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少年不言情》 第1章 布丁的秘密树 第1章 布丁的秘密树 月光和星子 玫瑰花瓣和雨丝 这是过季的歌 当年那个青涩的少年 已然褪色不见 唯一为他守着这残酷秘密的 只有那棵开满了记忆的树 1 他是不吃零食的,从来不吃。 小时候,爸爸妈妈在糖果厂上班,他总能吃到各种各样的糖果,吃到满嘴蛀牙,晚上睡觉的时候能够从梦中疼痛起来。 整个童年,都是甜蜜的疼痛。 他贪恋着糖果的美味,又深受疼痛的煎熬,逐渐的,零食慢慢以洪水猛兽的姿态,撤出了他的世界。 他变得很孤独,喜欢看漫画书,喜欢听音乐,还爱上了玩cs。 虚拟的世界里,他如闲云野鹤,全然不似同年纪的男生,那样地喧闹。 功课对于他来说得心应手,有一些多余的时间,他安排得井井有条。 他不吃零食的,从来不吃。 有一天,他在等回家的公共汽车,在站牌的附近有一颗古老的树旁边,看到一个背着硕大书包的女生,女生没有什么,只是笑起来眉眼弯弯,扎了一根漂亮的发带,很甜美的样子,他第一次联想到水果。 橙。对。那个女生像一直背着一只笨重大壳的橙。 车来的时候,他被人海淹没,他注意到,她也上了这辆车,他有意识地看了看车辆行走的路线图,之前他只关注过学校到他家的那六个站的名字。 原来,这条线路是这样地长。 一转眼,她就看不见。 她是在他这六站的前面某个站下的车,人潮汹涌,他竟然没有看到。他有点点怅然失落,他并且疾快地搜索了一下记忆,确定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橙子女生。 否则他一定会有记忆的。 第一次有女生,萍水相逢无辜平白的情况下,留给他这样深刻的印象,那天他有点心神不安。 2 从那天之后,枯燥的公共汽车站变成一个有期待的秘密。 这是一个秘密。不说与人听的,皆是秘密。 他在某一个莫名其妙的时间,邂逅一个素昧平生的女生,这是在他17岁生命前没有想到过的经历。他不知道那个女生的来历,她应该与他是同校的,附近并没有多少学校,可是,他为什么从来没有遇到过他,上高中之后,他就一直在这个站牌处等车回家,时间也差不多都是固定。他甚至认识好多经常在这里等车的人,但是,没有她。 如果没有她的突然出现,他甚至断定自己连站牌旁边长了一棵古老的树都没有意识到。 他看不出来她的年龄,他觉得她或许很小,又觉得她可能比自己高一届,总之,他是在排除她和自己有可能的交错。 晚上他甚至开始紧张,他会再遇到她吗?想起来他都觉得有点面红心跳的感觉。 为什么会希望见到她? 他真的没有给自己答案。 他觉得那棵树知道。 3 他没有遇到她。 好像一个晚上的等待,那种热情的火苗一直延续到他早上拼命地跑去上课的路上,他甚至很幼稚地感觉那就象是一个约定,他和她的约定,尽管这个约定,起源于偶然,来自于奇怪的,坚持的意念。 终于把车来的时候,他迟迟地东张西望,直到后面的人开始催促,他才犹豫地上了车,那一刻,他突然体会到心往下沉的感觉,他往窗外看去,这狭小空间外面的世界多多么地辽远,有行走的人,来回跑步的孩子,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他竟然有一刻觉得不似其中一员。 那棵古老的树已经越来越远。 她在哪里? 4 然而,真的,他再也没有看到过她。 这未免将这场可爱的,戏剧的,甚至可能有无限发展可能的遇到冰冻在冷酷的现实里。 日子还是终究要过的,他像他所有的日子一样,并不太爱讲话,读那些枯燥的功课,两点一线,家,学校。这就是他的生活,从来,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活竟然是那样地简单和机械。而且他发现,几乎这个年纪所有的人,都是差不多的步伐。 她不过是他偶然平静湖水中的一个波澜,尽管已经散尽,但是余波一直回味不止。 他突然就明白了所谓喜欢的感觉。那是第一次从他身体里萌发出来的,甜蜜的,紧张的,忧伤的东西,类似于气息,改变了他所有安静的气场,其实,再遇到她,已经变成为一个单纯的念头,他说不清楚这种念头来自于哪里,是心灵的指引,其实即使是她马上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也并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他甚至觉得自己连跟她打招呼的勇气都不可能会有,那是一种想一下就觉得是在挑战内心的紧张。他从来没有尝试过。 即使是面对最难的习题,他一样地运筹帷幄,他的自信,在某一个傍晚,被一个突然闯入的女生打破。并且,毫无恢复的意向。 百无聊赖之时,瞥到电视上花花绿绿的gg,那些穿着华丽的小女生们尖着嗓子叫着:果冻布丁,我爱喜之郎。 他关了电视,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些糖果。 女生们都爱吃糖果的吧。 5 他并不认识他将永远不会再遇到她。 这是一种固执的感觉,他为她的出现和消失找了n多的理由,她也许生病了,她也许是有几条乘车路线……总之,那匆匆的一瞥,他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他只记得她的发带,和她硕大的背包,他会在脑海里不断地想到橙子,那种可爱的,金黄色的水果,想到这样的细节,他都会忍不住激动得笑起来,一个平白的男生,面上浮起温柔的笑意,这真是难以言说的秘密。 他有一天路过超市,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在一群女生中买了一袋散装的布丁,小碗透亮的样子,晶莹而美好。他把它们装到书包里,他想,如果再一次遇到她,哪怕只有一次,他一定把这些可爱的布丁送给她。他想像着她笑眉笑眼捧起它们时候的快乐样子,就觉得无比开心。 好像有这些布丁的陪伴,他有了寄託秘密的依靠,他不再孤独,他心有所属。 那天,他对着那棵曾经遇到过她的那棵古老的树,说了一个秘密,然后,用泥巴遮盖了起来,他不记得是在哪里看到过的一个情节,他只希望他的这个秘密能够真的被树听到,变成现实。 秘密真是一个简单的秘密,简单到,他只不过想,再一次遇到她,哪怕只有一次。 6 直到他把它们带到过了保质期,他依旧没有遇到她。 他强大的自信逐渐变得不太强大,他有点沮丧,看来那棵树并没有听从他的祈祷,明白他的心声,他甚至怀疑那棵树是否有灵性。 他没有把它们扔掉,那天晚上,他呆呆地看着这些马上就要过期的布丁,想着几个月前的那个傍晚,心就灰了下来。 他把它们都吃掉了。他想,随着这些布丁一起,让这个事情,突然得来,突然地去吧。 有了这样的决定,反而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好像一个不真实的梦,一下被惊醒,他的失落,他的倦怠,一下子席捲而来。 他似乎是被突然装上电池的玩具,一直兴奋不已地来回奔走,终于将里面电耗费光光,他感觉有一些东西,撤离了自己的身体。他没有了动力,他一下子因为失落和难过,长大了。 她是他的电池,可是他找不到她了。 7 高考在即,他却在心里上演了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戏剧。 他不是维特,他却有烦恼,一样的,情感来临时候的烦恼。 他不再有耐心投入题海,也不再出神地听老师们讲解那些奇妙的宇宙和生物,他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是丢失了灵魂一样的,麻木地,不开心地,两点一线。可是,他再也找不到了之前的生活。 站牌旁边的树变成一个被厌恶的摆设,它没有答应他的请求,那么一个小小的请求,他已经将心里最大的秘密告诉了它,他换不来它的眷顾。 他开始怀疑一切的传说,怀疑一切的事物,他觉得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他觉得自己,找不到原点了,这令他万分沮丧。 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题海战术,他在那些乱七八糟的模拟考试中快要神经崩溃。 心动始发于偶然。当心动遭遇冷冻,忙碌无疑是最好的解药。 8 时间如流水一样的穿梭了过去,他就这样,再也没有遇到过她。 刻意的,不刻意的,总之,他再也没有看到过她。他想,恐怕他永远都不会再看到她了。 他如同所有正常的男生一样,经过了一次纯情无比的暗恋之后,如愿地考上了大学,然后遇到了其他的女生,那个橙子一样的女生在他心目中的影子已经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小成一个圆点,除了偶然会在寂寞的时候提醒他的一些回忆,别无意义了。 有一天,他对着麦当劳里喋喋不休讲话的女朋友说,我小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女生。 女朋友的眼睛瞪大了,然后好奇地问,什么样的女生?你的同学?你的邻居?你同学的妹妹?长得什么样子?漂亮吗?长发吗? 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他突然语塞,然后他努力地回忆着当年,第一次看到她时候的情形,那么遥远,又那么清晰,他清楚地记得她的背包,她的发带,她的笑眉笑眼,但是他不再记得她的模样,她已经变成一个标志一样的符号,陪着那些年少的岁月一起退去了。 他没有回答那些追问,他只是笑了一下,就搪塞过去。眼前的女生,简单,活跃,漂亮。最重要的,是真实。他可以看到她,可以不用等待,可以不用紧张,可以不用,再一次以秘密的形式,把自己给压垮。 只是,他再也没有给她买过果冻,或者是布丁,那对于他来说,是不可直视的青春,是一个密不可宣的事件,他甚至在潜意识里,感觉这些东西,只与那个匆忙划过他生命的她有关。 他已经,彻底把她,给忘记了。 9 女朋友生日那天,他去买礼物和蛋糕,超市里放着电台的情歌,一首一首,甜得发腻,他走到柜檯结帐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女生,背着硕大的包,头上扎着彩色的发带,就那样笑眉笑眼地向电梯口走去,他一下子被热血沖毁了头脑,他忘记了结帐,忘记了生日,忘记了一切,他向她奔跑过去,他三步迈作两步地垮上电梯,去寻找那个不再可能出现的影子。 一出门口,一道阳光闪了过来,他呆了,外面是一片人海,那个熟悉的影子,早已经不见。 他仓惶地站在人海里,眼睛被太阳刺激得睁不开,他不知道那个影子,是不是就是他一直想见的那个她,时过境迁,她怎么会一直还做那样的装束,那样地特别的,一下子就能够将他抓住的装束,他又怎么可能一直没有再见到过她。 是她?不是她?一定不会是她,他已经断定是他的幻觉,可是,这场幻觉把他重新拉回记忆的苦海,他开始想起那个分享过他秘密的老树,想起那些为她犯傻的岁月,那些为她点燃的和熄灭的盼望,那些陪伴过他一起等待的布丁——他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为女生买的布丁。他难过得没话说。 10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曾经是他的最爱,一个是糖果,一个是她。 前者,令他牙痛得无法入眠,后者,令他心痛地无法呼吸。 第2章 独自天长地久 第2章 独自天长地久 爱是不忘记,爱是不放弃。 世界上最完美的爱情就是,从小培育,贯彻始终。就像我对许危言。 1 爆竹事件 观看最新章节访问sto9.c??om 因为许危言的缘故,青岛在我的记忆里,变成一座华美之城。 二十多年前曾经去过那个城市,那时候年纪小,跟随父母去游玩,不记得什么景色,只记得满街上飘逸的长裙和四处叫卖的冰淇淋声。那是一座温润的城,有大海和摩天高楼大厦参差呼应,中间是狭窄而又蜿蜒的街道。当然,这是别人的城市,与我毫无关联,可是,因为许危言的缘故,它突然变得与我的脉搏息息相关。 一切都是许危言。 认识许危言,也是年纪小,小到尚未摆脱懵懂。那时候经常听到关于他的传闻,他那时候属于天才少年,在学校里参加航模比赛,智力竞猜,各种演讲大会,他是那样地充满着斗志地挺着胸膛,在一次次的出类拔萃中脱颖而出,谁都知道某学校某年纪出现了一个天才少年,他的名字叫许危言。 最要命的是,这个天才居然就在我的身边。 许危言并没有注意我,我们同住在一所大院,但是从来没有讲过话。 当然,他是知道我的。我们的妈妈彼此为同事兼好友,彼此经常往来。话里话外,经常会开一些不可思议的玩笑。有一次,他的妈妈到我家里作客,我一个人穷极无聊,拿了一只未燃的爆竹剥开来玩,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只被我撕破的爆竹突然凭空燃起烟火,我只听到一阵大喊,整个人便失去了知觉。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满屋里充满了浓烟,我的妈妈被惊吓得哭起来,而许危言的妈妈,在旁边焦急地劝慰。 此次事件形成了两个后果,第一,我再也不敢碰烟花爆竹。第二,我被认定是一个不安分的作女。 还好,我没有被毁容,阿门。 如果世界上的事情有重来一次的机会的话,我一定不会选择在许危言的妈妈面前,竖立了自己作女的形象,因为这个事情之后,他的妈妈再也不开那种「让你的女儿将来做我的儿媳妇」这样的玩笑了。并且,很快这个事件便被添枝加叶,在我活动的范围内广泛流传开来。当然,恐怕第一个知道此事的,便是那个样样红的天才少年许危言。 于是,我自小学时代,便被打上了乌龙女的标籤,谁都知道我厉害,敢在自己家里放鞭炮。 我甚觉没脸见人,所以,我的小学时代,是忧郁的。 2 势均力敌 我有时侯非常恨许危言的妈妈。 如果不是她,那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做她的儿媳妇。而当我感觉做她的儿媳妇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的时候,她突然又改变了主意,我恨她。 她是一个青岛人,典型地爱装扮,经常看到她抹着口红戴着首饰地满世界出现。许危言的爸爸是一个翻译官,当年非常吃香,仅仅因为个子矮小,而错失了一些上升的机会,但是那个年代,他仍然非常吃香。许危言几乎遗传了父母的全部优点。聪明并好看,所以,全世界便都是他的。老师宠爱他,同学羡慕她,小女生对他好,哼。我在旁边看了暗暗地生气,嫉妒之火将我点燃,我曾经偷偷地发愤图强好好读书,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我始终面对他那全级第一的成绩望而却步,后来我在愤愤不平很久之后,终于决定走旁门左道,苦心修炼唱歌跳舞,反正总得有一项能够出人头地的吧!后来不负我望,终于我的娱乐天份被发掘,我开始参加一些各种各样的文艺晚会,唱歌跳舞朗诵,我开始有了一定的自信。 一次学校书法班报名,我看到许危言很积极地报了名,于是我便也偷偷地报上了名。 3 书法班 每周一三五下午两节课后,我便兴高采烈地跑去练书法。嘿嘿,谁都不知道,我报这个令人头疼的书法班,完全是为了许危言。 许危言在写字的时候非常专心,有时侯额头上会渗出密密的细汗。有几次我想递给他一块手帕擦擦汗,犹豫了半天还是作罢。他似乎很吃力地在学习,而我,似乎对此有极高的天份,我总是很快就掌握老师所说的笔法,很快就会临摹出比较理想的字体。 周末老师布置作业,许危言居然抄了一首雷锋的诗,对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选材奇怪,并且字迹也并不是很好。结果被老师当场给训斥,天才少年如许危言,哪里是受过批评的人,这次批评给了他无比的打击,最可怕的是,在批评完了他之后,老师开始拿起我的作业大肆表扬,天。我居然作为榜样,来打击许危言…… 我偷偷看了看许危言,他的面色铁青。完蛋了。我想,他一定恨死我了。 放学的时候,我悄悄地跟在受挫的许危言后面,大气不敢出一口地走,走到临转弯处的时候,许危言突然转过身来说,喂,杨小灰,你干吗跟踪我? 我面目窘迫,但是嘴硬地说,我哪里有跟踪你。 许危言说,你过来。 我说,你干吗? 许危言说,你的字确实写得很好,你到底是怎么练的?我平时从来没有看到你练过。 我吐了一口气,装做缓缓地走到他面前说,这个嘛,是需要一些天份的。 许危言瞪大眼睛,看了我半天,说,原来你除了勇敢,还有如此高的天份? 什么话!我晕倒,许危言哈哈大笑起来,杨小灰,你是我见过的最逗的女孩。这样吧,你教教我书法吧。我给你补习功课,等价交换,怎么样? 我功课很差吗?要你补习?!我想跳起来反驳他,但是突然想到如此这样可以天天见到许危言,于是我按捺住就要浮出的微笑,平静地说,好吧。等价交换。去你家还是去我家。 许危言说,去你家。 从此,我和许危言便成为死党。 每天下午放学,我们俩便结伴一起回家,在我妈妈的惊诧的目光里,一起写作业,一起做功课。 这样一结伴,就是一年的时间,我们俩以优异的成绩双双考入中学。 4 中学时代 中学,我们俩被分到一个班里,他是无可置疑的班长,我是稳稳噹噹的文娱委员。 还是那样地要好,班级的活动一起商量,学习齐头并进,一切都进入了我希望的状态。 并且,我在这些看似美满的状态里,早已经偷偷喜欢上了许危言。 这是我的一个秘密,相信打死我,都不会告诉他。天,我竟然喜欢上许危言。我像个松鼠一样将这个秘密当作封闭的坚果一样地藏在了冬天的洞穴里,除了我自己,谁都不知道。我守着这个秘密,惴惴不安,又心慌意乱。似乎全世界都看出来了我的心事,还好,许危言没有看出来。他一直当我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而已,谁知道,我会是一只心怀叵测的狼。 当然,喜欢许危言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情,他是那么地优秀,正直,又好学,还好看,不喜欢他,才是不正常的事情。我在惶惶不安中,经常如此安慰自己,直到安安静静地过了两年,许危言长成一个英俊少年。 似乎在一夜之间,许危言便长成一个又英俊少年。 或者是因为他突然爱上了打篮球。 操场上,经常可以看到许危言投三分球的英姿,他开始聚敛了越来越多的女生的目光。开始有人给他偷偷地写情书,有人给他悄悄地摺纸鹤,有人给他暗暗地秋波潋滟,我将一切看在眼里,心里暗暗生气,不过还好,许危言对于这一切并未表现出任何异常,他通常都是面目冷酷地视而不见,当然,我知道他的偶像是伊能静,我曾经无数次照镜子后得出结论,我长的样子,基本接近伊,为此发现我还偷偷地兴奋了n天,我开始偷偷地模仿起她的发型和衣着。不过,许危言对我一样视而不见,他每天关心的,除了学习。便是班级里大大小小的琐事。 5 刘小百事件 一次市里举办书法大赛,每个班级一个名额,本来老师点名让许危言去,可是他坚持推荐我去,他并且对老师信誓旦旦地保证:她一定会拿第一的。 我带着众人的期望去参加那个比赛,结果我得了第二名。 那天我有点沮丧,觉得辜负了许危言的期望。沉沉地回到学校,天色已晚。已经到了放学的点,却没有看到许危言。他没有理由不等我的。 四处打探他,说是在操场,和刘小百在一起。 当时我几乎要昏过去,刘小百,隔壁班的班花,骄傲得如同一朵大牡丹。 我跑到操场上,看到夕阳如酒下,刘小百笑得花枝乱颤的,对面,是刚刚打完篮球,用毛巾擦汗的许危言。 我无法形容我内心无比的酸楚,或者是因为自己表现的失利,也或者是看到如此的场面,再或者……我只觉得眼圈发红,转身便开始奔跑,我听到背后似乎传来喊我名字的声音,但是我强忍住委屈的眼泪,没有回头。跑到家里,我闭上房门,开始扔东西,后来我又赌气地跑到镜子面前,看着自己哭红的眼睛,自言自语地说,你不是喜欢伊能静吗?刘小百一点都不像伊能静! 第二天,我还是气鼓鼓地吊着一张冬瓜脸。不理睬许危言。不光不理睬他,整整一天,我谁都不说话,一个人闷在教室里发呆。 放学的时候,我没有走,许危言也没有走。 等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许危言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杨小灰,你不是吧?不就是没拿第一吗?你至于成这样吗?再说了,第二个也很不简单啊…… 这个猪头!我气沖沖地站起身来,拿起书包就走,许危言一把把我抓住,说,你怎么了杨小灰? 我……我想想昨天看到的一幕,又觉得自己有些无理取闹,于是我控制不住自己,哇地大哭起来。这一哭,许危言慌乱了手脚,他说,喂,你别哭啊。你这算怎么回事吗?你有什么困难你说呀,你不要哭啊。你哭,别人会以为我欺负你了,杨小灰! 我继续号啕起来,我说,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许危言一头雾水地说,你在说什么呢!谈什么恋爱! 我说,昨天我看到你和刘小百。 许危言说,你胡说什么呢?昨天刘小百问我要不要组织班级联谊!她本来是找你的,结果你没在,她便找我了! 我止住哭声,偷偷看了许危言一眼,许危言说,不对啊,就算我谈恋爱了,你哭什么! 一句话问得我面红耳赤,我眼珠子转了半天,说,我哪里因为你恋爱哭了。我不过是问问你呀。你要是恋爱了。以后就不能和我放学一起走了。 看着许危言一脸迷惑的样子,我赶快说,快走吧,已经很晚了。 6 风波渐平 我想,许危言一定是发现了我喜欢他这个秘密。 因为从那天开始,他突然变得拘谨起来。并且,我再也从他那里得不到谁又对他好的消息。我有点气急败坏,不行,我不能令他知道我的居心,否则,他会给吓跑的。 我决定重新树立我们俩哥们的形象。 我开始嘻皮笑脸给他开一些玩笑,开始莫名其妙地和其他的男生嘻嘻哈哈,渐渐,他终于消除了对我的疑虑,感谢天地。我们俩终于又恢复了以前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 可是我发现,我是越来越喜欢他了。这可真是糟糕。 中学增加了很多门课程。我开始严重地偏科,许危言不止一次地警告我,并利用周末的时间帮我补习功课,我叫苦连天,他甚至严禁我看我最喜欢的机器猫!如此法西斯,在他的循循善诱下,我瘸腿的几门功课有了起色。可是,摸底考试的时候,我的化学还是考了不及格。许危言气急败坏地说,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这些考试的题我全部都给你讲到过! 我双目呆滞,做白痴状。许危言无可奈何。于是视我为朽木。 说归说,以后再遇到考试的时候,许危言总是在将试卷做完之后,悄悄地塞给我一个写满答案的纸条。我不动声色地将这些答案全部抄到卷子上,居然也能获得高分。看着他无奈的表情,我沾沾自喜起来。 7 桃色传闻 开始有人传我们俩的闻,说我们如何如何好,说他如何如何对我好。事实上,我对这些传闻还是津津乐道,我甚至在这些传闻里沉醉。许危言却是义正词严地面对绯闻,开什么玩笑!我和杨小灰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她就像我的妹妹一样!你们不要无聊了。 妹妹?呸,谁要做你妹妹。我暗中唾弃他,但是表面上还是充满忧患地说,要不,我们不要一起走了吧。免得被人传闻。 许危言说,为什么要害怕这些风言风语!我们光明磊落地做人,不要理睬那些闲言碎语! 我正暗中开怀,他突然话锋一转说,不过,适当保持一些距离也好,以后我们放学,各走各的吧。 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将我钉在原地。我只不过是假惺惺提议一下,他居然如此痛快地接纳了我的建议,我恨不得时光倒流,我不提出如此愚蠢的建议。不过话已至此,实在难以扭转,我只好接受了这样一个残忍的现实。 我开始想一些办法拖延放学离校的时间,我总是等到许危言要走的时候,才抓起书包疯狂地跟在他后面,一前一后地走路,一天许危言走在半路上,转过头来,双手叉在腰间,无奈地说,杨小灰,真拿你没办法。我笑着跑上来说,没有你不习惯呀! 8 突然失去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天,真的会不再有许危言。 要说起来还是恨他的妈妈,据说她妈妈争取到了回青岛的名额,他们一家三口,就要迁回青岛了! 从听到这个消息开始,我便再也没有能和许危言一起呆过,因为似乎从这个消息一传出开始,他的爸爸妈妈便开始了繁忙地为他办理各种转学手续中,然后很快,许危言便对大家来了一个简单的告别仪式,然后他便就这样地,突然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有大概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能从这种突然改变的状态中缓过神来。 没有这个人的大概意思就是,再也没有这个人陪我放学回家那一段不算遥远却绝对寂寞的路程;再也没有人和我一起讨论各种班级的事务;再也没有人帮我补习我那糟糕得一塌糊涂的成绩;再也没有人听我胡说八道,看我乌龙百出…… 我确实没有能一下子适应这种改变。以至于到他走的那天,我都忘记了哭。 最后记得是一辆黑色的车,带走了他们三个人,我木然地看到的,是他转过头又转过去的情景。 9 往事重现 高二的上半学期。接到了一封信,打开来看,居然是许危言写的。我控制不住狂喜的冲动,跑到操场上去读那封信。信很长,大概是说他到青岛之后的一些情况,以及他集中精力中考的一些事情,然后说辗转打听到了我的学校,知道我一切都好,很开心,然后说,可以给他写信。 我在那一刻,似乎为黑白的记忆一下子染上了颜色。那一切,都因着重新的染色而鲜艷起来,那些岁月也重新温暖起来,我握住信,眼泪掉落下来,算起来,已经将近三年,没有许危言的一点消息,他现在在那个城市,距离我千里之遥,隔着那么多的城市村庄和山脉,我已经不可能再抓住他了。可是,他没有失去消息,我开始疯狂地找到一张地图,开始圈点青岛的位置,用尺子去测量两个城市之间的距离,在那一朵地域,有我喜欢的许危言。他在那里,生活,学习,他的生活里,也不再有我。 我们开始了书信往来,隔着信纸,我们很快找到了原有的亲昵。我们渐渐变成无话不谈的密友,说着天说着地,说着学习,说着彼此,说着往事,我开始感觉出他的变化,感觉出他的成长。他,还是那样的一个快乐健康的孩子,单纯并聪明,正直又耿直。有乐观的心态,有明确的目标,他怎么有令我感觉能够不喜欢他理由呢。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在那个城市有一个笔友,几乎每周通两次信,谁都不知道,他就是我从小就喜欢的许危言。他是那么地优秀,优秀到我不可能再去关注别人。 10 阴差阳错 说好了考同一座城市的大学。说是说好,实际上是我一厢情愿。 是的。无论他的去向是哪里,我都会义无反顾地跟随的。这当然是秘密,除了我自己,谁都不知道,包括许危言。他由于成绩好,是要被报送的。含糊地打听到了他将要报送的学校,于是暗暗地将志愿填在了那个城市,即使不是一座学校,哪怕是一座城市,能和他在一起,也好。 高考如火如荼,等终于熬过了那黑色的七月之后,我给他打了一通电话,这是我们分别之后我们通的第一个电话,开始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的声音变了,变得成熟而稳重,还有一些轻微的嘶哑,说到一半我有点哽咽,算起来,差不多有五年没有见面了。这五年,是成长的五年,许危言留在我记忆里的,一直是他年少的样子,我不知道现在的他,在那样的一个城市,是穿什么的衣服,剪什么样的发型,讲什么样的口头语,看什么样的电视,听什么的音乐……我们居然已经离得那么遥远了。 许危言说,杨小灰,你变了,变成熟了。 我开玩笑着说,是啊,我在变老。他听到这样的话,忍不住笑起来,我印象里的你,一直就是那个可以在家里点爆竹的你。头发永远是乱糟糟的你,学习永远是迷迷糊糊的你,说话永远是莫名其妙的你,永远长不大的你。 ……许危言,我的天才少年。谢谢我自己,能给你那么多的记忆。也谢谢命运,能令我充满几乎你所有少年的时光。 成绩下来了,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那所学校,而几乎是同时,我得知许危言并没有接受学校的报送,而是考到了一所名校。接到通知书的当天,我几乎一刻经历了天堂和地狱。我不得不感觉这是冥冥中的註定。 悠长假期,我准备去青岛,去看望多年不见的许危言。 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的,我便悄悄地去了。 11 再见许危言 年纪尚小的时候,曾经到过这城市,距离现在,都已经远得不可触摸了。如今我再次来到这城市,只身单影,为许危言。 一切都是他,他是一切。 城市还是这样的城市,有大海和高楼环绕,有狭窄而蜿蜒的街道,有漂亮夺目的男男女女,有清凉的海风迎面吹来,这个城市,本来和我毫无关联。但是因着许危言的缘故,它变成我最关注的城市,它就是这样地,每天任由他在某条街道上肆意行走,他的快乐,他的忧愁。他的和我无关的一切,全部发生在这里。 我站在熙来人往的中山路上给他打电话,通了,我说,许危言,我在中山路。 那边沉默了半分钟后,突然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喊叫,杨小灰!你为什么总是如此出人意料!你等我,我马上就过去。 我坐在临街的一个肯德基等待他,我心跳若狂,不断地猜测着他或者会改变的样子,脑海里不断地想像着那些从不曾遗忘的往事,然后我看到许危言,慢慢地向我走来。 许危言,许危言。五年不见,他居然长成这样子帅气,挺拔而健康,头发很随意地垂在额间,那样高高地,穿越人群,向我走来,除了他脸上依旧是那熟悉的表情之外,我真的几乎不能认出他来。 我正在恍惚中,他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杨小灰,你居然有点女孩子样了呀。还留了长发。 我四处张望,眼泪却不听话地掉下来,我说,你居然长得这么帅了。 许危言说,拜託,你怎么又哭起来,我长得帅你也要哭吗? 许危言开始拉我的手,很自然地,但是我惊觉这是我们第一次牵手。他竟是那样地自然,想起他曾经那样严谨地介意过我们之间的传闻,竟已经是那么久远的事情了。那天他很开心,拉我的手四处转,最后我们去看大海。如此辽阔的海,浮动着,蓝绿交错着,在我们的面前热闹地奔腾着。我们并肩而坐,面对着潮水来去,听着不绝于耳的绵绵方言,似乎有那么多话想对他说,但是一句都说不出来,我只是变成一个倾听者,听他讲着这城市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他是那么地喜欢这个城市,并已经溶入其中。 夕阳渐渐地西下,我坚持要坐晚上的一班火车走,许危言将我送到火车站,临上车之前,他拍拍我的头说,杨小灰,照顾好自己。 我头也没回地上了火车,不看他站在月台上渐渐远去的身影。 12 爱慕之间 我开始陷入了对许危言的狂热的爱慕中去。 是的,如果小时候对他的喜欢只能称为喜欢的话。那么再见许危言之后的那种喜欢,已经名正言顺地升华为爱慕了。 我没有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考那所学校,我就是这样默默地,隐忍地,自己承受。自己经过。 身边不是没有追求的男生,实际上,从念中学开始,就一直有男生示好,但是我的心里,全部装满的是许危言,哪里还有一点点空隙去容纳他人,我在他的眼中,是那个没心没肺的杨小灰,而在其他男生眼里,确实难以琢磨,难以靠近的冰雪人。没心没肺是因为有他在身边的快乐,冰雪难近是因为没有他在身边的失落。这样的话,不要他知道,也好。 还是保持着通信通电话,随时知道着彼此的一切消息,每当假期,便会有一个人到另外一个人的城市里去玩,但是始终,谁都不曾说出什么,又似乎谁都明白着什么。 大二那年暑假,去看望他,在火车上被偷了钱包,身无分文地从火车站走到他学校,差不多走了一个小时的路程,加上10多个小时的颠簸旅途,当我双腿疲惫麻木得要疯掉的时候,看到他和一个女生,说笑着向我走来。 在我如此狼狈不堪的时刻。他,和一个女生,面目酷似伊能静的甜美女生,一起向我走来。 杨小灰?许危言尖叫起来,事先没有告诉他我要来,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有想到,却是给了自己一记霹雳,我呆呆地站在庞大的校园里,不知所措,我听到许危言给那个女生说,这是我小时候的邻居。 如此这样清淡的一句话,将我们的关系明明白白地带过。 是的,小时候的邻居,这就是许危言对我身份的评定,我不过,就是他小时候的,一个邻居。 那个女生非常和善地对我笑着说,刚下火车吧,好像很累的样子,到我宿舍去休息一会儿吧。 我咬住下唇,咬住钻心的疼痛和即将崩溃的神经,摇摇头,说,不了。 然后我转过身去,准备离开,我听到许危言在后面喊我的名字,不知道哪里突然来的勇气,我拔腿就跑起来,一边哭,一边眼泪狂流,我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同样的下午,同样的场景,同样的转身奔跑,原来,一切都不可能如我所愿,我不知道我该去向哪里,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陌生到没有一个熟悉的地点和去处,我觉得自己悲伤又苍凉,后来,我被许危言给追上,他抓住我胳膊,一如当年地问我,说!你怎么了!杨小灰? 我如常地号啕起来,这如果说那一次是源于任性的话,那么这一次,是撕心裂肺般地痛。但是那句话我却问不出口,我们已经不再是小孩子,可以如此随意地说什么。 那天,我们都变得沉默起来,我慢慢地不再哭泣,我们沿着陌生城市的陌生街道行走,谁都没有再说什么。 我想,他一定不可能再不知道我多么爱慕他。但是我们什么都没有说。 当晚,我被安排住到那个女生的宿舍里,我早早躺下,逼迫自己入睡,朦胧中听到那个女生在和她的室友们开心地讨论许危言,说他如何如何,而她描述的那个许危言,早已经不再是我当年认识的那个许危言,那是一个多么陌生的人啊。原来我们已经走得太远,已经不可能再了解彼此到深入了,我在无比的沮丧里,明白了这样的一个现实。 13 放声大哭 第二天,我执意要走,许危言去送我,帮我买了车票,买了一大堆食物,我一直没有告诉他我遭窃的事情,我似乎就这样地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对我的好,用来做安慰我记忆的唯一凭藉,我甚至不说感谢,就如同当年,他为我耐心地做的一件一件事情,补习的一门一门功课,走一段一段的路程。我想,每个人的缘分都是有定数的。我和许危言的缘分,已经在过早的时候,被我们走尽,现在无论我再怎么努力地想去延续,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了。许危言,就让我最后再享受一次你对我的好吧。这样任性地。毫无感恩地。我一直坚持着火车开启,才放声大哭起来。 原来,一切都不是我想像所能够控制的。许危言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人生,而我,刻意地拒绝长大。还停留在我们的年代里,暗自蹉跎。我想,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再见许危言了。再见,陌生的城市,再见,陌生的你。 14 再次失去 我没有想到,这居然真的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许危言。 我似乎永远是一个把事情做糟糕的人,如果我知道那将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那么,我一定不会那样任性地决意要走,我应该把自己装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到他面前,和他渡过一个永远令他回忆起来感觉甜美的假期,或者我还应该告诉他一些从未说出口的真话。哪怕他知道也好。 可是,这一切,已经不可能再挽回了。 我们整整一年没有通任何讯息,再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再没有去过他的城市一次,我如一只受伤的小兽一样静静地躲在自己的洞穴里舔弒伤口,我不敢见到阳光,不敢碰触雨露,我只能将这伤疤,留给时间去阴干,慢慢癒合。还是会想念他。想念曾经的岁月和那些琐碎的往事,但是强迫自己不去做任何。 而他,再也没有了消息。 是的,他没有了消息。他再也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打过一个电话,他甚至连一句类似安慰的解释都没有。他就是这样的,任凭我们之间,悄悄又悄悄了。 没有许危言的日子其实如常地经过,大学时光轻松而悠闲,周围的人都陆续开始恋爱,只有我一个人每天孤独地穿行在校园里,不是没有优秀男生,而是许危言在我心里建筑了一座高层堡垒,便是他们手脚并用,都不可能摧毁掉的。我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埋怨,我太早认识了一个太优秀的许危言,这令我已经无法对其他的男生有一点点的兴趣,但是我又深深明白这将是一个近乎奢侈的梦,我就是这样一天天的麻痹着自己,矇骗着自己,一日过尽一日。 15 越洋电话 四年,很快就这样过去。 我一直在找寻到青岛工作的机会,我用尽所有的资源去实现去那个城市的可能,或者,只要离许危言近一些,我都可以满足。后来在多方面的努力下,终于联繫到了一个报社,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我回家呆了几天,收拾行装,准备前往。 电话响。接通,竟然是许危言。 握住电话,几乎不能言语,心绞痛起来,许危言说,杨小灰,是你吗? 是我,是我,是我。话没有说出口,又有眼泪想流出,但是一直忍着,忍着,终于还是等到了他的电话。距离我们上次失去消息,已经有两年。可是,无论如何,还是终于等来了他的消息。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的想念,那么多的沧桑,都似乎为这一个人而生,但是,能说一些什么呢?语言突然变得无比干涩,不想告诉他我是多么地沉迷在往事中不能自拔,不想告诉他我的心里从有他之后再也容纳不进去任何一个人。 许危言说,杨小灰,你还好吗? 我说,很好,你呢? 许危言说,一直想联络你,但是一直没有联络。去年,我们家办了移民,现在都在澳洲了。 我在那一刻,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思维和语言。我木然地听着许危言继续说,走之前一直想告诉你,但是害怕自己太难过,于是没有告诉你。 …… 杨小灰,其实,那些事情我一件也没有忘记。可是……但是我只想让你知道,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最勇敢,最好的女孩。 16 流年薄 1985年,杨小灰和许危言在l市,同住一个大院,并在同一所小学上学。 1987年,杨小灰和许危言进了同一个书法班,并从此形影不离。 1990年,杨小灰和许危言考入同一所中学,成为同班同学。 1993年,许危言全家迁回原籍青岛。 1995年,杨小灰和许危言开始通信。 1997年,杨小灰考入n市的某所大学,许危言考入b市中的某所大学。 1999年,杨小灰最后一次见到许危言。 2000年,许危言全家移民澳洲。 2001年,杨小灰毕业奔赴青岛。并接到许危言最后一通电话。 此后,他们永远地失去了联络。 17 结局 我在那个有海的城市里居住了下来,已经差不多习惯了这里的海风气候,适应了狭窄弯曲的街道,喜欢上了各种海鲜的味道。 许危言曾经在这个城市里生活过,现在是我。他永远如一个硕大的太阳,而我,就是那朵孜孜不倦的向阳花。我便只是追寻着他的痕迹,也感到喜乐平安。爱到一定程度,便可以是不忘记,不放弃。一个人,一辈子,天长地久。 尽管我们,早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络。 