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传》 关于今天只有一更的说明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我也不想在推荐期断更,但确实情况有些小小的特殊。 明天可能也只会更新一章,然后本周剩余时间会一天两更。 而下周就不一定了,如果我选择留在现居地,那么肯定是选择了租住今天看的那套较贵的房子,然后起码三个月内我会安安静静地写小说。 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朋友那边没有问题,我会下周去湖北,因为坐火车就要二十多个小时,所以肯定会断更,但接下来地更新又会稳定。 我现在就是在为了住的地方而在发愁,当然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经济拮据。 但请相信我,指望靠着这本小说咸鱼翻身的我,对于它我会倾尽全部的身心。 我已经计划好,借钱再撑过半年,然后好好地完成这部小说。 如果到时它的成绩不如人意,然后我再去打工来为生、还钱。 好了,刚才也跟朋友已经说好,我去湖北找他,顺利的话下周就会去湖北,然后在那租房(那边便宜),再然后就是用心去写我的小说。 最后,希望对最近一段时间的无法稳定更新,各位书友多多包涵。\;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一章 这一夜,生命将重新开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刚刚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脸上尽是工作之后的疲倦。 他走着走着,习惯性地从口袋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凌晨两点二十三分。 他打工的地方是一家酒,在这个国内算不上是太繁华的大城市,一个月撑死也就赚个一千来块钱,不过对于手脚并不大的林麟趾来说,这些钱倒是足以为生。 在酒工作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下班没个准点,全得看最后一批客人人家什么时候尽兴而归。尽管酒有规定最迟十二点半就得打烊,但面对一个个喝得醉醺醺的客人,可没谁敢贸然去催促他们。 迟下班没事,要是头上挨几记啤酒瓶,那可太不划算。 因此,每天林麟趾的下班时间,都差不多要拖到凌晨两点左右。 他租住的地方离上班的酒不远,大概步行三十分钟就可以到。那是一个专门向外出租的公寓,因为地处远离市中心的大学城,所以租金不是很贵,一个单间每个月不包电费三百五十块钱。 上租住的大多都是学生情侣,所以时常林麟趾就能听到一些特别的声音。然后每次都使得他不得不又去叨扰可爱的五姑娘,长此以往下去,他都怀疑自己的手心会不会磨出老茧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时间已经很晚,再加上现在正是放暑假,周围学生大多都返家后,在这个点除了偶尔几辆过往的车辆外,行人是看不到一个。 林麟趾手中把玩着手机,这是目前他最值钱的家当,是在去年考上省内一所小有名气的大学后,家里予以的奖励。但就在之后一年,他在大一第二学期却突然决定退学,然后与家里在差点闹翻后,他于学校附近找了一所住处,开始了打工生活。 暑假已经过去大半,他也在不久之前领到了自己的第一份薪水。 打工当然不好玩,很辛苦,但与之相比,林麟趾却更不喜欢呆在大学。 在大学里是安乐死,他不介意逃出那虚假的安逸,然后在社会中,死得痛苦一些。 “已经跟家里快一个月没联系了,看来他们也是终于死心了!”林麟趾微微笑着,笑容里有着解脱,有着苦涩。 对于他,家人也确实是到该死心的时候了。 事不过三,林麟趾这已经是第三次退学,前两次是在高中的时候。 他的脑子不笨,而且还有些聪明,曾经一度被家人看做是考清华北大的料。但现在,虽说清华北大是没考上,但也跌跌撞撞地勉强是被一所全国接近三流,省内接近一流的大学收容。然而这个家伙却似乎等不及四年之后的刑满释放,于是提前给越狱出来。 如今的他,虽说尚未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却也是能够感觉到,他与很多旧识已经是渐行渐远。 游离,然后让世界,将自己悄悄地忘记…… 或许,他最期待的便是如此。 手机是他最喜欢的紫色,当初挑选时完全就是冲着这个才买下的。 他把它塞入口袋,脚步加快了几分,前面路口右转再向前一两百米,就将到他租住的公寓。 突然,正在赶路的林麟趾眼前一黑,此时他眼中唯一能够捕捉到的色彩便只有漆黑。他抬头,看到天空中的月亮,不知何时也被一块乌云给严严实实地遮住,甚至连星光都暗淡得难以可见。 “停电了?我擦!”林麟趾暗骂。 还好有手机可以用,他又将其掏出来,调好照明模式刚准备继续前行,却猛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瞬间逼近了自己。这纯粹是一种感觉,仿佛极大的危险来临。 林麟趾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就被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捏住脖子,狠狠地顶在了旁边建筑物的墙上。 后脑勺重重地撞上墙壁,林麟趾昏迷之前,借着从手中滑落的手机所冒出的微弱灯光,看到了一张苍白而英俊的西方人面孔,以及那人张开的嘴中,两颗格外引人注目的锋利犬牙。 接着脖间一痛,林麟趾彻底失去了知觉。 “千年之久,唯一不让人感到厌倦的,恐怕就只有这新鲜的血液。”萨哈?迈卡维一头的金色长发,双目血红,正在饱饮林麟趾身体内那美妙的血液。他说的是英语,一股子纯正的伦敦腔。 黑暗仿佛一点都不会对萨哈的视力造成影响,他盯着林麟趾逐渐苍白的脸,在品尝美食之时还不忘嘀咕:“黄种人,真是个讨厌的肤色,虽说血液是一个味道,但……” 萨哈身上穿着高领黑色礼服,身后披着一件外黑内红的披风。他的衣着显然是出自名家之手,但却有些破烂,露出了好几处深深的伤痕。不过随着吮饮林麟趾的鲜血,那些伤口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飞快地愈合。 萨哈?迈卡维,这个正在吮饮林麟趾鲜血的西方人,是第四代血族,属于月相之氏族迈卡维。身为长生不死的血族,虽然萨哈的外貌依旧年轻,但实际年龄却已有近两千岁。 第四代血族,被称为“玛士撒拉”,在无法确定“上古耆宿”第三代血族是否存在的情况下,身为玛士撒拉的第四代、第五代血族,无疑是神秘而传奇的最强大存在,却不知萨哈为何会出现在此地,而且身上还受伤不轻。 要知道以第四代血族的强大,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生物几乎是没有,除非是他们自己。 “这群讨厌的苍蝇,竟然一直从欧洲追我到亚洲还不放手,看来这次魔宴同盟是势在必得,哈哈……本大人就好好跟你们这些小辈玩玩,久不露面,你们还真以为我们这些老家伙不行了呢!” 萨哈正这样想着,眼神一凛。 他一手举着林麟趾,嘴刚从其脖间松开,也没见有任何东西出现,但萨哈的胸前却如同被利刃斩过一般,骤然撕裂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仿佛是要将刚刚吮吸的血液还给对方似的,从萨哈伤口处涌出一股血,全喷在林麟趾的脸上。 萨哈松开手,将差不多已死透的林麟趾扔在地上,然后转过身去。 “你们速度不慢,这么快就找到我了!”萨哈脸上充满着笑意,一点都不紧张。 黑暗中,四个高挑的身影已将萨哈包围起来。 他们也是披着外黑内红的披风,全身裹得严严实实,仅仅露出一张吸血鬼标志性的苍白面孔。\;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章 意外的初拥,谁的笑声?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萨哈前辈,我们是该说你自信呢?还是愚蠢呢?”四名吸血鬼中领头的乔叶?勒森魃微微欠身行礼后,戏谑地说道。 萨哈看着他,不屑地说道:“就凭你们这几个第六代的小鬼,也想找我麻烦?若非你尊长的尊长乔治那个老家伙偷袭而使我重伤,我一只手就能捏死你们。” 血族的生育率很低,尽管拥有着永恒的生命,但在漫长的岁月中还是鲜有吸血鬼宝宝出生。极大多数的吸血鬼,还是通过初拥这种古老的方式而成为血族一员的。而对于给予自己初拥的血族前辈,便将其敬称为尊长。 乔叶是第六代,萨哈口中他尊长的尊长乔治,自然与萨哈同样是属于第四代,传说中的“玛士撒拉”。乔治,包括在场的乔叶以及他的三位同伴,都是属于血族十三氏族中的暗夜之氏族勒森魃。 血族有两大同盟,互相敌对,它们分别是密隐同盟和魔宴同盟,通常也被称为是密党和魔党。萨哈所在的迈卡维属于密党,而勒森魃则是魔党。 几千年来,由两个氏族组成的魔党能与七个氏族组成的密党分庭抗礼,甚至近些年来交锋中还开始略占上风。这无疑能够说明魔宴同盟的勒森魃氏族和茨密希氏族是多么得强大。 乔叶?勒森魃做出一个细微的手势,包围圈一点点地缩小。 “萨哈前辈,你现在可以继续轻视我们,但接下来,你就要为你的自大,竟然不寻求密党帮助而付出死亡的代价。不过我想,你也差不多已经活够了!”乔叶腥红的眼睛中闪烁着狰狞的杀意,但脸上却始终带着微笑。 勒森魃,一个优雅与残忍并存,高贵与颓废同在的氏族。 乔叶一行四名吸血鬼此刻心中都强压着令人颤抖的兴奋,毕竟已入得瓮中,即将被他们捕杀的萨哈,可是传说中的第四代血族“玛士撒拉”。乔叶隐隐有些体会到,在传说中那些第三代血族屠杀第二代时的心情。 萨哈心道:“寻求密党帮助?那盘散沙能成什么大事!再说,东西只有一件,我何不自己占有,免得到时其他老家伙还想来分一杯羹。” “其实乔治前辈嘱咐过我们,只要你主动交出东西,并且加入我们魔宴同盟,那么……”乔叶嘴上是苦口婆心的劝慰,神色中的杀意却没有丝毫的消退,包围圈再度缩小。 萨哈冷笑一声,他当然不信乔叶说的鬼话。 四名第六代血族,而且是战力颇高的勒森魃氏族,身为并不以战力,而是以智慧与神经质著称的迈卡维氏族的萨哈,在如今重伤在身的情况下,若是硬碰硬恐是凶多吉少。 “本大人还有些事要忙,就不陪各位小朋友了,先走一步!” 萨哈说着抓起披风掩住自己身形,当他手松了开来,披风落下时,于一阵黑雾中萨哈却已经变为好几十只巴掌大的蝙蝠。 “吱吱吱吱”的尖锐叫声中,众多蝙蝠四散飞起,就要逃走。 “糟糕,快找出他的真身!”乔叶脸色一变,惊呼道。 此招名为血遁,实力越强的吸血鬼,化身的蝙蝠数量就越多。以萨哈来说,他所变化出的蝙蝠都快接近一百。众多蝙蝠中只有一只是为真身,即便是与萨哈实力相近的乔治在此都难以轻易辨认出,更不用说乔叶他们。 四条黑影急掠向蝙蝠群,不知何时他们手中均多出一柄锋利的长剑,开始收割起一只只逃走蝙蝠的性命。蝙蝠即便不是真身,却也是萨哈本身的精血所化,当被斩中后便会变为一滩血迹。[..info超多好看小说] 不断有血液从空中掉落,就仿佛是下起了血雨。 尽管乔叶他们反映颇快,但还是有十多只蝙蝠逃走。 “两人一组,分开追!”乔叶一声令下,四名吸血鬼披风一遮,也变化为蝙蝠飞起去追捕萨哈。 瘦子的骆驼比马大,他们可不敢小看萨哈的实力,因此保守起见还是两人一组行动。 乔叶所化的蝙蝠与同伴锁定一只逃走的蝙蝠,他们俩在其身后紧追不舍,一点点地终于接近后,乔叶瞬间变回人形,然后俯冲上前一把将其捏在手里。 “该死!”乔叶甩掉手上沾满的血迹,在身子向下坠落前重新变回蝙蝠,朝着另一个方向追去。 林麟趾仿佛堕入了无尽的黑暗,他能感觉到自己生命的能量在朝着脖间汇集,然后被某个东西尽皆吞噬而去。奇怪的是他心中却生不起半点的恐慌,或者是说,此时此刻的他,已经没有能力去恐慌。 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一点点地缓慢下来,已经几近停止。 突然,有种好像是液体的东西,喷入自己的嘴中,顺着喉咙而下。 就仿佛是硫酸灌入一般,他整个身体内部,都开始灼烧起来。 似乎心中有一头猛兽觉醒,在意图将**这个囚笼给撕得粉碎,然后好让它自己逃脱出来。 “砰砰!砰砰砰砰……” 他感觉到自己心脏的跳动骤然加快,就如同是无数个人在杂乱地敲击同一面鼓。当心脏跳动的速度达到极致时,整个心脏都几乎负荷不住而要崩溃时,跳动却又急转而下,迅速变缓。 越来越慢,越来越缓,最终静静地完全停止了跳动。 …… 当乔叶他们化身为蝙蝠离去不久后,在林麟趾的衣服内层,突然钻出一只红眼睛的蝙蝠。蝙蝠小小的脸上,竟然带着如人一般的笑容,甚是诡异。 蝙蝠跳下林麟趾的身体,突然随着一层黑雾而变回人形,正是萨哈本人。 他以幻化的假身引走敌人,而真身却躲在原地而瞒天过海。 “是本大人的,谁都别想拿去,哈哈……”萨哈不知从哪拿出个一指长的绿色物件,脸上充满着得意。 他准备离开这里,眼角随意瞥到了正躺在地上已与死尸无异的林麟趾,脸上却突然闪过一丝诧异。 他蹲下来,皱着眉头仔细地确定后,终于脸色完全变了。 “怎么回事?他身体的反应怎么与初拥之后的情况完全一样?”萨哈最终目光停留在了林麟趾沾满血迹的脸上,终于隐隐明白过来。 人类在经过吸血鬼初拥之后,也将成为血族一员。而吸血鬼若只是吮饮对方的鲜血的话,那并不算作是初拥。 初拥的一般程序是,吸血鬼找到心仪的人类,然后将其体内的血液吸去一定的量,这个量因人而异,只有经验丰富的血族才能完美的把握这个度。而当人类被吸食掉大量鲜血,在生死之间徘徊时,吸血鬼会划破自己的动脉,然后将自身血液送入人类的口中。 人类的体质,会在一夜之间,因为这股来自吸血鬼的血液而蜕变。 萨哈盯着林麟趾,脸上阴晴不定。 不得不说,这次事情太过巧合。 因为萨哈的吮饮受到打扰,林麟趾的失血量恰好让他停留在生死弥留之际,而萨哈也因为胸口被乔叶念力刃突袭而受伤,血液喷入林麟趾的嘴中。 但真正让萨哈惊讶的却非是这些巧合,而是眼前这个黄种人的身体,竟然能够承受他血液中的能量。 第四代血族,都是存活一千多年近两千年的怪物,他们体内的能量,根本不是普通人类的身体所能够承受。所以第四代血族即使是想初拥,现在也难以创造出新的第五代血族。 承受他们血液的人类,毫无例外都会爆体而亡,但林麟趾照目前情况看,却是一切正常。 按照血族古老传承下的规矩,创造自己的后裔要经过亲王的同意,否则其本人与后裔都会遭到无情的抹杀。而这点也是在密隐同盟中更是得到强有力的执行,被列为密党六戒之一。 但对于萨哈来说,这完全不成问题,现在身为亲王的吸血鬼,大多是被称为“长老”的第六、七、八代血族,萨哈作为第四代,身份要远比他们尊贵。 “该死的黄皮肤,我可不想成为那些老家伙的笑柄!”萨哈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越古老的吸血鬼,越是注重纯正的血统,对于黄种人他们有种骨子里的歧视。 尽管现在整个血族已经混乱到新晋成员不仅充满了黄种人,甚至连黑种人都有的程度,但老家伙们,却是依然保留着自己的执拗。 萨哈伸出食指对准林麟趾的心脏,要以念力摧毁他的心脏。 “嘻嘻嘻嘻……”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突然在萨哈的身后响起,在这静寂的夜里,这不大的笑声却无异于平地惊雷。 萨哈回头,不知是看到了什么,那表情就如同是见鬼了一般。 “是你……啊……我……” 萨哈的四肢渐渐无力,最终瘫软在地。 他手中那个绿色的小物件,也从指间缓缓地滑落,掉在地上。 …… 电力终于恢复了正常的供应,路灯纷纷亮起,照着陷入沉睡的林麟趾。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章 我是吸血鬼?吸血鬼饿了!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喂!哥们!醒……” 随着身体的晃动,林麟趾隐隐听到一些声音,他的意识渐渐清醒过来。 现在已接近早晨六点钟,天边正泛起着鱼肚白。 “喂!哥们!醒醒了!”一位身穿洛杉矶湖人队球衣的年轻男子,正半蹲着摇晃躺在地上的林麟趾。 林麟趾睁开眼,看到一张布满汗渍的脸。 这是个家住附近的放假大学生,作为校篮球队主力的他即使在假期都不忘锻炼,今天早上在晨跑时路过此处,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林麟趾。 “喂!我说兄弟,你不会是在这躺了一晚上!”年轻男子关切地问道。 林麟趾坐起身来,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男子倒是热心肠,说:“哥们住哪?用不用我送你回去?” “不用,谢谢!”林麟趾起身谢过他的好意,看到不远处自己的手机,上前捡了起来。 他现在脑子里是一团浆糊,根本回忆不起来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哥们,等等,这个东西应该也是你掉的?”男子突然叫住他,手里晃着一个不大的绿色物件。 林麟趾反应有些慢,等到他刚想说“不是”时,那人已经走过来将东西塞进了他的手中。 “再见!”男子灿烂地笑着,扭头准备继续晨跑。 林麟趾机械地说着“再见”,目光无意间瞥到男子脖间鼓起着的那根动脉。突然,他感觉自己非常的饥饿,这种饥饿不是来自胃部,而是发自灵魂。 胃部的饥饿可以用食物去填充,但灵魂的饥饿,却……要以鲜血来解决。 林麟趾的眼前出现了幻觉,他仿佛看到自己正埋头在男子的脖间,吮饮着一种充满诱惑的红色液体。 他甚至都真切地感觉到了血液入喉的畅快,那一刻,灵魂在战栗,每一个毛孔都在兴奋地呻吟。 一辆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将他惊醒过来,他愣在那儿,不明白刚才自己为何会生起那种恐怖的念头。仅仅一个夜晚,他注视着四周本来熟悉的场景,却觉得一切都已发生了改变。 天边的鱼肚白,一点点地被黄色渲染,晨醒的太阳,就要跳出地平线,迎来新的一天。 站在原地发愣的林麟趾,心中开始莫名的恐慌。他茫然四顾想要找出恐惧的根源,最终发现,他所畏惧的竟然是渐渐泛黄的天色。 他对于今天即将降临世上的第一缕曙光,有种发自本能的恐惧。 顾不上多想,林麟趾将手机跟那个不知是何物的绿色物件塞入口袋,然后不要命地向他租住的公寓逃去。 他只是想快点赶回公寓,却没有意识到此时他自己奔跑的速度究竟是有多快,总之上奥运会拿块百米金牌是毫无问题。 如风一般,他窜入公寓,连上六,然后迅速打开自己的房门。 关上门,没有开灯,房屋中的昏暗,让他感到格外的舒服。 他坐在只铺了一层床单的木板床上,这才发现以他一个标准宅男的体力,刚才如此快速的奔跑,现在却连微微的喘气都没有。 他的身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改变。 他开始回忆。 昨晚突然遇袭时,看到的那张苍白的西方面孔,还有那两颗锋利的犬牙。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要吸食血液,对于阳光有种发自本能的恐惧。 林麟趾想到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感到荒谬的名词――吸血鬼。 对于吸血鬼,他当然不会陌生,不管是动漫还是电影,那都是一个并不少见的元素。他印象最深的,便是一部名为《夜访吸血鬼》的电影。 难道自己也被初拥,成了吸血鬼? 林麟趾房中并没有镜子,他打开灯拿出手机,开启前置的摄像头。(..info无弹窗广告) 从手机屏幕中他看到了自己此时的模样,脸色有些苍白,但并不是如传说中的那么明显。其他的似乎都没有变化,他不知道成为吸血鬼后眼睛的颜色会不会变化,但他的没有。 对了,犬牙! 林麟趾张开嘴,露出自己的牙齿。 两颗新生的锋利犬牙,从上颚的门牙旁钻了出来,将原本的牙齿给挤了开来。林麟趾本来还算齐整的两排牙齿,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这一切都与传说中的吸血鬼那么得相似,也与经过艺术美化后的吸血鬼那么得不同。 多少美少女的梦中情人,吸血鬼王子,竟然连牙齿都不齐整。 林麟趾想到了昨晚突袭他的那个人,不出意外,那人便是给予他初拥的吸血鬼。他记忆中,那个吸血鬼的牙齿仿佛是完全齐整的,并非是如他的一般,变得参差不齐。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只是一味地关心牙齿!”林麟趾拍拍自己的额头,终于醒悟过来。 成为吸血鬼,如果传说没错的话,自然会拥有无尽的生命以及强大的力量。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无疑是梦寐以求的东西。林麟趾当然也不例外,但他却发现自己根本高兴不起来。 看过《夜访吸血鬼》这部电影的他,知道长生不死,有时候并非便是一件幸事。 但他现在还没有工夫去考虑长生不死的问题,他感到茫然的是以后的生存问题。 吸血鬼显然要以吸血为生,但林麟趾不可能轻易一句“这是命运的安排”便将所有的心理障碍都解决,而成为一个合格的吸血鬼,去捕食那些与自己外貌完全无异的人类。 他成为一名吸血鬼,才刚刚几个小时不到,而作为人类,都已经生活过二十年,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将固有的观念转变过来。 他希望这一切,都不过只是一场荒唐的梦境,当睡一觉醒过来之后,所有的事情还是重回原来的轨道。 但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他感觉到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疲惫,但躺在床上,却根本无法睡着。 吸血鬼只要不断的有血液所吸食,就用不着睡觉,而且它们也根本就无法真正的睡着,除非是躺在棺材中。 永恒的生命,强大的力量,强大的力量? 林麟趾从床上蹦了起来,力量便是生存的保障,他要尝试一番自己成为吸血鬼后,身体究竟有何变化。 之前跑那么长段路也不见丝毫的喘气,足见体力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那么速度呢,方才太紧张,对于自己的奔跑速度他完全没有注意到。 房子不大,只能用折返跑来检测速度。 林麟趾站在墙壁的一面,脚下发力,四五米的距离他竟然瞬间就到达另一面,而就在差点收不住力道要撞在墙上时,他脚尖轻轻一点,身子又转而向后掠去。 如此在极快的速度与反射神经之下,林麟趾的身体就仿佛是在瞬间移动,方才还在这边,眨眼却已到另一边。渐渐地,甚至都隐隐有残影出现。 此刻林麟趾的心情,就如同电影《蜘蛛侠》中彼特刚刚发现自已有超能力时一般。得到力量的欣喜,暂时压下了他对未知将来的茫然。 体验完敏捷的变化后,林麟趾又尝试去感受来自力量的改变。 没有什么器材,他就只能做俯卧撑。 之前以其宅男的身体,撑死做上十几个便会累得像条死狗,但此刻的他做起俯卧撑来却是轻松自如,一直到连做百个之后才微微开始有些疲惫的感觉。 但脱掉上衣,身体看起来却并没有多强壮,只是原先松松垮垮的肉变得坚硬了很多。 力量与敏捷都得到了成倍的提高,这让林麟趾很是惊讶,一个新晋吸血鬼的身体素质都如此变态,那么整个血族的实力,简直不敢想象。 其实这倒是林麟趾不了解具体情况,如今血族已经传承到第十四、十五代,而越往后血统越混杂,新晋吸血鬼的能力也越低下。 现在的第十四、十五代中有很多只能算得上是半个吸血鬼,他们不禁能力低下,有的已经能够在阳光下无恙地行动数小时,甚至有不少失去了长生不死的能力,只不过他们相较人类衰老的慢一点而已。 但林麟趾不同,他是传承自第四代的第五代血族,自然与其他新晋吸血鬼有着云泥之别。尽管还十分的年轻,很多力量尚未觉醒,但林麟趾的辈分在血族中已经是高高在上。 当他成长到一定的程度,也将名副其实地拥有“玛士撒拉”这个传奇的称号。 时间缓缓地向前流逝,随着接近中午,林麟趾也开始感觉到更加地饥饿。强烈的嗜血欲从心底爆发,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咬开一个人的喉咙,然后畅饮那炽热的血浆。 但来自道德的罪恶感,却在不停地将他折磨。 他所在被窝中,颤抖、闷吼。 饥饿的灵魂,在承受着来自上帝之鞭的笞挞。 就在他于本能和理智之间久久挣扎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麟趾?在吗?我给你带午饭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仿佛是闻到肉香的饿狗,林麟趾一个激灵站了起来,他的眼底不知不觉已爬满血色,他似乎已经看到了门外女子白皙脖间的那根饱满的动脉。 吸血鬼饿了。 他要吮饮,美妙的血液。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章 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麟趾?不在吗?”门外女子再次将门敲响。.info[] 熟悉的声音,令林麟趾勉强回过神来。 刚才那一瞬,他差点就失去了理智,若非被张姐的声音给惊醒过来,怕是此刻满脑子剩下的只会是嗜血的本能,他都不敢想象如果那样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会在外敲门的是他所工作酒的老板张婕,林麟趾称他为张姐。 张婕大林麟趾三岁,两年前大学毕业,在找工作不顺利后于家人赞助下开了一间酒,当上了老板。 “张姐,我在!”林麟趾狠狠地咬着舌尖,让自己注意力集中起来。 “哦,今天我们家包饺子,知道你喜欢吃,就给你带了过来!”张婕在门外说道。 林麟趾打开门,顿时令人厌恶的阳光窜了进来,他如避蛇蝎般迅速闪在一旁。 “怎么大白天的还开着灯,也不把窗帘拉开!”张婕说着放下手中的饭盒就要去拉窗帘。 “张姐,别!”林麟趾怎么敢让她拉开窗帘,连忙将她挡住,“张姐,能不能先把门关掉!” 张婕的个头跟林麟趾差不多,她发现他脸色有些苍白,关心地问道:“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白,是生病了还是……” “擦!你能不能先把这该死的门给我关上!”林麟趾情绪突然暴躁起来,气急败坏地吼道。 张婕被吓了一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哦!好的!”她将门轻轻地关上,然后转过头奇怪地看着林麟趾。 这一个多月来,在她的印象中,林麟趾是个很内向、谦和的人,从未见过他这般的暴躁。 看来是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麟趾……你怎么了?”张婕声音小了很多。 看不到阳光,情绪稳定了许多,林麟趾摇摇头,说:“抱歉,张姐,我刚才……” “没事的,饿了,来吃饺子!”张婕说着打开饭盒,将飘着浓浓香味的饺子递给了他。 谈到饿,林麟趾确实是真饿了,但他的饿却并不是饺子就能够喂饱的。 林麟趾的眼神不由地瞥向张婕的脖子,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张婕捕捉到了他的目光,秀气的脸上生起淡淡的粉霞,嗔道:“你看什么看,快吃饺子。” 林麟趾一愣,低头狠狠地揉着眉心,强忍着对于血液的渴望。 张婕心里想着自己的小九九,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 “你别误会,确实是今天我们家饺子做多了,我想着与其剩下,还不如……”张婕欲盖弥彰地似乎想要掩饰什么。 谁都能看出来,他对林麟趾有着些许好感。 这个平日里内向沉默,骨子里却倔强骄傲的男子,在这一个多月的相处下来,确实已经有微微触动到她心底的那分柔软。张婕在大学时就曾戏称过她的愿望就是毕业后赚钱开一家酒,然后养条狗,养个男人。 现在狗还没有,倒似乎可以先养个男人。 林麟趾压抑着自己本能的冲动,他因为极力的克制而使得全身都在不停地颤抖。 张婕也终于发现了他的异样,放下饺子将他搀扶到床边坐下,然后蹲下抬头看着他,焦急地问道:“麟趾,你究竟怎么了?怎么身子都在发抖,身体不舒服吗?用不用去医院看看?” 林麟趾坐在床边,低头正好看到她仰起的脖子。 “吼!” 林麟趾闷吼着,俯首张嘴就要咬向张婕。 “啊!”张婕被他突然的动作吓到了,她惊呼一声,以为他要强吻自己。 这一声惊呼,如同当头棒喝,让意识混乱的林麟趾顿时清醒过来,他猛地将张婕推开,然后狠狠地几巴掌甩在自己的脸上。 林麟趾将脸埋在掌间,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 张婕怔怔地看着他,站了起来,揉着有些被撞疼的臀部,说:“没……没事的!麟趾,真的不用去医院看看吗?” 林麟趾摇头。 “那……”张婕还想说什么,却被林麟趾打断。 “张姐,我身体不舒服,你能不能先回去,我想安静地休息一下!”他这是下了逐客令。 张婕蹙着秀眉,点点头,说道:“那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如果晚上不想来上班,发个短信就ok,不会扣你工资的!” 她很担心林麟趾,但毕竟以目前两人的关系,还没有熟络到她能留下照顾他的地步。 当张婕走出房间,将门轻轻关上的那一刻,林麟趾就如虚脱一般,瘫软在了床上。 他全身仿佛有无数个蚂蚁在撕咬,饥渴的灵魂似乎想要将**吞噬掉。 任何东西的得到,都要付出相等的代价。 吸血鬼拥有永恒的生命,强大的力量。 但吸血鬼也惧怕烈焰与拂晓,只能喝下血液,吃下尘土,永远如已死一般。 林麟趾的意识开始模糊,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黑色的人影,满舌生花在蛊惑着他。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弱者为奴。这个社会,到处都是人在吃人,你不过是用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 万物生灵,皆为刍狗。 你可以吃猪,你可以吃牛,你可以吃羊,你可以吃狗,那么又为何不能去吃人。 或许之前,你还可以出于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但现在你已经是吸血鬼,已经不是人类。虽然外表相似,但人类却不过只是一个个存储并保温着美妙血液的容器。 你需要做的就是捕捉他们,然后用牙齿将容器打开,继而饱饮鲜血,去感触生命在齿间的跳动。” 魔鬼的教唆,渐渐让林麟趾的双眼变得通红,他无意识地发出?人的狞笑,他已迫不及待等到夜幕降临,然后好去尽情地捕猎。 “砰砰砰!” 房门又一次被敲响。 林麟趾血红的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他身子一动,瞬间来到门前。甚至都顾不上去躲避炙热的阳光,他打开门伸手便抓向敲门的人。但他却捞了一个空,因为门外根本就没人。 阳光射在林麟趾的身上,就如同是硫酸泼过,他的身体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腐烂。灵魂深处的恐惧与疼痛令混乱的林麟趾清醒过来,没有工夫再去探明刚才究竟是谁在敲门,他闪入阴影中就准备关门。 “咦?” 在关门的瞬间,他瞥到了地上放着什么东西。 左手探出忍着阳光的侵蚀将其一把抓了进来,然后将门重重地甩上。 就方才短短的十数秒,阳光对他造成的伤害已是颇大,手臂都能看到有骨头的白色露出。 当林麟趾将注意力从自己身体的伤口转向左手抓进来的东西上时,突然愣住,随即是难以置信的狂喜。 躺在他手中的是两个巴掌大的透明袋子,袋子里装着红色的液体。而在袋子中央,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单词――blood。 尽管林麟趾的英文可谓是烂到了极点,但却也知道blood是血液的意思。 来不及多加考虑,咬开袋子,将两袋血液灌入喉咙,林麟趾舒爽地长呼一口气。 之前的饥饿感,就仿佛是千斤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现在他终于是有血一身轻。 随着血液入肚,全身的细胞似乎瞬间被激活。 林麟趾看到自己手臂的伤口,开始迅速地愈合,未过多久便恢复如初。 吸血鬼的身体只要有血液所供养,便有着无限的可能。 林麟趾将血袋舔了又舔,生怕浪费一丁点,甚至连粘在嘴角的血迹都不放过。 就如同是久困于沙漠的旅人,终于喝到了甘甜的清水,林麟趾躺在床上,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突然,毫无征兆地,他的脸色剧变。 他翻身趴在床上,将头伸出床沿,一个劲地干呕起来。 “天啊,我刚才做了什么,竟然喝人血,而且……”林麟趾惊恐起来,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在方才喝下血液的那刻,已经彻底地改变。 他只是干呕,却吐不出来任何东西。久久,情绪才勉强平静下来,他双目无神的躺在床上,脑子一片空白。 “唉……” 一切的一切都化作这长长的叹息。 林麟趾翻来覆去的还是无法入睡,他侧过头,看到了地上那两个空空如也的血袋。 后知后觉的他突然明白过来事情的诡异,他眼神一凛,惊坐起来。 这两个血袋,到底是谁送过来的……他又怎么会知道…… 惶恐不安的林麟趾,冥冥中感觉到似乎有一双眼睛,时刻都在盯着自己。 这让他,不寒而栗。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章 找上门的同类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夕阳西下,刚刚被染红的云彩,渐渐地开始褪色。 夜幕即将降临,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整个天地。 作为夜生活的一大象征――酒,也纷纷亮起门口的霓虹灯,准备营业。 张婕的“心萦”酒,主打蓝色调。蓝色的桌椅蓝色的灯光,天花板上还吊着的鱼形地装饰物,这使得坐在酒就仿佛是置身于海洋之中。 随着大学生的返家,酒生意自然是萧条了很多。张婕作为老板却也身兼着服务员,专职服务员就只有林麟趾一人,在他来之前张婕都是请学生来此兼职的。 这只是一家小酒,经营对象主要是学生,自然用不着请调酒师,再说张婕她也请不起。 学生喝酒,一般都是要的啤酒。特别是夏天,鲜美但不易保存的扎啤可谓是大受欢迎。 张婕站在台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并没有林麟趾请假的短信,但也不见他本人来上班。 以前他可从未迟到过。 酒门被推开,嘻嘻哈哈走进来五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在比较靠里面的位子大大咧咧地坐下。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张婕牛仔裤配衬衫,显得很是干练,她轻轻将酒水单递给几位客人。 “扎啤,先来上两桶,一盘瓜子。”这位客人说着转头跟同伴商量了一番,又说:“六个杯子,再来两个色盅,六个色子。” 张婕给他们一一将所点的东西上齐全后,重新回到台。 酒门又被推开,张婕看过去,发现进来的人是林麟趾,不禁笑容变得灿烂了几分。 “不好意思,张姐,我来迟了!”林麟趾抱歉道。 张婕耸耸肩,笑道:“没事,身体好点了吗?” 林麟趾点点头,走进台与她站在一起。 “饺子好吃吗?”张婕问道。 林麟趾一愣,饭盒中的饺子他根本没有动过一口,喜欢吃饺子对于他来说好似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他当然不能如实回答,揉了揉鼻子,说:“嗯……挺好吃的,饭盒我忘记带了,明天再还你。” “嗯,不急的!” 今晚生意还是不行,当第一桌客人都喝得云三雾四,酒也重新要过数次后,才有第二桌客人进来,而且还只是一个人。 这位客人穿着普通,戴着一个鸭舌帽,进来时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 林麟趾待他在一张桌位做好后,拿着酒水单上前,微微躬身问道:“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客人摘掉帽子,露出满头的金发。 林麟趾能看出来那种发色不像是染出来的,他瞬间都想转身逃走。对于西方人他如今心中已有阴影,只要看到便觉得他们便是吸血鬼。 但当他看到客人仰起的脸时,这种冲动却立时烟消云散。 眼前这个外国人,长得实在是……用丑陋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他整个脸都扭曲着,就好像是一个脸形的雪糕,放在烈日下暴晒过后,再重新冷冻。他这幅尊容让人看到第一眼后,根本不想再看第二眼,否则晚上恐怕都会因此而做噩梦。 “一桶扎啤,两个酒杯,谢谢!”这位外国客人的中文说得着实不错,字正腔圆。 “好的,请您稍候!” 当林麟趾反身去准备客人所要的酒水时,张婕偷偷摸摸地对他说:“天哪,那个人长得可真吓人,他是外国人?” 蓝色灯光下,远远看去那位客人的金发并不分明,所以张婕不是很肯定。 “应该是!” 林麟趾将扎啤与酒杯缓缓放在客人面前,然后躬身道:“十五块钱,谢谢!” 客人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被揉得皱皱巴巴的百元大钞,递给他后却突然邀请道:“不知能否请你坐下,一起喝一杯?” 林麟趾倒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他拒绝道:“对不起,这里并不提供陪酒的服务。” “哦?”客人似乎明白了过来,摆摆手,说,“那算了,请你告诉那位台的女士,刚才吓到了她,我很抱歉。” “好的……什么?”林麟趾眉头一跳,台离此处有五六米之远,而张婕跟她嘀咕时声音可以说是压得很小很小,况且酒音响还放着歌曲。 林麟趾感觉事情开始诡异起来,难道眼前的这位外国人,真的也是吸血鬼,世界上最丑的吸血鬼? 就如电影动漫提到吸血鬼不会谈及他们参差不齐的牙齿,所谓吸血鬼无一不是英俊到令人发指的程度,这点似乎也值得人怀疑。 起码林麟趾自己的长相,依旧是普普通通,并未因为成为吸血鬼而变得较之前更加英俊。 “你是怎么听到的?”林麟趾盯着他,眼中含着警惕。 客人笑了笑,说:“现在能陪我喝几杯了!” 分明是一个人,却要了两个酒杯,很明显他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林麟趾如此想着,反身向张婕说明后,坐在了客人的对面。 他将找零从桌上推了过去,问道:“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我叫凯米?诺费勒。”客人没有理会桌上的钱,给自己和他都倒上满满一杯扎啤。 林麟趾自然无法从他的名字中听出什么来,只是微微点点头,说:“我叫林麟趾。” “林麟趾?”凯米在问明究竟是哪三个字后,好奇地问道,“你们中国人的名字一般包含有特殊的含义,不知你的……” 林麟趾摸不清他的意图,说:“我的名字取自《诗经》。” “《诗经》?哦……这个我听过,能否具体说说?” 林麟趾不好拒绝,便满足了他的好奇心,说道:“《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接着未等凯米问及,他就将个别难懂的字眼解释了一遍:“‘定’意思是额头,振振则是诚信而仁厚,至于公子、公姓、公族,意思分别是国君的儿子、孙子以及同族。” 凯米点着头,说:“你是麒麟的脚趾,那么你的父亲,就是麒麟,难道他叫做林麟?或是林麒麟?” “只是一个名字而已,较不得真。”林麟趾不想谈论这个话题,他没有耐心再拐弯抹角,于是单刀直入地问道,“凯米,你究竟是何来历,找我到底要干什么?” 凯米没有急于说话,他举起酒杯,轻轻呷了一口,说:“礼尚往来,你说了自己名字的来历,想不想也听听关于我名字的故事?” 林麟趾皱着眉头,只能是默认。 凯米放下酒杯,说:“我想对于诺费勒,这个我的姓氏它背后的故事,你一定会非常的感兴趣。” “哦?”林麟趾不置可否。 “诺费勒,属于血族十三个氏族之一,也就是说,拥有这个姓氏的我,与你一样,也是吸血鬼!”凯米说着,咧嘴露出他因被两颗锋利犬牙挤压,而变得参差不齐的牙齿。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章 迈卡维与诺费勒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盯着他的两颗犬牙,瞳孔瞬间缩成针孔般大小:“是你?!” “什么是我?”凯米一愣。 “那两个血袋是不是你放在我门前的,你是怎么知道我是吸血鬼的?”顾及到附近还有其他人,林麟趾声音压得很低,但能听出来他情绪的不稳定。 凯米彻底懵了,说:“什么血袋?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至于怎么知道你是吸血鬼的,难道身为吸血鬼的我连自己的同类都认不出吗?刚才在路上遇到你时,我就发现了你的身份,于是进来想跟你随便聊聊。” “随便聊聊?”林麟趾显然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凯米耸耸肩,说:“要知道我可是诺费勒氏族的,是血族中情报最灵通的一族,整个城市内有多少吸血鬼,他们都是哪些氏族的,这我都一清二楚。但恕我眼拙,还真不知道你究竟是从哪冒出来的。” “我刚刚成为吸血鬼。”林麟趾盯着他的眼神,想看出来对方是否在说谎。 “我当然能看出来你是新晋的吸血鬼,但问题是,你的尊长是谁?”凯米惬意地喝着啤酒,说道。 “尊长?”林麟趾不懂。 凯米笑道:“就是谁给你初拥的,初拥这个名词总明白是什么意思?” “嗯,那么尊长是谁,这个重要吗?”林麟趾皱眉。 “这个当然很重要。”凯米严肃地说,“你以为吸血鬼是想初拥谁就能初拥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世界早就遍地都是吸血鬼了。想要创造自己的后裔,吸血鬼需要获得亲王的许可,否则,不仅他创造出的后裔,甚至连他自己都会遭到抹杀。.info[]” 林麟趾一惊,他当然知道自己被初拥应该是纯属意外,何况初拥自己的那个吸血鬼究竟是谁,也不得而知。 他警惕的看着凯米,心想难道对方是来抹杀自己的? 凯米看出了他的紧张,笑道:“别紧张,别紧张,把你的手伸出来。” 林麟趾不是没想过逃走,但他明白自己只是个新晋的吸血鬼,而眼前的这位却已是不知活了多少年的怪物,对方的力量不用说也肯定要比他强很多。 他无法拒绝,将左手伸出。 凯米指尖在他掌心轻轻一划,就如利刃割过,顿时血液顺着伤口溢出。 “嗯?”并不是很痛,但林麟趾还是条件反射地将手迅速缩回。 当他看向自己掌心时,发现就是缩手这点时间,伤口已经完全愈合,真是令人咋舌的恢复力。 凯米将沾着林麟趾血液的手指塞进嘴中,像是在品尝。 “嗯……你是迈卡维氏族的。”凯米得出了结论。 “什么?” “我不知道初拥你的吸血鬼是谁,但他肯定是属于迈卡维氏族的。”凯米说,“就像我,属于诺费勒氏族。” “通过尝血液能判断出对方属于什么氏族?”林麟趾奇道。 “这个以后你也能够办到,要知道我们可是吸血鬼,对血液的敏感超乎寻常,你可以先记下诺费勒氏族血液的味道。”凯米说着将自己的掌心划出一道深深的口子,然后伸向他。 林麟趾看到伤口正在迅速愈合,连忙用手指轻轻沾上一点,然后放入嘴中。 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但却有种奇妙的感觉,就如同是一道血的印记,深深地刻在了灵魂之上。 “你之前好像说过诺费勒是十三个氏族之一,那么也就是说吸血鬼总共有十三个氏族?” “是的,我是隐蔽之氏族诺费勒,而你是月相之氏族迈卡维。” “隐蔽?月相?” 凯米解释道:“不同氏族的吸血鬼有着不同的天赋,比如诺费勒被称为隐蔽之氏族,是因为我们所擅长的是潜行与听觉。至于迈卡维被称为月相,自然也与其天赋有关。” “那么迈卡维氏族的天赋是?”关系到自己的能力,林麟趾顿时打起了精神。 凯米嘴上挂着耐人寻味的笑意,说:“智慧,或者说是洞察力,以及神经错乱。” “神经错乱?”林麟趾惊呼。 陆陆续续又有两桌客人入座,他们都因为这一声惊呼,而将注意力投向这边。 张婕一直很纳闷林麟趾跟那位外国客人在说着什么,竟然如此投机。人家两个是谈高兴了,可她却只能一个人独自站在台这,无聊地玩着手机。 “是的,神经错乱,因为他们经常会受突出其来的**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突然将刀锋对准同族。所以迈卡维氏族在血族中可不是太受人待见。” 凯米的话让林麟趾若有所思,他开始怀疑是不是所有的吸血鬼在长时间没有吮吸血液后,都会变得如他白天时的那般。但不排除他之所以那样,是受血统影响的缘故。 “当然诺费勒氏族在血族中的地位也好不到哪去,它与迈卡维这两个氏族,真可以称得上是同为天涯沦落人啊!”凯米接着说,“我们两个氏族,是受到了该隐的诅咒。你们迈卡维神经错乱,而我们诺费勒,则在成为吸血鬼的那刻,将一天天的开始变得丑陋。” 林麟趾终于明白凯米为何会长成这般,而且听他所说,因为诅咒的缘故,甚至整个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都是如此。 “你刚才是说,该隐的诅咒?”他迟疑地问道。 林麟趾当然对该隐的大名是早有耳闻,他是亚当与夏娃的大儿子,因为嫉妒而杀害自己的兄弟亚伯而被上帝放逐,最终成为吸血鬼的始祖。 “是的,该隐的诅咒。”凯米说,“吸血鬼本来就是遭到上帝所诅咒的一族,但我们两个氏族却同时受到了来自初代血族的诅咒。他诅咒迈卡维,那诽谤诋毁他名誉者,诅咒他们永远疯狂;当发现诺费勒以污秽手段纵情于品尝他的子嗣时,该隐降下了审判,声称诺费勒将永远为自身的邪恶所笼罩,并扭曲了他们的面容。” 随着凯米的讲解,血族神秘的面纱被缓缓揭起,林麟趾看到了其冰山一角。 奇怪的是尽管短短的时间内,听到这么多关于吸血鬼的信息,林麟趾的逻辑却没有丝毫的混乱,头脑愈发的冷静,他将方才凯米所言的每个字眼都清晰地记得。 这或许就是迈卡维氏族天赋的表现之一。 林麟趾的疑问当然很多,他有条不紊,循序渐进:“你说迈卡维氏族被称为月相之氏族是跟神经错乱有关,这个我有些不懂。” 凯米就像是一位合格的老师,对于学生的提问很有耐心地回答:“迈卡维神经错乱后的疯狂,就如同是月圆之夜化形的狼人,同样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对疼痛与最终死亡的恐惧,变得难以制服和充满危险性,故有月相此称。” “狼人?你的意思是狼人也是真实存在的?” “当然,吸血鬼既然能够存在,那么为何狼人就不可以?” 时间在林麟趾与凯米的一问一答中,迅速地流逝。 当凯米将血族十三氏族的大致情况讲完后,钟表的时针都快要指到凌晨那个点。 后面来的两桌客人也都已离开,只剩下凯米这桌和最先来的那五位客人。 张婕看到都已过去好几个小时,林麟趾两人依旧谈兴不减,不由急得暗暗跺脚。 她开酒是经过家里同意并赞助的,但她是一个女孩子,家人为安全考虑,规定她最晚凌晨时候就要关门并回到家中。所以每天如果是快到十二点,依旧有客人未散去,她就会将酒交给林麟趾看理,然后自己先行回家,但今天…… “麟趾?麟趾?”张婕不好直接上前去叫他,只能远远地叫道。 林麟趾躺在椅子上,正在梳理脑中的信息,根本没有听到她的叫声。 “喂,那个女人好像在叫你!”凯米提醒道。 林麟趾回过神来,看到张婕脸上的焦急,连忙起身过去,“张姐,有什么事吗?” 张婕没好气地说:“你们究竟在聊什么,这都快十二点了,我该回去了!” 这一个月来都是如此,林麟趾自然不意外,只是他没想到时间竟然过去的这么快。 “张姐,那你先回去,酒交给我我看着,刚才真是不好意思,聊得太尽兴,忘了时间。”林麟趾尴尬地说道。 张婕也来不及跟他再多说,这笔账只能留到以后再算,又交代几句后她风一般地跑出了酒。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七章 凯米的突袭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张婕离开后,林麟趾扫了一眼还在推杯换盏的那五位客人,重新回到凯米对面坐下。(..info好看的小说) 他从口袋中摸出那个奇怪的绿色物件,他并不觉得这是随便一个路人无意间掉落在那的,而应该是跟初拥他的那个吸血鬼有着什么关系。 “你认识这个东西吗?”林麟趾问道。 凯米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摇摇头,递还给他。 “这是初拥我的……也就是你所说的,这是我的尊长留下的东西。” 凯米笑道:“真是不负责的尊长,不过在迈卡维氏族的神经质们身上,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足为怪,哈哈!既然他给你留下了信物,那就小心保存着。” 林麟趾抿着嘴唇,想了想还是问道:“我……会被抹杀吗?” 凯米跟他干了一杯,宽慰道:“密党虽然有此戒律,但执行度还没有那么强有力,所以放心!” “密党?”林麟趾又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名词。 凯米揉了揉眉心,对于新晋吸血鬼的扫盲教育,真是令人头痛,他说:“这个详细的留作以后再谈,简单来说就是血族有互相对立的两大同盟。一个密隐同盟,也叫密党;一个魔宴同盟,也叫魔党。而迈卡维氏族和诺费勒氏族,同属于密党,你该庆幸自己今天遇到的不是魔党的那些变态,否则……”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吸血鬼的地方也是一样,而既然是江湖便永远充满着争斗。 这时喝得天昏地暗的五位客人,似乎终于准备散伙。他们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走出酒。 帐在点酒时就已经结过,所以林麟趾接下来做的就只需是打扫酒,然后关门。 已经成为吸血鬼的林麟趾,在打扫酒时是风驰电掣,就像是有场龙卷风刮过,然后整个酒瞬间变得干干净净。 “喔哈……看来我们吸血鬼还真有做酒保的天赋。”凯米打趣道,“我说林,你不会是还想着按照原来的轨迹生活?” 林麟趾知道那已经是一种奢望,但他还是说道:“为什么不呢?” 凯米笑而不语。 关掉电源,林麟趾与凯米走出酒,将卷帘门拉下来锁住。 “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该告别了?”林麟趾收起钥匙,说道。 凯米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突然夸张地叫道:“告别,你是在开玩笑吗,林?难道你想着现在回家,然后睡觉?喔……天啦,你现在可是吸血鬼。对于吸血鬼,夜晚才是他生活的开始。” 二十年的习惯即使从心理上,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够改变。 林麟趾还真是想着现在回家然后休息,他不禁脸上有些燥热,他觉得自己可真没有作为一名吸血鬼的觉悟。 “你现在是吸血鬼,是吸血鬼。”林麟趾在心里提醒着自己,不管内心究竟是否真的接受,但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凯米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打了一个响指,说道:“我说林,想必你也饿了,咱们去捕食!” “捕食?”林麟趾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吸血鬼嘴中的食物,会跟人类是一个概念。 “难道你不想品尝新鲜的血液从动脉喷涌而出,于舌尖跳舞时那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吗?”凯米说着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林麟趾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发现自己似乎又有要干呕的征兆。 凯米发现了他的不对,惊呼道:“我说林,你可别告诉我,你是个素食者。” “素食者?”顾名思义的林麟趾似乎看到了希望,难道吸血鬼并不是必须要吮饮血液才能够存活? 凯米解释道:“所谓素食者就是根本不自行去捕猎,而终日食用‘人造血’的吸血鬼。人造血是一种人类血液的替代品,真是个该死的,将使整个族群走向衰落的发明。(..info好看的小说)” 显然对于人造血,凯米很为反感,甚至厌恶。 “哦……该死的,林,你一定要品尝那真正的血液,才能体会到它带给你的力量,那不仅仅是血液,那是生命能量的浓缩。”凯米教唆着。 林麟趾说:“事实上连所谓的人造血,我也只是今天中午时才喝过一次。” 走出了酒,四周没人后,凯米的表现开始有点像林麟趾印象中的外国人,说起话来肢体语言很是丰富,还老是一惊一乍。 “才喝过一次,那你之前……”他叫道,“哦,该死,你是昨晚才被初拥的?” 林麟趾点点头。 这显然有点出乎凯米的预料,不过影响却不大,他说:“那么你更该去品尝一下美味的血液,在你被人造血所腐蚀之前。” “人造血,很不好?”林麟趾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排斥它。 “当然,那种不劳而获的东西,只会增加吸血鬼的惰性。虽然人造血几乎与真正的血液一模一样,但那毕竟不是。我们吸血鬼的力量,就来自于血液,我们的存在便是因为人类身体内那滚烫的血流。”凯米慷慨激昂,说,“林,我希望你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整天去等待主人配发人造血这种饲料的肉猪。” 林麟趾似懂非懂。 “好了,让我去带你去进行第一次捕猎!”凯米说着将鸭舌帽扣在头上,然后朝着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他的速度很快,即便是以林麟趾吸血鬼的眼力,捕捉起其身影来也很是困难。 林麟趾也开始全力奔跑,感受着夜风从耳边呼呼而过,身边的事物飞一般向后倒退,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辆驰骋于城市间的法拉利,所缺少的唯有马达动听的轰鸣声。 凯米知道他跟不上自己,于是渐渐降下速度,与他并行。 “感觉如何?”凯米侧头问道。 林麟趾脸上虽然平静,但心已经完全沉浸在速度所带来的激情中。 “我们这样会不会被监控设备捕捉到?”他有些担忧地问道。 凯米哈哈大笑,说:“不用担心,你要明白,我们吸血鬼也是上面有人的。” 林麟趾释然,吸血鬼拥有无限的生命,如果想要在人世取得地位的话,真可谓是轻而易举。他都不由怀疑是不是有些国家,都是被吸血鬼氏族在暗处掌控着。 他想到刚才凯米所提及血族中的王权之氏族梵卓和死亡之氏族乔凡尼。 前者身为密隐同盟的领导者,在古代新成员都是在贵族、富商以及其他上流人士中挑选,而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和政治要员中选取。梵卓氏族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决定密党的方向。而从其挑选成员的方式,就能看出他们在人类社会拥有着多么大的影响力。 而后者,在密党和魔党之争中始终保持着中立的乔凡尼氏族,其族人大多是企业家和死灵法师,他们在人类社会中拥有的权利与财富同样不容小觑。 “发现目标!”在街道上疾驰几分钟后,凯米停了下来。 前方不远有一名男子从出租车中钻出,摇手跟车里的同伴在告着别。 林麟趾看他有些眼熟,仔细一想,发现是之前在酒最后一桌走的那五位客人之一。 凯米显然也认出来了,他笑道:“这可真是缘分,林,这个就交给你解决!” 林麟趾皱着眉头,并未行动。 凯米也没有催促,每个吸血鬼都是这么过来的,谁都会有个适应与沉沦的过程。 “吮吸人血,起初可能会有不良的反应,当然不是来自生理而是心理,但只要习惯之后,便会无恙。” 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词语。 看着摇摇晃晃走远的男子,天人交战的林麟趾刚刚迈出左腿,却又硬生生给收回。 “拜托!请别像个处女一样,那么的矜持!” “我不喜欢喝醉鬼的血!”林麟趾说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 “哦……不过我倒是不介意,那么就不客气了!” 闪电般掠向醉酒男子,凯米如情人一般,温柔地搂住对方的脑袋,然后轻轻咬住其脖间的动脉。仿佛是故意要刺激林麟趾,凯米在吮吸片刻后扭过头来,朝他呲着沾满血渍的牙齿,笑得十分诡异。 丑陋的面容加上那个嗜血的笑容,令林麟趾感觉胃部不适起来。 醉酒男子渐渐无力,最后如软泥般瘫软在地,凯米心满意足地踱步回来,摸着鼓鼓的小腹,惬意地打了一个饱嗝。 “现在我们去哪?要是继续捕猎的话就不必了,今晚我没有胃口。”林麟趾的神情有些发冷。 “有没有兴趣到我住的地方,去参观参观?”凯米邀请道。 林麟趾有些犹豫,实话说来他对于凯米此人,并没有建立起内心的信任。 毕竟凯米的出现有些太过突兀,林麟趾刚刚成为吸血鬼,当天晚上他就主动找上了门来,而且还有意无意间,透露出如此之多关于吸血鬼这个种族的信息。 林麟趾不傻,他可不会天真地将一切都归为巧合。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颗棋子,正在落入不知名棋手所布置的一盘棋局中。 “还是改天!”林麟趾委婉地拒绝道。 突然,凯米毫无征兆地动手。 他一把捏住林麟趾的脖颈,如同扔布娃娃一般将其轻松地扔出。 凯米看似未用多大力道,但林麟趾却直接飞出去十几米,在落地后还滚出了老远。混凝土哭面被他撞得生满裂纹,就仿佛是地上有蜘蛛织出了一张巨网。 林麟趾去势好不容易止住,整个身子都快要散架的他还未来及喘口气,就感觉灯光被个黑影遮住。 凯米面无表情,嘴角还带着血液的残渍,蹲在林麟趾身前,以手为刀,对准了他脆弱的心脏。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八章 住在下水道的吸血鬼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虽然被摔得不轻,但痛感却在迅速地消失。 “林,你要明白,如果我想对你不利,根本用不着耍什么花招,比如这样一下,就一切都ok!”凯米右手为刀在他的心脏部位比划着。 林麟趾的脸色很难看,他感觉凯米不像是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倒像是与他一样,属于迈卡维氏族的神经质。 凯米将手移开,站起来看着他说:“现在,能告诉我,你是否有兴趣参观我的住处了?” 林麟趾拾起身子,当然只能点头。 凯米带着林麟趾来到一处下水道盖,他打开盖子,率先跳了下去。 “下来时将盖子盖上!”底下传来凯米的声音。 林麟趾傻眼了,难道凯米所谓的住处,就是在下水道? 他的猜测完全正确,诺费勒氏族因为面容的丑陋而无法像其他氏族的吸血鬼一般,藏身于人类社会中。于是他们生活的地方便是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但也正是这样,他们比任何其他生物都了解城市的暗巷和角落,再加上高超的潜行与敏锐的听觉,城市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耳目。 由于他们共同的残疾以及所受到的歧视,诺费勒氏族的成员也变得极其团结,他们之间没有其他氏族中随处可见的争斗。如果你不幸招惹到一个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那便无异于是得罪了其全部的成员。 吸血鬼的视力不会受到黑暗所影响,当林麟趾顺着梯子慢慢下去时,看到凯米就像是蜘蛛一样,趴在下水道的侧壁。 “该死,这就是我讨厌中国的原因。”凯米抱怨道。 “嗯?” “我敢保证,中国的下水道系统绝对是世界上最糟糕的!” 中国的地上与地下,完全就是两个极端。经济在蓬勃发展,高大厦纷纷林立,但因为眼光短浅而遗留下的城市下水道问题却愈发的严重起来。 相比较外国发达城市那宽敞的下水道工程,中国的一条条时常飘着菜叶的沟渠,真可谓是寒酸之极。 林麟趾虽然没有去过国外,但通过影视剧也是见识过人家宏伟的下水道系统,里面甚至都可以通行小舟。而在中国,除过流淌着的污水,剩余空间能勉强容下一个人,那都算得上是奇迹。 中国下水道的条件也注定了诺费勒氏族在此难有生存的空间,但因为情报收集的需要,又不得不有人留守。所以对于诺费勒氏族的成员来说,中国无异于是最可怕的流放地,一般只有犯错误的吸血鬼才会被派遣到此。 “现在我们去哪?”林麟趾皱着眉头,这里的气味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就在前方不远,跟着我,注意力集中就可以贴在墙壁上,可小心别掉下去,不然那个味,啧啧……”下水道最宽敞的地方就要数井盖这块,凯米说着从侧壁爬入那逼仄的渠道,然后顺着上壁前行。 林麟趾集中注意力,果然顺利地贴在墙壁上没有掉落下去,渐渐熟悉后,他也紧贴着上壁钻了进去。他贴得很紧,否则很容易便会碰到下面流淌着的污水。 凯米已是轻车熟路,他的速度很快,而林麟趾只能是小心翼翼地慢慢挪动。 贴在墙壁上的感觉非常奇妙,林麟趾都怀疑自己究竟是吸血鬼,还是蜘蛛侠。 “我可真怀念巴黎的下水道。”前面传来凯米的声音,“要知道近代下水道的雏形就发源于巴黎,而至今巴黎仍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下水道系统,甚至都成了旅游景点,每年都有十万多人去参观学习。” “你去过?”林麟趾问道。 “当然,人家那下水道的四壁整洁,没有一丝腥味儿,其干净程度甚至能与上面的巴黎街道媲美,哪像是这……哦,真该死!”艾米说着甩了甩被脏兮兮墙壁粘得黏糊糊的手,“甚至几千年前古罗马时期的马克西姆下水道都要比这的好几万倍!” “真该给中国来一场该死的暴雨,看看他们这可爱的下水道怎么为其排忧解难!”凯米诅咒道。 看来他对中国的下水道确实是怨念极深,林麟趾在后面听得直翻白眼,他还真难以将此刻这个絮絮叨叨的男人与方才威胁他时的那个剽悍身影重叠起来。 大概十分钟后,在凯米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一处下水道中难得的宽敞之处。墙壁被凭空凿出一个七八米见方的大洞,也不知是否便是出自凯米的手笔。 林麟趾跟着爬进去,看到里面除了三口棺材,再别无他物。 凯米将其中两口打开,拍拍手叫道:“嘿,贵公子,有位你的婴儿同胞到来,你是不是该热烈欢迎一下?” 从棺材中,走出两位吸血鬼,他们均是面容丑陋,脸色苍白。 “维基?诺费勒。”“秦?诺费勒。”两位吸血鬼微微点头示意,自我介绍道。 “秦?”林麟趾看向个头较矮的那名吸血鬼,发现其脸色虽然苍白,却能看出来原本是黄色的皮肤,显然他是秦姓的中国人。 “我是林麟趾。”林麟趾回道。 两名吸血鬼眉头微微一挑,这个介绍是可不太正式。不管之前叫什么,在成为吸血鬼后,名字中就必须加上所属氏族的族名。 “维基。”凯米发话了,“林刚刚才被初拥,他的尊长因为有其他事情,所以将他托付给我,接下来几天你就负责跟他讲解一些血族的常识。” “是的,尊长!”维基恭敬地领命。 “林,你或许该学习一下英语。”凯米建议道。 林麟趾可知道自己英语究竟是什么水平,为难道:“这个有些困难,难道血族的通用语言就是英语?” “差不多是这样,因为某些老家伙觉得英语它兼顾了苏美尔语言的古老观念,古罗马语言的高贵以中世纪日耳曼语言的神秘和气势。当然在我看来,纯属扯淡。”凯米说,“至于学习英语,拜托,你可是属于神经质的迈卡维氏族,一门语言对你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那么接下来他就交给你了,维基,我还有事,先走了!”凯米最后交代完,就又爬回下水道的墙壁,迅速离开。 “哼……”凯米刚刚离开,秦突然莫名其妙地冷哼一声,然后回到自己的棺材中躺下。 好歹也算是同胞,林麟趾本打算还要跟秦说说话,却不想对方似乎对他有些不爽,那声冷哼显然是冲着他来的。 维基瞥了一眼躺进棺材的秦,表情淡淡,他向林麟趾伸出手,重新介绍道:“你好,维基?诺费勒。” 林麟趾轻轻握住,笑道:“你好,林麟……嗯……林?迈卡维。” 维基笑了笑,说:“这次你的介绍倒是对了。” 维基的中文与凯米一样,都是标准之极,丝毫听不出来一点外国人的生硬。 “难道吸血鬼都有着语言天赋?”林麟趾暗想。 “接下来我会对你讲解血族的一些常识,然后再与你进行英语对话,好让你尽快熟悉英语。”维基表现的很熟练,“你可以先问我一些最想知道的事情。” 林麟趾想了想,说道:“凯米已经跟我讲过关于血族十三个氏族的大致情况,不过对于密党跟魔党却只是草草提及,这个我很想知道,还有刚才他口中的贵公子和婴儿是什么意思?” “所谓贵公子就是指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晋血族成员,比如秦。而婴儿则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比如你,这两者通常都已是血族的十三代之后。”维基说完立刻又解释道,“现在血族已经延续到第十五代,初代血族是该隐,二代与三代在族内从未有过统一的说法,我们先不谈。第四代与第五代被称为‘玛士撒拉’,他们属于传说中的血族,除非重大事件否则不会露面。” 林麟趾听得很认真。 “第六、七、八代血族被称为‘长老’,他们是现今血族中的领导者,亲王都是出自他们中间。九代到十三代则称为仆人,他们服从于长老,其中九、十两代处于高不成低不就的地位,有机会但鲜有能真正成功地上位。十一、十二、十三代是现在血族中最活跃的骨干。而接下来便是贵公子与婴儿的十三、十四代。”维基说完不忘补充道,“还有不受管束者,也被称为叛徒,他们是或是性格叛逆,或是不满权利被长老他们所把持,虽然他们不会被族内驱逐,但却不可能进入正式的政治运作中。” 维基又向林麟趾说明了密党与魔党以及中立氏族的信息,特别还强调了密党六戒――潜藏、领权、后裔、责任、礼敬、杀戒。 其中创造后裔必须经过亲王许可就属于六戒之一的“后裔”――汝欲育生子嗣,须经长老允可。未经允可而私自育生者,主人与雏儿皆立杀无赦。 其中长老随着时代意义有所变化,以前是指尊长,而现在则指是亲王。 除过晚上七点到凌晨一两点在酒工作外,其他时间林麟趾都会来到下水道跟维基学习常识以及练习英语。期间再没有见到过凯米,秦也不知是何故,始终没有给过他好脸色。 如此两天过后,林麟趾的学习已经告一段落,血族常识他均已知晓,而英语除过个别专用名词不懂外,正常的交流已经完全游刃有余。 他问过维基是不是成为吸血鬼后学习能力都会变得特别强,得到的答案却不是,看来他的进度如此之快应该归功于迈卡维氏族的血统。 今晚是第三天,维基告诉他,这次将是最后的实践教学――捕猎!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九章 第一次捕猎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捕猎?”林麟趾心中咯噔一下,该来的始终要来。 最近两天他食用的都是维基不知从哪搞到的人造血,但以凯米对人造血深恶痛绝的态度,作为他后裔的维基自然不可能会是个安分的素食者。 经过两天来的交谈,林麟趾与维基已经熟络了起来,从他嘴中林麟趾也知道了他与凯米、秦之间的关系。 凯米是第十二代血族,维基是他的后裔第十三代,而属于第十四代的秦却有些特殊。他并不是凯米、维基的直系后裔,是被自己尊长所抛弃的吸血鬼。 凯米算是秦的养父,在他被遗弃后收养了他。对于还未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吸血鬼来说,被弃便无异于是死亡的宣判书。而收养在吸血鬼的价值观中更是显得荒诞,也就团结的诺费勒氏族中会偶尔出现。 听维基所言,秦的性格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有些愤世嫉俗。这里面似乎有些隐情,维基没有明说,林麟趾也不好去详细地打听。 “走!”维基说着沿着下水道墙壁向外爬去。 林麟趾跟上,离开时回头看了一眼秦睡着的那口棺材:“秦呢?他?” 维基笑了笑,说:“他能够自己去解决食物问题!” 似乎是想起来什么,快到出口时前面的维基突然说道:“一百多年前,雨果在《悲惨世界》中曾写过一句话。” “嗯?” “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 林麟趾哑然,他已经知道下水道对于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重要性,自然也理解他们的怨念,显然整个中国,在诺费勒氏族都被列入了黑名单。 侧耳仔细地倾听半晌,确定周围没有人后,维基打开井盖走出下水道,林麟趾紧随而出。 现在已是凌晨三点,路上根本就没有丝毫的人影,林麟趾想着吸血鬼再剽悍,也总不会就破门而入然后强行吸血! “现在学生都回家了,附近半夜根本没有人出来。”林麟趾似乎有些要打道回府的意思。 “我知道。”维基笑了笑,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说,“要不,我们去市中心?” 一座城市,市中心的喧闹可是不分昼夜的,凌晨三点正是牛鬼蛇神横行的时刻,在那里想找到目标,想必是非常容易。而以吸血鬼堪比跑车的速度,到市中心的这点路程根本不在话下。 “真去?”林麟趾迟疑地问道。 维基哈哈笑道:“说说而已,或许你可以,但我不行。” “嗯?为什么?” “因为我的长相,到市中心捕猎的吸血鬼,就如同是意图猎艳的人类。他应该拥有优雅的谈吐,俊朗的外表,才会有食物主动上钩,而不是像我这般足以吓死人的尊荣。” 林麟趾摇摇头,说:“我可没有优雅的谈吐和英俊的外表,看来我也不行。” “起码你的相貌要比我强很多,不是吗?” “我真怀疑你这算是夸奖,还是……” “哈哈哈哈!” 林麟趾和维基仿佛一点都不着急,他们走在马路中间,就如同是在饭后惬意地散步。 “寻找那凡人所定居的,属于汝之地盘。令彼辈成为汝之羊群,令彼辈成为汝之酒杯,令彼辈成为汝之圣餐!”维基突然高声吟唱起来,其声调肃穆,有种特别的韵味。 林麟趾瞬间仿佛是来到了教堂,在听唱诗班为上帝献上圣洁的赞歌。 “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他摇摇头,将方才荒唐地幻觉甩了出去。 维基的情绪似乎还停留在自己的歌声中,久久才回过神来,说:“这是《血族圣经》,也叫做《诺德之书》中的一段,是该隐在对后裔讲话。” “《血族圣经》?真的假的?谁写的?”林麟趾来了兴趣。 维基好笑地说:“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至于谁写的,重要吗,反正不是该隐。不过据我所知,《圣经》似乎也不是上帝写出来的!” 你信,它便是真;你疑,它便是假。 世间的事情,其实皆是如此。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前面大概两三英里处的东城广场附近应该是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是?”维基说道。 林麟趾不知道一英里究竟是多长,但广场距这也就五公里左右,并不远。于是他点点头,说:“嗯,确实是有一家,我以前去过一次。” “还是人类的时候?” “嗯!” “听说里面有特殊服务,不知……嘿嘿……”维基开起了玩笑。 林麟趾如实说道:“好像也就是能摸摸姑娘,我是没摸,光顾了喝酒,不过那天走穴的歌手中有个女的倒是挺漂亮的。哦,对了,听说凌晨两点后酒会有脱衣舞一类的特别节目。” “你倒是挺清楚。”维基打趣道。 “呵……都是听朋友说的。” 说话间全力奔行的两人已经来到东城广场,这算是一个娱乐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霓虹灯竞相闪烁着,不时会有人从某个娱乐场所跑出来,然后钻进出租车离开,算是终于有了人气。 “不用进去了?”林麟趾问道。 “如果你想的话,我无所谓!” “那还是算了,咱们干正事。”林麟趾嘴中的正事自然就是捕猎,如果说之前他对于此事还是心有忐忑的话,此时此景下,却突然变得有些期待起来。 这两天来,他从心理已经渐渐完成了从人类到吸血鬼的转变,现在就只差血液的洗礼,让他彻底地沉沦。 维基瞥了一眼故意掩饰着自己兴奋之情的林麟趾,暗暗一笑,说:“首先,你要做的是选定目标,然后趁其未发觉便将其击晕,刚开始技术不高,还是先玩死的!” “玩死的?” “意思就是将目标击晕后再吮吸,而玩活得就是在目标神志还清醒时便下口。”维基解释道,“击晕目标。然后咬住脖间动脉,去吮吸去品尝。注意,如果是在城市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没必要就非要将目标吸食致死,所以吮吸的血量最好不要超过对方体内的一半。” “我怎么知道自己吸了多少,而目标还剩多少?”林麟趾不解道。 维系神秘地笑笑,说:“当你咬到目标动脉时,就自然会知道了。” “那么吸食完后怎么处理?就那样扔下然后走人?”林麟趾想到那次凯米吸食醉酒男子的时候,完事便并未做任何处理,而且他也不确定凯米究竟有没有将那人给直接吸死。 维基说:“不用特别处理,但别忘了划破手掌,然后用自己的血液在其脖间的齿痕处摸一下。这样等目标醒来或者被发现时,就不会暴露出是被吸血鬼咬过的。” 这些注意事项很简单,林麟趾认真记下来,已经迫不及待要行动。 上天似乎也在刻意成全他,一男一女互相搂着从酒中走了出来,他们并未上车,而是边打情骂俏边步行着不知想要去哪。正春意浓浓的两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吸血鬼的目标。 跟踪着他们前行了一段路,在离开广场后,林麟趾准备动手。 前方的一双男女手上的动作已经越来越大,在林麟趾掠向他们时都能听到女子兴奋的呻吟声,不过这一切都随着他左右开弓的两次轻轻敲击戛然而止。 他不敢太用力,怕敲碎对方的脑壳,对于吸血鬼来说,人类的身体确实显得过于脆弱。 目标已被擒住,接下来便是吸食血液。 维基不客气地扯过男子,咬住其脖颈,立刻就有咕咕的吞咽声传来。 林麟趾咽了咽唾沫,说不想吮吸那是假话,但心理这一关却不是轻易便能迈过的。 维基行事是一向的干练,他很快就吮吸完毕,边处理咬痕边抬头看着林麟趾笑道:“嘿,动手!我特意给你将女人留了下来。” 林麟趾长呼一口气,说:“难道女人的血跟男的不一样吗?” 维基摇头,“当然不是,血就是血,不管是谁的。但这就如同弗洛伊德所提及,人类在性活动中对于性对象的估价,只有在最罕见的情况下才会仅限于**官。而通常的估价则是不仅会扩展到全身,甚至扩展到心理领域。主体会被性对象的精神成就和完美无缺搞得意乱情迷。” 林麟趾似懂非懂,他听出来维基所言是涉及到了心理学的角度,而且他也提到了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 “所以对于吸血鬼,吸食对象性别年龄、身份地位的差别,都会造成心理上的不同感觉,从而获得程度相异的快感!”维基继续说,“比如有的吸血鬼迷恋于处女的血液,这完全是一种病态的心理,但他们却宣称处女的血液中有着惊人的生命能量。” 吸血鬼永恒的生命,才是他们最大的财富,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一切。维基的年龄快要满一百岁,这近百年来,看来他对心理学曾有过研究。 林麟趾不敢想象当一个吸血鬼活过数千年后,他将拥有多么惊人的经验和智慧。 “哼哼,怎么,我们的这位婴儿不敢下口吗?那么我来替你解决!”不知何时,秦竟然也出现在了此处,他阴阳怪气地叫道。 不等林麟趾有所反应,面带嘲意的他就径自走到昏迷的女子前,俯身要吮吸其血液。 维基皱皱眉,欲言又止。 林麟趾脸色一变,他不是个强势的人,但也不是孬种,如果有人挑衅上门,他不介意将对方的牙齿全部给敲碎。 他侧步上前,一个鞭腿踢出。 秦显然有所防备,迅速转身双臂为盾挡住他这一击。 林麟趾才刚刚成为吸血鬼,他所能拥有的力量可想而知。秦虽为能力极度退化的第十四代,但毕竟已经成为吸血鬼有二十多个年头。在他想来,林麟趾这一腿他很容易便能接下。 但当林麟趾的腿部扫中他的双臂时,他发现自己错了。 犹如被一辆汽车撞中,秦直接飞了出去跌在地上。 林麟趾这一击的效果自然没有凯米曾经发飙时,地面都裂开的那种震撼效果,但也足够秦喝上一壶。 不仅是秦完全傻眼,旁边的维基也没有想到林麟趾竟然会在交手中占得上风,他方才都已经准备好在其受伤前,要制止住明显实力更强的秦。 林麟趾看着不远处倒地的秦,冷冷说道:“滚!” 秦爬起来,满脸的不甘,但从刚才那一腿他已知道自己不是林麟趾的对手,只能扭头离开。 被他这么一打扰,林麟趾也没有闲心再婆婆妈妈,俯身咬住了那名女子的动脉。 血液顺着牙齿涌如喉咙,顿时他全身的毛孔都不由开始舒爽地呻吟。灵魂在兴奋地战栗,林麟趾感觉此时,自己就像是位饥渴已久的旅人,在喝着一瓶鲜美的饮料。 而至于他现在喝了多少,瓶中的饮品还剩下多少,他都一清二楚。 果然如维基所说一般,当他咬上动脉的那一刻,就将一切都知晓。 心满意足地饮完血,划破自己的掌心将咬痕抹去后,林麟趾与维基笑谈着向回走去。 走到半程时,他们看到一个孤独的黑影坐在路旁。 “那是秦?”林麟趾不确定地问道。 维基点点头,叫道:“秦,过来!咱们回去,刚才的事情……” 听到喊声,秦起身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走了过来。他看向林麟趾的眼神不再冷漠,反倒是友善了几分,看不出对刚才发生的事情还存着芥蒂。 “难道是刚才把他给打服了?还是这家伙是笑里藏刀?” 林麟趾正暗自嘀咕,突然,维基一个箭步欺身上前,右手化刀怒斩向刚刚站定的秦。 秦仓促间有个退避的动作,却还是未能完全躲过,胸口被维基斩出一道深深的伤口,血液顿时如泉水般喷出。 “为什么?”秦捂着伤口不断地退后,他丑陋的脸上,是极度的惊愕。 ―――――――――――――――― 话说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本书的推荐上升到了30个,还有66个人对本书评分,而且貌似新人新书榜还冲到了第二名。哈哈,梦里面自己就不敢相信,记得一直不断地去确认,最少有那么三四次。 结果,醒后睁眼,果然只是梦而已,啊哈! 最后,祝贺本书收藏达到十个。(擦,这个是真的,不是梦!!!!嘿~)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章 塑形之氏族,血的洗礼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为什么?”秦惊声叫道,他怎么也想不到维基会对自己出手。(..info好看的小说) 林麟趾也是诧异之极,他看向维基,发现其一脸的凝重,隐隐感觉情况似乎有些不对。 维基轻轻舔了舔手上沾着的血液,冷声道:“塑形之氏族茨密希,三等吸血鬼骑士,刚入流的家伙。” 林麟趾一惊,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几天前还一无所知的傻小子。 塑形之氏族茨密希,魔宴同盟的两巨头之一。他们冷酷,他们残暴,他们在整个血族中都是恶名昭著。 如果说暗夜之氏族勒森魃是魔党的心脏,那么茨密希就是魔党的灵魂,他们一度曾在吸血鬼中最为强大。 茨密希氏族的天赋是重塑血肉,他们沉溺于藉由毁损对手的躯体,来塑造自己惊人的美貌。他们可以通过异能改变自己的外貌,这使得周围的血族总是心神不宁,“魔王”这个绰号就是受到惊吓的血族为茨密希所起。 令人称奇的是这个冷酷,残暴的氏族,却也是整个血族中最具学者气质的,他们的成员多都接受过高等的教育,对知识的渴望无比强烈,年长的茨密希可能便是世界上知识水平最高的生物之一。 而且对于魔法的精通,茨密希氏族在吸血鬼中仅次于医者之氏族辛摩尔。 “哦?你是怎么识破我的?”化形为秦的吸血鬼恢复了本来的面目。 苍白而英俊的面容,齐整的眉毛下朗目如星。看起来很阳光,很斯文,确实如林麟趾听到关于他们的介绍一般,像个风度翩翩的学者。 “我与秦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如果这样都分辨不出,那真就是瞎了眼。”维基将手上剩余的血迹甩去。 “你很警觉。”茨密希氏族的这名吸血鬼笑得很优雅,说:“能通过血液尝出我是三等吸血鬼骑士,而你身后没有披风,也就是说撑死你不过是个一等吸血鬼骑士,这下我就放心了。” 吸血鬼实力从高到低分别为亲王、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以及骑士,骑士之下的吸血鬼都算是不入流。除过亲王外,每个爵位包括骑士都分为三等,而吸血鬼披披风的资格,是只有达到三等子爵后才能拥有的。 维基的实力只是二等吸血鬼骑士,对于一名十三代的血族来说,这已属不易。 “请记住我的名字兰斯?茨密希,因为是他将收割你们的性命。”兰斯只是三等吸血鬼骑士,但面对比他实力要高一等的维基,却显得信心十足。 有的氏族就是天生的战士,茨密希便是其中之一,他们的战斗天赋甚至能与最适合战斗的学者之氏族布鲁赫媲美。而诺费勒氏族的天赋则在于潜行与听觉方面,因此即便维基实力要比对方高出一等,却不敢有丝毫的大意,他示意林麟趾退后。 “那位是你的后裔吗?看他的面容还未被扭曲,应该是刚被初拥不久。能在变丑陋之前被我杀死,也算是他的幸运。”兰斯盯着林麟趾,眸子中闪烁着阴冷的杀意,“最好告诉你那位后裔,让他别乱跑,否则我不介意先对他下手。” 林麟趾皱着眉头,慢慢后退到十几米之外,他不知道为什么实力更低的兰斯,反而是在相持中处于上风。 “雷之牙!”兰斯掌心开始有诡异的能量聚集,渐渐的有如雷电一般的能量凝出一柄长剑的雏形。 林麟趾第一次,见识到了真正的魔法。 “不能让他的魔法顺利完成,必须打断他!”维基脚下一动,掠向兰斯。 兰斯不退反进,右掌凝聚雷之牙,只用一只左掌便与维基交起手来。两人均是将速度提到了极致,林麟趾的眼力开始不够用起来,他只能捕捉到模糊的残影。 就力量与速度来说,还是实力更高的维基占着上风,何况兰斯此时只用一只手在应战。 维基狠狠一脚踹在兰斯腹部,将其踢飞,然后丝毫不停顿,继续趁胜追击,碎步上前右拳轰出。 本来维基以为这番相逼可以打断对方的施法,但没想到兰斯完全一心二用,就在他被踹飞,维基上前想再补一记时,他的雷之牙最终完成。 一柄由雷电能量所化的长剑出现在兰斯手中,他暴喝一声,斩向维基。 维基应变也快,掠在空中的身子蜷缩起来,就如被扔出的石子,在半空突然受到几倍于之前重力的影响而骤然坠落。他刚刚落地就脚尖一点,想要向后退开。 但兰斯所用的雷之牙却是既可远攻,又能近守的魔法。没有任何变招,兰斯就那样凭空将雷之牙斩出,整个长剑瞬间化为一道蓝色的匹练,飞向后退着的兰斯。 犹如无数根细小的电流缠绕成的蓝色巨蟒,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维基的身体完全被吞噬。 当电流散去,维基重新显出身形时,已是满身的伤痕。 伤口飞快地愈合着,以吸血鬼的恢复力,这点伤痕根本不会致命,但维基的全身神经都已被电得麻木。 虽然对魔法的精通塑形之氏族茨密希比不上医者之氏族辛摩尔,但他们**的力量却要比其,甚至比大多数血族都要强很多。 汉斯并未再多余地准备下一个魔法,在他眼中维基已成为待宰的羔羊。 他的身形骤然消失,然后就见如风般的一道黑影闪过维基身侧,紧接着维基身体便飞起一道血线。 “哈哈哈哈!”空气中回响着汉斯兴奋的笑声。 他已不完全是要杀死维基,他还要折磨他,去尽情享受这个过程。 “每一次的杀戮,都将使我们的容颜更加的完美,每一次的杀戮,都将使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绚丽。”兰斯就像是在说用餐前的祷告词。 维基站在那一动不动,都知道他还是死是活。 林麟趾看不下去了,尽管明知不是对手,但他还是掠向如风般移动的兰斯。 无论如何,起码都要做出反抗的姿态,即使那是无益的。 毫无悬念,刚刚扑上前去的林麟趾被兰斯一拳狠狠地砸在地上。 兰斯居高临下,怜悯地看着他,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只不自量力的蝼蚁:“不识好歹的小东西,既然你如此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拥抱死亡,那我就成全你。” “嗯啊……” 就在兰斯要对林麟趾下杀手时,不远处的维基发出了一声痛呼,似乎在提醒兰斯他的存在。 “嘿!都别抢,还是就让仁慈的我,先解决你无尽的痛苦!”兰斯说着闪身过去,以手为矛就要刺穿维基的心脏。 吸血鬼并非便是不死之身,除过阳光,他们还可以被用纯银打造的十字架刺穿心脏而杀死,如果质地不是纯银,刺中心脏则只会令其被钉住而无法行动。 一个无法行动的吸血鬼,其实就等于是已被宣判了死亡,他们会在惶恐中引来美好却致命的拂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亲手将吸血鬼杀死,只需将木桩或非纯银质地的十字架钉入吸血鬼心脏使其无法行动后,再割下他的头颅。 吸血鬼的心脏受创并不会直接致死,但想要击杀吸血鬼,却必须先使其心脏受到重创。 兰斯的手臂只要愿意,就能变得比刀刃还要锋利,死神已经在向维基发出着召唤。 “血之荆棘!” 命悬一线时,维基突然使用出一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 仿佛心脏处安放的一颗炸弹炸响,维基体内所有的血液都瞬间凝成一柄柄利剑,然后从里而外刺出,直接穿过他自己的身体而伤敌。 兰斯没有预料到维基会使用这招,他去势太快根本无法收住,直接撞在此时与刺猬无异的维基身上,被浑身长满血剑的维基给刺了个正着。 最戏剧性的是其中一柄血剑竟然恰恰是刺中了兰斯的心脏,他整个人顿时定在那儿无法动弹。 将自已体内所有的血液作为武器而击杀敌人,对于其本人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举动。维基这是在发出临死前的最后一击,不过得到的效果却出乎人的意料,竟然幸运地刺中了对方的心脏。 “林,快!割……割下他头!”维基苍白的脸上泛起几丝红晕,这对于吸血鬼来说,显然不是个好的征兆。 林麟趾也没想到形势就这么瞬间便被逆转过来,不过现在可没有时间去欣喜,他从地上弹起,飞速闪过去。身边没有武器,以他对身体的掌控还不足以使手臂变得能够锋利到割下头颅来。 “吼……吼……我要杀了你们!”兰斯终于开始恐慌起来,他用尽全身的气力,想要疯狂的扭动,却根本无法动弹一分一毫。 林麟趾的脸也开始狰狞起来,他左手按住兰斯的肩膀,右手捏住他脖子,竟然生生就这般撕扯起来。 “去死!” 林麟趾咬着牙,因为用力全身都绷得紧紧,最后硬是将兰斯的头颅,从其身体上给扯断。 兰斯脖子的断口处,就仿佛是开始喷发的火山口,大量红色的岩浆涌出,溅满了林麟趾的全身。 “哈哈哈哈!” 浴血而立的林麟趾,右手提着兰斯的头颅,突然仰天长笑,笑声里有畅快,有疯狂。 维基脸上也是闪过一丝笑意,他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 ―――――――― 话说,下午去寄合约,嘿,昨天收到短信签约。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一章 伤势,干呕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强压下心中的兴奋,连忙上前查看维基的情况。[..info超多好看小说] 他被吓了一跳。 维基躺在地上,已是出气长,进气短。原本他的面容虽然丑陋,但起码还很年轻,然而此刻却迅速的衰老起来,短短十数秒他棕色的头发就全部脱落,脸上爬满了皱纹,身上数不清的伤痕也丝毫没有要愈合的迹象。 “维基!维基!”林麟趾不敢去用力摇晃他,只能大声地叫道。 维基垂下的眼皮微微一动,但根本睁不开来。 林麟趾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维基现在的情况十分危险,他必须接受治疗。 “治疗?” 他的眼睛一亮,对于吸血鬼来说,还有什么比血液的治疗效果还要好的吗? “血!血!血!”他必须尽快让维基吸食到鲜血。 现在再寻找目标进行捕猎已经太迟,林麟趾想到了之前被他们吮吸过一次的那对男女。 将速度提升到极致,林麟趾如风般穿梭在夜色与灯光交汇中的街道,十分钟不到他就双肩扛着那对昏迷的男女返回。 看到维基的情况在这段时间内又加重了几分,林麟趾已经顾不得侧影之心,他先抓起男子,然后用手指割开其脖间的动脉,再将流血的伤口对准维基的嘴部。 林麟趾把男子倒提起来,好加速血液的流出。 这番动作令他想起了孩提时家里杀鸡的情形,割开脖子,然后放血到一个碗中。不过公鸡起码还会垂死挣扎得扑腾那么几下,而此时他手中的这名男子,已完全失去了知觉。 维基也嗅到了血腥味,他的嘴下意识地吸吮着,接住那不断滴下的血液。 当林麟趾将血已流尽的男子扔在一旁时,看到维基的情况总算有了微微的好转。 他的呼吸渐渐有稳定的趋势,眼睛也终于能睁开,他能看出林麟趾对于他伤情那发自内心的焦急,眼神中隐隐闪过几分感动。 林麟趾又一手将女子也抓了过来,毫不怜香惜玉地割开她白皙的脖子。 “好点了吗?”他倒提着女子,问道。 久久没有听到回应,他眉头轻轻一皱:“还是不能说话吗?” “正喝着血呢,谁……谁顾得上跟你……嗯……说话!”维基含含糊糊地说道,他的声音听起来还很虚弱。 当听到他的回应后,林麟趾心里的那块石头是终于落地。 很快女子的血液也流淌一空,维基看起来已无性命之忧,不过面容依旧苍老,身体的伤痕虽在愈合但速度很些慢,显然他还需要更多的血液。 吸血鬼对于阳光的敏感,使得林麟趾不用看时间,也知道拂晓已近。 维基眼中含着大难不死后的庆幸,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只要睡进棺材,虽然比较慢但身体会慢慢好转起来的。” 林麟趾背起维基,开始赶路,但他并没有带着维基返回下水道。 就下水道中那逼仄的空间,身上背着一个人,林麟趾还真想不到要用什么方法才能够顺利进入,于是他将维基带到了自己租住的那间公寓。 维基躺在床上,听林麟趾一说后也明白过来返回下水道不太现实,他紧皱着眉头,似乎隐隐担忧着什么。他没说出来,林麟趾也坐在一旁发着呆,未能看到。 突然,林麟趾屁股从床上移开,趴在地上干呕起来,与他第一次饮血后的反应是一模一样,不过这次却更为强烈。 这几日他除过饮血,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有吃过。胃部空空的根本吐不出来任何东西,但他就是在那干呕个不停。 胃部剧烈的抽动,使得眼角都有泪水渗出,林麟趾在干呕的间隙用手指轻轻一抹,发现指尖变红。他不知道是吸血鬼的泪水本来便是血色,还是沾到了兰斯被他杀死时,所喷到脸上的血迹。 吸血鬼流出的血液,只要未被阳光照晒到,永远都不会干涩而凝固。 他下意识地轻轻舔了舔手指,顿时灵魂深处,多了两道血的印记。 一道很亲切,是他本身所属的迈卡维氏族,而另一道无疑便是茨密希氏族血液的印记。看来他手指的红色,是两种血液的混合。 本来血的味道对于吸血鬼是很亲切,很诱人的,但林麟趾在舔过手指的血液后,干呕变得更加严重起来。 他的整个脑海中,都被两张人类的面孔占据。 一男一女,正是沦为他目标的那两个人。 林麟趾好像看到他们站在不远处,他们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表情异常的平静。他不敢去看他们的眼睛,他怕从瞳孔的映射中,看到一个极度恐惧的自己。 如果只是吮吸血液的话,几天来食用人造血的林麟趾已经差不多习惯,即便这次会稍有不适,也不至于有干呕这种强烈的反应。但后来因为突发事件,他不得不选择杀死那两个人,这显然对他的心理造成了压力。 “呕吐是继道德厌恶感之后的!”躺在床上的维基,突然说道。 “嗯?”林麟趾一愣。 “杀人之后的呕吐完全是缘于道德的厌恶感。”维基说,“其实,如果说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那么如今被你杀死的兰斯才是你的同类,但显然你如此痛苦并非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那两个人类。” 因为听维基说话而转移了注意力,林麟趾干呕的症状减缓了很多。 “有时候,若想打碎一个观念,就要砸烂整个世界。但同时,若想砸烂整个世界,有时候只需要打碎其中的一个小小的观念。”维基继续说,“你现在所要做的,便是将身为人类而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那些观念,去一一砸碎,然后去接受血族社会中的普遍价值观。” “身为吸血鬼,便要有吸血鬼的觉悟。”维基的声音变得冷酷起来,“记住,我们与疯狂伴随,我们与鲜血相生,我们与毁灭同行,我们与诅咒携手。” 林麟趾沉默,沉默中他的眼神渐渐的冰冷。 每个吸血鬼,都要经历这个心理蜕变的过程,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将是漫长而痛苦。 林麟趾当然不会因为维基一席话便立刻领悟,想明白一切。但他此刻起码,已经有了觉悟。 “你看起来恢复的不错,刚才说了这么长的话,也没见喘气。”他重新坐回到床上,现在想要呕吐的感觉虽然还有,不过已经能克制住了。 维基微微一笑,笑得略显僵硬,似乎在掩饰着什么。 屋外的黑夜渐渐被黎明的曙光所驱散,林麟趾透过窗帘,看到外面的光线一点点的明亮起来。 “维基,秦他……” 维基摇摇头,轻轻一叹。 林麟趾问道:“你说,那个兰斯对我们下手是临时起意,还是蓄谋已久?” “依我看应该是临时起意,不然他可以掩饰得更好,而我也肯定无法那么迅速便发现破绽。”维基说,“塑形之氏族茨密希有一个习惯,他们每杀死一名敌人,随后都会变形成对方的样子,去体验。” “体验?” “他们认为每个人的长相,都是一件精致的艺术品,有着其独特的美感,即使是我们丑陋的诺费勒氏族。”维基说着自嘲地笑了笑,“他们通过亲身体验不同的相貌,来更好地塑造自己的美貌。我想当时应该是兰斯刚刚将秦杀……杀死,在变形后体验秦的长相,而正好被我们给碰到。” “确实当时他的表现有些异样,看我的眼神竟然还带着友善。”林麟趾很马后炮地说道。 “秦,也是个可怜的孩子。”维基说道,快活到百岁的他,对身边的生生死死早已看得很淡,因此语气中只是有些微微的遗憾,并没有悲伤。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林麟趾心中暗道。 “他也真够倒霉的,正好被魔党的吸血鬼给逮到。”林麟趾说这话时也不禁有些后怕,毕竟他们能够存活下来也存折侥幸。 维基说:“血族中有一句谚语――无论在任何千年圣战中,诺费勒都是第一个被灭的。至于原因,我想不用说你也能明白。” 诺费勒氏族独特的长相,永远都会将他们自己的身份在第一时间就主动地暴露。 林麟趾了然地点点头,好奇地问道:“还有什么其他的谚语吗?” “对现在的你来说,最实用的应该就是这句――寻求阴影遮蔽,避免为众所知。” 说话间,阳光追随着黎明女神的裙角,翩翩而至,普照向整个天地。 维基刚刚说完那句谚语,脸色一变,眉头紧紧皱起。 房门与窗帘的遮挡下,根本没有阳光渗进屋内,昏暗中,躺在床上的维基伤势却莫名的急转直下,他的身体先是微微的颤抖,很快就成了疯狂的扭动,仿佛有厉鬼上身一般。 他的表情非常痛苦,双手在胸口抓挠着,像是要将自己的身体,给生生撕裂。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二章 血茧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维基的这番变化完全出乎林麟趾的意料,此刻黑暗已被阳光尽皆驱散,他根本无法出门再去替维基寻找血源。(..info) “怎么回事?怎么会突然……” 林麟趾乱了手脚,他只能按住维基的双手,让他别胡乱抓挠而伤到自己。 “我……我……没……”维基整张脸都出现了病态的红晕,他似乎想说什么。 其实现在这种情况,维基本人心里早就预料到了,这也是他之前一直隐隐担忧的原因。 随着拂晓的降临,即使没有被阳光照射到,吸血鬼的各项能力也均会有所下降。这对于健康的吸血鬼来说,影响微乎其微,但对于重伤的吸血鬼,却足以致命。 除非受伤的吸血鬼躺在棺材中,这样不仅能避免伤情加重,还能缓慢的恢复。 棺材,是除过鲜血之外,吸血鬼最重要的东西。 它就像是母亲温暖的怀抱,像是安全的避风港湾,吸血鬼躺在其中,才能得到心灵深处真正的宁静,从而陷入久久而安逸的长眠。 当时的维基要求返回地下道,就是因为那里有棺材可以容他休息、恢复。 林麟趾不知道这点,否则游都会游回地下道维基所居住的洞穴,但现在一切都迟了。 必须让维基吸食到鲜血,否则他肯定抗不过去。 然而他又无法出门,唯一的可能便是有猎物自动送上门来,林麟趾的眼神不由瞥向床头扔着的手机。 他想到了方法,那就是打电话叫来一个人,然后用其血液来治疗维基的伤势。 可以用谎报信息的方式将110或是120骗过来,但那样动静太大,显然不太安全。外面此时已是阳光明媚,他们在夜幕来临前根本就无法离开,若是被人发现这间屋子里情况有异的话,无异将成为瓮中之鳖。 排除掉这个想法,林麟趾似乎只能从熟人中下手。 他的手机中不乏大学同学的电话号码,但他们都已经返家,如今还在本市而且能够联系到的,只有酒老板张婕一人。 想到那个并没有惊人美貌,却有着小家碧玉的秀气的女子,林麟趾狠狠拍了拍脑袋,暗骂自己良心真是让狗给吃了,尽然将主意打到了张婕身上。 一个多月前寻找工作时,无一技之长却还稍微有些挑三拣四的林麟趾可谓是处处碰壁。是张婕在当时并不缺人的情况下,将他留了下来。 这对于经济拮据的林麟趾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否则他将不得不借债来维持生活。虽然从未说起过,但对于张婕的这份感激却是深深藏在他心里的。 然而当林麟趾将视线重新移到维基因痛苦而更加扭曲的面容时,心里却犹豫了。 要论结识时间来说,张婕肯定要比维基长,而且与他也更为熟悉。 但他现在还能活着站在这,全是拜重伤在床的维基所赐,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样死去。 林麟趾在心中开始权衡利弊起来,天人交战的他突然想到,或许可以将张婕叫过来,在不威胁到她性命的情况下,用其少一半的血液来延缓维基伤势的加重。(..info好看的小说) 林麟趾鬼使神差地拿起手机,拨通了张婕的号码。 “喂?麟趾,怎么今天想到给我打电话了?”张婕看来起得挺早,很快就将电话接通,带着笑说道。听其语气,林麟趾能给她打电话,她心里还是有着小小的暗喜。 林麟趾听到这个温暖的声音,顿时回过神来,他忍着要将手机摔掉的冲动,说:“那个……没什么事……哦对了,今晚我有些事,可能酒去不了了。” “哦……原来是这事啊!”张婕的情绪似乎有些低落,说,“麟趾,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啊,怎么整天……怪怪的,如果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跟我别客气,只管说。” “嗯,我会的。”林麟趾说着突然想到这几天附近吸血鬼的活动比较频繁,便随口说道,“最近好像附近不太安全,你小心点,早点下班回家。” “附近不安全?”张婕有些奇怪。 “嗯,你中午看看新闻就会知道了。”林麟趾心中明白,那对男女的尸体被发现后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对于林麟趾关心的嘱咐,张婕很是受用,她娇笑着回道:“嗯,知道了!” “那拜拜!” 林麟趾说完,等到张婕那边挂断后,突然怒吼一声,将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 他现在是变成了吸血鬼,但不意味着他,就可以无耻,就可以混蛋。 尽管最终他是悬崖勒马,没有骗来张婕,但即便是生起这个邪念,林麟趾就无法原谅他自己。 他站在床前,满脸的狰狞。突然用右手大拇指划破了自己的左腕,然后将流血的伤口放到了正在疯狂扭动的维基嘴边。 就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鲨鱼,维基一口叼住他的左腕。 他感觉有两颗牙齿刺入了自己的皮肤,接着便是体内的血液疯狂地向伤口涌去。他不清楚吸血鬼如果吸食同类的血液,会有什么后果,但他现在能做的,却只能是如此。 如果将吸血鬼比作是一辆完美的机器,那么血液便是燃料。机器想要正常运转,便需要耗费燃料,而当燃料用尽未能及时补充的话,那么机器将只能停止运转。 维基的情况就像是机器用光了燃料,而当林麟趾将自己的燃料分出一部分提供给他后,他就应该又可以运转。 仿佛是永远都喂不饱的饕餮,维基贪婪地吮吸着来自林麟趾体内的鲜血。 渐渐地林麟趾也感觉到情况不妙起来,他的脑袋有些微微的发晕,灵魂深处发出强烈的警告信号。 不能再让维基吮吸下去,否则能不能救活他暂且不说,林麟趾却得先去地狱面见撒旦。 林麟趾想要抽回他的手,但维基却下意识紧紧抓着,似乎不打算放手,丝毫没有放慢吮吸的速度。 林麟趾右手将他的嘴给掰开,将自己的左腕从中给解救出来。手腕处的两个血孔开始缓缓地愈合,但速度较之正常时已经慢了很多,林麟趾此时的状况也不是很好,微微喘着气。 他看着吮吸过自己血液后的维基,总算是停止剧烈的扭动,恢复了平静,不禁长舒一口气。 他从床上缓缓溜了下来,平平躺在地上。 大量失血后他不仅感到有些疲倦,同时也很饥饿。 房间内,似乎隐隐有诡异的能量在波动,林麟趾对此毫无察觉。 他感觉眼皮一点点地沉重,数分钟后,他竟然奇迹般地睡了过去。 一个吸血鬼,没有躺入棺材是根本不可能睡过去的,这点有几千年的经验可以印证。但此刻的林麟趾,确实是对外界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锁住的房门,突然一点点地被推开,一个黑影缓步走了进来。 他是谁? 仿佛是听到了死神临近的脚步,床铺上刚刚平静下来的维基,又开始颤抖起来,而且看起来,相较之前似乎还有加重的迹象。 黑影蹲下,从林麟趾的口袋中一番摸索,掏出了那个神秘的绿色物件,然后起身将其放到维基的心口。 维基身体的颤抖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而且随着愈发剧烈,所有的毛孔都渗出了血液,看起来十分恐怖。 渗出的血液越来越多,在维基的体表渐渐地凝结。 林麟趾躺在地上,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境,他梦到自己在阳光下,安然无恙地行走。 这梦来的突然,结束的也同样仓促,像是中途就被人给生生掐断,林麟趾惊醒了过来。 黑影已经消失,房门也紧紧的锁闭着,仿佛之前根本没有人来过似的。 林麟趾隐隐感觉到这个梦来的有些蹊跷,他扭头看向床上的维基,却被眼前的情形惊得张大了嘴巴。 他没有见到维基的身影,而是看到了一个血色的茧子。 椭圆形的血茧如同活物一般,缓缓地蠕动着,像是在呼吸。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三章 绿色手杖?吸血鬼男爵!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说到底,林麟趾不过是个新晋的吸血鬼,还是标准的菜鸟一个。(..info好看的小说) 眼前的一幕已经有些超出他的理解范畴。 能肯定的是维基现在肯定是被包裹在血茧中,但他是生是死,这个突然出现的血茧是祸是福,就不得而知了。 他坐在地上,看着床上的血茧,想到了蚕茧。 蚕的一生会经过蚕卵、蚁蚕、熟蚕、蚕茧、蚕蛾五个阶段,而其从蚕到蛾的蜕变,最终是在茧中完成的。 难道吸血鬼也会经历这样的蜕变?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于维基来说,这次似乎是因祸得福了。 林麟趾这样想着,稍稍放下心来。 血茧的蠕动很有规律,一收一放,一涨一缩的,像是在孕育着什么。 林麟趾闲了下来,他能做的只有去静静地等待。 这一天对于林麟趾来说,太过漫长,他必须忍着强烈的饥饿感,眼睛时刻不离床上的血茧,以免有什么突发情况发生,好及时做出反应。 当夜幕终于迈着姗姗的脚步降临时,早已按捺不住的林麟趾立刻走出房间。 观察了一天,他发现血茧很稳定,因此维基的安全暂时可以不用去操心。他倒是该先解决自己的问题,被维基吸去不少血,而且还饿了整整一个白天的他,已是急需去捕猎,补充血液。 捕食对于已有过一次经验的他来说,难度并不大。不过考虑到现在红日虽落,天色还未全黑,他捕猎时需要更加谨慎一些,免得被人发现。 昨晚有两人被残忍杀害的消息,已经通过媒体而被众人所知,这搞得附近居民是人心惶惶。 街道上不时有警车飞驰而过,路上的行人似乎也较以往少了很多。 张婕今晚就被家里给禁足了,看来在风头过去之前,她的酒是别想再营业了。 林麟趾舔净嘴角红色的残迹,划破手掌用血液将猎物脖间的咬痕给抹去,然后继续寻求下一个目标。刚才被他吸食的那名男子,已经是他今晚的第二个猎物。 他控制着吸血量,没有将猎物直接吸食致死,也因此他在接连吮吸完三个人后,饥饿感才全部退去。 当疲惫与饥饿消散,林麟趾感到浑身充满着力量。 出门一小时不到,他的捕猎就完美地完成。在街边缓步往回走去,听着远远传来的警笛声,林麟趾脸上泛起耐人寻味的笑意。 回到公寓,血茧的状况还是没有丝毫的变化。 不受饥饿感的困扰,林麟趾也能集中注意力,去回忆昨晚看到的那场吸血鬼骑士之间的战斗。他特别好奇的是兰斯所使用的魔法雷之牙,以及最后维基发出的那致命一击。 当时间定格在凌晨的那一刻时,床上的血茧终于有了异样的反应。 血茧是由维基毛孔渗出的血液所凝结而成,此时它们重新化为液态,似乎又顺着毛孔返回到了维基的体内。血茧渐渐缩小、稀薄,直至消失。 随着血茧消失,维基的身体显现了出来。 林麟趾上前准备看看维基情况究竟如何,但当目光扫到他脸庞时,却不禁愣住了。 作为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维基的面容自然是丑陋之极,但此时此刻在床上躺着这个人,满头棕发,白净的脸上五官棱角分明。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西方帅哥,哪有诺费勒氏族的半点特征。 林麟趾开始怀疑,眼前这个人,究竟还是不是维基,虽说他身上穿着的还是那件因战斗而变得十分破烂的衣服。 “咦?” 林麟趾眼角瞥到了一件熟悉的东西,他从这个帅气得过分的维基心口处,拿起本来应该装在他自己口袋里的绿色物件,脸上充满着疑惑。 他顿时想起之前那个莫名其妙的梦境,以及几天前,那两袋放在门口的人造血。 看来他这个棋子,始终未逃脱出棋手的掌控。 林麟趾不知道那个未曾谋面,却两次出手帮助自己的人究竟意图是什么,目前倒是还表现出恶意来。 尽管心里极度的不踏实,但林麟趾并未浪费精力去猜测这人到底是谁。其实最可疑的人自不用说,便是这两天未曾露过面的凯米。但凯米可是吸血鬼,他在阳光下又如何能自由行动。 林麟趾看着手中的绿色物件,这是它第一次去仔细地观察它。 外形像是一根手杖,不过长度仅有一指来长,通体绿色,微微有些透明。它的表面十分光滑,没有任何的雕刻装饰,除过质地有些像是翡翠外,似乎再无任何能够入眼的地方。 不过它却被好巧不巧地放在维基的心口,显然是有着深意的,很有可能维基这次之所以能化出血茧度过危险,就与这根小手杖有着密切的关系。 林麟趾将绿色手杖小心翼翼地放入口袋,心中暗暗有了一些想法。 过得片刻,维基的意识渐渐清醒过来,他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嗯?我还活着?”维基帅气的脸上,眉头轻皱。 他隐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所变化,随着一点点地感知,他的表情从起初的疑惑,到惊讶,再到不敢相信,最后变为了极度的狂喜。 他一个激灵跳下床,双手抓住林麟趾的肩膀,吼道:“林,告诉我,快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着他脸上的狂喜,林麟趾知道他之前的猜测没有错,维基确实是经历了一个蚕化为蛾的蜕变过程。 “我也不是很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你莫名其妙地就被一个血茧给包裹住了,然后……” “血茧?血茧?啊哈哈哈!我的感觉没有错,没有错,天哪,天哪,我竟然,我竟然……”维基激动地语无伦次,一个劲地摇晃着林麟趾。 林麟趾一头雾水,问道:“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怎么了?” 维基克制着自己的兴奋之情,声调的高昂却是怎么也压不下来,他叫道:“林,我成吸血鬼男爵了,一夜之间,我……我的实力竟然从吸血鬼骑士,连跃两级,成了吸血鬼男爵。” “什么?”林麟趾有些傻眼了。 男爵虽然只是五等爵位中最低的一等,但它与骑士之间,却是有着云泥之别。 吸血鬼实力的增长,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岁月来缓慢积累,当然不同的天赋在相同时间内,力量得到的提升程度是有所差异的。 而在这个增长过程中,有三道瓶颈,被称为是天堑。 第一道天堑便在骑士与男爵之间,前者在血族中多如牛毛,不过是打手而已,而一旦成为男爵,则将进入贵族的行列。虽说仅仅只是男爵,还不足以掌握到权力,但会被长老或亲王视为重点培养对象,而给予特别的优待。 第二道天堑是在伯爵与侯爵之间,一旦实力踏入侯爵,就会成为本氏族中的长老,成为一名决策者,所拥有的权力大得惊人。 第三道天堑是在公爵与亲王之间,拥有亲王实力的吸血鬼,是最接近神的存在。除过真正神一般的初代血族该隐外,能拥有亲王实力的吸血鬼,就只有那传说中有着“上古耆宿”之称的第三代血族。 不过关于第三代血族的传说究竟是真是假,还没有定论,密党和魔党都各有各的说法,甚至连该隐的存在,也是如此。 如果不考虑这些还存有争议的传说,那么整个血族中,至今还没有一个吸血鬼拥有过亲王的实力,即便是同样传奇的“玛士撒拉”,第四代和第五代血族,他们最多也只是能够达到一等公爵的实力。 于是在血族社会中,“亲王”这个名词被用及时意思往往不是在说实力,而是一种职务的称呼。 一座大型城市或是一片区域的管辖者,就被尊称为亲王。而一位亲王,他的实力往往不过只是伯爵而已,稍有例外也最多就是侯爵。 再者亲王这个称呼,也仅存于密隐同盟中,它是为了维护辖地的戒律传统而设。实力从亲王到骑士的七级划分可是整个血族都公认的,也正因为如此,魔党听到“亲王”此等称呼时,往往会嗤之以鼻。 三道天堑,每一次的跨越实力都将得到成倍的提高,也难怪维基会兴奋如斯。 而血茧,也是只有在这种蜕变的时刻才会出现。 “林,我成吸血鬼男爵了,我成……哈哈哈哈!” 维基的情绪已经难以抑制,林麟趾在反应过来后,也跟着他一起哈哈大笑。 他们俩的关系,在经过这次事件后,就如维基本人的实力一样,有了质的飞跃。 之前仅仅是凯米吩咐下,普通的一教一学,或许因为互相比较看得顺眼,而稍微有些亲近,但还未到朋友的程度。但如今,他们已是共同经历过生死的患难之交。 维基给了林麟趾一个重重的拥抱,林麟趾也狠狠地拍打着他的背部。\;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四章 该隐的故事!三重血缚术!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后,维基让林麟趾跟他详细地说说在拂晓降临后都发生了些什么,他对此已完全没有了印象。.info[] 不可能无缘无故他的实力就连跃两级,成为吸血鬼男爵,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 林麟趾便对他有选择性地进行讲述,该跳过的跳过,比如他想将张婕骗过来这事。该遮过的遮过,比如他口袋中绿色小手杖可能起到的作用。至于剩下的,未作隐瞒,都说了出来。 当维基听到林麟趾竟然割开自己手腕喂食情况危机的他时,他的表情很是复杂。 “林!”维基插话道,“在血族让对方吮吸自己的血液,这是比较受忌讳的。有句谚语便是‘一口鲜血,我接受;两口鲜血,我容忍;三口鲜血,我拒绝’。当然,我并没有怪罪你的意思,只是正好提醒你,以后在此事上要多加留意?” 林麟趾皱着眉头,问道:“这个,什么意思?” “好了,等你说完之后我再讲给你听。”维基示意他继续。 林麟趾只好压下好奇心,将自己莫名其妙睡去,而醒来后发现他已变成血茧,这颇为诡异的事情告诉了维基。 “吸血鬼除非是躺入棺材,否则确实无法真正的睡去,更不用说是做梦了。”维基说,“你当时的情况可能是受到了实力强大吸血鬼的幻术,但既然是白天,吸血鬼又如何……” 突然,维基的脸上闪过一丝恍然,但很快他就完美地掩饰过去,并未被林麟趾察觉。 “林!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血族有不吮吸同类血液这个忌讳。(..info好看的小说)”维基巧妙地转移了话题。 “哦?好的!”林麟趾很感兴趣,洗耳恭听。 “希拉是该隐的第一个爱人、第一任妻子。她拥有最甜美的血液,最柔滑的皮肤和最清澈的眼睛。”维基从一个故事说起,“该隐渴求她,但想尽方法,却无法打动她坚硬如石的心。” “当他在暗夜下的荒野中徘徊,为她而相思煎熬,为她而欲火焚心时,他遇到了一位对月而歌的老巫婆。该隐问‘为何你要如此歌唱?’老巫婆答‘因为我渴望自己所未拥有之物。’该隐说‘我也有此渴望,你能做些什么吗?’老巫婆说‘饮我的血,该隐,血族之父,明晚再回来。’该隐吮吸了她裸露的颈部,然后离开。” “第二晚依旧如此,该隐吮吸老巫婆,然后离开。第三晚,该隐带着老巫婆所要求的黏土碗和锋利的刀前来,老巫婆说‘用你带来的碗和刀取一些我的血,将它与这些浆果与药草混合。喝下这灵药,你将不可抵挡,你将强势霸道,你将睥睨众生,你将激动人心,你将热情洋溢,希拉之心将如春雪般融化。’” “该隐喝下灵药,因为他渴求着希拉。老巫婆见他喝下,咯咯笑着,说‘停手。’该隐便不能违抗她。老巫婆说‘爱我’,该隐便只能凝视着她浑浊的双眼,渴求着她革质的皮肤。老巫婆嘎嘎地笑着,说‘使我不朽’,该隐听从命令,拥吮了她。” 林麟趾心里咯噔一下,他想到维基之前所说的那句“一口接受,两口容忍,三口拒绝”的话,不过他没有打断维基的讲述。 “老巫婆对该隐说‘我使你变得强大,以诺的该隐,诺德的该隐,但你将永远被我束缚。(..info)我使你成为万物之主,但你永远无法将我忘记!你的血如今强而有力,喝下它的人将会被其束缚,就如你在这三晚所做的一般。你将成为主宰,他们都将成为你的仆奴,正如你成为我的奴隶。’” “难道真的接连在三晚吮吸对方的血液,就会成为对方的奴隶?”林麟趾惊异地问道。 维基点点头,说:“确实是如此,吸血鬼控制奴隶便用的是这个方法,它被称为是‘三重血缚术’,该隐的赠礼。” “那后来该隐他……” “该隐用‘三重血缚术’得到了希拉,却不得不服从于老巫婆的控制。但睿智的该隐,在此后一年都没有再吮饮过老巫婆,直到一个晚上,他将全部意志贯注于握着木桩的手上,用木桩刺穿老巫婆的心脏,打破了加诸于己的束缚,夺回了自己的命运。” 林麟趾问道:“你说的这些是……” “《血族圣经》的一则故事,它是否真的发生过,这我不得而知,但血缚术却是真是存在的。”维基说道。 “《血族圣经》哪里能看到?”林麟趾对这本书生起了浓厚的兴趣。 