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逃荒,农女手握商超养战神》 第一章:敌军入侵 璃国,景康十三年,边境容城兵败城破,十万云林军尽数被白狄士兵屠戮,云林军统帅南宫峤下落不明。 白狄军队占领容城,一路烧杀抢虐,屠了容城内的十个城镇,一时间,璃国境内百姓人心惶惶。 边陲小镇南安村的打谷场上,几十个白狄士兵手中拿着弯刀将村民围在了中央。 为首的刀疤脸吩咐手下的士兵:“清点一下人数,年轻的男人抓去补充军力,女人给我留着,至于那些老的,没什么用了,杀了吧!” 村长一听这话,急了,他婆娘和儿女都在这,再说,整个南安村有半数都是老人和女人孩子,青壮年大多被朝廷征兵打仗去了。 他上前一步求道:“军爷,求求你,开开恩,放过我们吧,我们都是普通百姓……啊……” 不等村长把话说完,他的一只胳膊就被刀疤脸砍断了。 血淋淋的断手在地上滚了一圈,停在刀疤脸的脚下,弯刀刀尖还在滴血,刀疤脸恶狠狠地说:“再多废话,另一只手也别想要了!” “爹!” “当家的!” 村长媳妇和两个女儿忙上前扶住村长,可是下一刻,她们就被几个白狄士兵给抓走了。 “放开我!” “放开我!” “你们放开我娘,放开我姐姐!”村长的小儿子才十岁,眼中恨意迸出,拿着一根铁棍冲上前,喊道:“我要杀了你们!” “阿林!”村长急呼一声,可是已经晚了,阿林的铁棍还没碰到刀疤脸,就被弯刀刺穿了胸膛,倒在了血泊中,没过一会就没了呼吸,睁着眼睛看着天空。 “阿林……阿林……” 村长家人歇斯底地哭喊,也喊不回这一条生命! 沈云清站在人群里看着这些畜生不如的白狄士兵,后槽牙咬得咯咯响! 她才刚穿越过来,就碰上这样倒霉的事。 “云清,别怕,一会儿娘护着你们,你带着云娇趁乱逃走!” 林氏攥着女儿的手,手有些抖,掌心发汗,显然吓得不轻。 丈夫被征兵前交代自己照顾好云清,她不能辜负丈夫的信任! 沈云清看着林氏,脑海里原主的记忆早就与自己融合一起,原主跟林氏这个后娘和妹妹一点也不亲近,可以说甚至有点厌恶。 可是林氏还是将原主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沈云清不是不知好赖的人,她摇摇头:“不,娘,要走一起走。” “你别犯傻……” 林氏还想说服女儿,话被打断了! 前面白狄士兵继续清点人数,“你,你,你,还有你,到我们老大这边来!” 被点到的那几个姑娘哭哭啼啼地不肯出来,白狄士兵扇了她们几个耳光,揪着衣领扔到了刀疤脸身边。 “爹!” “娘!” “你们放开我的女儿!” 刀疤脸打量了一下这几个姑娘,“嗯!长得还不错,这几个赏你们了,玩够了送到军营让其他兄弟们爽一爽。” 一听这话,谁都知道这几个姑娘接下来要遭遇什么,可是没人敢吱声,村长的儿子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娘,救我!” “祖母……” 一个老妇跪着爬上前,“砰砰砰”不停地磕头:“军爷,求求你,求你放过她们吧,她们还是孩子啊!” “我给你们做牛做马,放过我孙女吧,她还不到十岁,会没命的……”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了!” 可是她的哀求并没有换来刀疤脸的心软,相反,她胸口挨了一脚,肋骨被踢断了,嘴角不停地渗血,没过一会就没了气息。 “祖母!”被抓过去的女孩中,一个瘦削的身影咬了白狄士兵一口,挣脱了哭着扑到这个老妇身上。 “祖母……你不要死,你死了我怎么办呀?” 这下谁都不敢做声了,谁出头谁就死! 可是,不反抗照样是死!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就杀两个村民,沈云清蹙眉看着这些白狄士兵,他们果真是要屠村!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得想办法…… “老大,这个漂亮!”一个士兵用刀指着沈云清喊道,话音刚落,所有士兵的视线都落在沈云清身上。 众人见沈云清面色凌厉,有几个小兵当即言语污秽起来。 “哟!还是个有脾气的,等到了老大的床上,看你还有没有脾气。” 刀疤脸上前一步,用刀尖抵着沈云清的下巴,迫使她仰起头,玩味地看着沈云清,那种贪婪的目光让人恶心! 刀尖往下,挑开了沈云清的一侧衣服,一片雪白的香肩露了出来。 一旁的林氏眼见女儿要被欺辱,她伸手将沈云清拦在身后,背上还背着一个三岁的娃娃,一脸坚毅地冲刀疤脸说道:“不许欺负我女儿!你们这群畜生,不得好死!” 士兵里有人起哄:“放心,你也跑不了,下一个就轮到你!” “哈哈哈,好主意,一个都不浪费!” 刀疤脸手中的刀尖还在往下,抵着沈云清的腰部,准备将她的腰带挑开,看样子想将她剥光。 他的脚步又往前一步,心里按捺不住的兴奋,“你是想在这里?还是我们到屋子里?我可不介意当着大家伙的面享受呢!” 沈云清冷着脸看着他,算好了距离,就等着他往前走! 三步、两步,就是现在! “哐当”一声! 沈云清反手夺下了刀疤脸手上的刀,脚上使了劲,踢在他裆部,等他吃痛没法反抗的时候,沈云清毫不犹豫,手起刀落,一个横批砍在刀疤脸的脖子上。 鲜血顿时喷了一地,“咚”一声,刀疤脸脸朝地倒在地上,腿脚抽搐了几下就一动不动了,他到死都想不到,自己死在了一个山野乡村的丫头手里。 这一个变故让其他白狄士兵提高了警惕,没想到在这样的小山村里,这个小丫头一个人竟然能斩杀他们的伍长。 剩下的士兵见状,一把丢开掳走的女孩们,挥刀就朝沈云清的方向砍来! “娘,你带着妹妹先走!”沈云清朝身后的林氏喊了一句,抬脚朝为首的一个士兵踢去,同时手中的刀横向劈去,抵挡砍向自己的刀。 “娘,快走!” “不行,娘不能丢下你不管!” 林氏见状,担心女儿对付不了这么多白狄士兵,于是冲那些刚刚死了亲人的村民喊道:“乡亲们,我们跟他们拼了,反正被他们抓了也是死,还不如替亲人报仇,能杀一个是一个!” 她说完便捡起地上的刀,朝白狄士兵毫无章法的乱砍乱劈。 村民听到她的话,呆滞的目光里出现了仇恨的火焰。 “对,拼了!” “杀了这帮蛮夷,侵占我们的国家,还杀害我们的亲人。” “阿林,娘替你报仇!我们拼了!”村长媳妇拿着一把锄头就朝一个士兵的后脑勺狠狠砸下,一个士兵倒下了。 “我要为我娘报仇,你们这群畜生不如的东西!” 几百个村民的情绪被带动起来,纷纷拿起农具抵抗,场面一时混乱不堪。 第二章:没有家了 人在生死边缘的时候,总能激发无限的勇气,几百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强,前面的倒下了,后面又扑上去,一波接一波。 林氏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拿着刀胡乱砍的时候,仍旧不忘煽动村民与白狄士兵对抗! 没有锋利的武器,他们就拿农具,铁具,甚至拿出家中菜刀! 他们虽然是种地的老百姓,但是为母则刚,为父则强,谁要再敢动他们的孩子,他们就会跟谁拼命! 而只有百来个人的白狄士兵,显然没有想到这帮乡野村夫会反抗,失去了伍长这个带队的,就像一盘散沙。 沈云清凭借前世身为特工身份的优势,利落地拳脚功夫加上手中弯刀,一连斩杀了十几个白狄士兵。 就在她被几个白狄士兵包围在中间缠斗的时候,一个士兵趁机偷袭,挥着刀就要往沈云清背后砍去! “云清,小心!” 林氏情急之下,冲上前护住了沈云清,而她自己却生生挨了这一刀。 这一刀砍在她的左肩处上,血肉模糊! “娘!”沈云清转身一脚将那个士兵踢倒在地,生生踩断了他的脖子,手上动作不停,挥着弯刀一连解决了身边五六个白狄士兵。 这才扶着林氏往旁边的墙角边坐下,幸好林氏背上的妹妹没有受伤,乖乖地缩着脑袋躲在背带里。 林氏欣慰地看着沈云清,安慰道:“别担心,娘不疼!” 也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传来欢呼声,“他们跑了!我们把他们打跑了!” “我们胜利了!” 村民第一次体会到团结的力量,村长捂着受伤的手,清点了一下人数,本来一百多人,现在只剩六十多人! 看着倒在地上的亲人,胜利的喜悦并没有出现在村民的脸上。 沈云清扶着林氏,看了眼她背上的妹妹,好在妹妹福大命大,那一刀掠过她的头顶,她只是受到了惊吓。 “娘,白狄士兵肯定还会回来的,村子里呆不了了,我们逃吧!” 林氏点点头,他们刚刚杀了那么多白狄士兵,白狄军队眼下进了容城,那些逃走的士兵肯定会去搬救兵来。 “乡亲们,南安村我们没法呆了,大家赶紧逃吧!”村长带头说道,她小女儿在刚刚战斗中死在了白狄士兵的刀下,现在就只剩村长媳妇和大女儿了。 “南安村是我们的家,我们能逃到哪里去?” “可是不逃走的话,白狄士兵还会来的!” 村民们都像无家可归的孩子,甚至有些破罐子破摔:“我不走,这是我的家,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里!” 沈云清没理会他们,该说的都说,能帮的也都帮了,剩下的只能靠自己了。 “娘,我们走吧!”沈云清带着林氏和妹妹云娇往山上走去。 现在天黑不好赶路,而且走大路很容易碰见白狄军队,不如先到山上找一个山洞躲一晚,等天亮了再做打算。 他们三个走后,村民们渐渐反应过来,他们是真的没有家了,这里已经被白狄摧毁了。 村民们来不及掩埋亲人的尸体,互相搀扶着往山上走去。 沈云清将妹妹沈云娇绑在自己背上,搀扶着林氏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上走。 月影斑驳沙沙,夜里有些凉意吹来。 南安村的后山十分陡峭,经常有野兽出没!平时村民很少往这里来,偶尔有些胆大的村民来山上打猎,便在半山腰凿了一个可以躲人的山洞。 两个人一路艰难地爬上了半山腰,为了防止野兽攻击,沈云清拿了一把刀在手里,她扶着林氏躲进了山洞,怕白狄士兵会搜山,即使很冷,她都没有点火。 璃国连续三年干旱,庄稼都枯死了,老百姓没了粮食,走投无路只能来山里打一些野味,白狄国就是趁此机会对璃国发起战争,试图侵占吞并璃国。 确定暂时安全之后,沈云清才有时间去查看林氏身上的伤口,借着月光才发现,刀口很深,白肉翻翻,整个背上都被血水浸湿。 沈云清不惜倒吸一口气!这个后娘,真的是拿命在护着原主这个女儿。 “云清,娘不疼,真的不疼!”林氏并不愚蠢,女儿如今的反应她看在眼里,以为自己多年悉心呵护,终于让女儿放下心中的戒备了。 只是她哪里知道,这个女儿身体里,早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对她没有半分好脸色的女儿。 沈云清身边没有治伤的工具,只能撕下自己的衣角,替林氏简单包扎一下,先将血止住。 “娘,先止住血吧!尽量少动,等白天我去山里找找有没有草药,对伤口恢复有帮助!” 林氏点点头,脸色有些惨白,失血过多让她有些迷糊。 眼下虽然安全,却并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 他们杀了敌国士兵,以后势必走上逃亡的路,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去,只能事先交代:“云清,万一娘熬不过去,你就带着妹妹去阳城,这是娘唯一求你的事,照顾好云娇,好吗?” 容城城破后,朝廷军队退守阳城,宁王殿下领兵十万镇守阳城,像他们这样的老百姓,只有进了朝廷军队的辖地,才有一丝活下去的机会! “娘,你别多想,你会没事的!云娇这么小,她离不开你!” 沈云清前世是一个孤儿,从没有感受过亲情,也说不来煽情的话,这就是她觉得最安慰人的话了。 这个后娘刚刚是为了救自己才受的伤,她做不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三人就这样躲在山洞里,没有食物没有衣物,忍冻挨饿,沈云清心中哀叹一声:上辈子自己就一直在刀尖上舔血,没想到穿越了一回,仍旧逃脱不了命运! 到了夜里,林氏突然发起高烧,脸色通红,嘴唇泛白。 沈云清将抱在手上的妹妹放在地上,上前查看她的伤口。 她暗道一声:糟糕! 是伤口发炎导致的高烧不退。 伤口太深!不用药任由它发展下去,林氏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 在这个医药落后匮乏的时代,任何一个小感冒,都可能因为用药不及时而丧命! 她凭借原主的记忆,知道在南安村的家里,正好有她前几日在山上采的一种草药,可以退烧消肿排脓。 她轻轻摇了摇林氏的肩膀。 “娘,你烧得厉害!我下山一趟,妹妹睡着了,你看着她。” 林氏烧得迷迷糊糊,还是强撑着拉住沈云清的手:“别去,太危险了!” 沈云清拍拍林氏的手背示意她放心,“娘,你的伤再不上药,会没命的,你相信我,我会小心的!” “这里离村子不远,来回两个时辰一定足够,我一定会回来的。” 说完不等林氏开口,便借着月光出了山洞,身后传来林氏轻微地叹息声。 第三章:储物空间 一路东躲西藏,沈云清终于摸黑回到了家里。 草药和食物她都知道放处,所以进门之后拿着一个布袋子便开始装东西。 箩筐里的草药,也没时间辨别哪一种,全都捞进了袋子里,米缸里紧剩的半袋米,还有灶台旁边几个干瘪的地瓜…… 自古以来,旱灾加上战争,受苦的总是老百姓,看家里这情形,即使没有白狄士兵来屠村,他们也在南安村无法生存下去! 零零总总搜下来,竟也有一大包! 就是有些沉…… 这具身体太弱了,长期营养不良,长得也不结实,如果换做现代的她,常年累月高强度的训练,这些东西一只手就能捞起来。 就在她无比怀念以前的超大物资包时,一阵白光从她右手上的铃铛射出,刹那间将她的包裹全都收进铃铛里。 这铃铛是原主从出生就一直带着,因为没有好好养护,已经旧的看不出材质了。 今天势态紧急,一直没注意,铃铛兴许是沾染了血,已经变得莹亮润泽。 (⊙o⊙)…什么情况? 沈云清心想,这莫不是储物空间? 为了验证,她甩了甩铃铛,心中意念一动,一阵“叮铃铃”的声音伴随着白光,包裹又从铃铛内跑到桌子上了。 如此这般几次尝试,她终于确定,这就是个有超大内存的储物空间! 有了这个储物空间,她就不担心路上逃亡的时候缺食物了。 她先是将自家能吃的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再背上背篓,里面放上一两个灶具和棉被作为掩护。 想着村民家里或许还剩一些能填饱肚子的食物,留着也会被白狄士兵糟蹋,不如全都拿走。 就这样,沈云清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将周围村民家所有能吃的和用得上的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 有这些粮食,至少短时间内他们一家三口是不会饿肚子了。 正当她准备溜出村子往山上跑的时候,村口有火光出现,火光照亮了半个村子。 糟糕!是白狄士兵! 肯定是白天跑走的士兵去搬救兵了! 附近能藏身的只有一个草垛子,沈云清想都没想就钻了进去。 在人群最前方还有几个被抓住的南安村民,肯定是还来不及逃走的村民。 “将他们的头砍下来挂到容城城门上!敢反抗我们白狄军队!找死,璃国守城的南宫将军还不是败在我们大帅手下,呸!几个鸡毛仔!” “今天那个女娃子逃走了,不然定将她活剐吊在城门上。” “还算他们宁王识相,不然我们这场仗也不会如此顺利。” “闭嘴!” 沈云清躲在草垛里听得不是很真切,捂着嘴不敢出气。 这帮人少说有百来个人,饶是对自己的身手比较自信,她也没办法以一敌百,只能等他们离开了再逃! 这些白狄士兵将那些村民一刀捅死,然后将他们和被村民杀死的白狄士兵的头全割下来。 这群畜生!连自己的同伴都不放过! 到最后,他们点了一把火,要将整个南安村烧个干净。 沈云清心中着急,自己躲得草垛子碰到一点火星子就会燃起来,到时候自己恐怕无处躲藏! 就在她心急如焚的时候! “报告少尉,那个方向有人跑走了!” “带路,追!” 就这样,白狄士兵一把火烧了南安村,连同那些还没来得及收殓的尸体,一起葬于火海中。 直到这队士兵离开,沈云清才敢从草垛子里钻出来,火势从村东头开始烧起,离这里不过几米远的距离。 她路过那些被割掉头颅的尸体,血腥的场面,让她恶心反胃。 犹豫了一下,沈云清朝那些白狄士兵走去,在他们身上一阵搜刮。 她在一个人的上衣口袋里翻到了几枚铜钱,还有一个银锭子,都是璃国的货币,据她所知,白狄国的货币样式与璃国不同,估计是抢的其他村民的。 又在另一个人身上搜到一个水囊,一包火折子,这种时候管它什么东西,只要能用的上,她全都藏进了右手腕的铃铛里。 离开前,再一次回眸看了一眼火光冲天的南安村,没想到第一天穿越过来,就要踏上逃荒的路,幸运的是,命保住了,还有护着自己的后娘和一个乖巧的妹妹。 在这乱世中,只要有手有脚加上勤奋,总不会饿死自己。 本来两个时辰足够赶回山上,这么耽误下来,等她跑回山洞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沈云清走近山洞的时候,山洞内传来警觉地询问 :“谁?” “娘,是我!” 听到是沈云清的声音,林氏这一晚一直绷着的神经才算放松了下来,“怎么去了这么久?” 沈云清手上动作不停,从背篓里拿出几种草药,借着洞外朦胧的亮光仔细辨认。 前世身为极限特工,经常要在荒山野岭与敌人周旋,于是对于山上一些常见的草药比较熟悉。 她将草药捣碎敷在林氏的伤口处,又扯下一点衣料给她重新包扎。 “拿好东西准备回来的时候,碰到了白狄士兵,为了躲着他们,才回来晚了。” 停顿了一下,她补充道:“他们将村子放了一把火,全给烧了。” 林氏听闻后,心中不是滋味,毕竟是生活了这么久的家。 沈云清看了一眼旁边睡着的沈云娇,从背篓里翻出一床被子给她盖住。 “娘,你的伤口比较严重,虽然上了药,还是要细心呵护,我把家里的粮食和灶具装来了,现在还没亮,你先睡一会,我去洞外做点吃的。” 林氏轻微地点点头,她看着如今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女儿,想开口问什么,又怕自己多问几句,她又似从前那般不搭理自己。 兴许是因为这一场变故,让她看清楚了人心,决定遵循她父亲临走时的嘱托呢! “好!” 这么自我安慰一番,林氏顿时心情舒服多了,靠着洞壁补个觉。 她要早点好起来,不能拖累了女儿,她身为后娘,自然是长辈,要照顾好女儿! 洞外沈云清闭上眼靠意念进了铃铛内的储物空间,刚刚搜集来的东西都是一通乱丢,她需要好好整理一番。 第四章:腊肉饭 在村子里的时候,时间紧急没来得及细看,现在才知道有个村民家留着打猎时的弓箭,也被她丢进空间了。 有了弓箭,说不定在山上可以捕猎物充饥。 细细整理一番,现在她的空间里,有一袋黍米,四五个地瓜,还有从一个稍微富裕的人家家里找到了几袋麦粉。 翻到最后更让她惊喜的是,找到了几串腊肉! 在这种时候,腊肉简直是珍馐佳肴。 仿佛一碗腊肉饭已经摆在了她的面前,沈云清的肚子很识相地咕咕叫起来。 确定了自己空间储存的食物后,沈云清靠意念出了空间,拿起灶具简单搭了个灶台,便开始煮黍米饭。 炒菜是没办法炒了,光米饭味道淡了些,沈云清从空间里捞出一条腊肉。 用带过来的刀将腊肉切成薄片一起丢到黍米饭里,打算煮一顿腊肉饭。 腊肉自带的盐味和肉香,能将原本有些涩口的黍米饭变得喷香无比。 晨曦慢慢从山头冒出来,晚上雾蒙蒙的山林里,逐渐清晰明朗。 偶尔几声鸟叫,听着都有些悦耳。 仿佛昨晚那场屠杀从没有发生过。 她盯着那一锅还没有完全熟的腊肉饭出神,冷不丁身后冒出一个奶娃娃,可能是饿极了,伸手就要朝锅里捞肉吃,嘴里喊着:“饭饭,娇娇要吃饭饭,要吃肉肉!” “云娇小心烫!”沈云清惊呼一声,一把扯住沈云娇的衣领,将她拎小鸡仔似的,放在离灶台一米远的树墩上。 树墩有些高。 沈云娇坐在树墩上,双脚悬空,顿时不敢乱动。 她是饿醒的,昨日村子里闹哄哄的场景,她虽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看到那鲜艳刺眼的血流得到处都是,她还是吓到了,后来就干脆缩进娘亲背上的背带里,生生饿晕过去了。 直到刚刚,肉的香味才将她唤醒了。 沈云娇瞪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土黄土黄的脸上还有两个小梨涡,委屈地看着沈云清,下一秒,“吧嗒”两滴眼泪被她挤出来了。 真的只是两滴眼泪,挤完就没有了。 “姐姐坏!不给娇娇吃饭,姐姐大坏蛋……我要把姐姐打出去!” 沈云清:“……” ̄□ ̄|| 原主对这个妹妹真算不上好,妹妹会是这个反应也情有可原。 为了挽回自己坏姐姐的形象,沈云清深吸了一口气! 奶团子嘛!哄娃三件套:美食,玩具和真心。 玩具目前没有,等吃饱了她去山上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做个好玩的出来。 真心嘛!需要的时间长,得慢慢来培养感情。 美食……现成的,正好腊肉饭也已经好了!刚刚只是怕烫到她。 于是,沈云清没有跟妹妹多解释什么,她转身背对着妹妹走到灶台边,蹲下身一阵捣鼓。 她向来是所有事都付诸行动! 等她装好腊肉饭走过来,便看到妹妹在努力地挤眼泪,那表情很滑稽搞笑,顿时心中一片柔软,这么古灵精怪的妹妹,原主真是瞎了眼。 “小吃货,不就是要吃饭吃肉嘛,来,这些都是你的,刚刚不让你吃是因为饭还没熟呢!” 她将腊肉饭递到妹妹的鼻子边,还用手捏了捏妹妹脸上原本就不多的肉肉。 沈云娇也不挤眼泪了,睁开眼看着眼前的腊肉饭,(ˉ﹃ˉ)好香! 果然小孩子的眼泪就是值钱,哭一哭就什么都有了。 她刚准备伸手去端,饭碗却移开了。 “???” 沈云清将碗放回灶台,拿出一块湿布将妹妹脸上仔仔细细地擦干净,然后又抬起她的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擦。 好在昨天她将村民家里储存的水也搬到空间里了。 昨晚那么血腥的场面,妹妹脸上手上身上多少都沾染了一些血迹。 这么小的奶团子,没被吓傻真是勇敢! 擦完后,她将那碗腊肉饭递到沈云娇的手里,摸摸她鸡窝毛一样的头发:“吃吧,我去看看娘。” 说罢转身朝山洞里走去。 沈云娇:“(⊙▽⊙)”姐姐什么时候这么温柔细心了?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饭,算了,先吃饭要紧。 洞内,林氏的烧已经退了。 沈云清又查看了她的伤口,好在草药敷的及时,已经在慢慢愈合,她从空间掏出一点水喂给林氏喝。 没多久,林氏醒了,因为失血过多,脸色惨白,嘴唇干裂冒着血丝。 她皱了皱眉,朝洞外看去,只看见云娇背对着她在吃着什么。 肚子非常明智地响了起来,在控诉主人已经很久没有进食了。 沈云清放下水壶,将早就准备好的腊肉饭从身后端出来,“娘,饿了吧,本来你受伤只能吃点清淡好下咽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有什么吃什么,保存体力要紧。” 林氏轻微地点点头,都这种时候了,能填饱肚子就很好,她不挑剔的,直到沈云清端着一碗腊肉饭送到她面前,她错愕地看着眼前的腊肉饭。 这就是云清说的将就着有什么吃什么?这明明比平时她们在家里吃得还要好。 因为干旱饥荒,她们家已经有半年没有吃肉了! “腊肉饭哪来的?”林氏哑着声音问道。 沈云清是个直性子,不会拐弯抹角,更不会对家人说谎,她一五一十地跟林氏坦白腊肉的来处。 只见林氏原本端着碗的手轻轻放下了,叹了口气:“云清,娘知道,你平时在村子里霸道惯了,也有些小毛病……” 话说到一半就停下了,林氏在考虑怎么说才不会伤害到这个女儿的自尊心,又能让她改过自新。 沈云清知道这个后娘一向教导原主要做个善良有原则的人,原主身上一些小偷小摸的习惯,这个后娘苦口婆心多次劝导,奈何原主一句也听不进。 “娘,云清知错了,我等会就将剩余的腊肉还回去。” 她话刚说完,就见林氏眼角带笑,欣慰地点点头,接话道:“不问自取便是‘偷’,那如果我们事先跟主人告知一声,就没什么大问题。” “可是娘,那家村民已经被白狄士兵杀了。” 林氏:…… 她愣了一下,沉默了几秒,随即笑道:“既然是这样,还回去也是糟蹋了,还不如给需要的人,我们在心里告知一下主人吧,谢谢他们的腊肉!” 她说完,便端起那碗腊肉饭开始吃,边吃边说:“真香,好久没吃肉了,云清,还有吗?你吃了吗?” 沈云清:“……” 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后娘这变脸的速度。 她朝洞外看了看快将碗舔干净的沈云娇,再回头看看已经吃了一半的后娘。 这一大一小还真是像! 第五章:去京城 等三个人都填饱肚子后,已经日上三竿了,沈云清最后和林氏商议还是往京城去。 容城已经被白狄占领了,璃国军队现在守着离容城最近的阳城。 在原主的记忆里,父亲沈牧是被征召编入了京城的军队,她和后娘想去京城找父亲,南安村被烧毁了,无家可归,沈云清也想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天子脚下至少比边境安稳一些。 只是这一路的长途跋涉…… 沈云清打起精神,依次收拾好灶具,将锅收进了手腕上的铃铛空间,背篓虽然能装东西,但是还得背着云娇赶路。 洞内的林氏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她惊讶地张着嘴,闭了又张开,张开又闭上,从昨晚开始她就发现了这个女儿的不对劲。 现在竟让她看见女儿能凭空将东西变没了,越发觉得不可思议。 她思忖半晌,决定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林氏捂着肩膀慢慢地走到了沈云清旁边,“咳咳”两声,哑着声问道:“云清,娘刚刚明明看见锅被你放进背篓里了,怎么现在不见了呢?” 沈云清身子一顿,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娘,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昨晚去村子里拿草药的时候,发现我手上这个铁铃铛跟以前不一样了!” 她将手腕上的铃铛伸到林氏眼前,铁铃铛上的锈迹已经没有了,表面亮得有些刺眼。 沈云清稍稍晃了晃铃铛,伴随着几声清脆的“叮铃”声,她控制意念,从空间里掏出了那口锅,还有几串腊肉! “它好像可以储存很多东西,无论我放多少东西进去,它都能装得下!所以昨晚我就将一些村民家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搬了进去。” 铃铛是储物空间这个事迟早要坦白的,她本就不打算瞒着这个后娘。 但是这些看在林氏的眼里,就像沈云清能凭空变出东西来一般。 她忙叫沈云清将东西都收进去藏好,还叮嘱道:“这件事太离谱了,云清你千万不要让外人知道!” 有了这个特殊的储物空间,林氏并没有因为在逃荒路上不会饿肚子而高兴,相反她开始担忧女儿。 万一路上那些饿极了的难民,发现了女儿的这个特殊本领,把女儿当成取之不尽的粮仓怎么办? 或者把她当成一个会巫术的怪物怎么办? 沈云清也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她又甩了甩铃铛,将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了铃铛内。 才扶着林氏往旁边坐下,宽慰道:“娘,你放心,我只跟你说,不会对外人说的。” “有了这个储物空间,一路上也就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了,等到了隔壁镇上,我再去买一点粮食放进去。” 她从白狄士兵身上搜刮下来的银钱,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沈云清话音还没落下,三岁的奶团子抱住她的大腿,仰着头问道:“姐姐,这个铃铛可以送给我么?” “云娇,别胡闹!” 沈云清:“好啊,姐姐帮你戴,但是你不能弄丢了哈!” 难得云娇肯对自己亲近,沈云清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正当沈云清准备蹲下身,摘下手上的铃铛时,山洞背后面窜出了一大伙人。 “沈家二媳妇!” 林氏侧头望去,只见村长媳妇扶着村长,还有他家的二女儿往这边走来,跟在村长一家后面的,便是沈云清的大伯母一家,三叔一家,还有老太太。 沈家三兄弟,老大沈均是个断腿瘸子,生有三儿一女,分别是沈元北,沈元川,沈元安和沈玉烟,家里由媳妇张小莲做主。 老二沈牧,也就是沈云清的亲爹,征召入兵,一走就是三年,没有音讯。 老三沈达和媳妇杨秀,无儿无女,老太太李翠花跟着三儿子住。 昨晚那个场面,这些人都吓傻了,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吭,生怕白狄士兵会发现他们,沈云清和白狄人搏斗的时候,他们都趁乱逃跑了。 后来在半路碰到来找沈云清的村长一家,思来想去,觉得沈云清拳脚功夫厉害,跟在她身边,能得到一些保护,便也跟着村长一道寻了过来。 “村长,你的伤怎么样了?”林氏看着村长被砍掉的一只胳膊,伤口已经用许多层旧布裹起来了。 “还行,死不了!”村长叹了一口气,看到沈云清已经收拾好,准备出发的样子,随口问道:“你们这是准备去哪?” “我和云清准备去京城!” 一听见这话,村长一家和后面的人都是一愣! 张晓莲眉头一皱:“去京城?京城离这里有千里之远,而且路上没有吃得食物,还会有遇见野兽和土匪的危险。” 林氏和沈云清已经打定主意了,并没有接话。 “娘,我们不去京城,去阳城吧!听说阳城有十万军队把守,白狄人攻了许久都攻不破,我脚好累啊,走不了那么远的路!”沈玉烟撒娇道。 沈均坐在自制的木板车上,由大儿子拉着车,他憨厚老实,话少,见此情景,他才开口说道:“老二媳妇,要不去阳城吧,京城太远了,我这副身体,没准还没到京城就没命了。” “我们都是一家人,到阳城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说我也答应了老二要好好照顾你们母女三人。” 他昨晚看到沈云清的实力,说是有个照应,其实也就是想多倚仗沈云清。 沈云清:“我们已经决定了去京城,既然你们要去阳城,大伯、伯母,就此别过!”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大伯一家还有老太太都不是好相处的。 沈均被自己的小辈下了面子,脸上有些不高兴,“你这孩子,你爹当初临走前托我照顾你,这几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怎么现在这种危险时刻反而要和我们分开呢?” “你娘身上也有伤,还是要及早医治,免得加重。” 沈云清不客气地回道:“我娘的伤我自己会料理,不劳大伯费心。” 沈均被堵得无话可说。 村长这时候开口了:“沈家二媳妇,看在之前同村人的情面上,带我们一路吧,虽然我胳膊被砍断了一只,但是双脚还能走,路上帮着找点吃的,守守夜什么的,还是能出一份力。” 村长看得明白,他拖着半残的身体,也不知能护着自家媳妇和女儿多久,昨晚沈云清的本事他看得清楚,一起走的话,看在同村的情面上,或多或少能帮着一二。 第六章:腊肉都是她的 林氏:“村长,你们也要去京城么?” 村长叹了口气:“家都没了,昨晚村子里着了大火,屋子全烧没了,去哪都一样,只要能平平安安把女儿养大就行。” 沈云清低头思索,村长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人多力量大,再者村长一家也是明事理的人,最后,她点点头:“村长不嫌弃,大家就一起路上做个伴吧!” 见她答应了,村长一家都松了一口气。 沈均和张晓莲还想劝劝,可是看沈云清带着两家人已经往前走了,没办法,只得一起跟上。 沈玉烟一脸的不情愿,在母亲张晓莲连哄带夸,才提着包袱往前走。 要去京城,必须得翻过南安村的这几座山头,绕过军队驻扎的阳城,再一路向东。 他们一行人老的老,小的小,林氏和村长身上都有伤,所以走得并不快。 走了一上午,太阳高挂头顶,他们才翻过了山顶。 “娘,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 “云娇,你饿不饿?”沈云清拍了拍背上的背篓,背篓里冒出个蔫不拉几的鸡窝头。 沈云娇刚睁开一只眼,太阳光太刺眼,她又立马闭上,缩回背篓里去了,背篓上有一个盖子,刚好可以遮住烈日。 背篓里传来瓮声瓮气的一句:“我要喝水!” 沈云清笑了笑,她的铃铛空间里有水,但是不能当着大家的面掏出来,她找了一个大树底下比较平整的地方,将云娇从背篓里抱出来,又检查了一下林氏的伤口。 村长带着媳妇和女儿走上前,主动开口道:“我们到附近看看有没有野果子和水。” 沈云清点点头:“村长,我身上还有一些黍米,你们看看能不能挖些野菜,煮点野菜粥。” 腊肉她暂时不想拿出来,背篓里的黍米倒是可以。 “云清身上竟然有黍米?”大伯母张晓莲凑了上来,伸手就要来扒拉背篓。 沈云清忙将背篓藏在身后,不客气道:“我身上的黍米不多了,想要吃就要付出劳动,煮黍米粥需要柴火,还有水,村长他们去挖野菜了,你们就去找水和柴来。” 沈玉烟不服气道:“你把我们都支开是不是想独吞?再说我们都去做事了,你做什么?难不成你就坐在这里休息?” 沈云清抬起眼皮看了这个堂姐一眼,农村里的女孩还想充当富贵人家的大小姐?事事都要别人来伺候她! “想跟着我,吃我的黍米,就得听我的,不乐意,你可以自己走!” 正好黍米不算特别多,人少还可以多吃几顿。 大伯母张晓莲见沈云清不高兴了,忙拉着女儿走开,沈均双腿残废走不得路,只能留下一个儿子照看他,其他几人都跟着张晓莲上了山。 临走时,沈云清丢了一把刀给他们砍树枝用。 “娘,你在这里休息,我带着云娇去附近看看有没有水。” 时值正午,太阳越来越高,大家都需要补充水份,林氏微微点点头,这个时候只能靠这个大女儿了。 沈云清刚才爬山头的时候发现,南面一处山窝处,树木要比其他地方茂密,说明这里土壤湿润,说不定有水源。 等到没人的地方,沈云清甩了两声铃铛,一碗水便出现在手上,她拍了拍又饿又渴的云娇,“醒醒,喝水啦!” 听见“喝水”两个字,沈云娇睁开眼睛,也来不及伸出手端碗,伸着头凑近碗里,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 一碗水没几口就喝光了! “还要喝……” “咕咚咕咚”又一碗没了! 等沈云娇还要喝的时候,沈云清制止了,“现在不渴就可以了,喝太多水也容易肚子疼,等下有粥吃呢,你要不要吃?” 语气温和中带着宠溺。 沈云娇现在彻底丢掉了对姐姐的戒备心,也开始学会讲条件提要求了,她摇摇头:“我要吃腊肉饭!” 早上的腊肉饭太香了,她这一路都惦记着,她还是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就要吃肉肉嘛! “……”沈云清挠挠头,解释道:“等晚上好不好,现在让他们看见了腊肉,都会被他们吃光,我等下煮粥的时候偷偷在你的碗里放些糖,好不好?” 也不知道这样解释,云娇能不能理解。 沈云娇不明白为什么要等晚上,但是她听见了“腊肉会被抢光”,还是乖乖地点点头,腊肉都是她的,谁都不可以吃。 当然姐姐和娘亲除外。 沈云清找到那片山窝处,果不其然,有一个水潭,水潭不大,里面的水很清澈,她喝了几口,好甜! 先将带来的水壶都装满了水,然后沈云清靠意念将水潭里剩下的水都装进了铃铛空间里。 满满几大桶水,可以维持几天都不需要打水了。 等沈云清回到休息地的时候,大伯母带着她的儿子女儿砍了柴回来,只是没找到水。 沈玉烟一屁股坐在地上,心里窝火,以往都是她使唤沈云清,什么时候轮到沈云清来使唤她了? 就因为她会功夫,身上带了粮食! 早知道自己逃跑的时候也带点粮食! “水没找到!我走不动了,我不喝水了,别叫我去找水,我要休息!” 沈玉烟像一滩烂泥似的抱着一颗大树死不撒手。 沈云清白了她一眼,他们去的地方都是枯木多的地方,柴是容易找到,可枯木多不就证明树木没有水份才枯死的么! 她懒得跟这个公主病堂姐计较,掏出背篓里的水壶,给每家分了一壶水! 其余的都放进了背篓里。 村长一家拿到水,开心的不得了,他们挖野菜的时候也尽量注意水源,但是就是没看见一点水流的痕迹。 还是沈云清厉害,能找到这么多水,说明跟着她走没错! 沈玉烟却不肯了:“你还有那么多水,怎么就分给我们一壶水?我们一家有五个人!一壶水根本就不够!” “刚刚是谁说不喝水的?你以为路上找水容易么?剩下的水留着傍晚的时候再喝。”沈云清可不像原主那般对沈玉烟言听计从。 她丢给沈玉烟一壶水,转身就去搭灶煮粥了。 第七章:蛇蛇,咬她 走了一上午,大家肚子都饿了。 沈云清掏出背篓里的黍米,又拿出一点水将黍米和野菜洗干净剁碎了,放进锅里煮。 本就贫穷的村民,加上这两日的惊慌害怕,好不容易可以安心坐下来吃一顿饭,大家的心情还是不错。 尤其是黍米粥的香味从锅里冒出来的时候,村长习惯性地掏了掏口袋,打算像往常那样,吃饭前先抽几口烟叶子过过嘴瘾。 一摸口袋才发现,什么也没有,他尴尬地嘿嘿笑了两声。 这时,几片有些泛黄的叶子递到了他眼前,村长侧头望向沈云清,愣了几秒。 沈云清:“刚刚找水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我采了很多新鲜的,这种快干枯的薄荷叶可以拿来自制烟叶子,有总比没有好!” 本来沈云清在清理薄荷叶的时候,都打算把枯叶给扔了,正好村长需要,做个顺水人情。 “谢谢清丫头!” 一旁的大伯一家正在分水喝,沈玉烟看到这一幕,“嗤”了一声:“胳膊肘向外拐,也不知道当初是谁像条小狗一样,天天跑来吃我家的!” 没多久,黍米粥煮好了,每个人分了一小碗,沈云清还记得刚刚答应云娇的事,在云娇那一碗里面偷偷加了一点糖,小心地将碗端给云娇。 “姐姐,好好喝呀!” 沈玉烟看着碗里飘着的几片野菜叶子,抿了一小口,野菜的酸涩味在嘴里蔓延,她一脸嫌弃道:“好涩口,这一点怎么喝的饱?” 她下巴上扬朝沈云娇的碗里看了看,像发现重大事情一般大叫道:“连云娇都比我多!她一个小孩子哪能吃得了那么多。” 说罢也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她伸手就去抢沈云娇手中的碗,然后一口喝了一大半! “她的粥怎么是甜的?我的就很涩口,沈云清你藏着什么好东西呢?偷偷摸摸的给你们一家子吃,你的碗里是不是也放了糖?” 她愤怒地盯着沈云清,脸上的色彩很不好看,就像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般。 而三岁的沈云娇见自己的粥被抢走了,“哇”一声大哭起来,“坏蛋,抢我的粥,我要把你打出去!我要让蛇来咬你!咬你!咬你!” 边哭边用脚来踢,只是人小腿短,每次都踢空,还差点把自己绊倒,最后被沈云清抱到身后。 “沈玉烟!你这么大的人还跟小孩子抢吃的?你丢不丢脸?云娇太小,我给她吃点糖怎么了?” “再说,糖是我的,我想给谁就给谁,云娇是我的妹妹,我不给她吃难道给你吃吗?” 她将云娇放在身后,骂完沈玉烟才来哄云娇。 沈玉烟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她阴阳怪气道:“这不公平,要吃大家一起吃,不能你们吃独食!我饿得双脚走不动了,吃些糖才有力气走路!” 没有糖在粥里,味道太涩口,她喝不下! “糖没有了,你喝了云娇半碗粥,把你的粥也给她吧!”安抚好了云娇,沈云清上前来抢沈玉烟手里的两个碗。 沈玉烟一开始还不肯,只是她的力气太小,抢不过沈云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碗被端走。 今天憋着一肚子的气,沈玉烟看了一眼沈云清的后背,顿时恶向胆边生,伸手夺过她爹手上的碗朝沈云清的后脑勺砸去。 砸伤了才好,最好把脑子砸坏了,让她像个傻子般就更好了。 “云清小心!” “姐姐小心!” 在沈云娇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沈云清已经眼疾手快地伸手接住了砸向自己的碗,碗里的粥一点都没撒出来。 在部队里多年的训练,让沈云清的五感非常灵敏。 一旁的众人看着身手如此敏捷的沈云清,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啪”一声,不等众人反应过来,一个清脆的耳光扇在沈玉烟的脸上。 沈云清将粥碗放到大伯沈均的手上,眼也不抬地说:“你不吃就不要浪费粮食,大家都吃不饱!” “我身上还有一点粮食,勉强够我们翻过这座山,但是不是一顿给你们吃完,吃了上顿没下顿,这不是我的行事作风。” 沈玉烟捂着脸上的手指印,朝母亲张晓莲哭诉:“娘,你看她,竟然敢打我!当初我们对她那么好,她现在竟然恩将仇报!” 她本指望母亲能替自己出头,不料母亲也只是劝她不要闹了。 “阿烟,这就是你不对了,咱们也不能砸食物,你砸了你爹的粥。那他吃什么?” 张晓莲虽然心疼自己女儿,也想替女儿申辩几句,但是现在他们一家只能靠着沈云清身上的粮食填饱肚子。 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然后又小声在沈玉烟耳边嘀咕道:“忍忍吧,等到了阳城就好了,你舅舅在阳城当捕快,等到了阳城叫你舅舅偷偷收拾她!” 沈玉烟这才鼻子哼着气朝一边的树墩坐去。 见这位“小姐”不闹脾气了,大家这才开始喝粥。 因为这一个小闹剧,沈云娇碗里的甜粥被喝掉了大半,心情十分不爽,而沈玉烟因为不服气,也很不爽。 昨晚又惊又怕,今天上午又拼了命般的赶路,都没有休息好,趁着中午太阳太大,大家都想好好休息一下。 大家喝完粥收拾收拾,都在树荫下靠着树打盹。 沈玉烟没吃饱,睡不着,她微眯着眼睛,瞄到三岁的沈云娇从沈云清身边挪开,朝一旁偷偷溜出去,往旁边的矮树丛里走,边走嘴里还在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说些什么。 沈玉烟忙跟了上去,看看这个三岁的娃娃想干什么坏事!趁她落单教训她一顿解解气也是好的。 越往前走,越靠近沈云娇,她就听得清楚沈云娇在嘀嘀咕咕念着什么了:“坏蛋,我要把她打出去,我要放蛇咬她!咬她,蛇蛇咬她!” 反反复复就是这么几句! 沈玉烟冷笑一声,三岁娃娃懂什么,竟然还知道蛇?肯定是沈云清告诉她山里有很多蛇,叫她小心些不要被蛇咬到。 只是她跟着沈云娇往矮木丛中越走越远,她没发现周围已经有许多窸窸窣窣的声音。 等她走出矮木丛,来到一片空地的时候,看见沈云娇身后的地上已经爬满了蛇! 只见沈云娇双手抱胸,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盯着沈玉烟看,笑得有些可怖:“哼!让你砸我姐姐,蛇蛇,咬她!” 沈玉烟看见那么多蛇,头皮发麻,她虽然从小在南安村子里长大,但是她被母亲教的很好,按着知书达理的小姐来教养,根本没去过山里,更别说这么多蛇了。 “啊啊啊啊啊啊,蛇啊,别咬我……” 第八章:镇子捡漏 沈玉烟闭着眼抱着头,根本不敢看面前那些蛇。 耳边一直有“嘶嘶嘶”的声音,她睁开一点眼睛缝,看见几条蛇已经溜到她脚下了,这个时候她已经喊不出声了,脑袋一片空白。 “你还敢欺负我姐姐么?”云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沈玉烟不可置信地看着站在蛇群中央的沈云娇,她似乎一点也不害怕这些蛇,眼神也不似刚刚那般懵懂无知。 这这这……这还是三岁的娃吗? 她结结巴巴道:“你、你……这些蛇是你叫出来的?” 没等到沈云娇的回答,就在蛇即将爬上她身上时,突然间蛇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沈云娇屁颠屁颠地跑到沈玉烟跟前,歪着脑袋奶声奶气道:“堂姐姐,你没事吧?” 说完才装作无意间发现沈云清似的,侧过头朝走过来的沈云清笑道:“姐姐,你怎么来了?” “我睡醒了没看见你,就过来找找!” 沈云娇嗦了一下手指,然后牵着沈玉烟的手向沈云清说道:“我刚刚发现堂姐姐有点不舒服,一个人蹲在这里,所以我跑过来看看。” “是不是啊,堂姐姐!”后面这句话是问沈玉烟。 对上沈云娇无辜的眼神,沈玉烟第一次升起了莫名的恐惧! 一个三岁的娃娃怎么会有两幅面孔? 这简直太可怕了! 沈玉烟觉得这两姐妹都有些可怕,像撞了邪一般,先是沈云清突然之间变了性子,不再听自己的吩咐,然后又是这个三岁的沈云娇。 如果那些蛇……听从沈云娇的指令!那……沈云娇岂不是怪物? “是不是啊,堂姐姐!”云娇又问了一遍,手上的力道加重了些,沈玉烟竟然觉得有些痛! “啊……是的!我、我肚子痛想方便,看到蛇就有些害怕,幸亏云娇帮我把蛇赶跑了。” 不等沈玉烟说完,沈云娇就蹦蹦跳跳地跑到沈云清身边,拉着沈云清的手一起走回了休息地。 沈玉烟吓得不轻,脸色有些惨白,下午上路的时候,都有些病恹恹的。 接下来几天,沈玉烟生了一场病,一路上都跟她父亲沈均坐在木板车上,由三个哥哥轮流拉着赶路。 山上虽然路难走,两个轮子的木板车也拉得费力,终于在三天之后,一行人站在一座山的半山腰上,望着山下的镇子。 按原主的记忆,这个镇子是离南安村最近的镇子,有几个大富人家,白狄士兵攻破容城,估计那些大富人家惜命,比她们跑得还快。 的确,富贵人家有马车,有仆从,说不定在其他地方有铺子和屋子,想去哪都很容易。 沈云清打算进镇里看一看,她想的是那些富裕人家匆忙离开时,说不定有许多没收拾走的东西。 她去人家家里捡漏,也比在山上挖野菜强! 这个时候去捡漏,应该不能说是偷了。 要知道白狄士兵如果打过来,这个镇子也会被白狄士兵一把火烧了的,与其物资都被糟蹋了,还不如给有需要的璃国百姓呢! 她将林氏和沈云娇托付给村长照顾,自己一个人进村。 脚下不停的赶路,终于在半个时辰后到达了镇上。 印象中,这个镇子还是比较热闹的,只是现在,一片狼藉。 镇上依稀可见几个老得走不动的老人,孤零零地坐在自家门口,跑也跑不动,他们只能坐在这里等死。 他们的眼神空洞无神,见到沈云清来了也没半点反应,就像是对这个世界毫无眷恋一般。 有些人家走得匆忙,连院门都没关。 沈云清专挑粮油店和杂货铺捡漏。 一进粮油店,果不其然,有些散的面粉和大米,还有一些调味品,盐、油、酱油、醋和辣椒等。 真是很齐全,这些全都是开了包装的,估计不好带走,店老板便将这些散的遗弃了,这倒是便宜了她。 她甩甩手上的铃铛空间,只一瞬,“叮铃”两声,所有的粮食连同器具都被她收进了空间里。 璃国干旱闹饥荒,朝廷处理不当,就会有不良商家倒卖粮食,抬高物价,甚至有些官商勾结,贩卖军粮的都比比皆是。 最后苦的就只有老百姓。 沈云清将这一家一扫而空,又跑去下一家,接连搜集了十来家粮油店后,她打算搜集其他物品了。 阳城有军队驻守,但是她不打算进阳城,而是绕过阳城往旁边的镇子走,只要进了阳城的管辖范围,至少就不用担心会碰上白狄士兵了。 到那里后,可以继续补充粮食。 等她觉得收集的粮食足够多时,她开始去成衣铺。 现在已经是秋天,云娇身上还是一件单薄的上衣,等到冬天来了,即使有粮食不会饿死,也有可能冻死在路上。 这一路往京城,千里迢迢,可不是单单吃饱就行,她本来还打算想办法弄一辆马车,但是考虑到马车要走官道,太显眼了,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沈云清在一家衣服铺子里找到了许多崭新衣服,还有棉衣、棉被、棉裤之类,就是没有银钱。 这些老板真是爱财如命,逃难的路上宁可带着金银财宝走,将这些有用的东西都留下了。 殊不知,钱财最惹眼,也最容易招来杀身之祸,最实用的便是这些被留下来的东西。 沈云清像是中了彩票一般,心里喜滋滋。 一件不留,全都收进空间。 还差水没有!虽然山上时不时能找到水潭取水,但是云娇太小,得多喝水,人体可以三天不吃食物不会饿死,但是却不能三天不喝水,很有可能会渴死。 这个时代还没有像现代那样的桶装水卖,所以镇里的杂货铺里不可能有水卖,但是院里有水缸,沈云清跑过去瞧,发现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原来好多水缸底下都被砸了一个洞。 镇东头就有几口水井,沈云清从杂货铺里找了几个大桶,跑到水井旁开始打水。 满满十几大桶水,被她连桶带水一起丢进了空间里。 等她确定所需物资都收集齐全后,天色已经渐黑了,她开始往山腰上赶回去。 娘和云娇还等着自己带食物给他们吃呢! 只是等沈云清赶到队伍驻扎地之后,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第九章:你让我钻洞? 东西都还被扔在地上,大伯沈均的木板车也在,但是一个人都不见了! 沈云清顿时有些心慌,如果是野兽攻击人,这么多人不可能没有一点争斗反抗的痕迹。 娘那天晚上在南安村都敢跟白狄士兵打起来,怎么会乖乖跟人走,除非是云娇有危险,被挟持了! 会不会是白狄士兵? 这个想法刚冒出,沈云清就立马否定了。 按白狄士兵在南安村的行事作风,他们只可能会抓走女人,老人和孩子还有男的都不会留性命,现场应该一片狼藉才是,更有甚者会放火毁尸灭迹。 否定了这两种可能,沈云清心一点点地往下沉,她急得都要哭了……在现代她是孤儿,从来没有感受过亲人的温暖,只有无休止的训练,她已经成了一个麻木的没有感情的作战机器。 来到这个世界,林氏肯拿身体替自己挡刀,在她心里,已经将林氏当成自己的亲娘了,妹妹云娇更是机灵可爱。 得到又失去的恐慌,让她有一瞬的空虚,她像一个无头苍蝇似地在周围寻找蛛丝马迹。 那会是谁?谁这么厉害将十几个人轻轻松松绑走? 这时一个可怕的想法从沈云清的脑海里冒出! 以往只在书里看到过,碰上灾荒年,有些人吃不上东西就会去当土匪,而有一种土匪是生熟不忌,饿狠了,什么都会吃! 看书的时候就曾对这种行为恶心不已,不管如何,她要亲眼见到林氏和云娇。 娘和云娇被抓走了,沈云清后悔不已,早知道就不应该自己一个人去镇子上了,就应该带着大家一起走,实在不行,也要带着娘和云娇一起。 现在怎么办?她去哪里找他们? 就在沈云清因为心急而乱了心神,无法镇定的时候,偶然间憋到树丛中一只松鼠,一直朝她点头,而且往前跑几步又回头看她一眼。 它跑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见沈云清没有跟上,又退回几步,往前跑两步,如此几次…… 沈云清皱眉看着松鼠,并没有跟上去。 小松鼠是不是知道什么? 最后那只松鼠干脆跑到沈云清的脚下,用脚扯了扯沈云清的裤脚,将嘴里的小物件丢在地上。 沈云清低头一看…… 是云娇头上的旧发卡!发卡怎么在松鼠的嘴里? 难道这只松鼠知道云娇的下落? “你知道他们在哪里?” “快带我去找他们,他们去哪了?”沈云清也是急疯了,对着一只松鼠发问。 当然,松鼠是不会回答她的问题,松鼠跃上了树枝,一跳一跳地朝前方带路。 沈云清这个时候充分发挥了她的特长,脚底生风,跑起来竟然不会比松鼠慢。 半个时辰后,一个不算太大的山寨出现在她眼前。 寨子大门上挂着两个狼头骨,院子里摆着几口大锅,像是在煮什么,里面全都冒着热气。 一队巡逻的人手里握着弯刀走来走去,时不时交谈几句,看表情很兴奋,门口还有两个哨兵在站岗。 很明显,这是一座土匪寨。 沈云清轻轻跃上一颗大树,借助茂密的树叶遮挡,仔细观察寨子里的地形。 寨子不算大,大堂在正中央,两边各有两间屋子,后面一排应该就是关押人的地方。 透过树叶的缝隙,沈云清依稀能看清大堂中有多少土匪,大概有二、三十人!而且个个体型彪悍,魁梧至极。 看那身躯,随随便便就能压死一个人。 沈云清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打赢他们,不能硬碰硬,就只能智取。 她要找个时机偷偷溜进去。 “放开我!” 后面那排最边上的屋子传来一个凄厉的女声。 是沈玉烟! 看样子他们现在都很危险! 而门口的哨兵则是摸摸肚子,舔着嘴说道:“总算有小的了,这几日都是老货,啃都啃不动!” 沈云清控制意念掏出空间里的弓箭,瞄准了门口的哨兵,就在她准备射杀哨兵时,刚刚突然消失的那只松鼠又出现了,它依旧用嘴扯了沈云清的衣袖,一路将她扯到了寨子最偏僻的一个角落。 然后三两下就从底下一个小洞钻了进去,在另一侧对着沈云清叫唤。 沈云清:“……” “你觉得我能钻得过去吗?” 那只松鼠又从里面钻了出来,一脸犯了错误的表情,呆呆看着沈云清,然后下一秒,它又钻进那个洞里,然后像狗刨土一般,“呼啦呼啦”几下,将那个洞从地下挖出了好大的空间! 足够一个成年人钻过去! 沈云清摇摇头,轻笑一声,将弓箭背在背上,趴下钻洞,边钻边说:“你真是一只成了精的松鼠!” 只是刚钻进去,沈云清拍拍身上的土往身后一看…… (⊙o⊙)…这么矮的墙,她撑手便可以跃过来,偏偏要跟着一只松鼠爬洞? 没时间给她尴尬,她开始朝里走去。 进了寨子,沈云清不管那只松鼠,径自朝刚刚发出惨叫声的地方跑去,只是在拐角处跟刚刚门口的两个哨兵碰了个正着。 那两个哨兵估计是刚刚换岗,准备去茅厕方便,迎面对上一双漆黑的眸子,这一刻没反应过来,都有些呆愣。 其中一个纳闷道:“老七,今天抓的人里面,有这么漂亮的吗?还是我刚刚没仔细看?这么漂亮的,大当家怎么舍得杀了?” 另一个缓慢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刚刚那个人冲沈云清喝道:“喂!瞎跑什么?回去!大当家在找你呢,说最漂亮的那个不见了。” 沈云清冷哼一声,这两人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她没有回话,而是掏出箭筒里的弓箭,这么近的距离不适合射箭,但是可以用箭当武器。 她反手握紧箭尖,横挥过去,刚好划在两个哨兵的喉咙处,一股刺眼的鲜血从喉咙处喷出,溅在了沈云清的手上。 刚刚还无比兴奋的两个哨兵,一瞬间就歪倒了下去,悄无声息。 沈云清眼都不眨一下,越过两个人,朝后面跑去。 她的心蹦到了嗓子眼,生怕晚一步就来不及。 还好一路没再碰见巡逻的人,估计所有的人都聚在前面的大堂了。 等她跑到刚刚沈玉烟哭喊的屋子,推开门一看…… 第十章:拿粮食来换他们 乌泱泱一大片人全都被分开绑在几个柱子上。 不单单有娘和云娇他们,还有很多眼熟的村民,好像有些就是南安村的村民,有些是隔壁村的村民。 足足有百来人! 这百来人被分别绑在了七八个柱子上,林氏和云娇被分开了,沈玉烟和云娇绑在一起,大伯他们和几个陌生的村民绑在一起,村长他们也被绑在了另外的地方。 众人看见沈云清,都像是看到了希望,哭喊道:“救我,云清救我!” “救命!” 只有林氏担忧地看着沈云清,还对她说:“太危险了,赶紧跑!” 而云娇一脸淡定,高兴地看着姐姐,那只松鼠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她身边,在她身上撒娇打着转,没一会就爬到云娇鸡窝一样的头上,盘腿坐下,嘴里不知道啃着什么。 云娇奶声奶气道:“姐姐加油,你能行的!姐姐最棒!姐姐棒棒!” 几十个土匪同时转头,看向门口突然出现的沈云清。 一个魁梧大汉头头模样的人,往旁边的虎皮椅子上摆腿坐下,呼哧呼哧道:“哟,有个漂亮的送上门来了,这么漂亮怎么舍得下手,留着做压寨夫人吧!” 里面的土匪都起哄:“压寨夫人!压寨夫人!压寨夫人!” 沈云清握紧手中的弯刀,心中开始盘算应该如何救人。 如果能拥有现代的高级武器,那就不怕了,可惜…… 土匪头子伸出手往下压一压,众人立刻安静下来,他朝身边的大汉歪头吩咐:“李明,你去!” 那个叫李明的大汉,轻蔑地看着沈云清,还带有一丝玩味的表情,三两步便跨到沈云清面前,出手就要来掐沈云清的脖子。 沈云清比他更快,她自知两人之间体型的差异,面对这样的对手,只能以柔克刚,不能跟他拼蛮力。 沈云清轻巧地避过李明的手,从他的腋窝钻下去,先是用手肘猛烈击中对方腋窝处,然后双脚踩在李明的小腿处,一个翻身双手倒扣住对方的脖子。 另一只手握紧了拳,往李明的太阳穴处击打。 见李明被这快如闪电的动作反应不过来的时候,沈云清掏出弯刀,割断了对方的脖子! 不是沈云清心狠,这种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而最简单直接让对方毙命的方法就是爆头和锁喉! “嘭”一声,李明魁梧的身躯倒在屋子中央。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眨眼间,被绑架的村民们甚至都还没看清谁先出的手,就已经结束了! 虎皮椅子上的土匪头头站了起来,对眼前这个身材瘦小的漂亮女孩多了一分警惕,他指了指屋子中央握着刀的土匪,命令下去:“你们,一起上!” 土匪们都不敢再轻视沈云清,几个人将沈云清团团围住,就是久久不肯动手。 “姐姐棒棒!姐姐加油!”云娇的声音从角落里传来。 还有林氏在朝云娇“嘘……嘘”,压低声音朝云娇吩咐:“别喊!云娇,别让你姐姐分心!” 而沈玉烟从沈云清一进门,就一直在哭喊:“云清,救我,云清,救我……” 沈云清将这一切都听进耳朵里,全力应对围住自己的土匪。 几个土匪围着她转了好几个圈,这让沈云清有些头晕,深知不能再这样下去,她必须先出手,就在她准备朝一个看上去弱一点的土匪挥去时,便听见云娇的方向传来响声。 “啪”的一声,重重的一个耳光声响起,随后一个粗鲁的声音吼道:“吵什么!再吵就剁了你!” 沈云清朝那个方向看去…… 云娇被一个土匪扇了一耳光,脸上瞬间肿起了一个手指印,而云娇并没有哭,而是用之前那种可怖的眼神看着眼前高大的男人。 沈云清心疼不已,心想自己都舍不得打云娇,你们竟然敢这么对她。 化气愤为力量,沈云清出手更迅猛,接连打倒几个土匪。 只是双方手上都有武器,谁也占不了便宜,沈云清想像刚刚那样对这些土匪一招毙命,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而虎皮座椅上的土匪头头,正在仔细观察下面的形势,趁着沈云清没注意的时候,朝一旁的土匪低声吩咐几句。 沈云清掏出空间里的藤编,缠上弯刀,远远甩去,让那些土匪近不了身。 渐渐的,十几个土匪慢慢倒下,一个一个接一个,最后剩两个土匪,犹犹豫豫不敢上前,见沈云清如此凶悍,吓得直接丢刀往外跑,只是还没跑出大门,就被一支短箭射穿了左胸。 是土匪头头!他不允许有逃兵。 沈云清见围攻自己的土匪都倒下了,正准备全力对付剩下的人,还没转过身,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威胁:“别动!再动我就杀了他们!” 她转过身,看见林氏、云娇和沈玉烟被土匪头头押到了身前,各有一个土匪拿刀横在他们的脖子上。 她僵硬着身子,后背上爬满了冷汗,拿着刀的手在抖,不是打斗累的抖,而是因为害怕而抖! 哪怕穿越前临死的时候,她都不害怕,因为她没有牵挂的人,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这是她的至亲! 如果她连自己的至亲都救不了,她配“高级特工”这个称号么? 而座椅上的土匪头头则好整以暇地看着沈云清,嘴角还漫上一抹微笑。 从刚刚的情形,他便看出,这三个人与面前的女子关系好,女子应该就是来救她们。 “你很厉害!我很欣赏你,你杀了我的手下十几个人,就这样让你带着人走,那是不可能的,不如我们谈判吧!”沉闷的声音穿过被绑着的村民,传到沈云清的耳朵里。 沈云清只思考了一瞬,便开口问道:“怎么谈?” 土匪头头换了个坐姿,尽量让自己舒服一些,他用食指敲了敲椅子扶手,“能当土匪的,无非就是为了钱财,我能绑了这些村民来,你大概也猜到了,我是为了粮食,容城已经城破了,朝廷管不了我们了,只要你能拿出足够的粮食,我就将他们放了!” 这个“足够多”可真不好衡量,到底多少是足够多? 沈云清直截了当地问:“你要多少粮食?你既然能占山为王欺压百姓,为什么不去和白狄军对抗?从他们手里抢粮食?” “哈哈……你在说笑话吗?”土匪头头冷笑两声:“和白狄军对抗?那不是死路一条吗?至于多少粮食,至少要够我们吃一年吧!” 被绑的村民都倒吸一口气! 这么多的粮食,眼前这个弱小的女孩上哪找那么多粮食,别说容城城破,就是容城没破,旱灾年,整个南安村也拿不出这么多粮食。 刚刚冒出求生欲望的村民,一瞬间又耷拉下了脑袋,都觉得自己今天死定了! 沈云清利用这个瞬间,发动意念进了空间,她在镇子上捡漏时,都没仔细估算自己到底存了多少粮食。 一盏茶的功夫,沈云清清丽的声音响起:“好!我答应你!” 第十一章:没人教你要诚实吗? 沈云清收起了手中的藤编,弯刀依旧握在手里,保持警惕,朝土匪头头开口道:“你将搁在他们身上的刀拿开,带着他们到大堂来,我保证给你粮食。” 土匪头头觉得这个女孩在耍诡计,他索要这么多的粮食,她出去外面找也要找几天,现在怎么能听她吩咐呢? 于是,他坐着没动,答非所问道:“我们在这里等你,你先去筹集粮食吧!筹到了我自然放人,只不过有时间限制,最多两天,两天后就不要怪我没有给你机会!” “不用!”沈云清拒绝道:“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我要你保证她们的安全,毕竟刀剑无眼。” 沈云清自觉说得挺诚恳的。 可是,对方却觉得她在骗人,纹丝不动,冷冷地看着堂下的女孩,嗤笑道:“小姑娘,小小年纪不学好,学说大话,你大人没好好教你要诚实吗?”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就在沈云清想妥协一番,便看见押着云娇和林氏的那个土匪表情扭曲,非常痛苦,无数只密密麻麻细小的虫子,顺着弯刀爬向了他的脖子里。 而一旁沈云娇的嘴里还在念着什么,只勉强能听见“嗡嗡嗡”的声音,像无数只蜜蜂在叫! 随着声音越大,虫子越多,土匪就越难受,沈云娇就是在这个时候,拉着林氏从土匪的刀下钻了出来,跑到了沈云清的面前。 “姐姐不用担心,我很厉害哒!” 而沈玉烟因为慢了一步,待土匪反应过来,她又被土匪用刀架着脖子。 “云清,救我!” “玉烟!”张晓莲和沈均的声音从角落里传出,他们哀切地望着沈云清。 “云清,你还记不记得以前在我家,我对你有多好,走哪都带着你,你不能这么忘恩负义。”沈玉烟吓怕了,先是习惯性的出口威胁。 “姐姐,她还这么说你,不要救她了,反正她一路好吃懒做,也没什么用处!”云娇小声嘀咕。 沈玉烟见云娇如此,心中暗暗恨上了云娇,只是现在这种情况,保命要紧啊! 她顾不得以往高高在上“大小姐”的气势,放低身段说着软话:“云清,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我一定好好听你的吩咐,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不会见死不救的。” 她的脖子上放着一把刀,不敢乱动,要不然她都愿意立马给沈云清跪下。 说完,哭得鼻涕眼泪直流,被土匪拽了一把,吓得一个哆嗦,站都站不稳,只敢小声呢喃道:“救我……救我……我不想死……” 沈云清打量着土匪的神情变化,除了沈玉烟,还有那么多被绑着的村民,没见到还好,见着了,总不能光救自家人,其他人任由土匪处置吧?要救就救到底,这些土匪也不是好东西。 沈云清看了一眼沈玉烟,点了点头,说道:“你最好记得今天说的话,以后不要再有什么幺蛾子。” 沈玉烟点头如捣蒜,立马接话道:“一定,一定!” 沈云清于是笑了起来,对土匪头子道: “我答应过拿粮食换所有的人,就一定做到,我现在手上就刚好有这么多粮食,就放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只是大当家的人都死光了,没人手怎么搬,不如你先放几个人跟我去搬吧?” 土匪刚刚被灭了一波,确实剩几个人了。 于是土匪抬手,命令剩下的几个手下去放了十几个成年男村民:“你需要多久?” 沈云清说:“一个时辰。” “那看来离我这儿很近,”土匪头子压根不信沈云清真能有粮食:“就给你一个时辰,你若是不带粮回来,我就隔一刻钟杀一个煮了吃。” 沈云清不跟他废话,带着十几个村民走出土匪寨。 “云清带我走!”沈玉烟叫得撕心裂肺,沈云清一下都没回头,但是听到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和惨烈的哀嚎,不用看就知道她又挨揍了。 诶,识时务点不好么。 出了寨子,一群人面面相觑,“云清,我们……” 他们南安村本来就很穷,现在都被烧杀抢掠没了,哪儿还有什么粮食。 “我们,是不是要跑……” “没有粮食,再回去那些土匪不会放过我们的。” “我们打不过的……” “要跑你们跑,我不走,我老婆孩子还在里面,要死我们也要死一起!” 沈云清抓住差点回头的村民:“有血性,好样的,不过我带你们出来不是为了哭丧的,我娘和妹妹也还在里面,你们等我一下。” 她说着放开人,往前跑了几十米,拐入一处草垛,从没人地方掏出几十个麻袋还有一堆刀剑锄头。 其中有几个麻袋鼓囊囊的,是真粮。 “哪儿来的?” “是之前我在镇上买的。才买回来就发现我亲人被抓走了,”沈云清真假参半信口胡说,她这个谎言很拙劣,不过这个时候没人想到漏洞,只听沈云清继续说:“土匪现在人不多,没人会出来盯梢,不过我们也要小心,如果发现有人盯梢就告诉我,我先把人解决掉。” “你想干嘛?这些空麻袋是做什么用?” “几个麻袋装石头,几个麻袋装人。” 一群人聚在一起,沈云清把计划一说,然后立即展开行动,十几个人装十几个麻袋石头麻草还是容易的,很快就弄好了。 吭哧吭哧又找了个背山的地方挖了两个深坑,先把武器藏好了。 然后,沈云清带着这十几个村民拖着那几袋粮食返回土匪窝。 “哟,不简单,还真给你找到粮食了。” 土匪头头从虎皮椅子上不可置信地站了起来,定定地看了几秒,然后一步一步从位子上走下来,来到粮食面前,伸手戳了戳米面,还放进嘴里尝了尝:“是真的粮食!精米面!” “就这些?”他眼里放光,追问道。 所有人看到这么多粮食,眼里冒出了贪婪的眼神,好像要活活生剥了云清。 林氏紧紧抓住沈云清的手,哽咽道:“云清,你先跑吧,不要管我们俩,你一个人走,你说你走都走了,还回来做什么!” “不要慌,有我……” 第十二章:女侠,饶命! 沈云清拍拍林氏的手,安慰她不要担心,眼睛一直看着前方,点头道:“有,但是你得先把人都放了,你的人可以跟我们去拿!!” “去哪儿?” “就你寨子外面的土坡后面。” “土坡后面?”土匪头头歪脑袋想半天,确定那儿自己从来没发现过什么异样:“你骗人的吧?” “你怕了?”沈云清冷冷一笑,激他。 “笑话,我堂堂黑风寨老大,我会怕你个小丫头?”土匪头子走近沈云清,用短刀刃拍沈云清的脸:“小丫头,你敢骗老子,老子就把你剁了喂狗,还有你这些亲朋村邻,一个也逃不掉,老子能抓一次,就能抓第二次。” 沈云清微微一笑,意有所指:“不敢。” 两人并肩往外走。 土匪头子遵照约定,让人先把那些村民都放了,百十号人浩浩荡荡跟着两人后面走。 远远的,那山坡处还有几个村民留守,边上堆了一些鼓囊囊的麻袋。 “还真有粮食呢!”土匪头头两眼放光,一抬手:“兄弟们,搬!” 一群土匪刚刚尝到甜头,又觉得这些村民手无缚鸡之力翻不出天,很快就飘了,一窝蜂涌上去就要去搬麻袋。 沈云清就在这个时候,脚尖一点凌空一个空翻,一脚蹬向土匪头子后背。 土匪头子瞬间被踹得往前窜,脚下不稳连蹬好几脚堪堪稳住身子,背后又被人一铁锹拍中,这下站不稳了,身体不由自主地跌到了坑里。 “老大!” “拼了!” 一瞬间,场面乱做一团。 土匪手下们跟一帮村民械斗在一起。 土匪头子在坑里! 沈云清一脚踹进来的! 沈云清有办法的! 这就是来自带领人给予的信心和勇气! 这次村民经历了被绑成人肉的恐慌绝望,以及手里有了工具,加上之前土匪死了好几个,战斗力减弱许多,顿时有了反抗的信心,一窝蜂地乱斗在了一起。 “好你个臭娘们!敢暗算老子,老子抓着你非扒了你的皮!”土匪头子也不是吃素的,跌到坑里后迅速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跃起,抄起断刀就朝沈云清劈来! 沈云清全力应对,几招下来,她心里有了底,不敢大意,土匪头头不似刚刚那些手下们,还是有一些招式在身上。 二人在土坡上展开了一场厮杀搏斗。 林氏拉着云娇躲在了旁边的一棵树下。 林氏担心沈云清,将云娇藏在老树空出来的躯干内,再搬来几根树枝作为遮挡,随便找了一根手腕粗的木棍,就要跑进寨子里去帮沈云清。 云娇趁机拉住林氏,递给林氏一把匕首,这是她在背篓里找到的,“娘亲,拿着这个,一定不要受伤,要带姐姐回来!” 林氏深深地看了一眼云娇,没说话,而是接过她手上的匕首,用力地搂了一把云娇,然后将她塞进去。 远处的二人还在搏斗,从土坡翻回寨子里,又从寨子里打到寨子外面,从地面打到屋顶上。 土匪头头借着身材高大魁梧的优势,又有几分力道和招式在,让沈云清不敢轻视。 沈云清虽然不像刚刚那般轻松,对方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几处被沈云清划伤,就连脸上也多了几道血口子。 “救命啊啊啊啊!……” 就在双方交战时,沈玉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混入了打斗的人群中,然后杀红了眼的土匪,举起弯刀就要往她头上砍去。 她明明都跑出很远去了,谁知道她跑得方向有一个土匪守着出口,没办法,只得折回来找沈云清帮忙! “啊啊啊啊,救命!” 下一秒,“撕拉”一声,刀划在身体上的声音传入沈玉烟的耳朵里,但是她丝毫没感觉到疼痛。 这是怎么回事? 不可能被砍了还不痛啊? 沈玉烟松开抱着头的双手,侧头看去,是沈云清用手臂挡住了刀,是她救了自己,替自己挨了一刀。 沈玉烟已经吓傻了,这是自从南安村那一晚之后,第二次见这么多血,她觉得她应该晕血,要不然怎么头晕晕的,想要倒下的感觉呢? 她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外面的沈云娇却气得不行,她三两步跑上前,拖着沈玉烟扔在一旁的粪坑里,嘴里还骂道:“要晕死一边晕,碍手碍脚!害我姐姐受伤。” 做完这些,她又屁颠屁颠地跑回树洞这里躲着,眼睛却一直朝着沈云清的方向看。 有林氏和村民的帮忙,碍事的沈玉烟也晕在一旁,沈云清现在全力对付土匪头头,渐渐占了上风。 只见土匪头头身上脸上手臂腿部都受了刀伤,最后一下手腕处被沈云清的刀挑中,“哐当”一声,他手中的刀落地了。 土匪头头有点慌了。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与此同时,那边的战斗也取得了胜利,数十个村民把十几个土匪打得跪地求饶,哭爹喊娘。 场面逆转,惨不忍睹。 于是土匪头头很识时务地跪下求饶:“女侠,饶命!女侠饶命!” 先保命要紧,这个古怪的女孩,就放她走好了。 可是他想得太简单了。 沈云清、林氏和沈云娇都站在院子里,审视这个恶臭至极的土匪。 “你在这个山寨几年了?”沈云清问道。 “三年。” “以前就开始绑村民做食物?” “不是,不是,以前日子没这么难,只会劫那些富人的金银财宝,后来旱灾,富人都跑了,就只剩下些穷鬼,加上容城城破了,更加没有粮食了,慢慢地就走上了这条道……” 沈云清双手紧紧握成拳,手背青筋暴起,怒道:“你是人,他们也是人,你怎么吃得下?你杀过多少逃难的村民?” 土匪头头摇摇头:“不记得了。” 沈云清觉得这样的人,问也问不出什么,做了这么恶事,只能让他以命抵命。 她不想自己动手,这样的人,杀他都会脏了自己的手,她朝村民们吩咐了句:“将他们扔进那个坑里活埋了。” 便转身进了山寨,缠斗这么久,她有些体力不支,想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一下。 土匪们一听,顿时蔫菜了,身子也跟着颓坐在地上。 土匪头头求生心切,跪着朝沈云清挪了两步,哀求道:“女侠饶命,我还知道一个秘密,我告诉你,你放了我好不好?” 第十三章:悬赏画像 “我对你的秘密不敢兴趣,滚开!你这样的人,不配做人!” 土匪:“是关于失踪的云林军大将军南宫峤的,白狄军在搜捕他,我的大堂内就有他的画像,据说有赏金,听说他兵败是因为军情泄露……” 土匪倒豆子似的一口气说了一大串。 沈云清打断他的话:“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们也不会拿自己的同胞去向敌国邀赏。” 见沈云清不为所动,土匪还想再说什么。 一旁的沈云娇见姐姐的身上还有伤口,需要好好包扎一番,便念着刚刚那句话,然后朝狗熊喊道:“小黑,灭了他!” 小黑不攻击人的时候,有些傻头傻脑的,但是只要得到沈云娇的命令,便会变得凶狠异常,它没有片刻犹豫,一巴掌将土匪拍吐了血,然后用嘴叼着土匪朝不远的山崖走去。 沈云清又花了一点时间彻底清理了一番山寨,将这些作恶多端的土匪都挖了个坑,一把火烧了。 他们现在还不能走,空间里的粮食必须拿回来! 粮食和命一样重要! 等到快傍晚的时候,刚刚跑得没影的村民全都回来了,有些人手上拿着锄头,有些人拿着木棍,还有些人拿着扁担,朝山寨里张望着。 为首的村长朝里喊了一句:“沈家二媳妇,你们还在吗?” 林氏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明显一愣:“村长,你们这是?” 村长有些难为情道:“我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碰到那样的土匪,人都要吓傻了,好在我反应及时,跑回我们之前休息的地方,他们多数都是南安村的村民,听说云清丫头那天晚上挺身而出,救了不少自家人,都说要来帮清丫头一起对付土匪。” 村长边说边看看四周,没见一个土匪,有些疑惑:“土匪呢?” 沈云娇迈着小短腿从屋内跨出来,哼哼道:“等你们现在来救,我们早就成了餐桌上的食物啦!土匪早就被我姐姐打败了。” 她双手抱胸,昂着头,摆出一副睥睨天下的气势,只是个头矮小,没有一点气势,倒有些滑稽! 林氏见村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 她拍了一下沈云娇的鸡窝头,嗔道:“云娇,不要这么说,村长他们也是好心。” 随后拉着云娇走到院子里,朝村民解释:“那些土匪作恶多端,老天也不会放过他们,现在寨子里已经没有土匪了,不用担心。” 听完林氏的话,村民们都松了一口气,原本心里就害怕强悍的土匪,都是被村长鼓动来救人,现在好了,彻底安全了。 于是纷纷将手上的“武器”丢在地上,全都看着村长,等他的指示。 要知道,来之前,大家心里可都是揣着小心思。 谁都看见沈云清能凭空变出那么多的粮食,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愿意来救她们。 现在力气没使出去,他们也不想空手而归。 村长看着村民们投向自己的目光,嗫嚅半晌,还是开口了。 “那个……云清丫头呢?村民们无家可归,说想跟着我们一起去京城,我想问问她的意见。” 云娇却是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的表情,双手背在身后,围着村民转了一圈,最后哼一声,“是一起蹭粮食蹭到京城吧?” 这些话说的村民有些惭愧,眼神都有些闪躲。 这时沈云清从屋内出来,她刚刚在屋里简单收拾了一下,手臂上的伤简单包扎了一下,然后将身上的血渍全都擦干净,最外面沾了血迹的外衫也脱了。 “想跟着我可以,但是必须听我的吩咐!不要再像沈玉烟那样跑出来碍事!” 说完,沈云清才想起来,自己替沈玉烟挨了那一刀后,她人就不见了。 “她人呢?” 云娇朝一旁的粪坑指了指。 粪坑旁的沈玉烟还昏迷不醒,脸上身上沾满了粪,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沈云清见她并没有受伤,也不管她,开始向村民们吩咐:“今天你们也看见了,我为了救你们,将我收集的粮食全都拿出来了。“ “土匪全都藏起来了,现在我要去将粮食拿回来,你们准备烧水煮饭,今天我们要好好吃一顿,在寨子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点赶路。” 村民们原本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看看沈云清会不会带他们上路,然后路上好心分他们一小口吃得,一听现在就可以分粮食吃,都乐得合不拢嘴。 今天差一点死在土匪手里,现在不但捡回一条命,还可以填饱肚子,干活的积极性特别高。 不需要沈云清分派任务,大家自发的分了一拨人劈柴,一拨人打水,一拨人去将留在山里的老人孩子接回来。 沈云清走进最大的那间屋子,是土匪头头的住处。 她是来找地窖的入口,那些土匪抬着粮食都进了这间屋子,可是现在里面却什么都没有。 肯定是挖了地窖藏起来了。 她仔细地查看,不漏过一个小地方。 木桌上放着一张悬赏令,白狄军的悬赏令。 上面画着一个好看的男人的画像,因为是简单的线条画像,说是好看,也只不过是五官硬朗,比例对称,符合现代审美的三庭五眼。 沈云清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上面的人右眼眼尾有一颗红痣,一双桃花眼加上红痣,中和了硬朗的脸部线条,深邃的眼眸更具魅惑。 可以想象,如果能将此人的轮廓细致的描绘出,那绝对是一个人惊人的颜值。 从旁边的描述中知道,这位便是容城兵败的云林军大将军南宫峤。 “白狄也太猖狂了,敢在璃国的境内,发布缉拿璃国将军的悬赏令,他们真的以为璃国抢不回容城了么?” 沈云清将那张画像小心对折放进了布兜里。 然后继续在屋内翻找,终于让她在角落里找到了地窖的开关。 沈云清找了盏油灯点上,撬开地窖的门,顺着楼梯往下走去。 往下走二十来个梯子,就到达堆积粮食的地方。 一眼望去,发现地窖内非常空旷,那么多粮食藏进去,竟然还很有很多位置。 她挥动铃铛发动意念,盏茶之后,所有的粮食都进了她的空间。 只是,当粮食被收干净后,却发现地窖内…… 第十四章:拉面团子 没想到这些粮食的背后,堆放着许多兵器! 有刀、有剑,还有长矛和弓箭,足足上千件! 这些兵器都按种类整齐的摆放着,上面没有一丝灰尘,显然是每天都有人来擦拭。 刀尖锋利无比,像是等待嗜血的猛兽,弓箭上紧绷的弦,彰显着这些武器等待上战场! 土匪头子说他只是因为城破没粮才走得这条道,但是为什么还要藏这么多的兵器呢? 如果说是趁乱起义的老百姓,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同胞这么残忍! 沈云清走过去随意翻看了几下,发现全都印着白狄军的印记。 难道这里是白狄军的聚集地?那些山匪成了白狄的走狗? 就在这时,沈云清的铃铛空间有了一丝异常。 她靠意念进了空间,那些粮食被很好的堆放在一个角落里。 这个空间沈云清进来过好几次,还是第一次打量它的全貌,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模样可描写。 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无边无际的样子,可是粮食的的确确摆在角落里,想要再挪一点位置都不行。 沈云清朝有异样的地方走去,那里出现了一个电子显示屏一样的窗口,下面有“购物车”和“购买”两个按钮。 可是显示屏里什么都没有,空空的一片。 沈云清随意点击了一下“购物车”和“购买”,显示屏里提示,暂时没有可购买的物品。 估计是出了什么岔子。 只要空间还能继续储存物资,并且像现代冰箱那样对食物保鲜就够了。 现在空间里粮食足够了,沈云清还想多捕几只山鸡兔子之类的丢在里面养一养,说不定鸡生蛋蛋生鸡…… 不去管空间里那一点异样后,沈云清出了空间,挥着手将所有的兵器都收进了空间。 与其留在这里给白狄军残杀老百姓,不如留着,说不定以后能用得上呢! 最后,整个地窖被她搬空了,就连那些装兵器的箱子她也没放过,一个不留,最后整个地窖内空无一物。 沈云清这才返回原路,从楼梯走了上去。 出了屋子,迎面就碰上沈玉烟,她身上已经收拾干净了,只是一靠近,还是有一股臭味。 沈云清下意识地退后两步,躲过了沈玉烟要来挽着她的手。 “有话说话,别动手!” 沈玉烟嫣笑一声,“云清,我是来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你替我挡了那一刀,说不定我就没命了,以后,我们还是好姐妹!” 沈云清半信半疑,但还是缓和了语气:“你以后少惹事,勤快点,改掉你那需要人伺候的大小姐脾气,就是最大的感谢,用实际行动表现,我不需要嘴巴上说说而已的感谢。” 说也奇怪,沈云清明明比沈玉烟还要小一岁,说起训人的话,却像是她的长辈。 这让沈玉烟心里听得很不舒服,但还是笑着答应了。 院子里的村民早就将水烧开了,就等着米面下锅呢。 沈云清又从铃铛空间里甩出了足够今天吃的粮食,堆在地上。 村民们已经见识过一次,那就没必要瞒着他们了,加上自己有武力傍身,沈云清打心里不觉得这些村民能对自己构成威胁。 她掏出了大部分的面粉,吩咐村民揉面做面条包子吃。 面条做这一顿的晚餐,包子则留做半路的干粮。 这是村民第二次见识到凭空变物了,还是很震惊,所有人都安静地站在原地,除了沈玉烟。 她扭着腰,从屋檐下走到院子中央,不屑地白了一眼这些惊讶的村民:“切,一群没见识的乡野村夫。大家看看,我妹妹这么厉害,以后你们可都要听她的,她答应了带你们去京城,就一定会做到,以后这一路你们就不愁吃了,你们要不要感谢我们?” 一句话,就将沈云清变成了是她和沈云清一起。 她很享受这种被众人捧着的感觉,就好像她是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围着她转,她满意地看着村民们带着感恩的心态,一遍一遍地说着。 “我们都听沈家姑娘的。” “听云清丫头的。” “我们听从吩咐。” “这条命都是你们救的,你们还给我们饭吃,让我们不饿肚子,以后有什么尽管吩咐。” 沈云清站在后面,看着仍旧改不了行事作风的沈玉烟,摇摇头轻轻叹气,狐假虎威学得这么好,有本事别摔进粪坑里。 她抬手制止了村民的声音,“开始和面吧!早点吃完,在寨子里洗漱一番我们就上路!” 多年的部队生活,让她养成了对什么都无比精细,一丝不苟的生活态度。 对于做面条需要多少比例的水和面粉,她甚至精确到了克数。 沈玉烟插话问道:“为什么我们不能在这个寨子里休息一晚上再赶路呢?这里有床有被子,还可以泡个澡,多舒服啊,反正寨子里也没有土匪了。” 她今天被绑了半天,然后又没命地跑来跑去,最后差点死在土匪的刀下,需要好好的休息一晚上。 睡在山里多不舒服啊,能享受的时候当然要好好享受! 沈云清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我在地窖内发现了很多白狄军的武器,这个土匪寨子很可能是白狄军的聚集地,你想再像在南安村那样么?” 想想那晚的血腥场面,沈玉烟就闭了嘴,村民们都没有异议,他们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睡哪都一样。 村民按着沈云清的要求,在院子里忙活起来。 云娇和林氏也在里面一起帮忙,云娇小小的一双手,将面条搓得又细又圆,轻轻一拉变得老长老长了,她像是发现了这其中的乐趣,搓了一根又一根,到最后整整一碗。 “拉面,嘻嘻,我做的是拉面!我要吃拉面!”她弄得手上脸上到处是面粉。 沈云清听着熟悉的“拉面”,有一瞬间像是回到了现代的拉面馆,只是拉面馆里只有拉面小哥,并没有拉面团子。 她上前一步抱起沈云娇,吧唧一口亲在云娇脸上,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古灵精怪又温暖着自己心的奶团子。 然后很意外的,沈云娇也抱着沈云清大大的亲了一口,口水从沈云清的脸上流进了脖子里。 然后两姐妹都哈哈大笑起来! 第十五章:红烧兔头 煮好了面条,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碗冒着热气的面条,上面还撒着葱花,村民们都很满足地蹲在地上吃面条。 沈云清心想,如果能有一个煎荷包蛋就更完美了。 这个想法刚冒出,林氏就偷偷放了一个荷包蛋在她碗里,然后给云娇的碗里也放了一个。 嗯?怎么会真的有蛋?她记得清点过,她的空间里并没有蛋。 林氏小声说道:“我在寨子的厨房里发现的,有鸡蛋,还有几只拔了毛的山鸡。” “你说,这些土匪也不像真的找不到吃的,为什么要绑村民呢?” 结合地窖里的兵器,沈云清猜测,或许绑走村民只是一个幌子,他们与白狄军合作,真正的目的或许就是为了找到云林大将军。 然而白狄军残忍嗜血,落到他们手里,村民们多半也活不了。 吃完饭,沈云清又吩咐村民赶紧洗漱收拾东西,她则又将整个寨子搜罗一番,将所有能用得上的东西统统搬进了空间。 厨房里一切能吃的,包括几片野菜叶子都没放过。 云娇在山路口和小黑道别,她想摸摸小黑的鼻子,但是太矮够不到,小黑见状,乖乖趴在地上。 “你要小心藏好哈,不要被坏人发现了。” 小黑像是能听懂一般,低呜几声。 “我要和姐姐去京城了,你如果想我了,就来京城找我哈!” 又是几声低呜。 她本来想带着小黑一起走的,但是娘亲和姐姐都说不可以,她们说小黑毕竟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狗熊,和人没办法一同生活,为了小黑的安全,只能让它回归森林。 “你在和狗熊说话吗?你是不是能听得懂它的话?”身后响起沈玉烟的声音。 云娇转头对着沈玉烟翻了个白眼,“关你屁事!” 沈玉烟被一个三岁孩子这么对待,竟也没有生气。 结合上次云娇让蛇咬她的事,再看看这次狗熊直接出来救人,心中的猜测得到一点证实,她竟十分兴奋。 “我是在关心你,不要和这些不通人性的动物混在一起,小心哪天小命丢了。” 畜生永远是畜生,更何况是吃肉的畜生,指望它们跟人和平相处是不可能的。 云娇见沈玉烟阴魂不散,顿时没了兴致,挥手和小黑告别,然后跑回了林氏身边。 白天天气晴朗,气温偏高,晚上趁着月色,气温较低,正好适合赶夜路。 等到所有村民都准备好上路时,沈云清直接一把火将整个寨子烧了。 她要将这里烧成灰烬,不管土匪曾经在这里做过什么,残害过多少百姓,这里是不是白狄军的聚集地,她都不想留着这样一个寨子。 然后朝着往京城的方向,往山里走去。 一百多人的队伍,有些壮观。 村民们都默默地跟在后面,部分村民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有背着包袱抱着孩子的,有推车木板车拉着年迈走不动的老娘的,还有挺着大肚子艰难地跟在队伍后面的。 沈云清只看了一眼,继续带着村民踏着夜色朝前方走去。 在这个战乱的年代,谁都可怜,谁都不容易,只有自己强大,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她不是菩萨,不能普渡众生。 这些村民能不能走到京城,她也不清楚,只是知道,自己能做的,就只有这些。 走了一晚上,在天微微亮的时候,沈云清才安排大家休息。 她估算着已经走出来南安镇的地界,从山头望去,依稀可见村子里的人烟。 就算是这样,沈云清也不敢再一个人下山查看了。 村民们得到她的指令,都原地靠着树干打盹,有木板车的就趴在上面睡。 云娇躲在她背后的背篓里打呼噜睡得正香。 这一休息就到了巳时。 赶了一晚上的路,加上现在一天能有一顿饱饭吃,现在所有人都感觉腹中空空。 有些勤快一点的村民,睡醒了就会在山头附近挖点野菜,也有拿着柴刀想到山里头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到野味的。 只是野菜倒是挖了不少,野味却是一只没有。 村长将自家带出来的粮食分给了大家,但是人太多,根本不够分。 南安村是一个大姓村,除了沈云清一家姓沈,几乎全都姓张,以往邻里之间和睦,都靠着村长主持公正。 大家纷纷推让,表示吃点野菜也是一样的,村长受了伤,可不能在饿倒了。 沈云清见状,给每个人分了一个包子,又拿出一点黍米和在土匪寨子缴获的山鸡,叫林氏和村民一起煮一顿黍米粥,将山鸡炖了,给大家吃一顿好的,自己则提着弓箭进了树林里。 i 空间里的粮食虽说足够他们一家吃许久,但是如果要同时照顾一百多个村民,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坐吃山空。 就冲着村民们逃走了又拿着家伙回到土匪寨来帮忙,她也不能自己一家人吃肉吃饭,让那些村民们空着肚子看自己吃。 在这个时候,唯一能补充肉类的食物,除了山里的小动物,没有别的办法了。 沈云清不敢走远,转过一个山窝,在一片灌木丛边停下,仔细观察。 没过多久,便看见一只兔子在远处的树墩下找食物。 红烧兔肉!这可是她在现代最爱吃的一道菜。 沈云清搭弓射箭,闭上一只眼睛,瞄准了兔子,算好距离,正准备放箭的时候,一个小身影出现在兔子的上方。 然后那个小身影将小兔子抱在了怀里,轻轻拍着兔子的背,像是在安抚。 沈云清定睛一看,是云娇!她跨步走过去,就见云娇萌萌地说:“兔兔那么可爱,不要吃兔兔好不好?” “它说她找不到它的妈妈了,姐姐,它真的好可怜!” 沈云清:“……”我们不吃东西会饿死也很可怜。 但是为了维护云娇的童心,她还是换了一个话头。 “它跟你说的它找不到妈妈了?” 沈云娇肯定地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它的意思?” 云娇小眼睛迷茫地看着姐姐,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啊,它朝我耳边呜呜叫,我听见的就是这句话啦!” 这下沈云清彻底惊讶了,难道这个奇怪的世界,除了自己能有随身空间的技能,这个妹妹还能听得懂兽语? 这个秘密可要保守好,不能让别人知道! “那你跟它说,我们也要吃东西,不然我们也会饿死!” 云娇朝兔子的耳朵边嘀咕几句,就见兔子扬起头,三瓣嘴轻微蠕动几下。 “姐姐,它说离这里五百米处,有一处地方长着人参!” 人参啊……那可比兔子肉宝贝多了。 “把它放地上,叫它带路吧!如果它敢骗我,我今天就要吃红烧兔头!” 沈云清收起了手中的弓箭,看了眼地上的兔子,它正用幽怨的眼神看着自己。 这……兔子竟然能听懂人话?偏偏只有云娇能听懂它的话。 兔子一蹦一跳朝前方走去,沈云清牵着云娇在后面跟着。 第十六章:她以为她是皇太后呢? 大概一盏茶的功夫后,兔子在一处矮坡停下,然后用前脚开始刨土。 几秒钟后,兔子两个前脚抱着一颗巴掌大的人参,递给沈云娇。 “竟然真的是人参?”沈云清不由得多看了云娇几眼,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人参。 云娇眨巴着眼替兔子求情:“姐姐,兔兔给我们找到了人参,你是不是可以放过它了?” “可以呀!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云娇了?” 沈云清朝兔子摆摆手,示意它可以走了,然后仔细将人参包起来收好。 “娘身上有伤,你也饿得这么瘦小,有了这根人参,就可以给你们好好补身子了。” 沈云清话音刚落,便觉得腿上悬了一个人形挂件。 “姐姐,你对我真是太好了,你身上也有伤,我们一家人一起吃!等到别处我再抓兔子来问问有没有人参,这样我们就每天都可以吃人参啦!” 到底是三岁的小孩子,还真是天真! 人参哪里是漫山遍野长着呢?那可是可遇不可求的灵药。 沈云清将云娇从腿上卸下来,然后抱在手上,掐了掐她脸上不多的肉:“好呀,以后姐姐可就指望着云娇帮我找人参了。” 虽然放走了兔子,但是空间里还有没拿出来的腊肉,山鸡还剩两只,留着慢慢给娘补身子。 等她们二人回到休息地时,却瞧见三婶杨秀在一旁,默不作声,眼睛有些红肿,似乎像是哭过? 沈云清走过去问道:“三婶这是怎么了?” 没有人回答,就连三婶杨秀也只是默默地擦眼泪。 沈云清将云娇带回林氏身边,挨着林氏坐下,将包好的人参交给她,又问了句:“三婶怎么了?” 林氏叹了口气,“老婆子也太不是人了,住在你三叔家里,吃你三叔的,穿你三叔的,你三婶对她可谓是无比孝顺,老婆子却动不动对你三婶打骂,有时候还不给饭吃。” 原来刚刚大家将凑出来的野菜,黍米,山鸡还有村长拿出来的食物,煮了很多分给村民,每个人手上都有一大碗。 可是老婆子却以杨秀这两天没有给她准备洗澡水为由,将杨秀的那碗黍米粥抢了过来,自己吃掉了。 杨秀被老婆子欺压几年,性子又软弱,不会为自己辩解,加上三叔不是一个会疼人的男人,只顾着自己吃,压根不理自家媳妇吃了没吃。 再者逃荒路上,老婆子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怕跟不上大部队,找了一辆牛车坐着。 这几天都是杨秀拉着老婆子上路,她累了一路,又干又渴,本以为可以喝到一碗热粥,谁知道一粒米都没有沾到。 便委屈地哭了起来。 “哭哭哭,哭给谁看呢?你男人和你婆婆还没死呢?就开始哭丧呢?”老婆子打了个饱嗝,随手用袖子抹了把嘴,呸道:“下不出蛋的母鸡,也能叫母鸡吗?老三娶了你真是倒了霉了。” “以后老三的香火就要断送在你手里。” 话是越说越难听,村民们都朝这边看来,有的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杨秀,有的则撇撇嘴只当听闲话八卦。 三叔沈达吃完,往队伍后面走去,去找其他人聊天去了,压根不管婆媳之间的矛盾。 老婆子李翠花骂人的话说个不停,骂了一炷香时间,嘴里唾沫横飞,觉得有些口干了,便要伸手去端放在牛车上的那碗水。 水也是杨秀给她倒好放在那里的。 只是有一双手速度比她更快,在她碰到碗沿之前,碗已经到了那个人的手里。 沈云清端着水,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婆,一个人的本性或多或少可以在面相上表露出。 她看着原主的祖母,脑海里只冒出尖酸、刻薄、恶毒几个词。 “清丫头,把水给我!” 语气高高在上,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皇太后呢! 沈云清端着水一动不动,并不打算将水给老婆子。 “阿奶,你怎么能不给三婶吃饭呢?她不吃饭岂不是要饿死在路上,三婶饿死了,谁来孝顺你?” 她说完瞧了瞧手中的这碗水,又看看瞬间黑脸的老婆子。 “我娘要照顾云娇,况且她为了救我受了刀伤,做不得活了,你要指望大伯母吗?” 一说起大伯母,老婆子眼神里明显有一丝怕意。 沈云清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早就知道这个祖母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主,大伯母是一个比李翠花还要厉害的角色。 所以李翠花才坚决要跟着三儿子一起生活。 表面上说的好,见老三媳妇嫁进门多年,肚子里没个动静,要给老三媳妇好好调养身体,早日生个一儿半女。 实际上呢,她是跑老三家摆架子去了。 让她去老大家受老大媳妇的气,她才不傻呢! “我哪有不给她吃饭,我只不过说了她几句,她就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样子,杵在那里像尊泥人,我见她不吃,怕浪费了食物,这才帮她吃了。” “谁知道她吃不吃呢?哑巴一样不会说。” 老婆子轻描淡写几句话,将所有的错全都推给杨秀了。 沈云清既然开口管了这事,那必须管到底,她拉着杨秀上前,替她擦干眼泪,问道:“三婶,阿奶说得是真的吗?” 就算林氏没有跟沈云清说事实的原委,她也不相信李翠花的话,三婶性子温顺,从小就对原主特别好。 杨秀的眼神有些闪躲,她不知道要怎么说。 “三婶,你别怕,今日云清替你做主,云清保证,以后不会让你饿肚子。” 有了云清的鼓励,她偏过头不去看李翠花那要吃人的眼神,说道:“不是这样,她就是不想给我吃饭,以前在村子里就经常不给饭吃,白狄军屠村那晚她就想抛下我。” “路上为了节省粮食,他们一天吃两顿,我两天吃一顿,还要拉着全家的包裹和她上路。” 说完,杨秀伸出双手,一个年纪轻轻的婆娘,手上长满了老茧,手上的皮肤干瘪褶皱如老太。 “你放屁!”李翠花喷了一口唾沫星子,用手指着杨秀:“你个白眼狼,你也不想想,当初你爹是怎么求着我答应这门亲事的?” “早知道你生不出,我家老三那么好的一个人,找谁不是过日子,偏偏找了你!” 杨秀刚擦干的眼泪又开始了,任哪个女人天天被人指着鼻子,骂自己是下不出蛋的母鸡,心里都不会好受。 她情绪有些激动,朝李翠花反击了一句:“那你可以让他去找别人!” 第十七章:女人照样可以活得很精彩 李翠花被这句话噎住了,如果换做是以前,在村子里,说不定她真的会动这个念头,休了杨秀,另外给老三找个媳妇。 可是老三脾气不好,会打人,而且对农活不太精通,在村里,村民对他的印象不太好,好在老三好钻研,算命的说他以后会是一个生意人。 现在逃荒路上,连饭都吃不饱…… 她也指望杨秀继续在去京城的路上伺候自己呢?不然这一路可是会要了她的老命! 要休也得等到了京城再休, “你一个被夫家休了的婆娘,又没有娘家人在世上,说不定活不过一天,我可不想当这个恶人。” 这时村长媳妇走过来调解,拉着老婆子和杨秀。 “好了好了,都是一家人,现在逃荒路上,大家要齐心协力,才不会再出现被山匪绑走的事情。沈家三媳妇,这是我剩的半个包子,你先拿着垫垫肚子,千万别饿晕了。” 每个人都只分了一个包子,村长媳妇还愿意拿出半个来,可见村长一家也是真心实意替村民着想。 沈云清忙将那半个包子还给村长媳妇,然后说道:“三婶,我这里还有两个包子和一碗黍米粥,你先喝着,以后你跟着我们一起吃,我绝对不会饿着三婶。” 三婶对原主的好,她记在心里,现在权当替原主还一份恩情。 杨秀伸手接过包子,狼吞虎咽,三两口就将一个包子吃完了,可见是真的饿得很惨,吃完包子又一口气喝了那碗粥,总算是有点精神了。 见老婆子被村长媳妇拉走了,杨秀才对沈云清摇摇头:“不用了,你阿奶如果看见了会眼红,只怕背地里会更加变本加厉,你三叔他……又不管我,我如果在他面前哭诉,他被烦了还会动手。” 沈云清惊愕道:“三婶刚刚不是说不想和三叔过了吗?” 杨秀苦笑着摇摇头:“那也只是气话,和你阿奶顶一句嘴罢了,现在谁不知道我不能生养,有谁肯要我?” 她说完就将一家人的包袱都背在背上,然后去拉牛车,单薄的身子却能扛起那么重的东西。 沈云清看着三婶的背影摇摇头,心中叹息:谁说女人一定要靠着男人才能活下去?一个人照样可以活得精彩! 三婶这日子过得……真是糟心。 得替三婶想想办法。 村民们吃饱了,也休息够了,又到了赶路的时候。 接连赶了两天的路,晌午过后,太阳有些火辣,好在山林里树木茂盛,大部分阳光被树叶遮挡,人还不至于扛不住。 只是天气炎热,出汗多,大家都口干的厉害。 之前的黍米粥是沈云清从空间里掏出水来煮,现在急需寻找水源,补充水份。 好在临近傍晚时分,沈云清带着大家往山脚走,在一处开阔地带,有一条不算大的小溪。 村民们都欢呼雀跃极了,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沈家的清丫头真是有能耐,这种时候了,还能在山林里找到小溪。 大家纷纷拿起身边的能装水的物什,有些从家里跑出来的时候背了个背篓带了必备品,有些走得匆忙什么也没带,在山里砍竹子用竹筒装。 这一路村民也不好天天等着沈云清的粮食,每家会派一个人在山上找些能填饱肚子的食物。 好歹大家现在也都是有存粮的人了,有粮有水,这个时候真是无比幸福。 沈云清则抿嘴偷笑,她只不过是在山腰处的时候,听见了溪水的声音而已。 村长和村长媳妇组织村民分男女两拨人,各自找好溪水的地方,大家开始轮流洗澡。 最后村长媳妇带着所有的妇女和老人孩子,到了小溪那头有几颗大树遮挡的地方去清洗。 唯独三婶杨秀一个人坐在那里。 沈云清走过去:“三婶怎么不去洗澡?” 天气炎热,就算不赶路,身上隔了这么久,肯定也馊了。 杨秀也知道自己身上一身汗酸味,有些窘迫。 “我要在这里替大家守着包袱,等她们洗完了我再去洗。” “你去洗吧,包袱我替你守着。”沈云清好心建议道,她可不想跟这么多人挤在一个小溪里洗澡,她打算等大家都收拾好了,就带云娇和娘亲去小溪最上头,那里的水温要比这里高一些,说不定还可以泡一泡。 这个时候顺带帮三婶一个小忙,也没什么。 但是杨秀却并不领情,她摇摇头,语气平静:“不了,我不想跟她们一起,等她们回来了我再去洗也是一样的。” 原来是这样! 沈云清便不再强求,趁着村民们各忙各的,给云娇煮了她心心念念的腊肉饭,顺便拿出一点粮食交给村长,让他去安排。 腊肉还是切成薄片,只不过这一次她没有将腊肉丢在饭里一起煮,而是隔水蒸,等黍米饭煮熟之后,再将蒸熟的腊肉一片一片铺在饭上面。 再配上村民送的野菜,拿出空间里的调料,炒了个野菜大杂烩,胜在调料齐全,原本有些涩口的野菜变得酸爽可口。 云娇终于吃到腊肉饭了,哼哧哼哧吃了两大碗,吃完四脚仰天躺下,满足地摸摸肚皮:“我的肚皮快要撑破啦,姐姐,你煮的腊肉饭怎么这么香!” “你个小吃货,娘煮的就不香吗?”林氏竟然跟个孩子似的,也摸摸肚皮,然后“嗝”一声,打了个饱嗝,“再来一碗!” 沈云清吃着饭,眼角嘴角都是笑意,真是两个搞怪的母女! 等她们吃完饭收拾好,村民们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洗完澡,换好干净的衣服,顺便将脏衣服在小溪边洗干净后,大家也要开始准备做饭吃了。 沈云清正想带三婶一起去上游洗。 还没走到三婶那,便听见老婆子在骂人:“叫你守着包袱煮饭,你到现在还没煮好,你怎么这么笨!我们澡都洗好了,却没饭吃!怎么?你还想等着老婆子我来伺候你啊?” “这个柴不干燥,不好点火,我点了好多次才点着,也不怎么好烧。”杨秀小声地解释。 “还要狡辩!怎么人家能烧着你烧不着呢?我看你就是偷懒!” …… 一阵沉默,杨秀也不想解释了,刚刚说好的,等她们洗完澡再换她去洗。 她拿了两件换洗衣裳准备朝小溪走去,手边却被丢了一大包脏衣服。 “把我们换的衣服顺便洗一下!” 第十八章:捉奸 杨秀对这种行为见怪不怪了,以前一家人的衣服也都是自己洗。 她拿着那包散发着酸臭味的衣服,朝小溪边走去…… 沈云清将这些看在眼里,对这个矮小的老婆子越发看不顺眼。 算了!先洗澡要紧,她带着云娇和林氏,往上游走去,她们只有一个背篓,没有其他包袱,背篓里装着所有的日用品,其余的……都在铃铛空间里呢! 来到上游,沈云清猜想的没错,这里是一处温泉,泉水温热,对娘和自己身上的伤有调养的效用。 反正也吃饱了,今晚不打算赶路了,在这里舒舒服服地泡个够。 云娇毕竟是小孩子,见到水无比欢腾,光着脚丫在水里踩个不停,啪起的水花溅在她脸上,她“咯咯咯”笑个不停。 林氏泡到后面,竟然和云娇打起水仗来了。 二人互相往对方身上浇水,可是云娇才三岁!后娘啊……真怀疑云娇是你捡来的,你对着三岁的奶娃娃那么猛烈的泼水,几次将她冲倒都不管。 “姐姐,帮我!” “姐姐,娘耍赖……她赖皮!”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氏泼了满嘴的水。 就在母女三人玩得嗨的时候,小溪下游刚刚村民洗澡的地方传来一声惊呼。 “救命!” 沈云清耳朵灵敏,一下就听出了是三婶在呼救,她迅速穿好衣服,带着云娇和林氏出了温泉池子,又吩咐她们赶紧去跟村民集合。 自己快步跑了过去。 妇女小孩洗澡的地方为了避嫌,离休息地有一段距离,所以那边并没有人听见这边的动静。 杨秀刚刚洗好澡,正在洗一家人的衣服,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刚转身看了一眼,只来得及呼叫一声就被人捂住了嘴巴,往树林方向拖去。 她力气太小挣扎不过,拼命地抱住一颗树不撒手。 然后就被扇了几巴掌,有些头晕,手上也没了力气,松开了手,耳边听见男人嘴里骂骂咧咧的声音,自己就这么被继续往树林里拖。 她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偏偏喊不出声音,难道今天自己就要死在这里吗? 男人朝她耳边说:“冤有头债有主,这是你男人欠我的,只能拿你抵偿。” 只是他没走两步,就被后面的人一脚踹中脊骨,“咔哒”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从后背传来,然后男人就没办法动弹了,瞪着圆鼓鼓的眼睛,朝沈云清怒吼道:“你少管闲事!” 沈云清将杨秀扶起来,语气不善道:“她是我三婶,我怎么能算管闲事呢?” 她仔细瞧了瞧跪在地上的男人,觉得有些面熟,好像就是逃荒队伍里的村民。 这时,村长带着几个村民来了。 是林氏跑去跟村长说,这边可能有坏人,她担心云清一个人对付不了。 村长走上前一看,愣了一下:“你不是村西头张五哥家的儿子吗?叫什么来着?” “张顺!” “哦对,张顺,你这是干什么呢?跪在地上做什么?”村长说完看看旁边的杨秀,衣衫凌乱,脸也肿了,觉得平时憨厚老实的张顺不像会做出这样的事。 他上前一步朝沈云清问道:“清丫头,他们这是……” 沈云清将刚刚看见的告诉了村长,并说既然是南安村的村民,那就交给村长处理。 村长先是上前询问缘由,张顺起初死活不肯说,只说杨秀的男人欠他的,拿他媳妇抵债也是一样的。 这事具体是怎么样的,连杨秀都云里雾里,看来只能找沈达出来对质。 可是众人找了一圈,愣是没看见沈达人影! 眼看这件事理不清个头绪,村长摆出了架势,将张顺骂了一通,说再不开口,就当他是强抢良家妇女,等到了阳城他们就会将他送往官府。 张顺这才脸色难堪的说了句:“沈达被我绑起来藏在那边的大石头后。” 众人一听更加惊讶,张顺好端端的绑沈达做什么?两个人性格不一样,在村子里的时候就没什么交集。 等张顺带人去了那块大石头后面,才知晓是为什么…… 只见张顺媳妇和沈达二人都衣衫半退,狼狈不堪地绑在一起。 “他敢勾搭我媳妇,我为什么不能强了他媳妇,再说他自己亲口跟我说的,随便我,他不稀罕他媳妇。” 杨秀站在一旁冷眼瞧着自家男人,身形微晃,站都站不稳。 原来沈达常常不着家,是和张顺媳妇勾搭上了。 看着张顺媳妇肚子微微隆起,很明显是有了孩子,而且月份不小。 那这孩子是……谁的? 村长问出了她心中的问题:“沈老三,你你你……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呢?张顺绑你打你你活该,你怎么能叫张顺去祸害你媳妇呢?” 村长年纪大了,这些事说起来都脸红。 哪知沈达并不觉得多羞耻,反而理直气壮道:“谁叫她生不出。” “那张顺媳妇肚子里的孩子是……” “当然是我的!”沈达无比自豪,“张顺自己没用,他媳妇想娃都想疯了,他倒是一点不着急,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沈达话音刚落,就挨了张顺一脚,接着又被扇耳光,他被绑着没法还手,就这样生生挨了几下。 好在旁边的村长和村民将情绪激动的张顺拉开了。 “现在她肚子里有我的种,我要接她进门,至于我家那位婆娘,我给封休书,你爱要就要吧!反正也没人要。” 沈达特别为自己在其他女人那里留了种感到自豪,以往因为没有生孩子,男人之间时不时开个玩笑,总会说是不是他不行,不然怎么几年了他婆娘肚子没个动静。 呵!让你们看看是我不行还是我婆娘生不出! 可是他忘记了旁边站着的人,下一秒杨秀扑上去又抓又挠,很快就将他脸上抓的稀巴烂。 杨秀边抓边哭诉:“你个忘恩负义的人,你的心被狗吃了?我尽心伺候你和你老娘,你就这样对我?” “休了我,你好和她过美美满满的日子?你做梦!” 她今天接二连三地受打击,已经快要虚脱了,好在沈云清一直搀扶着她。 可是,老婆子却插嘴道:“什么做梦?你这女人心思真歹毒,真真想让老三断后啊,即使不休了你,也要迎她进门,怀了我沈家的种,就是我沈家的人了。” 第十九章:和离 沈云清看着骂骂咧咧的老婆子,还有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的三叔,心中怀疑原主的父亲,真的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 印象中父亲为人正直老实,从不与邻居拌嘴,也没有和哪个村民发生纠纷。 她实在看不下去了,村长已经被这些人折腾得晕头转向,一会去扯这个,一会去扯那个,完全顾不上这个小老太了。 沈云清拍拍杨秀的手,安慰她:“三婶别怕,以后你跟着我们,不必再跟着这样的人过日子了,你看我娘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呢,不也过得好好的,你也可以的。” 杨秀眼神木然,呆呆地点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下定决心。 她说完就朝老婆子回怼道:“阿奶好大的口气,也不问问三叔是为什么被绑在这里,就开始谈论休妻再娶的事,你问过人家家里人了吗?” 张顺还在这里想要了沈达的命呢,他们竟然像没事人一样,讨论将人接回家! 老婆子也是一个脑回路清奇的人,她径自走到张顺媳妇跟前,蹲下身问道:“顺子媳妇,你愿意跟着我家老三么?你看你都怀了他的种,我猜你是愿意的,对吧?” 众人:“……” 张顺媳妇:“……” 沈云清:“……” 张顺要不是被村民拉着,估计会忍不住对老婆子出手! 沈云清看不下去了,今日的受害者明明是三婶!他们却完全不当回事! “阿奶,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吗?三婶还在这里,你们怎么处理这件事?” 话刚说完,老婆子便瞪了她一眼,啐道:“你三婶愿意留在我们家,我们也不会少她一口饭吃!” 其实是舍不得杨秀这个免费的劳动力。 沈云清看向杨秀,用眼神示意她大胆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我不愿意!我要和离!” 杨秀平静地说出这话,她彻底对这一家人失望了,沈达勾搭别人媳妇,被发现了竟然想让她去抵偿他犯的错! 这样的男人靠不住,以往以为他只是懒了一点,对自己关心不够,现在才知道,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心。 云清说得对,不靠男人照样可以活下去。 而原本笃定杨秀舍不得走的老婆子有些傻眼,愣了一会,嘴硬道:“和离就和离,不会生看谁敢要你,我们老三碰上你也是倒霉。” 就这样,在沈云清的鼓励下,由村长主持,签字画押,逃荒路上一份简单的和离书就这样办好了。 事情办完已经是深夜了。 至于沈达和张顺媳妇的事,最后怎么处理,他们不想知道。 杨秀简单收拾了几件旧衣裳,被沈云清带到了她们休息的地方。 可是半夜的时候,杨秀不见了! 沈云清睡得迷迷糊糊瞄了一眼三婶的位置,是空的! 瞬间睡意全无! 她偷偷爬起来四处寻找,发现几百米外的树林里有一个人影。 沈云清悄悄走过去,是三婶!只见她将一件旧衣裳撕成细条状,然后绑在一起挂在了树枝上! 拼命地跳起身子,想将头挂上去。 不好!三婶想不开想寻短见。 沈云清快步跑了过去,这时杨秀已经挂在树枝上了,表情痛苦难受却不挣扎。 她掏出弯刀,像扔飞镖一样扔出弯刀,将细布条割断。 杨秀便跟着栽下来,“咳咳咳”了半天,见是沈云清,痛哭道:“你为什么要救我?让我死了算了,我活得没意思!” “三婶,你怎么就活得没意思?” “我被丈夫休了,又不能生养,以后肯定没人要了。” 沈云清有些恨铁不成纲,头一次骂一个她尊敬的长辈:“谁说女人没人要了就活不下去?你是和三叔和离,是三叔对不起你,你又没做错事,你为什么要去死?” “我、我、我不知道我以后活着要做什么?我没有娘家人,以后这个世上就我孤零零的一个……” 沈云清打断她:“三婶,你还有我们,我和我娘,都是女人,你看我爹出去当兵了,我娘一个女人,带着我们不过的好好的吗?” “你跟着我,我教你本事,你以后就能保护自己了,等到了京城,我们可以做点小买卖,或者靠手艺赚家用,同样能养活自己。” 杨秀摇摇头:“我什么都不会……” “不会我可以教你,不会的可以学,我可是全能型人才,相信我,三婶!” 沈云清一边开导着杨秀,一边收拾,然后搀扶着杨秀回了休息的地方,为了防止三婶再想不开做傻事,沈云清干脆搂着杨秀睡。 接下里的几天都是这样,沈云清一步不离地跟着杨秀,还将三婶的情况告诉了林氏,要林氏也多多留意。 半个月之后,杨秀的情况才好了一些,不再说活着没意思的话,也不发呆了,会主动帮着林氏一起干活了。 就这样连着赶了几天的路,这一天傍晚,他们选择了一个半山腰休息。 沈云清利用空间里的物资,搭了个简易帐篷,只有一个棚顶,四周都是敞开的,但是勉强可以抵挡一些露水,如果碰上下雨天,这样一个帐篷有总比没有好。 沈云清盯着帐篷的顶,这么想着,慢慢睡去。 哪知她的想法得到应验,第二日天还没亮的时候,突然下起暴雨。 村民们都是被大雨浇醒了,找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山洞,无处可躲,最后都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沈云清。 沈云清醒来的时候,面对这么多双看着自己的眼睛,脑子一瞬间就不迷糊了。 “清丫头,你看还能不能想想办法,再给弄一个帐篷啥的,给大家伙躲躲雨啊?”村长厚着脸皮来到沈云清跟前,替村民们说出请求。 可是她空间里多的是粮食,这样的物资并没有啊,这一点点也是她拆了几件旧布料做出来的,也挡不住暴雨! 不多时,帐篷因为兜水太多,哗啦一下倒了,这下所有人全都在雨中淋雨了。 沈云清心里一沉,无声的环顾四周。 他们此刻在山腰,唯一的遮挡物便是大树。 可谁都知道,下雨天往树下躲,那明显就是活腻了自己找雷劈。 并且,他们此刻所处的位置,就是一个山壁之下,只怕暴雨冲刷过后,会不会有山体滑坡,泥石流什么的…… 暴雨刚下不久,他们得赶快离开这里。 沈云清用手掌遮挡在额头上,以免雨水灌进眼睛影响视线,她朝村长大声喊道:“村长,这个地方不能呆了,万一雨水将山壁上的泥土冲下来,我们都得活埋在这里,我们得赶紧收拾东西往山上走。” 村长瞬间明白了沈云清的意思,朝村民喊话道:“收拾东西,往山上走。” 闻言,村民麻溜地收拾东西。 第二十章:暴雨 大堂哥沈元北正想将他爹抱上木板车,还有一些包袱也准备丢在木板车上,雨势却越来越大。 “来不及了……别拉木板车了,让其他人背粮食,你们选一个人背着大伯,尽可能的拿一些重要的东西,赶紧往山上走。” “煮饭的东西太重了,就别拿了,木板车牛车先暂时扔在这里,过后有机会再来拿。” “每个人尽可能的多背一点东西,但是要量力而行,人比东西重要,不要太为难自己。” 村长在雨中跑来跑去,安排大家往山上跑。 沈云清留着断后,这是她和村长商量好的,确保不漏下一个村民。 原本沈云清要娘和三婶带着云娇先走,但是她们死活不肯,都留下来陪着沈云清断后。 等所有的村民都往山上的方向走去之后,空地上留满了各种家伙,有煮饭的铁锅,有木板车,有厚重的棉被,被雨水浸湿后,重了好几倍。 所有人都以为沈云清能凭空变物,其实她只不过是有一个超级大的储物空间。 这些东西是村民这一路好不容易搜集到的,大部分是在土匪寨搜罗来的,还有部分是在路边的烂屋子里发现的。 木板车可以帮助村民减轻负重。 丢了怪可惜的。 最后,沈云清依旧挥动铃铛,“叮铃叮铃”两声,将村民遗留的所有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 收集完毕,沈云清带着林氏、杨秀和云娇快速地往山上跑,途中看见沈达搀扶着张顺媳妇走在后面,而老婆子李翠花一个人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抱着一颗大树喊道:“我跑不动了……” “跑不动就得死在这里!” 村民组织了几个青年沿路帮助村民爬山,但是也有忙不过来的时候。 雨下得越来越大,原本天已大亮,可是此刻天空黑压压的一片,而且云层越来越低,貌似这场大雨一时半会停不了。 爬了近一个时辰,还没爬到山顶。 好在前方探路的年轻人跑回来告诉村长,拐角的山坳处看见一个岩石洞,可以进去躲一会。 一百多个村民一听,都像是看见了希望,拼劲最后一丝力气,互相搀扶着往那个岩石洞跑去。 等沈云清几个人最后进了山洞,发现这个山洞里面很空阔,进了百来个人竟然一点也不拥挤。 她环顾四周,岩石洞洞壁光滑,里面还有大小不一的石块,可以供人休息,看来这个岩石洞是人为挖掘的。 沈云清上前摸了摸洞壁,不得不感叹劳动人民真是伟大,这得耗费多少时间才能挖出这么大一个山洞?这个山洞的用途是什么呢? 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洞口聚集了太多人,她拉着杨秀和林氏往里走去,手却捞了个空! 沈云清回头一看,发现三婶杨秀正朝沈达的方向看,她不知道三婶在想什么,但是能看出三婶心情不好。 杨秀在路上就特意留意过沈达和那个女人。 沈达对那个女子可谓呵护至极,走一步路都怕摔着的那种。 沈达何时这样对待过杨秀?从来没有。 至于沈达是如何说服张顺放手的,杨秀已经不关心了。 有些人不是不会对人好,只是不会对她好。 她已经彻底死心了。 老婆子李翠花却有些后悔,虽说张顺媳妇能怀孩子生孩子,但是是个娇生惯养的人,吃个饭都要沈达喂,真是没眼看下去,更别说新进门的媳妇孝顺婆婆了。 自从杨秀和离跟他们分开之后,李翠花就没吃过一顿饱饭,也没有人给自己倒水,更不要说一家人的脏衣服,全都是她洗! 此时,她看见杨秀,瞬间就起了讨好的心思,她厚着脸皮冲杨秀笑,想着让杨秀回来继续伺候自己。 哪知话还没开口,杨秀连头也不回,朝里走去了。 林氏拉着沈云清和云娇也跟着走到山洞最深处。 “老三可真有本事,别人家的媳妇,他说要就能要,也不知道给了张顺什么好处!”林氏嘴碎念了一句。 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像是犯了错的小孩一样,用求饶的眼神看着沈云清。 沈云清:(⊙o⊙)… 杨秀暗神地摇摇头。 众人空着肚子醒来,就被暴雨赶着爬了一上午的山路,在山洞里呆了一整天,暴雨依旧没有要停的意思, 此刻早已经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偏偏身上储存的干粮都吃完了,再不开火煮点东西吃,哪还有力气继续爬山。 有几个胆子大的年轻人向村长自告奋勇,要跑下去拿回那些煮饭的家伙。 村长拿不定主意,如果不让他们去,大家都有可能饿死在山洞里,但是让他们去,又怕他们遇上危险,他跑来问沈云清。 “不用去,村长,东西我都给你们收上来了。”沈云清伸出手腕,轻轻摇了摇,所有东西都出现在山洞里。 依次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丝毫损坏。 村民们又一次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沈云清的铃铛不但能变粮食,还能运东西呢? 沈云清解释道:“我这个并不是凭空变物的本事,只不过能装很多东西而已,大家不要把它想得太神奇了,之前的粮食也是我好不容易搜集到存在里面的。” 她跟村民相处了这么久,大致了解到这些村民的本性,都不坏,索性将事情说开。 “原来是这样……” “一路上也不见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我还以为你小气,不肯给我们吃呢?” “怪不得你也经常要跟我们吃野菜呢……” 村民们都点点头表示理解,清丫头肯拿出食物来分给大家,他们都很感激,更何况这次又帮他们把东西都搬上来了,省了他们往回跑的力气。 大家纷纷上前来领了自家的家伙,开始烧火煮东西。 水有现成的雨水,柴嘛……刚好岩石洞里有些干树枝。 林氏和杨秀也在旁边商量今天吃什么,这时大伯母张晓莲带着沈玉烟朝这边走来。 “娘,你要我怎么开口……”沈玉烟小声跟母亲张晓莲嘀咕。 张晓莲白了她一眼:“你真没用,本来就是我们家的,要回来怎么啦?” 第二十一章:抢铃铛 沈玉烟:“可是……可是那是二叔从京城给她带回来的。” 张晓莲:“她又不知道,这么一个宝贝白白便宜了她,你瞧瞧现在村民,都对她说一不二,如果你拥有了它,隔壁村的子林说不定就能回心转意了。” 隔壁村的子林,是一个读书人,家里有一点家底,整个村就他上了学堂,认识的字比村里最年老的人都多。 而且听说还要去乡里参加考试呢。 只不过因为战乱没去成。 沈玉烟早就对子林心仪许久,发誓以后一定要做个秀才娘子,从不拿正眼瞧村民面其他女孩。 只不过子林也是一个清高的人,不太看得上沈玉烟,认为沈玉烟家既不是读书人,也不是富贵人家。 张晓莲也想攀一门读书人的亲事,但是逃荒路上能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听说隔壁村比她们走得早,这会多半到了阳城了。 从最开始沈云清在土匪寨亮出那个铃铛之后,张晓莲就恨得牙痒痒。 这个铃铛当初是沈家老二沈牧从京城寄到她家里,和一封报平安的书信,也没说这个铃铛是给谁。 她瞧着就一个生了锈的铁铃铛,沈玉烟也看不上,就随手丢给了沈云清。 可她们哪知道沈家老二到京城寻了个宝贝给她女儿,清丫头也真是深藏不漏,一个宝贝藏了这么多年,一点痕迹不露。 到了土匪寨要出人命了,才肯拿出来。 说不定清丫头和她那个后娘,早就囤够了能吃一辈子的粮食了,这才天不怕地不怕地要跑去京城。 现在问她们要回来也没什么,毕竟当初老二沈牧也没说铃铛是给清丫头的。 母女二人径自来到沈云清面前。 沈云清正捡干树枝准备烧火做饭。 在土匪寨搜罗的粮食她让村长按人头分给各家各户。 而她自己在镇子上捡漏的粮食则一直在空间里,粮店里的粮食肯定比土匪寨里的要好。 张晓莲看见白花花的米,心中又开始不忿起来,定是这个恶毒的后娘唆使清丫头,才让清丫头跟她们越来越不亲近。 这个恶毒的后娘肯定早就发现了铃铛的秘密,才使了手段,好让清丫头对她言听计从。 怪只怪自己当初太大方了,现在便宜了他们。 “让让,让让……”云娇搬着一节高出她半个头,小腿粗的一截树枝,嗨哟嗨哟地来到灶边,今天姐姐拿出了山鸡,要烤山鸡给她吃。 她要吃最大的鸡腿!谁都不能挡着自己的路。 然后“哎呦”一个趔趄差点绊倒,只是小妮子人小腿灵活,愣生生将旁边站着的两个大人给绊了一脚,自己却稳稳地抱着树枝不撒手。 “唉哟……你小心点,小小年纪净干坏事。”张晓莲对林氏没有好意,自然对林氏生的云娇也不好。 “我明明是勤劳的小蜜蜂!我在搬柴,我要吃饭就得自己动手,怎么能叫干坏事?” “你也不长点眼睛,差点绊我摔跤,不是坏事么?”张晓莲气得有些牙痒痒。 “这个山洞这么宽,你为什么偏偏站在这里?你找我姐姐有什么事?”云娇将树枝扔在地上,小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上次被她扔进粪坑里的沈玉烟,有些嫌弃地捏住鼻子。 “你不觉得你身上还有一股味道么?” 沈玉烟:“小屁孩欠打!” “你敢打一个试试!”沈云清将云娇拉到了身后,不太高兴地看着眼前的二人。 这母女二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一路上这么久,都不见他们上前打招呼,现在跑过来准没好事! 只见刚刚还气得跳脚的沈玉烟,翻脸比翻书还快,立马阴转晴,笑眯眯地跟沈云清打招呼:“云清,我来找你玩,走,我在那边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带你去看看。” 说罢便来拉沈云清的手,显得无比亲密。 “姐姐,你答应要给我吃鸡腿的!” “谁说我要走了?”沈云清抱起沈云娇,“姐姐不是小孩子了,不贪玩,这就给你做鸡腿吃。” 云娇肚子饿了,她也饿了,要做饭呢!哪有闲功夫去玩! 用背篓里的弯刀将那截树枝劈成小木棍,用石块搭了个简单的灶,掏出火折子开始生火煮饭。 林氏在一旁砍鸡肉,留了两只大大的鸡腿,两个闺女一人一个,两个鸡翅膀她跟杨秀一人一只。 再简单将骨架砍成几块,便穿在树枝上,蘸上各种调料架在火堆上开始烤。 这几天为了赶路,路上都没怎么好好吃过饭,都是吃干粮,要么黍米,趁着现在大雨赶不了路,索性好好做一顿饭,让两个闺女饱餐一顿。 沈玉烟见沈云清对自己爱答不理,原本还有些生气,但是看见山鸡的时候,她嘴角不争气地流下了口水,脚也挪不动了,心里盘算着捱会时间,最好捱到他们开饭,她就可以蹭一顿饭了,说不定能吃到一只鸡腿。 张晓莲见自己闺女木头似的杵在那里不吭声,白了她一眼,将她往旁边推了一把,脸上堆着笑上前一步,说道:“清丫头,你可能不知道,这个铃铛当初是我们家玉烟的,只因为你那时候跟她要好,她才送给了你。” “现在我看你们姐妹俩,也没什么特别深的情分,不如就分得清楚一些,将她送给你的东西归还给她。” 张晓莲是一个精明的人,来这里开口第一句话,就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们是来要回铃铛的! 听到这话,沈云清都愣了一下。 随后她搜寻原主的记忆,铃铛确实是当初从沈玉烟的手里给她的。 沈云清将手上的铃铛摘下来递给沈玉烟,既然是人家的东西,物归原主就好了。 她没有这个铃铛并没有什么损失。 “姐姐!不能给!”云娇急得跳脚,那个铃铛能变出好多美味的食物,有山鸡、野兔还有包子和腊肉。 给了沈玉烟,她以后吃什么啊?她才不要吃野菜啃树皮呢,如果真的没有腊肉鸡腿了,实在饿得难受的话,嗯……野菜黍米粥好像也还可以…… 云娇就这样一步一步说服她自己,但是真的舍不得鸡腿和腊肉啊!她还没吃够呢!娘亲也没吃够啊…… 不行!现在正烤着山鸡呢,那一整只山鸡都是她的了,谁也别跟她抢,这就是她的最后一顿烤鸡了!o(╥﹏╥)o 张晓莲和沈玉烟原本以为想要回铃铛会特别困难。 没想到这么容易!(〃''▽''〃) 第二十二章:抢铃铛二 沈云清看着大伯母胡话张嘴就说,有些想笑,任张晓莲如何如何说,铃铛有什么记号,沈云清看都没看铃铛一眼,直到张晓莲说完,她才开口:“那恐怕让大伯母失望了,这个不是你的铃铛!” “你看都没看一眼铃铛上的特征就说不是,你好歹拿下来大家对峙一下!” “因为这个铃铛本来就是我的!”沈云清将袖子往上挽了一截,露出雪白的小臂和晶莹透亮的铃铛。 “上面有我的名字。”沈云清转了转铃铛,将刻有“云清”两个字的那个地方给大家看。 这个铃铛在她作为特工时,代表着她的身份,从她成为特工那一刻起,这个带有她名字的铃铛就会伴随她一生。 旁边除了张晓莲母女,还有一些村民,村民伸长脖子凑过来看了看,上面确实刻着“云清”的名字。 “沈家大媳妇,你莫不是看错了,这上面确实有清丫头的名字。” “不可能!我看看!”张晓莲上前一步想扯下铃铛,被沈云清避开了。 “怎么?说不过就想抢么?要看就好好看,动手做什么?”沈云清提高音量,“看见没?” 待张晓莲和沈玉烟看清楚了那两个字后,有一瞬间的沉默:沈云清哪里来的钱买铃铛? “这么好的铃铛肯定很贵吧?清丫头哪里来的?怎么以前从没见你戴过?莫不是你偷拿别人的刻上去的名字吧?”见明着要不回来,张晓莲开始胡乱污蔑了。 “对啊,你从小和我一起长大,我怎么从来没见你戴过,怎么现在逃难了,倒是戴起这么贵的铃铛了?”沈玉烟附和着她娘,腰板也直起来。 见这二人如此问,村民转头看向沈云清,对啊,铃铛是沈云清的,她总该说得出来历吧! 沈云清没想到她们会这么无下限,见拿不到,颇有一种:我得不到就毁掉,你也别想要的做法。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那铃铛是云清的亲娘留给云清的。”林氏眼见这些人凶神恶煞胡言乱语,也后知后觉的明白了,她们是想抢夺铃铛,当下也顾不得什么了,挺身站到沈云清身边,手里杀鸡的砍刀还没放下,被她用力抓在手里。 “怎么可能,二房的,你刚刚还说不知道!”张晓莲冷笑。 “刚没想起来,现在想起来了。”林氏说。 “你怎么知道那是她亲娘留的,你都没见过她亲娘!” “先姐姐托梦告诉我的!”林氏这辈子没撒谎骗过人,这个时候说出这话,声音绷地有点不自然。她心里其实挺慌了,但还是坚持用自己的方式保护沈云清。 沈云清被她护在身后,目光垂下落在她纤瘦的肩膀上,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复杂感觉涌上来。 她坚强牛逼了一辈子,没想到也有被人护着的一天,而且护着她的这个肩膀这样纤瘦弱小…… 张晓莲也没想到一直都很软弱被她们一家欺负的林氏,竟然敢挺身出来说话,一时间也是愣住了。 沈云清本来还没这么气呢,见张晓莲越来越得寸进尺,厉声道:“大伯母可不要欺负小孩子,我小时候记性可好得很,怎么会不记得有没有弄丢她的铃铛?” “我一岁那年,我娘病重,我爹要带我娘去治病,将我放在你家,你说,你给我吃的什么?” 张晓莲一噎,一岁的时候,那么久远的事,她怎么记得? “吃得烟灰!就是从锅底刮下来的烟灰,还将我涂成一个黑脸!”沈云清看向一旁的村民,刚好有一个当时在场的大娘。 她当时是张晓莲的隔壁邻居,来张晓莲家里串门,碰见了这一幕,还说了张晓莲两句呢。 沈云清上前两步扶起大娘:“大娘,我记得你当时见到过的,你给我作证!” “是的,的确有这么回事!” “谢谢大娘!”沈云清又说:“三岁那年,我和沈玉烟一同在池子边玩耍,大堂哥一脚将我踢进池子里,随后你们都跑了,还是当时村长家的女儿将我拉起来,我才没被淹死!” “你有证人么?就敢随口瞎编?”沈玉烟上前一步辩解,反正村长的女儿已经死了,死无对证。 沈云清正要开口,人群里冒出一个声音:“我当时看见过,我想跟沈玉烟她们一起玩,但是他们嫌我碍事,将我赶走,我当时就躲在墙角玩,亲眼看见沈家大哥将云清踢进水里。” 村长也上前一步补了一句:“我女儿虽然没福气,先走一步,但是这件事她当时就对我说过,清丫头没说谎!” 张晓莲见所有人都帮着沈云清说话,一张嘴根本就说不过这么多人,于是,不想跟她们多啰嗦,双手叉腰问道:“云清,你说这么多什么意思?我不过就是想要回玉烟的铃铛,你编出这么多瞎话污蔑我们做什么!”” 沈云清挑了一边眉毛,语气轻蔑:“我说这么多,就想告诉你,我从出生的事就记得清清楚楚,沈玉烟根本就没有什么镯子!” “我有没有镯子,怎么你比我还记得清楚呢?”沈玉烟反讥道。 沈云清:“那你说你的镯子是银的吗?” 沈玉烟:“当然是银的!”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哗然。 沈玉烟一话接一话,早就不知道沈云清偷换了说法,将铃铛换成镯子了。 沈云清勾唇冷笑一声:“所以说,你连自己到底有什么都不知道!” 沈玉烟半晌才反应过来,被沈云清套话了,气得脸半紫半红,又被张晓莲骂:“我怎么会有你这么蠢的女儿!” 正好这时沈元北推着沈均过来了,他早就在人群外听见这些话,朝张晓莲和沈玉烟吼了一句:“还不回去做饭吗?丢人现眼还没丢够呢,我们家什么家底,哪里买得起什么铃铛镯子!” 他这么插一句,立马就给张晓莲母女解围了,也实在是看她们撑不住了,但凡还有回转的余地,沈均也会选择沉默。 张晓莲一张脸气得不行,直直戳着沈玉烟的脑袋大骂:“你简直就是猪脑子!赶紧滚,少给我丢脸!” 她在前面走着,路过沈均身旁时,努努嘴想骂人还是忍住了,径自走了。 沈玉烟低着头恨恨地看着沈云清和云娇,眼神像是要吃人!又怨恨地看了眼走在前面张晓莲的背影。 明明是娘叫她过来问的,现在却是她挨骂,所有的过错都是她,凭什么! 第二十三章:让她吃些苦头 伯母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沈云清心中有些动摇,也就一个鸡腿,她们也是自己人。 但是当沈云清转身往火堆边看得时候,云娇和林氏还有杨秀三个人,已经差不多将那只烤山鸡吃光了,只剩一个鸡屁股还在烤着。 云娇将自己的每个手指都嗦了一遍,嗦得干干净净,嘴里直呼:“太美味了,我还没吃够呢,就没了!” “???”沈云清瞪着圆圆的眼睛,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你们三个真的一点都不给我留啊? 云娇双手往身上左抹几下,右抹几下,嘿嘿笑道:“姐姐,你就爱做烂好人,留给你你也会给别人吃,还不如我帮你吃了。” 沈云清叹了一口气,转头对沈玉烟表示抱歉,她也没得吃了! 沈玉烟和张晓莲目睹了全过程,对三岁的云娇憎恨更多了一分。 这个云娇处处跟他她们作对,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收拾她,让她吃教训。 小户人家出来的后娘,教出来的孩子也是斤斤计较。 张晓莲没办法,只得带着沈玉烟回了自家那边,空肚子来,空肚子回,而且两手空空,简直越想越气! 两母女走后,沈云清坐到火堆旁边,她倒是无所谓吃什么,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本来她也没多想吃鸡腿,云娇吃了也好,小孩子长身体呢! 她盛了一点饭,就着一点酱菜开始大口吃饭,确实饿了,爬山太耗费体力了,等雨停了,还是要往山脚的山道走。 这时,云娇不知从哪掏出了一个鸡腿,放到她的碗里,乖巧道:“姐姐,鸡腿我给你藏起来了,快吃吧,我才不要给坏女人吃呢!” 沈云清:“……” 我是该感动呢?还是该感动呢? 沈玉烟回到她家休息的地方,三个哥哥闲的没事,收集了一些树叶当做牌九,打牌消磨时间呢…… 沈玉烟瞬间脾气上涨,她在沈云清那里受了一肚子的委屈,什么都没拿到,还饿着肚子回来,可是三个哥哥将唯一的一点食物吃个精光,还有心情在这里打牌。 她上前抢过树叶扔在地上踩了几脚,骂道:“玩玩玩!就知道玩!大家都要饿死了,你们就知道玩,也不想想办法,天天就知道使唤我!” “你又发什么大小姐脾气?你刚刚不是吃了一个地瓜么?娘都没给我们吃,我们只吃了半碗野菜粥呢。”大哥沈元北护着手中的树叶,离远了些。 “再说,现在山洞外面下着暴雨呢,上哪去找食物,唉?你不是和娘去要回铃铛么?”二哥沈元川朝她手上看去,什么也没看到,疑道:“铃铛呢?被你藏起来了?” 见两个儿子越说越离谱,沈玉烟一张脸由青的变成紫的,表情有些吓人,张晓莲一巴掌拍在沈元川的后脑勺上,“去去去,不会说话就闭嘴!” 她安慰了一番沈玉烟,说她们可以到了阳城找她兄弟帮忙,说不定可以逼出沈云清使用铃铛的诀窍,劝沈玉烟暂且忍忍。 沈玉烟这才气呼呼地坐在石墩上。 气都气饱了,自然不觉得饿了。 张晓莲抬头发现一家人都盯着自己看,这才将在沈云清那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全了。 添油加醋一番,将沈云清说成一个不懂感恩的白眼狼,将沈云娇说成一个心思歹毒的小恶魔。 一家人,除了坐在后面的沈均觉得沈云清不会那么做,并且劝张晓莲算了,铃铛原本也不是沈玉烟的。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均凭着良心劝说家人,却招到全家人的攻击,认为他太软懦,怪不得沈云清会欺负他们一家,而帮着老三媳妇杨秀和离。 大哥沈元北手撑着下巴分析了半晌,认为沈云清变了,全是那个后娘和小云娇搞得鬼,尤其是小云娇竟然连一个鸡腿也不给玉烟吃。 心中在寻思着怎么报复一下云娇,让她吃些苦头。 “我也觉得是林氏和那个小鬼在搞事!”张晓莲很是赞同大儿子的想法。 “如果没有林氏和云娇……” “那云清就会把我们当成亲人!到时候她手里的粮食就都是我们的了,说不定哄一哄她,她就会将使用铃铛的秘密告诉我们。” “那样的话……我们就有吃不完的粮食,穿不完的衣服,用不完的东西!” “那我们哪里还用去京城啊?到阳城就安全了,可以在阳城买个大房子住下,何必千里迢迢跑去京城,路上那么远,吃不好睡不好的,找罪受呢?” 张晓莲和她的几个儿女凑在一起商量,说到后面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那么…… 临近傍晚,外面的雨渐渐小了起来。 大家决定,在山洞里住一晚,等雨停了再走。 第二天傍晚,雨还是没有停。 村长带着村长媳妇来找沈云清商量,接下来该走什么路,因为马上临近阳城了,他们到底要不要进阳城补充物资。 虽说阳城目前有宁王派兵驻守,但是能不能进城门都是个问题,万一在城门口聚集,又碰上白狄士兵攻城,他们这些老百姓都会被射成筛子。 村长被砍断的手臂伤口已经好了大半,这都多亏了沈云清身上带着的草药,也不用包扎了,走路的时候一条手臂的袖子空荡荡的,风一吹飘来飘去。 沈云清每次看见都会想起小时候看得一部武侠片,男主角断臂后成了一代大侠。 现在村长带着村里几个男青年轮流值守,负责大部分村民的安全,村长媳妇就和沈云清她们,负责村民的吃食问题,还有一些老人路上身体差,得个风寒什么的,都得来问问沈云清。 几人围着沈云清家灶台旁的火堆坐下,林氏和杨秀也坐在一边,时不时给些建议。 云娇蹲在一旁玩蚂蚁,蚂蚁们好不容易将几粒食物残渣扛进蚂蚁洞,她叽里咕噜一通胡说八道,那些蚂蚁又急匆匆地将食物搬了出来,连续搬了几次地方,都被沈云娇给骗了出来。 最后蚁后气冲冲地从蚂蚁洞里跑了出来,径自来到沈云娇的脚边,号令蚂蚁们围攻她。 沈云娇一动不动地看着它们爬到自己身上,然后又是叽里咕噜一通说,很快所有的蚂蚁们抬着蚁后钻进岩石洞里,再也不出来了。 它们连食物也不要了,这尊祖宗,它们惹不起,但是躲得起! 沈云娇玩累了,就趴在一旁的石头上睡着了,那模样,就像个把龟壳抱在怀里睡觉的小乌龟。 第二十四章:沈达被骗 村长和沈云清他们最后商议决定,不进阳城,虽说宁王派兵驻守阳城,城内是个什么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万一不开城门,他们进不去,又碰巧遇见白狄士兵攻城,那这一百多个老百姓可能都会被白狄军杀光。 只要进了阳城的地界,就暂时安全了,可以往阳城辖地的县城去,同样可以补充物资。 村长媳妇对沈云清投来赞赏的目光,认为她目光长远,看得清楚局势。 队伍里好多年长的年轻的,都认为该进阳城,宁王殿下善待百姓、爱民如子的传说在京城出了名,宁王肯定会让他们进城的。 这些人都不想在绕远路进县城了,想赶紧进阳城,只要能安全就行,都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危险。 只有村长提出了敌军攻城的可能性。 但被他们的一句“不可能”堵住了话头,更有人认为他们这一路逃难过来,也没碰见白狄军,说明白狄军占了容城后,并不打算进一步进攻了。 所以,村长才来找沈云清商量。 谈完正事,村长就要回去继续安排今晚守夜的事,村长媳妇带着她唯一的女儿留了下来,主要也是聊聊家常。 两夫妻也是命苦,在白狄屠南安村那晚,失去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只剩这么一个女儿,生怕再出一点差错,走哪带到哪。 也不知村长媳妇从哪里听到的,看见杨秀,就想起沈达家里那档子事。 当初也是见杨秀遭遇太惨,村长媳妇也对老婆子李翠花和沈达的做法,看不顺眼,现在说起这事,算是给杨秀出口气! 沈云清皱眉问道:“三叔不是接了那女的进门了么?虽说没有媒婆聘书,简单的形势走了一遍,我阿奶高兴地,眼睛都要长到头顶了。” 自从三叔和三婶和离后,两家人在队伍里,可以算是一个头一个尾,大概是为了避免沾染三婶身上的霉运, 沈云清和三叔一家,平时连面都见不到。 那个女的像是怀了皇太子一般,吃穿睡都有沈达伺候,还天天给揉脚。 村民们跟沈云清和杨秀说起这些时,杨秀还不相信,认为沈达那么粗心大意的人,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 直到昨天爬山躲雨进山洞之前,她亲眼见了之后,才渐渐觉得她是真的不了解沈达。 “可是你晓得不!那个女人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三叔的!”村长媳妇说起这话,都有些解气! “什么?”几个人一同问道,都有些不敢相信。 村长媳妇激动道:“这还能有假!她亲口承认,肚子里的娃都快足月了,她和你三叔才好多久,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娃,你三叔不信,找有经验的人摸了摸脉象,人家都说肚子里的娃快足月了,只是女人身子小,看不出多大的肚皮,娃估计下个月就要出生了。” 林氏坐在一旁,起了八卦的心思,继续追问:“那老三是图啥?那女人又是为啥要这么做?” “沈老三就是想生儿子啊,还能图啥?他被那女人骗了。” 杨秀坐在一旁,脸色暗淡,果然还是想要儿子,沈达嫌弃她,只是嘴上不说。 她心情不好,想起身离开一个人坐会儿,被沈云清拉住;“三婶,别走,总得知道事情的原因和经过,再想其他。” “阿娘,你继续,那女人为什么骗我三叔?” 村长媳妇的嘴就跟讲相声小品似的,噼里啪啦一大串,中间还穿插一些即兴表演,一人分饰二角呢。 那个女人和张顺两人夫妻恩爱和睦,二人脑瓜子灵活,但是不想着脚踏实地生活,净想出些鬼主意讹人钱财。 事情起因是,沈达在南安村的时候,因为会做零工,又时常在镇子里跑动,手上有些零钱。 他时不时跑到村南边大树下和别人玩玩牌什么的,出手大方,请人吃东西抽烟叶子很爽快。 张顺和她媳妇见钱眼开,就打起了沈达的主意。 以前夫妻二人就靠着女人骗过,山另一头的村子里一个地主儿子。 媳妇负责色诱,然后谎称怀孕,再使些手段嫁进家门,然后假装不小心滑胎,胎儿没保住。 这期间住在地主家,几乎将地主家搬空了。 女人在屋里往外搬,张顺在屋外接应,只要值钱的就往外拿,然后连夜拿到集市上变卖。 手上拿到钱张顺就跑到赌坊去了,丢下女人独自面对地主家。 地主最后发现的时候,家底已经掏空了,将女人打了一顿,要将女人告到官府去。 张顺媳妇也是厉害,哭哭啼啼,梨花带雨,愣是求得地主儿子心软了,放过了她,将她赶出了家。 她又跑回来和张顺一起过日子,两人都喜欢在赌坊里玩,那些钱没多久就都送进了赌坊。 二人消停了一阵子,灰溜溜地跑回南安村,见识了沈达的阔绰,将主意打在了沈达身上。 刚刚有一些进展的时候,白狄军来屠村了,村民们瞬间跑的跑死得死。 张顺和他媳妇很不幸,被土匪抓住了,本以为小命就要交代在土匪寨。 哪知老天有眼,让沈云清救出了她们,张顺夫妻二人又遇见了沈达。 她们跟在逃荒队伍里,虽然说没法去赌坊了,但是得吃饭啊,她们没钱没粮,只能去骗钱骗粮。 于是,张顺怂恿媳妇继续勾搭沈达,他则在一旁把风,此时媳妇已经有四五个月身孕。 张顺愣是用破布将媳妇的肚子捆平,等时机差不多成熟,他选择一天将苟且的两人抓住,再去敲诈勒索沈达的媳妇杨秀。 张顺那天晚上本来只是想勒索一些钱财,没想到窥见了杨秀洗澡,自己的媳妇倒是被他送给别的男人,他都没尝过别人媳妇的滋味。 于是色心渐起,想将杨秀拖进树林里先爽一番,再倒打一耙。 哪里知道,好事被沈云清撞破,只好跳过这一茬,直接讹钱了。 后面的事,顺理成章,沈达想儿子心切,为了将女人接进家门,将老婆子李翠花的棺材本都逼出来了,全都给了张顺媳妇,然后张顺媳妇转头就将钱全给了张顺。 张顺媳妇在沈达家里过着皇后般的生活,被人伺候了一个多月,最后自知肚子里的孩子快要出生了,瞒不住了,昨晚才打算跟张顺连夜逃跑。 只不过被沈达发现了,逼问之下才知道,就连张顺媳妇都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他们打算孩子生下来就拿去卖了,反正他们也养不起。 第二十五章:赔了夫人又折兵 沈达见自己被人算计,气得跳脚,本以为有了儿子,终于扬眉吐气,不用被人指指点点,没想到是个圈套。 他手脚灵活,堵住了张顺夫妻二人的去路,将二人捆绑起来,要找村长讨个说法。 其实也就是要拿回自己的钱,张顺却反咬一口,意思是沈达睡了他的媳妇,不能白睡,那些钱就算报酬。 沈达照着张顺的胸口踢了几脚,踢得张顺吐了几口血沫子,凶道:“我和她是走了正常过程,当新媳妇迎娶进家门,怎么能算是玩呢?” 他悉心照料新媳妇,却被人说媳妇不是他的。 张顺反咬一口:“我并没有给她休书,她就还是我媳妇!怎么就变成你的新媳妇呢?” 沈达一愣! 那天晚上被抓现行,急于将事情办妥,竟然将张顺的口头承诺当了真,怪不得张顺被带了绿帽还能咽下那口气,原来是早就挖好了坑,等着沈达在这里跳呢! 现在张顺横着脖子,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 村长搜遍了他的身,也没搜出那些钱的下落。 张顺一口咬定,那些钱被他夫妻二人赌掉了,众人谁信啊,在这山林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们上哪里去赌? 沈达这次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钱和人,一个都没得到! 更气得是,张顺夫妻二人后半夜,趁守夜人打盹的功夫,跑了! “要我说啊,这就是你三叔的报应,你三婶多好的人,他不好好珍惜,跑去勾搭别人媳妇,真以为他是皇帝,天下所有女人都爱他呢?” 村长媳妇说完,还不忘替杨秀打抱不平。 她这边话还没说完,李翠花小身板跑得飞快,“嗖”一下,越过沈云清,抱住杨秀哭道:“秀啊,老婆子我有眼无珠啊,老三现在后悔了,说只有你对他是真心,要我来接你回去!” 老婆子以为杨秀不知道这些事呢,正准备找些借口,继续要杨秀回去伺候她呢! 杨秀安静地摇摇头,轻飘飘一句:“不了,我一个人挺好的。” 她以前以为女人和离了,天就塌了。可如果那个男人本来就不是她的天,而是拼命阻止她向上的那只手呢? 自从和离之后,她活得更自我了。 以前要照顾丈夫和婆婆的生活,还要因为自己不能生养被指着鼻子骂,活得很委屈。 现在跟着沈云清,时不时学学简单的拳脚功夫,沈云清还教了她射箭,她可以自己上山捕些小动物。 都不至于饿肚子了,她再也不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 李翠花准备好的借口说不出,便用眼神寻求旁边人帮忙。 扫了一圈发现,竟然没有人肯帮她! 沈家老二沈牧不在家,林氏受了李翠花多少唾沫星子,她只会火上浇油,阻拦杨秀回家。 清丫头也变了,跟自己祖母不亲近了,反而向着一个外人。 最后没办法,李翠花朝村长媳妇帮忙:“妹子,你给帮忙说说呗!做个中间人,古话说,劝和不劝离的,这事你得做主!” 大意就是:这事你得管,你不管我以后就靠你养着了! 哪知村长媳妇不吃这一套:“老姐,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当初你们签和离书的时候,签得干脆漂亮,这事拿到县太爷的公堂上讲,也是成立的,现如今人家不愿意了,你也不能强娶强嫁,是不是?” “可是……” “我还有事,我得回去了,看这夜色,明天不会下雨了,得赶紧准备好东西,天一亮就得出发赶路了。” 村长媳妇说完,头也不回地朝自家休息地走去。 李翠花转过头:“清丫头……” “姐姐,姐姐,快过来!”云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将沈云清和林氏都拖到洞口去。 李翠花无奈,只好耷拉着脑袋,挎着脸往回走。 现在她身边一分钱没有了,棺材本也被骗光了,身上就只有剩下的一点黍米加野菜,即使撑到阳城,也没钱买粮食! 路过大儿子沈均一家那边时,厚着脸皮坐了下来。 她有三个儿子!老二不在身边,除了老三还有老大一家呢,老大再怎么残废,也得养老娘啊!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时辰,以往张晓莲和李翠花二人见面就是对骂,这一次却难得达成一致了。 因为她们都觉得自己落到这种情况,都怪沈云清,而导致沈云清转性子,变得冷心冷情的罪魁祸首,就是林氏和沈云娇。 ******** 第二天,下了整整两天的大雨总算停了,村民们早早醒来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 雨过天晴,山林里除了暴雨冲刷后泥土的腥味,还有新鲜嫩芽的清新香气,沈云清站在洞外,深吸一口气! 神清气爽…… 泥土都被冲刷的松软,踩一脚就会陷下去,山路不好走,脚程自然就慢了下来。 为了减轻村民们的负担,除了日常必需品,其他重物沈云清都替他们收到空间,有需要就问她拿。 “清丫头现在真是改变不少啊……” “是啊,以前就是个痞子癞子,现在竟然能带领大家逃难了。” “主动帮助我们,分粮食给我们,还在土匪寨救了我们。” “就是就是,估计是那个林氏花了一番心思教导。” “谁说不是呢?你看清丫头由沈老大家带着的时候啥样,现在啥样,人家林氏明事理,根本就不是她们口中的恶毒后娘。” “之前谁在村里说林氏恶毒来着?” “还能有谁?沈老大的媳妇张晓莲!” “沈家哪个没被她在背后说过坏话呢?我们可不是眼瞎耳聋,能分得清好赖。” “张晓莲估计是眼红沈云清呢!” 大家身上的重物少了,赶路也轻松多了,在队伍中开始闲聊,被村长媳妇听见,瞪了两眼,大家闭了嘴。 连着赶了一天的路,翻过了这座山头,再有两座山头,就该到阳城的地界了,大家这一路悬着的心终于可以落下来。 这段时间,就好像每个人的头上都挂着一把刀,什么时候会掉下来割断自己的脖子,谁也不知道。 现在,只要进了阳城地界,就算暂时安全,去往京城的路,都不觉得有多难了。 行至傍晚,一抹晚霞还挂在山西头,落一半挂一半,美极了。 第二十六章:云娇失踪 队伍在一处还算平坦的山道上停下来,准备烧火做饭。 在山洞了躲雨两天,连着吃了两天的干粮,这时到了另一座山头,村民都三五成群地进树林里,想碰碰运气,加个荤菜。 沈云清将空间里大家的用具逃掏出来给他们,就带着林氏和三婶在队伍前面一点,找了块空地掏出食材,准备做饭。 他 今日她不打算去捕猎物了,她安排三婶去。 杨秀这段时间天天练射箭,今天也算是考验考验她练得怎么样。 云娇却死活要跟着去,小妮子最近闷坏了,不是在背篓里就是在山洞里。 也罢,去就去,三婶带着沈云清放心。 就这样,杨秀带着云娇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村民们去的那个山坳,人太多,即使有猎物也不够抢,她要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尽情地发挥。 一百多人的队伍,走了大半。 有拿着柴刀去砍柴的,有去逮小动物的,也有去挖野菜的,还有去找水的。 沈云清空间里还有好多粮食,也不等着三婶捕猎的食物做晚餐。 她和林氏哪也没去,荤素搭配,精心准备了一顿晚餐。 红烧焖肉,用山鸡的鸡脯肉剁成小块状,先到锅里翻炒加入调料上色,五分熟的时候,倒水,放入一个陶罐中,小火焖一个时辰,焖到软烂为止。 凉拌马齿苋,马齿苋这种野菜,即使在现代,农村里也有很多人会挖来吃。 她先用热水焯后,加入生抽,米醋,盐,几粒花生米和一勺芝麻,淋上烧热的由,进行凉拌。 酸爽可口,是一道下饭的菜。 最后做了一个汤,枸杞菜加一个山鸡蛋,一碗枸杞菜蛋花汤。 因为各种调味品加作料都不缺,这几样普普通通的野菜,做得特别美味。 就连林氏都尝了一口又一口,直夸好吃。 “她们怎么还没回来?猎物太多拿不下了?你三婶也太贪心了吧!” 做完饭菜,沈云清她们等着三婶和云娇回来,却左等右等不见人。 此时其他寻找食物的村民,都陆陆续续回来了,每个人手上都拎着东西,看样子收获不少。 唯独不见杨秀和云娇的身影。 又等了一会,此时天已完全黑透,太阳落山,换上了一轮明月,轮流值守着这片天空。 沈云清坐不住了,她交代林氏不要乱跑,准备朝杨秀离开的方向去看看。 只是她刚起身准备走,就见杨秀慌慌张张地跑了回来,脸上还有几道抓痕,身上手上也都是血迹,脚上一只布鞋不见了,沈云清给她的弓箭也不见了。 而且,只有她一个人! “清、清、清丫头,二嫂,我、我、我对……不起你们!”杨秀反常地情绪有些激动,跪在了沈云清和林氏跟前,一句话说得结结巴巴。 沈云清将她扶起来,问道:“三婶,出什么事了?云娇呢?” 看杨秀这个样子,莫不是碰到了猛兽? “云娇,让鬣狗叼走了!”杨秀不敢隐瞒,她被十几只鬣狗围攻,根本无法救下云娇,这才急忙跑回来找云清帮忙。 “什么?” 林氏“噌”一下站了起来,随后身子摇晃着往后退,她有些站不稳。 鬣狗这种野兽,连狮子都敢围攻捕食,更何况云娇那么小的孩子。 她的心就像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一般,眼泪什么时候留下来的,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要去找云娇,云娇一个人面对那么多鬣狗,该多害怕! 不管什么结局,她都要去带回云娇。 她要镇定,云娇等着她救呢! 林氏已经听不清杨秀都说了什么,眼睛四下转了一圈,随后拿起身旁刚刚做饭用的菜刀,拔腿就朝树林走去了。 沈云清不敢耽搁,拉着杨秀在前方带路,具体情况只能路上边说,三个人在村民诧异的目光下,火急火燎地跑了。 杨秀长话短说,简单的几句话,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她带着云娇去了那片树林,刚开始什么小动物也没发现。 没有小动物,她们就打算采些野果子回去。 云娇眼尖,发现地上有几个新鲜的果子,就一路朝前捡果子,杨秀紧跟在她身后。 果子隔几米就有一个,隔几米一个,都是同一种果子。 杨秀抬头看了看树林,发现那片树林并没有那种果树,觉得有些蹊跷,便叫云娇别捡了,该回去了。 哪知到后面果子不止一颗了,是一堆一堆的放着,杨秀敢肯定这是有人故意堆放的果子。 她扯着云娇往回走,刚走了几十米,山洞里突然蹿出了十几只鬣狗,将她们围住。 杨秀身上背着弓箭,她掏出箭,一箭射偏,鬣狗一拥而上,扯着杨秀的腿咬下,她顿时疼得嘶哑咧嘴。 本就对射箭不熟练,惊慌之下,杨秀手中的弓箭毫无章法地朝鬣狗头上挥打。 她已经忘了弓箭的正确用法了,恢复到了最野蛮最原始的反抗手段,就像南安村那晚,村民们凭着本能,拿起手中的锄头,使劲朝白狄士兵的头部挥去。 杨秀将弓箭当锄头用,敲在脚下鬣狗的脖子处,可是并没有一只鬣狗倒下。 鬣狗这种动物,咬住了猎物就会死死不松口,直到猎物慢慢流血而死。 杨秀心中生出了恐惧,难道今天就要死在鬣狗的嘴里,成为它们的食物吗? 转头看看云娇,她不可以放弃,云娇是她带出来的,她要将云娇安全的送回清丫头身旁。 弓箭不起作用,杨秀干脆扔掉了弓,直接用箭去刺鬣狗。 可是因为从小是个农妇,没有特殊训练过,即使刺中鬣狗,手上的力道不够,也无法刺穿鬣狗的脖子,无法一击即中。 杨秀身上也受了几处伤,鲜血顺着裤脚往下滴,鲜血的腥味,让鬣狗更加疯狂。 它们有些甚至扑到杨秀身上,用尖利的牙齿划伤了杨秀的脸。 有几只鬣狗见没位置,转头冲云娇扑去。 云娇嘴里刚刚塞满了果子,见到这些面目丑陋的动物,被吓哭了,嘴里的果子也掉出来了。 “妈呀呀,这什么怪物,这么丑!好丑……” 领头的鬣狗一听:麻蛋!这人类小孩咋会我们鬣狗的狗语!还嫌弃我们丑。 它尖叫几句,号令群狗们围攻这个人类小孩。 云娇捂着耳朵:“不光长得丑,叫得也难听,你们还是别叫了,真是难听!” 领头鬣狗:……还嫌弃声音难听!!!真是气死了,没见过一个猎物这么挑剔的,我都不嫌弃你瘦巴巴的没肉,我们可是曾经围攻过狮子的鬣狗,会怕你一个小毛孩? 小的们,上! 就这样,云娇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几只鬣狗拖着进了树丛里。 第二十七章:鬣狗 杨秀因为自己身上的鬣狗太多了,撕咬的疼痛让她闭了眼,就发现云娇被几只鬣狗拖走了。 她吓得几乎要昏过去,这时鬣狗像是得到指令,都从她身上散开,逃走了。 杨秀往前跑去追,发现根本追不上,即使追上了,她也没能力救出云娇,这才飞奔着跑回来找沈云清。 等杨秀将事情的经过说完,她们也到了刚刚鬣狗出没的地方。 这里灌木丛破坏严重,明显能看出,之前撕咬打斗的情况有多激烈。 “它们就是朝着这个方向跑的!”杨秀指着一个山沟处指。 林氏这一路听着杨秀讲过程,一颗心已经沉到底,她发了疯一样往前跑,有树枝草木挡住去路,她看都不看一眼,用手中的刀劈开。 一路上都有血迹沾在树叶上,可以肯定,这是云娇的血。 云娇那么怕疼,被咬了一定哭得很惨。 可是整个山林里寂静如常,偶尔几声鸟叫从头顶飞过。 最坏的结果,从林氏心里冒出,然后她摇摇头,心中喊道:不会的!我的云娇不会的,她爹还没抱过她呢…… 大概一炷香后,她们找到了那个山洞,洞内有叫声。 “是鬣狗的叫声,就是这!” 三人加快速度朝洞口跑去。 只是在离洞口三四米远的地方,三人同时停下了! 洞口一只鞋子,被咬得不像样,上面还沾满了泥巴,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是云娇的鞋! 林氏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双鞋是她精心做的。 云娇个子瘦小,长得不快,一双鞋能穿好久,林氏为了让她穿得舒服,做了一双千层底的布鞋,还花几个晚上绣了几只小鸟在上面。 不光林氏认得,沈云清也认得,但是她心里觉得,云娇是个吉祥物,她不会有事。 进了山洞,十几双冒着绿光的眼睛齐齐朝她们看来。 从进山洞开始,一路的鲜血。 林氏歇斯底里,吼道:“我的云娇呢?把她交出来!” 领头的鬣狗舔着自己身上的伤口,瞪着几人:…… 旁边还躺着几只受伤的鬣狗。 只是洞内光线不足,沈云清三人只看见满是绿光的眼睛,并没有看见云娇的身影。 林氏终于爆发了,她没办法接受现实,挥着刀砍向鬣狗。 沈云清也握着弯刀冲向鬣狗,眼睛不忘努力寻找另外一只鞋子,但是怎么都没有找到! 鬣狗们虽然凶残,但是碰上沈云清这样的高手,还有林氏这样不要命的疯子,有些抵挡不了。 渐渐的…… 有几只鬣狗被砍死,有几只被砍伤,动弹不了。 林氏心里已经认定云娇被害了,她要将所有的鬣狗都杀了,然后剖开它们的肚子,她要找回云娇!!! 在林氏三人没注意的时候,领头的鬣狗瞅准机会,扑上去用锋利的牙齿咬住林氏的肩膀。 “喀嚓”……骨头碎裂的声音在山洞里形成了回声,血肉被利齿划开的声音淹没在回声里。 林氏吃痛捂着肩膀,被白狄军砍中的肩膀,伤口刚刚完全好,又被这些可恶的鬣狗撕咬开了。 “娘!”沈云清惊呼一声,随后一个侧翻身,从鬣狗群上空越过,一个利索的弯刀砍下。 领头的鬣狗头身分离! 接下来就顺利多了,三人将所有的鬣狗都砍死了,林氏要将所有的鬣狗带回去,一个一个的剖开找云娇。 而村民们休息的地方,好多不知情的村民,看见林氏三人异常的举动,都胡乱猜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只有张晓莲和她的几个儿女,老婆子李翠花竟也在,几个人一脸平静,甚至有掩盖不住的喜悦? 沈玉烟更是因为即将到手的铃铛,心中偷着乐。 几人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偷偷往林氏跑的地方望。 等所有村民都吃好晚饭,准备休息的时候,树林里冒出了火光! 村民们大骇,都以为又碰到了土匪,纷纷站起来戒备。 等到近处才发现是沈云清三人,她们举着火把,林氏和杨秀身上或大或小的伤口,就连脸上都有划痕,唯独沈云清好一些。 他们脸色都非常难看,三人刚到休息地,沈云清便将那十几头鬣狗的尸体全都从空间里扔了出来。 林氏则上前用刀去划鬣狗的肚子,一刀一个,发了疯一般…… 沈玉烟第一个跑上去关心道:“云娇呢?怎么没见她?” 话刚问出,林氏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流,红肿的眼睛已经流干了眼泪。 她要怎么回答? 她的云娇在这些鬣狗的肚子里? 没有得到林氏的回答,沈玉烟也知道了答案,心中松了一口气! 村民们默默地围了过来,纷纷掏出做饭的菜刀,帮着林氏一起找…… 林氏的为人村民们都看在眼里,更何况沈云清现在这么明事理,懂大义,全都靠林氏教导的好。 当所有鬣狗的肚子都被划开以后,沈云清很奇怪,他们并没有找到一点衣服的碎料。 林氏更加绝望…… 就当所有人包括沈玉烟和张晓莲,全都围着鬣狗的尸体,不知道该怎么办时。 几米外响起一个稚嫩的声音:“你们在看什么呀?” 众人纷纷回头,只见沈云娇骑在一头通体雪白的熊的背上,双手扯着熊的耳朵,布兜里还兜了好多果子,一只脚穿着那只千层底布鞋,另一只脚光着。 她嘴里塞了两个果子,两边脸颊各凸出一块,一说话果子就要从嘴里跑出来,她只得闭上嘴,那表情逗极了! “云娇!” “云娇!” 两声惊呼,两道身影朝沈云娇飞奔过去,只是还没靠近沈云娇,白熊一声嘶吼,将两人拒在两米外,声音震得整个树林颤三颤! 村民们都捂着耳朵,皱着眉头,表情痛苦。 沈玉烟因为身体弱,更是直接被震得嘴角渗血。 沈云清扶着林氏站稳,欣喜道:“云娇,你没事太好了,你快过来,这头熊是怎么回事?” 沈云清知道云娇能和动物交流,一开始抱着一半的希望云娇不会有事,可是在山洞里发现一只鞋子后,她也不敢往好处想了。 云娇毕竟才三岁!她即使能和动物交流,但是鬣狗如此凶残,并不会因为一个小孩说几句兽语就放弃攻击。 沈云清扶着林氏试探着玩前挪动几步,就被白熊凶得往后退。 “小白,那是我姐姐和我娘!”云娇扯了白熊的耳朵,凑近它耳边说了什么。 第二十八章:死无对证 然后白熊就立马乖乖的将头凑到沈云清和林氏手边。 “它这是?” 沈云娇:“它这是表示对你们臣服,以后它也会听你们指挥啦!” 沈云清:“你还是先下来吧,赶紧跟我们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沈云娇并没有下来,她左看右看不见要找的人,便问道:“玉烟堂姐呢?” 沈玉烟早在沈云娇骑着白熊出现的那一刻,偷偷溜出了队伍,当初几人就商量好了,万一不成,她先跑,直接去阳城找舅舅。 村民们都被这一头罕见的白熊吸引,根本没发现她往哪里跑了。 “没关系,小白能找到她。” 沈云娇说完,从白熊背上跳了下来,随手拍了两下白熊的屁股,白熊脸上竟然浮现两朵红晕! 那表情…… 它竟然害羞了! 沈云娇撇撇嘴,敷衍道:“好啦好啦,知道啦,下次不拍你屁股啦!快去!” 然后白熊纵身一跃,从村民们的头顶直接跳过,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村民们又一次刷新了认知,十几米的距离,白熊竟然一下就跨过去了,这又是什么神奇的物种? 林氏扑过来搂住沈云娇,失而复得的心情,让她一下转变不过来,又开始哭了:“云娇,你有没有受伤?让娘看看。” 嘴里问着,手掀开云娇的衣袖,检查伤口,又扯过衣领查看后背还有前胸,然后准备脱了云娇的裤子检查腿上是否有伤。 云娇双手捂着脸:“娘,不要啊,羞死了,人家是女孩子诶,不要被这么多人看屁屁!” 沈云清上前阻止了林氏,解释道:“看她活蹦乱跳的,肯定没受伤,还能骑着熊回来呢,真是越来越能耐了。” 说完,朝云娇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嗔道:“小妮子,你把我们都要吓死了。” 说完将林氏和沈云娇抱在一起,云娇没事,一家人还在一起,真好!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那头白熊去而复返,嘴里叼着一个人,那个人晕了。 等白熊将人丢在地上,众人朝地上一看,这不是沈玉烟么? “她什么时候跑了?为什么要跑啊?” 沈云娇吩咐白熊趴下,她又爬上了白熊的背,主要是白熊一身通体雪白的毛,像一个超级大而且会移动的娃娃,躺在上面太舒服啦。 “我也布吉道啊,这些问题,只有等她醒了问她啊!”她嚼着果子,含糊不清,晚饭没吃,这会饿极了。 然后瞄到地上那十几条鬣狗,“它们怎么全都来了?我不是让它们呆在山洞哪也不许去吗?” 杨秀将事情解释给云娇听,云娇听得半懂不懂。 娘真傻,她怎么可能在鬣狗的肚子里!它们的肚子那么小,怎么装得下自己呢? 这一晚经历了太过刺激紧张的时刻,现在确定云娇安全后,林氏整个人彻底松下来,云娇在哪她就守在哪,一步都不敢离开。 而杨秀因为自责,更是发誓要好好护着云娇。 最后,几人以奇怪的姿势睡着了。 白熊趴着,下巴直接搁在沈玉烟的肚子上,半眯着眼。 沈云娇趴在白熊背上,呼呼大睡。 林氏和杨秀则一人守着一边,分别抓着云娇的一只手和一只脚睡觉。 沈云清背靠着白熊的脖子处,把白熊的脖子当枕头,只允许自己浅睡。 白熊的毛真柔软舒服啊!真像现代大商场里的熊娃娃。 而躺在地上的沈玉烟则苦不堪言,她被白熊追上之后,干脆装晕,想骗过白熊,哪知道白熊直接将她叼了回来,还压着她。 现在是动都不敢动一下,醒了就要面对大家的质问。 可是事情不是她一个人想出来的,她等着她娘和几个哥哥们帮她。 等了半宿,什么也没等到! 凭什么出事了她一个人承担? 她打算等天亮,如果没有人来帮她,她要将所有人都抖出来,一个也别想好过! 再说,她什么也没做,只不过放了在地上丢了些果子而已,引鬣狗出洞的可不是她! 可是,等到天亮,没有人来救她! “她怎么还晕着呢?”沈云娇睡饱了,也吃饱了,见地上的沈玉烟一副死鱼样子,没有耐心等下去了。 她这句话带点起床气,周围的几人都醒了。 “小白,咬她!” 云娇等了一晚上,既然她不想醒,那就不要醒! 白熊点点头,慢慢张开嘴巴,朝沈玉烟的头伸来。 沈玉烟这一晚都没有睡,只是半眯着眼,从缝隙里观察情况,听到沈云娇的命令,就有点慌了神,又看见白熊张大的嘴,它这么大的嘴,能一口生吞了自己。 “别别别,我醒、我醒、我这就醒……我才刚醒,你们好早啊,哈哈哈哈……” 沈玉烟一骨碌爬起来,揉揉发酸的胳膊。 然后发现所有的村民都看向自己,面露疑问。 “你昨晚为什么跑啊?” 人群中有人开口问。 沈玉烟装傻:“我没有跑啊,我只是出去转转,哪知道遇见了这头白熊,我吓晕了。” 云娇提着裤腰带从一旁的树丛里出来,“我问你,昨晚你丢果子干什么?” “我没~” “还说没,就是你,还有沈元北,将那些鬣狗引诱出山洞,鬣狗都告诉我了。” 本来沈玉烟以为云娇抓住她什么把柄了,才敢这么理直气壮地问,但是听到最后一句话,就乐了。 鬣狗还会说人话呢? 再说这些鬣狗都被沈云清杀死了,死无对证啊! “笑死人,鬣狗对你说的?鬣狗还会说人话呢?你现在倒是要它说啊,说是我丢的果子,引你去的山洞啊,你说啊……” 沈玉烟一下子就神气了,原来她们什么都不知道呢,吓唬自己呢! 她白了云娇一眼,小屁孩真搞笑,拍拍身上的灰,准备回到自家休息地。 “慢着!你看这是什么?” 身后传来沈云清的话。 沈玉烟满不在乎地转回头,不经意地瞥见沈云清的手上,两块粗麻布料,虽然粗糙,但是颜色艳丽。 整个逃荒队伍里,就她一个人穿着颜色艳丽的衣服。 然后,沈玉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角,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刮烂了两块。 第二十九章:替罪羊 “这、这、这不是我的!”沈玉烟一口否认。 沈云清拿着两块布朝沈玉烟走过来,勾唇笑道:“我都还没说这个是你的,你就此地无银三百两,那我倒是要来验证验证。” 这两块布的线头新,很明显就是刚刚被树枝刮扯下来。 这是鬣狗的山洞附近发现了的,沈云清觉得有些眼熟,就顺手装进了口袋里,没想到到成了关键性的证据。 其实,不用验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其中一块布,是沈玉烟身上的,另一块嘛…… 既然沈玉烟参加了此事,那么沈元北…… 沈云清朝沈元北身上看去,沈元北立即把自己的双手往身后一背,睁眼说瞎话道:“我昨晚没出去!” “对对,北儿昨晚上都跟我在一起,他没出门,我作证!”张晓莲挡在沈元北面前,又把沈玉烟往外推了推,冷斥道:“死丫头,你自己一个人做的孽,你还不自己认了去!” 沈玉烟被推得趔趄两步,差点摔倒,猛然回头看向母亲,不可置信道:“娘?” “娘什么娘,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竟然还想害死堂妹,我没你这样的女儿!”张晓莲声色俱厉,直接变脸。 沈玉烟愕然老半天,十分不能信自己的亲娘竟然这样对待自己,昨晚上一起出去坑害沈云娇的,明明不是她一个人啊,还有娘和大哥。 她喊了一声:“大哥!” 沈元北侧开脸,不应她。 沈玉烟叫了两声没得到回应,然后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眼神,随后恍然,“呵呵”笑了两声。 “好、好、好得很!”她苦笑几声。 云娇其实还有其他证据的,小白就是全程目击者,只是村民们不相信小白能作证而已,还好姐姐厉害,找到了证据。 “现在可以说说,为什么要害云娇了吗?”沈云清把云娇塞到林氏怀里,一步步走向沈玉烟,手里的猎刀在黑夜里闪着森森冷芒。 沈玉烟明白,没有人会救自己了,她亲娘,她的兄长,都选择让她顶罪,至于她会被如何处置,她无所谓了。 “这些都是因为你!” 沈云清冷笑:“因为我?” 沈玉烟比沈云清要大一岁,从小沈云清就是沈玉烟的跟屁虫,对沈玉烟的话说一不二。 沈玉烟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娇奢跋扈惯了,性格强势的她,爱使唤沈云清干坏事! 而沈云清因为亲娘死得早,林氏嫁进家门的时候,她已经懂事了,听多了恶毒后娘的故事。 林氏刚进门那几年,沈云清不敢回家睡,就常常蜷缩在沈玉烟家里,饿了就吃她家的剩菜剩饭,还会帮沈玉烟去村里跟其他小孩打架。 沈云清也是天生的打架好手,明明瘦小的身子,力气却大得出奇。 慢慢的,两姐妹成了村里的村霸,村民家里常常丢东丢西,都是沈玉烟指使沈云清偷回家的。 沈玉烟逐渐习惯了这种有人伺候跟班的日子。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云清不再听她指挥了,还会为了维护林氏母女而顶撞自己。 她咽不下这口气! 她认为一定是林氏母女在其中捣的鬼。 尤其是看见沈云清的铃铛之后,更加眼红! 逃荒路上,沈云清将好吃的好喝的都给林氏母女,而她只能吃难吃的野菜。 就想彻底断了沈云清的后路,只能回到她的身边,听她摆布。 沈云清就是一条小狗命,供人驱使的仆人,她凭什么越来越强! 还会功夫,就连以前憎恶沈云清的村民,都慢慢对她越来越好。 “这一切都是我的,我要抢回来!” 几次在云娇这里碰壁之后,沈玉烟就动了这个念头,她要除掉云娇和林氏。 在大山深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借野兽的口,让沈云娇消失。 “玉烟,你到底为什么这样……”林氏见沈玉烟脸色不对,小心地问出口。 “你闭嘴!”沈玉烟瞪着林氏:“都是你!你一个后娘为什么那么多事,你管云清那么多做什么!要不是你,云清怎么就不听我的话了!” 没有云娇和林氏的唆使,沈云清还是那个任她差使的傻子。 沈云清却抓住了最后的重点:“所以,你不单单要害云娇,还要害我娘?” “她不是你娘,她是后娘!世上的后娘没一个好东西,都是在利用你,你个傻子不明白吗?” 沈玉烟不服气,大吼大叫。 沈云清反驳:“我不是傻子,谁对我好我心里清楚,我娘会用她的命护我,而不是你们这种,拿我当小猫小狗逗弄。” 事到如今,沈玉烟也承认了,事情都是她做的,一路的果子是她放的,引诱沈云娇往鬣狗的洞走去,鬣狗也是她引出洞的,是她拿了一块带血的生肉在洞旁边等了很久。 所有的事都是她一个人做的。 “谁能知道,一个三岁的娃,能从那么多鬣狗的嘴里逃脱了呢?”最后一句话,沈玉烟并不打算问谁,自问自答罢了。 沈云娇三蹦两蹦地跳到沈玉烟身旁,做了个鬼脸,天真道:“堂姐别生气了,我做个鬼脸哄你开心一下好不好?” 沈玉烟:“……” 沈云清将沈玉烟双手绑在身后,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不过,这之前她还有一件事需要了解。 她上前一步拉着云娇,“云娇,我们去鬣狗洞的时候,看见你一只鞋子在洞口,所以当时你真的被拖到那里去了?” “对啊,那些好丑的狗狗,叼着我的手就进了山洞,身上又臭又脏,怪不得长得难看,只能躲在暗暗的洞里,我就说‘我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乍一看挺丑,仔细一看更丑。’” “那些狗狗气得直跳脚,要来咬我的腿,当时小白就在旁边呢,就跑进山洞来救我了。” “小白带我逛了一圈整个山头,又带我摘了许多果子。” 沈云清抱着云娇,静静听她复述当时的情况,一刻吊着的心总算慢慢落了地,她,摸摸她的头:“还好你没事,云娇真棒!” 云娇得了姐姐的夸奖,心情特别好,给小白投喂了一个果子,剩下的都塞进了自己的嘴里,边吃边说:“姐姐,我们接下来要往哪里走啊?” “进阳城吧!” 林氏和杨秀身上都受了伤,林氏原本刚刚恢复的伤口又裂开了,有加重的迹象,必须进城找大夫医治。 第三十章:杀人偿命 这时张晓莲凑了过来,拉过林氏的手说好话:“哎呀,玉烟年纪还小不懂事,我这个娘没教好,以后我一定好好教,还好云娇没事,不然我真要打断她一条腿!” 沈云清皱眉不悦:“不然?如果云娇有事,就是丧命了,只打断她一条腿能了事吗?即使云娇现在好好的,那也是云娇的本事,她犯得错,照样要受罚!” 有些人就会站在道德至高点说话,总觉得事情没发生,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受罚!肯定要受罚的!我这就罚她三天不许吃饭!” “还有,我一个兄弟在阳城当捕快,到时候要他安排老二媳妇和老三……杨秀去治伤,钱我们出,咋样?这样行了吗?” 在张晓莲看来,这个惩罚够重了,逃荒路上三天不吃饭,可是会饿死人! 为了让沈云清和林氏消气,她可是狠了心! 随后她推了推愣在一旁的沈玉烟,骂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想要什么东西,需要使这样的手段吗?差点害出人命了,我们可没这么教过你。” “还愣着干什么?向你二婶认个错,保证以后不会了。” 可是饶是张晓莲在旁边推了几下,沈玉烟就是闭着嘴,不肯开口。 不单如此,她还用一种非常冷漠的眼神看着张晓莲。 沈玉烟心里清楚,她被张晓莲推出来顶罪了,而大哥做的事被摘得干干净净,她躲在后头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当初主意是大家一起出的,事也是大家一起做的,可是事情失败后,这件事就变成她一个人的主意了! “我保证不了!”沈玉烟淡淡说了一句:“况且,二婶也不可能因为我道个歉,就原谅我。” “我说得对吗?二婶……” 林氏握着云娇的手走上前,她犯得错,不可能因为没有太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轻饶。 “三天不吃饭的惩罚确实太轻了。”林氏转头看向沈云清,在得到沈云清肯定的眼神时,她继续说道:“断她一只手,作为惩戒吧!不然下次她还敢做出伤害人命的事。” “什么?”沈玉烟和张晓莲同时惊呼。 “断手不行,太严重了,玉烟断了一只手,以后还怎么出嫁。”张晓莲下意识地就回绝了这个惩罚。 沈云清将弯刀轻轻搭在树桩上,一只脚抬上去,弓着身子向前倾,质问了一句:“如果今天云娇没有好好地站在这里,你就得给她偿命!” “你难道不知道,杀人偿命这四个字吗?” 可能沈云清的杀气有些重,只见沈玉烟听见‘杀人偿命’这四个字,眼中终于露出恐惧,偏偏还嘴硬道:“她死了谁能知道是我做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沈云清,她没有拔出弯刀,而是直接甩开右手,“啪”一巴掌打在沈玉烟的脸上。 “这一巴掌,是替云娇打的,你差点害她丧命,一巴掌不过分!” “啪”又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是替伯母打的,她没有管教好你,就由我这个晚辈来替她管教。” 沈玉烟被两巴掌打得左右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眼前已经看不清东西了,只有一团乱转的星星。 “啪”,第三巴掌继续扇在沈玉烟的左脸上。 “这一巴掌是替我自己打的,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什么姐妹情分!” 打完这三巴掌,沈云清拔起了树桩上的弯刀,回想在鬣狗洞内发现云娇的鞋子时,林氏近乎晕厥的情况,她现在就恨不得一刀捅死沈玉烟。 但是,沈玉烟毕竟是自己的亲人,沈云清脑中有一个声音在喊:清醒一点,清醒一点! 众人见沈云清举着弯刀向前走,都屏住呼吸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沈玉烟更是吓得哇哇乱叫,边哭边后退,嘴里求饶地喊:“我以后不敢了,我再也不会了。” “娘,救我!” 张晓莲踌躇着不敢上前,她有心想救女儿,但是也害怕沈云清手里的刀,那把刀可是杀过好多人。 看看现在沈云清双眼通红,好像失去理智一般,如果她上前,会不会被沈云清一刀捅了? 一步、两步、三步…… 沈玉烟焦急不安,没有人会救她了。 她不要砍手,她不想像父亲那样当个残废! 如果她失去了一只手,那她还不如去死! 她眼神开始慌张地四处乱瞄,然后在张晓莲没防备的时候,将张晓莲往沈云清的方向推去。 她则朝山下没过膝盖的矮树丛里跑。 她要逃!能逃多远就多远…… 张晓莲冷不丁被人从后面推着,往沈云清手中的弯刀刀尖上撞去,吓得魂都没了,嘴里“妈呀呀”喊道:“要死拉要死啦,敢拿老娘当挡箭牌。” 沈云清毕竟是特种兵,反应能力要比她们都快,她转动手腕将弯刀藏到背后,然后侧身避开张晓莲。 就听见“咚”的一声,张晓莲撞在了一旁的大石头上,额头上一滩血迹流下,人却是晕了过去。 沈云清的目标不是张晓莲,是沈玉烟! 她避开张晓莲,也不管情况如何,就去追赶沈玉烟。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矮树丛边缘是悬崖! 沈云清还没到山下头的边缘处,就听见“啊啊啊啊啊啊”,一道身影从悬崖落了下去。 不是沈玉烟还有谁! 悬崖高十几米,沈云清都不能保证自己跳下去能活命,更何况是普通人。 沈玉烟从这么高的悬崖落下,多半是没命了,也没必要再继续追了。 这里离刚刚的休息地只不过十几米,村民们将这一幕都看在眼里。 有的倒吸一口气,摇摇头:“果真是有报应!” “如果她不跑,也不会掉落悬崖,云清,这不能怪你。”林氏走到沈云清身边,轻声安慰。 “姐姐,要不要小白下去找找她?”云娇也看出了沈云清的情绪,问道。 沈云清点点头:“是个好主意。”毕竟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她还是要对大伯有个交代。 可是抬眼望去,大伯父一家根本就没在队伍里,三个堂哥和大伯父早就不见了踪影。 云娇没关注那么多,她凑近白熊的耳边嘀咕了几句,然后拍拍白熊的屁股:“去吧!” 第三十一章:娘亲,你不爱我了吗? 天色已大亮,村民们纷纷开始收拾东西。 有些村民起得没那么早,还不知道发生的事,听说了之后,都一阵唏嘘,纷纷得出结论,害人的心思不可有。 有些东西是自己的,跑也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抢也抢不来。 沈云清和林氏,等了一上午,白熊才从悬崖底下跑上来。 一身通体雪白的毛,在泥土里滚了几圈,变成一头棕熊了。 它来到云娇身边,趴在地上“嗷嗷嗷”叫了几声。 众人都盯着云娇,追问道:“它说了什么?” “它说没见到人,方圆十里都找遍了,没看到沈玉烟的身影。”云娇将白熊的话翻译给周围的人听。 “会不会被野兽给叼走了?”人群里有人假设。 “叼走才好呢,让她引鬣狗出来对付一个小娃娃,就要让她也被叼一回。” “你少说两句吧!”一个妇人推搡了自家丈夫,朝一旁还昏着的张晓莲努了努嘴:“小心被她听见。” 而沈云清却认为被野兽叼走的可能性不大,白熊的速度极快,她掉下去没多久,白熊就从山崖上一跳几米远的往下走。 那么她会去了哪里呢? 在这里耽误了这么久,林氏和杨秀身上的伤还没有得到处理。 沈云清撕了两块干净的布,又倒出水,仔仔细细地替林氏清理伤口。 这一次的伤比上次的刀伤更严重一些。 因为鬣狗的牙齿锋利,而且鬣狗本身携带很多病毒,就算是现代家养的宠物狗咬了人,都有可能感染狂犬病毒而丧命。 沈云清掏出空间里剩余的草药,先暂时止住血,又用刀剁碎了一种杀菌的草药,只是效果不算特别好。 勉强能先用着。 处理好林氏的伤口后,沈云清和村长商量后,决定将她们捕杀的十几头鬣狗按人数分给每个村民。 平均每户村民家里分到了半只鬣狗。 众人兴高采烈地排队来领鬣狗,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尤其是野味! 于是村民们心中感恩戴德,对沈云清的好印象又叠加了一分。 村长带领男青年扛着鬣狗到一旁清理,妇女们则去远一点的地方找水。 今天的午餐,就是大吃一顿鬣狗肉! 有些村民将鬣狗架在棍子上用火烤,有些则剁成一块一块放在锅里煮,还有些只拿出一小部分食用,其他都腌制起来,留着在路上一天吃一点。 吃完收拾好,准备出发的时候,林氏的伤口加重了,那些草药效果不佳。 看这种情况,她们只能加快脚程,早日进阳城,找大夫好好医治。 她不敢浪费时间,和村长商量,她打算带着林氏和云娇还有三婶一起进城,村长则带着村民们先走,等治好伤之后,沈云清再追上村长他们。 “清丫头,我们都愿意跟着你,你去哪我们就去哪!” “对对,虽然我们没有你厉害,但是一些小事还是可以做到!” “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一起走了这么久,没道理你们需要治伤,我们就抛下你们不管!” 众人越说越激动,你一言我一语…… “好吧!那我们就一起进阳城!”沈云清扬起手,示意村民们停下。 就这样,大家临时改变方向,绕道往阳城方向去。 众人刚准备出发,前方山路开始颤动,一个黑点由远及近,直直地冲进了小白的怀抱。 在土匪寨的时候,村民都觉得黑熊的体型太大了,现在一对比,黑熊也就比普通熊大了一倍,而白熊简直像一座小雪山。 两头熊互相对着“嗷嗷嗷”,嗷半天,小黑一句,小白一句…… “它们在说什么?”村民们起了好奇心。 云娇特别自豪地回答:“小黑说,前方山路塌了,拦住了去阳城的路,得绕道那座山头走,有大路,一路到阳城都没有村镇,比较安全,虽然远一些,但是走得轻松。” “那我们就听小黑的啊,走大路,山路塌方说不定还有危险呢!”人群里有人嚷嚷道。 “你嚷嚷啥,听清丫头的,看她怎么说!” “对,清丫头,我们听你的,你说走哪里我们就走哪里。” 沈云清看向村长:“村长,你觉得呢?” “听你的吧!我相信黑熊不会说谎,我也相信云娇不会说谎,我们就是要一起安全到达阳城!” 沈云清点点头:“好,那就绕远一点,走那条大路!” 黑熊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和白熊还有云娇简单告别,又一溜烟跑了。 看着一眨眼消失的黑熊,沈云清问:“它怎么又走了?” 沈云娇砸吧着嘴,学着大人的语气,叹气道:“儿大不中留啊,小黑正是刚长大的时候,心野了,喜欢四处游荡,小白管不住他了。” “那小白为什么不走啊?” “小白?”云娇摸摸白熊的鼻子,哼道:“小白现在是我的坐骑!” 说完两只小短腿“嘿哟嘿哟”地想爬上白熊的背,只是个子太矮小,白熊太高大,她爬了半天愣是没爬上去。 气得她双手抱在胸前,冲林氏奶声奶气道:“你就不知道抱我上去吗?” “我不要面子的吗?” “娘亲,你不爱我了吗?” 林氏:“……” 云娇三连问,将一旁看热闹的林氏问得愣住了,村民们都被逗地哈哈大笑。 ********* 经过七天不停地赶路,众人从山林里出来,阳城高大的城墙就远远映入眼中。 像是看到了希望,大家都欢呼起来。 接下来下山走官道,只要一个时辰的功夫,就能到达阳城的城墙下。 村民们浩浩荡荡地走着,兴致比任何时候都高昂。 可是当他们走到城门口时,瞬间愣在了原地。 阳城城门外有官兵把守,几道关口负责盘问进城的百姓。 一路排着长长的队伍,也有些老百姓颓坐在一旁,并不想排队进城。 “站好,一个一个来!” “你哪来的?去阳城做什么?” “军爷,我从大河镇来的。去阳城投奔亲戚。” “哦,想进城?可以,一个人十文!” “十文!这么多?我们都是逃难过来的,家都被白狄士兵烧没了,哪里拿的出十文钱?” “拿不出?那就不要进城,我们将军说了,白狄奸细会冒充难民混进城,走走走,不能进!” “军爷,行行好,我进城了让我亲戚孝敬您……” “走开,别妨碍事,下一个!” 沈云清和村民们在百米远的地方,听见官兵对百姓大声训斥。 没多久,村长派去打听消息的阿宽回来了。 “要进城得花钱,一个人十文。” 阿宽最近一直跟着村站跑动,显然已经是村长的得力助手,他跟沈云清差不多年纪,家里父母死得早,从小跟着阿奶长大。 原本准备高高兴兴进阳城的村民,一听需要这么多钱,纷纷撇嘴摇头:“我们现在能不饿死,都是托清丫头的福,哪来的钱去交呢。” “反正我们也不是一定要进城,要不就不进去了,在城外等清丫头,也是一样的。” “可是,我还想进城筹点粮食……” 村长和沈云清听着大家的说辞,皱起了眉头。 这……有些难办! 沈云清算了算自己空间里,粮食吃了大半,在白狄士兵身上搜出来的银钱还没花掉。 光她们几个进城的费用勉强能交。 但是这么多百姓一起去,恐怕…… 第三十二章:进城 村长摸了摸手上并不存在的烟叶子,最后决定。 “还是清丫头她们进城吧,我们就不进了。” 村长的想法很简单,有进城的这些钱,还不如多买些粮食,他们也不是非进城不可,可以让沈云清帮忙。 村长将想法说出来,村民们都点点头,只有人群里冒出一个声音:“我要进城!我要去找我的家人。” 沈云清她们回头一看,是张晓莲从队伍后头跑上前。 上一次她撞在石块上晕过去后,沈云清发现大伯家的人都消失了,无奈,只得将张晓莲扔在一辆木板车上拉着走。 自从她知道沈玉烟坠下山崖之后,就对沈云清恨之入骨,认为是沈云清害了沈玉烟。 一路上像个泼皮无赖,不给她东西吃她就发疯。 村民也不跟她计较。 就这样张晓莲一路骗吃骗喝跟着到了阳城。 “进城要十文过路费,你有吗?”一旁的大婶好心提醒。 “清丫头,你害死了玉烟,出点过路费怎么了?如果我进不去,你们都别想进去!” 她要进城去找她儿子,还有她的兄弟,她必须进城! 她们当初商量好了,在阳城汇合。 沈云清倒不在乎这十文钱,娘和三婶身上的伤耽搁不得,她不想再拖延时间了。 “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害死沈玉烟,是她自己要逃,然后不小心掉落山崖的,我可以出这十文钱,但是是为了我娘早点去治病!” “我带你进城,进了城之后,我们就各自分开吧,你们当初也不想去京城,正好可以在阳城落脚。” 张晓莲“呸”了一声,骂道:“谁愿意跟你们走,真以为自己好了不起啊!” 不管怎么说,张晓莲都只愿意相信她相信的那种。 已经没办法再沟通下去了,沈云清扭头去问村民需要些什么,一路问下来,她都一一记在一张单子上。 快到晌午的时候,沈云清几人才顺利进了阳城。 在街头逛了许久,也没见到一家药堂,而且街上人特别少。 沈云清不禁纳闷起来:阳城是璃国西北的第一要塞,比边境容城不知道繁华了多少倍。 这也是为什么皇帝会派宁王亲自来驻守阳城的原因。 可是如今这么大的一个城镇,街上的人三三两两,很多店铺也都关着门。 张晓莲进了城门口就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现在只剩沈云清和林氏,还有杨秀背着云娇。 一行四个人像无头苍蝇似的在街上乱逛,林氏和杨秀身上有伤,走得慢了些。 “这样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去?” 真是奇了怪了,整个阳城几条街道竟然找不到一家药铺,别说药铺,就连药堂也没有。 难道阳城都没人生病吗? 沈云清扯过一旁路过的大爷问路:“大爷,请问这里最近的药铺或者药堂在哪里?我要找大夫?” 大爷像是看怪物似的看着沈云清,“找大夫?阳城的大夫都被抓走了,哪还有什么大夫,药铺都搬空了。” “为什么?” 大爷震惊:“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吧?” “嗯,是的。” “怪不得,是不是进城还交了过路费了?” 沈云清几人同时点点头:“大爷,能说下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什么街上人这么少?店铺都关门了?” 大爷像是赶着有事,不耐烦回答她们问题,摆摆手不肯说,只用手指了个大概的方向:“那,城郊五里处,有个郎中,可能还在,你们去那看看吧,兴许他会为你们治病。” 说罢,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街头。 沈云清心中有预感,这个阳城没有外面传说的安全,既然进来了,还是先治病要紧。 她顺着大爷说的方向,在城郊五里处果真发现了一个草药棚子,门口还站着一两个看病的人。 “这年头,也就李郎中还能出来给我们治病了。” “谁说不是呢!说不定哪天就死在阳城了,现在是出也出不去,进来就是个死!” 沈云清一听,更加纳闷了,上前搭话道:“这位兄弟,你刚刚说出不去是什么意思?进来了怎么会死呢?” 前面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书生回话:“你还不知道呢?阳城里在抓壮丁呢,守城兵力不足啊,将城里的壮丁都抓没了,现在年轻一点的,不分男女全部都得去守城。” “就连大夫也被抓到军营里去了。” “我听说宁王带了十万士兵来守阳城,白狄不是还没来攻城吗?怎么就开始抓壮丁呢?”沈云清觉得他们肯定是看错或者听错了。 “谁知道呢,反正不单在城里的要去充军,城外的进城还得交钱呢,而且年老的就不让进城啦!” 二人着急看病,也没有跟沈云清细说。 等轮到沈云清时,天色已经暗下来。 草药棚内燃起了一盏油灯,李郎中仔仔细细地替林氏还有杨秀清理了伤口,又吩咐这几日伤口不要碰水,每日涂点药膏,连涂十日,伤口才能好转。 “大夫,我们刚刚在外面听见那人说……” “听口音,姑娘是外地人?” 沈云清:“是的,我们是容城南安村来的。” “姑娘听我一句劝,早点跑吧,阳城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阳城了。” 林氏见大夫清理好了伤口,简单替自己收拾了一下,疑问:“大夫,能说说阳城里到底怎么了吗?” 李郎中摇摇头:“我们老百姓哪里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每天都有人被抓,还要缴大量的税,庄稼汉种一年的地统统上交都不够。” “开铺子的,辛辛苦苦干几年,全部收缴啦。” “有些眼尖的早就跑啦,现在想跑还不一定跑的出去呢!” 沈云清见林氏和杨秀的伤清理的差不多,外面天色黑了,索性不着急赶路,在草药棚子里坐了下来。 “那李郎中你为什么不跑?” 李郎中站起身,将烧得昏昏暗暗的烛火剪短芯子,屋里瞬间亮了许多。 “城里还有许多走不动的老人病人,总得有人照看他们吧,我老了,走不动了,要抓我去守城墙,我也就算为国捐躯了。” 他的话说得平平淡淡,不知道的,还以为只是在说最近哪家铺子的米糕好吃。 “姑娘,你娘身上的伤不算特别严重,现在处理好了,没什么大问题,听我一句劝,早点走吧!” 第三十三章:被抓入狱 堵住她们的不是别人,而是一队官兵。 “你们是什么人?”对方问沈云清,“来这里做什么?” 沈云清:“我们来这里看病。” “看病?这里哪有什么大夫?” 沈云清见他话说得奇怪,李大夫不是大夫是什么? “刚刚接到举报,这里是白狄奸细窝藏点。” 而底下的几个官兵则将草药踢翻在地,将草药棚的柱子砍断,见药童往外跑,“抓住他,别让他去通风报信。” 一个官兵追上去将药童捅死了。 这些就发生在一眨眼间,沈云清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草药棚里就完全变了一番模样。 沈云清见势不妙,准备开溜的时候,为首的官兵一个手势,她们就被几人团团围住。 “刚刚不走,现在想溜?想搬救兵?想都别想,都带走!” 他们甚至都不问问沈云清是哪里人,就要将人抓走,沈云清错开一步躲过了官兵的手,试图向他们解释。 “我们只是来看病的!” 哪知官兵根本不听,嘴里嚷嚷道:“管你什么病人不病人,校尉发话了,统统带走。” 沈云清皱眉,怎么阳城的官兵跟白狄士兵一个德性?没一会,她听见里面有动静。 很快,官兵押着李大夫和那个书生子林出来了,两人身上脸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伤口。 李大夫见沈云清还在院子里,皱着眉摇摇头:“姑娘,你怎么还没走?” 他被身后的官兵踢了一脚,没站稳向前扑去,沈云清伸手拉了一把,疑惑道:“他们说这里是白狄奸细的窝藏点。” 李大夫苦笑两声:“你看我像奸细吗?” 沈云清摇摇头,“不像!” “多谢姑娘相信!”李大夫点点头表示感谢:“你们快走吧!” 校尉模样的官兵哼笑一声:“现在想走,晚了。”他命令手下将沈云清她们一起带走。 可是沈云清怎么可能如他们所愿,三两下转身躲过,顺带将押着李大夫和书生的官兵踢开,将这两人也拽到身侧。 对面的校尉见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拒捕,顿时不敢小看沈云清,朝手下吩咐道:“抓住那个女的,她会功夫,她很有可能就是奸细头目,别让她跑了!” 一声令下,散在草药棚四面八方的士兵全都围了过来,握着刀对准沈云清一伙人。 “杀……” 沈云清将林氏和李大夫他们护在身后,这才与官兵缠斗在一起。 这群官兵不分青红皂白的抓人,而且连个理由也没有。 没必要跟他们讲道理,只能用武力解决。 沈云清数了数官兵的人数,心里有把握全身而退,乜眼看向校尉:“谁杀谁还说不一定呢!” 她借着背篓的掩护,从空间里掏出那把弓箭,又丢了几把匕首给后面的林氏防身用。 手上发力,一箭射穿了两个官兵,接连射倒八九个官兵后,校尉发话了。 “上护盾!”校尉吩咐手下。 然后哗啦啦一大片黑色的护盾出现在官兵前面。 上了护盾,沈云清的弓箭就起不到作用了,她将弓箭丢进背篓里,随手掏出一把匕首,一个翻身跳进了官兵护盾后面,与官兵近身搏斗。 一炷香的功夫,陆续有几名官兵倒下。 校尉站在外面看得真切,这个女人功夫不弱,他想了想,说道:“姑娘,你确定要帮他们与朝廷作对吗?” “你如果协助我们将人抓住,我们有丰厚的奖赏。” 沈云清才没那么傻,刚刚他们可没说要放过自己,现在见自己能击退他们,就想用这种方法诈降。 她学着刚刚校尉的话说道:“现在才说有奖赏,晚了,老娘只杀拦住我去路的人。” 嘴上回着校尉的话,手上的动作可没有停,他的话也分不了沈云清的注意力。 又是十来个回合,又有几个官兵倒下。 眼见这些官兵如此不堪一击,沈云清将匕首像扔回旋镖那样掷出去,朝身后喊:“娘,李大夫,我们走!” 可是她身后空无一人,扫视一圈,沈云清收住了要跑走的脚,定定地看着对面。 “放下你手中的刀!不然她们全都得死!谁叫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非要和朝廷作对!” 校尉此人见沈云清功夫不错,心知自己不敌,趁沈云清和林氏没注意的时候,将他们全部扣押到手上,以此来威胁沈云清。 “你真卑鄙!”沈云清屏住呼吸,“回旋镖”匕首已经回到了她的手上,她轻轻转动手腕,准备找准时机反击。 可是她这个细微的动作被校尉看在眼里。 “呵……兵不厌诈的道理懂不懂?老实点,她们几个的命可都看你的表象!”只这一句话,沈云清握刀的手就松了下来。 沈云清:“放了她们,我跟你走!”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校尉上前一步,一脚踢在沈云清膝盖处,将她踢得跪在地上,“你不是能打么?” “云清!”林氏惊呼,奈何脖子上横着一把刀,她仰着脖子不敢乱动。 沈云清:“娘,我没事。” 然后校尉又将沈云清的手踩在地面上,将她手上的刀踢飞。 “连钱都不要,看来你真的和他们串通好了,女奸细十有八九就是你!” 沈云清不容忍别人乱给自己扣罪名,“这位大人,给人定罪需要证据,没有证据的话请不要乱说,我只是普通百姓,并不是什么奸细,今日落在你手里,是我倒霉,但是不代表你乱扣的罪名我也得认!” “哼!我说你是奸细你就是!看你的样子就不是普通的百姓,来人,将他们带走报告将军,今日一趟收获不小,将军肯定有赏。” 听着对方的话,沈云清只能忍着,虽然她自己能逃脱,但是娘和三婶还有云娇被对方控制住,只能先跟着他们走,再见机行事。 就这样,她们被官兵带走,关押在一座牢内,李大夫和书生子林一同被关了进来。 “姑娘,你不该卷进来。”李大夫叹着气。 一旁的子林却是一直盯着沈云清,“姑、姑娘,你、你功、功夫真、正好!” 第三十四章:大牢 “云清,怎么办?”杨秀这一路都没怎么开口,现在也不免慌起来,她将背上的背篓调整了一下肩带,让自己背得舒服些。 他们只是老百姓,还是逃难的老百姓,怎么也没想到莫名其妙就被定罪为奸细? “三婶,别着急。”沈云清靠着杨秀坐下,仔细观察牢房。 牢房都是用木头搭建,她空间里有刀和剑,拿刀稍稍使劲可以劈了,只是出最外层的大门有些困难。 那扇大门用铜锁链绕了好几个圈,最后加固了一把大铜锁! 额……再想想其他办法。 这一夜折腾了这么久,几人都没有好好休息,再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沈云清吩咐林思她们,先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才能更好的逃跑。 等到牢门再一次打开的时候,进来了一个将军模样的人。 沈云清一眼看去,就觉得很不舒服,因为那人的肚子快要将衣服撑破。 顶着那么大的肚子,却非要将衣服勒得死紧,看得人有一丝窒息感。 “将军开恩哪,我们不是奸细!” “对啊,我们只是老百姓……” “将军,我有户籍证明的,就在我落脚的地方,你放了我,我去拿给你!” “冤枉啊……” 大牢里的百姓双手抓住牢门,甚至有些伸出手来,想要扯住将军,让他开恩! 牢头一鞭子挥过去,甩在那些人的手上和脸上,一道道鞭痕渗出血来,他凶巴巴骂道:“闭嘴!” 将军对这些人的哭喊,当没听见,悠闲地迈着步子走进大牢,双手背在身后,左右看了看,朝前方带路的校尉问道:“这些就是你们抓来的奸细?” 只见校尉在前面带路,弯着腰,恭敬地回答:“是的,将军,前面一个小丫头杀了好官兵,还包庇窝藏点那两个奸细。” “哦?小丫头?带我去看看!” 当校尉和将军站在沈云清所在的牢门外时,云娇明显“咦”了一声,杨秀立刻拍了一下背篓,示意云娇不要出声。 “就是她!” 将军“嗯”了一声,然后他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大力,你管着这么多的人呢?这些都是罪犯么?” 等那人从大肚将军身后冒出的时候,牢里的沈云清和林氏等人都愣住了。 那人分明就是张晓莲! 她在看见沈云清几人的一瞬,也愣住了。 只不过她只愣了一秒,假装不认识沈云清几人,从牢房门口走过,还翻了个白眼。 林氏在后面悄悄对杨秀说:“我们竟然被张晓莲的兄弟给抓了,这下麻烦了!” 杨秀皱着眉表示赞同,“按她那种斤斤计较的性子,不让她兄弟死劲整我们就不错了。” 后面两人的话还没说完,张晓莲像逛街一般,在大牢里溜了一圈,然后拉着大肚将军的手朝外走:“大力,走吧,这些奸细太可恶了,应该早早将她们砍了省事。” 杨秀惊讶地瞪着眼睛,张晓莲竟然怂恿她兄弟杀了她们,沈云清她们可都是张晓莲的亲人。 张大力显然很听张晓莲的话,由着张晓莲拉拽,走之前不忘吩咐牢头:“既然都是奸细,那就按奸细处置,明日午时处死吧!” 牢头小心翼翼地跟在后头问道:“那奖励……” “是你们的一分不少!” “多谢将军,多谢将军!” 牢头走在后面细细盘算:一个人头五十文钱,那这些……他岂不是要发了!越想越美滋滋,真希望多些奸细进阳城,他以后可以靠抓奸细升官发财了,再也不用天天守着阴冷潮湿的牢房了。 说完,几人出了大牢,铜锁“咔嚓”一声锁上了。 听到最后下达的命令:明日午时处死! 牢房内其他人都坐不住了,纷纷哀嚎起来。 “我们真的不是奸细!!!” “将军,冤枉!!” 可是,没有人因为他们的哭诉停下来,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 沈云清明白,他们是不是奸细不要紧,只要这些官兵认定你是奸细,那你就一定是奸细! 现在,求人还不如求己。 明日午时……还有一天的时间。 她必须尽快想办法逃出去…… 整个牢房里就一个牢头,没有人跟他换班,他需要吃饭、休息、方便,这些时候都是一个机会。 时间一点点过去,中午,牢头一个人端了饭菜,还有一小杯酒,一碟花生米,哼着小调坐在椅子上。 牢头的桌子离沈云清不远,十米左右。 沈云清从袖子里掏出一粒药丸,眯着眼,大拇指发力,准确地投进了牢头的酒杯里。 药丸是李大夫的,有麻醉的效果。 林氏在李大夫那里清理伤口的时候,一度疼得抱着沈云清不撒手,李大夫没办法,只能给她用了这种麻醉效果的药丸,才顺利给伤口上药。 牢头将饭菜吃完,最后才端起酒杯送到嘴边,只是他用鼻子嗅了嗅酒,又放下酒杯。 糟糕!难道药丸有味道? 沈云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牢头,盯着他手中的酒杯。 “你看着我干什么?”牢头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我刚刚就发现你一直盯着我吃饭,你是不是也很想吃?” 沈云清:“……”你倒是赶紧喝啊! 为了麻痹牢头,沈云清装作和其他的老百姓那样,哭诉道:“大人,真的冤枉,我们就是路过的百姓,真的不是什么奸细!” 边哭边扬起头看他的酒杯:“我已经一天一夜没喝水了,大人能否赏一杯水给我喝?” 牢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酒杯,问:“你想喝这个?” 沈云清点点头。 不过牢头没那么好心,他移开酒杯,嘿嘿笑道:“不给!老子今天得了奖赏,好不容易买了一杯酒,怎么能给你喝呢,去去去,一边去!” 牢头像是突然想找人聊天似的,端到嘴边的酒杯又放下,唠叨道:“吃完今天这顿,明天老子就不在这守了,老子是真高兴,这还得感谢你。” 沈云清:“……”感谢我你就赶紧喝,喝完就可以躺着了! “你说你一个小姑娘,做什么不好,非得做奸细杀人,现在好了吧,把命给送了,啧啧啧,真是可惜!” “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 说完,牢头抬起酒杯,仰头一口,喝了个干净! 沈云清:“……”这算不算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第三十五章:越狱 十分钟之后,麻醉药丸起了效用,牢头晕晕乎乎地指着柱子:“真是怪事,柱子怎么在跳舞?” 然后同手同脚地走回桌边,只是走得很艰难,原本只有三、四步的距离,愣是让他走出九曲十八弯的感觉。 沈云清闭着眼在心里默数:一、二、三、四、倒! “轰”的一声,牢头躺在了地上,像条死鱼一样一动不动。 见麻醉药起了药效,沈云清迅速掏出空间的刀,将木质牢门劈开。 连劈十几下,牢门“哐当”一声散架了,几人迅速从牢里跑出来。 其他几个牢里的百姓闻声望过来,见沈云清有本事劈开牢门,都像是看到了救星,纷纷大喊:“救救我。” “救救我!” “我们也都是老百姓,不是什么奸细,姑娘,救命!” “对啊,对啊,这些官兵吃着皇粮不办事,我们真的只是普通百姓!” 沈云清“嘘”了一声:“大家别担心,小声点,我会劈开柱子,你们一个个安静地出来。” 她只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将所有关押百姓的木质牢门都劈开了,大家急忙哄跑出来,准备朝最外层的铜锁门跑去。 “你们站住!”沈云清低吼了一声:“铜锁没有钥匙打不开,你们这么大的动作,只会引来外面的官兵!” 百姓们愣在原地:“那怎么办?” 沈云清指了指躺在地上的牢头:“他既然能出去,身上肯定有钥匙。” 这也是她决定先对牢头下手的原因。 “哦,对,还是姑娘聪明。”百姓们听完,都一窝蜂往回走,扑到牢头身上去找钥匙。 “咦?奇怪,怎么没有?” 只不过百姓搜来搜去,都没搜到钥匙。 为了防止他们有遗漏,沈云清亲自上前搜身,这一次搜地更彻底了,直接将牢头的衣服扒了,只剩下里衣。 她将衣服顺着倒着里里外外全都搜了一遍,就是没发现铜锁的钥匙。 “那他刚刚是怎么进来的?”沈云清小声嘀咕。 林氏在一旁分析道:“会不会他刚好忘记了?” 沈云清摇摇头:“不清楚,有这个可能。” 没有钥匙,她没办法打开铜锁大门,这些人还是照样出不去! 刚刚看到希望的百姓,现在听说没有钥匙,又是一阵哀嚎。 “怎么办?出不去,难道我们真的要死在这里?” “我还不想死,我要去找我爹,呜呜呜……” “我也不想死,我的孩子还没见过他爹呢,嘤嘤嘤……” 牢房里又开始闹哄哄的,沈云清皱着眉,有些烦躁:“你们除了会哭还会什么?” 众人:“……” 牢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既然没有钥匙,那就还是只能用老办法了,劈了它!!! 沈云清看了看手里的弯刀,没把握能用弯刀劈开铜锁,但是也只能试一试! 为了防止牢头转醒的可能,沈云清用刀柄往牢头的脑袋上补了几下,这才提着刀往大门方向走去。 她双手举着刀用力砍开铜锁。 “嘭!” “嘭!” “嘭!” 铜锁太坚硬,砍了许久才打开,只不过她刚将铜门打开,门口就传来一个声音:“你们是不是想要钥匙?” 沈云清抬眼望去,只见张晓莲用食指勾着一串铜钥匙在手中,堵在大牢大门口,身后还跟着几十个士兵。 “我就知道你们会逃跑。”张晓莲往后退几步:“我跟大力说他还不相信!幸好我将牢头的钥匙拿走了。” 沈云清歪了歪头,看着已经被自己砍开了的大牢门,耸耸肩膀:“拿走钥匙又怎么样?我还是照样可以出来!” 张晓莲还记恨着沈玉烟被害死的事,昨天在牢里看见沈云清几人的时候,心里乐开了花,天道好轮回,叫沈云清落到自己弟弟手里了。 出了牢门,张晓莲就添油加醋一番,跟张大力说这几个人十恶不赦,要早早的处置了。 偏偏她那个弟弟有些脑子轴,非得说要等他们将军下令,才肯处置。 为了防止沈云清他们打晕牢头逃走,张晓莲将牢头手里的钥匙骗了过来,这样沈云清就没办法逃出来了。 谁知道没有钥匙,沈云清竟然生生劈开了铜锁,果真还是小瞧了这贱人! “你出得了牢门,也逃不出去!”张晓莲往后退一步,护卫在她身后的士兵就提着刀往前。 她继续往后退,朝身后的士兵吩咐道:“别让她跑了,你去找我弟弟来,快点。” 十几个士兵迅速上前,主要围住沈云清几人,其他的老百姓已经跑没影了! 林氏和杨秀手上也各自拿了一把刀,虽然不会招式,能防身也是好的。 又是一场厮杀,不过是单方面的碾压! 刀锋划过的声音,掺杂着沈云清手腕上铃铛的“叮铃”声,传入众人的耳朵里。 张晓莲完全低估了沈云清的战斗力,十几个士兵,没有一个人在沈云清手里接过两招,一眨眼的功夫,全部倒在了地上。 她看着沈云清手里弯刀刀尖的血,喉咙有些发紧,朝后退了一步,冲后面吼道:“我弟弟还没来么!” 沈云清在士兵群中厮杀,林氏她们也没闲着,拿着刀警戒地看着张晓莲,唯独身后的子林一脸呆愣住的感觉,被李大夫左拉右扯避开士兵砍过来的刀。 子林已经是第二次目睹沈云清杀人了,全过程只顾着欣赏沈云清的招式,都没发现那些士兵是如何倒下的。 他是一个书生,手上的力气比他娘还小,连只鸡都抓不住,曾经被娘嘲笑以后抱不动媳妇! 他曾经认为只要会读书会认字就够了,现在发现,在战乱的年代,没有武力傍身就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 不知道为什么,他越发觉得沈云清不该是一个逃难的农家女,她应该是英姿飒爽的女将军! 她身上有一种军队将领的气势,天然的气场强大,让子林仰慕不已! 没多久,张大力跟在一个更高一级的将军身后,带着一队兵马赶来,人还没进巷道,大着嗓子吼道:“晓莲,谁敢欺负我姐!” 第三十六章:南铃 他身子胖,跑起来特别费劲,还没到呢,就已经累得直喘气。 “大力,就是她,她要逃跑!”张晓莲指着沈云清一伙人。 张大力抱着一把长枪,站在士兵中间,朝沈云清看来:“你这奸细倒是胆子大得很,敢越狱?” 沈云清收了弯刀,负手站在那里,懒得跟他们解释,既然碰见了,那就开打吧! “你这个草包将军,抓得都是什么人?真正的奸细抓不到,拿自己的老百姓凑数!” “你们上级是不是规定要抓够多少个奸细,才算完成任务?” 张大力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他看了看一旁的将军,这位胡将军刚调过来不久,刚成为他的上司,还不知道他们阳城军队的猫腻呢! 冷不丁被沈云清说破,张大力在观察这位胡将军的反应,不过,还好,胡将军除了平时严肃了一些,对此并没有什么意外。 “我当然知道了。” 沈云清轻笑一声:这种事在现代不是很常见嘛,就连她们这种高级特工,也会有规定,在多长时间内抓够多少个卧底。 现代职场人对此有个专门的称呼;人均kpi。 阳城军队内部的秘密被沈云清发现了,张大力现在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沈云清,不需要张晓莲在旁边火上浇油,他也要灭了对面这个小姑娘。 他看着对面的沈云清,完全不将她放在眼里! 就一个瘦瘦小小的丫头,光他的体重就能将对方压死,简直没有可比性! 他能当上一个校尉,凭得就是他的体型! “知道了也没关系,反正死人是不会说话!”张大力大喝一声,挥着长枪,朝沈云清刺来。 沈云清不敢轻敌,挥动着弯刀迎向前。 伴随着手上铃铛晃动,她瞅准对方弱点——体型庞大,但是动作迟缓。 准备借力打力,一个翻身朝对方背后袭击。 只是预想的下一步没有发生,张大力在两人相距一米远处,停了下来。 倒不是他害怕了,而是旁边那位一直没吭声的将军拦住了他。 很明显这位将军官阶要比张大力高,张大力对他唯唯诺诺:“胡将军,怎、怎么了?” 胡将军全名胡然,刚刚在面对沈云清逃跑时,还一脸面无表情。 可是,当他看见沈云清手腕上的铃铛时,眼睛发亮,欣喜地喊道:“战、战神的铃铛!是南铃!快、快放下刀!” 胡然原本是云林军部下,云林军溃败,他侥幸捡回一条命,编入了阳城的军队。 南铃是南宫将军的铃铛,曾经靠着南铃的魔性铃声,震得白狄士兵辨不了方向。 后来南铃威名远播,大有让白狄闻风丧胆的架势。 现在南铃出现在这个女人手上,是不是说明,南宫将军就在附近?他安排这个陌生女子来召集他们了? 沈云清:“???”什么鬼? 她准备恶战一番呢,手脚都活动开了,突然间说不打了? 张大力也被自己上司的反常惊住了,对面的小丫头今日必死,可是、可是胡将军为什么叫他们都放下刀? 张大力很不甘心:“将军!她是奸细!不能放走了!” “你闭嘴!”胡然转过头吼了一句:“什么奸细?你有证据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抓这些人做什么?一个两个的,就知道要赏钱!” 就在众人都被胡然的反应摸不清状况的时候。 便见胡然朝沈云清跪拜道:“恭迎南铃归来!”还冲身后的张大力以及部下吩咐:“赶紧跪下!” 张大力没办法,只能先听从胡将军的命令,屈膝先跪下看看情况,不料,被张晓莲一把拉住,骂道:“弟弟,她是逃犯!是奸细!你们将军怎么向她下跪?” 如果她弟弟的上司都对沈云清俯首听命,那她刚刚放出的狠话,岂不是自己扇自己嘴巴子? 可是张大力没理她,也跟着胡然将军跪在沈云清面前,额头贴着地面,态度虔诚无比,他只是一个校尉,不敢违抗上司的命令。 胡然见张晓莲口无遮拦,命士兵掌她的嘴,“你闭嘴!不得对南铃无礼,赶紧跪下!” 见张晓莲不从,他一脚将张晓莲踢得跪在地上,还朝一旁的张大力威慑道:“大力啊,你这个姐姐不太聪明的样子啊。” 张大力快速地点着头:“是是是,将军教训的是,回去属下就教导她,她从农村来,没规矩,将军莫要跟她一般见识。” 张晓莲被几个士兵掌嘴,脸上霎时肿得老高,偏偏弟弟还对着那个将军点头哈腰,然后她就被张大力使劲拉得跪在地上。 刚刚还趾高气昂地想要了沈云清的命,没过一会,她就要向沈云清低头下跪? 这边沈云清后退一步,刚刚好像听对方说“战神铃铛”? 难道这个胡将军认识这个铃铛? 她摇了摇手上的铃铛,朝前伸出手,试探着问道:“你认识这个铃铛?” 胡然将军只抬头看了一眼,就低下了头,低声回道:“姑娘不要开玩笑了,这个铃铛世上只有战神才有,既然将军将南铃托付给你,就证明你的能力足够驾驭它!” 这个铃铛的确不是普通铃铛,它能储存无限物资,也的确不是任何人都能使用,只有沈云清能唤醒它。 这么说来,她是捡了那个战神的便宜? 她左看右看,也没发现这个铃铛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为什么说这个铃铛世上只有战神才有呢? “敢问姑娘,将军现在在哪里?”胡然小心问了句。 沈云清:“……”额,这个她也不知道啊!她连战神是谁都不认识,怎么会知道他在哪里! 但是,现在这种时候,能忽悠就忽悠。 “他现在就在阳城,暗中查探,你们做好他交代的事情即可,等他事情办完,就会来找你们!” 编瞎话的能力,沈云清自认还是有一点。 只要能顺利溜出大牢,再溜出阳城,她才不管什么战神呢! 胡然认真地点点头,答道:“属下遵命,属下一直在寻找军中的奸细,但是目前还没发现,不确定是哪一个泄露了军情!” 沈云清一听,原来如此!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沈云清挺直腰杆,虽然靠打她也有把握冲出牢房,但是能大摇大摆轻轻松松走出去,何必动武呢! 只听胡然弯着腰让路:“当然可以!” 沈云清没走两步,身后胡然的话又响起:“等等,既然我们见着南铃了,就应该跟着姑娘一起去见将军!” 以前在云林军中时,只听士兵说起过将军如何如何厉害,如何骁勇善战,百战百胜。 说将军手上的“南铃”一响,敌军就得死伤无数。 他以前在云林军中还不够格面见将军。如果能跟着这位姑娘,说不定能成为将军身边的红人! 第三十七章:追随姑娘,迎回将军 他在军中也只远远地观望过几次。 直到容城城破那一日,将军受伤,他负责伤兵所,才有幸第一次近距离面见战神,第一次看清楚了“南铃”的真面目。 就和现在沈云清手上的一模一样! 连声音都如此像。 将军当时嘱咐他,云林军中出了奸细,泄露军情,叫他想办法找出这个奸细。 随后因为白狄破城而入,云林军死伤惨重,百战百胜的将军也失踪了,让白狄军闻风丧胆的“南铃”也像从世上消失了一般。 他拖着那些伤兵历经生死,进了阳城,归入了阳城军队的编制,因着军功,他破格被提拔了一个等级,才算正式成了一个拥有小部分士兵的将军。 现在“南铃”在这个丫头手里,他像是找到了方向,再也不用听从阳城武将的调遣,他要跟随将军一起! “大力!”张晓莲还在挣扎,“她怎么可能跟战神将军认识,她只不过是我的小侄女,她手上的铃铛只是她娘的陪嫁!” 她之前在牢里装作不认识沈云清,现在为了揭穿沈云清,她也顾不得那么多,将实话说出来,只希望大家能看清沈云清的面目,不要被她骗了。 “她是你侄女?”张大力疑惑地转过头看着张晓莲:“昨天你在牢里明明说不认识。” 张晓莲气急,跺着脚大喊大叫:“因为我不想救她,她该死!她害死了我女儿玉烟!你不想替玉烟报仇吗?” 现在就连大力和胡将军都对她言听计从! “胡闹!”胡然冲张晓莲厉声道:“你这个村妇,险些坏了大事,大力,你赶紧将她送走,不然我就要以军法处置她了。” 张大力:“将军息怒,我这就将她送走!” 军令如山,他不敢不从,哪怕是自己的姐姐,他也不能包庇。 张晓莲被张大力带走之后,终于没有人在一旁瞎搅和了。 胡然试探着再问了一遍:“这位姑娘……将军现在在哪?” 沈云清不想带着胡将军和他的部下,她只想采买足够的物资,然后顺利出城赶往京城。 眼下或许可以利用一下他的关系,顺利出城? “你确定要跟着我一起,去见……将军?” 胡然果断点头:“是的,愿追随姑娘,迎回将军!” “愿追随姑娘,迎回将军!” “愿追随姑娘,迎回将军!” 站在一旁的子林越看越热血沸腾,就是这种感觉,他想象中的沈云清就该是这种一呼百应的将领。 然后,他也不自觉地握紧拳头,朝上呐喊,只不过不太好意思大喊,只能小小声地喊给自己听。 沈云清看着周围举着长枪一高一低呐喊的士兵,怎么有种自己要带领农民起义的感觉? 这是要被赶鸭子上架啊! 算了,先混过这一关再说。 沈云清伸开手掌朝前,示意他们停下。 士兵们瞬间安静。 既然他们都表示要跟随自己,为何不利用军队在阳城的便利,先囤够一波粮食再说呢? 心里这么想着,沈云清偷笑一声,下了命令。 “好,你们将军有令,先囤粮!” 这算不算狐假虎威? 士兵们一听愣住了,还没找回将军呢?怎么就囤粮了?囤粮给谁吃呢,去哪找粮食呢? 胡然果然是一个好下属,只见他想也没多想,沈云清话音刚落,他就响应,第一个带头拥护道:“一切听姑娘吩咐,听将军命令!” 沈云清有一瞬间的心虚,眨眼就镇定自若,果然谎话说多了,自己都觉得很真,她开口:“好,那就先囤粮!” 士兵中有人发出疑问:“可是我们没有钱,拿什么买粮食?” “我知道一个地方有很多粮食,都是阳城军队征收的军粮,放在地窖里发霉呢!” “对对对,我也见到过,他们以往每年都会征粮,今年也征,阳城又没敌军攻城,粮食全都堆在那里发霉腐烂,可是阳城的百姓都快饿死了,好多都开始往京城逃了。” 沈云清一听,这是个好机会啊! 还怕粮食多吗?她这个储物空间有多少能存多少,而且还有保鲜功能,粮食存放很久都没问题。 她看了看这些乱出主意的士兵,上前一步问道:“地窖的位置,你们知道吗?” 众士兵摇摇头,他们也只是听军中的人说说,并没有亲眼见过。 这时胡然上前一步,回答道:“回姑娘,我知道,地窖在王爷的府邸!” 士兵们七嘴八舌说得,也不全是错的,宁王府的确有一个地窖,那些军粮的确大部分都运进了地窖。 不过他是云林军的旧部,根本接触不到宁王这样的人物,连宁王府也没资格进,而宁王一直和南宫将军不对付。 这是个好主意啊,将宁王的粮食全搬来去给南宫将军,这可是头功一件啊。 还是这位姑娘思虑周全。 “王爷?哪个王爷?”沈云清一个农家女,不清楚璃国到底有多少个王爷。 她刚问完,胡然凑到她身旁,压低声音回答:“就是京城派来增援阳城的宁王。” 沈云清皱眉:“宁王?” 宁王守城需要粮食,朝廷不应该派官员专门押送粮草吗? 怎么需要他自己挖地窖藏粮食? 这当中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胡然点点头,解释道:“我虽然是一个将军,但是是云林军旧部,军粮如此重要的事,他们都不会安排我去做,我顶多负责阳城日常的巡防。” “所以,知道的也就这么多,宁王府离大牢的位置不远,姑娘当真要帮南宫将军抢粮食?” 沈云清收回手上的刀,借着背篓的掩护丢进空间,虚虚地擦了擦手,心道:她才不是为了什么战神将军抢粮食呢?她这是为自己抢粮食! 她这一路,要吃的地方还多着呢!粮食存外面都会发霉,存在她的空间里永远保持新鲜。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 “带我去吧!”沈云清背起背篓,准备去宁王的地窖里洗劫一番。 光看阳城百姓的现状,她也猜得出,这个宁王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京城中传言的“爱护百姓”只是他的幌子。 如果真的是爱民如子的王爷,绝对不会放任阳城的百姓饿死无数,还大肆搜刮粮食。 胡然点着头,走在最前方带路。 第三十八章:宁王府 半个时辰后,宁王府门口不远处的一个拐角,一行人站在远远的街口,迟迟不敢上前。 “怎么进去?” “不知道!” “闯进去!” “你不要命了吗?” 胡然白了一眼他手下的云林军旧部:“你们都给我闭嘴,都听这位清姑娘的,她有办法!” 他现在对沈云清有一种无端的敬仰,能轻松得到南宫将军的铃铛的人,一定不是一般人。 虽然目前这位清姑娘一身农女装扮,但是他敢肯定,一定是南宫将军对清姑娘有特别的任务。 他从小就被教导,不能以衣着判断人! 沈云清听见胡然的话,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她现在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啊! 她也不知道怎么的,稀里糊涂地就跟着这些云林军的旧部,来洗劫宁王府了? 果然是赶鸭子上架! 既然来都来了,那就没有回头的道理了。 原本她还想忽悠着这些人帮自己筹粮食,想着反过来要拉着这一帮人去抢粮食! 沈云清侧头望着守卫森严的宁王长叹一声:失算了! 可是一旁的胡然却不知道这些,他见沈云清有了动静,忙凑上前问:“清姑娘是想到办法了吗?有什么需要属下做的,尽管吩咐!” “……”沈云清摇摇头:“怎么都指望我想办法?你们倒是也想想办法啊?” 胡然很自然的回答:“因为你是将军信任的人啊,将军可从没将‘南铃’交给过别人,别说给别人,就连摸也摸不得!” 他曾经在军中听说,有个新兵不知道南宫将军的习性,见将军的南铃有些泥巴在上面,就拿去清洗一番。 事先没跟将军说一句,那一晚,南宫将军彻夜难眠。 第二日将军知晓后,当即罚那个新兵围绕校场跑了一百圈,还打了三十大板。 这之后,所有人都知道,将军不许别人碰他的“南铃”。 沈云清见他们三句不离“南铃”,不禁也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铃铛,心道:如果他们知道我的铃铛比战神的南铃更厉害,会不会大跌眼镜? 众人还在拐角处观察,时不时探出头看看,这时,街头一辆轿子晃悠悠地出现在这些人的视线里。 沈云清凭直觉觉得,这辆轿子一定是进宁王府的,因为守卫们已经站得恭敬,而早有人将大门打开了。 沈云清朝林氏点了下头,二人心照不宣:此时不进更待何时。 交代胡然护好林氏和自己的妹妹,沈云清借着街道上人群的掩护,快速滚进轿子底部,像个八爪鱼一样牢牢吸附在轿子底部。 而抬轿子的人完全没觉得多了一个人的重量。 就这样,沈云清混在轿子底部进了宁王府,寻了个偏僻的地方滚到一旁的角落里。 宁王府建造繁杂,九曲回廊,这让一个从小在村里长大的沈云清,有些晕头转向。 就算在现代,沈云清也长年在山林里,对长得相像的建筑,就失去了对方向的判断。 哪怕进来之前,有人已经将路线说得很详细。 沈云清还是迷路了! “艹!”骂了一声,沈云清还是小心避开守卫,东躲西藏地往里面走去。 早知道就多跟着轿子一段路,至少将进门这段迷宫般的花园绕完再说。 就在她柳暗花明,马上要走出花园时,她听见了一个声音! 这个声音她并不熟悉,但是对方说话的口音她很熟悉。 南安村屠村那一晚,白狄士兵带着浓重的口音,说出别扭的璃国语言时,沈云清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现在她听见的声音,依旧是白狄口音。 宁王府怎么会有白狄人? 声音有些杂,她听不太清楚,只能小心谨慎地往声音的方向靠近。 声音在假山后面,沈云清贴着假山才勉强能听清楚。 “南宫还没找到?”对方问道。 “白纪大人不要急,只要人在璃国,就不可能找不到!” 那个名叫白纪的白狄人有些生气,语气有些重:“王爷,我记得你当初向我保证过,容城和南宫归我,阳城归你,以后璃国也归你,现在南宫人呢?” 沈云清抬起的脚一顿!王爷?这是宁王府,那……王爷,就是……宁王? 宁王和白狄人有合作? 这个秘密太过震惊,沈云清一下子没注意,脚步重了些,“喀嚓”一根木枝被踩断。 糟了! “谁?谁在那?”白纪警觉地朝这边走来。 而宁王则直接高声吩咐:“来人!花园内有人偷听,护卫!护卫都死了吗?本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顷刻间,从四面八方涌入无数的侍卫,蒙着面,一身黑衣,朝假山奔来。 沈云清甩了几下铃铛,一把弓箭随着“叮铃”的声音,出现在沈云清的手中。 她没有掏出弯刀,拿着弓箭对准黑衣侍卫,原本还以为王府内没有侍卫把守,看来这些都是暗卫! 沈云清大概目测了一下,侍卫数目有些多,三十人以上。 她没有把握能全身而退,只能眼睛快速地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 花园假山后面就是一座凉亭,也就是刚刚宁王和白纪谈话的地方。 而离凉亭最近的屋子,也要掠过一座拱桥,那间屋子在整个王府有些独特,不跟其他房屋联排,而是单独一幢,面对凉亭。 如果能进入拱桥,可以跑进那间屋子做掩护。 宁王已经发现了沈云清。 当他看见沈云清甩动手腕上的铃铛时,明显眉头皱了一下,再一看沈云清的装扮,顿时又放下心来。 一个农女而已,拿着“南铃”也做不了什么! 他竖起食指朝前指向沈云清,命令那些暗卫:“拿下,我要活的!” “是!” 沈云清搭弓射箭,一键三连,涌在最前方的六个侍卫“噗”一声倒地。 空间里的箭不多了,之前一直习惯用弯刀,都没记着补一些箭羽。 她抢过侍卫手里的佩刀,与后面的侍卫搏斗。 一旁的白纪和宁王有些轻敌,丝毫不认为这样一个丫头,能从这些暗卫的手中逃出。 宁王培养的这一批暗卫,原本不是用来对付一个农村丫头,现在……权当是杀鸡用牛刀吧! 白纪双手抱臂,眯着眼睛问道:“她是谁?怎么会有南宫的‘南铃’?” 第三十九章:误打误撞捡了个大便宜 “不知道,看身手招式,不像学过功夫的人,出手没有章法,白大人看着像不像你们那边的?” 白纪摇摇头,那个小姑娘的招式虽然凌乱,但是仔细观察便能看出,出手迅速,发力精准,而且腿脚有力,明显是高手。 可是又从她身上看不出任何训练的痕迹。 “宁王大人可不要小瞧了她,你还是再多派一些暗卫来,她肯定听见了你我的谈话,这样的人还有必要留活口吗?” 宁王不赞同白纪的说法:“她死不死不重要,就她?三十个暗卫足够了,她有‘南铃’,通过‘南铃’就能找到南宫!” 那边,沈云清已经杀出一条出口,在二人交谈不经意间,她借着暗卫的肩膀侧翻身,再双脚用力,跳上了拱桥,朝那间屋子跑去。 见沈云清要跑,宁王这才警觉:“别让她跑了!” 沈云清一个横扫腿,将暗卫全部踢翻在地,只听见暗卫手中的刀“哐当”落了一地。 她不敢停留,快速向前跑,身后传来宁王的声音:“废物!” 趁着片刻的空隙,沈云清躲进了那间屋子,然后将门从里面反锁。 刚刚在外面的时候,沈云清就仔细观察过这间屋子,屋子三面环水。一面临近王府正堂。 她可以选一个窗户往水里跳,或者直接往正堂去! 她此行的目的是将宁王征收的,放在地窖里发霉的粮食搬走,没必要因为这个丢了性命。 能躲起来最好。 现在,她进了屋子,只大略扫了一下屋子内的结构。 设施简单,一套雕花木桌椅,后背是一整面墙的书架。 门外传来“砰砰砰”的声音。 他们在撞门! 沈云清没时间细究,准备从另一扇窗户跳出去。 她跑到书架旁,右手撑在书架的边沿,食指指腹似乎摁着什么东西了,她没在意,脚上用力,一脚踢开窗户。 可是预想的窗户没有打开,窗户外的湖水也没有看见,她眼前一片黑暗。 沈云清失重了! 她不知道触发到了什么机关,地面突然打开一个洞口。 她顺着洞道一路滚,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终于停了下来。 沈云清被撞得额头肿起,脸色都有几处发青。 “这个洞道这么长,估计都滚出宁王府了吧?” 沈云清自嘲地想着。 她拍了拍身上的灰,胡乱整理了一下衣服,待她站起身来,她乐了! 眼前是大堆大堆的粮食,有些直接散在地上,仔细一看,上面都有一些发霉的痕迹。 这些就是宁王放在这里用不上的粮食! 他宁愿让粮食在这里发霉,也不愿意拿出去给阳城的百姓,还一味的征粮,他到底要干什么? 真是误打误撞,捡了个大便宜。 原本还以为找地窖需要时间呢,没想到就在这里。 担心暗卫顺着机关找到这里,沈云清不敢耽误,甩出手中的铃铛,准备将粮食统统收走! 但是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楼上宁王和白纪,还有暗卫,在踹开门闯进屋子后,都一脸懵地站在屋子里。 门窗没有被打开的痕迹,屋里空无一人。 前一秒躲进这间屋子的农女,就这么凭空从屋子里消失了? 屋子里又没办法藏人,他们甚至将书架和桌椅全部搬走,仍然没发现任何机关! 宁王现在才开始担心,有些气恼,冲暗卫一通发泄:“统统都是废物!一群废物,连一个毛头丫头都对付不了!”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里有一条密道,直通他的地窖,要知道,地窖可是在宁王府外五里处。 不过,他不知道也很正常,阳城的宁王府是他强占过来的。 此刻在地窖里的沈云清,正甩动手上的铃铛,一堆一堆的粮食,就这么“嗖”的一下,从地窖进入了她的空间。 很快,地窖内满满当当的粮食正在逐渐消失。 整个地窖少说也有十万石粮食,足够阳城的军队吃一年。 除了有粮食,地窖另一边还整齐的摆放着兵器。 这些兵器不同土匪寨里的弯刀,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璃国军队使用的长枪! 宁王囤兵囤粮,还和白狄勾结,原来他才是最大的奸细! 所以……当初容城城破的原因是因为宁王? 那个南宫将军兵败也是因为他? 这些猜想在沈云清的脑中挥之不去,她脑中思索着,手上动作不停,直到最后将所有的粮食和兵器都收进空间后。 地窖里空无一物。 不!准确的说,还有人! 除了沈云清自己,还有一个人! 一个男子盘腿坐在角落里,长发披散,因为光线昏暗,看不太清楚面容。 沈云清只凭直觉觉得那人周身气场冰冷,正盘腿坐在那里,低着脑袋不知道是否清醒。 她的第一反应,是将那人敲晕! 能够出现在地窖里,肯定是宁王的人!。 沈云清凭着对危险的感知,出手迅猛,直接朝对方的门面挥去,手上用了十足的力道,挨了她这一掌,对方基本能躺个三天三夜。 可是,这一次,沈云清失利了,对方刚刚还低垂的脑袋突然抬起,反应比她更快。 在沈云清刚出手时,对方就已经感知到了,只见他轻轻一个转身,偏过头,躲过了沈云清的攻击,然后手上用力制住沈云清。 他明明坐在地上,可是沈云清偏偏就打偏好几次。 近距离接触,沈云清与对方双眸对视,这才发现,对方有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右眼眼尾还有一颗血痣。 眉若远山,目若朗星。 这个男人长得……真是要人命! 沈云清一瞬间的愣神,耳边响起对方低沉的嗓音:“怎么?想杀人灭口?” 说完这句话,南宫峤松开了沈云清的手,将身子摆正,继续盘腿而坐。 沈云清有些疑惑,对方到底有没有看见自己搬空粮食和兵器? “你什么时候将这些粮食搬走的?”对方开口问道。 沈云清听见这么一句,放下心来。 看来刚刚他意识不清,根本没看见自己将粮食收进铃铛空间。 见沈云清没吭声,对方又说了一句:“粮食搬哪里去了?” 沈云清否认:“我没看见什么粮食,我进来的时候就是空的,就看见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还想多编几句瞎话,蒙混过去。 可是,下一刻,她手上的铃铛正在急剧颤动。 是的,就像有什么东西与它产生了共鸣,它急于与对方靠近。 另一边,南宫峤睁开眼睛,抬起右手手腕,掀开袖子,正在观察他手上的铃铛——“南铃”正以炸裂之势,接口处直接崩开。 沈云清也发现对方手腕上的铃铛了,凑上前问了句:“诶,你的铃铛怎么跟我的一样?” 话刚说出口,不等沈云清反应过来,对方手上的铃铛一瞬间,朝沈云清飞来,牢牢缠在了她的手腕上。 “南铃”被吸附到沈云清的铃铛上,一阵刺眼的光芒闪过,两个一模一样的铃铛合为一体了。 南宫峤:“!!!” 沈云清:“???” 第四十章:南宫峤 然后沈云清眼前一片白茫茫,眼前的男人消失不见了,应该说是沈云清进入了自己的铃铛空间。 这段时间一直时隐时现的交易商城,现在实实在在地立在那里。 沈云清往远处看了看,收进来的粮食正安安静静地躺在一个角落里。 一座现代大型商城坐落在空间正中央。 足足五层楼高,这么一对比,那些小山似的粮食突然变得渺小。 久违的商场出现在沈云清面前,她都有一瞬间的错觉,以为自己穿回去了。 她快步踏进商城,每一层近百个门店。 食物、饮料、生活用品、药店,金店、甚至于武器库…… 总之,生活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包括她在特工队用习惯了的85式,都应有尽有! 更让沈云清惊讶的是,商城里的东西够多了,可是,不管她拿了什么东西,商城里都会自动补全货物。 就比如,她刚刚从药店拿了两盒退热药,一盒消炎药,眨眼间,药架上又是满满当当的药品。 她跑到面点铺子,一口气吃了五盒提拉米苏,刚吃空的五盒提拉米苏又神奇地变了出来,五盒,一盒不差! 这是拿多少补充多少,简直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啊! 沈云清心中欣喜,本身她的空间储存粮食就带有保鲜功能,现在这个商城里的所有东西,尤其是食物,都保留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 冰冻水饺即便拿出来也是冰冻。 热乎乎的包子永远冒着热气。 像是时间静止了一般。 沈云清心中窃喜,她花了一点时间,在每一层仔细看了一遍。 这就相当于,她拥有了这个商城,就等于拥有了全世界! 没想到这个储物空间还可以升级,真是意外之喜。 “咳咳~” 两声轻咳,将沈云清的思绪拉回现实,她眼前白茫茫的一片消失不见了。 依旧是昏暗的地窖,披发盘腿而坐的男人。 后知后觉的沈云清,才知道,自己的铃铛能升级全是因为吸附了对方铃铛的原因。 沈云清看着合二为一怎么拆也拆不开的铃铛,轻“咳”一声缓解尴尬:“那个,要不,我赔你一个新的铃铛吧!” 南宫峤从铃铛发生异变的那一刻起,就一直盯着沈云清手上的铃铛。 他摇头,指着铃铛,语气霸道:“我只要我的,你将它摘下来给我!” “那不行!”沈云清一口回绝了对方的要求。 刚刚才得到的意外之喜,怎么可能送出去给别人呢! 不要说现在空间升级成商超,就算没升级,仍旧是一个普通的储存空间,她也舍不得随随便便给别人。 大不了两个人再打一架,沈云清就不信,打不过他! “那就将它劈了!”南宫峤提高音量:“南铃即使不在我的手上,也绝对不能出现在别人手上。” “???”沈云清捕捉到了重要信息:南铃? 胡然说……战神的南铃! 沈云清抬起手转动手腕,战神的铃铛被自己抢走了? 而且它还帮助自己升级了空间系统? “南铃?它叫南铃?那你是……南宫将军?”沈云清试探着叫出了这个名字。 “……” 没等到肯定的答复,这也基本算是默认了。 胡然对“南铃”如此臣服,想必也是一个厉害的东西,就这么毁了,可惜。 沈云清往前几步,以同样的姿势盘腿坐在南宫峤的对面,“你的部下还在外面呢,他们早就认为我手上的就是‘南铃’。” 她斟酌着说辞,尽量说服对方接受现实,只不过,对方在听见部下的时候,眼神有一瞬的不可置信,只听南宫峤声音冷冷:“我早就没有什么部下了。” “有的,我帮你找到了,他们就是认出我手上的铃铛,才决定追随我,找到将军你!” 对面的南宫峤终于抬起头,掀起眼皮看向沈云清:“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明明是一个农女,身上气势却颇足,还能召集战败隐匿的云林军旧部? 这些疑问一个接一个在南宫峤的脑海中冒出,下一秒,他出手如风,钳住了沈云清的喉咙,将她狠狠压在地面:“说,谁派你来的?是不是宁王?” 他东躲西藏,暗中查探,好不容易发现宁王的秘密,就被眼前这个女人发现。 而且他找到的那些粮食兵器证据,全都不见了。 他只不过因为体内毒发昏迷了一会,眼前的这个女人就将所有的粮食和兵器全部搬走了。 她一个人根本办不到…… 他越想越觉得眼前的女人可疑,手上的力道越来越重。 沈云清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战神将军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呢? 她好心告诉他云林军旧部的事,他怎么这副反应? “咳咳咳咳……你、你松、松手!” 对方依旧掐得用力。 不行!在这么下去,她就要被掐死了,这个时候也不管铃铛秘密会不会暴露,她甩了一下铃铛,手上多了个铁锤。 还好,南宫峤面对着她,根本没看见铁锤如何冒出来的。 沈云清铆足手上的力气,举起铁锤就要照着南宫峤的头上捶那么一下。 为了自救,只能委屈战神将军先见见血,晕一阵子了。 只不过,还没等到沈云清铁锤捶上南宫峤的头,她就感觉南宫峤手上的力道松了下来,没过一会,新鲜空气从鼻子喉咙涌进身体。 沈云清这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见对方这么识趣地松手,沈云清将铁锤放在一边,想爬起来,然后,就见南宫峤一个闷头,栽在她身上晕过去了! 晕了? “喂!你怎么说晕就晕,说掐人就掐人?” 没人回答她! 沈云清费力地将南宫峤从自己身上掀下去,然后爬起来仔细观察南宫峤的情况。 嘴唇发紫,脸色发青。 像中毒的症状! 沈云清丢掉铁锤,骂骂咧咧道:“碰上老娘算你走运,要不是我的铃铛抢了你的南铃,老娘才不救你呢!” “也算你命好,商场里有各种各样的药。” 如果换做之前,她就算知道南宫峤中毒,也束手无策,现如今上万种的药就摆在空间商超里,刚好拿他练练手,顺便增长一些用药知识。 一炷香后,沈云清坐在旁边,看着南宫峤幽幽转醒,脸色逐渐恢复正常。 第四十一章:呸!宁王才是蚂蚱 “你刚刚做了什么?”南宫峤醒后的第一句话还是质问。 沈云清白了他一眼:“我救了你,要不然你早没命了!” “我当然知道是你救了我,我问你怎么救的?你给我吃了什么?”他毒发醒后会全身疼痛,可是现在身上却没有一点疼痛的感觉。 “吃药啊,毒发了就吃解毒的药啊!” 南宫峤沉默半晌,这个女人身上竟然有解药? 沈云清停顿了一会解释道:“解毒的药,不等同于解药,也就是说你体内的毒还在,我的药只能减缓毒发作,没办法完全清除。” 原来如此…… 她说完这些话,站起了身,往四周环视一圈,没见着出口。 “我们得走了吧?这里不安全!” 难不成还要从刚刚那个洞道爬回去?说不定宁王还守在那间屋子里。 身后传来南宫峤的声音:“我好不容易找到的证据,全都被你拿走了,你不交代一下就这样走?” 沈云清回转身,见对方也站了起来。 从进入地窖开始,南宫峤就一直盘腿坐着,现在突然站起身,沈云清才发现对方高出自己十几厘米。 而沈云清原主这具身体,还不到对方的肩膀! 身高带来的压迫感,让沈云清心里很不舒服。 “我都说了我没拿,我进来的时候里面是空的,就你一个人在里面,我也是被人追杀才不小心掉了下来,我就是一个逃荒的农女,不想掺和进你们这些大人物的是非里去。” 通过沈云清的话,他猜出这个农女多半是容城逃难而来。 容城百姓的遭遇,和自己有关,南宫峤语气放缓了一些,“逃荒?你们要逃去哪里?” 沈云清:“我要去京城找我爹!我娘和我妹妹还在外面等我。” “去京城?” 南宫峤来回踱了几步,低头思忖片刻,点点头开口道:“去京城也行,得带着我,你拿走了我找出来的证据,那你就替我做见证人。” 沈云清懒得解释了,不管说几遍,对方都一致认定是自己拿了那些粮食,虽然的确是她拿了那些粮食。 她上下打量着南宫峤,手脚完好,不缺胳膊少腿,行动自如,“你明明可以自己去,为什么要我带?” “我中了毒,走不远!” 所以兵败的原因是因为他中了毒? “瞧出来了,刚刚就毒发了一回。”沈云清了然,“你的意思是……毒发的时候会昏迷?我得扛着你上路?” 空间里又不能储存活物,她这是被南宫峤赖上了? 这就是典型的碰瓷!!! 正当她想开口拒绝的时候,南宫峤回话了:“不会昏迷,只会手脚无力,拿不动兵器,更没办法对敌。” 这种毒听着怎么像电视剧里的软筋散? 沈云清:“你刚刚不就昏迷了吗?” 南宫峤:“那是个意外!” 看在自己误打误撞下抢了他铃铛的份上,沈云清勉强点头答应:“好吧,你现在可以走动,能告诉我出口在哪里吗?” “还有,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宁王派了好多人找你,你竟然在他的地窖里?” 南宫峤斜眼瞥她,冷声道:“不该知道的别问,你既然知道这是他的地窖,还敢闯进来?” 沈云清撇撇嘴,并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她四下看了看,想找找另外的出口,南宫峤的声音在角落里响起:“你转了三圈,没发现这扇门么?” 沈云清:“当然发现了,不过地窖的进入方式不应该是有什么秘密机关吗?这扇门怎么看都不像是出口。” 她话刚说完,就看见对方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她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朝那扇门走去,伸手轻轻推开门,朝门外走去。 沈云清愣在原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跟上!” 她收起思绪,快步跟上,这个将军有点高冷! 出口宽敞平坦,两侧都用砖墙砌得平整,估计是为了方便搬运粮食。 没走多久,二人上了台阶,几个转弯之后,终于看见一丝亮光了。 沈云清不清楚这个出口是什么方位,有些紧张,但是看前面的南宫峤优哉悠哉的样子,不经也跟着放松下来。 她猜想对方肯定对这里很熟悉,才会不慌不忙地走出去。 可是她猜错了,南宫峤只不过是一个性子冷的将军,不管遇见什么事都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曾经他因为面对白狄军队过于平静,让白狄将领以为他瞧不起白狄,而激怒了白纪,对他恨之入骨! 终于到了台阶的尽头,南宫峤轻轻推开那扇门,然后抬脚走了两步就定住了。 沈云清因为走神,没留意,差点撞在南宫峤的后背上。 “怎么不走了?” 她没有得到南宫峤的回答,却听见门外有人开口了。 “你们要走哪里去?” 沈云清朝那个方向看去,宁王坐在一张太师椅上,背靠椅子,双腿微开,右手肘撑在椅子扶手边沿,斜着头看着南宫峤。 “南宫将军,你可真会藏,怪不得本王找了几个月,翻遍了整个容城和阳城都找不到你,原来你一直躲在这里!” 宁王说完,偏头看了一眼南宫峤身后的沈云清,啧啧两声叹息道:“好好的一个丫头,偏偏要为他卖命,真是不值得!” 沈云清懒得解释,自己偷听了宁王和白狄人的谈话,他应该也不会放过自己。 所以她现在和南宫峤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呸!宁王才是蚂蚱,她才没那么容易死! 为了早做准备,沈云清靠意念从空间里掏出了她常用的宝贝,时刻准备一场恶战。 前面的南宫峤开口了:“王爷找我有什么事?” “哈哈哈,南宫将军,你可真会说笑。”宁王换了一个姿势,依旧斜躺着,姿态傲慢:“容城在你手上丢了,你弃了容城二十万百姓不顾,自己一个人躲在这里,父皇叫我押你回京,严加审问!” 南宫峤依旧一动不动:“容城为什么会丢,我为什么会兵败,宁王殿下应该比我更清楚!” 宁王摇摇头,挑眉道:“我怎么可能知道,你有什么理由,等着在天牢里说罢!” 南宫峤冷哼一声:“京城我自己会去,不劳宁王殿下费心。” 这还是沈云清第一次听见南宫峤说话带着一丝情绪,有点不耐烦,有点不屑。 “那就看你有没有本事逃得出这里了!” 宁王说完这句话,陡然起身往后退,无数身穿黑甲的暗卫涌入这间屋子,将沈云清和南宫峤层层包围了。 沈云清伸手摸向自己腰间,准备来个双手血拼,不料被身旁的人拽着往暗卫头顶抛,直接将她扔到了大门出口。 “去了京城,将铃铛交给我爹宣阳侯,那是我娘留给他唯一的遗物!” 南宫峤声音依旧清冷,眼尾的血痣都有些暗淡。 沈云清愣住:他不是中毒了吗?怎么还有这么大的力气……铃铛是他娘的遗物?怪不得他死活想要回铃铛。 只疑惑了一瞬间,外面又涌进无数的暗卫,将沈云清逼得与南宫峤退在了一起。 宁王有些刺耳的声音在沈云清耳边响起:“哼!一个也别想跑!” 第四十二章:因为颜值加分 沈云清掏出85式,做出一个标准的瞄准动作,然后她听见旁边的南宫峤一脸嫌弃的“啧”了一声,摇摇头:“我现在没有毒发,不需要你去送死,保护好我的铃铛!有一丝损伤我要你拿命赔。” 南宫峤看都没看一眼沈云清手上奇怪的东西,一个漂亮的转身,将离他最近的那个暗卫手里的刀抽了过来,冲进了包围群。 沈云清仍旧保持着瞄准的动作,同样被那些暗卫无视了,他们转头都加入了围攻南宫峤的队伍。 她眨了眨眼,额……有些尴尬,这些人都不把她的85式放在眼里! 既然不需要她帮忙,她也省得这份力气,站在一旁观战。 不得不说,南宫峤能被封为战神,是有实打实的能力。 那些暗卫她也交过手,功夫不弱,可是南宫峤对上他们,一只手轻轻松松撂倒一大片。 怪不得,宁王要派这么多暗卫来围堵他们。 等等……宁王是怎么知道南宫峤和自己在一起的? 沈云清抬起手腕上的铃铛,难道也是认出了和“南铃”很像的它? 看着严丝合缝,完全没有一丝拼接痕迹的铃铛,沈云清不禁有些怀疑:她能穿越来这个世界,会不会和手上的铃铛有关系? 随着南宫峤手中刀变换的方向,暗卫倒下一批又涌上一批,没完没了。 沈云清观战的同时,没忘记观察包围圈外宁王的表情,宁王似乎并不着急,他自信满满地冲包围圈内的南宫峤说道:“南宫将军,别做无畏的挣扎了,你逃不出去的。” 他话里有话,沈云清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宁王也同时看向她,嘴角上扬,朝她露出一个假笑:“放心,少不了你。” 沈云清心道:我要是丢出一个火乍弓单,能将你的宁王府炸平。 移开视线,沈云清再次看向南宫峤。 这一看吓一跳,不知什么时候,南宫峤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嘴角还溢着血,虽然能看得出他不对劲,但是他仍旧强撑着将扑上来的暗卫解决了。 沈云清心中发紧:他……这是又毒发了?他毒发的有点频繁啊! 顾不得多想,沈云清抬起脚将攻击南宫峤背部的暗卫踢到墙上,然后借着南宫峤的支撑,一个回旋扫堂腿,附近一圈的暗卫全都趴在地上。 然后沈云清觉察到南宫峤投来惊讶的目光,他来不及擦干净嘴角的血迹,就这样看着一个瘦小的女子,靠着腿上的劲力,与宁王的暗卫搏斗。 不过,沈云清看见这么多源源不断的暗卫,头皮发麻,这么打下去,最后他们只会体力不支,双双被抓。 她不想继续浪费时间了,掏出手上的宝贝,“嘭”一声木仓响,冲上来的的暗卫直愣愣地倒在地上,胸口还在汩汩不断地冒着血。 接着又是几声木仓响——一声响起,一个暗卫倒下。 而那些暗卫全都看着沈云清手中的85式,露出疑惑不解的目光。 就连最外侧的宁王,都朝这里看。 人类对未知的事物都有本能的害怕和探究,这就是好奇心在作祟。 宁王只疑惑了一瞬,又继续下命令:“不要停,继续,今日拿不下他们二人,你们全都提头来见!” “是!” 沈云清看着这些不怕死继续往前凑的暗卫,和大声下达命令的宁王,脑海中响起一句话:不知者无畏! 正因为不清楚她手上东西的杀伤力,才敢一个接一个地围攻。 很显然,有了手中的宝贝,沈云清的战斗力直接翻倍,她反应灵敏,木仓法精准,几乎是一瞄一个准。 趁着换子弓单的间隙,南宫峤扯过她的手,嘶哑道:“不必恋战,先走要紧。” 看着地上倒了一大片的暗卫,和有些愣神的宁王,沈云清朝南宫峤点点头,拉着他就要往大门处跑。 可是她没有拉动南宫峤,反而被南宫峤扯着往围墙的方向去,下一秒,沈云清只觉得自己飞起来了。 一眨眼,二人就站在了围墙上,身后传来宁王歇斯底里地吼叫:“放箭!快放箭!本王养你们一群废物做什么!” 不等暗卫搭弓射箭,南宫峤已经搂着沈云清飞过了几个屋顶。 沈云清看着眼前忽高忽低地景象,心中激动的不得了! “啊啊啊啊啊”双手捂着脸尖叫,也不清楚是害怕还是兴奋。 “抱紧!” 耳边传来南宫峤带有愠怒的话,腰上搂着的手加重力道,沈云清立刻老实了,双手紧紧箍着南宫峤的脖子,由他带着自己在屋顶飞! 这种近距离的接触下,沈云清侧仰着头观察南宫峤。 线条流畅的下颚线,硬挺的鼻子,深邃的眼眸,饱满的嘴唇,简单竖起的长发,微眯的桃花眼加上眼尾的血痣,将他原本刚毅的脸添加了几分柔情。 这样的长相,就算放到现代,也是吊打一大批小鲜肉。 去拍古装剧的话,粉丝小妹妹估计又要叫嚣:请把古装焊在身上、古装半永久之类的话。 沈云清看了一会,觉得战神的名号估计是因为颜值加分。 “看够了吗?” 一道低沉暗哑的嗓音在她头顶上方响起。 南宫峤毒发的不是时候,如果不是沈云清,他今日恐怕难逃脱,对待救命恩人,他的态度已经不那么冷冰冰。 只不过内伤严重,咳了几声也没有将口中腥味咳出。 沈云清忙收回视线,看向前面的方向,他们已经飞出地窖,远离宁王府,朝着城墙方向飞去! “你不是毒发的时候,手脚无力,拿不起刀吗?怎么还能在天上飞?” 轻功,沈云清还只是在武侠小说里看见过,至于历史上的武功高人,到底有没有轻功,有待查证。 按照现代人的思维,沈云清并不相信轻功这一门功夫,因为,如果有轻功的存在,牛顿估计得气活过来。 可是现在南宫峤带着她又飞得好好的! 沈云清只能自己安慰自己:她穿越了,她还有一个空间,这本就是一个奇怪的世界,奇怪的国家,有一些无法用常理解释的现象,也正常。 南宫峤现在算是对沈云清有问必答,他“嗯”了一声:“所以我们要逃跑!” “嗯……什么意思?”沈云清没听懂,这和她的问题有关系吗? “身为一军主将,从来没有‘逃跑’一词,要么战,要么死!” 沈云清也顾不得话题被带偏,反驳道:“这什么狗屁逻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人活着,就有无限可能!要结合形势做决断,好汉不吃眼前亏,你懂不懂?” 南宫峤一噎:“你这是什么歪理?” 第四十三章:你是给我找了个姐夫吗? 耳边的风呼呼作响,沈云清本想继续辩驳几句,看着越来越近的城墙,才想起来娘和三婶还有林氏她们,都在宁王府外的巷子里等着自己呢! “停停停……停下,赶紧停下!” 话说完,沈云清就稳稳得落在一幢三层酒楼的屋顶,底下时不时传来划拳的吆喝声和酒杯的碰撞声。 南宫峤松开手,垂眸看着她,没有开口,用眼神询问:你又要做什么妖? “我娘和我妹妹,还在宁王府外面的巷子里!” 沈云清着急下去找人,一骨碌就趴在屋檐角,准备一路翻下去,被南宫峤一手提着朝宁王府飞去。 “喂!我又不是阿猫阿狗,你别这样提着我行吗?好歹换成抱啊背啊的,都行,你这样让我感觉我是只小狗!” 她脸朝下,看不清南宫峤的表情,但是她耳朵灵敏,捕捉到了南宫峤一个忍不住的轻笑。 沉默了半晌,上方才传来南宫峤一本正经的声音:“一直说个不停,的确像小狗。” 沈云清:“……” 一炷香后,二人落在了离宁王府五百米远的小巷里。 在屋顶飞太扎眼,南宫峤选择在小巷里穿梭,隐在人群里,不容易被发现。 “你刚刚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南宫峤在后面问,他问的就是沈云清刚刚拿在手上的85式。 沈云清着急找林氏和云娇,一路只顾着狂奔,都没注意将南宫峤落在了后面。 听见身后南宫峤的语气不对劲才回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南宫峤脸色更差了,一阵白一阵青,皱着眉强忍不适。 她往回跑几步,来到南宫峤身边,伸手搀扶着他,有些奇怪:“你这个毒发,难道真的不影响你飞檐走壁?怎么在地上跑步就不行了呢?” 沈云清自动忽略了他的问题,现在没时间做解说。 南宫峤白了她一眼:“你是不是缺心眼?” “???” “我运内力飞了这么久,才会跑不动。” 沈云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有道理!” ************ 林氏和杨秀还有胡然他们都很机敏,找了间没人住的屋子躲在里面。 此刻林氏正焦急地抬着头往外张望,她担心云清,想出去宁王府门口守着,但是被杨秀和胡然拦住。 “嫂子,宁王府大门守卫那么多,怎么进的去?再说进去了,被人发现,也是平白无故给清丫头添麻烦。”杨秀耐心地劝说林氏。 “可是……”林氏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本就小小的屋子,几块地板都被她踏出窟窿了,“万一……万一她在里面被发现,没有一个人帮她,她岂不是非常危险?” “不行,我、我要去找她,得确认她安全我才放心!” 说罢,林氏就要往外走,杨秀在后面喊了句:“你就这样走了,云娇怎么办?万一宁王府危险重重,你、你出不来,你就不替云娇想想么?” 沈云清是林氏的女儿,云娇更是她亲生的,这个后娘有些太偏心,把所有的疼爱都给了大女儿沈云清。 杨秀这段时间跟她们相处,发现林氏有些一碗水没端平。 林氏脚步一顿,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倒是一旁追着一只耗子玩的云娇打了个哈欠,向杨秀解释:“三婶,你就让我娘去吧,不去她不踏实,放心,我姐姐是个福星转世,幸运着呢,她这一次一定能带回好东西!” 说完又继续去逗那只耗子,可怜的耗子唧唧歪歪地朝沈云娇连连磕了好几个头,求她放过自己。 云娇叽叽咕咕回道:“唉……我姐姐还没回来,我无聊着呢,只好拿你打发时间。” 耗子眨了眨小眼睛,献上一计:“我们会钻洞,要不,我帮你去看看情况,你放了我?” “是个好主意!”云娇眼珠一转:“万一你跑了不回来怎么办?来,先给你吃个东西。” 说罢,抓起耗子就给它喂了一粒药丸。然后将耗子丢在地上:“去吧!” 耗子:“你给我吃了什么?” “耗子药!半粒的量,一个时辰不回来,你就准备在宁王府安葬吧!” 耗子气得嘴边的胡须全都撑直了:“你、你、你好毒!” 只不过耗子还没开始挖洞,屋子的门就被打开了。 沈云清扶着南宫峤,将他的手架在自己脖子上,自己从他后背搂着他,推开门往里走。 南宫峤的状况很不好,手脚越来越无力,到最后,几乎是沈云清背着他走来。 一进屋,沈云清将他扔在屋子中唯一的一张椅子上,然后甩甩发酸的胳膊:“哎呦,真是重,累死我了。” 云娇见状,将一旁的耗子踢飞好几米远。 耗子:“???”你礼貌吗? 她上前一步抱住沈云清的大腿,仰着头,像模像样地问道:“姐姐,你是给我找了个姐夫吗?” 沈云清一愣,随后习惯性地揉揉云娇的鸡窝头:“别乱说,这是大将军!” 她着急给南宫峤解毒呢,将云娇往林氏的怀里一塞,命令其他人找水的找水,找布料的找布料,她趁着众人没注意靠意念进了空间。 空间面积过大,如果冒冒失失地进来找东西,得费一番时间,好在商城每一层都有方位指示图。 加上她上次仔细逛过一遍了,对药店的位置有些印象。 于是,进来之后,她直奔第三层左边第十五间屋子。 南宫峤中的什么毒,她也不清楚,刚刚在地窖里给他吃的药看来没对症,得换一种。 她只能将中药西药里所有关于解毒的药,一种拿了一盒出来。 货架上自动将她拿了的这几种药补全。 沈云清头也没回,靠意念出了空间,手上瞬间多了几个奇奇怪怪的药。 她仔细看药盒上面的说明书,她不懂医术,只大略知道一些常用药如何对症治疗,看得入神, 根据南宫峤的症状,选了几种解毒的药,混合着吃,就当以毒攻毒吧! 此时的南宫峤已经昏迷了,药丸不好喂,沈云清只能撬开他的嘴,一粒一粒将药丸丢进去,然后掏出空间里的一瓶水,喂给他喝。 一旁的胡然有些不忍,小声建议:“那个,清姑娘,能对我们大将军温柔些吗?” 第四十四章:这么粗暴的吗? 沈云清没空搭理胡然,只是侧过头,看了他一眼,对方就缩着脖子后退,嘴里很没骨气地说:“您继续、您继续,只要能救活我们大将军,随便你怎么整!” 而晕倒在椅子上的南宫峤,并没有失去意识,只是内力消耗过多,加上手脚无力,不想在沈云清面前丢面子,于是干脆装晕。 原本以为自己“晕”了之后,沈云清十有八九是将自己拖着走的,没想到还好,能扶着背自己走。 看着身板小小一只,力气还是挺大的! 进了屋,他靠在沈云清的身上眯着眼打量周围,一眼就看见云林军里那个最能吃的大碗胡。 这厮在白狄军攻城的时候,因为没吃饱肚子,一个人躲在伙房吃饭,愣是将晚上的食物吃了一半! 他的那一小支队伍找头头找半天,等队伍找到大碗胡的时候,云林军已经溃败了,而南宫峤也因为中毒受伤,差点死在战场上。 不过也因为他太能吃逃过一劫,才让他有命逃回阳城。 南宫峤真想以军法处置了他,可转念一想,现在哪还有什么云林军?他又有什么资格处置别人,他自己不也一样是个逃兵么? 他正心中暗自苦笑的时候,嘴里被塞了几粒奇苦无比的药丸类的东西。 什么东西这么苦?比黄莲还苦! 接着又是水被灌进来,水倒是挺好喝的,略微有点甜。 但是,这个女人拿东西撬开自己的嘴是什么鬼? 这个女人看着可可爱爱,这么粗暴的吗? 只是药丸混着水一起,更加的苦了,之前是只苦嘴巴一点点的位置,现在是直接整个嘴里都是苦味。 不行了……要吐! 等等……先醒过来。 “咳咳咳”几声咳嗽,南宫峤睁开了眼睛,第一件事就是要将嘴里的药吐出来,可是,有一只手动作比他还快。 沈云清当然知道他要吐出来,只是哪里能由着病人呢,她手掌向上轻轻托了一下南宫峤的下巴,“咕咚”一声,就听见整个地吞咽声音。 可是低头一瞧,她差点笑出了声,南宫峤眉毛眼睛都快挤在一堆了,脸上是一个大大的“苦”字。 “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怕吃药?” 沈云清嘴上嫌弃着,手中瞬间多出了几颗糖,拿起一颗塞进了南宫峤的嘴里,剩下的分了一部分给云娇,其他的都塞到南宫峤的手里。 沈云清拍拍手,颇为得意,冲屋子里的人说:“你们看,这不就醒了吗?” 南宫峤:“……”我根本就没晕! 下一秒,“扑通”一声,南宫峤前面跪了一个大块头。 胡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抱着南宫峤的膝盖不撒手:“将军,我可算见着将军了,呜呜呜,咱们云林军剧只剩我身后这些了,呜呜呜……” 说完,朝身后那些兵打手势,喊道:“跪下,都跪下,见过大将军。” 然后屋门口乌泱泱一大片的人,都跪下了:“见过大将军!” 南宫峤:“……” 本来不想军法处置的,现在真想一刀劈了大碗胡。 南宫峤无比嫌弃的表情,从嘴缝里蹦出几个字:“撒手,吸回你的眼泪和鼻涕,恶心!” 说完,将膝盖从胡然的手里抽回来,朝沈云清问道:“你不是说要找你娘和妹妹么?怎么和他碰上了?” 胡然跪着上前一步,准备将事情经过详细说给南宫峤听。 可南宫峤本能地抗拒,“你站住!让她说!” 沈云清挑了挑眉,原来这个将军还有洁癖!她指了指一旁的林氏、杨秀和云娇,表示这就是她的亲人,其他的不想说,也没必要说。 哪知云娇吃着糖也堵不住她的嘴,蹦跶着跑出来,朝南宫峤鞠了个九十度的躬,一本正经地说:“姐夫好,我叫沈云娇,今年三岁,我姐姐叫沈云清,今年15岁。她目前还没有喜欢的人……唔、唔、唔、” 为了防止她继续乱说话,沈云清上前捂着云娇的嘴往后拖,朝南宫峤抱歉:“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说话的间隙,云娇掰开她的手,又补了一句:“我姐姐很厉害的哦!” 沈云清忙塞了好几个糖在云娇的嘴里,她终于肯消停了,只是不经意间瞄见南宫峤,他似乎并不生气,嘴角微微勾了一下,朝云娇开口:“你刚刚叫我什么?” “她还小,乱说的,将军不用将一个小孩子的话当真。” 南宫峤坐直了身子,周身的戾气消散了不少,现在看着跟个普通的世家公子无异,一双桃花眼盯着眼前的女孩,足足两分钟,才开口:“你叫沈云清?” “是。” “谢谢你替我解毒!” 沈云清:“……” “我就说嘛,只有清姑娘才能救得了我们的大将军,大将军……”胡然忍不住了,又插了一句。 “你闭嘴!”南宫峤对着胡然,似乎很没有耐心,“你如果还想继续跟着我,从现在开始,就不要说话!否则,军法处置!” 然后,胡然就捂着自己的嘴巴,默默退到人群当中,果然只有清姑娘才配和将军说话! “但是,你拿走了‘南铃’,我要去京城,你必须掩护我。”南宫峤收起了眼角的柔情,一转眼,又变成了那个杀伐果断的大将军。 沈云清没有立刻回答他,她侧过身用眼神询问林氏,只不过没有得到答案。 只能自己做主。 “我们还有城外的村民,都是逃难去京城,一路上可能会吃不饱,还可能睡不好,还有、还有、……”沈云清说这些,只想让对方知难而退,可是说到最后,这些理由连自己都不信服,声音越来越小。 南宫峤:“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云清:“……” 被拆穿了心思,沈云清干脆沉默不语,用沉默表达抗拒。 南宫峤试了试手脚,感觉恢复了一点,他撑着一双长腿站了起来,低头看着面前的女孩,女孩长相不算最出众的那一类,但是很有特点。 小巧的鹅蛋脸上一双大大的杏仁眼,亮如繁星的眸子,仿佛装着心事。 最让南宫峤记忆深刻的,便是女孩笑起来嘴角两边的梨涡,甜甜的,看了让人心情舒畅。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少笑,只有面对她的亲人和妹妹时,才会露出浅浅的笑容。 “‘南铃’回京城,我爹必定要见到它!” 第四十五章:你叫我爬官沟? 沈云清没空搭理张大力,只是侧过头,看了他一眼,他就缩着脖子后退,嘴里很没骨气地说:“您继续、您继续,只要能救活我们大将军,随便你怎么整!” 南宫峤并没有失去意识,只是内力消耗过多,加上手脚无力,不想在沈云清面前丢面子,于是干脆装晕。 原本以为自己“晕”了之后,沈云清十有八九是将自己拖着走的,没想到还好,能扶着背自己走。 看着身板小小一只,力气还是挺大的! 进了屋,他眯着眼打量周围,一眼就看见云林军里那个最能吃的大碗张。 这厮在白狄军攻城的时候,因为没吃饱肚子,一个人躲在伙房吃饭,愣是将晚上的食物吃了一半! 他的那一小支队伍找头头找半天,等队伍找到大碗张的时候,云林军已经溃败了,而南宫峤也因为中毒受伤,差点死在战场上。 不过也因为他太能吃逃过一劫,才让他有命逃回阳城。 南宫峤真想以军法处置了他,可转念一想,现在哪还有什么云林军?他又有什么资格处置别人,他自己不也一样是个逃兵么? 他正心中暗自苦笑的时候,嘴里被塞了几粒奇苦无比的药丸类的东西。 什么东西这么苦?比黄莲还苦! 接着又是水被灌进来,水倒是挺好喝的,略微有点甜。 但是,她拿东西撬开自己的嘴是什么鬼? 这个女人看着可可爱爱,这么粗暴的吗? 只是药丸混着水一起,更加的苦了,之前是只苦嘴巴一点点的位置,现在是直接整个嘴里都是苦味。 不行了……要吐! 等先醒过来。 “咳咳咳”几声咳嗽,南宫峤睁开了眼睛,第一件事就是要将嘴里的药吐出来,可是,有一只手动作比他还快。 沈云清当然知道他要吐出来,只是哪里能由着病人呢,她手掌向上轻轻托了一下南宫峤的下巴,“咕咚”一声,就听见整个地吞咽声音。 可是低头一瞧,她差点笑出了声,南宫峤眉毛眼睛都快挤在一堆了,脸上是一个大大的“苦”字。 “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怕吃药?” 沈云清嘴上嫌弃着,手中瞬间多出了几颗糖,拿起一颗塞进了南宫峤的嘴里,剩下的分了一部分给云娇,其他的都塞到南宫峤的手里。 沈云清拍拍手,颇为得意,冲屋子里的人说:“你们看,这不就醒了吗?” 南宫峤:“……”我根本就没晕! 下一秒,“扑通”一声,南宫峤前面跪了一个大块头。 张大力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抱着南宫峤的膝盖不撒手:“将军,我可算见着将军了,呜呜呜,咱们云林军剧只剩我身后这些了,呜呜呜……” 说完,朝身后那些兵打手势,喊道:“跪下,都跪下,见过大将军。” 然后屋门口乌泱泱一大片的人,都跪下了:“见过大将军!” 南宫峤:“……” 本来不想军法处置的,现在真想一刀劈了大碗张。 南宫峤无比嫌弃的表情,从嘴缝里蹦出几个字:“撒手,吸回你的眼泪和鼻涕,恶心!” 说完,将膝盖从张大力的手里抽回来,朝沈云清问道:“你不是说要找你娘和妹妹么?怎么和他碰上了?” 张大力又要上前一步,将事情经过详细说给南宫峤听。 可南宫峤本能的抗拒,“你站住!让她说!” 沈云清挑了挑眉,原来这个将军还有洁癖!她指了指一旁的林氏、杨秀和云娇,表示这就是她的亲人,其他的不想说,也没必要说。 哪知云娇吃着糖也堵不住她的嘴,蹦跶着跑出来,朝南宫峤鞠了个九十度的躬,一本正经地说:“姐夫好,我叫沈云娇,今年三岁,我姐姐叫沈云清,今年15岁。她目前还没有喜欢的人……唔、唔、唔、” 为了防止她继续乱说话,沈云清上前捂着沈云娇的嘴往后拖,朝南宫峤抱歉:“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说话的间隙,云娇掰开她的手,又补了一句:“我姐姐很厉害的哦!” 沈云清忙塞了好几个糖在云娇的嘴里,她终于肯消停了,只是不经意间瞄见南宫峤,他似乎并不生气,嘴角微微勾了一下,朝云娇开口:“你刚刚叫我什么?” “她还小,乱说的,将军不用将一个小孩子的话当真。” 南宫峤坐直了身子,周身的戾气消散了不少,现在看着跟个普通的世家公子无异,一双桃花眼盯着眼前的女孩,足足两分钟,才开口:“你叫沈云清?” “是。” “谢谢你替我解毒!” 沈云清:“……” “我就说嘛,只有神女才能救得了我们的大将军,大将军……”张大力忍不住了,又插了一句。 “你闭嘴!”南宫峤对着张大力,似乎很没有耐心,“你如果还想继续跟着我,从现在开始,就不要说话!否则,军法处置!” 然后,张大力就捂着自己的嘴巴,默默退到人群当中,果然只有神女才配和将军说话! “但是,你拿走了‘南铃’,我要去京城,你必须掩护我。”南宫峤收起了眼角的柔情,一转眼,又变成了那个杀伐果断的大将军。 沈云清没有立刻回答他,她侧过身用眼神询问林氏,只不过没有得到答案。 只能自己做主。 “我们还有城外的村民,都是逃难去京城,一路上可能会吃不饱,还可能睡不好,还有、还有、……”沈云清说这些,只想让对方知难而退,可是说到最后,这些理由连自己都不信服,声音越来越小。 南宫峤:“地窖里的粮食不是都被你收了吗?” 沈云清:“……”原来你还记得呢? 但是都没见他对这件事露出一丝惊讶,果然大人物就是城府深。 被拆穿了心思,沈云清干脆沉默不语,用沉默表达抗拒。 南宫峤试了试手脚,感觉恢复了一点,他撑着一双长腿站了起来,低头看着面前的女孩,女孩长相不算最出众的那一类,但是很有特点。 小巧的鹅蛋脸上一双大大的杏仁眼,亮如繁星的眸子,仿佛装着心事。 最让南宫峤记忆深刻的,便是女孩笑起来嘴角两边的梨涡,甜甜的,看了让人心情舒畅。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少笑,只有面对她的亲人和妹妹时,才会露出浅浅的笑容。 “如果觉得不方便,我可以跟在你们后面几百米处,‘南铃’回京城,我爹必定要见到它!” 第四十六章:她倒是会捡便宜! 他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沈云清再拒绝就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只能点点头。 她不愿意带着南宫峤还有一个原因:南宫峤是个大人物啊,所有的人都在找他呢,宁王,白狄,皇帝。 带着他不等于带着一个活靶子么? 但是转念一想,人家功夫那么高,要逃纷纷钟的事,之所以要跟着自己,还不是因为手上的铃铛。 权当自己替铃铛还人情了。 几人商量好之后,就计划出城。 可是这么多人,出城哪里那么容易? 之前南宫峤带着沈云清,是想趁守城士兵换岗的空隙,直接杀出城去。 现在这……浩浩荡荡百来个人,尤其张大力的部下还都穿着阳城军队的服装,太显眼了。 “我知道一个地方!”人群后面慢慢升起一只手,子林弱弱地说:“我就是从那里偷偷溜进阳城的。” 南宫峤朝子林的方向看去,“哪里?” 将军自带的气场,压得子林有些喘不过,他又有些结巴:“在、在、就、就是阳、阳城的官沟。” 官沟就是阳城为了下雨发大水时不积水在城区,而在地下挖的排水道,直接连通城外的河流。 “……”南宫峤挑眉,声音逐渐清冷:“你叫我爬官沟?” 一炷香后,主城区官沟连接处。 张大力带着一百多个士兵率先跳进官沟,往前探路去了。 现在天气干燥,雨水较少,官沟里面大都没有水,只是底部泥土比较湿润,且味道比较难闻。 张大力下去向前走了十来米,然后折返探出头,冲南宫峤招呼:“将军,快下来,可以走,底下没有水!” 沈云清站在后面等着南宫峤跳下去,可是等了半晌不见前面的人有动静。 “怎么不下去?” 万一被人发现就糟了。 她侧头看向南宫峤,发现他在做深呼吸,眼睛、嘴巴、鼻子全都蒙上了,还把手也都包上了,整个蒙面人一般。 然后他垫着脚跟,只留脚尖一点点的位置挨着地面,就这样像个小丑一样,下了官沟。 沈云清:“……”这么洁癖的一个人,在地窖里那么久,他怎么忍受得了? 她摇摇头准备低头进入官沟,一不留神从后面蹿出了一个人影,直接插队到她前面,飞快地跳进了官沟。 沈云清定睛一看,沈玉烟又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了?她带着南宫峤与林氏他们汇合的时候,那一堆人力根本没有沈玉烟。 她顿了一下,后面的林氏开口说:“先走吧,出城要紧,不管她了,跟个神经病似的。” 沈云清点点头,挨着林氏和杨秀一起,进了官沟。 前面的沈玉烟一改往常怕脏怕累的性子,加快速度朝南宫峤跑去。 沈云清偷偷进宁王府的时候,她怕被拖累,见说不动舅舅,也改变不了舅舅猪一样的脑子,她决定自己一个人走。 可是在阳城打了几个转,到处都有官兵盘查,不是向她索要钱财,就是盘问户籍证明。 她一个农家女,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之前在大牢里气焰嚣张,也不过是仗着舅舅的那一点官职。 兜兜转转一圈,发现自己没办法在阳城生存下去,只能往回走,跟着舅舅也好有个照应。 可是她到那间屋子的时候,沈云清刚好在给一个陌生的男人喂药,她就躲在一边先观察情况。 通过舅舅的话她知道了,这人是个大将军! 嫉妒心蔓延,让她非常不爽! 沈云清怎么就那么好命?随随便便就救了大将军?那救命之恩,不说以身相许,起码也有用不完的钱财了。 既然是位金主,沈玉烟没道理不去那人眼前混个眼熟。 正所谓高门贵族中的一个最低贱的小丫头,也过得比她们这些农女好得多。 所以,当看见南宫峤无比嫌弃官沟里的脏乱臭时,沈玉烟感同身受,快一步跑向南宫峤。 “阿峤哥哥,我在你前面探路吧,你踩着我的脚印走,就不会弄脏鞋子了。” 她声音嗲嗲的,故意捏着嗓子说话,伸手要来扶南宫峤。 南宫峤先是被这个声音吓一跳,双手条件反射地往身后背着,见来人不是沈云清,而是一个陌生的面孔时,他心中大大松了口气,“不用!” 简简单单两个字,声音清冷又疏离,连句谢谢都没有,就捂着鼻朝前走去。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如果是沈云清用这个声音跟他说话,他会有心理阴影,但是其他人……跟他有什么关系?他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也没看清。 身后的沈玉烟双手落空,尴尬了一瞬间,又重新换上了淑女式的标准微笑。 心道:没关系,抱大腿嘛,就得脸皮厚! 又一声更嗲的“阿峤哥哥,你等等我!”飘在官沟昏暗的顶部。 两个时辰后。 阳城外官沟出口处。 张大力带人将出口处的泥巴和脏污搬开,大将军喜干净,有洁癖,云林军中人人皆知。 南宫峤静静立在一侧,不知道在想什么。 “阿峤哥哥,你渴不渴?我这里有水……” 张大力和一众士兵手中动作一顿,“阿峤哥哥”是谁? 等众人明白过来沈玉烟喊得是谁的时候,张大力忙跪下向南宫峤请罪:“大将军,这位是我侄女,我替她赔罪。” 说完又朝沈玉烟哭丧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劝说:“烟儿,这这这是大将军,不要乱攀关系……” 南宫峤一直没有表情,一脸淡漠地看着出口。 沈玉烟倒是无所谓,舅舅不管她死活,她只能自己想办法寻求保护。 她转了转眼珠,将张大力拉到一旁,避着其他人小声说:“我当然知道他是大将军,我娘当初给我算命说我以后是将军夫人的福气。” 说完低头轻笑,似乎有些害羞。 张大力白了她一眼,这个侄女跟着晓莲完全被带歪了。 “你娘还跟我说,算命的说你有诰命夫人的福气呢,你是不是想篡位当皇后呢?” 沈玉烟:“啊?我娘说过吗?如果有条件,皇后也不是不可以。毕竟我这么知书达理又美貌的女子,少见吧!” “你怎么不拿镜子照照你自己?”张大力懒得跟她掰扯,等出了阳城,就将她送回晓莲身边去。 他像想起什么似的,又多嘴问了一句:“你不是喜欢子林,一心想嫁给他吗?还叫我用他的亲人来威逼。” 沈玉烟皱着眉,很为难的样子:“对啊,怎么办,我好纠结,如果子林能一直跟在我身边,我可以和他做异姓兄妹。” 张大力:“……”他一个军营里摸滚打爬的汉子,从来没这么无语过。 那边出口被清理干净的士兵朝他喊了一句:“将军,好了。” “来了来了。”张大力跨步离开,先是命令几个士兵打头阵,出去探探情况。 第四十七章:他是皇子不能杀! 沈云清喝道:“都蹲下!” 那支箭朝她射来,相隔不过数米远,按一般人的反应,铁定躲不了。 不过,沈云清五感灵敏,在箭离弦的瞬间,一个侧翻身躲过了箭,抬手扣动扳机,“砰”一声,最前面的那个弓箭手倒下了。 然后,沈云清又“喀嚓”一下扣动扳机,瞄准了宁王。 反正这个宁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擒贼先擒王,他倒下了就没有人出来找事了。 不过,事情并没有沈云清想的那么顺利,她被身后的人摁住开木仓的手,只感觉一阵热息喷在耳边,南宫峤急促的声音响起:“他是皇子!不能杀。” 二人挨得极近,沈云清身子有些紧绷。 她不解地侧头看向南宫峤:“不杀他他就要杀我们,我这是自保!” “总之他不能死在这里!” 无论沈云清怎么强调,南宫峤的手都没有松开,他没有看沈云清,而是朝宁王开口道:“宁王说这么多诛心的话也没用,我自认问心无愧!” 宁王是皇子,无论犯了什么错,都轮不到他一个将军,或者是沈云清这样一个农女来结束他的生命。 