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说(2012年12月刊)》 第1章 主编手记 第1章 主编手记 郭敬明/文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正处在人生最忙碌的一个时期,《最小说》到了年末存档环节,并且面临2013年的一些改版工作,结合读者的意见我们对很多栏目做了调整和创新,力图在新的一年带给大家全新的感受。另一方面,我个人担任《小时代》电影的导演工作已经有一些日子,几乎每天开工,收工早的话就回公司处理一些公司的工作,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没有空隙。 冬季是一个告别的季节,12月《zui silence》也迎来了他跟随《最小说》的最后一期,我们选择了「bye-bye」作为主题。其实并不算是真正的离开,而是短暂的告别,因为《zui silence》并不会消失,它会以其他形式,以更成熟的姿态在2013年与大家见面。 除此之外,我们还特意在这个白色圣诞节邀请了叶阐、pano和安东尼将带着他们即将上市的作品化身「圣诞先生」,向你诉说关于圣诞所能想到的一切。 这期的「zui boy」李茜採访到了叶阐,《纯禽史》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漫画连载之一,「阐式幽默」在读者中也广受好评,看看叶阐的微博就知道了,公司内部也经常有责编饱含热泪挥舞着手绢和我交流读书心得。在这里也希望《纯禽史》的上市能陪你们度过一个充满笑声和温暖的冬天。与叶阐相似,pano在我们的作者中也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存在。我们极易被他摄影作品中独特的张力所打动,那些画面与他的文字构成了一个独特并且迷人的体系,我相信如果你们静下心看完《南法航线》,定会与我有相同感受。这一期「my magazine」我们选择了pano,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最可喜可贺的是《红——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1》以全新装帧再度上市,这是一部不断刷新销售奇蹟的书,也承载着安东尼和echo「彩虹书系」的最初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和读者带来感动。这个月我们也邀请到安东尼在「i want」里展示自己在墨尔本的神秘住所与他在澳大利亚生活的点点滴滴。 将在这个冬季到来的,除上次隆重推荐的《zui ink·魑魅魍魉》和笛安首部小说集《妩媚航班》外,还有阔别四年的《岛》书系最终辑。「重塑」和「新生」,在一切轰然毁灭后再次觉醒,《岛》对我的意义就像是旅程的终点对于漂流者的意义,所以打算将她在2012年的12月,用最特别的方式送给多年后的你们和自己。 在年末,痕痕带来了「且听风吟」专栏,直嘆许久没有拍新照的她全数奉上最喜欢的照片,在《游游游》里独自旅行杭州的心情和滋味想必是比西子湖畔的杨柳更加复杂缱绻。赶在2012的界限之内,还有刘麦加带我们走进坐落在澳大利亚西南角天鹅河畔的城市——珀斯,美丽和友善几乎是这座城市的代名词,而它更特别的地方,等你看完这篇《最接近天堂的寂寞》就会明白。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这一期「千元大奖」,吴忠全以一篇《线断》折服全场。他作为 tn2产量最高的签约作者,几乎每一期都会按时交短篇稿,勤恳的态度和愈加精湛的写作技巧让此次这篇《线断》达到了入木三分的效果,从故事里我们看到他敏锐的思维和准确的表达,意味深长且发人深省。 好了,年末总觉得该说些什么,可是回头的时候突然发现所有努力都不是即刻见效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等待在未来里交出答卷。静候应该也算是一种美德,时钟转过2012年,将送给我们一个崭新的2013年,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我们彼此不会相忘,更不会让对方失望——这是立在年末的一个崭新的约定,好吗? 第2章 关于圣诞所能想到的一切 第2章 关于圣诞所能想到的一切 pano/文 母亲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小时候每到年末,我就会特别期待圣诞节。那天,平日肃静的教堂会用彩带装点起来。礼堂中间放着一棵塑料做的圣诞树,上头绕着彩灯跟一些小彩盒。晚上六七点,随着顶楼第一声钟敲响,身着白色长裙的唱诗班(母亲也在其中)点着白色蜡烛上街向行人发蜡烛跟橘子。渐渐地,不断有人加入,队伍越加壮大。等回到礼堂,唱诗班唱完第一首赞美诗,节目开始了。 节目内容都是由教友自己编排的。除了神父,几乎都是女人——小城镇的男人们羞于老出现在教堂,到了捐钱时才会理所当然地前来。捐完钱,他们站在最后头漫不经心地听一会儿道就走了。 节目有根据《圣经》里的故事改编的话剧,有劝人行善的小品,还有给小朋友编排的歌舞。 st??o9为您带来最新章节 我手脚笨,自然只有在下面吃着橘子观看的分。看一会儿就会被其他小孩吸引,跑到外面玩。等要结束时,我们就跑回圣诞树前准备着抢彩盒。盒里大概是糖果、文具,或是小铃铛之类的小玩意儿。 现在我在欧洲,圣诞节变成了跟朋友聚会吃吃饭的日子。母亲今年五十了,还在唱诗班里唱诗歌。 安东尼/文 十月在纽约的时候 去梅西百货买浴巾 付款的时候前面穿得很利索看起来有点神经质的女士就和售货员抱怨说 真不敢相信现在梅西就开始装饰了 万圣节还没过呢 不得不说这一点很超前 我回到墨尔本以后 现在11月中旬 麦而和戴维德琼斯 才开始布置 这两个是墨尔本中心的大型百货 麦而每年圣诞期间都会有个 连环画一样的 将近十个的人偶橱窗 我最喜欢的那一年是 讲圣诞老人和他的小精灵如何在圣诞前准备礼物的故事 其实我对圣诞也没有很热衷 出国前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和几个同学去教堂 我还特意背了本圣经 总觉得会有穿白大褂的秃头教士带我们读一段结果教堂很多人大家观光一样排队进去看一圈就出来后来我们几个买了一个绿色苹果糖葫芦分了吃 好像说是圣诞要吃苹果 出国后头几年的圣诞都是在打工中度过在别人最狂欢的时候拖着疲惫身体回家和朋友电话联繫下就睡了 boxing day 连着睡一天 现在出国时间久了可能入乡随俗去年圣诞朋友就都来我家吃饭不过我们没有吃火鸡我一直觉得火鸡没有味道 去年大概吃了烤鱼 韩国风味烤肉 饺子 还有很多香槟 葡萄酒 总之很胡来 呵呵 叶阐/文 有一种人,根本不在乎什么节日,不仅不在乎,当闻到节日的气味,这种人就像闻到火药味,当听到人们念出「x·x·节」,这种人就会不自觉皱眉、反胃。 这种人最讨厌长假,视节日为狗屎,视街上那些为节日排队、为节日所以购物的情侣为狗男女,视在景区里扎堆的人们为洪水猛兽。愤世嫉俗就算了,偏偏以为自己的境界高人一等,「节日?就是普通的一天,没必要盲从,没必要非得做点什么。」 其实这种人就是没法融入社会的怪胎!! 但是,当被人问到节日有何安排的时候,这种人却说出了与内心完全完全相反的话:「圣诞节呀?跟几个朋友约好一起喝咖啡、购物呀!(几个朋友:什么?我没收到你的邀请啊,而且我们那天可能有别的约会噢……)然后晚上再陪家人看看电视、说说话啦!(家人:你在说谁啊?除了你,我们都有各自的安排哦!)就打算这样简简单单地过啦!(虚假透顶!)」 ——内心充满「纯禽史」,还假装人生是场「纯情史」。 ……像我啊,就是这种人。 第3章 ZUI BOy:关于某种冷感幽默的纪实报告 第3章 zui boy:关于某种冷感幽默的纪实报告 李茜/文採访人物/叶阐 我和叶阐认识有一些日子了,甚至可以动用上「追溯」这样伤筋动骨的词。那时候他似乎还不叫「茶叶先生」,那时候除了极少数身边的人,还没有人读过我们的文字。如果按照某种约定俗成的惯例,我是该在这篇访谈里放入些2008年(居然已经是四年前!)同为第一届「文学之新」参赛者时的回顾,回忆一下那一年在北京复赛时我所见到的叶阐,或者还应该浓墨重彩地写上他最后成为了那一届比赛的亚军,最受欢迎,同时也最受争议。 若是照这样梳理,轻轻松松便能完成三分之一的篇幅,採访对象形象光辉,写稿者亦不费脑力,皆大欢喜。可是说真的,那样写下来的「叶阐」这个人,和读者认识的,或者是我固有知道的,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次採访是在公司走廊边的沙发上完成的,叶阐那天穿着黑色皮衣,里面套着印有卡通图像的 t恤。当我拿出录音笔准备开始时,他有点惊奇地说:「还要用录音笔啊?」我说:「不然我记不住呀。」他呼了口气:「好可怕啊。」我心里觉得挺有意思,他是第一届 tn比赛的亚军,已经出了两本书,有自己的粉丝团,受採访这样的事应该司空见惯,但他却像是初次受採访一样坐得端正。 不过,好在我们不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採访起来也少了客套,更像是在聊天。我也扔开了列好的採访提纲,顺着话题自然而然地进行下去。当回放录音开始写这篇文章时,我发现,按照之前惯例的那种写作方式,似乎总不能体现出叶阐那种颇有个人特色的冷感幽默,所以我决定换种方法,尽可能地还原当时的聊天情形。 最先切入的话题,当然是叶阐在《最小说》上连载并即将于 x月 x日出版上市的四格绘本集《纯禽史:辞职前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记得自己最初看到里面的内容是在他的微博上,只有短短四格的篇幅却充满了一种又冷又囧的奇特喜感,我忍不住马上转发,并默默把它列入了「出书后要入手」的书单。 sto9.c??om提醒您查看最新内容 「为什么想到要画《纯禽史》这样的绘本?」这是我首先想知道的。 「其实《纯禽史》跟《当我们混在上海》一样,当时是我画了一张东西贴在博客上,然后公司就决定推出。《纯禽史》是跟同事聊天有了一些想法,然后那时候发现 ipad原来可以画画,画完又发现还有复制粘贴的功能,我就复制了四格一模一样的图,配上不同的对白,发到了网上,然后公司编辑看到后就问我要不要出一本这样的书。」在叶阐四平八稳的语气中,所谓的「创作动机」听起来更像是一封「赞美科技」的感谢信。 「从什么时候画起来的?」 他歪着头想了想:「从去年10月份开始的吧,那个时候我已经画了一部分,大概画了十几二十张,那时的画风跟现在不同,那时候的画风就比较成熟,就是人很高,有腿有胳膊,还有眼睫毛什么的全部都有,就包包呀什么的都画得很仔细。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想『哇靠我画得这么麻烦,这样真的会把人画死的!』还好公司没有通过。」说到这儿我们都笑了起来,他稍微变得认真点说:「因为你知道漫画会有一条线,线以下就是很可爱很囧的风格,线以上就是很接近真人很梦幻,但那种画风好像不适合这种笑点,后来就画成了现在这样——面瘫,就稍微好一点啦。」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听见有人评价自己的画风是「面瘫」。 「因为你第一本书《当我们混在上海》讲的是大学生刚毕业来到上海遇到的各种事,跟你自己的经历是很像的,那现在的《纯禽史》也是因为你的工作经历吗?」 「这本书不像《当我们混在上海》是以我自己的经历为主,现在这本书其实跟我本身的经历没什么关系了,几乎所有的故事都不是在画我自己。很多人都觉得里面的角色可能是女版的我……」他停顿了一下,方便我释放笑声,「其实真的没有这回事。因为现在我自己本身哪来这么多笑话,上班的时候就算你想搞笑同事也不会奉陪呀,所以这些人物和故事是创造出来的。」 「这么说你创作期间都有上班咯?」 「有啊,我不但一直上班我还跳了两次槽咧。」 「那上班会给你什么灵感吗?」 他猛地点头:「会啊会啊,我觉得我在我们公司就跟个卧底一样,可能就我一句话不说,但他们说什么话我觉得『哎这个对白还不错』,我就用手机记下来。」「这个漫画在《最小说》连载的时候读者有什么反响?」「我去贴吧和微博看了呀,可能以前就都是说不好,但是这次有人主动说好。」我忍不住笑了,但叶阐还是很正经的样子继续说,「就以前都是说不好,然后里面有一两个人在说好,现在是有人主动发帖说好,回复里面比如20个回复会有一两个说不喜欢,就可能比以前稍微好一点。 」 他讲话是喜欢摆例子的,经常会用到的词是「比如」。 「会不会有灵感枯竭的时候?」 「经常啊,每一天都会有,什么状况都有可能发生,作者们有的状况我都会有。」他一副深受其害的样子。 「那怎么办?」我当然会忍不住追问。 「想不出来只能逼自己了呀,比如说你在家里边没有灵感,你就去咖啡厅坐着再想一下,但是可能你在那里也想不出来,你就只能回去,回去之后你今天只能做别的。也有那种你灵感起来跑回去,屁颠屁颠地,结果发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就好像又没有了。」 我觉得听叶阐讲话是件有趣的事。他会把一个状态一件事讲得很细,但又不是那种用词生猛的幽默,始终用一种正儿八经的语气在讲着,但听的人却会经常被莫名其妙地戳中笑点。大概也只有这种浑然天成的思维方式,才能画出《纯禽史》这样的作品。 「出完这本还会想继续出绘本吗?」 「我挺喜欢现在的这个形式,很冷很恶搞。因为目前阶段太正经的我正经不起来……如果有下一本的话,我会想加一些校园的内容。学生时代有很多笑话呀,比如教科书上面有很多严肃的东西嘛,我其实很想吐槽那些。」 说到要画下一本,我倒是想起来前段时间叶阐不时会来公司赶稿。他的责编有时候会在 qq上敲我(这位责编身在总部),紧张兮兮地问:「叶阐今天有过来吗?」 「你拖稿厉害吗?因为我有看到你责编的 qq签名有时候是『阐!快交稿!快!』」趁此机会,我当然想要问一问这个对众作者来说都是撕扯神经的问题。 「有吗?」叶阐瞪大眼,「其实我觉得我还好,我总觉得我不是算拖稿的。」他一副笃定的表情说,「后来我就问美术编辑,因为他没跟文编对好说辞嘛,而且杂志最后是要由美编负责出片的,我就问美编『现在版面上还有谁空着呀』,他说『你呀』,我说『我总觉得我不是最慢的』,他肯定地说『你真的是最慢的之一,是倒数几个』……」这种说不清是欲抑先扬还是欲扬先抑的讲述方式配上他始终保持的笃定态度再次让我的笑神经中镖。最后,他以一个积极的例子作为补充和总结:「但有时候我也会特别早,就是可能这个月把接下来两个月的都交掉了。」 「你小时候就会想要成为一个画画的人吗?」 「是的呀!」这次难得他的声音里有了些许上扬的语调,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我小学的时候就喜欢画,全班都围着我看欸。那时候我就一直在画故事,不停地画,每天一下课所有人都围过来看着我画。当时那些故事有的是我在其他书上看到的,但我就自己再重新画一遍,他们就觉得很有意思,但也只有那几个人那么觉得,他们是最忠实的观众。」说到这儿他自己忍不住咧了咧嘴,「然后有的人就说『哎呀为什么每天下课都要看这些,我都看腻啦』,但是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大家下课都蛮无聊的。到了初中之后我发现我画得没有那么好,因为小学那块地方吧,就是很,很……怎么说……」他思索着要用什么词,忽然像想到了一个笑点似的,声音里带了促狭的笑意,「很穷乡僻壤,没有什么人会有这种爱好,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会画画的。」 「上初中就到了比较城市一点的地方,大家都很会画呀,什么水粉啊素描啊什么都有,然后我就觉得画画就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了——不是『好玩』,就是『我已经不会了』。就比如说你会唱歌,但非要教你美声,非要教你『哆唻咪』什么的,对于一个山里出来的歌唱家他会害怕的,因为这些所以我上初中以后就没有再画了。」我承认,虽然这一段讲述的基调是比较沉重的,但当我听到「山里出来的歌唱家」这个微妙形容的时候,又被戳到了无辜的笑点。 「然后到了高中,我发现我没有什么事情做,又加上我高中选择了美术——因为我数学很差,文科理科我都不喜欢,所以我才选择当美术生,又重新开始画。以前我有投过漫画的呀,被人家全部退回来了。」他说到这里,一点不见忆苦思甜时应有的感慨万千,居然是笑眯眯的,「我画了十几张,还贴了网点纸,那个时候网点纸很贵,有些真的是四十几块钱一张,你说当时一个高中生哪里买得起呀。就只能攒钱买网点纸,还要省着点用,我们班同学还拿我的网点纸去复印。后来我就耗时半个月吧,画了一个很傻 x的故事,投过去以后那个编辑说,不行。」 关于过往的回顾到此结束,居然不是以热血励志为结尾,而是就这么停在了一个看似前途未卜的顿号上,像是他笔下四格漫画里最后一格的戛然而止,有种说不清的冷感幽默。 「那以前的画风是什么样?」我还在惦记着被作者本人自称为「面瘫」的风格。 「就跟日本的那些美少女啊什么的漫画一样。」这个答案有点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那你现在的……『简单』画风是怎么形成的?」我斟酌了一下用词。 「不是我不想画得复杂,公司很多人提醒我说『你好歹加点背景呀什么的上去吧』。」 他无比诚恳地看着我说,「我加了,不好看。」 ——叶阐式特色结尾,again。 第4章 最接近天堂的寂寞 第4章 最接近天堂的寂寞 sto9??提醒你可以阅读最新章节啦 文/刘麦加 天鹅湖贯穿了整个城市,它像珀斯的一条青蓝色的静脉,流淌着寂寞的血液。 除却已经被传诵很久的 frementel和 kings park,珀斯最富盛名的景色便是夕阳西下时会有成群的黑天鹅在天鹅湖畔栖息。我第一次见到黑天鹅是在一个7月份的冬天的傍晚,当时和好友在桥下的浅滩处钓鱼,忽然就看到两只黑色的大鸟在我们面前优雅地游过。 它们挺着骄傲的脖颈从容地接受着我们惊异的注目,缓缓地在天鹅湖面上留下缱绻的涟漪,它们离我最近的时候只有两米之远,我尚不知道还能有机会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这种传说中的鸟儿,反倒是我更显得促狭和狼狈。刚想从口袋里拿出相机拍几张照却发现鱼竿不合时宜地搅动了好几下,踟蹰了些许权宜了一下轻重才放下手机挑起鱼竿,一看鱼饵没了鱼也跑了。再转眼望去,黑天鹅也离我渐行渐远。 后来把这件事充满遗憾地告知本地的好友,得到他们安慰的同时也被宽解说珀斯的黑天鹅很多的,这样的机会还会有的不要担心。 然而恰恰不巧的是,在我不算短的两年留学生涯里,我再也没有和黑天鹅有过这样擦肩而过的缘分,哪怕是有过很多次看到他们朝着日落的方向背着我腾空飞起,我都不曾再和这类灵鸟有过面对面相视对方的荣幸。 珀斯就是这样一座城市,或许是地理原因远离了东海岸的繁华于是就索性在西海岸落单地孤芳自赏着,可它也确确实实地有着遗世独立的美丽。像那两只我无法再与之偶遇的黑天鹅,我曾经在公交车上遇到过一个从印尼流亡过来的女性,她告诉我她是如何从那个压迫女孩的家族里逃出来只身一人来到南半球的这座岛上,自己学习了英语然后找到了工作,去年才把女儿送到美国读书。我也曾在深夜的 city看到一个流浪歌手抱着一把吉他唱完了披头士的所有歌曲,他看到我离开后才起身走开。 他们的眼睛、笑容和歌声都具有昙花一现的美丽,像瞬间降临的天堂,闪着亮蓝色的光,让我在这座以寂寞着称的城市里领略了足以受用一生的惊喜和传奇,继而再学会默默地享受着那剎那芳华之后长久的无声。 每次在跟国内的朋友抱怨这里糟糕的雨季和大风的时候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疑问一下,澳洲不是在南边吗?难道不是四季如春吗? 我该怎么给他们解释这些初中地理知识呢?南半球也有南回归线,在南回归线地区的气候和北回归线的地方是差不多的,只不过要以6个月的时差为计算。 在国内被灼灼太阳燃烧的8月,我经常会在地球的下面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浇灭所有的好心情。天鹅湖仿佛从天上塌下来了一样,「哗」一下天就掉了下来,30秒之内就能把我全身都淋透。雨天的珀斯是墨蓝色的,天空阴沉沉地压下来,空气里的寂寞被压缩得更浓密,从晴天时的白蓝变成浓而不浊,密而不透。 实在冷到不行便跑去停车场附近的小店买杯 mocha,服务生非常同情地看着我滴着水的头发,而在同一个屋檐下躲雨的老太太和小狗则要比我淡定很多。 我不需要对他们当下的淡然投去太多的羡慕,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他们生命里冬天,并不是我的。 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要永久地停留在这里,因为这里总是空无一人的车厢,友好的司机,沿着天鹅湖的那边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公路。总有那么一瞬间,我会有极大的冲动想要放下我那些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抱负和其实一分不值的使命感,开始说服自己我可以守着一个人抱着一只猫躲在这个靠海很近的安静小城无声无息地走完一生。 但那也只是一瞬间的想法。我们都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设定,在这里我只能以一个过客的眉目走完一段修行。把珀斯当成一个坐标,在适当的时候起身离开,留下感谢和温柔的想念,然后开始下一段修行。 有一种分离在还没相遇的时候就已经註定,这并不代表薄情或者冷酷,只是我们都要走完自己的路才行。 珀斯是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会有终老的一天然后或者西去极乐或者升入天堂,但不应该是现在。 原谅我,只是我的路有点长。 第5章 邮差 第5章 邮差 想看更多精彩章节,请访问st?o9 文/pano marco是头一个主动跟我交友的欧洲人。他是义大利人,稜角分明的脸庞,栗色略卷的头发习惯往后梳。一双深邃的眼睛,看着你时总觉得他像是要跟你说些什么。我第一次见到他,想着要是往他身上披一张白布,再揭下,他会不会瞬间变回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 我有个坏习惯——在思考或倾听别人说话时会随手乱涂乱画。很多人以为我在走神,其实我的手只是无意识地在动。 那天下课,我在收拾书包,他向我走来,用法语问:「你也喜欢 manga么?」「什么?」我抬头问他,他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那时我刚来不久,不晓得法语中漫画就叫作manga。 「」他拿起我的笔记本,指指上面我乱涂的小人。 「哦,」我恍然大悟,「是的,我很喜欢。」「我特别喜欢看 naruto。」「我也是!」我一下来了精神,来法国这么久,遇到聊得来的朋友真的不多。「那你喜欢哪个人物呢?」我背上书包跟他一起下了楼。我们交流得很艰难,彼此法语都不灵光,但共同的爱好跟在异乡的孤独感,让我们坚持聊着。回家路上发现他住得离我家很近,就在隔壁街,走过去三分钟。 marco是一个美术老师,因为某个项目他自愿交换来到这城镇的一所高中教学。学校给他报了法语课程让他边学边教课。我们都聊一些浅显的话题,聊不下去了就重开一个,乐此不疲。他跟我谈起他在家乡的一些事,父亲是个婚礼摄影师,还有一个刁钻任性的未婚妻。提起她时他会习惯性挑起眉,像在抱怨,可嘴角的弧度却出卖了他的幸福感。他说学校里的同事会在办公室里公然用法语揶揄他,他都听得懂,可也反驳不了什么。事实上他的法语进步得很快,因法语跟义大利语同属拉丁语系。开始时我法语还比他好些,但没多久他就迅速超过我。后来我们的对话更多是他在提问,我回答是或者不是,然后稍加说明。 他问我平常在家讲法语么。我摇摇头说不,跟朋友都说中文。他说那不行,你必须一直说法语。又问平常在家都干吗,我答就打打游戏看看电影。他问不出去玩么。我说,除了去买菜不怎么出去。他很认真地对我说,这样你法语是不会进步的。今晚7点在学生宿舍有聚会,我带你一起去。我刚想拒绝,他深栗色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用不容商量的口气说,晚上6点45分我家楼下见。 晚上他拿着几包零食跟一瓶大可乐下来,见我两手空空大吃一惊:「你什么都没带么?」「要带什么吗?」「当然了,soireé(聚会 )就是指每个人都带点好吃的然后大伙凑在一起玩。走吧,超市还没关门我们去买点东西。」他替了我挑了瓶3欧左右的白葡萄酒,眨眨眼对我说,「这个价格差不多了,聚会上没人会在意你带的是不是值钱货。」他想了想,又对我说:「不过也不能太离谱,你知道上次聚会那几个韩国女生带了什么来?是方便面!天啦,我们当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里的冬天经常下雪,有回课间休息,我听着耳机对着窗外白茫茫的景色发呆,他拍了下我的后背,走到我面前来: 「你在干什么呢?」「我在听中文歌。」我扯下一只耳塞答道。「什么歌?我也要听。」他自己拿起耳塞,听了一会儿,「好像是很悲伤的歌,我听不懂。」我试着用法语解释:「这首歌叫《邮差》,里面歌词说,你是雪,我是街道,太阳一出来就会彼此分开,意思是说相爱时间非常短。你是一封信,我是邮差,就是说你经过我,但不是我的。」我觉得我解释得烂透了,「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他看着楼下的操场,有几个学生在雪地里嬉闹,留着歪歪扭扭的脚印。歌曲播完后他转过来说:「这首歌真美,你回去后能把这首歌发给我么?」 里昂每年12月都会举行灯光节,届时整个城市被灯火装点起来,一直到山顶的圣母大教堂。而圣埃蒂安离里昂约50分钟车程,有学生在学校的布告栏里发布拼车信息,当晚去当晚回。 他说,我给你报了名,我们一起去吧。 那一晚的里昂就是一场夜的盛宴。街道上除了安装上不同设计师的造型各异的灯具外,在几个着名的景点,设计团队还根据不同的建筑物量体裁衣,设计出不同主题的短片投影在建筑体上。比如老里昂的圣琼主座堂,他们设计了一双巨大的手直接在教堂墙面上作画,再现当初建这个教堂的壮观景象。12月的里昂已经很冷,我跟 marco边喝着街边买的两欧一杯的热红酒,边爬山去山顶看城市的全景。从山顶往下望,整个城市星光点缀,像是摊开一张有魔法的捲轴,不停变幻着各色光影。他非常激动,胡乱指着远方说:「快看哪,我在梦里都没见过这样美的景象。」下山时他建议走一条偏僻的小道,进去后发觉岔路非常多。刚开始我们老在山里绕,我有点怕。他看来非常轻松,一直在说些无聊的笑话。 走了半个多钟头后,终于看到其他的行人我才松了一口气。后来他说当时他也很怕,可担心我才不停说笑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新年我们班在语法课老师家聚会。老头儿要求每个人都要带自己国家的特色菜。我做了糯米球,又炸了些春卷。 marco来晚了,他道歉说因为从郊区的学校过来的公车罢工,他走了好久才走到家。大家问他你带什么来了,他难为情地拿出一个盒子,说头一次做提拉米苏,估计是放在冰箱的时间不够,蛋糕没成型,有点丑。马上他又恢复了自信满满的神情,说可是味道真的很好。他边说着边切起来,把最好看的部分递给我。我吃了一口,对他竖起大拇指,你是天才小糕点师。 散场时已经很晚,电车也没了。大伙热情夸张地反覆做贴面礼拥抱告别,心里都明白这是我们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新年聚会,马上彼此就要各奔前程了。我跟 marco走在没有人的街道上,雪已经停了,上面留下脏兮兮的脚印跟各色轮胎花纹。他喝得有点多,脸红扑扑的,走着走着就把围巾摘下说好热啊。我说你小心点,不要感冒。他说:「pano,我把你拍的照片给我父亲看,他说你很有天赋。」「真的么?」我吓一跳,「不是客套吧。」「当然是真的,要知道我爸爸很少夸人。」他回过头,有点担心地对我说,「其实我偷偷地把那些图传到 facebook上,但我有註明是你拍的,你不会生气吧?」「不会啦,嘿嘿。」他如释重负般松了一口气。 「你下面有什么打算呢?」「准备报名 xx省的美院,我要开始准备作品了。」「这里的美院也很好啊,你干吗要走?」「这个美院是以工业设计为主,我想读的是摄影,是画画。 」「哦……」他嘆了一口气,「那你有空要回来看我啊。」「肯定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嘛。」他像个小孩一样傻笑起来,看着自己的脚步,一边走一边念:「marco是 pano最好的朋友,pano也是 marco最好的朋友。」 到了我家楼下,我对他说晚安明天见啊,开门准备上去。pano,他忽然喊我名字。我一回头,他就凑过来轻轻碰了下我的嘴唇:「新年快乐。」我愣住了,不知该如何反应,内心一直跟自己说要冷静。我整理了下思绪,说我知道在法国,或许你们的国家也是,朋友间亲吻是一件没什么了不起的事。但我是一个亚洲人,我不能够接受 ,我不希望有下次。然后转身直接关门上楼。 往后的日子,我跟他渐渐保持起距离,下课也多跟其他中国人一起回去。下学期他报的是一周上两节的兴趣班,我们就没有了交集。有回在走廊碰到,彼此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前几日在 facebook上碰见他,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由衷地替他感到开心。他问你还在法国么。我说嗯,我在马赛,我还可能要出书。他回覆说真的么,书在法国可以买到么?我说当然不行啦,要是我拿到的话,我送一本给你。我说,明天还有课先去睡了,祝你幸福,然后就关机下线。几日后重新打开时,收到他的留言: 圣埃蒂安又开始下雪了,你那里冬天很暖和吧。每次下雪时,我一个人走在路上就会想起你,会学你的样子戴着耳机听那首歌。 你还记得那首歌么? 第6章 比时间短,比爱情长 第6章 比时间短,比爱情长 文/孙晓迪 当二十岁的简穿着带刺绣花纹和重迭蕾丝的睡裙,推开她在英国汉普郡家中的窗户,迎来从乡间原野吹来的轻柔微风时,故事就一下子追溯到了乔治王时代。乔治四世统治下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气质优雅,生活精緻,处处瀰漫着由舞会、下午茶、钢琴、花边、书信堆积起来的浪漫气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成长的简,聪慧而美丽,当她遥望有如轻纱笼罩的原野时,在想什么呢? 一定是爱情。美好的,令人目眩神迷的俊朗男子,他可以有点威尔斯口音,但必须彬彬有礼,或者他有些忧郁,但一定不能粗鲁愚昧,不能不知道孟德斯鸠,不能没听说过莎士比亚,至于别的,那就无关紧要了。 简心中的无关紧要,恰恰是每一个有女儿的家庭中,父母最关心的大事。她们成年后,夫人开始忙着在自己家里举办各种聚会,没这个条件也要费力送女儿出门远游,或者送到城里的有钱亲友家玩几天。只有这样,她们才有可能遇见合适的男人。这些男人则在太太们眼中被拆解成了标籤——是否继承人,年入多少,有几辆马车,而她们的丈夫,收入和地位,保险箱中有多少金币,也早就被她们熟记于心。只要财富地位等同,就可以安排女儿与之订婚。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简就显现出了过人的才华和智慧,被邻居们称作古怪做作的小姑娘。她刚长到十五岁,就开始习惯在属于她的角落里嘲笑世界。简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喜欢绣花,不喜欢每天换三到四次衣服,也不喜欢聚在一起对着某个陌生男子一边微笑,一边用摺扇挡住窃窃私语。简喜欢阅读和写作,嚮往大自然和原野,不愿意灵魂被束缚。现在她二十岁,已经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这样的她,是一定要选择和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的——所以当她的父母开始像住在乡下的那些中产阶级家庭,为自己的小女儿安排相亲时,简出人意外,又在意料之中地拒绝了那些聚会。 18世纪的英国,到处是令人嚮往的乡村风景。雾一般的河流与森林,在清晨的微风吹拂下,恰似温柔少女,流露出不可言说的一抹娇羞。在汉普郡的农庄中,简特立独行地成长着,她不在意被闺秀们用摺扇捂着嘴唇窃笑,流转的目光中流露着对她的嘲笑;她也不理会父亲的急躁与母亲的抱怨,她认为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姑娘,生活中肯定有比谈婚论嫁更重要的事。她读书、思考,去田野间奔跑,和男孩子们打板球,寂寞出现得很短暂,有关她将来要度过一生的男子,她总是这样坚定地认为——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的,总有一个人会喜欢我,并理解我的。 他不久后就出现在一次偶然的乡村聚会中,简生平第一次遇到令她无法忍受的人,骄傲自大,咄咄逼人,作为一个绅士,居然比女人还善辩和刻薄。简和在伦敦做实习律师的罗伊一见面就唇枪舌剑,争吵不休,有意思的是,就在一次次针锋相对中,他们居然发现,对方是如此地吸引自己。 理所应当地,他们恋爱了,在树林中私定终身,发誓要永远在一起。热烈的爱恋过后,简和罗伊发现,如果他们想结为夫妻,厮守一生,面对的难题不亚于英国占领法国巴黎。作为牧师的女儿,简必须靠优良的出身嫁给一个有家产、有地位的丈夫,这样她才能无忧无虑地进行文学创作;而作为家境贫寒的次子,罗伊也一定要娶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太太,才能得到律师执照。爱情与面包,哪个更重要?这是一道永恒的选择题,每个不得不面对它的人都会痛苦不堪。 为了让这二者兼得,简和罗伊挣扎了两次——设法使罗伊的法官舅舅看到捏造简显赫身世的信件,最终被知情人戳破;放弃一切选择私奔,又因为简的不舍与不忍而功亏一篑。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让对方为自己放弃所有。 最终他们只能分手,不是因为背叛,也没有出现过第三者,把一对年轻人彼此的爱慕之心生生拆散的,是比钢铁与冰雪还冷酷的现实。 简回到汉普郡的农庄,安静地写作,认真地阅读,偶尔参加一两次父母安排的聚会,对出现过的任何男子都不感兴趣。无论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还是身世显赫的伯爵继承人,她的眼睛中,看到的永远是远在伦敦的那个高挑青年。而她离开他后,他可以拿到律师执照,娶一个法官的女儿,那位小姐也许不怎么聪明,却温柔贤淑,能为他打理一切。至于她,也许过几个月罗伊就忘了——这段爱情在她的心中,比时间还长,比钻石还珍贵,可是对于罗伊来说呢? 在分离后的漫长岁月中,他果然当上大法官,成为上流人士,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而她呢?那个敏捷骄傲的女孩,闪动着智慧的黑色眼睛,像一头跳跃在林间的灵动小鹿,这样的她永远不见了,经历爱情这杯苦酒的酝酿与催化后,简最终成为深沉的,内敛的,睿智的,简·奥斯丁。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简终生未嫁,一直在汉普郡的农庄中写作,在她死后,简的姐姐沉默地烧掉了她曾经与罗伊联繫的所有信件。远在伦敦的罗伊听闻简的死讯,花大价钱买下了简的一份小说手稿,偶尔会带大女儿听音乐会,温柔地为她系好帽带。 他的大女儿,也叫简。 在简·奥斯丁写过的6本小说中,女主人公都勇敢热烈,深具智慧,就像简自己。她为那些女孩安排了圆满的结局,塑造出一个个爱的理想国,却独独没有为自己寻一个归宿。在那个永恒的问题——「爱情与物质,哪一个重要」面前,坚持追求人性自由、爱情纯真的简将两样东西都抛弃了。 既然世间很难出现一个将二者完美结合的配偶,那么,小姐们,我写给你们看吧。 唯有文字,比时间短,比爱情长。 【简·奥斯丁】 国籍:英国 生卒:16-18 主要作品:《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等 简·奥斯丁是小说家、英国本土最受欢迎的作家,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文豪」「女性中最完美的艺术家」。奥斯丁二十岁开始写作,共发表6部长篇小说。她的小说出现后,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第7章 THIS IS (NOT) SHANGHAI 第7章 this is (not) shanghai 郭敬明/文 人类发明了按照年为单位的历法,公历年,农历年……每一年的轮回都是从生机勃勃的春天 开始,然后一路走向茂盛的夏日,再往后就是开始衰败的秋天,然后抵达寒冷残酷的冬季。 sto9??提醒您查看最新内容 茫茫的大雪覆盖住天地间所有的细节,只剩下一片苍茫的白色,温柔地拥抱着四下逃窜的灵 魂。 人们在这样的季节里,想了很多的法子,来让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看起来不那么冷酷。人们带来了圣诞,带来了彩灯,带来了拉着雪橇的麋鹿,带来了圣诞老人和他永远发不完的礼物。 大街小巷都挂满了雪花形状的剪纸和街灯,圣诞铃铛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响起,人们看起来似乎真的欢乐了很多——尽管每一天的清晨,还是有无数的人裹着大衣,用一张充满淡淡怨恨和麻木的面容,从地铁口出来。他们手上端着的纸杯咖啡,也无法驱散他们目光里的冷漠。 再往后就是春节了。 一到春节,本来所有人都放假了,大家应该欢天喜地热闹过年,然而,对于上海这样一个移民城市,流动人口超过常驻人口的大都会而言,一到这样的时间,整个城市就在瞬间萧索下来,那些五光十色流转的霓虹和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只会将这个城市衬托得更加凄凉,有一种曲终人散,但亭台楼阁依然在,窗格雕花依旧,已是朱颜改的感觉。 每一年的春节,上海外地来打工的人都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那里没有辽阔的黄浦江,但那里有清澈的小溪,溪水里有游来游去的小鱼和玻璃虾,在水草 里躲着。 那里没有交错盘旋的立交桥和摩天大楼,但是那里有长满香樟的柏油马路,人们提着腊肉和 香肠,朝邻居家走去,去拜年,去聊天,去打麻将。 那里没有 imax影院和立体水幕投影,但是那里有每家每户都在播放着联欢晚会的电视机,厨房正在洗菜的舅妈,探出个头,一边忙着摘菜,一边发出呵呵的笑声。 那里是我们的故乡。 上海不是故乡。 游游游 文/痕痕 我想去杭州,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我觉得,凡是去另一个城市,总是结伴而行为好。