爱有的时候,也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一直记得,许危言给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最勇敢的,最好的女孩。 第3章 爱恨分七年 第3章 爱恨分七年 1 记忆从零开始 火车停在丹东的时候,短暂地停留了片刻。正是凌晨,火车站寥落而冷清,有稀疏往来的行人匆匆忙忙晃动,站台中间散布着一排寂寞的路灯,昏黄地预告着这个城市的安闲,迎面袭来若隐若现的凉风。 最新小说章节尽在????????.?????? 丹东。鸭绿江。朝鲜族。元浩离…… 元浩离。不知道哪个神经突然触动。在这样一个无缘无故的夜里。趁着微凉挟击而来。将毫无防备的我逼到遮遮掩掩的时光里。我不记得了一切,但是这个名字,似乎和某种疼痛有关,夹着一些黑白交错的情节和支离破碎的幻觉。使我一下子将自己感动得不能呼吸,那些细节和幻觉交织在一起,我仿佛看到自己在曾经的某个年代里,那么地爱着元浩离。这样的感觉一旦被唤醒,连皮肤里,都似乎着将布满要感动的脉络跳动,迫使我不得不跟随着感觉回到那个爱元浩离的年代,去记起一些纪念,想起一些挂念。虽然元浩离于我,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你完全可以当我是在极其无聊的行程中,给自己安排的一场爱恨纠葛。我愿意你这样去想。我愿意一切不过,只是故事。 2 七的玄机 我那么爱元浩离。在七年之前。 1997年的西安。 七年前,元浩离告诉我,七,是一个奇特的数字,因它产生的传奇千千万万,因它暗藏的玄机数不胜数。说这些话的时候,元浩离是一个光芒四射的青年,有着丰满的理想和猛烈的壮志。我面无表情地掐算,发现元浩离的年纪,整整大我七年。 七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数字,果然就是这样肆无忌惮地,宣告着这场无疾无终的开始。也同时昭示了这场无缘无份的结局。 命和元浩离一起暗示我,只是我太懵懂,或者说,我太过自信,我始终徘徊在宿命和不宿命的边沿,像个孤独的牧人一样行走着,以为总会走到那片向日葵灿烂的终点。然后对着阳光微笑。 在年轻的时候,谁不曾有过甜美的梦想,不过我这个梦,作得有点长久,它就这样地,星星点点地,就烧燎了原。 包括我离开元浩离后面的日子,我陆陆续续发现,我和他之间,真的存在着好几个神秘的七。比如说,我们的生日相减,是七,甚至我们身高的尾数,同时是七。 元浩离喜欢喝百事,喜欢唱lemon tree,喜欢金属的饰品,最想去西藏,走路的时候喜欢低垂着头,随时可能会撞到某个街道的电线上去……我怎么会如此清晰地记得关于元浩离的种种,可是还在今天之前,关于他,我还一直认定是我早已遗忘的记忆。 在此刻,请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心情,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元浩离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逻辑一些。 3 朋克青年vs苍白少女 元浩离第一次在沸腾演出的时候。还是一个摇滚青年。 七年前,全国流行摇滚青年,西安更甚。那一批朋克青年都以病孩子的姿态,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他们统一地拥有颓废的表情,蓄着零乱的长发,说话声音嘶哑,表述情感狂野,恨不得用声音将他们充满不满的世界夷为平地,他们成为那个时代的先锋,而元浩离,是先锋中的一个。 曾经听过无数女人描述过看元浩离唱歌时候的震撼,她们为他疯狂。她们对他,充满了顶礼膜拜。 我却一次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看过他的精彩。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是我不遗憾。 我看到的元浩离,和任何人的描述都划不上等号,除了外表,是那样符合着先锋的颓废青年。 他喜欢在那堆已经积累成山的乐谱中抬起头来,对我说,大猫,帮我找那首歌。 大猫是我,我是元浩离的大猫。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给我一个如此奇怪的称号。我那时候不过是一个苍白的少女,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惆怅和绿肥红瘦几时休的青涩。简单苍白得没有一丝杂质。 大猫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为朋克青年找歌。在他那个不足十平方的家里。那时候阳光总是照耀不到我们身上,偶然有一线光亮走错了方向,也会及时地抽身逃跑。元浩离的房间朝北,终日地阴霾湿冷。 元浩离是丹东人,朝鲜族,他的眼神寂寞而淡薄,充满了异乡人的寡淡,而就是他那样特别的样子,将感情的潮水,理直气壮地推向了那个年代整日作梦的我,我手脚并用都无抵抗能力,并且沾沾自喜。因为,我终于在最好的年纪,做着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4 流浪歌手的情人 元浩离非常不喜欢讲话。经常是一天都不说一句话。 吉它才是他唯一的情人。 可是,当我们不见面的时候,他却又有那么多的话题可说,他甚至一次在电话里给我朗诵他写的一个黑暗的小说。他的小说非常灰暗,闭塞,充满苦闷,又字字句句荒诞不经,我会在他兴高采烈地朗诵声里突然恍惚,这是那个元浩离吗?我熟悉着的那个纳于言的男人?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孩子,究竟哪一种形态,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喜欢暴走,我是那么懒惰,但是我愿意为了他,放弃多年的懒惰,爱他所爱,一起暴走。 西安,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城市,甚至并不光鲜,终日有毒辣的太阳和凶狠的风雨此起彼伏地交错着,城市的脉络非常平整,横平竖直地雄伟地破落着。那时候几乎每条街道,都布满了我和元浩离的脚印。我们经常从朱雀门出发,途径南门的酒吧,再经过热闹的钟楼,肆意而去。 暴走之后的元浩离,会变得非常开心,他穿衣服非常奇怪,经常会在这个古旧的城市引人侧目,这个城市太守旧,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没落贵族的谨慎,只有我和元浩离,像两个没心没肺的木偶,风雨无阻地,用脚步亲吻我们的城市。 一直没有问他,漂流在西安的原因,但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西安不过是他的一个驿站,绝对不会是他栖息的岸头,正如我之于他,只能是短暂的插曲,做不了名正言顺的主题歌。 是谁一直在掩盖着事实,装做看不见,不去想。 最幸福的人是白痴,元浩离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这句话的辛酸。 闭上眼睛我就可以想像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我可以陪元浩离一起沉默,陪他一起看日落,听他给我读他的奇怪小说。这该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机遇。 如果忽略掉一切都不去追究的话。那么元浩离,在七年前,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他带给了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价值观,他使我迅速地,成长了起来。 5 你要去哪里 第一次和元浩离吵架,忘记了什么原因。只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午后,我和他站在东大街的尽头,一个专卖店的门口。 从此以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吵架便占有了最重要的地位。至于吵架的起因和场所,都统统忘掉了。惟有内容,是那么地相似,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忘记了一切的理智。或者是我先前,支撑得太久,将弦绷得太紧,稍微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就会涨断在彼此面前。并且这种局面一旦产生,就变成理所当然的恶性循环,我们用尽了我们所能够想像到的最恶毒的话语来攻击对方,对不起,请原谅我零乱的记忆,它跳过了好多合乎逻辑的过程,直接就跳到了这一步,将先前我费尽心机铺设的一切美好瞬间击碎,我只能允许记忆如此地放肆,将爱恨情愁搀杂在一起同时放送。 1998年,我终于做了人生的最大决定,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离开了元浩离。 我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他,我想,我去哪里,或者做什么样的决定,对于元浩离来说,根本就是没有所谓的了。或者从来就没有过所谓。 我在极其沮丧的悲哀里,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再见,元浩离,再见,元浩离。 我途中接到元浩离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他莫名其妙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我把电话掐断,然后平静地关机,看着缓缓的人潮越退越远,城市终于变成一个背景,一个属于记忆的句点。我放肆地大声哭泣起来。声音惊动了车厢里面所有的人。 6 新鲜中的暗连 在北京,认识了小凯。一个阳光男生,会弹吉它,会唱歌,会逗人笑,几乎就是元浩离的影子。 没有人知道我爱小凯的原因,居然是那么隐秘。 更没有人知道我到北京的原因,是因为元浩离曾经三番五次地说过,我会去北京,不知道哪一年,但是我会去。 就如同守着某个奇怪的盟约一样,我先一步来到了北京,似是在远离于他,又像是等待着他。 有一种人,当你和他遭遇的时候,你们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要么是爱情,要么是仇恨,永远无法平静地作什么知己或者朋友。 小凯是典型的北京男生,爽朗又明亮,说话快,有点大大咧咧,但是心地质纯。 我们的恋爱平静有序,他爱我胜过我爱他,于是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充足的爱情,但是我不能欺骗自己,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一个人,就是那个给了我无数折磨的元浩离。 跟一个叫明美女人一直有联繫,经常通电话。其实是因为她和元浩离,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繫。 她说他状态不好,脾气越来越暴虐,在一次演出中出人意料地摔破过一个昂贵的吉它,还在一次圈内人的聚会中无缘无故打了一个鼓手,后来,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关于他的一切,在别人口里说出来,总像是传奇一样不可思议,我在学习着慢慢适合那个我了解的完全不同的他。 西安的好多歌手都在北京大放异彩,漂亮的郑钧,不羁的张楚……每当他们在高校巡回演出的时候,我总会推掉一切去捧场,我站在那些放浪的音乐中间,神思飘乎,我跟着台下疯狂的歌迷们一起狂喊,流泪,歇斯底里,我可以想像元浩离在酒吧里演出的情景,他是那么地激情万丈,不逊于任何一个人,但是他是那么地灰暗,灰暗到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去爱护他,于是,他便如一根充满毒汁的药草,暗地妖娆着,谁都想去靠近,但是谁都不会傻到去碰,因为知道碰过之后便会苍惶远离,即便是怀念,也绝不再靠近。 明美说,这男人没有感情,他冷血得不是一般。谁和他玩真的谁就是白痴。 我跌落手里的电话,冲到水池旁边洗脸,水是那么地凉,扎在我脆弱的皮肤里,搀和着我的眼泪,汹涌而下。 劫难真的是由于前世相欠?那么我就必须安然地,为他神经脆弱,溃不成军? 7 第二次的沉沦 蓝色流血事件对恨死玄机七说,妈的你真堕落。 恨死玄机七说,妈的,你能不能不这么着给我说话。 蓝色流血事件说,爱听不听,不听滚蛋。 恨死玄机七说,靠,我还偏不滚蛋。 蓝色流血事件是我,恨死玄机七是元浩离。 我们新鲜的交往方式。隔着屏幕,天天凌晨对话。 明美说,元浩离堕落了,他爱上了上网聊天,天天在聊天室蹲着。每天周旋在各色的女性id之间。 突然悲愤。曾经的那些雄心壮志呢。要做中国最牛逼的音乐的那些豪情呢?还记得他写歌时候的专注,那简直是乐痴一样得令人感动,那样的一个充满理想的男人,令我崇拜到卑微的男人,现在沉迷于最无聊的网上聊天。 1999年,网络似乎铺天盖地起来。那些奇形怪状的傢伙都不约而同地聚居到了各大聊天室里,孜孜不倦地东拉西扯,消耗着难捱的光阴。 是谁带他去了这魔一样的世界,我几乎是言辞激烈地质问明美。明美说,不知道哪个女人吧,也或者是哪个男人,总之,现在的元浩离,所有的时间,都被网络占去,他甚至可以耽误演出,于是不断地被辞退,又不断地联络新的活。要知道,做一个地下歌手,如果没有演出,那么他就没有丝毫收入。 我对小凯说,我们去上网。小凯欣然地陪我找到一个庞大的网吧。 两个星期之后,我和元浩离,终于在不可思议的网路上遇到,我并以最恶劣的姿态,笼络了他所有的时间。 他并不知道,那个出言放肆,桀骜不逊的蓝色流血事件,就是当年陪他暴走西安的我。而我,暗暗地,奇怪地在这种捉迷藏的游戏中,再度沉沦。 因为我讲话的特别,吸引了元浩离,他开始由几个id的对聊,发展为和我自己的私聊。再到后来,我们干脆申请了qq,除了对方,谁都不再理睬。 他爱上了我,疯狂的,火热的,唯一的。 唯一的。 我辛酸地看着他在屏幕那边敲出来的话,浓烈中含着深情,霸道中还有柔软,若对面那个男人,不是我熟知熟悉的元浩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率真痴情的男人。他的爱情为我而迸发,不,为蓝色流血事件而迸发,他们相爱,爱得轰轰烈烈,风风火火。他甚至不知道我的电话,我的声音甚至我真实的性别,就已经爱到如火如荼,我欢喜又辛酸。 不能不沉溺。 8 不要命的事件薄 我必须要交代我决然离开元浩离的原因。 尽管我一直想隐去这些晦涩的东西,使我的那段爱情看上去唯美又浪漫,可是,那些盘错的情节总会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跳跃出来,以恶魔的姿态嘲笑我的满足和快乐。 勇敢一点,也不过就是剖开伤口,血淋淋得给自己看。 这些伤口,和无数的莫名其妙的女人有关。 当然,也包括明美。 明美曾经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橙子,和元浩离这种男人玩感情,你不要命了你。 我不要命了,我居然和公认的冷血,颓废的摇滚男人玩感情,并幻想自己与众不同,他终究会对我与对其他人不同。即使被他伤害过的现在,当我以明了一切的姿态再和他交往,我还是忍不住投入他编制的一张网里面去,理智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他对我来说,就如同一个玄妙的气场,一旦靠近,我便入了魔阵,动弹不得。 我忘记了他明目张胆的女人缘。那么深刻地,跟随夕阳一样洒在我苍白的面前。那是挑衅的红色,就这么放肆得铺满我的眼帘。他那么无辜,那么茫然地看着我,是的。他那样地看着我,毫无愧疚,他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要不到任何解释。我只是这样冷冷地,邪邪地看着他,看着曲终人散时候骇人的冷静,然后蹲在地上收拾他零散的乐谱,元浩离,元浩离,我恨你,我咬住牙齿,咬到唇齿俱伤,还是忍住不流泪,然后静静地走。一出他的门口,迎面便会吹来一阵凄冽的风,似乎在嘲笑我的悲伤一样地,就这么压住我的呼吸,穿越我的身体,我被风侵袭得无处可逃,于是只能选择一个可以倚靠的物体,就那样无助地扶住墙壁痛哭。我不可以问他,为什么这样子。我不可以不知道,元浩离几乎无真心。他无真心啊我无灵魂,我必须无灵魂,才可以做一位流浪歌手的情人,这便是我沾沾自喜的宿命,勇敢去选择了,就必须勇敢承担。 可是我是那么地迷恋着元浩离,迷恋他无所顾忌的放肆,迷恋他被音乐笼罩着的光芒,迷恋他寡淡无情的眼神,和他孜孜不倦的执着,那不是单纯的爱情,那是搀杂着崇拜的,偏执的迷恋。 他的侧面是那么地安静,他可以沉默不语地一个人拨弄着和弦,还会出其不意地奏起lemon tree,我那么喜欢的lemon tree,若干年后我在某个网站看到歌的sh版,那首歌被译为「那一个爱上柠檬树的少年」,画面简单又干净,我还是那么地爱着这首歌,或者,爱着那个年代,和这个歌曲有关系的一切人。 然而我又是那么自私的人,一直都是,我在因爱而滋生的包容里渐渐支持不住,开始有了激烈的言词,有了锋利的表情,有了刁诡的偏离,我们开始有意无意地争吵,起初他并不理睬我的错乱,但是后来,他开始暴虐,我们开始石破天惊地争吵。吵得声嘶力竭全身疲惫,都没有切入正题,我们不过是为了发泄一些不忿而指责对方,但是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保护这那层最薄弱的环节,谁都不去碰触它。 直到我伤心到绝望,才在生死攸关的当口,选择了远离,远离渐成梦靥的这座城,和魔鬼一样的元浩离,直到他的电话打来,问我,你去哪里。 而我终究是狠了又狠。将一切切断在即将崩溃的边沿。 9 一切是我,一切不是我 一切不过是徒劳。 无论我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诅咒他,用什么的方式去败坏他,当我再度遭遇他,我还是一样地沉迷,甚至更甚。 我不再是那个青涩小女生。我是狂放不羁的蓝色流血事件。而他,也不是那个苍白无情的朋克青年,他是天下第一情种恨死玄机七。 我在宽阔规整的北京,他在古朴安详的西安,我们隔着无数的城市与村庄,无数的熙熙攘攘,无数的飞沙走石,但是我们毫无畏惧地爱了起来。有几度,我会跌如梦幻的界口。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几乎当自己就是那个被他爱得死去活来的蓝色流血事件,那个女人张扬有魅力,高昂又绝情,吸希尔顿擅熬夜——原来他爱的,一直是这样的女子,我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梦想国的公主,在看不见摸不着的屏幕对面,充当他的最爱。 可是我还是幸福。 我甚至比之前更沉迷百倍。元浩离竟然可以如此爱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我。 小凯给不了我这样的震荡。谁也给不了我这样的震荡,惟有元浩离。我命里註定的唯一。 他说,他最大的梦想,是去西藏,赤着脚去西藏,去看雪山和寺庙,张开双臂迎接高原吹来的风,和不可思议的空气中的玄疑,而他第二个梦想,就是和我一起,去实现第一个梦想。 我在屏幕前久久不能言语,一样的他,一样的我。他还是他,我却不能是我,我怎么忍心打破元浩离的梦。 经常地,以蓝色流血事件的身份,去探听一些自己的痕迹,话语间,会牵引他回到我们的年代,希望听到他字里行间有一些关于我的影子,可是每次我都失望,他忽略了一切。他只爱着北京的蓝色流血事件,而将西安的所有女人,以及他的老猫,全部都掐灭在他的记忆里。我是那么地渺小和卑微,我不过是陪伴了他一段无所谓的岁月,他之所以对我轻描淡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一丝一毫地爱上过我,而我,有幸见识到了他在爱里的疯狂,热烈。这一切,都不是我。 但是这样的纠缠,弹指挥霍了一年。 10 我终于失去了你 唯一不变的,只有他谈起音乐来的狂热。 1999年的冬天,元浩离突然说,他要来北京。为了音乐,为了我。 我似一只惊竦的猴子一样失去了主张。我是那么地日夜渴望可以见到他,但是我又是那么地恐惧着这天的来临,因为,这将预示着一切谜底即将揭开。我再不能享受到元浩离丰盛的爱情。 我以勇敢的毅力,一直扮演着另外一个角色。这样的角色似乎早已经得心应手,先前的我,甚至离我更远,小凯比我更早发现这个问题,他只留给我一句话,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他说,你永远在自欺欺人吗? 我爱元浩离。我对这个尖锐的事实没有任何办法。我只能做牛做马,去侍奉这一场爱情,哪怕爱得连自己都失去。 可是他要来了。这一切就要揭开了。一天晚上,他要和我通话,他的情绪很低落。他说,蓝,我喝多了。我非常想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我可以弹吉它给你听,可以流眼泪给你看。 我双手颤抖地打不出来一个字。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我不能一辈子隐瞒着自己和他相爱。元浩离,元浩离,原谅我的自私,原谅我的虚荣,我不过是一个贪心的孩子,沉浸在你的爱情里,想多梦一会儿,可是,我只能爱你,别无出路。 我冷静地在屏幕上打了一行字,元浩离,你还记得你的大猫吗。 就在这行字打出去之后,我恍然明白,我将终于失去了元浩离。 因为无比清醒,所以竟然没有怎么悲伤,我似一个早已经知道死期的囚犯,镇定地等待着生命的终结,从容地连自己都惊诧。 他始终是没有一句话的,就这么沉默着,沉默如死。 我没有多解释,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解释自己的神经质行为,当然,我欺骗了他,我以爱为藉口,撒了一个弥天的大谎,这个谎话,将元浩离前所未有的爱情,全部占据了。我理解他的愤怒,换作是我,也会有一样的愤怒。于是我留给他了最后的几句话。我说,元浩离,谢谢你曾经给予我的爱情和记忆,我将永远铭记。爱你一辈子的大猫和蓝色流血事件。 下线之后我痛哭了一场,凌晨的北京有一种孤独的华丽,华灯灿烂,行人却寥落,如此一座空泛的城,类似于遥远的西安,一样地孤独,一样地华丽,一样地空泛。每个城市都在上演着类似的悲欢,都在流行着类似的音乐,都在穿着类似的颜色,可是我和元浩离的故事,看上去是那么的辛酸和悲苦,似乎一直就是灰色的主题,褐色的旋律,黑色的结局,这一场边缘爱恋永远见不得阳光,永远无法正常地盛开,我们只能在一年一年的蹉跎里,渐渐变老。 我酒吧买醉,遭遇小凯,将我拖了回去。彼时,我眼噙泪水,唇边齿间全部都是元浩离这一个名字。 小凯抱住我,狠狠地说,我真希望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11 琥珀只属于纪念 失去元浩离的日子,开始如同一面年久失修的墙壁,斑驳疏离,惨不忍睹。 失去恨死玄机七的网络,如同一座失落的城池,而我,就是那个战败的主人,每日唏嘘不已,仅靠着怀念来维生。不过是一年,城池尽失。那光鲜的两年,遂成为琥珀,好看,但只是纪念。 我患得了网络综合症,每天必须要泡在线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死去的头像,妄想有那么一天,他会突然活回来,喊着我的名字,要我的回应。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像过那个画面。仅是模拟一下那样的场景,也会把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可是,我知道,有生之年,他怎可以原谅我,他会恨我,恨到厌恶,他终将,连之前我的唯一的一些好,都一笔勾销,我所存在他处的,只有欺骗和神经。 我唯一爱着的男人那里,我是骗子和神经质。 还是忍不住要探听他的消息。 明美说,不知道这个猪头究竟是怎么了。失魂落魄了一样的,几乎不再演出,几乎门都不出,把自己闷在家里,电话掐断了,和一切都失去了联络,有几次乐队的几个朋友去敲他的门,明知道他在家的,但是他始终没有开门,后来砸开他的门,看到他不修任何地坐在那里发呆,他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东西。要知道,地下歌手,不演出就没有钱赚。没有钱,就只能饿肚子。元浩离真的是一个自我毁灭欲望太强烈的男人。 心如刀割,还强撑着平静。 低沉地对明美说,请你帮我一个忙。帮我送一些食物去给他。请你帮我,去超市,买足够他一个月要吃的食物,并且,转交给他一些钱。 明美说,不是吧你,玩真的? 我说,不要问了,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但是千万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明美沉思了一会儿,说,好。 我取出了我所有的钱,汇给了明美。 12 思念的蛛丝马迹 2002年,北京开始风尘漫天飞。 不隔几日,便会出现可怕的沙尘暴。人人谈天变色,天空终日都是昏黄的颜色。 我每天,必须坐40分钟的公交车,再换一趟地铁,才可以到上班的单位。我到了一个报社,作娱乐记者,紧张而又忙碌,几乎失去了一切的时间。 我有了很多採访明星的机会,写专访,约他们喝茶,写他们辛酸的成长历史,都是差不多的版本,累述自己多么多么地辛苦,曾经如何被人踩,云云。那些曾经风靡的摇滚歌手也都渐渐隐退,开始流行周杰伦和羽泉,记得元浩离说过,曾经和羽泉一起演出过。他们现在已经风光无限,而元浩离。依旧黑色地呆在西安那座八风不动的古城里,作他见不得光明的重金属音乐。总会想起元浩离,那么心疼地想念他。一点点蛛丝马迹也会牵出想念他的痕迹,顺便泛滥成灾。 有多久没有元浩离的消息了。 一直对他抱有无比的崇拜,以为他是一个天才。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旧没有被别人承认,他甚至越来越销声匿迹,关乎他的传闻,全部都是他古怪的行为,再也听不到那些女人们无比憧憬得谈论他的演出和神采了。 一段时间流行怀旧,报社突然策划做一个专题,关于当年风行的地下歌手,他们现在的状态。 似天意般,这个策划落到我的手里,我立刻联繫到了明美,请她帮忙笼络当年活跃这的那一批人,明美惆怅地说,张三现在开了一个饭店,李四结婚了,变肥还有了儿子,王二麻子出国了,没有消息了…… 那么,元浩离呢。 一句话问出,几乎屏住了呼吸,还是那么得关注他,关心他。牵挂他。心里并且做好了无数的准备,结婚了,一定结婚了吧…… 明美说,元浩离,失踪了。 …… 13 不堪 我在线上看到那个早已经失去了希望的头像亮起来的时候,几乎不能呼吸。 永远是在这样的时刻。在我即将失去所有信心的时候,他会及时出现,一闪过后空留遗憾。我迅速地抓住了他。元浩离!元浩离! 是我。那边几乎是有气无力地来了几个字。 我激动不已。是你,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了。 我也曾经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了。 似乎有万千的话语要倾给他听,但是一时间,除了踌躇,没有了一句来表达,还是他,简简单单地讲述了一下他的情况。他说,我已经离开西安了,因为那里没有我的梦想。我目前,在丹东。 那一句话一直想问出口的,为什么不来北京,北京不是你的梦想国吗?不是曾经发誓一定要来北京的吗。 沉默良久后,我说,你还恨我吗? 他说,都过去了。不是吗。 就这样的一句话,一切的悲欢离合就全部划上了句号,是的,一切都过去了,为元浩离的年华,暴走的岁月,蹉跎的青春,全部都过去了。他要下线的时候,我突然被惊醒,我说,告诉我你的电话,我要和你讲话。 他犹豫了半晌,终于留了一串数字给我。然后下线了。 我盯着这几个普通的数字,几乎有一刻钟,用来温习我们之间的所有悲欢。我的青春岁月里,唯一的男人啊。他无真心,我无灵魂,但是我们交错地爱着,综合地恨着,无计可施。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发现他的声音,嘶哑如猫头鹰,他说,那几年,他不爱护自己的嗓子,酗酒抽菸,狂烈呼喊,暴虐无度,终于把嗓子给毁坏了。他加了一句,那一年真是凶灾,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嗓音。 是那么狂爱着音乐的男人啊,爱音乐如同爱生命的男人啊。他的嗓子坏了,这无异于一个钢琴家失去了双手,我忍不住在电话这边哭泣起来。除了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元浩离笑笑说,不要哭了。我给你唱lemon tree,好吗。 我拼命地点头,元浩离好像很兴奋地让我等一下,于是拿起了吉它,那么纯熟地,弹起了那令我辛酸的旋律,可是一张口,声音便毗掉了。他沮丧得用力拨了一下琴弦,然后歇斯底里地说,我毁了!!我终于毁了。 放下电话,我开始咨询一切可以咨询的人,找一切可以医治嗓子的药方和偏方,我对元浩离说,我找到了一个专门治声带病的一个老大夫,你来北京吧。 那边良久沉默。我急不可待,他缓缓地说,大猫,算了,我早已经放弃自己了,否则,我不会回丹东。 我说,你不可以放弃音乐的,病是可以治疗的。你在我心目中一直是那么地完美,那么地优秀,我不要看你沉沦。 我听到了元浩离的哭声。我生平第一次听到他的哭泣声,原来一个男人,那么坚强的男人,也会毫无设防地哭泣,我也早就忍不住地有泪流出,我说,元浩离,我从来没有相信任何一个人如同你,你一定要实现你的梦想,做最牛逼的音乐。为你自己。你一定要治病,医疗费用我帮你出,我只希望你不要放弃自己!! 14 再一次的失去 我终于说服了元浩离到北京看病,我几乎每天都给他打电话,每天都在劝他振作,病,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丧失意志,我如一个激烈的演说家一样,每天充满生机地表述着对他的期望和决心。他终于被我说动,想把病治疗好,从头开始,他一直那么自信,他会做中国最牛逼的音乐,因为他是元浩离。 2003年,北京被非典包围。突然之间,全国皆兵,很多城市都对北京进行了封锁。就在元浩离来北京的前夕。 就要达成的新梦想,被一场天灾隔断在彼岸。 大街小巷的人都神色慌张,每天报纸上都在传播着病情的预防和死亡的刷新人数,全国都笼罩在一片恐慌里,元浩离说,这是天意,还安慰我,不要紧张,他已经决定了把病治疗好,可是,话里行间,听得出一种疲惫的敷衍。或者,唱歌之于是他来说,不过是青春时期的一场美梦,如今梦醒了,他不再迷恋梦中的甜美了,况且借着如此良好的一个藉口,天灾人祸的藉口,心安理得得拖延着,拖延着,就似乎说服了自己,给了自己无比圆满的藉口。 我在反反覆覆的来回中,发现,我已经无可挽救。 我开始厌恶起了元浩离。爱渐淡,厌恶便见缝插针。 他,再不是我当年爱着的那个男人,他是那么地畏首畏尾,那么地安于现状,那么地自得其乐。 时间洗去了长在我眼中的,他身上的天使一样的光芒,光芒褪尽后,他不过是一个凡俗的男子,有着贪婪的欲望和懦弱的天性,音乐已经跟他道别,他唯一的赖以发光的载体骤然消失了。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男子,他霸占了我这么多年的光阴,魔一样地掌控着我的脉搏,我忍不住恨恨地诅咒他,巫师一样地诅咒他。 我逐渐开始淡薄。漠然。 我已经分不清楚我们之间纠缠如此多年的,究竟是宿命还是苦难,我对于他的感情,究竟是憎恨还是爱戴。 顺应着我的淡薄和漠然,元浩离更加有了悄然隐退的理由。 这次,只有这次,是我,主动地,令我们之间,失去了消息。 15 龙川车站爆炸事件 2004年,我为了一个採访,要去韩国。到边境的时候,突然传来了报导,说朝鲜的龙川火车站,发生了大规模的爆炸,我们一行众人全部被困。所有的报纸上都开始对这起爆炸事件进行报导,甚至画出了爆炸区的的地图,我闲极无聊,拿过被别人纷纷议论的报纸,随便扫了一眼,几乎昏过去,龙川,居然距离丹东,只有30公里。 我几乎是疯了一般地不顾一切地买到了丹东的票。 似乎在那一刻,我早已经死去的爱情被突然地唤醒过来。元浩离,元浩离。我永远爱不了又躲不开的劫难,为什么我竟然一直地,就这样与他制造着纠缠不断的牵连,我那么强烈地恨过他,又爱着他,爱过他又不能忘记,竟然已经是七年。 他曾经告诉我,七,是一个充满玄机的数字,因它产生的传奇万万千千,那么,我和他之间,算不算一个呢。我们是那么通俗,那么平淡。有和世间上类似的纠葛,我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与众不同,尽管我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已经持续了整整七年。 可是,是什么阻挡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是什么令我一直没有回到他身边的信念,我只是不断地重复自己深爱着他,可是,爱他,为什么不可以跟他海角天涯? 丹东是一个精緻的小城市,之前零星地听元浩离描述过,一个城市,因着一个人的缘分,无故便会变得熟悉,这里丝毫没有受到什么爆炸的影响,还是那么有序而喧闹,川流不息。 我拿出手机给元浩离打电话,又是良久没有联络了,我们总是那样悠缓地,在似有如无的联繫中一起过流年,一年又一年,拼凑出了传说中的七年。 电话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冰凉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您查询后再拨。 似早料到,却又不甘心。 我拿着失落的手机,在这个边境城市暴走,一如七年前那个懵懂的苍白少女,跟在那个张扬的朋克青年身后,无声地行走在她的城市,走得那么急促,她没有料到七年之后的现在,她依旧暴走,为了他,在他的城市。她走呀走呀,走到不能呼吸,走到万念俱灰。走到不得不解释这一场如火爱恨。 她丢失了他。或者在很多很多年之前就是。 他也丢失了她,或者他心甘情愿或者刻意为之。 不过,不管怎么样。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原来人和人的机缘,不过就是几个城市和背景的转换。 我就这样地,孤独一个人地。在无比陌生又无比熟悉的丹东接头,轰然沦陷。 16 谢幕 1997—2004,为时七年。 七年前,我的生命里没有元浩离出没。 七年之后,我的生命里,也将不再有元浩离的痕迹。 第4章 我在城外,想起你来 第4章 我在城外,想起你来 爱一个人,不是安静时候的甜言蜜语,而是风浪来临的一双手。如此而已。 ??sto9提醒你可以阅读最新章节啦 1 这一座有井昔的城 六月末,北京进入梅雨天气。白天气压低到如同将整座城罩为一间硕大的蒸气间,不停地流汗,不停地烦躁,不停地郁闷。傍晚便开始疯狂降雨,那样急切又瓢泼的雨,就这样毫无预兆地漫天洒来,泼落到这个躁闷城市的各个角落,避之不急,顷刻间全身湿透,几个小时之前,还是汗淋淋的一身疲倦,便是这狂烈的雨也解决不了任何,但是,总是比没有的强吧。 北京,是一座可以令人沮丧的城市。曾小度不止一次这样绝望地想。 这样每天重复地坐着一辆公交车,坐5站还要中转一辆,这中间还要步行一刻钟,她的每天就这样疲惫地,行色匆忙地,来回奔波摇晃。这真是一座庞大的城,庞大到令人手足无措。 如果不是有井昔。 当然,如果不是有井昔。 四年前,曾小度曾经对井昔说,我总会到你的身边去,生活在你的周围,听你听的方言,看你看的画面,过你过的时间。 这样的一句话,支持了四年。堪比信念。 曾小度是一个轻微抑郁症患者,她几乎跟任何人没有任何往来,四年前如此,四年后依旧。四年里,只有井昔。因为寂寞,所以难得。他成为她的支柱,成为她断垣残壁的唯一生机。他会说一些令她憧憬的话,他似乎是这世界上唯一了解她的人。她曾经在雨里狂奔到距离几百米的电话亭,撕扯着嗓子跟他通话,也曾经在寂寥的夜拨打热线电话点歌给他。他是她的灵魂,是她汪洋里觅到的一条船。如此艰辛。 莫安庆不止一次地说,这场爱情里,你,是一个患得患失的孩子。 曾小度并不介意莫安庆说什么,或者说,她并不介意任何人说什么。她就是这样地刚烈地,撑起他们之间微薄的关系,磅礴地幸福着,毫无怯意,一如她当年奋不顾身地投入。这真是一个伟大的举动,她有时侯自己也想。 2 一面君子缘 井昔是无辜的。 他是一个孩子而已,是不是。你不能要求一个孩子去征服世界,他还需要长大。我等他。 曾小度对着莫安庆艰难地表达着她妄图表达的意思,但是她的语言是那么地匮乏,那么地困难,她后来干脆沉默,干脆说出这样的话。说完之后,抬起眼睛凝望天空,六月的闷躁天气,可以令人抓狂,也可以令人泄气。 好,你可以等。我相信有那么一天,你会等到你的男孩长大,明白一切,明白爱的真缔。 莫安庆平静而又序,大部分的时间,他充当了一个模糊了性别的奇怪角色。她需要时他可以是她的心理医生,但是她只需要他的倾听,他的任何意见对她来说都是耳边轻风,吹过便散;她需要的时候他还可以是一个影子,在她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适时跳跃出来,陪在她前后,踩着夕阳归家。一切都是她需要,她需要他是什么,他便是什么。 他们的缘分不过是一面。 一年前她刚到北京,出门连方向都分不清楚。 在超市购物现金不够,恰好当天收款处的线路坏掉,无法刷卡付帐,一时间尴尬如斯。后面长龙一样的排队者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左右前后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莫安庆就出现,实际上他也是排在她后面焦急等待付款的陌生人。这真象一个电影里危难当头峰回路转时候便会出现的一个天使。他拯救了她,素昧平生,不过就是清清淡淡地瞟了一眼帐单,便将一张百元钞票放下,一切便风平浪静。 曾小度在超市的出口等他出来。 明明估算的时间他已经差不多该出现,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她有点不甘心,继续等,路人潮水一样穿过,都看不到那个高个子,咖啡色皮肤,悬垂鼻樑的男人出现。 曾小度扭开一瓶可乐,开始相信他不会出现,于是转过身去准备走。 走到超市的停车场的出口,她停住了脚步,他正在弯着腰,捡滑落到地上的一枚硬币。旁边是一个乞讨的老年妇女,沟壑遍布的脸上闪着一丝狡黠光彩。她在等待他捡起那一枚硬币送给她。呵呵,原来他惯于乐善好施。想必刚才那一幕,自己和这个乞讨的老人是一样的狼狈不堪。 她等他把钱币放到老人手里,然后看到了她。似乎有点意外,但是又似乎本是应该。 她把出来后提出来的一百元钱放到他手里,却说不出一句感谢,他说,你怎么找到我的。 曾小度注意看了看莫安庆的表情,他是那样地从容淡定,可是她看不出来他的年纪,职业和社会关系,她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他是一个君子,如此而已。 3 找错了飘摇的树 曾小度曾经兴高采烈地给井昔描述过那戏剧性的一幕。 届时井昔正在目不转睛地打他的md游戏。他对游戏的专注曾经令她惊讶万分。 井昔是一个不得志的男人,小职员,月薪千余元,餬口之外所剩无几。