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渡的私房恋》 楔子 白雾蒙蒙,冷冽空气直逼入骨。 河面上,一叶轻舟,男人惬意打着船桨,女人则垂首屈膝而坐。船上两人安安静静,偶尔彼此对上一眼,却两相无语。 这女子很不一样,通常搭上这条小舟的人,没几个是认命的。 伶熙在忘川河上已经待了将近千年之久,“阅人无数”这四个字当之无愧。那些鬼、妖,甚至是天界下来的……不论他们是什么,在踏入轮回之前,总会在这艘小舟上与他攀谈个几句。 那些话,多半是追忆在世时的风花雪月,也偶尔是感慨自己命运多舛、无法圆满。 听说,若是望入忘川河底,任何人都会看见自己今生走过的一景一幕;而河岸边有颗三生石,上头清楚记载着观石人的前世、今生与来世。 而后,任凭有再多的恩怨情仇,都必须要跨过奈何桥,去向孟婆领一碗孟婆汤,把这一生忘得干干净净,迎向来世。 这些究竟是否为真,伶熙没个肯定的答案,因为他从来没有机会亲身经历一回,打从有记忆以来,他就一直住在这条忘川河上,载着一缕缕的魂魄,踏上轮回路。 所以,他不知道那些人在河底看见了什么,他只知道这艘小舟上的人,鲜少不泪湿的,他们轻则蹙眉不舍,无声啜泣;重则捶胸懊悔,嚎啕痛哭…… 但,这女子与众不同。 她不哭、不笑、不发一语,只是静静低着头、垂下那长如羽扇的眼睫,眼睛眨也不眨地凝望着河底。 伶熙看着那张小巧细致的侧脸,忍不住好奇她究竟看见了什么?她那颗脑袋里又在想些什么? 她看起来好平静,一点儿也不像那些准备抛下今生今世的众生们。 许是好奇心使然,一句唐突的言语就这么从他嘴里冒出。 “姑娘怎么死的?” 女子被这话给吓了一跳,她抬起头来,不明所以地望着这打桨的男子。 “你这人,说话都这么直接吗?” 伶熙淡淡一笑,反问:“都最后一程了,姑娘岂有闲暇兜圈子?” “嗯……”女子偏头想想,似乎也有道理。沉吟了下,才娓娓道来,“其实呢,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死法。上京一趟、补个南北货,谁知回程遇上了打劫的蛮贼。想想,活命重要,咱们货给了、银两也给了,谁知还是难逃一死。” 说完,女子低下头,唇边竟扬起了一抹淡淡的自嘲,没有恨,没有怨。 从枉死城里出来的人,不该拥有这么柔美的表情才是。“姑娘,妳没有任何的留恋与不舍吗?”他打桨的动作并未停下。 “留恋吗?”女子轻轻笑了声,伸手在河面上拨啊拨的,拨出了一圈又一圈涟漪,“没什么好留恋的,只是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可惜罢了。” “可惜?” “是呀。”女子点点头,手托着腮,似是万般无奈,“我啊,从小就没了爹娘,可运气也还不错,被一个流浪江湖的大夫给收留了。从小,我就跟着他四处行医,也跟着他学医十多年。后来,他老人家撒手归去,我继承了他一脉功夫,便想在村子里设立医馆,挣点小钱、做点善事,谁知呀……什么人都还没救成,不过上京去补个药材罢了,竟也——”她重重叹了一口气。 听了这一大串的埋怨,伶熙忍俊不禁。没想到这姑娘不是生性沉默,只是话匣子未开。 “原来如此,姑娘舍不下的是一身绝活。” “当然呀!别人寒窗十年,至少还有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机会,可我呢?这辈子就这么没有了。一碗孟婆汤,就把十多年来苦学的一切,变成了泡影。” 女子的眸色黯下,面容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悲凉。 他见了,唇边的笑意也跟着退去。他明白的,那是一种不甘心的情绪,不甘心自己所学无数却无用武之地;不甘心自己初出茅庐却踏上了死路。 伶熙鲜少在这艘小舟上安慰过什么人,那种善解人意的事情他做不来,可他就是不忍心让这女子的脸蛋布上一层灰蒙的色彩。 “妳安千万个心吧,”他轻扬唇角,“姑娘个性谨密、精益求精,阎王肯定会许妳一个相称的来生。” 