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错时空变王妃》 序言:一眼万年 我以前曾听长辈a分享过恋爱故事,两人在一间欧风家饰店工作,分别是老板与员工,原先是很纯粹的上下级关系,是什么让他们之间擦出火花的呢? 这就要说到民国九十年间,令人印象深刻的纳莉风灾了。彼时我年纪还小,只记得家里淹水蟑螂到处跑,好像有好几天都不用去上学,殊不知在另一处角落,却有爱情在悄悄滋长。 家饰店贩卖的商品繁多,举凡画作、地毯、老件家具、盔甲武士、骨瓷杯、小摆件……大大小小琳琅满目,可想而知若是淹水,那真的是叫人欲哭无泪。 a说她担心店里出状况,因为家里离店面还算近,便在风雨变小后前去检查,正好遇到已经在店内的老板。 一直到两人交往多年后,老板才告诉她,那天见她出现,他彷佛看到了发着光的天使,没想到这种天灾时刻竟然有人愿意与他共患难,心中有种「就是她了」的感觉,随后才展开追求攻势。 这样一眼万年的浪漫展开,在a看来却是满头问号,没想到对方当初竟然有这么强烈的心理活动,觉得太夸张了。 而这个契机,也让两人就这样携手数十年,一直走到如今。 在寄秋老师的新作《穿错时空变王妃》中,男主角夜行鹰就深知「一眼万年」的滋味。 身为北境的王,他心系百姓与领地,时时刻刻都必须防范周遭国家的处心积虑,根本没有心思放在所谓的小情小爱上。 然而当女主角上官晚儿这个来历成谜的女人出现在眼前时,看着她的特立独行、她的娇俏可人、她的直白大胆,他突然像是被爱神邱比特射中金箭一般,就这样在心里为她留下了一个位置。 一见钟情只是个开始,随着相处渐深,更了解彼此之后,他的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然而他心中一直有着隐隐的担忧,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身藏诸多秘密,似是随时会远去…… 且看他俩如何突破跨时空的限制,成功携手相伴一生吧! 第一章 穿越出差错 “小崽子们,快点快点,不要拖拖拉拉,错过了启动的时刻就要再等一年。你们自个儿悠着点,把该带的装备都带好,再做最后一次检查,一旦通过时空穿越门就没办法再回头……” 发白如霜的老教授一声吆喝,一排十艘并立,高两公尺、宽约一公尺的时空舱前,一群人脸带雀跃的往舱门口靠拢,井然有序的就各自的位置站定。 这群人就是今日的主角,他们有男有女,是这一届特别挑出的科研院优秀毕业生,隶属于星际学院地球分院,是土生土长的地球移民新生代,周围其他人都是送行者及其家长,他们比当事人还紧张。 这是公元二一○○年,这时已有外星科技,是个由人与ai智能共同掌理的年代,人不再是最高智慧者,而是由超级计算机主控全球的正常运作。 从二○七四年开始,地球严重污染恶化,越来越多地方不适合居住,土地耕种面积大规模萎缩,粮食危机由此产生。 幸好火星的开发已臻成熟,二十年间陆陆续续移民五千万人口左右,只不过火星表面没水源,因此建立了所谓的地下城市,像德州大小的地下城约有三十多座。 近年来人们十分积极的向外扩展其他星系,寻找可供生存的星球。 地球必须休息,不能再过度开采能源,这是地球人最后的家,也是他们的根,是叫人念念不忘的故乡。 地球科研院便是由此产生,主要负责培育新的根苗,保护地球,挽救地球的生命力,找回它昔日的光景和活力。 这是一群不肯放弃地球的老科学家所坚持的,他们认为地球还有救,因此极力的进行土壤改造,净化被污染的水源,尽量种树,让绿植布满荒废的高山,让空气变得干净,少些有害气体。 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由于优良种子和树木几乎被先驱者带去用以改善殖民地的粮食供应,以致于被留下的劣质种苗不易生长,能用得上的种子少之又少。 所幸地球科研院有先见之明,早在十五年前便多开了一门时空穿梭学系,利用刚研发成功的时空门送一群生物科技人员前往动植物丰富的古地球,带回各种种子和已绝种的动物,甚至是肥沃的土壤,给干裂的土地注入源源不绝的生机。 “别掉东掉西的,一定要带齐学院规定的装备和物资。医疗包是必备之物,攸关你们日后的安危,其次是民生用品,包含代用饮食包、简易餐包。你们这一去,我们就顾及不到了,你们务必以安全为上,不掉毛的平安回归……” 十名脸带笑意非常兴奋的年轻学员分别走进时空舱,他们的年纪都很小,从十五到十八岁不等,却是新一代智商最高的主力,个个聪慧过人。 十个人当中有一半负责种子的收集,他们手上类似铜镯的钛合金手环其实是一万平方公尺的储存室,能收放数万吨的种子、树苗以及生物,里面有供氧系统,但仅限储存作用,人不可进入,空间智能会将其驱逐。 另一半的人则是负责生物考核,他们专门研究当代的土壤和作物生长,带回有用的资料和调查报告,帮助地球土地进行改造和复苏,让它恢复百年前的荣景,使更多的原住民回归新天地。 这个计划每三年执行一次,时限为一年,直至今日一共有四波人员被传送过去,可是每一回回来,人员总会少上那么一、两个,他们不是出了意外便是不肯回来,更好的居住环境把人留住了。 时空特警由此诞生,谁逾时未归,他们便前往捉拿。 那些高智商人员若逗留未归,就怕他们生出不当的野心,以自身才能改变当朝甚至是历史走向,导致后代时空扭曲,已存在的人们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波人。 因为曾发生这样的事,累得时空专员疲于修正偏斜的轨迹,故而这两回只派年少的学生前往,不足二十岁的少年队还很天真烂漫,对此行的目的抱持着高度热忱,他们有着憧憬和梦想,想打造更美好的家园。 “真的要出发了,你们准备好了吗?在正式启动前还有后悔的机会。”老教授希望他们一个不少的回来,别因为个人因素而成为月兑队黑羊。 “准备好了,不后悔!” 十个人异口同声,铿锵有力。 “你……你们保重,小心为上……” 十个人去的年代皆不同,有人去了隋朝、有人看上开元六年,还有武则天时代、南北宋、元、明、清…… 满头白发的老教授上官敬天已高龄九十了,不过在科技发达的二一○○年,活到一百五十岁已不是难事,最长寿的纪录甚至高达两百二十五岁,现代医学让他看起来约五十岁左右。 如今大部分的癌症已受到控制,得以痊愈,更有基因改良使新生儿不易染病,死亡率大幅下降,但粮食战争还是夺走不少宝贵的生命。 此时的上官敬天心中并无欢喜,只有微微的酸涩和一丝丝怅然。 其中一艘时空舱内便是他的孙女,他儿子、媳妇是第一波穿越的实验者,当批所有人都在时间内回来,唯独他俩失联,从此下落不明。 所以看到孙女两眼晶亮,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他感触良多。 孙女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他实在放心不下,可惜他年岁已高,禁不起时空转移的震荡,否则他就陪孙女去,不用提心吊胆地担心她会出事。 “爷爷,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等我找到爹地妈咪,我们就一起回来孝顺你。”上官晚儿挥着手,好不开心。 孙女呀,有妳哭的时候!看着孙女没心没肺毫不留恋的笑脸,上官敬天心里发堵,很不是滋味。 他表情严肃的看向另一“人”,“梅玖,看好她,别让她调皮。” “爷爷……”少瞧不起人,她一定会找到爸妈。 “是的,老主人。”梅玖面无表情,眼神略显呆板,不够灵活。 每一位学员身边都可携带一个人工智能保母,有人手上抱着一只猫,有人脚边趴着一条狗,财大气粗的是半人高的雪狮,还有藏獒、黑雕、如手臂粗蟒蛇……清一色是动物形体,唯有上官晚儿带的是人形生化机器人。 父母不在后,上官晚儿是由梅玖带大的,说是保母却比亲人还亲,她几乎离不开梅玖,依赖成性,走到哪都带着它,让上官敬天嫉妒得眼都红了。 梅玖大部分的器官都是仪器,包括人造皮肤和瞳孔,但皮肤下的血肉是人体基因,与人无异,再生功能却是人的百倍,一受了伤便会迅速复原。 它是第一代出厂的原始机器人,但在一再的改良下,它有不少不为人知的隐藏功能,只有改良它的小主人才知晓。 “乖一点,晚儿,不要造成梅玖的负担,她是我们的家人。”相处久了自然有感情,从旧时代走过来的上官敬天还有人性化的一面,而不是把生化机器人当成一堆破铜烂铁。 上官晚儿身形纤细,站在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的梅玖身前显得娇小,彷佛她才是梅玖的宠物猫一般,在狭小的时空舱内一点也不拥挤。 “爷,我走了,你别再聒噪了。” 一道蓝色闪光骤起,机器启动的声响嘎吱嘎吱,从第一艘时空舱发出机械声开始,年轻学员一个接着一个从舱内消失。 转移的面板出现“已抵达”字眼,表示时空穿越过程十分顺利,人已到达设定的朝代和地点,展开任务。 “老东西,别愁眉苦脸了,你家晚儿是这一群人之中最聪明的孩子,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你该为她感到骄傲。”连星航院的招揽都不去,可见是个念旧的,不为浮名虚利所惑。 上官敬天叹了口气。“就怕她仗着聪明什么都敢尝试,勇于冒险,初生之犊不畏虎。” 遇到相识一甲子的老朋友,他忍不住大吐苦水。 “别想太多了,不是有梅玖在,她可是超级保母……”说到一半,老人忽地模模上衣口袋,感觉好像少了什么,“咦,我的古董钢笔呢?刚刚还在的呀。” “你是说三十年前我送你的那枝笔?”那时候才万元的白金钢笔,如今涨到一千万星币了,想买已买不到,是绝版品。 “对呀,就是那枝笔,你帮我找找,可别弄丢了……啊!在这里……”喜获旧笔的老人一脸欢喜,失而复得让他老开怀,但是拾起笔后,他脸色立变,“老……老东西,这不是晚儿的时空舱吗?” 他脑袋发涨,有着不好的感觉。 “是呀!这一去要一年后才能再见面……”他这把老骨头还能等多久?只能盼着儿孙早归。 老人一听,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你……你看,我的笔正好卡在舱门,它没密合……” 时空舱内的压力和密度是精密计算好的,以便确定时空线的正确性和稳定度,一丁点疏忽都不能有。 “什么,没关紧……” 上官敬天面色一白,看向空无一人的时空舱,神色像死了家人一般,呆滞又茫然的看着闪动红光的面板,上面的女声不断响起—— “未抵达!重复,未抵达!进行时空搜寻……” 未抵达不是表示人死了,而是未抵达预定的时空位置,航轨出了差错,被传送至未知时空。 “快……快找人,出动时空特警给我找人,一直到找到人为止!循着消失的时空线去找……” 上官敬天快崩溃了,先是儿子、媳妇,而后是最宝贝的孙女,他真的承受不住了…… 在另一个时空中,一道流星划过寂静的夜空,满天的星子一闪一闪地,在亘古的银河中闪烁,漫无边际。 “嗷——嗷——” “是狼?” 一行约百余人在黑夜中疾步行走,他们行动敏捷,彷佛来无影去无踪的夜行百鬼,落脚无声。 突然间,行进的速度变慢,领头的人脚步慢了下来。 一阵夜风袭来,是血腥味,浓得散不去。 半遮半掩躲在乌云后的月亮微微透出一丝月光,照在山中,隐约能看出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带了一些伤,衣衫凌乱,衣服上血迹斑斑,豁口的刀剑上滴着血。 “那是狼?”一名跟在队伍后段、面容斯文的男子问着身边的士兵。 “听起来不像。”狼嗥更悠长,令人心惊。 “不像?”什么意思? “倒像人在嘶吼、发泄。”很愤怒。 闻言,他讶异。“在这鬼都不来的深山中会有人?” 士兵一脸小心的朝他低语。“听说饿狼山有山魈夜魅,会吃人,迷惑人心。” “呿!无稽之谈。”饿狼山有饿狼他倒是知情,成千上万,分成好几拨占据各山头,在夜里出没猎食。 “宇文军师别不当一回事,在这饿狼山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我们曾被怪雾困在一处山谷长达半个月,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怎么也不散,找不到出路。”那一回真把人吓着了,以为万里无人的山谷是埋骨处。 宇文鸿嗤了一声。“子不语怪力乱神,哪来那么多神神鬼鬼,别没事自个儿吓自个儿,全是虚妄。” 大概是风的回音撞在山壁上所产生的怪声,大惊小怪。 “宇文军师,别再观看什么天文星象了,快来看看我们王爷,他的伤势好像又加重了……”侍卫队首领张纲大叫,捉着宇文鸿的后衣领往前头拖着走。 “别扯、别扯,成何体统,我给王爷看过面相,绝不是短命相,祸害是千年不朽……”哎!他是人,不是牲口,光是军师的身分就该对他尊重点,岂可动手动脚。 “万一你看错了呢?”这人跟神棍差不多,时准时不准,还说此次出击必有所获,是北境之福,结果照他说的向东行三日,原本一行千人损兵折将,逃过围剿活下来的只余百人。 他们被人出卖了,还是自己人。 知道此次行军路线的人并不多,也就屈指可数的几人而已,这些人都是跟着王爷行兵打仗十年以上的亲信,是可以交付背后的生死兄弟,谁知道竟出现叛徒,将王爷的行踪透露给敌人。 看到一具具倒下的尸体,血泊中尽是昔日与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兄弟,张纲不可说不恨,他觉得自己体内的血快爆开,此恨无期,直至手刃敌首为止。 宇文鸿一听,往张纲这个傻大个的脑门一敲。“天下人都错了,本军师也绝对不会错。王爷身怀七煞,主杀戮,别人都死光了,他依然屹立不摇,如同瘟疫……” “你才是瘟疫,我看你一张嘴就能毒死千千万万生灵。”前锋温大牙气呼呼的张口唾骂。 “有这能耐也是本事,你嫉妒无用,老天爷赏饭吃,出类拔萃。”他作势风流要摇扇,却见手中无扇,骤然想起青竹骨做的折扇早就被马蹄踩个稀巴烂。 “少说废话,王爷好像还中了毒,发黑的唇上浮起一条条红色血丝。”从没见过黑中带红丝的唇色,像是细如发丝的蠕虫一条条布满上下两片唇,看来怵目惊心。 “中毒……”他思忖着,掐指一算。 由马匹拖着一个舟型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位双目紧闭的男子,他面色冷峻,眉浓似炭,刀削剑凿的脸庞更显冷硬,彷佛一块巨大的石头,任凭风吹雨打也不改其性,坚硬无比。 但此时的他就像一尊失去意识的石雕,除了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外,灰白的脸色宛若死去多时一般,再无生机。 星光闪耀,百人队伍仍不停的往前走。 “西虎部落派出的将领也未免太过毒辣,居然在箭身上抹毒,王爷的脉息与先前有变。”查看削去箭尾,仍残留一截箭身在肩头的伤口,宇文鸿难得神色沉重,少了刚才的惬意与谈笑风生。 “那你赶紧想办法解毒呀!你不是自称上算五百年,下算五百年的铁板神算,算无遗策。”王爷便是听信他的进言,这才带兵巡查与南契国相连的边境,以防越界。 饿狼山乃是南契与北境之间的一座天然屏障,山势险峻,绵延不绝,几座大山横隔其中,通行不易。 此山横贯东西两端,狼首五千里为南契国,女王登基,一路往西是西虎部落,是为草原民族,以牧马、养牛羊为主,民风剽悍好战,一共有上百个大小部落,大部落人口近数十万,小部落也有数千人。 西虎部落一向贫困落后,为了生存更善于战斗,时常抢掠他国财物和女人、小孩充实部落的不足,抓来的男人则一律杀掉。 北境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大唐的北方土地,不归大唐管辖,统治者为先北境王,也就是当朝皇上的血亲兄长。 先北境王因早年征战各地而留下不少暗疾,数年前一场刺杀引发陈年暗伤发作,药石罔然,壮年溘逝,而后其长子夜行鹰接替其位,成为新一任北境王。 此大唐非李氏天下的大唐,国姓为夜,与李唐江山相仿,但皇位的交接较为平和,未见刀剑相向,血流成河。 “我是军师又不是军医,一字之差,差之千里,还不把皇甫老头找来,拔毒治伤是他的活。”他不越俎代庖。 “你不是无所不能?”温大牙心急如焚,捉起宇文鸿有如老鹰捉小鸡,拎着他一点也不费劲。 “用不上我的时候无所不能,用得上就……呵呵……”爱莫能助了,他是人,不是神仙。 “要不是皇甫神医人在圣天城,我会找上你?”果然是不可靠,除了利索的嘴,别的中看不中用。 宇文鸿讪讪的干笑,抬头看看即将大雨到来的天象,弯在担架旁低语两句。 看似昏迷中的北境王夜行鹰忽地睁开鹰隼般的双眸,目光凌厉而冷冽,彷佛北境的风雪。 “张纲,下令全队扎营,造锅煮饭,多准备一些干粮,晚一点会有场大雷雨……” “是的,王爷。”下雨,打雷?有可能吗?明明星明风轻,夜鸟啼叫,感觉不到一丝雨气,若是加紧脚步赶一赶,不出两日便可出饿狼山。 不过他一向服从命令,王爷说什么便是什么,他不会有二话,转身让兵士们找好空地搭临时帐篷,挖个土坑将大锅子放上去,将干粮煮成一锅杂粮粥喂饱肚皮。 当北境王一行人扎营露宿时,山的另一侧也立了一顶粉红色的露营用小帐篷,里头挂着的不是油烛,而是小小的露营灯。 鸡蛋大小的小灯足以照亮整个帐篷,不过也照出帐篷内小人儿的焦虑。 恒温控制下的温度适中,不冷也不热,刚好适合睡眠,可是上官晚儿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人小脾气大,第n次怒火中烧。 最后她索性不睡了,冲出帐篷对着重山迭重山的山谷放声大喊,一波波回音有如鬼哭神嚎,把她自个儿都吓到了,脸色一白,又狂吼两声才钻回凉风徐徐的帐篷。 “天呀!这是什么鬼地方——” 鬼地方、鬼地方、鬼……方……鬼……鬼…… 风将她的声音传向四方,鬼声四起。 空旷的山林原本一片平静,虫鸣蛙叫声此起彼落,好一幅静谧的高山风景,夜深人静风沙沙。 可是多了一道人为的怪声就显得不平静了,鬼影幢幢,诡声凄厉,在风的卷动中放大,声嘶如山魈。 “小主人,平常心,妳要冷静。”没有情感线的梅玖看向小主人的眼中多了一丝暖意,她是成长型生化机器人,在陪伴主人的过程中会自我学习,久而久之就有了人的特质、接近人的一面。 “冷静不下来呀!我设定的是唐朝中期,传送位置为长安城城外一百里处的树林,可是妳看看我们被传到哪里了?”她也想控制情绪,可是遇到眼前的状况,神仙也跳脚。 当初刚传送过来,乍看到只有在植物园才看得到的野花野草,上官晚儿从最开始的难以置信转为欣喜若狂,立即收集在二一○○年已绝种的花草种子,并以立体显像机将所有美景录起来,打算回去后制成实景虚拟图像向亲朋好友炫耀。 第一天,她干劲十足,誓要做学员中的第一人,最早完成任务,把剩下的时间用在寻找父母上头。 第二天,她还是热情不减,照样在深山老林内穿梭来去,十分惊喜于找到不少原始植株,以低温冷藏保存。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那简直是大丰收,她居然发现一整座山谷的药草,灵芝、人参、何首乌、天麻等等,都是成片的生长,百年以下的不计其数,千年、万年的采都采不完,快把她乐坏了。 接下来几天她都处在“收成”的情况下,每天起早贪黑,和梅玖以辅助工具采集,很快地,上了年分的药草被采收一空,只剩下四、五十年生的“幼株”继续生衍繁殖。 到了第九天、第十天,热情降温,开始产生疲乏感,上官晚儿才觉得不对劲,长安近郊怎么会有野生药草,而且一过这么多天,为什么半个人也没瞧见,人去了哪里? 于是她和梅玖连忙赶路,想找到有人的地方先住下来,而后再开始找寻可供栽种的粮种、植苗与带得回去的生物幼崽。看到生生不息的动植物,她等同看到希望。 只是连走了三日,除了山就是树,眼前的草长得比人高,根本看不到路,站在高处眺望仍是山连着山,树挨着树,郁郁葱葱,高山入云,大树参天,毒蛇猛兽一一冒出头,她还看见小山状的吊睛老虎。 在被当“食物”遭到狼群和老虎的攻击时,上官晚儿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她所处的位标不是长安近郊,而是不知名的深山,她连想找个人都找不到,只能在山里瞎转。 而且她太过自信了,只带二十日的储备粮和饮水,若是再走不出去,她真要生饮泉水、啃野果度日当野人了。 “小主人,我们有一年的时间,妳不用急。”梅玖不疾不徐的说着,对于目前的处境处之泰然。 “一年看起来很长,可是我想吃热食,喝热腾腾的汤,睡在软绵绵的床上,而不是啃没有味道的营养口粮。”她特意带了古八大菜系的菜谱,就是想一次吃遍传说中的美食。 到了二一○○年,很多做菜用的香料和植物都绝种了,一些淡水鱼类也被外来种侵占了栖地,早已不复见,在她的年代已吃不到地道的料理,改用基因改造的代用品。 根据爷爷这个过来人所说,很多料理都走味了,没有以前好吃,酸辣、麻呛也不地道了。 上官晚儿长年处在爷爷对于美味的坚持熏陶下,她对吃食也很挑剔,私底下拟好了一份清单,除了想买齐爷爷要的酱、醋、茶、老窖藏酒和一些调味料外,她还要吃遍大江南北,满足自己的胃。 只可惜香喷喷的美食尚未吃进嘴里,她先被困在山里,想叫紧急救援也没法上传星际卫星,还不知要耗上多久才能走出危机四伏的大山,找到长安城。 此时的上官晚儿还不晓得这儿没有所谓的长安城,天子脚下的皇城叫京都,距离她所在地相隔甚远,用走的起码要七、八个月,乘坐马车一路不歇停也要五个月,快马加鞭吃宿都在马背上可减一半路程。 “小主人,忍一忍,明天我再找找看有没有出路,妳心急也无济于事。”遇事不慌不忙,该来的总会来。 “好,听妳的,我再忍上几天。”反正着急也没用,她被时空舱坑了,要是让她知道害她落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地步的人是谁,她定拿一把剁碎的魔鬼椒往那人的塞进去,辣到便血。 此时在另一时空,一名帮着上官敬天修检时空舱的老者股间一颤,好像有人用针扎了一下,麻麻辣辣。 随后,上官晚儿的粉红小帐篷也遭受空前的打击。 在她放心打算入睡时,一阵怪风吹来,她那顶超坚固的帐篷竟被吹歪了一角,圆顶帐篷成了三角斜边帐篷。 用是还能用,就是人不能站直,露营灯一明一暗,闪闪烁烁,上面一根支架弯折,风再大点可就撑不住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好不容易帐篷撑过被风连根拔起的困境,谁知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从东边升起,先来一阵闪电雷擎,眼镜蛇粗的电光在天空游动,一条接一条的散布云层,彷佛人体内的血管,清晰可见。 打雷闪电不算一回事,接着是豆大的雨滴往下落,雨势之汹涌像要将人冲走,一瞬间雨水就多到淹人脚踝,比河水泛滥还可怕,脚下的土壤也变得松软,一踩就陷下去。 “小主人,我们得冒雨转移,这地区已经变得非常危险。”土石流向来无预警,一下子就能将人淹没。 上官晚儿看了看帐篷外的狂风暴雨,又瞧瞧歪得不成样的粉红小帐篷,她真的觉得自己很倒霉,楣事一桩接一桩。“梅玖,背我,我走不动了。” 雨一下,到处是泥泞,她最讨厌湿鞋了。 “是的,小主人。”梅玖身一低,背起小主人。 “水往东流,我们朝东边走吧!”不可能更倒霉了,她碰碰运气,顺着水流找下山的路。 上官晚儿手一伸,收回损坏一半的小帐篷,放进手环内的储存空间,双手勾紧梅玖的颈肩。 “天幕,开启。” 一顶类似遮雨棚的圆形雨布在两人头顶展开,成圆柱形将她们罩在里面,任凭风吹雨打,雨布始终呈直筒形态,不受影响,挡风遮雨地不让一滴雨水淋到两人身上。 用二十一世纪早期的说法,这便是雨伞,能躲雨,太阳一大能当遮阳伞用。 雨,一直下着。 背着小主人的梅玖开启扫描系统,全能型机器人具备各种功能,文有百科全书,大脑芯片中收录地球三大图书馆的所有书籍内容;武有古武术、现代各门各道武学、教武手册,她还配戴最新型雷射武器,在防身方面绰绰有余了。 而体能上面,梅玖经过改良的钢铁身体比特警人员还出色,她脚力沉,跑得快,跟风一样的速度,即使背上多了个人也健步如飞,丝毫看不出有半点负担。 才一会儿功夫,梅玖已越过一个积雪的山岭,顺着山势往下走。 雨越下越大,打雷声近在耳畔,一惊一乍的上官晚儿身体微微轻颤,她从不晓得她居然会怕雷声。 她所居住的天空之城从不打雷,也很少看到闪电,她是重点培育的生化科技人才,打小就被保护得很好,任何有危险性的事都不允许靠近,只能做相关科系的研究。 在二一○○年,小孩子的出生率非常非常的低,不婚族节节攀高,偏好单身,不养育子女的人口与日俱增,孩子成了个人发展的绊脚石,也因此整体社会中老人居多,幸好医疗体制健全,人变得长寿,也健康多了,无须下一代的照料也能自给自足。 “梅玖,妳看那是不是火光?”昏昏欲睡的上官晚儿打了激灵,看见在下风处有摇来摇去的红火。 梅玖眼珠子一张一缩,视野更远,“是有人,小主人,看他们的装扮和佩刀应该是兵士。” 上官晚儿一听,当下松口气。“总算见到人了,我不用再看山、看树,看想吃了我的野兽,我们去向他们求援。” 收起遮雨的天幕,不识人性险恶的上官晚儿欢快地往搭着雨棚歇脚的一行人奔去,想着人溺己溺,对方总不能见死不救。 “小主人,等……”梅玖来不及阻止,一道活蹦乱跳的人影已冲进营地,向着举刀防备的众人露出笑脸。 “各位好,我是……” 头一回,上官晚儿人见人爱的好人缘失利了。 “妳是谁,竟敢擅自闯入!”大胆妄为。 “我叫……” 还没等她自报名字,一把银白长剑往她脖子上一架。 “行迹可疑,来人啊,把她押起来好好审问,不可错放过一个敌人……”有来无回,要为死去的弟兄报仇。 “谁敢动小主人,找死。”梅玖一个闪身,手指往对方手背一点,臂粗身壮的男子身子一抖,抽动一下便倒地不起。 他睁大眼,双手双脚仍不住的颤抖,活似中邪。 若是现代人来看,一下子就能说出“触电”二字,梅玖使用了低频电流攻击,不会致死,顶多手脚不协调的抽搐而已,可是看在一群士兵眼中却是惊恐不已,一下子退避三舍,离她离得远远的。 “妳……妳用邪术?”是山林精功。 “你才邪,你一家子都姓邪,你邪门歪道,一肚子邪里邪气,邪不胜正,邪到头上发绿……”她家梅玖多正派,一脸正气,哪里邪了。 第二章 识毒取箭 “张纲住手。” 用了宇文鸿随身携带的解毒丹,虽然解不了体内的奇毒,但能稍微压制住,脸色偏黑紫色的夜行鹰站立如松,目光冷峻地看向倒在地上抽动不已的士兵,又鹰目森然的转向长相平庸但不容忽视的女人,看不清对方是强是弱。 但是他最后的落眸处却是淋了一身湿,鸦黑长发贴着面颊仍两眼晶亮的小……姑娘,即使全身滴着水也看不见一丝狼狈,反而给人风吹柳条儿的江南美景感,身姿媚妪娜娜,带着春天的微暖。 “我只是迷路了,这该死的山绕来绕去都绕不出去,你给我指条路吧,我不想饿死山中当山神。”以后她要离山远一点,以免再陷其中,看似无限宝藏的深山比宇宙黑洞还可怕,表面看起来美不胜收,风光明媚,但处处暗藏危机,稍有不慎便粉身碎骨。 “你如何证明你不是西虎奸细?”西虎部落连五岁稚童都敢拿刀杀人,他一位手下就死于剥皮刀下,那个孩子连牙都未长齐,站起身子只到他大腿高,但下刀一点也不含糊。 上官晚儿都想暴走了,她能体会被扣上莫须有罪名的冤屈了。“你怎么能咬定我是奸细,我不过是路过而已。” 比遇到土匪还难沟通,亏他长得人模人样。 上官晚儿是个颜控美男狂,爱看长得好看的人,那是她一点小癖好,可若是遇上不讲理的,她的包容性一样低,如同眼前的夜行鹰,得了她一颗星星的负评。 “不管是不是,宁可错捉也绝不错放。”他不会赌万分之一把刀悬在头顶的可能性。 “你……你讲不讲道理呀!我们明明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过路人,你凭什么指鹿为马,硬往我们头上栽赃。”简直不可理喻,脑子未开发的红毛猩猩。 “凭我是北境王,凭你形迹诡异地出现在万里无人的饿狼山。”就算是男人也很难安然在饿狼环伺的山中久待,且看她衣裙上的阳鼓花汁液,那得在百里外才沾染得到,以女子的脚程到此得花上四、五日。 “北境王是什么东西,没听过。”历史书上没记载,她只认识李世民、武媚娘、李隆基和她的先祖上官婉儿,这名与她音同字不同的女官又称上官昭容,是唐朝的诗人、政治家,为唐高宗时期宰相上官仪的孙女,因聪慧过人而得武后重用,掌管宫中制诰多年,又有“巾帼宰相”之名。 “北境王就是我。”夜行鹰双瞳一厉。 上官晚儿没搭理他,转身问梅玖。“有饿狼山吗?位于哪个省分?离长安远不远?饿狼山有很多狼吗?是什么品种?是灰狼、土狼、白狼还是鬃狼、苍狼、高原狼?马更歇狼和北极狼应该不会在这儿出现……” 她背着已知的狼谱,十种世上最好看的狼绝种了一半,少数仅剩的几种不到百来头,放养在高山草原区。 梅玖认真的翻出书库中的藏书,不论正史、野史都查无资料。“没有饿狼山和北境王。” 历史并未记载。 上官晚儿一听,苦着脸。“那我们究竟在哪里?” 不会是传送错误了吧!把冯京当马凉。 “还要查。”此地资料不全,她无法评估。 梅玖的脑便是海量知识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片小小的晶片包罗万象,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凡是地球上发生的事她都能倒带放出,一一细数是非对错。 可是有记录才能读取,现有的资讯对她而言太陌生了,她翻遍了所有书籍也一无所得。 “本王在此,由不得你们放肆。”这两人太理所当然的漠视他,彷佛他并不存在,夜行鹰眼眸一闪,迸射出冷意。 听着耳边的冷言冷语,上官晚儿不在意的挥手。“都快死的人就别动气了,赶紧安排好后事。” “你哪只眼看见本王快死了?”他冷笑。 “都中毒了还不死,你看嘴唇都黑了,黑里还带红丝,肯定中了『血雾』,没救了。”她可是研究了一段时日的古代毒史,为了进行时空穿越而拼命学习,把古今中外上万种的毒背得滚瓜烂熟,就怕中了暗招。 上官晚儿主修生物科学,副修生技医疗和毒物辨识,大脑开发百分之二十的她是生技方面的天才,喜欢做病理研究以及基因组合的排列。 “血雾?”那是一种毒? 笑面人宇文鸿笑得像朵花似的往前一站。“那你一定知道怎么解毒是吧。” “不难呀!”有毒有解,天生万物相生相克,不然一中毒便无解,还不早死绝了,寸草不生。 “不难?” 这话让人听得面上讪讪,有点讽刺。 众人束手无策的剧毒如附骨之蛆,驱之不走,杀之不死,长了一副猱牙般紧咬不放,连军师拿出药王所制的救急药丸也仅能压抑毒素的扩散,却无法彻底根治,都快把人愁死了,唯恐有个万一。 而眼前没三块豆腐高的小姑娘却说不难,神情像在看一堆无脑的傻子。 举手取柑的简单事都做不好,废物垛子当柴烧都嫌费事,一个个该撞墙自省,看能不能撞出聪明劲,把六窍全开,唯有的一窍不开给找回来。 “那你说该怎么治才好?”腆着脸的宇文鸿是把面子丢在地上踩了,不耻下问,就冲着她那句“血雾”,他求也要求人不计前嫌把毒给解了,他也好对北境百姓有个交代。 如今的大唐看似居无忧,是路不拾遗的盛世,可底下的根基不稳,各国虎狼盯着这块流油的肥肉想着如何瓜分,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让大唐国土四分五裂。 昔日先帝想把皇位传给先北境王,皇长子的身分当之无愧,又是太后嫡出,满朝文武乐见其成,认为众皇子当中唯有先北境王足堪大任,他是众望所归的不二人选。 可是英雄人物不爱江山只爱美人,为了心上人朝阳晴,他不纳妾收美,后宫嫔妃无数他无福消受,只得让贤。 其实当年和他定有婚约的是当今皇后,有凤命传闻的皇后对先北境王痴心一片,痴缠不休硬要嫁他为妻,先北境王打小就不喜欢善妒又骄纵的女子,因此想尽办法摆月兑她。 朝阳晴的出现令先北境王更想解除这桩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婚事,他自请封地北境,带着一见钟情的心上人远走高飞,不参与皇位的争夺,任有心者各自撕咬抢夺。 先帝见长子不歧不求,无心高位,又唯恐自己日后驾崩,嫉妒成性的新后会吹起枕边风,对他最器重的长子痛下毒手,因此下旨北境由先北境王自治,不用上缴税金,虽是大唐国土却以先北境王为尊,不受帝旨差遣。 也就是说皇上是皇上,先北境王是先北境王,一脉同根却各自为政,井水不犯河水,兄弟为峰各有山头。 不过大唐有难,北境要出兵援救,而北境若有事则自行处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方可求助大唐。 之后先帝驾崩,北境在先北境王的带领下一日日的兴盛,其势头比起大唐有过之而无不及,反观大唐江河日下,耳根子软又贪图享受的皇上年年挪用国库银两为私用,大兴土木盖一座座别宫,又大肆挥霍封赏近臣,国库银两每年递减。 上行下效,下头的官员有样学样,朝廷兴起一股奢靡风,养妓畜婢,赌马斗狗,大建亭楼高阁,山水园林。 于是,现任北境王的生死足以动摇北境人民的安稳。 上官晚儿一脸纳闷的反问:“关我什么事,中毒的人又不是我,多管闲事通常死不瞑目。” 闻言,他一滞,讪笑。“活菩萨慈悲为怀,救人一命得三千功德,当是为自己积福行善。” “什么活菩萨我不懂,我不拜佛,他说宁可错杀也不错放,我是奸细死有余辜,拉个垫背的我乐意。”瞪什么瞪,眼睛大能把人瞪死吗?我说的就是你。 瞧着对他翻白眼又皱鼻子挥眉的小姑娘,夜行鹰目光一沉,面冷如霜,只差没将五指掐上她细长的颈子。 “呵……呵……小姑娘别说赌气话,人死不能复生,真要身首分家了,后悔可来不及。”宇文鸿半是威胁半是请求,软硬兼施求个两全,各退一步互留余地。 小有不快的上官晚儿冷哼一声。“他肩头插的那个不取出吗?插着当陪葬品。” “他……”怎么会不想弄出来,可是箭头倒勾,军医能力有限,不敢拔箭。 “不用费心,死不了。”他还能撑到回圣天城,由皇甫老怪亲自动手,用不着来历不明的“细作”。 只要有一丝嫌疑就该严刑拷打,不能有半丝疏忽。 “王爷,别拿自个儿的命开玩笑,药王的药虽然管用,可你身上的毒还在,一日不除便一日危及性命,你不能当成是臂上多道刀口而已,万一压不住体内的毒,毒发攻心,你要北境的百姓何去何从?”他一人身系万千条人命,岂能由着他任性。 先北境王过世时,北境曾一度动荡不安,不仅南契、西虎等小国虎视眈眈,想趁机侵占,就连大唐皇帝也下了国书,召先北境王遗孤进京赐府、赐亲王爵,大有将北境国土收回,派兵驻紮之势。 所幸年仅十六的夜行鹰出手力挽狂澜,先带兵打得南契退兵百里,签下百年不开战的议和书,结为盟邦,又和烈火堡合作,将西虎部族由内部瓦解,令其溃不成军,兵败如山倒,数年内不敢再轻举妄动。 夜行鹰一战成名,成为北境的新战神,为北境百姓所爱戴,有他在,北境不会变天。 “还有行峰、行衍。”他们也能独当一面,只要给他们机会,夜家的儿郎绝非池中物,必会化蛟为龙,一飞冲天。 宇文鸿似笑非笑的睨了夜行鹰一眼。“指望他们?一个有勇无谋,一个好高骛远,听听调派还成,若要运筹帷幄,手掌智珠,怕是还差一点,交到两人手中,不出三年,北地再无北境。” “你这话说重了。”他那两个弟弟没军师说得那般差劲,他们欠缺的是磨练,多给些机会会有所成长。 “重不重你心里有数,反正我只认你,北境上下军民以你马首是瞻,北境若不在你的掌控之下,我必求去。”他不看人脸色,天下之大何愁无安身之地,四海为家,看尽人间好风月。 “你……”他简直是在耍赖,在谁手底下办事不都一样能才华尽出,真正有能力的人不愁无处发挥。 “你们俩嘀嘀咕咕在说什么,别欺我个矮听不到,他的箭伤我能治,他的毒我也能清除。”上官晚儿一副眼高于顶的模样,冷静后想想,她何不利用他们离开这鬼地方。 宇文鸿还一头雾水,捉模不出话中意,面色冷漠的夜行鹰已先一步开口,话语森森。 “条件。” 明显的态度大变,她定是有所求。 “喂!是你有求于我,不是我非求你不可,你要搞清楚立场,对救命恩人口气好一点,不要大呼小叫。”她也是有自尊的人,不是任人使唤的狗,大原则要把握住。 “你也可以不救。”他不求人。 看他恶劣的态度,上官晚儿被他气着了,反其道而行,手心往上翻。“一千两黄金。” 爷爷说了,黄金比银子好用,有金子就不要捡银子,所以她这一回的大唐行带的是黄澄澄的金子,融铸成一片片花瓣,一片花瓣约三钱金,够她花用一年。 “诊金?”倒是狮子大张口,她最好有这本事,否则……夜行鹰想着她的一百种死法。 “没错,和聪明人说话不烧脑。”她最怕遇到无脑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光是一句话就能把人绕死。 “没有别的了?”她看似单纯,但骨碌碌转动的黑琉璃眼珠子带着慧黠。 她想了一下。“啊!送我们到长安。” 她们不认识路,有人护送省事多了,可保平安又不用到处问人,一路送到地头。 “长安?”他眉头一拢,有这地方吗? 夜行鹰和宇文鸿互视一眼,两人心里同时想着,是他们孤陋寡闻,还是她所提的“长安”地处偏僻,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乡镇,因此未有耳闻?算了,只要有这地方,总打听得到。 两人有志一同,想着先应允此事再图后谋。没人说一定要送佛送到西,找不到“长安”也没法送呀! 不是他们出尔反尔,言而无信,无中生有谁也办不到,除非真有“长安”一地,不然神仙也无力回天。 他们料想得好,殊不知根本没派上用场,因为上官晚儿不久后便发现时空舱出了差错,她们被传到了不知名的时空,根本不可能有长安这地方。 “我家小主人淋湿了,她要先换衣。”梅玖取出一片白色药锭,先让浑身湿答答的小主人服下。 她是机器人,不会生病,但是小主人是人类,拥有不能抵抗病菌的肉身,为防淋雨着凉,先服保健药品为要,驱风暖血,排除病毒,强健身子。 宇文鸿反应极快的让出营帐。“当然、当然,你们先请,我让人给你们送盆热水洗洗手脚。” “嗯!”梅玖面无表情的一颔首,抱起上官晚儿往营帐内走进,目不斜视,没看任何一人。 她眼中只有小主人,他人如同无物。 上官晚儿小心眼,朝没给她好脸色看的夜行鹰哼了一声,意思是“你对我不好,我记住了”。 山水有相逢,哪日狭路相逢,她肯定要还以颜色给他好看。 两人入帐后,原本吓人的大雷雨忽然转弱,雷声不再,雨势变小,小雨滴答。 “你放心让她为我治伤?”夜行鹰不以为然,不相信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会有多高深的医术,堪比神医皇甫佑。 “至少她知道『血雾』。”而他们至今一筹莫展,只知中毒了,却不知身中何毒,如何解毒。 “也许她是胡诲的。”误打误状。 宇文鸿勾唇苦笑。“她没说错,我翻了师父留给我的奇毒怪谈这本书,里面提到中毒者唇泛血丝,毒随血走,三日内遍及全身,血丝入心便是断肠时,你瞧瞧你的手……” 即使服了药还是遏止不了毒的蔓延,虽然缓了些,多争取几日的生机,可是毒不解仍是危害,叫人难安心。 “没事。”夜行鹰将手抽回,但是手背上细如发丝的血色雾纹仍无从遮掩,一条条爬满整只手臂。 “『血雾』顾名思义会呈现像雾一般的血丝,以人为宿主慢慢侵蚀血肉,直至血枯为止,就算我们日夜不歇的赶路,也不可能在你毒发前赶回圣天城……”他只有一颗救命药丸,吃完了就没了,那是当初药王欠他一份人情所换来的。 药王出自医药世家,但因生性古怪不喜医,早年与家主起口角而被逐出家门,他便做药、卖药,和本家打对台,用他的药来证明不学医也有出路,本家想看他饿死路边还早得很。 由于药王的名声太大,行径太猖狂,引来本家不满,买凶想置药王于死地,药王只得逃,求助于有“智者”之称的宇文鸿,宇文鸿出面帮他说合,这才让本家放过药王。 无以为报的药王因只会做药,便以灵药相赠。 夜行鹰也是命不该绝,正好宇文鸿将药放在腰袋里小心藏着,这才旱田适逢及时雨,暂时把毒压下去。 “王爷,说句戳心的良心话,你是死马当活马医了,不管那姑娘医术如何,你都得赌上一赌,起码我得把活着的你带回城。”这才不枉相交一场的情分,患难见真情。 箭头尚未取出,强撑着一口气的夜行鹰墨瞳微黯。“宇文,你的实话真不中听。” 看着犹带血迹的伤处,他抿着唇,感受一阵又一阵的抽痛,他怎么也想不到信任有加的亲信竟然是大唐皇帝派来的暗棋,在箭雨齐飞的当头趁他不备推他挡箭,还目露凶光的叫他去死,说北境王不殒落他没法升官发财。 那人被他一剑穿心而亡,死时竟带着不甘的怨恨,好似他欠他良多,他不该杀他,死得应该是高高在上的他。 “王爷,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你别摆脸色给人看……”蓦地,宇文鸿两眼发直,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你看……”什么? 顺着宇文鸿的目光往后一看,夜行鹰深幽似潭的双眼一眯,微闪幽幽暗光。 被湿发覆盖的小脸居然如此出尘秀美,彷佛是千年积雪的山顶上十年才开一回的雪莲花,美得剔透,不染尘垢,任何世间的污秽都无法将其玷辱。 这一瞥,他脑海中浮现一句话—— 一眼万年。 “看什么,不想治伤了?我丑话说在先,不管我用什么方式治疗,你们都不许觊觎,本人眼光挑得很,不收徒。”她脸上长花了吗?怎么一个个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瞧? 不觉得自己美的上官晚儿浑然看不见自身的丽质天生,容色过人,弯弯的眉儿,黝黑的水眸,白里透红的双颊宛如刚剥壳的水煮鸡蛋,光泽女敕白,红得诱人的小嘴儿是沾了露水的樱桃,饱满红润,鲜得快滴出甜汁。 她的那些同学一个比一个还爱美,擦红抹绿装扮得花枝招展,从不让化妆品上脸的她就显得素淡,夹在一群善于打扮的人工美女当中,她就是天鹅群中的小水鸭,素面朝天赶不上潮流。 突然被一窝粗糙汉子注目,上官晚儿猛然一愕,有些吓到,不自在的拉拉野菊黄的半臂上衣,微露的小手臂藕白似雪。 她惊慌的瞧瞧是否衣着有所不妥当,被人瞧出她并非“土着”,毕竟她并非古人,没办法做到和这年代的人如出一辙,加上又无人可仿效,露出马脚她一点也不意外。 “你的衣服……”太好看了,将她仙子般的美衬托得更仙气飘飘,只是…… 宇文鸿目露疑色的看着那一袭天女羽裳,两手空空的主仆二人是从哪弄出来这套衣服的?她们的穿着与先前大为不同,而他明明没看见箱笼、包袱之类的东西,两人是空手而来。 难道是他看错了? “上哪儿治,营帐内?”冷眸一斜睨,夜行鹰以眼神制止宇文鸿的未竟之语,语气显然少了一些冷硬。 看了看简陋的营地,上官晚儿不要求无菌室、干净的纱布和手术衣,只能将就了。“不要淋到雨就好。” 真的很随兴,她曾去过星际难民区,那些人和外星生物连日常用药都没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露天医治,有的直接开膛以雷射刀烧融,将毁损的器官或腐肉切除。 生技医疗要做实体考核的实习,她跟着医疗救护队前往各个难民区进行临时医疗,她是学生只能当助手,依带队医生指示做些包紮、小规模清创的工作,当是职前训练。 在粮食短缺的二一00年并不是每个人都过得顺心如意,疾病减少了,贫穷却增多了,在粮食越来越少的情况下,最底层的人民首当其冲,挨饿受冻的难民因此衍生,由星际联合组织出面救援。 星际联合组织的前身是红十字会,宗旨是救危扶弱。 进入营帐内,将一切安排好,宇文鸿还是不安心的问上一句。“你真能治好他?”明明他是劝说者,反倒是他心有迟疑。 反观夜行鹰果着上身坐在椅子上,神色自若,看不出一丝犹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一副生死由人的模样。 “梅玖,塞住他的嘴巴。”真吵。 “是的,小主人。”梅玖听从指示。 “我不……” 不等宇文鸿开口表明自己不再多话,一块眼熟的破布已往他嘴巴塞,呜呜哦哦的他差点窒息,翻着白眼求饶。 “这是什么?”看见上官晚儿自白色箱子内拿出透明瓶子,瓶身上有着连成一条线的“蚯蚓”,夜行鹰出手攫住正要用透明瓶子内的黑色液体涂抹伤口处的柔女敕小手。 “麻醉药。” “麻……醉药?”使人醉了的药? 上官晚儿想了一下,改用他能理解的字眼。“麻沸散,是能让人感觉不到疼痛的药,你这箭头有倒勾,要把肉割开取箭,会很痛……” “不用,直接来。”他知道什么是麻沸散,皇甫老怪嚷着快做出来了,只要再调整调整药的剂量,免得药性重了让人一睡不醒,真的驾鹤西归。 她表情一凝。“你不怕痛?” “痛才能记取教训。”提醒他不要犯同样的错误,重蹈覆辙,这世上最难以预料的是人心。 人心易变。 她哼了哼,懒得去管他古里古怪的话意。“反正是你的皮肉,痛死了也与我无关。” 夜行鹰坐着,上官晚儿站着,两人的高度几乎一致,看得她很不痛快,不过她一拿刀,立即凝神专注。 她看着已然布满黑色淤斑的左肩,淤斑内有细细的红丝,像是有生命一般,伴随着一起一落的呼吸游走在皮肉间,肉眼可见一条条血色丝线在蠕动。 “大丈夫顶天立地,区区一点小痛何足挂齿……嘶,你……你下刀真快……”骤地一痛,夜行鹰臂肌绷紧。 本来他想说“公报私仇”,但是一看到她落刀如剔骨般动作俐落,令人眼花撩乱,他不禁心口一颤,仔细观看着一闪而过的刀花。 光看那用刀的熟稔,他心里想着,皇甫老怪不如她。 这是有真本事的人,绝非信口开河。小小年纪竟有此医术,日后大有可为,他小看她了。 “忍住,我要拔箭了。”最后一击。 “嗯,你拔吧,我忍得……”住。 不等他把话说完,夜行鹰眼前一暗,叫人昏厥的痛袭来,他感觉自己的魂魄离体了一下,而后又快速坠落,被吸回体内,眼前的黑暗再度恢复光明,耳边听见滴答滴答的落雨声。 也许厥过去,也许没有,等他再回过神时,挖开的大窟隆只剩下一条浅红色的……线? “你的刀……”很锋利。 他从没见过这种刀,刀小刃薄,薄薄的一片,扁平光滑,女子手掌大小的刀身和刀柄连成一体,一边利能削发,一边是平钝伤不了人,刀尖向下竟能避开筋脉,刀过肉开,彷佛是过火即溶的雪,完美的切开包着箭头的肉。 啾地一声,尖锐的箭头被拔出,快得让他来不及眨眼,他甚至怀疑箭还在肩头,一切都是假的。 再一看,那么大的伤口竟只有少量出血,他敞开的衣服没沾什么血渍,好像并未流血一般。 她是怎么办到的?未免太神乎奇技了。若是她能留在圣天城,他手底下的伤亡会大幅减低。 “我的。”看他紧盯她手上的手术刀,上官晚儿飞快的将用过的器具一一收回医疗包,不让人多瞧一眼。 防人之心不可无,谁晓得他在打什么坏主意,好东西人人想抢,廉耻心为何物,大字不识。 “我没打算抢你的,用不着用防小人的眼神瞳我。”夜行鹰冷哼,对她的多疑感到不悦。 宇文鸿吐掉口中的破布,犯恶的呸了一口,难怪他觉得在哪见过,不就是王爷用来绑住伤口的那块布,上面尽是化脓的血水和肮脏物,那个叫梅玖的冷面女居然往他嘴里塞,真是不把他这个大军师放在眼里。 “我有、我有……”喝!好税利的杀气……两道。“等等,我没恶意,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刀你有多少,你开价,我买,绝对不占你便宜,我这人不欺负女人、小孩。” 童叟无欺。 “非卖品。”她才带一套来,卖了连她也没得用。 “咱们商量商量,你……”呃,白色箱子呢? 一晃眼就不见了,不会这么邪门吧! “我只是先帮他把箭给拔了,毒还没解。”过河拆桥太早了,她还留一手。 瞧见王爷不善的眼神扫来,宇文鸿一模鼻子,讪讪一笑,将脸上的垂涎之色收起来。 “你要马上处理还是先休息一下?” 面白唇黑,眼中透红,中毒多时的夜行鹰见识过上官晚儿过人的医术后,不加思索的说道:“继续。” “你确定?”她怕他承受不住。 “没时间让我不确定,不是吗?”他已经感觉到毒性对他身体的伤害,一点一点在侵蚀他的气血。 “我先说好,有点危险性,拔毒之后你可能会虚弱一、两个月,得靠调养和食疗才能慢慢恢复过来,在这段时日严禁动武和动怒,不过……”她还有下文。 “不过什么?”夜行鹰难得对人多了点耐性,以往敢有人对他不敬,下场只有两个字。找死。 “我有一株五百年的野人参,人参益肝补气,对你的伤口和造血都有益处,一株保命,不贵,你看着给银子,看你的命值多少。”这还是年分较低的,若是拿出千年人参、万年灵芝,还不把人的胆吓破。 “你有五百年的人参?”宇文鸿冷抽口气,大惊失色,大有截胡之意。 “没有我干么提出来,自个儿给自个儿寻开心吗?可是我不卖你,你看起来像奸商。” 他长得太猥亵了,不符合她的颜值标准,看久了很伤眼,令人负能量加倍升值。 “我是奸商?”她的眼睛是怎么长得,玉树临风的大军师卓尔不凡,小姑娘见识少,看走眼了。 “你别插话成不成?快死的人又不是你,野人参是救命用,你有人家危急吗?”她是人参大户,储存手环里堆积如山,可是财不露白,她不能一下子拿出太多,太招眼了。 财帛动人心,有利可图的事杀人夺宝都做得出来。 “五千两白银。”夜行鹰低声一喝。 “好,成交。”他爽快,她也爽快,银子、金子入袋,接下来的日子她真的不愁吃穿、高枕无忧了,成了腰缠万贯的小富婆。 上官晚儿雄心万丈,小财迷似的算着怎么花银子,买些“出土”文物当伴手礼回去送人,二十两的和阑玉到了她那年代是天价,尤其是知名人物的陪葬品,有市无价,削翻了。 “你出去,独门秘术不外传。”上官晚儿赶人了,她整套的医疗设备不能让人瞧见。 “我出去?”宇文鸿指着自己鼻头,气到头顶快冒烟了。 赶谁都行,哪能是他,他得盯着莫名出现的两人,她俩实在可疑,叫人不得不提防。 “你看起来不像好人,我怕你偷学。”她直接把宇文鸿的人品踩进泥里,让他气得哇哇大叫。 “好、好,枉我对你另眼相待,想给你一条好出路,没想到是一头白眼狼……等等,要是还有上好的野人参,可别忘了我,我可以不计前嫌的原谅你,让你在圣天城横着走……” 前一刻还气呼呼挥着拳头,不满高尚的人品受质疑,随即又拉段堆了满脸笑,和气不已,没有节操。 原因无他,只因宇文鸿看见梅玖从一口小布袋里掏出已成人形的萝卜……是小孩手臂粗的人参,品相好、须根齐、色泽深浓,一股参味直钻鼻间,还带着泥土,一看便是刚挖出来不久。 他一下子眼珠子就直了,紧盯着肥大的野人参不放,心里还颇有牢骚,那么好的人参就该用铺着红绸的紫檀木匣子装着,哪像她们这么不识货,暴殄天物,用口破麻袋就了事,太草率了。 可惜近在咫尺却远如天涯海角,与他无缘,看得到可是是别人的,他只能望穿秋水,看它离他越来越远。 最后他被梅玖拎起,朝外一扔,吃了满嘴土,欲哭无泪,惊觉梅玖力大无穷。 第三章 入住王府起乱子 北境,圣天堡北境王府议事厅。 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无人能解的血雾就从夜行鹰体内消失了,他身上的红丝、唇上的暗红细纹全都不见了,就是人异常虚弱,好一会儿没法起身,喝下熬煮的野人参汤才稍有起色,能下地走两步,五千两银子花得值得。 众人在原地驻紮休息了两天,他失去的血色全都回来了,气血也感觉更旺盛,浑身是劲。 问及他的毒怎么清除的,眼一眯的夜行鹰也陷入深思,试图回想整个过程,但是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依稀记得有道白光往他眉心一闪,他顿时意识模糊,进入一个无人的纯白地方。 若是当时有人存心刺杀他,只怕他都死了好几回了。 夜行鹰始终不知发生什么事,太过匪夷所思了,他不喜欢这种不明不白的迷失,好似被人赶进迷雾中,分不清东南西北,伸出的手明明碰到墙壁,往前一扑却是扑了空,这是一道空墙。 “王爷,我的北境王,你是被勾魂了吗?两个女人而已,其中一个还没你岁数大,就是个黄毛小丫头,你堂堂北境战神还能让她们在你眼皮子底下作妖?”宇文鸿恨铁不成钢,彷佛夜行鹰多对不起他似的。 打仗他在行,一遇到女人就束手无策,叫人好生唏嘘。 夜行鹰面上布满阴霾,他比自己想像中更在意那一时辰的毫无所觉,如果她们是敌人的话…… “黄毛丫头?你不妨去试试,看你能从她口中套出多少真相。” 她就是个谜,身世不明、来历不明,从哪里来更是天大的谜,长相不是西虎人,亦非南契人,口音像南方人,娇软轻哝,但她发誓从未去过南方,没喝过江南水。 目前只知她姓上官,要去一个叫“长安”的地方,对北境的事完全不知晓,她还是好奇心偏重的小野猫,张口闭口都是“为什么”,一条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她也能问出“鱼为什么不会淹死,它应该在天上飞”。 鱼本来就生长在水里,它怎会溺水?会飞的是鸟儿,鱼反倒一出水就会死。 上官晚儿不明了这些是因为她见过的飞禽走兽大多数都进行过基因改良,为了更适应生存的环境,鱼类有了翅膀,多了一对肺,成了两栖动物,能在水里游,也能飞上天。 一听到要将他推入“虎口”,圣天城的第二把交椅顿时看成怂货。“不成、不成,我可怕死她那张嘴了,她说起道理连老和尚都想**逃走,黑的、白的兜在一起也能讲出是非来,明明是错的,却叫人哑口无言,无力反驳。” 