他能做的,就只有收集足够的证据交给皇上,由皇上定夺。 不过,他们有顾忌,对面的宁王可没有顾忌,“哈哈哈,好一个问心无愧!如果真的问心无愧,就该跟着本王乖乖回京,而不是缩在一个女人身后!” 南宫峤松开沈云清的手,往前站了几步,“本将军即使一个人,宁王的人也奈何不了我,几十万白狄军我都轻松应对,还会怕宁王这几个弓箭手吗?” 他从沈云清的背篓里抽出一把刀,然后将沈云清护在了身后,低声吩咐:“你们先走,我拖住他们,稍后我会跟上。” “你身上的毒还没解呢!”沈云清看着眼前宽阔的肩膀,心中五味杂陈,“不行,要走一起走,要不然到了京城,这个铃铛我没法说清楚缘由。” 她可不怕宁王,她的宝贝还没拿出来热身呢! 前面的南宫峤并不领情,朝她丢下两个字:“啰嗦!”就冲了出去! 宁王见南宫峤先发制人,立刻抬手发号施令,后面的弓箭手一拥而上。 前头的胡然带着士兵一拥而上,要空手与宁王的弓箭手近战。 场面顿时乱成一锅粥。 沈云清拿着手木仓,艰难地瞄准宁王的兵。 这就好比目标静止不动的时候比较好射击,一旦动起来射击难度加大,更何况敌我掺杂在一起。 南宫峤挥着刀将前排的弓箭手全部挑翻,神态自若,就仿佛他并不是置身危险之中,而是在参见一场比武表演! 眼中完全不将宁王放在眼里。 站在一旁的宁王见状,有些气急败坏,他辛辛苦苦训练了几年的暗卫打不过南宫峤也就算了,竟然连一旁的农女也打不过! 都是废物! 他花了那么多金钱精力训练出来的兵,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沈云清站在一边,只有敌兵打到身前才踢几脚,顺便补一刀。 她手木仓里的子弓单还是满膛呢!精准射击倒下几个弓箭手。 沈云清收起手木仓,一个一个地瞄准太费事。 她手上握着一个黑黑的东西朝南宫峤喊道:“将军!” 还好,南宫峤虽然不知道她手上拿的什么东西,但是懂了她的意思。 只见他一声口哨,云林军旧部迅速收拢回来,站在了南宫峤的身后。 沈云清见混乱的人群散开,那些弓箭手还是没命地往这里冲过来,她轻轻丢了一个手木留弓单过去。 然后,“轰”一声响,几百个人,死的死,伤的伤。 “真是不怕死,看见手木留弓单还往上冲,你们不死谁死?”沈云清拍拍手,往后退。 一个手木留弓单,够宁王喝一壶了,况且手木留弓单炸开带起的浓烟,刚好为她们逃跑留了时间。 “我们走吧!”她头也不回,拽过身后人的手就往山林里跑,山林里有树木等的遮掩,比起城墙外空阔的地带,更安全。 在山路里走了大概半个时辰后,见宁王的人没有追赶上来的迹象,沈云清才放慢脚步…… “跑得倒快!” 身后一道低沉又有些清冷的声音响起,让沈云清瞬间顿住脚步。 她缓慢地回过头,只见南宫峤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她明明是拉着娘的手,怎么会……牵错了呢? 这时,后面的林氏和杨秀才跟了上来。 林氏弓着背,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呼吸,还不忘埋怨两句:“云清,娘、娘知道你跑得快,但是你、你也稍微、稍微等等我啊!” “就是……我、我们还受着伤呢!”杨秀也是说话上气不接下气,抱着一颗树干当支柱。 沈云清迅速甩开南宫峤的手,朝林氏走去,为了掩饰尴尬,她递给林氏一壶水:“娘,三婶,喝点水。” “好!” 一旁的南宫峤环顾一圈周围,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云清:“阳城外的大山里。” “……”南宫峤:“你刚刚扔的是什么东西?” “手木留弓单!”沈云清诚实回答。 南宫峤点点头,像是在夸赞:“手木留弓单?看样子很好使,杀伤力巨大。” 沈云清偷笑:那必须的! 南宫峤:“能借我看一下吗?” “没了,你刚刚也看到了,它炸没了。”沈云清拒绝道,即使她空间里有无数只,她也不可能掏出来给南宫峤看。 万一一个不小心,他把他自己炸没了怎么办? 可是很显然,南宫峤没那么好糊弄。 “之前的那个!” 他说得是手木仓! 沈云清沉默了一会,对方追问:“怎么?舍不得?” “怎么会呢?想看就看呗!”沈云清借着背篓的掩护,将手木仓里的子弓单全部掏出来,只留了一把空膛的手木仓,递给南宫峤。 南宫峤拿着手木仓翻来覆去,上下左右,里里外外看了个遍,他甚至想将里面拆开看个究竟。 终于觉得不会看不出什么花样后,他将手木仓还给了沈云清,还说了一句让沈云清吐血的话:“也没什么特别的,怎么可能比弓箭还快?” 沈云清挑眉:“要不,我们试试?” 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比试成,担心宁王再派兵搜山,沈云清带着他们浩浩荡荡几百人往之前和村长约定的地方去。 第四十八章:要不?先装个晕 早在沈云清她们几个进城的时候,村长就带着村民躲在了一处山洞里。 足足等了几天几夜,村民们开始有不一样的声音。 “清丫头她们会不会跑了?” “对啊,这都几天过去了,还没回来,莫不是丢下我们自个去京城了吧?” “她将我们的钱都骗走了,说是帮我们买粮食,然后转头带着她娘和妹妹跑了,我怎么没发现她是这样的人呢?” “当初就应该扣着云娇那丫头,这样有人在我们手里,她才不敢跑!” 几个村民越说越激动,最后已经认定沈云清携款逃跑了。 他们在山洞里躲着,忍饥挨饿的等了几天,啥也没等到,情绪已经不对了,很是气愤。 村长媳妇见状,忙来到大家伙中间安抚他们:“我相信清丫头不是这样的人,她没回来,一定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大家为什么不想想,是不是清丫头在阳城遇到了危险,才没回来呢?” “这也只是你的猜测,她功夫那么好,能遇着什么危险?” “就是,当初白狄屠村,我亲眼见过她的身手,那可比战场上的士兵都要强。” “诶,你们发现没有,自从那晚之后吗,清丫头就变了,性子比以前冷了,倒是对她那后娘和妹妹挺好的。” “你不说我都没发现,是啊,好像和沈家老大他们闹掰了,以前不是最爱往张晓莲他们家跑么?” “说不定是见她大伯家,没什么利可图了,转头又来哄后娘开心了,现在那个后娘对她好得不得了。” 村长媳妇见话题越说越离谱,喝了一声:“哎哎哎,差不多得了哈,人家又没得罪你们,还帮你带物资,一路上也有救济你们食物,没得吃人家还在背后说人家不好!” 那几个嚼舌根的妇女闭了嘴,拿眼瞟着村长媳妇,觉得她有些傻。 一旁的小白眯着眼守在山洞洞口。 它当初受云娇嘱托,照看一下这些村民。 可是此刻村民们说的话,让它想一口吞了他们。 云娇走了几日,它就在洞口眯了几日,没有离开村民半步,也没有进食。 倒不是村民和村长不给它吃,而是它太挑食,这些野菜什么的,能吃吗? 是熊吃得吗? 这个时候有点馋蜂蜜了,再不济野果也行。 可是村民们胆子太小,不敢出去寻找食物,于是它就这样饿着! 迷迷糊糊间,好像听到熟悉的声音,它立马抬起头朝洞外看,穿过稀稀疏疏的树丛,没看到那个熟悉的矮小的身影。 失望了一瞬,它又将头低下,趴在地面,百无聊奈地刨土玩! 身后有个村民家的孩子,指着小白笑了:“娘,你看,狗熊还会刨土呢,狗熊是不是狗的后代啊?” 小白:“???” 你才是狗的后代,你全家都是狗的后代!!! 它睁大了眼睛,朝那个孩子嘶吼了一声,声音太大,在山洞里转了几道回声,才慢慢消散。 “哇……”一声大哭,小孩被吓得够呛。 “这狗熊能听懂人话呢!” “不知道,这么大只狗熊堵在洞口,我们想出去都不敢出去。” “它是不是听了沈云清的吩咐,来监视我们的?” “估计是!” 小白忍不住了,它缓慢站起身,抖抖身上的泥土,抬起脚朝这几个嘴碎的妇女走去。 前脚掌轻轻抬起,重重落下,一步一步,震得山洞上方落下几块石块。 最后在她们面前停下,身形巨大的小白,站在村民面前,犹如一堵山。 这些村民还不到小白的下巴处,这回他们真的相信,小白能听懂他们的话,几人都有些惊恐地看着小白。 “你、你、你……想做什么?” “我们可是南安村的村民,沈云清带着我们的钱去买粮食,回来见、见你伤了我们,你就不怕她将你赶走?” 这些威胁的话杀伤力不大,小白已经很生气了,它抬起右前脚掌,“啪”“啪”“啪”几个响声,扇得这几位村民嘴巴都肿了。 最后还冲他们龇牙咧嘴一番,口水喷得他们脸上到处都是,才转头又趴回洞口眯着。 小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人类真是复杂!! 一炷香之后,小白听到了云娇的声音,她在逗一只小松鼠玩闹,说的不是人类的语言! 它瞬间来了精神,站直了身子冲出了山洞,朝云娇来的方向跑去。 身后传来村长的喊声:“你跑什么?别跑啊,等会她们回来找不到你怎么办?” 只是村长哪里追得上小白,小白三两下就消失在树林里。 ******* 自从胡然见识过沈云清手上的宝贝之后,这一路特别殷勤,时而帮沈云清背背篓,一会又跟沈云清套近乎聊天。 沈云清带着众人朝树林深处走去,谁也没质疑,她为什么要专挑不好走的山路走。 只有胡然向大家解释:“清姑娘肯定是为了躲避宁王的追兵!大家跟着她走准没错!” 身后的那些士兵都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沈云清摇摇头不理会,然后她无意间看见南宫峤瞪着胡然。 只不过胡然完全没感觉到,他依旧在前方替沈云清开道。 跟在后面的南宫峤一声不吭,他看着走在前头的沈云清,还有紧随其后的胡然,他则落后一步,被胡然排在了队伍外面。 明明他才是云林军的统帅,怎么变成了局外人了? 就在南宫峤纠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一个局外人时,前方山道拐弯处冒出了一个雪白雪白的大毛球。 那个毛球还在移动,而且离他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因为大毛球体型过大,移动起来山道两旁的树都抖三抖! 簌簌地落下好多叶子。 等大毛球走近了许多,南宫峤定睛一看——大狗熊! 还是超出正常狗熊体型范围内的狗熊。 南宫峤瞬间走不动了,他只感觉头皮发麻,手脚沉重,一步也迈不动,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 怎么办?让沈云清知道自己害怕动物,很丢脸。 要不,先装个晕?缓解一些尴尬? 反正装晕也不是第一次了,一回生二回熟…… 第四十九章:一人扇了一个熊掌 说干就干。 南宫峤靠着一棵树,假装毒发,捂着胸口咳了几声,然后头一歪,“晕”过去了。 咳嗽声引得前面的沈云清和胡然都回过头看了一眼。 就见刚刚还好好的南宫峤,这会已经顺着树干缓慢往下倒。 胡然抢先一步,上前扶住了南宫峤。 其实沈云清根本没打算去扶南宫峤,他有属下在这里,轮不到她一个小农女越俎代庖。 “他怎么了?”为了表达关心,沈云清还是问了一句。 胡然看了看已经站在五米开外的大狗熊,心下了然道:“没事,我们大将军害怕动物,可能见着大狗熊,一下给惊着了,缓缓就好了。” 继续装晕的南宫峤,心中有一百个念头,想当场给胡然军法处置! 心道:我好不容易装晕维持的面子,你一下全给说出去了,以后我大将军的威严还有没有了? 我不要面子的吗? 偏偏胡然自认为自己很聪明,还上手去掐南宫峤的人中,掐了许久,见人还没有要转醒的迹象,喃喃道:“不应该啊,以往在军营,将军见着大一点的动物,晕了,基本掐几次就好。” 南宫峤: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同样的,你永远无法掐醒一个装晕的人! 沈云清见状,走上前凑近看了看,随后像是想到什么,借着背篓的掩护,从空间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绿色玻璃瓶一样的东西。 那个玻璃瓶只有大拇指大小,里面装着绿油油的液体。 沈云清拧开瓶盖,倒了几滴在南宫峤的鼻子下方。 “掐人中哪有这个管用!” 南宫峤本想死活不醒的,结果闻着这刺鼻的味道,瞬间熏的眼泪都出来了。 再吸一口,直冲头顶,瞬间清醒了。 “咳咳咳咳”南宫峤不停的咳,想将这些气味咳出身体。 “什么味道?” 沈云清见他醒了,将瓶盖盖好,收进了口袋里,笑道:“好东西,提神醒脑有它就够了。” 胡然又一次见识了沈云清的本事,对她越来越佩服了,他笑道:“清姑娘真是有本事,什么宝贝都有,能不能给我一瓶,下次我家将军晕了有这个就行了。” 他早就打听清楚大将军的一些生活习惯,才会对南宫峤的一些突发状况了如指掌。 “……”南宫峤白了胡然一眼:“我不需要,你自己留着吧!” 胡然讪笑一声:“如果清姑娘舍得,属下当然想要一瓶。” “拿着!”沈云清将用了一点的风油精丢给胡然,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空间里要多少有多少。 这个对山林里的蚊虫叮咬都有效! 胡然:“多谢清姑娘,嘿嘿,好东西!” 前面,云娇见着小白,已经亲昵地搂着它的脖子,叽叽哇哇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而小白也啊呜啊呜地回应着云娇。 南宫峤看着奇怪,又不敢多看狗熊,看一眼回避一眼。 “云娇在和它打招呼。”沈云清向南宫峤解释:“抱歉,事先没考虑到大将军,让将军受惊了。” 南宫峤:“无碍!” “什么?他们竟然敢这么说我姐姐?”云娇声调高了几倍,冲着前方虚空的地方嚷嚷。 说罢,就蹬着两条小短腿,想要爬上小白的背。 这几天天天蹲在三婶的背篓里,脚都要蹲废了,还是坐熊的背上舒服,毛茸茸的,超级暖和。 沈云清被她的喊声吸引过来,她将刚要坐稳的云娇拉下来,“怎么了?什么事惹我们云娇发脾气了?” 云娇只得将小白说的话,转述了一遍,将村民在山洞里说得那些话一字不落地说给姐姐听。 林氏和杨秀站在一旁,都在看沈云清的反应。 “艹,真是群白眼狼!”沈云清骂了句:“娘,以后我们单独走吧,不和他们一起了。” “我们冒着生命危险,进城给他们买粮食,他们还要这样说,我这个暴脾气,忍不了!!!” 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不想做。 林氏点点头:“都听你的。” 众人就在沈云清的带领下,朝山洞雄赳赳气昂昂地去了。 到了山洞后,沈云清率先来到那几个嘴碎的村民面前,双手抱胸,准备教训一番。 只见那几个村民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人,然后目光移到她身后的狗熊身上,都害怕地往后缩了缩,捂着头不敢再抬。 也就是在他们抬起头的瞬间,众人才看清了他们的脸。 那几人的脸都肿得老高了,门牙落了几颗,每个人几乎都有一只眼睛被打得比熊猫眼还熊猫眼。 反正,就是让人觉得: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教训。 云娇朝身后的小白问道:“他们这是被谁打的?” 小白特别自豪地说着只有云娇才听得懂的熊语:“是我,一人扇了一个熊掌!” “干得好!”云娇朝小白竖起大拇指。 沈云清听不懂熊语,只能问云娇:“小白说了什么?” 云娇:“小白说,它已经替姐姐教训了他们,一人扇了一巴掌。” 怪不得他们都鼻青脸肿的,还不敢看小白呢! 沈云清朝村民们啐了一口:“打得好!有本事自己进城去,没道理求着别人办事,还在背后埋汰人的。” “你们要买的粮食一斤不少,全部在我这里,想要的话,自己去村长那里领。领完粮食以后就不要跟着我了。” 那几个妇女自知理亏,被沈云清说了几句,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她们哪里知道这只狗熊不单能听得懂她们的话,还能将话转述给沈云清呢。 沈云清将筹到的粮食交给村长,由村长分发下去,“村长,事情已经办妥,粮食都在这里了,我们就此分道吧。” 村长并不知晓,那些嘴碎的村民在背后说的那些话,他有些着急,双手在身前搓着,“清丫头,我们这一路走来,不是挺好嘛!怎么现在说要分开呢,你也要为你娘和你三婶考虑,毕竟你一个人,总有照顾不到的时候。” “哪里好了?”沈云清提高音量,“我们好心进城为他们筹集粮食,他们倒好,在背后把我当成拿别人钱逃跑的人!” “什么?”村长诧异道:“竟然有这种事?” 第五十章:众口难调 村长正忙着将沈云清带回来的粮食分给大家呢,见沈云清要单独走,明显一愣。 “哪几个烂心肝的这么不识好歹呢?” 嘴碎的人毕竟是少数,排队领粮食的村民纷纷站出来替沈云清说话。 “清丫头,是哪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这么揣测你们,我第一个不答应,村长,将人赶出队伍吧!” “对啊,我们可没有这种想法……” “她们这么不放心别人,自己去想办法进城啊,又舍不得钱,又想吃白食,天上哪有掉馅饼这种好事呢?” 队伍中你一言我一语,都表示自己没有这样的心思。 村长媳妇这时凑上前,朝山洞里面努努嘴:“诺,就是那几个,不过好像已经受到教训了,清丫头,消消气,为这样的人生气不值当。” 沈云清并没有因为大家维护她就心软,今天是这几个人嘴碎,明天就会有另外的几个人因为其他的事闹矛盾。 总归众口难调。 “村长,不是值当不值当的问题,这本就不属于我的事!”沈云清将自家的东西全部收拾好,放进背篓里,“我是去京城找我爹,你们没必要跟着去那么远,现在阳城境内也还算安全,你们大可以找一处地方安家,何必跟着我跑那么远?” 现在不单南安村的村民,就连南宫峤也说要跟着自己去京城,她就是一个农女,只想带着娘和妹妹平安抵达目的地,找到亲爹。 她又不是管天下苍生的神仙,还带普渡众生呢? 村长:“别啊,清丫头,阳城我们也人生地不熟,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一同走了这么久,不要因为几个不老实的村民,就跟我们生分了。” 他说完冲那几个人吼道:“你们几个麻溜地滚过来,跟清丫头道歉!” 那几人也知道自己得罪了人,垂着脑袋走过来,冲沈云清赔笑道:“清丫头,是我错怪你了,以后不会了。” “我不接受!”沈云清侧开身子,避开了那妇女伸过来的手,冷声道:“我现在能给粮食给你都算我大度,我不想跟你们这样的人一起结伴同行。” 其中一个妇女瞬间挎着个脸:“别给脸不要脸,不就说了你几句么,你还蹬鼻子上脸了。怎么滴?是要我们跪下来求你原谅?” 他们都被狗熊打得这么惨了,也拉下脸来道歉了,沈云清还这么揪着不放,真是有点太把她自己当回事了。 “别啊,我可受不起!”沈云清知道这几个人以前在村子里就看自己不顺眼,“我们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谁也不碍谁的眼就好了。” 说罢,便背着背篓,带着林氏往山洞外走去,一旁的南宫峤一声不吭跟在后面。 身后传来妇女呸了一句:“真好像没你,我就去不了京城似的。” 不过,没走几步,沈云清就被村长拦住了:“清丫头,我们跟你走!她们爱往哪走往哪走,以后都不是南安村的村民!” “对,我们跟着清丫头!” 村民说完,还将那几人的包袱丢出来,坚定地站在沈云清身后。 沈云清转身看着眼巴巴望着自己的村民,这些都是村子里老实本分的人。 “你们不必这样!” 村民们却很坚定:“他们几个在村子里好吃懒做,惹事生非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早就看她们不顺眼了,没有这档子事我也不想和他们同行。” 沈云清:“你们确定要跟着我?” 村民:“嗯,确定!” 沈云清提高音量开口道:“既然你们还是选择跟着我,我就丑话说在前头,少给我添乱,别吃饱了没事整些幺蛾子,我们是去逃难,不是去逛集市。” 她停顿一下,见村民没什么异议,继续说道:“以后自己的吃食自己负责,有什么事找村长,我只负责带路!” 村长见沈云清同意继续带着他们,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哎哎哎,好的,没问题,以后我负责跟他们沟通,尽量少给你添麻烦。” 就这样,那几个嘴碎的村民被村民轰出了队伍,想厚着脸皮偷偷跟在后面,只不过其他村民不答应。 沈云清在前头听见村长在后面教导其他村民:“没事就不要乱嚼舌根,说多了鬼也知道要来敲门喽!” 她皱了皱眉,这话怎么听着这么怪?不止她觉得怪,连一旁的南宫峤也听出来了,只听他接过村长的话说:“是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吧!” 身后的村长非常感谢南宫峤替他解释了意思,“啊……对对对,还是这位壮士懂得多。” 为了跟南宫峤套近乎,村长上前一步拍在对方的肩膀上:“这位壮士看着眼生?不是我们村里的吧?是不是附近村里出来打猎迷路了?” 不过村长的手并没有碰着南宫峤,在村长即将挨到南宫峤的时候,南宫峤后退了一步。 村长没发现南宫峤不喜别人触碰,又不折不挠地上前一步,这回,结结实实地拍了南宫峤一掌,拍得他踉跄了几步。 村长:“一看你就是读书人,识的字,要不和我们一起去京城吧,白狄侵占了容城,阳城现在也是很危险,不如去京城吧!” 南宫峤:“……好!” 沈云清摇摇头,心道:不愧是村长,跟谁都能聊的来! 从阳城出来一路东躲西藏,生怕宁王的人发现她们,直到到了山洞,沈云清紧绷的神经才稍微松懈一点。 刚刚将粮食分好,大家都想好好吃一顿。 于是沈云清和村长商量决定,今晚在山洞休息一晚,明早继续赶路。 几天没有好好吃东西,沈云清决定今晚好好犒劳自己,顺便拿几样新鲜的吃食给云娇尝尝鲜。 商城里多了那么多五花八门的食物,她要趁着没人的时候,一天吃一种,换着花样吃。 她特意选了山洞靠里面的位置,借着背篓从空间里掏出了一只烤鸭,一盒鲜奶,还有新鲜的肉和蔬菜,精米拿出半袋放在背篓里备用。 这一次,村民们虽然都眼馋,但是没一个敢吭声。 沈云清能弄到好吃的,那是她的本事,他们有自知之明,能给他们填饱肚子就行。 胡然吩咐几个人去山上采野果,又指派几个人打点野味来充饥,顺便装几壶水。 上过战场的人,什么苦都吃过。 南宫峤身为统帅,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是,这一次南宫峤却像是变得娇气了,胡然捧着一大兜看着不太难看的野果,被南宫峤一脸嫌弃:“太丑,吃不下!” 烤了只兔子,掰了一只肥硕的兔腿给他,他看都没看一眼:“太油,不吃!” 最后,连从山泉池里装的水都不喝。 胡然摸摸后脑勺,也没觉得自己这一路哪里做错了,惹大将军生气了啊? 大将军不吃,他们哪敢吃? 大家都饿着肚子呢,再不吃点东西,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还怎么跟随大将军? 第五十一章:笑话,本将军需要追求别人? 南宫峤和沈云清的休息地,相隔不过十几米,他拒绝了胡然递过来的食物,而是双眼直愣愣地盯着那边的云娇。 云娇正吃着一只烤鸭,仔仔细细地啃着,就连一小块骨头也不肯放过,吃得满嘴是油。 云娇的吃相很容易调动别人的胃口,南宫峤突然就有了食欲,他将目光收回,朝胡然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去抓只鸭子来烤!” 胡然:“……” 大将军何必这么为难人呢? 战乱年代,山上野生的兔子靠碰碰运气,还能逮着几只。 鸭子,一般家养的多吧,野生的鸭子在水中很难逮住。 可是,这都要举家逃难的时候,村民们连填饱肚子都困难,哪里还有鸭子呢? “怎么?有困难?”南宫峤见胡然杵在原地,疑惑道。 胡然立刻站正回答:“没有,马上去抓!” 他带了几个人出了山洞,脑袋里一直在琢磨,他肯定是得罪了大将军,不然大将军为什么时时刻刻为难自己? 只是,他哪里知道,南宫峤的确只是嘴馋了而已。 可能是老天眷顾南宫峤,也可能是胡然是个得力的属下,没多久,还真让他抓到一只野鸭子! 野鸭子病恹恹的瘫在路边,快要死了的样子,胡然可不管,管它什么样的,只要是鸭子就成! 一番操作之后,火堆上多了一只树枝串好的鸭子,而那只肥硕的野兔,则被那些士兵分了吃干净。 没多久,一只“烤鸭”出现在南宫峤的面前。 南宫峤饿了许久的肚子,就为等着品尝它,当他咬下一块鸭腿慢慢咀嚼的时候。 按捺已久的心情直线下滑。 南宫峤皱着眉,露出不解:这……这是烤鸭? 不说肉质老得咬不动,还有一股腥味,吃着……想吐是怎么回事? 就在南宫峤想开口骂胡然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只用纸盒包好的烤鸭。 他顺着烤鸭看向那只小小的手,只见云娇双手抱着纸盒,笑得一脸灿烂。 她凑近了,将烤鸭递给南宫峤,笑嘻嘻地说:“姐夫,我姐姐说烤鸭用炭火烤出来的不香,得用特殊手法,诺,这只烤鸭是我姐姐送给你吃哒!” 她可能刚吃完,连嘴角的油渍都没擦,挨着南宫峤身边坐下。 “姐夫,你想吃什么可以告诉我,我姐姐会做。” 南宫峤只停顿了一秒,动作特别自然地接过云娇手中的烤鸭,摸摸云娇的头,勾唇笑道:“我是大将军,怎么能只知道吃呢?” 他想要那些宝贝!当然,好吃的食物能给一些也不错。 他侧头看见云娇的鸡窝头,忍不住用手一根一根捋顺,只是云娇天然卷的鸡窝头哪有那么容易捋顺? 云娇眨巴着黑漆漆的眼睛,皱着眉,似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呀?人不吃会饿死,当然得先吃饱肚子才能做大事!” 这些大人物真是奇怪,人活在这个世上,不就是吃饱穿暖健健康康最重要嘛?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纠结? 云娇的话,问得南宫峤噎住了,仔细想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他轻笑一声:“你怎么和你姐姐一样,竟是些歪理?” 说完,便低头啃起手中的烤鸭。 一口下去——香! 南宫峤吃得斯文,嘴边没有沾染丝毫油渍,等他吃完,已经是快到天黑了。 他吃了多久,云娇就坐在旁边看了多久。 “姐夫,你吃东西真好看,怪不得我姐姐时时偷看你!” 一听这话,南宫峤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咳咳咳”咳个不停! “小孩子不要乱说话!”他这句稍带生气的话,听在云娇的耳朵里,莫名觉得他是害羞了??? “是真的,我没乱说!” 南宫峤:“你姐姐看我做什么?” 云娇:“她说你长得好看!本领又好,是个好将军。” 南宫峤可不信,这一路沈云清除了在地窖的时候,跟自己多说了几句话,出来之后基本是离自己要多远有多远。 他仔细吃着剩下的烤鸭,说:“这话是你说的吧!” 眼前的小娃娃人小鬼机灵,保不准是她诓骗自己上道呢! 云娇很认真地点点头:“嗯,是我说的,也是我姐姐说的!” 南宫峤:“……”这能一样吗? 一大一小两个人,虽然话题一个天一个地,竟然也聊了许久,南宫峤觉得自己一定是太闲了。 他们到后面已经属于鸡同鸭讲对牛弹琴的地步,直到杨秀跑过来找云娇。 “云娇,你看见你姐姐拿出来做晚餐的那只烤鸭了吗?我刚刚出去洗了个衣服,放在一旁的烤鸭就不见了。”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刚吃完抹干净嘴角的南宫峤,又一口唾沫呛到了。 咳得他脸色通红,低着头不敢看杨秀,俨然一个偷吃被抓的小孩。 可是一旁的云娇比他镇定多了。 “没有!”云娇话回得特别快,说完,还肯定地点了一下头,重复一遍:“对,没看见,我一直跟姐夫在这里聊天呢,没看见烤鸭。” 她嘴上说着话,脚上一直在地上刨土,试图将地上南宫峤吃得那一堆骨头掩埋住。 幸好杨秀也只是跑过来问了一句,没多怀疑,见云娇说没有,转身就走了,嘴里还直嘀咕:“难道……又是哪个好吃懒做的村民给偷吃了?” “好吃懒做”南宫峤目睹这一切,愣是憋着气不敢吭声,直到又只剩他和云娇的时候,才慢慢开口:“那只烤鸭……” 云娇一脸坦然,脸不红心不跳:“就是给你吃的,我姐姐说的。” 这语气,真不像说谎,连南宫峤都没法怀疑。 “好了,姐夫,我也该回去了。”云娇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眯着眼睛笑,话锋一转:“姐夫,我姐姐人很好,你可以追她试试,错过了可要后悔一辈子哦!” 她说完就蹦蹦跳跳地离开,还给他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南宫峤:“……”追她?笑话,本将军需要追求别人? 沈云清……一个农女,虽然说长得还可以,但是还不到他放下架子去追求的那种级别。 第五十二章:你坐远一些我就不难受 第二日,上午。 村民纷纷收拾好包袱,跟在村长后面,等着沈云清的指令。 而洞外则是南宫峤的那些部下,也都笔直地站着等南宫峤的命令。 士兵中一个瘦弱的人颤巍巍地举起手。 “那个,我、我可以去他们那边吗?” 南宫峤身量长,站在队伍前面,一眼就看见说话的是那个书生,叫……叫什么?子林? 而他说的“那边”,正是他用手指着的沈云清的队伍。 南宫峤侧眼望过去,村民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自发地男女分开,听从沈云清吩咐。 “可以!”他冲子林点点头。 不会打仗的瘦弱书生,带着也是累赘。 就这样,一拨村民,一拨云林军旧部,混合在一起,足足三百多人,朝着京城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沈云清都刻意避免与南宫峤走得过近,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走着走着,就变成两人在前面,其他人不快不慢地跟在后面。 小白拖着云娇,走在队伍外面。 南宫峤走一步瞅一眼小白,再走一步瞅一眼沈云清。 如此数次,沈云清干脆拉着他走到了小白的身旁,打算与小白一同前行。 “大将军,你看,它很温顺,不咬人。” 沈云清甚至拉着南宫峤的手,去抚摸通体雪白的小白。 可是,这一次南宫峤只顾着沈云清拉着他的手,没注意到自己的手即将触摸到那毛茸茸的手感。 南宫峤:她就这么不顾及女儿家的姿态,与我牵手了? 下一秒,心中“咯噔”一下,手指头传来的触感,让他瞬间失去了知觉,眼前一黑,彻底晕倒在地。 沈云清:“???” 害怕动物这么严重?怎么上次没事,现在有事了? 得力的属下胡然见状,又要上前掐南宫峤的人中,只是被沈云清拦住了。 她依旧掏出了那瓶绿色的液体,上一次一滴就醒,这一次应该也能行。 只是沈云清哪里知道,上次南宫峤能醒,是因为他是装晕! “嗯?怎么还不醒?” 沈云清滴了两滴,见还没有醒,又滴了一滴,还是没有反应。 她正准备继续滴的时候,就发现南宫峤的脸上长满了红疹! 而且,越冒越多…… “这是……过敏?” 所以,南宫峤根本不是心理上害怕动物,而是对动物毛过敏? 一旁的胡然见状,瞬间就慌了神! “清姑娘,救救我们将军,上一次将军这样的时候,差点没、没醒过来!” 因为过于紧张,胡然的话说得结结巴巴。 上一次南宫峤出现红疹,还是三年前,他带领云林军守容城时,无意间发现一只受伤的小狗。 南宫峤将城墙角落的小狗抱了回去,当晚就发起高烧,脸上长满红疹,和今天的一模一样。 当时军医都束手无策,还是安阳侯派了京城的一个医师,连夜赶过来,才救回了南宫峤的命。 沈云清听完,基本知道他这是过敏的症状!而且属于重度过敏,不能与有毛发的动物有任何接触。 那算来,这次是自己误打误撞害了他? 沈云清不敢耽误,靠意念进了空间,飞奔到药店那一层,随手拿了一盒录雷他定就跑。 快要出商城的时候,她像是想起什么,又跑回药店,拿了注射的药品和注射器等。 她在现代没学过医,不过有几次自己给自己治疗的经历,这个时候,人命要紧,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她塞了一粒药丸到南宫峤的嘴里,依旧是撬开他的嘴,用水冲下去! 又拿起注射器注入药水,待一切准备做好之后,她上手去解南宫峤的衣领。 耳边传来胡然的话:“清姑娘,这、这不好吧!” 胡然不敢上前阻拦,但是还是觉得这样不妥。 沈云清手上动作没停,三两下脱了南宫峤的一只袖子,露出一只手臂。 她侧眸白了胡然一眼:“他是个男人,能吃什么亏?命重要还是这些虚名重要?” “命重要,命重要……” 静脉注射需要找对血管,而肌肉注射更快捷一些。 沈云清先是给南宫峤的手臂上方打了一针,为防万一,又开始配静脉注射的药。 如果手背上血管太细不好扎针,那就只能在手肘处扎大血管! 就在她眯着眼睛将注射器往上推,直到针头口冒出一点液体时,南宫峤醒了! “这是什么?”她听见南宫峤微弱的声音。 沈云清:“注射器,救了你命的好东西!” 她凑上前仔细观察南宫峤的脸上,红疹正在慢慢消退,看来药起了效用,不需要再静脉注射了。 可是她这一简单的举动,在南宫峤的眼里,变了味道。 南宫峤刚转醒,睁开眼就看见沈云清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此时对方又凑了过来,他有一瞬间的愣神:她她她、她这么主动的吗? 她是不是见自己晕了很伤心? 她刚刚有没有抱着自己哭?有没有说一些很重要的话? 我怎么有些紧张?手心里直冒汗? 这是什么情况? 无数个问题,在南宫峤的脑子里转啊转,转啊转,就是没有答案。 因为没人回答他!!! 沈云清只凑近看了不到一分钟,哪里知晓他脑袋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你哪里难受?” 刚刚还好好的,怎么这会直冒汗呢? 录雷他定的副作用没有说出汗的啊! 况且他也没有高热,不会出现退热后的出汗情况。 “难道是药量下错了?”沈云清小声地嘀咕,她也是个半吊子,能把人救活已经算很有天分了。 药量没下对也很正常。 “……”南宫峤:“你坐远一些我就不难受。” 沈云清:“???”啥意思? 她抬眸对上一双亮如星辰的双眼,眼尾的血痣颜色有些淡,只不过眼底的某些东西,她看不懂。 沈云清“哦”了一声,挪远了一些:“现在好些了吗?” 南宫峤点点头,没搭话,正准备调整一下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一只胳膊光着。 他心中似是有一团怒火往上窜,必须要找个人发泄。 南宫峤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在喊:“!!!胡然!” 胡然哆哆嗦嗦跪下:“在!将军,有什么吩咐?” “我的衣服……” 沈云清抢先一步,回答道:“是我脱的,因为要给你打针。” 似是一盆冷水从头顶往下倒,将他心中的火气瞬间浇灭了,全身透着一股凉意。 南宫峤:“……没什么,我就随便问问。” 不过冷静下来后,才发觉心中有一丝欣喜?这么说,云娇小丫头昨天的说的那些话也不完全是假的! 第五十三章:自我攻略的大将军 等南宫峤情况稳定之后,也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 他们此时停在山崖壁下的一条羊肠小道上。 道路狭窄,一侧是峭壁,另一侧则是悬崖,小道上只能并排两三个人行走,所以三百多人的队伍,拉得老长。 沈云清与南宫峤在队伍最前头,一部分士兵跟在后面,队伍中间就是村长和那些村民,胡然则带着剩下的士兵守在队伍最后。 身为云林军部下,即使现在只剩他们这些人,也要牢记保护百姓为第一责任。 沈云清心中愧疚,是自己大意,只以为南宫峤是单纯对动物恐惧,想要克服他的恐惧,才鲁莽了,差点害得南宫峤因过敏而丢掉性命。 所以,不免对南宫峤多了一些照顾,一路上对他也亲近了不少。 她的空间里生鲜冷冻熟食,应有尽有,每天换着吃也可以不重样。 考虑到南宫峤身体原因,加之他身上还没有解掉的毒,沈云清不敢拿那些他从没吃过的东西给他。 万一又有些什么食物过敏怎么办? 几人找了一块稍稍大一点的石块,简单清扫一番,当做桌子摆放食物。 依旧是杨秀烧火,沈云清烧菜。 她特意留意其他村民的食物,挑了几样璃国常出现的菜品。 半个时辰后…… 一道口水鸡,一道什锦百花汤,一道新鲜时蔬,一道糖醋里脊。 三菜一汤,色泽亮丽,鲜香扑鼻。 林氏和杨秀给大家分碗筷,云娇仍旧在一旁捉蛐蛐玩。 她将蛐蛐全都引出来,然后一只一只给它们叠在一起,像是堆积木那般堆得老高。 等所有的蛐蛐都堆完了,然后用手往最下面一推,“轰”,蛐蛐全倒下。 如此重复,玩得不亦乐乎。 倒是苦了这些蛐蛐,以往最多被抓两只,被人类逗着斗蛐蛐玩,现在可好,它们如果不听命令,就会被这个可恶的小孩念“咒语”,大家会晕头转向地找不到家。 听从命令的话,又是被她拿来叠叠乐! 要堆叠叠乐,一旁那么多石子不好玩么? “云娇,洗手吃饭了!” “好嘞!”云娇答应地飞快,“我要去吃饭了,你们可以走啦!” 终于肯放过这些蛐蛐了,她才站起身,那些蛐蛐“刷”地一下,都消失在一旁的草丛里。 石桌上,沈云清接过南宫峤的碗,给他先盛了一碗汤递给他,又是给他夹菜,又是给他撕下一大块口水鸡。 “这个口水鸡一定要配这个蘸料才好吃。” 沈云清手上动作不停,给南宫峤的饭碗里夹了堆得满满的菜。 就听见对面的云娇嘟着嘴,一脸委屈地垂着眼:“姐姐偏心,不给我夹菜,眼里就只有姐夫。” 沈云清伸长手给云娇敲了一个暴栗,嗔怪:“都说了他是大将军,不许乱叫!” “他就是姐夫,我偏要叫姐夫……”说完,云娇转过头朝南宫峤喊道:“姐夫?” 南宫峤正喝着汤,很自然的“嗯”了一声。 随后桌上其他人都震惊了。 沈云清:“……”瞎答应什么! 林氏:“???”大将军喜欢云清? 杨秀:“!!!”我们云清真厉害! 几人齐齐将目光转向南宫峤,而当事人正埋头喝汤。 南宫峤喝完汤才发现桌上的人都盯着他看,哦,刚刚好像自己应了一句话! 不就是云娇喊自己“姐夫”么,又不是第一次喊了,从他与云娇第一次见面起,她就一直这么喊,早就听习惯了。 沈云清见云娇越说越过分了,一个暴栗都堵不住她的嘴,看来得出绝招了。 她放下碗筷,站起身想走到对面去。 谁知一张纸从袖袋里掉出来。 “嗯?什么东西掉出来了?”沈云清弯腰伸手想去捡,不过被南宫峤快一步捡起。 他将纸铺开抚平,桌上几人也都凑上前来看。 只见上面是一个人的画像,一双桃花眼画得眼含深情,眼尾的血痣因为纸张陈旧,已经看不出颜色了。 这是一张悬赏令,上面画的正是南宫峤! 沈云清这才想起来,是自己在土匪寨的时候,顺手撕下来的悬赏画像,一直放在袖袋里都忘记它了。 她不知道要怎么开口解释,一旁的云娇抢先一步:“姐姐,你都私藏了姐夫的画像啦!” 她要怎么说?否认吗?可是自己的确私藏了,要怎么说才不会让大将军误会? 显然,南宫峤已经误会了。 他先是盯着画像看了足足两分钟,然后看到底下的落款,是白狄的军印,心中松了一口气。 可是这口气刚松下来,心中又有一个疑问:她接近自己是为了这些赏银吗? 很快,这个想法被他自己掐灭了。 沈云清应该不会贪图这点赏银? 那么,她一直藏着本将军的画像是为什么? 她……是对本将军一见钟情?对画像上的人动心了,所以才会藏着这张画像? 所以……她第一次见到自己,就喜欢自己了。 怪不得一路上她都对自己特别关照,说不定云娇喊“姐夫”都是她教的。 只不过女孩子面皮薄,被当面揭穿,才要假装惩罚云娇。 这么想来,这一路发生的事情,都说得通了。 她牵自己的手去触摸狗熊,根本不是为了帮助自己摆脱对动物的恐惧,而是找个借口光明正大地与本将军接触。 她还脱本将军的衣服!! 试问敢这么光明正大占本将军便宜的女人,璃国还没有一个! 怪不得常常让云娇来试探本将军,还要本将军去追求她。 如果是别人,本将军懒得理,不过沈云清……也不是不可以! 确定了沈云清的心意,南宫峤的心情莫名大好,他将画像卷好递给沈云清,温声道:“收好,不要弄丢了。” 手伸出去停留在半空中许久,没有人接,他看向对面的沈云清,正用一种不能理解的眼神看着自己。 “怎么?藏了这么久,现在不敢要了?”他语调逐渐变冷。 沈云清确实不能理解南宫峤的这种行为,既然已经看见了是他的画像,为什么还要自己收好? 可是,当听见南宫峤的第二句话,明显有些不高兴,她还是乖乖伸出手接住了画像。 然后她有一瞬间的恍惚,好像看见南宫峤嘴角上扬,一双桃花眼都带了笑意? 不对!一定是阳光太刺眼,自己看花了…… 一旁看呆了的林氏和杨秀,搞不清楚这两人什么情况? 林氏:“???”难道云清也喜欢将军? 杨秀:“!!!”云清好样的,三婶看好你! 只有云娇一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姿态,一脸淡定地扒着碗里饭菜。 “吃饭吃饭,饿死我啦!再不吃,冷了就不好吃了!” 第五十四章:讲得认真,听得也认真 接连走了几天的峭壁,终于在五天后的傍晚,出了山路。 沈云清站在较高的地势往下望,山下不远处有一处村庄,此时正值饭点,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冒着炊烟。 村长上前来跟沈云清商量,要不要进村庄借宿一晚。 “也行……”沈云清点点头:“在外露宿这么久,想必大伙身上都臭了,我只担心我们这么多人,村民怕不肯。” 三百多人,想要借宿,得多少个屋子才住得下? 不说村民身上,沈云清都觉得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舒舒服服泡个澡了。 她看着山下的村庄犯难,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一般像这样的大户村庄,都会修建祠堂,祠堂应该能容得下三百多人。” 沈云清转身,见南宫峤手背在身后,慢慢踱步上前:“宁王来到阳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各村修建祠堂。” 这个命令,可谓劳民伤财,百姓原本不多的收入,一半被征收做军粮,另一部分都出在了修祠堂上。 他也是在宁王府调查的时候,才知道这些事。 “原来如此。”沈云清与南宫峤对视一眼,随后看向后面的队伍,还有很多村民在几里之外,“看来只能在这里等一等村民。” “嗯!” 沈云清闲暇之时,仔细观察地形,发现此处是一个交叉路口,一条宽阔的大路,旁边立着一块指示牌——“宁州”。 另一条路杂草丛生,一看就没什么人走动,也没有任何指路标志。 一条稍小但是勉强可以走的路,笔直笔直地通往山下的村庄。 宁州?璃国的宁州很大吗? 心中的疑惑刚起,耳旁就传来南宫峤的声音:“宁州,是璃国最大的军粮中转站,所有运往边境的军粮,都需要在宁州交接清点。” “因为宁州特殊的地形,加上出于南北方位和东西地段的中心位置……” 他似乎是猜到了沈云清的疑惑,上前详细讲解了一遍宁州的发展史。 他讲得认真,沈云清也听得认真。 等他讲完,队伍后头的村民也跟上了,他们到达村庄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村长点了几个面善的村民:“你们,跟着我去敲门,切记和善些,不要吓到人家了。” “村长竟会说笑,我们又不是长得凶神恶煞的土匪,还能吓人呢!” 村长:“就怕人家真把我们当土匪!” 不过,他们没吓到村民,因为敲了几户人家,都没有人开门。 不但不开门,听见有敲门声,屋内瞬间熄了灯火。 “……”村长跑来跟沈云清汇报情况:“清丫头,你看这……我本意是跟村子里的村民打个招呼,要借用一下他们的祠堂住一晚。” 沈云清点点头表示自己了解了情况,“现在看来,只能先住下,明天再说了。” 早有小兵将整个村庄转了一遍,摸到了祠堂的位置,跑来向胡然汇报:“将军,祠堂在村东头那颗大树下。” 胡然点点头,挥退了小兵,向南宫峤请示,“将军?” “走吧!去祠堂。” 他们站在一旁,借着月色,依稀能看见村庄边那颗最高的树。 这个村子里老百姓们奇怪的反应,让沈云清多了一份警惕,无论如何,先休息一晚再说。 沈云清带着村民,尽量放缓脚步声,来到祠堂。 祠堂修建的很好,算是整个村子里最好面积最大的建筑了。 有个干净避风的地方落脚,南安村的村民们都露出了笑容,大家纷纷掏出家伙,开始准备晚餐。 祠堂外面一口井,倒是方便了村民们,不用跑远。 一时间,原本最冷清的祠堂瞬间就热闹了起来。 沈云清挑了最角落的一个小房间,带着林氏和云娇还有三婶一起,舒舒服服泡个澡。 她的空间里,浴桶和热水,要多少有多少,倒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南宫峤先是安排了几个人轮流值夜,他在祠堂内转了一圈,最后在一个炒菜的大娘面前停下,默默盯着锅里的菜发呆。 “小伙子,饿了吧?等我炒好出锅分你一点,怎么样?”大娘只知道他跟着清丫头在前头带路,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菜的分量刚好只够大娘一家三口,她能好心分出一点来,也是看在清丫头的面子上。 “不用。”南宫峤伸出手指指着锅:“这个怎么用?” 军营里倒也见着厨子用铁锅煮菜,不过比这个要大好多倍,直接架在大火上面。 村民自家用的锅,有点小,他担心他手劲太大给敲出个窟窿。 他想借口锅煮一顿饭菜…… 大娘呆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是问铁锅怎么用,“就放在火上就行,放点油菜才不会烧焦。” “多谢!我借用一下……” 有了锅,没有食材。 南宫峤原本想找沈云清要一点菜,见她们一家闭门在房间里,估计是休息了。 于是,他就这样厚着脸皮,问周围的每一家要了一点食物。 男青年和大叔们,估计是被他身上的气势吓着了,老老实实地拿出一部分。 而大娘和姑娘们则都是自愿给,不为别的,冲着他这张脸,没人会拒绝。 锅和食材都齐全了,南宫峤难在了下一步:生火怎么这么难? 平时见胡然拿着火石似乎很简单,怎么他偏偏打不着呢? 这时,胡然从外面跨进来,就见自家将军将头发全部束起,挽着袖子,趴在小灶旁边,鼓着腮帮子吹起。 柴底部一点小小的火星子,终于有一点要燃起来的样子。 而他的大将军,一张白皙的俊脸,已经被黑炭黑烟熏的看不清本来面目了。 胡然觉得一定是自己哪里没做好,惹大将军不满意了,于是认错态度特别好,三两步跑上前: “哎哟喂,我的将军,您想吃什么说一声,哪需要您亲自动手做饭?” “在三米外站住!”南宫峤继续呼着气,将火苗吹大:“不然我连你一起炖了。” “……” 等南宫峤将锅里刷上油,又将所有的食材丢进去翻炒一番,然后倒点水,不过倒水的时候,手有点抖,不小心将一大碗水都给倒进去了。 于是,原本是炒杂蔬。变成了炖杂蔬菜汤。 看着锅里有红有绿,有黑有黄,南宫峤自觉颜色还挺鲜艳,味道应该也不错。 第五十五章:将军真厉害 而三米开外的胡然,看着锅里,一脸的不忍,又不敢直说,只得委婉地说:“将军,外头的山鸡烤好了,不需要您亲自动手。” 大将军怎么好端端地想起做饭了? 不过煮得不怎么样,他宁愿吃外面的烤山鸡也不吃这……蔬菜汤? “不是给你吃的!” “……”胡然闭上了嘴,不敢再乱腹诽。 南宫峤看都没看他一眼,拍拍手,干脆在小灶边盘腿坐下。 他坐定后,像是想到什么,朝胡然招了招手:“过来!坐下!” 胡然:“……遵命!” 南宫峤一只手拿着树枝,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着火堆里的柴,斟酌许久,才开口:“你娶媳妇了吗?” 胡然:“没有。” 南宫峤:“有心仪的人吗?” 胡然:“没……有。” 大将军良心发现,要给他说媒了吗? “那你滚吧,去找个有媳妇的过来。” “……”胡然:“将军,你有什么吩咐还是和我说吧,别人也不一定敢说实话啊!” 好像有道理! 南宫峤:“清姑娘这几天好像不怎么搭理我。” 面对南宫峤没头没脑地丢出这么一句话,他突然觉得不应该留下。 清姑娘一直都是这样子啊,将军从哪里觉得清姑娘以前搭理了您呢? 不过这话胡然不敢说,他挑了个最白痴的答案:“将军,您惹她生气了?” 话一出,换来了南宫峤的白眼。 大将军向来自信,觉得世上就没有他办不到的事。 南宫峤又添了点柴,直到锅里的汤变成了糊糊,才对胡然下了命令:“我准备为她做一顿饭,等菜好了,你替我送给她。” 胡然第一次觉得这个任务有点重,清姑娘虽然表面看着平易近人,但是他可是领教过她拳脚功夫的人。 他觉得将军又在为难他。 南宫峤:“怎么?你有事?” 胡然摇摇头:“没有,没有!” 他看着锅里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糊糊,陷入了沉思…… ****** 沈云清她们收拾好自己,打开房门的时候,就看见胡然端着一盆看不出形状的冒着热气的食物。 沈云清:“将军这是?” 胡然:“这是蔬菜糊糊,是将……” 云娇抢先一步,上前看了看,随后喜道:“你怎么知道小白拉肚子不能吃荤,只能吃蔬菜糊糊的?” “多谢啦!” 没等到胡然开口,云娇接过盆朝祠堂后面走去,小白这两天不舒服,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饱一顿了。 每一次它生病了,就要吃这种蔬菜糊糊才能好。 而胡然眼尖,瞄见房间的景象,他很识趣地告辞:“不打扰神女,我先退下了。” “等等……”沈云清进了房间,没多久从房间里走出来,手上还拎着一大包牛肉干,“这个给你们将军。” 胡然没有迟疑,接过牛肉干,道了谢,转身就走。 他们将军用一盆喂狗熊的糊糊换了一大包牛肉干!!! 将军可真厉害。 连续多日在山里露宿,村民们简单吃过晚饭,收拾一下就各自睡去。 这一夜,大家都睡得很沉。 就连安排在祠堂外守夜的人,都瞌睡了过去,谁都没发现村里十几个村民偷偷摸摸来到祠堂外面。 他们手中都拿着易燃的树枝,将整个祠堂外密密麻麻铺满了。 “多放点、多放点……” “烧死这群当官的。” “这边、这边再放点……” “小点声,别把他们吵醒了。” 就在他们将祠堂外的围墙整个铺满树枝,准备将树枝点燃,将祠堂里所有的人都给烧死时。 沈云清出现在祠堂外面,紧随其后的,还有南宫峤。 沈云清下午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村子的不对劲,一直留意着。 而南宫峤则是多年行军打仗养成的浅睡眠,几里外稍微有点动静他就能听见。 沈云清动作稍快一步,伸长右脚将村民手上的火把踢飞,厉声问道:“你们要做什么?” 为首的老者看上去五十多岁,火光映得他脸上布满皱纹,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手,有些握不住手中的铁铲。 他见已经被里面的人发现,也没有露出害怕的表情,而是一副要跟沈云清他们拼了的决绝。 “做什么?你们还有脸来?我们已经没有活路了,干脆跟你们拼了!!!” 说完,捡起被踢远的火把,就要去点燃已经铺好的树枝。 看那个架势,已经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他身后的青年也都一脸激愤,手上或多或少拿着农具,显然是有准备而来。 沈云清看着这些村民,就回想起当初白狄屠南安村时的情景,她也是这样带着村民拿着农具反抗。 他们也遭受了那样的待遇么?可是这里是阳城境内,白狄并没有攻进阳城。 她上前一步伸开手掌,试图安抚百姓的情绪,“各位,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是从容城南安村逃难来的百姓,只想在你们村子里借宿一晚。” 只见老者看了她一眼,就将目光放在南宫峤身上,“你们从哪里来我不关心,但是他,化成灰我也认得。” 看这位老者的反应,似乎认识南宫峤,而且跟南宫峤有很深的仇怨。 沈云清顺着老者的手,看向南宫峤。 大将军怎么又得罪百姓了? 可是这位当事人也是一脸惊愕,不过他一向喜怒不外露,这一瞬的异样也只有沈云清捕捉到了。 只见南宫峤冷哼一声,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笑话!本将军何时与你们认识?” 老者情绪又递进了一分,上前一步右手指着南宫峤,就差指到他鼻子上了,甚至因为太过激动,手有些发抖。 “将军每次来村里征粮的时候,可是威风的很,怎么今日要晚上偷偷摸摸来呢?” 这些人每次来村里,就要搜刮掉大半的粮食,村里已经接连有好几户人家,因为没粮上交被打死。 也有上交后,自家没粮活活饿死的村民。 老者身为村里的年长者,反正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就是拼着老命,也要将这些朝廷的走狗烧死! 能烧一个是一个,正好拿祠堂做他们葬身处。 不过,沈云清却听出了不对劲,“老伯,你以前见过他?” “没有!” 沈云清:“那你怎么认定征粮的人就是他?” 第五十六章:你自己留着吧 那老伯被问得一愣,这才肯拿着火把上前,眯着眼打量起南宫峤来。 他围着南宫峤转了几圈,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片刻,眼神有些迟疑起来。 “难道真的是我看错了?” 他低声嘟囔一句,又不肯承认他是真的看错,便横着脖子囔囔道:“一看他的样子就是将军,守城的将军没一个好东西,守不住城门,倒是很会欺压老百姓!” 这时,祠堂内陆陆续续有人走了出来,林氏抱着云娇从人群里挤到沈云清身边,有些害怕地问道:“他们这是要做什么?” 就算一开始老伯他们是悄摸摸来到祠堂外面,被沈云清这么一闹,祠堂内熟睡的村民也早就被吵醒了。 更不要说那些守夜的士兵,此刻正低着头等待胡然的训斥。 沈云清偏头回答林氏:“把我们当成来抢粮的士兵了。” 林氏:“啊?” “没事……” 沈云清见老伯的态度已经不像最开始那么坚决了,她尽量缓和气氛,也特意让老伯能看见祠堂里的村民。 有几个老妇互相搀扶着站在祠堂门口,向这边看来。 “老伯,你看她们,如果朝廷派兵征粮,会派一群老弱妇孺吗?” 老伯:“这……” 沈云清:“而且我说我们是逃难的村民,有证据可以证明的,我们身上都带着户籍证明!” “傍晚进村的时候,我们想向村民打声招呼,借宿一下,不过没有人搭理我们,我们只好自己找了祠堂休息一晚。” 如果换做其他人,说不定沈云清懒得解释,直接上去开打。 不过对方是种地的老百姓,估计在她手上过不了一招,将心比心,沈云清也是从这样的一个村子里逃出来,能明白老伯的心情。 老伯被沈云清的话说得彻底放下手中火把。 这时,从村子那头跑来一个人影,还没到老伯面前,便大喊:“爹,官兵来了,娘喊你回去呢!” “什么?” 老伯手中的火把刚放下,又举了起来,他先是跟着青年往回走,没走两步又回来,冲南宫峤说了句:“原来你们真的不是,是我看错了,对不住。” 南宫峤:“无事。” “你们快走吧,官兵哪次来征粮,村子里都得死一两个人。”老伯丢下这句话,带着准备来祠堂大闹一场的村民消失在黑夜里。 沈云清看了看老伯的身影,又看了看祠堂外边的干树枝。 “娘,你们将这些干树枝搬进去吧,正好可以当柴烧,我过去看看。” 如果真的如老伯说的那样,官兵征粮会死人,那她就做不到袖手旁观,不光为了这个村子的百姓,也为了他们自己。 林氏:“好,你小心点。” 沈云清跑进祠堂,她依旧是借着背篓的掩护,从空间里掏出了一把刀和一杆长枪,这在旁人眼里看来,就是从背篓里掏出的。 没人怀疑一个逃难的农女为什么会随身带着兵器。 她拿着刀和长枪,飞快地从祠堂跑出来,冲南宫峤喊了句:“将军,你要哪个?” 刀和长枪他哪个使得顺手? 可是对方好像没打算伸手接兵器,只见他慢悠悠地朝老伯走得方向走去,那样子不像去应敌,而像去逛集市。 “你自己留着吧!” 沈云清撇撇嘴,跟了上去。 此刻正是深夜,可能是为了应景,天空非但没有月光,连一丝星星也不见。 原本寂静的山脚村子,因为官兵的到来,热闹了起来。 每家每户都开了门,大家手中都拿着农具,妇人将孩子绑在身上,聚在了村口,准备应对官兵。 早在官兵进入村子的地界时,就有放风的青年跑回来报信,这才给了村民准备的时间。 他们不是准备粮食,而是准备与官兵决斗。 永无休止的征粮,逼得他们没活路,反正左右都是死,不如给孩子们留一条活路,杀了这帮官兵。 早有人在地上燃了一大堆柴火,火光映在百姓的脸上,却是一张张视死如归的脸。 沈云清和南宫峤赶到的时候,老伯正随他儿子从山路往回赶。 “男人留下,老人和女人带着孩子往后山撤!”他一走进就发话,“官兵数量有些多,我们没有把握能抗多久,大家抓紧时间!” 人群中有老人自告奋勇:“女人和孩子先走吧,我们反正都老了,逃也逃不了多远,还不如留下来和甘叔一起呢。” 老伯叫甘叔,可能是村里辈分比较大的那一辈,看那老人年纪和甘叔差不多,却要叫老伯一声“叔”。 沈云清站在人群外,见甘叔也不勉强,吩咐两个人带着村里的女人孩子往山路上走。 接下来就是甘叔带着剩下的男人,在村口挖沟。 都这个时候了,挖沟做什么? 沈云清走上前问道:“甘叔,官兵要来征粮,你们挖沟做什么,再说都这个时候了,挖沟应该来不及了吧?” 听见沈云清的声音,甘叔惊道:“你们怎么还没走?不是我们不欢迎你们,你也看到了,我们现在自身难保,村里不安全,姑娘,想休息随便哪里都可以,没必要送死,快走吧!” 看在甘叔一心为她们好的份上,沈云清越坚定——这个闲事她管定了。 大不了就是一颗手木留弓单扔过去,她带着甘叔所有人一起逃荒。 “谁说我要送死了?我也看不惯那些官兵,想找他们出出气呢,要不是他们,我们也不会这么惨。” 甘叔听闻,手上挖沟的动作顿了一下:“怎么?你们也是因为征粮被逼得走投无路?” “差不多吧!”沈云清跳到沟里,随手拿过一把锄头,跟着一起挖,“您还没说挖沟做什么呢?” 她没有等到甘叔的回答,旁边一个青年嘴快说道:“挖沟自然是躲人了。” 躲人,也不必将沟挖在这么明显的地方吧! 虽然现在是晚上,官兵可能看不见,但是这是去村子的必经之路啊,躲在这里还不如不躲呢! 沈云清觉得他们没说实话,不过不重要。 这个沟挖了,还是有用处。 沈云清悄摸摸地趁着夜色,从空间摸出十来个手木留弓单,揣在身上。 她不知道的是,身后的南宫峤将她的动作全部看在了眼里。 第五十七章:要你命的好东西 一旁的甘叔可能看沈云清也跟着帮忙挖沟,心有不忍,实话道:“他哪知道,挖沟自然是为了做陷阱对付官兵。” “以前我们吃亏太多,打不赢官兵,只能任由他们征粮,说是征粮,其实就是抢粮食……” 沈云清:“甘叔准备在这里面藏什么?” 她想不出藏什么能对付官兵,官兵又不是傻子,新挖的坑径自往里跳吗? 甘叔挖得满头大汗,喘着气回答:“不藏什么,盖些干草糊弄一下,能拖延一阵是一阵。” 沈云清微笑道:“我倒是有些好东西可以藏在里面,保证官兵踩进坑里就出不来。” 手木留弓单的威力,任谁来了也得咸鱼躺。 她拿出手木留弓单,隔几米就放一个,隔几米就放一个。 最后拍拍手出了沟,朝甘叔说道:“甘叔,不用挖了,有这些就够官兵喝一壶了,不管他们来多少人,总得留一半在这里。” 甘叔半信半疑:“你那个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 沈云清只能往简单的说:“它踩着了就会爆炸,威力惊人,你交代一下村民别靠近沟了。” 见甘叔不太相信的样子,她拉过一旁看热闹的南宫峤,“你问他,他见识过,是不是很厉害?” 南宫峤配合她点点头,“的确很厉害。” 不管怎么说,沈云清也是在帮他们,甘叔还是按照沈云清的吩咐,跟其他青年交代几句。 等他们将沟上面的泥土填好,铺好一层枯草的时候,村口出现了一队官兵。 官兵手上个个举着火把,站在了沟的那一端,停了下来。 沈云清:嗯?莫非被他们发现了? 等她借着火光看清带队的人时,都气乐了。 只见对面的人不正是牢里那个大肚将军,张大力么? 他因为张晓莲在牢门外阻拦胡然,被胡然训斥之后,带着张晓莲走了就没回来。 而跟着胡然出阳城的都是云林军旧部。 他……转头就接替了胡然在阳城军队里的职务。 不过,官职是上了一级,做的事却是吃力不讨好,还不如以前看押犯人呢。 宁王征粮越来越频繁,阳城境内能征收的村子寨子几乎都征遍了。 现在秋收的时节还早,叫他来征粮,他委实不愿意。 一路上不知吃了多少苦,肚子里的油水都少了不少。 沈云清朝对面喊道:“我大伯母没跟着你一起么?” 张晓莲此人,最爱占便宜,靠上了这么个有“出息”的弟弟,不得在阳城耀武扬威一番,最好是张大力走哪她跟哪! 当初在牢里见着沈云清一家,眼睛都快长到头顶上去了。 对面的张大力这才看清楚了沈云清:“怎么到哪都能见着你?” 他眼睛扫视一圈,没见着胡然,就放下心来。 他没见过南宫峤,还以为只是逃荒队伍里的人。 沈云清故意往前一步,“你以为我想见着你?” “你……”对面的张大力气噎,不打算与沈云清斗嘴皮子,正事要紧,他吩咐手下去村里拉粮食,“你们几个,往这边去。” “是!” 张大力:“你们几个,往后边那一排屋子去。” 他赶了几天的路才到这里,一刻也不想多呆,早点收完早点走。 士兵们陆陆续续地朝村子里走去,都避过了眼前新挖好的沟。 对面的张大力带着几个人,双手叉腰地站在那里,就是不肯挪动半分步子。 沈云清盯着甘叔辛辛苦苦带着村民挖的沟,就这么被无视,也有些心痛埋在那里的手木留弓单。 她怀疑这个草包将军其实已经发现了地上的陷阱。 难道就不能让她轻轻松松灭了对方吗?一定要先动手拼个你死我活才行? 她轻笑两声:“不用去了,有我在,你一颗粮食也别想收!” 张大力跟张晓莲是亲姐弟,这段时间张晓莲如何跟张大力讲的路上的事,沈云清不知道。 不过,看张大力那狂妄的样子,也该知道,他和他姐姐张晓莲,是一路人。 张大力:“你本事越来越大了,这个村子也归你管了?” 一旁的甘叔却没有沈云清这么好的耐心,他拿着锄头就要冲过去,被沈云清拦住了。 他骂道:“你们三番五次来村里抢粮食,这是要逼死我们,今日要粮没有,要命一条!” 沈云清跟张大力说话的功夫,足够村里的女人带着孩子躲进事先准备好的山洞。 那里留有一点食物,够撑这几日。 甘叔这才放开了嗓子大骂。 抱着必死的决心要跟这帮官兵拼了。 张大力:“谁要你的命,你的命值几个钱?赶紧上交粮食,早点弄完早点回去。” 甘叔拿起手中的锄头:“今日你来了就别想回去了,你不要我的命,那我就要你的命!!” 他身后的青年个个举起手中的农具,就要冲上前与张大力血拼。 南宫峤站在后面摇摇头,冷声说了句:“不要去送死!” 很奇怪的是,他这句话说完,所有的村民真的没有往前走一步。 这就是来自领导者的气场。 等搜粮食的士兵都空手回到张大力身边,并且告诉他村里都空了时,张大力再也不淡定了,他朝甘叔吼道:“你们粮食都藏哪里了?” “跟朝廷作对死路一条!” 沈云清厉声道:“他们这样,即使不跟朝廷作对也是死路一条!” 对面的张大力将视线重新挪回沈云清身上,眼神突然变得狠绝起来,上前两步横跨过土沟,拿起手中的刀就朝沈云清劈来。 沈云清有点想不通,他们挖的沟不算窄,张大力怎么就能一步就给跨过来了呢? 可能是对方的体型优势? 不过他能跨过来,不代表跟着他的那些士兵能跨过来。 他还没走到沈云清身旁,后面突然响起“嘭” “嘭”“嘭”几声响。 顿时泥土翻飞,火光四溅。 跟随着泥土一起飞向半空的,还有那些士兵。 张大力回头一看,傻了眼:“这是什么?” 沈云清趁他回头的机会,一脚踢在他胸口,轻松回答道:“要你们的命的好东西!” 第五十八章:踢得就是你 张大力被一脚踹回了土沟上方,只不过那些手木留弓单早被士兵们全踩爆了,这才捡回一条命。 他没有与沈云清交过手,也不曾见过她空间里的宝贝,只当自己一时疏忽,被沈云清偷袭了。 等他反应过来,挥着手中的刀就要冲上来。 张大力体型胖,哪里是沈云清的对手,更不要说一旁还有一个南宫峤。 五分钟的功夫,张大力就被沈云清脚踩着背在地上求饶! “我好歹和你沾亲带故,按辈分,你该和玉烟一样叫我一声舅舅!” 沈云清呸了一声:“少在这里充长辈了。” 他在大牢里的时候,可没有因为沈云清是小辈而手下留情。 张大力仍不死心:“我可是宁王手下的将军!” “宁王我都敢打,他手下的将军我为什么打不得?”沈云清三两下就将张大力与那五个士兵捆在了一起,丢给一旁的村民,“将他们一并丢到祠堂去!我要好好审问他。” 就这样,张大力和剩下的五个士兵被绑在一起,押到了祠堂。 一起跟来的百来个士兵,最后只剩下了五个,张大力简直不敢相信。 他环视了一圈祠堂里,发现一些熟悉的面孔,这之中就有胡然,而胡然跟在沈云清身后听吩咐。 祠堂外,村民们毫发无伤,甘叔简直喜出望外,朝身旁的儿子催促道:“快、快,快去后山接你娘他们回家。” 这一忙活,就到了天亮。 村民再也不是像昨日傍晚那般冷淡了,几乎所有的村民都聚集到了祠堂外,来感谢沈云清的帮助。 甘叔拿着自家的腌萝卜进了祠堂:“这位姑娘,昨天是我误会你们了,家中也没什么好招待你们的……” 云娇蹦蹦跳跳地跑出来问道:“没有肉吗?” 甘叔有些窘迫:“这个……” 沈云清皱眉,她好像也没怎么亏待过云娇,怎么云娇还像吃不饱似的呢? 她拒绝了甘叔手里的腌萝卜,谢道:“我们吃过了,甘叔你自己留着吧。” 此刻晨曦刚出,沈云清站在祠堂门口,这才看清了村子的全貌。 村子在一个山脚下,门口就是一大片稻田,稻田里稀稀朗朗的水稻,上头零星几粒稻子,告诉沈云清村子里的庄稼,收成不好。 此时还没到秋收,可是也离秋收不远了。 按照地里这样的情况看,就算宁王不派人来征粮,甘叔他们也是没饭吃的。 “甘叔,你们的庄稼……” 她话还没问出,甘叔就叹了一口气:“今年大旱,庄稼本就缺水长得不好,偏偏又遇上蝗虫,前几天蝗虫来过一次,基本毁了大半的粮食。” 甘叔感念沈云清救了他们一命,这会已经把沈云清当做自己人,他在祠堂外的一个石墩上蹲下,摸摸额头挤成一堆的皱纹。 “上头又来征粮,这不是要我们的命么。” 沈云清了然:“所以您才打算跟官兵拼了?” 甘叔默然。 沈云清看着所剩不多的粮食,忧心道:“蝗虫来过一次,还会再来一次,甘叔,你们要做好准备。” “什么?还会来?” 蝗虫一次就带走了大半的粮食,再来一次,岂不是要将所有的稻子卷得干干净净? 甘叔惊愕地看着沈云清,“我们怎么准备?蝗虫是天灾,我们根本拿它们没办法。” “你们没想过捕杀蝗虫?”沈云清按照现代人的思维,历史上有几次比较大的蝗灾,都是朝廷下令捕杀。 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是起码能救回一点粮食。 “捕杀?”甘叔显然没想过,“蝗虫会飞,这、这要如何捕杀?再者,蝗虫降临,算是天灾,天神降灾,我们老百姓怎可违逆?” “县老爷也曾说过,万不可对蝗虫下手,触怒了天神,会带来灾祸的。” 一旁的小姑娘附和道:“对啊,我阿妈也说过,尤其是女人,伤到蝗虫,会损了福气,以后会生不了孩子。” 狗屁的天神降灾! 听到这里,沈云清基本明白,老百姓对蝗虫束手无策,朝廷官员估计也没当回事,还拿这一套说辞给村民洗脑。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甘叔他们,他身后跟着一帮老百姓,眼中都惶恐不安。 “你们这都是什么歪理邪说?民以食为天,这些蝗虫吃掉了你们的粮食,你们还把它们奉做天神?” “没了粮食就已经是最大的灾祸了,捕杀蝗虫是在拯救我们的粮食,没了粮食还怕什么灾祸呢?” “我们捕杀蝗虫,是在为民除害,怎么还会影响女人生孩子?” “生不了孩子又如何?惹怒天神又能怎样?庄稼一旦没有了,你们必然活不下去了,都得活活饿死,左右都是死,还在华那些做什么?” 她话落,期待的眼神看着众人,但他们咬了咬,终究还是沉默着将目光看向甘叔。 这些个当官的,尽不干人事,征粮倒是积极。 想到这里,沈云清气不打一处来,照着张大力的身上就是几脚,踢得张大力嗷嗷叫:“好端端的踢人做什么?” “踢得就是你!” 甘叔思索半晌,决定听沈云清的一次,或许她说得对?左右都是死,为什么他们的命要听县太爷摆布? “姑娘,你可有办法?” 沈云清见甘叔肯对付蝗虫,心知是自己的一番言论起了效用,她点点头。 眼下最关键的还是如何应对蝗虫。 沈云清不敢耽误,进屋找林氏和村长一起商量。 折腾了一夜,眼下虽是早晨,还是有一部分村民扛不住,缩在一旁打瞌睡。 林氏所在的南安村并没有碰到过蝗虫,她听了后,也只是眼中一片茫然,拿不出个主意。 “要不,你去问问那位壮士?”村长在一边开口建议。 他说的壮士自然是南宫峤。 沈云清心中早有办法,找林氏也只是想安排事宜,找不找南宫峤,用处不大。 不过南宫峤会轻功,这倒是个可用的人。 这时,人群中响起一道弱弱的声音:“清姑娘,可要子林做什么?” 他这几日一直默默跟在队伍中,很想帮沈云清一点力所能及的忙,可惜,他是一介书生,只跟着外祖学过一点医,手上没半两力道,碰上官兵自己保命还来不及。 现在听说要对付蝗虫,他第一个站了出来。 第五十九章:南宫峤吃醋 沈云清看着子林恳切的眼神,婉拒道:“子林兄弟,捕杀蝗虫是一个体力活,恐怕你帮不上忙。” “不过,我需要你帮忙配制药水,可以吗?” 子林:“可以的,可以的,清姑娘需要什么药水,我都可以配的。” 沈云清:“你稍微等等。” 捕杀蝗虫的药水空间里多的是,但是一下子拿出这么多,恐怕遭人怀疑,只能拿原料,让子林兑水配。 她趁众人不注意进了祠堂,走进她们昨晚休息的那间小房间。 半刻钟后,她抬着一桶黄色液体出来,液体有些刺鼻,刚抬出来村民们就捂着鼻子往外散:“这什么东西?好臭!” 众人都十分好奇地看着她。 “杀蝗虫的药啊,还要兑水,兑了水就没那么难闻了。” 她估摸着这些能兑好几十桶的杀虫剂,朝子林招招手:“你帮我兑水吧!” 子林从人群中挤到前面,喜道:“好的,清姑娘,按什么比例兑水?” “一比三十。” “啊?” “就是一份药水兑三十份水。” 子林仍旧不明白,这个一份是个什么量? 沈云清总不能说毫升这种单位吧,说了他们也不懂,左看右看没找到什么合适的容器,最后无法,她跑回房间里,借着背篓的掩护从空间里掏出一个量杯。 “就这个,一杯药就是一份,明白吗?” 子林有了参照物,这才接过那一大桶药,往祠堂外边的水井走去,早有几个村民自告奋勇地帮他打水。 安排好第一步,还有接下来的事情需要准备。 身后传来一道声音:“需要我做什么?” 沈云清转身,看见南宫峤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你等蝗虫来了飞就行!” “嗯?你知道蝗虫什么时候来?” 沈云清点点头,指着天边远处一个黑点,“你看,那就是了。” 蝗虫这种生物,不将地里的庄稼吃个干净不罢休,所谓雁过拔毛,说得就是它们。 “按它们的速度,今天傍晚就该到这里了,所以,我们时间不多。” 南宫峤没想到这么快,侧过头问道:“这么快?我们来得及吗?” 他面对敌军十万八千的毫不慌张,可是面对这种蝗虫,心里也没底,不由得又对沈云清高看一眼。 “应该没问题!” 等子林调配好杀虫的药水后,沈云清让他们一人打了一桶,桶是她从空间里拿出来的那种大喷壶,压下去能喷出雾蒙蒙的一大片。 “晚上等我信号,我让你们洒药,你们就往田间跑,将这些药洒在田里,知道了吗?” 众人连忙应声。 而村里的人,经过沈云清一番陈词,明显对蝗虫也很上心。 安排完洒药的人,沈云清叫村长媳妇和林氏去村子里搜集了旧蚊帐,掺杂着她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新蚊帐一起,新旧参半。 林氏早就说通了那些妇女一起,将蚊帐给缝成一张大网。 傍晚还没到,蚊帐缝制的大网便准备好了。 沈云清带着一行人来到田埂上。 村里的百姓听说沈云清要捕杀蝗虫,纷纷跑出来看热闹。 子林和甘叔等人,负责将蚊帐平铺开。 蚊帐很大,大概有五十米乘五十米。 沈云清让胡然带着他手下的兵,分散站位,拉住蚊帐的下端,随后又安排南宫峤背上喷药壶。 “等蝗虫来了,你就背着它飞起往下洒,明白吗?” 南宫峤试着压了一下喷药壶,顿时从喷口洒出伞状的药水。 他轻松地将一大桶药水背在身上,这里除了他之外,没有人会轻功,难道要他一个人洒这么多? 沈云清看出了他的疑虑,解释道:“你只不过是个稻草人,目的是将那些蝗虫赶到蚊帐网里,子林他们负责在地上对着上面喷药。” 不知道为什么,南宫峤听见沈云清将他比作稻草人很不舒服,听见沈云清喊子林更不舒服。 他听完闷声道:“知道了。” 一切准备就绪。 大概等了一个时辰,天边已经是一片晚霞,田埂上突然有人惊呼出声: “来……来了,蝗虫来了!” 沈云清抬头一看,目光一凛,沉声道:“所有人,准备!” 众人闻言连忙屏住呼吸。 沈云清定定地看着天边的那团从晚霞中越现越大的黑云团,伴随而来的,是一阵“嗡嗡嗡”刺耳的声音。 黑云团从最开始的一个黑点,然后是一个盘子那么大,现在已经是一大团乌云了。 越来越近…… 沈云清算着距离,估算还有十来米的时候,她当即果断地出声。 “动手!” 一声令下,早就在自己位置站好的众人,纷纷忙碌起来。 胡然带着士兵,拉着蚊帐的几个角,朝几个方向跑去。 甘叔和子林,还有几个村民则背着喷药壶,钻至蚊帐下面,等着南宫峤将蝗虫引至蚊帐内。 南宫峤一人飞至半空,绕至蝗虫的背后,对着蝗虫喷洒药物。 就这样,蝗虫半是飞过来,半是被南宫峤驱赶,全部朝着下方铺好蚊帐的稻田冲去。 而下方的村民早就等不及了。 见沈云清的手势落下,纷纷对着蚊帐内喷药。 与此同时,拉着蚊帐的胡然带头,慢慢将蚊帐缩小。 因为蚊帐过大,占了好几块田地,胡然他们不得不在田埂里跑起来。 站在边上的村民见此情景,都不由得屏住了呼吸,一动不动地盯着这边看。 “你们小心点,不要踩着庄稼了。”沈云清在一旁提醒,又朝上看了看,见南宫峤基本上已经将所有的蝗虫追赶了过来。 这才开口道:“可以收了,蝗虫已经入网了。” 听得她的号令,大家全力配合,不多久,一大包蝗虫落在田埂上。 胡然用事先准备好的麻绳,快速将蚊帐网口扎紧。 而一旁的子林显然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一个劲地对着网兜里的蝗虫喷药,整整一壶药水,喷得见了底。 沈云清看得笑了,阻止道:“子林兄弟,够了,蝗虫已经飞不出去了。” “啊?哦,我、我、我太紧张了。” 南宫峤在沈云清身边停下,将身上的喷壶丢给子林:“你这么想喷,我这壶也给你喷完?” 第六十章:让他住远一点 “成功了!” “真的,蝗虫全死了!” “太好了……” 接下来就是收尾工作。 村民们抬着一大袋被药喷得半死不活的蝗虫,来到沈云清面前,“清姑娘,这……要怎么处置?” 毕竟是对天神降罪的说法深信不疑,不敢胡乱自作主张。 他们肯齐心对付蝗虫,已经是最大的勇气了。 “直接烧了,你们难不成还要给它们寻个安葬之处?” 这种蝗虫,吃又吃不得,除了能点个火当柴烧,好像真没有其他的用处。 见她这么说,众人这才抬走了。 此时已至饭点,蓝桥村的村民已经不像昨日那般闭着门户,家家户户早早烧好饭,邀请借住在祠堂的这些人前去吃饭。 沈云清作为此次捕杀蝗虫的带领者,被甘叔邀请至家中,林氏带着云娇,身后跟着杨秀,还有南宫峤几人,也在邀请之列。 甫一进门,就看见满桌的菜肴,只不过素菜偏多,唯一一两样荤菜,也是咸肉腌肉等。 可以看出,甘叔是将自家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贵人,庄稼本就被蝗虫迫害,又遭朝廷征粮,蓝桥村的村民日子也不好过。 这些沈云清都清楚,她接受甘叔的好意,径自落了座。 她左手边坐着林氏和杨秀,林氏抱着云娇,右手边空着一个位子。 子林跟他外祖进来的时候,看见沈云清身旁的位子,以为没人坐,拉着外祖朝这个方向走去。 哪知被身后的南宫峤捷足先登,他身长腿长,三两步就越过子林,轻轻拉开椅子淡定地坐下,朝子林微微一笑:“抱歉,我比较喜欢这个位子。” 子林本就是一介书生,生的瘦弱,又被南宫峤的气势所震,悻悻一笑,没多说话,朝旁边那桌走去。 南宫峤坐下后也没闲着,趁着沈云清与甘叔谈话的功夫,拿过沈云清的碗筷细细擦拭,那动作娴熟倒像是经常这样,看得对面的甘叔一愣一愣的。 他自认为经过昨日他辛辛苦苦给沈云清做了一盘菜的交情,二人之间关系又近了一步。 在饭桌上除了吃饭和给沈云清夹菜,并不开口说话。 “蝗虫都是成群而来,现在捕杀了蝗虫,甘叔你们可以趁气候好,稻子成熟的时候,抓紧时间抢收。”沈云清见田里的稻子也差不多都熟了。 早收还能落一点粮食在口袋里,这一次是她在扣押了官兵,不知道下一拨官兵什么时候又会来。 这些话沈云清没有明说,但是甘叔自然明白她的意思。 经过抵抗官兵征粮和捕杀蝗虫,甘叔现在对沈云清基本上是说一不二。 “沈姑娘说的是,我看过几日天气好,准备召集村民们一起收粮,你们若不急着赶路,就等几天,到时候带一些粮食路上吃。” 沈云清听着甘叔的话,见南宫峤一个劲的给自己夹菜,她说:“粮食就不必了,我们此前在阳城备了一些粮食,我倒是想在你们村子休养几日。” 她绑了张大力,担心官兵再派人来村子里闹事,也想看看宁王到底在做什么,需要这样永无休止的征粮。 她说着话,低头一看碗里堆着小山似的菜,有点哭笑不得。 甘叔自然欢迎,“这个没问题,祠堂里不够大,我来安排,每个村民家里或多或少有空房的,总比在祠堂里舒服。” 南宫峤在一旁听着,冷不丁插了句话:“我们就住祠堂里,挺好。” 他这个“我们”说的含糊,到底是他,还是他和沈云清几个人,又或者所有跟着他们一起来的人。 甘叔一时没摸透南宫峤的意思,伸在半空准备夹菜的手顿住了,朝南宫峤看了看,又用眼神询问沈云清。 沈云清这才觉察出南宫峤的不对劲,她朝南宫峤侧过头,压低声音问道:“祠堂里住着那么多人,她们吃住不方便,还有需要喝奶的婴儿呢!” 南宫峤:“我又没说她们,你可以将她们自行安排,我是说我和你们。” 这个“你们”自然是沈云清和她的娘亲妹妹。 “不包括那个子林,让他住远点。” “……”沈云清:“他得罪你了?” “嗯!”南宫峤夹了一口菜,慢慢吃下,面无表情。 沈云清不能理解,子林一介书生,从不和人过多交流,这一次也是他鼓足勇气自告奋勇地要帮忙捕蝗虫,怎么就得罪了南宫峤? 沈云清觉得子林加入逃荒队伍,多半也是因为自己,于是心有不忍道:“他和他外祖,一个老人,一个弱书生,恐怕去别人家里住不方便。” 南宫峤一挑眉:“那住祠堂就方便?” 沈云清试图继续说服他:“祠堂里好歹还有几个空房间!” 南宫峤:“既然你这么想让他住祠堂,那就腾出一户人家给我住,我不和他住一起。” 沈云清觉得他在无理取闹,哪有将主人赶出来,客人住进去的道理? 到最后到底没有这么做,子林和他外祖被甘叔请走了。 祠堂里只剩下沈云清一家人,还有南宫峤和胡然。 几人分了四个房间,沈云清和杨秀一间,林氏带着云娇一个房间。 胡然和南宫峤各住一间。 南宫峤住在沈云清隔壁,而胡然说是有房间住,也不敢真的睡死。 前一晚差点被甘叔他们一把火烧了,让他多了个心眼。 而那些云林军旧部则分批守夜,祠堂的大堂外燃了篝火。 “我有件事想不明白……”南宫峤站在沈云清的房门外。 沈云清停止脱衣服睡觉的动作,有些怀疑自己刚刚没有关门么? “什么事?” 南宫峤:“你放在他们挖的沟里的那个……手木留弓单。” “嗯?怎么了?” “我记得我当时想看一看,你说它只有一枚被你炸了!” 沈云清:“……”怎么忘记这茬了? 她朝身后看了看杨秀,见杨秀有些愣怔的看着他们。 她这一路时不时就掏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尤其是手木仓和手木留弓单,她对林氏和杨秀的说法是。 那是她利用山里特殊的矿石自己混合配制的。 但是这些显然瞒不过南宫峤。 第六十一章:不,我不喜欢! “额……是只有一枚,这不是我趁着路上有原料,自己……” 沈云清走出房间,顺手将房门带上,拽着南宫峤的衣袖,将他拉至一边。 南宫峤轻笑一声:“你自己配制的?这种话也就你娘会相信!” 他将手背在身后,抬脚跨步进了自己的房间,朝身后说了句:“进来坐坐?” 站在外面讨论此事不妥,毕竟还有那么多部下盯着呢,沈云清跨步进去,还没坐下就听见南宫峤说:“我都看见了。” 沈云清愣在原地:“啊?看见什么了?” 南宫峤往她对面坐下,眼中带着笑意,神色轻松,看样子心情不错。 他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画着圈圈,看着眼前这个有些神秘的农女,眼神清澈如一汪潭水,他突然有些不想戳破她了。 可是那十个凭空冒出来的手木留弓单,他还是很想知道。 他想了想说:“前天晚上,在挖沟的时候,我就站在你身后,你从你身上掏出了十个手木留弓单,总不可能是你现做的!” 沈云清听完,紧张的心总算放松了一些,还以为他看见自己借着背篓从空间里掏出的呢。 正要想什么借口瞒过去呢,见南宫峤突然凑近,眯着眼说:“该不会是你……” 两人之间距离突然这么近,让沈云清有些不自在,端起桌上仅剩的一杯水,勉强喝了一口,结结巴巴道:“什、什么?” “该不会你上次是骗我的?不舍得拿出来给我瞧一瞧吧?生怕我抢了你的宝贝?这才将那危险的东西全都藏在自己身上!” “噗”一口水喷出,沈云清捂着胸口直咳嗽! “咳咳咳……” 他分析得头头是道,竟让沈云清觉得很有道理? 南宫峤脸上被喷了一脸水,往后坐直了身子,脸色有一瞬间的不好看,尽量放缓语气,道:“被我说中了?” 说中你妹! 不过这个说辞能让他相信也好。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沈云清左看右看,也不见有干净的布,自己从来没有随身带帕子的习惯,见南宫峤的袖袋里有一块看着还算干净的帕子,便伸手抽过来,起身给他擦拭脸上的水。 边擦她边问:“你对那个东西那么好奇?” 南宫峤从沈云清手上接过帕子,自己慢慢擦脸,很诚实地点点头:“嗯,它的威力惊人,用在战场上,可以减少很多士兵伤亡。” 沈云清坐回位子,原来如此! 只听他继续说道:“如果你确实有配方,还请你告诉我,这……也算是为璃国百姓造福的一件好事。” “……” 配方她没有,不过空间里要多少有多少。 沈云清在犹豫,她当初掏出那些热武器,只为自保,没想过会被这位大将军盯上。 南宫峤见她犹豫,提了个建议:“你大可以把这个当做一门生意,我亲自到你手上采买,你定个价,这样行吗?” 璃国的兵器也不全是由朝廷制造,都是分派人员,由专门的兵器铸造地生产,而负责这些地方的人,五花八门,有皇亲国戚,也有商贾之人。 谁生产的兵器质量够硬,就能拿到下一年的生产权。 沈云清听完,见事情发展超出了自己的意料,有些呆住了。 还能这样? 那她空间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武器,照这样下去,岂不是要发财了? 南宫峤以为她是担心他一个落魄将军,掏不出银钱,解释道:“虽然我现在战败被通缉,但是我已经找到洗刷自己身上疑点的证据。” “只等我们到了京城面圣,将一切事情说出,我再跟皇上细说,皇上必定答应这一桩买卖,到时候你们就可以靠着这个,在京城站稳脚跟,说不定要比在边境的日子更好。” 最主要的一点,将她栓在身边,以后就不怕宁王撬墙角了。 很显然,南宫峤早就发现,宁王虽然吃过沈云清手上那东西的亏,但也发现了那是好东西。 如果沈云清落入宁王的手里……那他岂不是人财两空? 他说了这么多,眼睛一直盯着沈云清,从她迷茫的眼神中看出,一个小小的农女,还不明白这种大生意的做法。 “你让我考虑考虑,可以吗?”沈云清脑中飞速思考,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增加危险? 思索一圈后,她在心里长叹一声:他当真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将军。 南宫峤心情颇好,勾了勾唇角:“可以。”只要不是一口拒绝,他就有把握说动对方。 他说完又像是想起什么,温声问道:“昨天的菜好吃吗?” 沈云清问道:“菜?什么菜?” 南宫峤手上动作很慢,坐了这么许久,才将脸上的水擦干,他将帕子折叠的方方正正,放进袖袋里,听见她这么说,皱眉道:“不会是胡然独吞了吧?” 隔壁的胡然一个喷嚏响起,他摸摸鼻头,纳闷道:谁在骂我呢? “胡然?”沈云清回想了一下:“你说的是胡然端来的那一盆糊糊?” 南宫峤额角抽抽:“额……算、是吧!” 沈云清想也没想开口道:“被云娇拿去喂小白了。” 南宫峤:“……” “等等……”沈云清回过神来:“你刚刚问我,菜好吃吗?所以那个是你给我做的……菜?” 她有些愧疚,看向南宫峤时,眼神放软,只见男宫峤原本有些不高兴,被她这么一看,脸色瞬间缓和了不少。 他只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嗯!” 沈云清这下更加内疚,她憨笑道:“胡然端过来的时候,没跟我说,就被云娇抢走了,谢谢你的一番好心,不过以后不必这么麻烦了。” 南宫峤:“为什么?” 看样子就不好吃,我空间里那么多好吃的不香吗?要承受你给我的痛苦? 难不成南宫峤是来报她喂药之仇? 不过这话沈云清不会说出口,她摸摸鼻子信口胡扯道:“你是大将军,没必要屈尊降贵给我做饭啊,埋没人才啊!” 南宫峤:“只要你喜欢,我可以屈尊降贵。” “嗯?”沈云清狐疑了一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本能拒绝道:“不,我不喜欢!” 第六十二章:落水 对于南宫峤突然的献殷勤,沈云清本能地退缩,顺带都怀疑那桩买卖到底能不能做。 而面对沈云清明晃晃的拒绝,南宫峤一点也不气恼,甚至认为这是女孩子的欲拒还迎。 …… 就这样在蓝桥村住了几日,眼见着稻子一日比一日成熟,马上就到收割的日子,却一直没等来征粮的官兵。 “难道宁王放弃了?” 沈云清站在田埂边,伸手托起一撮稻穗,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揉捏穗子。 颗粒饱满,看来上一次蝗虫对稻田损害并不严重,也有可能是上一次蝗虫来的时候,庄稼并没有结穗子。 南宫峤站在她身边,低眉看着她的动作,接话道:“应该不会,可能是有事耽误了。” 他学着沈云清的动作,同样托起一把穗子捻在手里,准备将它们扯下来,被沈云清阻止了:“你扯它们做什么?还差几天收割呢……” “……” 南宫峤低眉看着沈云清手中的穗子没有说话。 沈云清顺着他的视线,也看向自己手中的穗子,随后了然:“我只是看看颗粒是否饱满,算算甘叔他们能有多少收成。” 说完她轻轻松开手里的穗子,往前走了两步。 南宫峤跟上去:“你还懂这些?” “那是自然,我可是从南安村出来的,村子里长大的小孩,怎么会不懂这些?” 南宫峤扯扯嘴角,“那你说说,他们今年能有几成?” “不到三成!” “这么少?” 沈云清停下脚步,转过身定定地看着南宫峤,分析道:“今年本就大旱,庄稼减产很正常,原本靠着甘叔他们的勤奋,能有八成,遇上干旱也只有五成了,又碰上蝗虫夺走大半,能有三成已算是很好了。” 对方听着她的分析,点点头问道:“那如果后一波的蝗虫没有消灭?” “那就一成都没有,庄稼颗粒无收,还要应付征粮!”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迎面走来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十来岁,穿得还算干净,一身灰麻色的衣服,上面打着无数补丁。 她步履轻浮,眼神空洞,脸上是一种毫无生机的挫败感,她一步一步朝前走着,路过沈云清身边时,没有停顿,甚至没有看一下身旁的两个人,径自朝前方走去。 田埂窄小,又是泥土有些湿滑。 沈云清为了给这位小女孩让路,差一点摔进稻田里,被南宫峤一只手拖着腰带进他怀里。 他手劲很大,箍的她腰有些疼,沈云清反应很快,立刻站稳,“谢谢!” 南宫峤眼睛依旧盯着前方走过去的小女孩,回道:“不必!” “那个女孩……是村子里的?” 沈云清点点头:“是,甘叔隔壁柳婶的女儿,好像叫……彩儿?”她去甘叔家闲聊的时候路过柳婶家,见到过她。 她侧过头,看见南宫峤的视线从田埂一路看过去,追随着彩儿的背影,他皱着眉问:“这条路通往哪里?” 蓝桥村的位置有些特殊,在一座大山脚下,村落依山而建,村子前面就是大片大片的稻田,而稻田的边界处,就是一条有点高度落差下去的河流。 此刻彩儿已经走到田埂的尽头,一眨眼人就消失不见了。 沈云清这才惊慌道:“不好,她可能想不开!” 二人再也顾不得田埂路好不好走,任由稻穗打得身上生疼,三步并做两步跑到田埂尽头。 底下是哗啦啦的流水声,一条不宽但是深不见底的河流出现在二人面前。 他们赶到的那一刻,刚好听见“扑通”一声,一个身影落入水中。 没有一丝挣扎,就像是一颗石头被丢入水中,没有溅起一点水花。 河底有点深,深绿色的水,上面漂浮着一些杂物,沈云清走到离河面高出十来米的田埂边,一阵眩晕。 她恐高又晕水,这真的是一下碰到俩了。 她闭了闭眼,强忍不适走到田埂边缘朝下看。 身旁的南宫峤倒是没有丝毫的犹豫,撩起衣摆一个跨步就跳了下去,十几米的高度,一点不带犹豫。 沈云清趴在田埂边,看见南宫峤入水后没多久冒出了头,只是换了一下呼吸,又钻进了河水里。 下一秒,他已经出现在下游十来米处,手上还抱着个人。 是彩儿! 可是河水有些急,他一只手抱着彩儿,只有一只手划水,划一半被水流冲往河中间一半,几分钟后,南宫峤依旧在河中央打转。 沈云清有些着急,水中不比岸上,容易消耗体力。 她抬起头看了看身后,一大片的稻田,她们此处隔得村子有点远,这个时候喊人不现实。 好在田埂与河水有一个坡度,她定了定神,像只八爪鱼一般,先将脚伸下去,然后是手,一步一步向下挪。 等目测距离差不多的时候,沈云清靠意念进了空间。 这个时候可没有时间由着她在商城里瞎逛挑选,她随便扫视一圈,扯了一根长棍就跑。 等她将长棍伸至河中央,想借着长棍让南宫峤顺杆爬过来时,才发现那是一根鱼竿! 而且是那种钓大鱼的鱼竿,竿粗如手腕,可自动控制长短,一圈韧性十足的鱼线丢出去就将南宫峤和彩儿牢牢缠住。 活像将这两人当成鱼给钓了起来! 鱼竿末端底下有一个按钮,可以自动收短。 就这样河里的南宫峤靠着一只手和鱼线,从河里爬了上来。 他看了一圈缠在身上的鱼线,再看向沈云清,那表情即使没说话,沈云清也知道他的意思:你钓鱼呢! 不过,现下救人要紧。 彩儿在河里沉了几分钟,早就喝饱了水,此刻已经昏迷不醒。 南宫峤将她拖上岸之后,正要给她按压,被沈云清抢先了。 她的说法是:“彩儿是一个女孩子,我来,我会处理这种溺水急救。” 南宫峤被她推得往旁边歪坐着,抿嘴偷笑——她分明是介意我跟别的女子触碰! 他将身上的鱼线一圈一圈解下来,侧眼瞄见沈云清先是将彩儿放平,头部垫了一点草,形成一个头比身体稍稍高一点点的弧度。 然后她开始有规律的轻轻按压彩儿的胸口,按压个十来次,就用嘴对着彩儿的嘴呼气。 如此十来个回合后,一声咳嗽响起,彩儿吐出了许多河水。 第六十三章:未出嫁的孩子 南宫峤早已看呆了,连解鱼线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他头一次看见这样嘴对嘴将人救活的,怪不得她要亲自上阵,不让自己救人。 见沈云清还在那里按压接着嘴对嘴呼气,南宫峤按住她的肩膀:“她已经醒了!” “啊?醒了吗?”沈云清做人工呼吸都是闭着眼,这是她第一次救落水者,有些紧张,担心救不活。 现在睁开眼才发现彩儿早已经醒了。 沈云清瘫坐在一旁,南宫峤在她身后适时的搂着她的肩膀,两人以一种半搂着的姿势,看着躺在地上的彩儿。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天空,对于身边的两个大活人就当没看见,也没有表现出对救命恩人的感谢之情。 “你们不该救我……” 声音微弱,不掺杂一点语气,就如同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彩儿醒后的第一句话,让沈云清吓了一大跳! 沈云清:“你的命本该由你自己做主,只是你不惜命,刚刚那条命你已经还给阎王了,你现在这条命是我们救下的,就属于我们了,我不让你死,你就必须给我活着!” 这番歪理听得躺在地上的彩儿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住了。 就连身后的南宫峤都偷笑出了声。 沈云清转头白了身后的南宫峤一眼:“笑什么笑?你是她的救命恩人,就要对她的性命负责到底!” 他不帮着开导彩儿也就算了,还笑自己拙劣的说辞。 她也知道这话也就骗骗小孩子,趁彩儿还没缓过神,勾起她求生的欲望。 南宫峤一听,吓坏了,对方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呢,他可负责不起,只好顺着沈云清的话添油加醋一番:“她说得没错!她救了你,你的命以后就归她了,轻易死不得,死了她可是要找你父母的麻烦。” 前面几句话说得还好,彩儿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可是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她轻轻地笑了起来。 “我父母?我没有父母!” 沈云清发觉事情不对劲,彩儿明明是柳婶的女儿,柳婶和她男人都在家,她怎么说自己没有父母呢? 不过转念一想,兴许是和父母吵嘴了,脑子一时转不开想轻生呢! 她这么想,原来古代的孩子也会有叛逆期呢! 叛逆期的孩子只能顺毛捋,逆不得。 沈云清顺着她的话胡扯道:“你都死过一回了,在阎王那报过到的人,自然是没什么父母,不都说了,你的命是我的,我不许你死,你就不能死,明白吗?” 彩儿听得又是一愣。 沈云清:“现在可以跟我讲讲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彩儿一阵沉默,眼神暗淡下去,又恢复那种死寂。 没有得到彩儿的回答,身后的南宫峤拍了拍她的肩膀,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她看着不太正常!” 温热的气息钻进沈云清的耳朵,一部分喷洒在颈边,身体有一丝异样,她很不自然地偏了偏头,挪动脚步,与南宫峤隔开一点距离。 她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自在,借着挪动步伐的时候,将彩儿的后背托起,让她保持一个半坐的姿势,顺便在彩儿的后背上拍了几掌。 力道不大,彩儿又吐出几口水,苍白的脸色这才恢复一丝血色! “先跟我回去换身衣服,这样容易得伤寒!” 沈云清试图将彩儿抱起来,不过她小瞧了瘦弱的彩儿,也太过自信自己手上的力道。 她也许忘了,原主这具身体不过也才十五岁,比彩儿大不了几岁,怎么可能抱得动只比她矮半个头的彩儿? 她从彩儿背后伸过一只手,另一只手抄过彩儿的膝盖处,一个起势想站起来。 不过彩儿倒是稳稳地坐在地上,沈云清差点摔个狗吃屎。 被身后的南宫峤捞住了,他一只手轻轻松松将她捞了放在一边 为了缓解尴尬,她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田埂上全是湿泥,滑不溜秋,空手走尚且容易摔跤呢……” 南宫峤看破不说破:“嗯,你说得都对!”可是他嘴角一抹弯起的弧度出卖了他。 沈云清知道对方在笑她,闭嘴不说话了,由着南宫峤将彩儿抱起朝祠堂方向走去。 彩儿既然这么排斥她父母,不如先让她情绪稳定之后,再好好开导。 兴许是沈云清的歪理震住了彩儿,彩儿到了祠堂之后,也没有要死要活的,而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由着林氏替她换掉身上的衣服。 就像一尊木头人,除了眼睛会动,鼻子会呼吸,其他什么都不会。 云娇在一旁看得奇怪,仰着脸问:“姐姐,她怎么了?” 沈云清摸了摸她的鸡窝头,简单回应:“没什么,你自己去玩!” 等林氏将彩儿收拾好,安排她睡下之后,这才从房间里走出来,来到沈云清旁边:“她身上有很多红痕!” 沈云清问:“红痕?是伤痕吗?” 她猜出一点,彩儿或许不是叛逆期,叛逆期的孩子不会像她这般死寂,叛逆期的孩子气性都特别高,大人说一句他能顶十句的那种。 如果不是叛逆期,有没有可能是抑郁症? 身体受到长期摧残也会抑郁。 那么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林氏摇摇头:“都不是,像是掐痕?” “掐痕?”沈云清不解,“柳婶看着也不像是会打小孩的人啊。” 林氏语塞了,这个女儿也才十五岁,虽然有时候表现得特别成熟稳重,做事有条理,不慌不乱,但是这种事她毕竟没有经历过。 还只是个未出嫁的孩子呢。 她想了想,尽量说得简单易懂:“就是别人在她身上揉搓出的红痕。” 沈云清眉毛都快皱到一起去了,她的理解是:“意思是她父母家暴她?” 真不是沈云清对这方面不懂,她在现代可是二十五岁的女特工,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呢。 怪只怪林氏拿她当小孩子,不肯说明,这才将她引错了方向。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就是男欢女爱留下的痕迹!” 沈云清回过头,见南宫峤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衣裳估计是村里哪个人借给他的,布料粗糙,有些肥大,腰间束了一根麻绳编织的腰带。 好在南宫峤身形修长,比例得当,普普通通的衣裳穿得也还顺眼。 沈云清脑海中想起的一个念头是:趁着空闲时间,给他弄一套衣服吧,空间商城里的古代服饰要多少有多少,不过大多太艳丽,不适合他。 他就适合那种纯色系,一身白或者一身黑都好看。 第六十四章:抑郁倾向 听得南宫峤这么说,沈云清吓了一大跳:“彩儿才十岁,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可能……” 话说到一半就停下,她张着嘴,像是想到什么,右手用力地拍了一下桌子,“噌”得一下站起来,没防备身后站着的南宫峤,头顶刚好撞在南宫峤的下巴上。 “难道是被强迫的?所以想不开寻死?” “嘶……”南宫峤吃痛仰起头,用手揉了揉下巴,往旁边移了一步,摇头道:“不知。” 他也是在抱彩儿会祠堂的路上,不经意瞄见彩儿的脖颈处有很多这样的痕迹。 沈云清这时候根本没感觉她的头痛不痛,她坐不住了,用脚踢开椅子,扯过南宫峤的衣袖就要往祠堂外走:“我们得告诉柳婶!” 二人来到柳婶家时,柳婶正和她男人杯碰杯喝着酒,桌上简单的几个菜也不妨碍两人一脸享受的模样。 “清姑娘来了,吃了没?要不一起坐坐,喝两口?”柳婶见着沈云清,笑眯眯地说。 她放下酒杯,双手在身上胡乱的抹了两下,上前来拉沈云清。 她男人倒是不怎么欢迎的样子,有些警惕地看着沈云清和背后的南宫峤。 沈云清微笑道:“不了,我不会喝酒,现在吃饭时间,怎么没见着彩儿?” 在蓝桥村呆了几天,大致对村里的村民有所了解,加上沈云清之前来过甘叔家几次,与柳婶一家也见过几次。 她说完,虽然没有落座,但是也跨步进了屋子,身后的南宫峤负手而立,仔细打量这间屋子和柳婶的男人。 柳婶跟在身后轻松回答:“嗐,这孩子从不着家的,不用管她,饿了自然就会回来吃饭。” 沈云清停下脚步,看来柳婶并不知情。 她简单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和彩儿的情况跟柳婶说了一下,只见柳婶的表情不是惊慌和担忧,反而眼神闪躲,朝她男人看去。 沈云清冷眼看着这两人的反应,目光从柳婶身上移到她男人身上。 男人很镇定,对柳婶投来询问的目光视而不见。 柳婶嗫喏半晌,朝沈云清问道:“她、她、她现在在哪?怎么样了?” “在祠堂,已经睡了。”南宫峤答道,“你不打算去看看她么?” 沈云清和南宫峤两人对视一眼,想法莫名达成一致:这两人有问题。 柳婶似乎不太想去,可是屋里她男人自始至终没有吭一声。 “没死就成,这孩子这里有点问题。”柳婶指了指自己的脑子,“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总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她吧?” 听到这话,沈云清真的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她是你的女儿,你就这样对她漠不关心?看都不去看一眼?” 正常一点的父母,不是听到自己的孩子出了什么意外,都等不及听完拔腿就跑么?柳婶的反应也太平静了。 柳婶:“她不是睡着了么?等她醒了让她自己回家吧,我这饭才吃了一半呢,或者等我吃完饭去祠堂里瞧瞧。” “……” 沈云清第一次这么无语,她这暴脾气,想打人!虽然最后没有打成,她被南宫峤一只手带出那间屋子。 “你拽我做什么?她像话吗?这像一个娘该说的话吗?”沈云清提高音量,冲屋里喊道。 “彩儿是她捡来的吗?” 没有人回答她,路过甘叔家时,沈云清有了主意,一个转弯,拐进了甘叔的家里。 她们从甘叔的口中得知,柳婶的确是彩儿的亲生母亲,不过那个男人就不是彩儿的亲生父亲了。 “彩儿这孩子也是命苦,不过,她摊上这样的娘,能怎么办?我们报官也没用啊!”甘叔叹气道。 南宫峤快一步,拉着沈云清在甘叔面前坐下,“请详细说!” “怪只怪柳婶太不是人了。” 原来,柳婶原本并不是蓝桥村的人,几年前带着四五岁的彩儿搬来了蓝桥村,住在了甘叔隔壁。 彩儿刚来的时候,瘦得就跟只小狗似的,也不说话,整天就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门口。 大门紧闭,有时候一坐就是一整天。 饿了就吃屋里端出来的剩饭馊菜,冷了就蜷着身体躲在角落里,只有到了深夜,才会被柳婶喊进屋去。 渐渐地,村民看不下去了,见着柳婶会问几句,得到的回答是:“她是我女儿,要你管?” 柳婶刚来村里,也不跟村里人打招呼,整日一个人在家里,大门紧闭着,留彩儿在外面。 后来,每次隔不了几天,就会有陌生的男人来敲柳婶的门。 男人进去就是大半天,奇怪的是,每次有男人来,柳婶都会叫彩儿进屋,一进就是半天。 等陌生男人走后,彩儿就又被柳婶赶出来。 如此重复了一两年,直到柳婶现在的丈夫来了之后,才没有看见不同的陌生男人再来找柳婶。 可是彩儿的情况却越来越糟。 她从一开始的不说话,发展到后来的不吃饭,身上也开始时不时的有伤痕,大片大片的。 甘叔见彩儿可怜,劝柳婶带着去看看大夫,柳婶也不搭理甘叔。 村民见说不动柳婶,又觉得彩儿可怜,时不时会给她点吃的,不过彩儿没什么反应,也不说谢谢。 只有饿极了,才会拿起身旁的东西吃。 “那陌生男人来的时候,柳婶叫彩儿进屋做什么?”沈云清奇怪道。 甘叔搓了一把花白的胡子,摇摇头:“不知道,彩儿又不说,柳婶也不会说。” “柳婶绝对有问题。”沈云清握紧拳头,肯定地说。 甘叔:“有没有问题,那也属于她的家事,清官尚且难断家务事,我们看不下去也没办法。” 见甘叔这么说,沈云清心中大致知道,甘叔知道的也不多,彩儿的情况,多半只有柳婶才清楚。 从甘叔家出来后,天色已经很晚了,临近月中,夜空挂上了一轮满月,照得回祠堂的路清晰可见。 沈云清因为彩儿的事,有点郁闷。 回想林氏说的彩儿身上的红痕,这孩子多半是被柳婶逼着做了什么事情。 而且时间还不短,精神受了打击,有些抑郁倾向,这才会选择了解自己的生命。 第六十五章:到底经历了什么 原来抑郁症在古代就有。 她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抑郁症患者,但是新闻报道过多起抑郁症患者结束自己生命的事。 得是怎样绝望的程度,才会一次一次又一次,选择离开这个世界? 沈云清情绪有些低落,低着头看着地面,影子被月光拉的老长,身旁一个更长的影子,一步不离的跟着自己。 她不经意看见,那个高个的影子伸出手,似乎盖在了自己头顶上? 沈云清转过头,见南宫峤放下了手,眼睛看向一旁,淡定道:“你头发上沾了草屑。” “哦……” 甘叔家离祠堂不远,二人借着月色,没多久就到了祠堂。 只是祠堂里不如之前那般安静,有哭声和骂声。 “你胆子够大哈!谁允许你寻死的?”柳婶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沈云清跑进了祠堂,见里面乱哄哄的。 柳婶正扯着彩儿的头发要打她,林氏在一旁劝,反被柳婶一个巴掌掀在了地上。 胡然和一众士兵都是男人,军队有规定,不能对女人和孩子动手,这还是南宫峤定的规矩。 所以此刻士兵们都想上前劝架,又怕一不小心伤着人。 胡然将林氏扶起来,冲柳婶说道:“冷静点,不要殃及无辜!” 可是柳婶哪里听得进,照着彩儿的脸上就是一巴掌。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彩儿生生挨了一巴掌,没一点反应,甚至眼睛都没眨一下,眼神毫无温度地看着柳婶,就像在看陌生人。 “你还敢瞪我!” 就这样一个冷淡的眼神,被柳婶曲解为怒视,她气性更大了,完全不像刚刚在家里时那般样子。 只见她打了彩儿一巴掌还不够,抄起火堆旁的木棍就要照着彩儿身上挥。 沈云清看不下去了,男人不好动手,她是女人,女人打女人,没什么好说的。 她在柳婶拿起木棍的一瞬间,起步一个跨跳,脚尖准确无误地将柳婶手里的木棍踢走了,然后将彩儿护在身后。 “你做什么呢?她都这样了,你还打她,你还是不是她的亲娘?” 沈云清语气不太好,有点像教训人。 柳婶被踢了一脚,手腕吃痛,木棍被踢飞,手瞬间肿起来,见是沈云清,才稍微收起脸色。 十五岁的女娃娃教训起大人,柳婶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但是她知道沈云清有一身的本事,能将来村子里征粮的官兵都给绑了,她不敢吭声。 柳婶本来就是趁着沈云清不在祠堂的时候,想把人带走,奈何彩儿死活不肯走,这才惹火了她。 现在沈云清来了,她气势弱了几分,脸上堆着笑朝沈云清解释:“她不肯跟我回家,我这才生气了。清姑娘,你帮我劝劝,也不能一直麻烦你们不是?” 沈云清看着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柳婶,说道:“我刚刚叫你来看看彩儿的情况,你不来,现在来了,也不关心关心她,出手就是打,是我我也不跟你回去!” 她刚刚就感觉到了,身后的彩儿死死地拽着她的袖子,小声哭泣。 会哭泣就好,说明情绪宣泄出来,沈云清想趁这个时候问问彩儿,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今晚她不打算让彩儿回家去。 对面的柳婶继续辩解道:“她就是这样,不打不听话,还敢做出自寻死路的事来,不狠狠教训一顿,她下次还敢。” 沈云清听不得这样的谬论,她怼道:“她早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不说打不打,她下次都是敢的。” “柳婶,要不这样,我和她谈谈?你先回去,明早我将她送回去?” 柳婶有些为难:“这不好吧,家里人还等着,再说也不好麻烦你们。” “不麻烦,祠堂里这么多人,看住她没问题。” 男宫峤上前一步,穿着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住身为云林军统帅的肃杀之气,他语气很冷,连一旁的士兵都被镇住了,更何况柳婶。 “那、那、那好吧。”柳婶终究是害怕南宫峤,很不舍地往门外走。 走之前还瞪了彩儿一眼。 柳婶走后,彩儿才敢放声大哭起来,她扶着沈云清的一只胳膊,使劲地哭。 等她哭够了,眼前出现了一盘热气腾腾的馒头和一碗热粥。 她将压抑已久的情绪一下子释放之后,整个人有些虚脱,体力跟不上的结果就是,她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幸好沈云清反应快,将她扶起来带到床边。 林氏跟在后面将馒头和粥端了过来,借着沈云清的肩膀靠着,彩儿慢慢地将这些东西吃完了。 吃完后,她渐渐恢复平静,将自己的遭遇娓娓道来。 之前甘叔说过的那些,自然不必再提。 彩儿的亲生父亲,从她生下来没多久就被征兵入伍,不到半年,战死在战场上,官府补贴了一笔钱。 柳婶年轻时,长相清秀,不像种庄稼的人,彩儿她爹对柳婶很是爱护,家里活计从没让柳婶干过。 柳婶本身也懒惰,死了丈夫之后,拿着官府的补贴过了一阵子好日子,这之后没了收入来源,一下子一落千丈。 寡妇门前是非多。 柳婶长得不差,带着个一岁多的女儿,时不时有些男人来招惹。 柳婶竟走了歪路,要靠这个赚钱!! 见钱来得轻松,往那一躺就行,柳婶就这样维持日子到彩儿五岁。 后来被一个男人的媳妇追到家里大闹一顿,断了她的财路,这才带着彩儿搬到了蓝桥村,开始重操旧业。 没来蓝桥村之前,柳婶干那事,彩儿就在旁边看着,彩儿年纪小不懂,就这样看了几年。 来蓝桥村后,柳婶一开始觉得彩儿大了,得闭着,这才在有客人的时候,将她赶出屋子。 而那些男人都是以前的旧客。 从小看着彩儿长大,见她长得水灵,竟将主意打到彩儿身上。 柳婶一个寡妇拉扯女儿长大不容易,想教她一门赚钱的方法,被有心人唆使之后,竟也觉得这门生意不错? 于是,在彩儿八岁那年,她就被柳婶安排了一次。 彩儿年纪小,抵抗不过,第一次被打得半死。 第六十六章:姐姐替你做主 “八岁?柳婶是人吗?”沈云清气得握着拳头在床上捶了一下,床板太硬,隔得她手疼。 就算在古代,八岁也没到议亲嫁人的年纪,彩儿小小年纪就承受这些,没有疯已经很难得了。 沈云清骂完,重新坐下来,双手箍着彩儿抱了抱她,右手还在背后类似一个哄人的姿势拍了拍。 “你别怕,姐姐替你做主!” 彩儿在讲这些的时候,脸上没有一点愤慨之色,就像这些事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一般。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的,柳婶将彩儿当做一颗摇钱树,而她则和现在的丈夫过起了躺着收钱的日子。 虽说在村子里,能来干这事的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但是这大大改善了柳婶一家的生活质量。 她来到蓝桥村,因为不是本地村民,也没有分到土地,竟靠着这个日子比其他村民过得还要好! 彩儿的精神状态已经很糟糕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她都麻木了。 等沈云清松开手,她看着沈云清,缓缓摇头,不说话。 沈云清:“你身上这些……伤,是怎么回事?” “是我继父……”彩儿声音很小,但是她还是听清楚了。 最近因为征粮和蝗虫的事,柳婶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开门做生意了,手头紧,一家人自然将怨气撒在彩儿身上。 柳婶的丈夫借着醉酒,想要强上彩儿,而柳婶则认为,彩儿早就经历了很多次,也无所谓了,竟也没拦着。 继父来到这个家,平时话不多,在外人眼里无功无错,谁能知道是这样的人呢? 就这样彩儿最后一道防线崩塌了,脑海中无数次闪过的念头,让她走向村边的那条河流。 沈云清听完,第一反应是,拉着南宫峤:“我们去报官吧!” 她将彩儿交到林氏手里,气愤地从床边站了起来。 她自己都没发觉,现在她走哪,首先便是想到拉着南宫峤一起,也许因为对方是大人物,多多少少对官场的事比较懂? 可是,她还没跨出去一步,就被南宫峤伸出手的拦住,对方说:“这种事报官也没用,她是柳婶的孩子,以后还是跟着柳婶一起生活,难道要官府养她一辈子?柳婶最多被警告一番,最后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 沈云清这才冷静下来:报官根本就治标不治本,关键还在柳婶和彩儿的继父。 “你说得对,但是按柳婶那样的人,该想个什么办法治治她,她才会改呢?” 沈云清一只手撑着下巴,脑内快速运转,她经过房门时,倏忽之间看见房间外的情景。 房间外的火堆旁,云娇在喂小白吃蜂蜜,小白病好之后,胃口不大好,吃了几天的野菜糊糊,现在要吃点蜂蜜补充体力。 这蜂蜜自然不用说,是沈云清从空间商城里拿出来的,她到外面转悠一圈,对云娇谎称在山上找到的,云娇对着沈云清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 沈云清心想:柳婶这样的人,多半是油盐不进,讲道理不可行,那就来个“以暴制暴”! 她走出房门来到云娇身边:“云娇,姐姐要借你的小白帮个忙!” 云娇正和小白分吃蜂蜜呢,主要蜂蜜太诱人,她喂小白一口,自己就忍不住吃一口。 突然听见沈云清的声音,还以为姐姐要笑她和小白抢吃的呢,连忙将嘴上的蜂蜜抹干净,站起身问:“好啊,姐姐,需要我做什么?” 一旁的南宫峤离得有些远,上次的事情对他还有心理阴影,他站在十米开外,问:“小白能做什么?” 他没得到沈云清的答案,对方冲他神秘一笑,然后蹲下身,在云娇耳边低声几句。 只见云娇刚听的时候还是懵逼的样子,没过多久就眼睛一亮,随即掩口低笑。 声音太轻,南宫峤没听到,他试着走近几步,冷不丁看见小白朝他这边望来,看着小白雪白雪白的毛发,回想那一次的触感,他脚步霎时就顿住了。 不听就不听,想来她也不会瞒自己。 …… 这两日彩儿依旧呆在祠堂,由林氏照看着,期间柳婶也来过,都被沈云清各种理由打发了。 等到第三天夜里,她去了一趟祠堂,依旧被哄了出来。 她骂骂咧咧地回到家,同她丈夫说起这事:“清姑娘管闲事也管的太宽了,彩儿是我的女儿,难道她想扣着一辈子么?” 如果不是因为沈云清会功夫,她打不过,才不会这么给她好脸色呢! “明天我去,好歹我还是她继父呢,就是抗我也给你扛回来。” 两人说了会话,熄了油灯睡觉。 睡至后半夜,外面似乎刮起了大风,从破旧的窗户纸里钻进来。 “哐!哐!哐!” 一声比一声大。 柳婶被吵醒,她推了推身旁的男人:“喂,窗户被吹开了,去关下!” “嗯……”身旁一声微弱地应答,并没有起身。 柳婶又推了一把,这回连应答的声音也没有了,旁边的男人直接睡晕过去了。 “喂,叫你起床你就装死啊?” “……” “哐!哐!哐!”窗外的风发疯似的窜进来,声音也越来越大。 “这鬼天气,好端端地,又刮什么妖风?”柳婶嘴里骂着,起床披了件衣服,将油灯点亮,端在手里,朝窗户边走去,想将原本就破破烂烂的纸糊窗户给拉上。 她睡得迷迷糊糊,伸手就够窗户把守,发现怎么都没办法将窗户给关上,而且窗户上……滴滴答答的不知道是什么,沾了她一手。 “见了鬼了,什么东西?”她将手伸回凑近油灯下一看,吓得差点摔了油灯。 那只手上,沾满了血! 满手的血腥气冲刺她的鼻腔,“啊啊啊啊啊!”她退后一步。 这时窗户外出现了一只眼睛,眼睛很大,足有成年人半个头那么大,那眼睛在油灯的照亮下,泛着绿色,正一动不动地看着屋内的柳婶。 “鬼啊……”柳婶丢了油灯就往屋内跑,她去拖拽床上的男人,可是无论如何都喊不醒。 第六十七章:云娇最好 男人就像一具死尸一般躺在床上,任由柳婶哭得震天响,也没醒过来。 这时的柳婶精神崩溃了,好端端的人,怎么说死就死在床上了呢? 她如果够镇定,去探探男人的鼻息,就会发现,男人只是晕过去了,根本没死。 柳婶这时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她看了看家里,从床头的篮子里翻出一把剪刀,哆哆嗦嗦道:“你、你别过来!” 她壮着胆子再往窗户那里看去,没见着那只大大的绿眼睛,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一些。 难道……刚刚是自己看错了? 窗外的风似乎也停止了,一切又恢复了寂静,只听得见山里田地间的虫鸣。 想着床上还躺着个死人呢,这屋子是没办法睡了,柳婶想去祠堂找彩儿,去那里将就一晚上。 还没等她穿好衣服出门,大门忽地一下打开了,像是从外面被人用力踢开的,门还在那里里外扇了几下。 “谁?”柳婶刚刚平复的心瞬间又卡到嗓子眼。 “……” 没有人回答她,那阵妖风又想起了,吹得门哐哐作响。 柳婶这时已经快被吓疯了,她再也不敢在呆在屋子里了,迈着大步朝大门跑去。 可是,她刚出大门就被一个柔软的东西弹回来了,一屁股坐在地上。 她战战兢兢地朝门口看,又什么东西都没有。 此刻的柳婶,已经害怕到失了理智,她刚刚明明撞到一个东西,可是又看不见。 真的是鬼找上门了吗? 可是她没有害过人命啊! 这时,半空中传来一句幽怨深沉的低吟,“你想去哪?” “你你你、你是谁?”柳婶出又出不去,没办法,只能往角落里缩。 她没摸到刚刚那把剪刀,眯着眼睛胡乱抱着桌子的腿,像是壮胆一般死命不撒手。 “你连我都不记得了?”对方低叹一声,声音从屋顶传来,空旷悠远,“也难怪,我都走了十年了,你早就忘记了。” 说到这里,柳婶将头从桌子下探出,“十年?你、你、你是彩儿他爹?” “嗯……” 柳婶:“这么多年,你怎么还不去投胎呢?” “我舍不得我的女儿啊,可是,你都对她做了什么呢?” 柳婶哭哭啼啼道:“我、我、我也是没办法啊,我们、我们总得活下去。” “你需要活下去,就要作践我的女儿么?” 这句话语气有些重,然后“呼”的一声,一根木棍朝柳婶的身上挥过来。 看见木棍凭空乱抽,柳婶吓得尿失禁了,也不知道闪躲,深深受了一棍,痛得她几乎晕过去。 柳婶吓得以头磕地,磕的“砰砰砰”响:“彩儿他爹,现在世道乱,你也知道,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要活下去有多难……” 她话说到一半,抬头的瞬间,发现屋子半空中悬着一个白衣男子,男子黑发全披着,双脚悬空,笔直笔直地立在那,活像白无常! 只听他“嗖”一下,凑近柳婶眼前,厉声道:“我走之前就说过,你可以带着彩儿改嫁,只希望你好好照顾彩儿,可是你呢?是如何做的?” 他手指勾了勾,一旁的凳子直直朝柳婶面前砸过去。 柳婶看清他的面目之后,三魂已经丢了两魄,只见彩儿他爹两只眼睛和鼻子里,都不停地流着血,两颗尖利的牙齿外露,像是下一刻就要将柳婶撕得稀巴烂。 她再也不敢狡辩了,哀求道:“我错了,我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彩儿他爹:“你不配做彩儿的母亲!!” “是,是,是,我不配,我不配……” “明天一早,去县衙里找人立个字据,断绝你和彩儿的关系,她已经十岁了,想跟着谁她自己说了算。” 柳婶这时只想快点送走这尊“白无常”,自然是他说什么是什么,“好好好,都听你的。” 对方伸出指甲长长的右手,掐住柳婶的脖子,威胁道:“如果明天没办好,后日晚上我就直接来,将你带走!” “带、带走?带去哪?” “嗬嗬嗬……你说去哪?跟我进地府!” 柳婶死死握着自己的脖子,窒息感让她一阵眩晕,眼皮半阖,眨眼地功夫,“人”就从眼前消失不见了! 而柳婶也头一歪,晕在了桌子底下。 …… 屋子外头的沈云清见差不多了,招呼着小白往前走,也不管身后一身“奇装异服”的南宫峤。 南宫峤的这一身装扮,全部都是沈云清从商城里掏出来的,为了给他画这个特效妆,她可是废了老半天的功夫。 他可能扮鬼扮上瘾了,依旧飘着到沈云清的身旁,运足内力靠轻功与沈云清肩并肩走着。 “怎么样?扮得可还像?” 沈云清实在看不下去了,动手拆了那只有清宫剧里娘娘们才会带的护甲,掏出帕子丢给南宫峤:“将脸擦了,看着瘆人!” 不过南宫峤没有伸手接,而是用小臂托住了那块帕子。 “刚刚运内力挪动木棍和桌子的时候,扭到手腕了,现在动不得,你帮我擦!” 他托着帕子给沈云清,顺便弯腰将脸凑了进来。 此刻她俩已经走到祠堂门口了,祠堂内燃着火堆,光线充足,沈云清借着火光看见他手腕上的淤青,无奈摇摇头。 她伸手接过南宫峤手里的帕子,仔仔细细地帮他将脸上的妆容擦掉,擦了半天也只擦掉一点点。 这也难怪,她可都是挑得不容易晕妆的大牌彩妆,没想到第一次给人化妆,竟然是画白无常! “光这个擦不掉,得需要卸妆水!” 南宫峤一愣:“卸妆水是什么?” “这个!”沈云清从身后掏出一瓶透明的液体,倒了几滴在帕子上,继续擦脸。 足足十分钟过去,南宫峤的脸才被擦干净,而这期间,两人距离不到一米,一个认认真真地在卸妆,一个认认真真地在看对方。 一旁的小白完全没眼看。 它全身的白毛被涂成了黑色,眼睛冒着绿光,很是无聊地看着二人,站了十分钟也没人理它,它只好“呜呜呜”低吼了两声,云娇很快从祠堂里跑出来。 还是云娇最好! 第六十八章:很难不让人心动 祠堂内,林氏和彩儿已经入睡。 云娇从外面将小白带到祠堂后面,那里有一个大水池,可以给小白将一身的黑毛洗白白。 南宫峤的手腕有点淤青,但是这其实并不影响他平时的活动。 上过战场的人,身上怎么可能没有伤疤,不过,他觉得在沈云清面前,偶尔示弱,还是有不少好处。 就比如现在,沈云清给他擦干净脸后,又掏出了一瓶治淤青的伤药,正给自己抹药呢。 他看着她的头顶,一个简单的少女发髻盘得有些歪,根根分明的眼睫忽闪忽闪,小巧的鹅蛋脸隐在暗光之下。 她认真起来的模样,让人无法忽视,抿着嘴唇,连嘴角的梨涡都消失不见。 距离这么近,他稍微低一点下巴就能抵着她的头了,南宫峤轻轻吸了吸鼻子,似乎有一股淡淡的花草香。 “好香!”他轻声说出两个字。 这时,沈云清差不多也涂好药了,她听见南宫峤这么说,还以为他说的是药膏的气味,将药膏拿到鼻子边嗅了嗅,然后白了南宫峤一眼:“这种味道也香?你的口味挺重的嘛!” 南宫峤:“……”傻子! 沈云清将药膏的盖子盖好,收回袖袋里,她特意缝了一个大口袋在袖子内侧,将一些小巧的东西收在里面,要不然什么东西都从空间里拿,迟早要被发现。 她放好后抬眼看见南宫峤身上还是那一身白无常的衣服,纯白的衣服,宽大的袖子,托在地上老长老长的,还带着一顶至少半米高的白帽子。 她围着南宫峤看了一眼,啧啧称赞道:“唉……长得好穿什么都无所谓,哪怕是这种看着瘆人的衣服,穿在你身上竟然还……还不错!” 南宫峤无语:“我可以当做你在夸我吗?” “本来就是夸你啊,不过,这衣服行动不方便,碰上什么麻烦只怕要拖后腿。” 南宫峤伸出手一段一段地,将拖在地上的衣摆收起,往一旁坐去:“将我原先的衣服拿来便是。” 一旁的胡然凑上来:“将军,之前村民接给你的衣服我还回去了,你那件衣服破了好多个口子,恐怕没法穿了。” “你的意思是我必须穿着这个了?”南宫峤微眯着眼睛,盯着胡然:“将你的衣服脱下来!” 胡然嘴角抽抽,哭笑不得,求饶道:“将军,放过我吧!” 胡然本人身形偏胖,还是那种五短身材,如果南宫峤穿他的衣服,沈云清在旁边想了想,用手扶着额头:那还真没眼看,还不如这白无常呢! 南宫峤本人皮肤白皙,穿纯白就可以了,空间里的那些汉服多少能有适合他的。 为了挽救自己的眼睛,沈云清阻止道:“等等,我有办法。” 她不等两人询问,一溜烟跑回房间里去,靠意念进了空间商城,第五栋c区就是一个汉服区。 她大致浏览了一圈,挑了一家风格偏简单大气的店铺,进去挑了款式相近的两身纯白色汉服出来。 整个过程不过五分钟,她就从房间里出来了。 坐在大堂里的南宫峤见沈云清手上多了两件衣服,挑眉问道:“给我的?” 只见沈云清点点头,伸手将衣服递过来,不过他没有接,而是继续问道:“哪来的?” 衣服一看料子就不便宜,质量上等,像是京城里富家公子会穿的料子,不过他常年军装盔甲,对衣服要求不高。 他现在奇怪的是,一个逃荒的农女,一路奔波逃命,随身还带着男人的衣服,这有点说不过去! 对方一脸轻松回答:“之前在一个镇子捡漏,那里人基本都走光了,成衣铺里有几件,我就、就、就全都给打包带走了。” 她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本想着看看能不能变卖一点钱,现在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这个理由够充分,南宫峤没办法不相信。 他点点头:“多谢!” 不过他并没有去接衣服,而是直接伸开双手,背对着的沈云清,唇角勾起一点弧度,侧头说道:“我手不方便,还要麻烦你帮我。” 沈云清:“……” “不用麻烦清姑娘,我来我来……”一旁的胡然凑上前,想伸手去接衣服。 不过他才刚走了一步,南宫峤抬眼瞪着他:“那个俘虏你审问出什么了?” “啊?哪个俘虏?”胡然一脸懵,见南宫峤想要吃了他的眼神,恍然道:“哦,将军是说张大力?还、还没,我这就去,这就去!” 说完。胡然一溜烟跑向了祠堂后边。 剩下的守夜士兵,个个将头转向祠堂外,动作一致整齐。 南宫峤很满意他们的表现,继续若无其事地转身,背对着沈云清,“麻烦你了。” 沈云清瞪了一眼南宫峤的背影,心里早已骂了好几句:虽然是一个战神将军,但是归根结底是侯府公子,还是习惯了被人伺候,拿她当一个丫鬟使了。 刚刚就不该给他擦脸,真是顺着梯子就往上爬! 沈云清骂归骂,人家说得可是客气话。 她将他身上的白无常衣服脱下来,只剩里面的中衣,然后将手上的一套汉服给他穿上。 可是她忘了,她是一个现代人,从没穿过这么复杂麻烦的汉服,她自己身上穿得都是最简单的农家服饰,没有那么复杂。 背后拉平之后,她转到前面想找绑着衣襟的带子,可是看了一圈没发现那根带子。 原主身高本就不高,刚刚够达到南宫峤的下巴处,无奈只能伸长手往内掏,这个姿势就像沈云清与南宫峤相拥在一起。 刚收拾干净小白,从祠堂后门跑进来的云娇,看见这一幕,双手捂着眼睛,小声说:“没看见,没看见,没看见。”然后轻手轻脚地跑进了房间里。 摸索半天,总算找到那根带子了,快速绑好,沈云清呼了一口气,直起了腰,见南宫峤低眉盯着自己看。 沈云清觉得他的眼神有些怪!可是又不知道哪里怪,只能退后一步,“好了!” 衣服穿在南宫峤身上,像量身定做一般,本就是完美身材比例,穿上这么一件汉服,更有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沈云清不自然的挪开眼。 这颜值,很难不让人心动。 第六十九章:收割庄稼 “多谢!” 南宫峤伸出手理了理袖子,见沈云清盯着自己的手腕,这才意识到他的手腕“动不得”,于是理到一半停了下来,指着一旁的另一套衣服:“这套也是给我的吗?” 沈云清点点头:“总得有一套换洗吧!” 他接过衣服,眼中带着笑意,连语气都软了几分,温声道:“有心了,休息吧!” 两人本就是半夜装神弄鬼去吓柳婶,此时已经是寅时,再过不了多久就该天亮了。 …… 第三天,甘叔手上拿着一张契书来到祠堂。 他找到彩儿,将契书递给她:“彩儿,你娘去县衙门立了字据,你跟她断绝关系了,以后你不用受她迫害了。” 沈云清在一旁问:“她怎么不亲自来?” 甘叔花白的胡子上还沾着草屑,显然刚去田间走了一趟,他回道:“柳婶走了,她男人打了她一顿,两人闹得不愉快,上公堂的时候,顺便就和离了。” 听到这里,沈云清和南宫峤互相对视了一眼,都心知肚明——柳婶估计那晚被吓怕了,不敢在这个村子里待下去。 沈云清看向彩儿,见她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呆呆地看着那张字据,没有伸手去接。 沈云清替她接过字据,塞进她手里:“不用怕,以后跟着我们吧,我带你去京城。” 甘叔也在一旁出主意:“如果你不愿意走,想留在村子里,也不怕,大家伙可以分点地给你,教你种地。” 只见彩儿缓慢地摇了摇头,坐在一旁不吭声。 沈云清叹了口气,这种无效沟通根本没用,都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还会不会去寻死,总不能以后都派个人一直跟着她。 现在她脱离了柳婶,完全可以重新获得新生。 只是不知道,心理障碍要怎么去除。 这时,人群中想起一个声音:“清姑娘,或许我可以试试!” 沈云清朝声音的来源望去,见是子林,便问道:“试什么?” 对方上前几步,第一眼是去看一旁的南宫峤,见南宫峤没有瞪着他,他才敢走到沈云清面前,结巴道:“她、她、她这个样子,多半是心理这一关过不下去,我刚好有研究过一点点。” 沈云清眼前一亮:“你还会这个?”古代的大夫真是全能型啊,各个方面都有涉猎。 子林像是被人夸赞了一般,有些害羞:“也就学过一点,我试试吧!” “那就麻烦你了!”沈云清笑道。 这个笑像是秋日午后的一缕暖风,吹得子林眼睛恍惚了一下,他没来由地心慌,低着头不敢看沈云清,小声道:“不、不麻烦!” “咳!” 一声咳嗽将子林吓得一愣,他抬眼便看见南宫峤正用一种不善的眼神看着他,他缩了缩脖子,“那、那我先去翻、翻书看看。” 说罢,再也不敢在祠堂内多留半刻。 沈云清看向南宫峤:“你干什么吓他,我还想问问需要什么药物呢?” 南宫峤:“我去问也一样!” “……” 两日后,甘叔带着村民收割稻子。 沈云清带着南安村的村民,还有胡然的部下一起下了地,就连云娇都要凑热闹去地里打个滚。 整村出动的日子,庄稼被收割的很快。 好不容易等到这点粮食,趁早赶紧收回家里去。 这个年头意外说发生就发生。 只有南宫峤一人站在田埂边,穿得一身纯白的衣服,带着一顶斗笠,他气度不凡,往那一站,就是一道风景,惹得村里的大媳妇小姑娘频频瞩目。 更有胆子大的直接上前问:“这位郎生看着好俊俏,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有婚配了吗?” 南宫峤:“……” 那妇人见得不到回答,也不恼,继续问道:“看样子应该是没有,我家有个小女,年龄十四,出落得水灵,喏,就在那里!” 南宫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田地里,一个粗壮如牛的胖女子,皮肤黝黑,正抱着一大捆稻子往岸上走,一抬头,一双斗鸡眼也不知道在看谁,朝这个方向喊道:“娘,我今晚要吃三大碗饭!” 妇人笑道:“好嘞,牛牛就是厉害!” 南宫峤倒吸一口气,这名字取得,跟人相得益彰! 见南宫峤没有拒绝,很自豪地说道:“看,娶了我家牛牛,可是能省好多劳工呢!她一个人能抵得过三个男人。” 怪不得要吃三大碗饭呢! 见她越说越离谱,南宫峤拒绝道:“我已经有心仪的人了。” “是谁啊,肯定没我家牛牛好,不如弃了她吧。” 南宫峤指着在田间帮忙的沈云清:“就是她。” 沈云清本来也是农女,皮肤算不得特别白,胜在身材娇小,脸蛋精致,这段时间靠着空间商城里的物资,竟也将人养白了不少。 站在一众村民中,是最显眼的那一个。 一身破布麻衣也掩盖不了她的光芒。 南宫峤以为这位妇人看见沈云清,应该要打退堂鼓了,谁知道对方“嗐”了一声:“清姑娘人挺好的,就是太弱小了,骨架子那么小,估计以后都生不出孩子,干活力气也不如我家牛牛……” 南宫峤将斗笠拿下来扇风,皱着眉,“我不需要她干活,再说她力气也不小。”连自己都不一定能打赢呢! 那妇人还想劝说,南宫峤不耐烦了,周身气场冷起来,朝妇人乜了一眼:“你们都这么爱棒打鸳鸯么?” “啊?不、不是,没有,既然你有喜欢的人,那便算了,我家牛牛值得更好的。” 说完,撸起袖子朝自家女儿走去。 南宫峤真是好好的心情被搅得稀巴烂,自己在田埂这里站了老半天,也没个人来陪陪自己,在看看沈云清,在田间和那个子林有说有笑的。 不行! 她从没这样轻松恣意地跟自己聊过天。 这个子林看着老老实实的,实则坏心思不少呢,还想挖人墙角呢。 他将斗笠往旁边一丢,将繁杂的衣服袖子挽得老高老高,就连裤腿也卷起来,生怕田间的泥土会给这纯白的衣服弄上一点脏污。 他大步朝沈云清走去。 第七十章:长岛冰茶 南宫峤走过去的时候,二人正背对着他,不知道在说什么,他伸手推了子林一把,将沈云清原本抱着准备递给子林的稻子抢了过来,“我来!” 沈云清:“……” 子林:“好、好的。” 子林原本就惧怕南宫峤,这会瞧见他脸色不好,更加不敢多呆,眨眼的功夫就往旁边去了。 南宫峤抱着那一捆稻子问:“这个要怎么做?” 在现代,沈云清有幸在一个农户家里帮着干了几天的农活,来到这个世界才对收割稻子不陌生。 古代毕竟没有现代的收割机,只能用镰刀将水稻一束一束割断运回家里,再利用一种竹篾进行脱粒,铺开晒干再进行剥壳。 碰上天气不好的时候,水稻即使割回家也会发霉无法进行脱粒剥壳。 所以说,老百姓种地真的完全是靠老天。 此刻沈云清正弯腰低着头,手里握着镰刀割水稻,见他问起,朝那边指道:“田埂那边有二轮车,你将这些抱了放到车上去,运回村里。” 南宫峤挑眉:“这么简单?” 沈云清直起腰,擦了擦头上的汗,用手遮在额头上做头帘挡住阳光,眯着眼解释道:“这只是第一步,从水稻到餐桌上的米饭,后面还有好几道工序呢,哪有那么简单。” 她说完又给南宫峤的手上增加了一束稻子,“去吧!” 南宫峤不乐意了,沈云清跟子林有说有笑地配合着做事,他一来沈云清就想赶他走! 他站在原地没动,“你刚刚和那个结巴大夫说什么呢?” 沈云清:“子林又不是结巴!” “好吧,不是结巴,你和他说什么那么高兴?” 沈云清:“彩儿的病有好转的势头,我当然高兴!” 南宫峤心里松了一口气,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要不是两个人瞎聊地那么开心就好…… 沈云清见状,问道:“你不高兴?” 南宫峤勾起唇角:“你高兴就好。” 天黑之前,田里的稻子全部收割完并运送到了村子里,村民们一鼓作气地用竹篾将稻谷脱了粒,只等明日出太阳晒两日便可以拿去剥壳,这才算从水稻变成了大米。 可惜天公不作美,第二日下起了大雨。 村民们见原本堆在外头的谷子全部搬进了祠堂,主要祠堂面积够大,可以将水稻平铺开来。 用竹篾脱粒还可以在祠堂内进行,可是湿稻谷根本没办法剥壳,没有太阳的照射脱干水份,这些稻谷全都会发霉腐烂。 就相当于忙了一天,还是颗粒无收。 沈云清看着堆成小山似的稻谷犯愁,怎么样才能将这些谷子晒干呢?现代的水稻都是利用烘干机烘干,古代自然是没有烘干机。 但是,她的空间商城里有啊。 如果将一台烘干机直接从商城里掏出来使用,那样不切实际,面对这么多的村民,她没办法解释烘干机的来历,再者,古代不通电,即使有烘干机没有电源,也是无法使用。 那么,可不可以将谷子收进空间里,然后用烘干机烘干呢? 她装了一小袋谷子,靠意念进了商城,来到大型电器这边的门店。 她将那小袋谷子丢进烘干机,轻轻按下开关,机器轰隆隆运转起来,因为只有一小袋,烘干起来比较快,没多久,那袋谷子就烘干了,外壳干燥,用拇指轻轻一捻就碎了。 看来这个办法可行! 最关键的就是要如何避开这些人视线,将这么多稻谷全部收进空间,然后烘干再运出来。 这么大的工作量,至少需要一夜才能完成。 蓝桥村的村民晚上不会在祠堂守夜,住在村民家里的南安村民也不会半夜跑来祠堂。 那么只有林氏她们和南宫峤以及这些云林军部下。 林氏最近照顾彩儿,加上云娇,很早便睡下了,那么她要怎么避过南宫峤的目光呢? “你在想什么?” 身后一道清冷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转过身,见南宫峤手上端着一碗糊糊和一碗水,他将东西递给沈云清:“你晚饭没怎么吃,是胃口不好?” 沈云清看见那碗糊糊,就想起云娇曾经说的:“小白生病了就喜欢吃糊糊。” 她又不是小白,吃什么糊糊?本来胃口不好,看见就胃口更不好了。 “尝尝?我亲手做的!”南宫峤丝毫不觉得糊糊根本拿不出手。 不过,这倒给了沈云清启发. 沈云清接过糊糊和水,糊糊放在一旁,水喝光了,她是真的有点渴,然后朝南宫峤微微笑:“你会喝酒么?” 南宫峤心中一惊,喜道:“你要陪我喝?” “肯赏脸吗?” 南宫峤:“不甚荣幸。” 喝酒那就得下酒菜啊,那样才能灌醉他。 沈云清跑回房间,借着背篓的掩护,从商城里掏出了一盘花生米,一碟肉干,几瓶长岛冰茶和几瓶普通的冰红茶饮料。 主要长岛冰茶这种酒入口酒味不重,像饮料一样,但是比较烈。 她喝冰红茶,南宫峤喝长岛冰茶。 她就不信,十瓶还灌不倒他! 南宫峤首先对那几样菜起疑:“哪来的?” 沈云清信口胡诌:“花生米是村民给的,肉干是之前在镇子里捡漏拿的别人的。” 说完,她佯装不高兴:“怎么,怕我下毒?” 南宫峤盯着他手边的长岛冰茶看了许久,最后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一口喝了。 他笑道:“怎么会,你不是这样的人。” 额……沈云清有点心虚,说实话,她不知道南宫峤的酒量,怕灌不醉他,就给每瓶长岛冰茶里面放了一点点安眠成分的药。 她抬起头看向对面,只见他喝完端着碗看:“这什么酒,味道这么甜?” 沈云清哂笑道:“我酒量不好,就只能喝这种度数不高的酒,叫长岛冰茶,说白了也就是茶酒。” 南宫峤点点头,丝毫没有怀疑:“好名字!” 沈云清今日的态度十分得好,还好几次主动给南宫峤夹菜倒酒,这让南宫峤有一瞬间的迷糊,他恍惚间觉得他还是以前那个统领十万云林军的统帅。 而眼前的女子,因为仰慕自己,对自己投怀送抱。 第七十一章:醉酒 十瓶酒喝完,已经到了深夜,守夜的士兵都被南宫峤赶出去了。 沈云清将最后一点长岛冰茶倒给南宫峤,劝道:“将军,还有一点,喝了吧!” 对方醉眼迷蒙,连碗都看不清,径自抓起她的手,打了一个酒嗝:“不要叫我将军,叫我阿峤便好!” 沈云清:“……”真的醉了? 她冷不丁被对方拉得凑近了些,对方语气有些暗哑,只听他说:“你喂我喝……” 听到这句话,沈云清已经很确定,对方醉了,而且已经分不清自己是谁。 或许想起以前在京城当侯府公子时眠花宿柳的红颜了。 沈云清心里有一瞬的不舒服,正事要紧,她耐着性子将最后一点酒灌进了南宫峤的嘴里。 十、九、八、七、六…… “啪”一声响,南宫峤握着她手腕的那只手垂了下去,头一歪,在桌上睡着了。 “将军……” 没人回应。 沈云清试着又多叫了几遍将军,仍旧没有回应。 确定对方醉晕过去了之后,沈云清开始挥动手上的铃铛,将祠堂内所有的稻谷收进空间,丢在烘干机旁。 然后利用推机将小山似的稻谷全部放进烘干机内。 稻谷太多,烘干机得分好几次烘。 轰隆隆的机器声吵得沈云清头有些晕。 沈云清一杯就倒的酒量,所以她滴酒未沾,奇怪,她明明喝得是冰红茶啊,怎么感觉有些醉酒的样子呢。 忙活了大半晚,终于将这些稻谷烘干了,她又赶紧将稻谷放回祠堂原处。 一切准备好,看看时间,寅时已过,她还能睡两个小时,正准备往房间里走,见南宫峤还趴在桌上,昏迷不醒。 十瓶长岛冰茶的量加上助眠药,他恐怕得睡到明日下午了吧。 夜晚天寒地冻的,万一着凉了就不好。 沈云清揉揉自己越来越晕的头,走过去将南宫峤的手架在自己脖子上,朝他的房间走去。 一个一米八五的男人,有些重! 沈云清颤颤巍巍地扶着他往房间里走,说是走,实际上只是沈云清在拖着他走。 醉晕过去的人,完全没有一点行动能力。 离床边越来越近了,沈云清加快速度,想将南宫峤扔在床上,可是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她重心不稳,先摔了下去,南宫峤没有了支撑,也跟着倒下来,压在她身上。 “你可真是重死了。”沈云清将人推开,准备坐起来,没防备被人一扯,又向后倒,结结实实摔在了一个怀抱里。 身后的人将她搂在怀里,头埋在她颈窝间,呢喃道:“别走……” 沈云清身子一僵,一阵异样的感觉传遍全身,颈窝处传来痒痒的感觉,她伸手去掰南宫峤的手:“你放开。” 边掰边说:“都说酒后吐真言,说说,你想起谁了。” 她掰开南宫峤的手,转身看过去,见南宫峤此刻微眯着眼,一只手撑着头看向她。 “你!” 沈云清以为对方眼花了呢,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脸,指着自己说道:“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是谁!” 可是对方伸手握住她的手,在他脸上摩挲,半醉半醒说道:“是你啊,清姑娘,我可以叫你清清吗?” 沈云清听着这个称呼,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想也不想拒绝道:“不可以,叫我云清就好!” 她眯了眯眼睛,头有些晕,抬头看向南宫峤,对方定定地看着她,眼神晦暗不明。 “你这是醒酒了?” 对方醒酒了,她却有点晕头的迹象,不行,她可能没休息好,要回去休息了。 南宫峤揉了揉太阳穴,皱着眉呼了口气:“我头痛的很,你这酒好烈,可以帮我揉揉吗?” 沈云清拒绝道:“我也头晕,帮不了你,你找胡然吧。” 说完,就要抽出自己的手离开,没想到反而被握得更紧,耳边传来南宫峤的话:“那我给你揉揉。” 说罢,也不等沈云清拒绝,就被他拉着躺到了床上,然后一双手覆在了太阳穴两边,轻柔地按起来。 不得不说,南宫峤的手法还是很好,按得很舒服,沈云清觉得自己不是没休息好,估计也是醉酒,醉意上头,她眼皮重得都抬不起来。 难不成自己劝酒的时候喝错了?将长岛冰茶当成冰红茶喝了? 渐渐地,她困意袭来,干脆闭着眼由着他按,心里给自己设定了时间,就十分钟,十分钟后我就回房去。 可是,在她迷蒙之际,感觉额头上有冰凉的触感,随即一阵温热的呼吸自额头向下来。 “云清,我喜欢你!” 耳旁有人的呢喃声,缠缠绵绵,难舍难分。 沈云清陷入里面,越陷越沉。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喊着:不行,不可以,快醒来。 可是另一个娇软的声音却说:就让我放纵一点点吧,就一点点…… 就在沈云清沉浸在里面无法清醒时,她感觉那股温热的气息似乎来到了鼻尖。 她睁开眼,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来,额头刚好跟南宫峤的额头撞在一起。 沈云清酒意瞬间醒了大半。 “你做什么?” 对方眼睛依旧迷离,唇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一双桃花眼眼含风情地望着她,眼角的血痣因为醉酒的缘故,颜色有些深。 只见他朝前欺压过来,用有些哀求的语气说:“我想抱抱你。” “……”沈云清后退两步:“不可以。” 对方一听被拒绝了,就像受了伤的小孩子,低着头,委屈地回了句:“哦。” 第一次见醉酒的南宫峤这么软萌,完全不像平时高冷端着架子的大将军。 沈云清借酒壮胆,起了捉弄的心思,她伸出手勾住南宫峤的下巴,问道:“说说看,为什么想抱我?” “因为我喜欢你!” 沈云清一噎,这么直白的吗? 她继续问:“我是谁?” “沈云清!” 沈云清挠头,这也没认错人啊! 她问:“为什么喜欢我?” 这回,对方倒是没有回答的那么快,他低头思索片刻,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说:“你跟娘一样,身上都好香。” 沈云清:“……” 艹,把我当你娘了,我还没这么大的儿子呢,心里升起的一点小期待瞬间被浇没了。 第七十二章:掩盖秘密 这回,沈云清是彻底醒了,她坐直身子,推了南宫峤一下:“我有云娇就够了,想找干娘也该找个年纪大的。” 对方似乎醉得厉害,被她轻轻一推就倒在了床上,一双眼中透露着迷茫,呆呆地望着沈云清不说话。 这个样子的南宫峤还真是第一次见,果然喝醉酒的人就像变了个人。 她理了理身上有些乱的衣服,站在床边,替他盖好被子,有些愧疚道:“今天总归是我对不起你,就当给你助眠吧,早点睡!” 说完,头也不回地朝屋外走去,出门的时候顺带给他带上了房门。 出了房门,沈云清靠着墙深深吸了一口气。 对南宫峤刚刚的反应,既心慌又失望。 可以这么说,任何一个人,面对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美男子的告白,很难不心动。 沈云清在现代没有体会过爱一人的滋味,来到这个世界,每天就为如何保住性命而发愁。 刚刚面对南宫峤那么直接的告白,确实有些小鹿乱撞,可是当听见最后,对方只是把自己当成他母亲的替代品,那一瞬间的悸动便泯灭了。 罢了罢了,不曾拥有,无所谓得失。 她揉揉头,让自己清醒一些,朝自己房间走去。 可是她关门的那一刹那,躺在床上的南宫峤睁开了眼,侧过头看向房门,眼底的哀色蔓开,让这个昏暗的房间增添无端的压抑。 他低低说了声:“傻瓜。”便闭上了眼。 …… 第二日。 祠堂内,所有的人都有些傻眼。 看着昨日还湿漉漉担心发霉的稻谷,今日就变得干燥无比。 甘叔伸手捞了一把谷子在手上,轻轻搓了搓,便将谷子的壳剥了下来。 他惊讶的花白胡子都抖了几抖,“这这这……这怎么会这样?” 他看向祠堂内的沈云清和南宫峤。 现在祠堂内就他们带着自己人住在里面,谷子一夜之间突然晒干,会不会是他们帮忙了? 沈云清早就想好说辞了,依旧搬出神鬼那一套,毕竟古代人对于很多无法理解的事,都是将它们神话化。 刚好这里是祠堂,有些奇怪的事情发生,村民们不信也得信。 “是这样的……” 她上前一步准备说辞,就被南宫峤拉住,他比她更前一步,开口道:“本来是不想跟你们说,既然甘叔问起,是我吩咐胡然带着这些部下烤了一夜,将谷子烤干的。” 他说完朝胡然看去,而站在人群外的胡然一脸茫然:“啊?” 他昨晚明明被将军赶出了祠堂,和兄弟们在祠堂外挤了一晚上,怎么自己不记得自己昨晚烤了谷子呢? 不过将军这么说有他的道理,他接过南宫峤的话头:“啊……对,一晚上没睡呢,有点累。” 胡然一开口附和,手底下的那些兵也都人云亦云:“是啊,好困。” “好困,走了,睡会去。” “走吧。” “走走走……” 没多久,胡然和那些手下全都消失了。 甘叔头一次听说谷子还能烤干?默默对自己活了几十年表示怀疑,难道以前的庄稼碰上雨水天发霉,都是被浪费了? 不单甘叔的表情有些不解,所有的村民都是像听见了天方夜谭一般,惊得说不出话。 “稻子能烤干?” “没听说过啊,稻子烤了不就变成秸秆吗?” “……” 而南宫峤显然没意识到,他从没接触过庄稼,好心替沈云清守着秘密,反而惹了一个笑柄。 不过,南宫峤就是南宫峤,假的也能说成真的。 他扫了一圈众人的反应,就知道大家都不相信他说的话。 “咳……”南宫峤咳了一声,缓解祠堂内过于安静的尴尬,继续说道:“这世上,还没有本将军办不到的事!” “昨日清姑娘忧心你们的稻子,连晚饭都没怎么吃,本将军见状,才想出这么个主意,我知道,这在你们眼里不可能完成,但是我们云林军,永远服从命令,我的命令,他们都是拼命去完成!”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们该相信了吧! 他站在前面,不知道背后的沈云清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他。 沈云清不知道南宫峤为什么要替自己隐瞒,他昨日难道看到自己将稻谷收进空间了?可是他不是喝醉了吗,长岛冰茶被认为是后劲很大的酒,更何况她还丢了一点助眠的药进去。 他没道理不醉啊…… 可是如果他真的喝醉了,根本没看见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又为什么要抢自己的话呢?她又不知道自己到底会怎么跟甘叔解释。 她望着眼前高大的背影,他正说着:“你们如果不相信,可以挨个的去问我的那些部下!” 南宫峤很自信地昂着头,看着村民以及甘叔的表情。 很好,还算配合,挺给自己面子。 甘叔能怎么办呢,不相信也得相信啊,人家总归是好心,没有坏意。 他“嗐”了一声,朝前几步去握南宫峤的手,被对方很友好地避开了,“我们自然是相信的,多谢将军和清姑娘。” 说完朝大家伙吩咐道:“既然谷子干了,大家就各自领会自家的,回家脱壳去吧。” 村民每户家里都备有给谷子脱壳的木制器械,只要谷子晒干,脱壳还是比较简单。 “好勒!” “多谢清姑娘。” “多谢将军!” 于是,昨日原本愁眉苦脸的蓝桥村村民,此刻都言笑晏晏,冲沈云清和南宫峤作揖道谢,然后走向稻谷堆。 祠堂里顿时热闹起来,一座小山似的稻谷场,没多久就被搬空了。 等人都走光的时候,云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南宫峤的身边,她仰着脑袋,伸出小手拉住南宫峤的一根手指,“姐夫,谷子真的能烤干吗?” 她没得到南宫峤的回答,头上顶着的鸡窝头反而被他一顿揉搓,她听见他说:“去玩吧。” 云娇人还小,不懂南宫峤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她两只手的食指互相对着戳,往旁边走开了,边走嘴里边念叨:“烤稻子?烤稻子?烤熟了不是可以直接吃吗?还需要将米煮成饭?那多麻烦!” 一旁的南宫峤:“……” 第七十三章:秘密被发现了? 心中的疑惑一直围绕着沈云清,她没把握是不是铃铛空间的秘密泄露了,等只有他们二人的时候,她说道:“你昨晚不是喝醉了么?” 南宫峤轻哼一句:“本将军千杯不醉……” “……”沈云清心道:也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姑且当做是他傲娇不肯服输吧。 她还是想问清楚:“那烤稻子的事……” 南宫峤:“我都看见了,难不成你打算跟甘叔说实话?” “啊?看见了?看见什么了?” 南宫峤上前一步,握住沈云清的手腕,抬了抬下巴,看向她手腕上的铃铛,说:“你的铃铛不寻常,可以藏东西对不对?你总是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包括你说的手木留弓单也是那里拿出来的吧?” 沈云清:“……”没想到竟然被他发现了! 南宫峤继续说:“我的‘南铃’本就不寻常,竟也被你的铃铛吸走了,我早就该料到你手腕上这枚铃铛来历不凡。” 他逼近一步,沈云清就退后一步,直到退无可退,整个人后背紧贴着墙壁。 南宫峤像是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心情颇愉悦,一贯冷峻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意,“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说,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 他说完,终于放开了沈云清的手腕,朝一旁的椅子走去。 沈云清依旧背靠着墙,半晌没回过神来,她明明隐藏的很好,还是被他发现了,就连一直跟自己生活在一起的林氏和云娇都没发现。 大将军果然不同一般人,观察细微。 但是,被他发现了,这算不算一个把柄落到他手上了?他现在只知道铃铛可以藏东西,还不知道里面有一个大型商城,如果…… 对方像是猜到她的心思,打断她的思路,说道:“你不需要担心,不就是几个手木留弓单吗,我不稀罕。你只要保护好我的南铃就够了。” 能瞒多久是多久。 打定主意,沈云清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到实处,她上前一步,坐在他旁边,“那你昨晚到底醉了没有?” 南宫峤白她一眼:“你说呢?” 沈云清:“……” 难道他昨晚装醉?那他表白的话是他的心里话,他是借酒壮胆? 她刚刚落下去的心又提上来了。 只见南宫峤复有握住她的手腕,板着脸说:“我知道我昨晚唐突了,我跟你道歉,不过,我可以给你时间,慢慢回答我的问题。” 沈云清:“什么问题?” 南宫峤:“我记得我说了我喜欢你!” 沈云清:“可是你给的理由不是因为,我像你娘吗?” “咳咳咳咳,”南宫峤又一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他侧眸看来,锁着眉头不解道:“我……有说过这样的话吗?” 沈云清再一次怀疑,他到底是真的没醉还是假的没醉! 话锋越来越偏,南宫峤不得不又将话题扯回来,他说:“不管怎么样,我会等你的答复。” 祠堂偏远的一个角落里,林氏带着云娇还有杨秀,将两人刚刚的对话全都听进了耳朵里。 一旁的小白眯着眼趴在地上,任由云娇将它的毛编成一个一个小小的辫子。 林氏有些担忧地看向沈云清这边,又怕打扰到这两个人,看一眼躲闪一下。 杨秀在一旁问道:“嫂子,将军这算是表白吗?” 林氏摇摇头:“不知道。” 杨秀安慰林氏:“别担心,将军人品看着不错。” “人自然没得挑,可是你也知道,他是云林军的大将军,他爹是宣阳侯,我们是什么家庭?云清只是一个农户出身,他们两人的身份,一个天一地个。” 杨秀打断她:“我不赞同,我们清丫头多有本事,她本来就是将军的救命恩人,还带着大家逃难去京城,这一路上她的能力,你也看见了,不比将军差多少。” 林氏解释道:“那也只是凑巧罢了,将军背后的家族势力那么庞大,只怕云清太单纯,跟着他要吃亏。” 杨秀嗐了一声,拍了拍林氏的肩膀:“要对云清有信心,没有她,我还不知道现在过得什么日子呢。” 云娇在一旁编辫子编累了,休息一下,她插了一句嘴:“你们怎么想得这么复杂?姐夫喜欢姐姐,姐姐也喜欢姐夫,这不就够了吗?” 林氏和杨秀均被说得一愣,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这边二人依旧聊着,沈云清面对南宫峤突然的表白,没有回应,主要是她现在搞不清自己的心意,自然没法回答他。 而对面的南宫峤则非常自信,他认为沈云清一定是害羞了。 他难得屈尊降贵开口表白,谁会拒绝呢。 他很有耐心地等着沈云清的回答,不过他没得到答复,胡然很不识趣地推门闯了进来。 南宫峤掀起眼皮,脸上闪现肃杀之气。 “出去!” 胡然显然有要紧的事要禀告,这时候也顾不得军规不军规了,他“扑通”一声跪在了南宫峤的身前:“将军,张大力跑了。” “什么?”率先站起来的是沈云清,“什么时候的事?跑多久了,有没有派人去追?” “今早还看见的,可能是村民搬稻谷的时候,趁乱跑的,已经派人去追了,出了这个县的地界,还没有看见人。” 南宫峤跟着站起来,看向胡然的眼神像活活想刀了他。 “你们这么多人看不住他一个?哼,云林军果然衰败了,好的很,好的很……” 胡然战战兢兢:“请将军责罚!” “罚肯定是要罚,先去将他抓回来再说。” 胡然:“遵命!” 说罢就要带着部下出去继续追人,沈云清在后面阻止:“慢着。” 她上前两步,分析道:“张大力来的时候走的是官道,逃跑的时候多半不会再走官道,很有可能走山道,这么多山路,怎么去追?” 胡然被问住了,他看向南宫峤,见南宫峤一语不发。 沈云清:“我可以借一样东西给你们,你们要保护好它。”说罢,朝角落里喊了句:“云娇,带小白来!” 胡然立刻明白了沈云清的用意,他磕头道:“谢清姑娘。” 第七十四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小白体型大,从小长在山林里,对山林的方向感很强,加上它灵敏的嗅觉,对胡然追人很有帮助。 沈云清摸摸云娇,轻声地说:“云娇,姐姐现在要借小白去帮个忙,你舍得吗?” 云娇歪着头问:“是去追那个胖胖的叔叔吗?” 沈云清:“嗯,舍得吗?” 云娇点点头:“舍得啊,那个胖叔叔太能吃了,还偷吃小白的食物呢。”说罢转身摸了摸小白的耳朵,“等小白找到他,要他加倍赔偿!” 沈云清重复了一句:“好,要他加倍赔偿。” 就这样,胡然带着小白以及手下的十几个兵出了蓝桥村。 而沈云清则和南宫峤来到了甘叔的家里。 张大力逃了,多半是回阳城向宁王告状,现在村民手里刚刚收获了粮食,还没焐热呢,万一被宁王抢走了,岂不是白白忙活一场。 他们来跟甘叔商量对策。 甘叔听说征粮的将军跑了,显然乱了主意,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时不时揪起一把白头发。 “他们会不会再来?这这这……今天才刚脱壳的大米,每家也没多少,刚好能过个冬天呢!” “万一他们来了,我们这个冬天就没法过下去了。” 南宫峤说出最坏的可能:“十有八九会来,来了估计不止征粮那么简单。” 甘叔将目光移向南宫峤:“他们抢粮还不够,还想要什么?” 南宫峤:“你别忘了,云清可是灭了他手里的几百个兵。” 甘叔:“……难道这里真的没法呆了么?”他转过头,用一种殷切的目光看向沈云清,恳切道:“清姑娘,我知道你很厉害,你还能帮我们一次吗?上次你用的那个东西很厉害,如果他们再来,你可以再炸他们一次吗?” 南宫峤阻止道:“她的手木留弓单也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万一来的人太多她也没办法应对。” 沈云清看着替自己打圆场的南宫峤,心道:这个倒还真的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后一句他说的对,万一人太多,自己还真没把握。 她赞同地点点头:“甘叔,你要想好最差的结果,我们只能逃命!我们今天来告诉你们,就是希望趁早准备好,万一来人太多,你们可以先躲一躲。” 甘叔听后沉默了。 她能理解,生活了半辈子的地方,说抛下就抛下,没几个人愿意,当初南安村被烧的时候,不也有一些不怕死的村民不肯逃么?最后活活葬送了性命。 “要不,甘叔,你跟我们去京城吧!”角落里响起一道声音。 沈云清望去,只见村长手上捻着一根草叶子,他这一路烟瘾犯得厉害,还是甘叔教他怎么自己做烟叶子,这才过了嘴瘾。 这段时间住在甘叔家,两个年纪相仿的老人,特别聊得来。 他上前一步,又劝道:“我们再过几天就得走了,清丫头能帮你们这一次,也帮不了你们以后,你也知道你们村子,三番五次被征粮,还有蝗虫灾害,早就没办法生活了。还不如去京城闯一闯,博个出路来。” “这……能行吗?”甘叔犹豫道:“村民们恐怕不愿意!” 沈云清觉得也只能这样了,她接过话题继续说:“甘叔,我们刚来村子的时候,你将我们错认成征粮的士兵,还敢带动村民点火烧祠堂呢,那可比现在严重多了,万一我们真的是官兵,你们多半都活不到现在,怎么现在连离开村子的勇气都没有呢?” 甘叔摇摇头解释道:“这不一样,那时候身边没粮,左右都是死,不如拼一把,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身边有点粮食了,人都有惰性。” 沈云清不是很赞同,打断他的话说:“你只需要问村民一句话:要命还是要粮食?他们就会给出选择,胡然如果没有追上张大力,那最晚后天就会有大批的官兵来围剿村子,私自拒绝征粮的命令,公然杀害官兵,即使不会立即处死,也会关押到大牢,到那个时候,恐怕没人能救得了你们。” 如果说刚开始沈云清还只是建议甘叔他们躲一躲,听闻村长的建议之后,她也认为这里没办法呆了,能过今年不一定能过明年,还不如出去闯一闯。 她说得也不是恐吓甘叔,只是将有可能发生的事,提前说出来,让甘叔知道事情的后果有多么严重。 说完,沈云清仔细观察甘叔的表情,估计是被吓到了,甘叔紧张起来,就要朝屋外走去:“我我我、我现在去跟他们说说。” 甘叔出了屋子,沈云清朝村长说了句:“村长,我们也要做好准备,要走了,这里留不得了。” 村长点点头。 …… 沈云清和南宫峤回到祠堂的时候,林氏慌慌张张从里面跑出来,迎面跟沈云清碰上,她拉着沈云清的手急道:“云清,彩儿、彩儿不见了!” 沈云清:“彩儿不见了?她不是一直躺在床上休息么?什么时候不见的。”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她觉得不对劲,快步朝房间走去,里面空荡荡的,哪里还有什么人影。 林氏都快急哭了,她转了几个圈,努力回想今日发生的事情。 “今日上午我去后堂煮吃的,因为想着给她补一补身子,就有点久,回来就发现她不见了……” 沈云清问:“整个村子都找了么?她家里呢,有没有去看看?” 林氏点头:“我叫了几个兄弟去村子里看看。” 正好这时那几个人回来了,都表示没看见彩儿,问过村子里所有的人了,都没看见彩儿的身影。 “那她会去哪里?”沈云清看向南宫峤,自言自语,随后像是想起什么,问南宫峤:“她会不会又投河了?” 南宫峤长叹一声,皱眉回道:“不清楚,但是不排除有这个可能!”说完朝那几个人命令:“你们去田地那边的那条河仔细找找,最晚明天早上,找不到就不要找了!立马回来。” 如果真的是投河了,只能说她对这个世界毫无半点留恋,救了一次救不了第二次,没必要再多耗人力在她身上了。 第七十五章:被围堵 第二日一早,寻找彩儿的人来回,在河里发现了彩儿,他们将人打捞上来带回了祠堂。 沈云清看着泡在河里一天,脸色惨白全身僵硬的彩儿,心中没来由的一阵绞痛。 她得对这个世界多失望,才会在获得了自由之后还是选择了这条路? 一旁的南宫峤出声安慰:“或许她只有这样,才算解脱了,活着反而是一种折磨呢!” 沈云清无力反驳,她无声地替彩儿理了理衣裳,又叫林氏拿了一套干净的衣裳过来给彩儿换上。 现在时间紧迫,条件有限,她将彩儿带到后山,从空间里掏出一具不算大的棺材,挖了一个不深的坑,将彩儿放了进去。 沈云清自言自语道:“你还能在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安眠,也算善终了,以后这个村子会不会有人住都说不准,你会孤独吗?” 周围一片寂静,回答她的只有树上簌簌作响的树叶,还有一丝丝秋后的凉风。 ********* 午饭过后,村里人开始收拾东西,他们比南安村村民准备充分,所以一切能用的到的东西,他们都准备打包带上路。 小到缝衣服的针线,大到运粮食的二轮车,棉被,水桶,吃食,大米,家家户户门前都放着几辆车子装东西。 看这架势,不像逃难,而像举家迁徙。 甘叔在一旁大着嗓子喊:“捡重要的拿,保证路上不饿肚子不冻着就行,太重的就不要拿了,二柱,你拿那几个凳子做什么?” “许婆子,木床就别搬了,搬棉被就行!” “你们搬这么多东西,倒时候官兵来了,跑都跑不动。” “命重要,命重要,带上吃得穿得就够了!!!” 甘叔在一旁不断地叮嘱,村民们这才挑出一部分东西放在家里,左挑右捡的,总觉得所有的东西都能用得上,这个舍不得,那个舍不得。 反观南安村的村民,有过一次经历,加上本来随身带的东西本就不多,一个时辰不到,全部都来到祠堂集合。 村长跟在沈云清背后,清点了一下人数,不多不少,哦,不,少了一个小白。 云林军旧部这边,胡然带着出去追人的那些士兵,还没有回来。 南宫峤担心事情有变故,在祠堂角落里留了暗号,打算下午就出发,前往宁州。 傍晚时分,蓝桥村的村民终于在甘叔地催促下,来到祠堂集合。 “清姑娘,除了柳婶一家,都在这里了。” 沈云清摆摆手:“甘叔,你不需要跟我报备,你们自己管好自己的人就行,我也只是负责带路,如果碰上官兵,我和将军还有他的部下,尽量保证没有人无端受伤害,但是,你也要确保他们这一路不会出幺蛾子。” 甘叔习惯性地抚了一把花白的胡子,说道:“这个放心,村民都对清姑娘感激的很,你如此为我们想,我们怎么会无端生事呢?” 沈云清大手一挥:“那就好,我们出发吧!” 他们人数太多,泱泱几百人,出了村口天就黑了,可是还没爬上出村子的那道陡坡路,就被一队人拦住了去路。 来人依旧是张大力,骑着马缩在队伍中间,身后跟着上千人,有一半骑着马举着火把,另一半步行跟在后面。 他胖胖的身体下那匹马有些烦躁,时不时踢着马蹄嘶鸣几声。 “怎么?想逃跑?哼!敢抵抗朝廷命令还杀害官兵,你们这群刁民胆子大的很。”他没有说自己被绑的事,估计有些下不了面子,朝人群中搜寻沈云清的身影。 “云清,你大伯母叫我带你回去,算算玉烟那笔帐呢!” 沈云清站了出来:“没什么好算的,都是她自找的,包括你,不分是非为宁王卖命,你难道不知道宁王想做什么?” 张大力像是听见什么笑话一般,一口黄牙被火光映照着,无比狰狞,他冷笑道:“这个不是我能管得着的,谁能给我高官厚禄,我就替谁办事,自古胜者为王败者寇,南宫将军你说是不是?” 夜色渐渐黑下来,南宫峤一身白衣,周身气势凛然,脸上是一种随时要爆发的肃杀之气。 他没有动,站在人群中就比村民高出一截,在这夜色里无比醒目。 “成王败寇这句话,宁王似乎说的太早了,而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跟我提这个?” 对面的张大力明显被激怒了,他从没跟南宫峤正面交战过,对南宫峤“战神”的名号嗤之以鼻,认为多半是传言。 见南宫峤如此不将他放在眼里,脸色霎时就不好看,阴阳怪气道:“没想到南宫将军这么眼高于顶,那就请你去宁王府坐一坐,宁王总配跟你说吧?” 话刚说完,他勒着马就要冲下坡来,准备直接冲进队伍里。 可是他忘记了,这么陡的山道,是很不利于战斗的。 沈云清瞅准机会,在马跑到半山道时,挥着长枪往地面横扫过去,刚刚好够得倒马蹄的高度。 只见战马吃痛,朝前方栽倒过去,马背上的张大力自然也因为重心不稳,眼看着要摔个狗吃屎。 村民们见状,很识趣地留出了一块空地,等着张大力摔下来就要上前揍一番。 可是预想的张大力栽跟头的事情没有发生,战马吃痛往前跑去,张大力一个借力从马背上跳下来,往后退了几步。 “云清,我在你手上吃过一次亏,还会吃第二次亏吗?你也不看看,我这次是有备而来!” 说罢,一声令下,身后的几百骑兵从一旁的杂草坡下直冲,紧接着身后的步兵也跟着跑下来,将几百个准备逃难的村民团团围住。 村民见状,早已吓得六神无主,有的村民已经开始双腿颤抖,抱头开始小声哭泣。 “我们会不会死啊?” “不知道啊,他们好像不想放过我们……” “我、我、我好怕,我不想死,呜呜呜呜呜……” 一个妇人抱着孩子,吓得开始求饶:“军爷,我我我、我把粮食给你,你放过我们一家好不好?我和我孩子是无辜的!” 甘叔在一旁喝道:“杨家媳妇,不可这样没骨气!他们即使拿了粮食也不会放过我们,我们只有跟他们拼了。” 第七十六章:更何况一只畜生? 张大力缩在包围圈外面,朝甘叔夸道:“老头,你说的不错,即使上交了粮食宁王也不打算放过你们,毕竟好几百人死在你们这个村子呢,不过……” 他转头看向那个妇人,眼神开始猥琐起来,嘿嘿笑道:“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如果你能主动上交粮食并跟着我走的话,我保证跟宁王求情,放你一条生路,怎么样?” 他话说得这么露骨,谁都懂什么意思,那妇人没成想遇上一个无赖,愣怔半晌,“这这这这”半天回不出一句话来。 命重要还是名节重要?这时候的人多半会为了保住名节不惜拼命。 沈云清望过去,见那妇人不吭声了,缩在队伍里抱紧手中的孩子,她上前一步“呸”了一声,骂道:“就你?也不拿镜子照照,真跟张晓莲一个德性!” 没必要同这些人多费口舌了,沈云清观察了一下形势,官兵将百姓团团围在了一个圈了,她没办法丢空间里的手木留弓单,那样会连村民一起误伤,只能赤手空拳上去厮杀了。 张大力知道手木留弓单的厉害,所以这次变聪明了,改作战方式了? 她警惕地看着这些官兵,脑中在仔细思考怎么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村民的安全,身旁贴近一个人,她侧眸看过去,南宫峤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自己身边。 只听他压低声音说:“对方人数太多,我们胜算不大,唯有智取,你撕开一个口子,给村民逃生的机会,我想办法将张大力扣过来。” 沈云清问:“你一个人行吗?” 问完之后,她就发现南宫峤似乎有点生气,他冷着声说:“你不相信我的能力?” 沈云清立马改口:“我相信!” 那边张大力听见沈云清骂自己,顺带连自己的姐姐也跟着骂了,朝前几步走近,试图走到包围圈内,奈何身躯太胖,挤了几次没挤进来,他骂道:“没长眼睛啊!本将军要进去,不知道让一让?” 士兵的包围圈松了一些,张大力这才走进了里面,他摸了摸滚圆的肚皮,朝沈云清怒道:“没大没小,后娘养的小杂种果真没教养,还敢骂长辈!看我不替你爹教训你。” 说罢伸手就要来抽沈云清的耳光。 只是沈云清怎么可能站在那里等他来抽呢,她往后退了几步,借着混乱掏出了背篓里隐藏的弯刀,砍向一侧的士兵。 而这边南宫峤则一个轻巧地翻身,便将张大力制住了,他手上握着沈云清悄悄递给他的匕首,横斜在张大力的脖子处:“别动!叫他们都散开!” 自动送上门的人质,不用白不用! 张大力瞬间吓得脸色苍白,举着双手求饶:“南宫将军饶命!饶命!”他又朝围成包围圈的士兵喊道:“你们都住手,住手……你还不放下刀,你想害死我么?” 沈云清才刚刚一个招式过去,三名士兵倒下,就被迫停止了战斗,她看向南宫峤,一个赞许的眼神投过去,对方无比受用,回报她一个微笑。 然后这些士兵都不敢乱动了,都戒备地看着南宫峤和沈云清。 完不成任务回去要被宁王处死,带头的张将军如果死了,他们还是个死,就……很难办。 南宫峤拖着张大力往山坡上走去,眼神示意沈云清赶紧带着村民跑,他威胁张大力:“叫你的手下离远一点,放村民走,我可不怕宁王!” 张大力:“你们都听他的,放下武器,放他们走!” 队伍里一个新兵疑惑道:“将军,放他们走了,宁王不会放过我们的!” 张大力气得想伸脚去踹他,骂道:“你没脑子吗,老子现在被人拿刀逼着,我死了你能从这位南宫将军手里抓到人吗?” 好像说的对! 围成圈的新兵终于松开一个口子,村民缩着脑袋从他们手下逃出,跑向出蓝桥村唯一的一条山道。 待人都上去之后,南宫峤拖着张大力一起上去,命令这些士兵:“你们就在这里待着,我不会为难你们张将军,如果敢跟上来,就别怪本将军手中的匕首不长眼睛。” 张大力赶紧答应:“他们不敢的,不敢的,南宫将军手别这么用力啊,我脖子好痛,是不是流血了,是不是破皮了?” 南宫峤作势恐吓一声:“闭嘴,吵死了。” 可是等逃难的村民走了不过一里路,来到去往宁州的大路时,被大队人马堵住了去路。 沈云清正安排村民往前方走呢,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她挺直身朝前望去,只见宁王坐在轿子里,身后全是他的暗卫,穿着一身黑衣,与黑夜融为一体。 “你们准备跑去哪里?”他声音懒散,看样子不像来抓人,更像来巡游的。 “南宫,你跑得倒挺快,如果不是大力跟我说,我还不知道你躲在这个村子里。” 这下糟了! 宁王多半是冲着南宫峤和自己来的,他可不会管村民的死活。 沈云清管不了那么多了,管他宁王不宁王,从空间里掏出了手木仓和手木留弓单,随时准备来一番轰炸。 可是当她看清宁王身后的人时,却默默将东西都藏了起来。 只见宁王拍拍手,身后的士兵押着胡然和那些士兵出来,一旁的小白被关在笼子里,雪白的毛上面有许多的血迹,眯着眼睛像是受了伤。 云娇惊道:“小白!!” 而她身旁的南宫峤也是一惊,对面的胡然一脸羞愧:“将军,胡然没用,打不过他的暗卫,你不要管我,赶紧走,我死不足惜!” 只见南宫峤冷着脸厉声道:“你闭嘴!该受的罚还没受,就想一死了之?”说完朝宁王挑眉道:“宁王还真是……锲而不舍,为了抓我,亲自跑到这里来。” 沈云清一言不发,她沿着南宫峤的目光看向宁王,只见宁王哈哈笑了两声,从轿子里弯腰出来,轻松道:“你可是宝贝,整个璃国都在找你呢,我为了在父皇面前刷刷好印象,不得拿你去邀功么?” 沈云清见云娇担心的样子,她上前一步试图讲条件:“要抓人就抓人,抓动物做什么?” 显然宁王知道小白对她的重要性,他摊开双手,懒懒道:“人我都随便杀,更何况一只畜生?” 第七十七章:宁王以手接弹 宁王手上有胡然和小白,还有十几个士兵,而南宫峤手里只有一个张大力。 况且宁王想要的不是张大力,是南宫峤和沈云清! 这局怎么看都是沈云清这边胜算不大。 她上前一步,手腕上的铃铛随着动作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吸引了宁王的目光,他有些意外地问:“传说你的‘南铃’从不离身,现在看来这位姑娘对你很重要,你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舍得送了!” “呵~~~~果然所谓的规矩都是因人而异。” 沈云清懒得去解释这其中的曲折,她眉头微蹙,神色几番变换,朝宁王喊道:“我想跟你谈笔交易!” 对面的宁王歪了一下头,定定地看着她没有说话,在等她继续说下去。 沈云清继续说:“我拿我自己跟他们换,毕竟我可比他们有价值多了。” 她在宁王府偷听了他的秘密,又跟南宫峤走在一起,即使她没有对南宫峤说出这个事,宁王也多半会认为她已经跟南宫峤是一路人了。 她将自己送到宁王手上,这是一个很诱人的条件。 只见对面的宁王一听这话,眼睛一亮,瞬间来了兴趣。戏谑道:“这个畜生对你这么重要?” “重要不重要的,不是这么平衡。” 沈云清心道:她一个人换这么多人也值得,再说她一个人有八成的把握能逃出来。 可是,她刚说完,手被身旁的人拉着往下,沈云清低头看去,见是云娇,她蹲下身和云娇齐平:“云娇,怎么了?” 却见云娇捂着双手凑到她耳边悄悄说:“姐姐,不要这么做,小白没事,我刚刚偷偷问过它了,只是一点点伤。” 沈云清摸摸她的头,安慰道:“即使小白自己能逃出来,那些士兵叔叔也要救出来的。” 云娇有些为难,撇着嘴说:“可是,我担心姐姐……” 难得一次被这么小的娃娃担心,说出这么暖心的话,沈云清一愣,随即将云娇抱在怀里,拍拍背:“不用担心,姐姐不会有事的,你机灵点,跟着娘趁机逃!” 她们两姐妹在这边耳语,南宫峤早就先一步用身体挡住了二人,架着张大力横在宁王面前:“宁王既然觉得这个张大力对你作用不大,那我留着也没什么用!” 说罢手上匕首用劲收缩,丝丝鲜血冒出,张大力吓得大喊:“王爷!王爷!救命啊,救命啊!王爷……” 宁王皱眉,“啧”了一声有点不耐烦。 南宫峤自然舍不得沈云清去做人质,他宁愿放下刀投降,也不想这种受制于人的感觉,他在战场上何时这么束手束脚过? 手上的张大力原本只是威胁那些士兵的筹码,现在既然宁王来了,他手上动作又狠了几分,“撕拉”一声,鲜血直流,张大力胖胖的身躯“嘭”地一声倒下了,身边还扬起一些尘土。 在他解决掉张大力的一瞬间,朝身旁的沈云清喊道:“动手!” 沈云清正准备继续跟宁王谈条件,没防备南宫峤出手这么快,这下没得条件可讲了,只能直接冲吧。 希望小白能自己逃出来。 两边的人见南宫峤发出了命令,都亮出兵器加入了战斗。 场面一度混乱起来。 百姓们被一队人押到了胡然他们那边一起,云林军旧部只剩下几十个人,加上沈云清和南宫峤也不足百人。 而宁王这边足足几千人,而且很多都是暗卫,暗卫战斗力可比张大力那些部下厉害多了。 沈云清快速思考应对之策,晃眼看见宁王悠闲地站在战局之外,看得她直来气,她掏出空间里的手木仓,朝宁王开了一木仓。 擒贼先擒王,没了宁王,看这些人听谁的! 不过因为人数多且混乱,她的木仓法没那么准,子弓单从木仓膛里射出,随即传来一声巨响,打偏了。 子弓单朝一旁的山坡上飞去。 对面的宁王很不以为意,觉得这东西刚开始看着很厉害,实际也不怎样,还没他的弓箭手瞄准度高。 他轻笑一声:“这位姑娘总爱掏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出来吓唬人。” 第一木仓是趁宁王不备,见他如此轻视,沈云清紧接着又瞄准宁王开出了第二木仓,只见对面的宁王躲都不躲一下,伸出手掌想像接住箭矢那般去握住朝他飞过去的子弓单。 然后,和预想的一样,子弓单穿透了宁王的手掌,朝他耳边刮过去。 宁王皱着眉,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手掌上的洞,他愣了几秒,才感觉到痛苦,只见他“啊”了一声,脸色发白,不由自主地咬紧嘴唇,左手用力握着右手手腕。 而那些混战的士兵和暗卫,见宁王受伤了,都手忙脚乱起来。 他们乱了才好,正好一锅炖。 正因为刚刚宁王的手下将村民们都驱赶到胡然那边,这里没什么老百姓,沈云清扯过几米外和人缠斗的南宫峤:“走。” 说罢,扔出好几个手木留弓单。 山路上瞬间接连的炮火响,“嘭”“嘭”“嘭”…… 伴随着断续的爆炸声,一团团浓烈的黑烟直冒出来,碎屑和残片横飞。 接二连三的闷响里,混杂着破空的刺耳尖啸,大地似乎都在晃动。 炸响连天,尘土飞扬,这其中自然包括那些士兵和暗卫,宁王似乎这时候才意识到沈云清的厉害之处。 再也不敢小瞧她手上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奈何已经晚了。 宁王见沈云清朝他瞄准了第三木仓,他吓得跌倒在地,拉过一旁的士兵替他挡着,随即大声喝道:“撤,赶紧撤,掩护本王撤退!” 剩余的残兵不敢恋战,他们碰上这些一丢就会炸的东西,简直是以卵击石,况且已经死了那么多人了,他们也很害怕。 听得宁王一声令下,连宁王来时的轿子也不要了,架着宁王往大路逃去。 宁王带着几千暗卫斗志昂扬地来,走时只剩几十个暗卫,还是如此狼狈不堪。 他回头看了一眼南宫峤和沈云清,眼里凶光毕露,充满了愤怒和仇恨之色,显得阴森可怖,令人毛骨悚然。 第七十八章:初吻 待宁王完全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沈云清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不让他吃点苦头,简直没完没了! 她正准备去将笼子里的小白放出来,手却被南宫峤拉住了,他说:“你不应该重伤宁王!” 沈云清不明白,语气有些冲,问道:“宁王几次三番想杀了我们,你为什么还要这样说?” 南宫峤说:“因为他是皇子,任何人没有权力杀他刑罚他,他只有被定罪之后,由皇上发落。” 沈云清甩开他的手,朝笼子走去,有些负气道:“你的意思是,我不该这么做,只能由着宁王将我们都抓走,由着他将百姓全杀光?” “我不是这个意思!”南宫峤在后面追上来。 沈云清站定,转身看向南宫峤,对方一身白衣染了血迹,一片一片的红,脸上也有许多血迹,相比他,沈云清身上干净不少。 她不解地看向对方,冷漠又疏离,眼神不带一丝情感,就如同看一个陌生人一般。 “南宫将军,如果刚刚不是我对宁王开木仓,说不定现在躺在这里的,就是我们,还有这些无辜的百姓!” “我只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双倍奉还。宁王都要我的性命了,我连自保都不行?” 对面的南宫峤显然被沈云清的眼神吓到了,他试图解释清楚他的想法:“我们可以有其他的办法……” 沈云清:“其他的办法?那种情况下能有什么办法?晚一秒就可能死在他的暗卫手下!” “可是……” 沈云清打断:“没有什么可是,如果你是因为伤害了皇子而害怕降罪,大可以跟我撇清关系,人是我伤的,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去了京城你也可以这么跟皇上说,我不会连累你。” “你听我把话说完行不行?”对面的南宫峤可能也恼火了,音量提高不少,只见他急道:“我怎么可能会因为怕被连累而阻止你,我是担心你到时候被皇上降罪。” “南宫将军的好意我心领了。”沈云清冷冷说道:“但是,这好像也不关你什么事!” 还敢凶我?真是听不得这种,说不过就提高音量来彰显自己有道理的人。 沈云清被气上头了,她丢下这句话就再也不理南宫峤,转身就要走,突然手腕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握住,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拉进了一个怀抱。 她正想挣脱开,双手朝对方胸口捶去,可是南宫峤那么高的个子,一只手就将她双手牢牢拴住,另一只手则拖住她的后脑勺,探下头来。 下一秒,一个温热的事物贴在了沈云清的嘴唇上。 沈云清不可置信地睁大双眼,她扑闪着圆圆的杏眼,眼睫与南宫峤的眼睫交织在一起,有种难舍难分的感觉。 对方刚开始闭着眼,没多久也睁开了眼,他的眼眸深邃如一汪星空,让人稍有不甚就会溺在里面出不来。 突如其来的亲吻像暴风雨一般,打得沈云清措手不及,口中有异物吸吮的感觉,她脑中一片空白,他的气息近在咫尺,相贴在一起的身躯异样的酥麻,瞬间蔓延至胸膛,让她的心弦颤动不已。 她甚至都忘了推开他,由着他抱着自己吻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两人这是在干什么,旋即挣脱起来,“唔……你、你放开!唔唔……” 挣脱了好一会,南宫峤这才松开她,歪头在耳边说:“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冲跟你说话,你说的对,当下先保命要紧,我只是不想你有事,以后的事我来想办法。” 说完才直起身,低眉看着沈云清,眼神温柔,抿了抿嘴唇,似乎还在回味。 沈云清刚刚直冲头顶的一点火气,瞬间就消没了,她头一次面对这种事,心慌意乱又手足无措,只能用逃避来回应,她“嗯”了一声,转头见村民正在收拾东西,小白也放出来了,“我去那边看看。” 身后传来声音:“你的唇很甜。” 沈云清一听,差点被山道上的石子绊了一跤,踉跄一步后,头也不回地往林氏那边跑去。 南宫峤挑眉:原来女孩子要这么哄?他像突然掌握了什么奇特的功法秘诀般无比开心。 吹了一声云林军军令口哨,声调都轻快了不少。 胡然领着云林军旧部跪在南宫峤面前:“将军,请责罚!” “当然得罚,我云林军的面子今天算是被你们丢光了,堂堂上百的云林军男儿,竟然比不上一个小丫头?” 南宫峤心情似乎不错,唇角总有意无意的勾起,他开口道:“去,将那边所有村民的物资都扛过来自己背着,去前方探路。” 胡然“啊”了一声,显然没明白这算什么责罚,军令起步就是三十军棍,这也太轻松了。 南宫峤白了他一眼:“五十军棍等到了宁州再罚,现在罚你们,个个都不用干活了是吧?想得美!” 算他今天心情好,要不然非得给这些丢人现眼的东西一顿好打。 他说完就朝沈云清走去,抛下一句话:“路上机灵点,别什么事都要别人帮忙,那样你们还不如回去种地,也没必要跟着我了。” 胡然面对今日这么“和蔼可亲”的将军,身子颤了颤,有些害怕,心道:这是不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那边沈云清已经掏出空间里治伤的药膏出来,给小白将身上的伤仔仔细细检查一番,再抹上药膏。 云娇趴在小白耳边,用手给小白顺毛,“小白乖,擦药药了就不痛了哈。” “呜呜呜……”小白半眯着眼睛低低应了一声。 沈云清问:“它说什么了?” 云娇睁着惺忪的眼睛,打了个哈欠,胡乱回道:“没什么,它说它不痛,就是困,(__)(-.-)(~o~)……(-.-)我也困呢!” 沈云清摇摇头,指着一旁宁王留下的轿子说:“你去里面睡一会,走得时候我来叫你。” 云娇毕竟还小,瞌睡虫来了,分分钟秒睡,哪怕刚刚经历了生死。 她蹦蹦跶跶地朝宁王的轿子走去。 第七十九章:证据 宁王的轿子富贵华丽,轿子外边镶着一层银箔,帘子是上好的布料。 云娇不认得那布料的料子,她掀开轿帘往里瞧,除了一个软凳,还有一个小的四方桌子。 桌子上有许多点心,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不过姐姐说过,陌生人的食物不能吃,即使是宁王被遗弃在这里的点心。 点心旁边还有一个茶炉,炉子里烧着炭火,茶壶里的水咕噜咕噜冒着热气。 秋日的夜里,温度较低,轿子里温度比外面要高一些,热意上涌,云娇感觉更困了,她手捂着嘴巴打着哈欠,朝软凳走去。 那个软凳不宽,云娇看了看,觉得自己睡在上面多半会滚下来。 于是,她眼珠子一动,将四方桌上的点心和茶炉挪到角落里,然后将四方桌跟软凳合并在一起。 这样起码够宽,不至于摔下来。 她嘿哟嘿哟费力地挪着四方桌,好不容易挪开后,感觉脚下踩着什么硬块。 “咦?什么东西?这么硬,难不成是金砖?” 她嘟囔一声,抬起脚一看,只见刚刚被挪开的四方桌底下,一张纸叠得整整齐齐,还沾了一些灰。 云娇捡起来摊开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黑点,也不知道是什么,也许是字,但是她不认识字,看着倒像蚂蚁。 “吃又吃不得,又不是金砖,感觉没什么用!”她随手将那叠纸扔在脚边。 困意袭来,她只刚把一只脚搁上软凳,另一只脚还踮在地上呢,就以这样奇怪的姿势,趴着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云娇感觉有毛茸茸的东西在摸自己的脸,她睁开眼看,见小白伸着个脑袋进来,将下巴搁在四方桌上,正用脸靠着云娇的头。 毛茸茸的有些痒! 云娇睡得差不多,一骨碌爬了起来,朝外面看了一眼,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问道:“小白,是我姐姐要你来叫我吗?我们是要出发了吗?” “呜呜呜呜……” 云娇点点头,“那我还可以睡一会了。” 不过,还没等到她继续躺下,轿子外面响起了沈云清的声音:“云娇,我们该走了。” 话音刚落,沈云清掀开轿帘,将小白的脑袋挤到一边,钻进了轿子里。 “这里面还挺暖和的,睡够了吗?睡够了我们该走了,这里不安全。” 云娇:“姐姐,我还没睡够呢!” 她见云娇一副迷糊的样子,弯腰抱起云娇,转身时看见云娇脚底的那一叠纸,问道:“这是什么?” “不知道呀,在桌底看到的。” 沈云清将云娇放在软凳上,拿起那叠纸摊开借着火光看。 这是一封信。 宁王和白狄的白纪互通的书信,内容大致是二人之前合谋让南宫峤战败,现在白狄那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斥宁王是不是想独吞这个人。 沈云清“切”了一声,还独吞?当南宫峤是物品么,抢来抢去的。 不过当初沈云清只是在宁王府听见二人的谈话,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就这样宁王就想杀人灭口。 现在她重伤了宁王,宁王肯定对自己恨之入骨。 这封书信的内容,清清楚楚地写着他跟白狄勾结,陷害南宫峤,将容城拱手让给白狄。 这是一个证据,或许以后去了京城,可以用它保命。 揣着这样的心思,沈云清将信重新折叠好,放进了自己的袖袋里。 软凳上的云娇看见姐姐的动作,好奇问道:“姐姐,这上面写的什么?重要吗?” “额……不重要,小孩子不要多问。”她抱起云娇往轿子外面走去。 村民们都已经收拾妥当,有几个青年看见轿子上贴的银箔在黑夜里有些亮眼, 凑上前来看。 “这是什么?银的?” “好像是!” “宁王那么有钱,坐的轿子贴银箔很正常吧!” “他不是跑掉了吗?轿子应该也不会要了吧。” “是的,那……不如我们……将银箔抠下来,这个应该能值钱吧?” “银箔,银子熬融化了贴上去的,你说值不值钱?” 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说着,说到最后都挤着上前抠银箔。 “你别挤啊,大家一起来的,都该有份啊!” “我才抠了这么一点点,你都很多了……” “喂,这还有什么公平的说法,自然是多劳多得,谁抠的归谁了。” 吵吵闹闹地,乱做一团。 沈云清带着云娇回了林氏身旁,回头看向这些扣银箔的青年直摇头。 那几个青年抠完银箔还不甘心,看见里面的点心和茶炉,村里人从没见过那么精致的点心。 三两下将点心和茶水瓜分完了。 “这些王爷的点心就是好吃,再来个十盘我都能吃得下。” “他征了我们那么多粮食,吃他一点点心不为过。” 到最后,沈云清看见这些人甚至将那顶轿子给拆了,因为其中一人说那木头很值钱。 扛回来的时候甘叔吓了一跳,“你们几个要作死撒,逃命的路上背着这个,哪里跑得动?” 那几个人嚷嚷道:“我们自己背,又没要你背,你瞎操什么心?” “就是就是,这可都是值钱的宝贝,不要白不要。” 说完众人越过甘叔,朝自家休息地走去。 只是他们还没走几步便走不动了。 只见他们个个捂着肚子,面部扭曲,皱着眉头,慢慢往下倒,手上抱着的木头和银箔散了一地。 “好痛!” 这边刚有异样,子林就跑了过来,他是大夫,随时负责队伍里其他人的身体健康问题,他后面跟着沈云清和南宫峤。 只见这些刚刚还活蹦乱跳,能把轿子给拆了的青年,此刻已经口吐白沫,蜷缩成一团,其中一人认识子林,知道他是大夫,上手抓住子林的手,“救、救我!” 子林不防备被抓得死紧,手无法挣脱开,安抚道:“你先松手,我要给你号脉,不要耽误时间。” 那人这才松开手。 可是一旁的几人见子林是个大夫,纷纷上前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扯住子林的衣袍,“大夫,救、救我!” “大夫,救我,救我,我这些银箔给你!” 子林被这几人围在中央,左扯一下,右拉一下,整个人重心都不稳,怎么能给这些人诊断? 第八十章:紫霜花 沈云清上前一步,将这些人的手扯开,吼道:“不要抢,一个一个来。” 子林趁空闲给那个人诊脉,可是那些人太严重,不等子林诊断出结果,就一个个地晕倒在地。 他们有的眼球爆出,眼角一行血迹;有的鼻孔流黑血,嘴歪的严重;还有的口中舌头伸出嘴巴歪斜地吊着,牙关却咬得死紧,活生生将自己的舌头咬断。 沈云清上前试图阻止这些人的怪异行为,还是晚了一步,没过几分钟,这些人就断气了。 “怎么会这样?”沈云清问。 子林观察片刻,说:“是中毒了。” 沈云清:“中毒?刚刚还好好的,也没见他们吃什么东西,怎么突然就中毒了?” 这时,云娇在远处喊了句:“姐姐,他们好像将轿子里的点心吃光了。” 沈云清望过去,云娇站得地方正好是轿子所在的位置,轿子被他们拆了之后,轿子里不值钱的东西就丢在那里。 那盘点心被吃干净,盘子却被丢在了那里。 沈云清跑过去,发现地上还有一点点心的残渣,她小心地用袖子弄起一点干净的点心,走到子林身边,“看看这些点心是不是有毒?” 见子林并没有接她手中的点心,而是摇头说:“抱歉,清姑娘,我没办法凭这些残渣就判断有没有毒。” 沈云清一愣,“需要什么工具?” “用水将它们化开,然后还需要银针。” 银针试毒,这倒是说得过去,沈云清稍一思索,她的空间里有银针,等下偷偷拿一根出来便是。 不过一旁的村民眼尖,发现地上的银箔,“银箔也是银,也可以吧!” 子林:“嗯,可以!” 早有村民将水端了来,沈云清将点心撒进去,待它们融化后,将一片银箔丢进了水中,只见银箔瞬间就变黑了。 村民们瞬间就散开了,好像挨得近了就会有危险一般。 “原来真的有毒!” 这种毒掺在点心里没什么味道,甚至完全察觉不出,可是化在水里之后,味道就特别浓。 沈云清捂着鼻子,眼睛扫到人群外的南宫峤,只见他像是想到什么似的,上前一步抢过子林手中的碗,凑到鼻子前闻了两下。 然后他眼睛一亮,喃喃自语:“原来如此!” 沈云清问:“怎么了?” 这时南宫峤却不说话了,他将碗递还给子林,问道:“知不知道这叫什么毒?” 沈云清看向子林,只见他嗅了嗅鼻子,仔细分辨,半晌才不确定地说道:“有点像白狄那边的紫霜花。” 沈云清问道:“什么是紫霜花?” 子林:“白狄地势特殊,紫霜花更是只有在极寒的地区才有,而且它只在霜降时刻开花,一年一开,一开一朵,花瓣呈紫色且有剧毒,根可入药。” 南宫峤追问道:“紫霜花之毒可有解药?” 子林摇摇头:“不清楚,我也是在外祖的医书上看到过,并没有写解药。” 听闻子林这么说,南宫峤脸上有一瞬的失望,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退出了人群。 沈云清见南宫峤如此关心这个毒,联想到刚见他时毒发的样子,会不会他中的就是这个毒? 可是,这些村民因为吃了几块点心就毙命了,南宫峤的中毒症状看上去不算特别严重,这又有点说不过去。 现在已经知道这些村民死于点心里的毒,可是点心在宁王的轿子里。 那么宁王为什么要在自己轿子的点心里下毒? 沈云清摸到袖袋里的那封白纪的书信,那么有没有可能这个毒实际是白纪给宁王下的? 因为二人对于容城和南宫峤的归属有异议,白纪不想要宁王这个不听话的傀儡了,于是想下毒杀了宁王? 借着送书信的名义,送给宁王一盒特殊的点心做礼物? 这么一想似乎能说的通。 不管怎样,宁王也不算什么好东西,与白纪顶多算狗咬狗,跟她沈云清无关。 那些中毒死去青年的家属,这会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他们也没料到,就贪吃了几块点心,白白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其中一个老婆子满脸横肉,指着云娇问:“是不是你?” 云娇:“啊?关我什么事?” 老婆子抹了两把脸上的泪,停止了哭泣,“是你先去的轿子,我看见了,你在轿子里呆了很久,说,你在里面干什么了?毒是不是你下的?” 沈云清见状,上前一步将云娇护在身后,厉声反驳道:“这位大娘,麻烦你搞清楚,子林大夫都说了是白狄的紫霜花毒,云娇才三岁,她懂什么毒不毒?” “即便是这样,她也有嫌疑,身边天天跟着一只大狗熊,有古怪!她既然知道点心有毒,就应该阻止我儿子吃!” 真是没见过这样强词夺理的人,沈云清一巴掌挥过去,将那老婆子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凡事说话做事讲证据,你儿子贪便宜送了命,你随随便便拉个人就想推卸责任?” 她现在耐心真的被这些人磨得只剩一丢丢,跟她们讲道理完全讲不通。 “这么说应该是你这个娘没有教好,我家三岁的云娇都知道,别人的食物不能乱吃,她只不过是去轿子里睡了一觉,什么事都没有,怎么你这个成年的儿子出事了,还要三岁娃娃负责吗?” 地上的老婆子一愣,“我我我我我”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她本来就是抱着倒打一耙的想法,能讹一笔是讹一笔。 沈云清一家明显要比别家条件好,谁都看得出,只不过很小气,大家都有点惧怕她。 自己现在这么大年纪了,突然儿子没了,将来谁给她养老? 沈云清赔她一点怎么了,她那么厉害,连宁王都敢杀,还会在乎这么一点钱么? 没想到自己才开了个头,就被沈云清一巴掌扇晕了,后面的话早就忘了说了,哪还敢提讹诈的事? 她双手捶地,又开始大哭起来:“我的儿啊,娘怎么这么命苦啊,你走了,我怎么办啊?谁来给我养老送终啊?” “我一把屎一把尿将你拉扯大,你爹死得早,我们娘俩孤苦无依,现在你也走了,就留下娘一个,娘老了,没办法养活自己啊!” 声音很大,哭得震天响,嚎一嗓子,就看一眼沈云清,时刻观察沈云清的反应。 沈云清见状蹲下来说了句:“你没手没脚么?” 第八十一章:十里红妆 那老婆子一愣:“你什么意思?” 沈云清斜看着她,满身肥肉,也不像营养不良的家庭,说不定吃得比谁都好,典型不会亏待自己的人。 “我们这一路大家可都是靠着自己的双手,在山林里挖野菜吃,那边几个比你年纪大的阿奶尚且如此,你还需要别人养着么?” “大家各凭本事,多劳多得,或者你有什么特长可以帮助别人,以你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也可以。” “你想清楚,这一路去京城,千里之远,你能不能受得了这个苦,受不了就不要跟着我们了。” 沈云清蹲下身,跟老婆子齐平,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的反应。 只见老婆子听到第一句第二句时还满脸不屑,时不时朝沈云清翻个白眼,等听到最后一句话,吓了大跳。 沈云清明显是在赶她走! 她没了儿子,孤零零一个人,叫她一个人回蓝桥村?打死她也不回去。 可是……可是她的儿子就这样白白死了? 这时,不远处的甘叔走了过来,看着像小孩子一样撒泼打滚的老婆子,嫌弃道:“老李家的,还不赶紧起来!这样子像什么话?你和你儿子平时在村里占人小便宜占习惯了是吗?” “清姑娘帮了我们多少?要不是她,我们早不知道死几回了,你怎么还赖在她头上了?以后指不定我们都要仰仗清姑娘呢!” 他身为蓝桥村的族长,负责大家的安全,但是对村里极个别品性不端正的,也是看不惯。 李婆子见希望泡汤,讹是讹不到一分了,说不定还会被赶走。 她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爬起来,仍有不甘,“那我儿子就这么白死了?” 甘叔好心解释:“他吃了宁王轿子里的点心,冤有头债有主,要找也是找宁王!” “我哪有那个本事去找宁王?” “你没有本事,清姑娘有本事,你没看见刚刚清姑娘将宁王打伤了么?” 李老婆子似乎被甘叔说动了,她低着头眼神飘忽不定,没过几秒,换了一张笑脸,来拉沈云清的手,被沈云清拒绝了。 沈云清:“既然闹够了,也该走了。” 甘叔上前一步,用商量的语气说:“清姑娘,可不可以再等等?容许这些村民将他们的家人安葬了?” “行!” ********** 一个时辰后,众人这才启程,朝宁州走去。 宁州是璃国的军粮中转大站,要从阳城去往京城,宁州是必经之路。 宁王必定也知道他们会去宁州,所以她们选择绕远路,不走官道,走反方向绕个大弯再去宁州。 这一夜变故实在太多,村民赶路的积极性不高,走了一夜,勉强走到一个小镇子里。 鉴于他们人太多,沈云清选择在进镇子一里路外的山道上休息。 这一休息,就到了下午,有人肚子饿已经开始准备晚饭了,今日说不定没办法再赶路了,索性就好好吃一顿吧。 沈云清也掏出了煮饭的家伙,准备弄点吃得。 虽说有空间商城,里面要吃什么就有什么,但是偶尔也得当着村民的面,做做样子煮个饭,不然天天空着手却一直有东西吃,迟早要被怀疑的。 这边大家做饭闲聊,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山道下那条官道也突然热闹起来。 沈云清听见声音,站起身子朝山下望去,只见官道上一长串的队伍,每两个人挑着一个大箱子。 大箱子上绑着一条红绸带,队伍前面是一个男子身穿喜服骑着马,身后跟着一顶喜轿。 这是一个迎亲队伍,怪不得这么吵,隔几米放一串鞭炮,还有那些吹唢呐的人。 沈云清一眼望去,好家伙,后面全是抬着大箱子的队伍,一眼竟望不到头,这些多半都是女方的陪嫁了。 古代嫁女讲究陪嫁多少多少,可是现代都是将彩礼多少多少。 沈云清摇摇头,搞不懂,她反正在现代没结过婚,来到这里一路逃难,很少见到迎亲嫁娶的队伍。 在阳城境内还能见到,说明这个镇子的人过的还不算差。 可是等她吃完饭,迎亲队伍都还没走,停在官道上将她们进镇子的路堵死了,她们本来就在山道里逗留太久了,现在吃完正准备继续赶路进镇子补充物资。 这些迎亲队伍都在这里快两个时辰了。 不行,得下去看看。 沈云清起身往山下走去,她刚走不远,不远处的南宫峤就跟了上来,“去哪?” 沈云清抬起下巴示意下面的官道上:“去瞧瞧新娘子和新郎。” 她说的真的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可是话到南宫峤耳朵里,就被他脑补一大串。 只见他顺着沈云清的目光向下看了一眼,又挪回目光,看向前面沈云清的背影。 她这话什么意思?是暗示我提亲吗? 她想嫁给我又不好意思明说,所以借这个表达她的想法? 嗯,肯定是这样的! 等到了京城,就带她去见爹。 到时候给她一个大大的婚礼,十里红妆。 她没有钱家里也凑不出什么嫁妆,那到了京城我就要先准备这些,到时候就算是给她准备的嫁妆。 将军夫人可不能被其他人瞧不起。 南宫峤跟在后面,想着到时候婚礼上要请哪些人,名单要怎么列,甚至要请远在南疆的舅舅来,他都已经想好了跟皇上的说辞。 他在京城还有一座府邸,一直空着,刚好可以按着沈云清的喜好来摆放。 或许可以弄个练武场,她那么喜欢拿着那把黑黑的宝贝射击,跟射箭一样,得给她安排个靶场,还要一个大型沙堆,供她丢那些手木留弓单玩。 他甚至幻想未来,他将容城收回来了,就向皇上请调回京,那样他就可以每日都能看见她。 想象将军府里的侍卫跟沈云清比武,被打得很惨的场景,南宫峤忍不住笑出了声。 前面的沈云清侧眸问:“笑什么?” 南宫峤瞬间收起笑容,故作平静道:“没什么,走吧。” 官道上的迎亲队伍刚看的时候,像是在行走,现在才发现,他们根本没走,而是一直在原地,等沈云清二人走下山,才发现有点不对劲。 新郎不知什么时候下了马,新娘也没有坐在喜轿上,甚至连头上的喜帕都掀了。 刚刚还热热闹闹的迎亲队伍,此刻没有一点声音,一旁的唢呐呆呆地看着新郎新娘,就连身后扛箱子的伙计都有些不耐烦。 第八十二章:贪得无厌分嫁妆 沈云清刚走近,就听见新娘语气很不善,气得直发抖,“多了一两,还多了,你眼瞎吗?” 她看向新娘,身上穿的新娘服料子上等,头面也算中上,画着新娘妆,此刻竟完全没有新嫁娘的娇羞。 只见她坐在最前面的那个箱子上,身子发着抖,伸着手指着对面的新郎。 再看新郎,虽是一个眉清目秀的书生,此刻被新娘指着鼻子骂,脸上有些挂不住,也跟着嗓音大了些,“你看清楚,哪里多了?我这杆秤可是用了好几十年的老秤,从不缺斤少两,邻居都知道。” 沈云清听着有些好奇,她稍稍偏头,向南宫峤打听:“这边迎亲需要带秤吗?” 南宫峤侧头看向她,摇摇头:“不知道。” 忘了他是京城人,估计每个地方习俗不一样,问他不如直接问新娘。 她上前一步,“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新娘一直盯着秤上的数字,头也没抬,随口回了句:“分嫁妆!” 一旁的新郎急忙辩解:“是分彩礼,彩礼!” 沈云清有些懵了,按她的理解,彩礼是新郎拿给新娘的,而嫁妆则是新娘带去新郎家的,这两个叫法不一样吧? 她还没来得及继续问,新娘就控制不住情绪了,眼眶瞬间就红了,“孔安,你要不要脸?这些都是我娘给我准备的嫁妆,我现在跟你分算是给你面子,你别不知好歹。” 那个叫孔安的满脸不屑,白了一眼对面的新娘,“你搞清楚谁不要脸,今日这婚结不结,你以后的名头都是秀才娘子,你一个商贾人家的女儿,白白给了你这样一个好名声,你还敢提这是嫁妆,呸,真是不要脸。” 这么几句话,沈云清听出了一点信息,这位新郎是个秀才,新娘家里是经商的,古代阶级森严,士农工商,商贾是最末等。 她看向新娘,见她抓着秤里的银元宝往地上丢,哭道:“好啊,你孔安嘴皮子厉害,我江婉说不过你,那大家都别要了,分什么分?我全送给镇子里的人去!” 她边说边打开后边的箱子,将里面的金银珠宝全都一股脑掏出来,往地上洒,边洒边朝路过的行人喊:“快来捡钱,这些都是你们的,见者有份。” 还真有几个路过的行人想捡一两个揣兜里,被孔安驱赶:“去去去,捡什么捡,真当天上掉馅饼呢?这些全都是我的,她不要我要,赶紧滚!” 说罢,弯腰用新郎服挽成一个兜,去捡那些滚到一旁的银元宝。 也不管样子好不好看,地上可都是实实在在的钱,被别人捡走那可损失大了。 他边捡边说:“江婉,你发什么疯,不要全给我就是了,做什么这样子?” 江婉将头上的凤冠拆下来,丢在一旁,用脚踩了几下,“孔安,我这辈子做的最错误的决定,就是嫁给你!真是没见过你们这么贪得无厌的人。” 沈云清站在一旁,是越来越看不懂了,成亲本是两位有情人一辈子难忘的事,怎么这二位闹得如同仇人一般。 见这位新娘似乎有满腹的委屈没人说,同样身为女人,沈云清朝江婉走去,拿出手帕替她擦掉眼泪,又伸手替她整理了衣裳,将她拉到一旁,问道:“这位姑娘,今天本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怎么在路上吵起来了?” 对方伸手接过沈云清手里的手帕,擦起了眼泪,也不说谢谢。 等她稍稍平复,想了想,这才开口说:“我家是阳城最大的布料商行,两年前经媒婆介绍,与他定亲,那时候他还没考上秀才,我娘看中他人品,便先定了亲。” “他老家就在前面的镇子,不过现在搬到汉中县去了。” “当时媒婆将他和他家夸得天花乱坠,说什么以后肯定能中举人,我爹娘想着,中不中无所谓,只要这个人对我好就够了。” “定亲礼当时就给了,我爹说成亲的时候会拿出家产的三分之一做陪嫁,他无论考不考上,这些家产都够我们花销了。” “这两年我陪着他去赶考,他也很刻苦,对我也体贴,终于在今年考上秀才了。” “考完了他便向我爹提出成亲,要办婚礼。” “这个时候就暴露出本性了,他说除了陪嫁,我们还得出他们家办酒席的钱,还得给每个来喝喜酒的亲朋好友一千两的红包。” “另外我爹在阳城的布料行,总共有十几家门店,他说要分走一半,用作他以后万一混进官场的打点费用。” “我爹答应了办酒席的钱和一千两红包的要求,听到最后要分布料行的时候拒绝了,说布料行即使到了他手上也没用,因为孔安只会读书根本不懂生意之道,到他手上绝对会亏本。” “我爹说每年可以在布料行里抽出两成的利润给他。” “其实我家的家产完全不止这些布料行,孔安早就打听清楚了,也将我家每年赚的钱都算了一遍,只不过他只算收入不算开销,觉得我爹只肯给这一点陪嫁,实在小气。” “他哪里知道,光这些陪嫁都好几百万两了,更不要说利润的两成。” “谈陪嫁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有些不对劲,不过他最后让步了,婚礼就这么定下来了。” “可是,我心中始终不舒服,他家的条件,虽说比不上我家,但是也算还行,能供的起他一直读书,祖上也出过一个县太爷,算是书香门第,他家就他一个,我家也就我一个女儿,我爹这些资产,以后肯定是给我的。” “昨日迎亲队伍从阳城出发,他就不搭理我,我坐了一天的轿子连口水都没喝,他便拿那十几间门店的事威胁我,说我如果不跟我爹要过来,他不会将我迎进家门,要让我成为汉中县所有人的笑话。” “我气极上头,就说不嫁了,我要回去,哪怕被亲人笑话,被阳城所有的人笑话,我也不嫁了,他又不肯了,说这些陪嫁已经是他的,我要走,得留下一半的陪嫁。”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又一夜没喝水,哭得稀里哗啦,嗓子都哑了。 “最后就是你们刚刚看到的,我们在这里分起了嫁妆……” 沈云清点点头,借着掩护掏出一瓶水给她喝,又拿出一点能填饱肚子的东西给她先吃,等她吃完喝完,平复了心情,才拉着她走向新郎孔安。 那边孔安还在弯腰捡着江婉扔在地上的银元宝,兜里塞满了也不肯停下来。 第八十三章:还怕他一个商贾? “真是败家娘们,这么作践银钱,你不要我要,跟钱过不去是傻子!” 刚一走近,沈云清便听见孔安自言自语,地上的金银珠宝被他捡了大半。 沈云清:“你和这位江姑娘按道理还没正式成亲吧?” 孔安侧过头:“那又怎样,我们已经定亲了。” 沈云清拿起箱子里一颗银元宝,向空中抛了抛:“定亲算什么?再说定亲江姑娘家里也给了定亲礼,直接退亲就是!” 她将银元宝塞回江婉手里:“江姑娘,将钱收好,这些可都是你爹娘辛辛苦苦为你攒的,没必要分给旁人,你与他还没有正式拜堂成亲,他没资格与你分这些钱财。” “迎亲队伍里有多少你爹娘那边过来的人?” 现在这个世道,穷得吃不起饭的人到处都有,他们倒好将钱随处乱丢,算他们运气好,路过的都是老实人,换上一波小混混,立马给抢光了。 江婉低声回答:“除了他身边的那几个,那些都是。” 沈云清叹了一口气,这么多人都是饭桶,看着江婉受欺负就傻呆愣了,转头见江婉也是被气晕了没主意的样子,她朝那些人吼道:“你们就这么保护你家姑娘吗?” 那些人这才慌慌张张跑上前,排成一队低着头不作声。 在他们心里,新郎是秀才,那连秀才的跟班都比他们要高人一等,他们不敢胡乱动手。 沈云清见这些家丁的模样,实在是哭笑不得,她只得又说得明明白白:“将你家姑娘这些陪嫁全部收拾好,一个子都不能少。” 一旁的江婉不解,“我已经答应和他平分了。” 不远处的孔安忙趴在一个木箱子上面,嚷嚷道:“你敢?这些是我的!” 沈云清可不怕孔安,她上前一步将孔安拉开,“你的?都还没成亲呢,就想着要瓜分姑娘的嫁妆了,你要脸不要?” “也就江姑娘心善,还傻乎乎地要跟你平分!” 说罢冲愣在那里的家丁喊道:“还不去?” 那些家丁刚开始见沈云清一个陌生人插话,都当没听见,可是后面见她开始下达命令了,小姐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于是便麻利地去将江婉扔在地上的元宝捡回箱子,就连孔安兜里的也抢了过去。 新郎孔安这回真的急了,他可是秀才,以后可是要做县老爷的,岂会怕你一个小小的农女。 他虽然带的人不多,但是个个会功夫! 孔安:“你多管闲事,就不要怪我下狠手。”说罢朝那几个人命令道:“将这个不知道哪个村子里冒出来的野丫头,打一顿扔出去。” 说完又朝江婉说狠话,“我给了你秀才娘子的名分,你还这么对待我,我、我要让你身败名裂,我我我我我要让你爹在阳城没法立足!” 他以后可要做官的人,还怕他一个商贾? 这边几人朝沈云清围了过来,在一旁看热闹的南宫峤自动后退几步,给沈云清让出了地方。 就这几个家丁,沈云清一招就够了。 果然,他刚刚退后到人群外,等他抬起头看时,那几个家丁已经全部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那头的孔安见沈玉清会功夫,而且还不弱,脸上表情变了几变,梗着脖子叫嚷:“你敢殴打秀才?” 见秀才两个字根本吓不到沈云清,孔安后退几步,他生怕沈云清将他也打,然后来到江婉身边,打起感情牌:“婉儿,你我好歹定亲两年,没道理闹到这种地步吧?” 江婉也不知想到什么,“那按原来说好的,平……” 话没说完,被沈云清打断了:“平什么平,这些是你爹给你过日子的,现在还没进他家的门呢,就这么拿捏你,你刚刚都气愤不已,现在怎么又要心软?这种事可不能心软!” 江婉:“这两年他对我还算好……” “你光图他对你好,你就嫁给他,那他对你不好了,你不是一无所有了?” 江婉:“这……”她确实没想过! 那边孔安还在继续说:“你还记得今年夏天我参加考试的时候,你生病了,我没日没夜地照顾你,还亲手熬了你爱喝的莲子羹。” 趁江婉心软的时刻,他继续说:“你爹去年布料行出现问题,也是我找人帮忙解决的……” “等等……”人群外的南宫峤凑近,皱着眉问:“夏季考试?我怎么不记得璃国哪一项考试在夏季?” 沈云清虽不清楚璃国的考试制度,但是自古春闱秋试,确实没有什么考试在夏季的,这孔安莫非在说谎? 孔安听闻,神色微变,他立马改口:“哦,不对,我说错了,是春季、春季。” 这时旁边的江婉打断:“不,他没有说错,是在夏季,是我陪着他去赶考的。” 沈云清问:“你确定?你进了考场?” 江婉摇摇头:“没有,我们在宁州租了个房子,他每日都出门,说是拜师,好早日通过考试,他不允许我跟着,只让我每日呆在屋子里等他。” “那你见着他的试卷了么?” “没有。” 孔安解释:“考试的试卷又不允许带出,她怎么可能见得着?” 沈云清将话题扯回到刚刚:“夏季就夏季,你怎么又说说错了呢?” 这下孔安慌了,“我、我忘了,这不是忙成亲的事,忙得晕头忘记了么?” 沈云清:“这么重要的事也能忘?都说男子成家立业考功名,头等大事岂能说忘就忘?” 南宫峤替孔安说了话:“恐怕不是他忘了,是他根本不知道璃国的考试时间吧!他的秀才怕不是假的?” 孔安怒道:“你休要胡乱污蔑人!”又朝江婉解释:“婉儿,你不要听他的,我的的确确是秀才!” 沈云清扯扯南宫峤的衣袖:“璃国当真只有春秋两季考试?”她一个农女,对这些不清楚,也很自然。 只见南宫峤没回她的话,直接递给她一样东西:“嘘,这位江姑娘的爹娘送来的,他们已经在后面了,马上就到。” 沈云清:“怎么会在你手上?” 南宫峤:“刚下来的时候,我就叫人去请这位姑娘的娘家人了,闹到这种地步,和解不了,总不能让江姑娘一人独自面对,没想到她爹先送来了这个。” 第八十四章:假秀才 既然对考试时间都不清楚,江婉向一旁的路人问去:“璃国有哪一项考试是在夏季吗?” 路过的有些摇摇头,看眼神不想多管闲事,有些是真的不知道,一脸茫然,还有些胆子大的,直接说:“这位姑娘莫不是被骗了?我参加了好几年的乡试,从没听说还有夏季考试的。” 一听这话,江婉的心里顿时凉了一大截,她们家世代经商,不过是看中孔安家里书香门第,没想到这也是假的? 她冲孔安苦笑一声:“假的?” 这时,沈云清上前一步扶住摇摇晃晃站不住的江婉,将那叠纸交到江婉手里:“江姑娘,现在认清现实还不算晚。” 她将江婉扶着坐到一旁的箱子上,孔安想靠近,被她拦住了:“你的秀才身份是伪造的,这里已经有证据了,你还想怎么狡辩?” “不可能!”孔安急了:“老师说没人能发现的!” 说完才发现上套了,瞪着眼问沈云清:“你在诓我?” 沈云清笑了笑:“哪能啊,我又不清楚,这些可都是江姑娘她爹找出的证据!你就等着去衙门吧!” “岳父大人、岳父大人怎么会去查这些?” 他还在质疑,沈云清索性就让他知道的明明白白,“你如果不那么贪得无厌,江姑娘一家说不定还认可你的人品,可是你人心不足蛇吞象啊,竟然还放狠话威胁江姑娘他爹。” “他自然是要为以后做打算,他们在你迎亲的时候就后悔了,只不过没有拿到足够证据,现在证据也有了,正好你也不是真心实意想娶她,我看你们也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赶紧各回各家吧,整整一条这么长的迎亲队伍占着道路,我们都没法通过了。” 孔安眼见着人也娶不到,钱也分不到,“扑通”一声跪在江婉身边,扯着她的袖子号:“婉儿,你别听她的,她她她就是眼红你,眼红你嫁了个秀才,她一个农女能认识什么字,你不要被她的话蛊惑了,我没骗你。” 江婉甩开袖子,看都不看矮半截的孔安,“我爹的亲笔书信我还是认得,既然你认为我配不上你,那你另谋高娶吧。” 说罢就要坐回轿子里,她一天一夜没喝水吃东西,又加上哭了几场,情绪崩溃,身体虚脱的厉害。 多亏沈云清给的水和食物,让她撑到现在,她现在彻彻底底知道此人的真面目了,这纯属于骗婚! 她是绝对不会将爹攒下的钱白白送给旁人。 孔安见状,跪着前行几步,抱着江婉的腿:“婉儿,跟我回去,我们去成亲,我以后一定加倍对你好!” 他不知道岳父有没有将此事公之于众,有没有报官,他现在只能拿捏死江婉,只要江婉心软,此事就还有余地。 他本就对自己的能力不自信,春季的时候老师便对他摇头说他考不中,没办法,他想了一个歪路子,弄了一个假的秀才身份报了上去。 现在县里还登记在册呢。 沈云清白了孔安一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婉儿!婉儿!婉儿!” 身后孔安的声音还在绝望的叫嚣,沈云清扶着江婉坐进了轿子里,她温声劝道:“江姑娘,回家吧,婚姻这个东西,有种做法叫‘及时止损’,只要发现的早,还有挽留的余地,尽早做出决定,不要拖泥带水。” 江婉心力交瘁,木讷地点点头:“多谢!” 她摆摆手刚退出轿子,官道后头就出现一大队人马,有几个是衙役。 沈云清现在看见官兵就反感,只能将头埋得低低的当做路人。 “婉儿……我的婉儿……”一对老人从后面轿子里钻出,朝喜轿这边走来。 江婉掀开轿帘,见着爹娘的那一刻再也绷不住了,扑进了老人的怀里,“爹……娘……” 江父:“走,我们回家,这亲不成也罢。” 若非他们接到南宫峤派出来的人报信,也不知道自己女儿竟会遭遇这般待遇。 孔安见着江父,一骨碌爬起来要向老人解释,被一旁的衙役按住,捕头凶道:“汉中县领连村人士孔安,涉嫌虚假学历信息,县太爷命我前来逮捕你回去,押走!” 孔安哭喊:“我是冤枉的,冤枉的,婉儿,你救救我,岳父大人……” 他不喊江父还好,一喊江父,原本已经带着江婉准备掉头,转身走上前照着孔安身上就是踹了几脚,“我家婉儿哪里对不住你,你要这样羞辱于她?” “我们又哪里亏待了你,你竟想要我一家倾家荡产?你嫌嫁妆给的少了明说便是,定了亲也是可以退的,没道理都快迎进家门了来这样威胁我的婉儿!” “你是真秀才也好假秀才也罢,你自己去跟县太爷讲吧,我们不想掺和进这些事,定亲礼我会原封不动的退回你家,按我们商行的规定,赔给你嫁妆五成的违约金,以后你俩就是陌路人了。” 孔安原本打算死活拖着他们不让走的,现在听说还能拿到一点违约金,嫁妆的五成,起码也有几十万两,有这些钱去打点县衙也是好的。 瞬间就闭了嘴,由着县衙押着他走了。 等他们走远,江婉拉着江父走到沈云清面前:“爹,是这位姑娘帮了我,如果没有她们,女儿今日恐怕进退两难,当真要被孔安拿捏死!” 江父是生意人,对待恩人唯一的感谢方式就是送银子。 他招呼家丁端来一盘金元宝,冲沈云清笑道:“多谢这位姑娘替小女解围,一点薄礼,聊表谢意,希望你不要嫌弃。” 沈云清颇受震撼,有钱人出手就是大方,不过她也不差钱啊,逃难路上拿着金元宝不能吃的,还死重死重,于是推拒道:“也就举手之劳,伯父不必记着,钱就不用了,我不需要!” 一听她说出“不需要钱”这种浑话,所有的人瞬间将目光放在沈云清身上。 沈云清感觉到了众人异样的目光,有些尴尬,这时身后的南宫峤接过家丁手里的金元宝,“我替她收下了,多谢江员外。” 江父这才满意地回了自己的轿子,带着送亲的队伍,折返原路回了阳城。 第八十五章:或许你说的对 沈云清看着南宫峤手里的金元宝,不解地问:“为什么要收下这些钱?我们也只是帮了一点小忙,没必要拿这些钱吧?” 只见南宫峤拿着一个金元宝到她眼前晃了晃,“这点钱在江姑娘他们家根本就不算什么,你不收,他反而会认为你要携恩图报呢,他宁愿现在用钱堵住你的嘴,从此各不相干,也不愿意欠着你一个人情。” 沈云清恍然:“原来是这样。” 南宫峤继续说道:“刚刚你说‘我们’?所以这些钱有我的份?” “我们”二字字音特别重,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眼眸微深,微低着头探下来,这种眼神看得沈云清招架不住,慌忙移开视线。 “你如果缺钱那就拿去吧……” 耳旁一声轻笑,她察觉身旁的南宫峤站直了身子,这才挺直了腰背。 他说:“我以前不缺,现在特别缺。” 话说一半留一半,沈云清很想问他要钱做什么,但是看他的眼神,感觉下一秒就会掉进他挖的坑里,所以她选择闭嘴,什么也不问。 金元宝装在盒子里太显眼,南宫峤将盒子丢了,只用一块布包起来,左翻右翻自己身上,也没有一个地方能藏得下这些金元宝,无奈只能又盯着沈云清手上的铃铛。 “要不?藏它里面?” 铃铛有些特殊功能,在蓝桥村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只不过两人从来没有公开讨论过这件事。 现在既然南宫峤知道,铃铛有一半是他的,沈云清也不好在瞒着,索性大大方方地接过金元宝,将它放进铃铛内。 抬眼看南宫峤的表情,没半分惊讶,她倒是奇怪起来:“你感觉一点也不惊讶铃铛的功能?” 南宫峤乜了她一眼:“你不要忘了,南铃可是让白狄闻风丧胆的铃铛。” 沈云清认真地准备听他的下文,可是对方突然就停住了,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 她无奈只好顺着他的话头问了一句:“然后呢?” “南铃是我娘的遗物,我娘以前是苗疆的巫医。” 沈云清点点头,正准备继续问下去,然后才发现重点,他娘是苗疆巫医? 按原主的记忆,璃国苗疆的巫医可是会巫术,所以说南铃才如此特别? “所以你对我的铃铛一点也不好奇!”沈云清得出结论。 只见南宫峤背着手往前走,轻飘飘一句:“不过就是能放些东西而已,南铃也不知哪个铃铛瞎了,会被你的铃铛勾走!” 他这话说得,好像是自己使了手段,沈云清辩解道:“你可不要小瞧了它,它里面可……” 里面有一个大型商城?物资武器应有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不行,这些话不能说,铃铛的功能越少人知道越好,南宫峤暂时也只知道一部分,他是一个将军,本身就对兵器武器感兴趣。 单从前几次追问她手上的手木仓就可以看出,他对这些很好奇,如果让他知道这里面有无数把手木仓,他会不会打鬼主意? 打定主意不说之后,沈云清突然中断了话题。 身旁的南宫峤反而追问道:“可什么?可放很多东西?不就是一个大一点的麻袋嘛!” “我娘说过,南铃能在特定的时间里激发特定的功能,说不定这就是南铃原本就有的功能呢!” 经过他这么一通歪理,连沈云清也开始怀疑她手上的铃铛,里面的商场到底是它自己的还是南铃的? 毕竟没碰见南铃之前,铃铛只能储物,跟南铃结合之后,里面才有的商城。 细细想来,沈云清心里又多了一层愧疚,可是没多久,她又推翻了这个说法,南宫峤是古代人,商城里那些热武器给他,他也不会用。 所以空间商城是自己的铃铛升级后激活的功能,才没南铃什么事呢! 想通这一层,沈云清心理负担没那么重,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连她都没发现自己唇角微勾,杏眼微眯变成月牙,看得一旁的南宫峤心跳漏了一拍。 他轻咳一声:“笑什么?你认为我说的是玩笑话?” “没,怎么敢呢,或许你说得对?” 南宫峤:“没有或许,就是这样!” “好吧!” 二人边走边聊,来到休息地,此刻他们该收拾的已经收拾好,没了迎亲队伍堵着路,随时可以出发了。 偏偏此时云娇和小白出去玩了。 为了等云娇和小白回来,顺便打发时间,林氏在教杨秀做鞋子,她们利用沈云清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碎布料掺杂在一起,做布鞋。 现在逃荒队伍增大,各种各样的生活需求增加。 有些人家里穿烂了鞋子,又不会自己做,看上林氏的手艺叫她帮忙做两双,付给相应的报酬。 林氏见这个可行,可以贴补家用,说不定到时候到了京城还能攒一点钱呢。 随着做鞋子的人越来越多,林氏拉上杨秀一起,两人这一路边走边做,杨秀身边竟也攒了不少钱。 加上沈云清时不时教她射箭捕野味,吃不完的自己留一半,剩余的有村民想要可以拿东西来换,实在没有东西银钱也行。 于是这一路,杨秀身边渐渐有了点积蓄。 沈云清仔细瞧着,那鞋子上还绣的有花呢,忍不住夸赞道:“三婶,你的手真巧,拿得起弓箭也能拿绣花针,我就不行,这么细致的活真做不来。” 杨秀抬起脸,阳光刺得她眼睛有些微眯,笑道:“你娘手艺这么好,哪还需要你学会这些,就算你以后嫁人,也必定不会叫你做这些。” 林氏在一旁低着头打断:“那可不一定,云清,有机会娘也教教你吧。” “啊?我就不学了吧!”沈云清浑身抗拒,看得身后的南宫峤捂着嘴偷笑。 他的确不会要求沈云清做鞋子,就沈云清的手劲,什么都能给掰断了,绣花针?还不如拿长枪给她耍着玩呢! 就在他们几人闲聊的功夫,一名男子来到杨秀身旁,看着她手里的布鞋问道:“杨妹子,我娘的鞋做好了吗?” 第八十六章:妈宝男 只见杨秀看向对方,皱着眉有一丝疑惑:“你是……南安村的二狗?” 对方点点头。 杨秀继续说道:“你娘的鞋前两天不是给了你么?” 二狗:“她一双鞋不够换,还想再要一双。” 杨秀:“那可能要等会,我这手上还做着一双呢。” “你这双鞋是不是小兰的?” “是啊!” “那是我媳妇,这双做好先给我吧,你再重新给小兰另外做就是了,钱找她要。” 沈云清插嘴道:“事情分个先来后到吧?就算是一家人也要经过你媳妇的同意吧?” 她话刚说完,被身后的南宫峤扯了一把,耳边传来他的低语:“先听他把话说完。” 温热的气息传入耳朵里,这滋味着实不好受,浑身像是被电了一般麻麻的,沈云清稍微侧了侧头,离南宫峤远一些后,同样悄悄地问:“你看出不对劲了?” 对方眼睛看着二狗,点点头算是回应她的话。 只听那边二狗还在继续说:“没事的,小兰不会介意,我娘现在急着换鞋。” 沈云清见二狗嘴里三句话不离他娘,还以为是位八十岁高寿的老人呢,没想到身旁的林氏指给她看,二狗他娘年纪比林氏大不了几岁。 身材健硕魁梧,面色红润,正啃着一大块地瓜。 一旁的鞋子沾了泥,她索性就脱了等着新鞋换。 杨秀有些拿不定主意,这鞋是小兰亲自拿着钱来叫她做的,总得先问过她的意见吧,可是二狗又是她丈夫。 就在杨秀左右为难之际,小兰从树林里出来了,她刚吃过午饭就去山路捡些蘑菇野果野菜,存着下顿吃。 “小兰!”杨秀喊道:“你过来一下。” 顺着杨秀的方向,沈云清看见了小兰。 因为刚刚的事,沈云清多留意了一下她的脚,只见她脚上的鞋已经烂的不能再烂了,明显只有两根绳子吊着,而且因为长时间走山路,脚后跟都磨出血渍了。 小兰紧了紧背后装着蘑菇野果的袋子,见到二狗的那一瞬,犹豫了一下,还是朝杨秀走了过来,“杨姐,什么事?” 杨秀简单说明情况后,问:“你答应吗?” 沈云清原本以为小兰会拒绝,只见她还是看了一眼二狗,随后低着头,半晌才从嘴里哼出一个“嗯”。 沈云清侧过头跟南宫峤分析:“这个小兰明显不愿意啊!” 她身高不够,侧过头也只到南宫峤的肩膀处,想要低声说话被听见,南宫峤就得微躬着身子,将头低下。 两人的身影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沈云清歪着脑袋靠在南宫峤身上,南宫峤盯着地上的影子,继续弯下的弧度,努力让两个人的影子重叠得更多。 “估计性子软懦,被婆家压制。”南宫峤心不在焉地回话。 沈云清站直身子,地上的影子随即也分开,她嗔怪道:“你话说得太片面了,说不定有其他原因呢。” 影子被迫分开,南宫峤心里不爽,自从上次醉酒告白和村口那一次亲吻,沈云清没有表现对自己明显的依赖,甚至还和从前一般。 他的心思还不明显吗?她就不能稍微主动一点? 除了有事找自己商量,其余一概当普通人对待。 南宫峤不得要领,他不知道要怎么顺其自然地表露自己的心意,又应该怎样让二人的关系水到渠成。 他在这边想着心里的小九九,沈云清却先一步离开了他,朝杨秀身旁坐过去,拿起她手上的鞋翻看几下。 鞋子都快做好了,只差最后一步收边了。 她朝二狗说道:“这位大哥,你媳妇现在脚上没鞋子穿呢,这双也马上做好了,做完就叫我三婶给你娘做,行吗?” 二狗:“我媳妇都答应了,你们怎么这样呢?” 沈云清看着一旁低着头的小兰说:“可是她明明不愿意啊!” “胡说,谁说她不愿意了,她明明答应了。” 杨秀此时拿不定主意,沈云清又问了一遍小兰:“你的脚不痛吗?而且钱也是你自己掏的,你本来立马就可以换上一双新鞋了,却又要等几天。” 她一直在引导小兰要学会拒绝,可是说了这么久,小兰依旧低着头,蚊子般的声音响起:“那就等几天吧,我不着急。” 二狗白了沈云清一眼:“你看看,你看看,我就说她同意的,也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 说罢催促杨秀尽快收边,他要拿回去给他老娘换。 杨秀无法,从沈云清的手里拿过即将收边的鞋子,利索地开始了。 半柱香后,鞋子好了,二狗拿过鞋子,扯着小兰便回了他家休息地。 沈云清看着小兰畏畏缩缩的背影,叹了口气:这难道又是一个“杨秀”? 曾经三婶因为三叔的事,闹得差点寻死,但是现在和离之后,气色明显好了很多,连沈云清都觉得三婶越来越好看了。 现在杨秀能凭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 可能杨秀看着小兰也想起曾经的她,沈云清见她情绪有些低落,一旁的林氏急忙拿出一堆布料。 “我跟你一起做,一人一只,保证小兰最晚后天就能穿上新鞋子。” 杨秀点点头,接过就开始做。 这边小兰跟着二狗回到自己家时,还没来得及坐下喝口水,就听见二狗将她背上的袋子抢了过去,在里面一阵翻倒,然后拿出几个看相不错的野果子,在身上擦了擦,递给他老娘:“娘,吃个果子解解渴。” 小兰嗫喏两下,终究没有开口。 二狗他娘大嗓门吼道:“你个不肖子,叫你给老娘换鞋,新鞋呢?” “在呢,娘,新鞋早就做好了,这不在呢嘛!” 说罢,二狗拿出那双原本给小兰做的新鞋,跪在地上给他老娘穿上。 “来,娘吃果子,吃个果子消消气。” 二狗他娘伸手接过野果,啃了一口,开始数落道:“二狗啊,你不要忘了娘是如何将你拉扯大哟,不要娶了媳妇忘了娘哟,你是娘肚子了钻出去的,打断骨头连着筋哩。” 二狗则顺着她的话回:“娘说的对,谁说不是呢,没有娘就没有我二狗,娘现在只管享福就是了。” 说完朝小兰瞪了一眼:“还愣在那里做什么?我娘坐久了,腿脚麻了,还不过来给她按按。” 小兰:“可是我想喝点水……” “按完了腿再喝!” 第八十七章:妈宝男二 小兰低着头,看看二狗再看看婆婆,婆婆也没有说叫她先去喝水,吃着果子别开脸看别处。 无法,她双手在身上擦了擦,挽起袖子走上来,弯腰替婆婆按腿。 被身旁的二狗用力扯的一个趔趄,差点没站稳。 二狗:“跟我一样跪着!你一个娘们还不能下跪咋的?对着我娘跪不丢脸!” 说罢扯着小兰跪下。 ****** 晚饭时间的时候,小兰将捡来的蘑菇洗干净,准备和米饭混在一起煮,可是婆婆溜达一圈上前瞄见了蘑菇,转头朝一旁的二狗喊了句:“二狗,我们今日吃烤蘑菇吧!放点辣椒面肯定很下饭。” 一听辣椒,小兰有些为难,她自小不能吃辣椒,一碰辣椒便全身红肿,要痒好几日。 婆婆和二狗也都知道,可婆婆还要这么说。 小兰鼓足勇气替自己争取:“我吃不得辣椒,蘑菇能不能直接煮着吃,或者烤的时候不放辣椒。” 不过,一旁的二狗答应的很快:“好啊,娘,正好我也许久没吃烤蘑菇了。” 转头朝小兰说:“你吃不得辣椒就不要吃,可以吃其他菜,我和我娘好久没吃蘑菇了,就按我娘说的去做。” 小兰想起沈云清给自己鼓气的眼神,咬了咬牙,继续说:“这些蘑菇是我捡的,又是我来做,我有权决定怎么吃。” 只不过,她的话刚一说出来,就被二狗凶了回去:“反了你了,你敢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我娘养我不容易,吃过不少苦,现在我娶了媳妇,就是要孝敬她老人家。” “现在在逃难路上,没什么好吃的,她老人家想吃几口蘑菇你也这么小气,你那袋子里不是还有野菜么,你煮野菜粥也能吃的饱。” 小兰性子倔,见二狗如此,更是不想顺着他们,她将蘑菇丢进米饭里,准备盖上盖子烧火煮了。 老婆子见状,嚎啕大哭起来,双手用力的捶着双腿,捶一下嚎一句:“真是没良心啊……” “呜呜呜,二狗啊,我养你吃了多少苦……” “嚎嚎嚎,没想到现在连口蘑菇也吃不上了……” “哎呀呀,我马山入土的人了,说不定明天两脚一蹬,就去见你爹了。” 一旁的二狗见娘说得这般可怜,现在逃荒路上历经生死,说不定哪天真的翘辫子了,那他可就没有娘了。 也顾不得小兰那点小毛病了,走上前推开小兰,将锅里的蘑菇全部 捞出来,准备亲自给老娘烤蘑菇吃。 听得老娘的嚎叫,他都忍不住湿了眼眶,边捞蘑菇边擦眼泪,说道:“娘,儿子这就给你烤蘑菇,你放心,你今天一定可以吃烤蘑菇。” 将一锅的蘑菇捞得干干净净,只剩一点黍米在锅里。 然后二狗将锅也给端了下来,将蘑菇架在铁丝网上,就着灶里的火开始烤。 小兰被推得靠在一棵树干上,冷眼看着母子俩唱戏一般,心里失望透顶。 原本饿得难捱,现在几乎没了食欲,她丢下手中的木筷子,朝路旁走去,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就是这么漫无目的地走着。 只要不看见那母子两个,她就可以心里轻松一些。 既然母子感情那么好,当初二狗为什么要娶自己呢? 他完全可以和他娘一起生活,在这个家里,她就是多余的那个…… 不知不觉她走到了沈云清这边。 云娇和小白在山里逛了一圈回来,带回来好多野果,几麻袋。 沈云清招呼附近的村民过去分果子吃,村长和蓝桥村的甘叔两人也分到一大兜。 这里好热闹,可是不属于她,小兰这么想着,就要朝旁边走去,被杨秀喊住:“小兰,过来吃果子。” 小兰礼貌地摇摇头。 正准备离开,就被三步跨作两步的杨秀,拉进人群,手上还被塞了个完好的桃子,杨秀说:“小白摘回来的,吃吧,很甜。” 一旁的云娇耳朵尖,听见杨秀的话,大声辩驳:“三婶,明明是我摘回来的,怎么功劳全变成小白的了?” 沈云清佯装敲云娇的头,戳穿道:“你才不到四岁,爬的上树吗?怎么摘这些果子,真以为我们听不懂小白的话,就不知道了吗?” 云娇撇撇嘴:“我才不要呢,就是我摘的,都是我的!” 杨秀一手拉着小兰,一手摸了摸云娇的头:“好好好,都是我们云娇的,我们云娇最厉害。” 小兰看着她们一家关系这么融洽,不禁羡慕起来,她先前也有个孩子的,只不过命不好。 唉! 说笑完,杨秀拉着小兰坐到一旁,沈云清正好没事,也跟着三婶坐在一处,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有一搭没一搭地在地上乱画着。 她对小兰的事挺好奇的,想看看能不能挖出点故事来听,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起了八卦的心思,想吃瓜。 沈云清冲小兰笑了笑,她还是第一眼去看小兰的脚,脚上依旧是那双只有两根带子的草鞋,看来婆家不怎么看重她。 “这个时候怎么出来了?还要去山里吗?” 杨秀手中的针一正一反来回穿梭,眼睛都不用盯着手中的布料,就可以绣的很好。 她就这样边做鞋子边跟小兰闲聊。 小兰想着反正也没地方去,索性就坐下来说说话,说不定心情能好些。 她说:“不去了,天黑了,怕认错方向,也怕有野兽。” 她说这话的时候,手中的桃子握着,始终没吃,可是肚子早就咕咕作响了。 沈云清便说:“小兰婶,你是不是还没吃饭?” 小兰抱歉地笑了笑,将刚刚在自家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沈云清听完,心道:果不其然,这个二狗对他母亲好的不得了,对媳妇则完全无视。 她将手中的树枝“啪嗒”一折为二,然后随手丢在一旁,叹道:“果然是妈宝男。” 身旁的两人都疑惑地看着她。 因为沈云清评判的是小兰的丈夫,所以小兰立马问:“什么是妈宝男?” 沈云清挺直了背,端正道:“就是还没长大,从小所有的事都是他娘拿主意,大了之后也都事事听娘的,娶的媳妇也要像他这般孝顺自己娘,媳妇和娘之间有一点矛盾,他都只会站在娘那边,妈宝男不需要媳妇,只需要一个能像娘一样继续照顾他的奶妈子。” 第八十八章:愚孝 听沈云清这么一分析,小兰觉得很有道理,只见她不住地点点头:“你真的全说中了,家里事事要以他娘为主,他一点也不关心我。” 沈云清讽刺了一句:“他这种人哪懂关心人,从小到大都是被惯坏的巨婴,还能活着完全靠娶了你这么个能干的媳妇。” 这句话说出,好像戳中了小兰的伤心往事,大豆似的泪珠无声无息地从她眼眶里划过。 从来没有人会站在她的角度去考虑她的感受,她嫁过来也跟二狗闹过,吵过,可是都没用,久而久之,她都懒得去争去吵了。 可是今日,沈云清三言两语就将二狗这人看得清清楚楚。 她压抑在心底多年的痛楚,很想找人宣泄一番。 沈云清在知道小兰与二狗成亲多年之后,更是知道小兰必定受了不少委屈,能忍到现在才哭出来,这份忍耐力也是没人能比。 她掏出一叠纸巾递过去,既然哭出来了,那就一次性哭个够。 差不多一刻钟过去,小兰才渐渐停了下来,纸巾也全用完了,她将这几年的委屈全化在泪水里。 哭完之后,才断断续续地讲起她的经历。 二狗原来在南安村东头,沈云清家住村西头,林氏也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于是在村里那几年,没跟小兰有过什么接触。 “我是因为家里缺钱,我娘看他家条件还算一般,便要了五两银子将我嫁给二狗,嫁之前我娘来南安村打听过,村里人都说二狗人老实孝顺,又吃得苦。” “都说孝顺的人本心不坏,嫁过去必定不会吃什么苦,哪知道他是如此愚孝之人。” 沈云清比较赞同“愚孝”这个词,她看着小兰的眼睛点点头没说话。 小兰继续说道:“刚开始进家门,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只不过想着兴许以后会好一些呢,哪知道,二狗只在刚成亲那会和我同睡一个房间,没过一个月他就跟我婆婆睡一个房间。” “他说他和他娘一起睡了十几年,他娘胆子小,怕老鼠,他便过去给他娘壮胆了,即便他娘房中只有一个床,他打地铺也要睡在他娘的房间里。” 沈云清连捡树枝的动作都停住了,蹙眉问道:“还可以这样?” 小兰点点头,将脸上残余的一脸眼泪擦干,只要起了话头,那就停不下去了。 “几个月后,我怀有身孕,他说怕踢到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睡在他娘那屋,一次也没来过,直到我生产前一夜,他来看了一眼说,‘他娘说如果是女孩就不要,送人’。” “我一听这话急了,死活不肯,因为忧虑过度加上情绪不稳,本来胎儿还有一个月的,结果当晚就肚子痛要生。” “他娘说刚开始痛,没那么快生,叫二狗等到天亮再去隔壁村请稳婆,我女儿在半夜就出生了,因为胎位不正,又没有稳婆,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痛得死去活来,他娘就是不让他进来,说女子生产男子不能进去。” “天亮后,他去找稳婆来了,此时我女儿已经半个身子和脚都出来了,只剩脑袋卡着,稳婆手法很好,很顺利地接生了女儿,只不过女儿卡了许久,有些顺不上气。” “我婆婆一听是个女娃,说什么也不肯让稳婆救活,说救活了还得麻烦找人送走。” “就这样,我的女儿原本可以健健康康活下来,就这样被他们害死了,二狗刚开始还有点难过。” “被他妈一通骂,说什么女娃生下就是赔钱的货,送人都不一定要,还要打听人家,忒麻烦了。” 沈云清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这种重男轻女的故事了,她轻轻问了一句:“那你婆婆就不是女人了吗?如果她出生的时候遭到这样的待遇,她根本就没有来这个世界的资格,那她有什么资格剥夺你女儿的权力?” 小兰一听,愣住了,她从没这么想过,即便她自己也同样身为女人。 沈云清知道,她拿现代的这一套思想去要古人转变观念,完全行不通,但是她就是忍不住。 小兰哽咽两句,“说到底,没保住我女儿,二狗是刽子手,如果他不听他娘的,我女儿也不至于生下来就丢了性命。” 沈云清:“那倒也是。”她想起一个问题:“那他和他娘有过争吵吗?有矛盾的时候谁让着谁?” 小兰摇摇头,脸上神色哀伤,手中擦湿的纸巾也没有扔,被她揉做一团,“只要稍微有一点争吵的矛头,他娘就会搬出她一个人养大他的事情出来,然后二狗就会服软道歉哄他娘开心。” “发展到后面就连我也不能对他娘有意见,只要有什么矛盾,他一定是要我退一步,让着他娘。” “他娘家里的事,事事要管,就连他吃饭吃多少,穿衣服穿几件,都必须听她的,我因为这些小事忍得快要疯了。” “就感觉自己在这个家里,就像个木偶一般。” 沈云清想起在现代社会,多少妈宝男都是因为结婚之后,妻子发现的问题才被暴露出来,没结婚之前,看着都是人品一等一的好。 这情况不就跟二狗一模一样么? 在现代离婚难度没有古代这么大,但是也不是说在古代就没法和离。 三婶背着没有子嗣的问题,照样和三叔离了。 她将头凑近小兰身边,问道:“你就没想过离开?” 小兰以为她说的“离开”是自己离家出走,想都没想就摇头:“出嫁从夫,擅自离走是要被浸猪笼的。” 沈云清一愣:“这么严重?” “嗯……” 沈云清继续说道:“我说的是和离,和他彻底断了夫妻关系,离开他,离开这个家!” 她话说得太直白,将小兰吓地懵住了,她从没这么想过,和离?那会要了她的命,娘家人也不会放过她,再说和离之后她去哪? 可是想到和离之后,就可以恢复自由身,不用活在那个令人窒息的家里,她又有些蠢蠢欲动。 小兰双手绞着衣服的边角,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何处,缓慢地摇摇头:“还是不了,那样会没命的。” 沈云清能理解她,也罢,不是每个人都有三婶的勇气。 第八十九章:矛盾加深 衣服的边角被小兰绞皱了,她又用手抚平,抚平了又绞皱,如此几次…… 虽然她拒绝了沈云清的提议,不过这事就像在她心里种下一颗种子,时不时冒出一点嫩芽,让她蠢蠢欲动。 小兰最后还是将手里的纸巾丢了,脸色也基本恢复平常了,她站起身说道:“谢谢你们能听我发牢骚,委屈说出口之后,心里好受多了,我先回去了。” 沈云清点点头。 小兰走后,村长和甘叔来找沈云清了。 “清丫头,要不我们就不进镇子了,这里离宁州也近,听路过的人说,宁州郡守心系百姓,每日都会在城门口开仓放粮,每人可领五斤粮食。” 村长最近跟甘叔越走越近,两个村子之间有什么棘手的事,都会一起商量着解决。 这倒是好事。 他们听取了大多数村民的建议,决定去宁州郡领点粮食。 五斤粮食虽然对他们来说,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吃过之后仍旧是要靠着山里的野菜野果度日子。 但是有些人家里有老人小孩孕妇的,这五斤粮食却可以救她们的命。 村长和甘叔一起商量好之后,决定来问问沈云清的意思。 按沈云清原来的计划,在山下的镇子稍微补给一点,就继续走山路。 听村长这么说,她多少也要为村里其他人的考虑一下,况且上次听南宫峤详细解说一番宁州郡后,她也对宁州很好奇。 于是,她正色道:“郡守怀德仁心,那我们就去凑个热闹。” 村长和甘叔二人齐齐看向她,眉开眼笑,“我这就去叫他们准备。” “不急,村长。”沈云清叫住村长,指了指天色,“现在反正也天黑了,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出发吧。这里离宁州最多也就两天的路程,应该没那么急吧?” 被她这么一说,村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摸摸后脑,“清姑娘说得是,是我太心急了。” *********** 小兰回到自家休息地,二狗和他娘已经准备睡了。 最近天气渐渐冷,夜里寒气重,二狗用一路上扯得长藤条,给他娘编了个席子铺在地上,在铺上捡的棉被,虽是睡在山林里,倒还好。 老婆子见小兰这么晚才回来,有意无意地说了句:“这么晚,偷偷去见谁了?” 她这话说得让人无限遐想,小兰偷偷见的人,在二狗看来,必定是男人了! 二狗也跟着他娘问了句:“我娘问你话呢,去见谁了?” 小兰回了句:“没见谁,随便走了走。” 她将所有的事都跟沈云清和杨秀说了,这就等于是她和她们一起的秘密了,她才不会说出来,她今天去做了什么。 可是她越是不说,二狗越是怀疑,心里埋下了疑心疑鬼的苗头,怎么也扑不灭。 二狗白了她一眼:“赶紧睡,明早要出发去宁州,刚刚村长来发话了,听说宁州那边针对难民,在开仓放粮。每个人能领五斤,到时候,我们的都给我娘吃。” 说完,紧挨着他老娘躺下,将身上穿得衣服解下来当被子盖。 小兰站在一旁看了看,哪里还有她睡的地方。 她自从早产之后身子一直很虚,大夫说不能再受寒了,可是山里泥土湿润,直接躺在地上睡一晚,只怕第二日就要腰痛犯病! 地上的二狗原本背对着她,感觉她没有动静,转过头瞄了一眼:“咋了?还不睡!” 小兰心中憋着气,说话语气有些冲:“都没有我睡的地方,你叫我睡哪?” 她也就是发发小性子,想看看,自己说得这么直白,二狗还听不出什么意思么? 二狗:“这么大的地方,怎么就没有你睡的地方了?” 一旁的老婆子添油加醋地说了一句:“估计是不想睡这里,找借口呢!” 小兰被婆婆的话气笑了,正要跟她理论呢,被二狗打断:“我娘说得没错,以前都是这样睡的,怎么今日就不行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有!”她看着老婆子一个人,大开大躺地霸占那张大大的藤席,索性把话说得更直白一点:“我的身子受不得寒,我也要睡在藤席上!” 藤席很大,两个睡在上面有些宽松,三个人的话,勉勉强强挤一下还是可以。 她就想看看,二狗肯不肯为了自己委屈他娘。 见二狗坐起来看了看藤席,还没开口被老婆子瞪了一眼,然后扭头朝外侧躺着。 二狗很识趣,知道自己娘不乐意,刚准备的话到嘴边换了一个说法,“这个席子睡不下了,以前你怎么睡现在照样可以怎么睡,怎么今天开始哪哪都要和我对着干?是不是受人挑唆了?” 以前怎么睡?小兰心中冷哼,以前他们睡席子,她找个树干趴在上面打发了。 不被重视的感觉尝过很多次,今天突然不想尝罢了。 这时脑海里又想起了沈云清说的和离,这个念头越来越强,可是直接这么说,二狗肯定不会同意的,实在不行叫二狗休了她吧,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 小兰站在一旁许久,二狗和他娘都没睁开眼看看自己。 直到二人睡得鼾声正响,小兰又一次跑到沈云清这边了。 因为要考虑进宁州的事,沈云清将南宫峤喊了过来,二人正在商量着什么,沈云清手上拿着几根细条树枝,上面穿着什么东西烤着。 闻着味道好香! “小兰婶子!”还是沈云清先跟她打得招呼,“过来吃烤串!” 小兰本就是来找沈云清的,见她喊也就不客气,径自走了过去。 沈云清这一声“吃烤串”,将已经睡熟的云娇喊醒了,她闭着眼睛一骨碌爬起来,“烤串?哪里有烤串,好香!我要吃!” 说完又躺下去了。 沈云清抿着嘴笑,招呼小兰坐下:“不用管她,梦游呢!” 她手上靠着翅尖,十几串翅尖被均匀地铺在火上,上面洒上了各种调料,闻着就让人很想吃。 这种时候,队伍里好多人家都吃不饱饭,可是沈云清一家的日子越过越好,果然有本事的人到哪里都不怕。 小兰坐在沈云清对面,接过她递来的三串翅尖,说了声“谢谢”。 第九十章:花钱消灾 沈云清分给南宫峤几串,剩下的用油纸包起来,呆会趁人不注意放在空间里保温,留着给云娇还有娘和三婶吃。 反正她想吃随时可以,却不是随时有时间烤。 她手上动作轻柔,纸被她小心地折成三角状,将翅尖很整齐地摆在油纸上,然后慢慢地卷成一束花的样子。 “这么晚了还没睡呢?” 她这句话问的是小兰。 小兰抬眼瞟了一眼对面的南宫峤,有些顾虑,不过被沈云清一句话打消了,“不用怕,将军是自己人,况且你的事他之前站在一旁都听说了,有什么难处需要帮忙的,或许他还能出个主意呢!” “自己人”三个字,南宫峤很受用,吃着烤翅尖都掩盖不住上扬的嘴角。 他点点头。 小兰像是做了个很大的决定,她嗫嚅半晌才开口:“我想离开他,无论和离还是被休都行,你可以帮我想想办法吗?” 沈云清此时才将油纸放下,问道:“是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明明之前还不愿意。 小兰苦笑片刻,摇摇头:“不就是那些小事,可是小事累积多了,也让人绝望。” 沈云清:“和离对你们两个都有损,肯定难度要大一些,不过要逼他休妻倒是容易。” 三婶上次是因为三叔犯错在先,才能顺利和离。 她补充一句:“休妻需要你犯下大过错,二狗应该也不想休妻。” 小兰蹙眉问道:“没有其他办法么?” 这种男人最是难办,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在身上,偏偏跟他过日子的人最煎熬。 南宫峤在一旁出主意,“我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如果媳妇对自己不忠,那么他势必忍不了。” 沈云清白了他一眼:“你出的什么馊主意?为了让二狗休妻,让小兰做这种事?那她以后都要遭受别人的指指点点,日子更加没法过。” 南宫峤:“又没叫她真的做,传播一些信息给二狗也行,只要让他相信就可以。” “那也不行!”沈云清无比抗拒:“不管真假,这种事对小兰的打击是毁灭的,她以后都要背上这样的骂名。” 即使在现代,女人都会因为这样的骂名而抬不起头,更何况封建落后的古代,那比直接杀了小兰还严重。 对于南宫峤的这个主意,小兰也不同意。 “如果一定要付出这么严重的代价,那我还是……”算了吧! 沈云清不想让小兰退缩:“既然要想办法,那就只能是和离,不能被休,被休你还是会被人指点。” 见沈云清很努力地在替自己想办法,刚想打退堂鼓离开的小兰,又坐了下来。 她忍了这么多年,早就忍够了,如果能有办法和离……那就最好了。 三人坐在那里盯着一堆火,都沉默了下来。 最后“啪”一声,拍大腿的声音传入三人的耳中。 只见沈云清因为拍的太用力,手掌有些痛,忙甩了甩手,高兴道:“我想到了!” “什么办法?” 沈云清:“钱啊,多出点钱威逼利诱他不就答应了吗?”她说完朝小兰问道:“他出了五两银子娶你,你可以出五十两五百两买回你的自由身,让他答应跟你和离!” 小兰听完,紧蹙的眉头没有得到舒展,她说:“可是我没有钱,不要说五两,我身上五十文都没有。” 沈云清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昨天收的江婉她爹给的那些金元宝还在空间里呢,再不济她也有商城里的金店,随便一块金条还怕二狗不同意? 她伸手拍上一旁南宫峤的肩膀,“将军有啊,他又不缺钱,叫他给你个五十两,应该够了吧!” 南宫峤刚将最后一串翅尖吃完,还来不及喝口水,就被沈云清的话呛到了,一阵咳嗽咳得他满脸通红。 他的钱可是准备留着给沈云清当嫁妆用,她怎么能随随便便叫他给别人呢? 虽然五十两真的不多。 好吧,就当帮她做善事,谁叫她小小年纪爱管闲事呢! “不、不用了。”小兰婉拒道:“怎么可能叫将军替我出这个钱?” 南宫峤咳完后,正色道:“没关系,这五十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打定主意后,三人又商量了一下细节,直到后半夜小兰才离开。 南宫峤盯着沈云清的背影摇头,低低说了声:“傻子……” ********** 第二日,大家都早早醒来,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去宁州。 因为提前听村长和甘叔说了,宁州在开仓放粮,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有些甚至已经开始在盘算五斤粮食够吃多久,需不需要拿在山里捕的猎物再去换一点粮食? 昨晚小兰回去后,依旧是靠着树干睡了一夜,早上起来时,腰已经直不起来了。 可是婆婆还要她去煮早饭,因为睡得晚一大早又被吵醒,小兰气性不对,拒绝了。 然后她就被老婆子指着鼻子骂:“别以为你昨晚什么时辰回来我不知道,大晚上的偷鸡摸狗,现在回家是越来越懒了,连饭也不煮。” 小兰受不得这样的污蔑,要跟老婆子说个清楚,一旁的二狗插嘴打断,冲小兰吼道:“你昨晚又出去了?你最近天天出去,和谁好上了?” 小兰一个人面对两张嘴,气得直哭。 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她昨晚和我坐在一起烤火聊天,怎么了?你们连这个也不允许?” 沈云清将一个金元宝藏在袖子中,朝小兰她们这边走来,身后跟着一身纯白的南宫峤。 二人姿色绝对不是普通村民能够比的,南宫峤天生的将领,气势上就有压迫感,现在板着脸跟在沈云清后面。 倒是给沈云清撑起了场子。 二狗一路上也见识过沈云清和南宫峤的本事,此时见她们走来,低着头回道:“没有的事,她又不说是和清姑娘,说了我肯定不会为难她。” 说罢,用埋怨的语气朝小兰说:“你怎么不早说呢,你能和清姑娘做朋友,我又不会反对。” 小兰眼神没有温度地瞄了一眼二狗,没有吭声,倒是一旁的老婆子吊着倒三角眼,呸道:“你个丫头片子,来这里干什么?” 她可是听说这位清姑娘手段了得,担心小兰被撺掇地不想跟自家二狗过日子。 第九十一章:奇怪又可爱的生物 沈云清被骂了一句,也没生气,笑嘻嘻道:“我来给你们送钱!” 对面的老婆子并没有因为她的话而高兴,眼睛上下很不友善地打量她:“送钱?送什么钱?” 沈云清见状也是一愣,她还以为小兰早已跟二狗他们摊牌了呢,原来什么都没说呢。 这时,一旁的小兰才开口:“二狗。我、我想和你和离!” “啥?”二狗以为小兰说错了,“你刚刚说什么?” 老婆子倒是耳朵灵敏,替她补充了一句:“她说她要跟你和离!” 二狗盯着眼前的小兰问:“为什么?我们不是挺好的吗?” “那只是你认为的好,我早就受不了了。”小兰经过早上的事,更加坚定了要和离的想法。 “你在你娘眼里永远都是小孩子,哪怕娶了媳妇依旧长不大。” “家里的一切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全部都要听你娘的,那我问你,你娶媳妇做什么呢?你明明可以跟你娘幸福的生活下去。” 这两句一说出,二狗直接愣在了原地,他直到现在才知道,小兰原来对他娘有这么大的意见。 二狗:“我娘养我这么大,本来就是要听她的,我怎么能不孝呢?” 小兰知道,这是他骨子里的思想,怎么说也无法理解,她不想再多说什么,长叹一口气,“但是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的丈夫我希望他有担当,而不是没有主见,事无巨细全都要听娘的安排。” 她最后轻轻说了句:“和离吧!” 二狗还想挽留,老婆子却扯过二狗的衣袖阻止道:“她心思早就不在这个家了,留得住她的人留不住她的心,算了,当初我们花了多少钱娶来的,她出双倍钱给我们就行。” 老婆子知道小兰身上没钱,家里的钱都归自己管着,就连小兰平日做工的工钱都得上交。 她就是故意让小兰出丑,看看她拿不出钱来,还怎么好意思提和离? 休妻她都不配! 有这种大逆不道想法的女人,就该沉塘! 小兰双眼一亮,没想到他们这么容易肯和离,“你们说话算话?” 老婆子:“当然说话算话,就看你有没有能力拿得出手这个钱,或者说你的老姘头肯不肯为你花这个钱。” 这整个队伍里都是外出逃难的人,谁家里有这么多钱来跟着逃难?她就不信小兰能拿出这么多钱来。 拿不出,到时候在家里看她还敢跟自己争么? 话说得相当难听,小兰纠正道:“我没有找别人,请您不要污蔑我!” 二狗见老婆子已经替自己拿定主意了,就躲在老婆子身后不吭声,心里盘算着,和离能赚回五两银子也值了。 “双倍,那就是十两。”一旁的沈云清点点头,朝前走了一步,揣出手中的金元宝,“这里有五十两,你们有找零吗?” 她将金元宝晃到老婆子眼前,“我就是你说的小兰的姘头,我为她出这个钱,你看行不?” 话说得平淡,但是表情却像下一秒就要拔刀砍人。 金元宝在老婆子眼前轻轻飘过,又离开了。 二狗和老婆子眼睛都直了,现在逃难路上,钱粮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他们没有找零! 老婆子立马对着沈云清眉开眼笑,作揖道:“是我老糊涂了,什么姘头不姘头的,清姑娘人美心善,不知道看中了我家小兰哪一点?你买了她去就当是她的福气,以后要打要骂随便你。” 钱可比人有用处多了,小兰一个大活人每天还要跟她们分吃的,有了钱,哪里买不到媳妇呢?到时候买一个蠢一点的。 果然,女人太聪明了要不得。 沈云清鄙视地看了一眼老婆子,“想要钱?赶紧写和离书,交给村长盖个章。” 她也懒得再跟他们讨价还价,本来就是用钱逼二狗和离,没想到看到钱,二狗和他娘都不需要逼,直接就答应和离了。 老婆子推搡了一下二狗:“还愣着干什么?去找村长要纸笔,难道你还舍不得吗?” “娘,我没有!” 就这样,半个时辰后,小兰拿着和离书离开了二狗家,和杨秀一道做个伴。 沈云清回到自家队伍这边时,还在骂骂咧咧:“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要钱不要人?活该他单身一辈子!我诅咒他以后都娶不到媳妇。” 身后的南宫峤听得心里一愣,急忙为自己辩解:“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他一样。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男人比较多。” “天下乌鸦一般黑,自古婆媳矛盾就是一个大难题,作为男人不应该在中间调解吗,媳妇嫁过去就受这样不公平的对待,那女子为什么要嫁人?” 她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主要是气得不吐不快,身后的南宫峤一开始还会替广大男同胞挽回一点名声,到后面直接不吭声了,因为他想起小时候,他娘也是这般对他爹发牢骚,而他爹就默默跟在后面,一句话都不说。 那时候他还小,不懂,就问爹为什么不回娘的话,他爹当时说:“往往这个时候,你只要认真听就好了,她这个时候只是在发泄情绪,并不需要什么大道理,如果开了口那么她就会将所有的事都按在你头上了。” 现在,南宫峤似乎明白了一些。 女人,真是一种既奇怪又可爱的生物! 只听前边走着的沈云清喋喋不休许久之后,转身问他:“有水吗?” “给你!”南宫峤将手上的水壶拧开盖子递给她,小心问道:“累不累?” 沈云清此时已经吐槽完了,说得口渴,见南宫峤半开玩笑,白了他一眼。 “这里离宁州还有多远?” 南宫峤微眯眼睛,朝前方望去:“走了一日,最晚明日晚上就能到。” 沈云清这才将话题收回,跟他聊起宁州郡守的事。 “郡守每日都开仓放粮,照这么看,也是一个为民着想的好官。” 南宫峤点点头,“应该是。” 宁州郡守何康,南宫峤以前在京城听太子提起过,在宁州郡十几年,将宁州治理得很好,百姓都对这位郡守夸赞不已。 又因为特殊的地形原因,皇上最后将此地作为军粮中转站,全权由何康负责。 第九十二章:有我好看? 第二日傍晚,队伍到达宁州郡城门口。 此时发放粮食的地方已经停止了。 村长上前打听才知道,每日白天从早上到晚上,郡守千金都会带着护卫前来散粮。 沈云清转身看了看不远处的难民棚,朝大家说:“那我们今日就先暂时在这边休息一晚吧,明日可以早点排队了。” 三百多人的队伍,排队领粮食也要好久了。 南安村的村民和蓝桥村的村民,都在为谁排前面而争吵。 “你们蓝桥村半道出来,身上都还有粮食呢,况且你们当时收割稻子的时候,我们可都有帮忙。” “那我们也拿出了部分粮食作为酬谢,你们不是也吃了么?” “那么点粮食早就吃没了,我们家老人小孩一堆呢,应该排在前面!” “就你家有小孩!谁家没老人小孩!凭什么就该你们排在前面?” 双方语气越说越冲,这个时候两个村的村民倒是都抱团,一致对外了。 沈云清见这边越吵越凶,就差打起来了,走过来大声喝了一句:“吵什么?都去抽签领编号,好好排队!” 她刚说出口,那几个吵得凶的根本不理她,直接回了一句:“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 也不怪那几个汉子会这么说了,这一路事无巨细,大大小小,甘叔和村长都要来听沈云清的意见,他们早就看不惯了。 认为一伙大老爷们却要听一个小丫头的。 沈云清还没出手,身后的村长一脚揣在那汉子的膝盖处,吼道:“说什么呢?抽签是为了公平公正,确保不会因为排队先后问题而打架。” “你看看你们,还不如清姑娘呢,真有脸在这里争吵!” 沈云清顺势接过话说:“我也没要求你一定听我的,你大可以自己去京城!既然是一个集体,总要有一个带头人,我负责了你们的安全问题,连这点权力都没有吗?” 那个大汉见沈云清面对他,完全没在怕的,跟对面蓝桥村的吵也吵不出个结果,只得乖乖跟着村站去一边抽签。 三百多人的号,由南宫峤写好数字揉做一团,混在一起,每人拿一张,纸条上是几号就排在几号。 这个办法确实好,等所有村民全部领完纸条后,夜已经深了。 云娇看着自己手上空空的,仰起头问沈云清:“姐姐,我们都没拿纸条,怎么排队呢?” 沈云清笑道:“云娇也想去领粮食么?” 云娇先是摇摇头,再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睁着迷茫的大眼睛。 沈云清“噗嗤”一笑,“你这到底是要还是不要?” 云娇:“还是不要了吧,我还是比较喜欢吃鸡腿。” 第二日,天微亮,放粮点就已经有人开始搬开书桌,两行护卫站成长条形,还有几个拿着刀维持秩序。 沈云清睁开眼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村民们早就根据昨晚抽签拿到的数字,安静排好了队。 人数有点多,队伍拉得老长。 还算守规矩! 沈云清心里嘀咕了一句。 这时前方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朝这边的护卫喊了一声:“都警醒着点,小姐来了!” 他刚说完,身后就出现了一辆马车,马车外面装修不算特别奢侈,但也还好,能配得上郡守千金的身份。 沈云清正仔细打量那辆马车,在心里盘算根据马车来估摸,这位宁州郡守是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好官,还是贪图虚名享乐的贪官。 只见那马车里走下一名纤细女子,女子梳着百合髻,一身淡绿色流苏裙被风吹得衣角翻飞。 她伸出纤纤玉手,一旁的丫鬟立马躬身扶着,一旁早有小厮将下马车的矮凳准备好。 这位就是宁州郡守千金何彩琴。 一张充满婴儿肥的圆脸略带一点棱角,大大的凤眼微翘,她站在马车上朝排好队的村民一瞥,一眼便看见队伍外面的沈云清和南宫峤。 不过她没多想,提起裙角走下马车来到放粮登记处。 这几日都是她在此负责登记,时间久了,手有点酸,今日郡守派了一个账房先生来帮她一起登记。 所有来领粮食的村民都朝她看来,第一次见富贵人家的女儿,原来姿态这么端庄。 云娇拉着沈云清的手说:“姐姐,你看,那个姐姐好漂亮啊,身上的衣服也好好看。” 沈云清以为云娇说得是这位郡守千金,本想点点头赞同,哪知见她手指着的是,郡守千金旁边的丫鬟。 不过也不怪云娇,因为即使是丫鬟,穿得也要比她们好很多。 “你喜欢姐姐也给你弄一套穿?” “好啊好啊。” 那边何彩琴说话了:“各位父老乡亲们,不要挤,粮食每人都有份,只要报出名字,住址,就可以领一份。” 声音如黄莺,听着让人舒服。 沈云清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站在队伍外也忘记了要维持村民排队的秩序。 一旁的南宫峤蹙眉看着沈云清,“她好看?” 沈云清点点头,视线都没移过来,“你不觉得她好看吗?” “有我好看?” 这句话终于将沈云清的视线拉扯回来,她上下打量南宫峤几眼,又将视线转回何彩琴身上,“你一个男人,比美哪里比得过女人?你不能用好看形容。” 南宫峤:“那用什么形容?人的长相不就美或丑吗?” 沈云清正要将现代社会的“帅气”一词说出来,才发现对方是在套自己的话,引导自己去夸他,于是叹了口气:“你怎么跟云娇似的,连这个也要争一争比一比?” 沈云清看向郡守千金,还是美女养眼一些。 南宫峤挑起一边眉毛,抿着唇不回话。 过了许久,才扯着沈云清的袖子说:“别看了,那边好像混进了几个乞丐。” 虽然他们这个长长的队伍,每个人都拿了纸条按号排队,但是其他的难民或者乞丐混子之类的,可不会老老实实排队。 他们往往会插队,专挑老人妇女那里插队。 沈云清本想上前将那几人拎出队伍,不过有人比她更快,上前将那几人扯出来,喝道:“后面排队去!” 是何彩琴身边的护卫队长。 第九十三章:抢粮 乞丐看着护卫队长手中的刀,脖子很不自然地缩了缩,朝队伍后面走去。 前面的人慢慢蠕动,领到粮食的村民脸上都挂着笑容,五斤粮食虽说不多,至少这几天不愁饿肚子了。 况且这位小姐又没说每人只能领一次,他们打算吃完了再来领。 如果宁州一直都有粮食免费领,那他们哪里还需要跑大老远的去京城?这里不就很好么? 只不过,下一秒,何彩琴的话让他们失望了。 “各位,每人限领一次,我们要让更多的百姓都吃上饭,你们领粮食都有详细登记,请不要占用位置!” 沈云清很欣赏这位小姐的气质,说话很得体。 此话一出,刚冒出这个念头的村民,瞬间歇气,还是老老实实去京城谋出路吧。 不过村民会按规矩来,地痞却不会。 队伍末尾混进了几个地痞,随着人群移动很快便轮到他们了。 沈云清时刻注意这几个人,见他们从最开始的两三人,然后一下子围过来二、三十人,将登记处围得严严实实。 “你们不是领过粮食了吗?”何彩琴翻着之前的登记簿问。 地痞:“没有,没领过,我们这是第一次来!”虽然来过几次,但是依旧坚持自己第一次来。 每一次都被他们蒙混过去,一次五斤粮食能吃两天,吃完继续来。 哪怕再迟钝的人,见着他们一次两次三次,也混了个脸熟。 何彩琴伸出手:“拿信息簿来!” “给你。” 何彩琴翻看一会:“这是假的,宁州没有太昆街。” 她们开仓放粮是为了不让有人饿死,而总有些好吃懒做的人,等着朝廷的救助。 何彩琴早就将这些信息记在脑海里,为的就是防止有人骗粮。 地痞不相信她真的记住宁州有哪些街道,以为她是诓他,语气更重几分:“谁说没有?你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哪里能知道宁州有几条街?” 何彩琴不愧是郡守千金,面对地痞的挑衅,也不害怕,指着信息簿上的字说:“东大门十里巷总共就两条街,锦泰街和玉华街,这应该不难记吧?” 一番措辞有理有据,对方终于不吭声了。 为首的地痞见这一次蒙骗不过去了,朝一旁的同伙递了一个眼神,伸手就要去抢何彩琴手上的信息簿,周围的三十几个人一窝蜂地往前抢。 他们当然不是去抢什么信息簿,他们的目标依旧是粮食。 既然规规矩矩排队领不了,那就只有抢了。 棚里只有她们和一个账房先生,外加几个侍卫,他们就是要将场面弄得混乱,能抢一袋是一袋。 三十几个地痞,有的踩上登记的桌子,越过账房先生直接朝后面的粮食跑去,有的推开一旁的何彩琴和丫鬟,跟侍卫斗在一处。 棚里瞬间就乱了。 桌子被挤倒了,账房先生被压在桌子下爬不起来,脑袋被人踩了几脚。 “啊……救命!” “小姐!” 开仓放粮这么久,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何彩琴被吓得一张脸惨白,她被推倒在地,眼见要和账房先生一样的遭遇了。 旁边的丫鬟立马扑在她身上护住她。 而外面的队伍见这里乱套了,生怕粮食都被那些人抢了,也跟着蜂拥上来抢粮食。 一乱大家都乱了。 几十个护卫哪里镇得住几百个老百姓。 这些事只发生在一瞬间,护卫长哪怕反应再快,此刻也被人墙堵在外面,焦急地边喊边吼:“小姐!你们让开!” 声音被淹没在吵嚷的人群里。 沈云清从注意到那些地痞时,就猜测会不会出事…… 果不其然,地痞是有预谋的! 先救人要紧! 沈云清想直接从这些疯狂抢粮食的人身上踩过去,被一只手扯住。 她回头听见南宫峤说:“我帮你,你踩着我跳进去,将里面的两人救出来。” 两人多次配合,这一次也同样默契十足。 沈云清借着南宫峤的气势,跃进人群中,在棚的角落发现蜷缩抱着脑袋的何彩琴,还有护着她的丫鬟。 她想也没想,伸手握住何彩琴的手腕,拉着她往包围圈外丢,丢的瞬间还朝外面的南宫峤大声喊了一句:“接住!” 外面的南宫峤站着便能瞧见里面的情形,他朝沈云清露出一个轻松的笑,“你小心点!” 这样的状况又不是第一次遇见,他双手摊开轻松搂住向他扑来的何彩琴。 “啊啊啊啊啊啊啊……” 南宫峤抱着何彩琴远离混乱的人群,将她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去看沈云清,见她早已经带着丫鬟安全出来了,直奔他这边来。 丫鬟身上的衣服被踩的稀巴烂,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沾了许多泥巴。 她一出来就哭哭啼啼跑向何彩琴:“小姐,你没事吧!呜呜呜呜……” 何彩琴将视线抽回,愣道:“啊?哦,我、我没事。”说完朝南宫峤福了福身子,“多谢这位公子救命之恩。” 她以为今日死定了的时候,被人拉了一把,随后睁开眼就看见这样一张脸,比得上宁州城里所有的好男儿。 她从没像现在这般紧张过,心“砰砰砰”直跳,眼神忍不住往这个人身上看,可是从小的教养告诉她,不可以这样! 一旁的南宫峤并没有发现何彩琴的异样,见她道谢,礼貌地回了句:“不必客气。”就转头看向一旁瘦瘦小小的姑娘。 何彩琴心道:这位姑娘是谁?她好像和这位公子很熟…… 一旁的丫鬟解释道:“小姐,刚刚就是这位姑娘救的你!” 何彩琴眉头蹙起,看向沈云清,然后又看向南宫峤,“她救得我?不是这位公子么?” 沈云清笑道:“应该算是我们俩合伙救的,不用计较这些,姑娘,你的兵不够啊,这场面乱成这样,得想个办法吧!” 粮食才发放了一半,后面还有许多老百姓没有领到粮食,这边这么多人在哄抢,护卫只能尽力拦截并不敢真的拔刀对准百姓。 何彩琴缓过神来,哆哆嗦嗦地要爬上马车:“我回去找我爹!” 不过被沈云清和南宫峤拦住了,“既然姑娘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我们就替你做一回主。” 等她跑回去再跑过来,恐怕这里早就被这些地痞哄抢一空了。 第九十四章:兄长沈云峤 沈云清不等何彩琴发话,便扯着南宫峤跳进了抢粮包围圈里。 第一步就是将那些带头的地痞制伏,三十几个地痞流氓对沈云清和南宫峤来说,还是很容易的。 不到一刻钟,混乱的场面渐渐平静下来。 没有地痞地带头煽动,那些百姓也停了手,护卫很快制止住抢粮的百姓,老老实实交出多抢的粮食。 而这些地痞,则被沈云清和南宫峤一阵拳脚伺候,一排排跪在地上。 “这些带头闹事的,全都绑起来带走!” 沈云清想到什么,朝护卫喊道:“护卫大哥,这是要带他们去牢房?” “可不是么,敢聚众闹事,先去牢里蹲几天再审问!” 沈云清:“那可记得不要给他们饭吃!要不然他们还会惦记着抢粮的。” 护卫瞬间就明白了沈云清的意思,朝她抱拳:“多谢姑娘!” 带头闹事的被带走了,场面又恢复了秩序,账房先生被人从桌子底下扶起来,左手手臂被踩骨折了,只能吊着左手,用右手慢慢写。 后边没领到粮食的,原本还想趁乱多拿几袋,见识了沈云清和南宫峤的本事后,都老老实实地排队。 何彩琴一个闺阁女子,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斗场面,此刻早已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功夫了得长相俊逸是她择偶的唯一标准。 现在眼前一身纯白的公子,完全与心目中的大英雄契合,又是她的救命恩人。 她款步上前,低眉敛目,嘴角弯起标准的弧度,朝南宫峤说:“多谢恩公两次出手相助,小女子姓何,闺名彩琴,公子可以叫我琴儿,敢问公子姓名?” 南宫峤此人,面对自己亲近的人,话会稍微多一些,而面对不熟的人,则是能少说一句就是一句。 他并不是很想搭理何彩琴,挺着身子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会没有开口。 一旁的沈云清为了缓解尴尬,替他向何彩琴回了话:“他叫沈云峤,是我兄长,我叫沈云清,彩琴姑娘,我兄长就是这样的脾气,你别见怪啊。” 南宫峤:“???”莫名其妙就改了姓氏? 不过也能理解沈云清的做法,南宫峤的名字毕竟璃国上下,多半都知道,更何况是宁州的郡守千金,既然她们没认出来,那就不要自报大名。 沈云清朝南宫峤递了一个“你该懂”的眼神。 “哦,不会的,原来你们是兄妹啊。”何彩琴松了一口气,朝二人行礼道谢:“清姑娘,峤公子,多谢二位出手相助,如果不嫌弃,可否到府上小坐片刻,容彩琴备点酒菜聊表谢意。” 沈云清正想拒绝,此时村长急急忙忙找到她,“清姑娘,能不能在宁州多呆两天,我家二丫高热了,我得去给她找个大夫。” 原本他们计划领完粮食就继续赶路,可是现在有人生病了,自然是能在城里找大夫治疗来的快。 村长一直通情达理,没道理这点小事也不答应。 沈云清点头道:“好,不急,村长,治病要紧,你去吧,我们约好后天傍晚在这个城门口汇合吧!” 一旁的何彩琴见状,又邀请了一遍,沈云清看着长相甜美的她,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这边村民队伍中,甘叔和村长交代好汇合时间,村民有些只在原地等着,有些手上有余钱的,则选择进城逛一逛。 最后,林氏带着云娇和杨秀,身后跟着胡然,几人都跟在沈云清和南宫峤的身后,朝郡守府走去。 为了表达谢意和尊重,何彩琴选择与她们一起步行。 ********* 与此同时,郡守府内一间阴暗的偏房内,几个士兵模样的人在房间内走来走去。 “将军,怎么办?要不,我们杀出去?” “不可,郡守护卫太多,凭我们几个人根本杀不出去,就算杀出了郡守府,也出不了宁州城。” “那我们那些粮食怎么办?就这样拱手让人吗?” “那可是军粮!!怎么可能就这么算了?没想到宁州郡守胆大包天……” 为首的被称作将军模样的人,实际上也只是个校尉,他此次被皇上钦定押送军粮前往阳城。 来到军粮中转站宁州时,以为跟平时一样,在郡守交换印章签个字就可以继续朝阳城送军粮。 却没想到此次宁州郡守何康一反常态,将他们几个领头的全部软禁在郡守府,而外面那些士兵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以为交接完毕,被何康打发走了。 这个校尉正是被征召入伍的沈牧,沈云清的亲爹。 沈牧入伍几年,好不容易得到上司赏识,委派了这么个任务,却不小心搞砸了,急得在屋内踱来踱去。 “要不,我们掩护将军逃出去?” 沈牧:“我再想想……” ******** 回郡守府的路上,何彩琴频频将目光看向南宫峤,张扬的嘴角就没平下来过,她有意识地挪动脚步,慢慢地走到南宫峤身边,这样三人就并排走在大街。 且不说一身华服长相甜美的何彩琴了,南宫峤与沈云清二人都属于特别让人容易记住的类型。 一身纯白身子挺拔的南宫峤,桃花眼中的柔情只给了一旁的沈云清,眼尾的血痣隐在发梢下,不仔细看发现不了。 他连身旁什么时候多了个人都不知道,时不时跟沈云清聊几句,“你打算在郡守府呆多久?现在不急着去京城,要不我陪你逛逛宁州?” 沈云清歪头看向他,却越过他看见另一端的何彩琴,于是她将南宫峤扯到一边,自己走在了中间,朝何彩琴微笑道:“何小姐,要不你还是回马车里坐着吧!我们走习惯了,不觉得累,但是你应该……”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大家也都明白。 何彩琴身为郡守千金,肯定是养尊处优的富贵生活,平时不要说走路,估计在自己府里都是坐轿子的。 这一次为了安抚城中城外的难民,才以身作则前来发放粮食。 不过,也不知道此时的何彩琴是故意逞强还是的确不累,只见她摆摆手,“没关系,我就想和你们一起走走,前面再拐过一条街就到我家了,你们想去宁州逛吗,我可以陪你们。” 第九十五章:团聚 郡守府位于宁州城东南街末尾。 一座不大的院子安安静静地坐落在大槐树下,因为是街巷底,来往的行人比较少,两扇有些陈旧的木门外,站着两个家丁,连象征高门的石狮子都没有。 要不是看见门上方匾额上写着何府,沈云清会以为何彩琴带错了路。 门口的家丁看见何彩琴,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小姐!” “我爹呢?” 家丁:“老爷出门了,还没有回来。” 何彩琴:“知道了,你去叫管家来,我有事吩咐!” 说完冲身后的沈云清和南宫峤抱歉道:“我爹应该一会儿就会回来,我们先进去吧!” “好……” 何彩琴毕竟是郡守千金,带人接物很是周到。 趁着厨子备酒菜的空隙,叫下来带沈云清他们去了偏放小憩片刻。 沈云清和林氏云娇杨秀一间,南宫峤和胡然在隔壁。 云娇推开门进去,“哇……姐姐,这个屋子好漂亮啊。” 沈云清跟着踏进门,虽说是客房,但是摆设用具一应俱全,还颇有讲究。 她在心里不禁暗暗道:以往看女主穿越一般都是穿越在这样的家庭吧?为什么她就穿越在农户家里?难道穿越和投胎一样,也要看命? 感叹一波之后,沈云清还是觉得我命由我不由天,只要自己够努力,日子总会一天好过一天。 “是很漂亮,云娇,以后去京城了,姐姐也给你建一座这样的屋子好不好?” 云娇:“好啊好啊,你看外面还有湖呢!” 林氏伸手想去摸一摸那些家具,又怕给摸坏了,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愣是不敢坐下,听闻沈云清这么说,嗔怪道:“云清,你就哄着云娇吧,云娇可不傻,到时候去了京城天天找你要,看你怎么办?” 沈云清不以为然,“谁说我就一定是哄云娇呢?说不定我运气好,真让我弄到一座屋子呢!” 杨秀扶着林氏在床边坐下,笑道:“二嫂别小瞧了我们云清,她可厉害着呢!” 几人在屋子里闲聊着,正准备躺下休息一会时,听见房间外面一声吼:“来人啊,抓刺客啊!” 随着这一声吼,外面突然就乱了,脚步声杂乱无章,门外的人影来来回回映在窗户上。 “这边!” “你们几个去那边!” “报告,没看见!” “再去!” 沈云清站起身,想打开门看看,又考虑到屋子里这几个人都不会功夫,万一刺客窜进来怎么办? 高门富贵人家,尤其是这样的一州郡守,总会在官场上得罪几个人。 这样的刺客可不会管你们是不是郡守府上的人,逼急了杀人不眨眼。 可是,不出去,郡守府上的人会不会有危险?何彩琴呢? 沈云清正左右不是的时候,林氏先走上前要将门反锁,在离门只有一米远的时候,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众人一看,是南宫峤! “你们没事吧?外面有刺客!”南宫峤语气有些急,进屋后顺手就将门关上,朝沈云清走来。 沈云清:“没事,郡守府上怎么大白天的还有刺客呢?” 一般刺客行刺不都是晚上么?再者刺客要杀谁?郡守不在府上,难道刺客事先没有打探郡守府的情况么? 总不可能是冲着这些女眷来的吧? 南宫峤对这个问题同样困惑,最后能给出的答案就是:“总有些人想反其道行之,只不过扑了个空!” 沈云清一抬眸,忽道:“那彩琴姑娘会不会有危险?” 南宫峤“啧”了一声,眉头拧成一处,语气有些不满:“你怎么那么关心她?都没见你问我会不会有危险?” “……”沈云清:“普通的刺客对你有危险吗?” “没有!” 