闻言,女子愣了下,抬头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伶熙回头,望向了河川的另一端,道:“上了岸之后,岸上会有一颗大石,我们称它为『三生石』,上头会记载着姑娘的来世。” “咦?在投胎之前,我会明白自己将拥有什么样的来生?” 他点了点头。 “哈、这可真稀奇。”女子笑了,先前的阴霾一扫而空,彷佛不曾存在。 这姑娘真是天生心宽。伶熙也忍不住被她感染了笑意。 突然,他有个愿望,他真心期盼她能带着这份乐观直到下一世,然后一辈子快快乐乐,什么也击溃不了她。 后来,她上了岸,他则留在小舟上。 她伫立在三生石前,读着石头上的铭刻文,却偏着头,苦思半晌。 “怎么了?姑娘。”伶熙问。 “你瞧,这命是好还是不好?” 一听,伶熙眉头蹙起,很罕见地上了岸,来到巨石前,与她并肩站立,看着三生石的记载—— 本命清白,无祸无劫,天资聪慧,心性沉敛。 积善于门吉昌,病逢良药安康。 一生姻缘求无果,老来清心无欲忧。 “兴许……是命好吧?”他其实也不怎么明白。 “可上面说我孤老一生呢!” “若妳无欲无忧的话,孤老一生又何妨?” 女子想了想,似乎也觉得有理。“嗯,好吧,是命好。”她又开心地笑了,转头望向另一方的奈何桥,伸手指了指,问道:“欸,我问你。过了这桥,多久能投胎?” “若以人界的时间来看的话,快则三年,慢则三百年,这说不准。” “三年至三百年啊……” “那么,请姑娘保重,接下来的路,在下无法相送了。” 语落,伶熙转身作势离去,却被女子给扬声唤住。 “啊、慢着!” 他停下脚步,回头。 “我都还没请教大名,怎么你就要走了?”她的眉宇之间带点慌张。 伶熙失笑出声,不答反问:“注定遗忘的记忆,何必多此一问?” “虽然明知如此,我还是想知道。” 他听了,考虑了一会儿。“伶熙。” “什么西?怎么写?” 他笑而不语,径自跨上了小舟。这时,女子掌心一热,忽觉一阵烧灼感,她“嘶”了一声,急忙摊开掌心瞧了眼。 掌心里隐约浮现了两个字——伶熙。 她盯着他的名字,笑了。 “原来是『伶熙』呀?好秀雅的名……”她抬头,却见他已经驾着小舟,逐渐消失在白雾里。 回到忘川河首,一名童颜白发男子伫立在河岸上,气质翩然俊雅。 伶熙见了,说讶异也不讶异。那男人算是旧识了。 “小路?”伶熙露出了客套的笑容,将小舟系妥,踏上岸,“今儿个怎么有闲情逸致来这儿散步?” 绰号小路的路弦淡淡一笑,“我像是来散步的?” “不像。” “既然你也知道我不是来散步的话……”路弦走到了伶熙面前,“那么,事情我也就直说了。” 伶熙摆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从前,你说你好奇人间的光景,那些话,今日还算数吗?” 一听,伶熙顿了下,“……你的意思是?” “我在人间有个差事,正缺人手。” “但——” 似乎读出了对方的疑虑,路弦抢先一步答道:“放心,我都已经打点好了,就只缺你点个头应允。” 伶熙一时哑口无言。 “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居然连这种事情都能“打点”? “这答案你往后自然会懂。现在,你只需要让我知道,你愿不愿意去一趟人间?” 伶熙沉吟了一会儿,道:“何谓一趟?” “自然是投胎为人。” “那么我的记忆……” “我能让你留着所有的记忆,除非你不想要。”事实上,路弦图的正是他的记忆、他的能力。 “忘川河上的摆渡差事又该怎么办?”千万魂缕,何去何从? 路弦轻轻耸了肩,不以为然,“天大地天,冥府人才济济,总会有人能够接手,你担心什么?” 这下子伶熙又迟疑了。 近千年来,他从未离开过忘川,从不知晓何谓人间,更遑论拥有肉身在那生活,他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应付得来。 “告诉我,你的顾忌是什么?”路弦问了一句。 