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缥缈录Ⅰ:蛮荒》 第1章 修订自序 写一场修行 第1章 修订自序 写一场修行 我最喜欢的词人说不清是谁,有时候是后主,有时候是稼轩,但我最喜欢的词倒是清楚的,该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 词不甚长,词意也浅白,可从我十八九岁读到如今,读了约莫二十年。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从少年到老年,听雨数十年,听出的意蕴各不同,一本书如果写了十几年,写的人读的人,心里的东西也该各不同吧? 《九州缥缈录》写了十二年,十二年时间如恒河沙般从指间历历流过,手中却空空如也。 有时候觉得,写《九州缥缈录》对我来说就像一场修行,初时见山是山,如今见山不是山,终有一日山仍是山,横亘于苍天之下大地之上。那时我已历尽沧桑,得见莲花。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籍籍无名,在一座中国人多半不知道的美国城市留学,名叫圣路易斯。它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的交界处,有个别名叫「西进之门」。多年之前那里曾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在那些英伦清教徒的后裔开发西部的时候,河流是最重要的交通渠道,河流交汇处的圣路易斯云集了四方的人和货物,船并着船,跳板连着跳板,船工、货主、妓女、吉卜赛人为了各自的目的在那里相聚又分散,各式各样的汽船在河面上相互追逐。有些货船主会在船上备一桶猪油,当他看见前面出现另一艘货船的时候,他就会命令水手把那桶猪油倒进烧煤的锅炉里。猪油熊熊燃烧,货船突突地狂飙猛进,乘客们在船舷边为自己的船喝彩。 等我去那座城市的时候,西进的伟大时代早已远去,高速公路遍及整个美国,人们再也不必依赖长河。空荡荡的河面上,零星的汽船带着不多的游客穿过夕阳,拉响孤单的汽笛。 在那座安静得有些寂寞的城市里,我写下《九州缥缈录》的第一个故事《最后的姬武神》,那时候甚至还没有「九州志」这个架空世界。 《最后的姬武神》本该是《九州缥缈录》的结局。如今想来,没写开局而先写结局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想透了这个故事,只是因为心太躁动,忍不住要略过开头和过程直奔结局,字里行间都是火山般的孤单和渴望,还有少年时无端的爱憎。 这本书初次成稿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中国,暂居在上海。我从美国带回来的硬碟中整理出了第一版书稿。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渴求成功的岁月,虽然那时的我在中国没有立锥之地。我喜欢去外滩18号的顶层酒吧喝酒,望着对岸的霓虹灯招牌直通天地,黄浦江上游船往来,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书的时候我还在跟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谓「中国的指环王」,现在我跟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来自港剧《上海滩》,灯红酒绿、舶来文化,还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台,每日上演风云际会,你方唱罢,我复登场。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上海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台。在那个舞台上很多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没有免俗。那时我经常是喝着酒动笔,文字青涩却凌厉,字里行间渗透着狂妄的热情。 那时候写到动情处真的会哭,有时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时候哭得像是独狼,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个人都演遍了。 后来到了北京。 