路上。 “阿斯,你能够写出像《星辰变》这样精彩的小说吗?”林思敏问高斯。 “嗯,我肯定能够的。总有一天我要超越番茄。”不知道为什么,高斯的心中突然有了一股豪气。 是的,番茄算什么,总有一天,哥要超越你。 高斯的心中充满了豪情。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感觉,自己似乎真的写过小说似的。 嗯,应该是吧。 嗯,名字叫什么,为什么忘记了? 高斯拍拍头脑,总是想不起。 “阿斯,快点啦,天要下雨了,快进车里来。”林思敏喊道。 高斯被打断了思路,也就不再去想了,跑了过去。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3章 跟随着去参加宴会(二更) 兄弟姐妹们,偶给你们跳段脱衣舞,你们用鲜花来偿还,可以吗? 现如今,聚会成为人们当今生活的一种时尚,朋友聚会、网友聚会、同学聚会~~~~~从大学到中学,从中学到小学,从小学到幼儿园……聚会之风可谓吹遍了每个角角落落,现代人挖掘着每一个可以相聚的瞬间,在一起尽享相聚的欢乐。 在这人际、各方竞争激烈、错综复杂的时代,人们压力何其大,聚会便成了人们放松心情、释放压力的方式之一,作为感情最纯洁的学生时代,同学聚会为首当其选。一起回忆长长的跑道,一起回忆浪漫的池塘边柳树下,一起回忆没有摇篮曲也睡得香甜的上下铺……尽情挥洒笑容,各方压力烟消云散,感情也在无声中得到了升华;另一方面来说,或许感情最纯洁的同学,会成为后来事业上最得力的助手。何乐而不为? 然而,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这种挥之即来最简单的快乐,却渐渐成为一种奢侈,聚会似乎失去了它原来的意义,聚会的过程似乎也变成了相互攀比的过程。混的有模有样的,自然嗓音底子粗,话题广;而混的差一些的,说话战战兢兢、谨小慎微,生怕一不小心让别人抓住笑柄。聚会的人员,自然而然的的被分割成n个不同层次的派队。 聚会,聚会,聚会的意义何在?偶倒觉得,聚会跟一个企业差不多,有管理层、中层和下属。孔老人家说:吃粗粮喝冷水,枕着胳膊入睡,乐亦在其中,人有贫富,却无贵jian,归宿最终都是同一个地方,在这同样的地方,你还会遗憾自己所犯的错误吗? 人生短暂,大家不妨在这繁忙的日子里抽出一些时间来放松自己,这样的生活也会更有意义。 聚会不但能交到更多朋友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或许有人认为在聚会里全多是不认识的人会感到很无聊,或许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为这个可以锻炼你与陌生人的沟通,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开心,愉快!~聚会的意义就是开心就好!目的就是感觉自己还活着! 林思敏的同学们都是经常聚会的,几个要好的朋友聚在一起,不是为了攀比,而是为了开心。是的,光阴荏苒,什么都变了,物是人非,却只有友情不变。 林思敏的同学,是一群很热情的英国人。 他们中有男有女的,他们都很豁达,他们都待人很真诚。 曾经其中有人追求过林思敏,可是被林思敏拒绝了。这人也不生气,反而大度地笑笑,或许这就是他们英国人的一种绅士风度吧。 之后,那人也没有为难林思敏。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是林思敏的好朋友。林思敏本来是不太喜欢聚会的,可是,朋友家的热情,她拒绝不了,所以也就去了。 他们之间,经常是这样的。 林思敏对此也很是无奈。 不过,现在有高斯相伴,她倒是想去了。毕竟,整天在家里也是很无聊的。林思敏也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也贪玩。 现在,还有了男伴,不再寂寞了,为啥不去? 所以,这次,当朋友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林思敏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邀请,这让她的那位朋友有些惊讶。但是她也没有说什么。 到了约定的日子,高斯穿上了林思敏给他买的范思哲,这是林思敏的要求,其实在他看来,穿什么衣服都是一个样的。 “人靠衣装,果然不错啊。”林思敏赞叹到。 “姐,人家本来就很帅气,好不好?”高斯不满地嘟囔道。 “是吗?”林思敏笑笑。 “当然了。”高斯自信地昂起头。 “好了,知道你最帅气了,行不?”林思敏说道。 “那么我不穿这套衣服,行不?”高斯说道。 “不行。”林思敏呵斥道。 “那有什么奖励?”高斯的眼里闪过一丝促狭。 “嗯,没有。” “姐,给个吻行不行?”高斯说道。 林思敏看了看高斯,发现他眼中的乞求,大度地说道:“好吧。”说着‘扑哧’一声,嘴唇贴上了高斯的脸颊,又很快分开了。 “这下你满意了吧,小色狼。”林思敏白了高斯一眼。 高斯满意地点点头。 ******忙碌了好久,终于出门了。此时,已经中午十一点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开上那辆美丽的车儿兰博基尼,两人驰骋在高速公路上。美人配香车,嗯,果然不错啊。 越过多处,终于来到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 这里,就是聚会的所在地了。 没错,这里就是金碧辉煌大酒店。 高斯,就随着林思敏来到了聚会处。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4章 好可爱的弟弟(鲜花) 其实,有钱人家中,并不都是恐龙。其实,帅哥美女还是不少的。他们的身世比别人好,只要懂得节制,保养得好,他们自然也就不错了。虽然脸型是天注定的,可是,肌肤却是可以改的。 所以,在这些有钱人家中,弹指可破的美女肌肤是有的。 和林思敏在一起的,自然也不是什么丑人。不然,他们肯定是自卑死了。 朋友,大多是同一个阶级的人,也长得相差不远。别人的不知道,但是,林思敏的朋友就是如此的。 现在,聚会了。高斯和林思敏来到这里。这是他失忆后第一次参加这种聚会,说真的,他有些紧张。可是,他要陪着爱人,所以,他来了。 进入其中,辉煌的大殿让他一阵炫目,他有些晕头撞向了。其实,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以前经常出入这种地方。 还好,有着林思敏的带领,他才不会迷路。 跟着林思敏,乘上电梯,慢慢地上升。 林思敏来到一间套房前,把卡片插了进去。铛地一声,门开了。 嗯,真神奇。高斯有些赞叹。此时的他,和以前刚刚出来时一般,是个土包子。所以,他对于很多事情都很好奇。 可是,看看他的气质,又会发现他是个高雅的贵族。或许,有些东西是天生的吧。 林思敏带着高斯进入房间。丰盛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里边正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帅哥美女在k歌,见到林思敏进来了,纷纷站起,迎接林思敏来了。 当看到林思敏背后那个银发的帅气男子时,他们都有些惊讶。毕竟,以前的林思敏还没有主动和男孩子在一起。高斯的出现不由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嗯,能够让这个冷美人感兴趣,嗯,看来是很不错的。 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呢? 几个美女邪恶地想到。 西方国家,对那方面一向是比较开放的,所以,她们开始在脑中想起了一些邪恶的念头。这年头,不仅帅哥如此,连美女也是会如此的。 “小帅哥,来这边坐。”一个美女把高斯叫过去。高斯看了看她,知道她的名字。刚才林思敏已经介绍了,她叫做琳达。 高斯看了看林思敏,林思敏点头,他也就走了过去。 高斯是个好男人,自己的女人不同意的,他从来不会去做。 现在,林思敏同意他过去了,他才名正言顺地,潇洒地走了过去。 “嗨,美女。”高斯落落大方地和琳达打着招呼。 “来,给你一杯。”琳达给高斯拿了一杯威士忌,示意他喝下。 高斯自己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一杯倒。而且,以前和林思敏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有喝酒,所以两人都不知道。 高斯也爽快,拿过去,一饮而尽。 “嗯,够豪爽。”琳达笑道。 “是啊!”一旁的姐妹也是这样。 只是,高斯喝了之后,头脑有些昏昏沉沉的,似乎有些神志不清了。 美女们似乎在问着他一些问题,他总是胡乱地说,而林思敏也无暇顾及到他,她还有一帮人要应付呢?只是她已经对自己场面听习惯了,所以没有措手不及。 高斯一人在花丛中。那真是万花丛中一点绿啊。 高斯成为了中心。 那些美女也算是有些经验了。听着高斯的话语,知道他是醉了。 这些女人,便是开始吃起了高斯的豆腐。 他们很少见到像高斯这么帅的。机会难得,她们自然不会放弃啦。 高斯双拳难敌几乳,也就渐渐地被围攻了。 她们很开放,一群人扑哧扑哧地在高斯脸上亲吻,高斯的脸上满是口红。 甚至,更为胆大的是,她们竟然把高斯的手按在她们的胸部上,实在是太邪恶了。可是,西方人就是这么开放的。 高斯无法应对这种场面,没想到竟然入了狼窝了。他的脸更加红了。 嗯,好可爱的弟弟。 众女心中满意。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5章 帅哥,今天你就从了我吧 永远不要小看了女人的攻击力,当她们发起疯来,比男人还要恐怖。 是的,这个世界上有一类女人,叫做色女。其实,不只是男儿本色,女人也本色。当这种色发展到巅峰时,其实女人的可怕程度比男人还要可怕。 (其实在我班里有不少呢,总是发骚,恶心死人了!!!不过,两者是本质上的不同,这个人家色,是有资本的,而我班里那些是没有的,她们早就盖在侏罗纪灭亡了,为什么还活到现在?) 现在,高斯就是遭到了一群色女的攻击。 她们并没有因为他是林思敏的弟弟而放开他。是的,她们很开放,有时候连男朋友也交换玩一下,为什么不能这样呢?或许,当高斯是林思敏的情人时,她们会放手,但是林思敏的介绍是弟弟啊,还有,他也一直叫她姐姐。那么,他们便不是恋人了。 现在,这群女人就更好下手了。 她们,可是很久没有得到男人的滋润了。 不是她们没有人缘,而是她们看不上别人。她们中有的还是处女呢,只是,她们的观念和中国人不同,她们只想把第一次给她们认为有感觉的,而不是终身的伴侣。她们,只是不想留下遗憾。 所以,高斯就成了这群女郎们的目标。 不得不说,他很可怜。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他的经验还不足,不能够很好地应付这些女人。这些女人,用我们中华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不要脸。她们竟然把高斯的手从衣服上伸到里面去了。 感受着那一团柔软,高斯感觉下半身已经有了冲动。那个已经是一柱擎天了。 他也是个男人,他是血气方刚的。他快要受不了了。男人,难以受这种诱惑,何况是他一个失忆的纯真少年。 他只感觉自己有一股冲动,想要好好地发泄一下,可是,是什么,他又说不明吧。只是,他在琳达乳间的手加大了力度,让得琳达兴奋不已。 “弟弟,你就从了我吧!”琳达叫到。 声音里还夹杂着几丝兴奋。 可是,就是这么几丝兴奋,让得高斯失去的理智再度集中起来。 这个女人不是林思敏,她和我只不过有一面之缘,她不是我的女人。我不能这么做。想到这里,高斯不动声色地把手抽了出来。 正high中的琳达感觉不到高斯的手了,睁开眼睛:“你怎么了?还害羞啊!”琳达娇嗔道,她本是个美女,加上这么妩媚的声音,让人遐想万千。 可是,高斯还是不动声色地移开了,他正气凛然:“不行。” “今天不行也得行,弟弟,你就从了我吧!”琳达飞扑。 晕,世界上竟有如此疯狂的女生。 高斯在前边跑,琳达在追。 好不容易,看到了林思敏,高斯二话不说,抱起她,跑开了。 这个地方太可怕了。不能,再让姐姐留在这里了。 高斯想到,不由加快了脚步。 呼吁鲜花!!!!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6章 夜(五更求鲜花) “阿斯,你怎么了?”林思敏有些奇怪,高斯为什么会这么无缘无故地抱起她就走。不过,她也没有生气,她信任高斯。 “她们,好色。”高斯咬了咬牙,还是说了出来。男人,要说这个,真的很丢脸啊。 “哈哈。”林思敏笑了笑,没有想到高斯竟然是因为这个,“她们怎样色了?” 她本来是打趣的。可是,当她听到高斯的话时,脸色却是一片铁青,没有想到,她们竟然对自己的人下手了,以后要去找她们算账。 “她们让我把手伸进她们的那个里面。”高斯比了比胸前的衣服,还做了个动作。 林思敏没有说话,可是她的笑声戛然而止。 没有想到,嗯,不行,不能这么算了。 不过,现在最最重要的不是这个。 她拉起高斯的手,高斯已经喝醉了,只是刚才好不容易才维持着一份清醒,说完了,感觉放松了,他又有些昏沉了。 林思敏拉着他,他也就跟着她走。 他也信任她。 其实,他并没有想到林思敏其实脑中也有了一个想法,一个她一直想做又没有去做的想法。 ******林思敏开得很快,似乎是有些迫不及待。 不久,就回到了别墅。让下人把车开走之后,她带着高斯来到房间里。 四周寂静,似乎那些下人都消失了一般。高斯带着几分醉意,心扑通扑通地跳,似乎有些紧张。 今晚,有事情发生吗? 高斯的直觉真的是很准确的。 林思敏进来之后,关了门,站在高斯面前端详了他片刻之后,在他的好奇注视下,她吻上了他的嘴唇。 高斯也没有想到,不过,这么可口的美唇,他自然不会放弃了。他激烈地回应着,因为吻他的人是她,他最爱的人——林思敏。 这一吻,好漫长好漫长。 终于,两人睁开眼,相视。此时,两人眼中只有彼此,没有其他。 就在高斯以为温情结束的时候,林思敏的手动了。她把高斯的手按在自己的那两团饱满之上,很柔软,很有弹性。 好舒服啊! 高斯沉醉其中。本来,被琳达挑逗起来的欲火再度燃起,他再也压抑不住,动作开始加快,渐渐地化被动为主动。 渐渐地,林思敏的上衣被掀起,露出了那两团美玉。高斯扑了上去,林思敏也配合着缠绕着他的腰。 夜里,销魂的叫声萦绕不绝。 花落,落红。 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 一种叫*欲的东西,在这房间中蔓延开来。 是的,她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她不想再落后给其他的女人了。爱他,不必留太多,只要能给了他,也是一种幸福。 而他,目前,也只会对她这么做。他虽然懂得不是很多,可是,他也知道,这是男女朋友间才可以做的。他只会为她这么做,至少,在恢复记忆之前都是这样。 所以,男女在此间缠绵。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7章 缠绵柔情第248章 不行,你是我的男人 昨晚,是个难忘的夜。 两人不知道弄到了几点才睡去了。可是,两人却是感到很幸福。终于把自己交给对方了。他们都很高兴。 是的,有一种淡淡的情绪,那就是幸福。 幸福总是来的这么突然,这么简单。因为有爱,幸福无处不在。 现在的两人,已经起床了。本来,林思敏是想要吩咐别人给两人做早餐的,可是高斯制止了。现在是两人的温馨时光,他不想别人来打扰。 是的,就是这样了。 高斯想要给林思敏做早餐。男人,给自己的女人做饭并不丢脸,而是幸福。是的,人生有此红颜相伴,怎能不满足?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就这样,高斯忙碌开来。 看着高斯忙碌的身影,林思敏眼眶不由红了,泪水开始落下了。男人,他和别的男人不同。他很体贴,也很善良。 或许,这就是自己喜欢上他的原因吧! 喂,不要想歪了!是喜欢上\/他,而不是喜欢\/上\/他。记住停顿哦! 看着男人,她痴迷了,在yy着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生在世,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该满足了,人不应该贪心。 她的心中暗下决心,不管如何,不管将来怎么样,她这辈子,是赖定高斯了。高斯并不知道,就在这么一会,他已经将她的心彻底俘获了。 这个,或许要感谢琳达吧,要不是她无意间的帮助,或许两人还无法打破这一隔阂呢?算了,不找她麻烦了。不过,以后,她若是敢对阿斯下手,那我就不客气了。林思敏想到。 女人,这就是女人。 女人的心思永远不可捉摸。女人的心,是矛盾的。 不过,也因为这样,女人才可爱,才有魅力。 “敏,饭菜做好了。”高斯现在不叫她姐姐了,是的,两人有了那层关系,不能再这样叫了。 “哦。”林思敏回过神来,有些慌忙。 “刚才在想什么?”高斯问道。 “没什么?” “哦,那快喝粥吧!”高斯催促道。 “好,不过你喂我。”林思敏撒娇道。 女人最好的武器是眼泪和撒娇,高斯没办法了,只好妥协。 邪恶的是,林思敏竟然让他把粥弄在嘴里,嘴对嘴喂着她喝。这,实在是伤害风俗,不过,为了所爱的女人,什么事情也可做的。 只因为,我是林思敏的男人。 第248章不行,你是我的男人休息了一天,林思敏已经没有感觉到不适了。看来,她的恢复能力还是挺强的。 真不知道女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林思敏好了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逛街。没错,就是逛街。 真不知道逛街有什么趣味。高斯苦着脸,看着林思敏:“我可以不去吗?” “不行,你是我的男人,你不去,除非你不爱我了。”林思敏娇嗔道。 高斯只好无奈地点点头。 他还记得,上次和林思敏一起的情况,为了几毛钱而降价半天,他有些心寒啊。 不过,自己是她的男人,是应该陪着她去的。 算了,死就死吧。今晚,就舍命陪女子了。 高斯大义凛然地走了出去。 “回来啊。”林思敏叫了一声。 “难道不出去了?”高斯的声音里有些兴奋。 “不是。”林思敏白了他一眼,“你还没有打扮啊。” “这样不就行了吗?”高斯看了看自身的装扮,还行啊。 “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你应该打扮得更好看些的。”林思敏说道。 高斯无奈。永远不要和女人讲理,因为那样做了,你永远是没有道理的一方。所以,高斯还是选择了服从。 是的,这是最最明智的选择。 高斯穿上了一套范思哲,还弄了些发蜡,看着镜子,觉得自己帅得掉渣。 可是,等了半个钟头之后,看到缓缓下来的林思敏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实在是一只癞蛤蟆。林思敏实在是太漂亮了,宛若天仙下凡一般,白衣飘飘,清丽脱俗。 如此美妙的人儿,竟然是自己的女人。 高斯这一刻感到无比的庆幸。 想来,逛街也不过是那么回事。自己拼了,一定要满足自己的女人。 ******太阳爬到半山腰的时候,两人出门了。没有开车,因为这样才能享受到购物的乐趣。 这次,没有再到地摊处买东西,而是去了高级百货商店。 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高斯看得眼花缭乱。 “你想要什么?”高斯问道。 “我想要戒指,你能买给我吗?”林思敏问道。 “嗯。”高斯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林思敏高兴极了,想要抱着高斯狂吻上一会儿。谁知道高斯接下来说了一句话,让她把话咽了进去:“你先把钱借给我。” 高斯看着林思敏有些怪异的神色,有些尴尬的说:“我现在没钱,但是,我会赚回来的。” 林思敏只能无奈地点头。 高斯硬着头皮接过了信用卡,男人,还真难啊!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49章 吻第250章 照片 买过了戒指,看到林思敏很爱惜地抱在手心,他有些感动。这个女人,是爱他的。他发誓,自己要快些赚钱,不要再吃软饭了。 牵着林思敏的手,走在大街上,另一只手虽然提着大包小包,但是,他没有累的感觉。当爱达到最高境界时,可以转化为力量,现在就是这样的。 没有错的。高斯现在的心里很感动。 两人提着战利品回到了家。 把东西放好,高斯才发觉手有些麻痹了。这时,一双柔嫩的小手在肩膀上按揉,这是林思敏的手。她也知道,高斯的难处,所以,她献上了女人的温柔。 按摩,是最好的礼物。她可是很体贴的呢!女人,为自己的男人服务,是很幸福的。 林思敏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生活,要是能够持久下去该多好啊。 “阿斯,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林思敏问道。她知道,高斯一直执着于自己的过去。 “喜欢啊。”高斯不假思索。废话,有美人佳妻相伴,怎么不喜欢。 “那就好。”不知道为什么,林思敏还是没有把话说出来。 高斯也没有在意,他享受着她的服务。 不得不说,她很有一套,让自己很舒服。 她的手渐渐地下移,在他的胸前划着圈圈。女人,总是很喜欢这个动作。这个动作,很有诱惑力。高斯被弄得痒痒的。 他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了林思敏胸前的那一道沟壑。 很雄伟壮光。 从任何角度看,会有不同的效果。 现在,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春色呢。 但是,高斯还能忍。 林思敏也没有注意到高斯的异常。 只是,年轻男女的接触,尤其是爱人的接触,总会产生爱的火花。抚摸着高斯健美的身躯,林思敏也痴迷了。手渐渐地下移。 咦,这是什么?林思敏突然触摸到了一处硬物,她好奇地捉了几把。 啊,难道是? 她把目光看向那里,没错,真的是那羞人的东西。 在看看高斯,他正一脸戏谑地看着自己。 啊,林思敏羞得捂住了脸。 高斯却把她的手捉开,坏坏地一笑,大唇吻了上去。 又是一场翻天覆地的舌战。 这一吻,欲望再度生活。有了爱之后,很容易有欲望的。欲是爱的调和剂。 高斯和林思敏感到全身都燥热起来。 不知几时,两人身上的衣物已经不见了。 今晚,注定又是有美妙的声音传出啊。 幸福,真的很幸福。 第250章照片清晨,小街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小街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此时,小街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挺拔的杨树像健壮的青年舒展的手臂;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多么美好的的夏日清晨。 昨晚,也是舒适的一夜。 昨晚,某些活塞运动做得太多了,所以,现在两人还躺在床上没有醒来。 嗯。林思敏终于睁开了眼睛。伸手在附近一摸,嗯,硬硬的,这是什么东西。她转身一看,原来是昨晚在自己身体里运动的坏东西。 坏死了,这个小色狼,居然还那么硬。想到昨晚他那么勇猛,她的心里又一次荡起了涟漪。男人,还是挺的好。不过,小坏蛋运动了那么久,怎么那么行,难道他是铁打的? 她看向自己的男人,眼里有了几分迷乱。 女人,对自己的男人,总是很欣赏的。现在,她就是在欣赏着自己的男人。嗯,小家伙,长得还挺英俊的,迷死人不偿命啊。 只不过,太过*了。要是他只有自己一个女人那该多么好啊,那时两人不就可以长相厮守了。只是…… 想到这里,她不由气愤地在高斯身边掐了一把。 “啊。”高斯受痛,大呼一声。起来,看到林思敏正在自己腰间动作,再看到自己的那里,似乎明白了,其实,他却是误会了。 “呵呵,不受控制,呵呵。”高斯大刺刺地说道。 “误会什么了?”林思敏糊涂了。 “就是那个啊!”他指了指自己的下半身,嬉皮笑脸。 “你……你这个坏蛋,总是这样无赖。”林思敏把枕头摔了过来。高斯闪头躲开,把林思敏抱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情侣间总是有些话不用避嫌的。要是在平时,高斯肯定是不敢这么说的,不过现在,他却敢,只因为对象是林思敏,他的爱人。 起来,年轻人精力旺盛,又忙活了一番。 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而那些仆人,已经被他们打发走了,所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顾忌的。只是,人不可能一辈子都躺在温柔乡里,还是要面对生活的。 所以,两人还是起来了。 今天,林思敏想要做饭。想要捉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捉住他的胃。当年,她可是认真地学习过潮汕美食的,现在是派上用场了。 嗯,为心爱的人做饭,是一种幸福。真希望,两人能够一直温馨下去。能行否?林思敏有些发呆。 “思敏,怎么有股味道?”高斯问道。 “啊。”林思敏晃过神来,尖叫一声。原来是饭菜烧糊了。 没办法,只好重新做过。忙忙碌碌了好久,没有吃早饭的他们吃了一顿算是早餐也算是午餐的东西了。 接下来,林思敏有事情去了,似乎,是她老爸要她去接电话。嗯,可视电话,许久才打一次的。她只好去了。只有高斯一个人显得很无聊。 高斯不是个静静地呆着的人,他四处看看。 “咦,这是什么?”高斯看到了几张照片,上面的人很熟悉,似乎是自己,又是林思敏。 他定睛一看。没错,正是自己。 只是自己是什么时候拍的,已经忘记了。 但是,高斯至少肯定了一点,自己以前肯定是林思敏的男朋友的。这点,林思敏没有骗自己。只是,还是恢复不了记忆。 这些照片,会是很好的线索。 高斯用手机把它们拍了下来。这种事情是急不得的。但是,还是应该去努力。 没有过去的人,是悲哀的。 高斯不想做一个行尸走肉般的人。他想要寻找自己的记忆。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51章 记忆的碎片 当林思敏回来的时候,高斯并没有说什么,还是一如既往。他不想和林思敏说,是不想让她担心,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相爱的人之间,也是有秘密的。所以,他忍住了。 虽然还是爱着她,可是,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的。 晚上,当林思敏入睡的时候,高斯并没有睡着,当他确定了林思敏的情况之后,他才慢慢地起身,轻悄悄地来到客厅。 客厅里,灯亮着。 他一个人拿出手机,慢慢地翻看那些照片。 这个人是自己,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是自己是何时拍的,他就不知道了。但是,这些照片是线索,自己要找出来。 他慢慢地融入了其中。因为,要用心,才能够品尝出一些味道。 嗯,怎么说,高斯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因为实在是无从找起,但是,看到照片中林思敏的笑容是那么的甜蜜,他就又有了动力。 他之所以想要找出记忆,不只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林思敏,是的,照片中的她多么快乐,现在的她,应该是有些遗憾的。自己不能对不起她。自己应该找回回忆。 就是这样想着,驱使着高斯努力地回想。因为,他不想对她有着一份不完整的回忆,这样对她是不公平的。 所以,无论如何,自己都要找回回忆。 当夜色已深,千家万户都熄灯的时候,高斯和林思敏所在的这栋房子里的灯还亮着。高斯还没有放弃。 人之所以比别人能,就是因为别人放弃了,你还坚持着。高斯就是这样,才迷人的。 当夜幕拉到了最暗时,高斯的脑海中似乎有了几丝空明。没错,就是这个了。高斯感觉到了,这是自己。 他的脑海中闪过一幅照片。照片中,自己还穿着一套学生装,和林思敏有说有笑。 这就是以前的自己。 接着,手机里的照片也不断地出现在脑海中,被回忆了起来,但是,这些只是不完整的画面而已,这些只是回忆的碎片。记忆的碎片,不能帮助恢复记忆。 还需要,需要想更多。 高斯的心中很焦急,因为他对自己的记忆有着迫切的追求。 脑海中,又有了一个陌生的面孔,是一个美女,高斯觉得有些眼熟。他不由脱口而出:“沈容。”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叫? 但是,高斯感觉到,那人对自己也是很重要的,而且,似乎还有其他的人。 高斯越来越渴望记忆,但是回忆的东西是有限的,今晚,他已经想的太多了。 “啊。”他忍不住,捂着头大叫。 实在是太痛了,这已经超越了极限了。 他倒在地上,翻来覆去。 此时,林思敏已经被吵醒了,看到高斯此景,急忙关切地扶起他,让他的头,枕着她的两团柔软。她把他护在怀里。 谁也别想再伤害他? 而他,已经在温香软玉中睡着了。只是,脸色还是有些痛苦。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52章 有些模糊第253章 小说,完全苏醒 不知道几时,高斯才醒来。他发现自己处于一个柔软的处所,不由出手摸了摸。 “嗯。”林思敏呻吟一声,没有想到这个家伙这么坏,刚刚醒来就动手动脚的。不过,现在也不是和他计较的时候,就饶了他吧。林思敏的心里大度地想到。 她没有把他的手拿开,因为没有必要做作,两人的关系,已经亲密到了那种地步了。 “阿斯,你还好吗?”林思敏问道。 “嗯。”高斯突然听到这个声音,忙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手正在林思敏的身上动作。有些尴尬,自己,实在是太突然了。 不过,他也没有松开,变得坦然了,因为他转念头一想,知道她是自己的爱人,两人,无需做作。 所以,他更快了。 “还好。”说着,高斯加快了动作。 林思敏不由地呻吟了起来,人前的冷美人,在爱人面前却是很容易动情的。 年轻人,活力就是好。刚才还躺着,现在就已经开始爱抚了。 林思敏感觉到自己的全身好像是充血了一般,似乎,乳头涨得厉害。她把高斯的头往下一按:“阿斯,满足我吧。” 高斯点点头,动作了起来。 林思敏的敏感点被挑逗,愈来愈兴奋,她终于忍不住,摸了摸高斯的坚硬:“阿斯,我要。” 高斯没有回答,而是用猛烈的动作回应了她。 花开,花落。 春意融融。 ******“阿斯,以后的事情就不要担心了。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莫要去强求。”林思敏伏在高斯的胸前,用芊芊素手在他胸前画圈圈。 “但是,我想早日寻回过去,那样,我才对得起你。”高斯有些愧疚。 “傻瓜。不论何时,我都是喜欢你的。”林思敏轻轻咬了咬高斯的耳朵。 享受着这片刻的柔情,高斯的心中不知道为什么,有着一种感触。这种场景,似乎很熟悉,只是,不是和眼前的女人。 那人,是谁? 难道自己以前还有别的女人?那个叫沈容的女人,究竟是谁? 高斯思索着,记忆的碎片再度拼凑。 他的脑袋瓜又一次痛得厉害。 林思敏的抚慰也没有用。 只是,时间很短,高斯在痛苦之后没有睡着,而是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那是四个字,《药医圣者》。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本书。 但是,肯定是有原因的。 有所思,必有所为,这就是高斯。 “思敏,你看过《药医圣者》这本书吗?”高斯突然问道。 林思敏点了点头,对于高斯的这本书,她自然是看过的。不过,她以前没有想到,若不是高斯提起,她还真的没有想过这本书是最好的线索呢! 这本书,是作为当事人的高斯亲自写的,所以,肯定能够找回属于他的记忆的。 “这本书,是什么?”高斯接着问道。 “这是你以前写的书。”林思敏回答道。 “能给我看吗?”高斯问道。 “嗯。”林思敏点了点头,打开笔记本电脑,上了逐浪网,输入《药医圣者》四个大字,一本书就被搜到了。 高斯点击了,开始阅读。 “…… 不只是如此,今年的春天,对少年来说也是个重要的日子。 站在学校门口,少年感慨良多。 多年来,他从未来过这个叫做学校的处所。一直,都是家中长辈亲自辅导他。他,从未离开过家。 他,一个典型的宅男。 他也以为自己不会来到这种地方。因为,他从电视中看来的,这里的教学效果绝对比不上在家中。 可是,父母还是让他来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还是来了。 在他心中,父母说的话就是对的。 于是,轻轻地他来了,来到此刻他眼前的这所学校。 眼前的这所飞翼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是数一数二的。 …….” 高斯慢慢地看了下去,他从他进入学院开始看起,看到他进入黑帮,加入龙组,再到失忆前的前一刻,这是谁写的,已经不重要了,或许,是那个清风飞翼为曼舞的写手写的,因为那时自己不在。 但是,总之思路已经明了了,一切都清晰了。 自己的过去,自己终于想了起来。小说,真是一种好东西啊。高斯感叹。看着小说,这本书写的很好看,高斯在享受中恢复了自己的记忆。 小说,让他的记忆完全复苏。他不只要感谢自己,以前写了这本小说,还要感谢那个在他失忆时续写他小说的写手清风飞翼为曼舞。 不过,不用客气了,因为,你我同体嘛。高斯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你是谁?高斯心里问道。 清风飞翼为曼舞啊。 你我相识,只是一种缘分,不用过于客气了。 高斯琢磨着,若有所思。 “阿斯,你好了吗?”林思敏问道,她看到高斯正在发呆,不由有些着急。 “嗯。”高斯点头。 两人相视一笑,但迅即又安静了下来。 接下来,就要面对现实了。 正文 失忆的龙_第254章人还是那个人,跟我走吧 物是人非,是的,已经过了许久了。 他,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心中只有自己的男孩了。他的身边,红颜实在是太多了。他失忆的时候,自己还能够留住他。可是,现在他苏醒了,自己还能留得住他吗?不是很难,是不可能的。 林思敏知道,高斯其他女人在他心中也是很重要的。 而且,他不会平凡度过一生的。 自己,是肯定留不住他的。 这是她一直对他恢复记忆的矛盾。因为,他醒了,就是意味着,他要离开自己了。自己,对他的爱实在是太深太深了。 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是的,她想,她是忘不了了。 只是,他的心中,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他还有很多女人。林思敏从来没有自信到能抵得上其他女人的地步。 或许,当时,自己是他心中最为重要的。但是,现在是不是了。因为,沈容和秦怜梦她们,也是极品美女。而且,在当时,自己离开了他,也是疏远了。 但是,爱得是那么得刻骨铭心,她怎么能轻易摆脱。 以前,离开之后,就是痛苦。 现在,在有了那层关系之后,倘若他再次离开,她会更痛苦的。 只是,她能和一群女人们分享吗? 她也不知道,她的心,此刻是无比的脆弱。 ******“什么时候走?”林思敏躺在床上问道。她知道,不能逃避,索性把问题挑开了。 “不知道,应该是明天吧!”高斯淡然道。 “是吗?”林思敏脸上划过几分黯然,但是她又迅速振作起来,“今晚陪我疯狂吧!” 高斯也知道,此刻她的心情。 此次,高斯没有占主导地位。主导的,是林思敏。 此刻的她,像是个女王,在高斯的身上活动着。 褪去半透明的睡衣,露出丰乳肥臀,她是个极品的美女。她嫣然一笑,高斯竟然有些痴了。此女,如若是在古代,定是祸国红颜。 粉红的乳头,宛若水蜜桃的嫩乳,还有那几丝媚意。高斯发现,自己竟然有几分燥热。实在是抑制不住,他扑了上去。 但是,林思敏却是阻止了他要行坏的打手,摇摇头:“今天,我做主。” 高斯抑制住。 林思敏俯下身,樱唇一张,把那狰狞的家伙吐了下去。 今晚,是林思敏最疯狂,也是高斯最销魂的一次。 ******活动过后,两人并没有睡着。 “你一定要离开吗?” “嗯。” “离开我,你会想我吗?” “谁说我会离开你的?” “什么?”林思敏惊讶地张开嘴。 “我是说,我会带你走。现在,我郑重地问,你愿意和我走吗?”高斯看着林思敏,认真地说。 是的,自己的女人,不能抛弃。 曾几何时,也是这种情况。不过,当时的他并没有挽留自己。现在有了。林思敏的眼泪不可抑制。 是了。人还是那个人。他没有变。他还爱着自己。 林思敏重重地点下了头,心中一片满足。 此生,有他共渡,定然美好。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55章 携美回归 龙门,现在的情况并不太好。因为门主高斯的失踪,现在有齐峰领导。而高斯的几个红颜知己也是动用了自己的能力,也独当一面。 但是,这还是不够的。因为,龙门内还有些人不服。而且,他们的领导能力和高斯相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的。这时的他们,才知道以前的高斯是多么的辛苦。 好怀念。究竟那个人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的他们,没有线索,也没有太大的能力去找他。只能在暗中祈祷,期盼着他回来。他的几个红颜知己特为尤甚。 一定要守护好他的基业。沈容,秦怜梦,梁情等人想到。她们都不想,自己的男人回来之后又要重新奋斗。她们都知道,他的身上可是肩负着重任的。 所以,不论再苦,再累,她们也忍了。 因为,她们是高斯的女人。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但是他高斯,可是有一群女人。她们,是好样的。 今天,又有麻烦了。 今天,是某个帮派的大佬要来。他指明要她们去谈判,而不是齐峰。虽然知道对方用意不善,但是,她们浑然不惧。女中豪杰,就是如此的。 身为高斯的女人,就要能够为他分担。龙门是他的心血,为了它,忍了。 她们带上龙门之中的强者,因为,这是需要的。不然别人想行不轨那该如何?她们,不会过于鲁莽。 她们几人乘着车子来到会议厅。这里,人并不多,但是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的。或许,黑道混久了就会这样的。 几女美妙不可方言,宛若神仙般的人儿,来了,引起众人的注意。 “得到这么多的极品美女,他高斯真是走了狗屎运了。”看到几女出现,有人小声地发牢骚了。 几女听了,脸色有些难看。 但是,为了大局,忍了。 她们,和他们谈起帮派的大事来。 只是,这些人实在是居心不良。总是用猥亵的眼神看向几女,说真的,玩过女人,可是没有玩过这么极品的。 所以,他们也想要玩。 他们今天的目的就是如此。在他们想来,高斯已经失踪了,龙门不堪一击,是应该用它来让几个女人服从了。 在场众人,都是如此心思。 她们渐渐地发现,他们的眼神是那么可怕。她们算漏了,没有想到在场的人都是一个样。实在是险恶。 他们带来的人虽然强大,可是,人少啊。 很快就被打倒。 “你们看,是不是从了我们,会给你们好处的。”一个男人说道。其他的人附和着*笑。 看来,这些女人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他们一步步地*近。 在沈容等女就要绝望之时,听到了一个声音:“想要动我的女人们,要看看我的拳头是否答应?” 众女向门口一看。 满头银发随风飘扬。风度飘飘的他,许久不见的男人,终于回来了。 这个没良心的,终于舍得回来了。 正文 黑道大一统_黑道大一统第256章 回到龙门 一直,那个人,失踪了。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总是很担心的,因为对他的爱,一直不变,所以,担忧着他的安全。梦里,总是梦到他。这点,三个女人都是一样的。 只是,他杳无音信,实在是太令人气愤了。 但是,思念一直不减。 只是,最近,一直忙于龙门的事情,所以,不能去找他,也无从找起。只能担起重担,来守护他的一切。 今天,本来以她们的身份,是不需要和这些莽夫坐在一起商谈的。还要遭到他们眼光的亵渎,这实在是太糟糕了。只是,为了自己的男人,自己只能够这样做了。一切,都是为了他。 只是,不想让他的努力就此白费,只是不想让他的不凡人生遭到太多的阻碍。她们,就是这样一群极品的女人。 生活中,有这些女人们相伴,真是太美好了。 只是,他一直不知所踪。 为了忙于龙门的事务,她们一直都废寝忘食。毕竟,女人家,想要在黑道混出名头来,太难了。还有,一直都有那个人——齐峰在帮忙。他是他的兄弟,这点,她们都赞同。他一直为了他而默默地奉献着。 她们,都为了自己的丈夫而高兴,有这么一个兄弟而高兴。 她们,来到了这里,就是要给龙门的发展道路努力的。只是,没有想到,她们还是失算了。那些人,都太大胆了。 他们,竟然想要对她们动粗。而她们的部下,都阻挡不了。她们就快要绝望了。这时候,她们的心中想到的,也只有那个人。那个脸上总是带着阳光微笑的他,这时在哪里。 也许是命中安排吧,或许,他们真的有缘。 应该吧,他是她们的真命天子,在她们绝望时,他宛若白马王子一般,虽然没有骑着一匹白马,可是,真的很帅气的。 银发飘飘的他,是那么地出尘。听到他的声音,她们有些不敢相信。她们睁开了眼睛,终于看到了那个人,那个朝思夜想的人,她们的男人,高斯。 