沈云清继续说:“但是彩琴姑娘会有危险!” 南宫峤:“那你娘你妹妹她们也会有危险!” “说的对!” “所以呢?” “我留在这里保护我娘,你去外面看看。” 南宫峤:“……” “我派胡然出去看了。” 他自然是不想去,官场上这样的事天天都在发生,没有几个当官的手里干净,总有把柄落在别人手上,或者踏上了某条党争的船下不来。 宁州郡守手握着军粮中转这样重要的肥差,表面做得不管多漂亮,总会有一些龌龊,能被敌家盯上也不奇怪。 这种时候,他比较想呆在沈云清身旁。 没过多久,门“吱呀”一声又开了,从外面进来一个人,进来后瞬间又将门关上,弯着腰低头朝门缝外看,背对着房间内。 一开始众人以为是胡然进来了,都没留意,此时见来人鬼鬼祟祟,这才坐直了身子朝那人看。 进来的人穿着一身军队服饰,看样子是璃国军队的士兵,并不像是刺客。 南宫峤眯着眼瞧了一会,终于想起来,这是押运军粮的士兵。 “咳!” 他轻咳一声,将门口的那人惊得连头都不回就想开门逃跑。 门一开一合又被关上了,南宫峤隔着老远丢过去一把椅子,将打开的门又关上了。 那人就这样被关在门内,站在门口久久地不敢转身。 沈云清也发现不对劲了,这个时候开口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人不得不转过身,低着头说:“何小姐虽是姑娘,手段不输你爹,我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这几句话听得沈云清几人云里雾里,什么手段什么技不如人? 沈云清又问了一句:“你在说谁?” 那人这时才抬起头,眼露疑惑地看过来。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除了南宫峤的云娇,其余三人皆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爹?” 沈云清没有见过沈牧,但是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看见对面那个人的一瞬间,她下意识地就喊出了这个称呼。 林氏则激动地哭了起来。 谁能想到入伍几年,音讯全无,所有人都以为他战死的时候,在宁州郡守府的一间客房内。 一家人以这样的方式团聚了呢? 她无声地流着泪,上前一步,像是想确认一番,“你、你真的是……是孩她爹?” 很显然,沈牧认出了她们,他被沈云清的变化吓了一大跳,走时不过十一二岁的女娃娃,如今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看这个头,窜了好几个个儿。 第九十六章:那人是谁? 他惊得半天才开口:“你、你们怎么在这里?我听说容城破了,南安村没了,我拖人打听你们的下落,却一点音讯都没有,还以为……” 还以为她们早就死在了那一场屠戮中。 原本抱着报效国家为国捐躯的想法,现在家人却切切实实地站在自己面前。 林氏终于敢上前了,她上前一步握住沈牧的手,嘴唇蠕动,泪珠不停地滑到嘴角,都来不及擦。 她笑道:“没有,我们都好,云清长大了,带着我们逃出来,我们原本要去京城找你,现在好了,找到了。” 在宁州一家人就团聚了,也就不用在跑老大远去京城了。 林氏握着沈牧的手,将沈云清也拉过来,向沈牧讲述沈云清这一路的作为。 南宫峤见此情况,也猜出了大概,默默地退到了一旁,这时,右手被一只小手拉住,他低下头看见云娇拉着他的手,也跟着默默退到了一旁,还小小声地问:“姐夫,那人是谁?怎么跟姐姐和娘亲好像很熟的样子?” 南宫峤:“……”云娇不认识她爹? 不过想想也正常,被征入伍的兵,没个三五年回不了家,云娇也就三岁,估计还没出生爹就走了,自然没见过她爹。 南宫峤蹲下身将云娇抱起来,试着说:“那个……应该是……你爹。” “我爹?”云娇皱着眉,小脸蛋上满是纠结,然后摇摇头:“他不是!” “为什么?” 云娇嘟着嘴:“他们说我没有爹!村里的人说我爹死了,包括姐姐以前也是这么说的。” 南宫峤心有点揪着,“你爹进了军队,你娘没有跟你说么?为国争光的军人,你觉得他厉不厉害?” 云娇:“他厉害怎么还要躲在这里呢?” “额……”南宫峤:有点不好糊弄啊! “那是因为有人要害他。” 云娇:“那他就是不厉害!” 南宫峤:“好吧,你说的对!” 见南宫峤不说话了,云娇将头转过去仔细打量沈牧,这个爹有些憔悴,真不如姐夫好看。 那边沈牧跟林氏和沈云清说了几句,朝云娇走来:“这是我的娇娇?” 林氏在身后回答:“是,云娇,快、这是你爹,快喊爹。” 云娇:“……”她搂着南宫峤的脖子,像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上下打量沈牧,眼神里还有一丝戒备。 沈牧看着南宫峤,又见云娇对他特别亲昵,随口问道:“这位是?” 不等沈云清解释,云娇开口道:“这是我姐夫!” “姐夫?”沈牧转头看向林氏和沈云清,随后问道:“云清都嫁人了?你刚刚怎么没说呢?” 林氏:“……” 沈云清:“没有的事,云娇瞎说的,就只是在队伍里,一起去京城的伙伴罢了。” “哦,没事、没事……” 沈牧没有接触过云娇,不知道这个小女儿是什么样的脾性,他上前试图抱一抱云娇,“云娇,爹抱一抱,好不好?” 云娇:“……”她转动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姐姐,又看看娘亲,再看看一旁的三婶和姐夫。 大家都用期盼的眼神看着自己。 看来这个人没有骗人,他真的是自己的爹。 于是,云娇撒开南宫峤的脖子,朝沈牧伸出了双手,轻轻喊了一声:“爹……” “唉……”沈牧一个校尉,在面对刀枪时,从没害怕流过泪,可是这一刻,他竟然控制不住,眼眶瞬间就红了。 他从南宫峤手里接过云娇,抱在怀里,因为自己身上还穿着盔甲,他怕硌着云娇,都不敢用力搂在怀里。 “我的好乖乖。” 一家人一阵寒暄之后,沈牧就问起沈云清她们为什么会在宁州郡守府里。 沈云清将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后,又问:“爹,那你是怎么在郡守府里?刚刚外面的护卫说的刺客,是不是你?” 沈牧点点头。 他此次被提拔押运军粮前往阳城,交给宁王。 运粮队按以往的程序一样,走到宁州要与宁州郡守何康进行交接,换马匹,补充运粮队的物资之后,他们休息两天就该继续朝阳城去。 “我原本想着阳城离容城没有多远,等军粮送到之后,找个机会去容城打听打听你们的情况。” “谁知道,到了宁州,郡守何康将军粮扣下了,还将我们几个领头的软禁在郡守府,手底下的士兵以为交接成功,都被他打发回京复命去了。” “谁能想到何康此人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竟然敢倒卖军粮,等我出去之后,我一定将此次事情禀告皇上。” 南宫峤毕竟是战场上的人,平时对官场上的一些事比较熟悉,他问出问题的关键:“如果何康以往真的每次都是倒卖军粮,而朝廷一直都不知情的话,那就说明此人非常厉害,军粮从离开京城那一刻起,就已经在他的控制范围内了。” “他背后必定还有其他的人,或者有很多人。你仅凭你的一面之词,告到皇上面前没有证据,没有半点用处,说不定还有可能丢了性命。” 沈牧在军中几年,虽然只做了一个小小的校尉,多少也算了解了一些事,他掏出袖中的兵符和一卷信纸,“这个兵符和信纸就是证据!他私造兵符,扣下军粮,和当地的商户勾结,连通信的证据也有,所以我才急着逃出去!” 听沈牧说得言辞凿凿,沈云清突然想起今天在城外,郡守的开仓放粮的善举,难道也是掩人耳目? 她将心中疑问说出:“如果何康是贪官,倒卖军粮,官商勾结,那他为什么要开仓放粮?而且连着放了那么多天?一人五斤,这是多大一笔数目?” 沈牧想了想,给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就是为官之人的恶,想名利双收,这些只不过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让百姓都夸他罢了!” 虽然沈牧说得没错,很多贪官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大多都是表面功夫,不像何康,连着多日开仓放粮。 沈云清一度怀疑宁州仓库里,到底还有没有存粮,何康这是要将宁州的粮食都放空去吗? 不过,她没有证据,这些都是猜测,而沈牧手里有实打实的证据,或许是她自己想多了,太过于将人往好的一面去想。 第九十七章:赴约 将事情原委讲清楚之后,沈牧就要推门出去,他不想连累妻女,趁着现在别人还没发现他们的关系,他要离开她们。 沈云清既然是何彩琴的救命恩人,对方应该不会为难她们。 只是叮嘱沈云清一句,不要在郡守府多留,早点离开。 “我自己想办法逃出去,我们还是去京城汇合吧!” 沈云清在后面喊住他:“爹,我们一起去京城吧,我们掩护你逃出去。” 沈牧还是很坚定地摇摇头,正准备开门时,听见有人敲门的声音。 “开门,搜查刺客!” 是府里的护卫。 肯定是搜罗一圈,没找到沈牧的身影,最终将目光放在了刚刚进来的几个客人身上。 此刻房间门被拍得“砰砰砰”响,屋内的众人都吓了一跳。 沈云清快速地扫了一圈房间内,想找个能藏人的地方。 床底下没有空地,桌子也没有遮挡物,书架上放满了书,就连柜子里,也满是书籍。 几人手忙脚乱地想将沈牧藏起来,而沈牧则想翻窗逃出去,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能连累妻儿。 他还没推开另一侧的窗户,就被南宫峤拦住了,“沈校尉放心,有我和云清在,他们带不走你!” 那一侧的门还在“砰砰砰”地响,而且越敲越急,护卫声音高了几分:“奉命搜查刺客,还请姑娘通融。” 他们只知道屋内是小姐的贵客,不敢过多得罪,如果阻碍他们搜查刺客,他们只能先得罪再说。 就在屋外的护卫不耐烦想一脚踹开门时,远处传来一声低喝:“放肆!这屋里是我的贵客,你们也敢闯?” 酒菜已经备好,何彩琴正准备叫沈云清他们入座,就见护卫在这里敲门。 护卫朝何彩琴低头回答:“小姐,刺客没找到,属下来这里问问。” “没找到就跑来打扰我的贵客?没找到你们不应该问问自己的原因吗?” 护卫:“是,小姐教训的是!” 何彩琴朝护卫递了个眼神,护卫识趣地离开了。 她当然知道府里并没有什么刺客,而是在偏房的那个士兵跑了。 不过她不担心,那个官兵即使跑得出大门,也出不了宁州城。 她不想一个小小的士兵,破坏了她招待客人的心情。 何彩琴先去的旁边南宫峤的屋子,连门也没敲,径自推门进去却扑了个空。 讪讪地出了房间,转而来到沈云清的房门,轻扣了两下房门:“清姑娘,你在吗?” 没过片刻,房门打开了,沈云清揉着惺忪的眼睛,打了个哈欠,笑道:“彩琴姑娘,不好意思睡过头了,好久没舒舒服服地睡一觉了。” 她将门大开特开,邀请何彩琴进屋聊。 沈云清随眼瞄了一下床帘后面,还好,看不出,转头冲何彩琴露出一个微笑。 她就是要打消何彩琴的疑虑,大大方方将人请进屋内,让何彩琴检查一遍。 不过沈云清猜错了何彩琴的心思,何彩琴根本不关心那个“刺客”的下落。 “清姑娘既然喜欢这里,不妨在这里多住几天。” 她见到南宫峤在屋内的时候,眼神有明显的不悦,虽说两人是兄妹,但是毕竟男女有别,连休息也在同一屋中,多少有些不避嫌。 何彩琴上前一步来到南宫峤面前,行了个标准的淑女礼,黄莺般的声音传入众人的耳中。 “峤公子,原来你在这里,彩琴刚刚在隔壁没找到你,还以为你住的不习惯走了呢……” 南宫峤微颔首回道:“多谢何小姐关心,刚刚听见外面说有刺客,我担心云……担心我妹妹的安危,过来看看。” 他还真没法把沈云清当做自己的妹妹看待,这个称呼怎么喊怎么别扭。 “哦,原来是这样……不过没关系,刺客已经抓到了,一个小毛贼而已。” 说罢朝门外走,做出邀请状:“酒菜已经备好了,我爹也回来,我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沈云清和南宫峤对视一眼,心中俱是一惊。 这个何彩琴不简单,或者说不像刚开始给人那般柔弱的感觉。 沈牧明明还在沈云清的房间内,何彩琴却说已经找到了。 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知道人的藏处了,还是故意跟他们隐瞒。 不管怎么说,沈云清和南宫峤只能硬着头皮应邀,要不然刚刚答应赴约现在突然反悔,只怕遭人起疑。 “多谢何姑娘。” 沈云清跟随何彩琴朝门外走,身后传来林氏的声音:“要不我就不去了,我有点不舒服,云娇也还没睡醒。” 林氏看上去脸色确实有些不太好,眼底的暗青很明显,坐在床边守着睡熟的云娇,为难地看着何彩琴。 何彩琴看看沈云清,看看林氏,再看看南宫峤,随后哂笑一声:“既如此,我就叫厨子端点饭菜到房间里来,免得你们来回跑了。” 林氏学着何彩琴刚刚的样子,微微俯身谢道:“多谢何姑娘体谅。” 何彩琴摆摆手:“这没什么!”随后朝沈云清和南宫峤说道:“我们走吧!” 她只要南宫峤能应邀入席就好,其他人去不去,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刚刚可是跟她爹何康说得清清楚楚,她看上了一个人,要何康帮忙。 郡守府再朴素也是郡守府,面积大,回廊多,沈云清跟着何彩琴七绕八绕,绕了许久终于到了。 沈云清跟南宫峤并排走着,她悄悄侧过头,低声问道:“你还记得回去的路吗?” 一旁的南宫峤用不解的眼神看着她。 沈云清尴尬一笑,解释道:“我有点不记路,尤其是这种回廊多的屋子。” “放心吧,你丢不了。” 二人说着话,便跟着何彩琴来到一间宽敞的大屋子,这个屋子足足有刚刚他们住的客房的三倍大,一整面墙都是书架,放满了书。 一张雕花圆木桌摆在屋中央,正上方坐着一个中年人。 长着一张四四方方的脸,黑黑的八字眉下一双亮如黑豆的眼睛,正定定地看着走进来的一男一女。 见沈云清和南宫峤已经走近,何康站起身说道:“听闻今日放粮点有混混闹事,是你们二位救了小女,还帮着维持秩序,你们二位就是我何康的大恩人,快快快,快请坐,请坐。” 第九十八章:指婚 官场上的人,交给南宫峤来应付,沈云清跟在身后一言不发,看着南宫峤打着官腔说着官话。 南宫峤之前一直负责容城,且不曾在宁州停留过,何康主要接触的都是那些押运军粮的人。 所以这二人虽然都知道彼此的名字,却是从没有正式见过面,加上沈云清谎报了南宫峤的名字,擅自将他改为沈云峤,何康虽然对南宫峤的身份表示怀疑,也没往失踪的南宫峤身上想。 南宫峤拱手道:“何大人过奖了,我们兄妹二人也受何大人的恩,领了粮食,何大人的善举,福泽百姓,我们这点小忙,不值得什么。” 何康:“峤公子客气了,客气了,来来来,先坐,我们边吃边聊,边吃边聊。” 一旁的何彩琴引着南宫峤坐在何康右手边,又带着沈云清坐到对面去。 沈云清以为这是大富人家的规矩,男女不同位置呢,谁知道,何彩琴安排她坐好之后,并没有跟着她坐在一起,而是款步走到南宫峤旁边,慢慢坐下。 沈云清:“……” 心中突然不舒服! 就有种莫名被孤立的感觉,而且看着何彩琴和南宫峤坐在一起,好像还挺般配的,心里的不舒服就更加明显了。 这一顿饭吃得沈云清如鲠在喉,满桌的珍馐佳肴都不如在山道上的野菜香。 而对面的南宫峤不知为何,和何康喝酒聊了许久,竟也没察觉对面沈云清的异常。 饭毕,是点心时间。 何康几杯酒下肚,有些微醉,一手拍在南宫峤的肩膀上:“峤公子的见识学识堪比三元,我很欣赏你,不如你们就留在宁州吧,我将我女儿彩琴许配给你。” 南宫峤一口老酒差点喷在对方脸上,生生给让他憋回去了,慌忙放下手中的酒杯,朝何康摊手,顺势将何康搭在他肩上的手给整下去了。 “何大人太抬爱了,我不过就是一个农户出身的小子,上不得台面,配不上何大人的千金。” 何康还以为南宫峤这是假意推脱,反手又摁住南宫峤的肩膀,“配不配得上,我说了算,再说小女也特别中意你,你留在我府上,你的娘亲和妹妹,都能得到照顾,省得跑大老远的去京城。” 这一次何康手上用了些力道,南宫峤轻易挥不掉他的手,有些嫌弃地看了眼何康刚吃完猪肘子的手。 这身白衣服可是沈云清特意给他做的,这油印子估计难洗掉吧? 按着他以前的性子,说不定一脚就将何康踹在地上了,可是这里除了他和沈云清,还有沈云清的家人,他不得不顾虑其他人而忍住了。 然后用求助的眼神看向对面的沈云清。 沈云清可能刚刚没怎么吃饭,这会一个劲的吃着点心,听到何康要将何彩琴许配给南宫峤的时候,突然就起了看热闹的心思。 谁让他刚刚跟何康聊地特别投缘么,如果他最后不堪威逼利诱答应了这门亲事,那就算沈云清看走了眼。 南宫峤寻求帮助没找到,眼尾瞄见一旁何彩琴热烈的目光,顿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他稍稍坐正身子,气势一下就上来了,连对面的何康都有点愣神,他说:“何大人的好意我领了,只不过我已有一门亲事,未婚妻是我的心上人,这门亲事两家父母都同意的,你也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违抗不得,我此次前去京城,就是要与她完婚。” “哦?原来是这样!”何康有些为难,“那这倒是我弄错了,棒打鸳鸯的事我做不出,既如此,此事就此作罢,来来来,喝茶!” 没想到搬出未婚妻的借口,何康就这么轻易放过了他,南宫峤松了一口气。 一旁的何彩琴被拒绝了,居然也没有半分难过,还跟南宫峤对喝了一杯。 只有对面的沈云清听说南宫峤在京城有未婚妻之后,完全没有吃点心的心思了,原本甜腻腻的点心,这会吃着嘴里一点苦味。 这算什么?借着醉酒说喜欢自己的时候,难道都是假的? 那一次吵架之后的亲吻,只不过是一个世家公子的惯用伎俩? 果然富家公子哥的手段数不胜数,不要轻易被骗。 她索性丢了手中的点心,借口不舒服提前告退了,早有家丁在前方带路。 何彩琴巴不得峤公子的妹妹早点走,他有没有未婚妻她一点也不关心,不都是还没成亲么?只要没成亲她就有机会! 沈云清回到房间的时候,云娇已经醒了,三人正吃着晚饭。 桌上的菜几乎被吃空了,还剩一点豆子散在盘子里,稀稀朗朗的,无比孤单。 云娇打了一个饱嗝,朝沈云清走来:“姐姐,姐夫呢?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一听“姐夫”这个词,沈云清蹙眉,冲云娇语气有些冲的说:“他不是你姐夫,以后不要这么叫!” 沈云清什么时候用这样的语气对云娇说过话?这话一出,云娇眼露恐惧,站在原地搓着手,眼神往地上乱瞟,一声不吭。 她心里在想,是不是姐姐又回到从前了?又不喜欢她了? 沈云清见状,自知自己有点过分,走过去蹲下身将云娇搂在怀里,低声道歉:“云娇,对不起,姐姐不该冲你发火,但是你以后不要这么叫好吗?人家有妻子,被他的妻子听到了要生气的。” 餐桌旁的林氏和杨秀听后,都愣住了。 将军什么时候有未婚妻了? 怎么从来没听他提起过,再说将军看云清的眼神,瞒不住她们两个过来人。 杨秀先开口问:“云清,你听谁说的?会不会听错了?” 沈云清抱着云娇坐到桌旁,有些蔫气:“他自己说的,我就坐在对面,怎么会听错呢?” 林氏放下手中的筷子:“他主动跟你提起的未婚妻?” 沈云清摇摇头:“郡守大人要给他指婚,他推脱不过,这才说出有未婚妻的事。” 林氏帮她分析:“会不会是拒绝郡守大人指婚的借口?” 沈云清此刻心情低落,哪还有心思去分析南宫峤话里的真伪,她耷拉着脑袋,抱着云娇,将头埋在云娇的肩膀上,一声不吭。 一旁的林氏摸了摸沈云清的头,劝道:“你既然心中有疑问,就该自己去问清楚,在这里胡想瞎想是没有结果的,在开口问他之前,你先弄明白自己心中的想法。” 第九十九章:尽我所能 沈云清点点头,看了一圈,没发现沈牧,问道:“爹呢?走了么?” 林氏摇摇头,“他说趁着你们和何康吃饭的空隙,他要去将他的伙伴带出来,屋子后面有一条小路通往角门,那里巡逻的去的少,趁着夜色可能会从角门翻出去。” 沈云清将头抬起,不高兴地说:“他为什么要跟我们分开呢?这样太危险了,一家人一起不好么?” 好不容易才刚团聚,就又要分开。 林氏能理解沈牧的做法,“他现在毕竟是军中人,牵扯的事都有可能掉脑袋,自然是与我们分开走比较好,哦,对了,他说如果今晚走不了,就要你将这个带去京城。” 说完,林氏从身上拿出那个兵符和信纸,放在桌面上,“你收好吧,这些都是证据。” 沈云清将东西收在袖袋中,一个意念想起,瞬间便进了空间里。 这么重要的东西可不敢随身带着,万一不小心掉了可就麻烦了。 ******** 沈云清睡得地方挨着南宫峤的房间,她久久不能入睡,清醒地等着隔壁房门被推开的声音。 娘说得没错,自己心里不确定的事,要去问清楚比较好。 她等啊等,等啊等,不知什么时候迷糊间好像自己睡着了,又好像没睡着,好像听见了门开了又关上的声音。 沈云清一骨碌爬起来,披了件衣服,转眼看了看房间内,云娇和林氏她们都睡着了。 她走过去,将云娇一条悬在床外的腿给挪到被窝里,又给她盖好被子,这才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 一墙之隔的隔壁房间,门没有关紧,隔着一条缝,里面黑漆漆的。 沈云清轻轻扣了两声,里面传来一声低沉的声音:“谁?” “是我。”沈云清回道。 里面一阵窸窸窣窣后,似乎是南宫峤穿衣的声音,没过多久,他忽然“嘭”一声将门给关严实了,“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明早说,好吗?” 南宫峤的声音有些不对,似乎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沈云清又敲了几下:“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这两个字都带有颤音了。 沈云清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听不出他的异常,于是,也不再敲门了,直接将门推开,跑进了屋子里。 南宫峤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沈云清破门而入后,没有先去看他,而是找了根蜡烛点上。 “别点灯!” 沈云清充耳不闻。 屋里瞬间亮堂起来,她转过身才发现南宫峤的异样。 此刻已是深秋,他身上却是豆大的汗珠往外冒,眼眶充血得厉害,手上青筋暴起,握着椅子的扶手都“咔嚓”作响。 “你怎么了?”沈云清尽量放缓声音,上前一步。 可是南宫峤却不同往常,见她上前,他竟然往后退,嘴里低低地说:“别过来!” 沈云清从来不是会乖乖听别人吩咐的人,她继续上前一步,来到南宫峤的身边,“你不说清楚,我怎么可能听你的!你到底怎么了?” “你是不是又毒发了?”沈云清急忙去掏解毒的药,“毒发了不要硬撑着,虽然我没有解药,但是能缓一缓也是好的。” 不过,她伸进袖袋的手被南宫峤抓住了,只听他说:“不是毒发,不必拿药给我。” 他说完立马放开沈云清的手,像是不想跟她有任何触碰似的,“你快走!回去睡,明天就好了。” “什么明天就好了?你到底怎么了?”沈云清不甘心,伸手来摸南宫峤的额头,只稍稍碰了一下,便收回了手,“你的额头怎么这么烫?你、你发烧了?” 发烧了还硬撑着,退烧药她也有啊! 果然是烧糊了脑子,起码得有四十二、三度,等到明天早上估计就是一个痴傻的人了。 她将南宫峤的手放在自己肩膀上,半搂半背着他朝床边走去,嘴里碎碎念道:“不是毒发,发烧也会死人啊,我这也有退烧药呢,放心吃一粒保证你明天就好了。” 头顶上方传来南宫峤低低切切的声音:“你能不能……不要说话?” “好,我不说话,等你烧退之后,我就走!”沈云清将他放在床上,准备去掏药,依旧被南宫峤阻止了。 “别掏了,没用!” 沈云清看着躺在床上眼神越来越清亮的南宫峤,眉毛都拧成一团了,摸摸自己的额头,再摸摸他的额头,这明显不对啊,烫死人了,难道已经来不及了,脑子已经烧糊了? 就在沈云清想不明白的时候,床上的南宫峤脸上又开始冒汗珠,然后听得他一声长叹,忽地坐起身子将沈云清搂在了怀里。 边搂边哀求道:“别走~~~~别走~~~~~” 沈云清这一回没有推脱,知道生病的人都特别脆弱,还伸出手轻轻拍他的背,安慰道:“我不走,你先吃药好不好?” 南宫峤摇摇头,“你真的想救我?” 沈云清一头雾水,难道他还有其他更严重的病?她点点头:“尽我所能。” 这话一出,南宫峤将她放开了一些,低着头看着她,一字一句说:“好,那、就、你、来、救。” 说完便低头吻了下来。 这一次不同上一次缱绻缠绵,这一次南宫峤像是在发泄什么,强势霸道,吻得沈云清喘不上气,几乎晕厥过去。 沈云清能感觉到他不单单只满足于亲吻,因为他双手在她身上游走,由后背到前面,从手臂到领口,再到腰带处。 吻了一会就将沈云清按在床上,他发梢的汗珠滴在沈云清的眼角,缓慢流下,就像沈云清刚刚哭过一般。 到了这个时候沈云清才明白过来,他是被人下了东西了。 沈云清用力撑住他的肩膀,不让他靠近,声音有些颤抖,问道:“是郡守大人还是何彩琴做的?” 南宫峤摇摇头:“不知道,我、我现在很难受,你能帮我吗?” 沈云清没经历过这种事,不知道要怎么帮,如果在现代,冲个凉水澡应该会好一些,但是现在屋子里又没有浴室。 沈云清鬼使神差地问了句:“怎么帮?” 第一百章:误打误撞 听到这句话,上方的南宫峤明显眼睛一亮,他伸出右手握住沈云清的手,又问了一句:“你当真愿意?” 沈云清即使再不懂,也该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只迟疑了一秒,就被南宫峤摁在柔软的被窝里亲吻。 他的唇带着酒的味道,一路席卷,让沈云清大脑短暂的宕机了。 她闭上眼,有那么一瞬间她想遵从自己的本心,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是喜欢眼前这个人的。 因为她对他的举动不反感,甚至有点期待…… 她张开嘴去回应他,感受唇齿交融的感觉,双手揽上南宫峤的脖子,然后慢慢取捋顺他因为汗湿不怎么顺滑的发梢。 见她这样的举动,南宫峤将人紧紧搂在胸前,却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云清……云清……” 几声低喃在耳边响起,温热的气息喷进耳朵里,这让沈云清身上一阵颤栗,酥酥麻麻的感觉让人沉迷。 沈云清:“嗯……” 声音低哑带着朦胧,这让南宫峤最后一丝的防线崩塌。 他的手放在她胸前,想解开扣子却又始终没有下一步动作。 几次之后,“啪!”南宫峤忽然扇了他自己一巴掌,然后将头埋在沈云清的颈窝处。 “我、我还是、我就抱抱你,就好……可以么?” 这一声巴掌响,将沉迷在情欲边缘的沈云清彻底来回现实,她睁开眼呆呆看着南宫峤脸上的巴掌印。 长长的眼睫下一双圆圆的杏眼,正缓慢地眨了眨,沾满南宫峤唇液的嘴唇,鲜艳欲滴,蠕动几下后,终是没有从那里发出声音。 沈云清只是轻微地点点头,心中的悸动这才慢慢恢复平静,直到现在,沈云清才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咚……” 似乎有些快,她伸出手按着胸口,不让它跳得太快。 两人紧密相拥,这一举动,南宫峤自然感觉到了,他稍稍松开一些,让沈云清有喘气的空隙。 “勒痛你了?”南宫峤问。 “没有……” 沈云清这时才发现两人的姿势有些尴尬,她被他压在被子里,死死抱着,对方身体上任何异样她都能感觉到。 脸“刷”一下红了,想要挣扎着坐起来,却感觉自己手脚无力。 “可以……不走吗?我、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想抱抱你!” 南宫峤说这句话的时候,近乎是低声下气地哀求。 沈云清看着南宫峤,脸上汗珠没那么多了,但是整个人身上头发全都是汗水,整张脸透着不正常得红,正用渴盼的眼神看着沈云清。 “我当然相信你不会伤害我,可是你这样忍着,会忍出病来。” 她试图说服南宫峤先松手。 南宫峤:“没事,一会就过去了。” 沈云清:“要不你洗个澡吧,我去帮你打水来。” 南宫峤摇头:“不要,你不要离开这个房间,不要离开我。” 沈云清有些无语,平时话少的大将军,一生病怎么就这么脆弱黏人呢? “那我去找人打水,我不走?” 南宫峤像一个担心上当受骗的小孩,说什么都听不进,只是重复着那几句话。 沈云清多说几次后,他甚至搂得更紧了,“咳咳咳咳”,她感觉自己要被勒死了。 听见她的咳嗽声,南宫峤手上的劲又送了几分,只不过估计是第二轮的药效又来了,他说好只是抱一抱的,现在双手又开始不老实了。 就连亲吻都无法满足南宫峤了。 南宫峤开始吻她的颈侧,耳朵,下巴…… 一路疯狂席卷,力道很大,这让沈云清痛得皱起眉头。 一双手在她身上游走许久之后,开始慢慢往下,来到她的腰侧,再要往下的时候,沈云清制止了。 沈云清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能忍住,只能将自己残存地最后一丝理智拉回。 不行,不能由着他这样……浇一盆冷水在身上,应该就能好了。 她手上用力推开南宫峤,不过也只是将两人身体隔开一些,她喘着气说:“你等等……” ******* 郡守府另一边,何彩琴今日睡得比往常都要晚,应该说她今晚不打算在这里睡了。 散席之后,她特意回房间沐浴,洒了花瓣,房间里还点了熏香。 沐浴完后,特意选了一件若隐若现的纱裙,勾勒出她身材曲线。 何彩琴对着镜子照了好一会,“你的未婚妻哪有我美?” 又给自己画了簪花阁的花魁妆。 这个妆容在宁州很盛行,她身为女子自然也喜欢,不过他爹何康说花魁妆是青楼女子的妆容,充满了风尘气,她身为郡守千金,要恪守本分,做好世家女子的表率。 现在她是去见自己的意中人,自然想将自己打扮的美美的。 掐算着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她才换上一身清凉的紫色纱裙,将屋内灯火熄灭,屏退了所有的下人,朝客房走来。 酒席上她就跟他爹说,她看上这个峤公子了,想让爹替她做主。 没想到酒席上,沈云峤敢当面拒婚。 堂堂郡守府的千金小姐,竟然被人拒婚! 一向心高气傲的她,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于是在后面端上来的那壶酒里,洒了点东西。 本来她想趁南宫峤醉酒厉害的时候,直接扶进她的闺房,事成之后,再控诉是这个峤公子霸占了她。 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由不得他拒绝这门婚事了,只不过南宫峤即使醉的厉害,依旧摇摇晃晃地摸着黑回了他自己的房间。 丫鬟一路跟在后面,见他进了他的房间才回来禀告她。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峤公子估计是在崩溃的边缘,如果她适当上前温声软语,就不相信他还能抵抗得住? 这么想着,何彩琴心情无比得好,伸手将薄薄的一层外衫从肩膀上掀下来,露出光滑的肌肤,扭着腰肢朝客房走去。 不过深秋的夜里,凉风习习,她只露了一小会,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嘶……好冷,还是等到了再脱吧!” 她又将衣服裹好,脚步加快朝前走。 ********* 客房内,沈云清拒绝南宫峤之后,两人就僵在那里,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两人就这样四目相对了片刻,直到门口一个声音响起! “你们……你们在做什么?” 第一百零一章:有人勾引你夫君 沈云清和南宫峤两人同时朝门口望去,只见何彩琴不知道什么时候推开了房门,站在门口,愤怒地看着躺在床上的沈云清。 “你们、你们兄妹,竟然……” 沈云清慌乱间从床上爬起来,想推开南宫峤,却发现对方根本不想让她下床,她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南宫峤,见他此刻眼神清明,再也没有刚刚的忍耐克制。 她甚至都怀疑刚刚那个几乎失控的南宫峤,是不是他假装的? 沈云清试图从他胳膊下钻出来,朝何彩琴解释道:“何小姐,不是你想的那样……” 何彩琴朝里走了一步,半挂不挂的纱裙此刻已经完全掉在地上,她也顾不上冷不冷,“我都看见了,清姑娘,你怎么能做这种事?他是你兄长……” “我不是!”南宫峤半抬眼皮,冷冷地看着光着肩膀的何彩琴。 见她这样的装扮,南宫峤心中明了,那杯加了东西的酒,就是何彩琴做的手脚。 他又补充了一句:“我跟她没有血缘关系,我刚刚说的未婚妻就是她,我们到了京城就会成婚,还请何小姐出去,替我们把门关上,谢谢!” 一旁的沈云清缓缓将目光移向南宫峤,好像刚刚那些话她听不懂一般。 南宫峤继续说:“何小姐,你身为郡守千金,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以后就不要对别人用了,有损何大人的颜面。” 他这话完全没给何彩琴任何面子,说得对面的何彩琴又羞又气。 何彩琴:“我、我、我才不会喜欢别人,我一眼就喜欢上你了,如果你们没有骗我你们是兄妹,也许我就不会心存念想,现在你还这样羞辱我,你当我好欺负吗?” 说完,眼泪就“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美人落泪,在昏暗的烛火下,犹见几分可怜。 沈云清趁着南宫峤说话的间隙,终于从他胳膊下钻了出来,稍稍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朝何彩琴走去。 “何小姐,这是一个误会,我们、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就是、就是我摔了一跤,刚好绊倒他了。” 沈云清不想让何彩琴下不了面子,这里毕竟是她的家,沈云清她们是客,何彩琴是主人,没必要因为一场误会闹得不愉快。 这个谎言够拙劣的,谁都能看出二人刚刚经历了什么,更何况沈云清颈侧还有红河,一片一片,触目惊心。 只见对面的何彩琴完全没听进沈云清的话,径自朝床上的南宫峤走去,下一秒,一个夸张的动作吓坏了一旁的沈云清。 何彩琴撩开裙摆一下坐在南宫峤身上,裸露在外面的光滑的手臂圈住南宫峤的脖子,学着簪花阁花魁的模样,魅惑一笑:“她哪有我好看,哪有我有韵味,不如你和我试试?你们是不是还没开始,你是不是很难受,我可以帮你……” 一旁的沈云清很想将眼睛闭上,她好想骂一句:我艹! 古代女子这么奔放的吗? 她一个大活人站在这里,何彩琴都可以做出这么露骨的动作? 何彩琴这是在挑衅她吗? 不过,等不到何彩琴下一步的动作,她就被南宫峤一只手掀在了地上,“哎呦”一声娇呼,何彩琴软弱无骨的身子趴在地上,媚眼含泪朝南宫峤哭道:“峤公子真是不懂怜香惜玉……” 南宫峤整了整衣裳,朝沈云清走来,“有人勾引你夫君,你就在一旁看热闹么?” “夫君?”沈云清眼神移向他,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 南宫峤“嗯”了一声,没有看她,朝房间环视了一圈,最后定格在地上的何彩琴身上:“何小姐这么喜欢这间屋子,那就自己在这里住下吧!” “云清,看来我们不能再呆在这里了,我们走吧!” 沈云清突然觉得之前心中的气闷,一下子全消了,她眼睛里带着一丝笑意看着南宫峤,知道他牵起她的手,她才反握住他的手。 二人朝门外走去,身后传来何彩琴的话:“既然进了郡守府的大门,想出去可就没那么容易!” 刚刚还娇滴滴细声软语的何彩琴,此刻语气完全变了,高调冷漠,如同童话故事里的反派女王。 沈云清心情特好,转过身回道:“我想何小姐应该见识过我俩的身手……” 话外音就是,何彩琴拦不住她们。 身后传来脚步声,是何彩琴走了过来,“我自然知道你们功夫很好,我府里的护卫拦不住你们,可是拦不住你们,不代表你们能出去。” 见她话说得这么肯定,沈云清和南宫峤齐齐转身,“你什么意思?” 何彩琴双手举至耳边,轻轻拍了两下。 随后,外面瞬间亮起来许多光,许许多多的护卫将这个房间围了起来。 然后中间露出一条窄路,有人被押着走过来。 沈云清定睛一看,瞬间就慌了,娘三婶和云娇,明明就在隔壁睡着,怎么会? “你想做什么?” 沈云清不明白,就算何彩琴喜欢南宫峤,给南宫峤下药,想和他生米煮成熟饭,也没必要抓云娇她们。 不过何彩琴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嘴角挂着轻蔑的微笑。 沈云清看不懂她表情的含义,如果说动用武力,沈云清有把握能逃出去,只不过何彩琴好像很自信,完全不担心的样子。 没过多久,不远处的回廊下,从黑影处走出一个人,不对,应该是两个人。 一个人被绑着跟在后面。 前面的人正是郡守何康,而后面的人……是沈牧。 他没有救出他的同伴,反而落入何康的圈套,直接被抓了。 沈云清见到沈牧那一刹那,下意识就想开口喊“爹”,被南宫峤紧紧地握了一下手,阻止了。 沈云清暗道糟糕:差点失了方寸,如果让何彩琴知道她和沈牧的关系,事情会更加难办。 她只能装作不认识,视线从沈牧身上一晃而过,落到云娇身上。 娘和云娇都是刚从被窝里被抓出来,连外套都没有披,云娇甚至冻得嘴唇发紫,一声不吭地跟在林氏身后。 何康走进后,笑眯眯地冲沈云清和南宫峤作了个揖,抱歉道:“对不住,对不住,府上遭贼了,幸好抓住了,这就拉去牢里严加拷打审问。” 听到这句话,沈云清又无法冷静了,对面的林氏也是露出担忧的眼神望着沈牧。 沈牧从人群中穿过,没有多看一眼沈云清和林氏,就像是陌生人一般。 刚刚相遇的一家人,又要以这样的方式分开? 第一百零二章:如果我都要呢? “郡守大人。”沈云清不想错过救人的机会,她先一步开口,将走过去的何康喊住:“一个毛贼需要您亲自审问吗?” 沈云清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何彩琴判若两人的行事作风,一面娇滴滴,一面命人将她的家人控制起来。 而这个时候爹又被郡守抓住了,还故意到她眼前晃过去。 她想通过对方说话的细节,提取有用的信息。 何康和沈牧同时转过身,沈牧由刚刚在何康背后,现在变成在何康前面,他眼神明显暗了一下,警告沈云清不要乱来。 何康在后面,上前一步,笑道:“清姑娘可能不知道,这个贼可不同一般的贼,逃过好多次了,没办法,只能我亲自押审了。” “那你们这么多护卫将我们包围起来是什么意思?”沈云清问。 何彩琴从屋内走出来,已经披上了一件秋袄,她款步走到何康身边,然后挑眉问沈云清:“我倒想问问这个毛贼给了你什么东西?” 沈云清心里“咯噔”一下,何彩琴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和沈牧的关系了? 对方又说:“我房间里的丫鬟亲眼见着他进了你们的屋子,可是我进去的时候,没见着人,是你把他藏起来了。” “如果你们不认识,你做为我府上的客人,为什么要包庇我府上的逃犯,只能说你们一定认识,而且你们的长相……” 何彩琴没有继续说。 沈云清暗道一声糟糕。 不过,也不能就这么老老实实地承认,她反驳道:“世界上长相相似的人,多的是,至于你说的他给了我什么东西,你完全可以搜,屋子里,我身上都随便你搜!” 何彩琴:“如果这么容易搜到,我何必闹这么大动静呢?” 沈云清松开了南宫峤的手,“那你想怎么样?” 何彩琴伸出手:“把东西交出来,峤公子留下,你们可以安全的离开了。” 这话说出来,沈云清是半点都不相信。 何彩琴既然认为自己和沈牧认识,沈牧是押送军粮的人,何彩琴必定不会放过沈牧,又怎么会放过自己呢? 沈云清上前一步,挑眉问道:“如果两样我都要呢?” 何康在沈牧身上没有搜到东西,暂时不敢确定东西在哪里,不如半真半假地说出东西的下落,说不定可以将他们的目光吸引过来,这样爹也能减少一点危险。 她话一出,对面的何彩琴听闻,脸色大变,随手裹紧衣服,“东西果真在你手里?”说完,朝后面的何康说道:“爹,他们是一伙的,一个都不要放过!除了峤公子,其他人全部抓起来。” 何康:“放心,一个也跑不掉。” 此时,双手被绑着的沈牧开口了,“何大人怎么连问都不问一句,就要将一个陌生的小姑娘牵扯进来?” 他本想和沈云清他们撇清关系,没想到他误打误撞闯进了她们的房间,就被何康的人盯上了。 何康微眯着眼睛:“陌生人?陌生人会在你跑进她们的房间后,半天都没有任何举动,还主动将你藏起来?我只能说是你运气太好了。” 沈牧双手被绑着,微微活动了一下肩膀,“就不能是我威胁她们么?都是妇女孩子,我拿着刀她们早就吓懵了,自然不敢大声声张呼救。” 何彩琴:“清姑娘的功夫很高,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个说辞么?她在城外一对十轻轻松松,怎么会被你拿着一把刀就吓懵呢?只能说她是自愿帮你。” 这话一出,沈牧彻底傻眼了,自己的女儿,几年不见都会功夫了,而且还不弱。 他看向对面的沈云清,这下真的是说不清了。 这时,站在一旁一直没吭声的南宫峤上前一步,“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何大人。” 哪怕他羞辱过何彩琴,何彩琴对他还是一厢情愿,甚至想留下这个人。 何康能看得出,自己女儿的确很喜欢这个峤公子,于是,面对他的问题,何康还是心平气和地回道:“什么问题?” 南宫峤:“城外发放给老百姓的粮食哪里来的?” 何康明显愣了一下,对方怎么会问这个,他敷衍道:“你管不着。” 南宫峤又问:“运往阳城去的军粮现在何处?” 这句话气势十足,莫名有种上位者的威严,何康有些心虚,惊恐道:“你是什么人?” “你别管我是什么人,璃国今年闹旱灾,多地粮食减产。”南宫峤顿了顿,说道:“宁州今年虽然比其他地方好一些,但是也没到有充足的粮食救济百姓的地步。” “而你接连十几日开仓放粮,每人五斤,你一个小小的宁州,哪里来的那么多的粮食?” 对面的何康由刚刚的惊恐,到现在的震惊,南宫峤说的这些都没有错。 南宫峤大胆猜测道:“宁州在你手上治理十三载,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事,即便是以前的容城,军粮押运完全没问题,为什么这一次送往阳城的军粮,你要扣下来?” 他一步步紧逼,将问题的关键摆在明面上说,这让何康无法回避。 气势上明显处于下等,何康被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还是小看了这个峤公子,他沉默良久,最后才“呸”了一声:“因为宁王不配!” 众人:“???” 这怎么扯到宁王身上去了? 沈云清:“宁王跟你有仇?” 何康:“这种事你一个小姑娘没必要知道,我给谁送粮都没问题,就不想给他送粮食,让他立个战功回京耀武扬威吗?” “拿着皇上给的十万军队在阳城胡作非为,仗都没开始,就不断要粮要兵,他想干什么?” 南宫峤见他说的话,与自己看到的吻合,上前一步扯住何康的衣领,喝道:“你是不是知道宁王的目的?” 原来何康劫走军粮是因为这个原因,怪不得他拿着这些军粮去救济百姓。 终于有一个能说得通的理由了,毕竟他在容城这么多年,手上接到过宁州送来的军粮,基本没有问题,这也是何康能在宁州这么多年的原因。 何康嘴一横:“我不知道,我如果知道,早就告到皇上那里去了。” 南宫峤松开他,替他分析事情的利害关心,“开仓放粮,原本是救助百姓的好举动,可是私自扣押军粮,是死罪,何大人对宁王仇恨这么深,也不能拿前线战士的性命开玩笑。” 第一百零三章:你总算开窍了 何康见南宫峤分析得条条是理,不由得对他的身份起了怀疑,“你到底是什么人?如果是边境村子出来逃难的,怎么会知道这些?” 南宫峤自然不会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撩开衣摆,往长廊边的围栏坐去,“何大人不需要知道我是什么人,趁着现在还有挽回的余地,派人将军粮运送到阳城去吧!” 不过,对面的何康完全没听进去,“我不需要挽回,我只要能拖住宁王,让他打了败仗,就没有资格回京城跟太子抢就行了。” “他也就只会靠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我听说容城城破都跟他脱不了关系,南宫将军至今下落不明,宁王绝对在背后使了手段。” 一旁的林氏几人都将视线移向南宫峤,心道:南宫将军明明就在你眼前,你竟然都不认识? 南宫峤也吃了一惊,原来宁州郡守何康是太子的坚实拥护者,怎么他从来没听说过? 在容城时,与太子的书信中,也从不曾听他提起过此人。 不过朝堂斗争,再怎么样也不能拿老百姓的性命开玩笑,这件事,何康做的有点欠缺考虑,他仍然希望何康将错误弥补。 “这些事,只要证据足够,交到皇上面前,自然有皇上去裁决,你负责军粮中转交接,只管做好你自己分内的事,就凭你一个人是斗不过宁王的。” 这几句话说的,就好像南宫峤是何康的上司一般,其实南宫峤按品级来算,跟何康只能算平级。 不过璃国重武轻文,武将比文官要稍稍高那么一小截。 感受到南宫峤的气势,何康不禁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他垂下眼眸思忖,片刻后,依旧坚定地摇摇头:“我管不了这么多,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你们就算拿到证据去皇上面前告我,我也同样要这么做!” “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既然你们知道这么多,就不能再踏出郡守府半步。” 说罢,何康挥手指挥护卫上前抓人。 院子里原本只有几十个护卫,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外面涌进了成百上千,将整个院子挤满了。 沈云清快一步护在林氏和云娇的身前,她虽然很想跟何康说清楚,宁王跟自己也算势不两立,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可是转念一想,这有向他表忠心的嫌疑。 她警戒地看着上前的护卫,先威胁一番,厉声道:“你们不是我的对手,想抓住我们恐怕不容易。” 一旁的何彩琴早就对沈云清恨之入骨了,哈哈大笑了两句,不屑道:“不要高兴地太早,我家的护卫跟外面的流民,可不是一个档次。” 她说完朝护卫命令道:“除了那位峤公子不要伤他性命,其他人全部拿下!” 到这个时候了,她还想挽留南宫峤在府里。 既然已经到了动手才能解决问题的地步,沈云清就不跟他们客气了,脚尖用力将身旁一个护卫手里的刀踢落在地。 然后回旋腿将护卫撂翻在地,顺势将刀踢向沈牧,“接着刀!” 这些只发生在一瞬间,得亏沈牧是从武几年的军人,不然肯定反应不过来。 沈牧双手被绳子绑着,只能往地上翻滚几下,避过护卫的攻击,然后落在那把刀旁,趁着混乱躲到一旁,用刀将绳子割断。 然后跑到林氏和云娇身旁,低声问道:“云清的功夫,谁教的?” 她的功夫路数跟他完全不一样,他也是在军队练了几年才能有一点进步,而沈云清的速度明显更快,利落干净,手起刀落快准狠。 不过他的问题,林氏没办法回答,只见林氏搂着云娇躲在后面,摇摇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先想办法逃出去。” 沈牧为了保护林氏和云娇,索性不加如战斗,让沈云清和南宫峤全力应对。 他明白自己的实力。 “我们往这边走。”沈牧护着林氏三人朝房间里退,那里的路他走过一遍,那个角门是个突破口。 林氏不肯:“云清还在这里!” 沈牧急道:“你们安全了才不会托她的后腿,看她的本领全身而退完全没问题,她身旁的将军跟她不相上下,你就别在这里添乱了。” “可是……我放心不下她!” 杨秀跟在后面,觉得沈牧说得对,忙劝道:“嫂子,二哥说得对,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说罢扯着林氏和云娇,往屋里走去。 沈牧快步朝对面的窗子走去,还不等他推开窗户,早有护卫从外面推窗而入。 “啧……看来这里逃不了了。” 几人被护卫逼得无法,又从房间里一步步后退到门口。 沈云清见状,只得一步步后退到林氏旁边,问道:“爹,郡守府你熟不熟悉?还有没有其他的出路?” 沈牧挥着刀,时不时挥退逼近的护卫,“我一直被他关在一个偏房内,只出来过一次,对这里也不熟悉。” 沈云清觉得有些麻烦,护卫少则上千,她们才三个人抵抗,难不成又得丢几个手木留弓单? 可是这个宁州郡守着实不是坏人,就凭他将截获的军粮,发放给逃难的老百姓,他也算得上是个心系百姓的好官。 几个手木留弓单扔出去,估计整个郡守府都得火乍平了。 看他对宁王的态度,几乎到了啖其肉的地步,没办法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调解,靠武力又不想闹得太过分。 沈云清有些束手束脚。 一旁与护卫交手的南宫峤同样如此,虽然占据上风,也只是用刀柄将护卫一个个敲晕。 想必他也知道何康此人,算得上一个好官,只不过被宁王的做派激得失了分寸。 站在一旁的何康自然也看出来了,他试图说服南宫峤:“峤公子,看你也不想和我为敌,不如加入我的队伍吧,彩琴这么喜欢你,做我的女婿,保证你以后飞黄腾达。” 沈云清:“何大人怎么这么喜欢强迫人呢?他明明就不喜欢你女儿,也不想留在这里。” 一听这话,沈云清气就不打一处来,右手挥着刀劈过去,手上的铃铛与刀锋相撞,金属交锋的地方,一道火花膨出,刺得何康瞪眼看过来。 身旁的南宫峤听了,忍不住笑道:“你总算开窍了。” 第一百零四章:宁州不能没有他 半个时辰过去,地上多了许多晕过去的护卫,他们身上都没有特别严重的伤,现在何康和何彩琴彻底相信,这两人是真的有实力逃出去。 所有的护卫拼死都伤不到他们半分,而他们只用三分就能击倒一大片。 何康不由得开始害怕起来,朝身旁的近卫低声耳语几句,近卫点了一下头便转身离开了。 对方实力太强,不得不防备。 而一旁的何彩琴被两人之间的互动气得柳叶眉倒刺,抢了身旁一个护卫的刀朝沈云清砍来。 “你这个骗子!” 她认为沈云清不该一开始糊弄她,对她称二人是兄妹的事,现在又在自己面前秀恩爱,着实可恨。 城外柔弱的何彩琴早就不见踪影,换了一个满眼嫉妒的女子,平时养尊处优的她,连刀都拿不动,又能对沈云清起到几分伤害。 见她双手握着刀用力砍来,南宫峤还是怕有个万一,挥刀迎上,力度大了些,何彩琴被刀震得手腕疼,“哐当”一声,刀掉在地上。 “你!”何彩琴气极,“好得很!!” 而南宫峤站在沈云清身旁,对何彩琴的话恍若没听见一般。 “来人,将他们统统杀光!”何彩琴闭着眼,发狂般朝护卫命令道。 南宫峤后退一步,拉着沈云清站到林氏几人身前,“何小姐,我劝你冷静,你们郡守府所有的护卫一齐上,也拦不住我们,我们看在你爹是个心系百姓的好官的份上,已经手下留情了。” “我不管!我不好过,你们也都别想好过!”何彩琴受了刺激,失去了理智,恶狠狠说道:“就算拼上宁州所有的守卫军,你们也休想逃出去。” 按道理来说,沈云清他们知道了何康扣押军粮的秘密,十有八九会被灭口,可看何康的做法,好像也没有下死手,反倒是何彩琴的反应,才算正常。 几米外的何康接过何彩琴的话,“彩琴,不要激动,他们跑不出去。” 话音刚落,这个接待客人的偏院墙上,瞬间冒出许多穿着盔甲的士兵,沈云清和南宫峤同时抬头看去,为首的是一个长满络腮胡子的大汉。 南宫峤侧耳低语:“看规制,是宁州城防的守备军,而那个首领应该是许安。” 沈云清惊道:“何康为了对付我们,竟然动用守备军?” 负责城防的守备军,向来只管抵抗外敌,什么时候都不能被调做私用。 她问道:“何大人这是孤注一掷?不肯放过我们了?” 南宫峤点点头:“应该是!” 二人这边说着话,视线却一直盯着墙上的守备军,只见为首的许安轻巧地从墙上翻下来,三两下走到何康身旁,朝他拱手道:“郡守大人,请吩咐!” 紧接着,那些士兵也从墙上翻进院子里,跟着大汉身后站成队形。 何康单手盖在嘴边,压低声音朝许安说了几句,后者轻点几下头。 然后何康用所有人都能听得见的声音,命令道:“这些人,一个都不放过,即使出了郡守府的大门,也要确保她们出不了宁州的城门!” 许安“刷刷”两下,将盔甲刮得哐啷哐啷响,“遵命!” 有了这些守备军加入,沈云清她们打得特别吃力,还得时不时确保林氏她们的安全,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掏出放在空间里吃灰的武器,都被南宫峤摁住了。 她有些不解,南宫峤趁着交手的间隙,解释道:“宁州不能没有他,不然以后收复容城就难办了。” 听到收复容城,沈云清收住了手,如果能回到家乡,需要何康的帮助,那么还真不能下死手杀了他。 这样畏首畏尾地打法,沈云清着实放不开手脚,如果单单只有她和南宫峤两人还好办一些。 这时,身后的云娇朝沈云清喊了一句话:“姐姐,小白!” 沈云清以为小白来了,朝四周扫视一番,没见着,“云娇,别捣乱,好好躲在爹后面。” 云娇又说了一声:“姐姐别担心我们,小白在路上了,它能带我们出去……” 听她这么说,沈云清全心应敌,和南宫峤一样的招数,将人敲晕便是,最多伤个手脚,没有要一个人的性命。 可是守备军不比护卫,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敲晕。 鏖战一个时辰后,一道白影直接从郡守府外的院墙跳进来。 “嗷嗷……”几声嗷叫,小白将云娇几人叼着扔到了背上,而沈牧看见了还以为野兽要吃人,拿着刀就要像小白砍来。 云娇低呼一声:“你住手!”然后朝小白的耳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只见小白张嘴将沈牧也叼上了背。 沈牧:“放我下去!” 云娇:“你别说话了,它是来救我们的!” 沈牧:“……”第一次见这么大的狗熊,还被狗熊叼起来了,身为一个校尉着实无语。 所有人都被这庞然大物吓呆了,愣愣地看着狗熊的一系列动作,忘了要阻拦,直到何康发话:“快阻止它。” 沈云清朝云娇喊道:“你们先走!” 下一秒,小白背上驮着三个大人一个小孩,向上一跃跳出了偏院的院墙,几个跳跃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而守备军首领许安,迅速指派一小队士兵前去追拿,不愧是守备军,这执行力极强。 剩下的守备军加上郡守府护卫,人数近千。 沈云清与南宫峤背靠着,身体起伏厉害,喘着粗气,战斗是一项极耗体力的事,本来二人今晚就没睡好,加上南宫峤上半夜折腾那么许久,此刻有些虚脱。 “有没有信心逃出去?”沈云清听见背后的南宫峤问。 沈云清轻笑一声:“应该没有问题。” 二人多次一同作战,达成默契,两人侧过头几个眼神交换,便商量好了接下来的作战方式。 何康吩咐许安:“务必留下此二人。” 他说的是“留下”,而不是“拿下”,看来他很有可能猜测出南宫峤的身份不一般,怕得罪京城中的人,才不敢对他们下死手。 许安将手中的长刀收起,握紧拳头摆出架势:“愿领教二位的本领。” 手下一群人,见首领收起刀,都停下了攻势,将三人围在中间,空留出大大的场地。 沈云清月眉一蹙,伸手往袖袋里掏去,“没时间跟你瞎费功夫!” 第一百零五章:愿我如星君如月 话刚说完,只听见“嘭嘭嘭”几声响,许安脚下多了几个洞,他借着火光照耀,看清了对方手里的兵器。 沈云清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东西,那个东西的洞口还在冒着烟,她只是开了几木仓吓唬吓唬对方,所以才对着脚下打。 沈云清:“我这个可比弓箭快多了,不想吃子弓单的话就让开。” 没了林氏和云娇她们,她可以放开手脚博。 许安见沈云清来真格,便收起了切磋的心思,从腰侧掏出了长刀,全力以赴,“郡守大人命我留下你们二位,想走,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沈云清双手握住手木仓,食指放在扳机上,侧头瞄准许安,眯着眼注视着对方的动作,随时准备扣下这一木仓。 “这有什么难的,只需要一木仓,你就可以倒下了。” 她为了让对方见识手木仓的厉害,朝旁边的一颗树上开了一木仓,又是“嘭”一声响,碗口大的树干上,多了一个一尺多深的洞。 一旁的何彩琴听见这个声音,吓得赶紧蒙住耳朵,朝人群后面躲起来。 心道:果然低估了这个女人,这两个人来头都不小。 周围的人见识了沈云清手里东西的厉害之处,都有些犹豫要不要上前,就连许安也被这比弓箭还快的速度吓住了。 他原本握刀的手往后缩了半分,只不过迟疑了半秒,他又迈开步子上前。 他是一个军人,岂能因为对方的吓唬就退缩了,那样的首领如何能守得住城池。 沈云清见他没有片刻犹豫地上前,立马给子弓单上膛对准许安:“站住!” 就在几人僵持的时候,沈云清感觉自己腰上一紧,然后整个人就飘离了地面。 南宫峤又像上次一样,运内力使用轻功,将她带离了那个偏院,来到郡守府的主院屋顶。 只不过这一次,除了南宫峤会轻功,许安也会,他们一离开地面飞向屋顶,许安就跟上来了。 沈云清只得侧着身朝许安耳侧开了一木仓。 后面许安喊道:“二位留步!” 只是南宫峤哪里会听他的,他运足内力,朝郡守府外飞去,抛下一句话:“告诉郡守大人,我给他留了一张纸条在屋内,请他放心,宁王的所作所为自有他的下场,谢谢他告诉我这些,也请他做好准备,过不了多久,他该进京领罪了!” 说罢几个跳跃朝城门飞去,见沈云清还侧着身戒备着,手上不由自主地搂紧了。 “不用了,他们追不上的。” 沈云清:“那出不去城门怎么办?” 南宫峤:“又不是只有一个城门,再说守备军统领都去了郡守府,我们还怕闯不出去吗?” 沈云清侧头望过去,笑着点头:“有道理!”随即又担忧起林氏:“不知道娘和云娇她们有没有出去?” 她话刚落,前方就有一个巨大的白影出现,沈云清定睛一看,不是云娇她们还能是谁。 “娘,云娇……” 在空旷的空中说话的缺点就是,话会被风给吹散了,前方的几个人完全没听见她的话,一溜烟消失在了街尽头的转角处。 沈云清担心她们,朝南宫峤喊道:“追上她们。” “给个好处。” 沈云清:“???你说什么?” 南宫峤将脸凑过来:“表扬一下。” 折腾了一晚上,此时正是晨曦朦胧之际,夜色刚刚退去,有百姓已经开始摆摊卖早点了。 沉睡了一晚的宁州城,又将开始忙碌的一天。 沈云清借着微弱的晨曦看了看南宫峤的脸,并没有什么脏东西,那他说的表扬一下是什么意思? 沈云清愁眉思忖良久,“脸型很好看,标准的帅哥脸。” 前一句南宫峤听懂了,不过后一句…… “帅哥是什么意思?” 沈云清:“就是夸你好看的意思,你不是要我表扬你么?” 南宫峤运力往另一个屋顶飞去,听见她这话,差点没踩稳屋顶的瓦片,摇晃了几下,才稳住身形。 他长叹一声:“刚刚还夸你开窍了呢!” 虽然这话说得他也喜欢听。 沈云清睁着无辜的杏眼,有些迷惑:“这不是表扬么?” “我需要这样的……”南宫峤说完便用手拖住她的后脑勺,来了一个缠绵的深吻。 二人飞在半空中,耳边呼呼的风声往后刮,沈云清哪怕与他唇齿相依过两次,仍旧会害羞,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连抱着南宫峤的手都没什么力气,整个人突然就软了下来。 南宫峤尝够了她的味道,才放过她,手上加重力道,将她搂得更紧了,嘴边扯过一个微笑,“以后记得,我要这样的表扬。” 沈云清仍旧记着一件事:“可是你还没有跟我表白!” 南宫峤歪头看向她:“表白是什么意思?” “……”沈云清词穷了,努力搜索古代关于表白的句子,最后泄气地解释:“就是心意相通的两人,互相表露心意的意思。” 南宫峤了然,他注视着沈云清,桃花眼微垂,一字一句说道:“愿我如星君如月。” 沈云清:“……”古诗对于古人来说,张口就来的吗? 她到现在才后悔之前没有多背几首古诗,虽然明白这句浪漫古诗的意思,但是她不可能突然冒出一句赤裸裸的“我爱你”吧。 那样感觉连一点唯美也没有了。 她突然想起以前短视频里经常刷到的一句话,脱口而出:“山有木兮木有枝。” 南宫峤宠溺地揉了一下她的头,接过话说道:“是夜夜流光相皎洁,你这个是暗恋,只有一方爱慕另一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下一句是心悦君兮君不知。” 沈云清作为一个边境的农女,书读的不多,不知道也正常,他因为沈云清肯回应自己而高兴,心中甜蜜,连眼中都泛着笑意,他自己都察觉不到,自从他和沈云清心意相通之后。 他的嘴角就没下来过,时不时偷笑几声。 沈云清看着一脸笑意的南宫峤,又补了一句:“哦,我记住了,是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南宫峤:“走吧,趁着天刚亮,城门口没什么人,我们可以闯出去。” 第一百零六章:做你背后的男人 城门口的发粮点还没开始,早有从边境逃难来的百姓,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南宫峤带着沈云清轻轻落地,站在一个摊子的背后,看着因为饥饿无力行走的幼儿被大人丢在一旁,连哭声都细若蚊蝇。 沈云清叹道:“也不知道这些军粮还够何大人发几天?管得了逃难的百姓,到时候阳城因为缺粮失守,又会有无数无家可归的百姓。” 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根本就起不到任何效果。 南宫峤不知什么时候扯了一块破布,披在他身上,将原本纯白的衣裳遮盖住,破布颜色暗沉,混在人群中不易被发现。 他伸手递给沈云清一个热乎乎的包子:“先吃点东西吧,一夜没睡,又饿又困,还得赶路呢,先别管何大人的事了,阳城暂时还没到那个地步,单凭宁王在阳城大肆征粮囤粮,阳城短期内不会缺粮。” 沈云清接过他手里的包子,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进京,将这些事禀告皇上。” 他说完将剩下的一个包子塞进嘴里,三两口就吃完了,然后朝街上望去。 只要没出宁州,就不算安全,虽然何康不算彻底的贪官,即便他只是将他们扣留在宁州,也会影响他们的行程计划。 沈云清想想,觉得他说的对。 她仔细搜寻排队的人,发现并没有南安村的村民,也不见蓝桥村的村民,村长说好到这里汇合的。 现在却不见人影,没有在领粮食的队伍里,应该是全部都领到了粮食,难道他们已经出城门了? 就在沈云清纳闷的时候,身后响起云娇的声音:“姐姐……” 她急忙转身,便看见小白驮着林氏等人,站在几米外的巷道里。 见到沈云清之后,几人纷纷从小白背上跳下来,云娇跑到沈云清跟前说:“姐姐,城门封锁了,我们出不去,村长他们不见了。” “不见了?”沈云清惊道:“所有的村民都不见了?” 云娇人小腿短,跑得却飞快,林氏跟在后面,慢一步跑上前,焦急地说:“是啊,都不见了,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了?” “不用担心。”南宫峤打量周围一圈,见没有可疑的人,这才解释道:“胡然提前出去通风报信了,他们应该是出了城门,在城外等我们。” 众人听说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南宫峤又说:“这个城门封锁了出不去,我们走西门,胡然会在那里接应!” 听他这么说,其他人自然没有意见,转身朝狭小的巷子里钻去。 一个时辰后,西城门几里外的树林深处。 沈云清几人终于和百姓们汇合了,意外的是,沈牧带着的那些押运军粮的士兵竟然也在。 沈牧见跟随自己的部下完好地站在那里,喜道:“你们怎么也在这里?” 站在前面的几个士兵单膝跪地,朝沈牧叩首回答道:“是胡然胡大人带我们来的。” 沈牧拉起他们,简单交谈几句。 站在边上的沈云清扫视了一眼,这些押送军粮的兵有二百来个人。 加上阳城跟随胡然出走的云林军旧部,光士兵就不下五百人,还有南安村和蓝桥村的村民五百多人,将近千人的队伍。 沈云清看着这支千人的队伍,有些头疼。 有兵败城破的云林军,有押送军粮的兵,有因为屠村被迫远离家乡的南安村民,还有因为宁王强制征粮,不得不举家迁徙的蓝桥村民。 杂七杂八的,老人孩子妇女少年,什么样的人都有。 “你在担心什么?”耳边传来南宫峤的声音。 沈云清偏头看去,这个方向,刚好可以看见南宫峤长长的睫毛隐在阳光下,上面似乎还落了一滴晨露。 她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一千多人的队伍,也算数目庞大了,难道遇到什么危险,就只能靠我们两个吗?他们完全可以团结起来,一起对抗危险。” 南宫峤似乎觉得那滴晨露在眼睫上有些痒,伸出手指给轻轻弹掉了。 他觉得她这个想法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有些难度,他指着那些连走路都要人扶着的老人,和几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问道:“你让这些人也跟着一起应敌?” 沈云清乜他一眼:“这毕竟是少数,可以将她们单独安排出来,一个队伍总要有组织有纪律。” 南宫峤笑道:“你可以试试!我可以给你建议……” 沈云清眼睛一亮,“对哦,你是云林军的将军,这方面你在行啊。” 南宫峤摇头,挑眉道:“我现在只是个通缉犯,我可以做你背后的男人,教你怎么管理军队。” 沈云清心里只有个大概的想法,见南宫峤同意,自然是想将想法落到实处。 一千人的队伍,百人一小支也得有十支队伍。 “可以将那些老人的孕妇放在一个队伍里,平时让其他人互相帮衬着,你的云林军久经沙场,可以放在队伍最前面,我爹运军粮的那些士兵,适合放在中间。” 南宫峤插话道:“那叫中锋。” “嗯……对,然后剩下的村民中,将那些年轻力壮的分成一队,负责后方,平时吃穿住行也分工来做。” 沈云清数着手指一个一个算:“哦,对了,还有子林和他外祖,可以做队伍里的大夫,他们这一路本来就时常帮助村民们。” 一听到子林的名字,南宫峤刚还上扬的嘴角,瞬间就挎下来,蹙眉不悦道:“你能不提这个人吗?” 沈云清不解:“他怎么了?” 南宫峤:“你不觉得他很爱往你眼前凑吗?” “有吗?”沈云清眼露迷惑,片刻后,才发觉一丝酸酸的醋味。 原来平时不苟言笑的大将军也会吃醋? 沈云清暗中窃喜,表面不露痕迹,顺从地说:“好吧,不提他,他也算在南安村的村民队伍里……” 话说道一半,沈云清顿住了,“不行,我得找纸笔记下来,不然等下忘记了。” 不过还没有下一步的动作,就被南宫峤拦住了,“我们还是先赶路吧,这里离宁州城太近了,先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下,再来谋划这些事。” “宁州去京城要经过一座水上城——云川郡,我们可以走山路,在红河岸边登船进云川郡。” 沈云清:“好!” 第一百零七章:空棺材 三天后,沈云清带着队伍在一座山中寺庙门口停下。 她注目望去,寺庙年代有些久,木门已经有腐朽的迹象,门缝边还长了几朵蘑菇。 通往庙门的台阶上长满了青苔,庙内静谧没有一丝声音。 “进去看看?”沈云清开口道。 她们连着走了三天三夜的路,总算离开了宁州的地界,一路上连一块稍大一点的平地都没见着,千人的队伍拉得老长老长。 见这个破庙看上去不像有人住的样子,沈云清决定进去借宿一天,好好休息,顺便将之前的想法跟村长等人商量一下。 旁边的南宫峤“嗯”了一声,后面那些人自然没话说,老百姓的体力已经耗尽,巴不得找个地方缓冲一下。 沈云清抬起脚走上满是青苔的台阶,来到庙门前轻轻敲了几下。 里面没有人回应…… 等待几秒后,沈云清推开了庙门,里面和外面倒是不同,地面干净,连一片落叶都不曾有。 “看来这里有人住,每天都有打扫。” 她先一步进了庙里,推门进去先看见的不是高高的神像,而是一个空荡荡的院子,院子里摆着几口棺材。 村民们见状,吓得在门口不敢往里走。 跟在沈云清背后的依旧是南宫峤,然后就是胡然和沈牧,林氏带着云娇和其他村民一样等在外面。 沈云清一个现代人自然不信鬼神,寺庙内摆着几口棺材,倒是少见。 棺材棺材,见棺发财。 她上前一步摸了摸棺材的盖子,轻轻一推,棺材就被推出了一条缝隙。 “嗯?”她和南宫峤对视了一眼:“没有钉棺钉……” 南宫峤摇头笑道:“你的好奇心不满足一下,恐怕会一直惦记着。” 他勾起右手食指,轻轻将棺材的盖子掀开,门外的村民都“啊”的一声,捂着眼睛不敢看。 沈云清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好端端的气氛就这么被他们搅没了。 她靠近棺材边缘往里看了一眼。 “空的?” 南宫峤:“看看其他几口。” 院子里一共五口棺材,整齐地摆放在一起,每口棺材之间相隔不到一米。 南宫峤一挥手,剩下四口棺材的盖子全部被他用内力掀开,盖子则轻轻落在一旁。 沈云清依次看去,不出所料,所有的棺材都是空的。 她眉头拧成一团,小声嘀咕道:“是谁将空棺材放在寺庙里呢?” 南宫峤倒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他仔细打量一下院子里,除了五口棺材,院子里还有一口水井,一个长长的石台。 寺庙摆放神像的殿内大门开着,一座两人高的神像睁着眼静静看着来人。 “先别管这些了,我们到底要不要在这里休息?”南宫峤将视线转了一圈,放在站在门外不敢进来的村民身上。 沈云清正努力将棺材盖子给盖上,盖好一个才说:“要啊,不可能因为有几口棺材就不敢进来住了吧!” 她要继续搬棺材盖的时候,被南宫峤阻止了,只见他仍旧运用内力,手一挥,剩下的四口棺材盖子整整齐齐地放回原处了。 沈云清:…… 有内力就是好,可以在空中飞来飞去,还可以隔空使力。 她听见南宫峤说:“你看看……” 南宫峤要她看的,正是门外正准备远离的村民。 沈云清朝林氏挥了挥手:“娘,你们快进来吧,这里面都是空的,没那么多忌讳,先吃饱饭休息好重要。” 虽然林氏几人确实心里膈应,但是这个时候了,就不要有那么多讲究了,她牵着云娇和杨秀走了进来。 后面的村民还在观望,好像几口棺材摆着院子里,这里面就会有危险一般。 见沈云清和林氏他们在院子打水拾柴准备开火做饭,连续几日赶路的疲惫和饥饿,战胜了恐惧。 人群里村长吼了一声:“怕什么怕?不就是几口棺材吗?我们这一路经历过多少生死,要死早就死一百回了,我们要休息要吃饭,胆子小的就在门外等着吧!” 说罢带着媳妇和女儿,背着粮食走了进来,看了一圈说道:“有水井啊,太好了,可以煮饭还可以烧水洗个澡。” “胆小的就在外面凑合一晚上吧,我们要在这里舒舒服服修整一番,还要吃得饱饱的,明天再上路。” 沈云清背对着门口的村民偷笑,村长一把年纪了,还会使这一招呢,她接过村长的话说道:“村长,里面还有很多蒲团呢,铺在地上老大了,保证你今晚睡得特别香。” “是吗?”村长一听特别高兴,大声说道:“走,我们进去看看。” 外面的村民见他们在里面,并没有什么危险,都扛不住疲惫,人群中开始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响起。 “我们也进去吧?” “几口棺材而已,又是空的……” “你懂个屁,空棺材才可怕,空棺材是用来装死人的,我听说啊……” “听说什么?”有人惊恐地问。 “有些寺庙内专门有人放着空棺材,就等着别人送上门,然后将人迷晕丢进棺材内抬走。” “啊??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好端端地把人放棺材里去干什么?” “自然是为了配冥婚了,许多年纪轻轻短命的,父母为了给孩子一个伴,就会花钱雇人去找合适的人。” “那他们为什么要将棺材放到寺庙里来?” “那谁知道呢?也有可能寺庙的主持见没有香火,缺了收入,就接了这样的生意呗!” 几人越说越离谱,就好像进了寺庙就一定死翘翘一般。 原本想进去的村民听闻后,刚抬起的脚又放下了,畏畏缩缩地问:“那我们呆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如果是真的,我们在门外也一样逃不了吧?” 这说的倒是实话! 这时子林拉着他外祖在后面挤了过来,一步一步挤到门口,累得满身的汗,“清姑娘和峤公子功夫那么好,我们这一路哪一次不是他们帮我们躲避灾祸,你们离他们越远,危险反而越大。” 说完,就朝庙里走去:“清姑娘,我能帮什么忙……吗?”最后一个“吗”字被他吞肚子里了,因为他看见南宫峤站在沈云清身旁,一道犀利的目光劈过来。 他吓得脚步立马停住,拉着外祖朝殿内走去,讪讪道:“我还是去看看村长吧!” 第一百零八章:分队 正和林氏云娇准备食材的沈云清,似乎听见什么声音,她侧头问南宫峤:“刚刚是谁在喊我?” “没有谁,你听错了。”南宫峤双手抱胸站在一旁。 沈云清扫了他一眼,半信半疑道:“是么?” 她将米洗干净倒进锅里,从一旁的背篓里掏出一点肉干和蔬菜。 灶里燃着火,云娇坐在小灶旁,朝沈云清文道:“姐姐,还有腊肉饭吗?” 她不知道怎的,突然就又想吃腊肉饭了,她只在刚从家里逃出来那几天,吃过几次,后来就一次都没有吃过了。 虽然姐姐时不时会从背篓里掏出好吃的来,但是过后等她去翻背篓的时候,又什么东西都没有,等下一次姐姐去翻的时候,又能从里面拿出好东西。 云娇很不解,背篓是不是欺负她一个小孩子? 姐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她想要的就什么都没有? 所以当她想吃腊肉的时候,她学聪明了,直接找姐姐,说不定就有了。 沈云清自然不知道三岁的云娇心里的这些想法,她的空间里多的是腊肉。 “云娇怎么突然想吃腊肉了?肉干可以么?明天再吃腊肉好么?” 云娇睁着大大的眼睛:“明天就有腊肉了么?” “额……”沈云清将肉干切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放回背篓里:“肉干用柴火熏一下也可以制成腊肉,跟腊肉味道一样。” 她是故意的,要不然云娇想要什么就拿什么,而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拿,迟早要露馅。 果然,云娇嘟着嘴满脸不高兴,原来姐姐也不是想要什么,就能从背篓里掏出什么来。 “好吧……”她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而站在一旁目睹全程的南宫峤,忍着憋笑抬眼看向门口的村民。 不知什么时候,门口已经没有村民了,他们已经全部进了寺庙院里,叮叮当当的开始准备做饭。 原本空荡荡的院子,一下子挤进一千多人,瞬间就像一个热闹的菜市场。 那五百来个士兵,自发地选出了几个会煮饭的充当伙夫外,剩下的整整齐齐站在一旁围观。 而那些百姓才不管这么多,家家户户要做饭,家家户户要洗澡。 一口水井不够用,南安村和蓝桥村的村民差点就因为打水,打起架来。 人一多,原本长长的石台也不够用了。 南宫峤看了看安静的士兵队伍和喧闹的村民,形成鲜明的对比,突然觉得沈云清的想法很不错,要尽快实行。 忙忙碌碌一个时辰。 等所有人吃饱收拾好身上,已经夜深了。 有几家灶里的火还没熄灭,沈云清索性将它们归拢到一起,又添了些柴,成了一个大大的篝火。 她白天时就跟村长和甘叔等几个人说了说自己的想法,得到他们的支持后,打算天黑了开一个篝火晚会。 此刻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火坐下。 村长说清姑娘有重要的决定要跟他们说,每一个人都必须到场。 这个场景跟以前在村子里,开会一般,只不过开会只需一家去一个,这个必须所有人都要来。 好在刚吃饱饭,精神还好不是特别困,众人也想听听,到底有什么事,搞这么大排场? 沈云清与南宫峤坐在一处,身旁依次是林氏、沈牧、杨秀……南宫峤的身旁时胡然、子林、村长、甘叔。 “各位……”沈云清站起身,提高声音喊了一句。 刚刚还吵哄哄的人群,瞬间就安静下来,几百双眼睛朝沈云清看来。 她没有一丝怯场,将准备好的说辞说出:“随着我们队伍人数越来越多,如果我们还像之前那样,一盘散沙地往前走,说不定危险来了,少了几个人都没人发觉。” 她一下就将众人最关心的问题,摆到明面来说,抓住了所有人的怕死心理。 村长这时开口问道:“清姑娘说的很有道理,那么应该怎么避免呢?” 他其实已经知道沈云清的计划了,就是习惯这么接着话头问起。 以前他在村子里开会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说半天,没人肯替他接过话头,让他觉得有种自说自话的感觉。 沈云清:“我们可以分成时小队,每个小队选一个队长,平时队员就跟队长走,队长负责每个小队的安全,吃饭的问题也几集中起来,就像在军营里那般,一两个搭灶做饭就行,每个人分派好事情,没必要出现今天抢水打架的事。” 她话还没说完,人群后面有人举手,大声喊道:“我不同意!” 沈云清循声望过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她左脸上一块黑斑特别显眼,刚好将她的脸均匀的一分为二,一半白一半黑,如果不是看习惯了,第一次看的人,会被吓一跳。 沈云清只记得村里又这么个人,抬眼问道:“你为什么不同意?” 那个黑斑妇女嗓门又大,本来就看不习惯沈云清一个小丫头带队,“我们这些村民有老有小,各家顾各家不是很好么?分什么队伍?别将我们分到好吃懒做的那家人一起。” 她这话意有所指,跟她隔着几个人的旁边,一个老妇“蹭”一下站起来,骂道:“你说谁好吃懒做呢?” 黑斑妇女目不斜视地看着沈云清,冷冷道:“谁接我的话,说得就是谁。” 老妇“切”了一声:“你自己不瞅瞅你长得啥样,还敢挑剔别人,我们又没吃你家的喝你家的,要你管?” 黑斑妇女对自己脸上的黑斑特别介意,平时都不许别人提起,那老妇直接揭开她的伤疤,本就对沈云清的决定不满,现在越发气得站起身:“你看看,就这样的人家,我们怎么跟他们一队?碰上不做事的,是不是得我们去伺候她们?” “你以为我想跟你们一起?” 眼见两人突然就吵起来了,沈云清拿起手中的砖头“啪”一声,敲在一旁的石台上,砖头瞬间裂得粉碎,等二人闭了嘴,她才轻声开口:“吵什么?我话都没说完,你们就开始吵,还要不要平安地走剩下的路了?” 黑斑妇女和老妇身子一哆嗦,仍旧在那里坚持:“你要分队我管不着,反正我要和我家男人一起。” 第一百零九章:比试 沈云清笑了一声:“我分队伍,又没要你们分居,百人左右一支的队伍,队长由你们自己选举。” 那妇女见是这么回事,悻悻地坐下不说话。 沈云清朝其他人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刚刚那个吵架的老妇坐下后,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分队有什么意思?走来走去不还是会乱。” 沈云清说:“就是因为会乱,所以我才要分队,本质上是要提高我们这个队伍的战斗力。” “现在整个队伍人数扩大,难道这么多人不可以团结起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吗?一路上逃难都只是靠挖野菜乞讨的过日子,我们可以靠自己的双手,组成一支队伍,我们现在已经在璃国境内了,不用担心白狄屠村。” “那么就应该提前想好,要以什么谋生,去了京城之后,如何让自己安顿下来……” 人群中又有人问:“我们去了京城不可以继续种地吗?我只会种地!” “种地当然可以。”沈云清说:“但是京城暂时应该没有多余的地给你种,要能遇到合适的荒地给你开荒,有点难度。” 那人听闻,有点失落,“我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 沈云清:“不会可以学,首先在这乱世里,第一要学的,就是能自保。” “我有自己的家人需要保护,你们难道一直指望我么?万一我不在,面对像上次黑风寨的土匪,你们怎么办?” 人群中开始有低低的私语。 “说得是啊,难道只能任人欺负么?” “那位峤公子功夫好像不错,可以叫我儿子去跟他学几招防身。” 子林这时站起身,他坐在最外圈,又生得瘦弱,即便站起来,也和前面坐着的人差不多高,他好像猜到了什么,兴奋道:“清姑娘是打算组建军队吗?我要报名参加!” 他话刚落,沈云清旁边的南宫峤第一个开口:“你不合格,不收!” “啊?”子林愣怔了一秒,“为、为什么?” 沈云清解释:“不是组建军队,只是希望你们能自保,面对敌人能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就足够,我们又不去打仗……” 南宫峤在一旁悄咪咪说了一句:“这可说不定,容城迟早要收回,难道你们不打算回家乡么?” 一听这话,南安村的村民燃起了斗志,“峤公子说得对,我们还要回家乡,想当初白狄屠村的时候,我们都能拿起武器对抗,现在我们同样可以多操练,有招一日将占了我们家乡的白狄人赶出去,替我们的亲人报仇。” “峤公子,你功夫好,你来教我们吧?” “对啊,这里就数你功夫最好了,我要拜你为师!”一个十多岁的毛孩子冲上前就要跪下,被南宫峤一个抬脚止住了。 他往后退一步:“我不收徒弟,我也不是最厉害的,我连清姑娘都打不过呢,我只不过提醒你们一句,除了种地,你们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然后周围一圈的人将视线转向沈云清。 “我们听清姑娘的!” “对,以后我们还要跟着清姑娘回家去呢!” 沈云清看着周围的村民,脸上被火光映照的无比激动,好像下一秒他们就能投身战场一般。 她与南宫峤对视一眼:南宫峤不愧是军队的带领人,三言两语就能调动士兵的情绪,将他们心里最在意的事情说出来。 她手掌向下轻轻压下,周围瞬间就安静下来,只有柴火烧得噼里啪啦的声音,“既然大家都没什么意见,那我就直说了。” “胡将军,你挑你们云林军旧部的一百个人,要功夫路子纯熟的,走在队伍最前方,随时探路。” 胡然站起身一个标准的姿势:“遵命!” 沈云清点头示意,然后朝他旁边的人说:“爹……你也同他一样,跟着你的兵,你选一百个,守在队伍最末尾,保证没人落队。” “好……”沈牧轻轻回答,他本就是押送军粮的兵,即使以前在京城,也没有什么作战经验。后方这个位置最适合自己。 沈云清继续说:“那剩下的云林军旧部加上运军粮的,总共还有三百人,这样我领一百五十人,另外一百五十人跟着将军……” 眼见着沈云清只顾着安排这些士兵,原本并不想分队的黑斑妇女,急着站起来问:“那我们呢?我们怎么办?没有人管我们么?” “你先不要急,等我慢慢安排好。”沈云清接着刚刚的话说:“不过我们不做队长,因为我们还有其他事,你们自己推举一个队长。” “三婶,交给你一个任务!” 沈云清朝一旁的杨秀喊道。 杨秀听得认真,听见沈云清喊她,立刻坐正身子问:“什么任务?” 沈云清:“南安村和蓝桥村里面有许多老人和妇女,加起来不下百人,我把她们交给你,怎么样?” 她的考虑是,三婶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孩子的拖累,况且这一路三婶跟着她学到不少本事,会射箭会简单的拳脚防御,又是女人,女人照顾女人总归比男人方便。 沈云清觉得她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奈何村民就是破事多,她话刚落,黑斑妇女就跳出来指责:“凭什么是她?她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有什么能力带领我们?” 沈云清白了她一眼:“就凭你打不过她!” 沈云清的话让黑斑妇女觉得被看轻了,哗啦一下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她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春花,别去,回来!” 可是春花压根听不见,朝杨秀挑衅道:“打不打得赢,得比了才知道!” 春花生得魁梧,一条手臂比杨秀的大腿还粗,大腿更不用说了,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她在离篝火两米远的地方站定,朝杨秀喊道:“敢不敢比一比?” 杨秀看出她的意图了,“你是不是不服我管?想自己当这个队长?” 春花嘴一横:“怎么?不可以吗?” 沈云清愣了一下,原来权力的诱惑这么大,仅仅是个百人的队长,都有人争着想要。 沈云清作为事情的发起人,她缓缓开口:“那就比一比呗!” 第一百一十章:笔试二 沈云清朝杨秀投去一个“加油”的眼神。 杨秀这一路跟着她,从一个懦弱被婆婆欺负的受气媳妇,到现在自信满满,完全不需要靠别人就可以过的滋润的人。 离不开她自己的努力,沈云清只是将基本的动作教给她,她可以每天趁大家休息的时候,提前练上一个时辰。 杨秀拍拍身前不存在的灰,扯了几下衣角,上前一步朝春花说道:“那就试一试吧!” 她也想看看自己到底提升了多少,如果连一个体型比她大一点的人就打不过,证明她还需要努力。 原本靠着火堆比较近的人,都纷纷站起身往外边走去,给二人留够场地。 首先出手的是春花,她没有学过基本的招数,出手就是用头来顶。 “啊啊啊啊”几声大喊,她像一头牛那样,低着头弯着腰朝杨秀的位置冲来。 杨秀脸上挂着微笑,一丝紧张都没有,一个轻巧的转身避过了,然后脚往春花的屁股上踹过去,力道足够春花摔个狗吃屎了。 可是,预想的春花摔倒在地的场景没有出现,杨秀的脚反而被拉了一把,接着整个身子往火堆另一边飞去。 杨秀心惊:春花竟然会这个,而且力道这么大? 众人更是被春花的举动惊得说不出话来,都屏住呼吸看这突如其来的转变。 沈云清看着两个女人之间精彩的比试,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剩下的队长干脆全部比武选出来得了,用武力征服,手底下的人才能服气。 场地中央杨秀被抛到另一侧,不过她下盘同样很稳,并没有因为这个意外而败下阵来。 她堪堪稳住身形之后,再次朝春花攻去。 春花毕竟没有经人指点,那一下过后,因为臃肿魁梧的身躯,没有杨秀那么灵巧,还没等她转过身,后背就被杨秀踢了一脚。 “唔……”所有人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眼见着春花站不稳朝前方摔去,她愣是像之前那般用头悬了一个方向,画着一个半圆之后,又站稳了。 这下所有人,都不敢轻视春花了。 人群中开始有人给两人鼓舞了。 “杨秀,加油!” “春花,加油!” “杨秀,我选你做队长,你还会捕猎物呢,我可以跟着你学捕猎。” “春花,争取做个队长,我给你做副手!” 杨秀在春花面前五米远处站定,“你能接住只不过是靠的你身上的肉而已。” 春花第一忌讳别人说她脸上的黑斑,第二个就是被人说胖。 听杨秀这么说,春花顿时气炸了,她伸出头去顶杨秀,不过这一次不像上次那么顺利,杨秀依旧轻巧地避开,然后改脚用手掌,重重一推。 “嘭!” 一声响,伴随着尘土火灰飘起的声音,春花往前扑了去,摔了个狗吃灰。 她爬起来的时候,整个脸上都是火灰,另一边没有黑斑的脸也成了黑色,就只剩一双眼睛一只鼻子和一个嘴巴还算干净。 “哈哈哈哈哈哈哈!” 人群中有人忍不住了,开始哄堂大笑起来。 春花气道:“笑什么笑,有本事你上来与我打一架?” 她也不管男女,上来就要约架,沈云清觉得,她倒是有几分军队里士兵的血气。 沈云清站起身宣布:“这一局,杨秀胜利,任三队队长,干脆剩下的队长全部比试决定吧,我和将军就不参加了,你们觉得自己有实力就上,有想和将军挑战一下的也随时欢迎。” 南宫峤坐在火堆处,习惯性地拿起树枝去拨弄柴火,听沈云清将自己推出去当做奖励品,眼神无奈地瞪了她一眼。 除了胡然和沈牧已经定好一队二队的队长外,剩下的士兵听说可以和将军比试一番。 能不能做队长是其次,能和将军一较高下才是真正的目的。 于是士兵这边哗啦啦站起来百来个人。 “我来!” “我也来!” 南宫峤淡定地说了一句:“你们都坐下!” 沈云清笑道:“得先比试呢,我们的目的是选队长,不是和将军切磋,总不能你们军队里的去管村民吧,那样不得鸡飞狗跳啊,先让村民选出他们满意的队长,剩下的就随你们了。” 春花比试失败后,仍旧不甘心,朝沈云清说:“我觉得我也不差,比起杨秀差了点,但是比其他人要强很多。” 沈云清望过去,她已经将脸上的灰擦得差不多了,虽然被杨秀打败却不想下台。 鉴于平时春花在路上也算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没有什么坏心眼。 沈云清觉得不如多给她一个机会,说不定以她的力量,遇到问题的时候,能一挡十呢? 她点点头,朝众人说:“有谁敢和春花比试一番的么?不然那我可就任命她为四队的队长了?” 果然此话一出,人群里瞬间沸腾了。 “春花都输了怎么还可以当队长?” “对啊,不是赢的人当队长么?” “这不公平啊,杨秀是实至名归,她当队长我不服啊!” 沈云清要的就是这句话,“不服你可以上去挑战,赢了就可以将她替换下来。” “我来!”人群后面站出一个身子同样魁梧的妇女,沈云清朝那人看去。 她站在春花面前,比春花还要高一个头,不过身上全是胖乎乎的,不像春花,全身肌肉多,人站在那里像一个人型柱子,不容易被推倒。 春花很意外,毕竟那是她姐姐银花。 “姐?你也要跟我争这个队长之位?”春花问。 银花笑道:“清姑娘又没说不允许亲姐妹争一争对吧?” 沈云清点头:“是的。” 银花继续说:“那就是人人都有资格,我们姐妹两打架,你可是从来没赢过我。” 她很自信能打败春花,当了队长可以号令百来个人呢,想想都觉得很爽,指挥一下手底下的人伺候自己,应该可以的吧,队长的权力不就是这些么? 春花收起表情,也不管银花是怎样的心思。 “那就开始吧!” 春花依旧像刚才那般,弯着腰低着头,准备用头来顶。 对面的银花对这招早就见怪不怪了,岔开双腿像模像样地摆了个架子:“妹妹,我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让着你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道姑睡棺材 没学过任何武功招式的农村妇女打架,除了用手掐肉就是扯头发。 以往银花就是靠死命地扯春花的头发,才让春花不得不求饶。 这一次,银花见春花又像往常一样,拿头来顶,心中窃喜不已,觉得自己赢定了。 她这一次不管春花求不求饶,她都不会撒手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 春花如法炮制,闷头往前撞。 场外的沈云清却一口气提到嗓子眼,替春花担忧起来。 南宫峤侧眸问道:“你觉得春花会输?” 沈云清盯着场上的两人,摇摇头:“不好说,春花的姐姐明显人更狠毒,春花还有些分寸,她则完全没有。” 南宫峤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春花倒是因为与杨秀的第一场比试,学聪明了。 在快要与银花交手的时候,她突然停住脚步,挺直了身子,先一步用手去扯银花的头发。 这个动作倒打得银花措手不及,她忍着痛去扯春花的头发,死死拽着不放手。 村民们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可是那些士兵却是第一次见。 胡然眨了几眨眼睛,确定这是在比试场上,惊得嘴巴成了o字型。 胡然:……比武还可以这样? 两人就这样互相死死地抓住对方的头发,用脚去踢对方,难分胜负。 一炷香过去后,两人依旧没有松开对方的头发,沈云清觉得这样纯属浪费时间,站起身朝场中两人喊了句:“停!都松手!” 听到沈云清的命令,春花下意识想松手,可是她手上力道稍稍松了一点,就感觉头皮被扯得更厉害,一阵撕裂,她感觉整个头发都要被扯下来了。 她喊了句:“姐姐?清姑娘说停!” 银花却像是没听见,手上力道加重了些,狠狠地说:“输赢还没分出来呢,松什么手?” 她太想赢了…… 见姐姐没有要松手的意思,春花手上又加重力道扯过来。 银花吃痛,手上劲松了不少。 沈云清见二人没有松手的意思,撩起裙摆往中央走去,利索地伸出右脚踢向两人双手手臂。 “啪!” 下一秒,春花和银花双双向后摔在地上。 沈云清收起脚站定,有些不悦道:“你们这是在比武吗?” 春花抿唇不说话。 银花斜眼不满道:“这怎么不算?谁打赢了不就是了?” 沈云清上下扫视一圈银花:“毫无章法,比小孩打架还不如。” 春花和银花从地上爬起来,银花很显然不满沈云清的做法,她叉腰嚷嚷道:“我都要赢了,你是不是护着春花?这不公平!” 沈云清看都不看她:“你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不来比!” 听到这句话,银花又不肯了,她作为姐姐,自然要比妹妹厉害些,什么都要争个第一。 沈云清见两人都不吭声了,开口道:“没异议那就重来,像刚刚杨秀和春花那般的打法来。” 两人将扯得乱七八糟的头发,胡乱绑在脑后,摸了摸脸上的汗水,互相往后退了几步。 不能扯头发之后,银花就乱了手脚,胖乎乎的身体非常不灵活,轻轻被春花一幢就倒在地上半晌爬不起来。 眼见春花胜利在望,沈云清也基本认为春花赢了。 这时庙门口一道声音响起。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声音不算很大,围着火堆坐着的村民们压根就没有听见。 他们正盯着场中央打得火热的姐妹俩,院子里闹哄哄的,早就将门口那人的声音盖过去了。 只有沈云清和南宫峤二人听觉灵敏,一点细微的异样都能察觉,他们二人一同站起身,朝门口望去。 众人见她二人好像在看什么人,都安静下来,顺着他们的目光朝门口看去。 庙门口一个戴着灰麻帽子,穿着灰麻道袍的女子,看年纪不超过四十岁,静静地看着院中的一千多人。 她又开口问了句:“你们是谁?到我的道观里做什么?” 声音不大,院内众人却都听得一清二楚。 沈云清上前,村民纷纷给她让道,“我们是容城逃难的村民,要去京城,连续赶了几天的路,路过这个庙、哦,不是,道观里,想借宿一晚。” 那个穿着道袍的女子,脸上没什么表情,听沈云清说完,也只是走到院子里的石台旁,将背上的背篓放在石台上。 “你们胆子倒是大得很,院子里摆着五口棺材呢,就敢借宿?” 她说话语气没有一丝温度,好像既不欢迎也不反对。 沈云清笑道:“棺材是好兆头啊,寓意吉祥要发财呢。” 对方因为沈云清的话,嘴角扯出一个微笑,“是么?这么喜欢棺材,晚上睡里面?” 这话说得站在一旁的林氏听得不舒服,让人睡棺材里不就是诅咒人去死么,她拦在沈云清身前,说道:“擅自进了你的道观里,确实是我们不对,但是你也不能这么诅咒人吧?” 道姑说:“这怎么能算诅咒呢?” 说完,就脱了鞋,将外袍放在石台上,撑着手跨进了棺材里。 “我要休息了,你们请便,不过想睡棺材估计没有那么多,你们这么多人,只能露宿在外面了。” 众人:“???” 就连沈云清和南宫峤都惊得愣在原地。 沈云清:“她是不是自己爬进了棺材里?” 南宫峤点点头:“对。” 眼见那个道姑就要将盖子盖上,沈云清快一步上前,摁住棺材的盖子,不让它盖上,“嗯,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道姑扯了几下棺材盖子,发现根本扯不动,意味不明地看了一眼沈云清,无奈道:“你想问什么?” “这个道观里就你一个人吗?” “对!” “这些棺材都是你准备的?” “对!” “你为什么要睡棺材里?” “我没必要告诉你!” “你每晚都睡在棺材里?” “对!” “可是……我明明看到观里很空,足够很多人住下了,你为什么不住里面?” “……这是我的事!” 沈云清沉默了,这个道姑看样子应该不欢迎她们。 道姑:“还有事吗?” 沈云清摇摇头。 道姑将棺材盖子从脚底下缓缓往上拉,“那……我要休息了,你们自便,记得明早离开。” 第一百一十二章:稀奇的耗子 “砰”一声响,棺材盖子被彻底盖上,沈云清仔细看了看,棺材与盖子离着一条细微的缝隙。 这个道姑说的应该没错,她只是想在里面休息,而不是自杀。 沈云清转过身,见乌泱泱几百双眼睛盯着自己看。 “清姑娘,那我们……” 沈云清:“收拾收拾睡觉吧,观里宽敞,我们睡里面。” “可是她都不睡里面,观里是不是闹鬼啊?” 沈云清翻了个白眼,冲说话的人道:“你如果害怕,可以睡外面。” 于是原本热闹的火堆旁,只剩下十来个不敢进观的人,打着地铺睡在火旁边,也还算暖和。 胡然挑出一队里的二十个人守夜,其余的也跟着进了观里。 *********** 第二日一早,沈云清第一个出了观。 道姑已经从棺材里出来了,在院子里扫落叶。 深秋的夜里,风很大,一晚上的时间,地上落满枯叶,铺得厚厚一层。 院子里昨晚燃的火早就灭了,睡在外面的几个村民在半夜扛不住,偷偷跑进观里找个角落缩着睡了。 沈云清想开口说话,却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 “早啊……” 道姑停下手上的动作,抬眼看了沈云清一眼:“我叫青莲!” 沈云清也同样自报名字:“我叫沈云清。” 为了不想尴尬,沈云清拿过墙角边一个扫把,跟着青莲道姑一起扫落叶。 “我叫你莲姨吧,你来这个观里多久了?” 青莲冷冷地掀起眼皮,看了沈云清一眼,说道:“不要跟我攀扯关系,那对你没什么好下场。” 沈云清纳闷道:“为什么?莲姨看上去也不像个坏人,我不信这些。” 青莲不理她了,将扫好的落叶归在一堆,然后用簸箕将枯叶装在背篓里,准备等下背到山下去。 沈云清见她不回话,也没有紧逼问。 这时,观里陆陆续续有人醒了,昨晚守夜的那二十个人也刚刚从山下上来,天亮后他们出去采了些野果。 沉静了一晚上的道观里,渐渐热闹起来。 沈云清见青莲不怎么理她,正准备回观里,带着林氏她们吃了早饭就出发了。 这时,道观大门外面的阶梯上,好像走上几个人。 沈云清并不在意,以为也是几个路过的人,想借碗水喝。 哪知,那几个人,上来对着青莲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几个汉子打一个道姑? 这让沈云清怎么受得了? “你们干什么呢?”沈云清上前一步掰过一个汉子,想将他拉开。 那人挥开沈云清的手,吼了句:“少管闲事!”就继续殴打青莲了。 沈云清见必须来重的,一个扫腿过去,那个汉子摔在地上。 “这个闲事我管定了!” 可是,下一秒,阻止她的不是那帮汉子,而是青莲。 她握住沈云清的手,眼中似有哀求,“不要伤害他们!” 沈云清不解:“可是他们在打你!” 青莲闭了闭眼睛:“这是我的报应!” 沈云清见那几个汉子下手又重,打在青莲身上“咔咔”响,估计肋骨都断了几根。 “不行,你会被打死的……” 沈云清甩开青莲的手,将围殴她的汉子一一扫翻在地上。 汉子见有人阻拦他们,原本目的是青莲,现在全都望着沈云清:“小丫头,劝你不要多管闲事!这是我们的家事,轮不到外人插手!” “家事?家事也没有把人往死里打的,你信不信再这样我报官?”沈云清威胁道。 一听说报官,几个汉子竟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才道。 “报官?你问问她肯吗?” 沈云清看向趴在地上起不来的青莲,她头埋在地上,摇头道:“不要报官……不要报官!” 这让沈云清更加迷惑了,青莲到底做了什么事,要这么卑躬屈膝地忍受别人的毒打? 沈云清将青莲扶起来,只见她脸上一只眼睛被打肿了,门牙被打掉一颗,嘴里和着血迹溢流出嘴角。 被打成这样还不让别人救她,她这是有受虐倾向么? 沈云清冲那些汉子吼道:“赶紧滚,我不许你们无缘无故打人!” 对面其中一个汉子说:“今天还没打够半个时辰呢,怎么可能走?” 沈云清:“半个时辰?你们是要把她打死去吗?” “这是她自己要求的!死了不正好,反正有五口棺材呢,她随便睡哪一个!” 沈云清:“哪有人求着别人将自己打死去的?你们不问问清楚就揍人。” “是你没搞清楚吧?小丫头,别出来瞎好心烂坏事……” 沈云清还要继续跟那几个人理论,被青莲拦住了。 那几个汉子转眼瞅见观里乌泱泱站着上千人,其中还有拿着刀的士兵,都静静地盯着他们。 说话的汉子感觉事情不妙,悻悻地收了手,冲青莲比划一句:“今天没打死你算你好运,下次你直接选好一口棺材吧!” “哼!我们走!” 说罢,也不等沈云清再多问什么,转身就往大门外走。 沈云清看他们的脚步,慌慌张张的,倒不像刚进来时那么沉稳,好像急于离开这里似的。 真是奇怪的几个人! “我扶你进去,我身上有药,给你擦擦。”沈云清扶着青莲慢慢挪着步子朝观里走去。 云娇从里面蹦蹦跳跳跑出来,手上还抓着一只耗子,高兴道:“姐姐,你看我抓到了什么好东西。” 沈云清倒不是怕耗子,就是觉得有点恶心,皱着眉一脸嫌弃道:“这是什么好东西?你要拿它做什么?” “玩啊,它可好玩了。”说完,也不理沈云清,朝外走去:“姐夫!姐夫!这个耗子一只眼睛绿一只眼睛红,好稀奇啊!” 她右手死死捏着耗子,直接怼到南宫峤脸上,将正在喝水的南宫峤吓得从石凳上跳起来,朝后面退了几米远。 他问道:“什么东西?” 等他看清是一只耗子的时候,刚松下的一口气又提了上来,耗子身上的毛…… 想起上次的经历,南宫峤身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喉间上下滚动,好不容易将含在嘴里的水喝下去了,然后头也不回地往观里走。 “你别跟着我,耗子一点也不稀奇!” 沈云清身上有药,说不定等会他又过敏了…… 只有沈云清能救他。 身后传来云娇的声音:“姐夫,你看看嘛,真的很稀奇。” 第一百一十三章:没被毒死真是命大 南宫峤可不想看什么稀奇的耗子,刚刚那伙人殴打青莲的时候,他全程旁观。 现在正好进去打听打听,这个奇怪的道姑为什么要睡棺材,被人打了还不还手? 观里,沈云清正掏出袖袋里的瓶瓶罐罐,一股脑全都倒在地上,一个一个捡起来仔细查看,然后又不太确定地放下。 他还听见她小声说:“嗯……这个不像。” “这个呢,好像也不对。” “要不试试这个吧,治跌打损伤,好像症状差不多。” 然后,南宫峤就看见沈云清像抽签一般,选中一瓶药开始给青莲上药。 南宫峤嘴角一抽:难道之前自己几次有危险,她也是这样猜谜语般猜一种药?然后拿给自己吃,还吃好了? 只能说,没被她毒死真是自己命大。 原来她并不是很懂医术…… 南宫峤抬脚往里走,来到沈云清旁边,往地上扫视那些瓶瓶罐罐,罐子都不是很大,外面贴着标签,上面画着一些看不懂的字符,还有一些数字。 “这个是治什么病的药?” 沈云清瞄了一眼,瞬间夺过他手里的药瓶,羞死了羞死了,怎么把益母草丸给倒出来了? “没什么,反正你用不上!” 见沈云清有些不自然,南宫峤也不追问,又拿起一个小小的瓶子,念出了上面的字:“999感冒灵是什么药?” 沈云清一边给青莲上药,一边回答:“就是治伤寒的药。” 南宫峤瞧见边上一瓶特别熟悉的玻璃瓶,里面装着绿色的液体,味道特别刺鼻。 他拿起一看,“清凉油?这名字好古怪!” 他在这边一通乱翻,沈云清也终于给青莲上好药了,生怕南宫峤再问出什么不该问的问题,一股脑将所有的药瓶收进袖袋里了。 青莲将帽子摘下来,一头如墨般的黑长发披散下来,看得沈云清一愣:道姑可以有头发? 青莲解释:“我算是带发修行。” 沈云清:“哦,那些人为什么打你?” “……” 青莲轻叹一口气,将目光放在地上,沉默不语。 沈云清以为她还是不肯说,正准备起身去看看云娇和娘。 青莲开口了:“因为是我,害得他们无家可归,妻离子散,亲人殒命。” 见她说起,沈云清拉着南宫峤坐下,眼睛与她对视,等着她的下文。 青莲慢慢地说:“我原本是云川郡首富家的女儿。” “我家中做茶叶和丝绸生意,父亲早些年走南闯北,挣了不少钱。” “然后带着族里的叔伯们一起,将生意越做越大,最后成了云川郡的首富。” “都说财不外露,太显摆就容易招人惦记,我从小锦衣玉食的过着,不懂这些。” “在我十六岁那年,认识了一个少年郎,叫少谦,他长得俊逸潇洒,我对他一件钟情,全然不顾父亲早就给我定好的亲事,要与少谦成亲。” “父亲自然不肯,将我关在家中不准我出去,并且跟定亲的人商量了时辰,要将我嫁过去。” “我当时被少谦迷得神魂颠倒,哪里肯再嫁给别人,便写了张纸条叫下人带给他,要他带我私奔。” “第二天夜里,我就拿着包袱,随便装了点首饰从角门出来了,与少谦汇合。” “我渴望他带我远离云川郡,天涯海角什么地方都可以,我们可以简简单单地过完一生。” 沈云清听了觉得很耳熟,结局她都猜到了:“是不是这个少谦不肯带你远走,他只是图你家的钱?最后你们两人经不住生活的考验,分开了?” 青莲点点头:“是,也不是。” 这话说得矛盾,沈云清与南宫峤对视一眼,南宫峤道:“听她讲完。” 青莲像是陷入了回忆,眼神迷离起来。 “我们确实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日子,他雇了一辆马车,我们赶了几天的路,直到我以为我已经出了云川郡,也不知道他怎么找的屋子。” “那屋子是个竹屋,门口还有一大片院子,种着许多花,还有一小片菜园。” “天知道,我那时候多向往这样的田园生活,我当时以为少谦是这个世上最懂我的人。” “可是谁知道,这个竹屋就在我家的后院不远处!” 沈云清不解:“他绕这么大个圈子是想做什么?”会不会是绑架勒索? 青莲看向沈云清苦笑一声,没有直接回答。 “刚开始他对我特别好,百依百顺,我们在没有父母和媒人的情况下,简单地拜了堂,成了亲。” “婚后的日子成了我最快乐的时光,他琴棋书画样样都通,与我趣味相投,在我看来,他简直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可是,人总归要吃饭的,我不会做饭,甚至不认识菜,不知道怎么拿刀,不会劈柴,我自己连衣服都穿不好,更不要说洗衣服,也不用说伺候他穿衣吃饭这些基本日常。” “时间一长,心里的疙瘩就会一点一点冒出,不过此时还好,我们还互相爱着对方,这点生活上的小事,慢慢学就是了。” “我们都是这样互相安慰的,不过,没多久,我有身孕了。” 沈云清其实很想说,像她这种千金小姐为爱私奔的例子,真的不在少数,结局都不太好。 古人说得门当户对真的很重要,即便在没有严格阶级划分的现代,依旧是讲究门当户对。 婚姻嫁的好是互相扶持,嫁的不好就是当方面扶贫。 “我怀了孩子后,什么都吃不下,每天吐得半死,整个人奄奄一息,他渐渐地开始有些不耐烦了,说要我去找我爹,至少要几个丫鬟来伺候我。” 沈云清:“他这个要求也不过分。” 青莲道:“的确不过分,他甚至都没有动我带过来的金银首饰,都是花他自己身上的盘缠,我更加坚定他不是贪财的人,他只是一心想和我过日子的人。” “起初我拉不下脸,也以为隔得太远回不了家,他就要我写信回家报平安,并说我们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而且有了孩子,迟早要回家见爹娘的。” “我想想也对,我爹就我这么一个女儿,他们都要做外公外婆了,听到这个消息应该很高兴。” 第一百一十四章:阴谋 “于是我就给我爹娘写了信,将自己的情况如实跟我爹娘说了。” “很快我爹娘来了回信,跟我想的一样,我爹娘听说要当外公外婆了,欢喜的不得了,要我早点回家,他们不打算追究我私奔的事了,而且我私奔后,他们亲自登门跟定亲的人家道歉,退亲并且赔偿了退亲礼。” “这件事对我爹生意场上的事有不小的影响,但是我爹毕竟多年的经验在,无论怎么影响,我家仍旧是云川首富。” 沈云清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自然是在我家住下了,我也不想在回小竹屋了,没人伺候的日子太难熬,少谦也没意见,做起了上门女婿。” “期间我爹问起他的爹娘在何处,至少双方家长要见个面,婚礼还是要办一个。” “少谦支支吾吾地推脱说,他是孤儿,没有父母。” “我当时深信不疑,因为我跟他生活这么久,确实没有见到他的父母。” 沈云清疑惑道:“你爹没有对他的身份起疑么?没有派人去查么?” 青莲点点头:“查了,确实是真的,他是孤儿。” “从那以后,我爹娘算是接纳了他,为了不让他游手好闲,我爹决定给他一个铺子,让他打理。” “既然是上门女婿,以后的家产自然都是他的。” “我就安心在家待产,有下人伺候的日子,又有自己喜欢的人在身边,我觉得我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少谦人很聪明,学东西又快,很快将铺子的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我爹渐渐地。对他越来越满意。” “半年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我当时生产虚弱,恍惚间见他好像并不喜欢我女儿,甚至进来看我的时候,都没有抱女儿,他只是拉着我的手说让我受苦了之类的话。” 沈云清:“难道他喜欢儿子?不喜欢女儿?” 青莲摇摇头:“这个我不知道,因为自从我女儿出生之后,他就越来越忙,经常不回家。” “我问我爹,铺子里的生意那么忙么?我爹说生意场上的事,岂能用忙来形容,还需要很多的人情打点,叫我不要操心,他会帮我盯着少谦。” “我爹还说,少谦是世间难得的经商奇才!” “很快那间铺子已经不够了,少谦没经过我爹的同意,又在另外一条街开了一家,以他的名字经营。” “等我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开了第三家分店了,将原先铺子的顾客都带到新店铺里。” “我爹那次骂了他一次,骂他心思不正,钻进钱眼里,当时少谦一声不吭任由我爹骂,也不解释。” “等到晚上在卧房的时候,少谦问我,他难道错了吗?想将生意做大难道错了吗?” “我是个闺阁女子,不懂生意场上的事,一边是我爹,一边是我丈夫,我很为难,只能抱着他说,我爹是为他好,不想他踏错一步。” “不过从那以后,少谦似乎变了一个人,商会里的事他不参与,将我爹原先给的铺子还给我爹了,全心经营他新开的两个铺子。” “不得不说,他确实很有经商天分,短短一年时间,又增加了五个店铺,而且那些顾客,都是从我爹其他铺子里挖过去的。” “渐渐的,我爹的生意受到冲击,大不如前,少谦的店铺却一个接一个的开。” “其实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他有这个本事,生意场上不就是凭自己的本事么,但是我爹又找他了,说本就是一家人,没必要分得那么清,以后这些家产都是他的之类的话。” “岂料少谦根本不为所动,还说出一句让我害怕的话,他说他根本看不上我爹手里的钱。” “我爹可是云川首富,他说他看不上这点钱,要么他野心极大,想要做到全国首富,要么还有其他目的,只不过我当时没察觉。” “一年后,他已经跻身云川首富了,而我爹,被他打压得,不得不变卖田地来填补亏空。” “这个时候的少谦,已经变了一个人,他虽然还住在我家,但是从女儿出生他就没抱过女儿,对我也不咸不淡。” “我问他是不是外面有别的女人了?如果有喜欢的,我可以把人买进来放进他房间里,他竟然对我冷嘲热讽,说我就是一个见识短浅的女人,满脑子就是这点情情爱爱,他说他要那么多女人做什么?” “是啊,他不要那么多女人,那为什么连我也不正眼瞧瞧呢?” “我们进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冷漠,他每日天亮就出去,天黑才回来,躺在身边,我都觉得他像一个冷冰冰的冰雕。” “我想和他好好谈一次,不过他没有给我机会。” “在我女儿周岁宴的时候,他邀请了生意场的人,我爹见了,差点当场气出血来,他请的那些人,全是以往跟我爹对着干的人,而且没少给我爹下绊子。” “我爹在宴席上多喝了几杯,酒壮人胆,他开始数落少谦的不是,说少谦狼心狗肺,不知好歹。” “如果不是我爹,根本就没有现在的少谦,可是少谦却邀请那些人来恶心我爹。” “那些人以往就和我爹有些矛盾,见我爹生意开始下滑,更加口无遮拦,什么难听的话都说。” “到最后,好好的周岁宴变得跟菜市场上泼妇骂街一般,甚至双方还有人动起手了。” “我抱着女儿想叫少谦先回房,可是他将我的手甩开了,质问我爹还记不记得十年前西北的一队父子。” “做生意见的人太多了,怎么可能会记得那么多,我爹搜寻记忆半天,也没想起哪一对父子。” “少谦说,那对父子带着全族人的希望,去西北进货,希望能挽救族人的性命。” “因为他们在打赌,如果不能从西北拿到那批货,那对父子的亲人就全都会没命。” 沈云清眼睛一亮:“那对父子就是少谦和他爹吧?” 青莲点点头:“是的。” 第一百一十五章:他这是有多闲? “后来呢?”沈云清问。 侧眸看了一下,她将所有的药瓶都收起来之后,发现地上还漏了一卷纱布,被南宫峤捡起来在手里把玩着。 青莲没有被这个小插曲打扰,而是继续着她的故事。 “原来少谦小时候和他爹也是经商的,只不过是一点小买卖,在他去西北那一年,因为一批货和我爹竞争,我爹报了个高得离谱的价格,他们无奈只好放弃。” “后面才知道,我爹和供货商老板串通好了,少谦他爹找到我爹讨说法,被我爹一顿奚落,双方起了冲突,我爹仗着人多,在回来的半路上将人打少谦他爹打一顿。” “因为是在半山道上,有点混乱,少谦他爹不慎坠落山崖,死了。” 沈云清见南宫峤玩纱布越玩越起劲,他先是将一卷纱布全拆开,然后仔仔细细地叠成豆腐块状,没多久又拆开,打了好几个蝴蝶结,最后干脆绑成了一束花。递到沈云清眼前。 沈云清直接无语。 他这是有多闲。 听完青莲这段话,沈云清觉得少谦多半是来复仇的,只不过是利用了青莲的感情。 她说:“说到底冤有头债有主,这事的起因是你爹,那你怎么说是你害死了家人呢?” 青莲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 “少谦跟我爹讲完这些事的时候,我爹基本上也明白了,少谦只是利用我,来找他复仇。” “我爹偷偷找到我,要我跟他和离,我当时真是鬼迷了心窍,不肯听我爹的。” “少谦生意做大之后,早就在云川郡城中心地段买了一处宅子,很少再回我家,我那时候生怕我爹将我锁在家里,晚上偷偷跑出去,去找少谦。” “我想着我们是夫妻,还有个女儿,希望少谦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原谅外公以前做的错事。” “事实证明,我一点也不了解少谦,他是一个心思特别深沉的人,所有的恨意都埋在心底,致使跟他一起这么久,我都不知道,他那么恨我爹,恨我们全家。” “就是这一次,我害死了我的女儿,我的家人,害得我的族人家破人亡。” 沈云清急于知道后续的发展,她提起精神问道:“他做了什么?” “他见我来了,开门将我放进去了,也没有说什么过激的话,只是对于我说的放下仇恨,他说他做不到!”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从接近我开始,就一直在复仇,包括和我爹生意场上的对家合谋,也是筹谋许久。” “我爹因为生意惨淡,愁得白了头发,因为我不听他劝,跑回了少谦身边,更是气得病倒了。” “一年后,郡守大人突然找到我爹,说需要一批茶叶,知道我爹做茶叶生意十几年,有口碑。” “我爹以为时来运转,他又要拿回云川首富的名号了,很爽快的答应了。” 沈云清直觉,肯定是这些的事情将青莲她爹彻底打垮了。 一旁的南宫峤见她不接手里的花,讪讪地收回了手,正准备折个其他的东西。 这时云娇进来了,见姐姐沈云清在认真的听故事,于是她也乖乖地在一旁挨着南宫峤坐下。 如果单是她一个三岁小孩子坐在旁边,南宫峤一点也不抗拒,不过她手上还拿着那只眼睛一红一绿的耗子,这就有点不对劲了。 尤其是南宫峤还是被沈云清和云娇夹在中间,云娇一只手挽着他,另一只手拿着耗子举到南宫峤眼前。 她问道:“姐夫,你看这只耗子,眼睛一只红色,一只绿色,是不是很奇怪?” 南宫峤本能地对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害怕,他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穿透了耗子,眼神缥缈,很正经地点了点头:“嗯,很奇怪。” 实际上,他都不敢跟耗子对视。 云娇:“那你摸摸它,它的毛毛好舒服,比小白的还舒服。” 南宫峤心里很抗拒,但是为了一点面子,不敢表露出来,只得轻轻回了句:“你摸着就好。” 一旁的沈云清适时阻止了,“嘘……云娇,安静。” 她示意云娇,一旁的青莲还在说话,贸然打断别人的话是不礼貌的。 云娇小眼一弯,像天上的轮新月,伸出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同样做了个“嘘”的动作。 青莲对于云娇的加入没有多大反应,故事讲到后半部分了,她想停也停不下来。 “可是,等我爹花了近半年的时间,将郡守大人要的茶叶交齐全,并且钱货两讫后,突然某一天,郡守大人带人包围了我家。” 沈云清心道:这个不就是常见的古言文小说的套路吗? 她问道:“茶叶出了问题?” 青莲脸上的伤很重,估计一开始都麻木了,现在药效起了,有一丝割肉般的疼痛,她不得不停下来,伸手想去触碰伤口。 沈云清急忙拦住她:“别碰,忍几分钟就好了,这是药效起了。” 南宫峤在一旁听到这话,又为自己刚刚怀疑沈云清的医术,而心里愧疚。 不过还是有一丝疑惑,她到底是懂还是不懂? 如果不懂,那怎么会知道起药效了?如果懂,那怎么连用哪个药都不知道? 其实他哪里知道,现代药店里的一些药,都是换汤不换药,看主治功能,一种感冒药几乎可以治所有的症状了。 沈云清从空间里肯定一次性拿出来各种不同的药,才会有刚刚挑选用哪一款药的场景。 青莲虽然奇痒难忍,但最后还是慢慢放下手,接着沈云清的问题回答道:“嗯,那批茶叶郡守是送给京城一个大官的,没想到京官喝了茶后,中毒死了。” 沈云清:“死了?有人在茶叶里做了手脚?” 青莲:“我爹说是,可是他拿不出证据,茶叶一直都是他亲自看护着。” 沈云清伸手拨了拨云娇手上耗子的耳朵,了然道:“谋害朝廷命官,你爹的命保不住了。” “岂止是我爹,郡守本是为了贿赂京官,仕途上想更上一层楼,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小命都要不保了,下令将我全族抓进大牢问斩。” 故事讲到这里,基本就是没办法挽救了,沈云清也替青莲惋惜不已。 “全族,自然包括我和少谦,连我不满三岁的女儿一同,都进了云川郡守大牢。” 第一百一十六章:家破人亡 “本来我爹怀疑是少谦动的手脚,可是见少谦也因为被牵连,进了牢里,又觉得不是他。” “毕竟他再怎么恨我爹,也不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为了保命,我爹花了很多钱,托人将铺子田地卖掉,只为求留得住生命,毕竟全族上下百来口人。” “郡守自己都保不住命了,送钱给他,他也照单全收,然后送到上面去祈求保命。” “最后,郡守拿着我爹的这些钱,保住了命,却将所有的责任推给我爹,我爹喊冤,要上奏被郡守驳回了。” “就在我们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郡守大人说,可以不杀女人和孩子,是因为少谦又送了不少的钱。” “就这样,我和女儿被放了出来,族里的女人也被放出来了。” “我仍旧不死心,想要救出我爹娘,我的亲人,少谦不知使了什么手段,郡守大人竟然说他跟我爹没有关系,将他也给放出来了。” “我去求少谦,求他救我爹,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这整件事都是他谋划的,他说我爹当年害得他全族的人都死了,他只不过是以牙还牙。” “茶叶是他偷偷调换了,因为之前管理我爹给的铺子,对我爹的习惯摸得一清二楚,自然轻轻松松就找到存放茶叶的地方。” “他说他就是要我爹死,我无论怎么求都没有用。” “他将他从什么时候打听到我爹,然后计划怎么复仇,直到在街上遇见我,别人跟他说起我,说起我爹,他就决定利用我,对付我爹。” 沈云清见她越说越远,还没说最后的结局呢,只好开口将话题扯回:“那最后呢?你爹救出来了吗?” “救?”青莲冷笑一声:“他巴不得我爹早死,怎么会出面救,我一个女人,什么都不懂,亲人都入狱了,根本没办法。” “更可恨的是,我爹被砍头那日,他将我绑去了刑台上,当着我的面,将他所谋划的事全部说出来了,只不过隐去了调换茶叶的事。” “他说我爹这是遭了报应,我爹知道真相后,整个人当场就疯了,挣扎着要与他拼了。” “刑场上乱的很,我的女儿在台下看着我们,哭闹着跑上来,一阵混乱,刽子手砍头时,我女儿正好扑上去抱着我爹,就这样,她和我爹一起……” “我见到女儿浑身是血地躺在那里,一下子就晕过去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死了。” “我被少谦丢在柴房里,地上扔了一张休书,几天后,他消失在云川郡。” “而族人的远房表亲知道真相后,纷纷骂我,是我招惹了少谦,还不管不顾地跟他私奔,让他有机可乘,害死了自己的亲人。” 沈云清撇撇嘴,心道:恋爱脑果真要不得。 多少千金小姐为了爱情抛弃家人,最后落得一身伤痕地回到娘家。 她们还算好的,不过青莲就惨了,只因为喜欢上一个人,最后家破人亡。 “我起初受不住打击,想一死百了,被远亲诅咒,造了这样的孽,就想轻轻松松地死去,我的家人连个牌位都没有,也无人祭奠,要我后半辈子在悔恨中,度过余生。” 沈云清听完,说道:“所以你就来到这个道观了?赎罪?” 青莲掀起眼皮,目光无神地看着沈云清,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反对。 云娇这时插嘴问了句:“你为什么不替你的亲人报仇?” 青莲:“……” 沈云清:“云娇为什么这么问?” 云娇用扎头发的皮筋,给耗子的两只耳朵绑到一起去,然后才开口说:“莲姨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她只是被人骗了,骗她的人是她的丈夫,害得她全家丢了性命,连累他们的女儿也没了。” “难道莲姨不可以找她丈夫报仇么?凭什么就她一个人在这里赎罪?” 云娇两句话问得三个大人哑口无言。 青莲摇摇头:“冤冤相报何时了,本来就是我爹不对在前,如果不是我,我爹也不会对他一点防备也没有。” “说到底,就是因为我,是我害死了家人,是我害死了我女儿,我有罪……我有罪啊!!” 说到最后,青莲控制不住,竟然捂着脸痛哭起来。 哭了一炷香后,她突然冲沈云清吼道:“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那些人说我自杀的话,我爹娘的冤魂在底下不得安宁,我一心求死啊……为什么要我这么痛苦的活着?” 沈云清观察她情绪似乎不对,眼中一片混沌,只见她对着云娇笑起来:“女儿乖,跟娘回家好不好呀?” 云娇:“……你在跟我说话么?我娘亲在那里。”她顺手指着林氏,一本正经地向青莲介绍。 青莲哪里听得进云娇的话,神情有些可怖,伸手就要将云娇扯过去,被南宫峤阻止了。 南宫峤单手扯过云娇的另一只手,将云娇抱起,沈云清则快一步,横手做刀劈在青莲脑后。 下一秒,青莲晕了过去。 云娇皱着眉,眼中闪着不解:“姐姐,她怎么了?” 沈云清解释道:“她太思念她的女儿了,失了心智。” 随后她扶着青莲,轻轻将她放在一块木板上。 这种因为情绪失控出现幻觉的事,多半在受到很大打击的人身上,会出现精神失常的行为。 如果任由她发展下去,以后说不定真的会成为疯子。 沈云清又掏出了她的药瓶,找了好久才找到一种镇静类的药物,塞了一粒到青莲的嘴里,又给她灌了一点水。 这才稍稍放心了些。 此刻外面天已经大亮了,村民们在队长的带领下,再也没有出现因为抢水而打架的事,并且因为有带头的人,做饭都更有积极性了。 沈云清正好肚子饿了,想出去看看外面林氏做了什么好吃的,就看见沈牧蹲在林氏旁,眼里冒着星星。 沈云清扶额:大清早就塞了一口狗粮,果然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 就在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看见这么多人,有一瞬间的迷茫。 沈云清上前问:“你有什么事?” 第一百一十七章:报仇找错了人 那男子环视观里一圈,眼神在队伍里搜索,找了许久,估计没有看到想找的人,见沈云清问话。 他上前一步说道:“我找人。” 沈云清手中正拿着一块烤熟的地瓜,“找谁?” “道观里是不是有一位叫青莲的女子?” “……” 沈云清和南宫峤对视一眼,第一反应是刚刚那些殴打青莲的人又回来了,可是看他像是第一次来这里的模样,显然对这里还不熟悉。 那些汉子可是直冲冲地冲进来就将人给打了。 沈云清不敢明说,万一又是来索命的呢,只得说道:“我们只是路过,来这里借宿的,没见着主人,不知道道观的主人是谁。” 那男子听闻后,眼中有些许失望,不过他也没打算出去,而是闷头走了进来,边走边说:“我打听到她就是在这里,既然她不在,那我在这里等她。” 他一开始低着头走进院中,猛地一抬头才看见院子里的五口棺材,顿住了脚步,不确定地问沈云清:“你们……在道观里办丧事?” “没有。”沈云清终于觉得有些饿了,手上的地瓜也凉了,吃了好几口,才回答他的话:“我们进来的时候,这五口棺材就已经在这里了。” 说完,只见对方点了点头,朝一旁的石凳坐着,也不再与沈云清交流。 娘烤的地瓜就是好吃,沈云清准备再去灶边拿一块时,已经没有多余的地瓜了。 云娇自己拿了一个在一旁慢慢剥着皮,沈牧则和林氏一起,他剥好一个塞给林氏手里,又剥了一个拿在手里,等着林氏吃完又递过去。 沈云清:“……”没眼看! 这时,殿门口想起一个声音:“我刚刚怎么了?” 沈云清转头一看,是青莲,她已经醒了,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之外,情绪还算稳定,正一只手扶着门框,准备跨出来。 沈云清见自己家这边已经没有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了,从胡然的手里抢过一块饼,准备递给青莲。 却被身后一道身影撞了一下,手中的饼没拿稳,“啪”一声掉在地上。 沈云清正想骂人呢,那人“扑通”一声跪在青莲面前,带着哭腔说道:“青莲,我总算找到你了。” 跨着门槛准备出来的青莲,正一只脚在门内,一只脚在门外,愣愣地看着跪在地上的男人,眼中闪过不可思议:“少、少谦?你怎么来了?” 少谦? 这下不单沈云清惊讶,连南宫峤都纳闷着走了过来,云娇吃完地瓜,又拿上她的新宠——耗子,慢腾腾地走过来。 院子里其他村民们因为不知道青莲的事,对进来的少谦也没多大反应,都在各自整理行装准备出发。 沈云清看向跪在青莲面前的少谦,这个人年纪和青莲差不多大,但是面容憔悴,头顶已有大片的白发,像是经历了一场大病一般。 她觉得有些奇怪,歪头和南宫峤低语:“按道理大仇得报的人,不是意气风发么?怎么会是这种颓废的样子?” 南宫峤侧头看着她的头,从他的方向只能看见她的头顶,以及隐在日光下扑闪扑闪的睫毛。 他伸手将沈云清垂在额前的一缕碎发,拨到耳后,然后低头凑近她耳边说了句:“谁知道呢?报了仇没了生活目标颓废的人,比比皆是。” 沈云清颔首:“走,过去看看。” 门槛上的青莲还没缓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个处心积虑接近自己,最后将自己全家送进监狱的人,表情复杂。 这是她三十多年里唯一爱过的人,却是伤她最深的人。 她躺在棺材里的每一个黑夜时,都会细想,如果她没有遇见少谦,她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 说实话,她是恨他的! 可是此刻少谦跪在她眼前,她反而很平静,心中无一丝波澜。 沈云清走上前的时候,刚好听见少谦扇了他自己一个耳光,悔恨道:“青莲,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岳父岳母,对不起嫣儿。” 沈云清:“???” 他确实挺对不起青莲一家,不过现在来悔恨是什么意思? 只见少谦说完,上前要去抓青莲的手,被青莲避开了,冷漠道:“我已经被你休了,我们不是夫妻,你大仇得报,恭喜你……” 说完,就要跨出门外,却发现她动不了。 少谦跪着上前一步抱住青莲的大腿,语速极快地说出一句话:“当年与我父亲在西北抢货的那个商人,不是你爹!” 青莲刚刚经历一场近乎疯狂的回忆里,差点情绪失控出现幻觉,现在陡然听见少谦说这句话,她蹙眉缓慢地低头看着少谦,半晌之后,才开口问道:“你说什么?” 少谦:“那个害死我爹和我族人的商人,不是你爹!” 这话一出,就连一旁看热闹的沈云清和南宫峤都傻眼了。 他的意思是,他报仇找错了对象? 沈云清很担心青莲会不会因此发疯,她们一家就这样平白无故遭了劫。 沈云清视线看过去,青莲身形未动,脸上神情却已经控制不住了,两行泪无声地从脸上滑过,滴在少谦的手背上。 她嗫嚅半晌,才又问了句:“不是我爹?” 少谦松开青莲的大腿,向上挽住她的手,不停地道歉:“对不起,我离开云川之后就去了西北,去我爹亡故的地方,知道了当年的一些事,才知道那个人不是你爹,我害了你一家,你罚我吧。” 青莲皱眉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真想?你现在跑回来告诉我,你复仇找错了人,那我问你,你让我怎么办?你让我怎么活?” 少谦:“所以我来赔罪了,我、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我们仍旧是夫妻。” 他的确像南宫峤说得那样,大仇得报之后,人生没了目的。 不过他在知道那个人不是青莲她爹时,他除了悔恨还是第一时间去找那个商人了,即便已经犯下了错,他还是要那个害死他爹和族人的人,得到应有的报应。 不过,那个商人命不好,在几年前就病死了。 突然之间没了目标,少谦活得浑浑噩噩,想起了青莲,于是想用后半生来弥补对青莲犯下的错。 但是他想赎罪,青莲就会同意吗? 显然不是的! 青莲将手抽出来,“不必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睡棺材不吉利 青莲掠过他往外走,只有沈云清看得出,她脚步虚浮,整个人恍恍惚惚。 果不其然,没走几步,青莲眼睛向上翻,身子一歪就晕倒在沈云清面前。 “莲姨!” 少谦跑上来:“青莲!!!” 几人合力将青莲搬进殿内,找了个角落避风的地方,将她放好。 门外村长和甘叔见这边情况不太对劲,上前问了沈云清一句:“清丫头,今天还能出发吗?” 他们在想如果要出发,就得尽早准备了,如果不赶路,那他们就安排人上山找点食物。 沈云清看了看时辰,这么一耽误,现在已经是卯时了,现在上路半夜只能在山里过夜了,还不如继续在道观里留宿一晚。 再说青莲的事还没完了,总得开导开导这二人,别走什么极端才好。 于是,沈云清向村长交待:“今天已经比较晚了,就不走了,明天一早就出发,你跟他们几个都说一声。” 村长和甘叔二人动作一致地点头答道:“诶,好嘞,我这就去安排,顺便叫人去采些果子,明天路上吃。” 道观的位置不算偏僻,有一条路通往山下的村庄,路边有几颗野果树。 青莲之前时不时也会采些果子果腹。 等到天黑透,青莲才再次转醒过来。 少谦寸步不离地守着青莲,等她清醒过来,端了一碗热粥上前,温声道:“阿莲,吃点东西吧!” 青莲有那么一瞬间以为,她还是在自己家里,有了身孕,少谦也是这么悉心地照顾自己。 不过等她完全清醒之后,她知道,回不去了,一切都回不去了,她的女儿也没了。 她用手背挡开粥碗,爬了起来,朝外面走去,丢下一句话:“不用了,你走吧,我不想看见你。” 沈云清扶着青莲往外走,她知道青莲晚上只睡棺材里。 不过,被少谦先一步拦住了,他说:“我没有了亲人,只有你了,你也没有了亲人,我们以后、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他不得不承认,他一开始接近青莲,有一半是因为复仇,另一半是,他真的心里有她。 他很爱这个女人,可是仇恨让他蒙蔽了双眼,原本的幸福生活,葬送在他自己手里。 青莲心软,只要他多求求她,软磨硬泡一段时间,她会原谅他的。 “呵!孩子?”青莲抬眼望向院中的棺材,冷冰冰地话飘在空中,“再生一个让他成为你复仇的对象吗?” “不、不、不会了。” 青莲头也不回地朝棺材走去:“我说了,我不想看见你,你走吧,就当你我不认识。” 这个时候的青莲,已经心如死灰了,如果以前还有愧疚负罪感支撑着她,她要赎罪,那么现在她则像一个提线木偶。 线断了,木偶也没生存的必要了。 如果沈云清足够仔细,就能发现,青莲此时的神智已经崩溃了,她表面的平静只是假象。 少谦哪里肯放弃:“我不走,你说我要怎样?你才肯原谅我?” 这句话问得青莲顿住了脚步,少谦以为有了希望,忙跑上前搀扶着青莲。 沈云清见状,只能松开青莲站在一边,这两人毕竟以前是夫妻。 青莲轻轻问了一句:“要你做什么都愿意?” 少谦点点头。 青莲:“那你今晚跟我睡棺材吧!” 少谦:“……” 青莲:“怎么?不敢?我这几年可都是睡在棺材里,为了赎罪,为了给我的家人赎罪,我每口棺材都睡过,你不是说怎样都可以吗?” 少谦:“不是不可以……只是……”睡棺材不吉利! 后面的话他不敢说出口。 青莲也不理会,直接拽着他走向棺材:“没有只是,既然要赎罪,就得陪着我们的女儿一起,她那么小,一个人很孤单,我们只是感受一下她曾经的路而已。” 她回头看见少谦脸上闪过一丝恐惧,心里竟然升起一种畅快感,她解释道:“放心,棺材盖子有孔,闷不死,我睡了那么久,都没把自己闷死。” “那、那我听你的话,你就原谅我吗?”少谦半信半疑道。 青莲点头:“嗯!” “那、那好吧!” 夜已深,青莲跟沈云清道了声晚安,就拉着少谦往那五口棺材走去。 她先将少谦带到一口棺材旁,“你就睡这个,我睡你旁边。” 少谦本想与青莲睡一个,但是看了看,太挤了,于是便答应了。 二人齐齐跨进去,也不知道青莲这一次按到哪里,棺材盖子自动缓缓合上,在头部留出了一条缝,足够她们呼吸新鲜空气了。 其他人早就缩在大殿里,迷迷糊糊地睡去,今日守夜的依旧是胡然带着的一队队员,只不过换了一拨人。 院子里的火堆又重新燃上了,守夜的围在火堆旁烤东西吃。 南宫峤听完他们的故事后,真的觉得很惋惜。 两个好不容易相爱的人,却因为一方带着复仇的目的性伤害对方,到最后发现找错了人。 “怎么还不睡?”沈云清走近。 他牵过沈云清的手,将她扯进他的怀里,轻声说了句:“幸好早早遇见了你。” 他想起容城战败后,东躲西藏的那段日子,也是他人生最灰暗的时候,沈云清就像一束光,走进了他的生命。 沈云清笑了笑,调侃道:“我们的大将军都会说情话了哈!” 她将头抬起来,摸了摸南宫峤的下巴,都长起胡渣了,有点刺手,“早点睡吧,明天我们就要赶路了。” “好!”南宫峤用下巴磨着她的额头。 第二日一早。 其他人在村长和其他队长的交代下,早早收拾好东西,吃了点东西,准备离开道观往云川郡方向走去。 临出发前,沈云清想跟青莲告别。 今日,青莲还没醒,估计是昨天一天的情绪起伏落差太大,人疲惫了。 沈云清走到青莲睡得那口棺材旁,想打开盖子叫醒她,顺便跟她道别,却发现棺材盖子怎么也打不开。 “我之前开过一次,没有这么重。”沈云清说。 南宫峤走上前,发现也打不开,仔细查看后指着盖子上说:“棺钉已经钉上了!” “什么?”沈云清惊道,凑上前眯着眼细看,发现果真是这样,盖子已经钉得严严实实的。 她看向旁边少谦睡得那口棺材,棺钉同样钉死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天大的玩笑 两人脸色大变,拔出刀用力撬开棺材盖子。 沈云清撬了好几次,“哐当”一声,盖子被掀翻在地,她和南宫峤连忙伸着头看棺材里。 里面,青莲静静地躺着,衣着整理得很平整,两只手两侧的袖摆都铺得很对称。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丝多余的乱发散开。 沈云清第一眼看过去,觉得青莲似乎比昨日好看了许多,仔细观察才发现,她 脸上涂了胭脂,还擦了点口红。 “她是准备好了自杀的。” 沈云清说道,一旁的南宫峤直起身子:“看看旁边。” 他用同样的方法撬开少谦睡得棺材,棺材盖子掀开的那一刻,沈云清吓得后退了一步。 里面少谦的死状极其恐怖,两只手扒着棺材边缘,极力扣着盖子,棺材盖内侧顶部十几道抓痕。 少谦两只手指血迹斑斑。 沈云清:“他、他、他是被……” 南宫峤知道她要说什么,点点头接着说:“是被青莲杀的。” 看少谦脸上可怖的表情,就可以想象他在棺材内经历了怎样的挣扎。 他先是被青莲骗着一同睡进棺材内,然后青莲半夜趁他睡熟的时候,将棺材盖子钉死了。 “不对啊……”沈云清觉得有个地方不对劲,“那青莲的棺材盖子是谁给她钉上去的?” 她又返回去查看青莲睡得棺材,摸索了一阵,终于在青莲头顶左侧的地方,发现了一个细小的黑色按钮。 她伸出食指摁了一下,下一秒,刚刚被她掀开的盖子,“嗖”的一下,往棺材口上方飞来。 “小心!” 南宫峤扯过沈云清,因为力道过大,冲击地他俩滚到了地上。 然后盖子又自动盖上了。 沈云清与南宫峤双双对视了一眼,她单手撑地爬了起来。 “原来青莲是这样自杀的!” 沈云清摸了摸严丝合缝的棺材盖子,心中突然沉闷起来。 青莲得知了真相,自己一家人全部都因为少谦的仇恨,成了陪葬品。 就像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然后现在少谦还想着能跟青莲一起过后半辈子。 怎么可能? 沈云清说:“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这样让少谦死了都算便宜他了。” 南宫峤上前一步搂着她安慰道:“你不会遇上这样的事的。” “咦,这是什么?” 沈云清低头的时候,无意间发现棺材底部押着小半截纸条,她弯腰用力抽出,打开一看。 “云清丫头,能否将我的遗体葬入云川郡北坡李家墓,道观梁上有一个盒子,里面有我家人所有的牌位,还有一百两白银,牌位帮我运回李家墓,白银算作求你帮忙的酬劳,麻烦你了。” 沈云清:“这……”她也没办法拒绝。“那少谦呢?” 南宫峤拍了拍她的头,嗔怪道:“你还管他呢,有口棺材给他睡着就不错了,青莲肯定不想跟他葬在一处。” 沈云清点点头:“也对。” 好在队伍人多,随便叫几个人就可以抬着棺材上路了。 这种事,自然不会去叫那些村民,南宫峤喊来胡然,将这件事交代给他了。 林氏和沈牧还有云娇早就在道观门外等着了。 见几个士兵将五口棺材中的一口抬了出来,林氏惊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呢?” 沈云清大致将事情说了一遍,林氏同情道:“也是个苦命的女子,我们就完成她的遗愿吧。” 原本千人的队伍,现在加上一口棺材,变成了送葬队伍。 云娇骑在小白的背上,揪着小白的耳朵,软声说道:“再撒一些黄钱就更像了。” 她实在无聊,被小白一颠一颠的,想睡觉,于是不知从哪里又掏出了那只耗子,将耗子的手脚交叉地给它打了个结。 耗子发出“吱吱吱”的声音,像是在求饶。 云娇:“叫声姑奶奶我就饶了你!” 耗子:“……” 沈云清听见后,嫌弃道:“云娇,你怎么还带着这只耗子呢?不觉得恶心吗?” 云娇摇摇头,哈哈笑道:“不啊,它可好玩了,两只眼睛的颜色还变来变去,真的好神奇啊。” 沈云清以为云娇在胡说八道,并没有将她的话放在心上,快走几步追上林氏,不搭理云娇了。 云娇见姐姐不理她,于是将耗子直接怼到后面南宫峤的脸上。 “姐夫,你快看,快看,耗子的眼睛是不是一只红一只绿,而且颜色还会交替变呢。” 她是观察了这只耗子几天了,才发现这样的现象。 这只耗子是她在道观里抓来玩的,她明明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可唯独听不懂这只耗子的叫声。 每次云娇想与它交流,它就只会“吱吱吱”,虽然一般的耗子也是这么叫,在其他人听来根本没什么差别,但是云娇能分得出,她根本听不懂这只耗子在说啥。 南宫峤原本跟在沈云清的身后,冷不丁一只耗子与自己对视,而且两只眼睛的色彩不一样,轮流变换。 他似乎觉察自己的鼻尖挨着耗子了,头顶瞬间升起一股颤栗。 下一秒身上起满了鸡皮疙瘩。 然后,他就僵在原地不会走了。 云娇见状不对劲:“姐夫?姐夫?你怎么了姐夫?” 她用小手去掐南宫峤的脸,见他没什么反应,又去扯他的头发。 前面的沈云清听到动静,又折返回来看了看,接着发现云娇手上的耗子还在南宫峤的肩头。 她了然:大将军这是又过敏了。 沈云清大拇指与食指捻着那只耗子的尾巴想丢了,被云娇拦住:“姐姐,给我!” 见云娇一副担忧的样子,又将耗子放回她手里了,并嘱咐:“将军对动物过敏,以后不要拿毛茸茸的动物靠近他。” 一边说着,一边从袖袋里掏出抗过敏的药,塞了一颗到他嘴里。 她心里直嘀咕:怎么每次过敏的反应都不一样呢? 云娇撑着脑袋问:“姐姐,什么是过敏啊?” “过敏就是接触了这种东西,轻得会病几天,重的会丢掉生命。” 云娇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她最喜欢这个姐夫了,怎么会伤害姐夫呢。 她小嘴嘟着,下一秒就委屈地哭了出来:“姐姐,对不起,我以后在也不这样了,你原谅我好不好?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沈云清还在忙着给南宫峤灌水了,听云娇认错态度这么好,心一下子就软了:“好了,姐姐不生气,你别哭了。” 第一百二十章:谁喝谁是小狗 听沈云清这么说,云娇才破涕为笑。 这个时候,南宫峤也清醒了过来,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云娇,你怎么不说要我不要生气呢?” 云娇抠抠脑袋:“因为、因为姐夫不会生我的气,因为姐姐会担心你,我不想姐姐不开心。” 南宫峤:“……”合着他冒着丢性命的风险,都比不上沈云清伤心? 队伍在山道上走得不快不慢,这条道直通云川郡。 两日后。 时至中午,深秋的太阳虽然毒辣,空气中却夹着丝丝凉风,吹得林间的树叶“沙沙”作响。 走在最前方探路的先锋队,回来报告说,前方五百米处有一处平地,平地挨着一处水流,适合生火做饭。 接连走了两日,这两日大家都是随便啃一些干粮饱肚子,有些妇女和老人早就受不住了。 几个队长看着沈云清和南宫峤,等着他们下命令。 沈云清:“那就到前方停下休息,大家好好吃一顿。” 有了青莲给的一百两白银,她可以光明正大地买一些好吃的,之前路过的一个小镇子上,沈云清就买了不少饼和干粮,还买了点米和肉食。 得到命令,队长们都回去安排自己的队员了。 五百米的距离,走几分钟便到了。 大家纷纷放下身上的行囊,由队长分配事务,捡柴的,搭灶的,装水的,挖野菜的,找野果的,上山碰碰运气打猎的,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一百个人的队伍,只剩下老人孩子坐在平地上,即便不用做那些事,也要生火,要煮东西。 在这个队伍里,没有一个闲人,大家都得劳动,劳动了才有饭吃。 没多久,一阵阵食物的香气就飘散开来。 云娇趴在小白背上睡了一觉,做了个美梦,梦里她正左手抱着一只烧鸡,右手抱着一桶爆米花,嘴边还有一杯黑黑的水。 喝一口下去,先是一股甜甜的味道,慢慢入口之后就是有些涩涩的,下肚子之后会感到有气从嗓子眼里冒出来,然后那股气从鼻子里跑出去了。 她低头一看,黑黑的水?是毒药? 这个美梦前面太美,后面太惊悚,她一下子吓醒了,倏的一下从小白背上坐直了身子,嘴角边还挂着口水。 就在她还因为那个梦,没回过神来时,沈云清拿着几样好东西过来了。 她偷偷从空间里拿了爆米花和可乐,还有一只烧鸡,来到云娇眼前。 还没开口说话呢,就见云娇撒丫子就跑:“我不喝药,不喝药!” “……”沈云清:“云娇,这不是药,是好吃的,你尝尝,特别美味。” “我不吃,我不吃,我不吃!”三连拒之后,云娇捂着嘴:“原来那不是梦,是真的哇?” 沈云清递出烧鸡,烧鸡的香味一下子勾出了云娇的口水,她问:“你确定不吃?你不吃姐姐吃了哈!” 说罢装作要撕下一只鸡腿的样子,还没开始呢,烧鸡就被云娇抢走了。 “烧鸡留着,那个黑黑的水我不喝,你怎么跟娘一样,拿好吃的东西哄我喝药。” 沈云清皱眉:“黑黑的水?” 低头一看手上的可乐,才发觉她说得黑黑的水是可乐。 “这是可乐,怎么会是药呢?” 云娇死活不听:“我都喝过了,好苦。” 沈云清:“你什么时候喝过了?” 云娇:“在梦里!” 沈云清:“……梦都是相反的,再说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你了?你想想有没有?” 云娇诚实地摇摇头:“没有!” 沈云清:“要不要喝?” 云娇:“打死我也不喝。” “好吧!”沈云清不强求,将可乐放在一边,说了句:“可乐配烧鸡,才是人间美味。” 然后就离开了。 云娇撕下一块鸡腿大口咬起来:“我才不上当呢,谁喝谁是小狗。” 一炷香后,云娇手里的烧鸡已经吃得只剩鸡头和鸡屁股,还有一个完整的鸡骨架了。 她满足地摸了摸滚圆的肚子:“好饱,好渴,好想喝水。” 她摸了摸小白身上,没挂着水壶,自己身上也没有水壶,爹娘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口中觉得越来越渴了,目光扫到地上那瓶黑黑的水。 “咦,那个黑黑的水?” “姐姐说叫可乐?名字还挺好听的,要不尝一小点?” 她还记着自己发过“谁喝谁是小狗”的誓言,四下看了看周围,没看见沈云清的身影,这才像做贼似的,拿过那瓶……可乐? 拧开瓶盖小小地抿了一口,眼睛一亮! 好喝! 然后“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 越喝越好喝,很快一瓶可乐就见底了。 “嗝”一阵刺鼻的气体从肚子里跑出来,蹿到喉咙处,然后从鼻子里冒出来,刺得她眼睛都睁不开。 原来梦里梦到的是这样的? 可是喝的时候是真的很好喝啊。 “嗝~~”又是一声嗝,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哎呀,那只小狗在打嗝呢?还是可乐味的呢!” 云娇捂着嘴:“我没喝!” 沈云清拿起地上那个空的可乐瓶子:“你没喝?那这个怎么空了呀?” 云娇可不想变成小狗:“我不知道,我没喝!” 说完,又是一串气体从嘴巴里喷出。 沈云清摸摸她的头:“是不是很好喝?你放心,狗狗才不喜欢喝这个呢,你变不了小狗。” 云娇睁着大眼睛,半信半疑:“真的?真的不会变成小狗?” 沈云清又从身后掏出一瓶可乐,拧开瓶盖仰头喝了几口,然后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笑道:“你看,我变成小狗了吗?” 云娇摇摇头:“没有!” 沈云清又拿起瓶子要喝,被云娇抢了过去,她说:“姐姐,剩下的给我喝吧,我还要喝,这个太好喝了,我以后每天都要喝。” 沈云清松开手,将可乐都给了云娇,温声说:“我做一瓶这个要好几天呢,可能没办法每天都有的喝。” 可乐毕竟糖分太高,云娇这么小,尝个味道就可以了,没必要天天喝。 听得沈云清这么说,云娇撇撇嘴,“好吧,姐姐你要加油哦,争取能让我三天喝一次。” 沈云清哭笑不得,这是给自己下派了任务吗? 她们姐妹俩在这里嬉笑玩闹,却没发现云娇抓得那只耗子,不知什么时候偷偷溜走了。 它窜来窜去,左弯右绕了几大圈,最后围着青莲的棺材转起来,一边转还一边抓棺材,试图钻进去。 第一百二十一章:殉葬的耗子 南宫峤刚刚去询问先锋队,前方探路的情形,回来的时候正好路过摆放棺材的位置。 眼睛瞄见那只让他头顶发麻的耗子,正围着棺材不停地打转。 “云娇,你的耗子是不是生病了?”他朝不远处的云娇喊道。 云娇听闻,才发觉耗子跑走了,她牵着姐姐的手跑了上来,认认真真地蹲在一旁看耗子绕圈圈跑。 “它为什么绕着棺材跑?” 沈云清揉了揉她的头,“你问问它呀,问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啊!” 云娇一脸丧气:“它说的话我根本听不懂。” 几人又将视线盯着耗子身上,这会它倒是不围着棺材跑了,改用爪子去挠棺材。 沈云清分析道:“它似乎是想进棺材……” 云娇:“它也想睡棺材吗?” “噗嗤~!” 云娇的话逗笑了沈云清,她歪头说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它是想挨着棺材里的人?” 云娇眼神迷茫,很显然不是很懂沈云清的话。 除了她,还有谁会对一只耗子过多的关注呢? 难道青莲生前在道观里,整日就是和这只耗子作伴么? “吱吱!” “吱吱!” “吱吱!” 耗子挠了很久,棺材也只被它挠出了几道痕迹,它开始有些急躁了,在原地打转。 突然,云娇指着耗子的后脚脖子处,喊道:“姐姐,你看,那是什么?” 被云娇的喊声以及手指方向指引,沈云清立马就看见了耗子脚脖子处的一丝红线,红线上还绑着一个小金锁。 金锁真的很小,还没有指甲盖那么大。 就在几人都将视线放在耗子上,下一秒,耗子一头撞在棺材盖上,没晕过去。 接着撞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 终于,耗子头顶一片血肉模糊,倒在了棺材边。 沈云清:“……” 南宫峤:“这怎么像自杀呢?” 云娇:“呜呜呜,姐姐,它死了。” 沈云清上前一步,将耗子捡起来,耗子确认已经没气了,她将隐藏得很好的金锁从耗子的身上拆下来。 拿在手上仔细查看,金锁的正面和市面上的金锁没什么特殊之处。 都很普通。 一般家庭里只会给出生的小娃娃打造金锁,却还没看见谁给一只耗子戴金锁的。 她将金锁的背面翻过来,上面雕着一朵极小极小的荷花。 虽然在这指甲盖大小的金锁上,那朵荷花还是很好辨认,足可以看出雕刻之人的技术高超。 “荷花?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南宫峤看着沈云清,不以为然地说了一句:“荷花不是很寻常么?夏季到处都是。” 沈云清摇摇头,就这两天看到过。 此刻已经是深秋,按道理,在路上是绝对看不到荷花了,但是沈云清看着金锁上的荷花,就觉得特别眼熟。 “哦,我想起来了。”沈云清忙起身往放背篓的地方跑。 南宫峤侧头往她跑的方向看去,蹲在地上的云娇仰头问道:“姐姐怎么了?” “不知道,过去看看。” 南宫峤拉着云娇,往沈云清的方向走去。 他问:“你发现什么了?” 沈云清在背篓里掏出几个木牌,他定睛一看,是青莲交代她带回云川李家墓的牌位。 只见她拿着最小的那个牌位,眯着眼仔细查看,过了一会,她将牌位翻到背面。 “你们看,金锁上的荷花和青莲她女儿牌位上的荷花一模一样,都是只开了一半,连花瓣的数量都一样多。” 沈云清指着牌位背面上的荷花说道。 她看得这么仔细,南宫峤想不注意都难。 他猜测道:“这个金锁是青莲她女儿的?那为什么会在耗子的脚上?” 沈云清双手端着牌位,靠坐在背篓旁,“也许她将对女儿的思念寄托到这只耗子身上了?” 南宫峤嘴角一抽:“那她这转移的有点特别,养只兔子什么的动物,不是更好转移么?而且我们住在道观里那两天,也不见青莲注意过这只耗子。” 沈云清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那为什么它脚上有金锁?又为什么要撞棺材自杀呢?” 而且,金锁一般是富贵人家给出生的娃娃求的平安锁,是一辈子戴在身上的。 这个金锁很有可能是青莲给她女儿准备的。 她女儿的金锁在主人死后跑到耗子身上了,耗子跑回青莲身旁,在青莲死后,撞棺材死了…… 细思极恐! 云娇这时“啊”一声,拍手道:“我知道,我知道,她女儿死后化成了一只耗子,找到她娘亲然后一直陪着她,最后见娘亲死了,耗子也不活了。” “古时候不是有梁祝化蝶的故事吗?说不定真的是这样呢?” 沈云清乜了云娇一眼,叹道:“你也说那是故事了,怎么可能会发生呢?” 可是转念一想,她都是穿越而来,云娇也能听懂其他动物的语言,小白虽然是狗熊,体型却比一般的狗熊大上两倍,还有南宫峤那奇怪的铃铛…… 这个世界透出一种不符合常理的奇异。 她自己心里都有些动摇,在没有合理的证据解释这些现象之前,或许真有这种可能呢! 云娇不服气,噘着嘴问道:“怎么不可能,故事都是人说的嘛,那没有的事人不可能瞎编啊!” 南宫峤摸摸云娇的头,“好了,不要争论这些没意义的事了,这只耗子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抬回李家墓还是就地埋葬。” 云娇跟耗子相处了几天,如果不是为了照顾云娇的情绪,南宫峤很可能随手一扔,将耗子给扔到杂草丛里。 就算它是一只成了精的耗子,一只眼红色,一只眼绿色,再怎么样,它也只是一只耗子。 沈云清想着随便挖个坑埋了吧。 她刚开口:“要不挖个……” 云娇皱着眉,认认真真地问道:“耗子肉烤着好吃吗?” 沈云清嘴角一抽,“……额,听说不好吃。” 她以前即便在生存最恶劣的时候,吃虫蚁也没有吃过耗子,因为下不去嘴,感觉好恶心。 没想到云娇逗了几天的耗子,临死了,却还惦记着吃它! 云娇满脸失望道:“这样啊……那就随便埋了吧,抬什么抬,还抬去李家墓,它也配?” 一旁的南宫峤也跟着嘴角一抽,心道:云娇从哪里学得这些词? 第一百二十二章:不错,京城户口 最后,沈云清顾念这耗子带着青莲女儿的牌位,到底没随手将耗子给扔到杂草丛里,而是用刀在一块石头缝下,挖了个小小的坑,将耗子用树叶包裹住埋了进去。 等这边忙完,林氏在那边喊他们吃饭了。 云娇肚子里装了一只烧鸡,和一瓶可乐,此刻还不饿,没了耗子,她又去寻别的小动物当玩具了。 沈云清只叮嘱她不要走远,便招呼南宫峤一同过去吃饭。 沈牧早已摆好碗筷,杨秀正端着几盘热菜上桌。 桌子是几块石头堆砌,上面捡了几根树枝横着,最上面铺上两块木板。 碗筷到还好,沈云清之前从家里带了几个,加上空间里时不时掏出几个碗来,不过现代的碗花纹精致漂亮,倒是让南宫峤眼前一亮。 有两样菜是沈牧和杨秀到附近山上采的,有两样是沈云清之前花钱买的。 三菜一汤,算得上顶好的伙食了。 还有白生生的米饭吃。 南宫峤原本对菜食颇讲究的人,此刻竟也闻着好香,端起碗便要盛饭吃,被沈牧拦住了。 “这位将军。”沈牧给他碗里倒了一碗水,示意他坐下:“先不忙着吃饭,我们聊聊。” 沈云清一直没跟沈牧说南宫峤的真实身份,他听云清喊他将军,只以为是容城哪个兵败落魄被驱逐的将军。 他是云清的爹,这一路能看得出他们二人的关系,作为老丈人,自然先要试探试探这位未来女婿。 能不能成女婿另说,要先摆摆架子,让他知道沈云清是他最宝贝的女儿。 “爹,你俩喝水怎么聊呢,要不要喝酒?”沈云清笑道。 沈牧眉毛一挑,问道:“你身上有酒?” “有啊!” 沈牧立马将两个人碗里的水倒掉了,伸过碗来:“倒上倒上。” 沈云清起身从背篓里掏出两瓶高粱酒,拧开瓶盖的时候,一股子酒香就飘远了,馋的隔壁的村长和甘叔都下意识抹着嘴角。 沈云清见状又掏出两瓶,递给甘叔和村长,顺便招呼胡然也一起坐下。 南宫峤虽然不是好酒之人,但是战场上的将军,没有不会喝酒的,即便如此他闻到酒香,问道:“这什么酒?好香!” 沈云清轻笑一声:“高粱酒。” 南宫峤:“高粱是什么?” 沈云清一噎,她来这里这么久,确实没发现田地里有种高粱,说不定和现代不一样呢。 可是水稻和现代的一样啊,可能是地区差异不同? 她回了句:“高粱就是一种植物,和水稻差不多,可以填饱肚子。” 南宫峤点点头,表示记下了。 沈牧给两人碗里都倒满酒后,就着菜便聊了起来。 沈云清和林氏端着饭碗在一旁坐着,她特别想笑,看沈牧像一个老师检查学生的作业那般正经。 沈牧夹了一口菜,边吃边说:“将军哪里人氏?” “京城。” 沈牧点点头,不错,京城户口。 又问道:“今年几岁?” “十七。” 比云清大两岁,嗯,挺好。 “家中父母可还尚在?” 南宫峤光顾着喝酒,喝了好几口,才回:“父亲尚在,母亲已经亡故。” 沈牧眼睛一亮,差点高兴出声音,想想有点太不礼貌了,才借着喝酒生生将那个笑给憋回去了。 没有母亲,真好,云清嫁过去没有婆媳矛盾,不用被立规矩,过去就是当家主母。 这一条真是加分项。 南宫峤哪里不知沈牧心里打得什么算盘,只不过不戳破而已,他稳如泰山,斜眼朝沈云清眨了眨眼睛,抬起手中的碗将酒喝了个干净。 沈牧继续问道:“家中可有田产?” 南宫峤:“没有。” 沈牧:没有田产,就没有固定收入,云清嫁过去吃什么?总不能饥一顿饱一顿吧。 只听南宫峤又说:“家中有几处地产。” 地产,就是宅子,璃国的屋宅可比田地值钱多了。 沈牧颇满意地点点头:“嗯,这还差不多。” 其实南宫峤家里到底有多少田产,他不知道,这些事都有管家处理,他从出生就没操心过这些事,。 他如果说有,沈牧又问他有多少,都种了什么,他是回答不上来的,还不如说没有。 沈牧见问得差不多,大底还算满意,语气缓和了不少,朝南宫峤招呼道:“别光喝酒,吃菜吃菜。” 吃了几口菜,他停下筷子又问了句:“家中可有兄弟姐妹?” 南宫峤老实回答:“有一个一母同胞的弟弟。” 沈牧听完,对南宫峤的好感度又上升了。 对他的评价是,家中有点钱,兄弟姐妹不多,没有母亲,家庭关系单一,云清即便跟着他,应该也不怎么吃苦。 他“嗯”了一声,正准备继续说下去,一旁的林氏回过味来了,她皱着眉缓慢看向沈牧:“我怎么听着像是在相亲呢?” 沈牧朝林氏挤挤眼睛,示意她先别说话。 沈牧继续问道:“听云清喊你将军,你以前在哪里任职,什么军阶?哦……忘了,你既然跟云清一起逃难,想必你也是容城云林军的将军吧?” 南宫峤想知道沈牧到底想说什么,于是沉默地点点头。 沈牧:“那你知道你们的统帅南宫峤的下落吗?” 南宫峤:“???” 沈云清:“???” 她一直都是喊将军,导致沈牧至今还不知道南宫峤的真实姓名。 她为了防止她爹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站起来打断道:“不是,爹,你问这个做什么?” 沈牧扬手阻止她:“我从京城受命出来的时候,皇上秘密交给我一个任务,叫我到阳城后,务必去容城寻找南宫将军的下落。” 南宫峤问:“皇上找他做什么?” 沈牧义正言辞地说:“皇上他不相信南宫将军会叛国投敌,他说他不放心那些大臣,叫我秘密寻找。” 刚说完这一句,沈牧耷拉着脑袋,双手抱着头,沮丧的很,他有些许醉意,一口喝完第三碗酒,“可是、可是我连军粮都弄丢了,我还没到阳城就返回京城去,我辜负了皇上给我的重托啊!” 说完,竟兀自低着头抽泣起来。 沈云清摇着他的手臂:“爹,爹,你没有辜负皇上的重托,因为,你做到了啊。” 沈牧:“啊?” 这回换南宫峤给二人碗里倒满了酒,兀自端起碗抿了一口。 第一百二十三章:她是我认定的 沈牧还没听懂沈云清的话,觉得女儿在安慰他呢。 他又追问南宫峤:“你也认为你们将军叛国么?” 南宫峤摇摇头:“他当然没有,也不会叛国。” 生怕沈牧说出什么过格的话,沈云清即使凑到沈牧耳边,悄悄说了句:“他就是南宫峤。” “你说什么?” 沈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他、他是……” 沈云清看着沈牧的眼睛点点头。 这下沈牧彻底傻眼了,愣在当场,他又开始抱着头低下去,不敢看对方的这位年轻小伙子。 他就是南宫峤? 刚刚自己还对他查户口! 天哪! 京城宣阳侯的儿子南宫峤,喜欢自己的女儿? 他勉强算在军中领了一个小小的职,但是,跟宣阳侯还是天差地别好么。 想了许久,有点怀疑云清是不是诓骗或者隐瞒了什么。 于是,他调整自己的面部表情,尽量装作若无其事,问道:“额……南宫将军,我、我知道你和我女儿云清关系比较好,但是、但是我事先说清楚一点。” “嗯,您说!”南宫峤盯着桌上盘子里的菜,眼皮都没抬一下,夹着一块鸭肉咬了一口。 鸭肉不同于普通的做法,是烤制的,皮脆肉嫩不腥,表面撒上了一层芝麻。 沈牧吞吞吐吐半天,说道:“我家是容城南安村的村户。” 南宫峤又咬了一口鸭肉,吃得慢条斯理,“嗯,这个我知道,所以呢?” 沈牧:“云清跟你,会不会身份悬殊太大?” 沈云清将视线移向沈牧,能理解沈牧的担忧,她属于封建社会的底层劳动人民,南宫峤属于上层的王侯将相。 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相恋了,有多大的阻碍,沈云清心里也清楚。 毕竟等到了京城,她要面对的,就不是这两个村村民之间的一角旮旯,而是南宫峤背后的整个家族,甚至可能是身为南宫峤背后的皇权! 她没有阻止她爹继续问下去,她也想知道南宫峤会给出什么答案。 只听另一边的南宫峤终于停下了,沈云清目光看向他,好看的桃花眼里,没有一丝轻视的意味。 他喉间滚了滚,郑重地说:“不会,她是我认定的,其他的事,你们不需要操心,我来搞定。” 沈牧继续追问:“如果你的父亲以死相逼呢?” 沈云清静静地坐在两人中间,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切换,不得不说,沈牧真的很疼爱这个女儿,有在认真地为她考虑未来。 南宫峤:“他不会。” 说完,放下筷子,用一旁沈云清早就准备好的餐巾纸擦了擦嘴。 “沈将军想不想听一个故事?” 沈牧:“南宫将军请说。” 一餐饭吃得也差不多,酒也喝了,菜也吃了,林氏和杨秀忙张罗着收拾好桌面,沈云清预感这个故事跟他有关。 于是,她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搬着小板凳认真地听故事。 南宫峤:“我爹十九岁封宣阳侯,封侯的时候,还没成亲,我祖父曾是太傅,年少封侯的侯爷,说媒的人自然踏破门槛。” “可是你知道我娘是谁么?” 沈牧接过话:“是谁?” 沈云清好像记得他曾经说过,“她是苗疆巫医,你以前好像说过。” 南宫峤点点头:“对,我说过,她是苗疆巫医,你们也知道,皇上最痛恨巫术,我我祖父曾是他的老师,自然也接受不了巫术。” 沈云清其实一直都挺好奇他父母的故事,“那你爹怎么娶到你娘的?” 南宫峤笑了笑:“我祖父当时也曾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爹娶我娘他就去死。” 沈云清和沈牧同时问道:“那你爹怎么回答的?” 南宫峤轻咳一声,模仿着他爹当时的语气:“我爹这么说的,‘爹,你好歹是太傅,思想怎么这么古板,她是巫医,又不害人,反而治病救人,她的品性你也看在眼里,难道要我娶一个作天作地的娇小姐,养在家里弄得鸡犬不宁么?’” “然后你祖父怎么说?” 南宫峤突然调皮了一下,“你猜?” 沈云清:“……” 一旁的沈牧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余,“咳”一声,将两人之间的气氛打破,他插了句嘴:“这么看,你爹也是性情中人,我相信你说的他不会这么逼你了。” 沈云清脑子一抽,嘴快地问了句:“为什么?” 沈牧乜了一眼沈云清,嗔怪道:“你怎么这个时候犯糊涂了,他爹都是过来人了,怎么会阻止自己的儿子寻找幸福?” 虽然沈云清知道南宫峤只是大致说了一下他父母的事,但是其中很多细节没有讲。 她其实很想听完,关于苗疆巫医,关于他娘的遗物——手上的南铃是怎么回事?见南宫峤没有接着说下去,便憨笑道:“啊,也对。” 南宫峤给沈牧吃了一剂定心丸,但是他自己心里不能十分的肯定,他爹能不能接纳云清? 即便宣阳侯年轻的时候,也曾为了他娘冲动过。 但是毕竟他在京城过来几十年,难免不被那些迂腐老旧的思想左右。 也许他要花些心思拿下宣阳老头。 此时,已过去一个时辰,歇息得差不多了,胡然跑来询问南宫峤:“将军,大家问是不是可以出发了?” 南宫峤侧眼望过去,队伍早已收拾妥当,他冲沈牧说了句:“沈将军还有什么需要问的吗?” 沈牧摇摇头:“没有了,我们出发吧!” 他起身走过去,将林氏手上的背篓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全家的行礼都在这个背篓里。 他是个五大三粗的粗人,进了军队一路运气好,升了点小官。 所以从没有仔细观察过,这个背篓里到底有什么,每次云清都从背篓里拿出很多东西,背起来却没有那么重。 他朝四周看了看,云娇正蹲在一处草丛里,低着头不知道玩什么呢。 “云娇,走了!” 云娇正撅着屁股给小白找好东西呢,一个蜂窝不知怎的掉在了草丛里,她看见后两眼放光,正小心翼翼地去掏蜂蜜。 被沈牧这么大声一喊,蜜蜂受了惊,全都飞了出来。 “哎呀!”云娇被蜜蜂哲了一下,蜂蜜也洒掉了,“我的蜂蜜!!” 第一百二十四章:这个眼神,真要命! 沈云清听见后,第一个起身走到草丛旁,伸手将她拉出草丛。 等云娇抬起头时,沈云清差点没忍住笑出声,蜜蜂也太会挑地方蛰了,将云娇小小的嘴巴蛰成了香肠嘴。 云娇:“居居,偶好疼。” 沈云清立马从袖袋里掏出了伤药,“别动,姐姐给你擦点药,你掏蜂窝做什么呢?” 不得不说,空间里的药效果极佳,才涂了没几分钟,就开始消肿了。 云娇等着嘴巴消肿,暂时没回答沈云清的问题。 被沈云清牵着一路回到林氏旁,感觉差不多好了,云娇才说:“小白喜欢吃蜂蜜!” “原来是这样。”沈云清又给她的嘴唇涂了一层药,很快,被蛰的地方就恢复了,她说:“以后小白要吃蜂蜜就找姐姐,姐姐帮你。” 前方的队伍已经走出去很远,为了跟上,沈云清抱起云娇往前走。 云娇搂着沈云清的脖子,“吧唧”一口,笑道:“好哒。” ********* 几天后,云川郡。 沈云清和南宫峤并排站在进入云川郡唯一的路,位于云川郡上方的高原边缘处,俯瞰着整个云川郡的面貌。 三面环水,一面高山的云川郡,天然的地理优势。 因为从西北边陲容城一路东行,要到达京城,除了军粮中转站宁州,另一个必经之地就是云川郡。 而云川郡特殊的地理位置,必须经过一条长长的峭壁石阶。 沈云清恐高又恐水,在蓝桥村的时候就验证过一次了。 此刻站在悬崖峭壁边上,觉得头越来越晕,她眯着眼睛让这种眩晕感慢慢消失,问了句:“爹,你们运军粮是怎么爬上这么陡的峭壁的?” 南宫峤心里也有此疑问,不过他没问出口。 沈牧原本记着军事机密这档子事,不过自己的女儿,悄悄说也无妨,他拉过沈云清走远了几步,压低声音说:“押运军粮的路,跟这个不一样,我们要先跟云川郡太守报备的。” 一听是军事机密,沈云清立马打断:“那你还是不要告诉我了。” 万一泄露机密,她爹可要受责。 沈云清望着底下的城镇,很是不解:“为什么会有城池落在这样的地方?” 一旁的南宫峤侧过头问:“你为什么这么问?” 她伸出手指指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道:“万一有人在悬崖上投石下去,城里的百姓是不是就要遭殃了?” 她看向南宫峤,问道:“云川郡太守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么?” 只见南宫峤轻笑一声,“这个你多虑了,一个城池既然存在了这么久,这点防御能力还是要有的。” “说说看。” 南宫峤:“云川郡实际是四面环水,靠近悬崖峭壁的这一端,郡守命人开凿了一条人工河,即便有人投石,也全部会投进河里。” 沈云清了然,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南宫峤眼神中带着宠溺,桃花眼像是要溺出一汪水来,沈云清与他对视一会,败下阵来。 这个眼神,真要命! “风景也看够了,我们下去吧!” 声音如玉石敲在琴弦清脆好听,周身独属于他清冷的气势也没有了,沈云清发现南宫峤跟最初她认识的那个人,已经很不一样了。 沈云清:“好。” 峭壁阶梯不宽,最多容纳三个人并行。 沈云清抱着云娇与南宫峤走在最前方,沈牧带着林氏和杨秀走在后面。 然后是其他队长负责队伍的安全。 一千多人的队伍,走在峭壁上,形成一道独美的风景。 行至半路,对面走来一男一女,男的哭哭啼啼,女的脸上有些许不耐烦,又有些许不忍,还有一丝怒其不争的样子。 沈云清有意往右边走让道,岂料对面的二人也往右边走。 沈云清只好往左边让道,对方两人也跟着往左。 一次两次还能理解,如此几次之后,沈云清倒竖着眉,有些不悦。 没想到沈云清还没开口说话呢,对方那男的大声嚷嚷道:“老子已经够倒霉了,偏偏走路还能碰见个堵路的!” 说完还朝地上“呸”了一口唾沫,“晦气!” 沈云清这人原本是不太招惹是非的,奈何对方话说得过分,态度更是恶劣。 她将云娇塞进南宫峤的手里,朝那男子走近一步,“这位大哥……” “谁是你大哥?小丫头不要随便乱认亲戚,老子身价云川第一,哪轮得到你来当我小妹!” 沈云清恨得牙痒痒,语速极快地回击过去:“我老子在我后面,还轮不到你在我面前叫嚣老子,叫你一声大哥,是看在你长得不像五十也有三十的份上,难不成叫大伯?” 对面男的懵了几秒,问他旁边的女人:“姐,她说我不像五十也有三十,是什么意思?” 那女的满脸尴尬,扯扯他的衣袖:“走吧走吧,石阶本来就窄,过不去很正常,稍稍让让就行了。” “我不,你不说,是不是因为她是在骂我?” 沈云清冷哼一声:就这脑子还出来横行,怎么死得都不知道。 见沈云清一脸轻蔑地看着他,他撸起袖子就要来打人,被女人拉住了。 女人冲沈云清歉疚道:“姑娘,对不住,我这个弟弟最近遇事不顺,火气大了些,你们先走吧。” 沈云清原本脚上都已经发力了,只要对方朝她打来,她就要一脚将他踢到石阶底部,叫他爬了半天的阶梯从头再来过。 不过,遇上这么明事理的姐姐,沈云清也知道不打笑脸人的道理。 她耸耸间:“既然这位姐姐这么说,我姑且原谅你了。” 男子还准备上前来,不料抬眼对上沈云清背后南宫峤的眼神,瞬间被那种杀气震慑住了,噤住了。 他由着女子将他推到一边,让沈云清几人过去。 整个长长的队伍,前面带头的动了,后面的人自然不疾不徐地跟着。 眼见过了一炷香,人还没走完。 那男子又开始发牢骚了:“这还真没完了是吧?等到什么时候去?” 女子哀求道:“你被惹事了,等他们走了,你赶紧离开云川郡吧,给你的钱你拿好,可别乱花了,千万别让你姐夫知道,不然他要气死了。” 男子不耐烦道:“哎呀,知道了知道了,等我赢了钱,给你买套黄金发钗回来,我姐夫舍不得买,我来买!” 第一百二十五章:你们这群戏精! 进云川郡城门时,千人的队伍太显眼。 为避免守城士兵严格盘问,沈云清安排人员分散开来,由十个队长依次带着各自的队伍进城。 青莲的棺材由胡然这一队运送,跟在沈云清她们后面,扮成送葬队伍进城。 大家商量一致决定,两日后,云川郡往京城方向的红河码头汇合。 送葬队伍在最后一列,因为时间匆忙,加上道观里原本就没有准备丧葬物品,于是这一队,除了一口棺材之外,队伍没有敲鼓,没有撒黄钱,更没有人披麻戴孝。 个个表情都不像死了亲人。 守城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矮矮的身子圆圆的肚皮,腰边绑着一个酒葫芦,正眯着眼看手底下的士兵盘查进城人。 等他看见这队里的人抬着个棺材,却个个表情掩饰不了的兴奋时,心中起了疑惑。 没办法,到了中午大家肚子都饿了,进了城就可以吃东西了。 “你们是做什么的?” 手底下的士兵正准备放行,酒葫芦男却上前一步,拦住沈云清问道。 沈云清认真回答:“大人,我们是送葬的,亲人不幸在外离世,想要落叶归根。” “送葬?怎么连纸钱都没撒呢,也不见人难过,倒是挺开心的样子?莫不是棺材里藏了什么东西?” 沈云清上前一步,接过话说道:“大人可真会说笑,亲人离世怎么会开心呢,没撒纸钱是因为半路上没注意,纸钱全给烧没了,本来家里就穷,全部的家当都拿去置办棺材了,葬礼等到了老宅自然还是要操办一回的。” 整个队伍都是云林军旧部,士兵见状,瞬间就“呜呜呜”地哭了起来,更有甚者直接哭喊道:“你死得好惨啦。” 沈云清憋着笑,心道:你们这群戏精! 一旁的酒葫芦男眨了眨眼睛:“这咋还哭上了?” 沈云清也用手背擦了擦不存在的眼泪,“大人,你不知道,我这位远房亲戚死状惨烈,活着的时候就够惨了,死了还没人收尸,我们到的时候,都死好几天了。” “那确实挺惨的。” 沈云清:“是啊,这不就着急赶路将她送回老家安葬么,什么也没准备,等进了城几找丧葬师帮忙下葬。” 酒葫芦男听闻,眼睛一亮,凑近说道:“你们要找丧葬师?我倒知道城内一家还不错的,价格合理,服务一流,包你满意!” 沈云清着急进城,只能附和道:“哦,大人请说,在哪里?老板叫什么?” “就在云川郡西街三号铺,老板叫王云。” 沈云清点点头,道了声谢就要往城门内走。 身后传来酒葫芦男的声音:“等等……” 她顿住脚步,难不成还不让进? 不过不等她转身,酒葫芦男上前一步,笑道:“姑娘,你去了呢就说我介绍的哈!” 沈云清:“???” “王云是我儿子,我给他带个生意呢,还能得两成的利,嘿嘿……” 沈云清讨价还价道:“既然是你的儿子,你不跟我打个折么?” 话题彻底被她带跑偏了。 酒葫芦男说:“原本市价五两银子,给你个优惠,四两半。” 沈云清眉毛一挑:“四两!” 酒葫芦男一口回绝:“四两半!” 沈云清直接开口:“三两半!” 酒葫芦男急了:“你咋这样子砍价呢,我都没同意你就少半两了。” 沈云清歪头笑道:“要不我直接说三两?” 酒葫芦男:“四两就四两!” 沈云清眼睛一转,“三两!” 酒葫芦男欲哭无泪:“三两半,真的不能再低了。” 沈云清:“就三两,同意我进城了立马就去!” “……” 沈云清转头跟南宫峤商量:“要不我们先进城去转转?” “三两就三两,这个你们拿着,我儿子见着就知道了。” 酒葫芦男掏出一个铁牌牌,上面“王云丧葬”四个字。 沈云清接过铁牌,招呼后面的人进城。 直到她们进城很久后,酒葫芦男还在那里嘀咕:“三两……云儿会不会赔本?如果他赔本了哪有钱分给我呢?” 他旁边的小兵悄悄问道:“王哥,她们怎么看都不像送葬的啊?” 酒葫芦男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要你教我做事?她们如果没有去王云丧葬铺就证明这事有鬼。” 小兵挠挠头:“也不一定,有些没钱人家也花不起这个钱!” 酒葫芦男一巴掌拍在小兵的后脑勺:“你白跟我混这么久了,她们当中哪个像没钱的?小丫头身后那个男人,身上一套衣服就不止五两。” “啊?这么贵!” 酒葫芦男骂道:“还愣着干什么?找几个人赶紧跟上啊,别让她们在城里闹事。” “我这就去,这就去!” ********* 沈云清原本打算直接找人打听李家墓在哪里,也没想过找人做法事,经过酒葫芦男提醒,觉得既然受青莲所托,还拿了人家二百两银子,就应该将她的身后事办妥当。 也顾不得吃饭,直奔西街三号铺,拿出那个铁牌并说明了讲好的价格。 王云接过铁牌,骂道:“我爹也真是,三两的单也接?这不是叫我亏本么?” 沈云清轻笑一声,开口道:“三两,老板还能赚一倍,怎么会亏本?按最好规格来置办,也要不了你二两银子。” 即使她是现代人,刚来是不懂璃国的物价,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也大致了解了,这个老板也就做做样子。 商人都是无往不利。 谁都不会嫌钱多! 王云见沈云清不像不懂行的人,遂又改口道:“这位姑娘恐怕不知道,现在璃国的人工费可贵了,也不好请。” 南宫峤上前一步:“不需要请人工,我们这边有人,只需要你带着东西跟着去山上,将法事做好便行。” 胡然带着的一百人,足够了。 王云一噎,也没办法从其他地方找由头加钱了,只得又在心里暗暗骂了那个什么都不懂的老头一句。 “好吧,好吧。” 他朝里头喊了句:“阿梅,叫阿亮出来做事了。” 铺子里有一道门,连着后头,门上挂着道门帘。 没多久,一个女子掀了门帘走出来,朝王云说了句:“阿亮走了。” 沈云清一愣:怎么是她? 第一百二十六章:有钱不赚是傻子! 叫阿梅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沈云清在下峭壁阶梯的时候,碰见的姐弟俩。 弟弟一脸凶样,姐姐却通情达理。 阿梅说完朝铺子里站着的客人望来,看见沈云清的刹那,明显一愣。 她随即笑道:“原来是姑娘,我们真有缘!” 沈云清对有礼貌的人,一般都客客气气:“是啊,能在云川郡一天之内见着两次,的确有缘。” 她将自己的要求简单说了下,并说自己赶时间,最好今天就能办成下葬。 阿梅听后点点头:“墓地选好位置了吗?” 沈云清将青莲交代的地点说出:“云川郡北坡李家墓!” 听闻这个地方,原本打算准备工作的阿梅,停下来疑惑地望着沈云清:“北坡李家墓?李家人不是早就死光了吗?” 沈云清语噎,难道这个阿梅认识青莲?看年纪相差不了多少。 她努力搜索青莲当初说的信息。 青莲家里原本是云川郡的首富,发生全族灭门的惨案,想必当时也是轰动了整个云川,阿梅知道也不奇怪。 这么想,沈云清只能实话实说:“我们不是李家人,只是受人所托帮忙安葬。” 阿梅低眉思忖半晌,问道:“那今天这个是谁?” 她像是已经知道了答案,却不愿意相信一般,盯着沈云清,一字一句问道。 沈云清轻轻回答:“李青莲。” 说完,便见阿梅歪了一下身子,有些恍惚,喃喃道:“她终究是躲不过么?” 沈云清觉得奇怪,问道:“你认识她?” 阿梅点点头:“认识,我和她是手帕交,自小便玩在一处,关系极好,她家出事后,她曾在我家住过几日,后面就说要去道观里修行,替家人赎罪。” “她是不是被她丈夫害死的?” 沈云清摇摇头,否认道:“她是自杀。” 阿梅情绪有些低落,“任谁遭受这样的遭遇,也是撑不下去的,我就担心她有想不开的这一天。” 见阿梅误解了意思,沈云清只得将李青莲是如何知道了真相,并骗少谦睡棺材,最后二人活活被闷死在棺材内,简单大致说了一遍。 对面的阿梅听完,震惊到不会说话了。 一旁的王云凑上前说:“意思是,少谦报仇找错了人,青莲一家白白成了冤大头?” 沈云清颔首:“是这个意思。” “青莲可真是命苦……”阿梅说完,不由得替从小交好的姐妹心痛,脸上两行泪瞬间落下,她拉住王云的衣袖,软声道:“我们、我们替她风风光光大葬一回好不好?这位姑娘也是好心,我们就不要收她的钱了。” 王云打心眼里不愿意,有钱不赚是傻子。 “这……” 阿梅一脸哀容,继续说:“你想想当初青莲帮了我们多少,我们这个铺子都是她筹办的,没有她,我们说不定要饿死街头……” 王云眼神左右乱转,似乎在算他到底要贴多少钱进去。 沈云清站在一旁,看着行事风格完全不同的夫妻俩。 王云瘦猴精似的,一双倒三角眼里填满了算计,生怕做生意亏本。 而阿梅则生的落落大方,大气明艳的脸型,温婉贤淑。 她也不吭声,看看王云会不会知恩图报。 而她身后的南宫峤则没耐心让王云仔细盘算,朝阿梅直接了当说道:“其实不必如此,青莲自己留有一点银钱,交代我们替她办身后事的钱,就从里面拿。” 这是激将法。 青莲作为阿梅曾经的好姐妹,又在阿梅困难的时候帮助过阿梅,现在青莲死了,自己掏钱替自己办丧事。 这让阿梅没脸面对青莲。 阿梅又去劝说王云:“其实也要不了多少钱,就当我们还给青莲的恩情。” 王云虽然重利,将钱看得比命还重,耐不住有沈云清这些外人在,他还是想替自己撑撑场面,不想被人看扁。 于是很是不忍地点点头:“好,那就听你的吧!” 葬礼办得很隆重,请了云川郡最有名的十二金刚法师做法事,超度青莲冤屈的一生。 云川郡一些看热闹嘴碎的人,听说是首富李家的女儿,言语有些毒辣。 “她怎么到现在才死呢?早就该跟着她爹娘和女儿一起死啦。” “说不定是舍不得,怕死呢……” “估计是,李家就因为她,招惹了那个恶魔,才被灭门的。” “诶,你们听说了么,她躲在山上某个道观里呢,有人见过李家远房表亲曾找人打她,说不定是被打死的呢。” “啊,对对对对,我也听说了。” “呸,活该,害死家人还敢苟活那么久。” “说不定又找过下家了呢,这种女人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了。” “还敢私奔,简直带坏云川郡未嫁女子的名声。” 沈云清跟在队伍后面,听着这些不知真相的人,往李青莲身上泼脏水,心中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她提高音量冷声说道:“你们难道不知道死者为大的道理?如果你们死了背后也有人这么议论,感觉怎么样?” 人群中见沈云清是个小丫头模样,根本不将她的话放在眼里,“切”了一声,嚷嚷道:“我们清清白白,谁会污蔑我们?你又是谁?敢教训我们?” 沈云清横眉冷竖,将事情的真相说出,想着借着这个机会替青莲洗白,罪魁祸首只有少谦一个人而已。 可是,那群人根本不相信沈云清说的。 “谁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事云川郡早就传开了,就凭你三言两语,李青莲就没罪了?” “就是,你有证据吗?” 沈云清没有证据,唯一的证人就是少谦,不过少谦已经死了。 她当初亲口听少谦说起这事,根本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她觉得跟这群人讲道理讲不通,喝道:“所以你们宁愿相信事情是最坏的那一面,也不愿意相信青莲是冤屈的?这种唯恶者论将来也会报应到你们的头上。” “这些事是少谦亲口跟青莲说的,我当时在场,这之后青莲压在身上的罪解脱了,自然没有活下去的需要了,她临死前将少谦一并带走了,只不过我不打算替少谦收尸。” “你们如果不信,可以去那个道观后山看看,是不是有一座简单的少谦墓。” 那几个人听到“将来会报应到自己头上”,瞬间闭了嘴。 见沈云清说得有理有据,又有一丝怀疑。 第一百二十七章:扶弟魔与赌鬼一 等李青莲的棺木下葬在李家墓后,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阿梅邀请沈云清几人去家里坐坐,沈云清原本想推脱,该办的事已经办妥了,她们后天就要赶往码头汇合,不过,当阿梅说想听听青莲人生最后一段时光时,沈云清答应了。 此刻,她们几人被邀请进了后院。 丧葬铺子前面看着没有多大,后院却大得很。 四四方方地四合院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地丧葬用品,沈云清偏头看去,品种繁多且丰富,有些她甚至叫不出名字。 在偏信鬼神的古代,古人对死后地事极其看重,不像现代,直接火葬场,出来就是一堆骨灰。 院子正中央摆着几口规格不一样地棺材,看木料,有好有差,有大有小。 她们穿过四合院,直接到了最边上地一处小院。 这里是阿梅她们的住处,刚一开门,就撞见一个人影从里面跑出来,然后“扑通”一声,跪在阿梅面前,抱着她的大腿哀嚎:“姐,你要救我!” 阿梅显然没想到会是这种状况,被地上的那人抱得重心不稳,差点摔倒,好在她及时扶住门框。 沈云清就站在阿梅身后,见状将视线移向跪着的那人,正是峭壁上跟她发生争执的人。 下一刻便听见阿梅皱眉:“阿亮?你不是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地上的阿亮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说:“姐,这次你一定要救我。” 阿梅:“你先起来,告诉我怎么回事?” 阿亮:“我这次死定了,你一定要救我!” 沈云清见俩姐弟连话都说不明白,朝地上的阿亮说道:“这位大哥,救你你倒是说你犯了什么事啊!就一直救你救你,直接拿刀挡在你身边么?” 阿亮寻着声音看来,见是沈云清几人,“腾”地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语气很不和善,“你们怎么来这里了?你知道这是谁家么?” 阿梅拉住他,“阿亮,不要乱说,这几位是我的客人。” 阿亮转头不解,“姐姐,他们一看就不是好人,小心她们讹钱。” 沈云清气笑了,一个丧葬铺子里的钱,能跟她空间里那些金店相比? “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说呢。” 几人僵在房门口,阿梅忙将阿亮拉进屋,顺带招呼着沈云清她们也进了屋。 “你还敢来这里,当心被你姐夫看见了,要打你。” 沈云清进屋后,便听见阿梅压低声音这么说。 这俩姐弟怎么奇奇怪怪的? 此时,门外响起一个声音:“阿梅,阿梅,我们铺子怕是遭贼了。” 王云声音刚落,人就已经踏进屋内了。 阿梅要招待沈云清他们,王云自然是知道的,于是,见门开着,也没多停留就踏了进来。 待他看见屋内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后,脸色瞬间变了。 “你还敢来这里?” 王云朝阿亮怒吼,两只眼睛朝屋内扫视一圈,最后将视线放在桌上的鸡毛掸子上,冲过去抄起鸡毛掸子就要打阿亮。 “你害我害得还不够惨吗?还敢来!” 阿亮则是躲在阿梅身后,借阿梅来躲避王云手中的鸡毛掸子,边躲边说:“姐夫,我、我快要没命,我没地方去,我只能来这里,你不救我我就得死啊。” 王云左打右打,打不着阿亮,干脆一把扯过阿梅,将她摁在一旁的椅子上,“你让开!事到如今你还要护着他吗?” 没了阿梅的遮挡,阿亮被王云打了好几下,即便如此,阿亮就是不肯出这个屋子。 “你给我出去!” 阿亮抱着头:“我不!” 王云见鸡毛掸子力道不够大,打在阿亮身上不痛不痒,气得干脆扔掉了鸡毛掸子,然后又去找木棍。 找了一圈没找着,视线最后落在南宫峤手上的刀上。 沈云清与南宫峤二人站在一旁,还没搞清楚屋内是个什么状况呢。 一不留神,南宫峤的刀被他拔走了,他一介商人,拿着刀乱砍,显然被阿亮气得失了神智。 就在王云的刀即将落在阿亮的身上时,身后响起阿梅的惊呼:“不要!” 而沈云清则飞跑两步,用脚背挡住王云要砍下去的刀。 “哐当”一声,刀落在了地上,近乎癫狂的王云这才稍微清醒一些,身子有些摇摇晃晃。 沈云清弯腰捡起地上的刀,“老板,他好歹是你的大舅子,你当着想杀了他?” 王云低下头,用手捂着额头,“我、我、我……” 沈云清觉得这一家子真有意思,她刚来就给她看一场大戏,正想说:你们家事多,我们就不凑热闹了,告辞! 却不想王云拉过南宫峤,跟他诉苦:“你们来评评理,这样的人该不该打?” 南宫峤问:“他做了什么,你这么恨他,恨不得要杀了他?” 这话问到了王云的伤处,一个大男人,竟蹲在一旁抹眼泪。 原来,阿梅和阿亮姐弟两自小便没有父母,相依为命在云川郡讨生活。 阿梅人勤快,待人和善,周围的邻居熟人都愿意帮她一把。 阿梅比弟弟阿亮大两岁,俗话说,没爹娘的孩子,长姐如母。 阿梅确实将阿亮照顾得很好,只不过照顾得太好了,阿亮身上有些恶习。 好吃懒做,眼高手低,做事不计后果。 王云初认识阿梅的时候,阿亮还只是不务正业,并没有其他的不良习惯。 他确实佩服阿梅的能力,也倾慕于她,便想着他要帮着阿梅一起照顾弟弟阿亮。 二人成亲后,在青莲的帮助下,开了家丧葬馆。 这才是阿亮疯魔的开始。 自小穷惯了的阿亮,开始在店里帮着姐姐姐夫一起打理生意。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店里人手不够了,王云便招了几个伙计帮忙。 王云因为要时常外出采买,阿梅一个女人,有应付不来的时候,王云便将店里管账的事交给阿亮。 想着让他知道挣钱不容易,学会珍惜当下。 谁知道,阿亮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流水一样的进来,心态飘了。 他觉得是他运气好,管理得当,将铺子生意打理得风风火火。 却不曾仔细盘算过,这些进账还要盘除进货,店铺资金,人工等一系列开支。 他身上懒惰的劣性又暴露出来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扶弟魔与赌鬼二 阿亮开始出去游荡,整个云川郡哪里好玩去哪里。 更开始挥霍无度了,拿着王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大手大脚地花。 第一年年底盘算的时候,王云与阿梅算了三天三夜地帐,都发现对不上,最后碰到从外面喝得烂醉回来地阿亮。 追问许久才得知,那些填不上的帐,都被阿亮挥霍掉了。 夫妻二人那一夜都没合眼,辛辛苦苦一整年,到头来什么都没剩。 可是,能怎么办呢?那是阿梅地弟弟,又不是别人,让他还他也还不出。 第二年,王云做了个决定,不再让阿亮管账,直接由阿梅管,阿亮只负责跟外面地伙计做事,发给他一定地工钱。 见惯了大把大把的银子,手头突然只有那么点可怜的工资,阿亮每天都不爽。 出去玩要花钱。 他上一年交了几个朋友,他在他们面前吹牛他有多少多少钱,现在为了打肿脸充胖子,依旧维持那种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 渐渐地,钱不够用了。 他骗阿梅,想自己寻一门生意试试,毕竟他以后还是要成家,不能一直跟着姐姐姐夫。 阿梅从没想过从小一起长大的弟弟会骗她,没跟王云商量就将钱给了他。 可是他拿着钱没几日就花完了,又没钱了,这才几日,他不好继续问姐姐要。 在狐朋狗友的撺掇下,去了赌坊,尝到了赌博的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阿梅继续说:“起初他会拿一些钱给我,骗我说是在外头跟朋友跑生意赚得,而我怕也深信不疑。” “后面的情况就是,他今天拿五十两给我,明天就会问我要回六十两,骗我说扩大生意,不够周转了。” “我是看着他有这个能力挣钱,跟他(王云)商量后,他也觉得该给阿亮一个机会,便大方地给了他八十两。” 沈云清知道还没讲完,不过她还是插了一句嘴:“这听着怎么像给一颗甜枣,再打一巴掌?让人恨不起来?” 王云无比赞同沈云清的说法,他撑直了身子,“对对对,就是你这个意思,让我们没办法拒绝。” “有过两三次这样的情况后,我就觉得纳闷,什么生意会今天赚了,明天就得将大本钱掏进去,于是下一次他继续如法炮制的时候,我拒绝了。” “我问他在做什么,带我去瞧瞧,我给他把把关,别被人骗了。” 王云说完,又是一阵痛心疾首,“刚开始他还瞒着我们,咬定是做正经生意,我留了个心眼,偷偷跟在他后面,才知道他去了赌坊。” 沈云清不明白为什么进了赌坊的人,就戒不了,她问:“既然知道他在赌,你们不给他钱,他自然没办法赌了。” 很显然,她想得太简单了。 王云摇摇头:“他经过一年多的厮混,已经欠下了巨额赌债,这些债光靠我这个小店,根本就还不起,而债主每天催债,他没办法只能借高利贷去赌。” “往往刚开始能赢一比小钱,等他觉得能靠赌翻身还清债务的时候,立刻输得分文不剩。” 说了这么久,沈云清他们从刚进屋就一直站着,她揉了揉发酸的腰部,下一秒就被南宫峤拉着往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然后一只手就放在她背后,轻轻地给她按压,缓解她的痛感。 沈云清侧过头朝南宫峤抿嘴一笑。 阿亮耷拉着脑袋,辩解道:“我真的能赢,姐夫,我之前赢了好多钱,我都拿给我姐了,不信你问问我姐,真的,好几百两呢。” 王云白了他一眼,嗤笑一声,数落道:“钱呢?是不是又被你拿空了?” 阿亮:“输了自然想赢回来,我这不是想赚笔大的,让那些人羡慕羡慕么?” 见阿亮到现在还不知悔改,王云的气又涌了上来,呵斥道:“你还敢这么说!!” 王云说:“我不给他钱之后,他就去逼他姐,每次都一定要逼到手为止,他最后几乎将我这几年攒的钱全都拿去赌了,我辛辛苦苦几年,全打水漂了。” 沈云清摇摇头,眼神看向阿梅,“阿梅也太心软了。” 对面的阿梅则低着头,抿着嘴不说话。 王云走过去,站在阿梅身旁,轻轻搂着她的肩,“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但是你这样心软,只会害得他越陷越深。” 阿梅终于绷不住了,眼泪无声地落下,语噎:“我、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帮他,他是我弟弟,我们从小相依为命,无父无母,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沈云清最烦这种拎不清的人,打着爱的名义无原则地宠溺亲人,只会害他越来越深。 王云掏出手帕替阿梅擦干眼泪,问道:“我之前赶他走,他死活不走,怎么昨日突然就肯走了?是不是你又给钱给他了?” 他尽量放缓声音,没有表现半点责怪阿梅的意思,因为他太了解阿梅了,心思太细腻,平时说一些重话她都要难过半天。 阿梅眼神躲闪,沉默半晌没有吭声。 见她这般模样,王云已经知道答案了,他今年估计又白干了。 王云朝另一边的阿亮问道:“你姐姐给了你多少钱?” 阿亮:“没、没多少?” 王云又问了一遍:“到底多少?我今天去看库房,一两不剩了,你要我怎么去开这个店,我明日去进货的钱都没有,我这是要关门大吉么?” 说实话他对这个小舅子,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现在还能心平气和地跟他说话,已经算很给阿梅的面子了。 阿亮眼睛滴溜一转:“姐夫,现在不是算这个账的时候,等以后我赚到了钱,我翻倍的还给你,现在、现在有人要我的性命,你得救救我啊……” 王云甩开他的手:“你又借了别人的高利贷?” 阿亮摇摇头:“放高利贷的人已经不给钱给我了,我、我骗了别人的钱,现在那人要砍死我!” 阿梅这才知道他为什么要跑回来,“什么?你惹上谁了?” 阿亮:“就、就东街的林安。” 王云一听,整个人都绝望了,东街的林安,那就是个恶霸,又有个当官的爹,什么恶事都做得出。 他双手抱着头,喃喃道:“你骗谁不好,去骗林安?” 第一百二十九章:恶霸林安 阿亮忙解释道:“刚开始他见我赢钱了,说要跟我合伙的,他出钱我凭自己的手气,赢了我们对半分。” 王云骂道:“那输了呢?” 阿亮嘴犟道:“他家那么有钱,我以为他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呢。” 王云气得一巴掌打在阿亮地背上:“你怎么能抱着这样地侥幸心理,林安本就是个恶霸,你跟他合伙,他不跟你讲道理,你能怎么办?即使你赢了,他说全部要,你能抢得过来吗?” 见王云这么说,阿亮才慌了神,想起林安拿着刀追着他满大街跑的样子,吓得又抱住王云地大腿,求道:“姐夫,你这回一定要救我,你不救我我就没命了。” 王云是真不想管,烦得整张脸成了一个褶子,“我怎么救啊,他爹在云川郡是郡守跟前地红人,我们老百姓得罪了他,还有命活吗?” 阿亮:“他也就是要钱,你给钱给他,他就不会闹了。” 王云眯着眼问:“他给了你多少钱?” 阿亮伸出两个手指头。 王云猜测:“二十两?” 阿亮摇摇头:“二百两。” 王云:“……” 沈云清不清楚云川郡守和恶霸林安,见他们着急地慌了神,忙插嘴分析道:“二百两地本金,就算加上最高的利息,算下来也就是二百五十两,如果因为这二百五十两银子,阿亮丢了性命就太不值得了。” 王云见沈云清说得轻巧,白了她一眼:“这位姑娘说得轻巧,二百五十两,我这几年都没挣够这么多钱,现在手里更是一分都拿不出了,拿什么去救?” 这话问的沈云清闭了嘴,她还是想得简单了,“抱歉,是我考虑不周到,可以再想想别的办法吗?” 屋内一阵沉默。 突然,屋外的四合院内,一个人高声大喊:“掌柜的,掌柜的,东街的林安来了,说要找少爷。” 阿亮在王云的铺子里,也算做过一段时间的管事,底下的伙计都称呼他为少爷。 屋内几人,除了沈云清和南宫峤,其他人都脸色大变。 阿亮又跑到阿梅身边,哭诉道:“姐姐,你一定要救我,我以后再也不赌了,熬过这一劫,我剁了我这双手,我还不想死啊!” 阿梅见状,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搂着阿亮小声地哭泣。 王云则是快一步从椅子上站起来,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他……竟然真的找到这里来了?” 伙计还等着王云拿主意呢,也没走。 沈云清站了起来,朝三人说道:“既然来了,我们就出去看看,先看看他想干什么,我们再想对策。” 说罢,跟着南宫峤出了屋子,王云紧跟其后。 阿梅阿亮姐弟俩见沈云清一副镇定的样子,以为她早就想好了对策,双双对视了一眼。 阿亮带着哭腔说:“姐,你快去看看,什么结果你回来告诉我一声,我就不出去了,林安见着我就要拿刀砍我。” 这个时候阿亮倒是做起了缩头乌龟。 “快去啊……” 他又催了一声。 阿梅只得用帕子擦干净眼泪,慢跑着跟上王云。 沈云清和南宫峤并肩穿过四合院子,来到店铺前头,掀开帘子便瞧见一个身材健硕如牛的人,长着一张长长的鞋拔子脸,正坐在椅子上抠鼻子,手上抱着一把刀,身后跟着二十名小厮,个个手上拿着刀。 见有人从后面出来,抬眼望去,第一眼见着沈云清,还以为沈云清就是阿亮的姐姐。 毕竟丧葬铺子,没事他不会来,这地方晦气,所以不认识阿亮的姐姐姐夫。 “你弟弟欠我的钱,就这么跑了,你不打算给个说法?” 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足足比沈云清高了一半! 沈云清轻笑一声:“你们这最多算两人合伙赌博,凭什么输的风险要他一个人承担?你既然舍得拿出那些钱来,就要做好输的准备,没道理现在输了就来找他要,你应该找赌坊老板要!” 对方第一次听这种歪理,偏偏说得有理有据,他没办法反驳,只得亮出刀:“我可没说跟他合伙,他当时明明是借我的钱,说好赢了给我高额利息的,我这才答应借给他。” 沈云清问道:“他借了你多少钱?” 林安伸出一只手五个手指:“五百两!” 沈云清皱眉:“不是二百两么?” 林安:“另三百两是利息!” 沈云清挑眉:“哪里的利息这么高?才多久就超过本金了?” 林安不想解释那么多,粗声粗气地说:“你管得着么?我说多少就多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沈云清又问:“有欠条么?” 林安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没有,他当时在赌坊都输红了眼,哪里来得及给我写欠条?” 沈云清朝柜台里走去,身后的南宫峤仔细打量林安此人,发现有些面熟,而此时正好林安也看着他。 他移开视线不去看林安,挨着沈云清坐下,接过话慢条斯理地说道:“既然没有欠条,就算是没有证据,这事即便闹到公堂,你也拿不回你的钱。” 林安一听,对方想赖账,“啪”的一下将刀拍在桌面上,想先来个下马威。 “怎么的?你们想不认账?” 他原本想着,阿亮姐姐一家只是个做小生意的人,胆子小怕死,他带上二十个兄弟拿上刀,吓吓就能让他们乖乖交钱。 可是当他们所有人都亮出刀的时候,柜台内的一男一女就像没看见一般,神色没一点改变,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他手里的刀。 此时,柜台里的沈云清不紧不慢地回道:“也不是不认账,只不过你这个利息要的太离谱,我们拿不出这么多钱。” 即便沈云清有办法拿出这么多钱,她也不能替阿亮掏,一则他们无亲无故,没道理帮。 二则帮急不帮赌,赌债是个无底洞,最根本的源头还是在阿亮身上。 她在替王云讨价还价,将银钱降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如果王云这个姐夫愿意帮,他就替阿亮掏了这笔钱,以后重新过回穷苦的日子。 如果王云不愿意帮,估计他的店也开不下去了,林安是个恶霸,怎么会让王云安安稳稳地在这里继续做生意? 不得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 第一百三十章:好汉不吃眼前亏 林安即便被沈云清和南宫峤的气势吓住了,也不可能怂下去。 他可是东街恶霸,他爹还是郡守府衙的人,岂会怕这两个小老百姓。 此时跟在后面地王云和阿梅刚走到门槛外,听见沈云清和林安地对话,王云拦住阿梅,小声说:“等等,我们先不进去,看看这位姑娘怎么说。” 在来的路上,王云跟沈云清说了下想法,只还本金地话,他咬咬牙将铺子盘出去,再把未收回地账收了,勉强能凑齐这二百两。 招惹上了恶霸,他即使狠得下心不帮阿亮,林安也不会让他在西街安安稳稳地做生意。 还不如带着阿梅,跑到别处去。 只希望阿亮以后真地能改过自新,好好做人了。 里头传来林安的话,“那我管不了,从我手里借出去的钱,都是这个利息,一分不少。” 沈云清食指有节奏地在柜面敲打,像是在进行心理谈判一般,盯着对面的林安许久,最后才轻飘飘地说道:“那如果我们不肯呢?” 听见这话,帘子后面的王云暗道一声:糟糕! 这位姑娘怕是要跟林安硬碰硬啊! 她们哪里是林安的对手。 阿梅眼神透露出担忧,焦急地问道:“我们要不要进去?” 这时,屋内传来林安大怒的声音:“你们想找死?拿不出钱就别想在西街开铺子了。” 他正想起身呢,南宫峤适时地开了条件:“五百两我们拿不出,不过本金我们可以勉强凑出来给你,就是把铺子盘出去,需要等一段时间,这个铺子值不值这个价,你找人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林安见自己要的五百两一下子变成二百两,哪里会肯,他依旧不退让,“五百两,一分不少,要不然就将你的铺子烧了。” 沈云清冷笑一声。 林安问道:“你笑什么?” 沈云清回:“笑你傻,将铺子烧了你一分钱都拿不到,何不退一步,给我们一点时间去筹钱?” 这一点倒是说的林安有些动摇,他原本歪坐在椅子里的身子坐直了,右手摸了摸下巴。 这时离他最近的一个小厮弯腰,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声音很低,沈云清没办法听清。 下一刻,林安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五百两,一分不少,今天不给,我就烧了这个铺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得什么主意,想故意拖延时间然后逃走,哼,门都没有。” 沈云清面对这样的威胁,依旧面不改色,这让林安很不舒服,他抽起桌上的刀,“啪”一声将桌子砍成两半,朝身后的小厮命令道:“先砸了这个店再说!” 屋外的王云听闻要砸店,砸了那他可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他着急着想进去求饶,被身后的阿梅拉住。 “林安手里有刀,太危险了,你别去!” 经过阿梅的提醒,王云才想起林安和手下全都带着刀,“那个姑娘和那位公子岂不是很危险?我们不能害了他们。” 屋内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 说罢,甩开阿梅的手,径自掀帘进去,想着先答应下来,再想办法慢慢还钱。 只不过,这才几句话的工夫,王云甚至没有看见沈云清是怎么出手的,林安手上的刀已经在沈云清手上了。 她个子瘦小,举着长长的刀,也只到了林安的胸口处。 却不知她到底是怎么制服林安的。 而沈云清旁的南宫峤,手上也拿着一把刀,对着林安带来的那二十个手下。 沈云清拿刀拍拍林安的胳膊:“叫他们都放下刀滚出去!” 被刀指着的林安还闭着嘴巴不肯受这份威胁。 沈云清手上用巧劲横着刀背敲在他的肩膀处,下一秒,林安腿软,“扑通”一声朝沈云清下跪了。 她又说了句:“叫他们放下刀都滚出去!” 林安心里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女人很厉害。 他没办法,在沈云清这里失了面子,将心里的火朝手底下的人发,“都没长耳朵么?叫你们放下刀都滚出去没听见啊,回去每个人领三十棍。” 直到这时,那些人才纷纷放下刀,慢慢退出铺子的门,守在外面。 林安已经受不住了,身上哪哪都疼,也不知道对方学了是么邪门歪道,明明只是用脚踹了一下他的手,然后抢过他手中的刀。 那速度太快,快得他完全没看清,手里的刀就被抢走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走了再说,他要去求他爹搬救兵来,一定要一雪今日之耻。 “姑娘饶命,姑娘,放了我吧,我、我不砸铺子里,没有五百两也行,二百两就二百两,付完我们就俩清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我再也不来西街了。” 他为了保命,什么话好听就说什么话,只要能从沈云清手底下逃脱。 沈云清见多了这样的人,骂道:“刚刚给你机会你不要,现在想要二百两?也没有了,想要活命就滚蛋,以后不许来铺子里。” 林安咬咬牙,他又不是君子,不必遵守诺言,回头再叫上守云川郡的军队来,看她还敢嚣张么。 “好好好,我滚,我滚,姑娘小心刀口,这个刀可是我花大价钱在李记铁铺打造的,云川郡就这一把,削铁如泥。” 他边说边后退,直到后退到门口,大跨步跨出门槛,连刀也不要了,拔起腿逃跑的瞬间,丢下一句话:“你给老子等着!” 沈云清收回手中的刀,用指腹摩挲几下刀锋,称赞道:“确实是把好刀。” 而屋内的王云听闻林安说的最后一句话,吓得直接瘫软在地上,“完了,完了,得罪了林安,他会去找他爹了,他爹可不得了,掌管云川郡所有的兵马,我这个铺子铁定开不成了。” 沈云清还在仔细打量着这把刀,对王云的反应完全不在意,无意问道:“云川郡所有的兵马有多少?” 王云语噎。 他只是一个老百姓,哪里知道这些军事机密。 “我不知道。” “行了,有阿亮这样的赌鬼,你们这个铺子迟早开不下去,还不如想办法帮他戒掉,走了一个林安,还有以后的债主,难道你们帮他还一辈子的债么?” 这话说道王云心坎里去了,他先是点点头,又是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有气无力道:“姑娘说得简单,他哪有那么容易戒掉哦!” 第一百三十一章:你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云川郡府衙大堂内,一个个子高高壮壮,穿着军装的男人站在堂内。 他带着圆顶的盔帽,腰间别着一把大刀,右手微弯曲握着大刀地手柄。 此人正是林安地爹林大壮,云川郡守城军的统领,林安正是遗传了他爹地个子,不过却没有遗传他地武力。 林大壮正向云川郡郡守赵忠显报告最近城内地情况。 “大人,最近城内多出了一支队伍,来路不明。” 赵忠显坐在上首,一双豆大的眼睛眯着,让人看不清他睡着了没有。 不过,他手上正端着茶杯,有一搭没一搭地拿着茶盖拨弄碗里的茶叶。 见林大壮表情有几分严肃,他端坐正身子,眼睛睁开了,也就一条缝而已。 “这支队伍多少人?” “千人左右。” 赵忠显拨弄许久茶叶后,终于端起茶杯,慢慢抿了一口茶,然后将茶杯轻轻放在桌上,这才继续问:“查不到来历?进城的时候没有盘查?” 林大壮将情况描述清楚:“这支队伍太杂乱,起初他们分成了很多个小队,分队进城,守城人说,他们都是从容城逃难去京城的难民。” 赵忠显收拢手,将手放在袖子里,白了林大壮一眼:“这不是知道来历吗?为什么说来路不明?” “因为走在最后的一队,抬着一具棺材,守城的王老头直接将人介绍到他儿子铺子里去了,大人你猜,棺材里躺着的人是谁?” 赵忠显见他神神秘秘,不紧不慢地问了句:“是谁?” 林大壮弯下腰,压低声音说:“是之前李首富家的女儿,李青莲。” 很显然,这个消息太震惊,赵忠显终于不像刚刚那般悠闲,刚准备窝进椅子里的身子,瞬间坐直了。 “是她?她怎么死的?” 林大壮摇摇头,“下葬那天街上人太多,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好像带头下葬的是个小姑娘。” “听那个小姑娘说,李青莲是自杀。” 赵忠显想起几年前自己和李家的恩怨,因为李家的失职,他差点脑袋搬了家,好不容易保住性命,却被流放了。 直到去年,他托人打点了无数关系,才官复原职了。 李家人拿着他的恩赏,以此充好,就算罪不至死,但也是咎由自取,他当时只不过是为了保命。 李家人怪不到他头上。 这么想过之后,赵忠显心里松了口气。 他满不在乎地说:“死就死了,自杀也是她该有的命数,这有什么稀奇的?” 林大壮接着说:“但是听说,他们当时交的货,被人掉过包。” 赵忠显满面狐疑:“还有这事?” 林大壮点点头:“就是李青莲曾经私奔的丈夫少谦,他是来找李家复仇的,不过现在才知道,这个少谦复仇找错了对象,根本就不是李家,李青莲就是因为知道真相后,受不住打击,自杀了。” 赵忠显斜眼看向林大壮:“这些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 林大壮:“那个给李青莲下葬的小姑娘亲口说的。” 赵忠显有些不淡定了,他哆哆嗦嗦地又端起桌上的那杯茶,心不在焉地抿了一口,才发觉茶已经凉了。 难道,是有人要给李家翻案么? 李家人都死绝了,李青莲在世这几年,也从没喊过冤,现在死了,竟被人风风光光地下葬了? 他呸了一口,将嘴里已经凉透的茶跟茶叶,吐回了茶碗了,豆粒大的眼珠上下滴溜地转。 “小姑娘什么来历?哪里人?叫什么?” 林大壮摇摇头:“不知,听说这支千人队伍就是她带头的,现在剩余的人全都在红河码头等着她汇合。” “她人在哪里?” 林大壮摸摸头猜测道:“李青莲今日才下葬,我估计她应该还在王云丧葬铺,交待后续事宜。” 赵忠显将茶碗重重搁在桌子上,命令道:“你派人去王云丧葬铺,将这个小姑娘请过来,我有些话想问问她,” 林大壮拱手领命道:“是!” 说罢就要朝堂外走去。 赵忠显提高音量又说道:“记住!是‘请’,不要伤害她性命,再不清楚她来历之前,最好不要得罪她。” “是!” ****** 这边,王云丧葬铺。 铺子内物品损坏不严重,只有林安挥刀砍坏的一张桌子。 南宫峤正试图给它修好,被王云拦住了,“算了,别修了,这里没办法呆了,我现在就写个告示,将铺子盘出去。” 南宫峤手上动作没停,“盘店哪有那么简单,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几日生意总归是要做的,放心,你店没盘出去之前,我们会一直守在这里,防止林安前来闹事。” 他拿起家伙事开始敲敲打打,将一张一分为二的桌子拼得连缝隙都看不出。 王云也不管他了,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热情劲,反正都要散了,干脆关门算了,这个日子,过得真没劲。 沈云清见王云走远一些后,才凑过脑袋来,先是恭维一番:“没想到大将军不但仗打得好,修理这些东西也很在行啊,完全看不出痕迹了。” 南宫峤瞟她一眼,没吭声,继续手上的收尾动作。 沈云清又问道:“你刚刚说我们要守在这里,直到他们将店盘出去?” 南宫峤:“嗯!” 沈云清急了:“可是,我们跟其他人约好两日后,到红河码头汇合!” 南宫峤眼神示意她:“不要担心,走之前我跟二队的队长交代了,万一我们两日后没及时赶到,他们可以先渡过红河,往京城的大路走。” “为什么要他们走大路?” 南宫峤:“现在已经接近京城了,算是比较安全,走大路更保险,而且我们也容易跟上,等我们集合之后再走小路也行。” 沈云清点点头,“你是不是认识林安?我刚刚见你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南宫峤眉头拧成一个“川”字,努力搜寻记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只觉得有些眼熟,却又记不起哪里见过。” 沈云清不以为然地说:“你统领十万云林军,征战沙场,见过的人无数,记不起来也正常,兴许不是重要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记不得你。” 南宫峤将桌面底下最后一块板装好,笑道:“也对。” 第一百三十二章:让你见识她的泼辣 林安逃走后,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径自往郡守府衙走去。 他爹每天这个时辰都会向郡守大人汇报情况,他爹既统领着云川郡的军队,还是郡守大人的至交好友。 他堂堂守备军统领地儿子,今日被人拿着刀羞辱下跪,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 他非叫爹带人扒了那个小娘地皮不可,一丁点大的人,他爹一只手就能将她捏死。 这么想着,脚步越走越快,边走边骂身后地小厮,“废物,爷养你们有什么用?关键时刻屁都放不了一个,爷如果少了一根汗毛,我叫我爹抄了你们地家。” “公子息怒……” “公子饶命……” 林安暴躁地踢了前面一个小厮地屁股,“就会说这句,就会说这句,不会说话就闭嘴!” 他本就是西街一霸,整日里游手好闲,云川郡哪个人不认识他,此刻有跟他混得不错的,见他鼻青脸肿地跑着,一只脚还一瘸一瘸的,看热闹似的问了一句:“哟,这不是林公子吗,怎么云川郡还有敢欺负你的人出现呢?” 林安摸了摸脸上,“嘶”一声,骂道:“少说风凉话,等爷剥了那小娘皮的衣服丢给你床上,让你见识见识她的泼辣。” 人群中有人笑道:“这我可不敢,留着林少爷自己享用吧。” 林安摆摆手:“不跟你废话了,我今日有事,改日一起喝酒。” 说罢,不等人开口,一溜烟跑了。 从东街到西街,要经过一个圆形大花坛,算是云川郡地标型的建筑。 他绕着大花坛转了一圈,正要走到西街时,迎面撞上一个人。 正是他爹林大壮。 “爹?你来得正好,快带人帮我去捉个人。” 林大壮此人穷苦出生,一直脚踏实地,从一个小兵一步步慢慢爬上这个位置,最见不得林安这样好吃懒做的人,都是给林安他娘惯坏了。 他呵斥道:“你又去哪里惹事了?瞧这脸上,真精彩啊,还不赶紧回家?少在外面丢我的脸!” 林安哪里肯,抱着林大壮的手臂摇:“爹,你一定要帮我。” 两个五大三粗的人,在街上上演父子亲情,林大壮着实觉得辣眼睛。 他皱眉问道:“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我现在有公务在身。” 林安不肯:“先帮我!” 林大壮抓着林安的胳膊,将他推到一旁:“别妨碍我办公务,不然连你一起抓了,我现在奉郡守大人的命令,去王云丧葬铺请一个人。” “你说去哪?” 林大壮又重复一遍:“去王云丧葬铺请一个人。” “请谁?” 林大壮:“都说了是公务,你问那么多做什么,赶紧回家去,等我回家再收拾你。” 说罢,也不理林安,径自朝东街走去。 站在一旁的林安愣在原地,望着父亲远走的背影,脑子快速运转。 然后下一秒,他打发小厮先回家,自己偷偷跟在后面朝王云丧葬铺走去。 半个时辰后,林大壮带着一队兵站在王云丧葬铺门前。 门已经关上了,外面贴着一张“此店转售”字样的告示。 林大壮心里纳闷,这家铺子生意一直很好,怎么今日突然就要转售了呢? 纳闷归纳闷,他还是用刀柄敲了敲门,尽量放缓语气问道:“有人吗?” 里面一片静悄悄。 他又问了句:“有人吗?掌柜在不在?” 良久过后,里面传来一个声音:“这个店已经不做生意了,请回吧。” 林大壮轻咳一声,“我不是来找你做生意的,我来贵店找一个人。” 里头的王云以为又是找阿亮的,语气瞬间就不客气了,“我又没欠你钱,凭什么来找我?他不在这里,你走吧!” 林大壮生的魁梧,如果是正式执行命令,他会在问第二句的时候,就一脚踹开门。 但是他牢记郡守大人说的,要将人“请”去府衙,绝对不能闹出人命来。 他压下心中的怒气,长吸一口气,正准备继续敲门,后头蹿过来一个人,“哐当”一声,一脚便将门踢开了。 正是林安。 他朝林大壮得意道:“直接踹门不就得了。” 林大壮一个眼刀,杀了林安的心都有,吼道:“不是叫你回家么?你怎么跟来了?” 林安拍拍手,轻松道:“打我的人就在这里,都顺路,我就跟来了。” 林大壮复又将视线转向铺子内,两男两女正或面无表情,或惊恐万分地看着门外的林安和林大壮。 沈云清歪着头,看向门外的林安,优哉游哉地说道:“这么快就找着帮手了?” 门外的林安并不理会沈云清的奚落,他指着沈云清向他爹告状:“爹,就是她,是她将我打成这样的。” 林大壮一个从底层爬上来的人,何其会察言观色,以貌取人。 沈云清与南宫峤二人站在一处,与一旁的王云和阿梅两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再看王云见着林安时恐惧的眼神,便确定这位就是掌柜,旁边的就是他夫人。 自己的儿子在云川郡什么样的名声,他多少听过一些,做生意的没有几个不怕被林安敲诈。 而另一边的二人,应该就是最近带着千人入城,又替李青莲下葬,在云川郡掀起一波议论的人。 林大壮朝林安后脑勺一掌拍下,放缓语气道:“你自己整日里在街上厮混,我没时间教导你,现在这位姑娘肯替我教你,我得谢谢人家。” 屋里的四人均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林大壮憨憨一笑,朝王云行了个礼:“王掌柜,我这儿子混蛋泼皮惯了,今日扰到你店上了,我先给你赔个不是,有什么损失,尽管报到我府上,我尽数赔偿。” 面对情况转变如此之快,王云傻眼了,嘴巴一张一合半天,最后才说道:“赔偿就不要了,只求林公子以后不要再来我店里闹了,我们都是老百姓,做点小本生意,不敢得罪大人。” 林大壮见王云还算好说话,便点点头道:“这是自然,回去我一定管束好他,保证他以后绝对不来你店里了。” 身后的林安也傻眼了,他急道:“爹,明明是他们先欺负我,欠了我的钱不还,还敢打人,我为什么不能来找他们要钱?” 林大壮转头喝道:“你给我闭嘴。” 一个小小的铺子,能欠他多少钱?他们家会缺那么点钱吗? 第一百三十三章: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林安被沈云清揍了一顿,在街上失了脸面,本想指望他爹出口气,没想到他爹反倒骂他。 他一张脸青一阵紫一阵,很是不好看。 “爹,他就是个替人下葬的,你何必怕他?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林大壮回头瞪一眼林安,眼神示意林安自己来这里有目的。 见林安终于闭上嘴,他才往里走,来到四人面前,身高地优势,带来地是一大片的阴影,这让一般人有一种压迫感。 王云和阿梅根本不敢与林大壮对视,云川郡守备军统领,也是有点本事。 可是一旁地一男一女则眼神清明,女人手里甚至不知什么时候,抓了一把瓜子,正悠闲地磕着瓜子。 他心下了然,这二人身份绝对不简单,于是微眯双眼,朝沈云清拱手道:“姑娘想必就是替李青莲下葬地人?” 沈云清侧头“呸”一声吐出瓜子壳:“嗯,是我。” 林大壮:“李家曾经是云川郡首富,感念姑娘替李家人做地善事,郡守大人有请。” 沈云清抬眼问道:“郡守大人?哪个郡守大人?” “额……自然是云川郡的郡守大人。” 沈云清停下嗑瓜子的动作,与一旁的南宫峤眼神交换,几个回合下,便算是交流了。 在李青莲曾经发生的事里,最后是云川郡郡守为了推责,下令斩杀了所有李家人,不过,郡守大人听说也因茶叶案得到牵连,被罢官流放了。 那看来这个郡守大人是真心为民做事,感念她对李家的恩情。 沈云清确定对方没有什么恶意之后,又拿了一粒瓜子塞进嘴里,边嚼边说:“没什么好谢的,我们本来在她的道观借宿过,受她所托而已,事情已经完了,我们也该赶路离开了。” 林大壮问:“姑娘要去哪里?” 沈云清不假思索:“京城。” 林大壮继续邀请:“郡守大人说,这事关乎他作为郡守的仕途,姑娘既然帮了他一个大忙,这事自然需要让整个云川郡的百姓知道,替李家平冤,事情的个中经过只有姑娘能够说清楚,所以,姑娘能不能……” 话已经说得很明白,沈云清觉得这对李青莲甚至李家来说,是好事。 不如送佛送到西。 让哀怨几年的李青莲能得到安息。 沈云清拍拍手,将沾染在手上和身上的瓜子壳拍掉,这才回道:“既然郡守大人这么说,那我就打扰了。敢问大人,郡守是要我一个人去?还是我可以随身携带几个家人一起去?” 林大壮:“都可,随姑娘的意愿。” 沈云清眼神示意南宫峤,她爹娘还有云娇和三婶正在街上闲逛,要知会他们一声。 见一旁的南宫峤颔首表示会派胡然前去,这才放下心来。 就这样,沈云清和南宫峤被林大壮“请”走了。 林安站在身后,目睹亲爹对这位泼辣的小娘皮如此恭敬,他虽是恶霸却不是傻子,如果这小娘皮不是大人物,就是他爹要请君入瓮。 于是,暂且压下找阿亮要钱,勒索王云的事,老老实实跟在后面走了。 铺子里王云和阿梅二人面面相觑。 阿梅先开了口:“林将军的意思……我们不用逃了?阿亮欠的那笔钱就、就这样算了?” 王云看着消失在街角的众人,缓缓地摇摇头:“不知道。” 几分钟前,他们还为筹不到钱,打算连夜搬走,现在突然之间连钱都不用还了,还能好好在这里生活。 失而复得的心情,无法言喻。 王云心中百感交集,在铺子内转了几个圈不知道要干什么,“林将军应该是看在清姑娘的面子上,放过我们了,这么说来,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清姑娘是什么人?” 阿梅手绞着帕子,“能让郡守大人派人来请,应该是比较厉害的人。” “嗯!你说的有理。”王云理清思绪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门口,将“此店转售”的告示摘了下来,然后打开大门,准备继续营业。 “不过,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王云跨进门槛,摸摸头。 “能有什么不对劲!” 躲在帘子后的阿亮,早就将刚刚的一幕看进眼里,直到人走远了,才敢出来。 他一屁股坐进最近的椅子里,翘起二郎腿,嬉皮笑脸道:“没想到在阶梯上我差点跟她干架,现在反倒因为她因祸得福了,我阿亮不是恩将仇报的人,等她回来,我请她去喝酒。” 王云不高兴地看着阿亮的德性,刚刚听见林安来闹事怕得要死,躲在里面不肯出来,听闻不用还钱了,人立马就换了一副样子。 “这真是老天给的运气,你以后一定要改掉赌博的坏毛病,好好找个姑娘成家立业为好,不然,你以后不要叫我这个姐夫。” 阿亮不耐烦道:“知道了知道了,老子运气好,做什么都能发财,姐夫你等着吧,以后你和我姐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开始忙生意的王云没理会他,自顾自地忙活着。 ********* 郡守府衙。 赵忠显换了身崭新的官府,端坐在堂上,手边的那碗茶已经添了三次茶水,沈云清等人才到。 他看了迎面走进来的一男一女,确定这个个子瘦小,长相清秀的女子不认识之后,将视线放到旁边的男人身上。 男人一身纯白衣裳,气质清冷,双手附在背后,悠闲地走了进来,看向旁边女子的眼神温柔,可是转眼与他对视时,那冷冽的目光,还是震得赵忠显一个哆嗦。 他正准备放茶杯呢,这一哆嗦,茶杯盖就翻掉在桌面上,他慌忙去捡起盖子,却几次手滑没拿稳,最后才重重地将杯盖盖上。 赵忠显心里想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府衙堂上主座的赵忠显这一系列的微表情,被刚进门的沈云清和南宫峤尽收眼底。 沈云清开始怀疑,这个郡守请自己来到底是不是因为李家的事。 只见,郡守大人换上了一个……和蔼?的笑容。 沈云清看着赵忠显冲他们笑,就只想到了和蔼二字。 因为赵忠显的面貌,实在是太普通,也太像老实敦厚那种类型。 加上年纪有些大,至少五十以上了吧,按现代年龄来划分,找忠显可以做沈云清的爷爷了。 “哎呀呀,这位姑娘真是赵某的贵人呐!” 第一百三十四章:笑面虎的郡守 赵忠显脸上堆满了笑容,提着官袍的下摆朝沈云清走了下来,在离沈云清两米远处,被南宫峤伸手拦住了。 “郡守大人,不需要这么热情,这只是我跟她受李青莲所托,才顺路的事,压根没想会对你地仕途有帮助,纯属于误打误撞。” 南宫峤冷冰冰地说完这些话,拉着沈云清在堂下一旁地客椅上坐下。 赵忠显身为一个郡守,被人下了面子,也不生气,依旧笑嘻嘻地朝门口的丫鬟吩咐道:“去给二位贵客奉茶,拿出我珍藏多年地云雾茶来。” 不一会儿,两杯茶端上来,放在沈云清手边。 沈云清不懂茶,也不喝茶,在现代喝得最多地,就是各种各样地碳酸饮料,来到这里之后,让她拥有了一个大型商超,每每嘴馋的时候,便会喝上一两瓶。 此刻她端着有些苦涩的云雾茶,轻轻嗅了嗅鼻子,似乎还有一股霉味。 顿时嘴角抽抽。 难道茶叶和酒一样,存得越久越好?茶叶放久了不会发霉变质么。 不习惯这种苦味,她只闻了闻,便将茶杯放下了。 “郡守大人,找我来有什么事,直说吧,能办到我尽量配合,超出我的能力范围,我就爱莫能助了。” 赵忠显睁着豆子般大小的双眼,脸上依旧挂着笑,沈云清都怀疑他笑得到底累不累? 只听他说:“也没什么事,本官打算替李家平冤,需要姑娘将事情的真相说出。” 沈云清点点头:“怎么平冤?我对谁说?” 赵忠显笑道:“两日后,云川郡三年一次的香山佛祭祀活动就开始了,我准备到时候在活动末尾时向城内百姓告知。” 沈云清在盘算着时间,两日后……那她们就得还在这里呆好几天,进京城的进度就得慢下来,她觉得太过麻烦,便开口道:“我觉得只需郡守大人一人说便可了,不需要我提供什么证据吧。” “诶~~姑娘这话说错了。”赵忠显脸上的笑容消失,皱眉叹气道:“云川郡的百姓就相信证据,即便我是郡守,也不能空口无凭。” “可是,我也没有证据啊?” 赵忠显:“你都说你是受李青莲所托,替她安葬,那么她死前你肯定在场啊,这、这就是她的遗言,你就是证据!” 沈云清本想说,李青莲死的时候,她不在场,李青莲只给她留了一张字条。 不过,反过来想想,字条更能成为证据。 她无奈问道:“需要我说些什么?” 赵忠显:“你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沈云清:“我只知道李青莲父亲没有在西北害死过人,是少谦找错了报仇对象,错害了李家几十条人命,并且李青莲因此背上了骂名,活在痛苦压抑中。” 赵忠显眼睛一亮,豆大的眼珠都有了神采,他扬起右手一拍桌子:“这些就够了!” 他听完沈云清的话,心中喜的是:李青莲没有将他当年如何下令斩杀李家全族的事情告诉沈云清,那他滥用私权的事,就成为了埋在地下的秘密了。 沈云清想到一计:“我们还有亲人等着,着急赶路,不如我将整个事情的经过写出来,交给你,你去跟百姓解释一遍,行不?” 她话说完,堂上的赵忠显没有吭声,而是眼睛掠过她,偏移看向门外。 府衙外头的林大壮依旧手握着一把大刀,跨进一步,朝沈云清问道:“姑娘的家人,我给你请来了,他们安心在这里等你,两日后你们就可以一同出发了。” 沈云清听闻后,“嗖”一声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南宫峤跟在身后。 这个林大壮哪里是将沈云清的家人请来了,他分明是将所有跟着她逃难去京城的一千多人,全部都给“请”来了。 此刻府衙门外的空地上,站满了人,乌泱泱一大片,都被云川守备军围在一个包围圈里。 他们原本在红河码头等着,手上的粮食不够了,准备去街上购粮的,就被这些官兵拦住去路,并说郡守大人请他们登记造册,有一处荒地没人种植,想问问他们肯不肯要。 士兵们当然是想按原计划等沈云清汇合,而那些一路逃了许久的村民,听说有这样的好事,拦都拦不住,就要来郡守府。 都有地种了,还去京城干什么? 去了京城也未必能活下去,自然是哪里适合落脚去哪里。 士兵们严格奉行胡然的命令,保护好村民,一个都不能少! 于是,也跟着来了。 他们兴高采烈地商量着,领了荒地之后,要重些什么。 “这里靠近东边,水源充足,听说黍米好成活!” “太湿了,种高粱吧!” “还不如就种我们蓝桥村的水稻呢,白花花的大米不香吗?” 人群一堆一堆的议论着,谁也不知道,他们已经被当做筹码来牵制沈云清了,自然也看不见府衙内的情形。 沈云清只瞄了一眼,就坐回了位置,冷声问道:“郡守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哈哈哈哈……”赵忠显大笑起来,眼睛完全成了一条缝,“清姑娘不必着急,就是请你和你的族人团聚,放心,我一定保证她们的安全。” 沈云清问:“你这是在逼迫我?” 赵忠显摆摆手:“没有没有,只不过想请贵客在我府上住两天而已。” 他继续说道:“李家突遭此劫难,还惊动了朝廷,我如果能替他们平冤了,算是善事一桩,上头的人只会说我办得好,你明白吧!” 他说到这里,一直在一旁喝茶的南宫峤突然开口了:“郡守大人我有一事不明。” 赵忠显微笑点头:“这位公子请说。” 南宫峤放下手中的茶碗,“你一直在强调朝廷和上头的人,难道李家的案子当初就判得不清不楚?所以你才急于替他们翻案?按璃国律法,已经定了的案子,不可能因为一个毫无可信之处的陌生人几句话,就能够翻案。” 这话分析地有条有理,赵忠显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南宫峤提高声音,字字珠玑,“还是说你当年也参与了这场冤案中?” 第一百三十五章:我可以当你是在夸我吗? 最后这句话,坐在上首的赵忠显听后,忽地站起来,微眯眼睛,危险地盯着不动声色的南宫峤。 “公子,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没有证据地事,说出来就有可能大家一起掉脑袋。” 他为何会对璃国律法如此熟悉? 混在逃难地百姓中掩人耳目,非常可疑。 南宫峤笑了笑:“我只是不明白大人的做法,提出地疑问而已,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赵忠显这才坐了回去,眼神时不时飘向南宫峤。 沈云清适时开口,打破三人之间地沉默:“要我两日之后去祭祀大会,也不是不可以,先将门外地那些人放走吧!” 这么多人留在郡守府衙,赵忠显难道就不怕吗? 聚众闹事性质可大可小。 不过沈云清可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她得先确保这些人的安全。 赵忠显双手摊开,做无辜状:“我并没有抓他们,是他们自愿来的,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去问问他们,他们要走随时可以走,不过姑娘答应的事,可不要反悔。” 沈云清心中冷哼一声,他竟然使这种手段。 不过,她答应留下来,有一部分原因是被香山佛祭祀吸引了。 刚刚南宫峤跟她说,云川郡因为离京城近,香山佛祭祀是一项大型活动,很多京城的人都会慕名前来。 虽然名叫祭祀,却可以许愿,在香山佛前剪下一缕自己的发丝绑上,写上心愿。 听闻这个,沈云清来了兴趣,一路千里迢迢从容城赶来,这一路冷冻挨饿,缺吃少穿,好不容易快到京城,洗洗身上的晦气,希望在京城能有一番天地。 她站起身,“好,我去问问他们,如果他们愿意离开,也希望郡守大人不要反悔。” 她跨步走出府衙大门,来到院子里的空地上,直到她走近,村民们才看见她:“咦?清姑娘,你怎么在这里?” “我正要问问你们呢?不是说好在红河码头汇合吗?怎么全跑到府衙来了?” 人群中那几个一心想着开荒种地的说道:“清姑娘,我们不去京城了,郡守大人说云川郡有一块荒地,问我们愿不愿意去开荒种地,我们自然是愿意的,便跟着来府衙登记了。” 沈云清转身看向站在屋内的赵忠显,愣道:“荒地?开荒?” 身后的赵忠显脸上又挂满了笑容,一步一步慢跑出来,解释道:“哎呀,误会,误会,都是误会,府衙的人看错了,那不是荒地,为赔罪,今日你们的午餐就由本郡守包了。” 说完,朝一旁的林大壮命令道:“去,叫膳房的伙计准备做饭,今日人多,早点准备着。” 村民们刚开始听说没有荒地,是场误会,都有些生气,这郡守怎么说话跟儿戏似的? 可是听到可以在这里吃一顿饭,就又将憋着的气自动散了。 算了算了,人家郡守也没欠他们的。 能给他们荒地是郡守心善,没有荒地还好心留他们吃饭也算不错了。 于是,人群中出奇地得安静。 沈云清见他们不吵也不闹,便问:“还去京城吗?” 那些人此刻都低着头,不敢看沈云清,几个脸皮厚的出声了:“没有荒地,只能跟着清姑娘去京城了。” 沈云清翻了个白眼:“那吃完就走吧,换一个地方等我,或者你们可以自行先走,我会在后面跟上你们。” “我们不走,我们跟你一起。” “你说罢,要我们去哪里等?我们这一次一定不乱跑了。” 其实他们也听说了两日后的香山佛祭祀,也打算凑凑热闹呢,只是不敢明说。 沈云清微微颔首:“好,汇合地址我过一会会告诉甘叔,你们跟着他走就是。” 两个时辰后,吃饱喝足的村民终于肯离开府衙了。 待人都走后,沈云清才松了一口气。 这些人心真大,还嫌遇到的危险不够多呢? 她望了望旁边的南宫峤,发觉自从认识他之后,他就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了,自己已经越来越习惯他了,似乎每天没看见他,就浑身不自在。 南宫峤也感受到她的目光,温暖一笑:“你看什么?” 沈云清看着他眼睛沁出的笑意,和微弯的嘴角,下意识回答:“看你好看呀。” 有他在身边,什么都不算难事。 身后赵忠显踱步上前,“二位贵客,就委屈你们先住下,这两日云川剧城门会关闭,码头会暂停,为了准备香山佛祭祀活动,可能会比较忙,怠慢了二位。” 沈云清问:“不是会有京城的人来围观么?你暂停码头,他们怎么进城?” 赵忠显:“祭祀活动在傍晚,当天会开放,只是准备阶段暂停而已。” 沈云清始终觉得,他是为了防止她们逃跑,不过她没有证据。 随后,沈云清二人被下人领着去了后面,府衙不是赵忠显的住所,他另外有府邸。 之所以将沈云清二人安排在府衙内住下,一是赵忠显想避嫌,二是他还要去见一个人。 他交代下人后,便匆匆忙忙离开了。 沈云清和南宫峤跟在下人后面,进了府衙的内院。 府衙设施比较简单,几个简单的房间,里面放着一张床一张桌子并两个椅子,还有一些陈旧的书籍。 “你说这个郡守是好官吗?” 待下人走后,沈云清问南宫峤。 他们的房间挨在一处,看时间还早,沈云清睡不着,她一跑进来,便见南宫峤正拿着一本书在灯下细细翻看。 她将他手上的书抢走,等着他的回答。 南宫峤抬起眼皮,“是不是好官,两日后便知道了。” 沈云清没挪开目光,等着他的继续说。 无奈,南宫峤摇摇头,笑道:“香山佛祭祀这样大的活动,肯定有一些不安分的人闹事,到时候就看他的手段,是只肯保全自己,还是肯替参加祭祀的百姓多考虑考虑。” “这么乱,你怎么也不拦着我,不让我去呢?” 南宫峤嗔怪道:“以你的本事,我相信你能毫发无伤的回来,况且,我也会在你身边。” “我可以当你是在夸我吗?” 南宫峤:“我在说实话。” 第一百三十六章:没有笑出来是她素质好 赵忠显府邸,他的房间内。 此刻,赵忠显正跪着,双手趴在地上,头伏在手背上,恭敬地跪在房间正中央。 一个身穿华服,带着毛茸茸斗篷的女人正背对着他,盯着房间里地窗户。 “都听清楚了吗?” 赵忠显身子明显抖了一下:“听、听清楚了。” “事情办好后,你想去哪,直接跟我说。” 说完,不给赵忠显答话地机会,她扭头朝屋外的黑夜里走去。 拖地地衣服下摆扫在赵忠显地手上,从手上蹿到背上,最后离开。 而赵忠显却仿佛刀子在身上刮一般,一动也不敢动。 直到听不见脚步声之后,他才揉着发酸地膝盖,慢慢用手撑着站了起来,扶着椅子坐下。 盯着屋外寂静的黑夜,陷入了沉思。 曾经因为茶叶变质,想要杀光自己全家的人是她,后来自己遭贬官流放也是她,甚至去年他多番找关系,想官复原职,最后帮自己的依旧是她。 这个人的能力实在太强,赵忠显不得不害怕。 就好像以后,他都得听他命令办事,稍微违逆,便会被她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 两日后,香山佛祭祀。 因为云川郡特殊的地理位置,城里村民几乎每家每户都备有一搜小艇。 闲暇时,便会划着小艇去红河捕鱼,等到夏天,红河边一处浅湾,便会开满荷花。 这时候,无数的小艇都蹿进荷花里,采莲子。 沈云清与南宫峤并排走在一处,队伍前头正是赵忠显带着侍卫,队伍末尾则是林大壮领着守备军。 除了护着她们的士兵,城内每条街道都有不少守备军守卫,以防人群乱起来时的秩序问题。 沈云清对赵忠显做的这些举措表示赞同,殊不知,人挤人,真的会挤死人。 “可惜现在不是夏天,没法去摘荷花。”她叹了一口气,将视线从围观的人群收回来。 她这两日可是从南宫峤那里听说了不少,关于云川郡的事。 她对面的南宫峤温声道:“你不是怕水么?敢坐小艇?” 沈云清摇摇头:“不敢,看看荷花也是美的啊。” 南宫峤:“等到了京城,我带你去看。” “京城恐怕现在也没有荷花吧?” 南宫峤神秘一笑:“这可说不定。” 沈云清听闻,脑子里瞬间幻想南宫峤站在荷花丛里,向自己款款走来的场景。 真是人比花美。 “你在想什么?” 眼前冷不防被一双手晃了几下,沈云清这才回了神,“没、没什么。” 她转移话题问道:“香山佛到底在哪里?怎么这么久还没到?” “香山佛自然在香山。” 她看着热情的百姓疑惑道:“那他们怎么不去香山,围观我们做什么?” 沈云清真的很不喜欢这种喧闹的场面。 “时间还早,得到傍晚,祭祀活动,总得需要一些祭祀用品,小贩这个时候生意最好,人一多,自然其他生意也随之而来。” 沈云清拖着下巴:“有道理。” 路过一个十字路口,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这时,从右手边的马路尽头飞奔上来一匹马,马上一个少年扎着马尾,穿着一身红衣,朝路口跑来。 见这么多人,也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 沈云清皱眉看向那人,心道:郡守大人都在这里,敢这么横行? 岂料,还没等沈云清心里骂一句,那匹马竟然径自朝她奔来。 马上的红衣少年喊道:“快让开,快让开,我控制不住它,它发疯了。” 原来刚刚老远老远的时候,沈云清便见他挥着鞭子,嘴里一直在喊话。 撞她是撞不到,只不过街上这么多人就要遭殃了。 沈云清即便听清楚了也没有躲开,而是跟南宫峤合力,在马匹快要冲进人群的时候,互相勒住缰绳,再钳制住马的前脚,迫使它停下。 马上的红衣少年一头一脸的汗,一溜烟翻下马,朝沈云清拱手拜了拜,“多谢这位姐姐。” 沈云清将缰绳递给他,问道:“明明知道今日祭祀活动,街上人多,怎么还要骑马呢?” 那少年有些气道:“花花每次都很听话的,不知道为什么,今日突然发疯,我也是要去香山啊,只不过才不愿意走路去呢。” 沈云清挑眉:“连郡守大人都得走路呢,你走不得?你是郡守他爹?” 那少年愣了一下:“啊?我侄儿来了,在哪呢?在哪呢?” 沈云清:“……” 南宫峤:“……” 沈云清眯着眼问道:“你说什么?郡守是你什么?” 少年一脸无辜:“是我侄儿啊,他平时忙政务忙得要死,都没时间来族里聚一聚,想见他一面真是难,我都想看看他是不是又多了几根白头发了?” 沈云清知道一些族亲中,按辈分不按年龄。 她又问道:“你竟然可以当一个快六十的人的叔伯?” 少年一副少见多怪的样子:“这有什么奇怪的,我现在是我们族里辈分最大的,我就是族长,他们都得听我的。” “听你的?听你骑着马在街上乱闯?” 少年正要回话,前头的赵忠显也听见马嘶鸣的声音了,此时正走到跟前。 待他看清少年,急得抹了两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 “我的祖宗诶,今天这个时候您怎么出来了?你要是有什么闪失,我可怎么向先族长交代?” 少年笑道:“侄儿,你从哪里找的这么一对璧人,真是好看养眼的很。” 赵忠显板着脸,又立刻换上笑脸:“祖宗,别开玩笑了,这两位是我的贵客,你赶紧回去吧!” “我不回!凭什么我不能参加香山佛祭祀大会?” 赵忠显好言相劝道:“你还太小了……” 沈云清觉得有些奇怪,街上这么多小孩子吵吵闹闹的,都是准备去香山,为什么他不可以? 她问道:“他也不小了吧?” 少年听后很高兴:“就是,就是,不小了。” 赵忠显解释道:“清姑娘有所不知,他是我们族唯一的正统血脉了,我们这些旁支早就衰落了,他是先族长唯一的儿子,维系着我们赵氏一族的希望,自然不能有任何闪失。” 如果说赵忠显都当上云川郡郡守了,还算衰落,那这少年要有什么样的成就,才算正常呢? 沈云清:“冒昧地问一句,你们赵氏一族有多少人口?” 赵忠显一本正经地说:“五个。” 沈云清:“……” 没有笑出来是她素质涵养好。 第一百三十七章:话痨的红衣少年 五个人的家族,还有什么发展? 沈云清没有说破而已,想来古人重族人利益,这个少年也就是被惯坏的孩子。 不过这个少年长得倒是挺好看,沈云清岔开话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姐姐,我叫赵清欢。” 沈云清点头:“是个好名字,如果你真地很想去香山,就下马跟着我们一起走路去,街上百姓多,道路拥挤,马没办法奔跑。” 赵清欢听后眼睛一亮,正准备开口答应,又转头眼神询问一旁地赵忠显:“我跟着这位姐姐没问题吧?” 赵忠显只低眉思忖了几秒,就答应了。 人一多就热闹了,尤其赵清欢少年心性,又许久没出来,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沈云清问道:“你见着谁都喊姐姐吗?” 赵清欢:“你比我大,我不应该喊你姐姐吗?” 沈云清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想怎么喊都可以。” 只不过她已经有一个云娇了。 三岁的奶团子不比这个半大少年更好哄更可爱么? 估计云娇看见了,要吃醋叭! 沈云清指着一旁地南宫峤问赵清欢:“你喊我喊姐姐,那他呢?” 赵清欢:“自然是哥哥!你们两个好般配,都很好看。” 南宫峤表示并不想被人叫哥哥,还是姐夫比较顺耳。 “……”沈云清嘴角一抽:“你夸人都这么直白吗?” 赵清欢:“姐姐不喜欢?” 沈云清:“没有没有。” 赵清欢有些疑惑:“夸人不就是这样吗?将自己看见地最好地最喜欢的,表达出来。” 沈云清:…… 好像说得很有理,她竟然无法反驳。 这位少年太热情了,沈云清招架不住,拉着南宫峤躲远了一些。 ********** 傍晚,香山,香山佛祭祀。 百姓们有序地来到佛像前祭祀,说是祭祀,其实更多的人是想许个愿,毕竟香山佛从璃国开国时期便在了。 传说当时的开国皇帝还没统一全国时,带着一些散兵四处围剿入侵的白狄人,在一次战役中失利,便一路仓皇逃到了香山佛下。 先祖以为此次死定了,便将身上仅有的粮食银钱都留在香山佛内,并许愿说,他这一次要破釜沉舟了,如果不成功,香山佛内的弟子拿着这些粮食银钱逃命去吧。 他这一善举感动了香山佛像,佛像当晚大冒金光,亮光刺瞎了白狄士兵的双眼。 这一战,先祖大获全胜。 此后更是节节胜利,最终将白狄士兵赶出国土,建立了璃王朝。 于是,云川郡的百姓变认为,佛像是有灵性的,只要心善心诚,就能得到佛的庇佑。 起初祭祀活动每年都会举行,可是来的人实在是太多,历届郡守都很头痛。 祭祀活动是个耗费人力财力的事,办的不好京城里的人都盯着。 纯属于吃力不讨好,后面才改为三年一次。 沈云清看着百姓手里端着各式各样的供品,有的直接抗了一只猪脚;有的抱着一只大公鸡;有的直接将一颗果树连根拔起,上面挂满了果子;还有的直接带着布料和工具要给佛像装扮的。 沈云清越看越奇怪,这哪里是祭祀活动?这分明是群民狂欢节! 她拉着南宫峤的手问:“云川郡的百姓就是这么对佛像的?” 南宫峤侧头回答:“这尊佛荤素不忌,偏爱体会人间烟火气。” 沈云清撇撇嘴:“品味好奇怪。” 祭祀活动的第二个阶段,每人走过去摸一摸佛像的金身,算是许愿成功。 赵清欢也找了一个排队的人群排在最后,赵忠显无奈,只得派了几个兵去保护他。 待轮到他许愿时,他捏了捏佛像的手指,说道:“我希望能早日见到我师父。” 沈云清一直站在一旁观看兴奋的百姓。 分神的片刻,被南宫峤拉住往队伍末尾走去。 “既然来了,就许个愿吧!不管灵不灵,给自己一个希望。” 沈云清以前从不信命,不信鬼神,不信一切虚无缥缈的东西。 现在…… 没办法不信,要不然这个历史上不存在的璃国,可是真真实实在自己眼前。 她由着南宫峤拉着排队,摸佛像很快,人们摸完就去下一个环节了。 轮到沈云清时,她竟一时没想好许什么愿。 见一旁的南宫峤摸着佛像,嘴里低声嘀咕着什么,便随便说了个:“希望我所爱之人皆长命百岁。” 好像就只有这个比较难实现了,她拥有商超,真不缺什么,唯独害怕战乱让她失去家人亲人爱人。 离开队伍时,沈云清问道:“你许了什么愿?” 南宫峤唇角微弯,摇摇头不肯说。 此时赵清欢已经走完所有的程序了,得到佛寺内子弟给的一个香包,他拿在手里翻看几下,很自然的将香包挂在腰间。 香包呈莹白色,与他身上的红衣倒也相得益彰。 他挂完便跑了回来:“姐姐,你许了个什么愿?” 沈云清抽抽:“额……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吧?” 赵清欢快言快语道:“那姐姐知道我许了个什么愿吗?” 沈云清摇摇头。 “我希望我能快点见到我的师父。” 沈云清:“你师父?” “嗯,他很厉害,是个大人物。” 沈云清:“他去哪了?” 赵清欢耷拉下身子,垂着头:“不知道,他都不跟我说。” 只要有赵清欢在,话题总是能被他带偏十万八千里。 南宫峤强行插话:“还有后面几个环节呢,走吧。” 等所有流程都走完,就轮到郡守大人……额……演讲了。 赵忠显登上佛像前的高台,往椅子上坐下,豆子般大小的眼睛看着下面乌泱泱大片的人群,根本就看不出他眼里的色彩。 他看着人群中早已安排好的士兵,手有些发抖。 他旁边站着林大壮和另一个将军,都不知此刻赵忠显心里的恐惧。 沈云清与南宫峤站在右下边,从这个位置既可以看见底下的百姓,又可以看见台上的赵忠显,是一个绝佳的位置。 当她扫视一圈后,将视线定在了人群中的角落处,那里几个熟悉的面孔正东张西望。 第一百三十八章: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底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林氏云娇和沈牧,一旁跟着的杨秀表情严肃,没有半点轻松。 沈云清猜想是云娇要凑热闹来香山。 希望不会出乱子。 底下地林氏和云娇肯定也看见了沈云清。 云娇在吵吵嚷嚷地人群中喊道:“姐姐!姐姐!” 可惜声音完全被掩盖了。 她搂着林氏的脖子问道:“娘亲,姐姐为什么在那上面?” 林氏哄她:“她是郡守大人请地贵客。” “哦,那我们可以上去吗?” 林氏:“不可以!” 台上赵忠显发话了:“各位……” 也不知是郡守大人地威严还是百姓已经说够了,他一开口,底下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今日是三年一次地祭祀活动,本来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但是今日我有一件事要告诉大家,就是关于前首富李家的案子。” 此话一出,底下哗然,声音又开始大了起来。 “李家?就是那个女儿跟人私奔,然后碰上仇家的首富李家?” “应该就是,不是都死光了吗?” “听说最后是进贡了什么有毒的茶叶,给上面的人发现了,才被问斩的。” “当时不是赵大人亲自审理的么?怎么现在还提?” “应该是前几日有位姑娘替那个私奔的女儿下葬,闹得城里沸沸扬扬的。” “嘘,都别说,听听赵大人怎么说。” 一阵议论过后,底下又安静了下来。 赵忠显高声道:“我今日请到一个姑娘。”话毕,摊开手指着沈云清,示意她上来。 “李家女去世当天她在场,知道了一些那件事的真实原因,李家毕竟是首富,对云川郡帮助极大,我想请这位姑娘先说一说事情的原委。” 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无数双眼睛朝沈云清望来,没办法,她只能硬着头皮站了上去。 刚刚底下人对李青莲的议论,她都听见了,一口一个私奔女,说得真难听。 她上前说的第一句话,就要摘除这个难听的称呼。 “李青莲是一个勇敢的女人,我们女人一生所求,不过是嫁给自己心仪,同样对方也心仪自己的男子,这有什么错?” 底下人一片愕然:这是什么邪门歪道? 她继续说:“可是她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利用她复仇的人,你们难道不应该去骂那个男人吗?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此话一出,底下的大媳妇小姑娘老太婆都陷入了沉思,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一直被教规矩的都是女人,女人从小姑娘成为大媳妇,又从大媳妇熬成老太婆,一辈子都在后宅里面斗,斗得头破血流。 “其实,最无辜的就是李青莲和她的家人,因为!少谦当初要报仇,却认错了人!!李家成了一个替罪羊。” 底下的人面面相觑,都不敢相信地问:“什么???” 沈云清一个接一个地重磅抛出,惊得底下的人都反应不过来。 “我当时亲眼看着少谦跪在李青莲面前,请求她的原谅,然后李青莲为了复仇,将少谦害死了,自己也随之自尽,她错就错在认识了少谦,被少谦利用了,这是她这一辈子的悲哀。” “李家以前是首富,做的事对云川剧的民众生计有益,你们大概也或多或少与他们接触过,请你们扪心自问,李家的人为人处事如何?” 虽然她不了解李家其他人,但是她与李青莲接触了几天,从她讲得故事里可以猜出,李家人不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奸商。 那几个开口闭口“私奔女”的婆子,此刻终于闭上了嘴,低着头没说话了。 他们不过是在李家茶叶行做过短工,顺手拿了几罐茶叶走了,被掌柜发现之后,小小惩戒了一番。 她们就怀恨在心,揪着一个小小的瑕疵不肯放过。 说实话,李家人给工人的稿酬,算是云川郡最高的了,身为首富,从不哄抬物价,一直本本分分做着自己的生意。 哪知道自从少谦来了之后,才几年,就覆没了。 沈云清简简单单将事情的经过说出,信不信她也管不了。 正准备走下高台时,她灵敏的耳朵便听见“嗖”的一声,那是利箭离弦的声音。 她立刻锁定方向,来自底下的人群。 可惜并没有看见有谁拿着弓,那把箭直直地朝她射来。 其实也不一定是朝她射来,因为她正站在赵忠显的前面挡住了他,这种大型活动一般都是刺杀官员的最好时机。 利箭离弦,没有多余的时间让她考虑,她下意识地就掏出空间的弯刀,横向批过去,刚刚好在箭离她一米远时,将箭劈成两截。 人群里的刺客见偷袭不成,终于跃出来,个个手里拿着刀,朝台上杀来。 他们就是普通的百姓装扮,所以维持秩序的官兵,无法从这么多的人群里认出也说得通。 此刻站在一旁的南宫峤也跑上来,与沈云清一同面对这些刺客。 而后面的赵忠显背上已经汗全湿透了,这这这……这个小姑娘怎么还会功夫呢? 顿时人群里阵阵尖叫,刚刚还闹哄哄的人群,此刻疯了一般四散逃跑,生怕刺客手中的刀一个不留神,误伤到他们。 沈云清看向台下,林氏还站在人群里不肯走,估计她在担心,但是,还是被一旁的沈牧和杨秀拽走了。 这个时候保证他们自己的安全,就是对她最大的帮助。 打了几个回合后,沈云清发现了,刺客就是冲着她去的,根本看都不看身后的赵忠显一眼。 刀刀往她身上招呼,就连一旁的南宫峤,都是见着就接一招,没见着就当没看见。 沈云清心里纳闷:她到底得罪谁了?追到这里来围杀她?除了知道了宁王的一些秘密之外,跟宁王算是死敌之外,她想不起来还有谁要她的命! 可是如果是宁王,他不是第一个要抓的是南宫峤吗? 这些刺客明明就是要她的命! 带着这种狠劲的刺杀,让沈云清有些措手不及。 “这些都是什么人?”沈云清朝身后的赵忠显问道:“你们的军队进香山的时候没有盘查么?” 赵忠显哆哆嗦嗦,话都说不利索:“不、不知道啊,我、我、我明明安排人守在各个进出口。” 第一百三十九章:劝别人善良 他确实受人指使,在人群中做了一些手脚,可是,好像没这么多! 那个俊秀贵气的年轻人,自从那晚在他的书房消失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了。 而且人群中好像有两拨势力? 赵忠显吓得跌坐在一旁,难道自己又双叒叕闯祸了? 他看向前面奋战地沈云清和南宫峤,不禁心里怀疑,这二位到底是什么来头?这么多人想要她地命? 刚开始还使出全身力气对敌的林大壮,越大越发现有些不对劲,他渐渐往后退,然后朝人群中看,像是在搜寻什么。 这些人都是谁派来地?怎么他看着有些面熟呢? 又不敢跟郡守报告,只能收了些手上地力,逐渐往赵忠显身旁靠去。 他们能看出刺客地端倪,沈云清和南宫峤自然能。 她不动声色解决身边几个刺客后,朝身后的赵忠显斜嘴一笑:“郡守大人,这就是你要我来这里的目的?” “啊?啊!啊?不是不是,姑娘误会了,的确不是我。” 沈云清冷笑一声:“那他们为什么当着你的面刺杀,却不敢动你分毫?” 赵忠显心中有愧,“可能因为我是郡守!” 沈云清还要问,一旁蹿过来一个蒙着脸的人,朝着她就是刺了一刀。 不过这一刀仍旧被沈云清躲开了,她手肘微弯,撞向那人的胸口。 对方一个趔趄后退几步,沈云清这才看清对方。 他全身穿着与其他人无异,布料普通,款式普通,是街上普通成衣铺子里最常见的款式。 头上却罩了一个黑衣面罩,只露出了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个嘴巴。 沈云清问:“你是谁?与我有仇?” 那人眼神一变,举着刀又要砍过来。 沈云清轻飘飘说了句:“想杀我?你的能力还不够!” 说罢,抬起双脚接住对方的刀,扭着身子在空中翻转几下,“哐当”一声,刀从那人手上脱落,掉在地上,被沈云清一脚踢开。 沈云清心中冷哼一声:对方的功夫实在差劲,就这样的三脚猫功夫,也想刺杀她? 真是不自量力。 对方明显反应不过来,眼睛还在寻找刀的下落,还没回过神,肩膀就被沈云清一脚踩住。 下一秒,他的面罩被南宫峤扯开。 “怎么是你?” 台子上的几人同时惊讶地喊道,尤其是后面的林大壮,更是又惊又怒,因为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子——林安。 沈云清脚上的力道没有松,欺身上前:“我们俩算是有些过节,但是还没到要人性命的地步吧?” 她说着话,见地上的林安跪得很不服气,眼见在周围乱瞄,想站起身来,她又将人踩着跪得严实。 林安见起不来,骂道: “呸!过节?那能叫过节?你让我堂堂云川街霸颜面扫地,借出去的钱还收不回,我以后还怎么在云川混下去?” 他林安几时受过这等委屈,就算他爹,也只是在家里骂骂他,没让他在其他人面前丢过脸。 沈云清嗤了一声:“所以,你就因为这个就要杀我?” “不然呢?杀你还需要其他理由吗?” 沈云清点点头,惋惜道:“可惜你杀不了我!” 林安顿时身子一歪,颓了下去。 她说得没错,他杀不了她,他娘的,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看着没几两肉,手上脚上力道那么重。 他横着脖子说:“事是我做的,现在被你抓住了,算我倒霉,你看着办吧!” 看着办? 沈云清气笑了:“按我以前的性子,要杀我的人,但凡被我逮住,都活不了命。” 林安以为她在吓唬人:“你敢?” 沈云清:“我为什么不敢?是你要杀我,我算是反击,这算是我的正当防卫,难道你杀我,我不能动手,站在那里等着你杀吗?” 林安喊道:“我爹是守备军统领,你杀了我你也走不出云川。” “哦?合着你笃定我们不敢对你怎么样,所以才这么大胆?” 她搁在林安肩膀上的那只脚搁累了,只得将脚放下来,继续说道:“如果刚刚我没有好奇心作祟,去揭开你的面罩,说不定当下你就被抹脖子了。” 林安现在想想,他的确是脑子一热,喊了几个家丁抄家伙,便来了香山,听了沈云清说得后,才有些后怕。 他将求救的目光放向背后的林大壮和赵忠显。 “爹……” 林大壮看看赵忠显,两人互相换了个眼神,然后,他板着脸上前,在他喊完爹准备说下去的时候,一个巴掌扇在林安的脸上。 随后骂道:“没出息的东西,就为个几百两就要人性命,你真是枉为我的儿子,我林大壮怎么生出你这样没用的儿子来!” 林安捂着半边肿起的脸,不敢相信:“爹?” “不要叫我爹,即使这位姑娘不追究,我也要将你清除出我们林家族谱!” 在云川,除出族籍可比要人性命还严重。 林安直接哀嚎:“不要啊,爹。” 他仰着头看向林大壮,见林大壮根本不看他,而是看向后面的郡守大人赵忠显。 林安脑子灵活,立刻爬着到了赵忠显面前:“大伯,大伯,我……” 赵忠显被他扯了良久,最后无奈朝沈云清笑笑:“姑娘,你看你能否给我个薄面……” 郡守大人亲自出面求情,再不给面子就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底下许多百姓在议论。 “给他一次机会吧,姑娘你不是没受伤吗?” “对啊,郡守大人都低声向你讨人情了。” “他还是个孩子呢!” “他这三脚猫功夫,你就是站在那里,他也砍不到你。” 沈云清:……敢情他杀得不是你们? 她冷眼看着底下的人,一张嘴全是在劝别人善良,有些恶心。 “侄儿!给不得!” 一个清亮的声音从台子后边传来,下一刻,赵清欢蹦蹦跳跳地跑到赵忠显跟前,将他搀扶着走到沈云清面前,又说了一遍:“侄儿,林安是云川一霸,平时没少欺压百姓。” 他喊侄儿喊得顺口,赵忠显脸色讪讪,不想答理他又不得不搭理他。 赵清欢又说道:“今日本来是三年一次的香山佛祭祀,他却敢带人闹事行凶,饶恕不得。” 沈云清朝赵清欢微微笑,然后转头冲林安说道:“将你的那些同伙全部叫出来。” 林大壮吼道:“还不快去?” 不一会,那几个家丁被林安叫出来,一一站一排。 “就这些?”沈云清问。 第一百四十章:杀人诛心 林安老实地点点头,现在他才发现,他这哪是刺杀,根本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他只是不想让他爹和郡守大人难做,所以才选择这样的方式,想去吓唬吓唬沈云清,可是,哪知道对方功夫极高。 沈云清指着地上倒着的几具尸体问:“他们是不是你安排地?” 林安看了一眼,摇摇头:“我不认识他们,我地家丁哪有那些壮!” 他这么一说,沈云清才发现,她杀死的这几个刺客,身材高大健硕,比普通地老百姓要高一个头。 沈云清皱眉:“所以,你就带了几个家丁就想要我地命?” 你也太小瞧人了,或者说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林安白了一眼:“我、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你……” “很好……”沈云清从他面前走到身后:“刚刚还恨我恨得要死,恨不得一刀杀了我,现在见情况不对,立马就改口了?吓唬我?” “我可没见过这样,拿着刀往人身上砍算吓唬人。” 沈云清复又盯着那几具尸体,然后朝人群中望去。 刚刚上来与她交手地人,绝对不止这些。 可是自她抓住林安之后,那些人就消失了。 她回头朝赵忠显说道:“郡守大人,您还是增派些兵调查一下吧,刚刚那一批才是真正的刺客,或许目标是你呢!” 只不过被林安打岔,行动失败,然后迅速隐匿了。 赵忠显憨笑一声:“姑娘说得是,林将军还是多派一些人巡防吧。” 他皮笑肉不笑,心里却是将林安骂得半死。 他接到的任务,就是将沈云清与南宫峤二人带往香山佛祭祀,然后有人趁乱诛杀即可。 这样他就可以升迁或者去其他想去的地方为官,反正他不想再呆在云川郡了,这个噩梦一般的地方,他来一次倒霉一次。 可是,却被林安的小打小闹打乱了。 林安如果有能力将这二人杀了,也算误打误撞,可是,现在她二人没事,林安却反倒要他一个郡守拉下面子去求情。 着实脑阔疼。 赵忠显搓搓双手,问道:“姑娘,你看这个……林安……” 一旁的赵清欢插嘴:“侄儿,你糊涂啊,他不能放过,给关在牢房里吧!省得出来祸害百姓。” 沈云清问林安:“想活命?” “想。” 沈云清坏笑道:“我有个条件!” “你说!” 沈云清:“阿亮欠你的那二百两,你还要吗?” 林安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 沈云清“嗯”了一声,满意地点点头:“为了防止你撒谎,你以后去跟王云签劳务合同吧!” 林安眼睛睁大:“什么合同?” 沈云清:“劳务合同,就是你以后就在王云丧葬铺干活,签一份契书,干一辈子铺子里的伙计。” 林安条件反射地否认:“这怎么行?” 红衣少年赵清欢拍拍手:“这个行这个行。” 林大壮:好像有点惨! 赵忠显:也不是不行,至少以后没有那么多街道上的糟心事了,自己能清净不少。 不等林安再求情,沈云清率先开口,问道:“郡守大人,我可是看你的面子,给了他一条生路。要不然,他就站起来与我堂堂正正打一架,你死我亡的那种,只能有一个活下来。” 林安立马怂了:“我还是去做伙计吧。” 这个女人可真狠毒,明明知道王云丧葬铺差了他的钱,还要他去铺子里当伙计。 真是杀人诛心! 林大壮带着守备军往各个街道搜寻,香山佛祭祀该走的流程已经走完,百姓见没什么看头,都纷纷散了。 沈云清则带着林安径自来到王云丧葬铺。 此时天色已黑,王云与阿梅正在铺子里吃晚饭,阿亮也在,三人见林安又来了,脸上都惊恐万分。 他怎么还来? 沈云清先一步进了门:“你们不用害怕,我帮你们招了一个力气大的伙计,以后需要上山抬棺材的活可以交给他了。” 王云:“???我没听错吧?” 阿梅:“姑娘,我只求他别来铺子就好。” 阿亮:“真的假的?” 沈云清侧头对林安说:“你看,这么不受欢迎,不如还是……” 林安摆摆手:“不不不,我就在这里。”说罢转头对王云说:“求你们收留我吧,不然我会没命的,我保证我以后一定老老实实做事……” 屋内的三人都是一头雾水,他们视线相互对望。 恶霸林安求他们收留? 这是什么绝世大笑话? 他们能摆脱林安的欺压,就已经拍手叫好了。 见他们仍旧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沈云清干脆拉了一张椅子坐下,“立字为据,五年期限,这事林将军和郡守大人也答应了的。” 林安站在一旁低着头,谁叫他打不过这个女人! 王云仍旧半信半疑:“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沈云清将事情的经过简单描述一遍。 王云放下手中的筷子:“原来是这样,那如果姑娘你离开云川郡之后,他又变回原样怎么办?到时候我的店我可保不住,林将军和郡守大人关系好,要关一家店不是轻而易举么?” 沈云清点点头:“嗯,你有这样的担心是对的,我的目的是京城,准备在京城落脚。”她对林安说:“要不,你跟我去京城?” 林安不想离开云川郡,他上前一步冲王云跪下道:“我爹的为人你也知道,刚正不阿,郡守大人也是一个好官,你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他们,他们都是点头了的,要我来这里改过自新,我不想离开这里!” 他说得言辞恳切,就差抱着王云的腿摇晃了。 王云看看如此卑躬屈膝的林安,又看向沈云清,见沈云清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他才十分别扭地说:“好、好吧,以后、以后你就负责上山入土抬木棺吧。” 让这样一个高高壮壮的,而且曾经他们害怕的要死的人,呆在店里,他们只会想立刻逃离出去。 这一次南宫峤没有跟着沈云清,他偷偷跟着林大壮,顺便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要在祭祀活动上杀沈云清? 第一百四十一章:年纪越大,福寿越长 他一路跟着林大壮,从香山跟到东街,再从东街跟到西街,眼见林大壮和他手下的兵,就像在逛街一般,东瞅瞅西瞄瞄,一点也不急迫的样子。 顿时心中来气。 估计林大壮和郡守见刺客只针对沈云清,压根就不愿意劳心劳力地去帮忙找刺客。 跟了半天,眼见已到子时,他们还在那里瞎晃,南宫峤决定自己去追踪。 没有线索,只根据那几具地上刺客地尸体,他有一半能肯定,这些刺客来自京城! 沈云清从没有去过京城,根本不认识京城地人,就谈不上跟什么人结仇。 唯一一个就是宁王,可是宁王守着阳城,没有圣旨根本不能随意离开阳城。 他一袭白衣,在夜色里尤为显眼,在地标圆形花坛那里时,碰见沈云清了。 沈云清上前一步问道:“有什么发现?” 南宫峤摇摇头,“林安安排好了?” “嗯……” 南宫峤看着月光下两人的影子,一高一矮,随着他们脚步地移动,而往前一点一点,他试图去踩住她地影子,却总是慢一拍。 几个月前,他在一个村子里,也是与她这样,在月色下漫步,那次他们二人合伙扮鬼将一个农妇吓得连夜逃走了。 他甚至都不知道,自从认识沈云清之后,他做了许多他以前认为是不可理喻地事! 他侧头问道:“饿不饿?” “有点。” 南宫峤:“刺客多半来自京城,是针对你还是针对我,就不知道了,现在离京城越来越近,危险只会越来越多,你要小心。” 沈云清莞尔:“你也是。” 二人在一个小摊面前坐下,点了两份云吞。 小摊摊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她正准备收摊呢,见他们说饿了,又重新烧汤煮云吞。 老婆婆的儿子孙子都死在了战场上,一个人勉强靠着这个摊子养活自己,平时没人跟她说话,所以对来她这里吃东西的客人都很热情。 她布满皱纹的双手搅动着锅里的汤,笑嘻嘻问道:“两位年轻人不是本地的吧?” 沈云清撑着手回答:“老婆婆怎么看出来的?” “我这摊子很少有本地人来吃。” 沈云清惊讶道:“为什么?” 老婆婆叹了口气,哀道:“我的两个儿子,四个孙子都死在战场上,本地人都说我命太硬,克死了他们,所以怕沾染晦气。” 沈云清愣了一下,“这是为国捐躯,是光宗耀祖的事,怎么能说是克死呢?” “我们这里有好多人都迷信,,家里人不能在四十岁之前死,那样是短命,如果老人没死,小的先死,就会被说是老人命太硬克死的。” 沈云清直接无语了,没有老婆婆的几个子孙上战场抗敌,云川郡的老百姓能安安稳稳地生活? 她安慰道:“您不必介怀,您的儿子和孙子都很厉害,是他们用生命守护了我们的国家。” 虽然,现在璃国的情况也不太好。 她不太会安慰人,摊子上又陷入了沉默,只有汤沸腾的声音。 老婆婆抓起一大把包好的云吞丢进汤了,用汤勺缓慢地搅拌着。 坐在一旁全程没有吭声的南宫峤,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喉间滚了一下,欲言又止。 按他以往的性子,看到别人直接用手抓食物,他大概率会甩手走人,可是这一路走过来,生生磨了他的性子。 又加上他本身也是边陲战士的原因,更能体谅老婆婆的不容易。 最终,他还是一个字都没说。 沈云清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他一个眼神,便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抿唇一笑,伸手按住南宫峤的小手臂,见一旁的老婆婆专心地煮云吞,便压低声音说道:“我们那边有个说法,吃老人家煮的东西,有福寿,年纪越大的,福寿越长,所以,不要太介意。” 南宫峤一愣:“我在容城那么久,我怎么没听说过这种说法?”他倒不是真的介意,就是没听说过这种。 沈云清一噎,忘了她是穿越来的,那个说法只是她小时候听说过而已,照搬过来安慰南宫峤。 她辩解道:“容城那么大,每个地方的习俗都不一样嘛。” 刚说完,老婆婆的云吞也煮好了,汤碗有点汤,老婆婆用身上的围裙兜着慢慢端过来,“趁热吃吧,吃完早点回去,最近云川不太平。” 她刚端完一碗,南宫峤三两步走过去,一只手将另一碗端过来,移给了沈云清,边坐下边问道:“为什么不太平?” 老婆婆话匣子打开了,干脆搬了张椅子,往旁边的桌子坐下,“一看你们就不是从京城来的。” 沈云清和南宫峤动作一直的拿起小汤勺,舀了一勺云吞吹了吹,才放进嘴里,头一致地转向老婆婆,虽然都没开口问,那表情却是:您请继续说! 老婆婆呵呵笑道:“云川郡三年一次的香山佛祭祀,京城的富贵人家都会来,其中,尤其是兵部尚书家的女儿,每年来云川,都要祸害一番云川的百姓。” 沈云清来了兴趣,也顾不得云吞烫,一口一口的吃着,问道:“一个兵部尚书的女儿,怎么敢这么猖狂?” 虽然兵部尚书的女儿,已经是属于豪门级人物,但是不应该都是那种大家闺秀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绣绣花逗逗鸟之类的么? 老婆婆说:“因为她背后啊,有了不起的人物替她撑腰。她跟云昌公主交情特别好,而且,听说还是云林大将军的未婚妻呢!” “咳咳咳咳咳咳咳!” 一阵剧烈地咳嗽,将老婆婆的话打断,也扯回了沈云清的视线。 只见南宫峤咳得满脸通红,他这是被云吞呛到了? “未婚妻?”沈云清转过头问道,这话像是回答老婆婆,又像是在问南宫峤。 南宫峤端起云吞喝了一口汤,才问道:“云林大将军不是不曾婚配么?而且他都战败失踪了,兵部尚书的女儿,没必要攀这个高枝吧?” 老婆婆:“是她自己说的,说与大将军青梅竹马,等大将军凯旋,她们就要成亲了,至于大将军兵败失踪的事,这我们就不知道了。” 刚刚是未婚妻,现在是青梅竹马,南宫峤觉得不能再呆在这里了,他感受到一道目光从对面射过来,似乎要将他射穿。 第一百四十二章:未婚妻与青梅竹马 南宫峤三两口将云吞吃完,“我吃好,你呢?” 他边问边掏钱,掏便全身就只掏出五个铜板! 顿时更心塞了,堂堂云林军大将军,身上就只有五个铜板! 他顿时底气不足地问老婆婆:“这些够吗?” 老婆婆人特爽快:“够、够、够,两文就够了,都是关门的生意了,料也放了一天,影响味道,你们凑合着吃吧。” 她当真就从南宫峤的手里,只拿了两个铜板,放进自己地袖袋里,见沈云清还在慢慢地喝汤,问道:“这位姑娘是不是没喝饱?我再给你下一碗吧?” 南宫峤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沈云清终于将汤喝了个精光,满足地将碗放在桌上,夸赞道:“婆婆,你煮地云吞真好喝。我吃饱了,谢谢。” 下一秒,手腕就被南宫峤拽起来,她知道他慌什么,她偏不急不慢地站起身,朝老婆婆道谢,又从身上掏出一个银锭子塞给老婆婆:“谢谢您这么晚还愿意给我们煮东西吃,这点钱你留着用。” “这、这、这我不能要啊!”老婆婆推塞。 “拿着拿着,我这里多的是。” 沈云清塞给她,便跟着南宫峤跑了,等走了一段路之后,她才停下来,喘着气笑问道:“你慌什么?” 南宫峤回头望了一眼,见云吞摊子离得有些远,依稀可见老婆婆正在收拾东西。 他才放慢脚步:“我没慌!” “那你跑什么?” “我没跑!” 沈云清无奈道:“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未婚妻和青梅竹马是怎么回事?” 南宫峤:“我跟云昌公主自小便认识,后来兵书尚书地女儿跟公主玩得熟,我们便玩在一起了,等到十来岁地年纪,便有人开玩笑她当真了,就一直以是我地未婚妻自居。” 他刚说完,又举手发誓:“我跟她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后来去了容城,都好多年没跟她联系了。” 沈云清:“你都兵败失踪这么久了,她还能替你守着未婚妻的头衔,算是为你守身如玉了,也算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 南宫峤:??? “你是在夸她?” 沈云清:“不然呢?这么好的女子,世间难寻。” 南宫峤奇怪道:“你不生气?” 沈云清反问:“我为什么要生气?” 南宫峤:“……” 沈云清笑道:“你都解释了,你跟她没什么,我为什么要为一个不认识的人生气?” 南宫峤心道:好像有道理,不过怎么觉得心里不舒服呢? 二人现在已经完成了香山佛祭祀大典,没必要再去郡守府,索性去红河码头找村民们。 不过这个点,估计人都各自找地方睡了。 ******* 赵府赵忠显的府邸,书房里。 那个披着毛茸茸斗篷的女子,又站在上次同样的地方,不过这一次她身边多了一个侍卫。 “你竟连小小的事都办不好!!” 赵忠显跪在地上,右手发抖地擦着额头的细汗,“谁、谁能想到林安那小子,竟混在人群里,想刺杀那个姑娘。” “结果呢?他杀了吗?” 赵忠显摇摇头:“没有,他窜出来三两下就被打趴下了。” 她安排地整个刺杀过程,全被小打小闹的林安搅和了,自然事情没办成,肯定是要怪到赵忠显身上。 她依旧背对着赵忠显,朝旁边的侍卫命令道:“掌嘴五十!” 赵忠显:“啊?” 下一刻,“啪”一声清脆,赵忠显的左边肿了。 “啪”又一下,他右边脸也肿了,痛得他两只豆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不见有多痛了。 赵忠显手捂着脸,求饶道:“姑娘饶命,饶命啊!” 女人阴森森道:“这点小事,你根本就没用心去办,你是不是觉得我动不了你?一个云川郡守而已,京城多少人想坐上这个位置呢!” 她没有喊停,侍卫没打够五十掌,自然不会停。 赵忠显脸一下朝左,一下朝右,承受着巨大的掌力,嘴里的牙已经碎了几颗了。 再这样打下去,估计会没命。 他嘴里含着血求道:“姑娘,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 “你说!” 赵忠显:“她们要去京城,已经约好在红河码头汇合,我可以在那里提前埋伏好。” 女人还以为他有什么好主意呢,不屑道:“香山那么好的地理位置,加上当时的情况,你都把握不好,连你们这里的恶霸都搞不定,红河码头?哼,你怎么埋伏?潜在水里么?” 这一句倒是提醒了赵忠显,“这样也可以!” 女人冷哼一声:“还以为你能想得出什么好主意,果然几年了,脑子还是没变,蠢笨如猪,怪不得当初李家献上的茶叶被掉包了都不知道。” 赵忠显对于这种冷嘲热讽的话,只能生生受着,谁让他有把柄在她手里呢。 他尽量为自己争取:“不试试怎么知道?姑娘如果不放心,可以坐在马车里。” 女人手做了个停止的动作,一旁的侍卫立刻站到一旁,她朝赵忠显说道:“姑且在给你一次机会,这一次不成,就别说我心狠。” 赵忠显千恩万谢:“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他被打得眼冒金星,眼前的人都有了重影,只隐隐约约看见两道身影从他身旁走过,女子耳朵上那枚血红的珊瑚珠,被月光反射的光,刺了他一下。 顷刻,二人消失在赵忠显的书房,出门的时候,连脚步声都没有,又跟上次一样,消失在黑夜里。 赵忠显身子一歪,颓坐在地上,为了防止家人看见他的样子,他挣扎着起身将房门关上,也顾不上点一盏油灯,就这样坐在椅子上。 接连见了几次面,他始终都没有看清这个女子的真面容。 她会是京城的谁? 难道是云昌公主? 有能力将他贬官流放的女人,又一次将他官复原职,然后捏着他的把柄,驱使他替她办事,除了云昌公主,他想不到别人。 皇上最宠爱的唯一的公主云昌,听人说刁钻跋扈,跟京城里的世家女走不到一起,独来独往惯了。 赵忠显这一夜,就这样歪睡在椅子上。 第一百四十三章:你礼貌吗? 第二日,红河码头。 沈云清与南宫峤赶到的时候,大家早已等候在那里。 今日便是约定一起渡红河的时间。 林氏带着云娇,站在人群最前面地位置,翘首以盼。 那日香山上惊险地一幕,让她很是放心不下,随着人群慢慢离开,她直到确定沈云清的安全后,才跟沈牧带着云娇提前来到红河码头。 此刻云娇蹲在码头上,看着水里地鱼游来游去。 她侧过脑袋,发现似乎也能听懂,便开始自娱自乐。 只见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个上边缺了个口子地水桶,趴在码头上伸长手臂打了一点水。 然后将水桶搁在边边上,兴趣来了,朝水里地鱼嘟嘟囔几句。 下一刻,一只小小的鲤鱼从水里跃出水面,“扑通”一声钻进了她的水桶里,游得欢畅极了。 云娇看了看水桶里的小金鱼,一只游来游去,有些孤单,朝水里又望了一眼,说道:“我给你找几个小伙伴吧!” 