我从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货品就是这本书的书稿,虽然它在硬碟中甚至没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说书剑飘零,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却只带着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书。 我终于学会写书这件事了,而且在这座城市里有些朋友,大概还夹杂着一些运气,渐渐地我变得有点名气了,写的另一些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买了房子,熟悉这座城市里的每条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饭,虽然写书的时候还是邋里邋遢,但也经常衣冠楚楚。 这时距离我写完《九州缥缈录》的第一部已经过去了六年。 其实我并未完成整个工程,按照我原先的计划,这是个系列作品,讲述一场王朝的兴替,它由三部书组成,第一部《九州缥缈录》讲述君王们少年的时代,第二部讲述他们征伐天下,第三部讲述他们的分别,还有各自的谢幕。我写完了第一部,还有两部书的残稿被搁置在我的硬碟里。但我想过要放弃这个题材,因为它的格局太过庞大,而且故事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那些故事在我脑海里演练了几十遍上百遍,我也反覆地给人讲述其中的精彩桥段,我自己已经享受过构建故事的快意了,未必非要写出来给人看。 再后来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萍主任和她年轻的同事们找到我,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做这部书的修订版。大概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希望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一本书,因为贪图它的盛名。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座上嘉宾都是追求文学价值的老师,我自认我对写小说还算有些研究,对于文学所知不过尔尔,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如今十年过去了,我获得过名声也失去过名声,渐渐地对多数名誉都免疫了,这时我曾贪图的东西终究来到我面前。 人生就是这种捣鬼的东西,你汲汲于名利的时候,名利远在天边,你想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又听大明宫中传你作诗。 于是我最终还是坐了下来,重整这部书稿。它在我心里徘徊了十几年,一度令我饱受蹉跎之苦,却也让我念念不忘。 王家卫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过去的歌已经唱罢多年,回声才从山谷尽头遥遥传来。 翻开过去留下来的文字,又记起了圣路易斯带回的孤独和无端爱情,还有上海赋予我的雄心和野心,有时候热泪盈眶,只觉得当年的自己在眼前依稀闪过。 我对这部书做了不大的修订,主要是文字方面的,再度把它呈给诸位亲爱的读者,无论你们曾经读过它或者第一次翻开它。 故事依然是那个故事,只不过以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要冲破什么东西的欲望,现在想描绘留住什么东西的渴望,我的姬野啊我的羽然啊,我的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我梦中的王朝和江山。 我写过不少书了,每本书对我的意义各不相同,有些是一场盛宴一场痛饮,有些是邂逅和别离,有些是我跟大家开的一个玩笑。 这本书是我的一场修行,书里见得我少年时杀人放火的心,见得我青年时纵横捭阖的梦,也见得我现在以后的种种形状,我曾在这本书里悟出很多,也把它呈给亲爱的诸位。 蛮荒 第2章 楔子 狮子心 第2章 楔子 狮子心 阿苏勒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一线,向西眺望。 西方落日,大地苍黄。 大人们都说阿苏勒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喜欢跳羊骑马背着木制的小弓去草原上射雀儿,阿苏勒静得像是无风午后的海子,碧蓝色的清波荡漾。