但是他又是一个天生奢侈的男人,一个非常典型的北京男人。他喜欢出入声色犬马,他有国王一样的理想,却做着最卑微的工作,他对这一切全然无顾,或者他这类的男人天生具有软弱的性情,再加上惰性作祟,他便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郁闷者,于是,他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找到了他梦想的一切,他在那里可以率领千军万马,可以动辄挥金如土,可以统领半壁江山,甚至可以变幻无常,他想什么便是什么,已经过了沉迷的年龄,他却还是做着如此自欺欺人的可笑事情。 他已经26岁,尽管他长了一张娃娃脸。可是他还在玩游戏,每个月赚着维持温饱的薪水,他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男人。 这一切,曾小度不是看不见。 在她和他见面的第二天,她便知道他从此不再是她的梦想了。 所有的之前的一切臆想,不过都是顺着他甜美的语言营造起来的一个海市蜃楼而已。雾气散尽之后,实则空无一物。 但是她对他,是无比懒惰的眷恋和无比习惯的依赖。她习惯于将自己的精神挂在他身上,然后可以给自己一个虚晃的假象,然后她可以神游,可以摇晃,可以飞翔。她是一株无根的野草,惟有挂在一颗树上,才可以做摇曳动人状,否则一阵风,她便会吹无踪。或者井昔这棵树并不是她理想中的树,但是恰好就是在那样的时刻,他以树的姿态出现,而她又正好准备飘摇,于是她绕上了他。 井昔是知道莫安庆的。他不知道他的身份,职业和年纪,但是他知道他的名字,性情和面目,因为她永远会在提到他的时候兴高采烈,她给他描述他的神奇,如同讲述一个英雄,当然,她是在尽力掩饰着,但是他依旧可以看到她的神采飞扬,她讲到他的时候,通常都是这种表情,所以每次她开口提他,他都会努力地令自己不去配合。他可以玩游戏,或者任何。 4 比天使还孤独 莫安庆的信息上说,很多时候,你就象一个孤儿,似乎大千世界全都和你没有干系。你只有你。你是孤独的。你比一个守夜的天使还孤独。 彼时曾小度正在一趟惯常的公车上昏昏欲睡,她回过去反驳他,不,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有一个相爱的男朋友。我不孤独。 回完信息之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无比悲哀,她偎在车窗上看外面,那是一座繁闹的城,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星星点点,这城市的脉脉络络川流着的车辆,林立着的广厦,热情而喧嚣,而她,是的,她是那么地寂寞,寂寞到闭上眼睛看到天黑,睁开眼睛可以流泪。 她突然想念起她的井昔。 想必这样的时间,他也和她一样,在某辆回家的公车上昏昏欲睡,或者也会收到某个人的信息,然后继续昏昏欲睡,他会如她一样想起她来吗? 5 迷路的小孩 初来北京的时候,她连方向都分不清楚,经常会在某个路口苍惶迷路。 她打电话给井昔。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焦虑,她平静地说,我在平安大街,如果返回,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井昔很平静地给她说周围的地理,他讲得繁琐又糟糕,她原本就零乱的思绪被他指点得更加迷乱,她假意明了,然后说,好,我明白了。 挂掉电话,她开始找离自己最近的站牌,她仰着脖子去找她熟悉的地名,可是,那密密麻麻的一片构成了每天瞬息万变的交通,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冷静地将一辆车的起始站一站一站地看下去,她于是绝望地迎着太阳行走,直到自己再也走不动半步,她才会拦住一辆taxi。对,这城市里每天有数不清的taxi在穿梭,他们是迷路者最便捷的方法,她说出目的地,然后全身软在舒适的座位上,任凭那昂贵的计程表在欢乐地跳跃。 如果打给莫安庆。或者会是另外一番不同的情景。 她这么想着,会流露一丝安慰。 下一次她果然尝试打给了他,那依旧是在平安大街,她永远会犯相同的错误,她无法在乘坐taix的时候还会精神紧迫地去记住归路,她说,我在平安大街,请告诉我,我应该怎么走,才可以回家。 莫安庆说,好,你等我。 半个小时之后,莫安庆的车出现在曾小度的面前,他还是那样地清淡,没有表情,没有笑意,也没有厌烦,他是包裹得那样完好的男子,喜怒哀乐不形于色,他永远穿黑色,稳妥而合适,她上了他的车,他便开走,路上,他指给她看她该注意到的银行,该看到的商场和一些固定的建筑物。快要到目的地的时候,他会把车停到某个餐馆的门口,然后带她去吃饭,她是那么地唠叨,琐碎,她似乎不爱讲话,又似乎是一个讲话精,她似乎把全世界都讲给他听。她真是一个孤独的孩子,而她,从来都不承认。 一日她休息,接到莫安庆的电话,那样地早,他带着她绕着整个北京市她所平时经过的地方转了一圈,每到一处,他都会给她讲一些容易记忆的话,然后他会再转,让她重复他曾经说给她的话。很快,她便大概记住了这一些难记的地名,她似乎就这样快地,就将这个城市的某个边角掌握住。 而井昔甚至没有发现,她再也不会迷路了。再也不会无助又虚弱地打电话给他,在某个茫然的路口。 6 即使是个玩笑 她突然间失业。 这场失业来得莫名其妙,或者是因为躁热的气候,或者是因为太遥远的路途,还或者是因为某个命运转折口的必须。 总之,她突然失业。 井昔说,你准备怎么办。 曾小度想了想,没有说话,井昔再次问,你准备怎么办? 任性一次吧,她想。于是她歪着头做无邪状说,不工作了吧。每天给你煮饭洗米,你养我。 井昔瞪了她一眼,说,别开玩笑,我在问你正经。你准备怎么办。 心一片瓦凉,这是玩笑吗?这或者真的是玩笑,可是,他为什么对她有如此的指责和逼问。好象在某一年他们的玩笑中,真的讨论过这样的一个话题,当时他说,那是当然,及时你失去了全世界,你还有我。 原来事情真的来临的时候,他是不允许她开这样的玩笑的,即使这真的不过是一个玩笑。 曾小度皱着眉头说,我觉得很累,想休息一段时间,慢慢再遇合适的工作。 她开始了每天的轻松度日。白天睡觉,晚上看电影,听音乐,在她狭小的房间里。房间里没有空调,每到中午就会闷人逼人,她拉上窗帘,关紧窗户,蒙头大睡,傍晚会下雨,温度就会转凉,她才开始甦醒,开始活动,觉得飢饿,她再也不必每天起早去挤那令人崩溃的公交汽车,再也不必摸黑归来,她被极大的轻松给困住了双脚,她几乎连门都不想出去。 井昔每天的电话非常少,即便是零星的几个,也不过就是简单的问候,有时侯曾小度真的希望他能够抽出某个闲暇的时间陪她说说话,像以前他们疯狂的电话生涯。他们曾经有那么多话可以说,似乎可以对抗天黑到天明。可是现在他会很忙。当然,他非常忙,上午打电话给他,正在忙;中午打电话给他,在吃午饭;下午打电话给他,还是忙;傍晚打电话给他,他在回家的地铁上;晚上打电话给他,他要洗澡,睏倦至极要睡觉。 当然是会见面。 在上岛咖啡或者吉野家,甚至麦当劳或者水煮鱼。吃完饭付单的,永远是曾小度。这似乎成为一个习惯。他永远会在将要吃完喝完的时候看到某个报纸或者杂志,于是便专注地看了下去,直看到她将单买完,然后他们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地离开。 当然,这是不应该计较的吧。她曾经暗中想,于是也就心安理得。尽管她在失业,尽管他明知道她失业,尽管他明知道她一个人撑并且在失业。 尝试过和莫安庆一起也买单,可是下一次,他一定会请回来。并说,你现在是无业游民,不要抢单了。 听到那样的话,她便想哭,但是她始终没有哭。 7 也曾经携手恍若相爱 她曾经和他牵着手漫步在长安街。那一片灯火通明。他们携着手。如同过往的任何一对情侣。 在爱的这场关系里,似乎总有一个人付出多一些。他们的关系里,无疑是她。她从不提她为他背叛自己的城市,背弃所有的关爱,只身跑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她也从不提她在这个城市里种种的不适,她找房子的艰辛和疲于奔命的劳苦,她也不提自己的积蓄所剩无几,她还在支付着两个人的费用。她什么都不提。爱做前提,什么都不必提。 爱作前提,而他什么都不明白,他只是这样地,配合着她,做一场爱的配角。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的给予,他从来都是享受着她的,却没有给她任何。 曾小度千万次地在心里肯定这样的一个事实,但是她依旧无法说服自己面对,她依旧会想起他们也携手走在敞阔的长安街,他给她讲一些童年往事,讲一些抱怨,讲一些美好未来。她便是这样地听着,那一刻也恍若真的相爱。 8 凌晨3点的绝望哭泣 曾小度不知道她的atm卡里还有多少钱够她自由支配。 她在又一次将口袋里的钱花光的时候,穿着拖鞋去到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取款机去取钱。她在想,或者自己真的是失败。别人的恋爱,都是锦上添花,男朋友送花买香水,等同长期饭票。而她,是如此鄙视这些,她不是物质女子,她不过是要一点点真心而已。她有点辛酸,她已经看地明白自己不可能撑太久了,或者她真的应该再找一份工作,除此之外毫无指望。 她就是这样心思游离着,取了钱就走,走回家才记起来她居然忘记了退卡。 她几乎是狂奔着,跑向取款机,可是,她的卡已经无影无踪。 她跌跌撞撞六神无主地摸起电话,拨给井昔,井昔说,哦。知道了。你为什么那么粗心。 那一刻,她几乎突然间爆发了出来,她对着电话歇斯底里地叫,我粗心,是的,我粗心,那么你呢?请问你的细心在哪里?这便是我打电话给你要的结果吗? 井昔几乎沉默了一分钟,然后说,你丢了卡情绪如此不能自控,我明天再打电话给你吧。 说完掐断了通话,将她一个人丢在无依无靠的街头,他不问她此刻的失魂落魄,也不问她的恐惧不安,他甚至无视她已经塌陷的灵魂,他就是这样地,毫无心肺地,将一切归结为她的情绪失控,然后便安然地事不关己,平静入睡。 曾小度掩面而哭,她跌坐在凌晨3点的冰凉里,刚下过雨的北京清新而又爽清,空气里混杂着泥土和雨水的气息,就这样微凉着,向她袭来,仿佛安慰她的孤独一样地笼罩着她的全身。城还是这样的一座城,井昔还是一样的井昔,她还是一样她,这并没有什么不同,她一直是这样地无依无靠,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就像莫安庆说过的,她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在这样的一场关系里患得患失,她甚至,比守夜的天使还寂寞。 9 若在某天离开,我会时常想起你来 她又开始了她日复一日的绕城穿行。她有了一份新工作,同样地,她要每天早起每天晚归,穿越大半座城市,去完成她的一天。她疲惫地几乎不想做任何事情。除了这样毫无选择地每日奔波。 六月末,北京进入令人烦躁的梅雨季候,白天是桑拿一样地闷人,晚上是骤然无规律的倾盆大雨。 她不见得多么喜欢她的新工作,但是她必须结束那一段奢侈的轻松时光。这个城市不允许任何人有奢侈的梦想和倦懒的身体。 她经常在摇晃的长距离颠簸中昏昏欲睡,有时侯会来一些信息,她知道那会是莫安庆发来的。 她想,他一定是喜欢着她的。尽管在这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拿起手机,却看到久已未联繫的井昔的号码赫然出现,他说,小度,我非常爱你。 她不禁笑起来,笑完之后有眼泪奔涌而出,无法抑制地,她伸手去擦拭爬了满脸的泪。她虚弱地贴在傍晚时分的车窗上,看着渐渐入夜的北京,这不是她的城市,这是井昔的城市,是莫安庆的城市,是别人的城市,她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到某一个安静的角落。 或者他会记得她,记得她的孤独,记得她的失落,记得她的仓皇,记得她的无措,记得她的哭泣,记得曾经在这城市经过的一切。 第5章 不能陪你一起老 第5章 不能陪你一起老 佛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那么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你经历岁月悠长,陪你看尽浮华变迁,是需要修得多少年的缘分呢…… 1 直到15岁的时候,有次说起旧历的生日,五月二十二和五月二十,我才明白,我的年纪原来,一直是比婼寒小的。 婼寒,姜婼寒。这个名字,是在突如其来的一场变更中,脱颖而出的名字。 在姜婼寒之前,她的名字叫阿may,有时侯我会叫她may,或者别的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 那天我去她的学校找她,距离我们分别再见,差不多是一年的时光,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奔向她的学校去,想看一看一年不见,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结果,很失望,我没有找到她。 想获取本书最新更新,请访问??sto9 应该不会有错的,这是第二个年头,她重新就读高三,还是在我们城市里的那所重点,不会有错的,我惆怅地沿着校园的操场行走,后来,跑道的另一端,我看见了久违的阿may,还是那样,一头俏皮短发,一身小麦色肌肤,一脸盎然笑意的站在阳光底下,颐指气使地和一个男生讲话。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拥挤了出来。是她,是她。 阿may?阿may! 只看见一道闪光掠过眼前,阿may跳到了我的面前,给我了一个极大的拥抱,然后在我耳边说,亲爱的,不许叫我阿may,我现在的名字是,姜婼寒。 阿may,曾经在无数的岁月里,被人叫过陶晓宇,宋芷晴,或者董千千。现在,她告诉我,她是姜婼寒。 那么,好吧,我且叫她作婼寒,但是我明白,无论她怎么变,她依旧是阿may。 2 已经不可能记得清楚,婼寒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生命里面的了。 只是从懂得记事开始,我所有生活的轨迹,就已经有了这个人的印痕。 她是那么理直气壮地霸占了我全部的童年时光。那时候懵懂的我,只知道,在我家前面的一排楼的四楼上,住着一个和我同年同月不同日的女孩,小麦色的皮肤,短短地有点卷卷的头发,漂亮的眼睛和朝鲜的血统。 小时候,我曾是一个有点自闭的女孩子,不爱讲话,不爱思考,也不爱跳舞,我似乎什么都不爱,但是我惟一爱的,就是和婼寒一起,听她给我讲一些拗口的朝鲜族方言,跟她学唱一些旋律忧伤的朝鲜族民歌,我总是一学就会,婼寒总是非常懊恼地去学更多的歌,妄图在我的面前,表现出来她一直的优越。 当然,她在我面前,是优越的。 这种优越,在我们一起进入幼儿园之后,表现地更为明显。 我适应不了这种群体的生活,我其实更喜欢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看小人书,或者听广播,婼寒若是愿意陪我一起,我也可以接受,可是,当时一下子投入到满眼的和我一样大的人群中间的时候,我深深的不适就明显地表露出来,我甚至不敢去厕所,不敢讲一句话。 婼寒和我完全相反,她总是很快能适应各种不同的场面,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了良好的人群关系网,从阿姨到小朋友们。 我和婼寒,好像永远都是两种世界里的人,可是我们却又是那么地友好。或者,婼寒和每一个人,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罢了,但是我只有这样的一个友好着的人,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她潜入我的心灵,我没有办法,不接受她的种种。 于是,我可以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看着婼寒小麦色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光环,散射着健康的讯息。一看就是一个上午,再看又可以渡过一个下午,一天一天,就这样地过去了。 3 婼寒曾经问过我,长大之后想做什么? 我学着电视里面的话,无限崇高地说,我要做一名科学家。 婼寒会说,我不做科学家。我要做一个唱歌的。我要在电视里唱歌。 再有人问我理想的时候,我会学着婼寒神气的样子,告诉别人,我要在电视里唱歌。 长大后我也曾问过她的理想。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一样的,我一直很奇怪,婼寒的思维里面,怎么会有那么多我永远想像不到的事情。 4 上学了,上学了。 我们在同一个学校,不同的班级里面,每次放学的时候,我总是会在她教室的门口,等她一起走回家。学校到家的路途不算很近,也不是很远,走路大概是25分钟的样子。那段时间,是我们最快乐的时间,我们会交换一天的见闻,评价着每一位同学的衣着和每科老师的模样,我们会一路上,遇见什么零食小吃统统尽收腹中。 说到开心处哈哈大笑,说到恼怒处翻个白眼就分道扬镳,隔一夜悲欢离合就全部都忘记。 一起写作业,婼寒总是会不停地讲话讲话,等我把功课全部做完之后,毫不客气地拿来照单全收,然后嬉皮笑脸地告辞。 学校的一切活动,皆少不了她的影子,朗诵,演讲,献词,左臂上面由一道槓转为二道,再转为三道。 升国旗的时候,代表我们向国旗致意,那虔诚的样子镌刻在每一个人的印象中。 5 我不知道这些零星的记忆,对于婼寒来说,是不是她早已遗忘的过往。但是对于我来说,就是这些零碎,构成了我全部童年的记忆。 当然,我和婼寒,一向是南辕北辙的。 曾洛说,婼寒就像是一块布满繁星的幕布,而我,是一张孤清飘零的水墨画,两种完全不同的颜色。 第一次看见曾洛的时候,婼寒眼睛飞出红桃k地说,这个男生好帅。可是我从不觉得他有多么好看,我只喜欢那种有一点点苍白的,细长眼睛的沉默的男生,一如既往,而曾洛,是那种普通意义上的帅,凌厉的眉,笔直的身形,轮廓的五官。 曾洛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穿宽大的毛衣,骑低低的山地车,头发在骑车的时候,会垂到眼睛下面,学校里大部分女生见到曾洛,都会眼睛里飞出红桃k。 婼寒曾大胆地说,曾洛,看见美女不敢抬头吗? 曾洛笑笑,车子停到了我们的面前,于是再也走不出我们的视线。 二人行变成三人行。有点奇怪的组合,一个万人迷的男生和两个可爱的女生,成为校园里最奇怪的风景。 曾洛的字迹很漂亮,似乎是什么临摹了什么体,他喜欢在好看的本子上抄写歌词,他那时候爱着姜育恒,可惜我和婼寒的品位没有追上,我们还在疯狂地迷恋小虎队,为苏友朋和吴奇隆谁比较帅争论得面红耳赤,曾洛有一次发现了我们的城市中有一个残破的荒芜了的旧宅,于是兴高采烈地带我们去看,这里于是成为我们逃课的聚点,曾洛甚至在旧宅的门口,赫然地写了几个字:有空来坐坐。 婼寒哈哈大笑,说姜育恒难看死了。 我听到那个难看死的男人,无比唏嘘地唱着,朋友/明天要往哪儿走/我们都把作梦的时间/用得太久/没有空执着/没时间掌握/一杯红茶/几句实话/胜过那穿肠烈酒…… 6 曾洛买冰糖葫芦给我们吃,买星座小册子送我们俩。居然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从来没有看出来,他对我们谁,比较好一点,我非常满意这样的状态,三个人围在一起听歌,吃东西,说笑话,那么年轻而悠闲的时光。 婼寒那时候叫自己作:陶小宇,并且宣布,从此之后,我们只能叫她是陶小宇,而不是什么阿may。 她一向是这样的,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改掉自己的姓名。 等我们适应了陶小宇的时候,她已经成为宋芷晴了。原因是香港tvb里面有一个叫陶大宇的男人,穿梭着进入了她的视野。她不许自己没有创意,于是,她变成了宋芷晴。 不管她是谁,她永远是阿may,她不过是觉得自己的姓氏不太满意,不够创意,她不断地变幻着自己的名字,变幻着自己的身份,变一次名字她就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人生。 我们都是双子星座的女生,可是我倦怠于改变,她却兴高采烈地变幻。 看tvb的剧集,频频出现的陈松龄,眉眼之间和婼寒那么想像。我抱着水果,在电视剧前意外地发现。 7 婼寒爱上了三毛,我爱上了岑凯伦。 她嚮往着徒步走天涯的浪漫,我爱上了贵族王子公主的梦幻。 婼寒爱上了郭富城,我爱上了黎明。 曾洛对我们的这种理想表现出来了极大的不解,他喜欢钱钟书或者沈从文。我和婼寒同样对他的喜好不屑一顾,经常齐心协力一起打击他,他懒得理睬我们,三个如此没有交集的人,在那么愉快的一片天空下姿意友爱。婼寒说,你觉不觉得曾洛,有点像郭富城? 呵呵,郭富城,我不觉得曾洛像他,但是我已经从婼寒的感慨里,发现了异样的心动。 会有一种友谊,是永远不改变的吗?任何的风雨都不能将其摧毁,任何的岁月都不能将其变迁,怎么会有,没有任何一种感情,是可以永远持续下去的。 当我发现了婼寒的异样的时候,也就是我们三人友谊瓦解的时候,明白着她的心思,所以不再可能去溶入她的情感里面,尽量给予他们更多相处的时间。 当然是会寂寞,尤其是周末的无聊,除了看电视别无他事,一遍遍地看着肥皂剧,一遍遍听着流行着的歌曲,烦乱的那种感觉无孔不入,我一直,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我宁愿投身于我厌恶的熙熙攘攘中,也不愿意享受独处的宁静。但是我真的,明白婼寒对曾洛的特别,不想自己成为这场关系中,尴尬的肿瘤。 直到那天在途中遇见曾洛。 曾洛说你最近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摇头,笑。 没有你,我们不太习惯。 慢慢就会习惯,总不能三个人这样从此伴随一辈子。 有什么不可以。朋友,是可以做一辈子的。 8 还没有来得及和他们再聚,曾洛就离开了,毫无讯息地离开,只留了一句话给我们,要搬家了,去齐齐哈尔,会想念你们的。 婼寒几乎是面目苍白地纠着我的衣角,说,这是什么意思?他再不会回来了?怎么可能?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突然想起曾洛诚恳的眼睛,和他说过的,朋友,是可以做一辈子的。 一辈子,多么伤痛的字眼,怎么可能有一辈子的事情? 婼寒的第一次的情感萌动,就这样被迫熄灭了,有好长的一段时间内,她都不能从失落中跋涉出来,从来没有过的落寞席捲了她。每天,我还是陪着她,说说话,走走路,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安慰她?安慰她说人生本来就是有很多的相聚和别离组成,安慰她说还会有更多的美丽的故事发生,安慰她说这段可以作为记忆中的最美……可是我没有办法解释我心里不比她弱的失落,我对曾洛没有任何特别的感情的,但是我还是很失落,想着我们一起渡过的时光,想着我们一起听过的歌,想着他骑车的时候垂下来的头发。 后来很意外地,婼寒和我同时收到了来自曾洛的信,内容差不多,讲述新城市的见闻和祝福我们好好学习考上一个优秀大学之类的话,婼寒收到信的时候,眼睛闪烁出光芒,她的情感,从此寄託到了书信上面,她总是拉我去买一些印着各种花纹的信纸,用各种颜色的彩笔,小心翼翼地写给远方的曾洛。抄一些漂亮的歌词和席慕蓉的诗,有了这样的寄託,她不再失落,好像每天都是满满的热情,去书写那一个一个思念的字迹。 以为会这样一直继续下去,直到若干年的一天,再见面,然后在一起。 想想都会为这样的感情感动,多么纯粹又澄澈。 可是从那之后,婼寒就突然地改变了,突然地从我熟悉的她,改变为一个我几乎不认识的人。 9 当我发现婼寒开始行踪不定,神出鬼没的时候,婼寒已经恋爱了。 对方是外校的男生。讲话声音很豪放,走路的时候喜欢晃,以显示自己超凡的潇洒,喜欢穿黑色,似乎能从那一抹黑里面透视出曾洛的影子,除了黑色,我不觉得他哪里可以跟曾洛相提并论,并非是我清高,实在是对她的选择大跌眼镜,于是冷淡那个男生。 婼寒是不会在意我的看法的,通常是她,来影响我的思维而已,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影响她。 于是试着去接受这样的事实,曾洛。已经不可能出现在我们的世界里,陪我们渡这些无聊的光阴,与其看到婼寒不快乐,不如接受她身边够不上级别的男生。 还没有来得及把这种接受表达出来,婼寒身边,便又换了一个,这个与那个并没有什么区别,顽劣的样子,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都是一身的黑,浓郁得化不开,像远方阴天时候一团浓重的云,低低地压制下来,遇风变雨,淋在婼寒的天空。 但是,婼寒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着,每周都给曾洛写信,写信的时候她会在我书桌上,放着一张怀旧的cd,她的侧面是那么地专注,睫毛上面沾着水气,以为她要哭的,可是总是看得见她嘴角流露的笑意,黑色,曾洛的黑色。 传闻却开始四起,全部都是针对婼寒,说她如何如何,甚至跑到我面前来求证,那么多双眼睛充满好奇地看着我,祈望从我的嘴里,得到一些花边的信息,满足他们偷窥的私慾,我沉默,再沉默,最后暴怒,直到那边面面相觑,撇着嘴悻悻走开。 那天晚上放学婼寒和我一路沉默地走,走到一个路口,她突然坐在了马路边,双手抱着胳膊看天空,我也坐在她的身边,也看着天空,她突然失控大哭,声音悽厉,我失去了主张,只知道给她一块手帕,帮她擦拭委屈的眼泪。 婼寒说,我不能欺骗自己,曾洛再不可能回来了。 10 那晚婼寒的哭泣,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次,她很少哭,即使犯了错误也很少会用哭泣来解决,陈百强走的那次她流过眼泪,只是无声无息地流眼泪,流完之后再不去听他的歌。可是她却为了曾洛,失声痛苦在一个秋天的夜晚,所有的防线全部崩溃,最后她拿出来一封信,信上是曾洛的字迹:有一个女生喜欢了我,我很犹豫,心里对她也是喜欢的,但是学业繁重,压力太大……我应该喜欢她吗? 我也哭了,陪她一起,还是为自己?不知道,那晚我们两个,突然变成了若干年前要不到水果的小孩子,一起哭泣起来。突然发现我们之间,彼此的惺惺相惜,已经潜入了彼此的生命之中,我们拥有着一样的记忆,一样的经历,我们甚至吃的零食都是一样。世界上会有这么一个人,没有任何的血缘,和你一起走过这么艰辛的路程,突然想起那句话,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那么,我和婼寒之间,是修地了多少年的缘分,才可以如此地在这个世界上,毫无防备的遇见,热热闹闹地相伴长大呢? 哭完之后,天空一片崭新,婼寒换了坚强的容颜,换了新鲜的名字董千千,一切,就这样再次改写了。 易人胜过换衣,眼花缭乱,走马观花,婼寒忙得没有了任何时间。 每次打电话给他,除了和张三去爬山就是和李四去滑冰,或者和王二麻子看电影,当然知道每个人,必定都是黑色的衣着,其他都可以忽略。很少给曾洛回信的,在信上写,如果可以喜欢一个女生,你喜欢的为什么不是婼寒? 写这些字的时候心里有些酸楚,如果可以,那么喜欢婼寒吧,即使暂时,不能在一起,不要让他,喜欢上齐齐哈尔的女生,彻底地从我们的世界里消逝而去。曾洛,这个唯一在我们记忆中搀杂着的男生。信扔进邮筒的那天,突然觉得心口很痛。 仿佛预料到了,这封信之后,从此曾洛,再无踪迹。 11 高考如此火热,婼寒却吊儿郎当,结果分数出来之后,专科线都没有过。 我接到了一个遥远城市的录取通知书,只等待开学时期一到,便从此飘流。 去找婼寒,她不见,使劲敲门,传来她的妈妈一脸愤怒地高喊,败家子,考不上大学,去开发廊吧!字字句句扎如我心,似乎我的到来,是为了虚伪的炫耀,我收回敲门的手,失落地站在她家的门口,无限伤感。 同学朋友相互奔走告别,亲戚朋友相互往来祝贺,我孤独地坐在窗前,想着我们曾经许下的心愿,曾经十多年的陪伴,我还一时不能接受,她将从此不在我身边的事实。我是那么地恋旧,恋着自己生长的城市,恋着疼爱温暖的家。恋着亲密的知己婼寒。 直到上火车的那天,都没有看到婼寒。 当鸣笛的声音响起,我一下子突然惊醒的样子,再见,我的城市,再见,我的爸爸妈妈,再见,婼寒。 12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 白天上课,孤独冷清,晚上熄灯前寝室闲聊,我都是很少开口,所有的同学皆来自五湖四海,不同的生活背景,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听着她们兴高采烈的方言,我就会心神恍惚。 和一个女生比较要好,叫小言,眉眼之间,像陈松龄,也是有点卷的短发,小麦色的皮肤,看上去亲切,又有甜美笑容。上公共课的时候喜欢给我占位置,和我坐在一起。时间久了也就慢慢地习惯一起。来来往往,便有了做朋友的痕迹。晚上去天台看星星,说起一些往事,才知道小言是东北人,心里一震动,问是东北哪里,居然是齐齐哈尔,于是笑起来。 笑什么? 我也不知道笑什么,小言说,你真的好奇怪,好像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小言讲起了她的初恋,喜欢班上一个转来的男生,好看的五官,好棒的成绩,她总是觉得他也是对她有好感的,但是终究是试试探探,错过了韶光。 我没有什么初恋,没有对任何男生有过这样的心动,没有办法给她讲,只说除了自己班级的男生,别的都不认识,除了一个叫曾洛的男生,在高二那年,也转学走了,就是去了你们的齐齐哈尔。 小言几乎有一分钟看着我没有说话,曾洛? 是,曾洛。很特别的名字,很特别的男生,看钱钟书,听姜育恒,魔羯星座。 怎么会,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有缘分,果然的。 我奇怪得看着说出这样奇怪话语的小言,然后突然明白了一些,是的,怎么可能不相信命运的机缘巧合,在同一个时空,两个城市遥远的城市的遭遇过曾洛的人,记忆一下子翻滚起来,还清晰得记得曾洛带给婼寒的伤害,记得他犹豫着该不喜欢的女生,和再不痕迹的消息。 问小言,就这样错过了曾洛吗?不觉得可惜吗? 小言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错过,错过感情,错过机会,错过时间。 那晚眼泪一直憋在眼角不肯流出,打了一通电话给久未联繫的婼寒,听到她的声音我真的泪如雨下,说最近还好吗?许久,听见那边也哭了,然后婼寒的声音温暖地响起,对不起,对不起,没有能去送你。 从来都没有怪过她的,一直懂得她的,即使是谣言四起的时分,都是在心里明白着她的,于是不会怪她,不会埋怨她,因为她,是我所有珍贵记忆的见证,她存在我的身边,我就安心,我不能把她丢失。 本来想给她说,我居然遇见了曾洛喜欢的女生,可是话到嘴边,即时缄住,不要再用陈年的记忆,去打碎婼寒现在的平静吧。过往就是过往,一旦经历,便祈望它成为琥珀,伴着记忆去甜美吧。 婼寒说,点歌送过你,可能你没有听过,吕方的歌。 在电话那端,响起一个苍凉的男声,唱着:有没有一种爱/能让你不绝望/这些年堆积多少对你的心里话/什么梦醒不了/什么痛忘不掉/向前走/就不可能回头望/朋友别哭我一直在你心灵最深处/朋友别哭你有我就不孤独/人海中难得有一个真心的朋友/这份情请你不要不在乎…… 13 假期回去看婼寒,她已经开始叫婼寒,姜婼寒。可爱的名字,长大了的容颜。 小麦色的皮肤,碎碎卷卷的短发,明媚的笑容,婼寒啊婼寒,熟悉到比自己更甚。 她总是站在校园的广场上面,对着某个追求她的男生颐指气使,见到我之后,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拥抱,然后警告我她现在叫做婼寒,姜婼寒!我们一下子找回了习以为常的亲昵,是的,谁能比我们更了解彼此,时间已经没有改变我们亲爱的能力了。 我不知道这是我和婼寒最后一次的见面,若知道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话,我一定会做点什么,或者说点什么,比如说我会告诉她她是我唯一的最好的朋友,比如说我会告诉她我一直很在乎她,比如说我还会告诉她我一直是以她为精神支柱,比如说我会说我在远方是多么地想念着她。 可是,在最后看到婼寒的那一天,我们几乎什么都没说,只是胡乱地扯着一些零碎的事情。然后一起吃了晚饭,从此回家。 问我什么时候再回来,我说过年吧。 她笑笑说,好,过年我们一起去淘旧碟。 14 我失去了婼寒的消息。从我给她邮寄的一个包裹被退回开始。 那么多年,我都没有和她通过什么讯息,但是那天,我突然走到一个音像商店,看到了吕方的那首歌,感慨至极,于是买了下来,邮寄给婼寒,数日后因为地址不详,被退了回来。 有点不详的预感,但是没有怎么在意。 想像着等待寒假过年回家的时候,再带给她吧。 等着盼着,终于等来了年关,迫不及待地跑去婼寒家,敲门。……无人应答。 打电话,……没有人接。 妈妈说,怎么了,心神不安的样子? 说找不到婼寒,妈妈说,哦,他们家半年前就搬走了,他爷爷好像去世了,给他们留了家产,全家人迁去了丹东。房子都卖了,不会回来了。…… …… 15 一直担心着学校的信,怕遗漏了她的,一直注意着寝室的电话,怕遗漏了她的。 可是一直,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就像当年的曾洛一样,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滑入我的生命中来,又理直气壮地抽身离去,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感受。 不需要问我的感受吗? 不需要。 突然想起来了小言的话,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错过,错过感情,错过机会,错过时间。 人都是有缘分的,一直相信着,缘分在的时候,聚会在一起,共尝悲欢离合,缘分不在了,总有机缘,生生地分开,怎么可能有一种情感,穿越时空,打败时间,永远常在呢,即使穿越时空,打败时间,也会有不可违逆的契机,及时出现,生生隔断。 那天,看tvb怀旧剧集,陈松龄笑着说,你能陪我一起老吗? 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第6章 喷泉里的一枚硬币 第6章 喷泉里的一枚硬币 那个夏天,他渐渐走远,那一枚硬币,永远沉没在他转身后的喷泉里 sto9.??????为您提供最快的小说更新 1 大三的下学期,我开始无所事事。每天仰在阳光里发呆。我想,很快,我便会长成阳光里的一株植物,盘错在校园里,永不挪移。 我一直是一个问题少女,不合群众,喜欢孤独地行走,奇怪地思想。在这个城市,我没有任何朋友,我唯一的爱好,是晒阳光,和在一些周末的时光,到随意行走遭遇的各个角落里去淘一些奇怪的cd。后来我看到一个小cd店在招导购员,于是我便在业余的时间,成了一名cd导购员。 似乎永远是小说里面的情节,我,一个大三的女生,在一个装修奇怪的cd店打工,然后认识某个男生。 我遇到了童童。这不是小说。 2 童童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出现的。 那是一个周末。没有什么特别的周末。我正在为新来的一批cd编号,一群唧唧喳喳穿着五颜六色的女生突然狂涌了进来。 通常都会有一帮女生,以如此的姿态冲进来,我并没有抬眼,继续忙手里的工作,偶一抬眼,我看到了童童。 我曾经日记里如此描述过我心目中完美男生的形象:他必然有着苍白的面容和不易察觉的忧郁,他站在阳光里,一定要如一个尊贵的王子一样微笑,他的侧面很温暖,笔直的鼻子隐约浮现在垂下来的发里。 童童出现的时候,我才猛然发现,原来我所描述的一切,可以如此真实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童童那样沉默地,站在一群聒噪的女生身后,穿山越岭,驻扎在我的关註里。 那次他们买了20多张碟,我注意看到了童童手里拿的,全部都是英文的,怀旧的cd。 3 那次之后的几乎每个周末,童童都会来买cd。我们几乎没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是,只要看到他的身影出现,我便会快乐。我想,童童应该没有任何察觉,因为我是一个非常善于掩饰的人,即使我一向欣赏的男生站在我的面前,我依旧会保持着平静的样子。 有一个周末,他依旧来,找寻了片刻,便到我的面前说,我想找一首歌,lemon tree。你可以帮我吗? 啊。几乎有一刻我不能思维。lemon tree。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我抬眼看了看童童,笑起来,童童有点不知所措,他附加了一句,曾经在网上看过那首歌的sh,非常喜欢,一直在寻找,但是始终不见。 那个乐队,现在确实已经销声匿迹,他们曾经唱过那么动听的lemon tree,但是他们现在不知道飘散到了哪些角落,我蹲在地上边找cd边说,找遍了那些布满尘灰的角落,始终没有找到,我丧气地抬起头来,发现童童正在微笑地凝视着我。笑里瀰漫着灿烂,阳光一样刺伤了我的眼,我几乎脱口而出一些傻话,但是很快便被理智稳住。 我会告诉老闆,让他帮你去找。下周,下周好吗?或者——你可以留下你的电话,一旦那张cd来到,我随时通知你。 童童低下头,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一串数字。我将它握在手心,竟然感觉心跳若狂——其实,在我的永不离身的cd机里,那一张cd就安静地转着,它绕在我的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4 我还是决定去看童童。 这个决定花费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我拨通了他的电话,说正好下班,可以给他送过去。 在约定的地点看到童童背了一个硕大的书包向我走来,粗布的衬衣,旧旧的牛仔裤。我就这样眯着眼睛看他从远处向我走来,他的背后是黄昏的天空,飞着一些红色的流云,那一刻,我似在梦中。 我把随身携带的cd包打开,找出那一张,送到他手里,说,你喜欢的lemon tree。 他无措地接过来,我笑着转身就走,突然听到背后童童说,等一下。 站住,回过头来,赤名丽香一样微笑,童童走过来,诚恳地说,谢谢你……其实一直想认识你。 我掩面笑起来,笑完之后从指缝里看童童那张完美无暇的脸,我仰面问他,我大三,你呢? 童童说,高三。 高三?我几乎昏过去,啊,面前这个面目清秀的男生,居然是一个高三学生。高三,真是遥远,那苦难的黑色年代,已经有这么多年用来忘记了,而童童,令我砰然心动的童童,竟然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 我突然失去了语言,失去了思维,失去了一切。 5 我们开始在不经意的时候经常遇到。一起去吃东西,一起坐公车,一起谈论新电影,一起听cd。 这没有什么不好。 童童经常给我讲述他的压力,他来自一个单亲的家庭,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考到一个遥远的大学,自由自在地生活。我也给他讲我的奇怪,我的不合群众和奇思怪想,我想我总有一天会变成一株阳光下的植物,扎根在某片我热爱的土壤,年复一年地盛开又颓败,颓败又盛开。 我们经常坐在天台上看天空,那样高高地,遥远地,不说话地看天空。 童童通常会戴着复读机,眯着眼睛,侧面向我,尖锐的鼻子隐现在零乱的发际中,轮廓是那样地好。如果有一万个理由,我想不出一个不喜欢他的理由。 而我们,不过是两个慵懒的好朋友。