伶熙不答,倒是看了对方一眼,反问道:“你要的又是什么样的人手?” 路弦在脑子里斟酌了一会儿,道:“我要一个能够跨越三界、无视时空,可以灵视、亦可灵听的人手。” 这答案让伶熙有些错愕。“在人界这么做,不会出现差池吗?” “会,当然会。”即使说着“会”,路弦却毫不在意地大笑着,“所以才要找你这种身上有『秘言令』的人吶!” “……到底是什么样的差事这么扑朔迷离?” “届时你就会知晓了。” 什么都没个准,伶熙简直是哭笑不得,“怎么你让我觉得这是个深不见底的坑?” “不要紧,将来若后悔了,你还是能够回来当自在的摆渡人。” “真这么自在?”居然还能来去自如?这算哪门子的投胎。 “不过……” 果然,有条件。 “不过什么?” “你必须从三生石上雕琢一块下来,随身带在身上。那东西会跟着你到人间,寸步不得离身。” 伶熙想了想,道:“这事不难,但用意何在?” “那东西能留住你的鬼气。哪怕你在人间出了什么差池,也不至于被鬼差依凡人来论办。” 原来如此,伶熙点着头。 “所以,你去是不去?” “好。”他不再迟疑,“我去。” 就这样,伶熙踏入了轮回道,等待了几十年、几百年,终于以凡胎之身降临于人间。 出生的时候,他被安置在一个叫作医院的地方,那里到处都是白色的、空气冰冰凉凉,跟忘川河有些相似。 后来,他慢慢理解这个时代跟他所知道的那个世界有所出入。这个时代有车、有大楼、有水电、有3c……但是没人情。 他的母亲一生下他就跑了,把他遗留在医院里;之后,一个叫作“社会局”的玩意儿介入,把他转交到了另一个家庭。 那几乎就是他接下来的人生,从这个家庭到那个家庭,再从那个家庭到这个家庭。从这所学校转到那所学校,从那所学校再跳到这所学校。 他没有亲近的人,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孤单寂寞。 因为打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的世界就是“有形”与“无形”的共存。 先撇开路边那些乱七八糟的灵体不谈,他一开始还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能力,即使对方是活生生的人类,他也经会在对方的身上看见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更别说还有一个最唠叨的路弦。 那家伙简直到了神出鬼没、来去无踪的境界,他甚至经常会附在活人的身上好方便“办事”。 转瞬之间,伶熙十八岁了,正式月兑离了寄养家庭。 那一天,果然不出所料,路弦“又”附身在他的监护人身上,递了一张名片给他。 “这就是你以后要为我卖命的地点。” 伶熙接过手,笑道:“过了十八年,现在才要让我做正经事?” 然后他低头一看,顿时愣住了,只见恶魔婚友社几个大字。 “婚友社”他抬起头看着眼前的人,“这是幌子,还是它就是我想的那种婚友社?” 路弦先是摇摇头。“不是幌子,”接着是点头,回道:“它就是你想的那种婚友社。” 伶熙顿时瞠目结舌,青天霹雳。 他不敢相信,如此大费周章、绕了这么大一圈,耗了上百年等待投胎、还把他拉拔到十八岁,为了居然就是要他在婚友社里当一份差? “……你他妈一定是在开我玩笑!” 手一捏,伶熙揉烂了那张名片。 第一章 第一章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十年已过。 恶魔婚友社日益茁壮,而若要提到这家婚友社,就不能不提到它那特殊的名字。 这家婚友社之所以会以“恶魔”二字来命名,一般人可能会以为是老板喜欢搞怪,想把自己婚友社打造成一种叛逆、不按牌理出牌、新奇、年轻化等等的形象,但其实不是那样。 那两个字完全就是这家婚友社的真谛。 大家应该都知道和恶魔签约是怎么一回事。首先,恶魔会端出一盘色香味美的华丽大饼,告诉你,“签吧,签吧,签下去之后,这盘大饼就是你的了;就算大饼没吃到,这精美的盘子也会送给你。”