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魑魅魍魉修理屋,赤字中》 第一章 大雨的夜里 雨夜。 特别适合情人分手的场景之一。 雨水从半开的窗户边缘溅洒进来,临窗的雕花木桌上,积出一小块水渍。 杜清晓拿来抹布,匆匆把桌面抹干净。 木桌怕潮湿,虽然桌面涂有保护漆,仍该细心对待,毕竟……是古董桌啊她抹桌子时,手很不争气,颤抖了一下。 偏偏在某人眼中,没比他存活得久的东西,不够格称作古董,严重扭曲的价值观,她无法扳直回来(一方面他说得也没错啦……),只好嫁鸡随鸡、嫁白泽随白泽,他怎么糟蹋古董,她也跟着糟蹋下去。 门边的插伞桶,还是清朝宽口老件花瓶呢,呵呵。 相较起来,拿去装胡椒粉的古董茶罐,才更难瞑目吧。 最不可取的是……糟蹋久了,也慢慢习惯了,唉。 “看起来,这场雨,短时间应该不会停……”她喃喃说。还是把窗户关实了好。 杜清晓正准备关窗,余光瞟见,烟雨蒙蒙的街道边,一条身影伫立,打着伞,一动不动。 下雨夜,撑伞的人一点都不特殊的景致,为什么会让杜清晓停下动作,视线久久胶着? 因为那人,穿着一身汉服,黑裳红裙,颜色争妍冲突,妥妥古代人装扮。 天色很暗,加上街灯的光线,在雨幕中减弱不少,黑色上衣的样式及细节处看得不清楚,倒是那条鲜艳红裙,像一朵无惧夜色、任性绽放的玫瑰。 不,这种与暗夜相衬的红,更应该是……红花石蒜,又叫曼珠沙华,另一个更被大家熟知的名称是“彼岸花”。 而且,那把遮雨的纸伞,是破的。 大半边伞骨外露,另外半边的伞面,勉强还糊着薄薄一层纸,只要再多淋五分钟,那半边的纸,就会像夜市捞金鱼的纸网,应声而破,不堪一击。 雨水毫无阻碍地从伞骨间落下,把伞下人淋个湿透,只能说……撑伞是撑心酸哦? 综合以上种种原因,让杜清晓多看了几眼。 杜清晓不是没怀疑过,有没有可能是雨夜见鬼毕竟这种事,她不是没遇过,经验值不少但街灯照出伞下人的影子,虽然湮没在溅开的水花间,起码还能看见五六成雏型。 伞下人似乎也察觉到了,缓缓抬起视线,往修理屋方向望过来。 那是一张很漂亮的脸孔,一个十分精致美丽的年轻女人。 即使雨水湿糊她半张面容,长发细碎沾粘着脸庞,依旧无损让人双眼为之一亮的姣好模样。 杜清晓与她,就这样对视着,谁也没有下一步行动。 炉上水滚了,煮水壶哔哔响着,杜清晓脚踩拖鞋,啪嗒啪嗒去往厨房关瓦斯。 关完瓦斯,她抱着给小狐及小猫的小被被,帮两只睡熟的小兽崽盖上。 盖好小被被,草草收拾它们的玩具之后,她盛满一杯水,把小豆苗盆栽浇透。 来来回回,途经窗边,都会下意识往街灯下瞟。 撑伞淋雨的女子,还在,姿势都没变一个。 雨,好像更大了。 身为捡猫捡狗捡狐精专业户的杜清晓,终于忍不住抓起门边一把伞,奔入雨中,将全身湿透的女子带回店里。 她没有得到任何婉拒或抵抗,女子乖乖跟着她进屋了。 杜清晓递给她一条干净浴巾,让她擦拭头脸及湿发。 欧阳修洗完澡,从浴室出来时,杜清晓连热茶和小饼干都给对方备上了,吃吃喝喝起来,仿佛阳光暖暖的午茶店中,笑聊是非的一双好闺蜜。 欧阳修:“……” 他听见杜清晓问:“你怎么打着破伞在淋雨?等人吗?还是迷路了?要不要借你电话,请家人来接你?” 女子的回答,只有咬碎酥脆小饼干的卡卡声,过了很久很久,才得到其他答案: “我不知道。” 也不晓得是针对杜清晓哪个提问做的回答,又或许,以上皆是。 杜清晓看见欧阳修,指指门外:“你洗好啦?你看一下她那把纸伞,能修好吗?” 欧阳修瞟一眼挂在门外的破纸伞,大概是怕弄破伞面那层薄纸,杜清晓没敢合伞,直接摆着滴水。 杜清晓:“她好像很要紧那把伞,我想拿新雨伞借她,她都不要。” 刚把人带回来时,要她暂时把伞搁门外,杜清晓都花了一番工夫,再三保证这种伞不会有人顺手模走,她才终于肯松手。 一把破伞,珍惜成这样啊?资源回收都瞧不上它。 “……能修吗?”女子总算说出“我不知道”以外的字眼。 “半年。”欧阳修报出修缮工时。 “半年也太长了吧,不如买把新的比较快”杜清晓正要劝说。 “要修。”女子回答更快些,声嗓轻轻软软,却很坚定。 “付得起修理费?”欧阳修挑眉问。 “……”女子停顿了几秒,像是没理解欧阳修的问句。摇头。 “知道自己姓啥名啥?”欧阳修这个问题很突兀,甚至有些失礼,杜清晓正想开口阻止他。 笑话,人家会不知道自己的姓名吗?! 杜清晓话没来得及月兑口,女子就以摇头作答,还摇得颇笃定。 “从哪来?住哪?”他又问。 女子仍是摇头。 欧阳修双手插口袋,沉默一会儿,才开口: “修理费让你在我这里打工折抵,供食宿,行就修,不行就带着伞走。” 杜清晓瞪大眼,这次抢话成功:“至于吗你?!只是修一把伞,你坑人啊!”她是修理屋老板娘,不经营黑店的! “没坑。那是古董。”明明他还亏了好不好! 能从古董级神兽口中说出“古董”两字,就不是区区几百年的玩意儿,虽然由外观上来看,完全看不出其价值。 “要修伞。”女子倒是完全没有迟疑,一口答应,卖身抵修理费相当干脆,就好比面试时,轻易让主管决定薪资,不懂讨价还价,争一争更多福利。 “地下室有间小仓库,整理整理给她住……也不太需要整理,已经有一张老架子床,换换床单枕头就够了。她不记得自己姓名,你给她取一个,顺口好记,知道是在叫她就好。”欧阳修给老板娘指派任务。 杜清晓把他拉到一旁,压低声,进行私密talk: “等、等等,你决定得太仓促了,过程比我捡小狐和小猫回来还随便”杜清晓当初收养两崽,还跟阿嬷争取了……五分钟。 结果欧阳修连一分钟都不到! “不然咧?还带去施打宠物晶片?”他弹弹杜清晓额心,她捂额呼痛。 杜清晓按住他“施暴”的手指,一边揉着淡淡泛红的额头,双眼盯了盯他,又慢慢飘往女子方向,女子没说话,专注吃着小饼干,漂亮面容微微低垂,吃饼干都能吃出广告宣传照的美感,让观看者恨不能化身成她口中那块饼,任她咀嚼吞咽。 “你不会是看人家长得漂亮嗷嗷嗷嗷”施暴的手指月兑离她掌控,残忍无情转向攻击她的鼻尖,捏住不放。 “再说,你再说?”他嗓音微微扬抬,说得越轻柔,听起来越危险。 居然敢怀疑他动机不良?缺心少肺的家伙! 杜清晓太识趣了,马上自揪双耳,代表自我处罚、深切反省,换取他松开她鼻子上的酷刑。 自己捏总比被人捏得好,起码她会斟酌力道! 疼死了!这人一点都没顾念两人交情,而手下留情过,幸好她鼻子是真的,不然早变形了! “因为你又不是那么热心的人……而且正常的标准处理流程,不是应该报警替她寻找家人,把她平安送回家去,毕竟她又不是流浪猫狗,她家人会担心她的,除非”杜清晓突然没了声音。 除非,女子来历不正常,不走正常的报警流程。 “……她、她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吗?”杜清晓猛向他使眼色。两人婚后默契up up,话不用说得太明白,一点就通,俗称的你是我肚里蛔……呃,心有灵犀。 “不是。” 听见他的回答,还答得那么肯定,杜清晓松口气。 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切都好谈。 “你怎么看出来她丧失记忆?”人家脸上又没写着“我失忆了”。 “你跟她聊了这么久,你完全没有发现吗?哇,这是神经得多粗壮、多大条,才能迟钝到这程度?”欧阳修故意夸张地说,笑着逗她。 杜清晓鼻腔哼哼,不接话,才不要自己跳这种话坑,承认自己真的反应迟钝哩。 夜这么黑,雨这么大,放任一个疑似失忆的女孩子乱乱跑,杜清晓也不放心,自然先将人收留下来。 至于打工折抵修理费,等明天早上再议,或许经过一晚的冷静思考,女孩子觉得这决定太吃亏,会提出反悔异议。 “明早我去里长办公室问问,看有没有哪家走失了人。今天先住这里吧。”杜清晓替她准备一套干净衣服,让她先去冲个澡。 女子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杜清晓说什么便照着做,简直乖巧到想给她盖个好宝宝章。 杜清晓从橱柜里挖出枕被,在客厅的藤椅沙发上铺好铺平,枕头拍得蓬蓬松松。 然后,投给欧阳修一个甜甜笑容,能榨出糖汁的那种,又朝枕头多拍两下,眉头跟着也挑两下。 欧阳修又不傻,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别想。” “好歹人家是客,怎么可以让她睡地下室?而且你那个地下室里全摆着那、那些东西,我怕她睡不安稳,还是让她跟我睡,你先睡客厅嘛。”可以委屈屋主,不能委屈客人啊,基本的待客之道。 那个地下室,别说是她,就连向来活泼好动、把家里当躲猫猫场合的冯小狐,一到地下室入口,都还知道夹紧尾巴,嗷嗷几声掉头快跑,可见里头有多恐怖! 一两尊会长头发的鬼女圭女圭是标准配备,几幅时常搞失踪的鬼画也算小case,据说加入妖骨淬炼的古剑,剑灵三不五时出声吼两句、住着碟仙的小盘子、泡在福马林的魔眼珠,还有什么龙鳞凤羽麒麟尾,族繁不及备载…… 那种地方,能让人家女孩子去住吗?! 睡不到一晚,爬都爬着逃出去了吧! 欧阳修不鸟她,把她铺好的枕被全部抱起来,走往地下室。有他在,杜清晓才敢跟着下去,并且保持目光不斜 视、双耳不闻声,谁在鬼吼鬼叫统统听不到! 地下室并不阴暗凌乱,没有潮湿霉味、没有累积灰尘。 相反的,比起以前修理屋门口那片资源回收场般的震撼,地下室整理得井然有序,件件物品安躺柜中,不见一丝凌乱。 杜清晓之前第一次进到地下室,发出不少惊呼,她本来以为会看到“资源回收场part2”,没想到,竟是一间藏宝室般的氛围。 她还傻傻夸奖欧阳修的整理工夫,怎么不把门口那堆杂物也处理处理,他沉默两秒,弯眸笑了一下,开玩笑回她“小精灵整理的”。 直到她亲眼看见,挂在墙上的古剑从剑鞘中滑出半截,又自动收回去,再度滑出半截,故意弄出一阵铿锵动静,最后啧啧出声说话:“白泽,你家那口子啊?” 她吓得又原路逃出去了。 他口中的“小精灵”,真实存在,只是杜清晓无缘看见真面目,不知道究竟是哪种生(死)物嗯,她也并没有很想知道,无知是一种可贵的幸福,这句话,是在修理屋新得的座右铭。 地下室里确实有张架子床,年代不可考,床柱有一根损坏,垂下来的纱帘呈现不平整歪斜。 床面一大片红到泛黑的污渍,杜清晓强忍好奇心,不去问是不是干掉的血迹,心里不断默念人生座右铭。 枕被抛上去,盖住污渍。“这样不就能睡了。”欧阳修自以为很满意。 杜清晓:“……” 她内心涌现了对女孩子满满歉意是怎么回事,良心痛痛的又是怎么回事……她试图抵抗,不沦为丧尽天良的帮凶:“我还是觉得,睡客厅是个不错选择” “你瞎操什么心,我说能住就是能住,明天给她换盏灯,照明不太够。”除此之外,他不觉得有哪里可挑剔。 欧阳修转头走上楼梯,杜清晓不敢多迟疑半秒,就怕被落下,紧紧贴过去,只差没跳到他背上,让他扛着她走。 回到客厅,女孩已经洗好澡,没有换上杜清晓给她的衣服,仍旧是那身突兀却精致的汉服。 汉服穿在她身上,相当合适,她就是自带古典气质的美人儿,清丽中,掺杂一点点冷然感,可是那身黑红汉服湿答答滴着雨水,会着凉的啊。 “你怎么不换衣服?” “露。” 露?杜清晓看着那身居家服,满头问号。 短袖五分裤,hello kitty图案,单纯不引人遐思,哪里露? 杜清晓劝了几句,女孩子依然坚持同一个字露。 好,露是吗?我马上去挖一套潜水装给你!(最好你家有潜水装) “我给你换套长袖的,行了吧。汉服月兑下来,我帮你烘干,明天就能换回去了。” 好说歹说,女孩子终于点头,但是那一脸不情不愿,仿佛杜清晓拿给她的,是多伤风败俗的…… 换好衣服,来到最考验人性的时刻。 老鸨推无辜闺女下海卖娼的错觉,正在杜清晓脑中真实纠结虽然比喻荒谬,但推人住到那种鬼地下室,她同样良心很不安啊! “那个……你要是睡到半夜,感觉有什么不对劲,记得大声喊我们去救……呃,去看你,如果真的没法子睡,把被子枕头拿到客厅也行,千、千万别强撑啊。” 女孩子露出微微困惑的神情,仍是乖乖点头。 “你戴着这个好了……”杜清晓贡献出阿嬷帮她求的平安符,借女孩子挂脖子上,希望她今晚能不被某些东西干扰。 想想又不安心,准备再去翻看看有哪些镇邪法器…… 欧阳修看不过去了,将瞎操心的那只拎走,一手随意指指地下室方向:“去睡觉。”下达三字命令,对杜清晓,也是对那名女孩子。 修理屋,今日熄灯关门。 杜清晓整夜没睡好,一丁点风吹草动,就能惊醒她。 若不是欧阳修手脚全黏在她身上,将她圈锢住,她还想悄悄去地下室入口听听动静,生怕完美错过女孩子半夜的尖叫求救…… 好不容易挨到早上,她急忙下楼,察看情况。 女孩子已经醒了,主动换回汉服,坐在客厅藤椅沙发上,像一幅美丽绝伦的画作等着要吃早餐。 “你昨晚……睡得好吗?”杜清晓上前,坐在她旁边,小心翼翼问。 女孩子点头。 “没有被吵到?” 女孩子摇头。 “很好睡?” 女孩子点头,脸上没有半点说谎的成分。 杜清晓又问了几个问题,乍听下有些古怪突兀,例如:墙上挂的剑……安分吗?左手边的老虎墨画里,虎还在吗?橱柜里有没有传来嘤嘤我好怨之类的呜呼? 女孩子一一乖乖答了。 她说,她一躺下就睡沉了,什么声音也没听见,一夜无梦好眠。 杜清晓良心稍稍安了。 看来女孩子是个粗神经啊,迟钝点好,不知者无惧嘛。 杜清晓去早餐店买早餐时,顺道经过里长办公室,请里长代为留意走失人口。 回来的路上想着,应该先给女孩子取个昵称,方便喊人 草拟了几个,又删除几个,取名远比她想像中困难太多。 毕竟她和女孩子不熟,不知道女孩子的兴趣嗜好,对一个人不了解时,很难贴切找到合适的名字。 提着早餐进门前,杜清晓瞄见还摆在一旁的破纸伞,完好的那半边,书写着两个字,应该是一句词,但有一部分已经毁损。 花鸟。 “……花鸟虫草?花鸟风月?” 贫瘠的灵光乍闪,杜清晓递给她一套烧饼油条加豆浆时,跟她说: “暂时先叫你『花鸟』可以吗?你的伞上题了这两个字,也许和你有什么关联?” 没第一个领到早餐的欧阳修,已经颇有微词(觉得晓晓偏心),又听见她这样说时,忍不住嗤鼻回答,以博取老婆注意,这里还有个惨遭冷落的怨夫: “幸好她伞上不是题着『憨憨』。” 否则,有人的新名字就得换这个了呢。 “谁会在伞上题憨憨啦,吃你的早餐。”杜清晓将他那一份塞他手上。 无所谓喜不喜欢新名字,就算真被取叫“憨憨”,她也不会有多大反应。 花鸟慢慢啃起烧饼,比起杜清晓为她新取的名字,烧饼油条的酥脆感,反而更引起她注意,咬一口,饼屑和芝麻就掉一些,吃得满身都是。 两道灵巧步伐,唰唰走近,冯小狐与小猫醒了,准备出来觅食。 冯小狐第一个察觉厅里出现陌生人味道,早将修理屋视为地盘的它,昂首阔步,去瞧瞧是哪个家伙进入它的势力范围,而没先奉上罐罐拜码头的,哼哼。 它一蹬脚跳上藤椅,扫去高傲一眼,与花鸟对上视线 然后,它秒逃,逃进了杜清晓怀里。 那副窝囊样,与它每次经过地下室入口时,如出一辙。 倒是橘白色小猫慢悠悠踱过来,抬头看向花鸟之后,轻巧跃到她腿上,甜甜喵呜几声。 “你抖什么抖呀,平时就属你最不怕生耶。”杜清晓揉弄小狐的脑袋瓜,难得见它这模样,是看见美女害羞吗? 欧阳修懒懒瞟它一眼,眸中倒有几分赞赏。 原以为它只是只吃饱睡好养胖胖的宠物狐狸,原来,还是有点眼色嘛。 “趴在你膝上那只猫,叫『女乃黄包』,我这边这只叫小狐,啊,他是欧阳修,我是杜清晓,昨天情况有些混乱,忘了自我介绍。”杜清晓很后知后觉补充完毕。 昨夜确实没机会说这些,而花鸟好像也毫无求知欲可能是失忆的缘故,花鸟对待周遭人事物,显得有些疏远无谓所以很理所当然就忘记了。 花鸟微微偏头,打量这只赖在她身上的小生物,很软,很暖,毛茸茸的,粉红色小舌,舌忝掉她掉落的白芝麻和烧饼屑。 除此之外,花鸟没有其余动作,继续一小口一小口解决掉烧饼。 杜清晓把两只小家伙的伙食打点好,吆喝它们去吃,也单方面跟花鸟商量好,等会儿先带她去买几件贴身衣物及日常用品,同时问她喜欢哪类风格的衣服。 花鸟低头看向自己的汉服,杜清晓立马懂了,她喜欢cosy风格啊……传统市场可能无法满足她的需求,得上网找找。 “上回有人拿一箱衣服抵修理费,堆在地下室角落,我用不到,凌凛也不要。”欧阳修抛来一句,简言之,对于他而言,就是垃圾。 能拿来抵修理费的衣服,绝对是好东西。杜清晓的经验谈,正如是说道。 果然拉着欧阳修壮胆,到地下室一看,满满一箱的古风汉服,色系齐全,布料丝滑,绣功精巧,春裳冬衣,色系还十分齐全。 这类衣服挑人穿,确实很适合花鸟,要是换成杜清晓穿,别说是撑得起古典风雅,她恐怕连胸部都撑不起,她很有自知之明的。 杜清晓抖开几件,让花鸟瞧瞧,询问她意见,没得到花鸟嫌弃表情,衣服的问题算是完美解决了。 杜清晓又拍下花鸟几张照片,是里长吩咐的,有照片才方便帮她寻亲。 “昨晚提的打工折修理费,你不用当真,现在重要的是替你找到家人,有消息之前,你放心住下来——” “谁说不用当真?”欧阳修截断她充满豪气的语句:“要住,就得工作,我养一堆……我容易吗我?”手指往面前指了一圈,冯小狐、女乃黄包及杜清晓最后那只及时止住,略略撤收五公分,粉饰太平,这不叫“怂”,这叫“安太座”。 他家累众多,没义务再多养一只,请自力更生,谢谢。 “反正修理屋也没什么大事,了不起就是喂喂小狐它们、陪它们玩,收拾收拾环境、偶尔跑跑腿,不忙的。” 杜清晓想法单纯,既然是以工作为名,那还不容易,能指派给花鸟的事,数来数去就是那几样啊,她乐得多个帮手打杂。 “话,最好别说得这么早。”欧阳修朝杜清晓挑眉,一脸的不甚苟同。 杜清晓搭搭他的肩:“家里事有你就好了啊。”而且,家里许多“事”,别人想插手也插不来,小至修理家电用品,大至处理非人类事务,哪一项不用专业人士上阵? 像她这类的凡夫俗子,毫无路用,乖乖蹲旁边玩沙去。 她相信,花鸟也派不上大用场,做个小小工读生就很够了。 她给花鸟一个“相信我,很轻松的凉缺啦”笑靥,温暖得堪比小太阳,在春日中尽情灿烂。 第二章 拍戏现场 打脸,总是来得这么措手不及。 杜清晓口中的凉缺,假象仅仅维持了三天。 杜清晓是老板娘,工作性质能和一个工读生一样吗? 花鸟虽然有点迟钝,倒不至于真的迟钝到这种无知地步。 所以当欧阳修指派工读任务给她时,她的回应,只有短短一个“喔”字,听起来相当认命。 欧阳修手上有另件工作待忙,就将容易点的这一件交给她。 杜清晓原先不放心,拍胸脯说可以陪她一块去,被欧阳修一口驳回。 前一秒,刚刚才说“是件简单小杂务”的男人,下一秒,对老婆大人却改口“有危险,你别去”,妥妥两套标准,自家孩子是宝,别人家孩子是草。 身为“别人家孩子”的花鸟,不表示意见。 确实不是很难的工作。 有个电视剧组到附近山里取景,录制一档灵异探险节目。 好几年前,此类节目盛行过一阵子,后来玩不出新哏,人为造假痕迹又太明显,收视下滑,默默遭市场淘汰,最近有冷饭热炒的迹象,再度开始死灰复燃。 为求气氛逼真,预计天黑才拍摄,剧组工作人员早几个小时便开始准备,布景、灯光、摄影机器等等。 原本一切顺利,试机时也没问题,结果快正式动工,灯光突然全灭,于是找上修理屋救急。 欧阳修交给花鸟几颗专用灯泡,吩咐说: “你带过去,在那里待着别走,等我这边忙完了,我再去载你回来。”他让杜清晓先借她手机,方便暂时联系。 以上,便是她此次的工作,送灯泡,三岁小孩都能办得好,不,说不定派冯小狐出马就可以算了,看着咬住布球翻肚肚的那家伙,还是派花鸟去吧。 接过灯泡,花鸟搭上计程车,抵达拍片现场。 现场颇为忙乱,骂人的、被骂的,焦头烂额的、不耐烦等在一旁候场的,统统映入眼帘。 日头已经渐渐西沉,灯光又出问题,现场变得昏暗,她听见有声音大吼: “没灯光怎么拍?!我家子童硬挤出的时间有多宝贵你知道吗?!他本来还有广告要拍,为了你们节目才延后!” 接下来就是一长串的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无限循环ing。 花鸟原地站了五分钟,没人有空理她。 好不容易有个年轻女孩行色匆匆,从她身边快步走过,她吸口气,吐声:“我来送灯泡。” “灯光师在那边。”年轻女孩随手一指,又去忙自己的事了。 花鸟往她指的那处去。 一个壮汉浑身湿透,满头大汗,对着灯具组束手无策,却又不甘心无所作为,几乎快把能拆的用具全拆开检查一遍,包括紧急调来的备用灯组,没有一个能用。 “我老板说,换个灯泡就好。”她对壮汉说。壮汉狐疑看向她,唇角一撇,虽然没发出声,但很明显是啐了一句脏话。 暂时的隐忍不发,是因为已经急到没工夫骂人,壮汉接过灯泡更换,心里打定的主意是:要骂,也等老子换完灯泡还是无三小路用时,老子再来吼死你 啪! 蓦地,灯光一瞬间通明大亮,拍片现场恍如白天,惊呼和掌声很慢半拍地响起。 总算得以顺利开拍,谁有闲情秋后算帐,赶忙全员动起来,衔接被耽误的进度,该干么就干么。 花鸟杵在原处没走,谨遵老板吩咐,虽然她并不理解原因。 她看着众人忙碌,做一场“夜间寻鬼”的戏码,把半山腰上那间废弃仓库,当成探险目标。 镜头前,女主持人叙述废弃仓库的传说,绘声绘影,嗓音夹带几分颤意,听起来更富感情: “……几个男人,就在这间仓库里,将人奸杀,心怀怨恨的幽灵,开始在这里徘徊流连,附近居民再也没有人敢靠近仓库……” 怎么跟老板说的不太一样? 她出门前,老板粗略提过这间仓库,是笋农用来放置工具的地方,之所以荒废,是笋农年纪大了,被儿女接去台北住,不让他再辛苦挖笋。 花鸟保持沉默,相较之下,老板说的故事弱爆了,她觉得女主持人讲的,更有趣一点。 节目将来宾分成三组,一男一女组成一队,手执手电筒及小型摄影机,分批进入仓库内,在里头待满十五分钟,去“感受”第三世界传递的讯息。 第一组惊声尖叫逃出来,女生脸色发青,哭着说有人朝她耳边吹气,男的更是腿软摔了一跤导演喊卡,说:“重来,感情要再投入一点,摔得太假了”。 花鸟:“?” 第二组,在仓库内惨叫三声后没了动静,萤幕一片漆黑,场外摄影机飞奔进去救人,气氛恐怖紧张,生死一瞬,仿佛只要再迟半秒钟,屋里两人就要惨遭鬼手 导演指导:“你们要喊啊!喊老师救人!凄厉些,这样才逼真!” 对了,在场有位“老师”,据说自带灵异体质,能见鬼神,负责保护剧组安全,第二组男女被拖出来之后,“老师”很快上前,替他们念咒护灵,并且喝斥“无形的”速速离开。 花鸟略略歪了歪头:“??” 第三组就麻烦了点,男方讲求塑造勇敢形象,要求不尖叫、不懦弱、不能弄乱妆发,与现场指导几番拉据,最后达成第三组的爆点,由男方抱起半昏迷的女方,冲出废弃仓库。 男方还自己加戏,奔跑间,回过头,英勇帅气喊一段“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花鸟:“……” 默默收回视线,有些目不忍睹,撇开脸时,看见一名白衣女子距离她十来步,就在灯架旁,正欲伸手去模灯。 “那个不能碰,碰了就暗掉,会给人带来麻烦的,大叔会骂人。”花鸟出声提醒。大叔是指灯光组的壮汉。 女子面带诧异,手停顿在半空中,伸也不是,缩也不是。 两人大概对视了五秒。 “不能模,不能模。”花鸟又重复两遍,语气很平缓。 在修理屋里,她见过杜清晓对着小狐重复同一件事,小狐的行径如同眼前这女人一样,手举高高,顿住没敢动,然后下一秒一不留神,它就故意再犯。 重要的事,要说三遍,第三遍不听,小狐的屁屁就要遭殃。 同理可证,她也对着女人说了三遍,再不听,后果自负。 女人慢慢收回手,安分摆往腿侧,一动没动,也没有离开的打算。 花鸟身为被迫留下来看拍摄的角色,当然不会认为女人站在那儿有什么好奇怪,同类罢了。 第三组重拍了几遍,总算ok过关,剧组原地休息十分钟,补妆的补妆,换布景的换布景,顺流程的顺流程,等会马上再进行下一个环节。 一名企划人员注意到花鸟,先前因为拍摄进度要紧,不能耽误,才没上前找她攀谈,否则早在花鸟来送灯泡时,他就展开行动了。 一个比在场……哦不,是比他见过的多数女明星更漂亮的女人,静静伫在那儿,像极一幅拟花美人图。 精致汉服在她身上,发挥出加倍的点睛效果,长发松松绾于脑后,并无任何妆容,脸蛋依然精致无瑕,光滑细女敕,不知情的路人一看,大多直接认定她是节目中的女一。 要是能说服她踏进演艺圈,绝对一鸣惊人,艳震四方。 “小姐,你对演艺圈有兴趣吗?”企划人员凑过来,笑容很灿烂。 由于有两位“小姐”,花鸟并没有认为对方是在问她,于是保持放空,浪费每一分每一秒,就等着拍摄收工,她也能回家洗洗睡了。 另一位小姐也没搭腔,现场尴尬安静了十几秒。 “我觉得你外型合适,古装很漂亮,气质也好,想不想给自己个机会?我爸是星展娱乐的经理,专业为艺人规划安排行程,公司福利在业界算是不错。”企划人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到花鸟面前,花鸟才知道原来是跟她说话。 “我不要,你问她。”花鸟摇头之后,指往企划人员右后侧,始终静静站定的白衣女人。 企划人员本能回头望过去。 除了灯架,和一整片乌漆抹黑的草丛……外加一阵突来冷风,什么也没有。 企划人员笑容有一丝丝僵硬:“大晚上的,开这种玩笑不好笑。” 她哪有开玩笑?她明明很认真。 “我有工作,得还债,不能兼差。你想试吗?”花鸟把手中名片转递,女人仍然没有其余反应,木着一张脸,披散的中长发复住半张面容。 企划人员背脊发凉。 眼前这汉服美女,如果是故意装疯卖傻,代表脑子不正常,签了也是个头痛人物;如果她现在言行举止是真的,代表……她看得见鬼! 无论是哪一个理由,企划人员都决定要脚底抹油,远离她! “你你你……你不方便就算了,当我没说,那个名片……还我。”名片上有他姓名手机公司地址及email,当然要拿回来,不然留下来给鬼哦?! 他不失礼貌的尬笑,轻手拈回薄薄名片,转头落跑。 落跑时,撞上迎面而来的当红小生陈子童,企划人员连忙弯身道歉。 “干什么走路不看路?!”陈子童揉着被撞到的肩膀,嘴了一句之后,也懒得去理仍不停鞠躬的企划人员,注意力停在花鸟身上。 这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而花鸟,确实颜值出众,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拥有第一眼就吸引眼球的好长相。 陈子童本身也是个发光体、行走的男性荷尔蒙,尝惯众星拱月的滋味,受女粉丝包围簇拥只是日常,他只需要撩撩头发、摆摆pose,自愿上钩者,一路排到三公里远。 他从来不用刻意对谁表示好感,一个眼神,一记浅笑,猎艳总是无往不利,战绩辉煌。 这世界上,只有他不想撩的妹,没有他撩不了的妹。 他朝花鸟挑了挑眉,无形的孔雀开屏,散发魅力。 啪! 花鸟两掌打死一只在耳边嗡嗡飞的蚊,眼神追逐第二只,显然对蚊子的注意力,大过于他。 夜里山中蚊子多,平时少有机会吸血,看到一大群剧组人员,此时不吸更待何时?就算吸完的下一秒是被拍死,也阻止不了它们的进击。 陈子童默了一下,自我安慰地想:这里蚊子确实又多又烦,不能怪她分心。 他二度发动荷尔蒙攻势,还加码放送,附带黄金比例的完美笑容一枚,旁人想要这殊荣可得看他小天王心情。 这次,总算成功吸引她的注意 因为第二只蚊子,停驻在他脸上。 花鸟产生两秒钟的挣扎,要不要出手结束它的性命,一方面又想,它咬的又不是她,一人一蚊不算结仇,先动手者有错。 第三秒钟,距离两人最近的那盏灯,突然忽明忽灭起来,闪烁出一股诡谲氛围。 花鸟视线由蚊子身上挪走,瞟往灯下那个女人。 明明叫她不许碰灯的!居然没听话,最后更恶质地弄破灯,灯泡应声而爆,砰了好大一声,在场所有人吓得转头看过来。 “不是让你别碰灯吗?”花鸟心疼灯泡,加上灯泡是老板交代她送过来的,重要性不是一般寻常的灯泡能相提并论,自家灯泡自己珍惜! “我哪有碰灯,它自己爆的好不好?!”陈子童以为是在诬赖他,急忙否认。 他平时虽然喜欢接受众人眼光注目,但这种被误会搞破坏的“注目”,他并不想要! “狡辩也没用,我看到了,就是你。”花鸟直勾勾盯着他……身后的她。 “我从头到尾就站这里,我会飞吗?!灯这么高我飞上去打爆它的吗?!”想诬赖人也讲讲逻辑好吗?! 花鸟说:“不要以为一脸无辜有用,做错事就是错了。” 陈子童简直要气笑了:“你才不要一脸无辜地乱指控别人!” “……”花鸟这次是真正看见他了,这个莫名其妙一直一直一直插嘴的男人,比周遭蚊子更吵。“你能不能站旁边一些些,有点挡我说话了。” 怕他听不明白,她还伸出右手掌,作势拨了两下,掸灰尘那样。 “你居然叫我滚?!”陈子童诧异,自打走红之后,没人敢这样对他! 她哪有用到“滚”这个字? 她明明问他能不能站旁边一点点,口吻还很淡定,不算没礼貌吧? “……不对,你嫌我挡你说话?所以你刚刚不是跟我说话?也不是诬赖我把灯弄爆?”陈子童敏锐神经突地竖立,察觉到一丝丝不对劲。 “对,我不是在跟你说话,灯爆也不关你的事。”