见他满脸惊色,夜行鹰眼中多了些许笑意。“你不是常说在嘴皮子上头难逢敌手,这不就一个。” 哭笑不得的宇文鸿难得低头认输。“她是高手,我自叹不如,以她的谈吐、学识以及大胆,她绝非常人。” “她的过去无从查起,像是突然冒出来的。”她身上隐藏无数秘密,让他想要挖掘。 宇文鸿失笑。“你别说得像土里的竹笋,一夜就长出绿笋头,从泥土里钻出来……” 他自个儿说得都笑出声,却又认为是十分贴切的形容,以他的天算居然算不出来龙去脉,说来也有失颜面。 “必须留下她。”夜行鹰似自言自语的说着,眼中多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幽幽流光。 “是呀!必须留下她,在没弄清楚她是谁之前,她哪里也去不了。”是敌、是友,攸关重大。 “我说的留下和你的不同。”不管她做了什么,他的命是她救的,他便欠她一条命。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当他从茫然中醒过来时,他胸口那股重石压住的沉重感不翼而飞,他先是错愕,而后是不信,接着不解,继而有些迷惑。 他的毒真的清干净了,不留半丝毒素,她是怎么办到的?太过引人疑猜。 而她和那个名叫梅玖的女人分明身无长物,可偏偏一转身就能拿出叫人目瞪口呆的东西。 仙人乎? 宇文鸿玩世不恭的挑眉一睨。“王爷,你是定了亲的人,不能随意动心,你那位未婚妻可不是良善之人。” 一想到退不掉的亲事,夜行鹰顿时目光冷了几分。“不用你提醒,我自有打算。” “呵!能有什么打算,不就是拖字诀,把人拖老了逼得对方自动退婚。”他太小瞧烈火堡了,好不容易攀上王爷这棵大树,野心不小的东方烈焰岂会轻易放手。 耗子看到大米,兔子跑进菜地里,那是不吃到肚胀是不会离开的,打了地洞住下来,随时吃到饱。 “别说得好像你很有能耐,要不你来想办法。”当年年少无知,为了联手击退西虎大军而误中圈套,被逼着认下这门亲,如今是有嘴说不清。 宇文鸿干笑,呵呵三声。“东方妩媚是狠角色,我自认招惹不起,还是你福泽深厚,能消受美人恩。” 一个女人比男人还狠,统领烈火堡五千名子弟兵,她的狠劲连西虎战士都背脊发凉。 东方妩媚并非虎背熊腰、粗黑壮硕的女汉子,她十分艳丽高就,五官相当明艳,体态优美,胸大腰细,一双大长腿笔直又匀称,多一分太胖、少一分太瘦,稳纤合度。 可是和她容貌不搭的是脾气,如同烈火堡之名,性烈如火,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她的“东西”只能是她的,别人不能染指,若是她不要了,宁可毁掉也不允许他人拿走。 这也是宇文鸿不与她搅和的原因,他只有一条命,还没活够本,不想因为人家的闲事而赔进去。 “这的确该早点解决……”心性狠辣终成隐患,父女一个德性,要得太多了。 烈火堡位于西虎部落与北境的接壤处,一向是遏止草原民族进犯的要塞,它就挡在两地往来的狭谷进出口,想由西虎进入北境得经过烈火堡建立的十丈高城关,城门不开就过不了。 类似这样的关口一共有七座,又称七峡口,由烈火堡派人驻守,城关上头有烽火台,一旦西虎部落有异动便点燃烽火,北境会立即派兵前往围堵,不让敌军越雷池一步。 如此,烈火堡和北境的关系就有点微妙了,它进可攻、退可守,又占着两地天险的便利,对夜行鹰而言是不可错失的盟友。 然而烈火堡堡主东方烈焰是个不折不扣的墙头草,表面上与北境交好,暗地里却与西虎部落往来密切,还与对方做起生意,将盐、茶叶、绸缎、瓷器等运往西虎,再低价收购西虎的皮毛、宝石、药材、牛羊和马匹。 一来一往的暴利让他欲罢不能,而北境军队的战马和军中药品又大多由烈火堡供应,不可分割。 烈火堡的存在是北境不得不吞下的硬骨头,既要防备它的不轨野心,填满其难以满足的,又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它以桥梁方式同时掌控西虎和北境的战略物资。 以前夜行鹰羽翼未丰,只得容忍,一边虚与委蛇,稳住与烈火堡互相算计的关系,一边又鼓励生产,增加人口,建城练兵,囤粮储水,将一座一座的城池往西虎方向扩建。 包括北境王都所在的圣天城,他一共建立了规模不小的七座城池,每座城池最少驻兵十万,蚕食鲸吞的将北境势力向外扩展,慢慢减低烈火堡凭借的地利之便,以期摆月兑无形的掌控。 他暗中成立五支马队,发展连接四面八方的商道,在物资方面自给自足,尽量不依赖烈火堡的供给,也允许一个月两次的互市,不论西虎、北境或其他地域,都可来北境特意开放的集市进行交易,以物易物或银两买卖皆可。 虎口夺食是相当危险的事,与烈火堡争利让东方烈焰颇有微词,心中不满,但随着北境日益壮大,以及夜行鹰威名在外,势如中天,他还是小有忌惮,不敢明目张胆以势相胁。 倒是两家的婚事悬而未决,迟迟未有动静,东方烈焰也着急了,频频催婚,意欲借着儿女亲事将北境收归囊中。 “王爷、宇文军师,你们带回城的娇客正闹腾着,你们赶紧去劝说劝说,侍候的下人招架不住……”管事嬷嬷一脸急色,气喘吁吁,不经通报便直闯王府议事厅,原本一丝不苟的髻发为之凌乱,发丝掉落两颊旁。 “又闹?”夜行鹰紧锁的眉头又增一条皱褶。 “姑娘说王爷不守信用,该给的报酬她一个子也没瞅见,又言说好的事王爷一件也没做到,若王爷再不给个合理的交代,她便要放火烧房子……”管事嬷嬷说得急,一副说慢了便火烧眉头的样子,急得不行。 “她真敢放火?”胆子不小。 管事嬷嬷苦笑着,轻拢乱掉的头发。“姑娘身边的梅姑手持一面西洋国来的镜子,她也不动手,只将镜子对着日头,又将镜子折出的光往草垛上一照,没多久就冒出烟了。” 看得他们都快吓死了,没火怎么就烧起来了?星红的火光一点一点的燃起,不浇熄真能酿成大火。 只是她实在想不通,两人明明离得老远,为什么靠一面镜子就能点火,把她吓得此时心口还扑通扑通狂跳。 “用镜面燃火?”倒是稀有了,那丫头层出不穷的鬼点子究竟从何而来?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有趣,真是聪明,我瞧瞧去……”对新奇事物感兴趣的宇文鸿一个起身,大步往议事厅外头走去。 走到一半,他忽然迈不开步伐,衣领被人从后头扯住,回头一看,面上多了一抹兴味。 “我去就好,毕竟人是我带回来的。” 夜行鹰单方面主张将人带进城,半是幽禁,半是看管地留在北境王府内的一座院落中。 其实他并未亏待她们,大鱼大肉照三餐奉上,服侍的婆子、嬷嬷、丫头多达十数人,还裁制北境的服饰令其穿戴,按府中主子的分例各十二套,她一天换一套,不愁没新衣穿。 对一向视女人为累赘的夜行鹰而言,他做得有点多了,即便是名义上的未婚妻,他也没想过为她添件衣服置套首饰,此番却不自觉的亲力亲为,让府中长吏准备姑娘家喜欢的衣裙、钗饰,想让他的“救命恩人”过得舒坦自在。 “我也点头了呀!何况我和上官姑娘处得不错,相信她更乐意见到我。”与其面对一张三月寒的冷面,笑脸更受欢迎,人总不好对着如春笑面恶言相向吧。 宇文鸿自认他比王爷兼城主大人更讨喜,他是无害的,从不喊打喊杀,为人处事温和到近乎没有脾气。 处得不错?夜行鹰的脸刷地一沉。“不用,她是我圣天城的客人,由我出面即可。” “她是客人不错,可是她似乎对你……呃!不怎么和颜悦色,你确定她想见到你?”换成是他,杀人的念头都有了,王爷这性子十个人见了九个人嫌弃,另一人吓到直打哆嗦,不敢嫌弃。 唉!王爷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算没有马车,临时做张抬人的竹轿也行,由士兵轮流抬下山,偏他是不知怜香惜玉的爷儿作风,不是扶或抱,而是上马后手一扯将人拉上来,吓得小姑娘双手无处可放,只能环紧前方男人的腰。 一路上就听到小姑娘不重字的骂骂叨叨,从头骂到脚,又从品性开骂,将王爷骂得无一处是好的,还给了个“恶鬼”骂名。 而她那随侍在侧的女侍,这次不知为何没有攻击王爷,只以稳定的速度跟在一旁。 启程没一个时辰,王爷难得喊了歇息,下马后小姑娘就吐了,那小脸白得跟纸差不多,眼神涣散的被她那个护犊子的女侍抱着哄了大半天,最后不晓得往她嘴里塞了什么,神情蔫蔫的小姑娘没一会就由濒死状况活了过来。 就见胆子大概有牛胃那么大的小姑娘,气势汹汹的冲过来往王爷的小腿踢了一脚又跑开。 喝!好个巾幅须眉,不畏死的勇气,她那一脚又快又急,当下所有人都惊呆了,虎口下拔须,死定了。 可是出人意外地,王爷只是铁青着脸瞪着被踢的小腿,不发一言的忍下来,还特意让人打了一只野兔子,烤好后将兔腿给小爆竹送去,从头到尾冷着脸无一句重话。 大概是用吃食堵住了嘴巴,之后坐在马背上的小姑娘安分许多,昏昏欲睡地将王爷的胸膛当枕头,双手抱着他的腰便睡着了,看得众人提心吊胆,唯恐她眨眼间被王爷扔下马。 但是更令人惊讶的是,王爷抬起的手不是将人推下马,而是有意无意的护住摇摇晃晃的小身子,大手扶着柳腰以免她往下滑,让随行的士兵好不傻眼,小声的交头接耳——王爷的毒还没清吗?他脑子被毒坏了。 “宇文军师,你管得太宽了,去把下半年的军备盘算盘算,看还缺什么,让下面的人补上。”粮草要充足以防不时之需,兵士没吃饱做不好防御,饿着谁都不能饿着护城军。 “这事有军需官,用不到我。”要是凡事都要他经手,城里的大小官员可以回家种田了。 根本不听从命令的宇文鸿走在夜行鹰身侧,夜行鹰走一步,他跟着跨一步,两人像身与影,形影不离。 圣天城是北境的王都,为七座圣城之中最大的一座,城中百姓近百万,因此北境王府也盖得宏伟壮观,府中有大湖、小桥流水,还有容纳上万名府兵的校练场,以及一座连着一座的院落和高墙阁楼。 从府里的这一头走到另一头,脚程慢的要花上一整天,府中还有林郁苍绿的后山,占地十分辽阔。 男女的居处是分开的,隔着绿波荡漾的湖,湖面上有座七弯八拐的九曲桥,桥上搭了北斗七星排列的小亭子,用来歇脚和赏景用,平时能在亭子里垂钓,泡壶龙井。 夜行鹰轻哼一声。“你不是能掐能算,那就算算今年的收成好不好,入冬后是否有雪灾。” 北境的冬天很长,几乎长达半年,每年十一月便开始下雪,时停时下的,下到隔年三月初才慢慢回暖,要到四月土地才真正解冻,适合农民翻土播种。 因为冬长夏短,积雪量十分惊人,一有天灾人祸就雪崩,压死不少百姓和牲口,光是应付各地的灾情便疲于奔命,容易遭难的地区大多以石材做为建筑,大雪来时能承得起重压,人住在石头屋里也较为安全。 他们会在屋子底下挖地窖,储存过冬的粮食,万一屋子被雪埋了也不用担心,他们还有食物果月复,青壮男子则负责把雪挖开,挖出一条雪路,方便王都派人来救灾。 经他一提,宇文鸿眉头轻轻一拢。“我算过了,灾年。” “灾年?”夜行鹰一顿。 “会是不小的损失,你最好提早做好各种急需品的储备。”还有人手的调派,发文各城镇做好防灾准备。 “又要和烈火堡那边有所牵扯……”这是夜行鹰所不愿意的,似乎没法完整的切割,受制于人。 “那倒不一定,江南附近有个新兴起的粮商叫红月山庄,他们的粮食种类多又齐全,可长期大量供货,王爷不妨考虑一下。”就是路途长了些,运送不便。 闻言,夜行鹰略微思忖。“这事交给你去办。” 宇文鸿一愕。“为什么是我?” 需要他再重申一遍吗?他是军师,出策献计,不是当牛马用的城务官,杀鸡用不到牛刀。 “因为只有你听过红月山庄,自是由你出面接洽。”人才要用在对的地方,他最擅长的是舌粲莲花。 ☆☆☆ “骗子、骗子、大骗子!说什么会好好报答我们,让我们有用不完的银子,想去哪里都有人护送……真说得出口呀!哄小孩的话我居然相信了,他们拿我当傻子看是吧!” 气得腮帮子鼓鼓的上官晚儿睁着圆亮大眼,很不高兴被当成“宠物”豢养,每天一睁开眼不是吃吃吃,便是不断的换穿新衣服,梳着繁复的妆发在园子里走来走去。 整整十天呀!她就像是猴子一样被圈禁在高墙之内,连一步也没跨出大门,鬼打墙似的在固定的地方绕圈,看着相同的人,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 虽然她不得不承认她住的地方非常大,比月球上的星际会馆还要大上十倍有余,极目望去一片空旷,让人有种舒畅感,连住数日让身心达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住上七、八天以后,莫名的压抑感油然而生,看来看去都没变化的景致让人产生厌倦感,她也不喜欢身边服侍的人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她们是易碎物品,说话轻声细语,不敢高谈阔论,走路无声,猫爪子一般。 太安静了,静得像座死城,没有一丝生气,她看到墨守成规的规矩与旧式大家族的体统,沉闷而守旧。 上官晚儿以为她可以忍,但是在她提出要出门一游遭拒后,她忍不了了,束手束脚的活法不是她该过的日子,她有任务要完成,还要设法连上时空管理局,锁定她和梅玖的位置以便一年后的传送。 来了几日,她终于明白她所在的大唐并非她所知的大唐,也没有长安这个地方,当今天子姓夜不是李。 会来到这边是因为她的时空穿梭舱出了问题,一个时空跳跃被传送到另一个平行世界。 “梅玖,我好难过,为什么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会骗人,我实在太天真了,居然相信他们的鬼话。这年头就没个好人,全是一丘之貉,一肚子坏水,坏到肠子打结……”一失足成千古恨,她深刻体会到了。 “小主人,不生气。”梅玖眼神温柔的轻抚小主人的头,摺着纸鹤哄她开心。 “以我的智商竟然犯不该犯的错误,我自厌中。”要是被她的同学知道她误踩大坑,肯定会笑话她三年,烧制成光影传至各大星球。 “不讨厌,梅玖喜欢小主人,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美人。”梅玖模仿着上官敬天的语气,把小主人逗笑了。 “还是梅玖你最好,不管我走到哪里都有你相陪。”想起音讯全无的父母,上官晚儿明亮的双眸为之一黯。 上官晚儿五岁时,她的双亲便因为学术上的探索而离开,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她由上官敬天照顾,祖孙俩相依为命,父母的容貌她都快忘记了,只能在时间相簿中找寻一丝丝音容。 时间相簿是一本小册子,里头的每张照片都是会动的,人们会重复当时的动作,并播放声音,甚至还有对话框。但是这毕竟只是照片,栩栩如生的亲人故旧不会从相簿中跳出来,他们留存的是曾经的记忆。 由于上官敬天太忙了,忙得没时间照顾年幼的孙女,因此他订制了全能型的梅玖,既能陪上官晚儿玩,又能教她功课,还是保母和保镖,有梅玖陪在她身边他才能安心做研究。 梅玖等同于上官晚儿的家人,同时还代替她的爸妈,在她孤独寂寞、伤心难过时,梅玖一直都在,比她真正的家人更贴近她,给她还能走下去的温暖。 “小主人也好,陪你一万年,一生一世不分离。”梅玖手往半空中一划,画出同心圆的图形,一个粉红色心形浮现,停留十秒后消散。 梅玖用她的方式安慰小主人,虽然她感受不到什么叫伤心。 上官晚儿噗哧一笑,明显心情好了些,可是她还是很不甘心被欺骗。“梅玖,我们一定会离开,我讨厌这个地方。” 不自由。 “好,离开。”梅玖说着,拟真的眼珠子忽然瞳孔收缩又放大,她的大脑中出现一张王府地形图,同时用着精妙计算点出府中布防,规划最精准的逃走路线。 ☆☆☆ 园子中浓烟四起,早该扑灭的星火不知为何迟迟不熄,闹得鸡飞狗跳。 吵杂声沸沸扬扬,丫头、小厮、侍卫如无头苍蝇一样,有人提着水桶,有人端着水盆,还有人拿着小瓢子,慌乱的想灭火,你撞我、我碰你的乱成一团。 夜行鹰和宇文鸿转进垂花门后的院子时,看到的便是毫无章法的喧讳、慌张,各跑各的无人带头,把场面搞得更混乱。 但若静下心来仔细一瞧,哪里有火,也就是烟雾大了些,水浇得越多烟越浓,让人产生视觉上的误判,不知是哪里着火了。 “这……这也太乱了吧!”看到傻眼的宇文鸿简直无语,他不由得佩服起造成这场乱象的人。 “把管事叫来,今日没做好分内事的人全罚俸三个月。”一件小事就慌了手脚,可见平日太松散了,缺乏警觉性和判断力,一人乱,所有人跟着闹慌慌,没个主见。 这还是自个儿府里的小事就自乱阵脚,若是哪天敌人攻进城来,他们根本毫无抵抗余地,别人的刀还没挥过来就已引颈就戮,让夜家声名沦为笑柄。 眸色深沉的夜行鹰怒了,他恼怒的不是这场火,而是府中下人的不长进。 在用兵上,他纪律森严,以铁腕作风制定军中规范,谁知他的王府是一盘散沙,一点点风吹草动便慌如虫蚁,四下钻动不辨方向。 “这也不能怪他们,突如其来的意外叫人措手不及,还能记得救火就……咳!咳!不错……”好大的烟呀!呛得人都泪流满面了,哪还看得清楚发生什么事。 “他们不值得求情,有没有火还分辨不出来吗?”眼睛都瞎了吗?用点心不难发觉有异。 穿过重重浓烟,夜行鹰面容冷肃的一脚一个将慌忙奔跑的仆役、丫头踹开,迳自走进院子的最深处。 一阵风掠过,白烟散去,屋前的月季花未受影响,持续散发清幽香气。 “你玩够了?” 吃着枣子的上官晚儿抬眸一瞧,转过身给了个后背表示不满,她没找他算帐呢!他哪来的脸兴师问罪。 “我的小祖宗呀!你要害死人了,这烟一冒,多少人遭殃。”数十人受到牵连,因她一人而多人受罚。 “别喊我祖宗,受不起,你才是我祖宗。你不去救火,跑到我这儿看热闹不成。”一个个把她当小女乃猫逗弄,她不发威,真当她的爪子是摆饰用,抓皮不破。 我哪敢看热闹,还不被某人一掌拍死。宇文鸿讪笑地往后一退,不抢这锋头。 “别玩火,小心玩火上身。”她这脾性究竟是谁给宠出来的?天不怕、地不怕,理直气壮。 “姓夜的,你还有脸说我,我的黄金和五千两白银呢?你是想赖掉诊金和我的参王是不是?卑鄙两个字你会不会写?我可以教你写在脸上。”