即使是他骑山地车载我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蜚短流长。 6 连续很多天见不到童童,我开始思念如潮。 发简讯没有回,又不是非常方便打电话。 应该可以想到他的学业繁忙,又怎么可以任性打搅。我开始心乱如麻。 想一个可以去见他的理由吧。左右思想,我跟老闆辞职,学业繁忙为理由。 我一个人徘徊在童童学校的门口,心里想着如何开口对他说出体面的话,脚下踢着一块无辜的小石头。掐着他下课的时间,我躲到一棵大树后面。 铃声一响,校园里像放开的闸水一样拥挤出来。我左右注意着童童的身影。其实童童的身影非常好找,他是那么地特别,那么地瞩目——以至于我那么一眼便看到他推着车子和两个女生一起走了出来。 几日没有见,他并没有什么改变,那样地云淡风轻地笑着,心不在焉地应着,我如此遥远地看着他,竟然有一些心酸,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那么在意他了呢,他比我小三岁,他是那么优秀的男生,他……此刻我的脑子里像布满了蛛丝的旧屋,零乱不堪,我沮丧地蹲在树下,拿起那颗一直被我踢来踢去的小石头,开始思维紊乱地划起来。 一双白色的球鞋悄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抬头看,竟然是童童。 你怎么在?我有点窘迫。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童童看了看我划在地上的字,还好我划的不是他的名字。 我掩饰住所有的情绪,装作非常平静地说,我是来告诉你一声,那个cd店,我不再去打工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鼻尖有点酸。女生都一样,一旦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便开始莫名其妙地给自己委屈。我不想告诉他为什么,告诉他其实是为了找一个来见他的藉口,其实是想问他为什么无缘无故地销声匿迹,想问他为什么可以如此云淡风轻……/ 可是,我有如此任性的理由吗?我们不过就是萍水相逢的两个好朋友,可以一起听音乐一起晒太阳,一起散步一起吃饭,除此而外,再有什么都是奢侈。 我背过身就走,不希望他看到我任何狼狈的样子,走远了,又反过身来。他还在原地楞着,我大声对他说,童童,我喜欢上一个人,周末陪我去为他选一件礼物吧。 7 一直想送童童一根手鍊,那种藏银的,镶嵌有某种吉祥物。能够为他带来好运的。 和童童转遍了一个又一个的藏饰店,童童均挑剔地摇头。 他会问,那个男生性格是什么样子。他的平日的衣着是什么样子。 回答他,不知道,或者按照你的品位来吧。我相信你,童童。 那样地认真,那样地认真地在一款一款的经典里挑剔着,他似乎对藏饰颇有研究,什么样的吉祥物有什么的含义,说得头头是道,阳光铺进来,照射在童童年轻的脸上,他的脸几乎是放着光芒的,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错过这多年罕见的心动。 终于挑选了一款他满意的,我付上钱,小心翼翼地包好,装进口袋里。 往回走的路上,经过一个巨大的音乐喷泉,我驻足凝视。 随着泉水喷涌的,是《喷泉里的三枚硬币》。我呆呆地站在音乐的喷泉里,突然想起一个传说,据说喷泉里投掷硬币会实现心中的愿望。 我随手摸出身上的一枚硬币,对旁边的童童说,我有一个愿望,童童。你可以帮我实现吗? 童童说,好,你说,只要你说,只要我能做。 我微笑着握紧这枚硬币说,我今天要向一个我喜欢了很久的男生告白,如果,如果他拒绝了我,你可以安慰我吗? 童童微笑着,微笑着,似乎笑出了一切,他那样年轻的脸上没有一丝悲伤的纹路,但是他并不是后知后觉的,他根本就是明了一切,他笑了大概一个世纪之后,对我说,我正是要安慰你的。 巨大的悲伤如此侵袭而来,我握住硬币不能呼吸。 童童缓缓地说,他拒绝你,或者并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他的压力实在太大……未来又是如此地不可知,或者,你们应该什么都不说,而永远做最好的朋友。 说完,这尴尬的凝重的空气开始僵住,我努力地深呼吸,扬起脸,然后看着天空一大朵一大朵的白云,突然笑着说,你看那朵云,像不像肯德基的鸡腿……你看那一朵,像不像北极的大熊……还有那一朵,像不像一个翻跟斗的海豚…… 童童什么话都没有说。 我伸手拿出来他亲自挑选的那款别致的藏饰手鍊,忍住眼泪送给他说,祝你实现自己的理想。 童童依旧什么话都没有说,他接过我手中的手鍊,沉默了片刻,然后转身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终于忍不住哭泣起来,喷泉还是依旧在欢乐地跟随着音乐跳跃,而我的爱情,还没有盛开便颓败,我多么想告诉童童我可以无条件地等他,可是一旦面对童童那纯真无邪的眼神,所有的傻话,都无法说出口。 我将那一枚硬币扔进了喷泉中。 就像我那还没有盛开便已经颓废的爱情。 8 有那样一个黄昏,一个女生在她喜欢的男生转身离去的时候含泪抛掷了一枚未能如愿的硬币。 她走后,那个男生曾经站在那枚有硬币的喷泉下整整发呆了一个晚上。 第7章 可不可以不恋你 第7章 可不可以不恋你 你不能去学坏,你可以不太乖 1 为毒药的疯掉 我斜着眼睛看着音乐台不断转换的mv,对江小欧说,我们之间绝没可能。 江小欧用他狭长的眼睛瞪了我十秒钟后,扭住我的胳膊问,为什么。 上去五年,我一定会被江小欧这样的男人吸引。 自信令他看上去蓬勃满满,肤色健康,笑容诚恳,生活观向上,典型的北京男生,豁然又广阔,周身散发太阳的味道,应该配一个长发飘然,笑容腼腆的女生,一生气便会躲在屋里哭泣一开心便会搂住他的脖子跳起来的那种。对,头发上面还应该别一些妩媚的小发夹。 sto9.?为您提供最快的小说更新 当然不是我。 我不是毒药。当然我不是毒药,但是,江小欧闻到了气味便匍匐而来,抓我的手要我陪他风雨同舟,这又怎么可能。 我拍拍江小欧恼火的脸,疲倦地说,日后你会感谢我拒绝你的。 我说的,是《菊花香》里面的台词。最近我疯了一样地迷上了文艺片,每天抱着爆米花,泪流满面地沉溺在那些男欢女爱中,我想我已经废了。我看着那么好看的年轻男人的脸,心里充满惆怅,如果上去五年,我一定会爱上他。 可是,现在是五年之后的现在。 我没心没肺,无欲无求,没日没夜,无情无爱。类似行尸,却感情丰满地每天看日韩剧。可是,江小欧爱上了我。 我一定要阻止他,我看他是疯了。 2 彼时合适的女子 乐乐在疯狂地追求江小欧。 彼时,她的爸爸正在努力地帮她办理去大洋彼岸的一些手续。 乐乐生得漂亮,家境阔绰,有点小霸道,但是很可爱,她曾经在各种场合遭遇江小欧,于是,她疯狂地爱上了他,并在一个偶遇的午后,站到江小欧面前,说,我要做你女朋友。 江小欧瞪大了眼睛,气势汹汹地对这乐乐说,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完全可以想像出那样的一个场景,乐乐的率真和江小欧的肃穆。 江小欧是个肃穆的男人。尽管他那么年轻。摩羯座男子在年轻的时候往往都会表现出不合时宜的成熟,江小欧便是如此。 在所有的同龄人面前,他皆是一副沧桑模样。惟独遇到我,他变成气急败坏的孩子。 江小欧确实是个孩子,尽管他无论如何也不承认这个残酷的事实,但是他,小我三岁。 三年,可以成就一段传奇,可以忘记一切烦忧,三年,那么漫长,他看不到。 江小欧说,你没有脑子,思维混乱,想法单纯,三年又怎样,你甚至不会照顾自己。 据说,女人跟小三岁和小三个月的男人,註定纠葛。 触目惊心的句子。江小欧比我,整整小了三年。 莫非註定纠葛。 五年前,我爱上一个男人,小我三个月,神经质又怀才不遇,那是我第一次爱上比我小的男人。他充满激情,要与我创造恋爱世纪,他说他将在悬崖上为我高歌,在地狱里也等我的消息。现在想起来,我简直要笑倒在地,但是那个时候,我被这些日后令我笑倒在地的豪情壮感动地泪眼婆娑,兴高采烈地加入了他梦想过实现活动中去,最后发现,他的爱情,不过只能维持一年半载。 零零星星的一年半载,他再也懒得去说一些甜言蜜语,再也懒得去关心我的悲喜,他突然告诉我,他忘不了上一任女朋友的影子,她令他刻骨铭心。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如临大敌。 曾经说过要和我永恒的男人,突然告诉我另外一个女人令他刻骨铭心。我冷笑,冷笑过后,我便将对他的感情一笔勾销,一脚踢下悬崖,谁稀罕他的天长地久,谁要他的刻骨铭心,谁配给我幸福。 江小欧啊,我再次告诉他,遇到不合适的人,或者会毁灭你的一生。 这还是菊花香里的台词,不过是我深有感触地说出。 江小欧说,我只知道我想要你,这么简单。 3 充满倦意的拒绝 我曾经发誓我再不会碰比我小的男人。 他们大多情绪高涨,豪情万丈,可是他们太不稳定,他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江小欧说,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我说,你要的是什么。 江小欧说,我要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地得到你的爱情。 我仰面看天,然后收起我懒散的容颜,稍微认真点地说,现在和我谈爱情,我不得不笑。 江小欧说,你也不要装沧桑,不就是前几年遇人不淑,那是因为我没有出现。 瞠目结舌,但是很快镇静。我说,乐乐比较适合你,你们年龄合适,外形登对。不要再来找我了,因为……我有智齿,脾气暴躁,并且亚健康。 江小欧说,这不是理由。 我说,好,事实是。我已经不再年轻,不可能再陪你折腾了。 我说的是实话,我已经不再年轻,已无力气去折腾。不断恋爱的女人,正如一座阳光下的废墟,我不过就是那座阳光下的废墟,看上去无比磅礴,其实不堪一击,盛载了太多,就忍不住要倒塌,这又岂是江小欧这样年轻的男子所能明白的。他们不过就是充满好奇,较量一番,合适便合,不合适转身可以离开。 你来我往,感情游戏,不累可以陪,但是现在我累了。 我疲倦地合上眼睛。可是,闭上眼睛便是江小欧的影子。 4 谁敢不计较 我选择比我年纪大五岁以上的男人交往,他们一般百鍊成钢,懂得适当的时候做适当的事情。不会勉强别人,更不会发展爱恨情仇。 不似江小欧这样地冲动。他爱我什么?爱我饱受摧残的容颜?还是充满传奇的经历,抑或是我这样的女人,是他从未探索过的领域,他不过就是一个探奇的孩子,遇到一个景观,便好奇地驻足,而我,岂能够如他一样沉溺?一步一个伤痕,身体和情感早就是布满残骸的蜂窝,稍一碰触,便会飞出记忆一片,最后空掉,萎谢。 当然知道时下流行姐弟恋。但是真的是不能看到疲惫不堪的自己,忘情地投入了。 可是我看到了江小欧。 我坐在某男的车一起去喝咖啡的途中,红灯耀眼,我百无聊赖地倚着车窗看外面川流不息的风景。然后我看到江小欧。一身运动look向体育馆的方向走去,脚上穿的白色的棉袜和白色的耐克鞋,人群中那样冷漠,那样忧伤,是谁将这片阳光遮挡在乌云里。我有点辛酸,跟着他行走的方向转移视线,身边的男人说,认识吗? 我摇摇头,收回目光。心绪难平。 咖啡喝到话都无多,我谎称不舒服去洗手间,撤出了约会。天气有点阴沉,我拦住一辆车,往体育馆的方向走去。 远远看到了篮球场上的江小欧,熟练地运球,熟练地传球,英姿勃发。找了一个长椅坐下看他,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孩子,健康,向上,如同一株向阳的植物,欣欣着,面露喜乐,而我,总是见不得阳光,见不得明亮,我永远就是沉尽在无尽的伤痛里渐渐自闭,一夕忽老。 这时候,天开始下雨,篮球场里的人纷纷地结束了运动,各自散去,只有江小欧还在不断地投篮,似乎那个遥远的圆圈就是他的假想敌人,他奋力地去摧毁,义不容辞。雨越下越大,渐渐,偌大一个篮球场,只剩下我和江小欧两个人,他看到了我,顿时停下了。我们隔着铁门,隔着雨,隔着年纪看着对方,忽然,他将球扔下,向我跑来,拉着我的手便向前面不远处的商厦避雨,停下来的时候,江小欧皱着眉头一边帮我擦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对我说,你永远是这样,自己不会照顾自己。 不过是一句话。我心轰然。我想,若在那一刻,他拥抱我。我一定不会拒绝。 可是,他没有。我们只是两个被淋湿的孩子,浑身冰凉地对峙着。 我永远习惯接受,非常难以给予。即使我突然发现我已经无法离开。 5 一转身,世界便可以 已经有多久,没有正常恋爱了呢。 不允许身体放荡,感情却一直在流浪。谁又会知道突然遭遇江小欧。 我是不是应该勇敢一点。爱里盘旋的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感触,试探,怀疑,斤斤计较,冷眼旁观,不忘算计。我突然觉得自己无比恶俗和市井。 江小欧说,听你的话,和乐乐交往。希望很快,我就可以爱上她。 …… 听我的话。呵呵。这是一个多么好的藉口呢。是啊。乐乐才是和他登对的女生,她可以勇敢地说,我要做你的女朋友。而我,永远是在前思后想以后,还是自欺欺人地告诉他,你不能爱我。 在我发现对他有一些感觉的同时,他告诉我,他要听我的话,和与他登对的女子恋爱。 我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尴尬挽回,同时对他说,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请你。 背过身就可以离去,这不是很简单。世上一切事情如此,一个转身,海阔天空。只要你可以学会不在乎,那么你就可以无敌。 6 欢喜还是忧愁 再见到江小欧,是在半年之后。 一样的笔直挺拔的容颜,运动小子的阳光气质,和满腹心事的摩羯相。 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请他喝咖啡,他要果汁。新鲜榨取的橙,江小欧说。 他总是象他的年纪一样,喜欢那些颜色艷丽又新鲜的东西,比如橙汁,比如冰淇淋。 我是老气横秋的摩卡,摩卡会像十年后的江小欧。我已经看准,江小欧,会在十年之后变成一个优异男子,沉着又稳定,阅人无数,但是有一段隐秘的感情秘不可宣——或者这秘密和我有关。 想到这里居然可以再次辛酸。难道我註定甘愿,做这个男人的记忆吗。 那时候我便会是风霜满面,沟沟壑壑。那时候我一定不会见他,我不愿意打破他记忆的丰美,我要他一直对我心怀嚮往,他曾经在很年轻的时候,遇到一个未老先衰的女子,她抗拒他,虽然她被他深深吸引,她已经在日渐的蹉跎里庸俗又市井,她不过是害怕自己把握不了太年轻的他,不过是害怕自己毫无廉耻地爱上比自己小的男子,最后一样是泡沫一朵。 可是,他没有再坚持。如果他可以再坚持一些…… 我是如此缺乏安全感的女子。但是这样的话我又怎么可以说出口。 江小欧说,分手了。和乐乐。无论如何都爱不上她,用尽了力气。每天可以对着电话吵三个小时,跳楼的心都有了。她说或许结婚可以缓解这样关系。可是,这样的情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又怎么谈得上结婚…… 应该欢喜还是忧愁。听他语无伦次焦头烂额的叙述。他恋爱了,我掩饰住无比难过,他放弃了,我也没有透露出轰然的狂喜。 7 惟有爱情不可掩饰 送他去车站坐车。一路默默无语,这时候走过来一对情侣,请我们帮他拍照,我说,我来,我是专业摄影师。江小欧站在旁边看我,端相机的手突然无法平稳,一个劲地颤,结果,一张又一张虚的照片败坏在我的手里,我懊恼地要死,江小欧这时候拿过相机,很精彩地帮那对已经累得崩溃的情侣留了一张绝好的影。对方殷切道谢,并说,你们两个看上去真般配。 我们被这样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钉在黄昏里。 我们一直刻意不提的疮疤,在这刻,如一个作怪的孩子,因着一句无心的话,纷纷奔跑出来。站在我们的面前,看我们手足无措。 半年前,江小欧曾经笃定地说,他要步步为营,直到得到我的爱情。可是他没有坚持,他不过是有那样地豪情壮志,但是后来就倦怠了。和所有的男人一样,他没有坚持。他选择了看上去也是艷丽明亮的女孩交往,但是他失败了。回归的他只字未提我们之间的尴尬关系,他似乎已经不再对我们有可能的发展抱有任何希望。 可是,我们被这样一句也许是寒暄的话唤醒,突然很想告诉他,这半年,我几乎没有任何感情纠葛,我甚至开始关注星座和nba球赛,不断地希望得知关于他的消息。不再看日韩剧。可是,说这些话有什么用吗?我想表达什么?我黯然,然后听到江小欧说,我准备下个月,离开北京。 我被这个消息吓了一跳:为什么? 江小欧面无表情地说,北京是一个我早已经厌倦的城市。我想离开。 我就这样看着江小欧,说不出来一句话。他要离开。他突然就要离开,正如他突然爱上我又突然释然,因为他年轻,年轻,世界就是他的,他可以任意妄为,我是这样地保护着保护着,还是忍不住越陷越深,我有点支持不住自己的虚弱,我如常地没心没肺地说,好。那么,随北京一起,把我忘记。 江小欧没有讲话,这样直直地看着我,看到我灵魂崩溃。 车来了。我不想看到江小欧离开,于是我转身就走,我总是善于在不同的场合做相同的转身,转掉狼狈,转掉尴尬,哪怕背过身去昏天黑地,也绝对不会让眼泪泄露我的悲伤。 我踩着自己的影子一步一个趔趄,已经是五月的夜,竟然还是这样地凉风袭人,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曾经爱过的男人,爱他爱了十年,始终不敢说出口。这中间,因为夹杂着对他的爱慕,所以总是在错过,错过一些好的男人,又不慎结交一些坏的男人。不是爱不对人,就是爱不对时间。我不过是平淡女子,希望有一个温暖的怀抱,这个要求很难吗,我靠在一棵树下流泪,我已经废了,我残缺不全的身体,我斑驳陆离的情感,我毫无指望的人生。 抬起头来,发现江小欧正站在我的面前,像半年前一样,执着,坚定的。他抓住我的胳膊说,你永远是这样地为难自己吗。 我极度抗拒又歇斯底里地喊,你不是恋爱了吗?你不是走了吗?你不是已经收放自如了吗?恭喜你,你已经成熟,你再不是那个沖毁头脑的孩子了! 江小欧一把将我拥在怀里。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 我无论如何,也刺激不到你了,对吗?我不相信的。江小欧紧紧得抱着哭泣地虚弱的我,将我惯常用来掩饰的面具残忍剥落,我不管将来如何。至少这一刻,我爱你。我一定要你明白,我这一刻爱着你。 8 恋爱事件薄 我的情人叫江小欧。 他小我三岁。摩羯星座。不笑的时候,脸上通常有一些隐忍的报负的样子。 他是一个运动气质的阳光小子。我每周都陪他去东单的体育馆去看他打篮球。我会帮他买矿泉水,帮他看着衣服。我喜欢看他在运动场上的英姿飒爽的样子。间或可以听到周围人对他窃窃的议论。心花怒放。 早晨会被他吵醒,叫我懒猪,并命令我每日三餐按时吃饭。 有时侯他会陪我去书店,但是他通常只看漫画书。他也会拉我一起看漫画,若我稍露鄙夷,他就会当机立断直接拉我出去书店,去迎面接受阳光的沐浴。 每天,我们都会简讯聊天。他通常不会说他爱我,但是在我多次抗议后,他会满脸堆笑地假装严肃深情地说,我会想你的。 我永远是个大糊涂虫,家门口的地理都搞不清楚,他总会在关键的时刻,帮我记住我周围的一切,并且经常指责我的白痴。 我有时侯想给他讲讲我那些过往的恋爱,但是讲不到两句,他就会跳起来抗议说,不许再给我讲你那些往事,你以为我会有兴趣听你和别人的爱情吗? 9 结尾 其实一切很简单。 不是吗? 爱情在的时候,年龄,身份,职业,背景,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是那么快乐。我爱江小欧。尽管我们是那么地不同。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再亚健康,每天都笑容满面,想到他,便会有遮掩不住的春风流露。谁都可以看得到。 当然,时间也被安排地满满的。我要陪他去蹦极,陪他去郊外野游,陪他去淘奇怪的cd,陪他去玩cs,陪他去海边吹风。 遇对人,应该勇敢去爱。我们都可以不太乖,但是我们都不能学坏。 第8章 伤痛不过百日长 第8章 伤痛不过百日长 看本书最新章节,请访问st??o9 她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那些看上去艰难无比的理想一一都会实现,而她最简单的愿望,却看上去那么无望,当然她知道,伤痛不过百日长,可是她该如何甘心去面对。 第一次,林染在分手后想起程小朗。 干什么呢,掰着手指数数,大概有半年光阴了吧。半年意味着什么?不过生命中的区区100来天。 他离开她,已是百日光阴飞去。她竟然没有觉得。 唐美曾经说过,伤痛不过百日,再过分的煎熬,百日之后自动痊癒。没什么大不了。 起初她也是拿这句话来安慰着自己的。他不是不爱她了,他只是无法负担,终于缴械。但是,他毕竟是个好男人,不是吗?好到分手不留恨,好到百日后无法痊癒。 时值是2005年夏天,一个干净得如同刚从水里浸过的玻璃一样的黑夜,晚风吹过来,往事就一片一片透过这晶莹折射出来,又一片一片跌落下去,往事总是这样,若隐若现地,毫无规矩和规律,就在这一堆混乱的折射里,林染想起了程小朗。 明朗的目,结了冬日的晨霜,她寒不可栗,忘记了早已不是冬季。 程小朗已经有一百多天没有任何消息了。也许,从此以后,他就和2004年冬季一样隐匿下去,再没有了踪迹,也许他会在某一未知的时段如他最早一样地出现,林染似乎可以想像得到那该是一场多么淡薄的欢乐场面。经过时间浸泡,欢乐都来得鬼鬼祟祟。 百多日之前,林染站在凛冽的风里,北京的冬天有骇人的残冷,若没有取暖设施,真的可以体会冷彻心骨的感觉。 林染拿着程小朗送给她的碳黑色笨重手机,站在零下18度的冰冷里,孜孜不倦地拨打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真的是烂熟于心,这毫无规律,毫无规矩如往事的11个数字,在林染的手指下连大脑都不用经过,就可以迅速按出,一遍两遍三遍。他终是不愿再接她的电话了,那曾经令他亦步亦趋的神灵一样的召唤,现在已然变成催命的哀书,他是连接受的耐心再不愿意施捨出了。 2004年的冬天,在林染的记忆里。是血肉模糊的。 唐美飞伦敦之前,将她所认识的优秀男人都介绍给了林染,她们在机场告别的时候,林染一直控制着自己的眼泪,两个人的手紧紧抓住,她感受不到任何温度,唐美说,没什么大不了。林染,你必须学会自我治疗,否则,这日子是无法再继续下去的了。 唐美是林染唯一的朋友,程小朗是林染这两年来唯一的爱情,他们前后脚地离开了她的生活。好像在2005年到来之前,她还拥有着全部的世界,而这个无春的年头一转过来,她就变成一个薄弱的乞丐。她嶙峋的双手和唐美一松开,她便知道,她们今生的缘分,算是尽了。 如果她跟程小朗的缘分。 终归是尽了。一切都尽了。林染来来回回嘀咕着这几句话,情人有缘分,朋友有缘分,不过一条纤细得可怜的线,指甲一掐,就仓惶割断,跌跌撞撞满天飞了去。 那天回机场的巴士上,林染神情恍惚地看着窗外的风景,那些陌生的人穿梭的这一座庞大的城,终于就在她的面前空了下来。 分手的一个月内,林染几乎天天安排约会,她很美,一直美着,并越来越美。艷的影,烈的妆,醇的酒,就这样诡异斑斓地,就将她全然改变了颜色。 那种奇怪的撕裂感被她强制压在心脏内,她似妖非妖地,轻易俘获每一个男人的心魂。 忙碌到没有时间想念,可以暂时将情绪搁浅。 这为燎伤上策。不用人教,全靠实践。 a为林染花言巧语,b为林染一掷千金,c为林染山盟海誓,d为林染改邪归正。 这苍茫的尘世啊,这红尘中的人。 两年前,程小郎为林染改邪归正。 他本是个愤怒的青年,经常街头狂吼,怒放其间。 林染带来的福音令程小郎奇蹟一般地彻底更变。 一年前,程小郎为林染山盟海誓,关于爱的深刻剖白说到令两人都心软,觉得非卿不嫁简直就是天赐的神旨。泪眼朦胧过,林染开始相信爱的发生。 八个月前,程小朗为林染一掷千金。爱到彼此无离分,爱到恨不能互为血肉。 五个月前,程小朗再不接林染的电话。 中间,唐美谈了三次恋爱,一个没有超过半年,另外两个是同时进行,她那时候报了一个口语班,已开始为出国作准备。每天都是忙碌又光鲜,如同现在的林染。 唐美与林染是完全不同的。 她总能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而林染,一直迷路如无措的孩子。 遇到程小朗是宿命,她愿意生命从此终结。 若可以不看到后面的残劣,她宁愿百多日前的某一日忽然生命终结,那样她就可以握住最美好的瞬间,让生命看不到缺失。 她不愿意改变,她还愿意是那个满世界里只有程小朗的林染,而不是突然拥有了一整片森林的现在。 从来没有羡慕那些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女人,林染自认没有那么高的情商。她不过需要这一个地去落她这片尘埃。 双手环绕着程小郎的脖子是欢乐。携手与程小朗逛街亦是她的快乐。一个女人快乐,简单到如此,为什么还是难以达成呢。 唐美曾经谈过无数恋爱,大学时代至此,一步一个脚印,没有一次是踩空,她一直在攀登,而恋爱中的男人便是她的台阶,踩过一个,她便上了一层,她那样惬意,因为她总能掌控局势,呼风唤雨,运筹帷幄,自信而灿烂。多少次她给林染讲解厚黑学,处世经,林染都当是笑话听听,她们要的不同。唐美要一个精彩的世界,而她,林染,不过要一个世间普通男子程小朗。 他甚至没有机会知道她这些心思,就已经化成昼云销声匿迹。 如一场盛宴之后的残落,林染从开始重新想起程小朗那一刻起,即陷入了崩溃的边缘。 崩溃。这个词在1995年之后被无数的文艺男女青年们引用。似乎全世界的人一遭遇某件事端,都会立地崩溃掉。 而此刻,林染真正明白了所谓崩溃的境地。 那是一种顺着呼吸而流泄出来的类似于毒品的物质紧紧将身体包围住,然后猛击,不断猛击,直到粉碎。林染在这重击的粉碎里幻视幻听,甚至胸口窒闷。 曾几何时,林染有一点伤风流感,程小朗都会如临大敌,而眼前她垂死奄奄,他却不知去向,他是立定决心,置她的生死再也不关怀了的。他手里捏着他们之间的线,他如拂尘一般地就将那根线给吹断了。她没有来得及做任何的准备便一个趔趄栽倒下去,这一个跟头的狼狈她简直无从想像,似乎是将她26年来所有积攒的信念全部都跌损,甚至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剩。 林染冰冷地想,即使他回过头来,她恐怕也是没有力气再复原的了。 五月的北京,夏天的气息开始蔓延,而林染浑身冰凉,痛彻心骨。 不是说伤痛不过百日长吗?这被搁浅的伤痛为什么竟这样放肆的,就横行过来?以为可以忽略掉的痛楚竟是变本加厉,洋洋得意,撞击着林染单薄的身体,笑着逼她湮灭。 接到唐美的电话的时候,林染一直在咳嗽,那样热的天,很多空调开始运转,她裹了一层厚厚的被子,声音嘶哑地接电话。杯子里已经是隔夜的水,她拿着电话,边应着边一只手去接饮水机里的水。后来她不小心将杯子倾斜了一下,一团热水奔上了她的手,她「啊」了一声,杯子掉在地方,顿时乱七八糟,天昏地暗。 林染索性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她慢慢地看着无止境流淌着的热水慢慢包围瀰漫,顺流蜿蜒,还冒着滚烫热气,水剩下的并不多,一会儿就已经流完,林染拿起话筒,咳嗽了几声,然后听到唐美的哭声。 唐美说,程小朗并不适合你。你应该在我给你介绍的那些男人里捡一个,你什么都没有,你需要一个男人来帮助你完成你的人生。而我不同,我什么都有,我现在需要的是一份感情,26了,我从来没有动过任何感情,所有与我恋爱的男人都会协助我达到我为自己制定的人生目标。甚至连初恋,都帮助我进入了竞争激烈的学生会…… 林染毫无生计地听着唐美的哽咽和唠叨。低头看了看自己孱弱的手指,每个关节都很明显地露在外面,算命的说这样的手相很没有福气,起初林染还不信,原来是这样地有道理。 林染的病越来越严重,她不得不去看医生。 医生永远会开昂贵的处方,永远会建议做各种没任何必要的检查,林染一边咳一边如木偶一样走来走去,二楼划价,三楼拿药,一楼交费,五楼检查。 然后她躺在阴凉的病房里打点滴。同病房里只有一个瘦弱的男人,旁边陪床的是一个脸蛋糙红的女孩。 他们的手一直相握,林染开始胸口发紧,她将视线挪移开,侧着脸只能看到墙壁,抬起头是斑斓的屋顶。 他们一直在握手,女孩说一些质朴的方言,男人一直在笑在笑,目光流淌出温柔,将两个人紧紧包围。 冬天的时候,她曾经大病过一次,病之前一直是在咳嗽,她并未在意,程小朗买了琳琅满目的咳嗽药,按照说明书给林染服用,其实这些药对于她的咳嗽没有什么效果,但是她强忍住,怕看到他的焦灼和失望,那种将咳嗽忍在咽喉里的痛苦她一辈子记得,那种痒到抓狂,和浑身的烦躁,令她有想死的冲动。 彼时还有程小朗的肩膀可以拿来倚靠。 她就是那样一边忍着咳嗽一边忍住想死的冲动,一边和程小朗看韩剧《触不到的恋人》。 细节很美,时空交错,他们无法碰触,全智贤说,世界上有三种东西无法隐藏,越隐藏反而会欲盖弥彰,爱,咳嗽和贫穷。林染想自己还是幸福的,不过是忍住咳嗽。 而此刻,她三个都需要忍。 她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咳嗽而打搅了对面床铺那对温润的情侣,不得不忍住断裂的心去想念程小朗,不得不必须来付这昂贵的医药费和检查费,尽管她的生活早已经捉襟见肘。 与程小朗认识的七个月,她失业,一直摇晃着,不知道早已经青山绿水。 原来有时侯爱一旦不在,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在这样一个人人务实的年代里,她竟还是这样不合时宜地爱了又爱。最后只剩下一具了无生机的躯体和斑驳支离惶惶的魂魄。 几个男人陆续去探望林染,有人暗示若她能放低一个姿态,便可以照顾她的生活。 不用想,一定是唐美的嘱託。 林染唇边开出一个冷淡的微笑。不必了。病死或者饿死,对于我来说,都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林染开始拿出以前的信物开始撕裂和烧毁,他们的照片,他的内衣,他的菸灰缸,他的钥匙扣,他的托福资料……她在废墟里冷冷地笑,笑,笑穿心肺。 唐美再打来电话林染不再接了。 她拥有完了世界,还可以拥有爱情。她天生是强势女子,她要什么,就来什么。 而她,爱情破损,又没有拥有世界的野心,就这样安然度日吧,也许她会慢慢病死,也许她会在某一天选择非正常死亡,也许再过百天她好起来,毕竟她把这伤痛藏匿了百日才释放出来。痛必须要痛才可以扛得过去吧,哪有那么容易度过去的坎。 林染在世界地图前面找到伦敦和北京的距离,划了一条横线。 现在的唐美,功成名就,驻英国办事处轻闲又多金,她再没有什么可往上攀登的必要了。 现在的她,风云变幻蹉跎多年,一转身开始享受爱情。 程小朗真是个不错的人选。 他高大又健康,执着并感性。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配得上唐美明明白白的青春。 这是一个各取所需的世界,她带给他全新的生活和世界,他满足她的现时需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明确目标和方向。只有林染忘记了长大,忘记了戒备,忘记了她所处的这一个已经糜烂的和平世界四处散发着利益的恶臭,情和爱在这个年代显得可笑幼稚又莫名其妙。 她想,和平年代最生动的感情不过如此,还能有什么。 风来了,她又咳嗽起来,伤吧,给自己百日的时间,若不够还有百日的时间,她还有那么多的百日,足够她去平息伤痛的了。 而唐美和程小朗不知道,其实林染从头到尾都知道一切。 第9章 穿城记忆里的绿茶往事。 第9章 穿城记忆里的绿茶往事。 1 小宇。 ??????9.??????为您提供最快的小说更新 我忘不了小宇。 尽管我们已经有十年没有音讯。 这十年间,穿梭过多少的城市。变幻过多少的侣伴,彼此应该有了不可想像的变化。 我料想小宇一定不再记得我。 但是我忘记不了。那些往事,那些时光,那些零乱。也许只有如我这般念旧的人,才会将这一地的琐碎拾起,盘点,感嘆。他们,都已经关于我们之间交往的点点滴滴,都已经在时间的摧残里渐渐模糊,淡化,几乎看不到痕迹,可是,关于他的音容笑貌,却一直久久地盘旋于我脑,以霸道的姿态不肯随往事一起逝去。可是,没有人知道小宇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在我生命里占有过什么样的位置。 所有的猜测都是苍白的。 或者说。小宇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已经不再是某一个和另外一个单纯的人,而变成与我极有机缘的一个代号,代号下面的男生,多已经随着时光的飞逝渐行渐远,但是他们,却串起了我整个的少年,和我所有的情感。 如同我早已如习惯一样的绿茶生涯。 那一年,我只有15岁。尚不知道绿茶为何物。小宇,却出现在我生命里。 2 鹤岗。 小宇的全名我不记得。 好像是三个和宇完全没有关系的字,但是我习惯喊他小宇。 第一次知道小宇,是一封寄错了收件人姓名的信。是可以不回的,完全可以退回或者扔进垃圾桶,可是,也许是因为功课太无聊,也许是因为生活太乏味,也许是因为一切都是宿命机缘,总之,我提起了笔,回了那封信,谁知道,从此以后,信来信往成为学习之外的重要生活内容。 知道他在东北的一个小城市里生活,很苦闷,喜欢看的书那个城市里买不到,冬天非常冷,常常是呵气成冰,连眼泪都不敢随便流。 他也知道我的功课很繁琐,我也并不爱它们。我是一个奇幻小孩,我每天的精神,都在老师的授课中游离,每天的最大爱好,就是躲在老师的目光下,做勤奋状地看小说。言情小说。 鹤岗,在很多年里,变成我最关切的城市。我可以从那些错综复杂的地图里,蜿蜒找到这个小小的北方城市。然后幻想那里有一个叫小宇的人,每天是如何行走在这个无名无声的城里踩着冰雪呵暖,站在空旷的北方吶喊。 他叫小宇,北方男生,内敛而平静,喜欢写诗,喜欢弹吉它唱歌,喜欢蓝色。 真是记忆得深刻,谁都不知道,十年后的今天,我的钱包里,依旧存留着他的照片,那样俊朗的眉,挺拔的笑眼,长过额的头发。 我们的通信是惆怅的,几乎没有任何阳光在城市之间传递,他是一个忧伤的孩子,我也是一个不展眉女生,写信是我们唯一的出口。我们这些不快乐的孩子,只有相互透过无边的黑色,倾诉那些与年龄不符合的早熟的怅惘。 记忆最深刻的一个细节是,他说他的爷爷,最喜欢在阳光底下喝茶,一边喝一边听广播,我的脑子里经常会闪现出那样一个画面,一个安详的老人,微笑着坐在阳光底下,任凭烦嚣的时光,缓缓地流过去。 3 济南。 坚持喊他小宇的时候,他纠正我:我叫arex。其实他不叫arex。他甚至名字里不带任何宇字。只是当他第一次站在我的面前,我几乎认定,当年,与我往来通信的那个男生,就是这样一副模样的。同样的笑里带着懒散,眉眼里弯出惆怅。 说起来真是好笑。 我没有见过的男生,会突然现形在一个无辜的他身上,纠着我的记忆,变成任性的固执。 在这个任性固执坚持了n次之后,arex终于接受了这个称号并不再与我争辩。 当我们晃着腿,坐在我们城市某一个空旷的天台上,当我失语般说着这些繁杂往事的时候。 arex与我认识的方式与小宇有异曲同工。不用的是,一个是信件的往来,一个是网络的偶遇。 那时候在网络上,他熟读我大篇文字,然后留言给我。一来二往,他便突然由一个毫无瓜葛的陌生人,变成与我息息相关的小宇。 小宇是未来it新贵,侧脸轮廓很好,象陈冠希。却又是高而挺拔的一株小白杨。 有着新鲜而健康的生活方式,第一次喝绿茶,就是他的推荐。 那天在文化市场淘书,他四处寻找南怀瑾,而我上天入地淘亦舒。他歪在书架的旁边,绝望地看着我,说,我们的头发将变灰。 我不理睬他的莫名其妙,他可以指责我的视线狭窄,批评我的表情单一,但是不妨碍他买cd送我,给我念当月红火的小说连载,甚至,买绿茶送我。 看到绿茶,我想起几多年前,那个男生的爷爷,阳光底下喝的一定是绿茶吧。 那样碧绿的一瓶水,煮沸三江水,同饮一气,甘甜滋润,我自当败火消炎药,而他唯一只认那一个品牌,固执地给我推荐,固执的,固执如我。 他接受了小宇的标籤,而我逐渐习惯绿茶的芬芳,可是,后来,他去了哪里? 4 南京。 我跌进南京的繁华里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睁开眼。 这座城我真是爱。倾城烟花秦淮艷。 我沉醉于金陵夜色,乐而忘归的当口,他的足球踢到我的美梦里。 学长,学化学的,高且挺拔,所到之后,有女生窃窃的评论。我也评论过他一回,那一回,令他哭笑不得。我说。你象张宇。 说这话的时候,是校际联欢,他以大众情人姿态,弹唱了一首朴树的歌。唱毕,头昂起来,静止几刻后,我的声音就这样不合群众地响起来,我说,你象张宇。 然后是错愕的目光,然后是面面相觑,继而,是哄堂大笑。 笑到全面淹没的当口,他的目光尴尬地看过来。如果不是我突然说出来,恐怕究此一生,也不会有人看得出来他,真的是如此神似张宇,而后来的交往中,我开始不断地说起:哦?那个张宇?一来二去。他已经在我口中,变成张宇。而他的实际名字,刘宇赵宇甚至王宇,都不再重要。 自arex之后,我变成一个有赐名癖的女生,我所认识的男人,我都会习惯性地赐名给予,然后堂而皇之地喊出来,大庭广众下,气焰嚣张地喊出来,似乎我所呼出的那些名字,才应该是对方应该顶起的称号。 比如他。 他的足球踢到我的梦里。他也顺便沾了足球一回光,也那样平头竖脑地,就站在朦胧的边缘,歪着脑袋看我。竟然忘记了他是校际足球赛的风云人物。那些所有的大学里都会有的,我们的学校里,是他。 他本与我无关,不过是我强行的推搡,加一些无法言说的缘,他,成为我第一个男朋友。 生命中的第一。却是在这样陡然的情况下,和着太多的自我意识,来到我的生命里,他如我所认识所有小宇一样,忧愁而安静,闭着眼睛在阳光下听音乐的时候,脸上会透露出天使般的光芒,天使都如小孩子。他所给予我的生命,添补的色彩,便是透明,单纯和甘甜。一如被我薰陶的绿茶习惯,我想,经走天涯,他都不会改掉,惟有这一个小小的秘密,变成我们之间,所有少年往事的纪念。 5 北京。 第一次我听到安宇的名字的时候,是在一次大学毕业舞会。 彼岸站着一个少年,俊郎倦怠的样子,正是准备退场。 听到有人喊到。安宇。 安宇。或者安雨?甚至,安羽……我的青春一直与宇字想关联,这不得不令我对这个普通的汉字充满着敏感,不仅仅是汉字,连带与这个名字有联繫的一切,也都在我的周围,以魔咒的姿态稳稳不散,比如说,高而挺拔的身材,良好而又有教养的笑容,还有,安静如天使的面容。 他笑如天使,我在片刻有一些恍惚。却又很快恢复神色。 他竟然,真的是叫安宇,本名本姓,毫无约定,如此巧合,我不由地再次心神不安。 他出生在东北的某座城市,尽管生活了没几年就随父母返京,但是那样的一个巧合令我心惊不已,他的口音没有任何那个城市的遗留,尽管他的城市,和当年的鹤岗,还是相去甚远,但是我总是希望能够在他不多的话语中捕捉到遗漏的丝丝痕迹,可是我总会失望,他的标准的京腔里已经没有一点点的旧年痕迹。我妄图从语言中寻找的希望,磨灭在没心没肺的笑声里。 一次我们在黑色里散步,他吹起了口哨,讲了很多很多的话,我却什么都没听进去,我的记忆便被他的口哨拉回到无穷无尽的伤感里,我似乎觉得,经过我生命的人,都有奇怪的巧合,莫名其妙的默契,可是又都会最后消失。 他停住脚步,看着我说,怎么了? 我摇摇头,他说,口渴了吧,去给你买饮料。 我站在十字街口,我几乎是认定他一定会买绿茶的,因为他是那样地健康,环保,阳光,他一定喜欢绿茶。然而,当我终于等到他回来,我却失望地看到了可乐。 我说,为什么是可乐? 他说,我几乎不喝水,渴了就喝可乐。怎么了? 我不甘地问,你不喜欢喝绿茶吗? 他说,我只喝可乐。 他不是小宇,不是arex,不是张宇,他甚至只是他自己,安宇,喝可乐的安宇,我在这些细节里,难过地哭泣起来。 6 破译。 我不得不遵从记忆的事实,而放弃因多年写作而养成的杜撰的习惯,它令我的生活,已经分不清楚虚实。前面,我只是如同流水一样,将存在记忆里的一些残渣顷出,以慰籍疲惫的青春。而不见得以小说的方式去照顾前因后果,他们确实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确实因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原因都以小宇的名称驻扎过,可是,他们去了哪里? 