说罢嘴角滚动几下,又一只黑鱼跳进了水桶里。 云娇看了看,考虑到水桶比较小,她决定就让这两条鱼作伴了。 一旁的小白见状,将嘴伸进桶里,瞬间就叼起了那条金鱼。 云娇惊呼道:“唉……小白,不是给你吃的。” 小白正准备将鱼吞进肚子里呢,听云娇这么说,又将金鱼吐回了水桶里,哀怨地看着云娇,将头埋得很低,凑到云娇身前,低呜了几句。 云娇摸摸小白柔软的毛发,安慰道:“知道你馋蜂蜜了,等姐姐来,我问她要蜂蜜哈。” 正说着呢,云娇抬眼便看见,不远处姐姐与姐夫正朝这里走来。 云娇提着水桶朝沈云清走去,小白也跟在后面。 “姐姐,看,我抓的鱼,今晚可以烤鱼吃了。” 小白:???不是说不可以吃的么? 金鱼:你礼貌吗? 黑鱼:不是说让我上来给它作伴吗? 沈云清蹲下身摸摸云娇的头,低头看了眼水桶里的鱼,笑道:“云娇是不是想吃烤鱼了?这两条鱼太小了,没肉。” 云娇眨巴着眼睛,“哦,那我就将它们养胖一点再烤着吃。” 沈云清嗔道:“你准备提着它们走一路么?” “我提不动!”云娇将桶两边的绳子加长,然后挂在了小白的脖子上,“但是小白背得动。” 小白:……生气,不想理我的娇娇了,说好我的蜂蜜呢? 二人闲聊一阵,沈云清正准备同大家商量上船的事,胡然事先已经定好了几艘船。 身后响起一道声音:“你们等等我,等等我!” 沈云清转头望过去,便看见一抹红色的身影,朝她们飞奔过来。 赵清欢依旧是前日那身红衣,拿着一个小包袱跑上前,气喘吁吁地停在沈云清面前。 “姐姐,带上我吧,我这两天想了很多,我们赵氏一族不能在我手里没落,所以我要去京城替赵氏一族谋出路。” 沈云清笑道:“你的侄儿都已经是云川郡郡守了,还不算有出息么?” 赵清欢摆摆手:“这算什么?我们赵氏一族祖上可是出过太师的,一个郡守而已,不值一提。” 沈云清问:“你现在可是一族之长,还不如你侄儿呢?怎么就看不上一个郡守的位置了。” 赵清欢解释:“我还小,等我大了必定要超过他。” “嗯,很好,有骨气。” 赵清欢见状拉着沈云清的手:“姐姐,带上我吧,我也想去京城。” “云川离京城这么近,你完全可以自己去。” 赵清欢听完,有些为难道:“那个,族里其他人不让我去。” 沈云清恍然:“也对,你还小,确实不能去,你快回去吧,我也不能带你去。” 赵清欢急了,正要辩驳自己已经十岁了,冷不丁被一旁一个小娃娃踩了一脚,他下意识看过去,见那个小娃娃看他的眼神像是要吃人! 云娇小奶音有些生气:“姐姐,他是谁?为什么他也叫你姐姐?” 赵清欢:“我本来就叫她姐姐,小孩,你是谁?” 云娇又一脚踢过去,踢在赵清欢的膝盖上:“她是我姐姐!我姐姐!” 赵清欢吃痛,手捂着膝盖,退后几步,“她比我大,我自然喊她姐姐。” 云娇脾气上来了,又要上前踢打,嘴里叫嚣着:“我不许你喊姐姐,姐姐是我一个人的,姐姐是我的。” 沈云清看着两个孩子为一个称呼争风吃醋,有些苦笑不得,她上前一步将云娇抱在怀里,“好,云娇不哭,姐姐是你的,是你一个人的。” 云娇此时眼睛已经红了,豆大的眼泪一颗一颗往下落,滑到嘴边,被她给抿进嘴里,鼻子里的鼻涕被吹出鼻孔,形成一个大泡泡。 她委屈极了,姐姐以前对她不好的时候,她恨不得别人能将姐姐带走,现在姐姐对她可好了,这么好的姐姐,她才不要让给别人。 她抽泣着,用手抹了把眼泪,向赵清欢比了“耶”的手势,证明她赢了。 赵清欢毕竟年长几岁,才不会跟个三岁的娃娃一般见识,沈云清是这个云娇的亲姐姐没错,但是不妨碍他也叫姐姐。 他又上前求道:“我是族长我说了算,他们没资格拦我,我已经十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沈云清为难道:“要不,你还是去问问郡守大人吧,只要他同意,我就带你走。” “他忙得很,没时间来码头。” 赵清欢话刚说完,不远处就响起一个声音:“谁说我没时间来码头?” 众人朝码头尽头看去,赵忠显带着几个亲卫正快步走来。 他说道:“清姑娘,走得这么匆忙,害得赵某差点没来得及送别。” 沈云清对他没什么好感,客气道:“我怎么担得起郡守大人亲自来送,在云川也呆够了,该办的事业办完了,是时候该走了。” 他假装听不懂沈云清拒绝的意思,端了三杯送别酒来,一杯递给沈云清,一杯递给南宫峤,一杯自己端在手上。 “无论如何,还是非常感谢二位的相助,虽然祭祀典礼上出了点意外状况,不过总算给李家人一个合理的交代了。” 说完,端起酒杯径自仰头喝干,并睁着豆大的眯眯眼,看向沈云清与南宫峤二人。 沈云清犹豫着喝不喝,赵忠显此人,她们甚至都不知道这人是善是恶,他根本不像宁州的郡守何康,只是单纯的对某个人有仇,但是他肯替百姓做实事。 第一百四十四章:这是一支军队 “二位莫非怀疑我在酒里下毒?”赵忠显问道。 说罢,也不等沈云清解释,将沈云清和南宫峤手里的酒,各自倒了一点点在他酒杯里,一口喝完。 他都做到这个份上了,沈云清与南宫峤对视一眼,相继喝掉了杯里的酒。 赵忠显爽朗笑道:“很好,很爽快。” 他这才瞄见一旁地赵清欢,疑道:“你怎么在这里?” 赵清欢一脸坦然:“我要跟沈姐姐去京城。” 赵忠显低眉思忖了一下,点点头:“嗯,去也好,涨涨见识。” 连赵清欢都没想到,他竟然不反对他去京城。 沈云清知道,赵清欢一定会跟着她了,也就不再劝他回去,朝赵忠显拱手谢道:“多谢郡守大人地送行酒,我们该出发了。” 赵忠显:“祝姑娘一路顺风。” 几艘船停在码头边,勉强能载千人的队伍,此时天气晴朗,红河河面无一丝波浪,可是站在一旁地云娇看了一眼水面地波纹后,朝姐姐小声嘀咕了一句:“姐姐,你看。” 前头地百姓已经陆陆续续排队登船了,这是自从上次分队之后定的规定。 沈云清忽然大声惊呼:“等等,先不要上船!!” 随着她的声音,响起的便是一阵阵破水而出的声音。 排在第一个的村民脚都伸出来,准备踏上船只时,听见沈云清的吼声,猛地往后倒去,后面一排的人,便像多米诺骨牌似的,一连串的向后倒。 与此同时,水面跃起无数的黑衣人,他们手里举着刀,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沈云清。 此时不远处的一辆马车内,那个穿着华服的女子,低低骂了句:“废物!不会等他们都上了船再开始么?” 今日她没有穿毛茸茸的斗篷,耳朵上的珊瑚珠依旧亮眼。 一旁的侍卫解释道:“郡守大人体量百姓,不想那么多的百姓跟着遭殃!” “你懂个屁,他会是那样的人么?” 赵忠显的确不是那样的人,他不过是忘记和黑衣杀手之间,约定的动手时间了。 导致杀手提前来到水面上方,也不知沈云清怎么就发现了端倪,没办法,已经暴露了,就只能动手了。 此时码头上涌进了无数的黑衣杀手,有从水里面冒出来的,有从装货的船上伪装过来的。 目标都只有一个——沈云清。 沈云清很是疑惑:我这是得罪谁了?这么多人围攻她一个? 不过这样也好,其他人都安全,她有信心能对付这些杀手。 再不济还有身旁的南宫峤呢,沈牧也在,她的家人都在,她此刻面对这么多的人,心里一点都不慌乱。 她拥有强大的商超空间,里面的东西要多少有多少。 就在她准备继续掏出她的宝贝对敌时,身后响起一阵人声。 “清姑娘,我们来帮你!” “杀光这些人。” “我们只不过是想去京城,为什么要阻拦我们?” “大家一起上,我们人数比他们多,不要怕!” 沈云清回头看了一眼,刚刚站得笔直的队伍,现在虽然有些乱,但是很明显,他们有组织有纪律。 再也不是之前逃难队伍里,懒散无边的难民。 这是一支军队! 沈云清心里第一次冒出这样的想法。 见他们都空着手上前,准备与黑衣人厮杀。 这怎么成? 这不是白白送死么? 然后她就想到了她空间里那数不清的兵器,她晃动手臂,摇响铃铛,“叮铃铃”声音响起,她控制着意念,从商城中掏出了一千把刀。 “拿刀!快拿刀!”她大喊了一声,先抵挡在百姓们面前,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拿刀。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所有的刀都在百姓的手上,每个人握着刀,看着眼前的黑衣人,毫无惧色。 “拼啊!” 场面乱得一塌糊涂,赵忠显在云川根本就没有好好训练军队,林大壮虽然也算练家子,但是他只懂自己练,不懂如何教给手底下的兵。 现在他守在赵忠显身旁,看着手底下的人如此不堪一击,脸上色彩越来越不好看,可是又不能加入战斗,以免被沈云清发现黑衣人其实就是他们安排的。 一旁的赵忠显见状,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还没走十步,便被一把刀拦住了去路。 “郡守大人,你要去哪?” 是南宫峤。 他见沈云清那边足够应对,便在砍杀黑衣人的时候,时刻盯着赵忠显。 黑衣人既不杀村民,也不针对他,只冲着沈云清而来,肯定是因为沈云清触及到了某个人的利益。 在香山佛祭祀那日也是,那些刺客隐在人群中,目的就只有沈云清一个。 赵忠显哆哆嗦嗦道:“我、我、我害怕,找个地方躲躲。” 南宫峤偏将他拽入混战中:“貌似这些黑衣人根本不敢靠近你?” 赵忠显否认:“公子说笑了,怎、怎么可能?” “可能不可能的,验证一下不就知道了?”南宫峤抓着赵忠显,往黑衣人的刀口下送去。 原本要朝南宫峤砍过来的黑衣人,瞬间收住刀,眼神露怯往后退几步,转身去攻击沈云清了。 南宫峤用刀横在赵忠显的脖子上:“还有什么好说的?郡守大人?” 赵忠显:“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他语气慌乱,朝林大壮呼救:“大壮,你你你功夫好,你救我。” 南宫峤轻蔑道:“他应该不是我的对手。”随后冲赵忠显说:“叫他们都把刀放下!” 赵忠显:“……” 南宫峤手上的刀又收了几分,脖子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刀痕,渗出许多血迹,他没耐心等了,吼道:“快说!” 那些黑衣人虽然不敢伤赵忠显,可是显然也没打算管赵忠显死活,依旧不依不饶地与沈云清交手。 南宫峤气急,如果这些人是赵忠显派来的,为什么看着他们的主子有危险,都无动于衷呢? 赵忠显吓得不轻,又冲不远处的林大壮喊道:“大壮,你还在等什么?快救我,我们是一起的,我死了,你也没好日子过,你的儿子林安也甭想在云川呆下去了。” 可能这句话触动到了林大壮,他提着刀上前一步,看着南宫峤,他知道他打不过南宫峤。 下一秒,他举起刀,朝赵忠显的脖子处划了一刀,鲜血瞬间飚出来了。 赵忠显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大壮,下意识摸了摸颈边渗出的血。 “大壮,你、你、你?????” 第一百四十五章:使下三滥手段 被林大壮的举动惊到的,不止赵忠显,还有南宫峤。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对面地林大壮,见他眼神阴鸷,轻瞟了缓慢倒地地赵忠显一眼。 “你太没用了,留着也是个累赘。” 南宫峤原本手握着刀横在赵忠显脖子处,现在赵忠显气息微弱,整个人从他的刀下滑落。 只听他喃喃说:“你、你、你原来是……是你?” 林大壮点头:“对,是我!” 得到这个回答,赵忠显眼神怨恨,只不过血流得太多,他还想质问林大壮,嘴巴一张一合半晌,就是发不出声音。 然后,没过多久,赵忠显躺在地上睁着眼望着天空。 死不瞑目! 南宫峤看了眼地上地赵忠显,他也只是死在权力斗争里地一颗棋子,只能说他能力不足,被人弃用了。 不值得可怜。 他提起刀对准对面地林大壮,一双桃花眼里全是冷意,连眼尾的血痣都格外瘆人。 他问:“所以,这两次的刺杀事件,都是你安排的?” 林大壮双手抱着刀,盯着他没有回话。 南宫峤继续问:“你为什么针对云清?你背后的主子是谁?” 林大壮冷声道:“你没必要知道。” “那就开打吧!” 林大壮摆摆手:“我不跟你打,我只要她的命。” 南宫峤:“……”突然有种被人轻视的感觉。 这时,村民那边传来一声惨叫,南宫峤回头看去,有人受伤了。 他撇下林大壮,跑到混战的人群里,将黑衣人一刀一个的砍倒。 这边沈云清正解决了大部分黑衣人,却见林大壮飞速地朝她出手。 刀面反射着太阳的光刺了一下她的眼,她眯眼的一瞬间胸口挨了一脚。 “咳咳咳”沈云清捂着胸口剧烈地咳嗽几声。 对面的林大壮说:“姑娘,我们也算有点私仇,但到不了要你性命的地步,不过我主人想要你性命,你就别怪我。” 沈云清问:“你家主人是谁?也好让我死得明明白白。” 笑话,她才不会死呢! 林大壮没有说,他那一脚用劲了十足的力道,对面的姑娘应该受了很严重的内伤,对付她轻而易举。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沈云清的商超里什么都有,她早已给自己穿上了防弓单衣,连子弓单都打不穿,被踢了一脚而已。 在林大壮又一刀砍过来的时候,沈云清一个下腰,再脚上发力,抬脚踢去,正好踢在林大壮的裆部。 “唔!” 只见对面的林大壮脸部扭曲地捂着裆部,连连后退。 林大壮:“姑、姑娘,你竟使下三滥的手段?” 沈云清一个鲤鱼打挺,稳稳站在原地,轻松道:“我都要小命不保了,还管什么下三滥手段?” 趁热打铁,沈云清提着刀向林大壮砍去,对面的林大壮不得不全力应对。 论实力,林大壮不是沈云清的对手,但是沈云清已经和黑衣人对战了许久,体力消耗了不少。 所以,此时,两人竟一时分不出胜负。 晨曦慢慢变成烈日,又逐渐转变成晚霞。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声欢呼,她不敢回头看,不过很快,一个白衣人影加入了她的战斗。 是南宫峤。 他说:“你的这些村民都很有潜质。” 沈云清一个横批,挥退林大壮的攻击,然后侧头问道:“嗯?你说什么?” 南宫峤歪头:“你看看后面。” 现在他们两个对一个,沈云清分神往后看了一眼,然后愣住了。 只见所有的村民手里举着刀,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喜悦。 所有的黑衣人都倒在了地上。 沈云清愣道:“他们这是?” 南宫峤解释:“他们战胜了那些黑衣人,是不是很厉害?他们完全可以训练成一支军队。” 沈云清:“军队?” 她完全没这么想过,但是这一千人确实是一直跟在她身后,从千里之远的容城一路逃到云川。 现在他们也学会拿起手中的武器反抗了,每个人都有一点自保的能力,她很欣慰。 编成小队后,她曾经要求队长每日操练村民,刚开始村民懒懒散散,积极性一点都不高。 慢慢的,见有紧急情况的时候,发现只能靠自己的时候,开始自发地训练了。 对面的林大壮对上南宫峤,更是力不从心,眼见黑衣人全军覆没,知道小瞧了眼前的两个人,一个快速地攻势后,迅速地往水面上的一艘小船飞去。 “是我技不如人,告辞!” 林大壮丢下这么一句话,靠掌力推动小船消失在红河河面。 沈云清问道:“问出他背后的主使人是谁吗?” 南宫峤提着刀,打了许久,体力消耗严重,干脆拖着刀尖划在地上,慢慢朝沈云清走来,摇摇头表示不知。 她看着南宫峤一身纯白的衣裳沾满了血迹,瞬间变得如一副泼墨山水画,不过泼得是红墨。 发丝也有些凌乱,脸上也沾了一些血迹,桃花眼里看向她,却满是温情。 沈云清心道:好一副战损美人图,看着就让人很有保护欲。 直到脸上传来南宫峤指尖的温度,她才发觉她刚刚犯花痴了,对着南宫峤犯花痴。 南宫峤在给她理顺耳边的头发,低眸笑道:“刚刚在想什么?” “啊?没什么,你的衣服脏了……” 南宫峤这才低头看了看他自己身上,无所谓道:“洗洗就好了,你脸上都是血。” 沈云清仰头笑道:“洗洗就好了。” 虽然说衣服洗洗就干净了,但是沈云清还是惦记着这事,她的空间里有无数的衣服,再拿两套新的出来给他穿,不就是了。 等以后稳定了,她给他每天一套不同样的,换着穿,只穿给她看。 这么好看养眼的人不多穿点好看的衣服,太可惜了。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转身朝码头走去,却被身后的声音喊住。 “两位请留步!” 沈云清回头看去,是一个陌生的面孔,她不认识,再看身旁的南宫峤,同样一脸地茫然。 她开口道:“你是喊我们吗?” 对方点点头,看着满地的黑衣尸体,神情有一点复杂。 第一百四十六章:一直都在阴差阳错 “下官云川郡的吏事李思,是赵郡守手下的一名七品官员。” 沈云清指着死不瞑目地赵忠显:“你们地郡守被你们的林将军杀了,林将军逃了。” 李思似乎对赵忠显地死不意外,只低头看了一眼便挪开目光,他手上拿着一份卷轴。 他说:“云川郡地郡守死了是大事,国不可一日无君,同样云川也不能没有带头人。” 沈云清摸不准他要说什么,便没有开口,只静静地听他继续说下去。 李思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几日我会暂时处理云川郡地事物,我已发了一份奏折前往京城。” “这么快?”沈云清惊讶,人才刚死,他就得到消息,并立刻汇报给京城,这速度真快! 李思以为她要去京城告状:“姑娘别误会,只是向京城请调一位郡守。” 沈云清皱眉问:“你用的什么借口?赵忠显死了,皇上肯定要细查的。” 李思:“姑娘你刚刚不是说了,是林大壮杀得他嘛,直说便是。” “可是、可是林大壮跑了!” 李思:“跑了,皇上自然会派人将他抓回来,我来见二位是有一事相求。” 说罢,便将手上的卷轴奉上,“这里详细记载着,当年首富李家茶叶案的始末,李家只不过是被他们权力斗争牵连了。” 沈云清与南宫峤没有伸手去接。 她反问道:“你为什么到现在才将这份证据交出来?而且,为什么要交给我们?” 李思答得诚恳,“因为二位都是有能力之人,赵忠显在一日,李家的事没有翻案的机会,那日香山佛祭祀的演讲,姑娘也看到了,只不过是为他树立为民利民的好官形象。” 沈云清低声喃喃:“李思?”随即像是想到什么,冲对方问道:“难道你也是首富李家人?” 李思眼眸微抬,眼底的神色讳莫如深,盯着沈云清看了半晌,良久,才轻轻说了句:“姑娘聪明!” 沈云清像是想通了所有:“所以你知道今日赵忠显一定会死?” “……”李思敛目,一字一句地说:“今日还是明日,都无所谓。” 李思继续说:“不过,以他的行事作风,迟早要死!” 沈云清又困惑了,眉头挤成一个“川”字,“那你为什么如此信任我们,肯将这么重要的证据交给我们,不怕我们是和赵忠显一伙的?” 李思摇摇头:“不怕,因为你们好心安葬了我娘。” “什么?你娘?”南宫峤也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李青莲是……” 李思点点头:“我就是李青莲的女儿,我女扮男装混进府衙,就是要找齐赵忠显滥用私权的证据。” 沈云清:“你既然没死,为什么不去找你娘?你知道你娘因为你的死,有多愧疚么?” 李思听闻后,情绪也控制不住了,眼圈瞬间就红了,泪无声地滑过脸颊,她哽咽道:“我从牢房被人拖出来的时候,头受到重创,失了部分记忆,在我的记忆里,我娘已经死了,所以我才不知道她的存在,等我稍大一些,我就来府衙办差。”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知道前段时间当我听说,有人要给我娘安葬时,我有多恨自己么?我娘竟然没死,可我却不知道。” “老天爷就是在折磨我们一家,虽然我爹有错,但是赵忠显没错吗?他只着急推脱自己的责任,将所有的罪责推给我外祖一家,对我外祖一家赶尽杀绝,并且没收了我外祖所有的家产,他算什么好官?” 沈云清被这一个个的消息,砸得有些头昏脑胀,她在缕清思绪。 所以这一家人,一直都在阴差阳错? 原本都活得好好的一家人,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缅怀对方。 虽然惨案的起源来自少谦,是他报仇找错了人,后来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可是如果赵忠显不那么贪生怕死,细细追究茶叶案的证据,就能找出真凶,其实就只有少谦一个。 而李家则完全是被牵连的,至少,李家全族几百口人,不会无缘无故丢了性命。 可是,一个报仇找错人,外加一个贪生怕死以权谋私的贪官,害了几百条鲜活的性命。 沈云清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李思见沈云清迟迟没有接她手上的卷轴,又开口喊了句:“这位姐姐!请你帮我!” 她比沈云清年纪小,但是身高却远超沈云清,而且个子高挑,所以女扮男装完全看不出。 沈云清还是没有伸手去接,脑子里一瞬间有了一个想法:“你的事,应该你自己去办,才能替你死去的族人洗刷冤屈。” 李思眼中神色暗淡下去:“我只是一个平民。” 沈云清:“你刚刚不是说你是个七品官吗?完全可以进京面圣。” 李思摇摇头:“那是假的,我骗你们的。” “……” 沈云清:“不如,你跟我们进京吧。” 她看向南宫峤,眼神询问:你可以带她面圣吗? 她也考虑到南宫峤现在的身份尴尬,他到了京城后,能不能现身都是个问题。 南宫峤点了一下头。 沈云清冲李思说道:“你的事情,总要你自己亲手了结了才算对得起你的亲人。” 李思收回手,将卷轴藏好,挺身玉立,答道:“好。” 这时,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还没从恐惧中缓过神来的赵清欢,慢慢地挪到沈云清旁:“姐姐,姐姐,这些都是什么人?怎么这么凶狠?见人就杀!” 云娇“切”了一声:“没见过世面,吓得尿裤子吧?” 赵清欢:“你才尿裤子。” 云娇反讥:“赶紧回你们赵氏一族,寻求大人的怀抱哄一哄吧,就这胆量,还想和我们去京城?都没到呢,就要被吓死啦!” 赵清欢“喂”了一声:“看在你是沈姐姐的亲妹妹份上,我不跟你计较。” 他刚说完,手臂就被人拽着,扯了过去,力道有些大,小臂有些痛,因为没防备,被扯得一个趔趄趴在地上。 然后他就被那个人就这样扯了十几米远。 李思将赵清欢扯了在赵忠显尸体旁停下,怒道:“你是赵氏一族的人?你和赵忠显是什么关系?” 赵清欢不明就里:“他是我侄儿!你快放开我!” 李思一脚将赵清欢的脸踩在地上,眼中杀意肆虐,像要生吞了赵清欢一般,颤声问道:“赵忠显是你侄儿?” 第一百四十七章:吃了就要叫姐姐吗? 赵清欢吃痛道:“你是谁啊,快放开我,我都说了你是听不见,还是耳聋?” 李思见状,脚上力道没有减少,反而加重了,她恶狠狠道:“赵忠显害了我全族,他只死他一个人怎么能行?我也要他的族人偿命!” 说罢,视线往地上的黑衣人扫过去,弯腰捡起离她不远处地一把刀,就要朝赵清欢砍去。 赵清欢:“啊啊啊啊……你干什么?你个疯子,怎么见人就砍呢?” 在这不到几秒地时间里,沈云清又一次夺过李思手里的刀:“李姑娘,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族人地性命说到底都是赵忠显害地,当时他还没出生呢?” 李思红着眼眶:“可是他是李家人?” 沈云清:“李家早就没落了,不然他也不会想跟我去京城,我再问你一句,赵忠显地死是不是你设计的?” 林大壮背后明显有人,他杀了赵忠显后,也并没打算放过沈云清。 由此推断,李思不会是林大壮的背后人,但是从李思刚刚看见赵忠显死状时的反应,很明显赵忠显的死,和李思脱不了干系。 李思手中的刀被夺走后,渐渐冷静下来,加上沈云清拉了她一把,这才不至于赵清欢被一直踩在地上。 她盯着赵清欢,抹了两把眼泪,回道:“他难道不该死么?” 沈云清:“该死!可是他这样死你也不解气啊,你应该上告他,让朝廷律法制裁他!” 李思摇摇头:“没用的,他上边有人替他撑腰。” 沈云清抬起眼皮看了南宫峤一眼,恰巧南宫峤也看向她,然后见他转头问李思:“那人是谁?” 李思:“不知道,没有谁见过她的真面目,就连赵忠显也没有,只知道应该是一位女子。” 沈云清:“女子?京城的?替他撑腰,那应该位高权重了。” 李思弯腰将刚刚散落在地上的卷轴捡起来,塞到沈云清的手里。 “京城高门女子那么多,猜不出是谁,不过我知道,当初赵忠显因为茶叶案被贬,是得罪了她,后来又是她将赵忠显调回云川,接着就是赵忠显替她卖命。” 南宫峤走过两步,来到沈云清身边,自然地伸手将她手中的卷轴拿过来,打开瞄了几眼。 “可以说说,整件事你在其中做了多少吗?” 此时,已经整顿收拾好的村民们,都已登上过红河的船,船上的甘叔和村长在喊,一旁的林氏和云娇也在催促:“姐姐,再不走船就要开了。” 沈牧从林氏的手中接过云娇抱着,说道:“我们到船上等你们,抓紧时间。” 时间紧迫,事情三两句也说不清楚。 沈云清再一次提出了邀请:“去京城吧,自己亲手替族人翻案。” 一旁的赵清欢早已从地上爬了起来,举起手:“我也要去!” 李思见赵清欢要去京城,眼珠转了转,然后回答:“好,我路上慢慢跟你们讲。” 就这样,所有的人都登上了过河的船。 沈云清、南宫峤、赵清欢、李思、林氏、云娇、沈牧、杨秀、胡然挤在一条船上。 好在红河河面不算特别宽,如果无风无浪的话,一天就能到对岸。 等所有人都坐稳,船离开码头之后。 南宫峤又将刚刚的问题重新问了一遍:“现在可以说了吗?” 他与沈云清坐在一处,李思和赵清欢坐在了他们对面。 李思掀起眼皮,轻描淡写道:“也没做什么,就是让他行动失败而已。” 沈云清问:“什么行动?” 李思:“当然是杀你的行动。” 沈云清脑内迅速运转,片刻后,猜测道:“你知道如果他这次没有成功杀了我,他背后的那个人不会放过他,是么?” 李思狭长的丹凤眼微眯,语气没有一丝温度道:“是!这很简单,只要给出一个错误的信号,让潜伏在水里的那些黑衣人,提前动手就行。” 沈云清有些地方不明白,她问:“你怎么能确定,黑衣人提前动手了,他就没有胜算?” 李思双手抱在胸前,肯定道:“因为香山佛祭祀会上,我在一旁看了你的身手,你和你身边这位公子,功夫很好,只要不被突然偷袭,他就赢不了。” 这话说得让沈云清无法反驳,只能说李思做了万全的准备,让赵忠显死在他依靠的惹手上,怎么也查不到她李思身上来。 沈云清微微笑:“你很聪明。” 话毕,船上陷入短暂的沉默。 船棚中间放着一个小矮几,赵清欢来的时候,背了一个小包袱,里面装了许多点心,此刻正一一拿出来放在矮几上。 船上所有的人目光瞬间都吸引了,除了李思。 所有的人都与黑衣人混战许久,体力消耗极大,之前着急赶路还不太觉得,现在闲下来,才惊觉大家都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李思因为来的晚,加上对赵清欢有很深的敌意,才如此反应。 直到赵清欢将所有的点心水果都掏出来之后,才发现大家都在看他。 他笑道:“怎么了?” 云娇看见那么多没吃过的点心,也不跟他斗嘴,话锋一转:“哥哥,你这个是什么点心呀?好好看,好香哦,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 赵清欢拿起一块芙蓉糕,晃到云娇面前:“你现在怎么嘴巴这么甜,叫哥哥?是想吃吗?” 云娇吞了一下嘴里的口水,点点头:“想吃!” 赵清欢并没有将芙蓉糕塞进云娇的嘴里,而是又拿了回来,准备送到自己嘴里,边说道:“不给……我还记着你骂我的话呢。” 说罢,张开嘴,要将芙蓉糕丢进嘴里,只不过被旁边的一只手抢走了。 他转头看过去,见李思抢过他手里的芙蓉糕递给云娇,说道:“快吃吧,姐姐帮你抢回来了。” 云娇并没有接芙蓉糕,她不是不想吃。 只见她小声问道:“吃了就要叫你姐姐吗?” 李思:“???” 云娇又问:“我可以不叫吗?” 李思:“……” 云娇侧头望向沈云清,像是发誓似的:“姐姐你放心,我只认你这个姐姐,不会喊别人姐姐的,一块芙蓉糕骗不到我的,我才不是被糖骗走的小孩。” 沈云清没想到云娇竟会这么说,心内一暖,搂过云娇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傻云娇,不管你认不认,我都是你姐姐,李思比你大,你喊她姐姐,只是一个礼貌的称呼,喊了并不代表她就是你亲姐姐了。” 云娇:“……” 第一百四十八章:我弹给你听 她小小的脑袋似乎还不太能听得懂,皱着眉看向李思手里的芙蓉糕,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拿。 而一旁地赵清欢,翻了个白眼,哼道:“这里又不是只有一块,大家都有份啊,我只不过是逗一逗云娇而已,来来来,云娇喊了哥哥,我给你两块。” 说罢,拿出一块芙蓉糕一块桂花糕递给云娇,奇怪道:“喊哥哥就喊得那么顺溜,喊姐姐怎么这么别扭呢?” 云娇立马接过两块糕点,一口吞了一块,含糊道:“因为我没有哥哥,喊你哥哥我也不会背叛谁。” 赵清欢无语:“意思,喊姐姐你就背叛了你姐姐?” 云娇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我不想姐姐不开心!不想让姐姐以为我不要她了。” 此刻一旁地沈云清有点泪目。 而对面的李思扯了扯嘴角,还是将那块芙蓉糕塞给云娇,“一个称呼而已,值得这么纠结么?随你怎么喊吧,直接喊我名字都成。” “哦……” 赵清欢将所有地糕点都分给船上地人,最后一块递给李思:“谢谢你地不杀之恩,你比我大一两岁,她不喊我喊你姐姐吧!” 李思依旧没有伸手,瞪了他一眼,“少跟我攀关系,我看在清姑娘的面子上,暂时不杀你,不代表以后不会杀你。” 赵清欢毕竟是少年心性,不记仇,将那块糕点塞进李思的手里,笑嘻嘻道:“只要你现在不杀我就行,等我先看够京城的繁华。” 李思:“……” 船在夜间行驶速度缓慢,最迟也要到明日一早才能到对岸。 船身小,挤了这么多人,没办法躺着睡觉,为了让年纪大的和年幼的能好好休息。 沈云清和南宫峤来到甲板上,说是甲板,其实就是一块比较平整的木板,船夫正坐在一个椅子上划船。 沈云清怕水,不敢看水面,只能往远处望。 前面有十几艘船,都是跟他们一起的村民,再远一点的地方,一艘豪华的画舫缓慢地行驶在河面上。 看样子像是在夜间游湖?实在是速度极慢,她们这艘小船如果再快一点,就能超过它了。 沈云清只看着画舫上点着漂亮的花灯,宽阔的甲板上有舞女在跳舞,似乎还有一个女子在抚琴。 琴声绵远悠扬,一轻一重一下下敲击在沈云清的心房。 沈云清心道:果然古典音乐就是比流行音乐更好听。 南宫峤问:“你喜欢听曲?” 她听得入了迷,都没发觉南宫峤什么时候再跟自己说话,直到南宫峤在耳边打了一个响指,才回过神来。 “啊?你说什么?” 南宫峤:“我问你喜欢听曲?” 沈云清轻点两下头:“对啊,这么好听的曲子,应该谁都喜欢听吧?” 南宫峤:“等事情办完,我弹给你听。” “你还会弹曲?” 南宫峤:“琴棋书画,是小时候的必学内容。” 沈云清恍然,忘记了他是侯爷之子,从小受到的便是高等教育,莞尔:“好!” 南宫峤牵起她的手朝船边上走去:“你说你很怕水?” “是。” 南宫峤:“我帮你克服。” 说罢,带着沈云清在船岸边坐下,见沈云清闭着眼,伸手捏了捏她的脸:“睁开眼。” 沈云清:“不敢。” 南宫峤:“试试,别怕,我在这里,你不会掉下去。” 沈云清慢慢睁开一只眼,看见的便是南宫峤好看的桃花眼,然后又睁开另一只眼。 南宫峤偏了偏头,眼神示意道:“看河面!” 沈云清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头有些晕,瞬间又闭上了眼:“好晕。” 南宫峤拿起旁边的一根木棍,伸进水里,然后将握手的这端塞进沈云清的手里:“再试试,你看着木棍在水里的那一端,只盯着那一端看。” 沈云清按照他说的做,果真看了一两分钟都没有头晕,她喜道:“好神奇!” 南宫峤笑道:“所以,水并没有那么可怕。” ******** 远处的画舫之上,当初出现在赵忠显书房的那个女人,此时正端坐在甲板上,双手纤细,润白如玉,正抚着琴,看着不远处沈云清所在的这艘船,问身边的侍卫:“都准备好了?” 侍卫回答:“回主子,都准备好了,人就在那艘船上。” 女人伸手将耳边的碎发挽向耳后,露出耳上的珊瑚珠,衬得她颈线修长,她微微颔首,“嗯”了一声:“吩咐船夫开慢一点,等一等他们。” 侍卫领了命令就下去了。 “叮”的一声,琴声停了,女人起身朝船边围栏走去,早有丫鬟将毛茸茸的披风给她披上。 “你们下去吧!” 她裹紧了披风,立在围栏边,盯着那艘船,良久才说:“阿峤哥哥,好久不见,终于要见面了。” ……………… 沈云清为了克服怕水带给自己的恐惧,又盯着木棍泡在水里的那一端,足足看了半个时辰。 她眼睛盯着木棍,听着画舫上的琴声,注意力被分散,不知不觉小船已经快要追上画舫了。 这一回终于不会感到头晕了,她心中窃喜,正准备跟南宫峤分享心中的喜悦时,发现船身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下沉。 她慌道:“阿峤,阿峤,船、船要沉了。” 这是她第一次喊南宫峤的名字,以往都是喊将军,南宫峤愣是没反应过来她在叫自己。 沈云清急得去扯他的衣袖:“阿峤,船要沉了。” 她不会游水,小时候有一次差点溺亡的经历,那种窒息感有一次占据了她的脑子,刚刚好不容易克服的恐惧瞬间涌上头。 沈云清眼前一黑,整个人朝一边歪倒,好在南宫峤反应快,伸手捞住她的腰:“云清!云清!云清!” “醒醒!醒醒!”南宫峤朝船棚里看去,几人正东倒西歪的睡着了,他看向划船的船夫,可是船夫倒在一旁一动不动。 船还在慢慢下沉,这里是河中央,不存在船底部撞到石块破损的原因,船夫无辜死去,南宫峤第一反应便是林大壮! 南宫峤伸手去掐沈云清的人中,然后朝前面的船大喊:“甘叔,村长,等一等,这等一下!” 可是前面的船离得太远,根本听不清他的呼救。 南宫峤的呼救声,顺带将沈云清唤清醒了,她低头一看,水已经没过她的脚脖子,船篷里的那些人都已经出来了。 沈云清:“怎么办?” 面对水,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一百四十九章:“未婚妻”李怜华 她不会游泳,她的家人也都不会。 容城属于西北边塞之地,南安村也没有可供游水的河流,从小就没在水里泡过。 现在,面对突如其来地巨变,林氏抱着云娇也慌了神。 南宫峤看了看远处地十几艘小船,隔得太远,他们听不见,唯一挨得近的,便是那艘豪华地画舫。 希望画舫主人能发善心救一救他们。 南宫峤朝画舫望去,隐约可见一个穿着华丽地女子,他清了清嗓子朝画舫地方向喊道:“姑娘,我们的船漏水,要沉了,可否救一救我们?” 他说完,小船上所有人都将希望投向画舫。 等了一会,才等来对方丫鬟的回复:“我家小姐说,公子求人该有求人的态度,应该当面求。” 南宫峤急道:“可是我们的船很快就要沉了。” 画舫上的丫鬟:“上画舫当面求一声,也要不了多久,耽误不了救人。” 南宫峤:“……” 一旁的沈云清勉强稳定心神,看向一船老老少少,包括李思和赵清欢,都看向南宫峤。 她推了推南宫峤:“去吧,这是诚意。” 南宫峤点点头,“我一会就回来。”然后足尖一点,运足轻功朝画舫飞去,一眨眼,便稳稳落在画舫的甲板上。 甲板上那架古琴还摆在那儿,舞女早就不见了,抚琴的女子也不见了,只有刚刚跟南宫峤回话的丫鬟。 “请问,你家主子在哪里?” 丫鬟弯着腰,侧身伸手带路:“公子,请跟我来。” 南宫峤转身望了一眼沈云清,船又下沉了一点点,水已经漫道沈云清膝盖处了。 他急步跟上,朝画舫的房间走去,边走边说:“请姑娘快些,人命关天。” 丫鬟倒也识礼数,很快将南宫峤带到一间房间门口:“我家小姐就在里面,公子请。” 南宫峤也不管什么男女有别,径自推开门进去。 他大大方方跨进门,然后门被屋外的丫鬟带上了。 南宫峤扫视了一眼房间,满屋满眼的粉色,与外面的夜色格格不入,这个画风有些熟悉。 下一秒,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帘子后面走了过来,见到南宫峤的一瞬间,就飞奔扑进了他的怀里。 “阿峤哥哥,我就知道你没死,我一直在等你,太好了,你回来了。” 南宫峤被她抱得死死的,连脸都没看清,不过听声音有几分耳熟。 他使劲扣着对方的手,将她推离他的怀抱,然后惊道:“怎么是你?”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以南宫峤未婚妻自居的,兵部尚书千金李怜华,小名怜儿。 李怜华被他推得后退几步,“见到我你不高兴吗?” 话刚说完,又要来抱南宫峤。 南宫峤一个闪身躲开了,现在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沈云清她们还在小船上等着他去救呢。 他敷衍道:“高兴,当然高兴,你现在叫船夫将船开到你后面的那艘小船那里去,小船快要沉了。” 李怜华看着南宫峤敷衍的态度,明显不高兴:“来不及了。” 南宫峤疑道:“什么来不及了?” 李怜华朝窗户外抬抬下巴:“你自己看看吧!” 南宫峤一个健步走到窗户前,这里刚好可以看见那艘小船,只见刚刚还只隔着几米远的小船,现在隔了很远,他站在这里连沈云清都看不清了。 “怎么会这样?怜儿,你快叫船夫开回去,快啊?” 李怜华扭着腰肢走到南宫峤身边,身子一歪,手挽着南宫峤的胳膊,头靠在他肩膀上,悠悠问道:“你这么紧张,那上面有对你很重要的人吗?”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将南宫峤骗上船来,至于小船上其他人的死活,与她何干? “你失踪了那么久,大家都很担心你,你爹都气病了呢,卧床几个月了,皇上也一直担心你,派了许多人找你,都没有音讯。” 她明显在拖延时间。 南宫峤将她甩开,大步朝房门走去,一脚踢开门,然后头也不回地朝甲板上跑去。 身后李怜华追了出来,喊道:“阿峤哥哥,你去哪?你看那艘船,已经沉了大半了,人估计都活不了了,算了吧。” “不能算!”南宫峤心急,纵身一跃,从甲板的围栏上跳进了河里。 深秋的夜晚,河水冰冷刺骨,更加让南宫峤心寒的是,过了几年,刁钻跋扈的李怜华变本加厉,视人命如儿戏。 水下视线不好,南宫峤凭感觉朝那艘小船游去,耳边响起几声“扑通”“扑通”的落水声。 然后是画舫上李怜华气急败坏地大叫:“你们还不下去救人,阿峤哥哥不会水,他会没命的。” 南宫峤不想理他,又潜入了更深一点的水里,他只不过在小时候吓唬过她,说自己不会游水,她就相信了。 一刻钟后,南宫峤睁开眼似乎看见水里几个挣扎的身影。 是沈云清他们! 小船还没完全沉没,几人勉强抓着船篷顶部,半截身子泡在水里。 他第一个上前搂住沈云清,只见沈云清唇色发紫,全身发抖,显然被吓得够呛。 南宫峤用脸贴着沈云清的脸,轻声道:“云清,不要怕,我来了,你清醒一点,你妹妹你娘你爹都在你身边。” “我娘?” “嗯……” “云娇?” “嗯!” “我爹?” “嗯。还有我。” 沈云清冷冰冰的脸上,有了一点温度,她涣散的眼神重新有了焦距,转头看向南宫峤,又瞥了一眼后面不远处的画舫,问道:“画舫主人不肯相救是么?” 南宫峤没有点头,继续用手揉搓她的脸,让她身上温度高一点。 沈云清抓着他的手:“你会水,你可不可以帮我,将我爹娘还有云娇她们,送到离得最近的甘叔他们船上去。” 即使离得最近,游一个来回,也要二十分钟,这艘船上这么多人,恐怕等他一个一个送完,最后的那一两个人,也没有活着的希望了。 一旁的林氏和沈牧手握着手,然后将沈云清和云娇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家四口人,四只手抓地牢牢的。 林氏看着沈云清:“要走一起走,一家人要在一起。” 云娇也点着头:“我要和姐姐在一起。” 一旁的赵清欢喝了几口河水,又给吐出来,说道:“还没到这种地步吧,我也会水,可以帮着一起带人,说不定就能快一些呢?” 连李思也开口了:“其实我也会水,只不过力气小,不知道能不能带的动别人。” 几人在这里商量,他们都只剩一个脑袋露在水面上。 第一百五十章:求人不如求己 水下的压迫感不好受,沈云清说一句话就得喘好久,她时刻觉得自己要窒息似的,在现代小时候那次溺水地经历,又一次浮现在她脑海里。 她觉得她要撑不住了。 不能连累家人! 沈云清又将南宫峤地手抓住:“先将她们送到船上去!” 南宫峤:“不行!” 他知道她有什么打算。 此时,不远处的水面有响动,随之而来地便是那艘画舫。 是几个仆从,奉李怜华之命,下水来救人。 “公子,我家小姐同意了,请跟我们来。”他们手上拿着绳索,一端系在他们地身上,另一端则递给南宫峤。 南宫峤抬头看了看画舫围栏边上地李怜华。 她端着一派从容,就像不认识他一般,简简单单说:“先上来吧。” 她很无奈,总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阿峤哥哥淹死,只能先将所有的人救上来再说,其他的事,以后在计较。 南宫峤这才接住绳索,将一个一个卡结扣在每个人身上,他则一直搂着沈云清。 “好了!” 而此时画舫已经离得很近了,船上的人使力将水中的几人往上拉。 半个时辰后,所有的人都上了甲板。 李怜华看着南宫峤怀中的沈云清,眼中的妒忌之色似要冒出来,偏偏还要装作无波无澜的样子。 然后她转身朝房内走去,轻飘飘说了句:“青儿,给他们安排几个房间并换洗的衣裳吧。” 名叫青儿的丫鬟福了下身子:“是,小姐。” 画舫上房间不够,沈云清与林氏云娇三婶和李思,在一个房间里。 沈牧胡然和赵清欢在一个房间,南宫峤被单独放在一个离得比较远的房间。 他的房间与他们隔得比较远,却与李怜华隔壁。 南宫峤站在房间内,用脚指头想也知道,李怜华打得什么主意。 他接过丫鬟拿过来的衣裳,放在一边,并不打算换下。 “公子,是否需要奴婢替你更衣?”身后的青儿并没有退下,而是一直静静立在房间的一角。 南宫峤:“不用,你先下去吧!” 青儿一动不动,低眉看着地板,对他的话充耳不闻。 南宫峤又说了一遍:“你先出去!” “……” 南宫峤看着站在门口的青儿,轻佻眉毛,恍然道:“你家小姐要你这么做?” 青儿:“奴婢只是过来伺候公子。” 南宫峤:“我不需要伺候,你可以走了。” 她这哪里是伺候,明明是监视! 可是青儿依旧无动于衷,无奈之下,南宫峤只能说道:“将你家小姐叫过来!” 青儿等得就是这句话,她终于肯出门了,然后将房门“啪”一声关上,转身朝隔壁的房间走去。 房间隔音效果并不是很好,刚刚房间里发生的,隔壁的李怜华基本都已经听到了。 青儿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正好收拾好自己,给鬓角插了一朵粉色的花,她真的超爱粉色。 “我知道了,我这就去。” 说罢,提着裙摆出了房门,只要能见到南宫峤,她心情就莫名的好。 她轻轻将门推开,“吱呀”一声,屋内背对着她的人,转了过来。 李怜华笑道:“阿峤哥哥,你找我?” 南宫峤歪头摸摸鼻子:“怜儿,你叫人监视我?” 李怜华愣了一下,做无辜状:“阿峤哥哥,怎么可能,我只是要青儿伺候你更衣洗漱之类的,并且对她说没伺候好就不许出来。怎么了?她忤逆你了吗?我定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不听话的奴才。” 说罢,就要喊屋外的青儿进门,被南宫峤拦住了。 他皱眉:“没有!” 算了,说不定是婢女误解了怜儿的意思呢。 想了想,还是交代一句:“我不需要人伺候,你以后叫她不要进我的房间。” 李怜华以为南宫峤洁身自好,不近女色,心里更加欢喜,笑道:“好,我就不安排人伺候你了。” 说完,又要挨着南宫峤身边靠过来,被南宫峤一个转身避开,差点摔在地上。 “阿峤哥哥,我们这么久没见了,你怎么见到我一点也不高兴的啊?” 南宫峤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李怜华,真是跟小时候一点都没变,摇摇头反问:“我脸上写着不高兴吗?” 李怜华眨巴着眼睛:“没有。”她又像牛皮糖一样,粘了上来笑道:“没有不高兴就好,我见到你可高兴了。” 南宫峤脱下外衣,指了指身上的湿衣裳:“我要换衣裳了,怜儿,你先回房间吧!” 李怜华虽然很想留下来,但是男女有别,她只得点点头,朝外走去,在关门的一瞬间说道:“我叫厨房准备了晚膳,等会叫上你的朋友一起。” “好。”南宫峤答。 他摇了摇头,为自己刚刚脑中的想法而自责。 怜儿虽然嚣张跋扈了一点,没道理害沈云清,那只不过是巧合。 她都叫她们一起去吃饭了,所以幕后针对沈云清的人应该不是她。 沈云清这边,几个人身上都一身湿漉漉的,冷得直发抖。 房间外没有人,连个问话的仆从都没有。 沈云清想了想,算了,求人不如求己。 她走到隐蔽一点的地方,从空间掏出几件普通的古风男装和古风女装,还给云娇拿了一件童装。 然后装作不经意间发现,惊喜道:“娘,云娇,这里有些衣服,我们刚好可以换上。” 她将所有的衣服都拿了出来,抖落几下:“还有男款呢,可以给爹他们拿去!” 说罢,在几人疑惑不解的目光下,跨出门敲响隔壁的门,将衣服给他们之后,沈云清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风一吹,直哆嗦。 屋内几人都在换衣裳,林氏先给云娇换,边换边嘀咕:“怎么这么合适?就像为云娇量身定做的一般。” 沈云清打着哈哈:“也许,这个船家之前也有这么小的孩子呢,小孩子的衣服,都差不多吧?” 林氏摇摇头,“怎么会差不多,差得多,你小时候长得可胖了,以至于你的衣服云娇都没法穿。” 沈云清汗颜,原主小时候是个小胖子啊,可是现在看着这小身板,这么瘦弱呢? 林氏刚好回答了她的疑问:“后来你亲娘病逝,你也生了一场大病,听你爹说,从那以后,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一直不长肉了。” 原来是这样! 沈云清又问了句:“那我小时候是不是很丑?云娇就长得很可爱,跟您一样。” 林氏很意外,笑道:“怎么嘴这么甜?” 沈云清不自然地摸摸鼻子,掩盖尴尬:“我说得是实话。” 这时,敲门声响起,一个声音在外面说:“各位姑娘,我家小姐设了晚宴,邀请你们过去。” 第一百五十一章:怎么听着像拜把子? 沈云清推开门,见到那个叫青儿的丫鬟,眼中轻蔑之色掩盖不住,根本没拿正眼看沈云清,声音从鼻子里哼着出来:“换好衣裳了么?我家小姐有请?” 沈云清朝屋内看了那,差不多都换好了,这才点点头,不卑不亢道:“请青儿姑娘带路。” 青儿则上下打量了沈云清几眼,像是忍着偷笑,又不肯说,径自往前走了:“跟我来吧!” 所有人都出来了,沈云清往四周扫视一圈,唯独不见南宫华侨。 前面的青儿已经拐个弯不见人影了,无奈,沈云清只得带着林氏云娇她们往前走去。 她从空间里拿出来地衣服,不是特别惊艳地那种款式,就是最普通穿着舒服的,此时走在豪华地画舫上,与画舫满眼地粉色看上去格格不入。 拐个弯之后,沈云清看见前面有一男一女并排走着,光看背影她有些不确定。 女人身穿一身粉色,耳垂上地珊瑚珠格外耀眼,男人一身玄色衣袍,长身玉立,身姿挺拔,发冠玉白,正大步朝前走。 女人娇小,步子迈得小,走几步就被落在后面,她不得不小跑着跟上前面的男人。 “阿峤哥哥,你等等我!” 沈云清听见这句话的时候,脚步很明显的顿住了,她呆呆看着前面的两个人,南宫峤和画舫主人原来早就认识? 那女子生得一副好样貌,皮肤白皙细腻,与南宫峤站在一起,郎才女貌很是般配。 般配? 沈云清脑子里想出这个词的时候,心里骂了自己一声:什么时候自己这么没出息了? 南宫峤明明就是自己的!现在被别的女人觊觎,她应该上前动手啊,而不是光顾着看帅哥美女啊! “阿峤哥哥,你等等我!” 前面南宫峤的声音传来:“她们在哪?你不是说她们就在这里么?我都走这么久了,也没见到她们。” 李怜华娇滴滴道:“就在前面啦。” 沈云清跨大步,几步走到南宫峤后面,稳定心神:“阿峤!我在这!” 前面的二人同时转身,南宫峤看见沈云清一脸喜色,再往后望一眼:“大家都来了……” 沈云清上前一步,很自然地牵起南宫峤的手,朝李怜华谢道:“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还来得及问姑娘的姓名。” 想装绿茶婊,谁不会似的!!! 对面的李怜华只顾着盯着她们牵在一起的双手,脸色非常地难看,不过她是兵部尚书的千金,才不会做出丑态,她微微笑,“这位姑娘不必客气,我是璃朝兵部尚书的女儿李怜华,你叫我怜儿就可以。” 沈云清点点头,“怜儿姑娘,多谢你相救,以后只要你有需要我沈云清的地方,我一定做到。” 南宫峤:这么豪迈?怎么听着像拜把子? 李怜华视线又落回她二人牵着的双手上,嘴角不自觉地弯下,然后又努力扯着朝上:“沈姑娘客气了。” 她侧头朝南宫峤问道:“阿峤哥哥,你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位姐姐,长得好俊。” 她一问完,沈云清也立刻看向他,一边眉毛上挑:“阿峤哥哥?你们认识?” 南宫峤拽着沈云清正想向李怜华说明,没想到被她抢了话头:“沈姑娘,我和阿峤哥哥从小就认识,我们一起长大,然后阿峤哥哥出征容城之前,我爹替我们说了媒,所以我其实是他的未婚妻。” 沈云清不信:“是吗?” 李怜华:“当然是,所以,沈姑娘你不能牵阿峤哥哥的手,这不合规矩。” 沈云清自然不会听李怜华的,她侧头望着南宫峤,就是要他的一个态度。 南宫峤明显有些生气,语气有些不悦:“怜儿,小时候的玩笑话,当不得真,我只当你是妹妹,我现在心里只有她。” 说罢,牵起沈云清的手,朝沈云清微微一笑。 不得不说,李怜华的休养是真好,都被南宫峤下面子到这个份上了,依旧没有恼羞成怒,眼中带着笑意,朝南宫峤嗔道:“你说了可不算,你爹可是准许了,你失踪这段时间,你爹时常说,如果在你出征前成家了,说不定他现在能抱上孙子了。” 南宫峤牵着沈云清的手朝前走:“等我回去,我就带你去见我爹。” 李怜华被无视了,她又一步上前拦住南宫峤的去路:“阿峤哥哥,你爹已经认定我是他儿媳了,应该接受不了沈姑娘,看沈姑娘的模样,是哪个村子里出来的吧,没背景没家世没财富,她肯本就不是你的贤内助。” 南宫峤皱眉:“怜儿,我的事,轮不到你多嘴,你不是设宴请我吃饭么?一直阻拦,是不想?” 李怜华摆摆手:“没有没有,我怎么会饿着阿峤哥哥呢?先吃饭吧,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她朝前一步带路,说话的时候脸上始终挂着温婉的笑容,等走到前面去之后,嘴角立刻挎下来,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沈!云!清! 李怜华脸变得太快,步履变得极快,而身后的沈云清与南宫峤并不曾察觉,他们刚刚从生死一线中逃离,更加坚定了对方对自己的重要性。 南宫峤手上力道重了几分,将沈云清的手捏得有点疼,又用指腹去揉搓沈云清的掌心。 沈云清因为泡在水里过久,手上一层皮都要被他揉掉了,轻“嘶”一声,朝南宫峤问道:“你身上的衣服,是她给你准备的?” 南宫峤点点头:“等那件干了我就换回来。”他看看沈云清身上,大概猜测到衣服的来历,“她没有给你们准备换的衣服?” 沈云清摇摇头:“这么繁杂的襦裙,我也穿不来。” 看着前面李怜华穿得里三层外三层,最后后面的裙摆拖在地上老长老长,所以她们为避免踩到,跟她隔了一点距离。 她身后的丫鬟青儿时不时跟在后面,替她整理裙摆。 这种裙子对于沈云清来说,极为碍事,她属于走路带风的人,怎么能像李怜华那般端庄淑雅地慢悠悠走着。 南宫峤:“穿你自己喜欢的就好。” 第一百五十二章:真有钱,真败家,真好看 后面的赵清欢看着满船的粉色,眼睛都看花了,他朝旁边地李思问道:“我已经分不清颜色了,这是什么颜色?” 他指着李思身上地紫色衣衫问道。 李思白了她一眼:“你傻了吧!” 赵清欢辩解:“不是,你不觉得她这全都是粉色,怪吓人的吗?” 李思干脆直接开怼:“你才吓人!小姑娘喜欢粉粉嫩嫩有错吗?” “没错,莫非,你也喜欢粉色?只不过你以前都一直女扮男装,没机会穿?” 李思扬起手中地手:“你找死!” 赵清欢见状,躲到杨秀身后,喊道:“婶子救我!”说完又上下打量李思几眼,“不过,你穿紫色真地挺好看地。” 杨秀在一旁劝道:“你们真的是小孩子心性,才刚从水里爬上来呢,就开始打打闹闹。” 李思也不会不给杨秀面子,扬起的手收了回来,她还没仔细打量过身上的衣服。 这是她第一次在外面穿女装,有些别扭,不过沈云清挑的都是便于行动的基础款式。 腰间一条宽宽的腰带上别着一枚吊坠,直直顺着衣裙朝下,衣摆刚好到脚踝的位置,走路不至于被踩到,而且紫色特别衬她的皮肤。 这么一看,连杨秀也夸赞:“李姑娘,紫色确实很适合你。” 被几个人夸,李思有些脸红,“谢谢。” 赵清欢以为她对自己道谢,嬉皮笑脸道:“不客气不客气,哟,我刚刚好像看见你脸红了……” 下一秒,手就被李思掰着往外翻:“唉……唉,疼疼疼……疼,快松手、松手!” 李思威胁道:“你再说话我就把你的嘴缝上!” 赵清欢捂着自己的嘴巴,点点头:“你先松手!” 手被放下的时候,他的手愣是过了几秒钟才有知觉,有些害怕地看着李思,然后老老实实地落后一步,与沈牧胡然走在最后。 沈牧与胡然对视一眼,将赵清欢拎到了最后:“小孩子腿脚快,走后头去!” 赵清欢欲哭无泪,只有被林氏抱在身上的云娇,是面对着后面的,此刻正看着赵清欢扮鬼脸:“略略略,好可怜!” 赵清欢:“……” 嬉笑打闹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李怜华准备酒席的房间。 推开门,一张雕花大圆桌映入眼帘,旁边有个大圆台,底下还有许多椅子,可以看出,客人可以边吃饭边欣赏舞蹈。 云娇搂着林氏的脖子说:“娘亲,这里好漂亮啊。” 赵清欢:“啧啧啧,真有钱,真败家,真好看。” 林氏与沈牧虽然没出声,眼睛也露出欣赏之色,不停地打量房间内的布局。 杨秀与胡然跟在最后面,杨秀更是惊得直接瞪着眼睛,张张嘴巴说不出话。 胡然能想到兵部尚书家多有钱,没想打这么有钱。 李思淡淡地掀起眼皮看了一眼:这又是搜刮了多少百姓的血汗钱来挥霍? 沈云清也只是扫了一眼,心中无感:这跟电视上的画面比起来,相差太远。 李怜华高傲地看着后面那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朝青儿递了个眼色,青儿会意。 朝赵清欢走去,见他伸手去摸雕在椅子扶手上的小狮子头:“这、这是雕刻上去的?” 青儿得意道:“自然,这一条木椅,都是从一整棵树干上截下来雕刻而成,花费了京城十个工匠一年的功夫呢!” 她说完,见赵清欢摸了停不下来,赶紧上前阻止:“小心摸坏了你赔都赔不起。” 赵清欢嘟囔一句:“摸摸就能摸坏?你这椅子是纸糊的吗?” 沈云清却是知道了个大概,多半是青儿狗眼看人低,看不起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而一个丫鬟如果没经过主人的授意,是不会这么做的。 她朝云娇也递了个眼色,云娇人小鬼机灵,她三两下从林氏的手中挣脱,然后屁颠屁颠跑到青儿身边问道:“你说这一张椅子就是从一棵树干上截下来的?” 青儿:“对啊。” 云娇皱眉:“我不信,哪有这么大的树干?” 青儿:“你没见过自然不知道了。” 云娇又问:“一棵树长这么大,肯定很高,那你们只截这么一小段做椅子,剩下的岂不是都浪费了。” 青儿白了一眼:“浪费就浪费,有什么关系?” 云娇:“可是其他地方还有许多百姓都饿死了,他们挖到最后,连树上的树皮都吃完了,你们这么有钱,却还在浪费,我姐姐说浪费是不对的,会被雷公劈!” 青儿脸都变绿了:“你怎么能这么诅咒我们呢?诅咒我们被雷劈,你安得什么心?” 云娇叉着腰,气势上不能弱:“本来就是你们不对!一张椅子而已,做得这么花样百出有什么意思,不就是给人坐的么?” 青儿哑口:“你……” 一旁的李怜华上前“啪”一声,扇了青儿一巴掌:“下去!没用的东西,敢跟我的客人顶嘴。” 青儿低着头,捂着脸:“小姐恕罪,奴婢错了。” 她们做下人的,替主子做恶人,出了事,还得替主子背锅,不过,好在李怜华给她的月银很丰厚。 然后便走出了房间。 李怜华笑道:“各位对不住了,婢女不懂规矩。” 早有伺候用膳的婢女上前,将菜一一揭开,又给每个杯子里倒满酒。 虽说饭前喝点酒是这些达官贵人的常态,可是对于沈云清她们这些农村人来说,吃饭吃饭,上桌端起碗便是一碗满满的饭,然后堆得高高的菜。 此刻除了沈云清和南宫峤,其他人皆是如此,她们饿了一整天了又在水里泡了那么久,早已饿得饥肠辘辘。 面对桌山没见过的山珍海味,个个狼吞虎咽。 沈云清面前一碗饭,旁边的碗里,全都是南宫峤替她夹得菜:“你今天受了惊吓,多吃点。” 沈云清也不跟他客气,低头吃着,她吃相还算斯文,比其他人要好太多。 而对面的李怜华见到他们二人的亲密举动,瞬间就没了胃口。 她原本安排人在他们的小船上凿个洞,然后故意放慢速度等他们沉船的时候,找她求救。 她只要将阿峤哥哥骗上岸就可以了。 可是没想到阿峤哥哥将这个沈云清看得如此重,看来她要想别的办法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他们是真能吃 一顿饭,李怜华是食髓知味,其他人则吃得肚子滚圆。 饭菜色香味俱佳,她们几个本是从村子逃难而来,也没吃过这么花哨的菜,加上饿了一晚上,胃口大开。 最后将桌上的菜吃得个精光。 李怜华最开始还能保持淑女地微笑,端坐一旁看着这些土包子吃饭,看到最后,嘴角抽抽。 他们是真能吃! 更过分地是,她看见南宫峤对沈云清照顾有加,脸上维持许久的表情,终于是挎了下来。 他们有说有笑边吃边聊,倒感觉她像个局外人。 最后无奈,她出了房门交代仆从,等他们吃完就送他们回房休息。 李怜华站在甲板上,看着画舫上装饰很漂亮地粉色灯,她最喜欢粉色了,只因为小时候阿峤哥哥夸她穿粉色好看。 今天她特意穿了一件大粉色地衣裳,可是阿峤哥哥都没认真看她一眼,整个被沈云清迷住了。 阿峤哥哥真地变了! 以前就算他从容城回京,也不会对自己这么冷漠,而现在…… 都是因为那个女人! 甲板上的古琴还在,她慢慢走过去,伸出食指轻轻勾了一下琴弦,“叮”一声清脆响声。 她望着河面后方,那艘被凿了个洞的小船,已经完全沉没,而前面那些船上的人,完全没发现后面的异样。 此刻已是深夜,河面上凉风袭来,她没有裹披风,冷得双手抱着胸就是不肯离去。 没过多久,她感觉身上突然暖和起来,她低头一看,自己那件毛茸茸的粉色披风正披在背上。 一个高高的身影笼罩着她,她心中狂喜。 转身笑道:“阿峤哥哥,你……” 可是等她看清来人后,瞬间失望至极,刚刚上扬的嘴角也挎了下来:“怎么是你?” 对面的男人身材高大健硕,一身黑衣带着黑帽,整个人背对着光,唯独一张脸面对李怜华。 他将披风给李怜华披上之后,后退几步微低着头:“小姐!”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白天在红河码头斩杀赵忠显,后又欲刺杀沈云清的林大壮。 李怜华心中有气,又见林大壮没有完成她交代的任务,语气很不友善,“你还来做什么?被他们看见你与我见面,是想害阿峤哥哥彻底不理我不成?” 万一阿峤哥哥看见林大壮其实与她是一伙的,以阿峤哥哥的聪明,一下就能发现之前的事,肯定跟她有关。 林大壮紧了紧身上的黑衣披风帽子,又将面罩带上:“小姐,我不会离开你,我答应过你娘……” 李怜华皱眉:“少跟我提那个女人,她已经死了。” 林大壮微垂着眼睛,闭了嘴,良久之后,才说了句:“我会在暗中保护小姐,不会让他们发现的,既然小姐心情不好,我就先退下了。” 他说完,转身就要朝身后画舫的一个仓库里走。 李怜华喊了句:“站住!我有事要你去做!” 林大壮站定,并没有回头:“什么事?” 李怜华并没有说话,而是拿起一旁的纸笔,在纸面上迅速地写了两个字,递到他面前:“照这个做,反正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 林大壮颔首:“明白。” 说完便朝黑暗处走去。 林大壮走后,李怜华又拿起笔蘸了点墨,写下:宣阳侯亲启…… 她要将这个消息告诉阿峤哥哥的父亲宣阳侯,阿峤哥哥还活着,而且马上准备入京了,她提前报喜,让老人家开心开心。 一炷香后,她将纸塞进一个小竹筒内,唤来信鸽将信送了出去。 李怜华这才裹紧披风,悠悠地坐到古琴旁,弹了一首曲子。 直到她回房去睡觉,南宫峤都没有找过她,她很是郁闷。 第二天。 画舫已经靠岸了。 沈云清跟林氏他们早早来,准备下船,在这之前她们还是要好好谢谢李怜华。 不管这个李怜华对南宫峤有着怎样的心思,她毕竟救了她们。 沈云清分得清好坏,也知道那只是李怜华的一厢情愿,心中莫名对她多了一丝……可怜? 码头上很热闹,有些对岸的村民会拿着自己种的蔬菜来卖,也有卖小吃,卖各式各样的饰品,面食之类。 前头的村民队伍在队长的带领下,已经全部上岸了,等了许久才发现少了一辆船。 村长和甘叔这才开始慌张起来,朝人群问道:“清姑娘和将军呢?他们那一船的人,怎么一个都没见了?” 村民们都面面相觑,然后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跟村长坐一条船的子林,听说沈云清她们的船不见了,连人带船都不见了,一下子就急了。 他从人群里挤了出去,朝刚刚坐的船跑过去。 船家正准备收船桨,嚷嚷道:“诶!诶!小兄弟,我今日不去对面了,得休息一天才能摇桨,现在遭不住啊。” 子林心急,“有船可能淹了,得去救人。” 他这会突然就不结巴了,也不管船家的回答,一个纵身跳到了船上,船晃了几下,他抓着船沿,才勉强稳住身体。 “快!快!快开船,救人啊!” 船家听说后面有船翻在了河里,脸色也不好看,毕竟是同行,船翻了,摇船的船家估计也没了性命。 不过船家还是没有拿起船桨,他劝道:“小兄弟啊,不是我说风凉话,你这个时候去救人,也没什么用了,船沉了,你们到早上才发现,人都泡在河里一晚上了,哪里还能活命呢?你说是不是?” 他说完叹了口气:“我们这行啊,就是拿命在换口饭吃,保不准哪天就被老天爷收走了。” 还是收了船桨,要往岸上走。 船上的子林听闻,整个人颓坐在船边,低声喃喃道:“真的来不及了么?” 岸上的甘叔和村长不相信,也跟着跳上了船,冲子林喊道:“子林,我不相信,清姑娘那么好的一个人,就这样说没就没了,这一路我们经历了多少磨难,多少生死关头,清姑娘都能安全地带着我们往前走,现在马上到京城了,她就这样没了?” “我不相信!走,我们自己摇过去看看,她和将军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落水了?再说,好好的船怎么会说沉就沉呢?” 子林抹了把脸,也跟着说:“好!” 只有已经上岸的船家说:“船沉这有什么稀奇的?又不是富贵人家的画舫,喏,那样的,就很结实。我们这种小船,说不定在哪里碰个暗礁,底下就会有个洞,行到河中央不就得沉么?” 他说着话,还朝画舫那边望去,啧啧道:“什么时候,我也能开上那么豪华的画舫,我做梦都能笑醒!” 第一百五十四章:什么都不会的傻白甜 船上三人这才顺着船家的视线,往画舫那边瞄了一眼,然后没有任何感触地与船家对视了一眼,子林道:“我来摇船,说不定清姑娘他们只是被困在河中央了,船没那么快沉的,我们怎么能去都不去看一下呢?” 甘叔:“嗯,去!” 村长:“走!” 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村长,甘叔,子林,你们这是打算去哪?” 子林抬起头便看见林氏抱着云娇,正朝人群走来,在码头看见他们便问了句。 村长大喜:“沈家二媳妇?你们没事?清姑娘和将军呢?” 林氏指了指后面,正和李怜华道别地二人:“她们在后面呢,你们这是去哪?” 见到林氏和其他人都安全,船上三人都丢下船桨,利索地上了码头,村长笑道:“我们上岸后,没发现你们那艘船,还以为……所以想回去找找。” 他笑起来,脸上地褶皱又多添了几道。 林氏点点头:“昨晚,船确实出了问题,不过好在我们碰到了一个好心的姑娘,她命人将我们全都救起来了。” 村长:“还真有这样地事?船好端端地怎么会沉呢?晚上视线不好,我们都没发觉到,真是该死!” 林氏忙劝道:“这怎么能怪你们呢?谁也想不到地,不过听云清说,这应该不是意外。” 村长惊道:“什么意思?” 林氏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说:“船家昨晚莫名其妙死在了船上,很明显有人在暗处想害我们。” 这些话,只有甘叔村长和子林三人听见,林氏又交代一句:“提醒那些队长,叫村民们都提起精神,注意防范,越到京城越危险,加上将军又是秘密进京,能低调就低调。” 几人连连点头,不再乱打听。 此时沈云清与南宫峤已经从画舫上下来了。 李怜华本也是要去京城,难得能与南宫峤一路同行,这么好的机会她怎么会放过? 哪怕知道沈云清身后有一支千人的队伍,她也依旧要跟着一路同行。 兵部尚书千金自然有豪华马车,不过她也没那么大方到,邀请沈云清她们一起坐马车。 南宫峤牵了两匹马过来。 “你会骑马么?” 沈云清摇摇头,“不会!” 现代的交通工具不是马,她会开车,各种战车越野车都会,山地摩托车也行,唯独没有去马场学过骑马。 她看了看身后那么多的人,还有林氏她们,都是靠双腿走路,便说道:“我们还是继续走路吧,把马还给李小姐。” 南宫峤点点头,先将一匹马的缰绳递给了仆从。 “反正现在时间还早,先安排他们吃点东西,吃饱才好继续走,我教你骑马吧!” 码头太拥挤,他们人太多,所以当时并没有在码头停留,而是选择出码头后的一个空旷的地方,等村民稍作修整,顺便煮点东西吃。 这一路上,有了队长维持秩序,队伍已经不像当初那么涣散了,分配好了各自的工作之后,效率高了许多,有些村民甚至还能有存粮。 因为想着不知道哪段路上没有食物,哪段路上碰不到水源,如果他负责的事没做完,那整个小分队的人,都会指责他。 所以每个人都尽量将自己手上的事做好,也尽可能的多存食物。 于是,今日一早,听到沈云清说煮早点,大家的速度是相当的快。 没多久,十几个锅便开始冒热气了。 沈云清他们因为在画舫上,又吃了一顿好的,此时不太饿。 南宫峤牵着一匹马来到不远处的草地上,沈云清正坐在马背上。 南宫峤拉着马缰绳,停下说道:“不必害怕,马懂人性,要驯服一匹马,就只能你比它还狠,驯服了之后再把它当朋友,它就会对你死心塌地了。” 沈云清伸出手摸了摸马头部的鬃毛,不解道:“这马又不是我的,我现在驯服了它,我也不能将它带走啊!” 以李怜华对自己敌意的态度,不要说送一匹马给她,估计都不是很想看见她。 南宫峤一噎,摇头叹气道:“你掌握了最基本的驯马诀窍,以后任何一匹马骑起来,都轻而易举!” 沈云清恍然:“原来如此!好吧,将军,请开始吧。” 南宫峤低头将沈云清的脚塞进脚蹬里,并且放在最合适的位置,“脚不要伸得太进,免得等下脚卡在里面,也不要只踩着一个脚尖,脚蹬容易脱落。” 说完抬头与沈云清对视,温声问道:“我说的都记住了吗?” 沈云清忽然问道:“你不坐在我后面么?” 南宫峤怔住,然后才问:“你害怕?想要我坐在后面?” 沈云清想了想,摇摇头:“不需要!” 她怕水又恐高,现在连小小的骑马,还需要他保驾护航,她什么时候这么脆弱了? 想当年执行任务时,骑着山地摩托车直接爬悬崖峭壁,都没吭一声。 果然女人有了心仪之人之后,都会变成傻白甜,什么都不会的傻白甜。 南宫峤又说了句:“脚蹬一定要套在脚掌前部,千万不要脚跟,这样如果坠马,你就可以轻松从马背上跳下来,不会被脚蹬挂住。” “还有吗?”沈云清问,她调整一下脚的位置,保持在一个舒服的位置。 南宫峤将手上的缰绳递给她:“一定要收紧缰绳,不要太松,不然马会以为没有缰绳,而没有方向的乱跑,勒紧缰绳可以随时让马停下来。” 沈云清按照他说的,将手中的缰绳收紧一些,握在手中,便听南宫峤又在喋喋不休了。 他这时话似乎格外多。 南宫峤:“身体要跟马配合好,臀部不能坐的太实,得有一个随时要站起来的动作,保持身体前倾。” 他皱眉想了想,似乎怕有些地方没说详细,最后才说:“应该就这些了,记住,如果发现马不对劲,弃了马先跳下来,你最开始先慢慢的骑,我会在后面跟着你。” 沈云清朝他露出一个微笑:“你放心吧,我这么厉害,学什么都很快,学骑马而已,还能比越野车怕陡坡难么?” 南宫峤桃花眼里的黑眸一转,问道:“越野车是什么?” 沈云清轻轻拍了拍马屁股,朝前慢慢溜去,回道:“没什么,以后有机会让你见识见识!” 第一百五十五章:打酱油的黑衣人 沈云清双脚轻轻夹了一下马腹,扯着缰绳甩了一下。 马蹄踏踏往前走去,刚开始的速度很慢,南宫峤走路也能跟上,他就在马后边,教沈云清注意事项。 “现在可以试着加快一点速度,让马小跑起来。” 沈云清左手勒着缰绳,右手甩着马鞭,轻轻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马吃痛跑了起来,朝不远处的树林跑去。 耳边地风呼呼地刮过,沈云清坐在马背上,高高地视野下,将这片空旷地方尽收眼底。 这种感觉是开车没法比的,就算是骑越野摩托车,跟骑马也不在同一个高度。 她心中有一股无法言说地冲动,突然就开窍了一般,扯着缰绳一会往左一会往右。 这匹马还算温顺,由着沈云清毫无目地地骑着它奔跑。 “你看吧!并不是很难,我都说了我一学就会。” 就像一个小孩子向母亲讨赏一般,沈云清很是得意地朝后面地南宫峤说道。 话说完才转头看去,见男宫峤与她隔了一段距离,根本没有听清她地话。 她复又看向前方的树林,想挑战一下自己。 她甩了一下马鞭,“啪”一声抽在马屁股上,马儿嘶鸣一声,朝前方跑了起来。 “云清!” 身后南宫峤的声音响起。 沈云清回道:“没事!我已经学会了。” 说完,摸了把马的耳朵,俯下身朝马耳朵处说道:“我们去猎只小动物来加餐可好。” 马甩了两下耳朵,奔跑的马蹄速度越来越快。 很快,沈云清便进了树林。 这片树林不大,地上没有灌木丛,又高又直的树干冲入天际,她抬起头望了望,甚至都望不到树的顶部。 她勒着缰绳让马停下,马抬起前蹄叫了两声,在原地打转。 沈云清仔细搜寻树林,没有灌木丛,有没有小动物一眼便能看清。 没过多久,果然不远处有一抹白色,躲在一棵树下刨东西吃,看也知道又是一只肥硕的大白兔。 她轻轻晃了晃手上的铃铛,手中瞬间多了一把弓箭。 兔子离她大约有一百五十米远,这是她的极限射程,她将弓拉满,想挑战一下能否达到这个距离,所以故意没有驱马靠近。 她歪着头微眯双眼,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只躲在树下的兔子。 兔子的位置很隐蔽,只露出一个兔尾巴,光靠这一点点,想一击而中,有点难度。 她一直举着弓拉满箭,对着那个方向,在等待一个最佳时机。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树林里风吹树叶沙沙作响,深秋的早晨,有一丝凉意。 就在沈云清手因为长时间握着弓而有些麻木时,树干后面的兔子终于挪动了一点位置。 它的尾巴隐在树干后面,另一侧的脑袋却伸了出来,左瞧瞧右瞄瞄,估计是这里的食物吃完了,准备到其他地方去觅食。 沈云清等了许久,终于等到这个时候了,怎么可能会让它跑掉,箭头的方向随着兔子缓慢的移动而挪动方向。 然后,下一刻,“嗖”一声,箭离弦了,朝着兔子的方向飞去。 但是,沈云清听见的,却不只一声“嗖”,而是连着好几声。 “嗖!” “嗖!!” “嗖!!!” 紧接着,从四面八方窜出许多箭,都朝着她这一个方向射来。 沈云清不会轻功,不能像南宫峤那般,从马背上一跃飞起,她牢记着南宫峤刚刚说的话:遇到突发状况,迅速从马背上跳下来。 如果按照熟练骑术的人来说,面对这么多黑衣人的围剿,唯一的办法就是骑着马,快速地冲出包围。 但是沈云清才刚开始学骑马,与这匹马还完全不熟悉,贸然策马冲出去的可能就是,人和马配合不好,马反而会成为她的绊脚石。 所以,她还是快速翻身下马,手中的弓箭被她收了起来,转而掏出一把刀,戒备地看着眼前上百名黑衣人。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拦杀我?” 其中一名个头大的黑衣人,上前一步,语气冰冷道:“奉命行事而已,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沈云清听着声音有点耳熟,又不是很确定到底是谁。 她问道:“奉谁的命?” 黑衣人:“你没必要知道!” 说完招手吩咐手底下的人,“速战速决!” 沈云清冷笑一声:“既然你们不肯自报家门,就不要怪我不找人帮你们收尸了。” 她商城里的那些好东西,可是好久都没有出来见见太阳了,就这百来个人,两个足够。 黑衣人冷笑一声:“小姑娘人小语气倒不小。” 然后,所有的黑衣人全都拥了上来。 “嘭……嘭!”两声响起。就连黑衣人都没看清到底什么东西作响。 不过须臾,百来个黑衣人全部倒在地上,没了动静,只有站在后面为首的黑衣人因为离得比较远,躲过这一劫。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扔的是什么东西?” 沈云清双手拍了拍,将手上的灰拍掉,她懒得与他们动手浪费自己的体力,有这么省力气的武器不用是傻子。 沈云清学着黑衣人刚刚的话,轻哼道:“你没必要知道。” 说完,又假装从袖袋里掏出一个手木留弓单来,对面的黑衣人见状,脚底抹油比兔子跑得还快! 一想到兔子,沈云清记得自己刚刚射出去的那一箭,堪堪射中了兔子的耳朵,兔子动弹不得,只得老老实实呆在原地。 而不远处,几双眼睛刚好看见了这一幕,都眼睛睁得老大,不可思议地看着沈云清手里的东西,以及她刚刚瞬间将弓箭收没了,又瞬间变出了好几个这个能炸死人的可怕东西。 林氏抱着云娇,沈牧站在后面一点,还有杨秀,最后的便是南宫峤。 几人当中,就南宫峤表现的冷静一些,其他人均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沈云清。 良久过后,林氏才低低发出声音:“云清,你刚刚扔的是什么东西?” 林氏一开口,沈云清回过头,发现这么多人站在不远处呢。 都不知道她们什么时候到的。 这……要怎么解释? 第一百五十六章:带家人逛商城 沈云清与林氏几人隔着一堆黑衣人尸体,还有刚刚手木留弓单炸出来的土坑。 她捡着干净的空隙,左一脚右一脚跳着走,来到林氏面前。 听见林氏又问了句:“你这些东西哪里来地?还有你刚刚手上地弓箭呢,怎么不见了?” 她身上没有背背篓,双手空空的出来,现在手上还握着一个手木留弓单。 瞒是瞒不住地,都是一家人,没必要一直瞒着他们。 沈云清想清楚之后,突然释怀了,她没有过多解释什么,而是摇响手上地铃铛,“叮铃”两声手上地手木留弓单不见了。 林氏几人“咦”了一声:“不见了?” 然后沈云清又晃了几下,那把弓箭出现在她手上。 林氏几人皱着眉,怎么也想不通,最后云娇开口了:“姐姐,你是不是天上下凡的神仙?会法术?” 沈云清:“……” 按他们古代人的理解,能凭空将东西变没,又能凭空将东西变出来,这的确只能叫法术了。 可是,她不是凭空变出来的,她只不过有一个看不见的大型商超藏在铃铛里而已。 她摇摇头:“不是,我也不是凭空变出来的。” 林氏和沈牧又问道:“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云清朝后面的南宫峤望了一眼,见他眼神温柔地看着自己。 她思索了几秒,最后下定决心坦白。 “你们跟我来!” 为了说清楚这件事,沈云清特地找了一个隐蔽一点的山坳处,拉住几人的手,靠意念将他们都带进铃铛空间里了。 几人站在白茫茫的空间里,不远处的那些兵器还好好地堆放在一个角落里。 而在空间正中央,一座非常大的奇特建筑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大型商超! 林氏看着上面的字问:“这是什么?” 沈云清回答:“大型商超,就是城里的米面粮油铺子,只不过这里有所有的物品种类,不需要一个店铺一个店铺的进去购买,只需要在里面选购完成之后,在出口处会有一个收钱的地方。” 林氏问:“你刚刚的东西就是在这里面拿的?” 沈云清点点头。 林氏:“你哪来的钱?” 沈云清笑道:“这个是在我的铃铛空间里,不需要付钱,这个商城是我的。” “你的?”林氏和沈牧不敢相信:“谁给你的?” 沈云清觉得要解释不清楚了,越说越乱,正好后面的南宫峤走了过来,插话道:“我们现在就相当于在她的铃铛里,她的铃铛就相当于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额,背篓!这个说法对吗?云清!” 沈云清点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 云娇走过来拉着沈云清的手:“这不就是法术么?姐姐,那这里面有没有好吃的?” 沈云清弯腰将她抱起来,往前走去,边走边说:“里面什么吃的都有,云娇可以自己慢慢挑。” 一行人在商城里逛了许久,就像普通人在现代,带亲人逛商城购物那般。 只不过,这个购物不需要花钱,随便拿,而且拿完了就会自动补全。 林氏像是一时半会接受不了,她有些紧张,有些害怕,朝沈云清说道:“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别人说,让其他人知道了,你手上的铃铛必定会被争得头破血流,你也很危险。” 沈云清自然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她轻拍林氏的手,“娘,你放心,我会小心的。” 逛了一圈下来,大家也都只是拿了点路上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在手上,东西多了容易招人嫉妒。 而不远处的云娇,则推着个购物车,拿了满满一购物车的零食熟食水果饮料,手上还拿着一瓶可乐:“姐姐,你上次给我喝的就是这个啊?原来都在这里呢。” 沈云清看着那满满一车的东西,嘴角抽抽:女人购物的天性,自古就有么? 她抱起云娇,只允许她拿手里的那瓶可乐,其他东西都不能拿出去,太招摇显眼了。 云娇不懂,小脸拧成一个团子,问道:“为什么?我想要嘛!” 沈云清耐心解释:“因为外面还有很多人没饭吃,饿肚子,如果他们知道我这里有这么多吃得,她们就会抢走我的铃铛,云娇希望铃铛被抢走吗?” 云娇双手抱胸:“不要!这些都是我的!” 沈云清轻笑一声:“对啊,都是你的,你想吃什么,姐姐就给你拿,但是不能一次性拿那么多,好吗?” 似是很舍不得,云娇的眉毛都快皱着一个结了,最后才万分不舍地说:“好吧,我每天就吃一包,好不好?” 沈云清:“好!” 一旁的林氏还有点不明白,走上前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发现这个铃铛的异样的?” 沈云清说:“从南安村被白狄屠村,那晚他们放火烧了村子开始。” 她说完又解释一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我就有意识地囤物资粮食兵器。” 林氏点点头,走出商超,“你这样做是对的,但是要保密。” 然后冲在场的其他几人嘱咐了一句,又千叮万嘱云娇,不要将姐姐铃铛的秘密说出去。 云娇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不会说漏一个字,她每天都要吃这里的好吃的,被别人知道了,就会有其他人来跟她抢东西吃了。 她才不要呢,这些都是她一个人的! 众人这才在沈云清的带领下,出了铃铛空间。 沈云清灵机一动,突然想起一个好主意,她说:“我既然有用不完的物资,干脆等我们去了京城之后,就不去种地了,直接找个铺子开个店如何?” 可是沈牧却犹豫了。 士农工商! 商人在璃朝的地位最低等,他好歹在军中领了一个小小的职务,就觉得没必要再让妻儿出去抛头露面了,只得暂时压下,说道:“等到了京城再做打算,如果我的事了清了,说不定能继续回禁军领职,你们就安安心心在家呆着玩耍就成。” 沈云清心中冒出这个想法,她是属于那种想到便要付诸行动的人,沈牧的三言两语劝不动她,她也敷衍道:“嗯,还是先赶路要紧。” 可是,他们直到走出这片树林,都没发现一个大树干后面一抹粉红色的身影,正呆呆地看着沈云清手上的铃铛愣神。 第一百五十七章:怎么感觉这是个坑呢? 那匹马在听见响声,一溜烟跑了,南宫峤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找到了它,将它牵了回来,一同往队伍休息的地方去。 耽搁了这么久,想必他们都已经收拾好随时等着出发了。 而树林里,李怜华仍旧站在那棵树后面,右手扶着树干,呆呆地看着走远的一行人,喃喃道:“原来如此,原来阿峤哥哥有这个打算,我就知道阿峤哥哥不会变心地,他有苦衷地。” 似是这几日在南宫峤面前受的委屈都得到了合理地解释,李怜华地心情无比愉悦,她双手绞着手帕,脑中快速思索,想做点什么帮助南宫峤。 “他肯定是想得到沈云清手里地铃铛,所以才刻意接近她,阿峤哥哥实在是太惨了,战败被国人误会,所以才想出这个办法。” “我不想阿峤哥哥委曲求全,这个女人太可恶了。” 打定主意后,李怜华提起裙摆,朝树林外走去,没走几步,被一抹黑色身影拦住。 林大壮跪在李怜华面前:“请小姐责罚!” 李怜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叹了口气道:“起来吧,那个女人有一个宝贝,不怪你杀不了她。” 林大壮:“什么宝贝?” 李怜华:“你没看见她手上那个威力无比的炸弹么?一个就能炸死那么多人,都藏在她手上铃铛内。” 林大壮:“……”一个小小的铃铛能藏东西?而且是那么危险的东西? 刚刚混战中,他并没看清沈云清从哪里掏出的武器,都说眼见为实,他没看见,多少怀疑李怜华眼花看错了。 不过他并没有戳破李怜华,而是接下去问道:“那怎么办?杀又杀不了她,她那么厉害!” 李怜华朝前走着,说道:“将她的铃铛抢了便是!” 走了几步停下来,望着不远处树林的出口:“她能有多厉害?不都是靠着铃铛么?阿峤哥哥跟着她,如此护着她,也是想将她手上的铃铛哄骗过来。” 林大壮挠挠脑袋,疑惑道:“将军……他亲口对你说的?” 南宫峤对沈云清的态度,实在不像装出来的。 小姐可别一叶障目。 李怜华翻了个白眼,冷哼一声:“凭我对阿峤哥哥的了解,绝对是这样,不然没有什么理由,能解释阿峤哥哥对我的冷淡。” 林大壮:“……” 李怜华吩咐了一句:“这几日你就在暗处,找机会将她手上的铃铛偷了,暂时不要拿出来,等到了京城,阿峤哥哥跟她们分道扬镳之后,我再将铃铛送给他,算是给他的一个大礼。” “是!” 二人一前一后出了树林,林大壮一个转身就消失了。 不远处村民歇息地,青儿正焦急地在人群中搜索李怜华的身影,一千多人找来找去,眼都花了。 她不禁有些着急:“小姐,你去哪了?小姐。” 最后无奈之下,青儿只得向南宫峤求助:“将军,我家小姐不见了,麻烦你帮我找找!” 南宫峤看了一眼围在马车旁的护卫,反问道:“你们这么多护卫光吃饭不干活?” 青儿被怼得一愣,嘴巴一张一合半天,:“他们自然也要去找,这不是怕附近有危险么?” 南宫峤:“有危险?那还舍近求远跑来找我,不先派护卫去?” 左说右说,南宫峤就是不打算帮忙去找人,青儿不敢耽搁,小姐只说她出马车转转,没想到这才没多久,就不见人影。 没办法,只能先派护卫去找人。 还没等青儿说完话,李怜华已经走到马车旁。 逃荒队伍与他们中间有明显的分界线,她瞧了瞧已经准备出发的沈云清,视线随之落在她手腕的铃铛上,随即上了马车。 云川郡原本离京城就不远,坐马车两天半路程,骑马只要一天半路程,而走路的话,可能就要五六天。 这中间这些人需要吃饭,需要休息,沈云清是人,也要休息,随时都有疏漏的时候。 她又派了几个人去协助林大壮。 队伍就这样缓慢地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这一路上小白被安排给胡然照顾。 云娇玩了几天,突然想起小白来,便跑到胡然这一组,看着眼前这个完全变了样的小白,应该叫白球了。 云娇仰着头问:“胡然叔叔,你喂小白吃了什么?它怎么变成一个球了?” 小白:你说谁是球? 胡然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罐满满的蜂蜜,“这个啊,它超级喜欢吃,我就给它吃了。” 云娇抠着手指:“哦,原来如此。” 这么胖,可不能再死命吃了,她扒拉着小白的耳朵,让它低下头,然后对着小白的耳朵说:“以后不可以这么吃了,你看你,都胖成球了,都不可爱了,我都没办法爬上去了。” 小白低呜几声:“……” 云娇听后,瞬间双手叉腰:“你竟敢嫌弃我胖?我哪有长胖?哪有你胖?” 小白:“……”你不讲道理!不信你问问你姐姐。 云娇屁颠屁颠地拉着小白来到沈云清旁边,欲言又止的样子。 沈云清笑问:“云娇,怎么了?” 云娇想着不能这么直白地问,得拐个弯,便拉着沈云清的手问道:“姐姐,我是不是长高了?” 沈云清抱起云娇,颠了两下,应和道:“是啊,我们云娇长高了,还长胖了呢!” 抱在手里确实重了不少。 一旁的小白听后,双眼微眯露出了两颗牙齿,这就是它最礼貌地嘲笑了。 而云娇则挣扎着从沈云清手里跳了下来,双手抱胸背对着沈云清,嚷嚷道:“我没胖!我没胖!” 连说几遍之后,板着一张小脸不肯看任何人。 沈云清见云娇真的生气了,连忙改口:“好好好,我们云娇长高了,没长胖,没长胖,不但长高了,还越长越漂亮了呢!” 听见这话,云娇才转过身,高兴道:“对啊,我就没长胖,不像小白,长得跟个球一样,小白,你要减肥了,你不能再吃蜂蜜了,为了不浪费,这罐蜂蜜我帮你吃了吧。” 小白:“???”怎么感觉这是个坑呢? 可是它没有辩驳的权力,蜂蜜被云娇抱在手里边吃边走,它再也嘲笑不出来了。 熊生无望了。 第一百五十八章:这是什么神仙过的日子? 队伍走了一天,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在一块草地上停下来。 璃朝的京城位于江南水乡,多平原湖泊,少高山盆地。 逐渐靠近京城后,很明显能感觉到,这里地树林都种在平原上,不像西北,多高山峻岭,走山道也是上上下下很费力。 今日他们选地一块休息地,靠近一个水源附近,草地上还可能挖点野菜什么的。 沈云清带着自家人单独找了一块空地,搭灶生火,准备煮点好吃地。 今日李怜华没有跟他们一同睡在野外,离此处不远有一个小镇子,镇子上有客栈。 沈云清考虑一千多人,进镇子也不方便,于是便安排在此处了。 此刻林氏云娇沈牧杨秀和南宫峤坐在一桌,看着沈云清变戏法似地掏出了许多食材。 “这是黄焖鸡,热一热就可以吃。” 沈云清又掏出一大包:“这是烤鸭,不用热,直接撕开吃。” “这是泡面,冲点水就能吃。” 拿了许多东西出来后,沈云清又问林氏:“这些能吃饱吗?还要煮饭吗?” 说完,还刻意去看了眼其他村民,还好,他们跟着各自地队长,并没有朝他们这边看来。 林氏点点头:“应该不用了吧!” 沈云清又掏出几只鸡,叫杨秀每只鸡剁成两半,然后说:“去给他们每队半只鸡,就说是我刚刚去树林里捕猎到地几只鸡,马上到京城了,大家吃一顿好的。” 杨秀看着满桌好吃的,咽了咽口水,拿着那些鸡走了。 村民们正等着锅里的饭菜呢,菜准备好了,黍米饭也准备好了,灶里生着火,锅里“咕咚咕咚”地冒着泡泡。 百来个人一队,都跟在掌勺的人背后,嚷嚷道:“怎么还没好啊?” “别急,总得一锅一锅来。” “还不如我们自己煮自己的呢?” “就是,非得组什么队,一起吃饭,磨叽死了。” “但是组队之后,你不觉得我们走得很轻松,也没遇到什么危险了么?” “那是因为快到京城了,能有什么危险?” “可是我听说,现在阳城里的百姓日子不好过。” “你听谁说的?” “前面有一队人,就是从阳城来的,他说白狄人在进攻阳城。” “万一阳城也破了,京城会不会守不住啊?” “放你娘的屁,皇帝都还在京城呢,怎么会守不住?天子脚下最安全。” 胡然走过来,喝了一声:“都闭嘴!小心被人听见说你们造谣。” 被这么恐吓一番,几人终于噤声。 这时,杨秀拎着鸡走过来:“胡将军,这时云清今日去树林猎到的野鸡,快到京城了,大家一起吃顿好的。” 胡然看着她手里的鸡,一时傻愣住了,忘记伸手去接。 杨秀笑道:“怎么?嫌少了?” “不是不是!”胡然忙伸手过去接,解释道:“怎么会呢?替我谢谢清姑娘。” 说罢,将鸡递给身边的士兵,吩咐道:“每队一只鸡,拿去分了。” 胡然:“你吃了吗?” 杨秀摇摇头,“还没呢!”想着沈云清拿出来的那一堆好吃的,就想立刻回去。 胡然热情邀请:“要不,跟我们一起吃?” 杨秀:“不用了,鸡本来就不多,你们这么多人,每人能有几块就不错了,我就不跟你们抢了。” 说完,也不等胡然做出反应,她就径自走了。 胡然眨巴了下眼睛,看着杨秀的背影,良久,才发觉,她是在为他考虑,瞬间心里有些感动。 而走远的杨秀根本不知情,快几步跑到这边。 沈云清已经将所有的食物都准备好了,她一来便端了一碗泡面和一块鸭肉给杨秀。 这一顿饭,每个人都吃的好满足。 云娇吃了一碗泡面,半只黄焖鸡,一只烤鸭,一瓶可乐,还有饭后甜点——两颗棒棒糖一个果子。 这是什么神仙过的日子? 云娇摸着滚圆的肚子,躺在草地上,眯着眼看天空,已经出现了零星几颗星星了,闭上再睁开,出现了一片白。 是小白! 云娇搂着小白的脖子:“吃得好饱,嗝~~~” 小白今日也分到了一份,吃到了比蜂蜜还美味的食物之后,瞬间就不太想吃蜂蜜了。 它趴下将头整个搁在云娇的肚子上,压得云娇有些喘不过气来。 “你压死我了!” 云娇伸出小脚将小白踢远一些,玩闹了许久,总算消食了一些。 林氏在不远处喊:“云娇,快来,睡觉了。” 沈云清学着样,从空间里掏出了材料,做了几顶帐篷,并将做法教给了其他队长。 好在做帐篷的材料随处可见。 有些村民家里旧的衣服加几根树枝就行。 于是,草地上多了许多帐篷,总比光秃秃地睡在地上要强上许多。 火堆没有熄灭,留给值夜的人。 沈云清这里总共搭了三个帐篷。 她和林氏云娇一个帐篷,沈牧南宫峤加上后面过来的赵清欢一个帐篷,杨秀则和李思一个帐篷。 赵清欢和李思并不知道沈云清铃铛的秘密,但是一直跟他们一起走。 夜渐渐深了,赶了一天的路,又吃饱,此刻所有的人都泛着困意,就连守夜的那十几个人,都眼睛时不时眯一会,头点来点去。 谁都没发觉,不远处的小山丘后面,十几个黑影正慢慢地朝沈云清的帐篷挪去。 他们完全就是趴在地上匍匐前进,河里的水流声完全掩盖了黑衣人发出的细碎声音。 坐在火堆旁的几人,已经响起了鼾声。 而黑衣人摸着黑进了沈云清的帐篷。 他们牢记头领的吩咐,拿了东西就走,千万不要惊动这个女人。 于是,他们守了三个时辰,眼见着沈云清掏出东西给大家吃,又掏出东西做了帐篷,最后才睡下。 他们摸着黑进了帐篷,很奇怪,今日的任务特别顺利。 他们甚至没有费一点力气,因为沈云清将铃铛解了下来,放在一边。 就这样,一个黑衣人右手死死握着铃铛,生怕它发出一点响声惊动熟睡的人。 然后悄无声息地,从帐篷里爬了出来,慢慢后退,直到确定没被人发现后,朝着小镇子的方向跑去。 第一百五十九章:你若盛开清风徐来 小镇客栈里,林大壮依旧一身黑衣站在暗处,双手垂于身侧低着头。 房间内点着一盏灯,不算很亮,李怜华举着那只铃铛,在灯下眯着眼仔细看。 看了个遍,也没发现铃铛有什么特别之处。 “它也没什么特别之处,难道我看错了?” 李怜华不甘心,拿着铃铛甩了甩。 “你若盛开!” 一袋粮食突然从半空中掉了出来,落在地面。 她与林大壮面面相觑,看着地上的粮食呆愣了许久,才相信粮食真的是从铃铛里冒出来地。 随即为了验证,她又说了句:“清风徐来!” 那袋粮食“倏”地一下就不见了。 这两个暗语“你若盛开”和“清风徐来”,是她在小树林里听沈云清亲口念的。 她想看看,除了粮食还能变出其他地东西么,于是,心中想着京城有名地点心“佛抄手”,念了一句“你若盛开”,果然,一盘佛抄手瞬间出现在桌子上。 再念一句“清风徐来”,佛抄手瞬间就没了。 如此往复几次,她终于相信,这个铃铛真地有凭空变物的本事,果然是一个好宝贝。 有了这个宝贝,想要什么有什么,到时候她帮阿峤哥哥变出许多士兵和兵器来,送他一支二十万人的军队。 只有她才了解阿峤哥哥想要什么,她才不像那个沈云清那般自私,只知道给自己人变好吃的。 李怜华拿着铃铛,喜不自禁笑道:“这是个好宝贝,想要什么东西,它就能给变出什么东西,果然厉害。” 林大壮低着头:“恭喜小姐!” 李怜华披着一件衣服,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因为过于激动,完全没了睡意。 踱来踱去许久,她突然站住,说道:“我改主意了,我要当着所人的面拆穿她……” 林大壮:“小姐想怎么做?” 李怜华微挑眉,笑道:“自然是让她身败名裂。” 让阿峤哥哥看清她的面目,让阿峤哥哥知道谁对他最好! …… 第二日一早,李怜华早早起来,在丫鬟青儿的伺候下,洗漱完毕,钻进了马车里。 昨日盯着沈云清的护卫来报,阿峤哥哥他们已经过了镇子朝前面的山路走去。 她得跟上她们,最好在进京城之前,将要处理的事处理妥当。 马车毕竟比双脚走快,不过半个时辰,李怜华就追上了他们。 队伍行进了半上午,此刻所有人正停在一个大凉亭里,稍稍休息顺便喝点水。 李怜华的马车停在一旁,她提起裙摆下了马车,款款来到凉亭里,站在南宫峤与沈云清的中间。 南宫峤上下看了她一眼,问道:“有事?” 李怜华朝左右都看了一眼:“我有话对大家说。” 她没有回答南宫峤的问题,而是面向底下所有的人。 村民们眼露疑惑,他们又跟这位富贵人家的小姐不熟,她能有什么话对他们说? 不过,大家还是安静下来,看向李怜华。 凉亭内的李怜华看了沈云清一眼,然后慢慢从袖子里掏出了铃铛,说道:“清姑娘,有好东西藏着掖着,做人这样就不厚道了吧!” 只见一旁的沈云清脸色大变,挽起袖子看了看手腕,果然铃铛不见了。 她皱眉问道:“李小姐,你这是什么意思?” 李怜华轻轻摇了摇头,抿唇微笑:“你在树林里对你的家人说得话,我全都听见了,你这个铃铛,里面可以存很多东西,可是你有好东西不拿出来给大家分享,只顾着自己一家人,我今天就要在所有人面前揭穿你。” 这话一出,底下多了许多声音。 “这……这是真的吗?” “不知道诶,不过这位小姐说她亲耳听见的,应该不会有错吧?” “怪不得,清姑娘那么厉害,背篓里从来不缺吃穿,原来都藏在那个宝贝里呢?” “可是那个铃铛那么小,怎么能藏东西呢?她会不会想离间我们?” “她估计跟清姑娘有仇,所以才要诋毁清姑娘,我才不信呢,这一路上清姑娘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我们没有饿死在半路,现在马上到京城了,她跳出来是什么意思?” 队伍中,有不相信的,也有半信半疑的,还有一部分对沈云清有意见的,听见这话,就开始瞎起哄了。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她时不时就能抓到山鸡兔子,还能抢到粮食,原来是有个宝贝帮她呢,说不定这个宝贝就是在路上捡来的,被她私藏了。” 李怜华听着底下的议论声,心中窃喜,果然起到了一点效果。 她说道:“是真的,我昨晚在房间里还试验了几次,只要念对口诀,就能变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无论任何东西,都可以变出来。” 底下的春花不信,她已经被沈云清任命为八队队长,也颇有点小领导的气势,她上前一步,拖着肥胖的身躯挤到前面:“你说是就是啊,证据呢?说不定你就是拿了个破铜烂铁来挑是非呢。” 人群里有个村民附和道:“对啊,凡事要证据啊。” 李怜华朝身后的护卫摊开手掌,下一秒,护卫递上了一样东西,正是昨晚她心心念念的佛抄手。 “这是京城最有名的点心佛抄手,除了京城,其他地方都没有,我拿到之后只念了一句口诀,桌上便出现了这个,因为我当时非常想吃佛抄手。” 她说完,朝一旁的沈云清看去。 沈云清脸色很难看,冷声问道:“李小姐私自拿别人的东西,怎么不说说你这品德问题?” 云娇也帮着说:“不问自取算是偷!你是小偷!偷我姐姐的东西。” 村民看热闹不嫌事大,见沈云清跟云娇都承认铃铛是沈云清的,看沈云清的眼光不免多了几分不言而喻的意味。 “清姑娘,那铃铛真的是你的?” 沈云清:“……” “她说得都是真的?” “……” 李怜华趁热打铁,“不用问了,沉默就是承认,况且这个小娃娃都认出来了。” 沈云清斜视李怜华一眼:“铃铛是我的没错,你开口闭口它是个宝贝,能变出东西,你倒是现场变一个试试?” 她继续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铃铛,我作为一个姑娘家唯一的首饰就是它了,怎么就被你盯上了,还变成一个能变万物的好宝贝了?” 李怜华冷笑一声,“看来你不到黄河不死心!” 第一百六十章:自取其辱 一旁站着许久没吭声的南宫峤,轻咳了一声,有些愠怒:“怜儿,你这是做什么?快回马车去。” 李怜华握着铃铛,退后一步,拉住南宫峤的手臂:“阿峤哥哥,这个女人有私心,这么好地宝贝都不让你知道,她对你根本就没有真心,不值得你这样护着她。” 南宫峤早就知道铃铛地秘密,甚至比沈云清的父母知道地都早。 他明白铃铛地秘密一旦公开,那沈云清就会变成众矢之地,而且这个铃铛也会变成所有人争抢的目标。 到时候整个璃朝上下,估计就会乱成一团。 因为一个铃铛由此引发一大串的血案,这不是他愿意见到的。 他伸手想将李怜华手中的铃铛拿回来,说话分散她的注意力:“这个铃铛就是一个普通的铃铛,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你应该听错了。” 哪知李怜华反应极快,南宫峤还没够到铃铛呢,她就移开手,朝前面走去。 她很肯定:“我没有听错!” 说完,还死死握着铃铛不肯松手。 一旁的沈云清倒是没有上前来抢铃铛,她伸手拿了一块佛抄手点心吃,边吃边点头:“果然好吃,难为李姑娘为了陷害我,准备了这么好吃的点心。” 李怜华:“你少狡辩!” 沈云清吃完一块点心,拍拍双手:“铃铛是我的,我认,但是你说它是个宝贝,那你倒是告诉我,它是如何变出这盘点心的?不如你再变一个给我试试?” 底下人起哄道:“对啊,现场变一个、变一个。” “变啊!” “还真以为像七十二变的猴子呢?拔根汗毛就能变东西了?” 沈云清嘴角抽抽,心道:这到底是什么朝代?看服制也不想明代以后的朝代,怎么就连明清小说都知道呢? 一旁李怜华开口了:“好!既然你们不死心,非要亲眼见识一下,我就让你看看,清姑娘的铃铛有多厉害……” 一千多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凉亭内的李怜华。 为了让所有人都能看到,李怜华爬上了亭子里的石桌,右手握着铃铛的一端,然后用力摇了摇,伴随着“叮铃”声,她喊了句:“你若盛开!” “。。。。。。” 李怜华:“你若盛开!” “。。。。。。。” 春花站在最前面,“切”了一声,就要转头钻回她自己的小队旁去。 石桌上李怜华不死心,又大力的摇了几下铃铛,同时连喊几句“你若盛开”。 奈何铃铛都毫无反应! 李怜华解释道:“我今天早上都试过很多遍,不但可以变出佛抄手,还可以变出许多粮食,大米面粉肉类都可以变出。” 她不说还好,一说粮食,底下的村民都说:“那你倒是变一个出来让我们开开眼啊!” 李怜华脸上有些挂不住,急道:“我再试试!” 左摇右摇,对着天上摇,对着地上摇,还挨着沈云清摇了一遍,口诀都念了无数遍,铃铛就是毫无反应。 她自言自语道:“难道念错了口诀?” 说罢又反过来念:“清风徐来!” 依旧没一点反应。 “你若盛开,清风徐来!” “清风徐来,你若盛开!” 反反复复念了十几句,铃铛依旧毫无反应。 一旁的沈云清见状,朝李怜华伸出右手,掌心朝上摊开:“李小姐,验证够了吧?铃铛可以还我了吗?” 李怜华像是想到了什么,恍然道:“是不是你在铃铛上动了什么手脚?” 沈云清一脸问号:“你自己说得,早上还拿在你手里,自从你来到这里,这段时间我可没动过铃铛,我是看在阿峤拿你当妹妹,允许你在这里胡搅蛮缠,不然……” 李怜华:“不然怎样?你还想打我不成?” 云娇在后面小声补了一句:“也不是不可以。” 声音太小,沈云清与李怜华都没听见。 李怜华不敢相信,急道:“明明早上我念什么它就变什么出来,怎么这会就没用了呢?” 底下的村民见是这种情况,挥挥手叫她散了,春花叉着腰大嗓门吼道:“这位小姐平白无故地,污蔑我们请姑娘做什么?你跟清姑娘有仇?” “赶紧将铃铛还给我们清姑娘吧,你们高门贵女还会缺一个铃铛么?” “就是就是!” 李怜华看着底下一人一口唾沫地自责她,乱拿别人东西,脸上色彩很是难看,受不住这么难听的话,瞬间眼泪就在眼眶中打转。 春花:“哟,咋还哭上了,自己做错了事还说不得了?” 李怜华捏着铃铛,看了看一旁的南宫峤:“阿峤哥哥……” 南宫峤面无表情,语气有些冰冷:“你先回马车!” 无奈之下,李怜华只能将铃铛塞回沈云清的手里,捂着脸跑回了马车上。 辛辛苦苦筹谋这么一出,到头来却是自取其辱! 休息也休息够了,大家见根本就没有什么能变万物的宝贝,没有那种念想,反而更加坚定地要跟着沈云清。 于是,各自拿着行礼包袱出发了。 而沈云清和南宫峤并她的几个家人,则在队伍的最后面。 林氏与沈牧都想问问沈云清,究竟是怎么回事? 包括南宫峤,刚刚都替沈云清捏了一把汗,万一被所有人知道了铃铛的秘密,那岂不是还不到京城,这些人为了食物就会杀的你死我活了。 云娇拉着沈云清的手,仰起头:“姐姐,你快说啊。到底怎么回事?” 沈云清压低声音说道:“因为那天在树林,我将铃铛的秘密告诉你们的时候,恰巧被她听见了。” “啊?她听见了?” 沈云清点点头:“嗯,所以我打算将计就计,借她的口藏住这个秘密。” 林氏追问道:“怎么个将计就计呢?” 沈云清说:“她知道了铃铛的秘密,多半会派人来偷啊,所以我这几天特别留意,昨晚我们搭帐篷的时候,我就发现有好多人埋伏在不远处,我打量了一下,认出了其中一个人便是李小姐的部下,于是我将铃铛摘下来……” 云娇问:“摘下来让他们偷?” 沈云清摸摸她的头:“当然不是,我换了一个普通的铃铛放在一边,我的铃铛我早就藏起来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迟早是你的 那日沈云清选择向家人坦白铃铛的秘密时,走出树林的时候,她无意间瞥见李怜华地身影。 整个队伍里,就李怜华一个人穿着鲜艳地粉色,而且布料华丽,只需要瞄一眼便知道是谁了。 当时沈云清也慌了神,害怕李怜华用铃铛的秘密威胁她。 等她带着所有人回到休息地时,又一个人偷偷返回了树林里。 说实话,沈云清当时动了杀人灭口地念头,不过后来她偷听到了李怜华与那位黑衣人地对话时。 不过,看在南宫峤地面子上,沈云清还是决定放过李怜华。 她索性将计就计,利用李怜华的口,做实铃铛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物件,也让李怜华彻底死心。 于是,在她察觉李怜华派人盯梢的时候,就刻意只让他们看见铃铛的特殊功能,引得他们下手偷拿铃铛。 然后假装睡着,让他们轻轻松松拿走铃铛,再跟踪他们一路到小镇上。 因为铃铛已经被掉包了,这个普通的铃铛是变不出东西来的。 于是,沈云清趴在房顶上,等着李怜华说出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她利用光刺眼的道理,弄出一束光束,借着光束将东西放在桌上。 看上去,就像是李怜华念着口诀,变出来各种东西。 等李怜华信心满满地拿着铃铛,来到村民面前,想要拆穿她时,口说无凭的,村民必定会要李怜华现场演示一番。 这个时候,一个普通的铃铛,没有沈云清地帮助,任李怜华念口诀念出花来,也没有用。 这样,所有人都只会以为,是李怜华在无污蔑她,而不会怀疑铃铛的功能。 林氏与沈牧面面相觑,随后木木地点点头:“原来如此。” 他们的女儿再也不是南安村那个行迹卑劣,偷鸡摸狗的小孩了,她懂得使心眼了。 有武力有谋略。 沈牧不禁有些怀疑:这还是他的女儿吗? 这些战术可没有人教过她。 南宫峤则走过来,笑道:“谢谢你。” 沈云清疑道:“谢我什么?” 南宫峤:“谢谢你没有伤害她,怜儿从小被惯坏了,骄纵了些,等到了京城,就不必与她一起了。” 沈云清愣了一下,又问:“你不怪我伤了她的面子?使她难堪?” “那是她自己心思不纯,万一铃铛的秘密被暴露了,就不止你有性命危险,整个璃朝百姓,多数贪心的人,都会为了这个铃铛争得你死我活,我不希望有这样的事发生。” 沈云清:“……” 原来他考虑到这么多? 沈云清第一次觉察出了两个人之间的差距。 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农女,想的不过是有个安稳的日子,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能养得活家人,不用再背井离乡的逃难。 再往眼前想,甚至是想着每天能吃饱饭不饿肚子。 至于什么国家大事,黎民百姓的生死,她从没有考虑这么多。 一路上这些村民跟着她走,都是甘叔和村长半推半就之下,她才勉强答应将他们安全带到京城。 本想着到了京城之后便各自散了,以后互不相见,谁也不认识谁。 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除了考虑到自己的处境外,更多地考虑国家层面。 他是一个真正的将领,将国家大义放在第一位的好将军,即使他现在因为城破之事,被人诬陷,泼脏水,他都不在意。 南宫峤在沈云清心中的形象,瞬间就拉升了几个高度,她看南宫峤的眼神,都带着一丝仰慕。 对方可能也感觉到沈云清不一样的目光,侧眸过来,挑眉问:“不相信?” “没有,我信!”沈云清微微笑,“好在事情按照我的计划,没有变动,铃铛还只是普通的铃铛,你也不用担心你娘的遗物会被别人哄抢。” 南宫峤眨巴几下眼睛,随后说:“反正迟早也是你的。” 二人相视一笑,都没有说话。 有些话已经不需要说出口,他们就已经心照不宣了。 …… 马车内,李怜华因羞愧而涨得红红的脸上,两道泪痕滑过。 她头一次出这样的丑,还是在阿峤哥哥面前。 现在阿峤哥哥会怎么看她? 认为她是一个贪图别人东西,甚至叫人去偷东西的小偷? 她拿出那个铃铛,仔细端详一番,自言自语道:“怎么会没用呢?在客栈我可是试了好几遍,想变什么都有,怎么出了客栈就不行了?” 疑惑归疑惑,她低声又念了句:“你若盛开清风徐来。” 铃铛依旧毫无反应。 她右手死死得捏着铃铛,将铃铛捏的有些变形。 “既然是普通的铃铛,那我就毁了它,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 此刻的李怜华面目狰狞,尤为可怖,连她自己都没发觉,她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在嫉妒心面前,沦为了泡影。 “来人!”李怜华朝马车外喊了句。 只见前面领队的护卫长策马来到马车旁:“小姐,有什么事?” 李怜华将铃铛伸出,命令道:“将它毁了,毁成碎渣渣那种。” 护卫长话不多说,接过铃铛便用刀砍去。 一个普普通通的铃铛,哪里经得住刀砍。 不过一会,铃铛碎成了一小段小段,被护卫长扔在了路旁的沙石中。 李怜华坐回马车内,青儿已经煮好了一壶茶,打开了点心盒。 她瞄了一眼,“将这些都收了,我要写信给公主,将这里的事情都汇报给她,让她帮我。” 青儿手脚麻利地将茶壶点心都收起,又从座椅底下拿出纸笔,摊开替李怜华研磨。 “对啊,小姐,峤公子不怕你,但是不得不给公主面子啊,我们只要搬出公主,还怕一个小小的清姑娘么?” 李怜华嗤笑一声:“公主与我情同姐妹,就连太后都时常叫我进宫去玩呢,沈云清算什么东西?” “没有铃铛不更好,阿峤哥哥只是暂时被她的花言巧语哄骗住了,只要公主替我好好开导阿峤哥哥,阿峤哥哥绝对会回心转意的。” 青儿听后,更加卖力的磨着墨:“小姐说的对。” 云昌公主是当今皇上唯一的女儿,备受宠爱,说不定以后李怜华的哥哥就要成为驸马。 她爹是兵部尚书,阿峤哥哥如果想重整云林军,就必须要借助她爹的帮助。 第一百六十二章:进京城 李怜华自从那天出丑后,就很少从马车里出来。 她去找过一次南宫峤,不过不怎么搭理她,她知道阿峤哥哥生她的气了。 为了表现出她已经知错,这两日她一直都安分守己,没有在添乱。 写给云昌公主的信早就派人快马加鞭送回京城了。 得让公主有个心里准备。 终于两日后,队伍到达京城东城门口。 南宫峤走到李怜华地马车旁:“怜儿,你先进城回家去吧。” 李怜华掀开车帘:“那你呢?” 南宫峤看着身后浩浩荡荡地千人队伍,总得先将这些人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吧。 他说:“我现在身份不方便透露,就先不回去了,你有空就告诉我爹一声,我很安全,叫他不要担心。” 此刻南宫峤依旧穿着沈云清给他的那一身纯白,头上戴了顶纯白地帷帽,长长地帘子刚好将他地脸完全遮住。 从远处看上去,给人一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李怜华虽不舍,但是她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便点点头答应了下来:“你放心吧,我会跟侯爷说的。” 二人分别之后,南宫峤回到沈云清身边。 千人的队伍进城是个麻烦事。 京城比其他的城池盘查更严,如果突然有一千人秘密进京,那多半会被当成敌国细作处置。 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在逃命的时候,将证明身份的户册都弄丢了,根本没办法证明自己是璃国人。 也许是知道进城有难度,为了不给沈云清添麻烦,村民们都自觉地分散开来,三五成群地围在一处,小声议论着。 南宫峤问:“想好办法怎么进城了么?” 沈云清:“只能按老办法了,分批进城。” “那遇到盘查的,他们拿不出户册怎么办?” 沈云清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她走到一堆村民跟前,问道:“你们身上都有户册吗?” “我有!” “我没有!” 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 沈云清又问:“你们有的,拿出来给我看看。” 很快,几本户册递了过来,上面有不同的地址,代表着来自不同地方的难民。 沈云清站定后,拿着户册靠意念进了空间。 这么大的商城,应该会有印证的地方吧! 找了一会儿,终于在第五层的一个拐角处找到了。 她事先问清了那几个没有户册的村民,家里的详细地址,然后按照原有户册的模样,走到偏远一些的地方,“刷刷刷”几下,几本一模一样的户册就出现了。 她将印出来的户册拿给那几个没有户册的村民,问:“看看地址是不是正确的?” 那几个村民拿着手上的户册,瞬间傻眼,“这这这……清姑娘,你这是哪里弄来的?” 沈云清随口扯了个谎:“一般城门口都会有这样的人,应急用用而已,等安顿下来,还是要去官府报备,重新弄一个正式的户册。” 村民愕然:“所以……这是假的?” 沈云清点点头。 有了这几个开头,剩下的就好办多了。 她将所有没有户册的村民都叫到一边,填好地址给她,她再拿着地址偷偷进入空间,将一本本户册交给那些村民。 而云林军旧部和沈牧的部下则比较难办。 他们属于军队,本身就在军队有军籍,通过户册信息,一下就能查到人属于那支军队。 这一点,沈云清也犯难了。 这时,沈牧站了出来:“我先带他们回京吧,不管怎样,既然领了职,没有办好,还是要先交差……” 沈云清担忧道:“你会不会受罚?” 沈牧拍拍沈云清的肩膀:“我是一名军人,该受的罚逃不了,但是不能不给皇上一个交代。”说完朝南宫峤望去:“将军,你说是不是?” 南宫峤点点头,“理应如此!” 于是,沈牧带着他手底下三百来人,朝城门口走去。 “干什么的?”守城人拦住沈牧。 沈牧亮出令牌:“押运军粮指挥将沈牧回京复命。” 他只说回京复命,又有令牌在手,守城人伸手接过令牌,仔细看了一眼,便还给沈牧。 “将军一路辛苦,进去吧!” 没想到这么顺利,沈牧原本以为军粮被劫的事已经传得满京城都知道了。 看守城将领的反应,应该是还不知道,旨令没下达。 他进城门前匆匆望了一眼林氏沈云清和云娇,这一去,不知道前路是吉是凶。 皇上会不会因为他失职而处死他,谁也不知道。 接下来便是五百多的村民。 村民有户册,又有队长带着,还是比较容易京城,只需要找个借口。 或是“进京探亲”,或是“进京寻医治病”,或是“进京做小本生意。” 只要户册信息正确,便会放行,这得益于沈云清空间里的印证机器。 能将新的做成半旧成品,和真的几乎没差别。 沈云清听南宫峤的吩咐,交代好各自的队长,还有甘叔和村长,让他们进城后,直奔城西的城隍庙去,那里位子大,城隍庙后山有多处荒地未曾被开垦。 最后,只剩下南宫峤的他那些云林军部下了。 这些士兵身份比较尴尬,曾经跟着胡然投靠阳城军队,呆过一段时间,后来又跟着南宫峤逃出了阳城。 宁王正对他们赶尽杀绝呢,也不知道会不会早就通风报信给京城,就等着他们自投罗网呢。 沈云清看着不到三百人的队伍,拧着眉毛想办法。 “可不可以造假的身份信息?”南宫峤问。 沈云清抬起头:“假的?你的意思是?” 南宫峤:“南安村或者其他村子,肯定也有许多被白狄杀害的村民,让他们冒领那些人的身份信息,拿一个户册,之后等我在京城料理好其他事后,再将他们的身份改回来。” 用别人的身份在世上生活,这就是战败的士兵的下场。 沈云清有些替他们不值。 打败仗也不是他们的错,为什么错需要士兵承担? 不过,这算是目前看来比较可靠的办法。 登记这些人的信息花了大半的时间,等所有人的户册都造好后,已经是申时了。 他们依次拿着户册排好队,等待进城。 城门马上就要关闭,守城人盘查了一天,也已经累了,这会已经有些懒散了。 前面百来个士兵拿着户册,都没怎么仔细盘查就通过了。 轮到沈云清和南宫峤时,城内突然出来一个士兵…… 第一百六十三章:怎么就被自己捡着了? 那个士兵跑到将领耳边,嘀咕了几句。 那守城将领听后瞬间就精神起来,朝负责盘查的手下人吩咐道:“都查仔细点,最近不太平,小心细作混进城内。” 于是,原本打算将沈云清和林氏几个人放行的士兵,又不让她们通过了。 “你们哪里来地?” 沈云清将手上地户册递过去:“容城南安村。” 一听说是容城,那个将领也走上前,仔细打量沈云清一番,目光落在林氏、杨秀还有云娇身上,最后定格在遮着脸的南宫峤身上,他微眯着看了几秒,才往回走。 确定几个是几个妇孺后,冷着声音问:“这么远?跑来京城?准备进城做什么?” 沈云清晃了下手腕,掌心中瞬间多了一锭银子,她温声道:“这位大哥,我们地村子被白狄人烧了,无家可归,想来京城投奔亲戚。” “亲戚?边境和京城隔这么远,还有亲戚?你亲戚是哪个?住哪叫什么名字?我叫人喊出来直接来接你们吧!” 守城人又不是第一次盘查,对这种说辞见怪不怪了,稍微细问一点,就会出破绽。 沈云清一下被问得愣住了,然后她笑了笑,将手中地银子塞给将领,“就不必这么麻烦了吧,个个都要你们叫人来接,这不是增加你们地工作量么?” 将领一脸洞穿所有的表情,轻微摇了摇头:“不麻烦,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还有……” 他说着将手中的银子向空中抛了抛,随后丢回沈云清身上了:“少拿银子贿赂。” 说完这句还不够,他转头对手底下的兵说:“她们有问题,不能放行!” 几个声音异口同声回答道:“是!” 然后便将入口的通道封上。 没想到前面几波人都进城顺利,轮到他们了就开始严格起来。 沈云清无奈只能先离开,守城人已经对他们起疑了,再纠缠下去只怕要闹大。 现在天色已黑,城门外有几个从别处来的百姓,也被拦住不让进城。 南宫峤走在前面,直到距城门很远时,才将头上的帷帽摘下来。 “肯定是城内出了什么事,不然不会突然这样盘查。” 沈云清对京城形势不清楚,听南宫峤这么说,突然开始担忧沈牧。 “我爹会不会有事?” 南宫峤将帷帽折好,拿在手里,实话实说:“不知道,但是如果他不将事情经过汇报清楚,结果只会更糟糕。” 沈云清等不了了,她问:“进城也不一定非要走城门,或许可以像出阳城那般。” 南宫峤一噎:“又爬官沟?” 沈云清:“只要能进城,有别的进出口也可以,我等不了明天了,万一明天盘查更严呢?” 几人围在一起,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 子时一过,百来个全身穿着黑衣的黑衣人,一路从东城门绕道到了南城门。 城门也早已关闭,不过这里的城墙比东城门那边要矮一些。 东、南两城门之间有一个凹处,那里的砖头都是村民填补起来的。 因为好早以前,住在城门附近的村民盖屋子没有砖头,便会到城墙是哪个扣砖块。 一家扣一点,渐渐的,城墙上就有一个大窟窿,足足有一个成人高。 因为地势较偏僻,加上巡逻队没有这么仔细,这一块一直就这么空着。 有时候百姓出城图方便,都是直接从这个窟窿里钻过去。 后来,京都守卫换了一个尽职的官员,百姓们害怕查到他们身上,便东拼西凑将这块窟窿补起来了。 只不过没有多结实,跟原本的城墙没法比。 此刻沈云清与南宫峤正站在这附近。 沈云清看着南宫峤用手一块砖头一块砖头地去推,慢慢跟在后面问:“你怎么知道有这么个地方?” 南宫峤为了不那么显眼,也换上了一身黑衣黑帽,他停顿一下说:“因为小时候,太子贪玩,无意间发现了这边的小孩出城的方式,于是想求刺激,便也经常从这里出城。” 他说着话,手上动作没停,慢慢朝前一块砖一块砖地试,“我记得就在这附近……” 沈云清问:“你当时经常跟太子偷偷出城?” 南宫峤回了句:“我小时候被选为太子伴读。” 沈云清没吭声,也伸手去推墙面。 太子啊……未来的皇帝。 沈云清看着前面南宫峤的背影,这个人一直接触的都是国家领导级人物,他自身也是将军,如此优秀的人,怎么就被自己捡着了呢! “找到了!” 就在她心中的小确幸还没消下去的时候,前面南宫峤的声音传来。 她快步上前,轻轻推了推墙面,果然松松垮垮。 只见南宫峤抽出刀插进前面的砖缝,轻轻搅动刀柄,“啪嗒”一声,一个砖块掉了下来。 有了一个突破口,剩下的就快了。 南宫峤挥挥手,身后跟着的士兵走出几人,用刀轻轻地挖着砖块。 没有用料加固的墙砖,三两下便被抠出了一个大窟窿。 眼见窟窿越来越大,南宫峤说了句:“够了!” 就这样,原本应该光明正大走城门,接受百姓迎接的云林大将军和部下,只能以这种偷偷摸摸地方式进城。 进了城之后,沈云清带着这些人赶往城西的城隍庙汇合。 好在其他人顺利进城后,都没有乱跑。 他们对京城人生地不熟,想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安顿下来不容易。 这一路都跟着沈云清,现在已经习惯听她的指挥了,哪怕以后能分到荒地,他们大概率还是会选择沈云清做他们的领头人。 当然这些沈云清本人不知道。 甘叔和村长两人早已经商量好了。 南宫峤进京之后的第一件事,还是想回侯府看一看他爹宣阳侯,不过他打算偷偷看一眼,只要确定老爷子身子健康,他就可以安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第二日中午,大家简单用过饭之后。 南宫峤带着沈云清从小巷七拐八拐,转了大半天才到侯府角门。 沈云清有些紧张:“你带我来做什么?” 南宫峤捏了捏她的手,安抚道:“带你先看一看,熟悉一下方位。” 第一百六十四章:不靠谱的宣阳侯 沈云清抿抿嘴唇:“听李小姐说,你爹因为你的事,愁得都生病了?你不打算跟他见面么?” 南宫峤微垂眼眸:“怜儿应该跟他说了我回京的消息,报个平安就好,见了面平添许多麻烦。” 他进城第一步,需要先面见皇上,而且是单独见私下见地那种。 他必须绕过所有人,直接站在皇上面前,这有些难度。 沈云清虽然不明白他这么做地意义,不过尊重他的决定,她跟在后面没吭声。 侯府很大很气派。 沈云清眼看着从正门一路绕啊绕,绕了三条街还没到角门…… 她正想开口询问地时候,南宫峤搂着她跃上了屋顶。 只见他偷偷掀开屋顶上地几个瓦片,沈云清将头伸过去,依稀可见屋内地情景。 屋内摆设不多,一张圆圆的桌子占了大半部分屋内空间,两侧都是书架,上面放了满满当当的书。 此刻屋内有些热闹。 一伙人围着圆桌在喊着:“我出四个六。” “我压!” “别啊,我这还没走完呢,我们是一家。” “你们商量好了么?真是没用,这一把我稳赢啊,哈哈哈哈……” 最后一个带着爽朗笑声的中年男人,脸色绯红,穿着不俗,与一众家丁站在一处,显得特别另类。 沈云清侧眸问道:“他们这是?” 南宫峤尴尬一笑:“在打叶子牌。” 沈云清嘴角抽抽:“不是说你爹因为担忧你一病不起么?” 她突然有些不忍直视,这爹也太心大了吧! 儿子都战败失踪不见了,他还有心思打叶子牌。 南宫峤:“那只是怜儿的一面之词,可能那段时间我爹刚好身体不适。” 看宣阳侯气色红润的样子,真不像思虑过重。 南宫峤这么解释,沈云清也觉得有理有据。 屋内的人还闹哄哄的,南宫峤认为看过心安了便打算离开,谁知耳侧飞过一支箭,直直朝后面的屋脊飞去。 “叮”一声,插在一块瓦片上。 沈云清与南宫峤为了躲避箭支,都移动脚步侧身避开。 但是移动脚步势必会弄出响声,就这样脚下的瓦片开始哗啦啦掉。 声响越闹越大,惊动了屋内的人。 “什么人?” 几声响,那些刚刚还拿着叶子牌的家丁,瞬间抽出身上的刀,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此刻正将沈云清和南宫峤团团围住。 不远处走来一个人,此人身形挺拔,样貌俊秀,与南宫峤有几分相似,但是又完全不同,因为他的眉眼太阴柔,不如南宫峤那般剑眉星目。 “阿赫……” 来人正是南宫峤的弟弟南宫赫。 南宫峤的话还没说出口,只听对面的南宫赫,也不问清来人是谁,便吩咐底下的家丁:“将这二人拿下!” 沈云清与南宫峤二人,此时一身全黑装扮,又趴在别人屋顶上偷听,不被当成不轨之徒才怪。 家丁冲上前便跟南宫峤交手。 宣阳侯府的家丁,都是南宫峤亲手调教之后,放在侯府看家护院的,功夫底子只会比云林军好,不会比他们差。 南宫峤甚至都来不及解释,就被迫与自己的家丁动手了。 每每南宫峤想要开口解释的时候,都会被南宫赫打断。 对面的南宫赫总是抢在南宫峤说话的前一秒,声音特别大的命令手底下的家丁。 屋顶闹出这么大动静,屋内刚刚与家丁打牌的宣阳侯,此刻也出来了。 只不过他手上还握着叶子牌,仰着头朝围着沈云清的那些家丁嚷嚷道:“这一局还没结束呢,赶紧下来继续!” 家丁:“……” 南宫赫站在屋顶的这一角:“爹!家里都来刺客了,你还惦记着打牌?” 宣阳侯抹了把胡须,笑道:“来了就来了,请人家进屋吃顿饭呗,别让人空肚子回去啊。” 沈云清皱眉疑惑,这宣阳侯这么不靠谱? 南宫赫继续坚持要拿下黑衣人,宣阳侯则高兴又能多几个人陪自己打牌了,很是期待屋顶上的两个人能下来。 南宫赫看着对面南宫峤眼尾的血痣,突然一愣,这个血痣的位置如此特殊,在京城除了他兄长,没有第二个人能有这样醒目的血痣。 不过他也只是愣了一秒钟,下一刻直接指挥弓箭手放箭。 命令下达得很快,连沈云清和南宫峤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无数支箭便朝南宫峤射来。 南宫峤虽然能理解南宫赫保卫侯府心切,但是也没有到这种不让对方说话的地步吧? 他挥刀砍掉大部分的箭之后,大声喊道:“阿赫,住手,是我!” 这一句话,就连底下的宣阳侯都听见了,而屋顶上的南宫赫则充耳不闻,依旧指挥弓箭手射箭。 “阿赫,你先停下!”底下的宣阳侯喊道。 又一轮箭雨过后,南宫赫这才停止攻击,朝底下的宣阳侯问道:“爹,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见!” 南宫峤趁着空隙,搂着沈云清直接飞到了院子里,宣阳侯面前,然后将自己脸上的面罩摘了下来。 “爹,阿峤回来了。” 宣阳侯反应出乎意料地平静,没有久别重逢地落泪,而是将一旁的一手牌递给南宫峤:“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快,先跟我把这局打完!” 沈云清:“……” 等南宫峤完全摘下面罩,屋顶上那些家丁才发现他们打错了人,一个个全都跪在南宫峤面前:“大公子请责罚。” 南宫峤在外面虽然是云林军统帅,但是在侯府依旧是他们的大公子。 既然所有人都认出了南宫峤,屋顶上的南宫赫自然也不例外。 只不过,他的眼神有一丝狠厉闪过,这一瞬间的异样被沈云清捕捉到了。 下一秒,南宫赫阴柔的眼眸里,闪着笑意,朝南宫峤走来:“原来是兄长回来了,怎么进自己家还偷偷摸摸的?阿赫差点伤到你。” 南宫峤上前一步,重重拍了一下南宫赫,欣慰道:“阿赫长大了,知道保护爹了,京城现在还没有能伤到我的人,侯府守卫加强一些,没错的。” 南宫赫讪讪一笑:“既然回家了,怎么不进家门?” 南宫峤:“想先面见皇上,将容城的事上奏。”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对面的南宫赫握刀的手,明显抖了一下,然后紧紧握着刀柄。 第一百六十五章:开垦 “既然回了家,就吃顿饭再说,要进宫我陪你去!”宣阳侯将手中的牌收起,码的整整齐齐。 沈云清以为宣阳侯关键时刻,还是分得清主次地,哪知下一秒便听他说:“不过,今日还差五局,你得陪我打完这五局。” 他说完就要扯着南宫峤地袖子往屋里走。 将站在一旁的沈云清完全当成一个不存在地人。 不单单是宣阳侯,连南宫赫和侯府所有地家丁,都像没看见南宫峤身旁地黑衣人一般。 南宫峤反手拉着宣阳侯:“爹,今日不行,我带了一个朋友一起,她的家人还在城里等着她。” 边说边拉着宣阳侯到沈云清身旁,想简单做个介绍。 不过,宣阳侯瞅了一眼沈云清,问了句:“这么瘦?也做不了侯府家丁,难道是个打牌高手?” 南宫峤冷着脸说:“她是我朋友!” 宣阳侯斜看了南宫峤一眼:“嗯,一起吃顿饭吧,我们宣阳侯府不可能连顿饭都吃不起。” 宣阳侯这一前一后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沈云清摸不着头脑。 不过,在吃完饭之后,她就了解了大概。 因为门口早有小厮高声朝内通报:“侯爷,兵部尚书李大人的千金来了。” 宣阳侯终于舍得放下手里的叶子牌了,他整理了两下袖子,拉着南宫峤往外走:“怜儿来了,跟她说说话,这段时间,多亏她的照顾,不然你可能都见不到我。” 南宫峤回头望了一眼沈云清。 沈云清朝他颔首:“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屋内不止有她,还有南宫赫! 宣阳侯与南宫峤刚出去,南宫赫脸上堆着假笑,问道:“姑娘是哪里人?” 沈云清:“容城南安村人。” “哦!被阿峤捡回来的农女。”南宫赫语调有一丝轻视,这让沈云清听得很不舒服。 她挑眉说道:“二公子为何认定是你兄长捡的我,而不是我捡的你兄长。” 南宫赫嗤笑一声:“就凭你?我兄长可是璃国的战神,在整个璃国上下可没有对手。” 沈云清点点头,这一点倒是没说错,即便沈云清伸手敏捷,她依旧不敢说自己能打败南宫峤。 不过…… “难道一定要打得赢才能捡吗?” 南宫赫反问:“不然呢?” 沈云清笑道:“我救了他!这算不算我捡了他?” 南宫赫舒展了一下身子,朝身后的椅子坐去,姿态傲慢,有几分吊儿郎当,他说:“原来是救命恩人挟恩图报啊!” 沈云清并不反驳:“是的,自从我知道他是璃国战神之后,这棵大树我靠定了,我救了他,他的命就是我的,我索要一点回报不过分吧?” 南宫赫没想到对面的女子一点也不矜持,堂而皇之地将野心写在脸上,他也不客气道:“说吧,想要多少钱?” 沈云清淡定地看着南宫赫,老套路用钱打发,可是她空间里的黄金估计比整个璃朝的国库还多,她需要钱吗? 她根本不缺钱! 她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要钱,我只要他这个人!” 南宫赫怒道:“你休想!” 二人的谈话很不愉快,都快要到出手的地步,门外宣阳侯领着李怜华进了屋子,后面还跟着南宫峤。 李怜华依旧很爱穿粉色,哪怕京城此刻已是深秋,寒意渐深,她依旧是薄纱粉裙,扶着宣阳侯的手臂,迈着端庄的步子,朝内走来。 “南宫伯伯,阿峤哥哥回来了,你就不必担忧啦,我早就说过阿峤哥哥不会有事的。” 宣阳侯呵呵笑道:“还是怜儿嘴巴甜,会哄我开心,哪像我家两个臭小子,嘴巴一个比一个臭,好好的话从他们嘴里说出来,能让我气死。” 待走到门槛处时,李怜华声音甜甜道:“小心脚下。” 沈云清站在屋内,看着这一情景,觉得李怜华将会是她的对手,因为她太会投其所好了。 此刻李怜华手上正是一套崭新的叶子牌套盒。 宣阳侯这么痴迷打牌的人,见到这个哪还管家里有没有客人,便拉着李怜华还有几个家丁凑了一桌。 开始打牌了。 南宫峤并不知道他离开的那一会,弟弟南宫赫跟沈云清之间的不愉快。 他简单交代了一句,便拉着沈云清回了城西的城隍庙。 “这几日你们就先住在这里,我要出去几天,等我的事办好,就会接你们过去。” 南宫峤说了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 此刻除了沈牧带着的那些人离开了,其他的人都在城隍庙内。 好在这个城隍庙够大,又有许多空置房间,设施也齐全,而且管理这一片区的官员还算勤政爱民。 见这么多从容城逃难过来的难民,也没有一刀切似的将他们全部驱逐,而是派人挨个登记了户册信息。 沈云清刚进庙的时候,便撞见登记户册信息的胥吏刚走出来。 后面跟着甘叔和村长。 沈云清问道:“甘叔、村长,这位是?” 村长解释道:“这片的京都尹大人在准备帮我分配田地。” 沈云清愣了一下,皱眉问道:“这么好?” 一旁的胥吏解释:“好点的地是轮不到了,不过附近有几处荒地,土地贫瘠了些,府尹大人说,能不能开垦就看你们的本事了。” 沈云清干脆跟着胥吏出来,走到拐角处塞了一小块银子给胥吏:“替我多谢府尹大人,能安顿好了,我们给府尹大人送面锦旗,登门道谢。” 胥吏对这些小恩小惠见怪不怪了,顺手就将银子塞进袖子里,然后笑眯眯地说:“登门道谢就不必了,你们都是璃国的难民,城破没办法才逃到京城,府尹大人只望你们不要惹事,安分守己在京城便是最好的了。” 沈云清颔首:“这是自然。” “我们来京城就想找个地方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什么时候容城收复了,我们才会回家乡去。” 胥吏将所有登记好的户册信息又翻了翻,才说:“这几日就在这里等着,过不了几天,应该消息就会来了。” 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刚在城隍庙歇息了半天的村民们,闻言都乐开了花。 第一百六十六章:沼泽地与沙地 两日后,府尹派人通知,城隍庙后面五里处,有一处约百亩的沼泽地,因为长年泥土湿润,不易许多庄稼成活,于是荒在了那里。 现在那片沼泽地长着茂盛的杂草。 又因为杂草地掩盖,让许多不知情地路人走进去淹死了,所以现在已经被官府围住了,不让人靠近。 “这……这怎么种地?” “我以为荒地是那种土坡,没想到是这么危险的地方。” “怪不得府尹大人这么好心呢,原来是要我们帮他填呢!” 此刻,沈云清正带着大家来到沼泽地,站在沼泽地边缘,听着村民地抱怨,沈云清没有多解释什么。 “村长,甘叔,看一下图纸,分配给我们地除了这一大块沼泽,还有其他地地么?” 村长摊开图纸,仔细看了看,随后喜道:“还真有!划分给我们的地接近两百亩,有百来亩的沼泽,另外的便是沙地,就在沼泽那一头。” 一听是沙地,村民更加垂头丧气:“沼泽也就算了,沙地能种什么?连树和草都存活不了。” 村长也有些苦恼,脸上的褶皱更加明显了,愁得烟叶子都没心情吸。 “清姑娘,你看这……会不会是府尹大人故意刁难我们?” 沈云清垂眸深思,轻微摇头道:“应该不会,一般荒地么?不就是不好种植庄稼的贫瘠土地,才会荒在这里。” 她在思考,沼泽地和沙地适合种什么粮食? 也不一定要大米小麦黍米类粮食,他们可以拿在沼泽地种出来的食物去街上卖,再买粮食也是一样的。 只要让村民们都有事可做,就不会闲得闹出事来。 这一路走来,在夏季沈云清几乎没见到荷花,也没见到过瓜果类。 荷花原本就是长在泥土比较湿润的地方,像这片沼泽更是适合栽种荷花了。 而且,荷花花期短,过后便可以挖莲藕出去卖了。 沈云清问一旁的村长:“村长,你吃过莲藕吗?” 村长一脸懵:“什么是莲藕?” 沈云清解释道:“一种粮食,开得花叫荷花,花谢后,底下的根就是莲藕,可以食用,香脆爽口,做法多变。” 这一回不但村长懵了,连其他村民也一脸疑惑。 “可是璃朝并没有这种粮食,根本找不到种子,即使有种子,我们也不会种啊……” “清姑娘,难道说这种沼泽地适合种植莲藕?”缩在人群堆里的子林冷不丁开口,让其他村民将目光都转向他。 沈云清朝子林微微一笑点点头,“是的。” 这下村民像是又重燃希望,个个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 “但是我们也没见过莲藕,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种。” “而且前面那谁说的没错啊,没有种子,怎么种?” 沈云清高声道:“我见过,或许可以弄一些种子来,现在就是如何分配好这些沼泽地的问题。” 除了一百亩沼泽地,还有百来亩沙地,沙地也不适合种植一般的粮食。 沈云清刚开始还疑惑,为什么京城如此靠南的地理位置,怎么会同时有沼泽地和沙地两种不同的地质存在。 她打听了一圈,才从本地村民口中知道,原本沙地并不是沙地,是一块草地,草丛茂盛。 后来许多高官富贵人家见这是一块好地方,便围了起来,当一个娱乐场使用。 璃朝的娱乐活动除了叶子牌,还有打马球。 世家子女们为了给马球增加难度,特意将球藏在草丛中,人骑着马在没膝盖的草丛中争抢。 久而久之,草地上的草被马蹄和人践踏的越来越稀疏。 直到最后,这里寸草不生了。 而附近的村民早就搬迁走了。 草地逐渐荒漠化,没有植被覆盖,泥土流失严重,最后成了沙地。 好在沙地比京城内的地势要高一些。 沈云清站在沙地边缘,俯瞰底下京城的繁华,不禁摇头,古人真是不担忧土地沙漠化的严重性。 这块地也可以利用起来,趁早种上植物。 绕了大半圈,村长跟在身后问:“清丫头,这两块地都不适合种粮食,就算你说沼泽地适合种那什么莲藕,可是这、这沙地严重缺水份,粮食没有水份可成活不了。” 村长有这样的担忧也情有可原。 沈云清安抚道:“村长不必担心,我有办法,现在最先要做的,就是如何将这些土地平均分到每户人家手里。” 村长:“这要怎么分?” 沈云清灵机一动:“不如按抽签的方法?” 村长问:“说说看。” 沈云清随手在路边捡起两根枯树枝,将一端齐平露出,另一端隐在手掌心,“这只是两根树枝,我们看看有多少户人家,就分成多少份土地,编好号,每家随机抽,抽到哪个号就去领相对应的土地。” 村长又问:“那如果有些人不喜欢要沼泽地,有些人不喜欢要沙地,这可怎么办?” “由不得他们喜不喜欢,一份沼泽地一份沙地,都是这样,只不过按人数,分成不一样的份数。”沈云清态度强硬起来:“我们历经生死来到京城,就是为了站住脚跟,在这里安家落户。” “如果连送到手里的土地都还要挑三拣四,不如趁早回南安村去!” 她说话的语气有些冲,声音有些大,一旁的许多村民都听见了,纷纷低下头。 的确如此,刚开始听胥吏说府尹给了他们一块地,他们很高兴,终于不再饿肚子了,可以种地养活自己了。 可是当他们看见是这样的地时,又有些不满,这简直是打发要饭的。 可是他们忘了,他们在路上一路忍饥挨饿,千里迢迢来到京城,比要饭的还不如。 沈云清正是戳中了他们的心思,让他们羞愧不已。 果然人心本贪,总指望要更好的。 沈云清环视了周围一圈,见没有人吭声,便问:“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背后陆陆续续响起低低的声音:“没有了。” “没有了……” 沈云清又高声问了一句:“那你们要不要种这块地?” “要……” 沈云清:“大点声!” “我们要种!我们听清姑娘的!” 第一百六十七章:荷花村 确定了如何分配土地之后,沈云清带着所有的村民回了城隍庙。 解决了种地的问题,接下来就是要解决住地问题。 城隍庙毕竟是庙宇,京城许多人每逢重大节日,都会来庙里上香祈福。 长期住在这里也不是办法。 这一夜大家围坐在庙里一个杂院内。 “一共还有七百八十四人,有两百七十一户人家。”村长在清点完人数后,向沈云清汇报。 沈云清点点头:“好!” 三百户人家,至少要有这么些屋子供人住,她对建房子之类地不清楚,只能问村长:“我们既然领了那块地,那我们就在那边安家,每户至少需要一间屋子,建造屋子需要什么材料?” 现代的高楼大厦用地都是钢筋混泥土,可是古代好像并没有这些。 村长对这个在行,轻松道:“也不需要什么特殊地,有泥土就成,沼泽地里不是有现成地么?将那些淤泥捞上来晒干,固定成形状之后,再一块一块垒起来,屋顶搭上茅草就成。” 说完,村长又解释了一下:“现在情况不好,只能先这样将就着,总比露宿外头的好,等以后条件好一些的时候,自家愿盖什么样的屋子都随他们了。” 沈云清觉得也只能这样了,不过她还是担心光淤泥垒起来的屋子不牢固,想了想,还是决定偷偷给它们加点料。 确定了目标,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村民们也像找了主心骨。 接下来的几天,所有的村民早出晚归,每个人都干劲十足,为了能早日住上自己的屋子,就连那几个平时叫嚷着自己老了,走不动了的老婆子,也挽起裤脚下地了。 为了防止材料浪费严重的问题,沈云清选择将捞出的淤泥集中起来,每家需要多少到她这里报个数,便可以自行领走。 而沈云清在一旁,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从空间里掏出了水泥,分批次少量的加在淤泥里,这样淤泥做出的砖块,才不至于随时散架。 半个月后…… 原本荒芜的沼泽地旁,一排排小小的茅草屋盖得整整齐齐。 二百七十一户,分成五排,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村落。 村长和甘叔站在村子前,露出欣慰的笑容。 “得给村子起个名字才好!” “什么名字?” “我哪知道?我又不识字,只认得庄稼。” “不如去问问清姑娘?她识字。” 村长正有此意,便三两步走到沈云清身前,沈云清正给自家的屋子贴上一对小红联,上面写着:“有福有寿勤俭户,无忧无虑康乐家。” 村长看着红联,眼睛一亮:“清姑娘,这、这是你写的?” 沈云清一时不知道该说是还是不是,她只不过是见得多了,背下来了而已。 她讪笑一声,问道:“算是吧!村长、甘叔,有事吗?” 村长这才想起刚刚的事,说:“我们得给村子取个名字吧?既然是你领头带大家一路走到这,就由你来取名字吧!” 甘叔在一旁补了一句:“我们都不识字,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 沈云清想也没想,说:“我们都是从南安村逃过来的,不如还叫南安村?” 这个念头刚说出口,就遭到了包括村长甘叔在内,一众村民的反对,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南安村都落到白狄手中了,屠村的阴影还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 村长继续解释:“况且,有很多南安村民死于那场屠村,南安村几乎已经成了一个不能提起的伤心往事,还是另取一个名字吧!” 这么说,也有道理。 沈云清垂眸沉思片刻,嘴唇轻启:“既然以后我们要靠种植荷花生活,不如就叫荷花村?” 荷花在璃朝属于罕见物种,能不能在璃朝打通市场,沈云清心里只有一半的把握,不过先给村子贴上一个标签,以后所有人都知道荷花出自荷花村,也算一种招牌。 “荷花村?”众人先是一愣,随后了然,“那就叫荷花村吧!” 荷花村村民看见沈云清屋子上的红联,纷纷求她为自己家也贴上一副,讨个吉祥。 于是,沈云清这两日忙得脚不点地,给各家各户送红联。 而这日午后,不远处一辆马车停在荷花村路口,马车上的李怜华掀开车帘,朝这边望来。 许久之后,她才沉着脸坐回马车内。 “本来想将无人栽种的沼泽地和沙地丢给她们,让她们知难而退,最好滚出京城,没想到她们还当真把沼泽地当块宝地,还在这里安家了。” 一旁的青儿不解问道:“小姐,为什么不直接派人将她们赶出京城?” 李怜华白了青儿一眼:“你以为我不想?阿峤哥哥那么看中这个沈云清,还暗中派人保护她,我如果这么做了,阿峤哥哥还会理我吗?” 青儿被骂得噤了声。 李怜华皱着眉,哀道:“上次铃铛事件,已经惹得阿峤哥哥很不高兴了,我不能再明目张胆地针对她,这次分地的事,我跟阿峤哥哥商量过,才找的府尹大人,没想到她们如此无知,沼泽地和沙地根本不能种植农物。” “她们选择高高兴兴地建好屋子,只怕来年种不出一粒粮食来,空欢喜一场了。” 青儿:“那不正好是小姐希望的?” “我希望她们现在就离开!”李怜华又瞄了不远处荷花村一眼,“走吧,派人好好盯着这里,但是不要被阿峤哥哥的人发现,有情况立刻告诉我。” 马车掉个头,往城内方向去了。 荷花村的村民们正沉浸在喜悦当中,根本没察觉这一切都在别人的算计当中。 当晚,在村长和沈云清的组织下,荷花村村民正式落户了,每家从身上不多的存粮掏出一小部分,置办了一个流水席。 加上在这片荒地中挖来的一些野菜,沈云清之前带领村民上山打猎剩下的猎物,也还算丰富。 时至深夜,大家才满足地回到自己盖的茅草屋内,总算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不必在野外露宿了,这一夜,村民们睡得很香甜。 第一百六十八章:挖沟渠 第二日一早,沈云清还没起床,便被外面吵吵闹闹的声音吵醒。 “村长!不好了……@#¥¥%……&**” 后面的话说得太急促,沈云清哪怕认认真真听,也没听清楚,无奈之下,她披上外套出了屋子。 林氏带着云娇在一旁地小厨房内煮早点,三婶杨秀则在屋外洗衣裳。 “云清,马上吃早饭了,你去哪?” 沈云清头也不回:“我出去看看,一会就回来。” 她顺着声音地方向跑去,既然那人喊得是村长,多半是跑村长家里去了。 村长家与沈云清家只隔着几个茅草屋,跑几步便到了。 她还没进屋呢,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小青年的声音:“村长,不好了,我们那块沼泽地不知道怎么涨水了,现在完全见不到淤泥了,成了一个小湖,这可怎么种地啊?” 里面地村长也是吓一跳:“昨天还好好地,怎么今天就涨水了?这也没下雨啊?” 沈云清快一步跨进去,问那个来报信地小青年:“你有没有查看一下原因?” 小青年估摸着十来岁,显然没有去找原因,出了问题第一就是跑回来汇报给村长,这也算好的了。 他摸摸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沈云清:“清姐姐,我、我没有。” 沈云清正色道:“没关系,现在带我们去看看。” 沈云清和村长在小青年地带领下,来到那片沼泽地,此刻已经不是沼泽地了,而是一片湖泊,而且还挺大的。 村长在一旁皱眉问:“清丫头,你不是说那个荷花还有莲藕最适合在沼泽地里生长么?现在全都是水了,还怎么种呢?” 沈云清围着这个湖泊走了一圈,发现隐蔽处有一个暗沟,水正是从暗沟里往沼泽地里留。 由于水流只进不出,所以一晚上功夫,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 她笑道:“村长不必担心,我有办法,而且有这条暗沟,以后更利于荷花的生长了。” 村长疑道:“这怎么说?” 沈云清耐心解释:“荷花开花的时候,正是需要大量的水,我们以后可以利用这个暗沟,在荷花开花的时候蓄水,形成一个荷花湖,等花期一过,再将水放干,只留淤泥,到冬天就可以挖莲藕了。” “这么大的湖泊,水怎么放干?难道要村民一桶一桶挑出来吗?” 沈云清笑道:“既然有暗沟蓄水,那么我们可以挖一条明沟放水啊,将水引到护城河里去。” 说到这里,村长基本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他立刻回去组织村民,分批次来沼泽地下端挖沟渠。 沈云清则继续围着这个湖周围转,她前几日仔仔细细观察过沼泽地,绝对没有这样的暗沟,而且她发现,暗沟的泥土,像是刚挖的一般。 确定没有第二个暗沟之后,沈云清蹲在暗沟处,沿着暗沟的路线一路朝上,发现这条暗沟的源头竟然是京城内最大的一个人工湖? 好像叫什么翠鸟湖? 翠鸟湖旁边是一座大宅子,上面大大的匾额上两个字——李府。 沈云清向路人打听一番才知道,这个李府正是兵部尚书府。 这么明显拙劣的手段,沈云清一猜就中。 也只有李怜华如此蠢笨的人,才会用小孩子的方式报复她。 不过,这算不算歪打正着? 给了沈云清一个思路,她以后可就指望着荷花带领村民致富了。 她一声不吭从翠鸟湖返回到了沼泽地旁,此刻村长正带着村里的青壮年在下端挖沟渠。 沈云清走到村长跟前:“村长,挖沟也不急在这一时,我刚刚发现一个问题。” 村长停下手中的活,用一块破了洞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从泥水沟里爬上来,问道:“什么问题?” 沈云清想了想说:“上端那个进水的暗沟,应该是人为的!” “啊?谁这么缺德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村长明显被气到了,都爆粗口了:“我们大老远跑这里来,好不容易得到一块地,怎么还有人这么做呢?” 不等村长继续骂人,沈云清打断他的话:“沼泽变成湖也没什么关系,荷花本来就是长在水里的,我们或许可以利用这个特点,将我们荷花村的特色打造出来。” 村长一脸懵:“荷花村的特色?荷花村有什么特色?” 沈云清嘴角抽了抽:“自然是荷花啊,夏季满湖的荷花开起来,很漂亮,我看城内的翠鸟湖也很一般,不如我们放出风声去,将爱花赏花的人引到我们荷花村来。” 村长毕竟是古人,不明白这样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是农民,农民就要靠土地吃饭,光赏荷花,他们喝西北风么? 他不解道:“他们来荷花村做什么?没得将我们种的菜踩没了。” 虽然荷花村民分到的大部分是沼泽地,但是在村子附近,还是有少量的土地,可供村民们种种一点蔬菜。 沈云清只得耐心解释:“有人来就有经济效益啊,我们可以设置观赏荷花收费啊,再置办几艘小船放在湖里,想游湖的另交钱,这些收入不比我们辛辛苦苦种庄稼来的多么?” “况且花期过了,我们照样可以将水排出,挖莲藕去城内卖来换取粮食啊。这些收入可以平摊给村民,那么维护荷花就需要村民共同出力了。” 她说得仔细,村长突然回过味来,发现想要在京城站住脚,安家落户,并不是只有种地这唯一的一种出路。 能挣得到钱,不用饿肚子,还有一个温暖的茅草屋,这还有什么不乐意的呢? 只见村长一拍脑袋,笑道:“还是清丫头脑子灵活,都按你说的办,需要我做什么,或者需要村民做什么,只管吩咐一句。” 沈云清歪头看向一旁:“排水沟挖得怎么样了?” 村长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今天是挖不完,还需要两天。” 沈云清点点头,“现在正是撒种子的时候,等将湖里的全都排干,我就可以将种子撒下了。” 村长看着上端的暗沟问:“可是那个暗沟一直在蓄水,我们无法将水排干啊!” “放心,我刚刚摸到暗沟源头,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弄了一个闸口,我们还可以将暗沟截流往一旁走,这样我们需不需要翠鸟湖的水,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村长竖起大拇指:“厉害!”便转身加入了挖沟的队伍。 第一百六十九章:争地 等沈云清忙完蓄水排水的问题时,已经是晌午了,肚子“咕咕”几声响,她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早饭。 趁着空隙时间,沈云清抽空回了一趟家里。 荷花村就建在沼泽地不远处,走路十几分钟便到了。 她的屋子建地大一些,有四个房间,屋顶虽然盖着茅草,但是沈云清借着空间地便利,在茅草下面加盖了一层不锈钢板,刮风下雨的也不用担心。 外面虽然和其他村民地一样,但是里面却不同了,地面不是泥土,而是掺着水泥简单铺盖了一层,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而且她教村民们都在家里砌了土炕,相比木床,要暖和地多。 此刻云娇带着小白正坐在自家屋子面前,在悠闲地晒着太阳。 云娇头枕着小白地肚子,翘着二郎腿,小脚脚一弯一直地乱动。 “小白,给我几粒豆子。”云娇将手向上摊开,吩咐小白。 没一会,几粒豆子便落在云娇的小手掌心。 “嘎嘣”几下,云娇闭着眼睛小嘴不停地咀嚼。 “我渴了,想喝水!”刚吃完豆子,云娇又嚷嚷道。 一瓶水出现在她眼前。 “姐姐!”云娇睁开眼,见沈云清递给她一瓶水,瞬间从小白的肚子上蹦了起来,“姐姐,可以带我去游荷花湖了么?” 沈云清敲了敲她的脑袋:“还早着呢!我肚子饿了,去给我端饭。” “好嘞!”云娇屁颠屁颠地进了屋子,手上拿了一个白面馒头和一碗米汤,“姐姐,快吃吧,娘都给你热着呢!” 她们这一路的食物,大都与村民平分了,现在都是沈云清偷偷从空间里掏粮食出来。 好在林氏杨秀都知道了她的铃铛秘密,做饭的时候会刻意避着村民,加上不住在一起,吃饭不是一起,谁还管别人锅里煮什么饭菜呢? 于是,云娇现在的伙食可好了,顿顿白面白米饭,偶尔还有鸡腿烤鸭吃。 要不是沈云清为了防止云娇从小变成一个胖子,她估计一个月就能将自己吃胖十斤。 沈云清三两下将馒头和米汤吃下肚子里,拍拍身上的泥土就要走,被云娇拽住袖子:“姐姐,带我去吧?” 她正要拒绝,抬头看见村子尽头跑来一个小孩,神情慌张:“清姑娘,不好了,那边打起来了!” “村长被他们打了,流了好多血!” 沈云清将云娇的手从自己手中抽出,问道:“他们是谁?” 小孩摇摇头:“不知道,我没见过他们!” “我去看看!” 沈云清不打算问了,她抬脚便往挖沟的地方走去,云娇带着小白也跟了上去…… 她还没到呢,远远便看见一大帮人,个个手上拿着锄头铲子,有几个已经在填村长他们刚刚挖的沟了。 “谁允许你们在这里挖沟的?”一个壮汉模样的人站在一块高地上,颐指气使地对下边人说。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底下人正是村长,他额头上肿起一大块,脸上还有一道血痕。 村长脸色有些难看,手上拿着锄头,冲那大汉喊:“这块荒地是府尹大人分给我们的,既然分给我们了,我们挖个沟还需要经过别人同意吗?” “府尹大人?你吹什么牛呢?就你们这些臭要饭的,府尹大人还会管你们的死活?” 荷花村的村民见对方越说越离谱,人群中有人吼了起来:“你骂谁是要饭的?” “当然是你们!” 眼见双方又要打起来,沈云清快一步走到两拨人中间,向村长打听情况。 原来对方自称是下边村子沧州村的村民,说这一块地是他们的,只不过好多人进城做工,这个冬天才没有种庄稼。 沈云清歪头看向那个壮汉:“你说这块地是你的?” 壮汉白了沈云清一眼:“对!” 沈云清伸出右手摊开向上:“有证据吗?” 壮汉:“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住了几辈子,种了几辈子的地,还真没见过抢了我们的地,却要问我们要证据的?” 见他说得半真半假,沈云清也不跟他扯不清,直接说:“这块地当时确实是府尹大人派人告知我们,说这块沼泽地荒废了许久,种不出庄稼,扔给我们任由我们处置。” “现在你说是你的,而我们手中也有府尹大人盖章的文书,扯不清,不如去京都府衙当面对质?” 那壮汉梗着脖子说:“对质就对质,谁怕谁?” 沈云清带头,后面跟着村长和甘叔,对面壮汉带着三五个人,气势汹汹地往京都府衙走去。 当初来跟她们交接的事府衙的一个胥吏,沈云清觉得,去了府衙还是先找到那个胥吏比较好,毕竟这份文书上的章,都是他盖的。 哪知去了府衙,愣是没见着那个胥吏。 府尹李大人声称从没有派什么人去安置沈云清她们。 这下沈云清她们顿时愣住了。 “那……当时那个胥吏还拿着盖着章的文书给我们……” 李大人瞪着眼睛问道:“什么文书?还盖章?拿给我看看?” 沈云清将文书呈上去给府尹李大人。 李大人可能眼神不太好使,眯着眼睛看了半天,随后尴尬一笑:“真是不好意思,我这眼睛近乎瞎了,等我叫人给我拿一个放大镜片来。” 这个要求不过分,沈云清点点头耐着性子在堂中央等着。 李大人在等待的片刻,端起旁边的茶杯准备喝口茶,哪知手一抖,整杯茶水泼在了那个文书上面。 盖章的部分直接晕染糊掉了。 一旁的村长惊呼:“大人,这可怎么办?” 放大镜片终于拿来了,不过用处也不大了,府尹李大人拿着放大镜片,敲了敲桌面:“既然这文书毁了,便算不得数,再说你们找不出那个胥吏,说不定是被人骗了呢?” 他眼神有些闪躲,既不敢看沈云清,也不敢看一旁的壮汉。 沈云清思量一下,上前一步抢过文书:“大人,你这是故意的?” 虽然是问话,却说的很肯定。 这话激怒了上面的李大人,他怒道:“你说的什么话?我为什么要故意损毁文书,说不定你这文书根本就是假的,我可没承认我有给过你文书。” 一旁的壮汉一听乐了:“我就知道是假的,赶紧滚吧!” 第一百七十章:争地二 村长与甘叔在后面傻眼了,急道:“这可怎么办?我们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开春种种子了,现在、这、这……” 沈云清摆手示意村长不要慌,上前一步问:“敢问李大人可不可以将公章给我看一眼?” “你要做什么?” 沈云清:“不做什么,就看一下。” 府尹大人才不会怕一个逃难来京城的农女,即使给她她也不敢抢,于是吩咐一旁的侍卫,将公章拿下去。 沈云清隔着几米远,远远瞧了一眼公章,点点头:“好了。” 堂上地李大人“嗤”笑一声:“你难道还怀疑我地章是假的不成?” 沈云清微微笑,随后说道:“民女不敢,只是想确认一下而已。” “看也看过了,你现在想说什么?” 沈云清不急不慢地从袖兜里掏出一张纸,折叠得整整齐齐。 她轻轻地将纸摊开,生怕稍微重一点就会将纸撕烂。 待她将纸全部摊开之后,只拿给李大人眼前看了一眼,便听李大人“咦”了一声:“你怎么还有一份文书?” 这话一出,身后地村长和甘叔都觉得奇怪,却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沈云清直接说破:“李大人现在眼神挺好使地,只瞄了一眼便看清了这是文书,刚刚凑到眼前愣是说看不清。” 刚刚递给他地文书,他拿到案板上故意眯着眼睛看,还说看不清要拿放大镜片,借着这个时机,故意泼一杯茶在上面,让沈玉清她们没了证据。 被沈云清戳破了,李大人有些窘迫,随即眼珠一转:“你哪里来的两份文书?你、你伪造文书?” 沈云清:“民女不敢,刚刚那份只不过是一张路边随手捡来的废纸,哪知大人为了毁掉证据,看都看得不仔细。” 她扬了扬手中的文书:“这才是盖了公章的文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将那片沼泽地和沙地划分给我们。” 那大汉见状,想趁机抢了沈云清手上的文书,被沈云清避开了。 她说:“说不过就要抢?如果不是我多了个心眼,先呈了一张废纸上去,现在我们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李大人,你能说说为什么反悔吗?明明当初你说的很好,这块沼泽地没人栽种,我们如果有能力种便给我们种!” 李大人答非所问:“你、你怎么知道……?” 沈云清指了指一个角落里:“那个胥吏在我刚进门的时候,我便看见他,可是他却躲着我们,必定是受了你的指使。” “你刚进门?这么远的距离你怎么看得清?” 沈云清笑了笑,将文书又原封原样地叠好,放回袖袋:“真是不好意思,我不但耳力灵敏,眼睛也好的很,至少比起李大人来说,要好那么一点。” 李大人一噎,还想再辩驳什么。 一旁的壮汉插嘴道:“拿出来晃一眼就藏起来,谁知道你这个是不是也是路边捡来的废纸?” 这实属没事找事了。 沈云清一脸坦然:“刚刚府尹大人可都看得清清楚楚,难道说你是怀疑李大人眼神不行?还是说怀疑李大人的公章不真?” 壮汉瞬间急了:“我不是,我没有,你不要胡说!” 既然都没话说了,沈云清步步紧逼:“李大人,那……那片沼泽地到底算不算是我们的?” 京都府尹都没想到,自己被一个逃难的农女绕进去了,现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官威,只得喊来那个胥吏。 将一切罪责都往那个胥吏身上推:“你这厮怎可如此胆大,敢私自替本官做主,乱分配土地?” 胥吏心知自己不过是替他们顶罪,只得低着头诚惶诚恐:“大人恕罪,小人见大人一直为这块沼泽地发愁,这两年颁布的诏令又都是跟土地有关,小人担心大人因为这一点小事被问责,刚好那日看见这一波人,便想着先将沼泽地这块烫手山芋丢出去,能不能种出粮食就看她们的本事了。” 壮汉还想据理力争:“可那是我们……” 胥吏先一步抢过话说:“你就别争了,你们祖上是种那块地没错,那都是多少辈的事了,你们祖上早就不要拿那块地了,不是重新给你们分配的土地吗?你们就不要在这里添乱了。” 原来这个胥吏正是管城西这一块土地分配的事,璃朝的土地所有权全部在皇帝一人手里。 由下级官员申报户册,再按户册申报土地。 这一块沼泽地实则早就被京都府尹丢弃了的,算是做个顺水人情丢给沈云清她们。 想着刚进城的难民有个落脚处,不至于闹出事来。 见胥吏这么说,壮汉终于不再吭声了。 沈云清先看了看胥吏,再往上看了看府尹,问道:“那这个文书还算数吗?” 府尹上下扫视沈云清一眼,气从鼻孔里出,哼哼道:“算!自然算!一块没人要的沼泽地和沙地而已,至于你们争得头破血流么?” 他安抚好沈云清后,又朝壮汉挥挥手:“你们先回去吧,已经分到地了,这块地你又种不出啥粮食来,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沈云清朝府尹拱手道谢:“多谢大人!” 说完,头也不回地朝府衙大门外走去。 村长和甘叔二人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清丫头,这这这、这都什么跟什么?” 沈云清没有立刻回答他们,而是等出了府衙大门很远之后,才冷声说:“他们明显是串通一伙的!什么府尹不知情,他肯定是受人指使来给我们使绊子的。” 村长明显愣了一下:“啊?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云清摇摇头:“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她转身看见村长头上的伤口,说道:“村长,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你的伤口得处理一下。” 而她们走后,那个壮汉并没有跟着离开,而是跟着府尹李大人来到府衙内院。 李大人抬起右手食指点了点那壮汉:“要你办这么点事你也办不好?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壮汉低着头:“谁知道那丫头心眼那么多,还敢留一手。” 李大人琢磨片刻,皱着眉问:“你确定你听清楚了她们要做什么?” “当然,我听得一清二楚,她们要种一种璃朝境内没有的植物,夏季开花可供观赏,花谢后,底下的根便可食用,味道还很爽口。” 李大人疑惑道:“璃朝没有的植物,她们是怎么知道如何种植的?” 第一百七十一章:荷花村开会 一旁的胥吏小心开口:“她们是从容城逃过来的,或许是……白狄那边地物种?” 李大人点点头,对壮汉吩咐道:“有这个可能,你还是要随时盯着,或者你也紧跟她们地脚步,她们种什么,怎么种,你也学样!” 壮汉有一瞬间的退缩:“可是……哪有那么容易学地?” 李大人此刻又恢复他府尹大人地官威,踱步走到椅子旁,手指轻点几下桌面:“别忘了,小姐交代地事情,是要让她们知难而退,在京城站不住脚,自己离开,而不是我们将人赶走,别忘了最近城中的消息。” “什么消息?大人能不能说详细点?” “还能是什么?城破失踪的云林军统帅南宫将军回京了,而且就是和那个丫头一起回的,我们为难这个丫头的事,千万不能让将军知道。” 壮汉一听,瞬间两腿发软:“这这……小姐怎么不早说,这么说这个丫头是战神的救命恩人?我们得罪了将军会不会没命?” 李大人白了壮汉一眼:“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救命恩人而已,等将军官复原职,与小姐成婚之后,还有这个小丫头什么事?她不就仗着是将军的救命恩人,有恃无恐么?” 想想觉得也是,京城之中,天子脚下,一个农女能翻出花来么? ********* 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沈云清带着所有的村民,将沼泽地里的水排干,整个冬日沼泽地都是在太阳的曝晒下,淤泥渐渐变硬,只为了在来年春季的时候,撒下荷花的种子。 忙忙碌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有了地,有了屋子,村民在自家屋子周围用篱笆圈起一小块地方,一半种植一些璃国常见的瓜果,一半圈养一些家禽。 直到这个时候,村民们才算真正在京城安了家。 这日,村长召集所有村民一起,开了荷花村的第一个会议。 他将会议地址选在沈云清家里,一则整个荷花村屋子最大的,就是沈云清盖得屋子,二则他有一个打算,清丫头比他更适合当一个村的带头人。 一得到村长的通知,在吃过晚饭后,每家派出一个代表来参加会议,一时间,沈云清家塞满了人。 得益于沈云清的带领,现在村子里的人都对她很是信服,来到她家里也是安安静静坐着。 林氏拿出洗好的瓜类招待大家。 村长忙推脱:“沈家二媳妇,不必这么麻烦,我召集大家来就为说一件事。” 众人见村长开口了,动作一致地望了过来:“村长,什么事?” 村长双手互相搓着手背,笑道:“我叫张大福,以后就不要叫我村长了,我这个南安村的村长,没有带着大家过上好日子,反而让大家背井离乡……” 话没说完,就被人群里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村长,这不能怪你,是白狄士兵入侵,村长一心为我们着想,你不当村长谁当呢?” 张大福顺着话头往下说:“清丫头比我更合适这个位置。” 此话一出,包括林氏在内,沈云清和云娇都懵在了原地,村长开会就是这个目的呢? 不过在场的村民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对之声。 这一路走来,沈云清为他们做的,他们都看在眼里。 说实话,如果有人搞个选举投票,在村长和沈云清两人之间投票选举一位担当村长的位置,还真不好抉择。 张大福又问了一句:“你们觉得怎么样?” 底下陆续有人回答了:“清丫头当村长自然没问题,可是村长你呢?我们每家的具体情况你都清楚,连哪家孩子几点出生,生辰八字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清丫头会不会……” 他想说的是,沈云清毕竟只是一个小姑娘,虽然有一身本事,只怕经验不足。 张大福懂他的意思,摆摆手开口解释:“没关系,她懂得比我多,你看现在我们能建起荷花村,不都是她的功劳么?” 他说完,才想起要征求沈云清的意见,转过头问沈云清:“清丫头,我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维了,这一路多亏了你,才有我们荷花村的今天,你可不要推脱。” 底下的村民见张大福言辞诚恳,知道他心意已决,便开始附和他的话,说道:“清姑娘,除了你没有人能胜任了,况且明年种植莲藕荷花可全都要靠你。” 沈云清觉得这事不难,她笑道:“大家都是荷花村的村民,没有带头人一说,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我相信大家的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 她依旧如南安村屠村那晚一样,有事自己第一个冲上去,但是不会特别要求村民跟着她一起。 但是如果打算跟着她的人,就要服从她的安排。 村民纷纷点头:“清姑娘放心,你的本事我们都看在眼里,以后荷花村在你的带领下,一定会越来越好。” 沈云清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那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沈云清说:“我们荷花村村民以后不光要种地,还要练功夫,至少基本的拳脚功夫要会。” 包括张大福在内,所有的村民都错愕了,“啊”了一声问道:“为什么要练功夫啊?” 沈云清刚刚一直站在一边,现在搬了张椅子坐到他们一处,耐心解释:“一则练功夫可以强身健体,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力气好好种庄稼,第二个就是,现在还不算安稳,万一、我是说万一,白狄攻破阳城了,打到京城了,那……我们是不是要有自保的能力?” 她这些都是提前未雨绸缪,村民们听了都默不作声了,论对未来的规划和前瞻性,谁都比不上沈云清。 况且这也是为了他们自己好,没有谁会拒绝。 “但是清姑娘,我们又没学过,谁来带我们操练呢?” 沈云清本想叫胡然帮忙,才想起来胡然跟着南宫峤一起走了,留下那些云林军旧部在这里,成了荷花村的一份子。 她说:“我略微懂一些,可以教你们一些基本的招式,但是平时还是靠大家,村子西头那几户里住着的都是将军留下来的旧部,你们可以向他们讨教,或者干脆叫他们每日带着你们晨练。” 张大福听后,眼睛一亮:“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办!” 来开会的也有几个士兵,见状都不好意思起来,平时都是将军带着他们操练,现在轮到他们带着村民操练了,这种转变一下无法适应。 正当沈云清准备给这些士兵提前做一做思想工作时,子林慌慌张张从外面跑进来,跑得太急,进门的时候被绊了一脚,一只鞋直接掉在了外面,他急道:“清姑娘,不好了,你爹出事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沈牧入狱 沈云清立马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动作幅度太大,凳子被带翻在地上。 人群外的林氏正抱着云娇哄睡,听闻后,将半睡半醒的云娇塞到一旁杨秀地怀里。 冲上前第一个跑到子林面前:“他出什么事了?” 沈云清扶住林氏站定,同样将目光放在子林身上。 子林也顾不得去捡门外地那只鞋,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进来站稳:“我刚刚去山上采药,顺路到京城逛了一圈,发现一张告示上贴着你爹的头像。” 沈云清急道:“告示上写地什么?” 子林跑得太急,这会终于缓过来了,一口气说道:“说、说你爹押运军粮失职,致使阳城士兵空着肚子打仗,不敌白狄,阳城破了,要拿你爹斩首示众。” 他说完这一长串,沈云清就只听见了两个,“阳城破了”,“斩首示众”! 身旁地林氏听闻,直接整个身子歪向一旁。 沈云清忙将她扶着坐在一旁,转头又问子林:“我爹现在在哪里?你可有打听过?” 子林有些愧疚,他看见那张告示之后,便急急忙忙跑回家告诉沈云清。 “我、我没有!” “好,多谢你告诉我。”沈云清眉眼紧蹙,也不管家里众多地村民,低着头便要冲出去,身后响起高低不一的声音:“清姑娘,我们跟你一起去!” “你爹完全是被宁州郡守害得,罪魁祸首又不是他,为什么要杀他?” “对啊对啊,这皇帝是不是搞错了?” “我们集体抗议吧,说不定能救你爹。” 沈云清伸手拦住大家:“千万不要去,你们在荷花村呆着就好,按我原先的吩咐,准备开春种植,我一个人去够了。” 皇帝不会搞错,他只是要拿一个人出气,杀鸡儆猴罢了。 宁州郡守大概率是逃不脱,但是她爹,她想试试。 “娘,照顾好云娇!” 沈云清说完头也不回地冲进了夜色里。 荷花村只是在京城西郊。离城内不算很远,沈云清头一次发挥了以前百米赛跑的速度,一路飞奔,朝子林看到告示的地方去。 夜渐渐深,天空繁星朗朗,已经入冬的季节,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沈云清的脸上。 沈云清的手已经冻得没有知觉,她只有一个目的,要将爹救回来,哪怕……哪怕炸了皇宫! 街上行人寥寥无几,零星几个亮着灯的铺子,也准备关门歇业了。 沈云清站在张贴告示的墙边,愣怔地看着上面的字。 【兹有原京都防务军校尉沈牧,押运军粮至宁州被劫,致使边境阳城兵无军粮,力战白狄不竭,阳城城破,沈牧失职,罪不容恕,特赐三日后午门斩首。建康十三年冬日一十九批。】 “罪不容恕……午门斩首……” 沈云清一遍遍地念着上面的字,四下张望一会,然后上前将告示撕了下来,揣在怀里。 她甚至连她爹被关在哪里都不知道,要怎么救? 皇宫那么大,难道真的要闯皇宫么? 可是那样不仅救不了沈牧,反而会把事情越闹越大。 沈云清眼眶瞬间就红了,两行泪从脸上留下,她抬手胡乱抹掉眼泪:“会有办法的!会有办法的!” 当她转头准备离开这里,去宫门口蹲守消息时,却撞进了一个怀抱里。 那人声音清冷,一袭白衣在夜色里也格外瞩目。 是南宫峤。 他轻轻拍了拍沈云清的后背:“别着急,先跟我来!” 然后,沈云清就被拉着闪进了一条小巷,几个拐角后,她停在了一座小门面前。 她皱眉问道:“这是哪里?” “天牢!” 沈云清瞬间清醒了:“天牢?怎么这么隐蔽的大门?” 南宫峤解释:“这是角门,正大门对着大街,牢头的兄长曾经在我的手下做了个伍长,我叫他带我们进去见你父亲一面。” “真的?”沈云清不敢相信,上一秒她还不知道爹被关在哪里,现在就可以看见他了。 南宫峤长身玉立站在那,伸手轻扣了几下角门,并没有转过头看她,而是无比肯定地回答:“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有了他这一句话,沈云清忽然就心安了。 没过多久,角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缝隙,都没问外面的人是谁,直接将人放进去了。 显然,南宫峤已经打点过了。 沈云清跟在南宫峤身后,她都没问,前面的南宫峤自己解释了:“我白天也看见告示了,第一时间先找到了关押你爹的地方,然后才去村子里找你,没想到你一个人跑出来了。” 进了角门,就是一条长长的巷道,两旁砌着整整齐齐的砖墙,往上望去,足足有三层楼高。 沈云清心想:被关进这里的犯人,想要越狱起码得有南宫峤这样的轻功才行。 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前面带路的狱卒突然停下来了。 “将军,里面就是了。” 南宫峤轻点头,“嗯”了一声:“多谢!” 那狱卒悄悄退下了,南宫峤牵着沈云清的手向里走去。 天牢内依稀关着几个犯人,可能由于是天牢,沈云清看着里面的设施,竟是比荷花村村民的家里条件还要好? 那些犯人也不像电视剧里那般,见着人进来便伸出手向人喊“救命”“冤枉”之类的话。 个个闭目坐着,即便听见有人进来,走路的脚步声,也只是睁开眼看了一下,便又恢复安静。 沈云清小声问:“他们都是犯了什么罪?” 南宫峤:“你要知道,能进天牢的,本身没几个犯过罪……” 后面的话他隐去没说,不过沈云清大概也懂了。 打入天牢,这个权力只有皇帝才有。 也就是说,有些人仅仅只是因为触犯了皇帝的威严,或者只是皇帝拎出来顶罪的。 比如说……沈牧。 这么一想,沈云清对璃朝的皇帝,初印象就极差。 她心里吐槽,眼睛却在牢房内仔细寻找沈牧的身影。 一路走过去,不见着沈牧,倒是见到了一个老熟人。 宁州郡守何康此刻正从从容容地在一间牢房里打坐。 沈云清刚走到他那里的时候,他也睁开眼,二人对视一眼。 何康就像看见一个陌生人一般,闭上了眼。 沈云清:“……” 如果不是他,将对宁王的偏见乱发泄一通,擅自劫走军粮发送给难民,她爹沈牧也不会因为失职被问罪。 第一百七十三章:你就是个疯子 沈云清没控制住情绪,冷声说了句:“何大人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做那样的事,害得自己入狱,还牵连无辜之人。” 里面的何康掀起眼皮,淡淡地看了沈云清一眼:“无辜?这牢里所有人,没有一个是无辜地。” 沈云清怒道:“我爹怎么就得罪你了?你自己死还要拉个垫背地?” “得罪我?算不上……”何康扯着嘴角,一抹讽刺的笑意渐浓:“他不该给宁王送粮食,军粮送过去了,也到不了士兵地肚子里。” 沈云清气急:“你就是个疯子!” 她情绪有些激动,被一旁地南宫峤拦在身后,只听他对何康说:“到不到得了士兵地肚子,也不是何大人在这里指手画脚,我们都身为璃国的子民,听从指令办事,而不是像你这样,擅自做主,害了阳城的百姓!” 何康乜看了南宫峤一眼,讽刺道:“你又有什么资格教训我?我倒是不知堂堂南宫将军竟然混到这种地步,你心疼阳城的百姓,那容城的百姓呢?” 南宫峤此刻已经不会因为别人三两句话,就影响情绪了,他淡定回道:“有没有资格,就凭你进了天牢而我没有。” 沈云清看向南宫峤,心中纳闷,短短几个月,南宫峤从一个需要隐藏身份的大将军,突然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进出天牢了? 他到底做了什么? 不过这个时候没有时间留给她思考,前面南宫峤又问了一句:“何大人还是先想想自己能不能活着出去吧。” 话音刚落,沈云清就被南宫峤拉着走了。 沈牧在宁州被沈云清和南宫峤救出,手上又有何康擅自劫军粮的证据。 很明显沈牧回到京城后,会上报给建仁帝,即便如此,何康也没有要逃走的意图,足见他也算一个敢作敢当的人。 世间所有事并不是非黑即白,真要论何康的对错,他起码没有擅自贪下那些军粮,而是选择将军粮全部发放给难民。 朝里走了没多久,在一个拐角后的牢房内,沈云清看见了沈牧。 “爹!”她松开南宫峤的手,一个健步跑上前,抓住牢房的门,声音有些哽咽。 沈牧皱眉:“云清?你怎么来了?这里是天牢,擅闯天牢可是死罪,你……” 话还没说完,一旁的南宫峤打断道:“沈将军不必担忧,我既然能悄悄带她进来,就能安全地带她出去。” 沈牧看了一眼南宫峤,感动道:“多谢!” 又将视线移向沈云清:“云清,爹对不起你,爹没有好好照顾你和你娘,现在……但是无论重来几次,我还是会选择亲自面对。” 沈云清:“还有时间,爹,我一定会救你出去!” 沈牧:“你不要乱来,这是建仁帝亲自下的命令,改变不了,小心连你一起责罚。” 沈云清摇摇头,“我不会乱来,你也不要放弃,将军会帮我。” 她要进来见沈牧一面的目的,就是为了跟沈牧说,她有办法救他。 天牢里关押的都是重犯,即使南宫峤打点了,狱卒也不敢让她们呆太久。 又说了几句话,外头狱卒来催了。 沈云清只得跟沈牧道别:“等着我,我们的村子已经建好了,娘和云娇都等着你回家呢!” 出了天牢,沈云清的脑子一团糟。 她根本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那些话只是安慰沈牧。 又不想就这样回家,只有三天的时间,三天后就要问斩,她一个异地逃难来到京城的农女,第一次有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 沈牧的罪名是失职,他是因为押运军粮不力,致使军粮被劫。 而且劫走军粮的人也已经抓获,如果……如果沈牧能将丢失的军粮补齐,能不能减轻罪名? 至少不要被斩首。 她将心中的想法跟南宫峤挑明,他是目前沈云清唯一接触的,与皇帝关系比较近的人。 南宫峤托腮思索半晌,最后说道:“不管成不成,总得先试试。” “那我需要见到建仁帝!”沈云清心急,见这个方法尚有一丝希望,已经等不及,要拉着南宫峤往宫门方向走。 身后的南宫峤扯过她的手臂,往相反的方向走:“走错路了,那不是进宫的方向,况且进宫太麻烦,等我将皇上带出来。” 鉴于现在已是深夜,南宫峤将沈云清带到离侯府不远的一个偏院:“你在这里等着,我出去一趟。” 他这一出去,就到了第二天晌午。 沈云清救人心切,即使很困,也只在偏院眯了不到一个时辰。 她知道南宫峤进宫了,一般皇帝早上都要早朝,上午还有许多事要处理,所以她耐着性子在这里等着。 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沈云清这才感觉有点饿,她朝门外张望了一下,确定屋外没有人的时候,想从空间里拿出一点食物来,边吃边等。 她刚刚晃响铃铛,门口就闪现了一个明黄色的身影。 那人身后还跟着一个人,正是南宫峤。 沈云清立刻明白过来,身子直直地跪在屋中央,学着电视里看过的样子,给此人行了一个跪拜大礼。 “民女沈云清,拜见建仁帝。” 建仁帝约莫四十来岁,与宣阳侯年纪相仿,生得器宇轩昂。 他刚踏进偏院的院中,便看见这个被南宫峤夸赞了无数遍的女子。 不过,建仁帝还是径自越过她,朝椅子上走去。 身后的南宫峤一声不吭地跟在后面。 沈云清见建仁帝没有开口叫她起来,只得跪着用膝盖挪动方向,将身子面对建仁帝。 听说皇家姓萧,具体名讳肯定是不知道的。 建仁帝轻“嗯”了一声,冲底下跪着的沈云清说:“把头抬起来。” 沈云清照办,跪直了身子,抬起脸尽量与建仁帝平视。 直到此刻,沈云清才看清建仁帝的面容,是一个有气质的大叔。 不过,估计是劳累过度,脸色不太好。 此刻坐在椅子上的建仁帝正盯着沈云清看,而沈云清也大大方方地跪着,时不时与建仁帝对视几眼。 半柱香过后,建仁帝终于是笑了一下,头歪向一旁的南宫峤打趣道:“阿峤,你家这位姑娘胆子可真大,敢这样打量朕。” 南宫峤只回给建仁帝一个微笑,并没有回答。 第一百七十四章:求情 沈云清听到这句话,视线透过建仁帝,望向后面的南宫峤,想从他的眼神里得到答案。 很可惜,什么都没有。 “你就是沈牧地女儿?”建仁帝语气平淡,看不出一丝怒气。 沈云清微低头:“是!” 建仁帝继续说:“朕对你爹委以重任,可是没想到他太让我失望了,就因为他地失职,致使宁王没有守住阳城,我璃朝又损失了一座城池。” 沈云清其实很想说,即便没有沈牧的军粮,宁王在阳城境内征收地粮食,也够他吃好几年了。 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宁王毕竟是建仁帝地长子,她这么说,证据不足,光靠她听来地,和一封书信,不足以定罪宁王,还有挑拨他们父子之间感情的嫌隙。 沈云清抓住其中的重点问:“我爹最大的疏忽就是轻信了宁州郡守,但是再怎么样也罪不至死吧?” 话一说出口,建仁帝的表情瞬间就凝重起来,背后的南宫峤朝沈云清使眼色。 建仁帝:“你这丫头,竟然敢质疑朕的决定!” 沈云清挺直着腰,叩拜道:“民女不敢。” “那你说说,他弄丢了军粮,又没办法补救,自然无法戴罪立功,朕难道要饶了他?” 沈云清壮着胆子说:“也不是不可以补救……” 建仁帝听闻,手肘撑着膝盖,身子向前倾,认真问道:“说说看!” 沈云清见建仁帝愿意听她说,从地上将头抬起来,跪直了身子,一字一句说:“城破了,我们从白狄手中抢回来便是,粮食没了,我替我爹出这些粮食。” “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 一串爽朗的笑声从皇帝那传来,他估计自己耳朵听错了,笑够了,见沈云清神色严肃,没半点嬉笑的意味,这才停了下来,冷哼一声道:“丫头,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城破了抢回来便是,十万石粮食你替你爹出,你口气好大,难不成你身后有千军万马?” 他最初愿意来,不过是听南宫峤说,这个女子有一身特殊的本事,想来瞧瞧,没想到是个说空话大话的骗子。 他转头对南宫峤说:“阿峤,你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说罢,就欲起身。 身后的南宫峤忙拱手拦住:“皇上,听她把话说完,城破了,我们势必要抢回来,不单阳城,容城在我手上丢的,理应由我去要回来。” “可是,我身为云林军统帅,丢了容城,跟着我的士兵都大多战死沙场,皇上尚且愿意给我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为什么不肯给沈将军一个机会呢?” “他说到底只是一个后方押送军粮的,前线打了败仗,不能完全怪后方的粮草补充不及时。” 建仁帝被他挡得没办法起身,只得又坐回原位,气呼呼地看了南宫峤一眼。 然后才说:“就算收复阳城他沈牧能戴罪立功,那十万石粮食,你怎么拿得出?” 沈云清见有希望,眼睛里的神采都不一样了,跪着用膝盖朝前移了一步:“我可以花钱买!” 这样说比较靠谱一些,直接说她可以从空间掏出,建仁帝不得把她当个“国库”关起来。 建仁帝“嗤”了一声,有些酸溜溜道:“你这么有钱,不如直接捐给国库?” 沈云清:“……” 南宫峤适时插话:“云清不会骗人,她说能做到的事,就一定能做到,皇上,就给沈将军一个机会吧!” 建仁帝侧头望了南宫峤一眼,用食指点了点他:“你呀你,你就这么护着她?” 南宫峤没有回话,只是低着头看着地面。 三个人就这么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一个跪着,都沉默了…… 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仿佛谁先开口谁就输了一般。 僵持了许久,最后还是建仁帝叹了一口气,伸手拍了南宫峤的手臂一下:“阿峤,你是朕从小看着长大的,与云昌和太子关系亲厚,容城城破朕知道不是你的错,才愿意给你一个机会,但是沈牧,是京都防务总指挥举荐上来的,要不然也轮不到他!” 南宫峤低着头,轻声回答:“我明白。” 建仁帝长叹一口气:“你当真要为了她惹朕不高兴?” “……” 沈云清顺口接了话:“皇上这么说,说明我爹某些方面还是很得指挥大人和您的肯定,您才会派给他如此重任!” 她这话属于给建仁帝戴高帽子了。 建仁帝眼神复杂地看着沈云清:“你这丫头嘴巴倒是会说,好话坏话都让你给说了。” 他审视地看着跪在跟前的沈云清,瘦小的身躯,跪得笔直,眼神哪怕与皇帝对视,也毫不闪躲。 落落大方,倒是有几分高门贵女的气魄,明明从身上的穿着便可以看出,此女出生穷苦人家,可偏偏她身上的气势强大,让人不能忽视。 这一点,倒是跟他身后的南宫峤有几分相似。 建仁帝心道:怪不得阿峤会被她吸引! 他就这么一直盯着沈云清,许久之后,才挑了挑眉,长舒一口气。 罢了,阿峤长这么大,好不容易有喜欢的女孩子,如果不答应,阿峤以后岂不是要打光棍。 沈牧也真是的,如果早点说清楚阿峤和他女儿的事,他也不会罚他这么重。 “也罢,朕就再给他一次机会,从天牢提出来放在阿峤你身边吧,阳城城破,宁王退居内地,只怕京城也不太平了,你们要早做准备。” “如果他没这个能力,就让他为国捐躯吧!” 最后一句话直接给了结论,如果阳城和容城没有收回来,沈牧就提头去见建仁帝。 至于南宫峤如何,建仁帝决口不提,想来这是他最得力的大将军,他舍不得动。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云清和南宫峤异口同声道:“谢建仁帝!” 建仁帝看着跪在地上的沈云清,单挑眉毛:“不过,朕金口玉言,说出去的话断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同样,贴出去的告示岂能说改就改?” 这话一出,原本揉着发酸发麻的膝盖,准备站起来的沈云清,瞬间又跪了下去。 这到底是愿意饶了沈牧还是不愿意? 第一百七十五章:又菜又爱玩 “皇上?”身后的南宫峤开口询问。 建仁帝见南宫峤和沈云清突然挎下来的脸,原本要说出口地主意,突然改了口,想逗逗他们。 他突然正色道:“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 沈云清揉了揉已经麻木地膝盖,脑内飞速运转,但还是忍不住心里吐槽:果然皇帝的心思最难猜。 但是可以确定地是:只要她能想到一个,不让建仁帝出尔反尔地理由,应该就有希望。 对面地南宫峤直接说:“皇上,重新发一道圣旨就可以。” 建仁帝白了他一眼:“你说得倒简单。”说完便走到桌子旁,上面早就铺好了纸墨笔砚。 “朕正有此意!” 然后提笔便开始了。 沈云清一颗心七上八下,到这会才算落到实处,确定皇上愿意饶恕沈牧了。 前面的建仁帝说了句:“你先起来吧,看看朕这道旨意可满意?” 沈云清听话地站了起来,心说:肯定满意啊,皇帝的旨意谁敢挑三拣四啊。 不过她话还没说出口,一旁的南宫峤倒是开了声:“皇上,一年时间,会不会有点短?” 建仁帝反问:“以你的能力,给你重建云林军,十万云林军收复两座城,一年时间还不够?” 沈云清不明白他们在争论什么,于是大着胆子上前一步,看了建仁帝刚刚写的圣旨,上面的墨迹都没有干,也没有加盖玉玺。 只见上面写着,沈牧戴罪立功,跟随南宫峤,一年之后如果不能将白狄驱逐出璃朝,依旧是秋后问斩。 大致意思如此,就等于将时间延长,沈牧有一年的时间自救。 有总比没有好,而且沈云清有信心,加上南宫峤的助力,和她空间里那些武器加持,问题应该不大。 关键是如何教会士兵在战场上使用那些武器,这是个大问题。 能给士兵操练的时间不多。 沈云清低头回答:“多谢皇上开恩,民女与父亲一定全力以赴。” 南宫峤见沈云清已经接受了这份旨意,便也没多问,而是回答刚刚建仁帝的问题:“十万云林军勉强够,如果可以,最少要二十万。” “哟,学会讨价还价了?”建仁帝打趣道:“你以为招兵就像你买粮食呢?要多少有多少?” 南宫峤:“臣不敢!” “行了,就这些,你爱要不要。”建仁帝也是耍起了小性子,将笔丢在一旁,然后卷着写好的旨意朝大门外走去。 路过沈云清身旁的时候,特意停下来说了句。 “丫头,明天可以看见一份新的告示,准备去天牢门口接你父亲吧。” 沈云清又道了声谢,才目睹着南宫峤跟在建仁帝后面,护送他回宫。 这里离天牢不远,沈云清干脆没有回荷花村,而是真的去天牢门口守着去了。 直到第二天下午快天黑时,沈牧才被从天牢里带出来。 沈云清蹲在这里一天一夜,只靠着一旁的石阶打了个盹,天牢门打开的时候,厚重的响声吵醒了她,她上前一步,“爹!” 沈牧不敢相信地问:“云清,你你、你怎么求皇上开恩的?” 沈云清搀扶着沈牧往外走:“多亏将军求情,才答应给你戴罪立功的机会。” 沈牧:“那……南宫将军呢?” 沈云清:“他昨天护送皇上回宫,我就来这里了,他应该还在宫里。” 沈牧点点头:“等他出来,我们要当面谢谢他。” 二人趁着夜色,一路朝荷花村走去。 而昨晚便护送建仁帝回宫的南宫峤,并没有出宫,而是一直守在昭阳殿。 倒不是他乐意守着建仁帝,而是建仁帝硬拉着他下棋。 南宫峤心里叫苦不迭,他宁愿面对白狄士兵,都不愿意在昭阳殿与皇上下棋。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建仁帝太菜了。 属于又菜又爱玩的那种。 偏偏下棋下起瘾来了,能连续几天几夜不睡觉。 昨天建仁帝因为南宫峤的求情,对沈牧开恩,他才勉强答应陪建仁帝下棋。 然后…… 然后就下到了现在。 这一盘南宫峤执黑子,建仁帝执白子。 南宫峤看着满盘的黑子和零星几个的白子,深知这一局建仁帝输定了。 可是他却要想方设法让皇上赢。 太难了…… “阿峤,你下这里不对,不对,你应该下那里。” 建仁帝随手指了个地方,那个位置南宫峤的黑子下过去,会立马被白子吃掉。 南宫峤问:“皇上认为臣应该下在那里?” 建仁帝:“对对对对,你下在那里,朕的白子刚好可以吃掉!” 南宫峤:“……” 这是赤裸裸地作弊,可是他是皇上,能怎么办呢? 没有办法,他只能按照建仁帝说的,将黑子下在了刚刚那个位置。 下一秒,只见建仁帝拿起黑子丢到他旁边,将他的白子下在了刚刚那个位置。 “哈哈哈哈,终于吃掉你一颗黑子了。” 建仁帝笑得像个小孩子,还顺手从一旁的糕点中拿起一块放在嘴里。 南宫峤也笑了,下棋无所谓输赢,就是一个氛围,开心就好! “皇上英明!” 建仁帝信心倍增,又拿起一颗白子“啪嗒”一声,下在了黑子的包围圈中。 额……这是送入虎口啊! “皇上,你确定下这儿?”南宫峤提示性地问了句。 对面建仁帝吃了糕点,有些口渴,有拿起茶杯抿里一口茶,斜眼看过来:“确定啊!你又不能吃朕的白子。” 南宫峤嘴角抽抽:“皇上真是洞察秋毫,臣输了……” 建仁帝放下茶杯,“说输还早,你还有这么多黑子呢,等我一步一步将你的黑子吃完,你再认输也不迟!” 南宫峤:“……” 他的黑子不能吃皇上的白子,皇上的白子可以毫无规矩地吃他的黑子。 这样的下棋规则南宫峤第一次见,还不能反驳,只能陪着他玩毫无技巧性的游戏。 着实有些无聊。 就像…… 就像大人陪着一个小孩玩游戏,游戏规则全部游小孩说了算,大人还得耐心陪玩。 南宫峤没有办法,只能又拿起罐中的黑子,装作绞尽脑汁地思索,最后才挑了一个稍微安全的地方落子。 建仁帝:“阿峤,你确定下这里么?” 南宫峤点点头:“确定!”这个位置算是中规中矩,白子一时半会也吃不到,总不可能他零星的几个白子,跳过黑子来吃吧? 可是下一刻,没想到建仁帝当真拿起他棋盘上的一颗白子,跃过好几个黑子,直接将他刚刚下的黑子吃掉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令人发指的棋艺 南宫峤无奈笑了笑:“皇上,这不能这么下吧?” 建仁帝:“怎么不能?谁规定不能?” 见建仁帝板着脸问,南宫峤笑道:“没、没谁,您开心就好!” 就这样,眼见棋盘上原本一大片的黑子,被建仁帝手上一颗白子吃得七零八落。 建仁帝心情大好,话也开始多起来:“阿峤,那位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你这么喜欢她?” 南宫峤拿着黑子的手一顿,抬起眼皮看向对面地建仁帝:“她……性格坚韧,乐观开朗,心地善良,为人……” “停停停,你干脆说她是世界上最好地姑娘得了,有你这么夸人的吗?”建仁帝打断他地话,不耐烦说。 南宫峤诚恳地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 现在换建仁帝说不出话来了。 他嘴角嗫嚅半晌,终究没有再细问,而是转个话题说:“有没有打算什么时候娶她?” 可以说,整个璃国,就数建仁帝比较头疼南宫峤地终身大事了。 宣阳侯一心迷在打牌上,从不操心后辈们娶妻生子之事。 他作为南宫峤地长辈,自然要多费费心。 南宫峤现在是彻底没有下棋的心思了,他正色道:“如果云清愿意,臣希望立刻马上。” “那朕明天就给你们一道赐婚旨意?” 南宫峤忙推拒:“不用,她的事还没完成,臣想等她完成自己的事之后再求娶。” 对面的建仁帝一听,有些好奇道:“她一个农女,有什么大事需要她操心的?女人不就是嫁人生子么?” 南宫峤:“她说她既然将她的村民带出来,带到了京城,并且在荷花村安了家,就要带着村民过上安稳的日子。” “臣尊重她的想法,现在她每天为了荷花村的生计忙得焦头烂额,还说要利用那片沼泽,带动荷花村整体的经济效益。” 听说这些,建仁帝来了兴趣,将在白子上的注意力转移了,也不急着下棋了,问道:“荷花是什么?” 南宫峤摇摇头:“臣也未曾见过,只听她说,荷花夏季开,长在淤泥里,花期过后,底下的根茎叫做莲藕,可食用。” “算作是将那块没有人种的沼泽地废物变宝了吧!” 建仁帝两眼放光:“还有这种东西?” 如果真像沈云清说得那般神奇,那璃国境内那多多荒废的沼泽地,岂不是都可以利用起来? 他继续问:“她的种子从何处来?或许可以将这种花在璃国内推广呢?” 南宫峤一噎,答不上话来。 他猜测应该是在她的铃铛空间里有,可是他不能跟皇上这么说啊。 “臣没有问,等有机会臣问问她。”趁着建仁帝愣神的空隙,南宫峤将黑子下在了建仁帝那一侧,将他最后一颗白子也吃掉了:“皇上,您输了。” 建仁帝现在一心在荷花上,对于他下棋输给了南宫峤,毫无反应。 “又不是第一次输了,输就输吧!吃了你那么多子还输,怪可惜的。” 建仁帝嘀咕了一句,说:“你的意思是,要等她带着村民过上安稳日子之后,才能成亲?” “嗯……” “那如果一直不安稳呢?” “那就一直不成亲,臣也想等收复了阳城和容城之后,再考虑终身大事。” 建仁帝意味不明地看了南宫峤一眼:“你跟你爹真像。” “我爹?”南宫峤好奇问道。 建仁帝点点头:“都是很有主见很有想法的人,朕终于理解你爹为什么从来不会担心你成家的事情。催了也没用!” “不过,朕还是希望你能早日成亲生子,太子都已经当爹了,你却还是一个人。” 南宫峤见建仁帝言辞诚恳,温声回道:“谢皇上关心。” 建仁帝低头看了看清空的棋盘,大手一挥:“再来一局!” 南宫峤一脸黑线:还来? 就这样,南宫峤与建仁帝在昭阳殿内连续下了两天两夜。 靠着建仁帝那菜到令人发指的棋艺,南宫峤每每在将要赢的时候,都要绞尽脑汁地变着法将棋子送到建仁帝手中吃掉。 这可比如何赢对方难多了。 南宫峤出宫门的时候,两眼都是一黑一白,黑子总是无缘无故变少,白子总是突然就冒出了许多。 ********** 荷花村内,得知沈牧被赦免的消息后,原村长张大福带着村民们来到荷花村村口迎接。 沈牧只是被关在天牢几天,没有受过任何刑罚,于是与沈云清一路走到荷花村时,见到许许多多的村民后,明显一愣。 沈牧率先开口:“村长,你这是……” 张大福放下嘴里的烟斗,亮着一口大黄牙笑道:“我现在已经不是村长了,清丫头成了我们荷花村的村长。” 沈牧侧头看向沈云清,不可置信,随后朝张大福说:“村长,云清年纪太小了,又没有什么生活经验,你断不可以开这样的玩笑,这可是将全村人的性命当儿戏呀!” 没等张大福开口解释,背后的荷花村村民你一句我一句说道:“沈家二兄弟,你放心吧,你家清丫头再也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了。” “对啊,这一路可都是她带着我们走到这里,又给我们找了地,安了家,选她做村长,是全村人投票,全票通过的。” “对,我们以后都听清姑娘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 而当事人沈云清一脸云淡风轻,冲那些人轻轻说了句:“都回家吧!” 然后张大福便跟着众村民,簇拥着沈云清和沈牧往村里的方向走。 早有跑得快的小少年,飞奔回家报信了。 夜已黑透,天空飘着零星几个星星,就像在照亮他们回家的路。 沈牧看着身边成熟稳重的沈云清,心中不是滋味,他才入伍几年,曾经爱撒泼的女娃娃,都可以独挑大梁了。 他忍不住交代沈云清几句:“爹不是反对你,只不过如果吃力,还是要找村长帮忙,爹没办法陪着你,什么都需要你自己面对,而且你还要照顾你娘和云娇。” 说到这里,他有些哽咽,声音嘶哑道:“爹、爹总觉得对不起你们!” 沈云清摇摇头:“我是家中长女,这些是我应该做的,没有什么对不起,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就要齐心协力。” 第一百七十七章:放花灯二人猜忌 转眼除夕到了。 这是沈云清来到这个世界过得第一个除夕。 一眨眼都快一年时间了,她们从南安村一路逃亡到京城,终于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璃国的除夕与现代并无差别,贴对联,挂灯笼,吃饺子,放花灯。 鉴于荷花村大多都大字不识几个,写对联这活自然落在沈云清身上。 但是几百户人家几百对对联,要想每户对联都不重复,那是不可能地。 沈云清只能尽可能多地回想,现代那些朗朗上口的对联。 “春日祥和幸福年,彩灯高照平安门。” “门迎四季平安福,户纳八方四季财。” …… 一副接一副地往下写,写了整整一天,写得手发酸。 直到南宫峤手里提着几盏花灯来到她家里。 他一进门就看见满地地红对联,一个瘦小地身影正背对着他,蹲在地上,肩膀不时耸动一下。 他没有出声打扰她,而是轻轻捡起地上铺着的一副对联,上面写得都是普通的祝福语,朗朗上口。 不过,这个字嘛……就有点不那么顺畅。 想想也能理解,沈云清毕竟是农女,从小没上过私塾,更是请不起先生教她读书识字。 听林氏说,她会认字是因为她自己爱学,偷偷跑到私塾的窗户底下听来的。 加上她一直都很聪明,这才会简单的写对联。 南宫峤将花灯轻轻放在一旁,走到沈云清身后蹲下身,然后右手握住她的手掌:“毛笔不是这么拿的,我教你!” 他将沈云清手中的毛笔抽出,又握着她的手重新拿住毛笔:“应该这样拿,靠手腕发力。” 沈云清已经一脸倦容了,写得双眼都有些迷茫,微微侧过头看向南宫峤:“啊?你怎么来了?” “今天除夕,可以去护城河放花灯。” “哦……” 南宫峤看了一地的对联,问道:“还有多少?” 沈云清眨了眨眼,摇头道:“不知道!” 南宫峤朝外面喊了一声,只见十来个士兵模样的人笔直地站成一排。 他命令道:“你们将剩下的对联写完,然后给每户人家都贴好。” 他可不希望这么美好的时光,被浪费在写对联上。 一队士兵齐声回答:“是!” 然后手脚麻利地将地上的对联一一捡起,两拨人分配好,一拨人负责写,另一拨人负责贴。 沈云清看了一眼,麻蛋……随随便便一个士兵写出来的对联,都比她的更有韵味。 难道古人是人人皆能写诗? 不容她多想,便被南宫峤拉着出了荷花村。 一路向城中走去,城里人潮涌动,街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整个京城亮如白昼。 南宫峤将沈云清带至护城河旁一颗大榕树下,这里人较少,安静些。 花灯在璃朝又叫河灯。 只因这些灯要往护城河放,让这些灯顺着河往东一直漂到大海。 听说护城河的尽头,是广阔无边的大海,海上住着精灵,它们以这些花灯为食物,吃了谁的花灯,就会替谁达成心愿。 沈云清看了看其他人手中的花灯形状,有兔子花灯,有南瓜花灯,还有简单的圆形花灯。 “勉强好看些的也就是兔子花灯了。”她嘀咕了一句。 然后南宫峤掏出两个花灯,递给她一个:“写上心愿再放灯。” 沈云清看了看手中的花灯,觉得可以改一改形状,便从袖袋里掏出一把剪刀,“喀嚓喀嚓”几下,将一个全包型的花灯剪成了荷花的形状。 一旁的南宫峤不解地看向她。 “花灯要想在河里漂的更远,底下要平平的,两侧最好有能挡风的地方,里面的灯才不至于被吹灭。” 她说完将花灯扬了起来,问道:“你们也管这个叫河灯吧?” 南宫峤点头答:“是。” 沈云清亮晶晶的眼眸闪着笑意,杏眼微弯,向他介绍:“这个就是荷花,荷花做成的河灯,也可以叫荷灯。” 南宫峤伸手接过河灯,只见原本四四方方的花灯,被沈云清的巧手一挥,几片形状相似,错开折叠的花瓣便形成了。 一盏灯被花瓣包裹在里面,映照着花瓣特别红。 南宫峤将花灯拿在手中,然后将自己手中那盏普通的花灯递给沈云清:“我也要这样的。” 就像两个年纪不大的小孩,看着对方手里有糖,自己也一定要有同款才算公平。 沈云清带着点戏谑的眼神,看向南宫峤不说话。 然后轻笑着摇摇头,接过他手里的花灯,三两下也捡了个同款。 南宫峤问:“璃国境内并没有这种花,据我所知,白狄也没有,你是从哪里知道这种花的?而且还拿得到种子?” 话刚说出,沈云清原本即将剪完的花灯,瞬间往自己手上戳了个血口子。 “嘶……” 南宫峤快速掏出他身上的帕子,给沈云清止血,一块白白净净的帕子瞬间被染红了。 沈云清将帕子从手上拿下来:“不用,我有这个!” 她拿出的,正是止血胶布,空间商城里药店货架进口处,摆的就是这个。一盒有一百片,能用很久。 原本贴个止血胶布只要一秒钟,此时沈云清却慢慢吞吞,她在想要怎么回答南宫峤这个问题。 她是如何知道荷花这个璃朝根本就没有的物种? 东西可以从空间商城掏出,那原本就不存在的种类呢?是不是也可以说在空间商城里发现的? “我还有一个问题。”南宫峤并没有逼着沈云清回答,只是将自己心中的疑惑说出:“有时候我觉得你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沈云清心中“咯噔”一下,他发现什么端倪了吗? 就连与她最亲近的林氏都没有发现,这具身子里的灵魂已经换了。 难道南宫峤发现了? 沈云清将止血胶布的最后一端粘好,然后用力压平,才抬起眼睛看向对面,平静开了口:“为什么这么问?” 南宫峤回想了一下,像是在努力搜索他曾经发现的一些破绽,手指放在荷花灯的花瓣上,一片一片扯着荷花灯转。 “你太与众不同了,你至今都没有告诉我你里面那些宝贝,是什么东西?从哪里来的?你怎么会使用它们,还有你的功夫招式与璃国和白狄都不太像,你是一个习武之人,但是却没有丝毫内力,是谁教你的这些功夫?” 他的问题太多,沈云清一下子哑口无言。 第一百七十八章:岁岁长相见 喧闹的人声从两个人耳边流过,两人手上一人一个荷花花灯,互相望着对方。 都在等着这个问题的答案。 沈云清右手大拇指滑过刚刚地伤口,这短暂地瞬间让她觉得很难捱。 她不想骗他,可是这个真相她担心无人能承受。 “你这么好奇?” 南宫峤眼神一片清明,温柔地看着她:“我不是好奇,只是想更多的了解你。” 沈云清低下眼眸,抿唇道:“我娘死得早,我爹娶后娘地时候,我还小,祖母和大伯母一直跟我说,世上最恶毒地就是后娘,我就很防备后娘。” 南宫峤转动眼球,稍加思索,问道:“后娘……是、林氏?” 沈云清点点头:“对。” 她把玩着手里地荷花灯,继续说:“她刚进门的时候,我都不跟她同一桌吃饭,为了以后的日子不被虐待,我向村里的老人打听,他们说南安村往北一个古老的部落。” “那个部落的首领会巫术,于是我便偷跑去那里,拜那个首领为师。” “他便送了我这个铃铛,和一些奇怪的拳脚功夫,他告诉我铃铛是一个绝世宝藏,叫我不要轻易对外人展示。” “可是没过多久,他就去世了,我只得回到了家里,依旧是跟后娘不亲近,每日趁着夜晚偷偷练功。” “起初铃铛带在我手上,就是一个普通的铃铛,甚至有些生锈硌手,谁知道在南安村屠村那晚,出现了异样,也不知道是不是沾了血的缘故。” 古老的部落总有一些神秘奇怪的力量。 沈云清将原主这段小时候快消失的记忆提了出来,添油加醋一番,正好是个说辞。 原主小时候去找部落首领的事,是真的,她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家里。 不过她并没有找到什么首领,也没有得到铃铛和功夫的指导。 原主很不幸,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甚至都不知道,她所害怕忌惮的后娘,其实对她特别好。 而她亲近依赖的大伯母和祖母,到最后会是那种嘴脸的人。 这个理由相当充分,南宫峤不得不相信。 因为她母亲本身就是苗疆巫术的传承人,不过璃朝的皇帝忌讳这些,巫术在璃朝才不盛行。 他点点头,“原来如此,对不起,是我多虑了。” “没事。” 随后南宫峤像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支笔,深思片刻,在荷花灯上提笔写下一行字。 沈云清凑过头去,只见上面写着:“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她问:“三愿?那一和二呢?” 真不怪她,不管是原主,还是在现代的沈云清,读的书都不多。 她最基础的九年义务教育大半都还给老师了,唐诗宋词三百首能记住的也只有那些朗朗上口的诗句。 至于李白和杜甫那个更厉害一些,她一概不知。 南宫峤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拿起花灯将上面的字迹吹干后,然后递给沈云清,顺手换过她手上的花灯,埋头写了起来。 沈云清瞬间尴尬了:原来前面的本是她写的啊?可是她都没听过这个词。 没多久,南宫峤便写完了,他轻轻念叨。 “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这是《春日宴》后半段比较出名的词句,是祝酒陈愿的词,你能明白词句所说的含义吗?” 沈云清点点头:“能。” 大致意思猜的出。 南宫峤伸手握住沈云清的手,眼神定格在沈云清的脸上,良久之后,才开口说:“我想带你去侯府见我爹。” 沈云清愣怔一秒:“上次不是见过了么?” 她对那个爱打牌的老头颇有印象。 南宫峤摇摇头:“那个不算正式……” 一听这个,沈云清立马打退堂鼓,找了个借口:“额……我们村子里的事还没忙好,过完年开春,有很多事等着我做,再等等……” 南宫峤原本充满期待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失望。 不过,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这一点细微的表情,被他藏得很好,沈云清根本就没有发现。 “那好,我等你,等你有时间的时候。” 说完,将两盏写好祝愿词的花灯,轻轻放在河面上。 沈云清顺着花灯漂远的方向看去,成千上万的花灯,顺着河流向下的方向,像无数的小精灵,一闪一闪朝无边的大海奔去。 临近子时,京城上空“嘭”的一声炸响。 沈云清抬头往上看。 一朵混合着各种颜色的烟花,在夜空形成一个巨大的四色花瓣形状。 听南宫峤说,这种四色花瓣便是璃朝的国花,是璃朝的象征。 第一朵四色花瓣烟花炸响后,后面便是无数的烟花升向夜空。 然后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将她带进了怀里。 沈云清在这种时刻,难得放松,便干脆放空自己,顺势靠在那个怀抱里,两人一起望向上空。 她看了片刻,才发现了一个惊喜点:璃朝有烟花啊,烟花是用火药制成的啊,火药不但能制烟花,还能制火乍弓单啊! 只不过古人没想到这一层而已。 如果……她利用璃朝现有的火药,制作出一枚小小的火乍弓单,让皇上看见这种东西的威力,是不是对收复阳城和容城有很大的帮助呢? 万一成功了,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空间里的武器,配给云林军使用了。 她既然来到这个朝代,还是希望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战争还怎么过安稳的日子呢? 这个大胆的想法越想越觉得可行。 只不过在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之前,她将激动的心情暂时压下。 烟花足足放了一刻钟才停歇,花灯早已随河水方向飘远。 而聚集在护城河边的百姓们,却丝毫没有散去的意思。 周围喧闹的人声中,响起一声尖叫。 “清丫头?” 声音有些尖,听着不像林氏的声音,沈云清以为不是叫她,只侧头瞄了一眼。 哪知却看见了她不想看见的人。 张晓莲和老婆子李翠花,齐刷刷站在她后面五米远处。 第一百七十九章:见到了不想见的人 两人身上穿得破烂不堪,李翠花那身从村里穿出来的袄子,都已经结了一坨一坨的污垢。 张晓莲整个人说不出地憔悴,两个眼窝凹陷,头顶上一大片地白发,身上的衣服烂了一大块。 说他们不是街边地乞丐,估计没人会相信。 她们二人手上都杵着一根木棍,见到沈云清地那一刻,眼含热泪。 李翠花甩开张晓莲地手,上下打量了一下沈云清和她身边的南宫峤。 眼神微变,随后杵着木棍一瘸一拐地走到沈云清面前:“清丫头,见到你太好了,我们这一路都在找你呢!” 沈云清虽然不记仇,但是之前几人之间发生的不愉快她不会忘记,声音冷冷问道:“找我做什么?” “嗐!你这说得哪里话,我们是一家人,自然得在一起。” 沈云清朝她们身后看了看,没看到其他人。 她看张晓莲的反应,应该是不知道她兄弟张大力死在她和南宫峤的手里。 “就你们两个么?其他人呢?” “呃……”李翠花眼神暗了下来,伸出手肘戳戳旁边的张晓莲。 张晓莲脸上勉强挤出来的笑意,瞬间就消失了。 “他们……他们都死了。” 沈云清:“都死了?怎么死的?谁干的?” 她一阵唏嘘,按道理大伯和几个堂兄还算比较本分,不像大伯母和堂姐那般挑事,怎么独独留了这两个祸害在人间呢? 当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么? 张晓莲重重地杵了一下木棍,恨恨道:“我们本来在阳城呆的好好的,沈均那个倔脾气,非得说要出阳城,跟着去京城。” “我弟弟大力都当了将军,在阳城吃香喝辣不好么?非得折腾。” 沈云清猜测道:“在路上碰见土匪了?” 张晓莲点点头:“不过那拨人看样子不像是土匪,倒像是官兵?” 她说完,眼神询问一旁的李翠花。 “就是官兵。”李翠花说。 张晓莲继续说:“他们说我们是重犯家属,要抓回去问罪,我们哪肯任他们抓啊,往山里逃窜啊。” 沈云清:“然后呢?” “没了啊!”张晓莲挠挠头,看不出任何难过的情绪:“我逃出来了,他们被抓了。” 李翠花在一旁分析了一句:“他们好像只抓男丁,不抓女人。” 沈云清听得云里雾里:“那他们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是被抓了还是被杀了?” “死了!”张晓莲像是回想起什么不好的景象,这才脸色有些痛苦:“我又折回去阳城找他们啊,不过找到的只是几具尸首,被扔在乱葬岗。” 沈云清不知道张晓莲是不是心大,自己的丈夫和儿子都死在她眼前,她怎么能这么平静地说出这句话。 “他们怎么死的你也不知道?” 张晓莲白了一眼:“阳城都乱死了,城内到处在抓人,我上哪知道?既然人都死了,我就只能往外逃了,出阳城没多远便碰见她了。” 就是说出阳城之后,张晓莲和李翠花碰面了。 沈云清虽然不想问起三叔,但是有些奇怪,还是问了句:“三叔呢?你不是一直都和三叔一起么?” 李翠花倒是不像张晓莲那般没心没肺,提起三叔沈达,手捂着心口开始哭:“我的老三,死得太不值了。” “他、他被那个荡妇害死了。” 沈云清问:“哪个荡妇?” 李翠花:“就是张顺他媳妇,当初二人合伙骗他的那个女人,他鬼迷了心窍,一直认为那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坚持要抢回女人,被张顺打死了。” 呃…… 这个死法,对沈达来说,确实憋屈了些。 不过,都是没有好下场而已。 问也问清楚了,沈云清打算回去了,便要绕过这两人往城中方向去。 李翠花扯住她的一只袖子:“清丫头,你要去哪里?我们现在没有地方住,也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沈云清从袖袋里掏出几个铜板:“拿去吧,多了我也没有。” 李翠花和张晓莲虽然是小山村出来的人,但是也算有点小精明。 她们早就发现沈云清旁边这个男子,气质跟普通的百姓根本没法比。 再看看身上的衣料,便能猜出,沈云清这是被有钱人看上了。 虽然心里酸溜溜,但是现在是抱大腿的最好时机。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李翠花看了看沈云清手里的铜板,先拿了丢给一旁的张晓莲:“去买几个包子来垫垫肚子。” 老婆子骨子缝里喜欢倚老卖老的做派,还是改不过来。 总认为她还是一家之长,所有人都要听她的吩咐。 张晓莲乖乖去了。 “清丫头,你身旁这位爷跟你是什么关系?” 沈云清瞬间明了,与南宫峤刻意保持了一些距离:“祖母这话什么意思?” 李翠花满脸堆着笑:“他一看就是有钱人家,房子多的是,也不少给我们一个住的地方吧?” “祖母!”沈云清有些恼羞成怒。 “怎么会有你这样厚颜无耻的人?别人的就一定要给你吗?” 李翠花摆着脸说:“别人的我自然不会去赖,可你是我孙女,养儿防老,现在我三个儿子死了两个,还有一个为国效力呢,我一个老太婆总得要人赡养吧?” “我现在就剩你这一个孙辈了,云娇还小,我不指望你指望谁?” 她说得理直气壮,沈云清气得手抖:“那你算盘打错了,我也没地方住。” 她是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想早点摆脱这两人。 便在背后戳了戳南宫峤。 南宫峤会意,上前一步:“姑娘,既然那桩杀人案你有证据证明不是你,本官就先放你一马,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做人,不要再犯事了。” 沈云清低着头:“是,大人。” 说罢头也不回的朝城中方向走了。 李翠花吓得一愣一愣的。 就这么看着南宫峤走了……走……了。 李翠花急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沈云清双手一摊,无奈道:“就是这么回事,被官兵盯上,被人栽赃嫁祸,说不定还要上公堂自证清白。” “你们最好离我远点,说不定下一个被抓的就是你们。” 第一百八十章:甩不掉的牛皮糖 她说完,也不管李翠花的反应,径自往前走去。 这时,刚买完包子回来的张晓莲,迟疑地看着沈云清,嘴里还叼着半个包子。 那几个铜板只够买三个包子,她刚买就塞了一个包子进肚子,现在吃地是第二个,手里只剩了一个给李翠花。 “云清,你去哪?” 话刚问完,追上来地李翠花一把夺过她手里的包子,然后扯住沈云清地袖子:“清丫头,你怎么能这么狠心?我是你祖母,你不能不管我!” 说完,将手里地包子塞进嘴里,三两口便吃完,饿了几天,完全没吃饱,冲张晓莲吼道:“怎么只有一个?” 张晓莲:“那几个铜板只够买两个包子,你一个我一个,有地吃就不错了。” 两人说话的时间,沈云清心中冷哼一声,走了…… 没时间看她们狗咬狗,都不是省油的灯。 好在街上人多,她几个转身隐入人群,三两下便甩掉了她们。 这两人如果赖上沈云清,只怕沈云清和林氏她们会没有好日子过。 这种时候不能心软,她们既然有本事从阳城那么远的地方,逃到京城来,就有本事在京城活下去。 即便活不下去,她也没必要负责她们的后半生。 …… 荷花村内,家家户户亮着油灯,林氏带着云娇和杨秀坐在家中。 桌上简单地放着几样瓜果,都是璃国农村常见的瓜蔬。 唯一一样璃国没有的,便是那又圆又大的西瓜。 几个人盯着那么大的瓜,愣是不敢动。 云娇用手戳了戳,西瓜就从桌子中央滚到一边,她记得姐姐说过,这个易碎,于是赶紧将它抱回了桌子中央。 “娘亲,这个好吃吗?看着怎么怪怪的?” 林氏笑道:“你是不是想睡觉了?要不你先睡?等你姐姐回来了我叫你?” 她们想等着沈云清回来再一起吃这点瓜果,尤其是这个瓜,大得有点恐怖。 小白已经趴在地上睡着了,云娇这一路都习惯了趴在小白的背上。 原本已经眯上眼睛的云娇,瞬间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倔强地说:“我没有,我不困,我要等姐姐。” “谁要等我呀?”门口想起一个声音,沈云清抬脚走了进来。 云娇立马从小白背上跳下来,扑向沈云清:“姐姐,你终于回来了,那个冬瓜怎么吃啊,它老是滚来滚去,我都抓不住它。” “冬瓜?”沈云清看了眼桌上的西瓜,摸摸云娇的头:“傻云娇,那是西瓜,很甜。” 她牵着云娇走到桌旁,然后掏出刀将西瓜一分四大块,再将大块分成小块。 “去隔壁将清欢哥哥和李思姐姐叫过来一起吃。”沈云清吩咐了云娇一句。 赵清欢和李思,自从云川郡之后,就一直跟着她们,现在住在她们隔壁。 “好哒。”云娇揉了揉有些发困的眼睛,朝门外跑去。 “唉哟……”云娇在门口摔了个屁股蹲,“谁呀?大半夜躲门口想偷东西吗?” 随着她这一声叫唤,屋内的几人都朝门口看去。 只见刚刚被沈云清甩掉的张晓莲和李翠花出现在门口。 “我是你祖宗,用得着偷你家东西么?”李翠花气急败坏地朝里走。 第一眼便是瞪向沈云清,随后将林氏和杨秀一一扫过。 最后微眯着眼,视线停在沈云清身上,脸色很不友善:“云清,你可真行!” 见到桌上红红的西瓜时,上前便抢了两块往嘴里塞。 紧跟着她的是张晓莲,也同样拿起西瓜狼吞虎咽起来。 边吃边说:“清丫头现在能干了,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有好东西都藏着掖着,还说没地方住,这不住的挺好的嘛!” 沈云清上前将云娇从地上抱起来,见云娇直直看向桌上的西瓜,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便轻声哄道:“没事,姐姐还有,到时候单独给云娇吃。” 她看向跟来的张晓莲和李翠花,暗道一声晦气!还是被她们跟上了。 “我们才刚来到这里,拼了命用双手换来的这一点点地方,凭什么要给你们?” 李翠花“呸”了一声:“凭我是你祖母!” “祖母?”沈云清挑眉道:“你没手没脚吗?不可以自己去劳动?村里还有比你年纪更大的老人,都是凭自己双手建房子。” 她将云娇抱回林氏手里,往主座位一坐:“现在我是这个村的村长,我们村不养闲人,想要得到必须先付出!” 李翠花问:“我们双手空空,也拿不出什么东西来。” 沈云清知道,她们既然找上门,肯定不会轻易离开荷花村,她作为一个村之长,如果连自己的家人都管束不好,还如何管理一个村子? 她想了想,说:“首先,想要留下来,你得有自己的屋子。” “村子外还有当初我们建房子剩下的砖头,明天你们就去自己搬,我会派几个年轻人帮忙,但是必须是你们自己建。” “如果想赖在我这里,劝你们趁早打消这个念头,看见它了么?”沈云清指了指趴着睡着了的小白,“我只要说一声,它一口就能将你们叼了扔出京城。” 人没什么好怕的,都是熟悉的村里人。 可是这么大个狗熊就不一样了,畜生不通人性,万一发起脾气来,可不会跟她们讲道理。 不得不说,沈云清搬出小白来吓唬人,是对的。 张晓莲和李翠花明显被镇住了,气势上也弱了下去:“那、那我们今晚睡哪?” 见她们还算识相,沈云清指了指一旁的空房间:“我们也才刚建好,其他物品是没有,你们就先将就住几晚吧,小白会守着你们,直到你们的屋子建好为止。” 李翠花一想到这几日都要被一只狗熊守着,顿时不舒服,问:“建个屋子要几天?” 一旁的林氏冷不丁开了口:“你怎么看着不像村里人?连这个都不知道?” 以前南安村村民,家家户户的屋子都是自己建,李翠花土生土长的老百姓,竟然不知道建个屋子要多久? 一旁的张晓莲落井下石:“她可是命好,享惯了三个儿子的福,哪里需要操心这些事?” 李翠花回头白了张晓莲一眼:“你闭嘴!” 第一百八十一章:明艳豪爽云昌公主 第二日,沈云清早早起来,将李翠花和张晓莲带到村西头边边处,这里离她家比较远,而且荷花村实际上是有原本的南安村和蓝桥村合并的。 这一片地村民都是蓝桥村村民。 据沈云清观察,蓝桥村村民普遍高大一些,而且有几个不好相处地,被甘叔安排住在这里。 沈云清算是借别人的势,来压制张晓莲和李翠花。 “砖头在那边。”沈云清朝淤泥地旁指,“不会建,有人会教。” 一旁早来了几个蓝桥村地青年,个个块头大,干活能一个顶两个。 “哪有大年初一就叫人干活地?”李翠花不肯。 沈云清白了一眼:“连饭都吃不起,没住地地方了,还这么讲究?初一干活怎么了?是会少快肉还是累死?” 李翠花扭扭捏捏道:“我们那边的风俗,初一干活,一整年都会累得跟狗一样。” 一旁的一个青年接了话说道:“李婶子不要侮辱狗,狗负责看家护院,但是一点也不累。” 李翠花:“……” 沈云清白了一眼:“这里是荷花村,我说了算,你如果还是那么点击南安村,可以回去!” 一句话堵得李翠花半天说不出话来,南安村都被烧得干干净净了,还怎么回去? “李婶子,赶紧干活吧,干完早点回家休息。” 李翠花问了句:“干到什么时辰?” 沈云清:“做到天黑,至少一面墙得整好,他们会监督你。” 李翠花原本还想耍赖几句,见着这几个青年捏紧的拳头,顿时不敢吭声了。 说完,沈云清头也不回地就走了,留下张晓莲和李翠花两人呆愣愣在原地。 她还有重要的事要做,这些小事,不需要她亲力亲为。 她没有回家,而是径自去了城里,昨晚的烟花盛会太震惊,她先是在城里逛了一圈,想找一家烟花店要点样品回去仔细研究。 ******** 璃朝制度,大年初一全部休沐,就连皇上也只有这一天休息时间。 于是城里街道上可谓是人满为患,她走得艰难,一路逛过去,经过几条街道都没看见烟花店。 她埋头走着,陷入自己的沉思中,完全没发现不远处一匹失控的马,正朝她的方向跑来。 “让开!马受惊了。”马背上的女子吼道。 街上人声鼎沸,将马上女子的声音完全覆盖了。 等沈云清察觉的时候,马已经跑到她跟前了,根本不留她多余反应的时间 而且她如果侧身避开的话,遭殃的就是后面的老百姓。 沈云清记着上次南宫峤教她的驭马之术,稍稍侧身让过马的头部,然后手部用力将缰绳挽住,绕进自己手掌虎口处。 脚则侧步站定,与马形成一个巨大的摩擦力。 同时马背上的女子也助力她,勒住缰绳。 拖行数十米之后,这匹受惊的马终于在一个幼儿面前停住了脚步。 “哇哇哇哇……”那个幼儿看着比云娇还小,鼻子堪堪与马的鼻子亲密接触,惊吓过度的结果,就是放声大哭。 沈云清抛开缰绳,上前一步抱起那个女娃娃,轻哄了几句,这时人群中挤出来一个妇女。 “灵儿,灵儿你没事吧,吓死娘了。” 女娃估计还不会说话,只是哭。 沈云清将女娃交到妇女手里,然后转头看向马背上骑马的女子。 那女子一双丹凤眼眼尾狭长,眉间一点红痣增添风情,一身大红骑马装,明艳不可方物。 对方也朝沈云清看来,脸上丝毫没有愧疚之色,于是,沈云清的正义之火被勾起,沈云清开口道:“这位姑娘骑马差点伤到小孩了,你竟然连下马道歉的基本礼仪都没有?” 这话一出,刚刚喊灵儿的妇女忙站出来,对沈云清说:“多谢姑娘出手相救,就不需要道歉了,真的不需要,灵儿也没伤到哪里。” “那不成!”沈云清看了看妇女的神色,猜测马背上的,是哪位世家女,“这次没伤到哪里,那下一次呢?说不定她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以后就要出人命了。” 她说完,被妇女拉扯几下,试图将她扯到隐蔽的人群里去。 “说得好!”马背上的女子跳了下来,径自走到抱着灵儿的妇女面前,鞠了个躬,说道:“云昌今日莽撞了,害得灵儿惊吓痛苦,特此向你道歉,云昌保证以后都不会了。” 说完,从袖口出掏出一点碎银子递给妇女:“这算灵儿受惊的医药费,我身上只带了这么多,应该够吧?” 沈云清心中觉得欣慰,这个叫云昌的,还算识礼数,不会那么骄纵。 她站在一旁等着妇女接过碎银子离开,然后她就继续往前走了。 哪知妇女抱着灵儿后退几步,“刷”地一下跪在了地上:“公主不必如此,不需要赔偿医药费,民妇受不起啊……” 沈云清起初还皱眉看向这个红衣云昌,后面听到“公主”二字时,傻眼了。 她她她……她竟然教训当今唯一的公主??? 她记得南宫峤提起过,他与李怜华还有璃国唯一的公主,三人自小一起长大。 沈云清第一次有点怂,面对宁王都不曾怂过,现在竟然在云昌公主面前怂了。 只见云昌公主上前一步,伸手将妇女拉起来,然后爽朗笑道:“这有什么受得起受不起的?是云昌犯了错,这位妹妹教训的是,云昌自然要道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父皇一直这么教导云昌。” 她说完又朝沈云清这边望来,像是向沈云清和灵儿解释一番:“今日早上马儿还好好的,可能刚刚被那条街上放烟花的声响吓到了,这才受惊在街上跑了起来,以后云昌会注意的。” 她言辞诚恳,态度谦和,任谁都不肯再对她咄咄逼人。 妇女只好接受云昌的道歉和赔礼,连连称谢。 而沈云清头一次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公主风范。 “这位妹妹侠肝义胆,勇气可嘉,今日教训了云昌一回,不知道肯不肯赏脸接受云昌的邀请。” 沈云清本想推拒,不过转念一想,云昌与南宫峤熟悉,或许可以从她这里多了解了解。 她学着云昌的礼数回道:“公主过奖了,民女叫沈云清,公主叫我云清便好。” 心里腹诽道:麻蛋,学古人文绉绉地说话,太累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与公主相谈甚欢 说是邀请,不过是云昌拉着马,带着沈云清在街上漫步走着。 “云清不像是京城人。”云昌狭长的丹凤眼里全是笑意,爽朗的笑声很有感染力。 沈云清不由得心情变好,点头回道:“嗯,容城逃过来地。” 如果她一直在京城,通过南宫峤,沈云清觉得以后迟早要与云昌公主打交道,所以这些小事,没必要骗她。 “容城?”云昌侧头望过来,“那么远,你可真厉害!” 她转头朝前方看去,语气有些失落:“我走过最远地地方,不过就是皇宫外面的卧佛寺,整日里只能在皇宫里,无聊透顶。” 她羡慕沈云清千里之远逃来京城,沈云清还羡慕她锦衣玉食,不用吃了上顿愁下顿呢。 沈云清眼睛四处打量,还是想寻找烟花店,嘴上说着:“公主这么想,就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容城城破了,多少百姓死在了白狄士兵地刀下,我们几次死里逃生,才来到京城,求一个安稳地落脚处。” “而公主却有点羡慕?” 她语气说地平淡,不过话里的意思不言而喻,当真是不给公主留一点情面。 好在云昌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听完后又是一阵大笑,手掌重重在沈云清的肩膀上拍下:“敢这么说我的人,除了阿峤,就只有你了。” 沈云清装憨,顺着她的话问道:“阿峤是谁?” 云昌一身红衣,伸手将手腕处的袖子往上挽起,“就是一个将军,教训起我来,毫不留情面,嘴皮子比你还厉害!” “下次有机会给你们引荐引荐。” 沈云清像是听到了另外一个人,南宫峤嘴皮子厉害?他明明是一个话少的高冷将军,在云昌公主嘴里,却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 “我就是一个农女,想认识将军还是高攀了,说引荐太浓重了,有机会就见,没机会就算了。” 云昌摆摆手,大大咧咧道:“嗐,什么高攀不高攀的,都是人,也没有谁多出三头六臂来。” “你跟我说说边塞好不好?我都没见过,边塞也像京城这般吗?到处都是城墙,砖瓦砌房,都有很多人吗?” 一连串的问题,让沈云清不知道先回答哪一个。 她其实也没到过容城城内,南安村的村户倒是可以给她讲一讲。 不过她还是好奇南宫峤没有跟云昌讲过边塞容城的景象? 沈云清稍稍整理了一下语句,说道:“我们村子不大,百来户人家,基本都靠种地生活。” “种地?”云昌来了兴趣:“种什么?边塞不都说是沙子吗?沙子里也能长出粮食来?” “……”沈云清噎了一下:“边塞也不全是沙子!” 就像在现代,一听到东北人,所有人问的都是大葱生吃好吃吗?一说到内蒙古,大家都问是不是内蒙古都骑马上学上班?然后说到上海人就问是不是所有的菜都放糖炒。 这种地域性差异,在现代只会很少很少,而璃国边塞容城与白狄交界,地处西北,却不是偏北的沙漠地带。 “那你们都吃什么?”云昌将马缰绳收短,攥紧在手里。 沈云清:“嗯……跟这边差不多吧,只不过没有白花花的大米,吃黍米比较多。” 云昌眼睛一亮:“黍米好吃啊,我偶尔在宫里吃到过一次,可比其他菜好吃多了。” “……” 穷苦人家不得不果腹的粗粮,被一个公主夸好吃。 一股无力感油然而生。 沈云清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随口说了句:“我昨晚看城内很多放烟花,怎么白天却不见一家烟花店呢?” 云昌轻松答道:“自然是因为朝廷不允许啊。” “那那些烟花怎么来的?” 云昌:“昨晚的烟花都是在皇宫,一个专门燃放烟花的广场上放的。” 沈云清更加疑惑了,双眉紧蹙看向云昌,见她的丹凤眼里盛满了笑意,问道:“在皇宫放烟花?” 云昌何其聪明,不等沈云清将问问题问完,便开始解释了:“因为材料紧缺,根本不够拿到市面上成商品售卖,父皇又特别喜爱看烟花,就成立了一个专门制作烟花的司署。” “烟花广场也是依父皇喜好建的,在皇宫御花园后,建了一个又大又圆又高的后台,每年除夕中元和中秋,都会燃放烟花,要将这一年开采的燃料全部用尽才行。” “寓意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沈云清的心在滴血,烟花的主要成分稀缺,按云昌的说法,璃国的这种资源并不丰富,可是唯一的一点稀缺资源,全部被建仁帝制成了烟花,用来观赏。 要知道如果节省这些烟花用来制作火乍弓单,驱逐白狄不是容易多了? 沈云清心里琢磨着,得让建仁帝知道烟花的大用处啊! 她眨巴着眼睛,装失落道:“可惜我昨晚出来的晚,只看到一两眼,如果能亲自放一束烟花该多好。” 云昌摸了摸马鬃毛,冲她笑道:“这还不简单么?我殿里就有几束,你想玩我送给你便是了,我每年都玩,也没什么新奇的。” 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沈云清欣喜若狂:“那可真是太谢谢你了。” 云昌摆摆手,“这有什么好谢的?都是我不要的东西,明天我就拿给你,对了,你住哪,我明天直接拿到你家里去。” 沈云清回道:“我住荷花村。” “荷花村在哪?” “城西城隍庙后面。” “行,我得回去了,要不然宫门关了我可要挨骂了。” 沈云清与云昌简单道别,回到荷花村的时候,想起早上安排好的事,李翠花她们那间屋子建得怎么样了? 这么想着,脚步一转,便由刚刚回家的方向改为村西头的方向。 不过,等她到那里的时候,却发现原本应该建好一面墙,此刻地上依旧空空如也,而几个该忙碌的人都不见了踪影。 沈云清低骂一声:“我就知道这两人不会这么老实。” 她没有急着去找李翠花和张晓莲,而是先去问了那几个帮忙的青年。 大致了解情况后,沈云清朝家里走去。 一进家门,朝那间屋子望去,果然……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在里面呼呼大睡。 第一百八十三章:婆媳二人离家出走 沈云清心里恨恨,高声喊了一句:“小白!” 小白听见沈云清的喊声,立马从屋里跑了出来。 它比沈云清还高半个头,此刻微低着头,将耳朵凑到沈云清嘴边。 沈云清指了指那间屋子:“将她们两人拖出来!” 话刚说完,小白跳进了屋子里,一口一个,将地上横七八竖躺着的两人,叼出来扔到外面。 “哎哎哎哎哎哎!咋回事?” 李翠花率先叫了起来:“谁呀?这是!” 她被扔到地上地时候,“哎呦”一声:“想摔死我呀!” 她还想骂几句,回头看见是一头巨大地狗熊朝她龇牙咧嘴,瞬间就闭了嘴。 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往一旁的柱子后面躲去。 “清丫头,你这是啥子意思?” 沈云清板着脸,愠怒道:“你说什么意思?我们地屋子也不是白让你们住,当真想耍无赖就睡大马路上吧。” “早上叫你们去垒墙,一天了,一扇墙都没垒起来,跑我家里呼呼大睡,真当我不敢治你们?” 李翠花指着对面地张晓莲,推卸责任:“你问她啊,我搬了五块砖,她才搬四块,而且才开始就喊累,各种要休息,总不能活都我一个人干吧?” 张晓莲立马跳脚:“你怎么能恶人先告状呢,明明是你搬一块数两块,总共搬了五块砖,硬说是十块,你现在去数数那地上总共多少砖!” 她说完又朝沈云清说:“清丫头,不是大伯母懒,实在是没力气啊,我们这一路饿得前胸贴后背,昨晚也就吃了一个包子,到这会还没吃东西呢,哪有力气干活?” 李翠花也跟着附和:“对啊对啊,你和你娘也太黑心了,连一点残渣剩饭也不肯给我们吃。” 话题一转,脏水就泼到她和林氏身上了,沈云清嘴角抽抽:“我们黑心?” 林氏会不给她们吃东西?怎么听怎么像她们在挑三拣四!沈云清都不用找人对质,就知道这二人在说谎。 “啊……不是。”张晓莲还算识时务,话锋一转:“都是她说地,我可没说,你能收留我们怎么能说黑心呢?就是伯母饿得心慌,想讨点东西吃。” 沈云清没理,丢下一句话:“把今天该干的活干完,自然有东西吃!” 现在天色还早,她们完全可以将那一扇墙垒好。 都是平时好吃懒做习惯了的人。 张晓莲见没有回转的余地,在后面说道:“要不叫上你娘和杨秀一起帮忙吧,那样快一点。” 沈云清原本踏进门槛的一只脚,又折了回来,“我娘和三婶、不、去!” 真是没见过这么没脸没皮的人,无奈只得用武力吓唬:“你们再不去,小白可就不会客气了!” 她是这两人的晚辈,动不得手,孝道在璃朝还是比较看中,甚至被安上不孝罪名的人,可以处以死刑。 但是小白就不一样了。 按照早上安排好的,她们至少需要垒好一面墙才可以休息。 此刻见沈云清已经进了屋,并且那只大狗熊守在门口,将门挡住了。 无奈之下,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只能怪摸着黑往村西头去了。 屋里,林氏正准备哄云娇睡呢,见沈云清回来,温声道:“你最近怎么这么忙?饭在锅里温着,去吃点吧。” 沈云清走到床边,轻轻摸了摸云娇的头,“今天她们没有乱来吧?” 她自然说的是李翠花和张晓莲。 只见林氏摇摇头,轻叹了口气:“没有,不过看着也心烦,原以为在阳城分开之后,好不容易分开了,没想到还是住在一起。” 林氏自从嫁进沈家,不知道受了老婆子和张晓莲多少白眼,她性子比杨秀要刚毅一些,才能在沈家落住脚。 沈云清安慰道:“不会长久的,她们吃不得这个苦……” 村西头,张晓莲和李翠花二人,摸着黑直接走出了村子。 ********** 京城的夜晚不像边塞那般冷清。 各种各样的小摊酒楼杂耍,都在卖力的营业。 在一家玉石铺子前,李怜华立在柜台前,仔细地挑着玉器,身后跟着一男一女,正是林大壮和青儿。 “你们说我戴哪个好看?” 李怜华拿起一款墨绿的镯子,在手上比划了一下,墨绿色的镯子衬得她的肤色,更加白皙细腻。 青儿恭敬回答:“小姐戴哪个都好看。” 林大壮则看着镯子默不吭声。 李怜华突然没了兴致,将镯子往柜面上一丢,埋怨道:“问你什么都说好,所有的都好看是吧,那有什么意思?我要最好看的!” 她语气明显不悦,瞥了一眼一旁的青儿,径自朝店外面走去。 青儿知道李怜华心情不好,要不然也不会大晚上出来逛,于是低着头任由李怜华拿她出气! 李怜华百无聊奈地绞着帕子,朝街上张望,嘴里小声嘀咕着:“不是说阿峤哥哥今日在宫中吗?怎么这会还没出来?” 她都在这里等了一整天了。 这条街正对宫门,只要宫里有人出来,她稍稍抬头便能望见。 李怜华下了铺子的台阶,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步子迈得很小,走来走去就是在这一块打转。 路边时不时有人走过。 “你说沈云清这丫头怎么这么狠心呢?我们可是她的亲人,她竟然敢将我们赶出来!” “谁知道!估计被那个后娘教坏了。” “这一路我们从容城逃过来,原本以为日子要好过了,没想到……” “唉!可惜我家老二沈牧不在,不然非让她爹教训她一顿不可。” “饿死了饿死了,得先想办法弄点吃的。” “去前边的包子铺看看,说不定能讨地到一两个。” 李怜华听着面前走过去的两人的聊天,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 她迈着小碎步,跟了上去。 包子铺离得不远,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畏畏缩缩地来到包子铺跟前,全然没发现后面跟着她们的人。 “老板,行行好,给个包子吃吧,饿了几天了。” 她们双手并在一起,向上托起,不停地抖啊抖。 加上身上穿得破破烂烂,但凡粗心一点的人,就会被她们拙劣的演技骗过去。 不过包子铺的掌柜估计不是一般人。 他抬眼打量了一下张晓莲,骂道:“昨晚有钱买包子,今天就要乞讨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李怜华假救二人 包子铺掌柜拿着赶苍蝇的拍子,朝她二人拍过去:“走走走,别耽误我做生意,这年头人人都想着做乞丐,真的是好吃懒做,好手好脚地人,偏偏要乞讨!” 他嗓门较大,这么一吼,周围地人都齐刷刷地看来,李怜华站在人群外面,静静看着事情发展。 张晓莲暗骂道,这老板眼力也太好了,她都忘了昨天在哪里买的包子,老板竟然看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窘迫地搓搓双手:“老板,实不相瞒,昨日那几个铜板也是向别人讨来地,实在是刚到京城,摸不着门路,日后肯定会好好找个活养活自己。” 老板属于那种精明地人,他挑眉问:“三个包子,一顿吃一个,也够管两天了吧?这还没过一天呢。” 他刚说完,一旁地李翠花瞬间横眉冷斥:“什么?昨晚你买了三个包子?你、你竟然敢独吞那一个包子?” 下一刻,扬起手“啪”一声甩在张晓莲的左脸上。 “你还有没有我这个长辈了?”李翠花为昨天少吃了一个包子,气得不行。 张晓莲的左脸上,瞬间就起了一个红掌印。 她捂着脸,怒视着李翠花,骂道:“那个包子也不是你一个人的,为什么我不能吃?什么叫我独吞?你使唤我买包子,就应该知道这是跑腿费。” 张晓莲在南安村的时候,没有跟李翠花同住过,作为长媳,她没受过李翠花的窝囊气。 突然一下被她打蒙了,也不甘示弱辩驳起来。 人群外的李怜华看着这二人,瞬间翻脸的样子,颇觉有趣,便决定继续看下去,早已将今日来街上的目的忘记了。 李翠花骂道:“我是你婆婆!你这是不孝,告到官府去,你要被杀头的。” 张晓莲也跟着对骂:“你儿子我丈夫都死了,还摆什么婆婆的谱?我愿意孝敬你是我的孝心,我不愿意孝敬你,你以为你是谁?” 街边的人纷纷指指点点,有说做媳妇的不对,也有说做婆婆的不对。 毕竟两个人都是因为一个男人才成为一家人,现在那个男人都死了,这两个女人按道理没有血缘关系。 做媳妇的没义务赡养婆婆。 包子铺老板见她二人竟然在他的铺子前大打出手,惹得路人围观,将他的包子铺挡得严严实实。 这生意都没法做了。 他“啪”一声拍在案板上,冲吵架的二人吼道:“要理论去公堂,不要挡着我做生意。” 正吵得起劲的二人,忽然才发觉,她们是来找吃的。 现在吃的没讨到,开始内讧起来。 李翠花抹抹眼泪,准备离开。 “慢着!” 人群中一道声音响起。李翠花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见一个穿着华丽,全身粉色的女子从圈圈外走了进来。 李翠花看着她高贵的样子,就挪不动脚了。 这是哪家的小姐生得这样标志,她头一次见世家小姐,一股子谄媚的味道油然而生,她谄笑道:“这位小姐有什么事吗?” 只见李怜华扭着腰肢,看了一眼她,然后掠过她和张晓莲,径自走到包子铺钱,递出几颗碎银子,娇声问道:“这些够吗?” 包子铺老板一脸懵:“啥意思?什么够不够?” 李怜华:“买包子啊!给她俩买包子,这些够不够?” “够够够,够了,要多少个包子?” 李怜华转头问呆愣住的两人,“你们要多少个包子?” 李翠花像是听错了一般,不敢相信。 刚刚她们两人还为一个包子大打出手,甚至都讨不到一个包子填肚子。 现在突然就有人她要吃几个包子! 她们原本就是农妇,胃口比富贵小姐们要大很多,加上饿了一整天。 李翠花眼瞅着蒸笼里白花花的包子,口水差点流出来,喊道:“我可以全要吗?” 李怜华保持端庄的姿态,面带笑容,轻微点点头。 一旁的张晓莲,生怕自己没有,举着手上前道:“我我我、我和她是一起的,我也要吃!我也要吃!” 李怜华笑道:“放心,有你的份,本小姐今日善心大发,而且与你们二位有缘,就请你们吃一回包子。” 她将手里的碎银子丢在案板上,“将所有的包子都端出来吧,你的包子铺今日可以打烊了。” “是是是……”掌柜的急忙去捡那些碎银子,又将蒸笼里的包子一一端出来,放在桌上,恭恭敬敬对李翠花二人道:“请慢用!” 李翠花朝掌柜的“哼”了一声,“狗眼看人低。” 说完抱了一笼包子到旁边的桌子坐着吃,她可不想跟张晓莲一起。 万一又被张晓莲吃了,她岂不是亏了? 早在南安村的时候,就有算命的说,她有贵人相助。 看来这位小姐就是她的贵人,她可得好好求着这位小姐。 有了小姐做背后靠山,看云清那丫头还敢对她吆三喝四的么? 她饿极了,吃得又快,没过一会,便噎住了。 “嗝~~~” “嗝~~~” “嗝~~~” “嗝~~~” 连打几个嗝,李翠花才把嘴里的包子咽下去,然后就看见一旁多了一碗水。 她侧头望过去,见那粉色的小姐推过来一碗水,对她说:“吃慢点,没人敢跟你抢。” “多、多谢小姐。” 李翠花也不客气,端起水大口喝起来。 “刚刚听你说沈云清?你认识沈云清?”一旁的李怜华问。 李翠花喝完水,终于顺畅多了,点头道:“认识,岂止认识,那妮子是我的孙女,来了京城将我赶出来了,真是大逆不道,我要去告官,告她忤逆长辈!” 李怜华提醒她:“忤逆长辈,在璃朝是重罪,要砍头的,你当真要害死你的孙女?” 李翠花肚子吃得饱饱的,脑子开始犯浑:“她将我赶出家,就没想过我也可能会饿死在街上?” “要不是遇上你这位人美心善的小姐,说不定今晚我们就要饿死冻死在街上了。” 李怜华心里的算盘打得飞快,眼珠子转了几圈后,温声劝道:“既然你们没有其他地方住,不如去我的府上住几日,等你孙女知错将你们接回去?” 李翠花直接傻眼了! 今晚是遇到什么活菩萨了?不光请她们吃东西,还给她们找地方住。 这还有什么犹豫的? 李翠花笑道:“那就先谢过小姐了,小姐真是我这个老婆子的救命恩人。” 第一百八十五章:二人被李怜华收买 一旁的张晓莲听闻,端着她面前的包子凑了过来,“这位小姐,我和她是一起地,她是我婆婆,我们地男人儿子都死了,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很勤快的,可以带我一起么?” 这位小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肯定很有钱。 她如果能进这样地人家,哪怕是做个粗使婆子,捡主人家吃剩地,那也好过在外面喝西北风。 这么想着,张晓莲无比期盼地看着李怜华。 李怜华倒是一直保持着端庄地坐姿,完全没有在沈云清面前那种歇斯底里。 不过,还没等李怜华开口,身旁的李翠花抢过话回道:“谁跟你一起?你刚刚不是说,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你认不认我这个婆婆都可以么?” 说话的时候,她嘴里还塞着半个包子。 张晓莲嘴角抽抽,忍着跟她继续对骂的冲动,笑道:“那都是玩笑话,我们都是十几年的婆媳了,亲如一家。” 李翠花“哼”了一声,别过头不看她。 这时,李怜华开了口:“可以的,你们两个正好有伴。” 李翠花一口气吃了半屉包子,有点口干,她冲掌柜喊道:“老板,来碗水啊,光吃包子没水喝,想要噎死我么?” 有了李怜华的帮助,李翠花的嘴脸瞬间就不一样了。 刚刚那种卑微讨包子,嬉皮笑脸的样子早就不见了,俨然一副当家主子的做派。 掌柜默不吭声,麻利地端了两碗水上来,然后靠一边站着。 他只希望这几个人吃完赶紧走,说好的包子卖完就可以打烊呢? 街边刚刚围着看热闹的人,散了大半,可是依旧有几个无聊的人,伫立许久,不肯离去。 此时,宫门口走出一个人,那人眉若远山,目若朗星,一双桃花眼冷冽如风,眼尾的血痣隐在夜色里,不注意瞧是瞧不见的。 此人正是南宫峤。 他神色俊逸,看不出脸上的表情,从宫里往外走,回想着皇上跟他说的那些话,他决定先不回家。 有了目的之后,他快步朝前方街道走去。 原本南宫峤一向不关注街道上发生的事情,只不过当他走到离包子铺不远处时,一抹亮眼的粉色映入他的眼帘。 他忍不住细瞧了一眼,正好此时李怜华向他这个方向望来。 两人便认出了彼此。 如果按照以前的情况来看,李怜华见到南宫峤必定要贴上去的,而且今日李怜华出来的目的,也是想与南宫峤邂逅。 可是…… 李怜华看着眼前还在埋头吃包子的二人,突然就慌了。 阿峤哥哥与沈云清相处那么久,肯定与她的亲人都认识,他那么聪明,看见她与沈云清的亲人在一起,肯定能猜测出她的意图。 她第一次想躲着南宫峤。 与南宫峤对视一眼后,她慌乱的移开目光,假装没看见南宫峤。 就像一个做贼心虚的小偷,见着官兵只会躲着走一般。 而街上已经渐渐走过的南宫峤,心中虽然疑惑今日的怜儿怎么突然这么老实,冷不丁包子铺传来一句话:“吃得好饱,我们跟着沈云清这么久,都没吃这么饱,还是小姐心善!” 说话的正是李翠花,她已经将一笼包子吃完了,胡乱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大着嗓门朝李怜华道谢。 南宫峤听见沈云清的名字,加上李翠花的长相,曾经在阳城与沈云清的一众亲人打过一个照面。 他越看越觉得眼熟,脚步不由得放慢,最后转了方向,径自朝包子铺走来。 “怜儿,她们是谁?” “……”李怜华心中气得要死,骂这个老婆子坏她的事,面上还维持着笑容,然后侧头看向南宫峤,佯装才看见南宫峤,欣喜道: “阿峤哥哥?你怎么在这里?” 南宫峤:“我进宫面见皇上,刚出来。” 李怜华:“哦,有没有看见云昌?我都好几日没见她了。” 南宫峤:“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她们是谁?” 李怜华耸耸肩:“我不认识啊,我就是口渴,来这里喝完水,见她们饿得厉害,讨不到食物,便好心买了点包子给她们吃。” 南宫峤转动眼珠,有些不相信问道:“你没有骗我?” 一旁的李翠花以为李怜华要反悔,急忙说:“小姐,你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要带我们回家的。” 李怜华这下更加厌恶李翠花了,面上却看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她没搭理李翠花,而是向南宫峤解释:“对啊,家里刚好缺几个粗使婆子,我将她们买进府里,她们也不至于饿死街头。” 此时李翠花急忙忙点头,“对对对,我们要进她府里干活。” 她这一开口说话,将南宫峤的视线吸引过来,南宫峤问道:“刚刚听你说起沈云清的名字,你认识她?” 李翠花正有些疑惑不解,怎么今日两个大人物都因为听到沈云清的名字,来找她? 她正想老老实实回答,说不定这个大人物又会给她一点好处,刚准备开口时,不小心瞄到一旁粉色小姐的眼神,愣是给吓住了,结巴道:“不、不认识。” 虽说是农村出来的乡下村妇,毕竟活了那么久,简单地看眼色还是会的。 凭直觉,她认为这个小姐不想她说实话。 南宫峤挑眉,冷声道:“可是……我刚刚明明听见,你说出了她的名字!” 面对南宫峤的质问,李翠花都急出一身汗了,她看了看一旁的两个人,张晓莲一脸与我无关的表情,而那个粉色小姐则眼神略带威胁地看着她。 “额、额……那个、是这样的。”李翠花视线下移,看着地面,眼珠子乱转,最后说道:“我们是在路上碰见过,那个丫头太厉害,我们就没跟着她,独自跑到京城来。” “既然是这样,你们还是不要跟着她为好!”南宫峤平淡地说了一句。 李翠花以为这位公子也吃过沈云清的亏,便上赶着示好:“对啊对啊,你也觉得她不是好人是吧?” “……” 南宫峤没有回答,上下打量李翠花一眼,然后看向一旁的李怜华:“粗使婆子到处都可以买,来历不明的就不要带进家里,省得惹出麻烦。” 这话完全就是兄长在训妹妹的语气,李怜华低着头,闷闷地说:“知道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她们不开心他就开心 除夕过完,新的一年已经开始。 一年之计在于春! 荷花村村民早就期盼着春日的到来,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利用这片沼泽地,种出他们地粮食。 过上自给自足地生活。 这日一早,沈云清就带着早已发出芽的荷花种子,站在沼泽地旁。 她向村里地老人讨教,包括甘叔和张大福在内,都觉得今日是一个宜播种地好日子。 于是,她将种子分给各家各户。 整个沼泽地,她按每户人家地人数,平均地分到每家手上,种子也教他们怎么保管,至于种下去之后,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她就管不了了。 不过荷花向来种植简单,容易养活,丢进淤泥里,保证土壤湿润就好。 为了增加土壤的营养,沈云清从她的铃铛空间里拿出几大袋肥料,交给村民,说是在京城废弃的地方捡来的肥料。 璃朝并没有这种肥料,说是富人丢掉的垃圾,村民也不怎么会怀疑。 时至中午,荷花种子全部撒下! 她回家的时候,南宫峤刚好来找她。 “什么?你要出征?”沈云清刚坐下喝口水,听见南宫峤说这个消息,连喝水的心思也没有了。 南宫峤坐在她对面,点点头:“阳城也失守了,宁王受了重伤,璃朝有危险。” “皇上又征兵十万,命我前往宁王的退居地汇合,与他一同抵抗白狄。” 沈云清觉得宁王对南宫峤颇有意见,他们两个合伙?不会内讧么? 不过,这话她没问出来,而是想起南宫峤身上的毒,说:“可是你身上的毒还没解,虽然后面没怎么发病,但是还有万一发病的风险。” “这个你可以放心!”南宫峤手肘抵在膝盖上,上身前倾,双手拉过沈云清的手,握在手心里,“宫里太医替我把过脉了,我体内的毒性已经非常弱了,估计没什么大影响了。” 沈云清欣喜道:“真的吗?你体质这么好,还能自己排毒呢?” 南宫峤轻笑一声,嗔道:“得感谢你给我吃得那些药,太医说是被解毒了,而不是我自身排掉了这些毒。” 一想到南宫峤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沈云清心里就有些失落,她从南宫峤手里抽出了双手,勉强勾了勾嘴唇:“你一定要小心!还有,我爹……” “你放心,我必定全须全尾地带他回来。” 沈云清:“什么时候出发?” 南宫峤:“明日。” “这么快?” 南宫峤:“嗯,在东城门口,皇上会去誓师大会,之后便出发。” 沈云清点点头,本想从铃铛空间里掏几个宝贝给他,想了想这一路不好携带,万一放置不当,引爆了,伤到人就不好了。 于是,沈云清站起来进了屋子,没过多久,从屋子里拿出来两件背心。 背心护着前胸和后背,材质柔软却无比坚硬,连沈云清手里的85式手木仓射出的子弓单都射不穿,更何况是这些刀剑。 “你拿一件,给我爹一件,可以护你们平安。” 南宫峤起身接过背心,拿在手上摩挲半晌:“这什么材料制的?这么轻薄柔软。” 沈云清但笑不语,又掏出许多瓶瓶罐罐,一样一样给南宫峤介绍。 “这个止血的,这个治伤的,还有还有这个麻药,涂上就可以。” “你先拿着这些,明天我将一些重要的药品交给你们的军医,如果他不会用,你教他。” 她一骨碌老地将能用的上的东西,从铃铛空间里掏出来。 南宫峤忙止住她,半真半假问道:“要不,你跟我去?有了你我连军医粮草都不用带了。” 他也就随口一说,沈云清竟真的认真思考起来。 要去也不是不可以,荷花的种子全部都种下了,最近没什么大事了,只不过娘亲和云娇呢? 谁来照顾她们? 她心里还是有一丝疑惑,不过南宫峤没有给她纠结的机会,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子,温声道:“开玩笑的,我怎么舍得让你跟着我去战场?” 这句话属实太甜腻了,沈云清耳朵根子红了,有些不好意思。 “云清!看我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门口突然响起一道声音,打破了他们二人之间的静谧时光。 屋内的二人都朝门外看去。 只见云昌公主手里抱着一大捆烟花,,烟花将她的视线挡住了,她靠着脚下的感觉,一步一步往屋里走。 她边走还边说:“你知道我怎么找到你家么?我一家一户问过来的,哈哈哈,我厉害吧?” 说完,确定到了屋子里后,将烟花小心的放在地上,然后双手拍拍,将灰尘拍掉后,看向屋子里。 直到这时,她才看到屋子里除了沈云清,还有南宫峤。 “你怎么在这?”云昌指着南宫峤问,“你又来抢我的朋友?”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因为小时候南宫峤特别欠揍。 她和李怜华玩的游戏,南宫峤要来搞破坏,做的小玩意,南宫峤要来抢走。 总之就是,她们不开心了,南宫峤就开心。 所以云昌见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南宫峤从某个途径,知道了她新交了个好朋友,要先下手为强,抢走她的朋友。 云昌率先将沈云清护在身后,“云清,不要怕,他也没多厉害!” 沈云清忙将云昌的手压下,解释道:“什么抢不抢的?我们早就认识,我和他一起从容城过来的。” “你们?认识?”云昌指了指南宫峤,又指了指沈云清:“一起……从容城回来的?” 沈云清点点头。 南宫峤也点点头。 下一秒,云昌一脚便踢在南宫峤的小腿上,骂道:“你交了个这么有趣的朋友,回京城这么久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南宫峤吃痛,往后退了半步,心道:我心爱之人当然得藏着! “你又是什么时候跟云清认识的?而且你为什么要带一大捆烟花来?” 云昌性子急,没等到南宫峤的回答,思绪一下子就被打乱。 见他发问,立马回答道:“就前几天在城里啊,我的马受惊在街上乱跑,差点撞到百姓,被她救下了。” “所以……”云昌上前一步。挽住沈云清的胳膊,特别得意地说道:“云清是我的救命恩人!” 第一百八十七章:没见过这么奔放的女子 对面的南宫峤双手抱胸,挑眉看着眼前两个性格完全迥异的人,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好朋友。 不过,沈云清能结识云昌公主,也算是好事。 云昌此人,性格大大咧咧,好仗义不平,且特别喜欢会功夫地女子,她如果见识过沈云清地身手,只怕会眼冒金星。 “所以……” 南宫峤侧眸看向地上的烟花:“你是打算找云清跟你一起放烟花?” 云昌刚想说是地,一旁地沈云清抢过回道:“不是,我有个大胆地想法。” 她一时嘴快,说了之后又开始犹豫,因为云昌公主的身份,她担心她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被传到皇上耳朵里,会不会被治罪? 南宫峤:“你只管说,皇上最喜欢创新了,云昌也是个爱钻研的性子,说不定还能帮上你的忙。” 一旁的云昌忙点点头:“对啊对啊!” 沈云清这才说道:“烟花里的成分,除了制作烟花,还可以制作火乍弓单。” “火乍弓单是什么?”云昌一头雾水。 南宫峤见识过,淡定解释道:“一种武器,杀伤力极大,一颗就能灭了几百人。” 云昌睁着迷茫的眼睛:“这么厉害?” 她手托着腮围着她刚刚,抱过来的烟花转了一圈,怎么看都觉得奇怪,这么小小的烟花,能火乍几百个人? 然后,她恍然大悟。 “如果,将制烟花全改成制火乍弓单,用到战场上,我们岂不是可以以一敌十?” 南宫峤笑笑。 沈云清打了个响指,朝云昌夸道:“聪明!” 云昌将红衣裙摆撩了起来,蹲下身戳了戳烟花:“小东西,原来你还有大用场呐!” 沈云清今日穿了一件古风山水画纯白色裙衫,与南宫峤身上的很是匹配。 屋中两个白衣中间一个红衣。 就很对称? 云昌站起身,拉着沈云清的手问道:“你知道制作方法么?” 沈云清不说大话,老实说道:“不知道能不能制成,先做个试验看看。” “好啊,我帮你!什么时候开始,现在吗?” 云昌性子急,有一个想法就立马要付诸行动。 沈云清笑笑:“不急,要先将烟花拆了,将里面的粉全倒出来。” 云昌瞄了一眼南宫峤:“你怎么还不走?你明天不是要出征么?特地跑这里来算怎么回事?” 她不明就里,还以为南宫峤与沈云清只是同行过一段时间,认识而已。 说完,看着南宫峤,却见南宫峤并没有看她,对她说得话也无动于衷,甚至有没有听见都不知道。 南宫峤的眼神全都在一旁的沈云清身上,而且那眼神,温柔的能溺出水来。 云昌与南宫峤一同长大,何时见过南宫峤这样看一个人。 当心心里便猜到了,伸着食指指着南宫峤打趣道:“哦~~~~我知道了,阿峤你眼光不错!” 南宫峤这才看她一眼:“你知道什么了?” 云昌窃笑:“你们两个……嘻嘻。懂得都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恭喜恭喜阿峤要脱单了。” 她一副吃瓜群众的样子,一脸姨母笑。 沈云清听云昌拿她打趣,倒没有窘迫,而是落落大方回应:“谢公主夸奖。” 说完,便专注在烟花身上。 南宫峤见自己没什么事了,便冲沈云清说了句:“明天辰时城东门。” “好!” 云昌朝他拜拜手:“我也会去的。” 南宫峤走后,云昌就在沈云清的家里到处闲逛,对什么都好奇,一会摸摸这个,一会问问那个。 最后推开后面的一扇小门,一团白色映入她的眼帘,柔柔软软的毛发看着就很好摸。 云昌一下子扑上去,喜道:“好大一只玩偶呀!” 边扑边用鼻子埋进去吸。 她从小就很喜欢这种毛茸茸的东西,不管是小动物大动物还是玩偶,她都喜欢。 不过,父皇不准她在皇宫里养毛茸茸的小动物。 因为南宫峤对这些毛发过敏,他那时候在东宫陪读,时常在皇宫走动。 为了防止他过敏,皇宫内所有的皇子公主还有妃子们,都不准豢养宠物。 她这一扑,吓得正在休息的小白“嗷呜”一声,从地上跳了起来,瞪着迷茫的眼睛看向她。 “嗯?不是玩偶,是大狗熊?” 一般人见着这么大一只狗熊,肯定吓得逃走。 云昌公主果然不是一般人,她眼冒金光,又要扑上去,劲道更大。 对面的小白见这架势,站起身就要躲。 小白瑟瑟发抖:从没见过这般奔放的女子! 就在云昌马上要,将整个人埋进小白的毛发里去的时候,门口响起一个稚气的声音:“住手!你要对我的小白做什么?” 云昌闻言,转过头,便见一个三岁上下的女娃,正叉着腰对她颐指气使。 “哪里来的小偷,敢偷我的小白?” 说完,上前伸开双手挡在小白身前,不让云昌靠近。 云昌意犹未尽,还是停下脚步:“它叫小白?是你的宠物?” 云娇白了她一眼,伸手在小白头上轻摸了摸几下,算是安抚,“小白是我的朋友,怎么能说是宠物呢?” “哦,对对对,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姐姐也很喜欢它,可以摸摸它么?我好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动物了。” 云娇这个年纪,正是占有欲极强的时候,很不给面子的直接拒绝:“不可以,小白是我的,你喜欢毛茸茸的动物,为什么不去摸毛毛虫?” “……”一句话,问的云昌噎住了。 恰好这时,沈云清将那一捆烟花都拆完了,手里兜着那些粉末小心翼翼地走进来。 她冲云娇说:“这位是云昌公主,云娇,按道理我们都要向公主行跪拜礼的。” 云娇:“公主是什么?很大的官吗?” 云昌:“……”她有官阶么?自然没有!但是却高过世间大多数人。 沈云清回答:“公主就是皇上的女儿,你说她的官大不大?” 云娇对于这些等级制度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皇帝的女儿,肯定有很多钱! 她冲云昌说道:“既然你是公主,要什么都有,为什么要来抢我的小白?” 云昌极力解释:“我没有抢,就是看见了喜欢,想摸摸而已。” 沈云清看着云昌公主,她当真没有一点公主的架子。 一旁的云娇撅着嘴,毫不留情:“不给!” 第一百八十八章:南宫峤出征 二人争执的时间,小白偷偷溜走了,等云昌反应过来,已经见不到那团雪白的身影了。 她揉了揉身上地红衣,闷闷道:“它是不是不喜欢红色啊?要不我下次来地时候也穿白色的衣服?” 她对自己很有信心,自小她想亲近地动物,都不会拒绝她,除了今天地小白。 云娇毫不留情:“你穿什么都没用,你哪怕不穿,小白也不喜欢你!” 云昌:“……” 小白:我可没有特殊嗜好,我只喜欢熊!!! 将拆出来地粉末彻底收拾好的沈云清,见这两人从刚见面就开始吵,吵到现在还没停,无奈笑道:“你们怎么刚见面就吵?” 云娇先告状:“是她想抢小白的!” 云昌:“我不是我没有,你不要乱说!” 沈云清:“好了好了,争这些有的没的,走,带你们出去转转!” ********* 第二日,城东门! 十万士兵早已整装待发。个个精神熠熠,准备奔赴战场。 南宫峤一身银白盔甲,坐在马背上,一杆长枪前端榜上了红色的蝴蝶结。 其实他是抗拒的,奈何沈云清要求,虽然没有说什么来由,他还是依着她。 他穿着沈云清送给他的软甲背心,头上全部被包裹住,只剩一双眼睛盯着前方。 他身后跟着沈牧。 沈牧自从从天牢里被放出来,回了一趟家之后,就被建仁帝安排进了军营。 建仁帝还没有来。 沈云清带着云娇,身后跟着云昌公主,一路从城门内小跑着,来到沈牧身旁。 软甲背心已经经由南宫峤交给沈牧了。 军队里不允许超过四个家属进来,林氏便站在城墙上看。 “爹……” “爹……” 两声呼唤,将沈牧从记忆里唤回,他看向他的两个女儿,心里深知,他这个父亲对女儿亏欠甚多。 “云清,照顾好你娘和你妹妹。” 沈云清:“我知道,你放心。” 她掂了掂手上的云娇,让她更舒服,说道:“原本我们一路从南安村逃到京城,就是为了能在京城与你团聚,可是世事无常,现在你又要回容城去!” 沈牧叹口气:“是爹没用,没能好好照顾你们。” 沈云清摇摇头:“不是爹的错,是该死的战争,该死的白狄!” 她此刻无比讨厌战争,无比讨厌白狄人。 对于一切入侵他国掠夺土地和财富的人,都该灭了他! 可是白狄是马背上的民族,善骑射,骑兵尤其厉害。 璃朝境内,勉强就是南宫峤的云林军能与之匹敌,可是十万云林军在那一场阴谋中所剩无几。 如今虽然南宫峤依旧为统帅,可是这些兵,都是东拼西凑来的,根本没有经过南宫峤的特殊训练。 沈云清很替南宫峤和沈牧担心,建仁帝给的期限是一年,一年之内收复两座边塞城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 如果璃朝军队配备火乍药…… 一想到这个,沈云清想制作火乍弓单的念头就越来越强烈。 虽然她空间里也有许多火乍弓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但是想要合理拿出来给南宫峤使用,还是需要先将火乍弓单制作出来,让建仁帝看到它的杀伤力,之后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了。 远处,城门内,建仁帝的马车正向这边缓慢行驶而来。 沈牧摆摆手道:“好了,不说了,你要跟将军告别么?不要就赶紧回去吧!” 沈云清点点头:“我说几句就走!” 她朝南宫峤这边走来,只听云昌公主发号施令似的命令南宫峤:“你可不许死在战场上,好不容易从容城回来了,别又失踪了,我可等着喝你和云清的喜酒呢!” 南宫峤轻微移动目光,瞥了她一眼,没有吭声。 云昌直跳脚:“你这什么眼神?我可是诚心诚意地来给你送行。” 南宫峤冷声道:“有你这么送行的么?” “姐夫!”云娇拉着南宫峤身上盔甲的一点边角,奶声奶气道:“我和姐姐在家等你回来,等你看荷花吃莲藕哦!” 南宫峤一听,眼睛里溢满笑意,轻声道:“云娇乖,我会的,等我……” 最后一句等我,既是对云娇说,也是对沈云清说。 他说完,眼神看向沈云清,无以言表,所有的思绪,都藏在那个眼神里。 沈云清努力仰着头,凑近踮起脚,小声说:“别忘记那些能治伤的药。” “还有……我会想你的。” 奈何这个高度只够得到马背之上,南宫峤带着盔甲,等他低头的时候,沈云清已经说完了。 他根本没听见! 本想再问一句,她刚刚说了什么,后面的建仁帝已经走到前头的击鼓台上了,正颇欣慰地看着沈云清和南宫峤。 沈云清无法,只得带着云娇离开,云昌也默默离开。 建仁帝站在击鼓台上,面向站得笔直的士兵们,拿起一旁的击鼓捶,用力地敲了一下鼓面。 “咚!” 一声响彻整个东城门。 一下过后,紧接着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 鼓点越来越密集,鼓声也一声高过一声。 每一次重重地击鼓,声音振聋发聩,传遍整个军士方队。 站在南宫峤身后的士兵们,听着鼓声,心里一阵比一阵激动。 在这个残酷的时代,他们知道,唯有拼死一搏,才能保证自己的家人过上安稳的生活。 虽然他们抱着必死的决心奔赴战场,但是此时此刻,他们突然就有了希望,也有了力量。 他们仰着头看向击鼓台上的建仁帝,在敲击了整整半个时辰后,才将鼓槌放下。 等底下士兵安静下来后,建仁帝开口说话了:“勇士们,我们大璃朝子民是爱好和平自由的民族,奈何白狄,屡犯我边疆,现如今他们已经抢占了我们两座城池了。” “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相信军队里有不少阳城和容城的好男儿,你们的亲人还好吗?” “如果安好,我们是不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亲人?” 士兵们整齐一致:“是!” 建仁帝继续说道:“如果不幸在战争中丧命的,我们是不是要替亲人报仇?” 士兵:“是!” 第一百八十九章:回忆 建仁帝从身后的台子上端了一碗酒,一口气喝干,然后将碗我那个地上重重杂碎。 “嘭”的一声,台下地士兵们也都将手中地酒喝干,同样将碗往地上砸去。 他们脸上的情绪都很激动,摔碗地那一刻,仿佛他们就是战场上地胜利者。 这种喝酒摔碗地仪式感,很有必要。 建仁帝将衣摆甩开,一只脚踩在后面的龙椅上,大拇指上的扳指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透亮。 “所以!我们不是为了征服而战,我们是为了保卫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百姓,我相信你们一定能胜利而归!” 听了建仁帝的话,底下的士兵都热血沸腾,他们高声呼喊着,举起手中的长枪,在前方南宫峤的带领下,朝西而去! 南宫峤脑海里瞬间就想起昨日在皇宫中,皇上跟他说的话。 他进宫后,建仁帝背对着昭阳殿门口,看着匾额上“勤政亲贤”四个字,伫立许久。 他只在进门的时候跟建仁帝行了跪拜礼,之后便是良久的沉默。 他不知道皇上在想什么,但是他应该知道,阳城失守,不会比容城简单,宁王…… 璃朝境内的形势,并不像表面的那般轻松。 大约半个时辰后,建仁帝背着手,默默转身,看向他。 建仁帝:“阿峤,你是朕看着长大的,你的品性朕最熟悉,当初容城城破,你失踪了,从容城传回来的消息,是你勾结白狄,朕……自始至终都不信。” 南宫峤又准备跪下,嘴里说道:“谢皇上的信任。” 上面的建仁帝三两下走到南宫峤身边,扶住他的手臂:“不必行礼,显得生分。” “你这次回来,没见着太子,他去苗疆了,如果知道你安然无恙,肯定很高兴。” 南宫峤低着头,没有吭声。 他回了京城,只在侯府出现过一次,便想方设法进皇宫,他要亲口跟皇上解释这一切。 而建仁帝见到他的那一刻,什么都没说,惊喜地捂着脸哭了起来。 建仁帝边哭边说:“阿峤,你可算回来了……” 南宫峤穿着夜行衣,此时将面罩摘了下来,“皇上,容城……” 他只说了两个字,就被建仁帝打断:“什么都不要说,容城城破不怪你,朕派人调查过,虽然只有一点头绪,但是朕知道……你一直都没变。” 抽回思绪,南宫峤看着比之前更加憔悴的建仁帝,低眸沉思片刻,问道:“是不是阳城城破也没那么简单?” “朕许你特权,见到宁王之后,一定要将他带回来,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哪怕将他绑回来,也行,总之一定要将他先带回来!” 南宫峤:“宁王?他不是推、退居阳城附近的城镇了么?” 建仁帝气得咬牙切齿,手掌握成拳头重重地砸在桌面上:“他哪里是退居?他明明是占山为王,朕发了几道旨意宣他回京他都不回!” “朕倒想问问,他在阳城干得好事!好端端的阳城说丢就丢了,连个解释都没有。” 南宫峤越听越惊心动魄,这个宁王,这是要公然造反么? 建仁帝转身看着南宫峤,目光温和,右手重重地搭在他的肩膀上,话锋一转:“那个叫沈云清的姑娘看着不错,还是你眼光好。” 皇上这么轻描淡写一句话,南宫峤后背上突然沁出许多汗,心中有无数个问号。 皇上怎么知道沈云清? 他突然之间说这个话是什么意思? 沈云清会不会被皇上监视了? 没等到南宫峤的回答,建仁帝继续说:“等你打了胜仗回来,朕亲自为你们主婚。” 南宫峤立马跪下:“多谢皇上,但是臣的婚事可不可以自己做主?” 建仁帝挑眉:“怎么?朕亲自赐婚主婚这么大的恩赐,你都不要?你要如何自己做主?” 他跪着,将头磕在地上,一字一句说道:“云清是一个爱好自由,不愿被束缚住的人,我想遵循她的意愿,不想逼迫她。” “你的意思是,朕在逼迫她?” 南宫峤:“不是!” 建仁帝:“那不就得了,还有,她虽然很好,但终究只是个女子,都是要嫁人生子,难不成她还能有其他野心不成?” 他这话说对了一半,沈云清是女子没错,但以南宫峤这一路对沈云清的了解,她确实不是一般女子,甚至与这个世界的女子多有不同。 她没有很深的阶级思想,对待什么人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你是皇上就诚惶诚恐。 她大多凭善恶评断一个人。 而且大多数时候,她很有想法,就凭她一个人带着这么多村民,敢千里迢迢跑来京城,而且迅速扎根下来,这就让南宫峤很佩服。 南宫峤试图替自己和沈云清争取:“有可能容城收复之后,她还是会回容城,在自己的家乡完成人生大事。” 建仁帝追问道:“那你爹呢?你弟弟呢?你打算抛下他们常驻在容城了么?” 南宫峤点点头:“臣正有此意,不过现在是要先收复阳城和容城。” 建仁帝:“……” 话题扯回战事上面,建仁帝就脑阔疼。 他皱着眉,伸手揉了揉太阳穴,将南宫峤从地上拉起来之后,朝殿上的龙椅走去。 南宫峤站在殿中央,微抬头看着建仁帝的背影,这个不过刚四十的男人,背影竟然有些佝偻。 “这十万军士,一部分是从苗疆调过来的,朕的用意你都懂吗?” 南宫琼点点头:“臣能理解,谢皇上的好意。” 他母亲就是苗疆人,舅舅现在仍在苗疆驻守,这些从苗疆调过来的兵,就相当于是舅舅在帮他,毕竟他从小接受到的兵法兵书,都是舅舅教他的。 有时候刚征来的新兵,与将士之间要进行很长的磨合期。 建仁帝又问:“你对这一次的战役,有几成把握?” 南宫峤:“九成!” 建仁帝听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璃国的战神,从不妄言,他说有九成,那就绝对有。 “朕现在只能给你十万兵,去了阳城,与宁王碰面之后,将他手里的兵兵都征回来!这是朕的命令!” 建仁帝是真的对宁王失望了,要不然不会这么兴师动众要他带回宁王。 第一百九十章:就这? 南宫峤坐在马背上,右手转动手腕,将长枪搁在前胸,一脸正色地朝前方走去。 身后的士兵们步伐一致,仿佛他们不是奔赴战场,而是已经凯旋,接受百姓的迎接一般。 雄赳赳气昂昂…… 身后击鼓台上地建仁帝将视线从走远地军士身上收回,眼角不经意间轻轻一瞥,便看见城墙上云昌身边的那个姑娘。 是个不错地姑娘,就是身子瘦弱了一些,这……怎么为侯府开支散叶呢? 毕竟侯府嫡子就南宫峤一个,庶子南宫赫就是个纨绔,吃喝嫖赌,一样不落。 他母亲早亡,舅舅镇守着苗疆,他地婚事,建仁帝甚至比自己地几个皇子都看得重。 再看一眼,发现那姑娘手上的铃铛有点眼熟! 建仁帝再也无法淡定了,他径自往城门上走去。 城门上,云昌正嘴巴不停地叨叨叨:“云清妹妹,你不用担心,阿峤的本事本公主还是知道的,这一次肯定大捷而归。” 沈云清点点头,她也知道南宫峤的本事,璃国的战神名号,可不是随随便便喊出来的。 不过,如果有人在暗地里搞阴谋呢? 宁王,南宫峤防得住吗? 她冲云昌笑笑:“我知道。” 林氏抱着云娇,在出征士兵消失在城东门口的时候,就回了荷花村。 云昌大大咧咧习惯了,什么事都不能影响她去找人比试的心情。 她好心给沈云清揉了揉肩膀,见沈云清仍旧呆愣愣地看着远方,伸手在沈云清眼前来回晃了晃:“喂,用不着这样吧,成望夫石啦?走啦走啦,陪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 云昌:“你去了就知道,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她还没跨出一步呢,身后就响起一个声音。 “你又玩疯了?准备偷跑去哪?” 沈云清回头一看,是建仁帝。 她麻木地看着建仁帝从台阶上往城墙上走来,竟然忘记跪下行礼! 而建仁帝也很惊讶,这个南宫峤眼中特殊的女子,胆子大到这种地步? 上一次见她还老老实实下跪了呢。 他哪里知道,是沈云清没有见到皇帝就下跪的习惯,上一次是因为早有心里准备,今天是突发情况。 “咳!”建仁帝轻咳一声。 一旁的云昌赶紧上前一步拉着建仁帝的手:“父皇,你怎么来啦?” 这一声“父皇”,终于让沈云清意识到她该行礼。 于是,她单膝跪下,低着头:“民女见过皇上。” 她眼睛看向地面,余光瞥见建仁帝的衣摆从她身旁走过,掠过她径自朝城墙边上走去。 建仁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云昌,你怎么认识她的?” 沈云清没有得到建仁帝的准许,是不能擅自起身,这一点规矩,她还是懂。 只听云昌撒娇道:“父皇,云清妹妹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云昌可能就……就、就!” 就怎么样,云昌死活就不说出来。 沈云清忍不住无声地偷笑,这个云昌可真是古灵精怪…… 建仁帝一听她是云昌的救命恩人,这才转过身,不冷不热说道:“先起来吧!” 沈云清:“谢皇上!” 然后低着头站了起来,沉默着听云昌和建仁帝聊天。 不过,他二人也是一阵沉默,沈云清不由得好奇,抬起眼皮看了一眼,便看见建仁帝正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自己。 她只看了一眼,又垂下眼眸。 而对面的建仁帝,虽然表面维持着帝王尊严,实际上内心慌得一批。 他腹诽道:要装挑刺的人,可真不容易啊,这么好一个姑娘,朕该怎么挑她的毛病呢?总得挑出一点来,才能好谈条件吧。 毕竟朕可是很想当南宫峤的主婚人,也想光明正大的给他赐婚,奈何这个臭小子一点面子也不给他,一口拒绝了。 哼!他敢拒绝朕,朕就找他媳妇,挑刺,然后让他媳妇答应朕赐婚,嘿嘿,害怕喝不到他们的喜酒吗? 这么想,建仁帝竟然失声笑出一句。 一旁的云昌一头雾水,问道:“父皇,你笑什么?” 建仁帝轻咳一声,收住情绪:“没什么!” 云昌听完,便松开挽着建仁帝手臂的手,转头去拉沈云清的手,朝建仁帝道:“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您老人家自己慢慢回皇宫吧!” “站住!”建仁帝急道:“朕有话对这位沈姑娘说。” 云昌:“???” 沈云清:“???” 建仁帝上前一步,朝云昌使了个眼色:“很重要的事,关于阿峤的。” 说到阿峤,云昌一副“我都懂”的表情,朝一旁的城墙走去。 等云昌离得足够远的时候,建仁帝也开始有些不自在起来。 怎么有种公公要故意刁难儿媳妇的感觉。 他手抵着嘴边,说:“阿峤是宣阳侯府的嫡子,沈姑娘知道吧?” 沈云清:“民女知道。” 建仁帝:“……”词穷了,不知道说什么! “额……你和阿峤的事,朕知道了。” 沈云清眼露疑惑,歪着头看向建仁帝,“皇上想说什么?您不同意?还是有条件?” 建仁帝一噎,这话咋都让她说了? 万一他说重了,给阿峤制造了困难怎么办? 看这两人的架势,如果他不同意,估计这个沈云清会带着阿峤私奔,他可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将帅之才。 挑刺的话刚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建仁帝脸上挤出一个好勉强的笑容,摆摆手说道:“条件呢,谈不上,只不过想请沈姑娘帮朕一个忙!” 沈云清看着建仁帝,眼中的疑惑更甚,“皇上九五之尊,有什么事需要民女帮忙?朝堂政事民女也不懂,战事皇上有南宫将军就够了,民女应该要让皇上失望了。” “诶!不失望不失望,这件事只有你能帮得上。” 见建仁帝说的像模像样,沈云清压下心底的好奇,问道:“那是什么事情?说说看。民女一定竭尽全力。” 建仁帝叹了一口气,已经到这一步了,就没必要摆什么架子,直说了吧! “朕想当你和阿峤的主婚人!” 