我和 inu说,我想去杭州,inu马上答应了。我们曾经计划去很多地方,日本,台湾,甚至非洲,但我们一直在等着,耗着,盘算着什么时候才可以见面,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办签证,然后去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希望一个个地破灭了,一个个白天死去,黑夜相继死去。 这样,倒不如自己出发好了。 1 我曾经去过一次杭州,只停留半天的时间。到杭州时,正下着小雨,路面泥泞。那时我刚满二十岁,穿米色的羊毛外套,棕色的雪地靴,每走一步,地上的污水渗进鞋底,发出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哌唧,哌唧」的声音。 鞋子是廉价的,感情也苍白得一无是处。我牵着第一个男朋友的手,什么也没有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像靠近一朵花似的靠近恋爱,装出闻到香味时幸福的样子,或许别人也是这样的吧?我不知道。西湖边的风很大,我问男友要不要坐船,他说不要了,因为湖面上的风会更大,而且有浪,说不定船会翻。那就在岸边走走好了,我的脚趾闷热潮湿夹带着泥沙。后来我们爬上一座山,或者说是土丘,山坡上可以看到旅馆一侧的外墙,应该是个不错的旅馆,环境僻静。 我们站在山坡上朝旅馆的窗户看了很久。那天下午,我们就坐火车离开了。 我将杂志捲起来,套在男友的耳边,给他唱歌,他皱皱眉,说我不适合唱李玟的歌,显得很沧桑。这么一说,我又陷入迷惘,不知道该干什么,甚至不知道该有怎么样的反应和表情。 我觉得一切都像演戏,但我不熟悉剧本,也不知道台词。 2 后来听别人说,去杭州应该住上几天,适应杭州的缓慢节奏,去茶馆喝茶,听雨,什么都不做地打发一整天的时光。我对 inu说,我想去杭州。我想去哪里,inu应该陪我去,我们应该感到快乐,就像我们计划中的那样。 但我和 inu是相似的,我们随波逐流,并且拖拉,我们习惯保持一种漠然,或者说虚空,在时光不着痕迹的拉扯中,放手让一切流走。比方说我的青春,光洁的脸庞,无忧无虑的表情,以及笑脸。 这些东西直到消失,直到在某个,或者连续几个夜晚,在我抿起嘴角的惆怅中留下衰老的印记,我和 inu之间仍旧什么也没有做,什么约定也没有达成。 我决定自己去杭州。 朋友说,十月杭州的桂花都开了,在西湖边走一圈,感觉非常地好。我不想错过桂花的时节,我错过太多的东西,仿佛弥补或者报复,我一定要看到桂花,一定要闻到桂花最后的香味。 在杭州花圃一处无人的地方看书,满目都是江南葱绿与水乡的好景色,桂花树成排,香气浓郁,河边有垂柳,远处绿色的河水和天空连接在一起。低头看书,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下起一阵雨,身上感觉到凉意,恍然大悟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天色渐黄,河边的景致又和前一刻不同了,我想起何其芳的诗句: 「在一个过世的,有阳光的秋天里。」 晚上吃了西湖醋鱼,梁实秋说,醋鱼的酱汁最为关键,鱼肉要鲜嫩,所以酱汁不能浓郁,色泽要清淡,口感微酸,略甜,只有用清淡的酱汁,才能映衬出鱼肉的鲜味,两者协调互不冲突。我点了西湖醋鱼,龙井酥,一个人吃不下太多,加上菜的价格不菲,坐在店里面多少有些落寞。第一口先尝酱汁,果然酸得清透,有梅子一般新鲜的味道,再吃鱼肉,肉质晶莹,细嫩,总之在西湖边上吃到的醋鱼应该算地道吧。 一个人吃饭,容易饱足,再吃就有些多余,一整条鱼因为怕浪费,勉强吃了不少,最后有想吐的感觉。吃完,窗外已经全然漆黑了。 回旅馆等不到公交车(末班车五点就已经结束),就连计程车也很少,不愿和陌生人拼车,那只好走回旅馆。脚已经酸了,走回去还有三公里的路,但有些意犹未尽。在西湖边的亭子里坐下,看着眼前黑漆漆的湖水,西湖沿岸没有任何的景光灯布置,入夜便异常地安静。仿佛回到几十年前的样子。白天第一眼看到西湖的时候,就有一丝心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次来,才发现西湖的美是脱俗的,让人心怀敬畏。而这里又是神话上演的地方,是一个浪漫的城市。眼前的这片黑暗,在十几年前,几十年前,有多少人向着同一个方向眺望,他们也在某一个有阳光的午后过世,连同属于他们的岁月与爱情,独一无二地融入时光与尘埃里去。 我和他们一样。 回旅馆的途中,经过苏堤的入口,这里可以从南山路走到北山路,全程又有三公里,我在杭州只停留一晚,于是便想逛逛苏堤。 夜晚的苏堤也颇为冷清,杭州的白天与黑夜完全是两副模样,一路上很少有行人,连路灯也极为有限,只在沿路经过的桥头上有一盏路灯,而且光线微弱,飘忽,远远看去,仿佛白色的雾气。而平常的路段,就连路灯也没有了,仿佛走在黑暗里,偶尔身后有路人经过,然后超过我,走向前方,消失在视野,也有骑车的人,跑步的人,但大多数情况,只有我一个人。西湖边有长凳,大约有人晚上睡在长凳上,或者情侣依偎在一起,看着湖面,轻轻说话。 手机没电了,不知道几点,也不知道回去的距离,但心里没有怕的念头,即使被抢劫,也没有什么可怕,我是一个人,这么想,就果敢多了。漫步前行,不知道走了多久,还要走多久。快到北山路时,有音乐声传来,路的一侧用不透光的布遮挡着,有行人在围栏的空隙处向内探望,我停下来,也找了一处破洞的空隙,弯下腰朝内打探。 眼前是西湖的一部分,但湖面被灯光装饰,有许多穿着汉服的演员,在湖边集合,她们等着一段音乐响起,然后整齐有序地走上舞台(湖面下有舞台),起初我以为是在排演什么,大约是为了什么节日。片刻过后,演员们纷纷退下,灯光渐暗,有聚光灯亮起,音乐变得抒情而悠扬,一个穿着白衣的翩翩少年,撑着一把纸伞走出,灯光打在我的眼睛里,我盯着那个少年,他仿佛是我想像中的模样。 一瞬间我明白了。是许仙。 我从一个围栏的缺口里看到了许仙,围栏的这一边是漆黑的路面,另一边是明亮炫目的湖中舞台,我的视线一动不动,眼泪就流了下来。 我仿佛看到一出盛宴,我始终渴望有一出盛宴。渴望遇到许仙,他是一个翩翩少年,在一个巧得不能再巧的时机里与我相遇,这样的相遇,生命里没有第二次了。没有人看穿我的渴望,纵使我经历过冷漠,等待,咬牙切齿和彷徨,但从没有停止过对爱的渴望。 眼泪流得不可遏制。 回旅馆,我和 inu之间仍旧没有联繫。收到张宗子老师的问候,嘱咐我在杭州注意安全。 他说在上大学时,迷恋江南,想亲近古诗词里有名的水,于是跳入西湖游了一段,当然是违法的,但是很过瘾。 第二天去西湖坐船,有阳光,没有风,很舒适,同船有两对恋人。我找话题和他们聊,提议一起唱白娘子里的歌,但没有人响应,大概觉得我怪怪的,于是只能笑笑作罢。也没有办法下船游泳,只能将脚放入水中,太阳烤得皮肤很辣,我计算着乘火车的时间,大约船靠岸后,还能再逛两三个小时,西湖之旅就算结束了。 下午又逛了一圈西湖,在断桥上坐着晒了会儿太阳,一个人有一意孤行的味道。我已经很疲惫了,脚掌很痛,头发也没有好好打理,下午索性将隐形眼镜也摘了,看东西朦朦胧胧的。 白天的西湖很热闹,但我要回去了。 我时常想到inu。 一想到inu,便觉得一切都错过了。 第8章 索朗太太 第8章 索朗太太 笛安/文 索朗太太在一楼的厨房里做南瓜羹。 没错的,法国人也吃这玩意儿。我也是第一次看见。 一大早,我睁开眼睛就听见厨房里有一种「咕嘟咕嘟」的声音从窗子里传来,恍惚间还以为——自己房间的楼板下面其实是个沼泽地。那时候我临时被房东要求搬家——有十年的时间,我的人生都在不断地租房子——基本上每年搬一次家,遇上过有陷阱的合约,也遇上过离谱的房东。租住索朗太太的房子,只是一个意外。我新租的公寓还有两个月才能空出来,可是旧房子的房东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重新粉刷浴室的墙壁——于是,我搬到了索朗太太这 里,住两个月。 索朗太太对我很和善。我一开始以为,像她这个年纪的,自诩血统纯正的巴黎人——还是一个在天主教家庭长大的老太太,一定会多少有些瞧不起有色人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种族之间的敌意可能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原动力之一,有时候也未必和一个人的道德操守有关——尽管任何一个政客都不敢在公开场合承认这个,这个国家总给我一个印象:整个社会从上到下,小心翼翼地恪守着一 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什么东西,这样东西能把这个国家维持成一个客厅的样子——是客厅,不是卧室餐厅,也不是会议室。这在我的国家里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代价——客厅里,总是少了些生机。 实时更新,请访问s?to9 但是索朗太太对我一向都是热情的。「早,夫人。」我下楼拿我的信件的时候路过厨房,跟她打招呼。「早,小姑娘。」她总喜欢这么叫我。她看上去心情不错,满屋子都是南瓜被蒸熟的香气。「您这件毛衣很好看。」我说。 「谢谢。」她开心了,「明天我打算穿着这个去教堂。教皇来了。」我觉得我似乎闯进了一个讲述19世纪故事的电影里,「您是说,罗马的教皇?」我深表怀疑。「不然还有几个教皇?」她有些不开心,「明天,在玛德琳娜大教堂的弥撒,教皇会来见我们。这是非去不可的,这辈子不可能再有第二次机会了。」她嘆了口气,把已经蒸成,黏稠的糊状的南瓜倒进一个插着漏斗的长颈瓶子里,「其实,我更喜欢保罗二世——可惜他到上帝那里去了,这个新上来的教皇——」她似乎意识到了自己不该这么说,于是抬起眼睛,语调愉快地打断了自己的话,「新教皇也很好啦。」 十一月初的巴黎,如果天气晴朗,是很舒服的。隐约嗅得到初冬的清冷,可是也并没真冷到哪里去。索朗太太的二层小楼已经开始供暖气了,我坐在铺着格子桌布的橡木餐桌旁,听着热水壶烧开水的声音在耳边微弱且奋力地挣扎,阳光从头顶洒下来,就有一点点困意。索朗太太拿下来细颈瓶口的漏斗——把里面残留着的南瓜子倒掉。然后缓慢挪动着,走到冰箱前面,对着那一整块亮着光的寒气细细端详,拿出来黄油,还有鲜奶。「要把它们全都跟南瓜糊拌在一起,再加一点点盐,味道就会特别地好。周末的时候我孙女会过来吃晚饭——我给她装一瓶带走。只要放在冰箱里,可以热一热单喝,也可以做菜的。」 也不知道她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露露。露露是索朗太太的猫,此刻蜷缩在厨房角落的一把旧椅子上,总是一脸不屑的表情。「我孙女和你差不多大。」索朗太太的这段话以此结尾,所以,是说给我听的。 楼梯口的门响伴随着一种重物拖在地板上的声音。租住在我隔壁房间的女孩回来了——拖着她巨大的旅行袋,据说曾经跟着她徒步走了印度的好几个邦。她不小心看见我们,急急地说一声:「早。」也没具体註明是问候谁,就这样上楼了。露露也跟着她蹿了上去。这栋两层的小楼,索朗太太住一层,并且不准房客们使用客厅。二层的三个房间和屋顶的小阁楼就分别租给我们。 索朗太太像是没看见这个人,我知道她是故意的。这时候房客里行踪最神秘的棕发男人像是练轻功那样,几乎没有响动地,就熘到了门口,索朗太太掐准了时机,仰着脸沖门口说:「明天去收你的房租。」棕发男笑着:「好啊。我现在就是去找老闆要支票的……」谁都知道他在撒谎——他在一个晚上九点开门,凌晨五点关门的酒吧做barman,他没什么可能在清早看见自己的老闆醒着。 人和人的立场终究不同。索朗太太就很讨厌11月。因为这个国家有条法律,任何一个房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11月到来年3月这段时间把房客赶走。因为一个交不出房租的人,很有可能在严冬里被冻死在街上。但是索朗太太的运气就是不大好——她每一年都会碰到两个到了11月就不肯交租的房客。要知道她一共也只有四个房间出租而已,所以,是百分之五十。这简直成了一个诅咒。索朗太太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的确有一些这样的人,明明善良,却莫名其妙地,总是吸引到一群没谱的人在周围——似乎,也只能归咎于磁场了。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到了春天,他们还是会乖乖地补交房租——但是冬天,索朗太太收入的锐减就已经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冬天又有圣诞节,又有新年呀。」索朗太太哀嘆着。 当我知道了这个「百分之五十魔咒」的时候,立刻明白了,为何索朗太太在我搬进来的第一天,知道我可以一次性付给她两个月租期的房租的时候,热忱地微笑着说:「你可以养宠物,但是不能养狗,狗太吵了。猫不错的,还能跟我的露露做朋友。」 露露在冬天的时候,也没办法吃上最好的那种猫粮。可是奇怪的是,露露总是搞不清楚状况,每年都是跟拖欠房租的房客最为亲热——不过也许这是露露的策略,它以为它友好一点,这些人便不会再找主人的麻烦,她就有好东西可以吃了。但是,露露终归是理解不了人类的无耻,也真的只有人类,才能一边叫它天使蜜糖,一边毫不在意它的生活水准,终其一生露露也理解不了这个吧。 直到今天,我每个冬天都还是会想起索朗太太,我会惦记她的运气能不能变好些,今年是否能够摆脱「百分之五十魔咒」了。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阳光明媚的11月初的清早,索朗太太把一小瓶颜色鲜亮的南瓜羹放在我面前,说:「这瓶是送给你的。」那脸上的神情,像是小学老师,在奖励一个按时付房租的乖孩子。 第9章 流放七月(三) 第9章 流放七月(三) 文/冬筱 冬筱 最世签约作者 代表作:《塔岛》 我轻轻地叩门 /如同心跳 /你为我开门 /你默默地凝望着我……我的行囊很小 /但我背负着的东西却很重 /很重 /你看我的头发斑白了 /我的背嵴佝偻了 /虽然我还年轻。 ——曾卓《有赠》 【塞缪(上):父亲】 里欧被护士叫醒,因为到了吃药时间。装药片的小盒子伸到他面前,他将红红绿绿的小药片倒在手心,接过茶杯,分两次咽下这些每天按时见面的伙伴。 观看最新章节访问st?9 他来到桌边,早餐是白粥咸蛋和酱菜。慢慢吃完,他把昨天莱易带来的报纸浏览一遍,然后打开抽屉,拿出日记本,读完昨天写的,翻到新的一页: 「黄昏后,福克到来,竟为了文集。其实我早已不想此事,岂知上天眷顾,赐给如此机会,亦如福克所说,最后机会。感谢发起者。福克年轻的外甥女衾嬿将会负责文集编写,莱易从旁辅助,我也还须把一些遗漏的回忆补齐。 「告诉自己:又回到动笔的日子,被点亮般喜悦。昨晚和莱易开酒相庆,有些忘乎所以,晚上血压渐高,得不偿失了。自然还有些许兴奋,毕竟是大总结。有事情做,便也有了年轻的错觉,身体却是已不能再折腾的了。然而激情似乎正在归来,这仿佛是自己多少日子以来始终在翘首盼望的。 「忆起好友冷魄的一句至理,颇有所触:『人到老年,在这残存的日子里,只有回忆还在生长。』诚然,越老越是这样,只要意识尚清,就停不下回忆和怀念,这是我无法回避的、活着的唯一方式。于是再次自语:人一个一个死了,难道许多事情就这样了么?就这样过去了么?谁再来说这些事情呢?所以,最后这道主菜,为了做好,不必怜惜血本。 「那么,从何而始? 「想来,七月尾巴的礼物,一天前,是文集,半个多世纪前,是塞缪。」 这不是个普通的名字。里欧怔怔地在窗边坐了许久,才开始补写第一篇回忆。 「塞缪,若我某日醒来之时,见你在我的床前站着,我就真的不用再追忆什么了,那会是个无比轻松的日子,美得像梦。可你就像我们身后的时间,在那儿,但永远不会再回来。 「1951年7月,塞缪降生,老大不小的我欢心得像孩童。记得那段时间自己正在对付一篇令人愤慨的批评短文,怒气沖沖地奋笔疾书。塞缪的到来让我欣喜若狂,将所有烦恼抛至九霄。我之所以对那些天的情景记得清晰,并非因为那是我首次身为人父,却是因为,在塞缪之后的全部生命中,我再未体会如此的快乐。 「塞缪出生后,各方压力渐渐变大,直到四年后风暴来临前,我都不太腾得出时间来好好和他一同玩耍。如今唯一能回想起来的场景是某年的国庆节晚上,我带他在南山路钱王祠前面隔着西湖看烟火,让他骑上我肩膀,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逛。他伸出小手,好奇地指指点点,咿咿呀呀地说话。那几年他过生日,我都会去买一个西瓜回家,他捧着一块西瓜在家门口走来走去,满嘴红色的瓜瓤,逗得邻居们开心地笑…… 「不是我不敢回忆,怕自己流下泪水,而是我实在没有多少关于年幼的塞缪的记忆。他四岁时,这个可爱的孩子就失去了父亲。他几乎不曾有过父亲。 「我记得自己彻底失去自由之前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场景,那时我已被隔离审查,上面同意我和儿子再见一面。 我来到託儿所门口,他看见我,喊着『爸爸,爸爸』,跑了过来。我蹲下,相隔铁栏将他搂住。他紧紧勾着我的脖子,小脸蛋贴着我的腮帮,哭了起来,将多日积累起来的委屈用哭泣向我宣洩。我离开託儿所时,他抹着鼻涕,朝我挥动小手,我心里塞满了他所不能理解的痛苦。 「多年之后听说,我被抓走以后没过几日,他就被託儿所退了回来。回来的那天,他高兴地对他母亲说:『妈妈,妈妈!阿姨们说,爸爸是个反革命,叫我不要再去託儿所了……』他以为自己再也不用去託儿所是件光荣的事,开心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拉着她母亲的衣角问个不停:『爸爸是反革命,反革命能多买一个西瓜回家么?』那时他只知道西瓜,但慢慢地,他不仅忘记了西瓜,可能也忘记了自己有个长年没法回家的反革命父亲。 「好像是前几年的事了,莱易看我的文章时问,怎么不在反革命三个字上加引号?我说,不用引号的,在往后的二十五年里,这三个字完全实现了它的价值。 「灾难开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塞缪。1969年,他十八岁,从黑七类和狗崽子变成了『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停课闹革命,被分配了一条出路——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他在遥远的黑龙江插队落户,一去十年。 「这以后,我当然时刻为他的命运牵挂担忧,不过我在牢里更多地总是这样想:塞缪对我的情感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一次次推测,总没有答案,我无法体会他的心境。 然而有一天,当我问自己,你对塞缪的情感又是怎样的呢?我却发现,不要说站在他的角度来设想,就是从我自己这里出发,我都全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它太艰涩,我费尽全力都嚼不动它,哪怕牙齿落光了,它依然纹丝不动。 「1979年,他回城,1980年,我平反。我见到了我的塞缪,一个二十八岁的陌生人。他并没有像别的青年那样大声高喊『青春无悔』或者『岁月蹉跎』,而是沉默着。这种沉默并非为了等待爆发的隐忍,而是一种真正的沉默。他沉默地面对两鬓斑白的父亲,这个客观上和他还算有些联繫的男人。 「我们偶尔交谈,却无法推心置腹,彼此之间从未建立起深刻的理解。那种期望和解,小心翼翼的努力被灾难开始之前残存的,以及之后缺失的回忆牢牢束缚,谁都无法再接近一步。空荡荡的家里,我们以一种擦肩的方式共存,却连吃饭都很少在一起。创伤不仅在我们的皮肤上留下伤痕,更注入了我们的骨髓。 「『没用的,没用的』——我幻想,要是有一天莱易在这一点上给我出主意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回答。只是我现在明白,莱易永远不会问那样的问题,他可能成熟得比他父亲更早,也比他父亲更冷静——那种简直有些可怖的冷静,浸透了这个今年5月4日刚满二十岁的孩子。 「我不知道是否有任何人曾拥有和我相似的感受:历史是在重复的。它居然能够给一个家庭留下如此准确无误的痕迹——就像一个印章,先是狠狠盖在了我和塞缪的历史中,接着更用力地摁在了塞缪和莱易的身上。 「1985年初,塞缪带着一个来历不明、怀孕数月的姑娘住进家里,打算不结婚就生下孩子。烦躁的我几乎每天都和他大吵一场,摔杯砸碗,有时甚至就快打起来,家里充满了绝望的气氛。三个月后,莱易可怜的母亲也似乎在生下莱易的同时,预见到了她在这个家中毫无希望的未来,在昏迷中流完了她全身的血,离开了人间。塞缪对她心存愧疚,独自照顾初生的莱易,我们之间也不再剑拔弩张。 「不期而至的另一场风暴前夕,塞缪再度与我激烈争吵,这次却无关血脉。我的劝说在他眼里如此无力,他坚定地想去证明也许存在的另一条出路。于是,不久以后,他不得不隐遁而去,离开家乡,前往大洋彼岸一个陌生的国度。 「当我看着四岁的莱易站在窗前等待他的父亲时,我流下了那四分之一个世纪中都未曾流下的眼泪。我怀疑自己所谓『坚强地忍了二十五年的泪水』是否就是为那次离别而准备的——我能承受无数残酷的生活苦难,却实在没法接受这样的命运玩笑。四岁,和我当年被迫离开塞缪相比,塞缪离开莱易更突兀,却更没有悬念,更支离破碎,也更接近毁灭。 「我身心俱疲。这些话我早已写了不知多少遍,但它们总是变得越来越重,总有一天将压断我的嵴柱——断了好,碎了更好,我等待的,就是自己再也无力拼接记忆的那一天。 「我脑海里所考虑的最后一个问题:莱易能否在二十八岁时再次见到他的父亲。」 里欧小心地放下笔,起身想去小书橱里拿出整理好的诗歌篇目。走到床边,他忽然有些喘不过气来,一头晕倒在床上。 【塞缪(下):l】 「l抵达这个世界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他的母亲同时用完了最后一丝力气,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和他母亲换了个世界。 「我就是 l。我使出我母亲生我时的力气去想我的母亲,她却出不来。 「好吧,我出生在1985年,5月(这是爷爷告诉我的,我相信他)。对母亲,我实在没什么可谈的了:她是个异乡人,怀上了我,接着准备生下我,然后她成功了,最后她死了。 「我暂且不想讲我的父亲。 「那么只有说说我的爷爷了。他是位诗人,半个多世纪前的诗人,但说来奇怪,我出生之后(也许我出生之前就是这样),他再也没有写过诗,他早已成为了一个回忆者。 「我至今怀疑爷爷究竟是怎样把我带大的。作为一个脾气有些暴躁的性情文人,他怎么可能事无巨细地照顾我年幼时的生活?他说:『你小时候,我去上班,就把你留在隔壁邻居一个退休大婶家,下班再接你回去。』我已记不得这些了,在我早前的记忆里,和爷爷在一起始终都很快乐。我四岁开始和他相依为命地生活,也恰恰从四岁开始记得一些事情。 「我记得的第一件事情关于眼泪,爷爷的眼泪。那是一个黄昏,我再次绞尽脑汁去回忆黄昏的样子,很美丽,很温和。爷爷抱着我站在阳台上,面对光来的方向,我觉得天空中有一块特别亮的地方,亮得我无法对着它看。我转过头,然后就看到爷爷的眼角淌出了水,那滴水滑过他皱纹遍布的脸颊,落在地面上,我便找不到了。于是我伸出手去,抓住他脸上已经连成一串的水滴,捏在手中。我突然觉得冷——沾着水滴的手掌心冷,后来我知道,那是风。爷爷的眼睛里一直在流泪,直到天边的那片光线不再刺眼,慢慢变了色彩,最后暗下去,什么都看不见了。 「于是那一天,我记住了眼泪,记住了黄昏,记住了风,记住了什么是红色,也认识了黑暗。 「即便黑夜来临,爷爷还在哭,他哭了一整晚。 「后来他很久都没有再哭。 「我童年的黄昏都是在铁轨边度过的,我上小学时,爷爷是个小学校长,但和我不在同一个学校。后来我们搬家了,因为爷爷得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图书馆馆长。 「我们搬到了一座山的后面,对此我闷闷不乐,因为我再也见不到铁轨和火车了。搬家后的第一天下午,爷爷就带我去爬山,他对我说,山那边有个礼物在等着我,一个很大很大的礼物。兴奋的我轻而易举地把气喘吁吁的爷爷甩在身后,一个人沿着唯一的山路沖向山顶。那时候我不曾想到,我的未来会在同一条路上再也停不下来,再也无法改变。 「那天,当我第一眼看到山下那个波光粼粼的湖时,我以为它只是一颗巨大的眼泪,我仿佛觉得它就是爷爷多年以前那粒落下脸颊,消失不见的泪珠。不过它又是那么大,那么美丽——和我那其貌不扬的铁轨比起来,它美多了。我傻傻地望着这个湖,然后爷爷也登上了山顶,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对我说:『l,她叫西湖,她是个美人。』 「美人,这个对我来说近乎神秘的字眼不久以后就很清晰了。 「我遇到了一个美人,我就像爱上西湖那般爱上了她。 「和我的父亲一样,我暂时不想谈论她。 「爷爷拥有一个明亮的阅览室,我则在附近上了初中。我记得我们的生活还是那样平淡无奇,我放学后就到图书馆去,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走回家,一起聊聊天,然后他写他的文章,我做我的作业。 「有一次我问爷爷,为什么你那么老了他们还要你工作?爷爷说,不是他们要我工作,是我自己想工作。我说,你为什么想工作?爷爷说,如果你失去了一样很宝贵的东西,你想不想拿回来?我点点头,想。爷爷说,我也想,所以我要努力,拿回来一点算一点。我问,你失去的是什么?爷爷说,岁月,l,是岁月。 「图书馆对我来说却具有别的意义。我在爷爷的阅览室里翻开了那些书,而且一翻就是很多本,很多很多本。上初中的这三年里,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谁叫我那么孤独呢,孤独的人看书,这事仿佛天经地义。 「我读高中的某一天,爷爷突然昏倒在了一堆历史资料上。那天我回到图书馆,没有见到爷爷,却被副馆长带到了医院——爷爷脸上戴着面罩,手上插着针头,虚弱地看着我,认出了我,拉住了我的手。我感到他的手已经失去了曾经的力量,也随即想起他以前抱着我站在阳台上看日落,想起他托起我爬上栖霞岭的大石头看西湖…… 「我哭了。 「后来我也很久都没有再哭。 「医生把我叫到了一个会议室,围坐成一圈,对我说:『你爷爷的心脏病很严重,看来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了。』 我点点头,在家属一栏上籤下自己的名字:l。 「第二天,我就开始在医院和学校间奔波起来。 「我匆匆参加完高考,连志愿都没填就进了图书馆,成为一个年轻的阅览室管理员。至今我都觉得,这会是我这辈子最适合做的工作:我对这个馆室再熟悉不过,我知道每一本书的位置,甚至记得住它们的出版年份和标价。 「……」 莱易刚读完自己今天写下的文字,一个读者向他走来: 「请问一下《追忆似水年华》在哪儿?」 「前面左边第六排书架。」莱易指了指方向。 「来说说我的父亲吧。 「关于他的一切,都来自爷爷时断时续的讲述。爷爷大概是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对我讲述从前那些事情的——也就是说,我从十五岁开始接触我家庭的历史(这很重要,我觉得谁都逃不出家庭的历史)。爷爷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人到中年却受到打击,跌入人生的低谷,被迫离开了他年幼的孩子,二十余年过后当他和儿子再度相见,却默默无语。 「当然,我理解这一点,要是我现在见到了我的父亲,我们自然也无话可说。但是,我仍然盼望见到我的父亲,盼望和他面对面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和他四目相对。 「我要质问他: 「你怎么忍心丢下你历尽苦难的父亲? 「又为何逃避对年小无依的我的责任? 「说实话,我对他没有任何具体感知,十几年来的所有怨恨只能发向一个完全不明晰的身影——但他却又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他离去之后,我就开始记事了。我知道爷爷的那些眼泪是为他而流,为我而流,为这个不幸家庭的历史而流。 「而我的父亲,为这段本已冰冷无情的历史雪上加霜。 「我恨我父亲。 「确实,除了一些小说里的人物(比如弗根和克洛德),他是我唯一恨的人(他总是让我想起老卡拉马佐夫),正是他的离去让我从小就如此自卑,让我亲爱的爷爷心力交瘁,他把他的过去(父亲)和未来(我,l)纷纷推下地狱,他自己必然也无法逃脱。 「爷爷曾经对我说,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你父亲其实没有走远,他只是因故缺席了这段历史,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我说,那是什么时候?爷爷说,我不知道,但时间会告诉他,也会告诉你。那时,如果我已经入土,你要记得来告诉我。 「我总是会做这样一个梦:我在热闹的剧场里看戏,身边坐着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我看见舞台上的场景是监狱,爷爷也在里面,扮演一个无足轻重的囚犯,没有一句台词。过了一会儿,这齣戏结束了,爷爷下台,我身边的那个男人却起身离开。爷爷回到我身边,和我相隔一个座位坐下。接着的一幕戏是一场游行,爷爷指指舞台,对我说,你父亲也在人群里。我拼命伸长脖子去找,却怎么也看不见他。 「那个叫作塞缪的男人消失至今。」 莱易想了又想,还是从纸上把最后一句话画去了。 「你在写小说,莱易,你不是l。」他这样提醒自己。 【塞缪(中):嵴樑道】 七月最后一天的黄昏,莱易在栖霞岭的初阳台改变方向,选择走山岭正中的那条嵴樑小道。这条路上行人很少,树荫浓密,莱易右手边的山坡下是家和图书馆,左边则是西湖和医院,这四个地方几乎是他生活的全部。 今 天,嵴樑之路想要对他说的重点显然并不在此。他边走边翻看手中的报纸,忽然从中掉出一个白色信封。信封上写着「里欧收」——自然是给爷爷的,楼下信箱里从 来就没有寄给莱易的东西,报纸是爷爷订的,信件也都属于爷爷,就连寄来的水电费帐单上写的也一直是爷爷的名字。 莱易发现封口开着,便抽出里面那张对摺两次的白纸。不用读任何一个字,他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信纸的周围打着一个沉重的黑框,框住一段短短的文字。 「又是封讣告。」他皱起眉头读了下去。爷爷的好友曼鹤先生在上海去世了,信是曼鹤先生的儿女所写,寄给老人生前的每一个友人,告知死亡的原因和时间,委婉地希望收到信的人能去参加几天后举行的追悼会。 莱 易轻轻嘆气。一年来,类似的讣告接踵而至,他每次都看着爷爷费劲地撕开信封,拿出信纸,然后放声大哭,在之后的几天茶饭不思。那些从不同城市里寄来的信, 有的手写有的列印,却都不约而同地带来了死亡的消息。好朋友相继去世,爷爷衰弱的体力却不允许他亲自前去为他们送别。 莱易收好讣告,把文学日报拿在面前浏览,瞥见报纸一角写着一则极为简短的启事:「七月派诗人碧砂今日凌晨在北京逝世,终年八十七岁。」莱易心中一沉,把这句话重新读了一遍,再读了一遍,停下脚步。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正直面一个对爷爷来说意义重大的时刻。 他 对七月派这个名词太熟悉,甚至有些敏感了。小时候,爷爷常和其他七月诗人们聚会,有时候还带上他一起到西湖边去。在他斑驳的记忆影像里,这些老头大都和爷 爷一样,满头白发,精神矍铄,大口喝酒,高声谈笑。他们把莱易抱在身上逗他开心,有时还给他喝一点点酒,弄得他脸颊潮红,头昏脑涨。莱易很难从外貌上区分 每一个七月诗人,对他来说,他们的五官是模糊的——这种模糊让他自始自终有这样的感觉:他们没什么分别,他们仿佛是一个大家庭里的兄弟。 自 他懂事的那天起,他便开始无意识地了解这群诗人的过去,从家里的书架上不断寻找那段灰暗的历史,阅读每一位七月诗人的作品。他似乎不需要爷爷的解释就能读 懂发生在七月派诗人身上的故事。多年来,他长大了,七月诗人们却开始相继离世。莱易总会很快得知这些消息,他每次都无奈地安慰悲伤的爷爷,渐渐明白他和他 的朋友们所历经的苦难的分量,也隐约感知到自己肩头的某种责任。 年迈的里欧清晰地记得近几年去世的朋友,但对那些早年离开的人就 有些遗忘了,这对他来说反而是件值得庆幸的事,他以为他们还活着,于是他便不会觉得那么孤单。莱易比里欧更清楚这个世界上到底还剩下几个七月诗人。他记得 他们几时离去,因何离去,记得里欧为他们每一个人写下了怎样的悼词。 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莱易感到胸闷心慌,他不曾想到上海学 者曼鹤与北京诗人碧砂的去世竟会来得如此巧合又突然。仅仅一天过后,所有的七月诗人,只剩两个了。莱易紧锁眉头,拐弯下山,重新看见了泪滴般的西湖。他觉 得这一幕有些苦涩,多年以前自己第一次从宝石山山顶望见的西湖毫无改变,七月诗人们却已将成历史。 他到医院的时间比往常晚了一点,吃完饭,他擦去里欧嘴角的汤汁,对老人说:「医生刚才和我说了你下午晕倒的事。这几天注意休息,少写一点。」 「我很好。」里欧轻描淡写地避开这个话题,「今天补写了一篇文章,关于你父亲。」 莱易微微一愣,他和里欧已经很久没提及塞缪。但他马上明白过来,无论劝说能否达到目的,老头不得不抓住所剩不多的每一个机会放手一试。 「当 时你才四岁,你什么都不明白。塞缪不得不走,我们不能对一个经历了那种生活的人要求更多。」里欧还没把最后一口饭咽下去,声音含混而黏稠,「你一直都没法 原谅他丢下我们,可他自己愿意这样做么?莱易,你该给他一个机会,至少在心里。因为我们永远掰不赢历史的手腕。」想要说服莱易的希望始终伴随里欧,他试图 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试图让莱易明白,塞缪当年别无选择。里欧抬起头用他那如炬的双目注视着莱易,然而他瞬间就感到自己火热的期盼被莱易冰冷的眼神降了 温。「你总不愿意好好想一想。」他只能这样无力地结束。 无论里欧是天真依旧抑或心怀幻想,莱易总会无声地对抗爷爷冗长的独白,沉 默地听完老人颤颤巍巍的解释。他早已不愿再与老人争辩,他和里欧永远都站在自己的历史中,各执己见地面对此刻不知身在何处的塞缪。然而莱易的心里也不免难 过,因为他始终觉得,他们两人是在为一个死去多时的人对峙。这种对峙毫无意义,谁都无法把对方笼络到自己这一边。在这场对峙中,让步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根 本就没有让步这样东西——多少年了,里欧苦口婆心的劝导撞上的永远是莱易一言不发的拒绝。 当爷俩终于对这场荒诞的拉锯再无奢望的时候,莱易想起了另一个人:「衾嬿这几天来过了么?」 「昨天下午来的,我在挂盐水,她拿了资料就走了。」里欧积蓄良久的希望被掐灭,吐字绵软力竭,「我们先做诗歌卷。现成的资料,比较好整理,基本上没有什么遗漏的。 」 「好的。」莱易觉得时机恰当,从包里取出那个白色信封,「爷爷,上海来信,又是……」 里 欧展开信纸,读完,闭起眼睛。莱易不说话,握住老人颤抖得厉害的手。他太熟悉这个场面了,他每次都能在这个时刻感受到来自里欧体内那种悲凉的愤怒和震动, 老人就像一列轧过路面的蒸汽火车,想冲出铁轨,却发现自己年纪太大,再也跑不起来,最后只能停在一片荒芜的戈壁中央,动弹不得。 「光 是上半年就连着走了四个,他是第五个了……」老火车无力地喷出几缕稀薄的气体,里欧开始低声啜泣,断断续续地报出这半年来相继去世的朋友们的名字,还有去 世时的年龄。里欧能把一个名字变成一个故事,没完没了地讲开去。他的讲述有声有色,火车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轻快地奔驰在五彩的原野上,一刻不停地前 进,鼻息孔武而阳刚。莱易静静听,任凭他痛快地说,从不打断。等他把故事说完,眼泪便也干了。 「我很早就听说过曼鹤的才华,认识他却很晚,大概是1980年的事了。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人,很少作诗,不写小说,专门写文学评论。」里欧努力挖掘倒映着老友面孔的记忆,「他的书法有种独一无二的风骨,家里墙上还挂着他写的一轴条幅。」 莱易把手搭在里欧的肩膀上。他从未觉得爷爷是寂寞的,因为他的朋友们虽然走了,留下的那些诗却还活着,他一直记得家里那幅书法上曼鹤爷爷的诗句:「风景西湖旦暮,诗情故国悲欢。遥知把卷今夕,樽酒独挥岁残。」 「好好休息,报纸明天再看吧。」待里欧情绪稳定,躺上床,莱易才放心。他吻了吻里欧的额头,轻轻说:「爷爷,你要知道,比做好文集更重要的事情,是文集面世的时候,它们能见到你。」 里欧眨眼,缓缓睡去,在梦里完成了今天的日记:「这次是曼鹤。他搭上七月的末班车离开这个世界,『去世时很平静』。我没法去上海送别他,只能找个时间,寻找那些关于他过去的点滴,写一篇悼念文章了。 「七月离开,好友离开,我摇头苦笑,原来我用整个七月换来的,不过是另一次死亡。 「告别我的老友,愿他的灵魂安歇: 「千古后千古文章,自有千古评论,千古有史。 「一生事一生风雨,终证一生肝胆,一生无愧。」 【雪糕纸的倒影】 这 个晚上,莱易的酒喝得不闷,他一直坐在野火原熟悉的角落,听酒吧里的人声此起彼伏地翻滚,又逐渐匀开,如同拍沙的海潮,循环往复。周日晚上,几个喝醉的客 人趴在桌上不省人事,似乎想逃避明天清晨。墙边的灯光又暗了一格,酒保们打扫着卫生,准备迎接下一场狼藉。一个杯子磕在桌边,发出的闷响像是灵魂落地的声 音。 莱易再次看了看表,这个习惯性的动作做得沉稳不乱,因为时间从来不曾限制他。他时常这样觉得,他孤独的世界是一个密闭的圆形 小屋,和周围的一切事物分离开来,像个飘浮在空中,可以随意变形的气球。时间对他来说可长可短,可黑可白,他甚至能轻易改变时间的快慢,修改自己记忆的长 度,给它们抹上花簇簇的颜色。 「如果明天回去,现在可以见一面,你该记得在哪儿。」信息发给衾嬿。 「我上了城隍山,突然看见火烧,原来那是你的据点啊。」回得好快,莱易看完苦笑摇头,心里却突兀地袭来几道感觉:「我的好奇和惊喜相互攻讦到半山,发现轻蔑已经占据那旗杆了,对它们说,姑娘,慢慢来。」 一刻钟之后,衾嬿迈进了野火原:一点气喘,一点红颊,不止一点的姣美。莱易望着她,侧过头等她走近,慢慢将一杯啤酒推到自己对面,伸手示请:「入乡随俗吧。」 「抱歉了,上次真是有事。 」衾嬿甩甩头发,也不推辞,更不用杯子,「不过我想我可不是陌生人。」「好吧,西子,没必要又文绉绉又客套。」莱易的语气亮出一点刀锋,「你刚才在哪儿?」 衾嬿胸前挂着一条闪亮的项鍊,一只弓形的金海豚仿佛从那海沟中跃起,快乐地准备再次扎入水中。衾嬿脸上的微笑迷人,却也真诚:「刚好从万松岭上下来,一个人走那么多路过来瞧瞧你。你怎么天天喝酒?」 「不是天天。」 「难道因为我?」 莱易笑着不说话,目光离开幸运的小海豚,转到身边海报中普莱斯利销魂的背影上去:「我们才认识,能这样就挺好,干杯。」他是真想继续喝下去,「先说最想说的,你够漂亮了,何必还来抢我的事情做?」 「节奏有点快,我跟不上。」不过她立马猜到一半,枪尖倒转,「我猜你要在酒吧谈正事?」 「是。你太聪明。」衾嬿的智慧让莱易感到吃惊,「爷爷文集的事,我想来想去都还是应该由我来编啊,福克叔叔倒好,找了个局外人。」 「我 姨夫其实是为你考虑,他知道做这件事情要承担多大的心理压力。」衾嬿正色道,神情严肃,「莱易,我知道我一定不如你更了解里欧爷爷的过去,不如你更愿意为 他的文集付出,但编辑和整理这件事情说到底是一样的,而且女孩子可能会做得更细心一点。