她们的脸上挂着一股微笑。是的,他来了,自己就不用担心了。因为,有他,就是安全。这是女人对自己男人的信任。高斯夜没有让她们失望。 对于这群人,他只有一句话:“你们,都要付出代价。” 说着,他唰唰地出了几腿,身形让人感到很舒畅。 只是,屋内的那些家伙却是躺在了地上。因为,他们都废了。 这是内劲的应用。他们,不是对手。 高斯离开时,只是酷酷地说了一句:“龙门和你们的合作,就此结束。”高斯对于这群人没有好感。还有,自己也不需要这些废物。因为,自己的责任重大。还有,他们伤害了自己的女人,或是意欲伤害。 对于这种人,高斯从来不会心慈手软。因为,他的逆鳞就是自己的女人。所以,他们必须要废。 高斯搂着自己的女人,听着她们絮絮叨叨的话语,没有厌烦。虽然许久没有见到了,但是还是很熟悉。因为,爱是无期限的。 只是,当她们看到了楼下的林思敏的时候,她们有些酸涩。这是女人爱男人的象征。她们的男人,太风流了。还有,这个女人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她们也不好说什么。 还好,高斯的甜言蜜语并没有忘记。 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女人哄开心了。不容易啊。 ******龙门,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 高斯来到门口,有些怀念。进入其中,直奔那个帮主堂,齐峰此时正在那里。 见到高斯,他有些激动。 “兄弟,你辛苦了。”一句话,把齐峰心中的话堵了下去。齐峰看了看高斯,眼里满是泪花。自己追随的那个人终于回来了。 高斯看向他,豪情地说了一句:“龙门,就此将开始它的大业。”自此,龙门的发展正式踏入了轨道。 龙门,将要完成黑道的大一统。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57章 回家,夫妻同乐 男人和女人之间,并不只有爱,还有欲。爱欲爱欲,欲是爱的润滑剂。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没有欲望的爱,是不完整的。 说起来,高斯和他的女人们已经分离了好长一段时间。是时候应该温存一下了。不然,会有不完美处的。 林思敏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因为和那群女人们还不太熟悉,还有,这些日子,她也一直受着滋润。她也不急于这一时。所以,她并没有和她们一同大被同眠。 爱的时候,总是最美好的。当两者合为一体的时候,在心灵与肉*体上交流的时候,人们体会到的是一种欲仙欲死的生活。 千古江山,未若怜惜美人。高斯的娇妻已经等了太久了。男人,应该让自己的女人满足。高斯义不容辞,他勇敢地走进了那间大房。那里,有他的女人们在等着他。 女人,不能缺少男人的滋润,那样的女人,会失去她原有的光彩。女人,是应该被男人滋润的。不得不感叹造物者的伟大,居然造出了男人和女人,让她和他能够享受到最原始的快乐。 生活的简单的。欲望也是简单的。只是欲望也是美妙的。 当高斯进入其中的时候,那群女人,已经是准备好了。她们,渴望太久了。以前,她们总是被动的,现在,她们却是主动了。因为,她们想念自己的男人的滋润,想要他来爱她们。 这一刻,她们抛开了矜持,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欲望。这一次,因为她们的放开,而体会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乐趣。因为,这时在爱的时候,她们才能够达到身与心的交融。 高斯看向沈容,虽然,她已经很成熟稳重了,只是,此时的她也是很急的。她是家中的大妇,爱,从她这里开始。 脱去她黑色妖艳的睡衣,手攀上了她胸前的两座高峰。规模颇大的胸部很有弹性,让高斯爱不释手。沈容,有着沉鱼落雁之容,高贵典雅的她,是一个妙人儿。 她的身上充满着一种成熟的风韵。她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诱人之至。她的呼吸在高斯手中渐渐加重,高斯终于忍了不住,挺了进去,换来她娇人的一声呻吟,她开始沉浸在此中*******随着一声满足的声音,她终于解脱,达到了顶峰。 高斯又把眼神看向了秦怜梦。这是他的第一个真实意义上的女人。她一直无怨无悔地跟着她。她是值得怜惜的。爱,不需要言语,但是,爱需要润滑剂。 秦怜梦的身上没有别的,有的只是一个蓝色的罩杯,和一条性感的丁字裤。蓝色,代表的是纯情。身体凹凸有致的她,同样很忠贞。一直,总是默默地守候着。那条丁字裤,隐隐冒出来的森林让高斯咽了咽口水。 刚刚被沈容挑起的欲望还没有结束,他扑向秦怜梦,宛若野兽一般。只是,虽然急,但是他的动作依旧很温柔。是的,他是个体贴的男人。 她的内衣轻轻地被褪下,那两点嫣红顿时出现,给人美的感受。 高斯上下其手,在她身上活动着。 她那一个诱人的菊*花此时正面向着高斯。是的,这种事情还没有做过呢。高斯润了润,终于挺进了一片新的天地。 那里,也是很舒服的。 很快,秦怜梦也是丢盔弃甲了。但是,雄纠纠气昂昂的高斯还没有满足。他把目光又看向了秦怜梦。 秦怜梦,她已经等不及了。 自己扑向高斯。刚才,她已经春心荡漾了。她很主动。她放得很开。终于,高斯在她体内留下了自己的精华。 夫妻同乐,实乃美事矣!!!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58章 黑道征程再起第259章 山东(求鲜花,给我吧!) 通知一下,明天大爆发!至少有十五章更新!@!@! 昨天,美人滋味尝了,很好。今天,心情很愉悦。是的,爱的滋润,让高斯神清气爽。 今天,算是有了好的开始。 已经很久没有去理黑帮了,一直交给齐峰,实在是太对不住他了。不管怎么说,龙门是自己建立的,必须要自己去管理一下。不然,不就太不负责任了吗? 想了想,高斯开了他那辆兰博基尼来到龙门总部。 龙门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三流势力了,现在的他,已经是一流势力了。只是,对于高斯的目标来说,远远不够。为此,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隐藏的魔医门,他们的实力远非如此。 现在的高家,经过了多年的安逸,已经开始堕落了。虽然和世俗家族比起来,他们是很强,可是,他们和魔医门比,还是不够的。所以,需要更大的努力。然而,他们家族中,总是行医药之道,因为,他们的医药天赋很好,但是练武天赋有限,所以,只能如此了。 而身为家主,也必须在家主中守护,所以,责任只能落到了高斯身上。 高斯很苦,很累。但是,他永不言弃。 因为,他有着一种使命感。他对人民负责。 不能,让魔医门毁灭世界,不能让他们扰乱了世界的安定。所以,他义不容辞。生活无奈,我们必须面对,尽自己所能去做好它。 龙门,是高斯的决定性力量,是在未来占有重要地位的。所以,必须要重视。虽然不喜欢混黑道。但是,这么久了,高斯有些免疫了。毕竟,不再是过于单纯的小屁孩了。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它不会等人。自龙门成立至今,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距魔医门的行动,只有两年了。两年,不是很长,也不是很短,一切,都要看高斯的能力了。能否成功,关系人类的未来,他必须要成功,所以,他决定加快进程。 龙门,要由他自己来领导,只有这样,才能更快。 因为,他的智慧,很强大。 来到门口,门卫都齐齐地喊了一声:“龙主好。” “好,你们也好。”高斯亲切地向他们笑了笑。 他们感觉自己幸福得快要晕了,这个传奇般的男子,竟然回应自己了。 就在他们飘飘欲仙的时候,高斯已经来到了会堂。 他让齐峰通知骨干们来到会堂。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大规模的了。高斯,要加大力度了。 他征求了人们的意见,知道人们都是义无反顾地同意他时,他说出了自己的观点,也把魔医门的一些情况告诉了他们。没有想到,龙主竟然是为了这个伟大的理想而成立黑帮的。 他们看向高斯的眼神了,狂热,更是多了几分。 战吧,自己能行的。 他们的斗志昂扬。 高斯站起身,迎向前方。历史的车轮已经转动,龙门的征程再度开始。黑道大一统,是不远了。因为,有这群兄弟在,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为。 因为,我们都是龙的传人。 第259章山东鲁帮山东,是孔老夫子的故乡。这里儒家文化盛行。这里,并不是表现在少方面的,而是表现在多方面。 总之,这里的人很崇拜孔子就是了。 高斯的黑道征程再度开始,出发的第一站就是山东。山东,是现存势力中最弱的一环。必须要攻克它。从弱至强,这就是高斯的战略。 不是不想战强者,而是一种策略,因为这比较容易,但是,这也是一种无奈,因为,龙门的力量还不足够。 只能采取这种方法来了。 但是,能胜就是强者,达者为尊,成功是一种结果,但是,过程却有很多种。高斯相信,过程不重要,只要结果好就好了。 所以,他用睿智的眼光审视一番,终于决定了。 经过几番转移,终于,龙门的核心势力来到了山东。打探敌情,是很重要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高斯派遣心腹去打探。 打探的最好方法就是民间。民间,是个百家论坛。 不久,他们回来了,也带来了重要的消息。 原来,这里的帮派鲁帮一直不得民心,总是乱收保护费,还有恃强凌弱,强*奸少女的事情还有发生呢。他们的帮主,是个叫孔丘的老家伙,这家伙为老不尊,还喜欢幼幼。该死的,竟然和孔老夫子同名,看来,这里的人受孔子的毒很深啊。 孔子这厮是一个笨蛋,大大的笨蛋。什么事情可为不可为都不知道,只是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想要掀起逆时代的浪潮。无官可做,却自认高人,欠扁。还好,他失败了。纵观历史,他只是一个笑柄,一个可悲的人。可是,不明白为何总是崇拜他,或许是因为他的愚蠢,让人们的心理平衡吧。 孔丘从来都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不仅古时是,现在也是。因为,这个孔丘自诩高人,善人,却是什么坏事都做。这样看来,古时的孔丘倒是傻得有些可爱了。 鲁帮,如其名,是很鲁莽的。真不知道,这样的帮派如何成为强帮。或许,是群众目光的欺骗吧。 总之,就高斯的分析,只要结合民众的力量,鲁帮,比以前收服的帮派还不如。毕竟,没有得到民心,他们很容易被推倒。 只有民众的力量才是根本的。 了解了这些情况,高斯对于鲁帮,不太放在眼里。因为,这种帮派,没有资格。是的,高斯的眼光是正确的。 对于这种帮派,轻松战胜,是肯定的。是的,天下英雄,舍我其谁? 更何况对付这种不入流的货色。 当天空湛蓝的时候,当孔丘还在沉迷于肉色中的时候,已经有人在他的地盘上开始了布局。他和当年的孔丘一样,不,他比他好,因为春秋末年的他长相奇丑无比,现在,至少还是正常的。 只是,他的人生总是很悲哀的。一直都是。贫乏其身,未若碌碌无为。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0章 孔丘(一更)雄起求鲜花 山东人孔丘,孔老夫子的同名故乡。只是,时间跨越了几千年。 然而,孔丘的精神他确实是传承了下来。两人都是一般的,自以为是。要不是因为有他们这些人,社会会退步,国民素质会低下吗? 没有认识时代的规律,只想复古,没有了解群众的心声,只想利己。这样的人,死何足惜? 不知道为什么,当了解了孔丘的为人之后,高斯就喜欢把两人放在一起对比。他发现,两人真的很相似。只是,同样的,他们会被时代淘汰。 一直都是很讨厌这样的人。 所以,这次,高斯不会手下留情。他不会让这些人渣祸害社会。他们死了,一了百了。死对他们来说,是件幸福的事情。 暗暗部署,一切都是神秘地进行着。 而此时,作为目标的孔丘在哪里呢? 不用说,肯定是在那个地方。 哪里?我们且把画面转一下。 “美人,哪里跑?”孔丘**笑道。 “大人,饶命。”美娇娘哀求的声音响起,有些真切。为何? tmd,这厮,竟然给这么一个美女绑上了绷带,还拿了一条鞭子在鞭挞她。这就是传说中的s*m。 只是,孔丘还是不理会她,用力,终于把美人打得昏了过去。这时,他才在她身上动作。那肥猪般的身材,真不知道女人是怎么承受的。就和那些rb男人一样变*态。 终于,满足了,其身,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叫人来打理一下。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种人是不可能将鲁帮弄成一流势力的。是的,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他的军师在的话,是不能。 他的军师曾经被他所救,那是的孔丘还是个小混混,就是因为救了军师,他才有了今天。军师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切,都是为了当初的救命之恩。 只是,高斯来了,他孔丘的好运也就到头了。 一直都很讨厌这种人。高斯从来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就冲孔丘这点,他就不会饶了他。还有,此时民怨已深,在高斯看来,杀了他,正是最好的,最适合的。 所以,他不会留情。 ******经过了几天的部署,一切都已经准备完毕了。高斯对于鲁帮,那是深深地失望了。自己进来了这么久,还没有察觉。这种势力,是必定要被吞并的。 现在,自己可以出手了。 是的,强龙不压地头蛇,问题是,他们不是蛇,而是蚯蚓,一条龙再不济,它也能打败一条蚯蚓吧。 所以,此次,鲁帮必定要灭亡。 黑道不是过家家,玩玩就可以了,它需要的是用生命去赌。会赌的人,意识到自己是个赌者的人,不能肯定不会输,但是,至少可以更接近成功。黑道,不是贪图享乐,是混刀口的。 孔丘这种人,和几千年前的他一样,都会被淘汰。 上一世是各国君主抛弃了他,这一世,是高斯了结了他,不,是高斯的手下,这种人,不配高斯出手。 且看高斯如何运筹,杀了这该死的。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1章 死(二更) 此时,龙门一群人已经出发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来到了鲁帮的总部。他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鲁帮帮主孔丘,此时,又是在施展他的**威了。 此时,正是个机会,因为孔丘在这种时候不喜欢太多人看到,只是留下了几个心腹。当他玩完时,就会把女人交给他们分享。 而此时,就是鲁帮实力最弱的时候。此时不攻,更待何时。 高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打探清楚,他就指挥着龙门的队伍出发了。他想要来个一击必杀。 ******鲁帮总部。 一群男子正在**笑不已。此时,帮主孔丘已经玩够了,所以,轮到他们了。对于他们这种小角色,本来是玩不上这种好货色的。但是,帮主的赏赐啊。 虽然是多个人,有些不爽,但是,他们也懂得满足了。 毕竟,不要钱的。 只是,那个女孩就可怜了,哭得死去活来的。 这个女人,很可怜。她是被抢进来的,又遭到了这种情况,她连死的心都有了。 还好,此时,鲁帮的大门哄地一声倒地,似乎有人强攻进来了。是谁?那些人迅即起身,想要一探究竟,只是已经晚了,来人们已经攻到了他们面前。 他们没有来得及痛呼,就死了。死得是那么突然。前一刻,还在女人身上活动,这时候,就死了。 生活就是这么突然,没有人能够预料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所以,不可以大意,何时都不可以。今天,就是因为孔丘的大意,他总是要付出大代价的。而这个代价就是生命。 现在的孔丘还不知道现在的情况,他只是在他的房间里悠闲自在地享受着刚才的美好。恩,这就是他的享受。他的心理,是变态到了极致。 只是,他的可悲的命运就此到头了。因为,有着龙门的存在,这种败类,由他们来惩罚。 不需要掩饰了,对这么一群垃圾,就要光明正大。高斯是老大,以身作则,他走在了最前面。没有人能够阻挡他。 因为,那个军师已经暂时被孔丘安排离开了。 所以,他们发挥不了战斗力,那么就只有任龙门宰割了。 进入里边,见到谁,立刻就杀,因为高斯知道,这些都是孔丘的心腹。他从来没有想要留孔丘一命,所以,他的忠心属下,也照杀。 当高斯来到孔丘面前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知道来者不善。 “大爷,求求您,别杀我,我可以给您很多的钱。”这就是孔丘见到高斯的第一句话。 接着,他又说了一些求饶的话。这厮,是个孬种。 高斯并没有想要杀他,这种人,还不配他动手。 他走到那个被圈圈叉叉的女人面前,问道:“你想杀了他吗?” 女人点了点头。 高斯扶起她,给了她一把匕首,示意左右的人捉住孔丘,和女人一起走向孔丘。终于,他停了下来,示意女人动手。 女人没有杀过人。但是,看到那个令人厌恶的脸孔,她动手了。 划过出,流下了肮脏的血液。 孔丘,身死。 女人的心在抽搐,终于报仇了。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2章 轻松战胜(三更) 女人看向高斯,眼里有着一股认真:“恩人,你的名字是什么?” 高斯摇摇头。 女人很执着地追问,高斯对于这女人,也是很怜悯的,不想拂了她的面子,向她善意一笑:“高斯。” “高斯.。”她的嘴里喃喃地念着,终于开口了,“我叫林飞燕。” “嗯,飞燕,好名字啊。”高斯点头赞赏。 林飞燕的眼里闪过了几丝兴奋,但是,想到自己刚才那般受人欺辱,她的心再次黯然。高斯也许是知道了她的心里所想,没有说什么,只是出于善意,将她搂进怀中。 他用轻柔的声音说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未来才是最重要的。我们需要展望未来。” 林飞燕点了点头。 她看向高斯,梨花带雨的脸上带着一股坚毅,也带着一股迷恋。只是,高斯对于女人的心思还是不太懂。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 展望未来吗?只是,她的未来在哪里?她并没有明确,但是,高斯给了她未来:“今后,鲁帮的帮主有你来做,能行吗?” 林飞燕的眼里闪过几丝错愕。 自己做这个帮主,她摇摇头,她对自己没有信心。 “相信自己,相信的力量是很强大的。你肯定是能行的。”高斯给了她鼓励。“我能行。”她喃喃自语。 “是的,你能行。”高斯再次给了她肯定的答案。 林飞燕重重地点了点头。既然是他给自己的目标,就让自己来完成。不让他失望。 其实,爱上一个人或许是很久的事情,但是也可能是一瞬间的事情。现在,林飞燕就是爱上了高斯。 但是,她很自卑。她长的并不丑,还属于漂亮的那种。只是,经历了刚才的事情,她实在是没有自信。因为,她不配。她认为自己配不上这么优秀的男人。但是,她又想为男人做些什么,所以,她答应了。 自己绝对不会让他失望的。林飞燕暗下决心。 是他,给了她活下来的勇气和动力,她,就要勇敢地为他而活。默默地为他出力,也是一种幸福。 ******鲁帮的最终势力便是那个军师,那个人,虽然很有才,但是对孔丘是死忠,没办法,高斯只好杀了他。 就此,鲁帮的事情就告一段落了。 但是,高斯的征程还需要继续。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3章 征战河北(4 更) 夜色降临的是时候,高斯大大正坐在屋顶,看着那一轮孤月,若有所思。 一直这样下去,我的人生,会不会也是寂寞的人生。是的,人因为无敌而寂寞。当有朝一日,自己达到了那个高度时,会不会是,寂寞如雪呢? 高斯不知道。他有些苦恼。他睡不着。 “阿斯,你在上面干什么?”林飞燕此时也睡不着,出来逛逛,正好看到高斯。 “没什么。”高斯淡淡地答了一句,“你要不要起来坐坐。” 林飞燕看了一下左右,虽然她也很想上去,可是怎么上去啊。 高斯也看出了她的尴尬,腾跃而下,搂住她,跳上去。 哇,好神奇,他是神仙。林飞燕心里赞叹道。而此时的高斯,因为有着几丝愁绪,想要找一个人来倾诉,正好林飞燕是个好对象。 他相信,她是不会乱说的。 “你说,有朝一日,我会不会寂寞?”高斯问道。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林飞燕想了很久。 “不会。”她终于认真地打倒。 “为什么?”高斯饶有兴致。 “当你无可依靠时,你至少还有我。”