等你被诱惑了再一口吃掉你。 不过很可惜,知道不代表会记在脑子里;记在脑子里也不见得能套用在自己身上;即使套在自己身上了,最后的结果也会演变成存有“我应该不会遇上那种事”这种侥幸心理。 总之,人类喜欢挑战命运的习性,成了婚友社生意兴隆的原因。 恶魔婚友社成立已经十年,期间,这个团队已经撮合了无数佳偶,而且目前是业界称王的零失败率。 不过,它最有名的却不是它的零失败,而是它所愿意支付的巨额赔偿金。 婚友社的运作流程是这样的—— 非会员者,必须先填写一份会员审核申请,这份申请表单只需要三样东西:照片、姓名、生日,其他数据一律不必填写。 不少人感到好奇,连职业都不必填,那审核的标准是什么?也有人会问,地址、电话、e-mail都不必留,就算审核通过了,如何接到婚友社的通知? 其实,那些都不是问题。 因为婚友社里有两个很特别的审查人员——伶熙、朱槿。 朱槿在一间一年只开一小时的“人生贩卖店”担任店员,其余时间就在恶魔婚友社打工。 她寻人不需要电话、不需要地址,只需要给她一张照片,最快三十秒、最迟二十四小时,她一定可以得知对方当下的所在位置。 有一次,伶熙不信邪,故意向她打听一个早就不在国内的目标。孰料,不出十分钟,她对着他笑着说:“这个人已经出国了耶。我爱莫能助。” 从那时候开始,他再也不会笨到去挑战朱槿的能耐。 至于伶熙,他从来不看申请人的书面数据。 曾经有个富二代,彷佛是要表现自己是完美的黄金单身汉,他附上了厚厚一迭书面资料,包括学历证明、财力证明、资产明细……最后,那迭数据的命运当然是全被扔进垃圾桶里。 他的审核标准很简单,只有一个步骤,就是亲自去见一见会员申请人。因为他知道,书面数据永远都能作假,但是没有人能在他的双眼上动手脚。 那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他天生就能看见许多有形与无形的东西……好吧,或许无形的数量还远远超越于有形。 对他而言,这个世界稍嫌拥挤、吵杂了点,有时他甚至分不清楚耳里听见的声音究竟是来自哪一个世界,所以,闲暇之时,他喜欢让自己放空,暂时拒绝接收任何讯号。 扯远了,重点是这十年下来,婚友社的名气也算响亮,但却不是每个申请人都是为了终身大事而来,而是冲着那笔高额的赔偿金。 会员契约里有一款条文,大致上是说若是经由婚友社的配对、进而同居三个月后,仍是无法让两位当事人互许终身的话,那么婚友社愿意赔偿入会费的一百倍。 这项条款简直就像是饿犬面前的东坡肉,很可惜的是,那块肉到目前为止,从来没人能咬上一口,也引来更多的挑战者。 于是,伶熙的工作量与日俱增,甚至可以说是排山倒海而来。 “喏,这是这礼拜的申请人。” “啪”的一声,厚厚一迭申请表就这么砸在伶熙的办公桌上。 他瞪着眼前的申请表,“到底有多少人?” “不知道,可能有三、四十人吧?”昵称小黑的墨殇耸耸肩,一副不干她事的模样,“反正你也知道,有一半以上是来乱的,你就随便审吧。” 他听了,无奈叹了口气。 “小路真的不打算改变一下填表的条件?” 姓名、生日、外加一张照片,这样的条件实在是太容易了,有不少人都是抱着“不填白不填”的心态来投递这张表格。 “我提过啦!”说着,她拉开办公椅,一**坐下,继续道:“不过,他说提高门坎是因噎废食的做法,不该为了心术不正的那些人,而刁难真正有需要的使用者。” “他还真博爱……”摇头抱怨,伶熙心不甘情不愿地拿起那迭申请表,抽出了第一张,捏在拇指与食指之间端详。 照片上是个笑容甜美的女孩,姓名,吴忆玫;年纪,二十六岁。 他双眼盯着照片,指间感受着那张纸上残余的磁场…… 他感觉到一股戏谑的情绪。 那是申请人在填表格的时候,当下所呈现的“心情”。那样的磁场通常会在这张纸上停留个几天,愈强大的意念就残留得愈久。 下一秒,他将手上的表格扔到右侧,抽了第二张,继续。 第二张是个稍有年纪的男人。姓名,郑大铭;年纪,三十九岁。他静心冥思,隐隐感觉到对方的忐忑、期待、寄望…… ok,这个人是认真的。伶熙将这张表格摆到了左侧。 