你相信我,我会做好的,或者,我们彼此帮助,一起做好。」 莱 易盯着衾嬿眼里泛出的一点羞怯和焦急,一时语塞。这个时尚美丽,似乎有些傲慢的复旦高才生,已然让他感到了一种不可回避的力量。他拍拍脑门,认定这个与自 己势均的角色不再是仅仅路过而已。他举起杯子,和她干杯的右手使上了一点劲,金光闪闪的啤酒溅出,沾湿了他的手錶、她的玉镯——他确实无言以对,他似乎只 能接受这种角色设定:拾遗者。 「你刚才也一个人么?没和朋友在一起?」衾嬿擦去洒出的酒,声音重新变得轻快。 「我没有朋友。」莱易平静的语气里不带一丝掩饰,「我早就放弃和过去联繫了,更何况那些留不下来的人。」 「好羡慕你。」衾嬿低下头说,「我也扔下过曾经,却没法像你那么坦然面对,我时常觉得害怕,怕那些过去回来找我。」 「我又哪里会那么坦然。」莱易真切地觉得和衾嬿的谈话正变得越来越舒心,他太久没有和别人交流了,「我每天在图书馆望着那些自习的中学生,试图在回忆里寻找关于自己那段日子的点滴,想了又想还是一片空白。」 「你的遗忘在加速。」 「是啊,并不因为发生了太多,而是根本无须记忆。」 「那么我把里欧爷爷的记忆还给你?」 莱易摆摆手:「别了,你去做吧,你和福克是对的。爷爷已经发表的文章我几乎都读过,该去找那些散失的了。 」 「那这个夜晚你要怎么过呢?」衾嬿撒娇的口气,透着纹路明晰的撩拨。 恐怕换作其他任何孩子,这时一定心有旁骛了。可莱易只是轻轻笑了一声:「我自然会想明白的,衾嬿,我觉得我能懂你。」 衾嬿点头:「我也觉得。」她之前的尝试略为草率,可莱易并没有让她跳下高台。 他 们又喝起酒来,心情逐渐逆着夜的轨迹变得开阔。莱易描述他通常寡言少语的状态,衾嬿则抱怨自己的生活忙碌却空虚;莱易不住劝说衾嬿给她的长裙加上一道婉转 含蓄的挂饰,衾嬿则希望莱易能把头发从现在的亚麻色染出点赤子之心。他们谈论村上的出格幻想,谈论索菲娅科波拉的清新尝试,谈论 r詹森的先锋蓝调,谈论那些越来越紧缩,却依然互有交集的文艺范畴。 「你看明白了么,原来我们在比酒。」时间熘走,每日小酌的莱易意识却依然清楚,「可它们不知道我对你的感谢。」 「别这样,莱易。」纤纤细细的衾嬿也绝对有量,「我等会儿还有活动呢,我要去跳舞,你和我一起去吧。」 莱易伸出食指摇了摇:「要么是我不喜欢吵闹,要么下次吧。」 两人同时起身,顿感脚下似乎踩着海浪,差点相撞。莱易笑着伸手扶在衾嬿白翠般的上臂:「我喜欢这种平衡感。」衾嬿咯咯笑开,把手放上莱易宽实的肩头:「哎,看来我还是人生地不熟。」 他们一前一后走出酒吧,回到苍天下。天气依然闷热,莱易抬头舒展颈椎,乌云竟然还没散去,一整夜,没下一滴雨。雷声慢吞吞地跟在小闪电后面,破在远方的远方,倍增无力的倦意。 「你回去吧,莱易,我明天上午走。这次拿到了书稿目录,就要开始工作了,下个月应该还会再过来。」此刻,衾嬿脸上的微笑竟依然一丝不苟地职业,「我们常联繫。」 「好的,姑娘,雷雨将至,路上小心,一会儿回到姨夫家给我个信息。」莱易发现道貌岸然地与人为善并不是件多难的事。 「你想想,雷雨是什么味道?」衾嬿铺展开两人今晚的最后一个话题。 「如果去往童年……」莱易不假思索,「那是雪糕纸的味道。」 于是这个寒冰精灵一样的女孩掉过脸,碎步跑开,在十七步之外踮起脚尖,轻盈地转身,向目送自己远去的男孩交出了来自曾经的秘密:「莱易,以后,叫我珍妮。」 【为了忘却的兑换】 酒 吧街已不见几个人,地上遍布垃圾,几个破碎的啤酒瓶立在那儿,墙角的水沟里流淌着刺鼻的脏水,混着酒和油的味道。巷口有一个卖烧烤的小摊,摊主不知去向, 只有铁架子上的黑炭还微微发着红光。莱易穿过空无一人的广场,又走过几条街,朝前方街角一个粉红色的小店走去。 两个女孩站在那洗头房的门口,一个跳着绳,一个在一旁数着,发出明亮的笑声。莱易远远就看见那个跳绳女孩丰满的胸脯肆意妄为地上下晃动着。等他走到跟前,女孩们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没有任何好奇或者藐视——她们认识他。 莱易刚要拉开那扇半透明的移门,那门就先开了。一个衣衫不整的中年人略带惶恐地走出来,一脸紧张地向小街两边张望,却没看见面前的莱易,一头撞在了他肩上,那人赶紧向莱易道歉,然后急匆匆地,几乎小跑着穿过马路。莱易看见他满头大汗的狼狈样,觉得好笑。 洗 头店里空间很小,唯一的光线来自天花板上那盏散出粉红光芒的日光灯。几个白色的水池在墙边排开,每个池子上都有一面镜子,镜子下杂乱地摆放着洗发水之类的 东西。进来的人最先看到的是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才是左手墙边沙发上两个衣着暴露的女孩。她们都懒懒地半坐半躺,看也不看莱易,边修指甲边无神地盯着墙上的 一台电视机。她们面前的茶几上凌乱不堪,几个茶杯,许多拆开的零食包装,一个菸灰缸,旁边扔着一盒开了封的安全套。 靠近门的地方有一个电蚊香,蚊香紧挨收银台。如果不注意,谁都不会一眼就看到收银台后面那个藏在阴影里的老女人,她手夹一支烟,披着头发,同样一言不发地盯着电视,掌管洗头房的一切。她见过莱易很多次,不用再把生意解释一遍。 莱 易倒是向她打了个招呼,然后指指墙角的一扇木门,露出一个询问的表情。老女人吐出一口烟,偏了偏头,示意可以进去。莱易扫了一眼沙发上的那两个女孩,还是 转身走出门,把刚才在外面数数的女孩轻轻拉了进来。这个被姐妹们唤作「小卫」的姑娘像个风筝,拉着莱易的手臂朝墙角的木门松松垮垮地走去。 里屋更狭小,却还被隔成了两间,每间都只有一张低矮的小铁床,连个衣架都没有。莱易刚打开门就听见了隔壁那间传来的假得可以的忘情叫喊,他皱皱眉头,没说什么,一把将身边的女孩推倒在床上。 「脱吧。」他其实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冰冷些。 女孩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脱去上衣,甩甩头发,双手伸去了背后。 他把她压在身下,亲吻着女孩的脖子和肩膀,然后除去了女孩身上所剩的一切,抚摸着她的身体。女孩也回应着抱紧他,两个纠缠的影子映上腐烂的墙纸。 整 个过程,莱易都不说话,他自己想做的,想要女孩做的所有事全都用眼神和动作来主导。他不会关掉那盏虚弱的灯,始终都要让女孩的面孔留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他 欣赏她的表情,尽管每次他面前的那张脸都完全不同,他还是会专注地看着女孩或睁或闭的眼睛,和她共同喘息。他从不允许被女孩抓住自己的手腕,这一点显得尤 为关键——进入陌生女孩的身体和进入陌生人的口袋本来就没有区别。 通常情况下,莱易拒绝任何试图把行乐时间延长的嬉戏,总是直接得无以复加——寻找和女孩之间一个隐秘的交点,在小床来回的摇晃中等待爆炸,然后头也不回地起身离开。 今晚和他之前的所有经历几乎完全相同,他默默地穿好衣服,最后摸了摸女孩消瘦的脸颊,就走出了房间。他来到老女人面前,把两张红色的钞票留在桌上那堆沾满唾液的瓜子壳上,拉开门走了出去。 大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午夜的凉风吹动路边梧桐的叶子,早已关门的大商场前的gg牌却还亮着灯,一辆计程车缓缓开过莱易身边……他不快不慢地走着,突然想起一句话:「xx过后,一切动物皆忧愁。」 莱易望了一眼头顶重获自由的月亮,疲惫地微微一笑。 「再见,七月。」 是的,忧愁的他还记得。 (未完待续) 你可以爱我(六) 文 | 琉玄 琉玄 | 最世签约作者 已出版作品: 《东倾记·神启》《东倾记·啸世》《宅不宅之暴走香港》《宅不宅之玩转东京》 chapter 6 1 可 能是车内气氛沉默得叫林森有点毛骨悚然,他打开了广播,里面是一个女人端着和蔼慈祥的语气拉着尖细的嗓音高声朗诵着「北京天伦不孕不育医院 aaaaa级男科……三甲专家坐诊……」完了以后,下一则gg是一个男人以沉重的嘆息开头道:「我不行了,老婆成天不给我好脸色看。」接着就是一个爽朗的 男声向他传授自己如何又行了的经验,吃了什么什么药,你就是能爬楼打飞机的大金刚。 连着几条都是类似的gg,让正沉浸在自己营造出来的严肃气场中的我有点绷不住了,终于忍不住啧啧咂嘴,喷了一句:「怎么全是这种gg,敢情咱大天朝人民都成天关注下半身还生不出孩子呢。」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林森随口附和了一句后,关掉了广播,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态度顺嘴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这时候吃午饭会不会太早?」我拍拍身上的居家裤,耸耸肩,「我没带钱包。今儿你请。」 正巧遇到红灯,林森踩一脚剎车后,转过脸来盯着我问:「我是不是不该管这闲事?」 照理说,这会儿我该正经面对他了,只可惜啊这小子现在这张被打肿的小脸实在有点滑稽得可怜,我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伸手捏一把他的小下巴颏儿:「瞅瞅这吃饭的傢伙多让人心疼哪,回我家去上点药吧,姐帮你修修。」 林森翻了个特别婊子相的白眼后,不接我顾左右而言他的招,摇头晃脑起来直奔主题:「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不爱我管,我也得管!管定了。」说罢,他可能怕我打他,把脸又转回去,却以江姐般坚毅的侧脸对我发话道,「甩了他。」 我没接茬,盯着正前方的大马路发呆,在信号灯亮了后,哼哼两声示意林森踩油门。 「看 起来倒是个十佳好人,背地里搞这些阴谋诡计……」林森执意要跟我把这事儿说个明白,开始教训起我来,「你说你平时一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灵相,怎么就 能这么简单就被丫把到手了呢?多简单的手段,你就一丁点儿怀疑都没有?时机那么巧,那混混带把刀子特意在停车场里蹲点就为去打劫你这从面相看就知道买不起 车的穷二代?他就好像盖世英雄那样踩个七彩祥云来救你?」 谁穷二代了?老娘没钱,咱爹可是大大地有!——虽然想这么反驳,但其实 凌虎剑的家产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只好把话咽回去。既然躲不开关于董彬的话题,我便悻悻地应付了林森几句:「你说啊,看他一副憨憨傻傻的老实人相,为了 泡我还真是没少动脑筋,流血流汗的。」 「你可别下一句话要告诉我你被他感动了啊。」林森特嫌弃我似的撇撇嘴,「知道了真相以后,你还要继续跟他好?你平时那股子冷血劲儿呢?」 「我这谈场恋爱吧还整得跟电视剧似的——还有真相一说呢——我半天都没反应过来。」不想再和他纠缠这破事,我拍拍他大腿冲车窗外道,「嘿!嘿,反正都到这儿了,去墨墨家叫他出来玩吧。」 为了向我表示不满,林森横眉竖目地「噗噗」出气吹着自己的刘海,他刚准备掉头,被我一嗓子吓到踩车,「停!停!」我叫道,「拐回去!」「这儿是单行道……」他不满地抱怨,「姐姐您这是看到天上掉下来五百万了这么激动?」 「死贱人!敢欺负我们家墨墨!老娘今儿非喷到你『人间难得几回闻』不可!」没工夫解释,我骂骂咧咧地打开车门就沖了出去。 2 远远地就看见在一经济型酒店大门口,一男二女在那里拉拉扯扯,旁边数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在那儿指指点点,我心说这是捉姦现场吧还想看看原配跟小三儿哪个漂亮呢,结果一眼扫过去差点没叫我背过气去,那对夫妻是郝大伟和猫猫,被猫猫指着鼻子骂的是墨墨! 等我奔过去,猫猫正动手拉扯墨墨的长发,平时跟家里撒起泼来能胸口碎大石的墨墨这会儿就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一样任由对方摆弄。 「光天化日的干什么呢你!」我大喝一声跳到俩人中间,把猫猫的手猛力拍到一边去。 「凌佩!」猫猫见了我先是一惊,然后一副料事如神诸葛亮的模样「哦,哦,哦」地「哦」了数声,指着我尖叫道,「好哇,就知道跟你脱不了干系!肯定是你在背后出谋划策,就你唯恐天下不乱!」 「你是没睡醒吗?睁着眼说瞎话,我干什么了?」我挡在墨墨身前,其实这场面是怎么造成的,我心里已经有了数,所以双眼一个劲穿过猫猫的肩膀,去怒瞪她身后站着不吱声的郝大伟。 「装什么蒜!你撺掇这个死人妖勾搭我家阿伟,你们都不是好东西!」猫猫叫嚣着就要动手推搡。 我 赶忙退后一步,冷哼一声后扬起下巴用鼻孔看她,把骂架战斗力全开道:「呵,你一上下两张嘴的女人管不住自家男人大老远从天津跑出来找男人,你怎么不从自己 身上找问题?这身子不行了连脑子都不行了?」不等猫猫张嘴反击,我又立刻沖郝大伟连珠开炮,「郝大伟!你有本事偷腥你站出来说句话啊,吃着碗里的守着锅里 的,吃相这么难看,白长着三条腿,无胆匪类——不是男人!打哪儿来滚哪儿去,都已婚人士了,就不能跟你家黄脸婆好好过日子?」 习惯了被女生围着尖叫的郝大伟是个特要面子的男人,这会儿被陌生的大爷大妈们当个丑角笑话,他心里肯定不好受。被我一激将,边沉声说着「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边拉着猫猫就往后拽,摆明了想收场。 但是下决心要鱼死网破的猫猫挣脱了郝大伟就扑过来,真好像野猫一样挥舞起一双老长的尖指甲要挠我。看到我被牵连,墨墨这会儿也不装死了,飞身过来跟她扭作一团——他再身形细瘦也毕竟是个男人,转瞬就占了上风。 见一直闷不吭声听数落的墨墨发起飙来就像疯狗一样不好惹,猫猫边挠边退:「死骚货! 偷人精,你动我一个试试?」同时不住沖身后的郝大伟求助,「阿伟,阿伟!他打我!你倒是过来打他啊。」见他不动弹,她突然痛哭起来,少见地不再沖他发嗲, 竟然骂起郝大伟八辈子祖宗来,「好哇你个郝、大、伟!老娘白心疼你了是不是你丫狼心狗肺胳膊肘往外拐你搞男人你这个不要脸的死变态——」嵴梁骨快被路人戳 穿的郝大伟,面子再挂不住地暴喝一声「x」后,屁也不放一个就甩下猫猫转身走了。 这时候林森才姗姗来迟地扭着登场道:「别闹了!我报警了。」 报警?我们同时转过身来看向一脸无辜的他想,为捉姦这事儿报警有点闹太大吧? 「当然得报警。」他指着自己的脸委屈得要哭了,「我都被打成这样了。」 猫猫一怔,那神情似乎真在回忆刚才的混乱扭打中,她是不是把林森的脸给揍了?看得我真为她的智商捉急。 不晓得是真被林森唬住了,还是眼下觉得以一敌三太为难,她转身去追郝大伟。人跑出老远了,我们还能听到她拉长的哭腔,「阿伟——阿伟啊——」 大戏唱完,周围闲得没事的群众还意犹未尽地上下打量我们仨,像是要在脑内再给我和林森编排点戏份来似的,我叉腰一个个把视线瞪回去道:「看什么看?散场了,明儿赶早!」 我检查了一番墨墨,看他除了手上被抓破了几道,没受什么伤,拉着他上了林森的车,才双手捧住额头嘆气: 「你啊你……」这里没外人,我酝酿了一会儿情绪后,对他不客气地实话实说:「这次是你理亏。人家现在是有妇之夫,哪像以前你未婚他未娶的,大家搞搞暧昧生活多滋味——现在你再跟他纠缠,岂不是蓄意破坏人家夫妻感情,谁看你都不在理——你怎么就想不开呢?」 墨墨憋着口气,傲气十足地一甩长发后给我一句:「他说想我了。」 「他嘴上说说你就倒贴,你有点出息。」我急火攻心,把话说得重了,「他跟你表过态吗?他要真喜欢你怎么还跑去结婚?他拿你当不要钱的调剂品!」 「那你说我怎么办?佩佩!」墨墨转过脸的同时,泪水夺眶而出。他就那么把他那双细长的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眨也不眨一下,眼泪唰唰地冲下来,厉声问我:「你倒是告诉我怎么办啊?」 能怎么办?我答不上来。 他只是想起来的时候好像逗小狗一样拍拍他的头,他就心满意足得不行,自作多情地以为他的心开始向着自己倾斜了一点点,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他都当成宝,以为这样下去积少成多,他总会和他在一起。 殊不知像他这样只爱自己的人,四处给人「一点点」,给出去的总量甚至连地板上积的一层灰都不如。 能怎么办?我想,只有一开始就擦亮眼睛,告诫自己不要爱上人渣。只是听起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很多人都做不到。 3 这剩下的大半天我和林森都在陪墨墨,他说要去吃饭,其实是坐在对面看我们吃,他手里拿着一罐露露,好像林黛玉附体一样唉声嘆气,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正讨论这菜好吃那菜下盐太狠了的我们,摇摇头,又低下头,结果连水也没喝一口。 看他那糟心的样子,弄得我有点消化不良。 然后他又在天桥上发疯,几次三番试图跳下去,还好有林森从后面把他抱起来,一转身像丢小狗一样丢到一边去,我忍不住为他拍手叫好:「看不出啊瘦得像个零,臂力倒是个一。」 林森正要冲我摆出健美先生的姿势嘚瑟一下呢,墨墨在他身后狠狠「呸」了声:「是老娘太轻盈好吗?」——也是,难民见了都要掬一把同情泪的墨墨估计体重也就四十公斤出头吧——瘦成这样了,他还是打死不说真实体重,动不动就说「再胖下去没人要了」的话。 这方面他和林森都比我像个女人,就在刚才我说想吃根梦龙,愣是被他俩以「反式脂肪消化不了要发胖」为由给拦住了。 夜深人静后,墨墨开始沖路上遇到的男人们吹口哨,浪笑着一口一个「帅哥」地叫,其中有几个没看出来他是男人,还羞涩地回头招了招手,要不是我跟林森抓着他,他真能扑上去把人家给吃了。 他就是这样,越伤心,越神经。 折腾累了,墨墨走进了一家美发店准备为疯狂的一天做个华丽收尾,他要把他那一头乌黑漆亮的长发染成金色,我和林森默契地对视一眼,以心电波交流道:「嗯,想像一下还挺带感的?」于是因为我俩的好奇心同起,就没阻止他。 在墨墨躺到洗发台上跟发型师助理调情时,我和林森为了躲各种头皮护理的推销,便和墨墨说好了我俩出去熘熘,等他弄完了发简讯叫我们回来参观。 来到灯火通明、飘着烤串味儿的街上,抬眼瞧见林森正要张嘴,我就知道他要提董彬,赶紧先拿话给他堵了: 「哎,不说说你跟小高是怎么回事啊?」 「有什么好说的,她就是不愿意跟别人分享我呗。」 林森边说话边伸手过来够我的手。 我躲开他的手,翻了个白眼说:「能做到跟自己的亲娘分享老公,有这博大胸怀的姑娘要么死在古代了要么还没转世呢。」 「哟,你这白眼翻得略得我精髓啊。」他不依不饶地过来牵起我的手,迫使我站定了转过去看他,「你看我长得好看不好看?」 在林森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一片宵夜摊,三五成群的大老爷们儿和零星的阿姨姑娘们在那里吃喝扯谈,风中捎来浮浮沉沉的炭火气味和菸酒味儿,那边厢是好一番人间生活的俗世美景,这边厢的林森站在路灯昏光下,那张脸美得不接地气。 我装模作样地端详了他一番后说:「这脸要是消了肿,估计还行吧,勉强称得上好看。」 在 容貌上太有自知之明的林森才不需要从别人那里找存在,他无视我的点评,凑过来特认真但在我看来贱兮兮地说:「我长成这样,就是天生吃女人饭的,这叫天命难 违你懂不懂?」不等我学墨墨沖他来一声「呸」,他挺起胸抬起头地像在宣布一件特别自豪的事继续说,「再说了,我喜欢女人,比起这世间万物,我最爱的就是女 人。每个女人在我眼里都有她最独一无二的美好,有的温柔,有的泼辣,有的成熟,有的稚气……」 见他数起来没完,我不耐烦地突然双手捧起他的脸,盯着他的眼睛打断道:「啧啧,瞧瞧这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哦。」他好像琥珀镜面一样的瞳孔里是我的影子,「你倒说说看,我美在哪儿?也夸下姐,使劲夸,把我夸到能飘起来最好。」 「你啊,你……」林森迟疑时,他的瞳孔微微张大了一圈,「你不是女的。」——当他这句话出口,我条件反射地顺势掐了把他受伤的脸——「嗷——」他号了一嗓子后,捂着脸退了半步道,「你是我哥们儿。」 「去。」我抬脚给了他小腿肚子一下,就像读书时一样。 他努努嘴:「没长进。」 谁没长进?某人小时候要比现在可爱得多,坦诚得多。我在心底嘀咕。 「贝贝,我跟你说个秘密」——我还记得呢,个头比我还要矮的时候,林森在他那个复式房型的家里,趁着四下无人时拉着我的手,附在我的耳边说——「其实,我们家很穷。」 所有的同学都知道林森家里很有钱,他穿的衣服很贵,他用的文具是外国名牌,他是住在大房子里的小王子。但其实不是,林森告诉我,他妈妈是有钱人家出身,带了很多钱出来和爸爸私奔、结婚、创业,一开始赚了很多钱还买了大房子,后来破产了。 「妈 妈她有好多男朋友,他们会从国外带鞋子玩具和牛奶给我,还会给妈妈钱,但是别人给多少,都不能让我们家像以前那么有钱,所以妈妈和爸爸都很不开心。」林森 说这话时,不自觉地用力搓揉着我的手,用他那故作大人腔调却稚气十足的声音发誓,「我长大以后要挣很多很多钱,让我妈重新过上有钱人的日子。」 当 时连《名侦探柯南》的剧情都嫌扑朔的我真的有听没有懂,就记住了林家没看起来那么有钱。随着年龄增长,我才渐渐明白了林森那简单几句话背后的复杂含义。或 许他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快乐,但每当我正要为他感到难过时,他只要在光照下沖我咧嘴一笑叫声「贝贝」——我就只觉得他是个单纯的小傻 x。 我真希望他就真是个永远不懂悲伤,满心快乐的傻子。 「我希望你能找到真爱。」我从回忆里抬起头来,突然就伤感了,牵起林森的手认真地对他说,「而且,你的真爱很有钱。」 「我要找不到呢?」林森或许被我感染,他的笑容显得有些迟疑酸涩,「如果我以后老了、丑了,没人要了,你会要我吗?」 我不小了,不想再做个情绪忽明忽暗的文艺少女,多没前途。所以为了极尽所能地破坏当下的忧郁气氛,又甩开了他的手,拔高声调道:「你想得美!都油尽灯枯了才想到给老娘接手,要你何用?」 本 以为林森会顺着我的话耍贱,他以前没少跟我开「贝贝,你不趁着帅哥我还鲜活健美的时候尝口鲜吗?」的性骚扰玩笑,结果这厮是青春期还没过去吧?愣是扎在中 二情绪里不出来,表情特惆怅地双手搭着我的肩说:「说真的,假如我俩到了四十岁都还没结婚,要不就一起凑合过算了?」 「死开。你 没人要,老娘可抢手着呢!别咒我。」我打开他的爪子,转身准备回去美发店,半天没听见丫那狗腿啪嗒啪嗒跟上来的声音。心说,得,这屁娃子,哄哄他吧。我转 过身,叉着腰嘆气对他说:「看在咱俩的交情上,要真有那时候,全世界都不要你了,就来我家吧,只要我活着,就有你一口饭吃,管饱。」 他心满意足地笑了。 4 陪墨墨做头发直到凌晨才回家,电梯六点才开,我只好走楼梯,然后被一坐在我家楼层的庞然大物给吓得摆出了奥特曼打怪兽的姿势,惊魂未定的我才从楼道窗口里透过来的朦胧晨光看清楚,是董彬那个大高个。 楼梯窄,他抱着一双胳膊委委屈屈地坐在那儿,把头埋在膝盖里在睡觉,他身旁放着一个7-11的袋子,里面全是我曾经提过很好吃的蔬果干。 他这模样,看得我心口一阵酸,真想招呼四面八方的人说:「看哪,这是我男朋友。」——但这甜蜜感没持续半分钟,林森那小贱货的声音又如在耳边:「甩了他。」——我不要! 「哎呀。」我禁不住轻呼出声,因为我没料到自己内心竟然会直截了当地拒绝林森的建议,看来我并不如自己暗示自己的那般不在意董彬。 「嗯唔。」听到动静醒来的董彬,揉揉眼看向我,神色恍惚了半晌后长舒口气,「你上哪儿去了?」他站起来,在站在下方的我眼里看起来好像个小巨人。 「我陪墨墨去了。」说着,我穿过他的身边从口袋里 掏出钥匙,走去开门。 「对不起。」董彬跟进家门后,立刻掏出一个swarovski的正方绒盒给我,「上次的事是我的反应不对,让你失望了,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即使你叫我上战场,我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一时间我以为他主动坦白关于停车场里发生的事,但是转念一想又明白,他是在说地铁里发生的事。 「这我不能收,太贵了。」我把他手里的盒子推开,并不是在赌气,而是我打心眼里觉得跟他的关系还没深入到我能大方收下贵重礼物的程度。 「你是我女朋友。」他目光炯炯地盯着我,语气正直得像在宣誓,「别说一条项鍊,今后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你不想要的,我看着好的,也要买给你。」说着,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设计奢华的项鍊,由十二朵花瓣水晶环绕着正中最大的暗蓝色宝石。 真好看,一种沉重的华美感。我隐隐想,似乎并不适合我。 董彬想替我戴上,我见放在桌上没带出门的手机的提示灯在闪烁不停,便趁势从他身边熘开,打开一看,三十六通未接电话,全部来自他,这个现在站在我屋里,手里端着华丽的首饰盒子,神情紧张侷促的男人。 他是我男朋友。我对自己说。然后走向他,让他为我戴上项鍊,从没有佩戴首饰习惯的我,脖子上瞬间感受到不适,沉甸甸的。 董彬让我转过身来面向他:「真适合你。」他浓眉下的大眼笑得弯起来,瞳孔里亮晶晶的。 「我有话要问你……」我抬手搭在他右手臂上,轻轻摩挲着他泛着温热体温的衬衫布料,这下面藏着的是他为我承受的一刀。 虚假的、充满谎言的一刀——或许会切断我们之间一生缘分的一刀。 5 郑菲顺利抵达长沙,见到了她的网友——应该说新男友才对——如果说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孩飞跃一千五百多公里去见个正直青葱年少的男生,只是想一块喝个茶聊聊天,她乐意,他也不会答应。 她是奔着新恋情去的,我希望他不是只想玩一玩。 好在从视频里看,他们应该是确定关系了。郑菲那傻妞儿笑得合不拢嘴地搂着他的「汤圆」,将她的大脑袋瓜枕在人家小男生瘦削的肩上,沖我一个劲地挥手,好像下一秒就会隔着屏幕沖我派喜糖。 汤圆不像他的网名给我的印象是个胖子,他很白净瘦小,笑起来非常腼腆,普通路人的容貌让我为郑菲感到踏实,觉得她找到了一个老实的好素材,雕琢一番后一定是个好老公。虽然他比她小三岁—— 小三岁。得知这个年龄差时——鹿鸣瞬间在我脑海里跑了过去。 会突然想起他不是没有原因,最近上 qq时总能遇上他,俩人一通聊,从各地的美食到北京上海的房价,常常一不小心就聊到天亮,那孩子意外地跟我很合拍,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他还是处男。xd」——结束了视频聊天后,郑菲发了这样一条手机简讯给我——如果她现在在我身边,此刻的她一定会抱着我的胳膊,扭捏作态地嘟着嘴说出这句话,然后再像黑山老妖一样发出「哼哼呵呵」的笑声一抹嘴,做出 xd的表情向我表示她吃饱了。 傻丫头。现在很幸福吧。我想起第一次见她,头上顶着两个糰子的发型,穿一袭白色裙子,大眼睛大嘴,笑起来双眼眯缝着看人——因为她是近视,又不愿意配眼镜——特别不肯定地跳到我跟前,犹豫地歪着头问:「请问,你是娘子吗?」 因为我们这对闺密太亲密无间,很多人以为我和郑菲是老同学,其实我跟她是从网友关系变成的朋友。 那是个相当小众的灌水论坛,註册会员也就几千人。 有个小三儿发了篇炫耀自己男人如何嫌弃原配;如何与她真心相爱,拿原配的钱给她买包的帖子。一开始挺冷清的,直到原配现身,在帖子里吵了起来,当时看客居多,没人帮她说话,而小三满口脏词儿,渐渐把原配和她的几个三观正直的帮腔者骂到快失踪。 我看不下去就进去说了几句,小三果然反应迅猛地逮着我开骂,当时第一个站出来和我同一阵线的就是郑菲,一来二去我俩就搭起了相声台子,她叫我「娘子」,我喊她「相公」,演起了一出大宅子里的苦逼戏。 「好哇不要脸的东西你又拿老娘的钱出去嫖,还给窑子姐儿买个破布包瞧她嘚瑟的!你就不怕染一身病回来!」 「咳咳咳咳这不是给娘子你找小姐妹吗?让她伺候你洗漱拉撒,为你提鞋洗脚咳咳咳咳咳咳。」 「别咳了老爷你的肺都咳出来了。」 「哎哟当心点你别踩着。」 就这么唰唰唰地演了几页,后来广大群众看着喜庆也加入进来,这「大宅子」里就多了姑奶奶她舅舅、老爷他表哥,左右邻舍的黄姑娘陈嫂子和用人甲乙丙等等等等,最后盖成了论坛里第一高楼,水到版主出来锁帖为止。至于那小三什么的,早已经被挤对得没了影子。 我心里画了个圈,最外层是陌生人,往里依次是:熟悉的陌生人、熟悉的人、表面朋友、普通朋友、知根知底的朋友……直到,好朋友。如果有人想要走到最中心的位置,是堪比跨越千山万水的难度,可是对于郑菲,我却是几乎立刻让她住了进来。 她 是我见过最单纯最缺心眼的姑娘,林森听说了后要求见面,然后一场相处下来,他对我惊呼:「郑菲的大脑一定是一颗水蜜桃,上面一道褶也没有!」——那之后, 他就管她叫水蜜桃,郑菲捧着脸陶醉,很高兴有个帅哥夸她皮肤好——她就是这样,别人说什么,她照单全收。她能眼睁睁看着别人算计她,只要加害者说一句「我 无心的」,她就傻呆呆地点头回一声「哦」。 如果由我来分配命运和爱情,我会给她最好的,她值得。 「悠着点,别把人家玩坏了。」我满脸克制不住的笑意,按下发送键,等到她回复的简讯:「以后你跟董彬、我跟汤圆一起办集体婚礼哦! xd」 我的笑意就像被飞来飞弹击沉的小渔船,转瞬沉入海底。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想太远了吧!」「其实我跟董彬……」——输入了几条不同的内容,再删除,甚至调出了郑菲的电话想给她打过去,最后还是只回了她一个表情符号。 丫头现在正在甜蜜时刻,扰人恋爱天诛地灭啊。我把手机扔到一边,看到电脑上的 qq里,鹿鸣的头像亮了起来,我想也没想就点开了对话框,向他打了招呼。 6 坐在雪白的办公桌前,我看着自己的手机静悄悄地躺在干净整洁的桌面上,存在感强烈得突兀。我想,从今往后这一小片地盘就是我的第二个家,我应该毫不客气地堆上许多私人物品来给这张桌子增添点主人的气息,于是把包里能拿出来的东西都摊了上去。 董彬从我的视野里完全消失了五天,那天晚上过后,他一条简讯也没给我发过,因为刚成为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不久,光是工作的事和对新环境的适应不足就够让我忙得四脚朝天,所以也没太在意情感问题。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那晚,我噼头就这么问。 董彬像是早为我这句话做好了准备,脸上浮现僵硬的轻松笑容:「什么?你开始对我过去的情史感兴趣了?」 「如 果你的目的是泡我,现在已经成功了。如果你的目的是让我心存愧疚,那抱歉,你想像不到我有多冷血。」我双手抱在胸 第10章 没有故乡的我,和我们(八) 第10章 没有故乡的我,和我们(八) 文/李茜 再次走出酒店时,已是中午。我拒绝了姚霖凯和陈闵雯一同陪我找石胜的请求,执意要一个人去石胜之前工作的公司。 当我们将实情向陈闵雯坦白之后,整个上午在她的震惊、不肯相信、失声痛哭当中不知不觉流逝了。我站在一旁,看着姚霖凯有些僵硬地安慰着陈闵雯,看着他眉宇间的不忍心,有种置身其外的错觉。我感到自己的心脏一下一下跳得钝重而仓皇,像一枚快要失灵的钟摆,我所有的气力都必须用在维持它的继续摆动上。 在此之前的七天里,每一天我都比陈闵雯痛苦一千一万倍,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地狱,并且结局很可能是永世不得翻身。可眼下,即便是地狱,我也必须在这轮回煎熬中找到石胜,我要维持这副摇摇欲坠的身躯不至崩溃,我不能哭,不能允许自己流露再多一丝感情。 但至少,我在这无路可退的悲戚当中,还能找到一丝宽慰——那就是我见证了姚霖凯和陈闵雯之间那道隔绝已久的心墙,在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下,竟奇蹟般地有了塌陷的缝隙。 石胜,这都是因为你吧……我在心里喃喃,其实我们发现得太晚,一直以来,你才是能小心翼翼地维持我们四个人之间平衡的那个人,你就像引线一样将四个人联繫在一起,不至于分道扬镳。即便到了如今这样的境地,你的存在依然能让姚霖凯和陈闵雯忘记彼此之间的隔膜,你如果能知道的话,也会同我一样,为老朋友感到些许欣慰吧。 观看最新章节访问sto??9 可是,你到底……在哪里? 我强忍着心头快要倾覆的绝望,勉强发出声音: 「我……现在去他亲戚开的公司问一下……」 「等等阮丛,我跟你一起去。」姚霖凯满脸担忧地边说边站起身。 「我也去……」陈闵雯小声附和。 「不。」我平静地摇摇头,「姚霖凯,你还要上班……」 「现在还管得了那些事吗!」他有些生气地打断我, 「阮丛,我说过你来上海以后我会帮你,这件事就交给我好不好……至少,让我跟你一起去好吗?」 「我知道你着急石胜,也担心我……」我倔强地抬头直视着他,「但现在你和我一样,也是没有一点头绪的,这样瞎找下去只会浪费时间。现在我先去看石胜亲戚那边会不会有线索,如果有事我会立即和你联繫,你就能从这里直接开车去找,这样分开行动也能节约一些在路上的时间,对不对。」 看我说得冷静理智,姚霖凯犹豫了一下,最终默认地点点头:「好吧,我在这边等,但你要保证有任何情况都马上打电话给我!」 我一边答应,一边用尽可能严厉的语气对还不死心的陈闵雯说:「至于你,就好好待在酒店,想想怎么解决你自己的那堆烂摊子吧。」 陈闵雯神色一黯,像是被捉到痛脚,不甘心又有些胆怯地坐了下来。她的眼中还含着未及擦干的眼泪,头一低,泪水似乎又要掉下来。 我强撑着双腿走出酒店,叫了辆计程车前往位于闵行区的那家公司。 直到计程车驶离,我刻意绷直的嵴背才无力地倒在椅背上。对不起,姚霖凯,陈闵雯,我根本没有你们看到的那么冷静,那么坚强,我只是不敢再面对你们,我怕被你们看到我崩溃的样子。 那家公司位于日本人、韩国人的聚集区内,四周的建筑、商店门面上几乎都是韩文和日语的标牌。我凭着记忆寻找,多年前当我和石胜还在交往时,他曾经带我来过几次。谢天谢地它并没有搬走,反而扩大了办公场地,当年仅有的一间办公室,如今似乎已租下了两层楼。 当时公司是由石胜的舅舅在经营,可后来听说他舅舅因病去世后,就交给了儿子,也就是石胜的表哥打理。 我原本打算先想办法见到那位表哥之后再向他打听情况,但前台负责接待的女孩好说歹说非要有预约才能见老闆,我没有办法,只能小声地说明来意:「我是来找……以前一直在这里工作的石胜……」 女孩的脸色忽然一变,她瞪大眼盯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慌,这才迟疑地说:「你等等……我打个电话,看看老闆肯不肯见你……」 她熟练地拨了几个数字,一只手挡住嘴低声说:「喂,林总,这里有一位阮小姐,说是想找……石胜……」 女孩提到「石胜」两个字时胆战心惊的语气让我不由得头皮发紧,来不及仔细分析,女孩已经放下电话:「林总说他在楼下那家韩国餐厅见你,你先下去吧,毕竟这种事在公司里被人听见不好……」 「这种事……?」 女孩左右打量了一下,见没有人注意到我和她,才凑近我跟前说:「其实前几天有警察来公司问过石胜的事,这里人多口杂的……」 她继续嘀咕着些什么话,我却已震惊得全然听不进去了——警察已经来过这里了吗?该不会……他已经被逮捕了吧?! 我浑浑噩噩地下了楼,在餐厅里等了几分钟,就见一个穿西装,有些胖的男人走进来:「你是阮小姐吧?」 「对,对,是我……」我连忙站起身。 「你坐,你坐,我还有事,说一会儿就走。」他的态度有些冷淡,脸上挂着商人训练出的职业微笑。 我定定神,试探地问:「我刚才听前台说,警察已经来过了?」 对方冷笑了一下说:「阮小姐倒是消息灵通得很,是,上星期刚来问过话。我正在接待一个大客户呢,结果来了这事,你说我倒不倒霉?我真是死都想不到石胜会做出这种事,一开始警察问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们找错人了。唉,亏我和他是表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还好他已经离开公司,不然我非得被他连累死!」他语气讥讽,令我听得很不舒服,但无奈现在有求于人,只能恳求道:「你和他一起长大,会不会有什么地方是他现在可能去的……?」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去?什么叫『去』,那叫畏罪潜逃!」 我暗暗握紧了放在腿上的双手:「拜託你,我是真的想找到他……」 他不回答,而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你跟石胜到底什么关系,女朋友?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也没听他提起过姓阮的人……你该不会是他养在外面的小情人吧,还是小三啊?石胜他又没多少钱,有什么能耐让你这么着迷的?该不会是……床上很厉害吧?」 他那副恶俗的嘴脸让我感到噁心,我绷直身体,拼命克制自己起身离开的冲动,低声下气地说:「求求你了,任何有可能的地方都行,求求你想一想……」 他嫌无趣地哼了一声,双手抱在胸前,不耐烦地说:「我跟警察也说了,我不知道石胜在哪儿,他辞职以后我就 没见过他,也没跟他联繫过。不过……」他压低声音,「石胜不是有个正牌女朋友摆在檯面上的嘛,你该去问她呀。 」 大学毕业的这道坎,我过得磕磕绊绊。我的专业本来就是每个学校都会有的汉语言文学,学校虽然有一些名气,但这专业根本不值钱,出路就那么窄窄的几条。再加上我从来不是那种热衷实践活动的人,成绩也不上不下,能选的路就更少了。实话说,凭着学校的招牌,如果回到南城的话,倒还能唬住些人。可在上海,那张毕业证真可谓一文不值。 眼看班上的同学要么凭实力要么凭家里的关系一个个都陆续找到了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而我却依旧在投简历、面试、不通过,或者通过了的尽是些看上去不可靠、工资很低的小公司,心里的焦灼自然与日俱增。 偏偏这段时间我妈像上瘾了一样,每天一个电话,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丛丛,妈妈的那些麻将搭子呀,都夸侬最有出息,肯定是要进大公司的,侬可不能给妈妈丢脸!妈妈苦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回上海享享福吗!」如同紧箍咒一般,让我越发头疼。 我这时才真正意识到,「要回到上海」这个目标,比我想像中困难得多。此时的上海一改之前海纳百川的大都市做派,成了巴尔扎克笔下的守财奴葛朗台,将口袋捂得严严实实,透不进一点风。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是我的室友,那个来自陕西农村的王洁意想不到地帮了我。她从大一就开始利用周末和寒暑假打零工,为了赚学费,也为了省下车旅费,大学整整四年她没有回过一次家。正因为她丰富的工作履历,还没等毕业,她就被一家外企内定。刚好那家公司还缺几个行政助理,说白了就是后勤,她便趁机推荐了我。 在王洁的帮助下,我总算得以找到一份听上去还算体面的工作,至少够我妈在她的那些麻将搭子面前自吹自擂。我对王洁的感激自然不用说,将她看作是在公司里的依靠,和她的关系也比从前亲密了许多。 与我的四处碰壁相反,姚霖凯这段时间过得可谓顺风顺水。虽然还有一年才毕业,但因为成绩优异被导师赏识,已经将他推荐到知名的建筑设计公司实习。同时,那个让他心动的芭蕾女孩似乎也对他产生了好感。 即便是时过境迁的如今,我对江语珊的感觉依然是神秘的。是的,那个出现在姚霖凯的相机镜头中长相酷似陈闵雯的女孩,她叫江语珊。她有着和陈闵雯相似的五官与同样浓密垂顺的长发,但气质却与之南辕北辙。陈闵雯是那种无论外表装扮得多么精緻迷人,骨子里仍有股掩不住的蓬勃生气的女孩,就像扎根在泥土里的青竹。而江语珊,她给我的感觉是一条随风摆动的柳枝,是飘摇而不堪一击的。 