花鸟微微侧了一下头,不解他哪来的自我感觉良好。 “……那你在跟谁说话?”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问这种问题?莫名其妙,一尊那么醒目的人杵在那儿,衣服又白,衬在浓浓夜色中,比在场任何一位更显眼。 花鸟正要指向女人,就看见她突然变了脸色,苍白面容复上一层青绿,神情转为狰狞,十指尖竖,扑向犹不知情的陈子童 脚比手长,所以伸脚去踹,会比伸手去推,来得迅速一点花鸟用不到0.000001秒,评估完毕,并且俐落完成动作。 发生与结束,全在电光石火之间。 陈子童被她一脚横扫出去,侧腰仿佛挨了犀牛重重一击,肾脏差点直接面临踢爆的危机! 如果那时陈子童拥有选择权,他一定宁可被人扒出十道鲜血爪痕,也不要承受这一脚! “不用谢,顺脚而已。”踹他的那个女人,居然还有脸拒绝接受任何谢意。 鬼才要谢她哩!陈子童飙着泪,半声脏话也吐不出来。 十指尖利的女人变换方向,目标仍然是陈子童。 花鸟手里一把黄色小雨伞,是杜清晓临时塞给她的替代品,她并不特别喜欢,觉得拿在手上的手感不对,但掌中空落落的感觉更不习惯,所以勉为其难接受了,拎着伞出门。 眼下,派上用场了。 黄色小雨伞往前戳,正好卡进女人十指与陈子童脑袋之间的距离,阻止一场血肉模糊。 女人抬眼瞪她,花鸟淡淡看回去。 女人做了个龇牙动作,双唇裂痕激增,足足裂到眼尾,一张血盆大口,露出两排锐利牙齿,凹陷成窟窿的双眼,淌出两道赤红血泪,企图吓退花鸟。 花鸟眉都没挑,倒是很好奇再裂下去,会不会一路裂到脑门,她挺想看的耶。 可惜,裂痕停住了,最大极限只到眼角,她发出一声小小嘘声,表达失望,很想代替吃瓜群众喊一句:就这? 围观的工作人员议论纷纷,每人的眼中,只能看见花鸟手拿黄色小雨伞,在陈子童面前挥过来晃过去,每次都差几公分,就要打中那张靠脸吃饭的高级面孔,险象环生。 陈子童的经纪人刚接完一通重要电话,折返回来时看见这一幕,一边飞快跑过来,一边扬高声音吼:“哪来的疯女人!你干么拿伞打子童?!给我住手!” 经纪人奔跑的路径,与裂嘴女人所在位置重叠,经纪人却完全看不到她,直直冲撞过来。 花鸟本以为,裂嘴女人会转而攻击经纪人,哪知道,经纪人撞上她时,她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 花鸟抽抽鼻,确确实实闻不到裂嘴女人的气味,取而代之,经纪人一身浓郁香水味,窜鼻而来。 花鸟被推了一把,小小倒退半步,拿黄色小雨伞杵地,稳住身势,经纪人逼近她,劈里啪啦骂了她一顿,涂着鲜艳口红的嘴,杀伤力远比刚才的裂嘴女人还要强大。 至少,花鸟没被裂嘴女人吓到,倒是被经纪人骂懵了。 “剧组怎么放任路人甲进来?场务!场务!你不知道子童有多少疯狂粉丝,他的人身安全我再三交代过你们注意呀!万一他发生什么事,你们谁能负责?!”骂完花鸟,转而数落工作人员,所有人都忘了应该先去把陈子童扶起来他还抱着腰侧,匍匐在地,挺不直身。 “她是山下修理屋来送灯泡的……”工作人员呐呐想解释。 经纪人扫视花鸟一眼,红唇勾起嘲讽冷笑:“穿这样来送灯泡?这么瞎的理由你们信?!那送完为什么不走?” “可能是……好奇电视拍摄嘛……” “我让她留下来的。” 欧阳修在此时出现,下颚轻抬了下,示意花鸟过来。 老板登场,代表她的工作结束,不用守在这儿顾灯,花鸟乐于遵守,快步挪近他,往他身后站,把自己藏起来,可以随心所欲地放空了。 然而放空归放空,听见几句不实指控时,她声音低嚅,替自己辩解,不想大声说,只是因为懒: “我没打他,是另外一个女人要打他,我踹他是为了救他啊……” “我怎么知道轻轻一踢他会爬不起来……” “早知道会被骂,就让女人扑过去算了……” 反正她的辩解,没人认真听,她算是自言自语,嘀咕几句后索性也不说了,全丢给老板去处理,让他与工作人员和经纪人周旋。 几分钟后,终于等到老板抛来那句“走了”,她才小小扬起释然微笑,跟上他的脚步。 拍摄现场太无趣了,她站得脚酸,只想赶快回家躺平。 坐进车里,她低头揉着腿,欧阳修冒出一句:“还是太女敕了,镇不住。” 她挑眉,没有理解他说的话,也猜想,他或许只是喃喃自语,聊天的对象并不是她。 于是她没搭腔,继续搥腿放空。 “刚刚看见了什么?”这次,欧阳修是面对她说的。 “……一个女人,她把灯弄坏了。”趁机打打小报告。 “还有呢?” “她的嘴,能开到这里。”花鸟指指左右眼尾,停顿一下,补充心得:“吃东西可以好大一口。” “会怕吗?”欧阳修手指敲着方向盘。 怕?……如果跟那女人同桌抢食,可能会怕,怕抢不赢东西吃。 至于其他,不怕。 花鸟思考了一下,给出了摇头的答案。 “既然不怕,下回有机会再遇见,不要急着动手,跟她聊聊。” “聊什么?” “什么都可以,想问什么问什么。” “……那不想问的话?” 欧阳修投来一记白眼,拨冗技术指导:“就问她吃饱了没!吃饱了就问她吃什么!”是有这么难聊腻?! “哦。” 短暂的技术指导,到此结束,欧阳修发动引擎。 车子缓缓开下山路,四周草长木深,地势颇偏僻,两盏路灯间隔遥远,全靠车头大灯照亮。 花鸟嗅到一股潮湿的气息。 大概是快要下雨了吧,山区剧组怕是来不及收拾,得淋成落汤鸡了。 车速不快,往窗外看出去,全是黑漆漆一片,花鸟准备闭上眼,小眯片刻。 一道橘色火光,划破天际,在车前遽燃,烧出熊熊绚丽的火团,照得几百公尺内清晰明亮,像是……太阳掉下来了! 那样霸道的强烈火光,照理来说,让人无法双眼直视,花鸟却只是微微眯起眼,仍能看得很清楚,火团里,有只大鸟狂乱振翅,每拍动一次,都有无数星火坠落。 欧阳修停住车,但没打算下车,一脸淡定,仿佛不过停个红绿灯。 若杜清晓在现场,此时八成呀呀呀呀呀呀呀呀惨叫不停,为这个场景添加刺激音效。 车里只有欧阳修和花鸟,于是平静祥和地维持沉默。 好像两个在电影院里看戏的人,手里差了包爆米花和可乐,而眼前这一切,不过是强大的夸张特效。 火团里的鸟试图飞高,却力不从心,又下降几公尺。 它发出凌厉叫声,似乎在恫吓着谁的靠近。 烈焰燃烧声,夹带夜里料峭风声,还有…… 巨大帆布没绑妥,随着强风翻卷的刷刷作响,凛冽得像闷雷声。 因为夜太黑,融在里头的身影,并不清晰,可是翻飞声越发逼近,火团里的鸟啼也越狠戾。 直到那道黑。落进火团里,才终于照出身形,裹在黑色斗篷间,包得很密实,仅探出一只手臂,扣住火鸟咽喉。 鸟羽上的炽焰,焚烧着那只手臂,因为恐惧及愤怒,火光更盛,像是准备倾力一击,以自身烈火,将来人烧成灰烬。 “……你怎么不问两句?”欧阳修太习惯身边时常有个“好奇宝宝”杜清晓,动不动就举手发问,现在的无语沉默,他居然有点不适应。 花鸟停顿了五秒之久。 “……吃饱了吗?”花鸟很遵从指导,不知道该问什么时,问这句准没错。 “吃你个大头鬼。你当那是烤小鸟bbq?” 明明是你教我问这个的……花鸟倍感委屈。 “是“执法者”在执行任务。”欧阳修不给她提问,反正她也问不到重点,干脆自己说。 “哪一边是好人哪一边是坏人?”她看了一会儿,无法判断。 “没有绝对的好与坏,执法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太独断的“善”,容不得一丝丝偏差,不通情理;鸟更不是什么好鸟,很多不明火灾全是它们搞出来。” “哦,不是好东西跟不是好鸟打起来。” “总结到位。”欧阳修给予赞赏一眼。 火焰鸟挣月兑不能,锁喉的那只手,丝毫没有放松力道,它爪子胡乱抓扒,狠扯黑色斗篷,撕出几道裂痕。 因这番动静,黑色斗篷帽檐微微敞开,露出火光映照的半边侧颜。 侧颜属男性所有,颚线俐落明显,薄唇轻抿,扬起很淡很淡的笑弧能看见的,仅仅到高挺鼻梁位置。 火焰鸟的反抗,换来脖子上更强悍的收握,阻断呼吸。 它拼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双翅摊展,再迅速圈拢,将黑色斗篷包覆在双翅之间,以强大焰力企图烧死“执法者”。 看起来不太妙……那火,确实猛烈,被这样当成地瓜裹起来烧,很快就熟透了。 她有点怀念烤地瓜的味道,昨天下午晓晓买给她吃过…… “狂炎朱雀,火系中等妖魔,三四名执法者制服它都相当吃力,这一只执法者错估情势。”不过执法者一向独来独往,并不常集体群猎,但他们尚有分辨强弱的本能,遇上自己处理不了的妖魔,往往避而远之,不会多作纠缠,除非…… 活久,嫌腻了,想找死。 方才雨将至的预感,果然成真,豆大的雨水顷刻落下,眨眼工夫,转为倾盆。 雨水浇不熄狂炎朱雀羽上焰,那并非凡间之火,水珠触及火羽之前,先一步被蒸发。 狂炎朱雀形成的火团周遭,窜满氤氲烟雾,加上雨势越大,变得有些难以看清。 欧阳修启动雨刷,刷去挡风玻璃上的雨水。 “火……是不是越来越小?”花鸟小声问。 欧阳修亦有同感。 火团确实在缩小,火羽的熊熊赤焰,已经没有倾力一击的气势。 狂炎朱雀长脖子一歪,呈现一种古怪的拗折角度,鸟眼中的光采,瞬间摁灭。 同时摁灭的,还有它一身烫人的火羽。 羽上的残火,如同将熄前的烟花,最后的闪烁狂欢,再归入沉沉雨夜之中。 最后一簇火苗,消失在那只手里。 自始至终,稳稳扣在鸟脖子上,半公分都没挪动过。 狂炎朱雀的一对翅膀无力垂下,失去火焰包覆,露出方才包围在火翼内的“执法者”。 黑斗篷上仍残留些些余火,“执法者”未曾动手去拍拂掉。 风与雨,同时袭打着斗篷,翻卷起一波波墨色衣浪。 一阵稍强的山风扬起,那片墨色衣浪被吹偏,掉进菅芒草丛中。 看戏结束,欧阳修准备发动车子走人。 余光瞟见,某人握紧了黄色小雨伞,动作虽轻微,没逃过他的眼。 “最好跟“执法者”保持距离,记住,他们不是什么好东西。”话尾才刚断,很好,某人就开车门跑下去了,欧阳修白白浪费口水。 花鸟并不是一时同情心发作,事实上,她脑子里没有太多想法。 耳边没有声音叫她该怎么做,也不是出于好奇,就只是……想。 想去看看,掉进菅芒草丛的“执法者”怎样了。 雨水将黄色小雨伞拍打得啪啪作响,脚下也没有路能走,全是踩在菅芒草上行进。 刚才明明看见被风吹到这方向来……啊,找到了。 “执法者”掉得不远,只是菅芒草长,叶片又剐人,加上天黑下雨,“执法者”一身浓黑斗篷,不是很显眼。 花鸟慢慢挪过去。 黑斗篷边缘还有一星半点的火苗,雨水浇淋下居然没灭,她一个巴掌将它拍熄。 黑斗篷底下的人,一动没动,不知是死是活,宽松帽檐盖住大半张脸,被雨水打得湿糊。 有那么0.1秒的时间,她产生了一股冲动,想去撩开帽檐。 想看看斗篷之下,是一张怎样的脸。 手,探出去了,在碰到帽檐的瞬间,这个冲动又没了。 看与不看又怎样? 看了同样不能救,说不定心里还反复浮现那张脸孔,夜里入梦来质问她,为何见死不救……与其有长相的噩梦,倒不如只记得黑色斗篷,心里比较释怀些。 就像面对动物一样,一旦取了名字,情感上自然不同,两者道理有几分相似。 不看,不取名,不深交,就是陌生人。 没错,这样才对。 人,花鸟看完了,内心没有第二个想法浮现,尤其是“救?不救?”、“要不要拜托老板收留?”,这一类的善念,更是完全没有大概觉得,提了也会被驳回吧。 花鸟再度回到车里,带回来一身雨湿,欧阳修抽来几张面纸,递给她擦脸。 花鸟本以为自己会挨顿骂,心理准备都做好了,久久没等到教训,她颇为吃惊,偷偷去瞟欧阳修。 做都做了,还怕挨骂?欧阳修多说两句都嫌懒。 虽然他有点想提醒她,在案发现场留下证物,往往是惹祸上身的第一步……算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个人造业个人担。 “连狂炎朱雀都没能烧死他,『执法者』没那么容易挂掉。”毕竟是死过一回的玩意儿,想再死第二轮,难度加倍。 欧阳修丢下这句话,没等她回应,车子驶动,开下山路。 那把黄色小雨伞,留在雨夜的菅芒草丛里,替“执法者”遮挡一整晚的雨。 第三章 鲜菇?仙姑? 前几天夜里发生的事,花鸟没跟杜清晓多提。 一方面,觉得好像没什么大不了;另一方面,它确实没什么大不了。 所以当杜清晓问她:“一切还顺利吗?” 她很本能就回答:“嗯,顺利。”想了想,补上一句:“小雨伞掉在那里了。”这是那天唯一的财产损失。 “雨伞是小事,我再找一把给你。” 结果第五天,后续就来了。 陈子童的经纪人,带着面色憔悴、不见半点意气风发的陈子童,进到修理屋,希望见花鸟一面。 那时,花鸟正替小狐和女乃黄包铲屎、换猫砂,刚洗完手,没来得及擦干,人就被杜清晓拉进客厅。 一看见经纪人,花鸟以为她是来继续骂人的,站在杜清晓身后,不肯上前。 经纪人倒是换上另一副表情,亲切和蔼,与那晚判若两人,热络地从藤椅沙发间起身,快步走向她,要与她握手。 “仙姑!”经纪人笑容标准灿烂,一口白牙闪闪发亮。 鲜……菇?花鸟满脸问号,反应有些迟钝,导致被经纪人一把握住手,来不及收回。 “仙姑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子童!”经纪人口吻充满卑微请求,眼底水气氤氲,哪还有女强人气势。 花鸟没搭腔,因为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经纪人那晚叭叭扫射人的嘴,此时此刻,同样开开合合,连珠炮说着,只是嗓音已经没有尖酸刻薄,倒掺进一些些讨好: “我不知道那天你……您是替子童驱魔,贸然打断您,是我不对,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般见识,我跟您陪不是,一点小心意,希望您收下。”她指的是桌上摆放的豪华礼盒。 礼盒上还有一张烫金名片,写着经纪人的姓名,丁左慧。 谄媚完毕,丁左慧进入正题,依旧牢牢握住花鸟的手,仿佛无比亲昵: “您说那天是有个女人准备攻击子童,对吗?”丁左慧当晚明明听见花鸟的解释,只是那时她半个字也不信,当花鸟在胡说八道,然而,这几天发生的事,迫使她不得不信。 花鸟点点头,试图想抽回手。 ……抓得也太牢了,属章鱼的吗? “……子童说,这几天,有个女人不停在他周遭徘徊,但是,除了他之外,我们没有任何人看见哪里有个女人……” 刚开始,以为陈子童工作量太大,精神颓靡,产生幻觉幻听,丁左慧心想,忙完这个月,替他推掉一些不大要紧的通告,让他休息。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个月还没熬完,情况已经频频产生。 摄影棚事故一件紧接一件,从爆灯、摄影机故障、电线走火、工作人员意外受伤、臭酸的剧组便当…… 虽然这些怪事,并不能全与陈子童的失常串连在一块,可每一次,都是在陈子童喊出“那个女人又来了”之后,立即发生。 丁左慧再铁齿,也无法稀松平常看待这些“意外”。 于是她想起了花鸟,这一位同样曾经满嘴说着“另一个女人”的怪胎……呃,仙姑。 杜清晓在旁边听完,也觉得案情并不单纯,难以解释。 不过这种事超出她们能力范围,再怎么说,她们是规规矩矩修理屋(至少白天而言),目前的营业项目…… 嗯,限于修理家用水电之类。 再者,会修水电的那只,外出工作中,家里只有两女两崽,实在爱莫能助,于是她说: “你要不要带他去收收惊?赶快找个师父处理处理?” 丁左慧皱眉:“我找过了,但并没有用,子童夜里都没办法睡,说那个女人不断纠缠他。”眼神有些心疼,落向瘫在藤椅沙发间的陈子童,他闭着眼,草草补眠,眼下黑眼圈明显,厚重粉底也盖不过去。 “她怕你。”始终没开过口的花鸟,没头没脑来上这句主词不明的话。 “什么?”丁左慧满面问号。 “一撞上你,她就消失了,那天。” 用“消失”两字还不够精准,那女人,根本是落荒而逃。 丁左慧的接近,让她害怕。 货真价实的害怕。 “你说你看见的那个女人……怕我?”丁左慧仍一副难以置信。 花鸟点头,这次终于趁丁左慧发懵,成功月兑手。 “怎么可能,妖魔鬼怪会怕人?我才害怕她哩……”面对看不见、模不着,神出鬼没的未知灵异,谁不怕?哪有反过来鬼惧人的道理? 杜清晓迟疑了一下,决定插嘴补充她最近学习到的知识: “也不是没这种可能,『鬼』这类物种嘛,如果是害死祂的凶手、生前时常欺负祂的人,让祂直到死亡都还出自于本能畏惧啊,我不是说丁小姐是凶手,我只是举出几种可能,你别误会。” “这更不可能,我从来没有害过谁,更别说是害死谁。”丁左慧撩一下头发,很笃定地说。 话,刚月兑口,不过几秒时间,丁左慧神情微妙改变,方才的笃定混入了一点点心虚。 “……拿过孩子算不算?”丁左慧低着声问,一问完,自己又连忙说:“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是指……带别人去拿掉孩子……呃,你们口中的女人,不可能是婴灵吧!” 杜清晓看花鸟一眼,花鸟用摇头给予答案。 她看见的,确实不是小孩子,尺寸和年龄都不对。 “拿掉孩子的当事人,还活着吗?”杜清晓想到另一种可能,不是小的,那便是大的嘛。 “当然呀!我给她一笔钱,让她滚……回家好好养身体。” 哦,嘴瓢的那一句,才是实话。 丁左慧用钱打发掉一个怀孕的女人,而搞大人家肚子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和陈子童月兑不了关系,毕竟刚才丁左慧偷瞟过去的一眼,是往陈子童方向瞥的。 事业上升期的明星,沾惹未婚怀孕的绯闻,杀伤力确实不小,身为经纪人,快刀斩乱麻的明快处理,可以理解。 杜清晓眉头一皱,直觉案情仍旧不单纯: “丁小姐,你东遮西掩,不说清楚实情,我们很难提供帮助,如果你还是这么不配合,只能麻烦另寻高人。” “那件事,绝对与子童被骚扰的事没有关联,当事人还好好活着,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所以我不认为值得浪费时间讨论它。”丁左慧态度同样强硬,没有让步打算,沉默了一会儿,她才又开口:“仙姑只需要替子童赶走『那女人』,至于她的身分、目的、为什么纠缠子童,全都不重要。” 说完,丁左慧掏出支票,要杜清晓开个价。 这气势,当初逼人家去堕胎,八成也是同样架势吧,以为有钱就是大爷,拿支票甩人脸。 女乃黄包悠哉踱来,轻巧跳上纱窗边的小木桌,对着外头喵喵叫几声。 花鸟被它叫声吸引,跟着望出窗外。 街巷隐光处,太阳照耀不到的角度,那女人,半张脸藏在电线杆后方,面向修理屋,脸上一片木然,没现出那晚血盆大口模样。 静幽幽地,杵在那儿,一动不动。 花鸟突然想起欧阳修的嘱咐,要她下次再见到她,跟她聊两句虽然她目前脑子里只有一句能聊,找不出下一句该说什么,至少比起丁左慧,花鸟宁愿面对她。 花鸟还没有养成向人交代行程的习惯,迳自走到屋外,顺手拿起门边小黑伞,往街巷隐光处去。 杜清晓倒是已经习惯她的举止,给了丁左慧一个搪塞理由:“她去买瓶酱油。” 丁左慧:“不是,我们正事还没讲完,买什么酱油啊……”后头还埋怨了哪些,花鸟已经走远,并没有听见。 待花鸟走来,那女人,已经不在原位。 花鸟抽抽鼻,循着味道又走了一小段距离,在更隐闭的小巷尾找到人。 那女人直勾勾看着花鸟,面无表情的脸上,仍不难看出防备。 “吃饱了没?”花鸟说出她准备好的聊天词句,唯一的、贫瘠的一句。 那女人不搭腔,花鸟也用尽所学,于是进入一阵冗长沉默。 “晓晓阿嬷的面线,很好吃,我喜欢。”花鸟终于找到第二句能说的。 静默。 “大碗的六十,小碗的四十,只卖到中午。”想到那女人咧嘴的幅度,一口能吃掉一锅,一锅是几碗呀?……嗯,聊天好难,花鸟深有所悟。 “……他去找你,是想叫你收拾我吗?”那女人,终于开口,幽幽浅浅的声音,相当微弱,有气无力。 对嘛,聊天就应该你来一句我回一句,才能聊得长久,单靠她一个唱独角戏,用不到五句她就想直接掉头走人。 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听起来好像是,不过,我不知道怎么收拾你。”当然,她更不知道女人口中的“收拾”是什么意思,大概跟杜清晓要她收拾厨余拿去回收,差不多的行为吧。 那女人,掉下一滴眼泪,嘤嘤啜泣起来,变脸变得太快。 “……我不甘心……凭什么啊……我不甘心……” 花鸟被她哭懵了,一时没心理准备面对这一招。 如果那女人直接飞扑过来咬她,她还能拿雨伞作反击,但人家一哭,她就没辙了。 “我只是想让他受点教训……替我的孩子出口气,为什么都要阻止我……” 面对哭泣生物,花鸟的经验太贫瘠,最近一次遇上的,还是冯小狐嗷嗷假哭讨罐罐吃,杜清晓的处理方式放任它嚎两声,不理就好于是,她比照办理,静静看着那女人落泪。 结果那女人一边哭,一边把她的经历嚎完了。 她叫骆安妤,大学刚毕业便进入丁左慧的经纪公司当助理,工作内容不离打杂采买提包包这一类的琐细事项,跟在丁左慧后面,随时听候差遣。 初入社会的年纪,青涩惶恐,加上丁左慧处事强势、个性又急躁,骆安妤天天挨骂遭训,累得像条狗,回到家,总是一沾枕就睡,还不敢睡太熟,line时时备战,超过五分钟未读未回,明天又是一顿数落。 即便如此,骆安妤没有萌生过离职念头。 从小到大,她就是个追星女孩,能在最靠近演艺圈的公司内工作,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如今好不容易应征成功,自然没有轻易放弃的道理。 她的小小确幸,是在后台看见许许多多的演艺人员,小本本里搜集无数亲签,甚至运气好一点时,还能跟名人拍拍照,亲自递递矿泉水之类,她便能开心好几天,把工作辛苦当作吃补。 骆安妤不算是非常漂亮的女孩,但工作负责,又乖巧肯学,哪管再苦再累,也没有流露任何负面情绪,或是耍耍傲娇小脾气什么的,散发一种家教良好、软软萌萌的讨喜感,像用一匙糖烧出来的棉花糖,蓬松香甜,仿佛一口含进嘴里,就能把她给融化了。 陈子童猎艳的首选,向来外貌优先,骆安妤一开始不在他名单之内。 在他眼中,她就是跟在丁左慧身后的跟屁虫,唯唯诺诺,总是扛着大袋小袋的衣物鞋子,永远都是一副很忙很忙的无头苍蝇样。 他见过她挨骂的样子,见过丁左慧泼她咖啡的样子,见过她狼狈摔进片场泥地的样子,见过她低头向节目导播哈腰道歉的样子…… 独独没有见过她垂头丧气的样子。 这让他觉得新鲜。 有好几次,他感觉丁左慧做得过火了,正常员工都该忍不住回嘴几句,偏偏她不,她乖乖承受,然后一转身,就能笑得无比耀眼。 那样的笑容,让她看起来,毫不失色于演艺圈的莺莺燕燕们。 后来有一回,陈子童参加剧组庆功宴,丁左慧那天去与新闻圈的朋友吃饭,要压下一篇对陈子童颇不友善的报导,特别嘱咐骆安妤看好陈子童,别让他喝太多,并且安全把人送回家。 骆安妤没能管住陈子童喝酒,她的身分和段位也确实没法子管,剧组人员喝嗨了,一个接一个敬酒,她帮忙挡掉几杯之后,自己都有点不胜酒力。 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了无新意。 一个微醺的萌女敕助理,一个逐渐对她产生几分兴趣的当红明星,庆功酒宴返家之后,还能有第二种可能吗? 尤其是,陈子童从来不自诩为君子。 棉花糖已经摆到嘴边,散发迷人糖香,岂有不舌忝舌忝尝尝的道理? 一夜的干柴烈火,骆安妤酒醒之后,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天塌下来也不足以形容她那时的心境……特别是,她比谁都清楚,丁左慧有多看重陈子童。 不仅是看重他的演艺价值,丁左慧嘴上没说,骆安妤却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丁左慧偷偷爱着这个小她二十岁的青年。 昨夜的事,若丁左慧知道了…… 骆安妤抖了抖,颈背后的寒毛,微微竖起。 倒是陈子童一派轻松,把人揽进怀里,低头轻咬她耳垂,跟她说: “没事,以前怎么相处,以后也怎么相处,不会被看出破绽的。” 陈子童是个好演员,演出这种戏码,不过小菜一碟。 但骆安妤不是,那段遮遮掩掩的日子,每每面对丁左慧时,变得更加心虚、更笨拙唯诺,也更常犯错。 而真正瞒不住的,是骆安妤怀孕了,第一个发现的人,正是丁左慧。 那一天,对骆安妤来说,是人生中最可怕的日子,永生难忘。 丁左慧的暴跳、丁左慧的愤怒、丁左慧想将她千刀万剐的瞪视、丁左慧甩在她脸上的巴掌,她回想起来,总是后怕。 如果杀人不用偿命,丁左慧真的会生撕了她。 丁左慧逼着带她去医院堕胎,她不敢不从。 从头到尾,陈子童都没表达扞卫孩子存留的意见,一副局外人模样。 也是。 以他现在的名气,没必要为了一个刚成形的胚胎,赔上风光事业。 何况,他对骆安妤也是兴趣大过于爱情,不存在疯狂迷恋的失控。 那一夜之于他,就是一场贪鲜狂欢,仅此而已。 而她,还那么年轻,经济能力不够好,不可能单身养活一个孩子…… 从女人身体里剐掉一块肉的痛,男人无法感同身受。 那块肉,不属于爱情结晶,所以舍弃了,没有那么疼,至少,骆安妤手术完毕后,都没有太真实的疼痛感。 反而之后等待着她的情况,比起手术面临的那些,还要煎熬。 丁左慧辞退她,给她一笔封口费,要她滚越远越好,识相的话,别妄想继续留在这行业里,否则丁左慧会动用所有资源封杀她,若她胆敢向外透露半个字,有她苦头吃的。 一番狠厉威胁,几分虚张声势,几分真实恫吓,骆安妤不想、也不敢去赌。 她累了,只想逃离得远远的,离开这环境、这群人、这些记忆。 丁左慧并没有对杜清晓和花鸟撒谎,在她认知里,她用钱打发掉骆安妤,把这讨人厌的女人驱离自己视线,堕胎手术也很成功,除了牺牲掉一个胚胎,当中不涉及其他人命。 所以她无法将纠缠陈子童的“东西”,与骆安妤联想在一起。 可实情却是,失去孩子、失去工作的骆安妤,无法跟亲人朋友倾诉遭遇,她怕被讪笑、怕被轻视、怕大家责骂她傻。 身体的伤,还没痊愈,心里的伤,似乎更早化脓坏死。 那阵子,她总是浑噩,有时床上一坐就是一整天,什么事也没做,任光阴挥霍,在关起灯的出租小套房里,独自舌忝舐疼痛。 想借酒浇愁,却发现,自己连买啤酒的钱都不够。 她越来越常发呆,偶尔回神,看见站在镜前的自己,蓬头垢面,一脸茫然回望着自己,长相是那么陌生。 更有一次,她莫名觉得冷,双臂环抱自己,使劲摩挲生热,定睛一看,才惊觉自己居然坐在顶楼围墙边,一只脚跨到墙外头,底下,是十层楼高的街景。 她知道自己生病了,必须要去看医生,但又害怕面对现实。 白天醒来时,她看见明亮的阳光,心情会极度恶劣,一股无名愤怒,强迫她拉扯着自己的头发,一缕一缕,从身上扯落时的痛,才能稍稍获得纾解。 晚上睡觉前,她把左手绑在床上,就是恐惧夜里睡沉后,又会莫名其妙爬上顶楼。 她常常听见,有人叫她打开窗户,跳出去。 一边笑着,一边呵气,一边哄诱着。 她抵抗过,拿棉花塞耳朵,声音却没有消失。 越来越多的棉花,越来越响亮的笑声,全世界的声音都被阻隔在棉花团之外,只剩那句“跳下去”,轻软得像一句温柔情话。 凌晨两点零五分,她被发现陈尸在人行道上,双眼瞠大,两只耳朵里,全是塞得密实的棉花团。 “我这么痛苦,他也应该要一样痛苦,我不要他死,我要他尝尝我的经历……我要他尝尝那种想睡不能睡、一合眼就能听见孩子哭泣的恐怖景况……他没资格吃好睡好、没资格还光鲜亮丽……”骆安妤脖颈抽搐,又哭又笑,泡在泪水的双眼,逐渐充血转红。 是混着血的眼泪,将眼窝染得鲜红可怕。 花鸟退后一步,举起手里雨伞备战,骆安妤却不是冲向她,反而沿着墙面产生的阴凉倒影,往修理屋方向窜去。 骆安妤转身飘远时,花鸟眨眨眼,嘴里没忍住发出一声困惑。 正当她还驻足原地,一柄黄色小雨伞,飞驰如箭,由她身后窜出,往骆安妤背后袭去,快得花鸟只看见残影,下一瞬间,骆安妤发出尖叫,扑倒在地。 而更凄厉的叫声,另有其人。 十分眼熟的黄色小雨伞,插进骆安妤背后一团娇小的黑色形体上。 黑色形体四肢奇短,痛苦挣动着,那姿态……仿佛正趴地哭闹的婴儿。 方才花鸟的困惑,也是这个,但她以为自己眼花,误把骆安妤的头发看成人形。 原来不是她眼睛的问题,而是真的有东西黏在骆安妤背后。 “鬼控鬼。” 骆安妤及那团黑色形体被钉住,逃也不能逃,可以暂时不去管,花鸟抬头,望向说出那三字的声音来源。 飞扬的黑布,嗨,又见面了。 看到黄色小雨伞时,花鸟心里多少就有猜测了。 那一夜,和不是好鸟打起来的“执法者”。 包裹黑布的身躯,曲起一条腿,高坐围墙上,像只悠哉巡视地盘的黑色猫皇,垂着一条猫尾巴,懒懒晃荡,以无比高傲之姿,俯瞰路人。 “你还伞的态度不太行。”花鸟嘀咕。 有借有还是好事,好歹学学电视上,借了手帕,洗干净、晾到暖暖香香、折得整整齐齐,再双手奉上……还伞可以省略掉不少步骤,甭洗甭晾甭折,甭双手奉上也行,但拿去插人,万万不可,很没礼貌啊。 黑布宽阔帽檐掩去的半张脸,勉强可见的唇线,先是一抿,而后轻扬。 “又不是多贵重的东西,连只小鬼都钉不住,失物招领也不会有人想去拿回来。” 黄色小雨伞确实很平凡,能一击钉穿骆安妤及她背上的玩意儿,全凭执法者本身力量。 所以当它很快失去杀伤力,骆安妤摇摇晃晃重新站起来,却是背对两人的姿势。 黏在她背上的东西,看得更清晰。 那是一个孩子。 并不是真的黑黑糊糊一片,而是红到极致之后,转而形成一种乌漆的黑,形状具体,长相模糊,小小一只,只有襁褓婴儿一半尺寸。 被雨伞刺破的部分,黏黏糊糊开始愈合,像一团血肉增生中。 “……那是?”花鸟困惑地歪了一下脑袋。 “婴灵。不过一般没这么凶残,这只脾气不好。”执法者托腮,仿效她的歪脑动作。 就是骆安妤失去的那个胚胎吧。 这么小的东西,却散发强烈怨气,远胜过骆安妤,小嘴开合,发出嘶叫声,似乎正在咒骂。 “不是每条魂魄的投胎机会都那么大,有些在地府受刑完毕,还得乖乖排队等,等匹配自己因果业障的命盘出现,短则几月,长则百年,才有资格投胎。假如是你,等待两百年,好不容易机会来了,错过这次,说不定又是下一个漫长两百年,满心的期待,却被人像丢弃垃圾一样,说不要就不要,你作何感想?”执法者用一种很平淡的口气说,算是粗略翻译婴灵号叫的内容。 花鸟没什么感想,于是保持沉默了一下,才问: “你呢?你作何感想?”听听第三者的意见。 帽檐下的唇线扬得更高,露出雪白牙齿,给了个微笑:“老子弄死他。” 花鸟想了想,觉得这个反应合理。 所以……婴灵此刻的愤怒,更合理。 既然合情合理,花鸟找不到接下来能做什么、又该做什么。 阻止人家合理报仇,反而理亏,站不住脚吧。 “那只母的,是被小的害死吧,祂现在打算操控母的,再去解决公的,到这里,都还觉得没问题,对吧?” 花鸟内心将执法者口中的“公母”,套入正确姓名。 骆安妤之死,除了心理疾病,更大一部分,是婴灵的怨气推波助澜。 或许,骆安妤真的没打算杀死陈子童,但婴灵可不这么想。 祂的“父亲”与“母亲”,给了祂出世的机会,又双双扼杀祂,这股愤懑,不会因为骆安妤一条命就结束。 而且公平来看,先找骆安妤,再找陈子童,合理。 花鸟点头,认同执法者的观点。 “等公的也顺利杀掉,祂就会再操控公的,去找经纪人,毕竟严格算起来,经纪人更是始作俑者。” 丁左慧吗?……是她逼着骆安妤去做堕胎手术,婴灵记她一笔,好像……也没错? “杀完经纪人,当天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同样算帮凶,一块算帐也不过分,是吧?” 算到医护人员头上不合理吧。花鸟皱眉,没有盲目附和。 “最后,连生下公母的双亲、祖父母,求学时的老师同学,甚至是周遭亲戚邻居,能攀上一点点关系的,一起拖下水” “这未免太无限上纲了。”无限上纲,她昨天新学到的词儿,泛指拿小事借题发挥,胡乱瞎扯,包山包海包宇宙,把事态无限放大,往无理取闹的方面渲染。 “恶灵就是这样养成的啊,没有人在该阻止祂的时候跳出来制止,跟祂说一句『够了,到此为止』,祂只会无止境地做下去。” “够了,到此为止。”花鸟说了,面对那团小小黑物,清晰说出这六个字。 小小黑物无动于衷,动嘴发出凄厉啊声,下达命令,没能站直挺的骆安妤已经展开奔驰,以四肢撑着地,宛如一只动物。 执法者噗哧笑出声来。这女人,有点傻啊。 “这一句话,要在打趴祂之后说,才有效果。”执法者手指比划了个倒地姿势。 “……加油。”花鸟停顿几秒,右手握成小拳,朝执法者做出打气的鼓励动作。 “你的工作,为什么要我加油?你再不出手,公的很快就会被收拾掉,刚好经纪人也在,省事,不过,屋里另一个女人就无辜了,但杀红眼了嘛,被牵连纯属倒楣,何况她是经纪人找的帮手,尽管无冤无仇,随便扯一扯,扯得出关系就有该死的理由。”执法者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安安稳稳当个旁观者。 杜清晓! 花鸟像突然打开开关的机器,因这名字而瞬间活动起来。 骆安妤的飞驰,在花鸟眼中,只是慢动作播放,花鸟几乎是下一秒钟就来到她前方,挡住去路,手里小黑伞更迅速挥去,快得不需要多加思考。 仿佛像呼吸、像吃饭、像眨眼,全属本能行为。 而身躯出乎想像轻盈,宽敞飘逸的裙摆及双袖,都构不成妨碍。 骆安妤反应不及,被击中后倒,背上婴灵施力,让骆安妤变成不倒翁,笔直反弹回来。 花鸟又是一雨伞扫过去,骆安妤再倒,婴灵又再将她弹起,重复了四次。 每弹回来一次,骆安妤的模样就越狰狞一些,挥舞而来的爪子也更锋利,企图反击花鸟。 用着想撕碎人的凶恶表情,却流着无助的泪。 花鸟不理解骆安妤矛盾的反应,用雨伞格开鬼爪。 “打小的,祂在控制她。”一旁纳凉的执法者,好心提点。 花鸟撩裙,一脚踹去,骆安妤被踢翻,这次花鸟改变攻势,不让她第五度当不倒翁,直接往空中踢,再趁她腾起时,跳得更高,足以俯睨骆安妤背后的小小黑物。 一手探去,把小黑物抓进掌中,轻轻巧巧,像摘下一颗橘子那样,将祂从骆安妤身上剥离。 骆安妤摔回地面,没再爬起来。 而花鸟手里的弱小黑物,依旧挣扎蠕动,发出刺耳怪声,像尖叫,也像哭号,更像对世间一切不公的愤恨诅咒。 花鸟没料到它这么轻,几乎没有重量。 掌心只掂到空虚感,小小的手、小小的脚,小小的踢蹬,小小的反抗。 这么弱,这么无力…… 好像根本不用费力气,轻轻一捏,就能把祂捏个粉碎。 “你拿走多少条性命,都补偿不了你的损失,害死他们,你也不快乐,满脑子全塞满恨,你想一直这么下去吗?”花鸟问着祂。 想一直这样……杀一个,再去迁怒另一个,再杀一个,永远还会有下一个,继续靠着仇恨,徘徊人间,给每一条人命冠上莫须有罪名,无尽无休? 她光是想,都要皱起眉来。 这样的道路,比起乖乖重新排队,再等待下一个出生机会,更加崎岖难走。 小黑物回她一个龇牙咧嘴,当作反驳。 凭什么呢? 明明是别人夺走祂的生机,祂一开始又做错过什么? 凭什么由祂来委屈,祂等了那么那么久,对别人来说,竟是一句话、一个念头的工夫,便能轻易摧毁…… 凭什么啊?! 花鸟这时居然能读懂祂,不需要任何语言文字,她就是懂了。 祂的愤怒、祂的不满、祂的悲鸣,透过指掌肌肤,传递了过来。 那是一种冰冷的无助、火烫的怒意,还有更多的想哭。 “确实是凭什么啊……但这样太累了,而且到最后,你连排队的资格都没有了。”花鸟低低说。 恶灵的下场,往往只有一个。 扼杀。 也许不是现在,总有一天,会遇见专司除灵的某个人出现,到时,就真的什么都没能留下,灰飞烟灭。 花鸟又问了一遍:“你想要这样吗?不断杀人杀人杀人,直到自己被消灭,画下句点。” 小黑物静止不动了,眼窝处,沁出浓浓的血,豆大地往外流。 祂不想的,可是不这样做,祂满腔的不甘心,无从发泄啊! “不要的,对吧?听起来好累的,对吧?你不如好好睡一觉,不要醒,一直睡到有人叫唤,那时就是你投胎的时间,也许要很久很久,但是睡着了就不觉得辛苦、漫长;睡着了,就当好好休息,不要怨、不要恨,什么都不要想,睡吧,骆安妤……你母亲的一条性命,已经够多了。” 花鸟淡淡说,轻浅的声音,像一首摇篮曲,让小黑物缓缓合上眼缝,凶狞的狠样平静下来。 那些寒冷的、炽烫的、焚烧身心的种种情绪,全融化在花鸟掌心。 小黑物慢慢退去乌红颜色,变得干净纯粹,一个婴灵最原先的姿态。 祂动了动口,没有半点声音传出来。 “好,我知道,我帮你,睡吧,让你母亲抱着你,一块去该去的地方。” 不再受鬼控的骆安妤,恢复原有的木然神情,没有半分攻击性,在原地坐起,仰着头,流着泪,听见花鸟的话,双手微微抬起,掌心朝上,等待花鸟递来婴灵,她再将祂紧紧捧抱。 ((对不起,没能好好保护你……)) ((对不起,没能让你好好出世……)) ((对不起,没有一次好好抱过你……)) 这对母子的身影,缓缓消融,化为虚影,离开这处永远存在着不公平的人世。 并不是所有婴灵都充满无法出生的怨怼,有许多父母的选择放弃,是考量到孩子的将来,或许是产检时,发现身体残缺;或许是不得已的经济问题;或许是那么努力想挽留,却因为亲缘淡薄,而无法平安留下孩子…… 祂们是懂的。 懂自己是否受重视、是否受期待、是否有着谁,满心欢喜地盼望祂们呱呱坠地,又承受于失去祂们的不舍。 祂们无法容忍的是,遭到轻贱抛弃之后,还被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没人记得,没人伤心,甚至,没人跟祂们说一声对不起。 几记轻快掌声,打破这短短几秒钟静默。 花鸟都快忘了,还有一只执法者在场。 他从围墙一跃而下,走近花鸟。 花鸟这才察觉两人身高差,她仰首的角度,将执法者隐在帽檐底下的面容,看得更清楚。 很意外,那是一张很年轻的少年脸孔,白白净净,算得上相当好看的长相。 尤其是,他弯着眼及唇,露出一抹甜笑,眼底有光采,帽檐的阴影都遮挡不住。 他拉起她的手掌,左右翻看,嘴里重复说着:“不错、不错。” 到底是哪里不错,却没说得更明白。 花鸟不给他碰,抽回手,准备去把黄色小雨伞捡回来,背后传来突兀一声笑叹: “死在你手上感觉应该不差,好,就决定是你了。” 第四章 凌晨的狗吠声 就决定是你了?宝可梦卡通看太多了吧他。 花鸟用着看病人的眼神在看他,他却回以更甜的笑,腻得让人皱眉。 ((有病,得治。)) 这句话,想了想,还是没说。 现在,她有件比劝人治病更重要的事得做,没空理他。 两把雨伞拿在手上,一黄一黑,掂掂重量,不怎么满意,也不算衬手,不过忍耐下吧,纸伞没修好前,凑合着用。 两把伞,身负重责大任,返回修理屋的花鸟,用它们狠揍陈子童一顿。 雨伞落在皮肉上,打得满客厅啪啪作响。 打人的过程,没有半字解释,杜清晓和丁左慧上前制止,被花鸟轻轻巧巧避过。 一边闪,一边还能持续雨伞攻势,精准打击,打到陈子童无处可逃,狼狈紧抓抱枕,勉强保护明星最重要的头脸,唉唉叫痛。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 婴灵的命,骆安妤的命,到了陈子童这里,只剩下一顿痛打。 打在皮肉,震击的却是五脏六腑、骨头经络,用这样的疼痛,牢牢记住,记住一个孩子的曾经存在,直到哪一天,源自于内心,对这孩子产生歉意、反省自身错误,才能稍稍消减。 最后,是欧阳修回来,结束这场吵闹。 “……打一顿是女鬼附身泄愤,现在两把伞打断,怨也消了,他应该不会再看见那女人,你们可以离开了。” 欧阳修胡诌几句,只想快快打发两人,又不想惹上法律责任,拿女鬼附身当借口最好用。 一听见挨顿打,是化解冤亲债主的“仪式”,丁左慧和陈子童自然没敢多啰嗦,尽管半信半疑,也不是此时此刻可以开口质疑仙姑的。 待闲杂人等离开现场,一屋子全剩自己人,欧阳修问清始末,花鸟一五一十说了,而杜清晓在一旁目瞪口呆。 说完,花鸟问出心中不解,就她来看,陈子童比骆安妤更不可原谅,为什么婴灵优先选择了骆安妤索命,骆安妤受到的折磨,远较陈子童多? 严格说,骆安妤不过是另一个受害者。 花鸟倒不是替骆安妤抱不平,只是不太明白。 “一个你原本就不抱希望会善待你的人,与一个你预期应该会保护你的人,你对谁失望多一点?”欧阳修反过来问她。 花鸟静默一会儿,懂了。 这不是个公平性的问题,而是婴灵心中情感的天秤。 祂在骆安妤月复中努力求救过,哭喊着“妈妈救我、妈妈不要放弃我”,却太微弱,没能被听见。 “外头还有一只,你招惹回来的?”欧阳修抬颚,努努窗外。 是执法者。 他还没走,就在放眼望去便能瞧得见的地方,一身黑斗篷迎风飞舞。 花鸟飞快摇头,否认得很干脆:“不是,他自己跟来的。”与她无关,不可以骂她。 “那只,比婴灵麻烦,少打交道。” “哦。”她也不想和执法者打交道,他很怪,说着她没听懂的话。 ((死在你手上感觉应该不差,好,就决定是你了。)) 嗯,真的病得不轻啊。 “还有,下回遇上刚刚那种情况,想教训人,理由有成千上万,拣几个聪明的说,一棒打得你升官发财,二棒打得你子孙满堂,三棒打得你金银财宝统统来……保证他们乖乖跪着求你打,不要闷不吭声动手,被告了伤害罪很麻烦。”欧阳修多嘴教导两句,毕竟是自家员工,老板负有连带责任。 “这是神棍行为,你不要乱教她……”杜清晓终于缓过神来,从女鬼与婴灵的故事中消化完毕,也从花鸟居然能见鬼的意外中,恢复淡定。 “我是在教她如何合理化殴人的办法。”欧阳修一脸没反省,突然想到:“解决婴灵和女鬼的收费呢?”这是一桩大工程,起码六位数起跳的价码。 “还没收啊,我们只有定修理水电的标准费用……”杜清晓也不知道该报多少价才好,本来就打算等欧阳修回来再说,哪知花鸟手脚这么俐落。 “没讲好价钱,你就替他们解决麻烦?你有这么急?属猴的?!”明明没收钱的人是杜清晓,欧阳修瞪的却是花鸟,差别待遇有够大。 自家老婆永远不会有错,若老婆出了错,也是别人愚蠢所导致这几句话,欧阳修奉行澈底。 花鸟无辜挨了一顿削,什么这种做白工的蠢举,会害修理屋损失,面临倒闭,届时一家三口加两只兽崽,只能露宿街头 假设性的说法,让花鸟越听越汗颜,最后,乖乖低头认错,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事件过了几日,娱乐头条出现重大宣布,当红顶流陈子童将暂别演艺圈,出国进修一年。 “……他是被雨伞打到骨折了吧,得躺一年哦。”杜清晓滑手机时瞟见,喃喃嘀咕几句。 本能将视线挪往屋内一角,那日两把雨伞挥舞得堪比二刀流的女孩,此刻一手一根逗猫棒,正跟女乃黄包和小狐玩,虽然面无表情了一点、缺少笑容了一点,仍是一幅温馨居家好光景。 杜清晓笑着晃晃脑,手指一动,萤幕继续往下滑,把这则新闻阅过不理了。 >> 这几夜里的狗吠声,响亮得有些难以忽视。 地下室比楼上封闭,隔音已经算不错,花鸟仍是被连串吠叫声吵醒了。 她下了床,踩着木头台阶上一楼。 本以为老板和晓晓也会被吵醒,没想到客厅一片静寂,除了她,谁也没醒,包括小狐和女乃黄包,那两只小家伙,平时一丁点倒饲料的动静,就会争相跑来,耳朵灵得很,今天十分反常。 花鸟轻手打开窗,想听清狗吠声从哪来。 狗影没瞧见,倒是执法者的身影,老地方、老位置、老姿势,动都没动过。 要不是风微微吹,撩动斗篷翻腾,她还以为是哪来的广告看板.jpg哩。 “你听见了?”他虽然距离她有些远,声音却很轻易传到她耳边,混在凉凉夜风里,增添些微温度。 难道听不见才正常吗? 吠成这样,全街的人没聋都吵醒了吧。 不对。 街道旁的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没几家亮灯,更没有人探头察看。 花鸟疑惑时,总习惯略略歪着脑袋瓜,神情看起来有点憨。 他倒很理解她,秒答了:“是呀,能听见的不多,这么凄厉,死时有多不甘心啊。” 花鸟:“……” “带你去瞧瞧?”他很好心想提供帮助。 “老板说,你比婴灵麻烦。”要离远一点。 “那只婴灵麻烦吗?”他反问她。 花鸟思量一分钟后,有了评价:“……还好。” 那一次处理婴灵,确实没费多大劲,拿婴灵当基准来看,花鸟实在无法确定老板口中的“麻烦”,属于哪种层级。 “那不就得了?我能麻烦到哪里去,会比现在狗吠声招人烦吗?” 这话,花鸟倒是很同意,现阶段来看,狗吠声,比他麻烦。 这几天,执法者逗留在修理屋周遭,无论白天黑夜,除了开窗时能看得见,他没有其他干扰人的行为,将“麻烦”这两字扣他头上,不是很合理。 狗吠声就不一样了,吵得她没办法睡,一声声叫到胸口郁闷。 “带你去瞧瞧。”执法者又重复了一次,这一回,不是以问句提出。 因为他看出来她的答案了。 花鸟没考虑太久,决定去看看扰人数日清梦的吠声。 大门纱门老旧,一拉动难免有声响,狗叫声可能吵不醒屋里人,纱门声却很有机会,所以花鸟干脆翻窗出去,像个跷课的顽皮学生,心里隐约知道,半夜偷跑出去,并不是件好事,不能大声喧哗。 翻到一半,想起来忘了带把伞,又翻回去拿。 手里握着伞,心里才踏实一些,至于理由,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走向执法者时,他朝她摊开双手。 “我抱你飞,省时省力,还是你想用双腿跑二三十分钟,选一个。”他唇弧飞扬,给她选择机会,实际上摊开手的动作,已经模透她讨厌麻烦的性子。 花鸟一点挣扎也没有,将自己丢给他抱。 她又不傻,想也知道挑哪个,能轻轻松松干么不要? 执法者单臂就能托举她,让她坐在他臂弯上。 黑斗篷唰地扬敞,像一双巨大的漆黑羽翼,凌空而上。 斗篷帽檐松松覆盖他半张面孔,夜风不时撩一下、拍一下,花鸟觉得挺遮蔽视线,万一发生意外,一摔摔两个,危及自己的安全,索性直接替他掀开帽檐。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见这张脸,上回仍被帽檐阴影笼罩,看的只有六七成,这次才是真正的一清二楚。 有别于老板的成熟稳重,他看上去……和隔壁早餐店的大学生儿子一样年纪。 很难将眼前这男孩,与徒手掐死狂炎朱雀的那人,联想在一块。 他的眼睛,像黑色玻璃球一样,发色偏浅,脸上还有几分稚气,此时,垂着眼,回视她。 “别一直看我,我怕你以后动手消灭我时,会舍不得。”他个人习惯亦然,对于猎捕之物,从来不多给眼神。 现在他将自己定义成“猎物”,而她是“猎人”,不需要太在意他的长相。 “……我没事干么消灭你?”说得像她有随便消灭人的爱好一样,不对,她也没本事消灭谁啊,而且还是活活掐死火鸟的他,他别消灭她就万幸了好吗? “我们不是说好了?”他一脸“你怎么言而无信”的指控。 我不记得跟你有说好,从头到尾全是你自己一头热! “你用处置婴灵的方式处置我就好,那看起来挺舒服的,能有这种死法,我觉得不错。” “听不懂你说什么。”每个字她都认识,拼凑起来却像外星语言。 “那不是净化吗?” “什么净化?”还是进化?镜化?禁化?她不确定哪个词儿正确。 他挑了挑眉,神情意外:“你自己不知道?” 花鸟很认真回他:“我知道你有点严重。”病。 他笑了出来,飞腾速度没有放缓过,掠过无数屋舍。 “活很久的人,最后,都只想求个好死。” “你看起来,不像活了很久。”二十来岁的少年样,是能活多久? “反正我认定了,要由你送我上路。”他还腾出空,去握起她的手,往自己脸上蹭,像只自己凑上来讨模的猫。 当时就是这只软女敕的手,轻轻化去婴灵怨气,好似能包容世间所有的负面情绪,贴上面腮,感觉好温暖,特别是他肌肤冰冷,熨贴着这样的体温,很舒服,有一种…… 想好好合上眼,任由她慢慢抚模着,不知不觉中意识散尽…… 花鸟一把抽回来,无情打断他美滋滋的遐想,默默举起小雨伞,无声盯着他。 她双伞痛打陈子童时,他可是在窗外全程目击的。 “你可别现在打,我飞着呢,摔我没关系,摔着你不好吧。” 确实时间地点都不对,没人会对自己的“交通工具”动手,要也得等安全降落再打。 随狗叫声越响,代表距离寻找目标越近,花鸟已经没工夫和他抬杠,目光直勾勾望向前方。 花鸟看见了,一栋三层透天厝的顶楼上,匍匐着犬状身影。 她没等执法者落地,突然由他臂弯间跃下,握在手中的小雨伞,更快了一步地挥出去 那条犬状身影底下,躺着一个小孩,衣物被咬得碎烂,呈现昏迷。 小雨伞打中狗,它发出几声哀号,滚到一旁去,又很快立稳姿势,做出龇牙凶狠样。 那是一只德国狼犬,体型长相本来就比其他犬种魁梧壮硕,加上它发出咧嘴沉狺声,双眸绿光闪烁,更带几分野狼的兽狞狠戾。 它仿佛也察觉,眼前这两人,并不好惹,更不是它惹得起,于是边低狺,边往后退,没打算正面迎战。 “它要逃了。”执法者开口提醒她,但花鸟的注意力在孩子身上,蹲低身,查看孩子伤势。 执法者刚说毕,那条狼犬一转身,几记飞跃,连个影也瞧不见了。 花鸟检视完孩子,抬头不见狗踪,带点责备问:“你怎么不阻止它?” “它不是我的工作,我不处理鬼魂类的玩意儿。”他一向只针对狂炎朱雀之流的妖物,鬼魅太弱小,不值得动手。 “孩子没事,只有衣服被咬破,身上没有伤,而且……睡得很熟。”花鸟把孩子抱起来,动作很笨拙,也没能吵醒他,小嘴噘噘打着酣。 正当苦恼这孩子打哪来,又该送回哪里去,底下街边传来几声叫喊,一男一女,焦急寻找着什么。 “你们在找这个吗?”花鸟由三楼顶楼探出脑袋瓜,两手捧高熟睡中的孩子,动作危险,请勿模仿。 底下两人连忙点头,又慌张摊开双臂,怕孩子从她手里失手掉下来。 花鸟倒是不懂得避嫌,直接翻过顶楼围墙,飘飘落下,看傻了街边两人。 幸好花鸟长得一副漂亮模样,很难联想成妖魔鬼怪,又客客气气把孩子交还两人,即便他们被方才“跳楼”那一幕吓傻了,回过神后,仍没忘记该向她鞠躬道谢。 “孩子衣服不是我弄破,有只狗咬坏的。”花鸟不想被误解,在女子翻看孩子情况时,先一步澄清,撇清关系,不替别人背锅。 她本来也想帮执法者澄清一句,但他没跟着“跳楼”,还待在三楼楼顶,既然人不在场,不用特别拿出来说。 “……狗?”男人表情明显一僵,与身旁女人相视一眼,两人露出惊恐神色。 “是什么品种的狗?”女人又问。 “像狼一样,这么大一只。”花鸟比划了个雏型。 “老公……是来福吧?一定是来福!它没有放弃……它还想对小亚不利。”女人掩藏不住声音颤抖,把怀中孩子抱得更紧。 男人咽咽口水,没搭腔,额头上冒出一片冷汗。 “你们认识那只狗?”花鸟歪着脑袋。她本来以为那只狗是随机犯案,胡乱叼走小孩。 “来福它……是我们养的看门犬,但是它已经……”女人声音渐渐变小。 “死了吧,它后半肢雾雾糊糊的,和正常小狗不一样。”花鸟还是能看出差异的。 那对夫妻又是一阵沉默。 大概觉得花鸟能看见来福,还能从来福口中救回孩子,不是个普通人,说不定能提供他们帮助,于是几秒的眼神交流之后,由丈夫代表开口,说出缘由—— 认养来福的那一年,它刚满四个月大,活泼好动,虽然偶有拆家举动、咬破沙发抱枕更是天天日常,但它对这个家的付出,也不容忽视。 它会看门、会抓老鼠,更曾经有一次,发现厨房瓦斯炉上的锅子烧糊了,窜出呛人浓烟,它的狂吠声喊醒一家人,阻止了后续可能发生的火灾危险。 几年后,男主人成家立业,第一个孩子小亚出生。 对于家中这位粉女敕女敕的新成员报到,来福显得很开心,特别兴奋,总是守在婴儿床周围,看顾得比谁都认真。 它是小亚的第一个玩伴,更是哥哥。 小亚还没学会走路,已经知道骑在来福身上,让它驮着他四处跑,比学步车更好用。 当小亚哇哇大哭时,来福会去咬来自己的布玩具,塞到小亚怀里,哄他不哭。 大人稍稍一没留意,这一小娃一大犬,合作无间,来福当垫背,小亚淌着口水,爬上半人高的柜子,成功拿到上头的零食罐,大快朵颐起来。 吃饱玩累之后,两家伙又团在一块,在地板上睡到打呼噜。 小亚开口说的第一个女乃女敕发音,不是爸,不是妈,不是讨女乃喝的嘛嘛,而是来福的“福”,虽然发音不标准,来福却知道是在喊它,小亚一叫,它屁颠颠摇着尾巴就到。 原本感情这般融洽的他们,随着有一天来福的突然发狂,澈底变质了。 来福一直都相当温驯,平时不常胡乱吠叫,更别说具有攻击行为,那天却扑到小亚身上,露出尖锐獠牙,喉间滚动着恐怖狺吼,狠狠撕咬小亚裤管。 小亚才两岁,根本不敌来福发狂的力量,被拖在地上甩晃,像个软弱的布女圭女圭,凌厉哭叫声引来大人察看,并且迅速从犬嘴下抢救小亚。 闯祸的来福,关进狗笼三天,它似乎知道自己犯了错,垂头丧气的,偶尔嘤嘤两声。 小孩忘性大,很快不记得那天差点被狗咬伤的事,跑到狗笼边,给来福喂狗饼干,来福每吃一块饼,就舌忝小亚的手一次,逗得小亚咯咯笑。 大人见来福已经反省,一方面觉得那天只是它玩疯了,没拿捏好分寸,放它出狗笼时还认认真真教训它,当它是一个顽皮闯祸的孩子,好好跟它讲道理,告诫它不可以再咬伤人。 相安无事不到一星期,意外再度发生。 这一次,小亚的右脚踝鲜血淋漓,来福的嘴还正咬在上头,男主人一时情急,随手去拿一旁的榔头,往来福脑袋上猛捶,来福不松口,男主人手里榔头也没停止挥下。 来福被活活打死。 死之前,瞪大双眼,满头满脸的血,眼神是那么的恐怖,紧紧盯住小亚不放。 大人们准备掩埋来福,又记起狗的认家习性,会自己循原路回来,生前如此,万一死后…… 于是他们特地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去到一座连他们也喊不出名的山里,草草埋葬来福。 本以为事情至此,应该告一段落,没想过,半个月后,家里开始发生怪事。 先是打扫干净的地板磁砖上,踩出一整列带着泥的狗脚印。 没吃完的那袋狗粮,还没来得及处理掉,搁置在墙边,莫名其妙被打翻,撒了一地。 小亚突然对着无人角落,嘴里嘟囔“来、福福来……”,笑得好开心,挥舞手里的布玩具。 还有夜里一阵阵的扰人狗吠声,与邻居闲聊起时,居然没有其他人听见…… 再来就是今天孩子的失踪。 “我们养了它九年,失手打死它是我们不好,但我们扪心自问对它并不糟,它为什么会来伤害小亚,小亚明明那么的喜欢它……”丈夫说完这段故事,女人做下一个总结,却是满满的疑问和不解。 这个问题,花鸟没办法回答。 好像有哪个地方怪怪的,却一时间没能想透。 一动脑,她就觉得肚子饿,模模小月复,咕哝一句“我要去吃早餐了”,足尖一点,人又跳回三楼楼顶,也不管那对夫妻观感如何、是否二度受惊吓。 执法者等在那儿,以为她打算去追逐“狗”踪,结果等到的,是她说要回家吃饭。 昨夜临睡前,杜清晓提过,今早早饭是阿嬷做的大肠面线,小辣加香菜。 “不追狗?”若她点个头,他要追上那只小畜生,仍是轻而易举。 “饿。” 好吧,民以食为天,太饿的确是个大问题。 天渐初亮,远方云端染上淡淡晨曦色泽。 执法者重新将人抱起,尽责地成为优良“交通工具”,怎么把人带来,就怎么把人完整又带回去,完全没让她劳动到双脚。 下车时……不,是从他臂弯间下去时,花鸟爬上窗,突然转头问他: “你要吃吗?”面线。 执法者愣了下,大概是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他。 他反应过来之后微微一笑:“我不需要进食。” 又是一个让花鸟觉得怪怪的地方。 不进食会饿啊,饿了哪还有力气做其他事,光醒着就会消耗体力耶。 他没等她想明白,黑斗篷帽檐重新覆盖住半张容貌,只剩唇边那抹淡笑,依旧轻扬。 咻地腾空而起,人已经重新飞回原地这几天他待惯的老位置,电线杆正上方。 花鸟仰头看着他好一会儿,直到肚子咕噜噜作响,提醒她加快翻窗速度,快一秒等于早一秒吃到面线 结果,代志呒系憨郎所想欸甘单。 半夜爬窗户跷家的坏孩子,重点是人溜出去了,居然忘记关窗,被老板冷刮一顿都算大发慈悲,想吃面线?两粒狗粮都没分。 花鸟哀怨饿了小半顿,杜清晓偷偷帮她保温一碗面线,趁欧阳修没注意(他哪是没注意,明摆着装忙,放任她去投喂人罢了),赶紧悄悄塞给花鸟,要她快吃。 深切反省过的花鸟,一边小口小口吹凉了吃,一边道歉:“以后,我会记得关窗。” 杜清晓听了发笑,这重点,划得也大错特错了:“你怎么不是反省半夜偷偷跑出去?夜深人静,你一个女孩子,遇上危险怎么办?” “不是一个人。”花鸟指指外头电线杆。夜游的共犯在那儿。 “哦,执法者。”杜清晓偶尔也能看见“某一类玩意儿”,执法者正好包括其中。 “……晓晓,执法者是什么啊?” “好难得有让你主动提问的东西耶。”杜清晓神情是十分夸张的老母亲欣慰。 虽然和花鸟认识时间不长,但要从花鸟口中听见她对什么好奇,简直不要太困难。 花鸟也不清楚,自己为何对执法者产生探知的念头,就是觉得……想知道。 她能感觉到,执法者和杜清晓是不一样,当然和老板也不一样,可是身上气味有一点点像骆安妤,又不完全相同,但究竟是哪些东西一样、哪些又不一样,她分辨不明白。 “执法者这个我知道,我之前问过阿修丫,可以跟你讲讲。”杜清晓一副高三学姊面对小菜鸟学妹的包容模样,内心呣哈哈哈我终于也有变成前辈的这一天啊! 花鸟洗耳恭听,尽管脸上没太多听故事的喜悦及期待,但她听得很认真。 当初由欧阳修那听来的说词,杜清晓重新转述一遍: “执法者呢,是被妖魔吃掉的人,魂魄因为怨念,没办法转世投胎,祂们终其一生,都在追逐着杀死祂们的那只妖魔,直到亲手结束妖魔性命,祂们才能从『执法者』身分解月兑。” 花鸟眨眨眼,消化着这段叙述。 原来那只执法者……还有这样一段故事。 所以,他也在追逐着当初吃掉他的妖魔? 第一次遇见他,他正忙着与狂炎朱雀厮杀……狂炎朱雀就是他找寻的目标吗? “解月兑……是指?” 杜清晓眼神微微一黯,她曾经亲眼见过一位执法者的“解月兑”,这两字,太难定义好坏。 乍听之下,是指从追捕妖魔的无限回圈中,结束漫长重复的任务,实际上……它所代表的,是第二次的死亡。 真真正正的,死亡。 “嗯……可以安心投胎去,跟上一世种种,切割得干干净净吧。”杜清晓总是忍不住拿花鸟当小孩子看待,大概是花鸟有些反应很纯真,像个刚在探索世界的女圭女圭,所以她选择不直接说出“死亡”这类的字眼,换个婉转些的表达方式。 “哦……那他是还没有成功找到吃掉他的妖魔吧。”所以才会继续执法者人生。 “还有一种可能,如果吃掉他的那只妖魔,在他找到之前,被其他执法者除掉,那么他这辈子就没有办法解月兑了,只能不断不断重复寻找,找着那个永远不存在的仇人……” 花鸟:“……” 眼神飘往电线杆,那块翻腾在风中的斗篷,除了黑,没有半点生气。 幽暗的、孤凉的,死气沉沉的黑。 就像一片乌云,漫无目的,随风漂泊…… “执法者也算鬼吧?大白天他怎么还能窝在上头?”杜清晓自己先发现不合理之处。 鬼,一向惧日,白天总是躲得不见踪影。 “执法者跟鬼魅还是有落差,不能算同一类,祂们身上的斗篷就很够力了,不过一般来说,祂们挺不喜欢晒太阳,那只算异类吧。”欧阳修踱进厨房,慢悠悠接话。 当场捕获偷吃实况,杜清晓满脸心虚,花鸟只担心碗里面线被没收,直接仰头把面线咕噜咕噜灌进肚子,也不管烫嘴。 东西装进胃里才安全,谁都抢不走。 欧阳修替自己倒杯水,喝了一口,扫过去一眼:“吃饱了就去干活。”奴役对象不包括自家老婆。工读生,开工了。 花鸟很有自知之明,洗完碗,拿水桶装半桶水,一条干抹布,一条湿抹布,乖乖去把客厅那座玉雕山擦干净。 擦完,再把修理屋四周的草皮整理一遍,放两崽去草皮翻滚活动,回来再给它们擦擦脚、梳梳毛,一上午光阴也就过去了。 两崽在草皮玩耍时,她跟着小小偷懒,晒晒阳光,襦裙水光丝亮,花儿一般在绿茵间盛绽开来。 那时,执法者似乎看了她一眼,她朝他招手,他没挪动半步,要是他过来了,她还打算跟他分享她刚偷偷模来当零食的仙贝哩。 下午,欧阳修拿几本图画书给她,叫她有空瞄瞄,能背就背,不能背就算了,不为难她的脑容量。 花鸟讨厌看文字,图片倒还好,蜷起脚,窝在藤椅沙发上翻书,十几分钟不到,她直接歪着脑袋睡死了。 再醒时,是小狐和女乃黄包在她脚边的躁动。 两崽狂扯她的裙摆,小狐的爪子还不小心刮过她小腿肚,有些疼。 屋里很静,只除了两崽闹腾的动静,她想起来晓晓说下午要跟老板去卖场,采购日用品。 她惺忪睁眼,那两只仍没消停,小狐龇牙咧嘴,喉里低狺滚动,似乎正在恫吓着什么,一向温驯的女乃黄包同样反常,举着爪,也往她脚上猛挠。 花鸟突然瞠大眼,瞬间顿悟了。 顿悟的同时,她跑到窗边,喊执法者过来。 方才在草皮间没能召唤成功,这次他倒没第二句啰嗦,飘然降下。 “我知道了,蟑螂。”她没头没脑来上这么一句。 直接摊开被她一把捏爆的物体,要给他看。 那神情,像一只捕获猎物的猫,等待主人夸它好棒棒。 执法者沉默了。 执法者咬了一下牙。 执法者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你怕这个?”花鸟终于发现,细眉轻挑,似乎觉得他的反应有趣。 “徒手捏爆这玩意儿的女人,我也只见过你一个。” “这有什么好可怕的?你连火鸟都敢捏了。”比体积,根本小巫见大巫,也没见他这副怂样。 他声嗓沉了沉:“两种是一样的东西吗?去、洗、手。” “我先跟你说……” “去洗手!”他拒绝与手握蟑螂死尸的家伙对话。 掌心刺刺糊糊的感觉,确实不太好,花鸟乖乖去洗了,才转身,听见他慎重补上: “用肥皂,洗十次。” “……”不要太过分哦你。 洗七次是她的极限,在襦裙上抹干手,花鸟重新回到窗边,摊掌给他检查,小嘴叭叭嘀咕: “你捏死火鸟也没见你去洗十次……”双重标准啊,严以待人,宽以律己。 他当作没听见她埋怨,说:“你叫我过来,就是看你徒手杀蟑的战绩?” “不是,我知道了,那只犬灵……为什么突然攻击小亚。” “因为蟑螂?” 花鸟歪着脑袋,想了一会:“也许不是蟑螂,但应该是让犬灵感觉到……有危险的东西?” 犬灵来福的发狂攻击,兴许对象从来都不是小亚,而是危及小亚安全的某样物品,却在大人眼中产生了误解。 执法者的神情很淡然,至少,他刚看到蟑螂时,反应大得多。 “你早就知道了?”花鸟问。他淡淡点个头,她又是咕哝:“你昨天怎么不说?” “你又没问。” 也对,是她没问,人家干么要回答她,没那种义务,换成是她,她大概也会保持沉默。 “那我现在问了哦,是什么?”既然要走一遍流程,行,她按他的步骤来。 他倒很干脆,不卖关子,答道:“应该是某种爬虫类。” “哦,你害怕的爬虫类。”花鸟点点头,表达她的理解。 “……蟑螂不是爬虫类。”生物学得也太差了,体育老师教的吗? 蟑!螂!是!昆!虫! “哦,你怕的不是爬虫类,你怕的是蟑螂。”花鸟点得更用力些,传达她的深刻理解。 “……” “怕蟑螂又不可耻,我不怕,我可以帮你打蟑螂。”举手之劳而已,不用太感动。 “我谢谢你。”他咬牙假笑。 “不客气。”花鸟完全误解他的反应,还觉得他真有礼貌,是个好孩子,不吝啬给他一个淡淡微笑,充当奖励,晓晓对家里两小一大的兽,也都是这么做的。 想多说两句嘲弄的念头,被他摁熄,看着她若有似无的笑,突然不想轻易破坏它。 就让她误会又何妨呢? 嘴皮子逞了快,除了一时的得意,根本毫无价值,不如看着这样浅淡的笑,春风般和煦,能维持得更久一点点。 虽然她的笑,看上去稍嫌练习不够,颇显僵硬生疏。 却也因为这样,少掉世俗的虚伪,以及皮笑肉不笑的假象,单纯地,为了想笑而笑。 “晚上再去追狗?”执法者提出二度半夜跷家的甜美诱惑。 花鸟挣扎了一下下。 偷溜出去会被骂,早餐还会被没收,肚子饿实在太难受了,不过晓晓会偷偷帮她留一份,记得关窗的话,能少挨骂一些…… “你不想知道犬灵的真正动机?”执法者突然放轻声嗓,听起来,更像一种淬了糖蜜的轻哄慢诱。 有几回,她听过老板这样跟晓晓讲悄悄话,不是一句多重要的内容,却让晓晓耳朵都红了。 花鸟觉得,这种带有蓬松感的声音,听起来挺好的,确实很有引诱力。 “好吧。” 花鸟妥协了。 跷一次是跷,跷两次也是跷,两者差异实在不大。 于是,深夜了,远远狗吠声又响起时,一角的窗扇被轻轻推开,翻出一道纤细身影。 只是这一次,花鸟翻窗出去后,回过头,把窗户密密关妥。 第五章 猫可以,为什么我不行 花鸟的猜测并没有错。 来福攻击的目标,不是小亚。 而是缠绕在小亚脚踝上,那尾通体漆黑的青眼蛇妖。 蛇妖并不大,体宽大概成人两指并拢,缠住小亚的右腿数圈,半截蛇躯藏进稚女敕肌肤底下,与其相融,看起来就像是从小亚腿间长出的异物,画面感很恐怖。 那是噬灵蛇。 执法者机会教育,替花鸟上了一课,解说那玩意儿的正确名称。 噬灵蛇以人类灵魂为食,最喜欢寄身在七岁以下的儿童身上,慢慢盗吮纯净灵魂。 由于每次取食数量不多,所以宿主不会立即毙命,但长久时间下来,灵魂被一口一口吃掉,最终仍难逃一死。 来福又潜入主人家,叼住小亚衣领,把人带到隐密顶楼,准备与这只威胁小亚性命安全的妖物厮杀一番。 花鸟和执法者抵达时,一犬一蛇已经不知道纠缠了多久,小亚呈现熟睡状,并未醒来。 来福明显居于劣势,毕竟蛇妖尾部缠着小亚,人质在手,优势我有,谁有软肋谁便吃亏,无法放手攻击,好几回只能硬生生挨住蛇咬。 花鸟刚握紧了伞,很有自觉自己来,已经旁观过两回的执法者,这次居然按住她的肩,努努下巴,示意她让让。 花鸟一脸问号。她以为他的功能只负责“载”她过来,其他时间就凉凉不管事了。 “我不负责鬼魅,但惹事的妖魔,归我工作范围。” “哦。”执法者分这么细项? 花鸟不争功,左手边空旷,她挪动过去,刚好那里叠放几个砖头,高度正好够她坐坐。 执法者加入战局之后,说实话,不是很光采,有点以大欺小,目不忍睹。 蛇妖比起上一只的狂炎朱雀,等级弱了不只一些些,执法者要捏死它,跟揉扁一只蚂蚁没两样。 单方面的吊打,结局早可预见。 花鸟不用担心执法者,倒是一旁的来福累到瘫软,一动不动,情况看起来不太好。 被蛇咬过的魂体部位,呈现缺口,魂烟淡淡飘散,无法聚合。 她起身过去,模模它脑袋。 它有些吃力地睁开眼,呜呜两声。 “没事,有人会帮你把那条蛇从小亚身上拉扯出来,不骗你,真的。”她安抚着,声音比起她模头的力道,更加轻柔。 它又是低狺几声,身躯微微抬动,非要亲自看一眼才肯信。 幸好执法者给力,它那一眼,恰巧看见男人将蛇妖由小亚腿上扯离。 蛇头拈在他指月复间,仿佛拈着一颗鸟蛋,稍稍收紧,蛇头应声而碎,扭曲的蛇躯由激烈到全然静止不动。 它想了好多办法、做了好多努力,都没能让大主人们察觉异状、也没能让那条可怕的东西离开小亚,现在终于…… 它撑不住脑袋,又重新躺了下去,只是这一次,它喉间滚动的,是神似大松口气的喟叹。 “辛苦你了,你不用再担心小亚,他会好好的,不再需要你半夜把人叼出来,苦恼着怎么对付蛇妖、苦恼着如何保护小亚。”花鸟轻轻抚弄它的脑门,又模模它的颈毛,软着嗓,缓缓说。 它嘤嘤回应,似乎是听懂她的意思,任她细柔抚模,任那轻软舒服的手劲,带走它魂体上的疼痛、连日来对小主人安危的担忧,以及对这世间唯一放不下的执念。 犬状魂体,慢慢在她掌间淡去形状,归往应去之地。 它完成了它最后、也是唯一一件最要紧的责任,虽然无法再多陪小亚几年,但它已经知足,可以走得没有牵挂。 而第三者的登场,永远都在事件解决之后。 当犬灵来福完全消失,小亚双亲寻人的喊声,才远远传来。 相似的场景二度发生,花鸟抱起小亚,又由顶楼空降,小亚双亲已经没有第一次乍见的惊慌恐惧。 “是来福救的他。”花鸟将孩子递出去时,说的第一句话。 小亚双亲一脸不可置信,没法子立刻消化这样的信息。 “来福想攻击的,是纠缠着孩子的蛇妖,它一直在保护小亚,生前如此,死后亦然。” “蛇妖?怎么会突然冒出什么蛇妖……我还以为,从头到尾全是来福死不瞑目作祟……”小亚父亲喃喃说。 “蛇妖呢?现在还缠着我家小亚吗?”小亚母亲担心地问。 “没了。孩子不会有事了。” 小亚双亲大松口气,神色转为欣喜,相视一笑,嘴里说着:“那就好、那就好”。 两个大人的注意力全摆放在小亚身上,独独忘了另一个那么努力的毛小孩。 花鸟没办法理解,他们与来福相陪的时间,并不短于小亚,可是对来福却情感如此淡薄。 “它希望能葬在你家后院,那棵绑着秋千的树下,它想在那里,陪小亚长大。”花鸟轻吐出它消散之前,最终的小小愿望。 来福并没有开口求她,只是低低呜吟着,像一句说给它自己听的微弱梦呓。 “这……”小亚父亲面有难色,支吾了起来。 “有什么困难?”花鸟不理解他们脸上的尴尬表情。 “……当时,我怕它死得冤,会害家里不安,刻意绕远路去埋尸,我不是很确定能不能再走到同一个地点,荒山野岭的,我又随便挖坑埋了,实在不记得在哪里,也没作记号。” 花鸟沉默几秒,方才抚模来福的那只掌心里,还能感受到属于它的意念。 忠诚、专一、信任,还有,唯一的牵挂,就是它身躯中,满满盛放的珍贵宝物。 他们看待它是宠物,它看待他们,却是亲人。 收了收紧手掌,花鸟深吸口气: “一直到死,它还记挂着你们,把你们看得比谁都重要,就连被你失手打死,它没有怨恨过你一点点,它只记得你们曾经对待它的好,而你们,连带它回家的努力都不肯去试?” 花鸟并没有扬高声音,没有质问,没有逼迫,没有讽刺,只是淡淡陈述。 来福不会说话,不代表它的心声只能埋没。 没关系,她替它说,它那几声呜咽,她全部都能听见。 它想要回家,即便它死在主人手上,它仍想要留在那个家,想在他们开心时默默作伴、想在他们难过时静静守护,好,她帮它。 小亚双亲有些羞愧,点点头,承诺了会尽力去找,将来福尸骨重新挪回后院埋葬。 至于是否真会尽力,又能尽力到哪一种程度,他们没有给予保证。 而他们该保证的对象,也不是花鸟。 “生气了?” 待小亚双亲道谢走远后,执法者点足落到她身后。 “不知道,这里,闷闷的。”花鸟指指胸口。 “情感这种东西,本来就不对等,并不是你深爱着我,我也必须爱你只是举例,别杠。不管来福将他们看得多重,在他们内心天秤里,它就是一条狗,一条宠物狗,心情好时,能招来模模抱抱举高高;面临危险时,却可以第一选择抛下它,去选择他们更爱的。” “它真的很爱他们,我抚模着它时,它心里想的是,『幸好小亚没事……爸爸妈妈也能安心了』,它没有在想它自己,它还在想着他们……”花鸟低头,看着自己摊开的手掌。 可是它最爱的家人,把它抛弃在那么远、那么陌生的地方,听见要去将它带回来,脑子里第一个浮现的念头,竟然是“真麻烦”的推拒…… 掌心里残余的情感,却得不到它珍爱家人的同等回应,她觉得挺难受的。 “你替它不值什么呢?你骂它主人,它说不定还反过来吠你两声,越忠心的狗,越见不得主人被欺负。” 花鸟默默没说话,双眼远眺三人离开的方向,许久未眨眼。 如果来福犬魂未散,大概也会摇晃着尾巴,屁颠颠跟他们回家吧…… “回去好好睡一觉,把这件事翻篇过去。”执法者拍拍她后脑杓,将她脑袋瓜拍得往前点动了两下。 也把她脑袋瓜子拍得运转了起来。 她记起有一件事,早就该做,却一直忘了做。 “你叫什么名字?” 啊,问人姓名前,得先报上自己的,晓晓说这样才有礼貌,于是她补充: “我叫花鸟,花鸟的花,花鸟的鸟,晓晓给我取的,他们说我忘了自己原来的名字,取一个方便喊我。但是老板都叫我『工读的』,所以这是我第二个名字。” 明明她与他一同“跷家”两次,却不知道共犯姓名,太不合情理了。 “报上名字,交情就不一样了耶,我不觉得你有必要知道我叫什么,我怕你下手时心软。” “……”我并没想对你下手好吗? 火鸟和蛇妖惨遭捏爆的场景,她都看了两遍,不认为自己比那两只厉害,打不过他。 “不过……一边被模头净化,一边喊喊名字,也挺诱人的,光想像都觉得爽快。”执法者挲挲下巴,越想越心动,美滋滋的。 勾勒出来的美好诱惑,他抵抗不了,很乐意报上姓名:“仝灭。是这么写的……” 拉过她的手,想起她用这一只手拍爆过蟑螂,面无表情换牵另一只。 在她掌心,一笔一画,写出由他口中道来的那两个字。 “这个字,念『同』,相同的同,是个冷门的姓,很多人不会念。仝、灭。” “仝、灭……”她慢慢复诵一遍,用眼神与他交流,确认自己没有读错。 “……” “怎么了?上我一念章不标准?仝、灭?”不然为什么他目表录情怪怪的。 “不是,我挺讨厌我的名字,可是怎么你一念出来,我觉得有点可爱,女乃声女乃气的。你要记得,解月兑我的同时,一定要多念两遍。” 最好是能让他躺在她膝盖上,她梳模着他的头发,甜声喃着“仝灭”,嗓音带有小勾勾挠人……太令人期待这想像成真的那一日! 期待到……恨不能现在就死一死──仝灭自己有些想笑地想。 “……晓晓说,只有亲手结束杀害自己的那只妖魔性命时,执法者才能解月兑。” 仝灭嘴角的笑,稍稍减少了一些,但还是噙笑看向她: “一般来说,是这样没错,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如果我寻找的那只妖魔,已经不在了,先一步被别人处理掉……我会怎么样?” 花鸟认真想了想,晓晓确实说过 ((还有一种可能,如果吃掉他的那只妖魔,在他找到之前,被其他执法者除掉,那么他这辈子就没有办法解月兑了,只能不断不断重复寻找,找着那个永远不存在的仇人……)) “你找的妖魔……” “对,已经死掉了,不是我亲手杀的,所以,我只能是『执法者』,永远。” 最后两字,轻巧得近乎无声。 并不是他说来轻巧,而是“永远”太沉重,鲠在喉头,难以吞吐。 人类口中的永远,是有期限的,死亡的那一天,就是永远。 但执法者的永远,无止无尽,死亡对他们何其困难,“永远”这两字,变成诅咒。 “我还是满幸运的,遇上你,有个舒服的死法,也不白熬了。”他边说,已经自然而然拿她的手去磨蹭自己脸庞,想像最后结束在这么温暖柔软的掌心之下,不亏啊。 上一次,花鸟立马抽回手,这一次,她却没想这么做,任由他握着,去碰触他冷凉无温的皮肤,仿佛贴在一块冰上。 指掌间,只感觉到冷,还有,孤独。 她有点想……煨暖他。 想让他模起来,不那么的冷。 可当她摊开手掌,紧贴他的脸,却不能像化解婴灵或犬灵时,将祂们的冤、或怨、或不甘、或其余情绪,全数拢进自己手中。 她迷惑地歪着头,又多模两下,低声困惑。 “我不知道怎么做……” 仝灭乐于被这样摩挲着脸,没制止她,甚至主动歪头,把脸腮更往她掌心蹭。 “现在的你还不行,太女敕了,快点把自己养厉害些,我等你啊。”仝灭长得一张少年脸,说起养成系的老头话,要多违和就有多违和。 花鸟掏掏襦裙暗袋,模出一包仙贝,递给他。 就是上午晒太阳时,招手想叫他过来一起吃的同一包。 “你是小孩子吗?随身携带零食?你饿了自己吃。” 她拆开包装,里头刚好两片,她一片,他一片。 “我不需要进食。”他记得他告诉过她,而且还是今天清晨,记忆力有这么差吗? “这不是进食,这叫补充热量,你的脸好冰。”热量是什么她不懂,单纯知道觉得冷时,吃东西能让身体暖起来。“下次分你吃面线,那个热呼呼的,吃起来更温暖,现在只有仙贝。” 仙贝分量很少,她三四口就能吃光,咬得卡滋卡滋的,声音清脆。 猎魔所需,他去过一个叫日本的地方,那里有大群大群的鹿,围绕人们身边,讨着类似这样的玩意儿吃,每一只都张着圆滚大眼,模样憨甜,十足卖萌。 像她现在吃仙贝的样子。 仙贝的滋味,他其实不感兴趣。 若说“吃”,是为了存活下去,那么,对于一只不想活的执法者而言,进食纯属浪费时间。 可是这一瞬间,他突然好奇仙贝吃起来,是怎样的味道。 想知道,咀嚼在她嘴里、那块卡滋卡滋的东西,究竟有多美味。 她是怎么说的? 不叫进食,嗯,这叫……补充热量。 花鸟在超商零食柜前蹲了很久,仔细挑选热量补给品。 如何分配手里的五十元铜板,发挥最大效用,是她今日重要课题。 最好是分量多,吃得久,性价比高……最后雀屏中选的,是七七乳加花生巧克力棒,三条。 她两条,仝灭一条, 嗯……也不是不能多分他半条啦,那就她一条半,他也一条半好了,五十元有找,下次见面再给他补充热量。 下次。 对,仝灭不知道跑哪里去,好几天没看见他身影,电线杆上空空如也。 花鸟倒没觉得奇怪,鸟都不会固定停在同根枝桠了,他要是真的天天闲晾电线杆上,反倒不合常理。 很迟钝的花鸟,是某一天下午,想问他吃不吃冰淇淋,抬头才发觉他不在。 然后,发觉他不在的同时,思考着他跑哪儿去了。 事实上,她很讨厌“思考”,因为很费脑力,想得多了,肚子就饿得更快,饭多吃两碗还会被老板骂饭桶。 虽然她一点也不介意,但晓晓会跟老板顶嘴,教训他嘴坏,两夫妻就吵起来了(花鸟表面上看见的),吵到半夜都没消停,二楼的动静会有些大,晓晓还被骂哭了…… 她思考着,他又去猎妖魔了吧。 她思考着,不知道这次是哪只倒楣鬼,强的还是弱的,他上回跟火鸟对峙,打赢了却躺在草丛里淋一晚的雨。 她思考着,万一他打输了怎么办…… 果然一动脑就饿,没等晓晓帮她拿七七乳加去结帐,她已经拆封吃掉一条,嘤嘤,她只剩下半条的扣打(英文“quota”再转日文“クォータ”,最后演变成闽南语)…… 还是晓晓好,最后又买一个布丁给她。 她想,如果今天中午前仝灭有回来,再分他一半,不然她就统统吃光光。 超商缴完费用,也取好店到店包裹,花鸟跟着杜清晓返家。 途中经过里长办公室,晓晓去询问寻人进度,并没有什么新进展,花鸟坐在一旁吃了几颗花生里长爱泡茶,办公室客桌上随手都有花生瓜子又被晓晓叫走了。 回到家门中,一个男人杵在杂物通道处,人高马大,路刚好堵得死死的。 “你来修理电器的吗?”杜清晓走近,以为是顾客上门。 花鸟嗅到一股……肃杀气味,扑面而至。 身体本能反应,驱使她伸手去将杜清晓往后拉。 拜花鸟那一扯之赐,男人转身时,挥舞过来的爪子,只差几公分,就会划破杜清晓的脸。 “干么偷袭人?!……呃。”杜清晓刚要质问,语尾立马被掐断了,很孬地往花鸟背后缩。 男人的右手,类似某种野兽的兽爪,五指爪尖烁着寒光,像磨到锋利的小匕首。 男人生有一张相当严肃的长相,身形魁梧,睨人时,双眉紧蹙,眼底充满轻蔑和嫌恶。 “把我外甥还来。”说起话,既沉重,又冰冷。 “你、你是不是跑错地方了?你外甥谁啊?!”杜清晓没露面,只有声音颤抖地飘出来。 “冯暖的孩子!”男人硬着声说。 花鸟对冯暖这名字相当陌生,但杜清晓不一样,她几乎是立刻探出脑袋瓜,瞠大双眼。 “你是冯暖的……哥哥?” 把人请进修理屋内,男人双臂抱胸,脸上一片冰冷,散发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 确实也是生人勿近,他对于“人类”这物种的嫌弃,表现得明明白白,进来到现在,完全没用正眼看过人。 冯昕,男人的名字。 还是杜清晓问了十二遍,他才终于肯松口“赏”她的恩赐。 啊,不对,修正一下,冯昕,公狐妖的名字。 冯暖是杜清晓曾经遇过的狐妖,狐妖的哥哥,自然属于同类。 一般白日里,非人哉是无法进入修理屋,大门上有欧阳修设下的“机关”,预防不肖之辈擅闯,不过冯昕是女主人千邀万请哄进来的,自然不受“机关”戒备。 重要关头,欧阳修一早出门了,说要去看看修伞用的材料准备得如何,暂时没这么快回来,独留两个女人面对狐妖,杜清晓瑟瑟发抖,花鸟则是一贯面无表情在吃布丁。 杜清晓与冯暖的相识,简洁来说,也是意外。 当时杜清晓住院开刀,灵魂出窍闲逛,逛到新生儿楼层,在那里遇见了冯暖,以及冯暖刚出世的孩子。 后来冯暖出院,杜清晓以为再也没机会见面,却在休息站撞见冯暖遭“执法者”追杀,冯暖将孩子托付给她就…… 那孩子,是人狐混血,目前确实养在修理屋,姓冯,小名小狐是也。 杜清晓把冯小狐抱出来,让它与亲舅舅打打照面,培养感情。 冯昕看见小狐,大掌一捞过来就要起身走人,摆明不跟杜清晓啰嗦半句,达成目的即可。 对小狐而言,眼前这人身上的味道虽熟悉,但毕竟是陌生人,一把捞住它便走,它哪里肯?自然四肢胡乱挥舞挣扎,使劲踢蹬,想从他手中逃开,几次未见成果,它干脆直接赏他一顿咬。 狐妖虽小,两排利牙俱全,发狠咬起人来,也是会见血的! 冯昕没料到它来这招,手背上鲜血淋漓,一吃痛,被小狐成功逃窜,钻进杜清晓怀里,龇牙咧嘴瞪他。 “杂种就是杂种。”冯昕说话相当难听,冷冷扫视小狐,眸里没有半点亲情存在。 “你当舅舅的,怎么这样说自己外甥?!你不要以为孩子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而且就算真听不懂那两字的恶意,也能看懂冯昕讲话时,神情多不屑。 “我说错了吗?它身上流着另一半的人类脏血,不是杂种是什么?” “人类是哪里对不起你?!”抱歉这一屋子里还有两只人类,尊重一下! “如果不是人类,冯暖现在仍好好活着。”冯昕咬牙,一字一字说,那表情,仿佛随时要现出原形,露出利牙恫吓她们。 “你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啊,又不是所有人类都像冯暖遇上的那样!”杜清晓反驳。 冯暖的故事,并不稀罕,在爱情与婚姻中受伤的,大有人在,只是狐妖更死心眼一些,遭受到背叛,仿佛天崩地裂的弃养一样。 冯暖当初抛下了所有,融入人类家庭生活,她努力过,却失败了,伤透心的同时,犯下吃人罪行,换来堕纹上身,成为“执法者”的猎捕对象。 这一切的原罪,冯昕全归咎在人类身上,奠定了他对人类难以磨灭的恨意。 冯昕并不想浪费时间与杜清晓争辩,箭步上前要再抢小狐。 “你别过来!孩子不是靠抢夺的!”杜清晓边嚷边逃,屋里动线摆设她很熟,跑起来十分麻利,媲美灵活小老鼠。 光看冯昕刚才那态度,小狐跟他回去哪还有好日子过?怕不是照三餐凌虐欺负,不,有没有三餐吃都是问题! 杜清晓越是想,跑得越是快,也越坚定不能把小狐交给他的决心。 冯昕追了小半会儿,觉得简直蠢到极点,跟一只人类玩你追我跑的烂游戏,怒火一冲脑,直接劈毁挡路的桌椅,踩过一地碎屑,探出五爪锋利的手,要去抓杜清晓 花鸟阻挡过来,舀布丁的汤匙,刚好抵在冯昕食指及中指间的空缺处,一卡一个准。 “它不想,你就不能抢。”花鸟口吻平平淡淡,余光瞟见冯昕左爪从旁侧攻来,拿布丁的手直接抬起来挡,挡完还有余裕,抬腿偷踹冯昕一脚。 她的一小脚,力道已经很拿捏,却将冯昕踹开好长一段距离,直到撞上木柜才停下。 未免太不经踹了,好弱小。花鸟内心很公平作评论。 冯昕从诧异中回神,疼得弯腰哆嗦,好一阵子才有办法挺直身躯。 这女人……和抱着小狐逃窜的另一只,不属于废物同类,甚至该说,她实力远在他之上。 兽的敏锐天性,正在警醒冯昕,她,很危险,不该招惹。 他姿态虽狼狈,口吻却半点也不服软,冷硬说: “它与我才是同一家,你们算什么?霸占别人家的崽子?!” “不是霸占,就算要归还小狐,我也只愿意还给真心疼爱它的家人,不是你这种带有偏见的『舅舅』,否则我怎么对得起冯暖的托付?”杜清晓抱紧小狐,表明绝不退让的立场。 冯昕冷冷一笑:“人类跟狐妖谈什么疼爱?!你懂狐妖的习性吗?!它长大之后,露出獠牙和利爪时,你能包容到哪种程度?!当它兽性大发时,你又能忍耐到哪时?!你和它,根本是两种天差地别的物种,互不干涉、互无交集最好!” “我不像你有预设立场,所有事都先往坏处想,小狐就是小狐,哪有什么天差地别的物种。如果你不肯好好谈,只想抢了小狐就跑,那我们也没话能说了,冯先生请。”杜清晓手指大门,下达逐客令。 冯昕望一眼花鸟,知道动起手来,自己讨不到好处。 “我不会放弃,冯暖的孩子一定要回归我族,我绝不允许它留在人类社会,被人类教养成不伦不类的妖狐,跟它妈妈一个德性。”冯昕撂下话,忿然离开。 当他一踏出修理屋,外头一名女子驻足,脸上挂满担忧,看见他手捂着被花鸟踹中的月复部,立刻要上前搀扶他。 冯昕没给她好脸色,狠狠甩开她伸来的手,不知是迁怒,还是惯常的冷颜相向,就听见他咬牙吐出一个“滚”字,迳自走远。 女子没被他吓退,急忙跟上,活似个委屈小媳妇,在此之前,没忘记回身向杜清晓与花鸟深深一鞠躬。 “同样是狐妖,那小姐有礼貌多了。”杜清晓挠挠小狐脑袋,有感而发。 花鸟抽抽鼻,做了二度确认:“她不是狐妖,味道不一样,她和晓晓气味比较像。” 杜清晓微微抬眉:“……人类?” 花鸟点头。 “跟着一只仇视人类的狐妖,她得看多少脸色、吃多少苦头啊……”杜清晓低叹,瞄见花鸟手里布丁:“你布丁干么不吃完?还留一半,不好吃?” “……很好吃。” 正因为很好吃,所以想给仝灭也吃吃看。 “喜欢下次再买给你。”杜清晓完全将花鸟当成第三只崽子看待。 她曾经私下问过欧阳修,关于花鸟的事,她可以察觉花鸟的特殊,却没办法分辨这股特殊感是什么。 但欧阳修并没有说太多,只是要她放心,该怎么对待花鸟就怎么对待她,该教就教,该宠就宠,该骂也别客气,直接动口。 “谢谢晓晓。”花鸟淡淡轻笑。 大概是所谓的“创伤症候群”,外加怕被弃养的阴影,小狐一整天变得特别黏杜清晓,近乎形影不离,杜清晓走到哪,它屁颠颠跟到哪,一没看见人就嗷嗷哀号,讨着抱。 幸好欧阳修不在家,不然这醋得喝几缸啊? 女乃黄包懒懒蜷在花鸟裙边,没眼去看冯小狐那副弃狐格于不顾的缠人样。 花鸟摊平在后院的木质平台上,双眸闭合,看上去像睡着一般。 实际上她勉强醒着,脑子里在想,如果哪一天,她也冒出个“舅舅”要来强行带她走,她直接拿雨伞将人打出去,才不像小狐只会呜呜嘤嘤,没个实质作为…… 想着想着,意识越飘越远,缓缓陷入熟睡状态,可是身体的敏锐本能,周遭一有风吹草动,她还是会立刻察觉到。 女乃黄包的呼噜声。 树叶沙沙摩挲声。 远方机车穿梭声。 斗篷唰唰飞舞声。 有人坐在木质平台上的声音。 熟悉的气味。 因为没感受到威胁,她懒得费劲张眼,继续睡。 软软斗篷分了一半覆盖在她身上,可是一点也不暖,反而有一丝丝寒气袭来。 还有,沧桑风霜的味道。 就好像……独自一个人,在漫漫大雪中,走了好久好久的远路,没有尽头、没有目标,周身什么景致也没有。 只有白。 单调、死寂的白,那样的苍茫风霜。 比斗篷料子更冷的某只东西,贴在她右肩侧边,大概是觉得她体温温暖,又挪近一点点,停下,又嫌不够,再挪近一点点…… 但、是! 整只躺在她胸口是不是太超过了? 操起雨伞乱棒打死也不能有怨言吧? 某只犹不知死活,凑向她肩窝嗅闻。 嗅闻就算了,还发表感想: “你今天身上有一点甜甜的味道……” “我吃了布丁。”她模索着小雨伞踪影,才想到雨伞摆在客厅,没拿过来。 “有点好闻。” “还有一半,在冰箱。”她思忖还有什么能拿来当衬手工具。 “是什么口感?” “软软的,香香甜甜的。”丢女乃黄包可以吗?不好,女乃黄包那么可爱。 “听起来好像不错。” “去吃啊。”本来就是给他留的。 “不急,不饿,我先躺躺。” “你不能躺。” “它可以躺,为什么我不行?”他指着占据另一边的女乃黄包。那只猫也躺得很欢快啊。 他一回来,看见的景象,就是一人一猫仰卧廊下,阳光光线淬着金色辉煌,暖暖洒落,她丝绸的裙襦、她随兴披展的长发,散发水光粼粼的错影。 她像是躺在一泓温热泉水间,惬意享受,身旁那只猫,慵懒得好舒服。 那一幕,太过美好,引诱着他,让人也想跟着躺下来,沐浴在这片金煌之中。 已经不是第一次,他产生过这样的念头。更早之前的好几回,当她带着一狐一猫躺在草皮上时,他就好想加入。 虽然他不喜欢阳光,它们总是令他皮肤灼烫,比狂炎朱雀的火羽还讨人厌,但不妨碍他裹紧斗篷,依偎过去。 