蛮族人管湖叫海子,因为湖是大海的儿子。阿苏勒总是静静地坐着,看着羊群如白色的云那样漫过山坡,看着篝火在夜空下一点点地升腾起来,最后化为沖天的烈焰,看月出日落,草长莺飞。 那个被称为「狮子王」的男人游猎归来的时候总是带着烈马从阿苏勒的背后接近,一把把这个发呆的孩子掳上马背,大笑着说这么安静的孩子哪里会是草原未来的大君啊?你就像个等待勇士回家的小姑娘!我的任何女儿都能扮演抢你当新娘的勇士,说吧!你喜欢谁我就让谁来抢走你! 落日给白云镀上一层淡金色,云间有光如金缕一样迸射出来。风忽如其来,流云四散变化,雄狮、猛虎和巨龙在云中隐现,紧接着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驰过浩瀚的天空,后面有苍红色的云涛追赶它们。 阅读更多内容,尽在sto9.? 太阳终于落了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 诃伦帖围着阿苏勒忙碌,把一件铁环织成的链甲贴着小袄束在他身上,又在外面披上重锦的大袖,最后是御风的狐裘。她偶一抬头,忽然触到了阿苏勒的眼神。这是她见过的最清澈的眼睛,映着夕阳的颜色,瑰丽又宁静。 她犹豫了很久,轻轻摸了摸他的脸蛋。 她把一根白色豹尾束在了阿苏勒的手腕上,以红色的丝绳束好,打了一个死结,这才扳过他的头面向自己,凝视着他的眼睛,「世子,你要记住,无论有什么事,都不能解下这条豹尾。若是有人要害你,就举起手给他看。你是草原上未来的大君,天命的主宰,草原上任何人胆敢伤害你,盘鞑天神的刀都会从天而降,砍下他的头颅来。明白么?」 阿苏勒点了点头,垂眼看着地下。 他有心事,诃伦帖看了出来。这孩子瞒不住心事,心里所想的都在眼睛里映出来。虽然一直把他关在帐篷里,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早该有所察觉。昨夜要上战场的男人们围坐在火堆前弹着马鬃琴,雄浑苍凉的歌彻夜回荡在周围,这孩子又怎么可能听不见? 「姆妈,是因为我么?」孩子忽然问。 诃伦帖吃了一惊,紧紧拉住他的手,「不是,不是因为你,世子是个好孩子。」 「他们说九王的大军就要打到这里来了,草原上只有一个九王,那是我的叔叔吕豹隐。」阿苏勒依旧低着头,「他们还说死了很多的人,都是我们青阳的人杀的。」 诃伦帖心里涌起酸楚,这个孩子就是太聪明又太脆弱了,这样又怎么能活得长呢? 「世子不要胡思乱想,」诃伦帖为他整了整发髻,努力摆出一个笑容,「大人们的事情和世子没有关系,北都城的大君和我们主君都是喜欢世子的,世子是个好孩子。」 阿苏勒轻轻地摇头,「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是个没用的人。」 他又呆呆地望向帐篷外。偌大的营寨如此荒芜,彼此相连的帐篷间不见有人走动,放眼看不到一匹马,无人管束的羊啃着帐篷帘子,赭红色的狮子大旗在风里无力地颤着。诃伦帖不知再说些什么,她拔出腰里勾刃的小刀,在磨石上打磨起来。女人们都已经贴身带着刀了,把刀刃磨得雪亮。真颜部的女人们和男人一样性烈,敌人攻进营寨的时候,挥刀割开自己的喉咙,比活着受辱好。帐篷里被诃伦帖单调的磨刀声充斥着,阿苏勒默默地凝视刀锋上的冷光,低低地咳嗽了几声。 「冷了吧?天要黑了。」诃伦帖走了过去,想合上帘子。 帐篷外传来马嘶声。诃伦帖有些诧异,营寨里应该没有马剩下了。她看了出去,只见那匹瘦弱的翻毛母马立在帐篷外,腰里拴着葛袍的老妇人半跪在马腹边挤奶。她放下心来,走了出去。那是给阿苏勒供奶的母马,这个孩子的身体很差,晚饭前要饮一杯新鲜温热的马奶。 「哲甘,我来吧。」诃伦帖站在老妇人的背后,「你和其他人去帐篷里休息。」 「让我把奶挤完,主君有令说,只要我不死,就让我记得挤奶给他喝。」 哲甘的声音嘶哑虚弱,听得诃伦帖心里发凉。她看着哲甘花白的头发在褐色的老脸边颤着,揪着马奶的一双手无力地重复着,像是落水的人揪着最后的稻草。哲甘本来是个手脚极轻快的女人,家里养的母马产的奶最鲜最好,主君才会命令哲甘每天晚上供奶给世子。 可是自从开始打仗,哲甘的丈夫和四个儿子都死了,小儿子的尸体拖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半边,哲甘抱着他母狼一样哭嚎,整夜不绝。现在哲甘在这世上没有亲人,只剩下这匹老母马。 洁白的奶盛满了铜杯,哲甘佝偻着背,把马奶捧到诃伦帖手里。她仿佛抬不起头来,看也不看诃伦帖,转过去摸着马头,趴在马脖子上,双肩颤动着,像是哭泣,却又听不见一丝声音。 诃伦帖捧着马奶,迟疑着不敢离去。 哲甘紧紧地抱住马脖子,颤抖得越来越厉害。她忽然转身猛地扑向了诃伦帖,夺过那只铜杯抛在地上。 