简单直接明了,说出自己的想法,其他的,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沈云清以为自己听错了,认真回想两遍之后,才开口道:“就这?” 第一百九十一章:好像有点委屈? 堂堂璃国的皇帝,神秘兮兮地找到她,刚开始还板着脸,想为难她的样子,没想到最后地要求就是:想当自己和南宫峤地主婚人? 她还以为是什么艰巨的任务呢! 建仁帝又问了一句:“不会你也不同意吧?” 一个“也”字,让沈云清缓过神来,她“啊”了一声:“难道将军不同意?” 对面地建仁帝点点头,好像有点委屈? 沈云清笑笑:“自然不会,有皇上主婚,民女祖上积大德了。” 皇帝上赶着给自己当主婚人,还有这样地好事? 她为什么要拒绝,南宫峤拒绝也是因为顾虑她地感受,她很乐意有一个很拿得出手的主婚人。 她这么说,建仁帝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微眯着眼说:“还是沈姑娘识大体,哼,阿峤那个臭小子,一点面子也不给!” 沈云清又说一句:“这事八字还没一撇,皇上为什么这么早就要抢主婚人的位置?” “什么八字没一撇?你们心意相通,要成亲不是早晚的问题吗?” 沈云清指了指远处消失的军队,“可是,他已经走了,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 建仁帝:“凭阿峤的本事,应该不算难。” 这话沈云清不怎么赞同。 建仁帝只给南宫峤十万兵力,可是攻占阳城的白狄士兵数目多达十五万,还有他那个不省心的宁王。 沈云清总有种不祥的预感,这一次出征,没那么顺利。 她低头看着城墙下进进出出的百姓,有多少是像她们当初一样,因为战争背井离乡,一路面对多次生命危险,才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天子脚下寻一处安稳住所。 云昌公主和建仁帝性格还真像,都很乐观。 沈云清不想泼建仁帝的冷水,点头附和道:“皇上说不难,那应该就不难,我在京城等他回来。” 在不远处不知道踩死了多少只蚂蚁的云昌,见二人终于说完了,便三步并做两步,跑了过来。 “父皇,说完了吗?我可以带云清走吗?” 建仁帝得到了承诺,心情大好,大手一挥:“去吧,记得早点回,还有,以后常带她进宫玩。” 沈云清嘴角抽抽,直接无语。 这语气,怎么听怎么像家长对自己孩子的朋友发出邀请。 她可没时间玩,荷花村还有一堆事等着自己做呢! 况且,皇宫里有什么好玩的?规矩太多,她受不了。 好在云昌公主没有让她多想,一路拉着飞奔在京城的东市街道上。 这里不像主城区那般热闹,这里街上甚至没有几个人。 一排排的店铺装修的古朴肃静,上面的匾额虽然名字不同,但是后面都带有“武馆”二字。 “这里是?”沈云清被云昌拉着在一家“道兴武馆”门口停下,望着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她问道。 云昌跑得气喘吁吁,双手叉着腰,张着嘴呼吸,时不时用手捂着胸口,一身红衣有些凌乱。 她们二人一红一白,手牵着手,像一对姐妹花。 云昌很自然地说:“武馆啊……你不知道,这里好多女子会武,我可很羡慕。” 沈云清很意外,问道:“你是公主,如果对武学感兴趣,你父皇给你请个师父,或者叫将军教你,不是很容易的事,为什么要神神秘秘地来武馆?” 一听这个,云昌的兴致突然降下来,眼神暗淡:“我、我不能学。” 沈云清转头看向她,见她眼神很是艳羡地看着里面的人, 沈云清突然有些感慨。 一个皇家的天之娇女,璃朝唯一的公主,从小便高高在上的人,到底 是什么原因,不能学武? 见沈云清看着她,云昌轻松一笑:“也没什么,就是身体有些原因,不适合学武。” 话没有完全说开,云昌如此爽朗性格的人,也会对某事避而不谈,沈云清很识趣地没有追问。 “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走进去一条不宽不窄的路两旁站满了人,两边都是一人多高的高台,台子上有几组人,男对男,女对女,正在进行搏斗。 每个高台上,都有一对男武手,一对女武手,假模假式地进行搏斗。 “这些不是真正的比武,都是希望底下的人下注罢了。”前面的云昌解释道。 沈云清点点头,还是对台上的人有些好奇,那些男男女女不像是璃朝人,准确来说,不像是京城人。 男人个个魁梧高大,面部皮肤黝黑,而且鼻子上都戴着一个鼻钉,而女人则很健硕,完全不同于京城本地人的娇小。 看到这些人,沈云清脑中冒出的一个想法就是:非洲人。 可是璃朝是个架空的朝代,她甚至不知道这里的大陆板块是怎么分布的,璃朝属于哪里。 上面的人可以看出,有些真本事,现在应该是在热场,调动底下观众的情绪,等会心甘情愿让观众掏钱下注。 而底下的人,早就按捺不住,纷纷掏出手中的钱,往桌上砸去。 “我赌阿朵赢。” “我下注阿贝赢……” “五十两!” “一百两!” “三百两!” 这种形式的下注,与贝者博无异。 前方两座城池被侵占,战神将军刚刚带着十万军士出征,建仁帝也亲自给军士送行,鼓舞士气。 可是这里…… 纸醉金迷,醉生梦死。 沈云清突然就想离开了,奈何她被云昌拉着。 云昌拉着她一路往里走去,外面这些娱乐形式的打斗,云昌都不感兴趣。 沈云清推断云昌是这里的常客,因为一路走过去,没有人拦住云昌。 等前面的云昌停下脚步时,她们已经进到武馆的里层了。 与外面的喧闹不同,里面很安静,刚进来时,沈云清一度以为里面没有人。 知道眼睛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看清里面的场景。 一个大大的圆形高台上,一男一女两人正面对面,安静地站立着。 底下的人围着圆台坐成一个圈,都保持着严肃的表情。 “她们这是?”沈云清开口问。 前面的云昌低声回道:“等会告诉你。” 她被云昌带着来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裁判站在圆台的一边,看了看身边的一炷香,已经要燃完了。 “可以开始了!” 话音刚落,她们刚进来的那扇门便被关上了,台上的一男一女开始比武前的准备动作。 二人坐下后,云昌才凑到沈云清耳边悄悄说:“台上的女子是前年的武状元,叫妹姝。” “她拿到武状元的头衔之后,就向父皇自告奋勇要上战场,上前线杀敌。” 第一百九十二章:女状元被嫌弃 沈云清觉得这个妹姝倒是有几分胆量,自古女子就算兴趣爱好不同于常人,也很少能像她这般去考武状元的。 这么想着,不由得多看了台上的妹姝两眼, 妹姝身材纤细,但是很高,沈云清目测她比自己要高一个头。 与外面地那些“非洲人”不同,妹姝皮肤很白,五官不算特别漂亮,但是也不是丑地那一列,属于普通人的长相,走在大街上没有任何辨识度。 “你父皇同意了?”沈云清问。 云昌:“怎么可能?自古就没有女子上战场地先例,何况她还想跟着阿峤,做副将!” 沈云清疑道:“她想做副将?” 云昌点点头:“嗯,心比天高是吧?” 武状元去做副将,如果是男子,就有点大材小用,可是女子,就被说成心比天高。 古代女子地地位真是一言难尽。 沈云清没有附和她,而是继续看向圆台上。 “那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云昌解释道:“因为她除了会武术,什么也不会,得了一个武状元地头衔,结果没有人认可她,她又不想嫁人生子,就跑来武馆跟人比拼。” 沈云清:“比拼?” 云昌点点头:“胜一场能得到五十两银子。” “那她都是武状元了,岂不是轻轻松松,她肯定是这个武馆的常胜将军?” 云昌笑道:“以前是的,不过最近这一片武馆出现了许多外地人,你刚刚在外面应该也看到了,那些根本就不是京城人,至于是不是璃国人,都不一定。” “她渐渐的开始输,输一场就有两场,三场,到后来,心态不行,已经很久没来武馆了。” “她和武馆签了长期的协约,必须每个月之内赢五场比拼,才能拿到那些钱。” “这个月她已经连续输了四场了,这是最后一场,如果再继续输,那她估计要被武馆开除了,那她在武馆这两年就白做了,一分钱都没有。” 听到这里,沈云清才知道了云昌的目的,“所以你来就是为了看她最后一场比赛?” 云昌点点头:“我可是她的头号追捧者,今天这场比赛尤其重要,如果她离开武馆,那我又要失去一大爱好了。” 沈云清看着圆台上那个男子,不同于璃朝人的五官,深棕色的头发微弯曲,深邃的眼窝里,藏着一双深蓝色的瞳。 对于外族人的功夫路数底子,沈云清不是很了解,再说她也没看过妹姝的本事,不敢乱评断,妹姝到底会不会赢。 二人说话的这会功夫,台上的裁判已经退出了武台。 妹姝像大多数比武者那样,简单活动了一下筋骨,往后退,站到圆台边沿。 这个位置离沈云清她们比较近,云昌忽然大叫一句:“妹姝加油,不要放弃,实在不行,以后跟着我,我养你!” 最后这句“我养你”一出,沈云清直接被呛到了,公主怎么可以说出这句经典的话? 沈云清一脸震惊地看着云昌。 云昌转过脸:“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台上的妹姝也听到这句话了,朝这边看来,见到云昌的那一刻,妹姝脸上展开一个笑容。 随后便回了头,朝台上与她比拼的蓝瞳男子鞠了个躬。 随着裁判的一个手势,两人都朝圆台中央跑去。 妹姝的功夫招式,与南宫峤有几分相似,典型的璃朝本地武学世家教出来的学生。 而对面的蓝瞳男子则又是另一种招式,沈云清看了半天,觉得有些眼熟,最后才发觉,这不就是西方的拳击么? 妹姝的招式大多以柔制刚,讲究以静制动,与拳击碰上,真不好说谁赢谁输。 云昌没学过武,看不懂招式,只看见妹姝被打了一拳,就惋惜道:“那男子怎么乱打呢?一点都不按规矩来。” 沈云清问道:“在这个武馆里比拼有什么规矩?” 云昌眨了眨眼睛:“我不知道,那对方也不能乱打一气吧?” 沈云清:“对方没有乱打,他是有路数的。” 云昌这才惊讶道:“云清,你看得懂?” 沈云清点点头:“勉强看得懂一些。” 云昌身子靠过来,急切道:“那你快跟我说说,现在这种情况,妹姝有几成把握能赢?” 这个,真不好说,因为两个人路数不同,说不定两个人都有能一招致胜的后招呢? 为了不让云昌失望,沈云清只得安慰她说:“目前看,妹姝占上风,不过比武才刚开始,中间会不会有什么变故,也不知道。” 听到妹姝占上风,云昌才坐踏实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圆台上比武的两个人。 一炷香过去一大半,台上的两人打得不分胜负。 巨大的圆台另一端坐着一个世家公子,身边围着一群莺莺燕燕。 与周围肃静的气氛完全不同,可无论是武馆的东家,还是圆台上的裁判,还是周围的观众,都像是见怪不怪一般,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 “公子~~~~奴家喂你吃一个葡萄。” “嗯,好。” 那女子手中拿着一颗葡萄,从这位世家公子的眉毛上一路轻轻滑到鼻尖,又从鼻尖滑到嘴唇上。 眼见着要被吃掉了,女子将葡萄塞进自己嘴里,用牙齿轻轻含着:“公子,奴家的葡萄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呢……” 声音又酥又软,听得人耳朵痒痒。 “小坏蛋……” 话音刚落,这位公子直接扑上去,将女子口中含着的葡萄叼进了自己嘴里,慢慢咀嚼,“嗯……甜!” 吃完,还不忘回味一下。 “再来啊!” 身旁的其他女子不乐意了,个个扭着腰肢往这位公子身上贴去:“公子,奴家手里的酒你还没喝呢!” “公子,吃奴家一颗糖吧,肯定比葡萄更甜。” 而面对这些塞过来的玉手,这位公子全都收下,甚至张嘴直接咬住女人的手指,轻轻吮吸几下才放开。 “嗯~~~”几声娇喘:“公子,好痒……” 公子:“这就痒了?本公子的手段还没用出来呢!” 他伸手兜住女人的脸,迫使女人扬起头,身子微微向后仰,然后将葡萄顺着女人的下颚线,一颗一颗往下滑,直至在女人的胸脯处停下。 一颗接着一颗,直至女人胸前堆满了葡萄,然后便埋头,用嘴一颗一颗叼着吃。 他闭着眼颇为享受地说:“葡萄就该这样吃,才够甜。” 第一百九十三章:云昌看男子脱光光? 与这边情况截然不同的,是他对面的沈云清与云昌。 这两处中间隔着一个巨大地圆形台子,加上台子地遮挡,沈云清根本看不到这边乱七八糟的情况。 台上地妹姝已经占据上风了,沈云清能看出,那种应对时地轻松自如,从妹姝地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上,展现出来。 云昌看得云里雾里,只觉得一会妹姝被打倒,一会妹姝将对方打倒在地,而裁判站在一旁,就像一个木头桩子一般,不闻不问。 她以往看得比试都是被打倒就算输了,这一次怎么不一样了? 她拉了拉沈云清的袖子:“云清,你看看,他们怎么还没分出胜负?” 沈云清说:“有时间限制,在规定时间内的最后一刻,将对方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才算赢。” 二人说话的功夫,台上的妹姝又将蓝瞳男子一拳打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而这边这位沉迷女色的公子,看到台上的情形时,终于站了起身,朝台上的蓝瞳男子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周围的人都没有听懂。 见时间差不多,裁判上前开始伸出手指数数,数到五个数,蓝瞳男子还没起来,就要宣布失败了。 沈云清静静观察着台上的情况,状元果然是状元,不同的路数都能战胜对方。 底下已经有一堆人在给妹姝恭喜了,也有静静等着地上的蓝瞳男子反击的。 还没等裁判数到五,蓝瞳男子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身上看上去没受什么伤,但实际都是内伤。 妹姝的手劲,以柔克刚,转往人身体薄弱处攻击。 反观妹姝,虽然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溢着血,一边嘴角也肿了起来,甚至手臂上也是多出被拳击打过后的伤。 但是实际上这些表面的伤稍微忍一忍就行。 她还可以战几个回合。 沈云清给的结论就是如此,即使蓝瞳男子站起来,也赢不了。 场上两人又重新加入战斗,沈云清和云昌又恢复安静。一旁的那一炷香,只剩三分之一了。 沈云清道:“时间不多了,如果妹姝不能一招将对方击倒,很有可能体力被耗尽后,对方反败为胜。” 云昌一听,就急了,又开始朝台上的妹姝大喊道:“妹姝,一招!”她只说一半,又用手指了指那一炷香,“打他!” 台上的妹姝微颔首,表示她明白。 几个纠缠过后,就在妹姝想一招制住对方,达到胜利的时候,蓝瞳男子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掏出了一个袖刀。 袖刀刀尖很锋利,而且很细小,藏在蓝瞳男子的手指下面,他掌心朝下,掌心之中的袖刀几个回旋,便往妹姝的脚踝处飞去。 恰巧刀尖反射的一点光,射向沈云清的方向,沈云清这才发现,对方准备作弊。 沈云清朝妹姝高喊:“后退,他有暗器!” 她声音洪亮,响彻整个圆台比武场,甚至传到对面那位世家公子的耳朵里。 台上的妹姝躲闪不及,被袖刀刺伤脚踝,袖刀小巧还能变动方向。 它一路从脚踝处往上回旋,临走时将妹姝的脸划了一道伤口。 妹姝吃痛,向蓝瞳男子打出的手力道减弱,最后被对方直接踢下比武台。 比武规定,被打下比武台的,直接算输。 她捂着脸上的伤口,直愣愣地看着蓝瞳男子,他正以一种胜利者的姿势,双手举起朝台下的人吆喝。 云昌第一个不服,三两下跑上圆台,冲裁判说道:“他作弊!” 裁判问:“你有什么证据?” 云昌指着妹姝脸上的伤口:“他擅自使用武器,连伤口都有,这就是证据。” 裁判说:“可是我们搜了他的身,根本就没有什么暗器。” 的确,比武场上的两人,都只穿着一件比武服,有没有藏暗器,一搜便知。 裁判当着云昌和所有人的面了,又搜了一遍,仍旧没有搜出任何东西。 他只能无奈朝云昌摊开手:“你看,什么都没有!” 这时,一旁的蓝瞳男子操着一口夹生的璃国话,半开玩笑地对云昌说:“这位小姐如果不相信,需要在下脱光了给你检查吗?” 沈云清站在一旁冷眼看着这位异国人。 这话说得有点流氓了。 云昌是一国公主,他竟敢如此调戏,难道他身后的人,势力很大? 沈云清正想开口,只听云昌说:“好啊,你脱!我倒要看看,你将暗器藏在什么地方了。” 沈云清:“……”你可是公主! 大庭广众之下,这位男子如果不脱,是不是将所有人的都不放在眼里?脱了,云昌看男子脱光光? 这传出去,云昌岂不是要嫁给这位男子了? 这下对面的蓝瞳男子不吭声了,他抿了抿唇,眼神透过沈云清和云昌,朝她们后面的方向望去。 云昌可没想过这么多,又催了一句:“你倒是脱啊,说不定暗器就藏在你身上。” 蓝瞳男子笑了起来,一口大白牙发出的光,又刺了沈云清一下,她微眯着眼定睛一看,然后便心中有数了。 “在下在场上脱衣服,以后小姐可要对在下的后半生负责。” 沈云清上前一步拦住云昌,笑道:“你自己用暗器伤人,胜之不武,现在竟然扯这么远?你当真以为我们找不出暗器在哪?” 蓝瞳男子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张开双臂,岔开双脚,卷着舌头一字一句说:“欢迎两位小姐搜身,随便摸。” 沈云清上前一步,手掌发力成手刀,轻轻一敲,对方脸上闪过一抹痛苦之色,将手臂垂在一旁。 她轻笑道:“用不着搜身,你张开嘴!” 这话一出,所有人的视线都看向蓝瞳男子的嘴巴。 云昌也很聪明,瞬间就明白了暗器藏的地方,也冲上前说:“对,将嘴张开给我检查!” 蓝瞳男子这回终于笑不出来了,他闭着嘴,也不开口说话了。 他奇怪的是,那么小小的袖刀,被藏在牙齿缝间,是如何被她们发现的? 他哪里知道,怪只怪袖刀磨得太亮,反射出来的光暴露了它的位置罢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他也很难办啊! 沈云清和云昌说得这么果断,裁判也生起怀疑,走到蓝瞳男子身旁:“请将你的嘴张开给我检查!” 蓝瞳男子等了半天,没等到台下的人替他解围,便生出逃走地心思。 很顺从地配合裁判,轻轻将嘴张开,等待台上三人地检查。 在她们凑近的时候,用舌头轻轻拨动牙齿缝里地袖刀。 “咻”一声,袖刀从他嘴巴里飞了出来,直直朝三人脸上刺去。 裁判和云昌不是习武之人,对危险地感知能力比较弱,沈云清则不同,在袖刀从牙齿缝飞出来地一瞬间,她便喊道:“小心!” 然后将那二人拉着滚到一旁。 蓝瞳男子一脸无辜地看着三人:“几位可有看清我的嘴里。是否有暗器?” 沈云清暗道一声:真狡猾,现在那么小的袖刀从他嘴里飞出,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没有人赃俱获,即便找到了那枚袖刀,他也可以拒不承认。 裁判又上前仔细检查一番,摇着头说:“确实没有。” 这下惹恼了云昌,她指着裁判的鼻子骂:“你怎么当裁判的?这么明显的伤口,明显是被暗器伤的,你竟然判他赢?” 她指了指台下妹姝的脸,还有脚踝处的鲜血,吼道:“你告诉我,谁的手能将人伤成这样?” “我能啊……”一旁的蓝瞳男子举着手给云昌看:“小姐,在下的手指甲尖如利器,可以削苹果呢!” 他说完,当真做了个示范,用手指甲往一旁的那一炷香底部削去,香立刻被削成两段。 底下又一部分人开始窃窃私语。 沈云清吩咐一旁的仆人去找那个袖刀,不过这么大个场地,要在这样杂乱的空间里找一个小小的袖刀,完全是大海捞针。 交代完,沈云清问裁判:“你准备怎么判?” 裁判起初对这两个胆大包天闯上比武台的姑娘,很是反感,还猜想是哪家不懂事的骄纵小姐呢。 可是当他瞄见底下的公子,面对她们的时候,似乎有些忌惮。 他也不敢无视了,他看了看一旁的沈云清和云昌,又看向蓝瞳男子,再看看底下的公子。 这这这……他也很难办啊! 云昌性子急,推了一下裁判,问道:“你准备怎么判?难道你准备判他赢?” 裁判急得直冒汗,手时不时去擦额头上的汗,哪一方都得罪不得,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贪那一百两银子,答应那位公子的要求,谁知道还会有公子都忌惮的人来看比武呢? 云昌将他的手扯下来,催道:“别擦你的汗了,赶紧说!” “要不……就平手?再打一局?” 说完这句,见底下的公子没有任何表情,便知这个决定他接受,而台上的二位姑娘,直接跑到台下妹姝旁边询问。 很可惜,袖刀太锋利,直接伤到了妹姝的脚筋,现在上场必输无疑。 可是妹姝不想就这样自动放弃,硬是要上场比试,被云昌拖住了:“你这样会死在台上的,那人不是善茬。” “算了,拿不到钱就拿不到钱,被武馆赶出就赶出,以后本公、本小姐养你,拜你为师,你教我功夫就好了。” 妹姝有些虚弱,朝云昌挤出一个笑容:“多谢这位小姐,不过我还是想留在这里,我喜欢与人比试的感觉,我喜欢这种刺激感。” 二人僵持着,最后妹姝被沈云清拦住了,她说:“你脚上的伤必须马上治,久了你这只脚就废了,我代替你去比试!” 这话一出,云昌惊道:“云清,你这几下子,一上场就要被打倒,太危险了。” 云昌会这么担心也是有原因的,她从没在云昌面前展露过她会功夫这件事。 加上她本人长得比较瘦弱,看上去一阵风都能被吹倒。 妹姝比沈云清高一个头呢,尚且几次被蓝瞳男子打倒在地,何况沈云清,估计会被蓝瞳男子一只手举着往台下抛。 沈云清摆摆手:“不用担心我,我自有办法!” 她拍怕妹姝的肩膀,安慰道:“你既然那么想留在武馆,难道不担心以后再碰到类似的事情?你就这样一直被暗算?” 妹姝摇摇头:“不会的,这一次刚好东家出远门了,请了一个别家的武馆掌柜来看着,裁判也是外请的。” 云昌:“原来是这样。” 沈云清则低眉不语,这算不算一次有预谋的比试?目的就是为了踢出妹姝这个武状元? 具体情况,沈云清自然不知道,不过只要保住这一场比试,妹姝就能继续留在武馆里。 那她就帮妹姝赢这一场就好了。 沈云清又说了一遍:“我去吧,你好好养伤,你放心,我绝不让这个异国人留在武馆!” 她说完,便朝台上走去,“这一场我来代替妹姝打,你使暗器伤了她的脚踝。” 台上的裁判很是意外,眼神询问底下的公子,得到许可后,便只说了句:“姑娘,拳脚无眼,你要想清楚!” 沈云清颔首:“多谢提醒,我想得很清楚!” 对面的蓝瞳男子,一脸嫌弃地看着沈云清:“你这么瘦弱,我担心我一拳将你骨头打碎。” “不要到时候又说在下用暗器!” 沈云清:“只要你不使用暗器,我们就算公平比试,生死由命。” 生死由命……意思是双方可以将对方打死! 蓝瞳男子来了兴趣:“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沈云清点点头:“我说的是,生死由命!”她转头交代裁判:“麻烦将规则对台下的人说清楚。” 裁判交代清楚后。 底下的人开始掏出手里的银子,暗戳戳地要下注了。 外头下注下的那么厉害,里头这么精彩的比试,不贝者一注,太浪费了。 听说生死由命,这边的公子终于坐直了身子,不耐烦地瞪了一旁仍旧给他喂葡萄的女人:“去去去去。一边去,别打扰本公子看好戏。” 女人娇滴滴道:“公子,台上的比试哪有奴家好看呀!” 公子:“滚,你懂个屁。” 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台上的沈云清,嘴角勾起一抹笑,轻轻说:“有意思!有意思!真有意思!” 第一百九十五章:云昌她人傻钱多 台上的沈云清静静地站着,一脸平静,屋内的光像是全部聚焦在她一个人身上一般,有些夺人眼球。 云昌早已经退回自己地座位,她看着沈云清,突然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不用担心,她比你想象地要强大。 真的是这样吗? 云昌有些不确定,可是又没有其他地办法。 原本站在圆台边地妹姝,也走到她身边坐下,并说道:“如果有一点不对劲,我就会上去将她替换下来,小姐不用担心。” 云昌拒绝道:“你这个样子,上去也是送死,我得想想办法。” 这一刻,她有些后悔,平时出宫光顾着自己玩得开心,从来不带护卫了。 万一有危险地时候,还能叫护卫帮忙顶上去。 她将视线移向远处,看看台下的人当中有没有认识的。 扫视了一圈发现,大家都沉浸在下注当中,头都没抬起来,加上屋内光线有些昏暗,根本看不清脸。 “唉……只能老天保佑了!”云昌一屁股坐下,无奈道。 场上的沈云清自然不知道云昌的担心,她在等裁判准备的时间里,仔细分析对面蓝瞳男子的招式。 在现代她有几次跟拳击手搏斗的经历,但那是简单过招,之后便是全都掏出身上的家伙,“砰砰砰”朝对方开木仓了。 对方的拳击术,比起现代的,自然要简单许多,但是他又糅合了璃朝的内功,所以被他击中,不单单是外伤那么简单,。 云清努力回想刚刚妹姝在场上,那几次将他击倒在地时,都用的什么招式! “你现在后悔了,还可以直接退出,免得丢了性命,到时候还是我赢!” 对面的蓝瞳男子不屑地说。 沈云清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你现在同样也可以考虑考虑你刚刚说的这句话!” “哼!小姑娘倒是会说大话……” 而底下押注的人,则清一色地押蓝瞳男子赢。 “我押二十两男子赢!” “我押三十两男子赢!” “我押一百两男子赢!” “噢噢噢噢!”周围的人都起哄道:“这位老兄你真有钱,可以借我一点押注吗?” “贝者场上哪有借钱一说?有多少押多少!爷这回发财了,哈哈哈哈……” 看着场上瘦弱的女子和比她大一倍的男子,所有人都不看好女子,都直接押男子赢。 突然,人群外围一道女声响起:“我出一千两押女子赢!” 一千两?谁这么财大气粗? 所有人都回头看向来人是谁,只见云昌手上拿着一沓银票,从人群外挤了进来,将银票重重地砸在桌面上。 哼……多亏她平时有藏点钱在身上的小习惯,不习惯带丫鬟侍卫的她,深知出宫了没钱是行不通的,于是她基本都是带携带方便的银票。 她刚将银票砸在桌面上,有人就认出了她。 没办法,她是这家武馆的常客,几个老熟客都互相认识。 “原来是小七啊!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台上那女子怎么看怎么赢不了。” 小七是云昌在宫外的小名。 云昌摇摇头:“我就要押她赢。” 也有不太了解她的人,认为她人傻钱多,低低说道:“这位姑娘估计家里不差这一点钱,就随她吧,输了赢了我们也分不到啊……” “说的是,老陈就不要瞎好心了。” 话里话外都认为沈云清赢不了,云昌气得跳脚,将红衣衣摆往后一掀,右脚踩在凳子上,高声道:“你们就都认为那女子赢不了?”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嘛?” “难道那女子能接住男子两招吗?论体型就没有这个可能啊。” 云昌辩解道:“上一场,妹姝跟那个男子体型也相差很大呢,怎么你们不认为妹姝会输?” 人群里叫老陈的回答说:“妹姝可是我们璃朝的女武状元,她本该就不会输,这位女子是谁?没名没号,谁认识?” 其实云昌心里也没底,但是沈云清是她的朋友!是她的救命恩人,她要相信沈云清!!! 她嚷嚷道:“那也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吧?这个蓝瞳男子明显就不是璃朝人,那个女子可是好心代替妹姝商上场比试!” 人群里有人出声:“切……姑娘这么爱国呢?还扯上这个了,跟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我们只想多赢点钱,补贴家用。” 这人说的理直气壮,简直要气死云昌了,她也懒得跟这些人辩解,她哪怕输掉这一千两,也要押云清赢,这是一种气势!!! “那你们在这里说说说,说半天说个屁啊!本小姐爱押谁赢跟你们有关系吗?我宁愿将钱丢给武馆,也不让你们赢!怎么着?” 这纯属于耍无赖了。 一番话怼的周围人哑口无言,老陈只得讪讪道:“好端端的姑娘家,怎么说脏话呢?贝者场上本就是押注自由,你就是将你家所有的家当都押上,也没人会说你什么。” “对啊,我们就是好心提醒你,不要到时候输了哭的惨。” 这边闹出这么一出,不远处优哉游哉半躺在椅子里的公子笑道:“云昌的性子依旧没变啊,还是这么火爆,一点就着!” 身旁的妖娆女子问道:“公子,你说的是谁?那位姑娘么?估计脑子有点问题!” “你才脑子有问题!不会说话就不要说,把嘴缝上!” 妖娆女子也不知道哪里说错了,吓得闭了嘴,再不敢乱接话了。 台下闹哄哄的,台上却还没开始。 圆台上,裁判走到两人中间,问道:“都准备好了吗?” 沈云清微点头:“好了。” 蓝瞳男子一脸散漫,朝裁判道:“早点开始,早点结束吧!” 裁判比划了一下手势,底下的人知道这是要开始比试了,一下子全都安静了下来。 云昌押了注,签好名后,回了原座位,她也不知道这样对沈云清有没有帮助。 但是贝者场上有一个玄学说法,越是不被看好的那个人,你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押她赢,说不定有翻盘的机会。 这么想着,云昌心里暗骂自己一声:呸呸呸,怎么能对云清没有信心呢?别人不看好云清,她可不能这么想! 第一百九十六章:沈云清比武震惊众人 随着裁判的手势,比试开始。 圆台上两人缠斗在一起。 沈云清保持着自己的水平,顺便借鉴了妹姝上一场几个招式,十个回合后,她第一次占上风,将蓝瞳男子直接逼到了圆台边上。 台下地人,都由一开始地不看好,变得不可思议起来。 “没想到这个小小的丫头,竟然还有几下子嘛!” 人群里押注最少地那个人说了句风凉话,反正他只押了五两,输了也不心疼。 另一个人粗声粗气地说:“这才刚开始,才几招呢,一炷香时间还很久,能不能赢到最后,另说!” 他自然不希望女子赢,他可是押了二十两,稳赢地局面,他可不希望出现意外。 另一边地云昌像刚才拉着沈云清的手那般,拉着妹姝的手问道:“云清这是占上风?” 她有点小意外,小惊喜,没想到云清真会功夫啊? 一旁的妹姝看得入了迷,直到她叫了好几声,妹姝才回过神,看向她:“小姐刚刚说什么?” 云昌只得又重复了一句:“我问,是不是云清占上风?” 妹姝点点头:“是的,她好厉害,很有天赋,只看过一遍我刚刚比试的招式,就能记住便在对方攻势薄弱的时候使用。” 云昌没听懂,问了句:“什么意思?她是现学你的招式?” 难道沈云清根本就不会功夫?只现学现用?她怎么可以这么莽撞? 妹姝又解释:“只学了一部分,她本身的功夫底子很扎实,小姐请放心。” 这么说,云昌才放下心来,继续朝圆台上看去。 一个回合下来,蓝瞳男子终于不再小瞧沈云清了,他揉了揉身上几处被击中的地方。 虽然从外面看,并没有什么伤口,可是却巨疼无比,鼻梁骨都有歪了的感觉。 “小丫头,没想到你还真有两下子!” 他活动一下面部肌肉,双手按压的“咔咔咔”响,终于肯正视眼前这个瘦弱的姑娘。 沈云清仰起头,看向对面,眼神清明,笑道:“这两下子你可还受得住?” 她自然清楚自己用的力道,对方只怕已经疼得蚀骨,表面表现得云淡风轻罢了。 蓝瞳男子嘴角抽抽:“再来!” 沈云清这一次改变了刚刚的招数,由最开始地猛攻变成保守,对方身上几处伤,即使朝她攻击过来,手上的力道也大大减弱。 她只需要防守,趁着这个时候恢复体力。 不得不说,体型的差距,还是给她造成不少的麻烦,她必须付出百分百的体力与注意力,才能占据上风。 她只简单接几招,便一直是退守,惹得对面的蓝瞳男子直接恼羞成怒,出拳的同时骂道:“我用不着你这样侮辱,你什么意思?不屑与我比试?” 沈云清没有回答他,只继续保持自己的计划。 对方却乱了分寸,气急之下,拳法都凌乱起来。 这一个回合持续了半柱香的时间,这段时间,沈云清养足了体力,见对方眼中迸出怒意,知道再让他一两招,她可以继续出手了。 沈云清的退让,台上两人都清楚怎么回事,台下的人却看不懂。 尤其刚刚下注贝者男子赢的那些人,纷纷松了口气:“我就说嘛,那么小的女子,怎么可能打得赢男子?刚开始占上风,只不过是巧合罢了。” “就是,来来来,贝者注翻倍,稳赢了,今天赢得多,回去可以吃顿好的。” 那个叫老陈的眼皮直跳:“我这眼皮突突突的直跳,我咋觉得没这么简单呢?” 这几人坐的位置离那位公子不远,他此刻脸上完全没有了刚刚的悠闲懒散,而是正一眨不眨地盯着沈云清。 他右手托腮,食指点着太阳穴,自言自语道:“她还真有本事!不过,看着不像璃国的路数,阿峤这是哪里捡来的人!” 一旁的女子又忘记刚刚的羞辱了,剥了一颗葡萄塞进他嘴里,问道:“公子说的谁?” “没谁,安静点,再吵全部滚出去!” “是……” 他就是趁着这家武馆的东家不在,来踢场子的,谁叫武馆的东家和这个女状元都不给他面子? 他要叫这个东家和这个女状元,全部滚出京城! 本来都赢定了,妹姝已经没打下比武台了,谁知道那个小小的袖刀,会被人发现? 他原本没将这个沈云清放在眼里,一个从容城来的农女,能有多大本事? 阿峤说是被她救下的,他只以为阿峤是锦上添花而已。 阿峤一个战神,能需要谁救呢? 可是现在,他不得不重新思考阿峤说的那些话了,也不得不重新看待台上的沈云清了! 时间已经接近比武尾声,中间段沈云清已经恢复了体力,也基本摸清了对方的拳击路数,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 沈云清一个回旋腿加手上快速的暗扣,将蓝瞳男子逼到圆台边沿,只留半只脚悬空踩着。 “啊啊啊啊啊啊……” 台下的人都紧张地看着台上的战况。 沈云清却在这时,绕到蓝瞳男子侧面,手指弯曲,用指关节直击对方的耳后。 这是一处弱门,蓝瞳男子受了这一下,整个右耳直接失聪了。 耳朵里嗡嗡嗡响,根本听不到周围的任何声响了。 就在他慢半拍侧过头时,沈云清又迅速地移向他的另一侧,用同样的指关节击打男子的太阳穴。 太阳穴比刚刚的耳后更危险,这一下,男子直接双眼模糊,嘴都开始说不出话来。 “这是什么招数?怎么可以这么快?” 底下有人不可置信,他们可是眼睛都没眨一下,不晓得怎么的,台上的女子就像变换出无数个人影一般,一下在左边,一下在右边。 他们看都看不到真正的人在哪里,在武馆混了这么久,更是没有见过这样的招数。 云昌这回算是看懂了,她欣喜地拉着妹姝的手:“她赢了,她赢了,云清真厉害!” 一旁的妹姝则喜极而泣,眼眶都红了:“谢谢两位小姐出手帮妹姝,妹姝此生当为小姐做牛做马报答恩情。” 云昌摆摆手:“我不要你替我做牛做马,我有很多牛马,你只要好好在武馆表演比试就好,本小姐一定不会错过你的每一场比试。” 她可是特别崇拜功夫高的女子,除了妹姝,她在京城还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能如此厉害呢! 现在沈云清还要更厉害,云昌觉得自己真幸运,捡到宝了。 怪不得沈云清看见自己策马来的时候,不慌不忙地就给制住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手下留情 场上的男子并没有被击倒在地,也没有被打落武台,可是所有人都已经不看好他了。 因为他突然之间就像一个无头苍蝇一般,乱打一气。 他失明了! 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眼睛就像被蒙上了一团迷雾,他依旧记得刚上场时,对面的小丫头说地话:生死由命! 他终于感到恐惧了,他要活命,他不想死! 他只能凭感觉,身边哪里有动静他就朝哪里出击。 嘴上却说着:“你到底使了什么暗器?你给我下毒了?我为什么会看不见?你真卑鄙!” 沈云清在离他不远地地方,看着他左挥一拳,右踢一脚,全都扑空,简单解释了一下:“裁判可以看到,我并没有使用任何暗器,我能让你看不见,完全是打在你的重要穴位上。” 然后走上前一脚将对方踢了趴在地上。 “穴位?什么穴位?我不信!”蓝瞳男子有些崩溃,大吼道。 他在京城跟许多人比试过,怎么没听他们说什么穴位? 他又挣扎着要爬起来,踉跄几步,干脆抱着沈云清地腿不放手,想将她拖着一起掉到圆台下面,再来一个平手。 沈云清自然不会让他如意,她想起妹姝身上地伤,和脸上暗器地伤口,就想起他在上一场比试中,是如何对妹姝下重手!! 她冷笑一声:“我们比试之前就说好了,生死由命。如果我不幸被你打倒,甚至被你杀了,我认命,你也一样!” 说着一脚踩在对方的手臂上,手臂咔咔咔作响。 “啊啊啊啊啊啊!” 蓝瞳男子疼得龇牙咧嘴,他哀求道:“比武、比武而已,点到为止!点到为止,我我、我以后不敢了。” 沈云清见对方求饶,便问:“不敢什么?” 蓝瞳男子:“不敢用暗器了,我错了。这一局你赢了。” 沈云清脚上加重力道:“上一局呢?” 蓝瞳男子:“妹姝赢了,我输了,我以后滚出京城,再也不来武馆了,可以吗?” 而此时底下刚刚押注的地方,所有人都哀嚎一片,只有云昌,乐开了花,将桌上全部的贝者注全部扒进自己的腰包。 “哈哈哈,发财了发财了,本小姐第一次赢这么多钱啊,真是多谢各位了。” 这话说得有些欠揍,那些刚刚不看好沈云清,押男子赢的人,纷纷对着云昌翻白眼。 老陈直接上手抢:“小七啊,你给我们几个老家伙留一点呗,看你的家境,也不差这一点钱用,我们可都是将全部家当都押在这里了。” 他朝云昌的位置去扯银票,被云昌一巴掌拍走:“买定离手!岂敢后悔?信不信我将此事宣扬出去,到时候整个京城看谁还敢要你的贝者资?” 这个威胁够大,老陈可是这一带武馆里的常客,常年混迹在各大武馆,与人押注过活。 靠着一点小聪明,也算赚了一点钱,如果因此让所有的武馆知道了,那他去哪里混口饭吃呢? 他不甘心的收回手,眼巴巴地看着云昌将所有的贝者资收进口袋了,还有些装不下,直接给塞进妹姝的手里:“你先帮我拿着,头一次赢这么多钱,还挺累的。” 一旁的众人干瞪着眼:“……” 而那位公子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挥手打发了周围的莺莺燕燕,朝这边走来:“云昌,你应该不缺钱花吧?” 云昌见着有人喊她的名字,将原先她的银票收好,藏进鞋袜里后,才抬头看过来。 “南宫赫?你怎么在这里?” 她刚刚看了一圈,都没在这个武馆里发现熟人,他是刚来的? 南宫赫摇着一把纸扇,不答反问:“你都能来这里,我为什么不能来?” 他是宣阳侯庶子,只比南宫峤小几个月,只因为母亲不是正妻,而是一个妾,他的地位就要比南宫峤低很多。 从小不论是太子还是云昌,都喜欢跟南宫峤玩,就连那个李怜华,也是看见南宫峤就走不动,而他……只配在一个角落里,一个人玩着无聊的游戏。 等他稍大一些后,就已经开始在京城里混了,结识了一堆朋友,这才心里不那么扭曲。 云昌笑了笑:“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还有,我在这里的名字是小七,你不要暴露了我的身份。” 南宫赫点点头:“好,那你可不可以也答应帮我一个忙?” 云昌与南宫赫不熟,只是她去侯府找南宫峤的时候,会与南宫赫碰上,打个招呼,简单交流几句。 因为南宫峤的缘故,云昌对南宫赫没有敌意,问道:“什么忙?” 只见南宫赫抬起下巴朝武台上的沈云清指了指:“那是你朋友吧?” “对啊!厉害吧?” 南宫赫“嗯”了一声:“能不能叫她留那个男人一命?” 云昌惊道:“为什么?刚刚他可是害了妹姝呢,妹姝可是武状元,你能来武馆,不就是喜欢看武比赛么?” 南宫赫挑了半边眉毛,没有明说,他怎么可能喜欢这种无聊的游戏? 小时候一个还没孤独够么?他喜欢热闹的场面,人越多越好! 南宫赫找了个借口说:“他对我有用处!” 云昌还想细问,他直接说:“跟前方战事有关,你也不想阿峤有事吧?” “自然是不想的!”云昌低眉思忖一会,便跑向圆台上,冲到沈云清身旁,凑近她耳朵悄悄说了几句话。 沈云清顺着云昌的视线,往台下看来,见到南宫赫朝她礼貌一笑。 既然是阿峤的弟弟亲自要人,她就不能不给面子了。 她朝南宫赫轻微地点了点头,然后脚从蓝瞳男子的手臂上挪开:“今日见你认错态度好,可以不要你的命!记着你刚刚说的话,以后不要在出现在京城。” 蓝瞳男子见状,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他现在看不清,不知道是南宫赫保了他,心中恨意凌凌。 凭着刚刚与沈云清对打时二人的身高差,推算出沈云清眼睛的位置,然后搅动嘴中的舌头。 下一刻,“咻”一声轻微的细响,又一枚袖刀从他口里飞出,直接朝沈云清的双眼位置方向飞去! 既然他的眼睛瞎了,那么他至少得让对方也瞎了双眼,才算公平! 第一百九十八章:我说了算 他位置算得准,袖刀直接朝沈云清飞来。 不过,五感灵敏的沈云清,生生避开了,还顺带拉着云昌和妹姝站到圆台边沿处。 沈云清喝了一句:“我们好心留你一命,你竟然又使暗器伤人?” 说话的工夫,一脚将人从圆台上踢下去,她脚尖发力,踢中蓝瞳男子地心口,力道太大,蓝瞳男子直接一口血喷了出来。 “你……” 沈云清冷漠地看着他,他受了这一脚和刚刚地内伤,不死也得半残,更不要提他的功夫了,基本全废了。 他问裁判:“这场比试怎么算?” 裁判众目睽睽之下,总不可能睁眼说瞎话,“自然是姑娘你赢了。” 沈云清:“我只是代替妹姝,所以是她赢了,按你们之前说地,她可以继续留在武馆了么?” 裁判犹豫了一下:“这……我说了不算。” “那谁说了算?” “我说了算!” 身后一个声音响起,沈云清回头,看见一个穿着灰褐色衣袍地男子,正一步一步跨着台阶往比武台上走来。 这人是南宫峤地弟弟南宫赫。 沈云清认得他,第一次在侯府的屋顶时,沈云清就见过此人。 此时,南宫赫正摇着纸扇,朝她们三人走来。 云昌上前一步解释:“不是云清不放过他,是那个男子不服输,怀恨在心,使暗器伤人!” 南宫赫朝台下蓝瞳男子看了一眼,面无表情说:“敢使卑鄙手段害人,死有余辜!” 然后,沈云清就见南宫赫袖子一挥,一枚短匕首“刷”地一下,直直插在蓝瞳男子的胸口。 沈云清:“……” 她的直觉认为这个南宫赫不好相处,但是他这个举动什么意思? “好了!”南宫赫收起纸扇,朝沈云清和妹姝说道:“这场比试,你们赢了,妹姝依旧是我们璃朝的武状元!” 从他上比武台起,底下的人都一声不吭地看着台上的情况。 听见最后的结果是妹姝赢了,底下可谓是一半喜一半忧。 沈云清皱眉问道:“这个武馆你说了算?” 南宫赫摇摇头:“自然不是,我只不过帮朋友看看场子而已。” 他说的朋友,正是这家武馆的死对头,他为了帮他朋友,顺便也是无聊打发时间,才来这里掺和一脚。 沈云清点头表示明白,看了看时间,在武馆里待得时间也够长了。 “云昌,我们该回去了吧?” 云昌:“是该回去了!”然后朝妹姝吩咐道:“你可以安心待在武馆了,你放心,没人敢欺负你,你的每场比赛我都会来看的。” 妹姝朝沈云清千恩万谢,被沈云清摁住下跪的趋势。 沈云清简单交代:“你的伤没好,这段时间就不要上台比试了。” 妹姝点点头。 等二人走出武馆的时候,后面的南宫赫也追了出来。 “需要我送二位回家吗?” 沈云清果断拒绝:“不用!” 云昌非常直接地问:“你要送我回宫吗?你要进宫?” 这话一出,南宫赫顿时放慢了脚步。 进宫?那是不可能的!皇帝老头子每一次见着他,就要说教半天。 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他的兄长南宫峤是如何骁勇善战,如何保家卫国,说他连南宫峤的一截脚趾都不如。 哼!骁勇善战?保家卫国?又如何?还不是打了败仗,灰溜溜地逃回京城,乞求皇上的原谅? 南宫赫下巴抵着扇子,笑着说了句:“进宫就不必了,我还有事,下次约你们玩。” 说完,便头也不回地朝与皇宫相反的方向走去。 一旁的云昌这才想起介绍:“他就是阿峤的弟弟,南宫赫,一个除了吃喝玩乐,什么正经事都不做的纨绔子。” 沈云清转过头疑道:“纨绔?” 看着不像啊! 云昌耸耸肩,无所谓的样子:“可不是嘛,整个京城玩乐的场所,哪里都可以看见他,幸好阿峤的资产跟侯爷分开的,不然早给他败光了。” “哎呀,算了算了,不说他了,我们回去吧!” “好!” ********** 刚回到荷花村的沈云清,就被告知,祖母李翠花和大伯母张晓莲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 分给她们的那块盖屋子的地,也是一块砖都没有垒起来。 “她们去哪了?”沈云清问林氏。 林氏正在做午饭。 屋子后面的一块地被林氏修整好,种上了一点蔬菜,养了几只鸡。 为了照顾到小白的口粮,林氏甚至在远一点的地方,挂了一个蜂窝,每天给小白掏一点蜂蜜吃。 她今日在城里买了点肉,剁成碎碎的,和着面粉揉成肉丸子,跟大白菜放在一起煮。 肉丸子软软糯糯,非常爽口。 还没熟呢,云娇就守在灶台边等着被投喂。 沈云清一进门便看见这副场景,灶台上的林氏起初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她问得是谁:“谁?” 沈云清:“就是祖母和大伯母!” 林氏叹了口气:“前天晚上,两个人偷偷走的,说要去京城弄点吃的。” “她们不是说我不给饭给她们吃么?” 沈云清:“嗯,这种话谁会信。” 林氏:“其实是她们嫌弃饭菜不好吃。” 林氏说着话,锅里的丸子好了,她慢慢将丸子全部盛出来,端放在吃饭的桌子上。 沈云清:“早就知道会这样!” 林氏有些犹豫,问道:“你要不要去找找她们?” 沈云清一口回绝:“不找!她们走了,我清净多了,来了反而一堆的事!” 林氏:“可是她毕竟是你爹的亲娘,万一有什么事,你爹在战场上以后总会知道的,他不可能不介意。” 张晓莲的死活她们可以不管,李翠花毕竟是沈牧的娘。 沈云清与她们没有多少感情,可是林氏不同…… 这么一番斟酌,沈云清往餐桌边坐下,用汤勺往自己碗里舀了一碗肉丸子,边吃边说:“等我明天去城里买肥料的时候,顺便看看吧!” “娘,你做的肉丸子真香,真好吃!” 林氏笑道,又给她碗里加了几个:“好吃就多吃一点。” 一旁的云娇见状,将自己碗里的两个丸子一口扒干净,鼓着腮将手里的碗伸过来:“娘,云娇吃完了,云娇还要,肉丸子太香了,太好吃了。” 沈云清嗔道:“你慢点吃,还有好多呢,姐姐又不会吃光你的。” 云娇高兴地拍手:“好耶,肉丸子都是我的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二十两的卖身契 第二日,沈云清去了城南。 这里是一个很大型的集贸市场,里面的货都跟农耕有关。 有种子,肥料,农具等,沈云清为了买到合适地肥料,在集贸市场逛了一上午。 最后才在一家偏僻一点地小店里,选到了她要的这种肥料。 其实也可以不必这么麻烦,她地空间里这种肥料要多少有多少,可是为了名正言顺地从空间里掏出来使用。 她还是决定先来集贸市场考察一番。 直到确定璃朝有这种肥料之后,沈云清才松了一口气,决定先买上两包带回荷花村,等到这种肥料在荷花村普及之后,再直接从铃铛空间里搬运出来,岂不是省时省力又省钱? 时至中午,沈云清肚子有些饿,她挑了个小摊,点了一碗面,加了点醋汁,正准备吃呢,身后响起一道声音。 “哟,就吃这个呢……” 沈云清回头一看,正是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 只不过此刻她二人身上再也不是,初次见面时地污垢破烂,而是一身崭新地衣袍。 张晓莲一身大绿,李翠花一身大红。 看料子还挺贵的,沈云清自觉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比不过她们。 红配绿?这个看着怪别扭的。 她自动忽略了刚刚她们有些嘲讽的那句话,问道:“这两天你们去哪了?回荷花村去吧,我娘……”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李翠花打断了。 李翠花依旧是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你娘就是个白眼狼,你别跟我说她要我们回去?” 其实还真是这样的,可是,沈云清看见对面二人的态度时,就不想说了。 她又问了句:“你们去哪了?” 李翠花翻了个白眼:“关你屁事!老娘找着好人家了,在小姐家里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用受那份气了。” 沈云清:“你们确定不跟我回去?你们的屋子还没盖好,别到时候又说没地方住!” 张晓莲也插了一句嘴:“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比你那里大了十倍不止,还去你那里做什么?” 沈云清将碗里的面吃得干干净净,确保没有浪费粮食。 这个举动被张晓莲看在眼里,立刻又嘲讽道:“看来你饿了很久啊,一碗面连汤都喝完了?” “我们小姐就不一样了,给我们吃的东西数都数不过来,吃不完只能倒掉。” 沈云清很明白,这两人是来自己面前秀优越感了,她内心毫无波澜,起身付钱,准备结账走人。 被张晓莲拦住。 沈云清挑眉看向张晓莲:“你还有什么事?” 张晓莲双手抱胸,问道:“你是不是心里很不舒服,所以想离开,不想看见我们?” 沈云清一掌挥开她的手,“你有病吧?” 张晓莲:“我们来京城不过两天,就找到好人家,比你过的好一千倍,你就是嫉妒了,别不承认了,你还要苦死苦活地劳累,才能得到一点吃的。” 沈云清微眯双眼:“你到底想做什么?” 她已经付好钱,扛着那两袋肥料,准备回荷花村了,这二人却一直没完没了,让她很是恼火。 这二人甚至有些行为异常。 只见张晓莲掏出了一张纸,递给沈云清面前给她看,嘴里说着:“你看看,卖身契,足足二十两银子呢,以后就在小姐府上锦衣玉食一辈子。” “我活了大半辈子,竟然不知道,京城里富贵人家的日子是这样的,我们去给他们干活计,不光管吃管住有工钱拿,还有一份这么多的钱呢。” 沈云清瞪着双眼问了句:“所以呢?你跟我说这些,到底想做什么?” 见张晓莲拐弯抹角半天没说到重点上,一旁的李翠花将张晓莲一屁股给挤到一边:“云清呐,祖母可是好心,你不要说祖母没有帮你。” “你要不要带着你娘和你妹妹来啊?” 沈云清惊讶问道:“来哪里?” 李翠花笑道:“来我们这啊,和我们一起,小姐说保管不会让你饿着。” 沈云清差点将吃进去的面条给喷出来,“我为什么要去那里?” 李翠花:“因为有钱拿,还锦衣玉食,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地过日子,再也不用饥一餐饱一餐,吃了上顿没下顿,今天不知明天住哪里了。” 沈云清越听越感觉陌生,这哪里是她现在过得日子?她现在明明有吃有喝有土地有村民还有自由。 哪样不比她们两个好? 卖身契?二十两的卖身契? 只要脑袋瓜子稍微聪明的人,就知道签了卖身契,就等于将自己的性命交到这家主人手上。 主人可以任意打骂责罚甚至处死仆人。 沈云清不为所动,推开李翠花,朝摊子外面走去:“谢谢,我不需要,你们如果觉得好,就继续留在那里吧!” 她吃完面,扛着两袋肥料往荷花村方向走。 后面的李翠花彻底没招了。 原本以为说服沈云清和容易,谁知这么难?早知道就不在小姐面前说大话,吹牛说一定能将沈云清带进府里去。 也不知小姐为什么对云清丫头这么上心,命令她俩将沈云清介绍进府里做事。 李翠花跟上了沈云清,边走边说:“祖母头一次这么真心为你好,你就去吧!” “不去!” 李翠花腿短,走几步就被沈云清甩远,不得不小跑几步跟上继续劝说:“你自己不喜欢,难道也不为你娘着想吗?” 沈云清头也不回:“我娘才不像你们!” 李翠花:“你确定你有能力养活你你娘和你妹妹?说不定哪天就饿死了,小姐府上很有钱,去了以后有个保障。” 沈云清听了这番说辞,直接笑出了声。 她会养不活娘和妹妹? 她连整个荷花村的人都养得起,她只不过不愿意那样做。 人有惰性,一旦能躺着伸手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久而久之,就会有无数的欲望冒出,最后的结果势必会演变的非常恶劣。 欲壑难填。 她就是要找一件事让荷花村的村民去做! 最好还是他们感兴趣并且擅长的事,又能看得到希望,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做。 日子过得充实,才不至于滋惹是非。 沈云清抬眼看前面街道拥挤的人群,打算甩掉李翠花,丢下一句话:“这个不需要祖母操心,你们以后好自为之。” 说完,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茫茫街道。 第二百章:二十两银子也不香了 李翠花与张晓莲踮着脚,伸长脖子朝人群里看,哪还有沈云清的影子。 张晓莲没了主意,问道:“怎么办?我们怎么回去跟小姐回话?” 李翠花撇撇嘴,骂了一句:“这个清丫头性子是越来越犟了,这么好的条件她都不受诱惑。” 眼睛却还时不时朝沈云清消失地方向看,“见了鬼了,在我眼皮底下竟然就这样不见了。” 见张晓莲询问她地主意,李翠花甩了下袖子,翻了个白眼:“还能怎么办?先回去再说。” 二人不敢在街上多逗留,顺着来时的路,小跑着回了李府。 她们二人是李府地粗使仆人,不能从正门进,后院有一个角门,是府里地三等仆人进出地地方。 角门进去没多远,就是她两的住处,一个低矮的柴房,进去得弯着腰才能保证不撞头。 不过,她们进了李府,不敢回住处,而是要先去向小姐汇报今天的事情。 她们二人跟李怜华签了卖身契,相当于将身家性命交给了李怜华。 西厢房位于李府后花园处,一个到处飘着粉色的院子。 此刻李怜华正在院字的花秋千上,由丫鬟青儿轻轻推着。 她见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低着头,眼睛看着地面,不敢抬头看她,脚步慢慢地挪向她,心知这两个老货又没办成事。 她轻轻一跳,从秋千上跳了下来,手指上绕着一块手帕,薄唇亲启:“你们又空手而归?” 就这么简简单单,语气声调没有起伏的一句话,却让张晓莲和李翠花吓得心跳慢了半拍。 下一刻,“扑通”一声,二人双腿发软,同时跪在地上,嘴里哆哆嗦嗦求饶道:“小姐,饶命!” “小姐饶命!我们明天再去!” 李怜华轻抬右脚踩在李翠花的小手指上:“明天?你们还有明天吗?” 这话一出,李翠花直接吓尿了! 她怎么也忘不了,她们兴高采烈地跟着李怜华进了李府,这位样貌端庄的小姐,起初还客气地请她们喝茶吃点心呢! 然后拿着四十两银子,说要跟她们签用工协议。 说只要按个手印,每人就能分到二十两,而且以后每个月还能领到月银。 李翠花与张晓莲都是村里人,不识几个字,更不知大户人家买卖仆人是怎样的流程。 以后这是璃朝的制服如此。 看着眼前白花花的银子,她们哪里还管得了其他的? 按个手印就有二十两银子,二十两啊!她们种地辛辛苦苦大半辈子,都不一定能挣到二十两。 又听李怜华说每月的月银有一两银子,一颗心都飘到天上去了。 李小姐一定是她们的贵人! 那一刻,两人的脑袋里都只有这一句话。 二话不说,抢过那张纸抢先按下手印,然后便去扒那堆银子。 签完卖身契,李怜华的脸就像突然变天一般,收起了笑容冲她们说:“现在你们就是我李府的仆人了,以后生死全都由本小姐说了算。” 李翠花手里还抱着那二十两银子呢,愣了一下,问:“小姐这是啥意思?” 李怜华嘴角向上,笑了一下,可是李翠花看着这个笑容,却脊背发凉,下一刻便听见李怜华说:“你们的命,现在是本小姐的!如果没办好事,说不定本小姐看你们烦,就……提前让你们去见祖宗!” “不是……小姐,哪有这回事?我们只是来您府上做事,干活。”李翠花试图跟李怜华讲道理。 一旁的张晓莲也附和道:“对,做事,干活!” 李怜华收回脚,围着她二人转了一圈,又回到秋千上,一只手扶着秋千的藤条,一只手转着手帕玩。 她笑着重复了一句她们的话:“做事?干活?” 李翠花懵懵地点点头:“对对对啊。” “我府上不养无用之人!” 这句话不再是刚刚轻漫的语气,而是带着几分威吓,气势十足,李翠花与张晓莲直接吓呆了。 手上抱着的二十两银子也不香了。 等李怜华进了屋,她们二人被几个府里的家丁拖到柴房的时候,李翠花才喃喃道:“她是不是吓我们的?我们只是来做工,随便杀人,这还有没有国法?” 她手上死死抱着那二十两银子,还有李怜华给的一张按了她手印的卖身契,半信半疑道:“就这一张纸,我们的命就卖掉了?我老婆子不信。” 虽然怕死怕的要死,但是该拿的银子一分没少,攥的紧紧的。 张晓莲没有比她好多少,银子倒是都藏在身上,沉甸甸的,拿着卖身契有些恍神。 李翠花刚想站直身子走到张晓莲身边,头就撞在柴房的屋顶:“哎呦!” 她弯着腰揉了揉额头,骂道:“这哪是人住的地方,这是给狗住的吧?这么矮,连我都能撞头,这可怎么住人?” 而对面的张晓莲则直接坐在地上,一脸哀伤:“李小姐是不是吓唬我们?” 李翠花摇摇头,眼珠子一转,便有了个主意,于是一屁股盘腿坐在她对面,说:“要不,我们跑吧?” “跑?”张晓莲:“从哪里跑?怎么出去?” 李翠花压低声音说:“刚刚我们被家丁带来这里的时候,我看见离这里不远处,有一扇小门。” “真的?”张晓莲眼睛了像是看到了希望,坐直了身子问:“那扇门没有人看守么?” 她们跟随李怜华从大门进的时候,可是看见大门处有八个守门的呢。 李翠花摇摇头:“没有,这么小的门,估计府里这么多人,都忘记这个地方了。” “那我们现在就跑吧!”张晓莲麻溜地从地上爬起来。 由于太兴奋,也没留意屋顶,“嘭”一声,撞了个实锤。 她撞得头顶猫星星,一屁股又坐回了地上。 “这个屋子真的是给狗住的!” 李翠花看了看外面天色,已经快要暗下来了,便拦住张晓莲:“再等等,等天完全黑了,不容易被人发现。” 张晓莲点点头。 虽然,以往无论在南安村,还是在来京城的路上,她都是一副受不得气,当家做主人的样子。 但是在此时,她还是愿意听一听老婆子李翠花的建议。 毕竟是老人家,吃过的盐比她吃得饭还多! 况且,她们二人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得学会团结! 耐心等了一个时辰,这期间,李怜华还派人给她们送了饭菜来。 不过,并没有什么热乎的饭菜,应该是剩饭剩菜,有股馊味,估计是给狗吃的。 家丁看她二人老实呆在柴房,便没为难她们,送了饭菜就走了。 第二百零一章:二人出逃被抓 饭菜李翠花和张晓莲自然不会吃。 她们就算过得最苦的时候,也是去抢去乞讨,吃的也是新鲜热乎地,没有吃过馊饭馊菜。 李翠花将饭菜倒进土里给埋了起来,又是等啊等,终于等到天黑了。 她们这一处是府里最偏僻地角落,没什么人来往。 此刻更是静悄悄…… 李翠花先将那二十两银子尽量藏在贴身处,这样逃跑的时候就不至于掉一两个。 实在塞不下,往鞋底塞了几个,也顾不上硌不硌脚。 “好了吗?”张晓莲问。 李翠花弯着腰出了柴房,她很庆幸,李小姐只是将她们丢在柴房,并没有将她们锁在柴房。 她轻手轻脚地出了柴房,先是眼睛扫视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任何动静,也没有一个人影地时候,慢慢走了出来。 虽然出了柴房就可以挺直腰走路了,但是做贼心虚,李翠花仍旧是佝偻着背,尽量不发出一丁点声音。 后面地张晓莲有样学样,同样猫着腰跟在后面。 好在角门离柴房不远。 她们很快便到了角门处。 李翠花先是凑近门缝,确定门外面没有人看守地时候,这才轻轻拉开角门,跨了出去。 “快,外面没人!” 两人一人拉着一边门,轻手轻脚给关上了。 可是角门外不是街道,也不是巷子,而是一堵死墙! 李翠花撞在墙上,很奇怪,墙竟然有些软,她给弹了回来。 “搞什么鬼,出不去还开个门在这里做什么?”李翠花抱怨道。 “谁跟你说出不去?” 李翠花看向张晓莲:“你说什么?” 张晓莲懵道:“我没说话啊?” 李翠花:“那刚刚是谁说话?” “是我!” 声音从二人头顶发出。 李翠花和张晓莲这才仰着头看去。 只见两个比她们足足高一倍,身子也比她们宽一倍的人,站在角门外面。 刚刚她撞到的,就是这个人的肚皮。 李翠花脚软,往一旁跌去:“你你你、你们是人是鬼?” “你才是鬼!”守门的人不高兴了,骂了一句。 怪不得刚刚李翠花从门缝里没看见人呢,因为这两个人实在太高了,头直接越过院子的围墙了。 角门的门框只到他们的肚子处。 所以……刚刚李翠花她们在院子里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了? 李翠花抱着侥幸的态度,笑着打哈哈:“对不住,对不住,我们奉小姐的命令,出门有点事,先走了。” 说完,便扯着张晓莲往两人的缝隙中穿过去。 希望这二人什么都不知道,那样她们就可以带着这二十两逃走了。 如果顺利的话,这也算一笔意外之财。 可是,还没等她们二人走十步,后衣领便被提了起来,然后她们双脚悬空,整个人悬在半空中。 “想走?请示过小姐了吗?” 不等李翠花回答,这两个护卫连角门都没打开,直接将这两人丢进了院子里。 这一摔,可要了李翠花和张晓莲半条命,疼得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李翠花摔到屁股和腰背,直接走不了路,而张晓莲右手手肘骨折,一只脚踝也肿了。 她们不敢喊人,就这样在院子里的石板路上睡了一夜。 第二日天还没亮,她们还躺在石板路上,就被家丁提溜起来了。 李翠花半睡半醒间大着嗓门喊了句:“哎哎哎……哪个扫把星大早上的扰你姑奶奶的好梦?” 她刚说完这句话,就被一个家丁扇了一巴掌:“嘴巴放干净点!” 家丁都是从小的练家子,这一巴掌下来的力道十足,李翠花嘴里顿时溢满了血沫子,一颗牙已经掉了。 她被打了一巴掌,彻底清醒了过来,回想昨天一天过山车一样的心情。 先是从意外之喜,到被卖身,最后逃命不成反被摔伤了。 身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呢。李翠花笑道:“这位小哥,你轻点,老婆子身上骨折了,你别把我折成两段了。” 家丁不苟言笑,冷冰冰抛出一句话:“去了小姐那里,折成两段还算轻的呢!” 李翠花没明白,问道:“啥意思?” 家丁也不理她了,径自提着她二人朝李怜华的西厢房走去。 李怜华似乎格外喜欢粉色,自从李翠花他们见着她第一面起,就一直是穿着粉色的衣裳。 现在她的院子里,全是粉色,就连侍奉她的丫鬟,也都是一身粉色。 她都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打量西厢房内的景色,李怜华端起桌边的茶杯,轻抿一口茶,这才慢悠悠问道:“听说,你们昨晚想逃走?” 李翠花舔着笑脸,否认道:“哪有?姑娘听谁说的呢?我们就是第一天来府上,有些好奇,一时走迷路了。” 李怜华朝一旁的家丁,递了个眼神。 下一秒,家丁照着李翠花的脸上“啪”“啪”就是两巴掌。 “首先,叫我小姐,姑娘也是你配喊的?” 李翠花捂着脸低头应道:“是是是,小姐。” “第二,你们住的柴房就在角门旁,你说你迷路?你当我是傻子?” 李翠花:“……”一般不都是这个借口么?谁知道她会当真呢? 这下一旁的张晓莲吓得不敢吭声了。 这个李小姐这么可怕! “你说!”李怜华冲张晓莲说。 张晓莲紧张的额头上直冒汗,撑着地面的手都在抖,她的手肘还没完全好呢,这会儿正疼得要死,但是她不敢表现出半分。 “小姐、小姐明察,我们的确没有想逃走,我们、我们就是想逛一逛府上,一不小心出了那扇门。” 李怜华“啧”了一声,“看来你们不吃点苦头不肯说实话!来人!” 话音刚落,几名家丁便站成一排等候吩咐。 李怜华摆摆手:“对付这种人,不需要你们,叫老妈子来!” 老妈子就是和李翠花张晓莲她们差不多年纪的人,在这府里干了一辈子,也算是府里的老人了。 她们很好奇李怜华叫老妈子来做什么,便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直接吓瘫了。 只见老妈子手上拿着足足有两个手掌长的银针,还有尖细的钳子和一块布。 这这这……这是要干什么? 第二百零二章:长针刺骨惩罚 “小、小姐,这这、这是做什么?”李翠花挣扎着问。 只见李怜华拿着手上的帕子,轻轻挥来挥去,当扇子扇风,轻慢的笑声传进她地耳朵里,却那么毛骨悚人。 李怜华说:“立家规呀!凡是入了我李府地人,想出这个大门,就只能横着出去!” 一旁的张晓莲没理解“横着出去是什么意思”,大胆地问了一句:“可以被抬着出去?” 李怜华轻轻“嗯”了一声,反问一句:“你们说什么样地人才需要抬出去?” 张晓莲和李翠花都没吭声,一旁地丫鬟青儿正声说道:“死人!” 这两个一出,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都吓得,急忙磕头认错:“小姐,我们错了,我们不会出去了,再也不会出去了。” 相比自由,她们更想活着,哪怕苟活在这世界上,那也是活着。 “晚了!”李怜华似乎对惩罚下人很感兴趣,她听都不听李翠花二人辩解,也不打算给她们一个机会。 随后招手示意家丁按住她们,那几个老妈子端着盘中地长针蹲在李翠花和张晓莲面前。 李翠花不知道这根长针的作用是什么,但是直觉认为,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看着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几个老妈子,心里已经吓得哭爹喊娘了,脸上还谄媚地问:“老姐姐,你们要拿这个做什么?” “做什么?这可是好东西,进李府的人,都得先试一次这个。” 李翠花:“……” “你看这个针尖,它是不是很尖很细?” 李翠花艰难地吞了口口水,诚实地点点头。 “将它从你的指尖刺进去,穿透手背,直接到手腕上的那根筋,将那根筋挑断,再在手腕表面用热铁烫一个字在上面,就算完成成为李府的人的仪式了。” 李翠花光听老妈子说得这么详细,头皮已经开始发麻,密密麻麻的汗从头皮冒出,从额头冒出,顺着脸颊往下流。 她瞥一眼盘子里那根长针,就感觉蚀骨的疼痛钻心而来。 不!她是来过好日子的! 她不想受这份苦! 她要争取! 李翠花大着胆子,跪着向前爬行了几步,来到李怜华的跟前,扯着李怜华的衣摆求道:“小姐,我们就是想找个活干,讨碗饭吃,我们也没犯什么错啊?” 张晓莲哭着附和:“对呀,对呀,小姐,这样子双手废了,有没办法给你干活了呀!” 李翠花接着一句:“小姐,不是想认识沈云清么?我们,我们是她的亲人,保证能帮你把她带来。” “沈云清?”李怜华重复了一句:“她自然不能放过。” 说到沈云清,李怜华的表情是那种恨意,恨得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的那种。 然后,李怜华一秒切换,又恢复那种散漫的表情,冲李翠花说:“但是!你们二人第一天就敢私自出门!不得不罚……” “小姐饶命!饶命啊!” 李怜华一脚将拉着她裙摆的李翠花踢开,冲老妈子吼道:“还愣着干什么?” 下一刻,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就被家丁拖到院子角落的位置,几个老妈子瞬间围了上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饶命啊……” 李翠花就眼睁睁看着长针从她的指甲盖里刺进来,每刺进一点,就要疼晕过去一次。 偏偏下一次刺的时候,老妈子又能将她弄醒。 她不想受这种罪,她宁愿跟着沈云清,跟着南安村的村民一起,虽然累一点,但是不受别人管制。 虽然,没钱,但是至少不会饿死! 李翠花此时,无比后悔! 为什么要贪图享受进了这个李府。 不行!这个李小姐私自用刑,“我要报官!” 李翠花也是痛得失去理智,嚷嚷着要去公堂。 原本以为搬出公堂,李怜华会有些许顾忌,没想到她“切”了一声:“报官?你报啊!你看京城哪个官敢来我们李府!” 长针还在继续刺,已经透过手背了。 李翠花就看见她整个手掌被长针串了起来,完全不能动弹了。 “啊……你们、你们李……李府……” 李怜华接过话说道:“我爹是兵部尚书,官居一品,统管璃朝所有的军事兵力分布。” 虽然,李翠花不太懂这个官有多大,一品是什么官,不过最后一句应该还是能懂。 知道报官无望之后,李翠花开始耍无赖,双脚在地上不停地滑动,身子往后缩,手也跟着往后缩。 嘴里高声喊道:“我不要!我不要成残废,啊啊啊啊,痛死了!!” 李怜华趁机告诉她:“放心,长针穿进去再抽出来,你也成不了残废,休养个几日就能做事了。” “本小姐,就是要告诉你们,敢违逆本小姐的意思,每天给你们扎一针。” 李翠花已经疼得失去了知觉,一旁的张晓莲从头到尾就在哭,疼得直哭,除了哭,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老天为什么要让她受这么多苦? 先是女儿死了,接着儿子和丈夫都死了。 这一切都拜沈云清所赐,如果不是在南安村她反抗白狄士兵,招惹杀身之祸。 她们的家就不会被烧,她们也不用千里迢迢跟着来京城。 可是答应一路上照顾她们的沈云清,却在半路上丢下她们,致使她一个人孤零零来到京城。 又不收留她们,将她赶出了村子,她们无家可归,才会被李小姐骗进府里,签了这个卖身契。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沈云清!!!! 张晓莲直接吼道:“沈云清,你个没良心的贱货!老娘一定要将我失去的,从你手上全部夺回来!” “呜呜呜呜呜呜……好痛啊!” 听到张晓莲这么说,不远处的李怜华却突然叫老妈子停手了,她上前一步问道:“本小姐罚你,你怎么会记在沈云清头上?” 张晓莲痛得一抽一搭,回答得断断续续:“如果……不是……她。我、我们、就不会……来京城,不来京城……就……没有这些事,不恨她恨谁?” 李怜华听到这个回答,似乎很满意,她朝摁着张晓莲的家丁挥挥手,示意他们走开,然后亲自将张晓莲扶起来。 “你很聪明!没错,你们受的这些苦难,实际都是她给予的,都是因为她,你们才这样。” 张晓莲手背上的长针还没被取下,她就这么呆愣愣看着李小姐突然转变态度,不知道该不该庆幸? 第二百零三章:李翠花自动洗脑 一旁的李翠花见状,改口改得非常快,也跟着说:“对对对,都是因为沈云清,小姐,沈云清是不是得罪过你,我们帮你吧!” “啧……” 李怜华皱眉看向她:“本小姐是这么小心眼记仇的人吗?” 李翠花不明白自己哪句话又说错了,只得说:“不是不是,小姐人美心善,是沈云清她不懂规矩,冲撞了小姐……” 话说到一半,李翠花闭了嘴,怎么说都是李怜华记恨沈云清啊? 刚刚张晓莲怎么说来着? 哦……对了! “沈云清眼里没有我这个长辈,该治一治!” 这个说法,才勉强合李怜华地心意。 摁在李翠花身上地家丁终于松了手,扎针的老妈子也将长针抽了出来。 看着长长地针从手腕处抽出,又是一阵钻心地疼痛。 李翠花感觉她地手要废了,已经痛得完全没有知觉了。 这时,才听见李怜华说:“这才对嘛!以后知道怎么做吗?” 李翠花:“……” 张晓莲:“……” 二人都是一脸懵的看着李怜华。 她们是真的不知道要做什么啊? 她们才第一天来到这个府上。 见这二人如此表情,一旁的青儿忍不住替李怜华解释了一句:“小姐叫你们来,就是一个目的,你们将沈云清带进府里,跟她签上这个终身的卖身契就行!” 只要沈云清被这两个二货哄骗签了卖身契,以后她的命就任由李怜华打发了。 而李怜华安排家里的家丁毁掉沈云清的清白,阿峤哥哥自然不会再喜欢她了。 底下张、李二人,听闻之后,都是长舒一口气:“这个也不是很难!” 二十两银子的卖身契,可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当初她们就是贪这个钱,才进的李府,她们同样可以以此作为诱惑,骗沈云清进李府。 有多少从边境逃难过来的百姓,没东西吃靠卖孩子维持一口气呢! 进李府算是很幸运的了! 张、李二人夸下海口,说五日之内,一定办成。 这才有了刚刚在街上的那一幕。 可是现在两人两手空空地回来,李翠花又想起那一天的长针,双手不由得往身后藏。 李怜华依旧晃着秋千,看不出脸上的喜怒,平静地问了一句:“她不肯来?” 李翠花跪在地上,老实地点点头。 李怜华:“那就继续去,二十两不够,就五十两!或者你们有其他办法将她骗了签字,都可以!” 五十两! 这二人心里有些酸溜溜,她们年纪比沈云清大了那么多,干活经验比沈云清多了去了,也才只给了二十两。 沈云清一个小丫头,能做多少事?给她五十两的卖身契! 或许她们可以在卖身契上改成四十两,那十两她们二人平分! 这么想着,张、李二人,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今天,小姐的脾气不错,不用挨罚了。 便打算从地上站起来。 哪知,李怜华身后的青儿说了句:“谁让你们站起来的?没有完成任务,该罚?” 李翠花双腿一软,很没骨气地又跪了下去,颤巍巍问道:“怎……怎么……罚?” 青儿:“家规,五十棍!” “五十棍?”李翠花惊呼出声,因为她已经看见两个家丁拿着手臂粗的棍子,朝她们这个方向来了。 她又开始哭求饶了:“小姐,我老婆子的身板受不住这五十棍啊,说不定不到二十棍就没气了。” “我保证,下次一定将沈云清给您带来,我就是绑也给她绑来!” 李怜华伸出右手食指在嘴边“嘘”了一声:“将她人绑来我府上,没用!我只想要她的卖身契!” 有了卖身契,任凭沈云清告到皇上那,也没用!沈云清注定一辈子只能被她奴役。 李翠花点头如捣蒜:“对对对,签卖身契,我还得给小姐跑腿,五十棍万一打死了,就没人认识沈云清了,她很警惕,连我们都防着。” 李怜华身子微顿。 这句话倒是说对了,沈云清防备心很重,阿峤哥哥才会被她哄骗得团团转。 她考虑了一下,开口道:“那就二十棍吧,留着她们的命!” 拿棍的两个家丁声音洪亮,回答道:“是!小姐!” 随后,西厢房院子内,便响起了木棍敲在肉上的声音! “啪!” “啪!” “啪……” 旁边还有人在数数:“一、二、三、四……” 这一次两人都学聪明了,没有大声求饶,也没有乱撒气一通,都咬着牙硬抗! 上一次李翠花血的教训,告诉她,这个小姐吃软不吃硬! 跟她杠没有好果子吃! 你看,好好说,五十棍就变成二十棍了,说明这位小姐还是挺心软的。 直到二十棍打完,李翠花和张晓莲血肉模糊地被人抬回柴房去了。 她们就这么浑浑噩噩地睡了两天,期间发烧,好像有人给她们喂了药,还喂粥给她们喝。 直到第三天,李翠花才稍微清醒一些,但是她仍旧装昏迷,她想知道府里谁还能这么关照她们。 时至傍晚,柴房的门突然被从外面打开,外头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将她们二人挪出来吧!” 旁边人问道:“小姐,挪到哪里去?” 李怜华轻叹一声:“挪到我的院子里,最南边不是有一处屋子么?反正空着!” 话刚落下没多久,李翠花便感觉她被人抬了起来,她睁开一条细缝,见一旁仍旧昏迷的张晓莲也被抬了起来。 李怜华跟在后面,说了句:“这个柴房真不是人住的地方!” 李翠花听后,心里一阵莫名感动! 小姐估计也就是想给她们一个下马威,没有哪个主子不对下人好的! 太苛刻的主人,哪有下人愿意替她们卖命? 这么想着,李翠花完全忘记了这几天受的刑罚,只当是李怜华为了考验她们,设置的关卡,现在她们顺利过关了,可以搬去小姐院子,和小姐同住了! 这是何等的殊荣啊! 李翠花心里忽然暗暗较劲:她一定要替小姐办好这一件事。 只要将沈云清拉进李府,她以后肯定能升的很快,说不定能成为小姐身边得力的老妈子呢! 专拿长针戳人…… 第二百零四章:偷花贼 沈云清扛着肥料回到荷花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快要黑了。 林氏在家里准备晚饭,云娇一直像一个没吃饱饭的小馋猴,蹲在灶边守着! 自从沈云清时不时从空间里掏出一两样,这个时代没有地食物时,林氏就试图自己做出来。 毕竟她不敢太依赖沈云清手上地那个铃铛。 万一哪天它失效了,什么都拿不出来了,她就可以自己做给两个女儿吃! 云清嘴巴挑剔,对吃食讲究一些,哪怕吃野菜,也要做得美味。 沈云清进门的时候,便看见林氏手里拿着两只捆绑得好好地螃蟹,皱着眉仔细打量许久。 历朝算起来是一个内陆国,即使最东边靠着海,那也是千里之远。 这些海鲜在京城属于见都没见过地物种。 上次沈云清图方便,直接从铃铛空间地熟食铺子拿了几只蒸熟的螃蟹吃。 而这几只活的螃蟹,她纯属于看云娇好奇,拿出来给云娇玩,为了防止螃蟹钳着云娇,才给螃蟹捆住几只脚。 只见林氏没了折,问守在灶边的云娇:“云娇,你姐姐上次是怎么弄的?我光顾着吃了,都忘记怎么弄的了……” 云娇最近脸上圆了不少,个子也长高了许多,一截脚脖子露在外面。 她扑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姐姐上次明明直接拿出来吃的,都不是这个颜色!” 上次姐姐拿出来的这个硬壳子的东西,是红色的,可是现在娘亲手上拿着的,是黑色! 看着像是一种东西,怎么会有两种颜色。 林氏被问懵了,也觉得不太对,低声自言自语道:“对哦,难道这个不是吃的?是不是因为有毒,所以只给你玩?” 云娇摇摇头。 沈云清将肩膀上的肥料,放在门后边,笑着走过去接过林氏手中的螃蟹。 “这个叫螃蟹,活的就是这种,煮熟了它就变成红色了。” 林氏:“原来是这样,那要怎么样做?” 沈云清笑笑,从一旁的碗柜里,拿了一只碟子,将螃蟹放在碟子上,然后就这样放在蒸锅上,底下装着水,放在灶上盖上盖子。 林氏愣问道:“就这样?” 沈云清点点头:“就这样!” 她顺势走到灶边,添了一点柴火:“螃蟹就要清蒸着才好吃。” 一炷香不到的时间,螃蟹就蒸好了。 沈云清叫上杨秀,四个人围着一锅螃蟹,吃得津津有味。 沈云清还配上了特制的灵魂蘸料,原本不吃辣的云娇,一边吃得嗷嗷叫,一边拿起螃蟹,学着沈云清像模像样地剥开壳子,努力吃里面的蟹黄。 “好吃,真香。” 一旁的林氏见云娇吃得费劲,索性帮她剥开壳子,又帮沈云清剥,忙得她一口都没吃。 就在一家人将几只螃蟹都吃进肚子了,桌上只剩一些螃蟹壳子的时候,张大福跑了进来。 他神情有些紧张,又像是偷偷摸摸般,跑进沈云清的家里,小声说:“清丫头,快,快跟我去抓贼!” “抓贼?什么贼?” 张大福根本没看见桌上的螃蟹壳子,朝村子后边的沼泽地指了指:“荷花池里头有人偷种子!” 自从他们将这个村子命名为荷花村后,后边的沼泽地被村民撒上荷花的种子。 沈云清就决定,叫它“荷花池”。 听见张大福这么说,沈云清也顾不得其他,抬脚就要往外走,身后的林氏和杨秀也都跟了上来。 有人偷荷花种子,这是大事! 她们可指望着荷花池里的荷花种子长起来,他们荷花村的人,就能靠荷花站稳脚跟呢! 几个人跟在张大福的后面,摸着黑朝村子后头走去。 刚过了一个巷口,沈云清愣住了! 好家伙,整个村子的人几乎都出来了,个个手上拿着锄头等铁具。 带头的竟然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夫子林! 他见着沈云清,就像突然有了胆子,喊道:“清姑娘,我们不能放过小偷!” 他话刚说完,一旁的张大福使劲挥着手,压低声音说:“小声点,别让小偷听见。” 沈云清直接乐了,她对张大福说:“村长,到底谁是小偷哦,我们怎么更像做贼呢?” 她虽然代替张大福成了荷花村的村长,但是对张大福这个前南安村村长,她依旧保持着“村长”的尊称。 张大福被她这么一说,有点窘迫,不自然地摸摸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 沈云清点到为止,朝挤在一条巷子里的村民说道:“既然都来了,那我们就去看看,到底谁这么大胆,敢来我们荷花村偷种子!” 她说完,就朝前面走去,村民自动给她让出了一条道路,在子林的带领下,紧跟着队伍,朝村子后面的荷花池走去。 今夜月色尚好,靠着夜视力,能依稀看见荷花池里有几个人影。 沈云清冷嗤一声,心道:就几个人也敢来荷花村偷种子?真以为荷花村的村民是好欺负的么? 她悄悄对村民吩咐道:“子林,你带十几个人守着荷花池对岸的出口。” 子林不疑有他,直接带着身边的人走了。 然后她又吩咐张大福:“村长,你也带十几个人守住东边的出口。” 荷花池被沈云清用一种牢固的铁丝网,围成了一个大圈,只留了东南西北四个大圈。 这么大的荷花池,沈云清掏出这么大的铁丝网时,也是让荷花村的村民惊讶了好久。 她随便糊弄了句:在城里碰到大户人家清理家中杂物,扔出来刚好被她捡到了。 她又安排了甘叔带着十来个村民守着西边的出口,她自己则带着剩下的人,直接从这个进口进去。 荷花池原本是一块大大的沼泽地,中间没有田埂道路,人就这样贸然进去,容易陷进沼泽地里。 沈云清为了方便大家进荷花池,将荷花池上边用铁网和木板架起了一个十字形的小木桥。 此刻,沈云清就带着这些人走在小木桥上,猫着腰往荷花池中央走去。 那几个偷种子的人也是拼了,为了能将撒进沼泽地里的种子捞起来,直接拿着几把大铲,在那里装泥巴。 一袋一袋地装,等沈云清走近的时候,已经装了好几袋了。 沈云清直到走近,才突然点燃手里的火把,喝了一句:“你们这么大胆么?明晃晃地来我地里偷种子?” 偷种子……准确来说,偷泥巴的人,这才停了手,看着木桥上的沈云清和村民,没有一丝惧色。 第二百零五章:拿淤泥当宝贝 沈云清看着荷花池淤泥里的几人,有些眼生,看着不像附近村子的人。 身后地杨秀指着其中一人,喊道:“你不是在城隍庙里挑水地那个?” 那个什么?杨秀没有说出来,说实话,她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 只不过是她们刚来京城时,在城隍庙里落脚,住过几天,杨秀恰巧那段时候负责队伍里管水的事,对这个人有点印象罢了。 沈云清听闻后,看向那人,确定有点印象之后,她放缓了态度。 城隍庙里地人,说到底对她们也算有收留地情谊,事情地原委总该问清楚。 “这位兄弟,你带着好些人,来我们的淤泥里掏泥巴做什么?” 那个青年见被人发现了,且有许多人围了上来,他放下手中的铲子,从淤泥地里走上来,身后的人喊他:“小高?” 被他抬手阻止了。 这位叫小高的青年问:“这片淤泥是你们的?那真是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一块荒地呢,庙里有些地方破损了,我想搬些淤泥回去补一补。” 沈云清见他话说得轻松,却没有叫跟他一起来的人停手。 况且他的脸上毫无半点愧疚之色。 沈云清低眉思忖片刻,给了一个建议:“算起来当初城隍庙对我们也有恩,哪里破损了,带我去看看,我刚好会一些泥瓦活。” “这些淤泥不牢固,补上去要不了多久就容易垮下来,我手上的材料更坚固。” 按道理,对方应该很高兴才是。 可是小高很明显不高兴,眼神开始闪烁,低着眼四下转动一番,才拒绝道:“不、不用了,谢谢姑娘好意,你看我们都掏了这么多,要不,我付钱?将这几袋淤泥运回去?” 后面的村民哪里肯,就连杨秀都有些看不下去。 她越过沈云清就要开口说:“你知道我们的淤泥里种了……” “三婶!”沈云清打断杨秀的话,将杨秀拉回身后的人群里。 沈云清看了看小高身后的几袋子淤泥,问道:“你真的愿意付钱买几袋淤泥?” 小高快速地点点头:“有淤泥补墙就够了!” 沈云轻微颔首,伸出一个手指:“这个数……” “十文?” 沈云清摇摇头。 “一百文?”小高觉得这已经算天价的淤泥了,他能出的最多的数,也就是一百文。 沈云清依旧摇摇头。 小高不可置信,有些恼怒,语气有些冲:“几袋子淤泥而已,姑娘难不成要一两银子?” 身后的荷花村村民开始议论起来。 “一两?一两我们也不卖!” “就是,清姑娘,我们不卖……” “对,不卖!” 沈云清没有理会身后嘈杂的声音,眼神清澈地看向小高,笑道:“一两怎么可能买得到我的泥?” 小高有些不耐烦了,直接开口问道:“那你到底要卖多少?” 沈云清仍旧伸出一个手指:“十两银子!” “什么?十两?你怎么不去抢?就几袋子淤泥,你当是什么宝贝呢?” 这下轮到掏淤泥的那些人叫嚷了。 沈云清很坦然地说:“我这些淤泥确实是宝贝!你们不也当宝贝么?要不然也不会半夜拿袋子来装!” 这话说得对面那些人一声不吭。 她继续说:“你们说要淤泥补墙,我免费给你们补,还给你们更牢固的材料补,你们都不要,宁愿就要买我的淤泥,难不成我的淤泥是黄金?” 小高没有继续纠缠这些,只问了句:“姑娘不能少一点么?” 沈云清:“不能!” “好,容我回去取银子来。” 沈云清点点头,老百姓身上,谁也不会没事兜里揣这么多银子在身上,她也是没料到,一个城隍庙里挑水的,竟然能攒下这么多钱? 她侧了侧身子,准备让小高过去,从那个出口往城隍庙方向去。 哪知小高朝他身后吩咐:“走!” 那些人一听吩咐,个个合力抬起手中的袋子,准备将淤泥抗走。 沈云清上前一步:“慢着!” 小高转过身:“姑娘反悔了?” 沈云清:“我只允许你一个人回去拿银子,既然是买卖,就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刚走几步远的小高,彻底停下脚步,眼神有些复杂地看着沈云清:“姑娘不相信我?” 沈云清坦然点点头:“是你先不相信我的!” 她只开口说了一句话,身后的村民将那些扛着淤泥的人全部围了起来,只留小高一人在外面。 沈云清:“城隍庙离荷花村也不远,你现在去,不到一炷香就能回来,我们就在这里等你。”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已经没有其他余地。 木桥上的小高,长长叹了一口气,“好!” 说完,转头朝出口处跑去,没多久,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直到此时,杨秀和林氏才拉着沈云清,往旁边走了点,压低声音悄悄问:“清丫头,淤泥里可是种着我们的荷花种子,被他们拿去补墙,是不是太浪费了?” 毕竟,荷花种子现在对她们来说,就是稀有物种。 沈云清很欣慰,她们能有这样的思维。 她拍拍林氏和杨秀的手,安慰道:“他们拿淤泥根本就不是去补墙,再说,我也不会让他们拿走这些淤泥的。” 杨秀有些不解:“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去补墙?” 沈云清:“等会再跟你说。” 她举着手中的火把,朝那些扛着淤泥的人说道:“我也不管你们是不是城隍庙里的人,但是刚刚那个叫小高的,他说了谎,如果你们不熟悉,我希望你们早点意识到被骗。” “说谎?” “被骗?” “什么意思啊?我怎么听不懂?” “我也听不懂!” “听不懂,没关心,我告诉你们。”沈云清举着火把朝不远处的铁丝网指了一圈:“你们进来的时候,都有看见这些铁丝网吧?” 有几个人点点头,“看见了。” 沈云清继续分析:“我扫视了一圈,铁丝网没有被你们破坏的痕迹,你们是从这几个出入口进来的,对不对?” “是的……” 沈云清:“那既然那个带头的小高,知道这片淤泥被铁丝网围住了,知道从入口进,他怎么说以为这片淤泥地是没人要的荒地呢?” “这……” “难道我们真的被骗了?” “姑娘,我们只是被他雇来挖泥的短工,我们跟他不认识。” “对啊,我们就是临时被叫来干活的。” 沈云清点点头:“事情大致我已经跟你们说了,想走的现在可以走,我不会为难你们。” 第二百零六章:跟踪进侯府 那十来个人中,有一部分是城隍庙里的人,有几个应该不是。 听沈云清这么分析,那几人当即放下手中的袋子,扛着农具朝荷花池外走去。 等小高回来地时候,见只有几个人在,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他走到沈云清面前,从衣服内侧掏出一袋银子,递给沈云清:“十两银子,姑娘要不要数一数?” 沈云清接过袋子,拆开看了看,又在手上掂了掂分量:“数就不必了,随便估摸一下就知道了。” “行了,那些淤泥你扛回去吧!” 她让开路,那些围着地荷花村村民照着她的样子,给小高让路。 小高什么也没问,带着那几个同伴将淤泥扛走了。 杨秀不甘心:“清丫头,就这样让他抬走了?” 沈云清将银钱袋子交给杨秀:“三婶,十两银子呢,怎么比不上那几袋子淤泥?” 杨秀:“可是,那里有我们种地荷花种子!你不是说这种种子很难买么?” 沈云清笑了笑,扫视了一圈村民,见他们已经往村子里走去,她压低声音悄悄说:“是很难买到,应该说在璃朝就买不到,但是我有办法呀!” 她这么一说,杨秀瞬间明白了,也就不再追问。 两人心照不宣对视一眼。 沈云清继而又说了一句:“况且他挖地那一块,我根本就没撒种子,那一块我原本留着,打算给你们养养鸭子,在挖个小地鱼塘,养点鱼,所以他们正好帮我挖了泥。” 听沈云清这么说,杨秀眼睛一亮,捂着嘴偷笑:“所以,他们是出了十两银子挖了一堆什么都没有的淤泥?” 沈云清耸耸肩:“你也认为他的目的不是淤泥,对吧?” 杨秀点点头:“对!哪个傻子会花十两银子买一袋泥?他们绝对是听说了什么!” 沈云清:“那你想不想知道他们的目的?” 杨秀点点头:“想……我们现在跟踪他们?” “走!” 两人说干就干,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身后传来林氏和云娇的声音。 云娇:“姐姐,你们去哪?” 林氏:“云清,你们去哪?” 沈云清头也不回说了句:“一会就回,你们先回去睡觉。” 沈云清带着杨秀抄了近道,从另一个近一点的小路走,很快便追上了小高一行人。 为了不让他们发现,沈云清从铃铛空间里拿出了两件夜行衣,给杨秀一件。 一路跟着小高到了城隍庙门口。 可是他们却没有进去,而是沿着街道继续往前走。 “他们这是去哪?”杨秀问。 沈云清:“不知道,跟着便是。” 此时已经是深夜,街道上依旧热热闹闹,摆着宵夜的摊子上,锅里冒着热气。 表演的杂耍赤着上身,挥舞着火圈,嘴里时不时喷出一串火苗。 等前面几人终于停下的时候,沈云清抬头看了一下院子上的匾额,呆住了! 宣阳侯府! 后面的杨秀没注意,差点走过头,见沈云清盯着那里看,便问:“他们是这个侯府的人?” “……” 见沈云清没回答她,她又说:“侯府诶!要不算了,我们小老百姓,想跟侯府的人过不去,他们想治我们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沈云清扯住她的手:“不走,我要弄清楚幕后之人到底是谁?” 杨秀急道:“你要怎么弄?偷偷进去吗?” 她们二人说话的片刻,小高已经敲响了侯府的门,很快,便有人从里面打开了门。 小高几人扛着那几袋淤泥进了侯府。 沈云清这才回答杨秀的问题:“也不是不可以!” “啊?什么?” 沈云清说:“我们可以爬屋顶。” 杨秀突然牛头不对马嘴地问了一句:“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小高根本就不是为了给城隍庙补墙?” 沈云清眨了眨眼:“什么都瞒不过三婶。” 杨秀追问:“你怎么知道的?” 沈云清将面罩带上,只留了一双眼睛在外面,说话的声音从面罩里面传来,像是被阻隔了一层。 她说:“因为我下午路过城隍庙的时候,见他们在补墙,我便拿出水泥帮他们补好了。” 水泥这种材料,可不是谁都有,沈云清只在自己家里的地面上糊了一层。 水泥补上墙,比淤泥可牢固多了。 城隍庙的主持怎么可能,还叫小高去挖淤泥? 所以,当听见小高这么说的时候,沈云清便知道他在说谎,为了不戳穿小高,能顺利顺藤摸瓜。 沈云清这才想出十两银子卖淤泥的事。 杨秀也学着沈云清的样子,将面罩拉上,盖好:“怪不得你不急不忙的,原来心里早有数。” “你刚刚说要爬屋顶上去?怎么爬?” 沈云清:“跟我来!” 沈云清上一次有幸在南宫峤的带领下,爬过一次侯府的屋顶。 所以这一次也还算顺利。 不知道南宫峤知道她又爬侯府的屋顶,会不会有一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沈云清也只是翻进了侯府大门最近的那个屋子。 侯府太大,屋子又不是全部连在一起,想在屋顶上不被发现,太难了。 等小高进到正堂的时候,沈云清看见正堂里的人,停住了脚步。 她以为安排小高索要淤泥的人,会是南宫峤的弟弟南宫赫,因为毕竟上次在武馆,她损了南宫赫的面子。 况且凭她一个女人的直觉,南宫峤与他的弟弟南宫赫,两兄弟之间感情不是很好。 可是,此刻坐在正堂的是南宫峤父亲——宣阳侯。 他依旧坐在一张桌子旁,手里拿着一副牌,旁边几人应该是侯府里的管事,脸上被贴满了白色的纸条子。 只听宣阳侯嚷嚷道:“三个七,要不要?” 其他三人一阵沉默。 “一对二!” “……” “一个九,没了!哈哈哈哈,我赢了我赢了,来来来,每人贴五个白条子。” 沈云清听着莫名有股熟悉的感觉:这怎么那么像斗地主呢? 一旁扛着淤泥的小高,没敢吭声。 宣阳侯正拿着白条子,给另外三个输了的人,满额头地贴,直贴到他们完全看不见了,才肯放过他们。 “侯爷,小高来了。” 趁着打完一局的空隙,一旁的老管家朝宣阳侯耳边轻轻说道。 第二百零七章:叫侯爷背锅 宣阳侯这才看了一眼站在底下的小高,视线也就停留了一秒,又回到手里的牌上面。 他将牌丢在桌上,朝陪着他玩地几人吩咐道:“赶紧洗牌!” 这才依依不舍地下了桌,朝小高走来,“东西带来了?” 小高献宝一样:“带来了,侯爷请看!” 宣阳侯双手揣在袖子里,探出头看了看袋子里,努着嘴跟旁边地老管家说:“这就是那个传得神神叨叨的荷花池里地泥巴?” 小高恭恭敬敬回答:“回侯爷,是地。” 沈云清与杨秀对视一眼,二人眼中均露出一串问号。 神神叨叨地荷花池? 谁传的? 她在京城里逛来逛去,怎么没听街上的人传呢? 她的荷花池只刚种下种子,就这么有名气了吗? 见她如此专注,一旁的杨秀问了句:“他是谁?” 沈云清轻声回答:“阿峤的父亲,宣阳侯。” 杨秀:“什么?将军原来是侯爷之子?” 沈云清点点头,“我也是来京城之后才知道。” 杨秀直接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早就知道将军出生不凡,没想到是侯门世家! 屋内宣阳侯嘀咕一句:“跟普通的池子也没什么特别嘛!”说完朝老管家说了句:“老胡,打赏。” 这位胡管家塞了一锭金子给小高。 看得屋顶的沈云清和杨秀倒吸一口气! 怪不得沈云清开价十两银子,小高也舍得花钱,原来侯爷这么大方! 还没等她们唏嘘,宣阳侯就吩咐一旁的家丁:“将这些淤泥填进花园的池子里,差不多到时候也能开荷花了吧!” 胡管家低头:“是的,侯爷!” 宣阳侯看了眼屋外的天:“那个时候,阿峤也差不多回来了,侯府有荷花,他应该不至于三天两头往外跑吧?” 胡管家:“应该是。” 宣阳侯继续说:“阿峤这个臭小子,一个荷花就被迷得团团转,连老爹也不要,那个小姑娘种得,我就种不得了?” “侯爷自然种得!” 胡管家一直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回答着宣阳侯的自言自语。 听完宣阳侯的几句话,沈云清沉默了。 这个小老头,说到底也是一个父亲,想得到儿子更多关注的父亲。 她突然就不想再追究小高半夜挖淤泥的事了。 如果是这样,她会直接将荷花种子送给他。 就在沈云清想带着杨秀悄悄离开时,杨秀说了句:“可是小高挖的淤泥是没有种子的,那到时候侯爷岂不是一场空欢喜。” 沈云清突然就挪不动脚了。 “那我就帮他撒上种子吧!” 反正她的铃铛空间里荷花种子多的是。 一个小老头,为了获得儿子的关注,竟然和她争宠? 这听起来有些滑稽搞笑。 早有仆人将淤泥全部扛下去了,得了打赏的小高也带着同伙,美滋滋地离开了侯府。 沈云清没有管小高的去向,而是摸着黑跟着那一伙仆人,择日不如撞日。 等仆人将淤泥填好,她就将种子撒进去。 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沈云清不知道的是,在小高出了侯府没多远,拐个弯便朝另一头的巷子走去。 巷子里停着一顶豪华的轿子,挂满了粉色的帷帐,里面一个年轻的女子正静静坐着,看着小高走来。 小高走近后,在轿子前跪下:“小姐,按照你的吩咐,淤泥已经送给侯爷了。” 李怜华“嗯”了一声,一旁的青儿照例丢了一锭银子给小高:“管好自己的嘴!” 小高拿着银子,唯唯诺诺地磕头:“是是是,绝对会的,小姐请放心。” 李怜华挑眉说了句:“滚~~~~” 小高便吓得往巷子深处跑了…… 青儿在轿子旁安慰李怜华:“小姐放心,转了一道弯,沈云清不一定能查到您头上。” 李怜华冷嗤一声:“就凭她?她敢?” 原本她买通了城隍庙的小高,时刻监视荷花村的动静。 因为荷花村村民最初留宿城隍庙的缘故,沈云清对城隍庙的人,不会太过提防。 也就让小高在荷花村混了个脸熟,才知道她们撒种子的时间。 李怜华一听,沈云清已经将荷花种子撒进淤泥地里之后,立刻安排小高挖泥。 顺带放出消息,让满城的人都知道,这片淤泥地里种着宝贝。 看沈云清能不能防住那些贪利的小人? 到时候全城都是荷花,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看阿峤哥哥还怎么看中她? 她之所以吸引着这些人跟随她,吸引着阿峤哥哥的目光,不就是因为她手上有别人没有的东西么? 谁知道她竟派人在荷花池里蹲守,只为了敲诈小高十两银子? 果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女,只会贪钱。 还好李怜华事先做了两手准备,提前跑去侯府跟侯爷说,阿峤哥哥是因为喜欢荷花,才经常往荷花村跑,如果侯爷需要,她可以为侯爷挖点种在侯府花园内。 今天事情若是顺利,那些带着荷花种子的淤泥,就会被运进李府,放在她西厢房院子的后院内。 可是好巧不巧有变故,小高被发现了,于是李怜华堵在了小高去拿银子的路上,直接叫小高将淤泥送进侯府。 让侯爷替他背这个锅。 想偷荷花池种子的人是侯爷,沈云清总不可能不看阿峤哥哥的面子,跟侯爷打架吧! 青儿俯下身又说了句:“刚刚跟着小高一起的一个伙计说,他听见沈云清说小高他们那一块,挖的淤泥根本就没有什么种子,她空出了那一块地,准备养鱼来着。” 李怜华小眼一瞪:“什么?合着我们花了十两银子,买回来的就是一堆烂泥巴?” 青儿不敢吭声。 李怜华白皙的玉手重重拍在轿子边缘,不过,她很快吃痛放开了。 “这个沈云清绝对是故意的!我费劲心思,却被她耍了!” 青儿见小姐气的脸色难看,便又说了句:“反正现在淤泥已经被送到侯府了,既然那里没有荷花种子,等到荷花开的季节,侯爷在府里等不到,那样岂不是更好?” 李怜华气得有些糊涂,一时没明白青儿的意思,怒斥一声:“有话快说,跟主子卖关子,你长脸了?” 青儿被骂得低了眉,老老实实回答:“惹怒侯爷,欺骗了侯爷,我们再撺掇几句,还怕侯爷不去找沈云清的麻烦,治她的罪吗?” 第二百零八章:寂寞的小老头 李怜华这才恍然,脸上的愠怒终于消散,随即换上笑脸:“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这也算误打误撞了!” 她确定这些银子没白花之后,终于调整坐姿,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清了清嗓子,朝轿子外地青儿吩咐:“既然这样,我们就坐收渔翁之利。回府!” 随着青儿一声“起轿”响起,粉色地轿子朝另一个方向行驶,轿子上叮铃铃的风铃声,似乎彰显着李怜华不错地心情。 而侯府内。 宣阳侯安排好仆人搬淤泥之后,又拿起了桌上地叶子牌:“来来来,继续继续!” 被额头上白条完完全全遮盖住地几个管事,虽然一脸的不情愿,手上还是老实地发着牌。 沈云清带着杨秀,三两下跟上搬淤泥的仆人,见他们将淤泥利索地填在花园一角。 这里被单独隔开,用石子堆砌成了一个不大的小池塘。 看来宣阳侯是真的想在侯府里种荷花。 也是一个寂寞的小老头! 沈云清心里这么想着,趁仆人走得时候,她从空间里掏出一大把荷花种子,算了算池塘的大小,按着比例撒进了一大片。 杨秀哑着声催促:“可以了吗?我们走吧!” 这里可是侯府,万一被发现,可就死定了。 沈云清撒完种子后,长舒一口气:“还好跟了过来,要不然岂不是叫侯爷白欢喜一场?” 准备出侯府的时候,沈云清又经过了刚刚那间正堂,此时已经夜半了,里面还传来打牌的声音。 宣阳侯实在是太喜欢打牌了…… 这么想着,沈云清突然起了兴致,她拉着杨秀从开着的窗户那里,两步跨进了屋子里。 沈云清很纳闷,今日侯府的巡防怎么这么松懈?她们进来就像进自己家门一般,都没碰见几个守卫。 连不太好说话的南宫赫也没看见。 上次她和南宫峤来,可是差点被当做刺客对待。 她隔老远便看见桌上几人的牌,都不算特别好,宣阳侯想赢这一局估计有点难度。 只见他一会想出手里的一个七,犹豫半晌,又想出手里的一对五,最后又放了回来。 “出最大的小k……”沈云清在宣阳侯身后小声提醒。 宣阳侯根本没管声音从哪里来的,屋子里那么多人呢,总会有乱出主意的下人。 他有些不相信:“出了小k,那我后面这两个岂不是烂在手里了?” 沈云清只得又说:“没事,其他人手里都只有单牌了,你出完小k再出对子,最后一张七,直接走完。” 宣阳侯盯着手里的牌,又看了看其他三人一眼,视线转回他手上的牌,小声说了句:“你确定?” “确定……” 这时,一旁的胡管家问道:“侯爷,你在跟谁说话?” 宣阳侯:“跟一个姑娘……” 刚说完,才想起来,侯府里哪有姑娘?他又没有女儿,夫人早逝,侯府里除了厨房里的,整个侯府就找不着几个母的! 胡管家:“姑娘?” 然后所有人都抬起头往四周望。 沈云清看牌也看入了神,一直站在宣阳侯身后,教他怎么出牌,被发现了还不自知。 直到所有人都将视线看向她时,她才惊觉她暴露了。 刚刚在撒荷花种子的时候,为了方便,她将夜行衣脱了,所以,此刻这算是沈云清第二次正式和宣阳侯面对面。 两方都静默了一会,然后,那些管事家丁和仆人,都默默退出了正堂,只留下沈云清和宣阳侯了。 沈云清有些纳闷! 宣阳侯只要不打牌,脸上表情就有些严肃,他问道:“沈云清?你半夜三更跑侯府来做什么?” 沈云清见宣阳侯没有多一句废话,开门见山,便也直接了当地回道:“我自然是想知道,是谁派人去偷我的荷花种子?” “偷?谁偷了?”宣阳侯提高音量反问。 沈云清抿着嘴:“侯爷,其实我进来的比较早,我是跟着小高进来的,所以,你跟小高的对话,我不小心都听见了。” 宣阳侯有些不解:“听见就听见了,我又没叫他去偷,我可是给了他五十两黄金,叫他去买一点种子来。” “他跟我说已经买不到种子了,我便叫他拿钱去你们村子买带有种子的淤泥。” 沈云清:“可是,他的的确确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在荷花池里挖泥。” 宣阳侯听后,沉默了两秒钟,朝门外的胡管家吩咐道:“去将小高叫过来,问问清楚。” 胡管家立刻安排人去了。 等人的片刻,宣阳侯突然来了兴趣,问道:“你好像很会打叶子牌?刚刚你怎么知道他们手里都只有单牌的?” 沈云清见这个一点也不庄重威严的侯爷,也跟着心情放轻松。 她回答说:“是我根据你们桌上已经打出来的牌算出来的。” 笑话,她才不会说,是她不小心全部看见了。 这些人一个个的水平,真是菜得不得了,菜得没眼看。 唯独水平高一点点的就是宣阳侯。 宣阳侯一听,两眼放光:“你还会算牌?教教我!” 沈云清走上前,将桌上凌乱的牌洗好,码在一起,问了个跟打牌毫不相干的问题:“侯爷,侯府里的守卫似乎比之前松了许多,还有你们看见我进来,怎么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宣阳侯一心等着她将算牌的方法,话不过脑子,直接从嘴里说了出来:“还不是因为阿峤,他跟所有的护卫都交代了……” 沈云清将手里的牌,同一色地分在一起,回应道:“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今日进来都没见着一个人拦我。” 宣阳侯坐着,伸手扯了扯沈云清手上的铃铛:“臭小子,连南铃都舍得送给你,我们能怎么办?不过,你听我一句劝,以后去别人家里,可不要动不动翻墙爬屋顶,容易被当成刺客射成筛子。” 沈云清站在一旁,就像一个女儿听自己爹唠叨一般,很老实地听训:“嗯,我知道了。” 宣阳侯高兴地问道:“你现在可以教我怎么算牌了吗?” 沈云清趁着说话的工夫,已经将手上的牌理好了,全部交到宣阳侯手上:“你可以自己数一数,每一种色系的牌,有多少个,稍微记一下。” “等对方出牌的时候,你再记住出了几章,剩下几章,自己手里有几章,不就能算出对方手里有什么牌了吗?” 宣阳侯皱着眉,眼露迷茫:“这好像有点难……” 第二百零九章:十局十输 沈云清摊着手,无奈道:“这就是最笨的办法了,记牌就行,没什么难度。” 宣阳侯突然来了兴致:“反正等胡管家找来小高,也要一点时间,不如你陪我们打几局?” “……” 沈云清:我这是挖坑给自己跳? 不等她答应,宣阳侯就已经叫了几人进来,洗牌的速度倒是很快,她刚刚按颜色分类整理好的牌,又被打乱了。 这完全就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啊! 很快,沈云清被迫拿了一手牌。 杨秀不懂打牌,看也看不懂,索性靠在一旁的柱子边闭目养神。 沈云清看着手里的牌,心里直偷笑,这么好的牌,不得一路打春天么? “侯爷,输了什么代价?换个新花样吧,天天贴条子也没什么新意。” 宣阳侯手上的牌还没理清楚呢,随口应了句:“好啊,你说,换什么花样?” 沈云清想了想:“输了的人,去我那荷花村干活吧,正好最近春耕,还有许多事没做呢?” 她想趁这个机会,让宣阳侯体验体验老百姓的生活,顺便让他走出大门,不用整天在侯府里打牌。 她这个惩罚一说出口,就遭到一旁的管事怒斥:“放肆,敢叫我们侯爷去干农活,你咋不上天?” 没想到宣阳侯见状,皱着眉一脚踩在管事脚上。 “唉哟!” 管事吃痛,弯腰问:“侯爷,我说错什么了?” 宣阳侯白了他一眼:“你就这么确定我会输?” 管事赶紧摇头:“侯爷自然不会输!” 宣阳侯:“那你就闭嘴!”说完,朝沈云清说:“就按你说的办,我就不相信,你一个人能打赢我们三个?” 十分钟后…… 沈云清拿着手里的一对二,“啪”一声压在桌面上:“一对二,报单!” 报单的意思,就是她手里只有一张牌了,如果其他三人都压不起,那沈云清就可以出手里的这一张单牌,然后,她就赢了。 沈云清看着其他三人脸上的表情,心里乐了:“有没有谁要压的?” “……” 宣阳侯先是偷偷看了他左边手里的牌,然后又看看右边手里的牌。 确定都没人压得起,只能失落地摇摇头:“要不起!” 沈云清可不会跟他们客气,“一个九,没了,赢了!” 宣阳侯气得不行,努着嘴冲其他两人凶巴巴道:“你说你们,丢不丢人?啊?能不能给侯府长点脸?三个打一个,都能输!我要你们有何用?” 其他二人脸皮够厚,还顶了句嘴:“侯爷,你平时不是很厉害么?今天怎么也输了。” 宣阳侯:“我……” 他拿着手中剩余的几张牌,往那人脸上拍去。 “叫你顶嘴!叫你顶嘴!打牌就不好好打,顶嘴就你会!” 被拍的那个仆人,抱着头乱窜,一旁的其他人都开始哄堂大笑起来。 沈云清看着热闹的场景,想来宣阳侯并不是一个多专制霸道的人。 这么一个性格可爱的老头,生出的儿子南宫峤,怎么话那么少呢? 等他们玩闹够了,宣阳侯不死心,又说:“再来一局,我就不信,我打牌十几年,打遍侯府无敌手,今天会输在你一个小丫头手里?” 沈云清提醒他:“侯爷,别忘了我们刚刚说好的,输了可是要去我的荷花村干活……” “侯爷,小的愿意替您去,您只管看看就好。” “侯爷,我也可以,我会做农活,我小时候做过……” 宣阳侯用牌一个一个敲了过去:“都闭嘴,本侯爷有手有脚,不需要你们替,你们只管做好你们自己的事。” 他说累了,端起一旁的茶杯,猛灌了一大口水,继续说:“打牌就一个两个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说到干农活,就个个都飞起来了,就你们干过农活么?别小看人,本侯爷吃苦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 “是是是,侯爷说的是!” 宣阳侯这才满意地坐了下来:“丫头,来,继续,我今天非赢你一局不可!” 沈云清:“……” 一个时辰过去了。 沈云清第十次将手中的牌全都出光:“侯爷,我已经连胜十局了,看来你得去荷花村干十天的农活了。” 她胡乱将桌上的牌,收拢规整好。 已经到寅时了。 她有些许困意了,想跟侯爷告辞。 这时,之前被宣阳侯安排出去找小高的人胡管家进来了,他神色有些严肃,走到宣阳侯身边说:“侯爷,去寻小高的人回来说,小高在回城隍庙的路上暴毙而亡,身上的银钱被抢光了。” 宣阳侯原本因为屡次输牌的扭捏心情,刚好被转移,他皱眉问:“知道是谁干的吗?” 胡管家摇头:“不知道,跟他一起的那些同伴,我都一一盘问过,他们分了钱就各自回家,小高贪玩些,想拿着钱去城里买点好酒喝,便在城隍庙的一个岔路口,跟同伴分开了。” 宣阳侯:“他露财了?被街上的恶霸盯上了?” 胡管家觉得不太可能:“如果只是抢钱,为什么要杀他性命呢?” “而且,我听他同伴的意思,小高身上可能不止我们给的那些钱。” 宣阳侯微眯着眼睛,将手中的牌归拢,然后递给沈云清,表情有些凝重:“你继续去查查看,是谁在背后捣鬼。” 胡管家:“是。” 待胡管家退下后,宣阳侯才转过头对沈云清说:“丫头,太晚了,我安排人带你们去休息,明早再回荷花村,本侯爷说到做到,明天就去你的荷花村干农活。” 沈云清原本想拒绝宣阳侯的好意,她什么夜路没走过,豺狼虎豹,白狄土匪什么人都杀过,岂会怕京城里几个恶霸? 可是她看见一旁的杨秀,已经靠着柱子睡着了…… 想了想,算了吧! 她一个人走轻轻松松,背着杨秀就有些困难了。 便顺着宣阳侯的话说道:“侯爷既然这么有诚意,我怎么会不领情呢,明早我带侯爷去,体验一下农活的乐趣。” “哈哈哈哈!”宣阳侯爽朗的笑声响起:“丫头的性子,真的很对本侯的胃口!” 第二百一十章:沈云清得到认可 原本是安排胡管家带沈云清她们去休息,宣阳侯不知怎么想的,突然就自己带路在前面走着。 他走几步便回头,又走几步又回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沈云清见状,问:“侯爷可是还有什么事?” 宣阳侯索性站定,指着沈云清手腕上的铃铛说:“丫头,你……南铃可否摘下来给我看看?” 沈云清一愣! 脑海中久远的记忆响起,好像南宫峤的南铃刚被“吸”过来的时候,南宫峤也说过,他回京了一定要将南铃交给他爹。 因为这是他娘的遗物。 可是,现在却被自己霸占了! 沈云清二话不说,直接将铃铛摘下,双手奉上:“侯爷,不必这么客气,是云清逾矩了,这本来就是你们的。” 她直到宣阳侯接过铃铛,才迈着步子跟上。 宣阳侯手掌中拖着一块帕子,将铃铛放在帕子上,早有机灵的仆人,抬着灯笼上前。 只听宣阳侯低声道:“这是语希唯一留下的遗物了。” 沈云清没有吭声。 语希? 只依稀听南宫峤说,他舅舅是南疆大吏,姓周,那么他母亲的姓名叫周语希? 挺好听的! 前面的宣阳侯步子迈得慢,可能有些睹物思人,“当初她临走前,就交代,南铃只有阿峤有权利送给任何人,既然阿峤认定你,我相信他的眼光,希望你能懂他,理解他,支持他……” 沈云清还没从刚刚那个名字里回过神,就听见这么一长串……额……这是已经同意她和南宫峤在一起了? 没有其他考验了? 这么顺利?? “哼!臭小子,回家了,南铃都不拿给我看一下,还是丫头通情达理……” 宣阳侯又拿着看了几眼,随后很是不舍般,将铃铛交到沈云清手里。 “好好拿着,走吧!” 好像不需要沈云清说什么安慰的话,宣阳侯有些低落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他又是那个爱打牌,发起脾气拿牌去敲别人的头的老人家。 她默默接过铃铛,带回手腕上,心中暗暗发誓:以后没事常来侯府陪陪他。 “侯爷,到了!” 前面的胡管家说了声,便站在院子外面,没有进去。 宣阳侯也止步,说道:“侯府没什么女眷,招待不周,也不太懂你们姑娘家的喜好,就委屈你在这里住一晚了,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 沈云清笑了笑:“好!” 她正准备帮着一旁的仆人扶着睡熟的杨秀进去。 宣阳侯又说了句:“丫头,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跟我说,让阿峤知道了,他又要不理我了。” 沈云清点头:“我会的。” 宣阳侯这才带着一行仆人离开。 沈云清跨进院子,实在是太困了。也来不及仔细打量,推开门将三婶放在床上盖好被子。 她自己则连鞋也没脱,睡在了另一张床上。 而外面还没走远的宣阳侯和胡管家,正互相搀扶着往主屋走去。 胡管家手里提着灯笼,打发那些下人去休息,这才跟宣阳侯并排走着:“这个丫头,并不像怜小姐说得那般心思深沉非良善之人。” 宣阳侯抬起眼皮瞪了他一眼:“你只接触了这么一会,就看出来了?” 胡管家一噎,半晌才“呔”了一声:“侯爷!你不是叫老奴一直打听她么?她来京城这么久,你叫我派了多少人打听她,大公子又暗中派了多少人保护她,你又不是不知道!” 宣阳侯低着头,视线看着脚下,不疾不徐地往前走着:“嗯,挺纯良的一个小丫头,所以什么事我们都不能光听别人说的表面,而要自己去了解,有些时候眼睛看见的,都不一定是真的。” “怜儿……”说到李怜华,宣阳侯眼中露出复杂的神色,叹了一口气说道: “京城世家小姐里,还真没几个是她的对手,她从小便想嫁给阿峤,见阿峤心仪丫头,自然会产生偏见,不用理会!” 胡管家又说:“主动向你说起荷花池种子的是她,也是她说要送种子给您,那侯爷看,小高的事会不会是她做的?” 宣阳侯白了他一眼:“这还用问?你这么多年白跟着我了!” “是是是,老奴糊涂了。” 宣阳侯双手又互相交叉着揣在袖子里,看了看天色:“走吧,还能再眯一会,已经很久没有睡过整夜的觉了。” “侯爷忧心大公子,但是也要照顾着自己的身子才是。” 宣阳侯最不喜欢听胡管家啰嗦,打断他的话问道:“老二和他母亲回娘家多久了?” “……”胡管家仔细想了片刻,回道:“二公子和赵姨娘去了已经有两个月了。” 宣阳侯将袖子拢紧,吩咐道:“多派几个人看着些,别让这个混账又闹出什么事。” “阿峤在前线打仗呢,他别在这里竟给添乱,次数多了,皇上即便看着阿峤的面子不说,心里也不会舒服。” 胡管家:“是,侯爷……” 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一前一后慢慢走远了。 第二日,荷花村。 宣阳侯真的说到做到,带着昨晚输了牌的那几个人,和一个胡管家,跟在沈云清身后,走进村子里。 他眼睛一路仔细打量,最后才开口问沈云清:“丫头,听说这个村子是你建的?” 沈云清猜想是南宫峤跟他说过,便解释说:“也不是我一个人建的,是我组织大家一起建的,人多力量大,没几天就建好了。” “其实,我也只不过是起了一个带头作用而已,屋子都是自家建自家的。” 宣阳侯眼露欣慰,颇赞许地说:“能有这样的号召力,已经很不错了。” 沈云清带着宣阳侯,穿过荷花村的巷子,直接往家里走。 身后的杨秀有些紧张,她自从早上醒来,知道昨晚在侯府住宿一晚之后,就一直不太敢说话。 尤其此刻跟着宣阳侯一路,更是不敢吭声。 也不能怪她这么拘谨,毕竟,当初一个有权的宁王,说杀人便杀人,她对这些有钱有权的人,有些害怕很正常。 “丫头,今天要做什么农活?”宣阳侯在前面问。 沈云清:“不急,到了家先休息一会,事情多着呢!” 第二百一十一章:阿峤过敏是遗传 沈云清到家的时候,云娇刚睡醒。 她正揉着惺忪的眼睛,将头发扯成乱糟糟的一团,朝屋外边喊边走:“姐姐,帮我梳头,我肚子饿啦!” 她还以为沈云清在房间里呢,哪知出门便看见沈云清:“姐姐诶,这么早你去哪啦。” 然后看见沈云清后面的宣阳侯,奶声奶气问道:“这是谁家的老爷爷?是迷路了吗?姐姐你给捡回来的吗?” 宣阳侯:“……” 你姐姐可真会哦,能捡个侯爷回家也是天下第一人。 沈云清:“云娇,不可以乱说……” 云娇话没听完就跑的毛病又来了,只见她蹦蹦跳跳跑到宣阳侯身边,拉着他的手,仰起头说:“老爷爷,你是不是饿了,我有好吃的,我分你一半啊!” 宣阳侯其实很想说:他是不是不应该穿仆人的衣服来干活,有这么落魄么? “小丫头,爷爷不饿,谢谢!” 云娇似乎跟宣阳侯自来熟,又继续说:“那你陪我玩,我有一个超级大的毛茸茸的娃娃。你快来……” 她说的娃娃无非就是小白! 宣阳侯第一次见到,比他还热情的小人儿,便任由云娇拉着往屋子后面走。 沈云清无奈笑笑,随云娇去吧! 索性现在时间还早,不急这一时。 她跟在后面,见云娇带着宣阳侯往里走。 小白有一个单独的屋子睡,它的睡眠时间要比云娇晚一点,主要为了保护云娇和她家人的安全。 再者,它睡的时间要更长一些。 所以,当云娇带着宣阳侯,推开门的时候,小白还眯着眼趴在地上。 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枯草,小白背对着门。 睡得正香甜呢,冷不丁尾巴被人踩着了,疼得它“嗷嗷” 叫两声。 云娇低头看了一眼:“老爷爷,你踩着小白的尾巴啦!” 宣阳侯:“哎呀,真是对不住!小白是谁?” 等他与小白四目相对的时候,下一秒,宣阳侯竟然蹲着躲在云娇身后,语无伦次道:“小丫头,你你你、你的娃娃是这么大个狗、狗熊?” 云娇天真的回答:“对呀!” 宣阳侯:“我……,你这么小的丫头,拿这么大的狗熊做娃娃?你玩它?我看是它玩你吧?” 他说了这么多,云娇才三岁,没办法消化这么一长串的话,还以为都差不多,她自豪地点点头:“对呀!” 然后牵着宣阳侯的手进去:“小白很可爱的,你要不要摸摸它?” 只见宣阳侯很抗拒地收回手:“不了不了,我还是站远一点,我一个老头子,对这些毛茸茸的东西过敏。” 他刚跨进屋里的一只脚,也缩了回来,而且一个劲地往外退,脸上写满了抗拒。 “过敏?” 沈云清在后面听见,忙将宣阳侯带进客厅里:“既然对毛发过敏,还是不要接触小白了。” 想来南宫峤的过敏体质是遗传呀! 看宣阳侯倒不像南宫峤那般严重。 宣阳侯:“嗯!” 他身后跟着的几个人,手中都拿着农具,等着沈云清分配活呢! 此时荷花村其他村民也都已经开始劳作了。 见沈云清家门口多了几个长工,有几个平时眼红的人,此刻便冲着沈云清嚷嚷:“云清,请的长工多少钱一个啊?要不让我家一个呗?” 沈云清也不急着解释,只说:“恐怕你们出不起这个价钱!” “切……”那路过的妇女也只是多嘴问一句而已,没想到沈云清根本不给她面子,便又扯了句:“我家男人好歹在城中给人做工呢,一天能挣不少钱,你家这么些人,就指望你一个干活养着,能有几个钱?” 她也不过逞强而已,话刚说完,就被后面走上来的甘叔训道:“大孙媳妇,吃饱了撑的?田埂上的草都快有人高了,还不赶紧去,不要到时候说你家分的粮食最少!” 不得不说,这些人有时候还就只有甘叔,这种老辈人说得通。 大孙媳妇:“唉……这就去,甘叔,你看云清家那几个,像不像流落街头的乞丐?” 宣阳侯:“……” 今天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说是捡来的,像乞丐了! 难道,他就这么不贵气? 他摸了摸脸上,又抬起手看看手,冲一旁的胡管家问道:“老胡,我就这么像乞丐?” 胡管家正准备回答,被宣阳侯打断话,“算了,我看你比较像,她们肯定是说你!” 胡管家:“……” “好了!” 沈云清从家里出来,手里提着几双高筒的防水靴子,“侯爷先换上这个靴子吧!” 宣阳侯一看这阵仗:“丫头,这是要我们下泥地里挖泥巴么?” “挖泥巴就不用了,体验一下农活的乐趣。” 她依次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双靴子,最后一双小小的,留给云娇:“云娇,你的,这一次带你一起下地,快点啦!” “来了……”屋里的云娇啃着一个红薯,飞快跑了出来。 荷花种子种进地里,不过月余,最近这段时间,京城少雨水,都是大晴天。 为了保持池子里泥土湿润,沈云清在前段时间带着村民挖了一条引水渠。 从上游的河里引了一条小小的沟渠灌水。 有这样一条沟渠,也方便以后鱼塘那一处灌水。 此时她就是为了去加固沟渠,今天甘叔给村民们安排了其他的事要做,这个事沈云清就不打算再叫别人。 有他们几个就够了。 宣阳侯第一次见这种形式的沟渠,特别感兴趣,一路走一路问:“这都是谁想出的办法?” 沈云清有些纳闷:“这边的百姓不是这么做的么?我在容城见过很多,具体谁想出来的办法,我就不知道了。” 宣阳侯手里扛着一把锄头,就像一个村里的老人一般,踩着雨靴,走进沟渠里,用脚将沟渠里一丁点的水流,阻隔起来一个小水洼。 他低头看了看脚下,又抬起头看了看这一片荷花池。 “阿峤那个臭小子,枉费他在容城呆了那么多年,真不如你一个小丫头。” 沈云清解释:“阿峤是带军打仗的将领,平时不是看地形,就是操练士兵,哪有时间去观察这些?” “再说,他又没种过地,哪里懂这些?” 宣阳侯“呵呵”笑了两声:“还是你会替他着想。” 第一百一十二章:争沟渠挥锄头 沟渠里的水已经快干涸了,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上游的水将沟渠里面的泥土冲刷下来,堵住了。 为了在以后引水的时候,不至于困难。 沈云清带着宣阳侯一行人往沟渠的起始处走去,从那里开始逐一清理下来。 挖了不到三分之一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几个村民。 他们也没有多问什么,上前拿着手中的农具,就要将沈云清他们挖好的沟渠给填满土。 宣阳侯不知情,还以为这也是一道步骤呢! 倒是站在一旁玩的云娇上前质问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呢?我姐姐好不容易挖好的沟,你们怎么填了?” 沈云清见状,停下手中的活,打量这几人,“你们是哪个村的人?” 带头的人叼着烟斗,一只眼睛那里的位置没有眼珠,应该是出什么事故给挖了。 他挖了一会,才往手上呸了一口唾沫:“你个小妮子,敢动到我们大水村的地盘上来,你挖沟之前有问过我们么?” 他双手互相搓了搓,随手摘下嘴上的烟斗,抖了几下烟灰,指着附近这一片地,特别自豪地说:“我们大水村全都靠这些花生,花生地就要干燥,你特意将河里的水引到我们的花生地里过,是存心不想我们的花生成活么?” 沈云清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见这几人还在填土,没有打算听她解释的意思。 如果任由他们继续这样填下去,这条沟渠她就白挖了。 她借着手上的力道,将锄头横插一杠过去,阻断他们。 “我这条沟渠明明已经很靠边上挖了,完全没有经过你们的花生地,对你们的花生没有影响吧?” 她是习武之人,手上的力道,自然不是这些村民能比的。 她一出手,那些填土的村民,就全都停了下来,望着带头的独眼男人。 “愣着干什么?继续填!”独眼人见沈云清动武了,脾性上来,也上前一步,将锄头压住沈云清的锄头:“我说了有影响就是有影响!”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一旁的宣阳侯皱着眉,试图劝架:“唉唉哎……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的,怎么能为了一点地就大打出手呢?” 独眼人看都没看宣阳侯一眼,直接吼道:“你闭嘴!” 如果他知道面前的,是璃朝战神的亲爹,宣阳侯,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地拿泥巴糊住自己的嘴? 不过,宣阳侯也没打算用自己的身份去压人。 他问沈云清:“丫头,要不……算了,我们从别的地方挖?” 沈云清也是个倔脾气。 “凭什么?这块边角,原本就是杂草丛生的荒埂,他们见我挖好了,想用现成的,就说引水经过,会对他们的花生地有影响!我偏不……” 独眼男人猛吸了一口气烟斗,见沈云清身后的人,除了她和云娇是个丫头,就是宣阳侯几个老头,根本没有几个青壮年。 顿时就不怕了。 他最后吸完烟斗里的最后一口烟,然后将烟斗好好地放在田埂边,卷起袖子,表情恶狠狠道:“小姑娘,你这么狂,可不要说我们几个大男人欺负人?” 他们不动手还好,他们先动的手,沈云清会打算放过他们? 反正荷花村跟大水村也没什么交情。 没成想这个独眼的,光嘴皮上的功夫,见沈云清动真格的时候,露怯了。 他嘴里嚷嚷着:“你知道我们大水村是谁名下的庄子么?” 这个时候的璃朝,很多高官贵人,朝廷都会圈定一部分的土地,由他们自己经营,包括这片土地范围内生活的百姓,全都归这个高官贵人所有。 沈云清拿到的这块淤泥地,原本就是无法养活植物,而被京城世家丢弃的。 要不然,也轮不到她们这一行边陲来的老百姓。 那独眼男人,见沈云清没有问,一副不怎么好奇的样子,只得继续说:“我们大水村可是宣阳侯的庄子,你敢跟宣阳侯庄子上的人干架?当心侯爷治你们死罪!” 沈云清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又问了一遍:“你说是谁的庄子?” “宣阳侯!哼……怎么?怕了吧?” 宣阳侯:本侯爷怎么不记得名下有这么一处庄子? 沈云清看着一旁的宣阳侯,眼神询问:侯爷,这、这你庄子上的人? 她看见宣阳侯摇着头,耸耸肩,无奈做着口型:他说谎,不是! 沈云清松了口气,只要不是就好! 她活动了一下手腕:“如果真的是宣阳侯的庄子,那我还真可能会给几分面子,现在看来,很显然,你在说谎!” 说罢,一拳就打了过去。 对方纯属于来挑事,沈云清这段时间为了荷花村的村民能安稳过日子,一直忍着。 没想到忍来忍去,倒是越来越多的人来找事了。 不如,索性恶名在外,让所有人都不敢小瞧他们。 带头的沈云清动手了,对方肯定不能做缩头乌龟,几个大男人还会怕一个小丫头? 于是,纷纷拿着手里的锄头围了上来。 “小丫头,赶紧跟着爷爷躲一躲。” 宣阳侯抱着云娇赶紧避开,走到十米远外。 然后胡管家便吩咐那几个跟来的仆人:“帮清姑娘一起!” “不必了!”沈云清单手拎着锄头转了一圈,这也就是个吓唬人的姿势。 单单如此,对面那几个男人便招架不住,纷纷往后退。 纯粹就是百姓之间的一点小摩擦,沈云清也相信他们不想闹出人命。 沈云清也只是点到为止,如果真的下重手,一个锄头的抡过去,估计得有几个人倒下。 京城之中,天子脚下,事情闹大了也不好收场,即便有宣阳侯在,沈云清还是适时地收了手:“宣阳侯他老人家亲自辟谣了,你们这个庄子根本就不是他的,怎么样?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 “你又不认识宣阳侯,他辟没辟谣,岂是你随便说说的?” 见有些扯不清,宣阳侯干脆站了出来:“我名下有没有这处庄子,不至于我不清楚吧?本侯还没老糊涂到这种地步!” 对面的独眼人见状,开始上下打量宣阳侯,他身后的人则一脸不信:“你就是宣阳侯,你怎么证明?” 第二百一十三章:突然聊得很欢 宣阳侯嘴角抽抽。 他要怎么证明他自己?他要怎么证明他就是宣阳侯? 这怎么有点难的样子? 还好胡管家靠得住,他直接从身上掏出一块玉佩,在对面众人眼前亮了一下:“看清玉佩上的字了吗?这块玉佩可是皇上御赐给侯爷的。” “谁知道这玉佩是真的还是假的!” 听见这话,胡管家一口老血差点喷出:“你们这群刁民,怎么不分好赖呢?” 独眼人说:“实不相瞒,我们的确是宣阳侯府上的庄子,可是我们又的确没见过你们,我们可都拿到了官府的文书,不信不信,我拿给你们看看。” 沈云清伸出手:“好,拿来看看。” “文书自然放在家里,我等老百姓,怎么会将那么重要的东西,随身放置,你等我派人去取!” 好在都离村子不远。 独眼人叫了个人,一来一回,也不过半柱香的时间。 他拿着文书递给胡管家看。 只见胡管家眯着眼仔细看文书上的落款部位的章。 看了半天,表情也开始不自在了,连眉头都拧在一起。 然后冲宣阳侯低声说道:“侯爷,还真是,可是老奴也不记得,咱们府上什么时候有这样一块庄子。” 见胡管家也这么说,宣阳侯不敢相信,想从对方手上抢过文书看个仔细,被对方避开了。 “怎么?看不过就想抢?我这文书可宝贝着呢,你万一给我弄坏了,我可怎么办?” 宣阳侯嗤了一声,从胡管家身上扯下那枚玉佩,递到那人眼前:“睁开你的狗眼看看,玉佩上的纹路是不是和你文书上的,一模一样?” 玉佩直接怼到那人眼前,他不看也得看。 这下他也看清楚了,又低头看看文书上的印章,反复几次,像是确认没有错误,完全一样。 看了足足几个回合,最后才摸摸后脑勺,纳闷道:“可是,我们的确没有见过你们。” “哼……”宣阳侯气的胡子抖抖,他将手上的云娇放在地上:“本侯也没见过你们!” “哦,我想起来了,安排我们的是一位年轻的公子。” 宣阳侯:“年轻公子?是不是手里特别爱拿着一把纸扇?” “对对对,就是他!” 宣阳侯:“难道是我儿子?”他有些不确定,低头思忖了半晌,最后才冲胡管家骂骂咧咧道:“赶紧派人,将那个不着调地找来!” 胡管家:“可是二公子还没回来!” “没回来就去赵家找!”宣阳侯有些急躁:“他们去了这么久,也该回来了,赵家就在京郊,又不是相隔千里!” 胡管家立刻领命:“是!” 吩咐那几个人拿着锄具走了。 大家都等着认主人,对沈云清挖沟渠一事,倒是不那么在乎了。 为了等到南宫赫到来,独眼男人几个站在一旁看沈云清挖土。 由于临时跟来帮忙的人,都走了。 此刻只剩沈云清和宣阳侯和胡管家三人。 沈云清手脚虽快,但是只是一个人,宣阳侯和胡管家就是来体验生活的,能指望他们挖多少? 挖了半天才挖了一小段。 最后,独眼男人实在有些无聊,便带着几个同伴走上前:“丫头,挖泥不是你这样挖的,得这样挖!” 他们也是看不下去了,就沈云清他们这样挖,得挖到什么时候去? 于是,见独眼男人带头开始帮着沈云清挖,后面的几人也闲不住了,加入了挖沟渠的队伍。 于是,原本是来阻止沈云清挖沟渠的,现在变成他们主动帮着挖沟渠了。 “你看,手要这样握着锄头,手上才能使得上力气!” “对,对,小丫头,刚刚看你拿锄头的手,好大的劲,你是练武的吧?” 沈云清讪讪笑道:“啊,对,练过一点。” “怪不得,看你拿锄头的架势,就像看你拿刀砍人!” 就这样,趁着南宫赫还没来,他们帮沈云清将这条沟渠挖好了…… 挖好了…… 好了…… 了…… 谁也不记得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等南宫赫! 原本气势汹汹,剑拔弩张的两拨人,突然聊得很欢! 宣阳侯反倒像个外人一样,被孤立在一边,只有云娇陪着他。 半个时辰后,田埂不远处,一个手拿着扇子,一身纯白衣裳的年轻人,正被一个家丁带着往这里走来。 只见他皱着眉,十分嫌弃田埂上的泥巴,会将他的鞋底弄脏。 南宫赫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边走嘴里边埋怨:“李叔。我爹没事跑来这里做什么?” 前面带路的叫李叔的头也不回:“老奴不知,二公子去了便知道了。” 南宫赫刷着扇子急速地扇着风,彰显着他的不耐烦。 他在城里的酒楼玩得好好的,被家丁找到拖来这里,真是扫兴。 等到了,他看见沈云清也在,愣了半天冲宣阳侯问:“爹,你、你怎么跟她在一起了?” 宣阳侯板着脸,语气不是很好,不答反问:“我怎么不能跟她一起?她是你未来的嫂子,代替你哥孝敬我,你倒好,整天不见人影。” 南宫赫辩解:“我这不是忙着呢嘛!” “你忙个屁!”宣阳侯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你现在来说说,大水村这个庄子怎么回事?” 他是侯爷,袭的爵位在他身上,所有的事都该经过他的同意,就算他将手里的庄子交给胡管家打点,那都必须他加盖印章的。 可是,这个老二,竟然私自收庄子到侯府名下,万一被皇上知道了,就会演变成,私吞良田。 南宫赫轻嗅了几下鼻子,缓慢收起了扇子,见瞒是瞒不过了,便老实回答:“就是之前在赌场,那个李家公子输了钱,就将这个庄子抵给我了。” “哪个李家公子?” 南宫赫:“京城李家,还能是哪个?兵部尚书李大人的公子。他家女儿不是一直喜欢大哥么,他说这个庄子就算提前给的聘礼了……”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宣阳侯一脚踹得一屁股坐在泥巴地上。 “唉……爹,你怎么随便乱踹人呢?” 他“啧”了一声,伸手捞起浸在泥水里的衣服,敢怒不敢言。 第二百一十四章:这丫头什么来历 南宫赫借着一旁胡管家的手,艰难地从泥地里爬了起来,低头一看,“爹,我、这、我身上这样子怎么出去见人?” 他越是这番姿态,宣阳侯越是来气。 只见南宫赫话刚说完,宣阳侯照着他的腰部又是一脚。 “爹???你干什么呢?” 宣阳侯:“你说干什么?你私自收庄子到侯府名下,你经过我同意了么?你跟老胡商量了?” 他说话语速极快,就跟在牌桌上打牌时一样,几句话说的南宫赫哑口无言了。 他继续说道:“你什么都不懂,就敢养庄子,也不怕养废了。” 这时,那些帮着沈云清挖沟渠的大水村人,已经全部挖好了,他们跟着上前,走到南宫赫面前,弯腰道:“公子,刚刚跟这位姑娘起了点争执,现在好了,我们已经处成朋友了。” 他们以为南宫赫来庄子上,是为了处理他们大水村和荷花村,两村之间争地的矛盾。 南宫赫完全没听进去:谁管你什么争执? 沈云清也很纳闷?不过是他们帮着挖了一点泥沟,怎么就处成朋友了? 倒是宣阳侯和南宫赫两人之间,有一股剑拔弩张的味道。 南宫赫看了宣阳侯一眼,负气般说道:“我怎么就不能养庄子?我怎么就会养废了?大哥什么都做得,什么都能做好?我就不行?” “……” 他又一次从泥地里爬起来,这回也懒得看身上的泥垢,继续说道:“不就因为我娘不是正妻,我是个庶出,就什么都不能做了?” 宣阳侯被气得不行:“这是嫡出庶出的问题吗?这是私自圈地的问题,没处理好,要被皇上问责的!” “皇上要问责就叫他来治我的罪!” 宣阳侯:“治你一个人的罪也就罢了,这事闹大了,可能会影响整个侯府。” 南宫赫白了宣阳侯一眼,语气有些冷冰:“所以你还是担心我会连累侯府?” 沈云清站在一旁的田埂上,任由云娇在沟渠里捞泥巴玩,她见宣阳侯两父子争吵个没完。 争论的点无非就是,南宫赫不懂治理庄子,擅自收下庄子,容易招惹祸端。 她上前一步,站在宣阳侯的身边,用最平静的话说:“侯爷,你担心的无非你,二公子不会治理庄子,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个庄子的存在了,不如还是收回,让胡管家打理?” 宣阳侯侧眸看向沈云清,语重心长道:“丫头不懂,这一块原本不是我侯府的地,是李家的地,他私自收了李家的庄子,万一以后李家想要回去,这中间又会有许多牵扯。” 沈云清的确不明白,不过有一点,她想说:“既然会有牵扯,那就还回李家好了。” 这时一旁的南宫赫急忙道:“还不得,还不得……” 沈云清一脸疑惑:“为什么?” 南宫赫扭捏半天,解释道:“因为李家公子在赌场的事,他父亲不知道,万一被他父亲知道了,会打断他的腿!” 宣阳侯又是一脚踹在南宫赫小腿上:“瞧瞧人家!再瞧瞧你!你怎么就跟我对着干?” “……” 既然是这样,沈云清又问:“那刚刚他手上拿的盖了侯府印章的文书是不是真的?” 南宫赫点头:“是真的,这个我们去京都府衙进行了公证的!” 沈云清松了一口气:“侯爷,既然进行了公证,就不怕的,皇上即便要降罪,也是要先降罪李家,私自买卖良田可不是一方的罪,有买方就有卖方。” 宣阳侯突然眼睛一亮,看着沈云清:“丫头,这个庄子要不交给你打理得了?” 沈云清睁着迷茫的双眼:“我?” “对啊……这块地离侯府远,跟我名下那些庄子也不在一处,老胡打理起来的也困难,东跑西跑的,他老命都要掉半条。” 沈云清稍一思忖,抬眼问南宫赫:“二公子什么想法?” 南宫赫刚开口说了一个字:“我……” 宣阳侯打断他:“他没有想法,他又不懂种地,他能有什么想法?” 南宫赫辩解道:“爹!这块地好歹是我赢回来的……” 宣阳侯斜眼瞪他:“你少给我说你去赌场的事。” 沈云清温声道:“就听听二公子的意见吧……” 宣阳侯胡子一抖:“你有什么意见?” 南宫赫吞了口口水:“没有……” 宣阳侯得意地跟沈云清说:“你看,丫头,他没有意见,侯府名下的田地归我说了算,我说给你打理就给你打理。” 沈云清还想再推辞,宣阳侯完全不让她开口的机会。 宣阳侯继续说服她:“你对种地这些比较在行,交给你我放心,老胡年纪大了,操心劳力的事太多了,你就当、就当帮个忙……” 见宣阳侯说得那么言辞恳切,沈云清再拒绝就有点不近人情。 她只好盛情难却。 “那好吧,我只帮着打理,到收成的季节,有多少都归你们。” 她一心只想将荷花池搞好,大水村的花生地只能算顺带? 见沈云清答应了,宣阳侯终于舒了口气。 然后指着刚刚要给沈云清打起来的大水村的村民,包括带头的独眼男人。 “你们、你们几个,过来认一下你们的新主人!” 沈云清:“???”怎么就变成新主人了? 那十来个人手中都握着锄头,刚刚站在一旁看热闹,看了半天都没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现在怎么大水村突然就换主人了? 宣言侯见他们还愣在原地,于是大声喊了句:“还愣着干什么?以后,你们就听沈云清的吩咐,她要你们怎么做,你们就怎么做,明白了吗?” “明白了……” “明、明白……” 声音稀稀朗朗,很显然没明白。 独眼男人手杵着锄头,下巴搁在手背上,他有些郁闷。 原本是想仗着侯府的势力,在这一带充个老大…… 再不济也应该将刚搬来没多久的荷花村踩一脚。 虽然刚刚与这个丫头相处得还算愉快,但是不妨碍以后要在这个丫头面前充一回老大。 可是,现在,整个大水村直接归她管了,而且看宣阳侯对着丫头言听计从的样子,他到现在都没明白,这丫头什么来历? 第二百一十五章:此武女非彼舞女 处理好大水村的事务后,那些个村民各回各家。 南宫赫也被宣阳侯打发走了。 宣阳侯则赖着沈云清不走,美名其曰:他不辞辛苦跟着沈云清来干农活,沈云清总得管他一顿中饭吧? 一旁的胡管家看着宣阳侯,笑笑不语。 明明是他自己享受农家生活风光,舍不得走了,却硬要说吃饭。 胡管家能看破宣阳侯的意图,沈云清同样能。 不过,她看破不说破,吩咐林氏准备饭菜。 农家饭菜不必侯府的菜食,一切都是简单爽口。 可是这一顿饭,宣阳侯却吃得胃口大开。 他指着桌上的一道凉拌菜问道:“这是什么菜,这么酸辣爽口,好下饭,我都好久没吃得这么有味道了。” 他指着的,是一道凉拌折耳根。 折耳根就是鱼腥草的根须,洗干净后,切成一小截一小截,撒上一点芝麻和花生米,再切一点香菜和葱花。 配上辣椒和酸醋,浇一勺辣椒油在上面拌好。 一道酸辣爽口的凉拌折耳根就好了。 这道菜不但下饭,而且有一定的清凉消炎功效。 在农村很流行。 沈云清见宣阳侯爱吃,便将那一道菜端到他眼前,一旁的胡管家替宣阳侯夹了满满一小碗。 此次跟着宣阳侯来的,除了胡管家,还有几个家丁,此刻正立在门外守着。 云娇看见了,就问:“姐姐,为什么外面的叔叔和胡爷爷不一起吃饭?” 沈云清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他们等会再吃!” 云娇皱着眉:“可是等会就没菜了呀!” 宣阳侯笑了笑:“那小云娇会把自己的菜省给胡爷爷吃吗?” 云娇扒拉了满满一大口饭,将嘴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道:“不会!” 有点良心……但不多。 “哈哈哈哈哈……”宣阳侯爽朗的笑声响起。 他很同情地看了一眼胡管家,“你等会就没菜了,可是小云娇不会给你留饭菜,哈哈哈哈!” 胡管家抿嘴笑道:“小云娇性子天真……” “行了,坐下一起吃吧!”宣阳侯挪了一点位置,让胡管家坐下,却被胡管家拒绝了。 胡管家恭敬答道:“侯爷吃就好,侯爷这么喜欢吃这里的饭菜,应该多吃两碗。老奴可以回去再吃。” 直到这时,在厨房里忙好出来的林氏,才说:“一起吃吧,有很多呢,足够你们吃了。” 她知道胡管家和门外的家丁,都是侯府的下人,没资格跟着主子一起吃饭,便招呼着胡管家和家丁往厨房里走。 “在这边,大家一起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宣阳侯边吃着饭,边点头:“叫你们去吃,就去吃吧!” 得到了侯爷的许可,胡管家和家丁这才进了厨房吃饭。 ********* 另一边,南宫赫被宣阳侯打发走后,一脸不爽地走进一间成衣铺子。 他两次被宣阳侯踹在泥地里,身上这一身纯白衣裳,早就泥泞不堪,根本没法穿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特爱模仿南宫峤。 这次南宫峤回京,他见南宫峤身上的月牙长袍特别好看。 便寻人在京城大大小小的成衣铺子里找遍了,也没找到同款。 便只能退而求其次,选了一件纯白的衣裳。 这一次依旧想找南宫峤那件同款衣服,仍旧一无所获。 等他随便挑了件衣服,换好从铺子里出来的时候,迎面碰见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大红的衣裳,手里拿着一个鞭子,停在他身边。 “哟,二公子,这是准备去哪?怎么身上一股泥土味呢?这是去田地里干活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云昌公主。 南宫赫心里直骂人: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不想碰见的一个个都碰见了,想遇见的都跟死了似的。 云昌一向爽朗的性子,拿着鞭子在手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问你话呢,怎么不回?” 生在皇家就是好,出生高贵,生来就高人一等。 南宫赫收起脸上的心绪,看不出表情地回了句:“没有,公主说笑了,就是走在路上被一个不长眼的人,骑马溅了一身。” 云昌听闻,叉着腰,开玩笑道:“那人确实是不长眼了,你难道被没将那人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这个宣阳侯府的二公子,可跟阿峤差远了。 南宫峤是为国争光的璃国战神,这个二公子就是一个纨绔,整天在京城惹是生非。 和他一起鬼混的,还有李府的公子李林华,也就是李怜华的弟弟。 二人臭味相投,在京城吃喝嫖赌,样样有份。 被云昌这么说,南宫赫正了脸色,说:“公主说笑了,我南宫赫也不是那种,拿别人性命不当回事的人。” 云昌今日心情好,被他说了也不气恼,继续问:“怎么没见着李家公子?我还想找他姐姐呢。” 南宫赫:“你找他姐姐,直接上李府去找不就得了,他跟他姐姐又不常在一处。” 云昌将耳边的一处辫子,甩至耳后,懒洋洋道:“不去李府了,麻烦,我还是去找我的云清好妹妹去。” 说罢,也不跟南宫赫再多少一句,就要朝荷花村的方向走去。 南宫赫原本不当回事,云昌公主要去哪,他管不着。 可是没等云昌走几步,南宫赫忽然想起,他老爷子估计这会还在荷花村呢。 云昌公主嘴巴比脑子快的人,不得跟他爹告一通恶状? 这么想着,他忽然就不想云昌去找沈云清了。 南宫赫调转头,快速跑几步跟上云昌:“公主,我发现一个好玩的地方,你要不要去?” 云昌除了对拳脚功夫比较感兴趣,就没别的爱好,她自认为跟南宫赫的爱好不同。 脚步都没停,嘴里回道:“不去,没兴趣!” 南宫赫又说:“最近波斯进贡了一批武女,个个身段婀娜……” 云昌随手拿着手上的鞭子把柄,敲了一下南宫赫的头:“我是女的,对舞女不敢兴趣。” 南宫赫:“此武女非彼舞女!” 云昌这才放慢脚步,问道:“你倒是说清楚!!” “就是有一批功夫特别好的女子,被送进京城,现在正在武馆那一带表演,估计还有个十来天,就要进皇宫表演了,公主难道不想先目睹她们的风采吗?” 说到会功夫的女子,而且还是异国来的,云昌顿时来了兴趣。 “走走走,带我去看看!” 第二百一十六章:宣阳侯被掳 宣阳侯在荷花村待到傍晚才走。 吃过饭后,他手痒,叫沈云清教了他几招打牌绝招。 一上桌便没办法下桌了。 还是胡管家催了好几次,催得宣阳侯依依不舍:“时间还早,再打一局。” 胡管家直接拽着宣阳侯的袖子:“侯爷,该回去了,府中还有事情等着你处理呢!” “侯府哪有什么事?我好不容易快赢这一局了。” 沈云清伸长脖子,瞄了一眼宣阳侯手中的牌,心中叹道:侯爷手里这把烂牌,再怎么打也不会赢。 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她可不敢说出来。 没想到,一旁的胡管家,怒其不争似的说:“侯爷,你的水平就这样了,再怎么打也不会赢!” 宣阳侯:“……” 被老胡这些下面子,他宣阳侯的威严何在? 可是,又像是不确定似的,拿着手里的牌去问沈云清:“丫头,你看看,我手里的牌,有赢的胜算吗?” 沈云清摇摇头,很不给面子的:“没有……” “……”宣阳侯悻悻收回手中的牌:“你倒是实诚,也不说两句好听的,哄哄我。” 沈云清指了指外面的天色:“侯爷,不是我不留你,实在是现在天色已晚,你们要回侯府就早点去,我送你们,荷花村毕竟离京城街道有一点距离。” 宣阳侯抿着嘴,很是不舍地丢了手上的牌,老老实实地跟着胡管家出来。 身后依旧是那几个家丁。 沈云清不放心,一起跟着出来。 既然宣阳侯是她带来荷花村的,那她就要负责安全将人带回侯府。 荷花村在京城西郊,侯府在城东。 从荷花村回到侯府,要穿过大半个京城。 早晨,宣阳侯言之凿凿说要锻炼身体,没有吩咐轿夫跟着,此刻他终于知道走这么远的路,是多么的累了。 “我走不动了,歇会吧!” 宣阳侯耍赖,一屁股坐在街道旁的青石板上。 沈云清看了看他们的大致方位,这段街道她上次来过,所以认得。 正是上次跟云昌来的武馆。 武馆周围乱糟糟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有纯粹来看比武的,也有为了在武馆下个赌注翻身的,还有趁机小偷小摸的。 沈云清:“侯爷,我们到别的地方去休息吧,这里太乱了。” 她说着,伸手就要去搀扶宣阳侯,不成想被人撞到,一个趔趄,差点摔在地上。 一个穿着奇怪的异国人,直接拽着宣阳侯就跑,而且是往不好走的小巷子里跑。 众人:“????” “侯爷!!” 沈云清最先反应过来,紧跟着拔腿就跑,要追上宣阳侯。 按道理,宣阳侯一个成年人,对方想要绑架他,得费一番功夫。 可是这个沈云清,连脸部都没看仔细的异国人,却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将人掳走!! 而且拽着宣阳侯,脚底生风似的,跑得飞快。 那就只能说明,对方轻功极高,而且是提前有预谋。 那么,对方是怎么知道,宣阳侯今日会出门,而且会在这个时候,经过这个地方呢? 沈云清越想越心惊胆战,越想越细思极恐。 脚底没有因为脑中快速运转而停下,她也铆足了劲往前追,依旧没办法追上对方。 身后的胡管家带着那几个家丁跟了上来。 “侯爷!!” “侯爷!!” 这么多人追,只会让对方更加警惕。 沈云清朝身后的胡管家吩咐道:“胡管家,你带几个人去那边堵着,派一个人去报官!” 京城……天子脚下,一个侯爷,光天化日之下,明晃晃地掳人,对方在璃朝也太张狂了。 “是,清姑娘,你要小心!” 胡管家不愧是侯府的管家,尽管一把年纪,关键时刻,真的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听懂了沈云清的指令后,他迅速利用身边有限的人手,有条理地安排下去。 沈云清这个时候,只恨自己不会轻功,追起来有些费力。 她沿着小巷一路追,对方拉着宣阳侯在前方几百米远,一路跑,只听宣阳侯的声音从前方飘来。 “你知道我是谁么?你敢掳我?小心我儿子打爆你的头!” 哪知对方问都不问,“你儿子南宫峤,是与不是?” 宣阳侯满脸问号:“哈?你怎么知道?” “嗯,应该是,那就没抓错,抓的就是你!” 他半张脸被蒙着,头顶也拴着一条毛巾,之所以说他穿着怪异,是因为他身上有许许多多像银片一样闪闪发亮的东西。 走几步就晃一下,“叮铃铃”的声音,倒是与沈云清手上的铃铛有些像。 宣阳侯想挣脱,奈何被对方抓得死紧。 他喘着粗气…… “我、我跑不动了,累、累死老……子了。” 对方警惕地看了后面一眼,见没有被追上,这才吼道:“快点,你想死是不是?” 宣阳侯眯着眼看了他:“我就是不想死,所以才在这里拖延时间,等着别人来救我,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枉费当什么劫匪了。” 对方:“……” 见宣阳侯仍旧赖在地上不肯起来,他索性弯腰,将宣阳侯扛在了肩上。 “诶诶诶……你干什么?不带这样玩的,放我下来……” “侯爷,人命关天的事,怎么能被你说得开玩笑一般?” 宣阳侯忍着反胃恶心,“谁跟你开玩笑了,我就是走不动了,跑不动了,想等人来救我。” 异国人:“所以,我选择扛着你走。” “不是,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为什么要绑我?” 异国人:“我能认识你的儿子,你说我是谁?” 宣阳侯大悟:“你、你是白狄人?” “你们璃朝人,世世代代就认为白狄是你们的敌人,真是可笑至极。” 宣阳侯见他如此说,知道自己猜错了,“不是白狄?那会是谁?” 目前,与璃朝交恶的边境国,除了白狄还能有谁? 难道…… 前线战事有变? 阿峤又一次遭遇了埋伏? 对方没有回答宣阳侯的问题,扛着他继续穿梭在小巷子内。 他频繁几次回头,发现后面没人跟上之后,便有些轻敌,轻松地说:“侯爷,看来你们侯府的护卫不太行的样子,跟着你的那个小丫头倒是有点子功夫,可惜不会轻功,追不上我,哈哈哈哈……” 他话刚说完,前面的小巷子出口处,立着一个人影…… 第二百一十七章:细作 沈云清抄近道,从旁边的巷子蹿到了他前面,正双手叉腰看着前面。 她今日一身黑衣,劲爽干练,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柄短刀,正平举着朝前。 “谁说我没有轻功就追不上你?” 对方扛着宣阳侯,而且只有一个人,沈云清有自信从对方手里救下宣阳侯。 她看见对方顿了一下,在看见沈云清手里的刀的时候,眼里的杀意闪了一瞬。 这一次,对方不得不将宣阳侯放下。 不过,他好像给宣阳侯点了什么穴道,宣阳侯即使被放在地上,依旧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小丫头,这是我们跟南宫峤之间的事,你少管闲事。” 沈云清低头看了一下手中的短刀,轻飘飘说道:“这对我来说不算闲事。” 即便,被绑的不是阿峤的父亲,只是一个陌生的老人,她也做不到袖手旁观。 “你想怎样?” 沈云清:“自然是要人,你将人交给我,说不定我会放过你。” “呵呵,人小,倒是会说大话!” 沈云清微微弯着唇角,这属于标准的皮笑肉不笑了,她说:“到底是不是大话,得要试试才知道。” 她神情戒备地往前走去。 时刻关注着地上的宣阳侯的情况。 没办法,对方有人质在手,就是会肆无忌惮一些。 而沈云清则有些投鼠忌器。 就在她们二人对峙着,迟迟没有动手之际,巷子上方落下来一块很大的砖块。 砖块目标很准,直直朝着这个异国人脑袋上砸去。 “嘭”一声响,伴随着“喀嚓”的骨头断裂的声音。 上方传来一个声音:“我砸死你个不讲武德的人。” 沈云清:“???” 异国人:“???” 宣阳侯:“???” 沈云清仰起头看了眼,一抹大红映入她的眼帘。 只见云昌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院墙,见石块砸中了这个掳走宣阳侯的异国人,便拍拍手,将手掌心的灰拍掉。 然后一跃从院墙上跳下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唉哟!总算砸中你了!” 沈云清眼疾手快,在异国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伸手将云昌拉到自己身后。 一块石头怎么可能将对方砸晕,云昌显然太小瞧习武之人的反应了。 云昌:“唉!他怎么还没死?” 沈云清小声道:“公主,你太冒失了,一个石块怎么可能砸死他?还好我及时,不然你也被他当做人质就麻烦了。” 云昌歪着脖子说:“他是波斯人,和武馆里的波斯武女是一伙,不要放过他!” 沈云清惊道:“你认识他?” 云昌:“云清,抓住他,这个人很可能是波斯混入京城的细作!打着比试的名义,在京城内到处掳走前线战士的家人。” 原来如此! 怪不得要掳走宣阳侯。 南宫峤作为前线的将帅,决定着战役的成败,如果能掳了他的家人,以此相要挟,说不定战事能有转机。 沈云清活动了一下手腕关节:“既然公主这么说,那今日就没必要放走他了。” “公主,记得救下侯爷!” 说罢,举着短刀朝前,而身后的云昌,很聪明,趁着那个波斯人分神之际,猫着腰跑到宣阳侯身边。 “侯爷,走!” 云昌上前搀扶着宣阳侯的胳膊,试图将宣阳侯扶起来,最后失败了。 “侯爷?” 云昌又问了一句。 宣阳侯嘴巴没办法说话,只能用眼神示意云昌:“我被那人点了穴道。” 云昌急地团团转:“我也不会解穴道啊……” 无法,只得冲那边加入战斗的沈云清问道:“云清,侯爷被点了哑穴,还有身体没法动弹。怎么办?” 也不知道沈云清会不会被她分神。 没过一会,沈云清的声音传来。 “哑穴就点颈侧二公分处!” 云昌用手指比画了一下宣阳侯的颈侧,手上重重用力点了一下,侧头问宣阳侯:“侯爷,好了没?” 只见宣阳侯一脸幽怨地看着云昌,张着嘴巴“啊啊啊”,半天愣是没说出话来。 云昌见没解对,心里纳闷:难道是下手太轻了? 要不然,再试一次? 于是,云昌又重重地在宣阳侯的颈侧敲了一下,这下直接将宣阳侯的脖子敲肿了。 “啊!我说公主,你能不能轻点,解个穴像杀人,差点脖子给你拧断了。” 宣阳侯歪着脖子,嚷嚷道。 僵着一个姿势太久,宣阳侯想活动活动,才发现云昌解了他的哑穴,身上的穴位却没有解,他依旧不能动弹。 “公主,赶紧啊,我手酸了。” 云昌收回了手:“侯爷,我、我不会呀!” 宣阳侯:“不会就问丫头。” 云昌果真冲着沈云清问:“云清,身上的穴点哪里?” 沈云清刚劈了波斯人一刀,趁对方退缩的间隙回答道:“点背后中间脊柱三寸处。” 云昌:“好嘞!会功夫就是好呀……” 而这边,沈云清因为对波斯人的功法不熟悉,愣是吃了好几招,才慢慢摸准门路。 她揉着身上被踢中的关节,隐隐作痛。 妈的……这么久了,第一次在波斯人身上吃了亏。 波斯人见反正瞒也瞒不住了,索性,将蒙着脸的汗巾拆下来,里面是一张挂满络腮胡子的脸。 他脸上浮现一抹轻笑,用蹩脚的璃朝话说道:“姑娘,你很强,但是对比我们波斯功夫,还差远了……” 随即又摆出一个怪异的姿势,像是单脚独立站着,单手手掌竖着指过来。 这是个什么招式? 沈云清腹诽道:看着好垃圾!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刀劈过去。 对方手里没有武器,徒手可不敢接刀,摆的稀奇古怪的姿势,在这把刀面前,一分不值。 一下子就被沈云清打散了。 沈云清也回了一个微笑给对方:“璃朝的功夫深不可测,光凭对我的几个招式的了解,你就想定论整个璃朝,还为时尚早了些吧?” 她说完,又捻了一个刀花晃得对方眼花,趁着对方懵圈之际,刀背重重敲在对方的太阳穴处。 然后脚重重往对方的关节处往下压。 “喀嚓”“喀嚓”几声清脆响,是骨头断裂的声音。 “啊啊啊……”波斯人痛苦的叫声,回响在小巷内。 那人直接一整个瘫软下去。 沈云清又学着对方刚刚对宣阳侯点穴的样子,给这个人也点了穴。 做完这一切,才不急不忙地从空间掏出一捆绳,将这个波斯奸细捆得严严实实。 既然云昌说他有可能是涉及两国交战的奸细,那就不能杀了他,最好也不能让他自杀,得送到皇上面前。 第二百一十八章:计划提前 她忙完这一切的时候,云昌也正好搀扶着宣阳侯走了过来。 巷子末端传来胡管家的声音:“侯爷……侯爷……我带了护卫来,您没事吧?” 果然,胡管家身后跟着几百个护卫。 宣阳侯才刚缓过来,全身酸痛,手掌撑着膝盖,见胡管家来了,也只是摆摆手:“没事。” 他侧头盯着地上的那人,像是问沈云清,又像是问云昌,“这人是波斯奸细?阿峤不是跟白狄人打么?怎么牵扯上波斯人了?” 这个问题沈云清回答不上。 他又自言自语了一句:“此事,还是要尽早禀告皇上。” 说罢,吩咐胡管家,将此人带走! 云昌见晕倒在地上的波斯人,走上前重重地踢了一脚,骂道:“不讲武德的波斯人!!” 这句话,云昌说了两遍。 沈云清问道:“公主,你为什么一直说他不讲武德?” 云昌呔了一声,撩起一侧的衣摆,一只脚踩在地上的石墩上。 “我今日原本在武馆看妹姝比武呢,这位带着几个波斯武女要跟妹姝比试!” 比试很正常,武馆每天都要靠这些人比试,拉到观看的客人,才能有钱赚。 沈云清在等着她的下文。 “然后呢?” “然后……”云昌一拍大腿,骂道:“他安排那些波斯武女十个打一个,将妹姝打晕了!” 沈云清接过话说:“所以,你追上来只为妹姝报仇?” 云昌自豪地点点头:“对呀!” “公主,你太冒失了,你不会武,万一他们知道你的身份,直接掳走了你,这可太危险了!” 云昌被沈云清这么一说,也有些后怕,眨了眨眼睛:“没、没这么恐怖吧?这可是京城,他还敢不成?再说他应该不能知道我的身份吧?” 沈云清指了指一旁的宣阳侯:“这个波斯人今天的目的,就是掳走侯爷,他都知道侯爷的身份了!” 云昌终于知道害怕了,她缩回脚,忙跑到沈云清旁边。 宣阳侯此时开口了:“此事,还要烦请公主带路,我要将此人带进宫,面见皇上。” 现在这个点,宫门恐怕要落锁了,再晚一点要来不及。 于是,云昌没有再跟沈云清多说什么,带着宣阳侯,那个波斯人被捆成了粽子,被两个护卫架着,后面跟着胡管家并剩下的护卫。 所有人齐刷刷地消失在巷子里。 沈云清送人送了一半,突然不用她送了? 可是她一颗心却无法平静下来。 宣阳侯心中的饿怀疑,她不是没有感知。 南宫峤是去跟白狄打仗,可是京城却平白无故多出了波斯人? 按道理璃朝的边境贸易关口没有封闭,有其他国家的人商人来京城经商,很正常。 但是此人很明显,他的目的就是掳走宣阳侯,逼迫南宫峤。 沈云清越想越心惊胆战:难道南宫峤在边境有危险? 波斯人和白狄人合伙了? 他们要合力进攻璃朝? 看来,她利用烟花的原成分制作火乍药的计划,要提早进行了。 ********* 这之后的几天,一连多日,沈云清都呆在家里,没有出门。 她将前段时间,云昌送给她的那一大桶烟花,全都拆解了。 为了更有说服力,这第一次的研制必须成功,然后拿着成品在建仁帝面前演示一次,希望他会允许璃朝大规模研制火乍药。 烟花里火|药的含量低,沈云清将全部烟花全拆了,也只不过得到拇指大小的一罐。 不过,火乍弓单大小可以随分量多少而控制。 沈云清从空间里掏出一个容器,直到这时沈云清才发现,空间里说是什么都有,也有没有的东西。 里面有制成的火乍弓单,却没有它的原材料火|药。 她将火|药小心地装进那个容器里,又在里面加入一种特殊的成分,用小木棍压紧压实。 最后装进一根引|爆线。 就这简单的步骤,沈云清也是忙了三天三夜。 她一个人在屋子里,点着油灯。 林氏也不敢打扰她,只每日三顿饭送进来。 就连云娇都不敢进来打扰她。 第三天中午,沈云清顶着一双熊猫眼出来了。 她伸了个懒腰:“呵~~~终于做好了。” 她打算明天就带着研制好的火乍弓单进宫面圣,不过首先得先找到侯爷,最好要侯爷带着进宫,比较保险一些。 打定主意后,沈云清回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 太久没睡,这一觉,她直接睡到了第二日清晨。 不过她不是睡到自然醒,而是被一声震天响吵醒了。 “嘭!” 隔壁屋子好像有瓦片细细碎碎落下来的声音。 “啊……”然后便是林氏一声尖叫! 沈云清彻底被吵醒了,她穿着一只鞋子,另一只鞋子还拿在手里,一瘸一拐地穿着鞋跑了出来。 她一出门,便看见门口一个黑脸小人,呆呆地站着望着她。 下一秒,“哇”一声,那个黑脸小人哭着喊:“姐姐,你那个东西太可怕了,我就碰了一下,它、它就自己炸了……” “炸了?”沈云清睡的朦胧间,还没反应过来,问道:“什么炸了?” 云娇张开嘴,嘴里都冒着烟,她转过头,伸手指着屋里:“就是你做了好几天的那个东西!” 做了好几天的东西? 不就是她三天三夜没睡觉,研制的火乍弓单? 火乍弓单炸了? 沈云清也顾不得安抚云娇,越过她直接一步跨进了屋子里。 这间屋子此刻惨不忍睹,墙面上几块砖碎成了碎屑,,屋顶上几个规则不一,大小不一的洞,就连地上都有几处坑洼。 看到这一幕,沈云清没有心痛她好不容易研制成的炸|药,化为泡影。 而是心中一阵激动…… 她随随便便动手做的火乍弓单威力这么大??? 这还是在烟花里提取的不纯的火|药成分。 如果用更纯的火|药,制作更大一倍的火乍弓单,那威力岂不是跟她空间里的火乍弓单一模一样? 一想到这,沈云清全身血液都沸腾了。 里面的林氏茫然地站着,一脸无措:“云清,这???” 沈云清突然像着了迷一般,她什么都没对林氏说,而是将她三两步扯出房间,也不管云娇了,将门“嘭”的一声,又关上了。 云娇虽然调皮,引爆了她制作的火乍弓单,但是这也算一次试验。 没多久,沈云清又拉开门,问云娇:“你怎么引爆它的?” 连屋顶都被掀了,云娇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第二百一十九章: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沈云清搂着云娇的头,上下左右,像揉一个球一般一顿揉搓,将云娇原本有些焦味的头发,揉成一小撮一小撮。 然后又拉起她的手问:“云娇,你身上哪里痛?” 云娇吐出嘴巴里的黑烟:“没有啊!” 沈云清不相信是的,又去检查她的脚和背上,确定没有任何一处伤口之后,这才松开云娇。 沈云清的举动让林氏很不解,她走出来问道:“云清,是不是云娇拿走了你什么东西?” 她说完也跟着在云娇身上搜。 沈云清这才解释道:“不是,娘,我只是看看云娇有没有受伤,那个火乍弓单威力那么大,将我们的屋子都炸出几个窟窿来了,云娇怎么一点事也没有?” 这确实有点奇怪,不过,林氏肯定解释不上来。 云娇此刻整张脸都完全是黑的,她用小手胡乱抹了一把脸,才一脸贼兮兮地说:“姐姐,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沈云清眼神一凛:“快说!” 云娇指着地上的一个石块,“我只是丢个石子,不小心砸到你那个火乍弓单上面,然后它‘轰’的一声,我就变黑了!” “你好端端地丢石子干什么?” 沈云清语气有些重,带点责备的意思。 倒不是因为云娇将她研制的火乍弓单引爆了,而是云娇贪玩,万一弄伤她怎么办? 云娇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只黑猫:“它跑来抢小白的蜂蜜,我要将它赶走。” 原来是这样! 沈云清将屋中还剩的半罐蜂蜜抱出来,塞到云娇的手里:“诺,你自己拿好了,快去洗脸吧!” 打发走云娇和林氏,沈云清简单收拾了一下破破烂烂有窟窿的屋子,又继续了她的研究。 确定制作火乍弓单的工序没有错之后,沈云清这一次不再等云昌,从她送来的烟花里收集成分,而是直接将自己空间里的火乍弓单拆了十来个。 她想当着皇上的面,将这种火乍弓单亲手制作出来,让皇上亲眼见到火乍弓单的威力。 第二日,沈云清来到侯府。 侯府内依旧和往常一般,主屋内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 “一对七!” “一对二!” “王炸!报单!” “……” “哈哈哈哈,我又赢了,来来来,画乌龟画乌龟!” 最后一句话是宣阳侯说的,沈云清走近的时候,他正拿着毛笔给那几个输了牌的家丁脸上画乌龟。 “侯爷,清姑娘来了!” 胡管家凑到宣阳侯耳边说了句,然后,宣阳侯抬眼便笑眯眯地走了过来:“丫头,来来来,快看,我学了你的方法后,今天赢了好多局,真是爽快。” 沈云清笑笑,开门见山说:“侯爷,我今天来想求你件事。” “求我?”宣阳侯手里还拿着牌,下一轮已经开始了,“你跟我打一局,赢了我我就答应你!” 呵…… 沈云清心道:赢了几局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还以为他已经学会了,就觉得她赢不了呢? 这口气,沈云清可不能忍。 “就一局!只要我赢了,侯爷就带我进宫面圣,怎么样?” 宣阳侯听到要求,明显一愣,问道:“进宫?你要见皇上做什么?” 沈云清神秘一笑:“等去了你就知道了,我有一个新发现!” 她故意叼着胃口,不事先跟宣阳侯说,让他有个猜测。 “好!就依你!”宣阳侯重新洗了牌,一张一张发到沈云清手里,嘴里话不停:“我跟你说,最近几日我在府里苦练牌技,已经有很明显的进步了。” 沈云清也是一张一张接过来,捻在手里,就这样看一眼,手里有什么牌都心中有数了。 等宣阳侯所有的牌都发完了,沈云清手中的牌也理好了。 庆幸的是,璃朝的叶子牌和现代的纸牌,没什么太大区别,玩法规则也相近,沈云清上手特别快! 等其他人整理手中牌的间隙,沈云清算了下其他几个人手中的牌…… 抽签抽到她第一个出,她不像他们,捡手里最小的牌出。 “顺子……” 哗啦啦一下子十几张牌甩下来,宣阳侯眯着眼有点看不懂,掰着手指头数了好几遍。 沈云清:“侯爷,总共八张牌的顺子。” 这第一手牌就为难到宣阳侯了,只见他看了看桌面,又看看自己手中,良久,才泄气道:“不要。” 沈云清“啪”又甩出一连串的牌:“连对!” 宣阳侯看看其他人,声音有些低:“要不起……” “三代一!” “……” “一张k。” 宣阳侯松了一口气:“你终于出单牌了,一个二。” 沈云清甩出手里的牌:“一个大王。” “……不要。” “一对十。” 宣阳侯高兴道:“一对十我要,我出一对k,压得起。” 沈云清将手里最好一对二出完,拍着手,朝宣阳侯耸耸肩:“侯爷,我没牌了。” 宣阳侯还沉浸在出了一手牌的喜悦当中,见沈云清手中已经空了,愣是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你就没啦?” 沈云清点点头:“嗯哼……” 宣阳侯视线几个来回横跳,从桌上的牌,到自己手中的牌,再到沈云清已经空了的手中,意犹未尽般说道:“我、我这不挺好的牌么,怎么就输了?” 一旁的胡管家补了一句:“侯爷,您输给清姑娘不是很正常么?她很厉害的,你才练了几天?” 宣阳侯转头白了胡管家一眼:“就你话多!” 胡管家闭嘴了。 沈云清站起身:“侯爷,现在可以带我进宫了么?” 宣阳侯依依不舍地从桌子边站起来,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朝胡管家吩咐:“替我更衣!” “是……” 一炷香后,宣阳侯和沈云清走在京城的主街区。 宣阳侯一脸幽怨地说:“丫头,好好的马车不坐,偏偏要走路进宫,你到底揣了个什么了不得的宝贝?” 确实是宝贝,还是不能剧烈运动的宝贝。 沈云清身上带着的正是拆解的那些火乍弓单的粉末,万一马车太颠簸,又给引爆了怎么办? 索性就走路去了。 沈云清笑了笑:“侯爷,这一次就委屈你了,陪我走着进宫一趟吧,等回来之后,我陪你打牌打个三天三夜。” 宣阳侯来了兴趣:“这可是你说的!” “嗯,我说的!” “那我们赶紧走吧……” 第二百二十章:沈云清进宫 进宫的步骤是繁琐的。 第一步就被卡在了宫门口,因为要搜身,沈云清不肯。 她身上揣的东西,可是璃朝的违禁品,是不允许私藏的。 当然皇家人除外,这就是为什么烟花只有皇宫有,民间连售卖的店都没有的原因。 “姑娘,这是规定!” 宫门守卫看着一旁的宣阳侯,也算是给沈云清面子,没有直接轰她走。 沈云清心念一动,将身上的火|药收进了铃铛空间里,然后双手扬起。 “不就是搜身嘛,来吧!” 守卫自然搜不出来什么,只能放行。 他们照例对宣阳侯进行简单的搜身之后,二人进了宫门。 皇宫气势磅礴,宫殿楼宇众多,如果不是宣阳侯带着她进来,她估计找一天都见不到建仁帝。 这算是第二次面见皇上,沈云清心里有些没底。 ******** 皇宫御花园处,云昌与建仁帝一起赏花,一旁的李怜华也陪着一起。 她们二人与南宫峤自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李怜华自诩与云昌情同姐妹。 她这个攀亲附贵的举动,让建仁帝有些许不满。 他当成心肝宝贝的云昌,世上只有一个,谁能跟云昌相提并论? 不过云昌性子豪爽,大大咧咧,与李怜华的女儿家心思不一样,两人这么多年来,倒是相处得还不错。 今日李怜华突然进宫,是因为探子来报,沈云清央求宣阳侯带进宫,她特意来把把关。 前面的建仁帝和云昌慢慢踱步走着,有说有笑,李怜华跟在后面,心中一番盘算。 建仁帝看着御花园中满园的花,有些惆怅:“云昌,你看花园中,是不是少了点什么?” 云昌瞧了半晌,摇摇头问道:“没有啊,父皇,璃朝境内只要有的品种,都在这里了,怎么会少什么呢?” 御花园内几百个品种的花,怎么可能会有遗漏? 建仁帝侧头看了后面的李怜华一眼,意有所指地说:“可是我听说,京城里好像有一种特殊的花种,马上就要面世了。” “啊?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知道?” 建仁帝:“你真的不知?” 云昌点点头。 建仁帝冲后头吩咐:“李家小姐,你来说!” 李怜华得到命令,快一步走上前,低着头特别恭敬地说:“公主,城西郊城隍庙后面的荷花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 云昌:“荷花村?我知道啊,我跟那里一个姑娘认识。” 李怜华又问:“可公主知不知道荷花是什么?” 云昌摇摇头。 “荷花就是一种新的花品种,你既然跟那个姑娘认识,她竟然连这个都不告诉你?” 李怜华派了几个人监视荷花村,云昌去过几次荷花村,她自然心里有底。 她跟公主才是最好的姐妹! 她不允许沈云清得到阿峤哥哥的青睐,还要抢走她的好朋友! 所以,这个时候,心里扎了一根刺的李怜华,无时无刻不在贬低沈云清,希望公主能认清此女的真面目。 “荷花?那是什么花?好看吗?”云昌被荷花的名字吸引,又低声呢喃了一遍:“荷花……荷花村……” 李怜华语气拈酸吃醋,阴阳怪气道:“谁知道呢,听说是那个叫沈云清的女子,从边境容城带过来的,说不定是从白狄手上得到的呢!” “可是,我听说白狄并没有什么荷花!” 云昌并不傻,这个时候也听出了李怜华话里的味道。 她想给沈云清安一个白狄细作的头衔,给父皇一个不好的印象。 云昌继续说:“父皇,沈云清是一个勇敢自信的姑娘,如果你想去看看荷花,女儿可以带你去。” 建仁帝身为一国之君,对于姑娘家之间的对话,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笑了笑:“可是,朕听说荷花要到夏季才开。” “那我们就夏季去看,你不知道她可厉害了,带着她的村民,一路从千里之远的容城来到京城,在荷花村落脚,又带着村民利用那一块没人要的沼泽地种植荷花,女儿很佩服这种动手能力强,凡事不依靠别人的女子。” “她有这么神奇?”建仁帝被云昌说得一愣一愣的,“那改天你带她来见见朕?” 云昌:“好啊……” 而背后的李怜华则大拇指捏着手帕,藏在袖子里双手握成拳头,冷眸瞬间低垂。 就在这时,御花园外的李公公汇报道:“皇上,宣阳侯求见,说是带着一个姑娘前来。” 云昌和李怜华两人同时转身。 云昌:宣阳侯这个时候进宫做什么? 李怜华心道:沈云清,我可等你很久了,你可算来了。 “带着姑娘?”建仁帝刚伸出手准备折一支牡丹,听闻便收回了手:“他带什么姑娘进宫?” 李公公站得比较远,高声回答:“回皇上,老奴不知,像是一个普通女子,侯爷说此女子有一个重大发现,要呈报给皇上。” “既如此,就叫他进来吧……” “是!” 李公公很快便带着人进了御花园。 建仁帝没有出来,而是在御花园中的凉亭坐下,身后站着云昌和李怜华。 他看着宣阳侯和一名有些脸熟的女子,正跟在李公公身后,低着头朝凉亭这边走来。 然后宣阳侯行了一个标准的见君礼:“老臣南宫城见过皇上。” 后面的沈云清双膝跪地,以头磕地,拜得虔诚:“民女沈云清见过皇上。” “免礼,起来吧!”建仁帝不咸不淡地说了句,然后视线放在沈云清身上:“你叫沈云清?” 沈云清低着头:“是!” 建仁帝沉默顷刻,随后像是想起什么:“你你你、你就是阿峤上次带进宫的那个姑娘吧?” 沈云清抬起头,微笑道:“皇上好记性,的确是民女。” 她抬起头,才看见建仁帝背后的云昌和李怜华。 她先是对着云昌一个轻微的颔首,算是打过招呼,可是视线落到李怜华身上时,则快速地掠过。 李怜华:“……”竟敢无视我? 坐在位子上的建仁帝又开口了:“听说,是你央求南宫城带你进宫?” 沈云清点头:“是。” “你见朕所谓何事?” 沈云清答:“民女有一重大发现……” 话只说了一半,她吧视线放在建仁帝身后的李怜华身上。 这个眼神动作意味很明显:她说的话,不想让李怜华听见。 建仁帝直接说:“你直说便可,如果对璃国国计民生有帮助,你将是璃朝的大功臣,也让她们涨涨见识。” 第二百二十一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沈云清还是想先讨一张免死金牌,她靠意念将刚刚藏进空间里的炸|药粉末拿出来,放进袖袋里,跪在地上朗声道:“皇上,民女的想法或许会有些异想天开,能不能您先赦免我的罪……” 凉亭内的建仁帝闻言,脸上的表情一凛,身体向前微倾,眼神审视地看着沈云清。 良久,末了才冷冷飘出几个字。 “你这个小丫头,个子不高,胆子倒不小?说说看,有什么重大发现?会让朕治罪的?” 沈云清:“……” 皇帝都这么狡猾的么?连赦免的话都不肯说? 建仁帝见状,只得又补了一句:“说罢,无论说什么,朕免你死罪!” “谢皇上!”沈云清头重重地磕在地上。 她磕完头之后,从袖袋中将火|药粉末掏出来,她用一个小罐子装着,外面还包了一层厚厚的布。 沈云清手上的动作小心轻柔,像是对待一件无价之宝。 这让凉亭内的建仁帝等三人好奇心越发大了。 只见他们三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沈云清手里的东西,就连一旁的宣阳侯也侧过头来看。 “丫头,你到底要拿什么东西给皇上看啊?” 沈云清没有回复他,而是将罐子里的粉末,平铺在帕子上,然后双手小心托着,一步一步走上前,来到建仁帝面前。 “皇上,您认识这个东西吗?” 建仁帝刚想说不认识,不过鼻子轻嗅一下,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他伸手指着帕子里的粉末,侧过头问身旁的云昌。 “这这、这……这不是!” 云昌也闻见了,她点点头,将建仁帝没有说出口的话说了。 “父皇,没错,就是烟花的味道!是火|药……” 云昌刚说完,凉亭椅子上的建仁帝便龙颜大怒,右手重重地拍在石桌上,厉声道:“大胆!你敢私藏火|药?来人……” 可以看出建仁帝对待火|药的重视程度。 璃朝矿产资源本就不丰富,仅有的一家开采权全部捏在建仁帝手里。 现在,底下这个不起眼的小姑娘竟然手里有火|药,这让建仁帝怎么能不防备?不恼火? 凉亭内的李怜华也趁机火上浇油:“沈云清,你竟敢私藏火|药?还敢事先叫皇上赦免你,你到底有什么居心?来人哪,将她打入天牢!” 入了天牢,基本就等于死罪了…… 李怜华心中窃喜,她正愁找不到好的方法对付沈云清呢,没想到沈云清自己撞木仓口上了。 她怎么会不好好抓住这个机会呢? 原本建仁帝就已经唤了侍卫前来,只不过没有说要对沈云清怎么发落。 现在李怜华一开口,那些侍卫都以为是建仁帝的主意,当下两人上前便要架着沈云清往天牢去。 宣阳侯才刚站起来的膝盖,又“扑通”一声跪了下去:“皇上息怒,请容这丫头把话说完!” 沈云清可记着刚刚的赦免罪,她站起身,正色道:“皇上,民女刚刚向您讨了赦免死罪的恩赏。” 李怜华抢在建仁帝面前说道:“打入天牢,又不是立刻处死你,你还想要什么恩赏?” 沈云清:“进了天牢,我还有机会出来吗?” 直到这时,建仁帝才斜眼瞥了李怜华,眼神意味不明。 云昌趁机将李怜华拉了往后退,小声说:“你敢在我父皇面前越俎代庖?” 李怜华:“……”待她看见建仁帝的脸色后,立马低着头跪下了。 皇上生气了…… 建仁帝抬手挥退架着沈云清的侍卫,语气冰冷地问:“你手上的火|药粉末哪里来的?” 沈云清看了看建仁帝身后的云昌,没有说话。 如果她直说是云昌偷偷拿出宫的,皇上会不会治云昌的罪? 她不想做一个将责任全部推给朋友的人。 但是不说是云昌带来的,难道说是自己能变出来?这个就更离谱了。 就在沈云清为难纠结到底要编一个什么样的理由时,云昌开口了。 “父皇,是我抬了一桶烟花给云清的。” 建仁帝:“你为什么要从宫里拿烟花给她?” 云昌语气有点急,她双手搓着胸前的一缕辫子,快速说:“因为上元节时,云清说没见过烟花,在城内也没买到,她是云昌的救命恩人,所以我就偷偷送了她一桶。” “胡闹!”建仁帝训斥道:“烟花从我朝开国起,就不能流出宫外,你这差点酿成大错。” 云昌低着头,很识趣地认错:“父皇,儿臣错了,不过云清也没有拿着它干坏事不是?” “她有没有干坏事,公主怎么知道?要知道人心隔肚皮!”一旁的李怜华忍不住了,将话题往邪恶的方向带。 云昌不可置信:“怜华??你今天怎么了?” 李怜华继续说:“皇上,怜华斗胆请皇上治沈云清的罪,她怂恿公主偷运烟花,又私自拆了烟花,收集里面的火|药,送进宫来,我倒是想问问,入宫门的时候,搜身的人都是死了么?” “……”沈云清与一旁的宣阳侯对视一眼,有些慌。 说到进宫门时的搜身,建仁帝朝花园外围的李公公下令道:“李公公,去……将宫门的守门侍卫全部杀了。” 全部杀了!!! 沈云清急了,他们的确搜身了只不过自己藏得很好,他们搜不到而已。 难道,那几个人就要因此丧命么? “皇上!且慢!”沈云清也顾不得了,跪下说道:“这事跟守宫门的侍卫没有关系,是民女使了障眼法,他们搜了民女的身,根本就搜不到的。” “笑话!只要东西藏在身上,怎么可能会搜不到,实在不行,将你扒光了总能搜到吧!”李怜华又一次开口。 不过,这一次她失败了,建仁帝的关注点没有在扒沈云清的衣服上,而在她说的那个障眼法上。 建仁帝起身,上前走了两步,问道:“障眼法?什么样的障眼法,能瞒过宫门守卫?” 沈云清:“……”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建仁帝又逼问一句:“你既然会障眼法,不如当着朕的面,再使一遍?只要你能保证不被搜出,朕就饶了宫门的守卫。” “……” 云昌在后面急道:“云清,你不必为那些人求情!” “好!我使,皇上要说话算话!”沈云清没有理会云昌的话,爽快地答应建仁帝的要求。 第二百二十二章:皇上好奇心重 建仁帝没有让沈云清拿着手上的火|药粉末做试验,而是随手丢给沈云清一把扇子,看好戏似地说:“你有本事在朕的眼皮子底下,将扇子使障眼法藏起来,朕就相信你刚刚说的是真的。” 沈云清站起身,接过扇子。 难道就这样明目张胆地给将扇子收进空间? 那不就是变戏法? 此时,凉亭内的李怜华嘲讽道:“皇上,她刚刚根本就是在说谎,你看她现在,就没折了!” 沈云清不过停顿了一下,李怜华就趁机跳出来,果然总有人巴不得她早死。 沈云清观察形势,趁众人的注意力都被李怜华吸引的时候,一个意念,将扇子收进铃铛空间。 然后温声回道:“皇上,扇子我藏好了,你可以叫人来搜,搜不到就证明宫门守卫没有玩忽职守。” 建仁帝视线重新移向沈云清身上,见扇子真的不见了,惊道:“这……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你真的将扇子藏好了?” 沈云清一脸坦然:“藏好了,来搜身吧!” “我来搜!”李怜华明显不信,几步越过建仁帝,想亲自对沈云清搜身。 建仁帝:“李家小姐似乎对这件事很上心?” 他背着手,身为帝王的威严尽显,睨着李怜华。 只需一个眼神,李怜华便顿在原地,不敢再挪动一步。 此时,建仁帝这才安排一旁的宫女上前搜身,为了搜得彻底,搜了一遍全身外面,没有任何收获后,建仁帝下令:“带她去那个房间,每一件衣服都仔细搜。”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要扒光了搜,只不过不是当众扒光。 沈云清任由宫女搜…… 直到她们二人从房间里出来,宫女跪在建仁帝面前:“回皇上,这位姑娘身上并没有扇子。” 听到这话,建仁帝眼睛上下打量沈云清,良久之后,突然,他唇角勾起,笑道:“你这个丫头,还真有点意思,怪不得阿峤会被你吸引。你说是不是,宣阳侯……” 宣阳侯突然被点名,也不知道皇上心里想的什么,只能佯装擦擦额角的汗。 建仁帝:“别擦了,老东西!问你什么就是擦汗,你哪来的汗?” 宣阳侯:“嘿嘿,皇上英明!” 众人的视线又转回沈云清身上。 既然搜遍全身都没找到扇子,那她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能将扇子藏哪里呢? “丫头,你这障眼法有点厉害哈!现在可以将扇子拿出来吗?” 沈云清其实已经靠意念,将扇子缩在袖子里了,她轻点头:“当然可以,皇上请看。” 众目睽睽之下,就见沈云清从她的袖子里掏出了那把纸扇。 “!!!!” 沈云清双手横拿着扇子,递给建仁帝:“皇上,扇子还您,现在您相信民女会使障眼法了吧?” 建仁帝低眉看着沈云清,半晌,伸手接住扇子,探究地问:“你能说说这障眼法有什么破解之处吗?” 沈云清一噎,腹诽道:皇上还真是好奇心重。 这就像大家看了一场魔术表演,看完了,还叫表演者自己戳穿自己的魔术。 可她总不能老老实实说,我有一个能装万物的铃铛空间吧! 找个什么样的理由好呢? 沈云清微垂着头,眼睛快速扫过在场人的鞋面,然后定格在宣阳侯的脚上。 “回皇上,这个其实很简单,民女刚刚只不过将扇子转移了而已。” “转移?什么意思?” 沈云清指着一旁的宣阳侯:“障眼法,说白了就是假的,讲究的就是一个速度快,民女刚刚就是趁你们不注意的时候,将扇子藏在侯爷的裤脚上了,然后你们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民女身上,自然不会去搜侯爷的身。” 她这么一说,周围几双眼睛全部盯着宣阳侯。 宣阳侯又抬起手擦了擦额头。 “啊?我么?皇上,老臣真没有感觉,而且你刚刚也看见了,我动都没有动……” 他也很无辜啊! 建仁帝倒是没打算揪着宣阳侯不放。 他们原本就是想见识一下沈云清是如何使用障眼法,她速度快,在所有人眼皮底下浑水摸鱼,那也是她的本事。 建仁帝轻咳一声:“此事就此作罢,既然你真能混过去,那朕就免了宫门守卫的罪责。” 沈云清松了一口气:“多谢皇上。” “现在回归正题,你带着火|药粉末进宫,有什么目的?” 沈云清心中一喜:皇上终于问到她的目的了。 她大着胆子将火|药粉末平铺在凉亭内的石桌上,郑重说道:“皇上,民女发现,这个火|药不但可以制成烟花,还可以制成火乍弓单,杀伤力巨大……” 她停顿了一下,等着建仁帝开口询问,奈何几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就是没有一个开口询问的。 倒是一旁的李怜华翻了个白眼,冷斥一声:“杀伤力巨大又有什么用?难不成你拿它去杀人?” 沈云清挑眉看向李怜华,肯定地说:“你说对了,就是去杀人!” 李怜华:“你在皇上面前口出狂言,还想赦免罪责,你以为你是谁?” 刚听到“杀人”二字的时候,建仁帝也是瞪了沈云清一眼,但是随后像是想到什么,没有阻止沈云清,而是伸手止住李怜华的喋喋不休。 “让她说下去!” 沈云清开始分析:“皇上,前几日,侯爷和公主绑了一个波斯人进宫,他在京城,光天化日之下,就要掳走侯爷,民女猜想,前方战事可能不轻松,很有可能波斯和白狄联手了。” 建仁帝心中一惊:这个看着不起眼的女子,竟然连前方战事都能够猜对。 南宫峤前几天来信,的确,仗打得辛苦,两方联手,让这个璃国的战神都有些招架不住。 不过还算好,至今为止没有败仗! 如果…… 如果将火|药制成的火乍弓单投放到战场,那璃朝可就胜券在握了。 建仁帝脸上毫无波澜:“你继续说下去。” 沈云清自然不知道建仁帝的想法,她说得有些口干舌燥,顺手端起桌上的茶杯一口喝干了里面的茶水、 她擦了擦嘴角,才继续说道:“如果,我们大规模生产火乍弓单,送到战场,这将大大减少我们璃朝士兵的伤亡。” 第二百二十三章:一回生二回熟 沈云清说完,便停顿下来,看周围人的反应。 所有人都微张着嘴,愣怔地看着沈云清,等着她的下文。 “皇上,你看这个想法如何?”沈云清说完了,小心地问道。 她只能一点一点慢慢说出来,可不能一下子全部说完。 见建仁帝一脸平静,但是眼睛里有一丝惊讶,她就知道,这个提议,皇上是不排斥的。 建仁帝手托着腮,来回踱步,“想法是很好,但是谁会制作?谁敢制作?这个稍微碰一下就会火乍。” 沈云清:“民女会做,民女在家中闲来无事,用一小撮制作了一个小小的火乍弓单,被民女的妹妹不小心燃着了,将民女家的屋顶都给炸出了一个洞。” 云昌问:“这个威力这么大?” 沈云清点点头,视线掠过众人,停在云昌身上:“你们想想看,烟花里面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含量,都能依靠冲力飞向天空,我们将它做大做实做重,岂不是要将人炸飞?” 说得好像有道理! 终于没有人再提出反对的意见了。 建仁帝还是不太相信,他说:“要不,你现场做一个给朕开开眼?” 沈云清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带着这些火|药粉末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建仁帝亲眼见识一下火乍弓单的威力。 “遵命……” 沈云清便按照在家中的制作方法,认认真真地将火|药粉末,按照比例,加入引爆线,还有另一种常见的物质掺杂在一起。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次沈云清做得特别快。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 三个时辰后,一个小型的火乍弓单就制成了。 和沈云清铃铛空间里的火乍弓单比起来,有过之无不及。 跟一个手掌大小。 沈云清小心翼翼地托着这个火乍弓单,朝众人眼前一一展示一圈。 建仁帝一脸惊讶:“这么小?能炸死人?” 见他不相信,而且其他人更是一脸不屑的样子,沈云清手中握紧,扯出引爆线,朝御花园外围扔去。 只听见“嘭”“嘭”几声响。 火乍弓单在御花园的角落里炸了,那一角的花草被连根炸翻飞,花枝在空中飞转几下,有几枝还飞了老远,落到建仁帝的脚下。 建仁帝:“???” 朕的御花园,就这么被她炸了? 沈云清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错,还很得意地说:“皇上,你看,是不是威力巨大?” 建仁帝从鼻子里哼了几句:“的确威力巨大,但是,你能不能走远些再炸?朕的御花园!!朕心爱的金牡丹!!” 沈云清低着头:“对不起,是民女的错。” 建仁帝气得无处发泄,伸出右手使劲地按压在宣阳侯的肩膀上,迫使宣阳侯受力,几个字像是从牙齿缝里蹦出来的。 “你儿子可真有眼光!!” 一来就敢炸他的御花园。 宣阳侯此时不擦汗了,站得笔直,承受着建仁帝手上的力道,勾起唇笑道:“皇上,您还是阿峤的义父,这个丫头以后也是您的干儿媳。” 建仁帝压低声音:“你在威胁朕??” 宣阳侯:“不敢……” 旁边沈云清沉浸在试验又一次成功的喜悦当中,完全没意识到这边的风起云涌。 她没将那几株金牡丹当回事,很豪爽地说:“皇上,要不,等民女荷花池里的荷花开了,民女搬几株给您?” 建仁帝随即转过身问道:“你刚说什么?荷花?” 他可记得,荷花在璃朝算稀有物种,整个京城,甚至整个璃朝,只有沈云清的荷花村才种植。 沈云清点点头。 “既然你肯赠送朕荷花,你炸朕御花园的事,朕就不追究了。” 能得到稀有的荷花,谁还要那烂大街的金牡丹? 沈云清继续问:“皇上,那你看这制炸|药的事……” 她一心想着前线的南宫峤,只想早点将空间里的火乍弓单送到前线战场,好让他凯旋。 这得有一个合适的理由。 唯一的突破口,就只有建仁帝。 建仁帝一手拍在石桌上:“自然是可行!朕就命你全权负责此事!” “我?”沈云清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民女只会制作,所有的事情,太过繁杂,民女胜任不了,要不,让侯爷帮忙吧!” 有侯爷打掩护,沈云清做起弊来,更加得心应手了。 建仁帝稍一思忖:“也行,那就宣阳侯负责吧,十天之后,第一批火乍弓单运送往阳城边境,朕要休书一封给阿峤,他没收复阳城,就别回来成亲了。” 宣阳侯:“……” 皇上怎么能恩将仇报呢? 此时,站在一旁的李怜华眼看着沈云清笼络了一大帮人心,越发坐不住了,可是,就连皇上都一心向着沈云清,她只能压下满肚子的火。 一切可以从长计议。 这一趟进宫,总算有惊无险。 在宫门落锁的最后一刻,沈云清和宣阳侯出了宫门,后面几米处,跟着李怜华。 李怜华是坐马车进宫的,此时马车正停在宫门口。 她上前两步赶上宣阳侯,问道:“侯爷,您没坐车来么?” “宣阳侯摇摇头:“没有!” 李怜华:“要不,怜儿送您回去吧?” 宣阳侯揉了揉发酸的膝盖,人老了,确实有些体力不支,他眼神询问沈云清:“丫头,要不,我们一起坐马车回去?” 李怜华脸色瞬间垮下来。 她邀请侯爷坐马车,可不想让沈云清一个农女坐上她的马车。 沈云清哪里会不知,她体谅宣阳侯年老,将他扶上马车,冲李怜华说道:“那就辛苦李姑娘了,我还有点事,暂时不回家。” 说罢,便下了马车站在路旁,等着马车驶离。 李怜华家与宣阳侯府在同一条东门大街,而荷花村在城西郊,再怎么样也不会同路。 她何必多此一举,从皇宫走到城东再走到城西? 不过,她不放心宣阳侯也是真的。 所以,即便没有坐马车,沈云清还是一路跟在后面,直到看见宣阳侯安然无恙地进了侯府,这才掉转头,往城西的荷花村走去。 第二百二十四章:指望母猪上树 建仁帝的圣旨来得很快。 第二天一早,沈云清还没醒,一道圣旨直接在荷花村里炸开了锅。 春耕已经忙完,现在农事不多,又是早上,很多村民也就刚醒来,站在自家门口吃早饭。 见宫里来人那么大阵仗,都捧着个碗跟在后面,想看看究竟找谁? 最后见宫里的公公停在沈云清家门口,都边吃饭边闲聊。 “是来找清姑娘的!” “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清楚,不过看公公脸色平静,也没带侍卫,应该是好事吧?” “清姑娘又做什么了不得了事了?还惊动了皇上?” 人群里你一言我一语,小声地议论着,就是没有人能给他们回答。 这时,双手恭敬地横握着圣旨的李公公,在沈云清家门口停下,身后的跟随立马掐着嗓子喊:“荷花村沈云清接旨……” 尾音拖得又绵又长。 此话一出,身后跟着看热闹的村民,都安静下来。 他们是村里人,第一次见皇上的圣旨是这样的下达的。 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怒了传旨的公公。 等了许久,大概一盏茶工夫,沈云清才从屋子里出来。 李公公上下打量一眼。 嗯,还算好,知道穿戴整齐来接圣旨。 “沈云清,皇上有任务派给你做!” 这句话让沈云清一下子梦回现代了。 还以为在特工队随时等待着接派任务。 她左右环顾几秒,最后才回过神,圣旨如同面见皇上,得跪着接旨。 她掀开衣摆,跪在了家门口的泥地里,像在皇宫里那般:“民女沈云清参见皇上。” 村民们的窃窃私语传入沈云清的耳朵。 “原来见皇上要跪拜啊?” “圣旨就是皇上的旨意?接圣旨也要跪着?” “嘘……别说话,小心被治罪!听说皇上可凶了,动不动就杀人。” 李公公的鸭公嗓响起:“沈云清,皇上命你明日起,开始去烟花司,协同宣阳侯全权负责火乍弓弹事宜。” 沈云清头磕在地上:“民女遵旨!” “接旨吧!” ******** 兵部尚书府,李怜华的西厢房内。 自从昨日李怜华出宫之后,就一直心情郁结,回来连晚饭也没吃。 张晓莲和李翠花二人,在院子干活,大气也不敢出。 因为她们听见李怜华自回府之后,嘴里就三句不离沈云清。 “哗啦啦”一声脆响,屋子里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 然后便是李怜华的声音:“叫那两个蠢货进来!” 很快,青儿从屋子里出来,径自走到李翠花和张晓莲面前,嘴角机械一笑:“二位,小姐有请。” 不知道为什么,李翠花看见青儿这个笑容,背后就起了鸡皮疙瘩。 她颤巍巍地问了一句:“小、小姐找我们什么事?” 青儿冷哼一声:“问那多做什么,去了不就知道了?” 说罢,径自转身,朝屋里去。 二人面面相觑,不敢多停留,放下手中的活计,低着头往李怜华的房间走去。 刚一进门,便看见地上一地的花瓶碎块,李翠花愣了一秒钟,自作主张地以为,小姐是叫她们进来收拾地上。 于是,她弯腰开始收拾地面。 “这个不需要你们清理!” 座位上传来李怜华的声音:“我叫你们来,是要你们去见见你的好孙女。” 李翠花起身,低着头,没有多问:“是,小姐请吩咐。” 李怜华:“沈云清这几日会去烟花司,你们想办法混进去。” “烟花司是什么地方?”李翠花有些迷茫,抬头问。 “算了,还是换个地方吧。”李怜华话锋一转:“烟花司直属皇上管,没有圣旨,根本进不去,指望你们……哼!”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出来,李翠花也不知道小姐什么意思,不过听语气大概能听得出,有点瞧不上她们的能力。 为了在李怜华面前刷存在感,李翠花站直身子,自告奋勇说道:“小姐,不试试怎么就知道我们不行呢?” “怎么试?” 李翠花:“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 她努力搜刮着脑汁,试图想出一条绝妙的计划。 可是,她们已经跟沈云清闹掰了,现在就算哭穷哭惨,恐怕沈云清也不会理她们了。 要不然…… 李怜华等了半晌,没等到李翠花说的办法,她眼里满是不屑,语气嘲讽道:“指望你这个脑子全是泥巴的人想办法,我还不如指望母猪上树。” 李翠花“嘿”一笑:“小姐,您还别说,俺们村子里,以前真有母猪上树,爬得可快了……” 她还想说在南安村里的事,眼见李怜华一张脸面无表情地盯着她,就立马闭了嘴。 李怜华:“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 李翠花低着头,小声回答:“不是……” “我去找公主!” 李怜华丢下一句话,就出了门。 …… 直到下午,她才回来,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到的办法,总之,李翠花和张晓莲,也能进烟花司了。 吃过晚饭李翠花和张晓莲跪在西厢房院子里听训。 李怜华心情颇好地跟他们讲解烟花司的事。 “烟花司,之前是专门为皇家制作烟花的地方,现在,沈云清已经说服皇上,弃了烟花,改制火乍弓单了。” 李翠花仰起头问道:“小姐,火乍弓单是不是一点就炸的那个东西?” 李怜华点点头:“你见过?” 李翠花摇摇头:“没有,听说过。” 这么危险的东西,叫她们两个一把年纪的老婆子进去,随时有生命危险啊。 怪不得这么容易进,估计皇上都找不到干活的下人。 李怜华不关心这些,而是吩咐李翠花:“沈云清这次算是得了皇上的青睐,我现在要你们做的便是,让她不成功,制作的火乍弓单全部都炸不响。” 李翠花有些疑虑:“我们也不懂,这这……这要怎么做?” “蠢货!”李怜华骂道:“火|药的成分配比要绝对准确,你们稍微加入一点其他杂质,它不就炸不响了么?” “这么简单么?”李翠花小声嘀咕,“会不会有危险?” 李怜华白了她一眼:“你怕死?” 李翠花赶忙回答:“不是不是!” 第二百二十五章:人还是要有梦想 沈云清来到烟花司的时候,是第三日早上。 烟花司虽说归皇帝管辖,但是也是有一定危险性,因此没有设立在皇宫内,而是在京城北郊大营处。 北大营以前是军营,这几年军营扩充,新建了军营,荒废的北大营便设立成了烟花司。 正好位置靠近开采火|药的地方。 一排低矮的屋子,几辆独轮手推车,一堆从山上挖来的矿土,还有几个仆人,这就是烟花司的所有配置了。 沈云清心里嘀咕了一句:“这多少有点寒碜……” 刚一进屋子,就看见了两道熟悉的身影。 沈云清下意识问道:“你们怎么会在这?” 只见李翠花和张晓莲二人,正穿上这边的工作服,按照宣阳侯的吩咐,将屋外地上的矿土,用独轮车运进屋内。 这也算是一项又苦又累的体力活了,沈云清很好奇她们是怎么找到这样一份工作的? 宣阳侯愣了一下,看着沈云清的表情,问道:“丫头,你认识她们?” 沈云清竟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沉默良久才说:“认识,她们是我的亲人!” 见沈云清一副不愿细说的样子,宣阳侯也就没追根问底。 他们来烟花司的目的,可不是认亲戚,皇上给的任务,至少每天生产出十个来。 宣阳侯一早就安排好了每人的工作量,此刻算着时间,他还想早点回家跟家丁研究叶子牌呢。 没想到皇上就扔给他这么艰巨的任务。 可是,他心里急得一团火似的,沈云清却悠哉悠哉地坐在那里,一点也不着急。 张晓莲和李翠花两个人,推着独轮车,将矿土一车一车推进屋中。 李翠花有点纳闷:“这么多土,怎么就能制成那么小的粉末呢?” 张晓莲摇摇头没说话。 李翠花又问:“我们要怎么破坏她的计划?最里面机密的房间,都不允许我们进去。” “废话,这么容易进去,小姐就不叫我们来了。”张晓莲听不得李翠花喋喋不休,终于开口怼了一句。 李翠花小声问了句:“那怎么办?” “先看情况!她不是还没开始么?看她那个样子,估计是忽悠人,她才多大?见过多少世面?就敢在皇上面前夸海口会制作火乍弓单。” 实在不怪她们不相信,因为沈云清来了之后,根本没动过搬进来的那些矿土。 无论底下人搬了多少,沈云清都是说放在那里。 等到几位工人忙了一上午,到午饭休息时间时,沈云清将所有人包括宣阳侯打发出了屋子。 宣阳侯刚开始还不肯,说他全权负责此事,就要确保没有安全事故,直到沈云清说了一个打叶子牌的诀窍,他才回自己房间琢磨去了。 没有人打扰她了,沈云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随手翻了翻屋子里堆成山一样的矿土,璃朝算一个各种工业比较落后的朝代。 用的提纯加工的工序都非常繁琐。 如果只靠人力物力,去将这么多的矿土提炼成能制火乍弓单的火|药,别说一天十个,一天一个也要累死她。 沈云清撸起袖子,露出手腕上的铃铛,贼兮兮地笑了下:“还好我有你。” 其实,空间里火乍弓单,要多少有多少,只要皇上下令送一批火乍弓单去战场,她立马能掏出一车来。 但是为了装装样子,这些矿土可不能浪费。 她挥动铃铛,靠意念将这些矿土全部运进空间里。 她的空间里有一台大型的提纯机器,将所有的矿土全部扔进去,不需要半个小时,便能提纯出最纯的火|药粉末。 闲来无事,她顺便在空间里瞎逛了一会,这个商城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除了一层层的店铺,一排排的货架和货架上货物。 整个商场没有一个人。 她突然有些迷茫,整个商场要什么有什么,要多少有多少。 她根本什么都不缺,为什么每天还活得这么累? 南宫峤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冲向战场? 她们完全可以依靠这个商城一辈子衣食无忧! 可是,只要想到璃朝的边境正被敌国入侵,她虽然不担心饿死,可也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这些百姓死于战争。 说白了,就……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让身边的人,尽量都安稳富足。 人还是要有梦想有目标的活着,不然,太虚无了。 她意念进空间的时候,身体是僵立的状态,一动不动地站在屋里,就像陷入了某种沉思。 而此时,匆匆吃完饭想来偷看的李翠花和张晓莲,她们二人正猫着腰躲在门外边,透过门缝往里看。 便看见沈云清像个木头人一样站在屋子中央,刚刚她们运进去的那些矿土不见了。 “奇怪了,那么大一堆,去哪了?”李翠花嘀咕道。 张晓莲说:“要不,我们偷偷进去看看,会不会是被她装进里面去了?” 李翠花点点头。 门没有从里面锁死,她们轻轻一动,门就被推开了。 李翠花蹑手蹑脚的进去,走到沈云清面前,见沈云清毫无反应,她心里有些发憷。 “云清?” 她小声喊了一句。 “……” 沈云清没有一点反应。 李翠花这才大着胆子四处查看,甚至推开里面那个机密的小房间,见里面空空如也。 “奇了怪了,那么大一堆矿土,说没就没了,难道她会变法术不成?” 找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李翠花有些泄气。 连要破坏的东西原件都找不到,她们无从下手啊。 “你们进来做什么?” 沈云清进空间时间不长,意念一出,人就清醒了。 一睁眼便看见李翠花和张晓莲,东看西看,一看就不像做什么好事。 她这一声将李翠花吓了一跳,只见李翠花捂着胸口,迈着小短腿,来到沈云清面前:“你你……你装什么神弄什么鬼呢?刚刚跟个死人一样,现在又突然吓人。” 沈云清揉着发酸的胳膊,往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你们鬼鬼祟祟地闯进我的房间,还怪我装神弄鬼?说吧,李怜华又要你们干什么坏事?” 李翠花嘴巴一张一合,梗着脖子否认:“没有啊!” “那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沈云清眯着眼问:“李府的日子不好过?克扣你们工钱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浑水摸鱼 李翠花在李府的事,沈云清早就知道。 上次在京城大街上,李翠花还极力邀请她进李府做事,现在却突然出现在这里。 沈云清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 她也没打算跟李翠花解释,为什么那么一大堆矿土突然就不见了。 问完话,她不咸不淡地看着眼前的李翠花和张晓莲。 从南安村出来之后,这两人就一直不老实,气色红润有光泽。 可是现在再看,两人凹陷进去的脸颊和眼窝,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想来李怜华也不会善待她们。 见李翠花眼中的神色暗淡下来,似是有苦说不出。 沈云清心中一软,动了恻隐之心,她开口劝道:“那些高门大户,哪能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高攀的,能脱身还是尽早脱身吧!” 话音刚落,眼前的李翠花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哀嚎起来。 “想脱身哪有那么简单哦,我们要赔三十两银子给那个小姐,她才肯放我们离开。” 边说还边对愣在一旁的张晓莲使眼色。 张晓莲“啊”了一声,也跟着开始表演:“对啊,三十两呢?我们哪里掏得出?” “你们之前不是收了人家二十两卖身契的银子么?先还了不就只差十两了?” 沈云清替她们算这笔账。 不过,她大概能猜到这二人在唱双簧,于是也没真心打算跟她们想办法。 如果李翠花她们真的想从李府出来,那还真的有点难办。 毕竟签了卖身契,想离开几乎不可能。 所以李翠花说的赔三十两放人,沈云清是半个字都不信。 “啊……对对对,还差十两,还差十两,这不,我们就来这里做工了。”李翠花顺着沈云清的话头说下去。 沈云清一脸“你就继续编吧”的表情,冷眼睨看着李翠花。 随后,朝屋里看了看,确定今日的事基本已经完成后,沈云清朝她们说了句:“今天忙完了,可以回去了,你们是怎么来的,就找谁拿工银,我不负责这些。” “啊?就忙完啦?你不是还没开始制作火乍弓单么?” 一旁呆愣许久没出声的张晓莲问道。 沈云清起身往门外走:“谁说我没有,我已经做好了,今天十个的任务量,已经完成,回家了!” 说罢,也不理后面的两人,径自走到院子里,招来马车,扶着宣阳侯上了马车。 她准备跟着一起上马车的时候,一只脚已经跨上马车,屋内两人跟了出来。 直到这时,李翠花才有些看不下去,见沈云清对她们不理睬,反而对着宣阳侯献殷勤,她大着嗓子朝沈云清吼道:“清丫头,我们好歹是你的家人,你胳膊肘向外拐这么严重?” 张晓莲点点头:“很严重。” 沈云清将剩下的那只脚抬上马车,然后一屁股坐在驾车的位置,冲李翠花说:“你们算我哪门子的家人?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爹我娘和我妹妹,我只有三个亲人。” 马车内的宣阳侯掀开帘子看了一眼,问道:“二位是不是想搭马车回城?是的话可以跟着。” 李翠花:“……” 张晓莲:“……” 虽然她们的确想搭顺风车的,但是…… 沈云清朝宣阳侯解释了一句:“她们不同路。” “哦!” 然后,沈云清挥动着马鞭,朝马屁股上甩了一下,马吃痛往前方跑去,徒留李翠花和张晓莲呆愣在原地。 烟花司院子内,有专门把守的侍卫,不需要沈云清她们整天呆在这里。 她只需要将每日所需的数量,按时按质按量地上交给皇上就可以。 今日第一天,她还算在这里呆了一上午,外加将那些矿土全部提纯了,明后天或许她都不一定会来。 沈云清驾着马车直接往皇宫方向跑去。 而李翠花和张晓莲来时靠两条腿走了一早上才到,接过连火|药的边都没碰着,就这样空手回去。 小姐肯定会扒了她们的皮! 一想到李怜华西厢房院子里那些老妈子手中的酷刑,二人身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要不,我们装一点没有提纯的矿土回去,跟小姐说,清丫头是将这个交给皇上了?” 李翠花小声建议道。 一旁的张晓莲也没有别的更好的主意,为了躲避责罚,只能如此了。 “我们试试吧!” 直至深夜,二人才抱着一罐矿土回到了李府。 依旧是从那个角门进去的。 西厢房院子内亮着几盏灯。 外面站了一排的护卫。 李翠花二人一进李府,身上的神经便紧绷起来,大气不敢出。 正好此时,青儿从李怜华的房间出来,见着她们二人,厉声问道:“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小姐等你们很久了。” 李翠花结巴道:“小、小姐等、等我们做什么?” 青儿白了她一眼:“你说做什么?赶紧进去吧!” 二人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进了李怜华的房间。 李怜华早已洗漱完毕,此刻穿着一件清凉的粉色睡衣,正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个小玩意。 见她二人手里抱着一个东西进来,开口便问:“今天事情办得如何?” 李翠花身子有些哆嗦,颤巍巍地将手里那一罐矿土递上:“小、小姐,这就是沈云清今日交上去的火|药。” “拿上来!” 李翠花双手抱着罐子,跪着双脚往前行了几步,在李怜华两米之外停下,将罐子高高举过头顶。 李怜华下了床榻,走到罐子前,微前倾着身体,凑过头去看了一眼。 就好像这罐子里装的是火乍弓单,稍微一靠近就会爆炸一般。 李怜华确定这里面装的东西没有上次,沈云清在皇宫御花园里的那么细致之后,稍稍放宽了心。 不过为了确认一步,她还凑近一点,用鼻子闻了闻。 “你们放了什么东西进去?” 她问。 李翠花低着头回答:“本来她已经将矿土提纯了,火|药粉末和普通的土分开放的,我们只是掺杂了一些细沙进去,跟她要交给皇上的没什么区别。” “嗯,那就好!”李怜华点点头,有些许满意:“来人,有赏!” 第二百二十七章:不缺吃饭的人 青儿听闻,早已从屋外进来,往她们两人面前。一人放了一盆点心。 “吃吧!”李怜华心情似乎不错,说话语气还算温和:“今天一天委屈你们呆在那里了。不过,你们还需要再去几天,直到皇上降罪沈云清为止。” “降罪?”李翠花问了一句:“如果沈云清失败,皇上会怎么惩罚她?” 李怜华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满门抄斩!” 四个字砸在李翠花和张晓莲的脑袋上,二人嘴里的点心都掉落下来,掉得满地都是。 “小姐,我们是她的家人,如果她被判满门抄斩,那我们……” 李怜华心情颇好,很细心地替她们解释了一遍:“你们是她的亲人,按律肯定是一起被斩首。” “啊?这这、我、我还不想死!” 李怜华:“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 李翠花一噎,耐心等着李怜华的下文,只听她说:“你们已经跟我签了卖身契了,按道理,已经是我李府的人了,应该跟沈云清没什么关系。” 这个应该说得模糊。 李翠花是沈云清的祖母,张晓莲是沈云清的大伯母。 在族谱上,都是直系亲属。 满门抄斩,可是连祖宗十八代的亲属关系都要挖出来治罪。 李翠花不知道小姐说的是真的,还是哄骗她们。 难道她们自己将自己送上断头台吗? “小姐,有把握我们不会被治罪吗?” 李怜华手捻着袖子,遮住鼻子轻笑一声:“没有……” 李翠花:“……” 张晓莲:“小姐,求求你,救救我们,我们还不想死,我们这一次帮了小姐你,以后还会继续替小姐办事的。” 李怜华不为所动:“可是,只要沈云清死了,我就没有对手了,也就不需要你们帮我了呀!” 她这一招就是过河拆桥,兔死狗烹。 只要沈云清死了,她留着这两个老不死的碍眼东西干什么? 兵部尚书府不缺吃饭的人。 这下李翠花和张晓莲,直接颓坐在地上。 他们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沈云清如果没有将皇上交代的事情办好,她们同样会被牵连。 可是,如果不按照李怜华的要求办事,她们依旧会被李怜华治罪。 受李府的私刑,不死也得半残。 现在她们真的是左右为难,左右都是死。 李翠花又开始了她死缠烂打的性子,跪在地上爬着上前,直到跪到李怜华的脚边,用手扯着李怜华的裙摆求道:“小姐,我们、我们还有其他用处,我们还会做很多事。小姐,我们还不想死!” “对呀,小姐,除了沈云清,她娘林氏和她的妹妹也不是好东西,如果沈云清下狱了,她们肯定会想办法救出她们,要不……” 这话说得李怜华起了兴趣,她问道:“要不什么?” 李翠花:“要不,我去将她们一并送进大牢去吧?” “……” 李翠花继续说:“俗话说斩草除根,只有将她的家人全部都清理干净,才能以后都不愁了吧?” 李怜华挑了一边眉毛:“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李翠花以为李怜华听进去了她的意见,心里松了一口气,正准备颓坐一会,放松一下绷紧的脊背时,便听见李怜华说: “可是,沈云清被皇上治罪,原本就是满门抄斩,她所有的亲人包括她娘和她爹她妹妹,都要被砍头的呀!你何必多此一举送她们进大牢?” 李翠花一噎:“……” 刚刚稍许放松的身子,又跪得笔直。 她词穷了,找不到劝服李怜华的办法了。 屋子里的三人,两个跪在地上,一个坐在床边,心情大好地看着底下战战兢兢的二人。 李怜华百无聊奈地玩着身上的纱织睡衣,眼角的笑意藏也藏不住。 良久之后,李怜华才开口道:“好了好了,先起来吧,我刚刚逗你们玩呢?” 李翠花不敢起身,微抬着头诧异地看着李怜华。 这时,李怜华继续说道:“沈云清没有完成皇上交给的任务,不需要满门抄斩,皇上只会治她一个人的罪。” 李翠花:“……” 李怜华起身,在房间走了一圈:“我也只想她一个人被治罪,至于其他人怎么样,跟我无关,你们不会被治罪,不会被砍头,可以继续留在我的李府,怎么样?开不开心?” 此时此刻,跪得稍远一点的张晓莲心里想骂人。 开心你妹! 吓人这么好玩么? 看我们被吓得半死你很开心? 不过这话她不敢说出来。 她依旧一句话没说,前面的李翠花脑子有一瞬的转不过弯来。 皱着眉思索良久之后,她才反应过来:“小姐是说,我们没事?” 李怜华刚从她身边走过,纱织睡衣的裙摆从李翠花的手上滑过。 “嗯,你们给我办成了大事,立了大功,本小姐赏还来不及呢,怎么舍得让你们死呢?” 直到这句话说完后,李翠花才大呼一口气,跪着说:“多谢小姐!” 李怜华:“你们先起来吧,沈云清今日肯定进宫了,说不定此刻她已经被扣押了,我在宫门安排了人,只要这一夜她没有出宫,基本上已经被下狱了,你们且等着看吧!” 似乎是胜券在握,李怜华心情颇好,嘴里还哼起了小调。 李翠花和张晓莲也从地上站了起来。 因为跪得太久,地板冰凉,二人又上了年纪,腿脚有些打颤,不得不互相扶着,站在一旁吃李怜华赏给她们的糕点。 糕点什么味道,她们是半点没尝出来。 提心吊胆的日子,她们是真不想过啊! 她们知道,现在李怜华多半不会放她们离开。 小姐在等宫里的好消息。 二人心里明镜似的,能有什么好消息? 无非就是沈云清完成了皇上指派的任务,得到了很多奖赏。 这对沈云清来说算是好消息,对李怜华来说,就是坏消息,对她们来说,应该是灭顶的坏消息。 平时看着特别可口诱人的糕点,此刻也味同嚼蜡,吃得一点也不开心。 等了大半夜,原本李怜华都准备睡了,“这么晚了,还没有来汇报,多半是被扣在宫里了。” 5 此时门外一个侍卫来报:“小姐,宣阳侯带着沈云清一道出宫了,身后跟着几车赏赐。” 李怜华:“什么?你确定没有看错?是赏赐不是囚车?” 第二百二十八章:安好,勿念 李怜华不明白为什么沈云清会被赏赐。 房间内其他两人却心里清楚。 因为她们两个压根就没见着沈云清做好的成品,她们抱回来的那一罐矿土,只是为了给李怜华交差的。 ********* 沈云清和宣阳侯出宫门很晚,后面跟着几大车的赏赐。 宣阳侯却没半分高兴,他一脸愁容地看着坐在他对面的沈云清。 “丫头,你今天不该夸下海口呀。” 沈云清此刻有些困,半眯着眼睛,双手叠着抱在胸前,很有耐心地回了句:“侯爷为什么这么说?” 宣阳侯伸出右手,前后翻转了一下,说:“十个,已经是极限了,烟花司的人,没一个人会这道工序,这些火乍弓单,全都指望你一个人做,你却跟皇上说,明天可以制作五十个!” 他觉得不可思议,最后一句话语调上扬,咬字极其重。 沈云清点点头:“对啊,没错,五十个,侯爷,有什么问题吗?” 宣阳侯噎了一下,随后谈了一口气,说:“丫头,我知道你担心阿峤,但是,欺骗了皇上,同样会被治罪,我不希望阿峤有事,同样,我也不希望你有事。” 沈云清听后,心里一阵暖意。 她肯定地说道:“侯爷就不必担心了,我从来不做没有准备的事。” 她的确很担心南宫峤。 战场上刀剑无眼,虽然说南宫峤是战神,功夫极好,可是…… 为了稳妥起见,她跟皇上提了加快进度,确保月底可以将第一批火乍弓单送出去。 一批火乍弓单,建仁帝拟好计划是一百个。 按照沈云清之前每天十个,得做三个月! 时间拖得太久了,她等不了。 只要建仁帝报一个数目,她第二天立刻就能奉上,只是为了不露出破绽,她才说明天能交五十个。 这样三天之后,就能将第一批火乍弓单送往阳城前线了。 就这……宣阳侯都觉得她在说大话。 宣阳侯还是有点不放心,吞了一下唾沫,话刚出:“可是……” 沈云清打断他:“侯爷,今天我只还是在试验阶段,现在摸索清楚了门道,明天很快的,您身子吃不消,明天就不用那么早跟着去了。” 宣阳侯:“那怎么行?” 沈云清挑眉问:“侯爷信不过我?” “那倒不是。” “您就在家休息一天,等我的好消息吧,只要这批火乍弓单能三天后送往战场,白狄和波斯就占不到便宜。” “……” 宣阳侯没有勉强,轻微地点点头。 他们坐的马车是宣阳侯府的,马车到了侯府门口,宫里侍卫将皇上赏赐的东西一并搬进府内。 宣阳侯吩咐车夫,送沈云清回荷花村。 马车踢踢踏踏地从侯府门口离开了,后面依旧跟着剩下的赏赐。 三天之后,沈云清如期交上了一百颗火乍弓单。 建仁帝第一时间命一队人马小心将火乍弓单运往阳城。 由于火乍弓单体积小,小小一个,一百个装起来也不过就一个箱子,倒是方便士兵们运送。 只是它是易燃易爆物品,沈云清士兵出发前,千叮万嘱一番,又随手塞了一封信在箱子内。 那是给南宫峤的信。 分别这么久,沈云清一共只收到南宫峤的一封信,上面写着:安好,勿念。 简短的四个字,让沈云清吃下了定心丸。 她知道他安全就好。 她在京城,就是盼着他平平安安地回来。 宣阳侯知道南宫峤给沈云清的信后,气得将手中的叶子牌重重地摔在桌上。 “臭小子,也不跟我报个平安,没良心!” 所以,趁着这次从物资,沈云清也给他写了一封回信。 她可就不像南宫峤那么简短,她洋洋洒洒写了三页纸。 从云娇长高了几厘米,开始长大牙了,然后因为吃多了糖,牙齿痛。 到荷花池里的荷花种子已经开始冒出尖尖。 又说起波斯人在京城的所作所为,不过省略了宣阳侯差点被掳的事情。 最后才说她已经准备好了一块荷花池,好好保护起来,不让任何人观赏,只等着他回来。 罗里吧嗦说了一大堆,就是没说她自己,想了想,觉得还是稍微表露一点心意比较好。 于是,她在信的最末尾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用朱色的墨给填满。 看上去就是一颗红彤彤的心。 末了,最后脑子一抽,写上两个字:想你。 似乎觉得有点肉麻,写完之后,她又用同色的毛笔划掉了。 但是即便划掉了,还是能看得出这两个字的痕迹。 南宫峤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正和一众将领在开会,他拿起信,前面的只扫了一眼,直接将视线划拉到最后。 看到那颗满满当当的红心之后,才算满足。 他正准备放在一旁,等开完会有空的时候,再细看,一眼瞄见被沈云清涂掉的“想你”两个字。 嘴角就抑制不住地往上弯。 想比她这两个,他的信里只有“安好,勿念。” 这么一比较,似乎,他……有点小气! 连这么直白的话都说不出口,还需要人家小姑娘先跟他说。 他仔细将信对折再对折,然后塞进贴身的衣物里。 此时,一旁的胡然问道:“将军,这批火乍弓单要如何使用?我们也没用过,会不会被误伤?” 南宫峤收回思绪,看了眼众人,他们都是一副迷茫不解的眼神看着自己。 他轻咳一声,解释道:“皇上画了简单的使用示意图,就在箱子里,不过,我觉得你们不用太担心,我们就把它当做放烟花一样。” 毕竟,用的原材料一样,只不过浓度更高,威力更大而已。 这才让这些人有了些许惧意。 胡然点点头,摸着有些瘪下去的肚子。 来战场几个月,他迅速从一个胖胖壮壮的人,瘦成一个正常体型的副将。 南宫峤将图纸发下去,供大家传阅。 想了想,还是将心里的担忧说出来。 “白狄人不可怕,波斯人也不可怕,我们只靠着十万人,照样跟他们三十万军队抵抗,而且我们还在一步步逼退他们。” “现在京城送来了这一批火乍弓单,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火乍弓单送来,这个威力本将军见识过,一颗使用得好,能炸死几百人。” 第二百二十九章:等我回京 南宫峤这么一说,周围的人都“啊”一声。 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南宫峤没理会,用手中的树枝敲了敲桌面:“我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宁王!” 他说完,停顿了下,问胡然:“宁王还没有消息吗?” 胡然低着头:“回将军,还没有,自从我们来到阳城地界之后,他就不见了踪影。” 不但不见踪影,皇上拨给他的那十万援军,也不见了。 据阳城守城将士说,当初阳城失守,援军并没有全军覆没,而是跟着宁王退守现在这个城池。 可是,在京城下达旨意,决定派南宫峤支援阳城,命宁王回京的第二天,宁王就失踪了。 南宫峤抬起右手,使劲掐了掐眉心,他还记得他出征时,皇上交给他的任务:“阿峤,务必将宁王带回来,就是绑也要将他绑回来。” 是不是皇上当时就已经瞧出宁王的不对劲了? 只是不方便对自己明说? 难道宁王除了在阳城干的那些事,还有其他更大的阴谋? 良久,南宫峤的眉心才舒展开,朝胡然挥挥手:“我知道了,继续留意他的下落。” 本就节节胜利,现在又添了这一批火乍弓单。 士兵们的士气又高涨了不少,纷纷请求出战,要将阳城一举夺回。 南宫峤只回了句:明日开会商议再做决定,便回了自己的帐篷。 众将士一头雾水:现在不就在开会么?为什么不现在就做决定? 胡然只得替他向其他将士解释:“我们至少要先让手底下的士兵,先熟悉熟悉火乍弓单的使用方法,以免伤到自己。” 然后大家都觉得,胡然说得有道理。 各自领着自己名下的火乍弓单的数量和图纸,回了军营。 南宫峤回到帐篷,身心疲惫不堪。 他连鞋子也没脱,穿着铠甲就这样躺在军床上。 连续几天几夜高强度的进攻,他这位战神也有点吃不消。 睡眼朦胧之际,他摸到了身上那封信,还有穿在里面的银丝软甲。 是沈云清在出征前送给他的,他一件她父亲沈牧一件。 还好,他遵守承诺,沈牧立了战功,军阶连升两级。 他一下子又没了睡意,掏出那封信,直愣愣看着信末尾那两个字。 想你…… 南宫峤轻笑出声,心中有一丝甜蜜,慢慢爬上来,顺着他的心房,一路蔓延,传至脑袋和全身。 他做着嘴型,无声地说了句:我也想你。 很是奇怪,明明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各自有各自的事要忙。 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 可是,分开之后,离别之苦,就会无时无刻钻进身体里。 像是想了许久,反正没了睡意,南宫峤索性起来坐到案桌旁,拿起毛笔蘸了蘸墨,刚准备落笔的时候,又停住了。 思索良久,才又重新下笔。 这一回,他给沈云清的回信里,不再是简短的四个字“安好,勿念。” 而是和沈云清一样,事无巨细都写进去,就像两个人面对面话家常一般。 他在信里说他收到了火乍弓单,和她的信。 说士兵们因为她及时送来的物资,士气高涨,嚷嚷着要立马将白狄人赶出阳城。 又说军营里的伙夫做饭不好吃,他瘦了好多,想念沈云清的铃铛空间里的那些美味食物。 还说胡然已经瘦脱像了。 说来说去,就是没说宁王失踪的事。 在信的最后,他才问了一句:我爹可还好? 末了嘱咐道:京城现在也不太平,让她好好照顾自己,照顾好家人,等他回京。 原本最后“等我回京”四个字,就已经是南宫峤能说出的最露骨的话了。 想了想,他还是提笔蘸墨,在信的背面写上:我也很想你,很想早点将你娶进家门。 ………… 转眼,就到了清明节。 这是祭拜先祖的日子。 清明时节雨纷纷。 真的无论是不是架空朝代,这个气候都和现代一模一样。 这段时间,沈云清除了按时按点去烟花司,将规定数量的火乍弓单,从烟花司打个掩护,然后从铃铛空间内拿出来,运送往皇宫,再由皇上亲自派人送往阳城前线。 她收到南宫峤的回信后,开心了几天,便将信折好压在床底。 她没有继续给南宫峤回信。 两个人都是不属于那种需要别人操心的人,各自会做好自己的事。 沈云清在璃朝的亲人都还在世,前一世的亲人她连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自然没什么感情。 所以,清明节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 她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往荷花池里跑。 看着荷花池那一个个尖尖又冒出了一点。 似乎长高了一点,但是又长得不是很快,很像在等某一个人一般,舍不得长太快。 她闲的无事坐在田埂边发呆时,宣阳侯又来找她了。 自从后面沈云清没叫他去烟花司之后,他也就懒得再去了。 去了他也做不了什么,还得无聊地呆一整天,还不如在家打牌来得舒服。 考虑到烟花司在北大营,荷花村离北大营有一段距离,宣阳侯直接将自家马车派给沈云清使用。 连同车夫一起,成了沈云清专用的马车和车夫。 然后,今日,宣阳侯便又是走路来的荷花村。 后面跟着胡管家,手里拿着两把雨伞,一把撑开,一把拿在手上。 胡管家撑着雨伞在后面跑着,却始终追不上宣阳侯。 “侯爷,您等等老奴,下着雨呢!你小心点。” 宣阳侯像没有听见似的,只顾着往前走,他们先到的沈云清家里,林氏告诉他们,沈云清来荷花池了,宣阳侯便连一分钟也没多呆,转头就往荷花池方向跑。 “能有多大雨?打着伞不方便!” 他来找沈云清,是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他声音很大,沈云清坐在田埂上,老远就听见了。 她起身,象征性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巴,因为下着毛毛雨,地面有点湿,泥土已经湿润了。 好像越拍越多…… 最后,沈云清放弃了,随它去吧! “侯爷?您怎么来了?”沈云清问。 宣阳侯今天少有的没有不正形,他抿着唇低眉说道:“你跟我去个地方,阿峤不在家,只能你代替他去。” 第二百三十章:苗疆巫医 沈云清没有多问,伸手接过胡管家手中的雨伞打开,胡管家忙将自己手上的伞撑在宣阳侯头上。 回了荷花村,车夫驾着马车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宣阳侯先上的马车,沈云清低眉思忖半晌,没有多问什么,也跟着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向西,穿过有些清冷的街道,直直出了西城门。 守卫的城门拦住马车,车夫掏出一个东西给他看了一眼,守卫便放行了。 沈云清没看清掏的什么东西,猜测大概是侯府的通行令牌。 城内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城外倒是多了不少人。 都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去给去世的亲人上坟。 沈云清看着坐在对面一言不发的宣阳侯,突然就想起南宫峤曾经说过,他的母亲是苗疆巫医,已经去世了。 “侯爷,你没有带点什么东西去么?我……我出门匆忙,也忘记准备了。” 沈云清在马车里左看右看,看了半晌,确定马车里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有,还是问出了口。 趁着刚出城门不远,或许可以返回城内买一点上坟用的东西。 宣阳侯语气淡淡地说了句:“不用了,她不喜欢这些。” 说完,少有的闭目养神。 沈云清只得闭嘴了,她掀开车窗的帘子往外看,马车渐渐驶入山道上,和刚刚那一路的人渐行渐远。 一个时辰后,马车在一处空旷的山坳处停下。 车外响起胡管家的声音:“侯爷,到了。” 沈云清率先站了起来,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宣阳侯紧跟其后,胡管家扶着他下了马车。 沈云清下车一看,这片山坳处很清静,只有一座孤坟安安静静的地伫立在那里。 墓碑上简单刻着几个大字:宣阳侯夫人周语希之墓。 墓也不算豪华,高高地隆起一个圆包,四周围了一层石阶,伫立着四颗石柱子。 周围全是矮小的灌木丛。 这个墓地选在这里,如果不是误打误撞走进来,很不容易被发现。 沈云清心里有点好奇。 侯爷夫人,按道理也算是有诰命在身,怎么墓地会选在这一处偏僻的地方。 一旁的宣阳侯上前,朝后面伸手,很快,胡管家递给他一条干净的帕子。 沈云清还没弄明白他要做什么,便见宣阳侯拿着帕子开始擦拭墓碑。 胡管家站在墓石阶外面,没有进来。 像是猜到沈云清的想法,宣阳侯开口解释:“语希走得的时候,跟我说不想被人打扰,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躺在树林里,与鸟兽相伴。” 原来如此。 沈云清对南宫峤的母亲知道很少,南宫峤也没有跟她说起过他母亲生前的事。 “听阿峤说,夫人是苗疆巫医?” 宣阳侯点点头:“是我对不起她,她生在那里,本应该葬也葬在那里。” 沈云清有点好奇:“夫人……她是怎么……” 后面的话没问出口。 沈云清蹲下身,从袖袋内同样掏出一条新的帕子,将墓碑上的泥土和灰尘,仔仔细细地擦掉。 宣阳侯侧眸看了一眼,没有阻止。 他心情似乎有点沉重,脸上再也没有平日里的样子。 “她是因为我……” 沈云清认真地听着,等着宣阳侯的下文。 可能是无缘无故的说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也让人听不懂。 宣阳侯便开始了回忆。 “夫人是苗疆巫医,在那一带地位很高,那时候苗疆还没有归附璃朝。” 第一次听南宫峤父母的事,沈云清听得特别认真,她手上没停着,继续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眼睛却是看向宣阳侯。 “我奉命前去收复苗疆,在苗家寨子里,见到了她,她穿着苗家人的服饰,头上的银饰格外亮眼,我一眼便被她吸引住了。” “苗家人性格都很执拗,当时苗疆的首领还不是她哥哥周海林,她靠着自己的医术,成了苗家的巫医,替人治病。” “璃朝的军队进驻苗疆后,商谈不成,便起了几次冲突,她哥哥周海林当时是首领手下的得力干将,功夫极好,虽然我是皇上派来的大将,他依旧没当回事,我差点死在他手下。” 沈云清擦拭完墓碑,蹲着的脚有点麻,干脆坐到一旁,将地上细小的杂草连根拔起。 见宣阳侯停顿下来,为了表示她在听,她问了句:“后来呢?” “后来……我伤得极重,躲到了语希的屋子里,求她救我!” 沈云清大致能猜出,夫人肯定救了他,要不然他们不会有后来。 宣阳侯像是回忆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嘴角闪出一抹苦涩:“她是整个苗疆的巫医,如果救了我,说不定我会灭了她们整个苗疆,所以,当时她……选择不救我。” “她要去喊她的哥哥来,将我活捉献给苗疆首领。” 沈云清呼吸一滞,这怎么跟电视剧里演的不一样? 电视剧里的要么美女救英雄,要么英雄救美,才能成就一段才子佳人的美谈。 她问:“她喊了么?” “喊了啊……”宣阳侯笑了一声:“她那种要强的性子,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敌人,放弃自己整个家族?” “我被周海林拖到首领面前,璃朝的军队没有的首领,一盘散沙一样,很快就被打败了。” “皇上很恼火,一个泱泱大国,竟然被偏居一隅的苗疆打的落花流水,军队首领还被抓了,面子过不去,就又派了人来。” “我被苗疆首领关在一个寨子的地牢内,那段时间,真的是……” “……” “真的是我人生最灰暗的日子。” 沈云清急着问:“那你后来怎么逃出来的?又是怎么和夫人在一起的?” “因为一个转机。”宣阳侯终于将墓碑上擦干净了,随后将袖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摆在墓碑前。 沈云清定睛一看,是一个银质蛇形图案的手镯。 早就听说苗疆人喜欢银饰,但是没听说她们信奉蛇啊? 不过,话说,这个镯子放在这里,不会被偶尔路过的人拿走么? 很快,沈云清的顾虑就被打消了。 她看见宣阳侯将镯子放在墓碑上端一点的一个小石台上,然后轻轻转动一旁的一个小按钮,石台便旋转起来。 第二百三十一章:侯爷与夫人 下一刻,石台下方露出一个小洞,镯子很准确地掉进去了。 沈云清:“……” 宣阳侯又按了一下那个按钮,然后转了几圈,将石台重新合上。 放完这个镯子后,宣阳侯又从怀里掏出一壶酒,和一对酒杯。 “这个是苗疆特制的酒,和我们璃朝的不一样,她喜欢喝,我便托周海林带了一壶来。” 沈云清没有接话,看着宣阳侯将酒倒进酒杯了,然后轻轻洒在墓碑前。 做完这一连串动作,宣阳侯在离沈云清不远的地方,也坐了下来,继续他刚刚没说完的话。 “她进地牢来给苗疆犯过错的人治病,她手上的那个铃铛,就是现在戴在你手上的南铃,靠近我的时候,突然发出一道奇异刺眼的光。” 听他说起铃铛,沈云清掀起袖子,看了看手上毫无任何异样,普普通通的铃铛。 她问:“南铃为什么会这样?” 她记得,她当初初次与南宫峤见面时,他们二人手上的铃铛,也是发出刺眼的光芒,然后……南铃就……跑到她手上了。 “我不知道,不过因为这一个异样,语希看我的眼神复杂了些,后来我就被首领放出地牢,交由语希救治。”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她手上的南铃是苗疆巫医世代相传,传到她手上,已经经历十八个巫医了。” “苗疆巫术有一点神奇,有些事不能按常理来说,祖上便有这种规定,南铃几百年沉封自己,在等巫医的真命天子,只要南铃能继续发出奇怪的光芒,便是那人激发了南铃的特殊作用。” “具体什么作用我不知道,只知道,能保证苗疆人几百年衣食无忧。” 越说越离奇,沈云清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自己手上的铃铛能存储东西,为什么见着南宫峤手上的南铃,就突然升级了空间商城。 或许,在这个架空的朝代,也有一枚跟她手上铃铛一样,拥有神奇功能的铃铛。 苗疆人世代守护着这枚铃铛,只为了能激活它的作用,这样铃铛带给苗疆人的便捷,是无法想象的。 可是,等了十八代,最后被一个要来收剿他们的敌人刺激了铃铛功能,作为当时巫医的周语希,能不心里复杂吗? 她如果想要保全自己的族人,就要嫁给这个人,可是……这个人要消灭他们啊! 沈云清瞬间明白了一大截,不过,她没将这些讲出来,夫人宁愿带着这些秘密躺进墓地里,也不肯将南铃真正的作用说出来,是怕南铃面世之后,会引起无端的战争吧? 可是…… 沈云清轻叹一声,即使南铃没有面世,依旧有战争,依旧有百姓流血死亡。 所以,只要能合理利用,控制住自己的贪念,只当铃铛是一个普通的工具使用。 就……还好吧? 至少沈云清认为,自己并没有过分依赖铃铛带给她的便利。 她依旧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带着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宣阳侯笑了声,“原本语希对我恨之入骨,现在首领命她照顾我,她不得不遵命。” “只不过,她还是有点调皮,在给我治伤的时候,时不时拿个银针在我无关紧要的穴位处乱扎,我整天被扎得像个刺猬,一声都不敢吭。” “最后,是周海林看不下去,替她将我身上的银针全都拔出来。” “我那时,还不知道,首领将我交给她照顾,是想培养我们的感情,以达到最终激活南铃的目的。” “语希自然不可能从心里喜欢我,不过,我倒是在相处的过程中,慢慢发现她的优点,她就像……” 宣阳侯歪着头看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沈云清身上一秒,指着她说:“她年轻时候,就跟你这丫头还挺像!” “倔强,不服输,自信,性子急,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什么都会做到最好,对族里的人又特别有耐心,苗家寨子里的人,除了首领,最尊敬的便是她了。” 沈云清问:“那你最后是怎么和夫人成亲的?” “成亲?”宣阳侯揉了揉太阳穴,像是要把那些久远的记忆全都拉出来一般。 “后来,皇上下了一道圣旨,说要招安,只要苗疆归附璃朝,璃朝不动他们一兵一卒,他们还可以按照苗寨自己的生活方式。” 沈云清觉得建仁帝不会做这么傻的事,便问:“皇上没有提条件?” “提了。”宣阳侯点点头:“要苗疆巫医前去京城,实际是就是为人质。” 沈云清觉得有点过分,凭什么两个民族之间的斗争,最后要牺牲一个女人的一辈子? “夫人应该没有同意吧?”沈云清试探问,如果换做是她,她是绝对不肯拿自己的自由去换。 宣阳侯“嗯”了一声,“但是首领听说了各种各样的条件之后,有些心动了。” “毕竟关乎苗疆几万人的生命,苗寨外还有几十万大军围着,如果能不废一兵一卒退兵,那自然很好。” “这期间,我已经在苗寨呆了一年了!通过跟她的相处,我发现我已经深深爱上她,我突然就不想走了,想留下来,和她一直这样过一辈子。” “……” “她没办法,哭着去找周海林,说自己不想去京城为质,她只想在苗疆大山里治病救人。” “这时,我站出来,说我愿意娶她,让她跟我回京城,她成了我的夫人,皇上自然不会限制她的自由。” “原本首领就想撮合我们两个,以便达到他激活南铃的目的,听我这么说,很高兴,在苗寨里按他们的习俗简单为我们举办了婚礼。” 沈云清心中一直好奇:“那南铃最后激活了么?” 宣阳侯摇摇头:“没有,需要两个人互通心意,那个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单向喜欢,她对我无动于衷,自然激活不了。但是为了苗疆,为了自由,她别无他法,只能嫁给我。” 沈云清一阵唏嘘: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什么样的滋味?她无法想象。 如果林氏逼她嫁给一个毫无感觉的人,她……可能会?选择逃避? 但是周语希身为巫医,没办法逃避,只能带着对全族人的期盼,跟着宣阳侯来到京城。 “对了,那夫人最后怎么死的?” 第二百三十二章:姐姐,我没胖 沈云清刚问出口,就有些后悔了,这不是揭侯爷的伤疤嘛! “额……抱歉,我不该问的。” 沈云清站起身,想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清理的。 她朝墓四周望了望,身后传来宣阳侯的声音:“没什么不该问的,这些事我都没有跟阿峤说过,他都不知道。” 南宫峤竟然不知道他父母之间的这段事? 她正准备抬起的脚又落了下来,定定地站在那里,等着宣阳侯继续说下去。 只听宣阳侯长长地叹了口气,声音从他嘴里慢慢吐出来。 “语希来京城之后,便遵循首领的命令,与我成亲,半年后,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她依旧不开心。” “加上对京城水土不服,生下阿峤之后,身体就越来越差,我急得不行,跑去找太医,她却劝我说没用的。” “说她自己本身就是巫医,很清楚自己的身体,治不好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宣阳侯脸上一脸哀伤,可以看得出,他很爱很爱夫人。 沈云清问了句:“所以,夫人是病死的?” “嗯……” “……” 沈云清抿了抿嘴唇,好几次嘴巴张开,但是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她不擅长安慰人,尤其是长辈。 良久,她才开口:“侯爷,夫人也许很喜欢这里,你不是说葬在这里是她的要求吗?” “是,我们整个人生重叠的部分,才不过三四年,我一直觉得,是我害得她早逝。” 沈云清否认:“侯爷不必这么说!” 宣阳侯掀起眼皮,看了眼墓碑上的名字,伸出右手上去摩挲,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 “如果,当初我不带兵去苗疆,我们就不会碰见,她的铃铛就会一直尘封,她的首领也就不会逼迫她嫁给我。” 沈云清不解:“可是,侯爷你不是很喜欢夫人吗?” “那只是我一个人的喜欢,相比她呆在我身边不快乐,我更愿意她一个人在苗疆开开心心地生活。” “阴差阳错间,我成了她不得不嫁的人,所有的难受,苦闷,对京城的不适应,都由她一个人承担,直至最后郁郁而终。” 突然想到一个关键点,沈云清猛地说道:“不对,侯爷,夫人是自愿来京城的,她没有不乐意,为了她的族人,她是自愿的,一定是的。” “是……是吗?”宣阳侯像是一个渴望得到回应的小孩那般,露出期盼的眼神,“可以,她都很少对我笑。” 沈云清试图说服宣阳侯:“侯爷,如果换做是我,我不喜欢的人,我不会嫁给他,我宁愿死我也不会嫁给他,但是夫人愿意嫁给你,给你生了阿峤,她……心里是有你的。” 宣阳侯:“她是因为首领的命令!” 沈云清:“……” 怎么这么执着这件事呢,自欺欺人一点不好么? 人都已经不在了,你还纠结她喜不喜欢你有什么用?还不如人在世的时候,当面问清楚。 见沈云清没有再继续接他的话,宣阳侯也撑着手从地上爬了起来。 沈云清连忙上前去扶住他。 “不说了,不管她曾经心里有没有我,我都很谢谢她,谢谢她愿意嫁给我,给我留下阿峤。” 他顺着沈云清站起来,定定地看了几眼墓碑,最后什么也没说,只象征性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走出了墓地,来到石台外面。 灰蒙蒙的天,此时又下起了雨,淅沥沥的,像是要浇透人们的烦心事。 胡管家站在石台下面,见他们二人从墓地出来,这才打开伞,递了一把给沈云清,另一把自己撑着,罩在宣阳侯头上。 “侯爷,我们回去吧!” “嗯……” 回去的路上,宣阳侯也没说话,精神不太好的样子,在一摇一晃的马车内,昏昏欲睡。 这种情况下,沈云清也没有去打扰他。 她看着这个在侯府内,天天沉迷打牌的小老头,也会为情所困,突然就有些感慨,是不是世间所有人,都逃不过一个情字。 回到荷花村第二天,沈云清从胡管家口中得知,宣阳侯生病了。 大概是去墓地着凉了。 沈云清每日会去一趟侯府,替阿峤照看着侯爷,至于他的弟弟南宫赫,依旧整日游手好闲,在京城瞎逛。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荷花开苞的日子。 这一段时间,沈云清每日三点一线地跑。 到需要火乍弓单交差的日,她就跑去烟花司,也就是北大营一趟,然后掐算着时间,在傍晚的时候,从空间里掏出足够数量的火乍弓单,然后将工人挖出的矿土,全部收进空间,利用里面的机器加工提纯。 也算是一笔额外的资源,暂时全部都存在空间内。 然后便是去宣阳侯家里问候一声。 宣阳侯的病前前后后拖拉了半个多月,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明明身边还有一个儿子,明明后院还有一个妾室。 可是,沈云清看着宣阳侯冷清清的房间,只有胡管家陪着他,便觉得心里堵得慌。 所以,她有意无意,都会挑宣阳侯爱听的说。 直到他病完全好后,沈云清才将精力放在荷花池上面。 计算着荷花开花的日子,沈云清为了保护好这一片荷花池,从空间里掏出了许多的铁丝网,然后组织村民,将这一片荷花池全部围了起来。 云娇趴在小白背上,见自己也进不去荷花池了,有些郁闷地说:“姐姐,荷花有那么宝贵吗?你这么看重它们?” 沈云清笑着摸了摸云娇的头,以前云娇营养不良,头上只有几根稀疏的头发,还泛着黄,随便揉搓一下,就能成一个鸡窝头。 而现在,因为伙食好,营养跟上了,她的头发长长长黑了不少。 脸上也圆了不少。 沈云清见云娇头发太长了,没办法揉成一个鸡窝头,便改去掐她的脸,肉嘟嘟的脸,掐起来手感特别好。 “姐姐,你干嘛掐我?” 沈云清笑道:“云娇,你这段时间是不是长胖了啊?该减肥了。” 云娇一脸郁闷地说道:“姐姐,我没胖!” 见云娇撇着嘴,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沈云清赶忙改了语气,将她从小白背上抱了下来,哄道:“好好好,我们云娇没胖,没胖,是……长大了,长高了。” 云娇也学着沈云清刚刚的动作,伸出手掐沈云清的脸,以牙还牙道:“姐姐诶,我发现你胖了,你看你的脸,姐夫回来要不认识你了。” 沈云清:“……” 第二百三十三章:荷花坞 沈云清收敛起脸上的笑容,僵在那里,半信半疑地摸着自己的脸,问道:“我真的长胖了?” 云娇很真诚地点点头:“嗯。” “啊……我要减肥!!!” “姐姐,什么是减肥?你要怎么做才能减肥?” 沈云清:“就是不吃饭,少吃,然后变瘦的意思!” 听见这个,云娇眼睛一亮:“那好啊,姐姐减肥,那些好吃的,就都留给我吧!” “你想得美,你也胖了,你得跟着我一块减肥!” 一想到没有好东西吃了,云娇“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一只手抹着眼泪,另一只还不忘搂紧沈云清的脖子。 “我不要减肥,我不要减肥……” 见到云娇因为减肥而哭,沈云清心里乐得不行,直接抱着她进了荷花池。 荷花才刚开出一半,还不是最全盛的时刻。 荷花池最角落处,沈云清空出来的一块地方,被她弄成了鱼塘,里面养着许多小鱼。 经过一个春季的饲养,这些鱼都到了可以烤着吃的程度。 鉴于这一块鱼塘是沈云清一人的劳动所得,村里人都自觉地没有要瓜分。 而是各自守着自己分得的那片荷花池,荷花池底下同样是水流,照样可以养鱼。 每户家庭或多或少都将荷花池完全利用了起来,有在底下学着沈云清养鱼的,还有种其他蔬菜什么的。 沈云清抱着云娇站在鱼塘边,看着水里的鱼游得那么欢。 云娇“哧溜”一下,吞了口口水,婉转说道:“姐姐,我们有多久没有吃烤鱼了?” 沈云清警惕道:“你想干嘛?” 云娇嘻嘻笑了两声:“我觉得那条鱼太大了,这个鱼塘都快装不下它了。” “然后呢?” “不如我们烤了吃吧?” 沈云清:“……云娇,我们不是说好了,一起减肥么?” 云娇:“……” 两人一直在那讨论吃鱼和减肥的事,皇宫里又有人来传话了。 依旧是李公公,身后跟着两个人,但是这一次,他手上没有拿明晃晃的圣旨,只拿着一把拂尘,斜握在手里。 估计也是在家里没找着人,听说她在这里,便直奔荷花池来。 但是被拦在了铁丝网外面。 早有守门的打开,放了他进来。 沈云清见状,将云娇放在地上:“云娇,你先去一边玩。” “好……” 沈云清朝前走了几步,来到李公公面前,双手拱起弯腰行了个礼:“李公公!” 李公公脸上带着一贯的微笑,轻“嗯”了一声:“沈姑娘,皇上命奴家来告诉你一声,过几日,荷花应该要开了,皇上想来先睹为快,你早些做好准备。” 沈云清:“李公公,民女记得,曾经给过一些荷花种子给皇上,种在御花园的一角了,皇上怎么还要跑到这里来观赏荷花呢?” 李公公“呔”一句,摆摆手道:“别提了,御花园里的荷花,根本就不冒尖,直接连种子都烂在泥地里了。” “啊?怎么会这样?” “应该是泥土不行吧……”李公公越过沈云清,上前看了看池里的荷花,虽说没有全开,但是那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朵,配上渐变多样的花瓣颜色。 底下宽大的荷叶拖着,荷叶上面还有几滴晶莹的小水珠。 李公公喜道:“这就是荷花么?” 沈云清上前一步,回道:“嗯!” “虽说还没完全盛开,但是这么看,确实很美。”李公公伸手触摸了一下花瓣,又像是怕弄碎,立刻收回了手。 他继续说道:“皇上听侯爷说,你打算将荷花池弄成一个公众的游赏景区?” 沈云清点头道:“是的,我们荷花村的村民初次来到京城,没有什么立身的根本,好在府尹大人照顾我们,给了我们这一块地,让我们有地可种。” 她向远方望了一眼,见云娇蹲在鱼塘另一边,不知道在干什么。 她继续说道:“可是,莲藕不比那些粮食,我们只能想出其他赚钱的办法。依靠观赏收取一点点门票费……” 说到这里,沈云清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看向李公公,小声询问道:“李公公,难道皇上不允许我们这样?” 在璃朝,以这样的形式收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闻所未闻。 可能老百姓们会嗤之以鼻:为了看一眼新品种而花钱买门票,傻了吧? 但是京城中的那些高门子弟,世家贵女们,却不这样认为。 沈云清将荷花池保护得很好,至今也只有京城流传的,那些关于荷花的谣言,却没有其他人真正见过荷花长什么样子。 一旁的李公公摇摇头:“皇上怎么会阻止呢?这属于一种很新奇的经商方式,如果你这个带头做的好,皇上还想大力发展呢!” 沈云清:“……” 忽然她就想通了一些,这不就是现代版的旅游行业么? 原来统治者都这么有远见! 只要对他们的民生民计有帮助,他们都很乐意。 听到李公公这么说,沈云清松了一口气。 “多谢李公公告知。” 李公公站了一会,见时间差不多,“奴家话已传到,沈姑娘只需记得,在荷花开之前,务必让皇上第一个看,而且皇上还说,到时候要给你这里亲自题一块匾额,名字都已经取好了,就叫荷花坞!” “荷花坞?” “嗯,有了皇上亲笔题的匾额,等于是皇上认同了你这个荷花池的观赏价值,你还愁没有人肯花钱买票进来吗?” 听懂了这层意思,沈云清后退一步,朝李公公敬了个大礼:“民女多谢皇上,皇上万岁万万岁!” 李公公似乎心情不错,拉着她起了身:“行了,时候不早了,奴家要回宫复命了。” “公公慢走。”说话的间隙,沈云清从袖袋里掏出了一个金元宝塞进李公公的手里,“公公辛苦了。” 李公公也没推拒,拿着金元宝笑道:“沈姑娘是个爽快人!” 送走李公公,沈云清往云娇的方向看去,见她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而是走到了鱼塘的最边边处。 都说了不要乱走…… 没办法,沈云清只得过去将云娇抱回来。 可是,当她走到云娇身边地时候,她愣住了! 第二百三十四章:说好一起减肥的 云娇正一屁股坐在鱼塘边上,周围整整齐齐围着七八条鱼,还都是比较大的那种,一个盘子都装不下。 沈云清定睛一看,那些鱼嘴巴还微张着嘴呼吸,却没有乱蹦乱跳地想回水里,而是都头朝云娇尾朝鱼塘,像在水里那般,脊背朝上立着。 沈云清愣了半晌,随后朝云娇问道:“云娇,你想吃烤鱼一条就够了,怎么抓这么多呢?” 沈云清原本就想带云娇来捞一条鱼回去烤着吃,刚刚说的要云娇减肥的事,也是逗她开心而已。 云娇“嗯”了一声,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姐姐,我没有抓啊,是它们自己跳上来的……” “真的?” 云娇重重点了一下头,很肯定地说:“嗯!” “那姐姐就将它们放回鱼塘了?”沈云清试探着问云娇,眼神却是“小鬼,你什么也瞒不住我”。 伸长着腿,瘫坐在地上的云娇,眼皮上下一抬,努力装作不在乎的样子。 “姐姐,你放吧!” 得到云娇的回答,沈云清也没有戳穿,只是抿嘴偷笑,然后弯下腰将围着云娇身边的那几条鱼,全部捞起来丢进了水了。 沈云清一条一条,慢慢地丢,丢一只便看一眼云娇。 见她从刚开始得不在乎,到后面时不时看一眼,然后看见只剩最后一条鱼的时候,明显有些急了,却还倔强地不肯开口。 沈云清心里发笑:还挺倔,不吭声就不给吃。 随着最后一条鱼也被沈云清丢进了鱼塘,云娇身边终于空了。 沈云清打算继续逗逗云娇,便拍了拍手,然后将云娇拉起来:“走吧,回家,说好要陪姐姐一起减肥的!” 然后,她便听见身后和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 沈云清回头一看,直接傻愣在那里。 刚刚丢进鱼塘里的那几条鱼,都从水里跃出水面,又像刚刚那样,围着云娇头尾一致地排好。 “姐姐,你看,是它们不想在水里呆着,非要跑上来围着我的!” 她说得很认真,一丝愧疚也没有。 伸手直直指着地上的鱼,询问道:“姐姐,你看,它们那么喜欢我,不如我将它们带回家吧?” 沈云清:“……” 然后轻轻叹了口气,蹲下身说道:“云娇,如果你想吃烤鱼呢,你就直接跟姐姐说,姐姐为你破例,我们今天就吃烤鱼!” “没有,姐姐,云娇要减肥呢,云娇不能吃,但是这些鱼也挺可怜的,不如我们带回去吧?” 云娇还是一副死鸭子嘴硬的样子,死活不肯承认就是自己想吃。 沈云清挑眉瞄了她一眼,然后甩了两下,从空间里掏出了一个胶带,撕开一小截。 一旁的云娇一脸疑惑地看着沈云清。 下一秒,她的嘴巴就被沈云清用胶带封起来了。 “呜呜呜呜……” 沈云清“嘘”了一声:“别着急,就一会儿。” 然后,她又重复刚刚的动作,将所有跳上来的鱼,都丢进了鱼塘内。 云娇:“???” 沈云清这一回没有急着走,而是拉着云娇站在一旁,观察水里的鱼。 过去了许久,仍旧没见鱼像上次那样,自己跳上来。 沈云清这才撕开云娇嘴巴上的胶带,温声问道:“你还有什么说的?嗯?那些鱼自己要跳到你身边来的?” 云娇低着头,嘟着嘴。 沈云清以为她又要开始了,毕竟云娇能跟动物交流这个特殊功能,她可没忘记。 她伸出右手将云娇的嘴又挡住了,“不许出声,说话也不行,你只需点头或者摇头回答我的问题。” 只露出一双眼睛的云娇,露出一丝迷茫,然后还是很乖巧地点了点头。 沈云清问:“你是不是想吃烤鱼?” 云娇低眸,看着地上。 “说实话就可以!” 然后沈云清便看见,云娇很缓慢地点了一下头。 “好,下一个问题,这些鱼是不是你召唤上来的?” 云娇这一回,没有躲避,只眨了眨眼,然后快速地点头。 沈云清“噗嗤”笑出了声,她又伸出手去掐云娇脸上的肉。 “鱼自己跑上来的?它们不想在水里待?嗯?” 沈云清尾音拖长,带着知道答案的问答,定定地看着云娇。 云娇已经满四岁了,也有一点羞耻心了,见姐姐识破了她的小心思,这一回,她嘟着嘴说:“云娇这么小,不吃饭会饿死的,云娇不想减肥嘛!” 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沈云清愣了一下,随后将云娇从地上抱起来。 她揉了揉云娇的脸蛋,上面被自己掐出了一点痕迹。 “姐姐跟你开玩笑的,姐姐怎么狠心不给我们云娇吃饭呢?” 云娇将信将疑问道:“那我不用减肥了?” “不用~~~” “我可以吃烤鱼嘛?” “可~以!” “我还想吃烤鸭,鸡腿,红烧肉,辣排骨,可乐,爆米花……” 像是生怕沈云清只限定烤鱼一种食物一样,云娇一口气说了好些食物的名字。 沈云清趁着她数菜单的功夫,单手拿起一旁的渔网,捞了一条鱼出来,就这么拿着往回走。 她一手抱着云娇,一手拿着网兜里的鱼,边往回走,边听云娇喋喋不休。 云娇说完一长串之后,才停下来问:“姐姐,这些我都可以吃吗?” 沈云清笑道:“可以,但是不能一次吃太多。”她人本就生得瘦小,单手抱云娇,时间久了有些不支。 然后她掂了手上的云娇,往上抬了抬,以免掉下去。 “还别说,你还真重!姐姐都要抱不动你了。” 她也就这么随口吐槽一句,云娇便挣扎着从她身上下来。 “姐姐,我自己走吧!” 她下到地面后,才发现沈云清手上网兜里的鱼,心情顿时大好,往前蹦蹦跳跳地去了。 “吃烤鱼了,吃烤鱼了。” 沈云清跟在后面,看则很云娇长长的辫子随着她跑步的动作,一上一下乱飞,心情也随着跟着飘起来。 小孩子的世界,开心不开心果然很简单。 今天有鱼吃她就开心,像是得到全世界那般开心。 她站在田埂中,看了满池子的荷花,嘴角不自觉地弯起…… 第二百三十五章:大白天放烟花 荷花全部盛开的那一天,建仁帝早早就来到荷花村。 他没有低调,反而特别张扬,叫着朝里所有的文武百官一起,像游玩山水那般,从进入城西郊的地界开始,就下马车步行。 一路观察这一带的百姓生活,从大水村最普通的农作物,到荷花村最具特色的荷花景观。 建仁帝边走边看,频频点头,和身边的大臣时不时低声交谈几句。 身后几个侍卫扛着一块大大的匾额,上面“荷花坞”三个字,苍劲有力,底下还有一行粗体小楷署名:建仁帝亲笔。 这一次,宣阳侯被安排在建仁帝身后。 因为听说沈云清与南宫峤关系甚好,建仁帝想通过宣阳侯对荷花村了解多一点。 “能用这种方法,替自己替村民增加一份收入,这个女孩子着实不简单!” 建仁帝一行人此刻已经走到荷花村路口了,村子后面就是大片大片的荷花,只不过,没有走进去,只能从铁丝网上端瞄到一点点。 后面的宣阳侯低着头回:“皇上说的是,丫头有些地方,确实和别人不一样,也许这就是阿峤被她吸引的原因。” 建仁帝侧过身看了一眼宣阳侯,又继续朝前走,“唉”了一声:“阿峤的性子,跟你还真是像!” 像是想起什么,建仁帝准备继续说的时候,村口沈云清带着荷花村的全部村民,站在那里迎接建仁帝。 想起这种时候说以前的事不合适,建仁帝闭了嘴,朝前走去。 身后跟着的臣子亦步亦趋跟着。 荷花村里所有的村民,昨日在沈云清的带领下,预先演习了一遍,见到皇上应该如何行礼,该如何回话,不说话的时候,该如何保持姿态。 村民都是从千里之远的容城南安村逃难过来,不要说见皇上,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见过容城郡守这样的官。 于是,经过昨日的演习,此刻站在沈云清身后的村民,都安安静静,站得笔直。 沈云清侧眸望了一眼。 就差给皇上行个军礼了…… 等建仁帝走到前面十来米的时候,沈云清率先双膝跪下:“民女沈云清,见过皇上!” 随着她的动作,后面乌泱泱几百个荷花村村民,都跟着跪下,学着沈云清语气叩拜道:“草民见过皇上。” 全部都跪拜着,头贴在地面,是见皇上的最高礼。 建仁帝欣慰地点点头,朝沈云清道:“沈姑娘起来吧,各位都起来吧,朕今日就想来看看闻名京城的荷花,有沈姑娘带路就可以,其他人有事就去忙,不必拘着。” 底下的村民都拿眼神扫视周围,想看看其他人什么反应,见没有一个直起腰,便都这么低头跪着。 他们昨日演习的时候,记得清姑娘说过:皇上的话,有些话不能完全当真。 所以,此刻,他们都不知道皇上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沈云清此时倒是直起了腰,不过还是没有起来,她说:“皇上厚爱,荷花自然是第一个给皇上观赏。” 她眼神朝后一扫视,便看见了后面的“荷花坞”匾额,“民女先谢过皇上恩赐。” “嗯……行了,都起来吧,赶紧带朕进去荷花池看看吧!” “好!” 沈云清这才从地上站起来,然后朝身后说了句:“皇上让你们起来,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你们就先回去吧!” 得到了沈云清这句话,村民才一个接一个地,抬起头,直起腰,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 “多谢皇上!”一声声震呼,彰显着皇帝的威仪。 建仁帝对荷花村村民很满意。 等村民都散得差不多的时候,沈云清带着建仁帝朝荷花池的入口去了。 她吩咐人打开铁丝网大门时,眼角扫到一个背影,她转头看了一眼,那个背影便埋入人群中。 看着有点眼熟。 不过这种时候,沈云清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建仁帝,便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 早有侍卫将那块匾额挂在了入口处。 “荷花坞”三个大字挂在了铁丝网做成的大门上方。底下还有署名。 建仁帝亲题几个字,分量可想而知。 “谢皇上!” 建仁帝着急进去荷花池里,敷衍地摆摆手:“谢什么,不必多礼,朕这样做,也算保护你这个村子的特殊性。” 这一点沈云清无比认同,有了建仁帝亲题的匾额,她以后向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开放荷花池观赏的时候,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收取一定的门票费。 荷花村,依靠荷花这一物种,算是在京城站住了脚跟。 而建仁帝得到了沈云清这一个特殊的创意,从而可以运用到其他地方去。 建仁帝见匾额已经挂好,然后便命后面的人:“抬出来。” 沈云清心里纳闷,皇上还带了什么东西来? 抬眼一看,便看见好几大桶烟花被搬了出来。 沈云清:“……” 大白天放烟花?能看见什么?真是浪费了啊…… 建仁帝心情特别好,像是对沈云清说,又像是对身后的宣阳侯说。 “这么特殊的日子,应该值得庆祝!” 一旁的宣阳侯附和道:“皇上说的是!” 身后一群大臣也跟着附和:“皇上说的是!” 沈云清也不至于傻到阻止皇上放烟花,只能在心里说:皇上开心就好…… 璃朝的火|药开采资源还算可以,加之沈云清送到前线去的火乍弓单,并没有用烟花司开采出来的矿土,也有一部分被制成烟花送进了皇宫。 没过多久,天气晴好的荷花村上空,就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有一声高过一声的“嘭”“嘭”“嘭”…… 所有人都抬起头望向天空,除了沈云清。 沈云清觉得这个动作特别傻,又不是晚上,烟花开出绚丽的形状,转瞬即逝间还能感慨一番。 这…… 大白天的,烟花飞上半空,人们抬起眼想看一眼,被太阳刺得眼睛都睁不开。 什么也看不见啊! 她没有看向上空,而是往旁边看了一眼,见到了刚刚那个有点眼熟的背影。 第二百三十六章:建仁帝赏荷花 李怜华从昨晚就开始央求她的父亲——兵部尚书,今日要跟着一起来荷花村。 磨了一天,兵部尚书终于答应了,不过还是让李怜华做了一番乔装打扮。 穿了男装跟在身后。 这个举动其实瞒不住文武百官,也瞒不住建仁帝。 大家都是同僚,李怜华是兵部尚书李青的女儿,或多或少都见过。 但是明目张胆地带着一个姑娘家,还是有点无视皇上的威严了,扮成男装至少除了队伍里的人心知肚明外,外人是看不出什么端倪。 于是,建仁帝看见李怜华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不知道。 李怜华想趁乱先偷偷溜进荷花池。 她要毁了这里,最好一把火将整个荷花池烧了。 眼见着沈云清和皇上和侯爷越走越近,他们都对沈云清满口夸赞,李怜华心里莫名焦虑。 第一次感到了威胁。 不想沈云清的荷花坞顺利开业,她指望不上任何人,便自己一个人来了。 此刻她被村民拦在了入口处,不过她也不算笨,这种时候没有大吵大闹,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慢慢退进了后面的人群。 建仁帝在沈云清的带领下,进了荷花池。 后面跟着长长的队伍,荷花池内中间有一条长长的田埂,将荷花池一分为二。 这样观赏荷花的人,可以近距离走到池子中央。 算起来,这是建仁帝第一次进荷花池,看到了一大片盛开的荷花。 大朵大朵的花瓣,呈现出渐变的粉色,一支一支立在宽大的荷叶上。 此刻已是盛夏,头顶的太阳格外毒辣,沈云清早就在田埂中间地段,搭建了一个窄窄的凉亭,周围就是用最底部的荷叶铺成。 自带一种天然的氛围,时不时在底下阴凉处,还能看见几只青蛙端坐在荷叶上乘凉,见人来了,也不惧怕。 建仁帝此刻兴致很高,走一步停下来看许久…… 宣阳侯因为来过几次,知道荷花池的面貌,此刻也只是感叹荷花的漂亮,对其他的,倒是没有过分关注。 沈云清陪同在建仁帝身旁,一一给他讲解荷花的各处作用,包括荷花。荷叶,莲子,淤泥里的莲藕。 建仁帝听到最后,惊喜道:“沈姑娘,你可真是给我大璃朝带了一个宝物啊!” 沈云清抿嘴笑了笑,“皇上过奖了。” “是你谦虚了,一个这个浑身都可利用甚至食用的物种,怎么能不算是宝物呢?” 沈云清想了想,也对,古人对这些食物的作用,大都只知一种,其他的不是认为没用,就是利用不恰当,导致没有很好的发挥它们该有的功效。 只能说,这个时候还没有生物学这一门学科。 她摸了摸头顶,感觉毒辣的太阳快要晒干头皮了,便指着前方用荷叶茅草搭成的简易凉棚。 “皇上,太阳太烈,我们去凉棚休息一下吧?” “好!” 凉棚内,林氏带着云娇,早就熬好了莲子羹,放在井水里冰镇了许久。 见建仁帝走了过来,便盛了满满一碗递给他。 沈云清解释道:“皇上,莲子清热解暑,喝一碗莲子羹吧!” 建仁帝闻言,结果林氏手中的莲子羹:“朕可一定要好好尝尝这个美味。” 他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嗯……不错,很香甜,一口下去,身上清凉了不少。” 这时,从入口处跑进来一个身影,一身大红的着装,手上拿着一根马鞭,跑起来脚底生风。 沈云清一看,不是云昌还能是谁? 云昌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凉棚内,端起桌上一碗莲子羹一仰而尽。 她满足地吸了口气,而后对建仁帝撒娇道:“父皇,你可真偏心,来这里都不带我!” 建仁帝没有因为云昌的失礼而生气,反而有些像犯了错的小孩,“嘿嘿”笑了两声,冲云昌解释道:“朕看你前段时间中暑,身子还没好,便想着等朕回去了,给你带几朵荷花回去,也一样的。” 他还很贴心地拿起袖子,给云昌擦额头的汗,甚至用袖口揩掉了云昌嘴角的莲子羹汤汁。 如果不是云昌前段时间中暑生病,他怎么会不带她来呢。 云昌听后,没有高兴,反而叉着腰板着脸说:“父皇,云清设立这个荷花池的目的是让大家观赏,如果你折几朵荷花回去,底下人也效仿,进来就折几朵走,那是不是荷花池就什么都没有了?” 建仁帝一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对对对,还是我的云昌考虑周到,这个是朕错了,朕以后不敢打荷花的主意了。” 一旁的沈云清则小声开口说:“其实,民女有为皇上和公主特别准备了一份,不在这片荷花池中,在那一块鱼塘内,种了几株,开花时间要晚几天。” “到时候连泥土一起挖起来,送到宫里去,皇上和公主想看荷花就不必跑那么远了。” 云昌听后,这才眉开眼笑:“谢谢云清。” 几人在凉棚内有说有笑,沈云清吩咐林氏和云娇,将剩下的莲子羹依次分给后面的大臣们。 可是莲子羹还没送出去,建仁帝和云昌却脸色痛苦起来。 一旁的宣阳侯见状,慌道:“皇上,公主,你们怎么了?” 话一刚出,大臣们炸了锅,开始议论纷纷。 出现这样的变故,沈云清一时愣了一下,然后问宣阳侯:“侯爷,皇上出宫的时候有没有带太医在身边?” 宣阳侯摇头:“没有。” 不清楚他们究竟怎么了,沈云清只能命人叫来了子林。 他是学医术的,在荷花村算是一个大夫,虽然跟宫里的太医医术没法比,但有总比没有好。 子林很快背着他的药箱来到凉棚。 他先是替建仁帝把脉,掀起他的眼皮,又查看了口腔内,一番诊断后,他没有出声。 而是继续去看诊云昌公主,同样的流程下来,子林心里有了数。 良久之后,子林放下手,开始在药箱内翻找东西。 建仁帝与云昌都只是肚子剧烈疼痛,人还没到不清醒的地步。 见子林诊断完,建仁帝眉目一敛,哑着声问道:“朕这是为何剧痛?” 第二百三十七章:皇上和公主中毒 子林看了沈云清一眼,没有瞒着,实话实说道:“皇上和公主都属于中毒了,不过毒性不大,只是腹泻,草民开一副药剂下去,就能止泻。” 此话刚一说出,后面的众大臣一片唏嘘。 腹泻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吃点药就好了,就算是误食了什么带有毒性的食物导致腹泻,只要不严重,基本吃几副药就好了。 可是……中毒的是皇上和公主! 这个事就被无限放大了。 人群里有人开了口:“沈云清好大的胆子,敢在皇上的食物里下毒!来人,将她们几人全部拿下。” 一声令下,后面的侍卫早已越过大臣,径直朝沈云清和凉棚内的林氏云娇走去。 沈云清双手被侍卫反扣在背后,林氏和云娇同样如此,被几个侍卫押在一旁。 没想过会有这样的变故,林氏直接慌了神,用眼神询问沈云清。 沈云清摇摇头,示意林氏不要说话,她抬起头去看刚刚发布命令的人。 见是一个中年男子,她不常进宫,对这些官员不太认识。 恰好宣阳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小声地提醒了她:“是兵部尚书李青李大人。” 兵部尚书李青? 依稀觉得这个有点耳熟。 沈云清开口问道:“李大人,为何抓我们?” 李青轻哼了一声:“你还敢问为什么?皇上和公主都喝了你的莲子羹,这才中的毒,你说为什么?” 沈云清明了:“李大人是说,我在莲子羹里下毒?” “不然呢?” 沈云清反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 李青甩了甩衣袖,冷道:“这就要问你自己了。皇上可谓对你也算仁至义尽,你到底有什么图谋,要下这样一个大阴谋?” “阴谋?”沈云清重复了一遍:“我如果有什么大阴谋,我至于下这种不痛不痒的毒?一剂药就能治好得毒?” 她的手被侍卫反钳在背后,胳膊处一阵酸疼,再看林氏和云娇,她们两个都是没有缚鸡之力的人,应该会更痛。 换做以前,沈云清早就一脚踢了过去,可是此事关系到皇上和云昌。 她不能以武力解决,凡事都要求讲证据,她不信她没有做过的事,皇上会治她的罪。 李青很贴心地替沈云清找好了借口:“或许,你是拿错了呢?” “你……” 沈云清话还没说完,子林站了起来,神色有些慌张:“清姑娘,你身上有没有治腹泻腹痛的药,我的药箱里没有了,奇怪,我昨天明明晒干了一些收进来的,可是没找到,难道我放错了?” 他不敢怠慢,直接问沈云清。 因为之前沈云清身上时常会带各种各样的药罐子,虽然她不懂医术,却总能瞎猫碰着死耗子搬,拿对药并将人治好。 南宫峤在来京城的路上,几次过敏,都是沈云清准确无误地掏出药,治好了他。 于是,没有药的第一时间。子林想起了沈云清身上的那个袋子。 沈云清点头:“有!” 她想伸手进去袖袋里掏,可无奈双手都被反扣着。 宣阳侯此时对押着她的两个侍卫说了句:“让丫头先将药拿给皇上,你们到底是谁的侍卫?听谁的命令?” 这话一出,众大臣包括那些侍卫,都大气不敢出。 侍卫自然是保护皇上,不可能听命于一个兵部尚书,侍卫统领此时走上前,踢了押着沈云清的侍卫几脚,嚷道:“还不松开,赶紧让沈姑娘给皇上拿解药,几个傻帽……” 沈云清的手被松开了,她立刻从袖袋里甄别出治腹泻腹痛的药,然后递给了子林。 “等等……”李青又开口了,他上前一步,挡在了沈云清的身前:“这是什么药?怎么这么奇怪?你不会……” 他从子林手中抢过药瓶,仔细看了看:“你不会刚刚下错了毒,又加一种吧?” 此时一直没吭声的宣阳侯,很不客气地从李青手里抢过了药瓶,递给子林,吩咐了句:“小大夫,你看看是不是这个药,是的话,赶紧给皇上和公主服下吧!” 他说完,直起身朝李青不咸不淡地说了句:“李大人今日有些奇怪,三番五次阻止大夫救人,难道说,李大人不想皇上好起来?” 李青听闻,脸色刷地一下变了:“侯爷这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可能有这种想法?” “没有?那很好!”宣阳侯将李青拦在了凉棚外面:“麻烦你到外面等着,一切等皇上好了再做定夺!” 将惩罚权交给皇上,总好过几人在这里争论不休,而且影响治疗,也没有证据。 李青见状,这才闭了嘴。 沈云清为了避嫌,自始至终没有靠近建仁帝和云昌身边。 她看向子林,对于子林的医术,沈云清还是比较放心。 荷花村村民平时有个头疼脑热什么的,都去找子林,而且用的药都还便宜,效果贼好。 她见子林,从药瓶里倒出了几粒白色的药丸,心里感慨:也就荷花村的村民信任自己了,要不然这些古人看见这么奇怪的药丸,肯定都不敢吃。 建仁帝此刻腹痛的厉害,半躺在凉棚内的椅子上,一旁的云昌面色痛苦,一手捂着肚子不停哀嚎。 子林拿出相应的分量,凑到建仁帝嘴边,正准备喂下去,被李公公阻止了:“等一下,奴家还是给皇上先试个药吧!” 沈云清见状,开口道:“李公公,如果你们不放心,就我自己亲自试药吧,毕竟这事马虎不得。” 也不等周围的人做出回应,沈云清将子林手上的药都丢进了嘴里,然后轻嚼了几下,皱着眉吞了下去。 实在是太苦了…… 原本只能用水送服的药丸,因为凉棚内没有多余的水,沈云清不得不嚼碎了吞下去。 她不爱吃苦,这么苦的药丸味道一直停留在嘴巴里,让她表情很怪异。 而一旁的李青见状,以为她也中毒了,喊道:“你们看,她的表情,像不像中毒的样子?”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沈云清望来。 沈云清艰难地咽下嘴里的药丸,无语道:“我只是因为……这个药很苦,而我不喜欢吃苦!” “……” 第二百三十八章:沈云清被拘禁 半柱香过去,众人见沈云清依旧好好地站在那里,这才确定这个药没有毒性。 沈云清吩咐子林:“给皇上和公主服下吧,她们已经很难受了。” 子林这才又从药瓶里,掏出两份药,用李公公早准备好的水壶,给建仁帝和云昌服下。 吃了药,子林继续替建仁帝诊脉。 一炷香后,见脉象逐渐平稳,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宣阳侯上前一步,扶着建仁帝,弯腰问道:“皇上,还觉得难受吗?” 建仁帝从椅子上坐直一些,感觉还行,便摇摇头道:“不会了。” 兴致勃勃地来观赏荷花,竟然还闹这么一出,建仁帝此刻脸上有些吓人。 无论是谁想害他,或者只是恶作剧,他都决不轻饶! 想起一旁的云昌,他侧头问道:“云昌,你感觉如何?” “父皇,云昌觉得好多了。” 此时已经起了药效,云昌明显觉得好了很多,肚子也不痛了,但是脸色还是有些惨白,她语气有些微弱。 此时大臣们跪在凉棚外面一大片,见皇上和公主好了,这才将紧绷的弦稍微松了松,都跪直了身子朝凉棚内张望。 今日出了这样的事,他们这些随同的大臣都免不了一顿责罚了。 而隐在最末端的李怜华,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她不在乎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只要能搞垮沈云清便好。 凉棚内的建仁帝,自觉身体已经恢复得没什么大碍了,观赏荷花的兴致也没有了,冷声说了句:“回宫!” 一旁押着沈云清三人的侍卫有些不知所措,侍卫统领向建仁帝询问:“皇上,那……这几个人?” “带走!” 建仁帝简短的两个字,重重地压在沈云清头顶,她有些不明白。 皇上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抓她? 这个事都找不到证据,凭什么认定是她做的? 觉得有千万般的委屈在心里堵得慌,沈云清眼眶红了,她不敢给林氏和云娇看见,便低着头,一言不发。 宣阳侯适时出声:“皇上,这件事还是要仔细查一查,毕竟没有证据不能直接认定是丫头做的!” 建仁帝微侧了身,瞪了宣阳侯一眼:“朕有说是她做的吗?” 宣阳侯:“……” “既然要调查,在场的所有人,都脱不了干系,你们都跟朕进宫,事情没查出来之前,谁都不许离开昭阳殿半步。” 众大臣:“……” 就这样,沈云清和林氏三人都被押进了宫,单独安排在一间屋子内。 其他人则集中在一个比较大的殿内。 好在荷花村其他村民,在沈云清的带领下,早已熟悉了这一套流程。 自建仁帝走后第二天,靠着“荷花坞”三个字传出去的名声,前来观赏荷花的人络绎不绝。 沈云清先前定的门票价不贵,五文钱半个时辰,十文钱一个时辰,以此类推。 荷花池里还摆放了几艘小舟,有想乘小舟去采莲子的额外支付二十文就可以,预付定金的话,等到荷花凋谢,挖莲藕的季节,还可以买到最新鲜的莲藕。 靠着沈云清这一系列措施,荷花村正式营业后,每日收入可观。 荷花村的村民都乐开了花,这样挣钱的速度,可比种地什么的,来得快来得轻松。 沈云清不在,大家自发地听以前的村长张大福和甘叔的话。 唯一的不好就是,有些突发状况,没人会处理,村民这时才发现,荷花村已经离不开沈云清了。 沈云清在宫里已经呆了五天了。 这五天除了有太监给她们送饭,就没见过其他人。 她有些心里发怵,在屋子里坐立不安。 如果皇上认定是她的过错,要惩罚她,至少……也要跟她本人当面说吧? 不管如何,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不了解那些统治者内心的想法。 一直都听说伴君如伴虎,她在还没有多少接触呢,就一棍子被打进这里了? 林氏更是吓得不行,时不时问她,她们会不会被砍头,会不会回不去家了? 沈云清焦躁的同时,还得安抚林氏和云娇。 第七天后,有个小太监打开了她们所在屋子的门。 沈云清以为又是来送饭的,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背对着门口方向坐下。 这几日在宫内除了吃就是睡,无聊至极,此刻沈云清完全没有胃口,她一点也不饿,哪怕宫里送来的都是美味佳肴,她都没有食欲。 感觉到门被打开后,迟迟没有关上的声音,沈云清终于转过头看了眼屋子内。 那个小太监空着手进来,进来之后低着头站在屋子中央,也不吭声,就那么站着。 沈云清觉得奇怪。 “公公,有什么事?” “沈姑娘,皇上命奴才来带你们出宫。” 听到这话,沈云清原本歪坐着的身子,一下子坐直了,惊讶问道:“出宫?那件事调查清楚了?我们没事了?” 小太监依旧低着头:“奴才不知,沈姑娘请!” 说完。便伸出右手,做出要带路的姿势。 沈云清从椅子上“嚯”地站起来,拉起林氏和云娇就朝屋外走。 