她说的很认真,没有人怀疑她的话的真实性。高斯也渐渐意识到,这个女人对自己的情感不简单。 但是,他不想逃避,也没有看不起她。只是,一切随缘吧。 他是个飘逸的男子,轻轻地在林飞燕额头上弹了一下:“真的?” “嗯。”林飞燕很认真地点头。 高斯向她笑了笑,突然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轻轻地说道:“谢谢你。” 人已去,可是,话语一直留在林飞燕心中。此时,她感到一股叫做幸福的东西充斥着心房。 ******高斯想不到,那个小妮子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好吧,既然有你相伴,那么我肯定是不寂寞了。不知不觉间,林飞燕的地位在他心中陡然攀升。很多时候,一件小小的事情就能让人感动。 高斯就是这样,让林飞燕无意间的行为感动了。 她的过去,他不想去追究。一切都不是她自愿的。他在乎的只有未来。未来,若真有那么一天,他一定会接受她的。 ******鲁帮已经收服了,那么,留在山东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高斯过了几天,就要离开了。这几天,他一直教导着林飞燕身为上位者的一些方法,也传给了她一些内力,林飞燕也很认真地学着。她是真心想要为高斯做事的。 几天后,终于迎来了告别的日子。 总感觉,风有些寒冷。或许,这是一个人心境的影响吧。 是的,她很伤心。但是,她把这份心伤藏于心底。她要坚强。她要为了他,而尽己所能。 别离之后,我不会让他失望的。林飞燕发誓。不知不觉间,这个本来可悲的女人,已经成功摆脱了阴影。走上了一条不平凡的人生路。 人生中有高斯,她的人生定然很精彩。 ******而此时,高斯已经出发了。 路上,他依然很低调。穿上一套普通的大衣,在人群中默默无语。这是要秘密的。 战场,已经由山东,转向了河北。新的天地里,新的敌人,会是怎么样的呢?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4章 美女帮主(5更) 来到一个地方,高斯就马上调查这里的势力。河北,这里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呢?依旧是老方法,让心腹出去探查一番。毕竟,那些人干这种事情比高斯更在行。 高斯本来以为,这里的老大,一定会是一个肌肉男什么的。没有想到,调查结果是出乎他的意料。 这里,以前他没有关注过。不过,以前似乎就是一个肌肉男。 但是,如今已是物是人非。当时的肌肉男已经死了。现在,是他的女儿任老大。她还小,不能独当一面,但是,她是正统的传人。 虽然她的实权不多,但是,突破点就是她了。高斯让小弟们去找她的爱好。为了人类的未来,牺牲色*相又如何。 很快,这些人的办事效率很不错的。是的,很快,这些人就找到了。高斯默看一遍,了然于胸。 接下来,就看高斯王子出马了。 ******陈苾是一个美女,而且是一个不太普通的美女。因为,半年前,她的老爸死了,她的老爸是黑帮的老大,因为被人暗杀,死了,所以,他们世袭帮的帮主之位就落到了她的身上。其实,她很想,做一个普通的女孩的,只是,身不由己啊。 这种事情,糟糕透了。 因为这是规矩。 她的权力虽然不在,但是,她要的话就是能的。因为,这里是绝对的服从。他们的帮派就是这样的规矩。 作为一个美女帮主,她自然有很多的追求者,只是,这些追求者都是为了钱和权的,对于道貌岸然的他们,她是厌恶到了极点。 所以,目前还是单身。于是,高斯同学就有机会了。 他的帅气,还有稳重,以及那一头飘逸的银发。 总之,他是很诱人的。 陈苾虽然做了帮主,不过也是十八岁年华。这种时期的女孩子,总是比较好动的。让她窝在帮派里,她自然是不愿意的。所以,她偷偷溜了出来。 只是,没有想到,她已经被有心人惦记上了。 而这个人,就是高斯。 因为,高斯一直在暗地里等待。初次看到陈苾,高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美女他可是见多了,自然免疫力强。 所以,他只是为了国家,为了人类,而去执行这个光荣的任务的。 高斯就是高斯,跟踪人很有一套的。美女帮主一直没有发现。 她四处逛了逛,就溜进了一间百货公司。女孩子,总是有一个通病,喜欢购物。但是,这样子好,高斯对于女孩子的购物算是有了解了。这样,方便他下手。 美女帮主,我要赢得你的心。高斯心里说道。放在古代,他定是个极品采花贼,因为他偷人又偷心。 而此时的美女帮主陈苾,却是不知情。高斯,他的愿望是否能够实现呢?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5章 哥也浪漫一回(6更) 很多人都想浪漫,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浪漫。浪漫也是一种天赋。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 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 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不是这样的。浪漫是一种质朴,是一种纯真。浪漫,重要的是心。心浪漫,才是真正的浪漫。追求莫须有的东西,不是浪漫。而是一种自欺欺人。 高斯不懂得浪漫是什么。但是,他知道,要想浪漫,不需要那些豪华的东西,真的心意,才是浪漫。 所以,他并不打算买什么奢华的东西,他不认为那些会打动女孩的心。最好的东西是什么。高斯实在是想不到。因为,当初的他也是浑浑噩噩的。是那些女人比他还要主动地。还有,他们之间是真爱,不需要什么太客套的。 而现在,是意义上不同的。所以,这令高斯很是苦恼。 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会这么让之间难堪。可是,他真的想不出什么。 恩,想想。 对了,和林思敏的时候,不就是英雄救美吗?和容姐的时候也是。恩,似乎英雄救美很容易打动女人的心。但是,救美总需要有恶人的。可是,恶人何在? 没有啊。 对了,没有可以制造嘛! 高斯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恩,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只是办一下恶人而已。 主意已定,高斯就行动了起来。他不喜欢浪费时间。时间很紧的。他高斯很讲效率的。 既然决定了,那就行动吧! 他找到了两个正在行乞的乞丐,给他们买了几套像样的衣服,给了他们一些钱,吩咐了一些话。两个乞丐就往前方去了。他们进入了百货商店。而高斯,尾随其后。 很显然,这两个人就是高斯找的托儿了。 嗯,哥也想要浪漫一回。上天,你就看我大显身手吧!此时,我们的主人公高斯大大心里正在爽yy着。 哥玩的不是别的,是浪漫。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6章 滚 陈苾进入了百货公司。此时的她,就像是一只摆脱了束缚的鸟儿,也只有在此时,她才能和普通的女孩一样享受到欢乐。作为上位者,其实是痛苦的,她很讨厌。她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找一个自己爱,爱自己的男人,结婚,然后和他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 这种愿望,或许在很多人看来是简单的,在陈苾这样的美女身上那是更简单了。但是,其实,很难。因为,接近陈苾的人都是另有目的的。她简单的愿望,竟然成为了一种奢侈。有时候,这老天,还真的很不公平。 是的,这个世界是没有绝对公平的。很多人,很多时候,都很无奈。或许,我们可以把它们归结为命。 命运,是固然的。但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因为,未来充满了神秘。所以,陈苾一直想要摆脱自己的命运。她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女孩。有人疼,有人爱。那就够了。 是的,她一直在为梦想而奋斗。 只是,现在还找不到,她也就只有购物这个乐趣了。 她此时,正在用心挑选衣服,却是不知道,另一方已经有了几个不怀好意的人打了她的主意。那人,正是高斯。 现在的高斯,已经不是当初纯洁无瑕的高斯了。他现在,也很好色的。 然而,他的色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他高斯还缺女人吗?不会的。说真的,他并不爱陈苾,但是,为了大业,只能去追求她。 这就是他的选择。有的时候,牺牲一下色相是必要的。所以,他义无反顾地向陈苾出手了。当然,这也需要别人的配合。 高斯收买了两个乞丐,给他们弄上了两套比较像样的衣服,让他们来到陈苾面前,想要让他们充当一下坏人,打劫,劫的也不是财,是色。 因为已经饿了好久,再加上高斯的报酬厚重,以及他的承诺,绝对不会连累到他们。他们才放心地接下了任务。 此时,陈苾并不知道。当她在沉浸在衣服堆里时,有人站在她面前。她一时没有注意,轻轻推了推那个人。 “小妞,你找死啊?”突然,陈苾听到一个难听的声音。她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面目狰狞的男人站在那里,很抽象的。 她强忍着快要吐得冲动,没有见过这么难看的,欠了身子:“对不起。” 之后,她就想要溜了。只是,当她转向一方时,又有一个男人挡住了她:“撞伤了我的老大,就想走。” 看来,此事是不能善了了。 但是,她也不会怕。她作为一帮之主,什么世面没有见过,又怎么会被他们吓到? “这位大叔,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然,会有苦果吃的。”陈苾面色沉静。 看到她古波不惊的样子,那两个男子眼里闪过了几丝诧异。这个女人,不简单。但是,为了生命,拼了。 这两个男人,毫无疑问就是高斯找的托儿了。 他们,看来是要动粗了。他们,抡了抡手臂,是要行动了。他们一步步地向陈苾靠近。陈苾虽然看似沉静,但是,眼里已经有了几丝慌乱。 就在两个大男人要下手时,一个正气凛然的声音传来:“住手。” 三人齐齐把目光看向了声源处。一个帅气的银发男子正站在那里。他,美得让人自惭形秽。 “小子,有些事情,不该管的,就不要去管。”一个男人开口,似乎要劝说高斯。高斯大义凛然:“光天化日之下,干此等劣事,我定不饶你们。” “是吗?你有这个本事吗?”男人冷笑。 “那就试试看吧!”说着高斯冲向了他们。软绵绵的拳头,却是将他们打得极为狼狈。那两人,还尽量地把自己接近高斯的拳头。因为,打得越多,钱越多。 终于,他们被英勇的高斯打退了。 高斯正等着陈苾的道谢,然后自己豪爽地说一句不用客气,肯定会迷倒陈大美人的。 只是,当他眼巴巴地看着陈苾的时候,陈苾的口里却是迸出了这么一个字:“滚!!!”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7章 死缠烂打 高斯一直以为,他的计划是完美的。就在刚才,他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已经很用心去演戏了。但没有想到的是,还是被她认出来的。 陈苾对于这种事情,是很在行的。因为,她对于这种事情是见怪不怪了。没有因为什么,因为,她总觉得那所谓的“英雄”救她的时候太轻松,也太虚假了。居然还有空闲和自己说话,还有空闲和敌人废话。而那些人,也乐于浪费口舌。 另外,那些人总是把自己向眼前的男人的拳头送去。这种事情,是白痴才做的。这些人明显不是白痴,而且以前也有人手段相同。所以经过分析,陈苾认为,这些人实在演戏。 最讨厌演戏的人,这种人是虚伪的。他们接近自己,不过是为了权,为了钱。 她不喜欢这种人。她对于自己的爱人,那是很重视的。她很睿智,能看出一切不足。她才不想,轻易就把自己给卖了。 她一直留心观察。在怀疑的基础上,她总算是找出了高斯的破绽。虽然,他有着俊美的脸庞,有着健硕的身材,他看起来很完美。但是,陈苾不会随便喜欢他。他喜欢的是真心真意对待自己的人。所以,当她知道高斯的目的不良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开口吼了一句:“滚。” 没错,就是滚。这种人,自己见得多了。 没有怜惜,因为,她最讨厌这种虚假的人。 当她说出这个字,不,是吼出这个字的时候,高斯一愣。但是,迅即又了然了。他是个睿智的人,他当然知道,陈苾之所以说出这个字,就是因为,她已经看破了他的阴谋。 他对她这种坦率的女人很感兴趣。所以,他并没有马上离开。他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她。而那两个扮演的托儿,也没有要钱。他们知道,失败了。 只是,当他们想要偷偷离开的时候,高斯却丢给了他们一张卡,那是一张信用卡,“密码六个零。”高斯喊道。 他们感激地欠了欠身。 高斯示意他们离开。他们也知道,他们留下是帮不了什么忙的。所以,他们走了。只是,这个恩人是要记住的。 陈苾也好奇地看着高斯。她对这个年轻人也很是好奇的。因为,他并没有恼羞成怒,而且,还当着自己的面把钱给了托儿。 而且,这个年轻人还一直盯着自己。 只是,虽然是好奇,但是陈苾却不想和他有着过多的交集。因为,她讨厌欺骗。所以,高斯这个家伙给她的第一印象是坏的。所以,她把他归为坏人一类了。 高斯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如意算盘算是打空了。 可是,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一直跟着陈苾。陈苾赶他赶不走。只有无视他了。但是高斯浑然不惧。 哪怕他拿热脸去贴冷屁股,他也是不在乎的。因为,他必须要成功。他不是要猎艳,而是这是他的责任。 关系到龙门的未来,大一统大业的必要路程,他必须要走过。所以,为了龙门,为了人类,高斯可以无比自豪地说,我是为了人类而泡妞的。 所以,死缠烂打,是必要地。这不是无耻,而是一种策略。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68章 -第270章 绑架,拯救 陈苾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酷酷的男人是那么不要脸。他,也不过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年龄,不,他应该要比自己小几岁的。但是,他怎么总是那么死缠烂打啊。 不想因为他而失去了这短暂的自由时光,可是,自己也摆脱不了他。 陈苾没有办法,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有了,陈苾的脑海里灵光一闪。她不再走快了,而是停住了脚步。 这时,高斯已经赶了上来。他有些诧异,为何陈苾不再走了?难不成,她有什么阴谋? 果然,当高斯走近她的时候,她突然喊了一句“非礼啊!”这个女人,真是狠毒。 平时,或是换上一个普通的人来喊,是没有什么的。但是,这个美女喊出来的效果就不同了,一时间,高斯成为了众而矢之的对象。 而陈苾,则是趁着混乱偷偷地溜出了人群。在人群外,看到高斯被众人痛骂,她的心理很畅快。顿了顿脚,她不再停留。她不想再让高斯跟踪了。 高斯在人群中,第一次享受到这种待遇,没有想到,竟然是因为一个小屁孩。高斯有些郁闷,难道自己长得那么令人讨厌?不会啊,还蛮帅的。高斯自我感觉良好。 对了,不能再和这群人理论了。有时候,力量才是道理。高斯决定,不想再和他们废话了。他气运丹田,猛然间发出一声怒吼。顿时,声音震散了周围的人。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狮子吼?人们很诧异,但是,他们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他们,终究只是小人物而已,不想惹祸上身啊。 所以,他们目视他处。再无一人阻止高斯。 高斯夜无视他们,自顾自地走。 然而,此时的陈苾,已经不知道走向何方。这个小丫头,总是不让人省心啊。 ******而此时,某处,陈苾的美妙身影出现了。她的嘴里念念有词,仔细一听,原来是对高斯的话:“活该,谁叫他对本美女不安好心的!” 只是,她没有意识到,她因为要躲开高斯,而选择了这条偏僻的小路。她不知道,偏僻处,往往是最不安全的地方。 她没有江湖经验,她却有着不凡的身份。她走到这里,有很大的机遇遇到危险地。是的,有心人不会放过她独自一人的机会的。 她没有想到,当她走到一个拐弯处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原来是被一个黑袋子套住了。接着,几个人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把她抬了进去。 她反抗,但是无效。 她的力量很弱。人家存心绑架她,她是逃不了的。 车子,向着某处开去。\t*******而此时,正往这里的高斯,突然面色一变。此时,他正在追踪陈苾,他早已经把印记印在她身上了,所以,他知道她的所在。 但是,突然,他感受到了她的恐惧,他明白,她是被绑架了。 他加快了脚步。这个女人,这个蠢女人呢,为什么就不能接受自己呢? 但是,救她还是要去救得。不只是因为未来的路,还是因为良心,她被捉,自己还是有一定责任的。 高斯向脱了弦的箭一般,飞奔。 英雄救美的故事总是俗套的,但是,英雄救美的故事也是浪漫的。是的,每个男人都向往着,每个女人也都向往着。 陈苾被捉了。她在黑口袋里折腾。可是,她也是一个弱女子,她不能摆脱。那么,该怎么办呢?陈苾急得有些眼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以前,不是没有人想过绑架她,但是,当时的她,身边总是有一些保镖。而没有保镖的时候,她并不引人瞩目。也就是那时,她的老爸还没有死。 现在,她随便出来,自然成为了别人的目标。 她不知道她会被带到那里,但是,她知道自己会被利用的,利用她让帮派中的人妥协,然后达成某种协议。只是,完毕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撕票。 总而言之,她的命让人担忧。 作为一个少女,一个普通的少女,她也崇尚着英雄救美的故事。她总喜欢,梦中的白马王子能够出现,骑着白马的他,威风凛凛地来了,将这些坏人一网打尽。 只是,梦终究是梦。没有白马,也没有王子,只有这些坏人,只有这个将自己困于其中的黑口袋。 未来,堪忧。 她听着那些人的话,那些人也似乎没有忌讳她的存在。 “这次,要好好地折腾世袭帮。”一个男子说道。 “嗯。”另一个人点点头,“利用这个丫头,把那些忠心的帮众一网打尽,我们要收了世袭帮。” “呵呵,这小丫头,用处还真大啊。” “这小丫头,长得还不赖,我还没有玩过这么水灵的女人,结束后,我们是不是……” 另一个人也看着他,两人发出心照不宣的**笑。 ******其实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其实,不骑白马的不一定是路人,也有可能是王子。 高斯从来不骑白马,可是,他确实是无数人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很记挂着陈苾。因为,她还关系着大业,不仅如此,也因为人性的善良。是的,每个人见到这种情况,倘若他还未丧失本心的话,他会来救人的。 高斯来了。他不想这个女孩受到伤害。虽然,他之前被女孩贬低,藐视,但是,他知道,那是自己的错。自己,为了大业而来勾引她,虽然是正义的,但是,对于陈苾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他知道,人在江湖,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 而且,陈苾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自己,即使泡不了她,也不能让她有危险。所以,他来了。 当那几个猥琐的男人还在讨论着计划的时候,高斯已经跟踪到了这里。他并不想惊动那些人。对于他来说,陈苾的位置是了如指掌。 他避开那些人,来到关押着陈苾的小屋。他轻轻运起内功,把门锁打坏。他走了进去。 突然,一个扫把向他扫来。他急忙跳开,看向袭击者。 那人,正是陈苾。 “是你?”陈苾惊呼。 “是我。”高斯点头。 “你是他们的同伙。”陈苾扫视高斯。 “不,我是来救你的。”高斯忙说道。 “是吗?”陈苾怀疑地说道。 “没时间了,快走。”高斯催促道。他伸手要拉住陈苾的手,她却躲开了。 无奈,高斯只好对她说了一声::“跟着我。”