果然一如他想像中舒适,不,更舒适,他追逐着那股温暖,不餍足地,想得到更多。 他理直气壮的问句,问懵了花鸟,她停顿几秒:“……女乃黄包小小一只,压不痛我,可是你会啊。”她被压得不舒服,这就是最强大的理由。 “那我压过来一点,这样可以吗?”他挪开两公分,口气实在委屈,好像他被迫放弃了百万乐透那样。 真的只有两公分。 “……”花鸟觉得哪儿不大对劲,又没弄懂是哪儿不对劲。 女乃黄包可以,为什么他不可以? 换成小狐可以,为什么他不可以? 换成晓晓可以,为什么他不可以? 连续三个自我疑问句,花鸟反复想了几遍,找不到能推开他的理由。 而且他只是乖乖躺着,没做其余令人反感的举止,她就更无法拒绝他了。 “不关心我去哪了?”仝灭闲话家常问。 “……”她需要关心吗?她没有很想知道啊,现在比较想睡,眼皮有些重。 她不问,他倒有兴致想说,这事,他还真找不到谁能讲讲,她会是个好听众。 “我去看我义父,有点远,飞过大海才能到,不过那里变了好多,盖起满山腰的房子,铲平不少旧有景物,我都认不得了。” 花鸟静静没搭腔,听他又说: “也不能算他的墓地,他死在哪里,我根本不知道,但希望是个荒凉阴暗、鸟不生蛋的乱葬岗,那才适合他……听起来,有点不孝呴?你别看我这样,我从小就是受虐儿,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很可怜的。” 仝灭语气低了几度,自带悲凉的bgm(background music背景音乐),投过来的眼神,水灿无辜,简直和今天的冯小狐有得拼。 “你义父……对你不好吗?” “不好,他不喜欢我,拿我当出气筒,高兴也打,不高兴也打,想练手时打,不想练手时就练脚,用踹的。” 仝灭笑着说,一时之间,听不出他究竟是说笑或真实。 “不喜欢你为什么还要养你?”若有血缘关系,勉强说得过去,无血缘关系的话,摆个讨厌鬼在身边,还得花费粮食喂养,多麻烦啊。 仝灭想了想:“大概因为……他深爱我母亲,却恨她嫁别人,我出生没两天,他潜进我家,偷偷抱走我,目的是想折磨我父母,要他们尝尝心痛的滋味……他情绪太矛盾,又爱又恨导致心灵扭曲变态吧。”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随口编的?” 看他噙笑的表情,像是后者,可是鼻尖嗅到的那一丝气味,又像是前者。 那是一种……孩子的畏惧,童年的阴霾,还有,不敢哭出声的眼泪气味。 眼睛所见,很可能是虚伪的假象,笑可以装,哭可以装,开心可以装,但气味,骗不了人。 “是真的啊……”花鸟没等他回答,自己有了答案:“那不就跟小狐它舅舅一样,一边仇视祂的混血血统,又一边想抢回去收养……”这两起案例,有几成的相似度。 被带回去的崽子,命运就会跟仝灭相仿,不被疼爱,不被重视,甚至,沦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的出气包。 “小狐?哦,你家里那只小兽妖。狐族人想带它回去?照三餐揍吧。” “晓晓不会让他带走小狐。”花鸟很坚信。 “倒是,想从你和白泽手里抢狐,区区狐妖段位还不够。但只要避开你们,另外那只雌人类看起来不靠谱,挡不住。”仝灭挺公道地分析。 “我会帮忙晓晓。” “真好,当年要是也有人这么护着我,我就不会是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仝灭不是在卖惨,只是有感而发,低着声音,轻轻巧巧一叹。 那股眼泪的气味,又淡淡飘散开来,曳过花鸟鼻尖时,带来一阵莫名酸涩。 “你义父要是再来找你麻烦,我也帮你。”花鸟不懂自己的正义感从何而来,就是……很冲动想这么说,更想这么做。 仝灭笑了一下,伸手想去揉她的头发,但半途停住了。 若不停住,就不单单只是揉发这么简单。 他想整个把她揽过来。 想偎进她怀里。 想让她抚模着他的头发。 想听她再说一遍。 “不会了,他已经死了,永远都不会再来找我麻烦,但是他即便是死了,还留下更大的麻烦给我……” “麻烦?” “你以为我是为什么变成『执法者』?” “晓晓说过,被妖魔吃掉的人……” 仝灭脸上表情不多,收起惯常的笑脸,声音平淡无波,谈论天气一般的随口: “对,被妖魔吃掉的人……我义父,将我撕成一块一块,连骨带皮,吃得一点都没剩。” 第六章 狐舅舅 第六章 狐舅舅 真是一段不美好的故事。 刚出生,就被爱恋母亲的妖魔给盗走,展开一段受虐儿人生,到最后,母亲抑郁而终那天,妖魔疯了,把他当烤鸡撕了吃,以为苦难到此终于画下句点,哪里知道,他竟又以“执法者”身分苏醒,只有猎杀掉他义父才能解月兑。 结果他义父没等他动手,先被别人解决掉了,导致他只能徘徊流连、永无止境…… 惨。 花鸟找不到第二个字,能形容她对这段故事的读后感想。 仝灭的人生,只值一个“惨”字。 若不得不用上两个字,那就是“真惨”。 三个字的话,就是“有够惨”…… “你恨你义父吗?”因为太恨,所以才会沦为执法者……一般逻辑都是这样的。 仝灭笑着摇头。 “要是恨也就算了,明明我一点都不恨,甚至觉得被吃掉刚好,总算可以跟他断个干净,用那具肉身,还他病态的养育之恩,执法者的形成条件,是冤、是怨、是恨、是不甘,偏偏我都没有,我到现在也没搞懂,我为什么会变成执法者……” “或许,你不如你自己想像中的不在意吧。” 花鸟这个角度看不见仝灭的神情,他枕在她肩上,静静地。 话题没有继续下去,仝灭与花鸟,谁都没再说话,只有女乃黄包,偶尔喵呜两声。 日暖,风凉。 后来花鸟好像睡着了,意识陷进一大段空白。 本来对周遭风吹草动皆具警觉的她,只因他躺在身旁,她竟放松了精神,睡得格外香甜。 因为心里相信,就算发生任何事,仝灭也会顶着先。 又过了宁静的几日光阴,事情还是发生了。 小狐失踪了。 屋里屋外都找不到它。 小狐这几天太黏杜清晓,导致许多正事没办法做,只有趁小狐玩累了、睡着了,她才能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家务。 那时,欧阳修在工作室里修伞,花鸟在厨房内解决一大块芋头蛋糕。 杜清晓晾完衣服进屋,小狐窝里空无一物,正常来说,小狐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嗷嗷找她才对。 杜清晓一边困惑,一边找它,拿零嘴引诱它,也没能把它喊出来。 杜清晓越找越急,眼眶都红了,准备牵脚踏车往方圆百里去找。 “屋里……有别人的味道。”花鸟抽抽鼻,飘出这么一句,嘴角沾着未擦的蛋糕女乃油。 “是冯昕吗?!”杜清晓唯一能想到的嫌疑者,非这位莫属。 她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会把小狐当目标。 但修理屋并非冯昕想进就能进的地方啊。 花鸟摇头:“是那天跟在他身后走的女孩子。”没错,残留的气味,是她。 三人同时望向半开启的窗扇,看来……是爬窗进来的吧。 防妖防魔防鬼,忘了防人,失策。 “我们赶快去把小狐找回来,要是落入冯昕手上”杜清晓心急如焚,拉着欧阳修就要出发。 “我去。”花鸟很难得自告奋勇。 因为联想到仝灭的人生,不能让小狐再步他受虐儿后尘,所以她愿意去救。 救不到那时的仝灭,救到小狐也勉强算是一点心理补偿。 “你鼻子比我灵,你去的确比我有效率。”白泽脚程快,但嗅觉不及她。欧阳修抽起门边一把伞,抛给花鸟:“没把伞打断,不准回来。”害杜清晓哭红眼,活该付出代价! 谁盗狐就打谁! 花鸟领命出发。 她一踏出门,仝灭全自动跟上来,飕飕地在她身侧飘挪。 “小狐被偷走了。”花鸟已经很习惯张开手臂,让他夹带她一块飞,省得动脚。 他抱得也顺手,轻轻一捞,她又稳稳妥妥坐他手臂上,默契十足。 “我知道,我看到了。” “……”花鸟斜眼瞟过去,他一脸无辜,解释着:“抱狐的那女人,看上去很无害啊。” 所以他权衡了一下,需不需要打断她吃蛋糕的好兴致。 他得到的结论是,不需要。 为了看她多吃几口,他连她替他保留的那一份,都能俐落决定不吃。 看她吃,比他自己吃,更能感觉到蛋糕美味。 “她会把小狐抱给它舅舅,有害的是冯昕。”花鸟淡淡赏仝灭白眼。 他只留意到她嘴边的女乃油,伸指去揩,又十分好奇女乃油滋味,将食指送进自己口中。 甜甜的。 香香的。 绵得没有口感,舌头一顶就化开了。 谈不上喜不喜欢,光想到它曾点缀在她唇边,他就讨厌不起来。 “一只狐妖而已。”仝灭唇角勾起的笑,似乎将没说完的话补全:能有害到哪里去? 追踪了一条街,拐过三条小巷,女人身上的气味,越来越近。 同时,混杂着冯昕的妖气。 果然很快听见交谈声。 “魏筠,我说过,不需要你多事,你居然”是冯昕的声音。 “我知道这是你的心愿,我想帮你。” “与你无关,你蹚什么浑水?!那间修理屋的人,是你能招惹吗?!”同样是冷冰冰的嗓,此时竟多出一分焦急。 乍听下,斥责她多管闲事,可一层一层剥开细品,藏在最深处的,是难以察觉的担心。 担心魏筠被牵连进来。 “我不是成功了吗?而且没被人发现,你快点带孩子走吧!他们若要找,也只会找上我,你放心,我绝不会说出你的所在处,你相信我。”魏筠已经将小狐交到他手上,但它挣扎剧烈,甚至抓伤魏筠,被冯昕一掌劈昏了。 “魏筠你”冯昕咬了咬牙,像是下一句就要吐出骂人的狠话,又抿唇忍下。 “冯昕,你快走,我不知道他们哪时会发现孩子不见了……”魏筠催促他。 “这件事,我欠你一回,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愿望,除了”冯昕的语末,被她轻巧打断: “你比谁都更清楚,除了你口中的那个『除了』,我别无所求。”魏筠望向他的眸光,既温柔,又坚毅,勇敢而无畏。 冯昕深吸口气,再吐出,只剩重重一声叹气。 “你为什么要这么倔强?你为什么就是不懂,你跟我,永远不可能。” 已经数不清,用了多少方式推开她,伤她、气她、冷待她,都不能使她退缩。 说好听叫深情,说难听叫死缠烂打。 “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倔强?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尝试……” “我妹冯暖的下场,就是为什么!”有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摆在眼前,为何还劝不退她?! “我不是冯暖的丈夫,你也不会是冯暖,不是所有的感情都会变质。” “会的,到最后,都会变的。人类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人一妖,谁踏进谁的圈子,都得被迫改变、压抑本性,你又何必选择这么困难的路走……找个跟你一样的人类,至少容易些。” “如果你是人类,你就会选择我吗?”魏筠带着希冀问。 所以他推开她,并不是不喜欢她,只是物种差异的考量,他对她……还是有一些些在意的,对吗? 这个问题,冯昕不愿回答。 假设性的问题,完全没有意义。 现实摆在那里,他是狐妖,她是人类,寿命流动不同、身体机能不同、老去速度不同、观念不同、成长环境不同。 这些,冯昕无法跟她说得更明白,她是死心眼,会想委屈她自己,去迎合现实,但那是他最不乐见的事。 他转开话题,说: “……魏筠,我很感谢你替我带出孩子,我不想让它留在人类社会,我怕它步上它妈妈的后尘,想伪装成人类生活,却永远无法被真正接纳,与其伤心绝望而归,不如从一开始,就远离人群,好好当只纯粹的狐妖,这也会是我妹妹的愿望吧……” 冯昕在修理屋里,话说得无情,实际上是将对妹妹的心疼,转移到了外甥身上。 当年劝不动妹妹,任她一步一步走向死路,冯昕心里比谁都自责。 他是仇视人类没错,更加怨恨的,却是自己的无能。 如果那时,他态度强硬一点;如果那时,他直接闯进冯暖夫家,带妹妹离开,会不会今日的情况,就全然不同…… 所以现在的他,绝不会再犯下相同的错。 已经能预见的结果,打从一开始,就该避免掉,悲剧的种子,连萌芽的机会都不该给。 他不想受伤,更不想魏筠受伤,所以……这样就好。 各走各的路、各自安好,就好。 “至于你我,错在不该相识,让这个错误到此结束,趁一切还能回头,谁都不要耽误谁,走吧……” 魏筠听见这些,胸口闷堵,声音鲠在喉头,想要再说些什么挽留,不然他这一走,回到狐妖的世界,就真的不会再见她,永远。 可是越心急,语言组织越破碎,蠕着唇,吐不出半个字。 魏筠的说话机会,被人快一步抢走。 “要走可以,小狐留下。” 突兀打断人家谈话,花鸟一点歉意也没有,坐在仝灭臂弯,临空望下,淡淡扫视过两人。 冯昕未加细想,立刻闪身到魏筠身前,将她挡到背后,朝花鸟露出龇牙咧嘴的狠戾面貌。 花鸟歪着脑袋,似乎不太理解他这个举动。 她感觉他应该是讨厌魏筠的,虽然从气味上,她没有嗅到半点嫌恶感,反倒有一丝苦甜的酸涩。 “老板说,伞没打断之前,不能回去。”花鸟亮出凶器,先甩晃几下,热热身。 老板命令大过天,谁偷小狐谁挨揍。 花鸟眸光省略过冯昕,锁定了盗狐者魏筠。 “打她会不会不太好?她闻起来更弱,伞没打断前,我怕她先被我打断……”花鸟询问仝灭意见。 仝灭挲着下颚,想了想,笑答:“我觉得,你可能打不到她。” 这句话,是挑衅吗?质疑她的能力? 花鸟不接受挑衅及质疑,由仝灭臂弯里跃下,用行动证明仝灭那句话大错特错。 第一击,落到冯昕身上。 打错人,但不用心存抱歉,毕竟魏筠偷狐是为了冯昕,他算共犯。 第二击,还是打中冯昕,因为他体型比魏筠大,面积越宽,击中机率越高,合理。 第三击,花鸟明明看见破绽,手腕轻转,眼看就要打到魏筠手臂,冯昕像前两次一样,拿自己当盾牌,用背承接这一击。 仝灭笑出声,花鸟回头瞪他一眼,他笑得更甜,一脸“你看我说错了吗?”的无辜。 花鸟:“……”第四击再打不中,我回去不吃蛋糕了! 赌上蛋糕尊严的猛烈第四击,又被冯昕挺上前的肩胛妨碍,发出一阵骨头碎裂声。 同时,小雨伞使用方式错误雨伞是用来遮阳挡雨,不是用来打人应声折断。 魏筠两只手环过冯昕的背,试图护挡他:“住手!求你不要再打了!冯昕、冯昕……” 我要打的也不是他!是他自己挡上瘾,干么说得像我胡乱行凶呀…… 算了,伞打断了,也算完成任务,再来就是抱小狐回家交差。 花鸟踩着轻灵步伐,裙摆如风中摇曳生姿的花瓣,轻柔舒展,来到两人面前,伸手讨小狐。 “我不会把它交给你”冯昕唇角带血,依然十分的犟。 花鸟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做,是打昏他呢还是直接打昏他呢就是一拳打昏他吧……因而停顿了几秒。 老板替她新办好的手机,突然响起讯息声。 她很不熟练地操作,笨拙触碰萤幕,弄了好一会儿,看清上头传来的那一句话。 “老板说,绑你回去修理屋谈谈。” 所谓“谈谈”,是大人的事,花鸟这类小小工读,最多只够格在窗外零零碎碎听个五六句。 “小狐崽灵识成熟之前,养在修理屋,我们保证不会灌输它任何偏颇观念,你也能时常来看它,等它长大,由它自行选择去留,到时,我们尊重它的意愿,绝无第二句啰嗦,同样也希望你尊重。” 欧阳修不拖泥带水,开门见山地说。 若这番话,由杜清晓这人类口中说出来,冯昕不一定会听,但欧阳修不一样,他是白泽,号称最公允的神兽,若白泽之言不可信,那么,天底下也没有其余能信的话了。 “狐崽对你不熟悉,不敢跟你亲近,你又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它当然更抗拒,这段时间,你当作跟它培养感情,定期在它眼前出现、塞些玩具零食讨好它,让它慢慢习惯你这个舅舅的存在,总好过你把它强掳回去,它白天嗷、晚上嗷、二十四小时嗷,你又气到动手扁它,它嗷更大声,舅甥冤冤相报,不是恶性循环吗?”那样的场面,欧阳修已经能预见。 冯昕静默着,望向赖在杜清晓膝上的冯小狐,谁想碰它它就嗷。 而杜清晓,捺着性子安抚它,一次又一次的顺毛抚模,轻声跟它说话。 冯昕自认为,自己没有这样的耐性。 “我随时都能来吗?” “门上挂起灯笼时,想来就来。”欧阳修给予保证。 冯昕答应了,并做出承诺,保证绝不会再来偷抱孩子。 临走之前,魏筠轻幽幽在他身旁说了一句:“我陪你一起来……” 冯昕没回应她,她挪过来要牵他的手时,他避开了。 花鸟看见这一幕,嘴里嘀咕:“我要打她时,不是抱得很紧吗?现在怎么又不给牵了?”弄不懂,想不明白,搞不清楚。 “那叫『傲娇』,短时间很难改过来的。”仝灭坐在电线杆上老位置,保持安全距离,毕竟修理屋有大人在。 “你怎么知道我打不到她?” “你没看见他一脸拼命,想碰她一根寒毛,得先踏过他的尸体吧。” “他不是很讨厌人类?”冯昕对晓晓都没有好脸色,不懂礼貌,花鸟也讨厌他,而且他挡掉她第四次攻击,害她没蛋糕吃,讨厌就更加倍了。 “讨厌归讨厌,发现自己爱上讨厌的物种,那心情,十分复杂吧。” 花鸟不理解这句话,无论是字面上的意思,或是字面下的深意。 应该说,“爱”本身这个字,她就和它相当不熟。 “你不懂也好,懂这种事对人生没什么实质帮助。”仝灭点足落地,近看她那一脸茫然,笑着说。 “那你懂吗?”花鸟反问他。 她求解的模样,太憨女敕可爱了,仝灭没忍住伸手过来,轻揉她的发,花鸟没拒绝,因为晓晓也是这样模小狐的。 那是疼爱的意思,不带任何恶意或嘲弄,她知道。 “我也不太懂,不过,我义父的情况有七八成类似吧,裹着厌恶的糖果,滋味很糟,舌尖忍耐不了那样的苦,一入口,就直觉吐掉,糖果摔碎了,才发现,里头填满甜丝浓稠的爱……” “捡起来吃掉呀,外层的苦沾到了脏东西,当然就不要吃,摔碎了刚刚好,方便用手指挖里头的甜丝……”她还认认真真用小拇指示范一遍,应该怎么挖才正确。 “小吃货啊你,一般正常思维都是放弃不吃了吧。” “如果我很喜欢里头的糖馅,我不会放弃。要是我决定不吃,一定不是因为它掉在地上,而是我没有那么喜欢吧。” “我嘛……我没吃过糖,我义父别给我苦吃就很万幸了,还糖咧。生平第一次吃零食,是你给我的仙贝,如果有这么一颗糖,我大概揣进怀里,舍不得吃吧。” “揣着不吃,会坏掉。”花鸟对保存期限很坚持,晓晓教过她。 “还跟你讨论起吃糖了咧……”他听见屋里脚步声靠近,重新跃回电线杆上,放眼望去,隐约能看见冯昕与魏筠的身影,渐渐走远。 而他们两人前方的路,长长延伸着,没有尽头。 这段人狐纠葛,也是。 或许来日方长,但魏筠的来日,冯昕的方长,错落的时间差流动,才真正是考验。 “工读的,别在外头鬼混。”欧阳修出声,把花鸟喊回屋里去。 他那句话的原意,根本就是别在外头跟“鬼”混。 花鸟准备乖乖进屋,刚站起身,想到什么,掏掏长裙暗袋,一颗喉糖躺在她白女敕掌心,高高举起,说: “晓晓说,喉糖不是糖,不能多吃,但它香香甜甜的,我都当糖吃。” 正因为杜清晓知道花鸟不会节制,所以一天只给她一颗。 仝灭挑眉,等她将话说完。 “你以前没零嘴吃,从现在开始,补回来。”花鸟把糖摆在栏杆上,喉糖外头裹着粉红色包装袋,看上去真的很像糖果。 原来她掏喉糖,是要给他吃的啊。 “所以你要记得吃掉,不要留着,明天应该有草莓泡芙……” 连明天的甜点都点名了,就是要他今日份今日吃,明天还有明天的扣打。 不只是糖,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他没尝过,她都可以分给他。 “好,我等一下吃。”仝灭声音听起来很平稳,没有太多情绪起伏,只是双眼弯起的弧度,已经藏不住眸里闪动的光采。 花鸟不敢等老板再喊第二遍,啪嗒啪嗒踩着拖鞋,小跑步进屋了。 直到纱门遮去她身影,好几分钟过去,仝灭才低低笑出声。 笑得宛如一个天真童稚的孩子,领到人生第一颗糖那样,新奇而稀罕,欢喜而满足。 小心翼翼拆开包装,舌尖去舌忝那一丝甜蜜。 “吩咐你别跟执法者打交道,你倒是越走越近,现在长本事了,开始喂食了。”还是拿他家的伙食和零食去投喂,胳臂向外弯的真实写照,另一种名称叫“败家子”。 花鸟有一丢丢心虚,所以低头不回嘴……就算不心虚,她也没本事回嘴,还是乖乖挨训。 “执法者是集怨怼仇恨而成形的玩意儿,比猛鬼的危险程度,更高一阶,猎捕妖魔对祂们来说,等于打电玩的升级游戏,杀敌越多,能力越强,外头那只,可以排进小魔王等级。” “他叫仝灭。”花鸟提供正确的名称,别再叫他那只那只,人家有名有姓。 “名字都套出来了,不错。”欧阳修没在夸奖她,至少花鸟听得出来,他冷哼了两声。 欧阳修手里正拆卸微波炉,三两下将机壳分离,找出损坏处,动手料理,又说: “执法者一般没有自主意识,行为举止更像是傀儡,只懂猎魔,没工夫跟人闲话家常,玩什么交际应酬,那只……仝灭,不正常。” 大大的不正常。 而往往不正常的异类,最危险。 “他……也没有很不正常,嗯,就偶尔不正常,虽然还满常『偶尔』的……但他不坏。” “已经开始袒护人了?”欧阳修连抬头睨她都懒。 袒护?她有吗?不是只帮仝灭澄清了他偶尔不正常吗?这就叫袒护了? “那你觉得我这老板怎么样?”欧阳修以自身为例,供她比较。 “……”这个问题,花鸟拒绝回答! 说了实话会没饭吃!她又不傻! “你自己说,你刚刚还不叫袒护?我这位供食宿的老板,都没能得到一句『不坏』的评价,外头那只何德何能?” 花鸟静静思考了一会儿。 仝灭真的不坏呀。 若不是他,纠缠来福小主人的蛇妖,不会那么俐落解决。 他还是个称职的“交通工具”,扛着她东奔西跑,没有半句怨言。 然后,撒起娇时,有点像女乃黄包,有点黏人,有点…… 花鸟脑中词汇贫瘠,实在挖不出其他字眼,能再形容仝灭。 说实话,她跟仝灭也不熟。 虽然仝灭已经能排进“跟她交谈次数和句子最多”的排行榜前两名,但对于仝灭,她仍不敢说自己多了解他。 毕竟,她连对“花鸟”都不熟。 可是仝灭让她觉得……在他身边,没有束缚感,是能好好放松身心,什么事都不用去想,不用去戒备,只管安心睡觉,那样的存在。 突然间,一阵悠扬琴声,铿然轻响,曲调空灵,吸引花鸟大部分注意力。 杜清晓切好水果出来,冯小狐屁颠颠跟在她拖鞋后方,女乃黄包蜷在古董桌上,猫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动…… 好像谁也没听见这阵琴音。 琴音很近,古乐器特有的悠远琴韵,不是从修理屋外头传进来,更像是……屋中某间房弹奏出来。 修理屋一干人畜,全都在这儿了,弹琴的,是谁? 花鸟困惑的表情太显眼,杜清晓好奇问:“怎么了?” “有人在弹琴……” 杜清晓拉长双耳,想听个仔细:“没有啊。” 欧阳修停下手中修理动作,挑眉看她,似乎颇带讶异: “你听得到琴声?” 第七章 无弦琴 修理屋中,确实有一架古琴。 而且距离花鸟相当近,就收藏在地下室,她床边几公尺旁的长几上。 之所以容易被人忽视,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它,是因为那架古琴,没有琴弦。 没有弦的琴,怎么可能弹得出声音? 好比电话没有插上接头,它却突兀响了,根本是十大灵异事件。 幸好这样的灵异事件,杜清晓听不见、看不到,少掉她的大惊小怪,欧阳修与花鸟相对平静很多。 尤其,前者是无弦琴持有者,见怪不怪;后者神经粗壮,不觉得一架古琴有何可怕。 欧阳修问完那句“你听得到琴声?”,得到花鸟点头回应之后,他也没其余反应,继续低头修理微波炉。 杜清晓没听懂他们的哑谜,只以为花鸟听错了,自然也没多问。 这件事,便在打开电视后的新闻播报声中,淡淡揭过了。 睡前,花鸟多看了长几上的古琴几眼。 这时古琴悄无动静,安躺在那儿。 琴身素雅古拙,琴额题了两字“空灵”,边角刻绘一朵简笔荷花。 岳山承露皆在,琴面十三徽不缺,独独没有最重要的琴弦。 不知道是不是视觉疲劳,盯久了,恍恍惚惚间,似乎看见有浅红色弦线浮现,花鸟伸手要去碰,却只碰了个寂寞。 花鸟一向不是会纠结的个性,特别是困意来袭时,任何事都懒得多想。转身爬回床上,盖好棉被就寝。 这一觉,睡着了,就没再醒过来。 一开始,杜清晓只当她赖床,也没太早去叫醒她另一方面是杜清晓不敢独自到地下室。 到了中午,杜清晓察觉不对劲,花鸟住进修理屋以来,没落下过哪一顿饭,要她不吃早餐,她虽不至于暴怒发脾气,可是那委屈小表情,比你勒索她两百万还严重。 不过杜清晓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上回欧阳修连睡数日,叫都叫不醒,当时那只惊慌失措、担心到泪眼汪汪的杜清晓已经成长了,不可同日而语,经验值up up。 在这间修理屋里,“睡觉”不一定真的是睡觉,盖棉被干大事呢。 又来到晚上,连欧阳修都发现异状。 饭桌上,少了一个人,还是向来最埋头苦吃的那一只。 他朝老板娘挑挑眉,努了努缺席的空位,求解。 老板娘冰雪聪明,接收到他的提问,淡定回: “大概也去修东西了吧。”那时欧阳修的沉睡,就是被恭请进地府,修那座大名鼎鼎的奈何桥,还让她中途打断,事后想想,自己真是太毛躁、太不成熟了。 “……凭她,能修什么?” 夫妻俩一阵沉默互视,二话不说同时放下碗,往地下室冲。 床上,花鸟睡得像只猫,身体半蜷,头发长长披散开来,仿佛一大块乌亮丝绸。 杜清晓喊她、轻轻摇她,也没有醒来的迹象。 直到看见欧阳修皱起眉头,杜清晓才惊觉大事真的不妙。 “她这样……是不正常的吗?”可是她模花鸟的额温,并没有发烫呀,体温也正常,不是冰凉的。 “你真的修理屋待久了,分辨不出来哪类状况叫正常,不怪你,是修理屋太扭曲了。” “……”我的三观还不是被你硬生生扳歪的?!当年谁还不是个正常人?! “亲爱的老婆大人,帮我去叫外头那只……仝灭,进来地下室一趟。” 杜清晓明白现在不是拌嘴的好时间,不敢有任何耽误,小跑步上楼,很快带领仝灭下来。 仝灭原先总避免和修理屋其他人打交道,能避就避,这次杜清晓专程到电线杆下喊他,神色还那么紧张,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他也不啰嗦,飞跃而下,跟上杜清晓脚步。 一踏进地下室,仝灭感受到大量妖魔鬼怪气息充斥,正气的、邪乎的、妖臭的,扑面而至,但大多数是残留在物品上头,浓度不高,并非本体。 耳边传来一阵阵琴声,不是弹奏成首,而是慵慵懒懒、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琴弦,发出单调音节。 “怎么回事?”他看见躺在床上的花鸟,只剩一具躯壳,里头的东西不在了。 “被琴魔带走了。”欧阳修说出最大的可能性。 “琴魔?这类小玩意儿,她应该免疫。”仝灭不太相信,区区琴魔,能把人带走。 “用等级来分的话,她最多幼稚园小班吧。”意思是,花鸟女敕得很。 “……也是。”不该太高看她。 欧阳修:“况且,我家这只琴魔比较麻烦一点。”下巴努向长几上的琴。 仝灭挑眉,朝长琴看过去:“怎么个麻烦法?” “祂生前不信任感情,加上身世起伏,历经一番人情冷暖,最后终于养成玩弄人心的青楼花魁,致力于破坏别人家庭,见不得谁幸福恩爱,看见十对绝不手软只拆九对,心理上有一些……扭曲。”欧阳修用词相当婉转,但尾句几秒的诡异沉默,谁会听不明白? 那只琴魔,为人时,心已生魔,以蹂躏真情为乐,周旋无数人身边,亲手掐碎一个又一个家庭,乐此不疲。 祂却低估了人性怨念,一日落单时,惨遭昔日因祂而妻离子散的男人,割断琴弦,用弦绞杀祂,力道之大,几乎将脖颈缠断。 喷溅的鲜血,染红桐木琴身,渗进深处,形成除不去的血污花色。 人魔成鬼,戾气最凶,祂们不会反省因果,不懂自己的杀身之祸源自于自己的行为,祂只会怪罪旁人,迁怒无辜。 如果只是一架年代久远的琴,时光淬炼,生出灵性,化为琴妖,那还好办,毕竟单纯无害,惹不出大事。 但这种渗入鲜血,带上怨念而成灵的,杀伤力可大大不同。 “琴魔为什么要带走她?”仝灭反倒更好奇这一点。 琴魔的目标,应该摆在容易对付的人类上,虽然花鸟长得一副软萌模样,但一看就不是好处置的善茬,这道理,连冯小狐都懂,琴魔不懂? “这只琴魔,喜欢找情窦初开那种,对感情似懂非懂,俗称门外汉的菜鸟。” 拔掉初生的感情幼苗,最容易在人心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疤,造成一辈子阴影,琴魔的恶趣味。 “情、情窦初开?”仝灭仿佛听到多难以置信的四个字,重复时还卡喉了一下。 惊讶的目光,落向床间沉眠的她。 那个花鸟? 永远一副万事dy的花鸟? “她听到琴音了。琴魔的琴音,只给这种人听。”当然,欧阳修体质不同,另当别论。 仝灭突然默了一下,细微的神情变化,没逃过欧阳修的眼。 “你也听到了吧。”同样dy的家伙。 仝灭:“……” 哪没听见?现在琴音还一声一声响着呢。 “没有谁比你更合适了,去把工读的带回来。”见仝灭没动,还没反应过来的蠢样,欧阳修哼哼:“怀疑啊?我忙着修伞,晓晓去有用吗?不然叫冯小狐上?” 仝灭略过伸手抹脸的累赘动作,十分认命:“……我去。” 琴魔真不是多棘手的邪物。 至少,对猎捕过各式各样妖魔的仝灭而言。 他相信对白泽来说,也是一样的,琴毁魔散,干净了事。 问题是,花鸟被拉进去琴魔塑造的空间里,等于与琴魔融为一体,粗暴毁掉琴,花鸟大概也回不来了,永远受困在里头。 仝灭看着花鸟的睡颜,知道毁琴是绝不可能的选项,有了这层顾忌,琴魔还能再嚣张多活一阵子。 此刻唯一能做的,就是跟着进入琴魔空间,将人完好带离开。 由“执法者”来做这样的事,确实是明智之举。 连最麻烦的步骤灵魂出窍,都能省略了。 仝灭往床上一躺,与花鸟面对面,近得能感觉到她的浅浅吐纳。 握住花鸟的手,牢牢牵紧她。 只容两人听见的琴音,幽幽再奏,这一次,音节串起,成为完整曲调 循着琴声引导,仝灭假装任其牵索,意识穿透一大片白雾,前方景物渐渐清晰,仿佛未干的墨画,氤氲在融融水气里。 再睁开眼,人已经不在修理屋的地下室,身旁的花鸟也不见了。 也是,躺在床上的是躯壳,带不进琴魔的虚幻世界。 周遭充满清灵丝竹乐声、杯觥交错的敬酒碰杯,以及笑闹的喧哗人语。 至于他为什么躺在草堆上,嘴里满满血腥味,浑身传来阵阵抽痛,仝灭倒也没工夫深思,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花鸟,带她离开。 “傻子!醒了还不快滚!”又是一棒子朝他背后挥来,仝灭在棒子落下前,俐落往左侧翻滚一圈,完美避过。 “还学会躲?!躲有个屁用!啐!老子打死你!”执棒的糙汉子见攻势落空,恼羞之余,气焰更炽。 开头就是这阵仗迎接他,琴魔编故事的能力不行啊,没头没脑,没因没果,差评。 仝灭此刻这具身体,不如自己的好使,手脚十分不利索,甚至算得上笨拙,成为执法者太长时日,让他已经忘了人类身躯有多累赘。 似乎还是比原设定的正主来得灵活,否则糙汉子也不会边追边喘,一边惊呼: “这傻子今天是吃错了药?!跑得比老鼠还快” 久没跑给人家追,确实生疏了,但要甩掉一个糙汉子,绰绰有余。 仝灭窝在枝繁叶茂的大树间,看糙汉子无头苍蝇般找他,最终悻悻然放弃,撂下几句粗话咒骂,走远了。 躲,只是省麻烦,倒不是怕糙汉子,谁知道原设定的正主是哪样个性? 瞧瞧周遭无人靠近,他跳下树,找了个大水缸照照。 果然模样不是“仝灭”,变成一个女乃胖胖的少年,年纪看上去……比他还小些。 仝灭掐掐腰间,手感软乎乎,难怪刚跑起来有点喘。 “不知道她在这里是不是原模样……对了,厨房,去厨房附近转转,感觉那儿遇上她的机率颇高。” 毕竟有人贪嘴,又不耐饿,除了厨房,能往哪里去觅食? 循着香气和炊烟,仝灭轻易找到厨房,里头忙碌煮食的大厨清一色男性,没见着半个年轻丫头,他守在外头,将自己藏好,守株待兔…… 不,是守“吃”待“花鸟”。 也利用这空档,由厨房中传出的交谈内容,仝灭拼凑出身处环境。 这里,是城中最著名的勾栏院,万花楼(为什么青楼都叫这老掉牙的名,不考究)。 今日城里富公子包下整座院,举办酒宴。 镇楼之宝,花魁空灵,将为富公子抚琴三首。 仝灭低头看看自己,富公子这角色,应该与他无缘,但他穿着不像一般小厮,衣服料子还算中上等,至于为何在此,有可能是宾客之一,然而,一开头被糙汉子痛殴,实在也不似宾客该享有的待遇。 瞎猜也没用,继续找线索,那几句对话中,不是还出现了一个关键人物嘛。 花魁空灵。 琴声乍响,第一音,惊鸿而出,万花楼一片幽静,全神贯注聆听这千金一曲。 仝灭顺着琴声,看到挂满雪白纱帘的高台上,纤手奏琴的女子。 纱帘料子薄透,若隐若现,将人笼罩在一片烟岚间的错觉。 清风拂人,撩拨纱帘,即将吹开一处破口前,另一条帘子又适时顽皮遮来,吊足高台下看客的胃口。 基本上,能弹得这么好,是花鸟的可能性直接归零了。 花鸟砸琴的技术,一定远比弹琴来得高超,这一点,仝灭对她还是颇为了解的。 正当众人专注力全落在高台间,仝灭环顾四周,寻找花鸟的疑似踪迹。 花鸟的眼神特殊,他应该能第一时间认出她。 他有这样的自信。 他还没见过,有谁拥有那样的一双眼。 仿佛对所有事漫不经心,带点距离,看着别人笑闹,自己不想加入其中,却又能接纳任何发生在眼前的光怪陆离。 好比,见鬼、见妖、见执法者,她都是一样的淡定。 淡定间,不歧视,不嫌恶,也不惧怕。 她眼底,有一种光。 他描述不出来的光。 像一泓泛起冰冷岚雾的高山流泉,却有淡淡阳光照入,看起来既冷又暖,很矛盾,然后一提到吃,仿佛一朵粉女敕樱花花瓣掉进泉心,激起一丝可爱涟漪。 仝灭仔细扫过一张张面孔,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不是、都不是…… 光,就这么突然出现了。 花瓣掉进泉心,圈圈涟漪成形的画面,清晰得好具体。 高台上,奏琴的美人儿不重要,略过不看,立在她身后,本该双手执香炉的丫头片子,特地空出了右手,时不时往腰间小布囊掏瓜子嗑。 这不就找着了? 虽然五官完全变化了模样,仝灭很肯定,是她。 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还把握时间啃瓜子。 能活得如此自得其乐,应该也找不出第二只花鸟了。 看起来似乎混得还不错,梳起可可爱爱的双髻、系上可可爱爱的粉色发带、缀起一小朵可可爱爱的绒花…… 停! 他用了几次的“可可爱爱”? 词汇贫瘠到挤不出其他形容了吗? 生前的破经历,害他书读得不够多,词到用时方恨少,除了可可爱爱,仝灭放弃继续压榨脑力,可可爱爱就可可爱爱吧。 因为确实挺可可爱爱的。 “……忘记在哪里听过一句话,当你开始觉得另一个人可爱时,你就完蛋了……” 那时候,仝灭没懂,为什么可爱就完蛋了,现在似乎……有一点点明白。 花魁空灵琴音转换,先如飞瀑奔腾澎湃,再至清流涓涓,婉转浅吟,泠泠盈耳,比拟一段感情由激昂似火,来到细水长流。 花魁空灵,人如其琴,她以琴诉情,曲轻情切,全场众人皆随此琤琤琴音沉醉。 仝灭听力好,但音感不佳,听不出太多抑扬顿挫,更别提曲中那些弯弯绕绕的复杂情愫。 倒是混在曲中,那几不可闻、小小的咬瓜壳声,嗑、嗑、嗑……可可爱爱。 三首方毕,高台下掌声如雷。 可总算弹完了,花魁不停手,众人对高台的注目也不会停,仝灭就没办法靠近花鸟。 奏完琴的空灵,如珍如宝般被搀下高台,与富公子一同入席后续发展,仝灭不知道,他追着被吩咐去取狐裘的小丫头走了。 经过两处回廊转角,四周没有其余旁人。 仝灭箭步上前,去握小丫头的手臂。 迎面就是一手刀劈过来,仝灭反应极快,挡住了。 “怎么又是你?你被打不怕吗?让空灵姑娘看见,你又要糟糕了,你这里在冒血耶。”小丫头指指他的额侧,那一小条蜿蜒的血痕。 她迳自说完,突然沉默一会,小巧鼻翼抽了抽,疑惑时的标准动作又出现了15度角的歪脑袋,仔仔细细打量他。 “……仝灭。”喊完之后,粉色唇角跟着扬起一个小勾勾,双眸更是亮了亮,用的还不是疑问句。 “这样你都认得出来?” “因为,你和他的味道不太一样。”小丫头花鸟抽出手绢,替他擦血。 刚才没发现他是仝灭,她只是随手指指,提醒他自己擦,现在知道他是仝灭,她倒是动手得很习惯。 小小的差别待遇,花鸟自己没察觉,仝灭却是瞧清楚了。 瞧进眼里,在心里乐开花,开成一片灿烂花园。 “我是什么味道?”他带着笑意,追问。 “就是仝灭的味道啊。”具体她形容不出来,脑中词汇有限,请不要为难她,谢谢。“你怎么也进来了?” “救你。” “干么救我?我又没事。”花鸟一脸莫名其妙。 “灵魂都被琴魔拉进这里了,还叫没事?” “我不是被拉进来的,我自己来的。我听见琴在哭。” 他和欧阳修太小瞧她了,以为她女敕着呢,不敌琴魔幻诱,结果人家是自己跑来看热闹的。 “好,你是进来察看琴魔究竟想干么,那么你给我恶补恶补,现在到底啥情况?” 看花鸟的意思,没弄清楚是不打算离开这里,行,那就一块待着。 不过起码让他理清关系图,明白自己扮演的,是谁? “我叫清荷,你是李敬闵,我们俩青梅竹马,我是你家养大的童养媳,但你爹修坏一个老爷的高价古琴,得赔一大笔钱,一时筹不出来,老爷准备拿我当抵押,我们在街上拉拉扯扯时,被空灵姑娘撞见,她替你们垫付这笔帐,条件是我得卖她当丫鬟十年。” 不是卖进妓院,只是卖给空灵,所以李家同意了。 “挺……普通的故事。”仝灭没听出什么高潮起伏,相当老套的架构啊。 “我也觉得。因为你爱慕我……”这句话,怎么说出来怪怪的,花鸟与仝灭同时相视一眼,都察觉到句里的语病,本来可以当成口误笑笑掀过的,却为突如其来的沉默,悄悄变质了。 两人僵硬地挠挠脸,动作居然如出一辙,有些手足无措。 花鸟挠完脸,略作修正: “李敬闵爱慕清荷,两人又是从小有婚约,所以时常偷跑进万花楼看她,但是空灵姑娘非常讨厌他,总说他是牛粪,不许他接近清荷,每见一次就喊人打他一次。” 仝灭总算了解自己一出场就是挨打戏,理由在哪儿了。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鲜花是她,他当然只能担纲牛粪。 单纯就外型来说,空灵不算诬蔑人,清荷长相十分清丽漂亮,再过几年,长开了,会更加明艳动人。 反观李敬闵,圆滚滚的,人不高,行动又笨拙,芝麻眼蒜头鼻香肠嘴,一点都不匹配。 “空灵就是琴魔吧。”仝灭虽是猜测,但也有九成笃定。 “嗯。” “听你老板说,琴魔喜欢拆散情侣,刻意塑造出来的这一处,是为了拆清荷和李敬闵这一对吧。” 花鸟没参与到这一段讨论,不知道琴魔的特殊癖好,所以给不了答案。 “所以,我们就留在这,陪琴魔演一场戏,看看祂究竟想干么?”仝灭又说。 “目前好像只能这样。”花鸟点头,同意他这提议。 “你不会害怕?” “不怕啊。” 也是,看她那副滋润样,哪有半点误入异境的惶恐。 “那我真是白操心了,一头热地瞎跑进来,还以为你会需要我”仝灭正准备用力假叹,装一下委屈。 “你来了,我很开心啊。”花鸟截断他没做完的表演,先一步说。 虽然她脸上表情似乎与事实不符,缺少一个说服力的甜笑,但眼神很真,不是随口敷衍。 花鸟也确实没说谎,仝灭来了,她真的开心。 在这处陌生的地方,有个认识的人和她一块,而且还是仝灭,与她有话聊的排行榜前二,她觉得再好不过了。 换成是晓晓,她得反过来担心晓晓安危,不好。 换成是老板……不不不,和老板在这里共处,她宁可不管琴魔死活,只想快快离开。 换成是女乃黄包嘛,女乃黄包没办法跟她聊两句,不算是好伙伴,虽然她不是很爱聊天的个性,但总会有想与谁问答几句的时候嘛。 是仝灭,特别特别好啊。 既不用担心他安危,共处起来又不遭她嫌弃,还能适时聊聊天、一起吃零食…… 她从来没想过,有谁会因为操心她,而跟着琴魔引诱进来。 老板不会,晓晓一定也会被老板阻止,冯小狐和女乃黄包更不会。 仝灭却来了。 想到这些,花鸟不自觉缓缓扬起一抹笑,很浅,很淡,轻染眉梢与唇畔。 仝灭挪不开眼,定定地看着她。 分不清是不是李敬闵真的太喜欢清荷,那份恋慕,影响到他,这小胖子,心跳好快,胸口重重撞击,连他都能听见那响亮的怦怦之音。 而且手!手!手抬起来要干么?!小胖子!又想去揉人家脸蛋了是不是!给我停住! 她现在是花鸟,不是你家童养媳清荷,想撸就能撸,别动手动脚揩油! 仝灭正与内心那只李敬闵进行机会教育,花鸟突然想到一件重要事,刚才漏提了,趁她还记得,赶快补充说明: “对了,李敬闵是个傻子哦,据说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袋,所以憨憨笨笨的,说话也不利索,你要演就好好演。” 第八章 我就是个灵活的胖子 装疯卖傻,演员心目中难度top one这人设,简直是演技大考验。 何况演技这两字,仝灭真没有。 算了,兵来将挡,走一步是一步。 李敬闵傻到什么程度,仝灭不知道,倒有一件事,挺容易理解的 若剖开李敬闵的脑袋瓜,里头一定只剩两个字,清荷。 到饭点时,他想到的,是担心清荷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吃饱、吃饱后有没有饭后水果…… 穿衣时,他在意的,是清荷有没有多穿两件、暖不暖、料子舒不舒服、刮不刮肌肤…… 上茅坑时……喂,上茅坑时就别想了好吗,小胖子,你卫不卫生?! 他傻到近乎单纯的思绪中,填满了清荷,真心地待她好、关心她、要紧她。 这份感情,不掺半点杂质,全心全意,干净透明。 所以他天天模进万花楼,就是想看清荷一眼。 看见她安好,他才能安心,不管被人逮到时,得吃多少苦头、挨多少棍子,他都没退缩过。 把另外一个人,摆放在绝对重要的位置,仝灭觉得有点可怕。 人总是要先爱自己,才有能力去爱别人,李敬闵却是反过来,他的世界里,清荷比他自己更要紧,他被打被踹没关系,清荷没事他就没事。 用现代一点的用词,那叫“恋爱脑”。 李敬闵真的是那种……发生危险时,会挡在清荷面前,大喊“想伤害她,先踏过我尸体”的愚勇角色,而且,不是随口喊两声练练嗓。 仝灭几乎是被李敬闵的执念牵着走,就算想在床上多赖两秒,强烈的意识,也会催促他快去看清荷、快去、快去……接着便是剧烈的头痛胸痛到处都痛,逼得仝灭只能照办。 看见花鸟……清荷时,那些乱七八糟的痛,瞬间消失无踪,屡试不爽。 这件事,仝灭倒是没跟花鸟提过,因为觉得太……窝囊了,自己居然深受小胖子影响,李敬闵看见清荷有多开心,他看见花鸟也有相同的心情。 不同于过去的“李敬闵”,天天上万花楼找打,现在这个“李敬闵”,灵敏程度大概是正主的二十倍,那些糙汉打手只能望人兴叹,半根寒毛也模不着。 但他谨记“李敬闵烧坏过脑”这个大原则,不能表现太出色,会让人起疑,给糙汉打手一些甜头,也是必须的。 于是他今天乖乖“失手”,被人小揍一顿、外加五花大绑,押到花魁空灵面前受审。 空灵姿容姣好,此刻虽未浓妆艳抹,素净着一张脸,依旧唇红齿白,眉目风情万种。 纤肩披覆温暖貂裘,乌亮青丝松松绾,美人慵懒意迟迟,接过另名婢女奉来的热茶,轻轻吹凉。 嗓音天籁清甜,离口的话,却很狠。 “傻子就是傻子,听不懂人话教训,打不怕、赶不走,比苍蝇更烦人。”居高临下的美眸,微微眯合,以一种轻蔑敌视的恨意,望向仝灭……嗯,李敬闵。 一位名震京师的绝丽花魁,为何要恨一个脑子烧坏的小胖子? 仝灭没想透这一点。 “我们清荷长得漂漂亮亮,多少公子爷中意她,肯为她花重金赎身。若不是清荷从小卖到你家,凭你这德性,你以为你真能娶到她?你们不就是欺负人家家贫,逼她嫁一个傻子吗?”空灵唇角微扬,用最悦耳的嗓,说最锋利的话。 仝灭对这种话很无感,因为又不是针对他,不痛不痒,没必要对号入座。 他的注意力,只落在清荷身上。 同时很快发现,那位“清荷”不对劲。 清荷畏畏缩缩,杵在空灵身后,压低脑袋,连吐气都变得微弱,颤抖的羽睫上,沾着泪花。 她不是花鸟。 花鸟面对任何人、任何事,不曾怯懦过。 花鸟眼中的光,在她脸上,一点点都找不到。 花鸟人呢? “清荷,你自己说,你想嫁给这种又丑又胖的傻子吗?”空灵没回头,维持这副品茗姿态,询问清荷。 看似询问,更是逼问。 “我……我……我不想。”清荷嗫嚅半晌,带着泣声回答。 “听见没,她不想嫁你,你还在这里纠缠什么?以为她与我的卖身约期满,你们能再把人带回去,逼她成亲?” 仝灭紧盯着清荷,这眼神,被空灵误解了,以为他傻到听不进半个字,还用那么炽热的眸光看清荷,不由得心火上升,手里茶杯重重砸向他。 杯硬,茶烫,两者同时落到仝灭额头上,砸出一处红肿,烫出一块红痕。 仝灭没吭声,也真没觉得多疼。 对照他以往的经历,这些,全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不给你一点苦头,你当我只是在吓唬你。把他丢进水井去,别弄死他,让他长长记性。”空灵冷着声,对一旁青楼护院下令。 清荷慌忙上前:“姑娘……别、别这样做,赶他走就好……我保证再也不” 啪! 一巴掌甩在求情的清荷脸上,打掉她未说完的话。 空灵半声也没多吭,清荷自己蔫了神色,不敢再开口,眼睁睁看李敬闵被人架出去。 空灵是真的打算狠狠教训他,不是嘴上说说、等他求饶。 仝灭被推进水井,这口井,水量不多、水质混浊,处于半弃置状态,水深约莫到仝灭腰际。 虽然淹不死人,但时值冬季,水冷得像倒进几大桶碎冰,被丢进这里,用不到几小时就可能失温。 如果是李敬闵,绝对撑不久。 但他是仝灭,受虐儿专业户(仝灭个人自嘲,不代表作者立场),在冰水里泡一天能是多大的事? 况且,这样的水温冻脑,正好供他屏除杂念,专注思考,厘清厘清今天的突发情况。 那位“清荷”,绝对不是花鸟。 花鸟演技没那么好,把一个小可怜媳妇样演得丝丝入扣。 另一个重点,所有“可可爱爱”的形容词,在那位“清荷”身上,完全找不到。 双髻,不可可爱爱了。 粉色发带,不可可爱爱了。 缀在发间的绒花,不可可爱爱了…… 花鸟不在清荷身体里,她能去哪? 自己离开琴魔构筑的世界,回修理屋去? 不可能,花鸟不是那种会抛弃同伴的家伙,他在这,花鸟就不会一声不吭地走。 “倒不是说我有多重要,换成她家的猫,她也是会这样做的……”把自己和女乃黄包放在同一座天秤上衡量的感觉,有一丢丢不舒服…… 最起码,她不会丢弃猫,更不会丢弃他。 琴魔没能耐对花鸟不利,安危上倒不用太担心……话虽如此,仝灭还真的挺担心,没亲眼看见她安全,自己也无法安心。 区区一口水井,妄想困住执法者嗯,发胖的执法者作梦去吧。 不过,目前井边有人看守,不能妄动,暂时先窝着吧,等人走后,再来行动。 仝灭坐进冷泉冰水间,当作泡澡。 清荷的厢房,位在走廊最末端,与另外两名婢女同睡。 仝灭推开窗扇爬进去时,顺手给那两丫头按了睡穴,一路睡到三天后没问题。 “清荷”听到动静,很快张眼醒来。 而在她开口喊出“仝灭”前,仝灭已经认出她是花鸟。 “……你怎么全身湿答答的?半夜去游泳?”这种让人只想窝进暖被里的天气?兴致真好。 “你回来了。”仝灭吁了口气。 花鸟不懂他这四个字。“回来?我一直都在啊。” “……早上那个清荷,不是你。” “早上哪个清荷?”她脸上写着大大的问号。 “我被空灵抓去填井,你有印象吗?” “没有。你今天有来吗?”她睡前还正困惑,怎么没见仝灭进万花楼。 她都已经养成习惯,每天会见到仝灭了。 一日不见,虽然没有如隔三秋,却也让花鸟感觉怪怪的,说不上来是哪一种怪。 “……你早饭吃什么?”仝灭换一个角度问,这个她总不可能没印象。 “……”花鸟顿了顿,低头沉思了很久很久,万分震惊抬头:“我漏吃一顿饭!”她完全没有进食早餐的记忆! 这是重点吗?比起你少吃的那顿,你震惊的居然不是我被填井耶。 仝灭失笑。 “就在你漏吃早饭的时间点,真正的『清荷』出来了。” “难怪我醒来时,奇怪我嘴里正在吃肉包,她们还笑我午饭边吃边睡,像小孩子一样……” “是琴魔强制你睡着的吧。”但能力只够引诱花鸟多睡几个时辰。 “她让我睡着,然后目的是把你抓去填井?” “你会坏她事,真正的清荷不会。” “她做的事那么坏,我当然会阻止啊!怎么可以抓你去填井?!”花鸟一想到就来气。 “清荷”也真不够义气,自己的青梅竹马被粗暴对待,她还能默不吭声?还能安心吃她的午餐?太过分了! “你赶快把湿衣服月兑掉,我拿棉被给你保暖,还有头发也要擦干,不然会感冒的。”每次小狐及女乃黄包洗完澡,晓晓都如临大敌,把它们裹得密密实实不透风,就怕它们生病。 花鸟现在也模仿杜清晓的步骤,将仝灭当成它们对待。 直到扒掉他衣服时,才发现不太对劲…… 晓晓好像没这个动作。 “我平常不长这样的。”仝灭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这具小胖子身体肉太满太软,和他的相距甚远。 “那你平常长怎样?”花鸟是很认真提问。毕竟她也没见过。 “至少这里……”他掐掐肚子,手感确实不错:“不是一整坨。”就算不到八块肌,起码也有六块,不像现在“一块积”。 “这样挺好的,像刚出炉的胖包子。”花鸟自觉很公平评论。 白白膨膨的东西,她都讨厌不起来,譬如草莓大福啊雪莓娘啊女乃酪啊棉花糖啊…… 仝灭沉默,慢慢用棉被裹紧自己,不给她观赏小胖子身体的机会。 他双手揪着棉被,一副贞洁烈女样,腾不出手擦头发,发丝滴着水,花鸟很自然拿过布巾,罩在他湿发上,慢慢搓拭起来,当他是大一号……嗯,大很多号的女乃黄包。 她擦毛的经验值还在lv1,上回更被冯小狐嫌弃过,一擦毛就嗷嗷叫,叫声凄厉可怜,仿佛惨遭凌虐似的。 幸好,仝灭很给脸,看上去还挺……享受的。 解下束带,湿漉长发夹带冰凉水气,散敞开来。 随着布巾搓拭,发丝被揉得微微凌乱,轻糊在他脸腮边。 他十分配合,乖巧低头,任由她处置。 看上去虽然是李敬闵的脸,花鸟脑中自动替换成仝灭。 “不对,仝灭比较好看……”她不自觉说出内心话。 “什么?”他听见了,却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仝灭比李敬闵好看。”花鸟重复一次。这是事实,没什么好扭捏不能说的。 “我也觉得花鸟比清荷好看。”他弯眸笑了一笑,是她看习惯的仝灭式笑法。 花鸟对美丑一向很无感,当然也包含她自己,这是第一次,她开始会思考谁比谁好看这类的问题。 突然无法直视他的眼神,花鸟脑袋嗡嗡的,还发烫。 本能把他的脑袋压下去,布巾擦拭动作加大加快,使劲擦、用力擦、擦到他终于也嗷嗷叫。 “轻点!你轻点!”当他是阿拉丁神灯吗?!想摩擦出神灯精灵呴? 仝灭按住她双手,而她双手隔着一块布巾,贴在他湿发上,两人都没其余动静,氛围安静了半晌。 仝灭先动了一下,将头抬起,像只蹭模的大型犬。 “说正事吧。我强烈感觉到……空灵对李敬闵的恨意。”仝灭坐挺身,自己接手擦头。 “恨意?” “对,恨意,她恨着李敬闵,恨到想弄死他。” “是因为不赞成清荷和李敬闵在一起吗?” “你老板说,琴魔乐于破坏情侣,但是我没有感觉到她的快乐,倒是对李敬闵的恨意十分明显。”他不得不瞎猜,空灵和李敬闵是否有其他私人恩怨。 “……那味道,算是恨意吗?我觉得……比较像,陈年的腐败。”花鸟思考许久,勉勉强强找到五个字来形容。 陈年的腐败。 像是某样东西,坏死了很久很久,发出浓烈难闻的恶臭。 “陈年的腐败是什么味道?”她老是会说出一些难以理解的气味形容。 “我说了你也听不懂啊……就是一块肉放到坏掉,再淋上一点点过期半年的鲜女乃” “确实听不懂,你闻的是味道,我看的是眼神,我是没看出其他什么情绪,只是很肯定她想作掉我。我猜,出自于嫉恨。” “嫉恨李敬闵太爱清荷?那也不至于要杀害李敬闵啊。” “见不得人家好呗。”毕竟是白泽亲口认证过,心理扭曲变态的琴魔,无故想杀人也不是没可能。 花鸟心里,存着一点点小迟疑。 那股腐败的气味里,并没有杀气。 然而,打脸总是来得那么快。 然而,打脸总是来得那么快。 她晚上才持疑空灵对李敬闵没有杀意,仝灭前脚刚走,天一亮,人家一大早朝她勾勾手,把她召唤过去,递给她一包玩意儿。 毒药粉。 花鸟:“……” 原来仝灭是对的,她为自己质疑过他说声我错了对不起! “这药,能替你解决一切困扰,李敬闵一死,再也不会有谁绊住你,夏公子你记得吧?他十分喜欢你,总是向我探听你的事,你若有意,我也能成全你与夏公子,他是个不可多得的良人,与那些进花楼寻欢的纨裤不同,当时被他那群友人骗进楼子里的慌乱模样,还历历在目呢。” 空灵尚未梳妆打扮,素雅如一朵白莲,微笑倾城。 谈笑间,却是阴狠无比。 “夏公子可以,为什么李敬闵不行?”花鸟更想问的是:为什么这么讨厌李敬闵? “李敬闵配不上你。嫁给他,是糟蹋了你。” “可是清、我……比较喜欢李敬闵啊。” 话刚说完,空灵像只突然发动攻击的猫,一爪子就要挥上来。 花鸟不是清荷,没迟钝到闪避不过,她假意做出惊呼摔飞样,空灵巴掌落空,结果清荷摔飞老远,撞翻椅子、扯掉桌巾,滚了两滚。 空灵一时有点懵,困惑看着自己的掌心。 花鸟自我反省是不是演得太过,趴在地板上装死不动。 幸好空灵没懵太久,啐声骂她: “瞎了眼才会喜欢李敬闵!也就你这种不争气的东西,拿傻子当宝贝!明明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委屈自己?!为什么不能择良木而栖?!” 你替人家觉得委屈啥啊?要嫁的又不是你。 感情这种事,并不是旁人说值不值得,要当事人说了才算。 花鸟脑中刚浮现这几句吐槽话,一阵琴声凌厉,破空奏来,如霜雪冷冽。 可是,空灵并没有操琴。 花鸟本能望向这屋子内,唯一摆放古琴的琴桌…… 无人挑弄的琴弦,此刻散发深红色的光,琴弦渲染,仿佛抹上一层鲜血。 琴声越拨越快、音色越发凛冽,花鸟耳朵受不了,眼前景物像被按下快转键,一幕幕还来不及看清,转瞬已经掠过。 这种快转画面看久了,头会晕的,花鸟现在就觉得头有点晕,她闭起眼,甩了甩头…… 再睁开双眼时,人,已经不是在空灵那处珠玉玲玎的雅致厢房里。 她手里,端着一碗甜汤。 汤上还浮着没搅散的粉末。 她看见自己抬起手,用羹匙拌匀那些粉末,直到与汤融合为一。 映在汤面上的那张脸,正是清荷浅浅噙笑的模样,极其美丽无邪。 再然后,她看见仝……李敬闵,笨拙翻过小墙,笑着向她跑过来。 她的手,捧起甜汤,递了上前。 李敬闵笑容单纯,想也没想,接过甜汤,就往嘴里送。 花鸟只能看着,动不了口,抬不了手,整个人像被坚固的弦缠绕束缚,一圈又一圈。 越想挣扎,弦就紧紧绞死,划破肤肉的痛感真实。 眼前那张面容,虽然属于李敬闵所有,但仝灭也在里头,共用一具身体,喝下掺毒甜汤怎么办? 花鸟心一急,狠狠咬破自己舌头,想借此挣月兑琴声,从桎梏中醒来。 “仝灭!不要喝!”她冲喉喊出声音,手脚也瞬间能动了,直接一掌拍翻汤碗,另一掌拍往他胸口,要他把喝下去的东西吐掉。 一口甜汤,来不及咽下喉,“噗”地全喷出来,花鸟快手操起托盘,挡住了。 早在他翻墙时她就发现,“他”不是仝灭。 仝灭没这么笨拙不灵活。 这次轮到仝灭被迫熟睡,换李敬闵出现蹓跶了吗? 李敬闵还呛到,咳个没停。 花鸟本来想伸手帮他拍拍、助他顺气,但一想到他又不是仝灭,手就自动停下来了。 李敬闵终于咳完,眼角还带有泪光,就急忙想说话: “小、小荷,我、我愿意的……” 没头没尾的,在说什么? 李敬闵急切握住她的手,努力想表达清楚,可是语言组织能力仍像个幼儿,重复着相似的句型:“你刚跟我说的,我是愿意的,只要是对你好的事,我都愿意的……” “我刚跟你说了什么?”花鸟还没进入状况。方才的身体使用权不在她手上。 “你说,喝下这碗,你就能变得更幸福,我想要小荷幸福,只要小荷幸福……” 李敬闵傻里傻气强调着,对清荷是全盘信任。 而清荷居然…… 如果是琴魔动的手脚,简直太不可原谅了,竟践踏如此纯净的心灵,玩弄别人感情于股掌,利诱清荷求取更富裕的人生,不惜毒杀李敬闵,这是什么恶劣趣味?! 没有谁,有资格拿别人的感情取乐,笑看别人纠结挣扎。 花鸟板起脸,眉目散发淡淡怒意。 “小、小荷?你去哪?”李敬闵缩了缩肩。眼前这位“小荷”,说不上来哪儿不太一样…… “找纸伞。”太好了,门边正摆着一把,没浪费工夫。 “没下雨啊,找纸伞做什么?” “揍人。” 李敬闵被她抛在身后,扰人的琴音再度响起,嘈嘈切切,宛如一场骤降疾雨,企图阻止花鸟靠近。 花鸟一旦认真起来,区区雕虫小技根本不放在眼里,哪怕琴音搅扰五感,混淆东南西北、错乱空间,她也能嗅出一丝气味。 循着这丝“陈年的腐败”味越发浓烈,扭曲歪斜的古典园林中,花鸟找到了琴魔。 空灵平空而坐,飘浮在池水上,看似正焚香操琴,实际上,却是琴在控制她。 空灵扯起绝美微笑,眼中涣散无神,仿佛看向花鸟,又像什么也入不了眼。 “为何要阻止?他愿意为清荷死,清荷也能获得更好的将来,他说他爱她啊,爱到可以犠牲自己,多美好,我只是成全他的爱情。”空灵口未开,却有声音传出来。 幽幽浅浅的,与弦动唱和着,每说一字,弦,便轻震一回。 琴,在说话。 “每个进到这场戏里的人,最后都是同样的选择,清荷亲手喂李敬闵喝下毒甜汤,看他毒发身亡前,还笑着跟清荷说『一定要幸福』,无一例外……” “清荷没有得到幸福。”花鸟打断她。 “怎么没有?”空灵及琴声,有极短暂的止歇。 “要是很幸福,哪里来的『陈年的腐败』气味?这股极度酸腐、几乎像是绞碎了五脏六腑,又把它藏在最阴暗处,任其败坏生蛆的味道。” 空灵美眸冷凝,终于将目光落在花鸟身上。 “杀掉自己爱人才换来的幸福,又怎么可能握得住?”花鸟继续说。 “你胡说八道什么” “琴魔空灵……还是,你比较习惯被称为『清荷』?” 琴音乍止,周遭一片死寂,仿佛瞬间被极寒严雪冰封,静得连风声也没有。 “你和她,身上有一样的气味,只是一开始她没有那么浓烈,我以为是她待在你身边,不小心沾染上的,可是就在她让李敬闵喝毒汤时,那股味道窜上来了。” 