第三张是个年轻男孩,年纪二十二。他在碰到表格的瞬间,几乎就已经感受到强烈的嘲弄意味,不用多想,直接扔到右侧。 第四张是个看来古板、老实的女人。姓名,黄晓菁;年纪,二十八,他捏着那张纸……嗯,这女人复杂许多,他不自觉地闭上眼,全神贯注的感受。 纸上带着一丝的愤世嫉俗、一点点的悲伤,但是,也带着一点热情、一点点的自暴自弃、以及一点点的渴望…… 好吧,这应该也ok。他将表格摆到了左侧。 通常这类型的人,在填表格的时候会给自己一个很洒月兑的借口,例如:“不填白不填,反正又不会少块肉。”又或者像是:“赔偿金很高,我打赌我一定拿得到那笔钱。” 可是在这些倔强的借口底下,隐藏的其实是对爱的渴望,而这些感受都会据实留在纸上。 就这样,逐张过滤完,整迭申请表最后也只剩下八个人了;而这八人,他还得亲自去见上一眼,才能做出最后的资格确定。 “你选好啦?”墨殇见他起身离座、将椅子靠好,一副准备出门的模样。 “嗯,要去小槿那儿了。”他只是点了个头,没有多说什么。 第二章 粉笔在黑板上疾书。 “所以,若是从这个结论来看,依据九十八年在这个地方挖掘到的三具骨骸,再对照八十六年李教授曾经对当代贵族的一套特殊见解,我们其实不难发现,当时的状况或许——” 话还未说完,下课钟声突然响起,打断了陈明娣的讲课。 她顿了顿,扫视了台下的学生一眼,见有些已将书本阖上,有些是大方伸了个懒腰,也有人开始滑手机……不,是已经滑了很久。 她思忖了几秒,罢了。 “好吧,那我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儿。谢谢各位同学。” 这话才刚说出,学生们几乎是一哄而散、飞也似的离开了教室,没有人对她那句“或许”接下来的内容感到一丝丝的兴趣。 遥想当年,她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每每下了课却还是意犹未尽,老巴着教授副教授不放,就算是助理教授也不放过。 那时候,她的求知就像是个永远填不满的坑。然而,不论她再怎么努力,仍满足不了那股无以名状的空虚感。 直到有一次,研究所毕业的她阴错阳差代理了助教一职,她才惊觉原来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是“授”而不是“受”。 从那时候开始,她一生的志向便差不多立下。除了参与特殊的研究计划之外,她选择回到母校来,挣得一个副教授的职任;倘若还有余力的话,或许将来每隔两年还能发表一篇论文,这就是她生活的全部了。 旁人看来或许稍嫌无趣,可她甘之如饴。 想着,她开始收拾手边的杂物,目光不自觉地瞟向窗外——果然,那个年轻人今天又出现了。 史学大楼的对面有一棵很大的榕树,榕树下有一张掉漆、生了锈的长椅,而那张长椅上,经常坐着一个男生,远远望去就和一般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总是穿着宽松的t恤、褪了色的牛仔裤、脚下踩着一双不知是什么品牌的球鞋。 偶尔,她会有一种错觉,觉得那男生的视线是落在她身上;起初,她以为那是她的学生,可是经过这两、三个月的观察下来,她又隐约觉得对方似乎不是这所学校里的人。 她情不自禁地走到窗边,倚着窗架,直勾勾地望着对方。 是了,又是这种感觉,觉得对方的视线也正凝视着自己。 曾经有一回,她终于压抑不了自己的好奇,也或许是凭着一股冲动,她就这么跑出了教室,打算近距离上演一段“若无其事走到榕树下”的烂戏码。 可是,当她跑出了史学大楼的时候,那男生已经不见了。 这样的事情还不只上演一回,每当她只要如此盘算,对方就像能够看穿她的心思似的,总是比她早一步转身离开。 更荒谬的一次,是她抓了个女学生来,指着榕树下,问:“不好意思,请问妳看得见那个人吗?” 女学生先是一脸诡异地瞪着她瞧,而后失声笑了出来,“当然看得到啊,而且超清楚的好不好?副教授,妳当人家是阿飘吗?” 女学生的回答虽然令她困窘,却也是解月兑。