维基笑道:“它是本**。” “**?”林麟趾听出来他的意思是这本书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 “嗯!”维基说,“密盟会告诉你这是谎言,耆宿并不存在,该隐只是神话;魔宴会告诉你这是谎言,先祖从未长眠,炼狱近在咫尺。这本书想要表达的意思,与血族两大势力的观点都不相符,因此遭禁也就理所当然。” “那你又是……难道那四个中立氏族中有信奉这本书的?”林麟趾眼前一亮。 维基摇摇头,笑道:“你要知道,中立氏族的混乱程度,比密党和魔党更甚,他们的信仰也是千奇百怪。不过他们倒是没有在族中禁止本书,我看到的《血族圣经》就是来自一位属于中立氏族的吸血鬼,但这书在其原主人看来,不过是本还不算太烂的玄幻小说。” 林麟趾点着头,暗自决定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搞到一本好好地看看。即便那是假的,杜撰出来的,他也感觉就目前所听到的片段,都很是有趣。 “林,我应该谢谢你!”维基突然说道。 “嗯?”林麟趾疑惑地看向他。 维基表情肃穆,郑重地说道:“如果不是你在危机时刻,竟然不惜用自己的血液喂食我,那么我也不可能……” 林麟趾摆摆手,打断他道:“我救你可不是为了听你一声谢谢。” 维基一愣,笑了。 他无法肯定自己的实力如此突飞猛进究竟是何原因,但已隐隐猜到与林麟趾的血液有着莫大的关系。应该是他吸收了来自林麟趾血液的能量,才完成了蜕化。 吸血鬼血液能量的大小由两点决定,一是血统纯度,二是实力等级。 林麟趾的实力连骑士都未达到,但他血液所拥有的能量却足以让一名骑士蜕变为男爵,这说明其血统纯度很高。 维基猜不出他到底是第几代血族,但不出意外应该能是第六、七、八代的长老一级。 但按理说,即使吮饮到同类的血液,也无法吸收其中包含着的能量,否则血族社会早就变成了人尽相食的炼狱,然而这次他却成了例外。 他没有将这些猜测告诉林麟趾,这并不是说他对林麟趾有意无意,还在互相提防。就如同之前林麟趾并未告诉他绿色小手杖的事情一样,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秘密,而两个人关系的好坏,并不是由是否说出这些秘密而决定的。 “林,有没有兴趣陪我去捕猎一番,我的獠牙早已是饥渴难耐,哈哈!”维基笑道。 林麟趾当然不会拒绝,两人走出公寓。 时间已接近凌晨一点,往常这时街道也基本就没有了行人,更不用说附近还刚刚发生过命案,民众正处于心理阴影期。 乱逛了十来分钟,林麟趾才想起这事,跟维基一说,两人都有些傻眼,看到今晚在这个区觅食已是不太可能。 “要不我们进市?”林麟趾建议道。 维基苦笑一声,“我这尊荣还是算了,可能刚去就被当作嫌疑犯给抓了!” 林麟趾看着维基此时英俊的面庞,脸上的表情古怪之极,“或许你该先看看自己的脸,看有了什么变化!” 说话间,远远有辆亮着警灯的警车开了过来,在如此敏感时期大半夜还敢走在街道上,肯定会被怀疑。 两人闪入阴影中,等警车远去后,维基问道:“我的脸怎么了?” 林麟趾好笑地刚要回答,却见维基脸色一变,转头看向侧面。 六名身穿黑色西装,眼戴黑色墨镜的冷酷男子,已不知不觉间,将他们包围了起来。 林麟趾发现,这六名男子裸露在外的皮肤,于灯光下的照耀下都显得很是苍白。 ―――――――――――――― 前一章与本章犯了一个错误,维基应该是蜕变为吸血鬼男爵,而第一道天堑也是在骑士与男爵之间,还好及时发现,改了过来。 公侯伯子男,竟然把人家男爵给忘了,罪过罪过!\;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五章 面见亲王,亲王的疑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维基当然也看出了这六名男子也是吸血鬼,他将林麟趾护在身后,全神戒备。 其中一名黑衣吸血鬼越众而出,划破他自己的掌心,然后将手伸了过来。 维基也同样划破左掌心,在将其伸出去的同时右手食指轻轻点了一下对方掌心的伤口,然后放入嘴中。 互相通过血液确定对方的身份,这是吸血鬼的见血礼。 随着血液从嘴中化开,维基的脸色顿时一缓,对方是属于王权之氏族梵卓的吸血鬼。他们的来意不用说维基也能猜到,应该是跟那对被林麟趾杀死的男女有关。 年轻的梵卓氏族吸血鬼,一般都会作为亲王的嫡系手下,他们的出现往往就意味着是亲王的召唤。 密党六戒之“领权”:领地乃汝权责所在,凡入汝领地者,当服膺汝,不得挑衅忤逆。 “诺费勒氏族?”黑衣吸血鬼盯着维基的脸,表情有些古怪。 维基皱眉,说:“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没有!”黑衣吸血鬼微微躬身,说,“男爵大人,我是一等吸血鬼骑士伊特?梵卓,此次前来打扰,想必原因您也清楚。” 伊特是一等吸血鬼骑士,他无法判断出维基的实力,就说明维基已是达到爵位的吸血鬼。 但维基有些奇怪他是如何肯定自己只是男爵,而不是子爵,甚至伯爵的。 “维基?诺费勒。”维基说道,“那两个人确实是我所杀,但当时情况特殊。” 伊特微微一笑,说:“阿瓦迪亲王有请,您可以当面向他解释清楚。” “好,请带路!”亲王有请,维基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 伊特扫了一眼他身后的林麟趾,没有说什么,弯腰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维基与林麟趾交换一个眼色,与六位吸血鬼同行,向着市中心行去。 林麟趾的速度是几人中最慢的,他不得不在维基的帮助下,才能跟得上当先领路那个吸血鬼的脚步。六名吸血鬼始终将他与维基包围在中间,似乎防止他们突然逃遁。 进入市中心后,众人放缓了速度,慢慢走在街上。 霓虹灯的闪烁下,这里根本没有郊区大学城那边的冷清。正是夏季,不时便有穿着暴露的女子结伴嬉笑着走过,在空气中留下一丝香气。而娱乐场所门口,人进人出是热闹之极,完全与白昼无异。 林麟趾他们这个组合走在街上,倒是颇为吸引人眼球。外围是六个黑衣男子,不管是穿着还是站位都像是保镖。但若说他们是保镖,被保护的那两人却实在不像是能请得起保镖的人。 他们两人一个穿着破烂,另一个身上也只是廉价的t恤衫配牛仔裤,甚至还没有保镖模样的那几人穿得好。 不过那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外国男子,长得倒是挺帅,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 纸醉灯谜,灯红酒绿,林麟趾这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到大城市的夜生活。 一行人不理他人好奇的目光,直直走入市中心最大的娱乐场所――“血色”娱乐城。 林麟趾在看到血色娱乐城几个字时,有些恍然大悟。 这是家财力雄厚得惊人的神秘公司,每一座城市都有其所设的娱乐城分部,而且每一个都会建成是当地最豪华、最高档的娱乐场所。 现在看来,单从其名称上就可以知道,这背后肯定是有血族的身影。 进入娱乐城,他与维基被直接带进贵宾专用的电梯。 在血色娱乐城有个众人均知的说法,就是你的地位越高,可以进入的层也就越高。六名黑衣吸血鬼中只有伊特和他们一同进入了电梯,林麟趾很好奇他们究竟会被带到几。不过他却发现电梯四壁光秃秃的,根本没有普通电梯那一长串层的按键。 突然,电梯动了,而且不升反降。 在血色娱乐城能于多么高的层享受服务,这在人类上流人士中属于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他们乐此不疲的互相进行攀比。然而他们根本不知道,整个娱乐城真正的核心却是在地下。 下面的格局并没有特殊之处,一扇扇关闭着的门,分隔出一块块私人的空间。里面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走廊中却是非常的安静,甚至有些阴森。 在伊特的带领下,他们来到其中一扇门前,轻轻敲响。 门从里面被打开,开门的是位漂亮的女子,林麟趾看到时不禁有些微微失神。 维基不愧为快活够百岁的老头子,他古井不波地走进去,根本无视眼前的美色。 林麟趾总算没露出猪哥相丢人,他强行收回目光,跟在维基身后。不过在经过俏立一旁的美人时,还是偷偷又瞥了一眼。他发现她脸上有着很自然的红润,看来这个美女并不是吸血鬼。 伊特没有进来,美人也是退身而出,将门轻轻地关上。 里面空间出乎意料的大,却也十分的空旷,唯一的摆设就是张单人沙发。沙发上坐着一个人,身子用披风遮住,只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来。沙发背后站有一人,始终身子微躬着,他是亲王的仆人。 “你们好,我是阿瓦迪?梵卓伯爵,是本城的亲王。”离门口十数米之远的沙发上,这位伯爵实力的“亲王”发话了。 “伯爵大人您好,我是维基?诺费勒。”维基连忙躬身应道。 林麟趾有样学样,也躬身道:“我是林?迈卡维。” “哦?诺费勒?”阿瓦迪注意到了他英俊的外表,声音变得有些耐人寻味。 “维基?诺费勒,三年前与凯米?诺费勒和秦?诺费勒一同前来觐见过,我没记错!”阿瓦迪一个闪身,就出现在维基的身前。 “是的,伯爵大人,您没记错!” 阿瓦迪划破了自己掌心,这是要跟维基行见血礼。 维基哪敢去尝亲王的血液,他只是划破自己的掌心然后伸出。 阿瓦迪之所以划破掌心,其实也就是表个姿态,上位者最喜欢玩的就是这套。明明高高在上,还要耍些小手段显得他自己很亲民。 “果然没有记错!”阿瓦迪尝过维基的血液后,说,“似乎你尊长的实力,都还未达到爵位!第十三代的吸血鬼男爵,真是后生可畏。” 实力达到一定高度后,不仅能从血液中判断出对方的实力,还能判断出其所属世代。 血族中永远不乏惊才艳艳之辈,维基即使是因为奇遇而实力暴增,也不足以让身为亲王的阿瓦迪惊讶到,他见过太多天赋出色的吸血鬼。 “维基我之前见过,但这位迈卡维氏族的林,别告诉我你是今天才进入这座城市。”阿瓦迪盯着林麟趾,眼神不善,似乎暗有所指。 林麟趾心中一紧,维基脸上也是忧色闪过。 密党六戒之“礼敬”:汝当彼此礼敬,到陌生领地,当先觐见领主,未经召见承认居留者,视为无物。 林麟趾并未觐见过亲王,故触犯了这条戒律。 其实这条戒律执行力度并不是很强,吸血鬼即便是没有前来觐见,只要安安静静地来,安安静静地走一般也不会被追究。而且即使是追究,最多也仅仅是质问一番。 但林麟趾却是好巧不巧,在未觐见的情况下,还惹出了事。 两具被放干血的尸体扔在大街上,这事说大可大,说小可笑,全看亲王心情如何。 “伯爵大人,这都是我的错,作为他的启蒙老师,竟然忘了告诉他密党六戒。”维基试图将责任全揽过来,迅速开口道,“还有那两位人类被杀的事,确实是情有可原,当时我们遭到了塑形之氏族茨密希的袭击……” 阿瓦迪一摆手,示意他不要再多说,维基不敢违逆,只能不甘地住口。 阿瓦迪表情淡淡,看不清究竟是何想法,他将已经愈合的掌心重新划破,伸向林麟趾。 林麟趾不懂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他在伸出自己划破掌心的同时,也丝毫不客气地用右手食指轻轻点了点阿瓦迪掌心的伤口。 阿瓦迪眉头一皱,显然没想到他也真敢接下自己的见血礼,旁边的维基在看到后顿时脸色一变,他知道阿瓦迪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肯定已有芥蒂。 林麟趾将沾着亲王血液的手指放入嘴中,很快灵魂又多了一道属于梵卓氏族的印记。 “迈卡维氏族,哼……实力竟然连骑士都未达到,至于世代,是第……嗯?”阿瓦迪突然一愣,他竟然判断不出眼前这个吸血鬼的世代,“怎么可能?!难道……” 阿瓦迪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反身闪回到沙发重新坐下,说:“既然此事因茨密希氏族而起,那么便不再追究,你们先退下!” 阿瓦迪虽掩饰得很好,维基还是从中品出了一点特别的味道。 不敢再停留,他带着林麟趾退出房间。 …… “伯爵大人,刚才……”阿瓦迪身后的仆人缓缓出声。 阿瓦迪皱着眉头,说:“刚才那个迈卡维氏族的小子,实力连三等骑士都未达到,但我却判断不出他的世代。” 仆人一惊,在实力高于对方的情况下,若判断不出世代,那就只能是对方的辈分要比自己高。 “最近迈卡维氏族正在全力调查萨哈公爵失踪的事情,据说公爵最后一次出现就是在本城,您说会不会……”仆人点到为止。 实力可以用特殊方法隐瞒,但世代,血统却是实打实的。 阿瓦迪揉着眉心,暗想:“刚才那个小子,该不会是迈卡维氏族哪个神经质的老家伙,来消遣我的……” ―――――――――― 前两章出现错误,现已及时改过。维基的实力应该是吸血鬼男爵,第一道天堑也是骑士与男爵间,呵……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六章 美人,牙齿,血晶币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刚走出去,林麟趾就看到美人和伊特等在门口。 伊特请他们二人稍等,然后推门走进房间,应该是听取亲王的下一步指令。 维基眉头轻轻皱着,若有所思。 他觉察到阿瓦迪亲王在尝到林麟趾的血液后,态度明显有所转变。这似乎隐隐证明了他在之前,关于林麟趾世代、血统的猜测。 林麟趾站在维基身旁,总是忍不住去偷偷看对面的女子,他倒是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感觉她确实长得很是漂亮。不管是脸蛋还是身材,都无疑是他所见过的真人中,最完美的一个。 美人似乎也觉察到了他的窥视,对着他礼貌地微微一笑。 “怎么?对她有意思?”维基问道,他的声音不小,仿佛丝毫不担心人家美女会听到。 林麟趾瞧着他,不禁愕然。 维基盯着美人,这似乎是他第一次将目光移到她的身上。 “你想得到什么?”维基问道。 美人缓缓低下头,并不作答,维基也没咄咄逼人,继续追问。 这时伊特从房中走了出来,他手中捧着一件披风,“男爵大人,您的披风。” 实力达到爵位,便拥有了穿戴披风的资格。而每位吸血鬼的第一件披风,都是由亲王或长老赠送,这也是种传统。 维基接过来,披风是内红外黑,他缓缓地披上,瞬间整个人都仿佛有了些莫名的变化。 “男爵大人,你们现在是就要离开呢还是需要点什么服务?”伊特问道,似乎是充当起了服务员的角色。 二人当然是维基做主,他想了想,问道:“今天这里有没有医者之氏族辛摩尔的血族?” “应该是有,请问您是要……” 维基朝他呲了呲参差不齐的牙齿,伊特顿时明白过来。 他通过耳麦不知与谁联系了片刻,说:“有位辛摩尔氏族的客人正在六,我想我们可以前去打扰一下。” “好的,麻烦你带路!” 要回到电梯,林麟趾在离开时,又忍不住看了看那个美丽的女子,他对她有种特别的感觉。 “小心魂被勾走了!”维基打趣道。 林麟趾不好意思地揉揉鼻子,说:“她好像并不是吸血鬼。” “别说你才刚刚看出来,她当然不是吸血鬼,但她却能出现在一个吸血鬼亲王的身边,所以我很好奇,她究竟是想得到什么。”维基笑道,“而且你看她面色红润,也不像是被吸血鬼吮吸过。” 林麟趾看着伊特,似乎是想从他这里寻找到答案,伊特苦笑一声,说:“这个……我不能说!” “那总可以告诉我她的名字?”林麟趾退而求其次。 “我觉得你自己去向她问比较好,还是别难为我了。”伊特口风倒是挺紧。 眼见电梯门就要关闭,林麟趾突然窜了出去,快步回到美人前。 “你好,我叫林麟趾,又叫林?迈卡维,不知能否有幸知道你的芳名。”看来成为吸血鬼,潜意识让林麟趾信心提升了不少,在以前他可没有勇气与一位美女搭话。 美人好奇地看着他,轻启朱唇,说:“叶?梵卓,你也可以叫我叶岚。” “梵卓?”林麟趾很是诧异她既然并非是吸血鬼,又为何会是这个姓氏。 “那么……再见,希望还能再见!”他的勇气在问出美人名字时已被彻底用完,看着叶岚那两颗如同星光般璀璨的明眸,林麟趾所有的言语都卡在了喉咙,无法吐出,最后只能是转身落荒而逃。 看着面红耳赤的林麟趾重新返回电梯,维基以为他是遭到了完败,倒是再没用言语刺激他。 三人很快来到第六层,电梯门刚刚打开,嘈杂的喧闹声就扑面而来。(..info好看的小说) 六层是个赌场,有着各种赌具和各色赌客。 伊特领着他们走到一处百家乐的赌桌前,为他们引见那位辛摩尔氏族的吸血鬼。 这名吸血鬼身上的西装已经皱皱巴巴,显然坐这赌博的时间已经不短,他此时正专注地盯着发牌。 “哦,该死,我就不信今天开不出一个和局跟对子。”看着面前数量不少的筹码被荷官收去,他叫道。 玩百家乐,压庄家和闲家,即便赢也只是一赔一,但若压中和局或对子,则分别是一赔八和一赔十一。这名吸血鬼显然胃口比较大,他每次都将大量的筹码压在和局和对子上,目前似乎连一局都未曾赢过。 “这家伙是不是专门为了输钱来的?”即便是对百家乐并不了解的林麟趾,也能看出来以他这般玩法,根本就没有分毫的胜算,完全就是赌气。 以吸血鬼的眼力,如果真想赢自然是轻而易举,维基耸耸肩,估计这又是个嗜好特别的吸血鬼。 “拉斯罗,有事找你。”伊特上前在其耳边轻声说道。 虽然一直在输,拉斯罗兴致却十分高昂,这时候被打搅让他很是不爽。不过他应该是认识伊特,便一边押注一边问道:“什么事,什么人?” “做牙齿,是位男爵。”伊特说着指了指身后的维基。 拉斯罗顺着他所指,看到了穿着破烂的维基,不过他的目光却停留在了维基怀中抱着的那件披风上。 维基在人前肯定不会依旧披着披风,因此他在电梯中便将其解下抱在了怀里。 “两百血晶币,恕不议价。”拉斯罗开出了价钱。 这个价钱稍微有点贵,不过维基并不介意,说:“没问题,两百血晶币。” “成交!” 伊特说:“跟我来!” 拉斯罗直接起身跟着伊特离开,穿过了赌厅。他就将筹码扔在赌桌上,仿佛根本不怕有人会顺手牵羊。 “维基,你这到底是要干什么?”林麟趾彻底懵了。 维基神秘地一笑,说:“送你一个礼物。” “送我?” “你不是以前跟我说起过牙齿的事情嘛,刚刚成为吸血鬼牙齿都会因为受到新生犬牙挤迫而变得参差不齐,不过通过一个小小的手术,就可以让牙齿恢复齐整。”维基说道。 “你意思是让我现在做这个?” “嗯!” 能让牙齿变齐整,林麟趾当然不会拒绝,毕竟参差不齐的也确实不太美观。 “血晶币是什么?”维基在普及常识时并未谈及生活细节,所以林麟趾对此是一无所知。 维基简单解释道:“血晶是在血族社会中能够永远保值的唯一一样东西,所以它被用来充当一般等价物,被制成血晶币在血族社会中流通。” 说话间伊特已经带着他们走进一间包厢,林麟趾也没好再继续追问血晶的事。 包厢内有个小小的洗漱间,拉斯罗将手清洗后,对着维基说道:“男爵大人,现在就开始!” 维基摇摇头,指着林麟趾说:“不是我,是他。” 拉斯罗便走到林麟趾面前,要求道:“张开嘴!” 林麟趾看了看维基,见他点头,便将嘴张到最大。 跟他预想的根本不一样,拉斯罗没有使用任何工具,看都没看直接就将手伸入他的嘴中,把两颗被新生犬牙挤开的牙齿生生就给拔了下来。林麟趾只觉牙根处一痛,紧接着又一阵酥麻。 前后不到一分钟,拉斯罗这两百水晶币就轻松到手。 林麟趾一脸的茫然,他都开始怀疑维基脑子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就这样简单地将牙齿拔掉,别说是吸血鬼,就是个人类他也可以啊! 他看向维基,那眼神是想说“你是不是钱多着烧得慌”。 拉斯罗返回洗漱室去洗手,伊特却说:“男爵大人,我看您的牙齿似乎也……不准备做一个吗?” 维基笑道:“你说以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长相,有必要为了追求美观,还去矫正牙齿吗?” “确实。”伊特微微一笑,说:“不过男爵大人还是有必要选择矫正一下的,毕竟还有大约一年的时间,您可以去享受这最后的美丽。” “最后的美丽?”维基微微一愣。 林麟趾拍拍额头,这才想起维基还不知道他成为男爵后,相貌已经有所变化。 问明伊特洗漱间有镜子后,他开口道:“维基,或许你该到洗漱间去照照镜子。” 维基满脸的疑惑,当拉斯罗出来后,他快步闪进洗漱间。 “两百血晶币,谢谢!”拉斯罗对林麟趾说道。 林麟趾有些尴尬,他连血晶币的样子都没见过,哪有钱付账。 伊特替他解了围:“拉斯罗,请你稍等,估计男爵大人出来后,你还能再赚到两百血晶币。” 久久不见维基从里面走出来,林麟趾有些担忧,他轻轻将门推开走了进去。 维基正站在镜子前,痴痴盯着自己此时英俊的面庞,血色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入白净的面盆中,格外显眼。不像是得而复失后的喜极而泣,他的脸上充满着悲伤,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原来,吸血鬼的眼泪,真是血色的!”林麟趾看着他的侧面,如是想到。 ―――――――――――――― 那个授权状态已经改过来了,感觉拙作还能入眼的朋友支持下呗。推荐才6个,还没收藏高。 呃,太寒酸了!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七章 棺材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在拂晓降临前,林麟趾与维基赶回到了下水道的洞穴。 这一路维基出奇的沉默,本来面容恢复到英俊是个好事,但从他脸上却一点都看不出来。 听伊特说,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在蜕变为男爵时相貌会恢复如初,但在一年后因为诅咒的缘故,面容又会重新扭曲,下次想要恢复就只有等到成为侯爵的时候。 不过虽然维基情绪很低落,但最终也还是让拉斯罗将牙齿休整了一下。 “之后十二个小时内,不能饮血。”这是离开前拉斯罗这名黑心牙科医生的叮嘱。 现在林麟趾还是不明白一个简单的拔牙,为什么要花费大代价去找医者之氏族辛摩尔的吸血鬼来做。想到那四百血晶币,虽然他尚不知道其价值究竟有多高,却仍是止不住的心疼。 说到血晶币,他也在维基付钱时终于见到了。 它竟然可以化为液态,而保存在吸血鬼的身体内。当时维基划破胳膊,然后从伤口处凝结出了四枚闪烁着金属光芒的圆状血晶。 四百血晶币就是指四百克的血晶,维基凝结出的四枚一百克的血晶币,拉斯罗也是在接过后掂了掂重量才收下。 回到下水道洞穴,维基坐在棺材上,长叹一口气,似乎想要将所有的郁结都呼出去。 林麟趾没有打扰他的自我调节,他在想着凯米这家伙这两晚有没有回来过。 “睡!”维基突然躺入棺材,他身体充满着力量,但心已十分疲惫。 林麟趾看向剩余的两口棺材,他想了想,没有睡入秦的棺材,而是来到应该是凯米的那口,掀开盖子躺了进去。 当他将棺材盖轻轻地合上时,心中的感觉很是奇妙。 永远行于黑暗中的吸血鬼,从未真正的活过,也从未真正的死去。 他如尸体般直挺挺躺在棺材中,心灵出奇的平静。他隐隐有种回到了母亲**中的错觉,那种温暖,那种安全,那种惬意。身边的黑暗,仿佛帮助他勾起了未出生前,在母亲肚中时的那段无意识的记忆。 冥冥之中,他似乎听到了母亲的声音,她在唱响那首动听的摇篮曲。 他的身子就像是一叶扁舟,在微微荡漾的湖水中缓缓地摇曳。 林麟趾在这轻轻的晃动中,安逸地睡去,悄悄的,一丝笑意从嘴角弯起。 嘘…… 请别惊醒,他的睡眠 我不想,看他貌似简单 却藏着复杂世界的双眼 我只想,看他在梦中 孩子般,无邪的笑颜 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若非维基打开棺材盖,他可能就会这样永远地沉眠,沉眠几个世纪。 当盖子被掀开的瞬间,所有奇妙的感觉都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林麟趾茫然坐起,久久回不过神来。 “第一次睡棺材就是这样,以后慢慢会习惯的。”维基说道,听声音他似乎恢复了正常。 林麟趾揉着眉心,说:“我感觉要是没有你叫醒我,我可能会在里面沉睡一辈子。.info[]” 吸血鬼的一辈子,自然就是永远。 维基笑道:“还真别说,确实有吸血鬼第一次睡入棺材后,因为没有人去叫醒他,而陷入了永久的沉眠。等他们因意外而清醒过来时,或许都已是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以后。” “在棺材中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那究竟该怎么才能及时的醒过来?”林麟趾问道,他可不想一睡已是百年之后。 “习惯之后就好了,在睡进去之前,便在脑海中想好自己这次要睡多久,这样到时便会自动清醒过来。”维基说着从棺材中拿出两袋人造血,昨晚亲王的召唤打搅到了他的捕猎,他现在非常之饥饿。 林麟趾连忙说道:“那个拉斯罗说,十二小时内不能饮血。” 维基好笑地看着他,说:“你以为现在都几点啦?都已经晚上八点了,快喝完血去酒上班!” 他咬开一袋人造血,慢悠悠喝着,像是在品味葡萄酒,将另一袋则扔给林麟趾。 “这人造血你是在哪搞到的?”林麟趾好奇地问道。 维基说:“在觐见亲王后,你就能获得在当地每天最少四袋人造血的待遇,这就像是人类的低保,可以起码保证你能生存下去。当然因实力不同,待遇也肯定不一样,比如你就只能领到最低的四袋,成为三等骑士后便能领六袋,依此增长。” 密隐同盟正是用这种方式,来避免城市中出现大量人类被吸血鬼袭击的情况。当然也不乏像是凯米、维基这样喜欢亲自捕猎的吸血鬼,但只要适可而止,亲王也不会干涉,毕竟那才是一个真正吸血鬼应有的生活方式。 人造血的免费发放,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豢养。 “这个牙齿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将牙拔掉,这个随便找个人就……还花费那四百血晶币……”林麟趾对这件事,可谓是怨念极深。 “你似乎忘记了我们吸血鬼的恢复力。”维基说,“如果只是单纯拔牙的话,不用几分钟,牙齿又会重新长出来,然后再次形成积压,使得整个牙齿变得更加难看。而之所以请辛摩尔氏族,是因为他们会使用魔法,你有没有感觉到牙齿被拔后,紧接着又有些酥麻?” 林麟趾点点头。 “那就是辛摩尔氏族在使用魔力,他们用魔力遏制了牙齿的重新长出。而十二小时内不准饮血,也是怕血液破坏掉那里的魔力。” 林麟趾愕然,他没想到一个简单的拔牙竟然还涉及到了神秘的魔法。 “那四百血晶币是个什么概念,多不多?”他对此还是很心疼。 维基眨了眨眼睛,说:“这样,我近百年的所有积蓄,加起来也就是两千多血晶币,你说四百多不多?” “什么?血晶币这么值钱!”林麟趾大叫一声,接近一百年才有两千,四百血晶币也就是说需要二十年才能够挣到,他这样一想,脸都绿了,“就拔个该死的牙齿,也这么贵?” “这就是垄断的好处啊!”维基说,“整个血族中能够使用魔法的就只有医者之氏族辛摩尔和塑形之氏族茨密希,魔党那边价格我不清楚,但密党中,亲摩尔氏族族人可是统一过思想,那就是牙齿爱拔不拔,价钱绝对不降。一百五十血晶币,这是最低的价钱。” 想到那个拉斯罗要了他们两百,林麟趾心里直骂其黑心。 “我们诺费勒氏族因为长相的缘故,即使将牙齿休整也还是好看不到哪去,所以一般都不会去花这个冤枉钱。但其他氏族就不同了,毕竟多数吸血鬼还是非常在意外表的,于是也只能是心甘情愿被宰。” “呃,以后我会还你的。”林麟趾知道两百血晶币不是个小数目,便说道。 “滚!”维基笑骂道,“谁让你还了!” 林麟趾呵呵笑着,问:“对了,那个血晶到底是什么东西?” 维基脸上神色复杂,说:“血晶的用处很多,它是血族中必不可少的材料,可以用来调制秘药,打造各种有着特殊功能的器具,而且对于修炼鲜血之道的吸血鬼来说,血晶更是不可或缺的东西。” 听起来这个血晶是非常之重要,但维基却似乎并不想谈及这个话题,转而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你应该去酒上班了?” 林麟趾看出来他不想多说,只能悻悻作罢,未再追问。 “那我去看看酒开没开!”林麟趾不确定在此人心惶惶的时候,张婕还会不会营业。 “嗯,去!” 林麟趾爬出了下水道。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八章 来者不善的吸血鬼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街道上的行人相较昨晚,似乎多了起来。.info[] 林麟趾老远就看到酒门口闪烁着光华的“心萦”两字,看来今晚是正常营业。 推门而入,他看到一名男子正趴在台上,跟张婕在聊着什么。十几张桌子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小隔间中不时传出笑声。看来今晚生意依旧糟糕,仅仅有一桌客人。 “麟趾,你来啦!”看到林麟趾走了进来,张婕苦着的脸顿时一松,她终于等到了自己的救星。 林麟趾看她表情,就猜到应该是那名男子在纠缠着她,他皱了皱眉正准备上前与男子交涉,不想那人却抢先开口:“你好,我是陈杰,张婕的老同学。不知你是……跟张婕又是什么关系?” 陈杰的语气让人听来很不舒服,而且他说话时斜靠着台,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林麟趾压下不爽,如实说道:“林麟趾,张婕是我老板。” “哈,小婕,原来他是你请的打工仔啊!”陈杰阴阳怪气地说,“乖乖,刚进来时气场好大,我还以为……” “闭嘴!”张婕斥道,她烦透了眼前这个聒噪的家伙。 林麟趾不得不承认,这个陈杰很是欠扁。 “呦……这就护上了,你们俩不会是有那么几腿!哈哈!”陈杰话里充满着枪药味,似乎今晚就是来找事来的。 以前柔弱书生的林麟趾即使不怕,遇到这种挑衅的事,要之后真干起架来却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info[]但现在,成为吸血鬼的他,心底反倒是渴望着冲突的发生。 “陈杰,你要是来喝酒的我们欢迎,若不是,还请离开,别打扰到我们做生意。”张婕在林麟趾来之后,语气也强硬了不少。 陈杰哂笑一声,随便找个桌子坐下,大声嚷道:“服务员,给我过来!” 张婕拿着酒水单就要过去,林麟趾将她拦下,示意还是让他去。 “扎啤,瓜子。” 陈杰倒是没难为他,干脆地点了酒水。 “二十块,谢谢!”林麟趾将他所点的东西送过来,微微躬身说道。 陈杰这时却显得不爽快了,他叫道:“怎么?还要先收钱,怕我赖账?” 林麟趾也不跟他多说,端起酒水就要走人,却被陈杰一把就将胳膊给抓住。 林麟趾瞳孔一缩,他猛地盯向陈杰的脸。蓝色的灯光下,看不清他的脸色,不过林麟趾已经有些开始怀疑他的真实身份。 刚才他在抓向林麟趾胳膊时,那瞬间爆发出的速度显然不是人类所能拥有的,而且其抓力也不小,若非林麟趾本人也是身体强度十分变态的吸血鬼,就那一下胳膊都有可能被抓断。 林麟趾仔细观察着陈杰的神色,发现对方似乎并没有对他产生怀疑。 这也表明陈杰应该是个新晋的吸血鬼,他对于力量的掌握明显还未纯熟,所以没有意识到伸手抓向林麟趾时,他所用的力道根本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能够那么轻松便承受住的。(..info无弹窗广告) “张婕,都是老同学了,连瓶酒都舍不得请我喝?”陈杰看来是铁定不准备掏钱了。 “麟趾?给他把酒扔下,喝死他!”张婕在台气急败坏地说道。 在陈杰的得意笑声中,林麟趾放下酒水回到了台。 “麟趾,我还以为今晚你不来了呢,还好来了,不然我会被那个家伙给烦死的。”张婕说,“我还打你电话呢,怎么打不通。” “哦,我手机摔坏了!”林麟趾现在注意力全在陈杰那边,便问道,“那人到底是谁?真是你同学?” 张婕点点头,说:“我高中同学,其实我们关系根本就不熟,只是听别人说他……他好像从高中时就一直暗恋我,前段时间还同学聚会过,他那时见我还话都不敢喘一声,但想不到怎么今天晚上就突然来找我,而且说起话来……简直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林麟趾隐隐有些明白,这个陈杰看来是最近刚成为吸血鬼,在得到力量后,有些夹不住青春,便打起了张婕的鬼主意。对于普通人来说,吸血鬼的强大确实难以抗衡,但陈杰怎么也想不到,张婕身边那个他不放在眼里的服务员,也是一个吸血鬼。 “这倒是一个难得的实战机会。”林麟趾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有些兴奋。 本来以为只是一场吸血鬼与人类之间差距悬殊的蹂躏,却不想这就变为了两个新晋吸血鬼间的对决。 不同于林麟趾成为吸血鬼之后,更多的是小心谨慎和沉稳,陈杰则就像是个暴发户,只差在自己的脸写上“嚣张”两个字。 “喂?表哥!”陈杰接了一个电话,他声音很大,像是在炫耀一般。 可能是电话那头教训了他几句,陈杰这才微微有些收敛,声音小了很多。 “嗯!好的……不用……你就放心……我知……嗯……好的,你,我听着……” 以林麟趾吸血鬼的耳力,陈杰的话他听得是一清二楚,但电话那头的声音就十分模糊了。他装作去洗手间,路过陈杰身边时,准备偷听一下。 陈杰看他走过来,并未留意,只是不善地瞥了他一眼。 林麟趾很自然地走过去,耳朵成功捕捉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字眼――血缚。 显然如今陈杰吸血鬼的身份已经确定无疑,而且看其样子,应该是今晚就要对张婕下手。而考虑到陈杰对张婕的爱慕,当然不会仅仅是吸血这么简单。 听到“血缚”两个字时,林麟趾已经明白陈杰这是要用三重血缚术,让张婕沦为他的奴隶。 “找死!”林麟趾走进洗手间,脸上泛起汹涌的杀意。 他在墙角找到一个拖把,将其木柄从中折断,他准备用它将陈杰的心脏刺穿,然后再扭下他的脑袋。 隔间的那桌客人并未玩到很晚,接近十一点时就已结伴离开。陈杰犹豫了一下,也起身准备走人,他再嚣张,也不会在酒内就动手。 至于酒钱,陈杰自然是没有付,他在临出门时,还暗有所指地说道:“小婕,今晚别忘了下班早点哦?” 张婕碎了他一口,懒得搭理他。 陈杰想着是张婕早点下班,他好立刻就下手,而林麟趾却觉得时间还有点早,最好是等等,路上没有行人后再离开,那样他就可以放开手脚与其一战。 对于陈杰,他是完全动了杀机。 “麟趾?我们收拾一下也关门!真是气死人了,今天真不应该营业。被这个混蛋一搅和,不仅心情变糟,还做赔了本!”张婕抱怨着。 林麟趾笑道:“再等等,等那个家伙走远了咱们再离开,不然他又得骚扰你。” “哦,好的,那我们先收拾!”张婕说完就与林麟趾开始打扫酒。 “咦?拖把柄怎么断了!”洗手间传来张婕的声音。 林麟趾尴尬地笑笑,回道:“哦,我不小心给弄断了。” “呵,倒是还能勉强用!”张婕笑道。 “好了,走!”张婕拍拍手,看着一尘不染的酒,脸上充满着成就感。 “嗯!”林麟趾走入洗手间,将拖把的断柄拿在手中,出来说道,“张姐,这两天治安不是很好,我送你!” 张婕有些意外,娇笑道:“好啊,不过你拿这个干什么?” “防身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林麟趾挥了挥拖把柄。 熄灯,拉下卷帘门时张婕打趣道:“不过就你这身板,真遇到危险的话,估计拿两根棍子他也……嘿嘿,你不会到时扔下我自己给跑了!” “瞧你说的,我是那种人嘛,再说你可别小看我。”林麟趾说着捋起袖子,鼓了鼓胳膊上并不存在的肌肉,这番动作惹得张婕是一阵花枝乱颤。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九章 密党六戒之“杀戒”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张婕家离酒不远,最近的一条路步行十五分钟就能到,还有一条比较绕,不过却能跟林麟趾顺路。张婕的意思是走那条远路,但林麟趾却坚持走近路, 一路林麟趾都很警觉,以致有时候连张婕跟他说的话都没听清楚。 陈杰此人就像是悬在头上,随时都有可能掉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彻底解决他的心难以安定。 在路程大约走过一半时,借着灯光远远看到前面有个人影。 林麟趾当然能看清他就是陈杰,不过张婕却不行,她还开玩笑说,“那人不会是想要打劫我们!” 林麟趾没有接话,他悄悄伸手到她的脑后,轻轻一斩,张婕顿死眼前变黑,晕了过去。 接下来是吸血鬼之间的碰撞,林麟趾当然不想让她看到。他迅速脱下身上的t恤衫,铺在地上,然后接住无力倒下的张婕,让她靠着广告牌,坐在自己的t恤上。 那边陈杰等了这么久,耐心早已是用完。他看到他们停在那,迟迟不再向前,便只能他自己走过去。 当他看到林麟趾竟然脱掉上衣时,显然是误会了。 张婕如今已被他视为禁脔,他都还没下手,竟然差点被林麟趾这小子给捷足先登。陈杰盯着他,心中的恼怒可想而知。 陈杰用上了吸血鬼的速度,闪身上前,“嘿!**在干什么?” 林麟趾跟他也不废话,多少正义人士就是在临战前与反派人物太过废话,而最终遭到惨败。(..info) 抄起地上的拖把短柄,一个闪身掠向陈杰,结结实实一棍子将其抽倒在地。 “你……你……你也是吸……”陈杰看到林麟趾的身手时才彻底明白过来,他满脸的惊愕,想要挣扎起身。 林麟趾痛打落水狗,上前又是一棒,这一下狠狠地击在了他的头上,陈杰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他总算是看清了目前的形势,乖乖趴在地上再不敢乱动。 “大哥,大哥,放过小弟一马,我是布鲁赫氏族的,大哥您是……”陈杰脸变得倒是很快。 林麟趾有些意外,没想到他是学者之氏族布鲁赫的吸血鬼。 布鲁赫氏族之所有学者之名,是缘于他们对战斗技巧的恐怖学习能力。他们是血族中最适合战斗的氏族,体格基础出类拔萃。如果不是因为布鲁赫氏族也是所有血族中,成员信仰观念最为复杂的一个,那么他们早就屹立于血族之巅。 在外人看来,布鲁赫氏族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仅仅因为对权威的蔑视才使得他们走到了一起。有一个笑话,布鲁赫还留在密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中没有一个吸血鬼能够完全代表他们去填离党协议。 但尽管如此,布鲁赫氏族是最强大的武士,这点毋庸置疑。在面对面的战斗中,没有哪种吸血鬼比他们更可怕。 陈杰与林麟趾一样,都是新晋的吸血鬼,但陈杰身为体格基础最出色的布鲁赫,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林麟趾真有些不明白究竟是他自己太厉害,还是陈杰这个家伙实在太菜。 “布鲁赫氏族?”林麟趾狞笑着说,“原来是密党的哥们,不过很抱歉,我是魔宴同盟的茨密希。” 一听到魔宴同盟几个字,陈杰顿时浑身僵住,表情如丧考妣。看来他的尊长对他的常识普及很到位,告诉过他密党与魔党之间的敌对关系。 林麟趾手中的拖把断柄已经对准了陈杰的心脏,他只需要轻轻用力,然后再扭断其脖子,就能让他罪恶的灵魂得到解脱。 “哦?你确定你的姓氏是茨密希?” 突然一个声音在林麟趾身后响起,他转头看到一个穿着花哨的男子,双手插兜站在不远处。 “表哥,救救我!”陈杰顿时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他带着哭腔叫道。 陈杰表哥赵宏走近几步,说:“我想如果阁下真是茨密希氏族,那么应该算是族中最丑的一个了!” 林麟趾暗道失算,确实他没考虑到茨密希氏族吸血鬼那一个个都近乎妖艳的长相。 “你又怎么能肯定,这个样子就是我的本尊?”林麟趾反将一军。 “是不是,尝尝便知。”赵宏划破手掌,要行见血礼。其实他心中已经肯定林麟趾不是茨密希氏族的吸血鬼,但他摸不准他的实力,想要通过见血礼试探一番。 林麟趾眯着眼睛,似乎看穿了赵宏的那点想法,他说:“不用,你猜对了,我确实不是茨密希氏族的。” “我是赵?布鲁赫,不知阁下是……”赵宏自我介绍道。 “迈卡维。” 在对手实力不明的情况下,能不起冲突自然最好,赵宏热情得说道:“啊!原来是盟友,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嘛,来来来,小杰他是不是得罪到了兄弟?我让他给你赔罪,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他这一次,如何?” 林麟趾没有理他,盯着脚下的陈杰。 陈杰的性格,林麟趾通过短短接触以及张婕只言片语的诉说,已经有了**不离十的猜测。这人以前应该是身无长物,而且内心极度自卑,因此在乍成为吸血鬼,突然间得到梦寐以求的实力后,积郁已有心魔终于被释放。 从其在酒中的嚣张姿态就能看出,他的心已失衡,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有个几斤几两。 要是今天放过陈杰,难保他以后就不会对张婕下手。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次说什么也得将其立杀当场。 赵宏看出来了他的杀机,皱着眉头,说:“兄弟,你可别忘了密党六戒。” 密党六戒之“杀戒”:血族中人严禁彼此残杀,唯长者方可格杀,唯最长者可召唤血猎。 血猎是对于吸血鬼的最终制裁,时至当代,戒律中的“长者”此类名词的意思都已转为特制“亲王”。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吸血鬼,惩罚只有三个字:“杀无赦”。而什么程度才能称之为严重,那么就是触犯密党六戒中的“杀戒”这条。 如果触犯并被发现,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辖地内的一些甚至全部吸血鬼去捕杀犯戒者。若有其他吸血鬼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对亲王权威的严重挑衅。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则将会获得一定的名声,以及一定数量血晶的奖励。 而若被猎杀者的实力过于强大,所犯戒律又非常严重,亲王甚至会外聘血猎。中立氏族中的猎手之氏族阿萨迈就专门承接这种任务,他们是血族中的杀手,最佳的刺客。他们在接受雇佣后,会追踪目标,直至杀死对方。 六戒中的“杀戒”,对于密党的吸血鬼来说完全就是雷池,很少有人胆敢越出一步。当然这个严禁彼此残杀,也只是说的同一个联盟内,对于敌对的党派,即使你想手下留情,对方也不会善罢甘休。 “哦?那又怎样?”林麟趾不是不知道犯此戒律的严重性,但他看起来似乎并非很在意。 赵宏说:“我劝你不要赌气,激怒一个亲王的后果,你只能用死亡去承受。” 林麟趾沉默,似乎在考虑,赵宏微微松口气,他还真怕对方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二愣子。 “那我就用死亡去承受好了!” 二愣子林麟趾突然出手,在赵宏难以置信和陈杰惊惧万分的眼神中,用拖把木柄刺穿了陈杰的心脏。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章 怒,鲜血之道的觉醒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只是刺穿心脏还不足以将陈杰杀死,不过林麟趾已来不及去扯断他的脖子。 赵宏就像只猎豹,迅捷地朝他扑杀过来。 赵宏速度很快,林麟趾抽出拖把短柄,抽向迎面而来的赵宏。赵宏可不是不堪一击的陈杰,他伸出左臂挡住这一棒,右拳探出,狠狠击中林麟趾的胸口。 林麟趾踉踉跄跄地连连后退好不步,勉强保持住平衡,没有倒地。 赵宏的力道不小,不过与几天前那个茨密希氏族的兰斯相比,却是弱了很多。 兰斯是三等吸血鬼骑士,他的一拳林麟趾根本承受不住。而赵宏作为体格基础更为出色的布鲁赫,力道却不及兰斯,这似乎只能说明他的实力还未达到骑士的程度。 赵宏见他中招,也暗暗松了口气。 确定了对方实力没有自己强,赵宏终于不用再有所顾忌。 “哈哈!我以为你有多厉害呢,原来不过是在虚张声势。”赵宏斜眼看着林麟趾,眼中充满了不屑,“我看你也只会耍一耍木头棒子,现在它断了,我看你还耍什么。” 林麟趾一愣,低头看向自己手中的拖把断柄,果然因为刚才那一击的力道已从中断裂,已经短到无法作为武器而使用。 就在他低头这个瞬间,赵宏趁机发动突袭。 林麟趾刚刚生起一丝警觉,就感觉一只有力的脚踢中了他的脑袋。而他整个身体刚刚要飞出去时,又被赵宏一拳砸在腹中,狠狠地摔在地上。 赵宏得势不饶人,又是一脚踢来。 林麟趾双臂挡在胸前,拦下这一击,身体却被其脚力冲得滑出数米。 他身子刚刚停下来,就看到一个拳影朝着自己脸部飞来。 脚下一蹬,整个人以臀部为轴旋转九十度,林麟趾堪堪避过赵宏这要命的一拳。拳头击在身侧,林麟趾仿佛都听到了混凝土路面裂开的声音 单手一撑,他好不容易才在赵宏的连续打击之下,获得喘息机会而重新站了起来。 “表哥,别那么快杀死他,我要看着他受尽折磨。”不远处缓过劲来的陈杰,在看到表哥占尽上风后,出口叫道,他的声音充满着怨恨。 赵宏自信地笑着,回道:“小杰,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他的,你就看着。” 林麟趾看着赵宏,他感觉到不管是力量还是敏捷,他都处于对方的下风。 看来今晚凶多吉少了,不过即便是死在这,他也不能让那个家伙好过。 林麟趾不善地盯着陈杰,心道:“收拾不了你表哥,还收拾不了你这个废物?” “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战斗的时候不能分神吗?”赵宏又冲上前来。 林麟趾也渐渐习惯了他的速度,尽管依旧跟不上,却也能开始勉强招架几下。 勾拳,直拳,膝撞,鞭腿。 连番轰击下林麟趾只能是疲于招架,他咬着牙,只要还未倒下,就不能放弃。而他即便是如此狼狈的时候,右手还始终拿着那根短短的断柄。 似乎那就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拿着它起码是种心理上的安慰。 赵宏又是一腿踢来,林麟趾已来不及抵挡。他仓促间身子微微一侧,被踢中后身子斜斜飞了出去。 好巧不巧,他飞过去的方向正是朝着躺下休息的陈杰,赵宏脸色一变,猜到了他的打算。 而陈杰显然在这突然的变化中,没有能力作出反应。他只能呆滞地看着林麟趾扑在自己身上,然后将那根短短的断柄,温柔地刺入他的左胸。 断柄的长度很合适,在林麟趾将其尽皆刺进陈杰身体后,没有分毫露在外面。 他还想趁机扯断其脖子,将陈杰彻底杀死,但赵宏已经赶到,他被再次踢飞出去。 “小杰!”看来赵宏很疼这个表弟,他连忙俯身查看陈杰的伤势。 陈杰心脏再次受创,就算尚不致命,心理上却无疑已经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他以后再看到拖把柄时,肯定心肝都会颤个不停。[..info超多好看小说] “表哥,杀……杀了他,杀了他!”陈杰歇斯底里地吼道。 赵宏起身,转头看向林麟趾的眼神阴冷之极,他现在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将林麟趾给碎尸万段。 愤怒是一种强大的力量,赵宏隐隐感觉到他借着这股力量,捅破了那层实力上的砂纸。 急掠向前,赵宏以手为刀斩向林麟趾。 林麟趾举起双臂抵挡,然而这次他却并未感觉到强大力量的轰击,而是仿佛有道薄如蝉翼的刀锋划过,顿时胳膊上的肌肉被撕裂开来,两股鲜血随之喷出。 流血很快就止住,伤口也在迅速地愈合。 林麟趾后跃推开,表情更加地凝重起来。 维基曾跟他说过,实力进入骑士后的最大变化就是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要意念一动,身体每个部位都能变成犹如刀锋一般的利器。 赵宏此时的双臂就是这样,显然他是实力突破,达到了三等吸血鬼骑士。 之前他的双拳虽猛烈如暴风雨一般,但以林麟趾吸血鬼的体格来说,那种打击还并不足以致命,然而现在情况已有所变化,林麟趾的形势变得更不容乐观。 如果说方才他随着一点点地熟悉战斗节奏,还渐渐开始有了招架之力。那么随着赵宏在战斗中完成了突破,他接下来就只能是被动挨打。而他唯一所能做的,就是保护住自己的心脏。 林麟趾完全捕捉不到赵宏的身影,他只感觉到周身好似不时有风在流动,而他的身体则在风中,被刮出一道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他整个人,都被自己的血液染成了红色。 这样即便不会被直接杀死,也会失血过多而彻底失去行动能力。 “我怎么能这么容易就被杀死,我怎么能这么容易就被……”林麟趾在心中咆哮着,他不甘心,不甘心。 他的情绪渐渐失控,隐隐接近崩溃的边缘。眼白爬满了血丝,整个瞳仁都变成了血色,一股不知从何处袭来的暴虐瞬间侵占了他的脑海,仿佛压抑在内心深处的凶兽,突然觉醒。 赵宏又闪身攻来,但这次林麟趾脚下微微一动,竟然错步避开。赵宏暗暗一惊,以为只是巧合,便重新欺身上前,准备朝着他的心脏发出致命一击。 “砰!” 重重的一拳,砸在了赵宏脸颊。 赵宏被击倒在地后,睁大了眼睛,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被砸中这一事实。 这还是交手以来,林麟趾第一次攻击到对方。 “该死!”赵宏就像是头被蚂蚁给踩了一脚的巨象,感受到屈辱的他怒吼着重新发起攻击。 林麟趾此时的身体已完全被心兽所驾驭,他的意识并未消失,而是以一种奇妙的第三视角,在旁观着自己身体与赵宏之间的争斗。 实力上的差距并无实质性的改变,但在赵宏的疯狂攻击下,林麟趾却灵巧地闪避着,时不时甚至还能做出效果并不大的反击。 失去身体控制权的林麟趾,本来是指望着那个莫名其妙控制着他身体的东西能够打败赵宏,但他突然意识到,如果那个东西连赵宏都能够打败,那么他又怎会甘心事后交出这具身体的控制权。 当发觉自己如此作壁上观,无异于是引狼入室时,林麟趾开始努力地想要夺回自己的身体。 精神层面的变化,使得身体的闪避动作变得僵硬,林麟趾身上瞬间就平添十数道伤口。赵宏也抓住时机,左手一把捏住他的脖子。 这时林麟趾才刚刚夺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感受着脑中的暴虐重新潜伏回心底,他刚想松口气,却发现自己被赵宏捏住脖子,举在空中。 “现在,终于能跟你说拜拜了!啊哈哈!”赵宏快意地笑着,即将成功击杀敌人,这让他心情十分畅快。 林麟趾十分冷静,头脑在飞快地运转。 “别忘了密党六戒。”他脖子被捏着,说其话来变音。 赵宏脸上一僵,捏住他脖子的左手加了几分力道,“别忘了,可是你先犯戒的……” “可是死的……咳咳……却是我,而你们俩都活了下来,你以为亲王会……会相信你们吗?”林麟趾故意笑了笑,他要尽可能拖延时间。 之前只能被动挨宰时,他就发觉这样的情形就跟维基那天和兰斯的交战一模一样,于是他也自然而然就想起了维基所使用的那招“血之荆棘”。 以血为剑,先伤己再伤人,用敌人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式攻击。林麟趾觉得他目前唯一的生机,就是使出这个招数。 他被赵宏举在空中,一边拖延时间,一边集中全部注意力,调动体内的血液。 他想象着自己的血液化为一柄锋利的长剑,然后从自己腹部透体而出,刺入正好对着的赵宏的心脏。 但这并不容易,尽管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已经凝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而蠢蠢欲动,但始终都无法将其成功地调动。 “别耍小聪明,今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放过你!”赵宏发狠说道,“我会将你钉在这里,让你去感受黎明将来时的恐惧。” 说完,他似乎想起来什么,又补充道:“不过在这之前,我会跟小杰,在你面前好好地玩玩那个女人。我要让你亲眼看着她被我们蹂躏,亲耳听到她的哭泣,她的尖叫。” 林麟趾瞳孔一缩,瞥向坐在广告牌边,安静的张婕。 “你最好不要那么做!”林麟趾咬牙切齿地说道。 “哦?”赵宏冷冷一笑,说,“如果我偏要呢?” “那么……”林麟趾整个脸都扭曲着,变得十分狰狞,“那么你就给我去死!” 他胯侧突然一麻,心脏瞬间收缩到极致,然后又猛地膨胀开来。如同在身体内投进去了一颗炸弹,所有的血液都随之沸腾。 一股血流聚集,在林麟趾意识的引导下,穿透腹部,像根血色的长矛,精准而致命地刺入了赵宏的心脏。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一章 伤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战斗的时候不能跟人废话吗?”林麟趾冷冷地盯着赵宏,看他的眼神,像是来自地狱的死神。 赵宏眼睛瞪得老大,他心脏被刺中,身子完全无法动弹。 力量并未流失,赵宏左手甚至依然在举着腾空的林麟趾。如果他能动,他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捏碎林麟趾的脖子,但现在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对方在刺穿他的心脏后,继而斩下他的头颅。 林麟趾仿佛瞬间明白了使用鲜血的方法,他稍一尝试,右小臂外侧便生出一柄血色的弯刃。 脸上泛着冰冷的笑意,他挥动了右臂。 “不……不……怎么可能……怎么!” 盯着赵宏因惊惧而充血的眼睛,林麟趾没有丝毫的犹豫,一刀割下他的头颅。 赵宏左手无力地垂下,林麟趾落地,凝结出的血刃以及穿透赵宏心脏的血矛瞬间变回液态,尽皆洒落。他就像根站在风中的浮萍,看起来似乎随时都会被刮倒。 低头看着身首异处的赵宏,林麟趾脸上的笑意难以抑制。 “痛快!痛快!哈哈哈哈!” 尽管脚下都不太能站稳,林麟趾还是如扯断兰斯脑袋的那晚一样,仰天疯狂地长笑。 他似乎开始迷恋起这种感觉,他站着,而比自己实力强大的敌人,却只能躺在自己的脚下,永远地躺着。 林麟趾的身体状态已接近极限,但他现在还不能松懈,那个最该死的陈杰还等着他去手刃。 陈杰的心脏受伤,也无法动弹,他只能用眼角去捕捉两人的战局。当看到表哥赵宏的头颅飞起时,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瞳孔中充满着绝望,死神的注视已将他吓得近乎魂飞魄散。 他已经失去了大声叫喊的力量,只能祈求地看着渐渐走近的林麟趾,嘴中无意识、机械性地发出求饶的声音:“饶了我,求求你,饶了我,饶了我……” “走好,不送!”林麟趾看着他,怜悯地笑着。 他已没有余力再去凝聚出一柄血刃,于是一把将陈杰提起来,如同杀死兰斯时一样,就那样生生将其头颅扯断。他已满身伤痕,他需要血液,需要大量的血液。于是他张嘴,对着开始喷发的火山口,大口吮吸着滚烫的岩浆。 林麟趾脚步蹒跚,来到依旧昏迷着的张婕身前,很是犹豫。他不能叫醒她,否则现场的惨烈会给她留下抹不去的阴影,但他也不可能就这样将她扔在这不管。 突然,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嘴角泛起一个僵硬的微笑,他反身去收拾那两具身首异处的尸体。 将尸体扔入路边的绿化带后,林麟趾似乎忘记了还有张婕要照顾,他喘着气走进了不远处两栋相邻建筑中的阴暗夹缝,隐身于黑暗之中。 尽管吮饮到不少陈杰的血液,但对他如此之重的伤势来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他本该立刻去下水道找维基求救,但那段路程以他目前的状况来说,太长。 对于一个强大的物种,其最致命的,往往就是他们的同类。 超乎寻常的恢复能力,只要有血液便近乎无敌的吸血鬼,在面对其他生物,即便是狼人时,都有很大的优势。但若敌对双方都是吸血鬼的话,这种优势的存在却只会让战斗变得更加惨烈,也更容易最终两败俱伤。 林麟趾躺在黑暗中,微微地喘着气。他身体的伤口已经停止愈合。强烈的饥饿感,让他甚至都想咬开自己的动脉,然后去吮吸自己的血液,如果他身体内还有血液的话。 他知道外面还有张婕可以供他吮吸,但他不会,他之所以拼到如此境地,就是不想让她的生活受到伤害、打扰。而如果他现在又亲手将这一切去破坏掉,那么之前又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阻拦陈杰与赵宏。 他就这样静静地透过两栋建筑的夹缝,望着浩瀚之星空。他从未如此认真地去看过它,他对天文没有兴趣,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 他仰望着星空,只是觉得那是一个很大的谜团。他想着,或许天上真有无数的神灵,它们此时此刻会不会也在趴着,正俯视着他,他这个遭到神灵诅咒的吸血鬼。 …… 路边的绿化带中,躺着两具身首异处的吸血鬼尸体,他们似乎也在静静等待着黎明的第一缕曙光,那将是审判,也将是救赎。 路面上的血迹,即使只是零星一点,也久久都不会干涩,始终在灯光下,闪烁着液体特有的流光。 在林麟趾离去,藏身于阴影中后,没过多久,张婕似乎终于清醒了过来,她睁开的双眼,流露着复杂的神色。 她起身,看到了身边不远处的血迹,并不显得惊讶。她轻轻叠好林麟趾留下的那件t恤衫,紧紧地抱在怀里,然后就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有意无意间,她在路过之时,瞥了一眼两栋建筑间的那处缝隙。 脚步微微有些停滞,但她咬了咬牙,还是毫不迟疑地离开。 …… “请问,您是这的老板吗?” “嗯,什么事?” “呃……老板,请问……那个,呵……”一个腼腆的男孩,话还没说完,他自己就不好意思地笑了。 “什么事,你?”她说。 “那个请问你这……缺不缺人?”男孩说完这话,脸似乎微微有些发红。 “哦……”原来是找工作的,她这样想着,“快要放暑假了,我这不需要人的。” “这样啊,那打扰了,谢谢!”男孩并不英俊,却有些秀气的脸上,伤过一丝失望与懊恼。 她有些犹豫,想了想竟然鬼使神差地就叫住了他,“喂!工资可能低一点,干不干?” “好啊,没问题。”男孩笑了。 …… 她说叫她名字就可以,但男孩却坚持叫她“张姐”。 张姐,张婕。又有什么差别。 “呵呵”,她笑了。 …… 一个月的相处,她跟男孩的关系熟络了起来,她发现他有种特别的味道,她并不否认,对男孩,她似乎有了好感。 发工资时,她在本来谈好的八百块上,又多加了两百。 她知道这个倔强的男孩经济拮据,她并不是可怜他,而是发自内心地,想要帮助他。 男孩起初并不收,不过却架不住她假装生气。 …… 她知道他的住址,那天,她心血来潮,第一次带去饺子给男孩,她曾听过他喜欢吃这个。 男孩红脸,将饺子吃下。 看着他吃着自己亲手包的饺子,她出奇地快乐。 她没有告诉男孩,饺子是她包的。 …… 那应该是她第二次送饺子给男孩。 但那一天,仿佛一切,都变了。 男孩变得很奇怪。 她感觉与他本来在一点点拉近的距离,瞬间又变回得很长,而且慢慢,变得更长。 她始终还存有着一丝幻想,以为是男孩最近出现了什么状况,等它过去,一切还是会恢复正常。 然后,就在今晚。 她才终于发现,隔在两人之间的,根本就已经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 …… 仿佛有泪水滑出,缓缓地滴落,于怀中的t恤衫上,留下了几点湿痕。 她将男孩的衣服,不由地,抱得更紧。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二章 一只捧着心脏的左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去我的那间公寓!”看着维基背着他朝着下水道入口处走去,林麟趾建议道。 “不行,如果去你那,等拂晓来临时你就会跟我上次的情况一模一样。”维基说,“所以必须得回下水道,然后睡进棺材才能无恙。再说,我那边有人造血,可以让你补充血液。” 林麟趾愣了愣,有气无力地笑道:“上次你那样原来是因为……呵……我差点就把你给害死。” “瞧你说的,如果不是那样,我又怎么能有机会实力突增为男爵。” …… 维基本来整晚都呆在下水道的洞穴,但直到已接近凌晨四点都还不见林麟趾回来,他隐隐感觉可能有什么情况发生,便出下水道去寻找他。 那根本就是大海捞针,若非维基突然嗅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肯定会错过林麟趾藏身的地方。 地面上的血迹,绿化带中的两具尸体,都显示着之前这里发生过异常惨烈的战斗。 维基起初并不认为战斗双方之一就是林麟趾,因为失败的一方,那两具尸体中没有他。而他也不可能是那胜利的一方,毕竟他才仅仅是个新晋的吸血鬼,怎么可能有那个实力杀死两名敌人。 但这是目前他所能找到的唯一线索,抱着死马且当活马医的想法,维基还是在附近搜索了一番,不想最终在两栋建筑的夹缝中,还真就找到了伤势严重的林麟趾。.info[] …… 揭开下水道盖,维基抱着林麟趾下去。 “你抓住梯子,先坚持一下,我去拖个棺材过来,好把你给运过去。” 维基看到他虽然虚弱,却也能勉强抓稳梯子而不至于掉进污水后,便盖上盖子,向着洞穴爬去。 很快维基拖着一口棺材返回,他将林麟趾抱进去,让他平躺着。 棺材本身就很重,再加上一个林麟趾的分量后,吃水很深,堪堪浮在水面上,由维基在前拖着才动起来。 当到达洞穴后,维基连人带棺材一起捞出。 这口已经被污水有些浸湿的棺材,是死去的秦的那口,维基将林麟趾抱出来,换到凯米的棺材中,又立刻反身从自己那拿出来几袋人造血。 “现在就只有这些了,先全部喝下,缓缓伤势。”维基替他咬开袋子。 林麟趾咕噜咕噜喝下一袋,似乎恢复了一点精神,开口说道:“咱们俩还真都不吃亏,轮流着受伤。” 维基一想,也不禁笑出声来。他的伤刚刚痊愈,这下又轮到了林麟趾。 “你不会这次也准备连跃数级,然后实力变得跟我一样!”维基打趣道。 林麟趾哈哈笑着,接过一袋人造血,说:“但愿如此!” 接连喝下数袋人造血后,他的伤口已明显有了愈合的迹象,林麟趾畅快地笑道:“看来这次,是不用死了!” …… 黎明女神或许业已醒来,不过她还要忙着梳妆打扮一番,在其出门前,林麟趾倒是不忙着立刻沉眠。(..info)他坐在棺材里,跟维基说着这一晚发生的事情。 当听到他杀死的两名吸血鬼中竟然有一个还在战斗中实力突破为三等骑士,维基看向他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一头怪物。 “噢!天啊!你是怎么做到的?”维基觉得这比自己莫名其妙成为男爵都来的诡异。 林麟趾说:“就跟你上次做的差不多,从身体内将血液凝聚,然后刺出,别说还真有效,当时……” “你是说,你使用出了‘血之荆棘’?”维基难以置信。 “当然不是!”维基闻言刚刚松了口气,却听林麟趾又说,“我没有像你那样全身都生出血剑来,就只从腹部凝聚出一股,然后刺中了那人的心脏。第一次想要用出这个招数来确实很不容易,不过接下来就轻松了许多,我很快就从手臂这又凝聚出了一柄血刃。” 维基的表情都有些麻木,他看着林麟趾所指的部位,伸出胳膊来说:“就是这样吗?” 林麟趾看着从维基小臂侧生出的血刃,点了点头。 “恭喜你,林!”维基说,“恭喜你觉醒了鲜血之道。” “鲜血之道?”林麟趾一愣,好像在之前谈到血晶时听他提到过。 维基开始充当起老师的角色,他解释道:“吸血鬼的能力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每个吸血鬼都与生俱有的:闪电般的移动方法;借助大地力量的方法;如磐石般坚硬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敏捷、力量、恢复力。” “更高一层是改变形体之道、统治动物之道、延展视野之道,以及一些各氏族特有的天赋。而最终之道,也是让吸血鬼拥有无限可能的,便是力量之道和鲜血之道。” “力量之道,是对于身体的无限开发,不断地去突破身体的极限,突破天生的枷锁。鲜血之道,则是对体内血液的无限开发,不断去激发血液中的能量,掌握血的力量。所有追求强大的吸血鬼,都不外乎是朝着这两点中的其中之一做着永久的努力。” “听起来,这好像是个好事。”林麟趾摸着下巴,说道。 “我的天啦,这当然是好事!”维基叫道。 “那怎么看你都一直绷着脸,严肃的我还以为自己要糟了呢!” 维基翻了翻白眼,说:“我只是想不通,上帝为何对你是如此的眷顾。” “嗯?” “你才刚刚成为吸血鬼几天,这就……要知道我可是通过几十年的尝试,才让鲜血之道成功觉醒的,而且……就掌控力来说,我也是在成为男爵后,才达到能够按照自己想法来精确凝结血液的程度。也就是说,能凝结出这柄血刃,我是最近几天才能做到的。”维基敲了敲小臂侧生出的血刃,梆梆作响,说,“我那次之所以用‘血之荆棘’,就是因为控制力不足,于是只能把自己搞得像个刺猬似的,还好运气不错,赌赢了。” “好,我承认,我这是嫉妒了!”维基摊摊双手,懊恼道。 林麟趾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发现听维基这么一说,似乎他还是挺厉害的。 “那个,你的意思不会是说,我的实力已经跟你一样,达到了男爵的程度?”林麟趾有种被幸福冲晕头的感觉。 “你倒是想得美,只能说是你对于鲜血之道的控制力,已经接近我这个男爵的程度。”维基将“我这个”这三个字咬得很重。 “那也不错!”林麟趾倒是挺满足,当然他也应该满足了。 “你这个部位有没有感觉到一些变化。”维基突然想到了什么,指着自己的心口问道。 “什么意思?”林麟趾皱眉。 维基脸上闪过一丝期待,说:“你有没有隐隐感觉到,有一只左手,在捧着自己的心脏?”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三章 在后的黄雀?得利的渔翁?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一只捧着心脏的左手。 林麟趾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维基微微有些失望,说:“那么看来你的实力并没有变化,还是未达到三等骑士。” “什么意思?”林麟趾奇道,“实力达到骑士后心脏这里难道会出现一只手?” 维基点头,说:“那是只无形的左手,当你能隐隐感觉到它时,就说明实力达到了三等骑士;感觉更加清晰,则是二等骑士;感觉都像是能亲眼看到那只手似的,就是一等骑士。” “那么男爵呢?” “整只左手从小指到拇指,分别代表从低到高五等爵位。而每根手指的末节、中节、近节,则代表从三等到一等的实力层次。比如我现在是三等男爵,小指的末节就会变为血色。”维基说,“以此类推,如果达到一等公爵,那么五根手指都将变成血色。再然后如果达到亲王,那么它就会完全变为一只血手。” 林麟趾伸出自己的左手,看了看,问道:“那个,维基,可是大拇指好像只有两根指节,但公爵却分为三等,这个怎么说?” “你还真是给我出了一道难题。”维基一愣,有些哭笑不得,他仔细想了想,才说:“可能是这样的,一般都不会三等或是一等这样的去称呼公爵,而是将三等公爵和二等公爵都统称为公爵,一等公爵则称为大公爵。所以估计三等二等也只是拇指的末节变红,而成为大公爵后才会全成血色。” “嘿!倒还真让你给自圆其说了!”林麟趾笑道。 维基不满地说:“什么叫自圆其说,我敢保证,事实也一定是这样的,不信我们打赌,等你实力达到公爵后咱们来看。[..info超多好看小说]” “为什么是我实力达到公爵,从时间上来说如果要达到,也好像应该先是你!”林麟趾说道。 维基笑了笑,他知道以自己第十三代血族的血统以及并不十分出色的天赋,即便活上几千年,因为先天不足的缘故也不可能成为公爵。但林麟趾却不一样,他不仅拥有世代很古老的血统,而且竟然能如此之快地觉醒鲜血之道,也说明他的天赋之高。 拥有这两者,成为公爵对于林麟趾来说,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若未半途夭折,他将自成传奇。 维基没有将这些想法讲出来,他只是说:“我这不是怕由我说出来,你不会相信嘛!所以还是得成为公爵后,你自己去确认一下,好输得心服口服。” “切!” …… 女人梳妆打扮破费时间,但也总有结束的时候,女神也是一样。 当黎明女神一袭白色长裙,迈开她秀美的裸足走出豪华宏伟的宫殿时,受伤的林麟趾不得不暂避其美到令人窒息的容颜,躲入那棺材之中。 当盖子关上的那刻,林麟趾从口袋中掏出了那个绿色小手杖,他还清晰地记得在自己鲜血之道觉醒之时,胯侧有微微的一麻,那显然是装在口袋中的小手杖在发挥其效用。 这让他更加确信小手杖的不凡,他将它,轻轻放在自己的心口。 黑暗比最强力的安眠药还要有效,很快他就陷入了沉眠。失去对外界感知力的他,没有发觉到阵阵来自小手杖的奇妙能量,引导着身体内的血液,在缓缓地波动着。 …… 维基帮林麟趾盖上棺材盖后,不由站在那发起呆来。 因为林麟趾的出现,也影响到他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近百年来,他所经历的事情,还都没有这几天来的惊险。 并不是谁成为吸血鬼后,都能迎来绚丽多彩、惊险刺激的生活。还是有着太多的吸血鬼,或许是惧怕死亡,或许是厌恶争斗,选择了去度过平淡而漫长的人生。 如果不是林麟趾,维基也会是如此。 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本来就不喜争斗,而且其天赋也表现在辅助方面,这使得在血族中,诺费勒氏族总体而言属于弱者的范畴。正因为弱小,他们团结,也正因为弱小,他们大多甘于平庸。 不同于好战氏族的吸血鬼,时时刻刻都在通过战斗而磨练着自己的战技。维基他在与兰斯交战之前,除过同伴间的切磋外与其他吸血鬼都没有过一次真正的生死之斗,甚至他之所以不惜花费几十年来觉醒鲜血之道,也仅仅是对其感兴趣,抱着学术性研究的态度。 如果不是这样,他在与实力要低于自己一筹的兰斯交手时,即使对方是善战的塑形之氏族茨密希,他也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 维基的目光,似乎穿透棺材盖,看到了里面沉睡着的林麟趾。 或许,用不了多久,即便是已经成为男爵的自己,也将不是他的对手! 在实力低于对手,而且还以一敌二的情况下,林麟趾都取得了胜利。而再一想自己曾面对的是实力较自己还低一等的兰斯,维基不禁大为汗颜。 林麟趾在讲述战斗过程时,也简单提到了他失去身体控制权的情况,维基当时因为太过惊讶于战斗结果而对此有些忽略,然而此刻突然想起时,他脸色却不禁一变。 林麟趾当时的情况,显然是心兽作祟。 所谓心兽其实就是所有郁结在心中的负面情绪,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爆发。人类会因此轻则言语举止反常,重则甚至做出一些凶残的事来。 对于吸血鬼来说,生活中的阴暗与杀戮使得他们更容易郁结出不良的情绪,当它们在某一刻爆发出来时,吸血鬼将完全失去理智。而最坏的后果,就是理智被抹杀,整个人最终沦为只知杀伐与原欲的野兽。 林麟趾的情况当然还没有那么严重,但维基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其迈卡维氏族的血统。因为神经错乱的诅咒,迈卡维氏族吸血鬼的心兽,是最难于驾驭的。 “驾驭心兽,不要让它驾驭你!” 等林麟趾醒过来,维基要将这句血族谚语告诉他,让他多加小心。 …… 夜色刚刚落幕,市中心血色娱乐城的地下,六位吸血鬼围着一张圆桌而坐,他们个个身后都披着长长的披风。 “萨哈前辈的事,已经调查的有些眉目,根据魔宴同盟内线的消息,他们最后一批人,以乔叶为首的四位第六代魔党长老,就是追踪至本市大学城附近时,失去了萨哈前辈的踪影。”在座六人中并没有林麟趾他们见过的阿瓦迪亲王,显然他都不够资格入座,那么足以想象这六位都是什么样的人物。 此刻在做分析的这名吸血鬼,虽外表年轻,其实却是第六代血族,梵卓氏族的长老,他继续说道:“而另有一则情报,就是在前不久,有人确定在本市看到了那个东西!如果真是萨哈前辈在受伤期间,遭遇到……那么我想,他很有可能已经……”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真是那个东西,那么就算我们这几个老家伙都去,恐怕也留不下它。”另一位不知是哪个氏族的长老说道。 梵卓氏族长老笑了笑,说:“如果不出意外,两天内雷恩?迈卡维前辈会前来亲自处理这件事。” “什么?雷恩前辈竟然要来?” “也对,毕竟这次很有可能是他的尊长萨哈前辈遇害了……” “那个神经病来了,我怎么感觉心里更不踏实了!” 听到雷恩的名字,几位长老都不禁骚动起来。 “哼!”突然一声冷哼,从坐在角落的布鲁赫氏族的长老嘴中发出,“看来这次,迈卡维那几个老家伙,是想一箭双雕了,都不准备留口汤给我们喝吗?” 梵卓氏族忙解释说:“灵杖是萨哈前辈拼死从魔宴同盟那夺来的,自然应该归迈卡维氏族所有,至于……若真被雷恩前辈擒住,咱们再作商议也不迟。” …… 密党高层会议结束后,几位长老相继从娱乐城离开。 那名布鲁赫氏族的长老,独自辗转来到一处隐秘的地点。 他的身体一阵扭曲,竟然瞬间变化为另外一番模样。惊艳到极致的面容,明明是个男子,却比女人还要妖媚。 一道黑影突然掠过来,单膝跪倒在他的脚下。 “勒森魃氏族的后生,你确定乔治?勒森魃前辈能够及时赶来?” 黑影回道:“是的,长老!” “按照中国的说法,那么,这次我们魔宴同盟就做一回螳螂捕蝉后面的那只黄雀!”那名之前变形为布鲁赫氏族长老的吸血鬼,哈哈笑道,“哦,或许更准确来说,我们是等待鹬蚌相争的渔翁,毕竟那个东西,可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四章 吸血鬼的柏拉图式爱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两口棺材盖几乎同时打开,维基跳了出来,笑道:“林,也醒来啦,还正准备叫你呢!” 林麟趾将放在心口的绿色小手杖重新装回口袋,然后坐起身来。 维基看到他精神很好,不过身体还有些虚弱,便说:“你在这稍等,我去外面搞些血回来,好像我们俩的衣服也该换了。” 林麟趾看了看他身上那套已破破烂烂穿了好几天的衣服,又低头瞧瞧自己的光膀子,暗暗好笑。 “我们一起去!”林麟趾说,“我觉得自己现在没问题。” 维基摇头,说:“还是我去,你好好休息,还有,做好逃亡的准备。” 林麟趾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是担心亲王那边对两名吸血鬼遇害这事已展开调查,他皱眉说道:“天一亮,所有的线索都会随之消失,我想他们应该查不到我这里!” “别小看一个亲王的能量。”维基严肃地说,“亲王需要的并不是铁证如山来定你的罪,而是只要你有那个嫌疑,他就会发出猎杀令。” 林麟趾沉默。 维基说:“他们确定你有嫌疑再快也总有个过程,等我带回来足够的人造血后,我们最好今夜就离开这座城市。” “我们?”林麟趾有些惊讶,“你的意思,你要跟我一起?” 维基笑了笑,打趣道:“怎么,你不会嫌我是个累赘而不要我!” “怎么会,只是……”林麟趾的确有些没有想到,毕竟亲王的猎杀令可不是儿戏,维基完全可以选择安全地留下,而不用跟他一起冒此风险。 林麟趾看着他,很是感动。 维基眼中充满着笑意,问了一个似乎不搭边的问题:“林,你知道吸血鬼,为什么会不断地去寻找人选,然后进行初拥吗?” “用创造后裔这种方式,来变相地增加自己的实力?”林麟趾话刚出口,就立刻意识到不是这样。 密党六戒之“责任”:凡汝所育生者,皆为汝雏儿。未至释放前,雏儿一切都听任汝命,汝亦当担其罪愆。 其实对于自己的后裔,尊长更多的是责任。当后裔实力提高,拥有一定的能力后,就会被视为成年,他将不必再对尊长的命令奉为圭臬,可以选择去独立地生活。 因此作为尊长,付出的要比得到的多出很多。没有人是活雷锋,既然是如此不划算的买卖,那么为何还是有那么多的吸血鬼乐于去寻找并创造自己的后裔? “好奇?”林麟趾脑中灵光一闪。 “嗯,它算是一个,有些很年轻的吸血鬼会出于好奇而尝试去初拥人类。”维基说,“不过更多的初拥,却是因为那些吸血鬼,在寻找一种激情。” “激情?” “他们不断地去初拥,是想得到一个能给他们带去激情的个体,让他们就要行将就木的灵魂,焕发出新的生机。”维基说,“吸血鬼的**是不会衰老的,但随着存活的年岁太久,灵魂却会生锈、发霉、腐朽,再然后就是陨灭。” 林麟趾只是一个新晋的吸血鬼,当然体会不到岁月流逝的力量,他只能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而你,林,对于我来说,你就是那个许多吸血鬼苦苦追寻,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激情。自从遇见你之后,我猛然间发现,自己的生活开始精彩了起来!”维基的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神采,其实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来,那就是他想亲眼去见证林麟趾的成长。 林麟趾愣在那,突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激情!基情? “维基,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觊觎我的**?”林麟趾义正言辞地说道,“不管你对我存有什么心思,但我都要郑重地告诉你,我的性取向完全正常。” “林,你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维基顿时哭笑不得。 “我们俩是不可能的,维基!” “哦!天呐!林……我……你……”眼见这件事就要越抹越黑,维基有些抓狂,他想要解释,却看到林麟趾脸上的表情很是古怪,显然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哦,该死,你是在玩我!” “哈哈哈哈!”林麟趾大笑出声,“维基,你可真是个认真帝,我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 维基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说:“嘿!林!看来哪天我要向你证明一下自己正常的性取向,好让你完全放心。” “嘿!关键是你刚才的话太过暧昧。”林麟趾笑道。 “林,吸血鬼之间的感情,不能用人类的常识去判定。”维基说,“在血族中,所谓同性恋的概念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吸血鬼体质的特殊,我们对性的需求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因为它能带来的兴奋根本难以与血液相比。也正因为如此,吸血鬼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脱离**关系,而上升到了纯精神的层面。” “比如说秦,他是名外国留学生,以前长得是非常英俊。因为她的长相,一位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爱上了他,于是便初拥了他。”林麟趾眼神顿时古怪起来,维基白了他一眼,说道,“没错,他的尊长也是一名男性。” 林麟趾咽了一口唾沫,没有说话。 “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长相,你也知道。秦心中即使是对他的尊长再厌恶,但已经成为吸血鬼的他,却只能面对现实,受其尊长的控制。”维基微微叹气,说,“然而当秦的面容也一天天地开始扭曲时,他的尊长从最开始那种发狂的爱慕,逐渐变得反感,后来也就抛弃了秦。” 林麟趾盯着他那张也是极其英俊的面容,说:“那个,维基,你不会也是……” 维基表情一僵,怒道:“我当然不是!” “其实我给你举了一个不好的例子。”维基瞪着林麟趾,说,“吸血鬼之间的爱情,是不分性别的,当然跟人类间的也一样,既有着至死不渝,也有着始乱终弃。” 林麟趾发现维基挺多愁善感的,每每谈到一些事情时他都不由地会将自己沉浸到特有的情绪中去。 “维基,你以后确实很有必要向我证明一下正常的性取向。我感觉你现在就像是在循循善诱我这个小正太的怪叔叔,每句话里都充满着目的性,都似乎是为以后万一对我做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而在做出着辩解。”林麟趾很警惕地说道。 “小正太,怪叔叔?哦!该死!林,我今天才发现你原来也是这么的可恶。” “那么恭喜,这说明我们俩的关系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林麟趾厚着脸皮说,“我只在关系很好的朋友面前,露出这么可恶的一面。” 维基被惹笑了,说:“好好,可恶的林,你在这等着,我去搞些衣服跟人造血来。” 当他刚刚贴着下水道侧壁,准备离开时,林麟趾在后面叫道:“维基,刚才好像忘了告诉你,我醒来时,已经能感觉到那只捧着心脏的左手了。” “什么?!”维基一惊,差点掉进污水中去。 …… 血色娱乐城门前,维基一身破破烂烂的装束很是引人注目。 他来到此处,一来是为了领取人造血,二来也是想打听一下两名吸血鬼遇害这件事情调查的进展如何。 当他刚刚迈进娱乐城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对外身份是大堂经理的伊特?梵卓。伊特看见他时也是微微一愣,并未第一时间就热情得迎上来,而是先按住耳麦说了几句话。 贵宾专用电梯打开,走出来两个黑衣男子。 他们出得电梯后,来到正跟伊特寒暄的维基身旁,其中一人问道:“维基男爵?” “是的,你们是?”维基皱眉,看向他们。 “巴特?梵卓,二等子爵。”“杰克?梵卓,二等子爵。” 维基一愣,连忙躬身道:“原来是两位子爵大人,不知找我有何贵干?” “有些事情要询问你,还请移步,咱们到底下谈。”巴特说道,“对了,你的那位迈卡维氏族的同伴林,不知他在哪里?” “糟糕!”维基心里咯噔一下,难道他们这么快就将怀疑对象锁定在了林麟趾的身上?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五章 你究竟是谁?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血色娱乐城地下,巴特与杰克坐在维基的对面,正对他进行询问。 这处隔间要比上次面见亲王时的那间豪华许多,里面各种设施应有尽有,不过维基此刻显然没有心情去仔细观察。 “请问你的那位朋友林,他现在身在何处?”巴特问道。 维基没有立刻做出回答,而是说道:“能不能先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巴特的态度还尚且柔和,而杰克则直接冷着脸,质问道:“现在不是解决你疑问的时候,你需要做的就只是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的问题!那个林,他在哪?” 维基神色一冷,很不爽他的语气,却无奈自己实力要比人家低不少。 “虽然你们的实力比我高,但也没有权利对我进行质问。”维基可不会就这么买他们的帐,说道,“我要求面见我们氏族的长老,只有他们点头,我才会如实回答你们的提问。” 巴特打着圆场,说:“我们这并不是质问,只是询问而已,维基男爵不要赌气嘛,请尽量配合。” 虽然他一脸温和的笑意,但维基视而不见。这两个家伙很明显就是一个在唱白脸,一个在唱红脸,没一个好东西。 他们对林麟趾行踪的追问,也让维基更加肯定林麟趾已被他们列为了怀疑对象。既然这样,那就更不能将林麟趾所在的地点说出来。 巴特与杰克交换了一个眼神,杰克出门而去,不知想玩什么把戏。 没过多久,当杰克返回来时,跟在一名披着长长披风的男子身后,姿态很是恭敬。 维基一看来了大人物,也连忙起身行礼。 “小家伙,听说你在闹情绪?” “不敢!”维基表情未显慌乱,然心中已是焦急万分。眼前这名吸血鬼给他的感觉,比之前见过的阿瓦迪亲王还要恐怖。只是两名吸血鬼遇害的事情,却没想到这么大的人物都会出面。 想到阿瓦迪亲王,维基突然生出一个想法。利用阿瓦迪对林麟趾血统的怀疑,不知能不能躲过这一劫去。 “大人,不知您是……我还以为会是阿瓦迪亲王来处理这件事呢!”维基恭敬地说道。 “哦?原来你认识阿瓦迪那个小子!” 维基浑身一怔,能称一位伯爵实力的亲王为小子,那么他的身份…… “我是纳丁,梵卓氏族的长老,应该有权利过问你这件事了?”纳丁正是之前主持那次密党高层会议的梵卓氏族长老,他说,“至于阿瓦迪,管辖不利已被革职,现暂由我代理亲王之职。” 一位亲王竟然被革职,不会仅仅是因为两名吸血鬼的遇害,难道林麟趾杀死的那两位跟某个大人物有着什么关系? 维基胡乱猜测着,如果不是吸血鬼体质特殊的话,他现在肯定已是冷汗满身。 “小家伙,现在能不能好好配合我们的调查组工作?”纳丁问道。 “一定,一定!”维基再能豁得出去,也不敢在一位长老面前逞强。 纳丁微微一笑,再未停留,于三双恭敬的目光中离开。 “人在哪?”杰克脸上的戏谑,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维基却恰恰就像是没长眼睛,表情如常仿佛根本没看到一样,淡淡说道:“不知道。” “不知道?你……”杰克暴怒,都差点忍不住要动手。 巴特的眼神也冷了下来,说,“你是在耍我们吗?” “当然没有!”维基无辜地耸耸肩,说,“拜托,现在刚刚入夜,正是我们吸血鬼活动的时间,我确实是不知道他人在哪。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住处条件你们也清楚,他总不会跟我一起住?” 巴特神色稍缓,说:“那他住的地方在哪?” 这次维基倒是没有隐瞒,谎话要说得七分真三分假,这个道理他明白。 “住在大学城那边的天兰公寓四13号。”维基说完还不忘附上免责申明,“但他在不在我就不敢肯定了。” 拿到地址后,杰克迅速离开,应该是去立刻进行抓捕,而巴特留下来继续询问。 “维基男爵,请你详细地说说你的尊长凯米与你的朋友林,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巴特盯着维基的眼睛,似乎要从中看出来些什么。 不过维基毕竟也已是活到近百年的老头,虽说这在血族中并不算什么。他心中微微一动,但立刻就用皱眉的动作将眼神处的变化给掩饰了过去。 “我的尊长跟林……也就是十来天前,尊长将他带过来,然后介绍我与他认识,就是这样。”维基现在可不敢编假话,否则一定会被对方给看出来,“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凯米尊长。” 维基心里经过起初的惊讶后,也骤然明白过来此次被询问并非为那两名吸血鬼遇害,而是被牵扯进了更严重的事件。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似乎就是他的尊长――凯米。 凯米,你究竟是谁? …… 那边维基正在接受询问,这边杰克已经来到了林麟趾的公寓门前。 敲门没人响应,杰克直接破门而入。 屋内没有人,他刚想转身离开,却突然觉得眼前一道黑影闪过。 …… 地下道的洞穴中,林麟趾躺在没有盖起来的棺材中,在等着维基回来。 “嗯……咳……” 猛然听到棺材外传来的声音,林麟趾一惊。 “你是谁?”来人当然不是维基,林麟趾跳出棺材,盯着站在近前的这名黑衣男子,眼神戒备。 “你好,我是杰克?梵卓。”杰克不知是如何找到的此处,他说着划破了手掌。 林麟趾与他行过见血礼,确认对方就是梵卓氏族的吸血鬼。 “你怎么找到这的?”林麟趾心想难道是杀害两名吸血鬼的事情已经败露,而维基竟将自己给出卖? 杰克说:“我们现在正在对你们迈卡维氏族第四代血族萨哈前辈的身死进行调查,你的同伴维基正在血色娱乐城被进行询问,我来此是想请你过去,也帮助我们进行调查。” “萨哈的身死,这是怎么个意思?”林麟趾一愣,竟然不是追究自己犯戒律的事。 “那好!我们这就走吗?”林麟趾倒没怀疑对方在骗他,以自己的实力,如果真是来抓捕,直接下手就可以,根本没必要来这些弯弯绕绕。 “那再好不过了!”杰克说,“对了,你的同伴说你之前受过伤,特让我带来几袋人造血,给!” 还真是周到,林麟趾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全部喝下。顿时他感觉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力量。 当他跟着杰克爬出下水道,来到了地面后,杰克突然建议道:“啊!血色娱乐城有些太远,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们抓紧时间,就近找个地方谈!” 林麟趾倒是没有多想,就带着他来到自己租住的公寓。 发现门锁完全坏掉,似乎是有人曾破门而入,林麟趾也只是皱了皱眉,房间内除过他的几件衣服就别无他物,倒也不怕丢什么东西。 正好他也换套衣服,光着膀子虽说凉快却也不怎么礼貌。身上的牛仔裤因为之前的战斗也已既脏又烂,不过生人当前,他也不好意思再换。 林麟趾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看着对面坐在床沿的杰克,做好了准备,说道:“好了,你问!” “你就不想先问问遇害的萨哈是谁?”杰克提醒他道。 “哦,那他是谁?”林麟趾有些纳闷,这究竟是谁问谁答。 杰克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开口说道:“萨哈?迈卡维,是有着‘玛士撒拉’之称的第四代血族,他在十几天前独自从魔宴同盟的众高手手中夺走了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灵杖。但同时他也不幸地被同为第四代血族的乔治?勒森魃所伤,又接着从欧洲一直被追至亚洲。最后在中国,也是在这座城市,更是在这附近……” “灵杖?”林麟趾想到了口袋中的那根绿色小手杖,脸色遽然一变。 “你想到了什么?”杰克停住话头,问道。 “没有!”林麟趾虽是这么说,但他的表情已将自己给深深地出卖。 杰克只是笑了笑,并未拆穿他,接着说道:“当晚,萨哈就在这附近成功地逃过了密隐同盟的追杀,但之后却离奇消失。而最有趣的却是,他竟然很巧合地,对一个名叫林麟趾的中国少年意外完成了初拥,而这个叫做林麟趾的……” “你究竟是谁!”林麟趾骇然起身,向着门口退去。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六章 杰克?凯米?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我是谁?这重要吗?”杰克一脸的笑意。 “你说呢?”林麟趾手已经攀上了门框,他随时准备夺门而逃。 “好好!就算它是很重要!”杰克无所谓地说道。 林麟趾猜不透眼前这个杰克究竟卖的是什么关子,他也不准备留下去猜。一把将门拉开,他转身便逃,如此紧急的时刻,当然不会还有心情去一层层地下梯,林麟趾直接从梯转角处跃起,撞破玻璃窗跳下去。 这个过程中那个自称杰克的吸血鬼,并没有追来。 林麟趾的身子在空中不断地下落,却久久都没有落到地面。他整个人仿佛突然失重似的,就那样悬浮在空中,不上不下。 “怎么回事?”林麟趾疑惑向四周看去,这才发现情况不对劲来。 他周身都被黑暗所包围,唯一能看到的事物,就是自己撞破的那个梯转角处的窗户。这就仿佛整栋公寓是个完美的布景,布置在一个黑暗的独立空间中,而他只是跳出了布景,却无法跳出整个空间。 “嘻嘻嘻嘻……” 突然耳边莫名其妙响起一个银铃般的笑声,林麟趾一愣,他似乎在哪曾经听到过它。 而随着这个笑声,他眼前一花,就像是瞬间移动一般。他茫然四顾,发现自己竟然又回到了那间公寓中,对面是坐在床沿的杰克,而他则依然坐在小板凳上。 “感觉如何?是不是很有趣?”杰克笑道。 林麟趾心中生起一种无力感,他没有感觉到一分一毫的有趣,有的只是隐隐的恐惧,说:“刚才你对我做了什么?” 杰克耸耸肩,说:“不过是个小把戏,幻术而已。” “幻术?” 上次就是在这间公寓中林麟趾莫名其妙地睡了过去,维基曾说可能是中了实力强大吸血鬼的幻术。 眼前这个杰克知道关于他的一切,而且还会幻术,那么之前发生的种种已经了然。 似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这是林麟趾成为吸血鬼后一直都挥之不去的感觉。他就像是棋盘上的一颗棋子,而掌握着他的那个棋手,今天终于是现出真身。 “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林麟趾问道。 杰克微笑,说:“你可以向我提问,我会选择性地进行回答。但你放心,我对你是没有恶意的,起码是现在没有。” 林麟趾有些糊涂,不过小命就捏在对方手里,也只能按照人家的游戏规则出牌,便问道:“你不是梵卓氏族的吸血鬼?” “哦?为什么这么说?” 林麟趾说:“没有幻术天赋的梵卓氏族,根本不可能使出那么逼真的幻术。” 幻术就像是魔法一样,每个吸血鬼在实力达到一定程度,精神力变得强大后都能或多或少地使用出来。但真正能将其完美运用,却必须拥有氏族天赋。 就如拥有魔法天赋的氏族只有医者之氏族辛摩尔和塑形之氏族茨密希;拥有幻术天赋的也只有流浪之氏族雷伏诺和月相之氏族迈卡维。 是否拥有天赋,在魔法方面的表现就是能否将其运用于战斗之中,能否操纵大型魔法;而在幻术方面的表现就是对目标施展幻术后,能够影响到对方五感的多少。 没有幻术天赋的氏族,他们只能影响到目标最基础的视觉;有一定天赋的迈卡维氏族,则能更进一步影响到听觉。只有以操纵惊人幻象而闻名的雷伏诺氏族,他们可以将目标的五感全部影响到,从而使得对方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身处幻术之中。 “那你认为我应该是属于哪个氏族?”杰克问道。 随着交谈的进行,林麟趾的心倒也渐渐平静了下来,说:“当然是雷伏诺氏族,否则你不可能影响到我的味觉。” “哦?”杰克饶有兴趣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在下水道行见血礼时,我对你使用了幻术,使得你误认为我是梵卓氏族的吸血鬼?” “难道不是吗?”林麟趾皱眉,他毕竟只是从理论角度出发,并不确定通过幻术真的能做到这点。 “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个方法倒是可行,嗯……看来我应该去雷伏诺氏族好好去学学幻术。”杰克的嘀咕声很小,林麟趾未能听到。 “这个东西是什么?”林麟趾从口袋中掏出了绿色小手杖,他不是傻子,当然能猜到这就应该是方才杰克嘴中提到过的那个灵杖。 既然杰克知道灵杖在他手上,他也没必要去遮遮掩掩,反倒不如大大方方拿出来,问个明白。 杰克说:“灵杖,血族十三圣器之一。” “你是不是想要这个,如果是的话,那么拿去!”林麟趾将灵杖递了过去。 “如果我想要它,那么它根本就不会落到你的手上。可以说,它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杰克轻轻拿起灵杖,说道,“想不想知道它的作用是什么?” 林麟趾当然想,毕竟它的神奇他已有过亲身的感受,既然能被称作圣器,显然拥有的能力不会小。 杰克也不等他作答,便说:“灵杖,它的作用是诱发拥有者的能力。” 林麟趾一听顿时想到自己鲜血之道的觉醒,看来当时确实是借助到了灵杖的能力。 “但灵杖的作用只是诱发,也就是说只能起到一个激发潜力的作用。”杰克笑道,“响当当的圣器所拥有的能力不过如此,是不是有些失望?” 林麟趾摇头,他可一点都不觉得灵杖的能力很普通:“既然灵杖能激发潜力,为什么你不留下来,自己使用?” “灵杖只能激发,并不会增加潜力,所以他对我来说完全就是鸡肋,不然又怎么舍得送给你?”杰克笑道,“而将灵杖给你,可以说是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其作用。本来你尽管拥有着无限的潜力,但却缺少足够的时间去成长,然而现在有了灵杖,那么后来居上也并非是不可能。” 拥有无限的潜力。 已经知道是被第四代血族初拥,自己也就是第五代血族的林麟趾现在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他还是不明白眼前这个杰克为何要如此帮他:“为什么,为什么你要……” 杰克说:“我感觉你很有趣,这个理由足够吗?” 林麟趾本来不信,但既然维基能因为所谓的“激情”而选择与他一起逃走,那么杰克因为“兴趣”而对他进行养成似乎也能勉强说得过去,活得太久的吸血鬼,总会有些莫名其妙。 “咦?”杰克似乎觉察到了什么。 他突然咬破左手食指,从伤口处抽出一根血线,竟然穿过了灵杖的上端。 “灵杖靠近心脏,效果最好,来,我给你戴上。”杰克说着就将用他血液穿起来的灵杖,亲手戴在了林麟趾的脖间。 林麟趾扯了扯,发现血线倒是挺结实的。 他突然想起维基之前说过的吸血鬼间柏拉图式的情感,不自禁有些尴尬,暗道这个杰克不会是看上他了。当然若事情真的是这样,那都算是最好的结果。但要接受一个同性的恋人,这林麟趾自问是无法做到。 “或许我们该离开了!”杰克说道,打断了林麟趾的自作多情。 看着他就要离开,林麟趾可没有忘记之前对于凯米的怀疑,便问道:“既然你现在已经正式露面,那么我想问问同样非常可疑的凯米,他又是怎么回事?” 杰克转过身来,说:“林,你真让我伤心,竟然怀疑我!” 林麟趾呆住,他看到了一张丑陋的脸,听到的也是熟悉的声音。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七章 兄?弟?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凯米?” 林麟趾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皱着眉说:“又是幻术?” 假凯米划破手掌,伸出来笑道:“你确信?” 尝到的血液从之前的梵卓氏族变成了诺费勒氏族,林麟趾什么话也没说,翻开床头的一本字典。(..info好看的小说) 如果他身处在幻术之中,那么周围一景一物的布置不是来自于他的记忆库,就是来自于假凯米的。但不管是谁,他都不可能将字典的每一页,每一个字的解释都记下来。 也就是说若林麟趾是在幻术之中,那么这本字典翻开后里面应该是有着大片的空白。幻术并不是无懈可击,只要发现一点细节上的漏洞,整个幻术都会随之崩溃。 “你究竟是杰克,还是凯米?”林麟趾合上印有密密麻麻字眼的字典,疑窦丛生。 既然这不是幻术,那就只能是他能改变自己的形体,这应该只有塑形之氏族茨密希才能够做到。而且茨密希氏族改变的也只是外形,不可能连身体内的血液都发生变化,这也正是识破茨密希氏族时所用的方法。 再者茨密希氏族吸血鬼即使精神力强大,他所使出的幻术也无法影响到五感中的味觉上来。 “我既不是杰克,也不是凯米,但我又是你所认识的杰克,你所认识的凯米。”假凯米耐人寻味地说道。 林麟趾不禁头大,“也就是说,真正的凯米……” “在你认识凯米前他就已经死了!” 林麟趾突然感觉到一股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既然他能变成凯米,那么他也能变成维基,他甚至可以变成自己所认识的每一个人,而且也有可能,自己所认识的那每一个人,其实都不过是眼前的这个假凯米所变。.info[] “那么维基他也是……” 假凯米耸耸肩,说:“拜托,林,你与维基第一次见面时,我也在场的好!” 他的声音,他的语气,他的称呼,活脱脱就是那个在酒中与他畅谈过半晚的凯米,但此时此刻听来,林麟趾却感觉不到一丝的亲切,有的只是诡异。 “你究竟是谁?”林麟趾再次提出了这个问过多次的问题。 假凯米盯着他,说:“如果我说,连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你会信吗?” 林麟趾点头,又摇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假凯米微笑,笑容中似乎隐隐含有一丝苦涩,说道:“或许,你可以叫我费尔。” 林麟趾刚要说什么,房门突然从外面被人推开。一位披着长长披风,顶着个大光头的吸血鬼站在门口。 “虽然擅自进来显得不太礼貌,但似乎你们之间的谈话有些没完没了,所以我只能打断一下。”光头吸血鬼的表情似笑非笑,微微带着几分嘲弄,他说着走进屋来。 “啧啧,原来是雷恩大驾光临,林,他可是你们迈卡维氏族的大长老,还不见礼!”费尔打趣道。 雷恩?迈卡维看都没看林麟趾一眼,他对着费尔说:“今天我既然来了,就不会空手而归,你还是将该留下来的东西留下来的好!” “哦?”费尔笑道,“难道你只是来要灵杖,而不是追究萨哈……” “那个老鬼死了,关我屁事!”雷恩不耐烦地打断他,说,“我只要灵杖,然后立刻就走人,反正那东西你留着也没用,倒不如给我,我们犯不着为一个老鬼打架。” 听到这个雷恩竟然是为了灵杖而来,林麟趾心跳顿时加快,心道:“真是怀璧其罪,麻烦这么快就来了!” 突然,费尔的脸部一阵扭曲,变换成了另一番模样,同时声音也发生了变化:“雷恩!你个狼心狗肺畜生,竟然不准备替我报仇!” 林麟趾看着费尔变化出的新相貌,感觉有些眼熟,仔细想了想,发现是那晚惊鸿一瞥看到的萨哈的面容。 雷恩脸色骤变,怒道:“费尔,你这是在挑衅我?” “当然不是,哈哈……”费尔顿时恢复成凯米的模样,看来他对雷恩还是有着不小的忌惮。 “我懒得跟你这个神经病废话,灵杖给我,然后我再去帮你赶跑外面那只苍蝇,如何?”雷恩说道。 费尔翻了翻白眼,这个血族中公认最神经质的雷恩,反而说他是神经病,真是笑掉人大牙。 “恐怕我不能答应你!”费尔拒绝。 “什么?”雷恩双目一瞪,顿时整个人气势都发生了变化,房间内的空气仿佛都在凝固。 林麟趾莫名地感觉胸口发闷,连连后退几步后才透过气来。 费尔则仿佛根本没有感觉到异样,静静站在雷恩身前,说:“我没有灵杖,所以根本不可能将它给你。” 雷恩气极反笑,说:“费尔,你骗我觉得有意思吗?萨哈那个老鬼抢走了灵杖,而你又杀死了老鬼,那么说灵杖不在你手上,谁会相信?” “你怎么就如此肯定杀死萨哈的是我?”费尔耍赖道。 林麟趾在旁边已经听的是一头雾水,萨哈是迈卡维氏族的第四代血族,而这个雷恩听起来跟他还关系不浅,但此时此刻,雷恩却在跟这个杀死萨哈的凶手费尔就灵杖讨价还价,而根本不在意萨哈的死。 林麟趾不禁感觉那个萨哈,死的可真是冤。 “你真想听听我是怎么肯定就是你的?”雷恩邪笑着。 “这个嘛,我看还是……”费尔正说着,雷恩一拳就打了过来。 这一拳的速度并不快,甚至以林麟趾的眼力都能清晰地捕捉到,但在雷恩强大气机锁定下的费尔,此时身子却根本无法动弹,他用尽全身气力,才伸出双掌堪堪接下这一拳。 “嗤……” 费尔黑色西装的后肩处生生裂开,他整个人也随着雷恩的缓缓加力而被推至墙边。 “别以为我在开玩笑,不然,你会死的!”雷恩说道。 费尔表情凝重,他的脸部开始迅速地变化起来,先是从凯米变到杰克,又接着变成其他一些林麟趾未曾见过的面孔。他就像是一个千面人,变起脸来的速度真比翻书都快。 但他的情况似乎始终没有好转,整个人被雷恩顶在墙上。林麟趾看着已经布满整面墙,如蜘蛛网般的裂纹,便能想象到雷恩究竟用了多大的力量。 正当林麟趾担心他会不会被挤成肉酱时,费尔的脸重新变成了萨哈的面孔。 而在这瞬间,他也仿佛是拥有了萨哈的力量一般,将雷恩的那只拳头一点点地推开。 “好,我承认我拿到了灵杖。”费尔话刚说完,雷恩就收手退后。 “敬酒不吃吃罚酒!”雷恩冷哼一声。 “看来传言不假,你的实力要比你尊长萨哈的还要强大。”费尔说道。 林麟趾一惊,他没想到雷恩跟他一样,是被萨哈初拥的吸血鬼。这么说来,他跟雷恩似乎还算得上是另一种方式的兄弟。 雷恩说:“孰强孰弱,得真正战过才知。那个老鬼跟我没打过,不过现在倒是你可以替他跟我打打。” “还是不必了!”费尔连连摇头。 “那就给我灵杖!”雷恩的耐心已经用完,只要费尔再推脱一句,他不介意真正将他教训一番。 “在他身上,我送给他了,所以说灵杖不在我身上,这可真没骗你!”费尔显然也明白雷恩的情绪此刻是一点就燃,于是老老实实地说道。 林麟趾脸色一变,傻了眼,他没想到费尔竟然这么个就将他给卖了出去。 “哦?送给了他?”雷恩这才将目光第一次投向林麟趾,说,“也就是说,我只要杀了他,灵杖就算是我的了?” 林麟趾其实很想说句“其实只要你开口,我不介意双手将灵杖奉上”,不过最终却忍了,要是说出来他自己都觉得太窝囊。 “当然,你随意!”费尔似乎一点都不打算帮林麟趾说句话。 他这样干脆,反而引起了雷恩的怀疑:“这里面不会是有什么猫腻!” “怎么会!”费尔一脸的无辜,说,“不过在你杀死他之前,最好先尝一口他的血。”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八章 吸血鬼公爵的伪领域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哦?”雷恩似乎来了兴趣,说,“难道他还有着什么特殊的身份?” 费尔笑而不语。[..info超多好看小说] “我倒要看看,他的血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能说服我放过他。”雷恩说着走到林麟趾身前。 林麟趾看着向他不停眨眼睛的费尔,心里自然明白他的打算,便划破手掌伸向雷恩。 “哼!” 雷恩冷哼一声,根本不理会林麟趾伸出来的手掌。也未见他有什么动作,林麟趾左眼下方突然感觉到有股利刃划过,顿时一股鲜血随之飞出,雷恩在其中轻轻一点,放入嘴中。 林麟趾反应过来后,整个身子都不禁颤抖起来。他不是恐惧,而是愤怒,无比的愤怒,雷恩这番动作对他来说无疑种莫大的侮辱。他身体内的血液翻滚着,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祭出血刃斩杀眼前这个可恶的光头。 但理智告诉他,这个光头的实力是多么的恐怖,一旦他轻举妄动,肯定将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 雷恩本来在戏谑地看着此时此刻心里万分挣扎的林麟趾,但当将沾有血液的手指放入嘴中后,他脸色剧变。 林麟趾心中理智与冲动正打得不可开交,却突然感觉喉咙一紧。 雷恩一把将他捏在手里,然后转过头盯着费尔,眼睛里射出令人心悸的寒光:“告诉我,他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费尔脸上倒是笑意盎然,耸耸肩说:“其实你都知道了,又何必还问我。” “我要你亲口告诉我!”雷恩的额头青筋暴起。 费尔似乎也被雷恩这种霸道的语气激起了心中的傲气,他冷冷地盯着雷恩,说:“雷恩,我希望你明白,别人会怕你,但不代表我会,别把你那蛮横的一面,用在我的身上。” “哦?是吗?” “是不是,你可以试试!” 他们就像是在两口子吵架,而被捏在雷恩手里的林麟趾,则成了夹在中间最无辜的孩子。 “这种弱小的滋味,真不好受!”林麟趾不甘地捏紧拳头,因太过用力掌心都被指尖刺破。 雷恩与费尔僵持了有十数秒,最后还是雷恩稍稍妥协,他语气缓和几分,说:“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能让雷恩做出这种让步,费尔也知道已是极限,所以没有得势不饶人。 “在我发现萨哈时,他正准备杀死你手里捏着的这个小子。”费尔说,“而接下来,就是我杀死了萨哈,却发现似乎在这之前,他竟然对这个小子进行了初拥。” “你说是那个老鬼准备杀死他?”雷恩似乎回忆起了什么,脸色变得很难看。 “没错,但这不就是萨哈的一贯风格吗?”费尔笑道,“不然,你跟他的关系也不会……” 雷恩没有听他将话说完,转过头盯着林麟趾,说:“这么说来,你似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我的弟弟。” 林麟趾冷着脸,他可不觉得有个雷恩这样的哥哥是种幸运,更何况,他知道雷恩根本就不会将他当做弟弟看待。[..info超多好看小说] 松手将林麟趾放开,雷恩说:“好,看来你的小命,今天是能够保住了!” 林麟趾揉着刚才被掐住的地方,看向雷恩的眼神中没有一丝的友善,当然雷恩看向他的眼神亦是如此。 “小鬼,我不喜欢你这种眼神。”雷恩警告道。 林麟趾也是豁了出去,不再沉默,说道:“我也是!” 费尔可不希望再看到他俩起冲突,转移话题道:“雷恩,所以你现在明白我将灵杖给他,是什么意思了?” 雷恩冷哼道:“但愿他能对得起那样东西。” 他这么说,显然也是默认了灵杖归林麟趾所有。 时间已过凌晨,费尔说:“似乎我也该离开了!外面那只苍蝇怎么办?” “两个方案,一是你离开,我替你拦住他;二是你留下,我们一起收拾了他。”雷恩并不自大,外面那个人,他知道自己一个人对付的话,充其量胜负也是五五开,但多一个费尔,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 费尔也很干脆,说道:“那么我当然选第二种了,没想到这么快又会与你联手一次。” 雷恩点点头,说:“你先出,装成是逃走的样子。” “嗯,我明白,黄河铁桥那边见。” 费尔离开前,在林麟趾耳边轻声说道:“如果想找我,就到不夜城去,嘻嘻……” 林麟趾愣住,因为费尔最后的那声笑,那声不应该出自男人之口,银铃般的笑声。 当他回过神时,他已经出了房间。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跟他勾搭到一起的,不过劝你还是小心着点。”雷恩似乎是突发善心,提醒林麟趾道。 林麟趾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好像在得知萨哈差点杀死被初拥的自己后,他的态度隐隐还是有了改变,虽然不是非常的明显。 没过多久,雷恩也该登场了,他在离开前还不忘命令道:“你在这老老实实呆着,完事后我会回来找你的。” 虽然很厌恶他的语气,但林麟趾却只能听从。 当他离开之后,林麟趾就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瘫倒在床上。 这一晚,久久压在他心头上的阴云总算是有了些许的消散。虽然对于费尔的真实身份,他依旧未能搞清楚,但最起码不再向之前似的一无所知。 林麟趾手指轻轻摩挲着穿起灵杖的那根血线,发起呆来。 …… 费尔掠出公寓,一脸的急色,他隐于灯光下的黑暗中,迅速朝着黄河边遁去,直奔那座黄河铁桥。 若是夜幕刚落,黄河铁桥附近肯定是人来人往,不乏有正处热恋中的情侣买一对挂锁,分别刻上各自的名字,锁在铁桥之上。然后等过几天,工作人员发现后,会将这些所谓象征爱情誓言的挂锁纷纷敲碎,扔进垃圾桶,就像是他们本身的爱情一样。 而现在凌晨已过,铁桥附近只有偶尔过往的货车,发出着疲惫的轰鸣声。 “停下,你知道甩不开我的。”疾行中的费尔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费尔嘴角微微地泛起,心道:“就猜到你也该忍不住了。” 他停下脚步,转过身去,看到一位身着披风,满头白色长发的吸血鬼。 “不知阁下是?”费尔的淡定有些出乎对方的意料。 “他们都叫你费尔,是?”那名吸血鬼说道,“你似乎对于我的出现并不感到奇怪。” 费尔微微一笑,说:“被人轻视的感觉可真令人不快,看来我以后,也该跟魔宴同盟的各位好好接触一番,让你们也好认识一下我。” 那名吸血鬼轻蔑地看着费尔,仿佛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说:“或许小辈们对于你的恐惧,使你过高地估计了自身。” “是吗?看来今晚我有必要向你证明一下。”费尔说着脸部一阵扭曲,变成了萨哈的模样。 “哼!难道你不知道,萨哈他之所以会受伤而被你趁机捡漏,就是拜我所赐吗?”他的身份已经不用再说,那就是暗夜之氏族的大长老乔治?勒森魃。 乔治戏谑地看着费尔,说:“我既然能击伤真的萨哈,也就能杀死假的萨哈!” 他话音刚落,附近所有的光线都瞬间黯淡,整个天地完完全全被黑暗所吞噬,与萨哈初拥林麟趾那晚的情况是一模一样。 这就是吸血鬼公爵的实力,已近乎于能创造出独立的领域来。 ―――――――――― ps:本周星期天下午就开始本书的第一次推荐,位置是奇幻频道的新书精选。呵,但愿能有个好的结果,不然从此与推荐就无缘了…… 当然,本书的未来最终还是掌握在我自己手中的,这点我清楚。 “加油,小鬼!”“好!”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九章 公爵之间的战斗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乔治?勒森魃所创造出来的,只能说是伪领域,更像是一个群体的幻术。(..info好看的小说) 事实上如果你是从伪领域外观察的话,会发现附近所有的光线根本就未曾发生过变化,但是踏入伪领域后,就会因为乔治精神力的影响,而眼前发黑。 伪领域就等于是范围性的幻术,这种缘于视觉的影响在吸血鬼的战斗中根本就是鸡肋,他唯一的作用似乎便是使战斗不被人类发现。 吸血鬼的视力完全不受黑暗所影响,因此当乔治伪领域内的黑暗降临时,吸血鬼也会自然而然觉得自己能够看清事物,于是所谓的幻术效果,就如此轻而易举的被破解。 之前林麟趾那次,也正是幻术影响他,使得他以为是突然停电。而当他拿出手机来照明时,他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看清手机灯光所照及的范围,于是他借此看清了萨哈的脸。 乔治当然不觉得一个鸡肋般的伪领域就能将费尔解决掉,他之所以运起伪领域,也只是不想战斗波及到倒霉的人类,同时用伪领域表明实力,来震慑过往的吸血鬼不要前来打扰。 勒森魃这个笃信优胜劣汰法则的氏族,却有着区别于其他氏族,而与自己优雅的残忍也互相矛盾的一个特点,那就是怜悯。 他们认为自己是吸血鬼的极致,而对弱小的吸血鬼根本没有什么耐心,但他们却怜悯对方,认为之所以弱小并不是对方的错。他们也怜悯人类,与同为魔党的茨密希氏族不同,勒森魃氏族并不蔑视抵制一切的人类,只不过他们觉得由自己来控制那些家伙比较有趣。 变幻成萨哈模样的费尔,率先出手,他疾掠向乔治。 乔治也不避让,冲上前去,积极迎战。 两人在空中激烈地碰撞,刹那交手已不下十回合,他们都将吸血鬼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致。 不过总体来说,乔治还是占据着上风,他身上毫发无损,而费尔胸口却已出现一道深深的伤口。 “不得不说,你让我有些惊讶,看来传言中你的能力并未被夸大,如果是我之前不知道的话,还真会以为跟我交手的你,就是萨哈其本人。”出手依旧快入闪电,乔治嘴上还能分出心神来说话。 费尔就没有这么轻松自如,他神色凝重,已是守多攻少。 突然他的眼睛开始闪烁起奇妙的光芒,整个瞳孔都旋转起来,费尔明白自己必须扭转目前的局势,发动起了幻术。 乔治早有准备,他的瞳孔也在缓缓的旋转。 “萨哈的幻术,比我高不到哪去!”乔治能够将来自视觉上的幻术抵消,但听觉上却开始受其困扰,时不时听到有风声从身后袭来。 “雕虫小技!”乔治不为所动,如果是群战时这种干扰方法会非常有效,但此刻周围就他们两人,费尔如此完全是在做无用功。 幻术得不到效果,费尔的形势越来越不妙,他身上的伤口也渐渐多了起来。而且奇怪的是费尔伤口的愈合速度从一开始就很慢,地上已经洒满了从他伤口喷出来的血液。 “咦?”乔治似乎发现了什么,说,“原来你的弱点,竟然是在最基础的恢复力上!” 就像是突然打了兴奋剂一般,发现这点的乔治骤然加快了攻击速度,一股股的鲜血从费尔的身上流出,落到地面。 费尔身形一慢,身上又添一道伤口,同时还被踢飞出去。 人在空中的费尔,脸上突然诡异的一笑,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 “箭发!” 随着费尔一声喝出,所有方才散落在地上他的血液,都瞬间凝聚成细针状,向着正在蓄势的乔治射去。 乔治脸色微变,人却未慌。 比雨点还要密集的血针飞射而来,乔治根本无从躲避。 “盾!” 一层肉眼无从察觉到的念力汇聚在乔治的身前,形成了一面无坚不摧的念力盾。数不清的血针,就在即将碰触到乔治身体时,却全部停滞在了空中,无法再向前分毫。 似乎时间对于这无数根血针来说,已经完全静止。 “破!” 一**念力冲出,围在乔治周身的血针顿时纷纷化为血水,重新落回地面。 费尔已重新变回了萨哈的面孔,他将一切看在眼里,不禁无奈地摇摇头。 “我收回之前关于你弱点是恢复力的那句话。”