并且更加出人意料的是,照片里的她楚楚可怜得像个少女,也一度让姚霖凯以为她是舞蹈培训中心的学生,可她的实际年龄却比我们大了四岁,二十七岁的她是培训中心的舞蹈老师。 这样的年龄差距也许也曾让姚霖凯却步,但因为改建工作的需要,经常出入培训中心的他最终还是与这个女孩真正相识,并在不知不觉中赢得了她的好感。 这童话一般的发展对我来说却并不奇怪,毕竟姚霖凯是这样优秀的男孩,老天已如此偏爱他,将相貌、才智、前途都一一奉给了他,现在再赐予他一段童话中美满的爱情,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我和江语珊正式见面是在姚霖凯大学毕业之后,我已经工作一年,那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支支吾吾地说要有个人想介绍给我认识,我怔了怔,心里很快便有了答案。也谈不上多么失落,毕竟我已不是当年十八九岁的青涩少女,心里除了苦涩的暗恋再也装不进其他东西。我二十四岁了,从行政部调到了销售部,每天的工作是将顾客当作衣食父母,和竞争对手斗智斗勇,为了销售业绩寝食难安……那些捧一本席慕容的诗集,被里面的一首短诗「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总有一些什么 /会留下来的吧 /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 /好让好让那些 /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 /我曾经怎样地深深地爱过你」而自伤自怜的日子,已经像是上辈子模糊而遥远的记忆,在奔波忙碌的现实面前早早败下阵来。 那个周日,我来到约好的餐厅,刚要进门,却听见身后有熟悉的声音喊:「咦,阮丛?」 我微微一愣,甚至以为是自己幻听了——否则偌大一个上海,为什么会偏偏在这里听到陈闵雯的声音? 「发什么呆呀,这才多久没见,不会就要装失忆了吧?」陈闵雯走上前,装作不满地撇撇嘴。 「……当然不是。」我稳了稳心神,假装随意地说,「我这不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这位贵人嘛。」 「哟,几天不见越发油嘴滑舌了哦,学会拍马屁了。」陈闵雯说着,很自然就推开餐厅的门往里走,我也不得不满腹狐疑地跟了进去。 「那是,你去做两天销售试试,保准学得比我刁滑一百倍。」我嘴上开着玩笑,心里却越揪越紧。虽然我不知道陈闵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万一让她碰见了姚霖凯和他即将介绍的「那位」可怎么办? 「您好,请问是两位吗?」服务生迎上来殷勤地问。 「哦不——」我刚要说话,却已被陈闵雯抢了先。 「不是,有位姓姚的先生应该已经预定了位子。」 「——什么?!」我失声喊了出来。 陈闵雯疑惑地打量了我一眼:「怎么了?难道……不是姚霖凯约你来这里的?」 「不、不是……啊不对……是……」我语无伦次地说。 「到底是不是啊,你怎么了阮丛,不是姚霖凯打电话说要和我们聚一下的吗?」 「我……」我还来不及搞清楚现在的状况,不远处已有声音响起。 「阮丛,陈闵雯,你们来啦。」 我心里一紧,讷讷地回过头,只见姚霖凯正穿过大厅向我们走来。几个月不见,他似乎变得成熟了一些,穿一身深色的休闲西装,显得利落又不失稳重:「我订了二楼的包间,上来吧。」 「姚霖凯,你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在哪里聚会不好,来这么高级的餐厅,做建筑设计这么赚钱啊?」陈闵雯拉着我跟了上去,嘴上仍不肯放过似的揶揄着。 姚霖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今天有点特别的事。」 我看着他那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的笑容,突然一股凉意蹿上嵴背——他……姚霖凯不会是没有告诉陈闵雯这次聚会的真正目的吧?不,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告诉过陈闵雯他已有了别的喜欢的女孩! 我下意识地一把抓紧了陈闵雯的手,似乎是拽疼了她,陈闵雯侧过头看了我一眼:「阮丛,你今天不对劲呀,一惊一乍的……」 「没、没什么……我刚才上楼梯没踩稳……」我低着头不敢看她。 「哈,我还以为你销售部的每天穿高跟鞋,已经能穿得像踩风火轮了呢。」她还有心情打趣,却不知我此刻已是如坠冰窟。 其实我不知道陈闵雯对姚霖凯到底是什么感情,除了大学时看到的那一吻,并没有更多的证据能够证明陈闵雯是否在意姚霖凯,或者仅仅是把他当成打发时间的游戏。毕竟姚霖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女孩来说是光芒,但对于自己就是发光体的陈闵雯来说,姚霖凯也许只是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大学毕业生。更何况她算是已经身处星光万点的演艺圈,看到的,接触到的,自然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世界。 也许一切只是我庸人自扰,也许陈闵雯压根就不在乎姚霖凯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那么,姚霖凯是不是终于看透了这一点,才会选择将我们叫到一起,像和朋友们分享惊喜一样将这件事告知我们? 想到这里我刚准备松一口气,却突然打了个冷战——既然是叫上了朋友们,也就是说,姚霖凯今天也叫了……石胜?! 这个名字像锋利的匕首一样将我的思绪几刀便搅得一团乱。自从一年前在剧场外那次真正的「分手」之后,我便再没有见过石胜,也没有听到过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偶尔与姚霖凯、陈闵雯联繫时,他们也都避开了有关石胜的话题。短短一年时间,他像是已成为了我记忆中的一块琥珀,被包裹上厚厚的松脂,看得到的都是过去,不会再有后续。 可今天这样一个重要的时刻,姚霖凯必然也是想叫上石胜一起分享的吧?我并不是怕再见到石胜,而是想起了当初所利用来分手的那个理由——我是因为始终无法放下对姚霖凯的爱而要同石胜分手的——那么今天即将上演的一切,不就将把我定格为一个劣质的笑话,箇中滋味只有自己才知道。 或者,由始至终,从我年少时不自量力地开始一场没有可能的单恋开始,我便一直是个寡淡的笑话,只是不自知而已。 我的脚步越来越重,这短短的楼梯像是将我将近十年的岁月都踩为了虚空。 「对了,怎么没见石胜,你应该也叫了他吧?」陈闵雯忽然想起来似的问了一句。 我顿住脚,只想转身逃走。 也许是看到我脸色苍白,姚霖凯若有所思地说:「哦,他呀……说是有点事来不了,我会单独跟他说这件事的。 」说完,他悄悄向我示意一眼。 我顿时觉得千斤重担都卸了去,心里明白其实是姚霖凯考虑避免我和石胜见面尴尬,才特意没有叫他,心里不由得感激他始终是这样为人着想的人。 「到底什么事呀,搞得神神秘秘的,打了这么久哑谜也该给个答案了吧。」来到二楼,陈闵雯有些不耐烦地说。 「这不就要给谜底了么。」姚霖凯嘴上说得轻松,眼睛深处却有一丝猜不透的暗,他推开包间门,里面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漂亮女孩,见到我们进来,连忙站起身。 「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朋友,阮丛、陈闵雯。」姚霖凯指了指我们,又指向那个正彬彬有礼微笑着的女孩,说,「这是我女朋友,江语珊。」 在这一刻,我的手突然被陈闵雯死死拽住,用力得像是在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包厢里一时静极了,我不知道这仅仅是消化惊喜所需要的震惊,还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但被抓得生疼的手掌在明白无误地告诉我,这是一枚炸弹,已在一瞬间让陈闵雯的所有理智灰飞烟灭。疑问只有一个,她心中的天翻地覆,是否会波及别人,是否会将今天的聚会彻底搅乱? 「……姚霖凯,你这也太突然袭击了吧,都不打预防针的吗?」僵持中,我只有硬着头皮试图圆场。 「我这不是怕先说了你们又火急火燎的,干脆约了出来见面,什么疑问都没有了。」他淡淡地一笑,像是识破了我蹩脚的伪装——我是早就知道他和江语珊的事,只不过今天才见到真人而已——但在陈闵雯面前,我不得不装出与她不相上下的吃惊。姚霖凯没有点破,朝服务生招招手:「这里可以上菜了。」 「你也真奇怪,好朋友里难道没有男孩子吗?」坐下后,今天的女主角——江语珊,操着软糯的上海普通话问。我听出来这话听起来是在问姚霖凯,实质上却是将皮球踢给了我们。 「当然不是,不过那些都是大学同专业的,阮丛和陈闵雯跟他们不一样。」姚霖凯不咸不淡地回了句。 「嗯?怎么不一样了?」江语珊的眉毛微微竖起,不太高兴的样子。 「我和她们,还有一个男孩石胜——他今天有事来不了,我们四个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而且父母里都至少有一个是上海老知青。这几年在上海读大学,大家关系也更近了,跟别的那些朋友不一样。」姚霖凯微笑着解释。 「哦,就你们是同乡的意思嘛。」江语珊顺势点点头,小鸟依人地靠着姚霖凯的肩膀对我们说,「这也真是难得呢,这么远来到上海还有联繫。我认识的好多外地人,好像都不在乎这些的。」 进包间后就一直没吭声的陈闵雯像是被这句话打中了开关,冷不丁冒出一句沪语:「侬阿真会开玩笑,姚霖凯,吾啥时光跟侬变成同乡啦?(你可真会开玩笑,姚霖凯,我什么时候跟你成了同乡了?)」 我忍不住转头看向陈闵雯,看着她从最开始的面无表情像换了一张脸似的,眼中光芒大盛,脸上自然而然地浮出迷人的微笑:「哎哟,我这总算是缓过神来了,姚霖凯通知我们的时候,只说有事要说,看他一本正经的我还以为是他要调职了还怎么样,千想万想也没想到这一出,真是又惊又喜,恭喜你们啊。」她无懈可击的笑容配上如水波流转的眼眸,整个人光彩熠熠,那种富有侵略性的美丽,不只让我、姚霖凯,连初次见面的江语珊,也禁不住微微张着嘴,仿佛被陈闵雯散发出的光彩所慑。 这一刻,我在心底不由得将两个长相颇为相似的女人放在了天平的两端,毫无疑问,陈闵雯赢了。 并非我的偏袒,虽然江语珊也很漂亮,但在陈闵雯的勃勃生机面前,她的美便显得太过柔弱,太过循规蹈矩,像悄无声息的花苞,自然无法与正当怒放的花朵比抢眼。 我看到姚霖凯眼中原本的平静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搅动,那一闪而逝的犹疑,让我心里一动——难道,不只是我,连姚霖凯也在比较着这两个女人?他不是说让自己心动的是江语珊吗?他不是决定了要和江语珊在一起了吗? 那一席饭最终成了陈闵雯的个人表演,她兴致勃勃地问及姚霖凯与江语珊相识、相爱的经历,用适当夸张的表情赞嘆他们的相遇,还说要求授权给她以后将这一幕用到她的剧本里,顺势便讲起娱乐圈里的一些内幕新闻,某个知名演员的爆料啦,某对明星情侣其实只是作秀啦……女人总是对这样的明星八卦没有抵抗力,而这正是陈闵雯身处其中的,对于普通人而言神秘又极富吸引力的圈子。论起谈资,只是一个外企销售人员的我,只懂建筑的姚霖凯,包括大半时间都耗在舞蹈上的江语珊,又有谁能与陈闵雯相提并论呢? 很快,席间的话题便被陈闵雯牢牢掌控,再也没有折回「姚霖凯有了女友」这个原点上。而我也在姚霖凯越来越受挫的眼神中,确认了一个答案——那就是,他今天叫我们来的用意,就是想向陈闵雯示威,就是想看到她挫败的样子。他也许是想以此作为反击,用来报复那个将他作为玩具一样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陈闵雯。 可是,他失败了。他败在他还挂心着她的反应,而她则表现得毫不在意侃侃而谈。他终于明白,在她陈闵雯心里,姚霖凯这个人有没有女朋友,跟谁在一起都毫无所谓——而且该死的,就算到了现在,她依旧那么美,甚至因为有了对比物而显得更加美丽不可方物,他输得一塌糊涂。 离开餐厅时已是晚上,姚霖凯心不在焉地向我们告别,和江语珊并肩离开。我目送着路灯下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像刚经历完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一样心有余悸。 我长出一口气,对身旁的陈闵雯说:「那我也先回去……」 话还没说完,我的手再次被抓紧,那样拼命使出的力气让我一瞬间回到刚进入包间的一刻,而之后的种种精彩表演仿佛都成了幻觉一般的云烟。 「陈闵雯……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忐忑不安地问。 「……」沉默了几秒钟,她垂着头,长发遮住了脸,看不清表情,只是喃喃地开口,「不要走……阮丛,求求你现在别走……」 「你别吓我,到底怎么了?!」我被她的样子惊到,连忙将她的身体撑起来,「陈……」 声音就此被阻——这个我想喊她名字的女孩,这个高高在上、光彩夺目的宠儿,这个刚刚赢下了一场「硬仗」凯旋的胜利者……她眼里碎光闪烁,不是昂扬的战火,不是诱人的迷离,是泪水,是一颗颗的眼泪溢出眼眶,蛮横地抹开了她一丝不苟的眼妆,从晶莹到污浊,顺着脸颊滑落,留下两道深深浅浅的斑驳污迹。 那一刻,我发觉自己不受控制地抱紧了她颤抖的身体,像搀扶一个狼狈的逃兵,更像是两个伤痕累累的战俘相互依靠——尽管她们当中的一个不知道另一个的心迹,而另一个,则是刚刚才懂得。 原来在爱情这场战役上,我们都输给了同一个人。 「姚霖凯最后一次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以为他只是随口一问,就像这几年他一次又一次在问的一样。我说喜欢啊,当然喜欢,如果不喜欢的话我为什么还来一直找你?他突然扳过我的脸,用我从没见过的样子,一字一句地问,我说的是,你的喜欢是不是像我对你的爱一样,你是否爱我到可以放弃对别人的喜欢?我忽然意识到,这一次他是认真的。可是他问得太突然了,我没有准备好回答……不,也许应该说,是我还没有准备好真的投入一场只有两个人的爱情……你可能要笑话我,阮丛,恋爱不就该是两个人的事吗?可是我确定不了,我下不了决心——因为一旦开始真正的只属于两个人的恋爱,结局就只剩两个,要么步入婚姻,要么分手。可是现在我还看不清呀,我看不清自己是不是已经能和眼前这个男人一起走到结婚那一步,如果不能,我就要永远地失去他了吗?我不想……我不想要最后是这样的结局……」 在酒吧里,陈闵雯已经喝得有些醉意了。她摇晃着杯中的伏加特,眼神迷离地说着真话: 「说到底,是我太贪心了……追我的人有很多,我虽然喜欢姚霖凯,可他在一群追求者里面,也不显得多么特别了。是,他人是很好,可是其他呢,前途呢,财富呢,地位呢?比他好的人有不少啊……我问我自己,我已经爱这个人爱到能够放弃那些东西的地步了吗?我答不上来……阮丛,你可以笑我,看不起我,说我是在亵渎爱情……但是没办法,我就是看重这些东西,我就是这么肤浅,我就是拜金,因为我有不起!」 她仰头作势要将满满一杯酒喝下,我伸手去抢酒杯,却只剩小半在杯里。 「你知道那种从小在亲戚家寄人篱下看人眼色过日子的滋味吗?你知道他们年复一年在你面前嫌弃我爸妈寄的生活费根本不够在上海花销他们要为此垫多少钱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学校里那些上海小姑娘打扮得时髦漂亮,可你只能穿什么表姐、阿姨穿剩的衣服是什么感受吗?你知道从小就没有爸妈去开家长会,老师和同学也不把你当成上海人,小时候一遍遍地跟人强调我爸妈也是上海人,是知青,但根本只会被一群小孩笑话没爹没娘,长大一点懂事了,就再也不肯提家里的事,最怕别人问到你爸妈在哪里……你知道这种感觉吗?有时候我甚至宁愿自己的爸妈就是南城人,我就生活在南城……每次过年回家,看到爸妈在外人面前一次次强调我们是上海人的时候,我其实很想纠正他们,醒醒吧,没有人会承认你们还是上海人了,你们和上海的那点关联早就没有了,知道现在你们这副自欺欺人的样子有多么可笑吗,可笑又可怜!」 陈闵雯的话像一把图钉撒在我心里,一颗一颗扎出了血点。 「可是……」她昏昏沉沉地又倒满了酒,「可是我好不甘心啊,阮丛,凭什么因为历史的原因要让我们一家成为笑柄,让我和爸妈两地分离,让他们没有钱回到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没有人来纠正这个错误,只有钱能改变现状,可是我没有啊!我只是一个靠写字混饭吃的人,要写到什么时候才能赚够钱将我爸妈接回上海,才够买房子让他们住下?那时候我几岁了,他们呢,是不是已经很老很老了,我跟我爸妈在一起的时间还会有几年?」 她说到这里再次渗出了泪水,将原本就已污渍斑斑的脸重新染湿。 「我从两岁起就离开他们了,我已经二十几年没跟他们在一起生活,我不想今后的十几二十年还要和他们分开……所以你懂了吧,我需要钱,我需要很多很多钱,越早越好,这样我还能跟爸妈多些时间在一起。除了结婚,我想不出比这更快更保险的办法……所以我没办法回答姚霖凯,即便他很优秀,很可能将来会有前途,可那需要等待,而我等不起啊!现在我年轻,好看,才会有这么多条件好的人来追我,等过了几年万一我下错注赌输了,你以为现在的那些人还愿意再来找我吗?那时候我就回不了头了……」 「别喝了……」我见她又要倒酒,连忙将酒瓶藏在身后。除了这句话,我也再说不出别的来。如果是当初刚来上海懵懂无知的我,大概会看不起有这种想法的陈闵雯吧。可是在经历了这一年大大小小的事,在真正撞到了「现实」这面坚硬的、凹凸不平的墙壁后,我已渐渐变得无话可说。 「我现在知道了,那一次我又含混过去,是让姚霖凯真的死心了。是啊,一个女人如果不愿和一个男人共患难,又凭什么要求他一直等下去,甚至愿意与她同富贵呢?」陈闵雯自嘲地笑着,眼泪却不断从眯起的眼角中滚过,「我想我只是……还没有适应过来吧,还没有适应从今以后生命里再不会出现这个叫姚霖凯的男人了……」她竭力忍住眼泪,挤出笑容望向我的神情,令我此生无法忘怀。 「别担心,阮丛,我就哭一会儿……过了今晚,我就会好起来的,我发誓。」 大概是陪陈闵雯喝多了酒,也更因为昨天那些事,星期一早上一起来便觉得头痛欲裂,浑身无力。想到现在正是销售旺季,请假一天业绩会大受影响,我不得不强撑着身体来到公司,却也一整天过得浑浑噩噩。 快到下班时间,我正准备收拾东西,却听见王洁的声音说:「阮丛,你过来看一下!」 王洁和我现在同在销售部,是我所在的销售小组的组长。 「怎么了?」我来到她的办公室,却见销售部经理和另一个生面孔也在,连忙正色道,「经理……」 「你们是怎么做事的?这么重要的客户数据都能搞错,这个月工资是不想要了吗,还是直接不想干了?」经理怒气沖沖地指着我和王洁骂了几句,又拍了拍身边那个看起来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男生,「要不是技术部的小丁留心多看了一遍,要是传到客户手里你们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公司的损失!」 「对不起,吴经理,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有做好检查。」王洁立即躬下身,将错误全部揽到自己身上。可负责直接输入数据的人是我啊…… 我连忙挡在王洁跟前,也躬下身:「不,这件事是由我负责的,错都在我!」 「行了,现在来抢着认错有什么意义,你们组这个月奖金全部扣除。今晚给我好好待在这儿把数据重新改好,最迟明天一早就要发给客户,再出一点错,你们俩马上给我收拾走人!」经理说完,将办公室门狠狠一摔走了出去。 我像是被石头砸了一般,觉得头疼得更加厉害。本来那数据就十分繁杂,足足花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整理出来,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重头再来,根本不可能在一晚上就整理清楚。 「对不起……是我连累你……」我讷讷地对王洁说,不敢看她的脸。 「现在没时间说这个,先解决问题,你把数据单给我,我帮你一起查。」王洁将已拿在手中的提包往地上一扔,雷厉风行地行动起来。 「……好。」我心里的感激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用最快的速度把单据找出来,却又想起一个难题,「但是改完错还要把原先输入的数据也改了,我花了一整天才输完,明天一早就要发出的话……」 王洁也意识到凭我们两个人时间根本来不及,不由蹙起眉拼命想解决办法。 「那个……」一直没开口的陌生人小心翼翼地说,「要 是你们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帮你们直接从后台改数据,多个人也能省点时间。」 我吃惊地抬起头看着这个人,他穿着白衬衫、卡其色的休闲长裤,一双黑色帆布鞋,戴眼镜,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与我视线对上的时候,明显变得有些拘谨。 「这……真是太感谢你了!」王洁松了口气,就势挽起袖子,「那咱们开始吧。」 我忙着走去座位上把电脑重新打开,却听见身后王洁顺口问了句:「对了,我们跟技术部的人不常见面,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是……?」 「哦,我叫丁远平。」男生说着,也走出了办公室。 凌晨两点,我们总算把数据上的错误一一找出并修改过来,只差最后的输入。我想起王洁明天还要见客户,便劝她好歹回家休息一下。 「可是你们这边……」「就剩输入了,这不是有小丁这个专家把关嘛,我保证不会再犯错了。」我连忙说。 王洁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点头:「那好吧,我先回家梳洗一下,不然就这副鬼样子见客户,人家没准真以为大白天撞上鬼了呢。」 她还有心思开玩笑,我心里却是愧疚死了:「对不起……都怪我……」 「得了得了,有这心思记得过了这次难关好好请我吃一顿大餐就行。」王洁毫不在意地挥挥手,「啊对了,也得请小丁,你才是应该好好谢谢人家。」说着她便拎起包,走出了公司大门。 「不用这么客气的……」丁远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手。「说哪里的话,一定得请的,还得请好几顿!」我斩钉截铁地说,开始和丁远平一起输入数据。 就这样,到五点的时候,我们终于将修改好的数据发送给客户。我大大地松了口气,伸了个懒腰,这才感觉到腰酸背痛。 丁远平打了个哈欠说:「我家就在附近,回去沖个澡好了,阮丛你呢?」 公司是九点上班,这点时间根本不够我来回,就说: 「我不回去了,就在沙发上眯一会儿。」 「那我先走了,你小心别让空调吹感冒了。」他又嘱咐了我一句,这才走了出去。而我则像沙袋一样砰一声倒在公司沙发上,很快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窸窸窣窣的响动吵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身上盖着的一件棕色外套,还带着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我掏出手机一看,早上八点,是该起来洗把脸了。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发现上面放着一袋面包和一杯星巴克的咖啡。我愣愣地看了好一阵,这才算真的醒过来。拿着那件外套走到技术部。 空旷的办公室里,只有一台电脑发出微亮的光线,拓在那个刚认识不久的清瘦背影上,像覆盖了一层软软的茸毛。 似乎是听到响动,丁远平转过身,见我站在门口,眯起眼露出有点孩子气的微笑:「你醒啦?其实还能睡半个小时的。」 我心里仿佛被那层茸毛包裹住了,没由来地觉得踏实:「谢谢你,这个,还有早餐,还有昨天……谢谢你。」我将外套递给他,衣服上略微粗糙的纹路在我手上像是留下了印记,久久散不去。 (连载结束。) 单行本即将上市,敬请期待。 第11章 线断 第11章 线断 文/吴忠全 陈宇一直觉得自己人生最大的不幸就是交友不慎,他千不该万不该的事就是和王朝阳成为朋友,假如时光可以倒流三十年的话,他应该会在娘胎里就把王朝阳杀死。这么说有些不准确,因为王朝阳在娘胎里的时候他陈宇也在娘胎里,否则他们两个的娘也不会一起挺着大肚子买菜洗衣做饭,一起搬弄街坊邻居的是非,又一起嗷嗷直叫地躺在医院的床上,前后差不多地产下他俩。陈宇总是想,肯定在产房的时候他就开始讨厌王朝阳了,至于为什么讨厌,那一定是王朝阳刚出生时就只会傻乎乎地笑,那笑有点无赖又有些弱智,真不知道他到底遗传了父母的什么基因,像他那样的人怎么可以顺产下来,这个世界还真是够宽容的了。 观看最新章节访问sto9.c??om 陈宇对王朝阳如此地恨并不是无缘无故的,这世界上凡事都有理可循,陈宇之所以觉得自己从出生开始就恨王朝阳那是因为在往后的人生中王朝阳一直在努力地招自己恨他,陈宇这才反过来推算了一下,把这恨推到根底下,达成了统一性。 恨一个人必是恨这个人办的事,要说陈宇第一次开始恨王朝阳这个人还要从童年开始说起,但那时还不能算是恨,小孩子哪懂得什么是恨,只能说是讨厌罢了,讨厌是恨最初的雏形,恨是讨厌更深层的境界。 那时他们住在一条街道上,那是一条很老旧的弄堂,家家都有高高的院墙和不小心伸出墙来的红杏,陈宇和王朝阳以及一群小伙伴都太小,个子也矮,但一个赛着一个地嘴馋,杏子还是绿色的时候就盯着枝头咽酸水,但又忌惮于父母的淫威,轻信于父母编出的谎言:「杏子有几个我们心里都有数,你敢摘一颗看看?」于是这群孩子就开始盯着别人家的杏树咽酸水。 这酸水越咽就越没滋味,就越想摘一颗尝尝,于是一群小孩子就围在一起商量计策,到底是去偷摘谁家的杏子好,商量了一圈当然是商量不出来一个结果,孩子虽小但都有保护自家财产的意识,都是一句话:「摘谁家的都行,但是就是不能摘我家的。」到了最后还是陈宇想到了好主意,去摘刘老头家的,刘老头是一个孤老头子,整天除了下棋就是睡大觉,家里的院墙也比谁家都低,就像是故意要让别人去偷似的。于是他们在一个下午,约莫着老头子睡午觉呢,就搬了个板凳,个子最高的站在凳子上,然后其他人攀着他的肩膀爬上墙跳进去,最后个子高的再自己带着板凳跳进去,等偷完杏子出来的时候也这么办,一切都妥妥噹噹的,深思熟虑的,完全不会出什么差错。 然而,就在他们顺利地翻进院子蹑手蹑脚地各自摘满了一兜杏子后,个子最高的男孩也站在了凳子上时,王朝阳却仍旧在那儿不知足地往兜里塞杏子,他衣服的两个口袋都已经满满的了,又往裤兜里塞,由于杏子的重量裤子都要被拉掉了,小伙伴们就急了,低声喊他快点走,他这才又把几颗杏子塞进嘴巴,傻乎乎地笑着走了过来,等其他小伙伴都跳出墙外准备胜利地欢呼时,王朝阳却怎么也爬不上高个子的肩头了,好不容易爬上去裤子又掉了,裤子一掉杏子就滚落了一地,王朝阳又想要去捡,这一弯腰,整个人就从高个子身上掉了下去,「扑通」的一声,刘老头的美梦就醒了。 后来当陈宇站在院子里被母亲用笤帚打屁股时,他在泪光中看到了王朝阳,王朝阳也刚被打过,不过看样子他是不怎么在乎,正站在院门前看着陈宇傻乎乎地笑,嘴里还含着一颗杏子,陈宇在那一刻就要讨厌死王朝阳了。 上小学后,陈宇和王朝阳分在了一个班,陈宇仍旧和王朝阳玩,他已经把偷杏子那件事忘得差不多了。那时他们所在的小学是一个郊区的学校,学校是平房,铁皮屋顶,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淘气的男同学总喜欢跳上围墙爬上屋顶晒太阳,陈宇也不例外,他在那天午休的时候和几个男同学爬上了屋顶,正准备在上面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时王朝阳出现了,死皮赖脸地也要上去,可是那时王朝阳已经是个小胖子了,腿短胳膊短就肉多,凭自己之力根本爬不上去,便央求陈宇,陈宇不想管他,他就在下面一直喊,喊得人心烦,陈宇便不耐烦地把他拉了上去,几个人就躺在屋顶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沉,等到第一个醒来的同伴不停地推搡着陈宇让他快起来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已经吃过午饭睡过午觉从操场的另一端往这边走了,几个人便手脚麻利地下了屋顶,王朝阳自己下不来,又央求陈宇帮他,这回陈宇吸取了教训,想着的是明哲保身,没有搭理王朝阳,一熘烟跑进了教室,留王朝阳一个人在屋顶哭,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可就是下不来。 陈宇惊魂未定地坐在教室里,眼睛一直盯着教室的门,他敢肯定老师是没有看见他的,但不知怎么地就是不能安心,然后他便看到了班主任牵着哭泣的王朝阳走进了教室,王朝阳歪着脖子沖他挑衅,那一刻陈宇的心沉了下去。 王朝阳由于揭发有功没有受到惩罚,其他的几个男生,包括陈宇在内则被叫到了讲台边上,一字排成一排。那天班主任可能是无聊,也可能是兴趣大发,创造了一套全新的惩罚方式,叫作「自相残杀」,就是让这群淘气的男生互打,从排头的第一个出列,从头到尾扇每人一个耳光,然后在队尾归队,第二个再出列……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敢用力,只能算轻轻的抚摸,虽然扇耳光这事怎么看起来都是一件很爽的事,但爽几次就要被爽几次这简单的道理同学们还是都懂得的。 就这样,当抚摸这种温柔的惩罚进行到排在最后一个的陈宇时,班主任看不下去了,他站到陈宇面前,用力地扇了他一个耳光:「明白了吗?要这样!没吃饭啊?」陈宇捂着脸颊点了点头,眼泪就要掉下来了,可当他刚要伸手认真扇第一个同学的时候,班主任突然没了兴致,沖大家摆了摆手:「算了,回到座位上吧,咱们上课。」陈宇当时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执拗着不肯回到座位,里外只有自己挨了一个耳光,他质问老师凭什么?老师说不凭什么,你想要凭什么?陈宇就没脾气了,害怕再挨一耳光那就得不偿失了,只好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座位上,路过王朝阳的座位时,王朝阳正双手托腮天真地笑着呢,那笑里满是得意。陈宇当时真恨不得一拳挥过去,揍他个乌眼青。 好在放学的路上陈宇截住了王朝阳,他没有太大的报复,只是想找回那一耳光,没想到王朝阳吸了吸鼻涕冷静地道:「你要是打我了我明天还是要告诉老师的,或者直接找到你家去,你自己看着办。」这回他没有笑,而是满脸的委屈,陈宇恨得牙都痒痒了,可也真的不能拿他怎么办,只能把拳头握得紧紧的,想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王朝阳永远欠我一个耳光,响亮的! 转眼两个人又上了初中,还是同一个班级,陈宇又把那一个耳光忘得差不多了,还跟着王朝阳玩。那时陈宇开始偷偷地抽菸,这偷着抽菸最好的场所当然是厕所里,这优秀的地理位置也要感谢班主任是个女的,而碰上其他的男性教师,递上去一根烟也就没事了,他们还会拍拍你的后脖颈子贊同你的懂事。 陈宇最开始抽菸的时候没带着王朝阳,只是和其他几个男同学围在一起耍酷,后来有一次被王朝阳撞见了,觍着一张脸惊奇道:「噫!哥几个干什么哪?带我一个呗!」陈宇挥挥手,示意他到一边去:「你会抽个屁?你就知道吃!」 王朝阳也不生气,死皮赖脸地央求着:「给我一根吧,就一根,我就尝尝。」其他几个同学心软了,可陈宇还是一摆手:「滚,滚一边去,别在这儿添乱。」王朝阳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就真的走了,临了还用背影撂下一句话:「我就不会自己去买啊?牛个屁!」 隔天,王朝阳还真的带了一盒烟来学校,他大摇大摆地来到卫生间,来到陈宇和其他同学的身边,一亮出烟盒,大家都惊呼起来:「这么好的烟,老贵了!」「瞧你那窝囊样还能弄到这么好的烟,不会是买的吧?」 王朝阳很是得意:「偷我爸的。」说着就每人散了一根,自己嘴巴里也叼了一根,刚要自己点火,「啪」的一声,别人先把火递到他面前了,王朝阳笑着把烟伸过去,感觉很受用,王朝阳也就这么凭藉一盒死贵的烟加入了抽菸的团队,陈宇这回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谁让他也正抽着那根死贵的烟研究着为何死贵呢? 王朝阳这个人精明得很,自从凭着一盒烟加入抽菸团队后就再也没带来过一根烟,每天都是蹭烟抽,但同学们也不怎么追究,那么一群人,每天交换着抽,也就不在乎王朝阳那一个人了。 为了防范抽菸被班主任发现,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解决身上的烟味,于是他们发明了一个方法,就是每次抽过烟后在操场上奔跑,让风驱除身上的烟味,奔跑的时候还嚼着口香糖,驱除嘴里的烟味,在他们嚼着口香糖在操场上来回奔跑,并像狗一样互相嗅身上还有无气味时,班主任时常会扶一扶眼镜,猜测这群小子在搞什么花样。 好在班主任年纪有些大了,猜不透年轻人的玩意,还以为他们是在搞有氧运动,照这样下去,他们抽菸的运动自然也会延续下去,可是事情坏就坏在了王朝阳身上,他在一节自习课上在窗台上抓来一条虫子,无聊至极地掏出打火机烧虫子玩,这可把邻座的女生吓坏了,那女生也着实没见过世面,拼了命地呼喊,就像将要被谋杀了一样,这样,一直在教室门前徘徊的班主任沖了进来,一看到王朝阳手中的打火机,镜片唰地闪过一道白光:「王朝阳,打火机哪来的?」 抽菸的事情就这么败露了,其实主要还是怪王朝阳胆小嘴松,班主任一问他就如实交代了,还把陈宇和其他同学全都供了出来,如果是在革命时期,陈宇敢肯定王朝阳一定屁颠屁颠去当叛徒。 对于抽菸这件事,班主任的惩罚倒是很轻,打扫一个月的教室,但是却通报了家长,王朝阳的父亲也就知道了自己那盒死贵的烟是怎么丢的了。本来陈宇的父母知道了儿子抽菸的事也只是口头教训了一番,毕竟儿子已经大了,不能总打,可当王朝阳的父亲带着王朝阳来到陈宇家并一口咬定是陈宇教唆王朝阳偷烟的,这下陈宇的父亲面子挂不住了,抽出皮带猛抽陈宇,陈宇咬着牙还是疼得吱哇乱叫,而隔天王朝阳却只是轻描淡写地对陈宇道:「我也没办法,说不通的。」 「滚。」陈宇只有这一个字。 「你要我怎么办?事情已经这样了,要不我死给你看。」王朝阳像是实心实意,陈宇也就不再好说什么,把那句「去吧」咽了回去,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总觉得有些东西堵在胸口,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只能又咬了咬后槽牙。 进入高中后陈宇还和王朝阳是朋友,这回不是他记性不好,而是这所外地的高中他不认识别人,就王朝阳这么一个多年的熟人,两人的关系自然又要比从前亲密了许多,陈宇也就不再计较从前的事情,渐渐地两人还真发展出了一段友谊。 那时陈宇情窦初开,爱上了隔壁又隔壁班的女生,那女生长得漂亮姿态也高,都不会正眼瞧人了,而陈宇就爱她那股清高劲,可又不敢接近更不敢表白,只敢把这暗恋的情怀讲给王朝阳,王朝阳一听就笑了,他那时已经不是个胖子,人瘦了下来也清爽了许多,更认为自己是个帅哥且风度翩翩,又加之有几个与之暧昧不清的女生,就自诩情场高手。于是这个情场高手就给陈宇出主意,可这主意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写情书。 陈宇在情场是个新手,没什么个人见解和领悟,抓到个稻草就能救命,熬了几个通宵憋出一封情书来,却又不敢署名,交到王朝阳手中后又觉得不妥,这时王朝阳大手一挥,没事,没署名我也能给你说明白,你就等着瞧吧。陈宇就目送着王朝阳去了隔壁又隔壁的班级,那目光里饱含深情与期许,就快如同送战友退役时那些警犬的目光了,只可惜他陈宇的目光没有警犬那么有洞察力,没看出王朝阳背影里的小心思,所以当隔些天王朝阳拉着女生的手走在校外的小胡同里时又被他撞见后,他才会疯了一样打了王朝阳一顿,可王朝阳并不觉得有愧于他,也不坐等着挨打,而是和陈宇对打起来,最后两个人两败俱伤,但当后来陈宇回忆起来时说是自己多打了王朝阳两拳,而王朝阳却硬说是自己多踹了陈宇两脚,反正是说不清了。 至于他们在一起回忆这件事又是很多年后的故事了,他们在高中打了那么一架后基本就等于老死不相往来了,年少的过节什么都能说得过去,除了爱情这件事,但好在后来王朝阳也和女生分开了,要不多年后他和陈宇还是不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喝酒。 这两人高中毕业后缘分也就差不多尽了,分别考取了不同的大学,这些年也就偶尔逢年过节能在胡同里见一面,其实在高中毕业前夕王朝阳是和陈宇说过话的,这事陈宇也记得,那时王朝阳和女生分手了,觉得还是朋友靠谱,就过来和陈宇道歉,陈宇听不下去也不屑于听他的解释,最后王朝阳没辙了,只好说事情已经这样了,你想让我怎么样?要不我死给你看。王朝阳就会这么一遭。陈宇一听就够了,也烦了,摆了摆手啥话也没说,就抛给他一个背影,算是再见。 「你说你当时多不讲究,安的是什么心啊?」陈宇喝得舌头有点大,他现在是建筑公司的老闆,大学毕业后独立创业很是成功。他主动提起这件事就是为了表明自个早就不介意了,那时都是小孩子不懂事,太看重感情太意气用事。 「没安什么心,就是也很喜欢她,行了,咱不说这事了行吗?」王朝阳如今什么也不是,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眼看奔三十的人了还要啥没啥。他这次见面主要的目的是想要陈宇给他安排个工作。 「你能干什么啊?」陈宇问道。 「当司机,我会开车,我最近新考的驾照。」王朝阳给自己的定位很低。 陈宇思考了一下,觉得让他给自己开车不合适,毕竟多年老朋友的情谊摆在那儿呢:「那你就干採买吧,开车顺便买东西。」 这很出乎王朝阳的预料,拉住陈宇的手不停地感谢,后来实在说不出什么新鲜的话语了就猛劲地喝酒,喝到最后就只会冲着陈宇傻笑。陈宇在那一刻莫名地心里一咯噔,他好像又看到了从前那个总是给自己惹乱子的王朝阳,又感嘆时光真是如流水,能抓住的也就只有回忆了。 王朝阳刚进公司那会儿工作干得还真不赖,起早贪黑的也不讲究个上下班时间,由于整天在外面跑,一张粉白的脸也逐渐黝黑起来,看上去成熟稳重了不少。陈宇对他也挺满意,想着他还是能吃些苦的,人长大了就是和小时候不一样,也就把年少的那些事渐渐忘了。可是慢慢地他就听公司的人反映王朝阳买的东西质量不是太好,可价钱却不便宜,有拿回扣的嫌疑。对于拿回扣这件事陈宇无可奈何,公司干採买的没有一个不是这号人物,在利益的引诱面前难免把控不住自己,但他知道,能拿到的回扣也就是很小的一笔钱,所以也没和王朝阳正面说些什么,只是旁敲侧击地讲过些因小失大的事情,王朝阳点着头,似乎很明白,也似乎不明白,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地过去了。 直到那一天陈宇在外面谈事情,电话突然响了,接过后他整个人都不住地颤抖起来。公司最近在粉刷一栋居民楼的外墙,那天上午三个工人都从楼顶掉了下来摔死了,这是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安全监督局也介入审查,审查到最后发现是安全带出了毛病,这事就落到了王朝阳身上,可王朝阳只是个员工,事情还得靠陈宇来摆平。 