她本来还在担心是不是自己精神分裂、幻想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物,不过,既然别人也看得见他,应该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吧…… “在看什么?” 突然,一个男人的声音逼近耳畔,紧接着一双结实的手臂揽上了她的腰。 陈明娣吃了一惊,整个人吓得跳了起来,随即回头瞪了一眼。 “吼,你少幼稚了!”她轻捶了下对方的胸膛,抗议道:“来了也不出声,到底是想吓死谁?” “谁知道妳看什么看得那么专心?连我敲了两次门妳都没听见。”颜柏章亲昵地从背后拥着她,趁着教室里空无一人,低头在她颈上又亲又咬的。 “柏章,别这样……”她觉得尴尬,本能想躲开这亲密的举动,“万一有学生跑回来……” “妳想太多了,妳的学生才没那么上进。”颜柏章的唇贴着她的颈侧,不安分地逐渐往下游移。 “欸,干么这样说,我的学生里也是有认真的……等等,你在模哪里?”骤然回过神,她旋身挣月兑了对方的拥抱,推开了他的脸,“你够了哦,居然在教室里吃我豆腐” “嗯?这是吃豆腐吗?这应该是情侣之间正常的打情骂俏吧?” “少来,放开我!” “不要。” “颜柏章!” 远望着窗内那对男女,浓情密意、卿卿我我,伶熙的心里没有多大的感受,只是脑袋里一直忘怀不了三生石上的铭刻——一生姻缘求无果。 是的,他记得她,记得她这个在忘川河上的最后一个船客。事实上,他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认出她来了。 那时,他刚满十八岁,几乎是强迫式的被安排到婚友社里上班。 必须申明,虽然他体内的灵魂已经有近千年的年纪,可他终究还是凡胎肉身,会被“贺尔蒙”这种鬼东西给影响。所以,当时的他很叛逆,几乎三天两头就会跷班旷职、擅离工作岗位,还被同事形容为幽灵员工。 每当他跷班的时候,他就会跑到这所大学的校区里,试着让自己放空,尤其这棵榕树下,是他最爱的位置。 那一年,陈明娣就读大学四年级,留得一头整齐规矩的乌黑短发,手上老是抱着厚厚的五、六本书。 对他而言,这女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顶多就是体质敏感了一些,白话来讲就是容易吸到那些无形的兄弟姊妹;后来,隐约得知了她是史学相关系所的学生之后,一切彷佛变得更加理所当然,那就好像讲鬼故事的人容易吸到阿飘的道理是一样的,这没什么大不了。 于是,他几乎没再多瞧那女人一眼。 直到某一天,她胡里胡涂在他面前跌了个狗吃屎、手上的书本散落一地,基于莫名的道德感,他移驾到她身旁,弯身替她捡起了那本《少数民族之婚礼》—— 他看见了她掌心里的那道烙痕。 电光石火间,那壮志未酬的年轻女大夫,隐隐约约重迭在这个胡涂的女大生身上。 伶熙认出了那道烙痕,那道生在掌心、像是图腾也像是符文的胎记。 那曾经是他的名字,是他亲自烙在她身上的。 自此之后,他的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追寻她的身影。想看看她过得好不好,想知道她是否弥补了上辈子的缺憾,想知道她这一生是否真如三生石上所记载的那般聪明睿智、逍遥豁达。 不过就目前看来,显然是没有。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起line的提示音,打断了伶熙的思绪。他回过神来,掏出手机瞄了一眼。 是朱槿。 她在上头嚷嚷着什么“死阿渡,你到底要不要过来?都等你半小时了!”之类的牢骚。 阿渡是他的绰号,婚友社里反而没什么人会叫他伶熙。 见只是简单的催促讯息,他没细看,又把手机收回了口袋里。 离去之前,他再度朝着史学大楼的方向望去。 那对男女已经不在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