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能出宫,比什么都好。 既然皇上要放她们,应该就是已经查明真相了。 这七天呆在宫里,真是比坐牢还难受! “公公请带路……” 就这样,沈云清跟在小太监的身后,从昭阳殿的屋子往外走。 此时已经是晚膳时间,宫内亮起了许多灯,朦朦胧胧间,沈云清抬头望了眼昭阳殿主殿,见里面灯火通明。 想着建仁帝为自己的荷花坞题字,却在那里被下毒了,沈云清心里过意不去。 “公公,能否等一下,民女想进去和皇上说几句话!” 她这话刚出,小太监脸色瞬间变了一下,好像有些惊慌,随后他说道:“沈姑娘,不必了,皇上在忙,他命奴才直接将你带出宫就可,再说想见皇上,得等传召,不是想见就能见!” 这话倒是说的不假!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以后再说!” 沈云清没有多想,打消了脑海中的疑虑,跟着小太监出了宫门。 第二百三十九章:打你有什么不敢的 入了夜的京城街道,依旧热热闹闹,忙于生计的百姓们,并不能体会统治者的担忧。 沈云清走在回荷花村的路上,想不通这件事都有哪些人参与了。 莲子羹是林氏亲手熬的,她端进凉棚的,林氏和云娇全程都守在凉棚内。 可以很肯定地说,莲子羹没有经过他人的手,可是为什么会被检测出被下了毒? 那一锅莲子羹被建仁帝带回皇宫了,剩下一个空锅被子林拿走了。 沈云清清楚,子林是要研究莲子羹里究竟被放了什么东西? 按道理,皇宫里的太医医术更高,只需稍稍检查一下,就能知道里面的毒是什么毒。 出了结果也没个人跟她说一声? 就算暂时查不到下毒的人,也没证据证明自己就是下毒的人,最起码要让她知道吧? 这么想着,沈云清心里有些不爽! 一种被所有人当空气的感觉,不好受! 林氏抱着云娇走在后面,同样一言不发,她们可能被吓到了…… 沈云清停下脚步,后退几步与林氏并排走着,然后很自然地接过林氏手上的云娇,尽量不表露心迹地说了句:“娘,饿不饿?我们去吃点东西?” 林氏摇摇头:“不饿,我们还是先回家吧!” 在宫里呆了七天,随时担心被降罪,林氏一个村妇,哪经历过这个,此刻只想赶紧回到家中,那个自己熟悉的地方。 沈云清抱了没多久,给云娇换了个位置,继续说:“家里应该没有吃的,云娇应该饿了,我们去那边摊子随便吃点吧!” 她们可以因为心情不好不吃,云娇还是小孩子,不能不吃。 像是想到了沈云清的考虑,林氏缓慢地点点头,朝一旁的面摊走过去。 “老板,来三碗面!” “好嘞,稍等!” 面摊老板很快烧水煮面…… 沈云清带着林氏坐在一张桌子旁,没多久,身旁多了个影子。 她抬头一看,一团团粉色映入眼帘。 粉色,穿起来真的很土!! 来人正是李怜华,入夏后,她直接一件薄纱粉裙,衬得她曼妙的身材若隐若现。 沈云清只看了一眼,便回转,这个举动相当于直接无视了。 李怜华见状,厚着脸皮坐在了沈云清对面:“沈云清,你可真有能耐,都这样了,还能被放出来!” 沈云清淡淡地掀起眼皮:“让你失望了?” 她微起身,从桌上的木筒里拿了三双筷子,分别给了林氏和云娇一双。 想了想,又补了一句:“难不成,毒是你下的?” 李怜华瞬间炸毛:“你少血口喷人,你有证据吗?” “那你有证据吗?” “什么?” 沈云清将自己手中的筷子在开水里烫了烫,反问道:“你们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我下的毒,我为什么不能被放出来?” 李怜华一噎,反应了半晌,才说:“皇上和公主是在你的地方中毒,即使没查到谁下的毒,你也难辞其咎!” 沈云清微勾唇角,露出一个假笑:“所以我被关了七天。” “哼!七天,也能算惩罚吗?”李怜华将胸前的头发撩到背后,这么一个动作,尽显风情,“你知不知道,那天在那里的那些大臣,包括我爹,至今都没有被放出来,他们又做错了什么?” 听见她这么说,沈云清烫筷子的手顿了一下,疑道:“你的意思是,只有我被放出来了?他们都被皇上关着?” 李怜华又说了句:“还有我爹!也被关着。” 她这么着重强调,沈云清终于记起来了,她爹是兵部尚书,当初在云川郡就刻意强调过。 那天那个时时站出来指责沈云清的人,不就是兵部尚书李青么? 沈云清顿时觉得心情不那么郁结了,她将筷子摆好,且很仔细地将两端对齐。 “他们被关着,应该跟这件事没有多大关系!” 这时,面已经煮好了,面摊子老板依次将三碗面端上了桌,还很贴心地备了一碟酱菜。 “三位慢用!” 见又多了一位,老板试探性地问了句:“这位小姐想吃面么?” “不吃!” 李怜华语气有些重,像是要将心里的气撒到面摊老板身上。 面摊老板,讷讷看了李怜华两眼,没说话,走开了。 李怜华将视线转过来,又放在了沈云清身上:“怎么没有关系?好端端的,皇上关着他们做什么?” “那我可不知道!” 沈云清有点饿,说完便吃了一口面,她旁边的林氏和云娇已经吃上了。 李怜华原本就是来找沈云清撒气的,没想到最后,被她气着了,顿时心里不爽,抬手便将沈云清的那碗面挥到了地上。 “哐当”一声,碗碎了,碗里的面也撒了一地,汤汁还溅到了沈云清的衣摆上。 这一下,林氏和云娇也没办法安静吃面了,都停下筷子,脸有愠色地看着李怜华。 李怜华歇斯底里地吼叫。 “因为你,他们受着惩罚,你倒好,还有心情在这里吃面!” 沈云清重重地呼了一口气,将手中的筷子放在桌上,然后抬起眼皮看着李怜华。 下一秒…… “啪”一声清脆响。 沈云清抬起右手照着李怜华的脸上呼了一巴掌。 “你是不是有病?这件事全程都是皇上说了算,我被放出来,也是皇上下令,你有什么不满,去找皇上!不要到我面前撒野!” 边说边打,打完,话也说完了,还有点意犹未尽,觉得没打够? 李怜华捂着脸,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沈云清:“你敢打我?” 沈云清蹲下捡起破碎的碗,将它递给面摊老板,顺便将面钱和那个碗的钱都付了。 “打你有什么不敢的?” 地上撒着的面,黏黏湿湿的,沈云清看不惯,拿起一旁的扫帚,要去清理,被面摊老板阻止了。 “这位姑娘,我来吧,没关系的。” 也有可能是被李怜华挑事的态度吓到了,面摊老板现在巴不得她们赶紧走。 再继续呆下去,真怕把他的面摊给砸了。 看这位粉红色的姑娘,就是个娇贵的富家小姐,他惹不起。 第二百四十章:绝交 李怜华捂着自己的左脸,愣愣地站在那里。 她见识过沈云清的拳脚功夫,今日她出门没带护卫,如果跟沈云清硬拼的话,她讨不到半点好处。 想了想,憋屈的眼泪从脸上流下。 “你……你一个农女,敢这么嚣张,你就不怕惹了祸事,给阿峤哥哥造成麻烦!” 沈云清挑眉,语气不善道:“我惹祸事?我不做亏心事,行得正坐得直,有人找麻烦也是无中生有。” 就像这一次的莲子羹下毒事件一样,她能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捣鬼。 两人就这么僵着,夏日的夜里,吹过的风都夹杂着一丝热意。 一碗面没吃几口,沈云清整个人汗流浃背的,她抬手抹掉脸上的汗,拉起林氏说了声:“娘,我们走!” 她刚跨出一个步子,身后有人喊住了她:“云清!” 沈云清回头一看,见是云昌,依旧一身大红,在黑夜里尤为亮眼。 粉色是沈云清最讨厌的颜色,大红正红却是沈云清最喜欢的颜色,可惜她肤色偏黑,不太敢穿。 云昌穿上大红,就和她本人的性格一样,热情似火。 “公主,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出宫呢?” 云昌走近,将手里的鞭子挽成一个小圈,握在手里,状似无意地朝李怜华看了一眼:“找你!” 一旁的李怜华则亲昵地上前挽住云昌的手臂,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关系甚是亲密。 李怜华不清楚云昌和沈云清之间的交情,还以为云昌是奉皇上的命令找她。 她换了一副嘴脸,脸上堆着笑,轻声细语地问:“公主,是不是我爹有什么消息了?皇上是不是放他出来了?” 云昌淡淡看了她一眼,回道:“没有,尚书大人和侯爷他们,都还在昭阳殿商讨国事。” “什么国事需要商讨七天七夜,还不让人回家?” 李怜华还像之前那般,毫无防备地埋怨了几句,丝毫没察觉云昌的疏离。 云昌转头对沈云清说:“云清,莲子羹里的毒查出来了。” 其他几人听闻,都将视线放在云昌身上。 而旁边挽着云昌手臂的李怜华,身子微顿,手上用了点力道揪着云昌的衣服。 沈云清屏住呼吸,静静问道:“是什么?” 云昌:“是巴豆粉。” 巴豆有毒,无味,磨成粉撒进莲子羹里,喝的时候确实不容易尝出味道来。 林氏连忙摆手:“公主,我们没有下毒,荷花村不种植巴豆,我们也没有买过巴豆,你们可以去荷花村搜查。” 她着急解释,云昌抬手打断她的话,“我知道!父皇也知道!” 沈云清猜测:“难道,你们查出凶手了?” 云昌点头:“差不多吧!” “什么叫差不多?公主,查出了就叫查出了,没查出就叫没查出,凡事都讲证据,没有证据之前,最有嫌疑的就是沈云清和她娘!” 李怜华抢过话题,不想给云昌和沈云清细细交谈的机会。 云昌的左手,一直被李怜华紧紧箍着,她觉得有一些不舒服,趁李怜华说话的工夫,将手臂掏了出来。 云昌看向沈云清:“你们是不是要回荷花村?我们边走边说吧!” 沈云清:“好!” 云昌侧头冲李怜华说:“李小姐就请先回去吧,政事商量完,父皇就会放你爹和侯爷他们回家,不必担心。” 话说到这个份上,她该懂什么意思了吧? 只见李怜华愣怔一秒,随后呢喃一句:“公主喊我什么?李小姐?我们、我们不是最好的姐妹吗?” 云昌看着李怜华的反应,纠结半晌才说了出口:“姐妹?有你这样的姐妹,我真的是瞎了眼!” 这话一出,李怜华和沈云清同时惊住了。 沈云清还从没见云昌说过这么重的话,她听南宫峤说过,他们三人关系最好,从小一起长大。 云昌这是……要跟李怜华绝交了么? 一旁的李怜华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末了,才问:“公主的话,我不明白,怜华自问一心一意对公主,从未有半点私心。” 云昌性子急,心里有什么瞒不住,当场便要说出来:“一心一意?一心一意对我和我父皇下毒么?” “什么?”沈云清和林氏同时问出口。 李怜华眼眸下垂,极力掩盖自己的不慌,随后辩解道:“我没有,公主,没有证据的事,你可不要乱说,这可是杀头的罪。” “就因为是杀头的罪,就因为你是我父皇从小看到大的人,我父皇选择再给你父亲一个机会,选择息事宁人,默默将云清放回去。” “可是,你还是不安分,从皇宫一路追着她们到这里。” 李怜华不肯承认,“我一向就不喜欢沈云清,找她茬很正常,但是我真的没有下毒。” 云昌拿出一块帕子,甩到了李怜华的脸上:“这种帕子,一共两块,你当初绣了一块给我,你自己一块,这块是我在凉棚外面的地沟里捡到的。” 李怜华将快要落到地上的帕子捞住,摊开一看,的确是当初她绣的那两块中的一块。 当时为了彰显她和公主的情谊,她分别在角落绣了一个“怜”字和一个“昌”字。 用的是特殊的绣法,整个京城会的就她一个。 所以这两块帕子算是绝版了。 “怜”字的那块给了云昌,“昌”字的那块给了李怜华,两人互相收着对方名字的帕子,寓意美好的友谊。 所以,当有人捡到“昌”字的帕子时,第一时间便交给了云昌。 李怜华呼吸一滞,眼神开始闪躲起来,飘忽不定地看向四周,最后嘴硬道:“那日我的确去过荷花池,那也不能代表下毒的人就是我。” 见她还是不肯承认,云昌眼中露出了失望的神色,随即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罐子:“这里面就是巴豆粉,是从你那块帕子上刮下来的。” 云昌打开罐子,往手心里倒了一点,伸向李怜华:“你要不要尝尝?我拿到帕子觉得可疑,便直接交给太医了,他们鼻子灵,一闻便闻出里面和莲子羹里都一样,有巴豆粉。” 她抬着手,定定地看着对面的李怜华,等她伸手接手里的罐子。 可是李怜华一动也不敢动。 第二百四十一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沈云清将目光放在李怜华身上,冷静得就像对面这个人什么都没做一般。 她甚至不需要问为什么,李怜华针对自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一次,如果不是皇上明智,恐怕她和她的家人此刻已经被砍头了。 身旁云昌的声音响起:“你怎么不伸手?你要的证据都齐全,你还想说什么?” 李怜华:“……” 云昌见李怜华终于知道害怕了,她将手里的罐子收回,又从李怜华手上夺回那块印着“昌”字的帕子。 这个是证据,她必须拿走。 还有,这帕子上是她的名字,她觉得没有必要在留在李怜华那里。 想了想,云昌从自己怀里掏出了那块印着“怜”字的帕子,塞进了李怜华的手中。 “你以后自己好自为之吧!我父皇选择不追究,不是因为你的面子,再有下次,神仙也救不了你。” 云昌语气冷漠,有一丝不耐烦。 算是对两人的关系,做一个了断。 说完,云昌便拉着沈云清的手,朝反方向走去,看也不看身后的李怜华一眼。 原本这种时候,云昌应该心情沮丧的,毕竟多年的友谊说断就断。 可是沈云清侧头观察云昌的表情,见她似乎还算不错? 像是解决了一件大事一般,轻松自在还有点……如释重负? “公主,你不用强装不开心,你没有了好朋友,以后我把我姐姐送给你做好朋友。” 被沈云清抱着的云娇,一脸大义凛然,看着云昌小声安慰道。 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决定将自己的姐姐送出去,云娇脸上的表情只维持了不到一秒钟,随后便委委屈屈地说:“但是,公主,你能不能每个月让我见一次姐姐?” 沈云清:“……”小丫头脑子里在想什么? 云昌:“……”这个小娃娃好逗,我得逗逗她。 云昌轻笑一声,将鞭子别在自己的腰间,然后抬起手掐了一下云娇的脸。 “云娇这么大方,肯将你姐姐送给我?” 云娇鼻子抽抽,随后重重地点点头:“嗯!” 云昌继续逗她:“为什么呢?” 云娇一板一眼地说:“因为公主姐姐和你爹都是很好的人,没有随便惩罚人。” 年纪只有四岁的云娇,还不能理解皇帝是个什么样的职位,只知道很厉害,所有人都怕他,就连她认为很厉害的侯爷,也怕皇上。 沈云清继续语噎:所以她这是被云娇当做谢礼,送给云昌了? 云昌“啊”了一声,尾音拖长,一副我懂了的意思,然后很不客气地将手搭在沈云清的肩膀上。 “嗯,那本公主就不客气了。” 说完,像是想起什么,云昌又补了一句:“不过既然打算将姐姐送给我,就没有要回去的道理,我可不喜欢跟别人分。” 她眼角带笑地说着这些话,眼神却一直观察着云娇。 见云娇一副要哭的样子,她心里直发笑。 就这样走了几步后,云昌才将搭在沈云清肩膀上的手挪开,笑声爽朗,明艳动人。 “放心吧,我跟你姐姐是好朋友,但是她还是你姐姐,我抢不走的,我也不会抢!” 云娇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不骗你!” 见云娇终于不再纠结了,沈云清朝云昌问了一句:“你就这样将所有的证据都拿给她看,就不怕她狗急跳墙,抢过你手里的罐子砸了?” 毕竟,刚刚看李怜华的反应,云昌再慢一拍,她就要上前毁灭证据了。 “她敢?”云昌将手中的药罐子拿在手里,上下抛,边玩边抛,一点也不担心自己没有接中,然后罐子砸在地上稀碎。 上下来回抛了数次,云昌才神秘兮兮地对沈云清说:“其实,我跟你说,这里面根本就不是什么巴豆粉。” 沈云清:“什么?” 云昌解释道:“我这是诈她呢!” 沈云清一脸迷惑地看着云昌,期待云昌快点说。 “帕子是在凉棚边上捡到的没错,我可以确定是她的,不过上面并没有巴豆粉。” “我就是怀疑而已,我父皇认出了帕子,他要我自己去查,我又不懂怎么查,于是便跟父皇提议,将你们先放了。” 沈云清问:“你查证据跟放不放我们有什么关系?” 云昌最后一次将小罐子捞住,塞进了袖口处,有些愧疚地说:“因为我们知道不会是你下的毒,背后的人选择这个时候,一定是要陷害你的。” 她塞好后,将袖子拉了下,稍微整理了一番,才继续说:“所以我和父皇商议一致决定,拿你做一次诱饵,引出那个背后捣鬼的人。” 沈云清:“可是她找我麻烦也不只一次两次了,你也不能凭她跟着我就判断是她吧?” 云昌笑笑,将帕子塞进腰间:“加上这块帕子不就可以肯定了?” 沈云清会心一笑。 还是云昌聪明! 这些阴谋诡计什么的,她是真不爱去想,也只有从小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下的人,才觉得稀松平常。 沈云清:“所以,你从我出宫门之后,就一直跟着我了?” 云昌没有说话,点点头,然后总结道:“这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你刚刚说的,皇上选择息事宁人,选择不追究她的责任,是假的?” 云昌轻“嗯”了一声说:“是假的,不过父皇应该也差不多是这个处理方式。” 她顿了顿,见沈云清没有明白,便继续补充:“那些大臣在昭阳殿的确是商讨国事,是阳城的战事,父皇顺便以此为借口,将他们拘着几天,等查到是谁了,自然会放他们回家。” “不过,这件事是李怜华做的,以我对父皇的了解,他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去治罪李怜华,毕竟她爹是兵部尚书,眼下战事吃紧,阿峤在前线,有很多事都要兵部尚书配合。” 像是极力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云昌说完这一大串,看着沈云清的神色,试探性问道:“云清,你能明白父皇的用心吗?不是不为你讨个公道,至少现在不行。” 沈云清见云昌如此为自己考虑,心中一暖:“公主不必说了,云清明白,就算我是一个农女,不懂什么国家大事,我也要替阿峤考虑周到,不能让他束手束脚。” “也谢谢你替我洗脱了罪名。谢谢你和皇上都能相信我。” 第二百四十二章:这架势…… 沈云清被关了七天,这七天里,荷花村没有出过乱子。 荷花池内观赏的人一天比一天多,连带着有许多小贩将小摊搬来了荷花村后边,荷花坞入口处。 第二天夜里,张大福和甘叔,后边跟着子林,三人一起到了沈云清家里。 张大福和甘叔手里抱着一个大袋子,装十斤大米的那种袋子,不过里面不是大米,而是一阵哗啦啦铜钱碰撞的声音。 他们进来的时候,沈云清一家刚吃完饭。 “清丫头,听说你们被放出来,村民们都嚷嚷着要来看看你呢,被我们挡住了。” 张大福将手上的袋子往桌子放下,脸上带着止不住的笑,朝沈云清对面的位置坐下。 身后的甘叔和子林分别坐了沈云清一左一右的位置。 沈云清挑眉看向这几人。 这架势,是要开会呀! 张大福自从来到荷花村后,在自家屋子后边弄了一块地,专门种植薄荷叶,用晒干的薄荷叶子自制烟叶子。 估计是习惯了这一种口味,哪怕日子慢慢过好,手上有了闲钱,他还是坚持自己做烟叶子。 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支烟叶子,正准备点燃,一眼瞅见蹲在地上玩的云娇,想了想,还是将烟叶子藏进衣服口袋里。 还很不自然地用手摸摸后脑勺,憨笑一声。 沈云清笑道:“那就先谢过村民们了,我们挺好的,不用担心,对了,福伯,这里面是什么?” 张大福卖起了关子,“你猜猜看……” 沈云清低眉抿嘴偷笑,刚刚袋子放在桌面上发出的声音,她都听出了里面的东西,只不过随口一问而已,福伯还真调皮。 沈云清直截了当地说:“我猜,是铜钱!” 一旁的子林,惊道:“清姑娘怎么猜得这么准?” 随后伸手解开绑在袋子上端的绳子,将里面的铜钱全部展现在沈云清面前。 “清姑娘,这是这七天荷花坞的门票收入,还有些大额的银锭没有拿过来,你猜有多少?” 沈云清看着子林,又看向张大福,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们今天怎么一个两个都要我猜?直接告诉我不就行了?” 张大福也跟着笑:“这不是太高兴了么?我们之前在南安村,种几年地也没挣过这么多钱,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璃朝的制度,和以前的大差不差,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低等,于是这些农户一辈子在地里摸滚打爬,挣不到几个钱,但胜在能有个温饱,填饱肚子。 经商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况且也不稳定。 现在他们既种了地,又依靠地挣到了钱,他们依旧是农户,不是商户,地位没变,手上却有粮有钱了。 这种巨大的满足感幸福感,是甘叔和张大福种了半辈子的,都未曾感受过的。 沈云清随手拨弄了几下袋子的铜钱,问道:“全部都在这里了么?你们统计了多少么?也别一直让你们拿着,赶紧分到村民手中吧,还是按原来的方法分,每户人家拿到多少地,按比例分。” 不等沈云清说完,子林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纸张,平摊铺在桌子上:“都已经算好了,清姑娘,你看,甘叔说要先从你这里分起,你是村长,有一份俸银,银锭在福伯家里。” 他顿了下问:“你是要铜钱还是银锭?” 沈云清摆摆手:“不着急,先将投进去的钱拿出来,再来分这些纯收入。” “投进去的钱?”坐着的三人都一脸雾水:“我们没有投任何钱进去,荷花的种子还是你想办法弄到的,后期的那些肥料也是你买的,要算的话,这些应该都算给你。” 沈云清点点头:“那是自然,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是我出的钱我应该拿回,但是村民们也是有投入的。” 她伸出手指,掰着手指一项一项算给其他三人听:“对原本沼泽地的改造,挖沟的人力,后期对荷花的维护,荷花池的清理,还有荷花坞对外开放观赏时,门口的守卫,收银,维持秩序,里面提供吃食的人。” “这些都需要算工钱,不然,大家辛辛苦苦做这么多,只拿一点点,投入不能获得正向的回报,容易缺乏积极性。” 子林一听这么多,顿时有些为难,拿着纸的手,不自觉地揪紧。 他是一个大夫,对草药药材的种类熟悉,算账……勉强只能算清几种草药大概的成本价。 他给村民治病,也只象征性地收三文五文,从不多收。 可是清姑娘每天这么忙,这么辛苦,他又不想多麻烦她,眼下村里识字的除了他就是清姑娘,没有别人了。 一种自己很无用的感觉慢慢升起。 此时,对面的沈云清拿过他手里的纸,又起身走到屋子里边,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张已经有些破旧的纸。 她返回桌边,将纸平摊铺开,跟子林带过来的纸叠在一起,像是一个掌控全局的领导者,双手撑在桌边,俯着身子。 “做什么事,什么工位什么价格,我都标注出来了,子林,你明天去村里问问,这几天大家都干了哪些活,以前的,我都记下了。” “然后登记好了拿回来,我慢慢地算。总的收入也给我一份详单,减掉这些人工成本之后,剩下的才算是我们的纯利润,我们再按照所种土地面积来分账。” 听说沈云清自己算的时候,子林松了一口气:“好的,清姑娘。” 随后又响起脑中那个想法,斟酌几下,最后还是决定说出来:“清姑娘,我有一个想法,算起来对我们荷花村应该有好处!” 沈云清将纸张整齐对折再对折,头也没抬地问:“什么想法都可以说,有想法是好事,说出来大家一起听听……” 子林刚站起来,复又坐下,“村子里还有一部分小孩,我们来到京城也快一年了,你看村子里识字的,除了你就是我,其他人都不识字,你看我们要不要建个学堂?” 荷花村离主城区有点远,再说那些私塾的费用也贵,还不如自己筹钱办一个学堂。 这个想法很好。 沈云清无比赞同地点点头:“可以建,如果要建学堂,那估计这些钱分到村民手里就没多少了,毕竟建学堂要花很多钱,你明天去登记的时候,顺便问问村民的意思。” 子林眼里带着笑意:“好!” 第二百四十三章:荒唐的想法 第二天,子林花了一天的时间,将沈云清要求的,都一一拿笔做了登记,顺便趁着闲聊的时候,大致统计了一下,荷花村里现有的学龄前儿童,足足有三十八个。 这完全够一个学堂的名额了。 问了大多数村民的意见,都说愿意出资建学堂。 他将统计好的一并交给沈云清,沈云清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将这些账算好。 建学堂是一项大工程,既然大家都愿意建,沈云清决定荷花坞赚得第一笔钱,就先暂时不发了…… 从选地址,找工人,买材料,哪一样都需要钱。 她掂量着那袋铜钱,觉得估计不够,想起上次子林说的,那些银锭被福伯保管着,沈云清在这一天中午,来到张大福家里。 张大福家离沈云清家不过十来米,沈云清走在屋巷子里,尽量往阴凉的地方走。 还没走到张大福家里,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还夹杂着哭声。 她仔细听了下,像是福婶的声音:“我没有,二丫也没有,你不要乱说!” 只有这一句声音比较大,后面呜呜咽咽的,也听不太清楚。 沈云清刚走到门口,顿住脚步,在考虑要不要进去。 估计老两口因为家里一点小事拌嘴呢,自己这个时候进去撞见,不挺尴尬的? 她踌躇没多久,就准备掉头回家,想着晚上再来,背后响起了福伯的声音:“清姑娘!” 沈云清转过身,笑道:“福伯,你家里有事的话,我就等会再来。” 张大福摇摇头:“没事,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见他这么问,沈云清还是决定将自己的来意说清楚,反正来都来了…… 她快几步跨进张大福的家里,用土砖垒成的屋子,地面还算干净,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 福婶和她的二女儿正靠在一起,站在一旁,垂着头,见沈云清进来也没有打招呼。 沈云清似乎有些尴尬:要不明天来? 她看向张大福:“福伯,你们这是吵架了?” “没有!”张大福一口否认,可是眼底的神色却是有些焦躁。 他最近和沈云清一起在忙建学堂的事,想着沈云清来找他估计也是问关于学堂的事,他朝福婶说了句:“别杵在这里了,赶紧去找吧!” 一旁的福婶这才带着二丫从后门出去了。 “清丫头,是不是建学堂的事,缺什么?你说,我立马找人去城里买来。” 张大福对于学堂的事积极性较高。 沈云清见他这么直接,也就不扭捏了,点头道:“确实缺点东西,需要找你要。” 张大福搬了条凳子给沈云清坐,“你说,是什么?我去拿……” 沈云清:“是之前荷花坞收的那些银锭,子林不是说你保管着么?现在建学堂,要花很多钱,我昨天算了一笔账,光靠那一袋子铜钱不够。” 她说完,便看向张大福,原本以为他听后,二话不说就会拿给她。 没想到,张大福神色不对,很是为难地看着沈云清,就是没挪动步子。 沈云清:“福伯?怎么了?” 张大福低着头,眼睛左右瞄了下,想了下,最后还是决定跟沈云清坦白,毕竟,这不是小事。 “那个,清姑娘,这个银锭一时半会没办法给你……” 沈云清心中有一丝不祥的预感,她愣怔一秒,抿了抿唇,随后问道:“为什么?” 她仍旧坐在椅子上,对面的张大福也坐着,此刻正坐立不安,双手互相揉搓着,将手上的烟叶子搓得粉碎。 沈云清只得放缓语气,稍稍安抚:“福伯,出什么事了,你尽管说,出了事大家一起解决,你不用一个人扛着。” 见沈云清这么说,对面的福伯才勉强镇定下来,坐直了身子说道:“那些银锭不见了!” “什么?”沈云清的反应有些大,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什么时候发现不见的?” 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对面的张大福后退几步,头垂得更低了,像是察觉到自己过激的反应,沈云清清了清嗓子,尽量放平语气:“福伯,没事,你先跟我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兴许是忘记放在哪里呢?” “我相信我们荷花村的村民,不会是这种偷鸡摸狗的人。” 有了沈云清这句话,张大福才算平稳了情绪,他慢慢坐下,双手揪着衣角,慢慢说:“今早,我准备出门前,想着建学堂估计要花好多钱,就想去数下银锭,看够不够,没想到连着袋子都不见了。” “我和你福婶找了一上午都没找到,晚上我们都锁着门,不可能进贼了,我着急得不行,冲二丫吼了几句,问她有没有拿。” 所以刚刚沈云清进门的时候,福婶和二丫的神色才不对,一副要哭的样子。 沈云清:“福伯不要乱说,二丫那么听话的一个孩子,怎么会是她呢?再好好找找吧!” 张大福有些着急,刚坐下没一会,又站了起来:“我也是着急!清姑娘,如果、万一找不回,就算在我头上吧!往后的村里分红,直接扣吧。” 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户,沈云清让他保管银锭,是对他的信任。 他的责任感驱使他必须这么做。 但是那一大笔钱,估计要做个好几年才能还清,这可是荷花村的公款啊! 沈云清根本没将那些钱放在眼里,即使没有这些钱,想要建学堂,她随随便便从铃铛空间里掏一根金条出来,不就够了? 但是,这些钱是大家一起努力得来的,她可以不重视,村民们可不能不重视。 沈云清掂量几下,这事不能让张大福认为不重要,但是也不能让他认为太重要。 她想了想说:“先不要说那么多,先找要紧,万一找不到再说,这是村里的公款,你代为保管本就不容易,没道理全部要你赔,实在不行,我们到时候开个会商量吧!” 沈云清说完,开始观察张大福的家里。 一扇大门,外有铁锁,里面有门闩,几扇窗户也都用铁丝网封牢了。 这么大点的屋子,如果有人想偷偷进来,应该是很容易被察觉,除非,福伯一家睡着了打雷都叫不醒的那种。 这时,沈云清脑海中想起一个荒唐的假设…… 第二百四十四章:监守自盗? 沈云清绕着张大福的屋子走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突破口之后,她站在窗子边陷入沉思。 如果说……假设没有人能偷偷进来,那会不会是福伯……监守自盗? 毕竟是这么一大笔钱,劳苦半辈子的人没见过,起了贪念也很正常。 这个想法刚一冒出来,脑子里就回想起刚刚张大福说的话:“如果找不回,以后的分红就扣掉,直到扣完为止。” 那个荒唐的想法,瞬间从沈云清的脑子里逃走了。 福伯这么老实本分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即使他拿了,他都说了他要还的。 沈云清摇了摇了,小声嘀咕了句:“你想什么呢?” 这句话是在骂自己,却不小心被张大福听见了,他愣道:“清姑娘,你说什么?” 沈云清回转身,摇摇头:“没什么!福伯,我看你这屋子,也不像进过贼的样子,你们要不再仔细找找,毕竟家里杂物多,说不定藏来藏去,自己也不记得了。” 她这么一说,连张大福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没找仔细了。 只得迷茫地点点头:“那……好吧,清姑娘,我就再找找,等找着了,立马给你送过去。” “嗯……” 沈云清从张大福家里出来的时候,看见二丫蹲在屋后的水井边玩石子。 这个姑娘也是可怜,在南安村屠村那晚,亲眼看见自己的姐姐和弟弟,倒在白狄人的刀下,她脸上也被砍了一刀,留下一道又深又长的疤。 当时那种情况,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住,只管到处躲藏,她能捡回一条命也是不容易。 只是脸上的疤太吓人,她的性子也越来越闷,都不爱跟村里人说话。 沈云清上前一步,右手搭在她肩上,二丫比沈云清小了几岁。 “二丫,你在这里做什么?去我家玩么?” 下一秒,搭在二丫肩膀上的手,被她甩了下来,她看也没看沈云清一眼,埋着头进了屋子。 沈云清:“……” 怎么对她这么大敌意? 沈云清没多在意,毕竟她平时跟二丫接触少,不清楚她的脾性,跟张大福接触,也大多是因为村子里的事。 想了想,还是先回家吧。 不管那些银锭找不找的到,她都要将帐算清楚,将学堂该定的事定下来。 这一忙,就忙到了深夜。 此刻荷花村家家户户都已经熄灯睡下了,劳作了一天,就连村口的那只狗,都吐着舌头趴在狗笼里大睡。 只有沈云清一个人,还点着油灯,翻着手里的账本。 村子里的设施越来越完善,要记录的东西越来越多,她掐着眉自嘲道:“我明明是一个手拿85式,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现在却在这里算账?做会计?” 而以此同时的张大福家里…… 搜了一整天没什么发现之后,张大福在晚饭的时候,多喝了半碗酒,加上这几日确实累着了,没多久,就将这桩烦心事忘了,倒在床上睡着了。 当真是酒能忘愁…… 而福婶一向都是一个睡眠很好的人。 此刻,在另外一间屋子内,二丫摸摸索索起床了,她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朝爹娘的屋子里看了眼,确定不会将她们吵醒之后,手里拿着个包袱准备出门。 夏日的夜里,朗星高挂,一轮满月正正地悬挂在荷花村的上空。 窗户外撒进的月光,照亮了二丫怀里的东西。 她怀里抱着的,不是别的,正是今日张大福和福婶找了一天的银锭袋子,她换了一个破旧一点的布包着,上面还有一层泥土。 她将袋子藏在了屋子的墙里,又用外面的一层土砖覆盖住,这才骗过了张大福,骗过了所有人。 二丫将袋子往怀里藏深了些,她不敢走正门,正门的门闩是一块很大的木头,想要从里面出去,就必须拔出门闩,那个木头一动,声音就很大。 她脚步迈得极大,落脚很轻,掉个头,往后门方向走…… 后门上只挂着把锁,从里面很好打开。 就一个屋子这么大点的地方,几米远的距离,却被她走出来千山万水的感觉。 每落一下脚,都极轻极轻! 约莫一炷香后,二丫出现在下午的那口水井旁,她定定地看了几眼水井,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城里方向走去。 刚到村口,迎面就碰见一个人。 二丫身形顿住,转头就要朝家里跑,而对面那人也没让她如意,在后面追得脚步飞快。 三两步就扯住她的手臂:“你跑什么?” 那人正是沈云清。 沈云清算完账,想着去看看荷花坞入口的门有没有锁,担心邻村有人眼红,跑来使坏。 绕着荷花坞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这才准备绕道回家睡觉。 没想到二丫被她撞见了…… 这个女孩子,半夜三更想去哪? 沈云清扯着她的手臂,见她还一直挣扎,便声音大了些:“你再乱动,我要喊你爹起来了!” 说了这句话,二丫才老实了些,不过,手似乎将怀里的东西抱得更紧了。 沈云清也注意到她的这个举动:“你怀里拿的什么?” 二丫:“要你管?” 沈云清:“我是村长,按道理所有的荷花村村民都归我管!” 二丫白了她一眼:“我爹才是村长,你凭什么抢他的位置?” 沈云清:“……” 她怎么是抢的呢?这明明是所有村民投票选举的。 考虑到张大福当村长时,二丫年纪还小,所以有这种想法也不怪她。 沈云清没有跟她计较这些,拽着她的手臂往家的方向走:“回去吧,大晚上,一个姑娘家出门不安全!” 她手上没用什么力道,本想着拉着二丫走,没成想,根本拽不动。 “???” 沈云清回转身:“你大晚上想去哪?” 二丫依旧沉默。 从她刚刚怼了沈云清两句之后,就不太愿意回答沈云清的话。 沈云清劝她她不听,沈云清吼她她也不怕,沈云清直接拽她她也是僵在那里。 这还真是一个叛逆期的小少女。 软磨硬泡行不通之后,沈云清下一个动作,直接让二丫尖叫起来:“你干什么?你放下我!” 只见沈云清一只手用力,将二丫直接抗在了肩上,往张大福家的方向走去。 此刻,沈云清还没有发现,二丫怀里的银锭袋子…… 第二百四十五章:二丫偷拿银锭 从村口到张大福家,不过几百米的距离。 沈云清愣是走得艰难,因为肩上的二丫很不配合,用手使劲地捶她的后背。 两人挣扎弄出的声响,吵醒了村口的那只狗,狗脖子上拴着一条铁链,关在狗笼里,此刻正对着沈云清狂吠。 当初拴条狗在村口,就是防着有人进村使坏,也算是一个警铃作用吧。 “汪汪汪”的狗叫声,吵醒了挨得近的几乎村民。 有几家点燃了油灯,甚至还能听见细细碎碎的声音。 沈云清朝那只狗“咻咻咻”几声,又丢给它一根骨头,那只狗见着沈云清,发现有些面熟,这才闭了嘴,伏在地上啃骨头。 越走近张大福家,背上的二丫就挣扎得越凶。 “沈云清,你放我下来,我的事不要你管!你少掺和……” 她似乎又急又气,说的话还带着哭腔。 见她似乎另有隐情,沈云清在离张大福家百米外,将二丫放下。 “好,我不掺和你的事,但是你必须自己回家,现在外面那么乱,这么晚你跑出去,万一有什么危险怎么办?” 二丫侧对着她,瞪了她一眼,眼睛仍旧看向村口,可能知道她多半走不了,于是,不等沈云清催促,便拐个弯,仍旧绕道她家后门口,那口水井旁。 沈云清很好奇:“你似乎很喜欢这口水井?你在里面藏了宝贝么?” 二丫:“关你屁事!” 沈云清:“……” 她见沈云清站在家后门口,不打算离开的样子,不得不硬着头皮伸手去推门。 她刚刚出来的时候,只随手将门带上,并没有锁上,此刻只轻轻一推,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刚一打开,门口站着的两个人,将沈云清和二丫吓了一跳。 张大福和福婶身上都披着件薄衣服,手里拿着油灯,准备开门。 “二丫?”张大福显然没预料到会在屋外见到二丫:“你这是去哪?” 二丫眼神开始闪躲,有些慌了神,手里抱着的东西也被张大福瞧见了。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张大福拿起手中的油灯,往前走了几步。 一旁的沈云清听这话,才将视线看向二丫的怀里。 刚刚在村口,她手上没有油灯,加上月光朦胧,沈云清也没仔细瞧二丫。 现在仔细一看,才发现二丫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上面还沾着很多泥土。 站在门口的二丫,一只手还维持着推门的姿势。 发现几个人的目光都放在自己手里的包袱上,瞬间开始紧张了。 “没什么……”二丫搂紧了怀里的包袱,想将包袱藏起来,就这慌乱的瞬间,沈云清还发现她瞪了自己一眼。 “拿过来给爹看看!” 张大福对这个唯一幸存下来的女儿,呵护有加,对她说话都是温声细语。 见二丫愣在那里没动,张大福上前一步,将二丫拽进了屋子里。 一旁的沈云清见二丫已经回家,也没自己什么事了,便冲张大福说了句:“福伯,那我就先回去了!” 只是一句简单的交代,沈云清说完,便抬脚往自己家方向走去,被身后的张大福喊住:“清姑娘,先进来坐会,跟我们讲一下二丫去哪了?” 说完,便拉着二丫进了屋子,连沈云清拒绝的机会都没给。 沈云清刚抬出去的脚步,又收回来了,末了,才抿嘴摇摇头:今晚是别想睡了! 随后,低头走进了张大福的家里。 福婶已经将正屋中的油灯点亮。 张大福已经将二丫手中的包袱拿在手里,仔细翻看之后解开了袋子。 “爹……”二丫神色紧张,想阻止张大福,又不敢明说。 就这样,那些银锭被张大福倒在了桌上。 …… 随着银锭叮铃哐啷的声音落下,福婶不敢置信的叫声响起:“二丫,这些钱原来是你偷了?” 二丫不服气:“这些钱在我们家,自然是我们的,我怎么能叫偷呢?” 话说得理直气壮,不带半分愧疚。 “啪”一声脆响。 张大福一个巴掌甩在二丫的脸上。 他第一次这么冲动,二话不说就打了二丫,“这是整个荷花村村民所有的钱,怎么能说是我们家的?” 说话的语气倒是依旧温声,像是在和二丫讲道理。 这个举动来得突然,吓得沈云清一惊。 她连阻拦的机会都没有,此时只得劝说道:“福伯,先不要动手打人,问清楚情况再说。” 可是对面的二丫,一点都不领情,她捂着被打的那侧脸,上面刚好一条长长的疤痕,此刻更是青红相间。 “爹,你打,你使劲打,我这个样子是不是给你们丢脸了?你们是不是后悔当初在南安村,救下了我?” 她说完,又用手指着沈云清,咆哮道:“你们是不是最喜欢她?她什么都会做,长得又漂亮,嘴巴又会说,你们是不是很想要一个这样的女儿?” 二丫一口气说完这一长串,眼神哀怨地看着张大福和福婶,视线跳到沈云清身上时,则多了敌意。 张大福打完,才后知后觉自己做了什么。 见二丫说的话如此离谱,张大福上前一步,想摸摸二丫的脸,被她后退几步拒绝了。 “二丫,爹不该打你,但是你也不能有这种想法,无论你长成什么样子,你都是爹娘的闺女,爹娘只有你这么一个孩子,你有什么困难跟爹娘说,好不好?” 他又进了一步,捉住二丫的手,拉着二丫在一旁的椅子坐下:“跟爹说说,大半夜拿着那些银锭要去哪?” 可能是二丫一直都很乖巧吧,也可能是二丫能做出这种事,纯属于被人挑拨。 她渐渐被张大福的话说服,情绪平稳下来。 低眉思忖良久,才低低开口:“我想去治脸……” 说完,脸上有一丝憧憬和希望,反手握住张大福的手。 “爹,城里有人会治我脸上的疤!你知道吗?只要三百两就能治好,我、我不想这么丑地过一辈子。” 沈云清:“……” 原来是这样! 这么算来,二丫也情有可原,毕竟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 眼前的张大福和福婶都没有料到,二丫偷拿这些钱,是为了治她自己脸上的疤…… 第二百四十六章:二丫进城治疤 还是福婶反应过来,先开的口:“二丫,你想治脸上的疤,可以先跟爹娘说,爹娘会帮你想办法的,这些钱你不能拿,这是村民的钱,我们拿了作为私用,属于挪用公款!” 二丫显然已经听不进这些了,她反问道:“三百两,我们去哪里拿三百两?” 这话问住了张大福和福婶。 他们两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指望种地一辈子也攒不上这些钱。 况且桌上的银锭也没有三百两。 荷花坞七天的收入,还没达到这个高度。 沈云清此时适时地插了句嘴:“京城哪里的名医?我们明天去看看,如果真有本事,你先拿这些钱去治疤。” 钱总归是人慢慢挣来的,荷花坞依旧在开业,至少要等整个暑夏过完,游客才会慢慢变少。 之前是她这个村长疏忽了,应该根据每家的实际情况来分红的。 不过,沈云清这话一出,张大福和福婶都连忙拒绝:“清丫头,那怎么成呢?我们不能挪用村民的钱。” 沈云清摆手,示意他们不要说,随后解释道:“这些钱也不是白给,算是先借给你们,我会跟村民说清楚,大家都能体谅。” 村民现在属于地里有粮,池里有鱼,家里有菜,手里有钱,没什么大的开销的情况下,才愿意将这笔钱拿出来修建学堂。 学堂已经开始动工了,一般都是等竣工后才开始清算结账。 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 可以先给二丫治脸。 沈云清说完,定了几秒,询问道:“你们看如何?” 见对面三人都没有反对,沈云清又说了:“但是,我必须见到那个名医才肯放心!” 什么样的名医敢夸下海口,保证能治好这么深的刀伤疤。 就算现代先进的医疗设备,也只能依靠手术整容,才能修复如此可怖的疤痕。 张大福和福婶异口同声:“那是肯定的,没见到人,谁敢轻易让他治,清姑娘毕竟有眼见,我们相信你……” 话还没说完,二老就看见二丫幽怨的眼神,瞬间闭了嘴。 这丫头现在心思怎么如此敏感,他们只是夸几句沈云清,都能被她曲解为想要沈云清做女儿! 几人这么商定之后,决定第二日去京城。 那些银锭子便由沈云清先拿走保管了。 二丫这才相信,沈云清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心中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要变得比沈云清更漂亮,以此来吸引子林的目光。 第二日,京城西街的药堂门口处。 沈云清带着张大福福婶和二丫,四人正仰着头看向这间药堂最上方的匾额。 “同、仁、堂!” 沈云清抿了下嘴唇,有些无语:这个名字怎么在哪个朝代都烂大街呢? 身旁的张大福和福婶不识字,光看那个用粗体毛笔写的繁体字,就觉得这里的大夫肯定很厉害。 “果然是名医!”张大福感慨了一句。 沈云清无情拆穿:“是不是名医,得先看医术,光看店面装修是没用的。” 也有可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 张大福:“清姑娘说得有道理!” 沈云清侧头问二丫:“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还有,你有没有事先问过子林?他医术算还可以,虽然比不上太医。” 二丫低着头摇了两下:“子林哥哥说,他不懂这个,他只能治治伤寒之类的病症。” “这样啊……”沈云清接过话头,尾音拖长,似乎不太相信二丫的这个说辞,既然来了,“那我们就进去问问吧!” 同仁堂里面空间很大,三面墙都摆满了柜子,柜台上也铺满了各式各样的草药。 一进到这里,一股苦味便扑鼻而来。 沈云清只简单扫了一眼,觉得……不像医馆,倒像是药堂,专门卖药的店? 店里很快有一位小二上前跟她们打招呼:“几位,有什么需要,可是需要买药?” “本店刚好满一周年,买两包送一包,金额满十两赠送一根党参,满二十两赠送一根人参须。” 这话术,和现代的药店可真像啊…… 没碰见过这种推销方式的张大福和福婶,嘴巴张得老大,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啊?药堂这么急着出售药吗?我们没有病,买这么多药岂不是浪费了。” 那位小二听见张大福说没病,脸色瞬间难看了几个度,挎着脸说:“没病进来做什么,浪费我的时间。” 说完,便打算离开去招呼其他顾客。 一旁的张大福被怼得愣在原地,沈云清倒是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 她快一步拉住小二:“我们虽然没病,但是我们是来治伤疤的,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位名医,我们想让那位名医看看这位姑娘脸上的疤。” 二丫今日第一次来到城里,为了不引起别人诧异的目光,她用一块白布将自己的脸遮住了一半。 此刻,沈云清为了让小二看得更清楚,扯下二丫耳侧的布给小二瞧了一眼。又立刻给挂了上去。 疤痕有些触目惊心,就连小二都有些吓到了,他那双贼贼的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几个人的穿着,随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便摆摆手不耐烦说:“名医去城外出诊了,哪里会时时刻刻在店里坐着,你们改日再来吧!” “改日是什么日子?总要说个具体的时间段吧?不然我们到时候又白跑一趟。”沈云清上前一步说。 小二提高音量:“哪有什么具体的时间段?名医忙得很,哪里有时间替你们诊治,去去去,赶紧走,我忙得很。” 见他态度如此恶劣,沈云清本想扭头就走,但是见二丫期盼的眼神,还是犹豫了片刻。 此时,二丫上前一步,扯住小二的袖子:“可是那位名医说,只要我来找他,他就在的。” 小二甩开二丫的手:“你以为你自己是公主呢?所有人排着队替你诊治?” 一旁的沈云清冷眼看着小二的嘴脸,“啊”了一下,尾音上扬,打了几个转,像是突然明白什么。 下一瞬,她从袋子里掏出两个银元宝,在小二面前晃了一圈,又到了自己手里。 “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见那位名医了?” 小二的眼睛一直随着银元宝转,最后停在沈云清脸上,不耐烦的神色瞬间消失,脸上堆起了笑脸:“自然是可以的。” 第二百四十七章:形迹可疑的黄半仙 小二的嘴脸转变得这么快,就连一旁的张大福和福婶都明白了一丝不对劲:他们这是被狗眼看人低了啊! 沈云清手上拿着那枚银锭,倒是没有立刻给小二,她神色淡淡地问了句:“你确定名医现在真的在?不然,我下次来?” “不用下次,名医就在里面,我带您去。”小二对着沈云清点头哈腰,准确说,应该是对着沈云清手里的银子点头哈腰。 沈云清将银锭向上抛去,然后右手快速横扫过去捞住银锭,就是不打算给小二。 “前面带路!” 为了得到这么一笔小费,小二很没骨气地供沈云清驱使。 药堂最右边有一道门,小二推开门,还很贴心地替沈云清挽着帘子:“就在里边。” 沈云清走在最前面,后面依次是张大福、福婶和二丫,直到几人都进了里面的屋子后,小二这才将门关上。 “这位姑娘,你看我已经带你们进来了,这、这银子……” 外堂的药铺还需要人看守,他不能进到里面呆很久,只能止步于此,又很不甘心地指了指沈云清手里的银锭。 沈云清没有多犹豫,很爽快地将银锭丢给他,反正还会要回来的。 她用教训人的口气说了句:“以后学机灵点,不要狗眼看人低!” 拿到了银锭,小二满脸堆着笑:“是是是,姑娘教训的是……” 说罢,退出了内堂,出了那扇门。 内堂进去是一个四四方方的露天院子,正对着她们的那一面,有一个会诊台样的地方,有几个正站着排队。 沈云清走近了些便看见那个自称名医的人,是个老者,半白的头发和寸长的胡须,瘦削嶙峋,看着到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依稀听见排队的人有人称呼他为“黄半仙”。 本着先来后到,沈云清几人站在队伍最后面排着队。 一炷香后,终于轮到沈云清她们了。 “下一位!” 黄半仙微眯着眼,看向面前的几人,沧桑浑厚的声音从他的喉咙里发出:“哪位需要看病?” 二丫一屁股坐在会诊台前面的椅子上:“我、我我。大夫,是我啊,你那天说要我来找你的。” 她边说边解开挂在自己脸上的白布,露出可怖的伤疤给黄半仙看。 可是对面的明显愣了一下神,沈云清有一瞬间觉得这位黄半仙压根就不认识二丫。 下一秒,黄半仙释然,脸上露出笑容:“是你啊,小姑娘,你筹到钱了?” 二丫指了指后面的张大福和福婶,点头道:“嗯,我爹娘都来了,她们会想办法的。” 听到二丫的话,黄半仙脸上的表情淡了些,追问道:“你的意思是,还没筹到钱吗?你脸上这个疤太难根除了,没有三百两,我买不到这么好的药!” 这个黄半仙三句两句不离钱,让沈云清很不舒服,正常的大夫,不应该先跟患者聊病情,二丫年纪还小,她父母都来了,应该需要更多了解二丫的情况吧。 思及此,沈云清侧眸望了福伯一眼,他们都一脸懵地站在原地,不知该说什么。 她只能站出来问道:“大夫,二丫脸上的疤具体是个什么情况,能跟我们详细说说嘛?” “你是?”会诊台那一侧的黄半仙,眼神警惕地看着沈云清。 沈云清:“我是她姐姐!” 既然都说了是一家人,那就说是姐姐最好了。 前面坐在椅子上的二丫也没有反驳,只用迫切的眼神看着黄半仙,希望他能说出肯定的答案。 黄半仙点点头,开口道:“你妹妹这个情况,有点复杂,疤的面积太大太深,时间又隔了这么久,不好治。” 说来说去半天,就是没说怎么治。 沈云清单刀直入:“那具体要怎么治?” 黄半仙:“这个,一句两句也说不清……” 沈云清:“一句两句说不清,那就多说几句,将病症说清楚,将治疗情况说清楚,我们不急,可以慢慢听。” 黄半仙眼神开始闪躲,有些坐立不安。 沈云清又追问道:“大夫,这也不行?” 黄半仙摆摆手:“不是不是,姑娘误会了,我是内急,要出恭。” “哦……抱歉!”沈云清并不认为这话可信,但是人有三急,没办法,她点点头:“大夫可以先去,我们在这里等着就是。” 她可是花了一锭银子的小费,才被带进来会诊,也算是走了后门了,难道花了那么多钱,连一个治疗方案的信息都听不到么? 黄半仙无法,只得起身,提着衣摆往身后的屋里走去。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关上,步履平稳,哪里像一个内急需要出恭的人? 他进的这个屋子里面宽敞,内侧还有一个房间,他径直走了进去,将门打开又关上。 房间里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锦衣华服,浑身珠翠,却被一身亮眼的粉色遮盖住光芒,她旁边站着两个老妈子,垂着头恭敬地候着,大气不敢出。 黄半仙上前,“扑通”一声跪在这位锦衣华服的小姐面前:“小姐,我我、我实在不懂啊,那个傻丫头身后跟了一个人,太聪明了,问了我几个问题我都答不出,我感觉我要露破绽了。” 这位粉色锦衣的小姐,正是李怜华。 她把玩着手上的帕子,皱着眉轻“啧”一声:“傻丫头也不傻嘛,竟然知道搬救兵,你随便胡扯就是,我就不信,她还能什么都知道?连医术都懂?” 黄半仙擦着额头的汗,身子有些哆嗦:“她好像还真的懂!” 刚说完,背上便被李怜华踹了一脚,只听她骂道:“你搞清楚,谁才是大夫,她就算懂也只是一知半解,你既然出来混,难道连这一点话术都不会说么?” 黄半仙此刻才开始后悔,他真的不该在大街上,挂个江湖名医的号行医骗钱了。 这样的话,他就不会被这位高官家的小姐看中,命令他做这些,现在连跑都没机会跑了。 他生生受着李怜华的脚,试着讲道理:“小姐,你要不找别人吧!” “哼!现在想退缩了?要不本小姐将你送回公子那里……” 第二百四十八章: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黄半仙听闻,身子直接歪在一侧。 他本是外地进京的江湖医士,靠着三脚猫的医术,替人治治头疼脑热,倒也能够自己的温饱。 来到京城这个繁华城市之后,便迷了双眼,甚至被青楼门口那些叫客的姑娘迷得走不动路。 为了能有大把的钱挥霍,他开始靠着一点点医术,夸大其词,行医撞骗。 病人的心理,他都懂,哪怕一点小小的风寒,他随后说一句,若不及时治疗,日后可能会恶化成其他病症。 这时病人就会开始慌神,然后问他有没有补救的办法,他便掏出自己事先熬好的药丸,原本两文钱一粒的普通风寒药丸,被他添油加醋一番,叫到十两银子。 老百姓们很爽快,个个都会掏钱买药丸。 尝到了行医撞骗的甜头,他转头就扑进了青楼姑娘们的怀抱。 真是打开了他新世界的大门。 从此越发不可收拾。 直到……他在湘云坊头牌的房间里,被一个侯府公子给打了出来,这才摊上了麻烦。 原来,这头牌算是被侯府公子包养的那种,他那次喝酒壮胆,将身上的全部银钱砸了出来,头牌看见这些钱,哪有不赚的道理。 想着反正侯府公子每个月这个日子都不会来,便将他带进了房间。 二人一番云雨,黄半仙深深体会到,头牌特有的魅力,差点让他老命死在床上。 勉强挺了过来,正准备出门时,房门被一脚踢开,他胸口被人正正踢中,“你个老贼,老子的女人你也敢碰!” 随后,黄半仙都没看清对方到底有几人,被他们一顿毒打,直接打得倒地不起。 恍惚间,好像听见湘云坊头牌嗲嗲的声音响起:“二公子,奴家、奴家是被他威胁的!” 这话一出,好嘛……又是一顿毒打。 黄半仙想着刚刚在床上滋味销人的头牌,转头就污蔑他霸王硬上弓。 他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想硬上弓也没那个能力啊…… 算了算了,打就打吧! 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以后还是去小楼里找小姑娘吧,这个名气太大,心机太深。 抱着破相消灾的想法,黄半仙抱着头,任由这些人的拳脚踢在自己身上。 赶紧打,打完扔出去,他过个几天又能重头再来。 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些人打了一炷香之后,并没有打算放过他。 那位侯府公子生得俊朗,此刻手里拿着一把匕首:“这事没完!” 黄半仙被下人拉着跪在公子的身旁,看着对方手里的匕首,瞬间吓尿了。 拳打脚踢他不怕,最多破点相,但是出刀子,那可不行,那得见血! 他怕血…… 黄半仙很没骨气地开始求饶:“爷,饶了我,饶了我……我事先不知她是你的人!” 公子懒得听他废话,将手中的匕首掷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滑过,刀尖正正插在他的指缝间。 只差一丝距离,他就要失去替人诊脉的本事了。 面前的公子声音冷冷道:“不知她是我的人?哼,整个京城谁不知道,小香儿是本公子的心头宝?” 黄半仙稍稍将手往后缩,尽量不挨着匕首,他很诚实道:“我的确不知啊,今日我多喝了点酒,进了湘云坊,便找老鸨要店里最漂亮的姑娘。” “她们谁都没跟我说啊,我、我……” 我个半天,黄半仙脑子像是短路了,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座上的公子似乎不打算放过他。 这时,门口响起一个声音:“阿赫,这个黄半仙好像是行走江湖的医士,近期在京城挂摊替人看病,对我有用,要不,给我?” 黄半仙不敢抬头,光听声音,依稀能感觉到,是一位不好惹的世家女。 他今天怎么这么倒霉?一个侯府公子不够,还来一个世家女? 他低着头,眼睛不住地左瞄右瞄,瞄到一点粉色从他手上滑过。 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黄半仙顿时有种前途未卜的忧伤感。 没有听见侯府公子的声音,只听头顶传来一句话,是那位世家女的问话:“本小姐想让你替我办件事,事成之后这件事便作罢,你看如何?” 黄半仙立马就答应了:“好的好的!” 想想当时这种情况,一只匕首立在他眼前,像是随时要割断他的脖子,那个很不友善的公子正一脸要吃人的表情瞪着他, 这时这位人美心善的小姐提出,只要他帮忙做件事,他就可以自由了…… 这种好事,上哪去找? 哪怕要他去杀人,他也肯去做啊…… 于是,他从那日后,便被这位世家女带走了,几天之后,他才后知后觉的知道,这位世家女,是兵部尚书府的千金李怜华,那位侯府公子,是京城最圣宠的宣阳侯家的二公子。 一听这个身份,黄半仙差点被门槛绊倒摔死。 他他他他……他就是一个靠着点三脚猫的医术,招摇撞骗的骗子,怎么就惹上这些大人物了? 可是,他没得选…… 他只能按照李怜华的要求,来到“同仁堂”坐镇,只为等着一个脸上带疤的丫头来。 哄骗她下定决心割除脸上的疤。 原本黄半仙打了退堂鼓,割除疤这样的事,做不好会要人命的,万一……不成,那他不就是一个治死人的大夫了? 相比于治疗一些头疼脑热,这个罪过可就大了,一个不小心,自己就能把自己送进牢里去。 可是当他随口开了个三百两的数目,对方那个小丫头都不带半分犹豫时,他心动了。 三百两啊…… 他骗得最多的,也就是五十两。 况且,李怜华要他做的,也就是尽量说服丫头来治疤,价钱随便开,对方不会在意的。 他突然就释怀了,这丫头看着傻愣愣的,穿得也不怎么的,但是听说三百两,眼睛都不带眨的,说不定又是哪位高门傻女。 或者……是这位李怜华嫡出的姐妹?为了争夺家里的地位,这位李怜华仔背后使手段? 黄半仙,瞬间脑补出一部撕逼成家产夺位的大戏。 既然李怜华算是他的半个救命恩人,就……勉强帮她一次吧! 后来才知道,这根本就是他的猜想,李怜华和那个丫头,半毛钱关系没有。 可是,此刻,面对外面那个高高瘦瘦的二丫的姐姐(沈云清),黄半仙瞬间觉得,她比李怜华更不好对付。 第二百四十九章:治疤 听闻李怜华如此说,黄半仙摇摇头:“不、不用,那个赫公子见着我,就想打我,我可不敢再见他。” 座上的李怜华手上拿着一把蒲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摇着,薄纱随着扇子扇出的风,往一边滑下去。 黄半仙刚好抬起头,看见这一幕,喉咙瞬间干痒起来。 相比青楼那些姑娘,这些个世家女清白多了,滋味估计也要销魂多了…… 脑子有一瞬这样的想法,黄半仙伸手拍了自己一巴掌:不要脑袋了,敢打主意到小姐身上,真是脑子里全是废物。 座上的李怜华却不知道他脑子那些龌龊的想法,只当他是对他自己当初爬上小香儿的床悔恨不已。 她还好心说道:“阿赫这个人,不好别的,就爱逛这些秦楼楚馆,小香儿乖巧,深得他心意,你说你找谁不好,偏偏找她?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敢在京城横着走。” 她伸手将滑下肩的薄纱拉上一点,这种半露半遮的样子,她觉得有种朦胧的美。 然后,继续说道:“再说,你那几个臭钱,还不至于在我们面前显摆,在京城横行的结果就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黄半仙低下头,不敢再看李怜华,将话题引回刚刚说的:“小姐,你为什么一定要她们治疤呢?那个丫头脸上的疤治不了,如果强行要割除,会出人命的。” 李怜华一点也不在乎:“出人命才好呢,就让沈云清和她以前的村长内讧呗,我就不信,我从她们内部一点一点瓦解,我就想看看沈云清众叛亲离的样子。” 怂恿二丫偷家里的钱出来也是如此。 只要搅得荷花村不得安宁最好。 黄半仙在屋子里呆得有点久,屋外响起沈云清的声音:“大夫,你出个恭这么久吗?” 李怜听见沈云清的声音,脸色就不好看,扯着一边嘴角嗤笑一声:“哼,这也催,她真以为自己好大脸!” 黄半仙战战兢兢问:“小姐,我、我该怎么说?” 李怜华瞪他一眼:“随便怎么说,你在京城大街上,怎么忽悠老百姓花高价买的药丸,就怎么忽悠她们答应治疤。” 她悠闲地往椅子里靠了靠,手搭着额角,慢吞吞说:“去吧,切记……不能让她发现破绽!” 黄半仙从地上爬了起来,这一回倒真的内急了,可是这个屋子里根本没有恭桶。 没办法,他硬着头皮出了屋子,刚一打开门,便看见沈云清四人四双眼睛盯着他。 那眼神像是看穿了一切。 黄半仙莫名打了个战栗,朝旁边的角落指了一下,尴尬一笑:“额……走错房间了,恭桶在那边!” 沈云清:“……” 张大福此时也瞧出不对劲了,在沈云清背后小声嘀咕:“清丫头,他是名医吗?” 二丫急忙解释:“爹,他很厉害的,京城街上许多得重病的人,都是买了他的药丸吃就好了。” 沈云清心里早已有了打算,暂时还不想说出,只淡淡道:“看看情况再说吧……” 又约莫等了半柱香,黄半仙才餍足地从转角的小屋子里出来。 沈云清心道:这才像刚出恭出来的人,所以……刚刚他进屋子那么久,是见了什么人? 这个黄半仙有问题! “大夫,现在可以跟我们细说吗?” 沈云清看着黄半仙气定神闲地坐在对面椅子上,便开口问。 此刻后面已经没有人排队了,估计是出不起给小二的小费,都被他拦住了。 刚好有足够的时间,给沈云清她们看病。 她也依次拉了几张椅子,四人分别坐下,像是坐在一张桌子上谈判的甲方乙方。 一对四! 黄半仙瞬间有点怂…… 但是想想屋内的李怜华,再想想那个侯府的赫公子,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他决定豁出去了。 “这个,是这样的。”黄半仙神神叨叨地说了一句,而后抿一口茶,继续说:“这个丫头的疤太深,如果要根除的话,只能切除!” “什么?切除?”张大福和福婶都一脸惊吓不已。“切除了岂不是会没命!” 沈云清冷眼看着这个黄半仙,一声不吭。 就算在现代,二丫脸上这么大的疤,想要动手术,都得打麻醉! 璃朝医疗设备这么落后,想要切除疤?这不就等于拿刀直接砍脸么? 见张大福和福婶一脸惊恐的表情,黄半仙又开始忽悠:“一般人可不敢做如此凶险的事情,但是我是谁啊?京城谁人不知我黄半仙,救治的人可比太医院的多多了。” 吹牛皮,谁不会? 他拿起一旁的纸笔,简单在上面画了几笔,一个简单的人脸便出现了。 他又在那张脸上画上一刀,指着说:“疤长在脸上,属于突出隆起的部分,只要手法得到,不触碰到内里,按道理是没有问题的。” 他边说边将要切除的步骤详细画出。 “你们看,就这几下,很快的!” 说完,将笔放回一边,定定地看着眼前四人:“怎么样?” 张大福抽过他画的那张纸,转了一个方向,让纸张正面朝上,便于观察,看了许久,老老实实说:“不怎么样!二丫,乖,咱不做了。” 边说边将那张纸撕掉了。 黄半仙:“你……!!” 这倒是出乎沈云清的意料,原本她以为只有她自己一人看清这个黄半仙的嘴脸。 可是一旁的二丫不死心,她声音哽咽道:“爹,我这个样子,以后怎么嫁人?我、我想赌一把,如果要我这样过一辈子,那我宁愿去死!” 福婶忙上前去捂住她的嘴:“傻孩子,你说的什么话?你是我们的女儿,爹娘还能不为你好么?可是,他这个实在太危险了,我们不能这么急着下结论。” 母女二人说话的时候,离黄半仙的桌子有一点距离,是以黄半仙根本没听见她们的话,仍旧信心满满地继续画着人脸和疤痕。 沈云清见状,也凑上来劝说:“二丫,我们无法分辨这个黄半仙是不是有真本事,不如等几天,我跟你爹上京城打听一圈再商议,行不行?毕竟你也说了,你要赌一把,既然要赌,我们就要做好十足的准备。” 二丫向沈云清望来,眼神里满是纠结。 第二百五十章:神医华佗,那是谁? 见二丫犹豫了,福婶又加了一句:“爹娘也没反对你,清丫头还答应拿钱给我们,什么都准备妥当了,京城里也不止他一个名医,不如多问问几家?” …… 二丫思索良久:“好吧……” 那边黄半仙以为自己口才很好,正坐等着收钱呢,忽地听见二丫说:“大夫,我们先回去考虑两天,再来找你。” 他瞬间就慌了,“不是,别啊,今日我也正得闲,切除也不要很久,很快的,你想想,切除后你就恢复正常了,那时候你就是一个漂亮的大姑娘,街上的小伙子见着你不得被迷晕?” 话越说越离谱,越说越浑,张大福见状,吼了一句:“你说什么呢?” 这时,沈云清才插了一句嘴:“大夫,你不可能没有一点医学常识吧?” 黄半仙一愣:“你什么意思?” 沈云清将他刚刚说的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切除后就恢复正常!你不觉得你说的话有什么毛病么?” 黄半仙一头雾水,双手一摊:“有什么毛病?没毛病啊,就是如此!” 沈云清实在忍不了了,只能揭穿:“你是拿刀在脸上割肉,不是往脸上涂脂抹粉,涂完就行,割肉是会流血的,需要包扎伤口,要小心处理,防止伤口感染发炎高热。” “而且,就算神医华佗在世,他也不敢保证能将这个疤完完全全切除。” 黄半仙一脸不屑:“神医华佗,那是谁?” 沈云清额角抽抽:“……” 难道这个架空历史上,没有华佗?那可真糟糕。 刚想再举一个厉害的历史人物出来,便听见背后的张大福说:“神医华佗你都不认得,还敢说自己是名医,看来是江湖骗子吧!” 黄半仙直嚷嚷:“什么神医华佗,你叫他出来跟我对峙。” 张大福:“……” 沈云清很无语地抿抿嘴唇:华佗应该去世了吧?要不然张大福也不会是这副看傻子的表情。 果不其然,下一秒张大福说了一句话,语气里满是无尽的嘲讽。 “他早就仙逝几百年了,大夫想找他对峙,估计得你自己去地下找他。” 这下轮到黄半仙说不出话来了。 沈云清一直站在一旁观察,此时心里直想发笑。 两个都对华佗不甚了解的人,张大福竟然怼得黄半仙无话可说。 可是,沈云清明明记得,华佗只对内科和儿科精通,对二丫脸上这种疤痕增生的外科,应该只算是略懂而已。 几人算是明白,这个黄半仙只是个半吊子,便没有打算再多留,转头便想走。 身后传来一句话:“都不许走!” 是黄半仙,他不知何时手里拿出了一把匕首,直直对着他们。 沈云清回头,将这小小的匕首根本不放在眼里。 可是她侧眸看见,一旁的张大福和福婶,还有二丫,明显被吓到了。 她伸手将几人拦在身后,朝黄半仙戏谑道:“大夫,这年头,除了流行强买强卖,还流行强迫病人治病么?” 黄半仙刚刚只是脑袋一热,掏出了匕首,至于掏匕首做什么,他却完全没想。 此时也只能顺着沈云清的话说下去:“对,我就是要钱,管你们治不治病,把钱留下就可以!” 屋内的李怜华透过窗户观察着屋外的情形,见事情的发展偏离了预期,低低地骂了声:“蠢货!” 沈云清“啊”了一声,似是恍然大悟般说道:“原来不是治病的,是强抢来的。” 她转头冲二丫说教一句:“二丫,看见没,这样的人就是所谓的名医?幸好今天我们都跟着你来了,要不然你真的不知有没有命回去。” 点到为止即可。 二丫不是傻子,这话她听得懂。 她此刻正被张大福和福婶护在最后。 沈云清没给黄半仙出手的机会,直接飞起一脚,将他手上的匕首踢飞,顺带一脚劈了那张会诊的桌子。 “打着治病的旗号,干着抢劫的勾当,晦气!” 劈完桌子,沈云清又顺带教训了黄半仙,脚力专往黄半仙软骨处踢,这种地方,踢得多重都不会留下伤痕,又会让对方生不如死。 狠狠打完一顿,沈云清才算解气,带着那三百两银子往外走。 掀帘的时候,看见刚刚那个讹了她一锭银子的小二,正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像是吓呆住了。 沈云清在他面前停住脚步,伸出右手手心向上摊开:“拿来!” 就两个字,也不说拿什么东西! 可是小二竟然瞬间就懂了她的意思,老老实实将刚刚收取沈云清那笔小费还回去了。 沈云清捞起银子往腰间塞去,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还轻飘飘地说了句:“我就说过他要还回来的。” 沈云清走后,屋里的李怜华才从屋子里出来。 此刻的黄半仙依旧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妈的! 这小妮子下手太狠了吧! 专挑软骨处踢,疼得他喊都喊不出。 搞得好像对方比他还懂医学,懂人体结构。 只不过,没等他抱怨几句,双手就被几个人拉扯起来。 身后响起李怜华的声音,懒懒散散的,又怪好听的。 “你怎么这位废物啊,啧……真是浪费我的表情!” 黄半仙嬉皮笑脸道:“小姐,那丫头身旁的人太精明了,等下次,下次我一定完成!” “没有下次了!”李怜华往走廊旁的围栏处坐下:“你知道上一次没有完成我命令的人,现在在哪里嘛?” 黄半仙心里开始打鼓,挣扎许久,才慢慢问道:“在、在哪里?” 李怜华手臂遮着嘴角,轻笑道:“被我丢进狼群喂狼了,你看,我现在身边的两位老妈子多老实,那两个蠢货,明明是沈云清的至亲,却办不成一件事。” “我连着给了许多次机会,她们都搞砸了,这样的人,留着也没用,不如喂狼。” 她说的那两个蠢货,自然是张晓莲和李翠花,最后落得个连尸首都找不到的地步,怪也只能怪她们自己。 黄半仙这时又开始吓尿了,一股尿骚味顺着他的衣摆流下。 “小姐,我、我这不是还没开始吗,我是大夫,可不是没用的人。” 李怜华闻着这股怪味,顿时脸色不好看,吩咐身旁的侍卫:“带下去,处理干净,他睡了小香儿,阿赫也不喜欢看见他,反正对我也没什么帮助了,就让他消失吧!” “是!” 黄半仙慌了,大喊道:“饶命啊……小姐!饶命啊!” 声音一声比一声尖锐,却越来越小。 第二百五十一章:这算不算一见钟情? 回到荷花村的第二天,沈云清就从空间里拿出了几套祛疤的护肤产品,送给二丫。 空间里其实有这些美容仪器,不过她不懂使用,祛疤产品效用慢,如果坚持使用,还是能淡化的。 她将祛疤产品送到张大福家里的时候,刚好碰到云昌来荷花村找她。 “云清,这段时间你怎么没进宫?” 她在大夏天的时候,依旧一身大红,看得出她很喜欢大红色,沈云清也挺喜欢看的,但是这是夏天,就怎么说呢……很热。 沈云清手上还剩着一小盒护肤品,她塞给云昌后才回答:“出了莲子羹那趟事,我哪敢进宫呀!” 云昌看着手中的护肤品:“哎呀,我父皇都知道清楚啦,你给我的是什么?” 沈云清:“擦脸的,福伯家的二丫,脸上有很大一个疤,上次差点被城里的江湖大夫给骗了。” 二人往沈云清家的方向边走边聊,她继续说道:“云昌,宫里的太医是如何治疤的,都是直接拿刀切除吗?” 说真的,她来这个朝代,还没见过哪个大夫敢直接在患者脸上动刀子。 身旁的云昌声音提高了几个度:“拿刀切除,怎么可能?” 见她这样的反应,沈云清来了兴趣,问道:“你看见太医怎么治?” 云昌点点头:“乐安宫有位地位不是很高的妃子,进宫不到半年,被油灯烫出一个疤,也是在脸上,太医拿了药膏给她涂抹,然后配合按摩手法,坚持了一年时间,那个妃子脸上的疤彻底消除了。” “有没有可能……”沈云清猜想:“油灯烫出来的疤,和刀砍出来的疤不一样?” 见云昌似乎有点不理解,她解释道:“我是说二丫的疤一整个隆起在脸上,用药膏和按摩手法效果微弱吧?” 云昌皱眉思索:“要不你带我去看看那个丫头?我看看是不是跟那位妃子一样的情况?” 二人又折返回到张大福家里,恰在此时,子林来给二丫上药。 云昌刚一进门,就看见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模样的人,正温柔地给二丫脸上涂抹药物,手指上还配合了一点力道。 云昌脚停在原地,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子林,从眉目到眼睛,再顺着鼻梁到嘴巴,然后是那双修长的手。 他做事专注的模样让人着迷。 云昌心突然像漏了半拍似的,随后又开始快速地跳动,她抬起右手捂着胸口,小声嘀咕了句:“怎么跳得这么快?” 然后再次掀起眼皮看向书生时,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完了……她终于找到她心仪的款了。 这算不算一见钟情? 一旁的沈云清却先她一步走了进去:“子林?你来给二丫上药么?” 子林仍旧看着二丫的脸,听到是沈云清的声音,只用点头来回答。 然后眼睛不经意一瞥,看见门口一团大红,格外显眼。 顺着大红往上看,他看见了一张明艳动人的脸,张扬至极,又给人毫无攻击性的美。 两人目光对视间,子林手上的工具“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此时的沈云清在跟一旁的张大福说清楚情况,云昌见状,快一步跑向子林,帮他把工具捡起来递给他。 子林伸手接过工具,简单道了句谢谢,又看了一眼云昌,随后忙将视线别开,专注在二丫的脸上。 云昌的性子热情似火,只要是她看上眼的人或者事物,她都是表现得格外热情。 当初与沈云清结交是如此,现在想认识子林也是如此。 她大大方方地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一旁,问道:“你是荷花村的大夫?” 子林有些腼腆:“嗯。” 云昌笑了,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没等子林回答,一旁的二丫带着敌意回了句:“你不要在这里打扰子林哥哥给我治脸!” “你叫子林?”云昌重问了句,随后自我介绍道:“你好,子林,我叫云昌。” 说完,才想起来,她是跟沈云清来看丫头脸上的疤,她将视线从子林身上转移到二丫的脸上。 拇指大一条疤,从眉眼顺着鼻梁往下,一直到嘴角处。 看着可怖,实际只细细的一条,只因为没有条件好好养护,才越长越粗。 云昌又问:“子林,你手上涂得是什么?对治疤有效果么?” 子林不怎么敢看云昌,总觉得她身上自带气场,让他心慌意乱。 他低着头回:“是清姑娘给的祛疤膏!” 他们二人都是一个面对二丫的姿势,此时二丫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二人的表情,有点不对劲。 二丫对这个刚进来的云昌又加深了几分敌意,为了不让云昌打扰子林哥哥给她涂药,她朝一旁跟她爹说话的云清喊了一声:“清姐姐……” 沈云清转过头,面对这声“清姐姐”有些受宠若惊。 要知道,二丫一直对她态度不好,跟她说话的语气也不友好,此时竟然肯喊她一声“清姐姐”? 中断了她和张大福之间的谈话。 沈云清走了过来,问道:“二丫,有什么事?” 二丫直说道:“让这个云昌姐姐走开,她一直盯着子林哥哥,还怎么给我涂药?” 云昌:“……”她的心思就这么被无情地拆穿。 云昌没有气恼,笑道:“小丫头说话挺有意思!” 随后,便拉过沈云清,和张大福一起坐在一旁商量。 “云清,丫头脸上的疤不难治,子林只是因为缺少经验,治疤确实就是这样的手法,涂抹药膏配合按摩手法,让它慢慢消退。” 她说完,顿了下,有些疑惑地问道:“不过,你这药膏什么成分,我怎么看着比宫里娘娘们用的还要好?” 沈云清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你她们用的还好?” 二丫见有机会嘲讽云昌,也毫不犹豫地插了句话:“对啊,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宫里的娘娘!” 怪也只怪,荷花坞开张那天,二丫没有去荷花坞帮忙,导致她没见过走在建仁帝身旁的云昌公主。 子林适时地开口说了句:“二丫,她是公主,不得无礼。” 二丫:“……” 云昌没有气恼,简单解释:“我偷偷拿了太医院一点啊,想着自己哪天万一有什么疤,就直接自己涂了,懒得麻烦他们。” 第二百五十二章:想回容城了 听她这么说,沈云清直接丢了一盒药膏在云昌手上:“喏!拿这个,比太医院的有用。” 这可是最顶级的医美药膏,就算没有疤痕,每日当做日常护理涂在脸上,可让皮肤更加光滑细腻。 云昌也没推辞,拿在手里看了几眼就收进袋子里。 她视线又看向子林,思忖一会,才开口:“子林的医术,如果有人带一带,会有很大的进步!” 沈云清:“你有认识的人吗?” 云昌:“有啊,太医院那么多人,随便叫一个不就是了!” 沈云清嘴角抽抽:“我的公主啊,太医院的太医都是给宫里的人看病的,哪有闲来专门带一个村里的大夫?” 云昌想了想,觉得也对,于是脑中又有一个想法:“那……要不,叫子林进太医院?” 她这话刚出,子林那边也正好涂完药,只见子林愣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进太医院……这可是所有大夫梦寐以求的去处。 对医术的提高有大大的帮助。 沈云清觉得可行,就当是让子林去进修,学了一身本领再回来荷花村,以后荷花村只需要子林一个大夫就够了。 沈云清看向云昌:“会不会有难度?” 云昌没回答她的话,反而看向子林:“得先问问当事人,愿不愿意去吧?” 子林激动地点点头:“愿意,我当然愿意。” 这样的好事,求都求不来,现在摆在自己面前让自己选,他怎么会不愿意? 依旧坐在凳子上的二丫却不乐意了。 “子林哥哥进了太医院,那谁替我来治疤涂药?” 云昌开玩笑道:“就涂个药而已,要不本公主亲自来?” 张大福忙摆手:“公主言重了,小女说笑的,怎么敢劳烦公主。” 云昌很不在意:“我也是开玩笑的,放心,我指派一名太医,这段时间来为你治疤。” 说到这个地步了,还能再说什么呢? 众人都对云昌公主无甚感激,只有云昌自己心里清楚,她存了私心。 子林只要进了太医院,和她距离更近了一步,她甚至都不用每天往荷花村跑了。 这算不算两全其美? 第二天,云昌就带了个太医来,是刚入职没多久的李太医,算是实习期还没过,没资格给皇宫里的主子治病,只能在太医院做些打杂的事。 听说公主叫他来替人治疤,这可是他的第一个病人,十分用心地对待。 子林简单收拾,跟着云昌走了。 只留二丫一人,幽怨地对着李太医,面无表情! 对方是公主!二丫只能这么安慰自己,死了这条心吧! 建学堂的事,分担给村里其他青年,倒也不需要沈云清时时刻刻守着。 此时,盛夏渐渐过去,天气慢慢转凉入秋。 荷花坞的荷花慢慢凋谢,进荷花坞观赏的游客也越来越少。 沈云清干脆关了进荷花坞入口处的门,不再将人力浪费在寥寥无几的游客身上。 专心将学堂建好。 况且,秋季到来时,还得组织村民进池子挖莲藕。 现在需要将荷花坞池子里的水,慢慢排放出去了。 做好这一连串的规划,已是深夜。 最近沈云清的睡眠越来越差,不是入睡困难,就是睡得太早半夜就醒,睁着眼躺在床上的滋味不好受。 脑子里会天马行空地乱想,还不如将没有完成的事早早计划好。 今日,所有事都做完,周围一片寂静,沈云清走进房间,林氏和云娇已经睡熟,再打开屋门往外抬头看去。 晴朗的夏季夜空,一轮明月高挂,洁白得不染一丝瑕疵。 荷花村村民日复一日的劳作,像是对这种生活早已习惯一般,谁也没当面提起曾经的家——南安村。 难道村民们都不想回去了? 可是,内心深处,沈云清还是比较向往边塞的生活。 这具身体在来到京城后,经历过几次水土不服,先是刚来时的急剧腹泻,好不容易有好转后,又是嗓子干哑。 京城按道理在容城的东边,比容城更靠近大海,但是这里气候阴晴不定,有时候闷热难受,有时候又冰冷刺骨。 在经历几次病痛之后,沈云清的睡眠质量就严重下降了。 睡得不好,直接影响的便是她的食欲和体重。 一天比一天吃得少,越来越瘦。 她……想回容城了! 也不知道阿峤和爹在阳城怎么样了? 有了火乍弓单的助力,收复阳城应该要更好吧? 她在这边仰望星空慰藉相思之苦时,被她思念的那个人,此时正坐镇营帐,指挥士兵进攻阳城。 这是南宫峤第三次强攻阳城了! 阳城城墙牢固,高且厚,易守难攻,不知道当初宁王是如何丢了阳城的? 他听着胡然在一旁汇报:“将军,左翼步兵损失三百。” 南宫峤皱着眉,没有吭声。 胡然只得继续:“库房来报,火乍弓单不足十颗,是不是写信回京去催催?” 南宫峤眼前突然就浮现沈云清没日没夜,在烟花司制作火乍弓单的场景。 他摆摆手,正色道:“不用,难道我们云林军,没了火乍弓单就不会打仗了么?” 他所带的这支队伍,仍旧沿用原来的称号,依旧是云林军。 他说完,看向帐内其他几位军官,“我们是军人,不能太过分依赖这种东西,有……是对我们的一种助力,没有……我们也一样能攻破阳城。” 这算是激励的话语了,可是底下的军官都蔫蔫的,提不起精神。 胡然在一旁小声嘀咕:那也得分情况,阳城是什么地方?璃朝西北部的第二道屏障,想要攻破阳城谈何容易? 话音刚落,一个圆圆的马粪朝着他脸上砸来。 幸好马粪早已干透,被砸了之后,马粪立刻掉在地上散落一地。 南宫峤正站在沙盘面前,手里依旧拿着一根树枝,眼睛却是看向他。 “你什么时候这么没骨气了?”南宫峤问。 胡然很识时务地低头:“将军,属下错了。” 南宫峤:“罚你围绕军营跑五百圈。” 胡然:“遵命!” 说完,掀起帘子便出去了。 五百圈,小意思!跑完还能继续给阳城城墙投几箭。 第二百五十三章:两封家书 营帐内的南宫峤继续给军官们,讲作战方法,刚跑出去的胡然又退出来了。 南宫峤的思绪被打乱,脸色不悦道:“另加军棍五十!” 胡然赶紧解释:“等等,将军,是京城来人了!” 他话音刚落,后头就有一只队伍抬着一个大箱子来了。 箱子被重重地搁在地上,因为力道的关系,四周被砸起了很多灰尘。 南宫峤视线越过胡然,直直看向带头的人,依旧是熟悉的面孔。 “林将军……” “南宫将军,这是一百枚火乍弓单,皇上明面上没说什么,但是其实心里挺急的,希望这一次我能带点好消息回去。” 好消息……无非就是攻破阳城了,带着宁王一起回京了。 南宫峤眉眼一挑,皇上这是在催他了啊! 他将眼底的神色藏得更深,视线由林将军身上,转向地上的箱子。 “不是说一个月只送一百颗么?这才过了半个月。” 他没有正面回答林将军转达皇上的话,而是聊起了别的。 林将军笑了笑:“京城那位厉害的沈姑娘,没日没夜地呆在烟花司,一批一批的火乍弓单送进宫,皇上索性就命我们送过来了。” 听到这话,南宫峤的心揪了一下,云清,竟然这么拼? 没日没夜呆在烟花司? 可实际上是,沈云清早上早早去到烟花司,将自己关在最里面的房间里,呼呼大睡,等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将那一堆堆的矿土收进铃铛空间。 然后随手一挥,准确数量的火乍弓单便出现了。 她再安排人将火乍弓单抬出去。 整个过程,她连根手指头都没动,真算不上拼! 南宫峤只淡淡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然后吩咐胡然,将林将军带回营帐休息。 这一夜,南宫峤坐到天明,只是呆呆的,坐在那箱子火乍弓单旁,用手轻轻抚摸着箱子表面。 第三天夜里,南宫峤带着一队人马,只拿了十个火乍弓单,全部穿上夜行衣,悄悄地摸到了城墙脚下。 阳城的城门大且厚重,用普通的轮车撞很难撞开。 前两次攻击阳城,南宫峤都没有见火乍弓单用尽,算是有点保留。 可是,当他听说沈云清为了他能轻松一些,没日没夜地在烟花司制作火乍弓单。 他突然就不想拖了,军营里现有的火乍弓单,有多少他用多少。 这是一场很周密的进攻计划。 十颗火乍弓单炸城门,只是个幌子,为了将白狄的注意力转移。 实际上,整个阳城城外,只要有突破口的地方,都被埋了火乍弓单。 如果不是考虑到阳城内还有璃国百姓,南宫峤都想直接用投石机将火乍弓单悉数投进城内。 让白狄人尝尝滋味。 不得不说,南宫峤放开手脚之后,底下的士兵也更勇了。 这次进攻只花了一晚上的时间。 从袭击城门,到守城主将弃城逃跑,只花了一晚上的时间。 当南宫峤站在城门上,看着不远处升起的红日时,莫名就想起与沈云清初见面时的场景。 他们为了躲避宁王的追捕,一路逃窜,最后他使用轻功带着她在屋顶上飞。 她还被吓得哇哇大叫! 一个恐高又怕水的小丫头,身体里却有那么多的能量。 喜讯是和两封家书,一同被林将军带回京城的。 一封给宣阳侯,一封给沈云清。 不过,家书到的时候,宣阳侯正在沈云清的荷花坞里纳凉。 荷花坞关闭后,游人少了许多,是个钓鱼纳凉的好去处,他看着沈云清手里的信,神色讷讷。 忍了许久,还是没忍住,丢下手里的鱼竿,骂骂咧咧:“臭小子,有了媳妇忘了爹!” 他的那封家书被送到了侯府,他不在侯府,自然不知道家书也有他的一封。 按捺住心中的好奇,宣阳侯拿起鱼竿继续钓鱼。 沈云清今日得闲,也跟着一起陪着钓鱼,她削了一个苹果拿在手里吃。 “咔嚓咔嚓”的声音,扰得宣阳侯静不下心来,池里的鱼上钩了他都没发现。 沈云清眼力好,嘴里嚼着苹果含糊道:“侯爷,鱼、鱼上钩了!” 宣阳侯这才将手里的鱼竿用力甩起,一条两三斤的红鲤鱼被他钓了起来。 沈云清喊道:“侯爷,红鲤鱼诶!红鲤鱼!还是放生吧!” 宣阳侯侧头望过来,一脸不解地问:“为什么?” 沈云清解释道:“红鲤鱼,象征运气爆棚啊,这么好的寓意,侯爷难道不知道?” “……” 宣阳侯没有吭声,默默伸手去解鱼钩,将红鲤鱼放生了。 沈云清还在一旁嘀咕“我的池子里当初可没有红鲤鱼,怎么会出现红鲤鱼呢?” 不过,没有人回答她。 她拿着南宫峤的那封家书,嫌弃手上的苹果汁粘手,便三两下简单地将家书对折,准备放进衣兜里,等晚上睡觉的时候慢慢看。 “你不打算拆开看看?”宣阳侯还是忍不住问道。 他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但是眼底的好奇可瞒不住沈云清。 沈云清笑道:“侯爷想看?” 宣阳侯:“我才不要看,你们小年轻之间,说来说去,就那些腻死人的话。” 沈云清眉头微皱,侯爷是真的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啊! 南宫峤会是那种说腻歪话的人吗? 每次都是简短的报平安,唯一一次还是她写了整整三页的书信寄过去,才换回他的一封稍长一些的书信,通篇没有任何腻歪话。 见宣阳侯这么说,沈云清也突然有些好奇,这一次,南宫峤又会是几个字? 安好勿念,是四个字。 这一次会不会只有简短的两个字:很好? 她三两口将手里的苹果吃完,然后弯着腰将手伸进池子里,就着池子里的水将手上的汁水洗干净。 然后缓慢地将信从衣兜里拿出来,依旧很缓慢地一一打开。 每做一次动作,沈云清就去观察宣阳侯的表情。 他坐的端端正正,眼睛直直盯着水面,像是毫不在意信的内容似的。 可是,视线却时不时向这边移过来。 沈云清看着有些好笑,问道:“侯爷,真不想看?” 宣阳侯:“不想!” 沈云清:“那好吧,我就自己看了,看完没什么重要的消息我就不跟你说了。” 宣阳侯:“……” 然后他就听见沈云清大惊:“阳城收复?” 第二百五十四章:说多了都是泪 沈云清打开信只扫了下,简短的几句话而已,应该没有什么腻歪话。 不过等她看到第一行的时候,才震惊地大叫出声:“侯爷,阳城收复了!” “阿峤在信里说,经过第四次的进攻,终于将阳城收复了。” 这个消息太过震惊,惊得宣阳侯都忘了,他刚刚说过的,不看信! 一把将沈云清手里的信抢过来,大致扫了几眼,确定刚刚的消息是真的之后,才继续往下仔细阅读。 没过几分钟,就见宣阳侯鼻子里哼出一句:“阳城都收复了,还不回?还要去收复容城?他就不知道休养一下么?” 说完,便将手里的信塞回沈云清的手里。 沈云清又重新将信折好,打算等晚上回家时,和之前的信放在一起。 想了想,她宽慰道:“可能是皇上的意思?侯爷为什么这么急着催他回家?容城在他手上丢的,他肯定想亲手抢回来。” 宣阳侯想也没想,脱口而出:“那可以先回来成个亲嘛,让我先报上孙子……” “……” 考虑到沈云清,后边的话被他咽回去了。 宣阳侯已经重新上好鱼饵,将鱼竿复又甩入了池中。 他这根鱼竿,是沈云清在空间商城给他挑得最便捷好用的一款,不需要每次收鱼线,按个按钮,便能自动收放鱼线。 他看着鱼钩慢慢沉入水底,这才解释道:“丫头,我也没别的意思,你们两人既然情投意合,就不要在乎那么形式,早早成亲,你就不要再外面忙碌了,安心呆在侯府后院,做阿峤背后的女人不好么?” 沈云清听着宣阳侯的话,没有吭声。 她怎么可能整天无所事事呆在侯府后院? 替南宫峤打理后院? 他不怕她直接一把火烧了么? 宣阳侯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过分,毕竟当初南宫峤跟他说得清清楚楚,沈云清和一般的女子不同。 但是…… 侯府需要女主人啊,他那个妾室……不提也罢! 老二南宫赫…… 提多了都是泪! 好不容易老大南宫峤有出息,找的媳妇也还算明事理,不早早地将人娶进家门,万一……万一被皇上一道旨意,赐婚给别人了,那可就什么都没了。 荷花坞这种收取门票费形式,就挺好。 皇上对沈云清是赞赏有加。 万一被指给哪位皇子,阿峤岂不是亏大了? 他在这边脑子里一团乱的转啊转,一旁的沈云清却不知道他的这些想法。 手里的钓鱼竿不知何时被他搁在一旁。 沈云清斟酌许久,想着如何说才不至于太过分。 “侯爷,我……还是想回容城!” 宣阳侯一愣:“可是,容城还在白狄人手里!” 沈云清点点头:“对啊,所以……阿峤才要去收复容城,那里毕竟是我的家乡。” 她顺手弯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子丢进了池子里,恰好这时,鱼钩旁有一圈水纹。 被石子入水的声音惊扰之后,那条鱼跑得飞快。 宣阳侯:“……” 他一脸幽怨地看着沈云清:“丫头,你是不是舍不得给我吃鱼?” 沈云清一噎,尴尬一笑:“侯爷误会了,真没有!” 刚刚那个沉闷的话题,被这个小插曲打断,两人都闭口没有再继续刚刚的话题。 宣阳侯又不死心地收起鱼线,套上鱼饵又丢了回去,嘴里恨恨说道:“我就不信,我堂堂宣阳侯,来荷花坞,竟然钓不到一条鱼。” 像是有了诅咒,这一整天,宣阳侯都没在荷花坞钓到一条鱼,天黑临走的时候,他还信誓旦旦:“我明天一定还要来,我要将整个池子里的鱼都钓光!” 身后的胡管家无奈地叹了口气,用哄小孩子的语气哄道:“侯爷,走吧,大公子来信了,宫里也有人来叫你了。” “什么?”宣阳侯一只脚踏上马车,就这么不上不下,转身问:“阿峤给我来信了?” 胡管家眨了眨眼,点点头:“和送进宫里的捷报一起到的,阳城收复了,皇上很高兴,叫您进宫呢!” 宣阳侯一脸喜色,朝底下的沈云清炫耀:“丫头,阿峤给我写信了!” 那表情就像,你看,阿峤不是只给你一个人写信,也给我写信了,他还是尊重我的。 沈云清学着胡管家的语气哄道:“嗯,是的,还是侯爷在阿峤心里的位置最重要。” 得到了沈云清的这句话,宣阳侯这才满意地将另一只脚也踏上去。 头也不回地进了马车。 后边的胡管家将脚凳收起来,横放在马车外边。 此时,里面的宣阳侯又掀开帘子补充一句:“你明天不要走,我还要来钓鱼!” 沈云清抿嘴偷笑,侯爷耍起性子来,真像三岁小孩子。 一旁的胡管家“唉”了一句:“侯爷,皇上召见您,您怕是没时间来钓鱼了。” “……” 良久,宣阳侯才讷讷道:“行吧,等我有时间我再来。” 想起最初见宣阳侯时的场景,沈云清突然开口问一句:“侯爷,您不打叶子牌了么?” 宣阳侯被问得一愣,“哼,跟他们打没意思,连牌都算不清楚,不配跟我打牌。” 沈云清:“……” 宣阳侯继续说:“这种需要脑力的东西,就只能聪明人跟聪明人玩,比如你,比如我,那些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唉……不说了。” 说完,像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连连摆手:“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沈云清:“那等侯爷有机会了,我们一起打几局?算是陪您过过牌瘾?” “那很好!” 听到这个约定,宣阳侯满足地放下帘子,进了马车内。 此时,坐在外面的胡管家小声对沈云清说:“沈姑娘你不知道,侯爷最近输了好多钱,他光记着算牌了,连打法也忘了,每次都输,也就兴致缺缺了。” 沈云清了然,点点头:“那些个仆人也是太没眼力见了,哪能一点面子不给侯爷留呢!谢谢您提醒,下回跟侯爷打,我知道怎么做了。” 车内传来一个声音:“怎么还不走?磨蹭什么呢?” 被胡管家无情拆穿的宣阳侯,坐在车内毫不知情。 胡管家忙收住口:“好的,侯爷,这就走。” 第二百五十五章:何其有幸 第二日,建仁帝设宴宴请群臣,被邀请的人里,也包括沈云清。 因为沈云清对璃朝国策有贡献,考虑到她对皇宫不熟悉,建仁帝破例允许她带家属一同进宫。 沈云清在家里仔细挑着适当的衣服,挑来挑去不满意。 实在是平时她也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有很多活等着她做了,所以她的衣服,大多是劲爽干练型,很少有温婉大气型。 此刻林氏躺在床上,看着沈云清换来换去,表情不见舒展。 “要不,咱还是别去了?宫里那么危险,我又病着,没办法跟你一起去,让你一个人进宫,我实在是不放心。” 沈云清刚将身上的一件青色外衫换下来,听见林氏这话,转过身坐在她床边:“娘,说什么呢?皇上召见,哪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 林氏面露忧色:“进个宫穿衣服都有这么多讲究,万一穿不对被惩罚,岂不是得不偿失?” 沈云清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女儿长大了,也爱美的嘛,去见天子,自然想将自己打扮得漂亮些,不能让人瞧扁了。” 这话不要说林氏不信,就连沈云清自己也不信。 沈云清是什么性子的人?林氏还能不知道?她会在乎这些外表? 可是,看着沈云清胡编瞎话安慰自己,林氏沉默了,半晌之后,她挣扎着爬起来,准备下床。 沈云清忙拦住:“娘,你做什么去?好好休息!我一会就好了。” 林氏随便扯了个谎:“我去方便!” “哦,好,那你小心点。” 沈云清依旧在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里,挑来挑去,就在她准备眯着眼随便抽出一件的时候,林氏从外面走了进来。 听见响声,沈云清回头看过去。 林氏手上抱着一个箱子,箱子不大,一个人刚好抱得动。 不过她生病了,此刻抱着依旧有点费力。 沈云清忙上前接过林氏手里的箱子,将它放在一边的桌子上,然后扶着林氏去床上休息。 “娘,箱子里是什么?” 林氏坐在床边,指着箱子说:“你把箱子打开。” 沈云清照做了,她将木箱子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件纱裙,淡蓝色,收腰款式,裙摆直直垂在地上,简单大气,而且这个颜色,沈云清也很喜欢。 “娘,这是?” 不明白林氏从哪里拿出来的衣服,沈云清伸手摸了摸衣料,触感柔滑,用的是上好的云蚕丝。 价格不便宜! 林氏笑了笑,苍白的脸色,因为这一个笑容,多了几分人气,“这是我来京城后,自己做的!” 沈云清惊得睁大眼睛问:“你自己做的?” 林氏只是南安村一个农妇,什么时候会做这么复杂的衣服了? 像是知道沈云清的疑问,林氏不等沈云清开口问,便说道:“我时不时会去城里瞎逛逛,遇见一位好心的大姐,她是开衣料铺子的,我看料子挺好的,她也会做衣服,便求她教我一些。” 多说了几句话,林氏捂着胸口轻咳几声。 沈云清连忙将一旁的水端给她喝。 喝了水,林氏才稍微好受一些,咳得没那么严重了。 她继续说道:“你一个姑娘家,整天忙得跟个男人似的,身上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女儿家裙子,我趁不忙的时候,便做了这么一件。” 她视线一直在那件衣服身上,这时才将视线转向沈云清:“快穿上试试,娘也没仔细量你的尺寸,不知道合不合适。别人家女儿有的,我的云清也要有。” 前面说了那么多,沈云清都只停留在“我娘竟然会做这么好看的衣服”的震惊中。 最后一句,却直接让沈云清破防了…… 她鼻子一酸,眼眶便湿润了,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这个世界的娘,是真实存在的,一颗心一心一意为了她和云娇。 她来到这个家庭,何其有幸啊! 床上的林氏开口道:“傻愣着干什么?去换上试试看啊!” “嗯……” 将心中的思绪藏了起来,为避免林氏发现沈云清的不对劲,她只低着头回了句“嗯”,便拿着衣服进了自己的房间。 不得不说,林氏的手很灵巧,衣服裁剪得很合身,连缝合处的针脚都处理得很好。 这件衣服款式不像京城时下流行的款式,京城内高门贵女们,为了跟风,都是那种花团锦簇的款式,像是将人整个塞进一朵花里。 而林氏这件衣服,用料不多,穿在身上不影响行走,没有多余的装饰,清爽历练。 沈云清满意地看了看裙摆,刚刚拿在手上的时候,觉得裙子偏长,这会儿穿在身上,还露出了半截脚脖子。 随便转了一圈,走了几步,沈云清觉得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就它了!” 她直接穿着这件裙子出了自己的房门,来到林氏面前。 林氏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才颇欣慰道:“真好看啊……” 沈云清:“那就它吧,我也挺喜欢的。” 林氏:“你喜欢就好,对了,宫里来接人的马车什么时候到?” 沈云清看了看外面天色:“应该快了,宴席设在无视,算是午膳了。” 此时,在外面玩累的云娇,跑进家里来喝水。 她一进门,也看见姐姐跟以前不同,她先是惊叹了一句:“姐姐。好漂亮啊!” 随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麻衣,手上沾满了泥巴,一只鞋还露出一个脚趾。 她瞬间就嘟着嘴,朝林氏嚷嚷:“娘亲,姐姐有那么漂亮的裙子,云娇也要!” 林氏:“你这么小,穿裙子不方便你玩泥巴,再说,你姐姐今日要进宫,才要穿好看一些,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进宫?”云娇的侧重点一下子就被带偏了,她搓搓手上的泥巴,想去抱沈云清,又怕手上的泥巴将姐姐身上漂亮的裙子弄脏,只得后退几步。 “我也要去!云娇也要进宫!” 林氏嗔怪道:“胡闹!你姐姐进宫是应皇上的邀请,你去做什么?净添乱。” 云娇发起性子来,也很执拗:“我都没去看过宫里那些漂亮的娘娘,云昌公主穿得多好看啊,我想要去看看。” “……” 沈云清:“娘,反正皇上准许我带家属,你也病着,没办法照顾她,要不……我带她去?” 第二百五十六章: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林氏上下看了看云娇,有点嫌弃道:“她这个样子,怎么去?” 沈云清顺着林氏的视线,也开始打量云娇。 两根长长的麻花辫被挽成两个揪揪,顶在脑袋上,脸上几块泥巴沾着都变干了,成了泥土。 身上的衣服也是……啧,一言难尽,再看看脚上的鞋,一只脚光着,一只脚露出了大脚趾。 云娇整天在荷花村疯玩,林氏为了省事,直接给她穿最好清理的麻衣,随便搓搓,就能搓掉衣服上的泥土。 鞋子也是那种耐磨的布鞋,可是,云娇的脚太废鞋了。 经常一双鞋穿出去,一只鞋跟着回来。 为此,林氏经常在夜里赶着给云娇补鞋,外加做鞋。 没办法,云清这么优秀,云娇却这么调皮贪玩,林氏心里的那杆秤早就偏得不得了。 就差没指着云娇的脑门数落:你看看你,你哪样能跟你姐姐比?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沈云清看完,心里给出了评价:如果云娇穿成这样,估计连宫门都进不了。 说是京城里的叫花子也没人会怀疑。 沈云清暗暗自责了一下,都怪自己平时忙着其他事,都忘记要好好照顾云娇了。 她嘴角抿成一条直线。半晌后,说道:“娘,不用担心,我有办法。” 说罢,牵着云娇到了后门,那里有一口水井,她打了一桶水,让云娇将手和脸洗干净。 手倒是被云娇洗得干干净净,脸因为她自己没法看清,偏一点的地方,仍旧有许多泥巴。 沈云清见状,用手将泥巴轻轻扣下,这才用毛巾给云娇擦干净脸。 将身上清理干净后,沈云清带着云娇进了自己的房间。 她先前在空间商城里,偶然间看见有几套好看的汉服裙,都是小孩子款式,有一套淡紫色,她特别喜欢,便顺手带了出来,一直放在她的房间没动。 本想等着云娇四周岁生日的时候,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 不过,提前送也是一样。 “哇,姐姐,这件裙子好漂亮!” 在给云娇换好裙子后,云娇高兴地说道。 沈云清笑了:“你喜欢就好,不到四岁的小屁孩,还知道什么叫漂亮?” 换完衣服,沈云清又给云娇简单挽了个儿童发髻,搭配上汉服,仔细一瞧,立马变了样。 还真有几分富家小姐的样子,只是下一秒,立刻破相。 云娇可能是被折腾的累了。 只见她弓着背三两下跑向一旁的躺椅,脚上的鞋子瞬间被脱掉,东一只西一只。 躺也没个样子,一只脚架得老高。 “唉哟,累死了,姐姐,是不是忙完了,我可以歇会吗?” 沈云清:“……” 想了想,还是决定先说清楚。 “云娇,我们是进宫,那里规矩很多,一个做不好,就会被拉出去杖责,严重的,甚至会砍头!” 这话一出,云娇瞬间坐了起来:“云娇不想死!” 沈云清点点头:“所以,进宫之后,你不可以像家里这样随意,知道吗?” 云娇被沈云清吓了一通,顿时老实多了。 沈云清带云娇到林氏眼前站定,像是邀功般说:“娘,你看,云娇收拾一下,是不是也很漂亮。” 床上的林氏曲着手肘,半撑着身子扬起头看。 半晌才说:“我的云娇原来也可以这么漂亮啊!” 沈云清嘴甜地说:“云娇像你啊,娘这么美,云娇怎么可能丑?” 林氏笑了笑,又嘱咐云娇:“进宫了不要乱跑,要跟着你姐姐,不能惹事,不能将身上的衣服弄脏,不能……” 她还要细细说,门外响起了声音:“沈姑娘在吗?奴才奉命前来接沈姑娘进宫。” 是宫里的人! 林氏收回了一肚子的话,只说:“去吧!万事小心,早点回来。” “嗯!” 沈云清牵着云娇出了门,门口早有一辆马车等着,一旁的一个面生的公公垂手站着。 那公公见沈云清出来了,便上前将马车上的脚凳拿下来,放在地上:“沈姑娘请……” 没等沈云清上前,马车内窜出一个人影,一团大红就这么飘到沈云清面前。 云昌爽朗的声音响起:“云清,我特地来接你,你要怎么感谢我?” 说完,才注意到,今日沈云清的衣着与往日不同。 她围着沈云清绕了几圈,眼睛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云清,你什么时候请了高级裁衣师帮你做衣服了?” 光看还不够,她伸手去摸沈云清身上这件淡蓝色纱裙的布料,“这位裁衣师眼光够新颖哈,这样的款式她也能想得出来!” 沈云清心中“咯噔”,担心犯了什么禁忌,便开口问:“这件衣服,有什么不妥吗?” 云昌卖了个关子,不答反问:“你先告诉我你在哪里做的?” 沈云清只得老实回答:“是我娘给我做的。”然后又不死心地问了句:“有什么不妥吗?如果不能穿进宫,我就不穿了。” 云昌摆摆手,哈哈笑了起来,露出里面的两颗小虎牙,与她火辣辣的性格完全不符,倒也显得有几分可爱。 “没有没有,可以的,很好看,很漂亮,云清,你今天要艳压全场了吗?” 沈云清又开始犹豫了,她可不想出风头。 “有这么夸张吗?要不,我还是随便换一件吧!” 说着,还真准备回屋换衣服,被云昌伸手拦住:“我这是夸你呢,不过这件裙子,这个颜色,倒是与你很相配,反正你穿着挺好看,别人穿估计就不像了吧。” 云昌与沈云清气味相投,每次见面都有说不完的话,此时,赶车的公公小声催了句:“公主,得赶路了。” 云昌这才收住话匣子,“知道了,这就上车。” 话音刚落,她手就被一旁的云娇拉住。 她侧低过头,看向还不到她腰部的云娇,露出疑惑的眼神。 “???” 云娇也是这样拉着她,没有吭声。 四目相对,没有一句话。 云昌忍不住,先问了句:“云娇,你拉我手干嘛?我们得上马车啦,要不然赶不上宴席了。” 只见云娇依旧是拉着她的手,不松开,也不说话。 云昌:“嗯?啥意思?” 一旁的沈云清也问:“云娇,有什么就说!” 云娇这才开口:“公主,你还没夸我的衣服好看呢!” 第二百五十七章:一帮女人一窝戏 建仁帝设宴,本意是为了庆祝阳城收复。 请的都是朝中大臣,因为沈云清的缘故,破例让所有大臣都可以携带家眷进宫。 家眷大多是女人孩子,于是这个宴席便演变成了宫宴,女眷由皇后和后宫里的妃子们招待。 除了妃子,就只有云昌这一位公主,和沈云清没任何爵位官职的农家女。 宴席设在御花园前的沁心亭。 是一座很大的六角凉亭,凉亭内周围有栏杆围着,可以坐在围栏处观赏池子里的游鱼戏水。 凉亭内可容纳近百人,宫女太监早就将宴席所需的桌椅全部摆放好。 沈云清她们赶到的时候,离宴席开始还有一段时间。 凉亭内分成两拨人聚集着。 一拨自然是朝中那些大臣,无论平时在朝堂上,因为政事斗得有多么不可开交,此刻,他们都像是多年好友。 三五成群,下棋的下棋,观鱼的观鱼。 有说有笑,一派和谐。 另一边,自然是女眷。 云昌从进宫门之后,就被皇后叫走了,说是有几道菜品拿不定主意,叫云昌去把把关。 就这样,原本云昌来接沈云清,就是为了让她进宫能自在些,没想到,现在沈云清还是要一个人去面对这些。 沈云清深吸了一口气,暗暗道:怕什么,不就是一帮女人么?她连白狄人都敢杀,还怕这些拿不起刀的女人? 她牵着云娇走进凉亭看见的,便是五颜六色,款式不一的各种华服。 心中暗自庆幸,幸好娘给她做的这件衣服,比较单一,不算特别华丽,也不会抢了宫里主子和其他女眷们的风头。 想着到了凉亭之后,找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当做透明人,安安静静吃完这顿席就回去。 可是,她忘了,她本就是被皇上破例请进宫的…… 想让人不注意都难。 所以,沈云清越走近发现,亭子里所有女人的目光都朝她望来。 “……” 一旁一个穿着绿色留仙裙的女子,往台阶旁边缘走来,拦在沈云清面前,不让她进凉亭,语气嘲讽:“哟,宫里怎么还进了个乡巴佬啊?” 凉亭内顿时响起哄笑声。 沈云清揉握着拳头,半晌,还是松开了。 这里是皇宫,是云昌的家,这些人都是被请过来吃席的人。 她犯不着为这样的人,搅乱宴席,惹出更大的乱子。 自己说服自己后,沈云清弯唇,扯了一个假笑:“这位小姐还是不要跟我一个乡巴佬说话,免得降低您的身份。” 重音在“您”字上面,算是沈云清对她的极度尊重,可是对方听着却很别扭。 那个女子仍旧没有要让开的意思。 沈云清看了一眼,也不气恼,侧身准备往旁边走去。 只见那女子又跟着挪动步子,就是要拦住沈云清,不让她进凉亭。 人群里有人说:“阿芳,算了,别为难人家,她也是第一次进宫……” 说话的人是另一个穿淡粉色襦裙的女子,她上前拉着拦在台阶上的阿芳,对沈云清说:“姑娘,阿芳就是调皮一些,没有什么坏心思,你不要介意,我叫阿离,我爹是户部尚书,阿芳她爹是吏部尚书。” 说完,还冲沈云清温婉地笑了笑。 沈云清看着这个温温柔柔的阿离,回报了一个微笑。 这个看着还算正常,不过她们的爹都是朝堂重臣,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跋扈了些…… 算了,不跟这个阿芳一般见识。 沈云清朝阿离礼貌点点头:“多谢阿离姑娘。” 说完,牵着云娇埋头就要朝旁边走去。 哪知,那个阿芳,不依不饶,三步并作两步,又横在沈云清面前,双手叉腰,一副气势很足的样子:“你!不许进亭子,在外面站着!” 沈云清冷眼看着阿芳,问道:“为什么?” 阿芳眼里带着轻蔑,上下扫视沈云清一圈,语气极其傲慢:“你看你穿得什么鬼样子,就这样也敢来参加宴席?你当是去你们村里赶集呢!” 这话刚说完,阿芳后头几个人都开始笑出了声。 更有人在后面起哄:“对啊,回去村里赶集吧,这里的食物你怕是不会吃吧,估计怎么吃的都不知道呢!” 阿芳像是一个带头者,后面有了拥护者,胆子也更大了起来。 沈云清的性子,也不是那种随便别人拿脚踩在地上的人,她后退几步,眼皮冷冷地掀起:“我虽然是农女,但是,是受皇上邀请特地来参加宴席的。” 阿芳嗤笑一声:“皇上说不定记错了呢!” 沈云清懒得跟她解释,朝一侧走去,趁着空隙,她往人群里望了一眼,没看见李怜华。 如果李怜华在场,沈云清还可以认为是她找自己的麻烦。 可是,这个阿芳又是哪根筋不对?沈云清又不认识她。 .阿芳的声音紧跟其后:“你看看你穿的,也不觉得寒碜,你没钱买衣服,我借一件给你啊,我家里婢女穿得都比你好。” “还有,你牵着的是哪里来的小叫花子?一脸饿死鬼投胎的样子。” 沈云清听见这句话,脚步顿住,回转身,眼神霎时杀意并现。 她朝阿芳走了一步,声音冷冷,一字一句问道:“你说谁饿死鬼投胎?” 话几乎是从沈云清的牙齿缝里出来的。 她气场太强大,阿芳顿时怂了,眼神开始往四处飘忽躲闪,不敢看沈云清,眼见身后的姐妹们都用帕子捂着嘴偷笑。 在看她笑话呢! 阿芳复又挺直了脊背! 她爹是吏部尚书,就算皇上来了,也得给几分面子,不会多说几句重话。 她则更是养尊处优,宫里的赵妃便是她的姑姑。 按辈分算,皇上是她姑父,她是皇亲国戚。 她为什么要怕一个农女? 难道她还敢打人不成? 她梗着脖子说:“饿死鬼投胎自然说的是她,这个小孩一点也不可爱!丑死了!” 话一出,还不等沈云清上前动手,云娇“哇”一声哭了出来:“姐姐,她说我丑……” “哈哈哈哈……” 凉亭内,看热闹的人响起一串笑声。 阿芳也跟着笑。 云娇扯着沈云清向阿芳走了一步:“道歉!” 阿芳不敢相信:“什么?” 沈云清也给云娇打气:“我妹妹说,要你跟她道歉!” 第二百五十八章:聊胜于无吧 一旁的云娇补充了一句:“不是跟我道歉,是跟我们道歉,这位姐姐一点都不懂礼貌,我们来皇宫是来做客,与她们一样是客人,她凭什么觉得她高高在上?” 云娇这一番话,说得凉亭内有些人,开始自我反省,可是像阿芳这样的人,根本听不进去。 她好笑道:“小叫花子,要讨饭,出宫门,大街上多的是,宫里没有,你有没有搞错,在宫里,人就是分位分高低,分尊卑,分贵贱,我爹是吏部尚书,就算皇上来了,也得和和气气,你跟我谈平等?” 她越说,越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捂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哈哈哈哈,你这是要笑死我么?” 云娇见她如此,翻了个白眼,拉着沈云清挤进了人群,来到最角落的位置坐下。 笑够了的阿芳,见人已经进来了,干脆拉着几个要好的姐妹,对着沈云清和云娇身上的衣服品头论足。 “京城内怎么会有这么难看的衣服?” “估计没钱买,自己做吧?” “然后手艺不行,就只能做成这种简单的款式,哪像我们,这毛边多好看。” “对啊对啊,你看我背后,一整块大牡丹,是不是很美?” “嗯嗯嗯,我也想要前面挂着一朵大红玫瑰的衣服……” 听着这些人捧一踩一的言论,沈云清左耳进右耳出。 璃朝崇尚繁杂的美,任何衣服都要将所有好看的东西都往上贴。 这就导致看着很累,像是人身上挂满了花盆,而她们只是一个装饰架子,移动的装饰架子。 供别人欣赏她们身上的花朵,而完全注意不到人。 阿芳今天似乎就是揪着沈云清不放,见她安安静静坐在一边不吭声,她又上前,端起桌上的茶杯喝水。 然后装作不小心没端稳,将整杯茶水泼向沈云清身上。 只要沈云清的衣服脏了,就会被宫女带去再换一件衣服,她可以买通一个宫女,在衣服上做手脚,最好,能让沈云清被赶出宫去。 可是,预想的茶水泼到沈云清身上的事情,没有发生。 沈云清眼力好,反应迅速,在阿芳故意松手的一瞬间,她便接住了茶杯,顺带喝了一口:“谢谢你给的茶!” 阿芳气得脸都扭曲了。 一旁的云娇补了一句:“麻烦请给我一杯茶,谢谢。” 她学着沈云清的语气说话,真有几分小大人的感觉。 “……”阿芳气笑了:“想喝自己倒,把我当丫鬟使么?” “哦……这样啊……”云娇跳下石凳,“噔噔噔”跑向桌旁端起一杯茶水,“咕咚咕咚”喝完了。 沈云清看着阿芳,问道:“我们之前应该没见过,阿芳小姐为什么对我敌意这么大?” 阿芳挑眉冷声道:“你太看得起你了,我怎么可能对你有敌意,不让你进宴席,是希望你能有自知之明,这里不是你一个乡巴佬该来的地方。” 沈云清又解释一通:“我说了,我是皇上请来的。” 阿芳根本听不清:“你觉得这话谁会信?以前就有过郊外的农女,冒充富家小姐,进宫吃席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了,这些个农家女想攀高枝想疯了,还以为哪个皇子会看上她呢!” “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 沈云清先是听见“冒充”一词时,觉得皇宫的守卫太松散了。 随随便便一个女人都能冒充进来,那万一是敌国细作呢?岂不是很危险? 直到听见她说的最后一句,沈云清很自然地说:“我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啊?我觉得我比你好看一些。” 阿芳:“你!……没见过你这么脸皮厚的女人。” 沈云清反击:“彼此彼此!” 凉亭内其他女眷,则将视线放在沈云清身上,然后又放在阿芳身上,那个阿离半晌后,才给了个结论:“阿芳,我们都觉得这位姑娘,的确要比你漂亮呢!” 阿芳:“……” 她尖锐的声音响起。 “你们是瞎了吗?就她那长相,脸也小,嘴巴也小,眼睛倒是挺大的,有什么用,胸没二两肉,扁平扁平的。” 这回换沈云清额角抽抽:不带这么人身攻击的,虽然前面说的还挺像夸她的话,可是最后一句,实在太打击她了。 沈云清的视线莫名也放到这群女子的胸上面。 额…… 不得不说,个个都发育得很好啊。 在低头看看自己。 唉……聊胜于无吧! 一旁的云娇听不懂她们话里的意思,问道:“姐姐,她们在说什么?你怎么不高兴?我帮你骂回去!” 沈云清摇摇头:“没什么!人无完人,我其他方面都优秀,老天就拿走了一样,没什么大碍。” 阿芳见这个似乎打击不到沈云清,而且两姐妹谈得还似乎挺欢? 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她故意找茬都没人理她。 “喂,乡巴佬,坐那边去!” 沈云清抬眼:“为什么?” 阿芳:“这里是我的位置。” 沈云清:“写了你名字么?” 阿芳:“……” 沈云清继续说:“宴席还没开始,等宴席开始的时候,应该会有人安排座位吧,你又凭什么说这个位置是你的?” 阿芳:“因为……” 找不到什么原因了,阿芳也懒得找原因了,直接一把将沈云清从位置上扯起来。 原本,沈云清可以纹丝不动,可是当她眼角瞟到远处走来的云昌和她扶着的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女子时。 她突然就改了主意。 任由阿芳将自己摔到了地上,转身的时候,还朝云娇使了个眼色。 好巧不巧,这一摔,沈云清的头磕在一旁的石桌上。 平时强壮如牛的沈云清,这一次也是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家碧玉。 头磕在石桌上便“晕”了过去。 读懂了沈云清眼色的云娇,瞬间演起戏来。 云娇猛地扑到沈云清的身上,光打雷不下雨的干嚎:“姐姐,你怎么了?姐姐,你醒醒……姐姐,你不要吓我呀……” 借着云娇摇晃的力道,沈云清给自己“翻了”半个身,头朝上,只见她头上破了好大一块,正在流血。 此时阿芳才开始慌了。 阿离责怪道:“阿芳,你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阿芳:“我、我不知道啊,我就随手扯了她一把,谁知道她这点力气也没有啊……” 她不想在皇宫里弄出人命,向周围人求救:“怎么办?怎么办?要不把人丢池子里去吧?反正也是一个农女,没人认识,说不定是自己偷偷进来的。” 云娇听闻,脸上还挂着半滴眼泪,抱着沈云清喊道:“不许丢我姐姐!” 第二百五十九章:皇后偏心沈云清 被沈云清和云娇这么一闹,折腾出不小的动静。 云昌扶着皇后,也恰好来到凉亭,男席的那些朝堂官员也全都围了过来。 云昌刚一进凉亭,便看见沈云清倒在地上,额头上还一直在流血。 她松开皇后的手,神色紧张,蹲下身伸出手去探沈云清的鼻息。 见还有气息,悬着的心才稍稍放松。 “这是怎么回事?” 云昌仍旧蹲在沈云清身边,此刻仰着头询问。 人群里没有人敢吭声,都惧怕阿芳。 阿离挪动脚步,想挤到前面将事情讲清楚,不过她速度太慢,被云娇打断了。 云娇指着阿芳说:“公主,是她,她把姐姐推倒的,还说要把姐姐丢到池子里喂鱼!” 顺着云娇手指的方向,云昌站起了身,看向阿芳…… “是你?” 阿芳不知道云昌与沈云清关系亲密,还以为公主只是在维持宴席秩序。 她辩解道:“公主,这个农女跑进宫来,怎么也没人拦住她呢?” 云昌蹙眉,微眯着眼又问了一遍:“这是不是你做的?” “是我做的,公主犯不着为了一个农女,这样子吧?” 不等阿芳将剩下的话说完,“啪”“啪”两声清脆响,她两边脸颊都印上了五个手指印。 “公主?” 阿芳捂着脸,不解地问。 早有宫女被皇后吩咐着叫来的太医,人群被疏散开,太医开始给沈云清处理伤口。 伤口是沈云清自己弄的,借着阿芳的力道,她很有分寸地只让自己刮破一点皮。 这点伤在以前根本不算是,她甚至连药都懒得擦。 可是,现在她在演戏,饰演一个柔弱的姑娘,自然得怕疼。 所以,当太医给她的额头伤口清理并且上药的时候。 沈云清轻“嘶”了一声,幽幽地醒了过来,还哑着声音说:“好痛……” 云娇也配合得特别好,又开始干嚎:“姐姐,你还好么?别撞傻了脑子,认得我么?” “……” 沈云清嘴角抽抽,“云娇你闭嘴,好吵!” 见沈云清醒了,云昌暂时放过阿芳,蹲下身问:“云清,还好么?” “嗯,没什么大事,谢公主关心。” 沈云清说完这句话,视线越过云昌,看向她后面的皇后。 皇后仪态优雅,即便在这么混乱的场合下,依旧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个。 沈云清缓慢地爬起来,朝皇后跟前走了两步,然后向皇后行礼:“民女沈云清拜见皇后!” 这下,凉亭内,所有的女眷,都震惊了。 阿芳睁着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这么瘦弱的乡巴佬,就是那个在烟花司造出许多火乍弓单的人? 人群里开始有窃窃私语的声音。 “原来她就是沈云清啊?” “没听说皇上会邀请她进宫啊?” “沈云清不就是造出火乍弓单的人么?” “是啊是啊,我还以为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子,不像女将军,至少也要像公主那般。” “诶,那个荷花坞不就是她开的么?当初开业的时候,你们没去么?” “去了啊,但是没见着她人啊……” 人群里的阿离,一声不吭地盯着沈云清,有些激动,又不敢轻举妄动。 皇后依旧端站着,伸出右手虚抬了下:“先起来吧,把伤治好再说。” “谢皇后!” 沈云清神色平常地站了起来,面上无波无澜,实际心里乐得不行。 原来当一回绿茶,这么爽? 怪不得宫斗剧里都是无限制的陷害啊,阴谋之类的! 她见招拆招,直接让阿芳面对公主和皇后。 此时,皇后已经坐到了主座上。 主座要比地面高出两个台阶,皇后坐定后,云昌乖乖地站在皇后一旁。 皇后温婉地扫视了一圈众人,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然后视线定在沈云清身上。 “云清,来,站在本宫身边,把你妹妹也带上来吧!” 沈云清照例给皇后行了谢礼,才一脸平静地走上台阶,站在皇后身旁。 底下的人,瞬间炸锅了。 胆子不大的,不敢吭声,但是眼里的嫉妒都要冒出火花来。 她们都是朝中官员家的千金,有几个甚至都是皇亲国戚,家里人都有入了后宫的。 她们从来没有资格站在皇后身边,沈云清一个农女凭什么可以? 地下的阿离则是一脸羡慕加崇拜地看着沈云清。 有胆子大的,心中的不满就要说出口:“皇后果然偏心!” 这其中就包括阿芳。 声音不大,却依旧被皇后听见了。 她笑着问阿芳:“本宫哪里偏心了?说来听听!” 阿芳一愣,没想到自己的话被皇后听见了,现在被皇后问起,只能硬着头皮回答:“皇后还不偏心么?她凭什么能站到您身边?” 皇后听了,也不气恼,仍旧微笑:“本宫让她站在身边,这就算偏心了?那一会还有更偏心的呢!” “……” 没想到皇后会这么说,阿芳包括上边的沈云清皆是一愣。 沈云清离得皇后近,此刻垂眸看着主座上的皇后。 她说话语气依旧是温温柔柔的,虽说她与云昌是母女,但是两个人性子却一个天一个的。 云昌热情大方爽朗,看上去大大咧咧,实则胆大心细,很聪明。 可是皇后明显不是这样的,她似乎永远一副不急不躁的样子,用这样的语气说出“还有更偏心的呢”,那样的话,真是堵得对方无话可说。 沈云清还在心里比较母女二人的不同之处时,皇后又开口说话了。 “嗯……很好,现在大家都没问题了吧?没问题的话,本宫有问题了。” 她顿了下,带着护甲的右手食指在身上轻轻敲了下。 众人都等着她继续说。 只见她收敛起嘴角的笑容,慢慢扫视了一圈底下的人。 然后歪头朝她身边的嬷嬷嘀咕了一句话。 声音细微,平常人听不到,但是沈云清本来耳力就好,加之离得近,所以她听得一清二楚。 皇后问嬷嬷:“怎么今日兵书尚书家的怜姑娘没来?” 嬷嬷给的回答是:“怜小姐今日刚好得了风寒,卧床不起。” 这个怜姑娘,就是李怜华了。 沈云清腹诽道:没了个李怜华,又冒出个阿芳,真是走到哪都有人针对她。 宫里这些钩心斗角,真没意思!还不如回荷花村做她喜欢做的事! “那么……”皇后开口了:“谁能跟本宫细说细说,刚刚那一幕是怎么回事?” 第二百六十章:一棍都不能少 皇后说的那一幕,自然是沈云清晕倒在地上,云娇嚎啕大哭。 众人都以为此事过去了,没想到皇后揪着不放。 刚刚云娇简短说了两句,事情大差不差,就是那个样子。 但是,皇后想知道,阿芳这么做的目的,两个素未谋面的人,为何敌意这么深? 刚开始还围成一团的人群,此刻渐渐散开来。 其他看热闹的小姐们,都远离阿芳,边走边说:“不是我!” 直到所有的人,都离阿芳几步远,除了阿离。 阿芳有些感动地看着阿离。 下一刻,阿离跪下,朝皇后解释道:“皇后恕罪,阿芳自小被娇养,有些小性子,但是她本性不坏的,请皇后饶了她!” 云娇在上面补了一句:“她都说要将我姐姐丢进池子里去,本性还不坏么?” 阿离:“这……她估计也只是说着玩!” 皇后此刻完完全全收住了笑容,正色道:“够了!本宫问你,这事与你有关么?” 阿离摇摇头:“没有!” 皇后将视线看向阿芳:“那你就退下,由当事人跟本宫解释!” 阿离无奈,只得磕了个头,默默站起身退到一边。 阿芳是她的好姐妹,她不想阿芳有事。 但是她也不希望沈云清出事,所以,事情好像有点难办啊…… 阿芳早已跪下,她不明白,她爹在朝中官居一品,吏部没了他爹,会乱成一锅粥。 她有几次看见皇上与父亲闲聊,都是很谦和的样子。 皇上明显很尊重父亲,不敢端着皇上的架子,为什么皇后却敢这样? 皇后的声音又响起:“阿芳,你可知罪?” 阿芳有些不服气:“不知!” 云昌性子急,上前一步骂道:“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厉害?” 皇后扯住云昌的袖子,声音又变回温温柔柔的样子:“云昌,让母后来,你站着别动!” 她扯回云昌后,又冲底下的阿芳说:“沈云清是皇上和本宫请过来的客人,你来皇宫做客,用不着你招待客人,但是……也请你对本宫的客人尊重些!” 这些话,语气比较重,了解皇后的人,肯定知道,皇后已经动怒了。 沈云清又将视线放在皇后身上。 脑子里突然就想起一句话。 用最温柔的语气,说最狠的话。 阿芳有些委屈,被皇后训斥了,又像在家里冲父亲撒娇那般:“我又不知道她是您的客人,还以为是哪里跑来的叫花子!” 皇后冷哼一声:“你觉得皇宫守卫差到这个地步?还是说质疑皇上和本宫的能力?” 阿芳直到,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察觉皇后可能真的动怒了。 她低着头:“臣女不敢!” 皇后转头问沈云清:“云清,你是当事人,你来说,该怎么处理?” 底下一片哗然:皇后竟让沈云清自己拿主意! 这位沈云清不简单啊,可真不要小瞧了农女啊! 沈云清正看热闹呢,突然被点名,都没反应过来,“啊”了一声之后,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皇后这是给自己台阶下呢?还是给对方台阶下呢? 毕竟,阿芳的爹可是吏部尚书。 为了这点小事,闹大也不好。 她没有一官半职的,仗着一点贡献,得到皇上和皇后的青睐,已经足够了。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不让皇后为难的原则,沈云清刚想开口说,就被云昌打断了。 只听她说:“母后,这哪里还需要问云清,云清又不懂这些,她不懂宫规但是也没触犯宫规,而阿芳明知宫规,却无视,按规定……” 她故意卖了个关子。 底下的阿芳紧张地看着云昌。 云昌继续说:“杖责二十!” 说完便朝沈云清递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开口。 既然公主能替她拿主意,她也乐得去思考这些,实在弯弯绕绕太多。 她颔首,表示自己明白云昌的意思,然后低眉,不再看底下的阿芳。 阿芳的声音从底下传来:“公主!我是朝臣之女,我姑姑还是赵妃,你没权利杖责我!” 见云昌不为所动,阿芳将视线放在皇后身上:“皇后,您不能……” 皇后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喜怒,低眉思忖半晌,随后温声道:“拖下去,杖责二十吧!” 吏部尚书在朝堂上嚣张惯了,皇上对臣子采用怀柔放松政策,没想到他越发目中无人了。 来之前,皇上就与她商量过,要压一压吏部尚书的气焰。 正好,借着沈云清的事,找个由头治一治,也让吏部尚书知道自己的位置。 沈云清站在一旁,倒是真没想到,皇后和公主为了她的事,肯真的降罪阿芳,甚至惩罚她。 皇后的命令已下达,早有一旁的侍卫将阿芳拖走。往御花园外的空地去行杖责。 阿芳声嘶力竭:“皇后娘娘,您不能打我,我姑姑赵妃可是皇上最喜欢的妃子!” “拉下去,二十棍,一棍都不能少!” 云昌提高音量吼道。 敢拿赵妃来堵母后的心,她就不让阿芳好过。 阿芳被拖走了,剩下的女眷都缩着脖子低着头,站成一排。 皇后又换上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朝众人挥手:“都坐吧,宴席马上要开始了,皇上应该也快来了。云清,来,你坐本宫身边,云昌,吩咐人再搬一个小桌子给云清的妹妹单独坐。” 云娇是个鬼机灵,仗着自己小孩的身份,软糯糯说道:“谢谢皇后娘娘,我叫云娇,娘娘可以叫我娇娇。” 皇后很久没有看见这么小的孩子了,弯唇笑道:“好的,娇娇。” 一旁的沈云清:“……” 娇娇?身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将云娇抱着放在那张小桌子上,她教训了一句:“云娇就云娇,叫什么娇娇,又不是三岁的孩子!” 云娇:“???姐姐,我不是三岁的吗?” 沈云清纠正道:“你已经四岁了!” 皇后听后,朝沈云清温婉一笑:“也就一个称呼,不碍事!” 沈云清低着头:“还是有些别扭,她估计听着也别扭!是吧,云娇?” 眼角的余光瞟向云娇,云娇很机灵地说:“啊,对,叫云娇,我喜欢听别人叫我云娇,娇娇那是三岁的宝宝名字,我已经长大了!我四岁了!” “……” 皇后:“呵呵呵呵呵呵,好~~云娇。” 第二百六十一章:宴席 这一场闹剧,在皇上来到的时候,已经被皇后不声不响地处理好了。 建仁帝就像什么事也不知道的样子,一脸温和地坐在皇后身边,其实,他刚刚在御花园另一侧的回廊里,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阿芳行完杖责之后便晕了过去,直接由侍卫拖着出了宫门,宫门口有各家赴宴时坐的马车。 吏部尚书府的管家见自家小姐,好端端地进宫,一身是伤地出来,忙上前询问原因。 侍卫只说了句“他们是奉皇后之命”,转头就走了。 宴席上的吏部尚书赵安来得比较晚,等他到席的时候,阿芳已经被拖走,也早有人将刚刚的事告诉他。 赵安入座之后憋着一股气,脸色也不太好看,时不时用眼瞟坐在皇后身边的沈云清。 他今日之所以来得这么晚,可是因为一年一度的考核到了,这段时间是他最忙的时候。 赵安的父亲是开国功臣,即便如此,皇上也没有额外开恩,他依旧从吏部的一个小侍郎做起。 他在吏部兢兢业业十几年,才升到尚书之位,将璃朝吏治考核这一块,做得丝毫不差。 就算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吧? 越想越气…… 赵安坐的位置离建仁帝不远,与兵部尚书挨得近。 宴席上,众大臣都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唯独赵安,端着酒杯一口一杯,喝空了立马有宫女给他添满。 上头的建仁帝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依旧笑嘻嘻地跟身旁的皇后聊天。 等赵安连续喝了五杯之后,被兵部尚书李青摁住手臂。 “赵老弟?今日这是怎么了?怎么在皇上置办的宴席上独自喝闷酒?” 赵安不动声色地掀起眼皮,看了李青一眼。 同为一品尚书之职,他这个吏部尚书远没有李青轻松。 兵部尚书掌管兵力调派权,上战场有武将和战神,他每日只管向皇上汇报战况即可。 而且李青不是从底下开始做起,他是直接被任命为兵部尚书,皇上对他……似乎格外亲厚! 只不过放下酒杯的这一瞬间,赵安脑子里便转了几个回合。 末了,才嘴角微弯,笑道:“今日小女冲撞了皇后,被责罚,赵某有些惶恐啊!” 李青摆摆手,不以为然道:“诶,赵老弟,小孩子之间的玩闹,皇后也只是象征性地做了惩罚,你看皇上有过问一句么?” 赵安皱眉思忖半刻,才点头道:“这倒也是!” 李青拿起桌旁的酒壶,往两个人眼前的酒杯都倒满酒,边倒边说:“皇上不是这么不分轻重的人,你莫要将情绪挂在脸上,让皇上以为你乐意参加这个宴会。” 话说完,酒也刚刚好满杯了。 李青端起酒杯,朝赵安说:“来,赵老弟,今日我们哥俩不醉不归。” 赵安见李青如此开导自己,便重重叹了口气,也跟着端起眼前的酒杯,与李青碰了一杯。 “赵某可不敢喝醉,府里还一大堆事等着呢!” 二人碰完第一杯酒后,越聊越欢。 赵安暂时忘记了心里的烦心事。 沈云清没有参见过这么正式的宴席,生怕做错什么出了乱子。 虽然她没必要怕这些,但是现在她有家人,有跟随着她的村民,还有为了她的梦想,替她上前线收回家乡的南宫峤。 为了这些人,她也要尽力护住这些维护和爱她的人。 她仔细观察着底下的一切,不得不说,坐得高就是好啊…… 怪不得统治者都要坐高位。 她视线转了一圈,最后回到主座的建仁帝身上。 她的座位在皇上皇后的后面,倒也不担心被皇上皇后发现。 只见建仁帝的视线停留在赵安和李青身上。 显然,刚刚那一幕,被建仁帝看在了眼里。 他眼底神色晦暗不明,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直到皇后叫他,他才反应过来。 然后他眼里立刻盛满了笑意,替皇后夹了一筷子皇后最爱吃的软糯蒸虾。 “皇后,这个软糯蒸虾今日御膳房做得不错,来尝尝……” 皇后微微一笑:“谢皇上!” 女眷席这边,为首的便是阿芳的姑姑——赵妃。 她此刻眼中的嫉妒之火,快要烧到沈云清这边了。 沈云清勉强认得的,就是这几个人。 赵妃还是她刚入席的时候,听云昌说的。 见这个宴席实在无聊,底下的舞蹈也无聊,沈云清埋头吃东西。 很快,眼前的食物都快被她吃光了。 下一秒,几个盘子被端了过来,然后一个火红的身影跟她挤到一起。 云昌吩咐婢女将她案桌上的食物全部端了过来。 “云清……是不是吃不饱啊?我这里还有,都给你吃!” 说完,她将案桌上所有的食物都端了过来,甚至将那壶酒都给拿了过来。 “不够,再跟我说,我叫婢女去拿!我知道你们平时干活多,都是体力活,饭量大,吃得多,没关系,我又不会嫌弃你!” 沈云清:“……” 她看着云昌盘子里几乎没有动的食物,有些想笑。 她只是因为太无聊了,没事干就只能吃东西啊,没想到被云昌误解了。 “啊?不是的,公主,我已经很饱了,完全吃不下了!” 云昌看着她眼前全部空掉的盘子,皱眉问道:“那你这是……” 沈云清顺着她的视线,低头看了一眼,笑着解释道:“这些食物不吃完也太浪费了,所以我就……” 想想她刚从南安村出来的时候,不要说食物,连野菜粥都不一定有的吃。 当初她们一路人,可是为了几碗野菜粥,抢的要打架。 现在…… 沈云清看着云昌端过来的食物,有点为难。 她现在是实在吃不动了,可是这些食物,如果不吃掉,可能就会被倒掉,不知道皇宫里可不可以打包? 沈云清将野菜粥的事,跟云昌提了一句,云昌突然有些惭愧,低着头认错:“我也不想浪费,可是我真的吃不下了。” “吃不下,可以给我呀!” 后头一个奶娃娃的声音响起。 沈云清和云昌转头望过去,只见云娇,左手拿着大鸡腿,右手端着一杯果汁,右脚踩着椅子上。 一副豪放的吃相。 “……” 沈云清额角直抽抽。 第二百六十二章:连个应场的都没有 沈云清没有训斥,而是直接上手,将云娇架着的那只脚,给拿了下来。 云昌笑道:“小云娇,你还能吃得下么?可别撑坏了肚子。” 云娇摇摇头:“不会的,不会的,我还没吃饱呢,我不吃饱,回家半夜就要找东西吃。” 云昌挠挠头:“好吧,都给你。” 她也没有再叫婢女将食物端给云娇,而是直接将云娇抱到她的案桌前。 “吃吧……这个宴席太无聊了些,除了吃东西没什么好玩的。” 沈云清接过话茬说了句:“是吧,你也这么觉得吗?我也是这么觉得!” 沈云清无比赞同这句话。 二人在这边毫无顾忌地聊天,另一边皇上皇后则默默地看着她们,直到她们聊够了,准备歇会的时候。 建仁帝突然开口了:“诸位爱卿,今日朕邀请你们来,是有几件事想当面和你们说清楚。” 只开了个头,底下便一堆嘈杂的声音。 声音稍微大一些的,都被沈云清的好耳力给听见了。 “什么事需要特意叫我们赴宴的时候说,每日早朝不可以说么?” “也许,宴席上有某个不能上朝的人吧?” “不能上朝的人?除了后宫不能上朝,这里的百官我们天天见!” “你可别忘了,今日可有一位很特殊的人。” 最后说这句话的人,只说了一句就闭嘴了。 所有人都将视线放在沈云清身上。 除了羡慕,大多是不服气! 主座上建仁帝的声音响起:“第一件事,自然是阳城大捷的事!宣阳侯之子南宫峤,不愧是我大璃朝的战神,有他保朕江山,朕放心。” 建仁帝似乎心情很高兴,说完,便端起眼前的酒杯,眼睛看向群臣,似乎在找什么人。 直到最后,才定格在宣阳侯身上:“宣阳侯,阿峤如此优秀,你的功劳最大,来!朕跟你喝一杯。” 宣阳侯今日挑的位置不太显眼,第三排的最末端。 见状,他双手举着酒杯,站了起来,然后行了个礼之后,将酒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净。 “臣谢过皇上!” 建仁帝颔首:“嗯,宣阳侯请坐!”他喝完,却没有坐下,而是继续站着。 “阳城收复了,朕是真的高兴啊,可是……” 原本有些沉闷的气氛,被建仁帝带动了一点,因为他这一句“可是”,又降至冰点。 席上众人,都屏住呼吸,静静听建仁帝说。 “可是,容城还在敌人手里,朕是彻夜难眠啊!” 此时,沈云清也不免多看了建仁帝几眼。 容城!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的地方。 那是她的家乡。 来到京城之后,被京城的繁华遮住了眼,她都快要忘了她最终的归宿了。 村民们也都开始倦怠,都不愿意回南安村了。 最末端的宣阳侯适时开口劝道:“皇上莫急,阿峤此刻已经领兵往容城方向去了。相信不久之后,容城也能重新归入璃朝,将那群白狄蛮子赶出我们璃朝。” “对啊,皇上,南宫峤可是璃朝的战神……” “咳~”上面传来建仁帝一声轻咳:“朕自然知道这些,这第二杯酒,我们就一起预祝容城顺利回归,可好?” 群臣异口同声道:“皇上英明!” 后面的沈云清端着酒杯站得笔直,神色严肃,可是内心里她却在吐槽:这感情是来敬酒的? 借着这个由头,建仁帝和众大臣又多喝了几杯,有了几分醉意。 建仁帝说话开始有些不利索:“第三件事,朕、朕要跟你们说明一件事!” 他说完,停顿了一下,转身看向沈云清,招了招手,学着宣阳侯喊她的样子,亲切喊道:“丫头,站到前面来。” 沈云清:“……” 犹豫了片刻,还是乖乖站到前面,与建仁帝隔了一米的距离。 建仁帝像是很隆重的样子,指着沈云清跟底下的大臣介绍:“这个丫头可了不起了,你们可不要小瞧她!” 底下又有一串声音:“我看前面的事,都是次要的,皇上最主要就是为了这个姑娘吧!” “这还用问?” “嘘……安静听皇上说!” 建仁帝看着底下窃窃私语的众大臣,没有吭声,直到凉亭内重新安静下来,他才继续开口说道:“是你们说,还是朕来说?” “噗!”这句话差点让沈云清当场笑出声,这跟课堂上因为纪律问题,老师在讲台上气闷地看着底下的学生,冷静问:“都会了是吧?是你们讲还是我讲?” 不就是一个意思么? 莫名觉得有些逗。 众大臣见皇上似乎有些不悦,这才闭了嘴。 建仁帝再次开口:“沈、云、清,这个姑娘名字叫沈云清,之所以着重强调,朕是想让你们都看清楚,她这个人可是璃朝的大功臣。” “……” 底下一片鸦雀无声。 建仁帝:连个应场吆喝的都没有! 好吧,他一个人自说自话吧。 “此次阳城能顺利攻破,除了阿峤有勇有谋外,还得谢谢沈云清。” 位子上的众大臣,这才诧异地将视线看向沈云清。 “此次朕秘密送了一批武器到阳城,阿峤利用这批武器,才顺利拿下阳城。” 吏部尚书赵安很合时宜地问了一句:“什么武器?” 建仁帝颔首,回答道:“是一种新式武器,由沈云清发明出来的,诸位可能也看见了,今日宴席,朕没有放烟花,换做以前,定是需要的,诸位就不想知道为什么吗?” 赵安脑子直,没想到里面的曲直,直白地问道:“为什么?” 建仁帝此刻对赵安的表现很满意:“因为烟花司现在改了,沈云清利用烟花里的成分,制作出了威力比烟花大好几倍的火乍弓单。” “火乍弓单?那是什么东西?” 群臣终于开始又讨论起来。 “烟花?不就是给人看的么?怎么还能做成武器御敌呢?” 建仁帝神秘一笑:“朕起初也不信,但是,直到沈云清将做好的十枚火乍弓单,演示一番给朕看之后,朕才相信,火|药以前被用作制成烟花,是多么浪费的一件事。” 群臣:“……” 口说无凭啊,他们又没见到过所谓的火乍弓单的威力。 第二百六十三章:皇上这是打算团灭么? 众大臣的表情都透露着“我不信”。 建仁帝侧身看了看后面,这才笑道:“就知道你们不相信,所以朕今日拿了一个火乍弓单过来,给你们开开眼!” 说完,一个手势,底下的太监李公公便带着一个小太监,微弯着腰低着头往宴席方向走来。 那个小太监手里抱着一个小盒子,沈云清目测,里面可能就装了一个火乍弓单。 只是,这个时候,沈云清没办法淡定看戏了。 她一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小太监手里的盒子。 生怕小太监一个脚步不稳,摔了或者没拿稳,将盒子砸地上了,那真的是吃席吃到自己身上了。 要知道,这一个小小的火乍弓单的威力,足以将凉亭内的所有人都消灭。 沈云清视线移向主座上,一脸得意兴奋的建仁帝,正指挥小太监将盒子放在凉亭中间。 皇上这是打算团灭吗? 好在,小太监人很细心,轻手轻脚将盒子放在桌子上,慢慢拆开。 不知情的大臣们,都伸长脖子凑过去看热闹。 “什么火乍弓单?这么小,能有那么厉害?” “也许能吧?烟花不都是小小一个,开到半空就炸了么?” 眼见宴席上众大臣越凑越近,越来越拥挤,沈云清真怕这些人一个不小心,将火乍弓单挤爆了。 一颗心悬着太难受了。 沈云清扯过一旁的云昌,简单说了下自己的担忧,希望她能转达给建仁帝。 云昌很机灵,很快便跟建仁帝说了。 建仁帝听完,这才脸色有些变了,莫名有些紧张起来。 “额……你们先散开吧,这个威力巨大,不要伤到自己。” 建仁帝适时吓唬了一句,众大臣包括李青和赵安,都纷纷后退。 赵安性子直,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皇上,既然这个这么危险,怎么还拿来宴会上?万一火乍了,我们岂不是都要去见老祖宗?” 沈云清听到这话,忍不住勾起唇角,这个吏部尚书倒是说了一句实话。 建仁帝听到这话有些不悦:“朕如果有这个心,也不会用这么拙劣的手段了。” 赵安辩解道:“臣不是这个意思!” 建仁帝摆摆手:“好了,多的不说,本来是想让你们开开眼界,倒是忘了会伤到人,既如此,就算了吧,收起来吧……” 火乍弓单被端上来不过几分钟,就要被端下去,建仁帝意犹未尽。 站在后面的沈云清则时时刻刻看着那枚火乍弓单,只有她最清楚火乍弓单的威力。 这就好像有个人拿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刀,时刻在你脖子上来回切割,但是又没有伤到皮肤。 这种被恐惧支配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 好在宫里的太监都受过专业训练,对待什么事都很细致。 小太监听得建仁帝的吩咐后,低着头上前,准备将火乍弓单装进盒子里,抬下去。 他脚步迈得细,原本几米的距离,生生被他走了几分钟,等快到那个盒子旁时,脚不知道被谁绊了一下,生生往前扑去。 他这个动作下去,刚好扑在火乍弓单的盒子上。 对于盒子里的东西,也只是才刚知道很危险。 至于有多危险,会不会轻轻碰一下就炸了?他们一概不知。 众大臣被小太监这个动作,吓得直往后倒去。 一连串的人,从位子上爬起来,顾不得案桌上的吃食,也顾不得带歪了的官帽,还有被脚踩住的衣角。 大家都一窝蜂地往凉亭外面跑。 女眷们的尖叫声,冲刺在沈云清的耳旁。 大家这个反应也太过了吧…… 可是,在看到宣阳侯因为年纪大的问题,跑不动的时候,沈云清突然就不淡定了。 万一…… 万一这个火乍弓单,脾气暴躁,被小太监这么一扑就炸了怎么办? 她不能冒这个险! 所以,在这实际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沈云清很快速地做了个决定。 她脚下运足了力,一个侧翻身,从慌乱的人群上方,跳到了盒子旁,借着惯性,用脚勾起一张椅子抵住小太监,然后双手将盒子抱起来。 她打开盒子一看,瞬间就慌了。 原本火乍弓单外面留了一根引线,只有点燃那根引线才会爆炸。 自从盒子被端上来之后,沈云清视线就没离开盒子,她可以很确定,宴席上没有人去点燃引线。 可是,现在,引线上竟然有一星半点的火星? 而且,因为风向的关系,引线上的火星越来越大,越来越旺了。 宴席上有人搞手脚? 沈云清脑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 可是,这里不但有朝廷命官,还有他们的家眷,皇上和皇后还有公主以及后宫嫔妃们,都在这里。 除非要谋权篡位的人,否则,谁敢!谁能有这么大胆子? 沈云清顾不得其他,只要将引线上的火弄熄灭,这个火乍弓单就暂时还算安全。 周围乱成一锅的人,谁也没有去关心这个火乍弓单的事,只顾着自己逃命。 直到逃出凉亭外几米远的池子的桥上,这才觉得稍微安全了一些。 此刻凉亭内只剩建仁帝皇后和云昌,已经云娇拉着宣阳侯的手,安安静静站在一旁。 在这嘈乱的声音里,沈云清都听见了云娇奶声奶气地安慰宣阳侯:“爷爷,不要害怕,这个就是我姐姐制作的,她会保护我们的!” 沈云清低头看一眼,火星烧得越来越快了。 眼下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沈云清瞅见御花园里的池子,里面一池子的水。 沈云清想都没想,将这颗快要被燃爆的火乍弓单,丢进了池子里。 “扑通”一声,伴随着火乍弓单入水的声音,“轰”的一声,火乍弓单在水里炸了! 如果再晚一秒钟…… 沈云清抱着火乍弓单在手里炸了! 后果不敢想象。 而在水里炸了的火乍弓单,威力只减弱了些许,因为有水流的阻力,水花被溅起很高。 刚刚那帮只顾自己逃命,躲在池子桥上的朝官们,此刻都被淋成了落汤鸡。 有些甚至被糊了满脸的泥! 赵安抹了一把脸上,随后“呸”了几声,吐出嘴里的淤泥,抱怨道:“这只怕是鸿门宴吧?” 李青在他身旁说了句:“赵老弟这张嘴,只怕要出事。” 赵安听后,悻悻道:“原本以为走了这么远,算是躲过去了,我怀疑这个沈云清就是故意报复,对阿芳羞辱她的事,算到我头上。” 李青倒是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衣服,神色淡淡地说了句:“你才发现么?” “……” 第二百六十四章:皇上他有些心寒 因为隔得远,沈云清没有听见他们的话,她转身看着凉亭内其他人。 凉亭内一片狼藉,好好的宴会因为这一颗火乍弓单,被迫中途停止。 建仁帝有些愣神,他摸摸下巴:“朕记得,命人仔细检查过的,怎么还会炸呢?” 他可从来不喜欢冒险,只是想让群臣们都看清楚,沈云清制造出来的好东西。 想让沈云清被众大臣所认可而已。 就是这么简单,怎么还会搞砸了呢? 皇后站在一旁,看着情绪有些低落的建仁帝,她依旧面带微笑,唇角微微勾起,上前一步扶住建仁帝的胳膊。 “皇上不必自责,这件事,没这么简单,得派人好好查一查。” 建仁帝转过头看向皇后,皱眉问道:“皇后的意思是……有人要害朕?” 皇后没有否认,但是也没有肯定,她慢吞吞说道:“不是有人要害皇上,而是有人想要璃朝覆灭。” 沈云清看着婢女正在收拾凉亭内的杂物,实在闲不住,便帮着一起收拾,听见皇后这话,她打心里无比赞同。 这个宴会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几乎朝廷里重要的官员都到席了。 包括他们的家眷和后宫嫔妃。 如果这次没有沈云清,火乍弓单被顺利引爆…… 那个后果不敢想象,真的就像沈云清刚刚想的,璃朝要被团灭了。 皇后的话,就像一颗重磅砸在建仁帝的心里。 因为他做这个准备的时候,只跟一个人说过,那就是兵部尚书李青。 准备举办这场宴会时,建仁帝就跟李青说过,要带一颗火乍弓单去宴席上,让众大臣敲个新鲜。 李青因为是兵部尚书,早就见识过沈云清制作的火乍弓单。 建仁帝这才将自己的计划跟他说了。 “覆灭?”建仁帝又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视线看向桥上的李青,他正慢慢整理着身上的淤泥。 看那个样子,竟一点也不害怕慌乱,难道真的是他…… 一旦心里有了怀疑的苗头,就会看对方任何举动,都觉得别有深意。 建仁帝看了半晌,还是觉得不太可能,小声嘀咕道:“他也在场,难道他也不想活了?” 皇后问:“谁不想活了?” 建仁帝摆摆手:“没谁,朕就随便瞎猜。” 等凉亭内被收拾妥当后,那些刚刚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大臣,这才又返回凉亭,一个个都老老实实跪在建仁帝和皇后面前。 沈云清看这架势,搞不清楚什么情况。 也弯着膝盖准备朝建仁帝跪下,被云昌一把拉了起来:“你跪什么?你立了大功,父皇奖赏你还来不及,怎么会罚你!” 沈云清视线看向乌泱泱跪了一大片的群臣,仍旧疑惑:“那他们这是……” 云昌斜眼瞟了一眼群臣,她不想让建仁帝听见,于是便用手遮住嘴角,附在沈云清耳侧说:“危难之际,只顾自己逃命,不管皇上皇后皇子公主,这算什么忠臣?这个错犯得可大了!” 最后这句话,云昌咬重字音,向沈云清说明白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沈云清看着围在建仁帝和皇后身边的这些侍卫,个个手握长刀,身披盔甲,保护皇上和皇后应该绰绰有余吧? 指望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保护皇上? 这毕竟是皇家人的主观思想,沈云清没多辩驳,只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 她闭了嘴,安静地站在建仁帝和皇后背后,看他们如何惩罚这些大臣。 只听建仁帝的声音从前面传来:“现在怎么这么懂规矩了?” 从这个位置,看不到建仁帝的表情,不过,听这句话就知道,建仁帝应该很生气。 沈云清将视线移向底下的大臣,除了兵部尚书李青之外,其他人都低着头。 “李爱卿,你有什么话要说?”建仁帝问。 李青行了一个礼:“回皇上,老臣惶恐,这事皇上办得不妥啊。” 没想到,他没有自责,反倒责怪建仁帝,这到让建仁帝很意外。 他“哦”了一声,疑问非常明显,打量了李青半晌,这才开口问:“朕哪里办得不妥?李爱卿倒是细说细说。” 李青仗着自己老臣的身份,又官居一品,很不给建仁帝面子。 “火乍弓单这么危险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皇宫,只能保存在烟花司,而且是谁制造谁负责保管。”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一句,下一秒,就被建仁帝踹翻在地:“放你娘的狗屁!火乍弓单这么贵重的东西,不放皇宫,你叫沈云清一个小姑娘去保管?这是白白送给别人么?” 火乍弓单没有明火,根本点不着,这一点建仁帝和李青都清楚。 只能说在座的其他大臣不清楚,才会被吓到。 可是李青竟然也跟其他大臣一般。 建仁帝有些心寒! 枉费他对李青一直信任有佳,却换来他的无所作为。 李青被踹了一脚,很快便又跪得笔直,继续说道:“臣之前就提醒过皇上,火乍弓单放在皇宫太危险,容易出事故。” 建仁帝“哼”了一声:“你这是将责任撇得干干净净,还显得你有先见之明?” 李青低着头,正色道:“臣不敢!” “你不敢?”建仁帝绕着李青走了一圈,“朕看你胆子大得很。” 如果说,刚刚皇后那番话,只让建仁帝心里起了疑心,那么现在他就可以确定,这个李青不像表面上那般尊重他这个皇上。 他当初是依靠这些老臣才坐上这个位子。 不知道为什么,年纪越大,越觉得这些人都很不服他了。 此时一旁的皇后开口了:“皇上,今日是宫宴,这些事就不要当着臣妾以及各位妹妹的面谈论了!” 她依旧端坐着身子,姿态优雅,气质高贵,看得沈云清心里肃然起敬。 得了皇后的一句劝,建仁帝的脸色才稍稍好看了一些。 他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袍,往主座上走去,依旧没有要跪着的大臣起来的意思。 “沈云清,今日你救驾有功,说吧,想要什么赏赐?” 建仁帝的话,将呆愣在一旁的沈云清拉回了思绪,她瞬间清醒过来,跪下回话道:“火乍弓单本就是民女制作出来的,解决它的问题,也只有民女懂一些,这些都是民女分内之事,民女不敢邀功。” “嗯!”建仁帝对沈云清的回答很满意。 第二百六十五章:沈云清受赏赐 这些话是沈云清的心里话,她也的确是这么想的,她只是想多帮助南宫峤而已。 可是,底下的群臣却不这么认为,都以为沈云清欲拒还迎。 果然,下一刻,建仁帝发话了:“你们看看,这才是朕的好子民,你们活了大半辈子,竟然连一个小姑娘都不如。” 沈云清:“……” 不是,皇上,我真的没有这么爱国,我不需要你这样捧杀我呀! 看着底下群臣看向自己的眼神,沈云清有些怀疑,皇上是不是故意的? 她真的不需要被所有人认识,她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 “皇上教训的是,臣等将向沈姑娘学习。” 伴随着整齐的声音,群臣又一个叩拜礼,脑袋全部抵在手背。 “嗯!”建仁帝这才满意,然后话锋一转:“今日就这样吧,先散席,宣阳侯和沈云清留下。” 等群臣陆陆续续都离开凉亭,出了宫之后。 建仁帝带着皇后和云昌,后面跟着沈云清、云娇和宣阳侯,一行六人,从御花园走到了最近的一座殿——重华殿。 建仁帝和皇后依旧坐在主座上,云昌坐在他下首位置,沈云清则和宣阳侯一左一右,相对坐着。 沈云清看着这架势,搞不懂皇上还要干什么,便听见上方传来他的话。 “宣阳侯,刚刚的宴席吃得不痛快,看着那些人的嘴脸,朕都吃不下东西,今日你可不许偷懒。” 对面的宣阳侯微眯着眼,端起身旁的酒杯,朝建仁帝的方向抬了抬:“皇上,有什么话就直接问吧,没必要卖关子。” 座上的建仁帝像是没听见宣阳侯的话,转头又冲沈云清说:“沈姑娘,刚刚没有当着他们的面,给你奖赏,是朕有所顾忌。” 沈云清忙站起身:“皇上,真的不用。” 这一回,皇上又是充耳不闻,继续吩咐人:“来人,赏沈云清黄金百两,玉如意一柄,丝绢十匹。” 话音刚落,殿后早有婢女将准备好的赏赐,端到沈云清的面前。 沈云清:“……” 云昌在一旁小声地说:“接啊,不接是抗旨。” 沈云清只得走出位子,在殿中央跪下,按照大臣的叩拜礼,恭恭敬敬回道:“民女沈云清谢皇上赏赐。” 建仁帝手心向上,一个轻微托举的动作:“免礼,刚刚的宴会中途被打乱了,朕看你妹妹好像没吃饱,就在这里安心吃吧。” 沈云清此刻才看到,云娇自从进屋之后,已经将她眼前的食物吃光了。 吃、光、了。 光、了。 了。 沈云清有一瞬间,不想要这个小吃货了! 接下来的谈话极其无聊。 建仁帝将自己心中的疑虑,跟宣阳侯说清,并命令他暗里调查这件事。 云娇依旧在吃。 云昌倒是时不时凑过来跟沈云清说话,但是常被皇后叫走。 总之,重华殿里这场小型的宴会,很无趣。 沈云清和云娇,回到荷花村的时候,已经是午夜。 她被皇宫里的马车送到了村口,那些赏赐一并被送了过来。 原本以为大家都睡了,哪知道,刚下马车,村口就亮了几盏油灯。 是张大福、甘叔和子林。 还有一脸倦容的林氏。 “娘?福伯甘叔?你们怎么都没睡?” 林氏见到沈云清后,一颗悬着的心这才放回肚子里,什么话也没说,只管用力地抱了抱沈云清,然后伸手摸了摸沈云清背上熟睡的云娇。 还是一旁的福伯替她解释了一番。 “清丫头,你娘见你一整天都没回来,以为你又出了什么事被皇上扣在了宫里,从午饭过后就一直在村口张望。等到了这个时辰还没见你回来,我们准备进宫去看看。” 沈云清拉着林氏的手,有些感动地拍拍林氏的背:“娘,不必担心我,我这么聪明,哪次不是化险为夷?按最差的情况说,如果我真的被扣在了宫里,你们就这样去救我?恐怕连宫门都进不去。” 甘叔和福伯都没进过宫,不知道这么严,吓了一跳:“皇宫这么严么?” 沈云清点点头:“嗯,不然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皇宫那不是成了大街了?” “这倒也是!”甘叔披着一件外衣,此刻抖了抖,视线瞟见沈云清背后的一个箱子:“清丫头,这个是什么?” 这里面有一百两黄金,沈云清不想让他们看见。 倒不是说不舍得给他们看,这些钱她全部会用作修建学堂,并且,也会在账本上记上金额以及来源。 她只是不想让甘叔和福伯,被一百两黄金冲击得脚步不稳。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人在金钱面前,还能保证清醒,当然,沈云清除外。 沈云清象征性地打开箱子,上面全是丝绢。 “这个是皇上赏赐给我做衣裳用的丝绢。” 一旁的子林听说沈云清得了皇上的赏赐,眼里又多了一份崇拜。 甘叔和福伯都对衣服布料不是很懂,也是大略扫了一眼,看见都是女儿家的颜色,便没有多问。 “你都背着云娇,应该不好拿,我们帮你抬回家吧!” 福伯说完,便招呼甘叔和子林一起帮忙。 没有想象中的那般轻松,三个人铆足劲也没法抬起这个大箱子。 福伯问:“清丫头,一箱丝绢怎么会这么重呢?” 沈云清:“额……这个……” 甘叔抢过话解释道:“皇上赏赐的东西,肯定跟市面上的不一样,都是货真价实的,自然要重一些。” 福伯若有所思,觉得甘叔说得有道理,便没有怀疑。 有了第一下的心理准备,第二次,三个人终于将这个箱子挪动了一点点。 福伯又有一个疑问:“箱子这么重,你是怎么抬回来的?” 沈云清往身后看了看,皇宫里送她回来的那辆马车,早就消失在黑夜里。 她说:“是皇上派人送我回来的。” 福伯“啧”了一声:“怎么只送到村口?不让他们直接送到家里去呢?” 沈云清:“……” 这也不是她的下人啊,他们只是奉皇上的命令办事,咱也不能要求太多,讨人嫌不是吗? “马车太大,进不了村。” 沈云清只能扯了个蹩脚的谎言。 甘叔三人倒是没有怀疑,一脸“原来是这样”的表情,眼睛却在村口瞄见了一辆牛车…… 第二百六十六章:挖莲藕 天气已经完全转凉,荷花全部凋谢,荷花坞已经没有游人了。 不过,荷花村依旧迎来了大丰收,池子里的莲藕已全部成熟。 按照当初划分区域,每家分到的土地为标准,自家莲藕归自家收。 村民们早在沈云清的带领下,知道了如何挖莲藕。 此刻,荷花池里淤泥没有完全捞空,村民们需穿着连体的防水防泥雨衣,进到淤泥地里,伸手在淤泥地里摸莲藕。 因为人的视线看不清,完全就靠双手双脚的感觉去摸,导致第一天,挖得最多的人家里也就挖了五斤。 第二天,村民站在荷花池边犯难…… 村里的王寡妇家里只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她一个妇人,更是对淤泥地里的莲藕无从下手。 见沈云清走来,她大着嗓门喊道:“清丫头,这莲藕能吃不?能卖钱不?比起黍米哪个更值钱?要不,明年我们还是种黍米吧?这莲藕太难挖了。” 沈云清刚从家里出来,肩上披着一条小毛巾,用来擦汗,后面的杨秀手里拿着一大壶水。 听见王寡妇这么问,沈云清直接从背篓里掏出一截洗干净的莲藕,递给王寡妇:“你尝尝,莲藕可以生吃,可以炒着吃,还可以凉拌藕片,老藕可以做藕粉,嫩藕可以煲汤,可比黍米好吃多了。” 她手上的莲藕,从池子里挖出来的时候,上面有许多根须,还有很多泥巴,甚至莲藕里面的孔里,都藏满了泥巴。 导致村民们有些虽然挖到了莲藕,都不知道如何清洗,如何吃法。 此刻,王寡妇见沈玉清手里的莲藕,白白净净,看着模样还挺有胃口的,便伸手接过直接咬了一口。 脆生生的口感,让王寡妇眼前一亮,“确实比黍米好吃哈,还有一丝甜味。” 黍米口感粗糙,而且要配菜吃才能咽得下,莲藕就不一样了…… 周围还没尝过莲藕味道的村民,都围了上来:“清姑娘,你只教了我们如何挖莲藕,还没教我们如何清洗和吃呢?” 后边的杨秀听闻,打趣道:“你们真的是,连吃都要教了。” 打趣归打趣,杨秀还是很好心地从一个村民手里,拿过刚刚从池子里挖起的一截莲藕。 “新挖出来的莲藕,立刻放在水里浸泡,最容易清洗掉表面的淤泥,等外面的淤泥清洗干净后,就在顶部切开一个小口子,让水灌进莲藕里面,它有许多小格子,容易藏淤泥。” 杨秀边说边做,等到表面的淤泥洗干净后,又给村民演示一遍,将莲藕里面的泥如何清除。 最后,用削皮刀将莲藕外面的皮削了,递还给那个村民:“喏,这样就好了,快尝尝!” “嗯!的确好吃,脆生生的还有一丝甜。” 经过杨秀这么详细的一番操作之后,其他村民纷纷效仿,开始试着清洗干净并吃上一截莲藕。 终于吃上自己种的莲藕之后,村民们瞬间内心无比满足。 这……就是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乐趣吧。 掌握了挖莲藕和洗莲藕吃莲藕的方法后,村民又开始有新的忧虑了。 沈云清问道:“你们还有什么不清楚的?现在一并都告诉你们。” 村民们昨天就将心中的担忧告诉了张大福,此刻听见沈云清的问题,都将目光放在张大福身上。 张大福上前几步,看着满池子的莲藕,只挖出了一点点。 “清丫头,池子里到底还有多少莲藕,我们都不知道,就算全部挖出来之后,这些莲藕怎么处理呢?我们也吃不了那么多,放着也容易坏啊?” 原来是担心这个! 沈云清麻利地穿上防水服,两只脚已经穿好,正将衣服往上提,听闻后,轻松笑道:“我们荷花坞的招牌这么响,都有皇上的亲笔题名,还怕荷花坞产的莲藕卖不出去么?” 张大福听后,双手“啪”,拍在一起:“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是啊,都有皇上作保,挖出的莲藕可以卖啊,有清姑娘在,我们还操这些闲心干啥呢,走走走,赶紧挖藕去。” 然后,就看见刚刚一脸愁容的村民,站在池子边犹豫不定,此刻个个兴致勃勃地拿起一旁的雨衣穿上,麻利地进了池子去挖藕。 确定了销路,村民们挖藕的积极性特别高,最开始无从下手,经过沈云清的指点后,渐渐摸出了门道。 半天不到的时间,各家将自己挖好的莲藕称好交给沈云清一数,足足有一百多斤。 在还不知道价格的时候,村民们也不知道这一百多斤莲藕可以卖多少钱。 他们急需卖的钱去换大米。 荷花村没有水田,无法种植稻谷,完全依靠这些莲藕也不行,还是需要一些大米果腹。 下午,云娇也跟着来荷花池玩耍,她不能下池子,只在田埂边玩。 眼见着快要收工的时候,荷花池最边边的一户人家,传来急吼声:“阿娘,你怎么了?阿娘,你醒醒……” “阿娘!” 一个男娃子的声音,一个女娃子的声音,都带着哭腔。 云娇站起身,往那个方向望去,沈云清此时也正好从池子里走了上来,顺着那边的声音望去,见那边已经围过去许多人。 “走,我们过去看看。”沈云清拉起云娇的手,朝那个边边角的方向走去。 她现在是荷花村的村长,对一些突发状况,不能坐视不理。 等沈云清走到的时候,那两个哭声响亮的娃娃,已经围着他们的娘亲,哭得喘不过气来。 而他们的娘亲,已经昏迷在地上了。 沈云清问:“她这是怎么了?” 旁边已经有人解释:“好像是被什么咬了,你看她手上,有两个小点点。” 沈云清顺着那人的话,看向晕在地上的妇女手背,的确有两个猩红的小点。 沈云清也不太确定:“这……看着像是被蛇咬了。” “啊?被蛇咬了!” 围着的村民瞬间面露惊恐状。 能被蛇咬了之后就昏迷,看来这条蛇毒性很大。 担心蛇还在周围,村民们都警惕地低头查看。 第二百六十七章:被蛇咬 沈云清忽然想起,云娇懂兽语,想让云娇来看看,是哪一种蛇,毒性大不大。 转身想叫云娇的时候,发现她已经走远了,往几米远的田埂走去了。 反正她不会被什么毒虫毒蛇咬到,只有毒虫毒蛇怕她的份。 算了,先救人要紧。 那两个哭得泪人的娃娃,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沈云清:“清姑娘,清姐姐,村长,你救救我娘,救救我娘……” 沈云清有点犯难,她也不是大夫啊,治病救人是大夫的事。 她转头朝离她身边最近的一个村民吩咐道:“去村里请子林大夫来。” 那个村民得了命令跑得飞快。 也不知道子林今天在不在家里,他现在每隔两天就要进宫去太医院学习。 为了不耽误救人,沈云清从袖袋里掏出一把匕首。 “村、村长,你这、这是要做什么?” 那个男娃娃面露惧色,结巴问道。 沈云清用空间里带出来的酒精,随手给匕首的刃口消毒,然后蹲下说:“为了防止毒性蔓延,我要将伤口处的毒血先排出来。” 周围的都是一些村民,有些在南安村后山上,虽然有被蛇咬过的经历,但是南安地处边塞,且多高山密林,那里蛇的品种和这里的不一样。 大家又都普遍相信沈云清,认为她无所不能。 见她这么解释,瞬间都无比配合地扶着地上的妇人,半躺着,另一个人抓起她的手递给沈云清:“清姑娘,来吧,赶紧!” “……” 沈云清嘴角抽抽。 敢情不是用刀挖你们身上,你们一点也不紧张! 不过,沈云清也没多犹豫,拿起匕首就往那两个猩红的点周围刺去。 然后,在刀尖只差手背皮肤一寸的时候,云娇跑来,附在沈云清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只见沈云清默默将刀收了起来。 村民们:“???” 沈云清又接着袖袋的掩护,从空间商城里掏出了一个小药瓶,从里面掏出一粒药塞进妇女的嘴里,又拿出一颗药丸,用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揉碎之后,和着一点水成泥状后,敷在了她手背的伤口上。 村民:“清姑娘,不是要将毒血排出么?” 沈云清此刻仍捂着妇女的手,半蹲着,闻言,抬头看了一眼,解释道:“这个药也一样可以,同样可以排毒血,能不动刀子最好。” 幸亏云娇告诉了她是哪种毒蛇,中的什么毒,她才能准确找到解药,对症下药总比放血排毒来得快。 沈云清解释得这么详细,村民们都没有疑惑了。 半柱香时间后,被村民半拖着的妇女幽幽转醒,她脸色还有点苍白,唇角偏黑,中的毒还没完全消散。 “娘……你终于醒了!”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妇女有些懵:“我这是怎么了?” 男娃用手背胡乱抹了把眼泪,将手上的泥全给抹到脸上去了,“娘,你被蛇咬了,是村长救了你。” “村长?”妇女第一眼去看张大福,然后才后知后觉,孩子口中的村长是沈云清。 她重新看向沈云清,“清姑娘,多谢你了。”声音还带着一丝嘶哑。 沈云清又将手里的药瓶递给她:“谢就不必了,这是我的职责,这里的药,每次吃一粒,涂一粒,一天两次,最多三天就能完全将身体里的毒排出来。” “好!” 沈云清又吩咐扶着她的村民:“她现在不能下池子挖莲藕了,麻烦你们送她回家吧。” “好的,没问题,清姑娘。” 这一个小插曲就这样过去了,大家又陆陆续续回到自家地里,继续开始挖藕。 只有沈云清拉着云娇,往边边角走去,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池子那块。 沈云清问云娇:“你刚刚在哪看见的那条蛇?” 云娇没有回答,而是弯腰,从田埂下边一点的洞里,伸手扯出了黑黑的一团。 等沈云清仔细看清楚的时候,她身上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往后退了一步。 云娇手上拿着一条手腕粗的黑蛇,蛇身通体漆黑,只有头顶有一圈金黄金黄的花斑纹。 这种蛇沈云清不认识,叫不出什么品种。 但是她自小就怕蛇,看见蛇就双腿发软的那种。 云娇:“姐姐,你看,就是它咬伤阿虎的娘亲。” 她说着,还将那条蛇伸向沈云清眼前。 与毒蛇这么近距离,还是头一次,沈云清偏过头,话都有些说不出。 好在蛇在云娇手里很老实,她只能默默给自己心理安慰:蛇咬不着她,咬不着她…… 最后,沈云清还是稍稍后退几步,叫云娇拿远一点。 “这是什么蛇?”沈云清佯装镇定问道。 云娇:“黑金斑,姐姐,你不是不怕蛇的吗?怎么看你的样子很怕蛇?” 沈云清站定,眼神一定:“我以前不怕蛇,不代表现在不怕蛇啊,以前是不知道毒蛇的厉害,现在知道了,就会害怕嘛。” 只能先这样敷衍过去,然后仔细搜寻原主的记忆。 可惜,她占据原主的身体时间过长,原主的记忆所剩无几了。 或许说,是她和原主的记忆已经混淆了,哪些是她自己的记忆,哪些是原主的,她已经分辨不出了。 难道,原主以前不怕蛇?这么瘦弱的人,竟然不怕蛇? 云娇没有多想,手里捞着那条蛇在玩。 一会将蛇打了个结,一会又解开,一会给拧成麻花,一会又给打成蝴蝶结。 总之,玩得不亦乐乎。 沈云清:“……” “云娇,是不是你问的它,你才知道是什么毒蛇,喷的什么毒?” 云娇点点头,将黑金斑握在手里,然后嘴唇轻微蠕动,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沈云清始终觉得有一丝不对劲:“我们这片从来没见过什么蛇,更不要说毒蛇了,荷花池从泥地里开始,就围了铁丝网,根本没办法从外面溜进来……” 她边说边查看田埂高处,露出的地方,是否有漏洞。 云娇在一旁轻轻说:“它说它是被人放在这里的,黑金斑只在树上觅食,不适应水里的生活,被丢进这里后,它出不去,脾气就有些暴躁。” 沈云清对着黑金斑抬起下巴:“嗯?它告诉你的?” 只见云娇用手拨弄了一下黑金斑的头,点点头回答:“对啊,我们现在是好朋友了,我要带它回家跟小白作伴。” 沈云清:“……” 第二百六十八章:还真是男女通吃 想了许久,沈云清觉得还是不妥,她轻声劝解道:“云娇,你都说了它生活在树上,我们荷花村没有树,你让它在村子里怎么生活?万一脾气更暴躁又咬人了怎么办?” 蛇是冷血动物,况且还是一条有毒的蛇,养一条毒蛇,就等于往身边放了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爆|炸了。 她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云娇,毕竟,如果云娇执意要带毒蛇回去,没有人拦得住她。 她随便动动嘴皮子,毒蛇就跟着她跑了。 云娇玩手上的黑金斑玩累了,干脆将它盘成一个圆,然后一屁股坐在上面。 蛇还很乖顺地用头蹭蹭云娇的手背。 沈云清有点炸裂,这还是那条袭击了村妇的毒蛇么?明明就是一个小白兔。 云娇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对哦,姐姐说的有道理,万一小白跟它争风吃醋,把它踩死了怎么办?我还是让它回家吧!” 话刚说完,云娇就从蛇身上站了起来,嘴巴又是一阵叽里咕噜,然后那条黑金斑“哧溜”一下,滑进田埂旁的草丛里,顺着田埂往出口方向溜出去了。 沈云清的视线一直跟随着那条蛇,直到它出了荷花池,往远处的山上跑去。 她才轻吐了一口气。 “云娇,她家在哪里?” 云娇:“兵部尚书府。” 沈云清大惊:“什么?你不是说它生活在树上吗?” 云娇点点头:“对啊,不过它刚刚告诉我,它被人圈养了……” 兵部尚书府,想也知道是谁了。 沈云清自嘲一笑,李怜华还真是坚持不懈地敌对她,那个阿芳不知道和她什么关系。 没道理一个从不认识的人,对她有那么大的敌意,总要有原因的。 而同一时间的兵部尚书府内,李怜华与阿芳正一起下棋。 阿芳上次进宫挨了板子,倒现在身上还没好,坐下去就痛,只能趴着。 李怜华上次以为身体原因,不能进宫,这才怂恿阿芳刁难沈云清,没想到,最后被抬出来的是阿芳。 阿芳趴在一旁的软塌上,眼睛盯着桌上的棋盘,没什么心思,身上的棍伤还没好,棋子走错了几个都没发现。 “本小姐跟沈云清的梁子结定了,以后路上见着我就要将那日的耻辱找回来。” 李怜华依旧一身粉色,不过天气转凉,她没有穿纱裙,而是选择一件有质感的流苏粉裙。 她淡淡地抬起眼皮瞥一眼阿芳:“以前跟你说她心机重你还不相信!现在知道她的厉害了吧?” 阿芳无比赞同地点点头,“真没想到,就连公主都被她迷得晕头转向,她还真是男女通吃啊。” 这话刚落下,手背上就被李怜华轻拍了下。 然后,她眼睛往四处看了看,压低声音凑近说道:“小点声,说这种话,你不要命了?公主也是你乱诋毁的?” 阿芳忙捂住自己的嘴。 李怜华这才坐直身子,若无其事地拿起一枚黑子,轻轻放在棋盘上:“你要输了……” “输就输吧,不下了,没心情!” 阿芳将手中的白子,随手一丢,白子散落在棋盘上,像珠子一般乱跳。 李怜华见状也不气恼,轻轻将手中的黑子放入盒子内,一旁的婢女见状上来将棋盘收走,早有婢女端上点心茶水。 李怜华:“沈云清不好对付,不要说公主,就连皇上和皇后,都对她信赖有加,你知道为什么吗?” 阿芳拿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边吃边问:“为什么嘛?” 李怜华看了眼盘子里的糕点,没什么食欲,便只端起茶杯喝水:“你那日早早被赶出宫,没见识到宴席后面的精彩处,难道你爹没跟你说么?” “我爹?”阿芳将嘴里的糕点咽下去,又灌了半杯水,才继续说:“我爹在家都不进后院,而且他也从来不允许我进前院,我们后院和前院被墙隔开了,各自有各自的大门。” “我回家躺在床上半个月,他只在我睡着后来看过我一次,还是我娘告诉我的,我都没和他说过话,哪像你,是你爹的掌上明珠,单独配了个院子,位置还这么好。” 见话题被阿芳扯远,李怜华赶紧打断她,“皇上这次设宴,就是为了赏赐沈云清,听说整整一马车的赏赐被送到荷花村。” 这话吊起了阿芳的好奇心:“她立什么大功了?” 李怜华掀起眼皮不深不浅地看了她一眼:“她在烟花司,利用烟花的成分,制作出了火乍弓单,被运往阳城边境,阿峤哥哥将阳城收复了,皇上就认为是沈云清的功劳。” “啊呸!”阿芳没什么大小姐的风范,有时候做出的动作,比粗鲁小人还不如。 她继续说:“打了胜仗,不是将军和士兵的功劳么,皇上怎么会说是她的功劳,我看皇上有点老糊涂了。” 李怜华瞪她一眼:“慎言!” 阿芳忙闭上嘴,冷静一会之后,才继续开口问:“你是不是想好对付她的办法了?” 李怜华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这看得阿芳很着急:“你倒是说啊,你做不到,我去办啊,我就不相信,我们两个人联手,还对付不了一个小小的农女?” 见阿芳这么说,李怜华才慢吞吞开口:“只要在她做的火乍弓单上做手脚,这算是很严重的欺君之罪了,还怕扳不倒她吗?” 她说得轻松,神态自若,仿佛和姐妹聊天喝茶逛街一般,说完,还顺手拿起一块糕点,小小地咬了一口。 嗯……今日的糕点似乎放多了糖。 她没等阿芳开口,斜眼问身旁的婢女:“今日的糕点是谁做的?” 婢女低着头恭敬说道:“回小姐,是小厨房的吴妈。” 李怜华只吃了一口,就将糕点丢回盘子里,语气不带任何温度地说:“糕点放多了糖,叫几个人将吴妈的手砍了,丢出府去,本小姐用不上无用之人。” 婢女低着头,看不太清楚脸,但是能感觉到,她身体明显在抖。 李怜华皱眉侧望了她一眼:“怎么?不想去?你想代替吴妈受罚?” 婢女瞬间跪下,声音带着哭腔:“奴婢这就去,这就去……” 第二百六十九章:你叫我洗恭桶? 婢女下去后,这个小插曲就算过了,阿芳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咬着嘴里的糕点,不解道:“我怎么觉得刚刚好呢,你怎么会觉得放多了糖?” 李怜华:“大概是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 阿芳:“……” 她对其他事无甚在意,又问起刚刚李怜华没讲完的事。 “如何才能在沈云清的火乍弓单上做手脚呢?” 趴了许久,身子都有些酸麻了,她侧了侧身子,让自己更舒服些,贴身婢女识相地上前来替她按压身子。 她微眯了眯眼睛,觉得力道有些轻:“重点力,没吃饭么?做不来就跟刚刚那个吴妈去作伴吧!” “小姐恕罪,奴婢知道了。” 婢女瞬间手开始发抖,力道也越发不稳了。 阿芳转头瞪她一眼,嘴唇蠕动了一下,还是没说出什么惩罚的话,只喝道:“下去!没用的人,回去就去外院干粗使活去。” 砍人双手的事,她做不出,李怜华还是太残忍了些,还不如剥光了丢给院子里的男仆人呢,这叫资源再利用。 “是~~~” 婢女低着头,声音带着哭腔,慢慢退出了房间。 这下好了,房间里只剩她们两个了。 李怜华这才将头凑近,小声说道:“我曾经央求我爹偷拿了一个火乍弓单回府,我大致研究了一番,只需将引线两端的位置调换,火乍弓单就没办法引爆。” “只要她之后交出的都是假货,我就会求我爹参她。” 阿芳不屑道:“她还用你爹参?又不是有什么官职或者爵位。” 李怜华:“如果不阻止,她很快就会被封爵了,到时候想动她都没办法了。” 她说完,表情有些为难,犹豫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可惜,我之前安插过两个人去烟花司,想趁机下手被她识破了,而且,我身边现在也没什么信得过的人。” “我啊!”阿芳拍拍胸脯,自告奋勇道:“她害我害的这么惨,本小姐岂能忍得下这口气!以后我们就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李怜华腹诽道:谁跟你是一条船上的人,十足的一个蠢货! 当然,对面的阿芳不知道,还很贴心地谋划,“这么简单的事,随便派个人都能完成吧?我和沈云清碰过面,她认得我,我进不去。” 果然,脑子简单! 李怜华幽幽地说:“你真以为这件事很简单?别忘了沈云清不是省油的灯,我之前派她的家人跟着去,都被她提防着,你如果随便派个下人去,还不如不要参与这趟事。” 阿芳生怕李怜华排挤她,便急着表忠心:“我当然要参与了,这事与我有关,我跟她没完。” 说归说,但是她真的想不到什么好的主意,脑子里就像一个线团,怎么也理不清。 没过多久,她眼中的疑惑更深了:“不对啊,阿怜,我们将她制作的火乍弓单毁了,皇上也没办法一个个引爆来查看,只有等到这批火乍弓单运往战场,真正使用的时候失灵了,才能知道这批火乍弓单有问题。” 阿芳顿了顿,将心里的疑惑说完:“那个时候,战场上会死很多人,还要等兵败的消息传回京城,皇上才会彻查火乍弓单的质量问题。” “你这样不是害了你的阿峤哥哥么?万一他兵败又像在容城那样,被敌人俘虏了怎么办?” 李怜华听见这话,有些不高兴,微微上扬的嘴角瞬间挎下来。 “我的阿峤哥哥可是战神,没有沈云清,他也从没有打过败仗!阿峤哥哥不需要这些火乍弓单,一样可以对敌。” 阿芳很不识趣地说了句:“那容城怎么就被攻破了呢?” 李怜华此刻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她“啪”地一声,将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搁在桌子上,“那是个例外!” 忍着起身走人,不理这个二货的冲动,李怜华还是端着茶杯继续喝了口茶,借着喝茶的功夫,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这件事你不做,本小姐有的是人抢着做。”她说。 直到她说了这句,阿芳才后知后觉李怜华生气,忙改了口风:“我做啊,我当然做了!要怎么做,你告诉我便是,我自己亲自去!” 李怜华朝阿芳勾勾手,对方很听话的将头凑了过来。 “只需这样……” 第二天夜里,烟花司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 正是阿芳,此刻做男装打扮,将头发全部高高盘起,经由烟花司守卫带着进了工作室。 李怜华的爹是兵部尚书,本来就与烟花司有直接联系,只需李青一句话,就可以随便安排一个人进烟花司。 反正在李青的认知里,烟花司里也没什么事,主要的工作都是沈云清一个人做。 李怜华唯一担心的,就是沈云清能认出阿芳。 现在阿芳女扮男装潜伏在烟花司,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阿芳性子比李怜华跳脱,小时候学过一点拳脚功夫,倒也像个小兵。 她一到烟花司,一番打听之后,就翻进了沈云清工作的那间房间。 可是,搜了一圈,里面什么都没有,连一点火乍弓单的痕迹都没有。 大概一个时辰过去之后,阿芳依旧一无所获。 “你在找什么?” 一个清丽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阿芳瞬间吓得一个哆嗦,站在原地不敢回身。 然后过了半晌才想起来,自己是被兵部尚书李青亲自安排进来做事的,怕她干什么。 阿芳双手扶正头顶的帽子说:“回大人,小的是新来帮助大人做事的。” 她低着头,屋里昏暗的灯光照不清她的脸,但是对面的沈云清依旧知道她是谁。 光听声音就知道,这是个女人。 等她走近一点,沈云清借着油灯的光,看得清清楚楚,这不就是前不久在宫宴上刁难她的吏部尚书之女阿芳吗? 突然间出现在这里,肯定有古怪。 话到嘴边,沈云清又给咽回去了,假装没认出来问道:“怎么突然又安排人过来,之前不是说不需要人了么?” 阿芳依旧低着头:“小的不知,小的只管听命做事。” 沈云清点点头:“嗯,我这里确实缺人,你先去把恭桶洗一下吧!” 阿芳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你叫我洗恭桶?” 沈云清很自然:“对啊,在这里的人都要做,当然我除外,怎么?不想做?” 阿芳咬咬牙:“做,大人吩咐小的做什么,小的就做什么。” 沈云清:“去吧!” 第二百七十章:难道你不是男人? 阿芳忍着甩手不干的冲动,低着头走出了屋子。 她是来报仇的,忍一时可谋大事。 此刻正是半夜,外面漆黑一片,也不知道沈云清为什么这个时候来烟花司。 阿芳没办法,只得拐个弯,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李怜华央求她爹兵部尚书,给阿芳单独配了一间屋子,整个烟花司除了沈云清,就她一个女子。 其他都是各个军营调过来的士兵,几人一间的大通铺,她可不能与他们住一起。 洗恭桶的事,明天再说吧! 今天刚到烟花司,就折腾了一下午,此刻阿芳困意袭来,也不管后边有没有人,径自朝自己的屋子走去。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嗯,很满意,沈云清没有认出她来。 她的屋子与沈云清相对,中间是一整排的联排屋,有茅厕,有堆放矿土的杂间,还有士兵们睡的大通铺。 好在烟花司不大,她走了百来米便到了,正准备推门的时候,被一只手拦住了。 阿芳转头一看,心中刚冒起的愤怒,又被她压下去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兵。 她低头道:“大人,这么晚了,恭桶能明天洗吗?” 沈云清不带温度地说:“可以。” “多谢大人!”阿芳说完,就准备推门进屋子,可是沈云清依旧拦着,没让开。 阿芳看向沈云清:“大人?” 沈云清上下打量了一下阿芳,试探地问了一句:“你是兵部尚书大人介绍来的?” 阿芳一个“是”字到了嘴边,又被咽回去了。 如果说是,沈云清多半就能猜出她和李怜华是一伙的。 “不是!小的在军营犯了错,被将军赶出来,说让我来烟花司历练几个月。” 沈云清问:“哪个将军?你是哪个军营的?” 阿芳:“……” 她哪里知道整个京城有多少个军营,她就知道皇宫的禁军。 也不知道禁军统领是谁,胡乱说一个,会不会被怀疑。 还不等她回答,沈云清先开口了:“是京郊的北大营吗?” “啊对,就是北大营!”阿芳顺着沈云清的话回答。 沈云清微微点点头,嘴角微勾,心里却在说:连骗人都不会,来烟花司还想搅和?烟花司的前身就是京郊北大营,现在京城哪里还有北大营? 阿芳来之前故意将脸抹黑了不少,此刻见沈云清完全没有认出她,不免胆子大了些。 “大人,我可以去睡觉了吗?” 门被阿芳推开了一些,露出了一条门缝,她说完用眼睛往门缝里瞅了瞅。 “不可以!” “嘭”的一声响,门被沈云清关上了。 沈云清将门拉上,关严实,看着阿芳故作战战兢兢的样子,就觉得有些好笑。 明明宫宴上,是个骄傲十足的官员小姐,却被李怜华怂恿着来这里。 见阿芳用疑惑的眼神望向自己,沈云清很贴心地用手指了指那一排的屋子:“喏,睡那里,所有的士兵都在那两个屋子睡。” “好在烟花司人不多,加上你总共就二十人,刚好一间屋子有十个人的大通铺,这边屋子还空着一个床位,正好留给你了。” 说完,便好整以暇地看着阿芳。 阿芳正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向她。 “大人叫我去和那些男人睡大通铺?” 沈云清唇角勾起,微眯着眼反问:“难道你不是男人?你也只是新来的,凭什么你睡单间?” 阿芳正想反驳,这些都是兵部尚书大人安排的,即便他不安排,她爹吏部尚书也可以做到。 她不想让她爹知道而已,只说自己出门去郊外散心,将一众仆从都留在亲戚的小院里。 “我、我、我当然是,只是……” 阿芳终于尝到了有苦说不出的感受。 沈云清装傻充愣,继续问:“只是什么?” 阿芳:“只是,我从来没有和别人一起睡过。” 沈云清不以为意道:“习惯就好了,你来这里是历练,不是享福!” 说完,也不管阿芳,顺手将屋子的门锁上,将钥匙拔出后,头也不回地往自己屋子走去。 她今日不打算回去了,南宫峤来信,他们已经到了容城脚下,只等时机成熟便开始攻城。 为了不让南宫峤打没有把握的仗,沈云清向皇上开口,三日内交齐一百颗火乍弓单。 按照以前的速度,一天最多也就二十颗,现在三天要一百颗,皇上自然希望越早越好。 收复容城的心,南宫峤倒是和建仁帝一致。 所以……她要“加班加点”。 就算她什么也不用做,表面功夫至少要做足。 这三日,正好可以陪阿芳玩一玩。 她这么喜欢女扮男装,乔装进烟花司,那么就让她在烟花司度过愉快的日子吧! 沈云清心情颇好地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进了自己屋子里,留下身后的阿芳傻眼。 阿芳回头看了下自己背后的屋子,门已经上了锁,进是进不去了。 烟花司皇上已经全权交由宣阳侯和沈云清了,宣阳侯年纪大不常来,这里就是沈云清说了算。 阿芳本打算蹲在地上凑合过一夜。 奈何听见不远处的猫叫声,怪吓人的。 加上此刻已是秋天,夜里露水重且凉意习习。 估计,她不等睡着就会冻生病。 她是带着任务来的,她可不想被李怜华瞧不起。 同样身为尚书大人的女儿,她姑姑还是赵妃,凭什么李怜华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看不起她的样子? 还不是因为兵部尚书权力比吏部尚书大,油水也捞得多。 说不定,每一次拨给边境的军饷,都有一半落进兵部尚书的口袋里。 想到这里,阿芳吸了吸鼻子,站了起来,无所畏惧地朝大通铺走去。 睡就睡,谁怕谁,她现在是“男人”!那些人发现不了她的。 顶多她不和那些士兵一起去冲凉,一起上茅房就是了。 门“吱呀”一声,从外面往里推开,阿芳头上的帽子有些大了,她时刻担心会掉下来。 此刻她一只手推着门,一只手扶着头顶的帽子,像做贼一样,轻手轻脚地往最里面的方向走去。 这间所谓的大通铺,就真的只有一排靠墙的高台充当床铺,屋子里连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都没有。 大通铺上的士兵此刻都睡得深沉,根本没发现有人进来…… 第二百七十一章:这可是个好机会 阿芳走进去,一股异味迎面冲刺而来,让阿芳有想呕吐的感觉,生生憋回去后,阿芳用手捂着嘴,一路摸索着往最里面走去。 “这都什么味儿啊?” 她小声嘀咕着。 “自然是汗酸味!”一个迷糊的声音回答了她。 阿芳吓得一跳:“谁?” 她隔壁的士兵动了下脑袋说:“小兄弟,你是新来的吧?大人吩咐我多照顾你,我叫阿强。” 阿芳本能的双手抱胸,贴着墙面:“不用,我不用你照顾,你闭嘴!” 阿强:“嗓子这么细,小兄弟还没发育吧,这么小就出来干工,也是命苦!” 阿芳原本想着都睡了,这都半夜了,她窝在一旁打个盹就够了,现在看来,她无法淡定地在这一群男人的屋子里打盹了。 “关你屁事!你不要跟我说话。”阿芳不想跟对方说话,想出去又怕冷。 想睡又不敢,只得缩在角落里,盯着漆黑的屋子里发呆。 工作室内,沈云清倒是不困。 她早就命烟花司里的士兵,将挖出来的矿土运进了她的工作室。 此刻,工作室内堆满了矿土。 原本她依旧可以像之前那几次一样,将矿土一点不留,全运进铃铛空间里。 想加工就丢到机器里加工,不想加工就丢在一旁,总会有用的时候。 现在因为阿芳的到来,沈云清改变了主意。 她故意留了一点矿土在桌上,大概有一碟。 搞不清楚阿芳想动什么手脚,只能每样东西都留一点,让她的手之后,才能露出马脚。 一盏油灯烧得差不多的时候,沈云清才尽量不露痕迹地,留下了部分样品。 之前是沈云清太急躁了,这一次,她要慢慢钓出他们的目的。 做完这一切,沈云清起身朝对面看了看,屋子的门被她锁了,阿芳很识趣地去了大通铺。 “让你们这些大小姐吃吃苦头也好!” 第二日,天刚亮,士兵们就起床开始训练。 虽说是归属于烟花司,不需要上阵杀敌,但是沈云清依旧要求他们,士兵就要有士兵的样子。 荷花村的青壮年都自发地组成一队,开始晨练,更何况原本就是属于军队的士兵? 所有人都出去后,阿芳还背靠着墙盘腿坐着,头时不时往下点。 小鸡啄米似的,看得沈云清想笑。 “咳!”沈云清站在阿芳床铺面前,重重地咳了一声:“还不起来?” 咳嗽声总算把阿芳叫醒,只见她眼露迷茫,浑噩地看了一圈周围,双眼乌青地盯着沈云清。 半晌,才坐直了身子:“大人?什么事?” 沈云清丢给她一张表格:“把这上面的信息都填一下,来了一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阿芳睡眠严重不足,反应有些慢半拍,愣怔了几秒后,她才伸手接过沈云清手里的表格。 “好的,大人,一会儿就填。” 一整晚没睡,她已经什么阴谋诡计的心思都没有了,她只想趁没人的时候睡一会。 不过,沈云清没放过她:“你叫什么名字?” 阿芳:“啊?哦!我叫小安。” 沈云清点点头:“时辰已经不早了,该起来了,虽然说你是新兵,第一天不用训练,但是也有其他的事等你做。” 既然不用训练,那还有什么事? 能!比!睡!觉!重!要! 阿芳有些不想起,依旧盘腿靠墙坐着:“大人,有什么事等会做不行吗?” 沈云清侧偏了一下头:“你忘记了我昨晚要你做的事了?” “昨晚?”阿芳完全想不起来,只记得沈云清不让她进对面那个屋子睡觉。 她对沈云清的仇恨又多了一分! 这个仇,她一定要报。 不过,现在还是先取得她的信任比较好。 “什么事?” 阿芳还很识趣地多问了句。 沈云清挑起一边的眉毛:“洗恭桶,你不会说你不记得了吧?” 阿芳:“……” 她可真是小市民,一点破事都要亲力亲为地来提醒。 为了能在烟花司多呆几天,完成她和李怜华的目的,阿芳选择忍! 阿芳:“记得,我当然记得。我这就去!” 算了,今天是没办法睡了,沈云清在烟花司她就没办法睡。 只能祈祷对方能早点走。 说完,阿芳便从床铺上下来,随便套上鞋子,带上那顶帽子,就朝屋外走去。 她来到茅房,推开茅房的门。 “呕~~~~~” 这味道,比昨晚刚进大通铺屋子还难以让人接受。 五个恭桶,全部满当当…… 阿芳忍着甩头走人不干的冲动,最后从身上掏出一块帕子,将鼻子塞住。 一桶一桶的,将恭桶提出来倒到烟花司后面的山沟处。 倒完还不算,还得清洗。 沈云清今日似乎格外闲,时不时从屋子里出来看看她是否偷懒。 阿芳将恭桶拿到水缸边,戴上手套,拿着刷子一个一个地刷。 “你看样子不像穷苦人家的孩子。” 不知什么时候,沈云清又溜达在她身边,好心情地和她聊天。 阿芳昨晚没睡好,现在又困又累,心情不好,自然说话的语气也不好。 “哪里不像?”她反问一句。 沈云清:“哪里都不像,手的皮肤细腻白皙,一看就没做过事……” 阿芳听闻后,立马将挽起的袖子拉下去,不让自己有一寸的皮肤裸露在外面。 “我皮肤随我娘,天生遗传的。” 这勉强算一个说辞。 沈云清没有继续揪着不放,又说:“力气太小了,别人都是四桶一起提,才这么小的恭桶,你一次提一桶还这么费力!” “……” 阿芳有些忍不了了,“我还是小孩子,自然力气不大,昨晚那个士兵大哥都说我还没发育呢!” 阿芳身子弱小,扮成男装后,瘦小的脸蛋和手臂,看着倒有点像个小小少年。 只是,这个把戏,骗不到沈云清。 沈云清抿嘴偷笑,“行吧,既然是来历练,做得多自然就熟练了,力气也是可以慢慢练大的。” 她也不逗弄阿芳了,站起身吩咐道:“洗完恭桶后,去我的屋子,将那些残渣收拾一下,我装在盒子里的东西不要去碰,其他不需要的,就扔了吧!” 阿芳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这可是个好机会。 “好的,大人!” 第二百七十二章:阿芳潜伏进烟花司 沈云清说完这些,就头也不回地出了烟花司的大门,上了皇上特地配给她的马车。 马车掉了个头,往京城方向去了。 阿芳见沈云清终于走了,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加快洗恭桶的速度。 五个恭桶,她原本打算洗一天,现在,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便洗好了。 趁着其他士兵都在训练的时候,阿芳随手拿了一块抹布和一个水桶,打上一点水,来到沈云清的工作室。 她揉揉发酸的手腕,心里骂骂咧咧:她可是吏部尚书的千金,竟然沦落到给一个小小的农女洗恭桶? 这份屈辱,她全部算在沈云清的头上,全然忘记了,她是答应李怜华的事,自愿来这里当卧底的。 好在,来的第一天就有机会进沈云清的工作室。 看来,这个农女警惕性一点也不高。 搞不懂李怜华为什么跟沈云清斗了这么久,都一无所获。 阿芳这回不再偷偷摸摸,而是光明正大地来到沈云清的屋子面前,伸手去推门。 门“吱呀”一声,从外往里开了。 阿芳掀起眼皮往里看,里面设施简单,一个大大的方桌几乎占足了屋子的位置。 最里面的角落里放着一张木床,就是普通行军打仗那种单人床。 床上放着一床棉被,和大通铺里士兵盖的一样的棉被。 阿芳:“一看就是农女作风,抠抠搜搜,这个屋子哪像一个管事的人住的屋子?” 她提着水桶,将抹布挂在水桶旁的挂钩上,抬脚迈进门槛。 方桌上有许多她看不懂的东西,阿芳估摸应该是制作火乍弓单的工具。 紧挨着床的角落里,摆着一张长条形小桌子,桌子上面还有一碟矿土,和一个还没有完成的火乍弓单。 桌子底下有一个很大的箱子。 阿芳没有再去看那些摆在桌上的边角料,而是径自走向那个大箱子。 刚刚沈云清说不要碰这个箱子? 说明她这两天在烟花司,加班加点做的火乍弓单,应该全部在这里了! 想到这,阿芳心情无比兴奋。 她将手中的水桶搁在方桌上,大步朝大箱子迈去,然后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又顿住脚步,折返回来。 她探出头朝外面瞄了一眼,确定没有任何异样后,随手将门关上。 既然要搞事情!就要确保万无一失。 此刻外头只有士兵操练喊口号的声音,屋子里除了她没有别人。 但是她还是尽量放慢脚步,轻手轻脚地来到那个大箱子旁。 她打开箱子一看,果然,里面全是一颗颗火乍弓单。 都只有拳头大小,颜色是那种很丑的土绿色。 阿芳小心地拿起一颗,看着留在火乍弓单外头的引线,尽量小心地从封口处拆开。 她当初在李怜华的西厢房内,两人偷偷研究过一颗火乍弓单,所以,她此刻才不会无从下手。 “只需将引线的两头顺序调换一下,火乍弓单就无法引爆。” 这是当时李怜华对她说的话,而她们两人在西厢房也的确是这样做的,火乍弓单最后也的确没有引爆。 那是一次大胆的试验,最后点火的时候,她们二人躲得远远的,叫府里的一个婢女点火。 如果试验失败,火乍弓单引爆了,那么婢女的命,也就没有了。 这对她们来说,没什么,一个婢女而已。 阿芳轻拿轻放,看着箱子里几十颗火乍弓单,有点发愁。 要将这么多的火乍弓单都拆开,调换引线位置后,再装回去,起码需要一天的时间。 她只是进来打扫卫生,如果呆一整天,难免引起其他人的怀疑。 于是阿芳决定,先拆十个,其他的,等所有人都睡了再来, 只能希望沈云清不会半夜跑来烟花司。 做好详细的计划之后,阿芳便动手拆起来,火乍弓单属于危险品,她一颗心一会起一会落,就是无法平静。 万一手上力道没控制住,不小心将火乍弓单引爆跑来怎么办? 身份暴露倒是其次,她估计会被炸飞。 就在这种胆战心惊的情况下,过了一个多时辰,此时已经到了晌午,她才将十个火乍弓单的引线拆完,调换顺序,再给装进去。 看着沈云清交代她要做的事,还一点没做,阿芳揉揉自己酸痛的肩膀和发麻的小腿。 “本小姐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对付你还真得本小姐出马才行!” 身体上累得要命,只能靠嘴巴上说一些占便宜的话,才能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 她长叹一口气,还是乖乖提起水桶,拿着抹布,开始替沈云清打扫。 也没有擦得多仔细。 尚书府的千金,怎么可能会做这些下等人做的事? 要不是在来之前,她让家里的仆人教了她许多,恐怕她连擦桌子需要抹布浸湿都不知道。 阿芳边做边骂,好像不骂出来心里就不舒服一般。 这么一忙,时间过得很快,到了午膳时间,她还差一点点没有擦完。 对她来说的一点点,其实是除了她刚刚擦的那张小长桌之外的所有地方。 屋子外响起一个声音:“小兄弟,你在吗?该吃午饭了!” 阿芳手上的动作一顿,又是昨晚那个叫阿强的士兵。 阿芳本想轰他走,说自己不想吃饭。 可是从早上做事到现在,她不要说吃早饭,连一滴水都没有喝,整个人已经饿得浑身没力,心里发慌,连手都在抖了。 况且,这是她第一天来,连吃饭的地方在哪里都不知道。 如果现在不去吃,等下想偷偷去吃东西,都找不到地方。 过了许久,阿芳蔫蔫地从屋子里打开门,脸色很不好看,昨晚没睡加上早上没吃。 她此刻已经又困又饿了,走起路来脚步都是虚的。 屋外的阿强等了许久,没听见里面有声音,都准备去其他地方找的时候,就见昨天新来的小兄弟,一脸惨白地靠着门框。 看这样子,“他”根本站不稳。 阿强上前一步,伸手要去扶阿芳:“你怎么了?” 不过阿芳没让她碰着自己,她后退了几步,声音微弱道:“不是要去吃饭吗?快带我去,我早上没吃东西,饿得没力气。” 阿强见状,只答了个好,便往烟花司另一头去,“跟我来。” 第二百七十三章:烟花司不是人呆的地方 烟花司的伙食,说实话不怎么好。 两菜一汤,一荤一素。 荤菜是一点鸡肉炒辣椒,素菜是一锅大白菜,还有一个杂蔬汤。 阿芳在刚进膳堂看见这三个菜的时候,就有想掉头离开的冲动。 她在家里,每一顿至少十八个菜,而且荤菜素菜凉菜甜点和水果,都不能少。 可是……这鸡肉炒辣椒,真的只看见辣椒,大白菜都被炒焦了,杂蔬汤只看见黑乎乎的上面,飘着不知道什么东西。 这样的菜,搁在吏部尚书府,那也是给家里养的猫和狗吃的。 有时候狗还会挑嘴,要和她一起吃。 烟花司里其他士兵,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个个兴高采烈地去拿碗筷,满满地添了一碗大白饭,端着分到的菜,坐在一旁的桌子上埋头就吃。 阿芳站在门口,看着这些士兵吃得那叫一个香,她的肚子也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响声还有点大,引来了许多人的目光。 阿芳:“……”想钻地洞。 阿强被沈云清吩咐好照顾新来的人,此刻拿着碗筷递到阿芳手里:“小兄弟,去啊,去打饭。” 阿芳做思想斗争做了许久,最后还是屈服在食欲面前。 果然,人饿狠了,什么都能吃得下…… “我这就去,不需要你催,你老喜欢管着我做什么?”阿芳冲阿强大声说了句,然后便走了。 阿强莫名被吼,倒也不觉得什么,悻悻地走回自己吃饭的地方,有个人冲他说:“你那么照顾那个新兵做什么?看着瘦不拉几的,估计拿刀都拿不起,只配给我们洗恭桶呢。” 阿强解释道:“是沈姑娘要我多照顾他的。” “有什么好照顾,又不是缺胳膊少腿,他也不是沈姑娘家里的亲戚,你看沈姑娘对他有好脸色么?还不是一来就叫他洗恭桶,做些洒扫的活。” 一旁另一个人凑过来继续说:“对啊,说什么自己是从某个军营过来的,我看他在说谎。” 阿强本不想参与话题,一直埋头吃饭,听到这句话,才说:“他只是年纪小了些,还算好管教,没你们说的这么差。” 几人凑在一起,话题还没聊开,就听见“嘭”的一声,一副碗筷和盛好的菜,被重重地放在他们桌上。 “说谁只配洗恭桶呢?” 阿芳脸色很不好看地站着,盯着这几人。 “你们还是不是士兵,闲下来也喜欢嚼舌根?” 她这两句话,语气都很不友善,像是质问,姿态高高在上。 刚刚开起这个话题的那个人,原本还有一丝愧疚,听见她这么质问,顿时来气了。 “你横什么呢?一个新来的,敢这么跟我们说话?你知不知道新进来的,都得洗满三个月的恭桶,才能转正!” 洗满三个月的恭桶才能转正? 阿芳哼了一句:“原来刚进来的人,都是从洗恭桶开始啊,看来你们也不是什么好料子,怪不得上不了战场,只会在这里欺负弱小。” 阿强想平息这场口角,拉着阿芳坐下,又冲对面的人使眼色:“阿虎,少说点。”然后才朝阿芳道歉:“对不起,小兄弟,是他们说法不当,你就不要跟他们计较,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阿芳很显然没有原谅他们,又开口道:“身为璃国的士兵,就应该像战神将军那样,上阵杀敌,收复我们的国土,而不是像你们这样……” “我们怎样?”起头的阿虎也站了起来:“我们不偷不抢,听命行事,怎么就比不上战神了?再说,没有我们开采矿土,没有沈姑娘懂制作火乍弓单的程序,他战神照样打不了胜仗。” 只听他继续说:“你未免也太看得起他了,南宫峤又不是常胜将军,容城就是在他手上丢的,至今还没抢回来呢。还不是等着我们烟花司做出火乍弓单,运往边塞?” 阿芳:“你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没能力没本事上不了战场,只配在烟花司里干苦力。” 可能这话说到阿虎的痛处了,只见阿虎倏的一下变了脸色,抬起一脚便踢在阿芳的肚子上,嘴里骂骂咧咧道:“老子是禁军编制,是皇上求老子来烟花司帮忙,老子没本事?你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杂种有本事?” 阿虎本就是练兵之人,腿脚功夫虽比不上沈云清,但也算烟花司里面最好的。 这一脚踢下去,阿芳直接趴在地上,半晌动弹不得。 阿虎吼了一句:“不要装死,有本事逞嘴皮子功夫,不如我们俩打一架,男人之间就应该用拳头说话。” 用你个奶奶的拳头!本小姐差点被一脚踢死。 阿芳咳嗽两声,腹中一股翻江倒海的难受,然后气血上涌至喉间,没多久,嘴里便有一股铁锈的味道。 她捂着肚子,“哇”一声,呕出一滩鲜血。 一旁的阿强看情况不对,连忙将阿芳扶起来,坐到其他地方去了。 “阿虎,沈姑娘走之前都说,要让我们多照顾小兄弟,你怎么能打人呢?” 军营里士兵之间互相切磋是常见的事,阿虎这一脚,其实也是想试探一下阿芳的底子。 没想到,对方根本没有一点拳脚功夫的底子。 阿虎仍旧不觉得自己有错:“沈姑娘只跟你说,可没跟我说,我看沈姑娘对他的态度,也跟平常差不多,该做的事,一样没少,他能跟沈姑娘有多亲近?” “我们哪个刚进烟花司的时候,没有被这样对待过?除了沈姑娘来之后,才会要求我们照顾新来的。” 阿强忙着给阿芳擦血迹,顾不上回答阿虎的话。 此时阿芳才算勉强缓过来,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她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今天一天受的苦受的委屈多。 越想越难受,便开始放开声大哭特哭:“我要跟我爹说,我要我爹将你们的头都砍光!” 她不哭还好,阿虎一伙人会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 她一哭,那些人开始哄堂大笑了:“没见过在军营,还哭爹喊娘的,你既然进了军营,甭管你爹是谁,都要听沈姑娘的命令,这是皇上的特权!” 阿芳:“……” 她不想呆了,她想回家! 烟花司不是人呆的地方! 第二百七十四章:阿芳觊觎沈云清? 而且,阿芳的嗓子不像男子的那般粗犷,正常说话时,可以伪装一下,哭起来就没办法掩饰了。 阿芳哭得越凶,声音越来越尖细,顶着个男人的装扮,哭得来却很女气。 阿虎等人看得更嫌弃了:“你还是个男人么?哭起来娘们唧唧的,丢不丢人?” “……” “你才娘们!” 阿芳抽泣两声,然后立马止住了。 差点暴露了…… “懒得跟你们计较。” 阿芳不哭了,擦干眼泪埋头吃饭,先吃饱饭才有力气跟他们斗嘴。 经过刚刚一场闹剧,阿芳也不再挑剔这些饭食难吃了,哭了一场体力跟不上更加饿了。 加上肚子上被踢了一脚,此刻更觉得痛。 她狼吞虎咽地吃完碗里的饭,压根没吃出饭菜的味道。 她还有其他重要的事做,才没有时间跟他们在这里瞎闹。 一整晚没睡加上一上午绷紧的精神,在阿芳吃饱饭后,困意袭来。 她没有进去大通铺里,而是趴在院子外面的石桌上打盹,不一会儿就睡了。 烟花司的士兵们,没有午休的习惯,吃完饭都在阿虎的带领下,去了后面的那座矿山,开始挖矿土运回烟花司。 阿芳这一觉睡得很沉,烟花司内士兵来回搬运的声响,吵吵闹闹的,都没有把她吵醒。 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睡得太沉,有那么恍惚的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在家里。 环视了一圈之后,才看清自己在哪里。 也不知道现在什么时辰,天上一丝星光都没有,烟花司内一片寂静,跟白天喧闹的场景对比,有些过于安静了。 到处一片漆黑,阿芳坐直了身子,活动了一下全身,让自己身上更舒服些。 这一觉睡够了,终于弥补了昨晚的睡眠,恰好此刻是夜里,也没有人来打扰她,她可以继续白天没做完的事。 就是不知道沈云清有没有回来? 她朝沈云清的工作室看了一眼,门依旧被关着,里面没有一丝灯火。 可是其他的屋子照样没有灯火。 阿芳寻思着现在应该是大半夜了,士兵们都睡熟了,烟花司才这么安静。 连晚饭也没叫她起来吃,这些个士兵,也太势利眼了。 阿芳感觉自己还不算太饿,就没有去膳房找东西吃,而是放轻脚步来到沈云清的工作室门口。 站了一会,她确定里面没有人的气息之后,才轻轻推开门…… 屋子里的摆设没有变动,还维持着她上午进来时的模样,就连被她遗忘在方桌上的抹布,都还是原来的位置。 沈云清没有回来…… 太好了,今晚她就可以全部将所有的火乍弓单的引线调换了。 做完这些,她就可以找借口溜走回家了。 这个鬼地方,她是一刻都不想多呆。 趁着夜里清静,阿芳跨进门后,目标明确地往那个大箱子走去…… 第二天一大早,她才堪堪完成任务。 晨曦从窗户里照进来,让阿芳心情莫名变好,觉得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 她从里打开门,便看见一排排站得笔直的士兵,正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 阿芳:“……” 阿虎是烟花司的领队,负责他们的训练,此刻见阿芳从沈云清的房间里走出来。 眼里闪过疑惑,他问:“你怎么从沈姑娘的房间里出来?你一整晚都在里面?” 阿芳完成了目标,心情也不错,面对阿虎的质问,也很有耐心地回答:“对啊,大人命我打扫屋子,我昨天没做完,只好晚上继续做!” 阿虎白了一眼:“你一个男子,深夜在沈姑娘的屋子里呆一夜,你想干什么呢?” 阿芳一愣,后知后觉发现,她这是被人误会觊觎沈云清! 啊呸!沈云清什么货色?就算长得不难看,也绝对到不了人见人爱的程度,即使她是男人,她也不会喜欢沈云清! 阿芳慢悠悠解释:“放心,我配不上大人,不会跟你们抢。” 她这句话,往好了说,是在夸沈云清人缘好,往坏了说,就是整日与一群士兵厮混在一起,不知检点。 很显然,阿虎等人只往坏处想,见阿芳这么说,顿时脸色不好看,嗓门的音量也大了几个度。 “沈姑娘是我们的上司,你怎么说话的呢?我们尊敬她,不允许有人污蔑她的清白,我们都知道,她和南宫峤关系亲密,说不定以后就是将军夫人了,我们以后跟定她了。” 阿芳顺手将屋门关上,抬脚走下台阶:“哟,这么着急表忠心呢,可惜,她不在,听不到,只会把你们当狗使!” 事情已经做完,她没必要继续留在这里,只需要找个理由出门一趟,就可以回家了。 阿虎:“我们乐意!不管她在不在,我们都是她手底下的兵。” 阿芳转头,反问:“你不是说你是禁军编制么?怎么又成她手底下的兵了?烟花司的待遇可没有禁军好!” “你怎么知道?” 阿芳:“……” 嘴太快说漏了。 按道理一个穷苦人家出身的小孩,怎么会清楚这些事情呢? 阿芳:“瞎猜的,你对禁军编制的身份那么在意,肯定是待遇很好。” 后面有人催促:“头儿,别跟他浪费时间了,赶紧进去抬那个箱子出来啊。” 抬箱子? 阿芳一愣:屋子里只有一个大箱子,难道他们要将那一箱子的火乍弓单运出去上交么? 突然很想亲眼看看…… 阿虎从鼻子里哼出一句,没再跟她对峙,而是推开门走进了屋子里。 阿芳退到一旁,现在还早,不急着回家,或许。她可以跟在这些火乍弓单的后面,亲眼看着它们被运进宫里,再由皇上亲自查验?或者不查验直接运往边境? 很快,几个士兵将那个大箱子抬了出来。 几十个火乍弓单有点重,四个士兵每个人抬着一个角,慢慢将箱子抬到院子里。 烟花司的院子很大,足够百来个人操练。 阿芳不着急出去,她一个新来的,不用跟着一起训练,便依旧站在原地静静看着他们。 只见他们没有将箱子抬上马车,而是直接在院子里,将那些火乍弓单拿出来。 阿虎一个一个地拿出来,给每个士兵都丢了一个火乍弓单,嘴里还喊着:“拿好就排好队形,马上开始训练。” “……” 阿芳看着有点不对劲,如果这是沈云清制作的火乍弓单,这些手底下的士兵怎么可能拿出来随便丢? 那可是容易爆|炸的啊…… 第二百七十五章:玩她呢? 阿芳心里存着疑问,又不敢问出口,只得站在原地盯着他们。 阿虎将大箱子里的“火乍弓单”分完后,所有的士兵自发地分成两队,中间画了一条分界线。 每个人手上都拿着“火乍弓单”,像抛球一般在两个手掌心来回拍打。 阿芳看得心惊胆战,就算她将这些火乍弓单的引线全部调换了,她也不敢确保所有的火乍弓单不会被引爆。 而这些士兵,却不要命地将它们当球抛来抛去? 她的眼睛时时刻刻盯着那些火乍弓单,没多久,她实在忍不住了,大声开口说:“你们怎么能,拿送往战场的火乍弓单抛着玩呢?” “谁说我们在玩了?我们在训练!”阿虎眼也不抬地说了句。 “还有……”他站在两队中间,做了个手势,停顿了一下,侧眼看向阿芳继续说:“谁告诉你这个是火乍弓单的?” “……” 沈云清命令她打扫工作室的时候怎么说的? 那个箱子千万不要动,但是没有跟她说为什么不要动。 沈云清没有明确说明那些是火乍弓单,可是箱子里那些东西的确跟火乍弓单一模一样啊。 她和李怜华拿过一个火乍弓单研究过啊。 这究竟是为什么? 阿芳试探着问了句:“大人之前交代我,千万不要动箱子里的东西,我便以为这里面是火乍弓单,难道不是?” 阿虎像看一个傻子的眼神看着阿芳,嘴角抿成一条直线,“当然不是,火乍弓单啊!那么重要的东西,沈姑娘怎么会放在烟花司,她都是当天做好当天就送到皇上那里去了,连我们都不知道火乍弓单长什么样呢!” 连我们都不知道火乍弓单长什么样呢…… 这句话让阿芳瞬间裂开,他们手上拿的东西……明明就是火乍弓单的样子。 只听阿虎继续说:“这个是沈姑娘给我们做的训练球,训练我们的反应能力,你一个新来的,自然要嘱咐你,不要碰这些东西。” 他不解释得这么清楚还好,一解释,阿芳瞬间颓坐在地上。 她可是花了一个上午加熬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不吃不喝才将里面的引线调换顺序。 原本以为今天总算完成了,可以走了,现在告诉她,这些根本就不是火乍弓单,只是训练球? 玩她呢? 心中的火气瞬间上涨,她想破罐子破摔,不想在这样憋屈了。 就凭她吏部尚书千金的身份,这些人见了,都要乖乖下跪。 阿虎说完,没理她,带着士兵们便开始在院子里训练。 阿芳冲他们大喊:“你们知道我是谁么?” …… 没有人听见她的话,院子的场地上吵吵闹闹的,全是喧哗声。 “你到底是谁?他们不感兴趣,我倒是很想知道!”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吓得阿芳刚刚涌起的怒气,全部消下去了。 阿芳转身,便看见沈云清手里拿着一根鞭子,身旁跟着一个火红的身影。 是云昌公主! 阿芳一下子慌了。 她跟沈云清只见过一次面,可以女扮男装蒙混过关,可是云昌公主不同,她时常进宫,与云昌公主虽说算不上多好的关系,但是也很熟悉。 只怕公主一眼就能看穿她。 她只能低着头,将帽子往下压缩着肩拱着背,姿态尽量像一个仆人。 面对沈云清的问话,阿芳哑着嗓子说:“大人,没、没什么,我与他们说着玩呢……” 为了尽量躲开,她找了个让自己都后悔的借口:“大人,今日的恭桶还没洗,我先去洗恭桶了。” 沈云清把玩着手里的鞭子,浅声回答:“嗯,去吧!” 阿芳得了命令,便飞快地转身,往茅房跑去。 边跑边骂自己:什么傻玩意?自己给自己找个洗恭桶的活?洗一天不够,还要再洗一天? 可是,当时脑子里什么也想不到,能有什么事让自己快速脱身? 等到她跑得足够远,再也听不见沈云清和公主的声音后,才放慢脚步。 这边,沈云清将鞭子递还给云昌,指着阿芳的背影问:“你有没有觉得她很眼熟?” 云昌原本根本没注意到阿芳,她被院子场中央士兵们训练的方法吸引了。 直到沈云清说起,她才朝阿芳的背影望去。 “看背影不太看得出,不过看走路姿势倒是觉得有点眼熟,云清,他不是新来的吗?你认识?” 沈云清点点头:“你应该也认识。” “是谁?”云昌性子急,不喜欢猜来猜去。 沈云清微微一笑,“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说罢,头也不回地朝训练的士兵走去。 “我懒得去……你不告诉我,我也懒得知道,反正对我不重要!” 云昌边说也跟着沈云清来到训练队中间。 沈云清扬起手,打了个手势:“今天训练得怎么样?” 阿虎作为领队,上前恭敬回话:“回沈姑娘,我们才开始训练没多久,那个新来的昨晚在你的屋子里呆了一晚上,直到早上才出来,沈姑娘,那个小子看着对你不怀好意,你小心点!” “不怀好意?”沈云清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怎么看出来的?” 阿虎煞有介事地说:“一个男人,在你的屋子里呆一晚上,有点变态,沈姑娘,你小心点!” 沈云清刚来时,阿虎他们也是喊沈云清喊大人,被沈云清拒绝了,她也只是奉皇上的命来协助宣阳侯,无官无职,担不起“大人”二字的称呼。 于是,便从“大人”喊回了“沈姑娘”。 而沈云清没有阻止阿芳喊她“大人”,自然是为了解气。 她想在烟花司做戏,那就让她做好了,直到她演不下去了,自己暴露自己为止。 面对阿虎的好心,沈云清没什么表情,只淡淡说:“她不会,你不用担心。” 阿虎继续提醒:“沈姑娘,男人什么德性,我们比你清楚,一定要防着,以后还是不要他去打扫你的屋子了。” “那换谁去?你们不是男人?整个烟花司除了我,还有女仆人吗?” 沈云清丢出这么一句话,倒把阿虎给问住了。 一旁的云昌看得直乐,上前一步,手掌重重拍在阿虎的肩膀上:“知道你担心你们沈老大,但是就凭那个瘦成猴的小子,敢打云清的主意?他有心也无力。” “云清的功夫在你之上,这个世界上,只怕阿峤都不一定能占她的便宜。” 云昌倒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关键,阿虎听后,有些不自在地搓着手:“是属下疏忽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成为京圈小姐的笑柄 沈云清没责怪他,走到一旁指点其他士兵,倒是云昌笑着开玩笑:“这不怪你,关心则乱嘛!” 阿虎瞬间脸红了一个度,趁云昌说出其他过分的话之前,跑向队伍中去了。 云昌走到沈云清身旁,拿着手里的鞭子,随意甩着,状似无意问道:“云清,最近都没见你们村的子林大夫进太医院了,他怎么不去了?” 沈云清正给一个士兵纠正姿势,“子林的外祖生病了,他在家照顾他外祖。” “哦。这样啊,我等下去看看!” 沈云清像是听到了什么八卦消息一般,凑过去问:“你似乎很关注子林?” 云昌惊讶道:“你才看出来么?” 这下换沈云清迷茫了:“看出什么来?” 云昌:“我们、我们……不是,是我!我心仪他!” 语气从容,没有半分扭捏。 这就是云昌的性子,是喜欢就喜欢,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内心,敞开给信任的人。 沈云清一下没反应过来,云昌就这么,心直口快地将她的心里话说出来了…… 沈云清后知后觉:“我还真不知道,你们怎么藏的这么好啊,我一点也没发现子林的不对劲啊。” “他还没答应呢,是我一厢情愿。” 说到这里,云昌的眼神才有一丝的暗淡。 子林不敢向前一步的原因,估计就是顾忌两人身份悬殊吧。 这是所有人看在眼里的最明显的隔阂,就像她和南宫峤一样。 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从出生就决定了,无法跨越的鸿沟。 沈云清不会安慰人,只象征性地拍拍云昌:“给他一点时间,总要两个人一起克服。” 云昌倒没有很在意:“如果我父皇敢阻拦我,我就出家,一辈子青灯古佛相伴。” “哟,还学会威胁皇上了,放心,皇上不会的。” 沈云清说完,朝烟花司角落里望去,看见阿芳那个瘦小的身影,正卖力地刷洗着恭桶,便说:“走,带你去瞧瞧老熟人。” 说罢,扯着云昌的袖子就往那个方向走去,云昌:“到底是谁啊?” 沈云清交代她一句:“等下认出来了也当做不认识,这位小姐在我这里当卧底呢,演戏可真像,只可惜,装扮不像,等她自己受不了再说吧。” “谁啊,还这么有闲心,来你这里当卧底。” 云昌说归说,还是很听话地点点头:“放心,我保证不拆穿她,让她一个人做跳梁小丑。” 阿芳蹲在水井旁,背对着院子,又用帕子塞住鼻子,自然不知道沈云清她们正朝她走来。 她小声嘀咕着:“这个就是你了,沈云清,我刷!刷!刷!刷死你!” “等本小姐出去了,要我爹派府兵,将你的荷花村给灭了。” “还有你的阿峤,你喜欢他?我就要帮阿怜抢,让你什么都没有……” 反正,什么话恶毒,她就说什么。 好在声音很小,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说这些,也只是为了缓解自己心里的怨气! 堂堂吏部尚书大小姐,在烟花司刷了两天的恭桶! 这说出去,她以后还怎么在其他小姐眼前混了? 估计连李怜华都会瞧不起她。 她一定要搞垮沈云清!都是这个女人,才让她在宫宴上被皇后责罚杖刑抬出宫。 她已经要成为京城小姐圈里的笑柄了。 再不扳回一局,她以后就不用出门聚会了! “你要让谁什么都没有?”沈云清走到她背后的时候,就听见这一句。 沈云清这种冷不丁在人背后冒出的毛病,已经不止一次吓到阿芳了。 阿芳刷恭桶的手都抖了一下,手中的刷子滑进桶里,桶里装满了污水。 阿芳:“……”虽然带着手套,但是真的很恶心! 她将恭桶丢在一旁,弯着腰低着头回答沈云清:“大人,我没有说,您一定是听错了。” 她这副姿态,让一旁的云昌更加好奇了。 来烟花司的,都是本来就在军营的士兵,或因为皇上直接点名来烟花司,比如阿虎,或犯了错被丢到烟花司,比如阿亮,或因为害怕上阵对敌,而自愿来烟花司,比如阿强。 都没有像眼前这个人一般,将自己姿态放得这么低,就像是府里的一个最下等的女仆,面对着主子一般。 士兵如果是这样……这就不配当个士兵。 云昌轻咳一声,收回脸上的笑容,一本正经地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芳硬着头皮,卡着嗓子回:“回大人,小的叫小安。” 云昌:“家住哪里?” 阿芳:“家住京城下头的李子寨。” 沈云清与云昌对视一眼:京城周围有这样的寨子? 两人眼中都露出疑惑的眼神。 云昌反应很快,继续问道:“李子寨不是在云川郡么?” 云川郡与京城相隔不远,区域划分不是很明确。 经她这么提醒,阿芳立马改口:“啊,对,属于云川郡。” 说了这么多,阿芳依旧低着头弯着腰弓着背。 云昌命令道:“站直身子抬起头来,哪个回话像你这样的,新来的我们连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阿芳慌了,脑子里急速思索,找个什么样的借口好呢? 有了! 她开口说:“大人……小的长得丑!怕吓着大人。” 云昌气笑了:“我又不是要找对象,你长得丑不丑,关我什么事,放心,我不是被吓大的。” 沈云清在一旁补了一句:“叫你抬起头来,没听见命令么?” 无法,阿芳只得用手套往脸上抹了一把,然后直起身子抬起了脸。 云昌见到她的一瞬间,拉着沈云清往后退了一步,捂着鼻子:“好臭!” 只见阿芳刚刚随手抹的那一下,将手套上的污秽抹到了脸上。 不过只有一点点,云昌只看了一眼,便认出了阿芳。 想着刚刚沈云清的交代,她没有立刻拆穿阿芳,而是当做不认识一般,冲阿芳说:“你怎么搞得,洗个恭桶,倒是像自己掉进茅房一般,这就很不尊重我们了,赶紧去洗洗。” 阿芳像得到了特赦令,拎着洗干净的几个恭桶,一溜烟地跑了。 这里只有一个淋浴房,沈云清应该很少在这边留宿,所以都只是给那些士兵准备的。 现在趁着他们还在训练,她赶紧洗一洗身上吧,都臭的不想活了。 来到烟花司,阿芳真的将自己这一辈子没做过的事,全都做了一遍。 这全都拜沈云清所赐!!! 第二百七十七章:还真不死心 阿芳走后,云昌将手里的鞭子别在腰间,双手抱胸疑道:“她来这里做什么?” “自然不是什么好事!”沈云清回:“就是冲着整垮我来的呗,你知不知道她和谁走得近?” 云昌摇摇头:“我和她不是很熟,不太了解。” 沈云清和她一前一后往工作室方向走去,若有所思道:“没关系,对付她我还是有把握。” “你今日还要在烟花司呆多久?”云昌有点心不在焉。 沈云清看了看天色,觉得自己今天应该是交货的最后期限了,怎么也得呆到半夜去。 她朝云昌的方向看了一眼,联想到云昌刚刚提起和子林的关系,她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小盒子,递给云昌。 “我今晚就不回去了,这个盒子想麻烦你帮我交给云娇,今天答应了她如果没做到,小丫头又要伤心了。” 她这么做,其实也是给云昌一个去荷花村的理由。 只见云昌毫不犹豫地接过盒子,“今天是交货的最后期限吧!你前两天干啥去了,总要拖到最后一天交货。” “既然你不回去,那我早点去早点回宫,晚了宫门落锁了我就进不去了。” 沈云清看她一副立刻就要走的样子,忍不住打趣:“放心,去晚了你的子林也不会跑。” “……” 云昌走后,沈云清就一直待在工作室没出来,直到天黑,膳房喊开饭了,沈云清才推开门去了膳堂。 她不挑口味,什么样的菜都能吃,在烟花司从来都是和士兵们吃的一样。 而人群里却少了阿芳的身影。 云昌还没走之前,在工作室和沈云清说的那些话,都被阿芳给听见了。 她才知道沈云清前几天根本没有制作火乍弓单,她完全被沈云清给忽悠了。 知道了今天是沈云清的交货日期,怎么可能错过这么重要的机会? 沈云清下午在工作室呆了一下午,里面应该有她要上交的火乍弓单。 阿芳可是守在工作室外面的角落里,守了一下午,直到看见沈云清出去了,才大着胆子偷溜进来。 不是她莽撞,实在是没时间了啊,她不得不赌一把。 进到工作室,果真看见地上放着几个已经封好的箱子,上面还用毛笔简略写着“炸”字。 阿芳心喜:这就是沈云清要交的火乍弓单没错了。 只是这么多,要在短时间内在它们上做手脚,是不是有点困难。 沈云清只是去吃个饭的工夫,很快就会回来。 刚刚还高兴呢,现在就开始犯愁。 阿芳盯着地上的箱子,脑子急得像快炸了一般。 好在,她还算聪明,没一会就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只需一个动作,就能将所有的火乍弓单悉数给毁了。 …… 半柱香不到,她悄悄从工作室出来,佯装从大通铺的方向走向膳房。 膳房内,沈云清早就发现阿芳没来吃饭,她也不是很在意。 跟平常一样,吃饭速度不快不慢,直到阿芳晚到的时候,沈云清刚放下碗筷。 其他士兵也吃得差不多了。 “你们几个吃完跟我进宫一趟,去我的工作室将地上的箱子抬出来。” 沈云清朝阿虎阿强几人吩咐道。 阿虎:“是,沈姑娘。” 沈云清路过阿芳面前时,故意停顿了一下:“你来烟花司也有几天了,从明天起,你就不用刷恭桶了。” 阿芳刚盛好饭菜,低着头正准备吃饭,沈云清这样说,她微抬头说:“谢谢大人。” 心里却一点诚意都没有。 如她料想的一样,屋里的箱子里面装的就是火乍弓弹,准备今天交给皇上。 好在她速度快,出来得早,万一被沈云清发现了…… 沈云清丢下这句话,就带着阿虎和阿强十个人,抬着她工作室里那几个箱子出来。 隔得老远,阿芳一双眼睛都直直地盯着这里看,生怕又像上回那样搞错了。 直到阿虎他们将箱子全部都抬上了马车,阿芳才匆匆扒拉了两口饭,从膳房里跑了出来。 “大人,大人,我、我想去城里一趟,买点药吃。” 沈云清踏上马车,还没站定,上下打量她:“你哪里不舒服?我这里有药,免费的,不需要你掏钱。” “额……”阿芳哪敢随便说,硬着头皮扯了个谎:“我这病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要吃一个土房子,去城里只是找药引。” “哦,原来是这样,那走吧!” 沈云清没让她上马车,阿虎他们只能跟在马车后面走路。 阿芳作为一个新兵,自然也只是这个待遇。 她直接整个人愣在原地许久,看着沈云清头也不回地进了马车,吩咐车夫出发。 阿芳:从烟花司到城里,这么远的路,她得走着回去? 直到整个队伍走出去百来米,阿芳才慢吞吞地跟在后面。 本来想着可以回家了,心情挺好的,现在嘛,先走到家再说。 沈云清看着车内的几个箱子,发现上面都有被人撬开的痕迹,她叹息着摇摇头:“还真是不死心!” 这些人想暗算她之前,也不搞清楚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坐着实在无聊,沈云清伸出手指,轻轻掀开箱子的盖子,里面装的依旧是一些样子古怪的圆球。 没有见过真正火乍弓单的人,多半会认为这个就是了吧! 包括上次她给阿虎他们的训练球,依旧是样子古怪。 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啊,让那些有所图谋的人,分不清到底哪种才是真正的火乍弓单。 箱子里的圆球,是为荷花村正在建的学堂,准备的体育教学用具,她准备在学堂里增设一门体育课,专门教小娃娃基本的体能。 既然要上体能课,怎么能少得了教具呢? 而真正要交给皇上的火乍弓单,还在她的铃铛空间里躺着呢。 不到最后的时刻,她怎么会将火乍弓单面世? 其实她更想自己直接送到战场上,亲手交到南宫峤手里。 但是负责的林将军送了几次,没有一次出现问题,沈云清也就放心了。 主要她在京城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除了将荷花村的设施继续完善,她现在还热衷于训练士兵,顺便提升自己的招式。 古时候的功夫招式与现代的散打糅合,她觉得南宫峤的战神称号要不保了。 第二百七十八章:阿芳暴露 车队没有直接进皇宫,而是往荷花村的方向走。 跟在队伍最后面的阿芳,已经走得双腿发麻,头昏脑涨了,浑浑噩噩间才发现,队伍远离京城来到西郊城隍庙一带。 “你们这是要去哪?”阿芳问离她最近的一个士兵。 士兵回答:“荷花村啊!” 阿芳:“为什么要来荷花村?你们不是护送火乍弓单进宫么?” “谁跟你说我们要进宫?” 阿芳更加疑惑了:“可是今天不是交货的最后期限吗?” “交货是沈姑娘的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负责开采矿土就行。” 阿芳不依不饶:“你们之前交货也没有跟大人一起来过?” “没有。” 阿芳嘴角抽抽,心里有个不确定的猜想:“那你们有没有看过火乍弓单长什么样?” “没有。” 阿芳:“……” 沉默几秒,她接着问:“刚刚你们箱子里抬的是什么?” “是教具,沈姑娘要在荷花村办学堂,这些都是给学堂里的学生准备的教具,以后我们会过来教小孩子一点拳脚功夫。” 说这话的士兵年纪还轻,说话尽显稚嫩,脸上得意张扬。 好像能来学堂教小孩子,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 阿芳的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自己又猜错了! 既然无法完成目标,她也没有在继续跟着他们的道理。 趁这个时间赶紧开溜,趁自己还没暴露出来,先溜为上策。 从烟花司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吃过午饭后,现在到达荷花村,已经临近申时。 天边一丝晚霞挂着,丝丝凉风吹来,让人无比清爽。 荷花村内人声鼎沸,像是有什么大喜事一般。 阿芳想趁着进村子的路口,拐道往后边的田埂处走。 这里离城隍庙不远,只要到了城隍庙,就能拦到马车送自己回家。 可是,她又一次算错了。 还不到荷花村的入口处,那里已经挤满了人。 学堂就建在村子入口处,这是一条三岔路口,人群流动大一些,沈云清当初选址的考虑是:是否能招揽一些外村的学子,适当收取一定的学费。 今日正好碰巧学堂初步的大梁落成。 自从上次荷花坞观赏游览形式落成,建仁帝就特别关注荷花村的动向。 沈云清作为荷花村的村长,不得不说,有些新颖的举措,很有利于民生民计。 阿芳在看见皇上的龙辇时,彻底傻眼了,在往后一看,不得了,不但皇上来了,朝中叫得上名号的官,都来了。 包括她爹…… 她想跑,可是她爹已经认出她来了,并朝她招手了。 …… 沈云清下马车的时候,看见建仁帝也是一愣,她没想到一个学堂简单的大梁落成仪式,也得到皇上的重视。 只得快步下了马车,来到建仁帝跟前跪下:“民女见过皇上。” 建仁帝心情很好,笑着抬手:“起来吧,丫头,你很有能力,将荷花村治理得很好,今日朕带朝中的官员来你这里参观参观,不介意打扰你们吧?” 沈云清笑着摇摇头:“皇上言重了。” 建仁帝一眼便看向沈云清身后的队伍,之前是十个人,而且每次都是那十个熟悉的面孔,今天突然多了一个新面孔。 他指了指站在一旁,没有紧跟着队伍的阿芳问沈云清:“这是你新招来的?” 沈云清点点头。 建仁帝看向阿芳,觉得有些眼熟,便走了过去。 不怪建仁帝多管闲事,实在是阿芳完全不像个士兵的样子,没有特意往脸上擦灰之后,脸蛋白净皮肤细腻,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士兵。 倒像是某个官员家的千金小姐。 模样生的还算标致。 “你过来!” 阿芳愣着几秒,指着自己问:“皇上在说我吗?” 建仁帝点点头:“对,就是你。” 阿芳有一瞬间慌了神,她不想这种情况下被识破身份,只能用求救的眼神看向沈云清,小声问:“大人……” 沈云清上前一步,拦住阿芳的半边身子,朝建仁帝解释道:“皇上,她就是新来给士兵们刷恭桶的仆人,今日要去城里买药,我才带她出来,身上还有一股脏污味呢。” 阿芳:“……” 沈云清继续说:“在烟花司条件不好,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睡,也不能天天洗澡,身上有一股汗臭味,皇上还是离她远一点,免得被熏着了。” 这些也确实是实话。 只是阿芳听在耳朵里,怎么听怎么觉得,沈云清不像是在给她解围,倒是……故意抹黑她! 只见对面的建仁帝迟疑几秒,重复问道:“洗恭桶?跟十几个士兵睡在一起?” 他蹙眉看向阿芳,像是不敢确认一般,说:“她不是……”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建仁帝身后窜出一个人,直接越到建仁帝前面,快几步走到阿芳面前。 在众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抬起手“啪”一声,一个耳光甩在阿芳的左脸上。 沈云清忙上前,佯装毫不知情问道:“赵大人,你这是做什么?她是我手底下的兵,做错了什么也应当由我管教。” 吏部尚书赵安瞪了沈云清一眼:“你的兵?她明明是我的女儿,我管教我的女儿还需要向你请示?” “啊?她是你女儿?可是她明明是男子……” 沈云清此刻的演技可比当初阿芳在烟花司的强多了。 不等沈云清说完,赵安上前抬手一挥,将阿芳头顶的帽子挥掉,帽子滚到地上,被赵安一脚踩扁。 阿芳的长发便散落下来。 众人这才看清楚,这个瘦弱的新兵竟然是个女子? 队伍当中有人低语:“原来她是女的?那她跟我们一起睡大通铺睡了几天,我们怎么都没发现呢?” “她藏的那么好,谁能发现?” “嘘……别说话了,皇上和那些大臣都在呢!” 只见赵安脸色特别难看,咬着牙问阿芳:“刷恭桶?和十几个人睡大通铺?而且还都是男的?你……你这是要气死我!你、你、你怎么这么不自重?” 阿芳捂着左脸,眼眶里噙着泪水:“我又没有做什么,又没有被他们欺负,我怎么就不自重了?” 赵安还想打,抬起的手被建仁帝阻止了:“赵爱卿,管教家人的事,还是到自己府上做比较好,今日我们是来给沈丫头的学堂落礼的。” 第二百七十九章:比怜香楼的姑娘还放荡 脸色铁青的赵安,这一巴掌终究没有再打下去,他朝阿芳怒喝一声:“你给我过来!”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赵安身为吏部尚书,在朝中也有跟他意见不合的人,此刻听见他的女儿在烟花司做了这种事情,都暗暗记在心里。 这些人表面装作没事,有些还很好心地劝说赵安:“小孩子不懂事,索性没酿成大错,老兄就不必这么生气了。” 赵安向来脾气不好,听见这话,回击了一句:“林大人,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事落到你身上,只怕你还不如我呢。” 林大人:“你……” 赵安没理他,见阿芳还杵在原地不肯过来,他干脆上前一步,将人扯了过来:“你嫌丢人现眼还不够么?去那边,马车上呆着不准下来,回去在找你算账。” 他边说着边用手指着村口一辆上面挂着“赵”字的马车,朝一旁的仆从使了个眼色。 “带她去!” 赵安知道,阿芳的后半生彻底毁了,想要靠阿芳找一门门当户对的婚事,算是彻底泡汤了。 他原本还想依靠联姻,拉拢一部分官员,现在…… 她这个女儿对自己,没什么用处了,好在他赵安不止一个女儿。 接下来的事情,阿芳自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云清带着建仁帝详细解说了一番,建学堂的初衷和目的,又一次得到了建仁帝的大加赞赏。 天完全黑之前,建仁帝才带着一众群臣回了城内。 沈云清跟在建仁帝身后进了宫,将手中的火乍弓单全部如数交给建仁帝。 第二日,京城内就传得沸沸扬扬。 吏部尚书的二千金,去烟花司洗恭桶,与十几个士兵睡在了一处。 这一条重磅消息迅速蔓延。 闹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而阿芳回来之后就被赵安关在房间里。 三天后,她着急找李怜华打探沈云清的情况,她想知道她在烟花司呆了几天,根本没见着火乍弓单,也没见过沈云清抬着火乍弓单进宫。 她是如何完成任务的? 阿芳趁着赵安上朝,家里守卫换班的时候,从后院翻墙出了门,一路直奔兵部尚书府。 敲了许久的门,管家开门见是她,根本没多犹豫,“嘭”一声将门关了。 阿芳:“……” 她第一次吃了闭门羹,而且还是她认为最好的姐妹,将她拒之门外。 大门不让进,她难道不会翻墙么? 李怜华的西厢房刚好在李府的西边,一处低矮的院墙,阿芳借着地上的石块,起了个势,从院墙上滚了进去。 西厢房内李怜华正悠闲地坐在秋千上,由婢女推着玩。 瞧见阿芳狼狈的样子,她眉峰一凛,声音淡淡道:“阿芳,你这是做什么?” 阿芳快速爬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你们管家不让我进,为什么啊?以前不都会给我开门么?” 李怜华给一旁的老妈子递了个眼色,老妈子很快便朝正屋走了。 “你这几天去哪了?”李怜华问。 阿芳还以为自己如同从前一般,在李怜华这里可以随意,便往一旁的椅子上坐去。 “没去哪,被我爹关在家里出不来。” 李怜华问:“为什么?” 阿芳:“就因为我去了烟花司,有必要生这么大的气么?” “……” 李怜华抬手示意推秋千的婢女停下,她慢吞吞地从秋千上站了起来,俯看着毫不知情的阿芳。 “你知道现在京城的传言吗?” “啊?什么传言?”阿芳端起一杯水,抿了一口。 李怜华:“都说吏部尚书的二千金,在烟花司与十几个士兵,厮混几天几夜,睡在一起,被吏部尚书发现还不肯回来,他们都说你……” 阿芳听见这个的时候,顿时全身气血上涌,爆出一句粗口:“放他娘的狗屁,说我什么?” 李怜华继续说:“说你比怜香楼里的姑娘还放荡。” “……” 阿芳忍不住解释:“阿怜,你也知道,我去烟花司是为什么,我在烟花司可是被沈云清整得生不如死,洗恭桶是真的,和他们睡大通铺也是真的,但是我发誓,我真的什么都没有做,我都是实在困不住的时候,趁他们出去训练了,才在里面休息。” 李怜华一脸爱莫能助的表情:“可是,百姓们可不喜欢听这些,他们就喜欢听他们想听的。” 阿芳:“你要帮我,我们是一起的。” 李怜华像是躲避着什么脏东西一般:“我哪有这个能力,这可是整个京城的百姓,我只是一个小女子。” “你……” 阿芳后知后觉,她似乎被所有人抛弃了,包括答应和她一起对付沈云清的李怜华。 李怜华又说:“这事十有八九是沈云清散播的,你去找她,要她处理,不然跟她同归于尽!” 她可不傻,阿芳已经名声臭了,她才不要和这样的人有来往,最好踢得越远越好。 最好脑袋受刺激了,发疯乱咬人,能跟沈云清两败俱伤是最好的结果了。 此刻被仇恨蒙蔽住的阿芳,因为李怜华的一句话,瞬间将事情的源头全都算到沈云清头上。 没错,那天,在荷花村,沈云清就是这样跟皇上说的。 亏她还以为沈云清会替她解释一番。 就这样,阿芳没有跟李怜华再多说一个字,黑着一张脸,从西厢房往大门方向走去。 守在大门处的管家,见刚刚被他关在门外的吏部尚书二千金,此刻从自家屋里出来。 他气得脸都青了,胡子抖了几抖,没办法,开门的时候,冒出脑袋去外面看看,确认外面大街上没人,这才将门移开一个小缝。 催促阿芳道:“快走快走,以后不要来找我家小姐了,这是我们老爷吩咐的。” 阿芳被管家推了一把,一个趔趄往前几步,差点摔在地上。 “我现在好歹还是吏部尚书的千金,你们就这样对我?我要跟我爹说……” 话还没说完,大门被从里面“砰”一声关上。 阿芳:“……” 竟敢这样对她? 第二百八十章:这话没毛病 荷花村学堂大梁落成后,最后一步就是盖顶,这就相当于现代盖混泥土房子的封顶,是整个屋子建成的最后一步。 学堂不比自家住的屋子,面积略大一些,为防止出现意外,这一整天沈云清都呆在学堂。 从架梁到钉牢,再到盖瓦片,沈云清每一样都亲力亲为,尽量做到没有一丝遗漏。 忙了整整三天三夜,到今天,才算大致完工,还有些细小的事情等着收尾。 此刻,天边的晚霞只露下一点点,像是在等沈云清回家,陪着她一起休息一般。 阿芳到荷花村的时候,沈云清正在收拾学堂里留下的工具,村民们多数都回家煮饭了。 她不需要做饭,索性在学堂里多呆了一会,检查一下哪里需要补漏的地方。 学堂内初步盖顶,没有油灯,有些昏暗,就连进了一个人她都没发现。 阿芳此刻双眼通红,手里拿着一块比人脑袋还大的石头,火急火燎地冲进来,朝着沈云清的背部砸去。 她边砸嘴里边说:“沈云清,我跟你没完!你害我到如此地步,就算死我也要拉你垫背。” 她原本以为她在烟花司里面的事,不会被传出去,如果被传出去,应该也没什么人关注。 她只是贪玩,藏在烟花司做了几天工,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可是,谁能想到,谣言的传播如此之快,以讹传讹,她已经无法在京城立足了。 这样一个标上“风尘浪荡”的女人,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都是因为沈云清……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越想越气,阿芳跑向沈云清,手中的石块也准确无误地砸向沈云清的脑袋。 “去死吧!” 可是预想中的,石块砸向沈云清脑袋的场景没有出现,她自己反而被人反手摁在墙上。 是沈云清! 她不知什么时候,绕到了阿芳的背后,动作迅速,连阿芳都没看清。 沈云清五感何其灵敏,在阿芳刚进来的时候,便察觉到了,她只不过装作不知道,在等阿芳的下一步动作而已。 “我现在还不想死呢?”沈云清语气轻轻地说,“我们之间有这么大的仇恨?” 阿芳背对着沈云清,看不清沈云清的表情:“你少装了,你敢将我在烟花司的事情说出去,不就是不想让我活么?我一个女子,被泼这么脏的水,我这一辈子就到头了。” 阿芳在京城的传言,沈云清当然也听说过,当初刚听到的时候,还纳闷,什么人这么闲,如此去给一个姑娘家泼脏水? 后面想想,自己是当着皇上和一众大臣说出实情的,那些大臣中,免不了有些和吏部尚书是死对头的,正好拿此事做文章。 这么看来,阿芳以为那些谣言都是自己散播出去的? 沈云清冷笑一声,问道:“你当初扮成男子混进烟花司,是想对我的火乍弓单搞破坏吧?” 阿芳被摁着,脑袋都动不了,没有吭声。 沈云清干脆松了手,阿芳对她还构不成什么威胁。 她将刚刚没捡完的工具,继续往箱子里装。 “告诉你一个更崩溃的事,你来烟花司的第一天我就认出你了。” “……”阿芳嘴巴张了张,像是不敢相信般:“你是如何认出我的?你当时为什么没拆穿?” 沈云清听了觉得好笑,“我为什么要拆穿你?认出了就一定要拆穿?” 这话说得没毛病,阿芳竟无法反驳。 沈云清应该是忙了一天,有点累了,眼神在地上扫视一番,见有个凸起的石块,便用嘴吹了吹灰,然后往上面坐下。 “原本在宫宴上你就对我有敌意,然后被皇后杖责,我猜你当时就对我怀恨在心吧?既然乔装打扮混进烟花司,无非就是冲着火乍弓单来的,我怎么能让你得逞呢?” 阿芳有些崩溃,感觉那几天在烟花司过的猪狗不如的生活,完全像一个跳梁小丑,在沈云清面前蹦跶。 “你觉得那样很好玩么?”她声音有些哑。 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没想到沈云清心里一清二楚,就像猫逗老鼠一般。 阿芳忽然有股无力感,站也站不稳,颓坐在地上:“你就这么喜欢玩弄人心?” 沈云清解释:“不是我想玩弄人心,是你们先招惹我的,我们在宫宴上第一次见面,你就如此针对我,是受李怜华的委托吧。” 阿芳抿着唇,没有回答,这也算一种默认了。 沈云清继续分析:“你不回答我也能知道,她对我的敌意,已经不单单是发疯的状态了,谁跟她走得近,她就要利用谁,当初利用我的祖母和大伯母对付我,之后又是别的人,这些人都是她手中的棋子,用完就丢。” 她停顿了一下,看向阿芳,像是被说中了痛楚,阿芳表情扭曲,哭了出来。 哭了一阵之后,阿芳看向沈云清:“你既然一开始就认出我来,还安排我去洗恭桶,要我睡大通铺,你安得什么心?” “洗恭桶这个事,只是让你这个大小姐吃点苦头而已,至于让你睡大通铺,实在是因为烟花司没有地方给你单独睡!” 沈云清不是什么大度的人,她在确保阿芳安全的情况下,才敢让她去睡大通铺。 她自己手下的兵什么样,她心里清楚,况且她也安排了老实的阿强照顾阿芳。 可是即便她并没有伤害到阿芳,阿芳也因此名声变臭,再也无法像个正常的世家小姐一般生活了。 阿芳听不进她的解释,整个人像被抽干灵魂,重复着一句话:“是你毁了我,是你毁了我,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沈云清好心提醒她一句:“你应该问问你爹,在朝堂上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那天在皇上面前我怎么说的,你也听见了,那些大臣也听见了,这个谣言是不是他们当中谁传的,也说不定。” 阿芳摇摇头:“我爹已经不管我了,反正她女儿多,少我一个,还有其他女儿给他利用。” 沈云清:“……” 高门贵族之间的家庭关系,就是复杂,父女之间都存在利用。 第二百八十一章:死了还给她找不痛快 沈云清依旧没动,见她情绪不那么激动的时候,才说了句:“你还有什么事?不是我自负,就凭你想伤到我?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阿芳呆愣愣地看着沈云清,沉默须臾。 屋子外面已经全部黑透了,沈云清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准备往外走,走了几步又退回来问:“你还不准备回去么?” 阿芳:“回去?回哪?” “自然是你家。” 阿芳靠着墙蹲坐着,头埋在膝盖间:“没人管我,我爹只会怪我,然后将我锁在家里不让我出来。” “……” 想了一会,沈云清还是说了句:“回去吧,你爹这样做也是为你好。” 她忙了几天,有些疲惫,需要回去休息了。 她走出屋子,消失在门口,没过多久,手里提着一盏油灯回来了。 阿芳早已完全适应了黑暗,此刻一盏亮着光的油灯出现,眼睛有一瞬间的不适。 她微眯着眼,用手背挡在眼皮上方,看向门口的沈云清,眼神里满是询问,但是依旧没有说一句话。 只见沈云清走进来,在她的面前停下,将手里的油灯递给她:“回去吧!我们之间原本萍水相逢,无冤无仇,我沈云清从不轻易招惹别人,但是别人若来招惹我了,不管事情大小,我都不想原谅,你如今落到这样的地步,怪不了我。” 她说完,也不跟阿芳辩解,见阿芳久久没接她手里的油灯,便将油灯放在阿芳的脚边,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再也没出现在学堂新建成的屋子里。 这一夜,阿芳哪里也没去,那盏油灯直到里面的油燃烧殆尽,她都没有碰。 第二日一早,继续负责完善学堂内部设施的村民,早早来到学堂内。 张大福和甘叔走在最前面,手里拿着工具,边走边给后边的村民安排工作。 一行人来到门口,刚进学堂里面,就被吓了一跳。 只见一个身影悬挂在刚落成的大梁上,一动不动,身子早已僵硬,脸色白得如张纸。 脚离地面约有一尺高,底下散落着几块建学堂时留下的砖头,上面是一条衣带绕着大梁打了个结。 是阿芳!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张大福猛吸一口烟,差点被呛到。 “这个女子是谁?怎么好端端的跑到我们荷花村来上吊?” 连张大福和甘叔都不认识,后边的村民自然都不可能认识。 哪怕上次阿芳来过荷花村,不过当时皇上在场,他们这些老百姓都闭门不出,也没有人见过阿芳。 一行人突然间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好端端的学堂,刚刚建好,再过几天就可以开始招收学生了,突然有个人跑来在这里自缢身亡! 这么晦气…… 没人能出个主意,张大福只得朝身旁的人吩咐声:“快去叫清丫头来。” 那人得了命令,飞快地往沈云清家里跑去。 没多久,沈云清跟在报信的村民背后,快步走过来。 张大福上前一步:“清丫头,你看这怎么办?要报官吗?” 不认识的人死在这里,似乎只有报官别无选择。 沈云清走上前,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阿芳么? 她怎么如此想不开?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用报官,我认识她。”沈云清淡淡说。 虽然听不出沈云清语气里的起伏,但是还能从她的表情看出,事情似乎有些困难。 张大福边命令村民将人抬下来,边问道:“你认识?她是谁?怎么好端端的。跑来这里寻死?” 沈云清突然有些后悔,昨晚不应该丢一盏油灯给阿芳,而应该亲自把她送走,送回家也好。 阿芳死在哪里无所谓,沈云清她不关心,但是死在学堂里,她还是有点恼火。 真是死了还给她找不痛快。 这件事会对学堂造成不小的影响。 后边的村民大概也考虑到了这个,议论的声音大了起来。 “这新建的学堂,还没开始招生就死了人在里面,这么晦气,孩子还怎么在里面求学?” “要不重新建个地方吧。” “你说的容易,建个学堂要花好多钱,荷花坞整个夏季的收入,一大半全花在建学堂上了,哪里还有钱来新建一个学堂?” “那你说怎么办?我家娃子可不能坐这里上学,看着都瘆人。” 沈云清站在屋里,看着阿芳被村民抬下来,平放在地上,她随手将身上擦汗的毛巾丢在阿芳的脸上,将她的脸盖住。 后头村民议论的声音还没有停,沈云清唇线拉直,眼神晦暗不明,看不出眼底的色彩。 感觉到她周身的气压降低,张大福朝后面的村民瞪了一眼:“少说几句吧,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些人这才闭了嘴。 张大福小心上前询问一句:“清丫头,这女子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觉得还是说清楚比较好,沈云清伸手将阿芳挂在大梁上的衣带扯下来,丢在她身上,回道:“她是吏部尚书家的二女儿,就是最近在京城闹得满城风雨的二千金事件。” “啊?是她……那她为什么要来我们荷花村?”一个老实憨厚的村民问。 张大福白了他一眼,替沈云清解释道:“因为烟花司归清丫头管,二千金在烟花司干的事传出去,她肯定以为是清丫头传出去的。” “这人跟清姑娘有仇?”又有一个问。 沈云清象征性地点点头,算是回答了他们的猜测。 想了许久,觉得这事还是尽早处理比较好。 她吩咐张大福将学堂的大门关起来,让他们将阿芳的尸体放到院子的角落去,他们依旧该干什么干什么,然后头也不回地出了荷花村。 如果阿芳不是吏部尚书的女儿,只是一个她不认识的人,她会毫不犹疑地报官。 现在……没办法,她必须保护好荷花村的村民,既然涉及到权力,那她就要找同为朝权的人来帮忙解决。 她先是去了趟宫门口,像守卫的侍卫打听云昌是否在宫里。 以往来过几次,沈云清每次都会给侍卫带一点新颖的小玩意和金元宝。 小玩意和金元宝全部是她从铃铛空间里拿的。 送过几次,也算混了个熟悉,此刻侍卫很好心地告诉沈云清,云昌公主今日一早陪着皇后出宫礼佛去了。 至于什么时候能回来,说不准。 第二百八十二章:他说得狂妄却不自大 往年有当天就能回来的,也有在寺庙里住一天回来,甚至有住上好几天才回来。 这完全看皇后的心情。 沈云清又偷偷塞了一个编织的特别漂亮的金手镯给侍卫:“多谢大哥。” 然后离开了宫门,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心中暗暗吐槽:平时没事的时候,云昌三天两头往荷花村跑,现在出事了,想找她帮忙,偏偏找不到人了。 寺庙离京城有一定距离,就算找了云昌,沈云清怕她一个公主,干涉不了这件事。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转头去了宣阳侯府。 宣阳侯依旧老样子,在侯府除了打叶子牌还是打叶子牌。 沈云清到的时候,正见宣阳侯额头上贴满了长条形的纸条,数目之多,已经将他的视线全部遮住了。 他完全没看见沈云清已经走到了桌边,正认真地看着手上的牌。 然后下一秒,被沈云清一把抢下:“侯爷,云清有事找您帮忙。” 宣阳侯又赶紧将牌抢回来:“等会,马上就赢了,你就等一会儿。” 一旁的胡管家拆台道:“侯爷,您今天一局都没赢,这一局老奴看,你也赢不了。” 宣阳侯晃了两下脑袋,将额头上的纸条晃开,留出两条缝隙,他借着这个缝隙,拿眼睛瞪向胡管家:“你闭嘴!” 下一秒,手上的牌又被沈云清抢走,一把丢在桌上,跟其他牌混在了一起,额头上的纸条也尽数被沈云清扯下。 “丫头!”宣阳侯欲哭无泪。 沈云清毫不客气:“侯爷,就您手上这副牌,怎么打也不会赢,就算换我来打我也没胜算,实在太烂了。” “……” 宣阳侯不相信般,看看沈云清,再看看桌上的牌,良久之后才问:“真的没有胜算么?” 沈云清一点同情心也没有:“没有!” 只见原本还一副伤心欲绝的宣阳侯,下一秒直接起身,脸不改色地说:“那还打个什么劲?不打了不打了,你们几个,回去罚站,哦不,蹲马步吧,练练脚力,力气全都使在手上了。” “……” 那几个陪他玩的仆从,都一脸懵。 他们什么都没做,只是被侯爷一时兴起,拉着玩牌而已…… 胡管家带着他们出去领罚,小声说了句:“你们太没眼力见了,敢赢侯爷,还敢给侯爷贴纸条,让侯爷在清姑娘面前丢脸,不罚你们罚谁?” “是侯爷要我们贴的……” 胡管家瞪了一眼,压低声音说:“所以侯爷现在要罚你们。” 所以,罚与不罚,完全看侯爷心情么? 这边屋子里,宣阳侯已经恢复如常,见沈云清神色有些不对,他将她带到了内堂问:“丫头,这个时候找我什么事?” 烟花司的火乍弓单已经全部上交,荷花村正忙着新建学堂事宜,按道理是沈云清最忙的时候。 沈云清也不拐弯抹角,一来就将事情原委全部说清楚,最后才说:“吏部尚书赵欢此人,看着不像好说话的人,我担心他会揪着此事不放。” “哼!”宣阳侯从鼻子里哼出一个气音,“自己女儿在别人家里寻死觅活,他还想怎样?找别人索命么?” 沈云清解释了一句:“最近京城关于阿芳在烟花司的事,闹得沸沸扬扬,阿芳昨日来找我,她以为谣言是我散播的。所以这事有点复杂。” “不怕!” 宣阳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冠,从衣架上拿起上朝的朝服,还有帽子,递给沈云清。 “丫头,替我更衣,我要进宫。” 沈云清接过朝服,仔细地给宣阳侯整理:“侯爷是要将此事禀告给皇上?” 宣阳侯点点头:“原本我想亲自替你摆平这个事,但是赵安此人,诡计多端,怕难善了。” 吏部尚书赵安手握实权,未必会给宣阳侯这个面子,就算他有个战神儿子,也不顶用,还是找皇上比较合适。 他先将事情的原委向皇上说清,免得赵安胡乱攀咬人。 沈云清给宣阳侯的朝服整理平整后,又说了一句:“还有件事,学堂落成典礼还没有举行,里面就死了人,村民们恐怕忌讳颇多,不愿意将自家孩子送来,这个学堂……” 只怕白建了! “那就选址重建!” 宣阳侯一字一句说:“没有什么比孩子的学习重要,我等会吩咐老胡派一批人过去帮忙,你选好地址重新建。” “这里直接推翻移做平地吧,费用我帮你出了,我堂堂宣阳侯,这点钱还是拿得出。” 说完,像是想起什么,又补充一句:“阿峤来信一直跟我说,要我尊重你的决定,说你是个很有想法的女子,能成大事,起初我还不信。” “不过现在看见荷花坞的发展,你又兴建学堂,确实与普通闺阁女子不一样,我能帮你做一点,以后阿峤也能因为这些事,常回家看看我。” 他这话说得有点卑微,有点讨好,沈云清竟然后悔自己来麻烦宣阳侯了。 只见宣阳侯笑了笑:“不是多大事,人又不是你杀的,谣言也不是你传播的,这件事责任怪不到你头上来。” “侯爷……”沈云清哑着嗓子问了句:“你会不会因此跟朝中的大臣关系不好?” 宣阳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丫头,你把朝堂看得太简单了,没有什么关系好不好一说,只有利益至上,两人有了一定的利益相连,哪怕是杀父杀母仇人,也能有说有笑,碰上利益对等之后,虽是亲兄弟也会斗得你死我亡。” “赵安与我,本就不是一路人,没多少交集,阿峤在战场领兵作战,又不需要请示他什么,只需与兵部尚书商讨而已。” “现在,阿峤有你这个在后方帮助他的人,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其他人了。” 他说得狂妄却不自大。 沈云清被他这么说一通,忽地就跟着笑了,认为刚刚自己是被吓傻了,竟然会觉得那件事很难办? 她唇角微勾,眼里带了笑意,神色逐渐轻松:“是云清想得太简单了,侯爷,这一回是云清欠了你一个人情。” 宣阳侯朝外面走去,自己抬起双手扶正官帽:“一家人说什么人情不人情的?帮你就是帮阿峤,这是应该的。” 第二百八十三章:能吃是福 宣阳侯进宫后,沈云清也没在侯府多呆,她直接回了荷花村等消息。 这一天过得尤为漫长。 她在荷花村学堂的院子里,守着阿芳的尸体坐了一天,也没见有人来荷花村将阿芳的尸体抬走。 不知道宣阳侯那边和皇上说得怎么样,沈云清不敢擅自将尸体送回吏部尚书府。 村民们都被她打发回家了,学堂是要不成了,得重新选址重建。 沈云清百无聊奈之际,对着阿芳的尸体自言自语:“你说你怎么这么傻?就因为这点谣言,就轻生?值得么?” 想来古时候的女子将名节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阿芳不可能再向昨天那般,坐起来跟她对峙了。 沈云清说完,没得到任何回应,又自顾自地说了句:“你看,你死了都没人来接你回家,你怕不是要没安葬的地方了。” 枯坐一天,她腿脚有些麻木,便站起身活动下,天色渐渐暗下来,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她刚出大门,还没来得及抬头,便看见一队人马朝这边走来。 为首的除了赵安,还有宣阳侯。 赵安铁青着脸,见到沈云清只瞟了一眼,问道:“人呢?” 沈云清侧身,将他让了进去。 赵安嘴里骂着“下作货”,看到躺在地上的阿芳,脸上没有一点悲伤,看上去死的不是他的女儿一样。 沈云清:“……” 赵安朝身后的人抬了一下手,吩咐道:“抬走。” 后边的人上来四个,手里空无一物,两人抬着一端,就这样将阿芳的尸体抬出去。 沈云清有些无语:父亲来给女儿收尸,竟然连一个破草席都没有?更不要说棺木了。 而且看赵安的脸色,似乎很气?一点也没有因为女儿的死而悲恸? 沈云清将视线转向宣阳侯,想知道他进宫跟皇上都说了什么,却只见宣阳侯朝她使了个眼色,什么话也没说。 赵安带着手底下几人,抬着阿芳的尸体就往外走,也没多问沈云清一句。 至于阿芳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赵安通通没问。 这让沈云清更加迷惑了,不管怎样也不该是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啊? 只见几人抬着阿芳的尸体,往一辆马车上放,身上随手丢了一件麻衣盖住头脸。 赵安依旧一言不发,沉着脸朝外走。 路过宣阳侯身边的时候,被宣阳侯拦住:“赵大人,皇上说得很清楚,要你赔偿荷花村学堂的损失。” 赵安脚步一顿,眼神阴鸷地看着宣阳侯,唇角抿成一条直线。 宣阳侯又说了一句:“你要亲自去问问皇上吗?” 赵安这才不情不愿地朝身后的人吩咐:“将钱拿给他!” 宣阳侯摆手:“不是给我,是给沈姑娘,对他们荷花村造成的损失,理应赔给她。” 下一刻,赵府管事模样的人,走到沈云清面前,将一个小盒子重重地塞到沈云清手上。 沈云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抱着那个盒子打开一看,几个金灿灿的元宝安安静静地躺在盒子里。 “这是……” 她想问清楚,可是还没等她的问题说出口,宣阳侯就回答了她:“这是赵大人替她女儿向你道歉,因为她女儿自缢在学堂,导致学堂的重建的赔偿。” 沈云清“啊”了一声,剩下的话全部咽回肚子了。 宣阳侯说这话的时候,格外欠揍,一副“我很厉害吧”的样子。 学堂外面的赵安甩着袖子,“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 就这样……? 原本沈云清以为,赵安会因为阿芳的死,而揪着荷花村不放的时候。 没想到最后,他只是来替阿芳收了个尸,顺便还给沈云清赔了几百两黄金? 赵安一行人来得匆忙,走得也匆忙。 沈云清甚至还没来得及,将她盖在阿芳脸上的毛巾拿下来。 算了,一块毛巾而已,就当丢了。 沈云清带着宣阳侯回到自己家,此时已是饭点,荷花村虽是农户,沈云清家里的菜品也比不上侯府的丰盛。 但是很奇怪,每次宣阳侯来这里都胃口大开,能吃两碗饭。 看得一旁的胡管家直乐呵。 能吃是福。 侯爷已经许久没有这么好的胃口了。 饭桌上,沈云清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开口问宣阳侯:“侯爷,你是如何跟皇上说的?尚书大人怎么很生气的样子?” 宣阳侯似乎很喜欢吃那道“雪碧黄瓜”,清脆爽口,吃了一大半,此刻听沈云清问起,才不以为意地说:“他死了女儿,能不生气吗?” “死了女儿按道理不是伤心吗?可是我看他都没留一滴眼泪。” 沈云清按着自己的思路去分析:“而且,他给这个赔偿的钱,也是不情不愿,侯爷,你到底做了什么啊?” 对面的宣阳侯见沈云清这么好奇,便不卖关子,他擦了擦嘴,放下筷子说:“我只跟皇上说,学堂内有个人跑去上吊自杀,现在成了凶宅,荷花村的娃娃要上不了学了。” “就这样?” 宣阳侯点点头:“嗯,对,就这样,你也知道,皇上很关注荷花村的动向,你这里现在算是整个京城的模范村落,只要你这里发展的好,皇上估计以后会对整个京城周边的村落,实行改革。” “所以,但凡有一点对你荷花村不利的因素,他都会竭力替你扫清。” 沈云清不懂掌权者的心思,不过她不能理解的是:“可是对方是吏部尚书,皇上这么做,吏部尚书心里不痛快,他就不怕……” 宣阳侯嗤了一声:“皇上怕他?他真以为他的妹妹是赵妃,就有了倚仗么?还有这个上吊的小姑娘,跟她姑姑一个德性,娇奢跋扈惯了,皇上早就看不惯他们了,只不过找不到借口而已。” “借着今日这事,皇上削了赵妃的妃位,降为嫔位了。” 他说着宫里这些复杂的事,又拿起筷子吃起了桌上的菜,吃了几口,对沈云清语重心长道:“丫头啊,皇宫里的事,水太深,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搅合进去,后宫中还是皇后说了算,虽然太子因为犯了点小错,如今不受皇上待见,但是日后……” 日后如何,他没有说出口。 沈云清也没有追问。 就像宣阳侯说的,皇宫内的水太深,她不想参与过多,云昌和她算是性格脾气相投,才能成为好朋友。 第二百八十四章:招教书先生 这事到此告一段落。 吏部尚书赵安也没有再来荷花村闹事。 沈云清拿着赵安赔偿的黄金,将之前建的学堂全部推翻,夷为平地了。 好在这块地原本就不在荷花村内,只是进村的路上。 沈云清又重新选了一块地,将学堂建在了荷花村内,紧挨着张大福家旁边。 加上宣阳侯派了一批人过来帮忙,此次学堂建得很顺利。 两个月后,学堂便正式开始招生了。 除了招学生,学堂内还要招教书的老先生。 村子里村民没几个识字,就算识字也不多,没达到那个条件。 沈云清这回没找宣阳侯帮忙,而是亲自到京城中去找。 想要找一个私塾老先生并不容易,她张贴的告示没有明确标明薪资,许多人看看就走了。 等了一周左右,总算有一个带着眼镜的老先生接了那个告示,顺着地址来到荷花村,找到沈云清。 “姑娘,你这里找私塾先生吗?” 老先生站在门口问。 恰好沈云清今日没事,陪着云娇在家里玩拼图,听见声音,她抬头看去,老先生有些眼熟。 不过她一时半会没想起在哪里见过他。 她站起身回道:“是的,您是要来我的学堂教书吗?” 老先生点点头:“我以前是阳明书院的先生,后来年纪大了,新来的院长喜欢年轻的教书先生,说我教的知识太老旧,他需要紧跟时代潮流的知识,便把我辞退了。” 阳明书院? 就是京城最好的书院? 这位老先生竟然是那里的教书先生。 听见这话,沈云清忍不住笑了,还没有人面试就跟面试官,说自己上一份工作是如何没的? 她想了想说:“老先生,我也希望有一位新思想的教书先生,我喜欢小孩子活泼一点,有朝气一些,而不是整天之乎者也。” 觉得自己拒绝的话语不明显,沈云清又补了一句:“对不起老先生,我还想再等等其他人。” 老先生并没有因为沈云清的拒绝,而觉得尴尬,相反,他自来熟般地,搬了条凳子坐下:“姑娘,你听我把话说完啊,我从阳明书院出来之后,反省了一下自己,确实有做不到的地方。” 他揉搓着双手,斟酌用词:“所以,我在努力改变自己的同时,也带了一个弟子,他跟我搭配着教学,岂不比一个人教要好?而且我们两个人只拿一份薪资。” 沈云清将云娇放在一旁,让她自己玩拼图。 心里想着:现在连老先生也这么卷了么?找工作还买一送一的? 那个老先生可能急需这份工作,见沈云清在犹豫,便又说:“你如果不相信,明天可以去看看我的弟子,或者听听我们上一堂课,看看效果。” 沈云清问:“你们上课?在哪上课?” “我和弟子,现在免费为城中流浪儿教授一点基本知识,希望他们不要因为被人抛弃而走上歪路。” 沈云清:“那你们如果来我这里教书之后,他们怎么办?” 老先生浑厚的声线响起:“流浪儿也不是每日都需要上课。一个月一次,明日就刚好轮到上课的时间,姑娘有兴趣吗?” 如果单纯是来应聘进学堂做教书先生,沈玉清可能会立刻拒绝。 可是当她听说替流浪儿上课的时候,沈云清突然有点想去看看,对于这个有点眼熟的老先生,她还是没想起,到底在哪里见过他。 “好啊,老先生说个地址,我明天过去看看。” 第二日一早,沈云清便独自来到老先生说的地方。 流浪儿集中在一处破烂的茅草屋内,这个地方处于京城最肮脏的角落处。 十几个流浪儿面黄肌瘦,长期营养不良导致个子普遍矮小。 她到的时候,刚好看见老先生的弟子在教书,都是一些简单易懂的常识,顺带教一些正向积极的人生观。 看那个年轻人说话的语气,以及说出口的句子,按璃朝的学历来讲,知识水平应该已经到了举人这一层了。 按他这个学历,来荷花村学堂教书绰绰有余。 半个时辰后,老先生带着那个年轻人,一同出了茅草棚。 年轻人年纪与沈云清相仿,有些内向腼腆,只出来的时候,看了一眼沈云清,便低着头。 他脸上有两个酒窝,笑得时候,看上去格外乖巧。 老先生朝沈云清介绍:“姑娘,我姓马,叫马文远,这位是我的弟子,叫林思。” “见过沈姑娘。”林思嘴角微翘,酒窝更明显了,只不过眼神依旧躲闪,不敢看沈云清。 沈云清点点头,直接说出了问题的关键:“林思是吧,你似乎很害怕?如果是这种状态去教书,怎么能教出自信阳光的学生来呢?” 她是来找教书先生的,自然要眼光挑剔些。 没想到沈云清见面之后,说出的是这样的话,马文远和林思都一愣,随后马文远才解释道:“姑娘,林思有些慢热,面对不熟悉的人,会有那么一些拘谨,但是只要熟悉了解之后,还是挺好的,你看,他刚刚上课的时候,状态很好,对吧。” 这倒说的是实话,沈云清就是比较满意他上的课,才想多了解一番。 见马文远这么说,沈云清点点头:“这点你说的不错,要不,我给你们一个试用期。” 马文远问:“什么是试用期?” 沈云清解释道:“试用期就是,不算正式教学,但是按薪资算,如果在这个试用期内,达标的话,就继续留下来教书,如果不达标的话,我就会按薪资将试用期的薪资结算给你们。” 想了想,沈云清觉得自己说的话太现代了,怕他们听不懂,她又补充了句:“就是试用期做的让我满意,我就留你们继续下来做,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签一份协议了。” 马文远和林思二人没有说话,互相看了一眼,随后,沈云清看见林思点了下头,然后马文远便上前答应了。 “好的,姑娘,这也算是一种新的雇人的方式,我们可以尝试一下。” 就这样,沈云清将马文远和林思带回了荷花村。 第二百八十五章:学堂开业 有了教书先生,荷花村的村民在第三天便都将自家的孩子送来学堂了。 沈云清建学堂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荷花村的村民,小孩来学堂上学自然不需要缴纳学费。 而教书先生的薪资,沈云清计算好了,从荷花坞的收入里扣。 这一个月的试用期,沈云清几乎每天都呆在学堂内。 她甄别着林思和马文远的教学内容,想知道这与其他书院有什么不同。 还好,内容不算太陈旧,林思也会结合璃朝当下的经济形势,教授一些实事知识。 这期间,云娇也吵着闹着要来上学。 可是她只有四岁,还不到上学的年纪,被沈云清拒绝了:“你还是继续在家里多玩两年泥巴,再来上学吧。” 云娇很不情愿地骑着小白,进了荷花坞游玩。 此刻已是深秋,荷花坞里没有了开满池塘的荷花,连泥地里的莲藕也被挖空售卖了。 荷花村的村民依靠着这个荷花坞,终于过上了想要的生活,甚至比在南安村时更好更安定。 试用期过后,沈云清准备正式和马文远林思签订用工协议。 沈云清没有在璃朝替人干活过,不清楚这边的用工协议该怎么写,就只能按照现代的那种,稍微缩减一些,然后手写了两份。 马文远他们只需要签字画押即可。 沈云清拿着纸张,没有立刻递给他们,而是问道:“你们确定吗?这个要求可以接受?” 她开的薪资很低,低于其他书院的水平,甚至比一般的酒楼里的小二薪资,还要低一些。 要知道,在璃朝,举人是有机会做官的,林思肯去参加乡试,为何中了举人,宁肯跟着马文远来这里教书,也不肯继续赶考。 这一点沈云清比较疑惑。 马文远这一回,看都没看身旁的林思,直接点头:“可以,有总比没有强。” 一旁的林思仍旧低着头,没有吭声。 “行,那就签字吧!”沈云清没多犹豫,反正协议也是一年一签,实在不行,明年再换。 目前看来,教得还算可以。 马文远和林思,拿着那份协议,都没有仔细看一眼,便低头签字,然后,大拇指沾了点朱砂,摁在签字的地方。 这样一份用工协议就算完成了。 当天,沈云清给他们放了一天假,一是希望他们有时间去给那些流浪儿上一节课,二是给他们回去收拾衣物过来的时间。 教书先生不比其他职位,需要长期住在学堂,以学堂为家。 学堂里大部分是荷花村的孩子,只有少数几个,是隔壁邻村送来的,现在学堂内还有少量的位子。 沈云清不想浪费,便在城中张贴了招生告示。 有了前阳明书院的先生教书坐镇,这一次招生特别顺利,不过三五天,学堂内便坐满了学生。 马文远和林思回去收拾衣物的那天夜里,见了一个人。 南宫赫一向游手好闲惯了,这一回有人分派他做一件事,便觉得自己无比牛逼。 他转着手中的纸扇,窝在躺椅里,坐没坐相,声音懒散道:“你们呢,按我的吩咐便是,其他不用管,好好教你们的书,沈云清这个人,按道理以后会成为我的长嫂,但是,谁让她得罪的人太多,加上我那个兄长也不太看得起我,我就没必要帮他们了。” 马文远和林思此刻正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没有吭声。 南宫赫继续说:“我也不是那么恶毒的人,取人性命的事我做不来,你们想办法将她赶出京城吧,再这样下去,我爹和皇上都要被她蛊惑得找不到北了。” 马文远:“请二公子明示,我们该怎么做?” “啧……”南宫赫“刷”的一下将手中的扇子合拢,人也从躺椅上坐直了,“都告诉你们了,怎么还来问呢?” 林思年纪轻,胆子小,此刻更是缩着脖子,连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了。 马文远壮着胆子继续问:“二公子,我当初在阳明书院教得好好的,是你后来让我过来跟着你,我只想好好教书,其他害人的事,我真做不出啊。” 南宫赫瞪他一眼:“做不出?那好啊,你的一家老小你就当他们死了吧。” “二公子……这、怎么能这么说呢?”马文远有些急,“我看沈姑娘看我的眼神,十有八九认出我来了。” “不可能!”南宫赫否定道:“你总共来侯府几次?她来的时候你基本不在,没可能认出你。” 见马文远一副死木疙瘩的样子,南宫赫这才提醒道:“她沈云清不是一心想将荷花村建好扩大吗?所以她才要建学堂,你只要在平时教书的时候,灌输一点思想,让他们认为,他们尊敬的村长,其实是一个贪墨钱财,奸诈淫荡的人便可。” 正所谓,攻心为上策。 村民们失去信仰,荷花村自然会瓦解。 马文远有些为难:“沈姑娘是一个好姑娘,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了?” 南宫赫不以为意:“残忍?她当初树敌的时候,也没见她觉得自己残忍,这样一个眼高于顶,趋炎附势的人,就不能太仁慈。” 他心中耿耿于怀的是,沈云清每次来侯府,都直奔老头子的正屋,从不会踏进二房来过问一下。 现在还没嫁进侯府呢,就这样欺压他和他娘,那以后进门了之后,岂不是跟南宫峤二人联手,要将他和他娘赶出侯府? 他明明陪伴在宣阳侯身边的时间最长,可是那个老不死的,心里只有大儿子南宫峤。 眼里哪里还有他和他娘的位置? 越想越气,南宫赫瞥了马文远一眼,提醒道:“别忘了,你的女儿也是因为她死的。” 马文远眼神微动,刚开始虚无空洞的眼神,突然有了聚焦。 他的女儿,在皇宫内当差,那次宫宴,因为沈云清对阿芳步步紧逼,便站出来替阿芳说了几句话,便被皇后无缘无故打死。 “这其实也不能怪沈姑娘,是小女在宫内言行不当,她本就与赵尚书的二千金走得近,她如果不那么莽撞,顶撞了皇后,说不定也不会因此丢了性命。” “哦?”南宫赫尾音上扬,像是很稀奇,突然间就笑了:“这么说,马叔你还挺大度的,竟然能如此宽容一个杀女仇人。” 第二百八十六章:人皮面具 马文远:“……” “你说!”见马文远没有吭声,南宫赫看向一旁的林思:“你和沈云清的仇恨,值不值得你毁了她?” 林思依旧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稍微抿嘴唇,脸上的酒窝就特别明显。 但是,下一秒,他说出的话,却让人胆战心惊。 他说:“我林思,这一辈子,只有一个目标,要将沈云清毁得彻底,将她从现在的位置上,摔进泥地里,接受万人唾骂。” 林思说这话的时候,依旧一副温温和和的样子,但是眼神中的狠厉,不言而喻。 南宫赫很满意:“很好!现在你知道怎么做了吗?” “知道!”林思朝地上重重磕了几个响头,直起身的时候,嘴里说道:“多谢二公子给林思机会。” 南宫赫此刻才有心情,重新打开扇子,慢悠悠地扇了几下,这才朝马文远说:“你看,即使你原谅沈云清,也总有人恨她恨得要死。你做滥好人,也没人会记得你的好。” 马文远:“……” 这是什么歪道理? 出侯府的路上,马文远不解地看着林思:“你和沈云清有什么仇?” 林思仍旧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半晌,从他嘴里冒出几个字:“杀父杀母杀亲之仇,可以说,我的全家都是因为她死的。” 具体怎么死的?事情的经过如何,他没有细说。 马文远叹了口气,朝屋外走去,边走边说:“也不知道当初在山崖下,把你捡回来,是对还是错?” 林思闭了闭眼,像是不想去回想之前的那些事,他快一步走到马文远跟前,恭敬地说:“老师的救命之恩,学生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只是灭全家之仇,我不得不报。” 马文远叹了一口气,此刻已经走出侯府的角门了,他们每次来侯府,都是走这个角门进出。 角门离南宫赫的院子近,离宣阳侯的主屋远,从南宫赫的院子往外走,几步路就出来了。 “我还是希望,你能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林思听后,脚步一顿,此刻二人都已经来到侯府后院外墙的小巷内,他看了看弓着背,手里拿着一个小包袱的马文远,忽地大声说了句:“老师,你也知道不可能的,你当初为我带上这个人皮面具的时候,就知道,我不可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马文远:“……” 一个两个全都是疯子! 几个月前,他还是阳明书院的教书先生,有次,为了给书院的学生准备教学道具,便去了离京城不远的拐子山,在山脚下拾掇一些奇形怪状的树叶树枝还有碎石。 正当他将背篓装满,准备回书院的时候,脚下踩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事物。 他差点摔倒,而后一只手抓住了他。 那一刻,马文远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尿裤子,好在毕竟活了一把岁数,稍一想想,便镇定下来。 回头看,那只手从一堆枯叶里伸出,手上大大小小的伤痕无数,完全没有一块好地方。 马文远急忙将那一堆枯叶扫开,从里面挖出了林思。 林思当时只能用血肉模糊来形容,连脸上都没有一块好地方。 “救……我……” 林思喊完这句话,便昏迷过去了,就好像,吊着一口气,等着别人来救他。 马文远当时还嘀咕了一句:你怎么就确定我一定会救你? 不过,马文远最后,还是将林思背回了阳明书院。 然后,他就被赶出来了。 他当初对沈云清撒了谎,根本不是因为他教书不行被辞退,而是因为他救了一个浑身带伤的少年。 大半年的时间,他都在尽心照顾这个伤重的少年,将书院内的事都丢在一边。 院长看不下去了,多次劝说没用,只能将他辞退了。 就这样,在林思养了大半年后,马文远带着林思回到了侯府。 