陈苾没有说话,但是目前的选择也只有跟着高斯了。 两人,在慢慢地摸索。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1章 受伤 如果只是这样简单救出陈苾的话,高斯是得不到她的心的。最多,她只会对高斯心存感激而已。所以,这样还不够。 没有办法让她心动,那么,自己的计划就不能实现了。所以,高斯想要很好地利用这些家伙。 是的。这些家伙不用白不用。就用他们来帮助自己打动陈苾的心吧。 高斯已经动了坏心思了,而此时的陈苾并没有察觉,她依然小心翼翼地走着。她看着眼前的男人,若有所悟。 之前,他想要接近自己,而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这个,会不会也是如此?很难说。男人,都是一个样的。 她对高斯的坏感觉还没有消失。是的,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但是,她没有选择,她只能相信眼前的男人了。希望是他的把戏,不然就让他救我。陈苾的心里想到。 她紧紧地跟在高斯身后。现在,她也只能如此了。 突然,高斯停了下来。陈苾有些疑惑,轻声问道:“怎么了?” 高斯把手放在嘴上,做了一个嘘声。然后,他轻声道:“有人来了。”陈苾点了点头。她安静了下来。她看向高斯,寻求他的帮助。 高斯眼光看向来人处,并没有注意到她。 来的人只有一个,是例行的查询。 嗯,可以很好解决的。高斯想到。 陈苾突然觉得眼前的高斯消失了。她大惊,四处探查,想要知道他在哪里。这时,她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你在干什么?” 她急忙转身,原来是高斯。 “你到哪里去了?”她疑惑。 “你看。”高斯提了提手中的人,这人正是刚才的男人。原来,这么一会儿功夫,高斯就打晕了他。 “接着出发。”高斯把男人扔在一边,向陈苾说道。 男人就应该保护女人,高斯充当了护花使者的身份。 一步步,一步步地前进。 “小心点,不要出声。”高斯叮嘱道。这里,太大的声响会引起注意的。 陈苾点点头。两人贴着墙壁,慢慢前行。 突然,陈苾惊叫一声,原来是一块石头绊倒了她。眼看就要摔倒在地,她自然尖叫。高斯急忙扶住她,只是,过于急了,双手扶在了她的两团柔软之上。 陈苾因为惊恐,倒是忘记了他的动作。 但是,迅即地,她反应过来。正想再次尖叫。可是,这时,有人打断了她。她的声音已经引起了敌人的注意。 四面八方的敌人来了。 高斯只好挺身而出。他无奈地笑了笑,示意陈苾莫要担心。 他转身,踏出脚步,迎向了敌人。 战斗并不长,但是很精彩。高斯,不愧是高斯。强者啊。他一个人挑几十,也没有问题。本来,他是打算毫发无伤的英雄救美的。 可是,他太低估了这些人。 他们,敢绑架世袭帮帮主,自然不一般。 他们有手枪的。既然拳脚无效,他们就用起了手枪。 只是,他们惊讶地发现,高斯的身法太奇妙了,手枪都多得过。他们没法,只好转移了目标。只是,现在,己方的力量已经不多了。 但是,也足够了。 他们捉紧机会,向陈苾开了一枪。陈苾的眼里满是惊恐,她害怕极了,她认为,自己就要死了。 高斯也是快要疯了。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无耻。 他用尽所能。终于,在子弹接近陈苾的时候,他挡住了。子弹,射到他的左肩上,血洞立刻出现。此时,高斯也反击了,雷球发出,将剩余几人烧焦。 感受到陈苾的害怕,他转身,抱住了她,安慰她:“不要怕,敌人已经消灭了。” 只是,他太累了,他也受伤了。慢慢地,血液从伤口流出。他也渐渐地失去了知觉,只是,似乎模糊地看到了陈苾那张担心的脸。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2章 感动 生活并不是枯燥无味的,人心,并不是冷的。虽然世界上有坏人,但更多的是好人。虽然有的人曾经做过一些坏事,但是,不排除他是一个好人。 总之,陈苾就是这样觉得的。 高斯,他高斯就是这样的人。 他,曾经在她面前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戏,但是,他又真正地救了她。他为了她,竟然去挡子弹。 陈苾的心中只有感动。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可以为自己做到这个地步,虽然和他不太熟,但是,陈苾的心,已经被他俘虏了。虽然不相信一见钟情之说,但是,爱情,并不是需要太长的时间的。有的人,你很早就认识了,可是,他对于你的一生来说,只是一个过客。有的人认识不久,他却可能成为你终身的伴侣。 也许,高斯就是吧。 想到这里,陈苾的脸上浮现出一层粉红。可惜,此时昏迷的高斯已经看不到了。 ******辗转醒来,高斯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是哪里? 对了,自己似乎中枪晕倒了。他的心中了然,原来这里是医院。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打量。 突然,门开了。 进来一个绝妙佳人,那人,正是陈苾。 “你在怎么坐起来了?”陈苾见到高斯坐了起来,急忙跑来。她很担心。 “你还好吗?”高斯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体,而是问她,眼里充满了关切。 “嗯,我还好。”陈苾感动地点点头。是的,是应该值得感动的。一个人,当他为你而受伤之后,醒来的第一句话是关心你,而不是关心自己。那就意味着,他已经把你看的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这样,她怎么能不感动? 只是,他自己呢? “你呢?”陈苾问道,语气柔和,再没有当初的冷眼。 高斯很享受这种待遇,在美女面前,他当然不好示弱:“你看,我好着呢!”说着,他还比划了一下肌肉。 陈苾笑嗔道:“你啊!”还用玉指点了下他的头。 高斯这时候突然大叫,瞬时摔倒,捂着伤口。陈苾担心起来,她俯下身,嘴里有些慌乱:“我不是故意的。” 高斯说道:“别担心,我还好。” 只是,他龇牙咧嘴的样子实在是不像。 “我去叫医生。”她说道。 “不用了。”高斯拉住她,“其实,我有个更好的方法。” “是什么?”陈苾问道。 “把耳朵靠近。我告诉你。”就这样,陈苾慢慢地靠近。 可是,她听到的只有高斯的呼吸声。 “是…….唔”她本来是想转过头问问的。只是,转过头,刚刚开口,她的小嘴就被一张大嘴附上。 所谓的方法,原来是这个啊。她对高斯怒目而视,高斯却视若无睹。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3章 请要了我 高斯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有点色的男人。所以,现在的他,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占便宜的机会。毕竟,他已经很久不知肉味了。 而且,陈苾这妮子对他有好感,他是知道的。他也不会做作。以前,他的目标就是她,这点,她早已经知道。既然知道了,何必虚伪? 此时不动,更待何时?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呢,是不会放过机会的。高斯用计骗陈苾来到他的耳边,接着,就吻了她。这,应该可以算是强吻了。 不过,高斯感觉到,怀中的佳人只是轻微地反抗,而且贝齿紧闭,不让高斯进去。但是,在高斯的柔情攻势下,她的贝齿轻启,高斯的舌头趁机进去了。 她渐渐地停止了挣扎,和高斯配合着。 她的吻,也有青涩逐渐成熟。 这个女人,此时满眼春意,很诱人。高斯品着她的香津,感受着她的忘情。两人,妾有情郎有意,这一吻,就不知道吻了多久。 而且,高斯也是不会只满足于这一点的。他已经有了很多的女人了,经验,已经足了。所以,他开始用尽自己所能。 他的手,不知几时,覆盖在那两团柔软之上。手里感受着那舒服的弹性,还有那一只手都覆盖不住的肉团。 他的手,又从她的领口伸进去,将她的外衣剥落,那一件粉红色的性感内衣就显现了出来。她在他的挑逗下忘情地动着。 内衣,慢慢地被褪下,两团白花花的嫩肉出现了,紧跟着的,还有那两个鲜红的*。她的胸部就像是水蜜桃一般诱人,高斯看得竟然有些痴了。他一动不动,仿佛,动了,就是亵渎了这份美。 陈苾感受到了他眼里的爱恋。她感到,一种叫做幸福的情感充斥在心中。她笑了笑,将他的大手覆在自己的两只玉兔上。 他的嘴唇,不知几时,也慢慢地接近了。轻轻地*,就像是一个小孩子在吸母乳一般,很甜蜜,很幸福。 他的手,慢慢滑落,将她的超短裙褪下,露出了那个性感的丁字裤,裤子边缘,还有几根小草伸出来。 他的舌头慢慢地靠近,想要接近那玉泉的源头。 她满是羞涩,可是还是大着胆子褪下了内裤,她轻轻地说了一声:“请要了我。”宛如天籁之音,高斯感觉,自己就像是野兽一般,挺起了。 房间里,随着一声高昂的尖叫,陈苾,落下了她成为女人的印证。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4章 世袭归龙门 睡梦已逝,晨光已来。 高斯和陈苾已经醒了,看向对方,眼里满是爱意。昨天,陈苾很疯狂,忍着破瓜之痛,竟然和高斯大战了三回合。 不得不说,她很行。只是,今天醒来,*却是很痛。 高斯也是感觉到了她的痛苦,但是,无奈。 只是,他也算是有经验的了,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在陈苾耳边轻声说道:“我帮你…….” 陈苾虽然有些羞涩,但是,昨晚已经坦诚相见了,现在,这又算得了什么?何况是他为自己服务? 嗯。她点了点头。 高斯动动身子,将她的双腿盘开,他的舌头,慢慢地接近了她的玉门关。轻轻地*着,嘴里满是甘甜。 而陈苾,也因为高斯的服务,而显得很是舒服,她不由呻吟出声。很少男人,愿意这样为女人服务的,她感到很幸福。 但是,世上是有很多突然的。 比如说现在。他们都忘记了,这里是医院。他们在忘情嬉戏的时候,一个护士开门了。 “先生……啊”护士进来,本来是想要高斯办理出院手续的,但是见到高斯正舔着那神秘地桃花源,她不由惊叫出声。 她不由怨自己,为什么忘记敲门了。 现在好了,可尴尬了。 她慢慢远处,现在还不是时候。 而高斯和陈苾,也是因为这打扰而没了心情。 “你好些了吗?“高斯问道。 “恩。“说真的,她感觉好多了。他的唾液,似乎很有效啊,以后,要他多为自己服务。想到这里,她又一次脸红。 两人办了出院手续,只是,那个护士还是脸红红地看着他们,显然,她还是忘不了刚才得事情啊。 ******出了医院。高斯把自己的目的告诉了陈苾。陈苾沉思片刻,她问高斯:“你喜不喜欢我?” 高斯点头,眼里满是坚定。 “那我支持你。”陈苾说道。 是的,她要求的不是太多。只要他爱她就够了。他的目的,他的志向是什么,她管不了。但是,无论她做什么,她都支持他,这是女人对自己男人的信任。 高斯大为感动,抱住她,又是一顿热吻。 ******世袭帮,是一个绝对忠诚的帮派。这里,是世袭制度的。所以,他们对于陈苾的命令绝对服从。 当他们知道了高斯的身份的时候。他们答应高斯。 从此,世袭帮就归入了龙门。 高斯的龙门势力,再次达到巅峰。 陈苾,也不用再担心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了。一切,交给自己的男人就行了。 有男人,真好。 今天,陈苾总算是找到了自己的男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了。和高斯在一起,总是很幸福的。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5章 我认识他们 收服了世袭帮,这里的事情算是解决了。高斯把陈苾送到了众女处。他已经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了。由她自己决定去留。 不得不说,高斯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陈苾当时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自己交给了你,不管以后怎么样,我都离不开你。” 于是,她去了高斯的女人那里。 既然世袭帮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高斯就没有必要留在这里了。他接下来的目标,就是江西、陕西、甘肃那一块了。 那里,三个省合成一个大帮派。要攻下,很难。 高斯也从来没有想过那么轻松。所以,他要好好地策划。他不是个自大的人,虽然已经攻下了那么多地方,可是,他依然不卑不亢。他是个上位者,很好的上位者。 订了车票,他要亲自出发,去探查一下那个大帮派的虚实,帮派的名字,就叫做青帮。青帮是一个大势力,而且,这里的人和孔丘的鲁帮不同,他们懂得节制,所以,他们的实力也强大。 只是,他们还不是龙门的对手,但是,他们也值得龙门重视了。 高斯决定,不再和以前一样,而是要亲自去探查。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高斯想知道,那个帮派的实力究竟如何? 以他的能力,去了,自然没有人能够发现。他没有装扮,而是直接地,以真面目闯入了青帮总部。他自信,自己有能力不让任何人发现。 在那里偷听了一段重要的对话之后,他又回来了。如预料一般,没有人发现他。他很强的。 只是,那段信息隐藏一个重要的消息,有人联系青帮,要对付龙门了。 是啊,没有人希望看到别人强大。这就是所谓的妒忌心理。 是的,如此。他们没有办法强大,或者说,他们目前还强大,但是新生势力比他们的潜力要好,所以,他们就要打击。 这就是人,这就是黑帮,这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永远是弱肉强食的。人类是一样,动物也是一样。没有办法变强,只会被淘汰。因而,每个人才希望自己更强。 如果,让那些人联合起来了,那么龙门将会陷入苦战。不行,要加快速度和加大力度了。 高斯回来后,立刻把那些重要的干部召集起来。 高斯把自己探查到的消息告诉了众人。 众人陷入了沉思。 “谁有话说吗?”高斯问道。这种时候,他是要听取众人的意见的。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默然不语。 突然,有一个人站起来了,高斯一看,原来是智囊杜子清。 “子清,你有什么看法吗?”高斯问道。 “那个,我认识青帮的老大。”杜子清说道。 “是吗?”高斯看着他。 他点了点头。 “这是个好消息。你和他们熟吗?”高斯问道。 杜子清点点头。 “那好,你联系他们,我要和他们商谈。” “领命。”杜子清敬了个礼。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6章 商谈 有一句话说,生活就像是强、奸,主动的人才能享受,被动的人只会感受到痛苦。既然这样,我们何不成为主动的一方。 高斯知道,不管如何,和青帮总是要对上的。既然这样,那么自己就成为主动地一方,掌握主动权,才是最好的。 他要求杜子清去联系青帮老大。 很快地,杜子清就带来了喜讯,青帮的老大答应了。 于是乎,两方约定了一个日子,也是良辰吉日吧,不过,不是要婚嫁,而是要商谈。 天下熙熙,皆为利往。有利益,有共同的利益,就没有永远的敌人。虽然,青帮老大和杜子清交好,但是,他更多的是看重龙门的潜力。 所以,他才答应了商谈。而高斯也是明白了这么一点。他知道,要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利益。 这天,没有雨,也没有烈日,是那种平凡而凉爽的天气。 就在这一天,龙门和青帮要进行商谈了。 在那个豪华的酒楼里,今天只有两个势力的人。在那里,高斯见到了,那个青帮的老大,青龙。青龙是个俊朗的男子,给人的感觉是刚毅,看着挺舒服的。反正,高斯对他没有恶感就是了。 双方入座。 青龙直接挑明了话题,他是个光明磊落的男子,不喜欢虚伪:“今天,高先生来到这里,不知有何贵干?” 高斯说道:“今天,我是想要来合作的。” “合作?” “是的,当今,黑道群雄割据,你我虽算强者,但是,也不过是和他方相距不远罢了。我们还没有压倒性的力量。所以,为了实现这一个目的,我想,我们需要合作。” “我想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合作?”青龙问道。 “为了全人类的未来。” “此话何解?”青龙有些疑惑。 “这是我个人的秘密。”高斯说道。 “既然高先生如此没有诚意,那么我们就没哟必要再谈下去了。”青龙听到这句话,突然间有了怒气。是啊,是高斯让他来谈的,但是又不够真诚。 “青龙先生请息怒。我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我个人的原因,不应该…….”高斯想要辩解。 “有什么话就说吧,不然,我们就没有必要谈了。”青龙依旧是那句话,“你说了,我保证不泄密。”他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同时,他也让手下退了下去。 高斯也是如此。 他终于开口了,毕竟只有两人嘛:“青龙先生,我出身于一个世家,那就是天下第一隐藏世家,高家。我的家族,是济世救人的,他们被称为药医圣者。他们是高尚的,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本来以我家族的力量是没有必要搞这个黑帮的,我们家族的人,也没有太大的雄心壮志。但是,我这样做事不得已啊。” “高先生有何难处?”青龙疑惑,在他看来,高斯如此强大,年轻有为,没有想到居然是被迫走上黑道之路的。 “因为,我们家族有一个敌对势力,那就是传承了几百年的魔医门。上一次,他们出来祸害人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本来,以为这个家族式灭亡了,没有想到,他们依旧存在。而且他们经过多年的养精蓄锐,现在比我家族还要强大。我的家族是无意中得到这个消息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更强,我才被家族派遣,走上了这条黑道之路。”说着,高斯顿了顿,“青龙先生,请记住,莫要泄密。” 青龙信誓旦旦地说道:“我保证,我青龙虽然没有什么出人之处,但是,我是很信守承诺的。” 高斯点头。 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青龙先生,我们不如结拜成兄弟吧。” 青龙看着高斯,笑了笑:“我正有此意。”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7章 切磋? 高斯和青龙达成了协议,但是,有些秘密是不能见光的。不能让别人知道的。所以,高斯和青龙正在思索着怎么样才能够更好地合作,而不会引起民愤。 虽然青龙能让帮众服从,但是只是表面的,而背地里,要是有人不满,那肯定是不能够发挥出最好的力量的。 所以,要想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法。 集结两大首领的智力,在想。 “对了,我们就搞一个比赛吧,你们胜利的话就达成合作,行不?”青龙问道。 “行。”高斯点头,他也是如此想的。 “恩,不错,还有个好机会和你切磋一下呢!到时候请手下留情哦。”青龙戏谑道。 “大哥才是。” “哈哈。”两人的笑声回荡。 ******青帮总部。某会议厅。 “大哥召集我们来这里干什么?”一人提问道。 “谁知道啊?”一个人回答。 “听说是因为龙门帮主高斯的缘故。”另一个人插进话来。 “是吗?”最初的那个人问道。 “嗯,听说老大已经和高斯结拜成兄弟了。” “哇,这可是大事啊。” “今天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吗?” …….就在一群人的嚷嚷声中,高斯和青龙已经来了。 “哇,那就是龙门门主高斯,怎么那么像个小白脸。” “你懂什么,人家这叫深藏不露。” 高斯听着下边的话,有些挂不住面子。 青龙也有些尴尬,部下当着自己的面骂兄弟呢。 “安静。”青龙的声音响起,刚才像是市场的大厅了寂静了下来。和刚才截然不同。 “今天,我有些事情要宣布。”青龙顿了顿,“我青帮帮主青龙和高斯已然结为兄弟。”他的话音刚落,众皆哗然。 这是大事。自然引起众人的惊讶。 “还有,高斯他提出了要合作,我想问一下,你们可有异议?”青龙询问道。 他虽然威严,但是很多时候都是民主的。 “没有。”众人都齐声喊道。他们相信大哥的决定。 啊。青龙有些傻眼,本来还想要有的,那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和高斯打一顿了。