洁白的马奶洒了一地。 「哲甘你这是做什么?」诃伦帖惊慌地大喊。 「我不要用我的马奶餵养青阳的狼崽子!他们青阳的人都是狼啊!他们杀了我的丈夫,杀了我的儿子,我还用我的马奶餵这些狼心狗肺的畜生!」哲甘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发疯地叫喊起来,眼睛红肿,满是泪水。 「宁愿杀了,我也不要餵他!」哲甘拔出腰背后的刀,不顾一切地在母马身上砍着。吃痛的母马长嘶一声,却不敢踢主人,拖着受伤的马腿闪避在一边。诃伦帖使劲抱住哲甘,可是哲甘的力量大得像牛。 「放开!放开!」哲甘嘶吼着,「你们不让我杀他,我杀自己的马,我杀它,我杀它,我杀自己的母马!」 女人们闻声都跑了出来。几个力量大的努力制住了哲甘,她挣扎不动,只能发疯地大吼,最后声音变成了嗓子里的呜咽。 诃伦帖看向帐篷那边,帘子的缝隙悄悄合上了。 诃伦帖持着一盏灯走进帐篷,外面的人已经散去。 孩子缩在角落里,抱着双腿。以往这时候诃伦帖都要上去把他拉起来,让他在床上睡,可此刻她有一种脱力的感觉,哲甘的嘶叫声回荡在她耳边,令她恍惚失神。 她贴着孩子坐下,把灯放在两人之间。 静了许久,诃伦帖低声道:「世子,真的不是你的错。」 「为什么我生在青阳呢?」 「跟你生在哪里没有关系。」 「我还记得哲甘的小儿子……他给我用草编过一只蜻蜓。」 诃伦帖想起那个脸色红润的大孩子,她抱紧自己的腿,把头埋在膝盖上。 「我还记得好多好多其他的人,他们都对我很好。虽然你们不让我出去,可是我知道,渐渐的我都看不见他们的脸了。他们没了。我想巴莫鲁,想看见他吹着竹哨带着他的红马从我帐篷前过,可是……」 巴莫鲁,诃伦帖害怕听见这个名字。她没有看见巴莫鲁的尸体,回来的只有那匹会跳舞的红马。诃伦帖二十四岁了,她想过要嫁给一个像巴莫鲁那样的牧民。而巴莫鲁总是骑在他的红马上,远远地对诃伦帖吹着他自己编的奇怪调子,而后露出雪白的牙齿笑。诃伦帖为他编了两根拴住靴子的皮带,现在还揣在她的怀里,再也没有机会送出去。 「我想过要是我是青阳的大君该多好,只要我说不打了,大家就都不打了。哲甘的儿子还会给我编蜻蜓,巴莫鲁带着他的红马……」 「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诃伦帖忽然喊了起来,使劲按住孩子的双肩,「够了!够了!你现在说了又有什么用?你不是青阳的大君,你只是个小孩子,你能做什么?你们青阳的铁骑现在就在战场上杀我们真颜部的人!你救得了谁?」她低下头拼命地摇,咬着嘴唇不愿发出声音。眼泪划过了脸庞。 「不要再说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她呜咽着抬起头,看见孩子小小的脸上满是泪水,他那么安静,又那么悲哀。 两人默默地相对,诃伦帖使劲把阿苏勒抱在怀里。 「姆妈,他们都去了,你不要离开我。」孩子也紧紧抱着她。 「世子,不要害怕,不管胜利的是谁,你都没事的。也许你家里人就要来接你了,姆妈会和你在一起,可是姆妈不能保护你了。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将来会是这片草原的主人,盘鞑天神的祝福加在你的头顶,谁都无法伤害你的。」诃伦帖轻轻抚摸着他的头顶。 她爱这个孩子,虽然以她卑贱的身份不配对这个尊贵的孩子说爱。但是她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生孩子,就要像这个小小的阿苏勒。 「姆妈,不要离开我,」孩子喃喃地说,「我会……保护你的!」 天空中最后一线光明被暮色吞没。 火烧般的云霞黯淡下去,铁灰色的阴影占据了半个天空,黑夜来临。 铁线河的水已经被染红,战场上狮子旗和豹云旗混杂在一处,放眼都是尸体。倖存的战士们狂吼着挥舞战刀,刀光中人像砍草般倒下,浓重的血腥味沖天而起,食腐的秃鹰在天空中盘旋,叫得令人毛骨悚然。 战斗在傍晚开始,真颜部的战士们渡过了铁线河,埋伏在挖好的沟中,等待青阳部的骑兵去河边放牧战马。仓促间青阳部矫健的骑兵们只得提起马刀步战,完全被真颜部的猛攻压制了。双方的兵力不断地投入战场,青阳部失去锐气,战线向着北方推动了一里,双方都留下无数的尸体。 铁线河南侧的山坡上,蛮族武士在狮子大旗下立马眺望,身穿华族衣甲的年轻人与他并肩。 「我部能胜么?」蛮族武士转头看着年轻人。 「双方都是强弩之末,谁的军心先溃散,谁就输了这场战斗。」 「把最后一队也压上去吧。」 「不必,现在再冲锋势必要越过铁线河。河水会阻挡我们,如果青阳部阵后还有埋伏,趁机推进过来,趁我们渡河的时候加以狙杀,结果难以想像。」 「斥候报告说青阳九王的骑军距离这里只有两百里,如果他真的赶来,怎么对付?」 「如果九王吕豹隐·厄鲁带着虎豹骑来的话,没人能挡得住他。