事实是。在最早的时光里,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小宇。不过是我闲极无聊,在某本杂志上看到的一个地址,转而写去了信,很快收到了回信,我开始以一个病孩子的姿态与他通信,后来我的臆想症发作,又以另外的一个笔迹,另外的一个名字,开始向他描述另外一种不同人生。他对每个来信,都认真地回复,那些我所臆想的伤感他都会一一地安慰,后来,我玩味成瘾,乐此不疲,我多么沉迷于我所扮演的两重迥然不同的角色呀。可是,渐渐的,渐渐的,我开始不支,毕竟,长时间的说谎,是一件太疲惫的事情。于是,开始有了漏洞,开始有了破绽,开始有了怀疑和追问…… 我逃了。 多么简单。以至于我以后的人生,当我不再沉迷于角色游戏的扮演之后的人生里,我依旧喜欢用逃的方式去面对一切我所无法掌握的状况。比如说毕业,我无法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理想,我无法留在那个城市与他天长地久,于是,我逃了。 arex与安宇类似,都是在遇到我的时候,早已经有了女朋友。当然,在我发现我对他们有了一些难捨的感情之后,我一样逃了。义无反顾,别无他路。 7 绿茶。 什么都变了。城市,容颜,生活。 唯一不变的,是一直陪着我的绿茶。 清凉可口,微甜带苦,似我的少年,抬头看不见湛蓝的天。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道具,看似不起眼,却与回忆有关。那些只有自己和对方才知道的一些秘密,细节,感动。 就象绿茶,就是这样一种普通的饮料,串起了我整个青春,和那些无法忘记的,早已忘记的人。 第10章 相见恨晚 第10章 相见恨晚 我遇到你。 你遇到谁。 sto9.c??om为您提供最快的小说更新 ——壹。 梁宝贵这样的女子。不能小觑。 宁林第三次提醒自己的时候,梁宝贵的手穿过众人伸了过来,拿了一支烟。来回不过几秒种,他心下慌张,却只看到伊的一双手。她的手形很漂亮,干净而苍凉的模样,这样的一双手,最适合吸菸。苍凉又干净,剎那间唏嘘无限,一双眼看透人间,于是,在烟里瀰漫。 她对他,从来都是视而不见的。 又或者说到这里,他始终检视自己的行为后,发现他从来没有胆量,与她对视上一番。 哪怕一眼。别诳说一番了。 比如说现在。一场可笑的派对。他如一只提线木偶一样被感觉生拉硬拽过来,在梁宝贵的面前,缩手缩脚,全然无措。无论如何,都不过是声势浩大的噱头,他敢于做什么呢。只是。他不相信自己满是虚汗的脸,无论如何也入不了她的视线。 可是,她真的是看都不看他的。 一次的梦里。他们曾经对视。他看到梁宝贵的眼睛旁边,有一粒细小的斑,隐隐约约,影影绰绰,如一只隐藏的蝴蝶飞进了梁宝贵的脸。翅膀融进发肤,唯一剩下窥视的眼,诡异地铺展在她的眉间,他极度想展手抚平这点不安的窥视,却在次次伸手的途中,被恍然惊醒。惟独在梦里,他敢这样放肆地看顾她。 梁宝贵。 你看,她是朋友的女人。她狂野不羁。料定前尘太多。狂傲孤决又一副绝不吃亏的厉害样子,夜夜菸酒不离口,妆容浓烈到看不清楚容颜…… 宁林扳着指头历数她的不是,数到自己手软,不由得他卧倒在空气里瀰漫的芥香里。 她钟爱吃日餐,于是付理斯跑遍全城的料理店去定位。她喜爱热闹,于是每夜每夜,七零八散的枝节,都陪伴她度过。 宁林抵港数月,唯一认识的女子,竟是梁宝贵。 ——贰。 香港对于宁林来说,已经是太陌生的一座城,八岁,他已随孤母去北京,20年里,香港逐渐在他的生命里,变成一个称号。简单而又无意义,除了他唯一的一个青竹旧友付理斯,还隐隐提醒着他那些早就变形的巨大的童年的往事。宁林是一个善于遗忘的人,善于遗忘,于是淡薄,若然没有付理斯,他早就忘记了自己还有童年。 同理而论,若然没有母亲时刻的诅咒,他早就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忘恩负义狗头狼心的父亲。 那个男人的面目他早就忘记。唯一忘记不掉的,是他丧尽天良的罪行。 他曾是广东穷苦仔,流落香港遇到她,于是,千颜万颜讨欢,加上一张还算俊俏的脸,她于是帮定他。青春全部奉上,生了他,未讨得名份,却被他抛弃,她穷到分文未有,没有钱给他买奶水,哭着去求他,谁知他脸面一暗,逐她于冰冷间,她抱着他,哭到无泪无欲妄图捨弃生命以谢此恨,最后却是新人不忍,趁着夜深丢了一些碎钱给母子。她十几年一直在重复那句话,那个女子,烟视媚行,有干净苍凉的手,夹着烟,身段美好,给了她一些钱,转身的时候迟疑地回头看了她,再看她,嘆了口气,眼睛里有泪。于是,她不再恨她。 爱恨情愁里,女子永远不要嫉恨女子。都是男人作的孽。母亲恨恨地说。 眼眶里布满凶刀,只恨不能一刀刺死负心人。 街坊四邻救济完毕,他成功活到八岁,她再次遇到一个男人,竟然神奇地,又是宁姓,一样俊美,北方人,于是她再次,在众多祝福声里跟他到了北京,陌生崭新的城,从此改变了人生。 也改变了他的。 他在这些年她的爱恨情愁里,充当了一个永远忠实的听众,她在夜深的时候,总会唠叨起那些往事,他判定她对那个男人的仇恨,已经毕生难平。 恨一个人,需要付出的力气,永远比爱一个人要大,他不寒而慄。他宁愿,不爱也不恨,因为他在过小的时候,就因为承载着过多的爱恨的符号,而热情未生便被淹灭。 他惧怕女子。世上一切的生兽猛禽,皆敌不过一个充满仇恨的女子的一句诅咒。 他不要背负诅咒沉沦,于是他宁愿,这样多年,孤身独影,他身边唯一的女人,便是越老越仇恨的母亲。——忘记说一句,第二个宁生,跟第一个相仿,遇到新人,抛弃旧人,唯一不同的是,他留了一些钱给他们母子,毕竟,北方人,说到底还是比那些土着南方仔有些良心,他们受的教育是,先做人后为事。而过多的南方人,从小就被告之,无有钱不如死。于是,现实和感性面前,人格血拼后,感情退后,她自有定论。 第二个宁生,有情有意,母亲却是不恨他的。她反而宽厚地摸着他的头发说,宁二是个好人。 同样地抛弃,不过是一些施捨,前面一个该下地狱,后面一个却可以登陆天堂。 他不明白这些道理,也不想明白,他惟有,听到的,熄灭了,看到的,视而不见。 如梁宝贵之于他。她对他,就是这样地,听到的,熄灭了,看到的。视而不见。 生平第一次为女子耿耿于怀,却是梁宝贵。 ——叄。 付理斯有两任女朋友。 梁宝贵却是他的心头宝。她一个皱眉,他可以赴汤蹈火去安慰。他本是铮铮铁骨汉呀。 小时候,宁林每次受辱,付理斯总会义勇当前,替他抵了出去——这些,都是付理斯告诉他的,他全然无记忆,他只是,搜遍了记忆,都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幼时已频受保护。 付理斯出落得很不错,据说当年还是一个小厮混,现在,已然是港九风云人物,名公子,样貌不俗,出手阔绰,出入之处皆有三五狗友成群跟随,更有无数女子投递欢笑。 他眼中,只有梁宝贵。 他看得出来,凭藉着20年前记忆延伸,他深觉他们之间,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他看得出来,对梁宝贵,付理斯是动了感情,不动感情,谁有空装孙子听凭调遣。 哥们面前尊严丧尽,只为博伊一笑,非是感情做基础,任谁都不会如此愚蠢。 付理斯和梁宝贵真是绝配。佳人公子大戏也不过如此。宁林却在梁宝贵的眼中,看不到一丝满足。她似是不满地,报复般地任性置之,任凭付理斯鞍前马后照顾,亦是不冷不热,随时可以翻脸拂袖,付君的面子,在她看来,不值一文钱。 付理斯讪讪,似乎习惯了尊严被贬,只要梁宝贵高兴,他一样甘愿。有一次,她一杯酒甩到墙上,酒精四溅,琉璃飞转,有一两片闪烁竟在晶莹的片刻,飞到宁林的面前,如果不是他衣着挡住,他恐怕自己会被划伤。 梁宝贵冷哼一句,在众人的惊诧里撤身离去,付理斯尾随而去,又是一个难捱的赎罪夜,宁林几乎可以想像得出付君委曲求全的样子。他不由得不屑。 奇异的是,他竟然频频梦到她,梦到她脸上的蝶目,她美吗?她并不美。她甚至不过是妖冶一些而已,腰身挺拔,烟视媚行,动辄绝情。浓厚的妆盖住了她的质地,无论如何,宁林明白吸引付理斯俯首贴耳的,绝不是单纯的美貌。要说美貌,付理斯身边的美貌简直泛滥成灾。他还是在灾难里面,淘出劣女梁宝贵。着实是宝贵,视若珍宝,贵不可挡。 隐隐闻说,梁宝贵是奇异女子,妈妈是社交名流,爸爸乃是官员密友,如此名媛,却生就如此一副薄情相,似是吃尽苦头的贫困女,风尘里啃出人生真理,于是张扬旗帜,看淡一切,不可一世。 最要命的吸引,来自格格不入的反向气质。越格格不入,越致命。 譬如,一个小碧玉,举手间却流露大家风范。再譬如,一个正统女子,身上沾染小布尔乔亚流浪气质。更比如说,梁宝贵,名门淑媛,却似烟花暗夜。因为迷乱,所以致命,致命的吸引不可操控,甚至在宁林的粗暴的驱逐里,逐渐软弱下来。 如同母亲给予他的感受。他厌恶念叨,渴望平和,却不得不将自己的前半生,交付一个怨女,他不是没有反抗过,反抗过后,是宿命的萎谢,他顺从得萎谢了。于是,那些诅咒,变成他必须的习惯,就如同现在,如果视线里看不到梁宝贵,他宁林只能心神不安。 他不知道付理斯是不是如同他一样的感受,但是,付理斯有女朋友。据说也是半个青梅绕过竹马的街坊。彼女只存在传说里,美好又温存,在某个公司里做着文员那样清白的工作,不吵闹亦无要求,付理斯平日极少会见到她,更少会谈到他,所有的朋友所共识的付理斯的女朋友,就是张扬跋扈的梁宝贵。得到承认的尊重,恐怕那边那个女子已经不可能享此殊荣,一个男人身边再多的女人,能够得到哥们们尊重的,只可能是那一个。谁都不傻,能够在前后左右中衡量出哪个女人最重要,是彼最爱,谁也不愿意挑战爱情与兄弟之情,当然,这并不妨碍大家都知道付理斯另有女友。 开水与毒药并行,付理斯坐享齐人幸福。 想必是受了梁宝贵的气之后,彼女是用来疗伤平衡的。 母亲曾经说过,这世道。不是你欺负我,就是我欺负你,总归是要受气,再去施气的。 只是,梁宝贵这样的女子,如此不吃亏的模样,她会无尽地施气,可是,她会去受谁的气,谁有这样的胆,去挑战她这样的女人。可是,她却怎可忍受其他的女人与之分享付理斯。这难道就是她所受的气?亦是她所施气的根源?宁林在来来回回的思考中,精神恍惚,气质萎顿,状似不堪。 他想,如然他遇到她,他一定承受不了这样繁重的心理压力,仅仅是透析,他已经形容萎顿。再纠缠的话,恐怕他就要心力交瘁。 他一定要远离女人,至少是远离梁宝贵这样的女人,他不要自己仓惶脱离的平静生涯再一次毁灭在女人手里。那实在是,太恐怕的事情了。 ——肆。 一个月没有见付理斯与梁宝贵。 宁林做了一次详细的环城游。他要将香港,真切地抱拥一次。这一次,他不想再与这个城分开。 车是付理斯的,经年淘汰掉的一辆丰田,黑色,浓重而沉默,车里装有良好的音响设备,又可以敞开蓬窗。风从头顶过的时候,他几乎忘情。 这座城着是华美而庞大,同样一座庞大的城。北京给予他的,是笔直,正规,宽阔,似乎在那座城,他就必须遵循着一些规矩,去圆满地行走,不得有误。而港九之地,他一下找到散软的感觉,那是他二十八年,都未曾尝受过的松弛,如同冰冻多年的一块鸡肉,突然遇到了高压锅的蒸气,他迅速地就瘫软下来,甚至,他感觉自己即将肉骨离分。 满眼满耳的叫嚣,都是他不太熟悉的粤语。似懂非懂,没有儿话音,不干脆,却也可以铿锵。没有轻闲而又友好的搭讪,亦不见胡同口忙碌的阿姨,甚至看不到冶艷如梁宝贵。 他希望自己的一口正宗京片子,从此消失怠尽,从而也可以铿锵着全然改换。 香港,多少传奇多少春,他离开它又回归它,这里有他最原始的恩仇,也有他最根源的水土,他不至于生疏。他希望,这二十年的失散,不过是黄梁梦一场,醒过来的他,依旧有情有意有生有息,只是,他希望一切,都是用另外一个载体去享受。 他想到隐名埋姓。 这座城里,除去付理斯这个青梅竹马,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这失踪的20年里,没有任何香港这边的人与他们联繫。他不知道自己的外公外婆在何处,这些重要的事情,反而是他的母亲从来不曾提起的。她所有的话题,都与那个该遭天谴的男人有关,他甚至知道那个男人的腰围和鞋码,却不知道母亲的平生,她出自何门,这些,都是他无比好奇又不敢擅自询问的。他怎么敢在一个女人埋怨的时刻,去打断她,而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比如说,他外婆的姓氏。 他不再是宁林。他没有往事。香港便是他的城。他要在这里,改头换面,他不要再继续联繫付理斯。他预备在半年之后,将这笔款项,车的款项,汇给付理斯,并且会在这笔钱上面多付一些,算做利息以及情份,他不是不愿意再与他交往,只是,有他的提醒,他永远不会过新生活,他会一直明白自己童年少年青年的脉络,那是他无法忍受的。其实,更重要的,是梁宝贵。 梁宝贵太危险。她是28年唯一能够引起他慌乱的女人。她却抬眼不见他,对他的存在不屑一顾。——只是这样,他便已慌乱,他料想不到再接下去,会发生什么。 他要把生活里一切潜伏的闹腾的因素彻底掐灭。惟剩下一些安静生长的绿色,一片一片,安全地将自己包围起来。宁林很明白,他只适合一个人生活,之前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日月,便是牢笼,他只适合一个人,安静地,波澜不惊地生活。比如现在。 闲时喝酒,忙时忘记喘息。节奏控制生活,一片大好。 他将丰厚的积蓄分批分领域做了一些投资,地产,股票,娱乐……每个月可以有一些钱财滚滚飘来。他拿了一部分生活,一部分置业,一部分开展新投资,剩余的,还做了一些慈善捐献。无留名的,默默捐献,他甚至有打算在30岁的时候,确定一项信仰,然后为此信仰倾尽。比如,修建一座寺庙,或者,修建一座教堂。 对于信仰,他向来是满怀敬畏。他熟读过一切的经书,圣经,佛经,古兰经,他甚至在研究占星和周易,总是在这种看似虚幻的世界里,他的灵魂得以平安,只是,这样的依赖并非好事,他却是在一些短暂的平安之后发现,任何教义,他都接受,这在宗教里,是万不可赦的。 他惟有焦灼着,一边贪恋着平安的喜悦,一边逃潜着罪恶的追博,他就这样混沌地,走到现在。真是清白。二十八。二十八尚为青年,他却倍感孤老。唯求平静,平安,平顺。 于是,梁宝贵更为孽障,他不能不防备。 ——伍。 约会一名潘姓女子,他没记住名字。 业务上面的一些盘丝关系,她对他倾慕不已,当然,他年轻,阔绰,沉稳又清白。只要确认不是基佬,哪个女人不会情慕他。 潘女离异,前夫是地产名流,舍给她大片楼盘,于是她变成地产界名女。 除了男人,她样样不缺。名车名房名气,奢华富贵,并且年轻——她不过28岁。 经过她生命的男人,除了前夫之外,无一不是冲着钱财而去,潘女精明得很,多年从商经验,使得她笑看风云变幻,识人凌厉,谁想骗得她,那简直是登天之难。 潘女交往人有原则,只交往比她富贵的,势均力敌,无所谓谁骗谁。 宁林是意外。 宁林有多少财产她一点都不清楚,只是,当她第一眼看到宁林,她就发现,钱财真是狗屁。若能得此男人厚爱,万贯家产都捨弃都无妨。她平生第一次如此不清醒,这令她感到意外。宁林面目算不上清秀,却有一种莫测气质,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下一秒会做什么,却令她愿意交付精明,从此糊涂人生。 而对于宁林来说,潘女不具备任何吸引力。 宁林这样的男子,先天强迫性情感免疫,非是梁宝贵那样的异数,是不可能掀起他任何波澜。 于是,一来二往间,冷淡造就高贵,宁林在潘女那里,更是显而易见地节节高升。为了约见宁林,潘女花费了各种心思,甚至有瑞士滑雪的打算,一一被宁林否决后,潘女有点倦怠,后来一次无意说到吃北京菜,宁林却答应了下来。实在令她意外。她不知道宁林,曾经有20载青春耗费在北京。当然,对于宁林,除了名字,她什么都不知道。 真是隆重。在迟到的15分钟里,宁林看到一个隆重的钻石花绽开在他面前,从头到尾镶上了宝石的她,照耀得宁林睁不开眼睛。他不由得厌恶地皱了一下眉。当然他非是喜欢出水芙蓉样的女子,但是如此一团锦绣,实在是他无法逼视。 潘女紧张到无法言语,眼睛始终不敢正视宁林,吃饭途中,两人未发一言,宁林有点磕睡,于是准备饭毕即送她回家,然后自己也回去睡觉。 潘女似有若无地犹豫了良久,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可不可以饮一杯?只一杯。 无法抗拒的邀约,宁林强作精神,于是他们到了pub小坐,潘女要了烈酒,势要不醉不归。宁林不善饮,于是点了红酒相陪。一来二去之后,潘女趁着夜的暧昧,胆量陡增,身躯挨上了宁林的腿,顺便手臂弯过来,绕住脖子,宁林只觉眼前一昏,伸手将之推开。 强烈的生理不适,他开始天昏地暗,他忘记了去道歉,那一把被他推开的惊讶的人,而是径直走向洗手间,喉间堵塞,干咳,哗哗拧开水,对着头沖了下去,脑海里一片荒芜,再抬起头来的时候,镜子里煞白的脸,同样吓坏了自己,他必须要马上离开这里,不要再让稍微的疏忽,破坏了平静。 他转身离开,刚一推开门,他再一次晕眩。 梁宝贵。 竟然是梁宝贵。 他这样狼狈的,面带水珠,衣冠不整地,匆忙逃窜地,遇到梁宝贵。 人生何处不相逢。偏偏是她。他躲着,藏着,避着的她。 梁宝贵没怎么变,一片单薄遮住身,惹火又妖娆,仿佛手臂一振就有春光泄露的危险,她这样妖。他屏住呼吸,她会一如既往吧,视而不见。反正他对于她来说,不过是她男人的哥们儿中的一个,无奇无险的,她当然视若无物。 只是他。 他几乎要哭出来。 他真的是难以割捨她。尽管迄今为止,他们未曾说过一句话,未曾同过一段路,未曾对视过一秒种。 然后他看到梁宝贵果真一如既往地,视而不见地扬了扬眉,便侧身过去,他茫然地站在熙熙攘攘的狭道间,音乐和美酒湮灭了爱恨,他忘记了时光,只孤独站着,被她忽略的片刻仍有余温,他只是,想问候她一句,只是。 ——陆。 他再没见过梁宝贵。 后来有几次他刻意在那个pub周遭闲逛,却再没有见过她。 那天他在门外恍惚了半个小时,她始终没有出来,又或者说,是有其他的出口,她见到他,故意绕道而行,避开了他。 避开他。不同于他避开她。 他是近情情怯。她一定是厌恶极透吧。 宁林无比沮丧,他讨厌女人,讨厌那种负债或者逼迫的感觉,一旦接近,就会如上次失败的约会那样,生理不适,甚至呕吐,谁都不能靠近他,他是那样地清白干净,他不能凭着她们沾染了自己的身躯,他是不是有佛家的宿缘,才会如此地厌弃女色,只是,梁宝贵,他该怎么办。 如此心魔纠葛,他无法呼吸。他打电话给付理斯,简单解释了一下这半年疏远的理由,无非就是商场官话,生意忙,应酬多,云云。付理斯声音黯然,情绪低落,止口不提梁宝贵,宁林尽量地拖延着谈话的时间,从而转动思维,妄图将话题转到梁宝贵身上。可是,直到后来,他都绝口不提梁宝贵,后来还是宁林忍耐不住,问道,那个女子,梁——付理斯打断他说,我跟宝贝分手了。 付理斯逢喊梁宝贵,都是只喊后两个字——宝——贵,宝,贵,久之,变成宝贝。 跟宝贝分手了,怎么可能。宁林诧异在当前,他那样奴役自己屈尊畏命的,怎么捨得分手。付理斯口舌生哑地说,我现在受了伤,无颜见人。否则,一定与你同饮一杯,哎。 宁林几乎马上要飞过去见他,他说,不要紧,我去探你。 付理斯推辞了一下,却拗不过宁林的坚持,于是,宁林看到了狼狈的他。 竟然是这样的狼狈。唇上泛着暴皮,脖子上有淤痕,面色苍老,神情沮丧,这是倜傥名公子付理斯? 付理斯轻缓地说,宝贝毁了我的车,我试图阻止,于是,她怒了。 如此的残烈,他依旧不改口,宝贝。真是宝贝。 宁林手抚额头喊了一声god。然后不知道再有何话语评说。如果,不是梁宝贵,他一定会义愤填膺地指责其无耻。好聚好散也就罢了,为什么一定要撕破脸。付理斯绝无可能对不起她。一时间复杂的情绪袭击了宁林,好像一下子,他就找到了兄弟手足情。尽管他一直抗拒着付理斯,抗拒着自己稀落的童年,但是这刻,他分明地感觉到难过,付理斯那样萎谢了,如同他当时的萎谢。两个男人,分隔时空生活,却同样为一个女子萎谢。他心有不甘。却听到付理斯说,不知道宝贝现在怎么样了。我很挂住她。电话不接。我找不到她。 宁林说,你没有去她的家里找她。 付理斯说,除去她的名字,我对她一无所知。 宁林惊愕到震。那么,那些传闻呢——家庭,父母,身份。 付理斯说,都是宝贝零星所述吧。我至今不知道她住浅水湾,还是九龙塘。我没有去过她的家,也没有见过她的任何亲人,她甚至没有朋友。她所有的行踪,我都无法知道,我最害怕的,就是突然她决定失踪,我真的是找她不到。 宁林唏嘘。你真是欠她。我没想到你长情至此。 付理斯惆怅地说,30年。阅人无数,惟有宝贝在,我最快乐,这种快乐,任何人给不了我。也替代不了。 宁林捂住脸,28年,阅人无数,只有梁宝贵,能够令他纠着心肠,只是这些话,他无法说给任何人听,他甚至自己都抗拒的一个女人,却如此轻易地占袭他,他来回摩擦疲惫的面孔,终于懈怠,他甚至已经决定,把梁宝贵找回来,付理斯离不开宝贝,他,离不开梁宝贵。 最后付理斯说,秀秀只要一个名份,可以不必陪她,不用哄她,甚至不用爱她。名份。宝贝接受不了。我知道这是唯一的磨擦。 宁林说,既然这样爱梁宝贵,为何不狠心一下,离开秀秀。 付理斯说,一朵花长在那里,无声无息,无妨无碍,它唯一的要求就是长在那里,换了你,忍心掐灭它? 宁林说,如过太阳嫌它遮挡了光,我会。 付理斯再次黯了下去。 ——柒。 潘女设了一个圈套,几个回合下来,宁林丧失百万元。 摆明了是在整他,宁林揪住彼疯狂女质问,潘女抖了抖身姿,笑得冷静无比,再不是那个北京餐馆躲在钻石里脸红的纯情女。 潘女说,衰仔,我们香港人呢,很现实的,可以对你好,但是必须对自己有利,对自己无利的,谁会对谁好。别怪我绝情,不是不给你抬举,只是你太不识相。没关系啦,你情我愿,商场斗智,各显其能,没有脑子,就不要做生意了。 宁林倒吸一口凉气,所幸自己当年冷漠拒绝她。否则,掉入如此虎狼之手,勿宁死。他冷笑一声,从头到尾将潘女审视一遍,然后摇摇头走掉。此类女子,连看的兴致,都没有,不必再费口舌。 他听到身后一声悽厉,宁林。我如此费尽心机,你甚至连施捨,都不肯给我!你不要欺人太甚。否则,你会后悔的。 宁林说,生平最厌恶激将,好自为之。 开车绕道而行,猛一个剎车,看到梁宝贵。 真是好奇怪,每次逢见潘女,必遇到梁宝贵。没有错,是她,消失了九个月的梁宝贵。他跳下车,抓住她的胳膊,梁宝贵平静地看了他一眼,说,宁公子?怎么哪里都能遇到你。 宁林点点头,心跳加速到无可控制,他将车往相反方向开。他似乎忘记了刚刚丧失百万财产的痛苦,也忘记了前面的一切背景,付理斯的暗淡,自己的迷乱,此刻他只有一个思维,梁宝贵,就在他身边,梁宝贵。 梁宝贵抽菸,细长的手指,苍凉的烟,似乎是万宝路,还是什么,宁林看不清楚,他一辈子都不会吸菸,因为母亲说过,那个负心人用烟迷了她的心窍,所以对于烟,他向来视若洪水猛兽,他是胆战心惊地,惟恐沾染上与那个负心人丝微的瓜葛。 而不得已,他的面目已经全然是那个人的拷贝。眉间眼角,除去一些漠然之外,已经越来越象他,当然,他来自于他,出自于他,他怎么会不象他。有时侯,母亲一个恍惚,就会双手钳过来,作势扭他的脖子,他甚至会在夜深惊出一身汗,他笃定,如果不是屋门紧扣,她有掐死他的危险。 他的存在,提醒着她的疤痕,一片一刀的,宛她的心——你看。他抛弃了你。留了孩子给你。不再管顾你。但是他说永远对你好。一辈子爱护你。 就是这样的一张嘴,吐出山盟海誓,又瞬间决裂。这怎么可以。 十五岁之后,宁林开始无有安全感,母亲不再是哭泣的葡萄,脆弱到一碰就眼泪四溅,而变成了一个干瘪的核桃,仇恨令她五官扭曲,全然变形,她逐渐只变成一张嘴,一合一张间毒汁满溢,扭成核桃,急火攻心。他真是恐惧。由心瀰漫,遍布全身,一恐惧,就会畏缩,他浑身颤抖。他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的仇恨,可以持续那么多年。有一次他看小说,说情伤不过百日长。而她的伤痕,摆明了是要永垂不朽的。 宁林的思维被梁宝贵打断。她说,付公子要你来游说什么。拜託,我们俩缘分已尽。不要再纠缠我。 宁林晃了一下头,将自己拉回现实里来,天竟然有点暗了,因为霓虹已经布满了半边城,很多的娱乐场所开始雀跃,今天欢笑明日烦忧,每个人都在经营自己的爱恨,缺了哪一环,都不妨碍。他这样载着他唯一无法放弃的女人,在这座空旷的城里漫无边际地转,他觉得自己的一生,都已经毁了,于是他的眼睛湿了。于是,他开始轻轻地咬住了下唇,他无比软弱,在夜幕下的华丽城,在光芒下的梁宝贵面前,他如同一只怯懦的牛,除了耕地,找不到任何出路,他的人生无可选择,可是他必须要迎接和继续下去。一息尚存就要溯回深游,他浑身都要虚脱了,并且,他的耳边开始轰鸣,心口开始堵塞,他似乎要爆裂了。没有人知道,就在十几个小时前,他刚刚损失百万,为了没有讨好一个风云女人。 车停在弥敦道的边沿,宁林手支撑着头,梁宝贵靠了过来,挑衅了看了他一眼,说,搞什么,宁公子。聚散离分有定数,哪个女人令你这样难过,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你流泪,否则,我会疯掉的。 宁林几乎脱口而出就是你。话到嘴边咽了过去。他摇摇头,虚缓地说,你走吧。 ——捌。 付理斯设大宴。他向来喜欢排场,高朋满座,红光满面,他真是喜庆。 结婚大宴,他和秀秀。 秀秀,付郑文秀小姐,终于如愿以偿地等来了这天,她只是安静地开着,就冠上了夫君的姓氏,从此金光闪闪,衣食无忧,且,名正言顺。 付斯理变了。最后一次见他,就是那次他嗫嚅着呼唤宝贝。宝贝毁了他的车,并毁了他的面,那些伤痕,却不知道哪里去了。车坏掉可以再买,伤痕也会很快平息,而梁宝贵,不知道哪里去了。 后来在别人那里听说,当时在赤柱,梁宝贵大闹,几乎引来警方,然后她掐了付理斯的脖子,要同归于尽,最后,她冒着火,拔了他的车钥匙,扔到下水道,最后,她将他的车砸烂,扬长而去。 他无论如何也不吃惊。这般的作,梁宝贵能够做得出来。 长情如付理斯,在江河泛滥之后,还可以挂念梁宝贵,只是。挂念是挂念,他终究还是娶了无声无息的秀秀。爱是一回事,生活又是一回事。 看着高朋满座的场景,里面还有一些是当年跟付斯理一切陪梁宝贵欢笑人生的。他们转眼间,就投靠了新的东家,这个东家是个厉害的角色,不声不响,就稳住了江山。 如此一来,倘若付理斯再与梁宝贵纠缠,她竟成了抢夺别人老公,暗损别人家庭……这是罪过。 世间女子大抵分两类,如母亲那个满目喷火,动辄诅咒的看似凌厉的,实则万分脆弱,她脆弱到接受不了最正常的背叛。而大多数的秀秀们,分明知道己所需要,因此所谓爱恨情愁,看得无比冷淡,会在明知强势竞争面前扮无辜,也善用孤独的眼神,谱写出一副感人肺腑的「好欺负」的模样,谁有忍心去欺负软弱呢。所以,付君会在地崩山裂之后,还会善良地问:一朵无需求的花,为何不容她生长。 换了梁宝贵,万万做不出来那些戏,她只会,撕碎美好之后冷哼一声,就堕入风尘,任凭多爱多恨,皆可一脚踢开。宁林敬了酒,上了礼金之后,悄然离开,一路上,他在想,梁宝贵知道付君的婚事,会有什么样的感触呢。 想必也是无所谓。她向来无所谓。什么令她有所谓。她会对谁上心。 ——宁林头扶住头。好吧,这些,她之往来去留,苦笑浮生,都与他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不过是徒劳又可笑,状似花痴,无可名状地卑微——呀。他手下一紧,错过一场车祸,一辆保时捷越过来,以挑衅的姿态夹他于道路边,他无心冒火,只放慢速度,是的,目前,他无暇管顾其他,他甚至开始心生厌倦,28岁之前,他似一面湖水,看似波光频起,实则静谧无澜。真是简单,母亲。他。城市轨道,点点线线,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现在他获得了空前的自由,好平静,好安稳的样子,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他突然之间就理解了当年将母亲害成心理恶疾那个男人。感情,真的是太繁杂的一项事端,它潜入的动机越简单,渗透的机会就越放肆,而他自己这一遭,竟简单到不知道何谓。 然后他看到前面一辆车,歪斜着,就插了过来,似乎最近总有奇怪的车辆尾随他。他并没有在意,大部分时间,他的思维都是在神游,他不记得自己还有多少资产,上次尽赔之后,他就无心再周转,他的脑子里,几乎都是关于梁宝贵的点滴。他是毁了,毁也算冤,前前后后,毁他的人,连一些怜悯的温情都不肯施捨他——多像他之于潘女,他不肯舍给她,梁宝贵也不肯舍给他。母亲说的太好了。这世界上,总是谁在欺负着谁。没办法——他焦灼又甘愿,被梁宝贵欺负。 再后来,我们的宁公子,成为一桩车祸的男主角,在天明的时候,香港各大报刊杂志的新闻头条,某男横尸中环街头,死状残烈,疑似酒后驾驶。路经之人无一不掩面摇头,不忍睹。 ——玖。 香港,一座传奇的城,总有令人嘆息的桥段,总有令人感慨的曲调,宁林算不算一笔。 只是,在某一个角落,当梁宝贵跟一个舍金舍银目光卑微的男人一起吃宵夜的时候,她拿起了一张报纸,然后她惊叫了一声,不,应该是尖叫了一声,然后在众人的错谔中瘫软了下去,直到有人苍惶地围过来探询,那个男人早已经跑去试图找到公共协助,她逐渐平静了一下思绪,然后缓缓地站了起来,优雅地走了出去,梁宝贵永远都是梁宝贵,美好,妖娆,任哪个男子,都抵不过她轻轻注视。 走出酒店的当口,太阳洒了过来,车来车往,她把车开到那些车中间,一阵风吹过来,她开始哭。 她的前半生,毁在一个老男人手里,她的后半生,看来却要毁在一个年轻男人手里。 谁不是在毁谁,可是他为什么是他。 如果他不是他,那么她可以忘情地,在初识的时候即绕住他的脖子,告诉他她真是喜欢他的沉默,他的慎微以及他众人欢笑时落寞的眼神,如果他不是他,那么她可以忘记20年前,她那一回顾,看到的眼神,那么深刻,虽然幼,却毫不退让的仇恨。如果他不是他,如果一切不是一切,那么,会是怎么样。 只是,太晚。太晚。 一切的如果充其量只能是假设,她甚至觉得自己有一片海那样多的话要告诉他,她甚至觉得倘若能够预知结局,那么时光倒流,她要在他第一次爱上她的瞬间,就将一切事实隐瞒住,与他死生相守,后来她这一切的奢望退次,卑微到,哪怕在那一次的相见中,索性放任一次,让一切赤裸相对,她又不必非给他交代什么——只是,一切都已经太晚。太晚。相见太晚,相见恨晚。 她将车停在一个角落,止不住地掩面哭泣,后来她想,他真是像他,眉眼里,唇齿间,甚至是发际处……,不愧是他的儿子。——这些,宁林再也没有机会知道的了。她本打算,找一个时机。告诉他的。 在宁林弥留的一瞬间,脑子里也是梁宝贵。他一辈子唯一爱的女子。唯一痴迷却说不口的女子,她真是有魔力,因为她,他原谅了他的父亲。当然这世界上有一些女人,生就惑人之力,否则,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红颜,有力量摧家毁国——何况不过都是血肉之躯。而他在这一刻,在感觉到呼吸越来越微弱的一刻,开始后悔,他甚至到死都没有来得及告诉她,他的一片深情——我有一片情,说给谁人听,太晚了,太晚了,真的,太晚了。梁宝贵没再有机会,知道这一切了。他本来打算,找一个时机,告诉她的。 当然,有一些事情,是宁林和梁宝贵再也没有机会知道的了。 比如说,那个一直跟踪宁林的车,乃是潘女所派,潘女何等厉害,稍微收买关系,一场命案便被定为酒后驾驶。 爱,有力量摧毁一切。 只是,宁林和梁宝贵,还没来得及爱一场。 相见恨晚。 第11章 到如今都是错 第11章 到如今都是错 她再不允许自己涉入她无法控制的局面之内,因为她始终知道,以她这样的情商,是不适合操控硝烟瀰漫的感情的…… 1 第一次见到祁凛冽的时候,是在公司的午休咖啡室。 彼时雷多端了一杯滚烫的咖啡走出来,如同走钢丝的花脸华服人一样,小心翼翼,行动谨慎,惟恐那一杯饮料,不小心溅在光鉴可人的地板上,并发出来声响,令自己尴尬难当。 sto9??为您带来最新章节 如同这杯咖啡一样,雷多进入公司两个月,每每行动总是小心翼翼,行动谨慎,惟恐自己的张扬惊恐了平静的局面,而出现不愿意看到的皱纹。 半年前,一个男人带走了雷多的所有财产包括情感和手提电脑,与一个不知根系的女子消失a城。人间蒸发,那一段时间,雷多几乎耗尽所有的力气去找寻,她只有一个请求:把我的计算机还给我。除此之外,一切归你。 那台计算机是雷多大学毕业第三年,拿着辛苦的继续,买的宝贝,这么多年来一直跟在她的身边,无论是去演出还是旅行,从不离身,她的画稿,手稿,一些摄影作品,全部都存在这个计算机上,包括一些电子文件的情书。 却不知道变了心的感情与变了质的肉一样,当抛弃则抛弃,否则恶臭难当,除了给自己添噁心之外,再无任何益处可得。 森林从此以后,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她只知道他跟一个女人,拿着她所有的一切离开,至于跟谁,去了哪里,要做什么,会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还是逍遥快乐着,她都无从知晓了。 雷多是一个典型的网民,每天的生活,除了跟那些画稿打交道,就是泡在网上。 然后认识了森林,一个经常能够逗到雷多欢笑的人,一个曾经让雷多明白真实的生活永远比虚幻的网络更能够有归属感的人。 她真的以为他们会一直走下去,直到未知的以后,却没有想到,晴天霹雳,他就这样地粉碎了她的一切幻梦,致命地将她推到绝望的深渊,然后扭着鬼脸给她看。 那天晚上她在心如死灰之后,想着自己不再年轻的容颜,和全部塌陷的生活,包括一贫如洗的现状,终于嘴里含了n颗药片,一觉睡了下去,可是歹运却命硬,随着早上的太阳一起醒过来,她始终健康而忧伤。心里的伤痕再大,也伤及不了一直颠簸却顽强的身体。 只好像斯嘉丽一样迎着朝阳在泥泞里站起来,重新生活。 眼泪是无法挽回的,金钱也是无法挽回的,青春更是无法挽回的,唯一能够挽回的,只有暂弃的事业。 原本,六年的积蓄,虽然微薄,但足以令到她不必朝九晚五灰头土脸地去混生活,她可以选择稳稳地作一个悠闲的soho,接一些活,间歇外出旅行,拍下她钟爱的风景,做成纪念相册——那是她从小的理想,而就在要实现的当口,生活骤然出现了转变,她不得不重新回到起点,忍辱负重地将那美丽理想压在丹田,而蹑手蹑脚的去谋生。 就当这六年,是黄粱一梦,就当自己,是刚入世的少年好了。 她从来没有想到,她曾经看淡的金钱,在关键的时刻竟然是那么地重要——她再也无法去买那些奢侈的时尚品,再也无法去血拼,她甚至本来可以付上的一套小户型的首付款,也就这样可怕地泡汤了——她必须四处张罗招聘信息,然后跌跌撞撞地投放简历,风尘僕僕地穿城面试,不断地陈述着自己的优秀,以博取对方的信任,她从来没有感觉过那么心累。 最后,选定了这个工作,她摇身一变,成为首席手机游戏设计师。薪水嘆为观止,工作却繁琐到要命,她逐渐觉得体力有些不支,可是,她别无选择。 2 第一次对祁凛冽有印象,是雷多颤微微地走出咖啡室,端了一杯滚烫而小心的摩卡,而他正迎面走过来。几乎就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的同时,一杯咖啡洒在他质地洁白的衬衫上。剎那间,那一片白雪一样的整齐规矩的界面上,就这样绽开了一朵茶色菊花。 雷多惊恐地叫了一声,她看到祁凛冽的面色,也在剎那间失去了颜色。 他的脸真是白,也许是失去颜色后,她端正而良久的注视给予她的错觉,总之他就以那样一刻煞白的脸,定格在雷多睁大的双瞳中。 然后雷多听到自己一连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祁凛冽笑得很勉强地说:没关系。你没有烫伤吧。 她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臂上,溅了波澜壮阔的一片——这样尴尬的初识啊。 印象里,除了每周的例会,她几乎从来没有看到过祁凛冽。当然,每当出席公众场合的时候,她总是尽量地低,低得恨不得将自己埋进土里,一连枝叶都不要露出来。 她只知道他是公关部的,成功地搞过众多的宣传和企划,平日里见他也都是神清气爽的样子,一眼看过去,就是没有受过什么波折的男人惯有的快乐神情。 她看不出来他的年纪,也许比自己小几岁。但是她知道她的冒失给他带里的麻烦,令他很不愉快。 他很宽厚地笑笑,表示没关系,然后走了,她回过头去,看到他胸前顶着一身乱七八糟的斑点消失在视线里。象一只皮毛花纹分布不均匀的小豹子——她真的是太不厚道了。她有点懊恼,平白地,弄脏了别人的衬衣,还要把人往动物上想。 整个那一天,她的心情都是沉重的,那是她不平静生活的初始,而现阶段,她是多么希望一切平静如旧呢。后来她反覆地怀想后决定,翻出公司的通讯簿,找出他的电话。 分机——1019,手机号码:138…… 她把他的号码记到了手机上,本来想直接打通分机,却又觉得太过隆重,于是她发了一条信息给他:我希望帮你干洗一下衣服。 信息很快回来:不用客气了,没关系。 她再回:我心怀愧疚,不太舒服。 他说:那改天请我喝茶好了。真的不用客气了。 如此的谦让反而令她更加尴尬,下班的时候,她改变了下班就走的习惯,东西收拾好之后给祁凛冽发了一条信息问:什么时候下班? 他说:还要加一会班,20分钟吧。 她坐在座位上发了一会呆,然后拿了一包烟,走出门口,吸菸区离电梯口是几米之遥,她依在大厦层层防范的玻璃堡垒里面,看着外面昏沉的天气,有些睏倦。 全然投入到工作上并非明智之举,生命若然全部是谋生的目的,那么很容易逼人嚮往绝境。两个月了,她已经忘记了森林所带给她的伤害,唯一遗有伤痕的,那笔钱的失踪带给她的众多不便,还有她疯狂地想念她的计算机,暂时她没有资金再去买一台计算机,而她那些多年积累的作品和资料,却是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的了。不知道现在那台电脑落入谁人之手,也许不经意地,就把她的那些宝贝都随手删掉了吧——浩淼宇宙里,只消一个删除键,那些本来存在的东西就无影无踪——就象她的爱情,她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丧尽天良地欺骗她。 后来她感觉到眼眶有些湿润的时候,看到祁凛冽背着一个卡其布的包,很开心地走了出来,外面是一件深色的外套,看不到斑斓如豹的衬衣——她走了过去,迅速调整了表情,说:你终于下班啦。 3 后来雷多想起那天的景况都会忍不住笑起来。 那天的情况很诡异,也很戏剧,怎么会在一天之内发生那么多的事件呢?先是她泼了一杯咖啡在他的身上,后来当他们下班一起走向停车场的时候,却听说三环某处因为污水而暂停通行,雷多是在一个劲地请求他将衬衣拿给她去洗衣店干洗,而他是一个劲地请她不要介意,如此喜剧的场面,却在暂停通行的尴尬里止住。 祁凛冽问:你去哪里。 雷多说:新街口。 他夸张地瞪大眼睛说:不会吧,我在地安门。 …… 竟然是顺路的关系,后来当然衣服是没有让雷多拿去洗,雷多甚至想干脆买一件相同款式相同牌子的衬衫赔偿——她总不习惯在生活习惯和情感上有所亏欠,这註定她比别人容易陷入忧愁中。可是她瞟见了他纽扣上的的品牌标志,顿时萎顿了下去——现时,她是不会有那么多的钱去赔偿的。她现在步步被金钱逼到窘迫,它能令你有尊严,有优雅,有选择,可以给予慷慨,懂事,大度等个性,没有它,只能是捱苦受难尴尬被动和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嘆。她沉了下去,心里一阵酸楚,不过一场爱情,却令到她如坠地狱,她真的是发自内心地诅咒那个灵魂泯灭的男人。 后来,却是因祸得福,祁凛冽和雷多经常结伴一起行走。由业务不搭界的同事跳跃为可以在生活上互相帮助的朋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那些日子因为三环的绕行状态。雷多几乎每天早上都要早起一个小时,转三次车才能绕过去,后来祁凛冽知道了她雷多奔波的状况,主动打电话邀请她早上一起上班,开始她有些不适应,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一直孤独而独立,并不是太习惯别人对她无条件地好。后来祁凛冽干脆每天到八点钟准时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他的位置,更有一次他把车开到她的小区附近,几次三番之后,雷多不再如一只包裹严密的刺猬,也就心安理得地享受他对她的照顾。 祁凛冽是一个非常健康的人,健康得象一朵太阳,他小她两岁,却意气风发,似乎没有什么心事,他令到她想起了大学时代,那些喜欢打篮球的男生。一个一个莫不如一朵朵太阳。 是自己抑郁了太久,几乎要长出苔斑。 