那阵子陈宇忙得焦头烂额,一边要应对安全监督局另一边要应对死者家属,他把帐户里的钱全都拿出来赔偿了家属,就再也掏不出一分钱来疏通安全监督局了,无奈,安全监督局只能一纸令下,公司停顿整治。陈宇知道这一整治就不知要整治到何时了,整个人也泄了气,鬍子长了满下巴,双眼通红,一下子老了好几岁。 待他在家里睡了一天一宿恢复了精神后才想起去找王朝阳,这些天王朝阳这个人像是消失了一样,但王朝阳并没有真的消失,他只是躲在了家里不敢出来,陈宇轻易地就找到了他。本来陈宇的打算是找到他就一定要打他一顿消消气,可是一见到王朝阳就又觉得没意思了,公司已经这样了,打他一顿就能起死回生吗? 王朝阳和衣窝在床上,头发乱糟糟的,看到陈宇眼神中满是恐惧,他颤抖着从床头柜里掏出几万块钱:「这些是我全部的积蓄,我知道太少了,但是你还是拿去吧。」 陈宇摇了摇头:「算了,自己留着吧。」 王朝阳哆哆嗦嗦地说道:「买那批安全带我真没拿多少回扣,就几百块钱……」 「就为了他妈的几百块钱你害死三条人命又他妈的毁了我的公司你觉得值吗?!」说到安全带的事情陈宇的火气又「腾」地一下上来了。 「我知道不值,我哪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啊,知道是这样我也不能干啊!」王朝阳努力辩解。 「你没有脑子吗?你的脑子是干什么用的?你不知道安全大于天吗?你不知道你买的东西是牵扯到人命的吗?你他妈的就是一头猪!」陈宇彻底被激怒了。 「你现在还来骂我干什么?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已经知道错了,你还想让我怎么样?」王朝阳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这就是你的态度吗?连句道歉也没有吗?你的心里就没有一点愧疚吗?」陈宇怒不可遏。 「道歉有个屁用?别整那些没用的了,你想让我怎么样?要不我死给你看算了!我死了你就痛快了!」王朝阳又用老方法。 「去吧,去死吧,现在就去,你王朝阳要是不跳下去我都瞧不起你!」陈宇点了一根烟,看都不看王朝阳。 王朝阳在床边犹豫了一下就沖窗口走去,然后拉开了窗户真的爬上了窗台,陈宇一看他要来真的,急忙跑过去抱住了他:「你他妈的还来真的!」 王朝阳一看陈宇抱住了他更来了劲头:「不行,你让我跳下去,我必须跳下去,我没脸活了!」 「够了!」陈宇一把把王朝阳抱下窗台,「你死了我还得给你安葬,又是一笔钱。」 「我那几万块钱够埋自己的了。」王朝阳喃喃地说道。 「留着那钱回家看你爸妈吧,快过年了。」陈宇说道。 「你不回去?」王朝阳问道。 「不回了,这样子怎么回?」陈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尖,又从兜里掏出车钥匙递给王朝阳,「开车回去吧,我爸妈要问起我就说我忙,别提其他的事情。」 「明白了。」王朝阳拍了拍陈宇的肩膀,陈宇转身就走了。 走在渐渐热闹起来的大街上,陈宇就是想不明白自己为何能对王朝阳一次次地宽容,一次次忘记他的劣行,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朋友情谊吗?他觉得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他不只对王朝阳,甚至对任何人都是如此地健忘与宽容,而这份健忘与宽容又是源于自己的精细记忆与心胸的狭窄,换个说法就是这份健忘与宽容是装出来的,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他手中似乎握着很多的线,每一根都连接着生命中的一个人,而每当一个人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后这根线就会越拉越紧,最后直到断裂。他手中的线数王朝阳这根最长,现如今也是最紧的一根,他能感觉到,马上就要断了。「砰」的一声,就面目全非了。 那是陈宇过得最落寞的一个春节,树倒猢狲散,从前的狐朋狗友们一个个藏了起来,就连很多主动追求他的女生也冬眠了,他一个人在除夕的晚上喝了一整瓶的酒,看着窗外的烟花绽放个没完没了,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强颜欢笑了一阵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又过了几天,这个难熬的年也算是过完了,他想着王朝阳也该回来了,等他把车还回来自己就把车卖了,用最后的这笔钱再疏通疏通。他就要给王朝阳打电话,可是电话还没拨通王朝阳却敲门了,一进来就神色慌张地不知如何是好。 「怎么了?」陈宇问道。 「出事了,我开车撞死人了!」王朝阳不停地在屋子里打转。 「到底怎么回事?」陈宇的头「轰」的一声。 「就是开车回来的路上撞死人了,还能怎么回事。」王朝阳说着掏出车钥匙丢给陈宇,「车我开回来了,我管不了别的了,我也没辙了。」 「你他妈的逃逸了?!」陈宇吼道。 「我太害怕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人肯定是死了,飞出去十多米!」王朝阳哆嗦着描述,「我现在该怎么办?」 「自首啊!肇事逃逸这罪可大着呢!」陈宇说着拉着王朝阳就要出门,王朝阳却甩开了他:「自首什么啊?自首也是要蹲监狱的!我不去!」 「你不去?你不去就等着警察通缉你吧!」陈宇气得浑身发抖。 「这是你的车,要找也是找你,找不到我!」王朝阳突然这么来了一句,一副无赖相,「现在车就在你家楼下, 警察一会儿就到了,就算你说是我开的车也没有证据!」王朝阳说着就要走。 「你不能走!你不能这么对我!」陈宇拉住他,「你这么做太不道德了,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害我!」 「不是我害你,是事情已经出了,已经这样了,你也不能害我啊?你这些年什么都享受到了,我还什么都没干过呢,反正我不能进监狱!」王朝阳已经胡搅蛮缠了。 「可是事情就是你干的啊!你他妈的怎么能这么无赖!我公司公司让你弄没了,现在车子也保不住了,我也不能再为了你进监狱啊!你他妈的还有良心吗?你他妈的还是人吗?!」陈宇整张脸涨红着,眼里的目光却冰得能杀人。 「是,是,这些我全都知道!那你想让我怎么样?你是不是就想让我死在你面前?」王朝阳又来老套路,「好,我现在就死给你看,我就是死也不去自首!」王朝阳说着就往窗前走,然后打开窗户,爬上窗台,陈宇又迅速地跑到窗前,王朝阳以为陈宇还会抱住他,但是没有,陈宇在他身后轻轻地推了一把,王朝阳就翻出了窗外,一双惊恐的眼睛直直地望着王朝阳,「砰」的一声,面目全非。 陈宇立在窗边点了一根烟,看着风把烟雾吹得慌乱,内心却出奇地平静,就在那一刻,他知道世界上从此再也没有了王朝阳,手中的线终于断了一根,他感到世界安静极了。 【千元大奖点评】:你生命中总有那么一群人。你和他们自小相识,相知相伴,一同成长,走过无邪无知的童年,走过锐意张狂的少年,步入满怀希冀的青年,而后又一起面对中年人生的坎坷滩涂。陈宇之于王朝阳,是伙伴,是依赖,是在任何危机关头都可以推出去,放在身前,挡住那些刀枪剑戟的伤害的坚实肉盾。偷吃东西被发现了,没关系,还有陈宇嘛。抽菸被老师抓了,没关系,还有陈宇嘛。追漂亮女生,但是朋友也喜欢她,没关系,反正对方是陈宇嘛……一个个事件如同根根分明的线段缠绕纠葛,王朝阳就像是缩在茧里的那只安逸白胖的小虫,只是他从没想过,线那一头被拴住的那个人,对他的看法到底是怎样的。 吴忠全用不疾不徐的步调带领我们走完了《线段》的旅程。在《桥声》和《有声默片》后,他的叙事技巧越发精湛,同时又在老练之中发酵出一丝细腻的情感,顺理成章地夺得了本月的「千元大奖」。希望读者能静下心来,读完这篇看似平和实则诡谲的小说,相信你一定能够获益良多。 第12章 你不知道我爱你 第12章 你不知道我爱你 文/孙晓迪 孙晓迪 | 最世签约作者已出版作品:《鸵鸟座》 1 钱飒飒喜欢黄自然,从初一到大四,整整十年。这事儿谁都知道,黄自然也知道。 黄自然是我们院里很有名的人物,屁股后面一年到头地跟着一群人。一开始是穿开裆裤的小屁孩儿,后来是长满青春痘的少年。有些人天生就有一种领袖魅力,很容易被簇拥,黄自然就是这样的人。 初中生黄自然常常在校门口追女生,手法重复老套——他跨着一辆崭新的「阿玛尼」山地车,一只脚点着地,像个十足的流氓,搭讪每一个姿色尚可的女生:「同学,一起滑旱冰啊?」 大多数女生都不理他,偶尔有性子野的接茬儿,和黄自然处几回后,就又被甩了。他这样在校门口晃荡了小半年,在一个温暖的春日傍晚,黄自然向一位扎马尾的女生发出邀请时,被对方成功地终结了自己「拈花惹草」的行为。 ??sto9为您提供最快的小说更新 那女生就是钱飒飒,当时她穿着一身火红的运动服,抬起下巴轻描淡写地看了黄自然一眼:「就凭你?」黄自然愣了一下:「怎么,看我约不起你吗?」 「敢和我比赛吗?」钱飒飒挑衅地看着黄自然,「输了可得娶我。」 「啊?」黄自然挑了挑眉毛,转头看看我们。 「胖子要熊——」我们起闹架秧子。 「得得,你要赢了,我答应你!」黄自然被逼到梁山,发出豪言壮语。 「那咱走吧。」钱飒飒麻利地从书包里掏出一副大红色的旱冰鞋,一屁股坐到黄自然的「阿玛尼」后座上。我们像看好戏一样簇拥着黄自然带着钱飒飒来到旱冰场。钱飒飒的旱冰滑得非常好,居然能转出花来。她高昂着头,像只仪态万千的天鹅,优美地在黄自然身边旋转,从大圈到小圈,一步步离他越来越近。黄自然看到钱飒飒的滑冰技术,只剩下摇头苦笑的份儿。 「怎么样?」钱飒飒从休息室换鞋出来,又抬起下巴,挑衅地看着黄自然。 「同学,你滑得确实不错。」黄自然看一眼钱飒飒手里的旱冰鞋,「不过你天天都带这个上学?」 「你输了,就得娶我。」钱飒飒不理黄自然的疑问,坚持说,「你答应过的。」 「那我总得知道你叫什么吧?我未来的新娘。」黄自然嬉皮笑脸。 「钱飒飒,钱财的钱,飒飒英姿的飒飒。」钱飒飒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观察了你几天,发现有点模样的女生你就去搭讪。」她甩甩马尾巴,骄傲地说,「我觉得我还挺漂亮的。」 黄自然脸上全是想笑却发不出声音的古怪表情。他张了张嘴,摇摇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愿赌服输!我喜欢你,所以你得娶我,而且你也一定会喜欢我的。」钱飒飒自信地说。 「见过胆子大的,没见过这么大的。钱飒飒同学,你把我吓着了。」黄自然下意识地后退几步。 「所以我先给你一个心理准备。」钱飒飒盯着黄自然,寸步不让,「黄自然,十年内你一定得娶我。」 2 黄自然在一种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有了一个未婚妻,而且她在未经我们这些毛头小伙的许可之下,强行插进了我们和黄自然中间。 起初我们感到心烦,黄自然更是唯恐避之不及。谁没事带一个女孩儿出去玩啊,再说,她能干什么?又会干什么?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错了,钱飒飒是一个非常值得交往的朋友,她没有一般女生的那种大小姐脾气,她懂礼貌、识大体。让人舒服的是,她不矫情;让人惊喜的是,她什么都会。 电脑游戏、滑旱冰、游泳、撞球、足球……无论我们这些男生玩什么,钱飒飒都能跟上。在一些靠技巧取胜的项目上,她表现得甚至比我们的「头儿」黄自然还优秀。 而且钱飒飒很漂亮,是我们喜欢的那种野性的、自然的漂亮。和这样的女孩儿在一起,我们都很高兴。 黄自然也接受了钱飒飒的加入,但对于那个约定,他却死活不承认。钱飒飒好就好在这一点,她不像别的女孩儿,对自己喜欢的人死缠烂打,她不拖泥带水,也不患得患失。黄自然没有接受她的表白,她并不介意,依旧真诚地邀请我们去她家玩儿,自然地叫黄自然一起上学,和他亲密得就像两兄妹。 从那个春日傍晚的滑冰场开始,我们和钱飒飒保持了十年的友情。这些年来,我对钱飒飒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那种胜券在握的表情。这个表情常常出现在她脸上,还伴着两颗飞扬的小虎牙。就好像她一直知道,黄自然退缩也好,拒绝也好,甚至和别的女孩儿谈恋爱,他也只会喜欢她,最终一定会娶她。 3 自从认识钱飒飒之后,黄自然没有再追过女生。如果哪个男生想和钱飒飒套近乎,我们就会围住他,对他指指黄自然:「哥们儿,睁眼看看,人家有主了。」 我们的初中是一座子弟学校,里边的学生大多是军人子女。这些孩子有个特点,学习好的就特别优秀,像钱飒飒,直升重点中学省一中,根本不用家里操心;而黄自然和我们就属于第二种,学习成绩烂到不能看,不拼爹连高中都考不上。黄自然很有个性,考不上高中索性不念书,这样一来,第一个不干的竟是钱飒飒。她在家头一次任性耍赖,逼着她爸动用关系,把黄自然也调到了一中。我们这些发小面临着第一次分离,我和钱飒飒、黄自然成了同校同学,其他人去了别的高中,有点天各一方的意思了。最惨的是冷猛,家里没关系,学习也不好,只能去子弟中学的高中部。 冷猛他爸是部队出了名的暴脾气,因为儿子不长进,生了好几天气。没想到冷猛不仅没有在家反省,反而在暑假里干出一件让我们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事——他偷了他爸的枪,卖了两千块,全给了一个发廊小姐。 他爸抓到他的时候,他还梗着脖子犟,吼着要为那小姐赎身,要跟她结婚。那个发廊小姐叫红红,我们都见过,她倒是好看,但岁数起码比冷猛大一轮。但冷猛以一个十六岁少年勇敢而无畏的心,热烈地陷进了这份畸形的爱情中。当他甜蜜地拉着红红在街上走,亲昵地为她买冰激凌吃的时候,少年冷猛已经离我们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痴情男子。 这样的冷猛使我们不得不疏离他,他的世界已经没人能懂了,除了钱飒飒。 钱飒飒不仅继续和冷猛保持联繫,还在冷猛被他爸用皮带抽得奄奄一息、躺在床上绝食抗议时,答应替他去看红红。 钱飒飒找到黄自然,希望他陪她一起去,黄自然很干脆地说了「不」。 一直在钱飒飒脸上的自信表情第一次消失了,她不敢相信黄自然会拒绝她。因为那是她第一次对黄自然提出请求,而在此之前,黄自然对她的提的任何请求,她从来没有拒绝过。 4 「黄自然,你为什么不去?」 「不为什么。」 「冷猛不是你发小吗?他现在有难,为什么不管?」 「他不是了。」 「你说不是就不是了吗?冷猛犯了什么错?就算你不理解,也应该帮他一把啊!」钱飒飒很激动,她一把揪住黄自然,把对方当成拨浪鼓,对着他一阵猛摇。 「愿意去你自己去,别扯上我。」黄自然甩开钱飒飒。 「黄自然,你必须去!马上去!」钱飒飒猛跺脚,她向黄自然发号施令,而这恰恰是黄自然最讨厌的。 「呵。」黄自然发出短促而尖锐的笑声。每次黄自然极度愤怒和不满时,都会发出这样的笑声。基本上,他朝谁这样笑,就表明他这辈子都不想和他再有什么交集了。 「大小姐,你发错命令了吧?我回家,拜拜了您哪!」黄自然掉头就走。 「黄自然!」钱飒飒用尽力气大喊一声,「你再走一步,你再走一步!」 黄自然头也没回,步子越迈越大,一会儿就消失在大院门口。 夏天的下午两三点,天气很热,没有风,太阳白花花地打在钱飒飒脸上,她的眼睛又大又黑,里面像在燃烧一矿山的煤。我怕她哭,赶紧说:「钱飒飒,我陪你去。」 钱飒飒没有哭,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咬着嘴唇看了几分钟黄自然消失的方向,就一声不吭地走了。 钱飒飒自己去找了红红,替她带给冷猛一句毁灭性的话:「你这么年轻,有很多好日子,不值得为我这样。我回老家了,再见吧。」 在那个夏天,让我们记忆深刻的是冷猛的爱情,他的放声大哭,以及钱飒飒在传达讯息时的那双眼睛。它们那样明亮和冷静,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5 刚上高中,黄自然就向我们宣布要追求一中校花,那时他和钱飒飒还在因为冷猛的事赌气,谁也不理谁。 黄自然还没物色好该去追谁,钱飒飒反倒在高一夏天牵上了一个高个男生的手。有了男朋友的钱飒飒似乎不想和黄自然一般见识了,她主动敲开黄自然家的门,约他一起去玩《石器时代》。 黄自然不慌不忙,先请钱飒飒帮他写封情书,目标是校花米兰。 「黄自然,你眼光挺高呀,米兰能看得上你吗?」钱飒飒的口气特别真诚,听不出别的意思。 「所以请你帮我忙嘛。」黄自然也说得非常真诚,就好像他的确爱上了米兰,并且离了她一天也过不下去了似的,「你特别会写作文,从小我就知道。」 钱飒飒帮黄自然写了一封特别有文采的情书,用了叶芝的诗。黄自然用它把米兰泡到手时,钱飒飒也把那个高个男生甩了,还特别告诉黄自然,说甩了那男生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连海子是谁都不知道。黄自然听了以后笑得特别得意,比追到米兰还得意。 黄自然和米兰只交往了几个周,是米兰提出的分手,理由是「黄自然永远心不在焉的」。宣布永远单身的钱飒飒成了黄自然的爱情参谋,为黄自然追女生这件事出谋划策,帮黄自然把关,陪他给女朋友买礼物,甚至充当分手时的传话筒。 高中时的黄自然和钱飒飒天天在一起,几乎做了所有事,每一件都跟爱情无关。熘冰场上的约定似乎被他们遗忘了。钱飒飒再也不提,也没有要求过黄自然,黄自然变得玩世不恭起来,他的眼神总是充满嘲笑的意味。他很少在意什么,对待任何事物都一副吊儿郎当的洒脱相。只有和钱飒飒在一起时,黄自然才会出现难得的认真与单纯。 一中离家远,我和黄自然都选择了住校,没事就喜欢窝在宿舍里偷偷喝酒,每次黄自然都要叫上钱飒飒:「这姐们酒量深不可测,有她在,我的酒量也能见风长几斤。」 钱飒飒的确很能喝,我和黄自然曾试图把她灌醉,就想知道她到底能喝多少酒,可是每次都是以钱飒飒摇醒我们而告终。钱飒飒似笑非笑地看着趴在桌上的黄自然:「黄自然,喝呀?怎么熊了?」 醉醺醺的黄自然就睁开眼睛,对钱飒飒说:「你信不信现在咱俩下象棋,我照样给你撂倒。」 「下就下!」钱飒飒找出一副跳棋,「下跳棋,你行吗?」 「太小儿科了。」面红耳赤的黄自然在两分钟之内就将全部棋子跳到对面,赢了钱飒飒。钱飒飒不服输,又玩了几把,每次都在自己的棋子还没过去一半时就输了。 「哈哈,到底是谁熊了?」黄自然嚣张地笑着,一点也没有大将风度,「跟我比,你还嫩着哪!」 输了棋的钱飒飒一点也不恼,她用指尖滚动着棋盘上圆熘熘的跳棋,若有所思地对黄自然说:「黄自然,你下棋这么聪明,可别的事,怎么一点也不懂呢?」 那时的钱飒飒最有风情,她歪着头的样子,她翘着两颗小虎牙的俏皮,都让人着迷。可黄自然对钱飒飒,却永远不解风情,他晃晃肩膀:「你说什么呢?」 除了喝酒,我和黄自然还喜欢写诗,我们成立了「骚客」诗社,闲着没事就写两笔。钱飒飒表面笑话我们穷酸,却是唯一一个认真读我们诗作的读者。有了读者,我们写诗更有动力,每个月回家都去部队的资料室找诗集。 资料室管理员是黄自然他妈,这让我们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部队资料室建了近二十年,四面墙全是书,少说 也有几千本。据黄自然说,里面还有《肉蒲团》这样的「经典作品」。我在梯子上爬上爬下,本来是要找那本《汉乐府》,结果忘了从什么时候起,就开始找「肉」字打头的那本奇书了。 黄自然坐在梯子最上面,一边弯腰翻书,一边问我:「赵佳欣怎么样?」 「三班那个?脖子长得像鹅。」 「但是她腿细,只比老钱粗一点儿。」 「她有点矫情,总撇嘴角。」我又提了一点。 「要都像老钱那么爽快,那倒好了。」黄自然抱怨般地说。 「那你和钱飒飒处啊,她喜欢你,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爬下梯子,仰着头对黄自然说。 「老钱?不行不行。」 「她多好啊,漂亮、热情,又大方,怎么不行?」 「是我不行。」黄自然顿了顿,把话题转移到了我身 上,「你看上老钱了?我帮你说说去?」 「她看上的又不是我。」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不行?我看你挺壮的。」 「x,你往哪儿想?你不懂,我和老钱还没到时候……」黄自然在满屋子的飞尘中忽然大叫一声,「找到了!」他兴奋得向我摇晃手里那本线装书,阳光照得一屋子飞尘像在跳舞。 6 高考后,黄自然上了军校,我考上当地的师范大学,钱飒飒去了一个离家一千多公里的大学,谁也没拦住。 这就意味着,我们和钱飒飒长达十年亲密无间的关系,要结束了。 从初一开始,钱飒飒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包括黄自然在内,整个大院,整个子弟学校,也许整个 s市都知道钱飒飒喜欢黄自然,可他们就是没有在一起,连一天的交往都没有过。 黄自然在高中一共处了几十个女朋友,每个都不长,最多两个月。保持两个月的那名女生叫胡小娜,还和钱飒飒打过一架。 胡小娜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生,她不能接受黄自然和她之外的女生亲密,「好哥们」都不行。从黄自然那里得不到绝交的承诺后,胡小娜直接找到了钱飒飒。 那是高三的6月,我们马上就要高考了。钱飒飒站在走廊里东张西望:「谁找我?」 胡小娜的巴掌直接招呼过去:「你这个贱货!」 两个女生之间的战争只持续了几秒,因为胡小娜的段数太低了。钱飒飒从小就在我们院里呼风唤雨,男孩都打趴下不少,何况一个女生?钱飒飒几下就把胡小娜制伏,看看迅速围拢过来的人群,冷静地说:「别在这丢人,回去问问你男朋友,我把他当什么。」 胡小娜有没有问黄自然没人知道,钱飒飒把胡小娜打了的事很快传遍全校。胡小娜的哥哥叫胡大勇,是有名的流氓头头,知道妹妹吃了亏,当天晚上放学,胡大勇就叫人堵住了钱飒飒。我和黄自然赶到的时候,钱飒飒的书包已经被割坏了,她的书本与文具都被撒在地上,像一些无家可归的孤儿。 黄自然轻松地笑笑,走过去亲切地打招呼:「大勇哥、小娜、老钱,你们唱的是哪一出呀?」 「黄自然,你来了正好,你打那贱人一巴掌!」胡小娜冲到黄自然身边。 钱飒飒稳稳地站在原地,谁也不看。 「她怎么你了?」黄自然问。 「她打我!」 「她为什么打你!」 「因为——因为她老缠着你!」胡小娜赖在黄自然身上不停撒娇,「我不准除我以外的女人在你身边!」 黄自然收了他一贯嬉皮笑脸的表情,严肃起来。黄自然很少这样严肃,上一次,是拒绝钱飒飒陪她看望冷猛。 「钱飒飒是我最好的朋友。胡大勇,今天这事儿要是你插手,你就不算条汉子。」黄自然甩开胡小娜,走到钱飒飒身边。 「我不能让我妹妹吃亏。」胡大勇翻翻白眼。他的两只手交替按指节,发出「叭叭」的脆响。 「你妹妹吃的亏,跟我有关。我可以向她道歉,但钱飒飒吃的亏,不能完。」黄自然紧紧拉住了钱飒飒的手腕。 钱飒飒的身体抖了一下,又恢复了一脸镇定的表情。 「哥,哥你看他们!」黄自然握钱飒飒手的行为点燃了胡小娜,她开始更加嚣张地撒泼。 「先给我妹妹道歉,然后和我单挑,我就不动那个女生了。」胡大勇说,同时给他的伙伴使了个眼色。那些小混混都退去了,马路上只剩下黄自然、钱飒飒、胡小娜、胡大勇和我。 「小娜,对不起。然后,我们分手吧。 」黄自然低下头,诚恳地向胡小娜道歉。 「这样就算完了吗?我要你下跪!我要你跪在我面前!」胡小娜疯狂地大喊,「我要看到全校最骄傲的黄自然,向我下跪!」 钱飒飒的脸上终于出现惊疑的表情,她一句话也没来得及说,就看到黄自然直挺挺地跪了下去:「这样可以了吧?」 胡小娜泪如雨下,她像一头受伤的母牛,哭喊着跑了。胡大勇去追她,临走时丢给黄自然一句话:「黄自然,明天晚上10点,西马路第三根路灯下!」 黄自然皱皱眉头,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捡起已经被割坏的书包,仔细看了看,转头对钱飒飒说:「老钱,这书包废了,我改天赔你一个吧。」 我以为钱飒飒会哭,她也确实差点那样做,可是她没有。这个骄傲的、倔强的女孩儿,一直把下巴抬得高高的,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她把那些眼泪都憋进了肚子里,还有那些心里话。 她和黄自然,就从那时开始,进入一个更持久、更深远的较量中,一种伤人八百、自损一千的较量。 「黄自然,钱飒飒作为你最好的朋友,谢谢你了。」 到高中毕业,去兰州上大学之前,钱飒飒只留给黄自然这句话。她一个人踏上西去的火车,她不让我送,黄自然也没有去火车站。 在我和黄自然二十多年的交情中,他只对一个人服过软,就是那个叫胡小娜的女生。他为了钱飒飒,收敛了自己所有的骄傲与优越,向那个嚣张的女生跪了下去。在第二天晚上,他为了钱飒飒,还被当地最有名的混混头子打断了一根肋骨。 我曾经想把这些事告诉钱飒飒,被黄自然阻止了。他和她一样倔强,他什么都没有说,任凭她带着绝望离开,离他足足一千公里远。 她走了,再次出现是第二年暑假。黄自然在火车站接下她的行李,自然地说一句:「老钱,你黑了,不过更好看了。」 7 黄自然的军校没上几天就被开除了,即使是黄司令的儿子,也不能天天违反纪律。我早就觉得黄自然不适合军校那样的环境,没想到他居然没支撑一个月。只有高中文凭的黄自然开始利用老爹的关系做生意,不到二十岁,就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成了一个「款爷」。 上大学这几年,钱飒飒只在暑假回来,都是黄自然去接,不回家,先去一中门口的小面馆。我们三个像从前那样,一边闲聊,一边喝酒。钱飒飒什么都和黄自然说。她如何教训宿舍里不合群的同学,怎样摆脱烦死人的小男生;她和辅导员恋爱,怀孕流产;她夜不归宿,通宵玩游戏;她骑自行车去敦煌,错过期末考试……她的大学轰轰烈烈,却通通和黄自然无关。 钱飒飒要大学毕业的那个春天,黄自然在北京二环内买了一幢房子,出门几步就是后海;外贸公司的生意蒸蒸日上,黄自然准备在北京设一个办事处,让钱飒飒管理那里,自己则两头跑。他要为钱飒飒写一首诗,然后带着它赶到兰州,去找钱飒飒,向她求婚。 「我什么都准备好了,钞票、房子、事业,都妥妥的。老钱只给我十年时间,现在是到了我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黄自然给我打电话,声音如鲜花怒放,「十年了,我准备好了,我肯定能给她幸福。」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春天,正好到了他们约定的第十个年头。 黄自然没有坐飞机,而是选择了火车。他要经历一遍钱飒飒走过的路,他要去看看钱飒飒生活过的校园、学习过的教室,他要保持他潇洒和不在乎的派头,叼着一根香菸,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九百朵火红的玫瑰里塞着一首世界上最美好的诗,他要对她说:「老钱,跟哥走吧。」 我为黄自然的计划欢欣鼓舞,我像一个在读小说的局外人,看着这两个人较了十年劲,搞得双方伤痕累累,现在终于到了该在一起的时候了。 可无常的命运偏偏在这时候现身开玩笑,当黄自然坐上前往兰州的火车时,钱飒飒居然提前回到了 s市。 她没有找到黄自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我说黄自然不在本地,让她立即回兰州,至于为什么,我没有说。 十年后我非常后悔当时没有对钱飒飒说真话,因为黄自然想给她一个惊喜。而我则为了实现这个永远也没有到来的惊喜,把钱飒飒提前逼上了绝路。 「黄自然,你猜我在哪儿呢?」钱飒飒主动给黄自然打了电话,她想摊牌了。十年来,没有人提过这个期限。等它到了,他们还是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心意相通,方向却完全相反的选择。 「哟,老钱啊,我在俄罗斯,正帮普京收拾车臣强盗呢,你过来找我玩啊?我请你喝伏特加!」黄自然习惯性地调侃钱飒飒,那时他马上就要到兰州了。 「我到家了,赶紧来接我,我有事和你说。」 「你怎么这点儿回去了?哄我吧?」 「我哄你干什么,你马上来接我!」 「哥没空,正忙呢。」「马上」二字,点燃了黄自然的骄傲与倔强。他又像以前那样,和钱飒飒针锋相对起来。 「你有什么好忙的?我再问你一遍,你接不接我?」钱飒飒的声音已经到达极限了。 「我没法接你,再说就算能接,就你这态度,我也不去。」黄自然火了。 「好吧。黄自然——」钱飒飒用牙齿缝吐出一句话,「你会后悔的。」 这段对话黄自然后来和我说了几十次,都是在他酩酊大醉的时候。他说那天的钱飒飒很反常,他却怎么也没听出来。他一直天真地认为,只要他到了兰州,一切就都解决了。 一切确实都解决了,却用了一种谁也无法接受的方式。 钱飒飒在家待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走了。她没回学校,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一个星期后,大院里传来钱飒飒结婚了的消息。她搞定了一个老外,一天班也不用上,拿到学位证就会飞去美国。 钱飒飒去美国之前,在 s市待了一个月。她天天组织同学聚会,每次都叫上黄自然。黄自然从不拒绝,也不喝酒,只是微笑地看着钱飒飒,目光无限温柔。 酒喝得越来越多,人喝得越来越少,到最后,同学聚会的成员只剩下我们三个。 还是那个一中旁边的面馆里,钱飒飒叫了两瓶啤酒,自己全喝了。她眼神忧愁,表情伤感,恨不得把黄自然活活吸进眼球里带走。黄自然在钱飒飒面前嬉皮笑脸,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老钱,这次干得好。出去后再接再厉,多生几个孩子,埋伏在敌国当间谍,研究研究苹果电脑是怎么造出来的。」 钱飒飒的表情终于变得绝望起来:「黄自然你能不能说句好话?我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 黄自然学着老外的样子耸耸肩,摊开手:「我这还不是好话?祝贺你成功潜入美帝,不用生产不用劳动,去花老外的小美刀。这不是好话吗?」 钱飒飒不再说话,也不看我们,只是「咕嘟咕嘟」地喝啤酒。 气氛一时变得很尴尬,黄自然突然站起来,拿出一瓶啤酒,往嘴里一捅,「嘣」的一声,瓶盖飞出去老远。 「老钱,哥们干完这瓶酒,就算给你饯行了。到了那边,想喝酒了就带个话,我给你捎一箱小二。」黄自然仰起脖子,想把整瓶啤酒灌下去,喝不到一半就呛了出来,酒洒了一身。 「丢人了,没喝好。就这样吧,我走了。」黄自然径直拉开门离开,头都没有回。 钱飒飒背对黄自然,直到他离开,都没转过身。听见关门的声音,她长嘆一口气,抬头看看天花板,还是没有止住眼泪。 这么多年,我只看到钱飒飒哭过一回,就是在那家狭小拥挤的小面馆里。她不出声,只是流眼泪,那些眼泪变成了一条河流,在滚烫地奔腾。 「他为什么不说一句好话?他知道的……只要他说,我一定会留下来。十年了,我就想让他主动一次,就一次,只要他说句话,我就能为了他放弃一切。我等了他十年,用我最好的时候等,可我什么都没等到……」 「不是这样的……」我想开口对钱飒飒说事情的真相,却发现这个倔强的女生已经停止了哭泣。 她平静下来,用面纸擦干脸上的泪水,眼泪还在流,却开始补妆。她动作非常熟练,粉底、眼线、眼影、睫毛膏,一丝不苟。眼底仍留有泪光,腮红却扫得决绝。 「既然他这样绝,就别逼我让他后悔。」 这就是我认识的钱飒飒。悲伤和绝望在她脸上只能停留一只鸟飞过的时间。一边哭,一边补妆,等眼泪流完,她还是那个明艷动人、勇往直前的钱飒飒。 8 我之所以想写这个故事,是因为刚刚过了第二个十年,故事的主人公再一次相遇了。还是同学聚会,主题是为从美国回来的钱飒飒接风,是黄自然张罗的。 黄自然的资产已经过亿,他的身量越来越大,形象却越来越单薄。这次同学会,他照例衣着考究,穿带袖扣的衬衫,深色西装,戴一块 iwc的手錶,黑皮鞋一尘不染。他向在座的所有人解释一切生活中的享受:「iwc只做男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当然也不错,但我还是喜欢iwc,錶盘子大,对机械錶来说,錶盘子越大,走得越准。 」这时候有同学抬槓:「石英表不也很准吗?」黄自然微笑不语,环顾四周。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这傻缺是谁带来的啊? 在这种时候,黄自然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与时俱进,周身洋溢着一种「低调的成功」的气息。这气息围绕四周,只在钱飒飒那里消失无影。 在美国待了十年,她修炼得更加气质出众——短短的头发、修身的黑色西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和花枝招展的其他女同学截然不同。她没怎么老,还是那个模样,只是眼睛多了些内容,有当年的自信,也有近年的沧桑。 席间我们才知道,钱飒飒三年前离了婚。她这次回国,是想找合伙人註册公司。 「飒飒,你找黄自然啊,同学里最出息的就是他了。」有人问钱飒飒,「在美国开公司不好吗?为什么回国?」 钱飒飒看一眼黄自然,笑眯眯地说:「我爱国嘛。」 「老钱,你准备做什么生意?」黄自然终于开口了,这是十年后他第一次和钱飒飒说话。之前钱飒飒到的时候,两人只看着对方微微笑了笑,一句话也没说。 同学会九点就结束了,大家又张罗着唱 k,钱飒飒兴致很高,也拽着黄自然去了。散场后,她还嫌不过瘾,又拉着我们来到一中门口的小面馆。老闆早就打烊,钱飒飒脱下高跟鞋,拿着它敲了半天,愣把门敲开了。老闆哭笑不得地看着我们三个酒鬼:「客人们,这黑灯瞎火的,怎样给你们做面啊。」 「随便给我们做三碗面吧,再来三个小二。老闆,我有十年没来了,还记得我吧?」钱飒飒酒气冲天,却十分冷静。 黄自然似乎也醒了酒,沉默地抽着烟,等着面条。 店里有点暗,我一时间看不清他们的表情,总觉得气氛有点尴尬。正在想说点什么打破沉默,店老闆把面条端了上来,同时打开了店里所有的电灯。 屋里一下亮堂起来,钱飒飒和黄自然也开了话匣子,开始聊「骚客」诗社。 「为什么你加入诗社,却一首诗也不写?后来你们送给我的那个诗集本子,我看了看,除了序和跋,里面的诗全是巍子写的。」 「我纯属贊助。」黄自然笑笑,「那本诗集你还留着哪?」 「当然,我什么都带回来了,不想走了。」钱飒飒吃一口面,抬起头,「那个鸟地方不适合我,妈的。」 黄自然突然问钱飒飒:「你到底为什么离婚?是不是不会生孩子啊?你要是给他生个儿子,人家就不会把你休了!」 钱飒飒沉默不语,眼圈突然红了,她哭了。 这一次,钱飒飒放声大哭。她把头埋在臂弯里,哭得肩膀耸动,我见犹怜。 黄自然不依不饶地问:「怎么了?我猜对了?」 钱飒飒突然抬起头,「那你为什么一直不结婚?你有病!所以不结婚!」 黄自然说:「我怎么有病?我不是一直在等你吗?」 9 黄自然说了那句话之后,钱飒飒心情大好,眉飞色舞,妙语连珠。黄自然也水涨船高地跟着活跃,这厮最后站在椅子上大声朗诵《长干行》。「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这两句是他和钱飒飒一起背诵的。他们兴致高昂,酩酊大醉,在一起回忆了很多事,每件事的期限都最低以十年起。 我的两个好朋友在经过了十年的较量之后,一个终于因为另一个的一句话而放下所有——戒备、自尊、矜持和隐藏。可是他们已经三十岁了,一个结婚、出国、离婚,又回国,真正的爱情始终没到达身边;一个游戏人生,阅尽一切,像仅存的王者,坐拥无限江山,只有无边孤单。我看着他们纵情举杯,或唱或笑,从心底里感到悲凉。 时光就像在我们身上打过的露水,匆匆二十年,露水不沾身,我们全部变了容颜。而青春则是一场不会回头的风,它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最终离我们远去,一点不剩。 钱飒飒只在 s市逗留了一个月,还是选择了再次出国,她说她已经不适应国内的环境了。这次她要去的是加拿大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叫卡尔加里。钱飒飒说她要在那里做枫糖生意,如果火了,就拉我和黄自然入股,一起挣加元。我问钱飒飒为什么要去那么偏僻的地方,钱飒飒说那里有颜色像森林的湖泊,还有绵延1000公里的枫叶, 在日光下像幽暗的火。钱飒飒又要走了,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我对黄自然说,你去送送她吧。这么多年,她一直希望你看着她走,而不是她看着你离开。 10 其实我挺想告诉你们,黄自然送钱飒飒去机场,就再也没回来。他和钱飒飒一起出国了,去了加拿大那个大得无边无际的国家。他们住在卡尔加里,平时做枫糖,卖给小孩子。没事就开着车去看枫叶,或者开到北极,在极北的广漠之地等待极光像天使一样降临。 谁都爱看大团圆结局,发生在别人身上也是美满的。可是大团圆结局只能在电影里出现,钱飒飒走的当天晚上,黄自然给我发了一条简讯,只有三个字:已登机。 第二天,我在黄自然的博客里看到一首诗,他写过的唯一一首诗,完成于在他前往兰州,去找钱飒飒的那趟火车上。 上帝把时光燃尽, 我在太阳下招摇, 在说谎的青春里, 你如此美好。 候鸟穿越地球, 麦苗化作啤酒, 我在春天的校园里停留, 想念你热烈的双眸。 当时光老去, 当湖水冰凉, 你等十年,纯如过往, 我取一饮,不再轻狂。 你触手可及, 却远隔千里, 只有你不知道, 我会永远爱你。 第13章 请到我梦里来 第13章 请到我梦里来 文/孙梦洁 孙梦洁 | 最世签约作者已出版作品:《世界病》 只花了一周的时间准备,何若鱼就轻而易举地考入了首都艺术大学。甄选考试她表演了一段德沃夏克《鲁莎卡》的对月咏嘆。 ——无可挑剔的高音,绝对出色的技巧,把握得恰到好处。这是评委老师的判词。但何若鱼只记住了最后那句:可你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苏汉江和她是同一时间考试的,但是他没有被录取。 情感丰富,表现力也很强,唯一需要弥补的是因为太注重表演,转调的时候唱错了几小结。最后他进了舞台剧专业。 何若鱼那天从门缝里瞥见过苏汉江表演,那是格鲁克《奥非欧和尤丽狄丝》的一幕「我失去了尤丽狄丝还怎么活?」他的头埋在手掌里,头发微微抽动像真的要哭了似的。 ——你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何若鱼还记得自己为苏汉江做的第一顿饭。苏汉江的租处离轻轨很近,每隔几分钟就会有呼啦呼啦车辆行驶的声音,屋子的顶不够高,也会跟着一颤一颤,单薄的木板上的菸捲,门开后苏汉江单薄的背。若鱼替他收起菸灰,帮他把韭黄洗干净炒上肉丁,姜蒜山药熬鱼汤,他不爱吃青椒,所以每次出去的时候,若鱼都会拾青椒进自己的碗。饭后总是苏汉江刷碗,然后若鱼在小厅里把自己上课的笔记什么的都整理起来备份给苏汉江。 苏汉江二年级的时候就转学到了歌剧专业。两个人在不一样的小组,大家都在背后说着两个人或许是刻意躲着的,不过课间的时候还是会相约着一起排剧,演两个人都喜欢的段子。近黄昏的时候苏汉江把若鱼送走,他就一直站在轻轨洞下,默默看着若鱼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瘦落的街道。 那一年里大大小小的剧,苏汉江排了不下十部,简直废寝忘食。一得空还不断买改编原着,或者自己试着下笔写。跟苏汉江比,若鱼就轻便了很多,除了期末大戏和随手拈来的精短片段,鲜有放在心上,但是她是学校有名的天才,无须多努力便手到擒来,有她的戏,几乎场场爆满。若鱼每次期末大戏都会留最前排中间的位置给苏汉江,苏汉江的戏若鱼也总有个位置,只是苏汉江喜欢把她安排在不同的角落。渐渐地,苏汉江在学校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几乎要及上若鱼,所有人都忘记了当初他是从歌剧系落选的。 若鱼和苏汉江切磋该怎么演,苏汉江只说用心演,若鱼问苏汉江,心在哪儿。