不过我们赌的就是他不敢把援军推进到铁线河的战场上,毕竟隔着两百里,他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的战场。 「华族人,你不怕么?」 年轻人笑了起来,转头去看蛮族武士,「真颜部的主君都不怕,我似乎也不必害怕。」 布衣的蛮族武士就是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草原上的人敬畏地叫他「狮子王」。亲眼看见他的人会惊讶地发现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敦实寡言,醉酒之后会起舞放歌,哈哈大笑。他只穿一件粗棉布的征衣,已经洗得发白,骑乘的斑毛马尾鬃烧秃了一些,略显得寒酸。惟一的例外是马鞍上露出的半截战刀,古朴沉重,有一股肃杀之气。 「一直没有问过你,为什么帮助我们?」龙格真煌抚摩着刀柄。 「因为喜欢真颜部的好酒。」年轻人答得痛快。 年轻人不是真颜部的人,龙格真煌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决心起事的时候,这个年轻华族人骑了一匹瘦马流浪到真颜部的营寨,自愿为真颜部出力。华族人住在遥远的东陆,那里是农业和商业繁盛的地方,据说楼阁连云,遍地都是黄金。通常蛮族人不会信任华族人,因为他们狡诈能言,会变着法儿从蛮族人手里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这个年轻人不一样,他什么都不要,他只是要喝好酒。 正是藉助了年轻人的布阵之术,真颜部才能在弱势的情况下坚守铁线河防线一个月之久,但这也是最后的防线,越过铁线河,平坦的草原上再也无险可守,真颜部的族人将沦为青阳骑兵马刀下的猎物。 两人沉默了片刻。 「胡说而已。其实,是因为这个。」年轻人从手甲下亮出拇指,拇指上套着苍青色的阔铁套,表面上隐隐有一只展翅的飞鹰。 「拉弓的扳指?」 「这是从我老师那里得来的,持有这个标记的人,我们自称为天驱。我的老师,他的一生都在帮助夜北高原上的蛮族抵抗东陆诸侯的威胁,我不过是希望能帮助你的族人,让他们过上和平自由的生活,任何一个天驱都会这样做。」 「天驱?你们这样的人,有很多么?」 「有过很多,但是都死了。」 「那你的老师……」 「也死了,七年前在陈国,被拉杀。」 「拉杀?」 「是诸侯行刑的方式,」年轻人比划着名,「他们有一种刑具,绞索套住四肢和脖子,用机括的力量拉开,人被绷得几乎要裂开,游街示众。快死的时候,刽子手上去砍断他的四肢,先是双臂,然后是双腿,最后是砍头。」 年轻人低着头,像是在回忆。 他抬起头来,「那时我就站在人群里,亲眼看着他死去。他临死的时候大喊,说『我们还会回来』,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 「勇敢的武士,可惜我没能见到他……不过看见老师被杀死,你还是愿意接受天驱的扳指?」 「我不怕被杀死,只希望能死得像他一样。」 龙格真煌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喝么?」年轻人扯下腰间的白铜酒罐。 龙格真煌摇了摇头,「我喝不下,我的战士们正在战死。」 「战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要喝酒,想起他们跟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年轻人摩挲着那个酒罐,猛地灌了一口。他喝酒像是喝水,蛮族浓烈的美酒辣在他的喉咙里,像是有灼热的小刀在刮着。 马蹄声传来。 年轻人猛地放下酒罐,看向北方。一匹黑马的剪影沿着铁线河对面的草坡极快地逼近,而后跃入了铁线河。马蹄上水花飞溅,骑士不顾一切地驱策着战马奔向真颜部的本阵。 年轻人的心像是被提了起来,抓着酒罐的手不由得颤了颤。龙格真煌带马前进一步,黑马背上的真颜部斥候勒住了战马。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东陆武士曾经见过他在叼狼会上的身手,他骑着那匹从小一起长大的黑马在小伙子们中驰骋纵横,夺下了凶狠的活狼和少女的心,脸红也不红,只是骄傲而安静地笑笑。 可是此时他只是以手指着北方,用尽全身力气瞪着龙格真煌,一句话都没有说。 「是青阳九王么?」 斥候点了点头。 「是虎豹骑么?」 斥候再次点头。 「辛苦你了。」龙格真煌点了点头。 斥候脸上透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他在马背上摇晃了一下,吐出满口的鲜血,一头栽在草丛里,他的背心并排扎着三支黑羽长箭,流下的血早已干涸发黑。 