乔治看着费尔说道,“其实你真正的命门是在精神力方面,你根本无法使用出来念力,既然如此……那么很遗憾,你若不选择归附于我,今晚将死在此地。” “萨哈修炼的与我一样,是力量之道,刚才你所使用的鲜血之道,应该是其他人的能力!”费尔身上的伤口继续在增加,乔治嘴上还不闲着,“哦?又要开始动用你那拙劣的幻术了?” 乔治听到身后有所动静,回头却什么也未发现后,他盯着瞳孔因为使用幻术而正不停转动的费尔,笑道:“看来你也是黔驴技穷了。” 乔治不再管身后传来的那根本不存在的响动,专心向着费尔发起猛烈的攻击。 他并不想杀死费尔,否则若是动用念力,费尔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归附,或是死亡!”乔治向费尔施着压。 “又来?”乔治又听身后有着若有若无的风声流动,他起初并未在意,但当捕捉到一丝从费尔嘴角泛起的狡猾时,猛然惊觉。 “糟糕!” 乔治只来及惊呼一声,便觉得背部被一只拳头狠狠地击中。 雷恩出现在乔治身后,他的一拳从后击穿了乔治的心脏。 “血遁!” 乔治毕竟实力已达到公爵,心脏虽受创伤,却并未如低等吸血鬼一般,立刻身体就变得无法动弹。他瞬间化作无数微小的蝙蝠,迅速飞向夜空逃遁。 “不追吗?”费尔问道。 雷恩傲然道:“若非为萨哈那个老鬼报一箭之仇,我又岂会用偷袭这种下作的方式。用这种方式杀死他,胜之不武,不是我所为。” 随着乔治的离去,灯光也重新亮起,费尔颇为遗憾地说道:“真遗憾,这次是吃不着了。” 雷恩哂笑着说:“上次老鬼也应该是被乔治伤到了心脏,不然你也啃不下那块硬骨头。” “所以说我的运气很好!”费尔面露得色。 “刚才乔治迟迟不下杀手,就是想逼你归附,他没有做到,你说现在我面对一个受伤的你,又能不能做到呢?”雷恩突然冷声道。 “你可别吓我,我会害怕的!”费尔嘴上虽是这么说,但表情却看不出丝毫的惧色。 …… 时间已经快到凌晨四点,林麟趾在床上静静躺着,还是不见雷恩返回。 “该不会是他忙完之后,忘了我这个小人物!”虽然不太可能,但林麟趾还是微微存有这么一丝侥幸。 然而说曹操,曹操就到。 门被推开,雷恩冷着脸走了进来。 “跟我走!”他的语气不容抗拒。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章 拳头大了才是爷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两人一路无话,来到血色娱乐城的地下。(..info无弹窗广告) “雷恩前辈。”电梯门刚刚打开,就看到梵卓氏族的长老纳丁躬身行礼道。 雷恩点点头,说:“今天我有些累,一切等明晚再说。” 说完就再不理会纳丁,径自走进一处隔间,还不忘回头招呼落在后面的林麟趾:“小鬼,跟上!” 纳丁好奇地瞥了林麟趾一眼,在猜测着他的身份。 电梯门重新打开,伊特走了出来,在长老纳丁耳边轻声嘀咕了几句,纳丁若有所思。 …… 隔间中,两人面对面而坐,气氛很沉闷。 “我,雷恩?迈卡维。”雷恩突然开口说道。 林麟趾一愣,随即明白过来这是要自我介绍,便说:“林?迈卡维。” “新晋为吸血鬼只有十几天,就已是三等骑士,这让你是不是自我感觉特别良好?”雷恩嘴角挂着嘲弄的笑意,说道。 林麟趾隐隐觉得雷恩似乎要给他来个下马威,说:“没错,不过我晓得那是灵杖的效果。” “有自知之名是件好事。”雷恩这话不知是不是夸奖。 林麟趾没心情跟他扯这些没用的,直接说道:“你叫我到这来究竟想要干什么,别婆婆妈妈,咱们痛快点!” 伸脖子缩脖子都是一刀,林麟趾的语气很不客气,丝毫不像是在跟一位公爵说话。 蝼蚁的咆哮声,自然惹不恼真正的巨象。 雷恩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很悠闲的样子,说:“某种意义上来说,你算是我的弟弟,而显然萨哈那个老鬼永远都不可能是个合格的父亲,合格的尊长。因此作为兄长,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关心一下你。” 有一位公爵兄长作后台,这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林麟趾却似乎并不接受他的好意,说:“我想,我用不着你来关心!” “等等,不要急,我的话还没说完。”雷恩说,“兄长关心弟弟是理所当然,但现在问题是……你,够资格当我的弟弟吗?你,够资格成为我雷恩?迈卡维的弟弟吗?” 林麟趾很厌恶雷恩嘴角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显然这是个极度自恋的家伙,当然他也有自恋的资本。林麟趾根本就没央求过他来照顾自己,但他摆出的姿态却仿佛自己非要赖上他似的。 “那么我也想问问你。”林麟趾冷笑着反击道,“你够资格吗?” 雷恩眯起眼睛,说:“或许,你该学习一下,什么叫做‘尊重’。” 林麟趾看着雷恩,理智在警告着他不要试图去激怒对面这头凶兽,但人不可有傲气,却不可无傲骨。即使是实力低下,然而也不能既输人又输势,他说道:“但我起码懂得什么叫做‘自尊’,而你却不懂得‘自重’。(..info)” “中国有句俗语,咬人的狗不叫,这句话很有道理。”雷恩话有所指。 林麟趾反应也不慢,立刻回道:“所以你不会叫,但你会咬我!” “哼!”雷恩眉头皱起一声冷哼,他的那点耐心已经被磨完。 林麟趾不是一个刻薄的人,但真的刻薄起来,也可以不是人。 他张嘴还想再挖苦几句雷恩,突然觉得呼吸一窒,周围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住,然后向着他挤压而来。 “归根到底,还是谁的拳头大,谁他妈才是爷!”林麟趾苦笑一声,他成功地将雷恩激怒,此时此刻这也算是自作自受了。 身体的每一寸地方都在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林麟趾甚至感觉到自己的两颗眼球,都快要被挤出眼眶。雷恩戏谑地笑着,似乎并不打算就此收手。 如果不想死,就必须有所动作,而林麟趾所能倚仗的,便只有鲜血之道。 体内的血液翻滚着,因为周身的压力而略显缓慢。 两道鲜血从眼角溢出,滑过林麟趾苍白的面庞,就像是恐怖电影中的情景一般,十分的诡异。 不同于林麟趾的狼狈,雷恩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正惬意地品尝。他就像是抓到老鼠后,还要玩弄一番才会吃掉的猫。 他微微仰头,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早已蓄势待发的林麟趾趁机也出手。 两柄如死神镰刀一般的血刃从双臂生出,林麟趾用尽全身气力跃起,斩向对面的雷恩。 雷恩邪邪笑着,身形一闪,林麟趾就被直直踹飞出去,重重地撞在隔间的墙壁上。 林麟趾从一开始,就不认为自己这次偷袭会成功,他没那么天真。而之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只是想向雷恩表明一个态度――士可杀不可辱。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成功了,不过雷恩这一脚,踹得也真重,林麟趾趴在地上,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 “没想到你觉醒了鲜血之道。”雷恩走到他近前,话里有着小小的惊讶。 林麟趾瞪了他一眼,说不出话来。 “灵杖我拿走,明晚还你!”雷恩不由分说,摘下他挂在脖间的灵杖,出门而去。 跟雷恩这个神经病搅和到一起,总是让人感到不踏实。灵杖可以不要,但小命可得保住,林麟趾打算现在就离开,但又一想以雷恩的实力与势力,就算自己躲到下水道估计也会被找出来,便只能作罢。 身上还背着两条命案,他也没敢出门乱走,保险起见还是乖乖地待在了房间中。 既来之则安之,林麟趾躺在沙发上,胡思乱想起来。头边的一张小桌上,放着几瓶标签上印满洋文的酒,林麟趾瞥了一眼,突然发现他现在用英语交流起来是毫无问题,但对书面英文的认识,却还停留在当初半吊子都谈不上的水平。 随意拿起一瓶酒来,在手中把玩着,林麟趾心想自己这样的放在西方,是不是应该就算作是文盲。 感觉到身体机能有些微妙的变化,林麟趾知道,天亮了。 …… 维基手中端着一个放有数袋人造血的盘子,黑着脸,像是有人欠了他两块钱。 他被巴特翻来覆去用相同的问题折磨了整整一晚,最后总算结束了,却又让他拿几袋人造血送到隔间去。尽管不满,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维基也只好照办。 轻轻将门敲响,然后也不等里面回应,维基就将门推开走了进去。一眼就看到从沙发上伸出来的两条腿,维基暗道这位大爷还挺享受的。 “先生,你……您的人造血。”维基不情不愿地说着,将盘子轻轻放在茶几上。 “哦……”林麟趾没精打采地回了声,突然感觉来人的声音很熟悉,侧头一看,惊呼道:“维基!” 维基也是一惊,“哦!天呐!林,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 两人如此戏剧性的见面,自然是惊喜十分,不由拥抱在一起。 “我说他们怎么让我过来呢,原来是你在这……” “话说你怎么着就成了这端盘子的服务员啊?” “靠,你以为我想啊……” 看来这个难熬的白天,林麟趾不用一个人无聊地度过了。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一章 等待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边喝着人造血,边听着维基讲述刚刚过去这一晚他身上所发生的故事。(..info好看的小说) 当然,肯定没有林麟趾的所见所闻精彩。 在换成是林麟趾开始讲述时,直听得维基是大呼小叫,就这还是经过林麟趾删减后的版本。 “你竟然能见到雷恩前辈,天呐,那可是传奇性的人物。”维基啧啧称奇。 “我宁愿没见过他。”林麟趾黑着脸,一想到那个光头,他的心都会不由地抽抽。 他考虑了一下,觉得在自己血统这件事上,还是该告诉维基,便说:“我接下来要告诉你一个重磅炸弹,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 “!”维基翻了翻白眼。 “那个……我也是昨晚才知道,初拥我的那个吸血鬼,也就是我意义上的尊长,跟雷恩是同一个人。” 维基愕然,结结巴巴地说道:“什么?那也……也就是说,你……你是第五代血族?” “好像是这样的!”林麟趾点头应道。 “噢!我的圣母玛利亚!”维基已经不知道该如何用言语来表达此时的感受,只能抓起旁边的一瓶酒牛饮起来。 他之前就已经猜到林麟趾的世代应该很古老,甚至都大胆地去想可能是第六代血族,但没有想到事实更出人意料。 竟然是第五代血族“玛士撒拉”,维基光是想想都不禁兴奋地颤抖起来。 “你发达了,我的朋友,林!”维基将酒瓶重重地拍在茶几上,吼道。 林麟趾昨晚知道这个事情时的雀跃,也压后到此刻才爆发出来,虽然洋酒的滋味他不太习惯,却还是忍不住跟维基连碰了数杯。 就这样推杯换盏着,林麟趾继续讲述着他昨晚身上发生的事情。 听到凯米的事时,维基似乎并不惊讶。 “其实我也早有预感。”维基轻声一叹,说,“不过我却没像到变化为凯米的竟然是……唉……真搞不懂他怎么就盯上了你,也不知是祸是福。” “是啊,谁又能想到一切的一切,都是他……” 两人满嘴的酒气,话都只说半截,天晓得他们要表达的究竟是不是一个意思。 “也好也好,一了百了,对于这座城市,我也就再没有丝毫留下的理由了!”维基说着,又是几杯酒下肚。 “对了!”他似乎想起来什么,说道,“既然雷恩出面,我想你杀死那两个吸血鬼的事,估计也不会有人敢再来追究了?” 林麟趾一想,似乎很有可能,但也不敢太过肯定,说:“但愿如此!” “那想想,林,下一步我们去哪?这座城市反正我是不想待了。”维基问道。 林麟趾脑中突然浮现出那声银铃般的笑,说:“你知道不夜城吗?” 维基一愣,皱着眉说:“你想去不夜城?” “嗯!”林麟趾没敢说出来他是要去找费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有这个想法,仿佛是心里隐隐对那个神秘的费尔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不夜城我也没有去过,只听说是在撒哈拉沙漠的地下,嗯……或许这是个不错的想法。”维基说,“你知道吗?不夜城可是被称为血族圣地,传说那里是血族真正的天堂,但进入的条件也极为苛刻。” “还有进入的条件?是什么?”林麟趾奇道。 维基说:“不夜城十三个氏族都可以自由进入,但必须实力达到男爵,才有这个资格,或者是有一位实力达到侯爵以上的吸血鬼推荐才行。” 林麟趾苦笑着说:“也就是说你能进,而我还不能。” “但我想以你第五代血族的血统,实力应该很快就能达到男爵的,想想你从一个新晋吸血鬼成长为三等骑士,才用了多长的时间。”维基说,“我们可以先四处旅游,然后等到你实力成为男爵后,再去不夜城不迟。” 林麟趾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想起来自己还拥有着圣器灵杖,或许他会比维基所想的,还要更快地成为男爵。 “那么说定了,等这里的事情一完,我们就离开。”维基看他面露喜色,知道是已意动,便说,“看来对以后的生活咱们得好好做个规划,第一站我们去哪,你有没有好的建议?” 林麟趾想了想,说:“c县。” “c县?”维基一脸的诧异。 林麟趾眼里有着莫名的情愫,说:“这一走,就再不回来了,我想应该回老家,再去看一看。” “原来是这样,应该的,应该的……”维基也不禁想起自己成为吸血鬼后,离开家乡时的情景,谁又能想到,这一晃,百年都快过去。 两人在房内一直等到入夜,都不见雷恩露面。 正当林麟趾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那个光头给耍了时,有人推门进来。 林麟趾一看,还是个熟人――伊特。 “两位看来挺适应的。”闻着满屋子的酒气,看着茶几上不少的空酒瓶,伊特笑道。 他似乎担当起了之前维基的工作,手中端着盘子。 “这不是有酒吗?怎么还……葡萄酒?”维基看着盘中装有红色液体的两个酒瓶,奇道。 伊特摇头,说:“血酒。” “哦?这倒要尝尝。”他也不客气,接过来倒上满满一杯,就灌入喉咙。 林麟趾也来了兴趣,斟一杯品尝。 “那个……不知雷恩前辈有没有来过?他说今晚要开会,结果久久不见他本人前来。”伊特轻声问道。 “嘿!我说怎么袋子换瓶子,待遇上了一个档次呢,原来是……”维基喝着血酒,还不忘打趣道。 伊特微微一笑,看向林麟趾,身子微躬,没有说话。 林麟趾耸耸肩,说:“没有来过,我也正等着他来呢。” 伊特有些失望,转身正要离开,却被林麟趾叫住。 “等等。”他说,“不过你倒是提醒了我,我记得雷恩当时说的是明天晚上,而显然那会儿凌晨已过,应该已算是今天,所以……我想如果他是这个意思的话,那么我们可能还得再等一天……” 伊特一愣,摇头失笑。 “天啊!还得再等上一天!”林麟趾待伊特出门后,拍着额头哀叹道。 “知足,这有吃有喝的,还免费,咱们也趁机好好享受享受。”维基倒是无所谓,他漫长的百年都已度过,还怕多过这一天? “林,刚才觉察到什么变化没?” 不知道他想说什么,林麟趾摇摇头。 “伊特对于你的态度,与上次来时相比已经有了不小的变化,之前是礼貌,而现在则隐隐带着尊敬。”维基说,“看来你跟着雷恩来这一遭,不少人都开始琢磨起你的身份来了,真希望看到他们知道真相后的表情,哈哈……” 林麟趾苦笑一声,不知该说什么。 两人随意地侃天侃地,时间也很快就流逝而去。 当再次入夜后,雷恩果然是出现。 “跟我来!”又是不容抗拒的命令语气。 林麟趾看向维基,维基耸耸肩示意爱莫能助。 “去!那可不是个能招惹的主。”维基努了努嘴。 林麟趾一脸的不情愿,却也只能跟在雷恩的身后。 “接着!”雷恩走在前面,随意地将灵杖抛了过来。 林麟趾暗喜,忙小心翼翼地接住,戴在脖间。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二章 低头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从一处隔间走到另一处隔间。 林麟趾进去之后,看到六个披着长长披风的吸血鬼,围着圆桌而坐。 “圆桌会议?”林麟趾脑中闪过这个念头。 圆桌没有主次席之分,故圆桌会议代表着一种平等的理念。 雷恩随意在一处空位坐下,林麟趾能感觉到在座那六位吸血鬼的身份肯定都不简单,他一时有些踌躇,不知自己该不该也一起坐下。 “坐!”雷恩发话,他才敢坐下来。 其他五位长老还在诧异地盯着林麟趾看,纳丁?梵卓则因为之前见过,已经有心理准备。 他干咳两声引起众人注意力后,说:“下面我们就开始谈谈萨哈前辈的……” “等等!”布鲁赫氏族的长老打断他的话,不善地盯着林麟趾问道,“他是谁?” 众人看向雷恩,希望他给大家一个答案。 雷恩却不答,反而看着布鲁赫氏族的长老,反问道:“你是谁?” “阿舍利?布鲁赫,第七代血族。布鲁赫氏族长老,拥有资格入席密党高层会议。”他的潜台词是雷恩带进来的林麟趾,没有资格入席会议。 雷恩嘴角不屑地弯起,指了指林麟趾,说:“他也有这个资格,这点你们以后自然会知道。” 以雷恩的身份,说出来的话自然是分量十足,其他长老们看向林麟趾的眼神变得更加好奇起来,而只有阿舍利沉默着,低头不知在思考着什么。 “那下面就请雷恩前辈谈谈事情的经过!”会议主持者纳丁说道。 “目标因为乔治?勒森魃的突然出现趁机逃走,而乔治被我击成重伤。”雷恩淡淡地说道,“不过灵杖已经被我夺了过来。” 林麟趾暗暗瞥了他一眼,心里暗道这家伙说起谎来眼都不眨一下。(..info好看的小说) “乔治被您击成重伤?”一位长老骇然说道。 早有传言雷恩这个第五代血族中的佼佼者,实力已经直追第四代,更甚之有人说其尊长萨哈都不是他的对手,但这一直都未得到过确认。 而如果雷恩所言不虚,那么不仅他个人的实力,刚刚有大将陨落的迈卡维氏族,其整体实力都要重新评估。 “我只是偷袭得手。”雷恩并未隐瞒,说,“不过即使是正面交手,结果也依旧不会改变。” 众人听他这么一说,才暗暗松了口气,至于后面半句,大家却并未当真。 “雷恩前辈,既然您说灵杖已经得手,那么能否拿出来让我们一观?”一位长老说道。 雷恩眉毛一挑,说:“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这位长老一愣。 “我为什么要拿出来给你们看?”雷恩这话一出,众位长老脸色均变。 “雷恩前辈,既然是在会议中,还请您配合一下。”纳丁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虽然雷恩比他们地位实力都要高,但此刻他们代表的已并非是个人,而是各自的氏族,显然不能容忍雷恩如此**裸的蔑视。 “我记得这所谓圆桌会议的首要原则,就是角色对等?”雷恩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嘴角泛起他标志性的,带着几分嘲意的微笑。 “是的!”纳丁应道。 “既然如此,大家的身份都平等。”雷恩说,“你们又哪来的权利,要求我将战利品拿出来供你们参观?” 众人脸上一僵,面面相觑。 坐在角落的阿舍利突然出声,说:“您难道不觉得以您,或者再加上您旁边的那位,你们两人的意见凌驾于我们六个人之上,这有些太说不过去了吗?” 他话一出口,却出人意料的并未获得众人响应,反倒是他旁边一位相熟的长老推了推他,小声在其耳边说道:“你糊涂啦,现在是在开会。” 阿舍利一愣,随即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变。 “有意思!有意思!”雷恩突然出乎意料地大笑起来,将坐在他旁边的林麟趾吓了一跳。 “布鲁赫氏族的家伙,竟然试图让我少数服从多数。”雷恩盯着阿舍利,眼神很是耐人寻味,“可别告诉我,你刚才忘了圆桌会议的‘非人数优势’原则。” 圆桌会议最重要的两大原则,就是角色对等和非人数优势。 圆桌会议不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裁决,因为那不可能让人信服,而且结论也常常错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是参会人员最喜欢拿来做调侃的话。 在血族中,只有各个氏族互相进行交涉时才采取圆桌会议模式,本氏族内部的事务,自然不会用这种效率低下的方式。然而有一个氏族例外,那就是学者之氏族布鲁赫。 布鲁赫个人实力强大,而整个氏族却如同一盘散沙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决策任何事务,都采取圆桌会议模式。不可能所有的人意见达成一致,特别是在信仰观念最复杂的布鲁赫氏族。于是他们对于任何事情,花费大量的时间,却始终都无法定夺下来。 而就在方才,阿舍利这位布鲁赫氏族的长老,本应该最恪守会议原则的他,竟然试图去违背,这不能不说,是令人大跌眼镜。 阿舍利面色微变,讪讪一笑,陷入了沉默。 雷恩却不准备放过他,咄咄逼人道:“就刚才你如此反常的表现,是不是该做出番解释?” 阿舍利抬头看着他,眼神闪烁不定。 雷恩裂开嘴笑着,笑得有些残忍,说:“我给了你机会,希望你能把握住。” 阿舍利冷哼一声,说:“既然你可以因为角色对等原则而不将灵杖拿出来,那么我也可以不做出任何的解释。我承认,你的实力要比我们高出很多,但这并不代表着你可以因此而无视我们的意见。” “你如此慷慨陈词,意图煽动众人对我同仇敌忾,究竟想要掩饰什么?”雷恩轻轻舔着嘴角,就像只饥饿而终于寻到了猎物的野兽。 他缓缓起身,慢步向着阿舍利走去。 阿舍利僵坐在位子上,身体仿佛被一种莫名的能量所束缚,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本来若有所思,冷眼旁观着的五位长老也终于觉察到阿舍利的异样,他们难以置信地看向雷恩,眼神中充满了惊愕。 “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你浪费了我给你的这次机会,那么……就这样!”来到阿舍利身前,雷恩俯视着他,说道,“不过我允许你,美丽地死去。” 阿舍利闻言满眼的绝望,他面孔一阵扭曲,竟然变成了另一番模样。 雷恩用念力击碎了他胸中的那颗心脏,然后割下头颅,从始至终,他都毫无反抗之力。 “现在,你们还有心情来欣赏灵杖吗?”雷恩嘲弄地笑着,将阿舍利的头扔在圆桌中间。 看着桌上那张布满血渍,却精致异常的面孔,林麟趾这才明白过来。他看着另外五位神色各异的长老,突然很想笑,密党高层会议中竟然混进来一位魔党茨密希氏族的吸血鬼,这无疑是将他们自个的脸给丢了个精光。 雷恩的目光扫过每一位长老,冷哼一声,出门而去,林麟趾自然是连忙跟上。 会议室中,五位长老面面相觑,都十分的汗颜,久久无语。 其中一位长老终于忍不住好奇心,伸手蘸了一点溅在桌上的血液,尝过后叹道:“三等侯爵。” “果然,他的实力,相比已是大公爵了……” 之前雷恩那句并不将乔治?勒森魃放在眼里的话,他们都还清晰地记得,此时回想起来,不禁无言。 实力要想从公爵提升至大公爵,其难度之大,一定程度上无异于那三道“天堑”,因此就有着“小天堑”之称。如今血族中实力能够达到大公爵的,只有最古老第四代血族中的寥寥数人。 雷恩的横空出世,却不知对于整个血族,都将意味着什么。 …… 林麟趾跟在雷恩身后,问道:“现在应该没我什么事了?” 公爵以下,皆为蝼蚁,雷恩回味着这种大公爵实力所带来的畅快,脸上不由现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他之所以拿去灵杖,失踪整整一晚,就是进行实力上的突破。而灵杖的神奇之处,也终是没有让他失望。 雷恩转过身来,说:“我走了,你自便。” “那么再见,不送。”林麟趾说着身子微微躬下,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光头有种特别的人格魅力。 雷恩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说:“似乎你终于懂得了什么叫礼貌。” 林麟趾微微一笑,也不再跟他犟嘴。 “学会低头,是好事。”雷恩说完转身离去。 林麟趾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说:“我低头,是为了爬得更高。” “你明白,那就好!”雷恩没有回头,淡淡地说道。 ―――――――― 话说终于感觉到了推荐的力量,真是推荐一天顶过裸奔一月啊! 希望本书不要让各位看官失望。 目前收藏多了22个,也不知就推荐效果来说,算不算勉强及格。 呵!不想了,专心码字才是王道。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三章 叶岚的请求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回到隔间,林麟趾看到维基正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不知在想着什么。.info[] 见林麟趾回来,维基一个激灵起身,问道:“雷恩叫你过去,干什么了?” “看了一出好戏。”林麟趾坏笑着将刚才发生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遍,然后与维基一起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 “真嫉妒你这个小子啊!”维基颇为遗憾地说,“什么有趣精彩的事,全让你给赶上了。” 林麟趾嘿嘿笑道:“我讲给你听,这不一样嘛。” 两人嬉皮笑脸一番,就准备离开此地。 现在雷恩不在,林麟趾还真怕丢了脸面的那几位大人物来拿自己出气。毕竟身上背着命案,心里不踏实,还是早早溜之大吉为妙。 临走维基还不忘在怀里塞了几瓶洋酒,两人站在门口,回头看着被他们搞得一片狼藉的隔间,很有成就感地相视而笑。 拉开门,林麟趾脸上笑意一僵,待看清门前站得人是谁后,不禁心跳微微加速。 “你好,林麟趾。”看来叶岚还记得他的名字。 林麟趾好奇地看着叶岚,他能看出来,她是有事来找他。 “能进去说话吗?”叶岚轻声问道。 “当然!”林麟趾侧开身子,当叶岚进来时,顿时一股令男性荷尔蒙澎湃的诱人香气充满他的鼻间。 林麟趾瞟了一眼叶岚的穿着,上身黑色的女式短衫,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臂,下身则是普通的牛仔裤,勾勒出她优美的曲线。普通的装扮,却点缀出一位美丽的女子。 林麟趾心中突然生出一个略有些变态的想法,将叶岚的长相与之前被雷恩扔在圆桌上的那张脸进行了比较,而得出的结论是精致不足,却美得更自然,更令人心动。 若非叶岚脸上伪装不出来的红润,林麟趾肯定会怀疑她是位茨密希氏族的女性吸血鬼。不过话说回来,他似乎还未曾见到过一个女吸血鬼。 维基看着林麟趾,一脸的暧昧,说:“我是不是该出去,留出空间你们好做事……”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轻声笑骂了一句,将门关上。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林麟趾问道。 “我有个很过分的请求,但却冒昧的希望你能答应。”叶岚的声音很轻。 林麟趾皱皱眉,说:“你先说说看!” 酝酿了很长时间,叶岚似乎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说道:“我希望得到你的初拥。” “啊?”她此话一出,林麟趾和维基都惊讶出声。 “我知道这个请求很突然,也很冒昧,但……”叶岚还想说什么,却被维基不客气地打断。 “不可能。”维基说,“林,你不能答应她,不然等于是害了她。” 叶岚看向门口的维基,说:“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但请放心,我能够承受住林他血液中的能量。” 维基眼神一凛,喝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知道林他血统的事情。” 林麟趾夹在两人中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你们能不能先停一停,让我这个当事人之一搞懂是个什么情况。”林麟趾打断他俩的对峙。 “我来跟你!”维基说,“你是第五代血族,传承下来的古老血脉中,所包含的能量根本就不是普通人类可以承受。若贸然初拥普通的人类,那么那人只会是爆体而亡。当然,你这个怪物除外,真搞不懂被第四代血族初拥的你怎么还就能好好的。.info[]” “你竟然是第五代血族,那么也就是说与雷恩大人……”叶岚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你不知道?你刚才不是说……”维基愕然。 叶岚说:“我只是推测出来林他的世代应该很古老,但没想到……” “噢!该死!”维基气急败坏。 林麟趾倒不介意自己的世代被叶岚知晓,他问道:“叶岚,刚才你说能够承受住我血液的能量,是什么意思?” 谈话总算是回归了正题,叶岚理了理额前的刘海,这个动作颇为勾人,说:“这跟我的身份有关,上次我不是说过,我的名字也叫做叶?梵卓。那是因为我的父亲,就是你们见过的那个阿瓦迪?梵卓亲王。” “什么?”叶岚给人的惊讶还真是一波又一波,林麟趾和维基怎么也没想到她的身份竟然是…… “我的母亲是人类,而我似乎是更多地继承了母亲,而没有成为像父亲一样的吸血鬼。”叶岚继续说道,“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吸血鬼,但父亲却不允许,所以我只能来求你。” 林麟趾皱眉,问道:“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希望成为吸血鬼,你想得到的是什么?” 叶岚苦涩地笑着,模样甚是惹人怜惜,说:“父亲与母亲的结合本身就不为血族所允许,更不用说是我的出生。在母亲和我只能有一人存活的选择中,我的母亲,她选择自己死去,而让我活着。” “与人类生育子女确实为血族所不容,但一般亲王知道后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何况你父亲的地位也不低。”维基插嘴道,他并不是不相信叶岚所说的话,而只是里面应该还有隐情。 “当时我的父亲还不是亲王,而他因一件事忤逆到了已经成为亲王的……对方心怀不满,在父亲带着我跟母亲经过他的管辖地时,趁机借题发挥。”叶岚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咬着嘴唇说道,“如果不是我父亲的尊长出面,或许连二选一的余地都没有。” 事情已经很明白,叶岚想要报仇。 “那位亲王是第几代血族?”维基问道。 叶岚说:“我父亲是第八代血族,而那个亲王是第七代,听说实力已经达到了侯爵。” 林麟趾接过话头,说:“所以你才在猜到我的世代很古老时,找上了我。” 叶岚点头,说:“如果我的血统优于那个人,那么将来实力能够超过他的可能性就更大。” 林麟趾皱着眉头,考虑着。 维基却很严肃地说:“你是阿瓦迪亲王的女儿,即使能力未觉醒,血脉强度也会与第九代血族的相差不多,那么显然能够承受住林血液中的能量,但……林还是不能对你进行初拥。” “为什么?”叶岚紧紧捏着拳头,不甘地问道。 林麟趾也想问“为什么”,他还真找不出拒绝的借口。 “因为你是阿瓦迪亲王的女儿。”维基说,“吸血鬼最注重的就是血统,如果林对你初拥,这势必将引你父亲的不满。而在林未成长起来之前,招惹一位亲王,显然不是理智之举。” 叶岚沉默,久久只能是力不从心地说:“我会试图向他说明的。” “走,林!”维基怕再呆下去,本来就犹豫的林麟趾会不禁意动,便上前拍了拍他,示意离开。 “林,我想单独跟你谈谈。”叶岚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维基看了她一眼,眉头皱得很深。 “林,记住我说的话,不要意气用事。”维基说完这句话后,就先一步走出门去,他只能建议,却并不能替林麟趾决定什么。 当维基出去后,叶岚走到林麟趾近前,盯着他的眼睛,说道:“林,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林麟趾试图找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说:“或许你不用成为吸血鬼,等我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可以帮你杀掉那个人。” 叶岚微微摇头,表情倔强,说:“林,只要你答应,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林麟趾脸色一变,他当然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现在似乎又要来个血色交易。在“血色”娱乐城进行血色交易,倒也是非常的应景。 “你很漂亮,我也承认我对你有些心动。”林麟趾嘴角有意无意间,泛起雷恩标志性的似笑非笑,他略带几分嘲意地说:“但这不能成为你轻贱自己,同时也轻贱我的理由。” 扔下这这句话,林麟趾转身就要离去。 叶岚愣在那,看到林麟趾就要离开,她连忙说道:“林,对不起,对不起!” “你对不起的其实是你自己。”林麟趾停下脚步。 “但你让我怎么办,我能怎么办?我除了这一身臭皮囊,还有什么东西能拿来做筹码。”叶岚的情绪突然变得歇斯底里,她吼道,“为什么我的母亲就要死去,为什么我活下去要以母亲的死亡为代价,为什么我只是想要一点点的希望,一点点能够冲散我对母亲愧疚的希望,你们都不给我……” 林麟趾看着她,沉默。 …… 维基在门外等得万分焦急,终于,林麟趾拉开门走了出来。 “你没答应她?”维基急声问道。 看到林麟趾摇头,他这才长舒一口气。 “不知道我这么做,究竟是对是错……”林麟趾幽幽说道。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四章 就这样再见,就这样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离开血色娱乐城,两人走在夜晚的街道上,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林,我们什么时候去你的家乡?”维基问道。 “我们先得坐火车到t市,大概四个小时左右。然后换汽车到c县,两个多小时。”林麟趾想了想,说:“火车还可以坐晚上发车的,但汽车最迟的一班好像是在下午五点左右,那时太阳还……” 维基笑道:“实在不行我们到t市后跑回c县,这又不是不可以,反正我们的速度比汽车也慢不到哪去。” 林麟趾说:“那么我们现在就去买票,明晚离开?” 说着他摸了摸口袋,发现换裤子时将钱包扔在了公寓。 “用我的!”维基从身上那套在血色娱乐城混来的西装口袋中,掏出一大把的钞票。 林麟趾估摸着起码有个上万,奇道:“你这是哪来的?” 维基笑着说:“当然是我的,怎么着也是活了几十年的吸血鬼,哪能没点存款?” 林麟趾有些无语,就十几天前他还在为每月几百块钱的生活费奔波,而如今身边的维基,却随随便便就拿出来一大把红油油的钞票。 人跟人真是没法比,吸血鬼跟吸血鬼也是一样。 “那就走呗?” 即使不是高峰期,火车站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 买到两张明晚23:17分前往t市的车票后,两人拦下一辆的士,回到林麟趾所租住的公寓。[..info超多好看小说]推开那扇锁已经完完全全坏掉的门,维基进去后便看到如同蜘蛛在上面织就了一张巨网的墙壁。 “我真替房间主人感到心疼。”维基摸着密密麻麻的裂缝,打趣地说道。 已经成为吸血鬼,很多东西都没有必要再带在身上,林麟趾找到背包,里面只扔进去一件毛衣,一本《诗经》。 他白了一眼维基,说:“你还是替你的钱心疼!” “为什么?”维基莫名其妙。 “我身上就两百多块钱,肯定是不够赔人家这面墙。”林麟趾打开钱包,数了数,说,“以防万一,你给我再添点!” 维基一听原来是这事,毫不在意地将口袋中的钱分了一半给他。 林麟趾也没矫情地拒绝,接过来后,抽出一千块钱扔在了床上。 “走!”林麟趾提起背包就要出门。 “你就把钱扔在这?”维基郁闷的说道。 林麟趾理所当然地点头,说:“过两天房租到期,他来收租时看到钱跟那面墙,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嘛!” 维基指着坏掉的门锁说:“可你这门都坏着呢,也不怕在这期间有小偷进去。” 林麟趾耸耸肩,说:“那就与我无关了,反正我钱已留下,最终收没收到那就是他的事了。” “嗯,也有道理!”维基笑道,“这样起码你在主观上,钱已经是还过了的。” 在从公寓到下水道的路上,维基就刚才这次事件,联想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就一个人的世界和一群人的世界等等等等话题,侃侃而谈起来。(..info) 他倒是说得有板有眼,可林麟趾听得是云三雾四。 之前与维基关系不熟时,林麟趾或许还会被蒙住,但现在,他也知道眼前这个口若悬河的家伙,也不过是个半吊子而已。 回到下水道后,维基掏出从血色娱乐城带出来的两瓶洋酒,没有杯子,他们两个就一人一瓶的喝了起来。 边喝边闲聊,等拂晓将临后,两人便躺入了棺材,直到亲切的夜幕将他们叫醒。 再过三个多小时,就该登上火车,然后离开这座城市。不过在这之前,林麟趾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心萦”酒在歇业两天后,于昨晚又开始重新营业,不过女老板却总是给人种心不在焉的感觉,今晚也是如此。 似乎生意渐渐有所恢复,刚刚开门不久就已经坐了好几桌客人,张婕倚在台怔怔出神,有一桌客人连连招呼了好几声她才反应过来。 忙完一圈回到台后,她又开始习惯性地发起呆来。 门口挂着的铃铛发出清脆地响声,这是有客人推门而入。 张婕回过神,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张熟悉,却又异常陌生的面孔。 “麟……麟趾?”张婕怎么也没有想到,林麟趾还会出现在她的眼前。 “张姐,你好!”林麟趾也微微有些窘迫,他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身份再去面对她。 旁边的维基打破了尴尬的气氛,说:“你就是张婕,林他经常说起你,我们今晚就要准备离开这里,所以特地来跟你告别,多谢你一直以来对林的照顾。” 张婕看着维基,眼里有些好奇,也有些惧意。 “你……也是?”她轻声问道。 维基微微一笑,说:“如果你是指那个意思,那么我想,我是的。” 林麟趾来之前说过眼前这个女子已经得知了他的身份,所以维基没有必要再隐瞒。 吸血鬼的存在,其实很多人类都知道,但即使这些“很多人”说出事实来,除过他们的那些“更多人”也不会相信。人类就如同埋首于沙堆中的鸵鸟,他们只会看到自己所愿看到的,只会相信自己所愿相信的。 “张小姐,但最好,你还是忘记我们的身份。”维基说,“或许,你会觉得这是自欺欺人,但如果你还想过正常的生活,请在今晚之后,忘掉我们的存在,忘掉林的存在。” “我会的。”张婕虽然这么说,但她心里知道,怎么可能说忘记就能忘记,特别是那个浴血而笑的身影。 维基说完后就随意在找个桌位坐下,林麟趾揉了揉鼻子,刚要说什么,一桌客人招呼起老板来。 “老板,两桶扎啤!” 张婕闻声,看了林麟趾一眼,拿起两桶啤酒就要过去。林麟趾一把抢过,说:“我来!” 看着他提着酒水给客人送过去的身影,张婕眼睛微微一湿。 如果……他不是……该有多好…… 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两人一个站在台里,一个站在台外,都不知道说什么。 就这样,时而林麟趾招呼一下客人,但更多的,却是与张婕隔着一张台,面对面的沉默。 “林,该走了!”当钟表时针指到十点位置时,维基轻轻拍了拍林麟趾的肩,率先走出酒。 “张姐,我……”林麟趾刚开口,就被张婕打断。 张婕从钱柜中抽出十张红油油的钞票,递给他,说:“这一个月也快到了,你的工资结给你。” 林麟趾看着她手中那一千块钱,心里生起一种莫名的情愫,说:“张姐,不用了。” “拿着!”张婕又向前递过来少许。 “真不用了!”林麟趾声音很轻,说,“反正,现在的我,也……也用不到。” 张婕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她仍倔强地坚持道:“拿着!” 林麟趾没有再拒绝,他将钱接了过来。 “那么,再见!”张婕撇过脸去,不想让林麟趾看到她脸上滑落的泪水。 “再见!”林麟趾转身,离开了酒。 …… “停车!” 一辆前往火车站的的士,缓缓停在路边。 林麟趾下车,越过绿化带,站在围栏上,将手中张婕给他的十张百元钞票,洒向了滚滚流动的黄河。 就这样,再见…… 就这样,再不见……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一章 送上门的美食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火车上的乘客不多,好多座位都空着。 林麟趾与维基两人按号入座后,身上什么都没有带的维基指着林麟趾的背包,好奇地问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让你无法割舍的东西?” 林麟趾打开背包,从中将毛衣和《诗经》拿出来,说:“就这两样。” “哦?”维基将毛衣接过去看了看,说,“手工的?” 林麟趾点头。 “以前哪个女朋友织的?” 林麟趾摇头失笑,说:“是我母亲织的。” “手艺真好!”维基这话倒不是恭维,毛衣确实织得很漂亮,有着机器织成的毛衣所没有的细腻与柔软,“我都想要一件穿在身上了。” 听到他赞美自己的母亲,林麟趾比听到赞扬自己的话都显得高兴,笑眯眯地打趣道:“那你得去再找个妈妈!” 维基耸耸肩,又拿过来《诗经》,说:“毛衣是妈妈的,这本书不会是爸爸的?” “你猜对了。”林麟趾说,“因为我的名字就取自《诗经》,所以很小时候父亲就给了我这本书。” 维基啧啧称奇,翻着《诗经》简单地看了看,说:“对于我这个外国人来说,这本书太难!” 林麟趾说:“别说你这个外国人了,就是中国人自己,能真正看懂它的,恐怕也是万中无一。” “这么难?那么你呢?” “我?”林麟趾笑了笑,说,“略懂略懂,也是个半吊子。” 林麟趾将毛衣和《诗经》重新装回背包,刚放在脚边,突然耳朵一动,捕捉到一段对话。 两名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 一人说:“看到没,是个外国人。” 另一人说:“嗯,长得真帅。” “他们对面没人,要不我们坐过去聊聊?” “啊?真的假的?我可不敢。” “瞧你那点出息,你既然不去那可就别怪我捷足先登了!” 林麟趾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看到斜对面不远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孩。 “真该让他们看看我之前的样子!”维基侧过头来,小声说道。林麟趾能听到,作为耳目更加敏锐的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维基当然是早早就听到了她们的谈话。 林麟趾闻言不禁又看了看维基此时帅气的面庞,不得不说,与之前的那副尊容相比,直接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比较开放的女孩似乎终于说服了较为腼腆的那个,两人一前一后走过来。 不得不说,这两个女孩都长得挺漂亮。走在前面的那个,上身仅仅一件吊带,香肩全露,下身穿着短裙,身材是该突的突,该翘的翘,很是性感。 辣妹的同伴则要含蓄很多,穿着较为保守,一袭连衣裙,很纯情。 辣妹也不用说话,只是指了指他们对面的空位,意思便不言而喻。 “当然!”维基立刻起身,躬身彬彬有礼地说道:“两位美丽的小姐,请坐。你们的行李是哪些,我替你们拿过来!” 林麟趾则坐在位子上,不为所动。 “你真绅士,上面那两个红色的箱子就是,谢谢了!”辣妹说着故意瞥了瞥林麟趾。 林麟趾当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这个辣妹现在肯定心里在嘀咕“瞧人家外国友人多有礼貌,多绅士,这我们国人特别是男人们的素质,还真是有待提高”。 只是两个箱子,以维基的力量自然不在话下。 看到他一手提着一个箱子走回来,然后轻松地放进行李架,辣妹眼中闪过一道莫名的神采,赞道:“你真强壮!” 林麟趾一听这话,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喷出来。 他对着坐下来的维基挤了挤眼睛,维基装作没看见,嘴角泛起自认为很有魅力的微笑,开始跟辣妹交谈起来。但他的微笑在林麟趾的眼里,怎么看来都充满着不怀好意。 “两位美女带着这么重的行李,不知是要回家呢还是……”维基问道。 辣妹整个人仿佛都要被维基的微笑所融化,她软软地回道:“我们是回家,t市。” “t市?真巧!”维基说,“我们也是去那。” “真的吗?那……我们还真有缘分。” 林麟趾坐在一旁,看着这场猫戏老鼠的好戏,默不作声。 “哦,该死!两位美丽的小姐,还未请教你们俩的芳名呢?”维基说着先自我介绍道,“我叫维基,英国人。这是我的朋友,林麟趾,跟你们一样是中国人。” “我叫曹思雨。”辣妹说完指着她脸有些微微发红的朋友,“这是我的朋友,云冰。” “果然是人如其名,都很美!”维基赞道。 “谢谢。”曹思雨倒是不客气地笑纳,她好奇地问道,“维基,你的中文怎么说得这么棒,简直比中国人都要好!” 云冰对这个问题显然也很好奇,一直害羞的她也终于把头抬起来,准备听听维基怎么说。 “哈哈!”维基一把搂过林麟趾,笑道,“这就要多亏我的朋友林了,不是我学得好,关键是他教得好!”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没想到维基竟然将自己给扯了进去,就他的普通话,多多少少带着方言味,还没维基说出来的标准。说维基是他教出来的学生,谁信。 曹思雨看着林麟趾,说:“维基,你这位朋友还真酷,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过。” “酷?噢,no!”维基夸张地说道,“相信我,思雨。我这位亲爱的朋友不是酷,他只是害羞,就像你这位美丽的朋友一样。” 林麟趾心中暗骂维基无耻,这还没说几句话呢就“思雨思雨”的叫上了。 但没办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大多数女人就喜欢维基这种调调。 “维基,还真别说,我朋友跟你朋友挺般配的,两个人都不说话。”曹思雨开玩笑着说道。 “小雨,你……”云冰脸皮薄,顿时红霞生满脸颊,轻轻捶打着曹思雨,惹得辣妹一阵娇笑。 “思雨,我们的朋友互相般配,那么我们俩……”维基深情地说道,已经公开进行了勾搭。 林麟趾起初还饶有兴趣地听着身边这对淫男**越来越露骨的对话,但渐渐开始招架不住那股子肉麻,鸡皮疙瘩掉下好几斤。 他决定转移注意力,于是盯着对面脸红红的云冰,一个劲地猛瞧。 相对于性感火辣的曹思雨,羞涩的云冰倒更适合林麟趾的口味。 云冰似乎也觉察到了来自林麟趾的目光,不禁羞涩地将头垂得更低 成为吸血鬼后,林麟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已经有所改变,放在以前他可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盯着人家女孩子看。 四个小时很长,四个小时也很短。 就在一对聊得热火朝天,一对倒也有着不发一言的默契中,火车在将近凌晨四点时到站。 出得火车站,辣妹对同伴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就与维基搭着一辆的士绝尘而去,留下傻了眼的林麟趾和云冰两人。 “呃……那个,我送你回家!”虽然时间已晚,但火车站附近的士还是挺多的,林麟趾招手拦下一辆。 云冰想要拒绝,却迟迟无法鼓起勇气,只能忐忑地跟着林麟趾,钻进的士。 这一晚,已经过去了多半。 但这一晚,却也才刚刚的开始……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章 一起去惶恐地躲藏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的士停在一个小区门口,自然是林麟趾付车费,反正用的是维基的钱,他自个也不心疼。 他手里提着云冰的红箱子,将她送进小区,来到单元下。 云冰脸红通通的,急得额头都生出汗来,她嗫嚅着说道:“那个我家跟……跟小雨家不一样,我家里爸妈都在呢!” 说出这句话后,云冰就像是脱力一般。 林麟趾一愣,随即笑道:“那个……你误会了,我只是送你回家,没想着上去。” “啊?”云冰一声轻呼,脸更红了。 看着她这番可爱的样子,林麟趾不禁开玩笑着说:“是不是如果你爸妈不在的话,我就……” “不……不是的……我……”云冰羞得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箱子你能提上去吗?用不用我帮忙?”林麟趾没有继续打趣她,问道。 云冰连连摇头,说:“不用了,我可以的,谢谢。” 她低着头,都不敢再看林麟趾一眼,用钥匙打开单元门,提着箱子就要进去。 “云冰!”林麟趾叫住她,“那个曹思雨家是住在哪的?我去找我朋友!” 云冰说了一个地址,林麟趾对于t市还是比较熟悉的,知道是在哪。 “再见!”云冰也不等林麟趾回应,就关门上而去。 在走出小区时,林麟趾回想云冰那娇羞无限的模样,不禁会心一笑。 不得不承认,云冰还真是他的那盘菜。 但人生就是充满着戏剧性,成为吸血鬼前,即使是遇到云冰,他也没有主动追求的勇气。而成为吸血鬼后,他有了勇气,身份却已不允许他对一个人类真正地去投入感情。 时间已经不早了,林麟趾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可以躲避阳光的地方。 他有些犹豫究竟是要去找维基,还是先随便寻个旅馆住上一天,毕竟打搅人家的**一刻,不是件厚道的事情。 这个路段根本拦不到的士,林麟趾开始在暗夜中奔行起来。 …… 地上凌乱地扔着各自的衣物,床上是两具**而纠缠着的躯体。 女人的声音,时而低沉婉转,时而激扬高昂,其中流露出的满足,是对于一个男人最佳的褒奖。 几番**过后,曹思雨蜷缩在被窝中,就像只被驯服的老虎,变得如同猫咪一般温顺。她脸上还带着激情过后的余韵,有气无力地赞道:“我果然没说错,你真的……很强壮!” 维基耸耸肩,心里暗道:“恐怕,我比你想象的还要强壮。” 他低头在曹思雨眉间轻轻一吻,走出春色满屋的卧室,只穿着一条内裤,走到房门前,将门打开。 “进来!”维基笑得不怀好意。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你怎么知道我在外面?” 维基戏谑道:“就以你的本事,连个幼儿园小姑娘都搞不定,我就猜到被美女踢出门后,你肯定会过来找我。” 虽然事实跟他所说的有很大出入,但林麟趾已经懒得去辩解。 “你的战斗倒是结束得挺快,我本来已经做好被阳光烤熟的准备了。(..info好看的小说)”林麟趾换好拖鞋,坐在客厅沙发上说道。 维基“切”了一声,说:“要不是怕你真在外面被阳光给烤熟,我哪用得着这么速战速决。” “你在做那个事情的时候脑子里竟然想着我,噢,维基,你真是恶心!”林麟趾打趣道。 陌生人前八棒子打不出个屁,熟人面前却最喜玩笑、挖苦,这就是林麟趾,维基也已经慢慢习惯了。 “看来我不仅需要证明自己的性取向正常,还有必要证明一下自己天赋异禀的持久力。”维基说完这句话后洒然离开。 卧室门重重的关上,只听曹思雨问道:“亲爱的,外面是……啊哦……” “亲爱的,我……我不行了,饶了我……不不不……别……嗯……” 少儿不宜的声音,不时地透过门缝传入林麟趾的耳中。 不过久住公寓的林麟趾对于这种声音已是习以为常,几近免疫。 房间是两室一厅,似乎只有曹思雨一个人住,林麟趾看到天边泛起的鱼肚白,连忙将客厅窗帘拉上。 其实窗帘对于阳光的遮挡,没有所想象的那么有效。之前在公寓,也是因为那里本身采光就不是很好,所以窗帘才勉强够用。而显然这里的采光要好得多,再加上客厅的窗帘只是一层薄薄的轻纱,林麟趾保守起见,还是走进另一间卧室。 他没想到的是这间卧室虽然是在阴面,但被作为杂物间用的它,窗户上连窗帘都没有挂。 此时拂晓已出,林麟趾心头顿时生起微微的恐慌,他立刻抽身退出卧室,关上门这才心头一松。 重新回到客厅,林麟趾坐在沙发上,就像是位临刑的死囚,在等待着铡刀的落下。 随着时间流逝,阳光的威力越来越强,尽管有窗帘遮挡,但林麟趾已经感觉到身体非常的不适,他全身都开始微微的发痒。 不能再待下去,他起身走进洗手间。 关起门来,没有开灯,林麟趾坐在地上,连连苦笑。 “林!快开门!”外面忽然传来维基焦急的声音。 林麟趾起身将门打开,维基立刻钻了进来:“该死,客厅的窗帘真薄,这下要坏了!” 林麟趾一看,维基的情况更糟,他裸露着的上身都起了密密麻麻的水泡。 “怎么这么严重?我刚刚进来时只是感觉有些不适。”林麟趾皱起了眉头,虽然水泡在很快的消退,但随着阳光越来越烈,他们俩似乎只能被困在洗手间内。 维基坐在地上,说:“吸血鬼活得越久,就越不是这世上所应该存在的生物,而阳光便是天使拉斐尔日耀的愤怒,前来净化我们这些不洁之物。” 天使拉菲尔,林麟趾一听就知道维基肯定是在说《血族圣经》中的东西,不过他此刻却是无心详细地询问。 “我是终于体会到了随着拂晓降临,只能如同老鼠一般躲藏的感觉。”林麟趾幽幽说道,“还好我们不是在旷野,否则……” 维基自然是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他淡淡地说:“所以说,吸血鬼离不开都市,这里不仅有着食物,而且有着躲藏阳光的处所。古堡、洞穴,这些已经成为过往。” 林麟趾靠在墙上,感受着来自瓷砖的冰凉,问道:“那个女人了?” “睡了!我把她折腾得够呛,嘿嘿!”维基话中含着炫耀。 “你没咬她?”林麟趾很好奇。 维基笑道:“当然没有,哪能那么贪得无厌。你别说,现在还真有些饿了,离开前应该带些人造血的。” 林麟趾也已经习惯了饥饿,不会再像刚开始时,因为嗜血的本能而丧失理智。 “你说等那个女人醒来,怎么解释我们俩像老鼠一样的躲在洗手间?”林麟趾有些头疼地问道。 维基微微一笑,说:“这个简单,你到时候只要配合好我就可以。” 既然他这么说,林麟趾也就放心了,毕竟作为一个老家伙,维基他定然有过不少类似的遭遇。 “林,我突然想起一首诗来。”维基说,“一位托瑞多氏族的吸血鬼所写。” “玫瑰之氏族托瑞多?” “嗯,那个盛产画家、音乐家和诗人的氏族。” “那念来听听。”林麟趾来了好奇心。 维基清了清嗓子,吟道:“ 将星星撒满床 拥着月亮儿 沉睡于梦的肩膀 在夜的幻想中游荡 游荡 迷失了方向 丢了衣裳 与口袋里的果糖 …… 等升起阳光 一起去惶恐地躲藏”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章 不是我多疑,而是你们可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睡眼惺忪的曹思雨,就穿着一件睡衣从卧室中走了出来,他在客厅没有发现维基的身影,便叫道:“维基?亲爱的,你在哪?” “我跟林在洗手间。” 他声音不是很真切,曹思雨没能听清楚,又问道:“你跟谁?” “我朋友,林!” 曹思雨这才想起来早晨维基曾出卧室放进过来一个人,她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半透明的睡衣,连忙跑回卧室换了一套休闲装。 拉开卧室的窗帘,曹思雨迎着明媚的阳光,尽情地舒展着自己年轻而富有活力的身体。 “你们在洗手间干什么?”曹思雨问道。 维基吼道:“什么?听不清楚,你过来我跟你说!” 两人都听得不太真切,曹思雨无奈走到卫生间门前,说:“你们在里面在干什么?” 维基还未来及回答,就听曹思雨惊叫一声:“你们不会是在搞基!” 此话一出,卫生间里的林麟趾差点内伤吐血。 这个年头,男人不怕跟女的有染,怕就怕跟另一个男人扯上关系。 维基也是被雷得不清,他叫冤道:“噢,天呐,你想到哪去了!” “维基,我知道我可能没有满足你,但……但你也不能在跟我那个后,又立刻……”曹思雨看来是认定他俩就奸情了。 林麟趾听不下去了,他恼道:“我说这位大姐,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这他妈搞得我跟个小三似的,小心我告你诽谤!” 曹思雨也不是省油的灯,叫道:“怎么,你意思你是正配,我是小三是?” 林麟趾一愣,简直是欲哭无泪,这都是哪跟哪啊! 维基戏谑地看着他,心道“这也算是终日打雁终被雁啄了,让你这个家伙老是用这个来打趣我”。[..info超多好看小说] 林麟趾捕捉到维基的表情,怒道:“拜托,别一副这件事跟你无关的样子好不好。” “就是,维基,你给我说明白,究竟谁才是小三。”曹思雨也在外面声援道。 考虑到此刻两人正一致针对着维基发难,林麟趾是硬忍着没跟外面那个娘们计较,但心里是直骂她那脑子是怎么长的,过来过去都离不开个小三。 维基一看两人枪口对准了自己,也没工夫再幸灾乐祸,连忙对着外面的曹思雨解释道:“思雨,你误会啦!我们不是你想的那个关系,你要相信我们的友谊是纯洁的。” 纯洁是纯洁,这个不假,但说出来后却怎么听都怎么别扭,颇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解释就是掩饰,我不听!”曹思雨本来要假装捂住耳朵,但一想隔着个门人家根本看不到,只好悻悻作罢。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维基不慌不忙,倒是颇为淡定。 “大哥,你能不能别婆婆妈妈的,快点把话给说清楚!”林麟趾是杀了维基的心都有。 “是这样的,我跟林我们俩的皮肤对紫外线过敏,一旦被阳光直接照射到,会全身起水泡。林他的还好一点,我的就更严重了。”维基说,“这次我跟林一起回他的老家,就是去拜访林的外公,他是位老中医,林就是在他的调理下有所情况好转的。” “真的假的?”曹思雨似信非信。 “不信你看。”维基说着就拉开门,将手伸了出去,果然刹拉间皮肤上就发起水泡来。 曹思雨惊呼一声,这才真正的信服,说道:“那你们就一直呆在卫生间?” “那又有什么办法?”维基已经将手缩回,说,“你家的窗帘太薄,遮不住阳光。” 曹思雨想了想,说:“那你们去我的卧室,那里窗帘一拉门一关,就跟晚上似的。” “不用,太阳也快下山了!”维基苦笑道,“再说,现在也根本不敢出洗手间。” 好说歹说,总算把这一关给糊弄了过去,当夜幕降临,林麟趾与维基两人准备走出卫生间时,却听曹思雨在门外说:“把门打开,维基先把衣服穿上,冰冰她来了。” 林麟趾衣衫整齐,直接走到客厅跟云冰打了一声招呼。 第二次见面已算是相熟,云冰倒是大方了许多,起码不再一言不发,还动不动的脸红了。 她说:“听小雨说,你们在洗手间待了一天?” “嗯,还差点被某个女人认为是搞基。”林麟趾黑着脸说道。 跟维基一起走过来的曹思雨一听,顿时叫道:“喂!不是我多疑,是你们实在有些太……太可疑!” “要不是你多疑,又怎么会觉得我们可疑!”林麟趾不想跟女子一般见识,这话也只是在脑子里转了转,并未说出口。 “思雨,将朋友都叫过来,是不是今晚有什么活动?”维基俨然一副男主人的范儿。 曹思雨笑道:“当然,先吃饭,然后咱们去慢摇玩玩?” “慢摇?” “是啊,我们去摇一摇。”曹思雨雀跃着说,“以前跟冰冰一直想去呢,但听说不安全,现在有了你们两个护花使者,当然要去见识一番。” 维基做出个很man的动作,说:“有我跟林保护你们,没问题,放心地玩!” 林麟趾撇撇嘴,他今天才发现,维基这个家伙是如此的爱现。 说起吃饭,两个吸血鬼早已是饥肠辘辘,但他们显然跟这两位美女是吃不到一起的。 不好找借口脱身去另行捕猎,他们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跟着美女来到一家餐厅。 “石头剪刀布!” 两个大男人跟在后面偷偷猜起拳来,结果是林麟趾悲剧地输掉。 入座,点完菜后,两位吸血鬼默契地对视一眼,然后维基先行起身。 “我去下洗手间。”维基说完彬彬有礼地退身离开。 单独面对两位美女,林麟趾颇为不适,按理来说他应该找出话题来活跃气氛,但他是真不擅长此道。 云冰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窘迫,开口替他打破沉默,问道:“你们的那个对紫外线过敏,很严重吗?” 林麟趾暗松一口气,不禁对这个内秀于心的温婉女子好感大增,而就在他对这个莫须有的紫外线过敏东扯西谈时,维基翩翩而归。 “嗯……接下来就让维基跟你们讲,我也去下洗手间。”林麟趾连忙抽身。 对于维基来说,应付这种场合自然不在话下,只见他侃侃而谈,不时惹得曹思雨娇笑不已。云冰也是抿嘴而笑,不过她若有若无地会将目光投向洗手间的方向。 林麟趾进入洗手间,一看没人,立刻就从窗户跃下。 刚刚落地就看到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影,林麟趾不禁脏字出口。 “我擦,在这么近的地方就下手,害得老子还要跑老远。”林麟趾顺着灯光照射不到的方向潜行而去,没办法,谁要他猜拳猜赢了呢。 相隔不远就有两个人因失血过多而昏迷,这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所以林麟趾只能尽可能地走远。 当林麟趾忙完一切,像只蜘蛛样沿着墙壁爬回洗手间,然后清洗一番回道桌前时,饭菜已经上齐,三人都等不及他而开始吃了起来。 反正他也用不着去吃这些饭菜,倒也不介意他们先吃。 “我说,你不会是徒步去了一趟西藏?”曹思雨瞧着他风尘仆仆的样子,不禁打趣道。 林麟趾白了她一眼,没说话。 为了不显得可疑,林麟趾多多少少还是要吃上一两口,他每样饭菜都如蜻蜓点水般,浅尝辄止。而维基则一副不把自己当吸血鬼的架势,一通海吃牛饮,是大快朵颐,看得林麟趾不由为他那个多年都未曾蠕动过的胃而担心。 这顿饭因为有维基的插科打诨而吃得是宾主俱欢,在维基抢着付账之后,四人走出餐厅向着t市最大的那家慢摇走去,他们没有搭车全当是在饭后散步。 而这一路,林麟趾那可怜的饭量就成了大家调侃的对象,直听得他恨不得回餐厅再重新吃上一回。 两男两女,行走于灯光闪烁的夜间。 林麟趾突然感觉到这样的感觉真好,好得很不真实。 因为此时此刻的他,都似乎忘记了自己身份是吸血鬼这个事实。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章 酒精,荷尔蒙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走进慢摇,随意寻到一处桌位坐下,点完酒水,四人随意地聊着。 想是时间尚早,dj所播放的也是较为舒缓的曲目,在一点点调动着大家的情绪。 “我们来行个酒令!”曹思雨提议道。 维基不懂,问道:“什么是酒令?” “就是玩小游戏,谁输谁喝酒。”林麟趾给他解释道。 “噢!这个我擅长,来来来,我们玩什么?”维基来了兴趣,摩拳擦掌的准备大干一番。 中国西北这边行酒令种类很多,划拳有大拳、小拳、十五二十、石头剪刀布等等,其他还有掷骰子、玩扑克,这些又有好几种玩法。 最后几人商量来商量去,还是选择了一个比较简单的。 “十五十五二十……十五十五二十……” 几轮下来,林麟趾和维基是输多赢少。 其实以他们吸血鬼的速度和反应,要想赢下两个女孩是轻而易举,不过他们可没有将女孩灌醉的想法,故意输掉却能惹得佳人高兴,何乐而不为? 林麟趾也是成为吸血鬼后,体质决定着他根本不会醉酒,才在酒场上变得游刃有余起来。否则以他本来的酒量,别说是故意让着女生,就是他自己偷奸耍滑时不时地赖皮不喝,最终也都逃不过喝倒的结果。 特别是一次被一个女生给灌倒,他一直引以为耻。 曹思雨的酒量应该是很好,她来者不拒,酒到杯干,看的林麟趾是暗暗咋舌,她就应该是属于那种“敢喝的没个不能喝的”女生。而云冰恰恰相反,她几杯下肚就已是面若红霞,显然不胜酒力。 “不能喝就少喝点。”林麟趾关心地说道。 “哦?”曹思雨用暧昧的眼光打量着他们俩,说,“这么关心,是不是对我家冰冰有意思?” 林麟趾笑笑,也不说话。 接下来是维基跟云冰划拳,这次维基不知什么原因竟然认真了起来,云冰是连划连输。他们玩的是三杯酒的硬关,现在由维基打关,也就是说不管云冰输多少,她必须赢下维基三局后才能过关。 云冰的面前专门要来了两个大的扎啤杯,输得都将两个杯子都倒满后,维基才似乎良心发现,故意连输三局让云冰过关。 看着面前两大杯黄黄的啤酒,云冰傻眼了,她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旁边的曹思雨。 “小雨……”云冰话才刚出口,就见曹思雨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说:“冰冰,我可喝不了那么多,你别为难我了。” 她说这话时,眼睛一直往林麟趾那个方向瞥,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云冰脸红通通的,也不知是因为害羞,还是酒精的缘故。 林麟趾这才明白维基是在给他制造英雄救美的机会,他二话不说,双手揽过两大杯啤酒,很是豪迈地饮尽。 “嗯……这才像个男人嘛!”曹思雨这话也不知是褒是贬。 “什么叫像个那人,我本来就是个男人!”林麟趾腹议着。 “谢……谢谢……”云冰看了看两个空空的酒杯,又看了看林麟趾的脸,脸上不禁泛起温暖的笑意。 林麟趾假装生气,说:“客气了不是?” “嗯……好的,那……不用谢!”云冰轻吐香舌,也调皮了一下。 慢摇的音乐渐渐的动感了起来,很有节奏感的嘻哈曲风让人不由想要随之扭动身体。 维基已经迫不及待地搂着曹思雨跑到舞区去跳舞,留下林麟趾和云冰坐在那,颇有些沉闷。 “要不,我们也去?”林麟趾建议道。 云冰说:“可我不会跳舞。” “我也不会,就玩玩呗!”林麟趾说着起身,伸手做出邀请的姿势。 两个老实人都没有说谎,他们俩确实都不会跳舞,但慢摇慢摇,你只要随着节奏,慢慢的摇动身体就可以,毕竟这只是在娱乐放松,而不进行专业的舞蹈比赛。 今天云冰的打扮活泼了很多,粉色的吊带,白色的短裙,清丽而可人。 林麟趾的双手攀上了她只堪盈盈一握的腰肢,他能感觉到那一瞬间,他们战栗着的灵魂形成了共振。 酒精,荷尔蒙。 林麟趾低头,吻住了云冰那甜如蜜枣,带着微微凉意的柔唇。 唇分,云冰羞涩的垂下头,不敢去看对面那两颗亮如星辰的眼睛。 林麟趾从下巴处用手指温柔地将她的头抬了起来,两人没有说话,只是默契地对视。 不同于他们俩的含蓄,维基与曹思雨则要大胆很多。 曹思雨全身露的要比遮住的地方还多,她用舞步与汗水,完美诠释着什么叫做诱惑,而维基则紧紧地贴住她,配合着她的舞动,也同样诠释着什么叫做禁不住诱惑。 两人的表演引起周围人的注目,甚至有人专门停下来观看他们俩跳舞,而当他们俩终于兴尽而归时,舞区周围的很多人都毫不吝啬地为他们送上了掌声,只听掌声雷动。 林麟趾与云冰早就退出舞区回到了桌前坐下,他们看到维基和曹思雨回来时,也是轻轻鼓掌示意。 曹思雨喘着气,经过刚才剧烈的运动,她皮肤布满了一层汗渍,在若有若无的灯光闪烁下,显得格外诱人。而维基面不改色,也不喘气,身上甚至都没有流汗,这当然归功于他吸血鬼的体质,还好云冰、曹思雨两人并未注意到,否则又要免不了麻烦地多加解释。 吃着干果,喝着啤酒,曹思雨渐渐缓过劲来,意犹未尽的她又拉着维基跑去了舞区。 林麟趾不禁想着,以曹思雨那性感的打扮和奔放的动作,在这个酒精与荷尔蒙弥漫着的地方,今晚指不定会闹出些什么事来。 然而他却是想错了,事情没有找上曹思雨,反而是找上了他林麟趾。 “林麟趾?”一个略显迟疑的声音。 林麟趾转头,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他皱眉,问道:“我是林麟趾,你是?” 那人一看自己没有认错人,就擅自坐了下来。他盯着对面的云冰,眼神很令人讨厌:“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连老同学都忘记了。那么容我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韩东,曾有幸与我们的林老板当过一年的同学,在高一2班。” 林麟趾休学过三次,前两次都是在高一,所以他高一就上过三次,其中第二次确实就是在2班,但韩东这个人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其实他对那个班上的所有人都已经没了印象。 “嗯……我好像想起来一点,找我有什么事吗?”林麟趾的语气并未友善多少。 韩东阴阳怪气地说:“刚才就看你老半天了,别说差点还真没认出来,看来你那次休学后混得挺不错的嘛,不知在哪高就?” 看来这位韩东的信息很落后,还不知道林麟趾在那次休学后,打了一段时间工又重返校园考上了大学。 林麟趾有些不耐烦起来,他盯着韩东,说:“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请离开,别来打扰我们。” “林老板好大的架子,一点面子都不给老同学给吗?”韩东脸色一寒。 林麟趾不屑地看着他,声音很轻地说道:“滚!” 韩东勃然大怒,站起来指着林麟趾吼道:“林麟趾,**找死是不是,爷过来招呼你是看得起你,你……” 对于一只嗷嗷叫个不停的野狗,你对待他最好的方式,就是照头一板砖。 林麟趾没有板砖,所以他甩手赏过去一巴掌。 “啪!”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章 弱者就是弱者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啪!” 耳光响亮,其效果也出乎所有注意力在这边的人之预料。 韩东不像是被一巴掌甩在了脸上,反倒更像是被重重的鞭腿扫中,他整个人都飞了出去,若非旁边位置的客人反应快,从而及时躲过,都会被韩东给无辜伤到。 慢摇顿时热闹了起来,不过却并不慌乱,人们都喜欢看热闹,只要当事人不是他们自己。 韩东撞翻桌子后,躺在地上呻吟着,一时难以爬起身来。 但事情当然不可能就这样结束,五个看起来就像是二流子的少年从不远处的座位上站起,向着这边跑了过来,不用说他们与韩东肯定是一伙的。 维基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他知道林麟趾完全能够摆平这件事,所以拉住曹思雨没有过去。 曹思雨不解,很是失望地看着维基,叫道:“维基,你……” 维基一脸的微笑,说:“放心,林他能摆平。” 曹思雨一愣,她不信,还想上前去,但维基拽得很紧,她挣脱不开。 看着林麟趾一巴掌将人给打飞,而不远处又有几人扑来时,受到惊吓的云冰坐在那不知所措,都傻了,她根本不敢去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云冰,去找维基他们,到外面等我。”林麟趾的语气不容置疑。 云冰下意识地点点头,起身就向着舞区跑去,这么紧跑几步她的脑子才清醒过来,突然想到林麟趾还在后面呢,她一下就急了。 她都来不及去想即使她返回去也只会是添乱,就像刚刚受到惊吓后她会全然不顾林麟趾而下意识地选择逃跑,她此刻也只是一心想要返回去,不管将要发生什么她都跟他都一起去承担。 云冰刚刚转身,想要返回去找林麟趾,她的胳膊一把被人给抓住。 维基一手一人,抓着两位女孩就出了慢摇。 “放……放开我!” “维基你把老娘我放开!” 走出慢摇,听不到音乐声后顿时耳根一清静,但没过多久曹思雨的骂声就来了:“维基你……他是你朋友,你怎么能见死不救!” “放心,我若真要死,他肯定会救的。” 一个出人意料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两女转身,只见林麟趾正缓缓地从慢摇走出来。 “你……怎么……”曹思雨傻了眼,她想起维基那句“放心,林他能摆平”,难道…… “几只小虾米,收拾他们是小意思!”林麟趾酷酷地说道。 云冰趁人不注意,悄悄抹去眼角的泪水,声音还带着颤音,说道:“没事就好,刚才……刚才吓死我了!” “走,先送你们回家,时间也不早了!”维基与林麟趾交换了一个眼神,说道。 路上曹思雨一个劲地追问林麟趾当时发生了什么情况,林麟趾倒回答的很简单:“我把那五个人都放翻,然后就出来了呗!” “我说,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身手这么好?”曹思雨好奇地问道,他们几人并未搭车,而是走着回家。 维基刚要扯谎,曹思雨却抢道:“等等,让我想想,你们这么神秘,还害怕阳光,不会是……吸血鬼?我最近正看《暮光之城》呢!” 林麟趾与维基面面相觑,都有些哭笑不得,吸血鬼的知名度就这么高吗? “思雨,既然你已经猜到,我也就不想再隐瞒了,我跟林确实就是吸血鬼。”维基郑重地说道。(..info好看的小说) 曹思雨咯咯笑着,说:“那敢情好,给我初拥,我也要当吸血鬼。” “如你所愿!”维基低头吻住了曹思雨的脖间,他当然没有下口去咬。 “啊……”曹思雨装作害怕地惊呼起来,不过她的演技确实不怎么样,很快就呼吸变重,发嗲道:“坏蛋,松开,痒……” 林麟趾与云冰二人脚下加快,将打情骂俏的两人扔在身后,眼不见为净。 云冰与曹思雨的住处相离虽不太远,却完全在两个方向,很快就该到分道扬镳的时候。 自然是林麟趾送云冰,维基跟曹思雨已迫不及待要回去大战三百回合。 只剩下两人独处时,又是另外一番奇妙的感觉。 林麟趾很自然地牵上了云冰的小手,嘴都已经亲过,牵牵小手她并未拒绝。 “嗯……你……真的把那五个人都给……”云冰等维基他们离开后,才问道。 “嗯。”林麟趾点点头。 云冰小声赞道:“你真……厉害。” 林麟趾笑道:“不是我强,而是他们太弱。” “太弱?” “嗯!” 弱者就是弱者,即使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之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很弱,是因为没有遇到真正比他们强的人。 比如说韩东,比如说之前被他亲手杀死的那个陈杰。 一个人的强大与否,并非是由力量决定,而是源于内心。内心强大的人,即使没有力量,他也不可能弱小,而反之内心弱小的人,即使拥有力量,他也不可能强大。 林麟趾不是成为吸血鬼后才变得强大,而是他本身就并不弱小,然后吸血鬼的身份给予了他能将内心强大表现出来的力量。 第二次来这,林麟趾已是轻车熟路,他牵着云冰到了她家的下。 “嗯……我……我要上去了……”云冰看着依然被牵着的手,脸红了红,说道。 “嗯!”林麟趾似乎忘记了他还牵着人家的手,还是没有松开。 “那个……我的手!” “抱歉!”林麟趾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将手松开。 云冰打开门,刚准备进去时想起来什么,回头有些迟疑地问道:“那个……你去小雨那里是不是不太……要不要……要不要睡在我家?” 林麟趾的心微微一跳,说:“你父母?” “他们在的,有客房,你可以睡在那里今晚。”云冰羞涩地说道。 “我皮肤不能见阳光,要是在你家明早肯定会不太方便,我还是去维基他们那!” 云冰一想也是,便点点头,说:“那么……再见。” “嗯,再见!”林麟趾挥挥手。 出得小区,林麟趾并未直接回曹思雨那边,而是重新来到了刚才那个慢摇。 在光线昏暗的慢摇中,林麟趾想要隐藏起身形不引人注意,并不困难。 但在观察许久后,他不得不失望地离开慢摇,韩东一伙人已经离开了这里。 他重新回来找韩东,是因为他明白什么叫做“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像韩东这种小混混,一旦招惹到就像是粘在身上的狗皮膏药,怎么甩也甩不掉。 林麟趾当然不怕这种不入流的小混混,但韩东可是活动在t市,他之前盯着云冰看了那么久,肯定已经认下了她。万一以后巧合两人碰面,难保他不会对云冰下黑手。 再说韩东可是认识他的,万一这家伙去c县找自己家人的麻烦那可不妙,虽然这个可能性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与其到时亡羊补牢,不如将一切潜在的威胁都扼杀于未起之前。 在林麟趾的心里,韩东已是被宣判了死刑,不过应该怎么找到他,却是个问题。 反正提前回去也没什么事,林麟趾就在附近转悠了起来,指望着能瞎猫碰到死耗子。 慢摇附近不远就是t市最大的广场,广场一处花园边蹲着五六个少年正在那吞云吐雾,昏暗的灯光下,他们叼在嘴边那乍明乍暗的烟头甚是显眼。 “妈的,今天真他妈憋屈。”一个少年将烟头狠狠扔在地上,骂道。 “得了,你这话都说过八百遍了!”另一个少年说道,“小东,那人身手那么好,肯定不是什么善茬,我们还是不要再招惹的好。” 少年话里的那个小东叼着烟,抬起头来,正是韩东,他愤愤地说道:“不能就这么算了,我惹不过他,但坐他旁边的那个娘们我却认下了,等我哪天碰到她……” “你不是说他不是本地人嘛,说不定那个女的也……” “靠,**是不是被人家给打怕了,啊?你要不敢惹他,我们兄弟几个……” “靠,谁他妈说的我怕了,上就上,谁怕谁啊!” 几个小混混在那叫嚣的时候,却不知道一头露出獠牙的凶兽已经盯上了他们。 林麟趾也颇有些意外,竟然真被他走狗屎运给碰到了韩东一伙。他完全可以直接冲上前去,然后瞬间就将他们几人全部抹杀,但他没有,他在静静地等着。 等待,本身就是捕猎的一部分。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章 留恋,离别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撂下几句狠话,等烟都抽完后,小混混们散伙纷纷回家。(..info) 韩东跟其中一个少年是住在一起的,他们俩结伴朝着一个方向离去,林麟趾远远地跟着他们。 “东哥,今晚在跳舞的那个女人可真够辣的,他们好像跟那个叫林麟趾的是一伙的!”少年边走边说。 韩东点点头,说:“嗯,他们之前坐在一张桌子上,不过那两个人样子我都没看清。” 少年说:“那个男的是个外国人,长得挺帅的。” 韩东显然还对之前发生的事难以释怀,他冷着脸说:“就你眼睛尖,我他妈也知道他是外国人,他是外国人他长得帅跟我他妈的有个毛关系,下次让我见到我连着他一起削。” “削他?指不定又是被他削呢。”少年心里嘀咕着,没敢说出来。 两人说着离开主街道,转入一条巷道。 空无一人的巷道在这静寂的夜里,显得微微有些阴森。 韩东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烟来就要点燃。 “东哥,也给我一根呗?”旁边少年说道。 韩东将烟盒扔过去,少年接住刚想抽一根,却发现里面根本就是空的。 “东哥,不带这么玩人的。”少年不爽地说道。 韩东美美地吸了一口烟,说:“确实只有一根了,你要不嫌弃,这根烟等我抽两口后再给你。” “得,还是你抽!”少年转过脸去。 林麟趾脚步如猫般轻盈,没有发出丝毫的声响,向着慢悠悠往回走的韩东二人掠去,这次捕猎也终于到了收尾的时候。 他左手为刀劈晕与韩东结伴的少年,然后右手捏住了韩东的肩膀。 “是你?”韩东目瞪口呆,他感觉自己的肩膀就像是被个钢钳给紧紧地夹住,骨头都似乎要被捏碎,“疼,我擦……你……你想干什么?” 林麟趾温柔地说道:“想杀你!” “什么?”韩东瞳孔一缩。 “放心,你没有听错!”林麟趾笑道,“再见了,老同学!” “别,别,你放过……别,救……” 林麟趾左手捏住了韩东的脖子,将他的那声救命给从中掐断。 两人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所以林麟趾替韩东选择了一个较为温柔的死亡方式,他咬开了韩东脖间的动脉。 韩东意识完全清醒着,他心中充满着恐惧,但来自身体的感觉,却是一种愉悦,一种血液不断往外流失的愉悦。渐渐地,他甚至忘记了恐惧,全部身心均被奇妙的愉悦感充实。 身体一点点瘫软,意识也一点点被黑暗吞噬,韩东作为一具尸体,躺在大地的怀抱中永久地沉眠。 吸血鬼之吻,可以让你痛苦地活着,也可以令你幸福地死去。 林麟趾今晚吸食了两人份的鲜血,暴饮暴食的他不知会不会消化不良。 当他来到曹思雨家时,看到门根本没有锁,只是轻轻闭着,他拉来开门走进屋内。 “来了!”维基坐在沙发上,**着上身。 “嗯!” 维基皱皱鼻头,嗅到了一股血腥味,他看着走过来的林麟趾,说:“你去找那个人了?” “嗯,咬死了!”林麟趾坐在他对面,淡淡地说道。 “哦!”维基也并没有惊讶。 “我们……什么时候走?”林麟趾问道。 “明晚。” 林麟趾奇道:“哦?你舍得里面那个辣妹?” 维基笑了笑,说:“你舍得,我就舍得。” 林麟趾莫名地一叹,说:“窗帘好像换了。” “嗯,我知道!” 客厅的窗帘由薄纱换成了较厚的一种,这样白天就能遮住阳光,曹思雨这般做法的用意自然不必多说。 她是在知道维基皮肤不能见阳光后就立刻打电话叫人来换的,其实林麟趾和维基两人从卫生间刚刚出来时就已经发现了窗帘的变化,只不过都默契地没有提及罢了。 “进去陪陪她!”林麟趾侧躺在了沙发上,说道。 维基点点头,起身向卧室走去。 “或许,你可以……”林麟趾想要说什么。 维基转过身来,打断他说道:“我们不能为爱而拥吮,蕴于拥吮中的爱,只会滋生冰冷、枯萎和死亡。” 林麟趾皱眉。 “所以我不可以,林,希望你也不要……”维基说完进了卧室。 …… 窗帘的效果还不错,当白昼来临后,林麟趾和维基坐在客厅中,虽然感觉很是不适,各样身体机能均有大幅度的下降,但起码身体上不会立刻就受到损伤。 “怎么样,我买的窗帘还不错,我让他们装的可是最厚的那种。”曹思雨邀功道。 维基摸着她的头,夸奖道:“嗯,很好很好!” “冰冰,你这两天往我这边跑得越来越勤了,是不是……啊?”曹思雨很喜欢逗云冰。 云冰瞪了她一眼,似乎有些心虚,也没敢出声反驳。 “喂!我说你们真的不会就是吸血鬼,我这才发现你们俩的脸都挺白的!”曹思雨这个《暮光之城》的发烧友对吸血鬼这事还真是念念不忘。 “你们见过这么难看的吸血鬼吗?”维基虚弱地笑着,指了指林麟趾。 曹思雨笑道:“确实没有,要说我家维基是吸血鬼还有可能,长得这么帅,冰冰,你家那位就……” 云冰脸一红,啐道:“谁……谁家的,小雨你别乱说。” 林麟趾幽怨地看着维基,心里嘀咕着:“且让你得意一年。” 一年后维基面容会重新扭曲而变得惨不忍睹,林麟趾到时候再跟他好好地谈谈到底是谁更帅。 阳光渐渐烈了起来,四人移步到更昏暗点的卧室中,开始边玩扑克边聊天。 眼见天色将晚,维基还未说起今晚他们就要离开的事情,林麟趾有些急了,他几次欲言又止,是在是不忍打破当前欢声笑语的气氛。 “林,你想说什么?”维基突然出声问道。 林麟趾一愣,欲哭无泪,他今天才发现维基这家伙是这么的腹黑,竟然将得罪人的事情义无反顾地就这么推给了他。 两位女孩看过来,等待着他的下文。 林麟趾骑虎难下,只能开口说道:“嗯……我们今晚可能就要离开!” “噢……原来是这事!”曹思雨故作淡然地说,“维基之前跟我已经说过了。” 林麟趾闻言差点气得吐血,要不是他打不过维基,肯定要好好收拾收拾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 “啊?你们今晚就要走吗?”云冰神色一暗,她是才刚刚知道。 气氛一下子就沉闷了起来,几人都各怀心思,没有说话。 “你们……还会回来吗?”云冰问道。 “可能会……可能……不会!”林麟趾不想骗她,但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 曹思雨清了清嗓子,说:“那下午我们给你们做顿饭,算是践行?” 说完也不等两个男人同意,她就牵着云冰出去到附近的超市买菜。 “维基,它们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林麟趾问道。 维基微微一笑,说:“只要是智力正常,都会看出我们的不对劲来,既然她们装作没发现,我们也就装作没察觉!” …… 两个大男人蹲在卧室,听着来自厨房的叮当响声,沉默着。 吃饭时没有人说话,菜的花样很多,云冰和曹思雨将她们所有会的菜式都炒了出来,她们吃得很少,更多的是看着对面的两个男人吃。 林麟趾虽然并没有多少胃口,但他筷子就从未停过,与维基一起将所有的菜都给吃了个干净。 老实说她们的手艺很一般,但他们吃得很认真。 吃过饭后,维基陪着曹思雨在书房清洗碗筷,而林麟趾和云冰坐在客厅沉默以对。 此时此刻,有些话已经没有必要再说出口。 …… 要走了。 林麟趾背着他的背包,和维基在门外看着站在屋内的两个女孩。 门槛就仿佛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他们在这边,而她们在那边。 没有送别,没有那声“再见”。 房门被维基轻轻地关上,然后两人下而去。 这样的留恋,以后还会有吗? 会! 这样的离别,以后还会有吗? 会! “林,这就是吸血鬼的生活……希望你尽早的习惯!”维基看着不时回过头去的林麟趾,心道。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七章 车载吸血鬼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与维基两人离开曹思雨家的小区,向着市区外走去。 “林,既然没车,那么我们就跑到c县去,你应该知道路?”维基问道。 林麟趾情绪微微有些低落,说:“知道,我曾经骑自行车在c县与t市往返过。” “哦?”维基奇道:“那么两地相隔多远?” “一百二十多公里!” 维基点点头,说:“倒是不远!”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远是不远,但上坡很多,当年我跟朋友可是骑了整整一天才到的t市。” 维基嘿嘿一笑,说:“没想到你还挺喜欢骑行的。” “我更喜欢徒步。” “徒步?”维基说,“那正好,我们今晚就徒步去c县。” 林麟趾一笑,他头前带路,两人在夜间奔行起来。 穿过喧闹的市中心,他们开始将速度提了起来,很快就来到一个收费站。 “过了收费站,直直沿着国道走就到c县了。” 一过收费站,也就等于是彻底离开了市区,除过偶尔过往车辆的车灯,已经再也看不到丝毫的光亮,林麟趾二人彻底放开了速度。 随着越来越接近c县,林麟趾变得沉默起来。 不是近乡,没有情怯;不是还乡,没有衣锦。 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就正式走出了t市的地界,感受着迎面而来夜风的轻轻吹拂,林麟趾有些神思恍惚。 不锦衣,不踏足c县一步。 这是林麟趾休学后放出来的话,却想不到世事变化如此之快,他虽未锦衣,却也还是回来了。(..info好看的小说) “林,前面应该怎么走?”维基远远就看到有个岔路口,问道。 林麟趾回过神来,说:“直走,往右的话是c县的一个小镇。” 当他们俩快到岔路口时,看到一辆奔驰车停在路边,维基一看里面还坐着人,便敲了敲车窗玻璃。 里面的司机似乎在打盹,骤然听到响声吓了一跳,连忙将车内的灯打开。 “喂!没事?”维基问道。 司机是位中年大叔,他仔细地透过车窗打量了一番维基,才长舒口气,缓缓摇下车窗。 “刚才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显然维基典型的西方面孔让这位大叔放下了戒心,就在c县这种较为偏远的地区,还没听说过有外国人参与抢劫还是什么违法活动的消息。 “大叔,你怎么就在这把车停下了,这么危险。”林麟趾上前,问道。 大叔这才注意到维基旁边的林麟趾,他说:“前面有四个醉鬼,在那当路霸呢,我过不去,就只能在这等着,想着过会再去试试,没想到给睡着了。” “醉鬼?”林麟趾眉头一皱,问道,“你是去c县?” 大叔点点头。 林麟趾说:“我们也是去c县,你要是放心的话,就载上我们,等遇到醉鬼时我们俩帮你给收拾掉,不然你这要等到哪年哪月去。” 大叔微微犹豫片刻,他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爽朗地笑道:“走,上车,到时我们三个人还怕打不过四个醉鬼。” 拉开车后门林麟趾与维基坐了进去,林麟趾开玩笑说:“大叔,你也真放心我们两个,就不怕……” “嘿!瞧你说的,你们要真对我有歹意,刚才就能下手了,何必等到现在。.info[]”大叔说道,“再说我要是被外国人给抢劫了,说不定还能上新闻联播呢,哈哈……” 果然,在国内一张西方人的面孔那是格外的吃香。 车开过岔路口,还没走几步,前方就窜出四条黑影。 “啊哈哈哈……又来了一辆,喂,停车停车!” 四个醉汉站在路中间,嘴里喊着,手舞足蹈的要拦车。 “你瞧,这把路挡得死死的,根本不敢往过去开,要真是不小心碰伤一个,就倒了大霉了。”大叔一脚刹车,停下车来,眼见打方向盘要调头。 “等等,我先下去,你稍等一下。”林麟趾说着就拉开了车门。 “喂!你别……”大叔倒义气,也准备拉开门下车,却被维基给拦住。 维基说:“大叔,不用担心,他是练散打的,收拾四个醉汉不在话下。” “哇!你的中文说得可真好!”大叔一愣,说,“你朋友真能……” “放心!”维基笑了笑。 林麟趾向着迎面扑来的四条醉汉走过去,酒品即人品,仗着酒劲撒泼犯贱的,人品一想那也好不到哪去。林麟趾对这种酒品极差的醉汉可是怨念极深,他第一次打架就是因为被两个醉鬼给莫名其妙地拦住,当时还没有成为吸血鬼,手无缚鸡之力的他,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被打得鼻青脸肿。 事情就发生在一年前,所以他还记忆犹新,现在他可是准备要把怨气撒在眼前这四个倒霉的醉鬼身上了。 别说是他们已经喝醉,就是清醒着,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林麟趾控制着力道,下手虽狠却不致命,他要给这四个醉鬼好好的上一课,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耍酒疯。 三拳两脚,四个醉鬼就纷纷倒地,其中一个被踢中腹部的醉鬼呕吐不止,顿时空气中弥漫起难闻的酒精味。 林麟趾心中突然涌起莫名的暴戾,他抬起脚就想向着其中一人的头部踢去。 维基不知什么时候下车,走了过来。他大叫一声:“林!” 林麟趾惊醒过来,及时收住了脚,要是稍慢半分,那名醉鬼的脑袋就可能被踢爆。 “驾驭心兽,别让心兽驾驭你!”维基语重心长地说道。 林麟趾眉头紧皱,他必须在人类的理智和逐渐觉醒的兽欲本能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哎呦喂,疼死我了!” “他妈的刚才是……是谁他妈的打得我,等老子……起来削死你!” 两人将醉话不歇的四人扔在了路边,然后返回到车上。奔驰车重新启动,向着c县飞快地驰去。 司机大叔说:“小伙子,不愧是练散打的,身手确实不错!” 林麟趾瞥了一眼维基,知道这家伙刚才肯定是又扯什么谎,他也只能接着圆下去,说:“呵呵,那四个醉汉喝得身子骨都软了,我只是轻轻一碰,他们就倒在了地上。” “今晚还好遇上了你们,不然还真有可能得耗上一晚。”大叔笑道,“对了,抽烟不?” 林麟趾和维基都不是烟民,于是摇头拒绝。 “你们这是打哪来的?怎么都半夜了还在这?”大叔问道。 林麟趾跟着维基,说起谎话来也利索了很多,说:“我跟我这位外国朋友今天是去那边的黄竹镇玩,结果太尽兴没赶上最后一班车,然后我们一想,就决定徒步走着回,指望着运气好还能在半路搭个车,结果……” “嘿,小伙子,你在这边哪能搭上车。”大叔说,“我们这边本来就没有搭车这个风气,再说都大晚上了谁敢冒着风险停下来搭你们。” “不过说来我们这边也落后,想我上次开车去拉萨,一路老看见有人或是打个路牌,或是伸出个大拇指拦车,刚开始我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后面一打听才知道,人家这是最时髦的搭车旅行。”大叔侃侃而谈,“然后后面我一见到搭车的,就停下来捎他们一段,别说,那种感觉挺有意思的。” 林麟趾笑道:“有您这种司机,那还真是背包客们的福气。” “嗨!什么福气不福气的,这不,从西藏回来后,在我们这边即使有人搭车,我也往往是不会载他们的。”大叔感慨地说道,“我也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或许是西藏那片天空的纯净,能够洗涤人们的心灵,但等离开那里,却又会很快被重新染得污浊不堪。” “林,听的我想去西藏了。”维基说道。 林麟趾瞥了他一眼,说:“我早就想去了。” 西藏,那是一片精神上的净土,却不知,能否洗去他们那沾满鲜血的灵魂。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八章 红星二锅头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一路行来,三人倒是越聊越投机,特别是司机大叔开车去西藏的经历,引来好奇的林麟趾一个劲地追问。 进入县城后,大叔问道:“你们住哪,我送你们过去?” 林麟趾和维基婉拒了他的好意,从一个路口就下了车。 “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维基建议道。 林麟趾问:“咱们是住好的,还是随便找个能落脚的地方?” “你是东道主,你说了算!”维基倒是无所谓。 林麟趾笑道:“我说你总共有多少钱,说个实数,别到时候搞得咱们没钱结账。” “就是几百万!”说完他还不忘补充一句,“英镑!” “擦,你哪来的这么多钱,不会是抢银行抢来的?几百万英镑……” 维基耸耸肩,说:“我父亲以前是个不大不小的贵族,家底还算殷实,当然,其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我自己通过各种方式赚到手的。” “这么说,你还是个贵族?”林麟趾奇道。 维基笑着说:“怎么?不像吗?” 林麟趾点头,然后又摇头,说:“确实不像。” “也是。”维基扬扬眉,说,“在下水道呆个几十年,谁还能贵族的起来。” 既然知道他钱这么多,林麟趾也就不再客气,直接领着维基向c县最大的那家三星级酒店走去。 “维基,既然不是没条件,哪还为什么要住在下水道,完全可以买个古堡啊什么的你自己住嘛!”林麟趾在路上问道。 “藏身在下水道这是诺费勒氏族的传统,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保证氏族的延续。(..info无弹窗广告)”维基解释道,“血族社会要比你现在所接触、认识到的混乱许多,特别是在西方。这几年在美洲大陆,密党和魔党之争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甚至各个中立氏族都为了不惹祸上身,而暂时选择离开了美洲大陆。” 林麟趾不禁又想起了那句血族谚语――无论在任何千年圣战中,诺费勒都是第一个被灭的。至于维基所说血族社会的混乱,成为吸血鬼不久却在死亡线两次徘徊过地林麟趾,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宾馆自然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林麟趾两人开了个标准间入住。 维基刚进屋就去摸了摸窗帘,然后满意地说:“看来我们白天不用去躲卫生间了。” 林麟趾将背包扔在一旁,将整个人扔在了床上,他觉得有些饿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肯定不能在酒店就下手,而现在外面夜深人静,也难寻到猎物,他只好忍着。 “维基,如果吸血鬼跟人类结合,生下的子女都会跟叶岚一样吗?”林麟趾问道。 “怎么忽然想起她来了?”维基一愣,随即不怀好意地说,“难道是你也想生个孩子?跟谁?云冰?” “拜托,你想到哪去了,我就是这么随口一问。”林麟趾恼道。 维基干咳两声,正色道:“林,虽然刚才只是开玩笑,但我不希望你以后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女性吸血鬼的受孕率极其低下,而且流产率还很高,所以每一个小吸血鬼的诞生,都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而如果是人类女性,当然很容易受孕,不过生下来的孩子虽然有着吸血鬼的血统,但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觉醒。” 林麟趾坐起身子,听得很认真。 “混血儿也可以通过初拥来成为吸血鬼,就像是叶岚向你要求的那样,但前提是初拥他们的血族,要比其父亲的世代古老,否则初拥只会是失败。所以叶岚的父亲阿瓦迪亲王即使想初拥他女儿,也是不可能成功的。”维基继续说道。 “既然如此,混血儿也可以完全像人类一样地去生活,似乎也……” 维基摇头,说:“他们毕竟不是人类,他们的血液就像是我们诺费勒氏族的面孔一样,会主动出卖自己的身份。” “血液?” “嗯,混血儿在血族中有一个别称,就是‘美食’。”维基说,“他们的血液对其他吸血鬼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混血儿一旦不小心被吸血鬼闻到他血液的味道,那后果不堪设想,甚至有可能父亲会亲口咬死自己的子女。” 林麟趾神色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他问道:“这么严重?” “一点都不夸张。”维基说,“如果你不想伤害一个混血儿,那就始终让自己维持在饱食的状态,不要有丝毫的饥饿感。否则接下来的事情,不是你主观就能够控制的。” 林麟趾躺在床上发起呆来,维基则拿起床头柜前的电话,不知给谁打了过去。林麟趾听到他在说什么十万英镑兑换为人民币,转入哪个哪个账号,似乎在进行电话转账,林麟趾不懂,也没问。 在客房里呆了整整一个白天,林麟趾闲来无事就打开电视看了起来。当他以一个吸血鬼的视角去看那些人类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时,感觉十分的可笑。 这种感觉就如同是一个人类,在看着一群猴子的表演。 无所事事,也不能出外活动的白天,总是无聊的,林麟趾宁愿去找个棺材,躺进去沉眠。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林麟趾与维基走出宾馆,沿着滨河路漫步。 维基跟在林麟趾身后,轻声问道:“怎么?不准备跟家人见个面吗?” 林麟趾摇摇头说:“与其相见,倒不如不见。” 两人坐在河堤上,看着底下缓缓流动的河水,怔怔出神。 林麟趾想起去年他在这片河堤上,拉开裤裆的拉链,然后跟朋友说的那句“嘿!看我尿出一股浩然正气来”,不禁微微一笑。 维基侧眼看着嘴角弯起的林麟趾,很好奇他回忆起了什么。 “喝酒吗?”林麟趾问道。 “好!去哪?”维基自然是一口答应。 夏天的c县,最常见的就是啤酒摊,约三两好友,乘凉之余饮些许啤酒,乃人生之一大快事。 不过c县他的熟人太多,林麟趾不敢在人多的地方露面,他不想见到熟人,特别是遇到朋友,他想悄悄地来然后悄悄地走,不惊动任何人。 “我知道一个酒,算是c县环境最不错的,我们去那里。” 昏暗的灯光,一个个优雅的小隔间,整个环境与其说是酒,却更像是喝茶的地方。 音响里正放着许巍的《喝茶去》,那句“走在回家路上,不觉已万家灯火”让林麟趾顿觉眼睛一酸,几近落泪。 林麟趾心思似乎完全不在酒上,他转着一只盛满啤酒的酒杯,不知所思。 忽然一阵喧闹声传来,相邻隔间坐进去了一桌客人,听说话声都很年轻,应该是放假回家的大学生。他们那边挺热闹,只听碰杯声就没停过。 “呦……半年没见,酒量见长啊,老孟。” “嘿!一般一般!” “老孟,听小谭子说他上次在你家喝得挺凶的。” “啊哈,你是没见。”说话这人应该就是小谭子,“三瓶65度的红星二锅头,估计老孟他朋友一个人就喝了多半,最后那猛人是在卫生间吐了半个小时,然后躺在沙发上直接人事不省。” “你朋友这么能喝,要不叫来再……” “呃……他在外地,不回来了,我也想跟他喝呢!” 林麟趾听到这后浑身一颤,笑得很苦涩。 维基也听出来了些什么,他看着林麟趾问道:“你朋友?” “嗯!”林麟趾点头,他并不奇怪会在这碰到朋友谭飞,因为本身这个酒就是谭飞介绍给他的,谭飞最喜欢在这个酒喝酒。 “不过去吗?” 林麟趾摇摇头,将啤酒推在一边,说:“换白酒!” “喝什么,我去拿。” “红星二锅头。” 酒里肯定是没这酒,维基也不嫌麻烦,去外面提了几瓶回来。 林麟趾接过一瓶二锅头,拧开盖子,刺破指尖滴进去了一滴鲜血。他的血很浓,就一滴整瓶酒都被染成血红。 他举起酒瓶,与谭飞之间仅仅隔着一层木板。 “兄弟,干了!”林麟趾一饮而尽。 ―――――――――――― 后天就要走了,虽然只是一年,但跟宿舍三个关系处的不错。 刚刚吃完其中一个做的饭,现在去喝践行酒了,呵呵……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九章 割舍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来到c县已经一周,每天夜晚林麟趾都会独自走出宾馆然后不知所踪,维基知道他是去了哪,所以没有跟着他。.info[] 花园小区6栋b单元四1号是林麟趾父母居住的地方,这天下午林麟趾的姐姐带着孩子回来看望二老。 “可乐,叫姥姥!”林母正逗着外孙女玩。 林麟趾的外甥女只有一岁多,正在学着说话,简单的称呼已经渐渐能够流利地说出口。 “姥姥!”小可乐嘴里喊着,脚下不闲着,在客厅走来走去。 她走路还不是很稳当,给人感觉随时都会摔倒似的。 “妈!麟趾他最近跟你联系过没有?”林麟趾的姐姐林清问道。 “唉……”提起儿子,林母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说,“没有,打他手机也打不通,qq发消息也不回,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林清对她那个总是有些特立独行的弟弟也是头疼不已,她看了看时间,问道:“这么晚了,爸他应该快回来了!” “说不上,你爸这两天单位忙,经常加班到晚上。” 说曹操曹操就到,房门打开林父走了进来。 “呦!我的宝贝可乐来啦!”林父的愁容在看到外孙女的一刻微微有些消散,他蹲下身子拍了拍手掌,说,“过来,可乐,让爷爷抱!” 当林父抱着可乐走过来在沙发坐下时,林清心头微微一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父亲老了,这种老态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 林麟趾,从这个名字中就能看出林父对于儿子的期望,林麟趾两次高一的休学就让林父感到十分的失望,而在考上大学后他又再次休学,这对于林父心理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在周围人的闲言碎语中,在难以入眠的漫漫长夜中,林父人老,心也老了。 一家人坐在客厅沙发上,随意聊着家长里短,林清很明智地没有谈起弟弟林麟趾的事情。 气氛虽然不热烈,倒也其乐融融。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幕被在对面顶的一双眼睛,透过窗户看得是清清楚楚。 这几天夜晚林麟趾独自离开,都是来到自己家对面那栋的顶。 他不敢与自己的朋友相见,更不敢去见自己的家人,他虽渴望,却更恐惧这种见面。 吸血鬼与人类之间无法改变的差异让他感到深深的无力,他只能是远远地去看看他们,也仅仅是看看他们。 林母为林父热了饭菜,林父就在客厅边看电视边吃了起来,时不时还喂小可乐一两口。 渐渐地小可乐似乎瞌睡了,静静窝在林清怀里,打起盹来。 “可乐困了,抱到卧室去!”林母说道。 “嗯。”林清抱着可乐走到卧室,脱去她的衣裤和小鞋子,然后轻轻盖上毛毯,掩好蚊帐后,就关灯悄悄退了出来。 她刚刚离开不久,一道黑影就落在了卧室窗前,黑影轻轻推开纱窗,从外面跳了进来。 林麟趾没有开灯,他拨开蚊帐,趴在床上静静看着可爱的外甥女。 他伸出食指轻轻刮了刮她小巧的鼻子,或许是才刚刚躺下睡得不沉,小可乐突然睁开了眼睛,醒了过来。 小孩子对于黑暗都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林麟趾看到可乐小嘴一扁就要哭泣,连忙出声道:“嘿!可乐,还记得我吗?我是舅舅。” 可乐微微一愣,似乎感觉到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小小的脸上闪过一丝好奇。 “可乐,不记得舅舅的声音了吗?我是舅舅啊!”林麟趾说着起身打开了灯,让可乐看清他的脸后又迅速关了起来。 看到他的模样,可乐终于确认了林麟趾的身份,她叫道:“舅舅。” “哎!”林麟趾被这一声舅舅叫的是心花怒放,说,“可乐乖,再叫一声舅舅。” “舅舅!”可乐咯咯笑着,很高兴。 林麟趾一下子就被感动了,姐姐去年生下她时他正高三,当时听到消息一放学立马就蹬着自行车去医院看她,然后就开始费尽脑筋地给她起名字。可乐这个小名,就是出自林麟趾的手笔。 “小丫头,我还以为你会不记得我了呢!”虽然这半年来偶尔跟姐姐视频时会跟小可乐见见面,但林麟趾还真不敢确定她就记得自己。 “舅舅!” 这世上最纯净的东西,就是孩子的笑容,林麟趾看着眉开眼笑的外甥女,成为吸血鬼后那逐渐郁结在心中的压抑,开始一点点地消散。 “可乐,来,舅舅亲一口。”林麟趾低头,亲了亲她肉肉的脸颊。 他还想着再逗她多玩玩,耳朵一动,却听到微弱的脚步声向着卧室这边走来,他身形一动,闪出窗外。 卧室门被轻轻推开,林清走了进来。 “舅舅!”小可乐还在叫着。 “咦?”林清打开灯,爬进蚊帐,看着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可乐,说,“可乐怎么醒来了?” “舅舅!舅舅!”可乐口里叫着,表情却很是疑惑,她不知道怎么舅舅一下子就变成了妈妈。 林清当然不知道刚才林麟趾有来过,她一愣,笑道:“呦,我们的可乐想舅舅了啊!下次舅舅上网时,我们跟舅舅视频好不好?” 林麟趾就趴在窗外的墙上,他听着姐姐开始唱起儿歌哄小可乐睡觉,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浅浅的微笑。 很快可乐就重新睡着,林清起身到窗边拉窗帘,突然发现纱窗没有关,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小声笑骂道:“真粗心,还好有蚊帐,不然宝宝就被蚊子给咬熟了。” 关纱窗时,林清看到外面的夜空突然想起什么。 “麟趾,你个臭小子,什么时候才肯回来啊!”她轻轻地叹道。 窗外,林麟趾已经离开,空中有一滴血色的泪水,在坠落。 …… 厚厚的窗帘遮挡着阳光,整个房间内昏暗如夜。 林麟趾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问道:“维基,你当年,是怎样割舍掉这一切的?” “我?我变成吸血鬼时父母都已去世,所以……” “那其他人呢,朋友、恋人?” 维基脸上闪过一丝痛色,林麟趾注意力不在这边,没有看到。 “呵,不说也罢。”维基强颜说道。 林麟趾长长叹气,说,“有时候我就想,我是不是该留下来,然后默默守护着他们,直到他们……死去……然后我再离开这里。” “看来我们再待几天,就得尽快离开这,否则再呆下去,我怕你就真的……” 林麟趾情绪激动了起来,说道:“反正我有无尽的生命,既然如此,我又为什么不留下来保护他们,这样……” 维基冷酷地打断他,说:“林,你要记住你是吸血鬼,是人类的天敌,对于你的家人来说,或许……留下来的你才是最大的危险。” 林麟趾想要反驳,但维基却不给他这个机会,继续说道,“你也已经感受过吸血鬼不见天日的生活,你希望你的家人也变得如此吗?” 林麟趾摇头。 “那么你就敢保证,当你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一点点的老去,即将死亡时,你会狠心忍住而不给他们初拥吗?” 久久的沉默,林麟趾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心痛的感觉。 他捂着心口,做出了艰难的抉择:“我……明白了……过两天……我们就走!” ―――――――――――― 今天可能就一章了,明天一早的火车,得坐二十多个小时。 为期一周的推荐也结束了,收藏增加600许,也不知成绩是好是坏,下周没有推荐,貌似倒是上了鸡肋般的三江潜力榜,呵~ 等到湖北后更新应该会稳定下来。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章 拿不起,放得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当天入夜,林麟趾叫上维基走出酒店,并未再去他家的花园小区,而是来到夜市,去吃了两碗热面皮,这是他最钟爱的小吃。(..info无弹窗广告) 看着林麟趾吃得那么香,维基也来了兴趣,便向卖面皮的大娘说:“给我也来一碗。” 其实不仅大娘,周围吃面皮的客人大多都有意无意地偷瞥着维基这个长得很帅的外国人,有几个花痴的年轻姑娘甚至都开始了小声的议论,而他们显然没有想到维基会说中文,而且说得这么好。 大娘一愣,随即惊道:“哎呦,你们听,这个外国人的中国话说得这么好。” 尽管近些年西方面孔对于国人来说已经不太陌生,但像c县这种小县城,外国人还是不多见的,特别是中文说得这么好的外国人。 维基看向埋头吃面皮的林麟趾,苦涩一笑,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号称礼仪之邦国家对于他们这些外国人的热情。 林麟趾抬了抬头,看到大娘只是一个劲地看着维基,而手下迟迟不见动作,便提醒了一句:“阿姨,给我这个朋友来一碗面皮。” 大娘这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问清是切成条状还是片状后,低头切好一碗面皮递给维基,还热情地问道:“是你自己调还是我给你调?” 维基笑了笑,说:“谢谢大娘,不过不用了,我让我朋友帮我调。” 林麟趾放下自己的热面皮,然后接过维基的那碗。 只见一碗半透明,还冒着热气的面皮盛在不大的瓷碗中,在面皮上还放着好多面筋。林麟趾一看到那么多的面筋就红了眼,他要面皮时还特意叮嘱过给他的面筋放多一点,但即便如此,也仅有几小块,而维基的这碗中,面筋起码是正常情况下三四碗的分量。 林麟趾无奈地摇了摇头,给维基调起面皮来,维基站在旁边看着,一副好学的样子。 面皮是种比较有名的小吃,在外大多被称之为凉皮,西北很多地方都可以吃到,但热面皮可以说是其中最独特的一种,它的调料一般是红油辣椒、醋、芝麻糊、盐、蒜泥、味精。 “调热面皮可是一门学问,没有调不香的面皮,只有调不香面皮的人。而我的手法,那可以说是相当的不错。”林麟趾边调边说着,心情似乎都因为这一碗热面皮而好了很多,“在吃完我调的面皮后,你会发现碗里还剩下着半碗被辣椒染成红色的醋。” 维基是越听越玄乎,至于好不好,还是得吃过再说。 将林麟趾手中调好的热面皮接过来,掰开一双一次性筷子,维基尝了一口。 面皮的口感很柔滑,但味道,维基却只尝到了酸跟辣,他面色古怪的看着林麟趾,说:“我可真没尝出来有什么好吃的。” 林麟趾耸耸肩,说:“你是个外国人,吃不惯很正常,热面皮要想吃得香,离不开辣椒跟醋,如果你不喜欢这两样,那就没办法了。” 维基又尝试着吃了一片,还是不禁直皱眉头。 “浪费可不好,给我,我帮你给吃掉。”林麟趾对这碗热面皮中那么多的面筋可是垂涎三尺,显然存有觊觎之心。 “你还是去吃你自己的那碗!”好似是识破了他暗藏的心思,维基摇头拒绝道。 到手的美食,哪有拱手相让的道理,即使是维基还没尝出这美食究竟美在哪里。 林麟趾无奈只能继续端起他那面筋已被吃光的一碗,维基也在慢慢地尝着,随着熟悉,他似乎也渐渐吃出了一些滋味。 吃罢热面皮,两人便离开了夜市,虽然还有其他不少的小吃,但那些对于林麟趾已经没有了什么吸引力。 “现在大概才八点左右,林,我们去哪?”维基将擦过嘴的卫生纸丢进垃圾桶后问道。 林麟趾也不知道该去干什么,所谓人类的夜生活,无非是泡各种,喝各种酒,玩各种女人或男人,令人沉迷却禁不起细细去回忆,林麟趾之前就对这些活动兴趣不大,更不用说是现在。 人生苦短才需及时行乐,而如今拥有无限生命的他,显然不必“操之过急”。 “反正无事,不如去我上过的学校看看!”林麟趾说道。 于是两人顺着一条并不十分宽敞的街道,走向c县一中。 “林,这条路怎么这么烂?”维基看着坑坑洼洼的路面,问道。 “我听到的说法是政府当年要修,但因为拆迁原因这里的居民不太乐意,过了几年,居民反倒是想修了,政府却扔下不管了。”林麟趾说,“当然,真是原因谁也不知道,反正c县城区大概就属这条街烂了。” 他们脚下不慢,很快就来到一中的门口。 “门怎么关着,里面不是有人吗?”维基站在门口向里一望,看到远处教学好几间教室的灯都亮着。 林麟趾笑道:“应该是刚刚升到高三的学生在补课,关门自然是怕学生早走呗!” “补课?”维基摇头失笑,说,“中国学生可真够认真的,林,你当年也是这样过的吗?” “我又不是傻子!”林麟趾说,“本来就是假期,白天补课我都受不了,晚上还得上晚自习,这不是有病嘛,被逼无奈之下,我就只能逃课了!” 维基虽然在中国已经生活有几年,但很多事情都了解不多,他听得有些糊涂。林麟趾也未作详细的解释,如此中国特色的教育体制,还是不讲出来去恶心人家的好,虽然外国的教育体制也并不一定就能好到哪去。 “还进不进?”维基问道。 “都到这了,当然得进去逛逛了,我还有夙愿未了呢。”林麟趾说着就翻过铁门进了校园,门卫正在抱着个小电视看什么,根本没有察觉有人进入。 维基紧跟其后,离得门卫室稍远后他问道:“林,你有什么夙愿未了?” 林麟趾嘿嘿一笑,说:“我毕业时曾说过终有一天,我要在一中的操场上拉一坨屎。” “啊?”维基愕然,“为什么?” 林麟趾说:“因为这里有很多自以为是而且可恶至极的老师,所以我想拉一坨屎,好好地熏陶一下他们。” 维基哑然失笑,说:“林,看来你对老师的成见很大啊,怪不得老是休学。” “不,我只是对某些老师成见很大罢了,有一名老师我还是挺敬重的,但可惜真正这样配为人师的老师太少,很多……”林麟趾说到这时突然一顿,随即略有自嘲地说,“嘿!说这些干嘛,挺无趣的。” 真的无趣吗?当然不是,但吸血鬼的身份对他来说是如鲠在喉,吸血鬼总是去谈及或回忆作为人类时的事情,总是不好的。 现实很残酷,现实的残酷就在于你不得不去面对它,既然已经成为吸血鬼,那么他要忘掉人类的感觉, “其实接受现在,并不一定要抛掉过往。”维基叹道。 林麟趾微微一笑,说:“但我要抛掉。” 维基也不再多说,他已经熟悉了林麟趾的性格,那就是或许拿不起,但绝对能放得下。 来到操场,维基打趣道:“刚吃过热面皮,过一会儿你倒是可以真的在这给他来上一坨。” 吸血鬼如果只吸食鲜血,是不会进行任何排泄的,但若如人类一样用餐的话,便需要将其中一些无法消化的杂质以其他方式排泄掉。因为之前都是人类,所以习惯性地大家都会通过肛门,但也不乏口味重的吸血鬼,不走寻常路。 沿着操场转了一圈,林麟趾指了指远处的墙。 维基一瞧,墙上分别画着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在地图下还有着一行字,维基轻声念了出来:“中国因你而精彩,世界因你而精彩。” 林麟趾笑道:“上学的时候,我们最喜欢在那里撒尿,一边撒尿一边说‘中国因我而精彩,世界因我而精彩’。” 维基听他这么一说,再联想到当时的那番情景,不禁哈哈大笑。 或许因为是暑假补课的缘故,所以晚自习结束的较早,在九点半时铃声一响,教学那边就喧闹了起来,学生纷纷涌出教室,背着书包往校门走去。 “放学了!我们也走!”林麟趾说完就与维基离开了操场,在路过教学时二最后一间亮灯的教室也暗了下来,从里面走出一个瘦小的身影。 林麟趾漫不经心地转头,当看清顺着梯慢慢走下来的那人的模样时,却突然愣住。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一章 吸血鬼校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那个瘦小的身影是名身穿校服的学生,身后背着不大的书包,而最显眼的就要数他异常苍白的脸和那一头的白发。