苏汉江说,不就在胸腔里。才不是他们说的血红血红。身体里没有光,全是黏膜包裹着血管,血管缠绕着心肝脾肺肾,喑哑地扑通扑通跳动,任由他们怎么想飞都挣扎不出去。 若鱼联想起看他演戏,倒像是自己尽力挣脱开自己。 轮到若鱼说的实话,她说不出一词,苏汉江揉了揉她的头,天赋吧。 逆着光苏汉江的脸半明半暗,他俯视下来,眼里不知为何有一丝无奈。 那天晚上,是若鱼第一次梦到苏汉江。身影这么模糊,但是醒来的时候若鱼就是知道那是苏汉江,或许是因为那孤注一掷的目光,或许是他这么一个不温情的人身上突然的温情。 从那之后,若鱼晚上都会抓一把米放在枕头底下。小时候一生病阿嬷就给她抓一把米,如果米的痕迹走了样,那就是有神明来过把病带走了很快就能好了。若鱼把米抓好,躺下后就念着苏汉江,如果你心里也有我,就请到我梦里来。 总有那么一些人不愿意冒险,恰好若鱼就是这样。她总是对自己说,想一想,再想一想。等到自己实在忍不住,再告诉他。 后来也是若鱼第一个知道苏汉江交了女朋友。模样和若鱼差别不大,都是细长的眼睛,人偏瘦,双肩削薄,可苏汉江偏偏选了她。她是某个小剧院的演员,比他们年长几岁。 若鱼没有勇气猜测,也没有埋怨自己果敢。 苏汉江渐渐减少了和若鱼一起排戏的时间,换了个人消磨耳边枕边飞过的轻轨声。女朋友要看电影,他就问若鱼最近新上映的电影,女朋友想要买包,他就在培训学校打工教芭蕾和唱歌。那天若鱼走出学校门口,看见苏汉江踩着一辆很小的单车,粉色的,他并没有主动打招呼,若鱼在心里默数着一秒、两秒、三秒。擦肩而过后三秒,若鱼还是没有忍住回头喊住了他。 餵。她没有直接喊名字。 嗯?苏汉江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啊,他好像意识到是若鱼,惊讶了一秒又回复了常态。 苏汉江告诉她,刚刚去办了个银行卡,说是以后卡交给女朋友,每个月两个人都往里面存些钱。他说这些的时候,还是一副很酷的样子,叼着烟,头发有些长,在后面扎了一个小辫子。他一边说着一边注意着手錶的指针,天很热,只着汗衫背心还是汗流满面。若鱼没捨得,不忍心,便叫他回去了。 其实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往外挥了挥手,苏汉江也就乖乖地笑了笑转身走了。只剩若鱼一个人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学校的林荫道终点。心里的小人,也终向瘦落的街尾奔去了。 从学校毕业后,若鱼去了某所职业高中当老师。同学聚会什么的,也很少去,避免去。她不愿承认,但她真的不想再触碰任何关于苏汉江的消息。碰巧这个时候阮言出现了。虽然不爱和老同学叙旧,可若鱼却愿意定时去大学母校逛逛。阮言是个怪人,那天穿着运动衫,肩上还披着运动毛巾就过来要号码了,样子礼貌又满含怒气。若鱼有些不敢不说。后来交上了朋友才发现,其实他也只是固执一点、无畏一点。他一点都不像苏汉江,他每天都运动,注重摄入维生素,爱吃新鲜蔬果,不会为了参透一部戏几天不出门、只吃冷冻食品和外卖;他是金融公司的部门主管,有稳定的收入,穿高档的西装,开不菲的车,这样的人却会为若鱼洗生理期的床单。 那天若鱼穿着很长的睡衣,那还是大学时代她和苏汉江一起做的衣服。这件衣服若鱼在毕业后才翻出来,在没有人认识的苏汉江的地方,做最切肤之用,整整穿了两年,直到衣服上苏汉江写的「苏」字模糊不识才功成身退。 若鱼靠在门栏上看着阮言蹲在厕所间,衬衫撩到手肘,西装裤绷得很直,若鱼的心在他不断生疏地变换着姿势,吃力地搓着床单的过程中,慢慢柔软下来。 那件他最心爱的外套褶着皱团在马桶盖上,若鱼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想要帮他迭起来。阮言觉察到她的动作急忙推她出厕所,他说:「给你买了你最爱的菠菜猪肝粥,你赶快趁热吃。」若鱼愣愣地看着阮言。他好高,比苏汉江还高。他在若鱼终于没忍住泪水的时候,笨拙地挽住她的肩膀。 若鱼一直觉得对人好很容易,就像对任何人好一样。问你在干吗,最近在干吗,要记得准时吃饭早些休息,病了要医烦心可以找自己聊。可是要是想真的对一个人好,要掏心掏肺,脑子里还是会闪过他的影子。 苏汉江曾经想排一部自己的剧,他说想演自己的故事。 若鱼问:「自己演自己吗。」 苏汉江回答:「当然不是,虽然可以再爱一遍,但却也会再失去一遍。不,是千千万万遍。」 每排一遍就会愁苦一次。 若鱼本想问,能让我来演女主角吗。可是她没有问出口,反倒说:「若你不上演到全国最大的台上去,我是断然不会去看的。」 现在一想,本来该有的也被自己掐断了。 大学剩下的两年里,若鱼再没有理会苏汉江,每次碰见,头都不抬一抬,眼神都不愿碰见。可却还是想在半夜的时候出去逛一圈,若是碰到散步的苏汉江也好。但想到他的身边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又愁眉苦脸了。她一直盼望着早上醒来,会有苏汉江的简讯。说什么都好,哪怕是问个早借个东西也好。 谁知道两年这么快呢。还没来得及反应原来两个人已经形同陌路结束了。 阮言开始带着若鱼到处见他的朋友,穿精心挑选的小礼服,温雅地站在他身边配合地笑。在阮言说这个是我的女朋友的时候微微颔首,说这是我未婚妻的时候默默皱眉头。 这两年比那两年还快。好像自从毕业,时光都飞快。阮言问若鱼,什么时候嫁给我。若鱼答不出来。 阮言早就知道苏汉江的存在。一次酒后失言他无意中透露出来,自己在大学的时候就听说过苏汉江和若鱼。也是,若鱼想。那段日子他俩的事在一起的传闻被同学传得沸沸扬扬,直到苏汉江找到女朋友。只是若鱼没想到,阮言也是他们学校的。若鱼只知道他从事金融业,却从来不知道他跟自己一个大学,学的是艺术管理。 他们还是没有结婚。或许是因为阮言酒后错口说出苏汉江毕业那年就跟女朋友分手的消息,或许不是。 两个人结束的时候都很平静。那天阮言出差回家,若鱼煮好午饭等着他,她又把他爱吃的鳊记成了苏汉江爱吃的鲳鱼。他依旧一言不发地吃了下去。他刷碗的时候,若鱼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杂志,他又问了一遍:「是时候结婚了吧,都快三年了。」若鱼没有出声。过了很久,厨房传来碗碎了的声音。 若鱼知道要分手了。 那天晚上若鱼又梦到了苏汉江。她以为自己早该忘记了他长什么样,可事实却不是这样。 若鱼还是忘不了苏汉江。 的确如此,千真万确,毫无办法。 看清了这事儿,心里倒也坦荡明净起来。同学聚会也会赴约,学校更是频繁地去了。与一个当时跟苏汉江还算熟悉的兄弟联繫上,知道了苏汉江去了很有名的大剧团,不知为何突然改唱了男高音,交了一个富二代的女朋友。「他也有打听过你呢。」那个人对若鱼说,「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也同他好久没有碰头了,他好像开始筹划个大戏,很难找到他了。」 他又问:「你其实一直喜欢他吧。」隔了这么多年,若鱼承认地点点头。 她的脸上一直残存着爱着苏汉江的表情。旧识的同学都说,就是靠着那种表情辨别出她是何若鱼。头发剪短扎 在脑后,穿着职业短裙,说话也变得简短而直接,完全不是大学那个头发披散在身后穿着长裙安静地站在苏汉江面前,忙碌着帮他穿戴烦琐戏服的女孩了。 但她还是那个爱着苏汉江的女孩。爱他时而拖沓的唱腔,时而狂暴的脾性。可以爱的她都爱。 只是她从前一直在想。想着等一等,再想清楚一些再踏出那步。反倒是现在,苏汉江变成了远处的人,似有似无的影子,若鱼开始一遍一遍讲苏汉江的故事给自己听,大张旗鼓地迷失在这段情史里。 不知不觉若鱼三十岁了。一边继续着学校老师的工作,一边为某个剧团做着客座职业教授,工作倒是风生水起。但身边却再没有出现过合适的人,家里人一直催着结婚,可每次提若鱼都只是默不作声,敷衍地点头说再看吧。 安排相亲也不是没有,一开始硬着头皮去了几次,若鱼低着头在心里扳着手指数,这是第一个戴眼镜的,这是第三个啤酒肚的了……这个人也扎着小辫子,这个人的上衣口袋里也总放着一包黄鹤楼烟,这个人,说话的时候也喜欢占上风,爱辩驳爱狡辩……跟苏汉江一样。 后来有一次相亲的时候,若鱼竟然真的碰到了苏汉江。他坐在对面,头发剪成齐耳短发,整齐的衬衫西裤,面容变得愈加清秀,跟往日的随意邋遢完全不一样。若鱼心里惊嘆了一声,我爱的人,也会变成这副模样。 苏汉江看到若鱼的时候倒也没有多吃惊,随意地叙了叙旧。他脸上的表情变少了,变得沉稳又小心翼翼,熟练地用着西式刀叉,有一句没一句地问着若鱼的近况。 他们回忆着当年,说着往日种种趣事。 她很想问苏汉江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来相亲了,但没有问出口。 很自然地,两个人都多喝了几杯,离开了相亲的餐厅,又去了附近的酒吧继续喝。苏汉江很快就醉了,他抱起若鱼哭了。应该是为了分手的女朋友吧。若鱼有些失落,看着自己怀里的像孩子一般的苏汉江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一直等待的人就在眼前。自己竟然一等就这么多年。 两个人相拥着开怀地哭起来,哭着哭着就情不自禁拥吻。 接下来的一切好像都回到了十年前的样子。 谁都没有说明,若鱼自然而然又开始去苏汉江的公寓帮他煮饭洗衣,看他排练给他意见,有时候会在他家留宿,有时候不会。不一样的只是耳边没有了轻轨声,只有高楼间穿梭的寂寥风声。从梦里消失的苏汉江,也又每天回到若鱼的梦里来。 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若鱼原本的盼望也一天天低下去。他们依旧相处如朋友,没有情调,没有浪漫。若鱼很喜欢以前苏汉江的声线音域,每次问他为何突然改唱男高音他都避而不谈。他总是很少跟若鱼谈及心里的话。若鱼想,或许他还是跟十年前一样,只是习惯性地接收着自己对他的好,爱情,还是另一回事,而在他心中,自己跟那回事毫无关联。 要不要说呢,还是要再想一想。十年过去,她依旧困顿在同一个苏汉江的旋涡里,挣扎不出去。 那天在苏汉江公寓附近,若鱼偶遇了阮言。两人发现对方的那一瞬间都愣住了,过了一会儿又同时相视一笑,于是就近喝了个下午茶,闲聊了两句。若鱼告诉阮言她又重遇了苏汉江,阮言嘆了口气说:「果然是这样。」 他说:「看着你啊,就知道你是没办法把心思放在别人身上的。」 若鱼也只得自己苦笑。她愿意爱无法满足她的苏汉江,而不愿爱百依百顺的阮言。那样的无法满足让她对爱情重创更感深刻。 那天若鱼在苏汉江的公寓等了好久。他说好要回来吃饭的,可拨了好久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她本该早已习惯这样的状态,但今天阮言的话却撩拨着她的焦躁和不甘,他说:「只要你不要忘了,你还是有权为了他以外的事情喜乐的,哀怒也不必全为他一人。」 大概是第二十多个电话,苏汉江接通了,电话那头一副慵懒的声音,可能前几天太累不小心在工作室睡着了,耽搁了大家排戏,不能让他们白来,看来今天得通宵了。 若鱼哦了一声,挂了电话。他也没有说,对不起,也没有说,你不要等了。你不要等了,这句话他本该在十年前就说了。若鱼没有回去,在苏汉江的床上就这么睡下,一夜未眠。他依旧没有回家,等到中午,又等完下午。傍晚时分,虚弱的太阳照在若鱼身上,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爱情也疲惫不堪。 她下定决心再也不见苏汉江。苏汉江等到一个礼拜后才想起来联繫若鱼,若鱼静默地坐在空旷的屋子里,听铃声响了好久。铃声终于结束的时候,她如释重负。那之后苏汉江再也没联繫若鱼。 若鱼觉得,那些年的荒唐,足够让她开始新的生活了。那些清清朗朗的夜色里,幽幽渺渺的月光,他遥遥无望的名字奔出梦境如一匹骏马。 便不要让他再回来了。 这一年年底,苏汉江所在的剧团登上了全国最大的剧场。场场爆满,红遍整个演艺界。 若鱼在最后一场公演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买了票,她在门口对着偌大的海报上「导演:苏汉江,主角:苏汉江 xxx」发愣。海报上是一个女人优美的背影,若鱼想,现在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又变成了谁。 若鱼以为她已经够熟悉苏汉江戏的套路,却完全没有猜到这一部。 台上那个高挑的男人女生装扮,穿着长裙,面容清秀,却一点都不突兀。那个男人的脸再熟悉不过了,若鱼倒吸了一口气。 身边的人轻声讨论着,这部剧最出乎意料的地方在找了男高音扮女主角,女低音扮男主角。 场内环绕着轻轨的音效声,那个女生扮演的男主角开口唱道: 我不告诉你我这些年的艰辛苦痛,是因为你没问。 我到底爱不爱你,你为什么也不问。 ——我不会演自己,因为要经历一遍又一遍的失去。 我选择演你。 ——若你不上演到全国最大的台上去,我是断然不会去看的。 第14章 眼线 第14章 眼线 sto9.?提供最快更新 文/苒桐 现实并不十分可怕,若是失去了对爱的希望,要怎么一如既往地快乐? 一 安月约宛星到新建成的小公园。那是她和沐夏第一次出去玩时去的地方。 路上,袋子不停在左右手中交替,躲闪着偶尔从身边经过的人,生怕透明的材质暴露了安月的秘密。一瓶果汁是给宛星的,两罐啤酒是给自己的。 中午,正热,小公园里几乎没有人。安月稍稍放下悬了一路的心。明明不是做什么坏事,到了平时过于乖顺的安月这里,就像做贼一样。 「以后我就只有你了。」「你……怎么了?和……林沐夏。」「我不知道。」 不想回忆,不想提起。 沐夏对我说:「以后不能和你说话了,咱班有方罗的眼线。」 二 「林沐夏」这个名字真正印入安月脑中是由一个八卦开始的。 那时刚上高一,同桌杜宛星初中和沐夏同校。那天,同桌两人从周末回母校的话题扯到了恋爱,但这个敏感话题让宛星谈起来没有一点不自然。 「嘿,你知道么……」宛星神秘地坏笑,「咱们班好多人都有那一位了。」 「哈?」安月表现出惊异。安月初中所在班级班风好得离奇,整个班竟没有一对情侣。 「我给你指,就前面那个林石就有女朋友了。还有他旁边那个帅哥,林沐夏。哎,他长得很像漫画里的人吧?我那天回去,还看见他女朋友送他上计程车呢。」 安月顺着宛星手指的方向一看:哦,是他。那个在开学第一天就招来许多外班女生堵在教室门口围观的小个子男生,原来叫林沐夏。 安月还记得开学第一天她来得有些晚了,教室里几乎已经坐满,安月为了找空位,不得不站在讲台上硬着头皮用眼神把教室里每个角落都「扫荡」了一遍。扫过林沐夏她微微愣了一下:怎么会有真人长成这样? 哪样?当时因为羞涩与紧张来不及多想,只是觉得和正常人不一样。现在看看,林沐夏的确是有着日本卡通漫画里的男生才有的脸。听说他学习也不错呢。 我莫名觉得这个班不是那么简单,高中和初中也好像有那么点不一样,但不是糟糕。 三 安月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喝酒,选在妈妈不在家的一天。 一口气喝了一罐,安月一点晕的感觉没有。度数太低了吧?白白让嗓子火辣辣地疼,也没有感受到想要的昏沉。 「你说你为他这样,值得么?」宛星摇着手中的果汁。 「没事。这酒跟水似的。你来点么?」安月面无表情地拉开第二个拉环,像灌白水一样把啤酒灌进自己多病的肠胃。 仰起头,闭上眼,却浮现了那天沐夏的脸。那应该算是夏天的第一天吧,天气好像就是从那天开始热起来的。沐夏请自己喝了一杯热的草莓奶茶,理由是她肠胃不好。看着沐夏用吸管艰难地捞起杯中的冰块然后很爽地嚼着,她流着大汗略带抱怨地说道:「其实常温的就可以了……」 「值得么?不是说喝酒啦……」宛星把安月拉回现实,却不再说下去。 值得么? 是宛星不懂么?还是自己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入学没几天,安月就被从最后一桌调到了沐夏后面。宛星同她一起,在林石后面。 「林沐夏,我挺不喜欢他的。」宛星对安月耳语,「初中时,有个女生去他们班找他说『林沐夏我可以抱你一下么?』他居然就跟人抱了。」 「怎么会?」安月瞪大了眼睛,她不相信前面这个很少说话的冷冷的男生会做出这种事来。真不知怎么会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再想想,那些女生都是外班的,并不了解他,只是盲目迷恋他的外表而已。 其实沐夏的外表也不是安月喜欢的,因为他很少笑,一张脸总给人冰冷的感觉,个子有点小,跟安月差不多高。看来看去,沐夏长得只有一点可取的地方——肩膀很宽。可这一点放到沐夏身上好像也成了缺点,宽阔的肩膀让他的个子看起来越发小了。 沐夏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都不能给人安全感。而安月最缺的也是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 总之,安月不喜欢林沐夏。 第一次和沐夏说话,安月依稀记得。「安月儿安月儿,这张数学卷子留了么?」男生的声音听着是带笑的,而且在「月」后面加了淡淡的儿化音。 女生抬起头,男生嘴角的弧度明明不足以感染到声音。后来才发现,男生的声音就是这样,朗朗的,像是带笑的。 安月没有问起过别人在他们耳中沐夏的声音是不是也带笑,还是只有她自己这么认为。 「安月儿安月儿……」为什么加儿化音呢? 「安月儿安月儿……」为什么要连着叫呢? 「安月儿安月儿……」你还会再这么叫我么? 「安月儿安月儿……」再叫我一次好么? 向日葵转动的声音,太阳的声音,夏天的声音。 四 「你说,咱班谁会去做方罗的眼线?」 顺着啤酒罐画出的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安月看向不远处的树林,一棵棵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树乖乖地立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不出哪棵的根系更为复杂。 宛星沉默了一会儿,嘟囔道:「咱们班谁会去做方罗的眼线?」 像是思考了很久没有答案又重复了一遍安月的设问。又像是反问,变成肯定句是:「咱们班没有人会去做方罗的眼线。」 这是安月没有想到的。安月应该相信沐夏,她一直很相信沐夏。 「那是谁啊?怎么老管你?」 「我大伯,方罗,高二年级主任。」 「啊?亲大伯啊?」 「你脑残啊?我姓什么?他姓什么?还亲大伯。」 「不脑残怎么会被调到你后面?」 「你……」深吸一口气,好脾气地笑笑,「我也不知哪 冒出来这么号人,就成我大伯了。以前见都没见过,听都 没听过。」 「远房亲戚么?」 「好像是很远……」 年级主任就是一帮不用教课整天无所事事没事找事专门为学生们的生活火上浇油的人。他们活跃在校园里各个角落。 到校门口不下车而是直接冲进去,他们会将你拦下,而且不允许你因为多走了一大段到车棚的路而迟到。有一段时间因为迟到的同学增多,于是他们特意将关门的时间向前调了十分钟。赶不上,就请你在主任室门前站上一天。 这分明会让迟到的变多。想找碴儿也不能做得这么明显吧? 千万别和异性同学一起去打水、吃饭、乘一辆车,并肩走也是不可以的,这些叫「违规相处」。讨论问题要挑同性的,除非你能避开教室里的摄像头,不然你准会在周一班会上听班主任阴阳怪气地说:「我刚才去开会,主任反映咱们班上同学之间的关系很好,尤其是男生和女生之间……」如果你有意或无意违反了这些,又不幸地被在背后不知盯了你多久的主任逮到,解释说你和身边的异性只是同学是行不通的,因为即使是亲兄妹也要挨一顿批,何况你们没有任何血缘,又是「暧昧」的同学关系。你就等着家长来领你回家吧。 带手机的,回家!抽菸的,回家!不穿校服的,回家!上课睡觉的,回家!在宿舍不睡觉也不学习的,回家! 当然这些都是在他们心情不好时,针对成绩不好的同学的做法。若你是年级前十名,被逮到犯了错,无论错有多大(只针对校规),他们都会像安抚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对你温柔无比: 「啊,没事没事。别放在心上,回去好好学啊。」 仿佛错的是他们。噁心! 他们是「寂寞」了吧。人一闲得慌,就会生出许多无处宣洩的情感,开心也好,愤怒也罢,都在心中翻江倒海。尤其是在上课铃声响过之后,他们可以宣洩的对象都进了教室,他们就变得无所适从。于是他们就在楼道里不停地穿梭,透过窗户的玻璃窥伺着教室内可能存在的不安分因素。 学生在明,主任在暗。学生只能感到赤裸裸的恐惧。 沐夏有够倒霉的。每次考完试方罗准会出现在教室门口向沐夏发难: 「林沐夏!」 头几次,同学们会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但是由于后来方罗几次找碴儿找到班上的人,沐夏再被叫时,大伙都同情又无奈地对他笑笑,然后小声却不失力道地骂上方罗一句。 方罗理所应当地成了所有主任中最令这个班痛恨的一个。 高二,沐夏被安排一个人坐在离讲台最近的位置,毫无疑问,拜他的主任大伯——方罗所赐。 那天沐夏从方罗那里回来后直奔班主任。之后,班主任让中间两排同学的桌子全都往后错了一个位置。沐夏把桌子挪到了最前面的位置,自己一桌,贴着讲台。林石把桌子推到了安月前面,另一个男生补到了宛星前面。 沐夏说:「方罗问我考得行么,我说不行。我还说我考不了多好了,我就这水平了,我上课不好好听课,我下课不好好写作业,我落下的太多了,我赶不上了……」 「你抽什么风?」 「嘿,不知道。」男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说让我自己坐一桌,坐到老师跟前,看我还敢不敢不好好学。」 「那么,沐夏,你在前面的话……」女生低下头。 「怎么……」难道捨不得了? 「应该会被英语老师的唾沫星子喷到吧?哈哈……」 女生仰起一张灿烂无比的脸。 「那也比坐你前面好!」 就这样,沐夏不再是安月的前桌了。 之后几次,我抬起头看见前面的背影,都会诧异一下。林石虽然是一直坐在斜前方的人,但他的背影竟让我感到如此陌生。 习惯的力量,太大了。小小的方向的变化,都让我如此不适应。 五 「林沐夏,给一下单选的答案。」英语老师的声音让安月颤抖了一下。 宛星还是感到了这轻得不能再轻的动作,她握住了安月的手。不重也不轻,是温柔的抚慰,又足以给安月堵住泪水的力量。 「第一题选 a,第二题 c,……」男生的声音听起来是带笑的。 不停被老师打断纠正错误答案,十五道题,错了五道。 英语老师皱起眉头:「你做得很不好。」 怎么会错这么多?和自己一样因为那件事而不在状态么? 别自作多情了。 女生这几天一直心不在焉,所以写作业时强迫自己认真,勉强保证做得像往常一样好。而男生的单选向来就是错这么多的。 也只有女生会因为男生变得消沉,而男生似乎从不会被女生影响到什么。 即使被老师打断了好几次来纠正他的错误答案,男生的声音听起来还一直是带笑的。 在安月耳中从没变过,一直都是带笑的。向日葵转动的声音,太阳的声音,夏天的声音。 林石不在的一个晚自习,沐夏坐到林石的位置上,和前面的女生闹着。 「嘿,明天是父亲节了啊。」男生坏坏地说。 「那又怎样?」 「你不得向我表示表示么?发个简讯祝福我一下啊,记得我手机号吧?」 安月去喝酒的前一天,沐夏在 qq上发出呼叫:「你发的简讯让我爸妈看到了以后不要发了我不用那个手机号了。」 怔怔地看着这一串没有标点的字,安月感觉身体里有什么柔软得像水的东西急速凝固成冰,粘连得胸口如撕裂一般。就像夏天迫不及待地去咬一只刚从冰箱里拿出的冒着白汽的冰棒,牙齿还没留下痕迹,嘴唇和舌头就被粘在了上面。别动。微微一下,生疼。 「对不起。「又给你惹麻烦了。「我一定会变得很安静很安静。」 屏住呼吸,等着男生的回覆,等来的却是灭掉的头像。自己说了什么?是在和沐夏道歉么?或者,赌气?停下吧,停下。手指不听使唤了么?可那敲打声中分明透着倔强: 「以后你还可以用那个号,我不再也不会发了。」 打开手机,删除联繫人。 「确认删除?」手机好像看穿了主人的不舍,于是自作聪明又小心翼翼地问了这么一句。 「确认删除?」女生在心里这样问了自己一句。那个号码,也只有在当初存入时完整地念过一遍,删了,就再也记不起了。 是。 真的就这样做了。 然后是决堤的泪水。 「记得我手机号吧?」 那声音还是带笑的,却没有了向日葵,没有了太阳,没有了夏天。 一字一字化作冰冷的刀刃,深深扎进安月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然后,咬着嘴唇也没止住眼中讨厌的泪水,扑到宛星身上哭起来。 「他在你前面时,你绝对不能哭,这会让他觉得你很在乎他,他会更过分的。」宛星狠狠地说。 无声的哭泣,还是引来许多人关切的目光。而沐夏,好像根本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即使说出了「以后你还可以用那个号,我不再也不会发了」这样的气话,女生其实一直相信男生不再用那个手机号了。 然而,事实却是男生骗了女生。 谁都记得,谁都可以和你联繫,只有我——你口中的你「最好的朋友」,不能! 什么时候开始讨厌我的呢? 没有什么眼线,简讯没有被家长看到,手机还在用,对么?只是烦我了,讨厌我了,对么? 或者,打一开始就只是耍着我玩玩,玩够了腻了烦了,就扔得远远的…… 六 以前的记忆像草木般趁着这个雨水充沛的夏天,近乎侵略地在安月脑中疯长,无时无刻不在伸枝抽芽长叶。 安月无法专注于眼前应该做的事。明明在做一道最擅长的函数题,思路却忽然卡壳,只是顿了下笔,回忆的藤蔓便趁机无边无际地牵扯,每一片叶子都在猛烈地颤动,涌起绿色的巨浪,一排一排向安月打来。 心便湿透。 得知沐夏的秘密是一个放假的周五。那天下午仅上了两节课,班上很不安分,坐在后面的男生不知为什么打起来了。 回到家,安月一边用手机在 qq上和沐夏聊天一边做了很多事。抄英语单词,种向日葵,和妈妈去一家新开的拉面馆尝新鲜。 从放学到家聊到出去吃饭,再聊到吃饱回家。 而沐夏说他一下午都躺在自己的床上。他听起来心情不好,像是受了什么刺激。这个年龄的少年少女貌似都很容易受刺激,都太敏感。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不要告诉别人。」 沐夏为什么要把秘密只告诉自己呢?自己什么时候让沐夏这样信任了呢?不是前后桌的日子,有时一天也没机会说上一句话。不会去找机会说,没什么可说,不说也没有觉得别扭。 安月搞不清状况,但还是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听完沐夏的秘密,安月保证绝不说出去。 沐夏接着说:「我朋友不多,就两个。」 「谁啊?」安月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这样问。沐夏的朋友啊,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认识与不认识又怎样呢?安月只是觉得沐夏这样说她就应该这样问。她觉得沐夏是想告诉自己的。沐夏在等着自己问。 「一个是初中的同学,男生。女生就只有你了。」 哈? 「嗯。我很开心。荣幸之至。」又觉得「荣幸之至」像是平时开玩笑时说的反话,于是赶忙补充上一句,「我说真的」。 是真的。只要是把安月当朋友的人安月都会把他当朋友,况且,沐夏只有两个真正的朋友,其中就有安月!只是,什么时候自己成了沐夏仅有的两个朋友之一? 安月想起高一寒假里沐夏在网上向自己提起已经分开了的女友。就是宛星口中那个送他上计程车的女孩。「她想请我吃饭。」不知沐夏什么表情。激动还是冰冷? 「那就去啊。」安月知道沐夏还挂念着那个女孩,他在日记中总写一些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时光的文字,安月看过几次,每次都替沐夏难受。 「我怎么能让她请我呢?」沐夏的这句话安月不太懂。 「那你就请她啊。」安月真是个烂好人,她想劝和不劝离总不会错。 「我再想想吧。」 「再想饭店都关门了。」连这也要想么? 「嗯。」 安月不知后来沐夏有没有去和那个女生吃饭。她觉得沐夏这样向自己提起这样的事,有点不可思议,毕竟平时在学校的谈话一直是夹杂着吵架斗嘴,从来都没有正经过。所以沐夏主动不说,安月也没有去问。 安月一直处于被动的作为聆听者的位置。 「我是个内心极冷的人。 「今天他们在班里打架,我本来是不想去劝的,可是离着那么近不去的话会难免被人说闲话。 「其实他们打架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最看不惯这种人了,幼稚张扬不懂隐忍。为了他们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对自己的同学使用暴力,算什么能耐?」 女生知道男生的冰冷,但不知道他的冰冷到了这个地步。 「我觉得,他们只是做事欠考虑吧,一时冲动而已。没有恶意的可以原谅。」女生想了想,还是说了心里话。「你是不是看任何人都觉得他们特别好啊?」男生看透了女生。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光知道你,我还知道咱班许多人的。女生说不好,但咱班男生没有一个好东西,包括我。「咱俩就是两个极端。你单纯得像张白纸,而我骯脏复杂到极点。「记住,你真心对别人,别人不一定真心对你。不要轻易对一个所谓的朋友付出你的真心。 「xx这个人不能深交, xxx这个人你最好离他远点……」 女生有点招架不住了。在直面一个人的内心,却发现里面是自己不喜欢的,甚至是有点讨厌的,但又无法拒绝。「还有就是杜宛星这个人,隐藏得挺深的……」 「宛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在我面前不会隐藏的,就像我对她一样。」 「嗯。」 「你们俩以后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以说心里话的朋友。」可是这两个朋友谁都不喜欢谁。 你的思想对于我来说是那么深刻而复杂。因为你看得透彻,所以把心都武装起来,不让人靠近么? 我一开始简单地以为,只要真心对你好,我们就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即使我不喜欢你的想法,不喜欢你的做法,但那不会影响我们的友情。友情不是喜欢,是爱。喜欢是会改变的,爱是不会改变的。喜欢是有选择的,爱是没有选择的。 却没想到这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 七 安月一进教室林石就着急地对她说:「我刚路过主任室看见宛星在里面呢,好像在被方罗训话。你要不要去看看?」 方罗!又是方罗!抓住沐夏不放也就算了,还找宛星的碴!安月只有宛星了! 安月急匆匆地向主任室跑去。林石抢在她前面到了主任室门口,生怕她会不顾一切地冲进去。林石一只手拦着安月,一只手将主任室的门推开了一条小缝:「先看看情况先看看情况……」 安月觉得林石紧张起来很好玩。安月虽然愤怒,但理智还是有的。可能在林石眼里,安月经历了沐夏这件事以后就变得极其不正常了吧。 然而,林石不知道,真正将安月推下悬崖的,不是沐夏的事,而是从他推开的那条缝里传出的声音: 「林沐夏还有没有去找那个女孩?」「没有了。」「那就好。」 「其实,他们俩没什么。在您向林沐夏发出警告之前,他就不和那个女孩说话了。」 「哦,是么?毕竟还是小孩子的游戏。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嗯。」 「你做得不错。继续盯着你班里的人,不光是林沐夏……你和那个男生的事,我不会告诉你父母的。」 「嗯。」 眼线是存在的,就是宛星。 可是,沐夏却是在知道眼线存在之前就远离了安月。 没想到,两个不和的朋友安月一个也没留下,而其中的原因好像并不是他们不和,不是方罗,也不是那个与宛星有关的男生。 究竟是为什么,安月说不清楚。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原来,谁都不是真的。 以前,沐夏对我说的话我全都相信,除了那句「你真心对别人,别人不一定真心对你」我不愿意去相信。现在,除了那一句,别的话我全不相信了。 不,还有一句我也相信,就是他说我单纯得像张白纸。 其实说单纯不准确,应该说是傻,是蠢,而且到了极点。否则,怎么会把这两个人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且还掏心掏肺呢? 你们说是么?杜宛星。林沐夏。 以后,我再也不是你们一眼就能看透的白纸了。 八 「你还好么?」身后传来林石惴惴不安的声音。在脸上画出一个微笑,想回头展示给林石,以示她的坚强与坦然,却没留神脚下已经没有台阶,踩空了…… 「咚——」的一声,空气终于随之停止了流动。早就该停止了。 扑倒在地的女生,愣了几秒钟。直到感觉有股液体无声地从眼角流到了面颊,又流到了嘴角,她才又露出了笑容。 没错,是笑容。 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害怕失去的东西了。 实在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啊。 成长本身就是一个互相伤害的过程。我们每个人都是伤害别人也同样是被伤害的人,没有谁对谁错,谁是谁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可奈何。 我能做的就只有原谅,原谅了你们,也就等于原谅了自己。 所以我不恨你们。 有人说:「没有爱过,又怎么会有恨?」但与这句话所 说的不同,我不恨你们两个是因为我还爱你们。 恨是一件多么令人痛苦难过的事,为什么要恨?我爱得那么美好,怎捨得不爱?只要有爱,哪怕只是一种奢望,我就随时可以露出笑容。 谢谢你们陪伴我走过了一段快乐的日子。谢谢你们让我成熟了许多。 未来的路,不会再有你们陪伴,我会走得更好。 第15章 梦返少女 第15章 梦返少女 文/烟纵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投下一条金色的线,随着少女的呼吸,在嵴背上缓缓起伏。视线顺着肩胛的弧度往前,延伸到散落于颊上的细碎短发,定格于沉睡的眼睑。 庆梧离开教室,脚步逐渐迟滞。他站在走廊上,半边身体被晒得发烫,耳内充斥聒噪的蝉鸣。少女半掩臂弯间的睡脸,早已成为固定画面,保存在庆梧脑海中。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究竟在哪里见过她。 【谜样少女】 st??o9提醒你可以阅读最新章节啦 远处夕阳坠落,乌暗云层镶着燃烧的金边,涌动的潮水,遮蔽了半片天空。校园广播传来模糊的歌声,颗粒粗糙,如同泛黄的回忆。南风吹拂,撩起庆梧微微汗湿的发尾。庆梧坐在长椅上,神思渺茫。 身后小树林响起草叶被踩踏的声音。短发女生走到长椅另一端,自顾自坐下,从鼓鼓囊囊的书包中摸出一本漫画,没一会儿便笑得泪水滚滚,毫无形象可言。 庆梧皱起眉往右边瞥一眼,本已逐渐沉落到记忆深处的某个截图瞬间又浮上水面。截图上年级第一的署名是「越橘」,「庆梧」被压在下面,像个不甘心又无法动弹的败军之将。 庆梧盯着眼前笑得快要从椅子上跌下去的女生,嘴唇抿成一条线,拳头收紧,关节泛白。 年级第一的霸主神话被打破不算什么,被人嘲笑是「老二」也没关系,但「被戏弄」的感觉却是不能忍受的! 这个女生,两年以来的考试成绩就像过山车,年级前百的榜里出现过,交白卷吊车尾也有,中下游晃荡的情况最多。然而这次摸底考,她的总分超过他将近二十分。所有人都被镇住了,老师一早承认这回试题的确太难,谁也没料到会杀出一匹黑马。 庆梧不着痕迹地打听她,结论是「喜怒无常多重人格的谜样人物」。无数个「据说」「大概」,能确定的只有两条,一是喜欢看漫画,二是从没认真把精力花在学业上。 她是那种只要稍稍用心,就能把别人甩开很远的类型。但是天才就能为所欲为,玩弄他人于股掌?已经拿到第一,还要抱着漫画坐在他旁边,是来提醒他之前的人生过得太顺遂不要得意忘形吗? 女生仿佛终于察觉到强烈的视线,抹着眼泪抬起头看向庆梧。庆梧来不及收回目光,瞬间觉得内心被洞穿,难堪覆盖了愤怒,他狼狈地别过脸去。 正准备起身离开,眼前出现花花绿绿的封面,底下五个大字「交响情人梦」。「正版,新出炉,热乎着呢,市面上还没有发售噢。」 庆梧想也不想一手挥开,书落在地上。看着那一小片激起的尘灰,庆梧心头一丝慌张迅速闪过,快得没时间辨明。 「暴殄天物,不识货。」女生弯腰拾起书,拍干净,丢给庆梧一个白眼。 庆梧很想反唇相讥,越刻薄越好,却发现自己其实不善言辞:「我绝不会再把第一让给你!」最后也只憋出这一句。 「咦这不是『老二』么?真有脸,居然说我们家橘子的成绩靠你放水才拿到。」另一个声音插进来,庆梧捏着拳头看过去,年级排名永远吊车尾的不良生裴靳从林边小路绕过来,伸长手臂搭在女生左肩,像把她当兄弟,又像有暧昧。 「关你什么事!」庆梧脸上发烧,烧得后颈都开始热烫,「什么时候你进了前十,再来跟我说话!」 裴靳像听到大笑话,夸张地捧腹蹲地捶椅。 女生不屑地撇嘴:「心胸狭窄,真高估了你。」 庆梧猛地站起来,穿过树林,快步离开,埋头走了好一会儿,才忽然意识到书包还在教室。 【梦境少女】 走道边窗户大敞,风发出微微的啸音,白日的热气正迅速散去。太阳即将沉入云海,最后一线光芒转瞬即逝。庆梧背着书包,脑中不期然出现少女的脸。嵴背上金色的线,细碎短发,沉睡眼睑。这画面从不肯沉入他的记忆深处,莫名的熟悉感又浮上心头。 庆梧对自己说,不要被虚假的熟悉感矇骗,这不过是记忆幻觉。拿着漫画来嘲笑他的那一个,才是真正的现实! 庆梧回到家,直接进入自己房间。夜的帷幕降落到世界深处,他的灯仍亮着。月考在十几个这样的夜晚之后来临,又成为过去。榜上第一还是越橘,庆梧差九分居第二。 裴靳带着一帮不良生,见到庆梧就捏起嗓子演戏:「我绝不会再把第一让给你!」「咦这不是『老、二』?不要脸啊不要脸,居然说人家第一的成绩是他让出来的。」「关你屁事!等你考到第一再来嘲笑我!」一唱一搭,阴阳怪气。 没有人欣赏裴靳的恶作剧,也没有人替庆梧打抱不平。庆梧早知自己人缘不好,却从未如此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孤立。 他讨厌裴靳的笑,讨厌他的声音,恨不得扑上去打破他的头。但他知道没用,不说能不能打得过,就算打赢了,他还是输。裴靳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的人,什么都不怕。他不比裴靳富有,唯一的骄傲只是优秀的成绩和良好的表现,绝不能因为这种人而失去理智。 庆梧寄希望于下一次考试,把所有休息时间都用来做题,缩减睡眠来预习和温习功课。然而盼来的是五分之差。越橘仿佛一座山,牢牢地压住他,让他喘不过气。庆梧感到疲惫,胸口瀰漫着惶然。拼着全部的时间也考不过她,自己累得精神恍惚,她却依然抱着漫画津津有味。天赋的差别,令人如此绝望。 庆梧从来不做梦,或许在深层睡眠中曾梦到过什么,但没有任何记忆。他没有可与人交换的梦境,对这些也不感兴趣。他有时觉得,自己对梦想什么的缺乏憧憬,大概就是因为从来没做过梦。 他不认为能做梦有多好,在连续做了好几天的噩梦之后,这种判定就更加明确。 他总是在深灰色的世界里向着未知的方向奔跑。 深灰色的荒原,深灰色的大雾,不远处的建筑轮廓模 模糊糊,偶尔闪过黑洞洞的窗口。他一直跑,满是惊恐,身后有什么在追赶,他不敢回头,只是顺着隐约可见的大路盲目奔跑。 深灰色的建筑、破旧的楼道,两侧是各式各样的楼梯,他被追赶着,慌不择路。楼梯扑朔迷离,通往一个个似曾相识又似是而非的楼道,无论怎样狂奔,也无法摆脱惊惧的危机。 深灰色的斗兽场,远方浓云密布、残阳如血。场内人山人海,面孔陌生而飘忽。他放缓脚步,四处张望,不知道自己在找谁。突然间紧迫感追逼而至,他在人群中穿行、急转,仿佛任何一个身影都可能向他伸出黑色的手。 深灰色的城堡,憔悴落魄的倖存者瑟缩在墙角。房间中央的水池趴着一条鳄鱼,瘦弱的男人抽到签,绝望而麻木地踏进水池,鲜血蒙住了眼睛。