人不知耻,天地可诛。 呵!火气真大,还敢用柳枝细的小指头戳人,真是个横冲直撞的小拧≠。宇文鸿在心里为她可惜,明眸皓齿的美人儿就要香消玉殖了,咱们铁面王爷是谁的情面也不理,犯在他手上只有死路一条。 但是,军师大人的幸灾乐祸早了些,事情并未如他预料的发展,他头一回算错了。 “没不给你,你急什么,本王从不欠人。”夜行鹰低视与他胸口齐高的小野猫,大掌捉住那为非作歹的小爪子。 “东西呢?没看到就不算数。”她试着把手抽回来,但越抽他握得越紧,搞得她脸都有点发烫。 太暧昧了,他黑曜石般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看,那颗不听使唤的小心脏飞快跳动,像泡在滚水里一般发烫。 太犯罪了,他怎么能长得这么好看,害她心口小鹿乱撞……冷静、冷静,不能乱,她一定要拒绝男色诱惑,绝不妥协,好容色、坏心肠,老天迟早收了他…… 面对突然放大的美颜,差点把持不住的上官晚儿晕眩了一下,她回过神来轻咬下唇,这才守住本心。 “你吃我的、住我的,还怕我会赖帐?”堂堂北境之王岂会失信于一名小小女子。 “我可没赖着你吃喝,是你说随身没带那么多钱,还说既然进城了就留我们招待几天,我是给你报恩的机会。”话得说清楚,免得产生误会,她不过是顺着他所提做一次古宅考察。 “你救了我,圣天堡自然欢迎你,只是你们的来历无法交代,让我多少不安。”她身上有太多秘密未解。 上官晚儿一听就炸毛了,她也不看两人身体的悬殊便往身前的男人撞过去。“你就是个妪门的,不想把银子给我,找个理由让我吃暗亏。” “你这是投怀送抱?”夜行鹰面无表情,可嘴角微微勾起。 她怒吼,两脚踢人。“你作梦,我这叫反抗暴政,你对我不公,我就要用行动告诉你,我不屈不挠。” “不疼吗?”他眼带笑意。 “疼。”他是个人吗?比石头还硬。 踢人的人喊疼,古今奇闻,可眼冒泪花的上官晚儿没一点羞怯,怒气冲冲的瞪人,好像她才是被踢的人。 “疼就别冲动,在绝对的强者面前你是讨不了好。”他在教她隐忍,审时度势,不是她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人在强权前要懂得低头,若是一味逞强只会得不偿失。 “你算强者?”她不甘心的鼻孔朝上哼。 “比你强。”他一手揽住她的腰,以行动告诉她他要扭断她的颈脖子是多么易如反掌的事。 看着两人的身高差,再一瞧他的强者气势,明显到无法漠视的对比叫上官晚儿顿时气馁不已,她挣扎的想扳回一局。“我的黄金和银子总该给我吧!你是大人物,不好跟市井小民计较那一点点小钱。” “是小钱吗?”足以买粮四万石,供一城百姓一个月粮食。 她大言不惭。“当然是小钱,对你而言,北境王。” 整个北境是他的,以一个王来说,真的是九牛一毛,抬抬手的事罢了。 那一句“北境王”让夜行鹰突然有种强大的感觉,以前他并未放在心上,只当那是传承下来的责任,但由她口中说出,他心中叠高的壁垒崩落了一角。“一会儿我叫人送来。” 他没用本王而是用我,可见心境上的转变。 “还有,我要出门。”老待在一个地方闷死了。 “可以。” “真的?”她讶然一喜。 看到她忽地亮起来的小脸,心口一软的夜行鹰觉得他什么都能应允,那张绽放笑籍的娇颜彷佛春天初开的报春花,轻轻柔柔的撩拨他心底的最深处,心弦微颤。 骤然间,他发现坚硬如铁的心湖也有一丝柔软,像丝一样细,缕缕抽出,结成一张网。 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吧!他想。 第四章 醉酒的娇人儿 “王爷,别陷下去。” 来不及了。 有人牵手一辈子形同陌路,相识不相容,同床异梦。 有人一心定情,心系一生。 宇文鸿的忠告被风吹散,未入人耳。 “交给你全权处理,和红月山庄的人谈谈,从十月到明年三月,除了粮食还要麦种跟一些杂粮种子,先估算大概的需求,一次购入,还有棉花、石炭,御寒雨布……” 未雨绸缪,春露看冬雨。 一句话,宇文鸿就被打发前往江南,与新起的大粮商接洽购粮事宜。 这一次他带了五百兵士乘船南下,乔装成一般行商的行号,不引人注目,再以包货船的方式返回。 这一去一回少说也要三个月,舟车上奔波劳累,一向贪图安逸的大军师原本抗拒着不想去,可是一想到一群糙汉子没个口齿伶俐、能言善道的,个个笨拙得很,他叹了口气,勉为其难的去遭回罪。 他能掐会算,夜观天象,却没算到他前脚一出城门,后脚冷心冷肺的夜行鹰就在上官晚儿的一再要求下,一反常态的陪同她出了王府,以双足代车逛起热闹的街头。 根据夜行鹰说服自己的说词,在他眼皮子底下待着,若有不轨举动便可捉个现行,让人无从辩解。 但事实上他根本是纵猫行凶……呃!是纵容府中女客为所欲为的大护卫,任由她大肆的买买买……一见到喜欢的便停下来看一看,走累了就去茶楼饭馆歇脚用膳。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只是女人的玩意儿他一概不感兴趣,就冷着脸站在身侧,一些想来搭讪或调戏小姑娘的风流公子、地痞流氓一瞧见他,哪里还敢靠近半步,有多远离多远,逃之夭夭。 “唔!真好吃,爷爷常说烤羊腿有多好吃,吃过的人才知道是人间美味,爷爷果然没骗我……”现宰的最鲜女敕,她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油花,在她的年代,羊已经很少了,地球粮食连人都快供应不上,喂羊的草料自然也不多,所以养出的羊都很瘦,还只有少数人才吃得起。 这是真的羊肉,看得上官晚儿感动不已,打她出生后的年代已经改用代餐代替真正需要烹调的食物,代餐是以一个人身体所需的热量去调配,营养均衡,不会有过量的卡路里,帮助人调整健康的体态。 不过那味道……不难吃,就是淡而无味,比嚼牛皮好一点,讲究低盐、低油、低糖,不添加有害身体的调味料,不咸、不辣、无香精,绝对符合健康标准。 上官晚儿是吃代餐长大的,但上官敬天有时会自己下厨,自从事农业改革的朋友那里弄来菜蔬瓜果和肉品,祖孙俩偷偷地享用,她也因此爱上有油烟味的食物。 “令祖父是……”夜行鹰不动声色的套话。 可惜他是猪八戒碰到挡泥墙,撞壁了,被一道道美食佳肴迷了心眼的上官晚儿哪听得到他在说什么,她只惦记着吃,一张如花脸儿快埋进香味四溢的菜肴里,呼呼呼的觉得吃什么都美味极了。 “爷爷是爷爷呀!他都九十岁了,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能再吃一口红烧肉他便死而无憾。”但医生不许他吃肉,严禁多油、多盐的高热量食物,他是最不配合医嘱的人。 仙风道骨……“令祖如此长寿?” “我们那里的人都活得很久,百来岁还能捎着大筐上山种树。” “千岁团”的爷爷女乃女乃不服老,退而不休地每隔一阵子相约种花植树,要把美丽的绿色植满地下城。 “你是哪里人?”他又问。 “我是地……地方上的人,我住在球里。”不是地球,而是真正的半圆形球体,她居住的地下城上空罩着透明的空气净化膜,以保持空气的洁净。 “没人住在球里,会闷死。”夜行鹰悄悄地将她的桂花酿换成桂花酒,同样有淡淡的酒味但浓度不同。 前者是甜酿,一股的甜水,不醉人,而后者是后劲十足的甜酒,不小心喝多了是会醉的。 “此球非彼球,不闷,住了一……一千三百万人口……”她忽地舌头打结,感觉头有点晕。 闻言,他眉头一拢,北境的人丁还不到五百万,她到底打哪里来,能有千万百姓。“是南契,还是辽北?” “什么契,没听过,撩……谁的撩人……臭老鹰,你是不是在菜里下毒,我又被你骗了……”怪了,什么药这么厉害,她小心再小心还是中招了,看人都重样,一分为二。 上官晚儿以为中了暗算,招来梅玖给她百忧药片,能解百毒和治重症,它是为癌症病患所研发的特效药。 只是癌症的治癒率已达百分之九十八,百忧药片不再是高价的癌症专用药,故而上官晚儿选它当穿越后使用的应急药物,主要功能是解毒,排除体内非正常细胞,任何的毒或病株一碰到它便会立即分解,化做污垢排出体外。 不过它也有叫人难堪的后遗症,长期服用身体表面会有水果放到烂的酸臭味,味道很重,旁人一近身会闻到。 早期的癌症患者一个疗程要半年,若是未彻底根治还得进行二次疗程,因此身上常有腐臭的酸臭味。 后来发明了新药,疗程缩短了一半,也没有令人拧鼻的酸臭味,百忧药片便回收再制作,着重在解毒方面,对肝发炎或肾结石有显着效果,一药多用。 最主要的是便宜,为了这一次的穿越旅行,爷爷已花光了他多年的积蓄,当孙女的她不想再造成老人家的负担,所以她的储存手环内没有昂贵物品,全是平价又实惠的民生用品,用不上的奢侈品一概不买。 “没下毒,你只是喝醉了。”他倏地一伸手,取走梅玖手上的粉色药片。 梅玖怔了一怔,难得出现人性化的动作——颦眉,她不知道该不该讨回,看向小主人,小主人没回应,她便悄然退后。 “喝醉是……什么意思?”她还没吃够,珍珠丸子、羊肉泡馍、四喜饺子、罗宋汤…… “酒量真浅。”他低笑,眼带莞尔。 才半杯,一沾唇就醉,北境七岁的孩子喝上一大盅都不见醉意,偏她才一下肚就醉了,醉意酣然。 本来就容易潮红的女敕白面颊抹上一层嫣红,更显得娇艳动人,迷蒙的双眸好像染上烟雨江南的秋水,嫣然一笑露出八颗贝齿,柔美中多了诱人媚色。 “浅什么,我没听清楚。”咦!他怎么又分裂了?蚯蚓才无性生殖,他一做三,看得眼睛花了。 “没什么,酒喝多了。”他湮灭证据,端起她未喝完的桂花酒一口饮尽,微甜的酒味他嫌太淡,不够辣口。 酒气上头的上官晚儿还有一点理智,她揉着晕乎乎的额侧。“我……我不喝酒,你……你骗人。” “我没骗人,你喝了。”他强调她喝酒了,用意是留下模糊的意识,让她知道酒是她自己喝的,无人强迫。 有些人喝醉酒了还会记得喝酒时的情景,就算记不得了也会有残留记忆,一回想多少有些印象。 “真的吗?”她顺着他的话语怀疑自己。 “我再问一遍,你是哪里人?”总会说实话吧。 她咯咯直笑。“地……地球人。” “地球在哪里?” “地球在你脚下。”她指着他的脚,脸上的红晕更深了,彷佛落日前的霞红,余晖映日。 “我脚下……”看来不是她醉了,醉的人是他。 夜行鹰让她多喝汤,汤能暖胃和解酒,少了宿醉之苦。 不知不觉中,他对身分不明的上官晚儿多了一份包容,眼神无意间有了宠溺,看不见自己神情的他以为他能控制感情的深浅,女人于他也就顺眼、不顺眼两种,可是他眼底的笑意慢慢扩散开来,一双漫漫春色的眼中映着一张山花般的娇容。 他忘了他有个比狼还狠的未婚妻,也忘了自己是北境王,忘了生活在雪国的百姓,他只看得到她。 “你……你最坏了,欺负人,把我扔在马背上,我……吐了……”好难受,吐了一肚子酸水。 “以后不会了。”他轻声说着。 梅玖一如往常的站在小主人身后不远处,一动不动的守护她该守护的人,只要小主人没受到伤害,她便不会主动攻击和其亲近的人。 反倒是滴酒不沾的上官晚儿一沾了酒之后,原本外放的个性更显着了,一想到曾经受过的委屈,她捉起夜行鹰结实的手臂张口就咬,上下两排贝齿咬不动还怪人肉太硬,留下不见血的浅浅牙印,而后呵呵傻笑,对着她认为好看的脸上下其手,一下子模模眉毛,夸它又浓又黑,再捏捏鼻子,又说长得好,挺直有肉,小手往下一放,停在薄抿的唇…… 她真的不能喝酒,要坏事了。 清亮的双眼缀了好多好多的流星,她看着他的唇,呼吸变得很轻很轻,轻到让人以为她快睡着了。 突然间,她两眼亮得出奇,双手捧起他的脸便将樱桃小口盖上去,啃肉骨头似的吸吮。 被“轻薄”的夜行鹰眸色一深,反客为主按住她的后脑杓,将纤柔的小身板揉入怀中,以舌顶开编贝白牙,长驱直入,以无比强大的力量蹂躏可怜的小白花。 “你过分了,请放开我家小主人。”眼看情况失控了,梅玖往前一站,将一银白物抵住他颈侧。 又吮了两下,气息有些不稳的夜行鹰才缓缓离开被他吻肿的唇。“你家小主人会是我的。” 这一刻,他想占有她。 “不可能。”她们不是这时代的人,不能留下。 “在我北境的土地,我说了算。”他是北境的天,天幕之下的人或物都是他的。 “我们不是北境人。”迟早要离开。 “很快就是了。”他决定的事没有人能更改。 “北极星是领航星,它会带领我们回到我们的地方。”梅玖忽然念起领航日志中的一段话,令夜行鹰十分不安。 她们的地方在哪里?他找得到吗? “……疼,你咬我?”疼痛感让上官晚儿酒醒了一些,她抚了抚唇,眨了眨眼,似乎不知道两人刚才做了什么。 似醒未醒,似醉未醉,懵懵懂懂的模样似水中皎月,让人很想拥入怀中疼爱,叫她不知忧愁为何物。 “你也咬我了。”他伸出手臂,让她看见小小的牙印子,月牙形状的咬痕犹自清晰,一看就是女人咬的。 她一怔,脸红了。“你……你胡说,肯定不是我,我不会做这种事,你的肉太硬……” “肉太硬”三个字一出口,她自个儿也恍惚了,好像、似乎、隐约……她说过这句话。 蓦地,粉女敕的桃腮红得像轻点胭脂,由脸颊红到耳后,又晕染回水女敕娇颜,满山的桃红不及她回眸一笑。 “做过的事不会如烟消散,你不记得了,可我清清楚楚的映在脑海中……”墨黑的双瞳如那深海的巨龙,带着浩翰无垠的神秘感,用着令人心慌的深意凝视着她。 “等等,你不会要我负责吧?不成、不成,你别找上我,这会儿我脑中一片空白,你不能随意栽赃……”她心乱的摇头,心虚的眸子不敢看向和她嘴型相符的印子。 “我栽赃?”他声音低得似要叫人吞没。“你可以问问你身边的人,她可是目睹了一切。” 被设定不能对小主人说谎的程式,梅玖的眼珠子闪了一下,透露出上官晚儿不能接受的事实。 “不用问,我自己晓得有没有做过。”她一急,端起手边的一杯“茶”喝到见底,打了个嗝。 看她把“茶”喝了,夜行鹰眼中的笑意更深了。“你不觉得喉咙火辣辣,像是一把火在烧灼吗?” 他不提她还没感觉,这一说,一股灼烫感由月复中升起,一把浓烈的火快要从口中喷出。“你……你给我喝了什么?” “颠倒黑白的话你说来不脸红,明明是你抢了我的酒。”该埋怨的人是他,毕竟那是酒仙酿的神仙醉。 饭馆不供应酒,怕人喝醉了闹事,上官晚儿逛街逛累了就喊累,肚子扁扁想打牙祭,又喊渴,她能喝下一缸水,夜行鹰便命令隐在暗处的黑虎卫回府取女子饮用的酒。 卫士自作主张取了他喜爱的神仙醉,美人美酒,岂不快哉,少了花前月下,多了旖旎春色。 一桌子的菜,夜行鹰吃得不多,倒是喝了半壶酒,他意犹未尽的又倒了一杯,谁知某人手快,才稍稍醒酒,眼看着又要醉了,稍微消退的红晕又爬满花样玉颜,一朵国色天香的牡丹瞬间绽放。 “什么,酒?”上官晚儿一听,真的要醉了。 “要不要再来一杯?这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别人求都求不到,喝一口快活赛神仙。”他嘴角往上扬,行云流水的将酒斟满,你一杯、我一杯,金黄的酒液散发着淡淡果香,不像酒,似银河酒落的金泉。 “我不……”喝。 她明明不想喝,可是喉头一咽,她不自觉的将皓腕往前一探,那杯澄黄的酒到了她手上,头一仰她一口气喝光,眉头一皱,伸出丁香小舌舌忝舌忝唇上的酒渍,似在回味是什么滋味。 上官晚儿不晓得她无意地一舌忝唇,与她对坐的夜行鹰眸色又深了几分。 他觉得他也醉了,把眼前娇憨可人的小猫儿看成月下天仙,那一颦一笑都美得朦胧,让人想紧紧捉在手中。 “咦!臭……臭老鹰,你怎么会分身?一、二、三、四、五……啊!你别动来动去,我头好痛……”她这是醉了吗?怎么全身都好难受,像快烧起来一样。 有了经验后,她知道是喝醉了,可她什么药都准备了,唯独少了一样。 解酒液。 “叫我夜大哥或是鹰哥哥。”他声若鸿羽,轻得飘忽。 “鹰……哥哥?”她顺着话尾一喃,心想:她不就是雀妹妹,老鹰捉雀,一爪子捉住。 当她是真心一唤,夜行鹰心口一荡,眸心浮现柔意,抚着她细滑小手,意喻深深。“再喊一声。” “鹰哥哥。”她当玩儿,喊着好玩。 黑眸深了又深,闪着幽色。“以后别走了,留下来。” “留……留下来干什么……”没吃饱的她一筷子想挟松鼠蹶鱼,谁知挟个落空,筷子落在盘子外。 咦!鱼长脚了,怎么挟不到? “留下来当我的……”他挟起鱼肉正要往她碗里放,谁知还没进碗中,一颗脑袋瓜子凑近,张口一吞。 “好吃,滑女敕像豆腐,入口即化,我……嗝!最喜欢吃了……”她把嘴张开,一副等着投喂的样子。 她是醉了,但还是保有那份聪明劲,晓得自己挟不到想吃的菜,便让别人动手,她等着吃就好。 “好吃就多吃点,别把自个儿饿瘦了。”没把该说的话说完,他不生恼反而笑了,嘴角的笑意是那么轻快。 不介意喂食的夜行鹰又挟起一块醋溜肉片,压了压肉汁再放入大张的小嘴儿,他似乎乐在其中,连红烧鸡腿也亲自用手撕成一丝一丝,以手喂之,怕她吃太快噎着,又舀了口汤吹凉,放在润红的唇边。 一喂、一吃,看来十分和谐,却把身在暗处的黑虎卫看得快泪流满面。 他们王爷几时这么委屈了,纡尊降贵的喂人吃食,偏偏他脸上还笑着,简直让人悲从中来,这不是他们冷酷无情的北境王,他的铁血纪律、冷厉严峻都到哪去了?不忍目睹呀! 夜行鹰不晓得他的暗卫正在风中流泪,为他的转变感到万分悲痛,反而越喂越起劲,眼里的柔情更绵长,一点也不觉得低了身分,伸指拭去上官晚儿嘴侧的汤汁。 他似乎喜欢上这种喂食,看她一嚼一嚼鼓着腮帮子,他眼底的笑意更深了,那一筷子一筷子挟的不是肉,而是没人见过的温柔,一丝丝、一缕缕地流向他眼中的她。 春风不解情,无端吹皱一江春水。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官晚儿被哄着喊了无数次的鹰哥哥,诱人的小嘴儿也一再失守,成了某人的口中食。 “梅玖,我吃饱了,摘我……”吃得好撑,走不动了。 正要上前的梅玖被骤然伸出的大手挡住,身形高大的男子早她一步抢人,将人捎起。 “我来。” 莫名地,夜行鹰不想有人碰到他的小猫儿,即便对方是名女子,他也心生不快,一身怒气。 “那是我家小主人。”与他无关。 “你家小主人是我的。”他狂肆的宣称。 “不是。”