马文远属于侯府的家生子,只不过父母都死得早,宣阳侯宅心仁厚,准许他脱离家生子的身份,外出谋生,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一次回来,被南宫赫截胡了,直接说明,现在侯府归他管家,有什么事需要向他报备。 林思当时还不是这副样子。 身上的伤好得差不多,脸上的伤却格外醒目,一道道凸起的疤痕,看着格外可怖。 林思心思敏感,因为这个事,一直不肯外出,整天呆在屋子里不肯出门。 直到有一天,南宫赫找到他,两人谈话许久之后,林思这才走出房门,来到马文远面前,突然跪在马文远眼前:“老师,你要帮我。” 马文远一愣:“我帮你还不够多么?还要怎么帮?” 林思说:“我这张脸,没办法出去见人,我、我需要一张面具。” “面具?”马文远皱眉问:“你要面具,去大街上随便买一张面具带上。” 林思摇摇头:“我不要那种,我需要一张人皮面具,贴在脸上不被人发现的那种。” 马文远气笑了,狠狠道:“我是一个教书先生,不是大夫,你要人皮面具去找大夫给你。” 真正的人皮面具,是将活人的脸皮整张撕下来,然后浸泡在酒精内,再风干定型。 有这种东西的人,一旦被发现,都要被查抄的。 这种私自用刑滥杀人命的行为,在璃朝是重罪。 谁敢私藏这种东西? 林思摇摇头:“我不是要那种真的人皮面具,我只需要一张仿真的人皮面具。” 马文远:“???”这回换他孤陋寡闻了。 马文远边走边说:“我不会做。” “你会!”林思很肯定:“二公子说,这是你们马氏一族的祖传秘方。” 马文远:“但是秘方不在我这里,我不知道。” “给……”林思从后面递给他一张泛黄老旧的纸张,纸张只有一小块,边上还缺了一块。 “这是什么?”马文远问。 林思:“你的祖传秘方。” 马文远:“……” 林思:“二公子给的,他说侯爷一直替你保管着,这一次被二公子找到了。” 马文远反问:“既然你拿到了秘方,你自己也可以制作,何必找我帮忙?我因为救你,丢了阳明书院教书的活,我前世欠你的么?” 林思摇摇头:“没有,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一辈子我一定报答你,你没有家人的话,我就给你养老送终,但是这个人皮面具只有你能做。” “为什么?” 林思答:“因为秘方上写着,需要你马氏家族人的血为引子。” “……” 第二百八十七章:我要当皇后 马文远最终还是帮林思做了一个人皮面具,不是用的真人皮,是用猪皮熬制,制作方法大致相同。 林思换了一张脸,重新给自己取了个“林思”的名字,至于以前他叫什么,马文远不知道。 不过南宫赫似乎对林思的过往很了解。 总之,在沈云清的学堂张贴告示,招教书先生的时候,南宫赫就安排他们去面试。 至于给流浪儿上课的事,也确实是真的。 马文远教了一辈子的书,除了教书,其他的都不会。 没有书院聘用他的时候,他就会抽时间去给流浪儿教书。 荷花村学堂的教书日子忙碌又充实。 马文远和林思呆了将近两个月,这群孩子已经跟他们混熟了,沈云清才放心地将学堂教给他们。 学堂的事办好以后,时间已经到了年关了。 天气渐渐变冷,荷花坞也早已关闭,池塘里全部结冰,寒冷的天气里,沈云清也有些懈怠,躲在被窝里不肯出来。 想着去年的年关,沈云清还忙着给每家每户写春联,那时候南宫峤还拉着她出去放花灯。 今年…… 不知不觉,南宫峤出征已经一年了。 “姐姐,快起床,外面下雪了!” 云娇两个脸蛋冻得通红,手上全是冰渣子,就这样将手伸进沈云清的被窝里,一张脸笑得特别灿烂。 “云!娇!” 沈云清被冰得直往后缩,迅速将被子往自己身上裹紧,连一丝缝隙也不给云娇留。 云娇手上的冰渣子已经没有了,她的手肉嘟嘟,脸圆嘟嘟,看向沈云清,眼神一派天真:“姐姐,我们去玩雪,我长这么大都没玩过雪,南安村根本不会下雪,只会下沙子。” “姐姐去嘛!去嘛!村子里的小伙伴都去上学了,就我一个人在家,无聊透了。” 沈云清:“……” 其实,她也没看过雪,这么想,这还是她来这里头一次看雪。 反正躺在床上也睡不着,干脆出去看看吧。 她大力掀开被子,往身上套了件大氅,与被窝里截然相反的两种温度,还是让她打了个哆嗦。 她倒吸一口冷气,裹紧了大氅,迅速穿好鞋子,然后跟在云娇后面。 云娇一蹦一跳往外走:“姐姐,快点!” 沈云清:“急什么?雪又不会一下子就没了。” 她推开门,映入眼前的是白茫茫的一片,就连门前那棵大榕树,此刻都不见一点绿叶,偌大的树干树枝上,全部都挂满了雪。 雪下的有点大,脚踩进去会没膝盖。 前面的云娇玩得有点欢,光到地上捞雪做成小圆球,已经不过瘾了,她重重往身后倒去。 “嘭”一声响,云娇迅速被雪覆盖,完全没了踪影。 “云娇!” 沈云清一下子就慌了…… 被雪掩埋很容易窒息。 她快速跑到刚刚云娇站得位置,伸手往下捞,感觉自己双手触摸到一个热乎的手臂时,才稍稍放下心来。 然后,她手上加大力道,将云娇从雪堆里面扯了出来。 云娇呛了几声,看脸色还好,四岁的小孩,还想不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只觉得自己刚刚被雪盖住的时候,有点不舒服。 她回头瞥了一眼,那个被她砸出来的人形雪窝,忽地笑了:“姐姐,我们可以做一个雪人啊。” 堆雪人……是不分年龄大小的乐趣。 既然出门了,这么大的雪,不堆个雪人岂不是太亏了? “好啊,既然要堆雪人,云娇准备堆什么样的?” 云娇挠挠头,歪着头努力想着:“要不堆个马先生吧?” “马先生?哪个马先生?你是要堆个马的形状马?” 那不叫雪人,叫雪马。 只见云娇摆摆手:“不是,就是学堂那个马先生,他教讲课可有意思了。” 云娇边说着,边在地上捞起一大坨雪,揉成一个圆球,嘴里嘀咕着:“这就是他的脑袋。” 沈云清任由云娇自由发挥,时不时在一旁堆几个雪堆给她,问道:“你怎么知道马先生讲课有意思?” 云娇嫌弃那个马先生的脑袋太小,又给雪球在地上滚了一圈:“因为我去听过啊……” 沈云清好奇问道:“那你都听他讲了什么?” 云娇看了看手中的圆球,像是在想象马先生的头有多大,眯着眼想了一会,决定头就这么大,于是又开始做手臂了。 “他教那些哥哥姐姐们,知识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说将来女孩子也可以依靠自己的本事,不依靠男人。” 沈云清点点头,这个观点放在璃朝算是超前了一些,但是放在现代,是很普通的观念。 说白了,就是男女平等,没有古代这些三纲五常束缚女性。 沈云清说:“他这么教也没错,你看,姐姐就是凭自己的本事,在京城落脚,云娇以后要做什么样的人?” 她看着云娇揉搓出一条快两米的长条形雪棍,然后安在雪人身子的一侧,充当手臂。 沈云清:“……” 马文远的手其实没那么长。 云娇给手臂接牢实了,才回答说:“我才不要那么辛苦的工作呢,我要当皇后。” 她的声音不算大,但是在这寂静无人的雪地里,就像一记重弹,砸在沈云清的心里,让她心里冒出丝丝寒意。 “云娇,你说什么?你说你想做皇后?” 云娇似乎打定主意,很肯定地点点头:“皇后是除了皇上第二官大的人,又有那么多丫鬟奴婢伺候,天天吃好吃的,穿好穿的,打扮的漂漂亮亮,什么事也不用做,只需要安安静静坐在上面就可以。” 见她说得滔滔不绝,似乎不阻止她,她能一直说下去。 似乎在她的认知里,皇后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沈云清赶忙打断她:“你听谁说得这些事?皇后的位子表面看着风光,实际上牵扯朝堂跟后宫,而且受约束颇多,还得做好后宫的模范,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言行失误。” 她努力将这些弊端说清楚,以免云娇真的产生这样的想法,那可真就糟糕了。 “但是我看现在的皇后,做的挺开心的呀!” 沈云清从还没有在云娇面前提过,村子里的人更是没有见过皇后,那么她这些是从哪里听来的? 她开口问:“云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么?谁跟你说的!” 第二百八十八章:堆了个四不像雪人 云娇抿着嘴唇,似乎有些不想说。 沈云清又继续开导她:“云娇,不管别人跟你说了什么,你都跟姐姐说好不好?姐姐刚刚语气重了一点,姐姐向你道歉,对不起。” 得到了这句对不起,云娇脸色地神色才缓和了一地那。 她眨了下眼睛,老实说:“是林思哥哥跟我们讲的!” “……” 沈云清皱眉,这个林思竟然这样教小朋友么? 云娇似乎很喜欢马文远,说了要做一个马先生出来,虽然刚刚一直在跟沈云清讲话,手上动作却没停,此刻已将马文远的上身做出来了。 两条足足两米长的手臂,一个圆圆的比西瓜还大的脑袋,加上正正方方的身体。 沈云清盯着看了一会,怎么看怎么像机器人。 不过,云娇的动手能力倒是很强,可以搓圆圆的脑袋,长条的手臂,还能堆出正正方方的身体。 她已经没有耐心在陪着云娇堆雪人了,想立马去学堂问问情况。 “云娇,只差脚了,你看这样可以吗?” 沈云清随便塞了两根圆柱形的雪堆给她,被云娇拒绝了。 “姐姐,马先生的腿没有这么短。” 沈云清指着雪人的手臂说:“那他的手臂也没有那么长啊。” “有的!” 沈云清觉得好笑,又理解不了四岁小孩脑袋瓜子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云娇又给下面地脚加粗加长了不少,边往上堆雪,边说:“我要将这个雪人送给马先生,说不定他就肯收我这个学生了。” 沈云清:“……” 原来云娇心里一直渴望去学堂! 她拉起云娇:“你想上学可以跟姐姐说,姐姐带你去!” “等会儿,马上就好了,我带着雪人一起去。” 云娇自顾自地蹲在地上,仔细给雪人加上眼睛鼻子嘴巴。 眼睛是她扯得自己衣服上的两粒黑纽扣,鼻子是随手捡的一根细小的胡萝卜,嘴巴则是云娇将一块红纸撕成两半。 像是对待一件稀释珍宝,云娇做每一样都很认真,胡萝卜鼻子的位置摆得有偏差,她还给小心地挪动了位置。 沈云清看着这个怪怪的雪人,心里吐槽道:就算你做得再认真,这个雪人真的不好看,更不要说像个人了,除了脑袋上那些部位,其他地方真没看见像马文远。 马文远看见估计要自闭了。 须臾过后,云娇终于停下手上的动作,将手上的雪拍掉:“姐姐,走吧,去学堂。” 沈云清:“……” 二人到学堂门口的时候,里面还在上课,丝丝暖意从里面冒出来。 学堂在初设计的时候,沈云清就考虑到冬天上学的困难,特地在墙壁两侧加了管道,然后在屋子外面燃烧柴火,将热量输送到屋子内。 所以,尽管外面下着大雪,屋子里依旧暖烘烘。 为了防止雪人被里面的温度熔化,沈云清将这个“马先生”放在学堂门口几米远的地方。 然后拉着云娇准备敲门,手抬起的瞬间又放下了。 她想起云娇说得那些话,是林思教的。 她忽然就想听墙角,看看林思上课时到底教了什么。 沈云清转头看向云娇:“我们先不进去,在外面听一听。” 云娇:“可是我好冷!” “……”沈云清无语:“堆雪人的时候怎么不冷?再等会!” 说完,将云娇包裹进自己的大氅里,朝旁边的墙角蹲过去。 里面传来马文远念书的声音:“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然后便是一群此起彼伏,并不整齐的娃娃音:“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马文远吊着书袋子念了一炷香的古文之后,便是娃娃们自由活动的时候。 跟平时一样,是一群小孩在嬉笑打闹。 蹲了许久,听上去并没有什么异样,就在沈云清准备起身,从大门进学堂的时候。这边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 是林思。 沈云清这回屏住呼吸,顺带捂住云娇的嘴巴鼻子,叫她不要出声。 林思的声音比马文远要小,这跟平时一样。 林思性格腼腆,跟她说话轻声细语,没想到面对学生也依旧如此。 可是,云娇刚说的那些话,真的是林思教的吗? 只听里面林思的声音响起:“刚刚老师讲的那句诗,是告诉你们,不管男女,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力。” 沈云清点点头:这话没毛病。 下一刻,林思又说:“男人的最高位置,就是当今皇上,同样的,女人的最高位置,就是当今皇后。” “皇位,我们普通老百姓没办法接近,但是皇后,不需要特别严苛的要求,只要长得漂亮就行。” 底下传来小孩们的窃窃私语。 林思继续说:“你们不要怀疑,女孩子不管如何,都不如嫁的好,老师希望你们都能嫁进豪门,那样以后老师面子上也有光。” 他还在继续灌输这种思想,沈云清等不了了,拉着云娇三步并做两步,从外侧向里推开了学堂的门。 学堂建了一个小院子,此刻是休息时间,院子里有许多小孩,在玩雪。 见门被推开,进来的是沈云清和云娇,都一窝蜂地跑上前:“村长,云娇。” 沈云清笑着摸摸这些小孩子的头,一个村长的称呼,好像瞬间把她叫老了。 一旁的林思见她来了,脸上表情依旧淡淡的,只看了一眼,便腼腆地低下了头,朝屋内走去。 沈云清在后面喊住:“林思先生,我想找你谈谈。” 林思回头:“……” 沈云清松开云娇的手,后者直接冲到屋内,将马文远拖出屋外:“马先生,我送了个礼物给你。” 学堂内的学生见状,也跟着瞎起哄,推着马文远往学堂外面走去。 马文远呆在暖烘烘的屋内,突然间来到寒冷的屋外,冷得双手交叉抱胸,手还不停地揉搓着手臂,嘴里发出阵阵“嘶嘶”声。 “什么礼物还非得到外面看啊?” 他被带着出了学堂门,沈云清猜测他应该看见雪人了,然后屋外没有了声音。 下一秒,马文远有些发颤的声音响起:“云!娇!这哪里像我?” 语气有些重,甚至可以说是咬着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第二百八十九章:第一回合,他赢了 屋里林思的声音响起:“沈姑娘,什么事?” 他的表情依旧淡淡,看不出任何起伏,沈云清都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听错了。 斟酌了一下词句,沈云清直接开口了。 “刚刚我在外面的时候,听见你和娃娃们说的那些话了。” 林思错愕:“那些话?哪些话?我刚刚并没有上课,不曾也学生们讲过话。” “……” 沈云清看着林思的眼睛,眼神清澈不带任何杂质,根本就不像在撒谎。 难道他想赖掉?毕竟没有当面亲耳听见,无法对峙。 她继续说:“不是你上课的内容,就是刚刚小孩子们自由活动的时候,你说女孩子的最终归宿就是嫁的好,入豪门,最高目标就是皇后。” “啊……这个啊!” 林思尾音拖长,像是想起刚刚自己说的话,他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变化,像是嘲讽,又像是不屑。 只一瞬,就隐藏了自己,让沈云清找不出任何破绽。 然后,沈云清听见他反问:“这句话有什么问题么?” 沈云清蹙眉,“这句话难道没问题么?” 林思忽地就微勾嘴角,脸颊两侧的酒窝又出现了,明明此刻的他有些阴鸷,可是酒窝却让他带上一丝腼腆。 招他来做教书先生是不是做得最错误的决定? 这一刻,沈云清脑海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想法。 只听他说:“沈姑娘,不得不承认,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姑娘,但是,村子里其他姑娘们,都是普通人,这里不会给她们很多机会,你很幸运,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可是她们……以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 他站在院子里的大榕树下,背有些微佝,看着不像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体态。 “与其等她们长大了,再由她们的父母去教这些,不如现在我就教给她们这些……” “不行!”沈云清打断他的话:“我不允许你这样给这些小姑娘们洗脑。” 林思侧身问:“洗脑是什么意思?” 沈云清:“你别管什么意思,总之你以后不能再给她们灌输这样的思想,不然我会解雇你。” “抱歉,这个你说了不算。”林思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因为她们愿意接受。” 林思说的这个她们,正是在学堂外面准备接自家孩子回家的父母。 沈云清顺着林思的视线望去,看见荷花村的村民们,此刻正亲切地跟林思和马文远打招呼。 有几个看见沈云清也在,便走过来跟沈云清套近乎。 “清姑娘……啊不,村长也在啊。” 沈云清微颔首回应。 那位健谈的村民继续说:“村长找的这两位教书先生,很有才,多谢村长为孩子们的事费心费力。” “……”沈云清嘴角抽抽:“那你知道他们都教小孩什么知识了么?” “知道!”村民很自豪地开口:“男娃子嘛,肯定是走科举考功名,光宗耀祖,女娃么,没什么大目标,嫁的好比什么都好,要是能嫁进一个王爷府侯爷府,那就更好了。” 沈云清:“!!!” 她没想到,村民们竟然都是这样的想法? 沈云清想试着掰正这种扭曲的思想,问道:“你难道不知道门当户对么?我们是农户,凭什么那些王爷侯爷要瞎了眼选农女,而不选对他们家族更有帮助的世家女?” 此刻林思站在一旁,一言不发,静静看着沈云清试图说服村民。 可是那个村民完全听不进去,而且还有些恼火,他头一次反驳沈云清的话:“清姑娘这说得什么话?什么叫王爷瞎了眼?我们是农户,难道你就不是了么?战神将军能看上你,凭什么其他王爷世子看不上我们的姑娘?” 这话说得,沈云清竟无法反驳。 她也不能说自己特殊于其他人。 那村民“哦”了一声,尾音上扬,仿佛想通了问题的关键:“清姑娘莫不是,怕我们的姑娘们,以后比你嫁的好?失了你村长的面子?毕竟你现在还没嫁进侯府,战神将军出征一年了,音讯全无,婚事估计黄了,所以你慌了?” 如果前面的话,沈云清还能继续引导他,那现在,沈云清就彻底放弃了。 “我的事,不劳你们操心,既然你们认为嫁进豪门是最好的归宿,那我就祝你们心想事成!” 说罢,径自进了学堂内,不再理会那个脑子缺根弦的村民。 那村民压根不觉得自己的言行有哪里不对,高高兴兴地和林思攀谈了几句,随后拉着自己孩子出了学堂。 半晌过后,身后响起林思的声音:“你看,沈姑娘,并不是我教错了,而是你不了解你的村民。” 沈云清原本在外面堆雪人时,累积起的寒意,在进学堂之后全部消散,可是当她知道了村民的真实想法之后,一阵恶寒从胃里涌上来。 她第一次觉得,腐朽的思想,最难根除,她是现代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怎么能指望几千年前的古人,去接受自己超前的思想呢? 到底是林思教错了,还是她自己错了? 她都有些迷茫了…… 沈云清转身,看向身后的林思,刹那一瞬间,林思的神态,让她想起了她的堂兄沈元北。 也是如此一副淡而漠然的表情,时不时眼神里露出的腼腆,让人觉得无害。 沈云清晃了晃脑袋:只是神似而已,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她的大伯一家,全都死了! 包括曾经多次陷害她,追随到京城依旧不忘作妖的大伯母和祖母,都死在了李怜华的手里。 “不管怎样,村民们如何要求他们的孩子,我管不着,我的云娇,我不允许你这样教她。” 沈云清做出退让,毕竟她只是村长,并不是所有村民的父母,她可以带着村民过上安稳的日子,但是没办法左右他们的目标。 每个人向往的生活都不一样。 她只要求云娇,以后和她一样,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格,不依附于任何一个人。 “可以!” 林思轻声回答,路过沈云清身旁的时候,嘴角又勾起一个弧度,似乎是在向沈云清炫耀。 第一回合,他赢了! 第二百九十章:怪不得你如此冷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沈云清没有再去学堂。 她筹建了学堂,里面资金也有每个村民的份,按道理来说,她根本无权干涉村民的选择。 她没有去学堂,也不允许云娇去学堂。 林思依旧每天照常教书,马文远倒是在村子转悠的时候,碰见沈云清,还问她怎么不去学堂转转。 沈云清笑笑,没有说话。 马上就到新年了,沈云清没再像去年那样,给每家每户写春联。 村子里多了两个教书先生,她又忙其他的事,写春联的事,多半都是马文远和林思代劳。 沈云清旁敲侧击问过几次,他们新年回不回老家,两人都一致摇头表示,没有家! 额…… 这是把学堂当成自己家了? 不过,他们也没有太麻烦沈云清,除了按月领薪资外,其余的都是他们自己掏腰包。 除夕这一天,依旧是林氏和杨秀掌勺,云娇和沈云清负责吃。 这一日天气倒是好,没有下雨下雪,白天一整日都出太阳,吃完年夜饭,沈云清带着云娇出门了。 她直奔护城河去,亲自做了六盏荷花花灯,上面写上新年寄语,分别给林氏杨秀云娇南宫峤和宣阳侯,还有一盏,是她自己的。 今年身边少了南宫峤,沈云清在这一刻越发觉得孤寂,云娇倒是看着花灯高兴的不得了。 放完花灯,两人又去街上逛了会,见着什么好吃的,沈云清都会买两份,一份给云娇,一份给南宫峤,算是相隔千里的一种思念。 “沈姑娘也来逛街么?” 身后响起一个声音。 沈云清回头看,见林思手上拿着几束菊花,立在人群里,眼神依旧没有温度,像是朝着沈云清的方向,又像是透过她,望向虚无缥缈的夜空。 “嗯,你这是……” 她有些奇怪,林思手上拿菊花的用意,大过年的买菊花? 菊花在璃朝,代表对死去亲人的怀念,林思这个时候拿着几束菊花,不是煞风景么? 不过,他好像并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朝沈云清哂笑一声:“没什么,新年里总是格外怀念亲人。” 见他提起他的亲人,沈云清顺着话题问道:“你的亲人在哪?” “都死了。” 轻飘飘一句,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般。 沈云清问:“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啊……让我想想。”林思瞟她一眼,“虽然才死不久,却让我恍如隔世,都有些记不清呢。” 语调有些阴阳怪气,沈云清觉得今天的林思有些怪怪的。 她没有接话,拉着云娇往前走着,云娇正认真吃着手上的糖人,完全没听见他们的谈话。 林思继续说道:“他们是被侄女害死的,而且是从小带到大的侄女害死的。你说,这个侄女是不是该死?” “……” 沈云清对于他的家事,从来不多问,加上上次两人之间出现的矛盾,就对林思更加没有什么好感。 总觉得这人身上有很强的阴郁之气。 “你说的这个事,我不清楚事情来龙去脉,没办法给你准确的答案,但是,有时候,放下仇恨你会发现事情其实跟你看见的完全不一样。” 可能沈云清的话说到他痛楚了,林思明显烦躁起来,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大了:“哼!放下仇恨?说的简单,一家六个人,包括我的舅舅,全部死在她手上。” “你叫我放下仇恨?如果这件事落到你头上,恐怕你也做不到放下仇恨吧?” 他握着菊花的那只手,明显加重了力道,手上青筋暴起。 沈云清没有回答,她不想在除夕夜与林思讨论这样的问题,便找了个借口,准备离开。 “我还有事,先回家了。” 说着便要拉着云娇往另一个街道走去。 可是林思却没有放过她。 沈云清的手腕被林思扯住,对方像发了疯一般,对着沈云清咆哮:“你跑什么?你怕了?怕我找你算账?当初你怎么那么狠心呢?” “你说什么?”沈云清愣住了,皱眉问:“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以前没见过面吧?我怎么怕了?” 沈云清的反问好像起到了作用,林思身形晃了下,回过神来,松开沈云清的手:“抱歉,我看错了……” 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越来越浓,沈云清不想再跟这个被仇恨蒙住双眼的人呆在一块,加快步伐往前走。 可是林思并不打算放过她,他跟了上来,因为比沈云清高,步子迈的大,三两步就追上了沈云清。 沈云清心道:难道逼我用跑的? 后面林思又说话了:“沈姑娘家里都有哪些人?” 沈云清:“你不是都知道吗?” 林思在荷花村学堂教书这么久,早就对村民们家里的情况一清二楚。 林思摇摇头:“不是她们,我说的是叔伯之类的。” “……” 沈云清沉默了半晌,她的叔伯,说起来,除了在南安村的时候,有点印象,后面来京城的路上,无数次作妖之后,沈云清就特别反感他们。 如果不是林思提起来,沈云清都要忘了,原主在这个世上有那些奇葩的叔伯。 估计按照原主以前的性子,会被叔伯吃得死死的。 而一直爱她护她的林氏,估计也会没有好下场。 这么想来,沈云清忽地庆幸是自己过来了,保护了原主的娘和妹妹。 沈云清骨子里的认知一直都是,除了跟自己有直接亲密关系的亲人,比如亲兄弟姐妹,父亲母亲,其他人都不能算是她真正意义上的亲人。 只能说是族人吧。 沈云清摇摇头:“我没有叔伯,我父亲就一个,没有兄弟。” 这话说出,林思的反应似乎更大了。 他冷笑连连,看沈云清的眼神更加仇视,点点头似乎表示理解:“怪不得呢。” 沈云清疑道:“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你如此冷血!” “额……”这话沈云清不知道如何回答。 被人骂冷血,还是头一遭,她带着村民千里迢迢来到京城,村民们一直对她感恩戴德,从没有人说她冷血无情。 林思是第一个。 第二百九十一章:不知来处的烟花 话不投机半句多。 沈云清是连和林思多说一句话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突然想拍自己一巴掌,当初刚见林思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他很腼腆害羞呢? 还是他伪装的好? 林思见沈云清不吭声,步步紧逼:“怎么?说中你的痛处了?” 沈云清有些生气,脸色不太好,之前觉得林思死了那么多家人,怀着安慰的心理,不与他计较。 没想到他现在反而蹬鼻子上脸了。 沈云清收起了脸上礼貌的微笑,唇线拉平,定定地看着林思:“你不用这么阴阳怪气地看着我,我没有叔伯,理解不了你的痛苦,况且你家人的死,也不关我的事,你没道理追着我不放吧?” 她确实没说错,她是一个现代人,在现代是孤儿,连家人都没有,哪里来的叔伯? “是么?跟你没关系?”林思长长叹了一口气,像是极力忍耐住什么秘密一般,嘴角动了半晌,最后冒出几个字:“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后你就知道了。” 沈云清:“什么?知道什么?” “没什么!” 丢下这一句话,林思倒是先跑了,留下沈云清带着云娇站在街上。 沈云清突然有些自闭,这人怕不是有毛病? 大过年的,在街上碰到她,朝她一顿阴阳怪气的嘲讽,最后什么都不说,就这样走了? 敢情她是个炮灰? 沈云清拉着云娇回了家,家里热闹极了,村民们都围在家门口,没敢进去。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沈云清问。 村民们听见她的声音,都转过头来:“村长,你回来了?大家都等着你回来看烟花呢?” “烟花?哪来的烟花?” 沈云清抬脚往里走,边走边问。 自从她发现烟花里的火|药能制成火乍弓单之后,建仁帝就缩短了烟花的数量。 今年皇宫内,都没有大肆燃放烟花,像去年那么漂亮的烟花秀今年压根就没有。 他们跑她家里想看烟花,做梦呢? “当然是你屋里的啊!” 人群里不知谁开口说了一句,接着就有人打开了话匣子。 “对啊对啊,村长,你家里有好多烟花,很漂亮,你快进去看看。” 沈云清加快速度,扯着云娇进了屋子,只见屋子中央,摆着好几个形状不一样的烟花。 有方形的,有圆形的,有长条形的,还有树状形的。 屋子里没有别人,只有林氏和杨秀,两个人站在烟花旁边,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沈云清看看地上的烟花,再看看二人,开口问道:“娘,这是谁送来的?” 手里的云娇已经昏昏欲睡了,走了一路,逛了一路,吃了一路,吃饱喝足,她犯困了。 沈云清进门后便将云娇放到床上,将身上的大氅解开,林氏在一旁回:“是皇上赏赐的。” “皇上?”沈云清很是意外,“皇上在皇宫都没怎么放烟花,竟然送这么多烟花给我?” 张大福也在,接了句话说:“说明皇上很看重咱们荷花村呢!” 其他村民跟着点头:“对啊,村长,赶紧放了吧,离凌晨很近了,刚好辞旧迎新啊。” 沈云清朝屋外看了一眼:“颁发圣旨的公公呢?” “早走了,他们在这里等了半晌,派人出去找你,没找到,这才直接将烟花放在这里。” 沈云清觉得有些奇怪,公公没见到她本人,可以叫别人代收圣旨么? 以前似乎没碰见过这种情况…… 沈云清又问:“娘,是之前经常来荷花村宣旨的公公吗?” 林氏皱眉,陷入回忆里,像是极力去回想来人的长相,末了才说了句:“夜里,光线不太好,我没仔细瞧,但是看着像是宫里的人。” 像不像宫里的人,跟是不是宫里的人,完全是两个概念。 可以乔装打扮的。 外面的村民又开始催促了:“村长,管他是不是呢,反正是皇宫送来的,京城又没有别家能售卖烟花的,除了皇上,谁还能拿得到烟花呢?” 沈云清点点头,说的也是。 于是她将脑子里的怀疑全部刨除,带着村民将屋里大大小小的烟花全部搬出屋外,放在屋前空旷的地方。 她数了数,足足有十几个烟花。 皇上可真舍得。 除夕夜,外面依旧冷,沈云清原本想把云娇叫起来看烟花,想了想,算了…… 将所有烟花摆好之后,沈云清进屋去拿火石。 出门的时候,便看见村口冒出一辆马车,马车前方上面挂着两个灯笼。 伴着铃铛的声音,叮铃铃,甚是好听。 原本马上就要开始的烟花秀,因为马车的到来,暂停下来。 马车一路行驶到沈云清家门口才停下。 车帘被人掀开,里面一个艳红的身影出现了…… 云昌公主依旧风风火火,一步从马车上跳下来,来到沈云清身边。 “云清,我给你送新年礼物来了……”说罢,朝他们扫视过去,随后视线定在地上的烟花上,“咦?你这里怎么会有烟花?哦,忘了,你管着烟花司,有烟花很正常。” 她没给沈云清回答问题的机会,自问自答后,就挽着沈云清的手臂往马车方向走。 沈云清赶紧解释,她可没有以公谋私,利用烟花司,给自己私藏烟花的德性。 “公主,烟花不是我拿的,是皇上赏赐的。” “我父皇?赏赐?”云昌像是不敢相信一般,有些不能理解,“父皇既然已经派人赏赐了,那为什么还要我跑一趟?” 沈云清“啊”了一声:“你说什么?” 云昌拉着她走到马车旁,抬手将车帘掀开,里面端端正正摆着五箱烟花,都是烟花司统一的规格。 与地上那些奇形怪状的不一样。 “额……这是?”沈云清按捺不住,问道。 云昌直言直语:“父皇赏赐给你的,叫我送来,你看我都没赶上皇宫里的烟花秀,特地给你送来,准备跟你守个岁。” 沈云清这下更加迷糊了:“那地上的那些怎么回事?” “你看到宣旨的公公了么?” 沈云清摇摇头:“我没在家,是我娘接的圣旨。” “圣旨呢?我看看!” 沈云清朝林氏望去:“娘,圣旨呢?给公主看看。” 林氏一脸迷茫,“啊?没、没有啊,那人只口头说了一句,没有给什么圣旨。”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相顾无言。 这其中一定出现了岔子。 第二百九十二章:林思要与她同归于尽 沈云清还在想其中的关键之处,手中的火石突然被一旁的村民拿走了。 他等不及了,加上站得离烟花较近,拿着火石便要去点燃烟花,嘴里还不耐烦道:“村长,烟花多不是更好么?管他谁送来的。” 夜已经深了,村民们等了许久,只为目睹烟花的绚烂,村长却还在这唧唧歪歪,有些无语。 他速度很快,沈云清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之间,沈云清好像看见人群最外围的林思,他正一脸诡异的笑容,离人群隔开一点距离,气定神闲地站着。 就是他这个笑容,让沈云清突然惊醒,她忙喊道:“不能点!” 可是已经晚了,第一桶烟花已经被那个村民点燃,沈云清呵斥村民:“都离远点!离远点!” 她一把抢过那个村民手里的火石,在看见村民一脸淡定的笑容后,沈云清一脚将他踢得往后踉跄几步。 村民们都被沈云清这突然的变故吓到了,人群里有些恐慌,大家都胡乱往四周散开。 云昌也有点莫名其妙,拉着沈云清问:“到底怎么了?” 沈云清反握住云昌的手,拍拍她的肩安慰她,却没有多余的解释。 这也只是沈云清的猜测,只能做到万无一失最好。 那一桶烟花总共有五十发,一发一发往天上冲,开出绚丽的星光。 村民们都仰着头看,将刚刚的插曲忘了…… 须臾,这一桶烟花放完,然后四周回归静悄悄,所有人的视线都看着沈云清。 烟花秀,就必须点完一桶接着一桶,接连地放完所有的烟花,那才叫精彩,就这一桶……有点孤单的样子啊! “村长,剩下的烟花,都放了吧?” 沈云清:“……” 难道是她想错了?烟花并没有问题? 她低头看看手里的火石,还有地上静静摆放的烟花,没有吭声。 场面一度僵持下来,最后,还是云昌打破宁静,她朝前一步,说:“大家想看烟花可以啊,我车上还有许多烟花呢,一起来搬下来吧。” 公主发话了,沈云清也跟着点点头,保险一点,这些来历不明的烟花,还是不要碰的好。 于是乎,几个热心的村民,又将公主马车里的烟花搬了下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起。 整整摆了两排,村民又围了上来,期盼的眼神看着沈云清。 沈云清捏着手里的火石,叫他们站远一些。 云昌送来的烟花,都是皇宫里运出来的,从烟花司制作出的成品,有朝廷里的人严格把关,没有什么大问题。 几桶烟花连着放,响了一阵,很快便放完了。 此时,摆在最末尾的,那些不知来处的烟花,不知被谁给串成一串了。 然后,便听见一个声音:“将这些也放了吧,扔了岂不是可惜。” 沈云清原本仍对这些烟花存疑,可是刚刚放的那一桶,明明没有问题。 下一秒,就有人点燃了那一串串烟花。 村民们都围得较近,沈云清有些担忧,正准备挨个过去交代一声,叫他们离远一些。 毕竟,烟花里的成分可是火|药,数量多了,有一定的杀伤力。 就算在现代,也总有人因为燃放烟花受伤的新闻被报道。 还没跨出一步,手腕被人握住,沈云清以为是云昌,没有一些戒备,神情放松,然后便听见一个低沉沙哑的嗓音:“沈云清,你去死吧!” 沈云清霎时间脊背发凉,她猜对了,这些烟花果然有问题,这个人就是藏在荷花村的卧底吧。 她猛一回头,便对上林思扭曲的脸孔。 “你?” 她话还没问出,身子就被林思带着往烟花堆里扑去。 “你干什么?”沈云清大惊,问道。 林思低笑了一声:“你说干什么?我送给你的大礼,你不要也得要。” 沈云清虽然有功夫傍身,但她身子瘦弱,林思是一个成年男子,高出她一个头,男女之间力量的悬殊摆在这。 加上沈云清毫无防备,林思蓄谋已久,于是,就这样沈云清猝不及防间,与林思朝那堆燃放的烟花里扑去。 在烟雾缭绕间,沈云清看见烟花堆里那个黑黑的圆球。 那不是她在烟花司制作的火乍弓单吗? 不好!林思想与她同归于尽! 沈云清大喊一句:“你们都让开,有火乍弓单!” 村民们都知道,火乍弓单是什么,听见这么一句,都慌了神般,四处逃散开。 云昌公主站在一旁大喊:“云清!” 周围的烟花还在燃放,一束一束的烟花朝天上炸开一朵朵绚丽的花朵,好看极了。 在火光的映照下,林思的脸和遥远记忆里,沈元北的脸重合在了一起。 沈云清瞪大双眼:“你!你到底是谁?” 林思诡异地笑容响起:“你看清楚了?你明明认得,为什么还要问?” 那一堆烟花被串在一起,点燃一桶立马就会自动燃放下一桶,而那颗火乍弓单就在下一桶烟花的角落处,静静等待着火舌将它燃爆。 沈云清知道火乍弓单的威力,搞不好,整个荷花村都得被夷为平地。 她只能尽可能大声地朝村民吼:“赶紧走,越远越好,快跑。” 然后又朝林氏和杨秀喊:“娘,去抱云娇,离开这里。” 她一脚朝林思的胸口踢去,想摆脱这个魔鬼之后,拿起火乍弓单跳进水里去。 可是林思偏不如她的意,被踢得趴在地上,手还死死地握住沈云清的脚踝。 沈云清被牵制住,动作受限,烟花燃放的速度却丝毫没有减弱。 她回头看了看林思那得意的嘴脸,再看看离她不到一米远的火乍弓单,闭了闭眼。 林思像一个得胜的将军,嘴角挂着笑:“沈云清,你跑不掉了,跟我一起下地狱吧。” 他什么也不干,就这样死死抓住沈云清,不让她有动弹的机会。 本以为,这一次他稳赢,可是没想到,下一秒,沈云清手里多了一个大大的水壶。 水壶口子很大,满满一壶水都要溢出来。 然后…… 林思看见…… 沈云清将水壶里的水,悉数倒在火乍弓单和燃放的烟花上面。 原本开得绚丽的烟花瞬间熄火,只冒着一丝丝烟气。 林思:“……你哪里来的水壶?” 他明明看见沈云清双手空着,而且他钳制住她的双脚了,沈云清不可能从别处找来水壶。 沈云清见火乍弓单彻底熄火了,烟花也灭掉了,一颗悬着的心,这才落回肚子里,她还很调皮地说了句:“我不告诉你!” 林思:“……” 第二百九十三章:林思露出真面目 就在沈云清放松之际,依旧拽着她脚踝的林思,突然眼睛发狠,朝她扑过来,然后双手掐住沈云清的脖子。 他的表情凶狠至极,像一头发了疯的猛兽,嗜血的气息铺面而来。 “你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林思的语气完全变了样,这一次,他依旧嘴角向上翘起,嘴边的酒窝若隐若现,像两个暴风眼,“你做梦!” 说完最后三个字,林思手上力道加重,使劲掐着沈云清的脖子,像是要把它掐断。 沈云清感觉自己脑子开始浑浊了,窒息的感觉让她眼前发黑,她甚至看不清林思的脸。 耳边嘈杂的声音也随风运去,只留手腕上的铃铛,因为死命捶打林思而发出叮铃的声音。 濒死的感觉越发浓烈,眼前突然出现南宫峤那张脸。 他好看的桃花眼微眯,眼尾的血痣似乎颜色更深了,只听他开口说:“云清,等我……等我回来娶你,我马上就要成功了。” 然后,沈云清的神思被拉回,残存的一丝力气,全部用在膝关节处。 她双手握住林思的手,脚下发力,一个回弹,脚掌重重踢在林思的后脑勺。 这是沈云清生死关头的一脚,不说用尽全部力道,也有八九分。 她本就是练武之人,脚力比一般人要大,这一脚踢下来,林思直接栽在一旁。 掐着自己脖子的手劲终于松了。 “咳咳咳……” 一阵新鲜空气顺着喉咙往里灌,沈云清狠狠呛了几口,刚刚因为窒息而苍白的脸色,才终于恢复正常。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之前沈云清叫村民们赶紧跑,又叫林氏和杨秀赶紧进屋抱云娇离开,周围没有一个人发现林思与沈云清之间的生死之战。 等沈云清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林氏和杨秀也刚抱着云娇出门,后面跟着帮忙的云昌公主。 “云清?你这是……” 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沈云清此刻狼狈的模样,她脸上满是灰尘,脖子上还有很重的掐痕。 林氏抱着云娇跑过来,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沈云清笑着摇摇头。 地上半死不活的林思,正试图爬起来,被沈云清一脚又给踩得趴下了。 林氏这才看见林思,眼中的疑惑更甚:“林先生怎么会在这儿?” 沈云清斜眼瞟向林思,不带任何感情色彩,随后朝林氏解释道:“他以后不是学堂的先生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林思不甘的冷笑渐渐被放大,他在挣扎许久之后,终于还是站了起来,后脑勺被踢了一脚,胸口又被沈云清踢了好几脚,胸腔内一股气血,由喉咙涌上来。 下一刻,嘴里一股铁锈的味道,林思“哇”的一声,一口血顺着嘴角,吐在下衣衣摆处。 他似乎很不甘,用手背随意擦了下嘴角的血,恨恨地说:“你为什么这么命大?都这样了,你还不死?” 这话一出,林氏和杨秀还有一旁的云昌都愣住了。 沈云清不像是会得罪人的性子,林思与沈云清也是来学堂之后才认识,他为什么对沈云清敌意这么深? 再看向一旁有些狼狈的沈云清,她也很疑惑,又问了一遍:“我和你有仇吗?你为什么这么想我死?” “哼!被你害死的人还少么?你不会连我都认不出了吧?”林思说完,便伸手往自己脸下颚处摸去。 沈云清被他说得更加怀疑,她眯着眼仔细打量林思,想从记忆深处拉出这个人的片段出来。 可是无论是原主的记忆,还是沈云清来到这里之后的记忆,她可以肯定,她都没有见过林思。 他们是第一次见面。 除了…… 之前看花了眼那次,觉得林思有点像堂兄沈元北之外,现在丝毫看不出任何眼熟的迹象。 一身脏污的林思,扣着自己脸下颚处的皮肤,冷笑一声:“你不是想知道我是谁吗?” “……” 除夕夜,屋子外,凉风吹来,夹杂着毛毛细雨,像是又要下雪的征兆。 沈云清家门口上方,悬挂着两盏灯笼,灯笼里的火足够燃烧到天明,此刻正照着这一块地方。 沈云清借着灯光,看清林思下颚处被揭起的一块皮,瞬间头皮发麻。 而一旁有一只手,忽地按住林思的手,不让他继续。 沈云清顺着那只手看去,见马文远正一脸担忧地看着林思,浑厚的嗓音响起:“林思,你醒醒,难道我救你就是让你这样活下去的吗?” 林思因为他的横插一杠,手上动作停住了,他侧头看向马文远,浑浊的眼睛出现一丝清明。 他低头讷讷道:“老师,你知道,我活了这么久,就为这一口气!” 他伸出另一只手,将马文远的手掰下去,然后朝沈云清说:“你不是想知道我是谁吗?” 沈云清没有吭声,甚至没有给出回应,她嘴里呼出的气,遇到空气中的冷空气,瞬间成了白烟…… 她定定地看着对面的林思,等着他的下一步动作。 马文远轻声问了句:“你当真要这样?” 其实他都不知道林思和沈云清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恨,但是他与林思这一年多的相处来看。 林思不是那种弑杀的人,也不是那种有厌世情节的人,所以…… 他和沈云清之间,一定有什么瓜葛。 可是,他宁愿林思和他一起,在学堂安安稳稳地教书,过着普通人的日子,将以往的仇恨全部抛下…… 当林思将他的手扯下去的时候,马文远知道,他阻止不了林思。 林思对着马文远,态度谦和,跟对沈云清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他说:“抱歉,老师,我踏出了这一步,回不了头了,今日原本可以与沈云清同归于尽,现在看来,她似乎真的有上天保佑!是我技不如人。” 然后,下一刻,手上力道加重,“哗啦”一下,将脸上的人皮面具撕了下来。 人皮面具因为紧贴皮肤,撕扯的力道过大,顺带着扯到原本脸上的疤,带出了几道血痕。 就这样,林思变了一个人,脸侧的酒窝也不见了。 他脸上布满了疤痕,一道道,从眉眼滑向鼻梁,从眼皮下方直至嘴角。一张脸被分成好几块。 可是,脸上的疤痕再多,再可怖,沈云清也认得这张脸…… 第二百九十四章:这是什么绝世大笑话? 沈云清现在才确认,之前几次自己眼花,不是没有原因的…… 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她的堂兄沈元北。 林思、哦不……应该叫沈元北,就这样,歪着头,朝沈云清自顾自地转了一圈:“云清,不会不认得兄长了吧?你小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兄长护你多次,却没想到护出一个白眼狼来了。” 他转了一圈,后面的林氏和杨秀都看清了他的模样,只有云昌一头雾水,搞不明白这事的发展。 “元北?你没死?” 林氏低声问了一句。 沈元北迅速转过身,冲林氏大声吼了一句:“对,我没死,你们是不是很失望?” 林氏:“不是这样的……” 沈元北没有给林氏解释的机会,他转过身,朝沈云清发泄般吼道:“你看看你们一家子,假心假意,假模假样。” 说到这里,沈云清忽地想起他之前说过的话,他的亲人都是被侄女害死的。 所以,他认为大伯母一家,都是她害死的?所以才对自己恨意这么大? 沈云清自认,沈元北的舅舅,张大力确实是死在她们手下,那也是因为他帮助宁王对付她们,想要她们的命。 她属于自保,才杀了张大力。 至于张晓莲……来京城后,她三番几次找沈云清的茬,最后因为跟错了人,死在了李怜华的手里。 大伯沈均和其他两个堂兄的死因,她是真的不知道。 当初他们是在阳城走散的,后来再听见消息的时候,就是张晓莲来到京城,跟沈云清说,他们都死了。 这其中……谁的死跟她有关? 她必须说清楚! 不能无缘无故扣上一定害死亲人的帽子。 沈云清理了理思绪,开口问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除了你舅舅,你们谁是死在我手下的?” 她这话一问出,后面的杨秀也跟着搭话:“对啊,元北,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与你们一家,在阳城就分开了,这之后你们遇到的事情,应该跟云清没什么关系吧?” “怎么没关系?”沈元北眼中一片猩红,显然有些发狂的状态。 “我们到了阳城之后,原本可以依靠我舅舅,在阳城安稳落脚,可是你……沈云清,却将他杀了!” 沈云清辩解:“那是因为他要杀我们!” 沈元北像是没有听见沈云清的辩解,自顾自地说:“我们在阳城无依无靠,全都靠着舅舅,没过几天好日子,舅舅就没了,我们又被赶了出来,宁王完全不顾及舅舅一直为他效劳的份上,不肯善待我们,拿我们当牲口使唤。” “除了要做杂活,还得帮他杀人!爹下不去手,宁王一刀就砍了他的脑袋。” 像是想起当时的场景,沈元北突然停下了,皱眉闭着眼,良久,才继续说:“我们三兄弟亲眼见着父亲的头颅,瞬间落在一边,吓破了胆,这之后宁王叫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砍起人的头来,也不那么害怕了。” 沈云清:“……” 那这大伯沈均的死,跟她有毛的关系? 林氏趁着他停顿的空隙,问了句:“那后来呢?” “后来?”沈元北没有立刻回复她的话,而是接着自己的回忆继续说下去:“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一个多月,因为每天担心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这种滋味不好受,我们三兄弟决定拼一把,逃出阳城。” “等等!”沈云清听了这么久,发现了一个漏洞:“你一直只说大伯和三个兄长,那你娘,我大伯母呢?她去哪了?” 她记得当初张晓莲初到京城见到她的时候,说他们都是被像土匪的官兵杀死的,并没有说在阳城宁王手下的这段经历。 这么看来,张晓莲说谎了? “我娘?”沈元北眼中又露出嘲笑之色,连带着嘴角都挂着轻蔑:“世上最无情之人,便是你们这些女人!” 沈云清:“……” 这怎么还上升到性别歧视了? 沈元北继续说:“我娘借着出城找她弟弟的理由,一去不复返,我也是到京城后,才得知她也死了,哼!她嘴里经常挂着一句话。”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果然,她真的能舍得下任何人,包括她的儿子!” “幸好她是死了,可以跟我爹一起作伴,她如果在京城过得好好的,我冒着大不孝也要送她去见我爹!” 这些话,从沈元北的嘴里说出,自然极了,听得沈云清一阵恶寒。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完全没有一丝亲情的概念么? 多亏她穿越进了原主的身体了,要不然,原主跟大伯母一家那么亲近,真不知以后会成什么样的小恶魔。 说来说去,这些也不关沈云清的事啊? 沈云清此时已经大致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还搞不清,沈元北对她的仇恨,那个点是什么? “你说了这么多,我依旧没找到,你要我死的原因!他们都不是因为我死的!” “谁说不是因为你!”一扯到这个话题,沈元北就格外失控,他立刻反驳一句:“你以为跟你没干系?” 沈云清耸耸肩膀,问道:“我的确这么认为,因为你压根也没找到我害死他们的证据。” 沈元北怒吼一声:“如果你没有杀了我的舅舅,我们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遭遇,你还说不是因为你?” “……”沈云清觉得有些可笑:“你搞清楚,你舅舅当时要我性命,我不能反抗么?” “你反抗也得有个度,他可是宁王手下的将军,你就不能留他一条性命么?哪怕打成个瘸子,哪怕瘫在床上,他也还是个将军,我们就有依靠,就能在阳城过上好日子。” 他说得那么理所当然,好像沈云清为了自保,不应该杀了张大力。 张大力可以不遗余力地要了沈云清的命,而沈云清就必须留张大力一命! 这是什么绝世大笑话? 沈云清白了沈元北一眼:“疯子!你就是个疯子!他杀我几回了?我就必须留他性命?做梦呢!” 沈元北像是抓到把柄了,指着沈云清说:“你看吧,你就是这样的人,睚眦必报,不留情面,你看看你身边还有谁?你已经众叛亲离了!” 第二百九十五章:亲自动手报仇比较爽 这话沈元北说得自己都不太相信,看看在沈云清的带领下,越来越好的荷花村。 再看看跟沈云清关系特别好的云昌公主,和时不时就要来荷花村微服私访的建仁帝。 这……实在和众叛亲离沾不上边。 一旁的云昌在听了许久之后,也大致了解了情况,她很配合地上前挽住沈云清的手臂,像是帮沈云清撑腰一般,说道:“我看你才像众叛亲离的那一个,你看看你身边还有谁?” 这话既说给沈元北听,又是说给沈云清听。 “云清,有娘亲和妹妹在,有三婶在,还有我这个好朋友和一众敬她爱她的村民,我觉得有这些就够了。” “没有人能做到十全十美,做到人见人爱,哪怕我贵为璃朝最得宠的公主,依旧有不喜欢我的人。” “这有什么关系?只要自己在乎的人,能和自己一条心,一起努力,向着共同的目标奋斗,这就够了。” 沈云清听得一阵热泪盈眶,对呀,她还有一心为了她的梦想,走在战场最前面的南宫峤。 她有他,就够了! 听罢,沈云清也毫不客气地补了一句:“你还是自求多福吧,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 知道了事情的始末,知道了这个原本温温和和,说话害羞腼腆内向的人,竟然是她的亲人之后,沈云清反而释怀了。 她自信她的行事作风没有任何问题,并没有出现反人类反社会的倾向。 “你打算怎么处置他?”一旁的云昌问。 既然他已经说清楚了,那就只剩最后的结果了。 沈元北没有功夫傍身,起初也只是仗着自己教书先生的身份,沈云清才一直没有与他动手。 现在清楚他的动机之后,沈云清对他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但是他依旧是沈云清的兄长。 璃朝的制度,又限制着沈云清亲自动手。 沈云清琢磨了一会,说:“报官吧!” 云昌赞同地点点头:“也只能报官了,你一个农女,原本就没有私自惩戒人的特例,不过,他目前还是你学堂的教书先生,你可以按你学堂的规定,小小地惩罚一下。” 这也算云昌提醒了一下沈云清。 报仇什么的,还是自己亲自动手比较爽。 二人在这里商量如何处置沈元北,语气很是自然,对面的沈元北听着,差点吐血! 她们能不能不要旁若无人地讨论这个话题? “哼!今日没有炸死你,是我一时疏忽,但是你也不要得意!” 此话一出,将沈云清刚刚盘在脑海中的疑问勾出,她“哦”了一句,问道:“忘了问你,这些烟花你从哪里拿到手的?” 烟花与火乍弓单都一样,出自烟花司,而烟花司现在在沈云清手上,每个月有多少的烟花和火乍弓单成品,都有具体数目核对,而且需要沈云清亲自过目,再交给宣阳侯清点之后,上报给建仁帝。 可以说,烟花司是不同于其他朝廷部门,层层关卡下来,难以核对。 烟花司直属于建仁帝,其他人想做手脚几乎不可能,沈云清也自认为自己做得公平公正,从不徇私枉法。 但是这其中,哪里出了岔子呢? 沈元北冷笑一声:“你想知道么?我偏不告诉你,即使我死了,我也带着这个秘密进黄土,我能拿到烟花,自然有我的本事,你有本事你自己去查!” 他依旧一副毫无畏惧的样子,尽管此刻狼狈不堪,嘴角的瘀血已经凝结成块,脸上除了那些可怖的疤,还有刚刚新添加的伤口。 沈云清挑眉:“不告诉我也没关系,我自己去查,这事关系到烟花司,我相信皇上也不会不管的。” 即使搬出建仁帝,沈元北依旧面不改色。 见没有什么好说的,沈云清便上前要将沈元北关起来。 她视线朝旁边扫视一圈,没看到什么可以绑人的绳子,此时,一旁的云昌将她手上的鞭子递上来:“用这个吧,捆得很牢。” 沈云清低头看了眼,并没有伸手去接。 这根鞭子是云昌最喜欢的一根,自从认识云昌开始,她就不离身。 沈云清摇摇头:“不用,我这里有这个!” 话音刚落,沈云清的手从背后一掏,就掏出根手腕粗的麻绳,准备将沈元北五花大绑。 折腾了这么许久,此时已算是新一年的第一天,凌晨零点一过,远处响起一阵阵烟花响,是皇宫里建仁帝下血本燃放了一次烟花。 可是当时他们,正因为沈元北私自燃放带有火乍弓单的烟花,缠斗一团,根本没心思欣赏烟花。 沈云清已有些困意,她刚上前一步,对面的沈元北忽地,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匕首,对准自己的脖子:“不许过来,否则,我就死给你看。” “哟,还学会威胁了?”云昌像是看见什么笑话一般,“你犯了这么大的罪,报官了也多半没命活下去!” 云昌很好心地提醒了他一句。 哪知沈元北情绪激动地问:“我犯什么罪了?我杀人了吗?放火了吗?为什么就要处死我?” 沈云清:“……” 云昌嘴角抽抽:“……”敢情他以为他被抓去只会挨一顿打,就放出来呢? “来,本公主跟你数一数你的罪名!” 沈元北:“……” 云昌掰着一根手指:“第一,你的烟花来路不明,在璃朝,私自买卖烟花,死罪!” 沈元北眼神有一瞬的错愕。 “第二,你假冒璃朝的举人身份,来学堂教书,属于造假学历,死罪!”云昌掰着第二根手指说道。 一旁的沈元北身形有些站不稳。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竟然在烟花里藏了火乍弓单?你知不知道,火乍弓单只有军队才有使用权,这是死罪中的死罪!” 沈元北差点栽在地上。 云昌说完这些,观察着沈元北的表情,然后嘴角微微上扬。 很好,成功吓住了他! 接着,云昌又说了一句:“但是……如果这些事主谋不是你,你只是受人指使的话,就罪不至死。” 她循循诱导,一步一步拉着沈元北,希望他能说出幕后帮助他的那个人。 “所以,你看,你没必要替别人顶罪,不值得!” 沈元北:“真的?我说了,就不会死?” 云昌看着沈云清,二人均诚恳地朝沈元北点点头:“真的,璃朝不杀无辜之人。” 沈元北斟酌良久,最后,开了口,“好!我说!” 可是,下一秒,一根银针朝沈元北的喉咙处射进,他最后一个“说”字的气音还没消下去,整个人就直直栽在沈云清面前。 第二百九十五章:林思被杀 银针太细,飞进沈元北的喉咙处时,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 如果不是银针,或者不是沈元北答应要将幕后之人说出,或许沈云清就不会关注力过高,导致原本五感灵敏的她,失误了。 这在沈云清和云昌看来,沈元北就像无缘无故没了气息。 云昌“咦”了一声,准备上前查看,被沈云清制止了。 “公主,别过去!” 沈云清说完,抬头朝黑漆漆的四周望去,她家屋子前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根本无法藏人。 她条件反射的认为,肯定是沈元北的幕后之人,见事情败露,便要杀人灭口。 在京城,只有一个人处处与她作对,想要她的性命,而她又没办法亲手杀了对方。 那便是李怜华! “这回这个杀手还挺利落!”沈云清自嘲地小声嘀咕了一句,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之后,才上前查看沈元北。 后面的云昌“啊”了一句,“你说什么?” “没什么……” 屋外灯光昏暗,沈云清查看了半晌,没在沈元北身上查到什么伤口。 “真是可惜,就差最后一步了。”云昌惋惜道。 沈云清利索地将沈元北拖到村口的一间小杂间,这里一般都放着村民需要用的大件农具,比如牛车独轮车打谷之类的。 准备第二天再报给负责这个片区的京兆大人。 做完这些,发现已经过了子时,沈云清干脆安排云昌住下,这么晚她一个人回宫,沈云清也不放心。 沈元北死后,马文远也不见了踪影,学堂里又没有了教书先生,沈云清给学生们放了假,说等到新的教书先生来之后,才会继续开学。 这一次招教书先生,沈云清长了个心眼,聘用之前先带去医馆做一个全身检查,就相当于现代的入职体检。 而消失踪迹的马文远,此时正被南宫赫关在他的南苑的柴房内。 双手反绑在背后,双脚从脚踝一直到大腿,被麻绳缠得死死的,嘴里还塞满了布。 “呜呜呜……呜呜……唔……” 无论他怎样叫喊,都没有人理他,他已经整整三天三夜没吃没喝了,他感觉嗓子在冒烟。 水! 他要喝水! 谁来给他一碗水! 他是侯府的家生子,算是看着南宫赫长大的,怎么也没想到二公子长大之后,除了纨绔风流之外,也很暴戾血腥! 沈元北毫无疑问是被二公子杀的。 那他呢?他会是个怎样的命运? 会不会就这样被活活饿死? 他好想再见侯爷一面啊,他自从出走侯府回来之后,就没见过侯爷,只要他每次提出要见侯爷,都会被二公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阻扰。 侯爷还不知道他回来了…… 因为很久没有进食的原因,马文远的精神已经有些涣散了,当柴房的门被打开,一束刺眼的阳光照进来的时候。 马文远一度觉得自己这是升天了! 他一定是饿死的! 真惨,做了饿死鬼…… 投胎到不了好人家。 “死了?” 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 “回二公子,应该没有,昨晚还听见他的嚎叫声。” 南宫赫掀起衣摆,抬脚迈了进来,他伸出手,右手食指微弯,靠向马文远的颈侧。 还有脉搏…… “来人,端盆水来!” “是!” 下人手脚利索,片刻过后,端了满满一盆水过来。 南宫赫手仍旧握着一把纸扇,纸扇轻点一下,“泼醒他!” 随后,一大盆水泼在了马文远的身上。 刚刚以为自己原地升天的马文远,这一下差一点真的原地升天了。 这可是大冬天,泼水成冰的温度,一盆冷水泼在身上,要了他半条老命。 “醒了?”南宫赫的声音从他头顶上方传来。 马文远:“呜呜呜……呜呜……” 他嘴里塞着布,根本没办法说话。 南宫赫见状,抬起扇子戳了两下,朝一旁的下人吩咐道:“拿出来。” 下人立刻听命,将马文远嘴里的布拔出来。 “水……水……我要喝水!” 能说话之后,马文远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要喝水,说完,也不等南宫赫准不准许,他开始舔自己身上刚刚被泼的水。 “二公子,那么一大盆水,您直接灌我嘴里就好了,也不浪费!” 南宫赫蹙眉,一脸嫌弃地看着马文远:“不饿么?光要喝水就够了?” 马文远停顿一秒,然后疯狂点着头:“饿自然是饿,但是极渴,先给口水罢!” “给他一碗水。” 这一回,南宫赫倒没有为难他。 一碗水哪够啊,下人刚端过来,马文远就像饿虎扑食一般,一口气猛灌了下去。 “再来一碗!” 下人眼神看向南宫赫,询问该如何。 南宫赫歪了一下头,“给他!” 于是,第二碗,第三碗,第四碗……马文远最后,连喝了七碗水,才算是找回了自己即将飞升的灵魂。 他满足地倒在一头的草垛上,不是饿死鬼,也不是渴死鬼,人生无憾了。 “喝饱了?”南宫赫轻飘飘地问了一句。 马文远应道:“嗯,谢二公子!” 他这句话成功逗笑了南宫赫,只见南宫赫坐在一把椅子上,找了个舒适的姿势,窝在里面,朝马文远说了句:“谢什么?你都差点被我活活饿死在柴房里,我只不过给你喝了七碗水,你这就感恩戴德了?” 这是实话,南宫赫再晚来一天,马文远估计就真的见祖宗去了。 但是也是他及时给了自己水,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不管怎样,二公子还是没有真的要我的命!” 南宫赫像是不想在这些多余的废话上,浪费时间,他换了个话题,“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将你抓来关在柴房么?” 马文远差不多知道,老实点点头,“怕沈姑娘盘问关于林思的问题。” 他那晚并没有参与林思与沈云清之间的争斗,所以,对林思的真实身份还不知道。 “林思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与沈姑娘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南宫赫玩味地看着马文远:“这么想知道?不如你下去问问林思?” 马文远:“……”沉默片刻,他立马认怂,“还是不了,我不是很想知道。” 人都已经死了,都已经埋土里去了,他早就提醒过林思,放下仇恨,获得新生。 当然,林思这样也相当于获得新生了,直接投胎重生了。 第二百九十七章:误人子弟啊! “你说得不错!”南宫赫收起扇子,右手拿着扇柄,将扇子另一头敲在左手的手掌心。 “林思这个蠢货,被沈云清三言两语,就想把我供出去,不要说他办砸了事,就算没有办砸事,这样的蠢货我身边也不会留。” 这话暗示意味十足,听得马文远一个激灵。 二公子这是什么意思?要连他也一起灭口吗? 可是这都过去多久了,要灭早就灭,也不用特地让他喝饱了水再上路吧? 马文远此刻仍旧被五花大绑着,脚上缠得密密麻麻的绳子,他的双腿已经麻木了。 手被反绑在背后太久,手心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钻一般。 即便这样,马文远仍然觉得,还是活着比较好…… 他不想死! 二公子一定还要他做什么事,那他要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 违背良心道德的事他做不出,荷花村的沈云清,这个丫头人品不差的,有能力讲信用,从没有拖欠他的薪资。 相比阳明书院的院长,好了不知道多少,阳明书院至今还扣了他两个月的薪资没发呢。 脑子里思绪乱如一锅粥,他一定是饿傻了,光喝水不行,他还要吃东西。 “二公子想要我做什么?”马文远试探地问了句。 “你?”南宫赫摇摇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能做什么?” 马文远:“……” “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需要从京城消失就可以。” 南宫赫后面这一句话,将马文远原本平复的心情,直接一拳捶在地上揉搓。 马文远抖着下巴处一戳胡子,身子开始蠕动起来。 他不想死啊! “二公子,不是,我还年轻,还可以替你办事的,不老的,不用消失,我还想多活几年。” 折腾来折腾去,二公子还是要他的命,那把他关在这里这么久做什么? 他努力将自己的身子一拱一拱地,慢慢靠近南宫赫脚下,“只有像林思那样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人,才会不想活,我不一样,我很热爱生活的。” “想什么呢?”南宫赫一脚将马文远踢远一些:“莫挨老子,你身上臭死了。” 他这才悠悠开口解释,“本公子就是想让你离开京城,你也做不到?万一你被沈云清抓住,一顿毒打什么都招了,我岂不是晦气?我念在你是侯府的家生子的份上,一直拿你当长辈对待,但是你……你的心不在侯府。” 柴房内有一瞬间的安静。 马文远终于听懂南宫赫的意思了,一颗悬着的心“咚”的一声,落回肚子了。 然后,下一刻,柴房门外一个声音,却直接将南宫赫从椅子上炸了起来。 “谁的心不在侯府?”门外的宣阳侯站在南宫赫的身后,视线直接从南宫赫的后脑勺移到绑成毛毛虫的马文远身上。 刚看的第一眼,宣阳侯根本没认出来,这个是马文远。 那个从小在侯府与他一起长大,打叶子牌从来没赢过,并且上学时门门倒数第一的马文远。 最后竟然成了阳明书院的教书先生? 宣阳侯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捶胸顿足一番:误人子弟啊! “你是老马?”宣阳侯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南宫赫刚想否认过去,话还没说,只张开了嘴,就被宣阳侯堵住,“你闭嘴。” 南宫赫:“……” 看吧看吧,他就知道,在宣阳侯的眼里,任何一个人的地位,都可以比他高。 他在宣阳侯的眼里,就是一坨狗屎! 就算是狗屎,也是他宣阳侯拉出来的。 “你是老马!”第二句从疑问变成肯定,宣阳侯确认了地上被绑着的人,就是多年不见的马文远。 “侯爷……”马文远只能哽着喉咙喊出一句侯爷。 宣阳侯的视线,在马文远身上来来回回,最后,朝一旁的下人喝道:“给他松绑!你们竟然私自绑侯府的家生子?” 其实宣阳侯心里想的是:太好了,将老马留在身边,以后他就不是打牌最差劲的那个了,有了垫底的,他也可以长长脸了。 下人低着头,不敢反驳一句,默默上前给马文远松绑。 一旁的南宫赫黑着脸,他爹宣阳侯从来柴房这里,就没拿正眼瞧过他。 “爹,您怎么来南苑了?” 宣阳侯的东苑与他的南苑,相隔较远,平时他也不会踏进南苑半步。 在南宫赫的认知里,宣阳侯似乎对侯府有他和他娘的存在,是一个污点,是一生的羞耻。 他爹宣阳侯心里,自始至终都只有,那个苗疆巫医,短命的苗疆巫医! 这么短命,偏偏还要留下一个儿子在侯府,让宣阳侯对着南宫峤睹人思人。 “南苑就不是侯府了,我怎么不能来?” 趁着下人给马文远松绑的间隙,宣阳侯开始找南宫赫算账。 “你这不是第一次绑人了吧?谁给你的权利?敢在侯府私自绑人?” 南宫赫辩解:“不是,爹,不听话的下人,我也没有权利管教了吗?” “老马是下人吗?”宣阳侯大喝一声,“他出生的时候,你上一辈还没过完呢!” 南宫赫:“……” 宣阳侯继续骂人:“他是你的长辈,璃朝自古重孝道,你这么做,容易被人扣上不孝的罪名。” 见南宫赫一脸不屑的表情,宣阳侯直接一巴掌拍在南宫赫的后脑勺上。 “长点心吧,跟你大哥好好学学,整天在京城胡作非为,你指着你大哥给你兜一辈子么?” 南宫赫越被这么说,越逆反心理严重,“你能不能不要在我面前提大哥?” “怎么?还说不得了?有本事你也上战场杀敌试试,为我争点脸面回来试试。” 南宫赫语塞,他从小就不爱练武,觉得练武吃苦,不如玩耍来得轻松,于是他从小就学会了溜街勾搭的坏毛病。 让他上战场,还不如躲在家里舒服自在。 谁愿意去边塞那么苦的地方吃沙子,脑子有毛病么? “是是是,大哥厉害,为你争了脸面,我难道就不是你的儿子么?何必捧一踩一呢?” 宣阳侯见马文远身上的麻绳悉数被解开,整个人站起来,脚步有些虚浮,与南宫赫对骂的心思也没有了,吩咐下人,“去厨房,端些热的汤饮和粥来,肉菜也拿一些来。” 第二百九十八章:太子萧远 马文远就这样被宣阳侯带到东苑,在一间偏房住下。 而南宫赫自然是被宣阳侯一阵臭骂,临走的时候,南宫赫用眼神警告马文远不要乱说话。 而马文远也没有乱说话的机会。 因为…… 等他身体恢复过来之后,宣阳侯就将他拉上了牌桌,他连出屋子转悠的机会都没有,怎么去见沈云清呢? 再说,林思这件事,说到底,马文远知道的也不多,南宫赫这才放松对马文远的监控。 荷花村内很快招到了新的教书先生。 这一回很靠谱。 是云昌向建仁帝请示之后,建仁帝派人将已经归隐的,太子的老师给请了过来。 沈云清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点受宠若惊…… 太子太傅啊,等以后太子登基,就是帝师了。 跑来荷花村这个地方当教书先生,会不会太屈才了? 她这个想法,在看见云昌的时候,直截了当地问出口,云昌笑眯眯地下了马车,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马车里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父皇说,荷花村以后将会是京城重点关照的地方,一点也不屈才!” 沈云清顺着声音望过去,看见一个身穿黑色缎袍,金丝镶边,缎袍上绣着蛟龙的模样,广袖袖边是暗云花纹的男子,跟在云昌后面,从马车上踏下来。 太子太傅早两日便来学堂教书了。 为了不让荷花村的娃娃们落下学业,太子太傅在答应建仁帝的请求第二天,自己就背着一个小包袱来了。 是一个满头银发却精神抖擞的有趣的小老头,叫明安。 今天云昌来的目的,就是奉建仁帝的命令,来看看明太傅与这些娃娃们相处如何的。 沈云清在看见云昌后面男子的第一眼,便猜中了对方的身份,单膝跪地叩首:“民女沈云清拜见太子。” 脑子里关于太子的信息,像放电影一般,一个片段一个片段地回响。 南宫峤曾说,他是太子伴读,与太子,云昌公主,李怜华几人一同长大。 太子萧远温和有礼,善待百姓…… 好像刚回京城的时候,太子去了苗疆? 至于去苗疆做什么,沈云清不知道。 “你这姑娘,眼力倒是强。” 说话的是太子,他下了马车,便看见沈云清向他行礼。 原本打算不暴露身份,偷偷来看看阿峤这个意中人,现在看来泡汤了。 他与南宫峤的书信里,南宫峤几乎十句不离这位沈云清,让他很是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女子,能让阿峤这么赞不绝口? 现在…… 第一印象,是个聪明的姑娘。 太子习惯性地整整衣袖,温声道:“清姑娘,免礼,先起来吧。” “谢太子!” 沈云清直直地站起身,与太子对视一眼,眼神不飘忽,没有闪躲。 太子朝沈云清微颔首,然后跟着云昌进了学堂。 他们此次来,已经算是将荷花村的这些娃娃们,当成重点培养对象了,肯定要盯紧一点。 沈云清心里有些忐忑,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太子太傅的能力,远在马文远之上,教出来的知识,既丰富又有趣,娃娃们边听边笑,学习的积极性很高。 转了一圈后出来,云昌拉着太子的衣袖问:“太子哥哥,我带你去荷花坞玩一玩,里面可美了。” 沈云清:“……” 现在也才刚过完年,刚开春,荷花的根茎还没露出水面呢,什么也看不到。 云昌怕不是以为,荷花坞里的荷花四季常开吧? 沈云清刚想解释,就被太子的话打断,“好啊,去看看,听说去年父皇他们都来了,可惜我错过了,趁现在人少,我们去逛一圈。” “那个不是!公主,太子,荷花坞里的荷花只在夏季才开花,其他季节是看不到荷花的。” 怕他们走进去失望,沈云清还是快走一步,拦住他们。 云昌显然不知道,“啊”了一声,脸上表情有些失望,“这样啊,好可惜!” 然而,走在最前面的太子,脚步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可惜,现在人少,先了解一下地形,等荷花开的时候,我提前来,带你在荷花坞里住上一天一夜。” 刚刚还蔫了的云昌,又挺直了身子,一身大红的衣裳,跟太子的黑色缎袍,相得益彰。 “这么说,太子哥哥不用去苗疆了吗?” 虽然不知道苗疆到底怎么考虑,需要太子常年驻守,不过听云昌提起,沈云清还是竖起耳朵听。 那毕竟是南宫峤母亲的母家,一个很神秘的地方。 她抬起手腕上的铃铛,盯着看了一会,这个铃铛从苗疆那个神秘的地方来到京城,然后去了边塞容城,阴差阳错到了她的手上。 “不去!周将军来京城了。”太子跟云昌并排往荷花坞的方向走去。 云昌没有理会沈云清刚刚说的,自来熟地打开了荷花坞的大门。 荷花坞里现在什么也没有,池塘里刚放了水进去,等待经过一个冬天的土壤软化。 “池塘里有鱼吗?”云昌伸着脖子问。 沈云清笑道:“只有小鱼苗,等过一个月,鱼苗长大了,再来钓鱼吧。” 三人围着荷花坞的外围,转了一圈…… 等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出了荷花坞的大门。 太子忽地回头看了一眼荷花坞,然后问沈云清:“整个荷花坞的构建都是清姑娘的主意?” 沈云清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只能老实地点点头,“是的。” “真是厉害!” 太子似乎不怎么说话,夸奖别人的话,也说得简短。 沈云清:“……”就这样?这就没了? 至于如何厉害,厉害在什么地方,没有。 沈云清也没有去问。 此时,学堂里的娃娃们都放学了,一群小孩叽叽喳喳地从学堂里出来。 太子顺手拉住一个孩子的手,问道:“小朋友,喜欢上学吗?” “喜欢!” “明天还来吗?” “还来!” “是现在这个老先生教得好,还是以前的先生教得好?” 这个选择题难到了娃娃,她眼中有些迷茫,伸手挠挠头,半晌,才说:“现在的先生懂好多知识,但是从不教我们如何当皇后。” 沈云清:“???”还想着当皇后呢? 太子一愣:“当皇后?谁教你们当皇后?” “就是之前的林先生。” 然后,下一秒,沈云清就看见,太子向她投来询问的眼神。 “林先生是谁?” 第二百九十九章:云娇馋上了的牛蛙 沈云清只能如实,将之前沈元北冒充他人,来学堂教书,差点教坏小孩的事说了一遍。 至于马文远,沈云清觉得这事他应该不知情,就没有提起这个名字。 其实,太子与南宫峤相熟,多次去侯府,是知道侯府的家生子马文远的,说不定沈云清提出这个人,能顺藤摸瓜找到马文远,甚至连带着找到幕后之人南宫赫。 可是…… 沈云清没有说起。 云昌公主虽说见过一两次马文远,奈何她的心思不在这上面,一直沉迷比武观赛。 好在林思人已死,太子没办法惩戒这样误人子弟的庸师。 苗疆有人来,太子不能在荷花村多呆,今天也只是奉皇上的命令,走个过场。 在晚饭前,云昌和太子回宫了。 沈云清紧绷的神经,也终于得到放松。 她回到自己家,林氏在做饭,云娇在门口玩小青蛙,杨秀坐在一旁缝补衣裳。 她突然有些感慨! 啊……这安逸的生活,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么?为什么现在会这么忙这么累? 好像压在她身上的责任越来越多了。 明明当初,她只是想带着娘和云娇来京城和爹团聚。 不过责任越多,拥有的越多。 她结交了云昌公主,得到宣阳侯的认可,就连建仁帝…… 沈云清不敢过分自信,至少,皇上对她的所作所为,没有特别反感,还是很支持她搞事业的。 这么一想,古人也不都是那种腐朽思想嘛? 谁说古代女子只能缩在内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姐姐,你在想什么?” 云娇用两根手指,捏着青蛙的一只后脚,将它倒立起来,突然凑到沈云清面前,“这个看起来好好吃。” 沈云清猛地后退几步,将自己与青蛙拉远距离之后,才看清云娇手里的不是青蛙,而是牛蛙。 这个吃货! “云娇,姐姐是不是把你的嘴养刁钻了?竟然想吃野味?” 她空间里整排整排的商柜,想吃什么没有?她就非要吃这么恶心的玩意? 在沈云清的饮食习惯里,对这些田间的野味一概不感兴趣。 牛蛙,黄鳝,泥鳅等,她是碰都不会碰。 可能她比较怕这些光不溜秋的小动物,反而喜欢那些毛茸茸的小动物。 沈云清转移视线,不再看云娇手里的牛蛙,然后她便看见,云娇对着手中的牛蛙流口水。 “滋溜”一下,吸口水的声音将沈云清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云娇用袖子擦掉嘴角的口水,“可是它真的很香。” 沈云清疑惑,“你吃过?” 云娇点点头,“在二狗家吃过一次,真的好香,好好吃。” 沈云清:“可是我不会做!” 她想让云娇打消这个念头,“你这么说,它不是听得懂吗?它不会求你,你不觉得它可怜?” “它”自然指的是云娇手上的牛蛙。 云娇能跟动物交流,在家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时不时会抓些小动物陪她聊天,小白最近越发懒散了,天天躺在屋子里睡觉。 云娇“哼”了一声,像是数落它的罪状一般,“它已经多次来抓我的小鸡小鸭们了,小鸡吓得不敢出门,躲在我的床上不肯下来,它现在求我,已经晚了。” 沈云清:“……” 这怎么还有一段故事呢? 她只好硬着头皮跟云娇解释,“云娇,姐姐不太喜欢这些没有毛的动物,觉得有点恶心,不敢用手摸。” “啊?”云娇还是第一次听到姐姐说她害怕的东西,在她的认知里,姐姐一直都是最厉害的那一个。 就连其他人口中最厉害的战神,都打不过姐姐呢。 “姐姐害怕啊?” 小妮子若有所思,语调尾音上扬,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沈云清嘴角抽抽,“所以,你吃不了它!” 因为没人将牛蛙炒熟了给云娇吃。 就在沈云清打算抬脚往家里走时,云娇大叫一声:“哈!” 然后,就见她捏着牛蛙的后腿,重重地往地上砸去。 也不知道云娇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只一下,就将牛蛙摔的直接断了气。 再将它提起来的时候,牛蛙已经不会动了。 “你看,这不就行了,就是这么简单。”云娇向沈云清邀功。 沈云清:“……” 云娇一只手提着断气的牛蛙,一只手来牵沈云清,“姐姐,走吧!” 她进了屋里,直接将牛蛙递到林氏面前,“娘,我想吃爆炒牛蛙!” 林氏已经熄火准备开饭了,见云娇又递上这么一只丑兮兮的牛蛙,她先是冲沈云清温声说:“云清,忙了一天了,累了吧,去洗洗手吃饭吧。” 林氏一直都是这样,对沈云清说话的语气,从没有一句说重过。 “嗯!” 沈云清朝屋后的水井处走去,先简单收拾一下自己,吃饱饭再洗个热水澡,上床睡觉! 还没踏出屋后门,就听见前厅传来林氏的吼叫声:“吃吃吃,就知道吃,你最近皮大发了,家里吃的满足不了你的是吧?要吃外面乱七八糟的食物是吧,我先将你打一顿,看你还敢不敢吃!” 沈云清震惊了,这还是那个温温和和的娘亲? 下一秒,云娇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唉哟,我的娘亲,屁股要开花啦,二狗的娘都会给二狗弄这个吃,你咋不给我弄?” 林氏继续骂:“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是吧?我看你是皮痒痒了。” “二狗家没有食物吃,才抓这个吃,我们家什么好吃的没有?你姐姐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你还给她找不痛快,你不知道你姐姐害怕这些小动物啊?” 屋里的云娇正绕着墙角转圈圈,为了躲避林氏手上的鸡毛掸子,她专挑墙角落里,或者有桌子椅子的地方跑,寻找躲避的地方。 沈云清顾不得清洗了,只简单冲洗了一下双手,便跑回屋里。 刚走进前厅,云娇就扑进她的怀里,“姐姐,救命啊,娘亲发癫啦!” 林氏在后面喊:“你才发癫,看我不抽你。” 沈云清护着云娇,将她藏在自己身后,“娘,云娇还小,看见别人家吃的觉得好吃,你就给她做一回吧,省得她流口水。” 林氏停下脚步,手中的鸡毛掸子却没有松开,“可是你……” “我没关系,我吃其他菜就行。” 第三百章:出大事了! 她不吃不代表云娇不能吃,牛蛙也不是什么不能吃的食物。 只要林氏炒的牛蛙,云娇能吃得下…… 果然,等林氏将云娇手中的牛蛙炒好,端上桌之后,云娇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还没嚼两下就吐出来。 “呸呸……” 云娇伸着舌头,含糊不清地说:“水……水!” 沈云清适时将手边的水杯递给她,等她喝完水才吐槽道:“娘亲,为什么你做的牛蛙这么难吃?二狗他娘做的那么好吃?” 林氏瞪她一眼,“给你做鸡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不吃拉倒,省得我以后做,这么喜欢二狗他娘做的饭,你去他们家得了。” 林氏这几句话,说得云娇一愣一愣的。 这还是那个爱她的娘亲吗? 云娇扁着嘴,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要落不落的样子,格外可怜,沈云清正想安慰几句,便听见她又说了一句讨打的话。 “娘亲,我是不是你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沈云清:“……” 林氏也停下夹菜的动作,皱眉看向云娇,“你想得美,你如果在垃圾桶里我才不捡呢。” 这回换云娇语塞了。 沈云清纳闷,今日林氏为什么对云娇这么火气大,以往云娇虽然皮,但是林氏最多也就唠叨几句,从没像今天这样,云娇都快被她说哭了。 沈云清放下碗筷问:“娘,您今天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林氏见她问起,摇摇头说:“哪里是什么烦心事,明明是云娇这小妮子,越大越调皮,太不让我省心了。” “她干什么事啦?” 林氏数落起云娇的罪状,话就停不下来。 “她一个人在村里没伴,为了让其他上学的娃娃们,能出学堂陪她玩,往明先生的茶壶里放烟灰。” “又偷偷将我存的一点巴豆粉,全部掺在明先生的饭食了,致使明先生腹泻了三天三夜,下不来床。” 沈云清转头看向云娇,“还有这事?” 云娇默默低着头扒拉碗里的饭,再也不哭诉菜难吃了。 “还有,她将村民家里的小鸡全都带回我们家了,而且那些小鸡怎么都不肯离开我们家。” 沈云清:“……” “村民对此颇有意见,你看我每天在家,就是处理她的这些事,真是越大越皮了。” 沈云清低头想了想,云娇估计是太孤单了,没有玩伴,才会做出这些举动。 她能跟小动物交流,估计无聊到每天跟小鸡聊天了吧? 这么想着,沈云清觉得自己最近太忙,忽略云娇的感受了。 她伸手摸摸云娇的后脑勺,嘴角微微笑,丝毫没有因为林氏的话,而责骂云娇。 “娘,云娇也不小了,要不,让她也去学堂上学吧?” 云娇:“!!!” 她是想让其他小朋友不去学堂,怎么作来作去,将自己作进学堂呢? “姐姐,我还小,我才四岁,还不到上学的年纪。” 沈云清在她的额头上敲了一下,“你忘了,过完年了,你已经五岁了,学堂里五岁的学生就有好几个。” 云娇大大的眼睛里全是迷茫。 一旁的林氏答道:“对对对,你已经五岁了,可以上学了,我怎么忘了?赶紧去吧,赶紧去,在家我看着就烦!” 云娇:“……” 好像被家里人嫌弃了,姐姐也不喜欢我了吗? 我以后也要跟其他小朋友一样,被关在学堂里见不到亲人了吗? 原本有些伤感的心情,因为沈云清的一句话,彻底烟消云散。 只听沈云清说:“你去了学堂,姐姐每天给你吃大鸡腿,还有,姐姐让娘去向二狗的娘学习如何炒牛蛙,等你放学回来,娘就炒牛蛙给你吃好不好?” 云娇原本抗拒的心,在美食面前,渐渐妥协。 加上林氏的一句话,“她不去也可以,我还懒得做菜呢……” “我去!”云娇举起手,弱弱地讲条件,“你们一定要记得,我回家之后要给我吃好的,我怕我在学堂会饿扁。” 沈云清“噗嗤”一笑,“学堂饭食很好的,你放心。” 就这样,第二天,云娇就被沈云清送去了学堂,明先生在看见云娇的时候,虎躯一震,往后退了三步,显然腹泻三天三夜的滋味不好受,他现在还有些后怕。 日子一天一天过,一年之计在于春。 又到了春种的时节。 荷花坞里又忙开了,村民们忙着给休息了大半年的土壤松软,施肥,将年前准备好的种子撒进了淤泥里。 没了云娇在身边闹腾,沈云清有些不自在,林氏倒是特别轻松,心情很好,每天跟杨秀两个人,在荷花坞忙到天黑,累并快乐着。 沈云清依旧定期会去烟花司一趟,边境容城没有传来任何关于南宫峤的消息。 宣阳侯依旧和以前一样,除了每月一次到烟花司点卯,就是在侯府内打牌,自从有了马文远这个垫底的之后,宣阳侯神清气爽。 往马文远头上贴起纸条来,毫不手软。 好像要把他之前在侯府被贴的纸条,全数转移到马文远额头上。 可是这样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就被打破了。 建仁帝在一个午夜,紧急召开了大臣会议,就连没有什么实权的宣阳侯,也被拉出了被窝。 而远离城内喧嚣的沈云清,也被一道圣旨喊醒,要求她立刻前往烟花司待命。 沈云清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只得交代林氏还有荷花村的张大福,带好村民不要乱走,近期不要去城内。 一时间,众人呆在家里惶惶不安。 沈云清来到烟花司,里面的士兵也都一脸肃静,光从周身的气势便能感觉出,出大事了! 他们没日没夜地将挖来的矿土运进她的工作室。 而负责传旨的公公临走前丢下一句话,叫她尽可能加快速度制作火乍弓单,有多少要多少。 沈云清冒出来的第一念头,就是南宫峤在容城军情紧张,似乎容城在碰了壁。 她也没日没夜地将矿土运进空间,利用机器提炼出火乍弓单的原材料——火|药,又顺手从空间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足够数目的火乍弓单。 她要尽可能多的,为南宫峤留一条后路。 让他安全撤退,容城攻不下没有关系,她只要他平安。 她不想他有事。 第三百零一章:苗疆周旭 每天傍晚,都有皇宫里负责交接的将军,来烟花司领取火乍弓单,他们都神色匆匆,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清点完火乍弓单的数目,盖上箱子的盖子便走。 沈云清明白自己的职责,也没有多问,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十来天,宣阳侯来烟花司了。 从他嘴里,沈云清才知道,根本不是容城出了什么问题,南宫峤在容城好好的,甚至很有把握将容城攻下。 是京城! 白狄联合波斯绕道京城背后的山路,将京城围攻了。 沈云清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往箱子里装火乍弓单,一个手抖没拿稳,手中的火乍弓单掉在地上。 吓得宣阳侯往后面蹦了三米远,“丫头,你别自乱阵脚啊。” 沈云清弯腰,将地上滚到角落里的火乍弓单捡起来,蹙眉问:“白狄不是占据容城吗?阿峤在攻容城,他们是躲过他的视线,长驱直入京城的?” 一旁来领取火乍弓单的将军正在屋外等着,沈云清不敢耽误,手上麻利地将工作室内所有的火乍弓单装好。 宣阳侯努努嘴,气愤道:“这些兵不是容城过来的,是白狄和波斯人,联手,直接从他们国家内部发兵,估计是知道阿峤要胜利了,声东击西,要阿峤无暇顾及而退兵。” 沈云清将最后一箱子火乍弓单交完之后,擦了擦手,给宣阳侯倒了一杯茶。 “怎么会?我们璃朝又不是只有云林军一只队伍。” 可是,沈云清随口瞎说的一句话,宣阳侯倒是沉默了。 沈云清讶然,“难道被我说中了?” 宣阳侯轻微点点头,压低声音说:“京城现在兵力空虚,前阵子太子不是从苗疆回来了呢?带回了阿旭,事先从苗疆调回了一部分兵力,抵御白狄,但是白狄和波斯联手,数量太多,这仗怕是不好打。” 他说了这么多,沈云清也大致明白了,太子回来是有原因的。 原来从那么早开始,白狄就对京城有动作了,建仁帝的保密工作真是做的好。 她话锋一转,问了句:“阿旭是谁?” “……” 宣阳侯回道:“是阿峤的表兄,周旭。语希的兄长周海林的儿子。” “哦……”沈云清明白了,苗疆大吏周海林,在周语希来到京城嫁给宣阳侯之后,对京城的态度一直模棱两可。 一面接受建仁帝的招安,归附了璃朝,一面长期占据苗疆,从不进京。 太子去苗疆那么久,估计就是去做说客吧。 估计最后关头,面对京城危机,周海林放下心中芥蒂,终于肯让他的儿子周旭领兵进京,与建仁帝一同抗敌。 毕竟唇亡齿寒,苗疆胜在地势险要,但是如果京城被围攻,璃朝覆灭,苗疆的日子也不好过。 宣阳侯又说了句:“他是这次京城抵抗白狄的统帅,不太会用火乍弓单,可能到时候你要去教教他。” “额……” 这就意味着,沈云清要上战场。 原本被村子里的一些生活琐事,磨得犹如一个小市民一般的心境,此刻沈云清听见这个消息时,心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感。 她双手忽地握拳,用了几分力道,自嘲道:“我都多久没上战场了,估计都不知道刀枪怎么拿了。” “呔,又不是让你杀敌。”宣阳侯抿了一口茶,放在一旁,继续说道:“只是去教一教阿旭,火乍弓单是你研制的,你最熟悉,放心,他有分寸,会保护好你的。” “我不需要他保护。”沈云清清点了一下工作室内的矿土,目测了一下还可以做多少火乍弓单,“既然身为璃朝的子民,有幸学了一身功夫,就应该上阵杀敌,报效祖国……” 这话她以前说过不知道多少次,从来没把“报效祖国”放在心上,直到…… 她真的以身殉国,然后来到了这里。 突然之间就怕这话又会应验,沈云清立马闭了嘴。 她还不想死,她还要等南宫峤凯旋呢,南宫峤答应了她,要十里红妆迎娶她。 他们还要一起回容城,回边陲,守护璃朝的边境之地。 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说什么胡话呢,璃朝没男子了么?需要你一个女子上战场?”宣阳侯似乎有些不悦,尤其听见她最后的话,立马拿话堵住,不让她继续说下去。 “嘿嘿!”沈云清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侯爷怎么又搞性别歧视呢,我可不是一般的女子。” 宣阳侯:“……” “你记住,只负责交他们怎么使用火乍弓单,其他的一概不用你操心。” 宣阳侯像是不放心,又补了一句,“如果你不听我的话,私自上战场,我会告诉阿峤!” 好像,南宫峤就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一根节点。 沈云清没有吭声,她知道,南宫峤知道她上战场,不会生气,她只要保证自己安全就行。 第五日,烟花司被要求停止制作火乍弓单,所有的士兵都套上盔甲,跟着一个将军走了。 沈云清看着空荡荡的烟花司,这回是真的相信,京城兵力不足。 就连烟花司这些三脚啰啰,都被押着上战场。 “请问你是沈姑娘么?” 士兵们刚走不久,沈云清想将烟花司稍微收拾一番,屋外想起一个声音。 沈云清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个眉眼间跟南宫峤有几分相似的男人,身穿一身绛紫色衣袍,手里拿着一柄剑,长身玉立站在屋外。 沈云清只大致看了一眼,便猜出来人是谁了,就像她当初一眼便猜出太子时一样。 “对,我是,请问你是?”沈云清放下手中的活,问道。 周旭抬脚往前走了两步,他脸上面无表情,有些过于严肃,朝屋里转了一圈,才开口,“皇上说,那些火乍弓单都是你做出来的?” 他没有回答沈云清的问题,没有介绍自己,这让沈云清觉得没礼貌。 “是!”沈云清简短回答。 周旭虽然与南宫峤有些像,初见时都是这样一副高冷的状态,但是周旭明显身上多了些肃杀之气。 或许是在苗疆呆久了的原因? 周旭微点头,“厉害。” 得到他的两个字点评,沈云清直接没吭声。 随后,才听见他又说:“我是苗疆周旭,周海林的儿子周旭,与阿峤是表兄弟。” 第三百零二章:气场不和的二人 多么简单的自我介绍啊,就光一个名字,连身份职务一概没有,唯一说得详细一点的,便是“与南宫峤是表兄弟”。 沈云清摸摸鼻头,气氛有些尴尬。 这么简单粗暴的嘛! 好吧,没什么共同话题,沈云清看了眼乱糟糟的烟花司,知道周旭来烟花司的目的。 她便没管里面的杂物,都快要打仗了,也无暇顾及这些了。 随手收拾了一些,她留在烟花司的常用物品,装在一个袋子里,然后封口处的绳子一抽,拎在手上,朝周旭说道:“走吧!” 而周旭扫视了一眼屋子里的模样后,点头颔首,率先出了烟花司的大门。 门外只有一匹马,沈云清来时是坐宣阳侯的马车来的,现在宣阳侯被皇帝召回宫了,她没有了交通工具。 那匹马显然是周旭骑来的。 那她要怎么回去? 怎么没人替她考虑这点呢? 让她和周旭共乘一匹马?额……这有些不太好吧? 就在沈云清有些为难的时候,战马一声嘶鸣将她拉回现实。 只见,周旭翻身上马,连头都没有回,剑柄往马屁股上一拍,马就往前跑去。 前方传来周旭的话:“跟上!” 沈云清:“????” 他这是要自己跑着跟上他的战马? 这是什么绝世大直男?就算当初初见南宫峤时,南宫峤也没有这样抛下过她。 虽然她不是什么娇滴滴的世家小姐,但是她一双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 这一笔,沈云清记住了。 她要跟南宫峤控诉,他表哥周旭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 前面的周旭很快消失在沈云清的视线里,后面的沈云清没有听他的命令——跑。 而是,像平时走路那般,一个人就这么在路上走着。 直到宣阳侯派人来接沈云清。 是胡管家,他驾着马车朝沈云清奔来,两只脚快失去知觉的沈云清,突然就觉得,胡管家真是她的救星。 “胡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沈云清上了马车,揉揉发酸发胀的腿。 真是越养越娇气了,走这一段路都觉得累。 马车外的胡伯回道:“是侯爷叫我来的,他看见周小将军一个人回来,便知道他肯定没管你,便叫我来接你。” 提起周旭,沈云清有些好奇,“这个周小将军是不是脑子缺根弦?” “啊?这……清姑娘莫要这样说,他也是因为他姑姑的事,对京城很有抵触,此次如果不是大公子写书信给他,他还不一定愿意来。” 是这样啊! 沈云清小声嘀咕了句:“还挺会端着架子的!” 胡管家在外面继续说:“现在不要说侯爷,就是皇上都得求着他,他能不有架子么?苗疆人本就不善变通。清姑娘就稍微忍忍。” “唉……不能忍怎么办?”沈云清在马车内叹了口气,“他可是尊大佛。” 关于周旭的信息实在太少太少。 没有人跟沈云清讲一讲这个人到底什么脾气,导致她对接下来几天二人的相处,有些忐忑。 周旭的苗疆军就驻扎在京城西门,也就是西大营,而沈云清的烟花司在北大营。 除了苗疆军,还有太子带领的,京城内的禁军,和一小部分从其他地方调过来的士兵,组成了京城保卫军,主要听太子指挥。 太子虽然从小熟读兵书,接受着帝王级的教育,毕竟没有真正上战场的经验。 所以,整个西大营内,主要还是听周旭。 沈云清被安排在了伤兵所,除了需要教会所有的士兵,熟悉使用火乍弓单外,还要照顾伤患。 沈云清莫名想起一句话:她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在西大营待了两日,给沈云清的感觉就是压抑,太压抑了! 大家脸上都没有一丝表情,麻木着做着自己手里的事。 就连太子,也呆在营帐内,一直没有出来。 距离上一次白狄的进攻,已经过去一周,伤兵所里的伤患基本处理妥当。 沈云清闲来无事时,拿起纸笔,将火乍弓单的内部结构图,详细地画了出来。 画完一幅又一幅,乐此不疲。 刚来的时候,她就在周旭和太子的要求下,给所有的士兵上了一堂关于火乍弓单的课。 不过,她觉得,光这样讲解没用,得有详细的图纸,让每个士兵都能看清楚。 火乍弓单的爆点在哪里,怎么使用才对自身安全。 她花了两天时间,画了将近一百幅讲解图,在军营里给士兵们传阅。 “谁画的?” 几簇士兵围着图纸看的时候,外围突然传来一声呵斥。 沈云清望过去,只见周旭黑着脸,将士兵手里的图纸抽过来,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纸上的图案。 原本沈云清以为,周旭看到图纸上的内容时,会大吃一惊,并夸赞她几句。 可是,她又猜错了。 果然,这个周将军跟她不是同一类人。 “这是谁画的?”周旭又问了一句。 周围的士兵已经默默放下手里的图纸,不敢直接看沈云清,只能低着头不说话。 沈云清上前一步,“我画的!” 她又不是那种敢做不敢认的人,再说,她又不是犯了什么军纪军规。 她刚说完,便听见周旭大喝一声:“念你是初犯,并且是女子,十军棍,来人,拉下去行刑。” 他的声音粗狂,不像南宫峤那般温和,此刻说出的话,让沈云清觉得格外刺耳。 “你说什么?”沈云清脾气也上来了,瞪着眼质问,“敢问周将军,我哪里做错了?要行军法?” 周旭一双桃花眼微眯,“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 沈云清盯着他的眼睛看着,终于发现他和南宫峤的不同之处了,他眼尾没有血痣,并且桃花眼里不带半分感情,他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战场机器人。 沈云清老实回答:“不知道,而且民女认为自己没错,不但没错,而且有功。” “有功?”周旭冷笑一声,“你倒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两人就这样僵立了一会,谁也没有让步,沈云清率先解释,将自己画图纸的初衷解释清楚,得到了周旭的一句:“自作多情,自以为是!” 沈云清不服,质问原因。 周旭说:“如果这些图纸传出军营,落到敌方手里,我们是不是只有等死的份?或者军营里有一两个贪生怕死的人,被白狄逮住了,泄露了,我们还有什么胜算?” 沈云清:“…… 她倒是没想过这么一层。” 第三百零三章:这分明是搞偷袭 “你还有什么要说?”对面的周旭肃着脸看着她。 沈云清虽然承认自己没有想的那么周到,但是她的初衷是为了自己的士兵。 “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很小,周将军既然想到了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监督士兵传阅完立刻烧掉便可,没道理一来就上军棍吧?” 周旭可谓一点面子不给自己留,说惩罚就惩罚。 她也不是一个小白羊,任人宰割。 她这句话的重点还是在最后一句,意思就是,我不想挨军棍。 周旭也听出了她的意思,将手中的图纸扔到他身后的副将手上,随手抽了旁边士兵手上的一杆长枪,狠狠插在地上。 长枪末端有一抹红,此刻正对着沈云清,因为冲击力的原因,朝沈云清的脸上扫了过来。 “在军营里,你不服,那就用你的拳头说话!” 周旭也顺手抽了一根长枪,右手单手握枪,一个漂亮的枪花在手里转了一圈之后,他长身玉立,手拿着枪背在身后。 沈云清看了一眼他的动作。 这是要单挑? 此时,周围的士兵早已没有刚刚的沉闷气氛,他们将手里的图纸都塞到一个带头的将军手里,然后自觉地往后退,给周旭和沈云清让出足够的空地。 这些士兵都是周旭从苗疆带过来的,此刻人群中有不小的议论之声。 “这位沈姑娘什么来头?竟然配跟将军比武?” “将军打从出生起,就没遇到过对手,她一个姑娘,将军一只手就能将她打趴下。” “就算是宣阳侯之子南宫峤,那个被赋予战神称号的人,跟将军比,都没有胜算。” “将军这么做是不是太欺负一个小姑娘了?” “你懂什么?沈姑娘脾气犟着呢,没看见不服将军的军法处置么?干脆打到她服气为止。” “对啊,我们苗疆人行事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哪像他们璃朝人,个个心里藏着弯弯绕绕的小心思。” 这些人大多是看不起沈云清,对于这次单挑,周旭是完全压倒性胜利的那一方。 毫无悬念。 也有些觉得周将军这种以武服人的做法,对男子还差不多,对沈云清这样一个瘦弱的女子,有些……太丢脸。 不过,这种声音毕竟是少数,很快就被多数看热闹的声音覆盖了。 甚至有些士兵已经在沈云清的后面铺上了一层担架。 那是救治伤患用的担架,他们这么做什么意思?很明显。 “沈姑娘,念你是女子,如果害怕我们将军,可以喊一声饶命,然后躺在我们为你准备的担架上,说不定将军心软,会放过你!” “哈哈哈哈哈哈” 人群中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对啊,我们将军可不会手下留情,更不会怜香惜玉,你跟他比武,他只会把你当敌人,会要了半条命的。” 字字说得像是为她好,却字字是嘲讽。 而场中的两位主角之一的另一位,周旭周将军,像是没听见周围议论的声音一般。 他一向以治军严谨闻名,今日却放任旁边的人对沈云清羞辱,也是打着让她知难而退的心思。 沈云清其人,只在南宫峤的书信里听她提起过。 看南宫峤在书信里说得神乎其神,还以为能有多厉害,原来也只不过是一个未经世事的毛丫头。 敢在他的军营了违乱军纪,他不拿她做第一仗的下马威,那才是对不起他的名声。 “怕了?” 周旭挑衅般地看着沈云清。 而对面的沈云清上前一步,要去抽插在沙地上的那杆长枪,被身后的人扯住了袖子。 “沈姑娘,三思!” 沈云清收回手,顺着扯住自己衣袖的手,往那人看去,只见一团金丝镶边的黑色缎袍映入眼帘。 是太子…… 他见沈云清不解地看着他,只得硬着头皮解释,“周将军不是普通人,你跟他比试,估计会比行军棍更严重。” 他还是不想沈云清在军营里受罚,罚她的人还是周旭,那他到时候如何跟南宫峤交代? 周旭的为人他们都清楚,那……平白无故让沈云清受委屈? 可是,沈云清却理解错了太子的意思。 她将自己的衣袖从太子的手中抽出,回给他一个标准的八十度微笑,慢慢说道:“谢太子关心,但是,我还是想试一试,我为自己争取不被刑罚的机会,为什么你们都要阻拦我呢?” “对啊,为什么要阻拦沈姑娘呢?” 身后一个小方队的士兵,适时地为沈云清出声。 顺着声音的方向,沈云清看见了原先在烟花司的那些士兵,他们被编入了苗疆军里,成了先锋队。 不过他们与沈云清毕竟相处了那么久,自然先入为主地认同沈云清。 沈云清朝那个方向说了句“谢谢”。 随后坚定地迈出一步,将地上的长枪拔了起来。 “周将军,请赐教。” 面对周旭,沈云清心里还是没底,毕竟没有接触过,她也不敢吹嘘自己已经打遍璃朝无敌手了。 南宫峤的功夫与她比起来,确实逊那么一点点,但是他能被称为战神,自然是身上那数不清的战功。 论单打独斗,沈云清有八成的把握,可是论带兵打仗,她自觉不如南宫峤,也不会比周旭好。 他们可是专业的将才。 沈云清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旁的太子张开了嘴,还想说什么,却听见对面的周旭开口了,“太子,这是在我的军营,军令大于天,你还是靠边站着吧,以免误伤。” 这么狂妄吗? 沈云清很想翻一个白眼,最后还是忍住了。 太子此刻很没有存在感地退到了一旁,周围的士兵甚至都没管他,直接将他挤到最外围了。 都说苗疆的人不拘礼节,可是没想到不拘礼节到这个地步,完全有些目中无人。 周旭又说了一个规则,“我行军打仗从不遵循什么章法技巧,全凭手底下的将士们灵活应变,同样,我的功夫招数没有定数,很多变。” 沈云清不知道他说这个什么意思,还是点头回道:“多谢告知,我明白。” “好……”周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头还没点完,突然冒出一句,“那就开始吧!” 然后,他就挥出藏在他身后的长枪朝沈云清的面门刺来。 沈云清:“???” 这哪是没有定数,这分明是搞偷袭。 第三百零四章:给你加鸡腿! 沈云清第一招就反应不及,被周旭逼得节节后退。 周围一片鼓掌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里。 “将军这招叫先发制人,用得好,在敌人毫无准备的时候,出其不意给对方致命一击。” “原来将军是拿他与沈姑娘的比试当演武场,给我们做示范呢?” “你以为呢?将军吃饱饭闲的没事干吗?专门挑一个小姑娘的茬?” “可是……刚刚他们明明是因为图纸的事,有分歧才打算单挑的。” 然后这个人额头就吃了一个暴栗,他“哎呦”一声,控诉道:“为什么打我?” “你明明说错了,将军才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他在教我们上战场的应变之术,你认真看,不要打岔!” 比武场地都没有变换,周围的士兵直接将这块空地围成一个大圆。 沈云清被周旭第一个招式攻击地直接退到了圆圈边缘。 她握紧手中的长枪,右脚侧立,脚下沙子被带得到处乱飞。 沈云清堪堪稳住自己的身形,然后抬眼看向不远处的周旭。 只见他一击之后,没有给沈云清反应的机会,手中长枪一个枪花扫过,枪头直直朝沈云清的脑袋处横扫过来。 有了第一次的突然袭击,沈云清第二回明显更游刃有余,她定定站着,等待长枪扫过来的时机,这个距离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她要利用好这个距离,给周旭一击。 但是她的反应在旁边的人看来,就是被周旭打懵了,根本反应不过来。 “你看吧,沈姑娘怎么会是将军的对手,第一次没反应过来,可以说是将军先发制人,那这第二招呢,明显就是她反应慢,无法接住将军的招。” “不会吧,不会吧,两招就打趴下啦?这个沈姑娘也太菜了吧?” 人群中开始有人看热闹般瞎起哄了。 不过,也有维护沈云清的声音,依旧是烟花司那些旧部。 “我们沈姑娘才不菜呢,你们看着吧,她后面有大招。” “切……大招?直接躺平吧,还不想接受将军的军棍惩罚,我看她就是想逃避惩罚,在这里浪费时间呢。” “两招就输,也没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又不用受军棍了,这姑娘倒是会耍心眼。” 他们几人吵嚷着没停,连场中形势变化都没看清楚,还是一旁的太子适时地咳了一声,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了句:“两招输不输,看最终结果再下定论吧,你们将军以严于治军闻名,没想到你们就是这么对自己要求严格的?” 这话属实打了他们的脸,也连带着打了周旭的脸,那些士兵瞬间闭了嘴。 也没人敢反驳太子,毕竟太子是璃朝的太子,苗疆归顺璃朝之后,就连周将军都对太子以礼相待。 不能胡乱猜测之后,众人又将视线全部移到场中央。 只见刚刚预想的,沈云清被周旭第二招击倒的画面没有出现,而是沈云清在周旭攻击来时,算好距离,抬起她的右脚,以脚发力,重重将长枪枪头踢歪。 然后,沈云清一个后空翻,翻到了周旭的背部,打算给周旭腹背受敌一击。 周旭自然不会反应那么慢,他也很迅速地挪动身子,堪堪躲过沈云清的攻击。 这些只发生在一眨眼间,刚刚顾着说话的士兵,显然没看清楚,只得叫嚷着:“卧槽,刚刚发生了什么?沈姑娘怎么跑到将军背后去了?” “不知道,我刚刚也没看清,有可能是看眼花了,沈姑娘似乎飞起来了。” 太子毫无感情地说:“没眼花,就是飞起来了。” 众人:“……” 场中两人又过了几招。 沈云清和周旭两人,连续几个回合下来,都占不到对方的便宜,周旭索性往后退了几步,双手握着枪反背在身后,让人看不到手背上一道细细的划痕。 那是枪头朝他手上滑过留下的伤口,有轻微的刺痛,他皱了皱眉,手背往背上衣物轻蹭了下。 他掩饰得很好,周围几百双眼睛都没发现他的异样,可是,却瞒不过从小在朝堂上长大的太子。 太子顺着他的动作,看见了他手背上细小的伤口,嘴角不可控制地上扬了一个角度。 沈云清……总算给他出了一口气! 当初他奉皇命前往苗疆请周旭前来京城时,被周旭下了多次面子。 周旭此人与南宫峤虽说是表兄弟,性格却完全不同。 南宫峤虽然平时也臭着一张脸,但是与他相处不会觉得难受,反而会很舒服。 而周旭恰恰相反,不仅臭着一张脸,而且像是浑身带刺的人,每次与他交流,都觉得心里堵得慌。 太子心里这口气啊,就这么吊着回了京城,他算是忍辱负重完成皇命,在苗疆面对周旭,面对周海林,面对那么多的苗疆军,他一直维持着璃朝太子的风范。 不与周旭做一些赌气之事。 直到回了京城之后,太子才算活过来了,最起码可以和正常人交流了。 周旭依旧臭着一张脸,就好像他才是这个天下之主一般,虽然父皇一再明确跟他说,苗疆现如今的大将军周海林不会谋乱,他依旧不太相信。 就凭周旭这目中无人的态度,就让人很不舒服。 太子原本不指望沈云清能打赢周旭,只希望她不要与周旭起很大的冲突,他可答应过阿峤,要关照着沈云清。 可是,现在沈云清竟然能让周旭受伤,虽然伤口细小,不足以被发现。 太子心里着实爽快啊! 沈云清!好样的!明天给你加鸡腿! 太子在心里默默喊道。 随着周旭退回自己原来的位置,这一回,换沈云清攻击了。 她不会舞枪花,一杆枪直直朝周旭刺去。 耳边传来一阵嘲笑:“啊哈哈哈,她怎么这样出击呢?是不是不会使枪法啊?” “就这样直直地过去,三岁小孩子也知道躲开并且控制住她吧?” “果然,前两招她躲过了纯属巧合……” 他们嘲笑的声音还没说完,忽然就戛然而止了,因为沈云清的枪在即将刺到周旭时,变了一个方向。 而原本周旭因为这个愚蠢的招式而做的敷衍动作,竟恰好被沈云清随机应变的那一招击中。 “嘶……”周旭吃痛后退几步,“原来你还会声东击西呢?” 他抬起自己的手臂,看见上面一块衣服布料被划破了,露出里面的血肉,血源源不断地冒出,染的衣裳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第三百零五章:难道是她的错觉? 随着周旭的反应和说出的话,周围的士兵都有些傻眼。 “刚刚什么情况?将军被击中了?” “好、好像是……肯定是沈姑娘搞偷袭吧?” “我们将军怎么可能会输?” “现在说输还太早了吧?” 大家都一致替周旭解释,其实,在场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一招,就是周旭没有接住,而被击中了。 他们都在自欺欺人罢了。 人群外的太子摇摇头,反正也没办法挤进人群,他索性离开这里,往主帐方向走去。 主帐外面有一个高台,比地面高出一点位置,是周旭每日训练士兵时巡视的最好位置。 太子索性命人搬来一把椅子,这个高度,即便坐在椅子上,也不妨碍他观看比试,视野开阔了不少。 耳朵也不用被那些苗疆士兵荼毒,清净了不少。 场中央两人渐渐打成平手,周旭除了刚刚被沈云清击中,受了点伤之外,后面倒是发挥正常。 沈云清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道划痕,细细的一道,从下颚线处往脖子处蔓延,约有一指长。 这个位置原本不容易被发现,但是伤口冒出了血丝,血丝顺着脖子往下流。 太子这个角度刚好看得清楚。 他对周旭又多了一点意见,跟姑娘家比武,伤到姑娘的脸上,这……万一留疤怎么办? 场上的周旭可不管这么多,他从最开始的完全不将沈云清放在眼里,到后面被沈云清突然袭击,手背受了点伤之后,心里无比震惊,却也抱着一点侥幸心理。 认为那一招只是沈云清运气好罢了。 可是,后来连续过了十几招之后,他渐渐要打起精神来与沈云清接招了。 因为他发现,除了他自己招法没有定数,对面这个沈云清同样是来路不明,毫无章法的程度比他过犹不及。 现在…… 两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算是不分上下。 周旭可不想输给眼前这个小丫头,他可是大将军,如果输了,他还怎么带兵打仗? 于是,为了更快地结束这场比试,周旭将手中的长枪丢掉了,改用拳头,近身搏斗能更快地将对方打在地上爬不起来。 长枪被扔到一边的地上,很快有士兵上前将长枪捡走了。 对面的沈云清见状,也同样将长枪扔了。 长枪比她整个人都高,使起来有点碍手碍脚,她早就想扔了长枪改用拳头了,又不想被人说乱改规则。 现在周旭率先扔了长枪,她心中大喜。 现代武术,多数学的是近身搏击术,这正是她最擅长的一种。 丢掉长枪后,沈云清觉得一身轻松,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腕脚腕,对面的周旭又是如法炮制,搞突然袭击。 这一回,他没有正面出招,而是在沈云清的背后,想一招制敌。 可是他低估了沈云清的五感,就算在沈云清的后面,看不见具体情况,沈云清依旧可以靠灵敏的耳朵,以及对周身空气的感知,判断形势是否对她有利。 很显然,周旭不知道这些。 他在快要接近沈云清肩背的时候,被沈云清稍稍侧身躲过去了,然后手腕被沈云清扯住,一个过肩摔,周旭被沈云清双手扯得往另一个方向旋转过去。 就这样,周旭属于被沈云清甩出去了好几米远,好在周旭下盘很稳,同刚刚沈云清一样,他双脚微微打开,勉强稳住自己的身体。 场下的士兵却都傻眼了。 他们口中从来不知道输是什么滋味的周将军,竟然栽在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手里? 不能一招将她打趴下就算了,十招二十招都不行,到后面堪堪与沈云清打成平手。 而现在…… 周将军似乎不是沈云清的对手了。 “什么情况?我出现幻觉了吗?” “额……我不知道,因为我觉得我视力没问题,但是为什么有生之年我能看到这样的场面?” “难道这个沈姑娘真的……很厉害?” 最后三个字说得很轻很轻,好像怕被人听见一般,又不太愿意主动承认,他们的周将军真的不如沈云清。 他们崇拜的周将军真的要输在沈云清手里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场中的形势急转直下。 周旭已经连续好几招,在沈云清那里讨不到好处了。 …… 一炷香后…… 周旭被沈云清一脚踢在胸口,这一脚的劲力实在很大,周旭没有长枪作为支撑点,退到了这个圆圈之外。 场外的众人全都震惊了! 他们的周将军…… 这是输了? 输?了? 就连坐在高台上的太子,此刻都不可置信地站了起来,无言地看着场中央的沈云清。 她竟然赢了周旭? 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静悄悄如黑夜。 周旭慢悠悠往场中央走了两步,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他的确输了。 “你赢了!” 三个字一出,周围都像炸了锅般,而不远处的先锋队则完全无视军规,集体跑向场中央。 带头的是在烟花司的领兵,阿虎。 他带着烟花司的兄弟们,快步跑向沈云清,然后下一刻,他们将沈云清抗了起来。 直到抗过头顶,然后集体将沈云清往空中抛。 “沈姑娘威武!” “沈姑娘厉害!” “沈姑娘赢了……” 而显然被他们这个举动吓到的沈云清,此刻捂着脸大喊:“你们干什么,快放我下来,我怕高!” 只不过,她的声音完全被覆盖了,大家都兴奋过度,完全听不见她的话。 “啊啊啊啊啊,救命!” 刚刚在场中沉着应对周旭的人,此刻面对这群士兵,却喊出了救命! 场面持续了一分钟左右,直到太子来到眼前,众人这才将沈云清放下来。 “你们这是干什么呢?”太子压着眼底的笑意,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冷静如常,冲这些士兵吼了一声。 “作为军队的士兵,这样子像什么样?我们还没打胜仗呢,就高兴成这样?” 阿虎:“我们只是替沈姑娘高兴!” 太子瞪了他一眼:“你闭嘴!不要高兴得太早了,搞清楚,我们现在是一个团体,目标是城外的白狄和波斯!” 阿虎:“……” 他默默退回先锋队队列里了。 此时太子背对着周旭,面对着沈云清。 从沈云清的角度看过去,太子似乎在……憋笑? 难道是她的错觉? 第三百零六章:沈云清这个宝藏女孩 比试已结束,胜负已知晓。 围观的人也被周旭驱散了…… 此时场中就剩他和沈云清还有太子三人。 这场比试的初衷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周旭发现了沈云清这个宝藏女孩。 她…… 会制作火乍弓单! 会使长枪作战,能应对他的各种无厘头的章法! 还会空手赤拳接住他所有的招数! 他输得心服口服! 他早已经忘了,他是因为沈云清私自画火乍弓单的图纸而想要行军法,被沈云清据理力争之后,才想用拳头让沈云清服气。 没想到,最后服气的是自己! 没关系,只要能发现战场上的人才,输了又怎样? 他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 周旭稍稍整理了身上的衣裳,弹掉粘在袖子上的沙粒,一步一步朝沈云清走来。 在离沈云清不到两米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横在沈云清面前,周旭侧眼看过去,是太子。 太子说:“你自己承认输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既然输了,就不能再对沈云清行军法了!” 周旭挑起一边眉毛,不解地问:“在太子的眼里,周某是言而无信之人?” 太子功夫虽不及周旭,但是天生掌权者的气势摆在那里,让人无法忽视。 沈云清也很疑惑,太子为什么这个时候这么紧张? 只听太子说:“我不是你,不知道你此刻想做什么,但是既然你亲口承认自己输了,那么这场比试就到此为止。” 不过,周旭显然还有其他目的,他上前一步,挥开太子的手,在离沈云清不到一米远的地方站定。 然后,下一秒,他说的话,直接惊到所有人。 就连那些还没来得及回自己营地范围的士兵,都纷纷驻足观望。 周旭平静地说:“沈云清,本将军真诚邀请你,成为我的左将军。” 太子:“???” 沈云清:“???” 左将军?周旭可是此次京城保卫军的统帅,他要自己做他的左将军? 沈云清连左将军的职务是什么都不知道。 此时太子开口了:“周将军,你考虑清楚,左将军的职位特殊,要与你高度配合作战,你确定沈姑娘能胜任么?” 周旭颔首:“通过刚刚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试,我无比确定,她就是我要找的左将军的人选,原本想在军营中挑一个熟悉的人。” 他很喜欢长枪,比试一结束,又拿着长枪在手上耍枪花。 转了几个枪花之后,周旭继续说道:“现在我知道了,除了她,没有更合适的人了。沈姑娘,你怎么说?” 毕竟她才是此次事件的主角,还是需要她点头答应。 沈云清也没有直接推拒,直接问:“左将军一般要做什么?” 她毕竟没有经过系统的作战培训,对于这种大型的战争还只停留在电视剧上。 周旭听后,也没有露出不悦的表情,但是他四处扫视一圈后,还是将沈云清和太子带回主营帐内。 主营帐内有一个作战图形沙盘图。 周旭拿出一根树枝,朝沙盘图中间的位置指过去:“这里便是京城,白狄和波斯集结的二十万大军,现在驻扎在城东偏西五十里外的桅子坡,那里刚好是一个高地。” “上面是一整块平原,可供足够他们二十万人安营扎寨的平地,桅子坡地势特殊,他们在上面可以将京城内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但是我们想要出城去攻占的话……” 后面的话,不用周旭说出来,沈云清也知道,很艰难! 白狄和波斯人找的这个地方,简直是天险之地。 易守难攻说的不就是这个么? 底下的人想要攻上去,立马会被桅子坡上面的士兵或射箭,或投石,或放火,全部击灭。 可以说,想要先攻击白狄士兵,派多少兵出去,都是有去无回。 可是不派兵去,就这样眼睁睁看着,白狄人对着京城虎视眈眈? 任由他们将京城内的情况看得彻彻底底? “所以,左将军的职务是搞偷袭?”沈云清试探性地问出这个问题。 一旁的太子也看向周旭。 周旭摆摆手,“不不不,你搞错我的意思了,左将军一职,没有固定的职务,它只需要配合我,在我做出应敌对策时,能高效地配合我。” 沈云清懂了。 左将军一职,仍旧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周旭:“我刚刚说的这种情况,你也明白了,那你现在有什么好的对策吗?” 这是让沈云清出谋划策? 她盯着图纸上京城外那个叫桅子坡的平原,足足有好几个足球场那么大。 太子在一旁提了个建议,“我们可以声东击西,先派一小队先锋队,从北面偷袭,让他们对南面疏忽,我们再往南面偷摸上去。” 周旭摇摇头:“这个办法我们试过,因为桅子坡是一个圆形,他们可以360度无死角监控,我们根本无法突破。” 太子此时也忍不住吐槽:“他们到底是来攻城的还是来游玩的?一点攻城的样子都没有。” 白狄早早领十万兵,驻扎在城外,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只象征性地攻打了一次东城门。 然后便是在桅子坡驻扎着,一点也不像攻城来的。 这动作逼急了建仁帝,毕竟谁也不想,自己家门口围着几只野狗,时不时往家里看,就是不进来。 这种被监视的感觉,过分糟糕。 建仁帝决定主动出击,不给白狄人攻城的机会…… 所以这才有,周旭领着苗疆军来了京城这么久,都没有正式与白狄士兵交战。 周旭嘴唇微抿,盯着中央的沙盘,陷入沉思。 他一方面是被这个难题难住,另一方面,将这个问题抛给沈云清,也是想知道,沈云清到底能不能胜任左将军一职。 而太子,也眉头紧缩,似乎对此束手无策。 这时,沈云清开口问了句:“我们为什么不用炸|弹直接炸?” 周旭:“???” 然后是一脸大彻大悟,他怎么没想到。 太子:“!!!” 觉得可行! 太子:“沈姑娘,请详细说!” 轻巧灵便的炸|弹,比起弓箭来,不知道好用了多少倍,一颗就能解决几百人。 只需派几个人悄悄偷摸到山坡处,人少更容易隐蔽。 时不时扔几颗炸|弹上去,就不信白狄人还敢在桅子坡上呆着不下来! 第三百零七章:沈云清带兵偷袭 沈云清这句话,令众人茅塞顿开,作战思路一下子全打开了。 周旭也不再局限于搞偷袭,刚到京城时,建仁帝就特地让他亲眼见识了一番炸|弹的威力。 无论是投石器还是弓箭,都没有炸|弹来得方便。 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一层。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周旭和太子还有沈云清,在主营帐内讨论如何使用炸|弹,将桅子坡上的白狄士兵逼下来。 商讨到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炸|弹是沈云清研制的,对它特别熟悉了解,使用起来的也得心应手,就由沈云清带着炸|弹去。 周旭将之前在烟花司的那些士兵,也就是现在先锋队交给沈云清分配。 这也间接说明,沈云清现在已经是周旭的左将军了。 计划一出,沈云清连夜清点了军营库房里的炸|弹。 京城出现异常的最后几天,她在烟花司昼夜不分地赶制炸|弹,悉数上交给建仁帝。 最开始她以为这些炸|弹全部都要运往容城,清点一番才发现,运往容城的只有一小部分,是整个炸|弹数量的零头。 看着库房里摆放的整整齐齐的炸|弹,沈云清松了一口气。 这样至少说明,容城那边没问题,南宫峤也很安全。 “将军,我们来这里是要做什么?” 身后的士兵小声问了句,沈云清没反应。 “将军?” “将军!” 接连喊了几遍之后,沈云清才反应过来,后面的人是在喊她。 “什么事?”她应道。 还没有完全适应新身份,被人喊将军还有点愣神。 “我们……要搬什么?”带头的阿虎,指着军营库房里的那些兵器还有炸|弹问道。 沈云清根据昨日周旭做的计划,心中已经基本清楚流程。 她直直走到装炸|弹的箱子旁,说:“将你们手上的长枪全部放在这里,各自领一套轻便的夜行衣,将身上的盔甲卸了,放在这里,然后到箱子里拿一个炸|弹。” “记住,只拿一个就够了,你们都是烟花司的兄弟,对炸|弹都很熟悉,应该不需要我另外再教你们使用方法吧?” 她率先走进去,拿起一件最小码的夜行衣套在身上,边套边向身后的士兵下命令。 前面的指令大家都懂,可是,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手上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沈云清套完夜行衣,见大家都不解地看着他,连带着一个两个的,全都傻愣在那里。 沈云清一愣,问道:“你们这个表情……是有什么问题?” “……” 最后,还是带队的阿虎开口说道:“将军,我们虽然是烟花司出身,可是我们在烟花司做什么,你也是知道的,每日除了挖土就是运土,您老人家做的炸|弹我们可是见都没见过,怎么可能对炸|弹会很熟悉呢?” 他们和沈云清熟稔之后,知道沈云清的性格,时不时还会开两句玩笑话。 不过,这个说的倒是真的。 当初建仁帝为了保密,炸|弹每制作完成一批,就必须运往皇宫,由特定的人送往边塞战场。 沈云清瞬间明了,哂笑一声:“我的错,我竟然忘了这个事,那……我这里还有一张图纸,你们趁着这点时间,大致看一下,等下出了京城,到了桅子坡的时候,我再演示一遍给你们看。” 演示是不可能演示的,引线一拉,炸弹直接就炸了。 最多是将重点讲一讲。 听沈云清这么说,阿虎这才带着后面的士兵,麻溜地将夜行衣穿上。 看这阵仗,就是去搞偷袭。 他们烟花司的士兵,要么是在其他军队犯了错,被扔到烟花司,要么是进军营没门路,只能来烟花司打杂工的。 此刻能跟着沈云清上阵杀敌,还是这种突然袭击,心中莫名激动起来。 他们也是正儿八经的士兵了! 等沈云清带着十几个士兵,从军营库房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他们此刻与这黑夜融为一体,整整齐齐在军营的空地上站队。 每个人身上都揣着两个炸弹,为了便于爬山坡,此刻众人身上连弓箭或者其他的兵器都没有带。 周旭和太子早早等在出军营的路口。 “周将军,太子殿下……”沈云清将脸上的面罩摘下来。 其实,带不带面罩真的没什么太大的作用,她们又不是翻墙进别人家里,怕被发现认出来。 她们是去偷袭敌军,只要做好隐蔽就可以,谁还会去看敌方士兵的脸长什么样? 太子一言不发,脸上神情严肃,看不出在想什么。 一旁的周旭上下打量一番沈云清,然后将视线移向她身后的士兵,一群五大三粗的壮汉,跟在一个瘦小的姑娘身后,竟然还挺……有趣? 他轻咳一声:“我再问你一遍,你当真不怕?” 炸弹的数量就这么多,用完了,她们如果没有及时撤回来,万一被白狄士兵围住,那真的……有去无回。 沈云清坚定地摇摇头:“不怕。” 周旭唇线拉直,一言不发,军营里还有些巡视的士兵,此刻都放慢脚步,视线朝这边望来。 “好吧!” 他没什么可说的了,侧头看向一旁的太子,问道:“太子殿下,可有什么要嘱咐的?” 只见太子将思绪拉回,看了一眼沈云清,然后递给她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小小的荷包,做法古朴,像是有些时日了。 沈云清看着太子手上的荷包,没敢伸手去拿,眼神有些不解。 太子给她一个荷包是什么意思? 虽然她不是这个朝代的人,但是在古代,荷包算是定情信物吧? 太子一愣,轻笑一声:“沈姑娘别误会,这个是阿峤特地从容城寄回来的,今天刚到。” 他说完,将荷包翻了个面,背面上绣着一个“峤”字,绣法流畅工整,是个正楷字。 沈云清看一眼字迹便知道,这显然不是南宫峤自己绣的。 她伸手接过荷包,攥在手里,“多谢太子殿下。” 她边说着边将荷包藏进袖袋里。 对面的太子开口问:“你不打开看看么?” 沈云清:“不了,等这次偷袭成功之后,回来再看。” 第三百零八章:一个喷嚏毁所有 子时一过,沈云清带着十几个士兵,来到西城门下的角门,角门被守城士兵打开,他们一身黑,悄无声息地出了京城,然后头也不回地直直往偏东方向的桅子坡去。 万物复苏的季节,京城此时已渐渐入夏,城门外是大片大片的田地,地里蛙声一片,与这一行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们放轻脚步,走在田地最里侧靠山脚的位置,即便如此,只要他们靠近,蛙声便戛然而止,甚至连其他的虫鸣都消失,像是知晓他们此行的目的,生怕这些士兵因为声音而被暴露。 天上的一轮残月,隐在乌云之下,时不时露个脸,生怕沈云清她们看不清脚下的路。 一个时辰之后。 沈云清带着阿虎他们停在桅子坡山脚下。 山脚下长着灌木丛,没过众人的腰部,行走起来特别困难。 桅子坡不是特别高的山坡,从山脚下望去,隐隐约约能见坡顶上的营帐,以及巡逻士兵的脚步声。 二十万人马驻扎在这上面,紧靠沈云清手里这些炸弹,想彻底消灭他们是不可能。 只能将桅子坡破坏掉,让他们无法安逸地呆在上面。 沈云清右手一挥,后面的人便按照来之前的指令,四下散开,猫着腰钻进灌木丛里。 桅子坡是一个圆锥形坡,上面宽阔,底下更宽阔。 十几个士兵,按方位分,也只能是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安排两到三个士兵。 阿虎身为队长,自然得独当一面,他带着身边一个小兵,去了另一个方位。 沈云清身边跟着一个小兵。 “多大了?”沈云清便将身上的炸弹拿出来,缠在手上,看着小兵问道。 只见小兵一开始有点紧张,半晌过后,才支支吾吾说:“满十四岁了。” “十四?”沈云清质疑地问了一句,“谎报年龄,查出来可是会军法处置并且被驱逐出军营……” 她话刚说完,手里的炸弹还没准备好,眼前的小兵“扑通”一声跪在她面前。 沈云清:“???” 被她说中了? 小兵朝沈云清叩头,“将军饶命,将军饶命,我我我,我还有一个月就满十三岁了!” 沈云清明白了。 璃朝制度,必须满十三周岁的男子,才能征兵入伍。 而有些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拿那一点点军饷,便会谎报年龄入军队。 刚刚这个小兵如果说自己十三岁,沈云清都不太会怀疑,可是他故意大声说自己十四岁,引得沈云清多观察了几眼。 沈云清摆手让他起来,“嗯,先将身上的炸弹准备好,既然马上满十三岁了,那就立个战功回去。” 小兵重重地点头,带着鼻音地“嗯”了一声,站起了身。 “你叫什么名字?” “铁柱。” 沈云清:“……” 烂大街的名字,村里十个小孩有五个叫铁柱。 “知道了铁柱,我们从这边的灌木丛底下爬过去,小心不要暴露了。” 刚到山脚的时候,沈云清已经将炸弹的基本用法都说了一遍,加上之前在军营也详细讲解过。 这些士兵又都出身烟花司,听一遍就懂。 “遵命!” 一路向上爬,全都是带刺的灌木丛,又要提防被上面的白狄士兵发现,还要小心手中的炸弹,他们爬得很是艰难。 其他士兵都是如此。 一路爬到半山腰,这个位置,沈云清趴在荆棘丛下,都能听见上面白狄士兵巡逻的脚步声。 要不是这么多荆棘丛,无法准确将炸弹投掷上去,沈云清真想立马下令,几个方位一齐投掷。 铁柱跟在身后,压低声音问:“将军,我们再往上爬,就会被发现了。” 再往上爬几米,荆棘丛就没了,只剩下一些又高又直的树干,完全没办法遮掩。 沈云清定在原地没有动,思考着该如何靠近一点点? “阿嚏!” 突然,一旁的铁柱打了个很大的喷嚏。 沈云清神情紧张,忙捂住铁柱的口鼻。 铁柱也很内疚,“将军,这种植物,我闻着刺鼻,有点过敏。” 嘴巴被捂住,话说得含糊不清,即便如此,沈云清也全都听清楚了,她颔首,表示自己明白,叫他不要说话。 他小声解释着,可是现在根本不是追究什么责任的时候,因为上面的人,显然听见了他的这个喷嚏。 “谁?谁在那?”上面一个白狄士兵,说着并不流利的璃朝话。 “……” 沈云清自然不会去回应,她尽量压低呼吸声,一动不动地趴在地面上。 好在是在夜里,视线不是很好。 她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上方士兵的脚,见那双脚在坡顶边沿来回走了几步,然后走了。 沈云清这才松了一口气。 趁着对方在这个时候离开,沈云清眼神示意铁柱跟上。 得换个位置,这里很有可能暴露了。 就在沈云清和铁柱刚移到一旁的一个坑洼处,“叮”的一声响。 几只利箭直直插在她们刚刚趴着的地方。 沈云清:“!!!” 好险,差一点就暴露了。 原本心里有些小庆幸的沈云清,眨眼间,便回过神来了。 她们不是差一点暴露,是已经暴露了。 沈云清朝铁柱说:“跑!” 她则将手里的炸弹从袖袋里掏出,准备先扔一个过去,这样也算是提前跟其他人下命令了。 可是,对方好像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桅子坡上,一只脚突然横扫过来,将沈云清手里的炸弹踢飞了。 “!!!” 这一变故就连沈云清都没想到,周旭不是说,探子报给他的,他们没有派人在山腰处把守吗? 沈云清纵身一跃,就要向前扑上去将炸弹抢回手里,奈何对方是个高级将领,他拽住沈云清的脚,将她拖住。 “接住!” 无奈之下,沈云清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一旁的铁柱身上,希望他不要太托后腿。 千钧一发之际…… 铁柱他…… 在最后一步,堪堪捞住了炸弹的引线,然后装进了兜了。 沈云清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平下来。 关键时候不掉链子,就是好队友。 这个时候,沈云清终于可以集中精神对付,眼前这个白狄将领了。 “你们璃朝是没有兵了吗?竟然派你们两个孩子来偷袭?真是太不将我们放在眼里了。” 铁柱是个孩子没错,但是沈云清只是瘦了些,怎么能说成是孩子呢? 第三百零九章:沈云清偷袭被发现 沈云清朝来人身后看过去,见他只身一人前来,于是,也不打算使用炸弹了。 毕竟,一颗能解决近百来人,用来对付他一个,有点浪费。 沈云清没有理会对方的嘲讽,右手佯装往背后一掏,眨眼间就掏出一把刀,直直朝对方砍去。 来人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瘦弱的小孩子,有这么大的胆子。 他冷哼一声,同样拿起手中的弯刀,对准沈云清,“找死!” 二人就这样缠斗在一起,一旁的铁柱急得不行。 现在沈云清身上没有炸弹了,单打独斗会不会有危险? 他想上前帮忙,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炸弹,呆会还要听将军的指挥,给其他兄弟们发号施令呢。 两人手中的刀交锋时,“刺啦”一下,发出刺耳的声音。 沈云清趁这个时候,抬脚往对方肚子上踢,不过对方反应也很快,很快避开了。 几个回合下来,沈云清没有占到丝毫的好处,心想:来了一个厉害的,不是普普通通的巡逻兵。 于是,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 时隔两年,沈云清再一次与白狄人恶斗,与两年前在南安村那一晚截然不同。 那时候的她,刚来到这个世界,对前路充满未知,毫无目的地乱杀一通,只为了能保住一条小命。 现在,她凭着自己的双手,在京城安定下来,而且日子越来越好,她带着村民建设荷花村的同时,也期盼着她的心上人能完成使命,从边疆领兵回来。 可是这个时候,白狄人却出现在京城城外! 她好不容易在这两年积攒下来的成就,可不想被白狄人破坏! 白狄人就是偷国贼!! 不好好在自己国家呆着,要跑到京城这么远的地方来。 沈云清不再是被动的那一方,她要主动出击,将白狄人赶出京城,赶出璃朝境内。 这一次如果成功,说不定,以后她就不再只是一个小小的农女,她也可以站到南宫峤的身边,与他并肩作战。 心念电转间,沈云清手上力道加重,回了句:“谁找死还说不定呢?” 渐渐地,沈云清占了上风,对方手上脚上脸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口。 这情形跟上次和周旭比武有点像? 对面的白狄将领,生得高大,皮肤黝黑,发色却是银白。 沈云清搞不懂对方为什么坚持一个人与她搏斗,按道理,发现有偷袭者,不该是立马朝自己的士兵大喊,并且尽可能多地召集士兵,前来围剿她们吗? 对方一直一个人,沈云清就不会引爆炸弹,就只能靠她手中的刀,解决眼前这一个白狄人。 “¥%%…………&” 对方口中突然冒出一串字符。 沈云清没有听懂,大概是白狄话,或许是搬救兵? 沈云清全神戒备,手上动作却没停,趁他没防备的时候,刀横向劈过去。 然后,下一秒,一支利箭从他肩头的方向,朝沈云清直直射来。 这支箭,很难说清楚是朝白狄人射的,还是朝沈云清射的? 因为箭头离白狄人的肩头真的只差毫厘。 这一个变故出现,沈云清没办法,只得收回手中的刀,借着脚上的力,往后退了几米远。 那支箭最后落在她脚边几厘米远。 看不到箭从什么地方射来,沈云清朝四周看了看,荆棘丛内没有一丝动静,就连一直站在一旁的铁柱,都对刚刚的事情毫无知觉。 直到看见箭头时,他才反应慢半拍地问道:“哪来的箭?” 沈云清:“……” 可是,这个情况对沈云清不利,对对面的白狄人却非常有利。 他瞅准时间,将手中弯刀朝沈云清的方向掷过来。 沈云清刚避开利箭,现在又要避开弯刀,一时不慎,没防备生生受了白狄人一脚。 这一脚直直踢在她的胸口。 胸腔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沈云清皱着眉看向对方,现在二人手上都没有了武器,只能靠近身搏击。 她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然后不等她站直身子,脖子处便被对方掐住了。 对方身形高大,一只手就能将沈云清的脖子掐住,往上托举。 她渐渐感觉自己的双脚离了地面,开始悬空,眼前有些发黑,视线开始模糊,耳朵里嗡嗡作响。 耳边传来铁柱慌张的声音:“将军!将军!你放下将军!啊啊啊啊啊啊……我跟你拼了!” 铁柱顾不得其他了,他在情急之下,连手上的炸弹滚落一旁也毫无察觉,只凭着蛮力,想要与白狄人对抗。 他抱住白狄人的大腿,双手握拳使劲捶打白狄人的背部,可是,这对于白狄人来说,纯属于挠痒痒。 白狄人用剩下的那一只手,扯住铁柱的后衣领,往一旁的粗树干上抛去。 铁柱一个不满十三岁的孩子,许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生死场面,用手捂着脸大声冲沈云清喊道:“将军,我死了记得跟周将军要抚恤金,我家里还有弟弟妹妹需要钱用。” 也许是铁柱的叫喊声,将沈云清的神识拉回了一点,也许是别的。 这一刻,原本因为窒息而脑部缺氧的沈云清,此刻眼睛睁开一点缝隙。 夜空中点点繁星,那轮残月从树叶间洒下一点亮光,沈云清仿佛看见南宫峤的脸。 他的脸此刻离得特别近,嘴角微微上扬,桃花眼里满是温情,眼尾的血痣隐在发梢下,不仔细看很难看见。 眉若远山,目若朗星。 这是沈云清第一次见南宫峤时,对他的印象。 隔了这么久,依旧如此。 “阿、阿峤!” 沈云清出声唤了一句,声音有些轻,轻到只有她自己能听见。 “云清,你等我……” 似乎是一种执念,南宫峤每次都是让她等他。 她等了一年多了啊…… 他怎么还不出现呢? 心中有些气结,也正是如此,让沈云清彻底清醒过来。 对方还掐着她的脖子,将她举得远离地面。 想要生生将她掐死! 下一刻,沈云清屏住呼吸,靠神识进了空间,掏出一把匕首。 这从外人看来就是沈云清凭空变出一把匕首。 加上她现在比这个掐着她的白狄人还要高,对方自然也看不见她的动作。 她运足全身力气,趁对方收紧手上的力道前,握住手中的匕首。 快、准、狠。 手起刀落,那把匕首直直地插在白狄人的头颅上! 第三百一十章:一条人命就值二十两? 掐着沈云清脖子的手瞬间松了,一大股新鲜的空气从鼻子喉咙里涌进。 她就像离开水里的鱼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因为太急促,还咳了几声。 那个身形高大的白狄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眼睛朝夜空中望着,似乎怎么也不敢相信:明明马上就要将人掐死了,怎么会这样呢? 沈云清爬起来,朝他的方向走去,踢了两脚,见对方没反应,又用手去探对方的鼻息。 确定对方毫无生命体征之后,才放下心来。 她站直腰,朝四处看了一眼,满地的枯枝树叶,还有因为她们打斗被破坏的荆棘丛。 不远处一棵树脚下,铁柱捂着肚子蜷缩成一团。 刚刚他被白狄人单手举着扔了过来,后背撞在树干上,很可能有内伤。 沈云清“倏”的一下,手中便多了一个小小的白色罐子。 她走到铁柱身旁,蹲下身将他扶起坐正,“没事吧?” 铁柱捂着肚子,脸上表情痛苦,皱着眉摇摇头:“没事……” “来,将这个吃了。” 沈云清手里不知何时多了几枚药丸,铁柱想也没想,拿起来便往嘴里放了。 几颗药吃下去,过了约半柱香的时候,铁柱觉得腹中没那么难受了,这才站起身,朝一旁的荆棘丛里走去。 “你在找什么?” 他在荆棘丛里一阵乱翻,沈云清见状,忍不住问道。 铁柱低着头,不敢看沈云清的脸,小声回答:“炸弹,我刚刚手滑,不小心给扔到地上了。” 沈云清:“……” 她只能跟着一起找。 好在他们所在的范围就这么点大,将周围的荆棘丛仔仔细细搜了一遍后,终于将她们两人的炸弹,总共四枚全部找到了。 “这回拿好,别弄丢了,一个不小心,容易误伤友军。” 沈云清将其中的两个炸弹递给铁柱,这个友军自然指的是她自己。 对面的铁柱将头又低了几分,他跟在将军身边,似乎一直在帮倒忙? 沈云清撇嘴摇摇头,还是小孩子,脾性有点大。 忽然脑海中想起铁柱刚刚说的那句话。 我死了记得找周将军要抚恤金! 他竟然不是说要想办法救他? “你不怕死么?”沈云清问了句。 她拖住那个白狄人的尸体,准备将他往荆棘丛里扔,这么大个尸体躺在这里,总会被发现的,还是先隐藏一下吧。 铁柱:“不怕!” 说得斩钉截铁,毫无畏惧。 他说完,也上前帮沈云清拖人。 沈云清笑笑:“小小年纪,胆子不小,不怕自己死,倒怕拿不到抚恤金。” “军饷太少了,抚恤金能有二十两呢,如果我死了能拿到那笔抚恤金给家里,以后弟弟妹妹日子就好过了,就不用担心饿死,也不用像我一样,早早进军营拼命。” 沈云清手上动作一顿,直愣愣地看着铁柱,半晌没有说话。 一条命,二十两。 他竟然觉得很值? 见她没了动作,铁柱小声问:“将军,我是不是又说错了什么?” 他又开始局促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错了,大错特错!”沈云清大力一甩,将白狄人的尸体,给扔进荆棘丛里那个蚂蚁窝处,随后拍拍手,双手叉腰,准备好好说道说道。 “一条命就二十两,你不觉得你很亏吗?” 铁柱有些茫然,“啊?亏吗?我觉得很值啊,我们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而且还可能牵连家人一起饿死。” 沈云清白了他一眼:“你才十三岁,就算你活到四十三岁,也有三十年的时间,现在出去给人做工,最低的工钱是多少?” “两文。” “一个月两文?” “嗯。” “……”沈云清:“确实有点低,一个月两文。十个月也有二两了,一年能有二两四文,十年就二十两了,三十年,岂止二十两?再说,我们算的是最低的工钱,谁能保证你以后的路,就会一直这样?说不定越来越好呢?” 她这么细细一算,似乎还真是这样。 铁柱的眼里突然有了光,他喜道:“对啊,将军,十年我就能赚二十两了。” 沈云清欣慰一笑,朝他后脑勺上拍了一下,“所以,以后不许动不动说自己死的事,也不许提抚恤金的事,如果家里缺钱可以跟我说,知道么?” 铁柱像是不敢相信般,盯着沈云清看了好几眼。 沈云清厉声问:“听清没?” 铁柱这才点头如捣蒜,“听清了,谢谢将军。” 处理完白狄人的尸体,重新拿回炸弹,沈云清估摸了一下时间,刚刚的搏斗耽误了不少时间,好在跟阿虎他们约定的时间还差半柱香。 她带着铁柱离开那片荆棘丛,继续往上爬。 半柱香后,到达约定的地点。 沈云清学着树林里鸟叫的声音,叫了几句。 前面几句挺正常的,最后一句突然变尖,直破云霄而去。 桅子坡上的白狄士兵刚听见鸟叫的时候,谁都没有当回事。 树林里有鸟不是很正常的么?可是最后一句尖叫怎么这么刺耳呢? 刚刚不还是挺欢快的唱歌儿的叫声么,怎么突然就像被人袭击了一般? 袭击? 巡逻的两个士兵相视一看,发现少了一个人。 “塔罗校尉人呢?” “不知道,刚说下山去抓只鸟来烤了吃。” “我艹,这都什么时候,他还有闲心烤鸟吃,他怎么不把自己烤了吃?” “你小声点吧,小心被白将军听见,校尉可是白将军眼前的红人。” “我们还是去看看吧,这鸟叫得怪吓人的。” “要不,你去,我去禀告白将军?” “行行行,你这个胆小鬼,山下除了鸟虫,不就是璃朝那帮孬种么?有什么好怕的?老子手里杀过的璃朝兵,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了。” 两人商量好,便朝不同的方向去。 一个往桅子坡高原中间的军营走去,一个往刚刚沈云清躲藏的地方慢慢滑下去。 而沈云清在发出指令之后,早就挪动了位置。 为了精准将炸弹投放到主军帐,沈云清甚至掏出了望远镜,想清楚观察那个士兵走去范围。 “将军,这是什么?” 沈云清:“望远镜。” “望远镜是什么?” 沈云清不耐烦道:“就是能看见很远的地方,你别吵!” 刚说完,又下了命令:“炸弹准备!” “东偏西三十度方向,六十米……” 第三百一十一章:沈云清逼退白狄 桅子坡主帐内,当初出现在阳城宁王府的白纪,此刻手中捏着两个佛珠,盘腿坐在案桌前。 他在等一个时机。 一个可以一举拿下京城的时机。 所以才在这里滞留许久,此刻他肚中空空,等着塔罗下山去猎野兔和鸟兽来烤。 他手中有二十万大军,后方又有源源不断的粮草供给,自打和波斯计划围攻璃朝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这一仗,他必胜。 璃朝,他势在必得。 白天的时候,他站在桅子坡上俯瞰京城中的景象,真是一片沃土。 那些良田,那些商铺,那些楼阁,那些街道…… 无一比地处边塞的白狄要好。 白狄人世代游牧,靠着境内一点点绿洲过日子,秋冬季节,风沙来临,他们就不得不赶着牛羊马,带着帐篷往沙漠更深处寻找绿洲。 直到他们的祖先发现了璃朝这个国度。 容城与白狄相邻,可是,容城内的百姓与白狄的子民,过着两种不同的生活。 容城城墙高大,城内高楼林立,百姓生活安逸富足。 没见过也就罢了,见识到了不一样的更好的生活,怎么会不向往呢? 于是,璃朝自建国起,容城就经常遭受白狄的骚扰。 白狄的先祖更是在选下一任继承人时,直接指名,能将自己的子民带进中原,立足中原者,为白狄的王。 白纪揉捏着手中的佛珠,只要他一举攻下璃朝京城,这个璃朝几代下来最繁华的都城,下一任白狄王,非他莫属。 等了许久,还不见塔罗回来。 趁着活动手脚,他站起来朝帐外走去,还没掀开帐帘。就被一阵冲击力冲得退回帐内。 然后就是“轰”的一声响,营帐上空破了许多个洞,许多泥土沙子枯树叶之类的杂物,从洞内洒下,砸在白纪的身上。 “@#¥%&*” 一着急,白纪就飙出白狄话,大意就是骂人了。 帐外有人喊道:“将军,不好了,有人偷袭!” 白纪将落在自己身上的三两下帐子扯开,朝营地里看了眼。 十几个不大不小的坑,落在营地中央。 他皱着眉问:“这是怎么回事?谁弄的?” 来人回答道:“回将军,这就是那些偷袭者弄的,是璃朝最新研制出的新式武器,叫炸弹。” “炸弹?”白纪眯着眼,重复了一句,半晌过后,他像是想到什么,眼神冷冽扫过那些坑,问道:“就是南宫峤在攻打阳城时使用的炸弹?” 士兵低着头:“是的,将军。” 白纪有一瞬间的愣神,璃朝不知道怎么,突然就有这种新武器,杀伤力巨大。 一颗小小的炸弹,精准投机的话,能炸伤炸死好几百士兵。 当初,南宫峤就是靠着这些炸弹的作用,攻下阳城。 白狄将领才不得不退回容城。 白纪当时不在场,听同僚说过那些炸弹的威力如何如何,原本还有些嗤之以鼻。 可是现在看见军营里的场景,不得不再次承认这个武器的厉害。 对方甚至没有出现一兵一卒,就丢了几个炸弹,就让白狄军营里好几百个士兵受伤,甚至还死了几十个。 报信的士兵,见将军杵在原地,没有下命令,又试探性地问了句:“将军,我们现在怎么办?” 白纪看着周围还在不断响起的轰炸声,以及时不时有士兵的惨叫声,摸不准此次偷袭,对方到底有多少人,以及带了多少炸弹来。 前几次偷袭都是小打小闹,看来那时候都只是来试探罢了,摸清了他们的具体方位,就直接带着炸弹来轰炸了。 “还能怎么办?吩咐众将士,撤退!” 他们上桅子坡的时候,挖了一条暗沟,可以从暗沟里撤退而不被对方发现。 白纪边下命令,边走回那个被撕得粉碎的帐子里,去捡刚刚掉落在地上的佛珠。 璃朝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一个人才?这个研制出炸弹的人他一定要掳过来,白狄太需要这样的人才了。 炸弹轰炸声连响十几下后,突然就停止了,周围恢复安静,静到只剩下虫鸣声,连树上的鸟兽都被刚刚的惨烈现状吓跑了。 白纪再也顾不得观察周围情形,太可怕了,在这种远距离轰炸武器面前,白狄的弯刀和弓箭都不值一提。 不过,他早就打听清楚了,炸弹有一个缺点,就是必须要有火种才能引爆,而且又极重,制作又困难。 就是当初供给南宫峤,也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一次性能给十颗算是很不错了。 白纪吩咐手下将领,安排士兵撤退。 他此次带来桅子坡的士兵只有五万,其他和波斯组成的十五万士兵,已经陆续将整座京城包围起来了。 而躲在荆棘丛下的沈云清,一动不动等着所有的白狄士兵撤退。 她们已经将手上所有的炸弹都扔完了,此次目的也只是将白狄驱赶下桅子坡而已。 就凭他们十几个士兵,还没有能力对抗二十万白狄士兵。 只要将他们赶下桅子坡,便可以战场上见了。 她趴在地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不远处的白狄士兵的脚,看他们落荒而逃的样子,心里莫名有些解气。 如果…… 如果以后容城的白狄士兵,也是被她这样驱赶,从容城落荒而逃,那她才无憾了。 她身后的士兵全都汇聚到一起了,此刻和她一样的姿势,像个壁虎一样牢牢趴在地上,尽量不被白狄士兵发现。 这种时候,能减少正面冲突,他们不费一兵一卒将白狄士兵驱赶下桅子坡,算是很好的战绩了。 有了沈云清的助力,这一次偷袭很成功。 天亮的时候,桅子坡上已经没有一个白狄士兵了。 他们甚至没有带走那些营帐,连带着吃饭的炊具都丢在原地没动。 沈云清皱眉看着这一片狼藉,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铁柱跟在身后问:“将军,我们已经完成任务了,还来这里干什么?” “……” 沈云清没有回答他,而是盯着地上那些炊具愣神。 这块高原虽说面积广阔,能容得下那么多人安营扎寨,但是二十万士兵,就这些炊具怎么够用? 一半的一半都没有。 要想知道敌军实际人数,只要知道他们吃饭的炊具数量即可。 显然……数量不对。 铁柱是个有眼力见的小孩,见沈云清盯着那些炊具,眼睛滴溜一转,试探着说:“兴许他们带走了一部分,剩下的带不走呢?” 沈云清摇摇头,指着地上说:“你看,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火烤过的痕迹,所以,他们压根就没带走一个炊具。” 第三百一十二章:关城门 一旁的阿虎完全摸不着头脑,他憨憨一笑:“将军,我们完成任务不就行了,你要是觉得这些东西可以用,那我们就都拿回去,我们也用得上。” 沈云清眼神没有温度地看了他一眼,随后低眉思忖着。 几分钟之后,沈云清终于觉察出不对劲了,白狄士兵虽号称二十万进攻璃朝京城。 可是在这桅子坡上的士兵,满打满算也就五六万人。 人数是沈云清从那些没带走的炊具,和破烂的营帐数量算出来的。 那么剩下的十五万人呢?去哪里了? 或者白狄压根就没有二十万人,是虚张声势罢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白狄人真的有二十万,而桅子坡上只有五万,那剩下的人会不会已经潜伏进京城了? 这么想想,沈云清身上就起了鸡皮疙瘩,她觉得太恐怖了。 如果京城内现在有十五万白狄军队,那……京城还守得住吗?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她否定了。 京城四个城门,每日盘查很严,而且每日只开放两个时辰,不可能有十五万白狄人混入京城都没被发现。 一颗揪着的心稍稍松散,这十五万士兵的去向是个问题,回去要赶紧上报。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呢? 白狄人是虚张声势,只有五万人却给人来了二十万士兵的假象。 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沈云清唯一能做出的理解就是,容城那边白狄要守不住了,便以此声东击西,让攻打容城的南宫峤以为京城要保不住了,以此分散南宫峤的心。 到底哪一种是真的?沈云清也无法判断,只能等回到西大营的时候,跟周旭如实汇报情况,顺便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沈云清转了一圈,就带着手底下的十几个士兵下山了,她走在最后面,趁前面的士兵没注意的时候。 她转动手上的铃铛,一阵意念起,白狄人落在桅子坡的那些炊具和一些简单的文件,全部被沈云清收进了铃铛空间里。 这算是沈云清第一次带兵,是一次小规模的偷袭,能有这样的效果,周旭很是意外。 按照他的预算,沈云清武力值算是很好的一个,即便如此,她也得负点伤回来,而派给她手底下的那十几个兵。 周旭压根就没指望他们能活着回来,连抚恤金的条子都已经批好了。 然后,便听见帐外的士兵来报:“将军,沈将军带着那些人回来了。” 周旭手中拿着那些抚恤金条子,十五张,每个都是二十两,一个不少,连名字都对了两遍。 他掀开帐帘走了出去,便看见沈云清和那十五个人,一个不少地站在帐外。 每个人脸上身上都满是泥土,黑色的夜行衣脏得不像话,见周旭出来了,都站直了身子,等着他的赏赐。 “???” 周旭一脸诧异,竟然没伤到一兵一卒? “沈云清,他们全部都回来了?” 沈云清点点头,“回将军,十五个人,全部回来,没有受伤,已完成任务。” “好,很好,特别好!” 另一个方向响起一个声音,沈云清侧头望去,是太子。 “太子殿下!” 太子颔首示意,随后脸有喜色地说:“沈云清,我就知道,阿峤看上的人,不会差,你算是替这一战打了头阵,初战告捷,我们还怕什么?” 周围渐渐又围上了许多人…… “对啊,此次我们必胜!” “必胜!” “必胜!” 想了想,沈云清还是将在桅子坡上,看到的情况告诉了周旭和太子。 …… 一番陈述后,她将自己做的两种假设都告诉他们,周旭和太子听后都沉默了。 沈云清接着说:“事情就是如此,我们是不是应该早做打算?” 太子只是监军,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周旭拿主意。 太子听后没说话,侧眸看向周旭。 而周旭只沉默了一瞬,下一秒,便下令:“众将士听令!” 一声令下,原本有些还没出营帐的将士,此刻全都出来了,在周旭面前整齐站队。 “东南北三城门,从今天起,加派五千人手守城,没必要不再开城门。” “是!” 沈云清适时提问:“那要进城的百姓怎么办?” 周旭压根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现在是关键时刻,我想京城的百姓也会理解,他们这段时间或多或少都知道京城的局势,这个时候还进出城外,就是不把京城的安危放在心里,总以为有军队把守城门就能万无一失。” 沈云清语塞,还有这种说法? 百姓是看命令行事,城门没有关,或者没有关城门的通知,他们肯定以为还算安全。 连一点通知缓冲的时间都没有,就直接将那些百姓拒在城门外,让他们自生自灭? 想了想,沈云清说:“我们可以提前一天或者两天发布关城门的告示,这样也给百姓准备的时间,至于那些坚持出城门的,过后自然是不放进城。” 可是,谁知道,就这样一件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周旭却驳回了她的建议。 “你给百姓准备的时间,那谁给我们准备的时间,白狄人会给我们时间吗?” 沈云清:“……” 见沈云清没说话,周旭朝那些将士下令:“还不去?立刻封锁城门,严加盘查城内可疑人员,白狄人与璃朝人面相不相同,很好认,城内所有的白狄人全部关押起来,包括居住在京城的白狄百姓。” 就这样将毫不知情的百姓,硬生生拒在城门外,连给他们一个通知都没有。 这会不会太残忍? 周旭下完令,又解释了一句:“现在只是先盘查城内的白狄人,如果没有数量特别大的团体组织,我自然会下令开一次城门,让城外的百姓进城。” 刚说完,他又嘲讽了句:“沈姑娘果然是女流之辈,妇人之仁,还是没办法上战场!” 说完,将手中的抚恤金条子,直接扔给了沈云清旁边的阿虎,敷衍道:“原本已经给你们准备后事和发放给家人的抚恤金了,谁知你们竟如此顺利归来,而且全都完好无损,那这……抚恤金就改成赏赐吧,自己去库房领。” 阿虎听得一愣一愣:“我咋有些没明白?” 一旁的铁柱却听懂了,“头,这算是赏赐,直接将抚恤变成赏赐,二十两赏赐呢!好大一笔钱!” 第三百一十三章:苗疆军不堪一击 白狄人自然不是虚张声势,白纪是真的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因为他手里有一个筹码。 那个人对京城内了如指掌。 白纪从桅子坡撤退后,并没有着急进攻京城,而是与剩下的十五万大军在城北五十里地的树林里汇合了。 白狄自从攻占了容城和阳城之后,兵力就被分散。 现在阳城的兵力全部退守容城,他想借着这个好时机拿下京城,手上的兵力不足,只能与邻国波斯,并承认在成功之后,将容城送给波斯。 而他们则能得到璃朝三分之一的领土。 这是他与那个人谈判所得,他们出兵助那人登基,那人答应割让三分之一的璃朝领土。 他先带着五万人马过来试探对方的底细,因为南宫峤不在京城之后,建仁帝又拉来了苗疆军替他卖命。 他这一趟可谓收获不少。 “放心吧,苗疆军不堪一击。” 白纪在和大军汇合后的第一次会议上,同波斯的王如是说。 波斯王是个女子,深邃的眼睛上下打量着白纪对于他的话对到底有几分可信度,她在心里衡量。 她鼻子上带着一个蛇形鼻钉,用不太流利的璃朝话回道:“白将军,既然苗疆军不堪一击,那为什么你们这么狼狈?” “而且还损失了不少士兵,不应该是带一些俘虏回来吗?” 白纪没理会波斯王的质问,一个女人当王,也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等他拿到了璃朝三分之一领土,十几座城池,下一个目标,他就要灭了波斯。 “女王可真会说笑,我手底下这五万兵士去给你们打头阵,探风声,怎么?你希望我五万就将京城拿下,你们只需捡现成的么?” 波斯王语噎,脸上表情阴晴不定,须臾后,才挤出一点笑容,“本王自然不是这个意思。” “你们吵得真欢。” 帐外走进一个人,正是在阳城就失去踪迹的宁王。 白狄与波斯正是因为有他的助力,才敢围攻璃朝京城。 他将身上的盔甲卸下来,头盔丢给一旁的将领,掀开衣摆往一旁的案桌坐去。 此刻璃朝已是春末,这几天倒是有些倒春寒的意思,此刻营帐内正燃着火盆,热烘烘的,与外面寒冷的天气形成鲜明对比。 他将双手对着火盆简单烘烤两下,看向白纪问道:“你碰见沈云清了?” 白纪疑道:“沈云清?是谁?你认识?” 宁王白了白纪一眼,“当初在阳城宁王府,偷听我们两个谈话,后来还和南宫峤一起逃走的那个姑娘,手里有个很厉害的武器你不记得了?” 他这么一说,白纪开始寻找脑子里遥远的记忆。 许久之后,才恍然,“她么?记得,竟是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宁王插话道:“璃朝的炸弹,就是她制作出来的。” 白纪更加愕然了,“就她?竟然这么厉害?我之前还说想办法将这个人才挖过来为我所用。” 宁王烤着火,用帕子细细擦拭手上的尘土,歪嘴冷笑道:“那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她是南宫峤的人。” 白纪好奇道:“宁王殿下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宁王:“本王虽说现如今落魄,需要靠各位的帮助才能回京,但是京城内还是有本王的人,不至于连这些事都不清楚。” 他端着亲王的架子,倒真有几分掌权者的威严,说出这些话再自然不过了。 唬得对面的白纪和波斯女王频频点头。 可是,只有宁王心里清楚,他留在京城的心腹,全被他的父皇控制了。 太子回京了,父皇在为太子铺路,就连他这个长子,都被建仁帝防备。 凭什么?这个皇位原本就是他的,他才是长子,是皇位合法的继承人。 既然从小到大,都是他谦让,那这一次,他不想让了,他要为自己争取,为还在冷宫中的母妃争取。 他没有显赫的外祖家,就只能借助外力,刚好与白纪投缘,二人多番商议,达成协议。 才有了白狄弃阳城守容城,转而攻打京城的场面。 白纪讪笑一声:“宁王殿下这点本事自然是有的。” 他转念一想,又开口问:“那这沈云清这么厉害,无法为我们所用,她手中的炸弹威力巨大,我们该如何攻入京城?” 宁王讶然:“你见识过她的炸弹?” 白纪点点头,将自己在桅子坡上遭遇的事说了一遍。 此时一旁的波斯女王开口了,“你不是说你将苗疆军打得落花流水么?怎么是被炸弹给赶下桅子坡来的?” 说完,还一脸嫌弃的表情,仿佛在说,如果是她带着波斯军队碰上沈云清,绝对将这个奇怪的女子抓起来审问。 至少要逼问出研制炸弹的工序,才能杀了她。 这样一个人才在璃朝,替建仁帝卖命,他们想想都坐立不安。 白纪狡辩:“我才不是给赶下来的,只不过刚好要与你们汇合,她在那边使劲轰炸弹,我们就佯装撤退了……” 波斯女王:“得了吧,听你这么说多半是被炸弹吓怕了,不就是炸弹么?能有多厉害,我波斯十大武士现在可全都在京城,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攻进皇宫,整个禁军都得覆灭,就一个区区沈云清,还不是立马拎到我面前给我擦鞋?” 波斯武女武功招式阴毒至极,至今没有人在波斯武女身上讨到便宜。 听波斯女王这么说,白纪心中也开始摇摆不定,毕竟他没有跟沈云清交过手,也不知道那些轰炸桅子坡的武器,是不是刚刚问世的炸弹? 白纪瞪她一眼,准备继续反讥,就被一旁的宁王打断话,“我们得先解决沈云清,逼宫才有胜算。” 白纪与波斯女王对视一眼,都看向宁王,见他神情严肃,手指在案桌上敲了敲,随即斜嘴一笑,“不必担心,我在京城还有一张底牌,此人对南宫峤无比熟悉,且能拿到他寄回来的书信。” 白纪不解地问:“我们不是在说沈云清的事么?怎么又扯到南宫峤了?” “呵……”宁王从鼻子里简单哼出一句,微眯着双眼看向不远处,眼神缥缈没有焦距,像是在想什么,半晌才说:“我们双管齐下不是更好么?京城这边拿下沈云清,容城那边以此威胁南宫峤,让他分心,到时候容城岂不是随你们挑?” “原来宁王打的这个主意?”白纪笑道,随即竖起大拇指:“还是宁王高明。” 第三百一十四章:沈云清被围堵 沈云清当初去桅子坡的主要任务就是将白狄军轰下来, 可是五万军队说撤退就撤退,一点痕迹不露,就这样从众人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周旭身为主将,对此判断失误,造成苗疆军丢失了一个很好的歼灭白狄的机会。 本可以反守为攻,现在连目标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只能退为防守。 仿佛那一次的突击战只是个小游戏,谁也没当真,过了之后,又恢复之前的节奏。 苗疆军依旧驻守西大营,建仁帝每隔几天便会来军营视察一次。 而太子身为监军,自然是在军营里呆了一个多月。 临危受命胜任左将军一职的沈云清,显然还没适应这个身份,她现在要随时听从周旭的传召,已经搬离伤兵所,住进了离主帐不远的一个营帐。 周旭此人有些怪,平时没有什么好脸色对着将士,可是在商讨攻城策略时,脸上神采飞扬,眉眼带笑,对于将士是不是提出的主意,无论好坏,都不会过多点评。 仍旧是让大家一起商讨,将优缺点全部说出,最后一起定夺。 接连参加了几场军事会议之后,沈云清终于明白苗疆军对他死心塌地的原因了。 他们只需要一个好的将帅,至于将帅私下里如何,他们不关心。 只要将军能带他们打胜仗,保住自己的家园,他们就会死心塌地地跟着周旭。 半个月时间过去了…… 由于沈云清是女将,加上来军营也来得匆忙,周旭听从手下的建议,给沈云清放了一天的假,让她回家看看,顺便将要带的东西带好。 此战不结束,恐怕她都不能再回家了。 感念周旭的一点心意,沈云清早早便出了西大营。 荷花村所在方位离西大营不算特别远,走路不用半日。 沈云清没有骑马,军营里也没有马车,她便打算走回家。 出西大营朝西,进入一条街道,可能因为关闭城门的关系,也可能是知道最近要打仗了,街道上的人明显少了许多。 走着走着,沈云清发现这条街道有些眼熟,她站着回想了一下。 哦,这不就是武馆那条街么? 公主最爱来这里看比武了,当初她们好像也是在这里认识的。 当初那么热闹的武馆一条街,如今也如此冷清了? 沈云清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果然战争带给百姓的影响是巨大的。 轻则损失财物,重则丢掉性命。 这么一想,沈云清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唯有统一才能杜绝战争。 唯有大一统才能和平,百姓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她的战神将军已经在做这件事了,那她……同样可以和她的战神将军一起,将这么侵略者赶出国土。 这么想着,沈云清脚下步伐加快,从街尾走向街头…… 而此时,当初沈云清观看比武的那家武馆的门突然从里面被踢开。 几个金发碧眼的波斯女子穿着波斯武士的服装,翻了个跟头,从武馆内蹿出,拦在沈云清的去路上。 沈云清:“???” 比武?她可没时间! 沈云清脑子里第一反应便是,这几个波斯武女来找她比武。 毕竟这里是武馆,而这一带有许多波斯武女在此打擂台。 波斯国境内物产并不丰富,因为是女王登位的关系,波斯女子的地位比男子要高,女子从小便可以习武,男子却不能。 女子可以习武、经商、从军,而男子则只可以放牧干农活。 随着波斯境内风沙的关系,植被破坏,国内能让人生存的国土越来越少。 许多波斯女子便来到璃朝京城,依靠自身武力,谋得一点生存之力。 也就是说的,靠打比武比赛,获得报酬。 他们因为区别于璃朝女子的长相,和极强的身手,在璃朝迅速被人追捧,以至于衍生出了靠比武赌输赢的产业链。 没有战争之前的这条街,的确热闹非凡,不要说眼前几个武女,这里曾经最少有几百波斯武女在此挣家用。 可是,现在都要打仗了,估计上次周旭下了命令之后,整个京城内的波斯人都会被驱逐吧? 怎么还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出门挑衅呢? 沈云清今日是特批放假一天回家,她不想在这里耽误时间,等她回家看看林氏和云娇之后,再回军营向周旭禀告此事。 “我知道你们生意难做,但是我不比武,我没时间!” 沈云清丢下这样一句话,往街道一旁走,试图从边上走过去。 对面的波斯女子听得莫名其妙,见她要溜,几个人又围上来,将她围住,不让她走。 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波斯女开口了:“你少侮辱人了,我们又不是做那种生意的女子,再说,即便是,要找也是找男人,怎么会找你一个女子?” “啊?你说什么?”沈云清有一瞬间的愣神,随即明白她们说的“那种生意”,是指青楼女子街边拉客的生意。 就她们这个块头,高高壮壮,比男子不矮半分,又个个会武,哪个男子敢找这样的女子? “我是说你们靠比武挣钱的生意。”沈云清好心解释一句。 对面的女子又是一记白眼,冷哼一声:“农女就是农女,三句不离钱,世俗得很。你听好,我们不是找你做生意,而是来抓你回去复命。” 这语气,这架势,摆得足足的,却跟贩子卖东西似的吆喝,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们要干什么似的。 沈云清直接气笑了:“抓我?那来吧?” 她干脆也站着不动了,想看她们怎么靠动动嘴皮子把她抓回去。 哪有人未动声先响的刺客? 而对面的波斯武女也愣呆住了,“你、你怎么不跑?” 从来没有人听说有人来抓她,还不跑的? 这个沈云清是个傻子吗?女王还在信里说得那么神乎其神,看着也是个二傻子。 沈云清轻松答道:“你们都没动手,我为什么要跑?” “你不跑我们怎么动手?” 沈云清:“……” 哟呵,碰上将武行规矩的刺客了?既然如此,她们要她跑,那她不跑岂不是对不起她们的阵仗? 心里这么想着,沈云清轻点头,回了个“好”,随后人“咻”的一下,跳上右侧的屋顶,几个翻身到了另外一条街。 就这样,在波斯武女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消失了…… 失了…… 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打什么哑谜呢? 站在武馆门口的那几个波斯武女,睁着大眼睛,反应迟钝了几秒,互相看看对方,然后问道:“她人呢?” “跑了!” “跑了?那还不快追!” 刚刚还不急不慌的众人,这下终于开始乱阵脚了。 不过他们人多,加上这里街道简单,就是笔直笔直的一条长街,在下一个转角口,她们围住了沈云清。 带头的波斯女将鼻钉摘下来,小心地用帕子包好,放进袖袋里。 “你这个狡猾的农女,敢跟我们耍心机?” 沈云清讶然,“我哪有跟你们耍心机?” 她被围堵了,依旧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倒是唬住了对面的几个波斯武女。 她们也是接到女王的命令,对沈云清根本不了解,从女王口中得知,璃朝最近新出的武器,就是这个农女研制的。 听说威力很大。 她如此淡定,难道是身上有那种厉害的武器? 波斯武女:“那你跑什么?” 沈云清:“你都说要抓我了,我不跑,等着你们来抓我么?” “果然是璃朝人,小家子气,这放在我们波斯国,就是挑战,不接受挑战的人,要被家族除名的,是孬种!” “嘿!你搞清楚状况!你们十对一,我不跑,等着你们以多欺少么?”沈云清皱眉,有些不悦,这些波斯女真难缠,她只有一天的时间,可不想耗在这里,“这里是璃朝,不是你们波斯,想要波斯的规定,回你们波斯去!”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你有种再说一遍!” 沈云清:“想要你们的规定,滚回你们波斯去!” 也不知沈云清的哪句话惹怒了她们,只见带头的波斯武女一声令下,“姐妹们,上!” 便朝沈云清围攻而来。 沈云清哪里知道,波斯人性情耿直,热情好客,便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如此。 他们最听不得其他人叫他们回波斯。 因为波斯实在太穷,叫他们回波斯等同于看不起他们,也就是羞辱他们。 沈云清正是说了这一句,才惹怒了对方。 十几个武女上前,赤手空拳与沈云清搏斗。 不得不说波斯武女的功夫还是挺强的,沈云清一对一或许有把握,现在十几对一,有点力不从心。 偏偏她出军营匆忙,想着西大营离荷花村近,便什么都没带,连一个报信的士兵都没带。 她手上招呼着这些的招式,心里打着盘算,看了眼周围,街上虽说没什么人,但是也有几个小摊子在路口。 她空间里的炸弹威力太大,贸然使用容易伤到那些无辜的百姓。 可是也不能任由波斯武女牵着鼻子走,难道真的要在这个时候被抓走么? 脑子里快速运转着,手上动作就慢了下来,一分心,沈云清背上便挨了几拳。 “嘶……”沈云清倒吸一口冷气。 这些女人,下手也太狠了吧。 其中有个波斯武女笑道:“女王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就这样一个农女,也值得派我们这么多人来抓,我一个就够了。” “女王?”沈云清眼珠子一转,“你们是女王派来的人?” “你闭嘴!”刚刚带头的波斯武女朝那个说话的波斯女吼了一句。 “你别管我们是谁派来的,反正你在京城不安全了,跟我们走吧,我们保证不会伤害你。” 沈云清嗤笑一声:“谢谢你们的关心,不过,我不需要,我在京城好得狠。” 她边应对对方的招式,边将阵地转移到远离主街道的空旷地带。 确定周围没有什么老百姓之后,沈云清摇响铃铛,发动意念,靠意念从空间商城里拿出了一个炸弹。 差不多等于手中凭空冒出来一个炸弹。 因为刚刚还在搏斗,几个波斯武女压根就没发现沈云清手中的炸弹是如何出现的。 只知道,眼睛一睁一闭,这个农女拉开了手中那个黑圆球的引线。 “卧槽,她手里的是炸弹,姐妹们,散开!”几个武女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 也许是波斯女王事先跟她们描述过炸弹长什么样,沈云清手中的引线还没有完全拉开。 刚围着她水泄不通的波斯武女,这一下瞬间跳开十几米远。 见她们如此惧怕手中这个东西,沈云清拉着引线的手突然就停下来。 她举着手中的炸弹跑向其中一个武女的方向,“还不走?信不信我炸死你?” 那个武女见状,三两下跑得没影了。 沈云清又用同样的招数,将全部的波斯女子吓退了。 然后她小心将引线塞回去,将手中的炸弹完好无损地放进了空间里。 在京城街道内,能不用就尽量不用,炸弹的威力毕竟巨大,她现在是军人,损坏房屋也不行。 看来这个炸弹已经人尽皆知了。 那应该需要改变作战计划了。 沈云清边走边想,因为路上这一个变故,沈云清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午饭过后。 此时林氏正带着云娇在家午休,杨秀出门去了后面的荷花坞。 自从沈云清入了军营,荷花坞里的一切事宜,就全部落到杨秀的身上,她现在暂时替代了沈云清的职位,算是荷花村的副村长了。 沈云清先是去自己的房间,简单收拾了点东西,最主要是拿上南宫峤给她的东西。 这么想着,她掏出了去桅子坡之前,太子替南宫峤转交给她的那个荷包。 当初太子说里面有东西,叫她打开看看,她说回来的时候看。 回来之后忙于其他事忙忘记了。 今天刚好有时间,便打开了瞧瞧。 荷包小巧精致,适合女子佩戴,背面一个峤字,工工整整,正面是…… 沈云清努力看了半晌,才瞧出像一朵荷花。 …… 不怪边境的绣娘,毕竟她们没见过荷花。 能被她看出个神似已经很不容易了。 慢慢解开抽绳,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字条,被卷成针管大小。 沈云清小心地将它拿出,缓慢展开一看,里面是南宫峤的笔记,只有三个字:有惊喜。 惊喜?什么惊喜? 这个荷包是一个月前收到的,这都过了一个月了,惊喜都没看见。 打什么哑谜呢? 再翻开背面一看,是一个简单的符咒,看着像平安符符咒。 行吧,也是一片心意,沈云清小心收好,仔细将字条折回原样,又放了进去。 第三百一十六章:白狄攻城 “云清?你回来了?” 房间门口传来林氏的声音。 沈云清刚将自己的衣物收拾好,朝门口走去,“嗯,娘,军营放假一天,我回来收拾点东西,顺便俩看看你们,云娇还好吗?村里还好吗?” 京城外那么多白狄士兵,她也有点担心城内,担心荷花村里有人闹事。 林氏抬脚跨进房间里,一脸担忧地看着沈云清,“去了这么久,都瘦了,你放心,没什么事,你三婶照看着呢,还有福伯和甘叔一起帮忙,大家都安分着。” 她拿起沈云清手里的包袱掂量了下,随后朝里头的衣柜,又翻出些衣物,一股脑都给沈云清装进去。 “这些衣服是娘这段时间给你做的,你都带着,好不容易回趟家,将能拿的都拿了。” “云娇还在睡呢,最近学堂休假了,整天在村子里疯玩……” 林氏估计是许久没见沈云清,一说话就像打开话匣子,唠唠叨叨个不停。 沈云清任由她唠叨,也任由她将包袱装得满满的。 其实她真的用不上,她有铃铛空间呢,要什么样的衣服没有?连冬季最保暖的羽绒服她都随时可以掏出来。 但是,这是林氏的一片心意,她欣然接受。 “我去看看她……”沈云清拿着包袱,朝云娇睡的房间走去,林氏在后面跟上。 云娇许是真的玩累了,沈云清连着喊了她几声都没醒。 她嘟着嘴翻个身,又继续睡了。 “云娇,姐姐给你买了鸡腿……” “啊。鸡腿?鸡腿在哪呢?” 云娇闭着眼,将屁股撅得高高的,然后就着这个姿势,坐了起来。 不过这种跪坐也没能稳住她,她闭着眼身子摇摇晃晃,又问了句:“鸡腿,我要吃鸡腿。” 然后,下一秒,“咚”一声,又栽回床上睡着了。 沈云清:“……” 算了,不吵醒她了。 她出了房门,来到屋外,叮嘱林氏:“娘,京城最近不太平,没事你们不要去城里,荷花村在城隍庙后面,就算白狄攻入京城,暂时还不会搜到这边来,有城隍庙挡着,你们见机行事,万一有人进村子里,就躲进荷花坞里去,那里全是铁丝网,锁好进荷花坞的铁门。” 她像是交代后事一般,事无巨细,说得详详细细。 对面的林氏越听脸色越差,“那……你会有危险吗?” “……”沈云清顿时就说不出话了,喉咙中有些哽咽。 林氏在出现危险的第一时间,总是考虑她的安危。 如果,事情到了沈云清说的那种地步,白狄攻进城了,那她……和那些苗疆军多半……全军覆没了吧! 沈云清只是想事先交代好林氏,让她照顾好她自己和云娇。 可是林氏第一句话却是问:你会有危险吗? 沈云清眼眶有些湿润,为了不让林氏发现自己的异样,她强行将眼泪憋回去,沉默一会之后,才开口说话。 “娘,我自然不会有事,你忘了我可是有个法宝,谁能伤到我?” 她的表情有些滑稽,逗笑了林氏。 林氏嗔她一眼,“行行行,你最厉害,我们云清璃朝第一厉害。” 二人之间沉闷的话题,就这样被沈云清化解了。 两人又互相叮嘱了几句,时间就已经到了傍晚,林氏要沈云清在家吃过饭再回去。 沈云清却想着,说不定那些武女还会在城内堵她,她还是早点出门比较好,万一在路上耽误了时间,也不会误了回军营的时间。 “不了,娘,你不用操心我,我想吃什么都有,现在时间已经不多了,得回去了。” 林氏在门口依依不舍,“那你小心点。” “嗯!” 沈云清就这样,回家不过半天的时间,又走了,不过她没发现的是,在她家对面的一棵大树上,藏着一个人。 那人看清了沈云清之后,满意地笑了。 沈云清回到军营的时候,正赶上晚饭,军营里的伙食自然比不上家里,一个拳头大的面团,一碗腌菜,还有一碗肉,米饭仍旧只有小半碗。 此时白米饭还算是金贵的食物,就算皇宫内,也只有皇帝和妃子能享用白米饭。 普通老百姓大多仍旧是黍米饭为主食。 沈云清看着那个粗糙的面团,吃的嗓子眼冒烟似的疼。 端起那碗白米饭三两口就吃完了。 菜不好吃也就算了,饭也只有这一点,这怎么吃得饱? 她坐在营帐中,起身朝帘子外看了看,见此时没什么士兵,大家都吃饭去了,只有两队巡逻的士兵。 沈云清将帘子放下,从空间里掏出一碗热乎乎的白米饭,并掏出了一罐老干妈牛肉酱。 吃饭还得是配这个酱才行。 这一顿沈云清吃得甚是满足,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最后还是将那个面团和那两碗菜全部吃完。 这些还是她升为左将军之后的伙食,显然要比普通士兵好得多。 吃得太饱的后果就是,肚子有些胀,她决定出帐子消消食,顺便看看军营里士兵晚上是如何操练的。 西大营算起来是驻扎在西城门脚下,周旭早就将主力部队全部安排在西城门上,营地里此时士兵不算多。 几千个人在其他将领的带领下,绕着军营跑步,绕完几圈后,便是手拿长枪一伸一缩的操练。 而她这个左将军,此时显得有点无所事事…… 为了不让自己闲下来,沈云清决定加入操练的队伍,她穿上盔甲,趁着夜色不容易被人发现,站到操练队伍的最后一排。 训练一个回合都没完成,突然从上空飘来一个火球,直直钉在营帐上,营帐的材质遇见火,一点就着。 原本还没反应过来的众人,在看见第一支带着火球的箭射来时,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 沈云清瞬间掏出空间里的长刀,快一步上前将那支箭砍断,带着火苗的箭头落在她脚下。 她抬起脚踩灭了火球。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就有第三支第四支第五支。 军营里有人喊道:“敌袭,敌袭,敌袭!戒备,戒备,戒备,白狄攻城了!” 嗓音越来越大,传遍整个军营。 第三百一十七章:林氏云娇被抓 沈云清没管军营里,那些带着火球的箭很明显是冲着城墙射的,有些射得太用力,才进了西大营里。 白狄这个时候攻城,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沈云清收起手中的长刀,朝城墙上跑去。 太子和周旭都在城墙上,此时见沈云清来,也没多问什么,而是仍旧在商量事宜。 沈云清走过的时候,刚好听见周旭在说:“看来,二十万大军的数目,不是空说,而是真的有,只不过之前没跟桅子坡的兵汇合罢了。” 太子面对白狄射来的火球,毫不畏惧,盯着底下的白狄军,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此刻天已完全黑透,沈云清朝城墙的防空砖往下看,城门外乌泱泱一大片,全是举着火把的士兵,绵延了好几里路。 古时候的攻城略地,无非就是撞击城门,投石机投巨石,还有便是给弓箭箭头涂上火油,射进城内,烧光城内建筑。 京城内的百姓早就被疏散,城门口可以说此刻并没有多少百姓,西城门只有西大营,而其他几个城门,周旭早就安排好了将军。 这时太子开口说:“周将军对此战胜算有多大?” 周旭视线在沈云清的身上停留了一瞬,随即轻松道:“只要有沈将军在,必胜无疑。” 炸弹的威力那么强大,还怕那些白狄士兵么? 他的用意沈云清也明白,她朝两位回了个微笑,“多谢周将军的信任。” 不多时,军营里全部的炸弹被搬上了城墙,虽然时不时有士兵被投石机砸中,倒地身亡,还有不少被箭矢射中。 但是抛开数量来说,这算是损失最小的一次防守。 反观底下的白狄士兵,多少有些耐不住性子。 周旭想速战速决,朝底下的白狄将领大声喊了句:“别白费力气了,我们璃朝有什么武器,你们心里没数吗?还敢自不量力攻城?我们的炸弹还没让你们白狄吃够苦头吗?” 他这话多多少少有欠揍的成分,底下的白纪在一堆火光的映照下,脸色煞是难看。 “周将军,不要高兴得太早,你们苗疆军才几万人?京城内已经空了,我的二十万大军已聚齐,拿下京城是迟早的事。” 周旭嘴角难得上扬,脸上也有了神采,他无所谓般说了句:“那就试试。” 他说完,看向沈云清,仿佛在说:该你上场了。 然后,沈云清便带着一众训练有素的先锋队,个个手里拿着一个炸弹准备着。 这时,底下的一个女人上前几步,看那阵仗,沈云清便猜出对方是波斯女王。 波斯女王骑在马上,鼻子上打着鼻钉,朝城墙上的沈云清问道:“你就是沈云清?制造炸弹的那个农女?” 沈云清没有回答她。 电视剧里,反派死于话多,同理,战场上,败者死于话多。 她这种和周旭如出一辙不把进攻者放在眼里的态度,激怒了波斯女王。 “你要不要看看这里有谁?”底下的波斯女王说道,随后她手一扬,底下士兵的人群中,有三个人被推到了最前面。 那三个人,即便在晚上光线不明朗的情况下,沈云清也看清了。 是林氏、云娇和杨秀! 她们三人被麻绳绑住双手,嘴里塞了一块棉布,串在一起,身上脸上还有伤,显然被毒打过。 沈云清的心像被揪了一下,疼得要命。 “娘……云娇!三婶!” 沈云清收回手中的炸弹,也不许一旁的士兵拉炸弹的引线。 “住手,你们都停下,下面有我娘和我妹妹,扔炸弹会炸死她们。” 那几个先锋队的士兵,举着手中的炸弹,拉也不是,收也不是,只能用眼神看向周旭,询问主意。 沈云清关心则乱,完全没注意到这些,她现在满心满眼都是城门下的林氏云娇和三婶三个人。 她今天中午才回了趟家里,还叮嘱林氏她们要小心,可是一转眼她们就被抓走了。 怪不得今天下午在家里的时候,一颗心总是不安稳。 底下的波斯女王朝沈云清挑衅道:“沈云清,怎么?不敢扔炸弹了?你扔呀!本王不怕你,听说你最是孝顺,本王就看看,你是要打胜仗还是要你娘和妹妹。” 沈云清怒骂道:“攻城就好好攻城,抓她们做什么?有本事你来抓我?” 波斯女王冷哼一声:“你以为我不想抓你么?你太狡猾了,我十几个武女都抓不住你,幸好她们能随机应变,抓不到你,能抓到你的亲人也算好的,哈哈哈哈,我看你要怎么选!” 听见她这话,沈云清心中“咯噔”一下,是她害了娘,害了云娇和三婶。 她今日回家路上碰见那十几个武女,全本以为她们被自己手中的炸弹吓跑了,没想到有人暗中跟踪自己,找到了荷花村! 沈云清试图跟波斯女王讲条件:“你将她们放了,我跟你们走。” 底下的林氏摇头,低声喊道:“云清,不要!” 不过林氏的话很快被压下,波斯女王挑眉看过去,“如果是今天上午说这话,我或许就不费劲抓她们来了,现在既然抓了,本王可不会轻易答应。” 沈云清问:“你想要怎样?” “自然是你们打开城门……” 沈云清怒骂道:“你做梦!” 想用林氏云娇等三个人,换一座京城,波斯女王的算盘打得可真响。 这样的买卖谁都不会答应。 底下的林氏也正色道:“我女儿不会做这样的事,我宁愿死,也不想她背叛自己的国家,你想用我们三个人换京城内几万人的性命,我也不答应。” 女王看向林氏,轻笑一声:“你不怕死,你就不为你这个小女儿想一想?她还这么小,就要为你们的大义做牺牲么?” 林氏:“你……” 林氏被说中痛处,她看着云娇,眼中似有不舍,又不知道如何跟云娇说。 “牛鼻子女人,你想错了,如果我姐姐不在这个世上,那我们也没什么必要活着,我们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用我们换京城老百姓的事,我姐姐做不出。” 云娇看着波斯女王的鼻钉,喊她牛鼻子女人。 这可把波斯女王气坏了,朝着云娇身上抽了两鞭子。 而云娇被打之后,连声都没吭一声,身上又开始冒血迹了,她瞪着波斯女王,一点也不害怕。 而城门上的沈云清则慌了神,又喊了句:“云娇!” 第三百一十八章:沈云清跳城墙 波斯女王似乎对沈云清的反应很满意,她停下手中的鞭子,饶有兴趣地说:“沈云清,本王没什么耐心等,你不早做决定,我便一下一下抽你的妹妹,我手中的鞭子可不是普通的鞭子,你这个可爱的妹妹可能挨不了多少下呢。” 城墙上的沈云清陷入了两难。 她不想娘和妹妹有事,但是为了救自己家人而不顾满京城内的百姓…… 难道她要做璃朝的罪人? 沈云清看向周旭:“周将军……” 周旭都没等她将话说完,便开口打断:“不行!沈云清,你怎么能这么自私,你搞清楚,你现在是一个将领,不再只是一个普通人,我选你做将领,不是让你只顾自己家人!” “将军,你以为我是想让你开城门?” 周旭侧眸,肃着脸反问:“难道不是么?” 沈云清没有吭声,她不想解释什么了。 而一旁的太子则问了句:“沈姑娘,你是不是想到什么办法了?” 沈云清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城墙边缘,她看着几丈高的城墙,原本恐高的她,此刻看着城墙下的林氏和云娇,心中升起无限的勇气。 她靠意念进入空间,找到了一根攀岩者的绳索,这种绳索能在坚硬的岩石壁上抓牢。 应该也能在城墙上抓牢吧。 她转过头看向太子,摇摇头:“抱歉,太子殿下,我没有什么好办法,我不能出卖璃朝,我、我不能答应她开城门,这道理我知道,但是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娘和我妹妹死在我眼皮子底下。” 说完,看向周旭,语气平静地说。 “周将军,我可能要辜负你的信任了。” 说完,便抬脚跨上城墙,一个翻身便跳了下去。 至少,在城墙上的众人看来,沈云清就是这样纵身一跃,要跳下城墙。 太子:“!!!” 周旭:“???” 二人同时冲向城墙边上,周旭速度更快,他一贯如常冷静的脸上,终于有一丝慌乱。 “沈云清!你怎么能如此想……不开?” 最后两个还没说完,便看见,沈云清像只壁虎一样,依靠着一根绳索,牢牢地趴在城墙上。 周旭原本有些怒气,看见沈云清的举动之后,瞬间明白了她要做什么,语气一转,朝一旁的士兵下命令:“弓箭手准备,掩护沈云清。” 说完,还责骂了沈云清一句:“麻烦你以后做什么决定的时候,先跟我们商量一下!” 沈云清苦笑,绳索抓得不牢,她必须快速往下滑,“周将军,我刚刚想说的,被你打断了。” 周旭:“……” 沈云清继续说:“周将军,如果我不能如愿救出我娘和我妹妹,我们沈家也应该算为国捐躯了吧?记得将抚恤银拨给我爹。” 她为了缓解气氛,故意提出抚恤银,实际上她根本不差二十两抚恤银。 太子则有些慌乱:“沈姑娘,你一定会平安回来的,你别忘了,阿峤还在容城等着你。” 沈云清一死,南宫峤还能在容城专心攻城吗?即使不会立刻赶回来,恐怕容城也无望了。 京城也没什么胜算了,指望几万苗疆军守住二十万白狄? 她一死,璃朝要大乱啊! 果然,听见南宫峤的名字,沈云清眼睛亮了一下,嘴角扯出一个微笑。 她此时已经滑到城墙底部了,朝太子喊了一句:“多谢太子殿下,我尽力吧。” 说完,便朝波斯女王的方向走去。 太子与周旭和一众将领,此刻只能全神戒备地看着底下的白狄军队,必要时刻帮助沈云清。 “你倒是很有勇气,敢单枪匹马来救人。”波斯女王坐在马背上,盯着眼前瘦小的沈云清。 她还不到马背高度,身子纤细,一身盔甲穿得贴身,没有带头盔,脸上沾满了泥土,眼窝处一圈青黑,显然因为战事没有睡好。 长长的头发被高高绑成一个马尾,用一根红色发带绑着,略微有些显眼。 她走到离军队五米远的地方停下,视线始终停留在一旁被绑着的三人身上。 可以看出,她很在意她的家人。 波斯女王心中窃喜,抓人抓对了。 只要将沈云清控制起来,京城攻破是迟早的事,到时候璃朝覆灭,她做了璃朝的王,不是想叫沈云清做什么就做什么? 只要有她的家人控制在手里,就足够了。 这么想着,越发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 沈云清一身轻松道:“你看,你逼我开城门,有用么?我有自己的办法出城门,我同样有自己的办法救人。还不如像我最开始说的那样,放了她们,我跟你们走。” 波斯女王像是听见什么大笑话一般,狂笑不止。 “哈哈哈哈哈,你想什么呢?你的家人这么大的筹码,我怎么可能说放就放?抓你不容易,想控制你更不容易!” “原来你打得是这个主意?”沈云清了然,随后无所谓般说了句:“既然如此,我就没什么好顾虑的了。” 只剩下拼了,要么成功逃脱,要么死在这里。 她朝林氏和云娇看去,温声道:“娘,云娇,你们不要害怕,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在一起。” 云娇咧着嘴,朝沈云清露出一个微笑:“姐姐,我不害怕,我跟着姐姐一点也不害怕。” 她身上全是脏污,有被鞭子抽出的血痕,还有被拖拽在地上的灰尘,可是她一点都不说疼。 沈云清很想上前将云娇抱在怀里。 她的妹妹,虽然平时调皮捣蛋,给教书先生下巴豆,带学堂里的学生上山掏鸟蛋,下池塘抓鱼摸莲藕,还到隔壁村子偷地瓜。 可是在关键时刻,她是那么懂事,一点也不给沈云清添加负担。 沈云清回报云娇一个微笑。 这看似温馨的场面,实则是沈云清在给自己做足准备。 她下城墙的时候,手上什么武器都没有,只能从空间里掏。 白狄的弯刀她见识过,波斯人常用的鞭子最好用利剑应对,长枪也行。 所以,在她有动作的瞬间,她手中突然多出一把长枪,直指看押林氏三人的士兵。 救人当然要目标明确,她教给三婶杨秀的那些招式,勉勉强强能护着三人。 波斯女王也立刻下令:“后退,别让她将人带走!弓箭手准备!” 第三百一十九章:双方混战 想要从这么多人手里救回林氏三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在沈云清与波斯女王谈话的间隙,周旭也带着一队人,悄悄打开城门准备出城迎战。 此刻,沈云清听到声音,朝后看去,有些惊讶:“周将军,你……” 周旭依旧面无表情,甚至连看都没看沈云清,“本将军只是出城迎战,你救你的人,我打我的仗,守城也不是一直缩在城内不出城迎战的。” 沈云清轻轻一笑。 这话说的,多少有点口是心非。 不过,她什么都没说,只回了个:“是!” 两方士兵对阵,都互相不知根知底。 苗疆处于璃朝的西南方,而白狄处于璃朝的北部,从无交集的两个部落,此刻因为璃朝的京都,汇聚至此。 不同的是,曾经与白狄一样是个独立国度的苗疆,此时已经归属于璃朝,替璃朝驱赶入侵者。 波斯女王看着周旭,狭长的眼尾一挑,语气似嘲讽:“周将军,你爹曾立誓不踏入中原半步,与璃朝有抢妹之仇,怎么?到你这里,就连你姑姑怎么死的都不管了?” 周旭眉心微皱,“啧”了一声,“你似乎很闲?管得很宽!你这么喜欢璃朝,找个璃朝男人嫁了便成,何必这么辛辛苦苦自己来抢?” 谁不知道,波斯女王的上位之路,不过是男人太渣,扶不起的阿斗,差点导致波斯灭亡,前国王无子,为了保住波斯,这个女人才弃了那个男子,自己当女王做主。 偏偏她从小向往璃朝,曾经的成人礼上便是立誓要嫁去璃朝。 此时周旭重提此事,无疑是在羞辱波斯女王。 只见她的脸色变了变,说不过便开打,一鞭子抽了过来,不过,她怎么可能是周旭的对手。 鞭子还没挨着周旭的边,便被周旭一个枪花缠住,直接将鞭子抽了过来。 波斯女王手中瞬间空了,她不敢再上前,吩咐底下的人:“你们愣着做什么?等着看笑话?” 就这样,白狄和波斯的联军,由最开始的攻城,变成两军在城外混战。 越混乱越好…… 沈云清可以趁着混乱,将林氏三人救出,只要将林氏三人救出,他们就撤退,然后丢出炸弹,让这些人见识见识炸弹的厉害。 这也是周旭与她达成的共识。 场面突然变得混乱不堪,沈云清朝着刚刚林氏的方向跑去,原本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她却跑得艰难。 时不时有对面士兵的刀砍向她,她不得不抽出手中的长枪,与军队厮杀起来。 随着士兵越来越多,刚刚还能看见林氏和云娇的衣服,此刻却连她们的影子都不见了。 “娘!云娇!三婶!” 沈云清挥着长枪,往敌方的军队方阵内部跑,此刻的她,已经离两军交界处很远了,却依旧没看见娘和云娇。 她不禁有些心慌起来。 战场上,士兵杀红了眼的时候,不要说是敌军,有时候连自己人都会杀。 娘和云娇她们,都没有松绑,毫无反抗能力的三个人,连躲的机会都没有。 她们会不会…… 思及此,沈云清的眼眶瞬间又湿润了,她怪自己太无用了,连自己的亲人都保护不好,当什么将军? 泪水模糊了双眼,沈云清此刻挥着枪乱砍,反正已经深入敌军内部了,除了自己都是敌军,她索性掏出了一枚炸弹,拉开引线往一旁丢去。 太拥挤,她无法将炸弹往更远的地方丢,只抛了一个弧度,在十几米远的地方炸了! 轰的一声响,那里倒下了一大片。 沈云清也被炸弹的冲击力冲得往一旁飞去几米。 她趴在地上,半晌才艰难地爬起来,身上有些痛,是摔到地上摩擦破了皮。 还好,没有被炸弹震伤。 她看见刚刚丢炸弹的那一块,空了许多,百来个白狄士兵,也有些波斯士兵,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 有些被炸得血肉模糊,有些被炸断了手臂,有些被炸断腿,这些都已经死了,还有些因为炸弹被震得飞到一边,此刻捂着胸口艰难吐着血。 而在前方冲锋陷阵的波斯女王,惊呆了。 沈云清看见,她惊愕地张大着嘴,显然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炸弹,竟然威力如此巨大。 而沈云清活动了下身子,没管波斯女王的反应。 她扔炸弹纯粹就是找不到林氏她们了,这些士兵又太多,阻碍了她找人的速度,索性扔个炸弹替自己开路。 有了这个便利之后,沈云清懒得拿长枪一个一个地杀,直接又从空间掏出一个炸弹,准备继续往前扔了开路。 “沈云清,我劝你不要再扔,否则她们就得死!” 一个声音从前方冒出,沈云清看过去,瞧着对面的那个人有点眼熟。 她闭着眼睛努力回想,再结合他的声音,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熟悉了。 此人不正是当初在阳城,宁王府上那个白狄的将领么? 沈云清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却记得他这个人。 她当时就是因为偷听了一些秘密,被他们追杀,然后逃到地窖遇见了南宫峤。 此刻他朝沈云清的方向走来,林氏云娇和杨秀三人被绑着,带到眼前。 沈云清收回手中的炸弹,引线也小心埋好,“你想怎样?” 白纪一脸笑嘻嘻,接过士兵手中的绳索,牵着林氏几人朝前走几步。 “和你做个交易!” 沈云清没有后退半分,戒备地问:“什么交易?” 白纪依旧是笑,这个笑看着很假:“你不是想救她们么?拿你自己来换。” 他又朝前半分,扯着林氏她们也跟着往前踏了几步。 沈云清依旧没有动,她看向林氏,嘴角溢着血,脸上被划了一刀,身上也是血渍斑斑,衣服因为被拖拽而破了几个动。 沈云清抬眼看到林氏的眼神里盛满了担忧,她没有吭声,却轻微地摇着头。 云清,不要啊…… 沈云清似乎听到了林氏的心声,她说:我不想这样被救,如果我们非要有人牺牲,我希望是我,你……还有更好的未来,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沈云清用眼神跟她交流:没了你们,我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有什么意思?救出你们,我一个人更好脱身。 她们两人只是一个简单的眼神交流,一旁的白纪却一脚踢在林氏的膝弯处,林氏受力不均,往前扑着跪倒在地上。 白纪语气不耐道:“赶紧做决定,我没那么多时间给你们商量。” 第三百二十章:南宫峤归来 “娘!” 沈云清急呼一声,随后朝白纪说道:“我答应,你快放了她们。” 有林氏几人在,她没办法毫无顾忌地扔炸弹,如果能换得林氏她们平安,她就可以放心大开杀戒了。 白纪得到沈云清的答复,心情大好,假笑也变得有几分真。 “这不就对了,我们抓这个没用的人,也没什么用,你可是个人才,为谁效力不是效力,璃朝的皇帝可不像我们这般重视你,你只要跟着我们回白狄,保证你享受亲王级别的待遇。” 他这番劝降的话,说得一点诚意也没有。 沈云清也跟着敷衍道:“你说话算话?你能代表你们国王给我承诺?” 白纪笑道:“自然能!” “那好,我跟你们回去。” 林氏在一旁急呼出声:“云清,你不要答应,你难道不要我们了么?” 沈云清皱眉,朝林氏递过去一个眼神。 一旁的云娇扯住林氏,开口道:“娘,我们先保命要紧。” 她说完,还调皮地朝沈云清回了个眼神。 沈云清:“……” 这个机灵鬼,不愧是她的妹妹,一下子就读懂了自己的心思。 达成协议之后,白纪命人给林氏三人解绑。 似乎在解开三人的瞬间,白纪身旁的人就上前来绑沈云清,沈云清往后退一步:“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白纪解释道:“没办法,你太强大,不确定因素太多。” 沈云清指着林氏:“她们还没安全回到那边。” 白纪瞬间变脸:“那关我什么事,我答应放了她们,又不能保证她们的安全,她们在回去的路上遭遇什么不测,只能说是她们倒霉,既然你这么不放心她们,不如就让她们跟着你一起,回白狄?” 他这话说得当真不要脸。 看来他压根就没打算放人。 沈云清护在林氏云娇前面,将她们三人拦在身后:“我看你们谁敢?” 说这话的时候,手里已经掏出了一个炸弹。 毕竟刚刚战场上见识了一次,这个炸弹的威力。 此时沈云清又掏出来,围着的士兵轰然散开,生怕被炸弹炸死。 而一旁的白纪则看准了沈云清的心思,朝手底下的士兵说:“不要慌张,她不敢炸,她的亲人还在这里,炸了岂不是会将自己人炸死?她只是吓唬你们罢了,不要怕,抓住她,我要活的,连同她的亲人一起,捉回去!” 此命令一出,士兵们又一窝蜂地冲上来。 沈云清冷哼一声:“你果然没打算放人。” 白纪笑得更大声了,他似乎认为沈云清太单纯了,“放了她们,你怎么安心替白狄做事?只有将她们牢牢捏在手里,你才会老老实实听话。” 沈云清将炸弹收起来,掏出长枪:“那就开始吧!” 白纪说对了,有林氏她们在,她不敢扔炸弹,万一将她们炸伤了怎么办? 就只能拼武力了。 沈云清拉开架势,准备与白狄进行一场殊死搏斗。 这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救兵来了,战神来了。” 听到救兵两个字,沈云清还以为是白狄的救兵,心里暗道一声糟糕,可是听到战神两个字,她心中下意识想起南宫峤。 会是他吗? 他回来了? 可是他不是在容城吗? 相隔千里,怎么可能说回来就回来? 虽然心中有许多的疑问,沈云清还是下意识伸长脖子,往远处望去。 而对面的白纪在听到“战神”二字时,也是神色一顿,朝不远处望去,这不望不知道,一望吓一跳。 沈云清在看第二眼的时候,心就落到了实处。 远处,白狄和波斯联军的背后,是云林军。 云林军的旗帜那么醒目,任谁看了一眼,都不会怀疑。 而军队最前方,穿着黑色盔甲,手拿一杆长枪注目望来的,不是南宫峤还是谁? 他似乎在茫茫士兵中寻找着什么,眼神一扫而过,最后定格在白纪这个方向。 相隔几百米,中间隔着几万士兵,而且沈云清被白狄士兵团团包围着,他还是一眼就望见了沈云清。 正所谓,茫茫人海中,第一眼便是你。 云林军也不跟这些白狄士兵讲客气,一到战场,便加入了战斗,根本不给白狄士兵反应的机会。 而璃朝这边的苗疆军,因为有了云林军的助力,士气大涨,杀起敌人来,毫不手软。 而南宫峤用长枪拍了一下马背,随后一路横扫过来,路过之处,士兵全部被掀翻在地。 犹如进入无人之境,南宫峤不过半分钟的时间,就策马来到沈云清的面前。 他在沈云清面前勒住马缰绳,眼神定格在沈云清身上,半晌之后才说:“你瘦了。” 说完,他翻身下马,来到沈云清面前,伸出手替她整理鬓边的碎发:“我们回家!” 沈云清仰着头,似乎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有许多的问题想问。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路上走了多久?他走了容城那边怎么办? 可是,最后,却什么都说不出口,只定定地望着眼前人,伸手去触摸他的脸。似乎想确认是不是真的。 “怎么?不认得我了?还是我在边境呆了一年,憔悴了,你嫌弃了?” 沈云清“扑哧”一笑,笑中带泪,点点头:“确实老了许多,成糟老头子了。” 此时的形势,容不得他们说腻歪话,南宫峤转身,将沈云清和林氏三人都护在身后。 “白大人,对璃朝这么感兴趣,可以搬来京城小住。不多说,我南宫峤一处院子的钱还是有的。” 白纪刚刚一直挂在嘴边的假笑也没有了,他脸色有些难看,对于南宫峤的出现,多少有些心里没底。 就连南宫峤到底带了多少云林军来,谁都不知道。 这人怎么能神出鬼没的出现呢? “没什么好说的,你南宫峤来了又怎样,别忘了当初容城一战,你也曾是我的手下败将,我不怕你。” 南宫峤轻飘飘一句:“容城一战,你到底如何胜的,我们心知肚明。” 他说完,将马的缰绳交给朝沈云清,低声说:“先带着你娘她们回城内去。” 沈云清接过缰绳点点头。 这个时候,确实先保证了娘和云娇的安全之后,才好心无旁骛地加入战斗。 “好,等我将她们送回去了,我再来找你。” 南宫峤会心一笑:“看清楚我头盔上的荷花模具。” 第三百二十一章:来见你,自然要用跑的 沈云清这才发现,南宫峤的头盔上面,立着一个荷花形状的模具。 颜色与头盔相近,不仔细看都没发现。 她看了一眼,点点头,“记住了。” 随后便将林氏云娇抱上马背,这匹马是南宫峤的坐骑,相伴多年,非常通人性。 它在等林氏等人坐稳的时候,随时避开敌人的砍杀。 等沈云清来拉杨秀的时候,杨秀避开了。 沈云清:“三婶?” 杨秀:“坐不下了,你带着你娘和你妹妹先走吧!” 沈云清二话不说,上前一步抓过杨秀的手臂,一个托举的动作,便将她扶上了马背。 一匹马坐三个人有些挤,不过好在云娇是小孩子。 “三婶,下次再说这样的话,就别怪我是小辈对你发脾气!” 沈云清说完这句话,便拉着马朝前方走去。 有南宫峤替她挡着,她犹如进入无人之境,很快便将林氏三人送进了城里,并拜托太子派几个人看着她们。 沈云清不敢再将她们送回荷花村了,说不定此时荷花村内早就被波斯武女监控了。 这场战什么时候结束,林氏她们什么时候回家。 沈云清送完人,很快便出了城门,路过周旭身旁时,连跟周旭打个招呼的时间都没有,飞奔向不远处的战场。 周旭看着无论走到哪都是中心人物的南宫峤,心中叹了口气。 姑姑可不是这种张扬的性子,多半是随了他爹宣阳侯! 沈云清看着人群堆里唯一一个头顶着荷花模具的南宫峤,嘴角就不自觉地上扬。 她骑着南宫峤的马,快速朝南宫峤跑去。 就好像那是她这一生最终极的目标,她要和他一起并肩作战。 南宫峤的功夫进步厉害,此时周围的白狄士兵已经无法靠近他了,现在再加上一个沈云清,而且沈云清手里有让人可怕的炸弹。 围着他的士兵,眼神中全是恐惧。 沈云清刚到南宫峤的身边,她翻身下马,朝南宫峤看去。 南宫峤:“来了?这么快?” 沈云清手中同样握着一杆长枪,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来见你,自然是要用跑的。” 说完这句话,她便看见南宫峤身子微顿了下,低眉敛目地偷笑。 有了南宫峤和云林军的加持,这场战谁胜谁负,其实早就有了定数。 不过白纪和波斯女王不甘心罢了。 他们筹谋许久,集结了二十万大军,就等着这一次全力一搏,可最后还是出现变故。 白纪想不通,明明在容城攻城的南宫峤,怎么突然就出现在京城城门口了呢? 他朝南宫峤高声喊道:“南宫将军,好久不见。” 南宫峤嘴角拉平,只瞄了一眼白纪,语气没有温度地回了句,“白将军,明明不久之前我们见过的,何来的好久不见?容城满足不了你了么?竟然跑到京城来了?” 白纪脸上又出现了那种常见的假笑,“呵呵呵,南宫将军说笑了,商人不会嫌钱多,同样,一个国家的领导者,不会嫌领地面积过大。” 沈云清白了他一眼,能把贪心说得这么新奇,也是脸皮够厚。 只听白纪继续问道:“南宫将军不是在容城么?怎么突然跑来京城了,你走了,就不怕容城真的成了我白狄的?” 这话也是沈云清想问的,她将视线移到身旁的南宫峤身上,侧过头望向身旁的人,等着他的回答。 南宫峤依旧是不打算跟白纪细说的样子,敷衍道:“这个就不劳白大人费心,容城,我一定会抢回来,京城你也别想染指。” 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 然后便是开打了。 这一战打了两天两夜,即便有沈云清的炸弹相助,二十万人马,也不是说炸翻就能炸翻。 而且两方士兵混战在一起,贸然使用炸弹,也会误伤自己人。 沈云清始终和南宫峤一起,带着云林军与周旭的苗疆军,将白狄波斯联军团团包围住。 京城外很快便血流成河,倒下的士兵叠在一起,成了一个小山堆。 第三日下午,白狄宣布投降,带着所剩不多的残余部队,从京城往北的方向撤退。 他们的旗帜早就不见了,士兵们纷纷丢掉手中的武器,仓皇逃窜,唯恐沈云清丢一个炸弹过来,他们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波斯女王原本还犟着要战死沙场,见白纪带着白狄人跑得比兔子还快,随后也骂骂咧咧地跟着跑了。 云林军中有人开始欢呼:“赢了!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他们脸上身上全是血迹,分不清到底是他们的,还是敌人的,不过脸上的笑容是真的。 沈云清看着他们的笑容,也被感染了,嘴角不自觉地跟着扬起,还没缓过神来,就被一个坚硬的怀抱抱住。 是南宫峤。 他穿着盔甲,俯下身环抱住沈云清,“抱一下!” 语气温柔,却不容拒绝。 而沈云清安安静静地,由他抱着,两人身上都穿着盔甲,南宫峤肩膀上的甲片,甚至硌得她下巴生疼生疼。 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推开他,过了一会,沈云清抬起手,环住了南宫峤的腰。 两人就这样,旁若无人地拥抱了半柱香的时间。 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也不想开口说话,不想破坏这美好的瞬间。 一旁的云林军都很识趣的不吭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战争完毕,自然该清扫战场了。 此次战场特殊,就在京城城门外,为了防止尸体腐烂滋生细菌,带来疫病,必须尽早掩埋这些尸体。 两方军士都死伤众多,尤其以白狄士兵为主。 南宫峤手底下的将士拿不准主意,白狄士兵到底是土埋还是直接烧了。 可是,此时将军似乎没时间管他们。 带头的将军只好去询问苗疆军统领周旭周将军,据说和自家将军是表兄弟关系? “周将军,这些尸体是挖个坑埋了还是直接用火烧?” 周旭不咸不淡地瞟了一眼,“问你们将军!问我干什么,关我什么事?” “……” 云林军将士悻悻往回走,各自商量着:“要不用火烧吧,挖坑得挖十几个坑呢。” “要不还是问问将军吧?” “你没见将军正忙着呢?你敢去打扰他和沈姑娘,你找死呢?” 第三百二十二章:啊!毁灭吧…… 南宫峤此刻就只有眼前的沈云清,其他外界的任何声音他都听不见,应该说是选择性没听见。 也不知过了多久,周旭走到一旁,喊了句:“抱够了吧?该打扫战场了!” 他的声音让人无法忽视,沈云清松开手,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 而南宫峤依旧没有松手,只是抬起头看着周旭,半晌之后,从嘴里蹦出一句话,“我劝表哥还是早点成家比较好。” 沈云清:“???” 阿峤对周旭说这么讨打的话?她看见周旭原本就黑着的脸,此刻更黑了。 他说:“阿峤什么时候这么牙尖嘴利了?还管起我的终身大事了?你舅舅都不敢催我。” 沈云清看着这两人之间火药味十足,生怕一言不合,抄起手里的长枪打起来。 便扯开南宫峤的手,准备在二人之间调解一番,哪知还没走半步,便被南宫峤一把扯着往后藏。 “你少跟他接触,他这人不懂怜香惜玉,拿女子当男子使。” 谁知道,对面的周旭却抢先一步对沈云清说:“沈将军,别忘了你的职位,过来!我们要整队了。” 南宫峤一头雾水地回头看着沈云清,“沈将军?你什么职位?” 沈云清有点两难,“我……” 周旭则一副添油加醋的样子,“她现在是我的左将军,自然要听从我的命令,阿峤,你是将军,应该知道,将士首先要听谁的话吧?” 沈云清已经不想说任何话了,这俩不是表兄弟吗?怎么一见面就一股火药味?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啊……毁灭吧! 沈云清捂着脸,她已经不想去看南宫峤的脸了…… 不过,预想的两人干架的场面没有发生,南宫峤走过去,右手搭在周旭的肩膀上,很一本正经地说了句:“表哥,你眼光不错,云清很厉害,你选她做你的左将军,赚了,不过呢,沈左将军的家属回来了,得批三天假!” 沈云清听得嘴角抽抽,阿峤还能这样给自己台阶下? 不过,两人倒也没真的打起来。 周旭难得一笑,无奈地摇摇头,“准了。” 说完,看了看周围正在清扫战场的士兵们,又说:“现在你可以安排他们做事了么?” 南宫峤与周旭相视一笑,随后两人拳头对拳头击了一下,算是将刚刚的事情翻篇了。 周旭:“几年不见,你都这么高了,你舅舅很想你,什么时候再回去一次?” 南宫峤:“你都说了几年不见了,我自然会长,倒是表哥,一点样子没长啊,还是老样子。” 周旭佯装生气,“我都这样了,你就别损我了,走,我们去清点战利品。” “这可是我们表兄二人难得一次联手,值得庆祝……” 两人朝前方战场走去,声音越来越远,将沈云清丢在原地。 不过沈云清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她要将林氏云娇和杨秀安顿好。 …… 荷花村果然被波斯人控制起来,沈云清带着林氏赶回去的时候,村民们都被关在学堂里面。 个个被堵着嘴,用麻绳绑在一起。 沈云清推开门的时候,里面一股臭味扑面而来。 这些村民被波斯人关在这里,没吃没喝三天,加上天气炎热,排出的污秽物和着身上的汗水。 那感觉,一言难尽。 好在这场战沈云清她们胜利了,波斯人没来得及对荷花村下手,便撤离了。 村民们见到沈云清的时候,热泪盈眶,一个劲地朝门口挪动着身体。 “福伯,甘叔,你们还好吗?” 沈云清上前给他们解绑,林氏和杨秀也上前帮忙。 张大福嘴里的布被拿掉,他看见林氏几人都好好的,“沈家二媳妇,你们、你们都没事?” 当初林氏云娇和杨秀被波斯那些武女抓走的时候,张大福以为她们凶多吉少,急得要跑进城区找沈云清。 他们也只大概知道,沈云清在一个军队里,至于哪个军队,军队具体位置在哪,他们是一概不知。 即便如此,张大福也不想眼睁睁看着林氏她们被害。 可是,他们还来不及走出荷花村,就被一群波斯武女围住了,然后武女把他们押着关进学堂,全部绑在一起。 这些波斯武女,和当初那些进攻南安村白狄士兵的一样,又做着同样的勾当。 他们将荷花村的村民全部驱赶到学堂之后,便开始一家一家地搜罗物资。 整个荷花村差不多被洗劫一空。 正当波斯武女搜完,准备一把火将荷花村烧了的时候,京城那边出现异样。 波斯和白狄联军退军了! 波斯女王直接弃了她们跑走了,这些武女这才放下手中的火把,各自逃命去了。 就这样,荷花村的村民才得以逃过一劫。 林氏点点头,“福伯,我们没事,快起来,我们云清出息了,能上阵杀敌了……” 她被安全送进城内之后,就爬上城墙看沈云清,看见沈云清已经能独当一面,与几位将军一同杀敌,她心里无比欣慰。 “娘……”沈云清打断。 现在可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等所有村民松绑,沈云清吩咐他们,各自回家看看自家都少了什么东西,她还要赶回军营。 既然领了左将军的头衔,就应该服从军队制度。 “我不能呆太久,三婶,你还是和之前一样,带着福伯三叔他们,整顿一下村里的事务,今年荷花马上就开了,荷花坞不知道还能不能像去年那样,依靠门票费赚钱,皇上因为白狄攻城的事,应该不会过来了,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 杨秀拍拍沈云清的后背,“你放心吧,这些事我都清楚,你去吧,我们云清厉害,一下子就当上将军了,比你爹强。” 要知道一个农户,从征兵入伍到当上将军,有些人穷奇一辈子,都是不可能的事。 战场上,讲究的是实力,谁厉害,从一堆人中杀出重围。 这就是战功,就能得到认可。 她爹沈牧,入伍五年,也不过是一个校尉,这一次没有跟着南宫峤回来,应该还在容城。 第三百二十三章:伤兵所截肢 沈云清回到军营的时候,城外的战场已经被清扫干净,连一丝血迹都看不出。 就像这里从来就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没有人因此丧命,没有人被投石机砸中从城墙上掉下来。 也没有人被炸弹炸中,整个人直接四分五裂,连一块好的尸首都找不到。 战争是残酷的,可是战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和平。 沈云清回了自己的营帐,将长枪搁在案桌上。 夜已深,军营里只剩巡逻的士兵在走来走去,她回来的时候没看见南宫峤,估计是开会去了,或者被皇上叫走了。 沈云清此时还睡不着,她想了想,脱下盔甲,摘下头盔,朝伤兵所走去。 此次战役,白狄和波斯联军死伤共计十三万人,璃朝这边,南宫峤的云林军加上周旭的苗疆军共计死伤三万人。 这算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守城战,却是有史以来死伤数目最小的一次战役。 这其中当属沈云清的炸弹功劳最大。 但是不管如何,三万人里,死了六成,剩下的四成便是伤患。 沈云清走进伤兵所的时候,面对里面的情景,还是有一些生理不适。 她心中一阵翻滚,有些控制不住想吐,毕竟伤患们有些被砍断两只手臂,有些被砍断一只脚,有些没了眼睛,整个眼窝空洞,还有些被削掉了一块头颅。 一个个躺在地上,脸上表情痛苦,白色的纱布也止不住鲜血一直流。 沈云清忍了许久,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 这些都是外伤,她的空间商城里,有许许多多治外伤的药,甚至还有麻醉剂。 都比璃朝军医手上的药要好用得多。 她进了空间,掏出一大包止血的,消炎的,还有麻醉剂来到军医身旁。 军医此时正准备给一个士兵截肢,他的小腿因为被投石机投中,里面整个骨头已经碎成渣渣了,而且瘀血出不来,导致整个小腿已经肿得比大腿还粗。 “军医,他这小腿……”沈云清上前问。 军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要截肢。” 而那名伤兵则不甘心地问:“军医,不截肢行不行?我被截肢了,以后就上不了战场了,只能回家了。” 沈云清听后,对这位士兵肃然起敬,没想到璃朝有这么多肯上战场的士兵。 哪知他下一句说道:“光靠朝廷的那些抚恤金,我一家后半辈子得喝西北风。” 沈云清汗颜,说来说去,都是为了那点钱,才那么拼命! 军医摇摇头,“不行,你小腿骨头已经坏死,不截肢将影响到大腿。” 那名士兵原本都用手肘撑着勉强坐起来,此刻见军医这么说,颓然躺下,生无可恋地盯着营帐顶端。 沈云清将手中的麻醉剂递给军医,“这是麻药,能帮他缓解痛苦,这些止血和缓解伤口感染的,军医你看,能用的上么?” 军医听闻喜道:“用得上,用得上,现在军营里正缺这些东西,沈将军正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他说完,便毫不客气地一股脑拿过沈云清手中的东西,他拿起一瓶问道:“这个是什么?” 沈云清:“麻醉剂,也就是麻药。” 这种比较大的截肢手术,通常都需要打全麻,不然士兵肯定受不住疼痛,到时候影响截肢手术会更麻烦。 她接着从药箱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输液针管,根据以前自己给自己治伤的经验,小心翼翼地将麻醉剂全部吸入针管,然后将针管里的麻醉剂输入吊瓶内。 营帐边上就有许多挂杂物的挂钩,沈云清直接将吊瓶挂上去,另一头直接拔开针管,学着医院护士的样子,给这个伤兵注射。 古代的人哪里见过这些,包括军医在内,伤兵所里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沈云清。 边上的士兵更是吓得结结巴巴,“将军,你你你、你这是要做什么?” 对于未知事物,总有些恐惧心理。 沈云清笑笑,轻声安抚道:“给你打麻醉,这样你截肢的时候,就没有任何感觉,不会觉得痛了,等你睡一觉醒来,截肢已经完成了。” 士兵担忧地问了句:“我会不会睡了就直接醒不过来了?” 沈云清乐了,“说什么呢?我难道还会害你们不成?” 她将注射器针管扒开,开始仔细找士兵手上的血管。 而一旁的军医则已经完全呆住了,他是太医院的太医,被分拨到战场上来医治伤患。 从医生涯大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麻醉方式。 以前他们都是熬一些简单的麻药,给病人喝下或者涂抹在局部,也只能缓解疼痛,根本做不到病人完全没有知觉。 什么麻药这么厉害? “沈将军学过医术?”军医半信半疑地问了句。 沈云清眼也不抬地说:“学过一点,简单的外伤还是懂一些,对一些内症就没办法啦。” 军医嘴角抽抽,忽然觉得眼前的女子形象又高大了几分。 他刚开始只知道对方是个农女,突然有一天,被周将军破格提拔成为左将军。 然后看着她拿着炸弹对着白狄士兵狂轰滥炸。 现在她居然还会治病救人? 这世上是不是就没有她不会的事? 军医愣在原地,都忘记自己要干什么了,便见沈云清已经做好初级准备,那个极细小的针管插入士兵的手臂,她慢慢松开输液管的管子。 吊瓶内的液体正匀速地往下滴。 “好了,军医,你可以开始了。” 还没等军医反应过来,刚刚还哭喊着不想截肢的士兵,此刻已经睡过去了。 军医:“……” 他要干什么来着?哦,他要给这个伤兵截肢,刚刚一直担心截肢的时候士兵乱动怎么办? 而现在士兵已经睡得很沉,他拿起截肢专用的刀,直接递给了沈云清。 沈云清:“???” 军医:“我看沈将军无所不能,不如这个截肢手术你来做?” 沈云清连连摆手,婉拒道:“不不不,这个我不行,我怕血,还是军医您来吧,我替您打下手。” 她怕她手抖,截肢像截的刀口不平整,甚至截一半截不下去怎么办? 军医:“沈将军莫不是开玩笑吧?一个将军怎么会怕血?我看你刚刚在战场上很勇敢。” 沈云清解释,“战场上跟这个不一样,这个直面这么多的鲜血,我真的有点受不住,军医赶紧开始吧,不然麻醉剂药效过了,他就该醒过来了。” 听她这么说,军医才拿起手中的刀,往伤兵的膝盖处招呼。 …………………………………… 第三百二十四章:耳鬓厮磨 两个时辰后,截肢手术终于完成了,而麻醉剂的药效还没过。 军医有些忐忑,他问沈云清:“他能醒吗?会不会……” 沈云清熟练地将伤兵手臂上的针管拔下,小心地将输液管收好,“肯定能醒啊,这是麻药的药效还没过呢,等天亮就好了。” 她抬头看了眼伤兵所营帐内,大部分伤势不是很严重的士兵,此刻都已经睡着了,只有部分伤得太重的士兵,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此刻已是后半夜了,给伤兵治疗不急在这一时。 沈云清收起药箱,递给军医,“这个你拿着,里面的药我分类归好了,明天我再来。” “好好好,已经很晚了,沈将军先去休息。” 军医得到沈云清的帮助,算是对她彻底改观了。 他巴不得沈云清天天来伤兵所。 伤兵所在军营角落处,沈云清的营帐在主帐旁,相隔几百米远。 沈云清揉揉发酸的胳膊手臂,医生这个职业真的,比做任何事都累。 因为要非常非常仔细,非常非常耐心,处理伤口不能有半点马虎。 整个过程下来,沈云清觉得比上战场杀敌更累。 营地里只燃着几处火堆,营帐内也是黑漆漆的一片,沈云清懒得燃灯,靠着感觉走向营帐内那张床。 她可能真的是累极了,周身五感灵敏度下降,连营帐内多了一个人都没发觉。 那人就坐在进门处的案桌上,没有点灯,就这样盘腿安安静静地坐着。 直到沈云清进来,他才睁开眼看向她。 不过沈云清并没有发现他,她随手将外衣脱了扔在一边,朝床边走去,下一秒,她被一个结实宽厚的手臂环抱住。 “谁?” 沈云清的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可是,没等她转过头看清来人是谁,她就通过那股熟悉的味道,知道是谁了。 她放松下来,任由南宫峤抱着,头还故意歪向一侧,与南宫峤的下巴碰撞,摩擦在一处。 有点耳鬓厮磨的感觉。 “怎么这么晚?”南宫峤问。 他的声音有些嘶哑,能听得出已是属于疲劳过度。 沈云清转过身,面对南宫峤,仰起头看向他,营帐内光线昏暗,她甚至看不清南宫峤脸的轮廓,只能伸出手去摸他的脸。 “我去伤兵所了。”她接着说:“你怎么瘦那么多?” 南宫峤抬起手握住沈云清的手腕,“你不也是,都没好好照顾自己。” 然后,沈云清踮起脚,用双手环住南宫峤的脖子,迫使他低下头,两人就这样额头抵着额头。 两人身高差距太大,这个拥抱的姿势,沈云清必须极力仰着头,而南宫峤则得弯腰俯下身。 “连抱都这么费力!”南宫峤吐槽了一句。 下一秒,沈云清便觉得,有一双手掐着自己的腰,用力抬高,她双脚便离地了。 原来是南宫峤把她抱着放在案桌上了。 这下两人终于差不多高了。 进营帐这么久,沈云清基本已经适应了黑暗,借助外面的火光,依稀可以看见南宫峤的脸。 想起白天自己的心中的疑问,沈云清还是直接问了出来。 “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京城,容城那边怎么办?” 南宫峤掐着她腰的手没有放下,轻笑一声,不答反问:“我的荷包收到了么?” “嗯,收到了。” 南宫峤:“没有打开看看?” 沈云清:“看了呀,有惊喜,是什么惊喜?我到现在没看见你说的惊喜。” 她有些埋怨的语气,话刚说完,嘴唇就被某个东西盖住。 她睁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桃花眼,一时愣了神。 眼尾的血痣在黑暗里都那么醒目,这让沈云清有些沉迷于此。 感觉到嘴唇上的温度后,沈云清突然就不敢有任何动作了,环住南宫峤脖子的手自然下滑到他胸口。 然后又被南宫峤抓住,往他脖子上挂。 “抱紧了……” 南宫峤只隔开一瞬,有些命令的说道。 估计觉得吻得还不过瘾,南宫峤说完这句话,又把沈云清抱得更紧了,像要把她揉进他的身体里。 沈云清被抱得有些喘不上气,加之嘴唇被堵着,一时有些缺氧,整个人软软地挂在南宫峤身上。 两人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周身温度瞬间上升,空气都像停止一般,沈云清此刻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只能听见两人心跳的声音…… 咚、咚、咚、 一下一下,无限放大…… 营帐外巡逻的士兵刚好走到这里。 “沈将军回来了吗?” “不知道,她去伤兵所了吧?” “不是回来了吗?怎么了,你有事找她?” “也没有……算了算了,走吧,还得巡逻呢!” 几句闲聊的声音从营帐外飘过,将沈云清的理智拉回来。 她强行推开南宫峤,将手放在他的胸口,两人之间隔开一点距离。 沈云清刚刚的问题,一个都没有得到回应。 南宫峤:“就是这个!” 沈云清:“啊?你说什么?” “我说的惊喜,就是我,难道我还不能算是惊喜?” 沈云清懵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刚刚问题问到哪了,随后嘴角微勾,无声地笑了起来。 南宫峤没得到她的回答,不甘心地又问了遍:“你笑什么,我不是么?” 沈云清点头,“是,你当然是,只是这个惊喜迟到了一个月呢!” 两个抱在一起,这个姿势说话,都有些费力。 沈云清干脆松开他,将他拉着跟自己并排靠在案桌旁。 南宫峤这才解释说:“不迟,我当时基本上算准了,白纪会在这个时候攻城。” 沈云清讶然,“你怎么知道?” 南宫峤笑笑,“身为云林军主将,如果不能对敌人的动向一清二楚,还怎么打胜仗呢。” 沈云清很难不赞同,“也是。所以……你从一个月前,就已经计划回京城了?” 南宫峤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那皇上知道吗?”沈云清问,古代不是戍边将领,无诏不得回京吗? 南宫峤摇摇头,所以我刚刚进宫请罪去了。 沈云清:“皇上怎么说?” 南宫峤无奈皱眉,宠溺地往沈云清的额头上敲了一下,“能怎么说,功过相抵,我不回京,京城会很危险,我这算是先斩后奏,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道理懂不懂?” 沈云清摸摸额头,“哦……” 第三百二十五章:你是我穷奇一生的幸运 “那容城那边怎么办?”沈云清又问。 南宫峤回:“你爹在呢,再说,是容城重要还是京城重要?容城我们暂时还没抢回来,有个将军看着出不了乱子。” 沈云清点点头,“我爹还好吧!” “很好,你放心,我答应你一定将他平安地带回来。” 话刚说完,人又贴了上来,一把将沈云清抱着放在他腿上。 这个姿势有点暧昧,沈云清搂着他的脖子防止自己掉下去,突然就不敢乱动了。 “你怎么又……” 话还没问完,嘴又被堵住了。 这一次不像上次那般浅尝辄止,南宫峤明显有些急躁,他将软|舌探入沈云清的口中,用力地吮|吸着沈云清的味道,口齿含糊不清道:“已经很晚了,不要浪费时间了。” 为什么他说浪费时间呢?沈云清有些不解。 可是南宫峤急促的呼吸声扑面而来,让沈云清无法思考,只能配合着他,一下一下轻柔地回应。 原本环在她肩膀上的手,开始往下,从她的脊背往下,再往下,来到她的腰际,轻柔地抚摸着。 沈云清在刚进来的时候,已经将外衣脱了,此刻身上只有一件中衣,透过衣服,她甚至能感受到南宫峤掌心的温度。 炽热难耐…… 没多久,那只手似乎不满足于在衣服上来回抚摸,沈云清听见绳带抽拉的声音。 “你……” 沈云清勉强拉回思绪,嘴唇被迫分开,中间拉出很长的一条银丝。 她看见南宫峤填满欲|望的双眼,和额头冒出的汗珠滑落脸庞。 然后,便听见南宫峤哑着声音,呢喃道:“云清,我、我……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他将一旁沈云清的外衣拿起,替她披上。 他们二人,连定亲仪式都没有,他答应的,收复容城就来娶她,也没有兑现。 怎么敢奢求这么多呢? 回来一趟能抱一抱,就知足了。 勉强忍住心中的渴望之后,南宫峤的神色平静了许多,他伸手将刚刚抽散的衣带绑了回去,并且和着外衣,就这样将沈云清抱到床上,替她盖好被子。 “早点睡!” 南宫峤舍不得,又怕自己忍不住,在床边坐了一会,想起身离开。 却被床上的沈云清拉住了手,“你……可以留下吗?” 她第一次面对这样的事,有些羞涩,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她此刻,的的确确希望南宫峤能留下来。 南宫峤又坐回床边,“你说什么?” 沈云清掀开被子,直接坐了起来,她将外衣脱了,露出里面的中衣,然后衣带一抽,整个中衣从她肩头滑落。 这一下,换南宫峤呆住了,“你……” 沈云清做了许久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足勇气踏出这一步,不等南宫峤问完,跪起身子抱住南宫峤,用自己的嘴唇贴了上去。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吻南宫峤。 她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两人舒服,牙齿与牙齿碰撞在一起,她觉得她似乎咬到南宫峤的嘴皮了,一股腥甜味滑进她嘴里。 “我是不是咬到你了?”沈云清问。 得到沈云清的回应后,南宫峤回给她的,是更加热烈的吻和拥抱。 他搂得更紧了右手拖着沈云清的后脑勺,左手摩挲在她的腰部,下一秒,手便从腰侧探进去。 沈云清怕痒,感觉到带着薄茧的手触摸到她的肌肤,她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腰肢。 可是这个动作,却像是挑逗,让南宫峤心中升起一股火。 “不要说话,专心点。”南宫峤动作不停,命令她。 可是,这个时候,沈云清已经由刚刚的主动又变回被动了…… 因为南宫峤怕她冷着,抱着她往被子里躺。 黑暗里,沈云清听见一阵解衣带的声音,她突然就紧张起来,拉起被子将自己整个人盖住了,连头都蒙在被子里。 从没有这样与人同睡一个被窝,她觉得自己半边脸都要烧起来了。 现在后悔来得及吗?可是,她又想与他亲密。 她朝思暮想了一年的人,她想要他,她也想将自己给他,应该不用分时间场合吧? 脑子里一片混沌,没多久,她就被一个宽厚的怀抱抱住。 南宫峤是连被子一起抱着她,像是亲不够一样,就这样抱着,嘴唇又压了过来。 南宫峤在这方面属于行动派,过于认真专注,不太会开口说话。 沈云清想缓解缓解尴尬的情形,“你冷不冷?” 说完,便听见南宫峤轻笑一声,“你是不是傻,现在都夏季了,怎么会冷?” 然后他看见沈云清整个人躲在被子里,便伸手将被子掀开一点,将她的头露出来,“你怕冷?” 沈云清摇摇头。 “那你盖那么严实!” 沈云清:“我……” 不等她解释,南宫峤掀开被子躺了进来,一只手便将她拉进怀里,“其实我还真有点冷。” 冷吗? 他身上明明烫得要死! 南宫峤一个翻身,俯身看着沈云清,他伸出右手将沈云清脸侧的碎发拨到耳后,问了句:“你做好准备了吗?” “……” 这要她怎么回答? 刚刚她要他留下来,不就是已经给了暗示么?他怎么还问呢? 南宫峤又问:“我可以吗?” “……” 南宫峤原本兴致勃勃的脸上,神采又暗淡一分,“你……这是还没准备好?那……要不,算了?” 沈云清:“???”我们都坦诚相见了,还这样算了? 算什么算? 沈云清欺身上前,将南宫峤抱紧,“我早就准备好了,我想要你,来吧,你好磨叽……” 可能最后一句“磨叽”刺激到南宫峤了,沈云清话没说完,就被南宫峤堵回去了。 他的动作霸道又温柔,抚上沈云清的每一寸肌肤,力道都恰到好处。 沈云清溺在这种感觉里,似乎已经想不起,此时是何时,此地是何地。 她是谁?她来自哪里? 这些通通不重要,她只知道,她爱他,她以后不想和他分开。 哪怕两个人在边境,在战场,她也不想跟他分开。 她爱他如骨髓…… 这一晚,沈云清在虚浮里浮浮沉沉,几次起,几次落,直到最后全身虚脱,乏力地睡去。 眼睛闭上前,她好像听见耳边一个声音,“你是我穷尽一生的幸运。” 第三百二十六章:二人事后看日出 第二日,沈云清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痛乏力,比上战场杀敌还累。 此刻,外面还没有完全天亮,只有一层朦胧的光,她睁开眼看向旁边,空的。 南宫峤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 沈云清心中有点失落。 她将手臂抬出被子外,看到上面遍布的红痕,轻“啧”了一声,又默默将手臂塞回被子里。 这时她才发觉自己身上,不知何时已经换好了干净的衣服,身上也没有那种汗湿黏|腻的感觉。 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时辰,反正睡不着。 沈云清从床上坐了起来,被子被掀到一边,她还没来得及从床上下来,帘子被掀开,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 是南宫峤。 经过昨晚,两人关系更亲密了,可是沈云清骨子里保守的性子,还是有点不自在。 她朝南宫峤看了一眼,迅速将视线挪开。 “醒了?” 南宫峤手上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碗米粥,另外还有一盆热水。 他将米粥先搁在案桌上,将热水端过来,捞起里面的毛巾拧开,递给沈云清,“醒了就洗洗脸,先吃点东西。” “嗯……” 南宫峤的视线从进来就没离开过沈云清,这会看着她,轻声说:“等会带你去个地方。” 沈云清接过他手上的毛巾,问道:“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 快速洗漱完,沈云清端起那碗米粥慢慢喝起来。 喝到一半才想起来,这是军营,伙房现在哪有时间去熬粥,“这是你做的?” 南宫峤点点头,“以后要照顾你,自然得学会做饭。” 沈云清:“所以……你起这么早,就是去熬粥?” 南宫峤将毛巾连同热水盆一块端走,放在一旁,然后坐回床边,手很自然地扯过沈云清肩头的衣服往下拉,待看见她身上的痕迹之后,有些愧疚道:“我是不是太用力,下手太重了?” 说完还用大拇指指腹轻轻揉搓着她的肩头。 沈云清怕痒,这不轻不重的力道,让她忍受不了。 “你能别揉了么?痒死了!” 这话说出口的时候,就连沈云清都惊呆了,一股子撒娇嗲嗲的味道,她何曾用这样的语气说过话? 说完,沈云清低着头,轻咳一声又说:“我怕痒。” 南宫峤柔声说:“我知道!” 那个在战场上杀伐果断,面对敌人毫无畏惧之色的奇女子,昨晚在他的怀里,软得像是一滩水,时不时娇|喘几声,抓着他手臂的手,都柔弱无骨。 许是两人同时想起昨晚的战况,突然之间都沉默了下来。 半晌,沈云清打破这份静谧,看了看帐外的天色,率先开口问:“现在什么时辰了?” 南宫峤回:“寅时了,吃完了吗?” 沈云清点点头。 随后,她手中的碗被南宫峤拿走了,没多久,南宫峤拿着一件干净的衣服进来,给沈云清穿上。 在穿衣的过程中,沈云清低头发现,不但自己手臂上红痕累累,其他地方更是惨不忍睹。 “你看看,这……我今天怎么出去见人?” 南宫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视线慢慢下移停在胸部,眼神赤裸坦荡。 “我已经帮你请假了,今天你什么都可以不用做,我带你出去转转。” 刚刚沈云清撒过一次娇,突然之间,她觉得女子撒娇似乎还挺好的,于是决定再试一次。 “可是我浑身没力气了,走不动。” 她胡乱套好衣服,颓坐在床上,仰着头看向南宫峤。 下一秒,南宫峤背对着沈云清,双手呈一个托举的动作,“我背你,上来吧。” 他的背结实宽厚,纯白色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勾勒出他修长的腰身,沈云清盯着他的背发呆,他身上这件衣服还是沈云清替他选的,都穿了一年多了。 南宫峤见她没动静,转过头来催促道:“快上来!” “好!” 沈云清不自觉地勾起唇角,心中一片柔软,她伸长手臂挂在南宫峤的脖子上。 这辈子还没有被人背着走过呢! 原来被人宠着,是这样的感觉…… 南宫峤背着她出了营帐,径自往军营外面走去,天边的鱼肚白渐渐升起一点点。 南宫峤朝城墙上走去,一直往上,再往上,走到哨兵岗亭才停下来。 岗亭比城墙还高一丈,为的是方便哨兵随时观察敌情,昨日经过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城外已经恢复如初,岗亭内的哨兵却早就牺牲。 新来的哨兵见到南宫峤和沈云清二人,吓得结结巴巴不会说话。 “将、将军,我我、我……” 南宫峤开口说:“我们来这里呆会,你先下去!” “是!” 得了命令的哨兵,飞也似的往城墙上跑去。 这一路,沈云清都搂着南宫峤的脖子,将头和脸埋在他的颈窝处,直到岗亭内没有人,才敢抬起头打量四周。 岗亭就是一个亭子,有四根柱子,半人高的墙上有一个一个的小洞,既为哨兵的安全着想,又方便哨兵观察。 这个高度看过去,京城内街道都看得一清二楚,更何况已经冒出地平线的日光。 沈云清没有看过日出,此时看着那一点一点的日光,慢慢冒出,从一轮月牙,到半圆,到满圆。 速度很快,景色很美。 沈云清看呆住了,她左手搂着南宫峤的脖子,右手伸出去想捞住那轮日光。 “好美!” 南宫峤站的笔直,手上用力往上拖了一下,防止沈云清掉下去。 他听见沈云清说话后,问道:“嗯?你说我么?” “啊?什么?” 南宫峤:“你说我美么?” 沈云清嘴角抽抽,“你是长得好看,但是也不能用美来形容吧!” 南宫峤浅笑道:“自古形容男子长得好看不都是说美男子?” “额……”沈云清语塞,好像也对,“我习惯用俊来形容男子。” 南宫峤侧过头,“那你刚刚说谁美?” 沈云清指着天边的那轮太阳,“它啊……” “啊……”南宫峤语调上扬,尾音打了个转,有些失落地说:“我带你来这里,你当真就只知道看日出?” 沈云清嘴角勾起一个弧度,搂着南宫峤的手又紧了几分,装作听不懂他话外音的样子,“你难道不是带我来看日出的嘛?” 第三百二十七章:二人情浓于荷花坞 这回换南宫峤语塞了,他顿了几秒,随后无声地笑起来,“对,是来看日出,你说得对!” 沈云清盯着他的侧边脸看,这个位置看过去,那粒血痣近在咫尺。 “你这里有一粒血痣。” “我知道,你似乎很喜欢?”南宫峤问。 沈云清默认了,下一刻,她凑上唇,覆在那颗血痣上,轻吻了下,“是很喜欢。” “……” 南宫峤手上的力道又加了几分,将她往上托,“你又在考验我,我的定力没有想象的那么好。” 他边说边往岗亭边上走去,他背着沈云清,抬脚轻松跨上石台,视野逐渐开阔起来。 南宫峤指着已经完全升起的明日,“云清,你不用担心,更不用害怕,容城,我势在必得。” 他知道她内心深处其实很渴望回家。 沈云清温声道:“谢谢,但是我更希望你平安……” 南宫峤并没有因为她的这句话感动,相反,他打断她的话,“但是,你真的不打算下来么?” “嗯?什么?” 南宫峤继续说:“你打算一直让我背着?” 沈云清:“你不愿意?” 南宫峤立马改口:“没有,很愿意。日出看完了,我想去一个地方。” 沈云清问:“什么地方?” “你的荷花坞。”南宫峤侧过头,“我都没见过荷花坞里的荷花长什么样,上次就听你说,荷花马上要开了,现在应该已经开了吧?” 说到荷花坞,沈云清无比自豪,她瞬间从南宫峤的背上跳下来,“对啊,刚好是盛开的季节,走,我带你去看看。” 沈云清是个急性子,话刚说出口,立刻就要去做的那种。 两人从城墙的岗亭上下来,直奔荷花坞的方向去。 他们没有惊动荷花村的村民,沈云清甚至没有进家门,她昨天才刚将林氏云娇她们送回来。 此刻村民正在整理被波斯人弄乱的村子…… 沈云清带着南宫峤一路往村子后面的小路,溜到荷花坞的铁门处。 她掏出铁门上的钥匙,“幸好我随身会带着钥匙。” 两人轻手轻脚地进了荷花坞。 荷花坞今年不同往年,因为这次白狄攻城的事情,京城内人心惶惶,也没了出门赏花的兴致。 不过,这倒便宜了南宫峤,可以一个人独赏荷花了。 荷花坞里的荷花开得正茂盛,一个个一人高的荷叶撑开着,一朵朵八瓣莲开得格外绚丽。 为了方便近距离地观看荷花,沈云清带着南宫峤坐上了一条小舟,小舟划进池子里,瞬间隐藏在荷叶丛下面。 从外面来看,完全发觉不了,荷花坞进了两个人。 南宫峤记着沈云清怕水的事,他接过沈云清手里的船桨慢慢地摇着,将小舟摇进荷花池更深处。 沈云清随后摘了一片荷叶当伞挡着太阳光,杏仁圆眼笑地弯成一轮新月。 “这么开心?”南宫峤也笑着问。 沈云清自豪地炫耀,“对啊,荷花好不好看?” “好看。”南宫峤老实答,“但是没有你好看。” 二人刚刚是面对面坐着,南宫峤说完这句话之后,忽地将沈云清拉进他的怀抱,语气似是挑逗,在她耳边呢喃一句:“你让我食髓知味,我突然想把你藏起来了。” 沈云清也没拒绝,她将自己放松,后背窝进南宫峤的怀里,歪着脑袋开玩笑道:“你怎么藏得住我?我可不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 大片大片的荷叶从头顶划过,阳光从缝隙里洒进来。 沈云清这个动作取悦了南宫峤,只见南宫峤将船桨小心地放在一边,任由小舟随波而流。 然后,他伸出双手将沈云清抱住转了个身,就变成沈云清压在南宫峤身上。 他眼神意味不明地说了句:“这个地方其实挺好……” 挺好干什么,他没有说。 沈云清挑眉,“挺好什么?” 南宫峤轻啄了一下沈云清的嘴唇,“想不想在这里来一次。” 沈云清愣住,这里?这可是在外面,她的羞耻心又上来了,脸上的红晕迅速蔓延,直红到耳根然后到脖子处。 她佯装生气地捶了一下南宫峤的胸口,想从他身上爬起来,“你怎么一天到晚就想着这事?” 南宫峤并没有松手,不怒反笑,“你让我尝过了情之滋味,体会了它的美妙之处,我怎么能不想,要不是昨晚怕你受不住,我才不会……” 才不会三次之后就放过她。 看着她累得几乎脱力,南宫峤最后忍住了继续禽兽的动作,将她抱进怀里拍着睡。 今日见她精神尚可,内心里的苗头又开始窜起。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之后,南宫峤手法明显娴熟起来。 他知道沈云清不反感这事,拒绝的语气也是半真半假,于是右手摁住她的后脑勺往他的方向带。 南宫峤则由坐着变成半躺,头枕在船沿上,有些硬。 “可是这是在外面……”沈云清心里的道德感在上升,古代能这么开放么?在野外? 南宫峤笑道:“怕什么?反正没有人进来,自然就没人能看见。” 沈云清盯着南宫峤看,人前不苟言笑,冷面无情的战神将军,私下里竟然这么喜欢刺激? 她以前也听别人说过,有些人表面正人君子,谦谦有礼,但是在床笫之间,却很是寻求刺激。 “还在纠结?”南宫峤等不及了,抬起头用力地含住沈云清的下嘴唇,“纠结也没用,我们试一次,或许会让你难忘……” 说完,也就没管沈云清被堵回去的话,忘情地,用力地吻起来。 沈云清被吻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发现小舟此刻已经停了,在荷花池最隐蔽的一个角落里停下来。 这个小舟这么小,连转个身都困难,沈云清抓着船沿的一边,防止自己掉下水里。 然后,下一秒南宫峤扯住她的手,往他胸口放,“抓紧我,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你掉下去。” 南宫峤吻过瘾之后,便又像昨日那般,将手伸进沈云清的衣物内,这一次,力道比昨日温柔,细细抚摸,像是在抚摸一件稀释珍宝。 她易碎,得小心托着,往自己怀里带! “嗯……” 沈云清一身娇|喘泄出,直接让南宫峤的身体抖动起来。 他对这种声音完全没有丝毫抵抗力,整个人一下子就要溺在她柔软的身体里。 第三百二十八章:难忘的野外之旅 夏日炎炎,日光高照。 荷花池上空吹过细细微风,荷叶随风摆动,几只青蛙躲在荷叶底下纳凉。 然后,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似的,“扑通”一声,跳进水里。 池子深处,传来一阵急|喘,一个女子似乎很难受,想叫不敢叫出声,憋了半晌,才泄出一声低|吟。 “阿峤,你、你饶了我罢……” 这是沈云清第一次向南宫峤求饶,不是在性命攸关的时候,也不是在比武场上,而是在这艘小舟之上,两人躲在荷叶下,身体交|融,让她燥|热|难|耐。 她一双手无处安放,先是抓着船沿,防止船翻过去,没多久,就被南宫峤抓着往他脖子上搂。 南宫峤的身上背上全是汗,她完全搂不住,手渐渐滑到南宫峤的肩膀处。 没有支撑点的情况下,结果就是沈云清手指死命地扣着南宫峤的肩膀。 一道道五指红印,顺着力道直滑到南宫峤的锁骨以及胸口处。 “你再这么用力抠,明天我身上就全部是伤痕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的方位就互转了,南宫峤此刻俯身看着沈云清,右手垫在沈云清的脑袋下,以免她被船沿硌得难受。 沈云清艰难地咽下口水,她只觉得嗓子在冒烟,可是身体里却有一股无名火,让她不想动分毫。 “阿峤,我、我难受……” 南宫峤身体用力一撞,“哪里难受?” “啊!”沈云清仰着脖子,手用了点力抬起,往上搂住他的脖子,含糊道:“哪里都难受,你能抱紧一点么?” 如愿得到回应后,沈云清整个人都缩在南宫峤的怀里,任由他将自己搂进他的胸膛。 听着南宫峤的心跳声,沈云清睁开眼,看见湛蓝的天空上,无一丝白云,一朵大大的八瓣莲刚好在她头上方。 好看极了…… 沈云清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如果以后能天天和他如此,就是一辈子在荷花坞呆着,也不是不行。 果然,世间一个情字,难倒多少男男女女。 两人在荷花池深处,尝过了一次难忘的野外之旅。 事情完毕之后,南宫峤拿起船尾的热水给沈云清擦洗身子。 沈云清太疲惫,一点都不想动,她任由他随意拨弄自己的身体。 管他呢,反正都被看光了,此刻享受比较重要。 然后,她眯眼小憩眯到一半,突然睁开眼看向还在伺候自己的南宫峤,问道:“哪里来的热水?” 南宫峤正给她擦手臂,刚擦完,南宫峤轻轻吻了一下她的手臂内侧,轻飘飘说了一句:“自然是我准备的。” “……” 沈云清眨了眨眼睛,“你进来荷花坞之前,就准备了热水?” 南宫峤毫不掩饰,老老实实点头:“嗯。” “所以,你是早有预谋?” 南宫峤擦完她的手臂,开始一路往下,见到某处惨烈的现状时,忍不住愧疚道:“我是不是有点太狠了?” 沈云清一脚踢过去,被他伸手握住脚踝,这个姿势可谓是暧昧至极,挑逗至极…… “你还说想来荷花坞看荷花?我看你一肚子坏水。” 话刚说完,南宫峤又欺身上来,含住她胸前的茱萸,“我的确一肚子坏水,我这些招全都使在你身上了,你只要一个动作,我就可以臣服在你脚下,你几时想要我,都可以召唤我,我随时伺候。” 沈云清见收脚收不回,便放弃了,任由他攥着,另一只有意无意地往他腰间蹭,撇撇嘴说:“你饶了我吧,今日我实在是累极了,我想睡觉。”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她这无意间的小动作,又挑起了南宫峤的欲火,他开始用力地吻沈云清全身。 “你……还来?不要了……” 沈云清的声音完全变了样,这语气听在南宫峤的耳里,就是欲拒还迎。 “就一次,我就放过你,好不好?” 沈云清浑身乏力,脚踝一直被他攥着,此刻双脚都被他攥着弯曲,整个人缩成一团,她伸手去推南宫峤的肩膀,发现根本没办反推开。 反正推不开,沈云清干脆搂住南宫峤,闭着眼装死。 完全装死是不可能的,南宫峤身体力行的同时,时不时在她耳边说些话,吵得她不得不回应几句。 一轮又一轮的冲击,直达她头顶,她感觉全身如电流般刺激。 一次又一次,直到她全身虚脱乏力,一只脚无力的搁在船沿,任由小腿浸在水里。 她连寻找支撑点的力气也没有了,整个人软成一汪水,任由南宫峤带着她在欲|海里遨游。 最后的最后,她听见南宫峤“啧”了一声:“刚刚白擦洗了,又得来一遍。” 沈云清迷迷糊糊间,感觉自己洗了个澡,一扫刚刚身上的黏|腻感,浑身舒爽极了。 然后是身上被穿上干爽的衣服,她累极了,全程闭着眼,也不想管会不会被人发现。 她要睡觉,她好困! 为什么做这种事她会这么累,为什么南宫峤却那么生龙活虎,沈云清睡着了都不忘比较一番。 这样看来,在这种事情上,还是女人比较吃亏,还是做男人好。 他们昨晚在营帐内,本就鏖战半夜,沈云清睡了不足两个时辰,就被南宫峤拉着去看日出。 看完后,又来到荷花坞,接着继续,这一折腾直接到了中午。 沈云清顾不得自己只喝了一碗粥,美美地睡了一觉。 …… 沈云清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已经不在荷花坞了。 她睁开眼看看,是一个陌生的屋子,里面摆设颇讲究,雕花红木圆桌放在外间。 一排书架立在床的对面。 此刻屋内已经燃上油灯,沈云清顺着窗子往外看,天已经黑透了。 她睡了这么久? 从上午直接睡到深夜? 可是,这是哪里呢? 沈云清坐起身子,忍着身体上的不适,从床上准备下床。 许是她下床的动静吵到房间外面的人,下一秒,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女子,她低着头,迈着小碎步来到床前,朝沈云清行了个礼:“沈姑娘,你醒了,奴婢伺候您穿衣。” “等等……”沈云清利索地穿好鞋子,站了起来,“这是哪里?” 她没有被人伺候穿衣的习惯,自己快速披好衣服,将腰带系好,又问:“你是谁?” 第三百二十九章:南宫峤带沈云清回侯府 那女子姿态端正,微低着头回话,“回沈姑娘,这里是侯府,我是公子的婢女阿烟,现在负责伺候姑娘的起居日常。” 她在一旁,连沈云清的边都没挨着,原本想替沈云清穿衣,此刻只得站在一旁,问道:“姑娘饿不饿?” 沈云清摸摸肚子,还真有点饿,便点点头,“有什么吃的吗?” 阿烟笑了笑,露出两颗好看的小虎牙,“有的,姑娘,奴婢这就去厨房给你端来。” 很快,阿烟端来了饭菜,沈云清也没客气,直接坐着开吃。 侯府她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这里她比南宫峤都熟悉,她边吃边问:“你家公子呢?去哪了?” 阿烟盯着沈云清的脖子处看了几眼,又迅速地避开视线,低着头回答:“回姑娘,公子在侯爷院里。” 她时不时替沈云清夹菜,又说:“公子说,等姑娘吃饱了,如果想去找他,就叫奴婢带你去。” “嗯,好,吃完就去。” 她已经在侯府睡了这么久了,醒来也是该去看看宣阳侯。 而且已经有段时间没来侯府了,不知道侯爷是不是还沉迷叶子牌? 可是,眼前阿烟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怪的,时不时往自己脖子上看。 沈云清不明就里,问:“阿烟,我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吗?” 哪知,她话一问出,阿烟立马像是受到惊吓般,将头埋得更低,“没、没、没什么?” 阿烟这欲盖弥彰的样子,让沈云清更加怀疑,“拿镜子来我看看。” 阿烟见沈云清不可置喙的态度,她不敢忤逆,只得从一旁的妆台上搬来镜子,递给沈云清。 沈云清只看了一眼,就明白阿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眼神了。 她的脖子上,到处是红痕,有深有浅,有红有紫…… 我这……我艹,我怎么出门见人?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沈云清很不自然地将镜子递还给阿烟,然后问道:“那个,你们这里有丝巾吗?” 勉强用丝巾挡一挡,只要不被看见,就装作什么也没有。 阿烟瞪着眼睛问:“什么是丝巾?” 哦……忘了,这个时候还没有丝巾。 沈云清又解释:“围在脖子上的。” “有!”阿烟点头,然后转身朝屋子最里面那间房间里翻找,半晌之后,她出来了,手里拿了一条毛茸茸的狐毛围脖。 “沈姑娘,是这个吗?” “额……”沈云清嘴角抽抽,“这个也没错,只不过这个是冬天用的吧?现在大夏天,我围着一条狐毛围脖出去,你不觉得很怪吗?” 她说完还伸手摸了下那条围脖,触感柔软丝滑,冬天围着一定很舒服。 这回换阿烟纠结了,“可是我们只有这个,夏天还需要给脖子围上东西么?” 沈云清叹气,她显然不能理解丝巾的用处。 这里没有,但是她的空间里有啊。 沈云清已经吃饱,她打发阿烟收拾碗筷,支开人之后,沈云清就靠意念进了空间。 她精挑细选了一条和她衣服款式相搭配的丝巾,然后又到彩妆那一层,拿了几瓶遮瑕效果极强的粉底液出来。 趁着阿烟还没来的功夫,沈云清挤掉整整一瓶粉底液,全部涂抹在脖子上。 如果光靠粉底能遮盖住,那自然更好。 不能的话,再围丝巾吧,毕竟这么热的天气在脖子上围一圈,总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不过,最后,沈云清为了保险,还是围上丝巾,在阿烟地带领下,来到宣阳侯的院子。 屋内依旧闹哄哄,果不其然,宣阳侯又在打叶子牌。 沈云清没有出声,她站在门口,视线搜寻一番,最终在宣阳侯的身后,看到南宫峤。 南宫峤正扯着宣阳侯的袖子,声音有点大:“爹,可以了,你都打了一天一夜了,你看你赢了么?” 他伸手想去抢宣阳侯手上的叶子牌,不过被宣阳侯躲开了,“就最后一把,我一定会赢,等我赢了,再来处理你的事。” “老马,该你了。” 宣阳侯朝一旁的老者下命令。 沈云清顺着视线看过去,那个人看着有点眼熟,可是额头上贴满了条子,根本看不清人脸。 桌上依旧闹哄哄的,南宫峤明显有些失去耐心,他等了一局一局又一局。 他爹宣阳侯就输了一局一局又一局,永远都不会腻一般。 然后,没多久,桌上又发出一阵欢呼声,沈云清走近几步,发现宣阳侯……又输了! 他手里的牌……额……神仙也救不了。 输了的人要贴条子。 几双手争先恐后给宣阳侯的额头上贴满了。 宣阳侯看人只能从纸条的缝隙里看,他指着他对面的人问:“老马,你今天怎么不输给我?之前你每次都输,今天你转运啦?” 被叫做老马的人回道:“侯爷,我这条子贴得并不比你少!” 这个声音一出,沈云清觉得越发熟悉,她垫着脚,想从人群缝隙中看一看侯爷口中的老马是什么人。 不过,转眼,她就被南宫峤拉着走向宣阳侯身边。 南宫峤直接说:“爹,云清来了,我们有事找你!” 果然,抬出沈云清,宣阳侯就正经多了。 他看向沈云清,身子微顿,片刻之后,宣阳侯丢下手中的叶子牌,朝那些下人挥道:“今日到此为止,本侯爷今日有事,明日再战,明日再战,各位,记得准备好纸条哈,尤其是你,老马!” 那个叫老马的人,一直低着头,恭恭敬敬回了句:“是,遵命,侯爷。” 之后便退出屋外了。 沈云清哪怕努力想看清那个老马的样子,此刻也没有机会了。 可能是她的错觉,沈云清自己在心里嘀咕一句。 “臭小子,云清来了也不早说,这么晚过来,我去叫厨房备些热菜。” “不用了,侯爷……”沈云清说,“我已经吃过了。” 南宫峤:“她今天一天都在侯府,爹,谁告诉你她刚来的?” 宣阳侯此刻有些迷糊,他转头看看南宫峤,又转头看看沈云清,皱眉问:“今天?那我怎么不知道?” 南宫峤依旧没好气,他抬手招呼外面的下人进来收拾桌面。 “爹,你已经跟他们打牌三天三夜了,照你这着迷的速度,有一天侯府被人搬空了,你都发现不了。” 宣阳侯佯装生气道:“哪有那么严重,瞧你说的!”他说完,又开始左看看,右看看。 良久之后,他反复揉搓自己的双眼,像是才发现般,喜道:“阿峤?你是阿峤?臭小子,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提前说一声!” 南宫峤:“……” 合着他刚刚以为他跟谁在说话?打牌打到老年痴呆了么? 第三百三十章:我要成亲 南宫峤无奈地看了宣阳侯一眼,没有吭声。 此刻屋子里的下人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南宫峤见状,“你们都下去!” “是!公子!” 等所有人都出去之后,此刻屋子里就只剩沈云清、南宫峤和宣阳侯三人了。 南宫峤拉着沈云清“扑通”一声,跪在宣阳侯面前,把宣阳侯吓得后退好几步。 “阿峤,你你、你这是做什么?” 不光宣阳侯被吓到了,连沈云清也愣住,她跪在地上,面朝宣阳侯,视线却是看向南宫峤。 他这是搞哪一出?都不跟她商量一下么? “爹,我想成亲!” 南宫峤也没多扭捏,他今日带沈云清来侯府,就是这个目的。 既然他控制不住自己,和沈云清有了夫妻之实,那成亲是迟早的事,他此次回京,打了胜仗,虽说没有得到建仁帝的传召回京。 但……也算功过相抵,他想立刻马上将沈云清娶回侯府。 这个想法,他在回京的路上就幻想了无数遍。 他说完,也没有去看宣阳侯,而是看向沈云清…… 两人对视几秒,沈云清忽然就明了,她冲他微微笑。 沈云清握着南宫峤的手,微用了点力道,撑开五指插进南宫峤的五指缝里。 十指交心而握。 沈云清听见南宫峤说:“抱歉,云清,做这个决定之前,没有和你商量一下。” 沈云清笑笑:“你不用抱歉,你知道我愿意的。” 得到她肯定的答复,南宫峤严肃的脸上稍许放松了些。 她眨眨眼,心意想通,什么时候成亲都可以。 两人这边自顾自地商量好了,宣阳侯看着眼前的两人,嘴角不自觉地就扬起了一个弧度,然后,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他突然就想使使坏。 宣阳侯轻咳一声,拉直唇线,然后背过身往主座上坐下。 其实心里乐得要死,偏偏要装作很生气的样子,他觉得装生气也挺累人的。 尤其是这种发自内心的愉悦,要刻意装生气,也不容易。 他将自己坐得端端正正,双手抚平袖子,然后搭在膝盖上,假装怒斥南宫峤,“你这次回来就是为这事?容城还在白狄手里,你就光想着自己的事,置容城百姓于何地?” 跪在地上的南宫峤,没想到宣阳侯会生气,他呆愣一秒,想辩解:“成亲之后再去也是可以的。” “你糊涂!”宣阳侯打断,“成亲是大事,我们不能委屈丫头,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成亲,皇上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要你回容城。” “这一点时间,匆匆忙忙,怎么准备?如果要花很长时间准备婚礼,那容城的百姓怎么办?” 这一番话,说得南宫峤直接语噎了。 他抿着唇,眼神有些暗淡。 座上的宣阳侯又说教一番,“阿峤,你已经成年了,做事要考虑后果,你这样鲁莽行事,不管怎么做,要么对不起丫头,要么对不起容城百姓,你是一方将领,你当真要这样么?” 说完南宫峤,他又看向沈云清,语气放缓,“丫头,我也不是反对你们,只是想做好万全的准备,我知道你们俩情投意合,成亲马虎不得。” 沈云清倒没什么意见,她原本就想晚一点成亲。 “侯爷替云清考虑得周到,云清明白。” “可是……”一旁的南宫峤有些急,“我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话刚落,沈云清快速地转头看向他,用只有两人听得清的声音问:“你怎么说这个?” 她没得到南宫峤的回答,因为他被踹倒了。 宣阳侯没给南宫峤回话的机会,“咻”的一下,从椅子上跑下来,一脚踹在南宫峤的肩头,边踹边骂:“臭小子,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都没成亲,你你、你怎么下得去手?” 他也就是速度快,趁南宫峤不备,才能踹到他,不然……应该没那么顺利。 南宫峤很快便又跪直了身子,低着头回:“爹骂得对,是我犯了错,所以我才想成亲。” 宣阳侯没搭理他,不过沈云清说话了,“侯爷,此事不怪阿峤,因为、因为我是自愿的。” 她对这种事有些羞于说出口,声音有些低,也不知道侯爷听到没有。 说完,她就闭嘴了。 “……” 然后,屋子里突然就安静下来。 三人都没有说话,短暂的沉默之后,宣阳侯轻叹一口气。 “丫头,你不必替他说话……” 沈云清觉得解释等于掩饰,便也没开口。 良久之后,她听见宣阳侯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你们都起来吧,明日我进宫,求皇上给你们赐婚,先定亲,婚礼另外定个时间,你们不能这么敷衍地成亲,懂么?” 南宫峤是云林军统帅,璃国战神,他的婚事,何其重要! 如果他没有心仪之人,皇上说不定会为他指婚公主,或者与友国联姻。 现在眼见着云昌公主对阿峤没半点心思,皇上才断了让阿峤当驸马的心思。 丫头是好丫头,只不过她背后…… 她是个农女,宣阳侯也不敢肯定,皇上会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如果事情按照正常步骤一步步来,宣阳侯还有几分把握,在建仁帝面前以退为进。 可是现在,臭小子直接生米煮成熟饭了,他没有退路了啊…… 好在丫头通情达理。 他不想自家儿子辜负丫头,当然,也不想忤逆皇上的意思。 就这几秒钟的时间里,宣阳侯脑子里就已经转了几道弯。 跪在地上的南宫峤多半也猜出他爹的心思,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就是要娶云清,爹你看着办吧! 而一旁的沈云清还沉浸在,南宫峤突然要跟她成亲这个消息里。 他连问都没问她一句,求婚仪式都没有? 虽然知道这是古代,没有什么求婚仪式,因为南宫峤身份的特殊性,需要皇上主婚。 不过,沈云清还是心里有点不舒服。 “你们先回,明天我进宫!” 三人就这样各自怀揣着不一样的心思,从屋子里出来。 南宫峤带着沈云清回了她刚刚住的那间屋子。 第三百三十一章:皇上是真的苟 第二天,宣阳侯进宫了。 不过事情果然如他所言,没那么顺利。 建仁帝对沈云清有欣赏,但是没那么多。 他还是需要利用南宫峤的婚事,来巩固他的皇权。 宣阳侯是唯一一个,在宁王和太子之间,保持中立的,他对皇权的支持,最为关键。 所以,建仁帝需要依靠南宫峤的婚事,加固皇权背后的力量。 如果,南宫峤娶了一个家世显赫的女子,那将又是一个很大的助力。 建仁帝坐在昭阳殿的主座上,低头批阅奏章,听完宣阳侯的来意之后,丝毫没有停笔抬头的意思。 也没有点头答应,更没有摇头反对。 宣阳侯就这样站在殿中央。 约莫一个时辰后,建仁帝终于批完了,他放下手中的朱笔,似是才想起来宣阳侯的来意。 他问:“沈云清?就是荷花村那个特别能干的沈云清?” 宣阳侯弯腰回话:“是的,皇上,她还会制作炸弹,您忘了,此次京城保卫战如果没有她的助力,不会这么顺利。” 建仁帝反问一句,“这次能击退白狄联军,不是阿峤的功劳么?如果没有他的云林军杀回来,恐怕没有这么顺利吧?” “额……”宣阳侯在心里骂街。 皇上真的苟啊! 他如果否认,就等于将阿峤的战功全部抹除了。 但是他承认的话,丫头之前为璃朝,为京城做的贡献,就微不足道了。 座上的建仁帝见宣阳侯不吭声了,“哈哈哈……南宫老弟,朕逗你玩呢?沈云清那丫头朕也喜欢,聪明厉害,她替京城替璃朝做出这么大的贡献,朕怎么会不记着呢。” 他起身从主座上走下来,慢慢踱步到宣阳侯身边,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就算你不提,我也是要为他们俩指婚的,他们心意想通,朕早就知道,用不着你提醒。” “就给沈云清一个侧室的位子吧,按她农女的出身,最多能给个通房就不错了,不过阿峤也是真喜欢她,朕就不惹阿峤不高兴了。” “你知道的,阿峤的正妻,早就定好了人!” 宣阳侯心中“咯噔”一下,皇上说的不会是兵部尚书家的千金吧? 他试探问道:“定好了人?臣怎么不知道?” 建仁帝:“小时候,阿峤不就嚷嚷着要娶阿怜么?这事李青可是往心里去了,既然阿峤到了成亲的年纪,不如到时候,就正妻侧室一起娶回去吧。” 宣阳侯对兵部尚书李青没什么好感,这原本是小孩子小时候的戏言,他都不当真,这么多年,也没听李青同他说过什么。 此时皇上拿出此事来讲,就说明,皇上需要李青的支持。 斟酌许久,宣阳侯还是想替南宫峤争取一下,“这都是小孩子的玩笑话了,他们两个现在也没走得多近,要不算了吧?” “诶……”建仁帝不以为意,“阿怜可是很喜欢阿峤,前段时间进宫都跟朕和皇后念叨着,好久没见阿峤了呢,朕看她是真心喜欢阿峤。” “男人嘛,三妻四妾很正常,到时候,阿峤出征,想带沈云清在身边就带呗,阿怜就留着在侯府替你打理事务,岂不是很好?” 好个屁! 宣阳侯在心里暗骂一句,面上却不动声色,“此事,还是需要问问阿峤的意见,臣今日进宫也是被他催着来的。” “哈哈哈,南宫老弟,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建仁帝似乎并没有因为宣阳侯模棱两可的回答,影响心情,相反,他心情还不错,“以前你总说阿峤性子闷,不招女孩子喜欢,你看现在,长大了,知道要讨媳妇了,哪还用你操心!” 宣阳侯面色讪讪,附和道:“是啊,儿大也不中留了。” 不过,他对建仁帝的这个提议,当真无比鄙视。 男人就该一心一意,娶什么三妻四妾,纯粹是给自家后院添堵。 当初语希病逝之后,他也是颓废了一阵子,眼看着阿峤一天天长大,无人照顾他。 加上身边人煽风点火,说什么府里不能没有女主人,他才脑袋一热,续了弦。 可是,自从赵氏进门之后,阿峤反而跟他越走越远了,十岁不到,就自请进宫当太子伴读。 侯府的后宅也是被赵氏搞得乌烟瘴气。 他现在是,半步也不想踏进后院,眼不见心不烦。 可是,沈云清不一样啊,那样一个女子,如果进了侯府的门,主管后宅之事,他相信,沈云清能将赵氏治得服服帖帖。 这么能干的一个女子,真的应了那句古话。 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所以,他不希望阿峤以后漫长的人生,都在为后宅的争斗,搅得筋疲力尽。 男人就该拼事业! 宣阳侯这辈子做到侯爵这个位子,也算是到头了,再没有任何希望了。 阿峤不一样,他还年轻,他现在已经是云林军统帅了,多立战功,说不定以后可以封异姓王。 宣阳侯被建仁帝拉着,在御花园赏花一下午,对这件事就这样略过不提。 他哪里不知道建仁帝的意思。 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陪着。 好不容易捱到建仁帝放他出宫,已经是宫门落锁的最后一刻。 一回到侯府,宣阳侯就跑向南宫峤的院子。 南宫峤和沈云清倒是好兴致,两人一人手上拿着一个巴掌大的黑色盒子,正低头看着什么。 宣阳侯走近问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两人都没抬头。 沈云清回:“玩游戏,这是游戏机。” 古代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了,没有手机的时代,略显无聊。 沈云清曾试过从空间里掏出一个手机试试看,发现没有任何信号,根本无法使用。 无奈之下,她只拿出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游戏机,上面只有简单的单机游戏。 有总比没有好。 比那些无聊的赏花要稍微有趣一些。 宣阳侯抢过他们手里的游戏机,放在一旁,急道:“还有心思玩游戏,皇上可真狡猾。” 南宫峤接过他的话说:“他只答应让云清做侧室对不对?” 沈云清接着说:“他肯定想将李怜华指婚给你。” 两人说完,互相击掌一下。 “……”宣阳侯嘴角抽抽,“你们怎么知道?而且,为什么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 南宫峤反问:“爹,我当然在意,不过在意也没用,至于我们为什么知道,皇上的心思不是很明显么,” “……” 第三百三十二章:李怜华和赵妃合谋 宣阳侯气不打一处来,又用脚踢了一下南宫峤的小腿。 “臭小子,你知道皇上的心思,还叫我进宫?” 南宫峤辩解:“我可没有让你进宫,我是让你替我筹备婚礼,你自己说要进宫跟皇上商量。” “……”宣阳侯语噎,好像是这样的。 他手上还拿着南宫峤手里的游戏机,没有要还给他的意思,左右看了看。 索性拉过一旁的椅子,坐在二人身旁。 “既然你们都知道,也不慌不忙,想必你们已经想好主意了,说说看……” 他看着二人,希望他们两个当中有一个能开口。 然后他看见沈云清一脸笑盈盈地看着南宫峤,“你说,这是你惹的桃花。” 沈云清完全没有一丝危机感的意思。 宣阳侯忍不住替她着急,“不是,丫头,跟你抢夫婿的人,是兵部尚书的千金李怜华,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 沈云清有些不解,问道:“我为什么要着急?她又抢不走?” 宣阳侯一口气差点没缓过来,“这哪里是她抢不抢得走的问题,是皇上要将她指给阿峤为正妻,你只能做个侧室,违抗圣旨要满门抄斩!” 沈云清只淡淡说了一句:“那就让她没办法嫁进来就好了。” “你说得简单,有什么办法?” 沈云清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她和南宫峤二人相视一笑,都没有说话。 “……” 宣阳侯将手中的游戏机丢回南宫峤手里,“腾”的一声站起身,就要往自己院子里走。 “你俩少在我面前腻歪!” 他边走还边说:“像什么样子!既然你们心中有数,不需要我操心,那我就不管了,你们且看着办吧,但是不要闹得太出格了。” 宣阳侯走后,沈云清扬起手中的游戏机问:“还要再来一局吗?” 南宫峤耸耸肩:“乐意奉陪。” …… 第二日,赵妃的兰殿。 李怜华原本和吏部尚书的千金赵芳玩得好,后来阿芳自缢于荷花村,她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让赵妃跟她颇亲近。 原本她跟云昌公主走得近,可是沈云清出现之后,云昌公主已经渐渐疏远了她。 她想通过皇后这条路,让皇后替她说话已经不可能了,就只能将主意打到赵妃身上。 李怜华本身就是兵部尚书的女儿,想嫁给谁,皇上多半会顾及她爹的面子答应。 但是,她担心南宫峤会铁了心拒绝,为了双重保险,她必须再找后宫的人替她说情。 赵妃最疼阿芳,她之前跟阿芳进宫来赵妃这里多次,也算勉强混熟了。 阿芳死后,李怜华为了套近乎,进宫找赵妃的次数越发多了。 建仁帝来赵妃的兰殿时,李怜华正给赵妃捶着腿,她随着阿芳的称呼喊:“姑姑,今日您的腿疾可有好些?” 赵妃慈爱地看着她,温声道:“难为你还记挂着,已经好很多了。” 李怜华从袖子里掏出一罐药膏,挖出一坨在手掌心推开抹匀,然后替赵妃按揉膝盖处。 动作轻柔至极,看得赵妃一阵热泪盈眶。 她的侄女阿芳要是还在世多好。 李怜华像是能读懂赵妃的心思一般,随口说了一句:“这个药膏还是我当初和阿芳在城中逛街时无意间看到的,她可一直惦记着姑姑您的腿疾。” 赵妃叹了一口气,“也是那孩子福薄,早早就想不开寻短见。” 见时机成熟,李怜华立马说道:“原本她也不至于丧命的,她找到荷花村,肯定是去见沈云清,沈云清当初跟她说了什么,我们现在都不知道了。” 赵妃眼露疑惑:“你的意思是……” 李怜华:“姑姑你不会不知道吧?她选择自缢在荷花村,就是要告诉我们,她的死和沈云清脱不了干系。” “沈云清这个农女,手段多着呢,现在竟然妄想要嫁进侯府!” “你从哪里听来的消息?”赵妃半信半疑,“宣阳侯家的大公子要成亲了?” 趁着说话的工夫,李怜华早已将赵妃的膝盖处揉了片刻,她将赵妃的下摆衣服放好抚平。 “昨日宣阳侯都进宫了,想要皇上给她们指婚。” “姑姑,你看沈云清将阿芳害得这么惨,自己却逍遥快活,还想嫁入侯府,你能咽得下这口气么?” “不能!”赵妃“霍”一声站起来,“她害死阿芳,她也别想过好日子!” 她站起身,手里死命地攥着帕子,像是要把它撕碎一般。 身子甚至有些颤抖,片刻之后,赵妃恢复一点情绪,复又坐回位子上,微眯着眼看向前方一点虚空,“不可以,南宫峤不能娶这个农女,这个农女太可怕了!我们得从长计议……从长计议……” 李怜华见时机到了,便开口说:“其实,皇上有意将我指给阿峤哥哥!” “你?” 李怜华点点头;“我也的确喜欢阿峤哥哥,但是估计阿峤哥哥会听沈云清的,拒绝皇上的指婚。” 赵妃“嗤”了一声,“敢拒绝皇上的指婚,他南宫峤有几个胆子?他不为自己想,难道还不为宣阳侯着想。” “你放心,只要皇上有这个心思,此事多半就定下来了。他们不敢违抗圣旨的。” 李怜华急道:“那万一他敢呢?或者沈云清又有什么阴谋诡计呢?” “这……”赵妃犹豫片刻,他现在脑子有些乱,“那依你的意思,要怎么做?” 见赵妃上道了,李怜华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微笑,“姑姑,只需要在皇上面前说,沈云清已是非处子之身便可。一个没有贞洁的女子,怎么配得上阿峤哥哥。” “可是……你怎么断定她不是处子之身?” 李怜华笑了笑:“我当然不可以断定,不过,我可以让这个变成事实,还让包括阿峤哥哥所有的人在内知道……” 赵妃在宫里多年,对于这种给人下药的伎俩,可谓听过无数次,她自己不也是靠着这个上位的么? “所以,你想让这个事做实了?” 见李怜华说得这么清楚了,赵妃心知肚明,她和李怜华相视一笑。 “具体要怎么做?”赵妃又问了句。 李怜华朝左右看了看,然后凑近赵妃的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 自然是这般那般一通交代。 第三百三十三章:赵妃摆鸿门宴 第二日,建仁帝在赵妃的兰殿赏花时,说起南宫峤。 “皇上,宣阳侯之子回京多日,且救京都有功,不管他是不是擅自回京,都算是一件大功,就算皇上将他功过抵消,也应该摆个小宴席替他接风洗尘。” 建仁帝极少来赵妃处,今日却鬼使神差地过来了。 他站在院子里,轻哼一声:“接什么风,朕没罚他算不错了!” 赵妃语气一软,撒娇道:“皇上~~” 语调婉转上扬,听得建仁帝心中一片柔软。 片刻后,建仁帝还是改了口:“那依爱妃的意思,朕要如何给南宫峤接风洗尘?” 赵妃笑笑:“臣妾听说他从边境带回了一个奇女子?要不就让臣妾做主,张罗一回宴席,宴请他们两个吧!” “你说的是沈云清吧?也不算奇女子,顶多有些本事罢了,她上次不是进宫了么?你应该见过。” 赵妃故作不知,讶然道:“是吗?那臣妾怎么不记得了?还是见一见吧,以往南宫峤都是由皇后招待摆宴席,臣妾一次都没有,是不是臣妾没资格?” 说完,眼眸低垂,下一秒,眼眶就红了…… 建仁帝哪里见得女人哭,当下就改口:“罢了罢了,就由你招待吧,明日晚上,朕宣他们进宫。” 赵妃微微福身,“谢皇上恩典。” 建仁帝不明白,这算什么恩典。 次日晚上。 南宫峤和沈云清收到建仁帝的传召,二人一起相伴进宫,来到赵妃的兰殿时,才发现李怜华也在。 “阿峤哥哥,你回京多时,怎么也不去找阿怜玩?” 李怜华见到南宫峤的瞬间,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嗲起来,连沈云清听得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沈云清心里嘀咕一句:妥妥的绿茶婊。 