只是,他们都没有异议,那就没有办法了。 不过,还好没有,不然他是要出丑的。切磋不成,反而是好事。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8章 佩服,成功 不得不说,高斯很有上位者的气质。他站在那里,青帮帮众就知道此子非是池中物。他们相信自己的老大也不会看走眼的。所以,他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如此,青帮就不再是一个难题了。 时间很急。距离魔医门的举动就只剩下一年半了。 没有办法完成黑道大一统,高斯就不可能有太大的底蕴。所以,他志在成功,他也必须成功。 还好,这次很是顺利。 此时,他正和青帮帮主青龙在谈话。 “兄弟,老哥真是佩服你了。居然没有障碍,就这样顺利的。”青龙说道。 “那是托大哥的福,大哥在帮内的威信好嘛!”高斯拍马屁说道,不得不说,这次青龙是有很大功劳的。 “不,不只是这样,还是因为,你的气质,你天生上位者的气质,让他们选择了臣服。”青龙摇摇头,否定高斯的说法。 “是吗?”高斯轻笑。 青龙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结,而是说道了另一件事情:“我本来想要和你进行一场切磋的,可是不能如愿。不如,我们现在来吧!” “不要了吧!”高斯愕然。 “要的。”青龙很是兴奋.。他是一个武痴,本来就听到了高斯是强者,他一直不想放过这个机会的,哪怕他是自己的兄弟,他也要切磋一下。 高斯无奈,只好起身。 两人到了那个比武场。 没有人来参观,因为,青龙禁止他们进来。 谁叫他们那么快就同意了,活该? 双方站定,高斯示意青龙先出招,青龙也不在意,他快速跑向高斯,手里用的招式是降龙十八掌之见龙在田。 高斯知道此招并不简单,他留心,内功云于胸前,脚踏凌波微步,好不容易才避开了。这下子,他不敢小瞧青龙了。果然,天下人才辈出。武功没落的年代,也是有好手的。 但是,他不知道其实青龙还有更大的绝技,那就是异能,属于四大神兽特有的异能。他是四神兽转身,也有着四神兽的异能。刚才,他出的就是他武功中最强的招式,但是无效,以前,他是战无不胜的。 看来,高斯是有真材实料的。 他终于决定,用起他从未在人前用的招式,那就是他特有的异能。 “青龙吟。” 龙,因为是龙,所以有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气势滔天。高斯觉得这实在是不简单。似乎有着一条真龙出现在面前。龙吟,将龙的气息发挥了出来。 不简单啊。 高斯也是热血沸腾。看来,自己的功法是有效了。 他练的也不是普通的功夫,要说那截拳道是一代宗师李小龙的,而那极腿道,却是仙家李杨留下来的,自然不普通。 而且,他还把这两种绝技融合起来,那威力自然是更大了。另外,他也有异能。最近,他也把异能融进了他的武功。 他的对手,从没有*得他用真功夫的。 现在,青龙就能。 他的战意起。 他的内劲源源不断地运到手心,他的异能在全身浮起,最终大部分集结在手心,只有少部分是留在体表保护身体。 青龙也有些惊奇:“你也是异能者。”高斯点头。 两人的神色都是无比的庄重。 “去了。”高斯说道。 “来吧。”青龙说道。 高斯的拳头被蓝光罩住,他奔向了青龙。青龙也运起异能,青龙的虚拟形态撞向高斯。 一招,这一招就能够定胜负。 两人的招式交接,背对而立。 “哇。”突然高斯吐了一口鲜血,但是,他仍然站立着。 “看来,是你赢了。佩服。”青龙说道,他倒下了,猛然间沉迷,不省人事。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79章 号召八方 第二天.医院里。 青龙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高斯。 “大哥,你醒了。”高斯对着他笑。 “嗯。你小子可真强啊,没想到,我竟然会输。”青龙说道。 “小弟取巧而已。”高斯说道。 “哈哈,你这小子。” 青龙对高斯很满意,这小子是个人才,胜不骄,肯定很有前途的。 “对了,大哥,我有些事情想要和你商量一下。”高斯的语气突然间郑重了起来。 “什么?”青龙也意识到高斯说的不普通。 “我想要号召八方。”高斯一字一顿地说道。 是的,他想要号召八方。以前,没有,不是不想,而是实力不够,而今,灭了,收服了这么多的势力之后,还有和青帮合作的龙门,已经有了这个实力。如今,放眼天下,谁家能敌?现在的龙门,是有资本了。高斯并不想造成太多的伤亡,所以,他才有了这个决定。 “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办法可行性不大,因为,每个人都不想屈于人下。” 青龙看着高斯,认真地说道。 “我知道,但是,我不想再打了,再打,结果是一样,可是,死的人会更多。”高斯说道。他的内心,还是讨厌战斗的。 他只喜欢切磋,但是不喜欢屠杀。 “不管你怎么做,大哥都支持你。你总是最棒的。既然我选择了与你合作,无论如何,我都走到底。”青龙看向高斯,说出了他的心底话。 “大哥,谢谢你。”高斯有些感动,没有想到这么一个看似不实际的计划,竟然会被青龙支持。 “去吧,一切都交给你了。” “是,幸不辱命。”高斯敬了个礼。 “哈哈。”兄弟二人的笑声回荡在房间中。 ******第二天.全国黑道都知道了一个消息。 如今风头最盛的龙门门主高斯发放了一个消息,号召八方。 是的,他要号召八方。 他要求所有的帮派达成合作,他要汲取众人的力量去做一件大事,希望大家的支持。他会平等对待所有的帮派,若是能来,就是站在和龙门平等的角度,若是不来,他高斯会采取武力,灭了或是收服那个帮派。 他不希望,出现反抗他的势力。 该通知发送,引起全国地下黑道大轰动。但是,没有人敢去反对高斯,因为,他已经有了实力,再加上和青帮的合作。如今,没有一个帮派能够灭了他。 再说,只是合作。若不合作,就要遭受厄运。 每个人都是聪明人。他们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所以,各帮帮主都来了。只为了响应高斯发送的这个诏令。当年,挟天子以令诸侯也没有这般效果般。 青龙,再次被高斯震惊到了。 论才华,论威势,他是比不上高斯的。但是,他没有妒忌,他看向高斯的眼里满是欣赏。这就是他和一些下等人不同的原因。 正文 黑道大一统_第280章 黑道大一统 高斯一直都有一个目标,那就是黑道大一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控黑道的力量,才能为家族增强实力。这样,才有了和魔医门抵抗的实力。但是,这一条路,很险,很难。 江湖人心险恶,黑道就是江湖。混黑道期间,高斯已经杀了很多人了。虽然不是出于本意,但也是杀了。高斯是个医生,他不喜欢杀人,纵然杀的是一些坏人。 但是,他也知道,没有牺牲是不可能。与其让所有的人都遭受灾难。还不如让这些坏人都死了。所以,他选择了前者。 过五关斩六将,黑道这条路,他总是走到底了。 如今,他已经是全国霸主了。问鼎黑道,谁人敢反抗于他?他的目标已经实现了。龙门,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成长,如今,已经踏上了巅峰。 若没有强大的实力,高斯是不可能赢得别人的归附的。一切,都是他的天才,当然也有他的女人们,他的兄弟们的功劳。 如今,他号召八方,几乎所有的大势力都响应了他。他的话,不再是耳边风。他已经可以开始决定江山了。 所以,他不再犹豫。他有些兴奋,终于,离与魔医门的决斗,又更近了一步。自己,要努力啊,必胜。 “阿斯,你在想什么?”沈容见到高斯在沉思,问道。 “没有。”高斯轻轻地搂住她,“我只是在想,之后的路怎么走?” 是啊,之后的路怎么走,毕竟,没有人走过这条黑道大一统道路,究竟会如何呢? 沈容笑了笑:“别担心了。路,是人走出来的。一切,顺其自然吧!” “恩。”高斯点头。 “啊……你的手在干什么?”沈容突然惊叫。 “我在按摩,给你按摩啊。”高斯坏坏地笑了。 “你这坏蛋。”沈容的声音越来越小,近于呻吟。 今天,又有一场春意盎然的大戏了。 ******第二天.高斯和青龙正在商量着什么。是的,需要商量,因为,还有很多人不服。表面上虽然都服了,但是,肯定是有怀着鬼胎的。高斯的大业很重要,一点也不能马虎。 路,是人走出来的。那我就按我自己的方法。 高斯加紧改善了福利,亲自去慰问帮众。以前,或是任何一个老大,都没有这么做的。高斯的举动,将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们,对高斯忠心了。 礼贤下士,黑道在他手中,会更好地造福苍生吧。也许,黑道会变成白道了。高斯的做法很正确,得了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虽然不是天下,但是整个黑道也是不小的。 他的举动,将他的地位奠实了。 没有人再能撼动他的位置了。 黑道大一统,这个伟业高斯终于完成了。 与魔医门的战斗,也许近了。 正文 魔医门_第281章 前往龙组 近来,终于解决了黑道这一大难题,高斯的心情不知不觉间好了许多。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高斯正好抽着这个时间,到龙组去。 他早就在回来的时候通知龙组了。可是,他并没有让他们来,而是告诉他们,等到黑道问题解决了之后再到龙组去。 龙组的成员也答应了。李贺龙也要他快些去,高斯乐呵呵地答应了。他是个守信用的人。这不,刚刚解决完这个问题,他就赶去了。 但是,其实他赶去那里的目的不是为了和他们相聚,而是因为百灵和苍井空。两个大美女啊,高斯可不会放弃的。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融合了异能和武功,达到龙组测试等级中紫级的时候,高斯就变得越来越好色了。也许,是消化不了功力的缘故。 但是,这样也好,他懂得接受女孩,就更多女孩心伤了。他有能力,让他的每一个女人都幸福。沈容如此,她对于高斯,是爱至深的。秦怜梦也是如此,她是他的第一个女人,无论何时,她总支持他。梁情如此,因为她已经选择了他,就是做好了准备。而今,林思敏也是如此。她再次见到他,被掩藏在内心的爱再也抑制不住。她们既然选择了他,那就要包容他的一切。 她们知道,一个好男人不是一个女人能够栓得住的。所以,她们并不干涉他。只要他带回家的,那就是她们的姐妹。 高斯真是幸福之至,竟然有此等善解人意的红颜娇妻。 于是乎,他在众人的目光中离开了,他登上了前往龙组的飞机。 龙组,那个地方对他来说不再神秘,而是有着一种温馨的感觉。因为,他是龙组中的一员。龙组的成员,就是他的兄弟姐妹。 他终于来到了龙组。 ******“阿斯,你这小子还活着。”李明哲见到高斯,一把泪一把鼻涕抹在高斯身上,高斯很无语,急忙避开,脱下衣服。 而冷漠则是突然出现在他旁边,“你还好吧?”声音把高斯吓了一跳。 “还好。”高斯说道。但是,他却是在拍着小心肝。这群家伙,总是喜欢吓人,老子快被他们吓死了。 李贺龙呵呵地笑道:“这才是一家人嘛!” 高斯晕倒。那些人,都是不正常的,谁有那么样的一家人啊? 不过,他并不想狡辩。他迅速转移了话题:“对了,百灵和苍井空呢?”没错,这两个人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不然,以其他的人的吸引力,他是肯定不会来的。 “在里边。”李贺龙指了指最里边的一间房间。 “我们去告诉百灵吧!”李明哲建议。 “不,我要给她一个惊喜。”高斯说道。 “好吧!”无奈地摊摊手,李明哲任由高斯离开了。这家伙,肯定又是要猎艳了。不过,谁管得着? 高斯鬼鬼祟祟地走了进去。今天,他可是不怀好意地来的。他今天,是想要来找自己拿想念已久的两个大美人。不知道,她们见到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高斯轻轻地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一个娇美的声音:“谁啊?” 恩,是百灵的。 高斯并没有做声。他要装神秘,等会儿才能给她们一个惊喜。 “谁啊?”百灵依然没有听到回应。 她好奇地打开门。却是看到一张许久未见的,但是想念已久的脸孔。那帅气的脸孔,她永远不会忘记,这个男人,当时为了他们,宁可抛弃自己的生命。从那时起,他就一直活在她心灵的至深处。 “谁啊?”苍井空有些稚嫩的声音响起。她的中文有些青涩,显然才刚刚学会不久,但是,高斯听在耳里,却觉得美妙。 本来,她是不会说汉语的,但是,她现在会了。高斯知道,她是为了自己。他有些感动。看向了来人。 苍井空看到高斯,明显一怔,接着,飞扑至高斯的怀里,甜甜地叫了一声:“主人。”接着泪水哗哗地直流,可是,那些却是无比的甘甜。 正文 魔医门_第282章百灵,苍井空 就是这个男人。是的,就是这个男人。苍井空永远也不会忘记,就是这个男人救了她。当他出现时,她输了钱,她本以为自己就要完了。没有想到,这个男人收留了自己。他,是她的主人。 只是没有想到,刚刚认他为主人,就遇到了那么大的危险。她有些怀疑自己是不祥之人,也认为,自己会被抛弃。但是,没有。这个男人,他让她先离开。他一个人留了下来,对抗所有的敌人。他的身影,当时在她心中是无比的高大。 女人一生最怕所托非良人。 她很幸运。她有了一个好主人,好男人。 此刻,在他怀里,苍井空感到无比的幸福。有一个温暖的怀抱,真好。 百灵看着紧紧搂在一起的两人,有些吃味。这个男人,她不懂。有时候他可以很流氓,但是,在关键的时候他又是英雄。 他很了不起。 百灵的心中,已经有了他的位置。她知道,自己是喜欢上他了。当她知道他没有死的时候,她比谁都高兴。 可是,现在,这个男人,这个自己心仪的男人,在自己眼前抱着别的女人。是个女人,总会吃醋的。 但是,她没有表现出来。 她知道,轮不到她。她,有太多的女人了。 想到这里,她有些黯然。为什么这么好的男人,却是个*鬼?她有些恨恨地看了下高斯。谁知道高斯此时正看着她,她的脸上飞起了嫣红。 高斯此刻也不能厚此薄彼,他知道她的心思,他的手一伸,把她也抱在了怀里。 男人,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是最棒的。而今天,高斯已经有了这种资本了。 他身上的一种霸气让两人痴醉。 渐渐地,双唇交接,又换了换,三人的嘴唇融在了一起。 不知几时,衣服飘落,高斯的眼前出现了两具赤*裸裸的玉体。百灵灵巧剔透,美妙不可方言。光滑的小腹上没有一丝赘肉,这是多年来训练的结果。高斯的手在上方滑动。 而此时的苍井空,则是在为高斯服务。 出身rb的她,对于某些知识是了结的。所以不用高斯知道,她也会了。 苍井空,就是名副其实的童颜*巨*乳啊。这样美妙的女人,享受起来棒极了。此时的她,正用着她的那两团峰峦在为高斯服务呢!坚挺在上方滑动,心宛若在天堂。 重来是硬汉的高斯,竟然在这种服务中就泄身了。 强大,实在是强大。以后,要别的女人也这么做。高斯想到。 他虽然一次了,但是他的身体是那么棒。他不怕。 虎吼一声。 他冲了上去。三具身体纠结在一起。 今晚,必定会有落花,红艳之至。 ******醒来,高斯交代了一些事情,就和两个女人一起回到了龙门。 他是个胆大的人,还从来没有人敢和他一般,在龙门和女人那个呢! 正文 魔医门_第283章 再临RB284章 一雪前耻 和百灵还有苍井空回到了家。高斯和他的女人们坦白了。她们也没有办法奈高斯何?只好接纳了。她们还算是热情,因为,她们都是受害者。因为高斯。 “阿斯,这是最后一次了,以后,再不许了。”沈容说道。 如今,已经有六个女人了,六个女人分他,已经是极限了。 “恩。”高斯点头。他知道,他的女人是很在意他的,但是,最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很容易就动情。 以后,绝对不会了。 高斯下定了决心。 不过,在此之前,还是一夜六次郎!今晚,大被同眠很幸福哦。 ******当初的耻辱,高斯并没有忘记。他把计划告诉了李贺龙,征求他的同意。而龙门众人,也都支持高斯。于是乎,高斯就出来了。 他要前往rb,他要一雪前耻。 当初,竟然被他们打败了。高斯觉得很没有脸。而龙组成员也是。 于是,他们即日起程。 这不仅是关系到个人的荣辱,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高斯绝对不允许国家的尊严遭到破坏。所以,前往rb势在必行。 是的,这是一个中华人应该负的责任。 和众女告别,高斯和龙门成员乘着飞机前往rb。他们,要行动了。 rb,这个大和种猪的国家,是一个劣等的国家。不过是一个岛国而已,竟然也有争雄天下的野心。只是,这是不现实的。今天,龙组的人就要让他们知道,什么事力量。 他们,还是窝在这里比较适合。 毕竟,倭寇这个名字不是随便来的。 高斯想到。 当飞机降落的时候,高斯和龙组成员来到了rb。这里,就是曾经的屈辱地,如今,自己就要让他们屈辱。这个该死的种族,早就该灭了。 高斯挥挥手,一行人分散,他们不想太引人注目了。 再临rb,此次,定然不会再和以前一般了。自己,还有这些好兄弟呢。等着吧,该死的暗影杀手,你们的末日到了。 高斯有些痛快地笑了。 第284章一雪前耻对于敌人,从来不需要仁慈。高斯这次,是不会手软了。记得当时,他们是怎么样*迫自己的。他们还想要暗杀我华夏的总理。是的,不可以忍耐。今天,他们要爆发了。 没有太久的时间。他们休息了一个晚上。这是必要地养精蓄锐。 第二天,他们就出发了。 他们干得很隐秘,没有别人知道。 他们,分成几个小队,像rb政府出发。他们知道,那些暗影杀手会在那里的。他们的目标,就是那些暗影杀手,还有那些领导。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当时,不是不想,而是没空。当时,黑道大一统才是最重要的。而今,不是了。 如今,最重要的是,要给rb一个沉痛的教训。龙组的人,都不是好惹的。rb,你们注定要遭殃了。 高斯来了,有他在,还有什么事情办不成。 他们来到了政府附近。高斯的手一摆,所有人散开,四面八方攻进rb政府。政府是有监控装置的,但是,龙组的人是什么人,还有高斯这个用电高手在呢? 他的手一动,那些电就没法流向装置。装置,可以说是死机了。 哈哈。龙组众人向高斯竖起了手指头,分散开去,往里边进攻。高斯的异能慢慢地伸延进去,装置也逐渐地被他控制。 ******“怎么回事?”监控室里边一个rb人问道。 “不知道。”他的同伴回答。 “把这件事情告诉首相吧!”他建议。 他的同伴点点头。 而此时,龙组的人已经一步步接近。 “首相,监控装置出问题了。” “嗯。”首相沉吟片刻,突然意识到了问题,“叫暗影杀手出去巡逻。” “是。”那人领命,按了一个按钮,发出难听的声音。 不久,就有一队穿着黑衣的人出现了。 首相的手一挥,他们就往四面八方窜去。 ******终于,龙组的人遇到了暗影杀手。 是的,那些暗影杀手或许算是高手,但是,那是对普通人而言的。对于龙组这些怪胎,他们还不是对手。当初,要不是他们人多,高斯是不会受伤的。 但是,当初高斯也杀了他们不少。 现在,龙组的人出动了。人员虽然不多,但是也足够了。一人对付两三个,那是轻轻松松的。 这是暗影杀手们最为黑暗的一天,也是rb政府最为黑暗的一天。 没有错。他们都输了。对于杀手们来说,输了,就是失去了生命。没有错,他们都被杀死了。而龙组众人,没有一个死亡,最多也是轻伤而已。 这就是实力的差距。 高斯看了看通道的尽头,挥挥手。众人跟在他身后。 一雪前耻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了。但是,还不够,要更过火。 正文 魔医门_第285章 扬我华夏威 高斯带领着龙组众人,来到了一间办公室。这里,就是总部核心处了。 高斯推开门,突然一颗子弹飞来,高斯的手一动,雷幕出现在他的身前。子弹融进里边,不见了。 这就是他的防护绝技,雷幕九天。 高斯撤去雷幕,发现了一个有些猥琐的老头正一脸惊讶地望着他。他知道,老头就是rb的首相福田康复。 福田康复看着高斯,实在是震惊。照他的理解,一个人再能也不可能躲避子弹,但是,他竟然躲过了。太神奇了。 而他的依仗,暗影杀手竟然被杀完了。他实在是不能接受。今天发生的一切,他都不能理解。但他知道,眼前的男人是个高手。而自己的命,就掌握在他手里。 “福田首相是吧?”高斯说着华语,他知道,虽然是卑劣的rb种猪,但是,作为高层的福田康复,他是懂得华语的。 “嗯。”福田康复点点头。 “我们来得不是恶意的,但是首相竟然派人来截杀我们,是何解啊?”高斯问道。 “没有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各位。”福田康复摇摇头,他将rb人胆小怕事的本色发挥得很好,到了极致了。 “是吗?”高斯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他点点头。 “好吧!姑且相信你。”高斯终于开口了,“不过,你这么做,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福田康复愕然,他没有想到高斯说得这么直白。