(..info好看的小说) “怎么可能?”林麟趾喃喃道。 “怎么,你认识他?”维基也是饶有兴趣地看着那名白发学生。 林麟趾皱眉,说:“在我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我就见过他,毕竟他的样子太过引人注目,所以我一直记得。而我加上休学的两年,现在都六年过去了,他怎么可能还在这里。” 维基笑道:“他只要想,那么留在这里即使一百年都可以。” “你是说……”林麟趾说,“他也是?” “他当然是!”维基说道。 林麟趾说:“但我见过他在白天出没过,如果他也是吸血鬼……” 维基打断他,说道:“林,不出意外,他应该是第十四、十五代血族。” 林麟趾恍然大悟,他记起来维基跟他讲过,第十四、十五代血族的能力退步很大,有些都可以在阳光下安然无恙地行走,甚至有不少吸血鬼还会像人一样的衰老,不过是速度较慢而已。 林麟趾奇道:“维基,你仅仅看了一眼,怎么就如此肯定他是吸血鬼?” “默契,人群中擦肩而过,在看到对方的一刻,已知道彼此是同类。”维基说,“瞧,他这不也看出来了嘛!” 林麟趾闻言抬头看去,果然对方已经停下脚步,在盯着他俩。 突然,那人脸色一变,转身就逃。 “还真是谨慎!”维基笑道,看他的样子似乎并不准备追。 林麟趾说:“怎么不追?” “嗯?为什么要追?”维基奇道,“我们又不是吸血鬼猎人,没必要见一个吸血鬼就要……” “我得警告他们不要动我的家人!”林麟趾说完也不顾维基,就朝着已经逃走的白发吸血鬼追去。 但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对方已经是不知所踪,林麟趾只能懊恼地返回。 “林,你……”维基犹豫一下,还是接着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你在警告的同时也是一种提醒,这样你父母家人的信息就会暴露,反而更加危险,这个选择显然并非是明智之举。” 林麟趾沉默,最后不得不承认维基说的对,保护好家人的最好方法,就是让成为吸血鬼的自己,彻底地与他们断绝关系。 “不过我还是想弄明白这件事情。”林麟趾说道。 在自己曾经就读的高中竟然就活生生有一名吸血鬼存在,这让林麟趾感觉很是奇妙,似乎整个世界都因为他自己的改变而发生了变化,之前的血色娱乐城是,现在的白发校友也是。 若没有成为吸血鬼,他不可能知道血色娱乐城有着血族背景,他也不可能知道曾有一面之缘的白发校友,竟然就是吸血鬼。 这就像是多米诺骨牌,当作为骨牌一分子的林麟趾倒下后,引起整个骨牌群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第二天刚刚入夜,林麟趾与维基就再次来到了c县一中的门口。 学生们回家用过晚餐后正返回学校准备晚自习,维基的长相自然又是引来了众多同学注意,甚至不乏有人操着她们那中国方言版蹩脚的英语上前搭讪。 林麟趾向维基挤了挤眼睛,维基会意,于是向搭讪的人们打听起白发男子的信息。.info[] “你们谁认识一位脸很白,头发也是白色的同学?前几天我丢了钱包,是他捡到并还给了我,但之后怎么也不肯留下联系方式。我想好好谢谢他,看他当时穿的是c县一中的校服,就想来这找一找,不知你们中有没有人认识他。” “哇!哇!哇!原来你的中文讲得这么好!” 维基一开口,就惹起一片哗然,这让他不得不重复一遍刚才他说的话。 “那个白头发的男生吗,我好像见过,他在我们学校好多年了,一次我已经工作了的哥哥来学校找我玩,遇到时就说他上学的时候就见过那个男生。”一名女生说道。 “嗯,我放学的时候也看到过他,他好像是3班的?” “不是,他不是我们3班的。” “那他是?” “2班的,他叫林同宇,是我们班的。”一位个头矮矮的女生神采奕奕地说道,那样子就像是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 维基说:“哦?那你急着上课吗?如果不急的话,可以跟我……” “不急不急,我有时间的。”女生雀跃地说道。 在众女生羡慕的眼神中,女生与维基走进校门在花园边的长椅上坐下,旁若无人地聊了起来,眼见自习时间快到,其他女生也就纷纷向着教学走去。 反正有维基待会转述给他听,林麟趾也就没有过去凑热闹,去当电灯泡,否则肯定会被女生给暗暗恨死。 等女生讲完,维基将意犹未尽的女生送至教学下后,才反身回来。 “他今天请假了,所以今晚是见不到他了。”维基说。 林麟趾一愣,“谁?那个林同宇?” “嗯!”维基说,“有可能因为昨晚遇到我们,他的家都会搬走,毕竟十四、十五代的血族太过弱小,他们的处境有时甚至连普通的人类的都不如。” “他家?你的意思是……” 显然如果只是白发男子一个人的话,维基只会说是他可能会离开这里,而不是说他家搬走这样的话。 维基点点头,说:“刚才那个女生说过,他见过林同宇的父母来开过家长会,他父亲也是白头发,母亲则是正常发色。” 林麟趾皱眉,说:“那他们怎么解释……” “白化病,完美的解释。”维基说,“所以我猜他们的头发,可能是假发,或是故意染成白色的。” 林麟趾一想也是,若是普通人看到林同宇,只会是认为他可能得了什么病,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是吸血鬼,林麟趾当年就是如此。 往往最荒唐、最难以置信的结论,却往往也是最接近正确的答案。 “不知道他们怎么解决食物问题。”林麟趾不禁想象,如果自己是个人类,而现在知道了在自己的学校就有一名真实的吸血鬼存在,那该是多么的恐慌,多么的好奇。 “一般他们这种组成家庭,而且定居于某处的吸血鬼,都是素食者。”维基说,“不过我却打听到一件奇怪的事情,最近一个月以来,学校附近出现过好几起夜行路人无故昏迷的事情。” “一个月以来,那么之前没有吗?”林麟趾精神一振。 维基耸耸肩,说:“之前?之前有的话你在这个学校上学,又哪会不知道。” 林麟趾仔细想了想,说:“以前我都没有听说过,看来林同宇一家应该是素食者,而我们捕猎也没来过这附近,难道说是这c县最近又有哪位吸血鬼光临?” 维基不是先知,自然无法未卜先知,他伸了伸懒腰,说:“我们走,今晚看来是等不到了。” “明晚再来试试,我就不信逮不着这个家伙。”林麟趾心有不甘。 维基笑道:“你还真是执着,哈哈,那个小子被你盯上真是倒了大霉。” “现在我们去哪?” “去吃热面皮!” “啊?”林麟趾一愣,“你不是觉得不好吃嘛!” “我可没这么说过,林,小心我告你诽谤!” “好,吃就吃,反正是你掏钱。对了,”林麟趾想起来什么,问道,“你当时是怎么把话题转到有人夜行无故昏迷这事情上去的?” 维基说:“很简单啊,我就告诉那个女孩说我是个灵异事件的爱好者,她就兴奋地全跟我说了,不过跟吸血鬼隐隐有关的,就只有这一件。” “真是花痴女啊!”林麟趾叹道。 维基笑着说:“林,你这是不是在嫉妒我帅气的长相。”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我是在担心一年之后,你该鼓起多么大的勇气,才敢去照镜子。” “哈哈,那我就不照了呗!” 坑坑洼洼的街道,走着两名谈笑风生的吸血鬼,如果你当时路过,或许会发现,其中一个长得还挺帅。 ―――――――――― 感觉这里的热,是那种黏糊糊的热,跟西北不一样捏,呵,习惯中…… 听说最近这边天气还都算是凉快的,呃……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二章 贱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夜幕刚落,饱食过后的学生纷纷离家,赶去学校上晚自习。 林麟趾和维基又来到c县一中的门口守株待兔,不过他们听到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昨天那个与林同宇同伴,个头矮矮的女生告诉维基,白天时林同宇还是没来上课。 “还等不等?”维基问道,他觉得已经没必要再浪费时间,林同宇一家肯定是已经搬走。 “我们走!”林麟趾也不是死犟的人,他也打算放弃。 两人转身刚要离去,却看到一名男子向着校门口走来,他的脸异常的苍白,满头银发。 林麟趾与维基默契地对视一眼,心中已了然。 白发男子看到二人时也是微微一愣,随即眼中闪过一丝惊恐,但他却并未转身就逃,而是继续慢慢地走了过来,这倒是颇让林麟趾两人意外。 “你们好,我是第十四代血族林建国,不知二位是……”林建国上前来自我介绍道,看样子并没有要划破手掌行见血礼的意思。 维基点头道:“维基?诺费勒,这位是我的朋友林?迈卡维。” 林建国听到他们的姓氏后微微松了口气,他躬下身子,很是恭敬地问道:“我的儿子林同宇在这所学校就读,不知是否前天晚上他有冒犯过两位大人?” 林麟趾眉头轻皱,林建国表现得有些诚惶诚恐,即使是他与维基当时去面见阿瓦迪亲王,也没有这般的恭敬,或者说是敬畏。 维基说:“我们确实是在找你的儿子,不过并无什么恶意,他也没有冒犯过我们,只是我这位朋友以前在这所学校就读时与他有过一面之缘,而现在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便想认识一下。” 林建国看着林麟趾,奇道:“这位大人是c县人?在这上过学?” “嗯,我叫林麟趾。”林麟趾说,“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林建国闻言一笑,笑得很拘谨。 “不知我们能不能找个地方,好好地谈谈?”维基问道。 林建国点头应道:“当然,两位大人请。” “还是你在前带路!”维基说道。 林建国不敢违拗,便走在前面。 现在林麟趾终于是有机会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他小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一见我们就这么恭敬?” 维基早就猜到他有这么一问,答道:“因为他不仅是第十四代血族,而且还是贱民。” “贱民?” “所谓的贱民就是不属于任何氏族或是任何血系的吸血鬼,他们在血族社会中根本没有地位可言。”维基解释道,“你或许也注意到,他刚才在介绍自己时并没有报出姓氏,而且也没有行见血礼,就是因为他的身份是贱民,贱民根本不能拥有姓氏,也没有行见血礼的资格。” 林麟趾不懂,问道:“怎么会有不属于任何氏族和血系的吸血鬼?” “没有得到亲王同意就被创造出来的吸血鬼,是得不到氏族所承认的。”维基说,“还有被氏族驱逐的,被尊长遗弃或是尊长突然暴毙的,最不幸的就是那些因为残忍血族恶作剧而诞生的吸血鬼,他们连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搞不清楚,也不知道有血族社会的存在,甚至会以为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血族,而终日在懵懂、惶恐中度过。[..info超多好看小说]” 林麟趾瞥了一眼走在前面的林建国,心中生起莫名的感触,如果当时化形为凯米的费尔没有前来主动接触他,他也不会与维基相识,那么现在他林麟趾的处境,想必不会比维基所言好到哪去。 “我被初拥成为吸血鬼,似乎也没有得到亲王同意,这么说是不是其实我也是贱民?”林麟趾问道。 “当然不是,首先初拥你的可是第四代血族,迈卡维氏族的大长老萨哈,他的地位要比亲王尊贵得多,他想要创造后裔根本没必要取得亲王的同意。”维基笑道,“其次,即使你的尊长萨哈已经死亡,但你们这个血系,还有雷恩这个猛人在,所以无论从氏族还是血系的角度来说,你都不属于是贱民。” 说话间林建国带路来到一间酒,三人在雅间坐下后,点了少许酒水。 “我们本来想着你们已经搬离了这里。”维基说道。 林建国说:“孩子前天晚上回来时,行为就有些反常,问他他又不说发生了什么,只是怎么也不肯再去上学。我想着应该是在学校发生了什么事情,便在今晚过来看一看。” 林麟趾想问什么,刚要出口,却看到维基投过来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维基知道林建国对他们还存有戒心,所以他没有立刻就询问敏感的问题。 “你们应该是素食者?”维基问道。 林建国点头,说:“是的。” “那你们从哪拿到血袋?t市?” 在中国一般只有省会城市或是经济特别发达的地区,才会有亲王管辖,而其他一些小型城市则会分配代管者,吸血鬼可以从他们处领得一定份额的血袋,但c县这类的小县城,可是无从领取血袋的。 “淘宝,”林建国说,“网上有一个专门提供人造血的淘宝店。” 林麟趾愕然,这吸血鬼还真是与时俱进,都在网上开店了,他看向维基,问道:“难道你不知道?” 维基耸耸肩,说:“我一般都是亲自去领,谁知道都发展邮寄业务了。” 林建国热心地介绍道:“那个淘宝店的名字就叫‘血色’,里面陈列的商品都是虚假的,你只要联系的时候说要买红色果酱,对方就明白了。” 一听又是血色,林麟趾是直翻白眼,暗道就不能有点创意吗? 维基干咳两声,重新回归正题,问道:“那么既然你们是素食者,却不知一个月以来附近夜行路人遭袭事件,出自谁的手笔?” 林建国一愣,眉头微动,奇道:“难道不是你们吗?” “你说呢?”维基笑得意味深长。 如果是林麟趾,或许会被他给骗过去,但就人类年龄而言已经算是老狐狸的维基,却察觉到了他脸上肌肉那瞬间的僵硬。 “我想这事也不太可能是其他突然冒出来的吸血鬼所为?”维基看着沉默的林建国,说,“而我觉得,唯一有可能的应该就是你们……” 维基本来没往他身上去想,但林建国试图掩饰时的那分不自然却出卖了他。 “不是我的干的,也不会是我的妻子。”林建国紧皱着眉头说道。 “那么你的儿子,林同宇呢?” 林建国长叹一口气,不再隐瞒,说道:“大概在一个多月前的,小宇晚上回来时我闻到一股血腥味,但问他他却说是同学欺负他,他揍了同学一顿,不小心打出了血来。” 林麟趾和维基耐心地听着。 “然而在第二天,我却听到一个消息,在南山上发现一具男尸,脖子处有两个血洞,怀疑是被野兽给咬死。”林建国说,“当时我跟妻子就怀疑是小宇所为,但问他他却不承认,而且大发脾气。” “这之后,小宇似乎就变了一个人,他脾气开始暴躁,经常晚上无故出门,即使是上晚自习,回来的时候也会比往常晚很多,接着附近就开始不时有夜行路人遇袭,不过再未出现有人死亡的情况。”林建国说,“我也试图跟踪过小宇几次,但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那么他今晚去哪了?”维基问道。 林建国说:“很早就出门了,说是去随便逛逛。” 维基转过头来,说:“林,你是什么打算?” 林麟趾想了想,盯着林建国问道:“我现在问你,你想不想搞清楚你的儿子,林同宇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三章 跟踪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建国当然想知道,但他却对林麟趾二人还无法做到完全的信任。 作为弱小的第十四代血族,同时又是贱民身份的他,唯有谨小慎微,才能在残酷的血族社会中求得一线生机。 “你们准备怎么查?”林建国问道。 维基说:“跟踪!” 林建国说:“但我跟踪过,根本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维基胸有成竹地笑道:“你跟踪发现不了异常,不代表我们跟踪也会是一样的结果。” 林建国皱眉,说:“你的意思是,小宇知道我在跟踪他?” 维基笑而不语。 “那我应该怎么做?”林建国问道。 “你告诉我们你家的住址,然后从他晚上出门后我们就一路跟踪下去……” 林麟趾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建国打断,他说:“不行,我不能告诉你们我家的地址。” 林麟趾一愣,随即明白他这是担心他们意图不轨。 林建国沉思片刻,说:“这样,我今晚回去骗他明天来上晚自习,你们到时……” 维基打断他,说道:“你又如何肯定他就会乖乖来上晚自习,而不是去做其他的事情?” “不会的,小宇一般不会逃课的,他喜欢上学。”林建国说,“否则身为吸血鬼的他,又何必一直装作成绩差劲留级,而始终呆在学校。” 喜欢上学?这还真是个特别的嗜好! 林麟趾与维基接受了他的建议,林建国于是心满意足地离开。 保险起见,林建国走出酒后并未直接回家,而是招手叫到一辆的士,绕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自己家所在小区门口。(..info) 他付过车费后,走下的士时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打算与林麟趾两人合作,他是想知道自己儿子身上发生变化的原因,但他更想保障自己全家人的安全。 林麟趾和维基出现的太过突然,这让林建国不得不生起疑心。 他已经有了打算,天一亮就举家搬离这里,至于搬到哪去,还没有确定下来。在他看来最安全的肯定是乡下,那里根本不会有其他吸血鬼出现,但同样乡下的交通状况太糟糕,购买的人造血会无法及时的送到,所以具体要搬去哪这还需要细细斟酌一番,不过总而言之,这个地方已不能再待下去。 “换个环境,说不定小宇的情况也会好转起来!”林建国这样想着。 他迈腿刚要走进小区,却突然听到有人叫他,林建国转过身去,得意的笑容不禁僵在脸上。 “姜还是老的辣!看来维基说的真没错,差点就被这个家伙给糊弄过去!”林麟趾看着转过身来,满脸惊愕的林建国,心里的那个痛快啊! “你……你们怎么在……在这?”林建国极力想使自己的神情显得坦然一些,但他无法做到,眼瞳中深深的惊恐怎么也掩藏不住。 “你说呢?”林麟趾模仿维基的口吻,说道。 林建国颓然道:“我以为骗过了你们,却没想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你以为我们想干什么,如果是想对你的家人不利,现在我们就可以杀掉你,然后逐个排查整个小区,将你们家给找出来,再杀掉你的妻儿。”维基笑道,“但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兴趣,反倒是你儿子突然的变化,让人……不,是让我的朋友好奇。[..info超多好看小说]” 林麟趾闻言翻了翻白眼,感情这事情维基根本就没有兴趣,一直陪着他玩算是友情支持。 林建国情绪渐渐平静下来,说:“好,我投降,我这次真的答应与你们配合,再也不玩什么鬼把戏。” “随你,反正我是无所谓的。”维基耸耸肩,说完就转身离开,留下林麟趾和林建国两人大眼瞪小眼。 …… 第二天入夜,林麟趾与维基为免打草惊蛇,没有在校门口露面,他们隐于教学下的花园中,等待着晚自习结束的铃声。 “维基,你说他会来吗?”林麟趾问道。 维基白了他一眼,说:“鬼知道。” 林麟趾说:“那快告诉我!” “嗯?”维基没有反应过来。 “你不是说鬼知道嘛!”林麟趾说,“难道你不是吸血鬼?” “呃……”维基话在喉咙卡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冒出来,“那你不也是吸血鬼嘛!”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很快就听到铃声响起,然后转眼就被学生的喧闹声所掩盖。 学生成群结队地走下教学,离开学校,林麟趾与维基没有急着露面,他们在等待。 其他教室的灯很快就灭掉,只有二林同宇所在班级的教室一直亮着灯,待学生都差不多走光时,才被关掉,一个背着书包的身影走了出来。以林麟趾两人的眼力,自然能看到那就是白脸白发的林同宇。 林同宇走下梯,谨慎地看看四周,向着校外走去,林麟趾与维基在后远远地跟踪着,林同宇并没有察觉。 出校门后,有两条路,分别是南北走向,如果是回家林同宇应该是走北边那条,但他却转身向南走去,林麟趾与维基相视而笑,看来今晚有戏。 向南继续走,原本差劲的路况变得更加不堪,混凝土路面也成了完完全全的土路。沿路一直走到尽头的话是一座小山,正是林建国提到过的那座南山。 林同宇出现异常的第二天,在南山上就发现了一具尸体,而现在他本人又向着那里走去,看来在南山应该是有着什么猫腻。 两人一路跟得很小心,而在没有路灯的后半段,林同宇也骤然加快了脚步,不过他的速度对于林麟趾他们来说并不快。 南山离c县一中很近,学生们特别是男生都喜欢去山上玩,喝喝酒啊玩玩牌什么的,不过林麟趾却很少去过。眼看林同宇转过山脚消失不见,林麟趾与维基急忙上前,却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 “怎么办?”林麟趾皱眉。 “分头找,十五分钟后在这汇合。” 两人分头朝着两个方向搜索而去,林麟趾在这方面根本没有经验,只能是误打误撞,指望着能瞎猫捉到死耗子。 他正搜索着,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 如果真是有什么秘密的话,显然不可能就在这附近,因为白天来往的人虽是不多,却也不少,如果有异常情况肯定会被发现。 “应该是在人很少去的地方,这样才够隐蔽,既然如此,那么就该是……”林麟趾想到了一个地方。 在南山的南端不远,有一座废弃的矿山,那里因为炸矿而使得整个山体都已严重变形,极其的险峻,平时根本不会有人闲着没事干到那里去。 本来要返回去与维基汇合,但维基搜索过去的方向正是矿山所在位置,说不定路上会遇到他,林麟趾这样一想就直接朝着矿山疾行而去。 一直来到矿山脚下,也没有与维基相遇,而再返回去太浪费时间,林麟趾便决定自己先独自搜索一遍。 整个矿山下大大小小的都是碎石块,林麟趾绕行一圈,看到在矿山一侧的中部有个矿洞。 按捺着兴奋之情,林麟趾沿着山体爬上去,摸进洞去。 刚进矿洞,他就莫名地生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没有轻举妄动,仔细观察之后,他发现在矿洞顶部竟然倒挂着数不清的蝙蝠,它们一只只翼手怀抱,就像是身披着一件灰色的披风。 对于吸血鬼来说,蝙蝠可以算是最为亲近的生物了,但是此时此刻,这个矿洞中的蝙蝠,却给林麟趾一种危险的感觉。 “进还是不进?”林麟趾正在犹豫着,却突然听到矿洞深处传来一声痛呼。 他当下不再迟疑,毅然窜入洞中,而倒挂在顶部的蝙蝠顿时被惊动,发出阵阵高频率的尖叫声,林麟趾听懂了它们想要表达的意思,这是在发出着警报。 林麟趾脚下不慢,冲破蝙蝠群窜进洞中,矿洞并不深,他很快就来到尽头,但接下来看到的一幕却令他是目瞪口呆。 一头白发的林同宇**着他瘦小的身体,温顺地趴在一张石床上,在他的身后则跪着一名同样**着全身,模样古怪的男子。 而他们,竟然是在交媾…… ―――――――― 谢谢那位投更新票的同学,不过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笑纳了,9000字啊,天,我都不敢想…… 呵~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四章 一只老蝙蝠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完全没有想到他会看到这种画面,跪在林同宇后面的男子皮肤暗绿色,就像身上套了一件充满褶皱、松松垮垮的旧衣服。 他身上没有一根毛发,连眉毛都没有,光秃秃的样子令人厌恶,如同被拔光毛了的火鸡,很是畸形。 林同宇趴在他的身下,看到林麟趾出现时,满脸的惊恐,林麟趾的惊愕却比他还要更甚。 而畸形男子却仿佛并未觉察到林麟趾的到来,他依旧沉浸在这场快乐之旅中,身下飞快地抽动着。 林同宇承受着猛烈的侵犯,林麟趾的突然出现让他感到极度的羞耻,但这种羞耻感同时也伴随着异样的刺激,他痛呼一声,竟然瞬间就达到了**,全身都开始兴奋地抽搐。 林麟趾只觉胸口一闷,异常的恶心,他偏过头去,不想再看这正在交媾的两人一眼。 而就在这时,畸形男子动了,他疾速掠向林麟趾,满脸的狰狞与杀意。 林麟趾刚偏过头去,心底就升起一丝警觉,他脸色大变,仓促间只来得及竭力去扭动身躯。 畸形男子的右手利如长矛,刺中他的胸口,若非之前竭力扭动了身躯,林麟趾的心脏都会被直接击中,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接下来的他便只能是任人宰割。 畸形男子的右手攻击心脏,左手为刀则斩向林麟趾的脖间。 林麟趾反应也迅速,他不退反进,忍着胸口的痛楚,一头顶出。 眼见自己的右手就要斩断林麟趾的脖子,畸形男子脸上刚浮现出一丝得意的神色,但突然,他只觉眼前一黑,被林麟趾给一头正正顶中了面庞。 林麟趾以出人意料的方式为自己换来了喘息之机,他趁着畸形男子头部被顶的后仰,身子急退与其拉开距离。 胸口巨大的伤口在迅速愈合,林麟趾后怕不已,他竟然险些就被对方给一击秒杀。这让他也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实战能力是多么的低下,之前以一敌二那次的胜利来的亦是多么的侥幸。 对面的畸形男子可不会给他充足的时间去自省,又迅速疾掠过来。 这次林麟趾也有了准备,自然不会让他轻易得手,两人瞬间对攻几回合,最终还是林麟趾稍逊一筹,被对方一脚踢中,连连后退数步才卸去力道。 “血刃!” 林麟趾用起了他最大的倚仗,鲜血之道。 两柄血色的弯刃从双臂生出,林麟趾欺身上前,左右开弓,斩向畸形男子。 对方看到那两柄血刃愣了愣,有些惊讶,在避过之后,闷声问道:“这是什么把戏?” 林麟趾看着全身**,光秃秃的畸形男子,根本懒得理会他,继续进攻。 畸形男子冷笑着,将他的攻击全部避过。 林麟趾是越攻越恼,他的进攻手段太过单一,根本拿对方没辙。正如书到用时方恨少一样,实力这东西也只有在面临真正的战斗时,才会豁然发现所欠缺的还有很多。 渐渐地畸形男子也慢慢摸清了林麟趾的套路,他开始对黔驴技穷的林麟趾发起致命的攻击。 林麟趾空有两柄锋利的血刃,却总是无法斩中对方,无异于是摆设。而他本人的战斗力也反倒是被血刃所局限,变得有些束手束脚起来。 畸形男子一沾即走,游斗伤敌,林麟趾陷入了被动。 对于鲜血之道,林麟趾还只是初入门者,没过多久他所凝结出的两柄血刃就化为血水,散落在地上。这下畸形男子更是没了顾忌,攻势更猛。 林麟趾犹豫是再次凝结出血刃战斗,还是保留实力于最后以“血之荆棘”发出致命一击,就像是维基那次,就像是他自己之前那次。 但每次都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伤人也伤己的招数上,根本就是在拿生命去赌博,这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因为即使再精明的赌徒,他也终会有输光的时候。 林麟趾疲于招架,无意间瞥到已经穿起衣服的林同宇,他突然一愣,随即啼笑皆非。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呗。 之前那次他没有逃走,是因为如果那样接下来张婕定然会遭到毒手,但此时此刻的林同宇,一来与他非亲非故,二来更是眼前这个畸形男子的姘头。 他若是逃走,林同宇也不会有什么危险,既然如此,那么根本就没有去拼命的必要。 一想到这,林麟趾立刻转身就逃。 矿洞的通道挤满着蝙蝠,它们瞪着大大的眼睛,嘴中高频率的超声波,在向林麟趾发出着警告。 相比这些小蝙蝠,林麟趾可是更怕身后的那个老蝙蝠,他双臂护脸向着聚在一起的蝙蝠群冲去。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本来挡在身前的蝙蝠群,在他接近时却突然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迅速躲开为他让出了一条通道。 林麟趾也来不及多想,直接跳出矿洞,在落地后因为脚下是碎石块没有站稳,在连打几个滚之后,没事人一样地站了起来。他迅速抬头,看到一道黑影掠了下来,正是畸形男子。 这个老蝙蝠看来是想赶尽杀绝,但林麟趾此时却不再担心,因为他知道维基应该就是在附近。经过刚才的交手,林麟趾肯定他充其量也就是一等骑士的实力,而三等男爵的维基收拾他那是不在话下。 “小子,你最好乖乖束手就擒,只要你将大爷我服侍的舒舒服服,”畸形男子在身后追着,嘴中还说道,“我不仅不会杀你,还会为你提供庇护。” 服侍的舒舒服服,看过他亲身示范后的林麟趾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闻言是一阵恶寒。 “或许刚开始你可能不怎么能接受,但相信我,渐渐地你会享受,甚至沉迷于这种感觉。”畸形男子说着还舔了舔嘴角,仿佛是在回味。 林麟趾作为一个性取向和情感取向都正常的男人,对那些同性恋者并不歧视或是厌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接受同性恋。而最令人恶心的是这个想要胁迫自己与他作同**流的,还是个光秃秃的畸形火鸡。 两人一逃一追,进入了南山,畸形男人的速度要快上一筹,两人间的距离在渐渐地拉近。 林麟趾渐渐有些焦急起来,眼见自己就要被追上,维基却始终未出现。 林麟趾突然停下了脚步,他不能再继续逃下去,那样只会是将自己的锐气全逃光。 靠人终不如靠己,林麟趾调动着体内的血液,决定开始拼命。 “哦?怎么不逃了?”畸形男子戏谑地说道。 “因为……接下来你不能再追,而我又何必再逃。”好似是看到了什么,神情凝重的林麟趾突然笑了。 畸形男子额头一皱,有些莫名其妙,刚要开口问为什么,却觉脖颈一紧,他被人从身后擒住提了起来。 瞬间,他明白了林麟趾那句话的意思。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五章 蝙蝠侠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矿洞中,林同宇一直在忐忑的等待,虽然时间已经很晚,但没有畸形男子的同意,他不敢离去。[..info超多好看小说] 通道中传来蝙蝠群刺耳的尖叫声,林同宇站起身来,恭敬地准备迎接他的主人。然而走进来的却是林麟趾和维基,至于他的主人,那位畸形男子,被维基如同小鸡一样拎在手里。 “维基,这些蝙蝠怎么见了我就躲?”林麟趾问道,刚才进来时,蝙蝠对维基都还很敌视,却似乎非常害怕林麟趾,都不敢朝着他尖叫。 维基将手中的畸形男子随手扔在林同宇的脚下,说:“是因为你身上的血液,那种古老血统中的能量会让弱小的它们感到恐惧。” 林麟趾似信非信,他扯掉身上已经很是破烂,沾满血迹的t恤扔进通道,果然惹起蝙蝠群的一阵骚动。 畸形男子躺在地上,他的手脚被维基全部折断,迟迟无法恢复。林同宇惊恐地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他怎么这样?”林麟趾看着地上的畸形男子,问道,“难道他就是你说的第十四、十五代血族中会变老的那种?” 畸形男子皮肤松垮,皱痕满身,已是老态尽显,而且他被折断的手脚,以吸血鬼的恢复力竟然这么长时间都还未恢复过来,这一切都让林麟趾很为好奇。 维基脸上也是充满着疑惑,走过去蹲在畸形男子的身前,用指尖划破了他的皮肤,尝了尝他的血液。 “咦?”维基眉头一挑,连道,“有趣,有趣,真有趣!” 林麟趾一听,也好奇地上前尝了尝,就他目前收集到的各个氏族的血液,没有能与之相匹配的,而且很奇怪的是尝下畸形男子的血液后,灵魂深处并没有留下血的印记。 看着皱起眉头的林麟趾,维基笑道:“明白了吗?” 林麟趾点点头,又摇摇头。 维基微微一笑,低头看着脚边异常沉默的畸形男子,说:“你应该没有接受过初拥?” 畸形男子淡然地盯着他,冷笑不语。 他不配合,维基也不恼,转头对林麟趾说:“要不要换你来审讯着玩玩?” “我?”林麟趾一愣,随即颔首道,“玩玩就玩玩呗!” 林麟趾话虽说是玩玩,但并出手却很谨慎。他知道躺在地下的畸形男子是个老油条,柿子要找软的捏,林麟趾决定以林同宇做突破口。 “林同宇是?”林麟趾死死盯着林同宇的眼睛,对他施加压力。 随着维基现身,林同宇也确定了他们就是几天前晚上自己遇到的那两位吸血鬼,这使得他更加的恐惧,而在恐惧中又有一股莫名的愤怒。 林麟趾说:“你似乎对于我知道你的名字,并不感到意外?” 林同宇冷笑一声,咬牙切齿地说道,“我父亲他竟然跟你们合伙来骗我,他自己跟踪不到我,就请来你们这两位高手吗?” 看来这孩子不笨,很快就明白过来他父亲那边有猫腻。 “哦?这么说来你是自愿来到这的?”林麟趾说,“你觉得你父亲不应该试图窥探你自己的**?” “哈哈哈哈……”畸形男子突然出声笑道,“我说过,刚开始或许会难以接受,但渐渐却会享受,继而沉迷其中,你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啊哦……” 畸形男子话还没说完,暴怒的林同宇就一脚踢在他的下体。(..info无弹窗广告) “你个畜生,要不是你用我的父母来要挟我,你以为我愿意……我愿意……”林同宇眼中闪烁着泪花。 “你不愿意?”畸形男子痛声道:“你不愿意是谁晚晚被我搞得欲死欲仙,你不愿意是谁……” “闭上你的鸟嘴!”一旁的林麟趾都听不下去了,一脚踩中他的嘴巴,让他的话全部化为了呜呜的叫声。 林同宇脸色铁青,强烈的羞耻感袭上他的心头,就像是要将他给生生撕裂。 看着双目逐渐变血红的林同宇,林麟趾意识到了不妥,却一时不知该如何去帮他化解。 “啪!” 维基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了林同宇脸上,让他从不良情绪中清醒过来。 “这……不是你的错!”维基语重心长地说道。 “不是我的错?”林同宇双目无神,喃喃地说道,“不是我的错,又会是谁的错……” 维基沉默。 林麟趾看着他情绪又要起波澜,灵机一动说道:“林同宇,你爱你的父母,否则不会为了他们的安全而选择……选择牺牲自己。” 林同宇点点头,有气无力地说:“爱,当然爱,我爱我的父母,正如他们也爱我。” “那就不管在做出什么决定时,都想想你的父母!”林麟趾话也只能说到这个地步,至于究竟能否调整过来,还得全靠他自己。 林同宇深呼吸几口气,苦涩地笑着,说:“或许我该高兴,毕竟从今晚开始,我就能逃出这个畜生的魔掌。” “到时候,你会想念我的!”畸形男子声音含糊地说道。 “是吗?”林麟趾脚下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说,“想你?想你这一身松松垮垮犹如破布的皮肤,然后让自己恶心得吃不下饭吗?” “哼,要杀要剐随你们便,别跟大爷我废什么话!”畸形男子倒是硬气了起来。 “林同宇,关于他的信息,你了解多少?”林麟趾问道。 林同宇摇摇头,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林麟趾皱眉,他松开踩着畸形男子嘴巴的脚,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畸形男子只是一个劲地冷笑,他戏谑地看着林麟趾,就像是在看一个小丑。 “如果你不想说,那么我也不会勉强,毕竟你的故事,我也仅仅是好奇罢了。”林麟趾没有被他激怒,淡淡地说道,“或许在下一秒钟,我就会又找到另一个使我好奇的事物。然而对于你来说,在死神来临前,似乎只有这一次机会,来说出自己的故事。” 畸形男子还是不为所动。 林麟趾笑道:“那么就希望在阴间,你也能找到倾诉的听众。” 人之一生,为的是什么? 不过是生前留后(后人),死后留名,以此来证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曾经存在过。 否则在你死之后,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记得有你,也没有一个人为你的死而感到遗憾,那么该是多么的悲哀、凄凉。 林麟趾耸耸肩,看向维基,刚想示意自己没辙时,脚下的畸形男子却开口了。 他说,“我叫刁青虎,四年前还是北青大学生物学的教授……” 刁青虎此话一出,最惊讶的就要数林麟趾和林同宇两人。 “你竟然是刁青虎?”林麟趾惊诧道。 作为c县一中的学生,刁青虎这个名字可是如雷贯耳,他被称为是c县一中出过的最为牛x的学生。惊才艳艳的他当初高考考中的是国内第一学府北青大学,在上学期间就显示出超出常人学识的他,毕业后以几篇高质量的论文,从而很快就一跃成为北青大学最为年轻的教授。 但就在四年前,他正处于人生最黄金的年龄时,却突然无故失踪,从此下落全无。 “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林麟趾问道。 刁青虎对他们竟然听说过自己的名字有些意外,也颇有些得意,但一联想到他当下的处境,剩下的却只有黯然。 “四年前,我与同事去非洲进行过一次生物采集,期间我无意中发现了一只魏氏鼠耳蝠,这种蝙蝠极为罕见,整个非洲大陆也只有零星的记录,于是我就想捕捉到它,”刁青虎说,“但没有捉到,反而被它……咬了一口!” 不用再听下去,林麟趾已经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他现在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蝙蝠侠!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六章 拉斐尔的微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在《蜘蛛侠》这部电影中,主角彼特被一只蜘蛛咬到,然后发生变异,成为了蜘蛛侠。(..info好看的小说) 而刁青虎在被魏氏鼠耳蝠咬到后,也感觉到身体逐渐发生了变化。他的视力开始下降,听觉却开始异常的敏锐,时不时就会听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然后就是全身的毛发开始脱落,最令人恐怖的是他一天醒过来后,竟然发现在他的双臂与身体间,长出来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翼膜。 这下他才终于确定,自己的身体是因为魏氏鼠耳蝠的那一口,而发生了变异。 他万分的惊恐,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变异对于研究生物学的人来说,是个多么诱人的课题。他不想成为一个标本,然后供科学家去切片研究,他要逃走,逃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他甚至没有告诉自己的家人,当天夜晚就毅然出走。 当亲人朋友同事都在惊诧于刁青虎的无故失踪时,他已经搭乘汽车辗转来到了老家c县,于熟悉的南山后那处废弃矿山的矿洞中,住了下来。 他身体的变化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明显,他开始不敢在人前露面。 刺眼的阳光也让他觉得很不舒服,只要阳光照射到,身上就仿佛在被火焰炙烤。这种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严重,使得刁青虎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吸血鬼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于是他在夜晚袭击了一位路人,尝试去吸食他的鲜血,但当血液真正入喉时,他感觉到的却只有强烈的恶心。 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吸食过鲜血,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一个数量不少的蝙蝠群,他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听懂蝙蝠声波中所要传达的意思。 他与蝙蝠群进行交流,在展示过自己的强大后,成为了蝙蝠群的首脑。 接下来的日子,他都与蝙蝠群一起生活,而在期间,他也发现了自己一个特别的嗜好,那就是喜欢吃各种各样的昆虫。与蝙蝠群生活的越久,刁青虎就越发现自己就像只人形的蝙蝠。 甚至在冬天来临时,他还会和蝙蝠们一起进入冬眠。 四年下来,刁青虎在力量与速度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他的身体也在快速的衰老,皮肤变成暗绿色,还松松垮垮的。 英俊的外表,优雅的举止,强大的实力以及永恒的生命。 这些都是用来形容吸血鬼的语句,刁青虎每每想及都会嘲笑出声,他根本不相信传说中的吸血鬼真实的存在,即使真的有吸血鬼,那全世界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刁青虎自己。 但就在一个多月前,他这个用来自我麻痹的想法被无情地打碎。 他在夜晚出动去偷取食物时,发现了行为异样的林同宇,他抓到了他,然后从林同宇的嘴中,得知了这个世上真的有吸血鬼存在,而且数量还不少。 他已经脆弱不堪的神经,崩溃了。 能力退化的第十四、十五代血族中,会缓慢衰老的那些吸血鬼或许可怜;如林建国一家一般,在血族社会中毫无地位的贱民或许也可怜。 但谁又有刁青虎,这个本来可以拥有灿烂辉煌的人生,却因为一只蝙蝠的小小一口,而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来的更可怜? 吸血鬼的消息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刁青虎开始变得愤怒,人格开始扭曲,他不懂为什么上帝要如此地捉弄他。 而他的歇斯底里,便成了林同宇的噩梦,直到林麟趾和维基二人的出现。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 当刁青虎将他的经历叙述完之后,林麟趾和维基默然,旁边的林同宇的神色也变得复杂起来。 “在这四年,我就只伤害过两个人,”刁青虎说,“一个是第一次去尝试吸血时的袭击的那个人,还有一个就是……” 林同宇心有余悸,当刁青虎看向他时身子不由的一颤。 “我不会跟你说对不起,那没有任何的意义,但这一切,希望能用我的鲜血去洗清!”刁青虎苦涩地一笑,转头看向林麟趾,说,“我希望最后由他动手杀我,不知你们能否同意。” 这也算是一种最好的了断方式,林麟趾点了点头。 刁青虎满意地笑了,他笑的很平静,当他讲完自己的经历后,就如同是完成了一场心灵的洗礼,整个人变得与之前完全不一样。他好像是变回到了四年前,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刁青虎。 “我现在才知道,四年的时间真的很长很长,以至如果不是今天谈起,连我都忘记了曾经那段作为人类的岁月。”刁青虎看着林同宇,眼神就像是位慈祥的长者,说,“动手!” 林同宇走过来,低头看着他,却迟迟没有动作。 林麟趾以为他是不知该如何下手,便提醒道:“你可以用那里的石头砸碎他的脑袋,他不是吸血鬼,这样应该就足以致命。” 然而林同宇闻言,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我恨你!”林同宇的声音没有愤怒,只有平静。 刁青虎点点头,应道:“我知道!” 林同宇说:“即使你的死,也洗不去带给我的伤害!” 刁青虎说:“我知道!” “但我不会杀你!”林同宇摇头道。 “哦?”刁青虎有些小小的惊讶。 “因为我更恨我自己!”林同宇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叫道,“我恨我自己竟然如此地恐惧死亡,我恨我自己的懦弱,我恨我自己,竟然都没有勇气去试图反抗,我恨我自己……” 有些东西,是宁死也不能失去的,它当然不是贞洁或是屁股上那朵菊花,而是尊严。 刁青虎沉默半晌,说:“不管是我的死,还是你自己的死,都已无法洗去你身上所受的伤害。” 林同宇紧咬着下唇,没有说话。 刁青虎说:“所以,既然你不会杀死我,那么也不应该去杀死你自己!” 一旁的林麟趾和维基听的是面面相觑,谁也没想到事情的竟然会发展成这样。 林同宇走到洞中的角落蹲下,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而刁青虎在怔怔出神许久后,看向林麟趾二人,说:“看来只能是麻烦你们二位了。” 维基耸耸肩,表示不关自己什么事,躲在一旁。 “既然当事人都不想杀你,我又何必还多此一举?”林麟趾看着刁青虎,笑道,“恭喜你,你能继续活下去了?” “活下去?”刁青虎自嘲地一笑,说,“从前的刁青虎,早就死了,而现在的刁青虎,也早已活够了。” 林麟趾皱眉,欲言又止。 “活下去,然后在这矿洞里面呆一辈子?”刁青虎说道:“白天躲在里面,然后晚上出去到处偷食物,有闲情雅致时再捕食几只昆虫解馋?呵呵……这样的日子,我不想再过下去,也不敢再过下去!我想在还稍微有一丝人性的时候死去,而不是最终彻底成为一只人形蝙蝠后才死掉。” “其实可以这样,你跟我们走。”林麟趾有些不忍,劝说道,“不必顾虑你的长相,我这位朋友是血族中诺费勒氏族的,可能你不知道,吸血鬼中也有长得很丑很丑的,而我的朋友很不幸,他就是其中之一,至于现在你看他很帅,不过是实力完成突破后,暂时性的福利,过上一年他的长相就又会难看起来的!” 维基听得是直翻白眼,但他还是配合地说道:“别说,你出去之后确实可以冒充是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 刁青虎盯着维基,他还真好奇这张帅气的脸难看起来,该是什么样子。 看到他起了兴趣,林麟趾连忙趁热打铁,说:“那我们先离开这里,之后的事咱们到时再具体谈!” 大家都没有异议,林麟趾扶着刁青虎,四人向着洞外走去。此时通道中的蝙蝠们异常的平静,它们倒挂在顶部,默默地注视着他们。 当走到洞口时,他们这才发现外面已是阳光明媚。 拂晓何时降临,之前太过投入的林麟趾与维基,竟然都没有注意到。 “看来我们要等到夜晚再……” 林麟趾正说着话,刁青虎突然从其手中挣脱出去。 他被折断的四肢仍然没有恢复,所以刁青虎完全是滚着出了洞外。 在其他三人的惊诧声中,刁青虎投进了阳光的怀抱,沐浴在那片温暖的金色里,他的嘴角幸福地弯起。 带着解脱后的轻松,刁青虎安逸地于天使拉菲尔的微笑下,融化……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七章 谢谢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刁青虎滚出矿洞,下坠的身体还未落地,他整个人就如同一根被扔入熊熊火焰中的火柴棍,瞬间灰飞烟灭。 矿洞通道中的蝙蝠群似乎察觉到了他们的亲人,他们的首脑刁青虎的离去,尖叫着飞出洞外,围着洞口疯狂地盘旋起来。它们发出的声波带着阵阵的颤抖,听在三名吸血鬼的耳中,像是在奏着哀乐。 如此过得数分钟后,蝙蝠群才在刺眼阳光的逼迫下,不得不反身飞回洞穴,它们飞得很慢,倒挂在洞顶后就像是石像一样,不再动弹,也不再发出叫声,仿佛在默哀。 “想必它们今晚就会永远离开这个矿洞!”林麟趾的声音中带着些许伤感。 林同宇似乎想要走出矿洞去看看,林麟趾一把将他抓住。 “我们晚上再离开!”林麟趾说道。 林同宇说:“我不怕阳光的。” “但我们怕!”林麟趾说,“进去,等入夜后再离开,我们得把你亲手交到你父亲的手上。” 林同宇也没有再说什么,乖乖地走入矿洞。 “我还以为你会让他先行离开呢!”维基笑道,他俩并未急着走进去。 林麟趾奇道:“为什么会这样以为?” 维基说:“毕竟他留下来,也没什么必要。” “我倒不这么觉得,”林麟趾撇撇嘴,说,“毕竟,现在知道这件事始末的,就只有你我跟他三个人……” 林麟趾的话只是点到为止,维基却已听明白,他眉头一挑,说:“你的意思是他出去后会想办法将我们俩灭口?” “这并不是不可能,我们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惧怕阳光,现在如果有人要杀死我们,只需要炸平这个山头,那么……” 听林麟趾越说越没谱,维基打断他,说:“你可真敢想。” 林麟趾表情可是够严肃,刚才那些话不是开玩笑才说出来的,他说:“不是我真敢想,我是怕他真敢做!” 维基无奈地摇摇头,他不知道林麟趾是吃错了什么药,变得如此敏感。 林麟趾本人倒不觉得自己是敏感多疑,而值不够是更加的谨慎罢了,这是他于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中所吸取的经验。如果没有维基在,那么之前林建国在酒就会将他给成功的骗过去,在矿洞猛然见到交媾的刁青虎林同宇两人时,也是警惕心不强从而才差点就被一击秒杀。 他没有维基那近百年生活经历所积累起的老辣眼光,能够对一件事物做出精准的判断,因此他只有用勤来补拙,凡事都多想那么一想。 “其实,他还只是个孩子。”维基微微叹道。 林麟趾可不这么觉得,说:“即使是孩子,那也是个杀过人的孩子。” 维基说:“你不懂的,初拥一个孩子,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吸血鬼中可是默认的禁忌。” 林麟趾确实不懂,问道:“即使是孩子,成为吸血鬼后,随着年龄的增加不也是会成熟起来吗?” “那是心理的成熟,但生理的成熟呢?”维基摇摇头说,“而且在某些方面,心理必须是伴随着生理一起,才会成长、发育的。” 林麟趾二人就这样站在洞口附近聊着,没有走进去,他们知道林同宇现在需要一个清净的环境,去自己好好地想通一些东西。 当惫懒的黑暗终于苏醒,将还准备耀武扬威一会儿的夕阳吞噬掉后,林麟趾一行人走出矿洞,向着林同宇家赶去。 几乎在按响门铃的同时,就听到门锁轻响,一位长相普通,脸色有些苍白的女性打开了房门。 “小宇!”女人一把就将林同宇抱住,哭出声来。 “妈!”林同宇也是紧紧抱住了他的母亲。 林建国就站在女人身后,在他看向门外林麟趾二人的眼神中,充满着感激。 “孩子给你们安全送来了,这下彻底放心了?”林麟趾笑道。 林建国重重地“嗯”了一声,连声称谢。 “快进来坐,快进来坐!”林同宇的母亲情绪调整过来后,连忙招呼道。 林麟趾两人走进去,在客厅刚刚坐下,林建国就迫不及待开口问道,“小宇他究竟是……” “老林,你这人怎么这样,也不让客人先喝口水,歇息一下。”林妻用手擦着眼角的泪水,责怪地说道。 林麟趾闻言愣了愣,这种感觉真是奇妙,好似他只是普通的客人,而林同宇一家,也只是普通的主人,客人来之后,还要倒水招待之类的。 维基也是不禁发愣,他有些尴尬地说道:“那个,我想不用了,我们马上就要走!” 林建国指着他的妻子,说:“这是拙荆李小梅,她……两位大人不要见笑。” 李小梅也终于是反应过来在座的都是吸血鬼,哪有喝水的必要,喝血还差不多,于是讪讪一笑,搂着林同宇坐了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维基示意林麟趾来说,他刚刚开了一个头,就看到对面的林同宇浑身哆嗦了一下,不过林麟趾并未停下来,继续说道,“我们发现林同宇被一名魔宴同盟勒森魃氏族的吸血鬼给控制住了,他被要求替那名吸血鬼猎取食物,于是也就有了后来他袭击路人的事情。” 李小梅惊呼一声,说:“小宇,真是这样吗?你为什么不告诉爸妈?” “那名吸血鬼以你们俩的性命做要挟,所以林同宇他只能是投鼠忌器……而且就实力而言,那名吸血鬼可不是一般的高,若不是他受着重伤,我们两个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林麟趾的谎话说的并不高明,却也没有明显的漏洞,特别是刚才这句说出来后,本来还在怀疑“一位强大的吸血鬼为何要胁迫林同宇为他猎取食物”的林建国,也彻底释怀了。 “原来是受了重伤,威胁小宇应该是不敢露面,害怕被仇家发现!”林建国暗道。 说完这些后,林麟趾二人就起身准备离开,林建国递给林麟趾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的手机号码,说:“两位大人若有兴趣,随时打电话,咱们再好好地聊聊……” “一定,我对于你们一家的故事,也是蛮好奇的。”琳琳说着结果纸条,还不忘打趣一句说,“下次可别再想着糊弄我们,不然我们可是会在你家小区门口等着的,哈哈!” 林建国一听这糗事,不禁尴尬地挠了挠头。 他们全家人一直送到了小区门口,在林麟趾和维基挥手道别时,林同宇突然走到他俩身前,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谢谢!” 林麟趾和维基知道,这声谢谢不是因为他们将他从刁青虎的魔掌中救出,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对他的父母,将事情的真相讲出来。 林麟趾微笑,维基则轻轻拍了拍林同宇的脑袋。 “不用谢!” ――――――― 虽然有点晚,但是第二章还是有的,呵~刚刚码完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八章 亲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离开林同宇家的小区,林麟趾二人在捕猎进食之后,才返回酒店。(..info) 在走进大门时,维基让林麟趾先行上回屋,他似乎另有打算。 林麟趾有些奇怪,在转过梯时瞥了一眼,看到维基趴在大厅前台,正在跟那位长相不错的女接待说着什么。 “这个家伙?”林麟趾好笑地摇摇头,在他看来肯定是饥渴的维基正勾引人家。 回到房中,检查一遍窗帘是否拉好后,林麟趾躺在了床上,他刚刚躺下,就听到房门被推开,维基走了进来。坐起身来,林麟趾戏谑地看着维基说:“怎么?没有勾搭到手?” “天呐,林,你脑子里整天想的都是什么东西!”维基一愣,失笑道,“背上你的背包,我们换个房间。” 感情人家维基刚才是去前台换房间,林麟趾讪讪地笑着,说:“瞧!我思想这么纯洁的一个人,就是因为跟你一起呆的时间太长,竟然都变成这样了!” 林麟趾是恶人先告状,猪八戒倒打了一耙,惹得维基哭笑不得。 手里提着背包走出房间,林麟趾问道:“维基,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换房间?” 维基头前带路,说:“我们换个商务标间,那里面有电脑。” “也好,省的无聊的时候没事干,咱还能玩玩游戏。”林麟趾笑道。 维基翻了翻白眼,说:“谁说要电脑是来玩游戏的。” “不玩游戏?那你用来干什么,上网看新闻?” “网购!” “网购?”林麟趾被他这么一提醒,恍然大悟,“那个血色淘宝店,红色果酱。” 维基欣慰地看着他,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让林麟趾看的不由气结。 “昨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奴家不过是一时忘记罢了,你不要这样嘛……”林麟趾手捏兰花指,故意扭扭捏捏地说道,很有一番撒娇的意思。 维基打了一个冷战,鸡皮疙瘩瞬时掉下去好几斤,连忙告饶道:“林,你……你别这样,咱们好好说话行不行?” “官人既然有此要求,那奴家从了官人便是……”林麟趾倒似乎是上了瘾,有些没完没了起来。 维基也知道这不过是开玩笑,但他实在受不了这种语气,还好他们那间商务标间离得不远,两人走进去后维基将门重重地关上,然后恶狠狠地对林麟趾说:“林,你要是再敢那样骚情,我不介意好好收拾你一顿。” 刚才是在走廊中,他不好动手,但现在进了房间关了门,他可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维基狞笑着,那样子在昏暗的灯光下反倒显得有些淫邪的意味。 林麟趾一看情况不妙,立即见好就收,干咳两声,用正常的声音说:“维基,咱们玩电脑玩电脑,嘿嘿……” 说完他就将背包往床上一扔,坐在了电脑桌前。 打开电脑,进入windows窗口,在碧草蓝天的桌面上,仅有四五个最基本的图标,若不是还连着网,这电脑恐怕也就只能是用来玩扫雷了。 点开inter,林麟趾输入腾讯网站的主页,要点击qq下载时,却突然愣住。 鼠标在这一刻似乎变得沉重了起来,他犹豫半晌,终还是慢慢的将指针移到右上角的“x”处,艰难地按下了鼠标左键。完成这个动作之后,林麟趾靠在座椅背上,仿佛脱力了一般。 “你在干什么?”维基不知什么时候搬着椅子坐在了身旁,看到他的异样后疑惑地问道。 林麟趾一惊,重新坐正,在看到另一台电脑仍然是黑屏后,他奇道:“维基,你怎么不玩自己的那台,跑过来在我这凑什么热闹。” 维基耸耸肩,说:“这个玩意我不会用。” “什么?”林麟趾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说道,“你不会用电脑?拜托,你可是英国人,那里的电脑怎么着也要比中国普及!” “林,我就算是美国人,在一百年前也没电脑可用!” 林麟趾说:“但后来你就不会去学吗?” “我一个吸血鬼,学那玩意去干吗?” 林麟趾愣住,喃喃地说:“这倒也是,难道吸血鬼都不使用电脑吗?” 维基说:“当然不是,新晋的吸血鬼自然是都很喜欢这玩意,但稍微年龄大点的老家伙大多都对它不太感兴趣。” 被维基这么一打扰,林麟趾也不再去纠结于是否上qq与朋友联系,他打开网页,登上淘宝网,在搜索栏上打出“血色”二字。 林建国那天在这件事上倒是没有骗他们,果然有一个名为血色的淘宝店,林麟趾下载安装好淘宝网的即时通讯软件阿里旺旺,然后与血色淘宝店的主人谈了起来。 “你好!”林麟趾一看对方是叫小雪,不由暗忖恐怕是小血! 对方很快就有回言:“亲,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服务。” 看到这个“亲”字,林麟趾直接被雷的不轻,浑身都开始发麻。维基在一旁看得莫名其妙,问道:“林,这个亲是什么意思?” 林麟趾苦着脸,说:“这是淘宝网所谓的‘亲文化’,不管男女,见人就称其‘亲’,之前只是有过耳闻,感觉挺好笑的,但现在给我突然来这么一声,还真有些受不了。” “我想买红色果酱!”林麟趾直奔主题。 “啊,原来是同道中人,这个好的,请问您是要袋装的还是要盒装的?亲~” 本来以为在表明吸血鬼的身份后,能逃过“亲”字这一劫,却不想淘宝网的亲文化太过凶猛,连吸血鬼店主都无法幸免。 “还分袋装跟盒装,有意思……”维基在旁边笑道,“咱们要盒装的。” 林麟趾点头,回消息道:“要盒装,不知价钱几何?” 小雪回道:“每盒红色果酱四百毫升,我们按照国家规定,每一单位也就是200毫升收取220元人民币,每盒红色果酱的价钱也就是440元,我们可是包邮的哦,亲~” “国家规定?”林麟趾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小雪说的是什么意思。 现在卖血已属违法行为,所有医院的用血都是通过无偿献血采集的,因为保存、运输血液也需要成本,所以如要输血便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国家在这方面地规定是每一单位220元。 “我怎么记得去年姥姥住院时,每一单位的价格可是要三百多,而且听说大城市的更贵,甚至要七八百。”林麟趾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对于太多有中国特色的事情,他已是见怪不怪了。 “那袋装的多少钱?”他好奇地问道。 “亲,袋装的200毫升,220元,我们只收成本价的哦!” 这吸血鬼喝个血,可要比人输个血便宜得多,买了。不过他们现在可没有银行卡用来付钱,林麟趾倒是有一张,但里面的存款还在个位数上徘徊。 “我们明晚再拍,今天卡里没有钱。”林麟趾发过去一个消息。 “好的,亲,不过明天我有事,接待你们的会是小红。” 小雪(血),小红,还真有吸血鬼特色的名字。 林麟趾转头说起银行卡没钱这个事,维基要过他的卡号,当时就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轻描淡写地说:“解决了,给你卡上打了两百万。” “两百万?”林麟趾愕然,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么多的钱,那得买多少的血啊! “怎么这么快就搞定了?”林麟趾惊讶于转账速度之快。 维基笑道:“大一点的银行都有血族背景,而且还为血族提供专门的服务,你说能不快嘛!” 购买血液这件事也不急,既然刚才已经说过明晚再买,林麟趾也就没有再去联系小雪,而是打开扫雷游戏玩了起来。 扫雷他很喜欢玩,高级模式以前最快的一次用了180多秒才完成,这次是他成为吸血鬼后第一次玩,不想仅仅十秒刚过,九十九个雷就被他给全部扫出。 如此的轻而易举,让这个本来有趣的游戏也一下子变得无聊了起来,林麟趾关掉电脑,躺倒在床上。 渐渐地天亮,渐渐地又天黑,林麟趾重新打开电脑,进入血色淘宝店。 “你好,我要买红色果酱。” “请问您是要440元的盒装还是220元的袋装?” 林麟趾这次没有看到“亲”字,还颇有些不适应,他回道:“你是小红?” “是的,我是小红,小雪今天有事,我替她一天!” “怪不的,你这个服务态度绝对有问题啊!你怎么就不喊我‘亲’呢?” 久久的沉默,半晌小红才回过来一条消息:“啊啊,不好意思,亲,请问您是要盒装的呢,还是要袋装的呢,亲~” “嗯嗯,我要盒装的,这个态度上,下次可要注意哦!” “……”小红无言。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九章 吸血鬼宅男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两箱二十四盒装的所谓红色果酱已经拍下,但等送到估计还得五六天。(..info无弹窗广告) “卖家是京城的,要是在t市的话两三天就能送到,但到c县……估计起码还得再走个两三天。”林麟趾说道。 小县城就是如此,邮件比较少,人家邮政得厚积薄发不是,好在他们对此也并不着急。 本来打算尽快就离开c县的,却不想因为各种事情而一拖再拖,林麟趾虽然很想,却再也未曾去过自己家的小区一次。接下来的几天里,除过捕食外,林麟趾跟维基就一直宅在酒店的房间中。 维基不知在哪搞到一本尼采的《权力意志: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倒是看得津津有味,林麟趾对尼采其人也是久仰大名,于是他也拿过来大概翻了翻,却看得是一头雾水。 “看来以我这种尼采笔下庸众之头脑,终无法一窥这位奇人的思想。”林麟趾将书还给维基,很大方地承认自己看不懂。 维基微微一笑,说:“其实我也是。” 林麟趾一愣,不禁失笑道:“你看不懂还在那看?” “我这不是在看尼采,我是在看我自己!”维基说,“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曾有言:你们还没有发现你们自身,可你们发现了我。一切的信仰者都是如此,因此一切的信仰都微不足道。现在我请你们丢开我,去发现自身,而只有当你们大家都否定我的时候,我才愿意来到你们身边。(..info好看的小说)” 林麟趾沉思,越琢磨越觉得这句话有意思,不禁叹道:“就这一句话,尼采就不愧为是尼采,也当得起那么多人去疯狂地追捧。” 维基笑而不语,继续翻看着《权力意志》。 “不过……维基,你刚才那句‘我是在看我自己’,是什么意思?”林麟趾问道。 “看书,看到的永远只会是自己,但读者却往往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作者,要知道,读者之理解与作者想表达永远存在不可逾越的差距。”维基说,“你之所以觉得看不懂这本《权力意志》,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你是想通过这本书去看尼采,而不是去看自己,你看不懂尼采,所以你也看不懂这本书,但或许,你能看懂你自己。” 林麟趾闻言,眉头微皱,若有所思。 “当然,”维基继续说道,“你要比那些总是以自己意志去强奸作者本人思想的那些人,要好的多得多!” “我明白了,这就像是那句话说的,什么是一首好诗,你看完后,觉得它就像是你自己写出来的,那么就是一首好诗。”林麟趾突然抚掌说道。 维基点点头,说:“林,恭喜你,你悟了!” 林麟趾可没有搭理他,板着脸说:“维基,刚才你那句话可是把我骂得狠了!” 维基一愣,奇道:“刚才?什么话?” “你竟然拿我跟那些‘以自己意志去强奸作者本人思想的那些人’相比,我就这么掉价吗,你这不是骂我,难道还是夸我吗?”林麟趾怒道。(..info无弹窗广告) 维基哈哈大笑,刚刚准备要假惺惺地道歉一番,不想林麟趾接着说道:“这就如同是拿我的长相跟你的长相去相比,就算我是迈卡维氏族最难看的一个,但放在你们诺费勒氏族,那就整个一大帅……” 维基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铁青着脸,瞪着林麟趾吼道:“林,我要杀了你!” “啊哦……维基,住手,哦……我靠,疼!我错了大哥,大哥我错了,你能不能先下来,这个姿势太暧昧,容易引起人误会……” “说,你还敢不敢了?” “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啊噢……我都说不敢了,你怎么还动手?” “你以为我会信?” “天作孽犹可存,自作孽不可活啊!啊噢……我说,下手能不能轻点,噢……大哥,当我没说!”攻遇强攻,攻变小受,林麟趾此时是欲哭无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五天下来,两个吸血鬼都是宅在酒店中,维基看书,林麟趾则玩电脑。 他没有上过qq,却偷偷登陆空间去看了看。 在空间留言板中有很多家人朋友奇怪他为何不见踪影,关切他最近生活的留言,林麟趾自问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看着这些温暖的话语,还是止不住的眼睛一湿。 他没有回复,只是默默地将空间关掉。 “人生有很多选择……即使是成为吸血鬼……”维基眼不离书,嘴中说道。 林麟趾长长吐出一口气,说:“那么,我就选择残忍。” 残忍,对自己的残忍! 林麟趾双手插兜,无聊地盯着电脑屏幕,无所事事。 突然觉得手边有什么东西,他摸出来瞥了一眼,是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串数字,他想起来这是林建国留下来的电话号码,便说:“咱们走之前,还去见不见我那个本家?” “本家?”维基没有听懂是什么意思。 “就是林建国他们一家。”林麟趾将纸条扔了过去,说,“那天晚上他留下的号码,说有时间再一起坐坐。” 维基说:“那就一起坐坐呗,反正也是没事,不过他们家我们还是不要再去了。” “我明白。”林麟趾点头应道。 “真的明白?”维基似乎不信。 “是为了林同宇好嘛,毕竟看到我们他又会想起那些不太好的事情来。”林麟趾一副幽怨地表情,说,“拜托,我智商又没问题,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会不明白!” 维基笑道:“我还以为你会觉得杀过人的小孩,没必要我们这么去照顾情绪呢!” 维基这是暗讽他之前在阻拦林同宇离开矿洞时,所说过的那些颇有些夸张的猜想,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谨慎点总没大错!” “叮铃铃铃”,正是下午时分,房间的电话突然响起。 因为房门前一直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所以每天都会有领班打电话进来,确认客人是否安全以及询问房间什么时间需要进行打扫,不过今天的电话似乎来的要比以往早。 “你好!”维基接起电话。 “先生你好!下有您的包裹,请问您是否下来签收一下?”是前台接待甜甜的声音。 “嗯……你们帮我先收下,我晚上醒来后去取,现在正困着呢!”维基故意说的很含糊,像是还没睡醒似的。 “好的,先生,那么就不打扰您休息了!” 维基挂下电话,说:“我们买的红色果酱来了,今天晚上倒是可以尝尝!” “血都是一个味道,有什么好尝的。”林麟趾撇撇嘴,他登上淘宝网,去确认付款。 “是小雪吗?” “是的呢,亲~” “货到了,已经确认付款!” “好的,亲~嘻嘻……” “那个,小雪,你是女的?”林麟趾突然兴致一来,跟小雪聊了起来。 “当然!”难得小雪这句话中没个“亲”字。 “话说我现在还没见过女性的同类呢!”林麟趾似乎把林建国的老婆李小梅给完全忘了。 “那你到京城来,我让你见见!” 小雪的回复很大胆,林麟趾差点被惊走,好半天才回道:“那个……还是算了,我怕怕!” “哈哈,瞧把你吓的……” 就这样,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胡天海地地聊了起来。 维基手里虽然拿着书,但眼神却不时瞥向电脑前的林麟趾,他很是奇怪一脸淫笑的林麟趾究竟在干着什么。 “应该不是在看那些少儿不宜的网站?”维基暗道,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林麟趾跟淘宝店的小雪,这两个给勾搭上了。 ―――――― 今天就一章了,见谅……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章 争风吃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这一晚,本来是打算将林建国约出来一起坐坐,但林麟趾跟那个小雪两人聊得正是火热,根本无暇顾忌其他。维基看了看十分投入的林麟趾,无奈地笑了笑,没有拿起电话来。 “我说,林,你们这都聊了整整一天了,哪来的这么多废话?”维基抱怨道。 林麟趾没回头,扔过来一句:“在t市你跟曹思雨腻在一起的时候,还不是废话连篇整天都说个不停,怎么换我就不允许了?” 维基不禁语塞。 “维基,离开c县,我们下一站去哪?”林麟趾问道。 “京城!” “真的假的?”林麟趾一愣,颇有些意外,说道,“我们去京城干什么?” “当然是让你跟那个小雪有缘千里去相会喽!”维基戏谑地说道。 “嘿!别开玩笑,说正经的,到底是去干什么?”林麟趾有些不好意思。 维基说:“乘飞机出国呗!” “坐个飞机还要跑到京城去?”林麟趾奇道,“再说就不怕坐在飞机上,让阳光把我们给蒸发了?” 维基再没卖关子,认真地解释道:“我们要坐的是血族专机,它只在晚上飞,而在中国只有两个城市可以乘坐,一个是京城,一个就是上海。” 血族有娱乐城、还有淘宝店,那么有几架航班似乎也不足为奇,林麟趾倒是没大惊小怪。 维基说:“本来是打算去上海的,但为了给你创造一亲芳泽的机会,现决定咱们直杀京城。” 林麟趾嘿嘿笑着,给小雪发过去一个消息:“过些日子,我可能会去京城,你之前说的话还算数?” “我说过什么话啊?”小雪回道。 林麟趾打开聊天记录,将她之前那句“那你到京城来,我让你见见”截图发了过去。 “你要真敢来,我就真敢让你见,有什么大不了的。”小雪落落大方地发来消息,“淘宝店页面那边有电话号码,到时候打过来就是。” 出乎意料的顺利,林麟趾喜上眉梢,傻呵呵地笑着。 维基一看他那傻样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笑道:“林,你可要小心着点,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网络真是个好东西,你永远不知道坐在对面的是人还是狗。” “还有可能是吸血鬼?”林麟趾笑道。 与小雪约定好后,又聊了几句,林麟趾便道别关掉了电脑。 “维基,咱们出去转转!”林麟趾满脸的春风得意,说道。 “瞧你得瑟的!”维基好笑地说着,起身与林麟趾走出了房间。 他们俩人手一盒红色果酱,边走边津津有味地喝着,就这样走出了酒店。 既然喝着红色果酱,那自然不用再去捕猎,他们就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转悠着,一副很悠闲的样子。 直到街上行人渐少,快接近凌晨时,他们才似乎有了回酒店的打算。 “林,你要真将那个小雪追到手,我们这辈子的吃喝可就再也不用愁了!”维基开玩笑着说道。 林麟趾没反应过来,问道:“这话怎么说?” “你想啊!”维基说,“她就是开店卖红色果酱的,你要真跟她好上,她能舍得饿着你?” 林麟趾撇撇嘴,说:“我就是没跟她好上,也不会饿着,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去靠女人养活丢不丢人?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嘛!” 维基说:“呦,你倒是挺大男子主义的,没看出来!” “我话还没说完呢!”林麟趾继续说道,“即使是最终我们走在了一起,那也不能说我就是傍富婆,说这话的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要知道,我们是为了爱而走在一起的,只不过是相爱的其中一方,身家不凡罢了!” 林麟趾这番话说的可是足够冠冕堂皇,维基刚想调笑一番,突然有阵阵嘈杂声传来。 前方不远是个盘旋路,他们落脚的酒店就在不远处,此时在路边聚集着两伙人,他们站在马路中间紧张地对峙着。其中一伙人的身后,停着一辆沙漠王子,其实就是陆地巡洋舰系列的其中一款,丰田4500,不过在c县大家都喜欢称其为沙漠王子。 这样的车在这种小县城,可不是一般人能开得起的。 对峙的双方大概有六七十人,至于他们为何起冲突的,林麟趾一看就已经猜了个**不离十。 这两伙人中有不少学生模样的少年,他们会干架自然不可能是因为利益纠纷,那么剩下的,无非就是因为面子或是女人,其实说到底,为女人也就是为了面子。 而此时,恰恰就有一名打扮很时髦的女子,夹在两伙人中间正不知所措,那么一切都已经不言而喻,争风吃醋呗! “钱家老三,你给我别他妈的太嚣张,别人怕你们钱家,我赵六顺可不怕,今天要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以为我他妈是吓大的。”一方的头目唾沫星四溅,大声地叫道。 对面的钱老三微微侧身,避过赵六顺的唾沫暗器,笑道:“我说赵六顺,你说出这话来,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你要真想捋捋我们钱家的虎须,我倒是不介意成全你!” 赵六顺一听这话,明显心怯,他大声地叫道:“钱老三,**有种别仗着家里的势。” “我就仗着了,你能把我怎么着,你咬我啊?”钱老三轻蔑地看着赵六顺,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 赵六顺气急败坏,身后的一群小弟都看着呢,他可不能输了气势,便叫道:“哼,你就躲在你妈的怀里去吃一辈子的奶,我们走,惹不起咱们总躲得起!” 这句话可把钱老三给气得不轻,不过他硬忍了下来,看着离去的赵六顺,他眼底闪过一丝阴狠。赵六顺这人他当然不怕,但赵六顺上面的那个,可不是好惹的,就算是他们钱家也要掂量掂量。 “妈妈,我饿……” “妈妈,外面有人欺负我……” 远远地传来赵六顺一伙人阴阳怪气的声音,正面冲突他们不敢,但梁子已经结下,倒是不忘恶心钱老三一下。 “操!找死!”钱老三铁青着脸,在看到身旁被吓得有些轻轻发抖的女人时,才略有好转。 一场好戏没有看到,林麟趾颇有些遗憾,准备跟维基回酒店,他不是没有看到那名女人的无助,但他可不是什么滥好人。他是吸血鬼,不是好莱坞大片中蜘蛛侠、蝙蝠侠之类的救世主,没必要肩负起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艰巨任务。 维基自然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林麟趾,他甚至连刚才停下来一看究竟的兴趣都没有。 但他们不找别人麻烦,却无法避免别人来找他们的麻烦,就在两人拔腿要走时,钱老三手下那帮人中突然窜出一个少年。少年个头不高,看样子年龄也不大,如果还在上学,顶多也就是初三。 在这生活过很多的年的林麟趾自然知道c县的风气,可别小瞧这些身上毛都没长齐的小混混,他们打架下起手来,甚至都比成年人要狠,而且还最喜欢无事生非。 “你们两个他妈给我站住,就说你们俩呢,给我他妈的站住!”少年边往过来跑,口中边叫道。 林麟趾停下脚步,好奇地看向这个准备狗仗人势的二货,他倒是想看看这小东西究竟是要干什么。 “你们他妈刚才一直站在这,看什么看,这有什么好看的,啊?找死是不是?”少年跑过来,面对个头要高出他一两个头的林麟趾二人,毫不胆怯,嘴里嚣张的嚷道。 “看来今天是要被逼着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狗血剧情了!”林麟趾咧开嘴,笑。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一章 踢到铁板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笑?你笑个毛啊笑!”少年一看林麟趾竟然还敢笑,顿时怒了,吼道,“别以为他妈的跟着个老外,老子就不敢打你!” 少年说着狠话的同时,一巴掌甩了过来。 林麟趾要真被他打一个耳光,他这个吸血鬼也不用做了。他伸手擒住少年的手腕,微微用力一捏。 “啊!!!”少年顿时发出杀猪般的痛呼声,正在旁边准备看好戏的众人没想到林麟趾在明知道少年背后有他们这群人撑腰的情况下,还敢动手,一时不禁都愣在那。 钱老三刚被赵六顺惹了一肚子火没处发泄,这下可逮着了机会。 “我操!不管是猫是狗还都敢在我头上撒尿了,弟兄们,给我上,给我废了他们。”钱老三一声令下,顿时手下众人如同松开了铁链的狼狗,嗷嗷叫着扑了过去。 这小混混打架就是这样,两方实力对等时,都是嘴上一个比一个硬,却怎么也打不起来。但若要是以多欺少、以大欺小时,那叫一个前仆后继,英勇无畏。 林麟趾将方才还嚣张之极,此时却疼得已是满脸冷汗的少年,一个巴掌就给扇晕在地,然后他与维基对视一眼,两人漫不经心地迎上对面那群扑过来的纸老虎。 每一次出手,都伴随着一名小混混的倒地,没用多久,全场就只剩林麟趾、维基以及钱老三跟那位女人还站着。其他人不是晕倒在地,就是正打滚着痛苦呻吟。 钱老三一见情况不对,就立刻偷偷向着停在一旁的那辆沙漠王子溜去,这家伙也是个色胚子,都到这份境地了,竟然还不忘扯着那个女人。 “我说钱家老三,你说你能跑得了吗?”钱老三刚刚将女人塞进后座,自己准备爬进驾驶室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 他转过身去,讪笑道:“兄弟,恕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兄弟是哪个山头的?” “哪个山头的?”林麟趾被逗笑了,说,“你当我是土匪还是怎么的,还山头。” 钱老三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陪着笑说道:“那今天能否高抬贵手,放过兄弟一马,今后大家就算是朋友了,如何?” 他看林麟趾二人脸很生,特别是还有维基这么个外国人,便明白过来他这是遇上了过江龙,可过江龙再横,他也压不过地头蛇,于是钱老三迅速搬出了钱家这块大招牌。 “我们钱家在c县这块地头,还是很能说上话的,这个兄弟打听一番便会知道。”钱老三话里有话,说道,“不打不成交嘛,今天过后大家就是朋友了,要是兄弟有什么事要办,尽管招呼,我们钱家一定鼎力相助,怎么样?” 林麟趾可不吃他这一套,笑道:“不打不成交这话不错,不过我们俩这不还没打呢嘛!” “呵……兄弟可真会开玩笑!”钱老三表情一僵,强笑道。 “我可没跟你开玩笑,把女的留下,你赶紧的滚蛋。”林麟趾故意不给他好脸色。 钱老三有些犹豫,他并不是舍不得车里那个女人,而是…… 女人是什么,女人是面子啊! 对于林麟趾这,钱老三觉得已是给足了他面子,却不想他还如此得寸进尺。钱老三怎么着也是c县一霸的人物,何时受过这等冤枉气。 “兄弟,你若要女人,这好办,兄弟我一个电话,你要多少有多少,胖的瘦的随你挑。但今天晚上这个,却是无论如何不能给你!”钱老三也是发了狠,准备撕破脸面,拼着挨一顿胖揍也要争气一回,说,“我知道兄弟两个身手好,就是一百个我也不是对手,但没事,放心来,只要你们今天晚上弄不死我,明天早晨自然就会有人让你们明白钱家人不是好惹的主。” “那我要把你弄死了呢?”林麟趾笑得很诡异。 钱老三心中一寒,他隐隐觉得对方这话可并不是在开玩笑,不过都说到这种地步,已是骑虎难下,钱老三干脆头一偏,狠声道:“死了,那也是我一命换你们两条命,值了!” 不愧是钱家的种,还是有着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匪气。 “嗯……鉴于你这个答案我很满意,今天就放过你!”林麟趾说着冲车内的女人叫道,“嘿!美女,下来,你现在是我们的了!” 女人脸色苍白,他轻咬着下唇没有动弹,如果钱老三的车是虎穴,那么出去之后,就是又入了狼窝。 “嘿!我的朋友,你可真粗鲁,这样会吓坏美女的。”维基笑道,他将林麟趾以“我的朋友”称呼,自然是不想暴露他的身份。 “那就请我们的英国绅士去请这位美丽的小姐下车!”林麟趾撇撇嘴,说道。 维基面含微笑,上前拉开车门,微微躬身做出请的姿势,说:“美丽的小姐,不知能否有幸,邀请你陪我在这浪漫的星空下散步呢?” 看到绅士模样十足的维基,美女略微迟疑后,还是轻轻点点头,走下车来。 “好了,现在你可以滚了!”林麟趾冲着钱老三很不客气地说道。 钱老三冷着脸,咬牙切齿地说:“好,今天这笔账,我记下了,等我算账的时候,希望你们到时别哭出来。” 他话刚说完,林麟趾就一巴掌扇在他脸上,差点没给扇晕。 “我说钱老三,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样子真的很欠扁!”林麟趾很不爽地说道。 “我操你……” “啪!” 钱老三刚想爆粗口,林麟趾又是一个耳光。 “你要是今晚还想活着离开,就把你那张臭嘴给我管住喽!”林麟趾威胁道,“像你这种人渣,我杀多少都不嫌手软。” 钱老三也是个识时务的人,他嘴唇都快咬出血来,却是硬忍着,再也没说一个字。 英雄救美已经完成,林麟趾二人领着美人准备离开。 “美丽的小姐,不知你家住在哪,这么晚了也不安全,我们送你回去!”维基问道。 美女有些意外,他怔怔盯着维基半晌,确定他没有开玩笑后,突然有些感动。她本来以为这两个人之所以相救,也不过是为了占有她,却不想…… “其实……我不过是个出来卖的,你们没有必要为救我而得罪钱家老三……”美女声音哽咽中略带着几许自嘲。 “你别自作多情,就算你不是卖的,我们也没打算救你!”林麟趾冷声道,“不过是他们自己找不痛快,招惹上我们罢了。” “再说我们这是救了你还是害得你今晚没生意做,这恐怕还得两!”这句话林麟趾也知道太过伤人,只是心里嘀咕了一下,并未说出来。 “嘿!伙计,不要这样嘛!”维基拍了拍林麟趾的肩膀,笑道。 “切……”林麟趾没有搭理他,回头向着钱老三一伙人看去。 钱老三今天受了奇耻大辱,正一脸的铁青在那发飙,他在发完火后就准备上车拂袖而去,此时却有一个人窜到他身前,在他的耳边悄悄说了些什么。只见钱老三听着听着,眉头一挑,脸上闪过浓浓的喜色,接着很是亲昵地拍了拍那人的肩膀,然后还招呼着对方一起坐进了沙漠王子。 林麟趾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刚才对钱老三说悄悄话的那个人,似乎有些眼熟,难道对方认识自己? “嘿,老兄!你送美女回家,我还有些事要办,先走一步!”林麟趾突然扔下这句话,然后就跑进旁边一条没有路灯的小巷,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 维基瞥了一眼身后刚刚开动的那辆沙漠王子,似乎猜到了什么,眉头不禁深深地皱起。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二章 鬼脸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沙漠王子驰骋在公路上,向着c县外的钱家别墅开去。.info[] “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开车的钱老三转过脸去,向车后的那名男子问道。 男子点头哈腰地回道:“钱哥,我叫刘山鹞,您叫我小鹞子就成。” “小鹞子,你说你认识那个刚才小杂种,那好好给我说说。”钱老三说,“那个杂种他叫什么名字?” 刘山鹞说:“他叫什么名字,这个钱哥,我还真不知道。” “什么?”钱老三脸一变,怒道,“**玩我?” “哎呦,钱哥,你误会我了!”刘山鹞赶忙解释,“我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他跟我一个朋友关系挺熟的,去年夏天我跟我这个朋友一起开了个啤酒摊,他经常领着人过来喝酒,说是照顾我朋友的生意。我明天就去问问我那个朋友,他肯定知道这小子的底细。” “他是本地人?”钱老三眉头微皱,说,“那以前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么号人,你刚才说他经常领着人去喝酒,看样子可不是什么小人物啊!” 刘山鹞一愣,好笑却又不敢笑出来,暗忖这个钱老三可真是让那人给吓得够呛。 “钱哥!”他忍着笑,说道,“不是的,怪我没说清楚,那人来喝酒领着的根本就不是社会上的人,都是一群学生模样的。我朋友还跟我说过呢,说人家都是好学生,一个个都考上大学了,不像是我们。” “哦?”钱老三大为意外,谨慎地问道,“你确定你没认错人?毕竟都是去年的事了!” 刘山鹞摇摇头,说:“钱哥放心,我敢拿脑袋担保。” 他说这话时很是肯定,不过心中还是略有些疑惑的,去年林麟趾给他的印象还是一副乖乖的,很斯文的样子,若不是朋友多次提到他cs打得非常好,而刘山鹞本人也是个狂热的cs爱好者,那么他对他根本就不会留下什么印象。 这一年来,在相貌上变化不是很大,但在气质上,林麟趾的变化却可以说是天翻地覆,以致刘山鹞一开始也是并不敢立刻就确认他就是去年来过啤酒摊的那个人。 “小鹞子,那么明天你就给我把你那个朋友约出来,先不要跟他讲今天晚上的事情,把话套出来后再说!”钱老三脸上闪过一丝阴狠的笑容,说,“到时候,我要让他们两个好看!至于你的功劳,放心,我钱老三会记在心上的。” “好的,钱哥!”刘山鹞应道,不过脸上却并无喜色,他突然想到他朋友与那人的关系那么好,他朋友会老老实实将那人的底细交代出来吗? “嗯……我得好好劝劝他,这可是我们傍上钱家这个大树的唯一一次机会,我想老常应该分得清轻重。”刘山鹞心里嘀咕着。 前方是个十字路口,红灯正亮起着,钱老三根本无视那醒目的红色,一脚油门下去,马达轰鸣着沙漠王子就飞驰而过,向着c县最好地段的那片别墅区开去。 “小鹞子,你说我这脸上的伤,算不算严重?”钱老三将车内后视镜扳到能照到自己的角度,打量一番后还不放心,转过脸去又向刘山鹞问道。 林麟趾虽然只是扇了他两巴掌,但用的手劲可不小。 刘山鹞看着钱老三转过来的那肿得跟个猪头似的脑袋,暗想都这样了还嫌不严重,那你干脆把头直接割下来算了。 “钱哥,这已经很严重了,你瞧,整个头都肿了!”刘山鹞假惺惺地关切道,“那个家伙真他妈的下手狠,钱哥,还疼不疼。” “操,能不疼嘛!”钱老三没好气地说,“小鹞子,过会到我家后,我负责搞定我妈,你负责搞定我爸,到时给我添酒加醋着说,说那两个家伙是怎么怎么看不起我们钱家了,怎么怎么嚣张了,下手怎么怎么狠了,明白吗?” “明白,钱哥您就放一百个心!”刘山鹞连忙表着忠心。 “好!”钱老三满意地点点头,回过脸去专心地开起了车。 现在路上已经没有了行人跟其他车辆,空荡荡地街道上,沙漠王子在钱老三的驾驶下跑得很快。 钱老三知道只要是自家老爷子这个c县的土皇帝出马,就算是刚才那两个人是三头六臂,也是吃不了得兜着走。他这样想着,心头的阴霾也是散去些许,突然来了兴致,叫道:“小鹞子,前面有个弯道,睁大眼睛瞧好了,你钱哥给你玩个漂移!” 刘山鹞知道钱老三喜欢飙车,而且车技也还不错,但真要做出漂移,他还真不信。他口中附和着,心思却已经是跑到了他处。 “咦?”刘山鹞眼睛一花,感觉车窗外似乎有东西闪过,但再看过去,却是什么也没有。 这种错觉每天都要来那么好多次,刘山鹞也就并未放在心上。 很快车就开到了前方的弯道,钱老三车速却仍是不减,依然是那么得快,看得车后排的刘山鹞莫名地紧张了起来。 不同于刘山鹞的紧张,钱老三则是一脸的兴奋,这个漂移可是他前不久刚刚学会的,这还是第一次拿出来跟人显摆。 眼见就要入弯,钱老三一脚重重地踩中刹车,同时右手迅速地降档,在轮胎与地面刺耳的摩擦声中,整个车体的重心开始前移。刘山鹞双手紧紧地抱着前排的靠背,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啊哈!”钱老三兴奋地叫着,开始猛切方向盘使车尾甩出,然后反打方向盘修正进弯角度,一切操纵都很完美,汽车滑出一个优美的弧度驰过弯道。 突然,从车顶上探下来一张苍白的面孔,冲着车内的钱老三和刘山鹞诡异的微微一笑。 正聚精会神盯着前方道路的钱老三,顿时被吓得浑身僵住,手上的动作也是乱作了一团,即将要完成漂亮漂移的沙漠王子,就这样失控,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向着路旁冲了过去。 “砰!” 车体先是擦在路灯灯杆上,右边的后视镜被撞得粉碎,然后接下来整个车就与路旁一栋大发生了亲密的接触。 车顶上的林麟趾,在相撞之前就跳离了车子,他慢步走上前去,看到破破烂烂的车体中安全气囊已经爆开,但钱老三整个人却是瘫软在驾驶座上,面目全飞,生机全无。 听说丰田车安全气囊有隐患,经常在车祸发生时不爆开,然而这次虽然是爆开了,但钱老三本人却没有系安全带。 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安全气囊不仅不会起到保护作用,反而会给驾驶员带来致命的重创。 当然,即使钱老三他系着安全带,存活了下来,林麟趾也是不会放过他的。 车后排的刘山鹞倒是幸运,他并未身亡,身上也是血迹斑斑,躺在座椅下痛苦地呻吟着。 车后门只是微微的变形,刘山鹞挣扎着打开车门,费了好大的气力才滚出车外。他的双眼已经被鲜血糊住,连橙色的灯光看在眼里都成了红色。 “你好,我似乎认得你!”林麟趾蹲在刘山鹞身前若有所思,他之前果然没有看错,对于这张脸他确实是眼熟。 刘山鹞突然听到耳边有人说话,大为吃惊,当他好不容易看清说话的人是林麟趾后,不禁满脸的惊恐。 “我……我跟小强是朋友,你……请你放过我,放过我!”刘山鹞方才在车祸发生前,也看到了那张突然从车顶探下的苍白面孔,现在一想,正是林麟趾其人。他的脑子里彻底成了一团浆糊,根本搞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能是一个劲地求饶。 “我记起来了,你是老常的朋友,去年跟他一起开啤酒摊的。”经他一提醒,林麟趾也是想了起来。 “对!我跟常小强是……是好朋友,请你看在他的面子上,放过……” 刘山鹞话还没说完,林麟趾就不耐烦地打断他,说:“我跟老常也是朋友,你之前怎么不看在他的面子上放过我?” “我……我……” 林麟趾懒得再理会,一拳就将他给砸晕,然后用手指划破他脖间的动脉,顿时地面就被染成一片血红。 用不了多久,刘山鹞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去,林麟趾站起身来,轻松地拍了拍手掌。 在他身后的不远处,维基冷着脸站在那,似乎已经来了很久。林麟趾好似也早就知道,他转过身去说道:“我还以为,你会出手拦我呢!” ―――――――――――― 貌似有希望在本周收藏破一千,嗯……希望是如此……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三章 决斗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我为什么要出手拦你?”维基站在那里,没有走过来的意思。 林麟趾说:“既然你不准备拦我,那你又为何来找我?” 维基似乎跟平常不太一样,始终冷着脸。 “哼……跟我来!”他说完转身而去,林麟趾跟上。 两人一前一后,隐于黑暗中疾行,林麟趾不知道维基究竟想要干什么,以他的速度根本追不上维基,只能是远远地跟在身后,也无法去问个清楚。 渐渐地林麟趾琢磨出来了一点味道,看方向,似乎维基是要领着他去南山后的那座废弃矿山,而事实随后也证实了他的猜测。 “维基,你带我到这来干什么?缅怀刁青虎?”林麟趾奇道。 “林,吸血鬼的岁月是漫长的,刁青虎仅仅是经过四年,他的人性就已开始泯灭,若非我们出现,他现在是胁迫林同宇,之后还指不定犯下什么滔天的罪过。”维基苦口婆心地说道,“我不想你最终的结果,也是如此。” “我跟刁青虎的情况又不一样,我可不用整天躲在矿洞里。”林麟趾撇撇嘴,颇不以为然。 “是不一样,那么将时间延长到四十年、四百年呢?”维基厉声说道,“你太嗜杀,或者说吸血鬼本来就嗜杀,但我却不希望你也变成这样。” “变成怎样?”林麟趾问道,他这才明白维基为什么一直冷着个脸,原来是觉得他滥杀无辜的缘故。 “变成一头只会杀戮的野兽!”维基皱着眉说,“吸血鬼确实拥有永恒的生命,但并不是谁都能有福去享用,有太多的吸血鬼敌不过岁月的流逝,而最终都只能是自己去将自己的生命结束。(..info无弹窗广告)” 维基说到这顿了顿,确认林麟趾是在认真的听后,才继续说道:“而一名吸血鬼如要享用无尽的生命,就必须拥有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也是作为吸血鬼最为重要的,那就是人性!” “人性?吸血鬼最重要的反而是人性?”林麟趾一愣,差点笑出声来,这似乎也太有些滑稽了! “没错,就是人性,保持着人性,才会有爱,有恨,有激情。”维基说,“拥有人性,你才能够忍受住作为吸血鬼,那漫长而永无止尽的人生。” 林麟趾收起脸上的漫不经心,他知道维基所言都是为了他好,如果维基不是当他为好朋友,这些话根本就不会跟他说起。林麟趾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他看着正慷慨陈词的维基,感动不已。 “你每滥杀一个人,就等于是抹掉一点自己的人性,我维基作为你的朋友,不允许你这么做。”维基说道,“你是不是有力气没处发泄,来,我跟你打,只要你不将我打倒,以后就别想再去滥杀一个人。” 林麟趾哭笑不得,维基显然是误会了他,要知道他之所以杀钱老三跟刘山鹞,可并不是滥杀。他试图解释,便说道:“维基,你误会我了,我这可并不是滥杀无辜,我这样做是为了绝除后患,免得我的亲人遭到钱家的毒手。” “绝除后患?”维基嗤笑道,“你要这么说,那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有可能对你的亲人构成威胁,难道你还能把他们全杀了?” 林麟趾也是有火气的人,他被维基讥讽的语气有些惹恼。[..info超多好看小说]只见他双目一瞪,杀气腾腾地说道:“如果真是那样,那我就把全世界的人都给杀掉,又有何妨?” 看着林麟趾此时此刻流露出的气势,维基差点出声叫好,但还是硬板着脸,口是心非地说道:“我看你真是无药可救了,既然这样,那你就先过我这关再说,来!动手!” 林麟趾摇头,说:“我不想跟你打!” “你是怕打不过我?”维基激将道。 林麟趾并不上当,说:“不打就是不打,我今天已经打够了!” 见他无心应战,维基倒是急了,他是打够了,可维基手还正痒着呢。 “你到底打不打!”维基走到林麟趾身前,逼问道。 “不打!”林麟趾耍起赖来,故意偏过头去,在维基看不到的角度,他的嘴角诡异弯起。 “你……” 维基恼了,刚想说什么,突然觉得胸口一痛,本来说他死都不打的林麟趾竟然突施冷箭,偷袭伤人。 林麟趾这招有些欲擒故纵,笑里藏刀的意思,他可是深知维基的实力,所以这一拳可是用上了全力。维基连连后退数步才站稳,毕竟他可是吸血鬼男爵,实力摆在那,林麟趾即使是偷袭,也是拿他没辙。 “好你个臭小子,竟然骗我,找打!”维基不恼反笑,疾掠过去。 之前与林麟趾交过手的,最厉害的就要数实力是二等骑士左右的刁青虎,他都被身为男爵的维基一招擒住,更何况是连他都打不过的林麟趾。 同样是被一拳正中胸口,林麟趾可要惨了很多,直直飞出去数米才摔倒在地上,这还是维基在出拳时收了力。林麟趾躺在地上,突然想起来之前凯米,也就是费尔给过他的那一拳,可要比维基还要狠得多。 “林,起来,继续!”维基活动着手脚,看来今晚是要准备大干一场。 林麟趾不禁生怯,他可不觉得面对维基,自己会有一丁点的胜算,便告饶道:“维基,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看时间也不早了,咱们还是先回酒店!” “君子动口?林,你不是真的想我用嘴去咬你?”维基奇道。 林麟趾愣住,还真有些搞不明白维基他是真的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是在装傻充愣。 “大哥,你就饶了我,你说你一个男爵也好意思欺负我这个刚刚成为吸血鬼的菜鸟!”林麟趾就差在地上打起滚来。 维基无奈地摇摇头,走过来,伸出手准备拉起他,说:“那算了,瞧你那无赖样。” 林麟趾一脸的傻笑,握住维基的手刚准备起身,突然又是一拳向着维基腹部砸去,他竟然故技重施,玩起了偷袭。 眼见拳头又要砸中维基,林麟趾却只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道从腹部爆开,原来维基早有准备,一个直踹就将林麟趾给踢飞出去。 “林,你难道以为我就这么好骗吗?”维基得意地笑着。 偷鸡不成蚀把米,林麟趾懊恼地爬起身来。 “血刃!” 两柄血刃从小臂凝出,林麟趾欺身上前,双刃横斩。 林麟趾的鲜血之道虽然已是觉醒,但他自己却根本还不会使用,在这一点上维基懂得也是十分有限,所以现在林麟趾根本就无法发挥出鲜血之道的作用。 维基本可以轻松地躲过斩击,但他却没有,他也同样凝出血刃,然后与林麟趾短兵相接。 四柄血刃两两相撞,属于林麟趾的那两柄顿时支离破碎,化为血水散落在地上。 这显然有些出乎林麟趾的意料,就在他还愣神的时候,维基的血刃已经架在了他的脖间。 “林,这可是在战斗,注意力集中一点,下次我可不会再留手。你如果还是这样,那就做好死亡的准备!”维基警告道。 林麟趾点点头,开始认真了起来,无疑这种战斗对于增长他的实战能力,是大有益处的。 “杀!”林麟趾重新凝出两柄血刃,斩向维基。 毫无例外,同样在相拼一记后化为了血水,但林麟趾还有后招。 “血枪!” 一股血流凝成长枪,在林麟趾的胸口处射出,刺向身前的维基。 维基速度要比他快上不止一筹,虽然有些意外,却也是轻松避过。 在避过林麟趾这一击后,维基手下丝毫不留情,手臂一挥,血刃便斩断了林麟趾的右臂。 林麟趾只觉肩膀一痛,然后就看到自己的右臂掉落在地,他满脸的惊愕,刚准备说什么,却见两柄血刃一左一右,向着他的脖间斩来。 根本无法避过,林麟趾瞪大了眼睛,感觉整个人都好像飞了起来。他有些奇怪,于是低头,却看到一具断去右臂的无头身体,正缓缓地倒地。 维基凝出的血刃已化为血水,重新流回入身内。 他站在当地,一脸平静,单手接住了林麟趾那颗,飞起在空中的头颅。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四章 血疗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被斩去头颅的林麟趾的身体,并没有像之前同样是被他给扯断头颅的兰斯?茨密希以及布鲁赫氏族的陈杰一般,脖子断口处血流不止。(..info)而是包括右臂的断口,流血都是很快就自行停止。 维基就像是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林麟趾的脑袋,而是一个篮球,他惬意地将其抛起来,然后接住,然后又抛起。 林麟趾在被斩断头颅前心脏没有受创伤,所以此时并未死去,他的头脑还清醒着,只是失去了与自己身体的联系。在被维基抛来抛去的过程中,他虽然是感觉头晕眼花,却也渐渐习惯了目前这种奇妙的状态。 “维基,我头晕恶心,你要是不怕我吐你一脸,最好还是停下来!”被维基抛在空中的林麟趾的头,开口说话了。 “我倒是很期待,你准备怎么吐我一身。”维基戏谑地说道,不过他还是停了下来,并没有继续欺负只剩下一个头的林麟趾。 林麟趾撇撇嘴,说:“维基,你别告诉我,我以后就只能作为一个头而存在。” 维基耸耸肩,说:“很不幸,你猜对了!” “瞎扯!”林麟趾自然是不信,问道,“快告诉我,我该怎么才能恢复原状。” 虽然林麟趾看似很平静,但维基还是能看出来他心中的忐忑,没有再捉弄他,说道:“用血疗术就可以!” 林麟趾等了半晌,却不见维基继续说下去,不由恼道:“你能不能先解释一下这该死的血疗术它是个什么东西。” “嘿嘿!”看到他终于是急了,维基这才贱笑着说道,“就是将断肢断口接在一起,然后用自己的血液去浇接合处,使之愈合在一起。” 林麟趾还想再仔细问问,却听维基一句“注意!接住了,摔到我可不管”,就将他的头颅朝着他躺在地上的那具身体扔了过去。 “我……”身体根本无法动弹,让他怎么接住自己的脑袋,林麟趾刚想爆粗口,脑中却突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觉,仿佛随着距离的接近,他与自己的身体重新恢复了联系。 只见地上那具断臂的无头身体,突然动了,他伸出左手,稳稳地接住被维基扔过来的脑袋。 “维基,帮帮忙,我就一只手,你让我自己怎么接!”林麟趾叫道。 维基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说道:“林,你还是自己解决,要知道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有外人帮助你的。” “也不是任何时候,我的脑袋会被人给斩掉!”林麟趾没好气地说。 “哈哈!”维基在那一个劲的大笑,却就是不准备帮忙。 一只手要接合头颅确实有些困难,林麟趾考虑之后,选择先行接合同样被斩断的右臂。虽说是脑袋与身体之间有了联系,但从以往的亲密无间变成如今的存有隔阂,配合的默契也是直线下降。 费了好大劲,他的左手才捡起右臂,将其与肩膀的断口接合了起来,然后他又立刻将左手伸向另一边的脑袋处,用嘴巴狠狠地咬开手腕,再用流出的血液,浇起结合处来。 渐渐的他与右臂的联系也重新建立了起来,然后林麟趾如法炮制,又成功地接上了自己的脑袋。 “维基,这笔账先欠下,我迟早也要让你尝尝脑袋被人砍掉的滋味。”林麟趾爬起身来,活动着还很僵硬的右臂和头部,咬牙切齿地说道。 维基嬉皮笑脸地说:“那种感觉我早就尝试过了,林,我这也是帮你体验一下,免得以后万一你脑袋掉了,也不至于不知所措不是?” “这么说你还是好心喽?”林麟趾撇撇嘴,哂笑道。 “那当然!”维基这家伙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说出这话来一点都不害臊。 林麟趾现在可是失血过多的伤员,他站在那有气无力的,根本懒得跟维基打嘴皮子仗。 维基也看出来了他的虚弱,说:“走,先回酒店了,回去好好给你补补!” 林麟趾自然是没有意见,应道:“嗯!” “要不要我背你回去?”维基倒是难得发起了善心。 “哼,不用!”林麟趾冷哼一声,很有气节地说道,“我可不给你赎罪的机会,我要让你一直为把我搞成这个样子而内疚不已!” 维基翻着白眼,笑道:“你就是不让我背,我也不会感到丝毫的内疚!” 林麟趾不理会他,伸手从自己中裤的大口袋中掏出来一瓶红色果酱,咬开后有滋有味地喝了起来。 “咦?”维基奇道,“我说,你什么时候偷偷在身上装了瓶这玩意?” 林麟趾好似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趾高气昂地向着酒店的方向走去。一瓶红色果酱很快就被他给喝光,就像是变戏法一样,他在中裤的另一个大口袋中,又掏出一瓶来。 身后的维基看得是一阵无语,突然他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道精芒。 “林!”维基疾行几步,与林麟趾并肩。 在伤后立即补充到鲜血,这让林麟趾的精力得到了很大的恢复,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虚弱。他看到维基走过来,连忙躲了一下,似乎是怕他要抢自己手中的红色果酱。 维基哭笑不得,说:“你至于吗?” 林麟趾点点头,很认真地说道:“至于!” “好!”维基一副被你打败了的样子,说,“咱们说正事,林,你有没有发现这红色果酱的妙用?” “妙用?它能有什么妙用,不过就是一般的人造血罢了!”林麟趾有些莫名其妙。 “正因为它是人造血,便于携带啊!”维基情绪微微有些激动,说,“你想,如果我们是在跟敌人战斗,当双方都已经拼到最后满身创伤时,你突然拿出一瓶人造血来喝下,那……” 林麟趾神色一动,叫道:“对啊!即使不在战斗中使用,在战斗结束后第一时间喝下它,那身体也就能立即恢复,这简直就是红水啊!” “红水?”维基一愣。 “就是血瓶。”林麟趾解释道,“在很多网络游戏中,都有能立即给角色补充血量的血瓶这种道具,因为它们大多被设置成红色,所以也被叫做红水。” 维基还是满脸的茫然。 “嘿!我忘了你是个电脑白痴,当然不懂网游是什么啦,嗯……就当我没说!”林麟趾摆摆手说道。 靠,遭鄙视了。 这让维基很是不爽,一路上都在恶狠狠地盯着林麟趾,搞得他是寒毛直竖,生怕这家伙脑子不对劲又发起飙来,他可不想这么快就再享受一次身首异处的感觉。 终于是相安无事地回到酒店,林麟趾又喝了两盒红色果酱,这才彻底缓过劲来,不过他还是感觉自己的右臂和脑袋非常别扭,它们似乎跟整个身体还没有很好的兼容起来。 “我说维基,你今天是发的什么疯,下手这么狠!”在酒店中维基无法动手,所以林麟趾理直气壮地质问了起来。 维基躺在另一张床上,说:“还不是你咎由自取。” “你倒是说说我怎么就咎由自取了?”林麟趾不乐意了,坐起身来,他决定这笔账要好好跟他算算。 “你越来越多疑了,在t市你就杀了在慢摇起冲突的那个人,而现在又不放过钱老三,你总是觉得与你起冲突的人会威胁到你的亲人,那么长此以往,是不是凡与你有矛盾的人你都要赶尽杀绝?”维基也是坐了起来,说道。 “我承认,在t市那次杀人确实是有些太过冲动,但那也是为了云冰好,事情是我惹出来的,如果在我离开后她因为此事而遭到什么伤害,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林麟趾正色道,“至于这次的钱老三,就更该杀。” 看着维基皱眉,林麟趾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继续说道:“你先别急着反驳,听我给你说,首先我的身份已经暴露,跟钱老三同车的那个小子,他认识我,准确的说是我跟他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常小强,而他显然也是知道这点。我能肯定,老常他是不会出卖我的,但他的隐瞒却会给他自己带来危险。” “你或许是觉得我危言耸听,那是你不知道钱家在c县的名声,他们家在这里根本就是土皇帝,人人都得仰其鼻息。就拿钱老三来说,那家伙几年前杀过人,当时轰动全县,但结果怎么着,一年之后,还不是开着个沙漠王子,在大街上继续横冲直撞。这样的人,即使他不会威胁到我,我杀他也毫不手软。” 维基沉默,照这么说来,那个钱老三确实是个危险的人物,如果被他查到林麟趾的底细,在找不到林麟趾本人报仇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就会对其亲人下手。 “嗯……林,我承认我有些误会你了!”维基很诚恳地说道。 林麟趾撇撇嘴,幽怨地说道:“头都被你砍过了,现在说这话还有什么用!” “嘿嘿!来,再喝一瓶,好好补补!”维基谄笑着起身递过去一瓶红色果酱,巴结着说道。 林麟趾满意地点点头,接过来咬开,浅浅喝了一口,说:“其实钱老三都是个小人物,关键是他们家那个老爷子,那可是个传奇性的人物。听说他们家有好几座金矿山,而守矿的人拿的武器是德国造的mp5冲锋枪,虽说真假还有待商榷,但足见其家族的势力。” “那个老头子的护短也是特别有名,要是真被他查到我头上,我自己倒是不怕,但我们家……嗯?”林麟趾正说着,脸色突变。 “糟糕!” 他虽然是杀掉了钱老三跟刘山鹞,但还有其他很多小混混们可是见过他的,而且与他一起的维基是外国人,这太过明显。顺着这个线索,钱家很容易就能查到他们入住的是哪家酒店,而即使是他们立即离开这里,但酒店的入住记录,还是会暴露出来他的底细。 林麟趾这样想着,手中一抖,盒装的红色果酱掉落在床上,顿时将床单染得一片血红。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五章 杞人忧天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维基看到他的脸色骤变,忙问道:“林,你怎么了?” 林麟趾从床上跳下,将他的担忧说了出来。维基听到后出乎意料的平静,他说:“那你准备怎么办?” “先看看能不能想办法消去入住记录,如果不行……”林麟趾眼中闪过一丝狠色,说:“那我就先下手为强,把整个钱家都灭掉。” “果然,我就知道你会是这个想法。”维基无奈地摇摇头,说,“林,如果吸血鬼都像你这样,那人类世界就混乱不堪了。” 林麟趾嗤笑道:“维基,你不会告诉我,吸血鬼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当然不是,但像灭族这么狠的事情,也就是在中世纪那段本身就混乱的时代才有,现在若有类似事件发生,别说是人类,就是吸血鬼内部也是万万不会容忍的。”维基说,“你如果真的这么干,在消息传到上面后,亲王肯定是会派出血猎来的。” “为什么?”林麟趾皱眉,说道,“密党六戒中也没有哪个戒条说是不能杀死人类?” “确实是没有,但之所以有密党六戒,之所以有密党的存在,目的就是为了我们血族的延续。”维基说,“而灭族屠杀之类的举动,会大大增加血族在人类社会中彻底曝光的可能,那样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虽然我们有着强大的力量,但若是真的与人类全面开战,显然最终更有可能是我们会失败。” 林麟趾说:“但显然已经有很多人知道血族确实是存在的,而且他们也不可能都被血族所控制,那么他们为何不宣扬出来,然后……” “林,你想得太过天真!”维基说,“确实有很多人知道我们血族的存在,但普通的人类,他们人微言轻,即便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至于那些身居高位的,他们则知道什么时候应该保持缄默,否则他们也不可能爬到那个位置去。” “普通大众所能接受到的各种各样的信息,其实都已是经过层层粉饰过的,即便,即便你拿到的是第一手资料,你就真的敢确信,它就是事情的真相吗?”维基看到林麟趾低头沉思,轻轻拍拍手将他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说,“林,就比如你这次将钱家灭族,接下来肯定会受到来自密党的制裁。但在人类方面,大众最终得知的消息却很可能就是,钱家黑势力在当地为非作歹、气焰嚣张,国家有关部门经多方调查后,对其施以雷霆打击,而在逮捕过程中发生交火,钱家某某某身亡等等等等,就是这么简单。” “既然身居高位的人知道,难道不会觉得血族会威胁到自己性命,或是地位吗?”林麟趾还是有所疑惑,问道,“中国有句话,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与吸血鬼合作,就等于是与虎谋皮,我不觉得他们连这一点都看不透。” “林,政治这东西你不懂,而我也不懂。”维基笑了笑,说道,“默契、平衡,我相信只要有这两者,任何合作都不是问题。若是真的开战,正如我们血族觉得无法战胜人类一样,人类他们也不会觉得就能稳胜吸血鬼,与其两败俱伤,倒不如选择合作,岂不双赢?” “这只是你的猜测?”林麟趾问道。(..info) 维基点头,说:“没错,至于事实究竟如何,整个合作如何运作,肯定要比我所说的更为复杂得。但我能够告诉你的一点就是,现在的教廷,传说中我们的死对头,都已经是默许了血族的存在。我之所以这样肯定的说,是因为在英国时,我曾见过教廷派出的骑士与我们密党的吸血鬼合作,一起追杀一位臭名昭著的魔党中人。” “什么?”林麟趾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惊愕,“教廷派出的骑士?而且还与吸血鬼一起合作?噢,天呐!” “你没有听错!”维基耸耸肩,说,“魔宴同盟可是不承认避世戒条的,他们对待人类是肆意的驱使和杀害,而这一点不仅是我们密党反感,也是引起了来自教廷力量的愤怒,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因此才有了教廷和密党的合作,当然,仅仅限于对付凶残的魔党人士,也正是因此,魔党的凶残才有了收敛。” “噢,该死,我刚才还想着实在不行灭掉钱家后,加入魔党呢!”林麟趾的语气不像是在开玩笑,魔党是任何氏族都可以加入的,不过主要还是由茨密希和勒森魃两个氏族控制罢了。 维基脸色一变,怒道:“林,这个想法可要不得,你最好给我打消掉,否则我不介意现在就处决你!” 此时天早已亮起,林麟趾在屋内走来走去,说:“那你让我怎么办,总之无论如何,钱家我是杀定了,即便是以我的生命换取,我也要保障家人的安全。” “林,你先别急着考虑怎么杀钱家,还是先担心担心,万一他们效率很快,现在就顺着线索查了过来,那么我们该怎么办?”维基的话犹如一盆冷水,顿时浇的林麟趾打了一个冷战。 “阳光!阳光!”他颓然坐在床边,此时才深刻地明白维基所说吸血鬼很有可能不敌人类这个观点的意思。一名吸血鬼能轻松地杀死十个、一百个,甚至一千个人类,但当他的身份暴露,而白昼降临时,那么无疑将会是噩梦的开始。 “维基,我的朋友,很抱歉在这件事情中,将你也牵扯了进来。”林麟趾很懊恼。 他懊恼于因为自己的杀戮,而牵扯到了朋友,懊恼于自己若是身亡后,家人也恐遭到钱家的迁怒。 “我应该想到这点的,我们应该趁着天还没亮起时,迅速离开这里然后找个地方先躲起来。”林麟趾说着突然愣住,他猛然抬头看向维基,急声问道,“维基,既然这点你已经想到,为什么之前不说出来?” 维基耸耸肩,说:“我倒是觉得让你明白灭掉钱家的危险性,这个更为重要。” 林麟趾呆滞地看着他,不敢相信维基竟然会这么说。 “维基,你这是在拿我们的性命开玩笑!”林麟趾吼道。 维基不为所动,淡然地说道:“林,昨晚你制造出的现场只是一场车祸,而不是一场谋杀。钱家又不是神仙,他们怎么可能将一场车祸跟之前发生过的一场冲突联系在一起,一般看来,这只是巧合罢了。如果要真论嫌隙,恐怕那个在我们之前离开的赵三顺才更有嫌疑。” 经维基如此一说,林麟趾恍然醒悟。他脸上的表情真是万般精彩,原来搞了半天,他竟然一直是在杞人忧天。 林麟趾也是关心则乱,他在沉默半晌后,又有了新的担忧,说:“但也不能排除钱家会迁怒于他人的可能,毕竟他们肯定会知道钱老三当晚曾经被我们给收拾过,甚至说不定还会认为如果不是我们打了钱老三,使他情绪激动,那么车祸也不会发生。” “林,我不得不说,你的考虑真的很周全,这都能被你想出来。”维基好笑地说道,“就算真如你所说,那么他们也总不至于现在就想起来我们!” 迁怒他人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看来今天这个白昼是能安然度过了。 “不过……”林麟趾说,“酒店入住记录那里,迟早会被查到,所以钱家我还是……” 维基算是败给他的执拗了,打断他问道:“林,你一直说入住记录,入住记录,你倒是说说,入住酒店时是谁办的手续?” 林麟趾说:“当然是你啊?” “那么我在开房间时,有没有向你要过身份证?”维基翻着白眼,问道。 “没……没有!” 他的身份证一直装在钱包中,根本就未曾拿出来过,林麟趾僵在那里,傻了。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六章 白化病人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看着一脸坏笑的维基,林麟趾心中那个气啊,问道:“维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维基也不多说,从口袋里掏出两样东西扔了过去,林麟趾接过来一看,是一本护照和一张身份证。.info[]他翻开护照,上面贴着维基的照片,而整个护照都是英文,林麟趾仅仅认得出寥寥几个单词。 而当林麟趾将目光投向身份证时,却愣住了,身份证上的那张照片,正是他本人的。身份证上所有的信息都已改变,包括姓名。 “关云?”林麟趾看着身份证上自己的新名字,顿时想起了面如红枣的关公,笑道,“这个名字可真不怎么样,要是后面加个‘长’字就完美了!” “加个‘长’字……关云长?”