她冷静地摇头。 “是。”他坚定的一点头。 “小主人不会同意。”他妄想了。 小主人是何等天才,他配不上她。 夜行鹰眼泛自信的说道:“不需要她的同意,我的决定从来没有人可以说不。” 一说完,他捎着棉絮般轻飘飘的人儿走出雅间。 一名青衫配短刀的男子突地现身,掏出银两结帐。 出了饭馆,是个万里无云的艳阳天,日头十分晒人,他正想找个什么给他的猫儿遮阳,就有一把伞打在头顶,遮住两人上头的炎热。 徐徐凉风吹来,吹动他的黑发以及背上女子的鸦黑发丝,交织在一起的长发分不出是他的还是她的。 “咯……咯……梅……梅玖,你怎么变了模样,真好看……”刀削的侧面好阳刚,看得她的心都快融化了。 “我不是梅玖,我是鹰哥哥。”夜行鹰面不改色地由着一只小手在他脸上模来抚去,还掐了一下。 “你不是梅玖……”她爬过宽厚的背,仔细看看捎着她的人。“咦!你长得真像一个很讨厌的人。” 他唇一抿。“不讨厌,以后对你好。” “真的?”她醉眼迷蒙,蝴蝶羽翼般的长睫轻搧了两下,娇软可爱地让人想揉红她的脸。 真的醉了的上官晚儿咯咯直笑,此时的她没有敌我,就是一个心性简单的小姑娘,没有要摘下星星的伟大梦想,只有睡个好觉的小小心愿,她翻了,眼皮一直往下掉。 “嗯!只要你喊我鹰哥哥。”喝醉的她多温顺,收起锋利的猫爪子,软如糯米糖的嗓音直勾他的心。 她醉得没法去思考,娇声咕哝。“鹰哥哥。” “乖。”一抹笑意在他嘴边漾开。 乖? 要是上官晚儿是清醒的,一听到这字眼肯定是毛发往上竖,怒发冲冠,气得小嘴往上蹶,能挂三斤猪油。 她从来不在“乖女孩”的行列,打小便是个令人头痛的孩子,因为太聪明了,所以没人管得住她,除了亲爷爷的话还能听进两句外,其他是马耳东风,想让她听话就得比她强。 “鹰哥哥,肚疼……”不太舒服。 “吃太多了?”他问着。 夜行鹰只管喂食,没想过姑娘家的食量,一桌子的菜大多进了她的肚子,撑到肚儿圆,不痛才怪。 “想吐。”酒气由胃往上冲,她胸口犯恶。 “那就吐吧!吐出来好受些。”他有些心疼,心里泛着丝丝怜惜,他似乎喂得多了些。 不是自责,而是不舍,像他这样早早成名又播负一地百姓重责大任的男人,是不会多往男女私情上面去想的,他想的是下次少喂些,别再让她吃撑了,适可而止。 夜行鹰不好杀戮,但是身为先北境王的儿子,他不杀人就会被杀,因此他只好逼着自己的心硬起来,用无数人的血铺开他要走的路,再难、再苦,荆棘遍地也要闯过去。 他用八年的时间开创一片新天地,七座城池除了圣天城外,另外六座城池都交由信任的人去治理,其中两座各自给了两个弟弟夜行峰、夜行衍,由他们担任城主自行管理。 而他娘却远在京都,回外祖家养病。 自从父亲过世后她便一病不起,认为是北境害死她深爱的丈夫,她恨这个夏天酷热、冬季寒冷的地方,在她亲如姊妹的好友催促下,毅然而然的离去。 此后,独撑大局的夜行鹰心底最后一块柔软处渐渐僵硬,化如铁石不再为谁开启。 直到他遇到上官晚儿,一只骄傲又坏脾气的小猫儿浑身的神秘感勾起他的好奇,机敏又高超的救治手法更救了他一命,她用锋利的爪子划开他的胸口,再用她的小牙叨出他的心,细雨润无声,连他都想像不到自己居然会对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有了隐晦的心思。 “不……不能吐,有人……”好多人晃来晃去,看得她头晕,一个个駅牙咧嘴地在笑她…… 圣天城的百姓无人不识得他们的战神北境王,即使有大红伞半遮掩他的面容,但是令人景仰的身形还是一下子就被认出来。 众人既惊讶又难以置信,想靠近看看是不是他们的王,又怕靠得太近惹王爷不悦。 而且那是谁呀,怎么能让北地的神摺着?这是个姑娘吧!也未免太不知羞耻了。 基于崇拜和敬仰,满街的百姓对捎着女人的夜行鹰无一句不敬,还为见到他而感到欣喜若狂。 大概是出自嫉妒和羡慕吧!他们反而不能容忍被播的女子,认为她猖狂到无边,凭她也配接近北境的神。 上官晚儿是醉了,但天生的敏锐让她还是能感受到别人散发的恶意,那一张张百姓的脸在她看来就是张着血盆大嘴的怪物,嘴角流着血,嘲弄地看着她狂笑…… “没人了。”夜行鹰取过梅玖手中的伞,将背后的人儿遮得严实,不叫她看见形形色色的人。 一主一仆皆是无法理解的谜,夜行鹰懒得去问伞从哪里来,而且还是他没见过的布料做成的伞面,见怪不怪,他也习惯了,哪天两人搬出一座宅子他也不意外了。 就像凭空出现一般,査无可査,他派出上百名探子仍查不出所以然,在她们闯入他的营地前没人见过两人,他和他的兵是第一个见到她们的人,在这之前两人的确在饿狼山待过十数日之久,这倒有迹可查。 只有走出来的足迹,和一处被采得东缺一块、西少一片的药谷,可他的人找不到入山的脚印。 如此诡异的现象,他决定不查了,顺其自然,他有预感答案不是他想要的,谜底一解开就回到原点。 “鹰哥哥,你人挺好的。”她一呕,往一旁吐去,但飞溅的秽物还是溅到两人的衣服,留下难闻的气味。 “我也觉得自己很好。”他忽地笑出声,有点自嘲的意味。 若非喝醉了,她怎会认为他好?等她酒醒之后,只怕懊恼得想将他剁成肉末吧! 上官晚儿无力地往他肩上一拍。“你好、我好、大家都是好人,我喜欢你。” 他的背好宽,好温暖,让她想一直靠着…… 我喜欢你……明知她口中的“喜欢”可能不是他所想的意思,神色一震的夜行鹰还是红了耳朵,止不住的嘴角往上拉高。“希望你今日过后还能记得这句话。” 你的喜欢我收下了。他在心中烙下印记。 “困……困了,想睡……”吐过之后舒服多了,但是饮了酒的缘故,睡意来袭。 “睡吧!我们回府。”他一手托着轻盈的小身子,一手拿着显眼的大红伞,脚步沉稳的走向王府。 一把招人目光的伞,一个叫人无法忽视的高大男子,还有两颊红通通,睡得天昏地暗的小姑娘,以及绑着红头绳,身着苍色上衣,是淡青色短裙搭骑马裤的清冷女子。 看似怪异的组合却给人一种诡异的和谐,好像他们本来就格格不入,遗世独立于天外天,可是又融入红尘之中,与竹风菊香为伍,让人忍不住频频回首,沉溺其中。 直到三人入了北境王府,门口两排带刀侍卫行礼恭迎,大喊“王爷回府”,看到出神的众人才从口中吐出一口浊气,如梦初醒的惊呼—— “哎呀!那真是王爷,没看错呀!怎么背上多个人,那是谁家的小姑娘?” “是呀,谁家的小姑娘?” 不远处,一群穿着黑底红边,半边绣着虎纹斑大猫劲装的男子中间,走出一名用轻薄紫云萝面纱蒙面的女子。 她同样是一袭紫红色勾边花衣裙,前襟是银紫色盘扣,腰间系着蛇皮做的宽指腰带,腰带上钉着铜扣,每个铜扣上是睁狞的兽首。 她在笑,却笑得让人感觉她是弓起身的毒蛇,吐着叉开的蛇信说起人话。 “圣女,要不要属下去查查?”都是有婚约的人了还敢在外拈花若草、招蜂引蝶,战神之名真能千秋万世吗? 女子眼神媚如妖,妖娣而多情。“那是东方妩媚的夫婿,与我何干?她就是太放心了,以为每个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千娇百媚下,做她的不二忠犬,她真是脸皮厚呀!” 姊姊,原来你也不是那么魅色无边,什么都能手到擒来。真正的打击就要来了,真令人期待。 “要把这件事传至烈火堡吗?” “传吧!最好传到东方妩媚跟前,我才有好戏可看。”看她还怎么耀武扬威,处处压自己一头。 “旺达,你说东方妩媚会不会气得七窍生烟,带着她的鬼头军杀过来?”看他们自相残杀,她才好渔翁得利。 身高七尺的壮汉顶着一颗光头,头顶中间留出一撮冲天发辫。“不予置评。” 女子状似自言自语的看着书写“北境王府”的黑坛木悬空牌匾。“东方妩媚的一切都会是我的,她的权力、她的军队、父亲的宠爱,包括她的男人,我、都、要——” 她不再是躲在角落里的影子,她要堂堂正正的站出来,让大家知道世上不是只有一个东方妩媚,还有她。 光之影者。 东方艳光。 第五章 与他共枕眠 宿醉。 头很痛。 没有饮酒经验的上官晚儿头痛欲裂,在西元二一00年,酒类属于管制品,得先申请酒牌,申请人得通过身体检测,确认是否是适合饮酒的体质,再来要提供资产证明,表示你的经济状况允许买酒,最后是清点家族中没有人因饮酒引发不良行为,譬如发酒疯、酒后闹事。 因为大部分的酒类都是由粮食熟成做的,在粮食供应不足的情况下,酒的制作量非常少,几乎是限量的奢侈品,把持在少数几位超级富豪手中,一般人是不可能喝到的。 而上官晚儿祖孙属于一般家庭中家境还不错的,上官敬天身为科研院院长,算是高薪一族了,吃穿和民生用品不虞匮乏,但是和富饶人士一比,那是人家的零头,省吃俭用一年才能买六百五十毫升一瓶的龙舌兰酒。 “醒了。” “嗯!” “头还痛?” “痛!” “昨儿夜里喂了你喝醒酒汤,不过效果不大,一早喝了红薯粥才不闹腾,终于不吵不闹的睡沉了……”下次绝对绝对不能让她再沾一滴酒,太可怕了,她一人堪比千军万马,连皇宫都能拆了。 “我哪有吵闹……不会,我在床上,为什么有人和我对话……”还是男人的声音。 抬头一看,是黄花梨木床,上面是绣了鸢尾花的床顶,床的一边靠墙,床尾是一排金黄色的串珠流苏,她在床尾上端垂挂了一串水晶风铃,叮叮叮的真好听…… 没错,她是睡在原本的屋子,并未移位,一切的摆设仍在原处,毫无搬动痕迹,这确定了她没有走错院子。 可是为什么会出现第三人的低声?难道也有声控系统,由远端机进行双方或多方交谈? “因为我在你身边。”一杯神仙醉就让她醉得神智不清了,看来她的酒量真的很不好。 “什么……”在身边? 一转头就头疼的上官晚儿扶额转动细颈,像乌龟翻身一样慢到令人为她着急,然后…… 想死。 她瞎了,什么也没看见。 再把头龟速转回来,闭眼装睡。 “自欺欺人是逃避不了的。”看来她的打击很大,他看她脸上写着“本人已仙去,名列仙班,三生石上无吾名”。 “我听不见,我看不见,恶鬼散去,无量寿佛,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萨,如来佛,地藏王菩萨,城隍爷……还有哪尊大神没有请列,赶紧想一想……” “我是恶鬼?”一翻身,冷气森森的男人眯起眼,冷笑一声,将粗壮臂膀往某人盖的荼蘑团花姜黄色大条褥上头一压,被褥下头的娇躯为之一颤。 “走……走开,我当没瞧见你……”啊呜!她的头更痛了,肯定是流年不利,倒楣鬼缠身。 夜行鹰将人抱近,身体靠向她的背后。“都睡在一起了,你还能视若无睹。” “睡……呃!这个字眼太耸动了,能不能划掉。”她才没和他“睡”在一起,只不过不小心躺在同一张床上。 “好,不是睡,是你占了我便宜。”他从善如流,目的达到即可,不让她有耍赖的机会。 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既是难缠的女人,亦是狡猾的小人,两者合一是奸狡成性,鬼灵精怪。 她太会用似是而非的道理为自己月兑身,道一说十,牙尖嘴利,大是大非在她看来是过眼云烟,没啥意思。 上官晚儿双眼一翻,在心里嘀咕着。还不是一样的说法,换汤不换药。“这事值得炫耀吗?你是堂堂北境王,真要传了出去,颜面尽失的可是你,人家会对你指指点点,看你笑话,你丢得起这面子吗?” “谁敢——”他冷声一厉,铺天盖地的威压立现,连想反唇一讥的上官晚儿都为之震慑,不自觉的后颈一紧。 “你……你以势凌人。”太过分了,他王威一展,谁还敢说两句奚落话,怕是跑得比飞还快。 “我需要吗?”夜行鹰冷眉轻挑。 “这……”不需要。 谁与争锋,他当得起这句话。 北境王一出现,势压群雄,他即便不出声也能令人心生寒意,为之胆颤,先退百步不敢与之直视。 没说话的上官晚儿败下阵,她有些气馁,面对太过强势的霸主有极大的压力,要把这股势头压下去并不容易,除非比他更强,或是……以柔克刚? “你想弃夫?” 此话一出,一张小脸惊白了,狠狠抽气。“你……你要不要脸,谁弃夫了,你……我……我们哪里是……你不要见缝插针欺负人,我不是……呃!你也不是夫……” 哪有人乱攀扯,才“睡”了一晚就成夫妻,在她那年代婚姻早已多元化,可以不用登记便互称夫或妻,有两人同居和三人以上共住,孩子一出生便为共同抚养权,不分同性与异性恋。 贞操观念亦非常淡化,年满十三便有身体自主权,因为早熟化的孩子已有大人的心智,甚至比年长者更聪明,越多限制他们越想挑战制度,没办法的情况下只好重新制定新制度,好挽救少年早到的叛逆期。 上官晚儿是少数不开窍的晚恋者,她很多同学早早就丢了初次,一个又一个的换过伴侣,十七岁的她反而遭嘲笑是原始人类,住在考古区,是二0年代的遗留生物。 二0年代指的是西元二0二0年,那时的地球才刚开始生态恶化,热带雨林大幅度消失,地球的肺日渐委缩,海啸、地震、火山爆发、大洪水、蝗虫来袭…… 往后的气候只会越来越糟,变动得相当厉害,反覆无常,人无法掌控一切,最后只好放弃,另寻新天地。 生活已经很艰苦了,所以没有人在乎是不是唯一,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及时行乐成了人们的追求。 “到底是谁欺负谁,想清楚了再说。”他冷眼直视,看进她那双又慌张又不安的清澈眸子。 看他冷静到近乎冷漠的神情,想不起昨夜做了什么的上官晚儿莫名感到很心虚。 “你……你又没吃亏。” 这种事倒楣的是女人,他还赚了。 “你怎么晓得我没吃亏,被强拉上床可不是好事,你当我乐意?”他咬牙切齿,似是受到莫大欺辱。 “我不记得了……”她小声嗫嚅。 “可我记得。”她简直是生来磨人的,叫人欲生欲死又拿她没辙,反过来还要心疼她。 “那……那你想怎样,我银子没你多,赔不起。”为什么是他,换个人她踩两脚走人了。 北境王,好大的天,她光走都走不出这个地界,不出两天就被捉回来了,下场更惨。 看她终于有认命的自觉,忍了许久不笑出声的夜行鹰嘴角微扬。“我不要银子,我要人。” “要人?”她怔住,一时没想通他话中的意思。 “虽然你出身未明,不过本王不计较这,就让你以身相抵……”他给不了她正妃之位,至少两侧妃有她一个位置,不至于委屈了她。 夜行鹰顾虑的是烈火堡的东方妩媚,他一直想要解除婚约,在这桩婚事还在时,他不会给任何人承诺。 这也是身为男子的担当,在给不了的时候什么也别说,说了反而是一种伤害。 “等等,你还让本姑娘背锅呀!自个儿没本事查清楚还想往我身上赖,是当我无权无势无靠山,任你拿捏吗?”一听又被污缎,她哪还管头痛不头痛,立即化身在山林中咆哮的母老虎,据理力争,不畏强权。 “你想白睡本王?”她可真敢,明明已落了下风还能喧宾夺主反咬一口,把弱了的气势又找回来。 这只小野猫太难驯化了。 “白睡就白睡,你想咬我不成?我就不信你没睡过人,随随便便就想讹我。”古人三妻四妾,甚至更多,他一个王爷难道就没三、五十个美人娇妾?他装什么装呀! 想到他美女围绕,佳人在侧,上官晚儿觉得她亏大了,她冰清玉洁,他阅人无数,想想都糟心,很不是滋味。 “我就睡过你一人!”他大喊。 一喊出口,他骤然脸色一阴,彷佛乌云布满天,快要下起倾盆大雨,水淹没顶。 这是他不为人知的隐秘,和他同龄的男子大多是好几个娃儿的爹,而他年届二十四却连一个女人也没碰过,说来有谁会相信,就算是他也自觉荒谬至极,难以言语。 但事实上他就是没开过荤。 一是他自己不感兴趣,一碰到涂脂抹粉的女人便感厌恶,觉得她们靠近他是别有所求。 二来他为了和烈火堡借兵而同意东方老贼的联姻,自从多了个名义上的未婚妻,他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稍具姿色的女子,行事狠厉的东方妩媚会一一清除,她不容许其他女人靠他太近。 “我告诉你,昨夜是特殊情况,我们脑袋……”她忽地一滞,两眼睁大。“你……你刚什么,你……你只……呃!我一个……” 可能吗? 他怎么会没有别的女人?以他的身分要多少有多少,一天换一个不嫌多,他自己不要还有人眼巴巴的送上门,自荐枕席的何其多,是男人都不会拒绝。 上官晚儿目瞪口呆,有些口吃,磕磕绊绊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显然被他的惊人之语给噎住了。 “你是不是觉得很荣幸?”他阴沉着脸冷笑着。 “是惊吓……”她忍不住说实话。 “你说什么?”她还敢嫌弃。 她很识时务,连忙改口。“没说什么,你别动不动摆脸色给人看,我又不怕你……噫!你肩上的伤好了,粉色的疤淡得都快瞧不见,你的黄金没白花,我一出手妙手回春,把你从鬼门关前拉回来……” 瞧她又戳又捏的,眸色一深的夜行鹰多了无奈,“我是男人。” “我知道。”长得真结实,胸肌、臂肌、六块肌,这肉硬得都拽不动,练得可真好。 “我没穿衣服。”只着一件里裤。 原则上来看,说是果身并不为过。 “我看到了。”长相好、体格棒,又有好出身,上天待他可不薄,天赐宠儿。 “男女授受不亲。”他说得够明白了吧!稍有羞耻心的女子不会直盯着男人看,多少会回避。 上官晚儿不在乎地往他带着淡疤的左眉用力一按。“照你说的,睡都睡过了还矜持什么,要不我们都把这件事抹去,谁也不再提起,就当没发生过。” “休想。”她想得倒美。 夜行鹰下床将衣服穿上身,他耳中听见一句“可惜了,没看够”,心里好笑又无奈,他怎么没能把她拿下呢!三两句又让她从指缝间溜走。 “休想是休息再想的意思吗?”她睡够了,想到外面溜达溜达,昨天算算也才逛了半天,不够。 当年她父母没有在期限内回去,自此失联,再无音讯,她现在怀疑他们是不是和她一样未顺利抵达预设地,反遭时空线弹出,落到另一个世界,因此时空特警才找不到他们。 反正一只鱼也是钓,两只鱼也是钓,她在执行任务时能一心两用,或许会有奇蹟也说不定。 她没想过回不回得去,既来之则安之,还没到时间,用不着心烦,随遇而安,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一听她的解释,夜行鹰气也不是,不气也不是,她黑白分明的水亮眼眸十分澄净,毫无杂质,看得出并非开玩笑,她的确是如此理解,叫人无从气起。 “关于你睡了我……” 他清清喉咙,忍下臊意,想把谁睡了谁做个结论,谁知他才提了个头,马上被无情的打断。 “梅玖,我饿了,想吃韭菜馅的猪肉饺子,还要有骨头肉啃的骨头汤,加萝卜的那种。”她好像很久没吃东西了,肚子扁扁的,咕噜咕噜叫着说被虐待了,没油腥。 “小主人,你醒了。” 梅玖一如往常的端着温度适中的一盆温水入内,她就像准点报时的闹钟,精准地算出上官晚儿起床的时刻,贴心地准备好梳洗用的面巾和清水、净牙用具,提醒她天亮了。 这在现代的说法便是全能管家,一丝不苟的做好理家事宜,从不出错地为主人效劳,完美到近乎零瑕疵。 “梅玖,你昨晚到哪去了,为何没守在我身边?”上官晚儿不快的询问,除了上学,梅玖向来与她寸步不离。 梅玖声音平稳的回道:“小主人,梅玖一直在屋里,没离开。” 没离开?那“睡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姓夜的,你要不要解释清楚,我觉得背上很重。” 背了好大的一只黑锅。 嫌梅玖多事的夜行鹰冷瞪她一眼,眼看着把人哄住了,又多了个碍眼的出来搅事。“就字面上的意思,难道你的理解能力那么差?” “那我的衣服……”分明不是昨天那一件。 “我换的。”梅玖出声。 “那么说,我们昨晚没什么罗!”她嗓门略微提高。 他挑眉,神态自若。“你想有什么?” 上官晚儿被他这句话气着了,好似她才是蛮横无礼的主儿,非常遗憾没对他做什么。 “你误导我。” 看她气呼呼的样子,像小猫炸毛,他心里乐得欢。“我们是睡了,你可是整夜抱着我,不许我走,还直说『鹰哥哥,你真好看,我要吃了你,让你成为我的星星月亮』。” 闻言,她涨红脸,真想把头往沙里埋,这真是她会说的话?太丢脸了。“此睡非彼睡,你故意语焉不详说得不明不白,让我以为……以为……我把你怎么样。” “什么叫怎么样,你对我又抱又搂,上下其手,还强迫我相濡以沫,你不用给我个交代?”他在声讨,表示她恶劣的种种举动已严重伤害到他,她无法置身事外。 “又……我没半点记忆,不作数。”她一咬牙,不认帐,但脑海中有着断断续续的影像闪过,虽然不是很连贯,却也叫她面红耳臊。 她暗骂自己是一枚,对北境的王又扯衣服又撩拨他,还强吻他。 没脸见人了,她要像埃及木乃伊一样将全身用白布缠裹,只露出一双眼睛,叫人认不出她是谁。 “你只是喝醉了。”他直接点明,不容许她逃避。 一说到喝醉,上官晚儿原本有些心虚的脸色立即一恼。“我不喝酒的,你给我喝了什么?” “酒。”他没有半丝愧色,气定神闲,取过梅玖手中的镶珠玉梳,梳着她光可监人的乌黑长发,动作熟稔的梳成双丫髻,紮上鲜亮发带,耳后别朵粉色珍珠串成的芍药珠花,看来别致又生动。 “你走开,别乱弄我的头发,一个大男人还给小姑娘编发,你羞不羞。”噫!还真好看,俏生生的小美女。 上官晚儿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十分满意的勾唇。 “口是心非。”他又拿出一根小簪,上面的雕花手法粗糙,但看得出是手持莲花的飞天仙女,簪子是凤头衔珠,鸟喙衔的是黄豆大小的绿色宝石,帝王绿。 “我是口是心非,就不赞你,你这人太坏了,一边端着冷脸让人瞧,一边又虚情假意对人好,双面人。”她朝他一吐粉舌,表示他这人太虚假了,反覆无常。 夜行鹰眼神一暗。“别随意在男人面前做这表情,不是每个人都忍得住,不要挑战自己的好运。” “我才没……”说得好像她挑逗他似的,那是不经意的反射动作,不作他想。 一道黑影遮住窗外透进的光,上官晚儿被吻了才反应过来那是男人的唇,她玉腮霍地一红。 “乖一点,别东想西想地想推开我,我们的确睡了,还有肌肤之亲,不论你走到哪里都是我夜行鹰的女人……” “王爷,有客到。” 有客上门,打断了夜行鹰霸气的宣示,看得出他的脸色不太好,对于未送拜帖便迳自上门的客人十分不满。 他北境王府是想来就来的地方吗?未免太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因此他并未立即去迎客,只让管事上茶,之后又逗弄了小猫儿好一会儿,把她恼得快翻脸了,这才面带微笑走出藏娇院子,回味着四唇相贴的浓腻滋味,甜口如蜜。 但是他的笑短暂如昙花一现,一离开他的小人儿便消失不见,重新挂上冷冽神色,凌厉的双瞳尽是冰霜寒冬,不见融化,毫无半丝波动,冷得令人冻结。 在他走后,心口吊着千斤石的上官晚儿双肩一垮,一口大气重重的吐出,彷佛刚走过千重地狱,重见天日。 “小主人,好看。”不吝啬赞美的梅玖轻抚小主人的头,记下挽发的过程和发饰的搭配。 上官晚儿没好气的埋怨。“好看是好看,但梳发的人不对,你不觉得太诡异吗?他一日三变,叫人难适应。” “他喜欢你。”梅玖说了句实话。 上官晚儿一听,既苦恼又有点小窃喜。“你看错了,他只是看我不怕他,逗着我玩儿。” “小主人错了,他是真的对你有不一样的感觉,梅玖暗中观察过。”她测过他的心跳和脑波周率,皆有异常反应。 心动的频率。 “怎么说?”上官晚儿睁着大眼,好奇的问。 梅玖启动记忆模式,说道:“小主人吵着要人捎时,他将梅玖推开,自个儿低将小主人播起,一副怕小主人摔下背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托着小主人双腿……” 发酒疯的人是不受控制的,又吼又叫又唱起歌,还扯人头发,双脚踢来踢去,吐了人家一身。 但是夜行鹰像感觉不到上官晚儿的胡闹,不以为然的由着她上灶拆屋,无视他人异样眼光继续捎着她走,还担心背上的人晒着了,坚持撑着引人注目的大伞走回王府。 “……小主人不认人了,抱着那男人又亲又吻,还要他陪小主人睡觉,他要走,小主人拉着他不放,用身体压着他,直到睡着了还捉着手,低声呢喃要他做小主人的男人。”梅玖好不容易想办法才分开两人,再为上官晚儿净身换衣。 “不会吧!我真说了这样的话?”上官晚儿捧着脸,不自觉地红了脸蛋,不敢相信自己的脸皮这么厚。 她不只不能见人了,还要杀人灭口,不然这段黑历史过不去呀!她从没做过这么黑自己的事。 “是的,小主人说了,小主人还模了他的,说要先验货,他便反过来压住小主人,朝小主人狠狠一吻,还说你是要命的小妖精,简直想要了他的命。”有趣的人类。 上官晚儿一听,又羞又臊,还有一丝怦然心动。“他没对我做……呃!不当的肢体动作吧?” 镜子里,她看见红肿的双唇和颈部几处吻痕,再往下白玉无瑕,没有淤痕或其他痕迹,除了头疼外,身上没有他处异常。 没想到他还能忍人之不能忍,看来他也没多坏,是她把人想坏了,以后对他好一点。 喜孜孜的上官晚儿抚着凤头小簪,她很喜欢不带花俏的简朴,凤头衔的宝石下方刻着一个小字“晚”,不仔细瞧是看不见的,“晚”字的位置磨得特别光滑。 这一看就知道是夜行鹰自己做的,而非出自工匠的手,虽然做工粗糙,却别有用心,让人心里发甜。 “他面色潮红,呼吸急喘,牙根咬得死紧,额头的汗水往下滴,可是他停下来了,叫梅玖滚出去,然后他叫人送来一桶冷水。”她用远距离红外线立体扫描,那男人用冷水泼身,降低全身温度,等恢复正常呼吸才又回到床上,动作轻缓的将小主人抱入怀中,轻吻小主人一下便阖上双眼。 “梅玖,你描述得太多了。”听得她全身都热起来,也想跳入冷水里泡一泡,冷却一身的热气。 “是的,小主人,梅玖改进。”下次她直接做成影像,让小主人自行观看。 “他真没做什么?”实在难以置信,她以为以他的强势作风早就得手了,不会委屈自己。 该高兴还是难过呢?上官晚儿的心里很矛盾,在她原本的世界,夜行鹰这样的男人并不多见,人长得好看,能力又强,还是外表冷酷内在温柔的极品男,让人不为他动心都难。 可是她不是这儿的人,时间一到就得离开,若是和这里的人牵扯过深,日后她还走得了吗? 她想去喜欢,又怕喜欢上后难分难舍,欲走还留 ?爷还在等她,还有下落不明的双亲、未完的课业、她的星际远航计划、迷迭海的星空,十年前发现的新星系等着探索…… “及时行乐,小主人何必为尚未发生的事彷徨,不论他做了什么,小主人还是小主人,小主人只管做想做的事,人类的进步在于勇往直前,而非踌躇不前。”路不是只有一条,未来有无限的可能性,这是老主人常挂在嘴边的话。 梅玖经过分析的一番话让上官晚儿瞬间眼睛一亮,眼前的迷雾被拨开,看见光明。 “嗯,你说得真对,如雷贯耳,我这聪明绝顶的天才居然被一点小事困住,自寻麻烦地以为只有二选,为此苦恼。”她真糊涂了,人生不是只着重于选择,还有过程中能否乐在其中。 二一00年的人类不受拘束,享受生命,快乐生活。 意外和死亡哪一个会先到来,没人能知晓。 “小主人,你的心跳过快。”她太亢奋了。 深吸了口气,上官晚儿平息内心的激动。“梅玖,你要提醒我,可以疯狂,但不能沉迷,我要做我自己,找一个人来分享心的律动,我想我也能是飞翔的小鸟,感受风的流动。” 青春不留白,给自己画一幅五彩缤纷的图样。 上官晚儿是开心的,她模了模手腕上的储存手环,蹦蹦跳跳地走出沉闷的屋子,七月流火带来的闷热影响不到她雀跃的心,晴朗的天空有云三两朵,缓缓往山的那边飘动。 “上官姑娘,你要去哪里?” 看到她有如看到大魔王降世,几个暗岗上的侍卫你推我扯的,推出个拐了脚的王二上前一问。 基于上官晚儿做过的种种“恶行”,他们余悸犹存,先前她为了逃走可是花招百出,先是挖狗洞,挖得整面墙倒塌,底下开小差小赌怡情的下人们全给压住,遭石难不说还被管事罚俸三个月,各打二十板,而后是做载人的纸鸢,人还没上去呢,刮起的大风倒让看热闹的众人被纸鸢线缠了一身。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把一院子侍候的人吓得不轻,一肚子鬼主意,小姑女乃女乃没事,出事的是她身边的人,谁靠得越近越倒楣,不死都丢半条命,比死还难受。 因此府中人口耳相传,人人畏之如虎,一看到小祖宗来了就把皮绷紧,面喜心苦的想着,她又要干什么?这次又有几人要遭殃了?谁会荣登本日最惨倒楣王? “我找夜行……北境王,他在哪儿?”打铁趁热,要不然一会儿她就后悔了,大打退堂鼓。 一时的脑热会退烧,她的缺点是没耐心,事情一拖久便会发懒,一懒就什么都不想做。 “王爷此时在前厅招待客人,上官姑娘不宜上前。”没有上头的吩咐,谁都不能进去。 “什么客人?”要北境王亲自接待,来头不小。 “不能说。”王二憋着气,脸涨红。 上官晚儿一走近,他便往后退,一进一退如黑白棋子,两军对峙不越雷池,谁先丢子谁就输了。 其实他们都怕了她出其不意的小招式,不光是侍卫王二,还有其他丫头、小厮和府里的兵,没人想再莫名其妙被电晕,她和梅玖手中的银色圆柱形武器太厉害了,轻轻一碰人就倒地不起,像是被丢上岸的鱼似的上下跳动。 “不能说的原因是因为我是奸细吗?”她逢人便自称是细作,有反讽之意,让人不自在。 “不是。”他暗自叫苦,以眼神求助,他就一颗老鼠胆,不敢面对山里来的母老虎。 “你是说我不是奸细,还是说不是我是奸细不能说,是我不是奸细才不能说……” “上……上官姑娘,我头晕……”什么奸细不奸细,绕得他头昏脑胀,晕头转向。 王二满脑子是“奸细”两字,想不起来自己原本在说什么。 “客人是男的女的?”晕了才好,好套话。 “女的。”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没瞧见藏在大树后头的总旗大人拼命向他使眼神,不能坏了王爷的好事。 女人的心眼都很小,一山难容二虎,没瞧见一向不近的王爷昨晚睡在哪吗?要没点什么谁信! 女的?她眼露微妙。“哪来的?” “烈火堡。”他照实说。 “烈火堡在哪?”哪天去逛逛。 “在北境与西虎部落的交界处。”王二不认为泄露军情,此境百姓谁不知烈火堡。 “王爷和烈火堡走得很近?”上官晚儿脑子转得快,立即联想到两者之间必有关联。 “盟友。” “还有呢?”天底下只有绝对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尤其是两大势力,若无好处岂会联手。 王二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说起悄悄话。“我们王爷和烈火堡大小姐……” “咳!王二,谁允许你擅离岗位,还不回去。”一张嘴没把门,口无遮拦,真要把王爷卖了。 “总旗大人……”分明是他们不讲道义把他推出来当替死鬼,这会儿又是他的不是了。 “还顶嘴,想被罚一个月不得轮职吗?”总旗大人一喝,语气凶恶,挥手赶人。 一听到惩罚,王二飞奔离开,连背影都不曾留下。 一看王二走了,换总旗大人暗自泪流,他板起十分严肃的面孔,面向令人头疼的小祖宗。 “上官姑娘,前头是我北境将领议事之处,未经传召请你勿自行走动,无事请回。”他做了个请回的手势。 “若是我有事呢?”她俏皮的一眨眼。 “什么事……” “我有孕了。”大事。 “啊?”他嘴巴张得足以塞进十颗鸡蛋,吓得。 上官晚儿轻笑着从他眼前走过。“骗你的。” 第六章 圣女的要求 “退掉和姊姊的亲事,与我订亲,我要当你北境王的王妃。” 荒谬的事莫过于此,让人不禁质疑这世道怎么了,连未婚闺女都想把天掀了,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乍然听闻的夜行鹰面不改色,仅仅挑眉而已,他一点也不意外出自烈火堡的女人有此荒谬提议,有东方妩媚的前车之监在先,再冒出个蛇蛾女有何奇怪,蛇鼠本就一家人。 众所周知东方烈焰有三子两女,但三个儿子都是废物,道道地地的窝囊废,文不成、武不就,不学无术,除了吃喝嫖赌外一概不精,欺压良民、强抢民女,圈地占田,假借名目索要财物……罄竹难书。 长女东方妩媚为正室嫡出,受尽宠爱,自幼习武,熟读经典,在东方烈焰跟前长大,由他一手传授她武艺以及为上位者必须学习的东西。 她是他最喜欢的孩子,没有之一,他对她抱持厚望。 另一女则是庶出,在东方家的地位并不高,不过因长得极其貌美,早早被东方烈焰为拉拢手下弟子而许了人,前年嫁做人妻,隔年生了个女儿。 至于眼前这位才是烈火堡真正排行第二的二小姐,也是正室嫡出,是东方妩媚的挛生妹妹,一胎双胞的姊妹花,面容相似。 由于当年东方烈焰深信的术师断定两女不可同处抚育,否则双凤争日,烈火焚身,凤殖星落,晚出世一刻的东方艳光便被送走了。 世人从来只知东方妩媚艳丽无双,为北地第一美人,却不知双月争辉,妹妹姿色不下姊姊。 夜行鹰是少数知情者,虽然烈火堡对此视为东方家不欲人知的秘事,可是在北方这片天空之下,没什么能瞒过这块土地的王,他比谁都更清楚这些污糟事。 “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一张似嗔似怒的芙蓉娇颜龇着牙瞪人,似在说“敢背着我偷人,削你第三条腿”。夜行鹰想到某人的坏脾气,凝霜的眼中浮现一丝柔光。 “我比她更适合你。”有了她这位贤内助,他将一飞冲天,如虎添翼,拿下大唐江山也只是反掌折枝的事。 他摇头,内敛的眸色更为寒冽。“我要的是实际的好处,而不是空口说白话。放眼北境,众人只知东方妩媚,你东方艳光是何人,哪来的脸大放厥词。” “我会取代她。”即将。 “那又如何,你和她有什么不同?”同样是东方烈焰的女儿,他一个也看不上眼。 “当然不同,拥有我等于拥有西虎部落,这是东方妩媚所无法给你的。”她直呼其姊名字,显然极度不屑。 闻言,他像是感兴趣般将斜倚的身子坐正。“什么意思?” “我,东方艳光是玉天宫新任圣女。”她的地位凌驾于一国之君,是北地百姓的信仰。 玉天宫介于佛、道、儒三者之中,又超越三教之外的修罗道,主杀,以大光明为主教化信徒,除尽一切世间罪恶便可化身菩萨,飞越九十九重天,来到天外天的净土。 他们坚持教义“以暴制暴”,恶人之所以为恶是因为不认为自己是错的,因此以血祭天,收入阿修罗地狱,在滚烫的鲜血中洗去罪恶,赎其罪愆。 玉天宫位于南契、西虎、北境三地的交界处,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往上眺望云雾缭绕的飘继山,群峰交错的山顶处,彷佛仙宫的玉天宫就在白云深处。 每年才开放一次朝拜的玉天宫有成千上万的信徒,其余时日像隐于天地间,只能隐隐约约看见飘忽的宫殿,若无人引导是找不到上山的路的,一入山便会迷失在白雾中走不出来,直到化为白骨一堆。 种种传说更添加令人敬畏的神秘,唯有天圣者才能得圣宫庇护,圣女更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不可亵渎。 “拉拉玛呢?”面无惊色的夜行鹰嘴角微勾,冷峭。 “她老了。”她目光冷淡,彷佛一手养大她又将一身巫术传授予她的大祭司是陌路人。 “我以为继任圣女是欧阳婉婉。”南契国皇女。 东方艳光面色微微一僵,她没料到宫里未宣的事他居然也知道。“十二位长老认为她不适任。” “不会被你杀了吧。”南契女王若是知晓爱女遭遇不幸,怕是眼前的平静将一变转为风起云涌,再生波涛。 “她还活着。”东方艳光气恼地一挥手,蒙面面纱扬起,露出她皎皎若月的下半张脸,朱唇似丹。 欧阳婉婉已被她控制,圣女令如今落在她手中。 “怕是生不如死。”落到东方妖女手中,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她折磨人的手段相当残忍。 东方艳光媚眼一转,风情万种。“怎么,舍不得,心如铁石的北境王也会怜香惜玉了?” 原本想留欧阳婉婉一命,如今是非死不可了,她的男人心中不能有其他女人,她们都该死,挫骨扬灰。 本来强悍的东方妩媚已经叫人受不了,她是绝对不允许未婚夫身边有其他女人,见一个杀一个,永绝后患。 而东方艳光也不遑多让,八字都还没一撇便以北境王妃自封,管起夜行鹰的私事。 “我是不想南契女王气急攻心,调动南契大军攻山,要是她提出够诱人的条件,身为北境王的我不好束手旁观。”