有时侯祁凛冽讲一些上大学时候的事情,有时侯他会讨论一些北京胡同里暗藏着的经典小吃,还有时候还会说到漫画,他似乎对于漫画非常精通,甚至比她这个专业的漫画师还精通,他可以说出任何一位着名漫画师的作品特点,他甚至连关于那些动漫师的八卦都知道,有一天,一个红灯的当口,祁凛冽突然地探过头来,对雷多说:你的画很有意思。 雷多有点意外地说:你什么时候看过我的画。 祁凛冽斜着眼睛笑起来,没有回答她,她再三地追问他也没有说究竟,后来他又问:你的爱情一定不怎么顺利吧。你的画里充满了绝望和无助。 一句话,戳到了雷多的痛处,她即刻缄口,再不说话,窗外仍旧是这个城市里穿来梭去的上班的行人的足迹,那样地匆忙地有序,每个人的面孔都写满了无奈。祁凛冽放了一首歌,车开得很缓慢,他说:很多事情,自己消化掉之后再抬头看看,太阳还是一样升起。没有任何人值得你去沮丧。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却感觉到决痛难当,瞬间化作奇怪的感觉,那一刻,她将自己给吓住了。 4 与森林的感情结束之后,雷多彻底沦丧为一个爱无能患者。 以往她总是以下一任的新鲜来替代上一场的悲欢——这几年,她似乎一直溺在爱恨情愁里不得翻身,而这一次,她却完完全全地沦丧。 她再也起不来了。这一次有点太惨,她甚至感觉到了家国破灭的绝望。感情倒是可以无尽地践踏,而她那点可怜的积蓄所能够带给她的强烈震撼,是她始料不及的。 她换掉了自己的所有电话,甚至她换掉了陪伴自己多年的直发,而烫了一头极其神经质的卷,似爬满了谢落了的牵牛花藤一样地无奈。她总是越来越狼狈,曾几何时,她还是一个精明到水泄不通的女孩,不过几年时间,她沦为一个情商为负数的女人。岁月给予她的,除了越来越难以成全的安全,就是华丽褪尽后的倦怠。 她推掉了一切的约会和一切关怀看顾,她坚持着自己走出来。她不相信她就此会倒掉的,当然她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可是她还是一个相当薄情的人,所以,她不会拿着这段屈辱太惩罚自己,不过是一段感情嘛,说忘记就忘记。没什么大不了。 有一天她在洗澡,电话突然狂响,她受不了那样神经地巨大声响,身上的泡沫没有干就跑出来接电话,祁凛冽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今天晚上我要加班到很晚,明天无法接你。你自己去上班吧。 她恩了一声。然后挂掉电话,居然有一些失落,她似乎注意到自己的变化。她每天早上都会不自觉地注意自己的服装搭配,发饰,甚至鞋子是否干净——难道不是为了祁凛冽。 她惶惶地沖净擦干身体,坐在床上发呆。 她不允许自己再次进入无法掌握的境地,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刚才泥沼里爬出来,更重要的是,她再不打算继续那些爱恨情愁的日子继续下去,她希望自己重新开始一种新鲜的生活,看dvd,听法文歌,努力工作,重新攒钱。感情太重,不是她这样脆弱的人可以担负得起的。 可是她真的是太多情的人,经久摔打之际,竟然还会有感觉滋生。这是她这类女子最致命的伤处——即使情伤累累,那被按捺住的情感也会适时地冒出头来,以左顾右盼地姿态只等一个妥当的契机,然后继续朝气蓬勃。 她恐惧而果断地决定,这不是她需要的,她必须要斩断。她不允许自己如此被情感牵得退前倒后,毫无安稳。 她不想知道他是不是对她有好感,也不想知道他是不是有女朋友,或者一些暧昧纠缠的关系,更不想搞办公室恋情,甚至,她不可能接受自己搞姐弟恋。他是真的很阳光,也真的很可爱,可是,她真的无力再次加入那些轰轰烈烈的状况中去,她真的已经崩溃了。 这样的决定一旦产生,她突然变得坚强起来。 以加班为藉口,她错开了和他来往的时间,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蓝山。 蓝山不是咖啡,而是蓝山。 第一眼看到蓝山的时候,雷多就想大哭一场——为什么蓝山与那个将她坠入地狱的森林,是那般地眉目相似呢。 5 认识蓝山也有些意外。 那天雷多一个人落魄地走路去乘坐地铁,然后一个背影呼啸而去,她几乎立住在那里——那不是失踪多日的森林?这一个发现令她万念复甦,她甚至动了报警的念头,后来她跟踪那个男人出了地铁口,一直走了很远,男人停在一个报刊处买了一本军事天地。她马上明白了此非彼人。 森林是一个不可能对军事有什么兴趣的男人。 不光是军事。她不知道森林对什么感兴趣,后来她认为,他是一个诈骗成性的男人,他所精通的,是如何以纯良的面目欺诈良家女子,而不露痕迹,并且,遁地无踪。认识他那么久,连他身份证都没有看过,她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也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她甚至不知道他是男是女——这样精通诈骗的人,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真相了吧。 她在认定了他不是森林之后,茫然地转身离开,他却跟了过去,眼光锐利地问:你跟踪我? 雷多站在了这声询问里,她回过头来,缓缓地看着那个复制面孔的男人说:是的。我以为你是我以前的男朋友。 他尴尬地哦了一声,然后说:对不起,惹到了你的伤心。 她无法控制内心的狂劣情绪。哇地一声哭了起来。似乎这几个月的隐忍,委屈,忍耐,消解,都在这一刻喷涌而出,一股脑地绽开在他的面前。 他是蓝山。 一年前,森林让她有了多少的欢笑。而仅仅半年的欢笑,是用几个半年的艰辛来换取的吧,她已然支持不下去,蓝山那天带她一起去吃饭,陪她一直到天很黑,那天他们一直走路,穿越了小半座城那么远,直到脚跟酸痛,她没有向他倾诉那些过往的琐碎,她只是来来回回地说,我再也不会恋爱了。 这句话在她认识蓝山的第二周终于变成一句废话。 6 是的我又恋爱了——雷多神情涣散地抽着一支烟,她看到祁凛冽直接的眼神就这样毫不客气地袭击来。 雷多补充地说,很变态的,跟上一个男人,几乎一个系列的相貌。180公分,单眼皮,尖下巴。薄情的样子,早晚是要给我伤害受的。 祁凛冽欲言又止地笑了笑,然后说:我当真以为你如你所说的,抱定了独身的信念。 雷多说,我这样的女人,多情到泛滥。我拿自己没办法的。 祁凛冽说,好吧。那么祝你好运。 他别过她,低头向办公室走去,她突然感觉眼睛酸涩,她是伤害了他吗。只是,如今都是错。她不知道她和蓝山会走多久,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何方,她似乎天生是折腾的命运,势必将自己搞到精疲力竭的境界,也还是要继续。 这次她决定顺其自然。 和蓝山的见面始终是尴尬的,因为她总是在患得患失的状态里将他想像成另外一个人,每当想到关于那个人的卑劣的行进的时候,她都会感觉到一种即将蓬勃喷泄的仇恨钻出平静的身体,而将之粉碎。 后来在一次吃饭的时候,这样的情况终于爆发。 似乎开始还是一直以来看似的平静,因为某一句话的火线,终于点燃了火苗,这一枚炸弹,如同闪电一样迅速地爆在他们面前,雷多一大杯酒洒到了蓝山的脸上,带着泡沫和愤怒,以及长久以来积聚的扭曲的恨意,在这一刻充分得到缓解。然后她在蓝山的凝固里决然离开,他转身追了出去,她疾步地奔跑着,用尽自己所剩无几的力气,就象往仅存的有阳光的方向奔跑,是的,逃开他就有了阳光,逃开他就有了希望,她必须逃开…… 最后她躲在了人流如织的一个街楼的报亭,浑身发抖地抱住了头,在此起彼伏的翻书的人们的胳膊缝隙里,她看到他一脸愤怒地左右寻找。他一定是要扭住她的胳膊,所有伪装的君子相全部都会瓦解,她太知道他这样的男人了,狠毒而且自私,一旦有了利益作祟,一切的恩情全部付之一炬,他在乎的,是能否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不是她视如珍宝的情感——不对。他是蓝山,不是森林,她怎么可以将那些怨恨就这样发泄在一个无辜的人身上。他真的是无辜的。也许他会目光凝重地看着她,为她擦去眼角还残留的眼泪——当然,一切都不知,她已经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搞糟了一切。 她跌迭撞撞地往回走去,嘴里还在念念叨叨,后来她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祁凛冽的声音从那边响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她非常懊恼地支吾了几句,然后挂掉电话。她不能再荒唐下去,即使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她也不允许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失态在他面前。 她是在拿着一个人的伤去报复另外一个人,又妄图在第三个人那里找到安慰。 她从来没有一刻是如此清醒地厌恶着自己。 7 公司接了一大笔生意。上下左右忙碌不堪,几乎忙到颠倒日夜,她无比麻木而又机械地做着她那些趣意盎然的东西。当脑子全部被占据的时候,她觉得分外开心,因为不用去思前想后,难以释怀。 就这样一周过去,有一天,她去咖啡室去休息。却迎面见到祁凛冽。依旧微笑堆积在嘴教的招牌式表情。她想起自己尴尬的投奔的心情,顿时觉得萎靡下去——他定是看轻了她的吧。她怎么会如此地不正常,她什么时候可以像他那样,健康而茁壮地生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感情,也会抱怨工作或者人情,但是永远可以均衡自己的情绪。 她不是不想那样的。她没有什么野心,她唯一的狂想便是徒步走天涯——这最多算是少女时代遗存的一个美好而浪漫的理想而已。只是她所历经的每一步,都那么难,难到她的天真在挫折里一步一步妥协,直到现在这个糟蹋的样子——换了是她,也不肯接受这样斑驳的女子进入自己的生活和视线吧。 她对他笑了一下,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地,礼貌地回以微笑,然后更加小心地端着咖啡走出门去,一样地谨小慎微,她似乎听到祁凛冽低声地喊了她一句,她定了一下神,佯装不知地走了下去,脚步是轻松而坚定,正如她现时要求自己的境界。 是的,生活毕竟不是小说。她要求自己轻松而坚定。倘若无情感护身符,那么不如不涉足其中,虽然会有一些空闲之外的寂寞,却也强过身心具损的残烈。 至少,她可以保持平静。这是多么地难得。 生活毕竟不是小说,于是,雷多就这样按照自己设定的步伐走了下去,眼盲耳盲情感盲,只一心用在工作和画上,她在很快的时间内夺得了一个公司内部设置的优秀表现奖金,拿了几个月薪水后,交纳了房租,把冰箱里塞满了备用食品,买了一台新的本机——一切就是这样泥泞中奋力挣扎着站起来了。 8 有一天,公司的派对,她跟大家一起跳舞,猜谜,玩得不亦乐乎。 祁凛冽也是一样,他永远会是派对之星,那样多的女孩子都围绕在他的身边,他如她初见的印象一样——一个单纯而又灿烂的太阳,他与她毫无交界,他张望于白天,而她永远徘徊在深夜,她羡慕他的光芒,他却无法了解她的漆夜,孤独的,小心的一点光,只照亮着自己的周遭,世界太庞大,她无力去翻滚,只好幽暗地,只照到自己便好。 她庆幸自己及时地掐灭了那已经蠢动的慾火——她对他是有欲望的,一种原始的情感的欲望,干净而美好——与他相爱一定是干净而美好的吧。或许他可以带她走出一些泥沼——但是更多的可能是,她将他一併拉入不见底的深渊,她怎么可以这样做。 如果遇到他,是在她水草丰美的年代。那么一切又会是怎样。 她嘆了口气,不由地想起那个崩溃的电话。其实人生都是有某些意外的可能组成。比如说。那天,如果他顺着她的哭泣找到了她,也许她会毫不犹豫地奔赴他的怀抱,将委屈和恐惧一併交付他,她知道他一定会给她温暖的回应,只是,这温暖的片刻又能怎么样呢,她已然是破灭中的城池,远看近看,都如一片废墟,她不可能再复原了。 她在喧嚣里悲伤得不能自己。 她看似繁花似锦,美好而又年轻——是的,至少她还年轻着,并有着坚强的信念和谋生能力。幻灭的还可以重新再来,只是她的心内,已经被感情扫荡到千疮百孔,这是她自己都没有办法的事情了。 她缓缓地起身,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悄然退却。她不要别人看到她心底泄露的悲伤,她要自己一直那样如同海市蜃楼一样得完美着。 早春的北京街头还有一些微寒,她紧了紧领口,一阵放肆的风趁机钻了进来,她周身都感觉冰凉,挥手拦了一辆taxi,面无表情地讲出目的地,并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此刻,她如同这个城市里任何一个疲惫而又精明的ol一样,迎着霓虹和人潮回家,工作很辛苦,情感无空闲。 红灯的时候,她偶一睁眼,似乎看到了一双男女恩爱地携手过马路,男人的眉眼似曾相识地熟悉,她不禁起身往前方看了看,不会这样地巧,那是蓝山吗?抑或是失踪了的森林?那些给过她生命里一些意外又扫荡过她灵魂的人——是谁都不重要了,雷多从来不知道时间是这样地厉害,当她再次站起身来,再次重新将失去的捡回,那些看似深刻入骨的仇恨,竟然变得如此无足轻重。 她嘴边轻蔑的一个笑——那个傍身的女子衣着竟是如此地卑俗。或许那才是与之匹配的最佳人选,有时侯,放手真的不一定不是一种福份。倘若真的伴随这样的男人度过一生,那真的是最可悲的事情了吧。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祁凛冽的声音就这样入耳:雷多,你究竟要坚持到什么时候。 轰隆的狂流就这样击溃雷多所有筑起来的自以为坚不可摧的堡垒,雷多以为自己真的已经超越凡俗而凌驾于情感之外,仙一样地无忧地生活了。 她握着电话,发现这样多的隐忍,不过源自这样明确的等待,原来,她一直是在等待着祁凛冽的,也许从她第一次泼溅他的洁白开始,而她原来暗自里的恐惧和逃避,都是为了这一刻的绝堤。 她握着话筒,再也不肯承认自己的坚强,只消片刻,她融化为一片药,似乎是在为自己治疗那隐藏不见的悲伤,她终于等到了他——她一直是在等待他,她的伤害,她的轻率,原来都变成了对这一刻,这一句话,这一声问候的等待。 她早料到自己是情感丰富的女子,那一切的稍歇不过是下一次真爱来临的不应期,只消这边光芒一闪,她即刻全盘瓦解。她再不想什么纠葛,不想什么伤害,不想什么绝决,不想什么防备——该来的,就这样一切来吧。最差的结局,也不过就是重新开始。 她在电话这边,放肆地哭泣起来。 第12章 风中的卡布其诺 第12章 风中的卡布其诺 我曾经记得你。 在那些杂草丛生的时刻。 在我愿意纪念的相册里, 在那些无法释然的岁月里。 1 她记住了他,从咖啡开始。 林小紫第一次看到布晖时候,是在学校附近的某条街口的星巴克里。 布晖是高中部的学长,几次校园擦过肩,印象并不是特别深刻。 st??o9提醒您查看最新内容 他不像漫画中的少年,他有一种与年纪不符合的喧闹。每次看到他,他总是夸张地笑着,叫着,和一群人呼啸而过,不是这样的缘故,林小紫绝不会记住他的样子。 而透过星巴克的落地玻璃窗看到的男生,却与那个往常的阳光少年相去甚远。 他垂着头,拿着一份硕大的报纸,如这咖啡店里所有轻言细语的人一样,浅浅斟酌,表情落寞。 咖啡。是在杂志电影小说中才可以看到的所谓品味,和一些场景的道具。非是他们这样的年纪可以轻易消费得起的奢侈品,林小紫除了在超市买过速溶的之外,从来喝过真正纯正的咖啡。那种黑色豆豆经过研磨再经过沸煮的浓香四溢的饮品。 记住一个人,只需要一个轻而易举的理由。 比如一个别眼神,比如某个特别时刻,比如一杯咖啡。 她记住了他,从咖啡开始。 2 很多时候,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就是差得离谱。 她每天都开始注意这一个身影,但是她知道他不会注意到她。 爱上王子的,永远是灰尘僕僕的灰姑娘。 当然,她没有觉得自己是爱上,她不过是比其他人更注意到了他。 他不是骑着大白马的王子,尽管她是灰尘僕僕的灰姑娘。 她在发胖,青春期一开始,她便开始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自卑者。她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拥有某方面的特长,她甚至会被一些恶意的男生当作调侃的对象。在那些肆意的玩笑里,她感觉自己越变越小,仿佛就是这样地,变成一支沉默的蜡烛,除了呼吸和燃烧,别无它想。 闪亮里偶然窥见布晖,那样不经意地撇一眼,心满意足,不会有任何危险。 一次在家里,她把买来的咖啡豆放进机器里磨碎,然后按照杂志上看来的步骤去煮,她笨手笨脚如一个幼稚园的孩子,终于,所有的步骤都已经结束,她拿起流淌出来的咖啡品尝,非常苦。也许是因为水和咖啡豆的比例调配不对,味道淡而毫无香甜,她沮丧地坐在椅子上,看着这狼籍的一片,万念俱灰起来。 很多时候,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就是差得离谱。 比如咖啡。 3 心里喜欢一个人,喜欢地那样健康又纯粹,真好。 一个周末的下午,林小紫看到布晖和一个女生相对坐在卡座里说笑。 女生很漂亮,笑起来牙齿洁白,又很好相处的样子。 这,应该就是他喜欢的类型了吧。 说起来,这应该是所有男生都会喜欢的类型。若然是她,也会选一株阳光明媚的向日葵,也不会问津角落里毫无朝气的这一朵无名一簇。 另外一个周末的下午,林小紫看到布晖和一个女生相对而坐,可是,已经不是上次那个向日葵,而是一个短发清爽如水果的女生。 林小紫有一些意外,但是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布晖从来都不是好男生胚子,他比那些面目清秀的乖乖男生更具有吸引女生的气质。有点坏,却很特别。想着,林小紫竟然可以笑出声来,她小心地掩住了口,仿佛做了什么坏事一样地心虚。 心里喜欢一个人,可以满足于每天看到他,喜欢地那样健康又纯粹,真好。 4 他如一个作鬼脸的小顽童,她永远都捕捉不到他的踪影。 第一次决定晖近距离地接触,是林小紫鼓足勇气走进咖啡店的那天。 期末考试结束,长吁一口气,她决定奖赏自己。 按照她的经验,布晖总是会选择靠窗的座位,她真的希望,她能够坐在他的背后,那样,她可以无所畏惧地凝视他,可以勇敢地观察他。 她暗暗地祈祷着自己的愿望可以实现,就像是虔诚的教徒一样。 可是,那天,奇怪地很,布晖没有来。 有几次服务生来问候她的需要,她都摇摇头,可是布晖真的没有如她想像中那样,选一个背对着她的位置,如往常那样地垂着头饮一杯咖啡,她希望可以悄无声息地,向服务员打探到布晖喝的是哪一种咖啡,她想,和他喝一样的东西,那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他没有来,他如一个作鬼脸的小顽童,她永远都捕捉不到他的踪影。 女孩一旦有了心事,便再也无法拥有单纯的快乐。 她的心事如此难以说出口,她无法选择自己的年纪,如同她无法选择自己的样貌一样无奈,她只能在既成的事实里,偷偷享受一些臆想的快乐,仅此而已。 大多数的感情,面临无可奈何的压力,都会慢慢地萎缩下去,直到无影无踪。甚至当时人都不曾知晓。 推开门走出咖啡店,一阵风迎面袭来,透过她单薄的校服灌进她的身体里,冰冷透凉。她几乎要掉下眼泪来。 那样委屈,没有道理,却那么真实。 5 她不是要求自己必须规矩,但是,她毫无勇敢的勇气。 在校园里还是会遇到布晖,她的心事的盛开和发生他都不曾察觉。 他还是那个风云摇摆的坏男生,除了那些臭名昭着的传闻,没有任何值得纪念的好处。可是要命,是不是所有的好女生,都会不自觉地喜欢上坏男生。 林小紫捧了一本诗集,大部分的句子太晦涩难懂,远远不是她这样纯小的年纪可以理解得了的,但是她明明白白地看到了那一句:少女把心捧在手上,等待海盗的来临。 海盗。《加勒比海盗》刚刚放映完,那个环佩叮噹歪七八扭的坏海盗是所有少女的梦想吧。被这样的一个人将心偷走,应该是值得庆幸的事情。 爱,离她太远,她不是要求自己必须规矩,但是,她毫无勇敢的勇气。她可以叛逆,但是没有恰巧合适的土壤。 6 她可以在一万个人面前丢脸,不愿意在他一个人面前难堪。 有几次,林小紫与布晖擦肩而过,她都几乎要停留下来,她打算当面问清楚。 说起来应该没有什么难度的事情,她却几次三番地错失良机。 也许由于她的肥胖,遭受的玩笑太多,她已经不可能自信地站在大家面前微笑,说话。走路她几乎都是弓着腰,声音也非常小,生怕自己的声响惊动了他人,而成为别人的谈资。 她多么害怕,当她成为别人谈资的时候,布晖突然在场。 她可以在一万个人面前丢脸,不愿意在他一个人面前难堪。 她太明白他的坏,如果是开她的玩笑,他一定比其他人更狠。 回到家,她找出肥大的衣服,左比右试,这件,可以遮住过粗的腰身,那件,可以抵挡粗壮的双腿,她好像一个病号一样地忧患,她恨不得把自己包进布里。前额的头发她也不敢留得太短,那样会全面地露出她的脸,她就是那样地,病态地扭曲自己,她的青春从开端就是抑郁的。 最后她沮丧地倒在一群衣服中间,窗外照射进来一缕阳光,暖暖地洒在她的身上。 也许只能用那句俗语去安慰自己,女大18变,等她18岁的时候,她没有奢望自己变得多么美,她只是祈祷自己会变得如正常的女生那样,可以勇敢地露出脸庞,笑出牙齿,跳跃在阳光下。 那时候,布晖在哪里。 7 原来很多人,是可以随意更改习惯的。 后来,好像特别奇怪,她再也没有在星巴克见过布晖,他好像一下子就不再喜欢喝咖啡了。也就是说,当她处心积虑想知道他究竟喜欢哪个牌子的咖啡的时候,他突然不再喝咖啡了。 林小紫觉得很奇怪,如她当年窥见他喝咖啡一样奇怪。 原来很多人,是可以随意更改习惯的。 是她太单纯,以为人人都像她一样,喜欢什么,就会全神贯注地投入,不轻易拥有,更不轻言放弃。 她很失望,好像他欺骗了她,他令到她一度对咖啡产生了奇怪的兴趣,而他却又轻易地放弃,她觉得很气愤,有一次放学途中,她跟踪他,看他走到了一个超市,走到饮料的专柜,他拿了好大几袋柠檬茶,她怕他发现她的诡异,顺势也拿了一盒速溶咖啡。 结帐的时候她排在他的后面,中间隔了两个正在聊天的阿姨,家常里短地絮叨,她似乎听出了神,他在前面利索地交上钱走了,她焦急地看顾他的去向,可是那两个阿姨实在买了太多东西,等她们终于把帐单结完,他也不知道去向。 他原来,已经不再喜欢咖啡,而改喝起了爽口的柠檬茶。 她拿着自己买的咖啡,回到家里用热水沖泡着喝。说实话,她喝过很多类咖啡,她并不觉得哪种的味道有什么不同,在她看来,所有的咖啡都是苦的,涩的,不好喝的,或者说,不适合她喝的。 不是每个人的习惯都可以交换,不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交集。 有时侯即使是勉强,自己也无法从心里真正地喜欢。 8 她终究错过了卡布其诺。 春天过去之后,布晖那一届即将迎来高考,而林小紫,也要进入高中部了。 学校举办了一个大型的晚会,听说有布晖的节目。 不知道这个坏小子,会弹吉它,还会唱那么好听的歌。 他上台的时候,台下有尖叫,大部分是起闹热闹的男生,也有一些借闹宣洩的女生。他没有什么反应,自顾自地弹唱了一首英文歌,林小紫没有听过,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过门的时候,布晖说,我喜欢阳光,喜欢海岸线,喜欢美国乡村的牛仔和我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生,以及她最爱的卡布其诺咖啡。 再下去的节目林小紫已经再也听不到了。 阳光,海岸线,美国乡村的牛仔,喜欢的女生,和卡布其诺咖啡。 这一切,是布晖的世界。 原来他与她的世界,真的是没有一点交集的。她没有阳光,她不知道哪里有海岸线,她也听不懂美国乡村牛仔的歌,而他喜欢的女生,那样喜欢咖啡。 卡布其诺,她试过那么多咖啡,纯真的蓝山,摩卡,速溶的雀巢,麦斯威尔,甚至拿铁和曼特宁……她终究错过了卡布其诺,她的世界和他的世界擦肩,尽管她挤破头地想向他靠近,但是终究还是傍着他的身边,永远走不到他的路线。 9 不过是横空出来的一场闹剧罢了。 她不再喜欢他。 不是不喜欢他,而是不能再喜欢他。 她知道他喜欢咖啡。而他喜欢咖啡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心仪的女生。他们才是一类人,他们都有阳光的滋润,有海岸线的梦想,他们彼此那么接近。她,不过是横空出来的一场闹剧罢了。 还好只有自己知道。 很多的感情在尚早的时候发生,萌动,但是大部分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夭折在脆弱的心里。 如同林小紫对布晖的,尽管短暂,却令她懂得很多。 有一些人,註定只能成为记忆中的美。有一些事,註定连发生都没有发生,就随风走远了。 就像她一直想知道的答案。 只是,她已经释怀,她再不逼迫自己去习惯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她相信总会有一天,她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饮品。 或者人。 第13章 沙漠里的棋 第13章 沙漠里的棋 她不过是他手里的一枚棋,而她曾经以为她会是他荒芜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那一刻,她知道她的恍惚造就了这场天真闹剧。 1 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有所决定。 那不过是一瞬间,便拥有了的决定,看似轻率,却将自己的前途交付。 六月的北京,灼烧一样的烈阳,她刚刚从一场恶疾中脱出险情,浑身疲惫不堪。这个六月,她几乎是耗尽了自己的全部运气,失去了一场原本指望有结果的爱情,失去了一份已经稳妥顺心的工作,还莫名其妙地患了热感冒,在疾病中,积蓄已经越来越少,她开始四处发散简历,从来都是跌倒需要靠自己爬起来的人,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眼湿。 在这样庞大的一个城里惬意的生活,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他的电话来的并不是时候,彼时她已经为自己找到了一份新工作,那是一个中午,狂舞艷阳日,他的声音低沉而又缓慢,他说,请你来面试一下。 她本来是可以拒绝的,简历发出去已经一个多月,前前后后面试的公司也有几个,她目前的选择,她认为是不错。环境好,薪水满意,可是,他在这样一个陌生的时候来了电话,她竟鬼使神差地冒着毒辣的太阳,遮人眼目又义无反顾地叫了一辆计程车,向离自己半座城距离的大厦走去。 第一次见到他,她便有了决定。 2 她不是多情的女子,新工作的繁琐还没有令她从焦头烂额的状况里走出来,甚至在他们见面握手的时候,她还没有忍住咳嗽了出来。 他面无声色地为她倒了一杯水,丝毫没有一点的侷促和唐突,就那样自然地,将一杯水和着他一直没有间断的说话,递到她手中,她接过那杯水的时候,心一下子就软了。 失去恋爱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她一直在生病,可是没有人问候过她,也没有人照顾过她,这个城市她没有属于自己的圈子,她始终是自己照顾着自己,可是,生病的时候,人尤其变得脆弱,她为他的一杯水而酸了鼻子。 从他的谈话里大概了解了公司现在的状态,这个看似堂黄的外壳里面,惯常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令得公司里最重要的企划部岌岌可危。在上周,部门里最优秀的策划阿may递交了辞职书。企划部一时大乱,每个人都在心怀鬼胎令寻出路。 对于有多年策划经验和手里握着几项创意大奖的她来说,这真是佳位以备。 只是这场面试令她太意外,他没有一点点执行总裁的傲慢和冷淡,他讲话的时候眉头一直是在紧皱,她甚至可以感觉出来他声音里面暗藏的忧患和迫切。她未置可否,不再是那样冲动的年纪,生存的关口,感性永远要往后站,她在左右权衡发展的可能性和稳定性,看她犹豫的神态,他也就不再勉强,于是他发表了最后的陈词:如果你能来帮我,真的是我最大的荣幸。 走出大厦的时候,迎面来了一辆tixi,她坐上车,抬头仰望了这座摩天大楼的14层,在阳光的照耀下,玻璃大厦五光十色,她似乎在折射的光芒里看到他一张年轻而愁苦的脸。 车开动的时候,心下有了决定。 3 她给他打电话的时候,背景是一片音乐。 是恩雅的声音,透过焦躁的话筒,就这样倾泻了过来。古老的,过时的恩雅,那个爱尔兰大轮廓女子,在几年前,曾经也一样按摩过她的灵魂。记得她做了一个sh,就是以恩雅的声音作为背景的,那是一个爱情故事,男人和女人相爱,可是隔着一座大海,女人每天晚上都会坐在海边遥望对岸。后来那个sh获了一个奖,获奖的那天,她兴高采烈地去找她当时的爱人庆祝,结果听到了分手的决定。 她说,我什么时候可以去上班。 她在他的声音里听到了惊喜。他几乎是立即就告诉她,明天,到人力资源部报导。然后来见我。 挂了电话,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有时侯,能强烈感觉到被需要,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他真如一个手足无措的孩子,突然看到了彩虹的方向。能因自己的原因而令别人看到彩虹,她真的是从心底里泛起满足。 4 工作开展很顺利,她不过一周的时间,就顺利通过了所谓的试用期,在后来的几个月里,先后做了几个漂亮又专业的企划案,部门经理大喜,连连向上汇报她的精彩表现,一时间,她成为公司的红人。 在一次公司的年庆酒会上,她看到了他。 他不再是一脸阴霾,而是精神饱满的模样。看到他的那一刻,她甚至暗中想,她的良好表现也是给予他美好心情的原因之一吧。想着就笑容爬满了脸。 来公司之后一直没有再见到他,他属于她上司的上司,平时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连每天坐电梯,她都没有遇到过他。 零星知道了他的一些事情。他姓秦,35岁,哥伦比亚大学传媒mba,刚被公司重金挖过来,就遇到了集体罢工事件。请她来的同时,他还招了其他几个人,都属于精英强干型人物,看来,他是有要重整江山的打算。 酒会很热闹,鸡尾酒的华丽间隙,她看到了他,正好他的目光也迎了过来,她竟有点慌乱,于是低了头躲了过去。 晚上回家,接到一条信息,是他的电话号码,那只有简短的一行字:感谢你在最艰难时刻的选择,你不知道你的选择给了我多么大的帮助。 看着这条信息,她忍不住有说承诺的冲动。但是她还是克制住了,她不想那样虚空地告诉他,她会怎样怎样帮他,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牵引,她似乎忘记了自己是在谋生,而是感觉,她做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就是因为他。 5 冬天的时候,部门经理找到她,先谈了一番工作之后,暗示说公司要提拔一批新人,希望她将自己的推荐报告好好整理一下。说完了这些,还意味深长地对她笑了笑,补充说,秦总对你的工作很满意。 下班的时候,她在电梯里遇到他。 他礼貌地笑了笑,话没多说,她心里有点忐忑,但是她始终什么也都没有说。 提拔的口风一传出,几个人就开始左右活动。很明显的,那几个激进的女人开始搔首弄姿,她只在心里有了默默的打算,不动声色,于是不至于招敌,谁都没有想到,刚到公司不到半年的她,会有提升的可能性,论资历和关系,她都是那样地清白。 竞岗演讲那天,她平静地站在演讲台上,将自己的推荐报告念了一遍,几个公司高层董事都阴沉着脸,中间提了几个业务有关的问题,她都一一解答完毕,讲完之后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下了台,临走的时候,她看了他一眼,他无比严肃地低着头,似乎他从来都不认识过她的样子。 后来结果公布出来,她赢得了这个部门副经理的职位,加薪数千元。一时间公司上下议论纷纷,她身边开始有了流言的苗头,幸好自己有一些精彩的成绩支持,否则她一定要在这些突如其来的敌意里垮了下去。 转眼到了年关,公司又要召开庆功会,她有一次经过人力部,看到一个同事在填写年终奖的候选名额,她假装不经意地扫了一眼,看到了她的名字,推荐人下面有他的名字,她心里一热,几乎断定提拔和栽培,全部都是他的心意。 她总是一个善于感恩的人,他对她默默的关照令到她恨不能掏出心肺地去协助他。 她向来甚为低调,没有人看得出来她和他之间默契而又游离的密切,这种密切来自于空中,似有奇怪的力量牵引,她觉得,她是他荒芜原野上面一汪绿洲,尽管没有汪洋那样壮阔,但是足以滋润他的那一龟裂的地表中的一片,仅仅是那样,她也倍感激动和振奋,什么时候,他已经成为她暗中的动力和喜悦的源泉。 庆功会是她全面策划和组织的,一切搞得良好而又温暖,主题就是温暖,她将一切的心意瞭然其中,她想,他一定是能够感受得到她的感觉。那是一种超越了所有关系之外的感谢,因着他对她的重视,因着他对她的垂青,因着他对她的,不动声色的好。 主题进行完毕之后,是鸡尾酒舞会,她穿梭其中,看到他在人群里谈笑风生,她笑了笑,提早退了场。操办这场晚会花费了她太多的精力,她需要一个热水澡的甜美,来给自己的辛苦安慰。 刚放了开水,她接到了电话,直觉使然,竟然是他,果然是他,她几乎是感觉到自己的声音是在颤抖,他的声音贴了过来,在她的耳边,那么遥远又那么靠近,她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发烫,她听到他说,你为什么走掉了。 这一句话之下,她突然发现自己对他,已经再不是莫名其妙的感谢,而是真真切切的喜欢。 其实,从她见到他第一眼起,他的轮廓,他的洋溢周身的忧伤,就潜伏在她的知觉里,以蒙蔽她的姿态慢慢延伸,直到这刻,当她听到他说,你为什么走掉了。 6 那一夜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站在她的楼下,呵气成冰地与她讲着电话,她几乎不太能将他与电话中那个热情的男人合併到一起,是他吗?那个焦灼的他,那个沉默的他,那个寡淡的他,那个总能令到她绽开受伤心内最灿烂骨朵的他……她开始闭上眼睛接受这样的一个事实。她从失恋和失业的伤痛里彻底走了出来,他,是她眼前似乎触手可及的希望。 彼时,她身负重任,感觉她是他的绿洲,此刻,她满心欢喜,发觉他是她的吉祥。 就在这一个夜,虽然他们没有见面,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逐渐有了明朗的示意。 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他站在她的面前,跟她表述一些心迹,而她,如千盏万盏桃花中盛开的饱满一朵,双颊绯红地迎面看着他,似乎看到了他的灵魂深处,那里写着缘分两个最俗气的字。 7 没有发生什么,却发生了一切的那夜之后,他和她之间的关系就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 由于她的提升,她有了一些与他一起开会的时光,她的业务还是依旧节节上升,屡次受到公司的表扬,他永远是一副冷静于身外的模样,没有人看得出来他和她之间的关系,甚至没有人怀疑过他和她之间会有任何瓜葛。 她总是会走神,在他的阴影里迷失,他真是有一种让人景仰的魔力,她无法将自己唤醒。 一次开会的时候,宣布新调来一位新的副总裁,将接任他的位置,而他,被分配主管其他部门的工作。位置未变,实权被剥夺,他状若司令,手下无将。 会议上有些窃窃的骚动,谁都能看得出来这又是一场所谓的内部权利争斗,她再次看到他良久没有过的沮丧表情,他真是一个令人揪心的男人。会议上同时宣布所有部门重组,重组行动即日进行,所有的人员统一由人事部安排竞争上岗。一时间,公司大乱。人心惶惶。 她是没所谓的,她只要倾向着他,他要她在哪个位置,她都可以接受。 若说之前还都是茫然的猜测,现在她已经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她全然是为着他。尽管他什么都不知道,有一些感情,不需要当事人知道,那都是一些流于暗地里的心甘情愿,她能够这样确定着自己努力的所谓,她很快乐。 晚上回到家,她很想给他打一通电话安慰,但是关机,冰凉的关机。她想,他一定是心绪难宁的吧。 8 她找到了他。 除了面试的那些,他们第一次如此靠近地坐在一起。 他似乎一夜之间失去了坚定的主张,她几乎可以看到他彻夜难眠的样子,她跟他表明心迹,她说,他希望她如何选择,她都可以做。她非是流连任何的职务和位置。 他说,你还是照样去聘你的岗位,你的表现突出,不会有什么危险。 她说,那真的是没什么关系。 他的眼里除了焦灼还闪烁了一丝希望,他说,那好,如果你愿意同我冒险。那么你去我所管理的部门竞聘。等一切局势稳定下来,我还是会争取到相应的位置,那时候,将带你们重拾江山。 她几乎是连想都没有想的就答应了下来,并且抿嘴就笑了,她说,对于你,我是相当的信任。 他笑笑,不再说话。她理解那是所有感激尽在不言中。 她当即去他所管辖的部门去聘岗,然后她在大家不可思议的议论声中离去。 每个人都在挤破头保住自己的岗位,只有她,风头浪尖上去冒险。为了他,冒险是值得的,不是吗。 竞岗结束的时候,她隐隐约约听到一些议论,大意是说,她为什么会这样做,如此明目张胆地力挺秦,不是摆明了要和新来的上司作对。 她没所谓。她总是相信,她有能力胜任公司的任何职位,她不介意从低层再开始做起。 而轰轰烈烈大竞岗之后的结果,她榜上无名。 她几乎是看了又看那个岗位决策表,没有她的名字,除了她,其他的几个他招进来的人,都在原岗位上劳稳不动,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发现,在这个她已经得心应手的公司里,她失去了自己的位置。 竞岗失利几乎是明眼人都可以预见的事实,她得罪了董事会的新宠,公然站在他的面前,没有人会想到她如此地冲动和仗义,于是,当然,在他落魄的年代,她跟他一起,下了无间地狱。他至少还有一个空位虚待,而她,面临的是再一次的失业。 他没有意料之中地给她电话,她甚至打他电话的时候,听到他声音急迫地说,对不起,现在正好有点事,过会打给你。 他没有再打给她。 她在来来回回焦急的踱步中,逐渐心如冰凉。 9 她还是见到了他。在她办理离职手续的那天,她径直进了他的办公室。他看到她,有点焦灼,如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焦灼,阴郁地,而此刻,她再也无感觉他令人心疼,她应该明白,他从来都是一个在事件面前毫无理智应对能力的一个男人,她竟将之,当作她所信赖的重点。 她什么话都没有说。 他先开了口,说,对不起,这一步棋,走错了。 她哑然失笑,这一步棋,她,不过是他手里的一步棋,他拿着她作为自己成功组团的开端和骄傲,她确实也为他争得了不少的容光,他几乎是用了一些最简单的怀柔政策,她竟然就花痴一样堕入情网,她倒吸一口凉气,曾几何时,她还觉得自己是他的一片绿洲,她是他的拯救,她甘愿为他掏尽心肺,这些话,说出来,都觉得是人间喜剧。她何时,才能灭绝自己的不合时宜的纯情,而明白职场不过是不见硝烟的战场,所有的关系都是利益与非利益,她和众多的她,都不过是他完成自己伟大梦想中的一枚棋,他纵在荒漠,也无需要关怀,他要的,不过是步步为营的所有步骤。她的牺牲,毫无意义,她对他,不再有用,于是,他不会再对着她的眼睛,说出那些煽情的话,比如说,你能来帮我,是我最大的荣幸。 她转过脸去努力让自己保持了一个风度良好的微笑。 走出大厦的时候,她几乎在风中倒了下去。她清楚地听到,他办公室里电脑上,放的依旧是那过了时的,可以平静和按摩灵魂的,大轮廓的爱尔兰女子恩雅的声音。 10 当然,还有一些细节是她迟早要知道的。 他,35岁,哥伦比亚大学传媒mba,除了这些之外,他的妻子,投资方之一的女儿,刚在冬天的时候,也就是在他寒风中给她打那些细緻的电话的时候,为他生下一女儿。而终究因为他的岳父不明原因的撤资,而在公司失利。 在这些庞大复杂的背景中,她实在是太单纯地令人发笑,她会为一杯水而感怀,为一个眼神而动心,忘记了自己的位置,不过是他荒芜困境中的一枚棋,仅仅是一枚棋。 