但是,他还是谄笑道:“是啊。先生有何吩咐?” 高斯坏坏地笑了笑,看向龙组众人:“你们有什么要求吗?” 众人看向高斯,意思明确,那就是让他拿主意。高斯也不再客气了。他看向福田康复,以上位者的姿态俯视着他:“那好,我就提出我的要求了。” 福田康复点头,他是很怕死的。 “好,那就这个。”高斯说出了一句话,让福田康复险些昏倒,那就是:“割地,赔款,通商。” 但是,生命把握在人家手里,他又能怎么样? 在高斯的*迫下,他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东京条约》,自此,rb国开始沦陷在中华的沼泽里。 这只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而已。 但是,众人的要求还没有完。李明哲那厮终于站了出来,他说道:“我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rb国的男人似乎太丑了,但是这里的女人,长得不是一般的水啊。尤其是那些岛国片里的女优,是太销魂了。我有一个建议,那就是让这些人都来服务我们,比如北原多香子啊,松岛枫啊,泽井芽衣啊,等等,都是绝妙的美人儿,我觉得,让她们来服务我们是最好的。” 高斯看向众人。 这次来的龙组成员都是男的,所以,他们一致通过。毕竟,憋得太难受了。 于是乎,高斯又提出了这个要求。 福田康复只有同意了。 这些女人,真幸福,服务到了这么好的男人。众人没有介意,她们不是处、女,因为在这里是正常的,而且,也只是玩一下而已嘛。 高斯也不甘落后,他也选择了几个,比如那个美遥,这个美女,高斯早就想和她试试了。比如泽井芽衣,巨乳人妻唉,他也想尝尝滋味,还有那个一脸清纯的雪见沙弥…… 高斯享受到了天堂般的待遇。 这一晚,他很疯狂。 一个有一个的女人被他送上了巅峰。 于是,rbav界里有这么一个传说,当年,中华有一位男子,将我国十一位女优送上了巅峰。于是,他有着这么一个尊称,一夜十一次郎。 正文 魔医门_第286章 回国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归宿。那就是自己的祖国。是的,曾经,澳门在呼喊,曾经,多少中华儿女在呼喊,我要回来。 每个人心中都有归宿,那是因为他们爱国。爱国,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不爱国,如何有家,如何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去奋斗?因为爱国,所以才能爱家,爱亲人。 国家,国家。因为有国才有家嘛。家是自己的归宿,但是没有国,哪里来的家?所以归根到底,国才是自己的归宿。 高斯是爱国的。这点不容置疑。 他收服黑道,是为了国。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人民。他这样做,是要阻挡魔医门,因为魔医门的第一站,就是祖国。如果不是自己的国家,高斯或许就没有那么急切了。他是怕自己的国家受到伤害,才这么做了。 他加入龙组,也是因为爱国,他知道,龙组是守卫国家安全的组织,加入龙组,就能更好为国家效力。虽然,他也有借助龙组的力量去帮忙解决魔医门的原因。但是,这出发点是为了国家啊。 他前往rb,一雪前耻,为的不只是个人,若是个人,或许他会一笑了之。他为的是国家啊。自己的荣誉或许没有什么。但是,国家的尊严却不容侵犯。所以,他来了,狠狠地报复了。 国家,毫无疑问,在高斯的心中有着重要的位置。 高斯的一切,出发点都是国家。那里,有着他的伙伴,有着他的事业,有着他的爱人,也有着他的亲人。国家,是中华儿女凝聚而成的。 中华传承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精神,在他心中,是有的。 所有的地方都不如自己的国家。高斯并没有在rb停留过久,第二天,他就要离开了。哪里都没有自己的国家好。 只是,龙组众人似乎体力还没有恢复过来,都对高斯埋怨着。只是,他们还是乖乖地听着高斯的话。 而那些女优,从来没有和这么极品的男人干过,这和自己平常拍片时那些,是天壤之别的。呸呸,他们怎么能和这群人比呢? 这群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高斯要走了,昨天的那些女优都挽留着他们,但是,他还是决定要走。他也不会带走她们,她们,美则美矣,但是,不适合做妻子的。 高斯,没有依恋的走了。留下一群对他痴迷的女子。 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高斯心中暗暗说了这句话。 他飞了,和龙组的这群人飞了。离开了这个小岛国,他要回到自己的国家。 那里,有自己的爱人,还在被窝里等着自己呢!那才是自己的妻子。 ******夜。 一班人下了飞机。高斯回到了家。 家,是那么地温馨。 高斯站在门口,听着里面的讲话。 “你说阿斯会不会记得穿上一件外套,天气冷了。”沈容担忧的声音响起。 “会的,他很大了。”秦怜梦说道。 “他哪里大了?”林思敏取笑道,她已经和这群人混得很熟了。 “你真坏。嗯,是学习阿斯的。”秦怜梦嗔道。 女人们的声音响起,让高斯感到一片温暖。 “嗯,我要出去一下。”沈容说道。是的,她要去龙组问一下高斯的情况。 打开门,她愣住了,声音有些颤抖:“阿斯。” 高斯伸出手,把她抱在怀里:“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沈容轻抚着他的背,喃喃道。 “容姐是怎么了?……”梁情有些疑惑,当她把目光看向门口的时候,她惊叫出声:“阿斯。” 众女听到她的声音后都回过了头。 见到爱人,她们都迫不及待地冲了出来。门很小,她们挤不出来。 “大家都进去吧。”高斯说道。 众女听从。 她们谈着,谈着,衣服已经落了满地。 一声声高亢的声音响起,今晚,她们又是幸福的新娘。 正文 魔医门_第287章 恐怖组织赤日教 高斯知道魔医门这个门派已经很久了。可是,他们一直没有行动。很奇怪,难道,他们不需要先在人间打个基础吗? 肯定是要的,只是,时机还未到罢了。 高斯想的没有错。确实,时间还没有到。他们的准备还没有做好。至于什么时候,就说不定了。所以,高斯自从黑道大一统之后,就开始关注着国内的大动作。 ******很奇怪的。本来,照说高斯已经*那个首相就范了。那么,他应该没有胆量再和华夏做到啊。可是,今天,照那个报道,有一个名为赤日教的恐怖组织在国内出现。 很奇怪的事情,是不应该出现的。 高斯对这个恐怖组织多加关注。他派遣龙门的成员不断打压它。但是,它的实力也实在是不容小觑,因为,他们竟然已经让很多龙门成员受了严重的伤害了。 高斯有些苦恼。他更加认真去查了。没有想到,竟然是rb的组织。为什么,那个首相敢吗? 这点,高斯就错怪福田康复了。他没有这个胆量,这些,都是恐怖分子。 只是,高斯夜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要把这个组织灭掉。不然,国人就危险了。 高斯从来不会容许这种势力在自己的地盘上出现。他要认真了。 据说,赤日教的人很喜欢劫持列车。高斯也就去了。 他上了火车。 果然,在半途中,有人抢劫了。距他们所称,就是赤日教。 他们,把名人都叫去了。他们,事先就已经安排好了。高斯也是名人,所以,也被捉了。高斯不想打草惊蛇,所以,他乖乖就范。 赌上生命,他也要捉住这群家伙。 于是,他和赤日教的恐怖分子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应该是很赤日教的总部吧。 高斯没有想错,当他确认的时候,他发出信号。龙门的人,埋伏的人,行动起来了。 他们想要将赤日教一网打尽。 高斯的行动很成功。 那些总部的人,被杀得一干二净。高斯出示了龙组的牌证,然后把后续问题交给警察处理了。 他同时还派了龙门的人前往各处围剿。势必要将赤日教扼杀。他是个尽职的人,以拯救黎民为己任。 终于,重重困难之下,赤日教的力量已经被打压的七七八八了。 不过,高斯有些疑惑。 赤日教的出现,是否意味着什么? 正文 魔医门_第288章 猪流感 猪流行性感冒(英文:swineinfluenza英文简称:swineflu)是猪的一种急性、传染性呼吸器官疾病。其特征为突发,咳嗽,呼吸困难,发热及迅速转归。猪流感是猪体内因病毒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猪流感由甲型流感病毒(a型流感病毒)引发,通常爆发于猪之间,传染性很高但通常不会引发死亡。秋冬季属高发期,但全年可传播。猪流感多被辨识为丙型流感病毒(c型流感病毒),或者是甲型流感病毒的亚种之一。 近来,陆续出现了这种疾病。实在是很奇怪。这种病症不应该有的。 高斯有些疑惑,但是也很担心。最近的事情,似乎多了。 赤日教以后,就一直如此。 高斯决定,还是把这件事情告诉家族的人。 他和老爸打了个电话,通知他一些情况,同时,还询问老爸的意见。据老爸的猜测,这似乎是魔医门出现的前兆。 据探子告知,魔医门最近似乎有些动静了。他们要在人间打下基础,所以,他们有些迫不及待了。 很好,这就是初战。无论什么时候,首战都是最为重要的。高斯已经知道了。他不会让魔医门得逞的。只是,他的手下都是一些鲁莽的人,要他们打架还行,要是让他们治病,他们是说什么也不能的。 高斯没有办法。他只好告诉父亲。 父亲作为高家的家主,自然是有一定的见识的。他知道,儿子能够实现黑道大一统已经很不容易了。就算收罗了一些医生,猪流感这个病,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治的。 还好,最近高家是医药世家,怎么说也有了一定的文化底蕴了。所以,近日研制了新药,总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只是,药价比较贵,难以推广啊。 猪流感,这个病症真的那么难吗? 高斯有些诧异,没有想到老爸也是这样说。药价贵了,那么就大多数人都消费不起了。不行,要挽留更多的人命。 高斯是个天才,比高家众人都要有天赋,他相信,自己肯定能够研制出新药的。只是,需要的时间要久些。 不能再耽误了,不然,又要有多少人死去。 高斯不想这样。所以,还是需要高家的帮助。 最终,高斯要父亲派遣几个资深的药师,前来相助。互相协作,肯定能研制出药效好又便宜的新药的。 嗯,肯定能的。 高斯想到。 无论如何,魔医门的行动都要阻止下来。不然,首战就输了,那么还能够胜利吗?无论何时,首战都是最为重要的。 高斯看向远方,握紧了拳头。无论如何,有我高斯在,你魔医门就别想得逞。终有一天,我会灭了你们。 看向星空,高斯知道,自己能行。 而另一边,高家的几个长老已经在高斯的老爸高浩的命令下出发了。要来协助高斯。看来,有高家人出动,魔医门的计谋是不能得逞了。 正文 魔医门_第289章 高家人出动 高家人,传说中的药医圣者,是非同一般的。他们的能力,是超凡的。 魔医门,是他们的对手,他们,对这个都很重视。 那些长老,一听到魔医门的消息之后,就立刻出发了。在他们心中,魔医门是头等大事。他们,不敢懈怠。听从家主的安排,他们坐上高家的私人飞机,前来了。 而此时,高斯、齐峰还有青龙正在商讨着什么。 齐峰也认青龙位干哥哥了。因为,他也是高斯的兄弟。 “阿斯,你说你的家族派人来了?”青龙问道。 “他们能行吗?”齐峰问道。 是的,猪流感实在是太可怕了,很难,彻底根除。齐峰他们有些怀疑是正常的,因为高斯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家族的事情。 “能的。”高斯点点头。 “你为什么这么有信心?”齐峰疑惑道。高斯不是盲目崇拜的人。 “阿斯这么说,是有他的原因的。阿峰,你就别问了。他想说的时候,会告诉我们的。”青龙插嘴道。 齐峰撇撇嘴,没有说话。 高斯也是淡然一笑。 “因为,我是高家的人。”高斯还是回答了齐峰的话。 齐峰听了心里一惊,只是,高家,这个家族似乎没有听说过,但是,从高斯的自信心来看,他的家族是很了不起的。 嗯,肯定是的。 齐峰并没有再问,因为高斯不想说。再去问了,就是笨蛋了。 ******私人飞机实在是很方便,不一会儿时间,高家的人就来了。 高斯急忙带着齐峰和青龙前去接应。他警戒他们,千万不要乱说话。 青龙他们也点点头。按说,他们这个义弟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对他的家族中人忌惮,那就是比他还要能了。 想到这里,两个人不禁一阵骇怕,是啊,高斯已经是这么恐怖了。要是还有比他更天才的,那就…….啊,无法想象了。 就在两人胡思乱想的时候,高斯已经走向了前方。 那里,飞机上下来了五个老人,那些,就是他高家的长老。 “长老好。”高斯欠了欠身子。 “少主不必客气。”老头子乐呵呵地扶起了高斯。 “长老请这边走。”高斯起身,为他们引路。而青龙和齐峰,则是跟在了高斯的左右。 “对了,长老们,这两位是我的结拜哥哥。”说着,高斯指了指齐峰,“这是我的二哥齐峰。”又指了指青龙,“这是我的大哥青龙。” “小子见过长老。”齐峰和青龙都施了个礼。 “哦。”长老们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高斯,又看看两人,“不用客气。两位年少英雄啊。”长老赞道。 青龙和齐峰没有说什么,但是,他们都有着一种喜意。 是的,没有错。高斯的这些长辈都不是普通的人。虽然没有感觉到他们的厉害之处,但是,他们的气质却是非同一般。很威严。 能听到这种长者的赞叹。谁都会高兴地? 他们看了看高斯,高斯正在引着几位长老进去呢?两人的好奇心起,高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家族呢? 当时的他们,都查过高斯的身份,却是一无所知。 看来,高家不简单啊。但是,他们可以肯定,这次高家来人,一定能够成功的。 正文 魔医门_第290章 药医圣者 他们猜得并没有错。 当那些长老走进去之后,就对高斯说道:“那些药物,我已经带来了。只是,它们还是属于昂贵的那种,没有办法普及。” 高斯点点头,他知道,要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而青龙和齐峰,听到这句话却是眼睛睁得很大,这个消息,太惊人了。就社会方面来说,还没有谁,说能够治好这种病呢? 高斯的家族,果然不简单。 他们不由对高家充满了兴趣。是的,人总会有好奇心的。他们对神秘的事物总会感兴趣的。 高家长老看了看两人,又看了看高斯。 高斯摇摇头:“他们两人都是我的兄弟。他们,应该留在这里。” 长老们并没有说什么,显然是同意了。 齐峰和青龙感动极了,给了高斯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从来没有对一件事物这么感兴趣过。 看着,就好了,不会乱说话的。他们知道,他们在这里只会碍手碍脚的,但是,他们还是留下了。但是,他们不会添麻烦的。 “长老们,那么先休息一下,明天在开始吧。”高斯说道。是啊,夜已深了。 长老们点点头。 高斯带着他们前往客房。 ******深夜,房间里。 “阿斯,你的家族究竟是什么?”青龙问道,这次他也好奇了。 “好了,我说吧。”高斯无奈地摊摊手,看了看有些好奇地齐峰,说道,“不知道药医圣者这四个字你们听说过吗?” 齐峰摇摇头。 青龙却是蹙起眉头,想了片刻。他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 突然间,他拍腿而起:“你说的药医圣者,是不是那济世救人的活菩萨,那些不明来历的医者?” 高斯点了点头。 “好啊,没有想到,竟然是你们家族的人……”青龙不由感慨。 “大哥,你知道啊!”齐峰问道。 “嗯。说起这药医圣者,也真是神秘。但是,他们都是好人,他们救人,从来不收钱的。他们,是人民心目中的英雄。”青龙说道。 是的,药医圣者救人不用钱,他们赚钱的是另外的手段。所以,他们不需要在医药上收钱。医者父母心,他们不想把行医和铜臭弄在一起。 “是的,我的家族,就是传说中的药医圣者。而我,就是这一代家主的儿子……”高斯缓缓道来,让得青龙和齐峰的嘴巴一直合不拢,原来这小子,身份这么不简单啊,第一隐藏世家,这个身份,真牛啊! ******第二天.长老们和高斯就在研究新的药物。而齐峰和青龙,则是在旁边观望。 他们,看着眼前的人将药物混在一起,试试,皱皱眉,又重新开始。 他们有些佩服。是的,人要持之以恒才能成功。爱迪生不也是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失败之后,才发明了电灯吗? 自己,要相信他们。 …….几天过去了。 青龙和齐峰干好去小解一下,回来,听到高斯的呼喊声,原来,就是在这么一瞬间,新药完成了。 药医圣者,这四个字果然不是盖的。 便宜而有效地新药,很快就解决了猪流感的问题,魔医门的阴谋被粉碎了。 这只是初次交锋,但是,胜利也足以自豪了。 正文 魔医门_第291章 列车 猪流感的问题解决了。魔医门的事情能够顺利解决,还真是意外。不过,过了的就过了。接下来的,还要去面对。魔医门的灾难才刚刚开始呢! 高斯知道,魔医门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了,记得以前赤日教的问题,会不会和他们有关。高斯有些疑惑。但是,当时赤日教的人已经完了。总部都被他毁了。 他没有线索,现在可是惨了。 没有事情,出去散散心。 高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去买了一张火车票。本来,开轿车就行了,他却是要这么做。真不知道,这些有钱人在想什么? 或许,高斯是有种预感吧。 也幸好他这么做了,拯救了很多人的性命。 赤日教,还没有湮灭。 高斯上了火车,感到有些累了。是啊,已经很久没有睡得好了。这些日子,他总是在为魔医门的事情劳累,比当时统一黑道还要苦。 但是没有办法,一切都是必须的。现在身在列车上,是可以休息了。 高斯的眼帘慢慢的闭上了。 他的嘴角挂上了微笑。 ******不知几时,高斯感觉到有人在拍着他的头,他醒来了。 “喂,快醒醒。”高斯终于听到了声音,看向了那个人。 那人,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子。 “怎么了?”高斯温文尔雅地问道。 女孩轻声说道:“我们被劫持了。” 高斯晕倒,怎么嘴角才做两次列车,就被劫持了两次,这次的,究竟是什么人? 高斯再次提出了他的疑问。 女孩子似乎对高斯很有好感,是啊,谁不对俊朗的男子有好感呢:“听他们自称,是赤日教。” 高斯惊呼,赤日教,不是被自己灭了吗?看来,还没有啊。 高斯看向那个站在前方,拿着手枪的家伙。 他向女孩说道:“你等我一下。”说着,他就要起身离开。 这时,女孩拉住了他:“他们不准别人离开座位,你不要去。” 高斯给了她一个微笑:“放心,相信我吧!” 女孩不知不觉间放了手。 “喂,你想要干什么?快坐下。”那个男人已经注意到高斯了。在他看来,高斯不过是个小白脸,他也没有怎么注意,只是让他坐下。 “如果我不呢?”高斯问道。 “那么你就只有死。”男子狰狞地说道。 “是吗?”高斯冷笑。 正文 魔医门_第292章 英勇 什么叫有胆量?这就是有胆量。有本事,你感到恐怖分子面前这么嚣张吗?除非,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可是,高斯不是,他这么做,是有底蕴的。 什么叫英雄?英雄是什么样的,女孩并不知道。但是,她知道,高斯应该算是个英雄,因为,他敢于和恐怖分子做斗争。他也战胜了。 她看到高斯狠狠地将那个人高马大的嚣张家伙一拳打倒在地。他并不残忍,因为,对待敌人必须狠。 那个男人,他还在打倒恐怖分子的同时给了自己一个没事了的眼神。女孩此时感到好幸福啊。 只是,那个男人接下来就跑了。他是去哪里了?女孩很疑惑。但是,她随即反应过来,他是要去捉恐怖分子啊。 是的,英雄救应该打坏人的。女孩看着高斯离开的方向,眼里冒出了小星星。这个女孩,肯定是奥特曼什么的看得多了。 只是,高斯没有注意到。他要去把这个赤日教毁掉。 他手上拿着刚才被打倒的那个赤日教教徒的通讯器。这群家伙,还真的很out啊。连手机都没有。高斯不由鄙视了他们一番。 继续前进,高斯知道,前方的车厢肯定还有赤日教恐怖分子的存在。 他到了一个地方,不再前进。他在等待,等待电话。 果然。不久,有电话通进来了。 高斯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rb的劣种语言,他是听不明白的。但是,他记得当时捉住的那个人所说的暗号。高斯不禁出口。 那人再说了几句,就挂掉电话了。看来,高斯是猜对了。 高斯不理他们,继续前进。看来,应该前方的人还没有危险。必须要抓紧时间。高斯一步步地前进。同时,内劲开启,探视着周围的一切。 