维基不解,说,“这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我觉得差不多啊!” 林麟趾微微一笑,没有去给维基上历史课,他问道:“维基,这假身份证你是什么时候办的?” “假身份证?”维基笑了,说,“林,那上面的信息是假的,但身份证可是真的。” 林麟趾说:“好,那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在你第一次面见亲王时,你的信息就已经被记录入密党的档案,而这个档案可是全球通用的。”维基说,“以后不管你到任何地方,只要是当地属于密党的势力范围,你都可以在花费少量血晶币的情况下,获得人类社会中的身份证明。” “那我的这张是……” “你去跟着雷恩开会时,我就抽空给你办了一张。” 林麟趾好笑地摇摇头,说:“那看来我们只要今天晚上一抽身,那么钱家就是再有能耐,也查不出来什么了。.info[]” 维基说:“现在你明白我曾经说过的话了?” 林麟趾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满脸疑惑。 维基说:“我曾说过,对于你的家人而言,或许留下来的你才是最大的危险。” 如果说上次维基说这句话时他还想反驳,那么现在,林麟趾却是只有沉默。 他自以为能够给予家人保护,实则带给他们的却是灾祸,让他们受到自己的牵连。钱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幸运的这次最终是有惊无险,但以后如果还有类似事件发生呢,谁又敢保证每次都能这般如意? “维基,看来确实该是我们离开的时候了!”林麟趾苦笑着说道。 离别总有再聚的一刻,但林麟趾的这一别,却很有可能就是永别。如果说离别是伤感的,那么永别恐怕要用痛彻心扉来形容。 “我去定机票!”林麟趾说着坐在了电脑前,试图掩饰情绪的波动。 机票定好,待夜幕降临后,林麟趾与维基退房离开,在离开前维基打了一个电话。 当林麟趾手提着那一箱还未打开的红色果酱,与维基走进酒时,看到林建国已经坐在了那里。还是上次的那家酒,还是之前的那个桌位,不过气氛融洽了很多很多。 林建国起身,寒暄两句过后,三人落座。 “啊哈!红色果酱!”林建国瞥了一眼林麟趾放在脚边的箱子,笑道。 “呵呵,老林,明天晚上我们就准备离开这了,所以今晚来跟你坐坐,算是告别!”林麟趾说道。 林建国并不意外,举酒三人碰杯饮尽后,他说:“那祝你们一路顺风,谢谢这话我就再不说了,总之这份恩情,我老林是记在心里的。(..info)” 以吸血鬼的体质,酒精几乎对他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而如果喝酒不醉,甚至连微醺的感觉都没有,那么跟喝凉水又有什么区别。就酒的口感,甚至还不如凉水。 据说,对于酒精的免疫以至喝酒不醉,这也是导致吸血鬼自杀率居高不下的罪魁祸首之一。 人类在短暂的生命中,都不免要通过几场大醉来麻痹、释放自己,而生命永无止尽的吸血鬼,却要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既然是喝凉水,那么林麟趾他们自然是浅尝辄止。 “老林,我对于你们一家的故事很是好奇,如果你不介意,能否跟我们说说?”林麟趾对这事是始终念念不忘,一逮到机会就问起。 “嗨!都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提那些干什么,再说,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看林建国此时的表情,就知道那段日子并不好过。 “说说你的尊长!”维基开口说道,“从之前的接触来看,你似乎对于血族中的一些事务,还是很熟悉的,这显然不是一般的贱民,嗯……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个称呼……” 看到林建国摇摇头,表示没事后,维基接着说道:“显然你并不是从氏族中被驱逐出来的吸血鬼,那么以你的身份,却知道这么多血族信息,这是很少见的。要知道与你情况类似的吸血鬼,他们大多数可是都会误以为世界上只有自己一个吸血鬼,而根本无从得知血族社会的存在。” “嗯……你说的很对,我能知道这些确实是与我所谓的那个尊长有关。”林建国说,“他是来自玫瑰之氏族托瑞多,被氏族驱逐后,辗转来到了c县,然后初拥了我,不得不说,那真是个讨厌的家伙,自诩为诗人,但写出来的东西却是狗屁不通。” “哈哈,我想那正是他被驱逐出氏族的原因!”维基笑道,“托瑞多氏族的吸血鬼虽说大多都是装腔作势者,但要在本族中获得生存与尊重,一定的才能却是必须的。滥竽充数之流,只会被他们认为是坏掉一锅汤的老鼠屎,而被驱逐出去。” “这么说你的血统是托瑞多氏族喽?”林麟趾说,“那正好,我还没收集到这个氏族的血液,来,咱俩交换交换!” 他说着就划破自己的左掌,伸了过去。林建国愣在那里,他疑惑地看着林麟趾,迟迟不见动作。 “怎么了?”林麟趾皱眉,问道。 “那个……我是贱民,没有行见血礼资格的,你……” 林建国话还没说完,就被林麟趾不耐烦地打断,说:“一群老外建立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管那么多干嘛,快点,伤口都愈合了,害的我还要再划破一次。” 林建国瞥了一眼维基,见他没有什么异色,这才也划破自己掌心,伸出去与林麟趾行了见血礼。 灵魂深处又多了一道血之印记,林麟趾很是满意,他看向维基,眼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维基耸耸肩,说:“我有托瑞多氏族的血之印记。” 林麟趾说:“可老林他不是没有你们诺费勒氏族的嘛!” 维基哭笑不得地摇摇头,也只能是划破手掌,与林建国行了见血礼。 “那个,你真的是诺费勒氏族的?不是说诺费勒氏族的长相都是……”林建国也是对此疑惑了很久,此时见气氛良好,便问了出来。 林麟趾跟他解释了一遍,然后问道:“老林,你是怎么想到白化病这个法子的,装成白化病人,这样就不会因为脸色苍白而被怀疑,不得不说,是个很妙想法。” 林建国笑得很苦涩,说:“我之所以能想到这个法子,那是因为……我本来就是个白化病人!” “啊?”林麟趾愣住,随即连忙致歉,“对不起,我不知道你……” “呵……没事!”林建国说,“因为父母是近亲结婚,我便患上了白化病,然后从小到大都被人视为是怪物。小时候上学受人嘲笑,成年后找工作受人歧视,那段经历确实是很不如意,不过我很庆幸上苍给了我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如果不是小梅她不嫌弃我,同家里人闹翻而选择跟我结婚,我可能真的没有勇气坚持那么长时间。” “但最终,我还是崩溃了,当我的孩子出生,被确诊也是白化病后;当我找工作一次次被拒,全家人的生活都要靠小梅一个人支撑时,我崩溃了。”林建国摸了摸眼角的泪水,说,“男人其实有时候,相比女性,真的很脆弱。在小梅她仍然无怨无悔地付出时,我却自私地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自杀!” 自杀是需要勇气的,杀别人不容易,杀自己则更难,但自杀的人,却又是懦弱的。 “然而,不知是上苍的眷顾,还是上苍因为我的懦弱而施予的惩罚,在我自杀的时候,被初拥成为了一名吸血鬼。” 当他说到这里时,林麟趾和维基都生出一个疑问。 “老林,我都忘了没问,那个初拥你的吸血鬼,他现在是在哪?”林麟趾问道。 “死了!”林建国脸上闪过一丝得意,说,“是我亲手送他归西的!” ―――――――――――――――――― 对于东方元素,已经有了些许想法,之后会出现的,虽然并不新鲜,但相信还是很别致的。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七章 一个脆弱男人的过去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和维基自然很是惊讶,问题不在于林建国是不是其尊长的对手,而是他为何要杀死自己的尊长。 “为什么?”林麟趾问道,他没有问你是怎么做到的,而是问了为什么。 林建国脸上浮现出回忆的神色,说:“在之前,我被人们看做是怪物,而当我被初拥成为吸血鬼后,我成了真正的怪物。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当所有人都觉得我是怪物的时候,我很在意我非常的在意,因为我不是怪物,但当我真的成为怪物,我却突然释怀,原来一切都是如此的简单,我只要认为我是怪物,那么其他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林建国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不过林麟趾并不着急,他与维基一起,耐心地倾听着。 “当我成为吸血鬼后,我才幡然醒悟自己之前选择以自杀去逃避,对我的妻儿是多么的残忍。”林建国继续说道,“我要回去,我要回到他们身边去,。但是我不能,因为我能看出来,初拥我的那名吸血鬼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之后事实也证明正是如此,这让我很庆幸从一开始,我就选择欺骗他说我是单身,没有家人。” “之后我跟那个家伙,嗯……原谅我用那个家伙称呼他,因为他的名字我也不知道究竟叫做什么,他总是让我叫他大人,真滑稽,哈哈!”林建国抿了一口酒,说,“之后我就跟着那个家伙昼伏夜出,足足有一个多月。随着相处我开始更加的厌恶他,他虚伪、狡诈,驱使我就像是奴隶一般。” 林建国脸上闪过愤怒之色,说道:“他还经常挖苦讽刺我,说之所以初拥我完全是心血来潮,因为他想带着一个老头子在身边,来衬托他的年轻!” 林麟趾与维基面面相觑,都为这个极品吸血鬼的奇妙想法而叹服。 “我开始无法容忍,我要摆脱掉他,摆脱掉他回到我妻儿的身边。在那段日子里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的爱我的妻子,多么的想念我那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林建国的眼睛湿润了起来,哽咽地说道,“而要想摆脱他就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杀死他!” “我明白我的实力太过弱小,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所以我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默默等待时机。”林建国说到这里,满脸的笑意,说道,“事实证明上苍是眷顾我的,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发现自己竟然不惧怕阳光。我是吸血鬼,却不惧怕阳光,那个家伙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点,于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白天,当我们躲藏在一间租住的小屋时,我乘其不备,拉开了厚厚的窗帘。” 正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听到这里,林麟趾和维基这两个惧怕阳光的吸血鬼,都不由打了一个冷战。但随即却又不得不赞一声,干得真漂亮。 “然后你就回到自己的妻儿身边,再然后就初拥了他们?”林麟趾问道。 林建国点头,说:“是的,当我成功杀死那个家伙后,我疯狂地跑回家中,我看到了我瘦削、终日以泪洗面的妻子,看到了在她怀中,身上毛发全白的儿子。我之前很害怕看到自己儿子的模样,因为那就好像看到了不幸的自己,但在那一刻,我欣喜若狂,我恨不得立即上前去亲吻他们,去亲吻我的妻子,去亲吻我的儿子。.info[]” “但是我没有,我不敢!”林建国说,“因为我看到妻子看向我的眼神,里面是愤怒,是恨!我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一切都是我的过错,我只能跪在她的面前,向我的妻子,这个伟大的妻子,忏悔。” 林建国的泪水又不禁流出,同样是极其醒目的红色,他连忙擦拭掉,待情绪稳定后,继续说道:“最后说着说着,我是声泪俱下,而我的妻子也再也强撑不住,痛哭出声。我抱着她,她跟我说,她这一个月来,真的好苦好苦!” “之后,我就告诉了她我一个月来的经历,没有丝毫的隐瞒,她起初很惊讶,也很害怕,但渐渐也有习惯了。”林建国说,“刚开始我过得挺惨,因为家里本身条件就不好,不可能鸡鸭鹅的买来让我吸血,我就只能是每天晚上偷偷出去,找动物下手。好在那个年代很多人家院子里都会养几只鸡呀鸭呀之类的,倒是方便了我去捕食,于是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传言这里是来了狐狸大仙……呵呵……” 尽管听他说的挺轻松,但林麟趾还是能隐隐体会到其中的辛酸,他问道:“你就从没有想过对人类下手?” “也想过,不过……可能是怕,即使是只能满街去抓老鼠吸血,却最终还是没有对任何一个人类下过手。包括刚开始与那个家伙在一起的那一个多月,都没有。”林建国说道。 之后他又简略提及了在事业上的转变,和每周往返t市去领取血袋的经历。 “而自从能网上购买红色果酱后,我的生活才真正的方便起来,也不必再每周去t市,忍受人家的白眼。”林建国说,“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初拥了我的妻子和渐渐懂事长大的儿子。” “咦?”林麟趾奇道,“也就是说在我上学的时候,遇到的林同宇,当时他还不是吸血鬼?” 林建国笑道:“是的,小宇他成为吸血鬼,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 他的故事至此到一段落,之前久久沉默的维基突然出声问道:“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选择初拥自己家人的?” 林建国摇摇头,说:“我并不想这样的,是他们主动提出来的要求,首先是我的妻子,在知道我是吸血鬼后,其实我们之间已经是有了隔阂。这种隔阂是客观存在的,它并不是因为我们主观上有所改变,而是……就像是我的妻子她睡着后,总是会惊醒过来,尽管她知道我不会伤害她,但她的身边毕竟真实地躺着一个永远都无法睡着的吸血鬼。” 维基沉着脸,说:“于是你的妻子便做出决定,与其如此渐行渐远,心存芥蒂,不如她也成为吸血鬼,与你成为……同类?” “嗯!”林建国点头。 “你……这是你的选择,我不予评论,但你却不该连你的儿子都进行初拥,起码不是在他还小的时候。”维基直起身子,像是在发出质问。 “为什么?”林建国不解。 “或许你的那个家伙并没有告诉过你,血族中有一句话,叫做‘我们不能拥吮最为年幼者,其成为我族之前仍有漫长之人生’!” 维基情绪莫名的激动都引起来其他几桌客人的注意,林麟趾轻轻推了推他,问道:“怎么了?” “没事,对不起,我刚才冲动了!”维基灌了一口酒,瘫在座椅中不再说话。 林麟趾皱着眉头,看来维基也是个有故事的吸血鬼。 林建国深深地看了一眼维基,并没有生气,说道:“小宇他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以及保护不当,视力受损很严重,我之所以不得不对他进行初拥,是因为当时他的视力跟没有已经差别不大了。” “成为吸血鬼,视力会……” “是的,成为吸血鬼后,我本身受损的视力竟然得到了恢复。”林建国说,“小宇也是一样,在我初拥他之后,他的视力也变得完好无损。” 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惧怕阳光直射的白化病人,在成为本应该更惧怕阳光的吸血鬼后,得到的结果反而无异于是康复。 这番交谈持续了几个小时,眼见时间已快接近凌晨,三人起身离开了酒。 “再见,一路顺风啊!”林建国说完后就先行道别离开,留下林麟趾和维基站在安静的街边。 林麟趾瞥了一眼维基,看到他的情绪仍然有些不太对劲,刚要开口,维基却仿佛是怕他问起什么,抢先问道:“林,我们现在去哪?” 既然他不准备说,林麟趾也就再未强求,他望着林建国渐渐远去的身影,突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触,说道:“我现在想……再回家去看看。”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八章 回家的孩子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四,就是我家!”林麟趾站在顶,指着对面的那栋说道。 四灯全灭着,看来他的父母已经是入睡。 维基从他手中接过那箱红色果酱,说:“去!” 林麟趾紧了紧身后的背包,有些犹豫,最后点了点头。 “要不……”他转过头,向维基邀请道,“一起去,怎么着也是来到了c县,不领你上我家转转也实在说不过去。” 维基当然不会拒绝,他们先下,然后又来到6栋四林麟趾家的门口。 林麟趾从钱包中抽出一把钥匙,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没有发出来一点声音来。箱子留在外面,两人窜进了屋内,又缓缓将门关住。 房间的格局是三室两厅,林麟趾正要拧开其中一间卧室门,却听到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姐姐林清哄孩子的声音。 “咦?可乐怎么醒啦……宝贝乖哦,快点睡觉觉哦!” 林麟趾没想到姐姐林清今天也在家里,而且随后同一方向传来的男声让他不禁愣住,他的姐夫竟然也来了。如果说姐姐因为职业是老师而现在正处于是暑假,还有闲工夫过来的话,那么姐夫现在可还上着班呢,这里离他公司挺远,平常即使是有事也不会选择留宿的。 “嘿,林,那个是不是传说中的麻将。”维基压低声音,指着饭厅桌子上乱糟糟摆放着的麻将问道。 林麟趾回过头一看,点点头,看来今天家里人兴致都挺高,还玩起了麻将。 可能也是因为玩得太晚,姐姐一家才没回去!林麟趾正这样想着,主卧内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房间的隔音效果还是挺好的,全凭吸血鬼敏锐的听觉,林麟趾才能够听得到。.info[] “怎么了?”一个略显粗犷的声音响起,是林父。 “没事!”刚才发出叹息声的林母说道。 林父开玩笑说道:“是不是觉得今天生日只吃扯面,太寒酸了点?” 原来今天竟然是林母的生日,林麟趾脸上闪过一丝羞愧,父母大都记得孩子的生日,而孩子却大都记不清父母的。 “不是!”林母牵强地笑了笑,说,“我只是想……要是儿子小趾在多好,我做的扯面他最喜欢吃了。” 林父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半晌才很是不耐烦地说道:“别跟我提起他,他不是我儿子。” “他不是你儿子,但他还是我的儿子,你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你自己去断,我……”林母哽咽着说道。 “随便你!”林父也是来了气,动作很大地翻个身之后,卧室内陷入了沉默。 林麟趾再也忍不住,走进没人的那间卧室,仰起脸却还是止不住泪水的滑落。 …… “小趾,你是不是非得要掉你老妈的命,你才甘心?怎么又不想上学了你!” 这是母亲在得知他又不想上学后,在电话那头哽咽的声音。 …… “休学手续办好了没有?怎么还没有?孩儿啊,凡事都给自己留条后路,把休学手续办好,别搞得到时被退学,想重新再上也……好歹也是你辛辛苦苦三年考上的大学啊!” …… “小趾啊!妈到底还是想不通,别人家的孩子都能顺顺利利把大学念完,你……为什么你偏偏就……要不你再忍忍,下学期我们就算掏钱跑关系,也换个你喜欢上的专业,怎么样?” …… “要不,你还是回来,回来住在你姐家……放心,我们肯定不会整天给你说这说那的。你一个人在外面,妈实在是不放心啊!” …… “现在身上还有钱没有?别在吃的上面亏待了自己!要是没钱跟妈说,妈这里还有三千块钱,放心,这是妈的私房钱,不是你爸的。” …… “要是小趾在多好,我做的扯面他最喜欢吃了。” …… 每句话都像是根利针,刺疼了母亲,也扎痛了他。 “妈……对不起……儿子祝你生日快乐了!”林麟趾好不容易才抑制住泪水的流下,低声地说道。 维基看到他好不容易才调整过来,上前轻轻拍着他的肩膀,试图转移其注意力,问道:“林,这间卧室是你的?” “嗯!”林麟趾抹了抹眼角,点头应道。 卧室纯白色的墙壁上,用黑色油性记号笔写着很多东西,维基指着它们,说:“这些墙上的字?” “呵……我写的,那时候还小,比较……嗯……说好听点就是个性,说难听点就是有些2,一次心血来潮买了支笔,就开始在墙壁上乱写起来。”林麟趾强笑道,“说实话,字是写得真难看,内容也没多大意思,它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可能也就是证明我曾经有过那段无知的岁月!” 维基倒是挺感兴趣,瞧得很仔细。 “这里面有意思的,也就只有两三句。”林麟趾说,“一句是,你看,‘一个个性强的人可能会因其个性而犯错误,但一个没有个性的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维基笑道:“是不是那时经常用这句话为自己辩解?” “确实!”林麟趾也是微笑,说,“第二句是出自中国一位女作家张爱玲的手笔,‘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维基啧啧称奇,说:“很有味道,很有味道……咦?这两句话单独看起来都挺不错,怎么放在一起这么别扭?” 林麟趾顺着他指的地方看去,乐了,说:“你是不是先左后右看的?” “不先左后右,我难道还先右后左吗?”维基翻了翻白眼。 “还真是先右后左的看,中国古代写字都是从右到左的,你难道没有见过对联吗?这就跟它是一个性质。”林麟趾说,“不信你念着试试。” “直使天惊真快事,不叫人骂是庸才!”维基念完,不禁抚掌道,“好!林,看来你从小就立志高远嘛,你的志向是?” 林麟趾自嘲地一笑,说:“不过是眼高手低之流罢了,说出来惹人笑话,还是算了!” 维基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刚想逼问,却听隔壁卧室传来林母的声音:“老林,我怎么好像听见有人在说话?” “哼……是不是说话的那人还是你儿子?”林父之前的气还没消,挖苦道。 林母气结,沉默了下来。 林麟趾和维基连忙收敛声音,没敢再继续说话。 退出卧室,林麟趾摸进厨房。在案板上,他发现了一碗扯面,应该是今天吃剩下的,旁边还放着半碗拌面用的汤水。林麟趾之所以喜欢吃母亲做的扯面,就是因为这种用酱油以及菠菜做成的汤水,将其浇在扯好的宽面上,然后调入红油辣椒和醋,那味道,真是…… 他也顾不上考虑其他,就在那一声不吭地调好,将整碗面吃了下去。 或许,这就是最后一次吃母亲做的饭了! “走!”林麟趾放下空碗,与维基向着门口走去。 房门悄悄地打开,林麟趾却没有急着走出去,他皱着眉头,似乎是在下很大的决心。 “林,怎么了?”维基问道。 林麟趾没有回答他,只是将背包从肩上卸下,然后放在了门口。 “林,你这是……” “这……也算是给家里人一个交代,他们刚开始会以为我回来了,但慢慢,他们会明白我是什么意思的!” 维基说:“把你的那张银行卡也留下,里面有些钱,可以……” 林麟趾摇摇头,并没有那样做,毅然迈出了房门。 离开前,他跪在门口,向着里面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 …… “林,《诗经》是父亲的,毛衣是母亲的,那么你姐姐的呢?我之前还不知道你有个姐姐呢,她也应该有!” “嗯,那个背包,就是我姐买给我的!” “唉……把它们都留下,也好!” “嗯……” …… 翌日夜晚,t市与c县的交界处,提着箱子的林麟趾问道:“林,还回来吗?” 林麟趾出神地望着c县方向,说:“如果到时,我有那个勇气的话,或许……会回来的!”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十九章 小雪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拂晓就快要降临,t市一家酒店的标间中,林麟趾拉上厚厚的窗帘,回过头来对坐在床上的维基说道:“其实我也有想过……” 维基一愣,抬起头,问道:“想过什么?” “在听过林建国他的故事之后,我就想自己的决定,是不是也是太过自私。.info[]”林麟趾说,“林建国选择自杀,是因为他觉得那样不仅能解脱他自己,也能解脱他的妻子,但事实却是……而我选择悄无声息地离开,因为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方式,但站在我家人的角度,或许……” 沉默良久,维基说道:“既然你认识到了这点,那为什么还要……” “我怕!”林麟趾摇头,苦涩地笑着说,“我真的很怕,我害怕以吸血鬼的身份去面对他们,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懦弱,连这么一点勇气都没有。” 维基也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幽幽地说道:“在面对自己真心在乎的人和事时,每个人都是脆弱的。” 林麟趾伸了伸懒腰,不想让情绪低迷下去,便说:“维基,都到t市了,不准备去找一下曹思雨,重温旧情?” 维基没想到话题转变这么快,一时没有接上话。 “怎么?不想?” 维基好笑地摇摇头,说:“我看是你自己想去见那位云小姐!” “呵……我跟她也就止步于互有好感,不像是某些人,已经发生了零距离接触,这次重逢那肯定是干柴遇烈火。”林麟趾调侃道。 “算了!”维基笑道,“我们还是别再去祸害人家了!再说,飞机就是今晚的,哪有时间。” “你的意思是飞机如果不是今晚的,那你就……” “喂,不要断章取义好不好!” 气氛在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中,渐渐地好转起来,不复之前的压抑与沉闷。 当夜幕降临,他们离开酒店,搭上的士前去飞机场。 红色果酱还有十来盒,他们提前饮下当晚的量后,将剩余的办理了托运。 几个小时后到达西安,下机寻到酒店住下,入夜后又搭上了前往京城的客机。 一路无事。 在京城下机后,考虑到时间已不早,两人先在酒店住下,待晚上,林麟趾拨通了小雪的号码。 “喂?”一个很是成熟、性感的声音响起。 “是小雪吗?”林麟趾感觉到心脏莫名地一跳,有些小小的激动。 对面似乎不是小雪本人,很是戒备地说道:“你找小雪什么事?” “呃……我……那个能不能让小雪接个电话?” “你先说说你到底是谁,然后我再决定是否让小雪接电话。”电话那头的女人很强势。 林麟趾无奈地摇摇头,老实地答道:“我是麒麟的脚趾,跟小雪是淘宝网上认识的。” “麒麟的脚趾?噢……我想起来了!”女人似乎知道他,说,“亲,你好啊,我是小红哦,还记得我吗?亲……” 这声“亲”叫得林麟趾整个身子骨都酥了,他讪讪地笑道:“那个……小红你好,你好!” “亲,你找我家小雪什么事呢?”小红说道。 “呃……”林麟趾不知该怎么说。 “好好,不难为你了,我这就让小雪接电话。”小红说,“亲,我的这次服务你还满意,态度没有什么问题?” 小红看来对之前那次林麟趾的调侃是暗恨在心,林麟趾连忙回道:“嗯……满意,满意,相当满意,没有一点问题!” “哼……”只听那边小红一声冷哼,旁边还有嗤嗤的笑声。 “喂,脚趾你好,我是小雪,呵呵……”小雪纯纯的声音中还带着笑,看来刚才一直是在旁边听着。 “哎,你好,嗯……那个……” 听他半天都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小雪替他解了围,问道:“是到京城了?” “嗯,是的,不知……能否约你出来一起坐坐?”林麟趾硬着头皮说道。 小雪倒是很爽快,说:“当然可以啊,都答应过你了的,我们在哪见面?” “还是你!我对这里又不熟。” …… 半个多小时候,当林麟趾和维基来到小雪所说的地方时,发现竟然是个冰激凌店。 “所以说,即使是老太太,她也有颗年轻的心。”维基调笑道。 林麟趾撇撇嘴,暗道:“你不也是个老头子?” “进!”他努努嘴说道,却不见维基反应。 “你进,这是你来见网友,又不是我,我只是怕你被人家给卖了,前来暗中保护你罢了。”看样子今晚维基将自己的身份定为是保镖。 见他这么说,林麟趾便独自推门走进冰激凌店。 他缓缓向里面走着,仔细观察着每一个人。小雪可没说她自己究竟长得什么样,只是说到时候他看到,就肯定能认出她来。 林麟趾对此不是太有信心,突然,一副醒目的画面印入他的眼帘。 靠窗位置处坐着一个女人,她身着白色长袍,一头长发也是雪色的,而且就连嘴上的唇彩,也同样是银白。 小雪小雪,果然是人符其名,如果这样林麟趾还认不出来的话,那就该找一块豆腐去撞死了。 不过他还是谨慎地慢步上前,微微躬身求证道:“小雪?” “是的,你是脚趾?”小雪起身微微一笑,那唇间的银色闪花了林麟趾的双眼。 两人寒暄一番,双双落座。 “我说的没错,你一看到我就能认出来的。”小雪性格很开朗,她见林麟趾有些拘谨,先开口说道。 “嗯!”林麟趾点点头,在面对女性时他总是不太能放得开,特别是陌生而又漂亮的女性。 小雪的脸庞很精致,在满头银发的衬托下,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美感,甚是惊艳。再加上嘴角泛起的浅浅笑意,真的就像是天使一般,美丽而圣洁。 “嘿,你还真的是很害羞呢,男孩子嘛,还是大大方方点好。”小雪笑道,“不过这样我也挺喜欢的。” 如果不是吸血鬼的特殊体质,林麟趾此刻脸上肯定会升起两朵红云来。 “对了,你在网上为什么会叫‘麒麟的脚趾’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小雪问道。 林麟趾干咳两声,调整了一下,说:“是因为我姓名就叫林麟趾,所以当时就随手起了个麒麟的脚趾。” “哦……是这样啊!”小雪呵呵笑着,说,“不过说真的,你跟我想象中的还真不一样。” “不一样在哪?” 小雪嘿嘿一笑,戏谑地说道:“你没我想象中的那么帅!” 林麟趾一愣,很是尴尬,说:“那你是不是挺失望?” “这倒是没有,你知道啦,吸血鬼中帅哥实在是太多,看得人都有些审美疲劳了,像你这样不帅的,现在反而更是吃香呢!”小雪说道。 “好,我就当你这句话也算是夸奖!”林麟趾此时渐渐放开,谈笑自如起来,说道,“不过说真的,小雪,你要比我想象中的漂亮很多。” 小雪嗔道:“嘿,你这人可真够阴险的,我说你不帅,你却说我漂亮,这样不是显得我很没有礼貌,很没有风度。” “哈哈!”林麟趾笑道,“那你也改口说我很帅呗!” 小雪摇摇头,说:“不,妈妈说过,说谎的孩子不是好孩子。” 林麟趾?,苦着脸说:“咱们还是换下一个话题!不然再说下去我都不敢以脸示人了。” “哈哈!”小雪笑得眯起了眼睛。 “小雪,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怎么有点像是电影里修女穿的长袍。”林麟趾指了指她身上的白袍,问道。 小雪点点头,说:“没错,这就是修女袍。” “你怎么穿这个东西?”林麟趾很疑惑。 “我当然要穿这个东西,因为我是神职人员啊?”小雪理所当然地说道。 “啊?”吸血鬼竟然还是神职人员,林麟趾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 昨天看到又有人投更新票时,我本以为还是我根本力所不能及的九千,但没想到是六千。 然后我“哭”了,太对不住这位投票的哥们了……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章 受伤的男人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什么,你是神职人员?可你是吸……”林麟趾目瞪口呆。 小雪笑道:“吸血鬼中也有基督徒嘛,这有什么稀奇的,又没有哪个规定说吸血鬼不能信仰基督。” “可这……”林麟趾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吸血鬼信仰基督,他不知道这这算不算是对上帝的亵渎。不过即使是,似乎也不关他什么事情,反正他又不信基督,这样一想林麟趾才从惊讶中得以释怀。 “那你的教友他们知道你的身份吗?”林麟趾顿时化身为好奇宝宝,详细地询问起来。 小雪点点头,说:“他们都知道。” “难道他们就不感到惊讶或者是害怕?” 小雪摇摇头。 林麟趾问道:“为什么?” “因为我的教友们他们跟我,跟你都一样,也是吸血鬼呗!”小雪调皮地眨了眨眼睛,笑道。 林麟趾听到这个答案后差点喷血,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个白痴,被人家美女玩弄在股掌之间。他幽怨的看着小雪,苦兮兮地说道:“我恨你!” 他的样子就像是被怪叔叔深深蒙骗了的痴情少女,把小雪给雷的不轻。 “我错了!”小雪可爱地举起双手,投降道,“为表示我对你的歉意,我去为你买冰激凌,想要什么口味的?” 林麟趾不太懂这个,就说:“你要吃什么口味的,那给我也就同样来一份!” “可是我已经吃过了,现在不想吃了!”小雪指了指桌上装有一柄小勺子的空杯,说道,“多吃的话会长胖的。” 林麟趾感觉自己脑门都快要渗出冷汗来,天呐,吸血鬼竟然还怕长胖,果然是女人,哦不,女吸血鬼的心思你不能猜啊! 小雪似乎还怕他不相信似的,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说:“真的,我不骗你!” 林麟趾直接是败给她了,他也没想着去向她证明自己正常水准的智商,连忙说道:“那就给我来一份你之前吃的哪一种!” 小雪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转过身去,林麟趾不由是摇头失笑。.info[] “你笑了哦?你笑了哦?哈哈,被我抓住了!”小雪突然转过身来,一惊一乍地说道。 林麟趾被吓了一跳,笑容也都僵在了脸上。 “嘿嘿,乖,等着哦,我去给你买冰激凌!”小雪坏笑着洒然而去,只留下哭笑不得的林麟趾坐在那里。 他垂下脑袋,额头顶在身前的桌上,长长叹了口气,深深感到作为一名男孩而不是男人的无奈。 “这么快就买……”他察觉到对面有人坐了下来,以为是小雪返回,抬起头刚要说话,却发现来人竟然是维基。 “咦,你怎么坐过来了,不是说……”林麟趾奇道。 维基的表情也是颇有些尴尬,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努了努嘴。 林麟趾疑惑地顺着他所示意的方向看去,刚转过头就看到一片血红。 血红的连衣裙,血红的长发还有血红的嘴唇,这般与小雪如出一辙,只是颜色不同的打扮,顿时让林麟趾明白过来她的身份,自然是小红无疑。 林麟趾皱皱眉,小红就站在他的旁边,但刚刚他在转过脸来之前,竟然没有丝毫有察觉到她的靠近。显然小红的实力,要比他高出不少。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连林麟趾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他不过就是个三等骑士,属于刚刚入流的家伙,哪个吸血鬼要没他实力高那才稀奇呢! “亲,你怎么了?不欢迎我吗?”小红食指轻轻点在林麟趾的眉心,将他皱起的眉毛头慢慢地揉平。 迎面扑来醉人的女人香,林麟趾只觉呼吸一窒,满眼都是小红性感火辣的躯体。不同于小雪宽松的长袍,小红的连衣裙可是紧紧地绷在身上,似乎只要她动作稍大,连衣裙就会被其丰满的躯体给撑破。 “哪……哪有!”林麟趾僵笑着,见弯腰的小红身子贴了过来,他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 “你瞧,还说不是!”小红幽怨地说道。 这样的尤物估计也就维基还能勉强招架,他反正是不行了,林麟趾侧过脸,求助地看向维基。维基受不了他的眼神,只能是硬着头皮起身,为小红抽出座椅,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小红笑得极其妩媚,他刮了一下林麟趾的鼻头,这才绕过他,坐了下来。 林麟趾差点彻底崩溃,他竟然被美女调戏了,男人的尊严何在,男人的尊严…… 他怒视过去,本想进行一场华丽的反击,但当看清小红长相后,却退缩了。 高挺的鼻梁,眼睛碧色,亮而有神,血红的双唇流露出一股深深的魅惑,她的皮肤白皙且细腻。若说之前的小雪是圣洁的天使,那么现在的小红则就是艳丽的性感女神。 维基移了移他的座椅,坐在林麟趾旁边,压低声音跟他说:“林,别怪我,这个女人太厉害,我也是招架不住啊!” 林麟趾垂着头,像只斗败的公鸡,面对女王气十足的小红,看来完全是已缴械投降。 “呀,小红你怎么来啦?”小雪端着一杯冰激凌走了过来,看到小红后欣喜地叫道。 “这不是不放心你,怕你受人欺负!”小红招招手,小雪就坐在了她的腿上。 两个风格各异的大美女就这样亲昵地坐在一起,画面是何等惊艳,连情绪正低迷的林麟趾也禁不住抬头多看了两眼。至于旁边的客人,不管男女都是偷偷将目光投了过来,或是艳羡或是讶异,或是蠢蠢欲动。幸好是在冰激凌店,若是酒之类的,此刻定是已有大量所谓的风流人士蜂拥而至,开始卖弄他们的浅薄和庸俗。 小红指了指维基,说:“这不,刚来就发现一个危险因素!” 维基尴尬地说道:“拜托,我是林的朋友,不过也是担心他的安全,所以过来看看罢了!” “那这么说咱俩正好可以凑成一对,同样是身处中国的老外,而且同样为保护朋友而来到此处,啧啧……越说越觉得咱们有缘分。”小红说着轻轻拍了拍小雪,示意其起身,然后她做到了维基的另一边。 人家都找上了门来,维基总不可能躲开,只能是与她谈了起来,但看其表情却似乎有种有苦说不出来的感觉。林麟趾有些奇怪,按道理说性感类型的正是维基所喜欢的才是,怎么今晚他…… “给,吃,你的冰激凌!”小雪将冰激凌推了过来。 “哦,好的,谢谢!”林麟趾刚刚准备尝一口,小红不乐意了,说道:“啊!雪儿,你可真偏心,给他买冰激凌吃给我不买。” 小雪笑着说:“刚才不是不知道你来了嘛,等着,我再去买给你!” “我跟你一起去!”林麟趾连忙起身,那个刮鼻子的动作已经在他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他现在对小红是如避蛇蝎。 因为小红的突然露面,冰激凌店的谈话也就草草结束,四人走出店门时还很早,于是几人便商量着去哪。经过刚才一段时间的接触,外加上小红不再去刻意调戏他,林麟趾也总算是能够勉强如常地去面对这个性感的女神。 “要不去夜店玩玩?”小红笑道,一看她就属于是夜店女王式的人物,不过哪个蠢货要真二百五地想占她便宜,恐怕最少也得付出一两千毫升的鲜血做代价。 小雪皱眉,瞪着小红,她似乎对夜店很反感。 “好好!我们不去了,但不去夜店,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去了?”小红很宠着小雪,见她不高兴立即妥协道。 小雪偏头想了想,说:“那我们还是回家!” “这么早就……”小红刚想抱怨就被小雪一眼给瞪了回去。 这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啊,林麟趾看在眼里,不禁暗道。 “一起走!今晚你们就睡我们家!”小雪转过头来,看着林麟趾二人,语出惊人。 ―――――――――― 谢谢你们投更新票支持,好,估计我再费话一些今天更新就凑到6000了,哈,但当然不会这么坑人的,只能说抱歉了,剧情到了那个点,就该停了,这是我的习惯,呵呵…… 刚刚看到还有名同学投了一张3000的更新票,好,我终于拿到第一张更新票了,那个,看来各位对我更新的期望值是呈直线下降的趋势啊,真是令我汗颜,呵呵…… 最后,本来一激动想把今天下午写的一首“现代诗”发于此处呢,但……还是不影响大家胃口了,哈哈……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一章 教堂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这么快?”林麟趾太过惊讶以致口不择言,将内心的小九九给暴露了出来,他连忙改口说,“不……我的意思是,那样不太……那个方便?” 小雪却似乎是没能听出来他话中那耐人寻味的意思,说:“没事的,别客气,我们家离这很近的,走!” 说着她就在前带路朝着一个方向走去,其他三人自然是跟上。 “这么快?”小红不怀好意地看着林麟趾,低声问道,“这么快是什么快啊?” 林麟趾哑口无言,正不知该如何敷衍过去时,小红却娇笑一声,紧走几步追上了小雪,只留下阵阵香风。林麟趾苦着脸,跟表情同样很纠结的维基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喂!你们两个磨蹭什么啊?”小雪回过头来,招呼道,“快跟上!” “哦,好的!” 林麟趾二人跟在她们身后,两个大美人不知是在说什么好笑的事情,时不时笑得花枝乱颤,让身后两个男人大饱眼福。 很快他们就来到一处广场,而穿过广场,则是一座天主教堂。 教堂建造的甚是宏伟大气,但林麟趾看在眼里,却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他的目光不自禁地会瞥向教堂旁边那几间仿中国古代建筑风格的房屋。 不过总体来说,教堂的那种西方味道还是比较浓郁的,比城市中那些千篇一律的高大厦,给人的感觉要舒服很多。 “这就是我们家!”小雪指着教堂,语气中带着深深的骄傲。 既然她能是神职人员,那么住在教堂也就没什么可稀奇的,林麟趾没有太过惊讶。不过维基之前可不知道,他显然有些发愣,久久没有回过神来,待林麟趾跟他解释过一遍后这才明白过来,不由是啧啧称奇。 “西方有没有类似的情况,整个教堂由吸血鬼主持?”林麟趾悄声问道。 维基摇摇头,说:“不知道,可能在一些小教堂也会发生,但……反正我是没有见过,这也是头一次听说。”看其表情,也是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推开厚厚的大门,四人走进教堂。 在外面看的话教堂还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但其内部却无疑既做到了精致,又做到了华丽。 整个教堂内部平面呈十字形,典型哥特式建筑的尖肋拱顶。墙壁上有着各色浮雕,皆是被绚丽花纹衬托着的圣像,林麟趾对于这些圣经人物了解寥寥,认不出来他们究竟是谁,不过正前方位置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位,他当然是知道的。 教堂墙体间自然是少不了营造神秘气息的花窗玻璃,大面积的排窗是应用了源于阿拉伯国家的彩色玻璃工艺,上面拼组出来的是一幅幅宗教故事。 花窗玻璃以红、蓝为主,蓝色象征着天国,而红色则象征着基督的鲜血。 林麟趾仰头望着教堂中的一切,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他不禁想到,或许真正令无数基督徒无比虔诚的,并非是那虚无缥缈的上帝,而是那些它的信徒们,以自己双手所创造出来的,能够刺透人们心灵的艺术成就。 此时教堂中做祈祷的人很少,都不足十人,他们有的站在耶稣圣像前,嘴中念念有词,有的则远远地坐在角落,低头闭着眼似乎是在与神灵交流。 “他们都是吸血鬼?”林麟趾轻声问道。 小雪点点头,说:“是的,他们在还是人类时就是基督徒,成为吸血鬼后还是没有改变其信仰,便每晚到这座教堂中做祷告,以释放心中压抑着的不良情绪。” 林麟趾仔细瞧了瞧,发现这些人都是东方面孔,这让他不由好奇他们的实力究竟如何。就他目前所接触到的吸血鬼,实力强大的都是外国人,虽说在成为吸血鬼后,国家概念已经很是淡漠,但一想外国吸血鬼在中华大地上驰骋,林麟趾还是很为不爽的。 他们没有打扰这几位虔诚的基督徒,安静地朝着一处侧门走去。 “教堂晚上为吸血鬼开放,那么白天呢?”林麟趾走在小雪身侧,问道。 小雪说:“白天当然是为人类开放啦!这里可是京城中最大最古老的天主教堂。” 林麟趾奇道:“可你说你的同事都是吸血鬼,那么白天谁出面负责这里的相关事宜?” 小雪理了理额前的刘海,说:“我的同事中有几位是日行者。” “日行者?”林麟趾根据其字面意思一想,才明白过来,就是能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吸血鬼。 “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都是第十四、十五代的吸血鬼,他们也均是虔诚的信徒,但因为世代原因而导致的实力退化,使得他们在成为吸血鬼后对十字架非常的恐惧。但凭借对上帝的无比虔诚,他们却努力地克服了这一点。”小雪边说边领着他们从侧门转入一条走廊。 在民间传说中十字架对于吸血鬼是致命的,但其实是只有能力弱小的吸血鬼,才会惧怕十字架,而也仅仅是惧怕罢了。 林麟趾听得很入神,他刚想再问什么,突然身后一个声音响起:“嗨!小雪,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这人的声音很是难听,就像是乌鸦叫唤一般,而且他的中文发音也是古里古怪。 林麟趾转过身去一看,是个打扮考究的外国人,一身笔挺的西装,再加上英俊的外貌,卖相非常不错,不过他的嗓音实在是不敢令人恭维。 这人显然小雪的追求者,他疾步走了过来,林麟趾和维基下意识地移步拦住了他的去路。不想这人竟然双手一分,直接将他们俩给推开。 如果说之前他急色地走过来是略显冒失的话,那么推人的举动却简直就是无礼之极,林麟趾和维基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两人强忍着才没有发作。 “查尔斯,你想干什么?”小红拦住他,怒声问道。 查尔斯似乎有些忌惮小红,他微微躬身道:“爱丽丝阁下,我想即便是对小雪照顾有加的您,似乎也没资格阻碍我们的自由恋爱?”还是那乌鸦叫声一般的破锣嗓音,就像是他本人一样,惹人厌恶。 “恋爱?”小红嘲讽道,“小雪几时接受了你的爱意,我怎么不知道。” “查尔斯,小心我告你诽谤,就你这个死乌鸦,谁能看的上你!”小雪嘴上也是毫不留情,显然对于这个查尔斯她是好感全无。 查尔斯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都不介意小雪的话,她说:“那么爱丽丝阁下,即使是小雪还未答应接受本人的爱意,那么您似乎也没资格阻碍我对她继续展开追求?” 小红冷着脸,说:“查尔斯,你还真是有恃无恐啊!看来有时间,我需要跟你那位亲爱的尊长,好好地谈一谈。” 她将“亲爱的”三个字咬得很重,查尔斯瞬间脸色就沉了下来。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谈,但刚才你却冒犯了我们的客人,所以这里并不欢迎你,请你还是不要再死皮赖脸下去,否则我不介意好好地教导你一番什么叫做礼貌。”小红声色俱厉。 查尔斯脸上阴晴不定,最后冷哼一声,转身就要拂袖离去。 “等等!”小红喝道。 查尔斯停下来,阴阳怪气地说道:“怎么,爱丽丝阁下还有什么吩咐吗?” “你刚才冒犯了我们的客人,这么着就想离开吗?” “那你想怎么着?”查尔斯转过身来,怒容满面。 “道歉!”小红盯着他,眯起了眼睛,就像是一只锁定了目标的猎豹。 查尔斯强忍着的怒气眼见就要爆发,却不知突然想起来什么,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终是妥协。 “这两位先生,今天本人太过失礼了,还望二位见谅!”查尔斯咬牙切齿地说出了这句话。 林麟趾和维基可不买账,故意偏过头去,将他的道歉不放在眼里。查尔斯眼脸上闪过一丝狞色,显然梁子就此结下。 “滚!”小红那语气就像是对待一只野狗。 …… 因为出现查尔斯这么个扫兴的人物,大家谈兴都已全无。 从走廊另一头进入教堂的地下空间,林麟趾看到了很多关闭着的房门,这让他也明白在起初小雪说去她们家住时,自己真的是想偏了。 “别看房间很多,能住人的也就那么三四间,这是我的,那间是小红的,旁边的这间你们可以住下,里面有张大床,你们应该不介意挤挤!”小雪说道。 “这个无妨,这里比住在酒店好多了,那儿总是让人感觉到不安全。”林麟趾笑道。 各人回到各自的房间,唯独维基是被小红给叫了过去,这两人关系的进展还真是令人惊讶。 独自躺在大床上,对隔壁小红房间中此时的情景,林麟趾不禁是浮想联翩。 “砰砰砰!” 突然,房门被敲响,林麟趾惊坐起来。 维基和小红两人勾搭在了一起,显然不会是他们,那么此时还会有谁来敲门? 只有一个可能,小雪! 林麟趾想到此处,心脏不由也随着敲门声一起,怦怦直跳起来。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二章 男人,男孩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脑子中此刻是一片空白,他怀着万分忐忑的心情,打开了房门。 “那个……嗯?”他刚想强作镇定地向小雪问好,却看到站在门前的竟然是维基。 “怎么是你?”林麟趾奇道。 维基翻了翻白眼,说:“不是我会是谁?” 他的情绪似乎不怎么样,都没工夫去调侃林麟趾,黑着脸走了进来。 林麟趾挠挠头,将门关起来,问道:“你不是……在那边吗,怎么……我还以为你会一直呆到明天呢!” “那样还不如直接把我给杀死得了呢!”维基说道,语气怨念十足。 林麟趾不懂了,问道:“这性感撩人的女女不正是你的菜嘛!怎么这次从一开始就似乎挺不积极的,好像还跟我一样老躲着她。” 维基一边摇头,一边唉声叹气,说道:“再香甜的美食,你得能吃得到嘴里,那才算数啊!” “那个小红的实力应该比你要高?”林麟趾说道,从之前查尔斯的态度上就能看出端倪,这位爱丽丝阁下的实力差不到哪去。 维基故意装作很惊讶的样子,说:“原来你也知道啊!” “哈哈,那么刚才肯定是你哪个地方做的没对人家胃口,被人家给扫地出门了!”林麟趾幸灾乐祸地说道。 维基本来谈兴一起,刚想说些什么,但在看到他这个表情后,将话全收进了肚中。 “林,你现在笑,但有你哭的时候!”维基没有将暗藏的心思表露出来,淡淡说道。 林麟趾只当他这是被提及痛处后说的场面话,并没有放在心里,不过他也总算想起来照顾维基的情绪,没有再继续调侃下去。(..info) “砰砰砰……”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林麟趾走过去,暗想这次总会是小雪了。然而现在维基已经回房,显然不太可能再有什么暧昧的事情发生。 “不过,似乎咱们去她的房间,这也是可行的嘛!”自作多情的林麟趾想象力倒是挺丰富,完全可以去写一部九流的言情小说了。 他打开房门,这次还真是小雪。 “嗨,给你们送饮料来啦!”小雪端在手中的盘子上,放着四瓶盒装的红色果酱。 林麟趾将盘子接过来,开玩笑地说道:“这个应该不额外收费,四瓶……我算算……可是1760元啊,我们身上可没的这么多钱。” 小雪俏脸一沉,说道:“你们竟然没有钱?那你们这是准备住霸王店吃霸王餐喽?” 别说,小雪的演技挺不错的,若非之前与她有过不短时间的交谈,林麟趾还真会被蒙住。 “来人,给我把这两个穷光蛋扔出去!”小雪手插着蛮腰,颐指气使地叫道。 林麟趾看到小雪叉腰的动作后,这才注意到她换了一身居家休闲装,很是阳光可爱。之前那被修女袍遮住的身材此刻也完全暴露出来,虽然不如小红那般的傲人,却也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 随着小雪这声厉喝,小红的脑袋突然从旁边探了出来,原来她之前一直就在小雪身边站着,只不过因为视线被墙壁遮挡,林麟趾没有看到罢了。[..info超多好看小说] 还好刚才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林麟趾心中暗道,看来他对小红还是心有余悸。 “小帅哥,要不今晚你过来陪姐姐,这样就不收你们房费了,怎么样,亲?”小红嗲声嗲气地说道。 林麟趾反应也是快捷,他二话不说,身子退后然后伸脚勾住房门,将其重重地关上。 连维基都招架不住的家伙,他不敢想象自己要真被捉去,这一晚上得让她整成什么样子,估计明天能不能活着出来那都成问题。 门外传来了小红和小雪风格迥异的大笑声,林麟趾端着盘子走到床边,苦着脸说道:“我说,今天我俩是把咱们男人的脸面给丢尽了!” 维基拿过去一瓶红色果酱,咬开喝了口,说:“林,虽然咱俩关系很好,但别什么事动不动就扯上我,丢男人脸面的那是你,我可没有,哼哼……” 林麟趾幽怨地看着他,说:“喂,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你这样说让我很受伤的。” 维基不买他的账,说:“刚才对我说话时,也没见你有多委婉,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人诚不欺我啊,报应来得这么快,林麟趾只能是心中哀叹。 “林,其实你没必要太过在意,情有可原嘛!”林麟趾可不觉得此时的他“狗嘴里能吐出象牙”来,果然,维基暧昧地瞥了一眼林麟趾胯间的重要部位,继续说道,“某人目前似乎还谈不上是个男人,充其量也就是个男孩!” 林麟趾顿时如遭雷击,僵在那里半晌才缓过劲来,咬牙切齿地说道:“维基,信不信我杀了你?” “不信!”维基摇摇头,很是老实地说道。 “我……我也不信!”林麟趾沮丧地咬开一瓶红色果酱,看来他是要化悲愤为食欲。 “对嘛,快点喝,喝完后洗洗赶紧睡,早睡早起才是乖孩子嘛,这样对发育也好!”维基坏笑着说道。 林麟趾恼道:“维基,你别逼我,要真把我逼急了,我明天晚上出去就卖了。” 维基扁起嘴,摇摇头说道:“就你那模样,就你那身板,啧啧……你想卖也得有人要啊?” 林麟趾在这场交锋中,没有丝毫的悬念,完败。 在维基阴阳怪气的笑声中,心虚的林麟趾度过了难熬的一天。 当翌日夜幕重新降临,他跟小雪又坐在了那家冰激凌店时,林麟趾瞬间有种从地狱到达了天堂的感觉。 这一晚没有其他人的打扰,同时关系也较昨晚的生分,多了几分熟悉,所以两人聊得很是尽兴。 林麟趾将他们是从何得知血色淘宝店的,也就是林建国一家的故事讲给了小雪听,没想到可能是林建国经常光顾的原因,小雪竟然还记得c县的这位顾客。 在听完他的故事后,小雪深受触动,眼角都有血色的泪水渗出,她连忙掏出纸巾将其擦掉,说道:“没想到他的经历会是这样。” 林麟趾没想到她的反应会这么大,想调节一下气氛,便开玩笑说道:“你可千万别跟老林说我跟你讲过这件事情,不然他一定会骂我这个本家太不厚道。” 小雪摇了摇头,浅笑着说:“不会的。” 林麟趾不觉得她是多愁善感才会如此,肯定是林建国的故事让她回忆起了自己的些许往事,这才有所触动。不过跟小雪的关系毕竟没有到那种无话不谈的地步,他也就装糊涂,并未问起。 两人各要一份冰激凌,边吃边聊着,就在那坐了半晚上,直到冰激凌店打烊。 小雪很喜欢吃冰激凌,但她还是老规矩,只要一份,美其名曰怕长胖。她的那份很快就吃完了,而林麟趾的却是在吃过几小口后,被他拿在手里,搅啊搅,最后临走时都成了一杯冰激凌汤。 “真浪费,下次不给你吃了!”走出冰激凌店,小雪嗔道。 林麟趾嘿嘿直笑,确实不能怪他,本来就对甜品不是很感兴趣,外加上现在身为吸血鬼,对除鲜血外的一切饮食都已是十分的淡漠。 “看来你跟小红一样,是喜欢去各种夜店玩的,那明天晚上让她带你去哪里,免得跟我在一起只能无聊地去吃冰激凌!”小雪撅起嘴,不满地说道。 一提起小红,林麟趾冷汗都快冒出来了,他连忙说道:“别,我还是继续来冰激凌店,夜店什么的我可不喜欢。” 小雪一脸的不相信。 林麟趾指天发誓:“真的,我不骗你!” “本来我还有点相信的,但你这一发誓,我现在是彻底不信了!”小雪转过身去,向着教堂方向走去,看样子是准备回家。 林麟趾追上她,问道:“那我怎么说你才相信?” “你说真话,我自然是会相信啊!” “可我说的就是真话啊!” “我不信!” 林麟趾哑口无言。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三章 挡箭牌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小雪的一句“我不信”,让林麟趾是百口难辩,最后说着说着连他自己心里都没了底。 “好好,看在你说了半天的份上,我今天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饶过你,但下次要记得把冰激凌吃得干干净净哦!”在走进教堂时,小雪“善解人意”地说道,那语气就像是幼儿园阿姨在哄不听话的小朋友。 搞了半天都是一杯冰激凌闹的,林麟趾暗下决心,明天怎么着也要吃上个十几二十杯,否则难解心头之恨。 今晚来教堂祷告的吸血鬼比昨晚要少,小雪来到耶稣圣象前,手划十字做着祷告,林麟趾则像个没事人一般,在旁边站着,等她结束后,两人经侧门转入走廊。 “你信教吗?”小雪转过脸,看着他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说:“不信。” “是以前不信还是现在不信?” “都不信!”林麟趾一愣,停下脚步问道,“为什么这样问?” 小雪微微一笑,说:“因为我接触过不少以前不信教,但成为吸血鬼后,却反倒开始信起来的人。” 林麟趾对她所说的这个现象挺好奇,两人便站在走廊聊了起来。 “按我理解,好像应该是本来信教的,在成为吸血鬼后开始不信,这样才正常?”林麟趾不解地说道。 小雪反问道:“那你说……人为什么会信教?” “精神寄托!”林麟趾说,“毕竟现实中有太多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发生,而大多数人的心,却又太过脆弱,所以他们需要一个媒介来将自身的压力疏导出去。” “成为吸血鬼,心可不会如身体一般,也变得强大,反倒会因为原本熟悉的世界瞬间变得如此之陌生,而更加的脆弱。”小雪说着幽幽一叹,“我……本来就是不信教的……” 林麟趾精神一振,显然小雪接下来所要说的话,正是他最想知道的。 可就在这时,一只聒噪的乌鸦突然出声,打断了好不容易营造出的谈话氛围。 “小雪,我们又见面了!”如此有特色的声音,自然也只有那个查尔斯能够发出。 林麟趾和小雪愕然抬头,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只见西装革履的查尔斯竟然倒挂在走廊的顶部。查尔斯距离他们很近,但林麟趾二人之前均未察觉到他,以致刚才的谈话都被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听了个一清二楚。 眼见就要听到小雪谈及她的过去,却被查尔斯给骤然打断掉,这样的机会还不知道是否有下次,你让林麟趾如何不恼火。不过在恼火的同时,他还有些庆幸,如果刚才查尔斯并未出声,而是等到小雪讲述完这段过往后他再突然露面,那可真是会让林麟趾感觉跟吃了大便一样的恶心。 恐怕查尔斯之所以会出声打断,也是出于类似这般的想法,他们两人都是想独享这段小雪的回忆。 “查尔斯,你……你给我出去,这里不欢迎你!”小雪脸色顿时一变,很是反感地说道。 查尔斯却是深得追女孩之最关键要素――死皮赖脸,他满脸假兮兮的微笑,从走廊顶部落下来,像是变戏法般,手中多出来一束玫瑰花。 “小雪,为什么你要这么冷漠的对我,难道你就真的感觉不到我那一片火热的真心吗?”查尔斯走上前来,深情地表白道,然而不管他的言辞再是华丽,那副嗓音却只会让听到的人感到厌恶。 小雪推开伸过来的玫瑰花,说:“查尔斯,你不要这么烦好不好,你这样是没用的,我是不会答应你的。(..info好看的小说)” 查尔斯很是执着地说道:“小雪,请你不要这么快就下结论,你们中国有一句话,叫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相信迟早会有一天,我将打动你的心扉。” “那你就给我出去,然后等着那迟早的一天!”小雪不胜其烦地说道。 “噢!小雪,请你不要这样,我……” 看着在那神色自如,脸皮比城墙还要厚上几分的查尔斯,林麟趾叹服不已,他心中暗道,若是自己有这样的本事,恐怕也不至于直到现在,还从未有摆脱过“光棍”这个既尴尬又光荣的称号。 他当然也很厌恶查尔斯这人,但人家虽是死皮赖脸,却也并没有其他出格的动作,只是在那一个劲的说,林麟趾只是个外人,也不好出面去阻拦。 “我也请你不要这样,查尔斯,我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小雪怒道。 “男朋友?你什么时候……”查尔斯一愣,随即不善地盯着林麟趾,说,“难道是他?” “没错!”小雪点头应道。 林麟趾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等反应过来后却不禁是连连苦笑。他倒不是在介意被小雪拿来当作挡箭牌,他只是觉得,一般来说挡箭牌根本就是个十足的悲剧角色,完全吃力不讨好。 作为挡箭牌,往往是在成功帮助那个她对付了这一位之后,最终却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她投向另一位的怀抱。而换回来的,充其量也就是她的一句“谢谢,真够哥们”,但试问哪个挡箭牌,又是出于所谓的“哥们”情意,才毅然出面的?! 电光火石之间,林麟趾就想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然而既然已经被动的成为了挡箭牌,无论心甘情愿与否,却也只能是硬着头皮上。 他上前一步,脸上带着如春风般的笑意,说:“你好,查尔斯,我是小雪的男朋友,对于你锲而不舍追求我女友的举动,其实我并不反感,毕竟正是你的狂热才证明了我眼光的正确。不过你也看到了,她显然对你这一套很是反感,考虑到今晚我不想被她给踢下床去,所以也就只能是委曲你了,还请你……”说着他做出一个请的动作。 查尔斯嘴角不屑地一撇,他不是傻子,自然能看出来林麟趾只是临时被小雪抓来充数的壮丁。 林麟趾也不在乎自己是否已经露馅,反正重要的是小雪这么一说,他就有了出面阻拦的身份和理由。看查尔斯半晌没有动作,他继续说道:“查尔斯,死皮赖脸这一招虽说是追求女孩的不二法宝,但还是需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起码不能招人厌恶不是,所以我以一个资深人士的身份奉劝你,虽说你‘爱女人胜过爱面子’这点值得褒奖,但有时候,还是请你珍惜一下下自己的脸面,毕竟没有哪个女孩,会跟一个不要脸的男人生活在一起。” 林麟趾这一番暗讽,听得旁边的小雪是忍俊不禁,她倒还真没看出来,之前呆头呆脑的林麟趾,还有如此伶牙俐齿的一面。 查尔斯此刻是怒火与妒火齐烧,他盯着林麟趾,狞笑道:“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做小雪的男朋友。” 一看这架势,林麟趾就知道查尔斯这是准备要动手,他可不觉得自己会是其对手,于是连忙说道:“我说查尔斯,说了这么多你怎么还是不懂,小雪为什么会选择我而不是选择你?不是因为我打得过你而你打不过我,不是!所以说即使今天我被你华丽地击倒,小雪也并不会因此而喜欢上你的。” “要知道,组成我们这个整体的各个零件,其中最重要的并不是一块块代表着力量的肌肉,而是我们的头脑。”林麟趾心虚不已,脸上却装得极其淡定,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侃侃而谈道,“正因为我们拥有这个东西,才之所以与众不同,没有谁会与一头强壮的野兽过一辈子,如果你真……” 说实话,如《大话西游》中的唐僧般唠叨个不停的林麟趾,连小雪都开始感觉有些受不了了,更不用说是被其直接攻击的查尔斯。也不知林麟趾这段话,中文明显不太利索的他是否全部都听懂了。 “砰!” 一记重拳,正中林麟趾的面部,让他嘴中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整个世界立刻安静了许多。林麟趾在乱侃的同时,其实始终是戒备着的,他就是担心查尔斯恼羞成怒而暴起伤人,但没想到的是他的拳速这么快,林麟趾都没能有所反应,整个人便被击飞了出去。 在空中,眼冒金星的林麟趾心中不禁哀叹一声:“真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啊!” ―――――――――――――――――――――― 呵呵,刚刚码完的,俺可没有藏私,留到明天发出来糊弄人哦,确实是码多少发多少,。 话说貌似再过二十分钟就是七夕,好,祝各位有对象的明天玩得高兴,至于跟我一样没对象的,该干嘛干嘛去! 让我们记住这个既尴尬又光荣的身份――光棍!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四章 我太弱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被一脚踢飞,落地之后刚想爬起身来,却被闪身上前的查尔斯抓住头部,然后按在了地上,同时心脏处又被狠狠地补上了一拳。 查尔斯将他的头扳过来,让其脸对着自己,戏谑地笑道:“现在,你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林麟趾眼神一凛,查尔斯的皮笑肉不笑中,隐隐透出一丝嗜血的气息。他知道若是自己胆敢再开口,不管是说什么,眼前这个查尔斯肯定都会下杀手,所以他明智地选择了沉默。 “怎么?”查尔斯抓住他头部的手暗暗加大几分力道,说,“刚才不是还……” “查尔斯,你放开他!”查尔斯这人之前虽是惹人烦招人厌,但却从未有过过激的举动,以致于小雪根本没有想到他会动手,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跑过去朝着查尔斯吼道。 查尔斯冷冷一笑,松开手站起身来,说:“你们中国有一句俗语,‘咬人的狗不叫’,今天我将这句话送给你。” 说完他就转身潇洒地离开,临出走廊时还故意很大声地笑了笑。 林麟趾很想还句“所以你今天没叫就把我给咬了”,但在看了小雪一眼后,他却将话吞回了肚中。查尔斯之所以放自己一马,全因小雪的缘故,如果他此刻不识好歹的还继续挑衅的话,那么无疑就成了一只仗着小雪人势的狗。 “你没事?”小雪担心地问道。 林麟趾苦笑着摇摇头,想站起来,然而刚才心脏受到重击的后遗症依旧还在,他的身体根本就不听使唤。 小雪看他用尽气力却根本动弹不得,顿时有些慌了,急声道:“怎么了?” “心口刚才被打了一拳,现在一时半会儿还缓不过劲来。”林麟趾说,“没事,躺着休息一下就好了!” 小雪蹙着秀眉,说:“怎么能躺在这,我先扶你到房间去!” 林麟趾刚想说什么,小雪却已经将他扶了起来,但他两条腿硬邦邦地杵在那儿,就像是木偶一般,根本站不住。小雪也没多想,干脆就将他给抱了起来。 小雪也是吸血鬼,实力或许低点,不过抱个大男人的力气还是有的。 林麟趾被抱起来后很是愕然,他怔怔地看着小雪精致的面庞,都不知该说什么。 小雪看到了他纠结的表情,秀眉一挑说:“怎么?本姑娘抱着你,你还嫌吃亏了不成。” 人家姑娘家都不介意,那自己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可矫情的,林麟趾苦笑着说:“我今天可是丢人丢大发了!” 小雪撇撇嘴,说:“不过就被我抱了一下,有这么严重嘛!” “不是说这个……是刚才被查尔斯一招就给直接秒杀,我太弱了!”林麟趾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眼底那一抹不甘却是越来越浓烈。 小雪微微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走进地下空间,还是如昨晚似的异常安静,整个教堂除了小雪跟小红外,林麟趾还没见有其他神职人员露过面。当看到没有其他人后,他不禁暗舒一口气,自己被小雪抱着的这个画面,还是不被看到的好。 “小雪,刚才这件事,那个……嗯……”林麟趾扭扭捏捏地不知想说什么。 小雪好笑地看着他,说:“别跟其他人说是?放心,我知道的!” “呦,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啊?怎么还要藏着掖着不准备说给我们听呢?” 一个戏谑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小雪抱着林麟趾转过身去,正看到从外边回来的小红走进地下空间。 “咦?你们这是搞得哪出?”当小红看清他们两人如此特别的姿势后,不禁讶异地叫道,在她身后维基也突地冒了出来,同样是满脸的疑惑。 得,正好被这两人给逮了个正着,林麟趾黑着脸,真是人要背了那喝凉水都塞牙。 “你们这是在玩男女角色互换吗?”小红笑道,“啧啧……真浪漫,看来你们俩的关系进展挺大的哦!” 维基也是十分的错愕,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林麟趾,感慨果然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啊! 小雪乐了,她就这样抱着林麟趾,也不解释,任小红他们去乱猜。 最终还是维基架不住那四束耐人寻味的目光,连忙是不打自招,将刚才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般全说了出来。 当听他说完之后,小红和维基收敛了笑意,被人上门给欺负了,这还能忍得! 小红沉着脸,闷声道:“找死!” 维基走过来,从小雪手中接过了林麟趾,将他抱入房间放在了床上。小雪按照小红的吩咐,拿来些许人造血喂林麟趾喝下。 “放你们俩单独出去玩,还真是不让人放心!”小红叉着腰,女王气十足地说道,“这样,以后出去玩,我到哪你们两个就到哪,不准再违抗上级的命令,擅自做决定。” 小雪扁扁嘴,想要说什么,小红却突然出手在她脑门轻轻弹了一下,然后哈哈笑着走出门去,小雪气嘟嘟地追了出去,隐隐地听到外面传来阵阵的嬉笑打闹声。 “唉……”林麟趾躺在床上,感觉随着血液的入肚,身子渐渐恢复了知觉,他不禁长叹一声,说,“维基,我太弱了,被人家一击就……” 维基翻了翻白眼,说:“林,记住,虽然你拥有强大的血统,但毕竟,你才刚刚成为吸血鬼半年都不到。若你真的一蹴而就变得无比强大,那么岂不是说其他吸血鬼那几百年几千年,都白活了?” “这我也知道,但……”林麟趾皱了皱眉,说,“或许以后我们在战斗方面该加强修炼了,我现在是觉得自己空有一身的力量,却不知怎么使用,这种感觉很不好!” “你说的对,等过段时间去欧洲后,那里我们需要面对的局势将更为复杂,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作保障,确实很危险。”维基思索片刻后,说,“也怪我,我是已经惫懒了快百年,从未有过要提升战力的想法,对战斗既不擅长也不感兴趣,这样影响的你也……” 林麟趾皱皱眉,连忙打断他,说道:“嘿!老兄,你可别这么说!” “林,你听我说完!”维基微微一笑,说:“我这并不是在说客气话,而是实事求是。林,你的人生跟我不同,别急于否定,不管是因为血统还是因为其他,你的人生注定不会如我之前的那般平淡而安逸,所以你必须变得强大,不管是实力还是心理,但在这方面,显然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师。” 林麟趾多次想打断他,但维基却不给他这个机会,继续说道:“林,我自己是什么样我自己清楚,作为你血族道路上的启蒙老师,我自认为还是很合格的,但……你现在需要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你如何在已逐渐熟悉的血族世界中,去变得强大!” “维基,老实说,我可不觉得有你说的那么玄乎,你……”林麟趾好笑地摇摇头,他被维基说得有些莫名其妙。 维基表情很认真,他盯着林麟趾,严肃地说道:“林,你不觉得,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大的潜力!” 林麟趾摊了摊手,有些无奈,听维基这话的意思,好像要跟他告别似的。 气氛颇有些沉闷,两人一个躺着,一个坐着,在那里各有所思。 “林!”半晌过后,维基突然出声。 “嗯?”林麟趾打起精神,不知他又要说什么。 不想维基脸上的一本正经突然化为坏笑,问道:“跟我说说,被美女抱着的感觉,究竟是如何?” “啊?你……”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五章 灵魂的舞者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关于被美女抱着究竟是何种感觉,林麟趾能说出来的恐怕也就只有是尴尬了,当然跟维基是不可能就这么老老实实说出来的,他含糊其辞地乱哼哼两句就给遮掩了过去。[..info超多好看小说] 维基之所以问这个也只是为了改善沉闷的气氛,故也未较真地继续追问。 整个白天都闲着也不是个事,林麟趾很好奇小雪在干什么,有心去看看,却因刚刚发生过那番尴尬的事情,不大好意思,便只好是作罢。 之前刚刚说过要提升自己实力,林麟趾想起这茬后,便决定利用这空闲的时间抓紧修行,然而当他真正想开始时,这才发现根本无从入手。 “维基,那个如果我想提升自己的实力,该怎么做?”林麟趾问道。 “一般说来吸血鬼的力量只能通过时间的流逝而缓慢地积淀,不过同样重要的战斗技巧与战斗经验,却是可以主动去修行的。”维基耸耸肩,还不忘补上一句,“但我在这方面根本帮不了你,所以说你确实是该换个老师了!” 林麟趾见他又提起这个,撇撇嘴不置可否,他想了想说道:“那你总可以做我的陪练!来,咱俩练练!” “这个可以!”维基站起身来,笑道,“不过你可得做好脑袋搬家的准备!” 林麟趾闻言顿觉脖间一凉,不过他可不会这么轻易就被吓住,脑袋被砍掉大不了再接上呗。 “来!”林麟趾战意十足。 两人都祭出血刃,拼杀起来,不过这场切磋真是乏善可陈,无非便是血刃与血刃间的对拼,而维基也并没有下狠手,所以林麟趾尽管是毫无悬念的败掉,却也免去了臂断头落的下场。 之前为数不多的几次战斗,他都是徘徊于生死之际,根本不容有其他心思,而唯一带切磋性质的是与维基上一次的交手,最终却也因为被砍飞了头而仓促结束。[..info超多好看小说] 然而刚刚这番认真的切磋之后,林麟趾却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怎么感觉我们打得挺……”他一时找不到词来形容这种感觉,思索半晌后皱眉说道,“别扭?!” 维基本来对此感觉不是很强烈,但经林麟趾一提起,也不禁皱起眉头。 两人在那绞尽脑汁思索半晌,也是得不出结论,林麟趾甩甩头,将其先扔到一边,转而问道:“维基,为什么我祭出的血刃那么脆,跟你的一拼顿时就支离破碎。” 维基看着散落在地上的林麟趾的血液,想起来了什么,拍着额头说:“呀!瞧我这记性,都忘了跟你说,你还记得之前跟你说起过的‘血晶’吗?” “当然!”林麟趾怎么会不知道,他到现在一想起来那修正牙齿的几百血晶币,都还是会心疼不已。 “血晶的用途我跟你上次简单的说过,它当然不会只是被用来制造血晶币。”维基说,“除了制造有着特殊功能的器具,以及调制秘药外,对于修炼鲜血之道的吸血鬼,它更是必不可少。” “嗯!”林麟趾点点头,说,“这些你跟我说过,但那时候我还没有觉醒鲜血之道,所以对最后一点不是很理解。” 维基微微一笑,说:“而这也就是我祭出的血刃要比你坚韧的缘由,因为在我的血液中,含有着血晶的成分。” “血晶?”林麟趾疑惑道,“你的意思是,在祭出血刃时,你将自己的血液跟那些保存在体内的血晶币融合在了一起?” “不是不是!”维基摇摇头,说,“不是血晶币,是血晶,血晶币是血晶币,血晶是血晶。我曾经有幸花大代价从一名吸血鬼手中买到了一些真正的血晶,然后将其溶入了自己的血液。在使用鲜血之道时,血晶所能带来的是质的变化,因为我财力有限,买到的血晶不多,所以还不是很明显。” 血晶币就已经很难搞到,血晶肯定更是难上加难,林麟趾暗暗咋舌,他这个穷鬼对于血晶还真是不敢抱有什么想法。维基也是立刻就进入启蒙教师的角色,对林麟趾普及起了血晶的知识。 修行鲜血之道的吸血鬼与修行力量之道的吸血鬼相比,身体强度要弱很多,所以在交锋时难免处于下风,然而血晶却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缺陷。 以融入血晶的血液凝结出血甲,可以更有效的防御,而以融入血晶的血液凝结出兵刃或是以其他方式攻击时,同样将提升不俗的杀伤力。 因为血晶数量有限,若将其始终融入血液的话,那将随着战斗受伤而很快就被消耗掉,所以血晶平时是在体内凝结成一团,只在使用时瞬间融入并调动。 在讲述完之后,两人还专门试验了一番。维基在没有使用血晶的情况下祭出血刃与林麟趾对拼一记,结果是不分伯仲。 “看到了,其实只论实力的话,我即使没有使用血晶,也照样能劈碎你所祭出的血刃。”维基说,“不过实在是因为你的血统的世代太高,血液中所蕴含着的能量本身就很强大,所以……” 林麟趾挠挠头,似乎了解得越多,越会觉得自己狗屎运得来的这一身血统,确实是挺牛的。 两人就在房间中宅了一天,直到入夜后小红搂着小雪过来叫他们。 在食用过人造血后,小红领着他们三个前往京城北区的一家夜店,小雪虽是不太愿意,却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一路上都嘟着小嘴。 刚刚走进夜店,顿时双耳就被动感十足的音乐所充斥,同时伴随着的还有那嘈杂的人声。暧昧而朦胧的灯光下,是一具具随着音乐声尽情扭动着的躯体。 音乐、酒精、汗水、舞姿,一切的一切,在这里都成了阵阵的催情药剂,将所有人的激情统统点燃。 林麟趾这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土包子起初确实有被十足的震撼到,不过当随着小红等人在台边坐定后,渐渐也就平静了下来。他也不知道该点什么酒水,就照着维基的来了一杯,随后便转过身,靠着台欣赏起那些舞动的人群来,当然目光难免大多停留在各个美女身上。 dj所放的音乐很是激情,林麟趾坐在转椅上,都不禁有了扭动身躯的**。 小雪浅浅喝着一杯橙汁,好笑地看了他一眼,说:“怎么不上去跳跳?” “啊?你说什么?”林麟趾看得太过投入,没听到她说什么。 小雪提高了声音,说:“上去跳跳!” “我?算了,我不会跳舞!”林麟趾笑着摇摇头,说,“你呢?” “哈哈!我也不会!”小雪笑得眼睛眯成了一轮弯月。 林麟趾转头看向另一边,发现维基还在那坐着喝酒,而小红却已不见踪影。 “人呢?”林麟趾问道。 “跳舞去了呗!” 林麟趾笑着说:“你怎么不跟着去?” 维基耸耸肩,说:“不是一个级别的,我还是不去丢人了!” 这么说小红的舞跳得很好?要知道维基的舞可也跳得不赖啊!林麟趾刚想问问,突然小雪拍了他一下,说:“跟我走!带你去看个好东西!” 维基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在意自己,林麟趾也就起身跟了过去。 小雪领着他辗转来到架在半空中的dj台,那位打扮酷酷的dj认识小雪,看到她后恭敬地叫道:“雪姐!” “嗯,你休息一下,我来一段,怎么样?”小雪问道。 dj点点头,让开在一旁,说:“雪姐,您请便。” 林麟趾在一旁好奇地看着,倒没想到她还会这手,只见小雪刚刚接手,就先牛刀小试来了一段华丽的打碟。而小雪在结束这番动作后,朝着下面的舞厅竖起了大拇指。 林麟趾看过去,从下面的人群中捕捉到了一个红色的身影,正是小红,她也正朝着这个方向竖着大拇指,看来刚才那段打碟的节奏是她们之间的暗号。 小雪活动着手腕,经过一个阶段音乐的过度后,她换上了一曲格外劲爆的舞曲,那种突如其来的暴烈节奏就如同一道霹雳在此间炸响。 底下正在舞动的人群瞬间都被镇住,仿佛静止一般他们的动作全部停滞了下来,而等回过味后却又变得更加的疯狂,他们大喊大叫着重新舞动起来。 而这一刻,最为醒目的却是那道红色的身影。林麟趾居高临下看得十分清楚,小红那充满力量美感的舞步,张扬、奔放、肆意、疯狂,所有的人在她舞动的那一刻起,都黯然失色。 渐渐地不少人注意到了她,纷纷让开为她腾出一块独舞的空间,就在众所瞩目中,小红忘情地跳着。而dj台上的小雪则抿着嘴唇,打碟调音同样十分投入,此时的她散发出一种与平常截然不同的气质。 就在音乐达到最**,似乎整个夜店都快要被其强烈的节奏而震塌时,小雪突然手下飞快地一阵动作,只听“嗡”的一声,瞬间音响中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音乐声的莫名停止让正在围着小红的人群,也不禁愕然而停止了欢呼。整个夜店突然因为失去音乐声,而陷入了令人心悸的沉寂之中。 只有一个人没有停下,那就是小红。 小红并没有因为音乐声的消失而停下舞步,她依然忘情地舞蹈着,那分投入那分自如,甚至比有音乐声时更甚。她的舞姿,反而在这种静谧中,显得更加炫目,更加得完美。 在没有音乐声响起的夜店,在这一刻,所有的人,都因为舞厅中那个独舞的红色身影,而疯狂。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六章 残忍的真相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走出夜店,耳根顿时清净了许多,让人突然还感觉到有些不太适应。(..info好看的小说) 在向着教堂往回走时,林麟趾的目光有意无意地会朝着小红瞥过去。 “小帅哥,怎么了?你对姐姐我是不是有了什么想法?”小红觉察到了他的窥视,转过来一脸妩媚的笑意,说,“那么今天晚上我等着你哦,你一定要过来,咱俩好好交流交流!” 林麟趾撇撇嘴,没敢接话,他只是有些惊讶,没有想到小红的舞跳得这么出色,也难怪维基说跟人家不是一个档次的呢。 “小红,今天怎么结束的这么早,好像不是你的风格?”小雪突然问道。 现在凌晨都还没到,而一般她要泡夜店都是会玩整整一晚的,像昨天那样凌晨刚过就回教堂已属反常,更别说今天,仅仅玩了两三个小时便主动提出来要撤退。 小红一把将小雪搂在了怀里,调笑道:“这不是为我家娘子着想嘛,担心玩久了你会累着呗!” 小雪嗔道:“别闹,说正事。” 她跟小红生活在一起已经很久,彼此是知根知底,小红的反常又怎么能瞒过她的眼睛, “那好!”小红清了清嗓音,说:“今晚我约了人谈事情。” “谁啊?”小雪下意识地一问,随即反应过来后说,“那个你不用说的,我也就是随口……” “嘿!傻妞!”小红在她翘臀上轻轻一掌,笑道,“我的事情,还用得着瞒你?” 林麟趾看着动作亲昵的二人,不禁想“女人是天生的同性恋者”这句话说的真没错,她们俩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番动作,没有人会觉得不妥,而若将她们俩换成他们俩,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跟小雪嬉闹之后,小红才正色道:“今晚我约了查尔斯的尊长,我想现在是有必要彻底解决掉查尔斯这个隐患。” 林麟趾和维基均是一愣,倒没想到小红是为这件事。 “那个……查尔斯他到底是什么身份?”林麟趾问道。 “他?一个狗腿子罢了!”小红不屑地说道,“也不过就是个狐假虎威的东西。” 林麟趾颇有些尴尬,查尔斯是个狐假虎威的东西,那么被他一拳就给秒杀了的自己呢,连个东西都不如。 小红也是觉察到了他的异样,安慰道:“你也别想得太多,人家毕竟是已经活了几百年的吸血鬼,要实力没你这个新晋的吸血鬼高,那还了得。” 林麟趾微微一笑,他有些疑惑小红是如何知道自己是刚刚成为吸血鬼的。 “查尔斯这人的实力也就是二等男爵上下,身为一名战斗天赋最为出色的学者之氏族布鲁赫,如此年龄却只有这么点实力,确实还真是不够看。”小红说,“而他之所以能如此嚣张,全因他那位尊长,斯隆?布鲁赫,实力一等伯爵,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破成为侯爵。” 林麟趾暗惊,查尔斯尊长的实力竟然如此之高,他疑惑地问道:“难道这个斯隆就是血族在京城中的亲王?” 小红轻笑一声,摇摇头说:“他不是的,但在京城,他属于是当地的名宿,若亲王有重大决策而要开高层会议的话,也是必须邀请他来出席的。” 接下来一路小红就将她所掌握的关于斯隆的信息全讲了出来。 斯隆?布鲁赫,英国人,约两百年前他因某事在当地得罪了亲王而逃至东方。以当时的科学技术,一名吸血鬼要从遥远的西方轮渡过来,真可谓是九死一生。 但幸运的斯隆却带着自己的后裔查尔斯,历经种种艰险成功地到达了东方。起初他停留在印度,不知以何种手段与殖民地总督搭上关系,然后顺理成章地进入东印度公司,以贩卖鸦片而起家。 后又一定程度上参与了鸦片战争,随之进入中国,他很有可能便是第一个来到中国这片神秘土地的吸血鬼。起初他是在广州活动,而随着列强更进一步对中国的瓜分,他也北上进入京城,之后便在此定居。 林麟趾在听完后眉头皱的很紧,既然斯隆能参与鸦片战争,那么其他吸血鬼也就可以参与其他一系列的战争,那么有吸血鬼相助的外国侵略军,岂不很容易便……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曾经我听到这里时也有过这样的担心。”这时小雪开口说道,“所以接下来由我给你解释,外国有吸血鬼,我们中国自然也有其他神秘的力量,据说斯隆当年很是嚣张,被人给教训了一顿这才收敛起来。” 林麟趾点点头,中国有神秘力量这也在情理之中,他有些好奇那将会是什么,不知会不会是传说中御剑飞行的修士。 “不过因为与外国吸血鬼所面临的局面不同,也造成了两者对于俗世态度上的不尽相同。”小雪说,“吸血鬼因为在西方被视为异类而遭多加讨伐,所以他们出于生存的考虑,就急需在人类社会中获得一定的地位。但中国神秘力量则不同,他们从古至今一直都被视为是高人异士,执政者敬而远之,而他们本身也对俗世不屑一顾,所以……” 所以就如同世界政治局势一般,中国虽有底蕴却已全面凋零,而西方则成功崛起,并渗入到中国。 这些不用再说出来,林麟趾自然也能想到。 一路边走边谈,很快就穿过广场,来到了教堂前。 刚刚进入,迎面就走来一名穿着长袍的修女,她躬身道:“后厅斯隆大人在等您!” 小红点点头,招呼上本来以为没他们什么事,要回地下空间的林麟趾三人,一起走进后厅。 在转进后门时,林麟趾不禁看着小红问道:“那么你的实力有多高?” 小红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后厅坐着两人,其中一个林麟趾认识,就是查尔斯,而另一位正闭目养神,戴着白色手套,即便坐着还拄着一跟手杖的,想必便是其尊长斯隆了。 四人在他们对面落座,小红看着睁开了眼睛的斯隆,也没过多的寒暄,开门见山地说道:“斯隆,之所以请你到这来,相比原因你也是知道的。” 她的语气中可没有丝毫的客气,林麟趾心中一凛,对一个一等伯爵能如此说话,那么小红她的实力…… 斯隆呵呵一笑,说:“爱丽丝阁下,查尔斯他求爱心切,以致做出了鲁莽的举动,这点我要代表他向您诚挚地致歉。” “别说这些没用的,之前我看在你的面子上,一直隐忍,但他却越来越过分。”小红斥道,“你或许该好好教导一番你的后裔,告诉他,他想要招惹的究竟是什么人!” 查尔斯脸上的惊色已经无法掩饰住,尽皆表露了出来,他本来想着自己尊长一出面,所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却不想眼前这位红衣尤物,要比他所想像的厉害很多很多。 他这一刻才真正明白曾经斯隆那句“不要去招惹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斯隆对小红很是忌惮,他瞪了一眼查尔斯,喝道:“畜生,还不赶快向爱丽丝阁下赔罪!” 查尔斯也是个机灵人,他立刻起身,鞠躬道歉。 小红眉头微微一挑,斯隆他虽说不管实力还是地位都要比她低,但因为进入中国最早,百年下来所积累起的人脉,对血族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资源,他的几分薄面,小红还是要给的。 她不耐烦地摆摆手,打断了查尔斯那乌鸦般的叫声。 “爱丽丝阁下,这只是口头上的致歉,待我回去之后,会表达出应有的诚意来的。”斯隆手中把玩着手杖,听这话意思是之后还会送实物来赔罪。 “不过爱丽丝阁下,在下本次前来,还有一个冒昧的请求。”斯隆厚颜说道。 “说!” 斯隆指着小雪,说道:“不知能否将这位美丽的小姐,许配给我的这位后裔,我想你们也看到了他对于这位美丽小姐的爱意,是有多么的强烈。” 小雪脸色一变,不过并未说什么。 “斯隆,你是在开玩笑吗?”小红哂笑道。 斯隆摇摇头,说:“爱丽丝阁下,我想我是认真的,我不知道这两位先生哪一位是她现任的男友,但……我想查尔斯可以证明,他要比他们优秀很多。” 小红好笑地看了一眼林麟趾和维基,说:“关于查尔斯要比这两位先生优秀这个说法,恕我不能苟同,不过你可以放心,他们这两位优秀的先生,都不是小雪她现任的男友。” “哦?那么她的男友是?” “她没有男友!” 斯隆咧嘴而笑,说:“那样岂不正好,她……” 小红打断他,说道:“她没有男友,但是很抱歉,她有女友!” “女友?”斯隆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迟疑地说道,“你的意思难道是……” “没错!”小红起身站在小雪身旁,说:“她是我的女友,而我也是她的女友,我们的关系可以称为是拉拉,或是百合,更直接点就是同性恋者。” 此话一出,最为惊讶的不是斯隆与查尔斯,而是坐在小雪身旁的林麟趾,他……彻底懵了。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七章 男配男,女配女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难以置信地看向小雪,而小雪捕捉到他的目光后,羞涩地微微点头,算是承认。这让他心中顿时是五味杂陈,不得不承认,他对于小雪很有好感,而且随着不断的接触,这种好感还在持续的增加当中,却不想半路突然杀出个小红,这才让他明白原来从一开始,自己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爱丽丝阁下,您不是在说笑!”斯隆明显不太相信。 小红弯下腰,在小雪漂亮的脸颊轻轻啄了一口,说道:“我有必要骗你吗?” “可你们这也太……” “斯隆,是你呆在中国的时间太久,以致思想观念竟然变得如此之保守?还是……”小红嘴上挂着耐人寻味的笑意,说道,“还是,准许你这个周官放火,百姓家却不许点灯?” “爱丽丝阁下,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斯隆皱眉。 小红也不跟他继续打哑谜,说:“我的意思就是,你既然可以跟你的查尔斯两人有一腿,我跟我家的小雪为什么就不能朝着超友谊的关系发展一下?” 斯隆脸色一变,厉声道:“爱丽丝,你别血口喷人!” “血口喷人?”小红哂笑道,“斯隆,是你自欺欺人!” 斯隆也是心虚,并未在那继续地叫嚣,沉着脸若有所思。而查尔斯则颤颤巍巍地坐在一旁,就像只受惊的兔子,全没了往日的嚣张。 他对斯隆的了解可以说比对他自己都要深,斯隆属于那种死要面子的人物,非常在意别人对于他形象的评价。就比如他与查尔斯之间的暧昧关系,其实周围的朋友随从等等都已知晓,但他本人却依旧自以为是地以为这一切遮掩得天衣无缝。 本来断袖之癖也不是多大的事,但斯隆掩耳盗铃之后的自鸣得意,却是令此事平添几分滑稽,惹人不禁笑谈。 用小红刚才那句“自欺欺人”评价斯隆,可谓是中肯之极,而深深了解他的查尔斯,心中突然有种危机感,他担心斯隆会为“证明”他们没有关系,而自此故意疏远他。 这种担忧乍听起来似乎有些可笑,但在查尔斯眼里,斯隆正是这种可笑的人。敢怒不敢言的查尔斯安静地坐在那,浑身上下竟然流露出一股幽怨的气质,或许他能幸免的唯一可能,也就是斯隆会念及他们这一百多年来的情意。 “斯隆!”见他不说话,小红倒是开始咄咄逼人起来,说,“我一直很纳闷,你在干那个事情的时候,是怎么忍受住查尔斯这位先生那……奇特的嗓音,啧啧!你的胃口也未免太……” “查尔斯,我们走!”斯隆拄着手杖站起身来,脸上怒色十足,显然是无法忍受小红的调侃。 “慢着,临走前总得留个说法!” “从此之后,查尔斯绝不敢再骚扰你爱丽丝阁下的禁脔!”斯隆扔下这句话后就要抬步离开,小红却似乎仍不满意,又是喝出一声:“慢着!” “爱丽丝,你还有什么指教?”斯隆怒道,“请你不要太过分!” “我不觉得自己过分。”小红说道,“查尔斯昨天晚上在我的教堂,出手伤了我的朋友,这件事情怎么算?” “有这事?”斯隆不满地瞥了一眼查尔斯,暗道这家伙真是个惹祸精,他换位思考,若是有人去他的庄园出手伤人,他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思虑片刻,他说道:“那查尔斯就任凭你处置,不过希望看在我几分薄面的份上,请您手下留情。” “好!爽快!”小红话刚出口,身影一闪便出现在查尔斯面前,在其未反应过来之前,一拳便击在了他的心口。 她这一拳,可要比昨晚的那拳力道重很多,查尔斯的心脏直接被击得粉碎。 “噗……”飞在半空的查尔斯喷出一条长长的血线。 吸血鬼竟然被打得吐血,这林麟趾还真是第一次看到,维基在旁边适时地说道:“这是心脏完全被击碎的表现,这家伙即使是泡在血海里面,起码也得有个两三天才能恢复过来!” 斯隆冷眼旁观,直至查尔斯摔落在地上后,他才上前提起他,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后厅。 “不送!”小红说道。 随着斯隆与查尔斯的离开,后厅中的气氛开始诡异起来,即便是小红也不禁颇有些尴尬,毕竟林麟趾对小雪的好感她也是看在眼里的。 唯一没有受到影响的就是完全不在当事人列表当中的维基,他干咳两声,说:“那么今晚就到这里,我们明天见。” 说完他就拉着林麟趾溜出后厅,经后门转侧门再入地下空间,回到了他们的房间中。 看着垂头丧气,有些失意的林麟趾,维基说道:“这下你懂了?” 林麟趾一愣,随即想到之前维基那些反常的举动,顿时差点跳了起来,他惊道:“你早就知道了是,所以你才会对小红那么冷淡,你……” 维基翻着白眼,说:“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未卜先知。” “那你怎么……” “我之前那样是因为我猜到小红她的身份不低。”维基说道,“至于她们两个那种关系,我也是后面才隐隐看出了一丝苗头,却又不敢肯定,本来女人之间这种关系就不好确认,她们当事人没承认,我怎么敢妄下结论。” 林麟趾也只是一时有些想不通罢了,他对于小雪的感情还没发展到死去活来的地步,所以渐渐也就调整了过来,问道:“那么小红究竟是什么身份,斯隆是一等伯爵都对她这么忌惮,难道她才是京城这里的亲王?” 维基耸耸肩,说:“总算你还没傻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林麟趾一愣,随即苦笑道:“人家是亲王,而且实力都可能达到了侯爵,看来我想横刀夺爱也是不可能了!” “横刀夺爱?”维基吓了一跳,说,“林,你……你可真有勇气,竟然还想着横刀夺爱,我支持你!” “玩笑玩笑,玩笑之语!”林麟趾连忙解释。 维基却仿佛是当真了,说道:“别啊,我真的支持你,咱们来日方长嘛,现在实力不行,那就等到可以时再来这里抢人,如何?” 林麟趾黑着脸,没好气地说:“要来你来,我没那么有魄力!” “唉……”维基长长叹口气,似乎在为他不值,说道:“林,本来美女资源就不是很多,她们竟然还进行内耗,这让我们男人是情何以堪,无奈之下似乎我们也只有内耗这一条路可走,而且即便是这条路,恐怕走的一慢,都会落得个两手空空的下场。” 他指着自己,说:“还好还好,这里还有帅哥一枚未被占有,近水台先得月嘛,林,我允许你捷足先登。” 看着在那搞怪的维基,林麟趾是哭笑不得,骂道:“滚!” “别啊,林,你害羞个什么劲!”维基笑道。 林麟趾撇撇嘴,说:“我只是对一个一年后会变丑的家伙,没有丝毫的兴趣,也没有性趣罢了。” …… 另一边,小红与小雪也在说着什么。 “小红,你怎么突然就把……说出来了,搞得大家都好不尴尬!”小雪嗔道。 小红刮了刮她小巧的鼻头,说:“傻丫头,早早的知道,也是为大家好,我可是知道咱家小雪魅力的,若林麟趾那个傻小子真被你给迷住了,那到时该如何收场?” “其实他人挺好的,我们在一起也挺开心。”小雪说道,“不过,却根本没有那种感觉。” “什么感觉?”小红戏谑地说道。 小雪脸上带着浅浅的羞涩,说:“当然……是跟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林麟趾还不知道,他从小雪那里,已经收获了好人卡一张。 …… 早早离开教堂的斯隆和查尔斯,则也已回到了他们的豪华庄园。 “查尔斯,以后不准再去招惹爱丽丝那个老娘们,明白了吗?”斯隆声色俱厉。 刚刚饮完血液,躺入棺材的查尔斯连忙称是,他不是傻子,如果到现在还猜不出爱丽丝的真实身份,那真是不用再出来混了。 “至于今晚发生的其他事情……我就不再追究,希望你好自为之!” 查尔斯暗松一口长气,他所担忧的状况没有发生,这让他很是庆幸,斯隆这人最好的一点,恐怕也就是顾念旧情了。不过这个“好自为之”,却也说得真是耐人寻味。 “那个叫小雪的是爱丽丝的禁脔,我们不能招惹,但剩下那两个,你知道我希望他们怎么样!”斯隆转过身,最后不忘补上一句,“记住,别在京城下手,否则瞒不过爱丽丝的耳目。” 斯隆这是要迁怒他人了,查尔斯闻言,咧开嘴笑得很是开心,但同时那眼眸中闪现出的阴狠,却是令人心悸。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八章 或许我不懂快乐,但是我懂饥饿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斯隆这个名字倒是挺有意思的。.info[]”维基懒散地坐在椅子上,说道。 林麟趾则靠着床头而坐,他奇道:“此话怎讲?” 维基说:“斯隆这个英文名字的含义是‘远征’,而我们所知道的这个斯隆,他的经历倒是跟名字含义挺贴切。两百年前就从世界的最西方,远征至了最东方。” 林麟趾没有接话,斯隆的远征史可正是中国的屈辱史,先是在印度向中国输送鸦片,后又随着列强瓜分的步伐直接进入中国,斯隆这个家伙在其中所造的罪孽不知要多重。 听小雪说当年有神秘人物出面教训了斯隆一顿,林麟趾倒是纳闷为何不直接将其给干掉。 夜色随着拂晓轻盈的脚步而渐渐散去,林麟趾二人呆在枯燥的房间中,无所事事。 “来,要不要过两招?”维基提议道。 林麟趾摇摇头,说:“算了,今天没心情。” “怎么?”维基眉头一挑,说,“还在为那事纠结么?” 林麟趾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砰砰……” 敲门声轻轻地响起,维基起身打开门,看到来人是小雪后不禁愣了愣。 “那个,林……他在?”小雪微微低着头,有些不大好意思。 维基翻了翻白眼,这大白天的他一个吸血鬼不呆在房间里,还能跑到哪去。 “嗯,正在那边黯然神伤着呢!”他这话里面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小雪轻咬嘴唇,说:“那能不能叫他出来,有些事想跟他说。” 这些话林麟趾自然是有听到,他起身走过去,问道:“那个……有什么事吗?” “到我房间去!”小雪说着转身离去,林麟趾疑惑地看向维基,后者耸耸肩将他推出门去,说:“去!她还能把你给吃了不成?” 随着小雪走进她的闺房,立时就有一股很特别的香味窜入鼻间,令人精神一振。 房间中布置得简单而别致,各种摆设均为雪一样的白色,显得纯净而整洁。想必小红房间的布置,也是大同小异,最多也不过是将白色换为红色罢了。 在床头的一侧有张长桌,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小雪走过去坐在电脑前,指了指旁边的座椅,示意林麟趾也坐下。 在坐下前,林麟趾探头瞥了一眼笔记本的盖面,看到了一个很别致的logo,一颗被咬过一口的苹果。 苹果电脑的外形之所以吸引人,全在于这一个logo,只要你看到这个logo,不由地就会感觉整台电脑,瞬时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你先等等,我先把这几个订单处理了。”小雪说着。 看到她在用淘宝旺旺跟人聊着什么,林麟趾这才记起来小雪的另一个身份,血色淘宝店的店主。 原来她白天就是在干这个事情,而且似乎有时小红都会来帮忙,林麟趾有些纳闷,一位亲王和她的女伴,怎么会开淘宝店,她们肯定不会缺钱,唯一能说得通的也就是兴趣使然。 “呵,你猜我现在正在处理谁的单子?”小雪突然出声问道。 林麟趾一愣,小雪的顾客他能认识的似乎也就只有c县的老林了,他迟疑地问道:“老林,林建国?” “没错!”小雪笑道,“要不要跟他聊聊?” 林麟趾说:“还是不了!否则又得解释半天我为什么会在这出现。” 很快小雪就将几分订单处理完了,至于发货环节似乎有其他人负责,林麟趾看到她将所有的发货地址都用qq发送了出去,没猜错的话应该发给小红这位亲王大人的手下! 当小雪将笔记本电脑合起来,转过身来与林麟趾面对面时,两人却不禁陷入了尴尬之中。 “上次,谈到你是成为吸血鬼后才开始信教的,当时被查尔斯那家伙给打断掉了,现在能接着说说到底是什么回事吗?”林麟趾问道。 小雪神情一松,只要不再沉默,那说什么话题都可以。 “这个,还真不知该从何说起。”小雪想了想,说,“还是从头开始,不过故事有些长,你可别嫌麻烦。” “怎么会!”林麟趾笑了笑。 “我成为吸血鬼时是在十三年前,当时我身患绝症,一直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时间一久,就与一位很奇怪的护士熟络了起来。”小雪慢慢地讲述着,“这位护士很奇怪,她只值夜班,白天从未见她出现过,而我因为病痛晚上又睡不着,所以在熟悉之后我们就经常聊天,一聊就是整整一晚,很是投机。” “她叫小?,呵……很显然,她是个吸血鬼,而她之所以在医院工作,就是为了方便偷到鲜血来食用。那时候国家还未出台政策,每天都有不少卖血的人,所以她并不缺食物,医院虽然有时偶尔会发现血库存量减少,也不会怀疑到她的头上。”小雪说,“她不知道还有一个血族社会存在,而在亲王处还能领到免费发放的血袋,所以她只有采取这个笨办法,因为她不想杀人饮血,甚至她都不会杀害动物,去吸食它们的血液。” “之后我的病越来越严重,每天都徘徊于死亡的边缘,就在这时,一个夜晚,小?告诉了我她身上的秘密。她说可能通过初拥可以救下我,我也没多想,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便答应了下来。小?知道初拥也是从民间传说中,她之前也没直接从人体吸食过血液,所以给我初拥时差一点就失败,还好我运气很好,命不该绝。” 林麟趾坐在那,安静而认真地倾听着,他已经猜到接下来,将发生一些不幸的事情发生,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小雪成为吸血鬼后,自然无法继续呆在医院,否则白昼降临后她就会化为虚无。于是当晚小雪就来到了小?的住所,而因为病人的无故失踪,当值的小?受到牵连被医院开除,失去了工作。不过小?因为熟悉地形,还是每晚前去偷取血液,但因为每次要偷取两人份的血量,很快医院就察觉到了血库的严重失窃,立刻加强看管。 小?与小雪失去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开始面临严重的食物危机。最后小?也不得不做出改变,开始吸食起小动物的血液,但袭击人类这一步,她们始终没有踏出。 “你知道吗?小?她是个很有爱心的女孩,她很喜欢小动物,但那时被饥饿困扰的她,却不得不一次次地狠下心来。”小雪眼中泪光闪烁,说道,“而且每次她都不让我出手,说这种罪孽,一个人背就够了。” “很快,我们就开始受不了那种生活,每当看到房间中一具具小猫小狗的尸体时,我们只能是相拥而泣,去试图用血一样的泪水,来洗漱掉自己的罪孽。但血色的泪水,却只会将我们的身体,染得更加得血淋淋。” 林麟趾听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突然意识到,与成为吸血鬼后理所当然地去袭击人类相比,还能依旧恪守自己心中的信念,显得更加富有勇气。 在血族中,素食者往往就是懦弱的代名词,但在这一刻,林麟趾才恍然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真正值得赞赏的并不是获得力量,然后能将力量完美运用这样的人,而是获得力量,却能克制住自己不去滥用这样的人。前者表现出的只是身为动物所应有的适应能力,而后者表现出的,才是身为人类所应有的克制力。 “你知道最后,小?是怎么死的吗?”小雪拭去眼角的泪水,哽咽地说道。 林麟趾摇头,他不知道,但小?的身亡之前却已有猜到。 “她不想再继续伤害小动物,也继续伤害她自己,于是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而她选择的方式,是饥饿……” “饥饿?”林麟趾浑身一怔。 “是的,她选择了将自己……饿死……”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十九章 小雪的故事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小雪微微停顿片刻,调整了一下情绪,然后继续说道:“而我,没有她那样的勇气,我……最终选择了离开!” 小?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她却希望小雪继续活下去,所以她一直劝说小雪离开。不过小雪也很倔强,不管她怎么说都只是一言不发,留下来默默地陪着她。 饥饿感令人发狂,无尽的嗜血欲不仅会撕扯**,还会吞噬脆弱的灵魂。当在饥饿中迎来第三个夜晚时,小雪再也无法承受,她崩溃了。 在那个深夜,一个孤独的身影流浪于街头,她脸颊上的泪痕一直就没有干过。 她之所以落泪,并不是因为恐惧死亡,恐惧那未卜的明天,而是因为在她落荒而逃时,小?脸上欣慰的微笑,以及她那句“雪儿,或许……我这一生中所犯的最大罪孽,便是对你进行了初拥。我想救你,但……反倒是害了你……雪儿,如果能活着,如果想活着,就好好活下去!” 小雪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她蜷缩在街角,隐藏在黑暗中看着街上偶尔夜行的路人,以及如她一般,流浪而无家可归的小动物。 她饥饿,但是……她甚至都没有杀死小动物的勇气。之前那段并不太长的日子,小?就像是一位尽职尽责的母亲,她替小雪承担了一切,而现在,在离开小?后,小雪只能是像孩子一样的无助。.info[] 她不想死,可是她不知道如何才能活下去。 时间就在小雪的泪水与惶恐中流逝,她感觉到了拂晓即将来临,那代表着无限希望的曙光,对于她来说,却是死神催命的脚步。不过这也未尝不是上帝的恩赐,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被饥饿慢慢地折磨而死,还不如拥抱在阳光中,将生命之花灿烂地绽放。 小雪已经非常虚弱,不过她还是挣扎着起身,然后蹒跚行进在即将迎来黎明,空无一人的街道。在这一瞬,她突然觉得死亡似乎也并非那么得可怕,如果不是时间已经不允许,她会回家,回到小?的身边,然后与她轻轻相拥,同她一起分享善意的死亡。 就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在离家之后突然间长大,她终于明白真正令人恐惧和不安的并不是黑暗与死亡,而是没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可以依靠。 她环顾四周,最后看了看这座生她养她,如今却格外陌生的城市。 一座天主教堂,突然印入眼帘。 她并不信教,但她的母亲却信。她身患绝症无药可救,而那段日子,她听父亲说母亲每天都要前往教堂去为她祷告,不知道会不会就是眼前的这座。 小雪突然很想进去看看,但谁家的教堂,这么早或者说这么晚还会开着。就在她的目光要移开时,却看到教堂大门打开了一条缝隙,从中走出来一人。.info[] 这人在转过街角时,似乎还有意无意地向她这边瞥了一眼。 小雪有些奇怪,难道教堂为了方便信徒祷告是不关门的吗? 天边渐渐泛起了鱼肚白,小雪迈着沉重地步伐,走向教堂。在这生命的最后的一刻,她要向上帝祷告,她希望自己那还沉浸于丧女之痛中的双亲一生幸福,她希望若有来世,还能与小?相见,下一次不管面临什么,她都会选择留下,然后陪着她。 教堂的大门很重,虚弱的小雪吃力地推开它,走进教堂。 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她来到耶稣圣像前,低下头,笨拙却无比虔诚地闭眼开始祈祷。 就在她刚刚祈祷完毕,抬起头准备转身走出教堂去迎接那属于自己的死亡时,身后突然有人说话了,在那一瞬间,小雪甚至以为她是聆听到了上帝的声音。 “天已经快亮了!你为什么还呆在这?”说话人的语气很严厉,但声音却非常动听。 小雪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位满头红发,身穿一袭红裙,妖娆而妩媚的女子,特别是她同样血红的嘴唇,让小雪顿时联想到了诱人的鲜血。 爱丽丝在看清小雪的容貌后,有些惊叹于她的纯净与美丽,语气不由温和了下来:“我在问你,为什么天都快亮了,你还呆在这,不想活了吗?” 小雪本来也在惊叹于爱丽丝的完美容颜,但听到她这句话后,却顿时惶恐了起来,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我是……我会……” 爱丽丝眉头蹙起,小雪的惶恐以及所表露出的虚弱,已经让她明白她不过是个对血族一无所知的女孩。 “跟我来!”爱丽丝说着就向着侧门走去,但看到小雪没有跟上来,她很是霸道的直接上前将她抱了起来。 “你……你要干什么?”小雪在爱丽丝的怀中惊恐地叫道。 爱丽丝突然出人意料地低头,深深吻住了小雪的柔唇,被强吻的小雪瞪大双眼,吓傻了。 “我很幸运,在最后一刻,遇到了小红……”小雪似乎是回忆起了当初的那一次强吻,显得微微有些羞涩,说道,“而那时我被吓坏了,小红他花了一整天时间,才彻底让我相信她所说的一切。” “小红给我喝人造血,让我存活了下来,当晚我就带着她去救小?,但……”小雪顿了顿,声音哽咽,神情中却是带着无比的骄傲,说,“小?她已经死了,她躺在床上,非常的平静,甚至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她是被饥饿杀死了,但是我知道,在与饥饿的这场较量中,却是她赢了!” 不管是在能死亡的时候选择活着,还是在能活着的时候选择死亡,这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林麟趾看着小雪,看着她脸上的骄傲,暗想如果他有小?这样的朋友,他也会为她而感到无比的骄傲,但他却宁愿,自己没有……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去那家冰激凌店吃冰激凌吗?”小雪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表示不知。 “一年前那里还是个酒,于是我每天晚上都会去那里喝酒,只喝一杯却坐在那里半晚上。现在它改为冰激凌店,我就去那里吃冰激凌。”小雪说,“去那里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里曾经,就是小?和我共同生活过的地方,尽管已被改造得面目全飞,但坐在那儿,仿佛还是能够嗅到她的气息。” “呵呵,不过我每天去那里,小红可是很不愿意呢!”小雪笑道,“她说那样她会吃小?醋的。” 林麟趾也笑了,他想了想,问道:“小雪,你之所以开淘宝店卖人造血,是不是……” 小雪轻轻点点头,说:“我知道有很多吸血鬼他们像曾经的我跟小?一样,都陷入在无尽的惶恐与饥饿中,我开店也只是想尽自己一点微薄之力。但如何宣传始终是个问题,通过小红的影响力和关系,顾客现在也慢慢多了起来,但……其实那些真正有迫切需要的,却是根本……” “别这样说,你现在所做的,已经很了不起了。”林麟趾宽慰道。 小雪微笑着说:“但这不够,我还想要更加得了不起!” 林麟趾点点头,说道:“只要你想,你会的!”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章 蒙古汉子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一番交谈下来,两人之前的那点尴尬也随之烟消云散,林麟趾离开前,问道:“小雪,那……你的父母呢?” 被他问及这个,小雪有些意外,说道:“我去偷偷看过他们,但没敢相见,毕竟……或许是我的祈祷应验了,他们在熬过那段痛苦的日子后,过的挺不错,几年前他们还领养了一个小女孩。[..info超多好看小说]” 看来不再相见,即使不是最佳的选择,但也坏不到哪去。 林麟趾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在当晚他也不禁来到耶稣圣像前,暗暗祈祷他们能一生幸福,希望在最难熬的那一段日子中,外孙女可乐的笑容,能够缓解他们的痛苦。 接下来他和维基在这又待了三天,第一晚与小雪去冰激凌店坐了坐,而第二晚则跟着小红又去了夜店,第三天夜幕还未降临时,两人在房间中谈起之后行程上的安排。 “维基,来京城已好几天,也差不多该走了!”林麟趾问道。 维基耸耸肩,说:“我是无所谓,关键是你舍不舍得。” “呃……现在舍得了。”林麟趾讪笑着,他现在对小雪是彻底断了念头。 “那就好,其实我已经先斩后奏,提前找小红做了安排。” “找小红?安排什么?”林麟趾有些疑惑。 “血族专用客机呗!”维基说,“你以为真跟普通客机一样,想做都能做吗?想要搭乘那专用航班的话,必须得提前跟亲王打招呼,然后再由亲王统一安排。” “这么麻烦!” 维基说:“麻烦点倒不怕,就怕运气不好!” “运气不好?”林麟趾很是纳闷什么叫做运气不好。 “人数凑不齐,人家根本不会飞,所以除非你选择以其他方式前往目的地,不然就得老老实实等着,少则几天,多则一两个月都有可能!” “既然你已经问过小红,那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林麟趾说着突然想起来什么,奇道,“对了,我们下一站准备去哪好像还没有决定下来?!” 维基说:“我们去英国,我已经问过了,三天后就有趟航班,小红也是够意思,给咱们留了两个头等舱的位置。” “英国?” “嗯!”维基说,“我已经去过你家做客了,礼尚往来,怎么着也该领你到我的家乡去逛逛不是!呵……没有意见?” 林麟趾对此倒是无所谓,说道:“当然没有!三天之后是?嘿,第一次出国,还有些小小的兴奋。” 维基微微一笑,没有再说话,坐那沉思着什么,林麟趾偷偷瞥了他几眼,这次回英国的原因当然不会只是他说的那么简单。或许到英国后,维基会将他以前的那些事情讲出来,林麟趾这样想着。 不知不觉,业已入夜,今晚似乎并没有什么活动,小红和小雪没有前来邀请他们。而林麟趾和维基也是无心出门,就在房间中那么懒散地宅着,想起什么话时就随意交谈几句。 就在外面夜色渐浓,两人话语越来越少时,突然一阵“哒哒哒哒”如马蹄声般的马达轰鸣声从他们头顶上方传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是哈雷摩托的声音!”维基很肯定地说道,这种独一无二的声音只有哈雷摩托车才有。 “难道有人把摩托车开进了教堂?”林麟趾翻身从床上坐起,与维基打算出去看看,刚刚打开门,就看到旁边房间中的小雪也是一脸疑惑地走了出来。 “发生什么事情了?”她茫然地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们也才准备上去看看,小红呢?” “她好像有什么事,不在这里。” 说着三人快步走出地下空间,刚刚转入教堂,就看到两台还在低鸣着的哈雷摩托,其钢筋铁骨的构造看起来很有虎气,拉风十足。然而相较之下更引人注目的却是两位健壮的哈雷骑士,他们身穿夹克,是黄色人种但面相却带有异域风格,像是蒙古人。 “赤那?朝鲁?”小雪惊呼一声,看来她认识这两位。 林麟趾一听她对两位壮汉的称呼,便知道自己猜对了,他们果然是蒙古人。看他们面色正常,应该不是吸血鬼,却不知为何会来到这里。 “这两个人很危险!”维基轻声说道,在刚刚看到他们俩时,他就寒毛乍起。 林麟趾点点头,他的眼睛直直盯着其中一辆哈雷摩托上架着的黑色背包,他隐隐感觉里面似乎装着什么不祥的东西,令人不禁生怯。 教堂中还有其他做祷告的吸血鬼,均被这两位不速之客吓了一跳,所幸小雪来的及时,这才没有发生冲突。今晚这里显然将有一些事情发生,小雪将众位信徒劝走之后,才反身回来招呼两位蒙古汉子。 觉察到了林麟趾的目光,那辆摩托车上的汉子下车走了过来,他的个头要比林麟趾高出整整一个头。 “小子,你在看什么?”蒙古汉子俯视着他,问道。 林麟趾这才惊觉过来,抬起头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嘿!赤那,不要欺负我朋友!”还好这时小雪走过来替他解了围。 赤那好笑地看了一眼她,说:“小雪,这么护短,他不会是你男朋友!” 小雪瞪了他一眼,没有搭话。 “朝鲁,你的女人都要被抢走了,怎么还有心情坐在那里!”赤那转过身,朝着另一位依旧骑着摩托的汉子叫道。 朝鲁这个满脸胡须的壮汉表情竟然带着微微的羞涩,他看着小雪说:“小雪,别听他胡说,我……” “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朝鲁,你个大男人有什么好害羞的。”赤那就像是一位兄长,在对不争气的弟弟做着谆谆教导,“你小子给我争点气,到时哥哥我将爱丽丝追求到手,然后你再与小雪喜结良缘,哥哥配姐姐,弟弟娶妹妹,岂不成就一段佳话。” 这赤那说起话来还真不害臊,言语中直接将小红小雪预定给了他们兄弟俩,小雪站在一旁停在耳中,不禁是白眼直翻。 林麟趾强忍着笑意,悄悄对维基说道:“看来他们还不知道!” 维基也是啼笑皆非,很是同情地看着赤那,说:“看来他们确实还不知道!” 两人心中都是坏笑着,他们非常想知道,当这两个蒙古汉子得知小红与小雪的真实关系后,那表情会是怎般的精彩。 “呦!这大晚上的谁吵着要娶我?”一袭红衣的小红,爱丽丝阁下适时地出现,她从教堂外走了进来。 赤那张扬的表情顿时有所收敛,转过身来笑脸相迎,说道:“噢!爱丽丝阁下,您还是那么的美丽而动人。” 这家伙之前应该是吃过小红的暗亏,在对她极为爱慕的同时,却也有着不小的忌惮。 “你来早了!”小红的态度有些冷漠。 赤那讪讪一笑,说:“男人早到,这是应该的。” 看到他们应该是有事要谈,林麟趾、维基便和小雪一起,又退回了地下空间。 “他们是谁啊,这么嚣张,直接开摩托车冲进来!”林麟趾好奇地问道。 “他们都是蒙古人,一个叫孛儿只斤?赤那,一个叫忽神忙兀歹?朝鲁。”小雪在说完后仔细瞧了瞧林麟趾的表情,见他没反应后,说,“看来你不知道。” 林麟趾一愣,说:“不知道什么?” “赤那的姓氏,孛儿只斤!”小雪强调了一遍。 “孛儿只斤?”林麟趾喃喃念着,纳闷一个姓氏里能有什么名堂。 小雪也没再卖关子,说:“他有一位祖辈你肯定是听过。” “谁?” “孛儿只斤?铁木真!”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一章 十字军,刑斧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铁木真?成吉思汗铁木真?”林麟趾惊道。 成吉思汗全名叫做孛儿只斤?铁木真,他的名字自然是如雷贯耳,不过其孛儿只斤这个姓氏,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的。而当小雪说出铁木真三个字时,就连维基这个英国人都感到很是惊讶。 小雪点点头,说:“没错,他是成吉思汗四子托雷的后代,因为其后的元朝皇帝与明朝时的鞑靼可汗均出自这一系,所以不管是从政治角度还是从血缘角度来说,赤那都属于是最纯正的黄金家族。” 林麟趾与维基对视一眼,不禁是啧啧称奇,他问道:“那你们跟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小雪笑道:“认识他们是因为,我们所住的这座教堂就是人家的资产。” “啊?”林麟趾难以置信,这么大的一座教堂怎么可能是私人所有。 三人说话间已经走进地下空间,小雪说道:“去你们房间,这个事情还比较复杂。” 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宏伟教堂,始建于元朝立国之初,之所以修建一是因为当时不少蒙古贵族信奉基督教,二则也为纪念发生在之前的一场战役。 元朝的建立者为孛儿只斤?忽必烈,而在此之前的蒙古大汗是其兄长孛儿只斤?蒙哥。蒙哥可汗于1256年曾下令,由旭烈兀亲王统帅总计十五万大军,从中国出发向波斯和阿拉伯发起西征。 这次战争不同于以往蒙古军那种“**裸”的世俗征战,而是以收复“圣城耶路撒冷”,并“归还给基督徒”为战争理由,因而他们被称为是“蒙古十字军”。 蒙古十字军此次西征获得了东正教国家的大力支持,但罗马教廷却是反应冷淡,其时基督教已经形成东西分野,罗马天主教与拜占庭东正教水火不容。而来自东方的蒙古十字军,在西方教廷眼中与异教徒没有什么两样。 更甚之,在蒙哥大汗于重庆钓鱼城意外战死,而旭烈兀亲王率领大部分军队回国夺取大汗之位时,罗马十字军竟然向留守的两万蒙古十字军发起偷袭,致使其全军覆没。 元朝建立一百多年便被朱元璋所推翻,黄金家族一系退居蒙古后,却因不知何故,奇怪地保留了蒙古十字军这个传承,直至今日。而且每当政局稳定的时期他们都会辗转回京,重建教堂。 孛儿只斤?赤那便是这一代的蒙古十字军首脑,而朝鲁则是他手下最骁勇的悍将。 小雪在讲述完这些闻所未闻的事情后,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看到林麟趾要开口问什么,她连忙抢先说道:“不要问我他们为什么要进行十字军的传承,这个小红也没有告诉过我!” 听她这么说,林麟趾虽然疑惑,却也只能作罢,他看着维基问道:“你以前听说过蒙古十字军吗?” “十字军是西方教廷的主要武装力量,但我听过的就只有条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以及圣殿骑士团。历史上也曾经有过一支儿童十字军,但那是当时教皇与封建主愚蠢的决定,其成立的唯一结果就是令欧洲丧失了五六万天真无邪的孩子。(..info无弹窗广告)”维基摇摇头,说,“至于蒙古十字军,还真没有听说过。” “那西方的三个骑士团有没有传承下来?”林麟趾奇道。 维基点点头,说:“条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虽经衰落却并未彻底灭亡,现在它们在明面上,前者演变为德意志骑士团,主要从事慈善事业,他们总部设于维也纳;而后者则演变为马耳他骑士团,成为联合国观察员的‘准国家’组织。” 林麟趾也注意到了他“明面上”这个耐人寻味的用词。 “圣殿骑士团则相较之下,命运最为悲惨,因为他们太过富有,传说骑士团里堆放着的借据、帐簿比宗教书籍还要多,这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与忌妒,也为后来的灭亡埋下了祸根。”维基说,“就世人所知,圣殿骑士团已遭毁灭,然而事实似乎并不是如此,我之前跟你说过我曾在英国见过骑士,他们当时可是穿着绣有红色十字的白袍,而这正是圣殿骑士团的标志。” “哦?那也就是说他们至今依旧存在?”林麟趾一下子来了兴趣。 “当年圣殿骑士团的覆灭与教皇脱不了干系,他们的后代自然会对欧洲教廷很是不满,所以欧洲没有骑士团活动的身影也很正常。”维基说道,“那次他们所追捕的吸血鬼,据情报是从中东国家逃过来的,那么再联想到圣殿骑士团最初正是建立于耶路撒冷,那么我想也未尝没有可能,他们的后裔某个时间段又在那里完成了重建。” 虽然维基所说仅仅是种猜测,但可信度却很高,最起码林麟趾是相信了。 这时他们头顶上又有哈雷摩托那特别的声浪传来,听着“哒哒哒哒”的马蹄音渐渐远去,三人知道事情已经谈完,赤那与朝鲁离开了。 很快房门就被推开,小红随手捏着一张纸走了进来。 “是什么事啊?”小雪话刚出口便意识到自己又犯了多嘴的毛病,不禁尴尬地吐了吐香舌。 小红好笑地瞥了她一眼,并未作隐瞒,说道:“一张通缉令罢了,有个小家伙被他追杀至京城却失去了其踪影,于是让我帮他找找。” “他们要杀吸血鬼,却向吸血鬼亲王请求帮助,这怎么有点……”林麟趾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小红看着他一脸的好奇,便将通缉令递给了他,笑道:“他们所追杀的那个小家伙当然不会是什么好鸟,实力只是一等骑士却嗜杀成性,既然他进入我的管辖范围,将他惩治一番也是我身为亲王所该做的。” 林麟趾看着通缉令上的男子,头发淡黄,鼻梁高挺,满脸的大胡子都能与之前的朝鲁媲美一番,不出意外应该是俄罗斯人。 “咦?你怎么知道我是亲王的,之前不还傻乎乎地问斯隆他是不是吗?”小红大惊小怪地问道。 林麟趾撇撇嘴,暗道我又不是傻子,他没有搭理她,想将通缉令递过去给维基看看,不过后者没有兴趣,他也就还给了小红。 当小雪她们准备回自己房间时,林麟趾追出门去叫住了小红,示意有话要跟她单独说。 “嗯……”林麟趾想着怎么开口。 “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呗,怎么还害羞起来啦,难道你是想跟我……”小红笑得很妩媚。 林麟趾白了她一眼,说:“赤那摩托上架着的那个背包,让我有种奇怪的感觉……” 小红闻言顿时脸色一变,诧异道:“你竟然能感觉到……” 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她的话戛然而止,没有继续说下去。 “那里面究竟是什么?”她的反常让林麟趾更加疑惑了。 小红蹙眉,犹豫半晌,说道:“那里面是刑斧!” “刑斧?那是什么?”林麟趾追问道。 小红却似乎并不想回答,她摇摇头,反身离开。 林麟趾纳闷地回到自己房间,说:“那个维基,你知不知道刑斧是什么东西?” “刑斧?”维基皱了皱眉,说,“这我当然知道,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 林麟趾急声问道:“你知道?那快跟我说说!” 维基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看他,说道:“刑斧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传说它可将持斧人的力量提升数十倍,但同时会令其身上血流不止。尽管非常强大,不过使用它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小。” 十三圣器之一? 林麟趾心中一惊,右手不由地摸向那根挂在脖间,同为血族圣器的灵杖。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二章 无巧不成书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喂,林!”见他有些失神,维基将声音提高了些许,说道,“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对了,好像我以前没跟你说过血族圣器的事!” 林麟趾回过神来,反问道:“你有没有注意到赤那摩托上的那个黑色背包?” “当然有注意到,当时你不就是老盯着人家背包看,然后赤那才过来……”维基说到这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惊道,“难道那个背包里面放着的是……是刑斧?” 林麟趾点点头。.info[] “这……你不是在开玩笑!”维基难以置信地说道,“小红告诉你的?” “嗯!” “噢……天呐!血族圣器竟然落在了十字军的手中。”维基说,“难道这也就是赤那家族之所以将蒙古十字军传承下来的原因?” 林麟趾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说:“很有可能!” 等惊讶过后,维基突然用耐人寻味的目光,一个劲地看着他。 “怎么了?”林麟趾被盯得有些毛骨悚然。 维基嘴角微微一弯,说:“林,你又是怎么刚刚见面,就知道那个背包里面有问题的?” 林麟趾皱着眉,神情闪烁,他不知道有些事情该不该说出来。 最后,他决定既然自己相信维基,那就将一切都讲明白,于是说道:“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背包那么敏感,但在得知里面装着的是刑斧后,我想……可能跟这个东西有关。” 他说着将脖间挂着的绿色灵杖摘了下来,递给维基。 “它?”维基接过来,与林麟趾相处这么久的他对于这个绿色物件并不陌生,只不过之前一直以为是个普通的饰件,难道这其中还暗藏有玄机? 林麟趾说:“它有个名字,叫做灵杖!” “灵杖?灵杖!”维基这一天来的惊讶,都没有这一刻来得猛烈,他瞪大了眼珠,惊愕地看看林麟趾,又看看静静躺在他手中的灵杖,“你是说……它……它是血族十三圣器中的那个灵杖?” “没错!”林麟趾开诚布公,将之前讲述过的那些他的遭遇中,有所隐瞒的一部分统统讲了出来。 “我就说我实力的提升来得怎么如此突兀,却没想到是沾了它的光。”维基听完后,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喃喃道,“林,这么说你之所以去不夜城,也是为了找那个费尔是?” “嗯……是的!” “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维基摇着头,叹道,“林,看来你从成为吸血鬼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无法过得平静。我之前也是这样认为,却没想到事实更加的严重。” 林麟趾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维基为何有此感慨,听他话好像是与费尔有什么关系……不过他并未直接问起,而是神色惭愧地说道:“维基,我很抱歉以前瞒着你,我……” 维基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打断他说道:“林,别这么说,我理解。” “可是……” 维基笑着说道:“林,你之前没有告诉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已经告诉了我!” “其实要是换做我是你……”维基还不忘调侃一把,说,“可能现在都不会讲出来!” “嘿!你这个家伙!”林麟趾笑着一拳砸在他的肩膀。 “林,你竟敢打我,信不信灵杖我不还你了?” “不还就不还,全当送你得了!” “靠,真的假的,这么大方……” “当然是假的,哈哈……” …… 白天宅在房间,晚上便出去溜达一圈,这样很快两天就过去了。 第三天夜幕刚刚降临,林麟趾和维基就拿着小红给他们的机票,与两位美女道别后,搭的士前往飞机场。 飞机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而他们到达机场时才是八点不到,林麟趾像之前坐飞机一样,打算去过安检然后检票准备登机,却被维基给拉住。 “嘿,林!别急别急,我们这次坐的飞机不一样,提前十五分钟时,经特殊通道直接登机就可以。”维基笑道。 林麟趾尴尬地挠挠头,问道:“维基,从英国那边往中国这边飞时,规矩也是一样吗?” 维基点点头,说:“大同小异,反正是别指望吸血鬼们老老实实过安检,他们口袋里不知道会装有什么东西。像我们这么温顺守法的良民,还是相对较少的,哈哈!” 两人说着就来到了特殊通道不远处坐下,林麟趾很是好奇地看着附近的人群,在其中寻找着同他们一样,前来搭乘此次航班的吸血鬼。 现在林麟趾的眼力也有所进步,他很快就找出来了几位同类,而对方同样十分敏锐,往往当他的目光投过去时,他们也会冷冷地看过来。 “你这样可不是个礼貌的行为!”维基笑道。 林麟趾嘿嘿一笑,正打算收回目光,眼神却是一凛,在一个角落,他看到了一位头发淡黄,满脸大胡子的白种人。林麟趾按捺住心中的冲动,装作就好像是目光无意中扫过一般。 在肯定对方没有觉察到自己发现他后,林麟趾悄悄对维基说道:“还记得三天前那张通缉令吗?” “嗯,怎么?”维基奇道。 “你前方十一点钟方向,站在角落的那个大胡子,就是通缉令上的人。” 维基闻言悄悄瞥了一眼,说道:“你肯定?” “当然,他胡子那么明显!”林麟趾说,“现在怎么办?” 维基皱眉思索着,小红帮了他们不少忙,现在既然有机会,当然应该有所回报才是。 “你说他是不是也要搭乘这次航班?”林麟趾悄声说道,“要不我们再等等看,如果真是,咱们在飞机上抓他!” “不行!”不想林麟趾一口否决掉,说,“不管双方有多大的恩怨,在飞机上是不能动手的,否则其他吸血鬼会群起而攻之。所以即便我们想抓他,也需等到在伦敦下机后。但既然他在这个时候还能搞到机票,显然背后是有组织运作的,若是到伦敦,我们贸然行动,恐怕……” 林麟趾也是不禁头疼,说:“可现在通知小红显然已经是来不及,但我们在这就动手,若是引起骚乱……” 维基还有些犹豫不定,在那想着对策。 眼见就要快到进入特殊通道的时间,林麟趾有些焦急,偷偷向着大胡子通缉犯那边看去,不想正好与其四目相对。大胡子眼神中是深深的戒备,而林麟趾则因为太过仓促,眼神中的惊愕没有很好的掩饰起来。 “糟糕,妈的,被发现了!”林麟趾突地一下就站起身来,也无暇顾及其他,就要向着大胡子那边冲过去,还好维基手快一把将他抓住。 “别急,别急,你看!” 林麟趾稍微冷静下来,经维基一提醒,他看到大胡子并没有转身立刻逃跑,他淡定地迈着步子,朝着机场外走去。 “看来他也不想引起骚乱,走,我们跟上!”维基说着和林麟趾跟了上去。 三人就这样一前两后,步伐并不快地走出了机场。大胡子没有搭的士开逃,而是向着市区方向走去,林麟趾和维基自然是跟在身后,相去二三十米。 当他们渐渐远离机场后,前面隐于黑暗中的大胡子突然发足狂奔,早有准备林麟趾二人也是疾行追上前去。 三人速度均不是很快,毕竟过往车辆很多,路边偶尔也会有一些行人,但当高速公路的入口渐渐出现在视野当中时,大胡子脚下一顿,身子急转,突然跃上路边建筑物,向着北方逃去。 此时已经不再担心被人看到身形,三人彻底放开了速度,林麟趾一下子就落在了维基身后。而大胡子实力也不及维基,两人的距离一点点的拉近。 眼见就要被追上,跑在前面的大胡子突然反身,双臂由内向外猛然挥出,瞬间就有两道血液凝成的利刃向着维基飞去。 这个大胡子通缉犯,竟是觉醒鲜血之道的吸血鬼,而他对于鲜血之道的掌握,显然是要比林麟趾他们高出不少,起码已经可以进行远程攻击。 维基本身速度就很快,当两柄血刃迎面飞来时,容他闪避的时机几乎已经没有。 落在后面林麟趾正追赶着,突然看到维基整个人向后飞起重重摔在地上,然后没了动静。 “维基!”他心头一颤,脸色巨变。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三章 逢林莫入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担忧与愤怒之中,林麟趾速度骤然一提,疾掠上前。他不知道维基现在是生是死,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大胡子通缉犯再有下手的机会。 大胡子根据维基那更快一筹的速度,判断出其实力要比他自己高,是故方才他转身发起骤然袭击,也不过是抱着不得已而为之,想争取一点逃跑时间的态度,然而完全出乎人之意料的是他竟然一击得手。 惊讶中的大胡子错失再补一记,将维基彻底击毙的时机,待他反应过来时,林麟趾已经赶到护在了维基身前。 “维基!你怎么样了?”大敌在前,林麟趾无暇回头去看维基的伤势,只能大声地呼喊,期待维基有所回应,然而身后始终静悄悄的,维基躺在那里就跟死了一般。 不祥之感从心头升起,林麟趾的脸顿时扭曲了起来,他浑身都因愤怒而在轻轻地颤抖,吼道:“维基,你怎么了?回答我!” 现在是最好的逃跑时机,但大胡子此刻却是并不着急了。眼前这两个追捕他的吸血鬼,实力高的是纸老虎,根本不堪一击,而实力低的,自然就更不必担心。 猎人与猎物的角色瞬间转换,大胡子腰杆一下子就硬了起来,他戏谑地看着林麟趾,舌头轻轻舔着嘴唇,邪邪笑道:“妈的,原来不过是两个不自量力的东西,倒是吓了我一跳!” 林麟趾全神戒备,他知道自己实力要比对方低,但他并不怕,他感到的除了愤怒之外,竟是隐隐的兴奋。 这种兴奋感源于没有退路的绝境,在此之前,也仅有与赵宏陈杰俩表兄弟狭路相逢时有过。既然那一次能在敌强我弱的局势中活下来,这一次他也可以。 因为现在与那天一样,他都有不能失败,不能逃跑的理由。 “来!”林麟趾祭出血刃,冲着大胡子不惧地吼道。 他的声色俱厉在大胡子看来,却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不过大胡子还是微微有些惊讶的,说道:“倒没想到,你还觉醒了鲜血之道,希望你别跟你这位同伴似的不堪一击!” 正说着,大胡子就掠向过来,他的速度很快,不过还勉强在林麟趾的接受范围之内。 林麟趾也如红眼的犀牛一般,冲上前去,挥臂带动血刃斩向大胡子。 大胡子在他刚刚做出这番动作后,便迅速闪身避开,但看到血刃依旧连在他的小臂处并没有飞出时,大胡子皱了皱眉。刚才显然是以飞刃伤敌的好时机,大胡子及时闪避也正是有此顾忌,然而他却不知道,林麟趾根本就不会飞刃伤敌这种战技。 “你还真是谨慎!”大胡子笑道。 林麟趾脸部僵硬,刚才大胡子敏捷的闪避已经让他知道自己的攻击很难对其形成威胁。正当他脑子飞转思考对策时,却听到大胡子这句话,不禁感到一阵莫名其妙。 “哼……接下来,就跟你动动真格!”大胡子双手怀抱胸前,大拇指分别深深插入了胳膊之中,然后猛然间,就如之前袭击维基时的动作一样,他的双臂由内向外挥出。大拇指随着挥臂这个动作,在胳膊内侧撕裂开两道深深的伤痕,大量的血液瞬间涌出,凝聚成一柄月牙型,如其臂展般长的血刃,向着林麟趾飞斩而去。(..info无弹窗广告) 林麟趾脸上闪过一丝惊容,对方会使用鲜血之道这他并不意外,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鲜血之道竟然可以如此运用。林麟趾豁然领悟了一些东西,但现在可没有时间容他细细品味,那道巨大的红色血刃,如同死神的镰刀,已经向着他飞来。 他心中明白若是以自己祭出的那两柄血刃去硬接,那简直就是螳臂当车,无异于送死,所以留给他的选择就只有是闪避。 电光火石之间,林麟趾身子后仰,几乎与地面平行,这才堪堪避过血刃的锋芒。但就在血刃贴着他身体飞过后,大胡子脚下一动,瞬间出现在已经一击斩空的血刃之侧,伸手轻轻一拨,顿时血刃就像是听话的孩子一般,回转过来又迅速向着林麟趾飞去。 林麟趾大骇,他后仰着的身体还未拾起来,却又看到血刃飞了过来。别说这一击他能否避过,即便是躲过,大胡子还会如法炮制,再令血刃劈斩过来。 当见到大胡子这种对鲜血之道的运用之法后,林麟趾脑中始终盘旋着一种奇妙的感觉。此刻他瞪大了双目,盯着那向自己飞来,带有浓郁死亡气息的血刃,突然感到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 林麟趾身子虽然僵在那里,但借着那股奇妙的感觉,身体内的血液却疯狂地涌动着,似乎按捺不住,立时便要冲破躯体这具枷锁。同时他的胸前也传来阵阵的酥麻,已久久沉寂着的灵杖也苏醒了过来,在催动着什么。 “嘿!”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原本躺在地上了无声息,如同死去一般的维基,突然暴喝一声,从地上窜起一脚踢在了林麟趾的腰间。 林麟趾被踢飞,滚出老远才停下来,虽说狼狈却也算是避过了血刃的斩击。而维基也是接着一踢之力,疾掠向大胡子。大胡子对此准备不足,被维基偷袭得手,重重一拳击在了心口。 大胡子倒飞出去,男爵实力的一拳足以将其心脏重伤,从而导致失去行动能力。似乎战局已定,但维基的表情却并未松懈下来,刚才他那一拳尽管命中,但传来的触感却并非是击在**上的感觉。 就在维基想欺身上前再补上一记时,却看到大胡子仿佛没事人一样,从地上跳起来撒腿就逃。他衣服的心口处已被维基的拳风震碎,但其皮肤上却紧紧贴着一层红色的晶状物。原来他在被击中前的瞬间,竟然在心口处凝聚出了血甲,而且从成色来看,其中甚至有血晶的成分。 单就这分对于鲜血之道的操控力,以一等骑士这个实力层来说,大胡子无疑是佼佼者。 林麟趾也已起身,看到大胡子又要逃走,咬牙提起速度跟在同样追赶着的维基身后。 这家伙还真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林麟趾是边追边骂。 很快三人就渐行渐北,之前打斗之处还能远远看到机场方向的灯光,而此时却已是进入偏僻的山林区。 他们疾行在山沟中,两旁并不高大的小山上,均是近几年绿化才种下的新树。曾经漫长岁月沉淀下的那些参天古木,早已被乱砍乱伐殆尽,如今的这片人工林,也只能说是有胜过无! 这条山沟并不贯通整个山林区,大胡子跑着跑着就被一座在此间来说,最为高大的林山挡住了去路。没有丝毫的犹豫,大胡子就窜进山中,而紧紧跟在其后的维基担心跟丢,也来不及招呼林麟趾,便同样跟着窜了进去。 林麟趾很快也来到林山前,也不知是不是被树木遮住了视线,他根本看不到维基和大胡子两人的身影。周围的环境似乎隐隐有些奇怪,显得太过安静。 “维基,你在哪?给个信号!”这山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小。若贸然追赶,指不定他最后就到了哪,所以还是先确定方位再说。 不想连连叫喊三声,都迟迟听不到维基的回答,林麟趾心头不由一跳。 如果他不是吸血鬼,而还是人类的话,肯定会立刻转身就逃,此情此景也太有些像是恐怖片中的桥段了。但既然是吸血鬼,即便是恐怖片中,似乎也应该是属于制造恐怖的一方。 林麟趾咬咬牙,走进山中,他倒要看看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而就在踏出那一步的瞬间,他眼中的整个世界,都骤然一阵扭曲。 从山外去看,山上密密麻麻的都不过是些小树,但当他踏入山中时,却瞬间均变为了一棵棵参天巨木。 林麟趾脑中顿时闪过一个念头:“幻术!”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四章 世外?高人?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中了幻术,但与之前那次面对费尔时不同,此刻他周围的坏境是陌生的,而身上所带着的每件东西却又都是熟悉的,可没地方去找一本字典让他去寻到破绽,然后破解整个幻术。 是故尽管明知身陷幻术,林麟趾却依旧是束手无策。 但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坐以待毙,他站起身来,走到一个参天古木前,伸手轻轻地去触摸它。树皮上布满着岁月的留痕,那种沉重的粗糙感通过指尖迅速就传达过来,林麟趾心中不禁有些失望。 普通氏族的吸血鬼使用幻术只能影响到视觉,而稍有天赋的迈卡维氏族则更进一步能影响到听觉,然而只有流浪之氏族雷伏诺,五感皆能影响到。 那么既然现在触感真实的存在,施术者显然便是雷伏诺氏族的吸血鬼无疑。林麟趾不甘地贴近树干,耸动鼻头嗅了嗅,顿时一股古朴的树香钻入鼻孔,嗅觉果然也已被影响到了,林麟趾直起身来,茫然地看向四周。 他站在那里,感觉自己就像是只掉入陷阱野兽,在等待着猎人的出现。而当其出现时,他沉静的步伐,迈动时将与死神是同一个频率。 不知是这位谨慎的猎人太有耐心,还是时间的流逝骤然变缓,林麟趾久久未见到有人露面。 如果施术者是想玩心理战的话,那么他此刻已经是成功了。 看不到的敌人永远是最可怕的,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之下,林麟趾越来越感到躁动不安。他怀疑,这样等下去他终将见到的并不会是猎人长弓所发出的最后一击,而是随着拂晓来临天使拉斐尔那灿烂却致命的微笑。 相较后者,林麟趾更愿意去面对前者。 不能再在原地这么被动地等下去,他要做些什么,哪怕那是徒劳。 林麟趾这样想着,突然在山林间狂奔起来,他没有选择跨进山林的那个方向,因为此刻放眼过去,那边同样是望不到头的棵棵古木,而看不到丝毫山外的景物。 方才进来时仅仅用了一步,他可不会以为现在想出去,也同样是那么简单。 林麟趾在山林间疯狂地奔跑着,一路始终是安静的可怕,整个山林都在令人窒息的死寂之中。 这样如同无头苍蝇般的乱撞根本不会有丝毫的效果,头脑渐渐冷静的林麟趾停了下来,他大口地喘着气,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压抑与紧张。 “林,你怎么了?怎么喘成这样?”突然维基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林麟趾愕然转身,看到维基在不远处正疑惑地看着自己。 “维基!你怎么在这?”林麟趾惊道,“我之前喊你,你怎么不跟我回话?” 维基奇道:“喊我?我根本就没有听到你喊我啊?” “那大胡子他人了?”林麟趾问道。 维基脸色有些难看,懊恼地说道:“我给追丢了,真该死!” “是吗?”林麟趾紧紧盯着他,眼中隐隐带着一丝戒备。[..info超多好看小说] 维基似乎察觉到了,他耸耸肩,说:“林,看来你对我的身份有所怀疑,那么好,你尽可以问一些只有你我知道的问题来测试。” 林麟趾点点头,问道:“维基,你的女友叫什么名字?” 维基一愣,好笑地说:“林,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我有女友了?” “那么你父母的呢?” “林,你根本就不知道我父母叫什么名字,我就算随意编造,你又如何能识破?”维基摊摊手,说,“我知道我的出现好像有些太突然,但……其实是你的出现对于我来说更加突然,我刚刚跟丢大胡子,就看到了你,或许我也该问你一些问题才是。” 林麟趾闻言,脸上的表情顿时一松,看样子终于是放下了心来。 “好了,咱们也不要再疑神疑鬼了,快点找到大胡子才是正事。”林麟趾说着这才向着维基走过去,之前他可是一直有意保持着距离。 维基点点头,刚想说什么,近前的林麟趾却突然出手,一把扼住了他的咽喉。 “林,你……干什么?咳咳……”维基脸上惊容顿起,还好林麟趾并未扼得太紧,他还能勉强说出话来。 林麟趾盯着他的表情,似乎想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林,你知道我实力要比你高,别逼我动手!”维基有些被激怒了,威胁着说道。 “那你就动手!”林麟趾眼中闪过一丝狠色,扼住维基的右手一用力,捏碎了他的脖子。 “果然我没有猜错!”轻轻吹去掌间的些许石屑,林麟趾看向身前那块留有抓痕的石头,冷冷一笑,吼道,“现在你这个缩头乌龟也该露面了,或者说,接下来还要再玩一些雕虫小技?” 对方当然不会因为一句简单的挑衅就选择露面,这他自然明白,正准备转身离去,眼前带着伤痕的石头,突然说话了。 “我有些好奇,你是怎么识破的?”石头并未幻化成人的模样,就那样发出来声音,显得有些诡异。 林麟趾皱眉,说:“我并没有识破。” 石头奇道:“那你怎么敢……” “试试而已,反正即便刚才真是我朋友,扯断他脑袋他也不会死。” “哈哈,这倒也是,看来你要比你的朋友聪明一丁点。”石头笑道。 “你将我朋友怎么样了?”林麟趾急声问道。 石头戏谑着说道:“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你还是先担心担心你自己!” “你究竟想要如何?” “我?我没想要如何!” “你……” 就在林麟趾气急败坏,不知该如何对付这个神秘人时,另有一个人的声音,突然凭空响起。 “这位檀越,方才说话之人不过是生性顽劣,其实并无恶意,你的那位朋友并未受到伤害,只是因其为异族,故被我出手擒住,若你想见他,朝着正前方走来便是。” 檀越? 这完全出乎林麟趾的意料,难道说他遭遇到的对手竟然不是吸血鬼,而是……和尚?! 疑似和尚的话音刚落,之前那个调侃过林麟趾的声音又响了起来:“生性顽劣?我说你个秃子能不能用些好听的形容词,别把我老说的跟个小孩似……” 话未说完,声音就彻底消失了,林麟趾莫名其妙的站在那里,搞不清状况。 从说话两人的手段来看,人家若真想收拾他,那简直易如反掌。林麟趾也隐隐猜到这次是遇到了世外高人,不管是出于好奇还是要救下维基,他都没有不去一看究竟的理由。 按照和尚说的一直向前走去,几分钟后,林麟趾就觉眼前一花,周围的参天古木瞬时消失,一副小桥流水人家的情景展现在他眼前。 走过潺潺流水之上的独木桥,林麟趾来到三间小屋前。 右边那间屋外立有一头青牛,健硕而有神;左边屋外则有一匹骏马,全身雪白无一根杂毛。 随之林麟趾又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门口的楹联。 右屋仅有上联,左屋却只有下联,而中间那屋则唯有横批。 只见右屋门右的上联书“自在所在”,左屋门左的下联书“出家人家”,中间的横批则是“为牛为马”。 自在所在,出家人家。 此联简扼,浑成,出语不俗,林麟趾虽不懂楹联之讲究,细细一品,却也是味道十足。 似乎也是知道他已到来,左右两屋的房门,同时轻轻地打开。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五章 自在,出家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房门打开,左右屋各走出一人。 左边那位袈裟芒鞋,手捻佛珠,顶着一个大光头,不必说便是之前说话的和尚。而右屋走出的那人,则是一袭青衫,头上以一节草绳束发,颇具古风。 “小友,倒没想到你还真敢来,就不怕……”青衫男子本来面带戏谑,但在洒然走到林麟趾近前时,却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脸色微变。 青衫男子侧头,正对上和尚的目光,两人眼中均是有着一丝讶异。 林麟趾从他们俩身上并没有感觉到所谓高人的不凡气势,若没有之前那般遭遇,他肯定会认为他们不过是常人而已。 没有寒暄,林麟趾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我的朋友他……” “不急不急!”他话刚出口,就被青衫男子打断,“既然有机缘来到寒舍,怎么也得屋内坐坐不是。” 林麟趾面生犹豫之色,他担心再耽搁一会儿,到时拂晓降临,便是想走也走不成。 和尚看出了他心中的担忧,笑道:“且到屋内一坐,放心,即便业已白昼,我们也能保你和你的朋友无碍。” 林麟趾听他这么说,也只能是跟着青衫男子,与和尚一起走进右边那间屋子。 屋子不大,里面摆设也是颇为简陋,正对门口的墙面挂有一副对联,上书“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下书“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原来这位青衫男子所信为道家。 三人席地而坐,林麟趾看着对面的二人,突然发现他们的相貌非常相似,而且不得不说,还都十分英俊。 “不知檀越如何称呼?”和尚开口问道。 “林麟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好名字!”和尚赞道。 林麟趾倒没想到对方一听便知道出处,微微一笑,说:“那么二位是……” “这是胞弟何自在,贫僧俗名何出家。”和尚说道。 何自在?何出家? 林麟趾不由联想到了门口那副楹联“自在所在,出家人家”,何自在的房间可不就是“自在所在”,而何出家的那间,亦是“出家人家”,贴切倒是贴切,但如此解释,本来好生生一副颇为不俗,意蕴十足的楹联,却变得……而且何出家这名字也太怪异了,更怪异的还是这位何出家,真就出家当了和尚。 林麟趾愣在那里,简直哭笑不得。 “我就知道你会是这种表情。”何自在说,“门口那副对联是我家老头子的得意之作,好巧不巧,刚刚创作出来不久,我家母亲大人就怀孕了,而且怀着的还是双胞胎。于是咱兄弟俩的名字,就这么给定下来了,至于我们一个学道一个学佛,也是自小就被老头子刻意培养的。” “南无阿弥陀佛……”何出家很是配合地合掌念道,他这句佛号,怎么听其中都是怨念十足。 “小友,不知你胸前那个东西,可否拿出来让我们兄弟俩一观?”何自在突然出口说道。 林麟趾心中一惊,差点从地上跳起来,“你们怎么会知道?” 何自在笑道:“我们又怎么会不知道?” 林麟趾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他犹豫半晌,最终还是缓缓将灵杖摘下,递了过去。 何自在不接,他只是淡淡瞥了一眼,说:“果然是血族圣器!小友,收起来,我们也只是确认一下!” 林麟趾愣了愣,便将灵杖重新收了起来。 “看檀越实力,应该是刚刚成为吸血鬼不久,却不知怎番因缘之下,得到了这根众人垂涎的灵杖?”何出家说道,“需知怀璧其罪,檀越今后可是要小心了!” “我是吸血鬼,你们怎么对我如此……如此友善!”林麟趾皱着眉头,终于将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这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吸血鬼跟中国神秘力量应该是对立的才是,而你们显然便是神秘力量中的一支。难道因为我也是中国人,所以你们才手下留情,没有将我也如之前对待我朋友时那般对待?” “为什么?” “嗯?” “为什么我们要与吸血鬼对立?”何自在问道。 “这……这显而易见啊!”林麟趾奇道,“吸血鬼是来自外族的神秘力量,当进入中国后,那么国内的神秘力量也应该出面来驱逐,或是保障人民的安全,难道这不是你们的使命吗?” “使命?谁给我们的使命?或者说……谁有权利强加给我们使命?”何自在笑了,他的笑在林麟趾看来,就像是无情的嘲弄。 林麟趾怒火不禁烧起,他叫道:“那你们就放任吸血鬼在中国肆意妄为?” “檀越,我想如果吸血鬼们在中国肆意妄为的话,那么毁灭的不是中国,而将是他们自己。”何出家出口说道,“我们是有超乎常人的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肩负起那些莫名其妙的责任。我们是可以选择成为英雄,然而一个国家,是没有英雄不幸,还是……需要英雄才真正的不幸!” 林麟趾闻言面色一僵。 何出家继续说道,“国家是什么,国家只不过是一堵围墙,破了烂了再重新砌一堵便是。真正重要的,是站在围墙内的民族,但当整个民族都在垮掉的时候,你不能指望我们的出现,去撑起整个民族的脊梁。中国强大过,但那不是因为所谓的神秘力量;中国也弱小过,却非缘于吸血鬼的侵入。” “孟子曰:‘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林麟趾突然想起曾在《孟子》中看到的这句话,喃喃念了出来。 何出家眼中闪过一丝异彩,笑道:“檀越倒是个有心人!” 林麟趾将目光投向房中那副对联,看着下联中最后那个“道法自然”,不禁感触莫名。 “小友,可知‘道’为何物?”何自在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并没有随口说一句“道即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等等的话来装作自己很懂。 何自在说:“所谓道,不过就是两句话,一句是‘关我屁事’,另一句是‘关你屁事’!” 他说完这句话后,突然与其兄长两人相视哈哈大笑,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似的。 林麟趾有些莫名其妙,刚想说什么,突然心中一悸,他知道,这是天要亮了。 “我的朋友他现在是在……”林麟趾不由为维基担忧起来,他是安全地躲在房间里,却不知道维基被擒住置放在了哪。 “你朋友还在被幻阵困于林中,不过放心,他没有任何危险,那里阳光是照射不进来的。”何自在说道。 林麟趾这才放下心来,既然维基安全,那他也并不急着去找他。 还有很多疑惑,林麟趾想要再次寻找到答案,于是他问道:“你刚才说幻阵,那么说之前我遇到的种种,便是……” “是的,那就是幻阵,如果是雷伏诺氏族的吸血鬼,实力达到大公爵后所独立使用出的幻术领域,就能有这个效果。”何自在说道,“呵……有些不太相信,但其实,我说这话并不是看不起吸血鬼大公爵的实力,而是刚才你所体验过的效果,根本就不是幻阵真正的威力。所以别小看雷伏诺氏族大公爵的幻术领域,同时也别小看幻阵。” 林麟趾点点头,对于幻阵他非常好奇,还有许多问题想问,但口还未张开,却听门外一个极其嚣张的女声传来。 “兔崽子们,老娘回来了,快滚出来恭候大驾!”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六章 老娘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当剽悍的女声传来时,何家两兄弟脸上的表情顿时一僵。[..info超多好看小说] “吃人嘴短啊!”何出家苦笑着说道。 何自在也是耷拉着脑袋,说:“是啊!” 说着两人就起身向着屋外走去,当房门被拉开的一刻,林麟趾害怕阳光照射进来,下意识躲了躲。 总算何出家还没忘了他,转过脸来说道:“檀越也随我们一同出去!放心,你看,没有阳光!” 林麟趾也挺好奇外面剽悍的女人究竟是谁,便起身跟了出去。 上身短衫下身牛仔裤,头发不太长,明明是个女子脸上却是英气逼人,而这股英气丝毫没有破坏到其身为女子的妩媚,反是增色不少。女人年轻、漂亮、干练,而同时还很剽悍。 身后背着一个起码要有七八十升的大背包,撑得满满当当,但她似乎一点都不吃力,也不急着将背包卸下,中气十足地就在那喊着:“我说外面天都亮了,你们两个也不放点阳光进来,不知道花花草草要进行光合作用,才能茁壮成长吗?臭小子,跟那个老不死的家伙一样惫懒。” “那个……”何自在嗫嚅着说道,“这不是有客人嘛!” “咦?”剽悍女人闻言,这才似乎注意到了林麟趾,她一眼瞥过去,如同何家兄弟俩之前一样眼中也是闪过讶异之色,嘴角微微扬起,她说道,“有意思的小家伙。” 林麟趾被看得很不自在,同时他也十分好奇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谁,看何家兄弟可是对她很为忌惮。 “小家伙,进来,算你有口福,让你尝尝老娘的手艺!”剽悍女子扔下这句话,便走进中间那所房屋。 林麟趾等她进去后,连忙问道:“这个……他是你们的……姐姐?” 既然住在一起,那么应该便是一家人,而这么年轻却对兄弟两如此不客气,身份似乎也只能是姐姐才说得通。 何出家摇摇头,声音很无奈地说道:“那是家母!” “啊?!家母?她是你……”林麟趾愕然,这么年轻的女人,怎么可能是……不过随即他却想到既然吸血鬼能够永生,那么同样强大的何姓一家也未尝就不能长生不死。怪不得她总是自称老娘,原来人家还真是老娘。 “难道你们也拥有永恒的生命?”林麟趾奇道。 何自在摇摇头,笑着说:“怎么可能,我们只不过是因为激发出了体内潜能,而活得比较久罢了。至于家母,只是保养有道,而并未永葆青春。需知道法自然,而有生有死、有盛有衰才乃自然之道。若要逆天而行,身为吸血鬼的你,想必也已明白其代价究竟有多大。” 三人相继走进去,当林麟趾看到正将背包中各种日用品以及时蔬向外掏出的何母时,依旧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屋内空间要比何自在那间大得多,还有一处开着门的隔间,能看到里面设有灶台,放有厨具。 而在隔间也就是厨房的门侧,挂有一副对联,上书“有盐同咸,无盐同淡”,下书“冷水要挑,热水要烧”。(..info)此联置于厨房倒是颇具韵味,要比正门外那个莫名其妙的横批“为牛为马”不俗很多。 说实话,这个“为牛为马”究竟是何意,林麟趾至今仍是想不通透,唯一能联系到的似乎也只有门口的那一头青牛、一匹白马。 何家兄弟席地而坐,显得很是乖顺,看来何母在他们心中极具威严,以至于两人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林麟趾暗忖有这么恐怖嘛,开口问道:“不知门口那句‘为牛为马’是什么意思?” 何自在瞥了一眼厨房,看到母亲大人还在忙碌后,才缓缓说道:“其实家母本来的意思是‘喂牛喂马’的,不过她似乎觉得如此不足以表达出她真正的辛劳,便改作‘为牛为马’,意思是她为了我们这两个不成器的儿子,而不惜做牛做马!” “嗯!伟大的母亲,南无阿弥陀佛!”何出家适时地插上一句。 如果说之前何家兄弟虽然没有表现出高人风范,但起码还具有神秘气息的话,那么此时此刻,他们那本来就不高大的形象于林麟趾心中,是彻底毁于一旦。而随之迅速崛起的,正是在厨房忙碌着的何母,试想要将两个儿子收拾得如此服服帖帖,那得多么高的手段啊! 林麟趾脸上还有疑惑之色,但他还未出口相问,何自在却仿佛知道他要问什么,说道:“有道是‘道家青牛骑出去,佛家白马驮将来’。所以我为道,便称牛,旁边这位秃子为佛,便乃马,是故才有‘喂牛喂马’之说。” 老是被弟弟叫成秃子,何出家似乎也不甚在意,他手里转动着佛珠,嘴中念念有词,似乎是在诵经。 很快何母就端着一张小桌走了出来,她将小桌放在三人前,林麟趾看到其上正好是四只盛着米粥的小碗以及四双筷子。何母也席地坐了下来,她屁股刚刚落地便伸出右手,不过并不是去端桌上的米粥,而是不轻不重的一巴掌正拍在何出家光亮的脑门上。 “啪!”清脆的声音响起,林麟趾被吓了一跳,而何自在却仿佛已是见怪不怪,眉头都未皱一下。 “啊噢!”何出家痛呼一声。 “你个假和尚在那念的什么经,难道老娘煮的粥还没一篇烂经文有吸引力?”何母果然剽悍,蛮横地叫道。 何出家是敢怒不敢言,连忙收起佛珠。 “就是,秃子,反正老头子又不在,就别继续当假和尚了!”何自在戏谑地说道,隐隐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 “啪!”何母再度出手,这次是一巴掌拍在何自在的后脑勺。 其实何母下手并不重,但何自在还是很配合地痛呼一声,委屈地嘟囔道:“干嘛打我?” “你哥他虽说是个假和尚,却也算是个真道士,你呢……”何母怒道,“你连个假道士都不是!” 林麟趾闻言仔细一想,何母这话还说得真没错,就之前于何自在房中的交谈来说,何出家所述观点,并未体现出佛家禅理来,反倒是与道家思想无一不契合。 强扭的瓜不甜,看来何父对于两位儿子一佛一道的培养,并不成功。 “我当然不是道士,我是属道家,道士是道士,道家是道家,不可同一而语。”何自在撇嘴说道。 “就你?还道家?”何母好笑地说,“小时候跟那个老不死的学了两句‘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然后口口声声挂在嘴边,就以为这样便能得道成仙了?” 听到这里林麟趾差点笑喷出声来,原来“关我屁事关你屁事”是这么回事,方才听何自在说起时,他还真差点就被唬住了。 一番教训下来,何母吩咐道“大家喝粥”,众人这才拿起碗筷开动起来。尽管身为吸血鬼的林麟趾并没有胃口,但他还是很明智地老老实实将米粥喝掉,何母的剽悍他算是真正见识了,心有余悸啊! 喝完米粥,何母进厨房洗漱碗筷,林麟趾不禁同情地看向何家兄弟俩,搞得他们是哭笑不得。不过当何母重新走出来时,林麟趾立刻收回了目光,他可不想脑门上也挨一巴掌。 “小家伙!”何母坐在了林麟趾身前,问道,“米粥还不错?” 林麟趾点点头,他这倒不是恭维,何母刚才那一碗粥确实煮得很香。 “那就好!”何母满意地点点头,说,“那么小家伙,老老实实告诉我,你究竟是第四代血族、还是第五代?” 此话一出,三人都是惊出声来。 ―――――――――――――――――――――――― 书友群:51396142,有兴趣的可以加加,呵呵。 感谢快乐*天使(lucifer)做出的贡献,嘿……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七章 小把戏?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你怎么知道!”林麟趾惊道,之前何母看到他时说了句“有意思的小家伙”,林麟趾以为她不过是觉察到了自己脖间的灵杖,然而何母感知能力的强大要远超出他所想。 何家兄弟俩也是骤然色变,他们俩知道以自己母亲的实力,肯定不会判断错误,所以由不得他们不吃惊。两人难以置信地看着林麟趾,叫道:“怎么可能?” 看着一脸笑意的何母,林麟趾平复下心情后,老老实实答道:“我是第五代血族。” “嘶……”得到当事人亲口确认后,何家兄弟不禁倒吸凉气。 “第五代血族,还拥有着能激发潜力的灵杖,小家伙,你的成长还真是令人期待啊!”何母说着眉头微蹙,似乎在考虑着什么,一时难下决定。 突然,她嘴皮子开始震动,似乎在说什么,对面的何出家紧跟着便连连点头,两人放佛是在一问一答。但林麟趾就坐在身旁,以他敏锐的听力却根本捕捉不到所说究竟是什么。 “檀……”何出家起身,一声檀越刚要出口,还好及时反应过来,他后怕地瞥了一眼何母,改口说道,“那个,小友,请跟我来!” 林麟趾愣住,随即心头一紧。 “别怕别怕,跟着他去学个小把戏,你以后会用到的!”何母笑道。 “小把戏?”林麟趾一头雾水,却也只能起身随着何出家走出屋去。 待二人出门后,何自在问道:“老妈,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传他这门功法,似乎以吸血鬼的体质,能不能用还是个问题?” 何母拾起身来,说:“迟早他会用到的,至于为何要传于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无穷潜力,身具华夏血统的吸血鬼,怎么着也得帮上一把!” 何自在闻言笑道:“这倒也是,一个黄皮肤的吸血鬼,究竟会在以白人为尊的血族中闯出怎番天地,那么敬请期待我们的系列追踪报道,吸血……” “啪!” 何自在的搞怪被何母一巴掌给拍死在萌芽状态,他摸着后脑勺,幽怨地看着自己这位剽悍的母亲,欲言又止。.info[] …… 当随着何出家走进左边那间房屋后,林麟趾在其中也发现了一副对联。 上书“海一滴水”,下书“潮千佛音”。 “你要教我什么小把戏?”待两人席地坐定后,他问道。 何出家说:“家母的性格你也已见过,她讲话有点……嗯……我希望你明白,我所要教你的可不是什么小把戏,而是佛家一门功法。” 林麟趾精神一振,身子坐直,问道:“佛家功法?是什么?” “佛家密宗的九字真言!” 林麟趾有些奇怪,说:“为什么要突然教我这个?” “家母只是说迟早你会有用到,当然,如果你真不想学,我也不会逼迫你。”何出家皱眉,他也不是很理解此举之意,说道,“不过家母既然如此说,那么定然自有她的一番道理。” 如此天上掉馅饼,莫名其妙就能学到一门功法的好事,林麟趾当然不会拒绝,他点头应道:“我学!” 接着何出家便开始给他讲解起九字真言,其实并不复杂。(..info好看的小说) 所谓九字分别为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而与之相对应则有九个结印,分别为不动根本印、大金刚轮印、外狮子印、内狮子印、外缚印、内缚印、智拳印、日轮印以及宝瓶印。 很快林麟趾就将九个结印学会并且记下,何出家说道:“九字真言就这么简单,它对外也并没有秘而不宣,但常人即便是结印也不会有任何效果,因为他们体内没有灵气。你也没有,吸血鬼的体质与我们华夏功法根本不兼容,而这也正是我对家母决定疑惑的地方,你可以先试试!” 林麟趾点点头,迅速结出一个不动根本印,确实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的变化。 “临!” 何出家突然口喝真言,双手食指立起,其他手指均弯曲相合,结出一个不动根本印。瞬间一股磅礴的气势从他身上汹涌而出,林麟趾顿觉呼吸一窒,何出家静静地坐在那,此时此刻的他与之前相比,已判若两人。林麟趾唯一能够想得到的形容词,便是强大! “‘临’字真言,结合天地灵力,不动不惑!”何出家原来是在解释并示范九字真言的具体效用。 “兵!” 他双手食指直立,中指重叠其上,小指、无名指弯曲相合,拇指直立,结出大金刚轮印。林麟趾只觉眼前一花,何出家突地出现在数米之外,而其刚刚所坐位置还留有一道残影,或许这道残影才是真身,因为瞬间他又归位,而数米外的残影却依旧还在,乍一看根本就与分身术无异。 “‘兵’字真言,行动快速如镖。” “斗!” 无名指,中指,拇指直立,小指、食指弯曲相合,结出外狮子印。这次似乎并没有很明显的效用,何出家直接说道:“‘斗’字真言,统合一切困难,不灭斗志!” “者!” 食指,拇指直立,其他手指于指甲处相合,结出内狮子印。不见何出家有任何动作,林麟趾突然感觉到对自己身体失去了控制力,莫名其妙地站起后又莫名其妙地坐下,仿佛被人操纵于手中的木偶。 “‘者’字真言,万物之能力,任我接洽。协调自身,控制对手。” “皆!” 手指全部向外弯相合,结出外缚印。何出家说道:“‘皆’字真言,解开一切困扰,感知危险。” “阵!” 手指全部向内弯曲相合,结出内缚印。何出家抬起头,双目如电看将过来,林麟趾心头一跳,仿佛在那一刻自己整个人都被其一眼看穿。 “‘阵’字真言,透视、洞察对方心理!” “列!” 左手食指立起,右手握住,拇指放进内侧,结出智拳印。 “‘列’字真言,分裂一切之阻碍。” “在!” 两手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形,结出日轮印。 “‘在’字真言,万物均为平齐,运用能力如臂使指。” “前!” 左手的拇指、食指圈起,其余手指轻轻握拳,以右手包覆左手,结出宝瓶印。何出家身上原本强大的气势随着此印结出,顿时消散,但紧接着流露出的气质却是古朴、浑成。 “‘前’字真言,”他的声音都变得如同是从悠远的空间传来,“我心即禅,万化冥合,为佛境,为超人境!” 之前学习结印时,林麟趾还并没有深刻的感触,然而此时当何出家示范过后,他彻底被震撼到了。何出家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悄悄走出屋去,留他一个人去静静思索。 一个功法竟然强大若斯,林麟趾心中是五味杂陈,有学到此功法的欣喜,也有无法运用的遗憾,同时亦有隐隐的恐惧,这个世界,神秘的东西太多太多。 不知不觉,夜幕悄悄降临,林麟趾知道自己是该走了。 与何家三口道别,何自在说道:“小友,需知去了西方,可别在血族中灭了咱华夏之威风!” 何出家则说道:“你只要一直向前走就可以,中途自会遇到你的朋友。” 林麟趾点点头,突然情不自禁地拱拱手,说道:“后会有期!” 何家兄弟愣了愣,也是含笑回道:“后会有期!” 看向如同妙龄少女一般的何母,林麟趾硬着头皮说道:“阿姨,我走了!” 何母颔首,最后说道:“小家伙,记住:强不在于术,强之在于人!” ―――――――――――――――― 再宣传下下,书友群,有兴趣可以加加。 群号:51396142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八章 西行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向着山林外走去,很快就看到前方躺着两个身影。(..info无弹窗广告) 一个是维基,而另外一个正是大胡子通缉犯,两人相去不远。 林麟趾走到维基近前,见他闭着双眼,似乎并未觉察到有人靠近。 “维基?维基!”林麟趾出声叫道。 仿佛陷入沉睡之中的维基豁然惊醒过来,他睁开眼看到林麟趾后,顿时欣喜若狂,喊道:“林,快快快,帮我解掉手上这该死的藤蔓,我被它们绑在这里好长时间了!” 林麟趾眉头皱起,维基手脚根本就没有被藤蔓束缚住,显然这还是幻术的后遗症。 “维基,你身上根本就没有藤蔓!”林麟趾说道。 维基一愣,看过之后发现果然如此,不禁满脸疑惑地爬了起来,口中嘀咕道:“奇怪,刚才明明还……” “刚才你只不过是中了幻术!”林麟趾将事情解释了一番。 维基听后是既后怕又遗憾,幽怨地说道:“林,为什么有趣的事情,都是你去亲历,而我则只能是听你的转述!” 林麟趾好笑地说:“恐怕是因为在中国,我是东道主的缘故,说不定去英国后,你就转运了!” “但愿如此!”维基耸耸肩,说,“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离开了是?” “当然!” 大胡子仍陷于幻术中无法自拔,毫无反抗之力,维基对其狠狠来了一拳,直接击碎了他的心脏,然后提着他,与林麟趾一起向外走去。 走着走着,眼前一花,他们便发现已经站在了山林之外。而被提在手中的大胡子也瞬间清醒过来,他一看自己被擒,刚想挣扎,却是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他这才骇然发现自己浑身都无法动弹。 “你们俩究竟是谁?是哪个势力的?”大胡子回过味来后,出声叫道。 “不想死就给我闭嘴!”维基厉声喝道,大胡子明智地闭紧了嘴巴,再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来。 沿着山沟顺着来路往出走,维基突然叹气说道:“林,你说我是不是太逊了!” “嗯?什么?”林麟趾不知他此话何意。 “第一次是跟茨密希氏族的兰斯,第二次是跟我手里面的这位,他们的共同点就是……”维基的脸色不太好看,说道,“就是实力都比我要低,可我却……” “这个,维基,别这么说……”林麟趾也不知该如何开导,只能转移话题道,“对了,你那会儿是怎么回事?倒在地上那么长时间没动静,难道就是为了之后能阴他一把?” 维基苦笑着摇摇头,说,“我倒在那儿没动静是在恢复脖子上的伤口,当时若不是及时调动起体内血晶护住脖子,整个头都会被这家伙给直接斩断。” “别说,他对于鲜血之道的运用,还真是特别!”林麟趾赞道。 维基说:“恐怕不是特别,而是那才是鲜血之道正确的运用方法,我们俩的根本就是错误的,也难怪上次你会觉得不伦不类。” 还未走出山沟,林麟趾就看到外面有人影在晃动,他与维基对视一眼,不由心生警惕。 而山沟外的人似乎也发现了他们,片刻骚动之后,传过来一个熟悉的女声:“林麟趾,维基,是你们吗?” “小红?”林麟趾惊讶地喊道。 两伙人在沟外碰面后,小红摆摆手,示意他先别说什么,然后领着他们走上公路,坐进了一辆豪华轿车。 进车后,不等林麟趾问及,小红便说道:“昨天得知有三人未按时登机,其中正好有你们俩,我就调查了机场以及附近的监控录像后,从中确定你们俩是追踪通缉犯而逃向了北方,于是便调人展开了搜索。” “其实我已猜到你们是进了那座北山,而那里可不是我敢搜的,所以只能在沟外等待,却想不到还真就等到了你们。”小红意味深长地说:“我很想知道,你们……是怎么安然无恙走出北山的。” 看来她是知道何姓一家的存在,而且对其十分之忌惮。 林麟趾打哈哈着说道:“念及是同属一族,他们便将我给放了。” 小红嘴角微微弯起,她当然知道事情不会如此简单,不过并未继续追问下去。 很快车就开到了教堂门口,众人下车走进去,正看到小雪与赤那、朝鲁在里面等待。看到他们进来后,小雪立刻小跑过来,欣喜地说道:“还好还好,你们没事!” 赤那和朝鲁也走了过来,看了一眼维基手中的通缉犯,赤那不冷不热地说道:“多谢二位出手相助,这份人情我孛儿只斤?赤那记下了!” 林麟趾撇撇嘴,对他说话的语气很是不爽,说道:“我们之所以去擒大胡子通缉犯,不过是念在与小红小雪的关系上,可跟你没什么关系,请别自作多情!” 赤那顿时恼羞成怒,他上前一步,凶狠地盯着林麟趾,吼道:“你说什么?” “赤那,你干什么?”小红斥道,“人家帮了你,你就这么对人家?” 见小红似乎要发飙,赤那不禁缩了缩脑袋,退后开来,闷声道:“那个,抱歉!” “既然要感谢,就拿出点诚意来,我看这样!”小红自作主张地说道,“你过两天不是要去伦敦吗?正好他们因为你的事情而耽误了航班,那就让带上他们一起,反正你们家族的飞机也够大!” “嗯……好!”赤那犹豫片刻,答应道。 林麟趾却并不领情,他懒得到人家地盘去受白眼,刚张口想要说什么,小红转过脸来瞪了他一眼,说:“如果你不想坐的话也行,但下一趟飞去英国的航班,起码要等一两个月,你要有耐心你也可以等!” 尽管明知她是在危言耸听,林麟趾却也只能将想要说的话咽回肚中。 三天之后的夜晚,他、维基与赤那、朝鲁一起,搭乘孛儿只斤家族的飞机,向着伦敦飞去。 机舱内的气氛很沉闷,互相看不顺眼林麟趾和赤那,没过多久便顶起了嘴,旁边的维基与朝鲁好说歹说才让两人消停下来。不过因为劝架,维基倒是与朝鲁勾搭上了,两人在那聊得不亦乐乎,将林麟趾和维基晾在一旁。 林麟趾坐在那,无事可做便算起了时差,伦敦与京城差八个时区,是故入夜后从京城一路向西飞去,考虑到飞机的速度,所经地区均会相继进入黑夜,根本不必担心阳光的问题。 维基那边聊完后,坐了回来,他发现林麟趾嘴里正叨咕着什么,一问之后不禁笑道:“错了,现在伦敦与京城是差七个小时!” “怎么可能!”林麟趾说,“伦敦是零时区,而京城是东八区,之间当然是差八个小时……” 维基呵呵笑着,说:“英国在每年三月最后一个星期天到十月最后一个星期天会采用夏令时,也就是在标准时间上再加一个小时。而现在英国正处于夏令时,所以跟京城的时差,应该是七小时才对。” “夏令时?”林麟趾倒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不禁有些好奇。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维基就详细地解释起来:“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从而充分利用光照资源,节约照明用电。它的历史可是比较久远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1916年由德国首先实行,而紧接着英国便也……” …… 就在林麟趾和维基搭乘飞机向着伦敦飞去时,京城一座豪华庄园内,有人正在通电话。 “目标已经前往伦敦,预计十小时左右便会到达,注意,他们所搭乘的是私人飞机。记着,不要着急,等目标与孛儿只斤家的那个小子分开后,再动手!”这人说话的声音非常难听,就像是乌鸦叫似的,如此富有特点的嗓音,自然便是查尔斯无疑。 挂掉电话,西装革履的查尔斯转过身来,邪邪一笑。 ―――――――――――――――― 事不过三,最后再宣传一次,书友群,群号51396142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十九章 圆月当空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当飞机到达伦敦机场后,才是当地时间凌晨刚过不久。 出得机场,林麟趾和赤那两人冷哼一声,便分别朝着两个方向走去,身后的维基和朝鲁只能是相视苦笑。 “朝鲁,有缘再见!”维基说道。 “有缘再见!”朝鲁点点头,转身向着赤那追去。 “嘿!林,你这是要去哪?”维基紧走几步,问道。 林麟趾停下来,看了看四周陌生的环境,说:“我哪知道!” “那就老老实实跟着我来,别乱跑!”维基教训完,领着他钻进一辆的士,报上地名,然后转过头来跟维基说,“我们先在酒店歇息一晚,对了,现在开始可要一直讲英文了!” 林麟趾点点头,他侧脸看着窗外那些纷纷向后退去的景物,感觉挺不错。 现代化而又不失历史之韵味,不似中国城市总给人一种暴发户的感觉,不伦不类,同时也令人望而生畏。 车开到斯特兰德大街,停在豪华酒店萨佛伊前,随着维基走进去,看到其富丽堂皇,带有浓郁贵族气息的装饰时,林麟趾是暗自咋舌不已。 稀里糊涂的,待他反应过来时,已经站在了一间客房中。 “不错!”维基说道。 林麟趾环顾房内装饰,点点头说:“真奢侈,这住一晚得多少钱啊!” 维基微微一笑,说:“萨佛伊酒店现在略有萧条,但在二十世纪时,英国最奢华的派对和重要活动都是在这里举行。而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结婚前曾便在此多次与菲利普亲王约会。” 提起英国女王,维基顿时来了精神,似乎还要说什么。林麟趾可对那个女人没什么兴趣,连忙打断他说,“那个……你带我到这来住,不会就是因为你们女王的这个八卦!” 维基翻了翻白眼,说:“当然不是,来这里住是因为要觐见伦敦亲王。” 林麟趾闻言一愣,记起来密党六戒之礼敬,笑道:“在京城时怎么没见你这么积极,一来就觐见亲王。” “林,你要记住,”维基脸色一肃,说,“这里跟中国不同,在中国你可以随意一点,亲王也往往不会深究,但在这儿,密党六戒可是容不得有丝毫含糊,否则……” 林麟趾点点头,表示明白,心中暗道:“还真是到了人家的地盘啊!” 两人稍作歇息后便出门去觐见亲王,过程很简单,只是来到亲王所住的那间豪华套房中,简单地通报一声便完成。都没有如上次面见阿瓦迪亲王时一般行见血礼,看来伦敦亲王的架子可要大很多。 林麟趾和维基回到房中,一直呆到第二天入夜,便退房离开。 在夜下的伦敦,两人隐于黑暗中疾行,维基说道:“知道伦敦以前有‘雾都’之称!” “嗯,听过!”林麟趾应道,甚至现在还有不少人印象中的伦敦,依然是摘不掉雾都的帽子。 “我想现在一定有很多吸血鬼,怀念那个大雾连连的年代。”维基笑道。 林麟趾不解,空气质量那么差,有什么好怀念的。 维基奔行中瞥了一眼疑惑的林麟趾,说:“那时候,每当大雾天气一来,就有许多吸血鬼上街举行狂欢。因为只有当浓雾遮住阳光,我们才难得拥有一个白昼,不需要去黑暗中躲藏。” 林麟趾对此如今也已能理解,对于吸血鬼来说,或许失去的不仅仅是阳光,而是那金灿灿的希望。 “维基,我们这是要去哪?”林麟趾转头问道。 “温布尔登。” 这个名字有些熟悉,林麟趾仔细一想,记起来似乎“温网”应该指的就是温布尔登。一问维基,果然温网的全称便是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 “你的家就是在那里?”林麟趾猜测道。 维基摇摇头,没有说话。 来到温布尔登小镇,入眼就能感觉到与伦敦市中心那种现代化截然相反的浓郁乡村气息,没有丝毫的土气,只有安逸与幽雅。 维基似乎也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他几度皱眉判断方位,最后才领着林麟趾停在了一家酒门前。 “没想到,这里变成了酒!”维基神情有些落寞。 两人走进去,落座后随意点一些酒水,维基说道:“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带你来这!” 林麟趾点头。 “这里的变化可真大啊!”维基叹道,“这家酒所在的位置,几十年前……是我女友的住处……” “你女友?”林麟趾一惊,他脑中顿时浮现出许多问题,不过随着维基的讲述这一切都会知晓,他也就并未急于问出来。 “我女友叫凯琳,跟我感情很好,但你也知道,我后来被初拥成为了吸血鬼,所以……”维基深吸一口气,强笑着说道,“所以我只能是故意疏远她,但她太了解我,我也……总之最后,在她隐隐已猜到的情况下,我告知了她真相。” “她表现的很平静,我记得她那时的微笑,她说‘既然如此,那你就将我也初拥,我们俩做一对吸血鬼情侣’。”维基耸耸肩,说,“不得不承认,这个提议很有吸引力,我也差点就答应下来,但……就在那几天,我发现自己的面容开始扭曲起来。而这时候,我的尊长也就是真正的那个凯米,他再次出现,跟我讲了诺费勒氏族的特殊之处。” “然后当天晚上,我就跟着凯米消失,连家产的变卖,也是托人办理而并未露面。我不想让凯琳看到我丑陋的样子,并且让她看着我,更加丑陋下去,我也不想让她也经历这种……不幸……”维基面生痛苦之色,说,“我无法想象,凯琳她会有多么多么的恨我,以至于后来,我始终都无法鼓起勇气,哪怕是去偷偷地看她一眼。” 林麟趾听到这里,才明白当初对于林建国身上的故事,维基为何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但我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或许对凯琳来说这样太过残忍,但总好过……”维基越说似乎越没底气,声音渐渐低沉下来。 林麟趾眉头紧紧地皱着,时间是能治愈很多伤痛,但……这件事情它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凯琳知道维基他是吸血鬼。而他实在不敢想象,知道这一点的凯琳,她当时会是多痛,会有多恨。也难怪维基连偷偷去看她一眼都不敢,若是换做他,林麟趾也一样。 林麟趾想说什么,不过维基却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 “林,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说……”维基强颜欢笑,说道,“呵……无论如何,我现在也只能相信,相信我当初并没有做错,什么也别说,就让我继续将自己骗下去!” 林麟趾点点头,沉默下来。 他们一直坐到快接近凌晨,当维基将情绪调整过来后,才起身准备离开,刚刚走到台,突然远远的一阵枪声传来。 枪声一响,酒老板顿时浑身一怔,顺手从台下抽出把猎枪来,将林麟趾吓了一跳。酒其他客人也是纷纷离座,迅速向着门外走去,林麟趾二人感觉有些蹊跷,跟着酒老板出门,路上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酒老板闷声道:“最近一段时间小镇已经有好几人遭到野狼袭击,看来刚才又是谁……噢,该死的,那帮狗屎的警察,这么久了连头狼都抓不住!” 说着他们就来到了事发地点,刚刚走近就听有人喊道:“野兽受了伤,大家看这里有血迹!” “有枪的都跟我走,大伙去杀掉这头畜生!”一伙人气势汹汹地顺着血迹追去,酒老板也是其中之一。 留下来的大多是女人,远远地站着不敢去看地上的尸体。 林麟趾和维基两人上前看去,只见尸体脖子直接被咬断,而其手中还紧紧握着一把手枪,刚才响起的应该就是这把枪的声音。 就在这时,一声悠长而悲戚的狼嚎远远传来,维基闻声骤然色变。 他猛地抬起头来,只见圆月当空。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章 悲情的种族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当林麟趾将目光从狼嚎声传来的方向收回时,察觉到了维基的异样,两人相视一眼,悄无声息地离开人群。 “怎么了?”林麟趾问道。 维基说:“袭击人类的可不是什么野狼,而很有可能是狼人!” “狼人?!”林麟趾一愣,在传说中,吸血鬼的出现往往会伴有狼人的身影,他倒没想到自己刚来欧洲,这么快就能有机会接触到这个同样神秘的种族。 维基点点头,说:“你看看天上!” 林麟趾疑惑地抬头,只见一轮圆月挂在天边,分外的皎洁。顿时,让他想起来狼人与月圆之夜的关系。 “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去将他找出来?”林麟趾摩拳擦掌地问道。 维基笑道:“把他找出来,然后干什么?” “咦?”林麟趾奇道:“狼人与吸血鬼不是死敌嘛!” “那只是传说!”维基翻了翻白眼,说,“事实上两个种族不过是井水不犯河水罢了,除非当双方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时。不过话说回来,林,你可是越来越好战了!” 林麟趾讪讪一笑,说:“那我们现在做什么?” “就坐在这赏月!”维基说着席地坐下,真就抬头赏起月来。 林麟趾也只得坐下来,他偷偷瞥了一眼维基,心道:“恐怕不是赏月,而是在睹物思人!” 没过多久,远处突然传来阵阵的枪声,林麟趾不禁出声问道:“你说那个狼人会不会被抓住?” 维基回过神来,说:“我想应该不会,狼人在月圆之夜变形后,身体强度不比我们弱多少。其实他会选择逃走已经让我很吃惊了!” “此话怎讲?”林麟趾奇道,枪声响起后被惊动的众人定然都会向着事发地点赶去,为了不暴露其狼人身份,杀死目标后迅速逃遁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啊? 维基说:“狼人在月圆变身后,会暂时失去记忆,而处于暴走状态。那个时候他们脑中根本没有一丝的理性,有的只会是杀戮的**,所以若真是狼人,纵然方才枪声响起,最起码,他也似乎不该扔下捕捉到的猎物就那样空手而去。” “难道就没有什么方法,让狼人变身后也存有理智吗?”林麟趾问道。 “有!”维基出人意料地脱口而出,说,“有一种方法可以,那就是巫术中的血祭,但……那太过残忍,而且施术条件极为苛刻。” 林麟趾顿时来了兴趣,他示意维基继续说下去。 “所谓血祭,首先需要一位会这种巫术的黑巫师;其次施术对象,也就是那个狼人,要对这个黑巫师有极其深厚的感情,最好双方为亲人或是恋人;而最后,必须在狼人对此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由这位黑巫师于月圆之夜对正在变身中的狼人施术,然后再让变身后的狼人,将他杀死!” 维基看着一脸惊讶的林麟趾,说道,“这就是血祭,以亲人或恋人的牺牲而换取狼人变身后的一丝理智。血祭成功后,其效果便是当狼人再次变身进行杀戮时,他脑海中就会顿时浮现出之前杀死其亲人或恋人时的一幕,从而于无尽的痛苦与自责之下,激起他残存的一丝理智。(..info好看的小说)” 林麟趾胸口闷闷的,当他以为维基应该已经讲述完时,却又听他说道:“但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狼人变身后会失去记忆,而在他恢复后,也不会记得变身期间所发生的事情。所以往往受过血祭的狼人,在暴走的变身期间,才会真正明白,原来自己才是那杀害亲人或是恋人的凶手!” 维基顿了顿,说:“这就是真实的狼人,一个注定着悲情与孤独的种族。狼人虽然拥有与人类同样的寿命,却很少能有活过四十岁的,或许让他们尽早通过死亡于痛苦中解脱,算是上帝对于这个受诅咒的种族,唯一的恩赐。” 若狼人拥有如吸血鬼一般永恒的生命,那该多么得……林麟趾这种想法刚刚升起,便觉得不寒而栗。与狼人相比,只是不能见到阳光的吸血鬼,幸福了不知有多少。 “维基,狼人的事你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林麟趾不想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转而问道。 维基笑了笑,说:“别忘了我可是诺费勒氏族的,在伦敦下水道呆了几十年,乱七八糟的情报看过的不知有多少……” 正说着,一阵嘈杂声传来,是追捕所谓野兽的那群人撤了回来。从其中夹杂着的咒骂声中,林麟趾知道,他们肯定是没有抓住狼人。 因为野兽袭击事件,整个夜晚小镇中的居民都未敢再入睡。尸体未被叼走,说明那头野兽仍处于饥饿之中,谁也不敢保证它还会不会再度袭击。 “维基,天已快亮,我们该走了!”林麟趾提醒道。 维基点点头,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我们去那里躲躲!” 说着他就领着林麟趾走出镇外,越过河流,穿过树林,来到一座山前。 “那里有个很隐蔽的山洞,我们可以躲在里面,那里当初是我跟凯琳最喜欢去的地方。”维基指着前方说道。 林麟趾眉头一跳,说:“你都这么长时间没有来过这里,万一那个山洞已经塌陷或是……那可怎么办?” 维基耸耸肩,说:“那我们就只能立刻杀回小镇,找个人家躲起来!” 林麟趾黑着脸,现在也只能是祈祷山洞还在。 当维基上前,拨开一丛丛茂盛的灌木,露出洞口时,林麟趾终于是暗松一口气。 洞口并不大,但维基说里面空间不小,而且还很深,当林麟趾钻进去后,发现若然是如此。一条长长的通道,越往里边走越宽敞,就是不知通往何处。脚下的地面坑坑洼洼,而两侧墙壁上也是凹凸不平,均没有人工开凿的痕迹,整个洞穴似乎就是天然形成。 “这个洞穴通不通?”林麟趾问道。 维基摇摇头,说:“只知道挺深,从未走到过头。” “要不我们这次试试?”林麟趾建议道。 “好!” 两人也不着急,就慢慢地向着洞穴深处走去。 “维基,那个袭击镇上居民的狼人,应该就是受过血祭的?”走着走着,林麟趾不禁出声问道。 “这个不一定……”维基说,“也有可能是人狼。” “人狼?”林麟趾奇道,“跟狼人有什么区别吗?” 维基解释道:“狼人在变身后,虽然依旧是直立行走,但身体结构会与狼变得非常相似,有尾巴、较长的吻部以及锋利的爪子,并且全身被毛,失去理智。而人狼则不同,他的身体同样会暴涨两倍左右,却依旧会保持人形,其性格将变得嗜杀、暴虐,但拥有着狼人所没有的理智。” “所以说镇子上袭击人类的也有可能是人狼?”林麟趾似乎不太认同,说,“可是那尸体上的咬痕,分明是兽类锋利的犬牙所致,如果是人狼的话,既然是人形,那么根本就留不下那样的伤痕。” “与狼人很少同真正的狼一起行动不同,人狼则是最擅长御狼术,如果条件允许,他们甚至会组织一个庞大的狼群,而在其中担任它们的头狼。”维基说,“所以虽然可能性比较小,却也并不能完全排除,是人狼指使手下的狼发动袭击。” “那么究竟如何成为狼人,而又如何才能成为人狼?”林麟趾问道。 维基刚要开口作答,突然鼻头微动,从空气中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有人?!”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一章 父亲、母亲、儿子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自然也有闻到血腥味,他眼神一凛,与维基向着洞穴深处潜行而去。 随着越走越深,血腥味也愈来愈浓,当看到前方地上似乎躺着一个人时,两人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 突然,林麟趾听到耳边一响,一道黑影向着他扑来。他也并没有避让,直接迎上前去,当一拳击中其头部时,他才看清对方的模样。 一头金发,面目狰狞,个头要比他高出不少。不过实力似乎并不怎么样,刚交手便被林麟趾一拳给击翻在地。 维基看到对手如此不堪一击,也是暗松口气,他身形一动,断去其逃走的路线,与林麟趾两人一前一后将他给包夹起来。然而那人被击倒在地上,却久久都不见爬起身来。 “别真给打死了?”林麟趾心里嘀咕着,神情戒备地缓缓走过去。 直至走到他身前时,那人也没有任何的反应,林麟趾和维基好奇地看过去,只见他闭着双眼,嘴唇紧咬,身子在微微地抖动着。渐渐的,他的身体由抖动变成了抽搐,而且愈来愈强烈。 “天亮了!”维基莫名叹道。 林麟趾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说:“他就是人狼?” 维基点点头。 躺在地上的人狼还在剧烈地抽搐,嘴中发出着痛苦的闷哼声。而他的身体也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着,身体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疼痛非同小可,他疯狂地挠着自己的胸膛,在其上留下深深的抓痕。 林麟趾有些不忍,想抓住他的双手使其别再伤害自己,但维基却拦住他,说:“千万别干预,否则……他们将永远停留在当前的形态,而无法恢复至人身。” “那这么说,岂不是在他们尚处于人形而开始变身时,便进行干预……”林麟趾话未说完,维基就打断他,“那样的话,他们压抑在体内的能量,最终会将孱弱的身体彻底撑爆!” 对于林麟趾他们来说,变身的时间并不算太久,然而对于当事者人狼,那种痛苦却是太过漫长。[..info超多好看小说]当好不容易恢复人身后,人狼直接昏厥过去。 林麟趾和维基看着他,眼中都不禁闪过一丝讶异。之前他的身体要比林麟趾高大很多,但在恢复人身后,却还只是个孩子。 看他年龄最多不过十四五岁,此时昏迷着的他面目也不再狰狞,反倒十分清秀,再配上那头金发,标准的正太一个。想必是因为变身而撑破了所穿衣物,人狼孩子全身**地躺在那里。 以防他醒过来后逃走,维基将其抱在怀里,向前走去,林麟趾紧跟在后。 前方还躺着一个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动弹过。当林麟趾走近,能够看得清清楚楚时,第一眼却差点误认为那是头野兽。 全身被毛,有尾巴还有利爪,身体巨大,简直跟一头狼没什么两样。不用说,这便是之前袭击镇民的狼人,而他整个头部都被砸得粉碎,已经是完全死透。 这不可能是那群镇民所干,而整个洞中除过狼人之外,也仅有那个人狼小孩,那么是谁杀死的狼人,已不言而喻。 “识别狼人和人狼,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当其人形的时候,观察他们的手,”维基说道,“他们的手中指和无名指长度相同,虽然有这个特征的人类并不一定都是狼人或人狼,但只要是狼人和人狼,却肯定会有这个特征。” 林麟趾看向已被维基放在地上的人狼小孩,发现其手部中指确实与无名指一样长。 “既然不是百分百的准确,我想这个方法还是不用的好,否则若是误判可就……”林麟趾说着还好奇地看了看他自己的手,两根手指的长度还是有差异的。 “还有一个特征,他们的眼睛显兰色,瞳孔呈锥形。”维基补充道。 林麟趾闻言蹲在人狼小孩面前,用拇指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果然是如此。 “眼睛挺漂亮的!”林麟趾正说着,突然看到他的眼珠微微一转,而在同时,他从地上一滚然后翻起身来就想逃跑。变身后都不是林麟趾的对手,更何况已经恢复了人形。 林麟趾伸手,一把就擒住他的脖子,然后将其提了起来。 “嘿!林!你可真粗鲁,他还是个孩子!”维基叫道。 维基一向很有父爱,在当初面对林同宇时就有所泛滥,这次还是如此。他从林麟趾手中将狼人小孩接过去,说:“小家伙,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就算是想伤害,你也跑不了!”林麟趾不忘补充一句,惹得维基转过脸来瞪了他一眼。 “你……你们是谁?”狼人小孩十分的惶恐,不过他似乎也是认清了形势,未再企图逃走。 维基将他放下来,说:“我是维基,他是我的中国朋友林,那么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狼人小孩犹豫片刻,说道:“我……我叫尼尔?莱夫里克。” “噢!尼尔,你好!”维基说,“那么,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尼尔身子向后缩了缩,很是戒备地问道:“那你们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昨天夜里镇子上有人遭到野兽袭击……”林麟趾在旁边插了一句。 尼尔脸色顿时一变,他指着旁边的狼人尸体,厉声道:“那是他干的,不是我!” 维基见他情绪激动,连忙安慰道:“放心放心,我们不是来抓你的!” “他应该是你杀死的?”林麟趾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死他?” “因为他杀了我妈妈!”尼尔清秀的脸庞变得狰狞起来。 林麟趾一愣,说:“既然他杀死了你妈妈,为什么你还会跟他在一起?” “因为他是我爸爸!”尼尔大声吼道,虽然他强忍着,但泪水还是如泉般从眼中涌出。 爸爸杀死妈妈,儿子杀死爸爸…… 林麟趾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既然袭击镇民的就是尼尔父亲,那么尚能在变身后存有一丝理智的他,显然是经历过血祭。而尼尔的母亲也正是他所杀死,会不会……有可能是…… “你的母亲是不是一位巫师?”维基显然是想到了这点,急声问道。 “你们怎么知道?!”尼尔惊道。 “该死!”维基咒骂道。 果然他们的猜测没错,尼尔的母亲是巫师,那么也就是说她是故意让丈夫杀死自己,从而完成血祭的。但尼尔母亲显然并没有将这些告诉她的儿子,以致尼尔产生误会,他的父亲确实是杀死他母亲的凶手,但这里面它…… “你……”林麟趾瞪着尼尔,说道,“你难道就不知道……” “林!”维基反应很快,立刻大喝一声,将林麟趾的话头打断。 林麟趾一惊,看到向他怒目而视的维基后,恍然明白过来。人都已经死了,将事实真相说出来又有何用,反而会让尼尔永远地陷入自责之中,与其如此,倒不如就让它成为永远的秘密! “不知道什么?”尼尔奇道。 林麟趾皱着眉头,再没有说话。 “尼尔,既然你的父母都已……”维基说,“那么愿不愿意,由我收养你?” “什么?”林麟趾和尼尔都是惊讶出声。 “你……我……”尼尔喃喃说道,“可是……可是我也是……” 维基笑着说:“这个没关系,要知道我和我的朋友,也都不是正常的人类。” 尼尔一惊,“那你们是?” “吸血鬼!” “啊?!” …… 洞穴有两个出口,尼尔与他父亲所用的正是另外一个。 当夜幕降临,林麟趾与维基出现在镇子中时,身边多了一个尼尔。 尼尔身上穿着一套有些破烂的衣物,是他在变身前就脱下来的,看来也是有了充分的变身经验。 今晚的镇子似乎格外安静,虽然所有人家的灯火都亮着,却没有丝毫的人声传出,气氛颇为诡异。 难道是因为野兽袭击事件,镇民全部撤离了这里? 林麟趾正这样想着,突然体内的血液莫名涌动起来,同时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小心!” 维基伸手揽住尼尔,脚下微错,一颗子弹擦着身体飞过,差点就将他击中。 而林麟趾仓促之间虽有闪避,较之维基却是慢了些许,右胸被直接命中。 “啊噢!”林麟趾痛呼出声,他感觉瞬间整个右胸都燃烧了起来。 没有再给狙击手机会,维基另一只手揽住林麟趾,撞破路边一间房屋的窗户,躲了进去。 林麟趾强忍着剧烈的痛感,他不知道为何一颗子弹,会有如此大的威力。维基将他按在地上,伸手直接探入其右胸的伤口,从中一番摸索后把留在他体内的子弹取了出来。 林麟趾侧头一看,只见这颗子弹的弹头竟是纯银制成,而且上面还刻着十字。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二章 宿命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该死!”维基将子弹扔掉,说道,“是宿命!” 当右胸的子弹被拿掉后,那种灼烧般的疼痛顿时消失,林麟趾摸着正在迅速愈合的伤口,不禁心有余悸。 “宿命?什么宿命?”他问道。 外面一阵嘈杂,似乎有人将他们所在的这间房屋包围了起来,单从声音听,人数就不下十人。不过他们仅仅是包围着,并未立刻发起攻击。 “看来是想围而不攻……”维基见他们久久没有动静,皱着眉解释道,“外面攻击我们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宿命这个组织。因为其成员均是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而这些混血儿又认为他们的诞生,就是为了去完成杀死吸血鬼的宿命,所以便对外宣称是宿命。” “其实,他们不过是一群试图在困境中求取生存的混血儿罢了,他们以猎杀低等吸血鬼收取雇佣金而维持生计,当然有时也会接受刺杀人类的任务。”维基继续说道,“他们十分清楚吸血鬼的弱点,于是通常采取的战法就是远程狙击手以银质弹头狙杀,而近距离则以冲锋枪、突击步枪等进行火力压制,为狙击手创造狙杀时机。往往若是低等吸血鬼落单遇到他们,很难幸免。” “难道亲王就不管管吗?”林麟趾心生疑惑,这样**裸与血族为敌的势力,亲王怎么会允许它存在。 “管?宿命组织中就有伦敦亲王的私生子,他不为其开方便之门都算是万幸,更何谈是进行制裁。”维基哂笑着说,“而且,宿命这个组织,也未尝就不是亲王手中的一颗棋子,所以……哼哼……” 正说着,旁边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是略有些惊慌的尼尔,他问道:“那些人怎么还不攻进来?” 维基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他们在等。” “等?”尼尔不解,“等什么?” “等天亮!” …… 在外,十名全副武装,甚至还戴着头套,俨然一副特警装扮的宿命成员,将房屋紧紧地包围着。他们手持mp5冲锋枪,弹夹中所装填的子弹,其弹头都是含银的,这样才会对吸血鬼造成更大的伤害。当然因为造价原因,他们不可能连冲锋枪也使用纯银弹头的子弹。 而在百米之外,两名狙击手分别从两个方向,正通过狙击镜伺机毙敌。他们手中是装填着纯银子弹的awp狙击步枪,对于林麟趾他们来说,这才是最具威胁的。 通过耳麦,此次行动的队长正在下达着命令。 “保持距离,采用三号战术,将目标压制在屋内,只要坚持到天亮就是我们的胜利!” 对付吸血鬼,他们已有丰富的经验,局势虽然看似占优,但他们并未贸然进攻。吸血鬼的速度太快,一旦被其寻到机会靠近,那么即便有再多的人,也只会是全军覆没,毕竟他们所倚仗的是只有在一定距离下,才能发挥效用的现代枪械。 现在离天亮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宿命成员却并不着急。 “各单位注意,保持警戒,不要给目标丝毫的机会。” …… 在很长时间都没有动静传来后,林麟趾不由想一看外面的究竟。不想他刚一露头,就听远处一声枪响,纯银弹头的子弹被推出awp的枪膛,朝着林麟趾暴露出的脑袋飞去。 几乎在狙击手扣动扳机的同时,维基察觉到林麟趾的冒失行为,将他扯了一把,令其身形一晃正好避过这一枪。林麟趾矮下身来,重新躲好,看着身后墙壁上被刚才那颗子弹所击出的深孔,暗呼侥幸。 “你找死吗!”维基怒道。 林麟趾脸上一僵,讪讪地笑着没有说话。 “冒失鬼!”尼尔难得抓住了机会,在旁边轻声讥讽道,他似乎很是看不惯林麟趾。 林麟趾瞪了尼尔一眼,维基说他几句没什么,但这个小家伙也来凑热闹,可让他是很为不爽。 “现在怎么办,必须采取行动了!”林麟趾说道,“不然越等下去,我们越被动。” 维基说:“嗯……要想办法靠近他们,只有那样我们才会有机会!” 两人在那皱着眉思索对策,尼尔突然出声问道:“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等天亮,传说中吸血鬼不是害怕火焰吗?那么他们只要将房屋点燃,不就可以……” “吸血鬼惧怕的并不是普通的火焰,而是传说中,天使长米迦勒的圣焰。”维基说道,“而圣焰,究竟是否真实存在,都还说不清楚。” “火焰?”经尼尔提醒,林麟趾灵机一动,说道,“没错!既然我们并不惧怕,那么不久可以利用火焰。我们可以将整个房屋都点燃,火光肯定会对狙击手造成影响,而到时我们便能趁着混乱迅速逃走。” “好主意!”维基一想,不禁抚掌赞道。 矮下身子,不使自己暴露在狙击手的视线中,林麟趾两人小心翼翼地渐渐从屋内找出了几瓶烈酒,将其全都洒在易燃物件后,再用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打火机点燃。 小镇上的房屋很多都是木制,包括林麟趾他们所在的这一间。只见点燃之后,火势渐旺,然后以惊人的速度蔓延开来,疯狂地扩散着。 屋内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这显然出乎所有宿命成员的意料,眼见火势都要蔓延至旁边的人家,宿命队长再也无法保持冷静。 他们之所以能在此进行伏击,是在得到关于林麟趾二人行踪的情报后,疏通关系表面上成为了捕杀伤人野兽的小分队。安全起见,镇上居民也是在当天就由相关部门进行了疏散。 如若放任火势蔓延下去,到时即便成功击杀目标,但对镇子巨额损失的赔偿,却会令他们这一趟最终成为赔本的买卖。 “用手雷将他们炸出来,注意注意,各单位注意,开始发起总攻!”队长当机立断,通过耳麦下达命令道。 数十颗手雷被相继扔入屋内,随着爆炸之后的气浪,无数多棱角的杀伤弹片飞射开来,林麟趾和维基只来得及将尼尔护得严严实实,而他们本人则被弹片吞噬,瞬间身体被射得千疮百孔。 弹片的伤害并不足以致命,但其数量太多,以致一时伤口无法尽皆愈合。 林麟趾站在那里,体质决定他即便是伤口流血,也会很快便自行停止。但身上的伤口实在太多,此时的他已宛然成了一个血人。 突然,他体内的血液开始不安分地涌动起来,脑中浮现出的画面,尽是之前那位大胡子通缉犯所使用鲜血之道的情景。他暴喝一声,本来尚在愈合中伤口全部崩裂开来,大量的鲜血喷出,却并未洒落在地,而是瞬间凝聚成一柄月刃,疾飞出屋。 林麟趾这次鲜血之道的运用依旧十分粗糙,但凝出的月刃却够大,在斩出之后,穿破房屋墙壁竟然直直就向着一名宿命成员飞去。 对方目睹血色的月刃飞来,只来及惊呼一声,便被斩成两半。 “鲜血之道?!”耳麦中传出一声惊呼,正是宿命队长,“不好,情况有变,目标实力与情报不符,速退速退!狙击手掩护,大家迅速撤离!” 想不到一招鲜血之道的使出,竟然令宿命队长如此惊恐,他们竟然连同伴尸体都顾不得收拾,便迅速撤退。 对方的撤退竟然如此干脆,搞得摸不清楚状况的林麟趾二人是疑窦丛生,半晌过后,维基咬咬牙冲了出去,这才发现周围根本没有了敌人的踪影。 “不会!难道是让我给吓跑的?”失血过多的林麟趾有些虚弱,他走到被斩成两段的尸体前,奇道。 “别说!你刚才突然使出那一招,我也有点被吓着了!”维基笑道。 旁边的尼尔撇撇嘴,似乎不以为然,方才他被两人夹在中间,没有看到林麟趾所凝出来的月刃,是故感觉并不是很强烈。他只知道林麟趾杀死了一个人,然后莫名其妙地将全部敌人也吓跑了。 尸体被直接斩成两段,其血液早已是流干,不同于吸血鬼的血液未见阳光将永远不会凝固消散,这位混血儿的血却已经大多都渗入了地面。 维基瞥一眼血迹,转过脸来,看着虚弱的林麟趾说道:“真可惜啊,不然你正好还能品味一下,这被称为是‘美食’的混血儿,他们的血液究竟是如何。” 林麟趾微微一笑,说:“我倒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反正又不是没有品尝过!” “什么?”维基闻言骤然色变,他瞪着林麟趾叫道,“你……这么说……那天你根本就没有听我劝,而是最终选择……对叶岚进行了初拥?!”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三章 较劲的两个老家伙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一时口快说漏了嘴,面对维基的质问,尴尬不已。 “你……你啊你……唉……”维基看样子是被气得不轻,指着林麟趾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 “消消气消消气!”林麟趾心虚地笑着,说,“那个,难道说这次的杀手,就是叶岚的父亲阿瓦迪亲王所派来的?” “若是亲王所派,来的怎么可能仅仅是宿命组织这样的货色?”维基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我现在就很纳闷,我们竟然能活着离开中国,看来咱们的阿瓦迪亲王还真是豁达……” 林麟趾挠挠头,装作没有听出来他话中的挖苦,讪笑道:“那他们会是谁派来的?” 反正叶岚被初拥这件事已经发生,再怎么生气也已于事无补,维基这样想着,脸色渐渐缓和起来,说:“背后是谁指使肯定查不出来,但有个方法起码可以让他们再不来找我们的麻烦。” “什么方法?” “宿命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隶属于伦敦亲王,这个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所以有些人宿命组织它是不能杀的。”维基说,“比如,同样为伦敦亲王服务,而且必要之时还会为宿命组织提供情报的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 林麟趾闻言一愣,说道:“这次我们的行踪不会就是你们诺费勒氏族所提供的!” “呃……这个……很有可能……”维基略显尴尬,说道,“毕竟你是个生面孔,而我又因为变了长相,所以……” “那你准备怎么做?”林麟趾问道。 维基说:“先回萨佛伊酒店,然后我需要去找一下昔日的同僚。” 由维基背着尼尔,三人在夜下奔回萨佛伊酒店,为免掌握他们情报的宿命白天发动袭击,住进有亲王坐镇的萨佛伊酒店无疑是最安全的。 “林,要一些吃食给尼尔,他刚刚经历过变身,想必饿坏了,我出去一趟晚上再回来!”天很快就要亮起,当三人将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换掉后,维基就出门而去。 林麟趾可不知道英国人一般都吃些什么,他指了指床头的电话,对尼尔说道:“你自己点餐!” 尼尔走过去,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才将电话挂掉。很快房门就被敲响,一名推着餐车的服务生走了进来,林麟趾看着满满一车的食物,不禁皱了皱眉。 “先生您好!” 服务生面带微笑,停下餐桌后并未立刻就退出去,而是站在那等了等,见客人没有付小费的意思后,他微笑着准备转身离去。林麟趾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从口袋中摸出一张钞票,伸出手去说道:“谢谢你的服务,我很满意!” “谢谢!”服务员在握手的同时,接过了林麟趾手中的钞票,然后微笑着退出去。 林麟趾暗吁一口气,还好他看过的许多外国电影中都有付小费的场景,不然刚才铁定出糗。他转头,看着已经开吃的尼尔,说道:“怎么点这么多东西,我跟维基是不用吃……” “我知道你们吸血鬼不用吃东西,”尼尔口里塞着食物,含糊地说,“这些都是点给我自己吃的,放心,我是不会浪费的。(..info无弹窗广告)” “你可真能吃!”林麟趾暗自嘀咕,看到尼尔吃的挺香他也突然感觉到一阵饥饿,要知道之前他流的血可是够多。然而虽然十分肯定这里有人造血提供,但他却不知该如何才能获得,无奈只能强忍着饿意。 …… 重新回到伦敦下水道,维基顿时感觉到十分的亲切。 这里要比中国那边的下水道宽敞很多,而且异味亦不是很浓,维基轻车熟路地行走在其中。 在欧洲,往往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对外身份都是下水道工作人员,他们无疑也正是这份工作的最佳人选,因为没有谁还会像他们一般,将下水道如同家一般地去呵护。 维基正走着,前方突然窜出几道黑影,向他喝道:“谁?” “我!”维基知道他现在的长相对方肯定是认不出来,所以直接报出了名字,“我是维基!” “维基?”对面一阵哗然,有人惊讶地说道,“声音确实挺像,不过你……你怎么……难道短短几年,你竟然就突破成为了男爵?” 维基笑道:“是的!” 对方还是很谨慎,仅仅走过来一个人,维基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划破自己掌心将手伸了出去。 当他的身份得到确定后,剩下那几人才都走了过来,毫无例外,他们长相都是丑陋之极。 “你怎么回来啦?”一人问道,“凯米他的流放时间还……” “凯米已经死了!”维基说道。 “死了?”众人一惊。 维基点点头,他半真半假地解释了几句,便直奔主题说道:“我来这里是因为不久之前,我和我一位朋友在温布尔登镇遭到了宿命组织的袭击……” 此话刚出,周围顿时静了下来,久久才有一人出面说道:“走,我带你去见子爵大人。” 伦敦的情报都是由诺费勒氏族的一位一等子爵负责,维基之所以来这正是为了见他,然后通过他与伦敦亲王交涉,从而令宿命组织取消此次行动。 而正如维基所预想的,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 …… 萨佛伊酒店豪华套间中,伦敦亲王伯特?梵卓坐在沙发上,看着恭恭敬敬站在他对面的那名年轻男子,说:“,这次是受谁的雇佣?” 年轻男子略有些迟疑,并未及时做出回答。 “嗯?”伯特亲王鼻间轻轻一哼,不怒自威。 年轻男子眼中顿时闪过浓浓的惧意,忙道:“亲王大人,这个任务我们是从中国京城那边接到的,对方自称是查尔斯。” “查尔斯?”伯特皱眉想了想,笑道,“原来是斯隆捣的鬼,这小子越来越不长进了,竟然跟两个小辈过意不去。呵呵……斯隆当年就是被我赶去东方的,这你知道?” “知道知道!”年轻男子忙不迭地点头应道。 “那接下来该怎么做,你明白了?”伯特笑得很温和,但年轻男子感受到的却只有是恐惧。 “明白明白!” “那好,就按你所明白的去做!”伯特摆摆手,说道。 “是!”年轻男子慢慢退出房去。 …… 中国京城,一座豪华庄园内,站在斯隆对面的查尔斯正在说着什么, 斯隆听后,说:“不过是发现其中一个目标会鲜血之道,他们也真是越来越不争气,这样就被吓到了,不会是想坐地起价?” “我起初也是这么如此,但……”查尔斯说,“我已经将价钱提的很高了,可他们还是不接。” “不接?为什么?”斯隆奇道,“若是还嫌价钱太低的话,也未免太贪得无厌了他们。” 查尔斯有些迟疑,不知道接下来的话该不该说。 “不要吞吞吐吐,说!”斯隆皱眉。 查尔斯点点头,说道:“我觉得,从他们言语中所流露出的意思,应该是……伦敦的那位出面干预了!” “你是说……伯特那个老畜生?”斯隆脸上闪过一丝讶色,但很快就掩饰了起来,他眯起眼,手指轻轻地敲着身前的茶几。 “你说,为了那两个小不点,大动干戈值不值得?”斯隆突然出声问道。 查尔斯猜不透他是何意,没敢轻易回答。 “你也觉得不值是?”斯隆笑眯眯地说道,“但是……既然伯特这个老畜生掺了一腿,那么接下来就算是再怎么兴师动众,也都会值得!知道该怎么做了?” “嗯!” “那就去!” “是!”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四章 古堡,夜莺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当天刚刚入夜,维基就返回酒店。 “怎么样?”见他进门林麟趾连忙问道。 “嗯……宿命组织这边已经搞定。”维基看起来似乎并不为此多么高兴。 林麟趾奇道:“事情都解决了,这么还愁眉苦脸的。” “宿命是搞定了,但雇佣他们的究竟是谁却无法得知。”维基说,“宿命其实还不难对付,就怕对方在雇佣宿命不成后,转而向……” “猎手之氏族阿萨迈?”林麟趾脸色微变,想起来这群吸血鬼中的专业级杀手。 “是啊,未尝没有这种可能!一旦被阿萨迈氏族盯上,那么肯定是不死不休之局,所以我们要做好心理准备。”维基说,“而面对阿萨迈氏族的杀手时,留给我们唯一也是最好的选择便是将其杀掉!” 如若阿萨迈氏族所派出的杀手任务失败,反倒被林麟趾二人给杀死的话,那么其氏族是不会为他报仇的,而且之后阿萨迈氏族也将不再接受任何以他们为目标的暗杀雇佣。因此只要能成功击杀那名杀手,便会一劳永逸,但……要想反杀一位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谈何容易。 “或许到时候,我们可以……”林麟趾似乎想到了什么,说道,“可以令那位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无意中尝到我的血液,那么他就……” 维基闻言一愣,随即笑出声来。 “怎么?”林麟趾眉头皱起,说,“你不是之前给我讲过,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放弃暗杀,那就是目标的实际世代要比雇主所提供的情报更古老,而我第五代的身份肯定不是那个想杀死我们的人所能知道的,因此当那位杀手得知我是第五代血族后……” “你说的并没有错,但是……你似乎忘记了阿萨迈氏族的另一个嗜好,那就是吸榨其他吸血鬼。”维基说道。 林麟趾一愣,随即也回忆起了以前维基所讲。 阿萨迈氏族普遍认为,吸血鬼要想到达天堂的唯一方法,便是使自己尽可能的接近初代吸血鬼。而所谓的接近,便是通过吸榨比自己世代更古老的吸血鬼来实现。而为了证明他们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和正确性,阿萨迈氏族宣称其创始者就曾手刃过两个第二代血族。 “现在明白了,之所以他们会因实际世代与情报不符便放弃暗杀,不过是往往世代便等同于实力的缘故。”看着林麟趾脸色越来越难看,维基笑道:“而如你所说,当杀手尝到你的血液后,却发现一个世代比自己古老的家伙实力竟然如此之低,那么我想他一定会欣喜若狂,即使没有暗杀雇佣也会想方设法去杀死你。” “呃……那我们还是直接杀死他,以绝后患!”林麟趾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我们今晚准备去哪?即使有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前来,我想应该也没那么快,啊哈!” 维基笑了笑,看着坐在不远处正在上网的尼尔,说:“带你到我以前的家去看看!” 离开酒店,他们并没有带着尼尔,虽然小家伙十分想跟着一起去。当然,在离开之前,饥饿已久的林麟趾终于是喝足了血。 两人隐于黑暗中疾行,林麟趾发现所走的路与前往温布尔登镇时是一模一样,便奇道:“维基,你家不会也就是在温布尔登镇?” 维基摇摇头,说:“我家在金斯敦镇,温布尔登镇的旁边。” 一路无话,很快他们就行至金斯敦镇。 在向着镇中走去时,维基说道:“林,我之前应该没说过这个,阿萨迈氏族吸血鬼虽有着杀手之称,但其实他们很多时候,并不会将目标直接杀死的,” “并不直接杀死?” “是的,他们一般都是击碎对手心脏,然后再将其带入氏族聚集地。”维基说,“要知道,一个被活活生擒,随时可以吸榨其血液的吸血鬼,在阿萨迈氏族内甚至比血晶都要受欢迎。” 林麟趾闻言不寒而栗,心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阿萨迈氏族的杀手将自己擒住,否则定会生不如死。 突然维基停下了脚步,林麟趾回过神来,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路边是一所学校。他这个文盲看不懂英文,只能等待着维基说给他答案。 “这是金斯顿大学,我曾经在里面当过学生,也做过老师!”维基幽幽说道。 “做过老师?怪不得……”想起来成为吸血鬼以来维基对他的谆谆教导,林麟趾不禁会心一笑,暗道原来人家是专业的。 “要不要进去看看?”他建议道。 维基并没有立刻回答,他就站在那里,看着金斯顿大学这个昔日故地,久久才长长一叹,说:“还是算了,都几十年了,里边肯定已是与我所记忆中的完全不同……” 说完他就向前走去,奇怪的是并未走向镇民聚居的区域,而是转入一条林中小径。林麟趾没有说话,跟他走着走着,待钻出树林后,便看到前方有一座宏伟的欧式古堡。 远远看着那座拥有数个角的古堡,林麟趾惊叹道:“你可别说,你以前的家就是那个?” “我想说,我以前的家确实是那个,但……那时的这座古堡,看起来可没现在这么光鲜。(..info无弹窗广告)”维基微微一笑,说,“欧洲有很多古堡,仅德国境内就有两万多座,不过私人古堡如今却大多都处于废弃状态,很多主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随着时间流逝而渐渐坍塌。为什么?因为拥有一座古堡并不难,可古堡的维护费用却是超乎想象的昂贵,我当年就属于是一个难以支付高昂维护费用的破落贵族。” 两人向着古堡缓缓走去,维基继续说道:“我们家族也曾有过辉煌的时期,但那要一直追溯到我的曾祖父,他是一位伯爵,正是他建造了这座古堡。但是在曾祖父之后,家族便迅速开始衰落,到我这里除了剩下这座古堡和空头的男爵爵位,其他什么都没。” “哦?原来你人类时便是男爵。”林麟趾说,“那也不错了,怎么着也是个贵族,我呢,平民而已!” 维基笑了笑,说:“因为是祖上所传,所以尽管拿不出巨额的维护费用,但还是不敢有转手卖出的想法,直到……我成为吸血鬼……呵呵,才终于是狠下心来。” “当时我替古堡选择了一个好的买主,那是个很富裕也很有潜力的家族,而事实也证明我并没有选错,至少在我几年前离开英国时,那个家族依然兴旺,而古堡也在其手中,得以免于不幸。” 说着两人已经来到古堡前,近距离去看这座夜幕衬托下的宏伟建筑,又是另外一番滋味。它或许不及教堂之华丽,但却拥有着连宗教都无法媲美的神秘魅力。 战争、复仇、凶杀、恐怖、浪漫、爱情,这些能与古堡联系到一起。 林麟趾看古堡是从欣赏的角度,而它在维基的眼中,却是代表着一段永远也无法抹去的记忆。 “你们是谁,这里是私人住地,请你们立刻离开!”突然古堡正门打开,从中走出两名黑衣保镖,口中喝道。 两道刺眼的光束照了过来,林麟趾和维基微微眯起眼,并未有所动作。保镖手中持有手枪,他们走过来,到一定距离时一人留后警戒,一人上前查看林麟趾二人的身份。 灯光首先照在林麟趾的脸上,保镖看到他典型东方人的面孔后,说道:“这里是私人住地,并不是旅游区,如果你们是误入那么请迅速……” “咦?”正说着光束移到了维基脸上,这名保镖脸上突然闪过一丝惊讶,叫道:“杰克,过来,你看看,他像不像……” 留在后方的保镖闻声疑惑地走过来,当看清维基的长相后,也是惊异出声。 “请你们在此等候,我们进去通报一声!”两名保镖对视之后,其中一名立刻返回古堡。 很快他就奉命出来,将林麟趾二人请入了古堡。 原来当初这个家族从维基手中买过古堡,搬入后发现了一张油画,油画上画着的正是维基本人。 那张油画显然是出自名家之手,将维基画得栩栩如生,是故古堡新主人没有将它丢掉,而是当做艺术品一样,挂在了堡内显眼处。两名保镖也正是天天路过都能看到这幅画,这才在看到维基本人后那般的惊讶。 当好奇的古堡主人热情地招待他们,而将这一切都说出来时,维基只能是装作他自己的后人。在看到画作后还开玩笑说:“祖父一直说我跟他年轻时长得很像,却没想到竟然这么像!” 在古堡内并未待很久,他们就告辞离开,临走古堡主人让他们带走画作,好物归原主,不过维基却拒绝了,说他祖父因为转卖这座古堡而一直心存歉疚,就让这幅画代表他一直留在里面! 古堡主人也很通情达理,便答应下来。 “这还真是赶巧了!”走出古堡后,林麟趾笑道。 维基并未接话,他指着一个方向,说:“林,你看!” 只见古堡一侧,监控设备所观察不到的阴影处,此时站着一名女子。他们与其相距并不远,然而女子正痴痴地望着古堡,不知在想什么,似乎并未发现从古堡中出来的他们俩。 两人迅速隐于黑暗之中,林麟趾皱眉说道:“她给我的感觉很诡异,应该不是人类。” 维基说:“但也不像是吸血鬼是?” “是的,她似乎太过弱小,也太过虚弱……”林麟趾略有迟疑地说道。 维基微微有些讶异,赞道:“林,你的感知力越来越强了!” “那么她是?”林麟趾问道。 “她是夜莺。” “夜莺?” “男性被称为夜枭,女性则被称为夜莺,他们两者都是由吸血鬼所创造出来的可怜生物。”维基解释道,“你知道初拥是怎么回事,但你应该不知道还有半初拥。所谓半初拥便是吸血鬼将人类并不吸吮致死,而且在吸吮完毕后,还向其体内注入一点点他自己的血液。他将这些人类豢养起来,然后每次进行吸吮后都如法炮制,长此以往下去,这些人类就会沦为夜枭或夜莺。” 林麟趾听得目瞪口呆,他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等事情,但吸血鬼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地去创造出夜枭和夜莺呢? 维基接下来的话回答了他的疑问,“当人类沦为夜枭夜莺后,最长过三天便需要吞食起码一滴主人的血液,否则下场便将是死亡。而这些夜枭夜莺从中所能获得的,便是虽然弱于吸血鬼但是强于人类的力量,以及寿命的延长,据说最长寿的一名夜莺,活了有三百二十几年,最后还是因为其主人被杀,没有血液供给才身亡的。” “因为这些诱惑,所以不乏有人类会主动献身成为夜枭夜莺,而且他们大多数还都抱有一旦能讨好主人,便会获得其青睐而成为真正吸血鬼的想法。”维基说,“而反之吸血鬼会创造他们,最主要的因素是因为他们并不惧怕阳光。这样在令人担惊受怕的白昼,吸血鬼若拥有这么一群护卫,安全便有了保障。” “那……夜莺和夜枭多吗?”林麟趾问道。 维基叹道:“应该不会有太多,但想必也不少。” 林麟趾看着不远处那名女子,说:“那么夜枭和夜莺也袭击人类,吸食血液吗?” 维基说:“是的,他们的手段有时候比吸血鬼还要残忍,但……其实他们并不需要如我们一样,靠吸食血液才能够为生。只是……他们相信这样可以令他们更加的强大!” “这么看来,她应该是盯上这家古堡里的人喽?”林麟趾猜测道。 “不知道,但很有可能。”维基想了想,打趣道,“这家主人既然答应会让我祖父的画像一直留在古堡,那么作为回报,我们就替他驱赶走这名夜莺,如何?” “当然!”林麟趾笑道,“怎么着也要给你那位年轻的祖父几分薄面,哈哈……” 当林麟趾二人闪身上前,一前一后将那名夜莺包夹起来时,她才惊觉过来。林麟趾站在她的正面,看到其面容已是老态尽显,看来夜莺虽能长寿但容颜却会衰老。 夜莺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惶恐,她转过身就想逃跑,却骇然发现身后还有一人。 或许是见到自己遭到包围后已心生绝望,她浑身剧烈地一震,呆在了那里。 维基看着仿佛已被吓傻的夜莺,说道:“我们不会伤害你,但你也不准伤害这座古堡里的人,如果你答应的话,我们便会放你走,如何?” 夜莺怔怔地看着他,表情瞬间变得非常复杂,她的嘴唇在发颤,她的身子在抖动:“维基……是你吗?”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五章 意想不到的重逢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维基……是你吗?” 这句话声音不大,可是听在维基耳中,却如同惊雷于耳边炸响。他浑身一怔,惊愕地看着对面这名女子,难以置信地说道:“凯……凯琳?你……你是……这怎么可能?” 正自全神戒备,以防止夜莺逃跑的林麟趾,听到从维基嘴中冒出“凯琳”这个名字时,也是既惊又喜。若按常理,维基的恋人凯琳即便未去世,也该已是一位近百龄高寿的老人,却没想到她成了夜莺,而且竟然就在今晚,如此神奇、巧合地出现在这里与维基相遇,不得不说冥冥之中,似有天意。 但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没有如林麟趾所预想的一般,两人在确认彼此身份后,立刻便情不自禁地拥抱在一起,然后将那些压抑几十年之久的情感瞬间爆发出来。 他们两人表现得出乎意料的平静,起码表面是这样。 “呵呵,还记得老朋友凯琳?”凯琳浅浅笑着,刻意装出一副很平静的样子,但其身体的战栗却已将她的内心深深出卖。 维基痴痴地看着她,心中五味杂陈,说:“怎敢忘记,怎么……敢忘记你……” “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凯琳轻轻扬起头来,不想眼眶中的泪水滑出。 从这么多年之后她还会来到这座古堡,就能看出她对维基的感情有多么深。而她此时越是想装作的自己并不在意,维基看在眼里就越觉得心痛。 “是啊!好多年了!”他的眼睛也已湿润,声音微微颤抖着。.info[] “这么多年了,过得怎么样?”凯琳问道。 “还……好……你呢?”维基苦笑着,言不由衷地说道。这突如其来的重逢,以及凯琳所刻意装出来的冷漠,都让他一时不知所措。 他们俩人的交谈根本就不像是重逢的恋人,反而更像是多年未见,彼此已互相生疏的朋友在进行毫无意义的寒暄。不知道他们本人有没有觉得别扭,反正在一旁听着他们不温不火谈话的林麟趾,急得是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还行!”凯琳淡淡笑着,现在她已将情绪掩饰得很好,若非之前看到过她的失态,还真会以为她根本就不在乎。 “今晚我还有其他事,那……就这样……再见!”凯琳说着就要离开,她不敢再继续待下去,她怕自己在下一秒就会忍不住,忍不住去投入,那颗几十年来冰冷破碎的心,所一直期待着的温暖怀抱。 可她不能,她的自尊心告诉她不能。她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少女,这些年来所经历过的种种,已经让她明白,对于一个男人除了爱与不爱,还有更重要的,是这个男人他值不值得去爱。 维基值不值得她去爱,凯琳已经有了答案,当几十年前他选择不告而别时,她便已经有了答案,尽管直到现在,她还依然爱着他。 “她要走了?她就这么要走了?”维基怔怔地站在那里,竟然没有张口去挽留的勇气。 凯琳微微昂着头,转过身去,这一刻,她自尊、她自爱、她对自己无比地骄傲。.info[]林麟趾看着这位放佛刚刚经历过凤凰涅?的女子,心中不由升起几分莫名的敬意。 看着她就要离开,尽管隐隐生怯,但林麟趾还是硬着头皮拦住她的去路。 凯琳似乎并不意外会被阻拦,她淡淡地说道:“请问这位吸血鬼大人,有何吩咐?” “我想,维基他还有话想对你讲!”林麟趾说道。 “是吗?”瞥了眼如丢魂一般站在那的维基,凯琳回过头来,说,“似乎……他本人并不这么觉得。” 林麟趾看着失魂落魄的维基,心中焦急万分,他知道这次一旦错过,他们两人便再也没有机会复合。 “维基!维基!”林麟趾大吼两声,维基这才有了反应,抬起头来眼神茫然无助地看向他。 林麟趾心中微微一叹,他何曾看到过维基有如此不堪的时候:“维基,你再不说点什么,她就要走了!” 维基看向凯琳,突然浑身一颤,仿佛这才从梦中惊醒过来,他疾步向着凯琳走了过来。而看到他终于开窍,林麟趾也顿时心头一松,他很知趣地远远走开,留给两人独处的空间。 待他走远,维基深吸一口气,直视着凯琳的眼睛,说:“凯琳,你……恨我吗?” “恨你?我为什么要恨你?”凯琳觉得自己应该笑,但她却笑不出来。 维基说:“因为我言而无信,欺骗了你!” “是吗?”凯琳脸上冷冷的。 “凯琳,我知道不管我怎么去解释,怎么去忏悔,也没有资格获得你的原谅。”维基声音开始哽咽,但他克制着不让自己表现出男人脆弱的一面,“但是我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一次让我重新爱你的机会,我……” 有那么一瞬,凯琳眼中的冷意似乎淡了许多,但却很快又恢复如初。 “再给你一次爱我的机会?”她自嘲地一笑,说,“你……竟然在看到我这张丑陋的脸之后,还想着要爱我,真是滑稽!你是可怜我,还是良心不安想要补偿我?如果是那样,就不必了,我不需要,也不稀罕……” “凯琳,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维基想要解释,但凯琳不给他机会,她大吼一声:“我不知道!” 凯琳压抑在心中的情感差点就爆发出来,她深呼吸,将情绪缓和下来,说:“很遗憾,我不知道!所以,请让我离开!” “不!”维基坚决着说道,他反而挡在了凯琳的身前。 “那你想怎么样?”凯琳蹙眉。 “凯琳,从你今晚会出现在古堡这里,我就明白你……” 凯琳脸上闪过一丝慌张,她连忙掩饰道:“请你不要自作多情,今晚我只不过是偶尔路过,随便过来看看罢了!” 维基并未纠缠这个话题,他说:“凯琳,不管你现在相不相信,但我还是想说,我爱你!几十年来我一直在为自己当初的选择所辩解,但当今天我再次看到你时,才真正懂得一些东西。我爱你,即使是在经历几十年的分离之后;我爱你,尽管你已青春不再,容颜已衰。” 凯琳冷哼一声,并不为他的甜言蜜语所打动,只听维基继续说道:“但是几十年前我还不懂,那时候我不懂我们之间的爱情,与相貌无关只与你我有关,如果我懂,我就不会做出那么愚蠢的选择。” 凯琳隐隐从中听出来了些什么,她轻咬着嘴唇,等待着他的下文。 “凯琳,既然你已经成为夜莺,那么吸血鬼的一些事情也该大略知晓,那么你应该听过诺费勒这个氏族?”维基问道。 凯琳微微一回忆,再联系方才维基所说的话,不由哂笑道:“你不会要说你就是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然后当初是为了不忍心让我变丑,才选择消失的!哈哈……拜托你在说谎前,先把自己打扮得丑一点好不好!” 维基说:“你没有说错,我就是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之所以现在是这个相貌,只因前不久实力刚刚突破为男爵而发生了异变。但在一年之后,我的相貌又会重新变回去,而那时候的我……很丑!” 凯琳起初并不相信,但当她看着维基真挚的眼神时,心中那道由冷漠筑起的堤坝,却开始渐渐崩溃起来。 “那么你当初,难道真的是……”凯琳泪眼婆娑,她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大声地哭泣。 “嗯!”维基狠狠地点着头。 林麟趾站在远处,虽然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却是一直都观察着那边的情况。 正当他为两人迟迟没有太大的动静而暗自焦急时,却见他们开始慢慢地、一点点地相拥在一起。 他看到,他们在哭…… 他看到,他们在笑……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六章 爱之拥吮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他们俩哭着、笑着,将以前所有的误会都讲述出来,去一一澄清。既然彼此依旧深深地相爱,在坦诚过后,又有什么理由不能冰释前嫌。 凯琳依偎在他的怀里,眼中的冷意已经尽皆消融,而剩下来的是淡淡的羞涩,以及夹杂着疲惫的欣喜,不过她还是硬着口气说道,“你不要以为我已经原谅了你,我只是再给你一次机会罢了!” “我明白我明白!”维基将凯琳搂得很紧,很紧。 天色已经不早,林麟趾看到他们那边情绪渐渐稳定,便缓步走了过去,临近时故意干咳两声,引起他们的注意。 听到他走过来,两人不舍的分开,维基介绍道:“林,这是我跟你说过的凯琳。凯琳,这是我在中国认识的好朋友,林麟趾,你可以叫他林!” “你好,林!”凯琳笑着微微点头,打招呼道。 “你好,凯琳!”林麟趾还以微笑,说,“很抱歉打扰你们,但是……我想我们该回去了,时间已经……” 维基一愣,方才沉浸在与凯琳重逢的喜悦中,完全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不想现在已近拂晓。他转过头,看着凯琳说道:“凯琳,跟我走!” 然而凯琳并没有立刻就点头,她似乎想起来什么,脸上突然闪过一丝痛色,说:“恐怕……我不能跟你走!” “为什么?”维基一惊,旁边的林麟趾也是愣住。 凯琳轻咬着嘴唇,缓缓掀开她高高的衣领,露出一截充满着皱痕的脖子。林麟趾看过去,发现脖侧动脉处,有一道快要愈合的浅浅咬痕,显然那是她那位吸血鬼主人所留下来的。 维基顿时脸色一变,凯琳脖间的咬痕快要愈合,也就说明她作为夜莺,需要其主人一滴血液以维持生命的时间,快要来临。 吸血鬼最惧怕两种东西,一种就是阳光,而另一种便是三重血缚术。 不管对方是谁,只要连续三天都有吸吮他的血液,便会沦为其奴役。而豢养夜枭夜莺的吸血鬼,在漫长的岁月里若不采取一些方法,说不定还真会有哪次搞混,以致犯下低级失误,将一名手下连续三天都有吸吮。 出于防患于未然的考虑,吸血鬼主人往往在吸吮完手下的夜枭夜莺后,都会让伤痕保留在他们脖间,从不为其处理伤口。而以他们的恢复力,三天之后伤痕便会自行愈合,正好此时也就到了他们该被再次吸吮的时间。 所以吸血鬼主人在吸吮手下时,只要看看其脖间是否有伤痕,一切自会明了。 “维基,不是我不愿意跟你走,而是……我现在身不由已。”凯琳凄婉地看着他,说道,“但……能在今晚遇到你,能在今晚知道你依然爱着我,我……已经满足了,即使以后……” “别这样说,凯琳,别这样说!”维基紧紧抱住她,喃喃道,“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当初……你也不会去……” 维基十分自责,就是因为他的不告而别,让凯琳沉浸在痛苦中一直无法自拔。而在痛苦的同时,她也十分的不甘,她不相信维基会抛弃她,她要找到他,让他亲口告诉自己,为什么要欺骗,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于是她花费数年时间去收集关于吸血鬼的信息,并且还亲自去探访每一个曾传言有吸血鬼出没的地方,期望能通过这种方法来找到维基。 无知者无畏,根本不知道血族世界有多么复杂的她,最终为其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她被一名吸血鬼袭击,不知是幸运还是悲哀,吸血鬼没有将她杀死,而是对她进行半初拥,让她沦为夜莺。 想到之前维基所说关于夜莺的那些事,林麟趾皱着眉头,如果凯琳不返回至主人身边,那么肯定将有生命危险,然而以后总不能就一直是这样,让两人的生活受一个莫名其妙的吸血鬼所束缚。 “难道就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了吗?”他出声问道。 维基今晚的表现明显处于失常状态,他听到林麟趾的提醒,这才清醒过来开始皱眉思索。突然,他脸上一喜,说道:“我想到了,确实有一种方法可以让凯琳解脱。” “什么方法?”林麟趾和凯琳异口同声地问道。 “路上再说,我们先赶回去!” 三人向着萨佛伊酒店疾行而去,凯琳速度明显要慢很多。没跑几步,维基便不顾凯琳反对,将她抱在了怀里,然后继续赶路。 “现在说说是什么方法!”林麟趾问道。 维基说:“初拥,以初拥化解半初拥。” “就这么简单?”林麟趾一愣。 “方法就这么简单,但……”维基说,“不一定会成功。” “什么?”林麟趾皱眉,“没有十足的把握,你竟然也敢冒险,你……” 维基低头看着怀中的凯琳,笑而不语,凯琳也抬起头平静地看着他,两人在这一瞬间,找回了昔日的那种默契。林麟趾觉察到后默默一叹,看来也只能是期望他们的运气不要太差。 回到酒店,刚进他们的套间,就见一脸焦急与惶恐的尼尔快步走过来,眼中还闪烁着泪花。天已快亮却仍不见维基返回,敏感而脆弱的尼尔不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已被抛弃。 “尼尔,抱歉……我们来晚了!”维基亲昵地摸着他脑袋,安慰道。 “他是……”凯琳脸色可是不太好看,向林麟趾问道。 林麟趾连忙小声解释了一遍,当听到尼尔只是维基的养子时,凯琳脸色这才好转起来。 “尼尔,这是我的妻子凯琳,以后也就是你的养母了!”维基将凯琳搂过来,向尼尔介绍道。 尼尔闻言,抬头看着凯琳那张老态尽显的脸庞,表情十分的惊讶。凯琳眉头微微一跳,问好的话也不禁卡在喉咙里,没有说出来。 “一宿担心的都没有睡,快去上床睡觉!”维基笑道。 尼尔很懂事的离开,走进套间的卧室,将门轻轻关上。 黎明女神正迈着她白皙的裸足,缓缓从其闺房走出,天边的曙光已经微微可见。 待尼尔进卧室后,凯琳狠狠瞪了维基一眼,说:“我这个老太婆,是不是现在配不上你这个大帅哥?” 维基讪讪笑着,说:“哪能?他还只是个孩子,所以……” “哼!”凯琳冷哼一声,看来没有女人会不在意自己的长相。 凯琳脖间的伤口已经越来越淡,时间不等人,维基让她躺在沙发上,准备进行初拥。 看到维基似乎打算亲自上阵,林麟趾拉住他,说:“别忘了还有我,如果你不介意,让我来!” 其实让林麟趾对凯琳进行初拥,因为他世代的古老,破解那位吸血鬼的半初拥将轻而易举。但是维基却摇头拒绝,说:“凯琳承受不住你血液中的能量!” “那么加上这个呢?”林麟趾取下脖间的灵杖,说,“我相信有它在,问题应该不大。” 这下林麟趾本以为他会答应,却不想维基犹豫片刻,还是摇头。 “为什么?”林麟趾奇道。 维基认真地看着他,说:“林,我知道你是好意,但……这是几十年前我应该做却没有做的,我希望在今天,我将它做完。” “可是……”林麟趾还想说什么,但看着维基眼中的坚定,却只能是将灵杖交给他,然后默默退开。 沙发上凯琳静静地躺着,维基跪在她头前,将灵杖放于其心口,说道:“凯琳,我拒绝了我朋友的好意,选择由我自己来初拥你,但……之后你的面容会变得越来越扭曲,会变得越来越丑陋,你……愿意吗?” “几十年前,我就愿意!”凯琳淡淡笑着,微微闭起了眼睛。 维基身子前倾,嘴唇缓缓贴上凯琳的脖间,然后用锋利的犬牙,将她的动脉轻轻咬开。 蕴于拥吮中的爱,只会滋生冰冷、枯萎和死亡…… 那么…… 就让我们,在冰冷、枯萎和死亡之中,去尽情地相爱……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七章 调戏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爱人的血液在喉间流转,滚烫…… 维基小心翼翼感受着凯琳的生命迹象,过得片刻,他移开嘴唇,划破自己的手腕,将血液滴入凯琳口中。.info[]然后他起身与林麟趾站在一起,接下来他们所能做的,就只有等待。 “白天进行初拥,可不是最佳的选择。”维基喃喃说道,看得出来他十分的紧张。 林麟趾安慰道:“别担心,好歹灵杖也是圣器,有它在应该问题不大。” 维基点点头,不再说话。 躺在沙发上的凯琳,就像一个沉睡着的孩子。 她起初并未表现出什么异样,但渐渐地却似乎不适起来,身体开始缓缓地扭动。仿佛是这位沉睡着的孩子,突然被噩梦所袭扰。 林麟趾不知道这种反应是否正常,之前在初拥叶岚后,他便直接与维基离开,所以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初拥的整个过程。 他转过头,试图从维基脸上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维基的表情十分凝重,这不禁令他心头一跳。 凯琳身体的扭动持续了很长时间,所幸最终并未恶化。而在扭动中,神奇的是她的模样,竟然一点点变得年轻起来。 似乎有一双神奇的手,在将她脸上的皱痕抹平,将她脖间松垮的皮肤拉紧,不消几分钟,凯琳整个人的相貌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老态尽显的女人,变得重新青春靓丽起来。 林麟趾听到维基长长舒了口气,问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初拥还有返老还童的作用?” “呵……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凯琳的情况应该是稳定了下来,维基笑着说道,“初拥并没有返老还童的效用,当被初拥后,他的身体就会永远停留在当前的状态。” “那怎么她……”林麟趾疑惑地指了指那位躺在沙发上的棕发美女,要知道几分钟前她还是位老太太。 维基说:“这是因为半初拥的缘故,在半初拥后,夜枭和夜莺的容貌也会如吸血鬼一般,静止在那一刻。但那毕竟是半初拥,所以不管是生命、力量、容貌,都必须要有其吸血鬼主人的血液来维持。” 在成为夜枭夜莺后,其实每三天就是一个生命的轮回。在这三天里,他们逐渐羸弱,衰老,甚至是死亡,而他们之间所谓的幸运者,也不过是在三天后求取到一滴主人的血液,然后便重新开始新的轮回。 “就比如凯琳来说,她跟我一样今年都已九十八岁,而她是在二十八岁时成为夜莺的。”维基举例说明道,“那么也就是说,对于现在的她,身体状态每三天就要完成一次从二十八岁到九十八岁的转变,她的三天就等于是七十年。而成为夜枭夜莺后活得越久,这三天时间身体状态所要经历的变化就将越大。” 经他如此一解释,林麟趾终于明白过来。 “难怪在回到酒店后,与之前相比凯琳显得要更加衰老,我还以为是错觉呢,原来……”林麟趾很是马后炮地说道。 维基微微笑着,走过去坐下,将凯琳的头抱在他的怀里。 “她漂亮?”维基轻抚着她的刘海,问道。(..info无弹窗广告) “嗯!”林麟趾看着那张恬静、美丽的面孔,点点头应道。 “不过几天后,她的面容就会开始扭曲,然后逐渐变得丑陋。”维基说着莫名地叹了一口气。 林麟趾笑道:“怎么?很遗憾吗?” “是很遗憾,遗憾不能跟她一起变丑!”维基叹道,“现在才感觉到,一年的时间真久!” 正午时分,睡眼惺忪的尼尔从卧室中走出来,当他看到沙发上躺在维基怀中的凯琳时,小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她……她是……”尼尔几番打量后,难以置信地说道,“她是我……我……” “没错,她是你养母。”林麟趾打趣道,“现在还嫌人家长得难看吗?” 尼尔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好奇地看着凯琳,这让感觉自己被无视的林麟趾大为不爽。 既然是一家人,那么当然有很多事情需要向尼尔说明,维基指了指对面空着的沙发,示意他坐下,然后对他讲了诺费勒氏族的特殊性,以及自己与凯琳之间的故事。 尼尔听后似懂非懂,不过看向凯琳的眼神,已经微微发生了一些转变。 他问道:“这么说,养父跟养母以后都会变得……嗯……” 维基说:“是的,我们都会变得很丑。” “哦!”尼尔挠挠头,再没说什么,三人一时都沉默了下来。 不觉间,夕阳已落,夜幕降临。 维基怀中的凯琳身子一动,清醒了过来。她睁开眼,正好看到低头默默注视着自己的维基,两人相视一笑。 “这么说,我现在已经是吸血鬼了?”凯琳坐起身来,感觉自己仿佛是换了一具身体。 维基看着她,含笑不语。 渐渐熟悉目前的身体状态后,凯琳说:“感觉力量比以前大了很多!” “凯琳,那只是对于夜枭与夜莺来说,我属于是第十三代血族,你呢是第十四代,能力已经大幅度的退化,所以……” “所以在吸血鬼中,我很弱?” “是的!”维基说,“我不知道你的能力退化究竟有多严重,你可以将手伸出窗帘试一下。” 凯琳疑惑地走到窗帘前,将手缓缓伸出去。刚刚接触到外面的光线,她就感觉仿佛是将手伸进了一团烈焰,顿时灼烧般的痛苦充斥脑海。 “啊噢?!”凯琳痛呼一声,立刻将手缩了回来。 维基看在眼里,脸上一喜,说:“依然惧怕阳光,很好,这说明你的能力退化并不多。” 林麟趾有些不解,每天都要疲于躲避阳光,这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他倒是宁愿凯琳的能力退化,成为一名日行者。 仿佛是看出了他的疑惑,接下来维基解释道:“对于第十四、十五代血族来说,能力退化最严重的表现就是不惧怕阳光,以及寿命有限,而其中凡是寿命有限的吸血鬼,他们都不惧怕阳光。” 原来他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确实如果凯琳不幸寿命有限的话,那么迟早两人又要经历一次痛苦的分离。 “那个,你们是进卧室聊,还是我跟尼尔进去,你们在这……”林麟趾知道两人还有很多话想说,便善解人意地说道,还不忘补充一句,“我觉得你们还是进去,那里毕竟有张床,更方便点。” 维基和凯琳两口子很有默契地同时白了他一眼,向着卧室走去。 “嘿!你们声音可要小点!”林麟趾戏谑地看着走过他身前的维基,说,“这里还有未成年人呢!” 维基点点头,也开玩笑道:“嗯!我会尽量小声点的,不过你可别趴在门上偷听哦?” 林麟趾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住,不满地说道:“嘿!我是那样子的人嘛我,我……” 维基可不听他辩解,他嘿嘿笑着快步走进卧室,然后将门轻轻关上。 调侃人不成反被人调侃,林麟趾不由为之气结,他斜靠在沙发上,突然觉察到尼尔正盯着自己看,便没好气地问道:“看我干什么?” “你刚才……是不是嫉妒了?”尼尔朝着卧室努努嘴,说道。 “啊?”林麟趾一愣,奇道,“我嫉妒什么?” “还是处男?”尼尔笑得很诡异。 林麟趾的脸顿时黑了下来,他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也是!” 尼尔耸耸肩,说:“你就这么敢肯定,我还是?” “呃……”想到外国人的性早熟,林麟趾还真有些不敢确定起来。 “要不要我教教你,免得到时候……”尼尔翘起二郎腿,很有范地说道。 林麟趾黑着脸,威胁道:“你再敢说一个字,信不信我扁你!” 尼尔不屑道:“我看,你也就欺负小朋友的本事?” 林麟趾哑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一个小正太给调戏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八章 男人的想法,女人的想法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维基与凯琳在卧室呆了整整一晚,拂晓降临时才由维基出来拿进去几包血袋,然后卧室门又被轻轻关上。 同样坐在电脑前玩了一晚的尼尔,也似乎是困了,他走过来倒在沙发上,临睡过去前他看着实在无聊的林麟趾,好心提醒道:“要不你去玩玩电脑?上上网?” 林麟趾摇头谢绝了尼尔的好意,他这个文盲可没兴趣去面对满屏幕密密麻麻的英文单词。 看着尼尔很快就入睡,林麟趾不由生起几分羡慕之情,他此刻也是体会到了一具棺材对于吸血鬼的重要性。漫漫岁月中,时常躺在棺材中倒头一睡,倒也是种不错的消遣方式。 时间的流逝说快也快,说慢它也慢,林麟趾无所事事地坐在那里,稀里糊涂的一天也就那么过去了。 卧室内,在快要入夜时,维基也终于是问起那个之前一直隐隐回避的问题。 “那个吸血鬼,他是谁?”维基问道。 “怎么,你想去替我报仇?”凯琳眼中闪过一丝担忧,她强笑着说道,“其实真要说的话,他还算是我们的恩人,如果不是他将我……” “凯琳,告诉我!”维基轻声打断她,说道,“虽然刚才你在说起自己的事情时没有提及到那些,但是……但是我知道一名夜莺,她过的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 “原来……原来你知道……”凯琳脸色微变,很多不好的回忆瞬时闪过脑海。在那段日子里,能与维基重逢,成了她鼓起勇气活下去的唯一理由。.info[] 察觉到凯琳的异样,维基连忙将她轻轻拥住。 “为什么?既然现在我们已经可以无忧无虑的在一起,为什么还要去冒风险……”凯琳怕,她怕维基这一去,如果发生什么危险,那么…… “因为我是男人,因为我是你的男人!”维基说道,“而去找他,去将那个家伙狠狠地教训一顿,是作为一个男人,都应该去做的事!” 凯琳不置可否,她缓缓开口,说道:“维基,你知道对于一个受过伤的女人,她的男人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吗?” 维基眉头皱起,没有说话。 “他最应该做的就是陪着她,不要去做傻事,不要去做不值得的事,因为那样很有可能,让受伤的女人再受到一次伤害。”凯琳眼中泪光闪烁,说,“那个伤害过我的人是什么下场,我根本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你,我担心的是你,如果你去……如果……” 维基轻轻拍着凯琳的背部,温柔地安慰着她。他知道她现在最想听到的是哪一句话,但他没有说出来,这句话男人他说不出口来。 “我知道这只是我一个女人的想法,你们男人……毕竟……是男人……”凯琳说着破涕而笑,“既然如此,那么我不阻拦你,你去,我会等着你凯旋而归!那时我会高兴、我会快乐,但我高兴我快乐,不是因为伤害我的人得到了惩罚,而是因为你……我的爱人……你安全的回来!” 维基还能再说什么,他只有,他也只有将凯琳搂紧,搂紧,搂得更紧。.info[] “威尔斯登镇,阿迪?托瑞多男爵……”凯琳最后终于说了出来。 …… “哇!你们俩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看到两人从卧室中走出,林麟趾刚要习惯性地开玩笑,却发现他们的表情都很严肃。 “怎么了?”林麟趾皱眉问道。 维基笑道:“没事!” 林麟趾自然是不信,他也不说话,就一直盯着维基看。 不知是不是怕旁边的凯琳产生什么误会,很快维基就招架不住,选择了坦白从宽。 “就这事有必要瞒着我吗?”林麟趾闻言笑道,“用屁股想也知道你会去找那个吸血鬼的麻烦。” 凯琳听得翻了翻白眼,暗道男人果然都是一种货色。 维基说:“林,我之所以要瞒着你,是因为这次我想一个人去!” “嗯?”林麟趾一愣,随即也明白过来维基他是什么想法。 “我自己犯下的错,我希望自己去解决掉!”维基说道。 “我明白!”林麟趾点点头。 “当然!”维基说,“如果发现我一个人收拾不了他,到时还是会来找你帮忙的。” 林麟趾刚想说“好”,却听维基又补充了一句“虽说也不知实力比我还要低的你,到底能不能帮上忙”,他此话一出,倒是缓解了此间微微有些凝重的气氛,之前一直沉着脸的凯琳也是不禁笑出声来,搞得林麟趾好不尴尬。 就这样,维基与凯琳两人出门而去,前往威尔斯登镇找那个阿迪?托瑞多。而林麟趾则留下来,根据维基临走前的嘱咐,去照顾那个似乎根本就不需要他照顾的小正太尼尔。 “嘿!尼尔,要不要出去转转?”林麟趾看着睡醒之后就一直坐在电脑前的尼尔,问道。 尼尔回过头来,平静地看着他,说:“你们中国人就是瞎客气,你想去就去呗,为什么还要假惺惺地问一下我要不要跟着也去?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林麟趾没听懂,问道:“那你倒说说我心里想的是什么,怎么还就是假惺惺的问你要不要一起去了?” 对于这个不尊老爱幼的小正太,林麟趾决定不能让着他,要跟他好好的斤斤计较一番。 尼尔又是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说:“放心,我不会跟着去然后打扰你的,而且这种事在英国很正常,你没必要遮遮掩掩……” “你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林麟趾可没那么大的耐心跟他绕圈子,直接打断他问道。 “猎艳呗,你不就是想去酒,然后找几个……”尼尔说着还五指张开,将双手虚放在胸前,说,“找几个大波妹,然后到……” 林麟趾听到这里脸顿时黑了下来,他身子一扭就直接开门走人。 “真是个害羞的小男生!”尼尔看着他离去的身影撇撇嘴,小声嘀咕道。 也怪身为吸血鬼的林麟趾听力太出色,最后这句话竟然也让他给听到了。强忍着返回房中去将尼尔暴揍一通的冲动,林麟趾站在走廊中,直是感慨现在的孩子他们究竟是怎么了。 心情极其不爽的林麟趾乘着电梯下,打算今晚好好去欣赏一下伦敦的夜晚,不想他刚刚来到酒店前厅,就看到了两个熟人从正门走入。 两个壮硕的蒙古汉子,正是赤那和朝鲁,不过今晚他们身后并未背着黑色的大背包。 他们跟着一名黑装男子,向着电梯这边走来,不愿跟赤那碰头的林麟趾悄悄闪到一旁,背过脸去,心里纳闷一位亲王下榻的酒店,这两个蒙古十字军前来却是为何,难道也跟小红一样,他们同样认识这里的伦敦亲王? 听到电梯门轻轻地关起,林麟趾缓缓走过去,他看到电梯一直上升着,直到正好是亲王所在的那一层时才停下来。 “难道他们这次来伦敦要办的事,也跟吸血鬼有关?”林麟趾不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 离威尔斯登主镇不远,有一座古堡。 在当地镇民的眼中,那里是个相当神秘、诡异的地方,对于那的了解,镇民们也仅仅是知道里面住着的是一位贵族后裔,而除过偶尔见到其家仆到镇中采购日用品外,也就再没有其他过多的接触。 当然不乏有好事者,偷偷前往古堡去一探究竟,却也会在什么也未发现前,就被逮到然后驱赶出来。据说也有一些镇外人打过古堡主人的主意,传言那些人可没有当地镇民幸运,他们均是去而无返。 夜已深,威尔斯登镇外,维基和凯琳并肩站在月下,远远看着那座阴森的古堡。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十九章 好奇,追踪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这家伙还真是明目张胆啊!”远远看着那座阴森的古堡,维基说道。 凯琳说:“他一直都严禁手下去伤害当地的镇民,所以这么多年相安无事下来,镇民也就习惯了它的存在……” 在来到这里之前,维基已经通过同氏族的吸血鬼大致了解到了阿迪的信息。这个家伙实力也是刚刚达到三等男爵,不过他成为男爵已有好几年,所以实力应该要比维基略高一筹。 “走,今天就这样,明晚再动手!” 两人返回镇中,来到一家旅馆前,从窗户进入之前他们所定下的房间。房间不大,布置却挺温馨,更难得的是有独立卫生间,白天他们可以在那里面躲避阳光。 床边扔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从萨佛伊酒店带过来的血袋。在中国c县的那次切磋,让他与林麟趾认识到血袋在战斗时所能起到的作用,所以他这次特意带了不少。 维基站在窗前,望着外面静谧的小镇,说:“凯琳,如果我明晚去之后,到天亮还未回来的话,你就……” “维基!”凯琳秀眉蹙起,她不想听到他说这句话,“无论如何,你都要给我回来,如果你回不来,我就去找你!” 如果他回不来,肯定已是遭到不测,而凯琳说会去找他,那么要去哪里找自然不言而喻。 维基回过头,认真地看着坐在床上的凯琳,说:“好!你来找我,然后我们在一起!” …… 本来打算去欣赏一番伦敦夜色的林麟趾,在遇到赤那与朝鲁后,却突然失去了雅兴。他站在电梯前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打道回府,继续躲在房间里面宅着。 尼尔看到他这么快就返回来,刚想说什么,林麟趾就抢先警告道:“尼尔,我奉劝你最好闭嘴,不然当你吐出下一个字眼时,我不敢保证还能忍住不扁你!” “切!”尼尔撇撇嘴,转过身继续去面对他的电脑屏幕,再没出声。 在两人的这次交锋中,林麟趾终于占得上风,这让他坐在沙发上后是大为痛快,果然拳头大才是硬道理。不过接着他转念一想,自己跟一个小孩子如此斤斤计较,是不是有些太过幼稚了? “嗯……这不叫幼稚,只能说我是有着一颗赤子之心!”林麟趾不雅地斜靠在沙发上,好不容易才为自己的幼稚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呆在房中,直到天色亮起也未见维基与凯琳回来。 尼尔关掉电脑,走回卧室睡觉时,不禁迟疑地问道:“他们……不会有什么危险?” 林麟趾摇摇头,没有说话。两人天亮还未回来,说不担心那肯定是假话,然而他既不知道他们是去了哪,他们在离开前也没说过要几天才返回,所以林麟趾只能是干着急。 狼人和人狼的作息时间不知正常情况该是什么样,但尼尔自从成为维基的养子后,仿佛是沾染到了吸血鬼的习性,从此黑白颠倒。(..info) 刚刚起床的他现在正坐在桌前狼吞虎咽,林麟趾则嘴里叼着一包血袋,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那夜幕刚落的世界。 昏暗的灯光下,是热闹的都市,是来往的人群。 林麟趾看着这些,突然意识到他似乎已经习惯每天饮用人造血,而好久都没有去亲自捕食过了。 “再这样下去,恐怕就会成为一名素食主义者?”林麟趾自嘲道,一名猎人无论如何,也是不该将自己赖以生存的捕猎技巧所生疏掉。 刚刚喝完人造血的他此时并不感到饥饿,但他心中却充满着去夜幕下捕猎的**。不是为了果腹去捕猎,只是为了单纯的杀戮。 “看你也可怜,今晚我就陪你出去转转!”尼尔用完餐后,突然出声说道。 林麟趾闻言,转过身来咧开嘴一笑,说:“好!” 尼尔隐隐感觉到他有些古怪,不过没有去多想。 两人出门,乘电梯来到前厅,只是与一个个人类擦肩而过,就让林麟趾感到体内血液阵阵剧烈的涌动,今晚的他似乎莫名的兴奋。 林麟趾也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异样,他皱着眉,想不通透为何会如此。类似的情况似乎之前也有过一次,就是在与那名大胡子通缉犯交手而面临的险境的时候,但就算是那次也没有现在这般的强烈。 站在萨佛伊酒店的大门口,林麟趾和尼尔一时均有所迟疑。 林麟趾在伦敦只熟悉一条路,就是前往温布尔登镇方向的,而尼尔虽然是土生土长的伦敦人,但这片伦敦市区的地形,他还真不了解。 “去哪?”两人异口同声地问道,话出口他们均是一愣,随即几乎又是同时说道,“原来你也不知道。” 这下好,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沉默下来。 “我看,咱们还是回去?”尼尔最后提议道。 林麟趾眼中尽是来来往往的白种人,耳中听到的也全是流利的英文,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面临陌生的环境,之前有维基在身边时还没怎么感觉到,但当他此刻去独自面对时,即便是身为吸血鬼,却也不由的心生怯意。 “那……那我们还是回!”林麟趾很没出息地说道。 转回身去,林麟趾刚准备走进酒店,却透过大门一眼就看到赤那和朝鲁正向外走来。他一把抓住已经迈开步子的尼尔,闪身藏在门旁。 “怎么了?”尼尔有些发愣。 “嘘……”林麟趾示意他不要说话。 当赤那和朝鲁走出来时,林麟趾发现他们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两人也没有说话,直接钻进了一辆轿车。 林麟趾不禁对他们此行的目的大为好奇,他看着尼尔问道:“去不去?” 尼尔不知道刚才走出来的这两个同样是东方面孔的人,他们与林麟趾究竟有何恩怨,但既然林麟趾要跟踪他们,那这么有意思的事情,怎能错过,于是他立刻应道:“去!” 背起尼尔,林麟趾隐于黑暗中开始跟踪起赤那、朝鲁来,车在市区内当然开得不快,所以他跟踪得很轻松。 渐渐的车辆开出市区,朝着人烟稀少的郊外行去。此时速度也已加快,不过林麟趾勉强跟上还是没什么问题。 车越行越偏僻,最后当其停下时已经开出伦敦市区老远。 车停后,林麟趾看到朝鲁提着一个黑色的大背包走了下来,然后门一关马达声响起,车又继续向前开去。这令林麟趾有些迟疑,不知究竟该留下来看看朝鲁是要做什么,还是该去继续跟踪赤那。 最后他还是选择绕过朝鲁,向着车辆追去。 此间较为平缓,朝鲁所在已算是地势较高之处,他走到预定地点,然后打开背包,从中拿出一把m82a1“巴雷特”重狙调试起来。 枪中所装填的子弹,均是刻有十字痕的纯银弹头,朝鲁匍匐在地上,右眼通过狙击镜在观察着千米之外的一座木屋别墅。很快,那辆载有赤那的轿车也进入他的视野范围,停在了别墅前。 …… 威尔斯登镇的小旅馆中,凯琳站在窗前,看着独自朝着镇外走去的维基,嘴唇紧咬。 而阿迪?托瑞多男爵的古堡,静静坐落在镇外,散发着浓郁的阴森气息,似乎是不欢迎任何人前去打扰。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十章 自投罗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载有赤那的轿车刚刚停下,别墅中就有三人走出来。 中间那位很典型是东亚人种,他个头略低,但从穿着气度来看,却显然是三人中地位最高的那个,旁边两人则是西方面孔,他们稍慢半步跟在其后。 赤那下车,肩上斜挎着他的那个黑色背包,迎上前去。在相距大概三四米时,双方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赤那很随意地将背包放在脚边。 林麟趾远远观察着,当他看到赤那的黑色背包时,瞳孔一缩,他可是知道那里面装着的是什么。 “孛儿只斤?赤那,没想到你会来这里,哈哈,欢迎欢迎!”中间那位男子笑得有些不怀好意,他似乎并不奇怪赤那的到来。 赤那微微皱起浓眉,说:“大和,我为什么会来这里,想必你也清楚。” 观其人听其名,大和显然是位日本人。 “很抱歉,我并不知晓你此次前来的目的。”大和装傻充愣道。 “你不知道?”赤那说,“那我就来告诉你,今后我不希望你们组织在中俄边境出没,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赤那,你有什么资格威胁我?”大和很是不屑,他懒洋洋地回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两天都干了些什么,伦敦亲王那里没讨到好!哈哈……” 听到大和竟然知道自己去找过伦敦亲王,赤那心头微跳,隐隐升起一股不祥之感,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始终保持着平静。 “怎么?”大和继续说道,“你在中国京城的那位姘头,爱丽丝阁下,没有帮着你在伦敦亲王面前说两句好话?” 被他如此调侃,赤那顿时怒容满面,他不善地盯着大和,就像是头红眼的公牛。 小红确实为此事与伦敦亲王进行过交涉,然而毕竟不管是实力还是地位,对方都要更高,所以两次面见赤那还是碰了一鼻子灰。最后人家总算是冲着小红的几分薄面,提供了大和在伦敦的情报,他这才能找上门来。 “大和,我想奉劝几句,你们在中俄边境搞得天怒人怨,即便是我收拾不了你们,但为了你们吸血鬼整个族群的安全考虑,爱丽丝她迟早也会亲自出手!”赤那怒声说道。 “是吗?”大和情绪激昂地说道,“你以为我会怕吗?我希望你明白,我大和可是希太氏族中高贵的一员,并不属于密隐同盟。爱丽丝她这个懦弱吸血鬼的管理者,还没有资格来干预我!” 赤那冷笑,讥讽道:“被流放出中东的你,也敢说自己是高贵的希太族人?” 四个中立氏族其一,巨蛇之氏族希太,是吸血鬼中的恐怖分子。据说他们氏族的创始者希太于公元33年无故消失,因此在之后的岁月,希太忠实的追随者们也就是逐渐庞大起来的希太氏族,都一直致力于寻找到方法,令希太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他们普遍认为,这个方法就是使整个世界都笼罩在黑暗之下。 而为将世界拉向黑暗,他们运用各种方法诱惑其他血族或人类堕落。更甚之,在全球范围内时常引起恐慌的中东恐怖组织,其中就有不少在希太氏族的控制下。 是故中东这个恐怖分子的摇篮,才是希太氏族的大本营,而大和只不过是一名被流放出来,独自打拼的破落户罢了。 赤那这句话直接说到了大和的痛处,他脸色一变,叫道:“赤那,我对你客气不过是看在黄金家族往日盛名的份上,但如今的你们早已江河日下,所以不要得寸进尺!” 眼见双方就要翻脸,赤那身子很是隐蔽地微微一沉,随时准备自背包中抽出刑斧动手,他说:“我们孛儿只斤家族再如何没落,收拾你一个小日本,还是手到擒来的。” “哈哈哈哈!”大和闻言大笑出声,说道,“你还真是恬不知耻,就算是你们家族在忽必烈治下的强盛之时,两次东征我们日本也都是铩羽而归,更别说是现在!” 赤那眼中寒芒闪现,他左手背在身后,悄悄打出一个手势。 远在千米之外的朝鲁一直通过狙击镜注意着赤那的动静,见到他终于做出动手的信号后,朝鲁眼睛一眯,食指轻轻扣上了扳机,随时准备击发。 子弹是刻有十字痕的纯银弹头,加上巴雷特强悍的冲击力,只要是命中吸血鬼的心脏,那么对方立刻就会死亡。 此时虽是夜中,但狙击条件十分良好,朝鲁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他耐心地瞄准赤那对面的大和。 “砰!”一声沉闷的枪声响起,千米之外却没有任何人倒下。 就在朝鲁扣动扳机的瞬间,有道黑影从其身侧窜出,一脚就踢在他的肩部,这一枪自然也失去了准头。朝鲁被踢得滚出老远,感觉到肩膀仿佛已经断裂,他刚想挣扎着起身,却听到拉动枪栓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的那把巴雷特重狙,此时被一名脸色苍白的男子持于手中,而枪口则正顶在他的脑门。 几乎在朝鲁遇袭的同一时刻,正远远观察着赤那那边情况的林麟趾,也是突然觉察到周围一丝异动,他迅速转过身去,看到一道黑影向着自己袭来。 …… 迟迟不见朝鲁动手,赤那心头一紧,脸色渐变。 “你在等什么?”大和看着他,笑得很是诡异。 赤那心中的那股不祥之感越来越强烈,他看着大和诡异的笑脸,不由猜想难道他早就知道自己要对他下杀手,而提前做了布置? “如果你是在等你那位同伴的话,那么我想,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大和看着赤那,就像是一只正在戏弄老鼠的猫。 猜测被证实,赤那却并没有显现出恐慌来,他出于意料的冷静。 “那么……接下来,你……想干什么?”赤那问道。 大和说:“我要干什么,那得先看看你究竟是要干什么。” “我……我想让你死!”本来似乎是一副认栽模样的赤那,突然弯腰从背包中抽出刑斧,身子前窜一击斩出。 他的动作很突然,大和虽脚下急退险险避过,但旁边的两位手下,却都被赤那这一斧给直接劈成了两段。 看着散落在地上,已经死透的两具断尸,赤那脸色变得极其难看。按照情报,大和身边带着两名吸血鬼手下,但此时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却分明不过是人类。 既然他们是人类,那么大和的两名吸血鬼手下,他们…… 尽管一动手就损失两名手下,但大和并不心疼,依旧是笑眯眯的。不过当他注意到赤那手中的那柄战斧时,表情却不由一僵。 那是柄血迹斑斑的战斧,斧身的色泽不知经过了多少血液的浸染,才会变得那般黑红。赤那持斧而立,所穿衣服已经渐渐被身体所流出来的血液染红。 “血族圣器……刑斧?!”看着那柄战斧,看着已开始浑身流血不止的赤那,大和惊叫一声,但在惊讶的同时,他的双眼很快就被贪婪所充斥。 当年蒙古铁骑作战便以耐力著称,黄金家族的血脉在这方面的天赋更是十分出色,甚至以人类之躯都能达到血族的程度。然而即使如此,他们手持刑斧战斗的时间,也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十分钟,否则定然将失血过多而亡。 赤那必须抓紧时间,他怒吼一声就朝着大和冲去。此时有数十倍力量加身的他,就像是一位无敌的战神,吼声如雷,每一脚的踏出都会令地面龟裂。 大和见其威势,总算从贪欲中清醒过来,骇然闪避。 “刑斧!血族圣器!”但贪念并未就此消失,反而更加的强烈,在大和眼中,已经将那柄刑斧视为是他的囊中之物。 这边大战刚起,威尔斯登那边,维基也是已潜进古堡。 之前凯琳对他详细叙述过古堡内的格局,是故维基直奔阿迪?托瑞多的居室。 居室内空空如也,维基眉头皱起,看来今晚要无功而返。凯琳说过只要是阿迪在古堡,就一定会呆在居室中,而如果那里没有,就是已经外出。 缓缓拉开木门,维基准备退出居室,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 “你……是在找我吗?”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十一章 福至心灵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觉察到周围有丝异动,他转过身去,正看到一个黑影向着自己袭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两人电光火石之间交手一招,不分伯仲,黑影急退开来,微微有些诧异,正待再行出手,不想林麟趾一把扯过尼尔,就向着远处疾行而去。 林麟趾此举意图很简单,并非是要就此逃跑,而是突然的遭袭令他隐隐嗅到了几分阴谋的味道。在这种情况不明之时,他本能的想要暂时远远避开赤那那边。 见林麟趾逃走,黑影也没有就此罢休,他迅速跟了上去。 两人速度相近,不过林麟趾因为抱着尼尔,所以相互间的距离被黑影逐渐的拉近。在被追上之前,感觉到已经跑开够远的林麟趾,主动停了下来。 放下尼尔,让其远远退开,林麟趾与黑影对峙起来。 此时他也才看清对方的相貌,身着黑色正装,西方面孔,那张苍白的脸上充满杀意。与之截然相反的是林麟趾所表现出的平静,从刚才的交手中,他已经知道对方的实力跟自己相近。 从成为吸血鬼以来,林麟趾所面临过的对手,实力均是高于自己,而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实力相近的对手交锋。他全神戒备盯着自己的对手,体内那近日以来颇为不安分的血液,开始汹涌。 林麟趾突然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这股力量来的很是莫名其妙,以至于令他本人都瞬间失神。而对面那名黑衣吸血鬼敏锐地觉察到了他在那一刻的神思恍惚,立刻把握住战机欺身上前,以手为刀就朝着他的脖间劈将过来。 好歹已经历过几次真刀真枪的战斗,林麟趾也是有了一定的经验,他及时反应过来,身子急转闪避。 不过左臂还是被其指尖给扫到,一道伤口裂开,鲜血随之流出。 此时此刻,林麟趾突然心念一动,伤口流出来的血液滞住,竟然刹那间凝成一柄小小的月刃,飞斩向黑衣吸血鬼。 这一击纯粹是神来之思,能使用出来连林麟趾自己都没有想到,他不禁愣在那里。鲜血之道这扇神秘的大门,自此终于是打开了一道缝隙,让他可以透过门缝,简单一窥其门内的景色。 月刃斩在黑衣吸血鬼身上,因威力过小并未造成什么伤害,但却实实在在是把他吓了一跳。 “鲜血之道?!”黑衣吸血鬼脸色顿变,他心中莫名的一突,有些迟疑起来。 林麟趾脚下一动,欺身上前与其缠斗开来,不给他逃走的机会。 之前浑身充满力量并不是错觉,此刻即使是不倚仗鲜血之道,林麟趾也感觉到他的实力已完全凌驾于黑衣吸血鬼之上。黑衣吸血鬼的力量、速度莫名其妙就突然落于下风,这使得他本就开始动摇的心理立时崩溃。很快,他就被林麟趾抓住漏洞,一拳击穿了心脏。 割下黑衣吸血鬼的头颅,林麟趾闭起眼来,将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心口。 他已猜到近日以来身体一系列的异常,应该就是实力要突破的征兆。果然,当他去感知那只代表着吸血鬼实力,捧着心脏的左手时,发现其与上次相比,变化很大。 那只捧着心脏的左手,能隐隐感觉到,就意味着实力是三等骑士;感觉更加清晰,则是二等骑士;当感觉就像是真实存在时,便为一等骑士。 林麟趾脸上的表情有些难以置信,因为他此刻的感觉,并非只是简单的更加清晰,而是真有一只左手在捧着自己的心脏。难道说,他的实力竟然由三等骑士稀里糊涂就一跃晋为一等骑士? 赤那那边的情况还不知已经怎样,林麟趾强压下心头的喜悦,看向尼尔。 战斗结束后,尼尔从远处走过来,他不是普通的小孩,所以面对血腥的场面也并未不适。不过当他看向林麟趾时,眼神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 “我要到那边去,你呢?”林麟趾问道。 尼尔没有说话,只是点头。 重新抱起尼尔,林麟趾顺着原路返回,很快就来到之前他们所隐藏观察的地点。 放下尼尔,他远远看过去,发现木屋别墅前也并不例外的发生了一场战斗。战斗此刻已是接近尾声,赤那的情况十分不妙。 虽说互相看不顺眼,但怎么着也算是旧识。 “你在这老老实实呆着,我过去一下!”见赤那有难,林麟趾也没多想,冲着尼尔嘱咐一句后便向着木屋别墅潜行过去。 载着赤那和朝鲁到这来的轿车司机,此时倒在车外,业已死去,其身旁静静躺着一把突击步枪,看来他是在下车准备支援时被杀掉的。而本来留在千米之外的朝鲁,现在双手双脚均被折断,如活死人一般瘫在木屋别墅附近。 赤那挡在朝鲁身前,保护着受伤的兄弟,但他自己本身的状况也好不到哪去。他伏着身子,右手随时准备抓起扔在一旁的刑斧,来迎战对面的两名吸血鬼。 有刑斧加持力量的赤那也并不是那么的好对付,大和与其吸血鬼手下此时也颇为灰头土脸,以至于心有余悸而迟迟不敢上前给予赤那这只伤虎最后一击。他们只是在外围游斗,一点点地消磨着他的斗志。 赤那浑身血色,喘着粗气,失血太多脸色苍白的他,此刻是全凭意志强撑。 “撑住,撑住!只要撑到天亮,我们就能存活下来!”赤那双眼已有些模糊,但他不能倒下,决不能倒下。 朝鲁瘫在地上无法动弹,满脸大胡子长得极其粗犷的他,此时看着浴血而立的大哥赤那,却哭得像个孩子。 他很想说“大哥,你走,不要管我”,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如果换做倒下的人是赤那,他也不会丢下自己的兄弟而孤身逃走。 大和知道赤那心里打的是什么注意,但他并不担心,此时离天亮还早得很,他有耐心跟他耗。 赤那已为强弩之末,他感觉自己犹如掉进了冰窟,身子因寒冷而止不住的在发颤。 拥有刑斧的孛儿只斤黄金家族,已经有好几代继承者就是死于这种方式。他们家族的命运,在决定将刑斧传承下去的一刻,似乎便已注定。 在得到大和的指示后,他那名吸血鬼手下逐渐向着赤那靠近。注意力全放在前方的赤那身上,以至于他根本未觉察到身侧有一柄血色的月刃飞来。 大和虽有看到,却也来不及去阻止,只见月刃飞过,带起一颗头颅飘起。而林麟趾的身影随之闪现出来,在其无头身体的心脏处补上一记,彻底将他击杀。 从始至终,大和都未进行干预,尽管他并不是没有机会。 当看到林麟趾出现时,大和已经猜到他应该就是之前情报中那位偷偷跟踪在赤那车后的吸血鬼。而他还能站在这里,就说明派去对付他的那名手下已遭不测。 大和谨慎地盯着林麟趾,没有急于动手,对方是觉醒鲜血之道的吸血鬼,由不得他不小心。 “不知阁下是?”大和不想节外生枝,所以还是问明白的好。 “你又是?”林麟趾不答,反问道。 大和自报家门,说道:“在下大和?希太。” “大和?日本人?”林麟趾眉头微微一挑,看来要帮赤那的理由,又多了一条。“战!” 实力刚刚突破的他,正是战意盎然之时,此刻痛痛快快打一架才是正事,哪还有工夫跟一个日本人扯皮。 “站!”林麟趾喝道。 不过两人方一交手,林麟趾便心头暗惊,这位大和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和速度,竟然都要比实力为三等男爵的维基高很多。看来这一战凶多吉少,林麟趾的脸冷了下来。 一番试探,对于彼此的实力,他们已心中有数。大和见自己实力要高于对手,便骤然加快了攻击速度。 瞬间林麟趾身上就平添数道伤口,不过已经初窥鲜血之道门径的他,在受伤的同时却也能将流出的血液化为月刃攻击,虽说造不成多大伤害,却也能起到骚扰的作用。 然而如此下去,终将渐落下风。林麟趾在交手时开始尝试从体内激射出血枪,近距离突然伤敌,但大和反应很快,并且修炼力量之道的他身体强度很高,仅凭双手竟然就能将他透体而出的血枪斩断。 激射血枪本就是伤人伤己的招数,当看到此招对大和无用后,林麟趾果断弃用。 赤那已经倒地昏迷过去,而朝鲁尽管无法动弹,却始终清醒着,危急时刻林麟趾的出现让人意想不到,也让他顿生希望。躺在地上视角不是很好,但朝鲁也勉强能看到林麟趾逐渐落了下风。 “林麟趾,赤那身边那柄斧头是血族圣器中的刑斧,拿起它来力量会……” 朝鲁担心林麟趾不懂,还特意详细介绍了遍刑斧的效用,而经他一提醒,林麟趾也恍然醒悟过来。 既然不是大和对手,那么只能依靠外力,林麟趾急退,闪身至赤那身边,一把捞起那柄血迹斑斑的刑斧。 刑斧刚刚拿到手,林麟趾就立刻感到浑身的血液疯狂涌动起来。一瞬间,他的力量提升了数十倍,但随着力量突然增强,身体也开始不堪重负而渗出血液来。 林麟趾虽有数十倍力量加身,但这些力量却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根本无法控制。最终能够合理运用的,充其量也就是一星半点。 不过就这一星半天,也已能完全扭转颓势。 手持刑斧的林麟趾如雷神降世,他冲上前去,雷霆一击。 大和注意力非常集中,虽闪避及时,却还是被斧风扫到,身上被斩出一道深深的伤痕。 林麟趾趁势追击,身形疾掠,又是一斧斩出。 大和整个人都落于斧风笼罩之下,凭其速度似已完全避不开这一击。但他面临危局并不慌乱,合于胸前的双手既快又稳,结起印来。 接连几个手印结出,最终竟是定格在一个大金刚轮印上,然后只见一道残影闪过,林麟趾这一斧劈在了地上,当他抬头再看时,大和的身形已在十数米之外。 “九字真言?”林麟趾愕然,刚才大和最后结出的手印分明就是兵字真言的大金刚轮印,而其效用正好便是行动快速如镖。 “不是说吸血鬼体质不可能使用出九字真言吗?怎么……”林麟趾虽是疑惑,但攻势未歇。 大和双手不断地在结印,而随着结印,他也一次次的化险为夷。 在仔细观察之后,林麟趾也看出来了一点猫腻。大和所结手印与九字真言还是有区别的,首先是他的手法十分繁琐,每一个术的运用都要结好几个手印,全然没有何出家示范时的简洁,而且术的威力也要小很多。 其实大和所用乃日本忍术,手印正是以九字真言为基础,外加三个起衔接作用的手印而成。 忍术手印总共十二个,分别称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而其手印虽说结起来十分连贯好看,但真正从东方术法的角度来说,此举却不过是画蛇添足罢了。 通过结印大和的实力有了小幅度的提高,虽不足以扭转局势,但躲闪着拖延时间,以致流血不止的林麟趾最终不支却已是绰绰有余。 林麟趾十分焦急,他手中的刑斧此时成了刚出炉的山芋,扔掉自然可惜,但拿着却是烫手之极。 “如果我也能结印用出九字真言,那该多好!”看着结印不断的大和,身体因流血太多而疲态渐起的林麟趾,不甘地想到。 且不说结印之后会不会有效果,就说他右手持斧,只剩下一只左手空着,却又如何去结印。 “只有左手又怎么去结印……咦?左手……左手?!”这刹那,林麟趾突然福至心灵,一个荒唐却甚是奇妙的想法在他脑海骤然炸响。 心动便要行动,正追杀大和的他身子停下,双眼一闭,调动起全部的心神。 “只有左手无法结印,那么还需要一只右手!” 在林麟趾的体内,心脏右侧突然涌来一股血流,缓缓凝结成右手形状,五指分明。 而在同时,唯有在感知中才存在着的那只捧着心脏的左手,于林麟趾意念驱动之下,竟然也动了。 一只并不真实存在的左手,与另一只血液凝成的右手,隔着心脏缓缓合在一起,然后笨拙地结出不动根本印来。 “结合天地灵力,不动不惑!” “九字真言――临!”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十二章 危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九字真言――临!” 无形之左手,和血凝之右手,相合结出不动根本印来。随着此印结成,一股新的力量瞬时注入林麟趾的身体。 之前刑斧所加持的那数十倍力量格外暴虐,然而此刻这股新生的却截然相反,它温和绵长,犹如一条不动声色之间,滋润着干裂土壤的溪水。 在其作用下,林麟趾体内那疯狂涌动着的血液,缓缓平复。 当看到林麟趾停下身形,闭起眼睛似乎在酝酿着什么时,大和几番犹豫,最终还是因摸不清楚虚实,选择谨慎的在远处戒备,没有贸然靠近。 而待林麟趾重新睁开眼后,大和这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多么好的时机。 不动根本印结出,林麟趾整个人的气质都为之一变,不过体内的血液虽不再涌动,却依然在不停往外渗出。 “破!” 一声暴喝如雷霆般在大和耳边炸响,紧接着便是斧风袭至。 大和都来不及结印,全凭多年来的战斗经验,才下意识间身子急转,避过要害之处。 林麟趾一斧建功,直接劈中大和右胸。 大和负伤急退,霎时间心念急转。 这林麟趾不知使用了什么莫名其妙的方法,实力再次突增。他深知如此一来,即便是结印也难与其继续周旋下去,若不遁走的话,恐将凶多吉少。 当机立断,大和也顾不上其他,转身便逃。占尽上风的林麟趾自然不会就此放过他,于是紧追而上。 不管是刑斧还是“临”字真言,所加持的都只是单纯的力量,所以速度方面除过瞬间的爆发力之外,林麟趾的提高并不是很大。(..info无弹窗广告) 在直线的跑动中,他渐渐被大和渐渐拉开了距离。 林麟趾心里一急,意念驱动下正结出着不动根本印的无形之左手与血凝之右手开始缓缓有所动作,他准备转而结出大金刚轮印来提升速度。 体内两只手的动作十分迟缓,可就在它们刚刚撤去不动根本印的一瞬,体内那股温和的力量霎时消失,而没有这股力量之后,他的血液再次疯狂涌动起来。 “九字真言,噗……” 正在疾行中的林麟趾身子猛地一顿,大量的鲜血从口中喷出。他感觉自己心脏一阵阵的抽疼,那只无形之左手僵住,而血凝之右手则立时散开。 对于吸血鬼来说,喷血便意味着心脏受到了严重的损伤,而心脏可是他们的命门。 大和的注意力始终放在林麟趾的身上,因此当其出现异常状况时,他也停下来脚步,脸色狂喜。在他看来,林麟趾之所以会喷血,完全是刑斧的副作用,数十倍力量的加持对身体压力太大,不堪重负以至于彻底崩溃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就像是嗅到腐尸味的鬣狗,大和贪婪地注视着林麟趾。 而林麟趾在口中喷出鲜血后,感觉身体仿佛在不断地膨胀,随时都有可能炸开一般。他想扔掉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刑斧,却骇然发现它就像是黏在了手上似的,根本甩不掉。 体内血液向外流出的速度越来越快,刑斧如同是位饥饿的吸血鬼,它在彻底榨干着自己的猎物――林麟趾。 大和谨慎地观察之后,确定林麟趾已经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这才走过来。 林麟趾不想坐以待毙,他看着缓步走来的大和,感受着不断往外涌出的血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要想压制刑斧的力量并不难,只有再次结出“临”字真言即可,因此林麟趾集中所有的意念,试图重新凝出血凝之右手与无形之左手结印。 体内的血液完全处于混乱状态,林麟趾将全部心神尽皆投入,才勉强能对其进行控制。 挂在胸前的绿色灵杖,此时已被渗出的血液染红,仿佛是因为鲜血的刺激,懒散的它终于苏醒过来。顿时胸前感受到了阵阵的酥麻感,同时似有电流传至心脏,激发其活力。 “结合天地灵气,不动不惑!九字真言――临!” 借着灵杖之力,林麟趾凝出血凝之右手,成功地再次结出不动根本印来,那一瞬,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事物,尽在掌握。 大和正在谨慎地靠近着,却突然看到浑身浴血的林麟趾嘴角微微弯起,他心中顿时警觉起来。 吸血鬼的血液在流出后不会凝固,也不会渗入土壤之中,是故在林麟趾的脚下,之前所流出来的血液已经汇聚成了不小的一滩。 林麟趾扔掉刑斧,俯身将手伸入脚下的血水,顿时这滩血液犹如其中有一条蛟龙跃出。 “去!” 血流激射而出,在穿过大和心脏后,身子一扭又斩断其头颅,这才从空中散落。 从始至终,大和都未来得及反应,便身首异处。 两人鏖战这么久,最后没想到结束的竟会是如此突兀。 当大和的身子缓缓倒下时,林麟趾体内的血凝之右手也再次崩散,而那只无形之左手,却仿佛是用力过度似的,竟然开始痉挛起来。 五指抽动个不停,就如是在一次次地狠狠捏动心脏,令人疼痛难忍。 “难道这就是使用九字真言的代价?” 林麟趾再也支撑不住,他倒在了地上,意识清醒,身子却无法动弹丝毫。 时间在一点点地流逝,天上缓缓落起了雨滴。 几经挣扎仍是动弹不得,林麟趾再是不甘,却也唯有认命地躺在那里,任愈来愈急的雨点击在身上。 雨水和血水将他紧紧包围,等待着拉斐尔展开其迷人的微笑,然后一同为他殉葬。 渐渐地,渐渐地,就在林麟趾于千篇一律的雨落声中神思恍惚时,却突然有踩在泥泞路上的脚步声钻进他的耳中。他不知道来人会是谁,但这是他仅有的一次机会,他想呼救,然而心脏的抽疼却令他发不出来声音。 …… 天已快亮,却仍不见林麟趾和大和有任何一人返回,这令尼尔等得是焦急不已。 他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独自返回酒店,二是前去寻找林麟趾。 显然第一个选择更为理智,但尼尔却在考虑之后,毅然顺着林麟趾与大和两人跑去的方向行去。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但心中的那个声音却在告诉他,自己应该去找。 冒雨前行,他不敢大声呼喊林麟趾的名字,因为谁也不知道闻声露面的会不会反而是大和。 雨越下越大,尼尔行进很为困难,他虽为人狼,但在未变身时黑暗中的视力也仅比普通人略好些许。之前他还勉强可以在夜下看清事物,不过当雨幕落下后,却已与盲人无异。 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突然,尼尔被什么东西一绊,摔倒在地。 …… 威尔斯登镇外的古堡,阿迪?托瑞多男爵的居室中,被击碎心脏的维基躺在潮湿的地板上。 维基身旁,站着一位身穿燕尾服,风度翩翩的男子,他正是这座古堡的主人阿迪?托瑞多男爵。 “你……还是不准备说吗?”阿迪居高临下,俯视着维基问道。 维基闭起眼来,不搭理他。 “你不说,我反倒更加的好奇。”阿迪转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纷纷而落的雨滴,似乎在思索什么。 右手轻轻转动着戴在左手大拇指的那枚扳指,阿迪出声说道:“你……应该知道什么是三重血缚术?” 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维基听闻此言,双眼猛地睁开,脸色不禁骇然。 “所以我并不着急,到时候即使你不说,我也会知道的。不过是三天而已,我有那个耐心……” 从旁边桌上拿过来一个金杯,然后划破手腕用血液将其注满。阿迪转过身来,捧着那杯自己的鲜血,笑得格外优雅。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十三章 救赎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尼尔被绊倒在地,由于是漆黑的雨夜,他看不清楚,所以只能以触觉去感知绊倒他的究竟为何物。 这并不难,很快他就摸出来那是具无头尸体,而从其脚上套着的皮鞋,尼尔也排除了尸体是林麟趾,这让他大松一口气。 “林?林!”既然已经确定身亡的并非林麟趾,尼尔也就放开嗓子吼了起来,边喊边在周围继续摸索。 林麟趾口不能语,无法回话,只能看着不远处的尼尔干着急。 而在摸索中的尼尔,很快就又有收获,他先是摸到了大和那颗被斩断的头颅,然后也终是成功地将林麟趾找到。 跪在林麟趾身旁,尼尔全身早已湿透,雨很大,他冲着林麟趾大声叫喊着,却不见其回应。 试了试还有呼吸,尼尔暗想他可能是在昏迷之中。可眼见黎明将至,必须尽快找到一个地方让林麟趾躲藏,否则他就将灰飞烟灭。 尼尔此时在黑暗中辨别不清方向,即便是想返回木屋别墅也已不能。他吃力地将林麟趾背起来,刚走两步就摔倒在了雨水中,对于还是个孩子的他来说,林麟趾的身体过于沉重。 就这样摔倒,又爬起来,尼尔背负着林麟趾在雨中磕磕绊绊的前进。 呼吸愈来愈粗,脚步愈来愈沉,但尼尔不想就这样放弃,他明白此时自己肩上的,是一份对于生命的担当。 杀死自己父亲的他看似无情,然而尼尔之所以会那样做,却正是因为重感情,否则他不会去杀死那个他以为是杀死母亲凶手的父亲。[..info超多好看小说] 身为人狼,双亲皆亡,那一刻,当他真正站在自己父亲的尸体前时,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叫做恐惧,令人只觉寒意透骨的恐惧。 而随后很快,维基就适时地出现,从他善意的目光中,尼尔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养父?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那么平生第一次,尼尔想去将他赞美。 至于维基身旁几乎形影不离的林麟趾,在尼尔看来不过是一个善妒的兄长。这位兄长似乎是担心弟弟的到来,分去一部分父亲对他的关爱,因此心中多加排斥。 不过他只是善妒,却并没有恶意,所以尽管互有芥蒂,之前的相处也并不是很愉快,但在尼尔的心里,还是逐渐的将这位兄长所接受。 而如今兄长有难,他又怎能袖手旁观。 同尼尔一样,因为不断地摔倒林麟趾身上也已被泥水沾满,他身子趴在尼尔瘦弱的背部,双脚则吊在地上,完全是在被拖着走,其速度可想而知。 林麟趾虽能看清周围的环境,却苦于无法说话,在经过起初的焦急后,他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于生死线间徘徊的感觉,他并不陌生。 看着倔强的尼尔一次次摔倒却又一次次地爬起,他很为感动,就连尼尔都不放弃,他又有什么理由绝望。(..info)想要恢复行动能力肯定是不可能的,但忍着心脏的抽疼说出话来,却未尝便不能做到,林麟趾调动全身气力不断地尝试着。 林麟趾的前胸,紧紧贴着尼尔的后背,那根灵杖亦然。 就在尼尔感觉自己快要达到身体极限时,突觉背部阵阵的酥麻,他隐隐觉得那一瞬间身体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乏力的四肢重新充满强劲的力道,尼尔感觉就仿佛是月圆之夜时的变身一般,整个身体都在暴涨。所穿衣物很快就被撑破,在将近暴涨半倍后身体的变形才停下来。 这次变身并不完整,因此尼尔所承受的痛苦也不是很多。懵懂中,借助灵杖的神奇,他竟完成了只有很少人狼和狼人才能领悟的能力――半狼化。 只有领悟半狼化的人狼和狼人,才有资格称之为强者,而不再是那只会于月圆之夜制造杀戮的野兽。 此时半狼化的尼尔,不管是从身高还是力量,背着林麟趾都已完全无碍,而且双眼在雨夜也开始能够看清事物。他心中一喜,立时狂奔起来。 林麟趾自然也感受到了尼尔的突然变化,这让他既惊又喜。 “埋……掉……”酝酿许久,他终于张口说出话来。 正在奔跑中的尼尔身形一顿,惊道:“什么?埋掉?你的意思是……” 林麟趾苦笑着,心脏一抽一抽的疼,难以再发出声音。 转过头来看到他的表情,尼尔眉头紧紧皱着,脚下加快窜入一片树林之中。 此时已隐约能见天边泛起的鱼肚白,进树林后尼尔放下林麟趾,却没有急着挖坑将其掩埋。他耸动着鼻头,尽管雨水正在冲刷着此地的气味,但他还是嗅到了一股浓浓的死气。 将林麟趾抱起来,向林子深处刚刚走进些许,尼尔便看到满眼的墓碑,这里竟是一片墓地。 看到墓地后,林麟趾顿时眼前一亮,憋出一个词来:“棺……棺材!” 黎明已至,躺在树影中的林麟趾身体轻微地战栗着,情况很是不妙。而尼尔在一座坟前,正用双手疯狂地挖掘,下面的棺材已然露出了多半。 挖开覆在棺材上的泥土,尼尔抽掉棺材盖,忍着异味将里面那具骷髅倒了出来,然后再把林麟趾放入,重新埋起来。 忙完这一切,尼尔如虚脱一般躺倒在地上。他**的身子渐渐缩小,力量也从体内不断地流失,恢复至了变身前的状态。 浑身都感到无比的酸疼,尼尔枕在方才被他推到的墓碑上,身体疲劳精神却异常的亢奋。 耳中雨声渐止,晨阳的光芒穿过树叶间的缝隙,柔柔洒在尼尔的身子上。他用手指轻轻碰触着墓碑上那些细密的字眼,笑得就如阳光般灿烂。 墓碑上,刻着的是一段较长的墓志铭: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渐渐长大,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那个能力。 于是我又想改变我的家人和朋友,然而事实证明这依然是不可行的。 那么我所唯一能够做到的,似乎只有改变我自己。 但是,我惊奇且欣喜地发现,当我改变了自己时,或许,我就可以影响到我的家人和朋友。或许,我就可以进而影响到这个世界。” 渐渐,尼尔安逸地睡着,他就像是刚刚经历过洗礼的婴孩,过往的阴影于这一晚已尽皆消散。 …… 威尔斯登镇的小旅馆,凯琳在窗前静静站了一夜。直到天将亮起,她也没有看到那个她所希望见到的身影在街头出现。 躲在卫生间,凯琳都快将手指咬出血来。 此前,她给萨佛伊酒店打去过电话,希望得到林麟趾的帮助,然而那边始终无人接听。 凯琳低着眉头,此时不知在想着什么。 在她的脸上看不到痛苦,在她的脸上也看不到惶恐,有的只是平静,异样的平静。 或许,是因为这个结果,她早早就已猜到。 夜幕刚落,凯琳结账离开旅馆,向着镇外古堡缓缓走去。 她要去那里看看…… 她说过,如果他回不来,她就去找他…… ―――――――――― ps:难道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瓶颈?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十四章 如果你回不来,我就去找你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凯琳刚刚走进阿迪?托瑞多男爵的古堡,就与一名仆人打扮的男子碰了个正着。(..info好看的小说) “嘿!凯琳?!”男子很是惊讶,说,“原来你没事,前天没有见你回来,我还以为……” 凯琳在古堡中已经服务有好几十年,上上下下的人自然都认识。此前不见回来,其他人还都以为她已经是不幸死在了外面,毕竟夜莺与夜枭的死亡率,可是不低。 “嗯……”凯琳愣了愣神,即使反应过来,说道,“我此次出行是有特殊任务,所以有主人赏赐的血液随身带着。” 仆人打扮的男子顿时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凯琳所说的情况虽不常见,却也并非是没有。他也没往多处去想,说:“过会儿主人要赴一场晚宴,我先去为主人准备车辆。” “喂,等等……”凯琳叫住他,问道,“那个……我不在的这两天,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凯琳问完之后,心情十分忐忑,那一刻她心跳似乎都停止了跳动。 “呵,这里能有什么事情。哦,对了……”男子好像想起来什么,说道,“主人前天带回来一名女子,现在……现在正在进行调教……” 显然对马上就要多一位同伴,男子并不觉得高兴,有的也只是兔死狐悲的淡淡伤感,他说完就迅速离去。 凯琳此时也无暇去同情那个即将沦落的女子,她站在当地,大脑飞速地运转。 如若昨夜维基偷袭不成反被杀死,阿迪没有理由会瞒着手下这些命运完全受他所掌控的仆人,而去亲自处理尸体。但既然一天过后,仆人们甚至都不知道有人袭击这件事,那是不是说…… 凯琳猜不到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她突然觉得仿佛有一道微弱的曙光,刺破浓密的乌云照在心头。维基可能是业已身亡,但同样也有可能依然活着。 之前死气沉沉的凯琳瞬间恢复了活力,她向着古堡深处走去,打算待趁阿迪赴宴的时机,搜索一番古堡,期望能将维基找出来。 在走过古堡当中的庭院时,闻着花草的芳香,凯琳突然远远看到一袭燕尾服的阿迪,自对面古堡主走了出来。她急忙闪进花园,躲在一棵修剪别致的矮树下。 风度翩翩的阿迪?托瑞多男爵,不急不慢地正走过庭院,突然眉头一挑。他停下脚步,脸上挂着优雅的微笑看向花园中的一棵矮树,显然是已觉察到那里有人。 站在花园边,轻轻拨弄着经过一夜雨水滋润的花叶,阿迪感觉到矮树后藏着的那人气息熟悉中夹杂着几分陌生。 见到自己竟然会害怕的躲起来,想必是前两天刚带回来的那个新人!阿迪如是想到,坏坏一笑,打算悄悄过去吓吓她,捉弄一番对方。 如今才过两天,新鲜感还未过去,因此阿迪对这位新来的女子还抱有浓厚的兴趣。 凯琳躲在矮树后,紧张得都快要窒息过去。 先不说被发现后,她成为吸血鬼这点阿迪会不会察觉,单说她此时依旧青春靓丽的相貌,就已经是漏洞百出。虽然由于活得太久,吸血鬼时常会遗忘细小的事物,但古堡现有仆人不过十数人,阿迪他对谁刚刚进行过喂食总还是会有印象的。(..info好看的小说) 就在阿迪准备迈进花园时,前方向一位仆人飞速地跑了过来。 他止住身形,待仆人跑过来在自己身旁躬身站定后,问道:“什么事?” “主人!”仆人恭敬地说道,“您前日带回来的那位女子,她……她跳自杀了!” “什么?”阿迪眉毛竖起,脸上闪过一丝不快。 对于夜枭与夜莺对象的选择,他每一次可都是万分认真的。特别是夜莺,每一次的物色对他来讲都等同于是一场恋爱,而事实也是在新鲜感未散去前,他的确会将其当做恋人对待。 “走,去看看!”阿迪刚走两步却突然一愣,既然那位新人已跳自杀,那么躲在矮树后的又会是…… 他此时心情微微有些糟糕,既然藏起来的那人气息很熟悉,那便不是外人。至于究竟是谁,他此时也没有了去一探究竟的心情,于是将其放在一边,沉着脸向前走去。 当阿迪走远后,凯琳终于长长松了口气,她迅速离开花园,窜进主中去。 主内有两名正在打扫卫生的女仆,她们见到凯琳出现后同样十分的惊诧。一番寒暄过后凯琳就借口离开,她躲过两人视线,悄悄上来到阿迪的居室门前。 阿迪的居室一向是古堡中的禁地,手下仆人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可进入,若有胆敢触犯者阿迪立杀无赦从不手软,也不知里面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奇怪的是虽然他的居室不准入内,房门却从不上锁。 轻轻一拧,凯琳就推门而入。 屋内的布置很普通,凯琳一眼看去并未发现什么特殊之处。 维基如果活着,那么很有可能就是被俘,而如果是被俘的话,仆人们又不知情,那么维基最有可能被放置的地点就是阿迪他自己的居室。 在搜索一遍无果后,凯琳站在居室内的那张大床前,蹙眉思索。 床的主要作用,自然是用来睡眠,但这点显然对吸血鬼是毫无必要。不过这并不是说吸血鬼的房间就不能有床,毕竟床它同时也可以被用于做某种双人或是多人的运动。 然而作为吸血鬼生活多年的房间,阿迪的居室内却缺少一样东西,那就是吸血鬼所用来进行睡眠的棺材。 凯琳敏锐地注意到阿迪这张床整体紧紧地贴在地板上,且是固定死的,令人不得不怀疑它是否有着什么猫腻。 寻找一圈,没有找到机关,凯琳也不多想,直接就暴力破床。当这张可怜的木制大床被凯琳以双手砸烂后,一口金黄色的棺材显现出来。 这口棺材极其华贵,它整体全由黄金制成,表面镶满着各色的宝石。不过凯琳对此并不感兴趣,只是淡淡地扫过一眼。她深呼吸稳定着情绪,伸手将沉重的棺材盖缓缓推开。 …… 今晚阿迪?托瑞多男爵似乎有事要离开,他在强迫维基饮下一杯血液后,便按动机关,将其扔入藏于床底的那口黄金棺材之中。 棺材盖渐渐遮住他的视线,在沉睡前,维基想着与凯琳重逢后的一切。 “明天……就是第三晚……” 似乎沉睡了好久好久,突然耳边一声响动,维基听到棺材盖被缓缓推开,他从沉睡中惊醒过来。 “这么快,就到第三晚了吗?”维基明白三重血缚术有多么可怕,那是永无止尽的禁锢,从古到今也仅有传说里的该隐在中术后,又逃了出来。 “凯琳……”维基心中呼唤着爱人的名字,分外的不舍。 缓缓睁开眼睛,四目正对。 维基浑身一怔,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迎接自己的不是阿迪那令人厌恶的微笑,而是爱人凯琳闪烁着喜悦泪花的双眼。 “凯……凯琳?!”维基既惊又喜,几番张口,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凯琳的表情显得要平静很多,但身体却在微微的震颤。 她弯腰,将无法动弹的维基抱起来,柔声说道:“你没有回来,所以……我就来找你……” …… 当晚,不少仆人看到凯琳背着一名陌生的男子,离开古堡不知去向。而他们的主人阿迪?托瑞多男爵,在晚宴归来回到自己的居室后,突然大发雷霆。 “凯琳……原来是你,原来是你……” 阿迪站在窗前,右手轻轻转动着戴在左手拇指的扳指,脸上看不出有任何的怒色。 他反而是在微笑,笑得格外优雅。 …… 夜幕渐落,阴森的林中墓地里,尼尔多次尝试之后,终于成功的再次半狼化。 他准备带林麟趾回酒店,可就在他将坟地重新挖开时,却看到了一副奇异的画面。 林麟趾所在的那口棺材,完全被一个椭圆形、并不透明的血茧给包裹着,并且还在不停地蠕动……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十五章 改变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密党六戒之杀戒:血族中人严禁彼此残杀,唯长者方可格杀,唯最长者可召唤血猎。 理论上讲,六戒的施行并非仅仅局限在密党内部,而是面向整个血族。当然这只是理论,与在现实中的执行存有很大的出入。 魔党自然不会理睬什么密党六戒,不过中立氏族却和密党之间有着一定的默契。就如此次希太氏族的大和被林麟趾所斩杀,身为伦敦亲王的波特?梵卓,怎么着也要给希太氏族一个说法。 是希太氏族高层真的在意一名被流放成员的死活吗? 当然不是,这不过是一种姿态,一种意义不大,却必须要做出来的姿态。 如果将希太氏族比作一个国家,那么在这个国家有国人于外国遭到杀害时,就肯定要以国家名义对凶手的暴行做出强烈谴责,同时要求对方国给个满意的交代。以此来安慰国人,以此来给国人一种假象――国家是在乎国人生死的。但其实,只有当国人惨死在自己国家时,国家对国人生死的态度才会真正的被看清。 萨佛伊酒店的豪华套间,伦敦亲王伯特?梵卓脸上微微有些讶异,笑道:“没想到他还敢回到这来。” 对面而站的仆人身子微躬,恭声问道:“要不要我现在就将他叫过来。” “不急不急。”伯特笑得很温和,说,“就冲大和在中俄边境干的那些什么勾当,这次也是死有余辜。至于希太氏族那边,随随便便也就能打发掉。” 仆人说:“可这样岂不是便宜了那个中国小子。” “是吗?”伯特说,“再等等,自然有人会替那位中国小子付账的,我们不用着急。” 仆人皱眉一想,恍然明白过来。一起乘坐私家飞机,出手帮助对付大和,考虑到京城亲王爱丽丝与孛儿只斤家族的关系,那么这个中国小子便很有可能是爱丽丝特意派出的手下,来协助孛儿只斤?赤那的此次行动。 “砰砰!” 敲门声这时响了起来,伯特微微一笑,说道:“这不就来了嘛,呵,让我们瞧瞧小爱丽丝准备怎么说。” 仆人开门,不想来人也没进屋,留下一封信件便转身离去。伯特皱了皱眉,从仆人手里接过信件打开。 信上只有寥寥几字,奇怪的是在右下角沾着一滴血液。这是吸血鬼通信常用的方法,通过血液来表明写信人的身份。 伯特起初不以为然,但在将这滴血液尝过后,他脸上表情却顿时变得十分惊愕,慌忙将信件内容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仆人将伯特亲王的表情看在眼里,诧异究竟是谁的来信,竟会让他有如此之大的反应。 “肯尼,”伯特突然出声问道:“那个中国小子,我记得前来觐见时,说他是迈卡维氏族的是?” “是的,主人!”仆人肯尼回道。 伯特收起信件,想了想下令道:“肯尼,去将那件东西,送还给孛儿只斤家族的小子。” 肯尼点头,领命而去,手里提着个黑色的背包。 …… 天边正被晨阳渐渐染红,一辆从伦敦飞往中国京城的私家飞机上,虚弱的孛儿只斤?赤那低头看着脚边的黑色背包,默然不语。 在得知林麟趾杀掉了大和,而他本人安然无恙后,中俄边境还有大堆事情等着他解决的赤那,也就立刻搭乘飞机返回。 被固定在对面,身上打满着石膏的朝鲁出声问道:“大哥,在想什么?” 赤那没有抬起头来,他一点点地拉开背包,露出来那柄血迹斑斑的刑斧,喃喃说道:“没想到,它又失而复得。看来我们孛儿只斤家族,终摆脱不了这……咳咳……” 情绪的起伏引来一阵剧烈的咳嗽,赤那喘息着,额头都有冷汗渗出。 就人类体质而言,他伤势的恢复简直令人瞠目。然而就算是拥有再强的恢复力,只要有着这柄刑斧在,那么他和他整个家族的命运,将注定是不幸的。 “哈!咳……咳……”赤那想笑,但笑声刚出,便被又一轮的咳嗽打断。 …… 林中墓地,随着夜色渐深,那血茧正缓缓的缩小着。 当整个棺材都露出来不久后,棺材盖轻轻地动了起来。 尼尔傻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盖子从里面被一点点推开,然后气质大变的林麟趾从中站起身来。 “你好,尼尔。”林麟趾眼神里含着感激,微笑道。 尼尔嗫嚅着一时没有接上话,再次面对林麟趾,他心中不由多了几分敬畏。因为前晚那个持斧浴血而立的身影,他对林麟趾的认知,已彻底改观。 “呵呵!走,我们回酒店!” 将坟地原主人重新归位,细心掩埋并立好墓碑后,两人原路返回。 经过大和的葬身之地时,林麟趾发现刑斧已经不知了去向,而木屋别墅前,战斗痕迹也已被清理干净。 他们走进别墅,里面空无一人。两人也没客气,自行找出来些干净的衣物换上,然后离开向着酒店行去。 林麟趾身上所穿还较为合身,尼尔的就要大出很多。由林麟趾背着,两人返回酒店,当他们走进房间时,看到了先一步返回来的维基、凯琳二人。 虽是短短一晚,几人却近乎生死相隔。在相互分享过经历后,他们都不禁唏嘘起来。 期间脸色苍白,十分虚弱的赤那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他们房间的号码,打来电话向林麟趾表达谢意,林麟趾也从他嘴中得知刑斧已物归原主。 至于赤那最后一句“下次回京城,我请你喝酒”的话,林麟趾并未放在心上。 对他来说,下次回去,谁知道将是几十年,还是几百年后。 “这么说,你现在实力已经达到了男爵?”维基不可思议地说道。 林麟趾点点头,说:“没错,就如你所说过的,那只左手的小指末节,已经变得血红。” 他随后也没有藏私,将九字真言的运用方法讲了出来,维基听得很感兴趣,说等到身体恢复行动力后他一定要试试。而心脏被击碎的他,要恢复少说还得再休息三两天。 凯琳还感知不到那只捧着心脏的左手,所以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而尼尔在饱餐过后,早就躺在沙发上沉沉地睡着,看来累得着实不轻。 “说实话,这次运气真好,若不是凯琳冒险来救我,一旦被三重血缚术……”维基说着还心有余悸。 林麟趾愤愤道:“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人竟然还要用血缚术将你……可真是……啊噢……” 正说着,他后脑勺就被凯琳轻轻拍了一掌,虽然不疼,可他还是下意识地叫出声来。 “如果不是那家伙想起来用三重血缚术,那维基早就被杀死了!”凯琳不满地嚷道。 林麟趾脑袋一缩,讪讪道:“我又不是这个意思。” 就冲年龄来说,这凯琳当他奶奶都足矣,莫名其妙挨了一巴掌,林麟趾也只能是苦笑不已。 几人休整一天,第二晚,躺在卧室床上的维基在饮完几袋人造血后,想跟林麟趾说说话,便让凯琳去将他叫进来。 凯琳走出卧室,却看不到林麟趾的身影,问道:“尼尔,你看到林了吗?” 正在玩电脑的尼尔转过来,说:“他说出去办点事,让我们不必担心。” “他还真忙!”凯琳微微一笑,便返回卧室告诉了维基。 维基闻言脸色却是一变,凯琳捕捉到他的表情后,也恍然反应过来。 “应该不会……”凯琳迟疑地说道。 维基苦笑着,说:“他……肯定是去了啊!” …… 威尔斯登镇外,阿迪?托瑞多男爵的古堡中,就在中央庭院,林麟趾冷脸而立,他的脚下踩着一个人。 昨夜主人刚刚发过怒,所以今天所有的仆人都未敢出门。此时十数位仆人围着林麟趾,身子战栗着不敢上前,他们恐惧地望着他。他们恐惧,是因为他的脚下,踩着的正是他们的主人,阿迪?托瑞多男爵。 对鲜血之道有所领悟的林麟趾,甚至都未动用九字真言便将阿迪完胜。 此时阿迪心脏受损无法动弹,仰面被他踩在地上,不过他神色似乎并不慌张,脸上依然保持着那优雅的微笑。 “你知道我是为什么而来。”林麟趾冷声道。 阿迪笑道:“我知道,凯琳是,没想到她的姘头还真多,来了一个又是……” 林麟趾一脚踩在他嘴上,没有听他的废话。 “你似乎并不怕?”林麟趾有些奇怪,在松开脚后,这个阿迪竟然还能保持着笑容。 “我为什么要害怕?”阿迪说,“没有我,在场十几个仆人也都无法存活,有他们为我陪葬,我为什么要怕?” 此言一出,周围的夜枭夜莺们顿时躁动起来,他们与阿迪现在可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反正左右是个死,倒不如拼一把,他们蠢蠢欲动着,随时都会扑将上来。 “哦?你们想试试?”林麟趾环视一周,咧开嘴残忍地笑着,那些仆人们就如惊弓之鸟,顿时惊恐地连连退后。 低下头怜悯地看着阿迪,林麟趾说道:“我劝你还是不要想着去煽动他们,我能杀掉主人,难道还杀不掉他的仆人?” 阿迪的笑容终于僵在了脸上,他不想死,所以他垂死挣扎,说道:“他们十几个可都是凯琳昔日的同伴,我是该死,但他们是无辜的,你就忍心……” 林麟趾眉头不禁皱起,这也正是他迟迟没有下手的原因。 “你要知道你要杀掉的可不是我一个,还有他们……”仿佛是看到了存活的希望,阿迪叫嚷着,“你杀掉我,就等于同时杀害了十几条性命。凯琳对于你来说应该非常重要,否则你不会为了她而来杀我,但现在他们十几个人中间,未尝便没有另外一个凯琳。他们选择成为夜枭夜莺,也都是为了等待对于他们来说,那个重要的人啊!” 不得不说,阿迪这番话讲的真是精彩,听得林麟趾眉头皱得更深。 …… 夜月当空,古堡之外,林麟趾正缓步离开。 他的心十分疲惫,但脸上却笑着,优雅的笑着。在他的手上,是一颗被燕尾服包裹着的人头。 而在古堡庭院中,十几位夜枭夜莺,此时正拥挤地爬在一具无头尸体上,他们撕扯着他的皮肉,然后哭号着放入自己嘴中。他们,就仿佛是感激涕零,正享用着圣餐的圣徒。 …… 当黎明的第一缕曙光降临,或许,这座古堡将重回平静。 当下一场晶莹的雨水洒落,或许,这座古堡也将被冲洗得干干净净。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一章 世界尽头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一处酒家,门窗尽掩。 里面仅有两位客人相对而坐,桌上昏暗的烛光闪烁着,将其中一人的光头照得十分亮堂。 两人的穿着都很复古,夹衣套着紧身外衣,而下身则是瘦腿裤以及长皮靴,同时还披着一件圆弧形,又长又宽的披风。 其中光头男所穿档次明显要高出一筹,他夹衣上的那一排近十个,以及紧身外衣上装饰着的均是绿色宝石,而另一位身上的却不过是普通纽扣。 “那个小子,最近可是很不安分。”光头男无聊地转着桌上的酒杯,开口说道。 对面那人懒散地靠在座椅上,似乎并不觉得是这样,笑道:“我倒觉得他闹得还不够!” “是吗……”光头男呷一口杯中的酒水,说,“费尔,我一直很想知道,你为什么就偏偏盯上了他?你究竟是想从他身上,得到些什么?” 费尔身子坐直,看着光头男戏谑道:“雷恩,没看出来,你现在倒是挺护着他的。” “不管怎么说,我都算是他的兄长。”雷恩轻轻皱了皱眉。 “所以……”费尔说,“所以你就帮他打发了伦敦那个自以为是的伯特?” 雷恩微微一愣,没料到他竟然会知道。 “可真是兄弟情深啊,哈哈!”费尔调侃着。 雷恩说:“你的情报,做的很不错!” “当然,毕竟我可是诺费勒氏族的哦?”费尔说着脸部一阵扭曲,原本那张英俊的脸顿时变得很是丑陋,俨然是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标准长相。 雷恩冷哼一声,说道:“不愧是‘千面费尔’,但我要提醒你,小心终有一天……” “好啦好啦!多谢你的关心!”费尔不耐烦地摆摆手,打岔问道,“既然你都帮他摆平了伦敦方面,那么我想中国京城那里有人做的小动作,也应该瞒不过你?” “嗯!” “那么,眼见阿萨迈氏族已有了动作,你就不打算再帮帮他?” “你又何必明知故问?”雷恩说道。.info[] “呵呵呵呵!” 雏鹰的翅膀,唯有经过雷电的洗礼,才能自由地去翱翔于九天之上。 打开酒家大门,瞬间金色的光亮充满屋内。 外头正是红日当空,光头雷恩离开酒家,大步流星走在街道上。那灿烂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却没有造成一丁点的伤害。 酒家内,费尔没有急于离开,他久久地坐在那里,手指在桌上有节奏地敲击着,笑得很是耐人寻味。 …… 夜。 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国际机场,林麟趾与维基两人下机后迅速离开。 没有凯琳和尼尔,只有他们两人,在到达利比亚的当晚,他们就开始昼伏夜出,向着东南方向疾行而去。 凯琳的实力还未达到男爵,尼尔甚至都不是吸血鬼,所以他们都无法进入传说中的血族圣地不夜城。而作为他们的爱人以及养父,肯定不可能就这样扔下他们不管,但因为林麟趾依然执意要去,所以几人商议过后,决定凯琳和尼尔留在英国,维基送林麟趾到达不夜城后再自行返回。 于利比亚这一路行来,只要是离开城市之后,便尽是荒漠,不愧是处于撒哈拉大沙漠范围中的国家。 扔掉手中已吸吮过的猎物,林麟趾说道:“我怎么感觉这里的人,似乎就连血液里都含着沙子。” 维基笑着点头。 饮饱完鲜血,两人随即离开县城,继续前行。 “林,我觉得,你可能不该去那里。”行进中的维基突然出声叹道。 “怎么?”林麟趾奇道,“你知道的,我答应过费尔……” 维基其实想说,他之所以担忧恰恰是因为那个费尔,但张嘴后,他说出来的却是“不夜城虽有血族圣地之称,但它太过神秘,究竟里面是什么样子,我活了这么久也没有听到过一星半点的信息。(..info好看的小说)而……我有过听说的却是,很多吸血鬼即便是实力达到了要求,但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也不会选择去那里!” “哦?维基,你可别吓我!”林麟趾笑道。 “唉!林,说老实话,我倒真是想和你一起去,因为我知道,或许那里充满着危险,但那里肯定也有着别样的精彩!”维基也是笑着摇摇头,说,“但,现在不同了啊,我是有老婆有孩子,一身牵挂啊!” “那要不成老婆孩子给我,然后换你去?”林麟趾打趣道。 “滚!”维基笑骂。 越是往前赶路,两人分别的时候便是越近,他们都有好多话想跟对方说,但张开嘴后却总是无言。沉默着,林麟趾抿起嘴唇,他也在想自己为何如此执着地要去那个未知的血族圣地。 真是为了费尔吗? 是,却也不是? 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其实林麟趾自己也说不清楚,但他的脑海中,却会不时的回响起,那个动听的,银铃般的笑声。 …… 疾行中的林麟趾和维基,并没有察觉到在身后不远就有两人在一直跟踪着他们。其中个头较矮的那位,正用阴沉的眸子盯着前方林麟趾他们的背影,他闷声道:“丹尼尔,现在还不动手,你要等到什么时候。” 旁边的丹尼尔脸上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说道:“阿曼德,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捕猎真正所享受的,正是这漫长的过程。” 阿曼德皱眉,警告道:“丹尼尔,你别给我鬼话连篇。这次可是长老们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你最好老老实实把握住,别想耍什么花招。” “明白明白!”达尼尔无所谓地摆摆手,显然没有将这话放在心上。 看到他是这番态度,阿曼德不由心里来气。 这丹尼尔在阿萨迈氏族内,可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仗着有位公爵父亲同时身份特殊,便总是藐视权威。最后终于是闯了大祸,作为惩罚而被派出来刺杀林麟趾二人,阿曼德则负责随行监督他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路来,阿曼德可没少受这个小少爷的闲气,无奈畏于其父却是不敢发作,只能暗暗忍着。 丹尼尔淡淡地瞥了一眼阿曼德,嘴角微微弯起着,满眼的笑意。 …… 这天到达利比亚贾卢绿洲中的沙漠城,在藏匿躲过白昼,至入夜之后,林麟趾和维基便离开小城,向利比亚沙漠边缘的一处小绿洲走去。 那里有个小小的聚落,正是他们的目的地。 绿洲外,有一道年代久远的拱门,上面布满着时间与风沙的留痕。 林麟趾和维基穿过拱门,看到不远处有一潭湖水。在向着湖边的聚落走去时,不时会看到几棵阿拉伯枣椰树。 走进聚落,不多的村民对于他们的到来似乎并不意外。维基上前用阿拉伯语与村民交谈一番,然后领着林麟趾顺村民所指方向走去,来到一处小屋前。 小屋由土砖砌成,向里看去,俨然是一家酒。 “world‘send!世界的尽头!”林麟趾抬起头,轻声将酒名字念了出来,尽管他英文很烂,但最基本的单词,还是能认出来的。 “林,就是这里!”维基站在门前,似乎并不打算进去,看到林麟趾奇怪地看过来,他苦笑着说:“我怕我进去之后,会忍不住跟着你去!” 林麟趾笑出声来,说:“那……我们就在这里道别,维基,再见!” “再见,林!”维基也笑。 “回去别忘了再试试九字真言。”林麟趾提醒道,先前维基伤好后曾试过,却没有成功。 “好!我回去再试试!” “那……保重!” “保重!” 男人之间的分别,用不着婆婆妈妈。两人道别后,很干脆的一个走进世界的尽头,一个转身顺来路返回。 下次相见也不知将是何时,但离别不就是为了相聚? 那一天,总会来的! …… “丹尼尔,你一直拖到现在,究竟是想干什么?”酒不远处,阿曼德看着维基渐渐远去的身影,恼怒地说道。 “咦?他们怎么分开了?”丹尼尔好似才反应过来,他傻乎乎地说完,仿佛记起来了什么,叫道,“阿曼德,难道这里就已经是到了传说中的世界尽头?” “你……我昨天就已经告诉过你……”阿曼德气得火冒三丈,他真怀疑这丹尼尔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怎么办怎么办,难道说我这次任务要失败?”丹尼尔一下子慌了起来,他可怜兮兮地看着阿曼德,央求道,“阿曼德,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了!” “我?我怎么帮?” “阿曼德,求求你,你一定要帮我……”丹尼尔低声下气地说道,“我知道错了,我这就进酒去捉住那个目标,还请你帮我捉另一个。” 虽然任务要求是丹尼尔必须独立完成刺杀,但事已至此,阿曼德也只能认命,立刻朝着维基追去。 当阿曼德离开,丹尼尔脸上的傻里傻气瞬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嘴角泛起着自信的弧度,就像是一只诡计得逞的小狐狸。 他走进酒,扫视一圈后,径自朝着林麟趾所坐的桌位缓缓走去……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二章 狡黠的狐狸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与维基道别后,林麟趾走进酒。 不知是不是来得太早的缘故,他在里面看不到一位客人,甚至都没有酒保或是老板的身影。林麟趾有些不知所措,想了想他还是在一张桌前随便坐下,决定等等再说。 拿起桌上的水罐,林麟趾为自己满满倒上一杯,惬意地小口饮着。尽管不渴,但在这满是荒漠的地方,与水近距离的接触总是会令人感到格外的亲切。 从外面还未进来时,他就有注意到台后的酒柜,那上面摆放着琳琅满目的酒水。而整个酒都没有人照看,老板就不怕谁会偷偷地给拿走几瓶? 刚坐下来不久,座椅都还没暖热,林麟趾就看到一名男子走了进来。他正考虑要不要上去问问此人,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时,却发现对方径直走过来,抽出在他对面的那张座椅不请自坐。 “你好,我叫丹尼尔。”来人坐下后,主动开口自我介绍道。 出于礼貌,林麟趾也该报出自己的姓名,不过他还未张口,便听丹尼尔说:“你是迈卡维氏族的林,对?” 眉头一跳,正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林麟趾心中顿时警觉起来。 丹尼尔脸上挂着无害的笑容,将手伸至他桌前的水杯之上,然后划破指尖挤出一滴血来。那滴血于地球引力的作用之下缓缓落入杯中,就如同扔进去了一块红色色素,整杯原本无色透明的清水瞬时被染得血红。 “阿萨迈,丹尼尔?阿萨迈!”他说道。 “阿萨迈?该死,我竟然忘了还有这茬!”林麟趾瞳孔一缩,不过他立刻就反应过来,对方既然以这种方式出场,定然不会仅仅是想要杀他这么简单。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林麟趾端起水杯,看都没看就随手将血水泼在地上。(..info无弹窗广告)然后不慌不忙地重新倒满清水,放在嘴边浅浅抿了一口,说:“什么事?” “有趣,有趣。”丹尼尔突然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他身子坐正,说道:“看来你并不吃惊我的到来,那么也就是说,我所来的目的,你也知晓。” “阿萨迈找上本来,又能会是什么事情。”林麟趾淡淡说道。 “这倒也是。”丹尼尔笑道,“不过我这次来找你,却是不同以往。” “我已经猜到了,,什么事?”林麟趾问。 “你刚刚跟同伴分开?说来真巧,我也是……”丹尼尔边说边注意着林麟趾的反应,果然他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关心则乱的林麟趾,在一听到这话后立刻就慌了神。 “你想怎样?”这本来就不是一次平等的谈话,林麟趾已经败下了阵来。 丹尼尔摊摊手,说:“很简单,你想你的同伴活下来,而我呢,却想要我的那位同伴死,所以……我们可以合作。” 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似乎他也没必要来骗自己,林麟趾半信半疑,说:“合作?你的那位同伴实力很高?” “他刚刚晋升为三等子爵,而我不过是二等男爵,你……如果情报无误,最多也不过是三等男爵。”丹尼尔说,“以我一人之力,当然不会是他对手,即使是我们俩联手,正面交战也是毫无胜算。而我们唯一的优势便是,可以以有心算无心。” 看来阿萨迈氏族的情报更新很快,对于林麟趾实力的评估十分准确。 林麟趾心中还存有着疑虑,问道:“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掉自己的同伴吗?” “不能!”丹尼尔直截了当的拒绝。 林麟趾皱眉,出于对维基安危的考虑,他即便是隐隐觉得此事有些诡异,却也不得不答应下来。 “跟在我后面,假装在追我。”出得酒,丹尼尔边说边动手在自己身上划出好几道伤痕,伤口很快便愈合,不过流出来的血液已经将他所穿衣物染得血红。 林麟趾看在眼里,想了想,也在自己胸前自残划出一道伤来。 丹尼尔朝他竖起大拇指,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身朝聚落外疾行而去。林麟趾随后紧紧跟上,装出一副是在追杀的样子。 …… 聚落外,沙漠城方向的不远处,维基满脸骇然的倒在地上,重蹈数天前的悲剧,他的心脏又一次被人击碎。 和阿迪交手时,他还能与之相持一段时间,但面对三等子爵实力的阿曼德,却是根本不堪一击。眼角刚刚捕捉到有黑影疾速接近,便随即觉心口一疼,待明白过来时,他已瘫倒在地。 阿曼德擒住他后,也不说话,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看向聚落方向,等着丹尼尔。 很快,他就看到有两道黑影向着这边疾行而来,当能确切看清来人身形时,阿曼德眉头不禁皱起。他此事所看到的场面,与预料中的截然相反。 丹尼尔为人虽是吊儿郎当,但继承了强大血统的他,实力的增长速度却是没的说,年纪轻轻便达到了二等男爵。而这次他的目标,据情报,充其量也不过是三等男爵。按理丹尼尔应该手到擒来才是,但现在阿曼德所看到的却是他满脸惊慌,浑身血迹的在被实力低于自己的目标所追杀。 “难道说这小子不过是个草包?那还真是可惜了一身好血统啊!”阿曼德对丹尼尔顿时不屑起来,他冷眼看着他被追杀,也不去主动帮忙。 直至丹尼尔跑到他身前,阿曼德也没有出手。林麟趾停在十数米之外,不再上前,他看到躺在地上的维基,终于确信丹尼尔并未骗他。 “阿曼德,你要帮帮我,肯定是情报有误,这家伙表现出的实力,绝对不止是三等男爵。”丹尼尔的演技十分出色,他完美的诠释出了一个自以为是的纨绔子弟,是如何在遇挫后为自己开脱的。 阿曼德冷笑着说:“真是情报有误吗?那按照氏族内的规矩,如果是情报有误,就得放弃此次任务……” “别,阿曼德!”丹尼尔脸上一僵,慌忙说道,“帮帮我,求求你阿曼德,帮帮我,如果就这么回去,那我的人可就丢大了!” 看着丹尼尔此时此刻的可怜样,阿曼德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也知道该是适可而止的时候,否则若让这个纨绔怀恨在心,那就真会得不偿失。 “好好,就再帮你这一次!”阿曼德装作很是无奈的答应道。 “谢谢你,谢谢你,阿曼德!”丹尼尔感激地说道,那副模样就差涕零了。 阿曼德可不相信林麟趾的实力真的超出情报估计,一个实力为三等男爵的对手,还真难让他放在眼里。漫不经心地看着林麟趾,阿曼德在想自己是速战速决好呢,还是要慢慢折磨一番对手的好。 今天他兴致很高,决定要好好的玩一玩,于是怜悯地看向对面的林麟趾,他却不知林麟趾此时也同样在怜悯地看着他。 就在阿曼德出手之前,丹尼尔先一步有了动作,他站在阿曼德身后,划破手臂祭出一柄长长的血镰,挥斩而出。 若问阿萨迈氏族最擅长什么,自是刺杀无疑,而在刺杀术中,如何隐藏杀气而不令目标有所察觉这点至关重要。阿曼德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身后的丹尼尔会向他下杀手,待他警觉过来时,已是太迟。 “啊!”双腿尽皆被斩断,阿曼德的上半身顿时掉在地面,他双手撑在地上,满脸的惊骇,回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丹尼尔,叫道,“为什么……你……” 丹尼尔可不想跟他废话,上前踩碎其心脏,继而挥镰斩断头颅。 林麟趾在不远处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一位子爵竟然如此干净利落的就被丹尼尔所斩杀,他都不禁怀疑这个阿曼德是不是个水货。 阿曼德当然不是水货,只能说是事情的变化太过突然。修炼力量之道的阿曼德,身体强度很不一般,普通男爵运起鲜血之道,即便是斩中他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然而丹尼尔不同,家世显赫的他血液中所含有的血晶,其数量惊人。就方才他所祭出来的那柄血镰,就完全是由血晶所凝成。 持镰而立,丹尼尔看着林麟趾,笑得十分友善:“林,合作愉快,没想到会是这般顺利。” 林麟趾没有回话,紧紧盯着他手中的血镰,眼神中充满着戒备。丹尼尔觉察到后爽朗一笑,为表明自己并无恶意,他将血镰缓缓收回了体内。 “这下放心了?”丹尼尔调侃道。 林麟趾轻轻点点头,这才缓步走过来。仿佛是为了令他更放心,丹尼尔很有眼色地稍稍走远几步,拉开与维基的距离。 “没事?”林麟趾走过去,低头看着维基问道。 “没事!”维基无法动弹,唯有以苦笑表达此时的心情。 “那就好!”林麟趾微微一笑,刚要俯下身去将他扶起,其身后站在不远处的丹尼尔,却突然故技重施。 那柄血色的长镰,被他重新祭出,瞬间挥斩过来……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三章 金色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丹尼尔祭出血色长镰,挥斩而出。 在他想来,这一招之前既然能够斩杀阿曼德,那么拿下实力更低的林麟趾自然也是不成问题。不过,如果他能看到此时林麟趾脸上的冷笑,将肯定不会如此天真的想当然。 丹尼尔连同伴都不放过,那么又有什么理由,会发善心放过本来就是敌人的他,林麟趾深知这点,所以尽管丹尼尔笑得十分灿烂无害,但并没有骗过林麟趾去看清他笑容背后的阴险狡诈。 林麟趾注意力始终没有丝毫的松懈,他预料到丹尼尔会趁自己不备发动袭击。因此当其长镰挥出的一刻,林麟趾瞬间便做出了反应。 身形闪动,避过丹尼尔的长镰斩击,林麟趾以极快的速度划破手臂,凝出月刃还击。当他不仅轻松避过偷袭,还从容进行反击时,丹尼尔显得十分惊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小看了眼前的这位对手。 疾步退后,击碎飞斩而来的月刃,丹尼尔没有半点停顿,立时揉身而上,长镰横斩。 看到自己的攻击被对方轻松化解,林麟趾心脏不由猛地一跳,他猜到丹尼尔的鲜血之道中肯定是有维基曾几次提到过的血晶。 没有时间想太多,眼见丹尼尔又攻了上来,虽明知无效,林麟趾却不得不再次祭出血刃,试图格挡住他这一击。 刚刚祭出的血刃毫无例外的被直接斩碎,林麟趾矮下身子,只觉一阵凛冽的寒风贴着头皮刮过,真是险之又险。长镰杀伤力惊人,但其弱点也十分明显,林麟趾在避过这一击后,脚下猛然发力,试图欺近丹尼尔。 若是真被他近身,继而进行缠斗,那么最起码血色长镰便失去了用武之地。林麟趾明白,丹尼尔自然亦不糊涂,他立刻急退拉开距离,手中长镰去势一收,从后方斜斩向林麟趾。 “九字真言?临!” 电光火石之间,林麟趾身体内的血凝之右手与无形之左手,结出不动根本印来。 九字真言的运用,他尚在摸索期,不过从最近几天所做过的尝试中,他已有一番收获。 首先,结印对于心脏的负荷实在太大,即便是吸血鬼的体质也有些吃不消,所以一天之内,最好只结印一次。 同时他发现那只无形之左手十分僵硬,五指想要弯曲的话非常困难。目前来说,不动根本印的复杂程度已无异于是他的极限。也因此,九字真言九种手印中,林麟趾能够成功结出印来的,便只有“临”与“在”。 “临”字真言的不动根本印,双手食指立起,其他手指均弯曲相合。此手印手指的弯曲程度并不高,所以能够使出。而“在”字真言的日轮印更简单,只要两手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形即可,效果为万物均为平齐,运用能力如臂使指。 两者相较,实力要低于对手的林麟趾,显然用“临”字真言要更适合。 当不动根本印结出,一股平和却不失强大的力量注入身体时,林麟趾心神瞬间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 两柄长长的血刃自小臂生出,林麟趾一往无前,不顾身后斩来的血镰,扑杀向急退中的丹尼尔,一副要同归于尽的架势。 丹尼尔感知力很敏锐,他立刻就觉察到林麟趾身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两人一进一退,白刃相接,下一秒便是生死之局。 四目相对,丹尼尔看着林麟趾眼中那异常的冷静,心中莫名一慌。 “停!” 林麟趾祭出的两柄血刃,紧紧贴在丹尼尔的脖间,长在那里的汗毛都已被压弯。而同样,丹尼尔的血色长镰,其锋利的尖角只要再收回些许,便会从后刺破林麟趾的心脏。 但随着丹尼尔这一声“停”,就仿佛是上帝不忍看到接下来所要发生的惨烈一幕,而按下了暂停键似的,他们两人的动作,都稳稳的定格在那一瞬。(..info无弹窗广告) 久久无人开口,令人心悸的沉默中,林麟趾与丹尼尔生死对峙。 气氛紧张得让人窒息,躺在不远处无法动弹,而用眼角捕捉到这一幕的维基,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疯狂倾泻过子弹的滚烫枪膛终会慢慢冷却,在经过长时间的对峙后,林麟趾二人杀意渐收。 丹尼尔脸上冷峻的表情很快融化,他突然畅快地放声长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丹尼尔笑道,“讲和?如何?” 从他此时此刻的笑声中,林麟趾听出来了一丝之前没有过的真诚。 “好!”他脸上表情一松,回道。 两人缓缓将自己的武器移开,然后戒备着双双退后,林麟趾依然很谨慎,他退开的方向正是维基所在的位置。 “你们中国好像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那么我们俩是不是也算呢?”退至一定距离,两人站定后丹尼尔说道。 林麟趾眉头微皱,带没想到他还知道这句话。 “那……咱们交个朋友如何?”丹尼尔出人意料地说,“我觉得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身世特殊,实力不俗的丹尼尔一向可都是眼高于顶,此时竟然会说出这番话来,可谓是对于林麟趾实力的肯定。 不过林麟趾倒没觉的自己该有多么的受宠若惊,他敷衍道:“下次再说,我现在先要照顾我的朋友。” 好似没听出来他是在敷衍,丹尼尔说:“那么……再见!” “再见!” 丹尼尔也不收回血色长镰,就那样大大咧咧地扛在肩上,向着“世界尽头”所在的聚落走去。 “相信我,我们很快便会再见的!”远远的传来丹尼尔的笑声。 林麟趾等他走远后,才彻底放下心来,他抱起维基,赶到沙漠城找到一处地窖藏起来,然后马不停蹄就去外出捕猎。维基恢复伤势需要大量的血液,而现在正是深夜,路上根本没有行人,林麟趾不得不潜入民宅中去。 来来去去数次,直喝得维基感觉到腹胀后,他才停止下来。而那几个被抓来的猎物,在维基吸吮完后林麟趾也重新将他们送回到了床上。待清晨醒来,他们最多也只会是困惑自己的身体为何会这般虚弱,而无性命之忧。 如此三天后,维基伤好,当天夜晚两人便于沙漠城外分别。 “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再见面,又这么快再分别。”维基笑道,“林,这次真的是再见了!” “嗯,再见!” “保重!”在走出几步后,维基回头说道。 林麟趾点头,说:“保重!” 维基脸上挂着欣慰的微笑,他知道以林麟趾的成长速度,如果两人还在一起的话,自己只会是拖他的后腿。而如今,选择前往不夜城的他,就如同是放飞的雏鹰,其成长一定将令所有人为之瞩目。 独自奔行在夜下,维基期待着听到属于林麟趾传说的那一天。 …… 送别维基后,林麟趾便前往“世界尽头”。 而当他走进酒吧,同样没有看到酒保或是老板,不过在之前他所做过的位置上,倒是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你好,我说过,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丹尼尔看到他走进来,打招呼道。 林麟趾走过去,坐在对面,奇道:“你在等我?” “是的,我在等你!”丹尼尔并不否认。 “为什么?” “我知道你要去哪,而我正好也要去那。”丹尼尔说,“在危险的地方,多一个朋友总会多一份保障,所以不知,我能否邀请你同行?” 林麟趾皱眉,说:“那里很危险?” “说实话,我不知道,毕竟除非亲自去过,否则在外边所有关于不夜城的话题,都是属于禁忌。”丹尼尔耸耸肩,说,“但一个危险物种吸血鬼所扎堆的地方,又会安全到哪去?” 这话倒是说得有那么几分道理,林麟趾细细考虑过后,点点头暂时接受了丹尼尔的提议。林麟趾自然不会如此轻易便信任他,所以心中的打算是进去后看具体的形势再说。 “跟我来!”丹尼尔起身,领着林麟趾走进吧台旁的一扇门中。 进去还未走几步,转过弯后,便有一堵石墙挡路,墙面正中有一个诡异的蝙蝠雕像。 丹尼尔划破指尖,向蝙蝠嘴中滴入一滴血液,然后转头示意林麟趾照办。而当林麟趾也将自己的血液滴入蝙蝠嘴中时,石墙立刻开始发生变化。它变得愈来愈透明,直至消失。 “别愣着了,走吧!”丹尼尔招呼一声,率先向前走去,林麟趾跟上,当他走过去回头向后看时,却发现石墙又严严实实的堵在了那里。 长长的甬道,林麟趾二人静静地向前走着,渐渐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麟趾感觉周围在逐渐的亮起。又转过一个弯后,他看见前方有一扇门,而通过门下的缝隙,有金色的光芒挤进黑暗的甬道。 “这……是阳光?”此刻分明是在夜晚,虽明知匪夷所思,但林麟趾还是觉得,这金色就是阳光无疑。 “嘿!你干什么?”看到丹尼尔右手握住门柄,竟然要打开这扇门时,林麟趾惊声叫道。他没来得及去阻止,门就被丹尼尔迅速拉开,顿时林麟趾整个人就被迎面而来的金色所吞噬。 “这……是阳光!”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四章 雕塑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当门被拉开,林麟趾顿时沐浴在一片金色的阳光中,他感受着这种久违的温暖,同时也在深深的疑惑。 外面分明还是夜晚,为什么这里会有阳光出现?而且,如果说这些金色的光线就是阳光,那么照射到身上时,为何他感受不到任何的痛感。 待眼睛充分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亮后,林麟趾向着门外看去,入眼即是金灿灿的一片,仿佛外面的整个空间除过阳光之外便别无他物。 他注意到旁边的丹尼尔表情并不是很惊讶,反而有着一丝了然。 “看来,你并不是如你所说过的那般,对这里一无所知!”林麟趾说道。 “哦?”丹尼尔回过神来,不置可否。 林麟趾说:“如果你不知道,又怎么敢贸然就将这扇门给打开。何况就所谓在外界,一切关于不夜城的话题都属于禁忌,这又怎么可能。只要有一定的途径,要得知其中的具体情况相比并不会有多难。” 丹尼尔向前迈出一步,踏入无边的金色,回头说道:“你错了!” “什么?”林麟趾眉头一皱。 “过来!”丹尼尔招招手,待林麟趾也走出门来时,他说,“关于不夜城的话题在外界是禁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比如,要等你走进这扇门,也就等于是已经进入不夜城后,我才敢跟你谈起关于它的事情。” “也就是说,在外面时你不说,并不是你不知道,而是你不能说?” “也是,也不是。” 两人边走边说着,丹尼尔的这句话,让林麟趾听得有些糊涂。 “我承认不夜城,哦,不对,应该说是对‘以诺之城’有着并不多的了解,那是因为我的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info超多好看小说]”丹尼尔语出惊人。 “什么?你童年是在……”林麟趾难以置信,在丹尼尔尚且年幼的时候,他应该还是一个人类,而不夜城是只有实力达到男爵之上的吸血鬼才能进入的地方。如果丹尼尔并没有说谎,那么他怎么可能以人类的身份,在不夜城度过自己的童年。 “感觉很不可思议?”丹尼尔笑着摊摊手,说,“其实不足为奇,之所以会这样,只因为我与你,或者说与你们大多数都不一样,我……是纯血族!” “纯血族?”林麟趾懵了,一个疑问还没解决,另一个却又接踵而至,此时他的脑子充满着问号。 “你不知道纯血族是什么意思?”丹尼尔皱眉,说,“你不是在开玩笑?” 林麟趾摇摇头,表示自己确实不知。 “噢!天呐,怎么可能!”丹尼尔拍拍额头,说,“好好,无知并不是你的错,看来我得给你普及一下常识。所谓纯血族,就是成为吸血鬼的方式,并非通过传统的初拥,而是由父母正常的生育。” 他一解释,林麟趾恍然明白过来,女性吸血鬼的受孕率是极其低下的,而显然丹尼尔就属于是其父母经过无数次尝试过后,所创造出来的少有的奇迹。 作为纯血族,能够享受到的特殊待遇之一便是可以在不夜城度过童年。不过当其十二岁时,就必须离开前往外界生存,直至实力达到男爵才能再次返回。 “既然你在不夜城生活过十二年,那么……” “拜托!”丹尼尔打断林麟趾的话,说,“在你二三十岁的时候,对于自己童年的经历,真正能够记起来的会有多少?” 林麟趾换位思考,关于童年能够回忆起来的,确实只有些零星的画面。(..info) “对了,更正一点,不是不夜城,而是以诺之城。”丹尼尔补充道,“不夜城那是在外界时的说法,而这里真实的名字,是以诺之城。” 林麟趾不解,刚想发问,眼前却骤然一暗,原来他们已从那团金灿灿的光芒中走了出来。阳光变得不那么耀眼,不过更显得自然,林麟趾抬起头来,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道城门之下。 看着由石砖砌成的城墙,以及大开着的双扇铁门,林麟趾感觉自己似乎来到了一座宏伟的古城池。而更应景的是在城门口还站着两位守卫,不过他们身上的穿着可并不像是粗鄙的守卫,反倒更像反应欧洲中世纪题材的影片中,那些高贵优雅的贵族。 上穿紧身外衣,披圆弧形披风,下身则是瘦腿裤与长靴,腰间带有佩剑。林麟趾看着这一切,都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入了拍电影的片场,他转过脸看向丹尼尔,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丹尼尔饶有兴趣地看着两名守卫,说:“我倒是有点印象,在这里人人都穿的跟中世纪时的贵族似的,也不知是哪些有古怪嗜好的人规定的。” 其实仔细一想也情有可原,实力变态的吸血鬼哪一个不是活过上千年的老怪物。而老家伙们迷恋一下下他们那个时代的事物,亦无可厚非。甚至他们没要求所有人的装扮恢复至原始时期,而只不过停留在了中世纪,这都已经算是万幸。 守卫们自然也发现了他们的到来,两人走过来,其中一位貌似热情地说道:“啊哈……终于又有新人前来,欢迎!欢迎!” “新人,你们是哪个氏族的?”另一位要直接很多,问道。 “阿萨迈!”“迈卡维!” “新人,跟我来,带你们去见贝吉大人。”对视一眼,由后说话的守卫带着林麟趾二人向着城内行去,而另一位留下来的,则待三人转过街角后,便朝着另一个方向迅速跑去。 跟在守卫身后疾行,林麟趾看到其后背绣着的图案是一根红色权杖。 丹尼尔注意到他很好奇,解释道:“那是梵卓氏族的族徽。” 一路行来,所看到的建筑其风格有罗马式的,有哥特式的,总之,就像是在进行一场中世纪建筑的华丽展览,令人目不暇接。 在吃惊与欣赏之余,林麟趾不忘问起“以诺之城”的来历,而丹尼尔所做出的解释,却是一段传说故事。 传说中,当该隐带着神的印记,从孤寂的‘诺德之地’返回他的兄弟,即赛特(夏娃第三子)与其子民所创造的世界时,受到了隆重的欢迎。 因为他的强大,人们崇拜者他,于是请求他统治他们的伟大城市,原初之城。 但是尽管如此,该隐心中依旧滋长着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之种生根发芽,长成一朵黑暗之花,经由召唤恶魔,倾听耳边低语的智慧。 他在自己的血液中看到了无边的力量,他学到了制造自己子民的方法,他知晓了它的力量,决定去拥吮那些最接近他的人,并实施了。 一位年轻的男人,以诺。赛特血脉中最受恩宠的一个,该隐占有了他,令他陷入黑暗拥吮的缠绕。如此,该隐造就了以诺,并将原初之城命名为“以诺之城”。 “难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原初之城?”林麟趾有些不相信。 丹尼尔摊摊手,看来他也不怎么相信。 …… “爱德华,好消息,有位迈卡维氏族的新人。”说话的正是城门前的另一个守卫。 对面的爱德华靠门而站,听到这话后眼前顿时亮起。他从口袋中掏出钱袋,数出十个血晶币扔给守卫,然后问道:“他现在在哪?” 