第14章 提拉米苏 带我走 第14章 提拉米苏 带我走 藏在风中的那些难以破译的密码,如同岁月一起,被搁浅在青春的记忆里,渐渐无人提起。那些为谁唱过的歌,为谁流过的泪,为谁伤过的心—— 获取最新章节更新,请访问st??o9 那年,她遇到他。 他们都还年少。她想,如果他们不是在那样年少的时候遇到。那么,一切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他不是她应该注意的男生。他反叛,迟到,江湖气,却精通玩乐。 一次经过他的身边,看到他熟练地将滑板踏在足下,一阵风吹过地呼啸而去。 风穿越她,他穿越人群,剩下心动,在她尚未启蒙的感情世界里萌动起来,不动声色地驻扎,并开始瀰漫。 这是一个秘密。她将它缄在嘴角,尽管它已经放肆地奔放心内。 从此,她的眼睛里便布满了他的影子。 他篮球场上英姿勃勃,他人群之中谈笑自若,他与校园中几个黝黑的男生伙伴同出,惹事生非。 她成为他身边一只移动的变色龙,随时跟踪他的行动变幻着身上的颜色,熙攘校园就是她安全的屏障。他不会注意到她,在数以百计的目光背后,投射过来的莫名其妙的关注的眼睛。 她或许乖巧,又或者说,她是太方正的一块旗帜,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他的国家升起。 他们相隔两界。 通常不会互相关注,于是有理由彼此错过。 可是她注意到了他,也许因为那一阵风,那一个很特别的滑板少年。也许是因为太平静的岁月,太蠢动的心。总是,因为她的心动,他们之间,便不是相互并肩又从不经过的平行。 他却什么都不知。 他每天放学之后会坐36路车回家,这一条线路。辗转也可以到她的家,只是,她需要在下车之后再绕行15分钟。 他有时侯放学后,会到学校的操场上去打一个小时的篮球。 他随身携带的一只形状奇怪的水壶,蓝色,很运动的样子,又很小巧。 他的字写得很好看,似乎是临摹过什么书法字帖。 他戴了一个骷髅头,在他隐藏的胸前,有时侯会不小心泄露出来。他总是会很小心地将它收回,一切习惯又熟练。看来他佩带它,已经很多年。 ……这一切,都是她在暗中悄悄观察而来。她是那样心思细腻的人,渐渐地,她仿佛觉得与他早已相熟,她甚至闭上眼睛便可以清晰的想像出他的轮廓,那样英挺的眉,那样修长的手,那样干净的笑容…… 她辗转,知道了他的生日。 1月15号。近在年关,寒冷凛冽。知道他生日也纯属巧合,那时她作为课代表被老师叫去统计参加业余小组的同学的资料。 他的名字,赫然在目。 1979年1月15号,他与她同年,但是大她六个月。 她牢牢地将这个日子熟记于心。从那天起,她开始盘算着送他一件什么礼物。她希望那件礼物是特别的,可以表达她满腔的情绪的,而他,不一定知道这礼物来源自谁,但是他能明白这礼物的意义。 她开始流连于那些卖工艺品的小店铺,一件一件地挑剔着。 这是第一次送他礼物,她要自己一定做到慎重和与众不同。 该送他什么呢?在寻遍了全城之后,她始终没有挑选到一件称心如意的礼物,可以送的,几乎就是太泛滥的卡片,蛋糕,各种音乐盒,鲜花……这不是她想要的。 可是,什么是她想要的,她不知道。 她突然感觉到世界是这样地大,而她是如此无助。 情感的突然来袭由不得她,而她对于,不能做出什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不动声色地,任凭视线和思维围绕在他的左右,渐成习瘾。 一次经过书店,她看到了一本台湾的言情小说,闲来无事,就顺手翻了几页,她突然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情节:一个女孩穿越熙熙攘攘的马路去为即将要服兵役的男孩送一客甜点,那是一客义大利的蛋糕,叫做提拉米苏,在义大利的传说中,tiramisu最早起源于士兵上战场前,心急如焚的爱人因为没有时间烤制精美的蛋糕,只好手忙脚乱地胡乱混合了鸡蛋可可粉蛋糕条做成粗陋速成的点心,再满头大汗地送到士兵的手中,她挂着汗珠,闪着泪光递上的食物虽然简单,却甘香馥郁,满怀着深深的爱意。因而提拉米苏的其中一个含义是「记住我」。 她的心,几乎在这一刻停滞住了,是的,是的,这就是她想要的,tiramisu,tiramisu。 她记住了这个名字,然后她跑到所有的蛋糕店去问询,可是,在一个有一个摇头的答案之后,她逐渐失望。 那是她这座城市里闻所未闻的西点,那只是遥远的美好的传说和浪漫的故事,距离她,十万光年,她只有听闻和憧憬的份,她悲伤地想。 于是。那年他的生日,她什么都没有送他。 可是,转过年去的春天,他却离开了学校。 传说是因为一些不良事件,他被迫转校,在城西的一个普通的学校,她辗转地打听到他的消息,于是开始给他写信,那些信是不需要回的,因为她没有属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她就是这样,沉浸在写信的快乐中,不可自拔。 给他的信的邮票,都是倒着贴的。含义为心爱的人。 信纸都是折迭成心形的。 用深蓝色的墨水笔,一字一字认真地撰写,字里行间,没有一个爱字泄露,却全部都是满满的爱慕,大多数年少的爱情,都是一个人的事情吧,和对方无关,却因为对方而深深快乐,那么多的感触,那么久的倾诉,那么甜蜜的问候,那么暗生的牵挂,都隐蔽在那些看似平常琐碎的问候中。 就这样,牵牵连连,又过去了一年。 又到了他的生日,她兴高采烈地跑到书店,将那本言情小说买了送他。 男生都不爱看的小说,可是她不想让他错过那种感动。 毕竟,那里面有那样一个女生,为自己喜欢的男生去买一客含蓄热烈的蛋糕。他会读到,也会明白她的明明白白所指。 哪怕他不知道这份明明白白的所指来自于谁。 兴高采烈,又惴惴不安,她如同一个电动兔子一样地,将这一切都完成,在邮局填写他名字的时候,她几乎是笑得无法合拢嘴巴的。 迎面吹来一阵冷风。凛冽又意外。将她的笑容冻僵在脸上。 他出生在这样冰冷的日子。 这个生日礼物寄出去的两周里,她都没有勇气去再写信给他。这是一种奇怪的情绪,即使她明知道她隐蔽的身份不用去面对这种表露情感的尴尬,她还是无比羞涩地躲藏起来,就似乎她可以看到他质疑的眼睛,和惶恐的尴尬。 那段岁月,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恋人未满,话未出口,但是她却感觉到快乐。 她需要的,原来不是他照样全搬的奉还,而是她可以将自己的情感如数倾倒。 简单的快乐,她只要他知道。于是一切便好。 再次给他写信,是忙碌春节过后寒假开学的时间。她简简单单地写了一些话,便发了出去。 她又开始恢复了她的写信生涯,也渐渐地平静了心内的狂喜,她只要每天这样与他交流着,便开心。 有一天,她与一个小学同学在一个百货商场遇到,寒暄了几番之后,她突然得知那个女孩,居然和他同校,她忍不住去询问关于他的消息。小学同学面露不屑地说,哦,他,你们学校转来的那个男生,功课差,迟到,翘课,打架。不良少年。 她笑起来。她知道他是不良少年的。她一直知道。 幸好,他现在不在了。 什么?他现在不在了?——她几乎是被击中了一样地惊叫起开。 小学同学说,是呀,他父母离异,跟妈妈去了n市呀。 那一天,几乎是她最灰暗的一天。 在这之前,她寻找到最平安的欢乐,而这一切,全部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坏消息粉碎掉。 原来,她给他写的那些信,已经不可能交到她的手里。她从来都是没有给他留过任何地址的,所以,他即使收不到那些信,她也无从知道,也许会被一些无聊的人,拆开来当作笑料,也许会被当作一些垃圾一样丢弃在这世界的哪一个角落…… 这都不是关键。 最重要的是。他,离开了她,先是从学校,再是从城市。 他就这样地,经过了她,又悄悄离开。 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能够说出来一句话。 岁月毕竟要继续。 她丢失了他,也一样的匆忙地长大。 悲伤也好,甜蜜也好,生活一样地过,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年月,总会过去。 她渐渐地将他淡忘。她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真正的恋爱。 在他离开的两年后,她考上了大学,在他的城市。也有了同校的男朋友。 如果不是刻意地去提起,她几乎已经将所有的记忆,都埋藏在风中了。 男朋友生日,她为他去买蛋糕。 经过n市的繁华区,她买了一个庞大又繁华的蛋糕,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还有那些花里忽哨的抒情的字。抱着蛋糕等公车,适逢下班时间,人多嘈杂,车流如织,半天等不到一辆车。她于是准备穿过一个小胡同,绕到另外一条不算太拥挤的街上去叫计程车。 她的脚步,是在看到那个不可思议的蛋糕店的时候停滞住的。 她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提拉米苏。提拉米苏。 赫然在目,提拉米苏。 什么时候,她生活的城市,已经有了提拉米苏。她如被点中了魔咒一样的,走了进去。被扑面而来的蛋糕的香味袭满全身。店面不是非常大,但是雅致,特别。墙上贴满了美丽的宣传画,tiramisu记住我,tiramisu带我走。 tiramisu带我走? 她怔怔地看着这一行字,无比澎湃的情感此刻一併被牵起。她的记忆被牵回了多年前,当她还是小女孩,她从来未被人知的心事,和那些费尽心机的暗示,年少时候的爱恋是那么地单纯与认真,她已经将那个忧伤的小女孩丢失多久了。 她只是知道tiramisu记住我,而不知道它的另外一个含义是带我走。是的。tiramisu带我走,喜欢一个人,跟他去天涯海角,而不仅仅是让他记住。而她,匆忙的年少,忽略掉了这样的意义。 ——小姐,您需要点什么么? 温和的服务生笑容可掬地问。 她收回自己恍惚的精神,又看了看自己手里拎的那一个俗气又笨拙的大蛋糕,有点沮丧,外面车来车往,手机响了,将她一下子带回现实的世界里,是男朋友催促她了,她忍住辛酸的鼻子,向服务生道了一声谢谢,然后转身就离开了这个店。 人生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了,一个转身,便已经离开。 其实,她并不知道,这个店,就是他开的。 他当年离开了他们的城市,带着那本书,那本不知道是谁寄来的书,跟着妈妈来到陌生的n市。 她是他在那个故城唯一的牵挂,可是他居然不知道她是谁。 然后他就一直在留意她给他的这本书。那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可是他知道,她是想告诉他,记住我,带我走。 他不是如他外表一样叛逆的不良少年。 她那么纯真,那么用心。他真希望知道她是谁。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那种叫提拉米苏的蛋糕,并且开了一个这样的店,他想,如果他们有缘分,或许她会在某一个不确定的日子,看到这个店,想起他来,然后她会留下她的电话给他。 可是他忘记了时间。 最厉害的时间,会将最浓烈的感情稀释掉,随后风干。 而他也不知道,在他刚才踏进来的当口,他看到了一个手提生日大蛋糕,一脸恍然悲伤的女子,就是他寻找等待了很多年的那个女生。 他已经结婚,尽管他忘记不掉那个感动过他的女生。 她也已经有了固定的爱情,尽管她曾经那样费尽心血地去喜欢过他。 他们当年因为年纪而错过。 现在却因为岁月。 总是有一些人,经过我们的身边,再随着时间错过,于是我们有了那么多的记忆,那么多的遗憾。 提拉米苏记住我,提拉米苏带我走。都不过是一句句的美好的口号。说过了,喊过了,留在记忆里,充当美丽的布景。而没有人会去为它,花费太多的时间去等待和执着。藏在风中的那些难以破译的密码,如同岁月一起,被搁浅在青春的记忆里,渐渐无人提起。那些为谁唱过的歌,为谁流过的泪,为谁伤过的心。 总是会有年轻的故事在一年一年地发生着。 这,就是生活。 第15章 第15章 同学少年不言情 1 十年前,我遭遇苏格。 在苏格之前,我以为爱情离我,千里之遥,苏格之后,我渐渐相信,爱情于我,早已经擦肩而过。 sto9.??????提醒您查看最新内容 一切是他,他是一切,他是苏格。 2 我曾经无数次地写过关于苏格的故事。 那类似于记忆中的一枚滴成经典的琥珀,在我渐行渐远的少年时光里,就那样耀眼地璀璨着,勾引着我一次一次地相信回忆的甜美,甚至渐成魔咒。我变成了一个倚靠着过去慰籍将来的人。那丛无比心痛的遗憾,就是我维持生计的良药。 我甚至已经忘了苏格的具体样子。 是那样一个少年吧,苍白忧伤,不合群众,不过那么一点点的与众不同,在我眼里,便成为浑身上下散发着的一种奇特的光华的太阳,将我牢牢地,牢牢地困住在大海中央,从此波澜壮阔。 怎么会相信,十年。十年我竟依然不会忘记。 3 十年前,我留长发,面目清秀,性情温和,逢人会有懵懂的微笑。发上别一枚纤细的发夹,有时侯是一只蝴蝶,有时侯是一只向日葵。 我是在学校的早餐时间,偶然看到苏格的。 那时候熙熙攘攘,我们随着下课的人群一起,到校园附近的小餐馆去吃早点。 其实我的家,距离学校,只有十分钟的路程。自从我看到苏格之后,我便放弃了回家牛奶面包的习惯,开始学着他,坐在一个靠窗户的位置,默默地吃着不变的豆浆油条,油条豆浆。 从我的角度向他望过去,刚好是他侧面的轮廓,那么好的弧度,那么优雅地躲藏在垂下来的额发之间,若有若无,影影绰绰。 苏格,苏格。 似乎从此,我的视线里面,就再也不能缺少他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需要准备吗?需要理由吗?需要让他知道吗?我在一个天高云远的日子,发现了这一切,已经悄悄地来临,没有对我打一声招呼,并从此霸道地驻扎。 4 经常可以看到苏格的地点,除了早餐,便是教室门口的栏杆,和门庭冷落的图书馆。 他是那么地孤独,孤独地一个人双臂支撑在栏杆上,对着太阳,皱着眉头望天,天空做背景,他的藏青色毛衣,便如此心安理得地,跟着云朵一起,飘荡在我的偷窥里。 开始盼望着每节下课的铃声拉响,可以吐一口气,然后装作不慌不忙地走到教室门外,搜索苏格的身影。有时侯和几个女生心不在焉地聊天,有时侯拿一本书,总是不给自己赤裸裸呈现的机会。莫名其妙地紧张,莫名其妙地慌乱,我爱上了飘乎不定地看人。直到现在。 苏格是那种天生忧郁的男生。即使他开心的时候,眉头也总是微微地锁着,眉心有一根悬痕,如此恰当地,配合他紧闭的嘴角,一下子,就将我和他,拉到了天涯海角的距离,不过是几米之遥,也可以生生地感觉到天涯海角。 处心积虑地得到了关于苏格的一切讯息。 那都是一些暗地里的传闻。 传闻苏格家庭富足阔绰,传闻苏格非常怪异,喜欢听俄罗斯的民歌看江户川乱步的小说。而我,沉溺在三毛的梦想国里不能自拔,深深地孤独,深深地自闭,爱三毛爱到妄图成为她。就是这样没有交集的时光里,我们交换来去,从未擦肩。 5 为着他,我变成一个极度缺乏自信和安全感的女生。 有时侯在突如其来的遇到中,匆匆忙忙把眼光移动并慌张逃跑的,永远是我。 可以无数次对着镜子表演告白,苏格,我非常注意你。可是,见到面后,我永远是面红耳赤,浑身颤抖,溃不成军。 苏格太完美,太无憾,太遥远,我不得不在明明白白的现实中,变成沙漠中灰灰的尘土,而苏格,无疑便是盘旋在我头顶的,羽翼丰满自由翱翔的海鸟。 他在,我便开怀,哪里不能触及到他,仅仅是看到,也就无比满足。 开校会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因为可以肆无忌惮地,完完整整地,看到各种状态的苏格。偌大的阶梯教室,按照班级排列,我在的后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背影及侧面,一般的时候他都会拿一本书,从会议开始到结束一直盯着一页看,偶然的时候,他会一直发呆地看着一处,除了呼吸什么都不做。 有次苏格班级里一个女生向我借辅导手册,说应付班长检查。 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把爱惜地漂漂亮亮的书,送到了她手里。班长要检查的,她的班长,就是苏格。 想到他将要看我的书,我的字,我就不能呼吸。他会知道这本书是我的吗?他会知道我吗?他会以为我的字迹不好看吗…… 捱到下课,等那个女生将书还给我,可是等不来,匆匆忙忙地去找她。透过窗户寻找她的身影,却一不小心看到了苏格。他正在跟一个同学说话,他的声音如此近距离地响在我的耳边,他说的什么我一句都听不到,但是我明明地记住了他的声音。他的语速有点慢,声音很悠远,似一支长笛,穿云破雾地走来,将我瀰漫。那女生看到了我,拍拍脑袋錶示忘了还书给我,连连道歉地把书还到了我的手里,一切是那么自然而然,无比平常。我悲伤地低下了头,眼睛酸涩。 我找不到任何他可能会注意到我的理由。我的成绩太一般,样子也太平常,连性格,都是温温和和,如我这样的草木,校园里一开一丛,我怎么可以幻想有那么一天,苏格会明白我的存在,了解我的苦心。 开始写日记,就像对着他说话,一句一句,可以顽皮,可以真挚,可以耍赖,可以勇敢。如果能够在一起,如果可以在一起,可是,那简直不啻于对天堂的奢望。我一笔一笔地描述着梦想天堂的样子,那里有风吹过,有鸟儿飞翔,还有迎风矗立的苏格,和身边灰灰暗暗的我——我又忍不住地忧伤,我只能是灰灰土土的样子,我该有怎么样的明媚,才可以衬得上苏格这个忧伤的太阳。 6 悄悄跑到学校的广播站,点歌为苏格。点他喜欢的《三套车》,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点《红霉花儿开》,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真是我心爱…… 从来不属名字,就那样,喜乐平安地在这古旧的歌声里。陪着苏格一起怀旧。是陪着他一起怀旧的,我为他而点,歌为我们而放,这旋律,属于我和他,这是小秘密。当然会有一些多事的三八,在校园里传播关于匿名女生为苏格点歌的消息,大家都会心有好奇地探听,询问,但是时间一长,这些被刻意磨灭的蛛丝马迹,就会慢慢变淡,直到习以为常。 手里有苏格的电话号码,费劲周折,辗转,不动声色地得来。 握在手心里,一直没有去拨叫的勇气。 三毛曾经爱上一个男生,惊慌失措地在她喜欢的男生手上写下电话号码,然后等待私奔。我虽然爱着三毛,可是我没有给苏格写号码的勇气和私奔的决心,我只不过是在一次次心跳若狂的试探中,始终没有成全自己的狂想。 可是,还是在几个月后的一个周末,突然就拨通了这个号码。七个数,当话筒那边传来那个仅一次接触便深植心灵的声音的时候,我虚弱到不能自持。 喂,喂,餵。你是谁? 我是谁,我是谁,我该如何告诉他我是谁,我该如何令他明白,我就是他隔壁班级里那个为着他满腹心事的女生?我该如何告诉他我打电话给他,其实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企图,甚至没有任何主题。轰然而来的委屈侵袭了我,我握住话筒不能言语。在沉默了似乎一个世纪的一分钟之后,我扣掉了电话,没有办法形容当时彻底的绝望。就像一场梦,突然醒来,毫无防备,不知所措。我还沉浸在那布置的欢喜中,而现实,没有一点的浪漫和美满,现实就是我在磕磕碰碰的语言障碍里,挂掉了这通看似无聊的电话。 我陷入了深刻的绝望中去。 一夜之间,我似乎长大,一梦成熟。我不再是天真到近乎幼稚的那个女生,我开始思考,开始明白,这一场的爱慕,从开始到最后,恐怕都将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苏格,无辜的苏格,不过是被我拉来圆满我不可思议幻梦的男主角,没有台词。却绝不能缺少。 7 有了这样绝望的彻悟,便削弱了很多的胆怯。 我迷恋上了和苏格的电话往来。 通常是在固定的时刻,打电话过去,必定是他接到电话,然后问我是谁,我在渐渐的含混其辞中,不再紧张,开始放松。 他也就不再追问我的身份,或者我是谁,对他来说都没有关系,那不过是类似恶作剧之类的女生惯用的小伎俩,在苏格这样的男生来说,并不感觉新鲜或者意外。 就这样,陆陆续续地知道苏格属蛇,知道他是双子座男生,知道他喜欢周星星,知道他喜欢波顿的牛仔裤。为着他,我开始关注星座,关注周星星,关注波顿。 一次苏格突然说起,有一个女生,经常为他点歌,总是点那些苏联老歌,其实他还喜欢张学友。 忍不住在那边笑,笑,笑到出声,苏格说,真的很想知道,是谁,那么用尽心思地,为我点了那一首又一首的歌。 有次全校作文比赛,获奖的作品展览在校园的橱窗里。 我的一篇散文和苏格的一篇议论文,并排地,名正言顺地排列到了一起,用那种草绿色的稿纸撰写出来的字迹,一笔一笔,小苗一样茁壮在纸张上,苏格的字有点零乱,饱满而又自由,几乎每个字都能够写到格子之外,我就这样,站在人群熙攘中间,出神地看着这些字,他的,我的,这些字。我再也不能说服自己,他再有注意不到我的理由。 8 后来铺天盖地就散布出了关于苏格和一个同班女生的传闻,那个女生我认识,妖冶任性,张扬跋扈,校园里惯常见到的,优越的女生的标准相。 那天我一个人,围着操场走了一圈一圈又一圈,似乎是我一直珍爱的宝贝被打碎了,那些碎片一片一片地随风飘进我的灵魂里,剜我的心肺,割我的血肉,我心痛到无法呼吸。那个晚上,我在校外的一个寂寞的电话亭里打电话给苏格,餵了一下之后,眼泪率先奔涌而出,哽咽到不能言语,苏格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失控地哭,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会在外面,他就是那样地,沉默着,听电话这边的我的哭泣。那通电话,持续了十分钟,这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时间里,我看到了自己的绝望,我看到了这些花样的时光里,几乎全部都是我无助的绝望,没有人能够帮助我,没有人能够倾听我,甚至没有人能够知道我。我是那么地微弱,微弱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事态的发展,而无一点回转之力,除了哭泣,除了对着苏格哭泣,我还能做什么。 最后是我,绝决地收线,并将决心一併挂断在着场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的爱慕里。 9 再也没有莫名其妙的电话,想必苏格,应该是回复到他喜欢的平静里去了吧。 从苏格的表情里,看不出一丝的破绽,似乎这一场来去,于他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些平常的小涟漪,他有那么庞大的力量,让这涟漪来,又让这涟漪去,一切都很平常。 还是会忍不住去注意他,忍不住去探听他的传闻,忍不住去行走他行走过的土地。 在这些伤感并绝望的日子里,蹉跎着,蹉跎着,就迎来了高考。 高考前最后一次看到苏格,是那次毕业前的全校茶话会。每个班级都必须轮流地派出人来表演节目,大家都乐呵呵地唱歌跳舞,吃水果。我却一直在发呆,眼睛搜索一圈,确定苏格的存在,更加心神难安。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被推了出去,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我,我沉默了一会儿,唱起了一首一直在我日记本里反覆抄写的歌词的那首歌,你听海是不是在笑/笑有人天真得不得了/笑有人以为用痴情等待/幸福就会慢慢停靠……中途不能自己,索性哭泣起来,台下一片譁然,我无地自容,仓惶地跑了出去,再不能回头。 10 流火七月,全力以赴。这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当我疲惫不堪地站在分数榜前的时候,我注意的,不是自己的成绩,而是苏格的。 知道了苏格的走向,一个有海的城市,对外贸易专业。而我,流落到了一个古老的城,读枯燥乏味的汉语。 那天坐上火车,告别自己的城市时,突然有一种难言的悲伤滚滚而来,再见,我的亲人,再见我的城市,再见我的……苏格。 似一场涅磐,我终于告别了青涩的少年时代,我再不是那个阴郁的小女生,陌生的城市全新的环境改变了我,我开始大声地笑,勇敢地哭,开始被人注意,有人送花,慢慢地,慢慢地,就脱胎换骨蜕变成精,什么都不怎么在乎,什么都不放在心里,再也找不到当年见到一个男生,就会心跳若狂的感觉。 唯一令我不忍提起的,就是被我藏在记忆最深处的苏格,那是我所有少年时光里唯一不能圆满的遗憾,我的所有的年华的记忆里,似乎只有苏格一个人那么多。 累的时候我会拿起一张地图,用红笔勾勒着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一座一座的城市,一条一条的河流,一团一团的山脉,不能靠近他,那么就远离他吧,刻意的远离,或者可以协助迅速的忘记。 11 一年,没有忘记。 二年,没有忘记。 第三年,我不得不恐怖得发现,苏格,已经成为一个不可磨灭的种子,播种在了我的心里,不管我外表如何地蜕变,他一直以不可替代的姿态,牢牢地开了满树的花朵,将我团团包围,这是我心甘情愿的负累。我开始不停地打探关于苏格的消息,可是,如苏格那样的孤独的人,毕业之后几乎音信全无,我在一次一次的失望中,突然想起来,还有,还有他的电话。 电话如三年前一样的时间响起的时候,我和苏格重逢。 电话里面的重逢,我和他。 是你?——苏格的声音依旧地清亮辽远,就那么地,消失了三年地,又回到我的耳边。我眼角潮湿起来,苏格,苏格,我的苏格。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依旧是那样苍白的面容,那样紧闭的嘴角,那样孤独的表情,那样波顿的衣着,那样不可思议得吸引着我。不能抗拒。 是你?苏格再次重复,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再出现了,就像你突然地出现,一切都如你所愿,你喜欢,就出现,你不喜欢,就消失……我要见你。 我被苏格的话钉在惊慌失措里。永远是苏格,有能力令我惊慌失措。无论我现在拥有多少的荣耀,拥有多少的自信,一旦与他面对,我马上就变成了那个手足无措的小女孩,苏格就是我不敢对视的盘旋的海鸟,而我,还是那堆旧沙漠里面,灰灰的尘土,一旦为他建立了耀眼的光环,他就做不了那凡俗的匹夫。 无论如何,我都没有见他的勇气。无论如何。 12 要了他的地址,开始给他写信。 这成为我所有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我宁愿失去看电影和约会的时间,而躲在狭窄的寝室里,洗干净双手,小心翼翼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给苏格看。信的内容非常简单,无非是这个城市的古老和斑驳,校园里的各种风景,以及回忆我和苏格的那座城市的点滴。苏格的信不紧不慢地回,大概一周一封的样子,信上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叙述,每次信的结尾,都有一句话,请属上你的真实名字。 为了给自己一个自由的屏障,我编造了一个名字。和苏格的交往,永远令我缺乏安全感,只能设置一些安全的屏障,我才能心安理得地翱翔。比如隔着悠长的电话线,比如隔着遥远的鸿雁畅谈。 苏格的字不算漂亮,但是和以前的作文展览中的字迹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开始摹仿一些硬笔书法家的字体,隐隐约约中可以看出一些稚嫩,但是他写字的痕迹非常深刻,只有认真的人,才可以写得出那么深刻的痕迹,在那雪白的纸上,有痕迹有颜色。就当是有感情的痕迹和颜色吧。 一次对一个女生谈天,我说,我曾经那样地,爱过一个男生。 那个女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要命,你在编小说吗?喜欢他?喜欢他就告诉他啊。 我也笑起来,后来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完之后我拿着封好的信去投递,迎面扑来了一片阳光,把我的眼睛照得生疼,我就在这片放肆的阳光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声地喊出了苏格的名字,然后丧尽气力地呆在所有人的惊诧里。 13 转眼就要毕业了。我一直在追问着苏格毕业后的去向。 可是,苏格一直是摇摆不定,一次说想去上海。还有一次说想回到自己的城市,最后的一次,他说他要留校当老师。渐渐地,我们的书信越来越少,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前途奔忙,我不动声色地回到了自己的城市,我和苏格的城市。我要守着我们一起长大的地方,等待与他的重逢。 我甚至想,如果和他重逢,我可以勇敢地走向他,承认以前的一切。这很难吗?我们都已经这样地成熟。 后来一次电话里,苏格懊恼地说,其实一直有一个女朋友,但是一直不算稳定,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心乱如麻,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说,我该怎么办。 我平静地安慰了他几句。我竟然是如此平静。这不是第一次听到关于苏格恋爱的传闻。可是,这些有什么关系,爱一个人,爱一个可以爱那么多年的人,真的不一定要他的回应,要他的怀抱,只要时时刻刻地明白着他的平安和行动,也就足够了,还是有点鼻尖酸涩,不住地告诉他,一切会好起来的,会好的。 走到街边,看到约翰列侬的cd,买来寄给他,想像那个低沉的男声迷漫在苏格的周围,陪着他的疲惫入睡,心里就欢喜。还会不断地遇到好看的书,好玩的卡片,都会一一地寄给他。 可是,当这些物品被一一因地址不详给退回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我把苏格给丢了。 或者说,苏格忘记了有那么一个人,一直那么地关注着他的动态。惟恐把他丢失。可是,我把苏格,丢了。 我相尽了一切办法去找他,打电话问他的爸爸妈妈,打电话问他的学校。可是,就如同消失了一般地,我哪里都找不到了苏格。 苏格,我的苏格。 14 我成为一名电视节目编导。 那么年轻,那么充满朝气的,电视节目编导。 写策划,外出採访,剪辑片子,忙碌而快乐地工作,经常会天南地北地外出拍片。有了一个男朋友,同行,阳光男生,会在加班的时候陪我一起剪片子,研究节目。说不上来爱不爱他,好像我全部的感情,已经在太早的时候,被我挥霍一空。现在剩下的,是一具被抽离灵魂的躯体,也如常生活着,也开心,也快乐,但是,爱恨情仇,离我真遥远。 如此地一年翻过一年,一切全都改变。 一次去青岛拍片。住在了海边的酒店,登记的时候,突然看到竖立在前台的gg牌上面的一行熟悉的字迹。 几乎如雷击一般地,刺穿了我的心灵……苏格,苏格,那不是苏格的笔迹,我是那么熟悉啊那么熟悉地。 我揪住大堂副理的胳膊,急切得问,苏格,你认识苏格吗? 大堂副理说,苏格,是我们酒店公关部的经理啊。 一边说着,一边摸起了手里的电话,是内线的声音,我在呆呆的失措里,听到他说,苏经理,这边有一个客人找你。 我就这样地,看着很多很多没有见过的苏格,一身黑色西装地,缓缓地向我走来。就像看着我自己永不再回来的时光。 苏格,苏格,苏格。 谁都不知道,这个名字,对我来说,是多么地重要,他几乎是我全部青春全部情感的总结。他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吸走了我的魂魄,他存在,我的魂魄就在,他不在,我就只留躯壳一具。我丧失了爱人的能力,丧失了被爱的幸福,我就是这样的,跟他一起萌动,一起悲喜,一起消失,我一直都在他的身边,陪他异乡孤独的路程,陪他飘荡的人生,我把自己给了他,没留一点给自己,我以为我就此再也看不到他了,也再也找不回自己了,于是我就那么灰暗地,过一日便算一日,可是,此刻,他就这么突如其来地,毫无预兆地,向我走过来,那么真实,那么真实,我身体僵硬地支持着自己的平静,支持到听到苏格说,是你。 15 是我,是我,是我。 可是,我是谁? 我是他生长的城市里的一个高中同学。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否对我有记忆。我再次被自己打败。可是他说,是你。 我声音微弱地说,你,认识我? 苏格笑了笑,嘴角有那么好看的弧度,认得。你和我同校,不同班级。 原来他记得我,我突然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苏格面对面地讲话。一个我熟悉到最细微的环节的人,我们竟然是第一次面对面说话。他的声音和电话里稍有不同,比电话里面要响亮一点,但是还是有那么一种辽远空阔的感觉。可是,他居然记得我,他竟然记得我。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我的电话也响了。 我们互道对不起,然后分别回头接电话。 是挂念着我的男朋友,打来的电话问候,我心情复杂地匆匆说完,苏格还在讲电话,他手机的隔音效果不好,清清楚楚地听到那边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他们的通话没有任何客气和寒喧,他们甚至没有称呼对方的名字,可以想像出来是多么亲密无间的关系。 苏格就这样背对着我,和他亲密无间的女人通话。我出神地看着他的背影。那么笔直,那么挺拔,他再不是那个校园里有点忧郁的苍白少年。他已经长大,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世界,他的世界里,没有我。 我就是这样地,站在我此生最爱慕的男人身后,痴痴傻傻地凭记忆将自己拉回到了很多很多年以前,那个时代我面目清秀,性格温和,明确地喜欢着一个男生,没有任何奢求地喜欢这一个男生,他忧伤,他特别,他喜欢听俄罗斯的歌,喜欢穿波顿的牛仔裤,他喜欢看周星星,他的一切,都是那么好,那么完美地,陪着我,走过了最艰涩的时光,如同上天派来的一个天使,他就这样,不声不响地,陪着我一起长大,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然后,就悄悄地谢幕退场了。只把这些美好的记忆留给我,那些记忆里,虽然有酸楚有绝望,但是更多的,是满心满肺的甜美,爱一个人,爱到只要可以看到他,就可以心满意足。这样的爱,一辈子能有几次呢?我还想要得到一些什么呢?我需要霸占他一辈子的时间,来圆满我自己营造的热爱吗?需要吗? …… 同行的人这时候喊我一起去吃饭。苏格的电话还没有通完。我没有向他告别,就跟着一起走了。 行程非常紧张,拍摄的时候又频出问题,我几乎忙乱到无法思想。 匆匆地,结束了这次拍摄,中午,台里催促着我们赶快回去,我跑到前台去询问苏格的去向,前台小姐帮我查了一下,说对不起,苏经理是下午班,4点才来上班。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给他留言。 我无比失落地拿了一支笔,却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后来,我把我的电话号码,写到了纸上,本来还想留一些话给他,可是想了又想,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们的班机快要起飞的时候,大家正准备关掉手机,突然,传来了一条信息。 —— 我一直知道,是你。 我看着这几个字,眼泪毫无畏惧地狂奔了下来。 再见,苏格,再见,我永远无法提起,又不能忘记的回忆。 16 2004年,我认识苏格,已经十年。 第16章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 第16章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 (这篇文章,送给唯一在我生命里占有过重要位置的leon,和那段永不会再回来的岁月) 十年之后想起他,突然明白所有的热爱,不过是借着青春的名义而肆意放纵的卑微的,无望的灵魂暗恋,而我,曾经以为,这就是爱。 他,充当了一个最无辜的爱人,突然间。这么多年。 1 实时更新,请访问??sto9 共你在风中,愿再度相拥,过去你我情浓如美梦 共你在风中,愿再度相拥,你却冷冷说句好吗让我心冰冻 ——《相逢在雨中》 2004年秋天,我沦丧北京。 一年一座城,这样的历练,已经不可能令我有着丰盈而连贯的记忆。 告别一座城,相当于抛弃掉一些人,忘记掉一些事。 沦丧的起因是我的n次不明朗之恋的败落,我无法再忍受越来越缠绕的关系。也许,我已经厌倦了爱或者不爱。我如一只机械的生物玩偶一样,穿梭在时间的线上,不断地健忘,直到以为一生只从今天开始。过去?过去做过什么?喜欢过什么?憎恶过什么?似乎无法记取。懒得记去。千金还可以复来,何况记忆。失去过,不遗憾,未来的,不期盼,无所谓吧,一切。 我,2004年,25岁。尴尬的年纪。之后太老,之前太嫩。尴尬的年纪。 还没有稳定,还没有爱情,还没有成熟。 每天凌晨开始活动,上线,看娱乐新闻,查邮件,回复线上留言,喝白开水,睁着空洞的双眼无精打采地注视着熟悉的屏幕,我知道我的黑眼圈已经日渐明显。 卜卦的先生说我04年命犯孤寡,一切恋爱皆不成型便失去。 果然不幸被他言中。这一年,所有男人都商量好了一般地齐齐与我擦肩,我不是寡淡的女人,动辄惊天动地生死天涯,筋疲力尽之后热情丧尽,势成机体无能,每一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冲动,到头来发现每一次的沉寂便是下一次更激烈爆发前的储备。爱,永远是一件越挫越勇的情绪。 我不能再一次假装沧桑地说,这一次,是致命的,我从此再无感情。 我并且相信,下一次,我将会更加猛烈。 其实,身体的行为根本与灵魂无关。我无灵魂已经多久了,我搜遍记忆,也得不出确切的年份。似乎就是这样一点点的,就随着时光的飞逝而逐渐隐匿,除了唱k的时候,其他一切时间我皆找不到灵魂的去处。包括交错复杂的迷梦中。 我歪在柔软的沙发上。斜斜地看着硕大的屏幕上逐渐被色彩填满的歌词,听着k友声嘶力竭的呼喊。 唱k我只唱情歌,悲情的那种。并要求绝对的安静,和最高限度的黑暗。我通常很动情,双眸含着深情,注视着画面上的虚设场景,仿佛那就是我多年前曾经历经的故事一样,饱含悲壮地去诠释。当然,我通常会被abcd中的某一个打断,他们会好奇那些生僻的歌的出处,更会好奇我如此神灵附身的状态——那个女人,不是漠然到麻木的吗? 记忆可以不在,与记忆有关的歌却一直存在。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从流行变为滥俗,再变为经典,从不同人的嘴里唱出,勾引着那些陈年旧事,和曾经温暖过你生命的某个片刻然后谢幕消匿的那些人。 唱《挪威的森林》的时候,我会想起y,很多年前。他曾经无意地告诉我,这首歌词,便是我们关系的写照。他永远走不进我的心里,我永远拥有自己的森林。我没有反驳他,他爱着我的时候,我正在盘算我该爱a还是爱b,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把爱和y联繫在一起,尽管我们状如伴侣,又经常真枪实刀地争执。 唱《lemon tree》的时候,我会想起b,他是一个流浪歌手,他给过我无尽的伤痕,并且无数次重新爱上我,又重新将我躲,在爱恨盘错的那些年里,我无法喘息,掩面哭泣,他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唱《lemon tree》送给我,也曾在众目睽睽之下远离我……当然,这都已经过去。 唱《写一首歌》的时候,我会想起w,那个晚上,我迎着风唱:太阳在你的眼睛,月亮在我心,现在我唱这首歌,啊只为你。w说,如果某一天,某一个没有约定的聚会上,你突然唱起这首歌,你说,我会不会爱上你。听完这些话我狂笑不止。w是双鱼座男子,典型的空中的梦想家,谁会拿他当真,谁会被他当真。 唱《像我这样的朋友》的时候,我想起m。