一切,都要万分小心啊。 高斯警戒着自己,一步步地摸索着。 终于,看到了,又是一个一脸狰狞地男子。高斯又一次大显身手,把他捉住了。本来,以为就要完毕了,没有想到,突然闪过一个娇嫩的女孩,捉起身边的人,充当人质,原来,她也是赤日教教徒。 但是,高斯的速度太快了。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高斯捉住了。 高斯没有留情,将她全身的关节卸了,对于恐怖分子,他不会手软,哪怕是女孩子。 *******经历过这次,高斯就小心多了。一步步,一个个车厢,打倒了一个个的恐怖分子。列车上的人,看到了,成功的希望似乎越来越大。 正文 魔医门_第293章 杀,杀,杀 高斯也知道,一车的人的姓名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自己,要振作。他抖擞精神,继续出发。 列车,前方的车厢,静得可怕。 高斯一个人慢慢地走着。别的人,虽然支持他,可是,没有人敢和他来,因为,他们都是身手普通的人。所以,艺高人胆大的高斯夜只好一个人走着。 他慢慢地,静悄悄的。 只是,虽然解决了很多人。但是,他还是被发现了。毕竟,这个组织还是有一定的纪律的。后来的路,越来越难走。 高斯在第三节车厢里,为了救一个被捉住的人质,险些中枪。还好,异能及时启动,总算是避过了一节。 接下来,第二节车厢里,也是有惊无险。但是,还是很艰难的。人质,有一个受伤了,还好,伤不严重。没有生命危险。 只剩下最后一节车厢了。 高斯看着前方,眼神郑重。是的,需要重视,这个,是最重要,也是最危险的。 高斯轻轻地打开门,闪了进去。车厢里的人,没有意识到高斯竟然能够这么快就进来,还没有反应过来。高斯已经连续干翻了两个。 但是由于这里是最重要的地方,所以,高斯并没有真正成功。因为这里的人太多了。有十几个,纵然高斯干掉了几个,剩余的那几个已经足够拿出手枪了。 他们随手捉了一个身边的人质。剩余的人把枪指着高斯。 高斯无奈,只好举起手,但是,他没有放弃,他一直在等待着机会,只是,那些恐怖分子,却是不会等待他了。他们的枪开动了,子弹,从里边射了出来。 高斯的身形一闪,失去了踪迹。这是绝妙的极腿道身法。高斯的速度快到了极致,肉眼无法看到。 他避开了子弹,向那个劫持人质的人奔去。 “轰”的一声,拳头爆发,高斯狠狠地将那人击出车外。在这么高速的列车上摔下,那人是活不成了。但是,没有关系。他是恐怖分子,活着,也是祸害人。所以,还是早死早超生嗯。 只是,接下来就惨了。高斯刚刚现身,子弹就立刻打了过来。 身后就是人质,高斯没有办法躲开。没法,只好使出耗力气的雷光天幕,挡住了所有的子弹。高斯本来以为,危险就要过去了。 只不过,看来他是低估了,也没有算计到。他要救得人质也是赤日教的成员之一。高斯在前边挡子弹,后边的人,却是拿出一把匕首,狠狠地刺向高斯的胸膛。 还好,高斯似是有察觉到,转了转身体。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被他刺到了左臂。 高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的异能集中在手上,将那个偷袭的人击得粉碎。 是的,这种恩将仇报的家伙,不需要留着。 高斯又转身,面向了那些人。 没有办法,这些人捉着也是守口如瓶,高斯不留后手,将他们都杀了。 希望,这次赤日教是真的完了吧! 正文 魔医门_第294章 见到罗杰 第294章见到罗杰曾经,高斯被人告诫,让他远离沈容。那是因为高斯还没有资格。是的,他是这么认为的。他并不喜欢沈容。但是,因为家主的利益,他必须要去她。 他曾经和高斯订下三年之约。可是,如今,只有两年,高斯就可以自豪地说:“现在,我配得上高斯了吧。” 是的,本来只有三年,现在,高斯两年就完成了。 他让沈容打了个电话,告诉罗杰,要取消婚姻的消息。 罗杰不信,他不信高斯能这般。于是,他马不停蹄地赶来了。 来到中国,他才发现自己是井底之蛙。原来,高斯他已经成为了黑道霸主。还有,一间几十亿元的公司。 他没有想到,少年竟然这么快就成功了。实在是,太令人意想不到了。 但是,他也是个放得开的人。他知道,罗杰这样做是有原因的。 是啊,那些贵族世家,有谁的婚姻是自由的。他这样做,也是希望,高斯能够努力,争取配得上沈容,只是,他认为,希望是不大的。 没有想到,高斯却是真的成功了。 黑道枭雄,黑道霸主,这个称号,问天下间,几人能够? 罗杰不由对高斯刮目相看。想到那张还有些稚嫩的脸。他真不相信,他这么能。但是,现实就是现实,不信,也没有办法。 所以,他的第一决定就是去见高斯。 不是要高斯来见他,而是他去见高斯。这两者,意义是不同了。去见高斯,就是说高斯比他能,让他佩服,所以,自己才去拜见他的。倘若高斯不如他,他也最多只会让别人去请高斯。 两者意义自是不同的。 所以,在罗杰的眼中,高斯是比他还要能的。 嗯。精彩即将上演。 ******龙门的总部在哪里,罗杰是知道的。废话,随便找个人问都是知道的。高斯,他自然是在龙门总部了。 罗杰开着车子来到了这里。 这里的守卫却拦住了他。这是生面孔。 废话,生面孔自然要拦住了。毕竟,今时不同往日了。龙门的地位是高的,而且,龙主的安全,是要保障的。 所以,对于陌生人,他们是要预防的。 “你们去告诉你们老大,罗杰来访。”罗杰说道。 守卫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见他没有半丝惊慌,或许,他真的认识老大。所以,他还是进去了。误了大事可不好。 高斯此时也没有事情可做,正在喝茶呢! “老大,有一个自称罗杰的男人来访。”守卫报道。 高斯一听,茶差点喷了出来。有些狼狈。 但是他也没有在意,他想的是,罗杰,那不是自己的情敌吗?他怎么来了? 虽然有些疑惑,但是怠慢客人还是不好的。 所以高斯还是迎接了他。 “高老大,别来无恙吧!”虽然是外国人,可是他对中国的文化了解得挺深的。 高斯点点头,并没有说话。 两人相视片刻,高斯说道:“罗先生来此有何指教?” “看来,你是实现了当初的诺言了。”罗杰说道。 “当然。”高斯傲然。 “那么,希望,你能够给沈容幸福。”罗杰真心祝贺。 “谢谢。” “如果,没有其他事情,那么我就先走了。”罗杰觉得实在无话可说。 “等一下,罗杰先生,我想,我们可以谈一下。或许,我们可以做朋友。”高斯挽留。 “朋友?”罗杰愕然,是啊,他还真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呢! 或许,真的可以做朋友。 罗杰看了看高斯,伸出了他的手,高斯淡然一笑,紧紧握住。 有时候,成为朋友,就是这么简单。 正文 魔医门_第295章 龙门出动 日子一天天过去。高斯现在做的,就是巩固势力,还有勤练武功,以及陪着自己的爱人,亲人。 时间过得很快。接下来的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虽然期间魔医门有过或多或少的举动,但是,都被高斯带着龙门还有龙组的人阻止了。所以,魔医门的人对高斯是恨得咬牙切齿。 但是,他们也无可奈何。他们的力量,还不能完全发动。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 离魔医门要出世的日子近了。 这天,高斯带着龙门和龙组的人在高家。 这是有原因的。 唯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制敌。主动,是重要的。 高斯他们不想被动,所以,他们决定了,和高家的人一起,进攻魔医门。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可是,至少要比当迫在眉睫时再被动好些吧。 高浩也同意了。自己的儿子,可是天才。他肯定有办法了。而且,现今,力量也积蓄得差不多了。所以,同意了。他们一同前往魔医门。 魔医门所处的地方,并不显眼。反而是在那种偏僻的山村中,显然,他们比第一隐家高家还要低调。 所以,少有人发现他们。 这种势力,一旦被人发现,自然是难以发展的,所以,他们才需要如此的。 只是,他们的力量如今已经强大。他们准备要出世了。 好在,高斯他们来了。 今天,势要灭掉魔医门。 高斯握住拳头,对着他的伙伴们说道。 他的伙伴们点点头。是的,必要地。为了人类,无论如何都要的。 高斯一声令下,所有的人都围攻在了魔医门的城堡四周。 魔医门还保留着那种古老的城堡,也许是因为他们太久没有入世的缘故吧。 但是,这种力量也不容小觑。 他们的护卫,已经守卫着四面八方。所以,高斯他们是没有办法偷袭的。只有强行进攻了。但是,魔医门占尽天时地利,他们所处的位置,是易守难攻的。所以,龙门的弟子死得伤得都比魔医门要多。 就在他们混战的时候,高斯和龙组众人已经混进了城堡。城堡里面才是核心势力的所在,如果城堡中的人屠尽,那么城堡就算是攻下了。 是的,最重要的是在城堡里面。 今天,高斯和龙组众人都是主角。 他们慢慢地潜行。这里边的机关多着呢! 就算是以龙组众人的身手,也难免受了伤。 更多的是毒,魔医门,就是以毒为主的势力,他们的毒功,是很厉害的。 还好,高斯已经学会破解了大多。 暂时,还是没有危险的。 只是,接下去的路,还会那么容易走吗? 正文 魔医门_第296章 看门人 路渐渐地变宽了。 好像,那种迷宫似的东西已经不见了。接下来,就是大道了。 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 看来,刚才的那些路,给他们的压力可是很大的。 还好,已经度过了。 众人都把眼光看向前方。他们相互照应着,小心地走着。这里,万事都是要小心的。不然,随时都可能会死的。 他们,慢慢地走着。 魔医门的总部,自然不会过于简单。这里,才是真正强者的所在。高斯和龙组的人走到了一处。终于停了下来。不是愿意停,而是不得不停下。 因为,前方出现了敌人。 从来没有想到,竟然有人长得那么大,大得四五米高。实在是恐怖啊。 这时,有些见识的龙组成员已经喊出生来:“不会吧。这不是巨人族吗?巨人族不是已经灭族了吗?怎么还活着?”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因为他们都不知道。 只是,他们都知道,这个巨人是他们的敌人。 这个人,就交给我了。高斯下定决心。 “阿斯,这个交给我们来对付。”一对双胞胎龙组成员说道,“你的力量,不应该用在这种人身上。这个,交给我们就行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节省力量。” 高斯想了一想,还是点了点头。 众人在旁边观看,如果有什么不测,可以随时做出救援。 那对双胞胎站出去了,他们用的不是异能,而是内功。他们,都会着一种功法,那就是龙翔般若功。龙对巨人,本来是应该胜利的。 但是,巨人的力量超出双胞胎很多,纵然利用功法之妙,两人也没有办法战胜。 高斯有些心急,想要出手。 这时,李明哲阻止了他:“相信他们吧。” 高斯从李明哲眼里看出了信任。 嗯。高斯重重地点点头。 他接着看下去。 本来,要输的双胞胎兄弟突然比了一些很奇怪的姿势,接着说出了两句话,没有想到,这种功法真的存在,高斯从他们口中听到的话是:“融合。” 没错,就是融合。和龙珠中一模一样的融合。 而且,刚才的动作也是一样。 没有想到啊。 不过,高斯相信他们一定会胜利的。 确实也是如此的。他们融合之后。力量增加了数十倍,这种情况下,纵然是巨人也是不敌。他在他们的一击重拳之下倒了。 看门人被打倒了。 这巨人的身体也真重。他倒了下去,将原来紧闭的大门撞开了。 真是天助我也! 正文 魔医门_第297章 魔医门激战 高斯和龙组的人进去了。里面空旷无人。 可是,问题更大了。因为,里面出现了十二个大门。而门前,挂着一块大大的牌匾——黄金十二宫。妈的,莫不是圣斗士啊。 高斯对魔医门极其鄙视,别的不学,就会学习这块垃圾动漫。 但是,还是没有办法。人家品味低,你又能怎么样? 只是,现在不是烦恼这些的时候。 现在,有十二个门,该怎么过呢?他们只有九个人。高斯很苦恼。 看来,只有先选择八个门进去再说吧。嗯。因为那对双胞胎要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发挥力量,所以他们是必须一起的。 就在高斯决定要进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声音。 “等等我们啊。” 嗯,声音怎么有点熟悉。高斯转头一看,原来是青龙。 青龙的身边还跟着另外三个人,不知道是谁。不过,他怎么在这种时间还来了。 青龙看出了高斯的疑惑,说道:“你知道,自古有四大神兽,青龙,朱雀,玄武,白虎。他们也会转世,落在人间。而我们四人,就是所谓的神兽转身。” 说着,他给高斯介绍了另外三人。 高斯向他们点头。真是天助我也。嗯,四大神兽,力量自然不会一般。 这次有机会胜利了。 四大神兽,是强大的。高斯相信。因为,青龙的力量就不可小觑。 于是乎,他们加入了他们的阵营。 好了,现在十二个人到了。只是,究竟是怎么样才好呢是逐个击破,还是各进各的门? 各进各的门,危险大,可是,逐个击破时间又长。看来真是很苦恼啊。只是,当高斯提出了自己的苦恼的时候,众人都选择了各进各的门。他们都不是孬种,他们要选择更快的那种。 所以,几乎所有人同意了。各自进入了自己的宫门。 高斯选择的是射手座的。 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这里,充满了一种神秘,是要小心的。 突然,一道亮光闪来,高斯侧身避过。 一道阴森森的声音响起:“好啊,竟然有人能避得过我的射手箭。”高斯向着声源处看去。一个长相极其猥琐的男子正在那里。 “你好,小家伙,很久没有人敢进入我的这宫殿了。”那人笑道。 只是,那笑容实在是恶心。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高斯淡然说道。 “是吗?”那人饶有兴致地看着高斯,“想不到小家伙倒有些自知之明啊。” “恩。”高斯点点头,“因为今天,我就要杀死你了。” “哈哈。”那人怒极反笑,“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高斯并不答话,而是运转了一下内功和异能,融合在一起,他知道,眼前的人不简单。 他突然间出击,那双手的力量是无比的强劲。 射手座的男子虽然立刻反应,但是事出突然,还是被废了一只手。 这下,他怒了。他疯狂地攻击高斯。 只是,最巅峰状态的他也不是高斯的对手,何况是现在呢?只有惨叫声,接下来,又是一阵安静。 他的喉咙,已经被高斯毫不留情地刺破了。 原来,所谓的黄金十二宫宫主,也不过是如此。 高斯有些鄙视魔医门。 他相信,以龙组的力量,这种程度的对手,是没有问题的。 他继续前进。 走过射手座大门。他又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是哪里呢? 嗯,高斯陡然间又看到了一个门,那里有十二个圈圈。而目前,只有一个圈圈变红了。 高斯突然间猜到,这应该就是看宫内情况的东西了。 嗯,目前,除了他外,战斗都没有结束。 而且看来,这个门似乎要等那些宫主们全部都被打倒了,才能够打开吧。 高斯被安静地坐了下来,他相信同伴。 ******时间过得并不久,他的同伴们陆续来了,见到高斯,有些愕然,但是旋即释然。是啊,高斯这样的高手,对那种对手,又有什么难度呢? 他们都伤得不重。看来,魔医门的人是太小看龙组众人了。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了。 也正应了高斯的猜想,门打开了。 进入了最后的一关。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总是有着一种让人很难受的气味。 突然间,伙伴们一个个晕倒。 高斯也感到有些眩晕,但是,他将内功和异能运转到一起,又可以抗拒了。只是,别人没有这种本事。 该怎么办呢?高斯很苦恼。这种毒,他没有见过。 “嘻嘻,小家伙,没想到,你们还挺行的,竟然能够打败我们的高手,那些宫主。但是,你的伙伴们都已经中毒了,你要在二十分钟内打倒我,拿到解药,不然,你的伙伴们是活不成了。” 依旧是有些阴森的声音,高斯看到了一个老头子。 好,既然如此,我就捉住你。高斯心里说道。 他一个虎步奔了过去。 很多人都不知道,魔医门的人,也是毒药厉害,但是武功真的不咋的,高斯和高家,把他们想得太强了。 他们,最多比一般的武者强上一些罢了。 只是,他们太自大了。 高斯没有想到,自己才一个虎步,再加上一击雷拳,刚才那个嚣张的老头子就已经倒下了。不会吧,竟然地,这样就成功了。 胜利,总是来得那么让人意外。 但是,高斯夜不会去想太多,他记挂着他的同伴们。 “解药呢?”高斯伸出手。 “哼,没有解药,这是新毒。”老头说道。 “是吗?” 老头看到高斯的眼神,也不敢多说了。 只是,高斯还是不会饶过他的:“那你就去死吧。” 高斯狠狠地将雷球灌进了他的嘴里。他全身抽搐,很快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魔医门门主,就此死亡。 高斯像扔掉破气球一般扔掉他的尸体。 愁眉苦脸地看向众人:“该怎么办呢?” 高斯想了想,只有那么一招了。 虽然他很强,可是,他的功力要救那么多人,是很勉强的。他先以银针度毒,然后运气内功,将众人的毒排出体外。 只是,他有些虚脱了。 众人还没有醒来,他就倒下了。只是,众人的危险已经解除了。 高斯倒下之前的一瞬间,似乎还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呼喊声,那是齐峰的:“兄弟们,外围的人已经死了。我们攻进去吧。” 只是,后来说的是什么,他已经听不到了。 正文 魔医门_终章 三年后。 某栋别墅中。 “妈妈,爸爸怎么还没有醒来?”一个很可爱的女孩拉着一个美丽少妇的手,问道。 “很快了。”少妇看向床上的男子,眼里满是爱意。 “你总是说很快,已经很久了。”女孩有些怨气。 “你乖乖听话,爸爸就会醒来的。”少妇笑道。 “嗯。”女孩重重地点下了头。 少妇抚摸着女孩的头发,将她抱在怀里。 *******午饭时间。 门外开来了一辆豪华轿车。 “弟妹们,三弟还没有醒来吗?”一个风风火火的声音喊来。 “嗯。”门前另外一个少妇有些黯然。 “不用担心,三弟吉人天相。会醒来的。”男子安慰道。 “但愿如此。” 男子突然间看向门外,那里有喇叭声,突然他惊喜道:“大哥,你也来了,嗯,还有龙组的人。” 一个身上有着青龙纹身的男子说道:“二弟,你已经不小了,怎么这么大惊小怪的?” “人家高兴吗?” 呃。龙组中人无语。 “青龙,没想到你老弟还那么可爱,都已经是黑道霸主了。还这般。”李明哲拍着青龙的肩膀说道。他们在那一战后,把四大神兽的转世哄到龙组去了,让他们为国家出力。 偶尔有空,他们回来高家看望高斯的。 而刚才的男子,就是齐峰。 他们,都来看望高斯。 “三弟还没有醒吗?”青龙问道。 嗯。齐峰黯然点下了头。 三年前,为了救他们,高斯耗尽了功力,伤及了筋脉,至今还没有醒来。 “我们进去看看吧。”青龙说道。 说着,他带着众人来到少妇面前:“怜梦,带我们去看看阿斯吧。” 秦怜梦点点头。 看着高斯日渐憔悴的脸色,青龙有些哽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而此时门外,又来了一个人。 “爸,你怎么来了?”梁情看着梁宇航,惊讶道。 “来看看女婿呗。”梁宇航打趣道。只是没有想到一提起女婿,女儿的泪水又流了。 “好了,女婿会醒来的。”梁宇航急忙安慰她,“带我去看看吧。” 人陆续来了。他们都来看望高斯。 就在他们在客厅里吃午饭的时候。 沈容却是在高斯的房间里伴着他。 “姐姐,吃饭吧。”林思敏端着饭来了。 “嗯,先放着吧。”沈容说道。 “思敏啊,为什么高斯还没有醒来?难道,他要抛弃我们吗?”沈容有些哽咽。 林思敏将她搂入怀中:“不会的,他会醒来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说着说着,两人哭成了一团。 “嗯。”有人给她们递了纸。 “谢谢。”沈容泪眼迷茫地说道。 但是,突然她想到,房间里只有自己两人和高斯。林思敏还在哭,究竟是谁给自己的纸巾呢? 她睁开眼,一张坏坏的笑脸映入眼帘。 *******“爸,阿斯醒了。”一个惊叫声响起,有几百分贝吧,把所有的人都喊来了。 “阿斯,你醒了。”众人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 高斯点点头。众人都想说些什么,这时沈容说道:“还是先去吃饭吧。阿斯已经没有吃了。” 嗯。众人扶着高斯,前往餐厅。 “嗯,这个是?”高斯看到了粉嫩嫩的一个小女孩。 “这是你和阿容的孩子。”高浩说道。 “我的女儿?”高斯抱起她,欢呼一声,“我终于也当爸爸了。” 小女孩被吓哭了。高斯的嘴张着,女孩突然间失禁了。 众宾欢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