他早就想毁了玉天宫,他们表面上帮助求救无门的百姓,实则有更多的童男童女沦为祭品,祭拜黑暗之神阿修罗。 “你敢!”她怒视。 夜行鹰冷笑,语带讥诮。“玉天宫也不是那么易守难攻,并非一块啃不下来的硬骨头,它之所以终年云雾绕顶,不过是有人以山为阵,画下奇门八卦阵,人一入内便会困在阵中,被阵灵吸光精元。” “你……你怎么知道?”她暗暗心惊,发现手里的筹码又少了一样,北境王比想像中精明。 “玉天宫成立至今已有五百年,五百年内难道没有奇人异士破阵?”他爹便是其中之一,差点就破了。 先北境王之所以殡落并非只单单受到暗算,在这之前他已三闯飘缎山,每一次都负伤而归,伤势不轻。 听说玉天宫中有仙人留下的灵药能治百病,起死回生,白骨生肉再世为人,重情重义的先北境王有一生死至交遭人重击,全身骨折,筋脉尽断,不生不死的瘫痪在床,因此他才想求取灵药医治好友。 谁知灵药尚未得手,又在回城途中遭到伏击,原本有伤在身的他伤上加伤,回去不久便伤重而亡。 朝阳晴为此伤心欲绝,既埋怨他为友人舍身取义,全然不顾府中妻小,更痛恨他的义无反顾,一妻三子在他心中难道不如一位朋友重要吗?她觉得她被丈夫舍弃了。 办完丈夫的后事后,她头也不回地跟着前来接她的人离开,没再看一眼哭着喊娘的亲生骨肉,心死的她把他们也丢下了。 “哼!谈何容易。”痴人说梦。 东方艳光甫出生就被东方烈焰送到玉天宫,原本是打算养几年再送往祭坛血祭,可是她打小就是美人胚子,当时的大祭司拉拉玛一见就中意,带在身边收为徒。可惜狼崽子养不熟,被亲生父母舍弃的她心理上也一直是冷绝的。 尤其当她越长越大,越生越美丽,周围男人为了博得她的青睐甘愿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她才赫然发现自己有掌控别人的能力,她想借由他们获得什么只须开口就行。 拉拉玛教会了她一件事,女人最大的依恃是容貌,只要有叫人无法抗拒的倾世容颜,自有无数忠仆前仆后继,以血开出彼岸花一般的鲜红之路,只奉她为主。 “一把火烧了还怕过不去,以往的人太过仁慈了,总顾忌生灵涂炭。”几十座大山一起烧,烧上一个月,烧成一片焦土,山顶上的圣徒还活得了吗?不成一具具焦尸。 夜行鹰比东方艳光所想的更狠,更难掌控,一听他面不改色说要烧山,她无视他人死活的蛇辙之心居然也感到心颤,一阵寒意由四面八方钻进她的躯壳,缚住手脚。 他不是她能应付的男人,她太低估他了。 “何必做到玉石俱焚的地步呢!你这话说得我的小腿都打颤了。与其什么都得不到,还不如你我合作,共创前所未有的巨大利益。”是男人都拒绝不了她抛出的诱惑,欲壑难填。 “我说过,你给的条件不足以令本王心动。”就凭她还想拿下北地半边天,简直痴人说梦。 “加上一百万石粮食呢!”她一咬牙,大出血。夜行鹰眉头一挑,冷眸低视。“你做不了主。” 东方烈焰还在,还有更名正言顺的东方妩媚,她想在烈火堡站稳脚步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根基不够深厚,无法服众。 “交换十万斤铁砂。”她终于说出最后目的——以米粮换取足以打造成兵器的铁。 北境的大山内蕴藏丰富的矿产,如今正在开挖的矿山有十余座,其中以铁矿居多,其次是一到冬天就不得不使用的煤,还有玉石矿脉、纯度极佳的银以及一处盐矿。 岩盐数量庞大,几乎是整座山,供应北境百姓足矣,它也是北地的命脉,不近海的邻近几个小国都极度需要,只是它藏得深,想要得到它还得翻山越岭,运送不易。 不过这事难不倒有破天之势的夜行鹰,他命人炸山,开出一条贯穿两条山脉的暗道,由中空的山月复穿过,骤子驮盐,一袋一袋的运出来,以盐来掌控北方民生。 呵!露出她的真面目,好大的胃口。“圣女真把脑子带出来了吗?把本王当傻子看待。” “什么意思?”东方艳光沉下脸,不悦他话中的讽刺。 “把铁给了你,让你铸造兵刃再来攻打北境,你认为本王会同意?”自以为聪明,实则愚不可及。 她还不如东方妩媚,至少东方妩媚有兵,两万鬼头军对其言听必从,神出鬼没、出兵神速。 没受过挫折的东方艳光语气一急。“明明是双赢的局面,为何你要把机会把外推?我的强大不就意味着你北境更加壮大,强强联手势如破竹,你想做什么都易如反掌。” 她暗指大唐江山。 只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她野心勃勃却不代表别人也想飞龙在天,夜家父子从来就无意天下,他们只想居安一隅,过着全无硝烟的平静日子,渔耕农牧、朝出晚归,让百姓都能吃饱饭。 烽火连天苦的是无处可去的子民,既然如今是夜姓人掌权,那么就尽一分力铺就康庄大道,让人不再流离失所。 当初让出皇位的先北境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谁当皇上都无所谓,只要善待百姓,不再打仗就好,他退让一步又何妨?原本他就对九五之位不感兴趣,他更适合当个行侠仗义的侠士。 “问题是你不够强大,光是一个玉天宫成就不了你的野心,至少你要拿下烈火堡,成为主事者。”当家做主,掌握烈火堡的势力,让西虎部落忌惮她这位新主。 “拿下烈火堡……”东方艳光眼中闪着炽热之光,北境王说中她的心事,囊中之物她志在必得。 她的本意是借着夜行鹰的助力帮她入主烈火堡,有了北境王当靠山,她还不能一脚踩下东方妩媚吗? 凭什么当妹妹的就要被送走,与父母分开,孤伶伶一人,受尽一切磨练,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抢。 而东方妩媚坐享其成,在爹娘的宠爱下长大,要什么有什么,享尽所有的荣华富贵,以东方大小姐的身分掌军权,择良婿,风光无限,她却只能在阴影下暗自饮泣。 不了,她不会再让人遗忘在角落里,东方妩媚有的都将归她所有,她才是百鸟之王,凤鸣九天。 “你的眼界还是太窄了,看的只有方寸之地,你走出过北境吗?看过天下有多大吗?你以为你一句话别人便会将锦绣江山捧到面前,如此天真的想法是谁给你的?”井底之蛙不知海的辽阔,只知天蓝。 她脸涨红,凤目含怒。“所以我才找你合作,只要你助我夺下烈火堡堡主的位置,我便能帮你良多。” “不可能。”他直言。 “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烈火堡堡主的实力和人脉,虽然他为人奸诈,处处算计,是见风转舵的墙头草,可是他有个你所没有的长处,那便是识时务,他肯弯下腰在适当的时候低头,在强权面前更懂得示弱。”那是一位枭雄。 “你是说我锋芒毕露?”不懂隐忍。 “应该说没有那个本事就别举鼎,羽翼未丰就想高飞,摔死是必然之事。”无牙的小兽就别叫嚣。 “若是我爹不在了呢!”“走火入魔”是常有的事,她学习巫术多年,还是能让人开开眼界。 “还有一个东方妩媚。”他不管她要做什么,他只看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烈火堡这些年动作频频,也是时候压压它了,真当他是打盹的老虎,没瞧见他们的触角往外伸展。 一听到姊姊之名,东方艳光面色一冷,眼中露出厌恶。“她不是问题,很快地,世上就再也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鬼头军。”一支鬼军。 “它会是我的。”接收东方妩媚的鬼子们不是很正常吗,顺理成章,她将是烈火堡的主人。 “等你做到再说。”他冷笑道。 “你……”他敢质疑她? “送客。”浪费他的时间,一只小蚂蚱也想蹦天。 “等等,我要的十万斤铁砂呢!”这才是重点。 “没有。”一句话。 “你几百万北境人口真的粮食充裕?别忘了七日一过便是八月,很快就要入冬了,地里的麦子足够过冬?”九月底收割,十月入仓,天气转凉就会陆陆续续开始下雪。 北境能耕种的期间很短,除去翻土和育种,也就四个多月,只够一季收成,最多再种些短期蔬菜。 虽然也有种植水稻,但数量不多,主要是以麦子为主粮,磨成白面做大饼或窝窝头,包谷种在旱地,秋天才收,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土壤不妥,结出的粒子又小又席,磨了好几遍仍粗得磨喉咙,难以下噎。 这也是夜行鹰这两三年极欲改变的现况,种不出粮食,若非灾年,北境的粮食还勉强供应得上,再让人入山打猎,皮毛和肉食还是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不致挨饿受冻。 怕就怕大雪下得凶猛,积雪过厚酿成灾难,人被压在雪里救不出来,导致人口大量死亡。 “不用你教,本王知粮食的重要性。”要不然他也不会派宇文鸿南下,与红月山庄的当家商谈购粮一事。 “白送上门的粮食你不要?”忍耐到极限的东方艳色面有讥色,她不相信有人会把送到嘴边的肉推开。 “据我所知,玉天宫有一批堆放多年的陈米打算出清,充做赈灾米,或分给信徒当平安祈福米,你说的不会是这批陈米吧。”怕是长霉生虫了,人们食用后多半月复泻不已。 闻言,她眼中讶色一闪而过。“陈米也是米,难道吃不得?总好过啃树根,以雪充饥。” “我自有办法令北境人民吃饱穿暖,不受挨饿。” 此时,一道声音自门外响起—— “她是你的未婚妻?” 看热闹似的上官晚儿从人柱一般的梅玖身后探出头,小模样机伶又俏皮,水灵灵的眼珠子转呀转,好像在看一件有趣的事儿,那“路人”的神态叫人好笑又好气。 可是一说到“未婚妻”三个字,她心里有些酸涩,不是滋味。 明明先前还“睡在一起”,他誓言旦旦说她是他的女人,她还在想要怎么摆月兑这段莫名其妙的孽缘时,却发现他竟是有主之人,让她觉得自己很傻,居然有一些些心动,考虑起两人在时空上的差异。 “不是。” “不是?”咦?她为什么心花朵朵开,开心得不得了? 上官晚儿踏进门,走到他身边,嘴角不自觉上扬。 “我与她并无婚约在身。”是另有其人,不过这句话他并未说出口,不想让人多想。 可是夜行鹰不说,不代表东方艳光能忍受他身边有别的女人,早把北境王视为囊中之物的她目露讥诮和妒意。 “北境王是否没把我玉天宫圣女放在眼里?竟堂而皇之的养只小宠在身边。”凭什么他对那名女子和颜悦色,眼带宠溺,却对她冷眼相待,毫无一丝亲近。 东方艳光的眼中透着杀意,她看中的“东西”绝不容他人染指,即使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 “她不是……”小宠,这只小猫儿是有爪子的。 夜行鹰才一开口,炸毛的小猫儿……呃!是上官晚儿十分不快的小纤指一指,怒气冲天。 “你才是小宠,你全家都是小宠,你一出生就是小宠,小宠小宠宠成猪,猪头猪脑猪尾巴。”末了,她拱了拱了鼻子,做出猪面的鬼脸,嘲讽东方艳光是头猪。 “放肆——” “我还放五放六……”她话还没说完,整个人瞬间消失,原来是被某人拉到身后。果然不出夜行鹰所料,他挡下了一击。 “旺达,杀了她。” “是。” 旺达是一名身形巨大的男人,手持百余斤重的铜锤,东方艳光朱唇一启,他粗壮的手臂高举起重锤,没有丝毫犹豫的向着上官晚儿捶去,力道之大像要将她捶成肉饼。 原本他也是这么认为的,铜锤之下无活人,可惜他遇上的是武功深不可测的夜行鹰。 夜行鹰反手抽出软剑往他的铜锤一挥,一分为一一削成两半,再将内力注于掌心,一掌拍在他胸口。 旺达往后一飞,痛得说不出话,不用说他也知道自己伤得极重,肋骨起码断了几根,至于内伤…… 他眼含忿色,狠狠瞪着夜行鹰。 “北境王,你欺人太甚。”怒到极点的东方艳光暗暗举起右手,想施毒放蛊。 之前她曾试图收买北境王府中人以对夜行鹰下蛊,无奈王府彷佛铜墙铁壁,半点缝隙都钻不进去,她这才亲自出马相谈,顺道提起两人的婚事,希望以妹替姊成其好事。 只是她没料到会出师未捷先赔上一员大将,偷鸡不着蚀把米,旺达是她得力的左右手,若有折损对她极其不利。 “在这北境之中,本王就是天,你在本王面前任意杀人,难道要本王视若无睹?”未免过于张狂。 “她辱骂圣女就该死,我玉天宫岂容小小蝼蚁张扬跋扈。”东方艳光大有追究到底的意味,若是北境王不能给她满意的处置,休怪玉天宫不给面子。 “你的意思是我北境王府也能任人践踏,如入无人之地?”夜行鹰言语冷峭,目光锐利如冰刃。 “等我成了北境王妃……” “痴心妄想。”痴人作梦。 他连东方妩媚这个未婚妻都不想要,何况是心如蛇蝎的替代品。 “你……”脸色微变的东方艳光忍下怒气,咬牙切齿的冷笑。“以后总有你求我的一天。” “送客。”一个圣女而已,他还不放在眼里。 她被他冷漠的神情伤到了,看向上官晚儿的眼神更加阴毒三分,彷佛对方已经是个半死之人。“北境王,你不要后悔。” 一甩头,她怒不可遏的转身离去,与此同时,一只黑头六足双翅的小虫从她手心中飞出。 它小得肉眼不得见,有如一粒细沙,倏地冲向夜行鹰。 一只小手张开,抓住。 “为什么她会说等她成了北境王妃,你和她真的没有谈婚论嫁?”古人不是很含蓄吗? 若无底定绝不会说出口,除非一方有意,一方无心,逼婚。 夜行鹰大手往她头上一覆。“你捉了什么?” 一句话就把话题转走了,他实在不想让她知道北境与烈火堡之间的可笑交易,用联姻来达到结盟的目的。 “虫子。”上官晚儿手心摊开,只瞧见丁点大的黑色汁液。 其实她手上有覆盖一层运用奈米技术制成的薄皮,可防止蚊虫咬伤,一般虫子的口器无法咬破穿孔,反而会被分解掉。 此外,因为基因改造,她的身体本身就有排毒功能,一般的毒对她起不了作用,只是会稍有不适,像是感冒那样,出现短暂的昏眩、反胃想吐、全身无力、体温略微提高等症状,毕竟排毒也是需要时间的。 看到尸水,夜行鹰眼一眯,撕下衣摆一角,轻拭她手心那一抹黑。“别用手捉,脏。” “是蚀心蛊。”她研究过的十大蛊毒之一,做为她上学期的成绩,蛊毒系老师给了她九十九分,差一分满分是要她谦虚,学无止境。 之后老师又把她丢进实验室,让她试着做出解毒剂,研究解毒方子。 “蚀心蛊?” “那是一种栖息在人心口的蛊虫,用人血来养,约养到小指头大小便能掌控人的心智,对下蛊者死心塌地,言听计从。”像是情花,只对中毒后睁目所见的第一人钟情,至死不渝。 “对了,这个铜锤还要吗?切成两半挺可惜的。”看着掉落脚边的半个铜锤,上官晚儿很想做一番“古物”铸造手法的研究。 一只碗、一双筷子,乃至于老太婆的裹脚布,对她而言都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董”,而且很、值、钱,她想多带一些回去,那样她和爷爷就发财了,以后能移民水星。 夜行鹰目光一冷。“丢了吧!没必要留。” 敢在他的地盘逞凶斗狠,也要看他允不允,毁了铜锤算是小教训,旺达的伤没有一年半载好不了,即使治好了也难免留下不轻的后遗症,不仅武功再难寸进,一练功便会胸口钝疼,呼吸不顺,重则吐血。 “别丢、别丢,梅玖,修复。”上官晚儿想也没想的月兑口而出,脑海中想的是完整的铜锤在星际拍卖场上值多少星币。 “是的,主人。” 梅玖表情如常,并无太大的变化,颈子僵硬的左转右扭一下,浅褐色眼睛闪了闪,在铜锤上扫描,一等确认损坏情形后便将双手置于铜锤上。 蓦地,她手上发出阵阵闪动的红光,靠得近的人还能感受到灼烫的热度。裂成两半的铜锤慢慢的融化,黏在一起,红光越盛,黏合的缝隙越小,几无空隙,再一眨眼便宛如刚铸造出炉的新铜锤,比原先的更坚固耐用,光亮刺目。 见状,夜行鹰大惊,看向梅玖的目光多了审视。 看在外人眼中,这是内力和巧劲,十分惊人,是高手中的高手,而上官晚儿大概会手授后腰仰天大笑,哪来的内力,那是梅玖体内设定的自动修复程式,不论她自己受了伤或是仪器损害,她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修复,使其还原最佳状态,零瑕疵养护,符合百分之百的“原厂”品质。 一个优秀的全能型生化机器人是无所不能的,机能构造已臻顶级。 “她……是怎么办到的?”那是块铜,不是面团,揉捏两下便能恢复原来的样子。 上官晚儿的眼神带点困惑,不太理解他话中之意,她这年纪的天才少年身边都有一具机器人保母或老师,她已习惯一开口就有人代劳。“梅玖什么都会呀!” 这……夜行鹰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件蠢事,问了也是白问。“这样的事以后别在人前做,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她的……异样。” 太过离奇,难以置信,寻常人等要不见而畏之,退避三舍,当作妖物看待,否则便是心生贪念,欲占为己有,有此异人如虎添翼,翻天覆地轻而易举。 她想了想,懂了他的意思。“嗯,我明白了。梅玖太厉害了,人家会抢她,不过他们是抢不走的,嘻嘻!” 看她笑得娇憨又带点狡黠,夜行鹰忍不住好笑在心。“不是想出去逛逛吗?带你去山里打猎。” “打猎?”她水眸骤然发亮。 “獐子、野鹿、山羊、小拧≠、兔子、野鸡、狐狸、黄鼠狼……”他一口气念出十几种常见猎物。 “我们可以打头猪吗?我想要尖尖的撩牙。”串成项链挂在脖子上一定很威风,叫人羡慕死。 “好。”饿狼山第三主峰的山脚有个野猪窝,成年公猪约三十头,够她蹂躏了。 “还要烤野兔,我没吃过,要吃又肥又有肉的烤兔腿……”当初爷爷说起时,在一旁听着的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此时的上官晚儿满脑子是烤肉、烤肉、烤肉……完全忘了她此行的任务,把种子的收集、优质土壤的再生利用、生物科技的循环养殖全抛到脑后,只记得一件事—— 我要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