「虎豹骑!」白铜酒罐落在地上,东陆武士颤抖着重复了这个名字,全身的血都凉了。 他赌输了这场战争。他并不怕死,可是他用来下注的是整个真颜部的战士和后方营寨的妇孺。北都城的大君被激怒了,终于派来了横扫整个草原的虎豹骑,他低估了「青阳之弓」吕豹隐,那是青阳部战功第一的亲王,不知多少次都是险兵出战,一击之内夺旗斩将,奠定胜局。一天之内青阳九王的大队奔驰两百里,「青阳之弓」的箭在最后一刻射到了战场上。铁线河完了,再没有防线,剩下的只是青阳铁骑践踏和屠杀的舞台。 星辰已经升起,夜风吹过草原,一片萧索。 这是最后的平静,龙格真煌深深吸了口气,看向背后的千人队。这是他仅剩的兵马,一支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队伍,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人,真颜部最后的男人们都在这里。他们手持简陋的木柄长枪,列着散乱的队形坐在地上休息,此时一齐站了起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龙格真煌无声地笑了笑。 「你疯了!由我带这一队冲上去挡住虎豹骑,你走!看见那颗青色的星了么?追着它的方向走,一直去南方,渡过天拓峡到达东陆你就安全了,将来还有回来的机会!你现在死了,一切都完了!」年轻人回过神来,以自己的长枪压在龙格真煌的马头上,想要阻拦他。 「我没有疯,我只是不明白,」龙格真煌的声音平静温和,「你给我说了很多东陆的故事,后来我一直想,这世上的人们到底该是互相亲爱,还是你死我活?我们蛮族有首歌,唱的是『狮子搏狼,狼食麋鹿,麋鹿就草,草也无辜』。大的动物要吃小的,就算麋鹿也要吃草,可是有谁去怜悯那些草呢?难道人也是这样,大的部落就要吃掉小的,小的再去吃更小的?」 「可是到底为什么呢?我们没有想过去吃掉别人啊!」龙格真煌看着少年,挥手指着自己背后的杂兵,「我们真颜虽然是小部落,难道就不能活下去么?」 年轻人怔怔地看着龙格真煌。这个牧民一样的草原主君认真地凝视他,眼神像个迷茫的孩子。 「不……不是这么说的……」年轻人奋力地挥手,可那个令人疲惫绝望的念头却在心头挥之不去。 那一幕又在眼前浮现,老师的身影在拉杀的刑架上分崩离析。在那之前的一年,夜北散落的蛮族部落终于向陈国的大军低头,他们进贡皮毛骏马和能歌善舞的少女,换取陈国的庇护。老师的鲜血淋漓背后,贫苦的牧民们并没有过上更好的日子。 「我不能逃走。我姓龙格,我是他们的首领,他们相信我能够带他们富强,无论我带他们去哪里,他们都会追随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和他们一起战斗。我想不明白的问题,就留给青阳的大君吧。青阳是狮子,我们真颜是微不足道的杂草,可是就算杂草,也想活在这片草原上!」 龙格真煌拔出他的刀,缓缓地带动战马,千人队跟着他无声地前行。 年轻人要跟上他的时候,龙格真煌忽地回过头来,「能带我的女儿去东陆么?让她代替我活下去吧。告诉她说父亲很爱她。可惜以前总是说不出口,真是愚蠢。」 年轻人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 龙格真煌笑了笑,「一直想问,你叫什么名字?」 「谢圭,圭臬的圭。」 「很高兴认识你,谢圭。天驱……对么?天驱的武士。」 龙格真煌举起沉重的战刀,猛地指向前方。那柄震慑人心的利器在夜风中啸鸣起来。吼声沖天而起,老人和少年们高举长枪,追随着主君驰向浩瀚的战场。 这是谢圭最后一次看见龙格真煌,狮子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夜幕中的背影。他第一次看见龙格真煌怒吼,像一头真正的狮子一般,再不回头。天地尽头隐约有烟尘滚滚捲起,虎豹骑终于来了。 整个营寨都在燃烧,大火映红了半边夜空。 青阳九王吕豹隐策马而立,就着火光凝视那颗头颅,玩味他最后的神情,多少年的征战生涯,第一次看见死人那么安静,他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就觉出一份隐约的哀凉。 一名虎豹骑百夫长将朱红色的匣子奉上,九王将头颅放进匣子中,「这是狮子的头,要带给大君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么?」 他身边骑着青色骏马的是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吕守愚,颇为倜傥的年轻人,吕豹隐称呼他总是用他的蛮族小名比莫干。吕豹隐是他的堂叔,自然有资格这么叫他。 