大学校际体育比赛的空档,他跃到主席台,当着全校同学的面,抱着麦克风低沉着嗓子唱起这首歌,当时嘈杂的校园顿时一片瓦静,几乎可以听得到摒住的呼吸。被压抑着缓慢进出,和他奇怪而又沙哑的嗓音,那一刻,我可以肯定,全校的女生都爱上了他。当然,只是瞬间的错觉而已,曲终人散后,他颓废地走下主席台,我一直记得他落魄的背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唱《不要说黎明》的时候,我想起十年前的小敏。为这首歌我们曾争执到面红耳赤,彼此老死不想再往来。她坚持这首歌里的女主角爱上了黎明,而男主角自卑无奈地写下这首《不要说黎明》。她说的时候那样地铿锵,言之凿凿,似乎她努力捍卫着的,我们俩共同痴迷的黎明,就是她对他爱的最好表现。我认为小敏疯了。后来她果然疯了,她考上四川的某艺术高校,因偷盗而被学校开除,而后跟了一个臭名昭着的老花花公子,洗净铅华做了一个乖乖女,从此销声匿迹…… 对不起,我突然呼吸困难起来。 原谅我不厌其烦地翻滚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尽管我叙述起这些传奇琐事,就如同对待我捏造的千万个小说一样地旁观冷静,似乎这些真正发生和经过我生命的事件,不过都是我臆想症发作的结果,我的笔下便是顺应着千奇百怪的脑子而源源不断地倾倒出来的一些字符而已,我甚至可以做到看着这些字嘻嘻地笑,笑得仰过面去,甚至背过气去,我是一个多么蹩脚的写作者,我会将真实地编篡为虚幻,将虚构地白描似现实,那些离奇事件,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被催眠,以为确是自己所经历。 可是,我喋喋不休着,就突然说起他。 我呼吸困难起来。不是突然。 1992年,中考的前一年。我爱上他。莫名其妙,心跳若狂的。而那个年代,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与众不同的梦中情人。我那个时代,不过是一个没怎么太有性格的小孩子,很多的行为是因为大家都。比如说,大家都穿在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健美裤,比如说,大家都流行交笔友,比如说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梦中情人,于是我便在懵懂不堪的情况下,忙不迭脚地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梦中情人,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这个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一辈子也不可能遇到的男人,竟然几乎主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他不但令我迷恋十年,还顽固地确定了我的审美观,更是为我那些枯燥的少年时光留下了无数辛酸的回忆。 他是loen,黎明。 我发誓我要认真地,叙述一场真实的经历,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因为有一些东西,发生过,那么值得纪念。 我不是一个彻底的fans,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狂热地喜欢过谁的歌,追捧过谁的电影,梦想做谁的女朋友,为了谁的演唱会的门票紧衣缩食几个月。 我一辈子都做不了一个在生活品质方面有原则的女人。 填写档案的时候我经常会目瞪口呆。我填不出来自己喜欢的歌,喜欢的颜色,喜欢的饮料,喜欢的作家,喜欢的城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目标明确斩钉截铁的人布满我的四周,而我,如一只懵懂的流浪狗。除了得过且过地存活,别无任何奢求,我是如此不精緻的女子,健忘,迟钝,错乱,假正经。 我曾经为无数曾经在某个瞬间用音乐或者电影打动过我的艺人写过一些煽情的字,我通常与他们做灵魂互通状,以特别的方式,纪念曾经不小心感动过我的某个mv画面,某句热泪盈眶的歌词,某段唏嘘感慨的传闻。可是,惟独他。我从来没有认真地,为他——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艺人,写过一个字。我不是不想写,可是,提起笔来,我突然发现难以自禁,近情情怯,无从着墨。 我永远高调地粉碎别人给他的谣传,激扬地表述对他的爱,蔑视一切不懂他的人。 我如任何一个激进的fans一样用言语捍卫着偶像的尊严。我被视为不可思议的神经质,视为不合时宜的追星族,一个落伍又不肯认输的伪歌迷。 没有人知道,我是真的,爱过他。 2 也许你只是一个最美丽的阴影,也许是我们前生的约定 你就是我这一生中在等待的人,你不知道我寂寞的心 曾经是一片灰烬 也许你只是一朵属于流浪的云,也许你不必现在做决定 当我目送你从人群中慢慢地离去,你如何知道我的心 都已经被你占据 ——《今夜你会不会来》 在他之前,我似演习一般地,为自己的磅礴的将爱生活配置过很多的人选。 不能不承认,我是一个过于早熟的孩子,从我第一次看《血疑》爱上三浦友合开始,我便再没间断给自己寻找爱人。好像我的心从开始萌动开始,就不允许它稍息。那个时期所有出现的一些值得爱的男子,都是我觊觎的对象,包括《霍元甲》里神采飘逸的柳清静云和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异域长相的费翔。我的不安定从那时候便彰显无疑,我不断更换爱慕的对象,似乎我爱着谁,那就是对谁不可思议的恩宠。 然后是他。leon。12月11日射手座男子。自他之后,我再不接纳这个星座的其他男子,我对这个星座的特别的关注和宠爱,仅仅为他。唯一为他。 1992年,他26岁,俊朗,细眉长脸平下巴,短发遮不住敞阔的额,眼神斯文,举手投足贵族气。 他和其他三个男人一起,被报刊写为四大天王。 一时间,风起云涌,四分之一的女子迷恋上他。 我便在其中。 这一次,却不同,这一次的迷恋,一次就是十年。我竟可以这样地,痴情。 小敏说,不爱leon,还是女人吗?难道要去爱什么农民andy或者幼稚仔城城?难道要去爱什么刀疤脸学友?说话的时候,她言语激动,耳朵上塞着sony随身听,「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在这寒冷夜里,谁人与我感慨……」 在那一所重点高中,除了我和小敏,其他的都是一些孜孜不倦的应试者,他们大部分来自遥远的山区,为着脱离贫瘠的土地而削尖脑袋地去学习,他们不懂得听歌,把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斥为闲书,每天都是如临大敌的一副紧迫嘴脸,在无穷无尽的草纸和题海里紧握双拳。 我和我的同桌小敏。理所当然被斥为异类。 我们看三毛,听四大天王,读席慕容的诗,熟知每一部新上映的电影,穿厚底鞋,滑旱冰,自习经常缺席,每天三餐回家吃饭。 曾经有一次我们俩在谈论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的时候,被我们身后一个发育失常身高不足一米六,长了满嘴浓密的鬍子忍耐我们许久的男同学怒声喝住:请你们不要再扰乱我们的学习了,我真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女生,你们没有人生目标和学习的精神,你们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吗?我如果是你们,不如去死。 我和小敏瞠目结舌了大概一分钟,随即,我便看到小敏跳起来,将一本化学课本拍到那个畸形的脸上,然后无比蔑视地说,一群丑陋的应试动物。然后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幽雅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离开了教室。 屋里一片譁然。 我跟了出去,小敏抱着双肩在操场上行走,当时的月亮非常圆,小敏走了一会停住脚步,仰望着天空,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去香港。我要离开这愚昧的环境,我要找到他,告诉他我爱他,我要他和我在一起。 我没有说话。 小敏继续说,我听得懂他的每首歌,看得懂他每一个表情。他一定有感应的。他一定会爱上我。 月光洒在小敏坚定的脸上,她的侧影很漂亮,这漂亮不是来自她的五官,而是源于她勇敢的自信。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如一粒灰扑扑的尘埃,跟她比起来,只能在旋风里盘绕,而永远爬不上枝头跳跃。 小敏猛一回头,脸上带着一种狡黠的笑意:我会变得越来越漂亮。直到见到他。 那夜,我沮丧地抱住胳膊,在洒满月光的床上坐了一夜。我第一次明白了情敌的滋味,她是我的情敌,而我没有勇气说起来我的爱,我也是爱他的,可是,在她的气焰下,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如此地卑微,她如一个胜券在握的女皇,而我不过是那个尚未蜕变的灰姑娘,我们同时跌入王子的倒影里,她的爱霸道而光明磊落。我的爱,却如此畏畏缩缩,战战兢兢。 我甚至以为他真的,从此以后便是她的爱人,而我,不过是一个败落的暗恋者。 3 让我的美梦,换你一世情,始终得不到一串好光景 愿你可快乐,像我痴情,谁是真爱,不必再验证 ——《如果这是情》 1994年,漫天飞满关于他和一个眼睛高度近视的女人的传闻,那些传闻绘声绘色,恰好电视里又在播放那女人的剧集,我双手冰冷地握住遥控器,眼神充满仇恨,逼迫自己不去狠毒地诅咒那个女人。 我甚至四处搜罗那个女人的一些翻白眼或者露出很多牙龈的明星海报,伺机写信给leon。我有他的地址,他属于宝丽金唱片公司,地址是从某本被翻烂的杂志上看到的,仅仅是在一个边角,被我偷偷地抄在日记本上,似乎看着这陌生的地址,我就可以随时可以触摸到他。 当然,除了小敏,他身边会充满着各式各样的女子。仅仅是一个小敏,亦足以令我望而却步,却忘记了他原来是那样的光芒四射,每个城市里都是有一千个我和一万个小敏爱上他,她们一样懂得他,无条件地倾慕他,忘情地热爱他。会像我一样四处购买与他有关系的书籍和磁带,电影和杂志,像我一样痴了般地做他的纪念册,从花花绿绿的小地摊上买来各种造型的贴纸,配上他的代表作和歌词,像模像样地沉醉其中。 那样的快乐。仿佛这一生,唯一不求回报,唯一卑微到只要喜欢就可以的,就只有对他。 文理分班,我和小敏分别。我们互相赠送他的专辑。小敏送我的是他的原振侠电影原声音乐大碟,那几乎全部都是粤语歌曲,通篇布满了深情嘘嘆,我听不太懂他在唱什么,小敏没有将歌词纸给我,她说,她要积攒每张他专辑的封面。她说,你仔细去听,便会懂。他是一个用心去唱歌的男人。 由于她的提醒,我还发现leon的另外一个名字:天濛光。 他有时侯会悄悄地写一些曲子,他会署名叫天濛光。呵呵,是的,天濛光,黎明。 谁都没有想到文艺女生何小敏会报理科班。那样感性通透的女子,突然投身于令人疯狂的数理化中。 苏格和牟原几乎是同时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男人。 我在面对那些令我心碎的传闻的时候,找到心灵的慰籍,小敏和我一样。她从未提她对那桩传闻的看法,但是我明白她会比我更加介意。 戏剧化的是,我爱上了小敏班里那个貌似leon的苏格,小敏爱上了与我同班的神似leon的牟原。 插一句。请你们一定相信我的真诚度,我没有在编造故事,请你们相信我的每一个字,尽管我常常会写着写着便开始偏离,但是,我一直在提醒自己的诚实,或许我的叙述令你们有不断的怀疑,但是请你们一定相信,我在这个文字里面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生活,是远比任何着作更加戏剧化的。 他爱上了海味,我爱上了苏格,小敏爱上了牟原。 曾经,我跌入自己布置的迷阵,以为自己真的爱上了苏格,我并在多年之后的失去联繫的年月里,杜撰了一篇又一篇打动过很多人的纯情故事,故事里我无比地单纯地,懵懂地,无能为力暗恋一个男生,爱得死心蹋地,爱得无能为力,爱得支离破碎。有女生读完那些和苏格有关的故事之后,无比惆怅地问我,你为什么,爱到那样地辛苦,都不肯跟他说一句? 我盯着那句话呆了很久,我多么想给她一个完美的答案,好安慰她为故事而伤透的心。可是,无论我怎么为自己圆,我始终没有找到可以说服她的理由,最后,我平静地说,如果我告诉你,一切都是假的呢?我从来没有爱过苏格呢?我只不过是那他当作了我寂寞无聊时候演习的对象呢? 女生沉默了很久,给我打出一行决绝的字:我真愿意从来没有问过你,我真愿意跟着你杜撰的故事一起昏迷下去,我真愿意你是为了敷衍我而扯的谎。 我跌入记忆的海,顿时一片汪洋袭来。 海里有我,有小敏,有苏格,有牟原。当然,还有黎明。 4 谁人能明白我我将空虚掩盖,让悲伤忧郁痴情沉默到现在 现实明白总有意外,谁料我已不懂再爱 ——《我的亲爱》 我没有捏造苏格,他正如我惯常描述过的,细长眼睛,苍白的脸,忧郁的神情,孤来寡往的气质,如果你曾经关注过leon的照片,你应该会记得他《人在边缘》里的皮夹克牛仔裤造型,那么,你可以将他的年纪降低大概十岁,那便是立体的,苏格的样子。 小敏神秘地问我,牟原,你们班那个牟原,像不像leon。 牟原是全校女生注意的对象,他落拓而艺术,水瓶座男生,被女生包围又单身一人,画风奇怪又天才,话不多,每天独来独往,如一枚锋利的出鞘的剑,比较起来,我觉得苏格的气质更接近leon,他平和又斯文,安静又孤独,如同唱情歌的leon,款款深情走向深秋的样子。 leon远在天边,而苏格近在咫尺,来回擦肩的途中,我终于决定将无望的爱转化到有望的人身上。 于是,宣告了我一生最为轰轰烈烈的一段暗恋的感情的开始。 一个人的恋爱,一个人悲,一个人苦,一个人承担,和他无关。 同时,我听到校园里传来何小敏疯狂追求牟原而遭遇拒绝的消息。 几乎每个人都在津津乐道于这场传奇的八卦事件,有甚者甚至传出何小敏当着众人的面给牟原写情书的事故,只有我知道,那不过是leon专集里一首并不流行的歌而已,也只有我知道小敏如此张扬地追求牟原的原因。我只是这样默默地,与她一样心碎地准备告别leon,我们始终不过是fans,无论我们对他的热爱已经到了哪种程度,我们一开始的定位乃至一辈子的定位,只能是他成千上万的fans中的一名。 知道苏格与小敏的绯闻的那天,我突然万念俱灰起来。 曾经深爱leon,被小敏占为己有,我卑微地退让。现在她再次粉碎了我好不容易催眠给自己的美梦,再一次令我明白什么是落空。 我憎恨她。厌恶她。从我卑微到极点开始。 她总如万树梨花盛开,而我,总是她身边一片尘灰,我懊恼至极。 我跟随诅咒她的那些不过是嫉妒她的女生一起诅咒她,鄙薄她,排斥她,有时侯说着说着,我便忘记了自己在说什么,好像我们真的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地。 我无比空落地躲在教室里哭泣,双手掩住面,我从来都是一个对生活无能为力的女人,更多的时候,我不会争取,我不过是怄着自己,悲壮地哭,决绝地放弃,我太缺乏安全感,又不敢表达给别人看,于是我只能在自己营造的悲剧天地里,哭了又哭,哭了又哭。 牟原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是我哭得最狼狈的时刻。 我可以描述一下我1994年的样子。 我的头发到耳根,额前有留海,长期性情沉闷的面上没有属于那个年纪的神采飞扬,我虽然心思早熟,但是在身体发育上,一直是一个迟缓的孩子。1994年,我的身高只有156厘米,那样低,低如海鸟,自卑地贴着海面飞翔,不敢惹出一丝声响,惟恐引起别人的关注。关注到我不够鲜亮的青春,不够明亮的装束,不够自信的笑容。 註定无望的爱的,不是距离。 即使我立于他面前,我恐怕也是连头都不敢抬起来的,我只能缺乏安全感地哭,哭,还是哭,直到他厌烦地走掉。 可是,牟原没有走掉。 牟原后来成为我生命中第一个男朋友。 至关重要的,我从来不曾对任何人提起过的,初恋。 他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他面前这个糟糕到一塌糊涂的女生,如果他就此转过身去,她会不会哭死。 灿若星辰的牟原,隔着绚烂花海,接收了我这个狼狈不堪的灰姑娘,毫无预兆。他那样地自信,他和小敏真的是那么相像的两个人,似乎世界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一样地,我至今相信,当年牟原之所以那样突然地选择我,完全是他的英雄主义在作祟,而我,不过是协助他自大到满溢的虚荣心的一个可怜的小动物,他拯救了我,用他众人渴盼的爱情。 我不爱牟原的。你一定明白。 仅仅因为他是牟原。他出现,他像leon,他拒绝过小敏。 我可以在牟原的事件里如此清醒,却任凭自己在苏格那里制造了一场梦,并且一梦十年,越陷越深。 牟原送我回家,接我上学。在他看来,如果没有他,我将会迷失在丛林。我乐于扮演那样凌弱的角色,心安理得地享受来自牟原的宠爱,他会勇敢地承认与我的关系,勇敢地拉着我的手出入校园,他令我突然蓬毕生辉,身价陡增,我如同突然得到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再不是乌云密布的苦难相,近半数的女生会开始注意我——牟原选择我的理由是什么,我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出众,不够活泼。 多年之后,我丧失了牟原爱过的那个糟糕女生的一切灰尘,突然我发现,再也没有牟原那样的男人爱我了。只有劣势男子,才会爱上聪明女人,被她们的光芒迷惑住眼睛,所有优厚男子,均会被小可怜小糟糕们迷惑,乐意照顾她们一辈子。 因为,聪明女人太多,每个人都在装聪明,挖空心思,智力战役,全然草木皆兵的一副紧张样子,笨女人太少,对生活无自信,对突发事件无应对能力,对太复杂的世界,缺乏战胜的勇气。于是,她们需要男人,为她们摆平一切,让她们心安理得,让她们顶礼膜拜。 5 从未试过这么乱,仿似无情但有缘, 扑朔迷离这关系,今晚柔情地了断…… ——《无名份的浪漫》 在我和牟原的恋情爆光后不久,便传来了苏格与何小敏的恋爱消息。 如擂台赛般地,小敏夺走我心头之爱,似为我悄无声息地霸占了她梦想的牟原。 我深刻地明白,小敏是那样地不甘,她或者可以接受牟原的冷淡,却无法接受是我——一直在她的光芒下徘徊的我,夺走她的热爱。 她无法说服自己,我也无法说服自己。 我选择的人,不该是牟原,而她选择的人,不该是苏格。 我们都是太任性的女子,并且都喜欢以惨烈的方式撕给对方看,尽管我看上去,是那么地平静。心如止水。这似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她从来没有想到她一直低视的对手,竟然会与她如此势均力敌,我应该,就是那个明知道她爱着leon,而不敢表白自己也爱他的女孩。 我应该是那样。我不埋怨她的鄙视,不嫉恨她的跋扈,我曾经是多么羡慕她的勇气。 我只是在那一个平常的下午,看着漫天游走的白云,想,我和何小敏,此生再不可能做朋友了。 我捧着她送我的那张原振侠的磁带,一遍一遍地听,听《无名份的浪漫》,听《亲近你》,听《我的另一半》。我似乎要把我深爱的男人的声音牢牢地锁进记忆里,刻进骨髓里,然后扔掉。 他的声音低沉到令人心碎。我就这样重复地,与他灵魂互通地,让他的旋律安抚我寂寞的耳朵,淌进我冰冷的血液,我似乎猛然地明白,此生此世,我与leon,永远站成两极,我看得到他,他触不到我,他的用情不为我深,他的心声不为我歌,我连他的双手都不可能接触到。 那夜,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leon身穿黑色西装在投影灯下紧闭双眼,周遭是一片寂静,我缓缓地走了过去,围住他空荡的腰身,我们在灯光下抱拥,似这一世我们仅有的缘分在这晚圆满。我那样清晰地记得那怀抱的滋味,在我醒来后泪流满面的怅然若失里,leon,你怎么可以,令我如此着迷。我无法解释这样奇怪的关系,我甚至忘记了我口口声声言说的我倾慕的苏格,已经伴在小敏身边,陪她日出日落,陪她完美少年。 有一个下午,我和牟原走在校园里,远远看到苏格从我们身边经过。 我视而不见地走过,然后回头,正好与苏格的眼睛相撞,我无比坚定地转过了头。 6 你的爱比一个大城市的人还多 也能容下任性的我 偶尔小小的错,就让这样一崇波,磨擦属回忆的泡沫 是我对你认识太少,还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两个人的烟火》 风传牟原有一个外校的女朋友。在另外一座城市,读什么信息工程管理。 有时侯会写信给他,假期里他们会在一起。 我没有求证过这个传闻的真伪,我只是每天看到牟原心无旁骛地画画,看书,陪我。他画我的速写,说这轮廓不完美,但是他喜欢至极。他送我手錶,说,带着它,便不可以忘记我。 知道我喜欢leon,他会带我去看他的新电影,他会买他的新海报给我,他甚至,为了我喜欢的leon,去剪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发型。 那个冬天,我欣喜若狂地拉住他的手,眼泛泪光地说,你真像他,真像。 在这一场关系里,我始终是一个受施捨者。我无条件地接受着来自一个优秀男生的源源不断的爱,那样罕见的,少年真纯的爱,而他竟然可以不介意自己充当一个抚慰我灵魂的替代品,他仅仅是神似leon的时候,才会吸引我游散的目光,而动情地喃喃。 我的喃喃,全部与他有关。 后来,我已经分不清楚我对牟原,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感,我似乎在恍惚里一直将他当作leon,又似乎我是将我移leon那里的情到了他身上,总之,我开始越来越认真,他开始越来越介意,我们薄弱到不堪一击的关系。 我们曾经在黑暗的巷口拥抱亲吻,我们贴得那样近,几乎可以呼吸对方的气息,他捧着我的脸,找寻我的嘴唇,我们纠缠到一起,这些生命里初始的悸动和火热,总是在最紧要的关口适可而止。我一次次地几乎沉沦,又及时将他推开。 你不爱我。你在怀疑什么?牟原双手支撑住墙,将瑟缩的我逼在墙根,他的双眼异常锋利,似乎戳穿我的阴谋一样地彻底而凄冽。我捂住脸,声音哽咽,我慢慢蹲下身去,吹来一阵风,刺透我的衣衫,那一刻我清醒地意识到,我之所以如此紧张地防备,似是为一个擅自许下的诺言——leon,我将为你守身如玉,我将。肯定这一事实,我再度绝望地哭,我的哭泣感染了怒火满腔的牟原,他随着我蹲下来,将我搂在怀中,声音嘶哑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吼叫你。我懂得你是一个好女孩。或者你对我,还不是完全地信任。或者你是在介意着那些传言。 我突然抓到救命草一样地,牟原提醒我了一个绝好的藉口。对,他的传闻。那个外校的女孩,足以伤害我的一个事件。我于是,自己也相信了我是为着这些风流的传闻心碎了的女子,爱得不安全,爱得不稳定…… 牟原说,那个女生,确有其人。 我并不意外,是的。我从来没有意外过。 牟原沮丧地讲述关于这个事件的真实面目,大概的意思是,那个女生曾经在他失去亲人最困难无助的时刻一直陪伴他,默默为他做了很多,他无以回报,除了爱她。可是他对她的爱,是类似于亲人的,与我不同。他反覆地强调着与我之间奇妙的强烈的爱的感觉,他说,当他去画画,想到我在等他,于是心安。每天晚上,必须要送我回家,他才放心。他不喜欢看到我接到别人的信,不喜欢我跟别人说话,不喜欢我穿漂亮的衣裙…… 至于他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不可能记得那样清楚了,只是记得,从那天开始,我便接受了他若有若无的三人关系。他说,他爱我,但是他不能扔掉她。他不能忘记她的恩情,但是他绝不放手我能给他的激情。 如此冠冕堂皇,信誓旦旦,义盖云天,我又怎么能不配合,呵呵。 那夜我神思游离地回到家里。我跪在床前张贴的leon的照片前面,用手抚摸着他那张我无法抗拒的脸,深秋的这样一个黎明,无限清醒在心底,任性的我,看着天空慢慢亮起来。深秋的这样的一个黎明,你不必怕寂寞,爱的心意,漫天过海,会包围你。 7 要不是眉头铺满了尘埃,我怎么知道你曾经等待。 要不是钟摆忽然停下来,怎能体会过去是这样愉快。 ——《等到天昏地暗》 1995年,海南,成为我的梦想。 那一天偶然看电视,看到了leon的一个gg,一些零碎的片断。为一个饮料,他奔赴海南。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衣,旧色的牛仔裤,飞越那一片椰树林,遇到心仪的女子,几次三番地路遇,然后一起坐在风里闻海的气息,在烟火的背景里许下愿望。 发疯了一样地找这首歌,终于在某个破旧的小影音店里淘到这张已经是一年前出版的专辑。那首歌叫《有情天地》。 坐在一个人的屋子里反覆地看那个故事,仿佛是看着自己一样地紧张,leon,如果可以遇到你,如果可以……可是。 总会有希望的吧。尽管我们离得那么远,远到只可以通过梦想来圆满接触,可是,心存着希望,于是一切突然变得可以期待。 苏格与何小敏分手了,其实,这也不过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对不起,我一直隐瞒着了苏格。我总是喜欢将丑陋的伤口掩饰起来,然后添枝加叶扮演美丽的花,绽开在众人面前。我一直自欺欺人地在我脑子里描绘了一个臆想出来的苏格,也就是说,我自己塑造了一个苏格,然后拼命爱上,狼狈受伤,事实上,我所塑造的那个苏格,其实不过是将leon的神魂,霸道地安在了一个看上去我永远不可能拥有的男生身上。尽管不可能拥有,但是可以近在咫尺。仅仅因为不可能拥有,才配载着leon的灵魂将我迷惑。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自从我知道有苏格存在的那天,他身边的女生就没有间断过。何小敏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她不过是众多经过苏格生命,而不可能留下痕迹的女生中的一个,很快,又有关于他的新传闻不断地散播着,他给哪个女生写情书了,给哪个女生点歌了,我就这样目光仇恨地看着这一切,不动声色,谁都不可能看得出来,我,那样一个平凡女生的心里,会埋藏着那么多的可怕的念头,我无数次地在冥想中以各种花式将苏格杀死,他应该死掉的,那样,我便有永远祭奠他的藉口去怀念一个完美的人,他出没于我的生命,但是完美地死去了。没有人会猜出来是我杀死的他,因为在别人看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干系,我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地,扭曲地,矛盾地,挣扎于三个男人之间。 loen不断地有绯闻女朋友出现,周海媚,王菲,金喜善……苏格亦是如他一样地,身边女生的名字似他勤换的衣服那样眼花缭乱,只有牟原,他每日在我身边,以专情的姿态保护着我的烦乱,他为我画过很多速写,他的风格有点太写实,我受不了,我知道自己并不美,但是我竟可以在他的笔下,那么丑陋,如我不光明的内心,他就象一道阳光,我便是那不敢露面的魔,却躲不开他无处不在的暴晒……我在几乎窒息的关系中终于崩溃。 一日,我歇斯底里地在我们每日必经的巷口,对着眉头深锁的牟原,破口大骂起来。说来说去不过是一件不可能想起的小事。 牟原听完我毫无头绪的埋怨之后,冷笑一声,说,是不是我做得不够好,不能够引起你刺激苏格的目的? 我瞠目结舌,无法言语,原来他,沉默的他,一直都知道,什么都知道。 牟原说,我不介意,我做了你勇敢的盾牌。因为我知道,你是认真的。而你,还没有体会到这一切。 8 尽管多少风雨我依然在这里 等待你给我的消息 想你 虽然你已远在他乡拥有自己理想 我用深情期待你的归期 ——《堆积情感》 乐乐及时地打断我说,好了好了。受不了你。你在编剧本。还是蹩脚的青春偶像剧。 我恍惚的神智被因为我失恋而赶来安慰我的乐乐拉回了2004年的10月,某一个凉爽的夜晚。 10月的北京,还没有变冷,而我,却仔裤过膝长靴,将自己武装包裹严密起来。 乐乐说,你已经患了严重的臆想症,我劝你及早去看望心理医生。 我严肃地说,我没有。我可以发誓,我所给你描述的一切,都是真的。 乐乐说,好,是真的,但是,你严重地扭曲了事实。谁都有过清涩的少年时光,谁都有过喜欢某个明星的经历,而你,已经不可能正常地去面对你经历过的生活了,你习惯了杜撰和渲染,并且津津乐道,你将平淡的生活努力地抹上油彩,用来迷惑自己。可是,你要知道,生活就是生活,它再简陋也构造不成别人嘲笑的理由,因为谁又比谁传奇多少呢。 我缄默,不再继续下去。 他说的也许对。或者,我真的已经将原本发生过的故事改撰得面目全非并浑然不觉了。可是,我分明有整整齐齐的记忆,告诉着我,一切,确实是发生过,只是后面的那些,乐乐已经不可能再当真实来听了,在他看来,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艺女青年,他无法穿越时空的隧道,跑到1996年的夏天,看到那个时候的我,那个复杂又奇怪的女生,那炼狱一样的蜕变。 毕竟一切,只可能是在我的记忆里复活的了,至于真实程度,无从考证。就当我再一次迷惑自己吧,如果可以重回1996年,也许一切,都会不同。 1996年,我的生命里发生了几件致命的大事——失去了牟原,失去了外祖父,失去了leon,失去了苏格,失去了艺术生报考资格。 9 我眼睛看不见你的需要,你的耳朵听不到我的祈祷。 如果说天气都难以预告,爱情的痕迹往哪里找。 我要对你多好,你要爱我多少,有什么重要。 也许答案得走过天涯海角,最后才知道,听得见你心在跳最重要。 ——《心在跳》 1996年,我一连看了几部文艺港片。 高考在即,我却突然放松下来。 其间与牟原争执不断,但是总是在爆裂式的战争之后,又颤抖着靠近。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薄弱,如一根细丝维繫其中,稍微不留神,便有崩盘的危险。 每次的争执,都令我们身心俱伤,但是我们似乎越来越发现,我们互相,无法离开彼此。 我们上演了只有在韩剧里才能见到的一切浪漫情景,比如说每日互写纸条,里面的句子堪比诗词,比如说,我们计算着我们相识的日子,并会时常给对方送一些廉价的小礼物,比如说他在天寒地冻的夜晚,用他沾满油彩色的手,握着我毫无温度的手,行走在我们城市的那条每日经过的街道,比如说,我会教给他弹一些简单的钢琴曲……我不得时时被自己的记忆惊醒,原来我们之间,曾经那样单纯又浪漫地发生过,为什么,在当时,这些不可多得的浪漫,被我们就那样轻轻地从生命里挥去——当然,应该说是他一直在努力维持,而我,一直在努力逃脱,好像离开他,我就从此有了未来的生命。而我是多么惧怕,从此无法走出有他的生活。 不过遗憾的是,直到我们毕业分手,他始终没有将那首《致爱丽丝》完整地弹下来,整整一年的时间,我都没有能将这首曲子教会给他,那个美术天才。直到现在,当他行走在已与我完全无关的生活和城市里的时候,偶然听到这首曲调,会不会如我这般地想起那断占据了他太多心灵的已经断地干干净净的关系。他会不会还记得他曾经真的爱过一个无法掌握的女生,她曾经那么别扭地逃出了他辛苦维护的关系,他还会不会记得曾经用菸头在手腕上烫下的那个名字,和为她而命名的,「爱你的混蛋」这个辛酸的称号…… 1996年,我看了若干部文艺港片,其中就有黎明的《甜蜜蜜》和《玻璃之城》。 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关于他和舒淇的传闻。 不是看不到,他在玻璃之城里那深刻的眼神,不是演技好,可以扮出来的。 还是奢望,那不过是和以前一样,不断传出,但是终究会平息的桃色事件。 她和之前的几个女主角都不一样,她是一个三级片起家,长了一张奇怪大嘴,两眼间距遥远,皮肤黑黄,并传有口臭的台湾乡村姑娘。 男人看见野玫瑰,总会有一剎那情动的吧。 又或者说,男人久不见莲花,便开始觉得牡丹美。 可是,这一次,好像谁都不看好的这场关系中,他突然用了真情,于是,他的世界里满天飞着她,不断有消息说她的妈妈欣赏他,说他们一起坐飞机,亲亲热热地靠在一起甜蜜……她并开始出现在他的mv里,他甚至连曲风,都已经改变,他不再是那个童话王国里与公主携手的王子,而变成了一个拥戴异国情调的普通男人,他恋爱了。他终于。 我在日益确定的事实里怅然若失,高考来临,我意外得了声带病,失去了考取艺术院校的资格。 知道牟原的满满把握,他将会有那样的人生——如愿以偿考取理想中的大学,然后继续充当校园中夺人眼目的男生,我之于他,不过就是他人生丰富花园里的一朵,过后便不再有香气,充其量是若干年后他记忆里无法释怀的一段经历。我始终没有问他与她之间的关系,进展,那都是与我,再没有任何关联的。 我的艺术梦,我的陈年感情烂帐,我的少年时光,已经像风驰电掣一样的奔跑了去,任凭我伸出双手都无法触摸到。 后来,传闻黎明为情自杀。 我合上记忆,关闭思维,这一切往后的事件,已经完全没有关联。 10 永远都快乐全没伤心的感觉,每天欢畅地起舞如在美丽童话国。 你要世间仰慕开开心抛开苦恼,你的一切亦感到自豪原是知足摆布。 ——《梦想成真》 我知道我的叙述零乱又无逻辑,并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欺欺人和臆想诈骗。 可是,那些时光,仿佛时时刻刻躲避在我的周围,偷窥着我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还会适时跑出来对我作一些可笑的鬼脸,现在的我,与以前的那个我,早已经形同陌路,就如同黎明,他依旧作为不可替代的力量活跃在娱乐圈,他还是那么俊朗,他还是绯闻不断,但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影响,他再也无法左右我的感情,控制我的情绪,引导我的生命,他只如一个老朋友,我愿意知道他的一切新闻,但是绝不会问顾他,靠近他了。 他开始与日韩的一些女明星相继传出绯闻。 他跟她高调分手。 他几次在音乐盛典上获得最佳mv导演奖。 他接拍陈可辛的《三更。回家》,饰演一个情迷心窍的痴迷者,守着死去的老婆阴暗地等待奇蹟。 他花巨资投拍《大城小事》,都传他不过是为讨伊人喜欢。 他又拍了新电影《双雄》,甚至加入到无间道这部热卖大剧的续集中,他在网上被越来越多的人真正认识,喜欢,拥戴……我这样地笑,笑得很苍老,太早的时候,你们都错过了他最好的那些时光。那些时光,只属于我们这些已经在逐渐丧失热情的人。 我就是这样地看着他的脚步,离我越来越远,直到毫无关联。 还有我的少年。 我突然想,我有必要再圆满和整理一下那些散得乱七八糟的记忆,好令这一个小说看上去更完整一些。算是我为自己的青春和时光祭奠的一份大礼。 1998年夏天,我曾经再次见过何小敏。她没怎么变,还是一张骄傲的脸,她的身边,是那个在我们的城市里声名狼藉的老花花公子,他们在一起,手里各自戴着一枚指环,不太名贵,但是夺目,我们是偶遇,随便寒喧了几句,也便擦身告别,临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她一眼,看着她消瘦的背景越来越远,我真的有冲动跑过去抓住她的手,问一问她是否还记得那些少年往事,是否还喜欢leon,是否还那样义正词严地捍卫自己的尊严,是否还怀恨我们中间斤斤计较的岁月,是否还喜欢爱慕牟原和苏格,为什么会跟生活妥协,去跟随一个莫名其妙的老风流鬼……可是,这些话仅仅是在嘴边熘了一圈,便乖乖地吞咽回去,罢了罢了,时光一过不再有,再去纠缠这些陈芝麻还有什么意义。 1998年春节我还见过一次牟原,是在很意外的一条街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行走的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衣,表情冷漠地穿梭在人群,往城北走去,我们的距离很远,我很慌张,惟恐他会突然将我认出来,那样的尴尬,是无法形容的。当年绝决的人是我,将他后来写过的十多封信拆都没有拆开便扔进垃圾,毫无眷恋,毫不留恋。直到后来听说他在异乡的晚上对着一片湖水喝扎啤,后来由于酒喝得太多,而一头扎进了湖里……太多太多的孽,被我们造在了年少里,我那么多的愧疚,该如何清楚地表达,我对他的怨恨,又改怎么样去条理分明地分析……可是,我错了,人群中,我一眼认出了我奋力离开的他,而他,却根本没有看到我。 这也许就是现实,女人,再残忍的女人,也做不到全然的决情。用情再深的男人,过了期限,也都变成冷漠和释然。他,已经不能在人群中注意到我了。或者说,他已经不认识我了。 城北,是他曾经不愿意放弃的那个没有感情的女人的住址。我清清楚楚地记得。 我低下头去,除了嘆息,别无其他。 2002年,我通过种种方式与苏格取得了联繫。我开始给他写信,用一些华丽不堪的句子,妄图营造一个延续着少年梦想的女人。他也回过信给我,信非常平淡,丝毫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我写信的速度比较快,通常是不等到他回信,便又有新的信写出来,我总以为他会和我一样,是盼望着读到这些字的,而事实上,苏格有一次的回信中诧异地说,看来你们的功课很轻松,使你有那么多的空闲时间去写这么多信,不过你的信写得挺不错的,像歌词……。 我如同站在黑色里的一个孩童,在逐渐长大的岁月里一点点被真相的残忍所击倒。苏格不是我,他甚至不是苏格,他不过是一个平凡得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的小城市的男生,他的字也并不好看,庞大又拘谨;他参加过校际体育比赛的长跑接力项目,他奋力地跑了,可是他们组只拿到第四名的惨澹成绩;他参加过全市作文比赛,但是他只拿了一个第三名;他不会唱歌,不会跳舞,只知道追求名牌,追求校园里好看的女生,而所谓的给他提供阔绰家境的爸爸,不过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暴发户…… 我们最后的一次通联,是2002年冬天的一通电话里,彼时,我已经差不多半年没有再给他写过任何一个字,只为了他那句话的赌气。我的时间不是他想像得那么空闲,空闲到我去不断地描写歌词,我渐渐地变得理智而计较。我已经变得很美好,面目白皙,神情生动,衣着光鲜,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颓败的灰暗小女生,我自信而张扬,身边有很多爱慕者,我开始留长发,随意地更换工作,定期地旅行,收入颇丰。而这一切,离那个年代的苏格,究竟有多远。 在最后一通电话里,苏格那带着海味的普通话从遥远的城市传递过来,他琐碎又自大,洋溢着优等生的自豪感,仿佛从我这里,他还能找回当年的英猛,在我们的关系面前,他一直是充满着自信的。 他说,以后打电话给我,可以等到十点之后,那个时候长途的话费,是半价。 我哑然失笑。这就是我十年暗恋的男生,苏格,那个当年被我愚蠢地认为神似黎明而爱慕不堪的苏格。 我挂掉电话,从此天涯。 吝啬的,我连再见都没有说。 他,只配活在我记忆里,趾高气扬地完美。 11 好风景,不算好风景,当你不肯当背景 看过你,如何再看戏,反正不似你剪影 郁金香,不见得甘香,未能像你可记忆 ——《我爱花香不爱花》 某一个八卦新闻上,算艺人们的前世,说到黎明,说他前世是一个日本艺妓,此生不会结婚。 一下子跌进记忆的海,跨过光年去亲吻那些与他有关联的记忆。 前世,如我这样的痴迷者们,又是什么。 跑到今世来去辛酸地暗恋,痛不欲生地蜕变。 再见,小敏,牟原,苏格,我的少年。 再见,黎明,我说不清楚,又无法靠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