空灵仍是紧紧瞅着她,不发一语。 “这是你的故事吧,『清荷』变成『空灵』之前的一段故事。” 花鸟的大胆假设,终于让空灵那张高傲面具,破碎崩坏 当年的清荷,后来的空灵,这中间相隔的,正是李敬闵的一条性命。 她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娃,却因为家境贫穷,自小卖予李家当童养媳。 从她懂事以来,“傻子的媳妇”这一个谑称,便紧紧跟随她,让她自卑、让她厌恶,让她在邻里间抬不起头。 十岁那年,她逃过家,才半天工夫就被找回来,养母拿藤条狠抽她一顿,再将她关进柴房,不给饭吃。 身体痛倒是不痛,李敬闵替她挡掉大半的藤条,饿也没真饿着,李敬闵从木墙的缺洞中,悄悄塞给她吃了一半的饭、咬过一口的卤肉块,全是他自己三餐偷偷藏起的饭菜…… 那时她没有感激他,反而觉得自己所承受的委屈、所流的眼泪,全拜他所赐。 要是她真嫁给一个傻子,一辈子糟蹋在他身上,她宁愿被养母活活打死。 后来家中发生变故,养父修坏一名富老爷古琴的事,并非杜撰,需要赔出一大笔金钱也是事实,不同之处在于,清荷是自愿抵押到老爷府上为奴。 她想逃离李家、逃离李敬闵这个傻子,她不愿自己的人生只有那么一条路能走。 在清荷真正的故事中,没有一位名唤空灵的青楼花魁相救。 她进入富老爷府邸后,老爷待她不薄,尤其她琴弹得好,更得深爱琴艺的老爷欢心。 当初习琴的人是李敬闵,偏偏他驽钝,学习许久,只勉强学会一曲,而旁听的她,早不知练熟了多少首,她的天赋,远胜李敬闵太多太多。 老爷惜才,有意栽培她,特地聘请琴师来指导她。 而府中两名少爷皆心悦她,时常大献殷勤,争相讨好她。 那段日子,让清荷渐生一丝骄傲自满。 这,才是她该有的待遇,她该过的人生。 只是,李敬闵总是偷偷来看她,那张憨笑脸孔,仿佛一再提醒她,她逃不开他的,他一直在等她,等她成为傻子的媳妇。 两名少爷都曾撞见李敬闵偷偷爬进府邸,也命人乱棍教训过他,偏偏李敬闵打骂都不怕,伤好了便忘了疼,依旧坚持来见她,说是只想瞧她一眼,看她过得好不好。 她哪可能过得不好? 府里的生活顺风顺水,虽是为婢,仗恃两名少爷的珍视和偏宠,谁敢使唤她?谁敢不拿她当未来少夫人看待,好生供奉着? 没有李敬闵,她就能过得更好。 这个念头,很可怕,一旦在心里生根,绽放出来的绝情妖花,足以吞噬掉良心。 尤其是,真想成为少夫人,她就不能和李家再有牵扯,攸关女人名节,不清不楚的关系,最是硬伤。 她试图跟李敬闵好好谈,但这位烧坏脑袋的傻子,耿直到无法沟通,他听不懂她分析的利害关系,他只知道:“清荷以后会是我媳妇儿,所以我要对她好,特别特别的好”。 她也撕破脸骂过他,骂得他一脸委屈,落寞走掉,过没两日,他又笑嘻嘻上门来…… 软硬兼施,她都试了,会走最后一步狠棋,全是他逼的。 对,是李敬闵的错。 一切是如此的顺利,她跟李敬闵那傻子说:“你喝完这碗汤,我就开心了,我就能过得更好更好。”,他完全没有迟疑,笑得像个纯净孩子,一饮而尽。 再也没有人会纠缠她。 再也没有人能阻碍她。 那年夏天,荷花怒放,满池芳艳,圆叶田田。 谁也没去注意污泥底下,缓慢死去的年轻性命。 李敬闵被发现时,已是十日后的事,尸体泡到浮肿难认。 傻子失足落池,不懂求援,并非不可能的事。 她如愿由两名少爷中,挑选了承诺给予她正妻位置、终生疼爱她的二少爷许嫁。 她以为,接下来的人生路,会是平坦的、顺遂的,却不知,红颜祸水,说的正是她。 两名少爷为一个女人反目成仇,兄弟阋墙,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大少爷个性本就偏激,争输了弟弟之后,性情变本加厉,私下挪用家产,五鬼搬运,另外开设同质商号,与自家事业打对台。 二少爷说好听是好脾气,说难听是柔懦寡断,面对大哥特意针对,只能节节败退,完全处于挨打地位,毫无抵抗能力。 谁能斗过心狠之人?尤其是不计代价,准备与你拼个死活的狠角色? 她的少夫人梦,不过短短一年半,被逆子活活气死的公公,一蹶不振的夫君、终日怨怼她为罪魁祸首的婆婆,还有一个对她虎视眈眈的大少爷…… 她不得不屈服现实,亲自登门,跪求大少爷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 他开出的条件,她答应了。 说穿了,也就是身子而已。 她以为大少爷爱她,爱到不惜与家族对抗,也绝对要得到她,然而事实却是,他输不起,他的骄傲不允许自己成为被选择、被舍弃的那方,她在他眼中,只是一件战利品,到手了,狎玩过了,就变成一文不值。 她以为二少爷爱她,爱到会体谅她的委身牺牲,是为了挽救他的家业,然而事实却是,他崩溃朝她咆哮,吼着说绝不接受他哥哥碰过的脏东西…… 情是什么?爱是什么? 她以为自己得到过,最后发现,自己掌心里,空落落的,什么也没能握着…… 被夫家休离,也无娘家可回的她,兜兜转转,最终,成为了万花楼的“空灵”。 在这里,她看见更多的虚情假意,听见更多的花言巧语。 看见了所谓的爱情,仿佛一根琴弦,纤指轻撩,就能引发琴鸣。 她乐于去挑动这根弦,享受一首首破碎的音律,佐以失去丈夫宠爱的妻、完整家庭濒危的无助哭声。 终于,玩火之人,难逃自焚命运,也或许,她早就在等待着这一天。 失去一切的男人,将错误全归咎于她,恨极了的眼,涨红恐怖,脖上绞紧的弦,宣告她生命剩下最后倒数的短暂。 距离死亡最近的时候,她竟然,想起了那个男孩。 像是成全着她要他别再纠缠她的心愿,这些年来,一次都不曾入她梦的男孩。 想起有一回,她吃了不新鲜的鱼肉,浑身突发红疹,脸鼻肿大数倍,再漂亮的面容,也不敌如此丑态,所有人都笑话她,只有那男孩,护在她身前,挡住她的狼狈,嘴里反复说着: ((小荷最好看了,不管什么模样,小荷永远最好看,你们不许笑)) 想起她扭伤了脚踝,疼到无法行走,他二话不说背起她,走在燠热的夏季正午,自己汗如雨下、气喘如牛,却更担心地问她: ((小荷你疼不疼?疼不疼?再忍一下,我马上带你回家)) 想起了小心翼翼塞进墙洞,一半的菜饭、一半的卤肉块、一半的梨,他给她的所有一半…… 想起了他只会弹奏的那一首曲。 想起了,如果他还在,现在的她会是什么模样?成为他的妻子,为他缝衣、为他纳鞋,为他做一顿热呼呼的饭—— 那一个男孩,对她的喜欢,从来不掺杂利益或算计,也不计较输赢胜负。 她美,她丑;她聪明,她愚钝;她年轻,她苍老;她琴弹得好或不好,那男孩,都不在意。 他就是单单纯纯喜欢她。 那样纯净无瑕,一心一意啊…… 那样纯净无瑕,一心一意的感情……她亲手,摧毁了它。 这些年,经历了那么多,她一滴眼泪都没掉,却在断气的最后一瞬,崩溃痛哭。 “你把人引进梦里,让他们重复一遍你的过往,却又化身『空灵』,利诱清荷毒杀李敬闵,你到底在想什么?”花鸟不理解她的行径。 那段不堪,应该是琴魔最不愿重揭的伤疤,她不仅揭了,还揭得鲜血淋漓,自己担任恶人角色,主导剧情走向,步往相同的悲剧。 琴魔先是沉默,而后,慢慢扬起笑。 笑得既美丽,又哀伤,姣好面容微微扭曲。 “我想证明,我没有错,谁都会做一样的选择,人皆自私,优先保全自己,我没有错……错的只有李敬闵,错在他傻,错在他太爱清荷,错在……他为什么纵容清荷。” 仝灭说,看见琴魔眼里充满对李敬闵的恨意,恨不得弄死他。 如果仝灭指的,是此刻琴魔流露的幽幽眸光,花鸟只想说,仝灭你大错特错了。 那不是恨意。 又或者说,那确实掺有仇恨,但对象并非李敬闵。 琴魔所恨,是她自己。 她不允许自己得到救赎,她在自我惩罚。 用最残酷的方式,将自己囚禁在人生中最痛苦的记忆,无限轮回,亲眼看着自己毁掉唾手可得的幸福,一遍、一遍、又一遍。 每一次,都在剜心。 她是那么的、那么的、那么的无法原谅自己。 所以,她寻找着情窦初开的懵懂人儿,那是与当时的“清荷”,最相仿的状态,对于爱情的面貌,似懂非懂,不知珍惜可贵。 “原来,那是恨极了自己的气味……”花鸟恍然大悟。 陈年的腐败味道中,混合着对自己的强烈怨恨,经年累月沉积,转变成腐烂化脓的恶臭。 再佐以懊悔的眼泪,其味极酸、极涩、极苦。 琴魔听见她这句低喃,仿佛被戳中痛处,发起狂来,面目转为狰狞,十指迸射出琴弦,直击花鸟。 花鸟本来带着纸伞,是准备赏她一顿好打,教训她玩弄人心,结果这只琴魔自始至终,都在接受内心罪罚,远比挨几记打,更加痛彻心扉。 不见伤,不见血,不知该如何治愈的痛。 花鸟打开纸伞阻挡,十根琴弦穿透伞面,花鸟旋转纸伞,将琴弦绞缠在一块。 琴魔拨弹琴弦,绷紧的弦发出阵阵泣音,震人耳膜。 花鸟也模仿琴魔抚琴动作,反弹回去。 她当然没学过弹琴,但光用眼睛看,也能看出一点皮毛。 与琴魔的犀利琴声不同,花鸟的琴音,完全是个初学者,带着好奇心与探索,第一次碰触琴弦时,那样青涩。 像极了李敬闵的弹奏方式,笨拙且缓慢,音不成音,调不似调。 ((小荷,你听,我学会了,我终于弹对了吧。)) ((笨死了,才不是那样,明明是这样,我光站旁边看,早就学会了,哼。)) ((小荷你好聪明哦,再教教我好不好……)) “不要弹了!”琴魔双手摀盖耳朵,强烈的颤抖,透过琴弦传到花鸟这一方。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花鸟觉得自己弹得不糟,起码没琴魔琴声刺耳,而且短短时间她已经能模出半首小星星了。 “不要再弹了……”琴魔扯断琴弦,数道银亮的丝弦,蜿蜒散乱于脚边,她就像只蜷缩在蜘蛛网中的困蝶,弱小无助。 花鸟无法不走近她,无法不去伸手拥抱这抹茫然的幽魂。 琴魔先有挣扎,但浑身颤抖太剧烈,已经耗尽所有力气,挣扎变得微不足道。 一如化解婴灵怨懑、犬灵不安时的状况,琴魔在花鸟的怀中,慢慢静止下来。 褪去了“空灵”的模样,变成了稚女敕的清荷。 “你这么想念他,为什么不去找他?为什么把自己困在这里,不得解月兑?”花鸟浅声问。 清荷埋在她肩上,啜泣说:“找不到的……他不会等我,他恨我,恨到从来不让我梦见他,一次都没有……” “可是我觉得,他会耶。” 清荷抬起哭红的眼,投来迷茫眸光。 “因为他是李敬闵,是那个无论被驱赶多少遍、被殴打多少次,也要见你一面的傻子啊。” 李敬闵的执着,仝灭懂,花鸟懂,清荷又怎么可能不懂? “……真的只要我去了,他还会在吗?他会原谅我吗?”清荷又怕又期待,并没有太大的信心,在她那般伤害过他之后。 连她自己都无法原谅“清荷”,又怎敢奢求李敬闵的大度。 “这个答案,得要你自己亲眼去看,才能知道。”花鸟不能代为回答,因为谁都无法笃定。 也许去了,李敬闵早已不在,往事遥远如烟,他若想放下,就能投入新的轮回,开始新的人生。 也或许,还傻傻等在那处,等着他的小荷…… “……我想去见他,无论他还在不在那儿……”清荷眼泪不停落下,哭中带笑。 “好,那就去吧,勇敢面对,不悔结果。” 琴声悠扬,不为炫技,没有惊艳,就只是一首笨拙的、稚女敕的、孩子初习琴时,欢乐嬉笑的青涩曲目。 弹错了弦,走了调,又何妨? 那时弹奏的快乐,是往后成千上万首名曲的演奏,也无法比拟。 清荷消失前,花鸟没忘记更重要的事: “仝灭呢?你把他弄哪里去了?” 清荷身影朦胧,已七成不见,剩下嗓音回荡,混入一阵风声,轻幽飘散: “我把他送去他最难忘的地方,他跟你不一样,你内心干净,几乎是心无旁骛,不存在半点牵挂羁绊,他不同,他的心,千疮百孔呐……同样一首,只能引你短暂入睡,却能让他难以逃离……” 第九章 带你回家 琴魔营造出来的世界,只剩短暂一首曲子的时间。 放着不管,静待结束,也是方法之一。 失去术力的琴魔囚不住她,也囚不住仝灭。 但花鸟闻到仝灭的味道,很本能就走过去了。 她没料到,会看见那些。 万花楼的琼台玉阁产生变化,她跨出一步,人已经置身在全然不同的环境。 森冷而荒凉、崎岖而险峻,一处苦涩味道浓烈的地方。 仝灭被带刺的树藤捆着,吊挂在半片山壁间,藤上细细麻麻的刺,扎进他瘦小身体里。 瘦小。 因为那一个仝灭,只是个孩子。 寻常孩子遇上这种状况,绝对是又哭又闹又喊,他一点反应也没有,伴随山谷风势吹拂,跟着摇晃摆荡,如果是昏迷也就罢了,偏偏他一双眼睛圆亮,意识清醒。 清醒地面临自身处境,清醒地接受一切。 底下是粉身碎骨的沟壑,唯一绑在身上的救命藤,满布荆棘,带来疼痛。 用这种方式惩罚孩子的人,究竟有多么心狠。 花鸟几乎没多浪费半秒钟思考,点足轻跃,跳上山壁凸起的石块,要把人救下来。 明明快要碰触到仝灭,谷中涌上雪白岚烟,如海潮汹涌席卷。 等烟消岚散,仝灭不见踪影,只剩下那根风中摇曳的树藤,藤上血迹斑斑,鲜红未干…… “仝灭!”她放声喊他,声音回荡山谷,久久不休。 摔下去了吗?! 花鸟又轻盈地飘飘落下,犹如一朵飞花旋绕。 脚尖触地时,仿佛踩入一团棉絮,下陷几公分。 瞬间,场景又变了。 刚才灰蒙蒙的天,被压迫感十足的狭隘洞壁取而代之。 脚下也不是棉絮,而是湿烂的泥,混着死尸腐败的味道。 以及,仝灭的味道,就在洞的深处。 花鸟缓缓走进去。 洞穴并不深,也没有岔路,几乎是十几步路之后,便抵达尽头。 它的尽头,是一处凹陷下去的坑,大小像浴缸宽,深度却有两三层楼高。 仝灭就在里头,坐在一团泥淖中。 他周遭有几只老鼠尸体,啃食过的、呕吐掉的、任其腐烂的,腐鼠肉长出了蛆,缓缓蠕动,有些爬进他腿上伤口里,以他为食物,他也没动手去拨开。 除了蛆虫,更有许多蟑螂,在这近乎死寂的坑洞里,爬行的声音都被无限放大。 花鸟记得他怕蟑螂,怕到还会脸色大变,待在这种地方,他一定很难受,要快点带他出来! “仝灭!手给我!”她不顾泥泞,趴在地上,尽可能伸长右手,距离不够,她拿纸伞当辅助工具。 他没听见她的声音,睁着眼,却像什么也没进入视线。 花鸟干脆直接跳进坑洞里,要把人扛了就跑。 抱进怀里的重量,轻得不像一个孩子所该有的体重,她模不到半寸肉感,仿佛手里的他,不过就是一层皮裹着骨头的骷髅…… 她动作一气呵成,跃出坑洞,往洞穴外跑,不让他在那种地方多待半秒钟。 怀里的仝灭,却在踏出洞穴,耀眼阳光洒下的同时,化为风沙尘土,从她指缝间飞扬飘散,一点也没剩下。 花鸟懵在原处,真实且深刻感觉到,这就是一场虚幻,看得见,模不着。 下一瞬,景致再换。 她的左手边,小小仝灭被拗折了双脚,狠狠抛出洞外,伴随洞内狠狞的叫骂吼声。 右手边,小小仝灭顶着被打到面目全非的脸,用积在石头凹陷处的些许雨水,替自己清洗血迹。 后方,似乎正传来拳头击在肉上……没有肉,那个小仝灭瘦得完全没有肉,所以拳头是落在骨头上,发出一种凄厉恐怖碎裂声。 她没有听到仝灭求饶的声音,一声都没有。 是因为知道求饶也没用,或许是,他曾经求饶过,换来更残暴的下场,于是他明白了,不求饶,才能让这一切结束得更快一些…… 正前方 她看见一只发狂哭泣的妖物,瞠着疯癫的眼神,利牙之下,咬着半截被扯下来的细瘦手臂,断口处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这一幕她知道,应该说,她想像过。 仝灭那时,笑得浅淡,似有若无,口吻没有半点起伏,这么说着: ((对,被妖魔吃掉的人……我义父,将我撕成一块一块,连骨带皮,吃得一点都没剩。)) 一股愤怒涌上花鸟胸臆。 明知是触不到的幻影,也无法阻止她想握紧伞,将那只妖物打散的冲动。 她确实也那么做了。 手执纸伞,飞奔过去,第一击就瞄准妖物的脑袋挥过去。 攻击仿佛落在云团上,挥散了,下一瞬间它又再度聚拢,这一次,妖物撕咬下另一块,在嘴里咀嚼。 花鸟不死心,纸伞再挥,连带用上了右腿,踢向妖物月复肚。 散了又聚,聚了又散,一再重复这样的过程。 花鸟第一次这么生气,也第一次这么无力。 她阻止不了眼前上演的这些,因为,它是早已发生过的往昔。 一场来不及插手的残酷往昔。 她气自己的没用,气到眼眶灼烫湿热,冲上一层酸涩水气…… 明知一切徒劳无功,她没办法不继续傻气地攻击妖物幻影,像个对空气发飙的疯子。 她想救仝灭!她不要他变成这样 滚开!不许再咬他了! 直到一双臂膀由她身后探来,绕过她锁骨,将她整个人环紧,制止了她。 “别看,花鸟,你不要看。” 手掌摀盖住她的眼睛,不让那些血腥景况,脏了她的眼。 声音与气味,都是花鸟再熟悉不过的人。 那个正在她前方,被撕碎支解成肉块的……仝灭。 清荷的琴声,逐渐缥缈,变为朦胧轻浅,宣告琴魔的残余术力,即将终止。 由另一个幻境带来的纸伞,随术力渐散,首先消失。 四周景物开始淡出虚化。 “我打不到他……我打不到他”花鸟双拳握紧,才能强压下那股委屈感。 她想替仝灭出气,也想去救那一个小小仝灭,可是她做不到 她好生气,气那只妖物,更气自己。 “对,因为他已经死了,他不在了。没有关系,不要生气,不值得。” 仝灭可以感觉,掌心碰触到的长睫,微微颤动,微微湿润。 她……在哭吗?因为打不到他义父而气到哭? 仝灭怔了一下,正准备以轻松口吻调侃她两句,借以缓和氛围,花鸟先一步回身,摀住他的眼,说:“你也不要看——” 嫌摀眼还不够,她直接按着他后脑杓,将他往自己肩窝摁,抱他抱得好紧,嘴里仍是喃喃重复同一句话,让他别看。 紧得像恨不能把他揉进怀里,全力保护。 “我带你回家!”现在,立刻,马上!就算琴魔术力犹存,她也不让他多待一秒。 仝灭这次怔了更久一点,什么反应也没能及时做,任由她摆布。 宛若孩子,被牢牢拥紧。 耳畔只回荡着她的声音、她的低喊。 ((我带你回家。)) 多么让人……心酸又心暖的话。 心酸在于,当年的仝灭,从不敢奢求,有谁能这样告诉他,给他一点渺茫希望。 心暖在于,现在的仝灭,居然能听见这样一句话,坚定说着,我带你回家。 他会自嘲地想着:我哪里有家?你眼前看到的这些,便是我自小生长的样子,我的家,就是这样一副炼狱情景…… 另一个念头,却又贪婪浮现。你带我去的地方,只要你在,我就能安然栖息,即便没有房舍屋瓦遮风挡雨,你在,它就有家的温暖。 仝灭任她圈护着,枕靠在她肩上,听话地合上眼,眼前幻影种种,全都阻隔在外,扬起笑,乖巧得近乎柔软,回应着: “好。” 花鸟与仝灭,同时在地下室的古董架子床上醒来。 周遭没有其他人在(当然本来就摆在地下室的那些鬼玩意儿例外),欧阳修倒很放心,没守在床边,大概是判定琴魔等级弱小,闹不出多大的事来,早带着老婆回二楼的温暖被窝去睡了。 留下一盏夜灯,暖浅颜色,像高挂浓夜的月。 两双眼,映照着夜灯的光,静静凝视彼此。 这一次,仝灭看得很清楚,她眼眶湿润,眼尾泛红,眼中那层水雾,揉入了灯光,染上暖金光泽。 他没忍住笑。 她这模样,他还是头一回看见。 像个嘟嘴生闷气的女乃女圭女圭,可爱到让人想拿一根棒棒糖去哄她。 “你不要笑。”不知是刚醒来的嗓,夹带几分惺忪鼻音,还是她真的就在哽咽,声音听来有一些些委屈。 由那样的幻境里醒来,她不相信他还能笑得出来,与其强作镇定装笑,她宁愿他发泄地哭。 “不是……你现在这样,挺逗人笑的啊。” 花鸟看向他,委屈表情没变过,也挤不出笑。 她胸口疼痛,不知道怎么舒缓,有什么东西扎在那里,越看见仝灭笑,那股痛越深,一股子酸涩冲到脑门一样。 再闻见他身上的气味……先前也嗅过的,孩子的畏惧,童年的阴霾,还有,不敢哭出声的眼泪气味……让她更难受了。 她甚至想过,要不要赏他一拳,把他打哭,将积藏太久的眼泪全抛出来。 又想到这一拳打下去,他会痛,还可能会吐血,只能作罢。 她不想让他再受到一点点伤,琴魔幻境里所看见的,已经够了。 太够了。 仝灭看得出来,她的委屈源自于他,为无法改变那一段过去,闷闷生气。 但因为他也缺少被人关心的经验,不是很确定自己该怎么回应,才能安抚好她。 挠挠鼻,思考完一轮,决定用笑容糊弄。 “……实在有点丢执法者的脸,又不是打不过琴魔,却被人家一曲拖进回忆里,太轻敌,也太自负了,我以为我一路走来,成长不少,就算是在回忆里,应该也能反过来痛殴我义父,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来个大逆转,改变自己的命运……结果,一败涂地。” 重返那一段时光,他被恐惧击败,完全没有反抗能力,义父对他而言,是巨大且不可违逆的存在,光是听见他义父哼一声,他都会四肢发冷。 那时的仝灭如此,现在的仝灭亦然。 即便面对的,只是义父幻影,仍然减少不了深入骨髓的惧意。 “所以,我逃了,像个丧失勇气的懦夫,躲在幻境某个角落,孬得不敢出来。” 他用无比轻松的口吻自嘲,也等着她回嘴两句,加入调侃他的战局中。 “可以不勇敢的。”花鸟躺在枕上,侧着身,望向他,缓缓说了一句。 仝灭的笑,凝结不动,看着她向他挪近了几公分,又说: “为什么要勇敢?经历过那样的事,会怕有什么可耻?想逃不是很正常吗?” “毕竟我身为执法者,唯一专长就是猎魔,却被一只妖魔给吓得” “那不是普通的妖魔,他是你义父。”虽然,她并不想用“义父”这种亲属的称谓,来称呼那只东西。 仝灭一时无法接话,言语变得贫瘠,思绪变成薄弱。 “仝灭,你可以害怕的,他造成的伤害,会痛、会怕、会想逃避,都不是羞耻的事,不要逞强掩盖它,不要假装它已经痊愈了。” 假装出来的东西,不代表不存在,它只是烂在自己也看不见的地方,渐渐腐败。 他刚才说得多云淡风轻,她却能脑补出来,蜷缩起身躯,想完全藏起自己的他……她觉得,好心疼。 她应该在踏进那一处时,就直接去找他。 找到他,把他抱进怀里。 虽然现在稍嫌晚了点,但聊胜于无。 花鸟伸长手,环住他,仝灭怔忡,感觉轻柔掌劲在他背脊后轻拍,像是怕拍疼了他,力道小心拿捏。 “以后,你遇到害怕的事,躲到我身后,我帮你打跑它们,不管是蟑螂还是什么,你怕的那些我统统不怕,我可以挡在你面前。” 她口吻太认真,一点都听不出玩笑意思。 她也确实没在说笑。 仝灭几乎要融在这样的声嗓之中,化为一摊糖蜜,黏滑甜稠。 头一次听见,有一种鼓励是叫人懦弱点,可以不勇敢。 头一次听见,有人叫他往身后躲,她来保护他。 “……这样感觉我好怂。”他轻着声,小小的、浅浅的,听来竟有几分撒娇味道。 “在我面前,你就安心怂吧。”错拿男主角剧本的花鸟,给出这么一句。 仝灭的回应,是在她肩颈间蹭了蹭,然后,低低笑一声:“霸气。” 花鸟的霸气,仝灭还不算真正见识过呢。 特别是,胆敢站在她家老板面前,提出这样一个要求,连花鸟都想夸自己一句好样的  欧阳修挑了挑眉,脸上表情充满鄙夷,要她好好反思: “到目前为止,你办的哪件事有过进帐?每一件都做白工,白白替别人辛苦,现在还吵着要再收养一只?真想吃垮修理屋?”当养宠物不用花钱,浇浇水、吸吸空气就会长大吗? 况且,还是执法者这种宠物! “吃哪?住哪?睡哪?”欧阳修每问一字,语调就特地加重。 “我的饭分他一半,住地下室,跟我睡。”花鸟乖乖一一回答,还答得挺认真,可见她早已经先思考过一轮了。 听听!像不像全天下每个吵着要父母养宠物的臭小孩,一开始的保证都十足硬气屎,我铲!澡,我洗!饭,我喂!到最后呢?烂摊子谁收哼哼哼哼哼哼哼哼。 杜清晓一听,感觉大事不妙,怎么能放任她和执法者一块养在地下室?花鸟有没有学过健康教育课?孤男寡女的,大大不妥啊! 她制止了欧阳修的训斥,把花鸟拉到厨房,进行机会教育。 花鸟反过来跟杜清晓说了仝灭的故事。 不为博取同情,她甚至省略过多血腥的残酷部分,只希望杜清晓理解,她想给仝灭一个温暖的地方栖身。 花鸟没有口才,话也说不多,但每一字,都坚定传达了她非养不可的决心。 如果欧阳修还是不同意,她都打算好了,收拾收拾枕头棉被,去陪仝灭睡电线杆。 杜清晓一方面是心软,一方面为花鸟的坚持发笑。 孩子都准备好离家出走了,做妈妈(自诩)哪能不服软?总不能眼睁睁放任他们真在电线杆上筑巢吧。 再者,她没看过花鸟对某个人、某件事这么固执。 “我们再收编一只吧,反正执法者挺省饭菜的,又好养活……不对,他本来就不算活物,也不担心养死嘛。” 出了厨房,换杜清晓变成说客,做出乐观结论。 欧阳修:“……”他就知道!每次杜清晓上场劝说,都会反过来被人洗脑! 老婆脑波弱怎么办?急!在线等! “不然,我们全家表决?”杜清晓还是挺尊重民主的。 我举脚赢得了你们一窝吗?!(含小狐及女乃黄包) 欧阳修懒得多争执,他在这个家的地位,越来越渺小,说话都没分量了,他反不反对,谁在乎啊?!要养你们就去养! 仝灭一场觉的时间,已经被收养成功,正式成为有主宠物,修理屋编号no.4。 他还浑然未察,枕着有花鸟气息的枕,盖着有花鸟体温的被,睡得正好。 躺在草皮上晒太阳的宠物数量,又乱七八糟增加了。 一、二、三、四,由大到小,一字排开,其中一只的头顶上方,竖了把雨伞,遮挡直接曝晒的日光。 欧阳修走过窗边,看见这副悠闲光景,喉间滚出很不屑的啐声。 凭什么!凭什么他得赚钱养家,外头那四只却能这么好命?! 同是动物两款命,老天不公。 屋里的怨念传不到屋外来,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心情就该美美的、懒懒的,不管闲杂事。 “你不能晒太久。”花鸟合着眼,动动脚丫,踢踢身旁那只,那只没动静,她又再度踢踢。 “再五分钟。”仝灭化身赖床的孩子,舍不得离开温暖被窝一样。 “十七分钟前你也这么说。”都几个五分钟过去了?耍赖。 “太阳晒不死执法者,我试过,真的,最多只是晒成壁虎干而已。” 重点是,晒成壁虎干还能爬能动,执法者生命韧性,堪比小强。 “……”执法者没事去晒什么太阳,说穿了不就那句话活久嫌腻,找死。 “好啦好啦,我起来,我起来了还不行吗?”仝灭认命挪动,往屋檐阴凉处躲。 不知是离开她太远,还是缺少阳光烘暖,突然觉得阴凉处的温度好低,他微微曲起膝盖,将自己裹进黑斗篷里,密不透风。 “真的晒太久了?不舒服?”花鸟跟着爬进来,探手去模他。 他没有体温,任何时候模起来都像冰块一样冷。 仝灭浅笑摇头:“刚才太温暖,有点不适应阴凉。” 在温暖的地方待久了,一离开,就觉得特别冷,跟泡温泉的道理一样。 温泉有多暖,从水里起身时,就有多冷。 花鸟耐心替他搓搓手,虽然搓不热他的温度,至少给他一点暖。 这样的对待,仝灭很享受,但是她捞起冯小狐,想拿它给他当围巾围,倒也没必要。 他只是没有体温,又不是怕冷。 “小丫头,能不能替我捡个帽子,被风刮进你家了。” 围篱外,突然传来一名老人家的请托声,两人循声望去。 “肯德基爷爷耶……”花鸟之前跟杜清晓去买汉堡时,见过这张脸孔,过于亲切,让人忘了防心。 “呵呵呵呵呵。”老爷爷笑着,大概是听过太多这类评语,习以为常了。 花鸟拾起掉进草皮的编织帽,递回给老人家,举手之劳而已。 “谢谢你,给你一个谢礼吧,花生麻糬吃不吃?” “吃。”她还以为老人家会掏个咔啦鸡腿堡哩。不过,她喜欢麻糬。 老人家从手提袋里找出一盒,分给她两颗。 “再帮我个忙,多给你两颗?” “这两颗够我跟仝灭吃……”花鸟本要婉拒,自己又悄声嘀咕了几句:“嗯,晓晓也喜欢麻糬,老板喜不喜欢不重要,再两颗刚刚好。什么忙?”后三字,恢复正常音量。 她完全被麻糬收买,仝灭看了哭笑不得,简直太傻太好拐。 得重新再教育一下,不然哪天被坏人给骗走啦。 “巷口有一户人家,这是详细地址,你替我送这盒麻糬过去,一定要亲自交到女屋主手上,其他人都不能给。”老人家递给她一盒全新未拆的麻糬。 花鸟瞄了眼纸条,上头写的地址很近,为什么肯德基爷爷不自己送? 看出她的困惑,老人家露出苦笑说:“我脚痛,实在是走不动了,你们年轻人脚程快,我在这里等你,好不好?” 也没什么不好,跑跑腿的小事,还能多换两颗麻糬,她觉得划算。 花鸟先折回仝灭身边,把两颗麻糬给他,他刚晒完太阳,看起来懒懒蔫蔫的,她不带他一起了,自己快去快回就好。 “那老头、呃老爷爷……”仝灭欲言又止。 “嗯?” 算了,反正不是什么坏东西,应该说,别得罪才更好:“没什么。” “你先吃麻糬,吃完我就回来了。”不,说不定还没吃完,她就收工了。 “我等你回来,一起吃。”他像只乖乖等主人喊开动才肯吃的大狗,忠诚听话,就差一条尾巴摇摇。 麻糬不会融化,也没有趁热吃的问题,是不用着急,花鸟点头:“好。” 花鸟走后,仝灭与老人家相视一眼。 老人家朝他和蔼微笑,仝灭则面无表情,懒得陪笑,仿佛刚刚面对花鸟时笑容掺蜜的男人,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花鸟行动确实迅速,没花多少时间就抵达纸条上的地址,一个巷头一个巷尾的距离。 老公寓铁门损坏,门锁形同虚设,斑剥的门半掩。 花鸟走上楼梯,闻到淡淡烧焦味,弥漫整个楼梯间。 来到二楼,她按下门铃。 里头传来拖鞋声,很快地,内门打开了。 “找哪位?” 隔着另一道白铁门,屋里女人看见陌生访客,并没有立刻开门。 “有人让我送这盒麻糬过来。你是女屋主吗?”花鸟举起手里包装袋。 “我没有叫外送。” “一位肯德基老爷爷给的地址,是这里没错啊。”花鸟低头再三确认纸条,也复诵一遍给女屋主听。 “我不认识什么肯德基爷爷,一定是你地址抄错了。”屋里传来孩子哭声,女人忙着去哄孩子,加上来路不明的人送来路不明的麻糬,正常人都不可能收,直接把门关上。 关上门的这短暂几秒工夫,足够花鸟看见屋里情况…… 她带着困惑及一头雾水,从巷头踱回巷尾。 肯德基爷爷站在原位,带着笑意。 “她说她不认识你,所以不收。” 花鸟递回麻糬盒,老人家没伸手去接,反倒问她:“你还看见了什么?” 原来,送麻糬是借口,让花鸟去“看”才是真。 “你知道我看得见?”花鸟微吃惊。 “因为,你不是也看见我了吗?呵呵呵。”老人家笑容不减。 “你与我在房子里看到的那些……不一样。”老人家身上香香的,很舒服的味道,有点像老板香炉烧出来的薰香味。 相反的,刚刚那几秒钟,她在屋内看见的,是好几只烧到焦黑的……东西。 有大有小,体型都像孩子,十岁与一岁的差异而已。 有些坐在地板,有些躺在沙发上,有些躲在墙角,满屋子里飘散一股焦臭,浓烈呛鼻。 “毕竟是『土地』,跟孤魂野鬼哪能相提并论?”说话的人是仝灭,他背靠墙,双臂抱胸,口吻淡淡懒散,揭开肯德基爷爷真实身分。 “土地?”花鸟一脸问号望过去,老人家做出一个“请多指教”的绅士揖礼。 土地,尊号福德正神,该地域管辖之地仙,凡人通常尊敬且亲热地喊一声“土地公公”。 “你怎么知道我看见孤魂野鬼了?”花鸟问仝灭。她都还没说哩。 “那户人家挺出名的,家里住有六只鬼。”连他仝灭都略有耳闻。 只是他没弄明白,土地绕了一圈,让花鸟去看那些鬼干么? 虽说这一区,隶属土地管辖,但那六只鬼……不包括在内。 因为六鬼领有“黑令旗”,是被特别准许返回阳间复仇。 即便是土地,也无权干涉与阻止。 “没错,我是刻意请小姑娘去看的。”土地捻胡,笑呵呵。 “有黑令旗在,你们正神都管不了的事,她插不上手。”仝灭说得直白。 能拿到黑令旗,代表六鬼确实有血冤,连司掌阴界的神只也看不过去,特赐予的索命符,容许祂们向冤亲债主索讨。 土地笑意稍减,神情有些赧然:“我确实不好管,身为土地,不该偏颇……但,他毕竟是我第十代后世独孙,我无法视而不见……” “你口中的『他』是?”花鸟问。 “女屋主月复中孩子。对,六鬼等着要索命的对象,尚未出生。” 还能这样?先住进人家家中等,等孩子落地再动手? 土地又说:“黑令旗只能对冤亲债主生效,女屋主与六鬼并无怨仇,祂们不能动她,否则滥伤无辜,也是违反天规。” 要请人帮忙,自然得说清楚前因后果,土地叹口气,缓缓道来那一段往事—— 那一年,距今约莫百年,地主大肆收购土地,想盖一处景致绝美的千坪豪奢大宅。 他看中的那块地,风水奇佳,堪舆师拍胸脯保证,在此立宅,能兴旺十代。 地主大手笔砸下重金,让原土地上的住民卖地搬离。 由于他出手大方,收购情况顺利,独独只有那一户。 收养孤儿的老育幼院。 无论开出多丰厚条件,老院长就是不肯点头,地主派人斡旋几次,全吃了闭门羹。 地主以为老院长贪婪,想借机敲诈更多钱财,但实际上,老院长不愿卖地拆屋,只是怕长大离家的孩子们,在外地打拼回来时,找不到自小成长的家。 地主跟几名友人聚餐时,酒酣耳熟之际,抱怨了这一件事。 几人哈哈大笑,笑地主办事不够力,居然拿一间小小育幼院没辙。 地主听多了调侃,内心老大不爽,加上黄汤下肚,酒气有些上头,口气也蛮横起来,逼问几名友人能有什么好招,尽管说出来,他们敢说他就敢照着办。 饭局上,有个名叫张三的男人,是公认的狗头军师,鬼点子向来不少,喝掉杯子里的酒,打了个响亮酒嗝,嚷嚷说: “……你们前头那些,全是屁话!没用!面对这种坐地起价、想狠敲一笔的贪心鬼,跟他们客气什么?换作是我,找人半夜去烧了破育幼院!” “弄出人命不是直接坏我风水吗?”地主可不希望自家豪宅扯上这种晦气。 “吓唬吓唬他们,谁要你真的烧死人啊?没了那间累赘破屋,他们又着急想找蔽身处所,那时,你再以大善人之姿跳出来,无偿送他们一间偏远旧屋子,再花一点点钱安顿,他们还不感激涕零,跪谢你大恩大德?”张三嘿嘿笑。 地主听了,深觉言之有理,隔天竟真派人着手去做。 那场暗夜大火,蔓延得太快,不巧又遇到枯水期,水井水位大降,提不及灭火,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虽有部分人员成功逃生,仍有六名大小孩子葬身火窟,老院长在火场外守了一夜,看见孩子焦黑尸体时,情绪过激,竟当场猝死。 地主如愿让育幼院关闭卖地,却没能在那块土地上盖起他的梦想豪宅。 半年后,地主死于一场意外事故。 故事听到一段落,花鸟问: “女屋主怀的……是那位地主转世?” 土地摇了摇头: “是张三。虽然他从头到尾不算真正参与行凶,却不无辜,他以为的几句酒后玩笑,硬生生夺走七条性命,地主与奉命纵火那些人,有他们自己业障得偿,张三也有他的。” 好比网路霸凌,敲下键盘时所留的恶毒语句,自以为不过说说笑,却不知是否会让被攻击者内心受创,轻则忧郁上身,更严重者,置人于死都有可能。 口舌杀人,绝非无罪,即便人间法律不一定能治,但天道的法律,永远不会遗漏。 不在这世报,也会累加到下世因果之中。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事发后,张三没有丝毫反省,他始终觉得,自己只是随口说了一说,并没逼迫地主照办,不该将罪名冠在他头上。”土地又叹口气。 “那就让他自食恶果啊,我赞成六鬼报仇。”仝灭举手一票。 “我也赞成。”花鸟加一票。 对于这种嘴硬又死性不改的家伙,不用给予太多怜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可是你们不觉得,这一世的张三可怜吗?才一出世,就得替自己不知情的前世埋单?”土地孤军奋战,企图寻求认同。 “不觉得。”仝灭和花鸟异口同声,很有默契。 若同情了张三,谁去同情六鬼?谁的命又不是命呢? 刚出世为婴儿即被索命可怜,那六个孩子死时又多大,他们断送的人生,就不可怜? 好比仝灭义父若能投胎,变成一个无邪婴儿重新开始,花鸟也不会原谅他,假装往事已矣,他对仝灭造成的伤,几辈子都还不完。 “……我当然也知道,此世能了结恩恩怨怨,何尝不好,只是……仍想努力再试一把。” 土地所谓的“努力”,自然是希望与六鬼好好谈,看是否能有转圜,用其余方法补偿。 原本,他打算找白泽欧阳修帮这个忙,也做好惨遭拒绝的心理准备,踌躇来到修理屋外,遇见了花鸟与仝灭。 仝灭是“执法者”,他一眼便看出来了,但看不穿花鸟身分,可有个关键点是一清二楚—— 对待一名“执法者”,都能这么体贴入微,面对六鬼事件时,应该也会比欧阳修更讲情面。 这是土地选上花鸟的原因,理由薄弱,全凭老人家直觉。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会比白泽好说服。 “但我身分实在不好接触六鬼,只能拜托你了。” 土地深深一鞠躬,标准九十度弯腰,诚意十足。 第十章 六只小鬼 答应的理由,花鸟找不到。 这件事,不插手最好,按世间运转的规则走,谁都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话。 你以笑话夺走人命,人家回来复仇索命,天经地义。 拒绝的理由,花鸟也找不到,尤其是土地那一深躬,闪到了腰,可怜兮兮趴在草皮上,无法动弹,还不忘泪眼汪汪拉住她的手,求她帮帮他这个老人家。 再者,没送出去的那盒麻糬,追加成谢礼,花鸟看仝灭吃掉前一颗时,似乎挺喜欢的,还吮了吮手指。拿麻糬交换请托,好像不太亏…… 古有君王为美人一笑掷千金。 今有花鸟为仝灭一吃搏麻糬。 况且土地说了,只是让她私下找六鬼谈谈,没说非要谈成功不可。 这麻糬……呃,是这工作,接了。 那户人家人口单纯,丈夫是餐厅厨师,妻子是保母。 目前家里收托三个孩子,由于她怀孕快满四个月,怕之后孕期影响,已请家长另寻保母,找到合适保母之前,她仍愿意帮忙暂带。 无巧不成书,这位女屋主,杜清晓还认识,据说是大她一届的国小学姊美惠。 要光明正大进人家家里找六鬼“谈谈”,这层关系正好能用。 至于,欧阳修为什么同意让杜清晓与她同行,就得简单粗暴提一下 “百年前,有个富豪在山里埋了一箱金条,不多,一些私房零头,三十两左右,如果欧阳先生不嫌少的话,我把地图画给你。”土地趴在地上,挤出谄媚微笑。 够不够简单?够不够粗暴? 起码这价码,确实够让欧阳修出借老婆及工读生。 仝灭原本也想跟,临时被欧阳修喊住,应该是另有事情交代。 再度拜访美惠住家,这一次,总算成功踏进人家家门。 美惠对花鸟印象深刻,毕竟日常穿古装的美人少见,加上花鸟又特别漂亮,一眼难忘,所以当杜清晓带着她来,美惠一脸惊讶。 “我家工读生,之前叫她跑腿还送错地址,小迷糊蛋一个。”杜清晓很轻巧揭过,美惠也不觉得奇怪,谁没犯过些小错误呢。 “客厅有点乱,你们别介意啊,今天怎么有空过来?”铺设安全软垫的地板上,散落不少玩具。 “哪个有小孩的家里不乱啊,没事,你别捡了。想说好久没见,来看看你。”杜清晓将水果礼盒摆桌上,桌面也清一色全是童书童玩:“你一次带三只,忙得过来吗?” “那两个只带到下月初,这一个可能还要一阵子。”美惠指着在窗边玩积木的双胞胎男孩,大约一岁上下,至于婴儿床里的小女孩只有七个月大,父母一时找不到合格保母接手。“毕竟接下来,要忙自己的孩子了嘛。” 杜清晓与美惠闲话家常起来,花鸟本来就插不上话,乖乖坐在沙发上,环视四周,观察六鬼目前动态—— 一个蹲在婴儿床旁,三个在小男孩身边看他们玩积木,一个藏在关灯的厕所间,探出半边脑袋看她,还有一个没瞧见鬼影。 杜清晓偶尔虽然能看见鬼,但不是时时灵光,有不少次得透过玻璃反射才能瞧清,譬如今天踏进美惠家,出自本能感觉到一股寒意,却不像花鸟看得明白。 花鸟选定目标,决定先从客厅四只下手。 她假装混进积木群,看上去好像要陪双胞胎玩耍,实际上闷声干大事,靠近三小鬼。 三小鬼一身炭黑,无法分辨面容和性别,身形呈现烧后蜷曲状,看着双胞胎堆积木时模样乖巧,没动手去扰乱。 除了烧焦味,花鸟还闻到一股欣羡的气味。 欣羡着双胞胎能开心玩耍,拥有好多新玩具。 六鬼同时露出狰狞面孔,碳化的脸部逐渐扭曲,斑剥掉下几块碎屑。 年纪太小的似乎不会说话,却从喉间挤出凄厉尖叫;年纪大点的,发出破碎的嘶吼,跳针似地重复呐喊着“没有”。 最大的那一只制止了祂们,吵嘈声静止下来,玩积木的双胞胎正巧发出嬉笑声,形容两股反差氛围。 活着的那方,生机盎然;死去的那方,阴郁沉沉。 祂慢慢开口,声音是相似的破碎,像是喉咙深处有伤,噎着大块异物一样: “我们只要张三一条命,绝不妨碍别人、不伤及无辜、不闹事,安静等待,取完命,从此恩怨两清,再无关系。” 而祂们,确实严格遵守规定,并未在这个家中制造麻烦,同时小心翼翼,避免被人看见而受惊吓。 谁又能指控祂们贪心?六条命只拿一条抵,打折都没这么优待。 花鸟词穷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低头。 短暂的说客任务,到此告终。 回去的路上,杜清晓看她神情不对,问她怎么了。 “……我觉得,帮张三不对。”与六鬼的谈话内容,花鸟跟杜清晓提了。 六个孩子的要求并不过分,张三也从未真正反省过,祂们等不到诚恳道歉,只能采取偏激手段。 花鸟前思后想,不认为有哪里不合理。 杜清晓点点头: “张三的故事,我也听说了,我们不是双方当事者,没办法轻易评论对错,但真的能做到完全不伤及无辜吗?……美惠跟她先生又做错什么?失去孩子的痛,并不亚于任何一种身体上实质的伤害。美惠有多期待这个孩子,提及宝宝她有多开心,如果她知道孩子一出世后,将面临什么状况,她绝对无法承受……” 骆安妤当时动堕胎手术,失去一个甫成形的胚胎,都导致严重抑郁,更何况是一个已经呱呱落地、听见他洪亮哭声、抱过他温暖体温的孩子…… 杜清晓光是回想美惠方才的笑容,心,便跟着酸涩起来。 这是一道无解难题,无论站在哪一方立场,都对,也都不对。 人间事,并非全是非黑即白。 “光我们两个决定不了什么事,回修理屋跟大家讨论吧,也转达六鬼的意见。”杜清晓拍拍花鸟的背,让她别多想。 哪知一回到修理屋,欧阳修、仝灭及土地,这三位男士,早已经跳过讨论,进入结案了。 “想也知道你们问回来的结果,没指望工读的带来好消息。直接进行下一步吧。”欧阳修没等杜清晓开口汇报,先把话接下去说完。 “下一步是指?”杜清晓一头雾水,神情呆楞。 花鸟一进屋子,马上拎着桌上麻糬盒,自动自发坐到仝灭身旁,跟他一人一颗吃起来,仝灭贴心替她倒一杯茶。 “藏魂。” “藏……张三的魂?”杜清晓直觉月兑口,看见欧阳修点头,她还是不明白:“你意思是,这件事你要管?我还以为,你更倾向于让张三为自己上辈子造的业负责耶。” “这件事,非管不可了。”欧阳修微微皱眉,神情越见严肃。 “不去管,任事态发展再结束,不是比较容易吗?”藏魂,听起来就不是件轻松工作。 舍近(轻松的)求远(困难的),实在不像欧阳修的画风。 “土地说,六鬼拿了永不入轮回为条件,才换取到黑令旗,若真的成功报仇,祂们再也没有重生机会了。”欧阳修解释他愿意插手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杜清晓倒抽一口凉气。 祂们……居然下这么重的赌本! 欧阳修继续说:“那已经不是六条命换一条的交易,是六段人生换一条命,为了张三,不值得。小孩子算术不好,赔大了还自以为赚,大人不能眼睁睁看祂们吃亏。” 倾尽所有去复仇,绝不是件聪明事,或许换来一时的发泄爽快,那之后呢? 万一有一天,祂们突然感到后悔,发现一切不如想像中值得,却连后悔的机会,都被自己硬生生斩断。 杜清晓点头表达同意,再问:“那……你说的『藏魂』,又该怎么做?” “先将张三的魂魄引出来,锁进金刚瓶里,藏到土地庙的神座底下。” “美惠肚里胎儿没了魂魄,六鬼不会察觉吗?” “自然会,所以,另外摆进一条魂,让祂们认为张三还在。等六鬼以为索完命,回冥城归还黑令旗,再把张三送回躯壳里。” “哦。”听到这里,都还在杜清晓的理解范围内,而且听起来困难度不高,只除了一点:“……哪里找另一条魂?” “那边不就有一条现成的。”欧阳修指向仝灭。还省去出窍的麻烦,随时能用。 事先在讨论时,仝灭就知道欧阳修的打算,所以神色一派轻松,倒是花鸟,双眼瞠圆,麻糬差点噎住喉咙。 “为什么要找仝灭?!”花鸟硬吞掉麻糬,急于提出质疑。 “一,便利;二,好用;三,他死不了。”欧阳修迅速总结三大优点。 “是张三犯的错,凭什么仝灭要帮他还?!”花鸟并没有被说服,面对老板也无畏无惧。 “一,便利;二,好用;三,他死不了。”欧阳修不耐烦地重复一遍。 “那也不关仝灭的事,凭什么张三可以被安安稳稳藏起来,等到事情结束再送回去,仝灭就得经历张三该经历的那些?!我知道仝灭便利好用死不了,那不是他必须替张三死的理由!”花鸟拗起脾气时,居然也能这么犟,口齿简直不要太伶俐。 “我跟她谈。”仝灭拍掉手上的花生粉,做了个“交给我的手势”,把气鼓了两腮的花鸟牵走,带回地下室进行沟通。 地下室没有闲杂人等(妖魔鬼怪乱七八糟除外),而且新增一张行军床,用屏风与花鸟睡的架子床分隔开来,算是仝灭私人区域。 仝灭打开灯,她在灯下撇开脸,咕哝了一句: “不谈。不要你去。” 虽是咕哝,语气是十足霸道的结论口吻,不用再议,退朝! “不谈这件事,不然我们来谈谈恋爱?”土味情话现学现卖,仝灭昨天才从电视上看来的。 花鸟没被逗笑,瞪他一眼,鼓腮的模样不吓人,仝灭只觉得可爱。 “张三自作自受,任何痛苦都是他应得的。”她不同情张三,自然不会有怜悯。 “你也听见了,六只小鬼付的代价太大,不帮帮祂们,祂们就得像我一样,被抛弃在轮回之外。生前已经死得冤屈,死后还没有盼头,不觉得可怜吗?” “你比祂们都可怜。” “我知道你偏心,只心疼我嘛。” 从琴魔幻境回来后,他变得更会撒娇,不是很刻意的那种,就是十分自然而然,在她面前露出很不“执法者”的一面。 他最狼狈、最难堪的样子,她都见过,仍愿意拥抱他,这似乎……惯坏了他,让他越来越恃宠而骄。 他完全不需要装出坚强或厉害,也不用去斟酌讲出来的哪一句话,会不会破坏他男子气概。 他在全世界面前挺直了腰杆,独独在花鸟身旁,可以软得像一匙枫糖浆,化进她嘴里,丝滑稠金,散发甜蜜。 她告诉他修理屋同意收编他的事时,坚定不容拒绝地拉着他,说跟我一起回家他终于像是有人要的孩子,暖暖握在手心里,不放。 “再说,我也不是帮祂们,老板说,这一件事攸关到你,与你有关的,当然就是我的事。”仝灭随她一块喊欧阳修“老板”,已经挺顺口了。 “……老板说不定诓你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你这么好骗怎么办……”花鸟皱皱鼻,一脸不信欧阳修的说词,又一副担心他被骗去卖的苦恼表情。 “他说有就有,饲主最大。”欧阳修算她的饲主,而他的饲主,是她。 在杜清晓与花鸟去拜访美惠时,那场男人的men’s talk中,欧阳修说得更多、更完整。 包括六鬼事件与花鸟的关联。 包括花鸟的身分。 他虽然意外,又好像不该意外。 他知道她很特殊,也猜过她不是太寻常的人物,但乍听见时,还是震惊了足足三秒。 震惊完毕,又骄傲地想,不愧是他仝灭挑中的人,就该这么屌。 仝灭笑了笑:“对一名执法者来说,老板提的办法确实不困难,而且安全性也高,便利好用死不了,六鬼又不算真正报成仇,黑令旗的交易自然不算数,张三倒是白白赚到,不过嘛,因果这种事很难讲,谁又能保证来到人世,不会是另一种变相历劫?” 便利好用死不了,却不表示仝灭代替张三魂魄时,能避免掉被索命所必经的疼痛。 她不想让他再尝到痛苦,一点点都不可以有。 “别操心啦,没事的。”仝灭安抚地拍拍她脑袋瓜,笑得像他只是答应帮忙跑腿买酱油,那样的轻松自在。 花鸟把头慢慢靠他肩上,这个动作,她已经做来习惯,有时,也很习惯换他靠她肩膀。 他的胸口很静,听不见心跳,也没有脉动,只有淡淡凉凉的体温,轻轻贴熨时,才有一种他在身旁的真实感。 “这件事,我们就算谈完啰?”仝灭试探问。没听见她反对,应该是不负欧阳修交代,算成功了吧? “没谈。” 仝灭扬眉:“刚不是达成共识了吗?”不会要进入鬼打墙的说服地狱了吧?你听我说你听我说、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无限轮回…… “恋爱。”花鸟声音还是闷闷的。 仝灭噗哧笑出来。原来她口中的没谈,是指这个啊? 而且他没看错吧,她是不是不满到嘟起嘴了? 从他这角度低头看过去,都能看到她唇心翘翘,吊斤猪肉没问题呢。 “真的可以谈吗?可以的话……我们继续?” 仝灭兴致高昂,比起谈藏魂,还是谈这个有趣多了。 恋爱。 藏魂一事,急不得。 毕竟等美惠足月产子,不是短短一两个月能办到,暂时先搁置不动。 目前唯一可做的,只有等。 等待的这段日子,修理屋风平浪静,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外,零零碎碎几件小事 小狐跳沙发,把自己狐爪给歪了、女乃黄包走失一次,幸好隔天自己悠悠哉哉回来了、杜清晓成功烤出生平第一个蛋糕、欧阳修远地出差两趟。 以及,花鸟与仝灭,谈起了恋爱。 纯纯的、不掺杂任何利益衡量、也不用拿笔记本将人记下来打分数,评估与自己是否合适,就只是想牵紧那一只手,一段充满薯条香味的青涩恋爱 对,薯条。 那两只对“恋爱”一词,简直误解太大,完全走高中生早恋路线,下了课,骗家长要去图书馆温书,实际上根本是钻进速食店,点杯可乐、外加一包大薯,在客座区消磨一整天,有没有温书不知道,感情倒是越温越火烫。 参考恋爱素材错误,以为喝喝可乐、吃吃大薯就算恋爱,杜清晓和欧阳修完全不知道从哪里吐槽起,尤其是……吃速食的花费,全是向饲主借的(会不会还又是另一回事)。 看在那两只不贪心,没要求升级成汉堡套餐,可乐薯条吃不空家产,饲主也就随便他们了,隔两三天放他们去约约会、消灭薯条,振兴经济。 题外话,杜清晓曾暗暗担心仝灭的执法者身分,与欧阳修讨论过这件事。 毕竟人鬼殊途,真的谈起恋爱,她害怕花鸟受伤害。 欧阳修反而显得很轻松,回答她: “是执法者也不见得是坏事,比起人类,还能陪她更久一点。” 杜清晓听得含含糊糊,总感觉他话中有话,追着要问,他却又不说了,只揉揉她的发,叫她别瞎操心,顺其自然吧。 花鸟以前没那么喜欢薯条的味道,现在却觉得这小东西好好吃,热呼呼刚炸起锅,蘸点番茄酱,简直人间美味。 特别跟仝灭分享一包,你一根我一根,运气好时,遇上偶数嘟嘟好;万一最后剩下一根,对半分掉也不减好滋味。 寻常人无法看见“执法者”,为避免在第三人眼中,花鸟对着空气自言自语,遭人侧目,特别请万能老板出手(老板很不甘愿),让仝灭也能成功现形。 如果不现身,还有一个缺点就会像对面桌的那一位男孩子,因为无法被看见,让别人当成椅子坐。 花鸟和仝灭来几次速食店,就见到那男孩子几次。 祂穿着学生制服,口袋上方绣着某某高中一年四班。 祂总是坐在最里面的双人座,仿佛正在等人,桌上也是基本配备,可乐和薯条。 有时候店内客满,双人座当然不会空下,看不见祂的人,直接坐在祂身上,祂也不会挪走,等着用餐的人一边嘀咕“这里是冷气出风口吗?也太冷了”、一边将餐点食用完毕离开。 原本总是相安无事,今天却反常了。 用餐区来客不多,一对高中小情侣,特地选了那个双人座。 因为它隐蔽性最高,被柱子和装潢挡掉大半,不容易第一眼直接看光。 意图挺明显的,小情侣蹭蹭抱抱,很快就像两块糖黏在一块,这边亲亲、那边模模,手脚不安分,开始挑战训导主任爆青筋的危险程度。 训导主任爆没爆青筋是一回事,坐在小情侣对面的那男生,倒是脸部越来越惨绿、目光越来越狰狞。 也是,被超近距离强塞狗粮,任谁都不会感到爽快。 尤其看起来都是同龄,人家小情侣搂搂抱抱得多快乐,祂独自一只寂寞鬼,对比之下,确实凄凉,刮起阵阵阴风。 也难怪祂会有接下来的动作双手十指唰地伸长,锋利血红,准备棒打小鸳鸯。 就在祂展开行动,尖爪举高又挥下,坐不远的仝灭起身到来,一只手看似悠哉轻托桌面,实则巧妙格挡这记爪攻。 “小朋友,公共场合这样做,不太好哦。”仝灭是对着小情侣说,好心指指天花板监视器,录着呢。 “关你屁事?!管那么多”小情侣面子挂不住,恼羞成怒,当然没有好口气,边吠,边拉拉弄皱的制服,心虚拎起书包跑了。 仝灭就着原位坐下,与祂相视,祂不说话,静默地看他。 花鸟也过来了,因为看得到祂,当然不会往祂身上坐,仝灭挪出一半座位,把她拉过来。 “我们不像刚刚那两只,没兴趣表演给别人看。”不想让那男生误解为一丘之貉,仝灭解释着。毕竟刚刚同一个座位,才上演完亲热戏码。 “你为什么一直坐在这里?”花鸟问祂。不管哪个时间点来速食店,早上中午晚上,祂一定在,根本没走吧。 “……我约了人,在这间速食店见面。”祂幽着嗓说,速度很慢。 祂徘徊多日,自然是因为等的人没来。 “……我鼓起勇气,向她告白,约好隔天在这里,听一个答案。” 却在告白返家途中,遇上酒驾车辆超速,失去生命。 对于答案的执念,让祂停留在这里。 “万一那人一直不来,你岂不是……”花鸟话没说完,先看见男孩流露可怜兮兮的表情。 花鸟只觉得太傻,倒没怎么同情。 等或不等,全在一念之间,你拥有选择的权利,不是非得这么委屈。 能给自己委屈受的人,永远都只有自己。 “说什么也不该对别人出手,他们恩爱他们的,你看不顺眼,一闭眼,二走开,企图动手就不行。”仝灭不针对男孩人生发表意见,只点出刚才的事件道理。 “……我们学校有校规,学生不可以在校外乱来,损害校誉。”男孩也有话说。 “那也是『活的』训导主任的事,不归你管。”明明是自己吃狗粮吃怒了,别替恶意出手寻找借口。 男孩安静不说话了,不知道是不是低头反省……嗯,看起来不是,祂抠了抠鼻孔。 仝灭和花鸟:“……”中二小屁孩! 宝贵的时间,不该浪费在小屁孩身上,阻止祂攻击小情侣后,早该直接退场,他们大薯还没吃完呢,冷掉多可惜。 “……你们,能不能帮我去问问她?”幽幽声又缓缓飘过来。 “不能。”仝灭很直断拒绝,见祂不死心,还想开口拜托花鸟,索性拿起大薯可乐,拉着花鸟走人。 “为什么不帮祂?”离开速食店,花鸟发问。 虽然她自己也没打算帮(嫌麻烦),仍想听听仝灭的理由。 “活人的答案,对祂有什么意义?祂停留在速食店,代表祂是执念极深的性格,这类鬼魂最容易偏差,你想想,如果替祂问到的答案,是女生也喜欢祂,本来准备接受祂的告白,祂会怎么做?” “……缠上她,跟她做一对阴阳情侣,延续这段感情。”第六感生死恋,经典不败老片,晓晓上星期才放给她看过。 “如果,女生拒绝祂呢?” 这一次,花鸟想得久了一点点:“……继续缠上她,质疑她为什么不喜欢祂。”俗称的死缠烂打。 遭一只鬼纠缠,可不是报警能解决的事。 “冰雪聪明。现在的祂,或许嘴上说着只想听一个答案,但执念会牵引祂,去做出其余更多的事,人心一向难以捉模,有时连当事人都不知道自己能多魔怔。” 仝灭很懂,因为,他也是属于同一类人。 执念极深,才会在死后沦为执法者,辗转轮回之外,进无步,退无路。 男孩死于车祸,与妖魔无关,并不会像他一样,但相仿的深浓执念,仍旧会将祂困住,形成地缚之灵。 “执念一旦成了怨念,更难收尾。”仝灭这句话,浅得像一声低叹。 “就算我们不帮祂,难保哪天祂告白的女孩自己踏进速食店,祂会怎么做呢?” 依祂那冲动个性,无关的小情侣碍了祂的眼,祂都忍不住想动手了,暗暗喜欢的女孩出现,祂哪可能不立马贴过去? 贴过去,想得到一个答案,可是无论答案是哪个,都免不掉一场人鬼纠缠了。 花鸟刚兴起的疑问,很快迎来解答机会 速食店外,五名高中女生叽叽喳喳往这方向走来,书包上挂有可爱的小布偶吊饰,随轻快步伐跳动,嬉笑聊天,青春洋溢。 “我们去速食店坐一下,喝喝饮料好不好?”其中有人提议。 速食店,向来是学生最爱聚会场所之一,可以久坐,花费不高,还有冷气吹。 扎马尾的女孩,表情有几秒钟的为难:“呃……我不想吃这个,我们去吃甜不辣吧?” “虹茹,你以前很喜欢吃速食,最近几次都推托不去耶。” 名叫虹茹的女孩支吾半晌,又被围攻追问,终于嗫嚅地说出理由: “就黄千尧嘛,他、他在我抽屉塞了一张告白信,约我在这家店答复他。” 这件事,其他女孩都是头一回听到,个个发出“哇哦~”的惊讶声,但除此之外,没有其余的调侃,毕竟,这是一段起哄也闹不成的绯闻,告白的那一位已经…… 虹茹接下去说:“后来他车祸过世,我心里……总是毛毛的,想到他信里最后那句『不见不散』……”她抖了抖,往速食店外挪得更远,内心的介怀,由小动作上便能看见。 花鸟和仝灭听到这里,默契地相视一眼。 无巧不成书啊,同一天里,撞上了告白者与被告白者。 “人都死了,你还以为他会在这里等你的答复吗?干么自己吓自己啦!”不信鬼神的同学取笑她。 “我就是怕怕的嘛……”怕到宁可不踏进这间熟悉的速食店。 另一位短发女孩个性八卦,重点摆在告白信上:“虹茹虹茹,如果黄千尧没发生车祸,你准备怎么回复他?你会答应他的表白吗?” “当然不会啊,黄千尧的个性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在班上就是闷葫芦,独来独往……”死者为大,虹茹不好说得太仔细,大家都是同班同学,点到为止,懂自懂。 “他不是虹茹的菜,虹茹喜欢幽默风趣的……陈韦达!” “你不要乱说啦!小苹!”虹茹脸红,追打笑嘻嘻的女孩。 年轻女孩们没有逗留太久,边笑边闹,往甜不辣店方向走掉了。 仝灭隐去身形,一溜烟窜到虹茹身边,低吐完一句话,又飘回花鸟身边。 而那一边的虹茹,突然摀耳尖叫,没跟同伴解释半个字,脸色铁青,拔腿狂奔起来,仿佛身后有恶犬追她。 “你做了什么?” “在她耳边轻喃了一句『不见不散』。这下她大概连走这段路都没胆了。”仝灭不介意重演一遍,低下头,模仿刚才的气声,贴近花鸟耳朵说。 对虹茹,气声中故意夹带阴森恫吓。 对花鸟,气声中掺入一丝丝笑、一丝丝甜,没有半点吓人感。 太犯规了,用这种声音说话,让花鸟很难好好思考耶,幸好她自制力(?)惊人,还能勉强扛住,动脑理解他的用意。 如果让黄千尧遇上虹茹,又从她口中听见真实答案,最坏的情况……恐怕有人会犯下大错。 不如切断他们相见的可能,让答案永远石沉大海,从此桥归桥,路归路。 生与死,成为跨不过的最佳界线。 逃避,不是解决事情的好办法,但有时,却最有效的办法。 “那男孩,无法在速食店停留太久,总有被带往祂应去之处的一天,就这样错过,对祂与女孩都不是坏事,该切断的孽缘,俐落断了最好。”仝灭拿起一根薯条喂食她。 不见,不散。 就此不见,天下再无不散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