庆梧突然觉得手臂被紧紧抓住,他奋力挣扎,却看不清抓住自己的人是谁。鳄鱼越来越近。 庆梧对自己说这是梦,这只是梦,却无法克服铺天盖地的恐惧。他想醒过来,发现四肢沉重不听指挥;他张嘴大叫,用尽气力,却沖不开喉咙。他累得再度昏睡过去,醒来立刻记起梦中的遭遇,仍觉得心有余悸。 他想自己是透支过度了,应该好好休息。然而梦魇挥之不去,夜夜惊扰他的睡眠。 橘色短发的女生在某个梦中出现,毫无徵兆。她拉住他的手,从楼梯的迷宫中穿过。飞行竟是如此奇妙!身体轻盈,世界广阔无垠,自由的滋味甘美到不可形容! 他看见如洗天空,近得触到鼻尖;碧蓝海水波涛万顷,彩色田野仿似拼图;远处的白色城堡发着光,树木的枝丫从脚下掠过,青色山脉在前方起伏。 他看着自己,胸前的领口被风鼓起,斜向伸直的左手握着少女的手。少女一直不曾回头,他只看到鲜艷的短发飞扬,却很笃定地知道她是谁。 恐慌蓦然间袭来,他开始往下坠落,身体沉重得像一块石头。他觉得自己是会飞的,试图寻回轻盈的状态,却无论如何也扬不起向上的弧度。坠落是如此的迅疾,地面越来越近,失控的速度却逐渐让他感受到另一种飘飘然的轻松。 原来死亡是这样轻松……他想着,在坠地前醒来,飘忽感仍在脑海回荡。 【黑夜少女】 漫天燃烧的云朵,仿佛要落下一团团的火。放课的学生仰着头,惊嘆难得一见的夕照异色。庆梧坐在长椅上,凝望彤云聚集的方向。太阳已被山嵴遮挡,天空就要陷入黑暗,辉煌的时刻总是短暂。 短发少女终于出现,书包仍旧鼓鼓囊囊,只是没有打开,不知道里面又装了多少漫画。她坐在长椅那端,仰靠在椅背上,发出一声满足的嘆息。 庆梧没来由地紧张,手心冒汗。等她好几天,打了无数腹稿,这一刻却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开场白。 「我梦到你了。」不知所措又害怕失去良机,最直接的话冲口而出。 女生懒洋洋地侧过头,眼睛斜睨着他,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我以为,你这种人从不做梦的。」 庆梧心脏重重地跳了一拍:「你怎么知道?」 女生嘴角挑起一个讽刺的弧度:「你有没有好好照过镜子?你全身上下,直的是直尺比出来的,圆的是圆规画出来的。不要告诉我几何构造也有梦想。」 庆梧好半天说不出话。 「你梦到什么?」女生把头转回去,望着天空,眼神放空。 「梦见……在一个到处都是楼梯的房子里逃跑,找不到出口。你突然出现,拉着我穿墙而过,到了房子外面,发现我们是在飞翔。跟着你飞到很高,本来深灰色的世界变得很鲜艷,自由得无法形容。」庆梧回忆着,微微笑了, 「其实根本没看见你的脸,头发颜色也不对,但就知道是你。然后你不见了,我开始往下掉,觉得自己是会飞的,但怎么也飞不起。有一会儿很怕,可是慢慢又觉得轻松了。还没落到地上,我就醒了。」 「想像力比我以为的要好呢。」女生在庆梧的叙述中闭上了眼睛,轮廓分明的侧面仿佛逐渐融入正在缓缓降临的夜幕,连声音也变得模糊。 「我以前真的不做梦。」庆梧牢牢望着她,每眨一下眼睛,都要立刻确定她并未消失,「偶尔听到别人谈论这些,会想是不是因为不做梦,所以没有梦想。」 女生不说话,呼吸轻微。有风吹过,她的呼吸就像被风带走。 「我知道这样很奇怪。不做梦也好,梦到你就来找你说话也好,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感觉熟悉也好,在别人眼里大概都不太正常。可能我根本就是有问题。」 静谧的沉默。虫鸣响起,错错落落、此起彼伏。夜风微凉,浸泡着植物的幽香。女生起身,脚步很轻,声音也很轻。 「你只是正在觉醒。」 「我们的确曾经遇见过。」 【速降少女】 期中考,越橘依然高居榜首,庆梧落到第四名。父母老师都来找他谈话,小心翼翼地鼓励和安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沉默。 十一月底,天气仍晴朗得不像话。天高旷远,没有一丝云彩。风很大,穿过教学楼的间隙便兜头扑下来,捲起地面的草叶纸屑,庆梧只能抬手遮眼。 「餵。」身后突然响起庆梧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庆梧回头,望着裴靳,脸上没有表情。 「明天我们有活动,你要不要来。」裴靳站在两米外,手插在裤袋里,歪着头,懒懒散散,「上午十点,鹿山公园正门集合。」 庆梧皱了皱眉:「明天上午不是要补课?」「只是告诉你一声,来不来随便。」裴靳转身就走。 庆梧莫名其妙。裴靳没有理由来找他,他们的世界根本不存在交集。忽然间脑海中出现少女的面孔,斜睨的眼神,似笑非笑。是她叫裴靳来的?或者,又是新的恶作剧?他拿不准。不想失去跟少女相处的机会,又害怕陷入圈套。况且他从不逃课,除了病假,迟到早退什么的,一次都没有过。 手机振动起来,陌生号码的简讯。 「我是越橘。裴靳跟你说了吧,明天的活动。我叫他找你的。」 庆梧握着手机,犹豫一会儿,拨电话。 「你疑心真重。」那边女声语气平淡。 庆梧心跳瞬间停滞。她为什么知道他真正的想法?只是一剎那的闪念而已,他自己都没有清晰地意识到。 「我不喜欢裴靳,不想被他们捉弄。」所以才要确认简讯不是圈套的一部分。 「被害妄想症。」听筒传来一声不屑的轻哼,「你以为你是校园暴力受害者?」 庆梧脸发烧。 「来不来随便你。」电话被挂断。 隔天一早,庆梧离开家,在路上找个僻静场所,打电话给班主任,哑着嗓子请假。闲逛一会儿,在奶茶店待到九点,十点差三分到达鹿山公园正门。 短发女生向他招手:「哟。」看上去心情很好。她身边五六个全副武装的「骑士」,每人一辆山地车。庆梧看着他们,忽然认出一双头盔下的眼睛,那是裴靳。裴靳看他一眼,似乎笑了笑,手一挥,率领众人踩车进入公园。庆梧望着身边的女生,满脸疑惑。「我们买了年票的。你的票自己买。 」女生指指售票处。 庆梧一头雾水买了票,过检票口,下意识地沿大路步行,袖子却被拉住。「你往哪儿走?」女生横他一眼,「这边。」庆梧转身,眼前是一条羊肠小道。 弯弯曲曲的山道没走几步,女生就开始踏着路旁的山石往上攀爬。庆梧不得不跟过去,背上冒汗,腿渐渐有点发软。他望着前方女生矫健轻灵的动作,暗暗钦羡。 崎岖的路线延伸到一片略为开阔的地带,庆梧听到女生说「到了,就在这里等吧」。他靠着一棵树,扶着膝盖喘气,想要抑止双腿的颤抖。 「你体力不错,没必要觉得难堪。」女生微笑,「我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爬山的速度一般人跟不上的。」 庆梧抬起头,额角的汗水顺着脸庞滑至下颌。他想问,为什么你总是知道我的想法,却因为一条自上而下的「路」而忘记说话。路非常陡峭,与地面夹角超过60度,扭曲盘绕在林间。开阔处有好几块岩石,与路面连成一片诡异的坡。最大的那一块斜着向上,裸露着青灰色的岩体。 那条「路」,仔细一看,全是深深浅浅的车辙印。 「有没有听过山地速降?」女生朝山顶方向望过去, 「他们就快来了。」 庆梧听到某种声音,弱而杂乱,不多久便逐渐能够辨识,那是地面被碾压以及车轮滚动的机械声响。一个身影猛然从树林中飞越而下,沿着那条车辙印形成的路,在庆梧以为马上就要撞到树的一瞬间扭转方向。身影迅速冲到第一块岩石,小小地跃起,在空中扭摆了一下车头;到达第二块岩石,滑出一个流畅的弧线;第三块岩石,故意在稜角处悬停半秒,后轮朝天,几乎垂直;第四块,最大的岩石,人与车被抛得老高。阳光从树顶刺下来,庆梧瞬间失明,心跳擂鼓一般钝重而急促。 他听到一声落地的重响,车轮急速摩擦地面,听到得意的欢呼,沙石沿着山坡滚向低处。 他再次看清楚周遭一切,那个身影已消失于树木之后。他转过头,想跟女生说什么,又听到上方传来熟悉的声音。第二个身影呼啸而至,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在林间腾挪沖跃,却都没有挑战最后的关卡。第六个向最大岩石发起冲刺,落地时失去平衡,车滑出去老远,人撞到树上。 庆梧整颗心都提起来,却听到一阵哈哈大笑。裴靳提着头盔站在不远处,对摔倒在地的人比个拇指朝下的手势:「想挑战我?你还嫩了点!」那人晃了两晃爬起来,转身对裴靳撅起屁股,用力拍了拍。 裴靳瞪圆眼睛,几步跑到短发女生旁边,把头盔扔给她,那边见势不妙,撒腿就逃。裴靳追上去,二人身影在林间闪了几下,失去踪影。 「走吧。」女生抱着裴靳的头盔,顺着一条羊肠道往来路方向前进。 庆梧跟在她身后,有许多问题想问,又觉得勿须多说。 【亲吻少女】 鹿山公园大门,裴靳几人在路边说说笑笑,看到步行的二人出现,推着车一拥而上,把短发女生围在中间。庆梧被挤到人群外,不明白出了什么状况。 「吵什么啊你们。」女生的声音传出来,又好气又好笑,「小峰你挑战失败,没你的事,那么兴奋干什么。」 「……我可以观摩学习!」清脆的嗓音,仿佛还停留在童声期。 人群轰笑,推搡着说话的那一个,庆梧看到他的头被几只手揉来揉去。 「不就是个 kiss。」女生笑着,剎那间日光倾城。她毫不忸怩地站在裴靳面前,踮起脚尖,手心贴着他胸膛,在他唇角落下一个吻。裴靳露出难得的羞涩表情,又迅速换上得意的面具。 旁边人闹得更凶,「我也要小橘的 kiss做奖励」什么的,嚷成一团。 庆梧呆立一侧,满腔无法言明的酸涩。他默默转身,朝公园大门走去。明知就这么离开会被当成笑料,也没有办法再待下去哪怕一秒。 没有人挽留。他听到他们的笑闹忽然停止,却没有人叫他的名字。心情如此矛盾,失落的另一面是庆幸,安慰的另一面是打击。胸口像被砸了一个洞,倒进去满满一碗麻辣烫,肿胀难忍,又热又痛。 庆梧回家就倒在床上,躬着身体缩在空调被里,不理任何人,不理任何事。 他想睡着,想忘记,宁可做噩梦被鳄鱼吃掉或是摔下悬崖,也不愿意回忆一小时前的画面。然而精神如此清醒,纤毫毕现。声光色形影气味,自动地重复再重复,把每一个细节深深刻印,不容遗漏。 庆梧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说不清楚的痛,痛到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不能被发现,无处倾吐,无法逃避,只能忍。 沉默的忍耐中,疼痛无比鲜明清晰。随着心跳起伏,在血液中流淌,从毛孔排出去,又吸入肺里,循环永无休止。庆梧拼命忍耐,不知不觉失去意识,不知不觉进入梦境。 他站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入口。 绿色的猫成群结队吐着泡泡从面前游过;鼻子和眼睛错位到头顶的人手拉手奔跑,戴着高跟鞋帽的捲尾猴在后头追赶;无轨电车在空中行驶,乘客是简笔画盆栽和版画金鱼;画框们跳着脚互相攻击,木屑飞溅;只有窗户没有门的房子悄悄后退,躲开了木屑却掉进温泉;鳄鱼头上顶着热腾腾的白毛巾,从水里拎起感激不尽的房子,把它远远地扔出去;房子的窗口飞出一只彩虹垂耳兔,它发出尖叫,正中庆梧的脸。 垂耳兔蹲在庆梧肩头,热情邀请他参加晚宴。庆梧想,晚宴会有很多好吃的吧,眼前忽然飘过橘色的头发。一恍神,周围一片漆黑。 伫立于茫茫黑暗之中,庆梧心生不安。他往前走了两步,再走两步,感觉到某种呼唤。暧昧,模糊,氤氲着雾气;甜美,渴望,无尽的诱惑……坠落和飞升的飘忽感同时出现,他昏昏然迈步,蓦地听到熟悉的声音,如同清凉的水,浇醒他的恍惚。 「你往哪儿走。我在这边。」 庆梧转身,看到橘色头发的少女。「这边。」她朝着黑暗中的某个方向前进,庆梧快步跟上去。 她走着走着停下来,望着庆梧:「回头。」 庆梧回过头,看见一片幽深的海洋。 像黑色,又不是黑色,如同黏稠的胶质,在没有边际的空间中微微起伏,浪尖偶尔闪烁暗蓝的光。淡色的雾气飘荡,悬浮于海面,某种细小的涌动四处传递,仿佛幽灵即将甦醒。 庆梧知道它的名字:梦境压缩海。 胶质海水是高度压缩的梦,雾气是低倍的。雾气稀释到约等于零,才能被睡眠中的意识接收。倘若直接接触海水,系统将会立刻崩溃,精神瓦解,消弭于其中。 庆梧知道少女出现之前,自己正在「它」移动的路径上。再走几步,「庆梧」将不复存在。 庆梧不知道自己的这些「知道」从何而来。或许海洋影响了他的潜意识,或许因为本就是梦,一切不合理都很合理。他转头看向少女,想道谢,或者再说些什么,少女却已消失。 「餵……」庆梧对着空旷的世界发出声音,我很难过,很难过啊。 「不就是个 kiss嘛。」橘色头发忽然出现,柔软的嘴唇贴上来,又倏地化为虚无。 庆梧蓦然睁开眼,檯灯暖黄的光芒从桌边垂落。 【失踪少女】 冬季来得迅猛而突兀。一夜间寒风凛冽,满街清凉装束被呢子羽绒皮草覆盖。低温困住属于夏季的活力,庆梧不再经常见到越橘或裴靳。 期末考试越橘掉到年级倒数第二,裴靳垫底。庆梧得回年级第一,全无喜悦。 没有了无法企及的对手,不再做乱七八糟的梦,一切回归正常。年节来临,庆梧跟随父母出门购物、走亲访友,恍然间觉得,自己身处一个漫长而乏味的梦境,无法甦醒。 胸口骚动着一团不甘的火,渴望某种能源。街边树下、拐角商店前、抬头看见的窗口、熙攘人群中、打开的车门后……找不到,不是,没有。但它到底是什么? 嵴背上金色的线,细碎短发,沉睡眼睑。画面突然出现,庆梧醒悟过来,它是思念。 思念令人度日如年。庆梧忍耐不住,拨了手机中只通话一次的号码,那边传来对方已关机的系统女声。煎熬许久,找同学要了裴靳的号码,拨过去仍是关机。 很难不去联想些什么,但除了等待,别无他法。 报到前一天,庆梧收到奇怪的快递。整套山地速降护具,收件人是自己,寄件人是越橘。尝试拨越橘的号码,仍旧关机。他做了无数个猜测,抱着头盔睡了不安稳的一夜。乱梦纷纷,他像掉进旋涡,醒来时疲惫万分。 他想问,为什么送我一套护具;想问,你到底在想什么;想问,你跟裴靳的关系;想问,我可不可以做你的男朋友。 没有机会问出口。 开学,他还没来得及找她,就听到传言。他跑去裴靳的班级,裴靳没来报到。拨电话,一直关机。他遇到小峰,二人一起去裴靳的家,在江边看见裴靳,坐在离江岸二十米高的水泥扶栏上吹冷风,好像随时要跳下去。 「裴靳!」庆梧大声叫他,头脑晕晕沉沉,心跳又重又急。 坐在扶栏上的人回过头,眼神木然,忽地一笑,说:「她走了。」 庆梧没有勇气问下去。小峰飞快地走上前,抓住裴靳的袖子,目光紧紧盯住他。裴靳抬手揉小峰的头,从扶栏上下来。小峰慢慢松开手指。 「她走了。再也不会回来。」裴靳望着庆梧,「我劝过她的……」眼中蓦地涌起水光,他抱住头,蹲下去。脸埋在头发的阴影中,看不清表情。 谁都不知道越橘的秘密,除了裴靳。越橘的母亲四年前失踪,父亲发疯,越橘被亲戚抚养,成年后才能继承父母财产。两年前越橘开始独自生活,认识裴靳,一起玩速降,某次突然晕倒,被送进医院。她在病床上告诉裴靳,很早就知道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曾经做过介入治疗,失败了。她知道裴靳在想什么,淡淡笑着,眼神坚定地阻止他尚未出口的劝说。她要活得恣意,不愿小心翼翼苟延残喘,徒然等待不知何时降临的死期。 「我们约好,过年的时候去南方……她是在最开心的时候走的……」 庆梧忘记后来的事情。裴靳还说了什么,自己怎样回到家,是否吃饭做功课……通通没有印象。 他想说服自己这是个拙劣的玩笑,眼前闪动裴靳的泪光;想说服自己这其实是梦,却发现醒不过来。她说「我们的确曾经遇见过」,他想像过种种揭开答案的情景,却没想到它可能永远成谜。 庆梧缩在厚重的棉被里,被黑暗环抱。记忆一幕幕,烫伤他的眼睛。 他在回忆中挣扎翻滚,忽然触到光滑冰凉的曲面。那是头盔。他猛然爬起,找到快递单,发件日期栏模糊的数字,显示的是三天前。 他抱紧头盔,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寒意无孔不入,顺着光裸的双脚往上爬,透过单薄的衣服渗入皮肤。他埋着头,忽然疯狂而无声地笑。 不会去证实发件的到底是谁。就当这一切都是天马行空的游戏,她玩厌了,失踪了,留下「死亡」这个无人能反驳的理由。 他笑出眼泪,爬到床上,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梦返少女】 庆梧又遇到梦境压缩海。幽暗的海缓缓移动,覆盖红色星球。他一路跟随,心中笃定,是他呼唤它,它才出现。他不知道海洋跟橘色头发的少女有什么联繫,只是觉得总会见到她。他与危险的海洋相伴,她或许会看不下去。 他突然站在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夏天,阳光白晃晃的,照得人有些发晕。幼小男童迷了路,惶惑地四处张望,似乎下一秒就要放声大哭。有什么吸引了他的注意,他忘记满溢的泪水,爬上阶梯,站在某个低矮窗台上,贴着玻璃,一动不动地凝视。 那是一张似曾相识的睡脸。嵴背上投射的窗格阴影,颊边细碎的橘色长发,微微颤动的眼睑。 庆梧站在男童身后,久久凝望,分不清楚这是梦境,抑或是记忆。 衣襟被拉动。庆梧低头看去,橘色头发的女童张着黑白分明的大眼,仰首对着自己。她绽出甜美的笑,放开庆梧的衣襟,抓住男童的手。男童从窗台跌下来,昏迷不醒。 庆梧伸出双手,睁开了眼睛。他知道那不只是梦。他从梦境得回失去的记忆,十年前的自己,跌昏以后便再也没有梦。 久远记忆中的睡脸与越橘重合,庆梧抬眼看向窗外,天光渐白,乌云消失,温暖的光芒从远方冉冉升起。 三月,地面湿意未散,天空已然高旷。阳光灿烂,空气中飘浮着金色微粒,路旁不知名的植物开满粉白花朵,花瓣随风纷纷扬扬。 「裴靳,我两分钟就到门口,你今天输定了,准备请客吧。」 庆梧骑着车,全副武装。前方上坡,大门顶端「鹿山公园」四字,被前夜的雨水洗得发亮。 第16章 道顿崛川的卡拉OK 第16章 道顿崛川的卡拉ok 文/天宫雁 天宫雁 | 最世签约作者已出版作品:《迷鸟守则》《依存免疫变态》 2011年春天,日本以东海域强震引发海啸,福岛核电站核泄漏。在那三个月前,我刚申请去日本那里的外语补习班当老师。这下东京是去不成了。酝酿已久的行程搁浅,收拾好的行李成了多余的重量。多少有点沮丧。觉得掐灭了一种可能性,不能遇见成为老师的那个自己,像猝死了一个朋友。 我不死心,时刻观望着新闻动态。四月初,日本电视台春季新一轮的动画片和日剧如期上映,稀松平常得好像什么也没发生。其中有一部讲述南部小旅馆里发生的青春故事的动画,多事又白目的女主角只身南下投靠外婆,在火车上遇见给她糖吃的老婆婆,坚信那即是美好新生活的预兆。简单粗暴、天真纯粹、催人犯傻。于是我也在网络上查南部的小旅馆,找到一家名字相近的预订下来。 不久后,飞机降落在关西机场。 目的地在大坂市中心的心斋桥道顿崛川畔。旅馆就在河边鳞次栉比排列着的各类旅社旅馆小酒店当中。从房间的窗口望出去,青灰色的街道被快速而规律掠过的一片片行色匆匆的人群和车流不停洗礼,精明而朴实。 sto9.c??om提醒你可以阅读最新章节啦 还没整好行李,房门传来急促的敲打声。外面站着身材精瘦矮小的伯伯,一手端着盛有茶壶和点心的小竹篮,一手拎着水壶。几个礼拜之后,我才知道他姓岛袋。 岛袋先生的英文不太流利,多半是从旅游手册里学来的。他边点头哈腰边比画,蹦出不连贯的英文单词:「我铺床。我。铺床。几点好?」我说几点都可以,又觉得这样回答太过随便,难为了人家,就回答六点半。他点点头,说他英文讲得不好,又问:「澳大利亚?」我摇头:「加拿大。」「喔——」他做恍然大悟状,突然用法语说了句「你好」。我笑:「好厉害,这是怎么学来的?」他也笑,接着又示范了好几种语言。原来是从住过的客人们那里一点点积攒来的。我大呼精彩,心想该去外语补习班当老师的应该是他才对。 六点不到,我出门觅食,顺便在楼下的小浴场沖凉。五月的大坂还没开始发热,沿着道顿崛川往心斋桥筋的方向走,河道两侧是灯火辉煌争芳斗艳的店家和不输给灯火的精力旺盛的人群。一路走下去能听到各种语言,中文居多。有散步的情侣、谈笑风生的学生和静坐在面对河道的长椅上的老人。入夜时分,往回走。心想如果再碰到岛袋先生,就问问他其他语言的「几点了」怎么说。但是回去后,房里只有一床铺好的布团。缎面的棉被外是晒好的洁白被套。床单和枕头方方正正、一丝不苟。连桌上随手乱丢的笔、纸和电脑也摆正了。 屏幕上的小说停在一个逗号。 岛袋先生没有出现。 而且,第二天也没有。第三天也是。事实上,那之后的几个礼拜,我都没再看到岛袋先生。他当然还在旅馆,只是像田螺姑娘一样,每次都趁我离开时作业,只留下白花花的整齐被褥。原来他问我时间,是为了让我看不见他。我想。 不过,这件事也不容易。我那时正在写《依存免疫变态》的小说,作息日夜颠倒,平常锁在房里。旅馆每天早晨十点是退房清扫时间,那正是我的半夜,就听着隔壁和走廊里吸尘器和屏风门撞在墙壁上的声音熟睡。一天下午,半梦半醒中突然听见仓促的敲门声,不等我清醒,对方就开门进来。原来是老闆娘亲自提着水壶和点心盒,一边抱歉吵醒我,一边匆忙地退出去。我回头看桌上那壶昨晚就换过的热水,明白过来,这家服务对象大多是匆忙驻留的上班族和观光游客的小旅馆,大概没遇过整天自闭的客人,怕我死在房间。 确认我不会死后,老闆娘就也不出现了。他们摸不清我的时间表,就每天傍晚趁我把钥匙交给柜檯、出门觅食时,飞速来施田螺的魔法。简直像斗智大会。 我有点想要田螺姑娘落网的冲动,但是知道给人家添了麻烦,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还是尽量调回时差,午前起床,在一楼大厅或外出找安静的地方工作。街上当然是不可能安静的。而且,涂满了人生百态的心斋桥商店街,纷繁而有序,好像浓彩重抹的画布,看着看着,也就没兴致工作了。我坐在道顿崛川边的长椅上发呆。聚集了世界各地的口音的河道,每半个钟头驶过一辆满载游客的观光船。观光船就在道顿崛川往复来回,导游站在船头讲解,偶尔会跟岸上的人挥手,为了给船上的客人讨个热情。 船上的脸兴奋、浮躁。每张脸都是个故事,是个小宇宙。身边爆发无数个小宇宙,我被埋在烟火中,有信息爆炸的错觉。突然疲惫地想,那些人和故事,我一个也想不透。宇宙和宇宙之间,谁也不能明白谁,而努力去明白的动作好像也太过愚蠢了。不明白,也不能明白,对一切都必将一知半解,是无法当任何人的老师的。 但是,不当老师,应该也不会有人因此错失精彩的传教。不去东京,东京当然也在匀速复建。小说就算不完成,世界也不会毁灭。似乎没有任何必须由我做的事情。越想越沮丧,觉得徒劳无功。不懂怎么在徒劳无功中振作起来。 我边沮丧边发呆,突然一只船经过,下一秒钟,我被导游诱引,竟然下意识回应了他的挥手。 啊,不好,这个挥手是赝品啊。我想。这可并不是「代表本地人的盛情的挥手」,只是一只刚好闲置的手而已。被赝品欺骗的游客好像很开心,我也不好放下来,挥着等船过去。正觉得尴尬,突然发现身边有几个学生妹也跟着挥起手,边挥边笑,笑得停不下来,好像做了件无与伦比的好事。路过的人没法不跟她们一起开心。 我也跟着笑,突然想,去不去东京,写不写小说,做不做老师,虽然都不是非我不可的事。但是,坐在这里和一生一次相遇的陌生人挥手这件事,却好像无论如何非我不行了。确实是件无与伦比的好事。 然后,就在那个时候,虽然只有一瞬间,我似乎捡到了那个不能遇见的我留下来的东西——另外一段生活里,另一个我留下的可能性。是不去知道、不去明白、不去寻找,也不会丢失、不会消失的可能性。 看不见,但不会丢失的像田螺姑娘一样的可能性。 那天我决定,还是尽早把稿件写完,因为期待着它即将萌生的、非它不可的、一生一次的功用。 傍晚,就在便利店买了布丁打算回旅馆去吃。在门口拿到钥匙抱着购物袋上楼的时候,突然想到什么。想要放慢脚步时,已经来不及了。我忘了遵守回来的时间。房门近在眼前。门大开着,岛袋先生正跪在房间中央铺布团。一个前台的服务生也俯身帮忙递床单。二人动作利落快速,但尽收我眼底,变成超级慢速的老电影。 千钧一发之际,我反射性地往后迈步,在他们转过头来之前藏进电梯。回过神时,嫌这个动作可笑,又踏了出去。但见到「见不到的」岛袋先生,腿脚又缩了回去。如此反覆了好几次,终于随着电梯的缆绳拉扯声,呼啦啦地回到大厅。有种风尘僕僕又灰头土脸的感觉。 休息区一个人也没有。 我在角落的桌上摆开电脑开始工作,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葡萄味的布丁。工作到临近午夜,突然有个身影从我面前走过去。抬头一看,是个化着浓妆的婆婆,六十岁左右的样子,在旅馆二楼大宴会厅里某公司举办的聚餐会当服务生。她越过我去用角落的公用电话,叫朋友接她下班。之后坐在我旁边的位子,轻微驼着背休息。偶尔看我几眼,想要搭话的样子。不一会儿,她清清喉咙,突然说:「工作?」 「嗯?」 「一直打电脑,是不是在工作?」 我点头,问她是不是也在这家旅馆工作。她摇头,回答是派遣员,这两天临时委派来在宴会帮手:「就在二楼,听得到吧?」 「二楼?」 「客人唱卡拉 ok的声音。」 「能听到。辛苦啦。」 「是有点累。」 她几乎完全不会讲英文,问起我工作的事、加拿大的事,说起她有个亲戚嫁去了美国几十年,但还是喜欢吃和食的事。然后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口袋塞给我:「只吃布丁怎么行呢。」 有点皱的口袋里,是好几种牌子的糖。 「谢谢……」我说。 「好啦。 」她推给我,「这种的比较好吃哦。快吃吃看。 」 我伸手抓糖,恍惚之间觉得有一则关于婆婆和糖果的典故就快从记忆里呼之欲出。在那之前,岛袋先生先奇蹟般地出现了。他凑近这一桌,跟我们打了招呼。婆婆跟他介绍我,他抢着介绍说,这是我的朋友。 被叫作「朋友」了。我一时语塞。那些说不清道不明也看不见的东西,突然比糖果的甜蜜还迅猛地勃发。我还想再说几句,但他好像很忙,可能又要去当田螺。「几点了」之类的问题,只好下次再提。我想。那就再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shi-ma-bu-ku-」他发音。从腰间的围裙里拿出纸笔,汉字写作「岛袋」。 我默念了几遍,想好好地记下朋友的名字。 下一次回到大坂是在一年后,不过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也不认为自己会连续两年住同一家旅馆。但是我想记下那个发音,要是什么时候在地球再相遇,就一下子说出口吓他一跳。 第17章 情书 第17章 情书 文/曲遥 今日无事,便早早地爬上了床。我住七楼的寝室,冬日的夜风整晚整晚地在窗外呼啸,此时更甚。肆虐的吼声喧嚣不止,知道自己必定无法入睡,便又坐起来,提起笔写信给你,潦潦草草。 去年此时,正是我最苦闷的时候,几次模考的不尽如人意和冬日的阴郁寒冷交织在一起笼罩着,沉重的希望与落差使我迟迟走不进高考前的状态,于是频繁地打电话给你,诉一通苦水后再听你几句安慰,那苦闷,竟也安稳地度过了。我一向不是过分矫情的人,一方面是本性使然,另一方面亦是出于防备,不愿向周围的人过多地坦露心迹。而与你说话时却是唯一不需要有此顾虑的,因为心中知道你不会介怀。 至今,那时与你之间的简讯依然保存着。新的简讯删了又删,那些却是无论如何也捨不得删的,即使已经烂熟于心,依然会时常翻出来看看。字里行间,那些逝去的岁月又仿佛历历在目了。 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高一那年的第二学期,你从外地转来我们班。当时班上几个活跃的男生听说转来的是个女生,提早便开始兴致勃勃地议论了。我就坐在起闹最凶的两个男生后面,听着他们聒噪的谈论,心里不免有些厌烦。 晚自习的时候,你跟着班主任走进教室。那天你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卫衣,厚而浓密的齐刘海下是一张白皙动人的脸。当时我们班里大概真的是美女资源稀缺吧,你的到来着实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班主任还在一旁介绍着什么,大家已全然不顾,齐刷刷地盯着你,然后兴致勃勃地议论着。你却一脸的平静,背着自己的书包走下讲台,迳自坐在了最后一排的空位上。 观看最新章节访问sto9.?????? 我在周围的喧嚣中回头看了你一眼,你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只是打开书包,一本一本地把书掏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埋头开始学习。那时对你的第一印象只有一个感觉:文静。不过现在想想,第一印象真的是会骗人的,对比你日后整天龇牙咧嘴的傻笑和对我穷凶极恶的追打,我不得不怀疑,第一次见到的你难道只是幻觉? 随后发生的事多少有些偶然。你有不懂的数学题,刚好逮住了在教室后面熘达的我,我就马马虎虎地给你解答了,你也听得马马虎虎。可这样一来一往,我们俩却以闪电般的速度建立了牢不可破的狐朋狗友的感情。 一起逃掉体育课在学校后面的小卖部胡吃海喝,一起下了晚自习后在冷清的大街上鬼哭狼嚎,一起去吃广场后面小摊上的南门火锅,一起逛街,一起买早餐,一起在轧马路时对过往的帅哥指指点点,一起上学,再一起放学。我们朝夕相处的那学期里的每一件事,至今在我的回忆中依然鲜明如故,仿佛一踏进去,又有少年时代的余味在内心深处荡漾。 彼时尚且年少,如果只有这些单纯的玩乐来填充彼此的情感,离别之后必定经不起时间的消磨而逐渐淡化直至失却。而这一路行程,是因着梦想的附丽才让它如此刻骨铭心。这样的定义,你一定也有同感。 是一节化学课吧,我正在手忙脚乱地做笔记时,坐在我旁边的你突然问我:「你想上哪所大学啊?」我顿了顿,放下手中的笔,然后郑重地对你报出了那个大学的名字。你的眼睛霎时亮了起来,接着便抓住我的手欣喜若狂地猛摇一番,嘴里不住地说:「我也是啊,我也是啊。」讲台上化学老师的目光不断地向我们的方向投来,是不是在瞪你现在无从知晓,不过在课堂上敢用那么大的分贝吼叫实在是勇气可嘉。 在那节课上对梦想达成一致应当算是一个转折吧,我们好像在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在一起谈论的话题不再只有明星八卦和衣服鞋子,更多的是当下的努力和对未来的希冀。两个人一起挽着手向一个目标奋斗着,这样的幸福是属于青春的印记,在岁月的封藏下才愈发显得弥足珍贵。 高二时你又转学回到了你原先所在的城市,而课业的加重和随之而来的压力,让我始终抽不出时间去看你。终于在一次月考结束后,因为突然克制不住的想念,便立刻决定坐车去看你。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天自己坐在车上雀跃的心情和见到你时几欲夺眶而出的眼泪。那样的感动,恐怕只有年少,恐怕只有因为你,才会如此。 那个冬天特别寒冷,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一切就像几米笔下的《向左走向右走》中描绘的那样,灰濛濛的天空,迟迟见不着阳光。 我和你缩着脖子走在刮着寒风的大街上,冷得受不了时便拐进一家店子里转转。一路上我们说了很多话,笑得很大声,兴致来了再唱几首歌,全然不顾周围行人的目光,放肆到无可救药。自你走后,过了半年,我们才是第一次见面,才知道即使电话里那么频繁地联繫,亦不如在一起那么短暂的快乐来得丰盈。 夜里我们躺在你的床上,在黑暗之中盯着天花板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听见安静的四下里你熟悉的声音起伏回荡,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躺在身边的你温暖的气息,想说什么,却还是满满的讲不出的幸福。 你常常对我说,我之于你早已不单单是好朋友那样简单,而是有了亲人的成分。我看着你眼里清澈的潋滟,觉察到这些话语的真挚,以及其中如誓言一般的执念,便微笑着应你。彼时的你如同孩子,感情总是轻易地说出口,仿佛埋在心里就不够真实。那样单纯的你,时常让我愧疚于自己的倔强,自己的坏脾气,以及自己的不完美。因为太想让自己值得你给予信任,亦不想让你不喜欢。那样的心情,不知道你是否察觉一二。 高中岁月终于在白驹过隙的弹指一瞬中不见了踪影。 高考结束,估分,填志愿,出成绩,我发挥平常,你发挥失误,我们的命运最终被定格在两张单薄的录取通知书上。 发榜那天我打电话给你,是你爸爸接的电话,他说你考得很不好,把自己一个人锁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放下电话,我一个人呆呆地躺在床上。母亲在旁边不停地接着电话,大多是亲戚朋友打来的,询问我的成绩。朦朦胧胧中听见母亲问我,你怎么哭了。睁开眼睛,才发觉眼睛又酸又痛,而枕头已经湿了一大片。 因为比谁都知道你在高三付出了多少又承受了多少,所以迟迟不敢打电话去安慰你,相较之下,我明白言语与你的痛苦比起来有多么苍白。不过相同的是,那个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幼的大学,对于我们,终于真的只是个梦想了。 那个漫长的暑假我过得了无趣味,每天睡十几个小时,浑浑噩噩之中,脑海里时常还会有高中的幻影,还有我们之间的许多事。高考前想要一起去青海的愿望也无疾而终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你终于发简讯给我,说你要跟着妈妈出去转转,去大连、苏州和上海。虽然那些地方你并不是十分想去,但散散心毕竟会舒服一些。 我这才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虽然知道你不是那么放不下的女子,但那么久毫无音讯,在我心里一直是个沉重的牵挂。 随后的一日,我在重读张曼娟的《奇异的滋味》后,不知为何,心中忽然有许多莫名的情愫。那段日子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雨了,我的心情也在那些连绵不断的阴雨中日渐消沉。然而读完之后,只在一瞬间,心中的寒意竟渐渐在一股温暖的清流下不见了踪影。结尾的那句「我不会忘记那翡翠色泽的奇异果汁,酸酸甜甜,永恒的人生滋味」让我久久地为之动容。心情所至,遂写下一段名为《我所定义的幸福》的文字发给你。虽是随手而作,但其中情感的缱绻,你必定看得透彻。 一觉醒来后发现只有凌晨四点,还有三个小时可以睡。逛书店时无意中看见了一本自己找了好久的书。寒暑假回家时在途中的雀跃心情。 下雪天盘腿坐在温暖房间的巨大落地窗前看书。 和你一起去青海,在异乡的深夜一起望着藏蓝色的天空彻夜长聊。 和你酣畅淋漓地猛吃一顿火锅后龇牙咧嘴。 在某个幽深的小巷里邂逅一家小店,里面陈列着各种民族饰品,斑斓而绮丽。 你和男朋友吵架后和你一起在酒吧买醉,然后帮你把他骂得狗血喷头。 晚上睡不着时化很浓的妆穿平常不敢穿的衣服一起去外面狂欢。 攒很久的钱去爱尔兰,或者土耳其。 给你当伴娘,看着你嫁给一个爱你的和你深爱的男子。 第一次抱着你的孩子,第一次看见他甜甜的微笑。 漫长的假期很快就过完了。八月末,我拖着大堆的行李来到这个南方的大学报到。这里的天气闷热得让人窒息,在阳光下站一小会儿就能把人晒晕。报到那天人很多,兵荒马乱的。学校里到处都是穿拖鞋的男生,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最不喜欢的就是在公共场合穿拖鞋的男生,不知如果当时你看到那样的景象又会做何感想。 一切安排妥当后,生活也渐渐步入了正轨,而手上似乎一下子就多出了大把大把空闲的时间。我时常在游走于校园的某个角落时又会恍恍惚惚地想起以前的很多事情。杜拉斯不是说,「当一个人回忆怀念时,就已经苍老」。所以我常常会感嘆自己蹉跎的青春,然后自嘲一番,仿佛只有如此才对得起逝去的岁月。 周围总是充斥着天南地北的口音,陌生的人和陌生的环境中,我甚至已经忘了自己当时是抱着怎样的想法报考这所外地的大学的。你发来的简讯并不多,但偶尔的几条中已经可以看出你生活的滋润了。我却至今仍停留在适应的阶段。时常想家想到哭,学习迟迟进入不了状态,惶惶不可终日的。但这些我却无法告诉你,不是羞于启齿,只是有些事情别人是帮不上忙的,只能自己一点一点地熬过来。你已经经历过了,我也只能这样独自经历。 昨天,当我正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寝室时,手机响了,打开是你的简讯。上面写着:「亲爱的,我恋爱了,和曾经对你讲过的那个男生。」我盯着手机愣了半天,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后便急忙打给你。电话那头你的声音一如往常的慵慵懒懒,但言语之间却已然有了掩饰不了的娇羞。确认了你的幸福后我便合上手机快步朝教室走去。一路上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手中的玉米,一边不住地冲着路过的行人傻笑。冬日的阳光,斜斜地透过树的枝间叶缝投射下来,温暖如斯。这一个冬季,终究在阳光下显现出了它最恬淡的美丽。 此刻,整个世界都沉浸在深夜巨大的静谧之中。我望了望窗外,深沉的夜幕中零星地还有几处灯火。你一定已经进入了梦乡,而我却再也无法入睡。 亲,如果我们在十六岁因为梦想相识,十七岁学会宽容与珍惜,十八岁一起蹚过高考的洪流,而十九岁已经渐渐习惯彼此的存在,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小孩啊。 为着这样的幸福,我结结实实地满足着。 第18章 来不及变旧的照片 第18章 来不及变旧的照片 观看最新章节访问sto??9 文/vermouth 总是不自觉地对那些过气的旧东西情有独钟,那些生活中不起眼的小物品总是引起我拍照的莫大兴趣。电影票根、挚友从远方寄来的明信片、成绩单、书信,甚至是一颗纸折的爱心,因为当初摺纸的人太特殊,我就刻意拍摄相片留下来,仿佛这样子就可以保存当时那份难忘的心绪。自己犹如拾荒老人一样採集所有生活中的碎片,并且专门拍摄大多数人会随意丢掉的东西。毕业时整理旧物,从纷繁的相片中发现了一张当年前往南京的高铁票根,淡蓝的颜色勾起我对过往岁月的缅怀。捨不得丢弃见证自己每个成长阶段的证物,或许也是某种个性使然。 当年自己疯狂地迷恋 nba,几乎每场比赛都要翘课去看直播,有时候碰到清晨的比赛,在宿舍来电之前便起床洗漱,打开电脑等待宿舍来电的一刻。每到这时,宿舍的同窗便会懒洋洋地抱怨说:「你期末考试的时候都没有现在勤奋啊。」 后来在 nba论坛中幸运地抽中了某 nba球星中国行的门票,辗转反侧几夜,终于瞒着家里买了前往南京的车票。 四个小时的旅途,邻座阿姨关切地问我:「你一个人去南京吗?」 「嗯。」 「年轻真好啊。我年轻时候也同你一样,背着一个小包四处旅行。你看,我曾经每到一个地方,就去当地打一个耳洞。」 我看着那位阿姨,应该已到了不惑之年,走形的身材,穿着随意搭配的宽大运动服,脚下踩着已经开始褪色的人字拖,但这一切都无法掩盖她右耳上密集排列的耳洞。 「年轻的时候总会做些疯狂的事情吧。」我笑着说。 「如果年轻的时候不疯狂,难道要等到年老色衰时再去疯狂吗?」 接下来我们谁都没有再接话。我扭头望向窗外,南方的天空不比北方的辽阔,低矮的云团交错掺杂在头顶,时下时停的雨滴落在车窗上画出一道一道的水痕,就像青春里的每一场旅行,你永远不知道在终点会看到怎样别致的风景,所以才不想停下脚步。 我与论坛里的一个河南姑娘分到一个房间,她刚刚高中毕业,张口便问我:「姐姐,你什么时候回程。」 我说:「我也不知道。」 她惊讶地看着我说:「不怕耽误课?而且票源好紧张。」 「不怕。如果每次旅行都要考虑那么多东西,就会错过好多风景啊。」我一边换台一边回应她。 说出这样的话,我坐在床上愣了一下,随即掏出手机,发简讯给 y君——我以前同你旅行时是不是总会想太多? 不多时,他回复我——可不可以不要再打搅各自的新生活了。 我挠挠头,摆出一副苦恼的表情。每段青春里的觉悟总是不能感受于当时,而只能渗露于久远的日后。 第二日,南京龙江体育馆,大雨滂沱。 我挤在论坛排队领票的队伍里,因为人太多,伞打得歪歪斜斜,时不时有硕大的雨点滴在脸上。那时拿到票后,把门票紧紧地贴在胸口,生怕雨水洇湿了票根,直到坐进体育馆内,用相机留影拍照后方才松了一口气。有时我会想,拍摄这些与生活相关的对象到底有何意义?或者如果不去拍摄的话,生活会受影响吗?