吕守愚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 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 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 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虎豹骑扯着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女人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上拖得都是血丝。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让人失去了玩弄她的兴趣,于是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 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吕守愚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 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比莫干,听叔叔的,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至少让他们活下去……」 「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 吕守愚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历史】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个悲哀的年代。 英雄们刚刚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 北陆[1]瀚州的草原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如铁桶般拱卫着神圣的帝都。 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繫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 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 仅仅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 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捍卫了大君的尊严。 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嬴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第一次,皇帝在刀剑下屈服,成了臣子掌中的傀儡。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 四十五年之后,大燮朝的官史《大燮河汉书》回头去描述这段乱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初,帝王失位,风云变作。 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恃三尺剑,征诸天下,老弱欲偷生而终乱离,沥血荒野,枯骨相藉。 是时,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血泪并煎于其中。 是以英雄有悲世之歌,继而振拔威武,扫荡风云,立南北二朝,握天下之柄。」 注释 [1]北陆一共有殇州、瀚州和宁州三个州,其中殇州是雪山连绵的不毛之地,基本没有人类的痕迹,只有魁梧的夸父巨人居住在大山深处;瀚州则是千里草原,草原上居住着放牧和打猎为生的蛮族;宁州居住着高贵的羽人,这个种族中血统优秀的后裔拥有飞翔天空的能力。蛮族人喜欢自称为北陆的主人,但其实他们能控制的只有瀚州草原罢了。 第3章 蛮族之主 暂无内容 第4章 世子 暂无内容 第5章 青铜之血 暂无内容 第6章 斩狼 暂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