一旁的南宫峤在李怜华跑过来的时候,顺手拉住沈云清的手,朝侧边躲过她的拥抱,然后朝赵妃行礼:“臣南宫峤见过赵妃娘娘。” “民女沈云清,见过赵妃娘娘。” 赵妃是后宫的嫔妃,受尊卑顺序,外臣见后妃,需要行跪拜礼。 南宫峤拉着沈云清单膝跪地,朝赵妃行了一个标准的礼节。 赵妃勾起唇角微微一笑:“二位免礼,快起来罢,皇上刚好有点事,一会就来!” “谢赵妃娘娘!” 二人异口同声说道,同时站起身朝一旁的座位走去,完全将李怜华视作空气。 赵妃坐在上座,将这些全部看在眼里,她朝李怜华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太急躁。 底下的李怜华瞬间会意,刚刚还黑着的脸上,瞬间又喜笑颜开。 她迈着碎步子,朝南宫峤对面的位子走去。 在她旁边还有一个空位子。 “还有谁要来?”南宫峤问。 赵妃:“哦,苗疆军周将军的副将,武安。”她见南宫峤没有任何反应,便继续说:“原本是请的周将军,阿峤与周将军是表亲,两人想必有许多共同话题,可是很不巧,今日周将军带着苗疆军出城巡查去了,所以请了他的副将。” “阿峤应该不会介意吧?武将军你们应该也熟悉吧?” 南宫峤没有顺着赵妃的话说下去,直接说:“没,我与这位武将军不熟。”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有那么一丝尴尬的味道。 沈云清坐在一旁看戏,忽然觉得这些宫里的女人,全都带着一张假面具生活,实在太累了。 “啊?啊……这样啊。”赵妃讪讪一笑:“那现在认识一下也不错。” “……” 没人接她的话。 南宫峤端坐在位置上,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藏在袖子里的手,却紧紧握着沈云清的手。 沈云清却没那么规矩,第一次来赵妃的宫殿,自然会随意打量,可是视线与赵妃相遇时,她明显感觉到来自赵妃的敌意。 “???” 她正疑惑着,耳边传来一句低语:“她就是吏部尚书赵安的妹妹,赵芳的姑姑。” 当初阿芳自缢在荷花村学堂的事,沈云清曾在信中与南宫峤说过。 沈云清了然:“怪不得!” 她同样在南宫峤的耳边低语一句:“原来是鸿门宴呢……” 两人交头接耳的时候,殿外走进一个人。 那人身高足有两米,块头极大,一脸横肉,腮帮子鼓鼓的,凶相毕露。 座上的赵妃缓声道:“武将军来了,请入座。” 被称为武将军的人,视线从南宫峤身上移到沈云清身上,只一眼,便露出那贪婪的,令人恶心的眼神。 沈云清被看得浑身不适,袖子里的手被南宫峤捏了一把,她侧头看过去,见他用嘴型说:“有我在,不必担心。” 沈云清轻微点头。 武安简单地朝赵妃行了个礼,便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看都不看他身旁的李怜华一眼。 沈云清在对面,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凭她的直觉,这两人之间肯定有什么,说不定两人认识。 不过,此时没办法和南宫峤交流,只能眼观鼻鼻观心静坐。 只差最后一个人了,建仁帝发出的邀请函,自然要等他。 约莫等了半个时辰,殿外走来一个太监,进了殿内朝赵妃跪下说道:“回娘娘,皇上临时要面见兵部尚书,商讨军事,来不了了,说叫娘娘好生招待南宫将军和武将军。” 座上的赵妃听后,淡淡说了句:“知道了,告诉皇上,臣妾定办好这个小宴席。” 说罢,朝一旁的掌事宫女吩咐:“那就开席吧!” 只是,她无意间与李怜华之间的眼神交流,还是被沈云清看在眼里。 这两人之间有鬼! 菜品陆续被端上桌,品种多且丰富,看得沈云清眼花缭乱。 先是凉菜,接着水果,然后是熟食,还有酒。 沈云清看了一圈,发现就自己和其他人的菜品不一样,酒的颜色也不一样。 她疑惑地看向一旁的南宫峤。 此时座上的赵妃开口了:“沈姑娘来自边疆容城,本宫怕你吃不习惯京城的菜,特地让厨子做了几道容城的菜,酒也是容城的果酒,听阿峤说你不胜酒力,果酒度数低,喝点没关系。” 沈云清看着眼前的菜一脸懵。 她们确定这是容城菜?这厨子是不是假冒的? 不过,她没有说出口,倒是对这些吃食多留意几分,起身朝赵妃谢礼:“多谢赵妃娘娘体谅!” 第三百三十四章:劝人喝酒,天打雷劈 每端一样菜上来,沈云清就更惊讶一分,算是对这位厨子的手艺达到了一个新的认知度。 赵妃对这个小宴席,可谓十分用心,认认真真地介绍每一道菜。 待每人眼前的案桌都摆放不下时,上菜的宫女才停止。 主座上的赵妃端起酒杯,朝众人一扬:“南宫峤将军,武将军,沈姑娘,李小姐,本宫受皇上所托,为你们办个小宴席,如有不妥当的地方,请海涵。” “赵妃娘娘谦虚了……” 对面的武安率先举起酒杯,对着赵妃的方向,虚空一抬,算是敬酒了。 他起了个头,其他被邀请的几人,当然也得起身朝赵妃敬酒。 一个一个轮着来。 沈云清对酒桌文化向来不感兴趣,一套假的不能再假的客套话,说来说去,就是为了劝喝酒。 殊不知,现代因为这怪异的酒桌文化,有很多人都死于劝酒者下的奇葩言论。 她扫了一眼眼前的菜,又端起手边的果酒,凑到鼻子前闻了下,觉得除了果酒的味道似乎还有别的? 她趁其他几人在敬酒的时候,偷偷从空间拿出一个,只有指甲盖大小的测试仪器,丢进了果酒里。 @#¥%&* 只见测试仪上面一堆乱码…… 很快,一旁的宫女上前,将她眼前的这杯果酒端走,重新给她换了一杯。 “沈姑娘,你的果酒进脏东西了,奴婢帮你换一杯。” 根本没有给沈云清拒绝的机会。 沈云清抬眼看去,这位宫女她见过,以前是赵妃身前的大宫女,今日竟然专门来伺候她? “多谢!” 沈云清看了她一眼便坐直了。 此时三人都已敬完酒,轮到沈云清了。 她端起刚刚换的那杯新果酒,站起身。 刚刚那杯测出有问题的酒被换掉了,那么这一杯又是什么酒? 沈云清低头看了眼,抬头看见座上的赵妃殷切期盼的眼神,她想她大致知道了什么…… “民女沈云清叩谢赵妃娘娘的宴请,祝娘娘越活越年轻,越活越美。” 祝福的词说来说去就这几种,没什么新意。 她说完端起酒杯,送到自己嘴边又停下。 然后,她看见,除了南宫峤,其他三人的眼神都无比专注地盯着她手里的酒杯。 那三人见她突然停下,还打量他们,直白的眼神刹不住车,突然间就都不自在地转移视线。 或低着头喝酒,或转头看别处,或慌乱找筷子。 沈云清佯装不知,明知故问道:“你们都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这酒不对?” 赵妃率先开口:“沈姑娘,本宫亲自为你准备的酒,怎么会有问题?莫要胡说。” 这么重的罪名扣下来,沈云清就是想说也不敢说了。 得了,赵妃娘娘赏的酒,哪怕是毒酒也得喝了。 沈云清又重新端起酒杯,朝赵妃的方向虚抬,然后一仰而尽,将酒杯里的果酒全部喝光了。 喝完还将酒杯倒扣,给其他几人看。 赵妃和李怜华的脸色瞬间缓和,像是长长舒了一口气。 “沈姑娘豪爽!” 沈云清喝完,得到对面座位上武安的一句夸赞,他看沈云清的眼神,让沈云清越发不自在。 她缓缓坐下,一旁的南宫峤扯扯她的袖子,低声问:“没事吧?” 沈云清眼神示意,“没事……” 第一杯酒喝了之后,宴席就算开始了,既然是摆宴席,怎么少得了歌舞助兴。 不多时一群身姿婀娜的舞女,来到殿中央,开始表演。 这个环节对于大多数古代人来说,算是很惊艳了。 奈何沈云清是现代人,这种舒缓的调子,对她只有催眠作用。 现代的舞种那么多,想看什么没有,她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摧残。 不过,好在身旁的南宫峤同样不感兴趣,刚放下的手又重新摸着牵在一起。 “忍忍就好,很快就表演完了。” 南宫峤低声安慰。 沈云清点点头。 歌舞之间,大家都话语多了起来,互相敬酒,互相客套。 这期间,对面的武安端着酒杯朝沈云清走来,“沈姑娘,听说我家将军当初跟你比武都输了,末将着实佩服,一个女子能有这样的本事,令我等男子自愧不如,来,沈姑娘,武安敬你一杯。” “……” 沈云清端着空空的酒杯,朝武安示意:我喝完了,没酒了,不打算喝了。 岂料,一旁的李怜华端了一杯酒塞到沈云清的手里:“这里有酒。” 不过酒杯只在沈云清手里停顿一秒,就被南宫峤抢走了:“她这杯酒,我替她喝!” 也不等武安和李怜华反应,南宫峤已经将那杯酒喝干净了。 “怎样?武将军?你们周将军没有跟你说,要怜香惜玉吗?” 没有达到灌酒目的的武安,悻悻地喝光自己手里的酒杯,走回自己座位去了。 而李怜华仍旧不甘心,她也端了杯酒朝沈云清说:“沈姑娘,我们也算老相识了,你我同为女人,喝一杯不过分吧?” 沈云清此刻倒是很大方,将酒杯伸出,示意宫女为她倒酒,“这有什么,李小姐想喝多少,云清奉陪。” 李怜华听后,笑得一脸灿烂:“沈姑娘豪爽!” 身后的南宫峤有些担忧,“云清,虽是果酒,仍旧有度数,你不要小瞧了。” 沈云清回转头,俏皮地朝南宫峤眨了一下眼睛,脸颊的绯红略显可爱。 她说:“不碍事。” 只是,觥筹交错间,加之场中舞女来回旋转,遮挡了大家的视线。 就连李怜华都没发现,她身后的酒都被沈云清偷梁换柱换掉了…… 沈云清回到坐席上,喝了一圈,头有点晕。 她微皱着眉,绯红从脸颊蔓延至耳后,连眼神都有些迷离…… 南宫峤担忧地问:“云清,你怎么了?” 沈云清摇摇头,手撑着额头小憩。 她这个样子,看在其他人眼里就是,她果然没什么酒量,几杯果酒就醉了。 此时又有宫女来添菜,将刚刚那一轮的菜端下去,上了新一轮的菜品。 这一次的菜比刚刚顺眼多了,就像刚刚那些菜只是为了,让沈云清吃不下而不得不喝酒一样。 来赴宴时肚子空空,开场就是喝了那么多果酒,沈云清胃里有些难受,她坐直身子,拿起筷子夹了几筷子菜吃。 第三百三十五章:要钓的鱼上钩了 可能是沈云清的动作幅度有点大,也可能是后面端菜的宫女粗手粗脚。 总之,一盆菜,就这么顺着沈云清的肩头滑下,汤汤水水,洒了沈云清一身。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那个宫女很快跪下,念着这句台词。 为什么说是台词呢,因为电视剧里,这个剧情太老套了啊。 沈云清微撇嘴:真是没点新意,又是这一套,该死怎么不立刻自戕呢? 沈云清没发话,倒是主座上的赵妃怒了,呵斥道:“没长眼的东西,还不滚下去。” 沈云清明显听见,那个宫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准备退下去了。 “等等……”沈云清开口。 那个宫女顿住,愣道:“沈姑娘还有什么事?” 沈云清没理会宫女,而是看向赵妃,轻松问道:“赵妃娘娘,这件事我应该是受害者吧?” 赵妃:“自然是。” 沈云清挑眉:“那民女可否向赵妃娘娘讨个恩典,民女被泼了一身,心情不愉快,这个宫女就由民女略施惩戒,行吗?” “……” 殿内有一瞬间的沉默。 沈云清问完,始终保持着微笑,仿佛此刻身上没有那些油腻腻的菜汤一般。 赵妃也只是愣了一瞬,便维持着一贯的温和,“自然可以,她犯了那么大的错,沈姑娘就算要杀了她,也是合理的。” 沈云清摇摇头:“这点错不至于要她的命,既然赵妃娘娘同意了,那她就先暂时留在民女身边,等民女换好衣裳出来,民女还有事问她。” 一口一个民女,可是那气势一点也没有农女的胆怯。 赵妃跳过这个不提,朝身旁的掌事姑姑吩咐:“叫人带沈姑娘下去更衣。” “臣女去吧!” 对面的李怜华自告奋勇,“臣女今日进宫刚好带了几身衣服来,臣女与云清妹妹差不多身量,她应该可以穿。” 她先是像赵妃自请,然后才征求沈云清的意见,“云清妹妹,我们之间虽然有点小过节,但是那都过去了,以后……我们可就是一家人了,你不会介意吧?” “我介意!”沈云清毫不给李怜华面子,“谁跟你是一家人?” 她如此直白,说得李怜华直接傻愣在原地。 沈云清说归说,不过换衣服的事,还真的需要李怜华,便冲李怜华勾唇一笑,“李小姐,民女开个玩笑,你不会跟我生气吧?” 原来对付绿茶的套路,就是自己变成绿茶,让绿茶无处可茶。 “啊?我……我当然不会生气。”李怜华一个尚书府千金小姐,论阴谋,论心狠,估计没人比得过她。 可她第一次碰见有人把她准备好的词给说掉的。 着实郁闷。 沈云清看见李怜华吃瘪的样子,心情无比舒爽,尽管身上的菜汤已经浸湿整个前胸后背,依旧恣意轻松地往殿后走去。 快走出众人的视线时,沈云清才回转头看向李怜华:“不是要帮我更衣吗?还不走?” 李怜华这才反应过来,亦步亦趋跟上沈云清的步伐。 沈云清转过身,背对着李怜华,嘴角毫不掩饰地露出一抹微笑。 要钓的鱼上钩了。 沈云清虽然没带衣服来,但是她空间里衣服多的是,哪里需要李怜华的衣裳? 既然李怜华这么热衷帮助她,那就让她帮到底吧。 赵妃的兰殿只略微比皇后的寝宫小一些,有无数个房间。 沈云清对兰殿不熟悉,没有乱走,很快,两人调换前后顺序,由李怜华在前面带路。 没多久,沈云清就越来越落后,而且脚步有些虚浮,她扶着墙,皱着眉,似乎极为不适。 前面的李怜华见状,返回问道:“云清妹妹,你怎么看?哪里不舒服?” 沈云清:“有点头晕,京城的果酒果然后劲大!” 李怜华听闻,嘴角露出一抹不可察觉的微笑。 她四下看了看,伸手扶着沈云清的胳膊,“那边有间房间,我们就去那里更衣,你顺便在那里休息一下。” 沈云清此刻已经闭上眼,右手使劲掐着眉心,强忍着呕吐点头,“行,就去那吧!” …… 殿内,两个女子走了之后,南宫峤和武安相对无言。 南宫峤低着头,埋头吃着菜,对殿内的歌舞也丝毫不感兴趣。 他倒是不担心沈云清,所以也不打算跟过去。 倒是座上的赵妃和对面的武安互相递了一个眼色,没多久,武安就借口出恭,也离开了宴席,跟着太监一道出了殿。 他毕竟块头太大,具有压迫性,南宫峤留了个心眼,准备悄悄跟上去。 哪知这个时候,建仁帝从殿外走进来。 “咦?宴席这就散了?”建仁帝似乎心情不错,进来后还调侃一番。 南宫峤刚站起身迈出一只脚,此刻也只得把脚收回,静静立在一旁,朝建仁帝行礼:“臣南宫峤拜见皇上。” 建仁帝手虚空一抬,“免礼!”便朝着主座上走去。 赵妃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将刚刚宴席上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倒也没有添油加醋,最后自责般说道:“是臣妾无用,一个小小的宴席都办不好,臣妾有罪。” 建仁帝不以为然道:“爱妃严重了,这不怪你,也不是什么大事,朕既然来了,这宴席自然还得好一会,无事,朕和阿峤边吃边聊。” 说罢,端起赵妃旁边的酒杯,朝南宫峤走去。 二人闲聊着此次京城保卫战中的各种情况,分析白狄波斯联军最后退兵的去向,最好能乘胜追击。 最后说到苗疆军统帅周旭,建仁帝微眯着眼道:“虽说和你是表兄,但是他似乎过于古板了一些。” 南宫峤没有吭声,表哥是什么样的人,他清楚,皇上却不清楚。 这是周旭第一次带兵进京,各种不适应,内敛不善言辞些很正常。 况且伴君如伴虎,周旭这样,反而能替自己多保全几分。 南宫峤没有替周旭辩解,这让建仁帝很意外。 他跟南宫峤碰了个杯,又说:“苗疆人是不是都这样?” 南宫峤微抬眼,“皇上如今这话越说越离谱,苗疆几万人,难道都是一个性子?那白狄人说咱们璃朝人小气,唯利是图,那是不是几百万璃朝人都是如此?” “……” 他言语犀利,怼得建仁帝哑口无言。 第三百三十六章:李怜华被强暴 殿内曲子一首接一首,舞女跳完接着跳,像是不会疲倦一般。 建仁帝没想到,南宫峤今日说话语气如此冲,有些讪讪地往回走。 南宫峤看向后殿的方向,沈云清换个衣裳应该不要这么久吧…… 他正准备起身跟建仁帝说一声,先离开一会。 就看见后殿方向跑来一个宫女,神色匆匆,跑起来不如平常稳重,倒像是后殿出了大事一般。 她跑一段路程,跌一跤,跌倒了继续爬起来跑,如此几番,才跑到赵妃的身边。 “娘娘!不好了,娘娘!出大事了!” “啪”一声清脆响。 这位宫女挨了赵妃一巴掌,脸上五指红印骤现,她惊恐地跪下,声音小了许多,“娘娘?” 赵妃在建仁帝面前,尽量保持着端庄仪态,此刻为了自己的威严,语气不免也有些重,“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没看见皇上在这里吗?如此冲撞,你有几个脑袋够砍?” 那宫女这才抬眼看向建仁帝,只畏畏缩缩看了一眼,便又低下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建仁帝见状,问道:“出什么事了?你们兰殿又有人跳湖了?” “皇上~~~”赵妃语气有些哀怨。 建仁帝笑笑:“好了好了,不说玩笑话,说正事,你如此慌张,后面到底怎么了?” 那个宫女这下反而支支吾吾不肯说了。 建仁帝:“快说,不说以后就不要开口说话了。” “是!”宫女跪着,将头埋得更低,“沈、沈姑娘,她她、她和武将军……” 跟沈云清有关,南宫峤也走上前,他蹲下扯着宫女的手臂问:“她和武将军怎么了?” 宫女身子在颤抖,不敢看南宫峤。 还得需要建仁帝开口,“来人!” 宫女立刻开口,“奴婢看见,看见沈姑娘和武将军在一个屋子里,睡、睡在一个床上,两人都光着身子。” 后面的她没说下去了。 光说这些就够了…… 沈云清醉酒乱来,与武安有了肌肤之亲,那她以后连给南宫峤做侧室的机会都没有。 南宫峤瞬间就明白了,原来她们打的是这个主意! 他反而不着急了,冷眼看着建仁帝该如何处理此事,顺便观察到赵妃得意的嘴脸。 这事毕竟发生在宫内,宴请的宾客醉酒胡来,传出去这两位主事人也都得被议论一番。 建仁帝怒道:“你可看清楚了,确定是这两人?” 宫女点头如捣蒜:“奴婢的确看清楚了,看得一清二楚,沈姑娘身上的衣服都没换,是她不会错了。” 南宫峤此时插了一句嘴:“你不是说两人都光着身子,怎么现在又说她穿着衣服?” “啊?”宫女显然没想到这个前后不一的说辞,“啊,对,是光着,衣服掉在地上,奴婢看见了。” 众人早已没有耐心听这个宫女说。 建仁帝一甩衣袖,朝后殿走去。 身为帝王的威仪被他摆得明明白白,身后跟着赵妃和南宫峤。 三人在宫女的带领下,来到那个房间门口。 房门此时被关着,里面传来一阵低迷的女声,那呻|吟之声从门缝传出,不堪入耳。 “啊……你放开我!” 女人的声音因为哭喊而嘶哑,根本听不出到底是谁? 三人皱眉听了片刻,呻|吟之声越来越大,女声时而求饶,时而兴奋,时而痛苦。 建仁帝实在听不下去了,用脚将门踢开。 “哐当”一声,一扇门直接从门框上掉了下来。 这个响声太大,惊动了床幔上的一男一女。 那个魁梧的男子回过头,眼里像是欲火喷发的猛兽,此刻身子还骑在女子身上,连动作都没有停下。 是武安! 这情况,显然是被人下药了,已经失去神智了。 底下的女子一开始还蒙着脸,被武安粗鲁的动作快弄得断气了,只得掀开床单,朝门口喊道:“救命啊……救我,救命!” 原本两人光着身子,她蒙着脸,谁也看不清谁。 可是她将头伸出之后,几人都呆愣住了。 根本不是沈云清,而是李怜华! 她一个柔弱的尚书府千金,哪里受得住武安的对待,此刻一条命只剩半条。 再也顾不得丢不丢脸,只想有人能救救她1 她到现在都想不明白,原本她精心策划好的,迷晕沈云清,然后引诱武安前来。 武安这样的男子,对付沈云清完全没问题。 只要将沈云清的清白夺走,阿峤哥哥就是她一个人的了! 可是,为什么最后躺在床上一丝不挂的人,会是她自己。 早在武安进宫赴宴之前,她就给武安下了药,没想到药效发作这么慢,这么猛。 李怜华一只脚还被武安抓着,架得老高,身下不断地顶|弄,她已经没有知觉了。 她只求活一命,别被武安搞死在床上。 建仁帝看清人之后,脸色越发难看,上前一步准备踹开武安。 “大胆淫贼,竟敢在宫内行淫靡之事!” 他脚还没挨着武安,就被武安一只手挥开,建仁帝差点被掀倒在地。 此时,武安估计已经到临界点了,动作越来越快,撞击越来越大。 就这样众目睽睽之下,将李怜华弄晕过去,武安得到发泄,终于肯放过身下的人了。 他像一个得到释放的猛兽,嚎叫一声,栽在李怜华身上,眼睛鼻孔耳朵里流出鲜血。 然后,就这样一动不动,睁着眼睛,压在李怜华身上。 众人:“……” 建仁帝无法,只得朝外喊:“来人,来人,侍卫呢?” 不多时,一队侍卫进了屋子。 “将这个禽兽拖出去,大卸八块!” “是!” 侍卫长上前,探了下武安的鼻息:“皇上,此人已经断了气,还需要……” 建仁帝:“要!拖出去,剁了喂狗。” 侍卫们手脚麻利,很快将武安的尸体搬走。 底下的李怜华仍旧晕着,没了武安的遮挡,她身上的情形全部暴露无遗。 只能说,李怜华这一辈子,算是彻底毁了。 一个未出阁的姑娘,突然间遭受这样非人的待遇,能捡回一条命就算不错。 早有宫女上前,拿毯子将李怜华包裹住。 建仁帝脸色黑如墨石,“传太医……” 正当他准备走的时候,赵妃出声问那个带路的宫女:“你不是说是沈云清吗?怎么会是阿怜?” “她不是和沈云清一起来的吗?沈云清呢?” 第三百三十七章:沈云清醉酒 这话听在南宫峤的耳朵里,格外刺耳。 他铁着脸,语气没有温度地问:“照娘娘的说法,似乎很希望是沈云清?” 赵妃身形一顿,有些慌乱地看向建仁帝:“皇上,臣妾不是这个意思,发生这样的事,是臣妾失职。” 说完,立马跪在建仁帝面前。 建仁帝抬脚往前走,边走边说:“你的确失职,朕呆会找你算账。” 他朝一旁的太监吩咐:“去找沈云清!” 建仁帝此刻心情非常不好。 他需要沈云清这样的人才,沈云清不能出事,尤其不能在皇宫出事,但是他同样需要兵部尚书的支持。 所以他才想将李怜华和沈云清同时指配给南宫峤。 可是……现在李怜华已经出事了,沈云清人也不知道去哪了,有没有出事都不一定。 如果沈云清出事了,那南宫峤……他要连损三方面的得力助手。 难道他原本做好的万全之策,今日全都要化为泡沫? 建仁帝迈着大步朝前走,南宫峤跟在后面,而原本跪着的赵妃,见建仁帝走远了,也急急忙忙地跟上。 兰殿这么大,房间这么多,想要藏一个人还是很容易。 不过沈云清不是一般人,她会去哪里了? 南宫峤原本对沈云清挺放心,因为她不会做无准备的事,可是今天的事早已经脱离了她们的计划。 此刻他也不免担忧起来。 宫里的太监宫女一个一个地推开房门找,南宫峤就从另一个方向找。 直到整个兰殿都找遍了,也没发现沈云清的身影。 建仁帝此时已经无法平静了,他扭头看见南宫峤紧抿着的唇线,强颜欢笑道:“沈姑娘一定是出了兰殿,跑出去玩了,阿峤,你不必担心。” 南宫峤低眉敛目,看不清他脸上的情绪。 没多久,他抬头看向赵妃,“赵妃娘娘,云清只是来后殿换个衣服,不可能不跟我打招呼就走,你是否要问问你殿内的守卫,他们是如何值守的?” 这句话一说出口,赵妃吓得神色慌张,又颇为熟练地跪下了。 “皇上,冤枉啊,臣妾没有,臣妾只是协助皇上办场小家宴。” 南宫峤不想让她蒙混过去,打断她的话:“那么请问,沈云清人呢?” 赵妃:“兴许她喝醉了,自己跑到哪里躲起来了呢?你不是说她酒量不好么?” 几人都在这里为沈云清的踪迹争论,兰殿入口处却出现一抹火红的身影。 她手中甩着一个鞭子,迈着大步子,爽朗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们是在找沈云清吗?” 话一问出,兰殿内所有人立马闭了嘴。 南宫峤看着云昌大大咧咧走进来,“公主,你见过她?” 云昌笑道:“见过啊,她有点头疼,我就带她回我那里休息去了,我知道你们今天有宴会,怕等下你们找不到人担心,所以跑来跟你们说一声。”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南宫峤,很明显,这些话就是对南宫峤说的。 说完,才嘟着嘴,跑到建仁帝身边,挽着他的手撒娇:“父皇,你请客都不叫我,明知道我最羡慕沈云清的功夫,每次都会找她教我几招。” 沈云清没事,在场几人,除了赵妃,心里都放松下来。 建仁帝宠溺道:“一个女孩子天天学这些做什么,你是公主,自然有侍卫保护你。” 说完,朝她身后看了一眼:“沈云清现在在何处,宴席应该也差不多结束了,该回去了,她和阿峤一同进宫,自然要一同出宫。” 宴席被迫中断,建仁帝才刚来不久,也没什么心思继续了,便摆摆手,叫散席! 云昌:“在我宫里呢,她说有些头疼,阿峤,你跟我去吧……” 南宫峤:“好,公主带路。” 云昌直接一巴掌拍向南宫峤的手臂,佯装怒道:“带什么路?我的宫殿你还不熟悉吗?现在找到心上人了,跟我也这么客气?故意避嫌?” 南宫峤笑了笑,“自然不是。” 云昌还是多年以前的那个云昌,没有丝毫改变。 可是,李怜华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心机? 当初他们四个,包括太子在内,可是关系最亲厚,无话不说的好友。 心中唏嘘一番,他面上却无波无澜。 云昌心思单纯,性子大大咧咧,也不计较南宫峤的转变,朝殿外迈步,“走吧,赶紧领走吧,她醉酒可真难伺候。” 南宫峤:“……” 建仁帝跟着南宫峤一起,到了云昌的宫殿,后面跟着赵妃。 虽然云昌跟赵妃关系不怎么好,但是赵妃不亲眼见到不死心,便借口她身为宴席的主办人,却没有招待好,要跟沈云清道个歉,厚着脸皮跟来了。 南宫峤见到沈云清的时候,她正睡得香甜。 醉酒后的样子,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 几杯果酒而已,怎么醉得这么厉害? 南宫峤皱眉,有些疑惑。 身后的建仁帝和赵妃试图叫醒沈云清,半晌之后,见榻上的人依旧睡得昏沉。 建仁帝只得作罢,“罢了,看样子酒量是真不行,醉成这样子,阿峤,你带回去好生照顾她吧。” “是,皇上……” 待建仁帝和赵妃走后,南宫峤问云昌:“公主为何会去赵妃的兰殿。” 要知道,赵妃与皇后在后宫,向来不和睦,云昌为皇后所出,平时几乎很少踏入赵妃的兰殿。 云昌俏皮的眨眨眼睛,半晌冒出两个字,“你猜!” 南宫峤语噎…… 难道沈云清进宫前早就预料到今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与云昌早就计划好了? 为了不让云昌牵扯进这些腌臜事中,南宫峤选择等沈云清醒来直接问她。 便走上前,来到床榻边,弯腰打横将沈云清抱起,朝云昌低头致谢:“谢公主护云清周旋,末将铭记于心。” 他话刚说完,腿上便挨了重重一脚。 嘶…… 有些疼。 只听云昌骂骂咧咧道:“我们自小一起长大,你再跟我这么生分客气,我听一次打你一次。” 南宫峤唇角微弯,右边眉毛微挑,“是,阿峤遵命。” 说完,抱着沈云清出了云昌的宫殿,然后一路朝宫门走去,直到出了宫门。 第三百三十八章:处对象是什么意思? 宴席从中午开始,到结束也不过两个时辰不到。 南宫峤出宫门的时候,时间尚早,城内正是热闹的时候。 他抱着沈云清掂了几下,打算就这样在街上闲逛一圈。 走了许久,手中的人依旧睡得熟。 南宫峤试探着喊了一句:“云清?” “……” 没人回应。 “不会真的醉了吧?” 沈云清嘟囔一句:“没醉!” 南宫峤好笑道:“既然没醉还这么耍赖皮要我一直抱着?” “……” 又是一阵沉默,无人回应。 南宫峤继续喊:“云清?” “……” 看来是真的醉了。 他怕这样抱着沈云清不好睡,便调整手臂的姿势,尽量让她舒服些。 此时,沈云清忽地从他手上跳了下来,微眯着双眼,像是努力在回想什么似的,快速眨了几下眼睛,才问:“我为什么会在这?” “啊?”南宫峤,“你在说什么?” 沈云清接着说:“我不是在南安村么?” 南宫峤:“……” 他在努力辨认沈云清到底有没有醉。 片刻后,他伸出一根手指问:“这是几?” 沈云清很难得地朝他翻了个白眼:“你把我当三岁小孩呢?这不是五吗?” 南宫峤嘴角抽抽。 改变一下手指的方向,指着自己问:“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哈哈哈哈……你真好笑,你连你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还要来问我,哈哈哈……” 南宫峤:“……” 沈云清笑得有点后仰,差点摔倒在地,最后被南宫峤一只手托住腰才勉强站稳。 只见沈云清像是吓了一跳,瞬间从南宫峤的手上弹开,还边说:“男女授受不亲,你我男未婚女未嫁,有损形象!” “哈?”这回南宫峤彻底迷惑了,他上扬的嘴角瞬间拉平。 他们……都已经有了肌肤之亲,而且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竟然说男女授受不亲? “沈云清!”南宫峤正色道。 眼前的沈云清姿态随意散漫,有些站不稳,眼神还有些许迷离,听见他喊她的名字,掀起眼皮问道:“什么事?” 南宫峤指着这个街道问:“你认得这是哪里么?” 沈云清点点头:“这是容城啊,最漂亮的容城啊,一年四季各种花开不败。” 南宫峤:“……” 他不死心,又问句:“你几岁了?” 沈云清双手拖着下巴,手掌向两边散开,呈一朵花的形状,“哥哥,我三岁了!” “咳咳咳咳……” 南宫峤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被口水呛晕过去。 算了算了,她醉得不轻,没必要跟醉鬼计较。 他对着沈云清敷衍一笑,然后拉着她的手:“走,回家!给你醒醒酒,没想到你醉了是这么离谱!” 不光不认得地方,不认得人,连自己几岁也不知道。 幸好在宫里是碰见云昌,如果……如果是她碰到那个变态,他不敢想象后果。 不过他没拉动沈云清…… “我走不动了,哥哥,你背我好不好?” 南宫峤回转身,看着这个醉酒之后,略显可爱的沈云清,连说话语气都嗲了几分,让他毫无抵抗能力。 他背对着沈云清蹲下,“上来吧!” 沈云清飞快地扑了上来,一把搂住南宫峤的脖子,“谢谢哥哥!” 南宫峤起身,吐槽了一句:“还知道说谢谢,也还算懂礼貌,你三岁,那我几岁?” 沈云清“嗯”了一声,死命努力地在想:“我三岁,哥哥肯定五岁啦。” 南宫峤差点一口老血又吐出来,“合着我们在过家家呢,一秒穿越十年前?” 背上的人没有回他的话,他以为沈云清又睡着了,便侧过头看了眼,只见沈云清正无比专注地盯着自己的脸。 他问:“我脸上怎么了?有脏东西?” “嗯~~”沈云清摇摇头,“没有脏东西,是哥哥长得太好看了,我忍不住想亲一口。” “不可以!” 沈云清嘟着嘴:“为什么?” 南宫峤停顿一下:“因为男女授受不亲。” 话刚说完,“吧唧”一下,脸上被亲啄了一下。 “……” 背上的沈云清拍拍手,无所谓道:“网上说,见到好看的哥哥就要先下手为强,要不然就容易被人抢走啦。” 南宫峤疑道:“什么是网上?” “就是一种网啊,可以顺着一根线到处爬来爬去……” 南宫峤:“……” 解释了等于没解释。 他边走着,心情很愉悦,决定跟背上的小醉猫计较一番。 “那你亲了哥哥,哥哥就是你的人了,你得对哥哥负责。” 沈云清毫不在乎,“负责就负责,放心,以后我照着你,我可是兰坪街霸,谁都打不过我,不过……不过我没钱,你跟着我可能、可能给要过苦日子。” 南宫峤:“……你这都什么跟什么?” 背上的沈云清似乎说了太多话,有些口干,“哥哥,我口渴,想喝水。” “好,前面有个茶摊。” 不过沈云清等不及,直接朝着南宫峤的脖子处啃了一口。 “嘶……”南宫峤痛得倒吸一口冷气,“你口渴咬我脖子干什么?” 沈云清皱着眉,努力想着理由,想了半晌,最后蹦出句话,“因为你长得好看。” 好吧,这个理由够好,他无法反驳。 这几句话的工夫,南宫峤已经停在茶摊前面,“老板,来两碗茶。” “好咧……” 茶摊老板立刻忙活上了。 南宫峤将沈云清从背上放下来,见她似乎有些难受,站在那里,用手捂着胸口。 他问:“你怎么了,哪里难受?” 沈云清半晌才说:“肚子难受,想吐……” 南宫峤扶着她朝椅子上坐下,手不停地顺着她的脊背往下拍。 拍了须臾之后,沈云清才好受许多。 两碗茶端上来,沈云清一口气全喝干了,显然还没喝过瘾。 “老板,再来两碗。” “好咧……” 沈云清仰着头问南宫峤:“哥哥,你不喝么?” 南宫峤点点头,“你先喝。” 沈云清忽地拦腰抱住南宫峤。她坐在椅子上,南宫峤站着,这个姿势下,沈云清的头刚好靠在南宫峤的腰腹处。 “哥哥,你这么好看,我们处对象吧!” 南宫峤瞬间身体有些僵硬,连手都不知道要怎么放了。 这个诱人的妖精,哪怕尝过她的滋味又如何,她每次都能给他带来不同的体验。 等等…… “处对象是什么意思?” 第三百三十九章:玩得这么溜? 沈云清水也喝够了,也不难受了,听见南宫峤问这话,又开始不说话了,只用她无辜且迷离的眼神盯着南宫峤。 “哥哥,大清朝已经灭亡了,你还不知道处对象是什么意思?” 南宫峤:“大清朝又是什么国家?” 沈云清:“……” 此时不光南宫峤迷惑,就连沈云清都脑子里糊掉了。 这个好看的哥哥怎么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呢?这么好看的傻哥哥在街上可是太危险了。 她要好好保护他。 于是,下一刻,沈云清忽地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副手铐,将南宫峤和她的手铐在了一起。 手铐“咔哒”一声锁上的时候,南宫峤才发现手上多了这个东西。 他低头看了眼,任由沈云清晃着手臂,问道:“这是什么?” “手铐!”沈云清举起手臂,又补充道:“为了保护你。” 南宫峤知道沈云清依旧醉着没清醒,也不跟她计较,宠溺地说:“你这是保护我还是保护你自己?” 知道得不到沈云清什么正确的答案,南宫峤索性不让她在胡乱说话,而是顺着手铐将沈云清拉起来:“走了,你这个样子,还是先回家睡一觉吧!” 一说到要走路,原本还精神尚可的沈云清,突然又开始捂着肚子皱着眉,“哥哥,我走不动。” 南宫峤无奈叹口气:“我还是背你吧!” 可是正当他准备蹲下身时,发现两个人的手被铐在一起,动作多有不便。 这可要怎么办? 最后,南宫峤还是将背改成抱着,一路回到侯府。 沈云清也许是在街道上折腾许久,累了。 在南宫峤还没走到侯府的时候,就在他手上睡着了,等南宫峤将她抱回她自己的房间,放在床上后,才反应过来,两人的手还这样铐着。 “……” 他在沈云清袖袋里翻来翻去的找了一遍,就是没发现钥匙。 最后,南宫峤放弃了,直接合着外衣躺在沈云清旁边,他将被子拉过来盖在沈云清身上,他则连带着被子一起,将沈云清整个搂进了怀里。 这一趟进宫,发生的事虽然超出他们的预料,但是以后,皇上应该没办法再将李怜华指给他为正妻了。 就是沈云清在兰殿后面换衣服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为什么会碰见云昌。 这些问题一直在南宫峤的脑子里打转。 没办法,只能等沈云清明日酒清醒之后,再问她了。 第二日一早,沈云清比南宫峤先醒。 许是第一次喝醉,加上宫里的果酒过于纯正,她醒来后,头有些痛得要炸开一般。 一转头才发现,身旁睡着南宫峤。 他有些憔悴,下巴都生出些许胡子,沈云清抬起右手摸向他的下巴,对方不自在地皱了一下眉头。 沈云清见状,又去抚平他的眉头。 他一定有许多事等着他处理,才会在睡着的时候还紧锁眉头。 她这应该算是第一次睡醒之后观察南宫峤的睡颜,越看越上瘾,实在太好看了。 沈云清由衷地赞叹。 这样的话她平时是打死都说不出,她性格太内敛,不善于表达,对于南宫峤,她是不是应该要稍微丢掉自己的羞耻心? 看了一阵子,南宫峤依旧睡得香甜,兴许好久没睡个安稳觉了。 沈云清反正也睡不着了,便想着起床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她撑着身体坐起来时,才发现她的左手上带着一个手铐。 “???” 这里怎么会有手铐? 手铐另一端铐着南宫峤的右手。 卧槽……捆绑y? 玩得这么溜? 手铐哪里来的? 沈云清脑子也还没完全清醒,多思考一阵后,果酒的后劲又上来了,她习惯性地抬起左手揉眉头,这一下动作幅度有点大,直接将南宫峤弄醒了。 南宫峤睁开迷茫的眼睛,“你醒了?” 声音有些嘶哑,带着特有的起床的鼻音。 他依旧躺着没有动,见沈云清坐起来,右手轻轻一扯,沈云清就顺势躺在他胸膛上。 “再睡会……” 沈云清有些不自在,“我想喝水,而且,我也饿了。” 南宫峤眼神戏谑地看着沈云清:“今天不喊哥哥了?” “啊?什么?”沈云清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你昨日可是一直拉着我喊哥哥,而且还要跟我处对象,还拿手铐铐起来,说要保护我。” 南宫峤边说边举起右手,为了让她注意到,还特地晃了几下手腕。 “怎么?跟哥哥睡了一晚,就想开溜?” 沈云清红着脸,讪讪笑道:“你都说了,我那是醉酒了,不要跟一个醉鬼一般见识。” 南宫峤盯着她没说话,良久之后,才说:“要喝水吃饭,喊下人进来就好了。” “不要!”沈云清慌忙阻止。 “为什么?” 沈云清欲言又止,“被其他人看见我们睡在一起……” 南宫峤抿嘴偷笑,“看见又怎样?我们都已经有肌肤之亲,再说,你迟早是要嫁给我的。” “还是不要了吧,被你爹知道了,又要骂你了。” 南宫峤:“……” 这个她倒是说对了,被宣阳侯知道了,难免又要说教一顿。 “行吧,那我们自己去厨房看看。”南宫峤也不情不愿坐起身子,抬脚下床。 两人的手铐在一起,行动着实有些不便。 南宫峤问:“你打算这样一直铐着我?” “啊?不是……”沈云清往自己的袖袋里掏钥匙,可是掏了个空,里面什么都没有。 兴许不小心弄掉了。 没办法,沈云清靠意念,进了空间,找到放手铐的店铺。 幸好她当时只拿了一把钥匙出来,另外几把备用的钥匙,都还好好地挂在原处。 沈云清随手拿了一把出了空间。 然后将手铐打开,“咔哒”一声,手铐被轻松打开,沈云清正准备收起时,南宫峤开口了,“你这手铐,可以给我看看么?” “可以……”沈云清将手铐递给他。 这个手铐是现代的不锈钢材质,没有特殊工具很难靠蛮力打开。 不过现代手铐的模型也有古时候的影子。 只不过古代的枷锁一般都是木质,一劈就碎。 “这是什么做的?这么牢,如果犯人流放途中拷上这个,应该就万无一失了吧?” 第三百四十章:死都是她罪有应得 这倒提醒了沈云清,空间里这么多宝贝,可以给军队提供很大的便利。 “这是个好办法!” 沈云清说,她连同钥匙一起塞在南宫峤的手里,然后拉着他往厨房跑。 “回头你慢慢研究,不过也没什么研究的,因为这里没有做这个的材料,你还是先带我去吃点东西吧。” 她率先出了房门,身后南宫峤问道:“你知不知道李小姐出事了?” 沈云清没回头,继续往前走。 “昨日你衣服被洒了菜汤,你们一同去的后殿换衣服,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南宫峤又问。 “我们之前虽说让李怜华出点丑,让皇上没办法为她指婚,但是她怎么会……”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 李怜华这辈子算是彻底毁了。 沈云清往前走着,听完南宫峤的话,她猛地回过头,脸色有些难看,语气也疏离,“怎么?她出事了你心疼了?” “……”南宫峤:“没有。” 沈云清盯着南宫峤,确定他没说谎之后,才继续说:“这是她咎由自取,想用这样的手段毁了我,没想到最后自己亲手毁了自己。” 她一直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双倍奉还的原则。 况且这件事上,她并没有对李怜华双倍奉还,只是让她自食恶果罢了。 正好也借助这件事,扫清她和南宫峤之间唯一的障碍。 她相信南宫峤的为人,但是奈何不了总有想倒贴的人,偏偏还有个生怕她心里不够堵的皇上插手。 她和南宫峤之间的事,是她们两个人结婚,那么多人插手做什么? 她很烦这种被约束的感觉,无比希望早点收复容城,她想念家乡。 南宫峤又问:“所以这事是她自己策划的?” 沈云清点点头。 “你们去后殿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云清皱眉,似有不适。 南宫峤又有些慌了,“我们还是先吃点东西吧。” 等二人在厨房端了些热食回房间后,南宫峤将门关起来,耐心等着沈云清慢慢吃完。 而沈云清也的确是细嚼慢咽,似是在斟酌说辞,她手里拿着汤勺,缓慢搅动碗里的甜羹,喝了几口后便放下。 “她给那个武安将军下了药!” 南宫峤:“这个我知道。” 武安昨日最后一刻的发狂直至七窍流血死亡,谁看一眼都知道。 沈云清倒是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的。 她继续不紧不慢地说:“我喝的果酒里也有药!” “什么?她竟敢在赵妃娘娘的殿里,使这种手段?可是你不是喝了那些果酒么?” 沈云清嘻嘻一笑:“我将我的酒跟她的酒换了,前面几杯我压根没喝进去,后面她来到我这边要劝我喝酒,我干脆就将自己的酒杯换给她了。” “她那么喜欢给别人下药,不如让她喝自己下了药的酒,看看会有什么后果了……” 她见南宫峤依旧看着她,在等她继续说下去,便收回了笑容,将后面的事全部说出。 原来她和李怜华去了后殿之后,她便一直装酒醉头晕,任由李怜华七拐八拐,将她带到一处屋子里。 一进屋,李怜华就去脱她的衣裳,脱到一半,李怜华发觉有些不对劲,因为此时药效发作了。 她开始手脚软绵无力,然后瘫坐在地上,嘶吼道:“沈云清,你给我吃了什么?” 沈云清此时还算清醒,嘴角带笑地回了一句:“你给我下了什么我就还给你喽……” “你!”李怜华气结。 可是,无论她再怎么生气,此刻人也像一滩软泥一样,歪倒在床上。 她深知继续留在这间屋子里,会有什么后果,于是在没有办法扳到沈云清的时候,她得尽快出去。 可是,沈云清哪里会如她愿? 沈云清跨步走出房门,将身上泼满菜汤的衣服脱下来丢在屋子里,随手从空间掏出一件干净的衣服换上,然后出屋子的时候,顺手将房门关上了。 里面传来李怜华虚弱的声音:“沈、沈云清,你不要走~~不要~走~” 沈云清哪里还会管她? 没走多远,沈云清便瞧见宴会上那个魁梧的武安朝这个方向走来。 这可是赵妃的后殿,一个武将就这样旁若无人地走进来,都没有一个宫女侍卫拦住。 沈云清当即明白,这整件事都是赵妃与李怜华合谋计划好的。 她趁武安没看见她的时候,躲进了旁边一个门后,那个角门直通殿外。 沈云清眼睁睁看着武安径自走到那间屋子旁,在门边停顿一霎,便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了。 她还发现,当时武安的状态已经有些不对劲了,眼眶充血爆红,整个人身上气势也很可怕。 她呆愣着看了一会,没成想赵妃殿里的酒后劲这么大?她只不过跟李怜华换了几杯酒而已,现在脑袋就跟要炸开一般。 她找不到回前面宴会的殿方向位置,只能顺着角门往外走。 脑子越发迷糊,总之,先离开这里比较好。 她甩了甩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不过没喝过酒的人,忽略了酒的后劲。 沈云清扶着柱子艰难地往前移动,才不去管坑害她的李怜华会有什么下场。 死都是她罪有应得。 直到她看见不远处那抹熟悉的大红身影,心里才稍稍放松下来。 她使出全身力气,将嗓门开到最大,喊了句:“云昌!” 云昌立刻朝这边看过来。 整个皇宫内,除了皇上皇后,没有人会直接喊她的名字。 待看清是沈云清之后,快步跑过来,“云清,你怎么了?” 刚问完,就闻见她身上的酒味,“你醉酒了?” 沈云清点点头:“赵妃娘娘在她的兰殿宴请我跟阿峤,我头晕出来透透风,就忘记往哪里回去了,现在有些犯困,你带我回去休息一会,顺便帮我叫阿峤来。” 难为她在这么不清醒的情况下,还能将事情说清楚。 云昌立马会意,她扶着沈云清朝自己的宫殿走去,“放心吧,一会就去叫他,真是不靠谱啊,你醉成这样都不陪着你?” 沈云清拼着最后一丝理智,解释了一句:“我出来的时候明明清醒着,不怪他!” 第三百四十一章:李怜华成弃子 事情说到这里就差不多了,后续就是云昌跑来兰殿叫南宫峤。 沈云清说完,继续搅动着碗里的甜羹,低头又喝了一口。 “我能猜到李怜华怎么样了,不过她如果不想用这种方法害我,她也不会这么惨。” 南宫峤伸手握住她的手腕,“对不起,是我没照顾好你。” 能对沈云清做出这种事来,他对李怜华残存的那一点,一起长大的情谊也消失得干干净净。 说完,他晃了晃脑袋,将李怜华彻底从记忆里剔除,然后笑道:“这下,没有人能插手我们的婚事了。” 原本他们也就是这个目的。 沈云清笑笑。 …… 而另一边,兵部尚书府。 李怜华在宫里经由太医医治后,便被送回尚书府里。 她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来的时候,看见她母亲眼睛都肿成豆泡。 然后她脑子有那么一阵子,像缺失了部分记忆一般,愣是没想起来她为什么会躺在床上,身上像是被五马分尸一般疼痛。 “娘~~” 一开口,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嗓子哑成这样?像破风箱里发出来的声音,一点也没有往日的娇软。 “我这是怎么了?” 她一开口问,母亲刘氏又开始掉眼泪,而一旁站着的李青则铁着脸,用力甩着衣袖,将手背在身后,抬脚就往外走。 边走还边说:“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李怜华想坐起来,却发现某处的疼痛更加难忍。 “啊!” 她叫了一声,又躺回去了,也许是这个疼痛让她想起了那日遭受的待遇,她脸色瞬间就变了。 “娘?我、我、我被人……” 刘氏又开始“呜呜呜”,就是不肯说话。 也不用她说了,李怜华全部想起来了,她被武安强了,那一日地狱般的折磨全部像倒影一般,在她脑海里一遍一遍地重复播放。 李怜华干脆捂着脑袋尖叫:“啊!不!不……” 刘氏:“我的儿啊,以后你可怎么办呐?” 李怜华眼里的泪开始不受控制地往下掉。 她已经不是清白之身了?要怎么嫁给阿峤哥哥? 难道阿峤哥哥就只能是沈云清一个人的? 还有……是沈云清,是她将自己害成这样的! 李怜华边哭,脑子里边想着这些问题,良久之后,才哑着声开口问:“那个人呢?” 刘氏一愣:“哪个人?” 李怜华:“就是欺负我的那个人。” “他死了,在宫里就死了。” 李怜华差不多知道是这个结局,她利用武安的时候,就没想过留武安一条性命。 最好让武安死在沈云清的身上,让阿峤哥哥亲眼看见,彻底死了心才好。 可是……为什么会是她?她自己只是喝了几杯酒而已,她的酒量不至于那么差。 那么……是沈云清! 李怜华此人,有非一般人的理智,即便知道自己遭受了这样的待遇,她仍旧清醒地分析,最后得出结论,罪魁祸首就是沈云清,还有……赵妃娘娘根本就不是诚心帮她。 皇上说要给她和南宫峤指婚,估计也只是说说而已。 老奸巨猾的皇上! 因为这件事,李怜华不但恨沈云清,连带着皇宫里的建仁帝和赵妃都一并恨上了。 一旁哭了许久的刘氏,见女儿无声地流泪,眼神却是阴森的可怕。 “阿怜,你、你怎么了?” 李怜华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勉强坐起来,“娘,我要报仇,我不能就这样白白被毁了。” “报仇?你找谁报仇?”刘氏握住她的手:“你知道谁害你这样的?” 李怜华反手握住刘氏的手:“我知道,娘,现在只能靠我们自己了,爹估计不会管我了,你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如果没了,你后半生还指望谁?” 被她这么一说,刘氏一愣,倒是没想到女儿都这样了,还替她着想。 “阿怜,你先不要想这么多,太医说,你需要静养,而且、而且你以后都不可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你说什么?”李怜华扯过刘氏的袖子,“你说什么?太医说我不能生孩子了?” 刘氏又低下头,用帕子揩眼泪。 女人不能生孩子了,有哪个夫家肯要? 即便她家是尚书府家,皇宫一直将消息压着,没有在京城中传出来。 可是以后哪怕给她悄悄指一个人家,只怕不出两年,就会因为无后被休。 也许,可能是因为连最后的一丝希望都没有了,她心底生出一种邪恶的想法,有点想毁了这个世界。 她这一辈子没盼头了,那不如所有人跟着她一起下地狱好了。 李怜华忽地轻笑两声,眼神越变越冷……越变越冷……直至没有任何温度,冷漠地盯着眼前的刘氏。 “娘……”她喊了一句,语气生冷到刘氏打了个寒战,“女儿为什么会这样?老天为什么会这样对我?” 刘氏:“……” 她此刻突然爬了起来,赤着脚走到外间,重重地推开门,然后跨出去,朝屋外的天看了眼,然后升起右手指着天骂道:“你这个让所有人信奉,虔诚跪拜的上天,是瞎了眼吗?” “那个恶女人凭什么得到一切?我凭什么要遭受这样的待遇?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我要毁了这里……” 刚骂完,天空不远处“嘭”的一声雷响。 也许是李怜华情绪太过激动,也或许是被雷声吓到了,雷声刚停下,李怜华身子一歪,便倒在了地上。 “阿怜!”刘氏在后面惊呼。 “来人啊,快来人啊……” 李青也是一个审时度势的人,见这个最有希望与南宫峤联姻的人,现在没了任何希望。 干脆将她院里的仆人调走了大部分。 此刻刘氏喊了半天,才从外面跑进来几个小厮和嬷嬷,连李怜华身边几个贴身婢女都不见了。 刘氏愣道:“怎么是你们?她们人呢?” 那些仆人嬷嬷都低着头,没有吭声。 刘氏瞬间就明白了,刚刚阿怜说的没错,阿怜没了任何利用价值后,李青是说舍弃便舍弃。 这就是女人的悲哀,无论做了多久的夫妻,都比不上他手中的权力。 罢了,罢了…… “先将小姐抬进屋子里去。” 第三百四十二章:军营互殴事件 李怜华病了,这一病就是一个月。 期间京城时不时有关于她的传闻。 各种各样的…… 有传言说战神南宫峤要定亲了,她想不开的,因为她从小在京城标榜自己是南宫峤的未婚妻。 有传言说李怜华得了怪病,还不允许任何人进府探望,就连李怜华平日里交好的姐妹都不见。 还有传言说,李怜华虽是尚书府千金,心仪战神,但是风流成性,一不小心在外面鬼混,有了孩子,此刻正堕胎在家养身体呢。 反正都是不利于她的传言,传到尚书府的时候,李怜华的母亲刘氏一口气差点没背过去。 她急匆匆往女儿的房间走去,想将城中这些传言告知女儿,却发现李怜华早就失踪了。 …… 建仁帝给南宫峤指婚的事,就这样耽误了。 皇上也没有再重提,南宫峤也不想问,倒是宣阳侯急得不行。 他这几日打叶子牌的心思也没有了,时不时就凑到南宫峤的院子来,见南宫峤不是在晨练就是在写字。 时不时与周旭一起下个棋,钓个鱼,倒是悠闲了不少。 但是驻扎在西大营的云林军和苗疆军,却不像他们的统帅那么交情好。 云林军嫌弃苗疆军从山嘎嘎里出来,连璃朝的正统语言都说不顺溜。 而苗疆军则认为云林军不够生猛,一副柔弱无力的样子。 这日,南宫峤和周旭一同到西大营巡查时,却碰见两方军士的一起恶劣斗殴事件。 南宫峤身边的胡然此次跟着他一起回京了。 南宫峤回侯府的这段日子,胡然就呆在军营里,今日是他与周旭身旁的一个副将起了争执。 那个副将叫阿古朵,皮肤黝黑,却有一口白牙,操着一口浓重的苗家话,说不赢胡然的时候,还会气得跳脚。 “沈姑娘现在是我们的左将军,什么时候变成你们云林军的了?” 阿古朵说完就朝胡然的脸上挥去。 自从沈云清在与周旭比试的时候,赢了周旭之后,阿古朵就将沈云清奉作神明。 沈云清功夫好,人长得好看,心地善良,还会制作炸弹,这样一个神一般的女子闯进军营,还做了他们的左将军。 可以说,在苗疆军里,首位是周旭,第二位就是沈云清了。 突然有一天,苗疆军军营里,听说沈云清要嫁人的消息,这让苗疆军受到不小的打击。 沈云清这么厉害的女子,还要嫁人?还是嫁给周将军的表亲? 他们接受不了心中信仰的神明,突然之间要离他们而去。 阿古朵将心中的郁闷全都发泄在拳头上,他早就看胡然不顺眼了,胡然左一口我们清姑娘,右一口我们将军夫人。 不过胡然也不是吃素的,他巧妙地躲过了阿古朵这一拳,反过来一个扫堂腿挥来,阿古朵反应不及时,踉跄一步,差点摔跤。 胡然高声道:“你知道我们跟清姑娘认识多久了么?你们才来京城多久?就想将清姑娘绑在你们苗疆军里,做梦呢?” 他半边嘴巴被打肿了,说话有些口齿不清,即便这样,气势上也不能输。 而对面的阿古朵则是眼角破了一块,两人都是赤手空拳上场殴打。 阿古朵雪白的牙齿上都沾满了沙子,一说话,白牙都不见了,他吐掉嘴里的沙子,继续理论:“我们不管这么多,沈姑娘现在是挂名在苗疆军,她就是我们苗疆军的人。” “怎么?照你这个意思?是不是还要带清姑娘回苗疆?”胡然轻蔑一笑,手上发着力,随时准备继续攻击。 阿古朵深以为然,“那是自然!” “我可去你妈的!”听到这句话,胡然再也忍不住爆粗口,飚脏话了,“哪里来的蛮子,一点道理不讲。” 而苗疆人则最不喜欢听别人喊他们蛮子,尤其是南蛮子,喊一句可是会被追着打十条街的那种。 胡然显然是知道的,所以他是故意说这话刺人。 果不其然,阿古朵听后,脸色大变,趁胡然不备,一拳挥在他的左脸。 “噗!” 这一拳力道太大,加上胡然在说话没防备,胡然左边的大牙被打落两颗,牙齿顺着血迹被吐在地上。 璃朝人,尤其是京城人,最见不得被人打得牙齿掉落,认为那是最丢脸的事情。 于是,胡然也暴怒了,朝着阿古朵毫无章法的乱攻击。 “兄弟们,上!将这帮蛮子打得趴在地上求饶!” 云林军第一听南宫峤的指令,南宫峤不在,便是听胡然的指令,此时见自家副将被如此对待,早就按捺不住,想要围上去揍阿古朵了。 听见胡然的指令后,围在一旁的云林军瞬间一窝蜂往上涌。 而阿古朵也不是蠢的,见胡然叫帮手,他也朝身后的苗疆军喊:“阿巴阿巴,揍他们!” 于是,原本只是一场口角,最后竟然演变成了两方军士群殴。 这在军营里情节特别严重,带头者都要军法处置。 此时,南宫峤和周旭铁青着脸,看着百来个脸上挂了彩的士兵,他们当中有云林军,也有苗疆军。 带头的胡然和阿古朵被粗麻绳反手绑在军营操场上。 他们两身上的伤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胡然一只眼睛已经肿到眯成一条缝了。 阿古朵身上则是到处划着口子,不深不浅的口子,渗着血迹。 他瞪了胡然一眼:“你哪像个男人?还留指甲?学女人用指甲挠?” 胡然哼了一声,解释道:“本将军不屑于挠指甲,这是一种新型的暗器,可以藏在指甲盖里,厉害吧。” 说完,像是不解气一般,又添了句:“这是清姑娘送给我的,并且教我如何使用,怎么样?嫉妒么?” 两人由最开始的互殴,到最后的口嗨。 “够了!”南宫峤看了半天,了解事情原委之后,面上虽说看不出什么情绪,其实心里也是对这个阿古朵甚是不满。 沈云清是他的人,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副将来抢人了?他表哥周旭也霸道了吧。 “你们口口声声说敬重沈云清,你们这样把她当做一件物品争来争去,有问过她的感受么?” 南宫峤说这话的时候,虽说在骂两人,视线其实盯着阿古朵。 阿古朵面对南宫峤,还是有一点怕意,他着急解释:“我们没有把她当做物品,沈姑娘是我们的左将军,想必战神也知道,左将军一职在我们苗疆军的重要性。” “那又怎样?她要嫁人了,出嫁从夫,她可以不做你们的左将军了。”南宫峤不以为然。 第三百四十三章:总有人拎不清 南宫峤说完,还朝周旭看过去,眼神颇为挑衅。 周旭只能无奈笑笑:“阿峤,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沈将军要与谁成亲,我自然不会干涉,她愿不愿意回我的麾下继续做左将军,都要看她,而不是我们一群人在这里替她做决定。” 这倒是说了句公道话。 南宫峤没有再敌对周旭,他悻悻转头,看向跪在地上的阿古朵。 哼!还算周旭会说人话。 “阿古朵,你们将军都这么说了,你还有什么意见?”南宫峤问,“做人呐,不能那么自私!” 地上的阿古朵急了,“将军,沈姑娘,哦不,沈将军是难得一见的人才,有她扶持你,我们苗疆一定会发展得更好。” 他因为跪在地上,又跑得急,跑到周旭脚下的时候,摔了个狗啃泥。 瞬间又跪得笔直,将那句话一股脑说出来。 可是,眼前的周旭不领情,往后退了几步,语气瞬间变冷,“阿古朵,我发现你最近越发没有规矩了,我们苗疆军到底是听我的,还是听你的?” “自然是听将军的。” 周旭又问:“如果我不在呢?听谁的?” 阿古朵垂下头,老老实实回答:“听沈将军的。”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在军营里做出这样的事?”周旭此刻已经完全没了笑意,周身气势凛然。 阿古朵知道,将军生气了…… 他坚持认为自己没错,但是不敢跟将军反驳,只能选择保持沉默。 沈姑娘这样的人才,就该去苗疆,像当初巫医那般,带着苗疆人奋发图强。 可是,巫医最后成了南宫峤的娘,还死在了京城。 他们璃朝人,一点都不会珍惜。 所以,他担心沈将军留在京城,留在南宫峤身边,也会被不珍惜。 他们周将军多好啊,多耿直的一个人啊。 要不,替他俩牵红线吧? 想到这,阿古朵脱口而出:“因为南宫峤将军配不上沈将军,沈将军的良配是您啊,将军!”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沈云清刚好踏进军营的大门。 后半只脚后跟还在大门外呢,愣在原地没敢挪动步子。 什么情况?刚来就听见自己的八卦? 她看了一圈,发现军营里跟平时不一样,为了搞清楚状况,沈云清还是往里走。 众人背对着她,并没有发现她的到来。 阿古朵说完那句话之后,就被两个人各踹了一脚。 南宫峤:“你最好想清楚再说话!” 周旭则说:“看来今日你是不挨这顿军法不罢休了。我与阿峤是表亲,沈将军只是我麾下的副将,你这样搬弄是非,有什么目的?” 阿古朵解释:“末将就是舍不得沈将军,她很厉害,有她在,我们苗疆一定会强大。” 南宫峤听后,气不过上前又是一脚,“你左一口你们苗疆,右一口你们苗疆,苗疆与璃朝本是一家,你这是要搞独立呢?” 说完,还意味不明地看了眼周旭。 只见周旭并没有对他说的话做任何解释,而是淡声朝一旁的军官吩咐道:“来人,将阿古朵拖下去,斩首!” “将军!” 苗疆军里有人开了口,“阿古朵并没有犯什么大错,这样就要斩首吗?” 周旭横扫过去,“没有什么大错?他煽动军士与云林军斗殴,挑拨璃朝和苗疆之间的关系,甚至拿我和阿峤的表亲关系做引子,这样的副将,本将军不要也罢。” “我周旭治军以严苛出名,没想到手底下出现这样不尊上级的军官,我也有错,罚五十军杖,立刻执行。” 这话一出,周围一片哗然,就连云林军都觉得周旭为了做好表率,有点太拼了。 南宫峤还没出声阻止,背后传来一个女声:“周将军以身作则,让人佩服,不过,因为这样的人而受惩罚,有点不值得。” 沈云清从人缝里挤进来,站到南宫峤的身边,握住他的手,朝周旭说:“这样的人,周将军罚他便是,没有必要把自己搭进去,即便你如此做了,他也不会领情。” 说完,她握着南宫峤的手,举向空中,视线停留在阿古朵身上。 “我和南宫将军早已私定终身,无论你们如何看,我们都很好,所以,你操这个闲心干什么?” 总有人拎不清! 沈云清皱眉哀叹一声。 阿古朵是这样,建仁帝也是如此。 殊不知,感情的事他人无法左右,两个人看对眼了,即便对方是叫花子,那也过得快活自在,可是两人如果毫无感觉,硬要扯到一块,结果只能是大家都不痛快。 阿古朵像是心中的信仰崩塌,眼神忽地暗淡下去,知道他今日难逃军法处置,便狂笑着摇头大喊:“苗疆危矣……苗疆危矣……” 周旭:“拖下去!” 阿古朵被拖走后,那些参与斗殴的士兵全部依法接受惩罚,然后各自回到各自的岗位去了。 最后只剩下胡然还被捆绑在军营里。 南宫峤带着沈云清回到营帐,胡然就跟在后面,直到进了营帐,“扑通”一声,跪在南宫峤面前。 “请将军责罚。” 南宫峤拉着沈云清在案桌旁坐下,看都不看胡然一眼,“说说看,为什么要我责罚?” 胡然经过一年的战场奔波,身形已经瘦了大半,不再像当初那么胖了。 他抬起头看了眼南宫峤,然后将视线放在许久没见的沈云清身上。 只停留一瞬,便低下了头,“因为末将头脑发热,与苗疆军发生冲突。” 南宫峤继续问:“为什么起的冲突?” 胡然又抬起头快速地看了眼沈云清。 “回答我,看她做什么?” 胡然收回视线:“因为阿古朵说沈姑娘是苗疆军里的人。” 南宫峤依旧面无表情,“所以,你就是因为这个跟阿古朵斗殴?” “不止呢?”胡然摇摇头:“他还说,将军您配不上沈姑娘,沈姑娘应该跟周将军是良配。” 坐在案桌上的沈云清嘴角忍不住想笑,被南宫峤的手轻轻一捏,忍住了。 南宫峤:“所以你打了阿古朵?” 胡然心里有愧,低着头道:“是……” “打得好!”南宫峤一拍案桌,“你没做错,云清只能是我的,也只能是你们的将军夫人,任何人说什么风言风语,你都可以上前将其暴揍一顿。” “????” 底下的胡然一脸懵,不可置信地看着南宫峤。 第三百四十四章:不如多看看我 就连一旁的沈云清都疑惑地转头看向南宫峤,“你是不是说错话了?” 南宫峤治理云林军同样靠的是军纪严明,按照以前来看,胡然这次犯的错,不至于斩首也得罚军棍。 可是这一次,南宫峤非但没有责怪胡然,还夸他做得好? 南宫峤转头看向她,勾唇一笑,“放心,我又没醉,我还是知道自己说没说错话。” 然后视线挪到胡然身上,哼道:“起来吧,自己把身上的绳索解了,出去跑五百圈。” 胡然还没从刚刚的震惊中缓过神,“啊?五百圈?将军这算是惩罚么?” 五百圈,平时的训练也都是这个运动量,这不是轻轻松松? 这哪算惩罚?对他而言毫不痛苦好吗? “怎么?嫌少?要不,加点军棍?”南宫峤好笑道。 胡然立刻摇头,立马就站了起来,胡乱两下将身上的绳索解开,拔腿就要往外跑,边跑边说:“不不不,不嫌少,够多了,我这就去……这就去……” 不过,他还没跑出营帐,又被南宫峤喊住。 “等等……” 胡然顿住脚步,停下来转过身,脸上挤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将军,您不会是后悔了吧?” 南宫峤白他一眼,“下回还有人挑拨我和云清之间的关系,我教你一招,暗地里套麻袋揍人就是了,没必要在军营里闹成这样,影响不好。” 胡然瞬间就懂了。 他这一次能逃脱惩罚,完全是南宫峤放水呢。 “多谢将军提醒,末将明白了。” 说罢,脸上带着笑地跑出了营帐,去操练场跑步去了。 而在外面巡逻的士兵,本以为这一次,胡副将即便不会像阿古朵那样被斩首,也应该下不了床了。 没想到他四肢健全地出来了,脸上还带着笑? 战神将军自从找了媳妇之后,都变得温柔了许多。 营帐内,沈云清坐在案桌前翻着桌上的资料,南宫峤坐在她旁边,一只手揽过她的腰,将她往他的怀里带。 “这些有什么好看的?不如多看看我。”南宫峤将头凑近,鼻尖轻轻嗅了一下沈云清的脖子。 好痒! 自从开荤之后,南宫峤的骚话是越来越多了。 沈云清往侧边偏了点脑袋,笑骂道:“别闹了,我总觉白狄波斯联军,没那么容易退兵。” 她任由南宫峤箍着她的腰,随手翻起桌上的一卷卷宗,上面只简单记载了此次京城保卫战的状况。 这对于亲自参加了这场战役的沈云清来说,根本就不够。 大致翻了一下,就扔在一旁,继续拿下一本。 南宫峤任由她翻看,她扔一本,他就接一本,然后整齐归放在案桌的另一端。 他很享受此刻的悠闲时光,少女身上特有的香气,让他着迷。 坐着坐着,他的下巴干脆搁在沈云清的肩膀上,半眯着眼视线向下移。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刚好可以看见沈云清发育刚好的身姿。 沈云清虽瘦弱,但是该长的地方都长了,而且比例恰当,所以看上去并不矮。 南宫峤看了一会,呼吸逐渐急促起来,身上的温度也在慢慢升高,而箍着沈云清腰部的手,也开始不老实。 不再搂着一个地方不动,而是开始来回摩挲。 沈云清一开始还会觉得有些痒,扭来扭去,慢慢适应之后,就不管了,她此刻正拿着毛笔在卷宗上批注。 全身心的投入之后,逐渐忘了身上传来的异样。 等她将所有的卷宗都翻完,她转头一看,吓了一跳。 因为她看见南宫峤双目赤红,蹙眉盯着她的嘴唇,脸似有难忍之色。 “你怎么了?”沈云清凑近看了一眼,顺便用手背去靠他的额头,嘴里嘀咕着:“别是发烧了吧?” 手背刚触碰到南宫峤的额头便收回来,“好烫!” 果然是发烧了。 她反手将南宫峤的手架在自己肩膀上,然后艰难地起身,嘴里喊着:“走,去床上休息,我给你擦洗一下。” 原本南宫峤不想动的,他哪里是发烧了,他是春心萌动了。 一个正常的成年男子,在尝过情|欲的甜头之后,便不再像之前那么清心寡淡了。 不过,当他听见沈云清要扶他去床上擦洗的时候,他决定装病一下,享受一下被她伺候的感觉。 于是,当云清架着他的手臂的时候,他借力出力,慢慢自己站了起来,没有将全部的重量压在她身上。 军营的营帐不大,就算是主帐,里面摆了个案桌之后,剩下的就是一张军床了。 案桌离军床不远,挪几步便到了。 沈云清将南宫峤放在床上,转身到一旁倒了点热水,拿了条毛巾走到床边,皱眉有些奇怪,“怎么好端端的,就是生病发烧了呢?” 难道因为胡然的事? 他并不像表面上看的那样不在意? 从脸上一路擦到脖子上,最后擦到胸口便停下了…… 此时南宫峤微眯着眼睛,看向沈云清,用沙哑的声音说:“我身上出了汗,可以帮我擦擦么?” 沈云清愣了一秒:“哪里?” “全身。” “……” 全身?那岂不是要脱光光? 虽然两人都已经坦诚相见了,但是沈云清还是会难为情。 听他这么说,沈云清瞬间就脸红了。 沈云清迟迟没有开始,南宫峤见状皱眉低吟了一声,似是痛苦难安,这一招果然有用,沈云清立马妥协了,“好好好,我帮你擦。” 说完,伸手去解南宫峤的衣裳,从领口那里开始往下解。 古代服饰相对现代服饰来说,没有那么多的扣饰,只有简单的绑带,轻轻一拉一扯,衣服就被掀开到两旁。 南宫峤精壮的躯体呈现在沈云清面前,她低着头不太好意思看。 “你不都摸过了?还会不敢看?” 低沉沙哑的声音,从南宫峤的嘴里说出,多了几分挑逗。 沈云清瞪他一眼,“你到底病没病?” 南宫峤轻咳一声,声音越发虚弱:“自然……是病了。” 他这话说得心虚,都有点不敢看沈云清,为了让沈云清早日迈过心中的那道坎,决定豁出去了。 “你不是说帮我擦么?擦了兴许我病就好了呢?” 第三百四十五章:他有点起床气怎么了? 南宫峤将衣服大力一掀,朝两边平铺开,“来吧!” 这副任人宰割死鱼躺一样的姿势,取悦了沈云清。 她“噗嗤”一笑,化解了刚刚的不自在,拧干毛巾开始擦。 一路从脖子处擦到腰腹处,南宫峤翻个身,让她擦后背,同样从后脖子处擦到腰背处。 沈云清擦完正准备停下的时候,趴着的南宫峤传来一句话,“我背痛,你帮我捶捶。” “哪里痛?” 沈云清将毛巾放在脸盘里,右手捏成拳头状,一路在南宫峤地背上试探。 “是这里么?” 南宫峤:“再往下。” 沈云清听话地往下挪,“是这里么?” “再往下。” 手继续往下挪,已经到了腰背处,“是这里么?” “再往下!” “……” 半晌,没有动静,南宫峤侧过头一望,见沈云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故作镇定地问了句:“怎么了?” 只见沈云清伸过手,将他刚刚掀在一旁的一侧衣服,顺手一拉,给他盖上了。 “下下下,下什么下?我看你压根就没病!” 然后,沈云清就起身准备将脸盆里的水给倒掉去。 下一秒,她被拉住,用力一扯,整个人就跌进南宫峤的怀里。 “别走~~” 头顶传来南宫峤低沉性感的嗓音。 他一只手搂着她的腰,一只手摁着她的脑袋,将她往自己胸口靠。 “抱一会。” 是一种近乎哀求的语气,沈云清瞬间就心软下来。 不管他病没病,她们都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情侣之间见面亲亲搂搂抱抱很正常,怪只怪她太不善于表露自己的情感了。 打定主意之后,沈云清没再挣扎着起来,而是安心地趴在南宫峤的身上,侧着头听着他的心跳。 咚、咚、咚咚、咚咚咚…… 频率有点快,头上传来南宫峤带有温度的手掌。 他一遍一遍地摩挲,最后落到她的下巴处,将她的下巴抬起,迫使沈云清仰着头。 然后就着这个姿势,两人自然而然地接了个吻。 这个吻温柔缱绻,包含了南宫峤太多的情绪,他不敢用力,生怕像之前那般弄疼她。 一下一下,认真地,仔细的,像是要将自己的心剖给对方看一般。 不知道吻了多久,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先停下来的,总之,两人停下来的时候,脑子里都已经迷糊了。 而沈云清更是吓一跳,因为她的手攀在了南宫峤的后腰,再往下一点就…… 沈云清急忙想将手拿出来,却被南宫峤阻止了,“继续……” 沈云清:“……” 南宫峤盯着她的唇看,“你不继续那我继续了?” 沈云清不明白他要继续做什么,手便僵在原地没有动,下一瞬,一阵天旋地转,她由趴在南宫峤身上,变成平躺在他身下。 从这个方向看过去,南宫峤此刻眼神清明,没有刚刚那种充血发狂的状态。 “你刚刚怎么了?”沈云清还是想问一句。 南宫峤一字一句地说,“没什么,就是……想、要、你、了。” “……” 大白天的,不觉得害羞嘛? 沈云清伸手抵住他欺下来的身体,别过头,“现在是白天。” “你的意思是晚上可以?”南宫峤眼睛一亮。 沈云清:“……” 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见她又不说话了,南宫峤默认她同意了。 不过既然都这样了,那就继续吧,说罢又低下头开始亲吻。 在情事上,沈云清过于被动,南宫峤看出来了。 她害羞,脸皮薄,那就由他主动吧。 他可太喜欢沈云清的身体了。 “你身上擦了什么?好香~~” 南宫峤从沈云清的额头开始吻,一路到眼睛,鼻尖,脸庞,最后停在沈云清的颈窝处。 这个位置太让他着迷了,恨不得一整日抱着这么个人在怀里,埋在她的颈窝处,闻着让他着迷的少女香气。 沈云清已经有些难受了,她稍仰起头,浅浅低吟了一声。 这一声,取悦了南宫峤,他的动作越发大了,已经不满足于普通的亲吻了。 他将手伸进了衣服里,在少女曼妙的身姿上游走。 皮肤光滑细腻,没一丝赘肉,曲线妖娆,触感妙极了。 只这短暂的瞬间,南宫峤的呼吸又急促了起来,他已经等不及晚上了,伸手在侧边一扯,衣带被扯开,他开始解着沈云清的衣服。 而沈云清此刻也已经意乱情迷,半推半就的,反正两人也不是第一次了。 她已经认定了眼前的人,为什么不能与他好好享受这难得的二人时光? 说不定,边境一封书信到京城,他又得奔赴边疆。 这么想着,沈云清也开始心无旁骛地接纳南宫峤,一心一意迎合他。 很快,两人便一丝不挂了。 在情迷之际,沈云清脑子里蹦出这样一个想法: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两情相悦啊。 因为她的的确确感到很愉悦,哪怕是第一次,也没有一丝痛苦。 就在两人快要水乳交融之时,营帐外响起一个声音。 “你们将军在吗?” 是周旭的声音! 沈云清一下子清醒过来,她拍拍南宫峤的脸,让他从情|欲里清醒。 “外面有人找你!”沈云清小声说道。 南宫峤只停了一下,又想继续:“不管他。” 营帐外的守卫知道,里面二人在干什么,只能低着头说:“我们将军休息了。” 周旭皱眉问:“休息?大白天的休息什么?我找他有事。” 说罢便不管守卫的阻拦,抬脚要走过来掀帘子。 守卫哪敢放他进去,上前一步拦在帘子前面,“周将军,我家将军真的在休息,等他醒了我会报告给他。” 周旭有些不满,“睡了那就叫醒,这是军情,耽误不得!” 守卫还想阻止,但是对上周旭那双能杀死人的眼睛,他刚走上前的脚停了下来。 完了完了…… 不阻止是死,阻止了也是死! 不对,他是云林军,又不是苗疆军,周旭罚不到他,于是他又鼓足勇气上前拦住周旭。 恰在此时,帘子被掀起,南宫峤黑着脸,半阖着眼慢悠悠走出来,脸色很不好看。 “怎么?吵到你睡觉,你还有起床气了?”周旭打趣道。 南宫峤看他一眼算是默认。 坏了他的好事,他有点起床气怎么了? 第三百四十六章:阿古朵谎报军情 “这么急找我?你要回苗疆了?” 南宫峤不咸不淡地问了句。 他与周旭虽是表亲,接触却不多。 不过奇怪的是,接触虽不多,但是两人之间却没有陌生人那种疏离感,从年少时第一次见面,交流起来就没什么障碍。 出了营帐后,南宫峤渐渐平复了心中的燥热,他假装不经意间回头看了眼营帐,其实透过帘子也看不到什么。 但是他一想到营帐内,沈云清那张羞红的脸,还是有些心猿意马。 “自然不是。”周旭回道。 他将南宫峤这些反应看在眼里,也跟着他的视线往营帐方向看。 “你小子要金屋藏娇也不是在军营。”他顺势拍了一下南宫峤的胸口,“悠着点~” 说完,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说:“沈云清现在名义上是我苗疆军的左将军,你看要不要给她转军籍?我们也只是过来解围,等京城安全之后,还是会回苗疆。” “不用!”南宫峤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她跟云林军那帮小子太熟,尤其是胡然,如果你以后回苗疆了,就将她放在京城吧,皇上会替她安排一个军阶。” 沈云清还是在京城比较安全,入了云林军的军籍,就得跟着他一起去边疆了。 他不想她跟着去战场受苦,京城有宣阳侯在,还有沈云清的亲人在,她还有整个荷花村。 “那行吧!”周旭负手在背后,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容城来信了。” 他将手中早就捏着的一封书信递给南宫峤。 嘴上说道:“有人说,在容城城内看见宁王,一封书信发到京城,你……估计得回容城了。” 南宫峤接过信,却没有立刻打开,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白狄波斯联军退到哪里了?” 自从他从边境赶回来,将白狄士兵击退之后,白纪带着白狄残存的不足七万人,一路向北奔去。 白狄的板块,类似一个狭长的长条形,白狄与璃朝的边界,覆盖了整个璃朝西部西北部和北部领域。 他们不敢往西北的容城方向去,就只能就近原则,往北部直接出璃朝。 因为有沈云清研制的炸弹在手,这一仗伤了白狄的士气,即便还剩七万人,战斗力明显不足。 他们都畏惧炸弹,仓皇逃往白狄境内。 正所谓穷寇莫追,周旭派一队人马跟着白狄军,确认他们出了璃朝边界后,才返回京城回禀。 周旭淡声说道:“出了烟霞关,已经进入白狄地界了。” 容城是璃朝与白狄在西北部的边界要塞,烟霞关就是璃朝与白狄在北部的要塞。 孤零零一座关隘,不似容城那般热闹,却也重要至极。 南宫峤听后,点点头。 出了烟霞关,想进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不过,他突然想起刚刚,沈云清在营帐内说的那句话。 “我总觉得白狄波斯联军,没那么容易退兵。” 刚刚他一门心思在她身上,根本没有细想这句话。 可是,白狄刚退兵,容城就有宁王的消息了? 这会不会太巧合了? 南宫峤问了句:“确定已经出了烟霞关?” 周旭眼神扫过来,“你想说什么?” “你说会不会这么巧?白狄军刚退出璃朝境内,容城就有情况,然后书信就来了,皇上立马就会将我调往容城。” 说完,南宫峤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往前走的脚步突然站定,右手重重搭在周旭的肩头,问道:“负责跟着白狄军的人是谁?” 周旭愣了一下,随后低眸一瞬,“是阿古朵安排的人。” 他是整个苗疆军的统帅,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下属替他去做。 南宫峤一副了然的样子,“怪不得,这个阿古朵绝对有问题!他人呢?” 说完,便见周旭黑着脸,一声不吭,扭头就往行刑的地方走去。 南宫峤也快步跟上。 刚刚军营里那场互殴,胡然得了跑五百圈的惩罚,阿古朵却因为多项罪名,被周旭下令斩首。 南宫峤刚听周旭下令的时候,还觉得周旭过于冷血了,他身边最得力的副将,说砍就砍。 现在看来,周旭身边真的没有可以信任的人。 两人腿长脚长,迈的步子大,没多久,就来到军营行刑的地方。 阿古朵此刻正被五花大绑着,押着准备往专门行刑的台子上走。 他一脸漠然,丝毫不反抗,任由行刑的人,将他的头摁着往下低。 嘴里还说着:“杀了我,你们都会后悔的。” 正当砍刀要落在他后颈处时,周旭的声音响起:“等等!” 南宫峤看见阿古朵抬起头的瞬间,眼里露出一抹得意的神色。 两人走上前,周旭一脚踢在阿古朵的胸口,将他踢得瞬间往后倒去。 “你派去盯着白狄退军的人呢?在哪?” 阿古朵迅速爬起来,这回他没有跪着,直接站了起来,算准了此事,淡声回答,“死了。” “死了?”周旭皱眉,“那队人马足有一万人,全都死了?” 阿古朵态度极其傲慢,“不然呢?留着干嘛?回来领赏赐?” 这时,一旁的南宫峤开口了,“所以,白狄根本就没有出烟霞关,还在璃朝对不对?” 阿古朵:“这我可不知道。” 他的态度激怒了周旭,周旭抽出随身带的鞭子抽向阿古朵,“你潜伏在我身边多年,为的是什么?” 周旭在阿古朵少年时,将他从虎口里救下,一步步信任他,提拔他,最后将他提为副将。 可是,谁也没想到,他如此信任的人,会背叛他。 周旭气极反笑,他除了父亲,最信任的人就是他了。 没想到就连阿古朵都是骗他的。 见周旭这么问,阿古朵皱眉,“潜伏?将军到现在还不明白我阿古朵的心思?认为我是细作?” “你难道不是么?”南宫峤插嘴问:“谎报军情,谎称白狄已退出璃朝,挑拨云林军与苗疆军的关系,甚至污蔑沈云清,你这种种作为,都不像是为了你们将军考虑。” 阿古朵看向南宫峤,“我做这些,都是因为将军太不上进了,我们苗疆才会被璃朝踩在脚下,我们苗疆需要人才,需要壮大,我不想苗疆原本在老将军手里的辉煌,全部毁在了您手上啊,将军!” 他这话说得言辞恳切,倒是像动了几分感情。 不过,再怎么为了苗疆好,用错了方法,就是错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阿古朵叛变 周旭听阿古朵说完这些,脸上看不出半分色彩。 他从他爹手里接过苗疆军,此时苗疆已经归顺于璃朝,他所有的决定,都是在顺从璃朝的指令下做的。 这导致苗疆里,许多人都对他颇有意见,他这个统帅上位时做得也特别辛苦。 好不容易靠着几年的战功军绩,渐渐收服一众将士,这些都是阿古朵陪着他一起完成。 到最后,反对他的竟然是阿古朵? 苗疆地势特殊,局限在川南一带,想要发展壮大真的很难,加上西北部白狄的虎视眈眈。 如果不是璃朝护着,恐怕苗疆早就被白狄瓜分干净了。 单看白狄入侵容城之后,做的恶行,就可以看出,璃朝皇帝算是一个仁义之君。 没有将璃朝的制度全部压在苗疆,而是允许苗疆保留自己的传统风俗,只需每年纳贡而已。 所以,苗疆在璃朝西南一带,才特别有自己的民族特色。 他看着阿古朵,见他没有丝毫悔恨之色,顺手从一旁搬了条矮凳,坐在阿古朵面前。 周旭微弓着背,双手手肘撑在膝盖上,与阿古朵平视。 他紧抿唇线,问道:“我们苗疆被我毁了么?” 阿古朵眼神毫不躲闪:“对。” 周旭继续说:“我不上进?苗疆应该走出来,与璃朝争霸天下是么?你有没有算过苗疆的人口,是璃朝的多少?你认为我们以少欺多,能赢?” 苗疆才不足十万人,璃朝上百万人口。 这样的人数差距,阿古朵是怎么有信心与璃朝一决高下? 阿古朵嗫喏两下,没吭声。 周旭继续问:“你认为现在苗疆人的日子不好过?你有去了解老百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么?” “……” “扩大版图,虽然能满足统治者的私欲,但是带给老百姓的,却是无休止的战争,你认为这样对苗疆好?” 他不给阿古朵辩解的机会,一句接一句:“你这样,和白狄人有什么区别?” 白狄人当初攻占容城,同样在苗疆地界骚扰不断,致使原本生活在边界的老百姓,都不得不往内地搬。 眼见阿古朵像是当头一棒,愣在原地,开始怀疑自己,怀疑人生。 周旭又趁机问:“白狄波斯联军现在退到哪里了?” 阿古朵眼神闪躲,不敢看周旭,但是也没打算要告诉他。 此时,一旁的南宫峤有些急,他可没有周旭的耐心,上前冷声呵斥:“你如果说出来,或许能捡回一条命,但是,你确定要你所有的苗疆兄弟跟着你一起陪葬?” 这句话,可能说到阿古朵的痛处了,他眼神微动,有些犹豫。 南宫峤继续,“白狄波斯联军,奔着毁灭璃朝的目的前来攻城,你自己想想,如果璃朝被灭?苗疆还有存活的可能吗?” “你不为你自己想,还不为你的家人想吗?” 如果说南宫峤之前的话,或许要说动阿古朵了,但是最后这句话,却完全戳到了阿古朵的逆鳞。 他原本有些松动的表情,此刻又开始僵硬起来,冲南宫峤吼道:“不要跟我提我的家人,他们不配我救!” 他有个什么样的家庭,南宫峤管不着,现在当务之急,是要从他嘴里问出,白狄波斯联军到底退到哪里了? 由他带去的一万人马全部死在路上,他却向周旭谎报已平安归来。 这个人,无论说与不说,今日都难逃死罪。 或许,阿古朵也料想到自己的结局,他突然放声大笑,笑声诡异。 等他笑够了,眼神一凛,冲南宫峤吼道:“别在我身上浪费功夫了,我知道我自己犯了什么错,今日死定了,我又何必让你们好过呢?” 这人简直是疯了…… 南宫峤无法,只得伸手招来身边的巡卫,“去叫胡然过来。” “是!” 此时,胡然刚跑完五百圈,刚停下来准备喝口水,就听见有人传话,说将军叫他。 他只尝到了一口水的味道,就被迫放下了。 快步跑到南宫峤身边,胡然看了眼地上的阿古朵,朝南宫峤问:“将军!” 南宫峤轻点头算是回应,“派人在京城方圆一百两地范围内,清扫式搜索,发现任何白狄波斯可疑现象,立刻汇报,动作要快!快去!” 南宫峤命令下得这么急,哪怕胡然什么都不知道,也能了解到,事情的紧急。 他领了命令,便飞奔回云林军驻扎处。 而阿古朵脸上却露出轻蔑之笑,“你们找不到的,被白费力气了。” “啪!”他左脸挨了一拳。 是周旭打的。 “这一拳是为苗疆的百姓!” 阿古朵嘴角溢出血,定定地看着周旭。 “啪!”右脸又挨了一拳。 “这一拳是为我,当初瞎了眼救下你,就应该让你被老虎吃了。” 阿古朵听到这个,脸上神色微动,欲言又止。 对于周旭的救命之恩,他感怀在心,所以才会竭尽全力帮助周旭,能让周旭气成这样,他算是彻底失望了吧。 连打两拳,周旭还不解气,还想继续打,赐死他之前,应该先将自己心中的气出个够。 南宫峤冷眼站在一旁,果然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么对比下来,同样是身边的副将,胡然就比阿古朵好多了。 虽然,他也一直挺嫌弃胡然的,长得太胖,太丑,吃得多,爱抠脚,睡觉打呼吵得其他士兵没法睡,隔三差五来他眼前告状。 除此之外,好像没什么缺点了。 就挺忠心的一个人。 副将做到忠心比什么都重要了。 而已经带着一堆人马出了军营的胡然,坐在马背上,忽地“阿嚏”“阿嚏”“阿嚏”不断。 连续几次后,才停下,他摸摸自己的鼻头,有些微痒,“奇了怪了,这么热的天,我没着凉啊?” 军营内,周旭和南宫峤两人,使劲浑身解数都没办法让阿古朵开口,不知道白狄给了阿古朵什么好处,可以让他甘心赴死到这种程度? 就在两人都束手无策的时候,沈云清从不远处走来。 她早已穿戴整齐,看不出一丝刚刚在营帐内的凌乱。 南宫峤淡淡扫她一眼,勉强压下心中的臆想,温声问:“你怎么来了?” 沈云清笑笑:“来帮你!” 第三百四十八章:沈云清诱使阿古朵说出真相 南宫峤以为她开玩笑呢,伸手扯过她挨到自己身边,“你先回去,等会这里会让人不适。” 嘴上说要沈云清回去,手却拉着她不肯松。 周旭在一旁白了一眼,撇撇嘴,表示没眼看。 沈云清无所谓道:“再怎么不适,也不会比战争场面差吧?你不要忘了我可不是闺阁女子。” 南宫峤:“……” 沈云清没看他,径自看向跪在地上的阿古朵,随口问道:“你与白音相恋?” 站在一旁的周旭和南宫峤,冷不防听见她这么一问,都将视线挪到阿古朵身上。 只见原本一脸无所谓的阿古朵,一听见白音的名字,瞬间激动起来,“此事与她无关,你抓她做什么?” 沈云清摇摇头:“谁跟你说我抓她了?我只是问你一句而已。你这么护着白狄,总有原因吧!” 阿古朵见自己上了当,又开始闭口不言语了,“没有原因,就是因为我对苗疆失望。” “就你?”沈云清冷笑一声:“你还配不上对苗疆失望,因为你这样的人,除了权力就是欲望,苗疆无法满足你,你就会被外族吸引。” 阿古朵不知道沈云清到底知道多少关于白音的事,只能少说少错。 可是,当沈云清掏出他与白音的书信时,他慌了。 他伸手要去抢沈云清手上的信,却被她躲过了。 沈云清摊开信,扫了一眼信上的内容,薄唇轻启:“已从烟霞关外侧绕道进璃朝,勿念!想你的白音……” “所以,你还有什么狡辩的?”沈云清问,“到现在你还不想说出他们的位置吗?” 阿古朵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态度,“我今日反正都是死,没必要拖音儿下水,她们只要安全了就好。” 沈云清轻蔑一笑:“你当真以为你的音儿对你真心实意?好到你愿意替她去死?” “自然愿意,她是世界上最好的音儿,我心甘情愿。” 沈云清继续问:“比你的家人还重要?” “不要跟我提我的家人。”阿古朵嘶吼一句:“她们不配!” 他像是被点燃爆点,情绪忽然格外激动:“从他们抛弃我的那一刻起,她们就不是我的家人,我不需要这样的家人。等我成了苗疆军副将,他们又找了过来,凭什么?” 一旁的周旭一阵唏嘘,原来阿古朵痛恨家人的原因是这样? 他这么多年,都对他的家人缄口不提,原来是这样。 “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家人当初抛弃你,是有原因的?”沈云清循循善诱。 阿古朵从鼻子里哼出一句话:“能有什么原因,能让父母弃了自己的孩子,独自在大山里面对老虎,无非就是养不起不想要了。” 他十岁被父母抛弃,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他而去,后面有追赶他的老虎,他不得不拼命奔跑,直到……周旭救下他。 他发誓要好好做,升官发财,好好活着…… 可是随着年龄长大,他像一具空壳,除了训练就是训练,他的生活没有一点火花,他开始不知道自己活着的目的了。 因为父母这么多年杳无音讯,他的仇恨无处发泄,转而逐渐消失殆尽。 直到,遇见白音,那个笑声像黄鹂鸟般动听的女孩子,闯入他的生活,他被迷住了。 那么漂亮的女孩,值得拥有更好的。 陷入爱河的阿古朵,已经遗忘了自己最初的梦想,逐渐被白音洗脑般哄骗着做出一系列对苗疆军不利的事情。 沈云清又甩出一封书信,这回她连扫都没有扫一眼,直接怼到阿古朵的眼前让他看。 【务必控制住阿古朵的家人,尽量让他们不要出现在阿古朵面前,等我爹攻占璃朝取得胜利,直接杀了,我要让阿古朵一辈子都只有我一人。——白音】 这封信也只能说明阿古朵的家人在白音手里,阿古朵根本不屑于去同情抛弃子女的父母。 他扫了眼信上的内容后,面无表情地看向沈云清,“这不是他们活该么?” “别急,还有……” 沈云清又掏出一封书信,上面是阿古朵父母的笔记。 【白音姑娘,我们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将阿古朵放在指定位置,你说过会保证他的安全,可是,现在他人不见了!】 阿古朵看了一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重新看了一遍。 他当初被父母遗弃,是受阿音的命令? 阿音那时候,也不过十二三岁,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古朵虽然没有问出口,但是脸上的表情骗不了别人。 沈云清替他解了惑,“因为,从头到尾,白音都只是在利用你,利用你窃取苗疆的消息。” 哦,对了,他在成为苗疆军的第二年,便无意间在山林里认识了白音。 “你说谎!”阿古朵不想相信,“阿音不是这样的人,她说过,我就是天上的雄鹰,她是专为雄鹰出生的。” 沈云清泼他冷水,“天上的雄鹰也不止你一个!” 当头棒喝,让阿古朵情绪有些崩溃。 沈云清继续说:“而且,你的父母,本是白氏一族,你与白音算是同族,因为遭到同族之间的排挤,不得不带着你逃离白狄,前往苗疆,就这样,白音都不肯放过,她要你恨!恨抛弃你的人,再出现在你面前,取得你的信任,让你死心塌地地听命于她。”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速极快,语气极重,言语之中有一种魔力,让阿古朵无法辩驳。 “你说谎……”这一句,阿古朵像是自己骗自己,最后的坚强。 沈玉清,将三封书信并一个物件丢在阿古朵的脚下。 “你可以自己看,这个蛇环镯是你们白氏一族的族物,你父母当初是不是给你了,而你呢?转头就送给白音了。” 有了这个蛇环镯,白音可以调令阿古朵这一旁支一族的所有兵力。 “我……”阿古朵还在做最后的挣扎,“我与阿音两情相悦,互赠东西不行么?” “自然行。”沈云清侧头看了眼南宫峤,“不过,两情相悦还是单方面被骗,你还是要弄清楚,你了解白音多少?你为她做了多少?她为你做了多少?” “两情相悦不是傻,奉劝你一句,如果有命去见白音,去看看她都做了什么,至少为你做了什么!我还可以给你提议,你向白音发出求救信,看她会不会派人来救你……” 这个建议说得阿古朵心动了,他抬起眼看向沈云清问道:“我可以吗?” 沈云清点头:“自然可以!” 只要阿古朵与白音通书信,他们就能跟着线索找到白音,接着找到白狄军藏匿的地方。 第三百四十九章:沈云清分析透彻 得到沈云清肯定的答复,阿古朵眼睛一亮,不过他眼里的神采也只亮了那么一下,就立马暗淡下来。 他原本松动的表情,立马又狰狞起来。 “想诱骗我说出他们的下落,做梦!!” 说完,便是一副任人宰割毫无畏惧的样子,闭口不言。 站在他面前的南宫峤和周旭,原本以为有希望了,见阿古朵突然改了口风,不由得又泄了气。 他俩同时看向蹲在一旁的沈云清,她却像是意料之中一般,没有逼迫阿古朵与白音联系。 沈云清将洒在地上的几张信捡起来,认真对折之后塞回袖袋里。 她缓慢站起来,眼睛里挂着笑意,冲南宫峤和周旭说:“回去吧,他已经说出白狄的下落了。” 周旭:“???” 南宫峤:“???” 自始至终,阿古朵都没透露白狄行踪的半个字,沈云清是如何从他的话语里听出蛛丝马迹的? 沈云清看二人的表情,不禁轻笑一声:“怎么?信不过我?” 南宫峤:“没有。” 既然在这里审问也问不出什么,不如先回去。 南宫峤冲周旭说:“先将他押下去吧!” 阿古朵被押下去后,他们三人回了主军帐,里面只有一个沙盘,空无一人。 南宫峤等不及坐下,便拉着沈云清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手里的书信哪来的?” 沈云清将书信递给南宫峤,“自己看。” 他接过书信后,发现啥也没有,空白纸三张。 南宫峤更加迷惑了,“这是?” 沈云清笑笑。 这时周旭也从后面跟上来,见此景之后,问道:“沈姑娘这是要诈阿古朵?可是,好像并没有什么用,你说的他跟白音的事,会不会也是假的?” 沈云清:“周将军看阿古朵听到白音名字时的反应,还觉得这件事是假的吗?” 周旭:“那你是如何知道的?他在我身边十来年,我都不曾发现端倪。” 沈云清伸手在自己袖袋里,掏啊掏,掏了半天,终于将刚刚那个蛇环镯掏了出来。 “因为这个!” 南宫峤接过蛇环镯打量一番,发现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银镯子,除了形状类似蛇身外,并没有其他特殊之处。 “这种蛇环镯在白狄并不罕见。” 沈云清笑笑:“就是因为不罕见,所以才会被人忽略,蛇被白狄奉为神明,能佩戴起蛇环镯的人,身份都非同一般,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阿古朵的父母在白狄也算身份尊贵的人,为什么会抛弃阿古朵,听从一个十三岁小姑娘的指令?” 南宫峤和周旭异口同声地问:“为什么?” 他们两个原本只想知道,沈云清是如何发现阿古朵的破绽,如何发现阿古朵与白音之间的关系。 现在被沈云清带着,开始去理清白狄复杂的贵族关系了。 “因为,阿古朵与白音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抛弃阿古朵的只不过是他的养父母。” “什么?” 这个消息太过震惊,惊得两人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周旭急忙又问:“那阿古朵知道他的身世么?” 沈云清缓慢摇头,手里拿着蛇环镯,眯着眼睛仔细打量:“你刚救下他的时候。估计不知道,后来与白音认识之后,很难说。” 她放下手镯,见周旭重重一拳击在案桌上,“这小子,潜伏这么多年,只为璃朝京城一战,够能忍的。” 沈云清说了这么多,仍旧没说几人比较关心的问题,白狄他们会藏在哪里? “所以,白纪会跑回来救他吗?”南宫峤不确定地问。 沈云清摇摇头:“阿古朵原本就是白纪的弃子,他利用白音找到阿古朵,目的也就只有一个,打听苗疆军的情况,既然到最后还是战败了,阿古朵要不要都没什么用了。” “况且阿古朵多半也知晓白音的真实身份,却还愿意被白音欺骗利用好,这两方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南宫峤上前一步,他也就只出去了个把时辰,沈云清就知道了这么多有用的信息。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这个啊!”沈云清举着蛇环镯说,“他被存放在阿古朵军帐的床底下,被帕子包得好好的。” 她边说边从蛇环镯的一个口子处,扯出一张纸条,纸条窄窄一张,却像是怎么也扯不完似的。 沈云清缓慢将纸条往外扯,到最后,足足扯了约两米的纸条,上面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地记录了白纪的家族史。 看这种字条比较费眼睛,好在沈云清事先已经看过了,扯完纸条后便退后一步,让南宫峤和周旭仔仔细细看清楚。 二人看完后一阵唏嘘:“这可比璃朝京城这些贵族复杂多了。” 沈云清接过话头说道:“所以我一开始问阿古朵,没有明说他们的兄妹关系,只说他们在相恋,而阿古朵也没有反驳,所以,他们是早就串通好了。” “阿古朵一定知道白音和白纪在哪!” 她这句话说完,就招来对面二人一记白眼。 周旭讪讪一笑:“这个,我们当然知道!” 南宫峤直接说:“你说了这么多,我们最想知道的,白纪现在在哪?依旧不知道。” “他们去了容城。” 沈云清淡定回道。 周旭却摇摇头,觉得不可能:“烟霞关与容城相隔几百里,白纪如果不死心,还想卷土重来,为什么要跑到容城去?” 沈云清给了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宁王在容城,白纪在阿峤手上吃了亏,能帮他的自然只有宁王。” 这个解释还算说得过去,周旭没有再继续逼问。 他与沈云清此时又将视线放在南宫峤身上,“阿峤,看来,容城在你手上丢的,还得在你手上夺回来。” 沈云清又说:“阿古朵想混淆视听,蒙混过关,让我们以为白纪只会继续从烟霞关折返,可是他却弄巧成拙,想将我们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却不好好保管自己的来往书信和信物。” 沈云清拿过去的那几封书信,的确只是白纸,但是阿古朵与白音白纪的所有书信,可全部都被沈云清翻出来了。 也许阿古朵从小缺失父爱,对白纪这个父亲,过分崇拜,导致他舍不得丢弃以往的信件,留下把柄。 这才给沈云清一个机会。 沈云清去找阿古朵之前,就已经知晓了所有事,问阿古朵也只是过个形式罢了。 听闻白纪去了容城,不会从烟霞关重返京城,南宫峤和周旭都松了一口气。 烟霞关这一路,根本没有什么关卡,白纪想要重来,可以畅通无阻。 去了容城就不一样了,云林军还有大半兵力守在容城城外呢! 第三百五十章:只对你一个人撒娇 阿古朵犯的罪,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军队互殴,挑拨云林军和苗疆军之间的关系了。 他这是叛军之徒。 周旭这一回没再心软,尽管有着十多年的共事情谊,他还是下令斩首阿古朵。 行刑日子挑在第二天的午后。 是个阴天,乌云密布,一整个上午雨说要下却一直不下,直到军营里士兵用过午膳,被周旭要求前来观刑。 刀起刀落,一个漂亮的切口下,是一个滚落在地的头颅。 鲜血飙出的那一刻,天空倾泻一场大雨,就像是有人在天上突然往下浇了一大盆水。 而周旭和南宫峤为了确认白狄残余部队的走向,派了一支千人小队,秘密赶往容城。 七天后,他们传来消息,白纪的确已经回了容城! 他在京城这边没讨到好处,只能暂时回容城,毕竟容城是他们唯一从璃朝手里抢过去的城池。 知道京城已经安全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不过容城…… “我一定会将容城夺回来!”南宫峤坐在荷花坞里面的秋千上,看着池子里开得正盛的荷花,舀起碗里的莲子羹,一口吞下。 他自那日之后,就一直打算跟沈云清回一趟荷花村,正式见一见沈云清的娘。 虽然他从容城一路逃回来,都与沈云清他们一起,林氏也都早已熟悉。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他是作为一个准姑婿来拜访林氏。 林氏自然不会反对这门婚事,她只担心沈云清会不会不适应侯府的生活。 南宫峤给她吃了个定心丸,他对林氏说:“只要一成亲,我就带着云清回容城,以后我在哪,她就在哪,我这一次回容城,势在必得。” 有了他这一句话,林氏还有什么可说的?女儿这么喜欢他,自然是欢欢喜喜地进厨房给张罗一桌好吃的来招待这位准姑婿。 而南宫峤则被沈云清带进了荷花坞。 一想到上一次他们两个在荷花池里荷叶底下干的荒唐事,沈云清就不由得脸红。 好在一旁搂着小白的云娇,时不时插一句嘴打破他们之间的安静。 “姐姐,我们什么时候回南安村啊?”云娇搂着小白的脖子,头歪在小白身上,坐的位置离南宫峤有点远。 她一直记得,这个姐夫怕小白的事,尽管南宫峤和沈云清跟她解释过很多次,他是怕所有带毛的动物,不是怕小白。 云娇心里就只记得,姐夫怕小白。 到最后,南宫峤也放弃了,行吧,他就是怕小白。 云娇问出这句话,南宫峤还在吃着冰镇莲子羹,太美味了,分不出时间来回答云娇。 一旁的沈云清摸摸云娇的头,笑着问道:“云娇这么喜欢回南安村么?这里不好么?” 从南安村逃出来之前,大家都没想过能回去。 现在却发现,自己稍微努努力,这个目的也不是不可以达到。 那为什么不去试一下呢?毕竟那是他们扎根出生的地方。 荷花村的村民也曾时不时表露过这个想法。 云娇猛吸了一口小白的脖子,然后仰起头,看向沈云清:“这里也很好,但是比不上南安村。” 沈云清:“南安村有什么,让你这么留恋。” 云娇视线放空,歪着脑袋,像是在想那些她留恋的东西,想了许久,只说了一句:“有姐姐。” 沈云清错愕,“我不是一直陪着云娇么?” 云娇摇摇头,“姐姐在这里太忙了,而且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以前身为荷花村的村长,还能在村子里,在荷花坞见到你,现在你入了军,云娇想见姐姐都难。” 她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凭感觉将她的直观感受说出来。 可是,短短几句话,却像是重重敲击在沈云清的胸口,让她张着嘴无法说出半句话。 她摸云娇的手,仍旧停留在她头上,像是被定住一般,没有下一步动作。 云娇侧过头,不解问:“姐姐,你怎么了?” 沈云清:“……” 此时,一旁一直默默吃着莲子羹的南宫峤,终于吃完了,他将碗搁在一旁的茶几上,替沈云清做了回答:“你姐姐并没有不管你,她只不过想让你们生活得无忧无虑一些,让你们整个荷花村同你一般大的伙伴们,都能有爹娘陪着。” “甚至,让整个京城的小伙伴们,都能无忧无虑地玩耍,你说,你姐姐厉不厉害?” 云娇听了,似懂非懂,重重地点点头:“姐姐最厉害了。” 说完,又朝南宫峤问了一句:“姐夫,姐姐以后是不是要跟你一起住了?我听娘亲说,姐姐要嫁人了,我以后不能跟姐姐睡了,是真的吗?” “……”南宫峤一顿,随后笑道:“是的,你姐姐要嫁给我了,但是你还是时常可以来找你姐姐玩。” 两年的时间,云娇已经从当初那个,别人抢了她的鸡腿只会哭鼻子的小奶娃,长成了会上学会打架还会掏鸟窝的半大姑娘了。 虽然才不到七岁,身量却长了一截,已经到了沈云清的肩膀处。 这个年纪的云娇,对于姐姐嫁人的事,一知半解,她不明白姐姐嫁人了,为什么要住到姐夫家里去。 “姐夫,姐姐可以一直住在我们家里吗?姐夫过来我们家。” 南宫峤听后,被口水呛了几声,这是打算让他入赘的意思吗? 想了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以啊!” 他们在荷花坞里呆了一下午,就光在这里闲聊胡扯了,冰镇莲子羹吃完一碗又一碗,就是不想起身。 这种生活实在太安逸了啊,南宫峤突然有种想要归隐田园的想法。 不过,建仁帝应该不会肯吧? “走吧!”沈云清率先起身,见毒辣的太阳已经渐渐西落,白日里的余温也渐渐消散。 她才记起来林氏的交代,进荷花池采几个莲蓬,她做晚饭需要用。 “带你们进荷花池划一遍小舟。” 她先一步跳上下面的小船,然后张开双手接住云娇,等她转身时,看见南宫峤朝她伸出了手:“你就不担心我会掉下去吗?” 沈云清好笑道:“堂堂战神将军也会撒娇了啊?” 南宫峤挑眉:“只对你一个人。” 第三百五十一章: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即便没有战争,军中事务也繁多。 沈云清在此次京城保卫战的功绩,无人可比,加上她原本在苗疆军的左将一职。 建仁帝在南宫峤和周旭再三要求下,给沈云清赐了个“飞弹将军”的称号。 因为她研制出的炸弹,让璃朝不再畏惧白狄和波斯。 正式领了军职之后,建仁帝又在南宫峤的强烈要求下,将沈云清从苗疆军调派到云林军,单独管一支先锋队。 苗疆军周旭听到这个消息后,意味不明地看了一眼南宫峤。 二人并肩从皇宫走出,刚上完早朝,准备回军营。 “当初是谁说,就让沈姑娘在苗疆军,以后留在京城的?怎么?才过了多久,就反悔了?” 周旭打趣道。 果然,某些人口是心非,只是给底下的士兵做个样子罢了,实际上巴不得将沈云清时时刻刻绑在身边。 南宫峤明白周旭的意思,不急不慢地解释:“我要皇上给我们主婚,然后带着她回容城。” “回容城?”周旭不理解,“容城还在白狄手中,你这是准备拼死一战抢回容城,带着她去,你能放得开么?” 毕竟,顾头又顾尾,很难能打胜仗。 “不拼了,我决定为了沈云清,好好惜命,再也不不要命地冲在战场上了。”南宫峤视线停留在缓慢打开的宫门上。 “打胜仗也不一定要把命搭上。”他微眯着眼,片刻后,怕周旭听不明白,又解释一句:“我有了云清,心中有了无限力量,她是我的助力,有她在,我坚信此一战必胜。” “况且她们也都很想回去,回到她们自己的家乡。” 周旭与他边走边聊,一路出了宫门,来到大街上。 周旭很能理解沈云清和村民的思乡之情,因为他此刻也无比想念苗疆,想念他的苗家人。 此时正是仲夏,又是正午,街上没什么人,摆摊的小贩,撑着脑袋昏昏欲睡。 站在街头,笔直的街道,能一眼望到头。 他们二人原本就是不急着回军营,打算在街上闲逛一番。 不过,走了不到两条街,冷清的街道前方,却传来一阵哄闹声。 二人见前方有人围着在看热闹,他们都不是爱看热闹的人,便打算绕道离开。 可能是南宫峤的穿着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也可能是他们二人的长相太过惹眼了。 总之,在他们还没走过这条街道的时候,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句:“那不是战神将军么?” “是啊,是啊,要不要告诉他呢?” “……” 南宫峤装没听见,想往前走。 然而,事与愿违,他感觉自己的衣摆被人扯住。 回头一看,一个灰头灰脸,满身是伤的男子趴在地上,死死抱着他的脚不撒手。 待那男子仰起头看向他时,南宫峤呆愣住了。 “阿赫?怎么是你?你怎么这个样子?” 地上那个被打得面目模糊的人,不是他的弟弟,侯府的二公子南宫赫还能是谁? 南宫赫此人虽然纨绔浪荡了一些,为人还算豪爽,在京城也算是结交了一堆狐朋狗友。 虽然偶尔也有仗势欺人的时候,但是京城里谁人不给宣阳侯几分面子,都不会与南宫赫过多计较。 而南宫赫此时却这副模样…… 南宫峤虽然不待见这个庶出的弟弟,但是毕竟是他弟弟。 他弯腰一把拉起南宫赫,勉强让他站稳。 而刚刚围观看热闹的人,见战神出面了,便自行散开,各顾各的事。 南宫峤:“谁将你打成这样的?” “……” 南宫赫不吭声,眼神似有闪躲。 南宫峤见他不肯说,转而问刚刚那些围观看热闹的老百姓。 多数人都缄默不言,生怕说了之后丢了南宫赫的面子,他日后找人报复。 只有一位情绪颇激动的姑娘,指着南宫赫骂:“畜生不如的东西,嫖妓女也就罢了,还把主意打到有夫之妇身上,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南宫峤以为南宫赫调戏了那位姑娘,便上前一步问道:“这位姑娘,他可是轻薄了你?” “啊呸!”那位姑娘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老娘还没成亲呢,他敢!” 南宫峤不明所以,“那这是?” “你问他!” 南宫峤将视线重新放回在南宫赫身上,见南宫赫低着脑袋不敢看他。 这事十有八九是真的了。 南宫峤上前一步,语气变冷,厉声问道:“快说!怎么回事?” 想要他帮忙,不得把事情搞清楚才好处理吗! 等了半晌,南宫赫依旧没吭声。 对面那个女子却等不及了,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这位色鬼常年混迹各大青楼,早就是京城的老熟客了,没想到会是战神的弟弟,真是可笑。” 南宫峤回京少,能被人认出还是头一回。 听着那女子嘲讽的语气,南宫峤没有打断,继续等她说下去。 “玩腻了青楼女子,就盯上我姐姐!可怜我姐姐只是偶尔出一趟门,上街时与他擦肩而过,没想到他竟然尾随跟踪。” “而且还不止一次,直等到我姐夫出门的时候,他竟翻墙强要了我姐姐。” 南宫峤惊愕回头,看向南宫赫:“竟有这事?” 那女子却不等南宫峤取证,又接着说:“我姐姐被玷污,我姐夫又是个想不开的,他勒死我姐姐之后,又自缢而亡,只留下个两岁的孩子,他不是畜生是什么?” 听明白事情原委之后,南宫峤一把甩开南宫赫的手,“你做出这种事,按道理这位姑娘报官了都是应该,打你一顿而已,有什么受不住的?” 南宫赫这才为难解释道:“大哥,她们不是璃朝人。” 南宫峤有些纳闷:“不是璃朝人?难道是白狄?” 南宫赫摇摇头,嗫喏半晌,才低声说:“是苗疆人。” 原来…… 苗疆人原本就是被璃朝招安归附璃朝。 建仁帝当初对苗疆人颁发了一些列奖励优惠政策。 苗疆人只要在京城不做违法事情,是有能等同王侯将相那种行刑权力。 也难怪对面的姑娘敢对南宫赫下死手。 南宫赫惹到了苗疆人,还惹出了人命,那位姑娘不用报官,可以直接对南宫赫行刑了。 如果南宫赫反抗,她就可以上诉到建仁帝眼前。 事情传到皇上面前就闹大了,到时候不要说南宫赫要受刑,就连整个宣阳侯府都得遭殃。 他虽然痛恨南宫峤,但是侯府毕竟是他的家。 第三百五十二章:当真是敲诈勒索? 所以,南宫赫才任由这位女子追着他打。 也许是运气不好,这位苗疆女子还是个会武的,南宫赫一个纨绔子弟,常年混迹勾栏瓦舍,底子早就掏空了,哪里会是她的对手。 于是,便有了刚刚那一幕,南宫赫被人打得趴在地上。 “我原先还不知道他是哪家的,现在,既然你是他的兄长,这账怎么算?” 苗疆女子双手叉着腰,脸上包着一块苗家特有的头巾,麻花辫绑在一侧,袖子向上挽起,露出一小截雪白的手臂。 南宫峤盯着南宫赫看了几眼,对方一直低着头,再无往日在京城呼朋唤友的架势。 他转头看向那位苗疆女子,开口问道:“姑娘姓名是?” “苗三娘。” 苗三娘性子直爽,也急躁,她报了自己姓名,又追问南宫峤,此事该怎么处理? “报官吧!”南宫峤可不会包庇这个混账弟弟,“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一旁的南宫赫赶紧解释:“大哥,我没有杀他们,我只是睡了那个女人,谁知道她那么想不开,竟寻短见,一个有夫之妇,天天跟自己丈夫腻歪一处,被我睡一次就这样,我不明白。” 苗三娘见他还说得振振有词,气得一脚踹过来。 站在一旁的南宫峤也没阻拦,南宫赫被踹出去好远,趴在地上重咳几声。 “你还有脸说出这样的话,如果换做你的妻子,跟别的男人私通,你能忍?” 南宫赫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假设,当即愣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 一旁的南宫峤回瞪了南宫赫一眼,做出这么过分的事,竟然还半分不知悔改,当真是被赵姨娘惯的无法无天了。 他问苗三娘:“苗三娘,你是要去京都府尹,还是直接告御状?都可以。” 可是,预想的答案没得到。 苗三娘很不屑地白了他一眼,“别以为我不懂,我刚听说了,你是璃朝的战神,去哪里告都没用,皇上都会顾及你的面子不惩罚他。” 南宫峤:“那你想怎样?” “很简单啊,我刚刚还没打过瘾呢,他这么喜欢嫖女人,我看着恶心,断了他命根子就行。” 南宫峤一愣,这苗疆女子确实泼辣,而不远处的南宫赫一听,则直接手捂着裆部,连连求饶:“不行!不可以!姑娘还不如直接杀我呢!” 苗三娘没有理会南宫赫,而是看向南宫峤,问:“如何?” 南宫峤:“……” 他现在这是骑虎难下啊! 如果他默认苗三娘殴打南宫赫,就会被认为无情无义,对自己的弟弟见死不救。 可是他如果阻拦苗三娘,又会被说成罔顾璃朝律法,包庇南宫赫,欺辱苗疆人。 就在他两难时,从人群外挤进一个人,正是刚刚跟南宫峤一同闲聊的周旭。 他一直默默站在人圈外围,观察着事情的走向。 这件事有点疑虑。 因为他发现南宫赫此时仍旧软绵无力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精壮男子该有的体格。 而且他听南宫峤说过,南宫赫虽然一直懒,但是基本自保的能力是有的,不至于被一个瘦小的苗疆女子这样追着打。 待他看清楚苗三娘之后,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了。 不过人群实在太挤,他好不容易挤进去一点,又被挤出来了。 人群里苗三娘的声音又高了几分:“怎么?这样也不愿意?两条人命呢,拿你命根子不行么?” 南宫赫实属被她打怕了,捂着脑袋求饶:“女侠饶命,女侠饶命,还有没有别的法子?” 苗三娘似乎就等着南宫赫的这一句话:“既然不想偿命,那就赔钱吧!” 一听见可以花钱了事,南宫赫立马来了精神,他家可是宣阳侯府,钱多的是! 破财消灾无伤大雅。 “可以可以,苗三娘你要多少钱?” 南宫赫原本以为,苗三娘最多要个几百两几千两,很好打发,可是当那个数字从苗三娘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南宫赫和身旁的南宫峤都愣住了。 苗三娘微微勾唇,轻吐几个数字出来:“五百万两。” “什么?五百万?什么人命那么值钱?”南宫赫惊讶的脱口而出。 他是王侯子弟,体会不到底层老百姓活着的困难,以往他挥金如土,能说出拿人命与金钱对等的话来也不为过。 不过,一旁的老百姓却不乐意了。 有几个甚至朝他啐唾沫:“呸!人命无价,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不把人命当回事,你就该抵命!!” 见群情又开始激愤了,南宫赫只得闭嘴,将目光投向南宫峤。 南宫峤紧抿唇线,一言不发,神情严峻。 这个苗三娘不像一般的苗家女子! 五百万两,就算宣阳侯一年的俸禄加上所有田产的收入一起,也没有一百万两。 她当真是来敲诈勒索的? “怎么?舍不得?”苗三娘一脸势在必得的样子,又紧逼一步“舍不得钱也可以,让他抵命。” 她不就是仗着苗疆人在京城,在璃朝特殊的待遇,而才敢狮子大开口么! “没有。”南宫峤否认,“钱留着,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虽然他混账了些,总归是宣阳侯府的人。” “慢着!”人群里传来周旭的声音。 他刚刚一直想挤进来,奈何每次刚要挤进一点,就会被人群又给挤出去,如是几番之后,他由原本的在人群中,彻底挤到人群外面去了。 此次是他一只手一个一个拨开一条路,才将自己挤进来。 他进去之后,径自走向苗三娘,“如果我没记错,你应该叫翠花!” 看热闹的老百姓,见事情还有反转,这下更看得起劲了,甚至还有一旁的茶摊抱着一桶茶水过来兜售。 “各位,看热闹也口渴,喝口茶继续……” 还真有几个老百姓买了几碗茶,坐在一旁慢慢看。 如果此时能有一把瓜子,估计众人能悠哉悠哉的磕着瓜子,喝着茶看热闹。 只见原本趾高气昂的苗三娘,在看见周旭的那一刻,瞬间慌了神。 “怎么?换个名字来到京城,就以为没有人能认出你来了?” 苗三娘低着头:“周将军,你认错人了。” 第三百五十三章: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你都叫他周将军了,至少你认识他的。” 南宫峤拆台道。 苗三娘猛地回过神,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不不不,我不认识周将军,我不认识他。” “你都叫我周将军了,还否认?”周旭冷声道:“骗钱骗到京城来了?你胆子也够大!” 围观的老百姓一头雾水。 一旁的南宫峤和南宫赫也是一脸问号。 骗钱? 苗三娘打死不认:“我没有!他害死我姐姐姐夫,难道不应该赔钱么?” 周旭见她丝毫不知悔改,“你哪里来的姐姐姐夫,你不是孤儿么?” 苗三娘眼见身份被拆除,有些慌了。 “我、我我我、我……”她支支吾吾半天,最后横着脖子说道:“我来京城后认得义姐义姐夫,不行么?” 周旭点点头:“这样也说得过去,那人死了,抬出来给我们看一下吧!这位二公子至少也应该厚葬他们吧?” 他一说出这个要求,苗三娘的神色更难看了,眼珠子一转说:“人我已经下葬了。” “墓在哪?” 苗三娘对京城根本就不熟,哪里能说出京城那些具体的墓园名呢? 她沉默了。 周旭见她不说话了,这才开口说:“所以,你根本就在撒谎!挖这么一个圈套等着南宫赫往里跳?” 南宫峤已经大致猜出事情的原委,只有南宫赫,还一脸错愕,问道:“她设了什么圈套?” 他没得到周旭的回答,也没得到苗三娘的回应,得到南宫峤的一脸嫌弃:“这么糊涂的脑子,难怪会被人盯上利用。” 南宫赫:“……” “你骂人就骂人,倒是说清楚啊!” 见他实在一无所知,周旭缓慢开口解释:“她是苗疆出了名的骗子,靠着给人下毒,致使对方产生幻境,认为自己与女子共赴巫山,从而进行诈骗,就跟你今天遭遇的一模一样。” “???” 周旭:“你中了苗疆特有的毒药,软疲散,中了此毒的人,前期会产生一种亢奋,事后疲软无力,我问你,你有没有见过那个有夫之妇?” 南宫赫低着头:“我倒是真的看对眼过一个,不过不曾下手。” 周旭:“那你最近可有再见过她?” “没有!” 周旭继续分析:“她住哪?” 南宫赫挠着头努力回想:“东巷胡同4号。” 周旭冲一旁的随从吩咐道:“去东巷胡同4号和附近的屋子查看一番。” 早有人领命前去。 周旭看向南宫赫,他中的软疲散有点重,都过了几个时辰过去了,还一副被抽干了血的样子。 此时南宫峤才后怕,他差点也中了这个女人计谋。 也许这个苗三娘早就盯上了南宫赫,知道他是侯府二公子,出手阔绰,便想借此诬赖他强暴了有夫之妇,再借口她是苗疆人,不受璃朝法律的制约,借此威胁恐吓南宫赫。 人在极度害怕之下,最后一般都会答应她的敲诈。 怪只怪,这一次她实在太贪心,一开口就要五百万两。 如果她只想要几十万两,说不定南宫赫和南宫峤都会毫不犹豫地给她。 人类啊……果然,贪心误事。 打探消息的人来了,带来了消息,东巷胡同4号果然住着一对夫妇,妇人的长相与南宫赫描述的有些像。 只不过他们没死,活的好好的,而周围几户人家也没听说附近谁最近自杀身亡的事。 “你还有什么话说?苗三娘!”周旭看向苗三娘,“或者说……翠花?” 见事情轻而易举败露,苗三娘破罐子破摔:“是,我是想要骗一笔钱,那又怎样?他一个侯府公子,会缺这点钱么?” 南宫峤轻笑一声:“姑娘莫以为璃朝侯爷的俸禄有如此之高?” “难道不是吗?” 南宫峤摇摇头,表示不想解释,“阿赫人傻了些,爱玩了些,但是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是有的,我刚刚跟姑娘提出报官,就是想试探一番,不过我没想到阿赫竟然中了毒,还连自己有没有做荒唐事都不清楚,姑娘的毒好厉害!” 他说完,不想搭理苗三娘,朝身后的胡然吩咐:“你送二公子回府,将今日的事,原原本本告诉我爹。” 胡然领命带着南宫赫走了。 苗三娘以为此事就这样算了结了,她没拿到钱,也算是损失啊。 正想缩着身子钻进人群里,背后传来一句话:“还想跑?” 然后后衣领就被提起来了,她侧头一看,是周旭旁的一个副将,一脸凶神恶煞地看着她。 苗三娘此生最怕周旭,没想到这么倒霉,来京城了也能碰到。 “周将军饶命!饶命!” 周旭:“你将苗疆但凡有些玩性的贵族子弟的钱都骗光了,钱呢?” 苗三娘哈哈赔笑道:“自然是花完了。” “所以将主意打到京城来了?” “……” 周旭也不想多盘查苗三娘,只对一旁的副将说:“将她押送回苗疆,交由大王惩治,后半辈子准备在牢里度过吧!” 苗疆的法度与璃朝有些不一样,不过,同样的,犯了法,要遭受惩罚。 副将公事公办的语气:“遵命,将军。” 苗三娘垮着脸求饶:“不要啊,将军,我保证以后改,再也不犯了。” 南宫峤上前一步,“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骗子的嘴。” 等人被押走之后,周围的百姓茶也喝得差不多了,付了茶钱,抖了抖身上的瓜子壳,拍拍手,慢慢起身:“原本还以为是侯府二公子的丑事,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这样!” 众人一阵唏嘘,有些还甚至不相信事情最后的结果。 认为南宫峤仗着战神的身份,强行将事情压下,而那个苗三娘是个懂眼色的人。 估计事后,二人分银子去了。 “走了走了,这事一点也不精彩,纨绔强暴有夫之妇,致使夫妻双双寻短见身亡,妻妹行侠仗义,要替姐姐姐夫报仇,这样多精彩!” 不得不说,这些老百姓一点也不想相信事情的真相,反而更愿意就相信自己想相信的,真相有时候,很无聊,一点有不有趣。 第三百五十四章:南宫峤送嫁妆 自这件事后,南宫赫算是老实了一段时间。 宣阳侯府却开始忙起来,因为南宫峤已经正式向沈云清下聘了…… 没了任何阻碍,不管建仁帝替补替他主婚,他都要娶沈云清。 最后,建仁帝只能自己给自己一个台阶下,给南宫峤和沈云清赐婚。 婚礼定在初秋,荷花季过,挖莲藕的日子。 沈云清这边因为只有林氏和三婶杨秀,又是农户,成亲嫁女没有那么多的礼节,林氏将早就准备好的嫁妆捧到沈云清面前时,沈云清吓了一跳。 “娘,这是?” 只见林氏手里捧着一件大红喜服,喜服上的凤凰全是由一针一线,不错一步地绣下来。 布料也是上好的料子,触感细腻柔滑。 林氏眼含泪花,笑道:“我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就提前给你准备了,你是姑娘家,迟早要嫁人,上个月刚绣好,还好还好,来得及给你。” 她说的轻松,沈云清心里清楚,这样一件喜服,林氏不知在灯下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 果然,从后门进来的杨秀心直口快,“云清,你娘为了给你准备这件喜服,一双手完全没有好的地方了,你看看……” 她上前一把扯过林氏藏在背后的手,拉到沈云清面前:“你看看,是个手指上的茧,还有被针戳的洞。” 林氏忙缩回手,皱眉似是责怪杨秀:“你跟她说这些干什么?做娘的不就应该替儿女操办这些么?” 杨秀完全无视她的眼神,“付出了,就应该让对方知道。” “云清,三婶也只是想让你知道,你娘对你有多好,希望你能一直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即便以后嫁人了,你依旧是你娘的女儿。” 沈云清早在看见林氏手上的茧,就已经泪眼朦胧了,不等杨秀将话说完,她“扑通”一声跪在林氏面前,庄重地朝林氏磕了三个响头。 “娘~~~” 这一声叫喊,缱绻婉转,包含了沈云清太多的情绪。 她来这里不过两年,却将她在现代活了十八年缺失的母爱全部补全了。 她以前从不奢望自己能有父母的疼爱,不奢望自己能遇到一个自己深爱,并且深爱自己的人。 而且两人还能顺利步入婚姻。 天知道,一个孤儿,从小孤苦无依,是多么渴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 她这个举动将林氏和杨秀吓了一跳,她们自然不知道沈云清内心真正的想法。 只当是女儿家即将嫁人了,舍不得爹娘而露出的小女儿姿态。 林氏上前一步蹲下,将沈云清搂在怀里:“乖孩子,即便嫁人了,即便你老了,走不动了,你依旧是娘的孩子。娘只怪自己没本事替你准备丰厚的嫁妆,让你风风光光大嫁。” 沈云清哽咽半晌,然后摇摇头,“这件喜服就是最好的嫁妆。” 她的空间里什么没有?十里红妆?她能整出五十里红妆。 她只不过不喜欢张扬而已。 三人在屋里促进感情交流,屋外却传来一阵马车的响声,没多久几声马鸣响起。 她们均疑惑,忙走出门外去看。 只见门外停着一辆马车,后边跟着好长好长的箱子,箱子全都放在车上,由马拉着停在马车后面。 箱子上全部用红绸打了个漂亮的礼结。 最前面的马车上悬挂着侯府字样的灯笼,随着几人的视线停在马车上,一个人从帘子里钻了出来。 沈云清讶然:“胡然,你怎么来了?” 胡然今日也也穿得特别正式,可以看得出将自己收拾了一番。 他利索地从马车上跳下来,穿着正装有些不自然,生怕将衣服弄皱,还很小心的整理了一下袖子和衣摆。 朝沈云清憨厚一笑,“沈姑娘早啊!” 沈云清:“早!” 然后便见胡然朝后面的队伍下令:“将车上的箱子全都搬下来,抬进屋子里。” 后面的人异口同声:“是!” 然后便是十几个人搬车上的红绸木箱子,有条不紊地往沈云清的家里抬。 沈云清心里猜了个大概,嘴上依旧问着:“胡然,你这是做什么?” 胡然与沈云清很熟悉了,他也没有过多的礼节,除了身上的衣服穿着不是之外,其他一切如常。 他眼睛一直盯着那些箱子,生怕有闪失,一边分心侧过头回答沈云清的话。 “沈姑娘,这是将军交代我送来给姑娘的嫁妆。” “嫁妆?”沈云清有点哭笑不得,“嫁妆一般不都是娘家准备?” 胡然挠挠头,有点说不出口,“将军说,他想给姑娘十里红妆的成亲礼,你娘一个人估计忙不过来,所以他就替你备着了,先送过来,到时候迎亲的时候,直接拉这些在京城绕一圈。” 沈云清和身后的林氏杨秀三人直接呆住了。 还能这样? 胡然说完,又忙着照看那些木箱子。 直到所有的木箱子被搬进家里,分成两堆摆放着。 沈云清三人跟着进了屋子,听胡然说:“右边的是聘礼,只是一部分,因为装不下,到时候将军来迎亲的时候,还会带剩下的过来。” 说着,边将箱子一个个轻轻打开,露出箱子里的东西。 只见林氏和杨秀一阵唏嘘,“我的老天!聘礼这么多吗?” 大到金元宝,银元宝小到珍珠项链,玛瑙戒指,各种金凤冠,耳坠首饰共八十八套。 旁边的一个箱子里则是布料,都是上等的丝绸,最上面铺着一件嫁衣,按照侯府世子妃的规格定制的一款,在京城独一份,找不到第二件。 紧接着下一个箱子里,则是喜被等床上用品。 后面还有一切生活上用得上的东西,摆了慢慢十六箱。 胡然介绍完,想等沈云清的吩咐,却发现一旁的三人都闭口不言。 林氏和杨秀是被这么丰厚的聘礼吓到了。 传闻宣阳侯是璃朝唯一的异姓侯爵,深受皇上厚爱,没想到竟然这么有钱? 而一旁的沈云清则思考的是,“胡然,你家将军是不是是不是把侯府掏空了?侯爷以后可怎么生活?” 她又不是没去过侯府,虽然侯府家宅大,但是看侯府里的一切吃穿用度,并没有很奢华,至少在她看来,算得上很平常。 这让她一度认为,宣阳侯很穷,连带着南宫峤也很穷。 第三百五十五章:宣阳侯操办婚事 “怎么可能?”胡然特自豪地接过话说:“我家将军准备这些嫁妆聘礼,可没用侯爷一分钱,全都是这些年他打胜仗得的奖赏。” “我家将军不喜奢华,一直低调,但是此次迎娶姑娘,他想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娶到他心爱的人了,所以才想高调一回。” 沈云清脑海里第一时间冒出的想法是:战功这么值钱? 然后她想起之前那个谎报年龄入伍,只为了挣战死后的抚恤金二十两的事情,觉得南宫峤一个将军,每一场胜仗背后,都是他以命相搏得来的。 这么一算,也就合情合理了。 怪不得有些老百姓家养不起小孩就将他们送入军队。 在军队好歹有一口饭吃,不至于饿死,打了胜仗还有奖赏,即使败了,或者不小心战死了,他们也没什么损失。 心里又是一阵唏嘘:古时候的战争,就是尸山血海堆砌而来的。 沈云清围着这些箱子转了一圈,一个一个将箱子的盖子盖上,直到最好一个盖好后,她拍拍双手,朝胡然笑道:“行,那我就全收下了,你回去告诉你家将军,我在荷花村等着他来娶我。” 璃朝习俗跟其他朝代一样,成亲前新郎新娘不能见面。 他们的婚礼定在一个月后,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两人都不能见面。 军中也不需要她去了,建仁帝吩咐她,只管在家安心待嫁,将自己养胖一点来。 于是,沈云清在忙碌了一年后,突然被迫闲下来了。 村子里的事早就交由杨秀去打理了,而且杨秀也做得很好。 沈云清突然过上了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而另一边的侯府,则忙得昏天黑地。 宣阳侯府里女眷只有南宫赫的生母赵姨娘,宣阳侯不待见她,不肯将南宫峤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去办。 况且,沈云清是他最满意的儿媳,自然事事都要亲力亲为。 就连每日断不了的叶子牌,也已经连续半个月没摸了。 “灯笼挂歪了,挂歪了!” 宣阳侯站在大门口,看着府里的小厮一会左一会右,就是没将灯笼挂在指定的位置。 急得他一把扯下小厮:“你下来,我来挂!” 小厮被他扯得一个趔趄,从梯子上滑下来,宣阳侯迫不及待地爬上梯子去挂灯笼。 奈何他身高不够,手又不够长,伸了半晌还是没有挂上去。 他并不气馁,再接再厉,只差一点点了…… 这时,忙完其他的胡管家,正从府里走到大门口,见他安排的挂灯笼的小厮乖乖站在一旁,抬头一看。 我的妈呀,吓得跨门槛的时候没跨过去,被绊了一脚。 然后,胡管家冲宣阳侯喊道:“侯爷,您快下来,这些事留给下人做就好了,您怎么爬上去了,万一摔下来,大公子可要责罚我们的。” “呸呸呸!你说点好的行不?”宣阳侯斜睨了底下一眼,“我儿子大喜日子,你咒我呢?” “老奴不敢!”胡管家立马闭嘴,只不过眼睛一刻不敢移开宣阳侯的身上,生怕出现什么意外。 “只差一点点了,你们,将梯子往前移一点。”宣阳侯吩咐。 扶着梯子的仆人,想也没想,也没关注到,宣阳侯还在梯子上,几人合力将梯子挪了一点位置。 趁着这点空隙,宣阳侯终于将灯笼挂上了,却也因为太过专心在挂灯笼一事上,忘记了自己还在梯子上。 等梯子停稳当,灯笼也已经挂好之后,宣阳侯却重心不稳,从梯子上摔了下来。 “侯爷!” 胡管家往前跑一步,试图接住宣阳侯,不过他双手没接住宣阳侯,却用他的背接住了。 他被宣阳侯砸着趴向了地面。 两个年龄加起来一百多岁的老人,在一众仆人面前,摔在了一起,将这些仆人吓得脸色铁青。 “侯爷!管家!” 宣阳侯倒没什么事,有人肉垫着,挺舒服的,他缓了好一会,才从胡管家的背上爬了起来。 “老胡,老胡,你没事吧?” 宣阳侯关切地问。 底下的胡管家闷哼一声,然后缓慢地爬了起来,见宣阳侯没事,他龇牙咧着嘴,可能哪里疼痛扯得他难受,他皱着眉吐出几个字:“没事,侯爷没事,老奴就没事。” 恰巧此时南宫峤从外面回来,在离家门口几百米的街口,目睹了这一幕。 “爹,胡伯,你们这是做什么?” 宣阳侯此时心虚起来,怕自己给儿子的婚事惹出麻烦,忙说:“没什么,没什么,我跟你胡伯玩闹呢!” 南宫峤抿着嘴,“我都看见了,爹,这些事下人做就好,你什么也不用管。” “臭小子,你的婚事我不管谁管?你指望你赵姨娘尽心尽力帮你筹备,你想多了!” 南宫峤依旧神色淡淡:“我不需要任何人替我准备,我都已经准备好了,而且我在京城有府邸,我打算跟云清成亲后,就搬到那边去住。” 南宫峤说的府邸,就是当初立下战功,皇上赏的将军府,比侯府还大。 “那边人都没有,过去住太冷清了,还是住侯府吧!”宣阳侯一听他们要搬走,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好不容易盼来一个合眼缘又有共同话题的儿媳妇,以后府里可就不是赵姨娘一个女眷胡作非为了。 他可以和沈云清一起,与赵姨娘斗智斗勇。 那日子才叫有滋有味。 不过,眼前的南宫峤似乎猜出了宣阳侯的想法,他说道:“爹,云清不是一般闺阁女子,她不屑于这些内宅之事,你想让她镇住赵姨娘,还不如你自己使手段让赵姨娘乖乖顺服。” “我们成亲之后,最多一个月,我们便会回容城,这一次,我要和云清肩并肩一起,将容城收回。” 宣阳侯听后,瞪着眼睛问:“就住一个月?” “嗯,一个月。” 宣阳侯右手揩了一下额头的汗,小声嘀咕:“一个月,连娃娃都没怀上呢,我岂不是连我孙子的面都见不着?” “爹!!”南宫峤似有埋怨的语气响起,“没有收回容城,岂能有自己的小家?” “放心吧,有云清在,收复容城很简单的,你不要忘了,她手上可是有厉害的炸弹呢。” 宣阳侯听后,勉强收起心思,讪讪道:“那倒是!” 第三百五十六章:沈云清林氏彻夜谈心 一个月说快也不快,很快便到了成亲的日子。 南宫峤因为身份特殊,由建仁帝主婚,所以跟一般的世家子成亲步骤不一样。 他要去荷花村将沈云清迎娶上轿之后,进宫行叩拜礼,由建仁帝和皇后坐主位。 等到宫里繁琐的礼节完成之后,南宫峤再带着沈云清回宣阳侯府,向宣阳侯行父母长辈之礼。 就相当于原本只需要将新娘接回家里,向父母长辈行叩拜礼,南宫峤却要多一道程序。 荷花村沈云清家里,成亲日前一晚,沈云清两难了。 她看着林氏替她缝制的喜服和南宫峤送过来的喜服,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她私心里想穿林氏给她做的那一件,因为相比南宫峤送来的,林氏做得要稍许简单一些,但是婚礼上穿也足够了。 好几日没有好好休息的林氏,这一晚早早洗漱完,将明早要给沈云清梳妆的妆奁,都准备好,端进来她房间里,便看见沈云清呆愣在两件喜服面前。 知女莫若母…… 即使不是亲生的,林氏通过长期相处,也了解了沈云清。 她猜出来沈云清的心思,将手上的妆奁搁放在房间的桌子上,上前一步拿起南宫峤的那件在沈云清的身前比画了一下,“姑爷眼光好,这件很配你,明天穿这件去吧。” 见沈云清抿着唇不吭声。 她又继续劝说:“娘给你做的,你可以留着等回门的时候穿,那样岂不是很好?穿着姑爷为你准备的喜服去见他,穿着娘给你做的喜服回来见我,岂不是很好?” 沈云清神色稍缓和,林氏这才替她将自己缝制的那件喜服收进箱子里,让她带到侯府去。 她看了看天色,离天亮也没几个时辰了,干脆不睡了,坐下与沈云清聊了起来。 从沈云清小时候,第一次见她如何敌视她,到沈云清小小年纪倔强着不肯跟她一起睡,却在半夜被老鼠声音吓得躲在被子,一直哭着喊娘。 林氏知道后,就一直守在沈云清的床边,也不离沈云清太近,就这样默默守了几个月,困了就趴在床边睡觉。 沈云清终于不再仇视她了,但也不跟她亲近,不跟她讲话,而且很喜欢往大伯母家里跑。 林氏有好几次去张晓莲家里找她,见她在张晓莲家里捡地上的残渣往嘴里塞,心痛不已。 林氏一直真心待她,将家里好的都给她,在云娇没有出生之前,林氏尽心尽力地照顾着沈云清。 可是沈云清宁愿去别人家里当乞丐,也不愿意回家吃饭,这着实让林氏郁闷了许久。 那时候沈牧还没有被征召入伍,每日都是跟着村民出去做长工。 等沈牧回来,林氏将这些事跟沈牧反应,沈牧也找沈云清聊过几次。 沈云清的态度永远都是那个:后娘都是恶毒至极,她不想从小被恶毒后娘虐待,长大了还得赡养后娘,她宁愿自食其力,慢慢长大,等有能力了就自己出去做工,自己养活自己。 听到这里,沈云清侧过头问了一句:“我小时候竟然是这样?” 她之前就说过,小时候很多事,她都不记得了,所以此刻这样问,林氏也不会怀疑她不再是小时候的那个她。 这么看,原主的思想倒是很独立,与她有几分像,不过她没有原主的那般执拗。 林氏的为人,多相处一段时间,就能看出,并不是传言中的恶毒后娘。 林氏往沈云清的方向靠着坐下,握着她的手轻轻拍拍:“对啊,可是,一眨眼,曾经犟脾气的小丫头,就长大了,甚至在白狄到来的那一晚,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一般,勇敢果决,带着我们,带着村民,奋起反抗,找到了新的出路。” 沈云清任由她握着自己的手,来到这个世界上面临的第一件事,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 她也永远不会告诉林氏,不是曾经倔强的小丫头突然长大了,很有可能是那个小丫头,去了别的世界。 就像她突然来到这里,成为林氏的女儿一样,原主肯定也去了一个,有亲生父母疼爱的家庭。 毕竟,她一直只喜欢自己的亲生母亲。 沈云清嗓子像是卡着什么东西一般,想说什么,千言万语最后只蹦出一个称呼:“娘~~~怎么突然就跟我说起这个了?” 林氏伸手替她将耳边的碎发别到耳后,笑笑:“没什么,就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不知不觉,你就要嫁人了,而我们母女相处的最愉快的,也就是这两年。” 她说完,竟眼眶开始红了,勉强忍住没有流下眼泪,林氏用帕子擦拭眼睛,才继续说:“娘……有些舍不得你。” 最后几个字,已经完全是从喉咙里发出了。 此情此景,沈云清竟也颇受触动。 她又何尝不是舍不得林氏这个娘。 可以说她与林氏的相遇,真是天注定的缘分,前世孤儿的她,得到一份真挚的母爱,便牢牢抓住。 这一路,从南安村逃难到京城,再在京城安家,母女俩相依为命,相互扶持,才有现如今的好日子。 沈云清张开双手,抱上林氏的脖子,小声撒娇道:“云清也舍不得娘!” 两人抱着许久,沈云清能感觉到,林氏在哭,她也不去惊扰她,任由她将情绪全部发泄后,才拍拍林氏的肩膀。 林氏松开她,已经收拾好脸色的泪痕,冲沈云清笑笑:“你大喜日子,可惜你爹不在,不然看到你成亲,他应该很高兴。” “嗯,我会让爹看见的。”沈云清笑笑没说话。 虽然这里没有信号,没有电源,无法使用电子设备。 但是她可以从空间里拿一个能录像的设备出来,将整段婚礼录下来。 录像不需要信号,趁设备在空间里充满电的情况下,抓紧时间录制一点,然后丢进空间里蓄电。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做,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只能试一试吧。 两人聊了许久,已经差不多到了梳妆的时间,林氏收拾好自己,平复情绪后,起身拿起桌上的妆奁。 “我们要开始梳妆了。” 第三百五十七章:出嫁前一日梳妆 沈云清从没有化过妆,无论现代还是在古代,都是素颜朝天,连头发的款式都基本只是一个简单的高马尾。 或者一些基础款式。 像新娘妆这种繁杂的发髻,她这一辈子也学不会。 此时见林氏说要给自己梳妆,不禁好奇起来:“娘,你会梳吗?” 林氏摁着沈云清往镜子前坐下,语气自豪道:“这有什么难的,娘之前嫁给你爹时,妆都是自己画的,还被县令夸好看呢,当时容城一度因为我画的妆容,卷起了一股跟风的流潮。” 见林氏说得神乎其神,沈云清不禁有些期待:“那娘赶紧给我画吧。” 林氏拿起梳子,先是将沈云清的一头秀发解开放下来,梳子顺着发顶直接梳到发尾。 边梳嘴里还边说着:“一梳梳到尾,无病又无忧。” “二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 “三梳梳到头,举案又齐眉。” 边说边梳,说完这三句,也梳完了三下。 从头顶梳到尾,中途没有中断过。 林氏笑道:“一路顺到底,这是好的预兆。现在我要给你编发髻了,时间会有点长,如果困,就闭着眼眯一会。” 沈云清摇摇头:“不困,我要看看你是怎么编的。” 不过,编发髻的确耗时过长,沈云清刚开始还能忍着困意仔细观察,到最后还是眯了眼。 这一眯,她就彻底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发髻已经编好了。 是一个很好看的古风发髻,沈云清叫不出名字,只是伸手去摸了摸,问道:“娘,这个叫什么发髻?” “飞仙髻。” 沈云清知道这个发髻,京城中许多世家女平时都爱梳简单版的飞仙髻,只有成亲时,才会梳这么复杂的飞仙髻。 “真好看!”沈云清转头看向林氏:“娘怎么会梳这么复杂漂亮的发髻?” “我去城里找老板学来的。” 沈云清:“就为了能在我成亲的时候,替我编发髻吗?” 林氏没说话,点点头算是回应。 “……” 林氏又拿起妆奁里的各种胭脂唇脂妆粉花钿,一一给沈云清上妆。 原本沈云清还担心林氏手生做不好,等她看见这个漂亮到亮瞎眼的发髻后,她完全放心给林氏上妆了。 也不知道一个新娘妆,到底要画多久,沈云清又趁这段时间,赶紧补了个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屋子外面的人声吵醒的。 “沈姑娘在家吗?”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沈云清睁开眼的时候,林氏已经起身出门,门吱呀一声响,外头那个出声的女子已经走了进来。 一共是两名四十多岁的婆子,她们进门之后,朝沈云清微微福身,便报了来意:“沈姑娘,我们是侯府的婢子,将军派我们来给沈姑娘梳妆。” 她们低着头说话,根本不敢直视沈云清。 沈云清:“你们先起来吧,看看我这样还需要重新梳妆吗?” 听到沈云清这句话,那两名婢子这才将头抬起来,看向沈云清。 很明显,能看出她们眼里的惊讶。 良久后,她们才问:“沈姑娘的发髻是谁梳的?” 沈云清微笑道:“我娘。” 两人转头看向一旁的林氏,投去崇拜的眼神,“夫人的手法真是巧妙,这种发髻要梳得如此漂亮,整个京城里婢子只见过李记胭脂铺的老板娘,能超过夫人。” 林氏笑笑,“嬷嬷过奖了,我正是拜了老板娘为师父,才学到这一点皮毛,跟她比还有很多不足。” “怪不得,如此,沈姑娘的发髻是不需要婢子梳了。”其中一个嬷嬷说道:“我们梳了几十年,都梳不出这样好看的发髻,可见夫人在这方面有天赋。” 沈云清这才惊讶道:“这样吗?我不是很懂发髻,还以为娘梳的只是一般的新娘款式。” 嬷嬷笑道:“哪能啊,沈姑娘,这个发髻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梳。” 说罢,又看了看沈云清脸上的妆。 妆还没完全上完,林氏只是给沈云清做好了最基本的打底,胭脂口脂和眉黛都没有上。 林氏上前一步解释道:“对于这个,我真拿不准,怕画不好,耽误时间,还是请嬷嬷来给云清上妆吧。” 林氏这么做,也有讨好嬷嬷的意思。她不是不会画,如果嬷嬷没有来,她自然会给沈云清全部画好。 她跟老板娘学的可不止编发髻,还有一整套的上妆流程。 现在嬷嬷来了,她们是专业地给新娘化妆的人,林氏不能抢了她们的风头。 天知道侯门深府里的下人婢子们,有没有小心眼日后给沈云清使坏的? 不得不说,林氏是个通透的人。 她这句一出,取悦了两位嬷嬷,只见嬷嬷笑呵呵道:“夫人心灵手巧,但是人无完人,还是会有不会的地方,婢子就代夫人上妆了,如果我们来了却什么都没做,回去将军要责骂婢子了。” 林氏让开一步,走到一旁:“嬷嬷请~~~” 两位嬷嬷便上前,细心替沈云清将剩下的妆上完。 而刚刚一直坐在镜子前,没有吭声的沈云清,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她是聪明人,岂会不知道林氏的用意。 只觉得,林氏太体贴太细致了,她身为一个农妇真是太屈才了。 天刚刚亮的时候,沈云清的妆也正好全部完成。 原本白皙的皮肤上了妆之后,更加精致,小巧的脸蛋,嫩得像是剥了壳的鸡蛋。 柳叶眉弯弯,眉下一双圆溜溜的杏眼,浓密睫毛里,一双纯黑的眸子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沈云清不禁愣住了。 镜子里的人是自己?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 这么一整套装扮下来,再也没有人会认为她是农女了。 “沈姑娘真是天生丽质,我们只是简单点了一下眉,画了个唇妆,姑娘就美若天仙。” “对呀,将军眼光真不错,我还头一次见这么漂亮的新娘子呢。” 两人在耳边左一句的夸赞,右一句的附和,沈云清完全没听进去,而是站起身,走到林氏眼前问道:“娘,怎么样?” 林氏眼中又露出那种高兴的眼泪,她不停地点头:“好看,真好看,快,快把喜服穿上。” 说罢,拿起一旁南宫峤送来的喜服,准备给沈云清穿上。 两位嬷嬷则积极拿过,开始伺候沈云清更衣。 这件喜服太过繁琐,单靠沈云清一个人,还真没办法能穿好,只能由着嬷嬷替她整理穿戴。 差不多穿好时,房门吱呀一声被从外向内推开,露出云娇睡得惺忪的脑袋。 她看向沈云清,揉着眼睛,迷糊道:“这位漂亮姐姐是谁?怎么在我家?” 第三百五十八章:喜帕还没盖呢! 等云娇看清楚是自己姐姐之后,立马像看见猎物的野兽一般扑上来。 不过,不等她扑到沈云清身上,就被两位嬷嬷给拦住了,“使不得,使不得,小姑娘,喜服可不能弄皱了,寓意不好,你姐姐今日出嫁,你高不高兴啊?” 嬷嬷也是个机灵的,将云娇阻止后,伸手就掏出了一把糖果递给云娇。 原以为小孩子都喜欢吃糖,这个小姑娘看见糖应该会很欢喜。 可是云娇并没有伸手去拿糖,被挡住后,就定定地站在沈云清面前一米远处,撇着嘴,像是要哭的样子。 “姐姐嫁人之后,就不能抱云娇了吗?” 语气似委屈至极,对嬷嬷手里的糖看也不看一眼。 一旁的嬷嬷语塞。 沈云清:“……” 她的喜服裙摆特别大,铺在地上满满一大片,她稍稍挪动步子,试图向云娇走近一步。 嬷嬷开口了:“姑娘,使不得!” 沈云清斜睨嬷嬷一眼,语气骤冷:“我穿着喜服不能动的话,那等会出门我该如何?像一具尸体一样被人抬出去吗?哪来那么多规矩,连喜服都不能弄皱?” “我只是在出嫁前抱一抱自己的妹妹,喜服皱了你们再整理一遍就行,有问题?” 沈云清没脾气的时候,看着像个乖巧的邻家姑娘,可是一旦气势上来,一说话,一开口,能让人不寒而栗。 其中一位嬷嬷立马改口道:“自然没有,沈姑娘的妹妹,也是将军的小姨子,自然是可以的。” 她后背上渗满了汗,就连额头上都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这位沈姑娘当真不是好惹的主,果然能被将军看上的人,即便身份不对等,人也是超级厉害的角色。 以后还是小心伺候着吧…… 沈云清朝云娇伸开双手,蹲下身子,微眯着眼笑道:“云娇,姐姐漂亮吗?” “嗯!” “来,抱一个!以后可要听娘的话,不许捣蛋了,被我知道了,我还是会回来教训你的。” 云娇扑进沈云清的怀里,闷声问道:“姐姐嫁人了,还会回来吗?” 沈云清摸摸云娇的头:“当然会回来了。” 云娇抬起头,眨巴着眼睛说:“那姐姐每次来,记得带鸡腿给云娇吃!” “……”沈云清嘴角抽抽:“难不成想我回家只是为了吃的?” 云娇古灵精怪一个,立马改口:“不是啊,主要是想姐姐,然后才顺便想着吃鸡腿。” “好吧!就当你是真的想我……” 姐妹俩聊了一会,屋外已经大亮了。 村民们知道今日是沈云清出嫁的日子,今日都起得早,陆续往她家里这边聚。 然后一声马嘶鸣的声音。 “沈云清,出来成亲!” 是南宫峤来迎亲了…… 两位嬷嬷顿时吓得一愣,虽然所有程序都已基本走完,但是沈云清刚刚跟云娇抱在一起,喜服已经被弄皱了。 “沈、沈姑娘,喜、喜服皱了……” 她们手忙脚乱地上前,要将沈云清身上的喜服给弄平整,可是此时南宫峤已经进了屋,站在房间门口,直勾勾地看着沈云清。 嬷嬷又急出一身汗,喜服还没有弄平整,她们两个人今天要被责罚了。 “将军……” 嬷嬷小声喊了一句。 南宫峤看也没看嬷嬷,“你们出去!” 嬷嬷:“……” 她回头看了看喜服,又看了看南宫峤,最后微叹口气,双手交叠在腹前,低着头出去了。 而一旁的林氏则什么话都没有说,拉着云娇默默退出了房间。 南宫峤迈开步子,两步走进房间里,背着身子反手将房门关上了。 房间里就只剩下两人了。 沈云清一直站在原地,从南宫峤出现在她视线里之后,她就没挪动过步子。 今天的南宫峤,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同样是一身大红的喜服,繁琐夸张却也恰到好处地将他的身形勾勒出来。 她看着南宫峤一步一步走向她,突然就心跳加速起来。 南宫峤走到她面前半米处停下,低着头看着她,一句话不说。 两人就这样沉默了须臾,还是沈云清先开的口:“你怎么不说话?” “嘘……”南宫峤食指抵在她嘴边,小声说:“别说话,让我好好看看你。” 沈云清:“……” 她垂眸盯着南宫峤的手指,嘴唇轻抿,下一秒,那根竖在她嘴边的手指轻轻勾住她的下巴,迫使她仰起头看向南宫峤。 她心跳漏了半拍。 这个男人,现在真的是越来越会了,连这种骚气的动作都做得出。 为了不让自己表现得怯场,沈云清没有闭上眼睛,而是睁着大大的杏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南宫峤。 “还没看够么?” 等脖子有些发酸的时候,沈云清还是扛不住先开了口。 话刚问完,嘴就被堵上了。 说是堵,其实也就是轻轻一碰。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南宫峤松开她的下巴,眼里的柔情快要溢出水来了。 沈云清不自然地别开视线。 真是奇怪,两人对彼此都很熟悉了,可是每一次的亲密接触,她都会害羞心跳加速。 眼前的罪魁祸首却像没事人一般,蹲下身替她整理喜服的裙摆,一下一下,仔仔细细,小心地抚平拉直。 两人浪费的时间有点多。 屋外响起嬷嬷的催促声:“将军,吉时到了,再不进宫行礼,怕皇上怪罪。” 南宫峤整理好喜服后,皱眉轻“啧”了一声,似是不满旁人的催促。 沈云清也知道整个成亲的流程,不比其他人,可以直接将新娘迎回府里。 她们要先进宫。 于是,沈云清上前一步,挽住南宫峤的手臂:“走吧!” 喜服裙摆过大,走起路来很是不便,这让原本喜无拘无束的沈云清很是放不开手脚。 感觉像是穿了花盆底鞋一般,由原先的大步子变成小碎步。 不过,她也只是走了两步,就被迫停下来了。 南宫峤没有被她拉着往前走,他说:“走什么走?新娘不需要走路。” “啊?” 还没等沈云清反应过来,就被南宫峤一个打横抱抱了起来。 “抱紧我!”南宫峤下命令式的语气。 沈云清“哦”了一声,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头往他的胸口靠。 二人刚出房间门,门外的嬷嬷就惊呼一声:“将军,喜帕还没盖呢……” 第三百五十九章:骑马迎亲 南宫峤刚到的时候,嬷嬷手里正拿着喜帕,准备最后一步——给沈云清盖上喜帕。 可是南宫峤太霸道,一进来就将嬷嬷赶出去了,嬷嬷当时也没反应过来,直接拿着手帕出去了。 等南宫峤抱着沈云清出来的时候,才发觉新娘没盖喜帕。 此时迎亲队伍全部准备好了,就等新娘上喜轿了,嬷嬷喊了一句之后,也不管南宫峤是如何的脸色,硬着头皮上前将喜帕盖在沈云清的头上。 盖完之后,默默往后退。 总算是齐全了。 南宫峤抱着沈云清朝喜轿的方向走去,喜轿还是宣阳侯找人特地新做了一顶,装饰豪华,里面有个软塌,旁边的小茶几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点心。 宣阳侯考虑到新娘子一整天都不能吃东西,准备了这些给沈云清先填填肚子。 只不过,南宫峤在喜轿旁停了几秒钟,然后抱着沈云清转头了…… 嬷嬷:“???” “将军,您抱着新娘去哪?迎亲时新娘得坐喜轿!” 南宫峤脚步没停,侧眸瞪了嬷嬷一眼,嬷嬷立马噤声,然后他抱着沈云清径自朝那匹马走过去。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将沈云清放上了马背,他将马缰绳放在沈云清手里,嘱咐道:“先抓稳。” 沈云清整个人被喜帕盖住,视线不明,只能抓着缰绳,轻微地点了点头。 她感觉南宫峤脚步走远了一点。 南宫峤朝林氏走去,在林氏面前几米处停下,下一秒,他朝林氏跪下磕了三个头。 他身为战神,此生只跪过他的父母和皇帝,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向一个妇人下跪。 他这个举动将林氏吓坏了。 林氏忙上前将南宫峤扶起:“将军,使不得使不得!” 南宫峤:“能娶到云清这么好的女子,阿峤应该要向夫人道谢的,等今日在宫中礼成,三日之后回门时,阿峤就该改口喊娘了,跪拜爹娘没有什么使不得!” 不过,已经磕完头了,他便在林氏的虚扶下站直了身子。 林氏又嘱咐了一句:“只要你们两人好好的,做爹娘的,就心满意足了。” 南宫峤嗯了一句,转身朝沈云清的方向走去。 他接过沈云清手里的缰绳,待沈云清坐稳之后,一个利落的上马姿势,翻身坐在了沈云清背后。 他勒住马的缰绳,将沈云清整个人圈在了自己的怀里,冲后头迎亲的队伍喊道:“出发!” 众人是来接新娘的,至于新娘如何跟着南宫峤进宫,他们不管。 得到南宫峤的命令,迎亲队伍开始热闹起来。 队伍中响起了锣鼓喧天的欢呼声,随着一阵锣鼓响声,南宫峤甩了一下缰绳,马很识趣地朝城内的方向慢慢走去。 南宫峤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然后便是那辆空着的喜轿,嬷嬷和几个侍女分别立在喜轿的两侧,轿夫扛着一顶空轿子,倒也不费力。 再后面就是吹唢呐的人,上百人组成的队伍,吹出的调子都格外欢快,这是南宫峤特意嘱咐过,不要京城那种老掉牙的曲子,沈云清不喜欢。 唢呐队伍后面,就是望也望不到头的嫁妆,聘礼早就送往沈云清家中,这些嫁妆也是当初南宫峤自己准备的。 就为了彰显沈云清的身份,让京城里那些眼红的世家女都闭上嘴。 他的云清,能出得起最好的嫁妆,嫁给他绝不是高攀侯府。 当然,凭沈云清自己的能力,的确能出得起,不过沈云清不喜攀比,也不屑搭理那些世家女。 不屑归不屑,能堵着她们的嘴,让沈云清日后耳根子更清净,也是极好的。 前头的南宫峤带着沈云清,早就骑马出了荷花村,后面的嫁妆还在沈云清家里,包括一旁的几间空屋子,全都摆放着嫁妆。 当真是十里红妆,格外耀眼。 林氏牵着云娇的手,站在家门口,泪眼朦胧地目送着沈云清消失在她们的视线里。 杨秀眼眶也跟着红了,“嫂子,云清只是进了城,三日后就会回来了,别伤心啊!” 说着,自己倒是用帕子去擦眼泪,“哎呀,我这心里怎么空落落的?她只不过是进宫去而已。” 有种越说越糟的感觉,杨秀干脆闭了嘴不说了。 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又如何去劝林氏。 一旁的林氏倒是微微笑,轻轻拍了拍杨秀的背,然后一句话都没说,进了屋。 南宫峤和沈云清同骑一匹马进了宫,这是建仁帝特许的。 因为新娘繁杂的服饰和沉重的头饰,要从宫门口走到主殿,估计吉时早就过了。 等到了昭阳殿门口时,南宫峤才勒住缰绳,迫使马停下。 昭阳殿是皇宫的主殿,平时的朝会都是在这里举行,前面有九十九级台阶。 他们此时正站在台阶下,迎亲的队伍全被安排在宫门外等候,他们是进宫给建仁帝行礼,又不是直接将新娘迎进宫,那些人没有进宫的必要。 沈云清带着喜帕,看不清前方的景象,只能低头看着脚下的台阶,她来过主殿一两次,对主殿前的台阶有一个大致的印象。 她被南宫峤抱下马背后,就由着他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朝台阶上走去。 走了大概一半的路程后,台阶两边开始有人声,还有仪仗队。 听声音人还挺多? 看来,建仁帝给足了南宫峤面子,说是主婚,其实也差不多相当于在皇宫里给他办婚礼了。 越往上走,声音越来越多,沈云清低眉,从喜帕的缝隙了瞄过去,依稀能看见几个熟悉的面孔。 “认真走路,小心台阶。” 身旁的南宫峤捏了一下她的手,小声说了句。 沈云清嘟了一下嘴,真怀疑他是不是有透视眼。 等九十九级台阶走完,也已经到了昭阳殿的门口,建仁帝与皇后端坐在昭阳殿主座上方。 等南宫峤看清下首的人之后,愣了一下,他爹宣阳侯什么时候进宫了? 他牵着沈云清的手,慢慢走进主殿,在殿中央站定。 建仁帝笑眯眯地看着南宫峤,“阿峤,你看,朕将你爹给请来了,你干脆就在这里一起拜完高堂,省得回复还得重复一次叩拜礼,太麻烦了。” 他说完偏头看向宣阳侯,一副“你看,朕这都是为了你好”的表情。 南宫峤还没说话,宣阳侯倒是先站起身来,朝建仁帝行君臣礼,“多谢皇上体恤。” “行了行了,今日是阿峤大婚,又不是你,你动不动就下跪干什么?” 宣阳侯:“……” 第三百六十章:婚礼被迫中断 宣阳侯只得坐回位子上。 此时建仁帝旁边的太监朝他耳语几句。 很快,建仁帝点点头,一旁的太监尖着嗓子喊道:“吉时已到,请新郎新娘拜堂。” 拜堂礼节繁重颇讲究,沈云清此刻双手交叠在腹腔,手心里全都是汗。 虽然昨晚嬷嬷已经全部跟她说了一遍,她也全部都记下了,但是此时还有些紧张。 她也不想她和南宫峤的婚礼出现任何瑕疵,出现任何寓意不好的行为举动。 此时没听到司礼太监的话,她一动也不敢动。 “一拜天地之灵气,三生石上有姻缘。一鞠躬。” 随着司礼太监的高喊,沈云清被南宫峤扶着身子往后转,朝着昭阳殿外跪下行叩拜礼。 “二拜皇上皇后仁心仁德,主婚赐婚齐忙活,二鞠躬。” 刚对着昭阳殿外拜完,两人又对着主座上的建仁帝和皇后,跪下行叩拜礼。 因为他们多了一道程序,原本二拜就是拜父母高堂,君臣之礼,只得先给建仁帝拜完,再给宣阳侯拜。 司礼太监掐着嗓子喊:“三拜父母高堂,爹娘养我身,教我心,三鞠躬!” 两人对着宣阳侯的方向跪下叩拜。 喜得座位上的宣阳侯忙站起来,小声喊道:“好孩子,快起来吧。” 就只差最后的夫妻对拜,就算礼成了。 以后他们就是夫妻了。 “再拜夫妻对拜,夫妻恩爱,早生贵子,鞠躬!” 两人都将身子向对方方向侧转,沈云清手中始终握着那段红绸,在退到合适的距离之后,沈云清双手交叠,抬起至额头,准备往下弯腰。 而对面的南宫峤跟她几乎同步骤。 就只差弯腰夫妻对拜了…… 突然,昭阳殿外响起一声急促的喊叫:“报~~~~军情紧急,容城白狄偷袭云林军,云林军损失惨重。” “报!急报!” 两声急促的叫喊声,将所有人的视线都转移了过去。沈云清原本都弯下去的身子,又站直了。 她伸手撩起喜帕的一点边角,看向对面,只见南宫峤此时也完全没有拜礼的心思,侧头看向门外的人。 那个报信的士兵全身负伤,眼睛瞎了一只,身上的铠甲都缺了一半,踉跄地跑了进来,跪倒在殿中央,压根就没看这里在干什么。 主座上的建仁帝站了起来,神色焦急:“容城怎么了?” “报告皇上,容城白狄出城偷袭驻扎在五十里外的云林军营地,沈将军带领士兵拼死抵抗,仍不敌,云林军损失惨重,沈将军下落不明,剩余云林军退至阳城外三十里处的马坡。” “这么严重?”建仁帝,“白狄为什么突然偷袭?沈牧吃干饭吗?连这个都没防备?” 报信的士兵解释:“沈将军每日带军队巡查,那日军营外十里处出现一伙难民,他带兵前去处理时,被暗箭射伤,白狄趁机偷袭。” 越说越严重,沈云清在听到沈牧失踪时,就已经呆不住了。 她一把掀开喜帕,朝地上跪着的士兵问道:“沈将军伤得重不重?失踪是什么意思?找不到人了?” 她抓着士兵的胳膊,用力摇晃,情绪有些失控。 一旁的南宫峤双手搂着她的肩膀:“云清,冷静一点,你爹不是以前的那个沈牧了。” 最后的夫妻对拜礼,算是没办法完成了。 建仁帝也没了主婚的心思,他在主座上来回走动,有些气恼。 容城被白狄霸占着这么久也就算了,现在他们竟然敢出城偷袭!! 怎么的?还想将阳城也夺回去不成? “南宫峤!”建仁帝喊道:“云林军是你的,容城当初也是你驻守,这件事……” 此时观礼的官员里开始有窃窃私语的声音,人群中一阵骚动,大家都将视线看向南宫峤。 容城频繁出事,皇上还是第一个就想到南宫峤,皇上是不是对南宫峤过于信任了?难道璃朝除了南宫峤就没有其他的将军了么? 吏部尚书赵安从人群里站出来,出声阻止:“皇上,您都说了容城在南宫将军手里丢过,而且他去了之后,也没抢回来,为何还派他去?” 建仁帝垂眸看着赵安,“依你之言,当派谁去?” 赵安朝左右看了看,在人群中不知道搜索谁的身影,过了一会,他回道:“苗疆军统帅周将军可去。” 周旭喜静,不爱凑热闹,因为是阿峤的婚礼,这才勉强进宫观礼,躲在人群后面低头吃东西。 此时见有人提起他的名字,这才抬起头往殿中央看去。 赵安原以为抬出周旭,自然会换下南宫峤。 毕竟容城一直在南宫峤的手里,可以说,容城基本上相当于南宫峤的封地了。 这一次如果又是南宫峤收回容城,难保皇上会封南宫峤一个异姓王的称号,说不定到时候容城就真的成了南宫峤的封地。 他们南宫家,出了一个侯爵就够了。 他看向建仁帝,希望自己的提议能得到建仁帝的采纳。 殿上的建仁帝缓缓开口:“周将军自然要去,这一次,朕不想再拖了,阿峤和周将军一起去,云林军和苗疆军联手,将白狄赶出璃朝的境界。” 他说的不是援助撤退的容城云林军,而是要南宫峤将白狄从容城赶出去。 要打就打大的! 说完,看向南宫峤问道:“阿峤,你可有信心?” 建仁帝话刚问完,南宫峤立马就开口道:“臣定不辱使命。”说完看向周旭所在的方向,见周旭朝他颔首示意。 “可是你的婚事还差最后一步……” 南宫峤摇摇头:“没有璃朝,哪里来的自己的小家。” 建仁帝对他的回答很满意,又将视线看向另一旁的周旭,“周将军,原本当初写信去苗疆,也只是想让你帮忙解京城之围,你带着苗疆军绕道去一趟容城,击退白狄,你们苗疆也可得安宁。” 周旭对白狄也颇痛恨,对于出征容城也没什么抵触,更何况是与南宫峤一起出征。 两人领兵作战的能力,各有千秋,但从来没联手过,周旭倒是对此次出征有些期待。 他双手交叠抬至额头前:“臣荣幸之至。” “好,朕今日就借喜酒为你们饯行,希望你们不负众望。” 建仁帝举起桌上的酒杯,抬向空中虚虚地向两位将军敬酒。 底下的赵安被忽视了…… 他悻悻走回人群,南宫峤在建仁帝心中的地位,始终无法动摇,可惜朝中除了他,还真没有谁能和他有同样的能力。 倒是一旁的宣阳侯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第三百六十一章:沈云清与南宫峤同赴战场 出征的人已经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召集其他将领开会。 不过,殿外又响起一声急呼:“急报!急报!白狄全军出动,将云林军追赶至阳城外三十里之后,进行残忍杀害围剿,云林军死伤惨重,阳城危矣。” 又一个士兵满身是血地跑进大殿,刚刚那个士兵报完信之后,就被太医抬去医治,不过,刚刚有人来回话说,伤太重,来不及医治,已经死了。 眼下殿中这个,比起上一个,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一跑进殿内,整个人就倒在地上,全身抽搐,嘴里喊着:“快!快派兵前去。” 这个人南宫峤认识,是沈牧身边的亲卫。 南宫峤心“咯噔”一下,有些不好的预感,他上前一步蹲在地上,扶起地上的士兵,也不管身上的喜服是否会被染上血渍。 “沈牧呢?他人有没有事?” 沈牧不仅仅是南宫峤手下的将军,更是沈云清的爹,以后就是他的老丈人了。 他刚和沈云清成亲,沈牧千万不要有事。 他们还要去容城给沈牧敬茶呢! “沈、沈将军,下、下落……不明!”断断续续说完这几句话,那个士兵就断气了。 又一个倒下了…… “你倒是说清楚!”南宫峤拍拍那个人的脸,“你不是他的亲卫吗?” 不过,再怎么拍,那个报信的士兵都不会醒过来了。 南宫峤抬眼看向站在一旁的沈云清,只见沈云清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 看来,得越快出征越好! “云清,你先冷静……” “……” “下落不明有时候也是好消息。” “……” 沈云清对南宫峤的话像是没听见一样,双手紧握着,手上青筋暴起,就在南宫峤准备继续安慰沈云清时。 “报~~~~~~~~” 门外又跑进一个浑身是血的士兵,他看上去稍许比前两个要好一些,身上没有那么多看着瘆人的血迹。 “又怎么了?” 接连被几个士兵的急报震慑住的众大臣,此刻见已经有三个士兵前来报信,都有些坐立不安了。 可见前线战事激烈程度。 云林军留守的将军除了沈牧,其他都是与南宫峤多年一起合作的人,竟然都无法撑住? 人群中又开始有一些细碎的声音,众人议论了好一会,建仁帝才一声咳,冷眼看着底下的大臣。 平时聊得最欢,意见最多的这些大臣,一到关于容城的问题,就都变成哑巴了。 靠谁都靠不住,只能靠阿峤。 “你说!又有什么坏消息?”建仁帝看向刚刚跑进来的报信士兵。 只见那个士兵急喘之下,竟然说不出话来。 建仁帝朝一旁的人吩咐:“端碗水给他!” 很快,立马有人端了一大碗水,那个士兵三两口咕咚咕咚就喝完了,末了,歇了一会儿,才缓过来,他说:“报告皇上,白狄军中发现宁王身影。” “什么?”建仁帝瞪大眼睛,“宁王?好啊好啊,竟然跑到白狄去了。” 这个消息可比之前的劲爆多了,建仁帝的脸都气黑了一个度。 “白狄直奔阳城,现在只怕已经开始攻城了!” 建仁帝已经无法再冷静地与众将军商讨了,他在主座上来回走了几步,然后气不过,随手将身旁的案桌掀起,下面有个台阶,案桌顺着台阶往下翻滚,滚了几下,滚到殿中央才停下。 众大臣见皇上发怒了,纷纷跪下:“皇上息怒,皇上息怒!” “你们闭嘴!”建仁帝吼道。 “好啊,宁王,想要造反是吧,朕几道圣旨召回你,你都抗旨躲着,原来是叛国与白狄勾结在一起了。” 他有些急躁,此刻有些拿不定主意。 南宫峤适当开口:“皇上,我们应该商讨如何出兵了。” 这句话像是点醒了建仁帝,他立马将有关的官员将军召集进昭阳殿,其他观礼的官员则纷纷被送出宫去。 宣阳侯最后一个走,他等了许久,也等不到跟南宫峤说一句话,只得无奈摇摇头,朝沈云清的方向走去。 “丫头,委屈你了,出了这样的事,谁也不想的。你先跟我回侯府吧。” 可是沈云清并没有回应他,而是将头上的喜帕完全摘下来,朝建仁帝南宫峤的方向走去。 “皇上,民女请求一起跟随将军去容城。” 她穿着繁重的喜服,跪下的时候差点被绊了一跤。她一脸坚毅,定定地看着建仁帝。 心里想着:如果建仁帝不答应,她就偷偷跟去。 不过,建仁帝没有立马拒绝,他无声地看着跪着的沈云清,这个新娘最后一步成亲礼都还没完成,都不能完全算是南宫峤的妻子,此时竟愿意跟随一同出征! 这份情谊令人感动。 “你知道这一战意味着什么么?”建仁帝温声问。 沈云清眼睛不眨一下地点点头。 “很有可能连性命都丢了,你现在还没与阿峤行夫妻礼,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如果……朕是说万一,如果阿峤有什么,不能回来,你还可以找人另嫁。” “你难道要替他守寡,搭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吗?” 建仁帝好心问了一句。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还各自飞呢?更何况他们算不得夫妻。 人要现实一些,多为自己打算,至少建仁帝是这个意思,他劝说沈云清,一方面也是因为沈云清是个人才,说不定日后可以为她所用,或许能有很大的用处呢。 说了这么多,只见带着沉重头饰的沈云清,缓慢地摇摇头,很平静地说出:“皇上,我们虽然还差最后一个夫妻对拜礼没有行,但是我们其实已经是夫妻了,有了夫妻之实,这辈子我只认定他!” 此话一出,在座没走的人,都将目光放在沈云清身上,觉得这个不同寻常的女子真是开放啊。 还没嫁人呢,就做出这样的事…… 然后又看向南宫峤,眼神里露出指责嘲讽之意,言下之意就是:战神将军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啊,也抵不住欲望的诱惑啊。 倒是门口的宣阳侯听后,脸上露出喜色,已经圆房了啊!那好啊,说不定已经给他怀了孙子孙女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原本有些不同意沈云清与南宫峤一同前往容城的宣阳侯,此时心里已经另有打算了。 既然两人都已经是夫妻了,就该在一处,他上前一步,向建仁帝劝说道:“皇上,臣认为他们二人应当一起去。” 宣阳侯一开口,在场的所有人都将视线看向他,包括主座上的建仁帝。 建仁帝:“你说说看。” 既然两人有了夫妻之实,确实不宜在新婚时分开二人。 宣阳侯只说了一句:“云清丫头的实力,不比阿峤弱多少,去了能给阿峤添力,况且皇上忘记了她手上的绝杀武器么?” 这个绝杀武器自然是炸弹。 建仁帝微点点头,道:“有道理!” 底下的沈云清见状,问道:“这么说,皇上是同意了?” 不等建仁帝开口,南宫峤沉声说道:“我不同意!” 沈云清疑惑地看向身旁的南宫峤,“阿峤?” 建仁帝问:“阿峤,你来说说原因,为什么不同意?” 南宫峤先是看向沈云清,眼里有不舍也有柔情,然后转头看向上座的建仁帝,只说了一句:“白狄来势汹汹,必然有准备,这一仗凶多吉少,我不想她涉险。” “你不想我涉险?那你呢?你不是一样要涉险,我愿意与你同进退。”沈云清立刻反驳道,随后还低声说了一句:“如果你有什么事,我绝不独活!” 她态度坚决,一脸刚毅,再也不是刚刚那个满怀柔情的新娘,而是跟他一样,是个忧心边境战士的将军。 “云清……” 南宫峤软了声,试图再劝说。 沈云清又补了一句:“我说到做到!” 对面的南宫峤紧抿嘴唇,再也没说不同意的话。 他对沈云清过于了解,知道她的性子,“好吧,我知道你担心你爹,去了一切听我的,好不好?” 见沈云清颔首答应,才算放宽心一些。 于是,南宫峤朝建仁帝一拜:“皇上,让她去吧,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到哪都要在一起。” 建仁帝:“……” 这小子,这么听沈云清的?朕堂堂璃朝的战神将军竟然惧内?听着有点意思! “你确定?”他问了一句。 南宫峤回:“臣确定!” “好吧,那就一起吧!” 多个人多个助力,况且沈云清又不是闺阁女子,去了总会帮得上忙。 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此次出征的主要人又围在一起开了主要会议,早有兵部的人拨了五万人给云林军。 上次京城保卫战,云林军本就损失不多,加上这五万,现在足足有十五万人。 苗疆军那边有五万人,加起来就二十万了,不知道驻扎在容城外的云林军现在还剩多少,据士兵所报,白狄此次又是与波斯联手,估计白狄境内又有援军到来。 白狄才敢这么放肆地进入璃朝腹地。 等到军队集结完毕,宫内会议也差不多商讨完毕。 建仁帝问了一句:“阿峤,你们打算何时出发?” 沈云清抢话:“现在就出发。” “现在?” 她与南宫峤身上都穿着喜服,沈云清甚至脑袋上还顶着沉重的头饰,这样怎么上阵呢? 见建仁帝盯着她看,沈云清心下了然,她伸手将头上的头饰一一拆下来,小心放在桌上,最后披散着长发,只用一根绳子将头发低低绑在后面,一个简单利落的低马尾。 她说:“盔甲带上,路上慢慢换,情况紧急,没那么多讲究了。” 她说完,一旁的南宫峤也点头同意:“也只能这样了,我们骑马,速度快些,原本十天的路程,五天之后就能赶到,希望能来得及。” 说完,朝不远处的周旭问道:“表哥,你觉得呢?” “都行!”周旭没有意见。 见主要的几人自行商量好了出发时间,建仁帝也没话说了。 “既如此,那就现在出发吧,时间紧迫,也没时间准备什么饯行誓师大会了,等你们凯旋,朕亲自出城门迎接。” “谢皇上!”三人异口同声。 就这样,南宫峤拉着沈云清的手,两道大红的身影穿过昭阳殿前的台阶,向着宫门口奔去。 身后跟着的除了胡然,周旭,还有年迈的宣阳侯。 他虽然不参与军事,但是刚刚赖着不走,只为了这个时候能与刚刚成婚的儿子儿媳多说几句话。 沈云清她们脚步匆忙,迈得步子又大,很快便将宣阳侯甩在后面,直到快出门的时候,身后传来宣阳侯的喊声:“等等我……等等我……” 沈云清回头,停下步子,“侯爷?你这是?” 宣阳侯气喘吁吁地来到几人面前,“还、还叫侯爷呢?” 沈云清一愣,随即低下头,有些许不自在地喊了一声:“爹……” 这一声“爹”喊得宣阳侯乐开了花,他笑眯了眼,应了一声:“诶!” 他刚说完,就从袖袋里掏出一个盒子,盒子上面刻着古朴的花纹,盒子不算新,有些时日了。 宣阳侯打开盒子,里面用绸布包着一个类似圆形的东西,等他将绸布一一掀开时。 看见里面的东西,沈云清愣住了。 盒子里放着一个缺了一个口子的铃铛,与沈云清手上的铃铛几乎可以说,一模一样。 宣阳侯将铃铛递到沈云清眼前,“这是阿峤的娘亲,语希从苗疆带过来的,我一直保存着,她走之前就说,以后要给阿峤的媳妇。” 他边说边将盒子放在沈云清的手上,朝南宫峤说:“这个与你手上那个是一对,只不过你好久都没戴了,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弄丢了。” 南宫峤没吭声,他手上的铃铛早就归沈云清了,宣阳侯直到现在才发现。 沈云清接过宣阳侯手里的铃铛,默默将绸布包好,轻轻盖上盖子。 也许,她能来这里,来到这个架空的朝代,跟阿峤的娘有很大的关系。 她不放心自己的孩子,便将她叫了过来,因为手上铃铛的原因,两人阴差阳错地认识了,相爱了…… 就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谢谢爹!”沈云清将盒子放在贴身的位置,“我会好好保管它。” “你不戴么?”宣阳侯问。 沈云清摇摇头:“战场上刀剑无眼,等我们打了胜仗回来,给爹敬茶的时候戴。” “好……好……”宣阳侯有些感动,“好孩子,你们都要好好的,平平安安的回来。” 第三百六十三章:两人草丛中拜堂 二十万大军连夜从京城出发,第二日便到达了云川郡,沈云清与南宫峤肩并肩同行,路过云川郡时,互相对望了一眼。 来时在云川郡发生的事还历历在目,此时再次经过,两人都身披大红喜服,披挂上阵。 大军连续走了三天三夜之后,南宫峤下令休息。 也没有特地选什么地方休息,在一道山路口,选了一个空旷的地方,也只允许休息一个时辰。 士兵需要修整进食,马匹同样也要。 此时正是夏季,他们选择了入夜之后休息,一方面气温稍许凉爽一些,一方面夜里更好休息。 南宫峤带着沈云清在离军队稍远一些的草坪上坐下。 半人高的杂草,两人站着还好,坐下来之后,就完全被淹没在草丛里。 随身带着的盔甲,说是在路上换,可是两人这一路都舍不得换下喜服。 好像还有最后一步夫妻对拜没完成,是两人之间的一个心照不宣的协议一般。 “云清,来,坐这里,吃点干粮。”南宫峤将刚刚分到的干粮拿出来,又拿出一壶水递给沈云清。 沈云清很自然地接过南宫峤手里的吃食。 她虽然有随身空间,里面的食物要多少有多少,但是现在所有的将士都是这么吃,她没必要搞特殊。 她又不是娇滴滴的闺阁小姐。 如果,战事持久,到最后,后方军粮供应不及时,士兵面临饿肚子的情况时,她会考虑从空间里拿食物出来分。 此刻嘛……有现成的吃还不好? 沈云清吃得慢,细嚼慢咽,吃了许久,一个饼还没有吃完。 这些被南宫峤看在眼里,认为她是在担心沈牧的安危,他伸出手握住她:“不要担心,会没事的。” 沈云清呆愣愣地看向南宫峤,没来由地突然又开始安慰她?她应该没那么弱吧? “我没事!” 她抬头看向夜空,满天繁星,一眨一眨的。很是热闹。 她慢慢将最后一点饼吃完,随后缓慢往后躺下,双手枕在脑后,这片刻的惬意都弥足珍贵。 沈云清躺了没多久,旁边的南宫峤也跟着躺下,同样双手枕在脑后的姿势,不同的是,沈云清在看夜空,旁边的南宫峤在看她。 “你的喜帕呢?” 躺了大概有一炷香的时间,南宫峤突然问。 “在我袖袋里。”沈云清说着从袖袋里掏出那条被弄得皱巴巴的喜帕。 这条喜帕原本应该在那天晚上,由南宫峤在洞房夜亲手掀开,此刻却被沈云清随手塞在身上。 手上的喜帕被南宫峤伸手接过去,“幸好你带过来了。”他边说边将喜帕慢慢抚平拉直。 沈云清无言地看着他,搞不懂他这时候突然要喜帕做什么。 “我们将最后一拜完成吧!”身旁的南宫峤手捧着喜帕,身子已经坐起来了。 沈云清:“你说什么?” 南宫峤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我们将夫妻对拜完成吧!” 沈云清也坐起来了,她定定地看着南宫峤,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可置信,问道:“在这里?” “嗯!我觉得这里很好。” 见南宫峤说得诚恳,半分不像开玩笑的样子,沈云清意识到,他是来真格的。 沈云清转头朝四周望了望,不远处驻扎着士兵,这里只是一片荒草地,没有案桌,没有喜烛,没有高堂,什么都没有。 如何拜堂? 对面的南宫峤像是看懂了她的心思,朝她额头上轻敲了一下,勾唇微笑道:“没想到一向不拘小节的沈将军,此刻竟然也在意成亲礼的场地来了?” 沈云清:“……” 他拉着沈云清站起来,先是替自己整理好身上的喜服,又替沈云清整理抚平被弄皱的喜服,待做好这些之后,他将手上的喜帕盖在了沈云清的头上。 视线被喜帕盖住,沈云清又看不见了。 没想到南宫峤还这么注重仪式感。 “云清,我南宫峤长这么大,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动过心,直到遇见你,你就像我生命里的一道光,将我从战败的阴影里拉出,一点点带我走出来。” 沈云清一愣,没想到他有阴影。 南宫峤继续说:“所以,我想娶你,我不想我们之间有任何遗憾,我们该走的形式都走完了,只差这最后一步,你……愿意嫁给我吗?” 最后这句话,实在太像现代的求婚词了。 听得沈云清老脸一红,手中立马被塞了一样东西。 她趁着喜帕的缝隙低头一看,是一束野草扎的花束。 她的心跳漏了半拍,手握紧了那束花,用力地点点头:“我愿意!” “那……我们现在夫妻对拜?”南宫峤询问道。 沈云清:“好!” 她将花束握在手掌心中,双手举至额前,弓下身子朝前,与此同时,她也感觉到对方南宫峤朝她这个方向弯下腰。 没有主婚人,两人就自己高喊:“夫妻对拜!” 最终,两人还是完成了最后的拜堂礼,沈云清直起身子的时候,喜帕被南宫峤用一根手指轻轻掀开。 沈云清看向眼前这个人,眉若远山,目若朗星,看向自己一片深情。 “阿峤……” “云清……” 两人双双互唤了对方的名字。 下一瞬,沈云清被南宫峤搂进了怀里,她听见他低声呢喃:“我终于娶到你了。” 这个成亲礼实在太过特别,沈云清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两人相拥了许久,直到不远处的驻扎地渐渐没有了声响,这才松开。 士兵们连续赶路,都太累了,趁着这点子休息时间,争分夺秒地多睡一会。 南宫峤却像是不会疲惫一般,拥着沈云清又坐回草丛里,他伸手揽住沈云清的肩,让她靠在他的肩窝处。 “你困不困?”他问。 沈云清点点头:“有点。” 南宫峤:“那你睡,我守着,时辰到了我叫你。” “你不要睡吗?” 南宫峤摇摇头:“我不睡。” 以前上战场,曾经连续五天五夜没合眼,只为了乘胜追击将敌人击灭。 现在…… 他不会那么拼命了,但是他得护着沈云清,护着自己的妻子。 第三百六十四章:嘴对嘴喂食 大军在五天后,如期到达阳城。 此时剩余的云林军已经退居阳城内,沈牧依旧下落不明。 南宫峤一到阳城,就将剩下的云林军清点一番,原本八万现在只剩不到四万,折损近半? 而且几名重要的将领都不见了踪影。 南宫峤眉心皱成一个“川”字,脸色也不好看,同样心急的,还有沈云清。 即使来到前线,依旧没有沈牧的消息。 她走出营帐,爬上了阳城的城墙。 在城墙上面,她看见城墙外白狄的士兵,无数计的白狄和波斯士兵,集合在阳城外,来势汹汹,只等着时机成熟将阳城一举攻下。 他们在等待什么时机呢? 南宫峤在京城的时候,他们不是最好攻占阳城的吗?为什么非要等到南宫峤带着二十万大军来到阳城之后,才打算攻城? 难道白纪竟如此狂妄了? “沈将军,大将军叫您去,要开会。” 身后一个小兵前来报告。 沈云清点点头:“知道了。” 会议无非就是商量如何击退白狄的进攻,保住阳城的同时,还要分出兵力绕道去容城,这一次,要一举拿下容城,将白狄赶回他们的老家。 “我去吧!”沈云清坐在一边的末端,轻轻说道。 身为云林军的主帅和苗疆军的主帅,南宫峤和周旭原本平起平坐。 但是此次建仁帝委派南宫峤全权负责。 于是,南宫峤坐在主座,周旭坐在一侧,两人见沈云清开口,都异口同声问道:“你要去哪?” 沈云清淡淡说:“容城啊……” “不行!” “不行!” 两道拒绝的声音又是一同响起。 沈云清心里早有准备,就知道他们会拒绝,她没有问他们拒绝的原因,而是反问一句:“那你们说,还有谁可以去?” 南宫峤:“……” 周旭:“……” 还真被她问住了。 周旭随后说道:“我可以去!” 就在两人争着要去容城的时候,南宫峤沉着声说道:“你们都坐下!” 沈云清微挑眉,看了南宫峤一眼,没吭声,轻轻坐下。 周旭依旧站着,看向南宫峤。 南宫峤:“我们为什么不能将城外的士兵击退之后,一起去容城呢?” “……” 沈云清又淡淡说了句:“你说了算。” 这句话让南宫峤感觉一个拳头打在棉花上,深深的无力感。 他知道沈云清在耍小性子,但是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耍小性子。 沈云清从说了这句话之后,整个会议直到结束,她都没再说话,只一个人面无表情地坐在最后。 会议商讨得十分顺利,其他的将士都很听从南宫峤的安排,整个会议持续了半天时间。 结束的时候,正好是午膳时间。 沈云清没有胃口,直接回了营帐内,她想怎么与南宫峤是夫妻,为了节省军队里的资源,他们已经住在一个营帐内。 她随手端起桌上的茶水喝了几口,往那张不大但是勉强可以挤下他们两个人的军床方向走去。 身后响起帘子掀动的声音,沈云清没有回头,能进主帐而不用报备的,除了南宫峤还能有谁? 脚步继续朝军床走去,却慢一步,被身后的人抱着搂进怀里。 头顶上传来那人的声音:“先吃点东西再睡。” “我不想吃,没胃口。” 南宫峤将沈云清的身子扳转过来,低头看着满脸写着不高兴的她,笑道:“就这么记仇呢?不就是不让你去容城吗?至于吗?” “至于!”沈云清回了句嘴:“你看看城外,白狄的人都在这里了,容城现在就是座空城,我一个人不是轻轻松松就夺下来了?” 南宫峤轻刮一下她的鼻子,“你想的太简单了,此次白狄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进攻,除了城外这些人,容城里肯定囤积了很多人马兵器和军粮。” “白纪此人老奸巨猾,不会做没准备的仗。” 沈云清急道:“可是我爹……” “我知道你担心你爹!”南宫峤拉着她走到案桌边,上面放着刚刚南宫峤端进来的午膳,“先吃,我们边吃边说。” 等沈云清终于肯吃几口东西的时候,南宫峤才开口说:“你爹没事!” “什么?你见过他了?他在哪?”沈云清一听,又放下手中的筷子。 南宫峤趁机夹了一块肉塞到她嘴里,“没有,走之前,我吩咐他,如果有宁王的踪迹,一定要盯紧了。” “你还记得当初第三个士兵说的嘛?白狄军内发现宁王的身影。” 沈云清瞬间就明白了:“我爹是去跟踪宁王了?” “嗯……” 听见南宫峤肯定的回答,沈云清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回肚子里。 “现在,你肯多吃几口饭了么?” 沈云清嘴角向两边裂开,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好。” 不过,她胃口一直都小,吃不了几口,最后,南宫峤实在看不下去了,掰过她的脖子,嘴对嘴喂了她一口。 沈云清头一次被人如此喂食,有些抗拒,待对方嘴里的汤汁顺着唇间,流到她嘴里时,她已经没办法拒绝了。 汤汁很快滑进她的喉咙里。 很奇怪,原本心里很是抗拒这样的接触,要接吻就好好接吻,这样间接喂食,有些恶心。 可是,这一次,沈云清只是稍微有些恼怒,并没有做出更多激烈的反应。 汤汁喂完,南宫峤并没有打算放过她。 他搂着她的腰,手上的力道恰到好处,一双桃花眼近在咫尺,沈云清睁开眼的时候,看见桃花眼里满是自己。 心就突然软了下来。 也不知道两人这样唇齿相依过了多久,久到两人身体的温度都开始升高,朝着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时。 沈云清勉强抽回理智,将南宫峤往外推了一点,“不要,小心被人撞见!” “不会的!”南宫峤又欺身上来,“自从上次拜堂之后,我们都还没好好亲热一番呢,我是新郎,我连洞房花烛夜都没有,你总得给我些甜头。” 那日在草丛里拜完堂,时间紧迫,两人也只是抱着休息了一会,便立马往阳城赶。 来到阳城后,大大小小的军务,忙得南宫峤一刻不得停歇,两人虽是住一起,每次他进来的时候,沈云清早就睡熟了。 他不忍打扰她,每次都只是搂着她睡。 当新郎当成这样,也是够委屈了。 这么想着,沈云清便也半推半就,两人早就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有时候也需要双方适当主动一点。 …… 第三百六十五章:说得言之凿凿,差点就信了 白狄军此次行踪格外蹊跷,在沈云清南宫峤到达阳城第三日后,城外的白狄士兵全部退兵了! 南宫峤沈云清和周旭三人站在城墙上,看着几天前还乌泱泱一大片的白狄军营,此刻消失无影,就连一片帐篷都被带走了,完全看不出这里原本要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白纪在搞什么?兴师动众地从容城追赶过来,到了城墙脚下却退缩了?”南宫峤一路巡视,跟身边的人商讨。 周旭接话道:“兴许他怕你呢,听说你带了二十万大军前来,被吓跑了?” “那他为什么不在我来的当天就跑?而是要我来了三天之后再跑?” 这是个关键问题,是不是容城出了什么事?或者白狄境内出了什么变故? 周旭与南宫峤并肩走在前面,沈云清跟在后面,她听见周旭笑着问了一句:“这得问你!你与白狄交战这么多年,难道没有给白纪身边安插眼线?” 南宫峤看向城墙下:“自然有,不过上次白狄突然袭击,有好些估计都被他清理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是来收复容城,既然阳城城外没有白狄士兵了,我们可以打开城门继续往容城进发了。”周旭说道。 沈云清忙阻止:“不可!” “为什么?”两人同时转过头问。 沈云清:“他们是不是真的退走了,还说不一定,万一埋伏在去容城的路上呢?还是需要打探清楚。” “这是自然……” 第二日,前去打探情况的探子来报,白狄士兵全部退返容城,且容城城门紧闭,不许人员进出。 坐在主帐中的众将士,都面面相觑,搞不懂白狄的所作所为。 仗还没打呢,就先撤退了?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了真相。 这天夜里,城门下有人来报,说宁王要见南宫峤。 南宫峤单枪匹马出了城,在城门口不远处会见了宁王。 这还是南宫峤自从离开阳城之后,再一次见宁王,已是一年多时间了。 相比一年前的宁王,他憔悴了许多。 “南宫将军,好久不见。” “……” 南宫峤勒着马缰绳,一言不发地看着前面不远处,坐在马车内的宁王。 宁王笑了笑,视线穿过他,往他后面的城墙看去,“你还真把那个女人带回来了?” 见他这么问,南宫峤转头往后面的城墙望了一眼,看见城墙上那抹月牙白。 是沈云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沈云清总喜欢与他穿同颜色的衣服,她曾经说,这是情侣款。 南宫峤只看了一眼,又回转头,看向宁王:“她现在是我的妻子。” “哦?这样吗?”宁王转动手上的扳指,似笑非笑道:“那真是太可惜了,她知道我太多秘密,留不得。” 初次见面就将他最机密的事情偷听了去,又和南宫峤为伍,肯定将他与白狄合作的事告诉南宫峤,南宫峤告诉了建仁帝。 他才迫不得已不敢应皇帝的召见,不敢回京城。 “你那些事,早就不是机密了。”南宫峤反讽了一句:“你以为你的行为能瞒得过皇上?” “还不是你们跟父皇说的!” 南宫峤摇摇头,似乎对宁王颇不耐烦,“早在我们回到京城前,皇上就对你产生了怀疑,你在阳城的所作所为,总有人传出去,你胁迫郡守为你卖命,致百姓不顾,甚至与白狄为伍,身为皇子,你这些行为,早就伤透了皇上的心。” “哼!他有心么?”宁王冷哼一声,刚毅的脸隐在月色下,多了几分可怖,“明明我才是长子,他凭什么要立萧远那个废物为太子!” 他萧彻有野心,有魄力,当为一国之主,凭什么原本属于他的位子,要给那个懦夫! 南宫峤听不得他在这里满口胡言,“太子怀德仁心,会是一代明君,此刻天下太平,并不需要战争。” “哈?天下太平?西北边陲的白狄一直虎视眈眈,能叫天下太平?”宁王显然不满足于一直坐在马车上,他探出头,站直了身子,“如果是我,我登基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夷平白狄。” “你其实不必等到登基,同样可以夷平白狄,可是,你没有,你反而勾结白狄与璃朝为伍。” 南宫峤反驳。 “收手吧,宁王,皇上在京城等你,你回去认个错,仍旧是宁王。” 他试图劝说宁王回头。 南宫峤可以肯定,白狄突然退兵,一定是因为宁王,他是璃朝的皇子,对璃朝有多熟悉,谁都知道。 宁王显然不会相信南宫峤,他摆摆手,“这种话骗骗三岁小孩子还行,骗不到我,父皇这次没有派太子来,而是派你来,不就是给你下了命令么?不过,我宁愿死也不回京城。” 他说的死,自然是战死在战场上。 宁王知道,他是皇子,以南宫峤的身份,只有绑他的权利,没有杀他的权利,除非他逼宫,拿刀架在建仁帝脖子上逼他退位。 “宁王……你何必如此?”南宫峤见劝说无果,也有些不悦。 “……” 两人之间有一瞬间的沉默。 南宫峤看着马车上的宁王,“你今夜来见我,只为了跟我说这个?” 宁王摇摇头:“自然不是,本王来是告诉你,这一仗,你们必败无疑,如果你还想活命,可以选择投靠我,等我攻进京城,杀了太子,璃朝的太子之位就只能是我,以后登基了,你还是大将军。” 他说得这么笃定,仿佛容城里不止白狄和波斯的那些联军,而是有千军万马,能将璃朝的军队踏平一般。 南宫峤很欣赏宁王的这份自信,不过,有时候人不能自信过头,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决定。 昨天夜里,沈牧在跟踪宁王一段时间后,选择回到阳城,将容城里的情况全部告诉南宫峤。 加上之前安插在白纪身边的眼线,和这一段时间的线报。 宁王说的言之糙糙,南宫峤差点就信了。 南宫峤心中微叹口气,轻摇了下头,拒绝道:“多谢宁王美意,阿峤福薄,不能一心二用。” 他很委婉地拒绝了宁王的劝降。 第三百六十六章:为什么要歧视胖子? 宁王半夜找南宫峤说这么一通,无非就是想给他自己一些心理暗示。 好让他自己觉得,这一仗,他和白狄一定会赢。 在阳城又呆了两天之后,南宫峤带领云林军出了阳城,开始向容城进发。 这是他们此行的目的。 白狄霸占容城太久了,是时候还回来了。 阳城与容城相隔不远,两日的路程,南宫峤选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开始安营扎寨。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南宫峤又开了一次会议,针对如何攻城提出一个详细的,完整的,周密的计划。 周旭举手发言:“苗疆军擅长冲锋,我可以带人做先锋队,先将一部分的守城人击灭。” 此言一出,营帐内的所有将士都和钦佩地看了一眼周旭。 谁不知道作为先锋队,首当其冲就要面临敌军的猛烈攻击,有时候甚至是拿肉身人命去给后面的士兵博一个机会。 有了前面先锋队的试探,后面的人才有可能顺利爬上城墙。 “好!” 见周旭如此自告奋勇,南宫峤没有反驳他,直接点头答应了。 一旁的胡然举手道:“我可以带一队士兵撞城门。” 这个他熟,以前守容城的时候,他就负责那一块,对城门可谓了如指掌。 南宫峤颔首,补了一句:“你只负责这一项可不行,投石机那一块也归你。” 胡然轻松接下,“好!” 南宫峤又陆陆续续给一旁的几位将领安排任务,直到营帐内十几位将领全部被分派了任务,准备散会的时候。 沈云清站了起来:“那我呢?” 就她一个人没有被指派任何任务,就连她爹沈牧,都被分派带领士兵架梯子。 她一开口,所有人都朝她露出疑惑不解的目光。 沈云清一愣:“怎么?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将士中有人开口:“夫人,您虽然有一身功夫,但是战场上没有让女人上场的道理,您来战场,不就是陪同将军的么?只需要在帐中与将军做决策便好。” 这话说得沈云清听得不舒服。 她回了一句:“女人怎么了?不要有性别歧视,你们当中多数人还不如我呢。” 被她怼了一句,将士中没人敢吭声了。 倒是南宫峤笑着拉了一下她的手,将她拉着坐在身旁。 “你就陪我坐镇军中,等好消息吧!” 沈云清丝毫不因为南宫峤的这个讨好举动而心软,她收回自己的手,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炸弹,直接往桌子上放。 “你们是不是忘了这个好东西了?” 沈云清问。 “有它攻城,还需要什么投石机和撞城门的车?” 炸弹的威力,整个璃朝无人不知,此刻见沈云清手上没轻没重的,将炸弹往桌上一丢。 都吓得纷纷往后靠,然后胡然则一脸僵硬的,跑上前,小心将炸弹抱了下来。 是真的抱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的箱子里。 放好后,胡然才擦了擦额头的汗,朝沈云清哀求一声:“我的夫人啊,这个可是炸弹,您轻点,别到时候我们还没进攻呢,先把自己人炸没了。” 胡然话刚说完,后脑勺就挨了沈云清一下。 沈云清白了他一眼:“炸弹是我自己研制的,我还能不了解吗?” “它需要将引线拆开,得有火引子才行,你这么大惊小怪做什么?” 胡然耸耸肩膀,他当然知道炸弹不会那么轻易爆炸,但是看营帐内这些将士的反应。 还是保险一些,炸弹只配出现在战场上,不适合出现在自己的营帐内。 “嘿嘿,我这不是条件反射么,见着炸弹,就以为它会爆炸。” 胡然适当解释一番。 沈云清掠过这个话题不说,随后又从背后掏出一把黑色的手枪。 她自从进了京城之后,就很少拿出来,因为没必要,没有生命危险,她不需要这个来防身。 可是现在在战场,她自然希望有很多人都能使用,那不是很好吗? 那把手枪“啪”的一下,被沈云清放在桌上,这一回那些将士没有后退,而是都凑上前来,看这又是个什么稀奇玩意。 不过手枪先一步,被南宫峤抢走了。 “云清,这就是我当初刚见你时,你在阳城掏出的黑色宝贝么?” 他是亲眼见识过手枪的精准,那速度可比弓箭快了许多倍。 一般人根本没办法反应过来,并且躲开。 而且手枪杀伤力极大,瞄准任何一个人,几乎就是毙命,连一般的盔甲都无法阻挡住它。 沈云清看着南宫峤很宝贝的样子,笑笑:“是的,你小心他走火,这里不能按,一按它就要吐子弹了。” 见沈云清说得云淡风轻,南宫峤还是不敢大意,不小心走火就有可能出人命。 “只有这一把么?”南宫峤问。 沈云清摇摇头:“还有很多,我想教会大家使用这个,这样,我们就有除了弓箭队,骑兵之外还有一个炸弹队和手枪队。” 这两个名字都是沈云清现取现用,在场的将士竟然都没有疑虑,好像这些军队的名称,原本就是如此。 “阿峤,你选百来个手法灵巧敏捷,身手不错,不胖不瘦的士兵,组成一个队吧!” 一听要不胖不瘦,胡然第一个不高兴,他虽然比之前瘦了一些,但是依然达不到沈云清的标准。 “为什么要歧视胖子?胖子没人权么?” 胡然抗议道。 沈云清知道,他也心仪手枪和炸弹。 她说出了她的理由:“学习使用手枪和炸弹的兵,需要能飞檐走壁,轻轻松松翻过三米高的墙,连续长跑几里路不带喘气,你做得到么?” 只见原本还不服气的胡然,瞬间就泄了气,他耷拉着脑袋,老实回答:“做不到。” 飞檐走壁第一项,就难倒了他,更无论后面两项,虽然他是南宫峤的副将,冲锋陷阵在前面不在话下。 但是体能这一块,不得不承认,胖子就不如健康的人要好! “那你看我行么?” 一旁的南宫峤也来凑热闹。 他早就心痒沈云清手里那把手枪,不过到了京城之后,就不见她拿出来,还以为她弄丢了呢…… 沈云清无言地看着南宫峤,怎么还跟三岁孩子似的,专挑新鲜玩具呢? 不过,她最后还是答应了南宫峤,给他配一把手枪。 第三百六十七章:两军城外对峙 就这样,在原本计划好的攻城战术中,又加上了一支特别的队伍。 这支队伍不配备刀剑,不配备弓箭和战马,而是手握一把手枪和随身揣在兜里的几枚炸弹。 这个队伍由沈云清和南宫峤亲自挑选,对身体素质有严格的要求。 除了当初在京城烟花司那些人被挑中之外,在云林军中还格外挑了一批。 烟花司的人主要是跟沈云清打交道许久,又对炸弹很熟悉,使用起来没有陌生感,也不像其他人那般畏手畏脚。 经过一番筛选,外加挑挑拣拣,最后这个队伍有将近五千人。 由于这些人对手枪还不算特别熟练,炸弹倒是已经运用自如,于是,沈云清花了三天的时间,教他们怎么使用手枪。 不过现代的热武器相比较古代的冷兵器,对手法没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求能精准射击便可。 在南宫峤带领二十万大军西征第十天后,他们终于站在容城的城门外。 两军对峙,总是需要先唇枪口舌一番。 南宫峤静静地看着站在城墙上的宁王,没有说话,而眼尖的沈云清在扎眼的瞬间,看见了城墙上一道粉红色的身影。 那身影格外熟悉,她端坐在一个陌生的白狄男子身旁,眼里除了仇恨,再无其他。 “那不是……”一旁的胡然也发现了。 沈云清点点头,“是的。” 一旁听到两人的谈话,南宫峤也往城墙上扫过去,那抹粉红色的身影,在看见南宫峤的瞬间,明显愣怔了下,随后别过脸,不再看城墙下的众人。 南宫峤惊讶道:“阿怜?她怎么在容城?” 城墙上那抹粉红色的身影,正是当初在京城失踪的李怜华。 南宫峤的声音不算大,只有他身边的人能听到,他们自然不知道李怜华为什么在容城。 而城墙上的李怜华根本听不见南宫峤的话,于是,这基本相当于南宫峤在自言自语。 他看了片刻,准备驱马向前,被沈云清喊住:“你干什么去?” 南宫峤这才回过神,马蹄踏出两步就被他勒住,他朝沈云清微微一笑,“我们要攻城,自然得前去叫阵啊!” 李怜华既然出现在敌军的阵营,就证明她已经跟他们不是用一路人了,她选择与宁王一样,相信白狄而不相信璃朝。 沈云清颔首,也跟着策马上前:“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这一次,又一同穿上了当初大婚时的那套喜服,只不过,外面罩了一层盔甲,头上戴着头盔,艳红的喜服被半遮半现在盔甲下,倒也给整个沉闷的军队增添一抹亮色。 两人来到城墙下,白纪和宁王还有波斯女王几人,都露出头看向他们。 白纪率先出声:“南宫将军,好久不见啊!” “白大人忘性真大,明明前不久我们还在京城交过一次手,怎么就好久不见了?难道说,白大人一日不见我,如隔三秋?” 南宫峤与沈云清并肩骑着马,此刻两人手牵着手,南宫峤气定神闲地跟白纪交谈。 白纪笑了笑,手撑着城墙,朝下喊:“一段时间不见,南宫将军言语突然犀利起来了,听闻你娶了一位农女?还是不知来路的农女?啧啧啧,将军放着好好的兵部千金不要,当真是眼光独特,一言难尽。” 南宫峤准备继续回击,沈云清抢过话说道:“白大人,在阿峤手下常败,实在找不到错处,就拿我的家世背景来攻击阿峤,你觉得他会在乎么?我会在乎么?整个璃朝会在乎么?” 沈云清隐在喜服袖子下的手,用了握了握南宫峤的手,示意他不要吭声,让自己来。 沈云清继续说:“我们既然能成为夫妻,而且一起来到战场,你说的这些,早就被我们克服了,再说我沈云清出生时是农女,但是手上握着的技能,你们白狄恐怕几百年里都不会拥有。” 手枪和炸弹都属于现代热武器,这个时期,无论是璃朝,还是白狄,都没有经过工业革命,根本没机会出现这些新式武器。 人的肉身碰上这些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无异于以卵击石。 沈云清态度傲慢,带着无比的自信,看得上面的人恨得牙痒痒。 白纪不跟女人计较,可是一旁的李怜华却忍不住了,开口骂道:“你使了什么手段,让皇上同意你们成婚?不要以为没了我的阻扰,你们就能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城墙上的李怜华虽然穿着华丽,却也难掩哀色,整个人无比憔悴,这一个多月不见,像是老了十岁。 沈云清当然不会由着她骂人,“李小姐,与人通奸还不过瘾,现在需要叛国来满足你的欲望了么?” “你闭嘴!”李怜华大骂,“臭婊子,我落到如今这种地步,全都拜你所赐,今日这一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额…… 敢情说来说去,都是沈云清死啊? 面对真刀真枪沈云清尚且不会让自己吃亏,对李怜华这种三岁小孩的骂街行为,沈云清更不会由着她。 “你成这个样子,难道不应该怪你自己么?首先得自己不会有害人之心,那些行为的后果,才不会反噬到自己身上,李小姐,这个道理你还不懂么?” “当初你若不是给武将军下药,又几次三番在宴会上针对我,我岂会对你产生怀疑?” 听到沈云清这么说,城墙上的李怜华“腾”一下站了起来,脸色比染缸里的染料还精彩。 “果然是你做的手脚?” 沈云清摆摆手:“我可不敢居功,李小姐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农女,根本就不会什么阴谋诡计,哪懂这些?” 她一副根本就不关我事的态度,让城墙上的李怜华更加火大,朝一旁的白纪推搡了一下,骂道:“你还不出城去迎战,缩在城内做什么?” 她敢用这样的语气跟白纪说话,无非就是她凭着自己的姿色,成了白狄王的枕边人,现在李怜华成了白狄王的宠妃,朝中被她搅得乌烟瘴气。 这一次她也不知在白狄王的床上使了什么功夫,竟让白狄王答应让她来战场? 第三百六十八章:两军正式交战 白纪本人是白狄贵族,怎么可能被一个女人驱使? 他斜瞟了一眼李怜华,十分不满地回了句:“大妃这么急着开城门,莫不是还眷恋故土,想将容城送回南宫将军手里?” 李怜华一愣:“自然不是!我只想他们全部都死!” “好,既如此,我与大妃目标一致。”白纪转动手上的扳指,朝一旁的宁王看了一眼:“打仗这件事,我们呢当中几人,只有我最在行,所以,这仗怎么打,如何打,我说了算,可以么?” 他这话说得礼貌,还带了询问商量的词语,可是语气却不容其他人置喙。 宁王是他的盟友,他会与宁王商量。 这个莫名其妙爬上大王的床的女人,算什么东西?也敢来指挥他? 白纪此人平时一脸假笑,真的严肃起来,有点恐怖,李怜华瞬间就被他吓住了,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见这个呱噪的女人终于安静下来了,白纪又重新将视线放在城墙下。 南宫峤与沈云清已经回到了军营正前方,二十万大军对白狄来说,不算特别多,但是也不少。 因为容城内,白狄与波斯联军,也只有二十五万,这还是京城战败后,白狄王和波斯女王又从国内紧急征兵过来。 数量上没有优势,那就拼质量! 南宫峤身边的女人手上有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是个危险人物,得先将她除掉,对付其他人才更轻松一些。 而白狄这边,胜在有宁王,他对璃朝的情况一清二楚。 宁王需要白狄的助力逼宫,白狄需要他提供有价值的东西,也算双方互赢的合作方式。 至于那个随时发疯发癫的女人…… 到时候找个借口,在乱军中,杀红了眼的士兵,是分不清敌我的。 现在借助她搅乱局势也可以! 在这几秒时间的功夫里,白纪心念电转,已经将各处利益优势劣势分析透彻了。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沈云清得尽快除掉,最好在双方还没交战的时候,秘密击杀,而身边这个碍眼的粉红色女人,利用完之后,没什么必要回白狄王身边了。 因为这一仗如果白纪赢了,白狄的王也要易主了,他将取代现在的王,和宁王平分天下。 这里思考着,白纪没有再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叫战中,而是招手叫来身旁箭法最精准的士兵。 白纪朝那个神箭手低语几句,神箭手点点头,很快便消失在城墙上。 他来到城墙下一层的防空洞里,那里全部由砖头围砌而成,只留了几个小孔供他们放箭。 他可以毫无戒备地盯着外面的人放箭,而不必担心外面的人朝这个防空洞射箭。 因为箭无法穿透砖头,这相当于他的一个保护罩。 可是他并不知道,箭矢不能射穿砖头,而子弹或者炸弹却可以! 他背上背了一筒箭,此刻正歪头瞄准城墙外面那抹大红。 骑在马上的两个大红身影,白大人说先射死女人,如果有机会,再将一旁的男人射死,这一仗,他就立大功了。 箭头准确无误地对准城外的人。 而此时沈云清和南宫峤正跟一旁的将领商量,该如何发起进攻。 是由爬墙梯的人先上,还是撞击城门的人先出列。 最后,沈云清说:“干脆由刚挑选出来的那些人,先扔几个炸弹再说吧,说不定炸弹将城墙炸毁了,城门不攻自破?” 这也算得上一种方法。 南宫峤还没出声,沈云清就听见很远处“咻”的一声,一支利箭朝她的方向射来。 速度很快,沈云清的反应更快,她五感灵敏,这点响声就算在嘈杂的环境下,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沈云清甚至比南宫峤动作还快一步,她拉着他的手双双向后倒,两个人仰躺在马背上,堪堪躲过射来的利箭。 利箭从她身体上空划过,然后正正插在后面士兵的胸口。 那个士兵也是一个高级将领,同样骑着马跟在沈云清后面,于是才会有被箭矢击中的机会。 只见他闷哼一声,整个人轻微晃了一下,并没有从马背上摔下来。 相反,在他反应过来之后,伸出右手将胸口的箭拔了出来,还朝沈云清和南宫峤喊道:“将军,射箭的位置在东偏北三十五度方向。” 原来,他身上穿了防弹衣,这种东西璃朝自然不会有,是沈云清从她的空间里掏出来的。 既然她都上战场了,自然要将士兵的损失降到最低。 配置都选最高级的,这个时候,沈云清已经不去管,军中士兵对这些东西来源的怀疑。 不过南宫峤的思想工作做得好,竟然没有一个士兵对这些防弹衣的来历产生怀疑,都老老实实穿上了。 他在惊叹这种背心防护作用如此强之时,还不忘向南宫峤沈云清汇报军情。 其实即使他不说,沈云清也已经知道了。 她朝临时三天训练出来的这一队热武器组吩咐道:“东偏北三十五度方向的城墙下三米处,有一处拱形的砖头,直接拔了引线丢那里去。” “是!” 五个士兵骑着马朝那个位置奔去。 因为两军对峙,距离离得有些远,光靠士兵的手劲,是无法投掷那么远,而投石机只能投比较重的大石块,对这种体积小的炸弹,却没有什么用处。 沈云清看着那五个向前跑去的士兵的背影,心中想着,下次得专门弄一个能投炸弹的机子,这样就可以远距离扔炸弹攻击,连没必要的伤亡全都减免。 很快,五个士兵在快跑到城墙脚下的时候,齐齐扔出手中的炸弹,小小一个炸弹,没有被扔向城墙上,而是扔在城墙半中间的高度。 五人扔完就跑,城墙上有些反应慢的人,甚至都没看见他们做了什么,就掉转头跑回去了。 防空洞里的士兵一箭不中,又搭一箭,连续五箭,即便都没有射中重要人物,但是后面的将领都中箭了,不过并不见他们有人倒下。 弓箭手正纳闷的时候,一阵“轰”的声音,砖头倒塌,他眼前一黑,倒在了被炸毁的防空洞内,整个人被埋进了城墙底下。 有了这第一次的轰炸,两军算是正式交战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用金钱衡量的人命 五千人的炸弹组,先是将那一处躲着的弓箭手全部击灭,然后百人小组冲向城门口。 不得不说,有炸弹就是有很大的优势。 攻城也变得简单多了。 一路炸弹丢过去,很快,容城的城门就被炸弹炸开了。 白纪不得不带领军队出城迎战,即便如此,他仍旧安排一队人马,叫他们只管对准沈云清,他们的目的只有沈云清一个,一人对付不了沈云清,那就十人,十人不行,那就百人,百人不行,那就千人,甚至万人,直至几万人。 只要将这个奇怪的,来历不明的女人解决了,他们至少有一半的胜算。 云林军和苗疆军这边,二十万大军全军出动,场面甚是壮观。 南宫峤这次攻城不同上次的阳城攻城,攻打阳城时,因为炸弹是由京城快马加鞭运送过来,他也不敢乱使用,都是在重要的关键时刻,才舍得用。 可是这一次不同了,沈云清在这里,她是对炸弹最熟悉的人,炸弹的数量也心里有数。 用起来自然无所顾忌,南宫峤便放心让她全权负责先锋事宜。 周旭骑着马在南宫峤身旁,打趣道:“阿峤,你娶了和贤内助啊,原本说好是我的苗疆军做先锋的,现在我们都没什么事可做了。” 南宫峤听见他的自嘲,纠正了一句:“她可不只是贤内助,而且以后我也不打算将她放在内宅,云清这样的人才,被养在内宅太可惜了,她天生就应该属于战场。” “你看她在京城一年多,将南安村的村民带领在京城开荒种植,自给自足,试问有谁能做到她这样?” 这话说得句句在理,周旭摇摇头,“你这么说,还真没有。” “不对……有一个。”他刚赞同南宫峤的观点,然后又立马反驳,这让南宫峤有些好奇。 还有哪个女人能比沈云清还厉害? 只见周旭刚刚还带着笑的眼睛,立刻收回,变得正经,他轻吐几个字:“姑姑也是如此。” 周旭的姑姑就是南宫峤的母亲——周语希。 周旭说完,南宫峤沉默了,母亲是一个神一般的女人,但是她只会苗疆巫术,用于治病救人,对于战争战场,她不如沈云清的敏感度。 一个只会救人,一个会杀人也会救人,关键杀的都是敌人,为了自己百姓的安宁而杀人,能理解。 “怎么?你不认同?”周旭针对这个问题,还想找南宫峤辩解个对错。 南宫峤转头看向已经将城门炸出一个窟窿的炸弹队,颔首道:“娘也很厉害,你说得没错!” “城门开了,白纪带人冲出来了,我们的开始了,事先说好哈,云林军和苗疆军按人头领赏。” 南宫峤说完,朝马屁股上挥了一鞭子,就冲进了前方混战的人群中。 周旭在后面笑骂一句:“你讲点道理,你云林军多少人?我苗疆军多少人?你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骂归骂,他也同样策马冲进了混战的人群,手上握着长枪,见着白狄士兵,长枪就像长了眼睛一般,一刺一个准。 苗疆军此次和云林军为了方便管理,全部穿了统一的盔甲,而且盔甲里面,全部都有一件材质特殊的防弹衣。 材质轻薄,一点不累赘。 而那五千人的炸弹手枪组,除去最开始冲锋打头阵的那些人,还剩约三千人留在原地。 因为手枪使用的局限性,需要扣准扳机,一发一发地射击,只能躲在隐蔽的地方,全神贯注地瞄准重要人物。 不过,两军交战,混战之下,精准度就没那么高。 于是,沈云清便发现,白狄这边时不时有士兵被击中,但是都不是一击毙命,而是伤着小腿手臂等不危及生命的部位。 于是,白狄伤患比战死的人多…… 白纪坐在马背上,看着时不时有人倒下,气得牙痒痒,举着弯刀大喝一声,准备朝不远处厮杀的沈云清砍去。 还没开始驱使马跑起来呢,弯刀的刀面“叮”的一声,他手腕受到巨大的冲击力,弯刀差点从他手上掉落。 白纪仰起头一看,刀面上一个碗大的洞,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击穿了! 他惊叹于这种东西的威力如此之大,总算后知后觉,如果这个东西击中他,他立刻就会没命。 他也终于知道,那些时不时就倒下的士兵,都是被这种奇怪的武器击中。 沈云清不但发明出了炸弹,这一次又发明出了更厉害的武器。 这越发坚定了白纪的想法:沈云清这个女人千万不能留! “掩护!掩护我!”白纪在那里大喊。 然后便有几十名白狄士兵将他团团围住。 可是,这样一来,目标更过于明显,原本掩藏在云林军后方的那些枪手,对白狄的方位一目了然。 “兄弟们,西北三十度方向那个巨大的人圈,是白狄的将领,朝那个地方射击!” 枪手队中不知道是谁开口说了句,其他人不疑有他,将枪口全部对准白纪那个人圈。 很快,几十发子弹从每一把手枪的枪口中射出,朝那些毫无抵挡的白狄士兵胸口射去。 很快,最外层的全部都倒下去,甚至还有一枚子弹,穿透了这些士兵,朝白纪的耳侧飞驰而过。 子弹擦着白纪的耳朵,向后面的士兵额头射穿一个洞,那个士兵悄无声息地倒下了。 白纪后知后觉地摸向自己的耳朵,触感粘稠,他放下手一看,是鲜血! 才知道他差点就中弹了,在回转身看向身后那个额头上汩汩冒血的士兵,脊背上瞬间就冒出一层冷汗。 这到底是什么武器?这么厉害? 看来叫士兵替他做掩护不行,无形中成了目标靶子。 白纪干脆跳下马,朝身旁的士兵和吩咐:“都散开,去杀敌,将那个红色衣服的女人杀了,本大人赏银万两。” 听说这么高的赏银,都举着弯刀不要命是的砍向不远处的沈云清。 万两赏银可不是小数目,这些普普通通的士兵家里,几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用他们自己一命,换祖上几辈子丰裕,也算一命值万金,值了! 不得不说,古代的人命就是如此,赤裸裸的用金钱衡量。 第三百七十章:你怎么这么好看? 沈云清原本拿着手枪,气定神闲地对着白狄那些稍高级一点的骑马挨个瞄准。 她枪法精准,基本上没有浪费一颗子弹,直到一把手枪里的子弹全部用完,才会停下须臾,趁着装子弹的间隙,稍微休息一会。 她和南宫峤一样,穿着大红色的喜服,她朝另一个大红身影望去,他也算还应对轻松。 大红色在战场上格外显眼,沈云清知道,她和南宫峤很容易被人偷袭,便时时刻刻观察着周围的形势。 想起今天南宫峤拿着喜服叫她穿上时说的理由:我想用白狄人的鲜血,为我们的婚礼添红! 他只用这一句话,就说服了沈云清穿上喜服。 当初,她是因为鲜血染红了南安村,她不得不带着家人踏上逃荒的道路,现在,她要用白狄人的鲜血,来祭奠曾经死在白狄刀下的,所有璃朝百姓。 这一仗,只能赢,不能输! 沈云清在心里自己给自己下命令。 手上换子弹的动作不曾减慢,很快便换好了,正当她准备举起手枪朝一旁的士兵射击时,五米外的南宫峤朝她喊了一句:“云清,小心!” 沈云清弯腰低头,躲过身后士兵砍来的那一刀,手上的枪被对方踢走了,而且那个士兵很聪明,举着刀将沈云清掉在地上的手枪砍坏了。 即便手枪材质再特殊,也有薄弱的地方,弯刀将扣板的地方砍断了,这把手枪就相当于废了。 沈云清:“……” 对方笑得猖狂:“没了这个东西,看你还怎么狂妄!” 说完,就举着弯刀朝沈云清砍来,沈云清从腰间立刻抽出长鞭应对对方的砍杀。 战场刀剑无眼,有可能眨眼之间,就命丧黄泉。 即便沈云清这样的人,拥有各种先进的武器。也会有无暇顾及的时候。 沈云清搅动鞭子,缠住对方的弯刀,一点也不惊慌,还冲对方笑了下:“我狂不狂妄,可不是由你说了算。” 对方敢上前偷袭沈云清,并且与沈云清连续接招都没有败下阵来,也算是厉害人物了。 不过,他的弯刀再次砍向沈云清时,被一杆长枪挡住了。 沈云清侧头望过去,见南宫峤半真半假开玩笑道:“娘子,既嫁给我了,既莫要再对其他男人笑了,我可是会吃醋的!” “……”沈云清语塞,他这是又犯什么病了? 没有等到沈云清的回应,南宫峤也不计较,他转动手中的长枪,与那个白纪士兵缠斗在一起。 很显然,对方不是南宫峤的对手,很快便被南宫峤打伤。 他趁着身旁有其他白狄士兵之际,抓过一个替他挡了一枪,然后隐在混乱中的人群中。 而那个替他挡了一枪的士兵,因为南宫峤的枪法力道很大,击中胸口,很快便断了气。 战场上为了活命,拿自己的同胞抵命,这就是白狄的作风。 南宫峤拉过沈云清,“跟紧我,白纪想要你的命!” 他一刻都没停歇,身旁都是一窝而上的白狄士兵,砍也砍不完,杀也杀不尽。 面对随时有生命危险,还要分出心来照看沈云清。 沈云清觉得鞭子不好使,便也换了一把长刀,与白狄的弯刀有点像,刀锋锋利,轻轻划过白狄士兵的盔甲,他们便是皮开肉绽。 听完南宫峤的嘱托,沈云清回了一句:“白纪不光想要我的命,他还想要你的命,他甚至狼子野心,想要皇上的命呢!” 对方回看她一眼,朝她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你说得有道理,所以我们都要小心谨慎。” 长得好看的人,光对她笑一笑,她都心跳加速,像是被灌了蜜一般甜。 真不敢相信,这么俊的男人,竟然是自己的丈夫了! 沈云清愣神的一瞬,南宫峤已经替她挡了几个士兵的攻击了。 南宫峤:“发什么呆呢?专心点!这可是战场!” 语气有些责怪,更多的是心疼。 沈云清收回思绪,认真对待,边砍杀白狄士兵,边半开玩笑说道:“我竟然才发现,你怎么这么好看?” “……” 南宫峤:“你这说的什么话?你是第一天认识我么?还有,你给我专心点,想看等赢了这一仗,晚上让你看个够!” 最后一句话瞬间让沈云清闭了嘴,两人很有默契的不再讨论无关的问题。 这一仗直接打到了深夜,然后双方都鸣金收兵。 南宫峤带着云林军回了军营,周旭也带着他手下的苗疆军回了军营。 容城里的白狄士兵这一次没有回城内,因为没有什么必要了,城门都被炸出了一个大洞,这个城门已经形同摆设了。 于是,容城城墙外的墙角下,便是白狄的军营。 两军交战,若遇休战,便会在两军之间挖一条不深的沟渠,双方遵条约,在两军夜里休息时,都不得偷袭对方,不得跨过沟渠。 这是璃朝和白狄斗争了几百年后,传下来的规矩。 今夜依旧如此。 可是,白纪太想赢了,他太恐惧沈云清了。 于是,在收兵之后的会议中,他不肯遵循规矩,执意计划派出一小队敢死队,秘密刺杀沈云清! 白狄军中其他将领纷纷表示反对,甚至认为这是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如果贸然破坏,会不得人心。 白纪冷笑连连:“命重要还是人心重要?你们没看见那个女人手里的东西有多厉害吗?我们今日已经损失三万士兵了,三万呐!” “照这个速度下去,我们能坚持几天?” 其中一个耿直的将领说道:“不管能坚持几天,这就是战争,胜者为王败者寇,我们数量比他们多,刚开始的失利不代表之后会失利,大人,三思。” 可是,会议中,却有两人无比赞同白纪的刺杀行动。 那就是宁王和李怜华。 宁王不光想沈云清死,还想南宫峤死,敢死队去刺杀沈云清,她与南宫峤住在一起,就意味着会碰上南宫峤。 如果老天开眼,刺杀能顺利的话,那么就能一次性除掉璃朝两员大将。 这一仗就十拿九稳了。 宁王想赢想疯了。 而李怜华赞同刺杀计划,无非就是私人恩怨,纯属发疯,当不得参考意见,不过由于她是大妃,她的观点无形中相当于大王的观点,那些将领倒是对她有几分忌惮。 第三百七十一章:偷袭还是偷炸弹? 南宫峤和周旭回到自己营地后,便吩咐手下清点人数 云林军这边只损失不到一万人,其中还包括一半的伤员,对比起白狄那边,算是第一次小胜利。 不过,他们的目的是抢回容城,这一点小胜利还不够。 收兵休整的时候,南宫峤又开了一次重要会议。 大致内容便是手枪炸弹虽然好用,仍然有它的局限性,五千人的炸弹组不应该过分依赖炸弹而束手束脚。 要发挥它的长处,同时不要让它成为御敌的阻碍。 会议开了三个时辰,直到众人全都扛不住的时候,南宫峤才放他们去休息。 白天刚经历了一场恶战,就算是铁做的人,此刻也会疲劳,沈云清南宫峤同样如此。 很快,军营里除了守夜巡逻的士兵,其他人都进入睡眠,早有哨兵时刻盯着对面白狄的士兵。 见白狄很遵守诺言,同样老实呆在营地里,哨兵便靠着岗哨的柱子打了个盹。 就在他打盹的一眨眼,白狄军营那边偷偷摸摸溜出五十个黑衣士兵。 白纪与沈云清和南宫峤都交过手,知道他们二人的实力,人太少了根本没有胜算,人太多了又太惹眼。 所以此次刺杀,智取多于动武。 白纪心里也明白,硬碰硬,他占不了上风。 那五十个黑衣士兵在等岗哨的士兵换班,等了两个时辰才等来他扛不住,眯了下眼睛。 这眨眼的时间,他们便溜出了白狄军营,来到了两军的边界地,一条不深不浅的沟渠,对于成年士兵来说,步子迈大一点,一个跨步就过去了。 他们过了云林军这边的地界,没有直奔军营而来,而是往军营后方百来米方向跑去。 白纪在他们来之前便交代清楚了,沈云清与南宫峤住在主帐,主帐的营帐与其他营帐不一样。 想要找到主帐还是很容易,关键是如何一击毙命。 白纪当时是这样说的:“既然云林军依靠那个女人手里的炸弹对付我们,我们同样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璃朝军队的后勤队,宁王最是熟悉,都是一顶映有黑色牡丹花模样的营帐,安插在军营后方百来米的地方,目的就是在军队要撤退之时,后勤可以先走。” 所以,他们想要刺杀成功,首先得潜入后勤,在那里面抢几个炸弹,直接往主帐丢。 这样的胜算概率比较大。 带头的人便是白天偷袭沈云清,将沈云清的枪砍坏的那个将领,与白纪有些血缘关系,叫白池。 他白日在南宫峤下躲过一劫,以为是自己实力增长,这一次便自告奋勇要参加刺杀活动。 况且,他们的目的也不完全是刺杀,更重要的目标是,带回几个炸弹和手枪去研究。 沈云清能制作出炸弹,他们白狄照样可以! 只要有样品供他们研究。 白池心气颇高,带着这个五十人的黑衣刺杀队,直奔云林军后勤队的营帐而去。 那朵黑色的牡丹花,曾经是璃朝的国花,后面变成黑白双色,但是军队里后勤部却一直沿用至今。 这是宁王在会议上告诉他们的。 黑色的牡丹花其实在夜晚,一点也不显眼,可以说,不熟悉方位的人,很难找到后勤组的营帐。 他们在离后勤组十来米的地方趴下,一动不动观察周围的形势。 白池自言自语道:“有点奇怪。” 旁边的小兵接话问道:“将军,哪里奇怪?” 白池眼睛一直盯着前方的黑夜里,顺嘴回道:“后勤组,放着整个军队最重要的物资,这么重要的地方,竟然没有士兵看守?” “那里不是有士兵么?”那个士兵指着不远处的守卫。 白池看了一眼,“那是整个军营的守卫,并没有很看重这里的后勤物资。” “也许是因为这里离整个军营并不远,或者太相信白大人的人品了?” 白纪人品确实不怎么好,连他手底下等士兵都吐槽他。 白池点点头,觉得有道理,“不管了,都已经到了这里,先进去再说。” 他仔细观察着不远处的士兵,趁士兵走远的时候,一挥手,身后的五人跟着他进了营帐,其他的人依旧一动不动地趴在地面上。 白池跑在最前面,率先掀开帘子走进去,营帐内整整齐齐地放着几个木箱子,旁边则是一些残缺了的兵器。 这个营帐并不大,白池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当他用刀尖挑开那几个木箱子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喜悦的光。 那几个木箱子里,整整齐齐堆放着上百枚炸弹。 他白天在战场上看见云林军的士兵扔出的炸弹,就是这样的黑色球形。 他欣喜若狂:“找到了,我找到了!” 他伸手从木箱子里拿起一个炸弹在手上,扬起给其他四人看。 其他四人则一脸惊恐:“将军,小心它爆炸!” 白狄人只见过云林军扔个炸弹就爆炸,根本不知道炸弹上有个引线,得扯了引线才能爆炸。 此刻都一脸惊恐地看着白池,生怕他手上的炸弹突然就炸了。 白池这才后知后觉,他拿了个什么危险品。 突然就不敢动了。 “啊?它它它、它会爆炸吗?” “当然会啊!” 白池瞬间感觉自己手里握着一个烫手的山芋,丢也不是,拿也不是。 “那我该怎么办?”白池僵着手问底下的士兵,眼睛瞪得老大。 “不不、不知道啊……” 白池转动眼珠子,突然灵机一动,举着炸弹的那只手没有动,用另一只手指挥剩余的四个的士兵:“你们,将这两个木箱子全部抬出去!” “然后一人手上拿一个,外面每人同样如此,一人拿一个,一半的人跟我去主帐,另一半的人直接回营地。” 炸弹到手,要刺杀沈云清还不是轻轻松松?二十五个炸弹还不够炸死两个人么? 既然炸弹在他手上暂时没有爆炸,就证明炸弹不是那么容易爆炸的。 他需要确保有一半的炸弹能被运往白狄,他自然要先撤退。 于是,那四个士兵将两个木箱子搬出了营帐,招呼着不远处的那些黑衣士兵前来分炸弹。 真是荒唐啊,云林军军营混进几十个白狄士兵,明目张胆地偷炸弹,云林军竟然毫无知觉。 第三百七十二章:璃朝的国花是荷花 两箱子炸弹很快就被白狄士兵分完,每人手上拿了一个,都一脸菜色。 今天在战场上他们可是吃够了这个东西的苦头,身边好多战友被炸得连尸体都找不到了。 现在他们竟然要拿着这么危险的东西,去刺杀战神将军? 他们觉得,白池带着他们在玩火自焚,但是个个都不敢吭声。 云林军军营的守卫,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没有在营地里巡视了,现在营地外面完全一片安静。 白池却完全没发现异样,还认为自己是得了老天的帮助。 “你们拿着炸弹回去,交给白纪大人。”他指着右边那二十五个人。 “你们拿着炸弹跟我走!” “是!” 然后白池便带着身后的黑衣士兵,朝着主帐的位置走去。 主帐上的标志仍旧特别明显,也是璃朝的国花,黑牡丹。 “南宫峤真是蠢,非得把主帐跟其他营帐标的不同,这不是把自己当靶子给人刺么?”白池心内暗喜,小声嘀咕着。 他们白狄就不会这样,所有的营帐都一个样,而且白纪大人的主帐和其他将士的营帐根本就没什么区别,位置还经常移动。 敌军想要刺杀白纪大人,恐怕得将整个军营的营帐都找一遍,才能找到。 那顶印有黑牡丹的营帐,他们很快就找到了。 白池谨慎谨慎再谨慎,确认周围的守卫士兵前去换班了之后,手掌一挥,示意大家一齐将手中的炸弹丢向主帐。 “三……” “二……” “一……” “丢!” 随着一声令下,他们总共二十五个人,将手中的二十五个炸弹,全部丢进了主帐内。 因为害怕炸弹爆炸的威力震伤他们。 白池在扔了炸弹后,就带着手下的黑衣士兵跑得远远的,而且很熟练地趴在地上。 不过,预想的炸弹爆炸的响声没有响起。 二十五个炸弹丢进主营帐,光是砸在地上的声音都够响了,可是,它们都没炸! 一个都没有! “将军,是不是我们使用方法不对?”身旁的士兵疑惑道。 白池反驳:“不可能,云林军士兵也都是拿在手上就扔,我们也这样扔,不可能使用不对。” 他也搞不懂,为什么没有响。 白池的关注点一直在炸弹为什么没有响上面,却忽略了,这二十五个炸弹丢进主营帐内,是否已经被营帐里的人发现了? 他朝身旁的人下令道:“你进去瞧瞧。” “我、我吗?” 白池瞪他一眼:“不是你难道是我?” “是,遵命。” 那个士兵抱着必死的心跑进主营帐内,这可是战神将军的营帐,叫他去看看,可不就是叫他去送死么? 死就死吧! 这样一想,倒是不那么害怕了,他一头冲进主营帐内,朝里看了看,然后惊呆了! 这个主营帐内,是空的! 不要说人,就连床都没有,地上什么都没有,就一片露着泥土的草地。 只扫了一眼,他觉得不对劲,扭头就往外跑,边跑边说:“将、将军,里面是空……”的。 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口,他看见周围突然多了火把,亮堂堂的,刺得他眼睛睁不开。 对面的白池骂了他一句:“白痴!!!” 白池也很迷惑,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难道他们当中有奸细?出卖了他的计划?他怀疑的眼神扫向自己身旁的黑衣士兵。 这个举动瞒不了南宫峤和沈云清。 “你是不是认为你们当中有人出卖了你?”沈云清双手抱胸,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白池一愣:“你怎么知道?” “你脸上就差写着‘谁是奸细’几个大字了!” 白池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所以,就是有奸细!是谁?这么吃里扒外?” 他旁边剩余士兵全都晃晃脑袋,用无辜的眼神看向他,“将军,我们没有。” 沈云清皱眉,真是没见过这么蠢的人。 她上前一步,“你怎么就没想过,是我们太聪明,识破了你的诡计呢?” “不可能!我的计划周密详细,不可能被人识破!” 沈云清真是不想跟这样的蠢人计较,但是看他不会往自身身上找原因,只会怀疑身边的人,又于心不忍。 有些人真的连到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死! 沈云清从袖袋里掏出一张纸,轻轻甩开,将纸竖立着给白池等人看。 借助着周围火把的光,白池看清楚了纸上面的图案,是一朵奇怪的花,从没见过。 他没仔细看,只大致瞄了一眼,依旧不解,问道:“你给我看这个做什么?” 沈云清:“……” “我想告诉你,我们璃朝的国花已经不是黑牡丹了,而是荷花,就是纸上这种花的图形,颜色粉嫩,煞是好看。” 白池白了沈云清一眼:“你们璃朝的国花是什么,关我什么事?我不需要知道!” “啊?是吗?这样啊……那你难道不是凭借国花的标志来找营帐么?”沈云清适当提醒一句。 “……” 沈云清见他还没完全想通其中的关键,继续提醒道:“我们的国花换了,我们的主帐和后勤组自然全部都换了位置,你难道不觉得你是因为判断失误,所以才刺杀失败么?” “谁谁谁、谁说我是来刺杀的?”白池也不完全白痴,沈云清稍微提醒几句,他就想通了其中的缘由。 他因为得到错误的信息,误以为璃朝的国花仍旧是黑牡丹,才会寻着黑牡丹的标志来找人。 可是他们的国花换成荷花了,自然只能扑了一场空。 怪不得这个主帐已经是空的,沈云清是挖了个坑等他们跳进来呢! 两军临阵对峙,休整期间是不允许搞偷袭的。 他代表着白狄,这就表示,白狄这一方,毁约在先。 璃朝有回击的资格。 白池只能矢口否认,咬死自己并没有偷袭。 沈云清和南宫峤咳不好糊弄。 沈云清神情淡淡,叫他往后看:“那你这是什么意思?给我们送炸弹么?” 白池回头看去,只见刚刚被他扔进营帐里的二十五个炸弹,全部被璃朝的士兵一个个捡了出来,全部装回了箱子里。 他死鸭子嘴硬:“这是什么?我没见过这种东西。” 第三百七十三章:总感觉是在骂自己? 沈云清笑笑:“随你,没见过,那我就全部收回来了,这么好的东西,明天战场上全部当回礼回给你们的白纪大人。” 她这激将法倒是管用。 白池立刻回道:“明天谁炸谁都说不一定,你数数这点炸弹够么?” 这倒提醒了沈云清,她头一抬,示意那几个抬着箱子的士兵数一数。 很快,士兵便数完了。 “回将军,少了一半。” 沈云清颔首,表示自己知道了,眼睛看向白池,心下了然。 “所以,你们今晚过来,不单是刺杀,还打算偷东西?” “不是打算,是已经偷走了。”白池身旁那个士兵纠正一句。 他话刚说完,就被白池一脚踹在地上,“你个蠢货,白痴,不会说话就别说。” 白池皱皱眉,总感觉这骂人的话像是在骂自己。 爹娘给自己取名白池,是不是也是骂他? 沈云清和南宫峤对望一眼,互相笑了笑。 “明白了,白狄刺杀在前,偷袭在后,不遵守战场约定,我们也没必要跟他们讲客气了。” 沈云清说完,吩咐手底下的士兵,将这二十五个士兵全部捆起来。 白池想奋起反抗,被沈云清手里的手枪吓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我这个东西可不长眼睛!” 没办法,就只能任由云林军将他们全部捆走。 沈云清吩咐道:“就将他们丢在刚刚那个营帐内吧,明日战场上给白大人一个见面礼。” 白池他们也算是俘虏了,用俘虏讲条件,自古以来战场的铁定规律。 在白池跨进营帐内的那一刻,沈云清在后面又补充了一句:“忘记跟你说了,你们带走的那些炸弹,都是假的!” 白池脚步顿住,转头看向沈云清:“你唬谁呢?我只是在箱子里,随机拿了一半走了,你怎么能肯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因为……” 沈云清拖长语调,并没有向他解释,而是随手拿起刚刚被白池丢进营帐里的炸弹,重重往地上砸下去,炸弹依旧没有任何响动。 “我的炸弹想要它爆炸,必须要有引线,这些炸弹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炸弹,它还有许多工序没有完成,所以无论怎样丢,怎样砸,它们都不会爆炸。” 白池听闻,心里瞬间凉了大半。 他不但没有刺杀成功,还给白纪大人造成干扰,让他们认为他们也有炸弹了,明日战场上是不是会更加轻敌了? 现在他们这些人全部被俘,根本没有人回去通风报信。 “押进去,好好看守!” 沈云清丢下这句话,扭头朝南宫峤的方向走去。 白池僵着没有进营帐,而是用嘲讽的语气喊了一句:“南宫将军……” 南宫峤看都没看他一眼,视线一直没离开过沈云清,听见他喊,很不耐烦地问了句:“有事?” 白池:“堂堂战神将军,现在竟然听从一个女人的安排,如此惧内,恐怕你的云林军气数也要到头了。” 既然没办法刺杀,恶心一下这两人也是好的,最好是因为他这句话,让这对夫妻生出嫌隙来。 白池正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 而对面的两人则手牵手,完全不受他的影响,南宫峤甚至亲昵地替沈云清整理头发。 南宫峤勾唇微笑:“这个就不用你们操心,我能娶到这么有能力的娘子,在战场上为我分担,她的计谋计策比我好,能力比我好,云林军交给她,我也放心,至于惧内?这有什么的,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听她的话。” 白池没恶心到人,反而被南宫峤恶心一番,气得再也不想听了。 没等南宫峤说完,径自掀了帘子进去了。 营帐内,其他被绑着的士兵全部靠着一根柱子,人叠着人,挤成一堆。 “将军,我们该怎么办?”人群中有人问他。 白池被人推搡着朝角落的柱子走去,他耷拉着脑袋,摇摇头没吭声。 营帐外,南宫峤和沈云清手牵着手朝不远处的主帐走去。 南宫峤看着沈云清,宠溺地笑了声:“也亏你想得出来,直接将炸弹的引线拔了,否则,那些炸弹被白狄士兵偷走,就麻烦了。” 沈云清同样是笑,她发现白狄士兵偷偷来到军营时,已经是那些白狄士兵直直往原本的后勤组而去。 她大致猜测他们是想要偷炸弹。 沈云清心念电转,脑子里就有一个主意了,为了能名正言顺的出兵攻城,他们云林军需要一个借口。 既然白狄不讲信用,擅自偷偷潜入云林军军营,那他们为什么不将计就计,等着他们送入手中呢? 炸弹是不可能给白狄人拿去使用的,即便是毁了也不可能给他们。 时间紧急,沈云清想到一个省时省力的好办法,就是将炸弹上的引线全部剪断。 拔掉引线炸弹就会爆炸,将引线齐孔剪断,炸弹就完全被毁了。 这对于不懂炸弹的白狄人,就是一堆废物。 沈云清随手将马尾的发梢往脑后撩,“走了,趁现在时间还早,再睡一会,明天去找白纪算账。” 而此时对面的白狄军营内,那二十五个黑衣士兵将炸弹带回军营,直奔白纪的营帐而去。 白纪看着地上黑溜溜,圆滚滚的炸弹,有几个甚至还滚到他的脚下,吓得瞬间想跑出营帐去。 这个可怕的东西,让白狄士兵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 “你们想做什么?谋反吗?” 白纪差点就要下令将这些黑衣士兵砍了,一个士兵壮着胆子说:“大人,白将军叫我们带回来给你们研究,留一个研究,其他的全部用在战场上,也让云林军尝尝炸弹的滋味。” 白纪这才没有跑出营帐,细细思索一番,随即拍手叫喊道:“妙啊,没想到那个白痴,还能想起这么好的办法来,不错,你们此次立了大功,有赏!” 现在,不但是云林军有炸弹了,他们白狄也有炸弹了,白纪对此次一战的信心,又增加了几分。 “原本只想着你们潜入云林军,能拿到一两个样品回来,我们慢慢研究,没想到,明天就可以拿着这些炸弹对付云林军。” 一旁的军师附和着白纪的话,眼里满是盖不住的笑意。 第三百七十四章:拆炸弹拆爆炸了 白狄因为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几个高级将领都格外兴奋。 这其中也包括宁王,他从地上捡起一个炸弹,仔细看了一番,随口问黑衣士兵:“这个炸弹要怎么用,才会爆炸?” 他也只是远远看见沈云清使用过,至于具体的使用方法,没人知道。 宁王此话一出,整个主帐内瞬间鸦雀无声。 白纪看向黑衣士兵,“白池没跟你们交代?” 带头的黑衣士兵支支吾吾,“白、白将军也不知道,他只吩咐我们将炸弹带回来给大人,说大人身边有厉害的人,懂这些。” 白纪语塞,他身边有厉害的人?整个白狄军队除了他比较厉害,还有谁比他厉害? 难道要他自己去拆炸弹? 太危险了。 白纪开始在营帐中一一扫视,没一个上的台面,最后他视线落在宁王身上。 “王爷,炸弹现在也算你们璃朝独特的武器,你父亲就从没向你透露一星半点么?” 宁王冷眼看过来,“没有,白大人觉得,如果我父皇会跟我说这些,我还至于需要将皇位抢回来吗?” 白纪点点头:“这倒也是!” “那谁对这个比较懂,敢将它拆了,从里面的结构研究一番,我们加速生产呢?” “……” 周围没有一个人出声,都不敢接下这个艰巨的任务。 最后,角落里响起一个声音:“大人,我来,听闻炸弹的最主要成分就是火药,我祖上曾在璃朝的矿产上工作过,对火药有一些了解。” 那人生得魁梧,一个膀子比其他的人大腿还粗,叫阿呆。 白纪见状,当即拍板定下:“好,就交给你了。” 这么重要的事,他敢交给一个不是很熟练的人,主要是因为,白纪不敢拆炸弹,他需要有人以身试险,将炸弹拆了,里面的结构什么的,他可以自己研究。 “剩余的炸弹,装好,明天带去战场。”说完,朝那个汉子走去,手掌重重地拍在他肩膀上,“辛苦你了。” 白纪腾出一个营帐,将里面的东西搬空,独留了一张桌子,和若干工具供拆炸弹使用。 一个晚上折腾许久,众人都疲惫至极,纷纷回自己营帐休息。 只留下阿呆,苦心研究炸弹。 桌子上点了好几盏油灯,只为了能更亮堂一些。 阿呆手上握着这个炸弹,将它往桌面上砸,力道不算重,见炸弹完好无损,又往地上砸,这回力道加重,可是炸弹依旧分毫不动。 他有些疑惑,炸弹不是一碰就炸么?怎么这个炸弹这么结实? 砸不开,就只能用桌面上的工具了。 炸弹圆溜溜,稍不注意就会从桌面上滚下去,阿呆只能一只手摁住炸弹,另一只手拿起工具,小心拆解炸弹。 好在炸弹这边有一个小孔,可以用针尖之类的撬开。 他用力一撬,炸弹“咔哒”一声,裂开了…… 里面一根小小的白色的线,一点点,有点碍眼。 阿呆看了一下,“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感觉没什么大用处,他便想将这个线给扯了。 炸弹里面的内部结构,才是他需要研究的,这个线估计是制作的时候,不小心塞进去的。 阿呆轻轻扯了一下,没有扯掉。 咦?还不好扯? 不扯开这根白线,里面的内部构造就没办法看仔细。 阿呆人生的魁梧,力气也大,一根细小的线,他拿起一旁的工具,使劲将线的一段缠绕,然后用力一拔。 终于将那根白线扯出来了! 阿呆松了一口气。 只是,他哪里知道,他扯出来的这根线,就是引爆炸弹的引线。 结果……可想而知。 此时白纪才刚脱下鞋子躺下,连外面的盔甲都没脱,这是战场上士兵休息的常态,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战事,根本没有穿盔甲的时间。 他刚眯上眼睛,便听见外面“轰”的一声震天响,紧接着火光四起,有泥土落到了他的营帐上,就连地面都颤动了几下。 白狄第一反应便是,云林军进攻了。 沈云清和南宫峤并没有遵守战场规则。 “他娘的,还自诩正义人士,我看你南宫峤也是喜欢搞偷袭的鼠辈。” 白纪骂骂咧咧穿上靴子,拿起弯刀往外走,他臭着一张脸,掀起门帘冲到外面,正准备召集其他将士呢,发现只有那一个营帐被烧焦,其他地方都还算好。 挨着比较近的营帐可能受到一些损坏,边缘着火烧了起来。 早有军营里的士兵提着水桶来灭火。 也不见有云林军闯进来,白纪有些纳闷,随手扯住一旁的一个士兵问道:“出什么事了?” “回大人,阿呆拆炸弹爆炸了。” 白纪惊道:“什么?那他人呢?” “死了,被抬出来了。” 白纪忙跑上前去看,那个营帐已经差不多烧没了,阿呆躺在一边,整个人已经烧得看不出人形了。 人死不死白纪不关心。他只关心炸弹是如何炸起来的? 他们拿回炸弹的时候,随便怎么摔砸都没事,怎么阿呆拆个炸弹就给拆爆炸了? 不过,这个疑问没有人能解答,就算阿呆还活着,他也没办法解答,更何况他已经被炸死了。 周围乱糟糟的,抬水救火的人吵吵闹闹的,其他远一些的士兵都集合好了,只等一声令下,就出兵。 谁知道只是自己军营里出的小事故? 这下炸弹神乎其神的威力,更让这些白狄士兵害怕。 为了几个炸弹,到时候把自己炸死了,真不值得。 就这样折腾着,天就亮了。 云林军这边士兵一夜休整下来,精神饱满充沛,反观白狄这边,个个像是没睡醒。 第二日的约战如期举行。 两军来到那条分界线不远处。 南宫峤和沈云清依旧并驾齐驱,两个人骑着两匹马,走在军队最前面,他身后则是白池和那些黑衣士兵。 他笑了笑,向白纪问候一句:“白大人,那些炸弹用着可还顺手?” 白纪等了一晚上,没等待白池回来,就知道刺杀失败了,好在白池不算蠢,知道送一部分炸弹回来。 他视线越过南宫峤,看向后面的白池,想从白池的眼神中,看出些什么有用的信息。 不过,很可惜,什么都没有! 第三百七十五章:进容城 面对南宫峤阴阳怪气的语调,白纪回击道:“好不好用,等下问问你的士兵就知道了。” 昨晚阿呆没研究出炸弹的构造,白纪只能将剩余的炸弹全部搬到战场上了。 回来的士兵说,现在云林军内部也只有同样数量的炸弹,这么看来,他们算是有一半的胜算。 南宫峤摇摇头,“我们这里的炸弹可跟你手上的不一样。” 两人也不打算浪费时间。 几句交流过后,便是正式开始交锋,近距离交战没办法使用炸弹。 南宫峤和沈云清选择带着士兵们,冲进白狄军队中厮杀。 而他们训练出的那支炸弹部队,则偷偷往城墙角下走去。 现在白纪几乎出动了容城内所有的军队,容城内几乎是一座空城了。 白纪可不管那么多,两军交手没多久,他便吩咐士兵,将炸弹一个一个,学着云林军的样子,丢进对方人群中。 他本以为这些炸弹多多少少能炸死几百个人,二十几个炸弹利用得当,能伤几千云林军呢? 也算是白捡的便宜。 可是,那些炸弹扔过去,就像扔了一颗石头一样,重重砸在地上,倒是砸出一个坑,可是都静悄悄的,一个都没爆炸。 炸弹滚在云林军的脚下,就算被士兵们脚踩住也毫无反应。 白狄越发烦躁起来,冲士兵喊道:“继续丢,我就不信,这么多炸弹,一个都没有用!” 不过,事情并没有如他的愿,二十几个炸弹全部丢出去,一个都没有炸。 难道炸弹爆炸需要额外的条件? 白纪这个时候,再来思考,已经晚了,所有的炸弹都已经完好无损地还给云林军了。 战场上依旧一片混乱,可是,南宫峤很快便将那些炸弹收集齐了,还冲白纪道谢:“多谢白大人的炸弹!” 他这么做,纯属于给白纪心里添不痛快。 白纪嘴里哼哼道:“一堆废铁,有什么用?也值得你当宝贝?” 南宫峤笑笑:“在你手里是废铁,在我们手里可不是。” 他说完,便用一根细小的针刺,刺进炸弹里面。 因为隔得比较远,白纪看不太清楚,只不过一眨眼的时间,南宫峤手里的炸弹就变了样子。 不等白纪回想南宫峤的动作,对面就传来南宫峤的声音:“白大人,送一份大礼给你们,刚刚可看清我拆炸弹的方法了?” 随着他话一起传过来的,还有刚刚南宫峤手里的炸弹。 白纪当即大惊失色,朝身边聚集着的士兵喊道:“都散开,散开……” 士兵的反应再快,也没有南宫峤手里的炸弹快。 白纪有预感,这一次,这个炸弹一定会爆炸。 他率先跑远了,骑着马,速度很快,三两下便远离军队前方。 直到确定没有危险,白纪才勒着马缰绳,让马停下来。 还不等他调转头看向前方,只见刚刚他站着的位置,炸弹落在泥土上,瞬间将地上的泥土炸成漫天的雨。 地上一个大坑,一旁来不及躲闪的士兵,都被炸上天,从空中翻了个跟斗,再重重落到地上,“嘭”的一声巨响。摔成了肉泥。 人混着泥土一起,噼里啪啦落下,白纪在远处目测了一下,这个炸弹,至少炸死了五十个士兵。 这个炸弹究竟有什么秘密机关,为什么他们拿在手上,怎么暴力砸都不会爆炸,一到南宫峤的手上,一下就爆炸了呢? 南宫峤收起剩余的炸弹,他不打算用在这种近距离的混战当中。 两军交战,根本无法将敌军和自己人分开,贸然使用,只会伤到自己的士兵。 炸弹要物尽其用,用在最该用的地方。 他带着身后的士兵,冲进混战的人群中,而沈云清则带着那些炸弹部队,还有白纪还回来的这些炸弹,偷偷往城门的地方跑去。 城门被炸烂了,宁王却没有出现在战场上,那么他就一定躲在城中,沈云清决定将人给捉回来。 不管他是不是皇子,皇上下令捉他回京,沈云清也只是奉旨行事。 沈云清一行人,很快到达城门,她轻巧的一个翻身,钻进了城门内,然后将门内的反锁栓拿开,将城门从里往外推开。 城门被彻底打开了。 几千个云林军个个手上拿着炸弹,溜进了容城内。 沈云清左手拿着一把手枪,右手拿着一把刀,随时戒备着。 她一路从城门内的角落处,慢慢搜寻,然后顺着台阶爬上城墙。 一路上几个看守的白狄士兵,都被沈云清用刀砍死。 这两日她杀了太多的人,杀到人已经麻木了,哪怕血溅在她脸上,哪怕有士兵跪下求她饶一命,她都没有手软。 战争就是如此残酷,稍微心软就会丧命,沈云清只能强迫自己去想南安村那一晚的屠村。 白狄人如此丧尽天良,不值得手软。 就在沈云清杀光城墙上为数不多的守卫士兵,快要爬到城墙上去的时候,一抹粉红色的身影堵在她的前方,让她想不注意到都难。 沈云清停下脚步,在离终点还有几个台阶的地方驻足,看着李怜华依旧一身大粉色,跟在京城时没什么两样。 “李小姐?当初从京城失踪,没想到投奔了宁王?宁王都自身难保,你还不如回京城……” 沈云清语调平淡,说话的时候,听不出她是嘲讽还是好心规劝。 可是城墙上的李怜华却觉得沈云清是在看她笑话。 这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是死对头。 两人之间有无法调解的矛盾。 只听李怜华眼神阴冷地看了眼沈云清:“宁王?我为什么要投奔宁王,我现在是白狄的大妃,等白狄打赢了璃朝,你就成了白狄的阶下囚,大王答应我,你任由我处置!” 她嘴里这么说着,仿佛此刻沈云清已经变成了阶下囚,任由她处置。 李怜华居高临下地看着沈云清,眼里露出傲慢的姿态,看沈云清仿佛在看一只蝼蚁。 她只有一个人,身边也没有护卫,不知道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全。 沈云清好心提醒她一句:“你说你是白狄的大妃,那么就是我的敌人,别怪我没提醒你,抓你我可是轻轻松松。” “是吗?”李怜华往旁边移了一步,露出后面的人。 那人沈云清认识,在云川郡时还交过手。 第三百七十六章:自作孽不可活 将近一年的时间没见,林大壮一点样子也没变,可是这么大块头的人藏在李怜华身后,竟然没一个人发现。 等沈云清反应过来时,林大壮已经朝她使了暗器。 沈云清吃亏就吃亏在这一点上,现代武术学的都是一些格斗,近身搏斗,要不就是一些热武器中的机关,却没有任何关于人身体部位的暗器。 就比如林大壮这一次发出的暗器,就是直接从他嘴里射出。 他身体根本就没动,稍微分心一点的人,就会被暗器刺中。 沈云清反应迅速,立刻往旁边跳了一步。 “后面小心!” 那些士兵因为站在沈云清后面的台阶上,本身高度就比沈云清低一点,暗器没伤到他们,朝他们头顶的方向飞去。 “你倒是忠心!”沈云清朝林大壮冷哼了一句。 可是对方像是听不见她的话,像个木偶般只会机械般地重复袭击的动作。 “林大壮?”沈云清又喊了一句,对方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你还记不记得你儿子?”对方依旧没反应。 林大壮嘴里的暗器发完了,又使出指甲里的暗器,源源不断,就像这个人身上全部装满了暗器,怎么用也用不完。 沈云清基本确定,林大壮是被李怜华控制了。 没什么好说的,开打吧! 如果,只有林大壮一个人,沈云清是一点都不担心的,她甚至可以生擒李怜华。 但是…… 林大壮吹了一声口哨,从周围就冒出数不清的士兵,情况和他差不多一样,目光呆滞,面无表情,被人控制住了。 这些人都没有痛感,被刀砍中都没事,除非一刀砍断脖子。 于是,沈云清带着几千个炸弹组士兵,在城墙上又是一场厮杀。 李怜华则悠闲地坐在城墙上的椅子上,看着沈云清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住。 她心情很好,还捻了几颗瓜子吃。 这些兵都是白狄在容城,抓的百姓做实验训练出来的,没有痛觉,不认识人,没有感情忘记家人亲人,眼里就只有厮杀。 原本白狄是想将这样一批人投放战场,用来对付云林军。 此刻李怜华有私心,她此刻就只想要沈云清死,于是这些士兵眼里就只有沈云清一人。 沈云清想叫跟来的士兵离远一些,但是他们全都在替沈云清解围。 混战在一起的缺点就是,拿着炸弹都没办法炸。 一不小心就会误伤自己人。 沈云清拿着刀砍杀了许久,这些都是容城的老百姓啊,她不忍心将人杀死,可是不杀死的话,一般的伤口又对他们没什么用。 人太多,沈云清有些脱力。 就在她稍微分心一眨眼的功夫,背上被人砍了一刀。 沈云清踉跄一步往下面的台阶摔去。 “将军!” 不远处的云林军士兵惊呼着,想上前帮沈云清,都被这些人阻拦住。 沈云清抬脚将人踢下台阶,她自己则接连被人砍伤几刀。 身体上的疼痛,加上力气用尽,沈云清被人从前胸踢得后仰,倒在台阶上。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 城外不远处,南宫峤还在于白狄厮杀。 难道,他们两个刚成亲没多久,就要阴阳两隔吗? 她看了看雾蒙蒙的天空,印象里,容城似乎许久没有出过太阳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不好的兆头呢? 她闭了闭眼睛,下一秒,头顶上方笼罩着一层阴影。 沈云清睁开眼,看见李怜华俯身看着她,眼里满是得意之色。 她听见李怜华说:“你不是很能打么?你也有今天?哈哈哈哈……” “你设计陷害我,让我被一个禽兽践踏清白,成为全京城的笑柄,你还让我无法嫁给阿峤,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你想这么简单的就死去?想得美!我被一个男人毁了,这里可是有这么多男人呢,要不要尝尝滋味如何啊?啊?” 她越说越兴奋,扭曲的脸上笑得阴森可怖。 “就算你嫁给阿峤了又怎样?我照样可以毁了你,我得不到阿峤,你也休想和他双宿双飞!” 沈云清趁她发疯的间隙,稍微调整了一下身体,顺便保存一点体力。 她面对李怜华的疯狂,没有给出任何反应。 而李怜华则不过瘾,右脚直接踩在沈云清的手上:“你为什么不喊叫?不喊救命?你求我啊?说必定我心软,给你减少几个男人呢!” 沈云清:“……” 相比她的污言秽语,手掌的疼痛让她神思更加清明,脑子里在迅速思考该如何脱身。 也只有哪一个瞬间她会觉得自己要死了。 现在,她还是那个斗志昂扬的沈云清。 她的相公,战神将军还在外面等着她的好消息,她不能让他失望。 他们才刚成亲,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不想死,她也不能死! “你在想什么?想怎么逃出去?还是想阿峤为什么没来救你?” “你做梦吧!认命吧沈云清,今日你必死无疑!” 李怜华说完这几句,就往后退了几步,打了个手势,一下子围上了好几个面容呆滞的士兵。 他们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主人下达了什么指令,他们就照做。 也不知道李怜华究竟是如何下指令的,只见这些士兵边走边脱衣服,有一个走得快的,开始去扯沈云清的裤脚了。 这么多人围着她,沈云清早就在刚刚李怜华发疯的时候,做好了准备,就等着这些人围上来时,奋力一击。 现在,就是最佳时机,沈云清休息好了,有了足够的体力,她早在空间里摸出了一个弹簧,放在腰背部。 见差不多了,将手中的炸弹往人群里一扔,整个人靠着弹簧的弹力,飞到了十几米开外。 直接从半台阶的地方,飞到了城墙上。 而那颗炸弹,直接将刚刚围着她准备扯她衣服的那些士兵全部炸死了。 隔得不远的李怜华也被波及到了。 她受了伤,整个人倒在血泊里,林大壮搂着他,眼里像是有些许哀伤,可是却有更多的无助。 沈云清回过头去看,那些刚刚得了指令的士兵,此刻全都呆呆地看着周围,漫无目的地原地转圈圈。 她重重叹了一口气,这些百姓终归是无辜之人。 沈云清走到李怜华身边,冷着脸说了句:“自作孽不可活。” 第三百七十七章:李怜华被自己的暗器刺死 沈云清蹲下身看着李怜华,她躺在林大壮的胳膊上,身上满是血,嘴角也溢着血。 可是她的脸上却是不甘,她被炸伤了手,无法再发出指令号召这些没有自主思想的士兵了。 趁沈云清走近,她将嘴里唯一的一枚袖针吐了出来,这是她到白狄王宫之后,学会的唯一可以防身的技能。 现在死之前拉沈云清垫背也是好的。 袖针很细很尖很小,从她嘴里飞出之后,径直朝沈云清的脸部飞去,这么短的距离,如果不是沈云清反应迅速,铁定得受伤。 沈云清抬起手中刀阻挡的速度比袖针还快,那枚袖针撞上刀面,折返回去,直直扎进李怜华的脑门。 那根袖针速度极快,直接从李怜华的前脑射穿,从后脑射出,最后钉在不远处的台阶上。 沈云清放下手中长刀的时候,看见李怜华张着嘴,眼神仇恨地看着她,似有不甘,最后,她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吼出一句:“为什么?老天为什么这么对我?你凭什么、凭什么活着!!!” 说完,头一歪,睁着眼看向天边。 沈云清伸出手指去叹她的鼻息…… 她早已没了呼吸。 此时城墙上除了那些没有意识的士兵,再无其他人,沈云清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让自己缓口气、 她看着地上李怜华死不瞑目的样子,微叹了口气,摇摇头。 李怜华落到如此下场,都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她一开始摆正自己的位置,得知南宫峤心中无她的时候,她适时放手,不要这么执着,也许事情不会这么绝。 沈云清并不觉得她有多可怜,相反这样的人,早就该死了,她曾在京城多次搅得天翻地覆,对人命也不曾重视,手段苛责下手狠辣。 也不知休息了多久,沈云清觉得自己已经恢复的时候,背后又响起了一个声音。 “沈姑娘当真是命大!这么多阴兵都杀不死你,这个贱货真是搅事精,死了也好,省得在这里碍手碍脚。” 沈云清回头一看,是宁王! 他身后站着几十个身穿黑甲的士兵,那是他的亲卫。 宁王可不比李怜华,沈云清打足精神,从地上站了起来,他说的阴兵,应该就是李怜华操控的那些容城百姓吧! 她看着宁王从不远处的城墙角落里走出来,也不知他在那里看了多久。 沈云清没有接话。 宁王继续说:“怪只怪当初在阳城的时候,本王一时心慈手软,没将你斩草除根,原本以为你就是个没有背景没有多大能力的农女,没想到你还真能爬,靠着南宫峤,一下子就爬上那么高的位置。” 他这话说得沈云清不爱听,说得好像她一点能力都没有,完全是因为嫁给南宫峤的关系。 她反驳道:“宁王,我有没有本事,你应该心里多少也清楚一点,当初在阳城不是你心慈手软,而是你根本拿我没办法,就像今日你同样没办法在我手里跑掉一样!” 沈云清说这些话的时候,一本正经。 可是宁王听在耳朵里,就当是听见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 只见他哈哈哈大笑了许久,直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才慢慢停下。 “沈姑娘,人有点自信是好事,但是自信过头了,就会丢了性命,还是谦虚一些比较好。” 沈云清反问:“我谦虚一点,你就会放过我吗?” 宁王:“不会!” 沈云清:“那不就是了,我为什么要谦虚?我觉得我可以,不信我们可以试试,看看这两年里,到底是宁王你手里的黑甲有长进,还是我手里的长刀更有长进!” 她不想再拖下去了,就想速战速决。 她与南宫峤从京城来到边境,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还没将容城收回,着实让人心急。 想必远在京城的建仁帝也很心急。 宁王见状,也不跟她废话,当即后退一步,让他身后的黑甲士兵上前对付沈云清。 好在之前跟着沈云清进城的那些炸弹队成员,损失较小,迅速适应了用手枪炸弹作战之后。 便冲上前与宁王的黑甲混战在一起,让沈云清有精力与宁王单独对抗。 黑甲士兵虽然身穿材质坚硬的黑甲,但是面对穿透力剧强的手枪,就是以卵击石。 云林士兵的枪法不及沈云清,也能做到十发四中。 于是乎,在云林士兵拿着手枪一顿疯狂扫射之下,宁王的黑甲士兵顿时倒下一大片。 这边沈云清与宁王缠斗。出乎沈云清意料的是,宁王会功夫,而且不弱,只不过以往都不见他怎么出手,还以为他是个依靠权势,不会武力的斯文王爷呢。 两人在城墙上打得昏天黑地,城墙下南宫峤与白纪打得昏天黑地。 这一战持续了三天三夜,谁也没有喊停。 南宫峤与沈云清颇有默契的觉得,攻城战不能再拖下去,要么一鼓作气,要么智取。 现在,明显璃朝的云林军占了上风,白狄士兵士气渐弱,为什么不彻底将他们赶出容城,赶出璃朝的国土呢? 于是乎,两人一个在城外对抗数不清的白狄士兵,一个在城墙上,清理城内残余部队,还有宁王这个叛国贼。 等黑甲士兵死伤的差不多时,城外的白狄士兵几乎全军覆没。 南宫峤手执一杆长枪,将白纪的头盔挑下,一枪刺伤白纪的右肩。 “白大人,你输了!” 南宫峤骑在马背上,一副悠闲悠哉的样子,丝毫看不出他在战场上与敌人厮杀三天三夜没合眼。 白纪捂着右肩的伤口,环视了一圈战场,很不甘心地啐了一口,将嘴里的血沫腥子全都吐出来。 “南宫将军,我不可能认输,你知道的!” 南宫峤抿嘴,半晌才掀起眼皮,冷冷地看向对面的白纪。 白纪一家原本就是白狄贵族,最有机会夺得王位继承权,却因为白狄王后妃专权的原因,不得不常年在外奔战,以此依靠战功来重新得到白家贵族的认可。 南宫峤说:“不管你认不认输,你都已经输了,你自己看看,战场上你们白狄士兵还有多少?” 云林军伤亡大半,但是对面白狄寥寥无几的士兵,已经算是大胜了。 战争不就是这样么?最后哪一方剩下来的人数多,哪一方就赢了。 任凭白纪功夫在高,有南宫峤和沈云清两员大将,还有苗疆军的周旭和剩余的士兵。 他就算有三头六臂,恐怕也是不敌。 第三百七十八章:白纪身死南宫峤枪下 白纪勒着缰绳,往后退几步,不死心道:“宁王还在城内……他有黑甲士兵。” “他的黑甲士兵能有多少?”南宫峤无情戳穿。 这场仗白纪输得毫无悬念,尽管他自以为准备充足,又有宁王里应外合,实际上他低估了南宫峤收复容城的决心,也低估了沈云清的作战能力。 南宫峤又说了句让白纪气得吐血的话,他说:“我相信我妻子的能力,她说她能打败宁王,就一定能,你难道没发现,我跟你对抗,都完全不需要使用炸弹吗?” 白纪一直认为南宫峤是侥幸遇见沈云清,才得到了那些威力吓人的武器,得以胜利。 可是,南宫峤完全没有依靠那些武器,依旧打败了白纪! 白纪后知后觉自己真的不如南宫峤! 两人在璃朝边境对抗多年,难道最终要以他失败告终么? 不!他不甘心! 白纪话锋一转,问道:“南宫将军想不想知道,两年前,你是如何在容城战败,败在我手下的么?” 当年他与南宫峤同样是在容城外交战,不过两人位置对调了一下。 南宫峤在守容城,白纪攻打容城。 两人大大小小的战役打了三年,白纪最后搭上了宁王这条线,宁王答应帮他攻打容城,条件是白狄得到容城之后,要借兵力给宁王去京城逼宫。 所以,那一次白纪才能轻轻松松拿下容城。 自此容城落入白狄的手中,城中的百姓受尽白狄的虐待,而南宫峤也因此下落不明,最后偷偷混入沈云清的逃荒队伍中,一路逃回京城。 南宫峤听完白纪的话,内心毫无波澜,面上也是云淡风轻,他淡淡一笑:“我知道,是宁王给我下毒,将我的军事图给了你,还将我的部署全都告诉你,你才能事先有万分的准备,将我打败。” “这是我们两个交手这么多年,你唯一一次打败我。” 白纪苦笑一声:“还是在宁王的助力下,可见我始终不是你的对手!” “白大人!”南宫峤驱着马,往前走了几步,善地提醒道:“如果你一直在你们白狄,不曾踏入璃朝的国土,将所有的精力用在练兵上,或者提升自己上,两年时间,你未必不是我的对手。” “一个人往往想要的越多,最后失去的就会越多!” 最后一句话像是一个魔咒一般,一直回绕在白纪的脑海中。 良久,他辩解道:“我只是想夺回原本属于我的王位,这有什么错?” “夺回王位你可以在你们国内使手段,为什么要跑到我们璃朝来,抢夺我们的城池,掠杀我们的老百姓,残害我们的同胞?” 南宫峤越说语气越重,一声声质问,问得白纪哑口无言。 见白纪沉默了,南宫峤不打算跟他废话了,这个白狄的将领,做的恶事太多,必须将他绑了回京城,由皇上惩治。 两国交战,有不斩俘虏的规定,不过此刻的白纪,依旧没有主动投降。 南宫峤转动手中的长枪,双脚夹紧马腹朝前奔去。 “驾~~~” 而对面的白纪即便身边所剩的人不多,仍旧顽强抵抗。 白纪右肩受伤,右手拿刀的力气大减,他索性换成了左手拿弯刀,与南宫峤拼死搏杀。 两人又从白天打到黑夜。 果然高级将领的体力,就是跟普通士兵不一般。 南宫峤算上这一次,已经是连续四天四夜没阖眼了,而对面的白纪依旧如此。 不过,此时的白纪全身伤口遍布,完全是在垂死挣扎抵抗。 南宫峤一个漂亮的回马枪,正正刺中白纪的咽喉,他手上收住一点力道:“白大人,求饶吧,我南宫峤在战场上不杀俘虏。” 倒不是他真的有多仁慈,而是他想将白纪押回京,让原本在容城的老百姓,出口恶气。 让他们来围观这个曾经毁离开了容城百姓家园的罪人,是如何被凌迟处死的。 可是,白纪好像能预料到自己进了璃朝京城的结果,他撑着弯刀,勉强支撑着自己的身子,不让自己倒在地上。 面对南宫峤抵在他喉间的长枪,也丝毫不畏惧。 白纪惨笑一声:“呵!投降?求饶?我白纪此生从不说这两个字,你要杀便杀!” “你如果心慈手软放了我,日后我还是会卷土重来,直到将璃朝全部拿下为止,我此生就为这个目标来的,你别想让我死心!” “唔!”白纪刚说完,就闷哼一声,因为长枪已经直直刺进他的咽喉,他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鲜血从他的咽喉处流出来,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滑进衣领处,或者顺着长枪的枪头往枪杆的方向流,一直浸满南宫峤的右手。 白纪知道,这就是自己最后的结局,他不后悔,他天生就该在战场上生,在战场上死。 这就是他最好的归宿。 他感觉全身的力气都在慢慢消散,然后他双膝软了下来,跪在南宫峤面前。 眼睛视线慢慢变得模糊,他好像感觉不到一点疼痛,就是忽然好累好困,很想闭上眼睡一觉。 不过…… 直到白纪断气,他的眼睛也没办法闭上,他永远得不到休息! 等咽喉处的鲜血流的差不多的时候,南宫峤将长枪从白纪的咽喉处拔出,他整个人忽然就没了支撑,直直朝前方栽去。 这个姿势下来,刚好就是白纪在向南宫峤下跪,向整个容城的老百姓下跪。 而此时身后的云林军与苗疆军,已经将战场上所有的白狄士兵都控制住了。 那些剩余的为数不多的白狄士兵,见自己的主将死了,都像无头苍蝇一般,没了主心骨,只能纷纷缴械投降。 周旭走上前问道:“这些人怎么办?” 南宫峤侧过脸,他脸上满是血迹,有些已经干透,有些还在往下流,很显然这并不是他的血迹。 他迅速说了一句:“先关进军营,用云清给的特殊的手铐铐着,我们得进城内帮云清,她一个人面对宁王,我有点担心。” 周旭点头:“好!” 南宫峤说完已经带着一队士兵飞奔往城门的方向跑去。 周旭则将这些俘虏交给身边的将士后,也带着人进了容城。 第三百七十九章:宁王跳城墙身死 城墙上沈云清与宁王的黑甲,打得不分你我。 沈云清身后跟着的五千云林军,此时已经损失大半,他们胜在手上有厉害的武器,可是却是一群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普通士兵,对上宁王的黑甲士兵,依旧会落于下风。 沈云清全力对抗宁王,无暇分心管其他。 两年的时间不见,宁王的功夫长进很快,招式出手狠辣,加上沈云清是连续混战了几天几夜,精力难免不敌宁王。 就算沈云清手里有手枪,也有子弹用完的时候,宁王可不会给她装子弹的时间。 于是乎,两人一时之间,竟也分不出上下。 到最后,沈云清干脆丢了手枪,同样拿出长刀,对准宁王:“王爷,皇上只说召你回去,也没说一定会赐你死罪,你看看城外,白狄已经没有胜算了,你何必继续顽抗呢?” 她有些力竭,说话的声音带着喘,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身上有不同程度的伤口,有些是被宁王刺伤,有些是被黑甲士兵偷袭砍伤。 沈云清皱着眉,伤口处传来的疼痛让她有些不适。 她在城墙上挥砍时,视线曾不经意间瞄向城外,白狄士兵与云林军着装上有很明显的区别,一眼望去,都是云林军,几乎已经见不到白狄士兵了。 这一仗,他们稳赢了。 沈云清在心里这么想着,只是此刻仍不敢懈怠,因为宁王有可能狗急跳墙。 她的话对宁王起不到什么效果,只见宁王转动手中的刀,下狠劲朝沈云清砍来。 “沈云清,你是不是害怕了?想找借口让本王放了你?” 沈云清一个弹跳,向后退了好几米,“我只是觉得你一个皇子,没必要落到如此下场!” “哼!什么下场?”宁王见一击不中,又举着刀砍来,“你以为太子登基后,会放过我么?反正早晚都是死,我不想任人宰割。” 沈云清对太子不了解,但是听南宫峤说过,太子为人敦厚,温良谦恭。 “太子与你是亲兄弟,怎么可能会杀了你?”她抬起刀格挡住。 宁王轻蔑一笑,嘴角尽是嘲讽之意,“你只是一个农女,懂什么?生于皇家,哪有什么兄弟姐妹情谊,都是权力的牺牲品罢了,你以为父皇有多喜欢太子呢,他只不过父皇众多皇子中,最容易被控制的一个。” 他将原本太子与建仁帝之间融洽的关系,说得这么粗陋不堪。 那只是因为在宁王的心里,这个世上就没有真正的亲情。 这就是被害者妄想论。 总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害你,没有人真心对你。 沈云清不想再与宁王浪费口舌,她在熟悉了宁王的招数之后,调整了自己的招式。 宁王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伤口,都是刀伤,倒是没有枪伤。 宁王此人,武功不算最顶尖,但是应变能力却是很好。 每次沈云清扣动扳机的时候,他都能提前预测好位置,并且准确无误地躲过去。 不过,他似乎只害怕手枪,害怕子弹,却对长刀大意,导致沈云清后面拿着刀接连砍了他几刀,虽然都是皮外伤,但是看着也恐怖。 沈云清吐槽了一句:“话不投机半句多,宁王只怕自己心里也是这么看待亲情,才会觉得他们亦是如此对你。” 南宫峤带着周旭赶到的时候,沈云清与宁王已经从城墙移动到了城门正中的位置。 他上前拉过沈云清的手,将她往自己身后藏,自己则上前一步,冷眼看向对面的宁王。 “宁王殿下,如果说以前我无权杀你,因为你是皇子,臣子不得以下犯上杀皇家子弟,那么这一次,我是带着皇上的旨意来的。” 他说完便停顿下来,想看看宁王什么反应。 可是对面的宁王就像没听见一般,抄起手中的弯刀便朝他们刺过来。 南宫峤轻松应对,这让沈云清有了休息的机会。 “皇上还是希望你能自己回去。好好向他认个错,或许他会原谅你。” “你闭嘴!”宁王吼道:“现在来说这些已经晚了,从小他就偏心太子,他以为我们小不懂,我想要什么都需要自己争取,才能得到,可是太子,就因为一个身份而已,所有的一切他都轻轻松松获得,甚至不用费一点心思,因为父皇全部都给他。” “现在,我不想要他原谅,这一仗,要么我赢了,他将皇位让给我,要么我就死在容城,我宁死不回去!” 他看了眼城外,明知道没有战胜的可能性,仍旧倔强地不肯认输。 “你觉得你还有可能赢么?”南宫峤问道。 只见宁王举起手中的刀,全神戒备:“那就试试,看你战神将军能不能将我斩杀于此!” 于是,南宫峤与宁王在城墙又是一场殊死搏斗,南宫峤的武力值远在宁王之上。 很快,宁王手中的刀便被南宫峤拍飞了。 南宫峤将长枪的枪头抵着宁王的脖颈处,劝道:“宁王,收手吧,跟我回京!” 宁王是皇子,就算因为谋反失败被抓,或许建仁帝会杀了他,但是只要太子出来求情,说不定会落得一个终身囚禁的下场。 这个结果对宁王来说生不如死,但是对太子来说,却是又得了一个好名声。 南宫峤这是在为太子铺路,赢得百姓的口碑。 可是眼前的宁王完全不配合他。 他大喊一句:“做梦!” 宁王喊了一句,然后在众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快步朝城墙边上跑去。 只见他纵身一跃,从城墙上跳了下去。 城墙足足有十丈高,这个高度下去,不死也得成植物人。 城墙上其他三人都很意外,慌忙探出头去,便见宁王面向他们,脸上带着一点淡淡的微笑。 他跳下去的地方正好是城门口,而地上正好有一杆长枪直直竖立插在地面上。 就这样,宁王的身体被那杆长枪刺穿透了。 如果没有长枪,宁王跳城墙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是现在…… 三人一阵唏嘘,这或许也是他最好的结局吧! 第三百八十章:终章 宁王一死,他的那些黑甲士兵也差不多被云林军击杀完毕。 这一战从开始到结束,持续了整整七天七夜。 云林军士兵连续混战七天七夜,终于夺回了容城,洗刷了两年前成败的耻辱。 “赢了?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城墙下的士兵高呼着,一声比一声高涨。 然后便是众多云林军士兵一窝蜂地往城墙上跑,将沈云清和南宫峤团团围住。 这是他们表示高兴的一种方式。 士兵们在将军的带领下打了胜仗,最先感谢的便是他们的将军。 云林军完全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收拾战场的残局自然落到了周旭的头上。 他也替南宫峤高兴,嘴角眼里都带着笑意,然后带着身后的苗疆军,回到了城墙外的战场上,对死于战乱的士兵的尸体进行处理。 这场欢呼持续到夜晚才停止。 苗疆军的动作也很快,加上后面云林军一齐收拾战场,到了夜晚,城门处几乎已经看不见有战乱的痕迹。 周旭找到南宫峤的时候,身后抬着三具尸体,分别是白纪,宁王和李怜华。 “阿峤,他们如何处理?” 这三人身份尴尬,周旭身为苗疆军的将领,很识时务地没有擅自做主。 南宫峤正拉着沈云清的手,在容城的街道巡查。 “宁王送回京城吧,等我修书一封给皇上,将事情经过详细说明。至于白纪……” 他伸手掀开盖着白纪身体的白布,只看了一眼就松了手。 “白纪就在容城外找个地方给他下葬吧,墓碑上写明他的生平,让容城的老百姓不要忘记这位白狄的大人。” “至于李怜华,先放着,快马加鞭通知京城的兵部尚书大人,看他怎么处理,他如果愿意来收尸,就等几天,他不愿意收尸,就随便找个山头埋了吧!” 周旭听完后,确定南宫峤已经安排完了,才补问了一句:“李小姐你不运回京城么?毕竟她是兵部尚书的千金,而且与你从小一起长大。” “不用!”南宫峤打断,“她已经是白狄的大妃了,算不得真正的璃朝人,我为什么要替白狄人收尸?” 他的话说得决绝无情,倒像是他从不认识李怜华一般。 一旁的沈云清插了一句嘴:“周将军是不是觉得阿峤太过无情了?” 周旭语噎,竟然被她猜中了心思。 沈云清似笑非笑道:“如果周将军知道李小姐曾经做过的事,就不会觉得阿峤无情了,相反,这是对李小姐最好的归宿了,我猜想她的父母压根不想接她回京,她已经是璃朝的罪人了,皇上没有因为她牵连整个兵部尚书府就算格外开恩了。” 周旭:“……” 他一身黑衣劲装,牵着一匹马,与他们肩并肩走着,见沈云清分析得透彻,便没有再多嘴。 而是话锋一转,说道:“既如此,那你们看着处理。我今天来是跟你们告别的。” “告别?你要去哪里?”南宫峤侧眸问。 “自然是回苗疆,你夺回了容城,爹也很替你高兴,只是苗疆事务多,爹身体大不如前,我得回去处理了,等年关的时候,我带着爹一起回京恭贺你。” 南宫峤听后,眼眸垂下,看不出里面的情绪,他一身白衣,这段时间连续作战,清瘦了不少。 “不用去京城,我大概率不会回去!” 周旭讶然:“为什么?” 南宫峤:“因为我喜欢这里,容城是我的第二个家,我在这里呆习惯了,再说云清也不想回去。” 他说完,与身旁的沈云清对视一眼,嘴角勾起无声的笑。 周旭点点头,表示理解,随后重重朝南宫峤的肩膀拍了一下,“那行,那我就带着爹来容城,祝你双喜临门。” “???”沈云清歪头:“哪里来的双喜?” 周旭笑笑:“你们成亲算一喜,攻下容城算一喜,当然,如果到时候你们喜得贵子,那就得算三喜了。” “……” 周旭说完,也不等他们的回应,又拍了一下南宫峤的后背:“我走了,容城的善后工作,你就多辛苦辛苦了。” 南宫峤点头:“我会的,你路上小心!” 容城距离苗疆跟距离京城差不多远,三个地方呈一个三角的方位。 周旭牵着马,朝城门外走去,苗疆军早已在城墙外集结完毕,只等他带着他们回家。 他走后,南宫峤带着沈云清继续在街道上走着。 容城这两年在白狄人手里,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人口凋零,店铺关了许多,田地里庄稼都没有,全部杂草丛生。 而且许多百姓被抓去做实验。 现在的容城,说是一座空城也差不多。 “看来要恢复容城之前的景象,得花一番功夫了。” 沈云清对这句话颇赞同,古代的生产力主要靠人,没有老百姓哪里来的生产力。 她接过话说:“人太少了,得想办法增加人口。” 南宫峤转头看向她,忽地意味不明地冲她笑:“人少的话,夫人多生几个不就好了!” 沈云清:“……” 他们带着云林军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容城的房屋街道基本恢复到最佳的状态,只等之前从容城逃走的百姓可以回到家乡来。 他们早就向建仁帝发去请求,建仁帝则在全国范围内发布旨令,凡是回容城的百姓,朝廷有军队护送回去,并且路上的吃食朝廷全包。 这个诱惑,真的吸引了不少眷恋家乡的老百姓回容城。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容城里开始有一点生机了。 忙完这些,在两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沈云清独自坐在城墙上,看着不远处的星空发呆。 南宫峤伸手揽住她的肩,“你不开心?” 沈云清顺势将头靠在他肩膀上,“想回南安村看看。” 当初南安村被一场大火烧没了,不知道现在是不是成了一片废墟。 南宫峤当即跳下,双手朝她张开,“那就走吧!” “可是……” “没有可是,想看就去看!” 就这样,在入秋的第一个夜晚,南宫峤架着一匹马,将沈云清裹紧进他的怀里,两人同乘一匹马,朝容城境内的一个小村子跑去。 第三百八十一章:尾声 沈云清本不抱任何愿望,两年的时间过去,那里早就是一片废墟了,估计连一片砖瓦都找不到了。 容城这样一座大城市,都被白狄人糟蹋成这个样子。 可是,当两个人停在一个路口的时候,沈云清看着眼前的景象,呆住了,她小声问了句:“我们是不是走错了?” 只见那个村子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屋子前都挂着灯笼,而且家家都亮着灯火。 有些人家里吃饭晚,此刻烟囱内还冒着烟呢,村子里时不时传来几声狗吠,还有小孩子嬉笑的声音。 南宫峤微微一笑,并没有说话,而且驱着马,慢慢朝村子里走去。 等进了村子后,他便翻身下马,然后将沈云清也抱下了马,将马栓在一旁的一棵大树上。 “走,去看看!” 沈云清半信半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南安村。 “不是,这应该不是南安村。” 话音刚落,屋子里走出一个人,那人一见沈云清,立刻喜道:“清丫头,你回来了?等你好久了!”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南安村的村长张大福。 沈云清看着他断掉的那只手臂衣袖空荡荡的,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村长?你怎么会在这里?” 张大福笑笑:“皇上不是鼓励我们回容城么?我们就一起商量着,然后就都回来了。” “那这房子?”沈云清问。 张大福:“啊?屋子?这我不知道,我还以为是你提前帮我们盖好的呢!” 沈云清扭头看向南宫峤,对方则一脸坦坦荡荡,眼里带笑地看着她,那表情在说:你高兴就好! 是南宫峤,提前建好了南安村,然后借助建仁帝的旨意,将南安村的村民都接回来了。 “那荷花村其他的村民呢?”沈云清将心里最后一个疑问问出。 张大福:“都来了,甘叔他们与我们相处习惯了,就一起跟着过来了,荷花村的村民一个都没少,都来了。” 沈云清看着那些陆陆续续从家门跑出来的熟悉面孔,眼眶里突然湿润了,突然很感动是怎么回事? 就在她心情复杂,无法言表的时候,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句:“云清,快回家了,你娘喊你吃饭呢!” “我娘?”沈云清疑道:“我娘也回来了?” “对啊,不但你娘,你三婶你妹妹都回来了,你爹应该也在吧!” 她爹沈牧……之前因为战事吃紧,她在军营里也只跟沈牧见过两次面。 沈云清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朝村东头的位置跑去。 几分钟后,果然看见一幢和荷花村一模一样的屋子在那里。 沈云清慢下脚步,里面走出几个人,是林氏和云娇,还有杨秀和沈牧。 他们朝她招手:“云清,快回来,洗手吃饭了,还有阿峤,快进来,进屋。” “唉!”南宫峤念了一声,便拉着沈云清进屋了。 这感觉就像做梦一样,沈云清喜极而泣,一路笑着哭着跑进家里。 这一夜,南宫峤和沈云清在林氏和沈牧的面前,又重新走了一遍成亲的仪式,将京城最后没拜完的夫妻对拜,在长辈面前完成了。 刚拜完就听屋外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臭小子,有了媳妇忘了爹,你想将我一个人丢在京城,想得美,我要跟云清一起打叶子牌。” 南宫峤:“爹!” ———全文完——— 后记: 半年后,建仁帝升南宫峤为容安王,沈云清提升云林军统帅,率领云林军驻守容城。 一年后,沈云清产下一子,名为南宫安。 第二年,沈云清产下一女,名为沈佳琪。 三年后,沈云清与南宫峤,率领容城三十万云林军,进入白狄腹地,一举拿下白狄京都,活捉白狄王,白狄就此覆灭,白狄归璃朝所属。 从此以后,曾经在璃朝边境骚扰百姓长达几百年的一个民族,就这样在历史版图上消失了。 而沈云清和南宫峤这一对神仙羡慕的眷侣,自从驻扎在容城后,便再没有回过京城。 十年后,建仁帝驾崩,太子继位,改年号永安。 永安帝封南宫峤容王,与皇子封王享同等封地,封地容城,享太庙。 而沈云清除了统帅云林军外,还接管了苗疆管理事务,一时之间,老百姓倒也分不清,这夫妻俩,到底谁比谁的职位要高一些。 沈云清一身戎装,英姿飒爽,她骑着马在边疆的草原上奔跑,前方站立的那个白色衣裳的男人,是她坚强的后盾,也是她在这个世界的依靠。 而白色衣裳男人身后,是两个小少年,男孩与南宫峤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同样目若朗星,眉若远山! 她何其有幸,来到这里,遇见了友爱的家人,还如此温柔强大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