其实生活丝毫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只可惜少了一种记录成长的方式。这些生活的碎片归根结底就是自己的记忆,所以才突显得弥足珍贵。 数千人挤在一个窄小的体育场中,空气浑浊沉闷。这样的活动好似话剧,每个人都费尽心思地想要讨得主角欢心。身旁的河南姑娘早早举起大牌子,身后的论坛区集体戴上了京剧面具,vip区的观众开始调试相机,每个人都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地等待球星出现。 开场便是 nike篮球活动的总决赛,双方队伍打得激烈,但观众皆无心观看,在比赛刚刚打完第一节,场内不知谁带头,喊起了「mvp」。接下来 mvp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我举着 led的小牌匾混在人群里同样声嘶力竭地吶喊。那种感觉就像是把青春里所有的难过、欢乐、放肆和追求都喊出来,血液奔腾回流在身体里,畅快淋漓。 事后,我在归途的列车上翻看当日的录像。颤抖的画面中能听到自己的喊声,由尖锐变成沙哑,由大及小,然后在球星出场的烟雾中激动得哭出了声。也许这就是青春中最楚楚动人的部分,赴约一场毫无准备的旅行,从陌生人群中找到共鸣,独自背着行李行走在大街小巷,为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放声痛哭。 大学时候和 y君分居两地,一个南方一个北方。那时还没有兴起电话和网上订票,也没有高铁和动车,每逢节假日,便会早早去火车站排队买票。学生时代的生活费很紧张,每次只能勉强支付起硬座的价钱,在硬座车厢里和形形色色的人聊天,有人抱怨生活的困苦,有人谈论未来的理想,有人困于经济的窘境,有人满足现状的平稳,车厢是与学校脱节开的世界,所有的旅程就在这些熙熙攘攘的声音中度过。而到达目的地,在人群中看到那个熟悉的面孔时,所有旅途的疲惫和不堪都一闹而散,只剩下那些甜蜜的重逢小心情。 这就是那段时间独有的记忆,嘈杂的火车站、汗水的咸腥味、拥抱、牵手,最重要的是那颗不计较任何得失的单纯的心。 这样的旅途持续了两年,也许沿路的风景都被看腻,y君在一通电话里对我说:「我们分手吧。」 我以为我会像电影女主角一样在电话中大声质问,或者哭着挽留他,但事实上我只是很平静地说了一声「好啊」。 然后挂断电话,再无联繫。但三个月后,y君突然打电话给我,苦言自己的鲁莽冲动,想要回心转意,念及旧情,我们便和好如初。只是和好后彼此都疏远了心境,再无从前之日的甜美,两个月后又再度分手。 日后想起,其实那些苦涩和痛楚的部分早已淡漠,每个人交往的初衷都只能给对方一次,时空不可能倒退,环境无法复原,有些感情一旦错过,便永远地失去。就算再次费尽心思找到原来的人,也不可能再重温当时的感觉。时空变了,环境异样了,人也成熟抑或世故了,当初的关系也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就是我为自己找到的理由。 但是,我仍旧保留着我与 y君的那些合影。有时候拿起那样一张两个人倔强的、甜蜜的、吵架的、疲惫的、笑得牙齿都露出来的合影给自己看,虽然拍得不美,但是我还是喜欢那样年少轻狂的脸,即使再也无法回答那些相片和记忆,到底哪一个更令人念念不忘。 在毕业前夕,同窗的室友们各个都在焦虑烦躁,每天谈论的话题无非是考研、出国和工作。对床的女生每天都会在凌晨三点哭着醒来,然后爬到我的卧铺上诉说她内心的苦闷。 「我觉得还是考研好一些。」 「那就考研啊。」 「可是早些工作又会有更好的工作经验。」 「那就去工作。」 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的回答很敷衍,完全没有任何价值性信息,但当时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们会如此纠结。我还在幻想着在这个青春的尾巴上要做些什么事情,比如为所欲为放肆地畅谈将来,编织一个给予自己动力的瑰丽梦想,想像成为一名海盗王,或者是一位拥有个人品牌的服装设计师。而她们早早就进入了如此逼真的设想。 直到那天接到妈妈的电话,妈妈在电话里问道:「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没有耶。」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突然挂了电话。我那时感觉有些怅然若失,才发觉到原来就要毕业了。 ——我还记得逃课看球赛,被辅导员抓住写了一万字反省报告的日子。 ——我还记得在食堂抢饭,把饭菜扣到同伴身上的日子。 ——我还记得在瓢泼大雨之后,穿着人字拖蹚水去上课的日子。 ——我还记得因为失恋,趴在宿舍床上哭得死去活来的日子。 ——我一点都不记得,我要毕业了。 在毕业典礼过后,班里的男生提议把教学楼门前那棵最难看的树拔掉,于是班里二十七个人围着树,嘴里喊着「一、二、三……拔!」然后那棵陪伴我们四年的小丑树被连根拔起,也不知道是扬起的尘土眯了大家的眼睛,还是这一举动把四年的美好时光也连根拔起,在相机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大家都红了眼,然后默然离别,有些人甚至都 没来得及说一声再见。 过后再次翻起毕业相册时,一张张照片就像是生命的碎壳,那些纷纷的岁月已经过去,如瓜子仁一粒粒咽下去,滋味只有各自知道,留给大家看的唯有那狼藉的黑白色瓜子外皮。 相片是身体上那只记忆的开关,无从得知它镶嵌在皮肤的什么位置。有时因为相片中的旅人,有时因为相片中的一朵白云,有时因为相片里一个模糊的背影轮廓,有时因为相片内一幅仿佛梦里见过的场景,我便顿时呆在原地,动弹不得。因为记忆的开关在那个瞬间被开启,我嘆息、微笑、哭泣,拼命想去捕捉青春已经消逝的光景,想努力用相片去感受,用快门声去寻找,那些不会再来一次的青春。 这些相片镶嵌在了皮肤里。 青春便这样爬过我的皮肤。 第19章 夜缠 第19章 夜缠 「冬季恋歌」离你有多远? 俗话说:恋人酒肉臭,屌丝冻死骨。这句话体现出:弱者们总是自创一大堆俗话,来讽刺过得比他们快乐的人……现在已经不流行忌妒啦!何不来看看自己到底离「冬季恋歌」有多远呢?也许得知这段距离后的你,快速奔向目标,便可以领到「酒肉臭派对」的门票呢! 话说今年的冬天来得真是突然啊,具体表现在:我以为现在是9月呢,但已经是12月了!说好的世界末日也没有到,说好的全球变暖也没有兑现,真令人失望啊!……好在12月有治癒人心的「圣诞先生」陪你度过! 告诉你一个秘密,他们三人的岁数加起来就是圣诞老人的岁数哦!(囧)! 你住在热带与亚热带地区 与「冬季恋歌」的距离:3万英尺 如果你的居住地常年不飘雪,那冬天真不是你幻想恋情的季节,所以你就别看《暖暖内含光》《忠犬八公的故事》《真爱至上》《冬天的骨头》等冬天主题的电影了。你本来就热,还期待温暖,可能会上火。但你特地坐飞机去北方,发展一段浪漫的冬季恋情,那我也没话说。 羽绒服是你冬季首选战袍 与「冬季恋歌」的距离:天与地的距离 想看更多精彩章节,请访问sto9.c??om 有羽绒服,冬天还谈恋爱干吗呀。身穿羽绒服,就有只天鹅在守护你了;身穿羽绒服,你就是两个人的体积了;身穿羽绒服,再戴个毛线帽,你可以去参加《焦点访谈》了…… 你的耳朵和手、脚,甚至是脸,在冬天会受冻 与「冬季恋歌」的距离:在不同的次元 当另一半摸你的耳朵,你大叫「妈呀!痛死了!」当另一半牵你的手,你说「别碰,手肿!」当另一半说「hey!打雪仗吧!」你说「脚疼,打不了。」当另一半在月光下亲吻你,发现你的脸肿得像另一个人,你正好可以在寒冬腊月尸变……这不是恶搞电影就是恐怖电影,反正不是冬季恋歌。 你还没有男朋友 与「冬季恋歌」的距离:生与死的距离 男朋友都没有,冬天註定是一场噩梦了。人理应春天在山花烂漫中发春,找到另一半,(喂,不用上课吗?)夏天打得火热,去海边城市旅游,(喂!不上课啊!)秋天在枫叶飘下时,厌倦、吵架、赌气、转身和好,(喂,不上课吗?)冬天在雪地里互相取暖。(喂,不上课吗?)新年过完差不多就可以分了。 第20章 重磅推荐 第20章 重磅推荐 (一) 着名出版人郭敬明亲自命名、鼎力监制,最世ink团队史海撷英、倾情倾力。 继《最后,我们留给世界的》死亡主题以及《少数派报告》少数派主题之后,zui ink团队将选题聚焦「魑魅魍魉」,不同于之前主题的社会话题引爆,这一次可谓是对中华悠久传统文化中鬼神文化这精粹一角的一次深深的致敬和探索。 【天宫穹顶、封神酒池、万鬼燃灯、女娲鍊石、天工开物……】 郭敬明御用插画师王浣、科幻界新锐作者宝树首度联袂,呈现你从未见过的恢宏场景,追溯你从未深究过的历史传说源头。 【李锐、苏童、叶兆言、张宗子】 sto9??提供最快更新 「重述神话」系列《人间》《碧奴》《后弈》创作者畅谈他们创作的初衷与心路历程,阐释中国古代神话的深厚底蕴。 【笛安、痕痕、恒殊、琉玄、天宫雁、陈奕潞、王浣、年年、阮筠庭、孙十七、夏无觞、舞小仙、胡小西、、yeile、pano、熊小熊……】 开启鬼斧神工,驰骋无限想像的文字和画面,在人世空间加入神怪维度,将超自然的神性与社会化的人性巧妙缝合。最世旗下插画师和小说家全阵容出动,联袂上演文字玲珑和笔墨盛宴。 郭敬明亲身感悟、深度呈现中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特殊文化——【葬礼】。 知名女作家、《上海一周》资深记者项斯微与《文化中国》主播今波面对面——【文化魑魅魍魉】。 全力挖掘、亲身探访重庆城区最有名、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民国鬼楼事件事发地】。 2011年末、2012年6月,zui ink团队相继推出《最后,我们留给世界的》死亡主题以及《少数派报告》少数派主题之后反响非凡,创造了逾37万册的震撼销售数字。 作为最高端产品线的半年刊,zui ink第三辑《魑魅魍魉》将在2012年末鬼魅登场。 这是一份鬼神狐妖的x档案, 这是一场震撼人心的千古绝唱。 2012年12月 最世文化 惊艷巨献 (二) 她自出道开始,便无数光环随身。 她的父母是当代着名作家李锐、蒋韵,获奖无数,着书合计近五百余万字,作品被译成多国文字出版发行。 她的老闆是青春文学领军人物郭敬明,着名出版人,数次创造销售奇蹟。 然而,这些都无法掩盖来自她自身的光芒,她在三年间迅速崛起,成为中国最顶级的畅销作家。奖项和销量的双重宠儿! 她的作品「龙城系列三部曲」《西决》《东霓》《南音》更是成功囊括各类文学奖项以及登上无数销售排行榜的显赫位置,同时又获得张抗抗、苏童、刘恒、安波舜等着名作家、评论家的由衷褒奖。被誉为年轻一代作家中,最有价值的三部曲系列。 这是中国崭新文学创作时代最具代表性80后作家笛安沉淀十年,对爱恨和生死的真挚理解、表达。 这是超过30万字庞大篇幅的编年史,揭示她最真实的十年成长路程。 这是笛安的首部小说集《妩媚航班》。 『我一直记得,十年前的这个时候,世界对我来说就像是个寂静的旷野。我孑然一身,正因为如此, 梦境就是我唯一拥有的现实。我可以骄傲地对着世界这个旷野喊叫,告诉世界我认为它有多么不合理,倾听着自己的回声,我就自欺欺人地觉得,我的体温有了回报。十年过去了,世界对我来说已过分喧闹。我学会了保持安静,在凌晨偶尔睡不着的时候,怀念着十年前的那片旷野。我总算知道了,所有的热情和血液,所有的挣扎和审判,即使与这个世界有关,也一样微不足道。当一个写字的人, 发现自己想写的都是微不足道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好事呢?我也回答不了这个。只不过,当我写下所有那些微不足道的事情,那个瞬间,整个世界依然寂静如斯。从这种寂静,到那种寂静,人间,是真的换了。』 ——笛安 (三) 潘塔纳尔湿地 潘塔纳尔(pantanal)沼泽地是世界上最大的湿地,位于巴西马托格罗索州的南部地区,面积达2500万公顷。沼泽地内分布着大量河流、湖泊和平原。其中的湿地、草原、亚马孙雨林和大西洋森林都是南美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除了丰富的植物资源外,沼泽地内还栖息着650种鸟类、230种鱼类、95种哺乳动物和167种爬行动物,以及35种两栖动物。 由于潘塔纳尔沼泽地自然条件特殊,生物种类繁多,2000年11月,它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同年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自然遗产名单。 潘塔纳尔沼泽地分雨季和旱季,夏季温度在32摄氏度左右,冬季温度在21摄氏度左右。每到雨季,那里就像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洋,此时,人们可以边乘船在植物稀少的水面上自由行驶,边欣赏在树枝上嬉戏的各种飞鸟和无数只聚集在高地上的珍奇动物。 每到旱季,整个湿地水量急剧下落,形成了一个个面积不同、形状各异的湖泊和河流,这样所有水中的动物也都比较集中,尤其是食人鱼和鳄鱼,同时各种飞鸟也都赶到退水的地区,赶食地上留下的各种贝类和微生物。此刻,无论是地上,还是树上或者蓝天上,到处是成群的五颜六色的飞鸟。它们当中,既有小小的蜂鸟,又有号称「鸟中之王」的长达140公分的大喙巨鹳,同时还有一百多种色彩斑斓的蝴蝶。 撰文/卢杰 更多「发现」请关注2012年12月号《文艺风赏》「zui found」 (四) the next · jeju ind 下一站 · 济州岛 郭敬明 x笛安 x hansey x千靥 x李田 ·这是迄今最浪漫温情的《下一站》旅途 那些出没于韩剧,曾告白拥抱心动牵手的景点,如同见证爱的坐标,散落在济州岛的各个角落。《all in》里属于她成长的涉地峡,绝壁、立岩、火山、灯塔;《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里他们虔诚徒步爬越,海天之间的城山日出峰;《花样男子》里他们迎着凤凰度假村的玻璃屋,走过花海……在韩国,再没有比济州岛更让人心繫的自然观光地。 ·这是《下一站》书系最全方位阵容的青春组合 郭敬明、笛安、hansey、千靥、李田 从国内畅销图书的领军者到青春文学界后起的新锐作家,从国内一线高端摄影 设计师到搞笑脱力漫画家 散文、小说、见闻、插图、专题摄影、漫画 所有你所常见的或不常见的游记类型都将一一细緻呈现,给你最无与伦比的独特人文体验 最世文化明星书系《下一站》系列第五波打造 专属魅力 开启治癒之旅 《下一站·济州岛》 201212年12月 最世文化 情意巨献 (五) 明亮的封闭空间内, 她握紧手枪,塞进他嘴里。 时光倒流十二年。 她也曾手脚被绑, 蜷缩在他的面前哭泣哀求。 天宫雁着amamiya kari 依存免疫变态 intolerancelife 人与人之间的依存关系是微妙而残忍的。 不管多美好的会面,都註定以离别告终。 如果真的为对方着想,应该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留下最糟的印象, 使对方分手后免于伤心才对。 这样一想,对他人的善意,就像恶毒的陷阱。 大家都背负着陷阱生活。这才是神给人的惩罚。 ——天宫雁 「绑匪」和「人质」的故事可以交缠组合出多少种荡气回肠、扣人心弦? 天宫雁的「变态」式小说——《依存免疫变态》,打破一般常规作品内容。 从痛恨到深爱,少年和少女的爱因为命运的撕裂而在血脉中隐隐作痛, 但他们之间上演的「既不是俗气的人质爱上绑匪的斯德哥尔摩式爱情,更不是纯爱物语」。 从被害人到加害人,奔走在被那桩错误绑架案改写的人生曲线里, 他们隐忍成长,潜伏重生, 但扳机扣动之下「绝不是老套的基督山复仇戏码,也不是暗黑小说」。 金色飞贼般上下游走、跌宕来回的情节轨迹,难以捕获、引人追击的故事想法。你,有本事抓住最终的结局吗? 人与人之间的依存关系,既是福报又是诅咒。 2012年 11月 天宫雁《依存免疫变态》 最世文化 击节上市 (六) 纯禽史 叶阐/编绘 这年头,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 上班族,说好听点叫小白领。 拿着不愁生计却也发不了财的薪水,生活易过买房无望。 压力难以释放,爱情又无处寄託。 人嘛,总要找点方式来适应这个强压的社会。 于是,有个叫叶阐的人选择画四格漫画来排遣。 那么,剩下不会画画的我们就选择看看漫画来消遣。 无论你是初入社会的小菜鸟,还是在职场打滚多年的老油条。 《纯禽史》都足够让你快活好一阵,回味好几番。 生活中,有的是梦想,多的是故事。 换个方式看待,忧愁变得浅薄,快乐也变更易。 谁说治癒必须温柔妥贴,谁说人生大步向前就一定需要心灵鸡汤。《纯禽史: 辞职前我都干了些什么》恰恰是一道麻辣火锅,何以解压,唯有食辣。尖锐辛 辣的阐式幽默,天马行空的阐式笑点,有意思的生活从来不会被叶阐错过。 闷骚的小情绪,寓言式的短笑话,不按常理出牌的思维模式,清醒从容的绘画 姿态,笑料中比比都是珍贵的思考,他的生存哲学也让人温暖和感动。 2012-12-20 最世文化 圣诞礼献 送给已置身职场或即将迈入职场的你 (七) 红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1 a journey, through time, with anthony 在安东尼的创作里,《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可以说是最特别的一本。 字里行间的每一个缝隙,都充盈着人生趣味和生活智慧, 仿佛透过安东尼的眼睛看出去的世界,都蕴藏着无与伦比的温馨与美好。 当年的安东尼也凭藉这部处女作《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以新人的神秘低调之姿,创造了一场堪称奇蹟的「安东尼风暴」。 外界的巨大反响,80万册的狂销纪录,「无标点断句」式的写作风格被争相模仿。 而春夏秋冬。阴雨晴云。 漫长的岁月真的就这样倏忽过去了。 2005年 到2007年 这应该算是我人生里最脚踏实地的几年吧尽管当时辛苦 但是现在想想 却是最难能可贵的几年 因为那时候 我还年轻 你也年轻 ——安东尼 这个圣诞季,治癒系小王子安东尼 将彩虹的第一道颜色送给每一个还在爱着的人, 用最真诚饱满的暖意,陪你度过遥远的旅行, 孤独的时刻,以及更多的漫长岁月。 2012-12-20 最世文化 隆重再荐 《红——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1》 「彩虹书系」特别珍藏版 (八) 最世文化文字总监痕痕 亲手作序第一书 眼睛说:我需要一种美好;灵魂说:我需要一束平静。所以,pano为他们预谋了这场註定堪称美好的温情阅读,里面装满了吟游诗人未曾讲过的好故事和漂泊的老水手未曾见过的好风景。 无论是谁,遇见《南法航线》一定可以算是生命的美好时刻,在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心里会生出一份可以抵御孤单行走在这寒冷世界上的自足。 因喜欢你 /借着你的光 /瞧见了从未见过的世界 这个圣诞季,酒窝男孩用细微笔触描绘惊涛骇浪,用相机捕捉绚烂情感,愿诚意和世界分享。 最温情独特的图文集《南法航线》 带您幸福启航 2012年12月20日 unepiècede ma vie pano 最世文化温暖巨献 (九) 陈奕潞 着 「亲爱的。你一定要想办法从我手里活下去。」 just close your eyes, you"ll be alright, no one can hurt you after you chemistry notes 国内更生代新锐科幻作家 第二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最佳长篇科幻小说奖」银奖得主 陈奕潞 最新科幻大作《2037化学笔记》 超越人类观察视角,肢解理性客观世界! 拟人、拟兽化的化学元素,可以杀人的化学公式,不拘一格的设定规则! 堪比桌面游戏的真人生死智斗博弈,带来真正颤慄的阅读快感! 2012年12月1日 震惊你的想像力 (十) 2012年 11月 11日,着名 「80后」青年作家落落主打白领情感的新作《剩者为王 ii》,完结篇在全国同步上市。 一直在剧组忙于《小时代》电影拍摄工作的郭敬明百忙中不惜抽出时间为爱将新书捧场。 郭敬明与落落相识已久,相比老闆与员工的关系,二人更是多年的好友,郭敬明非常欣赏落落的创作才华,更是落落作品的忠实读者。在郭敬明心目中,落落是现代少女潮流的代名词,她主编的《文艺风象》主打 「生活治癒源泉」,创造了时下与读者沟通的新的文艺形式,深受女性读者喜爱。对落落创作的《剩者为王》系列作品更是赞嘆不已,小说中除了保持了落落一贯清新、细腻的写作方式,在语言的运用上更加犀利、准确。 2008年,拥有「校园女王」之称的落落在郭敬明的建议下写作剩女题材,希望藉此深入挖掘许多女性一直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背后的故事。一个现代都市情感之怪现状的故事在落落笔下被发挥到了极致,她写到情深处还不时落泪,对很多女性对爱情的荒凉感受,从冷漠到不再相信,都进行了最深刻的描写和剖析。本书现实、真切地描述了相亲中的不顺利,相亲后的失意,面对喜欢的对象时的退缩,对于现实问题的种种考虑,对于浪漫爱情的不再迷信,来自父母和周遭环境的压力……可谓字字是血,句句是泪。写《剩者为王》系列小说的过程,也是落落成长的过程,她说:「我一直边写边反思,为什么这段感情走不下去,为什么不接受这个人?我曾经说过我有一颗不死少女心,现在这颗少女心还没死。」 《剩者为王1》讲述的是三个大龄剩女好友在相亲时遇到的情感纠葛,《剩者为王2》是对1的一个延续,就在女主角盛如曦和马赛的暧昧关系即将明朗的阶段,她发现,因为一个小小的事故,马赛居然和她的上司兼好友汪岚扯上了千丝万缕的联繫,并且成为了汪岚名义上的「男友」。而为了感情心力交瘁的盛如曦,又将面对着陷入三角恋中的好友章聿不小心怀孕了的事情。此外,盛如曦母亲突如其来的一场病更是让她措手不及。故事将慢慢展开盛如曦对爱情、生活、事业等众多问题的心理历程,向我们展示大龄熟女辛辣尖酸的内心剖白。三人的感情将何去何从,三人又会在爱情、生活和事业中发生怎样的交集和变故,读者将会在《剩者为王2》里得到答案。 着名导演滕华涛在看完落落的小说后第一时间签下电视剧版权,成为他继《浮沉》后最看好的影视剧母本小说。滕华涛表示:「我选择作品主要以原作者的小说为主,也比较关注现实题材的东西,主题上更喜欢当代社会的冲突,现在经济高速发展加上价值观的不确定性,会带来的一些冲突。落落的新作《剩者为王》完全符合我选择作品的标准,一个是她的作品有着庞大的读者群,一个是她的新作关注到了当下最热门话题之一的剩女题材,很具有现实意义。」 (来源:搜狐新闻) 落落《剩者为王ii》光棍节上市 (十一) 主编:郭敬明 定价:00元 (2013年 1月刊) 2012年 12月上市 一到年末,人们就需要许多新的东西:新的日历、新的衣服,当然也不能少了崭新的《放课后》。在世界末日后的第一个冬天里,《放课后》全面升级,呈现脱胎换骨的面貌。全新的资讯栏目加入进来,音乐、电影、偶像和一切你想知道的,就是要最贴近你的「放课后」。 陈晨《160 170 180》三人同居故事在新年里继续展开,刘麦加《失去形状的光景》迎来感人最终回,青春的光景却不会止步。在新的杂文栏目里,刘麦加将展现犀利毒舌的「清华学霸」风采,一定让你大呼过瘾。广受好评的「第二课堂」也扩容上档,用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教你写小说,轻轻松松掌握「畅销的秘诀」。 《安东尼和他的朋友们》也换上了新装起舞,爱与温暖是岁月不能抹去的承诺;舞小仙《臆幻集》总是带给我们新的世界,看《狐》如何穿梭在时空之间。独家附赠 echo绘制的明信片,记载你最温馨的祝福。 这是一场新的阅读盛宴,一次新的感官之旅,这是新生的《放课后》。不变的是最初的温暖,一直紧握在手心。不一样的我们,你准备好了吗? (十二) 主编:郭敬明 定价:00元 2012年 12月上市 千靥 x爱礼丝 x阿敏《青春白恼会》没有遗憾的青春!充满真实的约会!泰瑛郡得知自己的失败可能隐藏着黑幕,悲愤的质问却只换来靠实力说话的讥讽!吴遥馥拒绝了不公的要求,用轻松的心态迎来了一场甜蜜的约会! 歌茗《熊之家》新作登场!来自戏中戏的奇妙演绎,一间充满奇怪店员的温馨甜品店,一个拥有特殊小熊徽章的富家少爷,一条必须满足任何要求的神奇规定,揭开了治癒心灵的感动序章……! 阿莹《封神 reload》邪魔转生的恐怖圈套令东方仙人成为仪式的祭品……绑架少年、制造丹炉的复杂计划竟然完全只是汲取力量的诱饵。血海之中,复活的魔神爆发出毁天灭地的惊人力量!一场浩大残酷的人魔大战即将开始! 郭敬明 x陌一飞 x李茜《小时代 5锋银时代》一年一度的防空警报,在顾里生日上演!林莹《梅兰芳》中美好的声音,终于泯灭在了黑暗中……在巅峰之后,是无比悲伤的永别……曾雅芳《沉睡》为了守护那份宝贵的友情,他必须选择绝情的离别!林莹 x三四《东方喵汪伏魔录》 仙履奇缘!圣诞特辑!上师爱人(喵)惊艷登场! (十三) 主编:落落 定价:80元 2012年 12月上市 作为2012年季末特集,《文艺风象》选择了「知己」这样一个极为治癒主题。 本期主题专访嘉宾,为香港知名音乐人方大同与台湾知名歌手萧敬腾,他们将在访谈中实现知己之间的交流。由多亮 &;黄洋、gaku&;阿淳、沧月 &;匪我思存等10对特别好友参与的好友对谈企划,和众多作者、画手与摄影师以默契的精神实现的精彩合作,贡献了一期抚慰人心、乐趣盎然的内容。本期流行栏目的推荐嘉宾,为台湾歌手严爵。 编辑推荐:《文艺风象·知己》特集,旨在以多角度、多形式来诠释知己的定义,它比普通的交情更深,却往往没有点头之交来得更热闹更夸张,更多的时候它是平静而绵长的,是一种建立在欣赏基础之上的,甚至远远超越爱情的东西。我们内心深处对知己的渴求程度,远远超越了对理想的自己的塑造,生活是一如既往的,是远没有理想美妙的,但这份对情谊纯粹的渴求,足以抚慰我们疲累的身心。 (十四) 主编:笛安 定价:80元 2012年 12月上市 【文艺风赏·狂欢】 时近年关,雪花飞扬,大地开始沉寂,作物不再生长。 无论黄河流域,抑或爱琴海畔,它都是一个值得【狂欢】的月份。整年的劳作过后,人类硕果纍纍。敬畏自然的古代人民,借这个停止劳作的月份向自然表达谢意。无论是农历还是新历,这个月份总是需要欢歌畅饮,火边起舞。然而,千百年过去了,如今的【狂欢】是否有点变了味儿? 本期的【封面故事】,将有笛安的最新作品《鸿门宴》。对于她,还需要用多少文字去介绍吗? 在【风声风影】中,我们将为大家奉上冯小刚导演的最新作品——《一九四二》。一同来看,看看在那个苦难重重的年代下,一个个朴素而伟大的人。 【双城故事】中,盛夏与李晓婉,他们继续诉说西雅图与布拉格的故事。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在【经典重读】中为大家带来丁玲女士的《夜》,阅读一个女人的生活,在爱情之后的生活。 (十五) 健身d日记 2 席滢 有那么一群人 他们拥有人人称羡的健美身材 同时能够帮助别人塑造理想中的完美身形 他们时常被误认为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肌肉男」 可他们其实也像别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 他们是一群普通人 却过着不那么普通的生活—— 国内漫画从未有人涉足的全新领域 都市绘本女王席滢继《70分婚礼》后重磅出击 聚焦健身俱乐部里的爆笑故事与动人情感 与你一起分享轻松自在的健身时光! 《健身d日记》2 全彩页呈现 更收录未曝光番外篇!! 2012年12月全国鲜活上市 资讯 【郭敬明导演作品《小时代》开机 】 昨日,电影《小时代》在京举行开机发布会。原着作者郭敬明,监制柴智屏,主演杨幂、柯震东出席了发布会。郭敬明宣布将亲自执导这部电影,柯震东将出演顾源,杨幂的角色未公布。 《小时代》是郭敬明历时5年创作的第五部长篇小说,总销量超过350万册。制作过《流星花园》等偶像剧的台湾制作人柴智屏表示,看过《小时代》的小说之后,觉得作者非常地细腻,「每一个作者描写的男孩子,都像是杂志中跑出来的男模」。首次「触电」的郭敬明坦言:「最初让我做导演的时候,我有些不自信,很庆幸监制可以为我保驾护航。《小时代》的受众已经很成熟了,而且故事是自己最熟悉的,希望通过影像的方式让没看过原着小说的人们喜欢并爱上《小时代》。」 郭敬明表示,电影《小时代》讲述的是小说第一集《小时代0摺纸时代》的故事。由于原着的篇幅比较长,因此电影可能会分成上、下集。郭敬明说:「能够大刀阔斧地重新编排这本书,也只有我是最适合的人选。」谈到电影的影像风格,他表示:「小说内容很多,我捨不得删去,因此节奏会比较快。在影像上更活泼,更大胆,也充满了年轻人的味道。」之前有媒体报导称郭敬明对于电视剧版《小时代》的创作颇有微词,也在演员问题上引发了与导演瞿友宁的口水战。郭敬明回应称:「没有不满意,只是电视剧我本身就没有参与太多,看到剧本的时候发现导演和我的想法不太一样,他们都是台湾团队,拍出来的味道更像是台湾偶像剧,对我来讲没有那么原汁原味。」郭敬明还说:「这也是电影投资方邀请我的原因,对我自己而言,这个故事伴随了我五年,我脑子里想像的都是小说的故事,希望可以拍出最属于它标志性的味道。」 (来源:《东方早报》) 【郭敬明旗下作家陈楸帆获「科幻星云奖优秀作品奖」】 昨晚,第三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颁奖典礼在成都举行,陈楸帆凭藉科幻小说《无尽的秋日》获得「科幻星云奖优秀作品奖」。 陈楸帆是郭敬明旗下的签约作家。去年,其团队中「85后」新锐科幻作家陈奕潞就以《神的平衡器》获得第二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这也是郭敬明自2011年1月进军幻想科幻类类型文学后第二次成功挖掘的新生代优秀科幻作家。郭敬明曾以自己的《临界·爵迹》系列、恒殊的《天鹅》系列作品为《最幻想》取得与《最小说》正刊相当的人气,历经一年后,成功推出「双陈」的科幻作品。 目前从事网际网路gg策划工作的陈楸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艺术学院影视编导专业,是一位非常高产的作家,先后创作有《诱饵》《丽江的鱼儿们》《坟》《递归之人》《鼠年》、长篇科幻小说《深瞳》等作品。其作品风格较为多元化,游离于现实与虚构的夹缝中,视角独特,注重语言的节奏感及结构上的形式感,题材涉猎广泛。陈楸帆的很多作品都有很强的哲学思辨和宗教意味。陈楸帆从1997年就开始发表科幻小说,2006年出版长篇科幻小说《深瞳》。科幻小说《递归之人》曾被编入《中国科幻星云奖奠基作品选流浪地球》和《中国当代科幻文学精选》,《鼠年》编入《星潮中国新生代更新代科幻名家新作选》中,2012年因创作特色极其鲜明,被郭敬明看中加盟《最小说》团队。 (来源:《深圳商报》) microblog 郭敬明: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个人最了解《小时代》,那一定是我;如果有个人最深爱《小时代》,那也一定是我。五年了,这些人物一直活在我的脑海,而现在,我终于可以将他们,活生生地呈现给你们。我很惶恐,也很激动,我没有绝对的自信,但我有绝对的决心。这个故事再一次开始了,它没有结束,没有散场。而看故事的你们,还在吗?还爱吗? 11月09号 13:38 来自新浪微博 落落:房间里有很多很多很多的洞,都是之前每次把简讯发出后挖的洞,每次发出简讯后的瞬间,都想迅速挖个很深很深很深的洞把手机埋进去。深到好像能忘记。然后装作是日后无心地发现,哎呀,是你什么时候来的回覆? 我怎么没发觉啊。(装作没在等,只是一个有很多很多洞的房间。) 10月23号 18:49 来自新浪微博 自由鸟:西施熊宝宝寿终正寝至今5个月。又开始想养宠物。但母后已颁布过禁令。爸爸也说仓鼠太可爱了,养久了有感情,一旦死掉就很难过。我改主意说养热带鱼。母后大叫:「那你还不如养仓鼠呢!仓鼠也就三天清理一下粪便。三年前你养热带鱼时,天天都整条胳膊伸到鱼缸里去捞死鱼!」#我是作家,作家的手不能烂掉# 11月11号 21:06 来自新浪微博 陈奕潞:零碎的信息获取方式和过去一本一本书看过来的过程相比,就像是自助火锅和食堂饭~人有了自己动手选取整合信息的能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亲自下厨,就懒得吃别人做的千篇一律的菜了。但是经典书籍好比大师出马, 几个动作就烹出满汉全席,还是贊的。10月25号 14:29 来自新浪微博 hansey :我们应该原谅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愚痴,因为我们自己在对方心目中,或许也是同样可笑的角色。在我们无法突破因为自身的狭隘而对他人产生的见解带给自己的这种负面情绪时,这种原谅让我们更加从容自由,或者这种原谅,正是突破狭隘的一种方式。11月15号 11:07 来自新浪微博 痕痕:搞不清楚爱情是什么,是因为对方使自己迷惑了。这个世界上让人迷惑的人太多了,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就没办法幸福。就自身总结下来有两点经验:一是不能太执着。二要懂得经营。11月11号 21:54 来自腾讯微博 阿亮:瑜伽课上,老师教学冥想,说要想像自己躺在一片沙滩上,蓝色的天,有沙鸥飞过。可我的沙滩却是一片金红色,你回头对我笑,还是多年前的样子,衣角飞扬,背影愈来愈远,融化在暮色里。我突然庆幸此刻教室一片漆黑,没人察觉我傻乎乎地掉泪。10月25号 21:52 来自腾讯微博 pano :有时候我想起来,真是不甘心啊。在一起时明明那么用力地一起笑一起哭,那么认真地把幸福的硬币一天天一枚枚地攒起来。记起时还是如此鲜明,可居然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些快乐都消失到哪儿去了?我摸摸身上的口袋空空。那些硬币你带走了么?那换到了你想要的未来了么? 11月03号 21:28 来自腾讯微博 胡小西:今年很忙。身体也老是出现小问题,最近一觉醒来就鼻塞。连自己都放弃在意的时刻被熟悉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记得原来给人这样温暖的力量。我一定要变成更好的人,用尽所有力气不让你失望。11月10号 13:38 来自腾讯微博 琉玄:明明在同一个人那里摔了一跤,被剜下好大一块血肉来,偏偏要犯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回过头去想, 这一次应该不会了——深信历史不会重演——结果一切从未曾改变,不过是新伤摞旧伤而已。 #时间轰轰向前,历史总会重演# 就你傻,朝前走,别回头。11月12号 23:46 来自腾讯微博 第21章 2012年10月销量排行榜 第21章 2012年10月销量排行榜 1 《阴阳》 包晓琳 着 定价:80元 想获取本书最新更新,请访问sto9.co??m 首先是没有想到包晓琳会选择这样的题材来写,甚是惊喜,因为悬疑类的小说一步步牵引着读者往下阅读,体验会更加深刻,更加欲罢不能!其次是,从tn2以来就一直非常喜欢包子的写作风格,稳健的笔触很抓人。《阴阳》是一本好书,无论是连载的版本还是成书以后我们看到的那个推翻重写后的版本,它都是好样的!你的努力我们看得到,加油包晓琳!(唔达牛momo) 作者想要表现的思想在整本书中若隐若现最终浮出水面,看完之后我仔细去思索才发现她想和读者讨论的那个论题,有种交心的感觉,像是接收到了某种心电感应。包晓琳一直是努力的作者,《阴阳》更是给了自己一个突破的开端,相信之后的故事会更精彩、更纯熟、更好看。 (卡萨no兰卡) 2 《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ii·云治》 安东尼 着 echo 绘 定价:80元 可能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去逐字逐句地体会《云治》,去逐页温暖自己,在每天睡前,比温习功课认真一百倍地,去阅读。阅读这样的书好享受~无论从装帧、色彩、图文上来说都好用心,喜欢echo小姐的画,喜欢安东尼把每个细节都说得那么迷人,我觉得生活更值得品味,每一刻都更诗意了。(xxw爱生活) 《云治》已经不是安东尼的第一本书了,所以它看上去更成熟,更有个人特色,更具魅力。如果说一开始觉得不用标点写文章只是一个噱头的话,我不得不承认,走到这一本书,安东尼已经确确凿凿地打动了我,让我看到了他闪光的价值。(pony-chan) 3 《杀手婚礼之路》 冯天 着 定价:80元 说实话,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部小说的构思很特别。你说它血腥,但它还尚存温柔;你说里面的人物都太圆滑,可是那个世界就是如此;你说它最后没有结局,可是即便有了结局,那也不会是圆满……总之,它说的是一个世界的事,也是一个美丽又残忍的故事。(凉澈然) 说起这个题材就是又流行又激动人心啊!看之前还担心会不会非常雷同于近期很火的《飢饿游戏》等,但是看完之后发现,这是冯天的故事,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至少在我看来,这本书达到了效果,让我一口气看完了,小开本拿在手里阅读感也非常舒适~加油喔!(醋栗kid) 4 《鸵鸟座》 孙晓迪 着 定价:80元 我对孙晓迪的新书《鸵鸟座》的阅读感受是,随着故事的逐渐推进,胸腔中有一股炽热的力量渐渐蔓延全身,随即,整个人为这个故事而热血沸腾了。 这个故事里面,有正义,但更多的是不公,有心酸,有隐忍,有反抗,有号叫,有斗争,有阴险,有重于泰山的死,也有往事随风的嫣然一笑。(白大叔) 小说一般都不是给你讲道理的,但不管怎样,到最后你还是会因为这样一个故事而懂得很多,愿意相信很多。像《鸵鸟座》,我觉得整本书从头到尾都是在一种「那我不会修饰我只是想用心把这个故事讲给你听」的氛围里的。哦不,与其说是「不会修饰」倒不如说那都是多余的了,不需要。文字要表达的不是靠对句子的修饰,而是心。《鸵鸟座》与作者之前的文章相比,风格虽然变了,但是里面倾注的心血是每个人都看得出的。一开始读这本书时的确有过「作者真的是孙晓迪吗」这样的想法,但是后来又觉得其实这也是个不错的转变吧,毕竟整个故事很精彩不是么。(笈秋筱雅) 排名书名?单价/元? 作者名 5? 人鱼?80?解学功 6 小时代5锋银时代?80郭敬明 等 7家住南塘路? 80野象小姐 8 夏至未至(2010年修订版)80郭敬明 9?没有死亡的命案?80 雷文科 10南方旅店80?林培源 11?幻城? 00?郭敬明 12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80 安东尼 echo 13?临界·爵迹2? 80?郭敬明 14? 天鹅·余辉80? 恒殊 15小时代0虚铜时代80?郭敬明 16?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00 安东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