守卫接过钱来,眉开眼笑,说道:“刚被带去城主府,你快点过去,不然……” “好!好!”爱德华也不等他说完,就径直向着城主府奔去,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 疾行二十来分钟,他们被守卫带到中心广场,一路来所见到的行人很少,而无一例外,均是中世纪贵族装扮。 当来到广场,一处喷泉将林麟趾的注意力瞬间吸引过去。 那其中跳动、涌起、飞溅着的不是清澈的水,而是鲜红的血液。一只巨大的蝙蝠雕塑,浴血而立,它收拢着翅膀,双腿修长,显得优雅、诡异,却并不狰狞。 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血腥味,而在巨大蝙蝠所踩着的巨石上,刻有一行醒目的英文:“everyvampiredesirestowalkinthesun!” 丹尼尔似乎有所触动,他轻声将这句话念了出来,林麟趾听到后,不由愣住。 他抬起头,看着空中那轮刺目的红日,喃喃道: “每一个吸血鬼,都渴望在阳光下行走!”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五章 城主府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两人久久无语,直至守卫领着他们穿过广场,来到城主府前嘱咐一番离去后,这才回过神来。 林麟趾看着丹尼尔,说:“看来你小时候对广场的喷泉,没有什么印象!” 丹尼尔微微摇头,说:“即使是有印象,但那时,又怎么会明白对于阳光的渴望。” 很多东西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恍然明白,它有多么得珍贵。 围绕着广场,有两座庞大的建筑,外形犹如宫殿般华丽、尊贵的城主府便是其一。而在其对面的另外一处,则是流露出庄严与肃穆的裁判所,在以诺之城内,一切纠纷都会根据特殊的法则在这里得到裁决。 “你说,若是我们不进去,直接离开会是什么结果?”林麟趾突发奇想,问道。刚才守卫在离开前,嘱咐过他们进城主府去。 丹尼尔翻翻白眼,说:“如果你真的好奇,那么我支持你去试一试。” 说着丹尼尔就率先走进城主府,林麟趾当然不会真去尝试,他笑了笑,也跟着进去。 两人刚刚走进城主府,就有一位应该是此间侍从的人迎上前来。他身上所穿衣物的风格与之前两位守卫相似,不过衣料、剪裁要略加考究几分,这也应该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请跟我来!”侍从也不问他们所来为何,直接张口说道,显然林麟趾两人身上的装扮已经充分说明了一切。 跟着侍从走过一条较长的走廊,来到一扇门前。 “请稍候。”侍从进门先去汇报,然后才退出来示意他们再进。 两人走进去,看到一人坐于桌后,手执一根羽毛笔正在写着什么。 “我是贝吉,负责以诺之城的常务管理。”贝吉头都没抬,开口说道。 丹尼尔立刻身子躬下,恭声道:“丹尼尔?阿萨迈见过大人。” “林?迈卡维见过大人。”林麟趾有样学样。 “丹尼尔?迈卡维?”贝吉放下羽毛笔,抬起头来,饶有兴趣地看着丹尼尔,满脸笑意,“我猜,你也该来了。” 丹尼尔一愣,奇道:“大人知道我?” “怎么,你觉得以戴罪之身,击杀同族后逃亡,这动静闹得还不够大吗?”贝吉声音一厉。 丹尼尔神色顿变,他没有指望此事会瞒过去,但没想到暴露的竟然如此之快,都传到了以诺之城中。 “你应该庆幸,你有一个好父亲。”贝吉说,“不过我希望你记住,在这里,在这座以诺之城,若有类似事件发生,再好的父亲,也将难保你周全。” “明白明白!”丹尼尔连忙点头应道。 “好了,按规矩,滴血验明身份!”从始至终,贝吉都未向林麟趾看去一眼。 滴血验身用意有两点,一是确定未谎报所属氏族,二是记录其世代。能够进入以诺之城的吸血鬼,都是已具备一定实力的,属于是血族中的中坚力量,而这股力量必须由上层精确的掌握。 丹尼尔伸过去划破掌心的左手,贝吉一手执羽毛笔,一手伸指沾一滴他的血液,放入嘴中。 “丹尼尔?迈卡维,第八代血族,实力二等男爵。” 记录着丹尼尔的信息,贝吉又沾起林麟趾的血液,放入嘴中一尝。 “林?迈……”执笔正准备记录的贝吉浑身震住。“啪”,突然,握在他手中的羽毛笔应声而断。 贝吉难以置信地抬起头来,将林麟趾非常认真地打量一遍。尽管他很快就将自己的情绪掩饰起来,但眼中那无比的惊愕,还是被林麟趾和丹尼尔捕捉到了。 林麟趾并不奇怪贝吉会有此反应,但丹尼尔之前可并不知道他的底细。丹尼尔眉头轻皱,看着林麟趾的背影,若有所思。 贝吉此时心中是既惊又疑,眼前这位东方面孔的少年,实力分明不过是三等男爵,然而其世代,他竟然无法判断出来。要知他可是第六代血族,是血族中最具资历的长老之一,否则圣地以诺之城的常务管理哪里能够轮到他来做。 而如果连他都无法判断出对方的世代,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位东方少年是“玛士撒拉”,第四代或者第五代血族。但是这个年代,又怎么可能还有实力如此低下的“玛士撒拉”! 几番考虑,贝吉僵住的右手换一支羽毛笔,重新动了起来。 “林?迈卡维,世代……”写到这,他稍作停顿,犹豫片刻后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然后继续写道,“实力……疑为三等男爵。” 记录后,贝吉长松一口气,仿佛刚刚完成的,是一件非常费力的工作。 “接下来该做的,门口侍从会告诉你们。”贝吉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作为一个老家伙,他的情绪已经不知有多少年,没有这般起伏过了。 林麟趾两人转身出门,跟着等在外面的侍从穿过走廊,回到前厅后,进入侧门来到一处摆满储物柜的房间。每个柜子上都有一只小小的蝙蝠,有的是血色,有的是黑色。 “血色表示有人占用,黑色则是空着的,在蝙蝠上滴血便可打开,从此这个柜子便属于你了。”侍从解释道,“打开柜子,换上里面的衣物,同时将其他的杂物也要全部存入柜中,不得携带身上。” 当忙完这一切,林麟趾与丹尼尔在向着城主府外走去时,身上已经是焕然一新。 同样是中世纪欧洲贵族的打扮,不过怎么看,怎么像是破落贵族的装扮,由此看来他们目前的地位,还不及城门守卫。而和衣服一起,附带赠送的还有一张小地图,以及一本手册。 扫了眼地图,林麟趾发现以诺之城的布局倒不复杂。 三条大街贯穿东西两城门,中街就是他们之前所路过,有着中心广场的那条,地图上标注是政治区,而南北两街分别标注的是娱乐区与住宅区。 当然,还是在问过丹尼尔后,林麟趾才搞清楚所标注的单词究竟是什么意思。面对丹尼尔对他这个文盲的调笑,林麟趾也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扫扫盲了。 “你说,怎么有两个城门,难道一个是出口,一个是入口?”林麟趾问道,他判断出来他们是经东门进入以诺之城的。 丹尼尔耸耸肩,表示自己不知道,随即他伸手指着地图北街处的一个地方,说道:“这里是个很重要的地方,我的目标就是要进入这里,至于你……如果你真有野心的话,最好也是跟我一样的选择。” 林麟趾顺着他的指尖看过去,一个很微小的单词印入眼帘――school。 “学校?”林麟趾当然认识这个简单的单词,他奇道,“你意思是我们要进入学校,去那里干什么?” 来自中国的林麟趾看来对学校是深恶痛绝,不禁调侃道:“难道是要goodgoodstady,daydayup?” 丹尼尔没有听懂他这句中国式英语,说:“我也不知道那里会教什么,但……我却隐隐记得,我的哥哥尽管实力已经达到伯爵,但仍被父亲专门送去学校学习。” 一间拥有伯爵实力学生的学校,林麟趾对它的好奇心直线上涨。 “那该怎么才能进入学校?”林麟趾问道。 丹尼尔说:“我哪知道,待会儿咱们去问问!” “对了,你刚才说你还有个哥哥?”林麟趾有些惊讶于丹尼尔父母的生育能力。 “他不是纯血族。” “噢……” 说着二人已从城主府中出来,还没走两步,便看到前方有两个人,正面对面激烈地争执着什么。 他们对此并不好奇,正准备绕过他们离开,然而这两人看到林麟趾和丹尼尔后,就如同是嗅到蜂蜜的狗熊,突然停下争执,动作一致地就冲将过来。 林麟趾二人被吓了一跳,他们,这是要做什么?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六章 理发店?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看着气势汹汹冲过来的二人,林麟趾和丹尼尔错后半步,戒备起来。他们很是莫名其妙,两人初来乍到,也不认识或得罪过什么人,但人家却明显就是冲着他们而来的。即便是倒霉遇到了喜欢欺负新人的恶棍,那也不应该胆大到在城主府前便敢动手? 就在林麟趾以为自己即将会陷入一场莫名其妙的战斗中时,对面冲过来的二人却主动停下,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你们好,我是……”“你们好,我是……” 二人争相开口想要介绍自己,搞得林麟趾和丹尼尔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好歹明白过来,他们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 “等等,你们究竟想要干什么?一个一个的说。”丹尼尔打断他们,说道。 “我先来!”说话的是个长发飘飘的英俊男子,“我是理查?辛摩尔,我来这里是……” “应该是我先来才是,我付了钱的。”另一位不甘被抢先,立刻出声打断理查。他正是之前向守卫支付过十个血晶币的爱德华,相貌普通,一副中年大叔的模样,更特别的是顶着个光头。 理查神色倨傲,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说:“不好意思,我也是付过钱的。” “可你只付了2个血晶币,而我却付了10个!”爱德华据理力争。 “那只能说明你傻!”理查嘲笑道。 爱德华脸上闪过一丝气愤,恼道:“那个该死的守卫,他竟然一个情报卖两家,我……” 林麟趾与丹尼尔面面相觑,真搞不懂这是哪里来的一对冤家,不过他们可没工夫继续去欣赏两人的斗嘴,于是准备离开,不想却被理查伸手拦住。 “两位,先等一等。”理查说着转头瞪了爱德华一眼,“如果你不想他们俩现在离开的话,就给我先闭嘴。” 爱德华僵着脸,虽有不甘却也未再打断理查说话。 “请问哪位是迈卡维氏族的朋友?”理查问道。 林麟趾皱皱眉,应道:“是我,怎么,有事吗?” 理查点点头,微笑着说道:“你想赚钱吗?我这里有份适合你的工作。” “赚钱?”林麟趾哑然失笑,他都不禁怀疑对方是不是开玩笑,在以诺之城中,竟然会出现人来给自己介绍工作。 “是不是觉得很荒谬?”理查并不意外他的反应,耸耸肩说,“不过我相信在熟悉城内的情况后,你会明白我这番话的意思的。到时如果你有意向,可以来南街的亲摩尔理发店,我很愿意为你提供一份就新人而言,报酬相当丰厚的工作。” 理查深知过犹不及的道理,他说完就将拦住林麟趾他们的手收回,然后行过点头礼后,转身洒然离去,临走还不忘向爱德华投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理发店?”林麟趾满脸疑惑,且不说他是否需要一份工作去赚钱,就说如果真去理发店的话,他又能够做什么。而理查此前特别问及他是不是迈卡维氏族的,便说明这份工作应该是与氏族特性有关,林麟趾实在想不通透这之间会有什么联系。 “你们好,我是另一家理发店的爱德华?辛摩尔……”理查走后,爱德华才有了说话的机会。但在与理查这位同行的较量中,花费更多价钱的他却显然已落得下风。 同行之间果真是**裸的仇恨,理查这个阴险的家伙深知在听完他那番话后,林麟趾二人的耐心会被消磨殆尽。而此时如果爱德华仍不知趣的上前去纠缠他们的话,得到的只会是反感。而不同于迟钝的爱德华,对于自己的竞争对手,理查可要了解得更多。 爱德华果然不知趣地又凑了上去,说道:“我跟刚才的那位理查一样,也是想邀请你去我的理发店工作,虽然我给你的报酬可能要比理查那边的低,但是我在……” 林麟趾无奈地看向丹尼尔,早已不耐的后者理都没理爱德华,就朝着一条通往北街的小巷走去。林麟趾跟在其后,爱德华喋喋不休的声音从他左耳进去之后立刻又自右耳窜出。 “我说你这人烦不烦,跟着我们干什么?”见爱德华仍不依不饶地跟在后面,丹尼尔终于爆发,吼道,“拜托,我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做,你能不能少烦我们!” 爱德华一愣,随即摸着他圆乎乎的光头,对林麟趾说道:“那……你会来我这里工作的,是?” 林麟趾啼笑皆非,敷衍道:“等我忙完之后,我会去找你谈谈的。” “好!好!”爱德华眉开眼笑,那副天真的样子令林麟趾不禁汗颜。 林麟趾本以为事情已经完美解决,他转过身准备与丹尼尔一起离开,爱德华的声音却又传了过来:“你们这是要去哪?我可以带你们过去的,你们刚来,还不太熟悉这里。” “噢,天呐!”遇到这么一个不懂眼色的极品,丹尼尔真不知道该如何办,他对林麟趾摊摊手,那意思很明白――你自己惹上的事情自己去解决! 林麟趾苦笑,真想大喊一声“我是无辜的”。 他回过身,看着爱德华无奈地说道:“爱德华,你在这边耽搁时间,就不怕理发店那边……” 爱德华摸着光头,笑道:“没事没事,因为缺人手,现在理发店都无法开张呢!” 看着他的光头,林麟趾突然想起另一个发型同样是光头的雷恩,不禁微微生起几分亲切感。在考虑片刻后,他说:“我现在要去北街的那所学校看看,咱们边走边谈!” 丹尼尔当然很不爽爱德华跟他们同行,但林麟趾的一句“你有本事你去劝走”,将他全部的牢骚都堵了回去。 三人向着北街走去,路上想通的林麟趾主动跟爱德华交谈起来,对于完全陌生的以诺之城,他现在必须尽快而全面的去了解,而与爱德华交谈显然便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其实我就知道你们是要去学校。”爱德华笑道。 “哦?”林麟趾奇道,“为什么?” 爱德华说:“因为进入那里,是每一个吸血鬼的梦想。” “每一个吸血鬼的梦想?”这么玄乎?对于这所学校,林麟趾的好奇愈来愈盛,他问道,“这所学校里究竟教的是什么东西,就这么吸引人。” 爱德华摇摇头,不好意思的说:“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不过,听说学生是每一百年招收一期,而只要最后能够顺利毕业,便就会成为真正的贵族。” “贵族?” “是的,所以那所没有名字的学校,我们都称其为‘贵族学校’。”爱德华眼中很快的闪过一丝神往,随即便是深深的失落。 林麟趾非常不理解这个“贵族”是什么意思,他向爱德华问起。 “在以诺之城内,我们只能算是平民,而只有在实力达到伯爵时,才会获得男爵的爵位,”爱德华解释道,“也就是说,实力下降两个层次,就是贵族爵位。但……这样获得的,不过是荣誉贵族。” 不仅林麟趾听得匪夷所思,连一旁的丹尼尔,也都深深皱起了眉头。 “而只有在进入贵族学校,并且顺利毕业后,才能够成为真正的贵族。”听完爱德华这番话,林麟趾与丹尼尔心中均是五味杂陈,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同样是从新人过来的爱德华自然明白这种滋味,他善解人意的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与他们并行。 天色正渐渐暗去,黄昏时的夕阳,格外之美丽。 林麟趾仰头,静静地看向天空,已有多久,没能看到过日落时的情景。 “咦?”就在这时,林麟趾突然一愣。虽然眼中看到的是夕阳,但他冥冥之中的感觉,却奇怪的是,拂晓正在降临……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七章 入学条件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城主府内一间偌大的议事厅中,贝吉躬身而立,刚刚向城主朱厄尔?梵卓汇报完关于林麟趾世代的情况。 “东方少年……迈卡维……第五代血族……三等男爵……”朱厄尔饶有兴趣地看向议事厅一角,说道,“雷恩,你打算给我一个怎样的解释?” 话音刚落,于朱厄尔的视线中,一人缓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其圆乎乎的光头分外显眼。 “朱厄尔,你想要的,是什么样的解释?”雷恩走过来,拉开一张座椅大大咧咧地坐下。 朱厄尔看着这个近来突然崛起的后辈,眼中带有欣赏,他笑道:“雷恩,即便是你的尊长萨哈,曾经也不敢跟我这般说话。” “所以……”雷恩咧开嘴,笑得耐人寻味,“他永远也达不到,我现在的高度。” 朱厄尔闻言哈哈大笑:“有道理,说的有道理!看来萨哈他这一辈子所做过最正确的事情,就是选择你作为他的后裔!” 无论是谁,得到“玛士撒拉”中最强大的朱厄尔如此赞誉,他都足以为傲。然而雷恩却似乎并不领情,他反驳道:“是吗?不过……我可不同意这个说法。” “哦?”朱厄尔微微一愣,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并无恼色。 雷恩说:“当初,可不是他选择的我,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意外而已。” 朱厄尔了然地点点头,这段往事他是知道的,雷恩被初拥完全是萨哈与人赌气而为,至于之后,萨哈也从未真正担当起过作为尊长的责任,这是雷恩一直以来无法释怀的心结。 “世事真是无常!”雷恩长叹一声,说,“有趣的是,这种意外,它发生了两次!” “什么?”一直恭恭敬敬站在那的贝吉,听到这里不由惊呼出声。雷恩这句话的意思不言而喻,那就是那位东方少年林?迈卡维与雷恩一样,都是萨哈的后裔,而萨哈其本人,也正是在东方失踪并最终确定为死亡的。 “原来如此……”朱厄尔显得要平静很多,仅仅是眼中闪过一丝讶色。 “这个解释,你还满意吗?”雷恩笑道。 朱厄尔没有回话,算是默认。 雷恩起身,行过躬身礼后,又重新走至会议厅角落,隐于黑暗之中不知了去向。 “他走了!”朱厄尔知道贝吉有话想说。 “大人,”贝吉说,“这位雷恩自从成为大公爵后,行为是愈来愈嚣张,他……” 朱厄尔摆摆手,打断他的话,说道:“你要明白,作为第五代血族中,第一个实力达到大公爵的他,有这个嚣张的资格!” “是,大人!属下……明白了!” …… 眼中看到的是夕阳无限好,而感觉却告诉他,此时正是拂晓。看来,此时天上那轮即将落下的红日,并不是真正的太阳。 想到这里林麟趾不禁摇头失笑,其实这是显而易见的,如若那是真正的太阳,沐浴在其光芒中这么久的他,早已会是灰飞烟灭。但说是假的,它又未免太过逼真。 林麟趾不得不重新审视血族的能力,既然他们能够创造出一个宏伟之极的地下城,而且还能创造出一轮无比逼真的太阳,那么还有什么,是他们不可能的做到的呢! 回过神来,林麟趾暂时将人造太阳和以诺之城中奇特的贵族体系抛在一边,重新问起关于那所贵族学校的事情:“爱德华,那怎么样才能够进入那所学校?” 爱德华闻言似乎想起来什么,摇头苦笑道:“每位新人在了解到贵族学校的特殊性后,都会想着进入其中,但……入学条件实在是太苛刻。(..info)” 林麟趾和丹尼尔听到这里,不由停下脚步,静等爱德华继续讲述。 “条件有三个,缺一不可,”爱德华说,“一是校方认为你拥有潜力;二是每百年十万个血晶币,必须一次**清;三则是伯爵以上贵族的推荐。” 林麟趾眉头深深皱起,他终于明白爱德华形容入学条件时,为何会在“苛刻”前特意加上一个“太”字来强调。潜力,拥有第五代血统的他无疑是有的,而伯爵以上的贵族推荐,他也可以尝试去求得雷恩的帮助,但那十万个血晶币…… 林麟趾还记得在他与维基修正牙齿后,维基说自己近百年才赚取到两千多血晶币,如果按照这个速度,那么十万岂不是说要五千年才能够赚到? 就在他正为此暗自苦恼时,爱德华的一句话却又是雪上加霜。 “对了,”爱德华说,“或许你们外界有用过血晶币,但那是按照克来算的,多少克就是多少血晶币。然而在以诺之城,一枚血晶币的重量是十克,所以说,相当于这里与外界血晶币的兑换比例是1:10。” “五……五万年……”林麟趾差点昏厥过去,而一旁的丹尼尔,脸色也同样好不到哪去。 他们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目光中看到了深深的无奈。 “现在去哪?”林麟趾问道,显然学校已经没有了去看看的必要。 丹尼尔摇摇头,也有些茫然。 “要不,去我那里做客?”爱德华热情地邀请道,“我也可以跟你们多说一说关于以诺之城的事情。” 不得不说,他这个提议非常有吸引力,不用多做考虑,林麟趾一口答应。而当他答应的那一刻,也意味着爱德华的招聘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他拳头紧紧地捏起,暗暗为自己鼓劲。 丹尼尔嘴里嘟囔着什么,不过并没有出声反对。 三人集体向后转,又顺着来路往回走去。 长靴踩在石板路上,发出着踢踢踏踏的声音。此刻夕阳的余光已彻底消失,而一轮弯月不知何时,悄悄挂在了天边。 月色皎洁,与外界的夜晚并无区别,或许对于外界来说,这里的日落月升都是假的。但在这里,在以诺之城内,它们却无比的真实。 这里,是另外一个世界。 “爱德华,为什么你们理发店的工作会需要到我?”林麟趾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爱德华憨笑着说道:“迈卡维氏族所拥有的精神力,是所有氏族中最强大的,而这点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精神力?”林麟趾只知道迈卡维氏族精神受到过诅咒,易陷入莫名其妙的疯狂。难道说正是因为如此,精神力才会较同族更为强大? “精神力和理发又有什么关联?”林麟趾还是不明白。 爱德华摸着他的光头,说:“不好意思,这个得等你答应替我工作后,才能告诉你。” 林麟趾一笑,也就再未追问。 当三人重新回到城主府前时,林麟趾注目望向远处的喷泉,问道:“爱德华,那里面的血能不能喝?” “应该可以!”爱德华倒不奇怪他会有此一问,毕竟在以诺之城中,可全部都是吸血鬼而没有一个人类,那么自然如何获取食物也就成了问题。 “那看来,我们以后的食物,都得在这里解决了!”林麟趾略带几分自嘲,对丹尼尔说道。 “这倒不至于,如果你替我工作,我会为你提供人造血饮用的。”爱德华说,“就算你没有工作,也可以去领取免费的人造血。在血族圣地以诺之城,如果饿死吸血鬼,那岂不成了笑话。” 从城主府向南,穿过一条巷道,他们来到了南街。 南街不愧标注着的是娱乐区,刚刚入夜便已灯火辉煌,在宽敞的街道两旁是各色娱乐场所:大酒、小酒馆、出售各种奇玩珍宝的店铺等等等等,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一座华丽之极的剧院。 街上来往的行人不少,均是复古装扮,而街边则是或罗马式或哥特式的建筑,这一切的一切,宛然便是中世纪的欧洲。 街道不起眼的一段地方,有家招牌为“辛摩尔”的理发店。站在店门前,看着跟在爱德华身后,走进对面另一间理发店的林麟趾和丹尼尔二人,理查他眼神阴冷……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八章 伪念力?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跟着爱德华走进他的理发店,林麟趾发现里面的空间要比想象的还要小。 墙上挂有一面镜子,镜子前是一张座椅,而在座椅旁,则是一个小柜。 在柜台上,摆着一些不知是何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一两柄剪刀和剃刀整齐地列在盘中,看来这是爱德华理发用的全部家当。 颇为奇怪的是,在剪刀与剃刀的尾端均连有长长的血线,而看其走向,另一端分明是在地底下。这些血线,与林麟趾脖间,串起圣器灵杖的那条一般无二。 简陋的理发店似乎还有一扇后门,不过当爱德华打开后,林麟趾才明白为何之前会觉得这儿空间要比想象中的小。原来爱德华将一间屋子隔成两半,分别作为生活与工作之用。 走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具棺材,这是吸血鬼之家必不可缺的东西。 所幸还有张小桌和几个椅凳,倒不用客人还席地而坐。爱德华从一旁储物柜拿出数袋人造血,三人分食之后,林麟趾便与爱德华接着交谈起来。 林麟趾是能想到什么便问什么,而爱德华则是知无不言。 丹尼尔并未插过话,他一边听,一边拿出那本在城主府得到的手册,翻看起来。 手册页数不多,且每页的内容还很少,往往就一两句话。 “血族圣地之法则:如果,你不是最强大的那一个,那便最好遵守。” 翻过一页,是“以诺之城内一切事务,由裁判所作最终裁决,对于结果你可以不满,但你必须接受!” 丹尼尔一页页地迅速看下去,看着看着,不由轻轻念出声来:“以诺之城内,允许私斗,但不可伤及对方性命。若真有不可化解之深仇大恨,可于双方均同意情况下,自裁判所申请公开决斗。决斗时所获门票收益,一半归胜方所有。” “你说:圣地以诺之城,是天堂,还是地狱?我说:这里或许不是地狱,但也绝非是天堂。” …… 丹尼尔这边的动静,自然是引起林麟趾的注意,爱德华见他心思已经不在谈话中,便笑着示意他拿出那本手册,为两人逐条详细地解释起来。 在他这里呆了整整一晚,林麟趾和丹尼尔都是收获良多。最终经过慎重考虑,林麟趾决定留下来替爱德华工作,虽然他还是不清楚在理发店,自己究竟能够干什么。 两人于理发店门口告别,虽说他们认识不过寥寥几天,甚至起初还是敌对关系,但同在一个新的环境,彼此不陌生便意味着一分亲近。 “祝你好运,如果混不下去,就过来找我,到时我倒不介意施舍你一顿饭吃,哈哈……”林麟趾开玩笑道。 丹尼尔也没恼,人畜无害地笑着,招招手,穿过空旷的街道离去。 林麟趾目送他消失后,正准备反身回理发店,却看到对面有人径直向着自己走来,他定睛一瞧,正是昨天见过的那个理查。 理查走过来,开门见山就问道:“你要替爱德华工作?” 林麟趾点点头。 “为什么要选择他?”理查追问道,“我可以付给你的薪酬,要比他高很多。” 就是高再多,要想赚够进入贵族学校的那十万个血晶币,也得等到猴年马月去。虽然吸血鬼拥有永恒的生命,但林麟趾却没心思去将这漫长的岁月,全部奉献给一点一点的攒钱上去。 之所选择留在爱德华这里,一来是有个落身之处,二来对爱德华这个老板,他还挺有好感。而眼前这个动不动就会谈到钱的理查,林麟趾对他虽没到厌恶的程度,却看着他总会感觉到几分别扭。 “得到薪酬多,便意味着干得工作也多,而我这人呢,却天生一副懒骨头,所以呢……很不好意思,要辜负你这一番好意了。”林麟趾笑着说道。 这时爱德华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看到理查后神色一变,怒道:“理查,你来我这里想干什么?” 理查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都懒得去搭理他。 “林,他……”爱德华看着林麟趾,神色有些担忧。 “放心放心,既然都答应你了,我是不会跟着他跑的!” 两人返回店中,林麟趾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便问:“爱德华,这里吸血鬼这么多,就算是迈卡维氏族的也应该不少,你们为什么偏偏都要找我?” 爱德华脸上一僵,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林麟趾眉头皱起,显然这里面有什么隐情,他也不追问,只是紧紧地盯着爱德华看,直到看得他毛骨悚然。 爱德华摸着光头,最后长叹一声,老老实实地说道:“因为体质的特殊性,吸血鬼若想改变发型,就必须借助于魔力,否则即便是修剪过后,也会很快就恢复原样。” 这个林麟趾明白,就像是修正牙齿一样。 “辛摩尔氏族的天赋是魔法,但……不知道为何,一直以来,我都始终无法凝聚出魔力。”爱德华苦笑着继续说道,“成为吸血鬼之前我是个理发师,在进入以诺之城后,便开店以此为生。起初是聘用同氏族的吸血鬼,在我为顾客修剪头发时,让他于一旁施用魔力,配合着固型。” “除过茨密希氏族可以自行改变他们的相貌,包括发型外,其他氏族是无法做到的,而当时我的出现便填补了这片空白,所以理发馆的生意十分红火。特别是我还调配出来一种药水,它的作用是催生吸血鬼的毛发,这样顾客对于发型的选择就变得更多起来,而且也可以想换就换。正因为我拥有这种药水,所以即使有其他同氏族吸血鬼开店,生意也是不及我的。直到……我招收到一个伙计,理查?辛摩尔。” 取得爱德华信任的理查,在偷到药水配方后,便自立门户,就在爱德华对面开起理发店,与他的前老板唱起了对台戏。但更加糟糕的却是,在之后不久,城主府突然下达公告,以高薪酬招聘辛摩尔氏族的吸血鬼,数量不限。这下,当然没有谁再甘愿在理发店做一名小伙计。 而没有伙计后,理查因为本身拥有魔力,还可以维持理发店的正常运转,但无法凝聚魔力的爱德华,却只能无奈地关门。 爱德华并不甘心自己多年来的心血毁于一旦,执拗的他开始搞起神秘的研究。终于,在两年之后,在他就快将多年来的积蓄耗尽一空时,他的理发店得以重新开张。 理发店在重新开张后,爱德华奇怪地开始招收迈卡维氏族的吸血鬼做伙计。他的起死回生自然引来理查的好奇,在多方打听与刺探下,爱德华的研究成果,又被理查给成功窃走。 现在理查正准备要研究这种新的方法,但那些在爱德华理发店工作过的吸血鬼,不管付多高的报酬,他们却再也不愿意继续做这份工作。更甚至,理发店的工作无异于是下地狱这个说法,也在以诺之城的迈卡维氏族内传遍。所以不仅理查,包括爱德华,也已招收不到任何的伙计,他们这才想到了在新人中下手。 其实伙计们的反应多多杀少已经表明,爱德华这次的研究是失败的。但即使如此,向来喜欢跟他作对的理查,也还是想要试上一试。 听爱德华说完,林麟趾好奇地问道:“究竟是什么样工作,怎么会搞得……” “精神力,我这份工作需要开发你的精神力,而按照常理,一名吸血鬼的精神力是在实力达到侯爵后,才会觉醒并且能够使用出来的。”爱德华解释道,“但我现在所做的,却是以主动锻炼的方式,让拥有精神力天赋的迈卡维氏族,提前使用这种能力。这样的锻炼无疑是枯燥并且痛苦的,但我认为,它对于你之后实力的增长,却无疑是有着天大的益处!” 实力为侯爵以上的吸血鬼,其标志性的能力便是强大的“念力”,而如若真按照爱德华所说,精神力能够提前开发的话,那么便相当于,是提前拥有了“伪念力”。 “也就是说,那些不愿干这份工作的吸血鬼,都是受不了这种锻炼精神力的方法,才……” “是的。”爱德华低下头,有些失落,说道,“现在你都知道了,合约还没签,所以你要想走……” “谁说我要走?”林麟趾打断他,说道,“就为你这个精神力的锻炼方法,我也要留下来。” 爱德华抬起头来,有些难以置信,说:“你确定?可能你是不太了解这种方法,要知道我已经雇佣过十几个伙计,但他们都……” 林麟趾微微摇头,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他笑道:“我是林?迈卡维,我……可不是其他人!”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九章 爱德华的研究成果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先别看,稍等几分钟,这个还没修改玩,等没这句话时再看!) 爱德华看林麟趾不似是开玩笑,这才终于是彻底放下心来,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约,一式两份,递给林麟趾,然后说:“你看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签字!” 林麟趾接过合约,细细看过一遍后,就拿起桌上的羽毛笔,签下自己大名。.info[] “林,最好将姓氏也加上。”爱德华在一旁提醒道。 林麟趾不会拼写迈卡维这个单词,于是签字只写了个“lin”。他冲着爱德华讪讪一笑,说:“那个,迈卡维怎么拼写?” 爱德华愣了愣,回道:“malkavian,迈卡维。” 一纸合约在吸血鬼世界究竟有没有约束力,这林麟趾非常怀疑,所以签完字后他便问道:“爱德华,签这个东西,真的有必要吗?” “当然有!”爱德华收起合约,将林麟趾的那一份递给了他,说,“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是可以到裁判所申请裁决的。” “哦!”林麟趾一听是这样,便老老实实地将合约也收好。 自此,他将在爱德华理发店工作一年,而薪酬是每月一百个血晶币。 “好了,现在我该做什么?”林麟趾很快就进入伙计的角色,问道。 爱德华微微一笑,示意他稍微让一让,然后俯身揭起脚下的地毯,露出一个地窖门来。爱德华划破指尖,将血滴入门上小蝙蝠的嘴中,随即地窖门缓缓打开。 跟着他走进地窖,林麟趾发现里面布置得有些神秘。不是非常大的空间,他竟将其分成四个隔间,而且均装有类似地窖门那般,需要滴血验证才会打开的门。这就让人不禁好奇,里面藏得究竟是些什么好东西。 林麟趾轻轻摸着墙壁,他在想如若真有人想进来行窃的话,以门或者是墙壁的坚硬程度,能否挡住吸血鬼暴力的攻击。 爱德华是很老实,但老实并不意味着蠢,相反,就目前来看他这个老实人似乎还很聪明。林麟趾不认为这个聪明的老实人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在他打开最里面一扇门准备进去时,林麟趾就问起这个问题。 爱德华并不忙于解释,他笃定地笑着,说道:“你可以试上一试,如果真的打坏,不用你赔!” 林麟趾也丝毫都不客气,他想都没想,就全力一拳轰在另一扇紧闭着的门上。 “砰!” 拳与门相撞,发出一声闷响。 林麟趾的拳头都被震得有些发麻,但那扇看起来并不是很厚的门,却纹丝未动。 等他试过之后,爱德华才开口解释道:“以诺之城的建筑所用材料,都是经过特殊加工的,据说最强能够抵挡伯爵实力的攻击,而这扇门,自然也是。” 他说着走进隔间,还不忘补充一句:“当然,这些东西的价钱,可也真是不低。” 林麟趾跟着进去,看到里面有张整洁的床铺,床铺对面是长长的低柜。 在柜面上,放着五个篮球大小,透明的空心水晶球,而每个水晶球中,都有一只奇异的红色生物,似乎还活着。林麟趾走到近前,当他看清楚这些生物究竟是什么时,眼中尽是惊讶之色。 “蚂……蚂蚁?!” 水晶球内的生物,分明就是一只只蚂蚁,但它们的个头却着实有些恐怖,竟有两个拳头那么大,并且全身通红,如同披着一层血甲。 在蚂蚁的两条触角上,分别连有两条血线。通过水晶球上的小口出来,其中一根盘在水晶球的底部,端头可见;另一根则直接通向天花板,显然之前在理发店所看到的那些连着剪刀、剃刀的血线,正是来源于此处。 五只血色的大蚂蚁,十条连接着触角的血线,这一切顿时引起林麟趾的无限好奇。 “它们是血蚁,也叫做魔力蚁。”爱德华说着从低柜中拿出五袋人造血,自上方的小口,每个水晶球内分别倒入一袋。 血液几近将魔力蚁淹没,但却不见它们有半分的挣扎。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水晶球内的血液不消一分钟,便消失的无影无踪。而随着血液消失,五只蚂蚁重新显露出来,只见它们身体上的那层血甲,相较之前变得更加鲜艳起来,隐隐还都有着流光闪烁。 “之所以叫血蚁,便是因为他们以血为食。”看着林麟趾满脸的疑惑,爱德华说,“叫魔力蚁,则是因为它们拥有着魔力,只要用合理的方法,就能够激发出来,为我所用!” “这就是你研究出来的方法?” 爱德华点头,说:“通过精神力,激发出魔力蚁的魔力,然后通过血线传导自理发工具上,这样就解决了我无法凝聚魔力的问题。” 林麟趾虽然对以诺之城的情况还不甚了解,但从理查的反应来看,这个显然是种前所未有的创新。而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此种方法仅仅局限于理发之用,是否太过于大材小用。 “爱德华,这种蚂蚁是哪里来的?”林麟趾问道,以血液为食,同时拥有着魔力的蚂蚁,令人由不得不好奇。 “这是我买的,至于它来自哪里我也不知道。”爱德华说,“我有一位多年的老顾客,他是位荣誉男爵,在为他理发时,他经常跟我谈起一些奇异的生物。刚开始我只是出于好奇,便问他能不能捉来一两只让我见识见识,他欣然答应。而当我真正目睹这些生物的神奇后,向他问起这是从哪捉到的时,他却对此讳莫如深,怎么也不肯说。 后来我的理发店快倒闭时,我就联系上他,订购奇异的生物回来做研究。但他经常会无缘无故的消失很长时间,而且每次不管我出价多高,他最多也只给我带来四五只各色生物,所以我拥有的数量一直不多,当然,再多的话我现在也买不起。” 这些奇异生物的突然出现,让以诺之城在林麟趾的眼中,瞬间更加神秘起来。看来在这座血族圣地,肯定还有着其他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你先等等,我去拿样东西,让你体验一下以后所要做的工作。”爱德华说着走出去,听声音他是打开了另一隔间的门。 很快他就返回来,手中多了一个奇形怪状,看起来血糊糊的东西。 “这是什么?”林麟趾奇道。 爱德华脸上尽是得意之色,说:“这是我发明的‘精神力头盔’,你只要戴上它,当所散发出的精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它就会进行吸取,然后也是通过血线传导自魔力蚁的触角,魔力蚁只要受到精神力的刺激,就会激发出它所储存的魔力来。” 听起来挺复杂,不过林麟趾对此兴趣并不是很大,他只明白自己所要做的,似乎就是戴着这个奇形怪状的头盔,然后散发精神力便足矣。 按照爱德华所说,林麟趾戴着“精神力头盔”躺在床铺上。然后由爱德华将一根连着魔力蚁触角的血线扯过来,接入头盔。 “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林麟趾并未感觉到任何的异样,他问道。 爱德华搓了搓手,似乎有些兴奋,说:“不管是人类还是我们吸血鬼,无时无刻都不在散发着精神能量,但因为处于无意识状态,所以都十分弱小。” “所以我需要集中注意力?”林麟趾听到这,插嘴道。 “不不不。”爱德华摇头否定,“现在的你,即使集中注意力,所能聚集的能量也达不到我所要求的标准。” “那我怎么做?” “冥想!你要抛除一切杂念,当你进入一种难于言说的奇妙的境界时,就会自然而言,有强大的精神力流露出来。”爱德华说,“起初会感觉到非常困难,但别担心,我所雇佣过的伙计,他们没有一个失败过。” 林麟趾闭起眼睛,尽力想要摒除杂念,然而越是如此,乱七八糟的想法却越是于脑海充斥。 “林,不要太过刻意,要自然,自然,”看着他紧皱的眉头,爱德华出声指点,“眼睛千万不要睁开,注意力集中在节奏上。” 说着爱德华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物件,摆放在林麟趾头前,它从外形上看像是摆钟,然而却并没有显示时间的刻度。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极富有节奏的声音,随着摆锤的摆动响起。 听着这有规律的“铛铛”声,林麟趾心中繁琐的思绪一点点散去,心神渐渐趋于空灵。 脑海中白茫茫的一片,似乎什么也没有,又似乎万物皆有…… 林麟趾仿佛感到灵魂飞离身体,在空中翱翔,那个惬意,那个超脱,难以言说。 然而就在这时,只见躺在床铺中的林麟趾突然身体剧烈的一抖,紧接着,他惨叫出声。 “啊!!!!!”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章 冥想、精神力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林麟趾痛呼一声,他感觉瞬间脑袋都要裂开似的。(..info好看的小说)那种疼,就犹如有人拿着把铁锤,然后将一根烧红的细长钢针硬生生地钉入他的头顶。 睁开眼睛,林麟趾表情有些狰狞,他双手抱着脑袋,试图要将所戴着的头盔扯掉。 爱德华当然舍不得自己精心制作的“精神力头盔”毁在林麟趾手上,他早有准备,一把牢牢抓住林麟趾的手,将他按倒在床上。 “冷静一点,林,深呼吸深呼吸!”爱德华出声安慰道。 林麟趾呼出一口长气,渐渐平静下来,他心有余悸地说:“爱德华,先让我把这个头盔摘下来,好吗?” 起身坐在床沿,摘下头盔,林麟趾盯着爱德华,没好气地说:“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你一直招不到伙计了!” 爱德华摸着光头,讪笑着欲言又止。 林麟趾也已缓过劲来,他微微一笑,说:“有什么话就,别藏着掖着。” “那个……”爱德华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才是刚刚开始,所以……” 林麟趾脸色微微一变,不过很快就重新调整过来,他半开玩笑地说:“爱德华,我现在发现,自己是稀里糊涂地上了你的贼船啊!这不行,老板,我要求加薪!” 这伙计刚刚才开始工作,便嚷嚷着要加薪水。老板爱德华看着林麟趾,苦笑不已,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虽然他没亲自体验过精神力被抽取时的感觉,但从林麟趾和以往那些雇员的反应来看,肯定是极其之痛苦。 林麟趾现在没有直接拂袖而去,而只是提出来要加薪酬,这在爱德华看来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 看他一副在认真考虑的样子,不过是开开玩笑的林麟趾说道:“喂!你不会是当真?我就随口一说。” “不!”爱德华骨子里还是个老实人,他说,“林,我想了想,提高薪酬确实是个合理的要求,毕竟这里的工作……这样,我们重新签一份合约,将你的月薪提升到120怎么样?” 看到林麟趾摇头,爱德华有些慌了,急道:“那130怎么样?我知道在理查那儿或许你可以拿到150,但我这里现在生意毕竟不太好,所以……” “不不不……”林麟趾打断他,笑道,“爱德华,既然合约已签,我是不会反悔的,你用不着给我提高工资。放心,我会老老实实给你工作一年的,不过……” 看到林麟趾脸色一肃,爱德华正色问道:“不过什么?” “第一,在这一年间你要教我认字,我虽然会讲英语,但却是个文盲。” “这个简单。”爱德华点头答应,但有一就有二,他洗耳恭听。就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他觉得林麟趾也不会提出什么太过分的要求。 “第二,爱德华,你要向我保证,这种抽取精神力的方法没有任何的后遗症!” “林,这点我敢保证。之前在与雇员解除合同时,他们都不放心于是和我立下字据,如果有任何后遗症的话,我有责任进行赔偿。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来找过我,由此证明这种方法它是无害的。”爱德华笑着说,“还有第三吗?” 再有第三条要求,就未免太有些得寸进尺,林麟趾好笑地伸过手去,说:“希望这一年里,我们相处得愉快,老板!” 爱德华愣了愣,也是笑着伸出手,两人握住。 “爱德华,你是个好人,但似乎并不适合做一名老板。”林麟趾打趣道。 “曾经理查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爱德华笑着摸了摸光头。 看他并不在意,林麟趾也就将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本来他是想说,如果老板是理查,刚才肯定不会主动提出来要给雇员加薪。因为合约已签,雇员只能按照上面所要求的履行职责。如果意图违约,那么老板完全可以去裁判所进行裁决,不出意外自会胜诉。 林麟趾毫不怀疑理查就会这样做,但爱德华…… “好了,头盔给我,我再试上一试!”林麟趾主动要求道。 正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有些东西要比多付几个血晶币更加珍贵,比如说爱德华所表现出来的真诚。 …… 如果只是忍受精神力被抽取时的那一瞬疼痛,想必任何一名吸血鬼都足以胜任,但显然更加重要的不在于此。 理发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需要魔力不间断的输出,而魔力全凭林麟趾这个幕后工作者的精神力来激发。这就要求林麟趾一直得处于冥想状态,不能有丝毫的分神。 所以这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忍受疼痛的问题,而是林麟趾他必须忘掉疼痛,即使是真有一根烧红的钢针被钉入头顶,他也不能被分去任何的心神。 在脑海那片白茫茫的世界,他要忘掉一切,无悲无喜,无爱无恨,无痛无伤,无物无我,然后去放任灵魂自由地翱翔。 这才是真正的冥想。 …… 时光荏苒,转眼半年。 爱德华理发店正常营业已有三月余,每当有顾客前来,林麟趾就会进入地下隔间。当爱德华扯动拴在杂物柜后的一根血线,而使得地下隔间中另一端的铃铛响起时,林麟趾便戴上“精神力头盔”,准备冥想。 在此之前,他会先给这次要用到的魔力蚁,倒一袋人造血。 随着林麟趾进入冥想,链接魔力蚁触角与“精神力头盔”的血线便会变得半透明起来,这预示着有精神能量正在传输。水晶球内刚刚饱食过血液的魔力蚁还未来及高兴,就突然感觉到一股它最为忌惮的精神力在靠近,于是自然而然,调动起体内的魔力试图抵抗。 魔力蚁另一根触角上连着的血线,会因有魔力通过而流光闪烁。上面的爱德华看到后,便挑选相应的理发工具,开始为顾客服务。 这就是整个理发店的工作流程,除此之外,林麟趾每天还需要用爱德华所说的方法,去锻炼精神力。 每次精神力被抽取后的昏昏沉沉与大脑撕裂般的疼痛,以及锻炼精神力那种方法的极端枯燥,是之前的伙计所无法忍受,从而最终选择退却的原因。但是这一切的一切,林麟趾不仅坚持了下来,而且做得格外出色。 精神力的锻炼效果显著,这反应在冥想所产生精神能量的强度,并且冥想的同时,也相当于是对精神力进行巩固与凝练。两者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 半年来不知疲倦的努力,如今林麟趾在精神力方面进步斐然。更可喜的是精神力的锻炼似乎也加快了他整体实力的提高,体内那只无形之左手,小指末节和中节已均变成血红。 期间虽说见效始终不大,但他也从未放松过对九字真言的开发。 总之,这是充实的半年。 …… 对以诺之城内阳光的新鲜感过去后,吸血鬼们还是更习惯于在黑夜出没。这条南街每当夜幕降临,便会灯火通明,行人倍增。自然在这个时候,理发店的生意也就开始忙碌。 在以诺之城,理一次发的价钱可是不低,称得上是暴利。是故对于大多数吸血鬼来说,理发是件极其奢侈之事。而所谓的生意忙碌,其实一晚最多也就十数位客人,当然如果再多一点的话,即便林麟趾能够坚持住,那些可怜的魔力蚁也恐怕是吃不消。 这天,当拂晓降临,劳碌一晚的林麟趾在稍作休息后,便开始锻炼精神力。 方法是爱德华教给他的,一副塔罗牌,随意抽出数张从左自右看一遍,记下后闭眼,于脑海中浮现出刚才的画面,再想象着将它们从右往左一一抹去。 塔罗牌由二十二张大阿卡那牌和五十六张小阿卡那牌组成,起初林麟趾锻炼精神力所抽取的是图案较为简单的小阿卡那牌,数量也不多。 小阿卡那牌分为四种花色,权杖、星币、圣杯、宝剑。每种花色又分从1到10的数字牌,以及仆人、骑士、皇后、国王组成的人物牌。它们有一定的规律,所以并不难记住,但如果其中再夹杂大阿卡那牌的话,难度将瞬间大为增加。 如今林麟趾进行的是全牌训练,似乎已经到达极限,在十七张牌这个数量上,他迟迟难以突破。今天同样是如此,林麟趾撇撇嘴结束训练,跟爱德华打声招呼后,走出理发店向着一处酒家走去。 现在已是正午时分,他跟丹尼尔有约要在那里见面。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一章 血色流焰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这段时间里,丹尼尔经常挂着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到林麟趾这里来打秋风,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变得愈来愈熟络。而在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将近半年后,几天之前,丹尼尔他也终于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究竟是做什么的,林麟趾还不知道,这次两人见面便正是为了庆祝找到工作这件事,所以谜底过会儿才会揭开。 本来按照丹尼尔所说,这么重大的事件要在热闹非凡的晚上庆祝才有意思,但无奈林麟趾最近晚上都脱不开身,于是退而求其次,两人也只能是白天将就将就。 他们约定的地点在南街中心地段稍稍偏西,是一家名为“原初”的酒馆。 这一条南街,各色酒馆有好几家,但唯有“原初”最为特殊。因为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原初”是以诺之城中第一家开张营业的酒馆,据说这个时间要一直上溯到好几百年前。 当然一家酒馆的生意不能仅靠着这一点名头,得有真金白银才是。而“原初”的王牌,便是有一种酒全城只有它这里向外售出。 千杯不醉的吸血鬼,对于饮酒普遍较为冷淡。但即使是尚为人类时都从不饮酒的,对于这种叫做“血色流焰”的酒水,却只要是喝过一杯,就再也无法拒绝其超凡的魅力。 此时,想着即将就能再次品尝到“血色流焰”,说垂涎欲滴未免夸张,但林麟趾的脚步,已不由地加快几分。 一路行来,直到走进酒馆,林麟趾心中都在纳闷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往常白天空旷的街道和酒馆,现在都是人满为患,若不是丹尼尔提前占下位置,估计他就只能是站着喝了。 所有的吸血鬼都在高声的谈笑,听他们的声音都隐隐有些莫名的兴奋。 林麟趾扫视一圈,找到丹尼尔后走过去坐下。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林麟趾刚刚坐下就皱眉问道。 丹尼尔“咦”了一声,说:“我跟你没有说过吗?” 林麟趾愈发的奇怪起来:“什么?” “你的消息可真闭塞,”丹尼尔说,“今天可是决斗日,不久前有两位伯爵似乎发生了一些大的纠纷,而裁决所裁决的结果是两人决斗,然后胜者为雄!这可是伯爵之间的战斗,百年不遇,不容错过啊!” “哦,原来是这样!”林麟趾淡淡应了一声,显得并不太热衷。 自此之前也有过几次所谓的决斗日,不过实力最高的一组也只是子爵,所以场面不如今天热闹。 决斗分为两种,一种只决出胜负,而一种则不死不休。 林麟趾曾看过一场生死决斗,然而不同于其他大多数看客的反应,他坐在那里始终都难以兴奋起来。那场决斗,给他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北街那座宏伟之极的角斗场,那直接就是外界罗马斗兽场的翻版,虽然要略微小上些许。 其由一系列3层的环形拱廊围成,中间是足球场大小的角斗台。就这座人口尚不过万的以诺之城来说,有这么一座气魄雄伟,气势磅礴的角斗场,在林麟趾看来可真是奢侈,甚至是多余。 当时坐在角斗场,看着底下为生死而竭力拼杀的两人,以及周围兴奋不已作壁上观的看客,林麟趾突然觉得几分悲哀与不解。 同时,他也不禁对以诺之城关于决斗的这项法则感到厌恶,决斗并没有错,但将一场关乎双方生死的战斗放在角斗场中进行,然后供众位幸灾乐祸的看客欣赏,就未免有些儿戏。 决斗,毕竟不是马戏表演。 “真遗憾仅仅是胜负之争,而不是生死之局啊!”丹尼尔似乎还嫌不死个伯爵不够痛快,他说完看到林麟趾兴趣并不高,奇道:“怎么?你不准备去看看吗?” 林麟趾摇摇头:“你要去?上次看过后你不是也说挺无趣的嘛!” 难得一个跟他感触基本相同的,不想这次看来是要变节。.info[] 丹尼尔笑道:“这次决斗的双方实力都是伯爵,我想他应该能好看一点,反正闲着也没事干!” 是啊,反正闲着也没事干! 来到以诺之城后,仿佛从现代猛然回到了什么也没有的中世纪,闲暇生活顿时变得乏善可陈起来。按照丹尼尔的话,在这里被憋疯那是迟早的事情,而想要出去,离开以诺之城,那是万万不被允许的,除非特殊情况。 这可能也是偶尔一场决斗会如此火爆的原因! 如今正醉心于实力的提高,而且本来就比较喜静的林麟趾,倒没觉得现在的生活有多么难以忍受。每天精神力的抽取都会将他累得够呛,更何况还要抽时间进行额外的修炼,这样或许十分枯燥乏味,但林麟趾却觉得挺充实。 “钱有带?”丹尼尔突然出声问道,笑眯眯样子就像是一只狐狸。 林麟趾撇撇嘴,说:“跟你出来喝酒,我敢不带钱吗?” “哈哈!”丹尼尔朗笑一声,说,“现在我也有了工作,以后都换我来请你,总行了!” “好,总算你还有点良心!”林麟趾笑着,从怀中掏出钱袋扔了过去。 以诺之城内所通用的血晶币,可不能似外界一般融入血液中保存,否则一旦破坏上面的纹路,便再也无法使用。这也是丹尼尔沦为穷光蛋的原因,否则只从他之前战斗时所祭出的那柄纯血晶长镰,便知道这家伙是多么的富有。而他也承认自己体内有不少血晶币,但在这里无法使用,又能有什么办法。 丹尼尔接过钱袋,也不假惺惺客气,掏出一小半来这才还给他。 “过会儿要去看那场决斗,所以我多拿点,嘿嘿!”丹尼尔说完笑嘻嘻地向台走去。 去角斗场看决斗,可是要买门票的,这也就是以诺之城里关于决斗那条法则中,“收益一半归胜方所有”的意思。 很快就见丹尼尔端着两杯酒返回来,他的动作小心翼翼,仿佛生怕会将杯中酒水洒出来一滴似的。林麟趾接过一杯来,也不喝也不放在桌上,就那样握在手中端详。 鲜红色的液体,占去玻璃杯大概五分之三的空间,有小小的一块蜜蜡,漂浮在酒面上正静静燃烧。 “血色流焰”是用人血和烈酒搀兑而成,当蜜蜡就要燃烧殆尽时,林麟趾突然轻轻地晃动酒杯,半透明的酒水接触到微弱的蜡火,瞬时燃烧起来,酒杯中绽放出一朵血色之花。 林麟趾举杯,将这血色的焰火一饮而尽。美味的鲜血、灼人的烈酒以及微微的那一丁点蜜香,在舌尖炸开,教人回味无穷,同时又意犹未尽。 这一刹那,周围所有的嘈杂之声都逐渐淡去,林麟趾闭眼享受着来自灵魂深处的静默。 余味缓缓散去,他回过神来睁开眼,对面的丹尼尔亦是跟他一样。 “真可惜,这‘血色流焰’每人每天只限一杯。”丹尼尔正嘀咕着,突然桌椅移动的声音纷纷响起来,在座的绝大多数顾客都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嗯……时间到了,你真的不去?”丹尼尔起身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他叫住迫不及待就要离开的丹尼尔,“喂,你都还没说你找到的那份工作,它究竟是什么呢?” “球场管理员。” “哦?” “这个不重要,但你知道我工作的地方是在哪里吗?”丹尼尔趴在桌上,神神秘秘地说道,“是在贵族学校!” “啊?” 等林麟趾反应过来时,丹尼尔已经离开酒馆前去观看决斗,满肚子疑问的他只能无奈地摇摇头,也准备离开回理发店。对面的座椅被拉开,有人不请自坐。 林麟趾皱眉,看向坐在对面的理查,不知他想干什么。 “我想,有笔生意我们可以谈一谈!” …… 爱德华走在前往角斗场的路上,虽然他对战斗兴趣不大,但伯爵之间的决斗还是不容错过的。本来爱德华是打算跟林麟趾一起去的,但没想到他正好跟朋友有约。 人流渐渐多起来,爱德华埋头赶路。突然,人群前方传来一阵阵的惊愕声,紧接着便是所有的吸血鬼都纷纷闪开在两旁,脑中正在想事情的爱德华反应有些慢,未能及时让开。 “哼!” 一声冷哼在耳边炸响,爱德华只觉眼前一花,然后整个身子就向后飞去,重重摔在地上。 顾不得在意胸口被斩出的那道深长伤口,倒在地上的爱德华,看着袭击自己的那名吸血鬼洒然离去的背影,眼神骇然。 那人所穿衣服的后面,布料似被有意地裁去,将其文有文身的后背裸露了出来。 文身是一只面目狰狞的蝙蝠头,好似邪邪微笑的嘴角,露着两颗血色的锋利獠牙,显得嗜血而暴虐。 ―――――――――――――――――――― ps:因为更新慢,我的光头照在群里昨天被通缉一天,我来个擦,你们这帮子坏淫,今后群里禁止发通缉犯的照片!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二章 生意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文有蝙蝠头的裸背男子洒然离去,他右手上沾满来自爱德华伤口的血迹。(..info无弹窗广告) 男子抬起手,伸舌轻轻添了一口殷红的鲜血,笑得十分耐人寻味。 …… “爱德华,你没事?”丹尼尔从人群中蹿出来,上前扶起爱德华。经常往理发店跑,一来二去自然也跟老板关系熟了不少。 “我……我没事,我没事……”爱德华伤口已渐渐愈合,但仍心有余悸,看着文身男子早已消失的空旷街道怔怔出神。 丹尼尔轻轻搂住他的脖子,笑道:“没事就一起去,决斗快开始了。林他不跟我来,那咱们俩正好凑个伴!” “我……我……”刚刚经历过这种事,爱德华已全无再观看决斗的心思,正打算返回理发店去。然而他赖不住丹尼尔的强拖硬拉,只能是满脸苦笑地继续朝着角斗场走去。 “对了,刚才那人是谁?”走着走着丹尼尔问道,仅仅是因为有人挡着他的路就狠下杀手,而纵观旁人反应,似乎也均是敢怒不敢言,这足以说明那名文身男子的身份不同寻常。 爱德华压低声音,有些后怕地说:“你看到他后背的那个文身了没?”见丹尼尔点头,他继续说道,“在以诺之城内,文有那种文身就说明其身份是隶属于裁决所的血之裁决。” “血之裁决?”丹尼尔皱眉,说,“名字倒是挺有气势,但就算他是裁决所的,也不至于如此嚣张!” 爱德华微微摇头,说:“血之裁决人员总共不过二十六人,但其大多数成员,可是在血族最混乱时期的千年圣战中存活下来的凶神恶煞,实力没一个低于伯爵的。” “千年圣战中存活下来的?怪不得会……”丹尼尔微微愣神,显然是听闻过些什么。 “现在,你知道如果违反以诺之城内的法则后,即将面临的会是什么了?”听到爱德华这句话,丹尼尔设身处地的一想,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 “原初”酒馆,林麟趾与理查面对面而坐。 “生意?什么生意?”林麟趾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理查将一张血色卡片状的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缓缓地推到林麟趾面前,林麟趾低头一看,是张面值1000的晶卡。 每个血晶币10克重,1000个便要足足二十斤,虽说以吸血鬼们的力量倒并不在意这区区二十斤,但携带总会是个麻烦。所以在以诺之城内,还流通有大面额的晶卡,按理说既然有晶卡,就该有个晶卡与血晶币两者随时自由兑换的金融机构,但以诺之城林麟趾现在也差不多逛了个遍,却从没有看到过。 看着面值1000的晶卡,林麟趾不为所动,他好奇地看着理查,准备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用钱从以往爱德华所雇佣过的伙计口中买得情报,这是理查的惯用伎俩。正是通过此种方法,他知道了魔力蚁,知道了精神力头盔,知道了魔力提取的整个过程。 而最近他也终于花大代价说动一位爱德华理发店的前雇员与他一起做实验,但结果却是,如果没有那个所谓的精神力头盔,精神力的提取根本就是妄谈。 于是他有了新的计划。 “我要那个精神力头盔!”理查对林麟趾说道。 林麟趾一惊,随即大笑:“我想你找错人了,你想要精神力头盔,该去向爱德华付钱定做才是,而不是……” “我是什么意思,你应该知道!”理查打断他。 “我想,我可能不知道!”林麟趾调侃道。 “价钱,还可以再商量!”理查说着又拿出一张面值1000的晶卡,推了过来。 林麟趾看都没看一眼,说:“你打错主意了,我是不会……” “五千!”理查也是豁了出去,他接连拿出三张晶卡来。 被误会为是在坐地起价,林麟趾很无奈,他不耐烦地说道:“收回你的钱,先不说我不想赚这笔钱,就是想赚,头盔那也不是我想拿就能拿到的。” 在理查看来,林麟趾既然说这番话便表明其已动心,五千血晶币是他之前的底线,这么一个说不定会是鸡肋的头盔,究竟值不值得他付出更大的代价? 就在理查正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加价时,林麟趾已起身拍屁股走人,离开了酒馆。 走在空荡荡的街道,林麟趾脑中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 其实就魔力提取技术的应用,他跟爱德华之前已谈到过好几次。在他看来,魔力仅作理发之用显然太过不值,它应该在更多的方面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一个人老实,也就意味着他固执,爱德华正是这样。或许他以前之所以会成功正是凭着这一股子执拗,但最大的优点也往往亦是最致命的缺陷。爱德华其本身显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创造是多么得难能可贵,他的思想始终局限在一家小小的理发店,很难再有所突破。 而对以诺之城还不够熟悉的林麟趾,在魔力应用方面也是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来,他们两个人守着这么一只可能会下金蛋的母鸡,却是无从下手。 但理查不同,虽然林麟趾对他的了解并不多,却也知道这是个具有灵敏商业嗅觉的家伙,而他也具有典型的商人习气――唯利是图。现在他再一次地盯上爱德华的研究成果,显然是想到了什么。 “等等!”就在林麟趾快走到理发店前时,后面突然传来理查的声音。 转过身,看到理查疾走过来,林麟趾皱起眉头,刚想说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时,却见其将一个小小的瓶子塞了过来。 林麟趾下意识地接住,还未来得及发问,他就一句话都不说地转身离去。 “喂!”林麟趾叫道,“这里面是什么?” 理查消失在街,角没有回话。 瓶子并不透明,林麟趾拔出瓶塞,放在鼻下轻轻一嗅,顿时血腥扑鼻。 “血?”他微微一愣,随即恍然惊觉,“难道说,这是……爱德华的血?”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瓶血给扔掉,然而在好奇心的作祟下,他最终还是留了下来。既然瓶子是理查塞给自己的,那么很有可能便是爱德华的血液,但究竟是不是,还得试过才知。 理发店的门上着锁,想来爱德华应该是去了角斗场。 林麟趾开门进店,径直走到卧室那边,揭开地毯露出地窖门来。这里以及地下他经常工作会用到的那扇隔间的门,爱德华都给他设定了权限。 也就是说林麟趾用他自己的血液也可以打开它们,但此时他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轻轻的将瓶塞拔开。 一滴殷红的血液从瓶口缓缓滴落,林麟趾心里有些莫名地紧张起来。随着血液精准地滴入门上那只小蝙蝠的嘴里,下一刻,就见地窖门慢慢地打开。 这一小瓶,果然就是爱德华的血液,甚至林麟趾还亲口尝了尝,是辛摩尔氏族无疑。 走进地下,打开最里面的那间隔间,精神力头盔并不在这里,而是锁于他处。 静静地坐在床铺上,林麟趾若有所思:理查既然已经得到爱德华的血液,那么他趁理发店无人时亲自前来盗取,岂不更加简单,但他却不惜花费高价来雇佣我……这家伙,行的是一石二鸟之计啊,不仅想得到头盔,还要让我替他背黑锅…… “哼,我岂能让你这么容易就给算计了!”林麟趾冷笑,他起身打开瓶塞,将那瓶爱德华的血液随手倒入一个装有魔力蚁的水晶球。 水晶球内的魔力蚁正昏昏欲眠,没想到突然天降甘霖,顿时它精神一振,张开大口贪婪地食用起来。 今天的食物,似乎比往常的,要更加美味! 收起空瓶子,林麟趾伸着懒腰,正准备躺在床铺上歇息一下。 “林,你在干什么?” 心中一惊,林麟趾猛地转头看去,只见爱德华正站在隔间的门口,脸上笑容憨憨……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三章 七轮,研究狂人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咦?你没去角斗场吗?”林麟趾心头微微一跳,惊讶道。 爱德华摸了摸光头,笑呵呵地说:“我半路又给折回来了!” “哦?怎么了?” 爱德华说:“我路上有看到丹尼尔,他只一个人而你不在,我一想应该是你对决斗没有兴趣而回店里了,正好我也不怎么感兴趣,就决定回来跟你说个事情。” “什么事?”林麟趾好奇地问道。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关于你精神力修炼的事情,”爱德华说,“你现在应该是遇到瓶颈了?” “没错!”林麟趾点头。 “我知道一种方法,能够帮助到你突破,只是……”爱德华似有所顾忌,欲言又止。 林麟趾笑道:“有什么话你就明!” “嗯……是这样的,这个方法在施用时,你得赤身**仰面躺在床上。”爱德华说,“因为就像是你们中国的针灸一样,会用血针在你身上扎几处穴位。” “啊?”要赤身**躺在床上,那该有多别扭。 “你确定这种方法有效?”他低头考虑片刻后,沉声问道。 “当然!”爱德华很肯定地说,“我要施用的方法它源于印度的瑜伽术,名为‘七轮’,我敢保证效果绝对惊人。” “好,现在就开始?”林麟趾也不婆婆妈妈,当时就答应下来。 同室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林麟趾脱去身上衣物,**裸地仰面躺入床铺,心中怎一个尴尬了得。 “进入冥想状态!”爱德华站在床前,低头看着他**的身体,眼底似有一丝笑意闪过。 林麟趾闭起眼来,很快心神就沉浸在那白茫茫的一片之中,忘却了身外的一切。 见他已冥想,爱德华划破指尖,从伤口中抽出七根一指长的血针来,然后先后分别刺在会阴穴、气海穴、神阙穴、膻中穴、天突穴、印堂穴、百会穴。这七处穴位正是七轮中的海底轮、腹轮、脐轮、心轮、喉轮、额轮、顶轮。 冥想中的林麟趾,恍然不知此时他的身体,已上上下下扎有七根血针。 七针已备,爱德华右手拇指与食指轻轻捏住扎在海底轮会阴穴的那根血针,运起捻针手法,反复缓缓地捻转起来。随着他的动作,针体逐渐有流光开始闪烁。 忘却身外种种,处于冥想状态的林麟趾,突觉一股寒意自下体蔓延至全身,但冥想却并未因此打断。但在那片白茫茫的精神世界中,他那原本轻盈的灵魂却骤然变得沉重起来,再也无法自由地去翱翔。 第一次,林麟趾感觉到自己踏踏实实的,双脚站立在了这个世界上。 他就那样静静站着,周围白茫茫什么也看不见,仿佛过了好久好久,突然脚底一凉,林麟趾低头看去,有清澈的水流正从脚下的地表渗出。 水位逐渐上涨,很快就漫过脚面,继而爬上小腿。林麟趾踩水茫然地走来走去,发现整个世界均在陷入着这种奇妙的变化。此时水虽尚浅,却已然显露出汪洋之势,他都能看到水面上时不时跃起的细小浪花。 如若再待水势一大,那定将会是大浪滔天。不过林麟趾似乎是看不到那番壮丽的场面了。 不知不觉间,水位已涨至脖间,不习水性的林麟趾禁不住惶恐起来。如果水势仍不停止升涨,那么他恐怕就要被溺死在这里! “咕噜噜噜噜……” 水很快就淹过头顶,林麟趾不时地跳起挣扎,张开大口拼命地想要呼吸到空气,但涌入嘴中的却只有咸咸的水流。(..info)水愈来愈深,窒息,令人几近崩溃的窒息感,伴随着死亡之阴影,渐渐将他完全笼罩。 “啊!” 林麟趾惊叫一声,从床上坐起。 隔间中简单的布置一点点的印入眼帘,林麟趾久久才得以回过神来。 他没有死,他没有被淹死,刚才的种种,原来不过是发生在脑海之中。 虽然因为体制原因,他的脸上没有渗出冷汗,但林麟趾仍然下意识的抬起手臂,去用袖口去擦拭额头。 “咦?” 林麟趾惊咦一声,他低头仔细一瞧,发现自己的身上竟然穿戴整齐,而并非是**着。地下没有爱德华的身影,林麟趾走上去,刚要跟靠墙而坐不知正捣鼓着什么的爱德华打招呼,却见丹尼尔从外风尘仆仆地推门而入。 “嘿,林!你小子可终于醒过来啦!”丹尼尔看到林麟趾,惊喜地叫道。 爱德华闻声抬头,看到林麟趾就站在他眼前后微微一愣,憨笑道:“林,你醒啦!” “昨天过来时看到你小子躺在那里不动弹,还以为是怎么了呢!要不是爱德华说你是在冥想,而且很可能是要突破的话,我都打算把你送去医院了,哈哈!”丹尼尔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话语中流露着对于朋友的关心。 “昨天?难道说我躺在那里整整一天?”林麟趾说着暗暗瞥了眼爱德华,看来他并没有告诉丹尼尔“七轮”的事情。 “你以为呢!好了好了,既然你没事,那我就走啦,今儿可是去贵族学校那里工作的第一天!”丹尼尔说着又风风火火地走出店去,隔着门传来他的声音,“林,下个月发薪水了我请你喝酒!” 待丹尼尔一走,理发店中顿时静了下来。 “爱德华,很抱歉,耽误了你一晚的生意。”林麟趾有些不太好意思。 “没事没事!”爱德华摆摆手,说,“怎么样,精神力是不是有所突破?” “等等,我试试!”林麟趾从怀中掏出一副塔罗牌,按照之前的那个方法试验起来。 先是热身,记忆17张塔罗牌,轻松完成。接着他尝试一直无法做到的18张,却也完成得毫不费力。添上一张,又再加一张,就这样,直到数量停留在30张时,他才感觉到吃力起来。 天啦!只是一晚,他的成绩竟然增长了近一倍。 “爱德华,谢谢你,谢谢你的方法!”林麟趾欣喜地摇着他的肩膀,叫道。 爱德华憨憨笑着,说:“林,不用谢我,这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 当晚,林麟趾精神力的进步就完全显现了出来,往日工作结束后,他都会头痛欲裂、精神疲乏,但这次却毫无不良反应,结束后仍存有不少的余力。 “咦?”理发店打烊后,爱德华来到隔间,他指着一只魔力蚁说,“林,你看它。” “怎么了?”林麟趾凑上前一看,发现这只魔力蚁身体的颜色,似乎变深了很多。 “嗯?”看到魔力蚁触角上的红线后,林麟趾突然想起来什么,他脸色一肃,问道:“爱德华,今天晚上总共有八位客人是?” “是的,怎么了?” 林麟趾盯着水晶球内那个似乎发生了变异的魔力蚁,说:“八位客人理发的魔力,好像……都是这一只魔力蚁提供的。” “什么?”爱德华惊呼,“你没有换线?” 一般来说一只魔力蚁的魔力,最多服务三位客人便会消耗殆尽。而每次理发结束后,爱德华就会再次摇铃,已形成条件反射的林麟趾听到铃声便会自动从冥想中醒过来,然后按照步骤他就应该检查魔力蚁的情况。 如果魔力蚁现出疲态,就给它倒一袋人造血,然后换线使用另外一只魔力蚁,但今天却有些例外。 “爱德华,你快看,它即使是现在,都没有露出一丁点的疲态来!”林麟趾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暗想不会就这么巧合! 爱德华捧着水晶球,兴奋不已,眼睛死死地盯着里面的魔力蚁。 “林,魔力蚁一直是你在照看,这几天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他焦急地问道。 看来昨天他并没有看见自己往水晶球内倒入血液,林麟趾一念闪过,说道:“我想想,昨天我心血来潮,就给这只魔力蚁喂食了一些我自己的血液。” 这句谎话虽略显牵强,却也并无什么漏洞。 “什么?”爱德华一听顿时大呼小叫起来,“林,你确定?你确定你喂食的正是这一只,而不是其他……” “我确定!”林麟趾肯定的点点头,他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太棒了太棒了!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林,我要进行研究,店里你帮我照看着!”爱德华捧着装有变异魔力蚁的水晶球,小心翼翼地出去打开门走进另一间隔间,然后又疯疯癫癫地空手跑回来,抱走一个装有正常魔力蚁的水晶球。 “这……”林麟趾看得有些傻眼,半年来,今天,他才第一次地真正认识了爱德华。 这家伙,就是一个研究狂人!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四章 不速之客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自爱德华进入隔间开始研究后,林麟趾就意识到白天“七轮”的精神修炼将会泡汤。(..info)事实也正是如此,接连一周他都没有看到过爱德华的身影。 特别是在他经过尝试,发现如果不施用“七轮”,精神世界根本不会如上次一般产生那么奇妙的变化,而只会是死气沉沉的白茫茫一片后,林麟趾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想要看到爱德华那颗圆乎乎的光头。 这是理发店关门的第六晚,用塔罗牌训练完精神力的林麟趾无所事事地站在门口,看着对面的“理查理发店”人进人出。因为在理发时他始终处在幕后,所以还从未跟顾客接触过。 不知爱德华的店中都是些什么客人,而就这不长时间所观察到的,林麟趾发现“理查理发店”的顾客大多都是些打扮妖娆勾人的女吸血鬼。 他知道她们是谁,虽然没有亲身去过,但对南街那家著名的风月场所,他还是有所耳闻。 据称,在那里只要你有足够的血晶币,想怎么玩就能怎么玩,相貌、性别随你挑。 只要是身为男人,对这类场所要说不好奇肯定是假的。但好奇是一回事,要真让他去玩,林麟趾可接受不了,当然他也没有那个经济能力。丹尼尔曾经开玩笑说过,就林麟趾现在的工作,半年不吃不喝所攒下的钱,估计也只够是进去看上两眼。 而能够经常来理发店消费的除过这么一群人外,还有处于风月场所对面,那个南街最华丽剧院的演员们。 就在林麟趾饶有兴趣地盯着对面看时,一男一女两名演员路过。 “咦?难道今天这里营业了?”女演员突然看到理发店的门开着,说道。 男演员微笑道:“那正好,明晚表演的发型,用不着安迪来帮忙了,说实话,他的技艺真是……” 两人说着就要往进走,站在门旁的林麟趾伸手拦住,说:“两位不好意思,本店今晚没有营业。.info[]” “你是谁?”男演员看着他,眼神不善。 “我是这家店的伙计,爱德华先生最近几天都在忙于研究,所以……” 作为老顾客的女演员对爱德华还是很熟悉的,一听他在忙于研究便惊呼道:“噢!天啦!他又在搞什么研究,看来我们得忍受安迪好长一段时间了,真是可怕!” “既然如此,那我们走!我想下次我该建议爱德华做点什么。”男演员僵着脸,语气很是不好,他看向林麟趾的目光中带着明显的厌恶。 林麟趾皱眉,这种场面并不陌生,在以诺之城这个白人的世界中,他作为黄种人难免会受到歧视。只不过大家都知道对方并不好惹,所以当面挑衅倒还未曾遇到过,但对方这种令人不爽的目光,却已是屡见不鲜。 这里的吸血鬼都是些老家伙,所以经历过那个闭塞年代的他们,在人种方面,大多都带有着偏见。 女演员也觉察到了同伴对这位理发店小伙计的恶意,她抱歉地朝林麟趾笑笑。 “那么再见,可爱的东方男孩!”女演员说着眨眨眼,然后跟男演员一齐离开。 林麟趾摸着鼻头,说实话,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可爱。 “或许?我该去剧院找找她,然后有可能的话,将她约出来?”对这位女演员林麟趾不由升起几分好感来,回到地下隔间躺在床上后,他开始浮想联翩,但……也就仅是想想而已。 当白昼降临,林麟趾正无所事事时,抬头却猛然看到爱德华站在门口,脸上似笑非笑。(..info好看的小说) “嗯?你的研究结束了吗?”林麟趾坐起身来,问道。 爱德华摇摇头,说:“还没有,不过我想起来今天是该给你施用‘七轮’的时候,所以忙过这个我再继续去研究。” 说话时,爱德华特意注视着林麟趾的表情,似乎想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七轮’?都七天了,我还以为你给忘记了呢!”林麟趾有些惊喜。 爱德华奇道:“我难道没有说过‘七轮’是有周期的吗,它每七天才能进行一次!” “你可没跟我说过!那天我还没来得及问关于‘七轮’的事情,你就跑进去搞研究了!” 听他这么一说,爱德华的嘴角轻轻弯起:“好了,快开始,我还赶时间!” 林麟趾点点头,很快就脱去衣裤仰面躺下,然后进入冥想状态。 白茫茫的世界,清澈的液体自地表渗出,然后愈来愈深,很快就已涨至鼻下。 林麟趾这次并没有惊慌,这七天来他认真地思考过,既然精神世界中所发生的种种并不会真正危及性命,那么也就是说他没必要有丝毫的恐慌,而是该去体悟,去顺其自然。 不过想到容易,做到却难。当要命的窒息感真正来临时,他还是下意识地拼命挣扎起来。 “冷静!一切不过皆为虚妄,你要冷静,要冷静!”虽几近晕厥,但他脑中一直想着这句话。或许是暗示起到了效果,渐渐地,他情绪平息了下来,不再进行那无谓的挣扎,他静静地感受着海水自口鼻涌入。 “咕噜噜噜噜……” 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死亡前的那一瞬。 当林麟趾从窒息感中挺过来时,他就仿佛是完全死去似的,如浮尸般漂在水上。 但如果说是死去,却还存有着一丝意识。他能感觉到水位越涨越深,很快就成长为一片汪洋大海,而之前那些细小的浪花也已变为巨浪狂澜,将他卷入在其中,汹涌、澎湃! 不知过了有多久,林麟趾从冥想中平静地醒过来。 室内无人,爱德华应该是已回隔间去研究,不过他在走之前,还没忘给林麟趾穿上衣服。 爱德华的研究不知何时才会结束,但现在得知自己精神力修炼并不会耽误的林麟趾,却已不再焦急。他依然坚持着塔罗牌的训练,就这样一天天的等着七天之后。 不过没想到,仅过三天爱德华就又走了出来。 他脸上有些憔悴,一看到林麟趾就说:“林,我失败了,不管我怎么用自己的血液去喂食,那只魔力蚁都没有发生异变。” “啊?难道说先前那只魔力蚁的变异是偶然事件?” “可能!我想再拿过去一只魔力蚁试试!”看来他并不死心,抱起一个水晶球就要转身离开:“对了,林,如果不介意的话,给我一点你的血液!我想既然第一只是因为食用你的血液而产生变异,那么会不会……” 林麟趾并未拒绝,但在爱德华拿到血液离开后,他却突生疑惑。 那只变异魔力蚁食用的,可正是瓶中爱德华的血液,而并非如谎言中所说是他自己的。所以说爱德华的血液既然不行,那么他的自然也…… 等等,似乎……还有着一种可能…… “哈!怎么会!”林麟趾拍拍自己脑门,没有接着想下去,那只魔力蚁的变异应该不过就是件意外罢。 …… 四天后,恰是要施用“七轮”的日子,这天丹尼尔却突然来到理发店,嚷嚷着要请林麟趾喝酒。 “这才工作几天,你就拿到薪水了?”林麟趾奇道。他不想错过“七轮”,所以有些不太愿意出门。 “预支预支!”丹尼尔嘿嘿笑着,扬扬手中的钱袋,说,“瞧,不是骗你!别婆婆妈妈的,快走快走,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 被他强带硬拉着出门,林麟趾脸上挂满着无奈,他也只能是祈祷着在自己回来前,爱德华别从隔间中出来。 锁好店门,林麟趾和丹尼尔朝着“原初”酒馆走去。 “工作怎么样?” “别提了,十天有九天是闲着的!” “那你的工作究竟是……” …… 街的另一边,有一人看着他俩离去的身影,轻轻皱了皱眉。 这人身上的衣物很普通,他在稍稍犹豫片刻后,径直穿过街道走到“爱德华理发店”门前。也不知他怎么捣鼓了两下,门便应声而开。 他似乎对理发店的环境十分熟悉,走过去揭开地毯,划破指尖将血液滴入蝙蝠嘴中,地窖门随之缓缓打开。 接着走进地下,打开最里面的那扇隔间门,然后自床头坐下,他似乎在等着什么。 刚刚落座不久,突然想起一阵大笑。 “哈哈!”爱德华似乎非常高兴,他一阵风地冲了进来,抱起柜面上仅剩的那两个水晶球转头就走,竟然都没向床头的不速之客瞥去一眼。 “林,魔力蚁食用过你的血液后,果然发生了变异,但原因我得延后再研究,因为我现在又有一个非常棒的想法。”爱德华竟然将那人误以为是林麟趾,“我想研究一种能够储存魔力的东西,这样每天我们就能将多余的魔力保存起来,然后……” “对了,我还需要一点你的血液,来使最后两只魔力蚁变异!”爱德华又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显然已迫不及待要进入下一环节的研究。 坐在床头的这人,闻言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的,竟然是张与林麟趾一模一样的面孔。 “好的,爱德华!”他看着他,微笑着说道。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五章 真真假假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现在正是白昼,而今天也非决斗日,所以原初酒馆内此时酒客寥寥。(..info无弹窗广告) 林麟趾与丹尼尔对面而坐,中间的木桌放有两个空空的酒杯,他们刚刚饮用完“血色流焰”。 既来之则安之,林麟趾也不再去想要是错过“七轮”将会怎样,他问道:“丹尼尔,你说你的工作是看管球场?” “是的,足球场!”丹尼尔砸吧砸吧嘴,似乎是在回味着方才的酒香。 林麟趾两手放在桌上,身子向前微微倾着,饶有兴趣地问道:“怎么,学校里的那些准贵族老爷们,还喜欢踢足球不成?”他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就以吸血鬼的力量而言,一颗足球恐怕稍稍用力就会被踢爆。 “魔法!魔法!”丹尼尔好笑地看着他,仿佛猜到了他的想法,说道,“作为管理员我试过那些足球,它们被注入过魔力,从而变得更重更坚实,以能完全承受我们血族的力量。听我同事说,这可是那些准贵族老爷们最热衷的运动,还好现在尚未开学,否则我哪能这么清闲。” “开学?难不成这贵族学校还有假期不成?”林麟趾奇道。 丹尼尔耸耸肩,摇头道:“具体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个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信息。” 他说着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学校每过一百年便会招收一批学生,而再过不久便将进入下个百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愿再等一百年的话,就要在接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想办法进入学校!” 林麟趾从丹尼尔的眼中看到的是无比的坚决,他突然想知道他如此迫切地想要进入贵族学校,究竟是为什么。 “十万血晶币,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搞到的,况且,还要有伯爵以上贵族的推荐。”说到这里林麟趾突然想起来之前丹尼尔所说,关于他哥哥的事来,便问道,“丹尼尔,你曾说你记得你哥哥被送入学校,是吧?” “是的,怎么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十几年前……”丹尼尔说着一愣,随即也反应过来,不禁轻轻一拍桌面,说,“对啊!我哥哥当年是怎么进入学校的,学校的招生明明应该在很早以前就……” 既然是所学校,那么有一两个插班生也属正常。但若想半途入学,其条件肯定将更为苛刻,所以对于林麟趾与丹尼尔来说,处境依旧没有改变。 “丹尼尔,既然你父亲能让你的哥哥……那么你……”林麟趾话未说完,便被丹尼尔打断,他不耐烦地说:“别跟我提他!” “对了!”丹尼尔很不愿意他的父亲,立刻就转移话题道,“林,爱德华跟你说过血之裁决的事吗?” 林麟趾摇头表示没有。 “就是上次决斗日,我在去角斗场的路上看到爱德华被一位血之裁决成员斩伤在地,而原因不过是他没有及时给人家让路。是不是觉得挺嚣张?”丹尼尔也不等林麟趾回话,就继续说,“可人家是真有嚣张的资本,听爱德华说其成员大多是千年圣战中存活下来的怪物。” “千年圣战?”林麟趾皱眉,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关于千年圣战的具体经过,已被历史的尘埃所掩盖,即使亲身经历过那个混乱年代的吸血鬼,也都十分默契的闭口从不谈起。 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那是血族的内战,在战争期间陨落的强者不计其数,对于血族而言无疑是场巨大的灾难。而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血族尚如此,更遑论是人类。 通过长达近千年的战争,血族十三氏族之间才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也是在这场战争后,血族圣地原初之城横空出世,整个血族至此进入新的纪元。 然而,在很多吸血鬼看来,千年圣战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阴谋,幕后的操纵者便是“玛士撒拉”,更或者是“上古耆宿”。 在当时,第六代至第八代血族,也就是如今的长老一辈,被充为马前卒冲锋陷阵,死伤无数,得以存活下来者不多。而熬到现在,长老们也终于取得一定的地位,逐渐身居要职,其中亦有一些强者被抽出,成为血之裁决的一员。 “林,那些怪物可是惹不得,以后看到裸着背,背上还文有蝙蝠头的吸血鬼,最好就躲得远远的。”丹尼尔笑着说道。 林麟趾点头,说:“怪不得那天爱德华在去角斗场的半路折了回来,原来是被血之裁决……” “没有啊?”丹尼尔打断他,奇道,“你是不是记错了,那天爱德华本来是想回去的,但被我强拉着去角斗场了啊?” “什么?”林麟趾闻言惊跳起来,他看丹尼尔的表情不似是开玩笑,顿时脑中疑窦丛生。 既然那天爱德华并没有返回理发店,那么他见到的那个爱德华又是谁? 只有爱德华与自己的血液能够打开地窖门,也他若想来到地下,就…… 那瓶血液,理查塞给自己的那瓶血液! 爱德华他的血并不能使魔力蚁异变,而那瓶血却可以,也就是说瓶子中装的根本就不是爱德华的血,而理查,塞给自己瓶子的理查,真的就是理查吗? “费尔,是费尔,一定是费尔!”林麟趾恍然大悟,“不管是塞给我瓶子的理查,还是给我施用‘七轮’的爱德华,其实都是费尔所变化。” 想到费尔还有他那神奇的能力,所有的疑点都顿时迎刃而解。正如费尔曾经变化为维基的尊长凯米来接触林麟趾一样,这次他又变化成爱德华。 “我有点事,先走一步!”扔下一句话,林麟趾匆匆忙忙地离开酒馆,向着理发店疾行而去。 丹尼尔一头雾水,本想跟上去看看,犹豫片刻后却终是作罢,留下来也无趣,他就处酒馆想着北街走去。 费尔变化为凯米时,真正的凯米已经死亡,那么现在真正的爱德华,他又是否还活着? 林麟趾不由有些担心,他很快来到理发店前,打开店门和里面的地窖门,冲进地下隔间,正看到一位爱德华模样的男子坐在床头。 “怎么了,林?”这位爱德华一看到他匆匆忙忙的样子,就立刻起身关切地问道。 林麟趾惊疑不定地看着他,试探性地问道:“爱德华,上上周决斗日那天,你去哪了?” “肯定是丹尼尔跟你说血之裁决的事了吧?”爱德华笑道,“那天我半路被人斩伤,本打算回理发店的,但遇到丹尼尔,被强拉着去了角斗场,说来那场决斗也真是没劲,还不如……” 他所答与丹尼尔所述相吻合,至于后面说的是什么林麟趾已没有兴趣再听。 林麟趾眉头紧皱着,脸上阴晴不定,难道说此时眼前这位爱德华是真的,他并不是费尔?但今日正是该施用“七轮”之时,按理说费尔应该是来这里才是。 “爱德华,你实验搞完了吗?怎么今天有空出来?”林麟趾还是不能完全相信,他问道。 “这不是在等你嘛!”爱德华说,“刚才我实验材料用完,出去买完回来时门口有人拦住我,说让我给你传句话!” “嗯?他有说自己是谁吗?”林麟趾右眉轻轻扬起。 “他说他叫凯米。” “凯米?”能说出凯米这个名字,那肯定便是费尔。林麟趾问道:“那他让你转告我什么?” “说让你回来后,去剧场对面找他!”爱德华憨憨的脸上闪过一丝戏谑,剧场的对面就是风月场所,在那里见面难免会让人误会。 “哦!现在就去吗?”林麟趾有些迟疑地问道。 爱德华笑着说:“去吧去吧!我也该继续去研究了,该死的,这次可真不顺利!” 林麟趾点点头,转身就要离开,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而他身后的爱德华,此时嘴角正得意的弯起,微笑中看不出有半点往日的憨厚。 林麟趾虽然已转过身去,却并未立刻就迈出隔间,他身子突然一动,竟出乎意料地又转回过来。 盯着笑容不禁僵在脸上的爱德华,他嘴角上扬,笑道:“费尔,现在,你玩够了吗?”
吸血鬼传txt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六章 千面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他没想到自己竟会被识破,问道:“林,你是怎么发现破绽的?” “费尔,你究竟想干什么?”林麟趾不答反问,其实他根本就未曾发现什么破绽,刚才不过是出言一诈,不想费尔果真便上当。(..info) 昏暗的隔间中,两人面对面大眼瞪着小眼,一时都不再说话。久久才由费尔打破沉默:“你有两个选择,一是我回答你刚才的问题,二是继续给你施用七轮之术。” “我选一!”林麟趾脱口而出。 “哦?这么说你不想再体验七轮之术的奇妙?” 林麟趾微微摇头,说:“你之所以会不请自来对我施以七轮之术,原因就在问题的答案之中,而不管是否将其说出来,都不会使原因本身发生改变,所以……” “所以你选一,这样不仅会知道答案,而且我出于某种原因,也依然会继续对你施以七轮之术。”费尔脸上笑意盎然,说道,“林,你觉得我有那么蠢吗,会让你得逞!” 林麟趾鼻间轻轻一哼,说:“费尔,你不蠢,但你却觉得我蠢,所以你才会给出两个选择来。” “脱衣服,躺下!”费尔略带命令式地说道,显然是不想回答林麟趾刚才的问题。 林麟趾眉头皱起,站在那里没有动作。 费尔看着他,说:“林,你只需要知道,如果我想杀你,你都活不过被初拥的那晚!” 他被初拥已将近一年,提及改变命运的那晚,林麟趾脑海中顿时响起那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而那笑声正是出自此时他眼前的费尔之口。 费尔说的没错,虽然不知道他为何要帮自己,但起码目前为止还看不出有什么恶意。再者,他之所以执意要来以诺之城,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他。 脱去衣衫躺倒在床上,他正要进入冥想时,却听费尔说道:“每七天,我会来找你一次,你可以向我问一些问题,如果我高兴自会解答。当然,若你不想再修行七轮之术,也可以拒绝,然后我就不会再来骚扰你。” 林麟趾点点头,他将所有的疑惑暂时都抛去,进入冥想状态。 窒息,然后如浮尸般被卷入汹涌的浪花,于海面久久地飘荡。 等他醒过来时,费尔已不知去向,而如往常一样,他身上已穿戴整齐。 此后又过得好几天,真的爱德华才终于从他的研究室中走了出来。 他精神疲惫,那张永远也不会衰老的脸庞很是憔悴,身上的衣物皱皱巴巴的,散发着一股酸腐的味道。 换过一套衣物后,爱德华才仿佛有了点力气跟林麟趾说话。 “林,能不能帮我将棺材抬下来!”爱德华有气无力地说道,此时此刻怎么看,他也都不像是只要有鲜血维持,精力就永远充沛的吸血鬼。他浑身上下,都透漏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 林麟趾将棺材搬至地下,看着他不由担心地问道:“爱德华,你怎么了?” 爱德华吃力地笑着,说:“没事,就是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对于沉睡中的吸血鬼而言,安全胜于一切,所以棺材平常虽是放置在上面的理发店中,但如若真要用到时,还是会转移到有地窖门保护,更为安全的地下来。.info[] 看着爱德华躺入棺材,陷入沉睡后,林麟趾不免有些疑惑。 当又一个七天之期来临时,于七轮之术修行前,他向费尔问起此时。而费尔的解释是,实力低下却又活得太久的吸血鬼,在损耗太多脑力也就是精神力后,唯有陷入沉睡进行长时间的休息,才能够完全恢复精力。 当然,如果实力达到侯爵精神力觉醒后,就完全不必再去担心这点,通过冥想就可以恢复损耗的精神力。 不得不说,就此而言,仅为男爵实力却对精神力的掌握越来越有模有样的林麟趾,还真是个怪胎。 大概一周过后,爱德华走出棺材中,精力已完全恢复。 林麟趾问及此前他实验的情况,他却只是苦笑。 为制造所谓的魔力储存器,五只变异的魔力蚁被爱德华解剖了四只,却仍未研究出什么名堂。还好他尚存有一丝理智,最终留下来一只,否则这个理发店也就差不多该倒闭了。 研究需要大量的资金作后盾,开店半年好不容易缓过劲来的爱德华,遭此失败后手头又拮据起来。不过从他的脸上,却看不到沮丧,有的也是不甘与执拗。看来他已打算好等攒到足够的血晶币后,卷土重来。 失败,然后从零开始,如此这般爱德华已经历过多次,或许这也正是他生活的乐趣所在。 魔力蚁只剩一只,但因经过变异,每天所能产生的魔力甚至要比之前那五只未变异的魔力蚁加起来还多,所以对理发店生意并无影响。 而两人在商议后,也决定不再给它喂食林麟趾的血液。魔力蚁的变异,有时候想来令人不寒而栗,他们不敢想象如若一直喂食,魔力蚁将会成长到何种地步。 理发店又重新有条不紊地营业起来,而林麟趾也很快就迎来他第七次的七轮之术修炼。 “费尔,究竟谁才是真正的你?”看着每周变换一种相貌来见他的费尔,林麟趾头疼道。 费尔微微一笑,答道:“每一个人!” 话音刚落,他的面容一阵扭曲,由丹尼尔突然变成林麟趾的模样。 林麟趾皱眉,这种照镜子的感觉可谈不上有多愉快。费尔也不故意气他,立刻有换成另一张陌生的面孔。 “那究竟有多少个你?”林麟趾换了一个问题。 “我有一个绰号叫‘千面费尔’,你说,会有多少个我?”费尔眨眨眼睛,说,“好了,躺下吧,这已是最后一次,以后你想见我也见不到啦!” 林麟趾闻言右眉一跳,疑惑地问道:“最后一次?” “是的!”费尔点头应道,“这次过后七轮之术你就已算入门,所以不必用我再以血针辅助。” 原来如此。林麟趾稍作犹豫后,看着费尔说道:“谢谢你,费尔!” 这一声感谢发自肺腑,如果只是按照爱德华所说利用塔罗牌训练的话,那么他的成就充其量也不过是位合格的理发店伙计,但现在,费尔的七轮之术已使他的精神力发生了质的变化,。 费尔微微点点头,耐人寻味地说道:“希望有朝一日,你还会这么说!”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费尔如此付出肯定是亦有所图,这一点他不说,林麟趾也明白。 “在冥想时你会感觉到身体七处有痛感传来,那里正是我施针的位置,也是七轮的所在,你要记住它们!”费尔嘱咐完,待到林麟趾进入冥想后,他划破手指抽出七根血针,然后扎下。 这一次他不只是给会阴穴海底轮处的那根血针注入魔力,从下至上按照顺序,每一根血针都依次有流光闪起。 而当每一根血针都被注入魔力时,冥想中正被卷入海浪的林麟趾果如费尔所言,感觉到身体七处有痛感传来。同时他仿佛感觉到,有七种颜色各异的光芒在不同的位置闪烁。 突然,他的身体变得沉重起来,很快就破开海水的浮力,渐渐地沉入海中。 起初周围的海水是浅蓝色的,他的目光能穿过透明的水幕,看到那白茫茫的天空。但随着他不断地下沉,海水的色彩逐渐变浓,先是深蓝,最后是如浓墨般的黑色。 而海浪澎湃的巨大声响,也早早就已于耳际消失,此时围绕着他的只有死一般的静寂。任海面之上狂风呼啸,巨澜汹涌,深海处却连平静依旧,这便是大海的底蕴所在。林麟趾感受着这一切,若有所悟。 下沉,下沉,他的身体一直在缓缓下沉。 沉入无尽的黑暗,沉入那不知是否存在的海底。 ―――――――――――― ps:推荐一本小说(非网络小说):乔治?r?r?马丁的《冰与火之歌》,绝对值得一看。另:同名电视剧也很好看!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七章 选择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七轮之术他已入门,从此不经血针辅助便可自行修炼。而自那之后,费尔也再没有来找过他,但已然神经过敏的林麟趾,却不时会怀疑身边接触的人是不是费尔所变化。 千面费尔,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他将以何种相貌、何种身份出现。 爱德华雇佣林麟趾的期限为一年,在最后这段日子里,整个以诺之城都骤然变得热闹起来。在南街,来往的人群里开始有不少完全陌生的面孔出现,而理发店的生意也随之好了一大截。 林麟趾问过爱德华,之所以会这样,全因贵族学校新生报到、老生返校的日子临近。 能够进入贵族学校的吸血鬼,自然均是非富即贵,当这些出手大方、挥金如土的准贵族们在校期间,整个南街都会格外的沸腾,爱德华称之为“百年盛况”。 “百年盛况”,也就是每百年中的前两年,所有学生都必须在校进行学习。而之后长达九十八年的时间里,他们则会不知所踪,好似蒸发掉一般,直至下一个百年来临时才再次出现。 外人根本不清楚自此期间他们去了哪里,只偶尔能在城内看到一两名学生很短暂的露面,总之这所贵族学校对外始终披着一层神秘而诡异的外衣。 现在新生入学的最后期限还剩一周不到,林麟趾对此根本没抱过什么期望,而丹尼尔面对现实,虽然不甘,却也是早已断去妄念,如今老老实实在干着他的工作。 按例,贵族学校将在开学一个月后,举行一场全城公开,新生与上届老生之间的足球比赛。这可是血族圣地的一大盛事,所以提前来校报到的新生们练球的热情那是无比高涨,使得本来还嫌工作太过清闲的球场管理员丹尼尔,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每每与林麟趾见面,他都一个劲的叫苦不迭。 “林,你的信!”地窖门打开,上面的爱德华吼了一声。 林麟趾结束对他来说已经完全失去难度的塔罗牌训练,伸手将飞过来的一只小血蝠捉在手里。他从血蝠腿侧的小布囊中取出信来,然后划破指尖喂它一滴血后将其放飞。上面的爱德华见小血蝠飞出,便将地窖门重新关闭。 这只小血蝠名为信蝠,是丹尼尔在南街一家奇物店花一百个血晶币买来的。它个头短小,浑身血色,以人造血喂养长大。当购买后,喂滴血液给它便会认主,而之后再喂以其他人的血液,就能送信给对方。 不过信蝠虽能送信,实用性却很差。因为用她送信一来不甚安全,二来信蝠只能记忆十三名不同氏族吸血鬼的血液,也就是说主人买到一只血蝠,却只能给非已氏族的十二名氏族相异的吸血鬼送信。 实用性不强,价钱却不低,也就图新鲜的丹尼尔舍得花这个冤枉钱。话说回来,买这只信蝠的钱一半还是林麟趾垫付的。 放飞小血蝠,林麟趾展信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是丹尼尔约他去酒馆见面。物尽其用,自打买到血蝠,丹尼尔约他就再也没有亲自登过门,每次都是便条一张。 跟爱德华打声招呼,然后出门而去,走在路上,林麟趾想着丹尼尔的信中那句“有要事相谈”,不禁暗暗纳闷。要知平时惫懒的他,可都是只写个“喝酒”就完事的。 此时夜幕渐沉,走在南街,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飘香。香气是从路边一处处店家中飘出来的,虽然吸血鬼均夜能视物,但当夜晚来临,他们还是喜欢点上蜜蜡来烘托气氛。(..info无弹窗广告) 行人渐渐多起来,热闹却不嘈杂,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规范着所有人的行为举止。 夜晚本是理发店营业之时,但林麟趾与爱德华的雇佣关系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结束。现在他在理发店不过是留下来帮忙,所以能自由行动。 踩着昏暗的烛光走进原初酒馆,看到丹尼尔已先到,正百无聊赖地等着他。此时酒客不多,林麟趾朝丹尼尔点头示意,并未直接过去。他先来到吧台,与熟悉的酒保寒暄几句,然后掏出两枚血晶币:“老样子,两杯血色流焰!” 鲜红的液体随着丹尼尔轻轻地摇着杯子而晃动,漂浮其上的一点燃烧着的蜜蜡,就仿佛海浪中的一叶扁舟,随时便有覆灭的可能。 果真,很快就有一股巨大的血浪飞起,重重砸向正在飘摇中的扁舟,顿时舟毁人亡。然而下一秒,整个海面陡地燃烧起来,熊熊烈火如同一朵血淋淋的花苞惊艳绽放,但还未来及充分展示它的美丽,就被黑洞瞬间吞噬。 “嗯……”丹尼尔鼻尖发出舒爽的哼哼声,这血色流焰的滋味,真是令人沉迷。 林麟趾长呼口气,轻轻放下空杯,问道:“丹尼尔,你说有要事相谈,是什么事?” “你不打算继续在理发店干吧?”丹尼尔手里把玩着空杯,似乎舍不得放下,看到林麟趾点头,他继续说道,“那有没有兴趣换个工作?” “怎么?你要给我介绍工作?”林麟趾笑道,“说来听听?” “跟我一样,球场管理员。”丹尼尔说,“我的那位同事他今天刚刚离职,所以……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来共事!” “好啊!”林麟趾想都没想,一口答应。 丹尼尔倒没想到他如此干脆,好笑地说:“你也不问问待遇怎么样?” “那好吧,待遇怎么样?”这点林麟趾之前确实没向丹尼尔具体问起过。 “月薪30个血晶币。” “啊?”林麟趾一愣,这薪水未免也太…… “所以,你还打算要干吗?”丹尼尔戏谑地笑着。 “现在,”林麟趾不急于做出决定,“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买个小蝙蝠,你还得向我借钱了!” “喂喂喂!我会还你的!”丹尼尔心虚地讪笑,不打算让这个话题继续,便追问道,“说吧,到底干不干?” “薪水这么低,那总还有其他的一些好处吧,否则谁愿意干!” “算你不笨!”不理听到这话后猛翻白眼的林麟趾,丹尼尔说,“好处就两个,一是能够接触到那些准贵族老爷们,二是工龄满四年,可以获得一次‘外放’的机会。” “外放?” “我的前同事是这么说的,他今天工龄就正好满四年,所以获得了外放机会,但究竟什么是外放,他具体也说不清楚!”丹尼尔眉头轻轻皱着,道,“他只是说,这是想要上位却没资格进入贵族学校的人唯一的出路,因为曾有人在获得外放资格,然后消失几十年后,又以正式学生的身份在学校出现。” “真的假的?”林麟趾将信将疑,但宁可信其真,不可信其无啊! “只不过是四年罢了,嗯……值得一试……”林麟趾嘴里嘀咕着。 丹尼尔听到了他的话,笑道:“林,不是四年,是100.5年!” 林麟趾有些糊涂了,疑声道:“你不是说工龄只要四年吗?” “是四年没错,但注意是工龄。”丹尼尔说,“贵族学校每百年只开三年半,比如这次它是一年前开的,而在两年半后就会关闭,所以……” 丹尼尔此话一出,林麟趾骤然色变。按他所说,如果要攒够四年工龄的话,林麟趾就必须等到下个百年来临时再工作一年才行。 这么做却只为一个不知究竟的外放机会,在林麟趾看来实在是得不偿失。 因为进入贵族学校的三个条件,他只缺十万血晶币这一条。而如果留在爱德华理发店工作的话,每月拿120个血晶币,那么不乱花费的话,70年就足以攒够十万,既如此,那又何必还多此一举为外放的机会去苦苦等待。 “丹尼尔,你不会真是为了外放资格吧?”看着他轻轻点头,林麟趾眉头不由深深皱起,“走捷径不是懦弱,相反有时候还需要更大的勇气。丹尼尔,我不知道你跟你的父亲之间有什么矛盾,但……” 丹尼尔轻轻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那意思不言而喻。 林麟趾看着他坚定的眼神,陷入沉思。 一个选择是攒够十万血晶币然后去请求雷恩的推荐,另一个选择是与丹尼尔一起,苦苦等待百年后获得外放资格。 林麟趾低头盯着空空的酒杯底部,那里倒映出他正皱眉权衡的脸庞。渐渐地,渐渐地,他看到自己杯底的那张脸上,嘴角一点点弯起。 听从心的指引,林麟趾抬头,眼神与丹尼尔一样的坚定。 他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地笑着,发自内心!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是我们唯一的域名哟! 第十八章 球场 “爱德华,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麟趾看着递到眼前的钱袋,疑惑地问道。 爱德华左手摸着光秃秃的脑门,憨笑道:“这一个多月来多亏你留下来帮忙,不然我这店的生意早就……现在你要走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林麟趾眉头皱起,有些不悦地说:“爱德华,我留下来帮忙,可不是为了血晶币!” “我知道我知道,可这是你理应所得的,就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就收……” “爱德华,这钱我不能收!”林麟趾摇头拒绝道。 “可……” 看着他焦急的样子,林麟趾笑道:“如果你心里实在过意不去,那以后就多请我喝几次酒吧!” “那……那好吧!”爱德华挠挠头,见他实在不收也只得将钱袋收起。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理发店,站在门口,想到他马上就要离开,林麟趾不由担忧地问道:“爱德华,我走后你准备怎么办?” 爱德华貌似无所谓地耸耸肩,说:“先试试能不能招到新的伙计吧!” 可能性很小,这个两人都心知肚明。 “实在不行也就关了,这么多年都耗在这个店上,关门后正好干些其他事情。”话虽这样说,但爱德华眼神中还是流露着浓浓的不舍。 林麟趾猜不透爱德华对理发店的感情是母亲之于孩子,还是正好相反,是孩子之于母亲。总之在他看来,对爱德华而言,或许关掉理发店重新选择一种生活,未尝不是件坏事。 在以诺之城的这一年中,林麟趾见到过各种氏族的吸血鬼,甚至连向来以行踪诡秘著称的流浪之氏族雷伏诺,都时常能在酒馆的角落发现独酌的他们。但唯独辛摩尔氏族,他见过的就只有爱德华与理查两名理发师,至于其他吸血鬼,均无一例外的被城主府高薪聘请,然后不知所踪。 虽然不清楚他们具体是去做什么,但总好过继续留在城中混日子,所以林麟趾建议道:“或许你可以响应城主府的召唤!” 爱德华一听就连连摇头,苦笑着说道:“林,我不行的,我无法凝聚魔力!” 该死,我竟然忘了这点。林麟趾沉默片刻,迟疑地说:“那既然城主府召唤辛摩尔氏族是为魔力,那么你的研究不正好能派上用场,我想你可以去城主府毛遂自荐,这样……” 爱德华理解林麟趾是一片好意,但这个话题他显然并不想继续,眼见日头渐落,他打断他,道:“林,时间也不早了,你该走啦!”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选择,林麟趾适时地闭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挥挥手两人道别后,他走过烛光渐起的街道,然后转入小巷朝北行去。 理发店伙计的岁月被他甩在身后,而即将迎来的是贵族学校的球场管理工作。今晚他先与丹尼尔碰头,明天正式开始。 走出长长的巷道便是中心广场,林麟趾驻足在喷泉前,看着浴血而立的蝙蝠雕塑默然。 “每一个吸血鬼,都渴望在阳光下行走!” 刚从外界到达圣地的吸血鬼,在看到这句话后无不深深被触动,甚至有潸然泪下者。但在享受阳光的权利失而复得,于圣地内再也不惧怕白昼后,却会慢慢发现真正适合吸血鬼的,依旧是那永寂的黑夜。 当他离开广场,行至以往很少来过的北街时,整个以诺之城都已陷入亲切的黑暗之中。不同于南街夜晚的烛火通明、路人熙攘,北街则是一片?人的死寂。 踩着石板路缓步而行,林麟趾感觉仿佛是走在一头酣睡的巨兽身上,它随时都有可能被吵醒然后张开腥臭的巨口吞噬掉一切。黑暗并不会对他的视线造成影响,因此周围的建筑物均能清晰入目,但林麟趾仍不由觉得有一些存在着的东西他并没有看到。 从宏伟角斗场那散发着古老气息的拱门下走过时,林麟趾似乎隐隐约约听到里面传来角斗士厮杀,以及看台上观众们嬉笑的声音。晃晃头,将这些莫名其妙的幻觉甩出脑海,自成为吸血鬼后,这还是第一次黑暗让他感觉到不安。 只是因为他正身处一座神秘的城市?林麟趾正这样想着,突然远远看到前方一个黑影立在街道正中,他心中莫名一紧,待走近看清其人是丹尼尔后,才暗暗松气。 该死,你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胆小。他在心里咒骂着自己,看来一年来安逸的生活让他懈怠了很多。 以诺之城中无法捕猎,也很少有打斗。这个没有杀戮、没有生死之争的城市,只会让吸血鬼们如同被圈养着的家畜,无害而温顺的存活,但难道这就是血族圣地的目的所在? “嘿!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丹尼尔的声音打破了暗夜中的沉寂,显得尤为突兀。 “哦!没什么!”林麟趾回过神来,转头看向路旁贵族学校的大门,问道,“就是这里吗?” “嗯,就是这里,咱们先进去!”说着丹尼尔领着他穿过大门间的一丝缝隙。 进去后,丹尼尔回身将门关好,林麟趾看看空荡荡的四周,奇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贵族学校?” “还不是!”丹尼尔摇头道,“贵族学校有个别称,叫做城中之城,等过会儿你就会发现,在以诺之城内它的特殊所在。” “是吗?”林麟趾半信半疑,跟在丹尼尔身后朝前走去。 走着走着,他似乎看到了什么,随即骤然加快步伐越过丹尼尔。在他的脚下,一路而来的石板路陡地变为绿油油的草地,他的脚底感受着这突如其来的柔软,他的双眼望着前方无际的草原。 “怎么样?”丹尼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麟趾不得不承认,这片草原的出现确实出人意料,而且这里的土地非常广袤。 “这里很大!”他说道。 丹尼尔走过来,与他并肩:“这是外城,球场和马场都在这里,而内城才是真正的学校。但我们只是工作人员,没有资格进入那里!” “跟我来!”他轻轻拍拍林麟趾的胳膊,朝西疾行而去,在两间木屋前停下,“这里是以后咱俩的住处,工作的球场就在不远处。” 他先带林麟趾参观木屋,房子空间不大不小,布置简陋但都置有一口漆黑的棺材。而在木屋后是间小仓库,里面整整齐齐排放着注入魔力的足球。 “这里的足球分两种,淡红色的是男爵级,红色的是子爵级,你可以试试!”丹尼尔解释道。 林麟趾用脚拨出一粒淡红色的足球,感觉分量果然很沉。他尝试着带球跑动,在不熟悉的情况下,时常会人已动球却停留在当地。淡红色足球的分量还在他接受范围内,红色子爵级的踢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起来。 “走,带你去球场看看!”丹尼尔说,“现在应该还有练球的新生,你可以看看!” 走在路上,林麟趾问道:“我们的工作都是干什么?” 丹尼尔解释说:“我们的工作仅限于白天,主要负责给贵族老爷们送去足球,还要把他们踢飞的足球捡回来,有时候如果人家缺人,也要担当陪练……瞧!那儿就是球场!” 不远的前方,几个人影正快速地移动,时不时就有被撞翻在地者。林麟趾边走边看,总感觉他们不似在踢球,而是在踢人,这一刻足球在谁的脚下,那么下一刻那人就会被踢得人仰马翻, 球场完全露天,其面积与外界无异,边线、中场线、禁区线之内的都用一种黑色画出,但显得并不十分醒目,因为球场内的地面不再是青色的草地,而是一片可怕的血草坪。 看着又一人被凶狠地铲倒,林麟趾疑声问道:“他们怎么这样踢球?” 丹尼尔耸耸肩,说:“对吸血鬼来说这才是正常的踢法,你真以为这里所谓的足球比赛是比球技吗?错!是实力!这个球场没有犯规一说,也没有裁判一说,需要遵守规则就只有一条,不能杀人。” 竟然是这样,原来是这样……不过,这样才对嘛!吸血鬼们的足球,就该如此暴力而血腥,看似是踢球,实则为战斗。当林麟趾目光重新回到球场上拼抢着的几人时,已再也不觉得他们的动作过分,反倒觉得拼抢还不够凶狠。 “林,知道这片球场的草为什么是血色的吗……因为这片草地饱饮鲜血!” 饱饮鲜血!谁的鲜血? 既然这里是球场,那么饱饮的就自然是球员的鲜血。 林麟趾眼睛微微眯起,他终于明白为何球场内各个位置的草色很明显的深浅不一。他看着个别位置几近黑色的血草――有些甚至与边线、禁区线的颜色混在一起难以区分――很难想象,在那里球员们发生过多么惨烈的对抗。 丹尼尔捕捉到了林麟趾眼中一闪而过的战意,他提议道:“要不上场跟他们玩玩?” “你不去?” “我就不去了!”丹尼尔嘴角轻轻一撇。 “那我也不去!” “哦?为什么?” “因为……”林麟趾不屑道,“他们不够格!” “是吗?那么看来,我们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哈哈……” 连校门都无法进入的他们,就这么看着场内的那些正式学生,放肆大笑。 笑声里有不屑,笑声里有桀骜,笑声里有年少的轻狂。 ―――――――――――― ps:话说某个作品印象涨得好快,那个……介个……呃……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 第十九章 一起玩玩? “嘿,这个球谁去捡?”看着足球被再次踢飞出场,林麟趾出声问道。 “当然是你喽?”丹尼尔盘坐在草地上,头都没抬。 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林麟趾撇撇嘴,抱怨道:“怎么又是我,你都坐这一天了,也该动动了吧!” 丹尼尔笑道:“这不你才刚来,多跑跑才能熟悉自己的工作嘛!” “喂!你们俩还愣着干什么,快扔个球进来!”球场内一个不耐烦声音嚷道。 林麟趾脚边放着好几个备用的淡红色足球,他脚下一动将其中一颗踢进场去,然后嘴里嘀嘀咕咕地转身去捡球。足球分量不轻,但吸血鬼的脚力也不小,所以球被踢得飞出了老远。 反正不赶时间,林麟趾一路走得慢慢腾腾,等他返回来看到百无聊赖的丹尼尔耷拉着脑袋,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时,不禁略带调侃地说道:“丹尼尔,难道这就是你以前经常跟我抱怨的那个非常忙、非常辛苦的工作?” 天亮从仓库拿球过来,然后时不时跑来跑去的捡球,再然后就是等到没人使用球场时检查、修补草坪。两天工作下来,林麟趾真不知道除过用“清闲”一词,还有什么能贴切的形容这份工作。 丹尼尔坐在那里,笑而不语。 见他不说话,林麟趾看着球场内正在发生着的“温柔”的肢体对抗,叉腰感慨道:“这样一份工作还要招聘两名员工,真是浪费啊!” “林,就三十血晶币的月薪来说,我可一点都不觉得工作轻松。”丹尼尔懒洋洋地说。 “那还不如只招一个人,然后月薪六十。” 此时场内踢球的吸血鬼均是刚刚入学的新生,他们只有六人,虽说数量少,但极快的速度之下全场都能看到他们拼抢的身影。 就在林麟趾与丹尼尔说话间,一名吸血鬼撞开防守球员,在中场便拔脚怒射。足球飞速窜向球门,力道有余准头却不足,球直接擦着门柱外侧飞出场外。 “臭脚!”踢进场去一个备用球,林麟趾正准备去捡球,丹尼尔出声将他叫住。 “这个球我去捡!”丹尼尔似乎终于打算活动活动他的筋骨,起身笑眯眯地说道。 林麟趾自然是乐得轻松,不过看他笑得有些古怪,不由怀疑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果不其然,他刚刚离开,球场内就有一人径直走过来。 “嘿,有没有兴趣进来一起玩玩?”来人热情地邀请道。 林麟趾心中顿生警觉,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似乎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不怀好意。 “我们只有六个,你也瞧见了,因为分不出人来守门,所以老是将球踢飞。”来人继续说,“刚才我们商量了一下,与其老害得你们去捡球,倒不如一起来玩。放心,如果你担心冲撞时受伤的话,只要做守门员就可以!” 如丹尼尔所言,对方的要求属于工作的正常范畴内,但此前两天踢球也是他们几个,可没见什么时候说过缺人。偏偏今天丹尼尔刚走,他们就找上门来,这…… 这般想着,林麟趾隐隐猜到了些什么,他嘴角不禁翘起,笑道:“那好吧!不过,我可不想做守门员!” “这个随你,对了,我叫奥尔德里奇。” 跟在奥尔德里奇身后走进球场,与其他五人并未作过多的介绍,只互相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和奥尔德里奇不同,其他人在看他时眼神里所流露出的不屑可要明显很多,觉察到这一切的林麟趾舔舔嘴唇,十分期待接下来要发生的有趣事情。 “你们先踢,我去守门,等你同事回来后再把他加进来!”奥尔德里奇说着朝球门跑去,林麟趾被分入的正是他们一方。奇怪黑色金属铸成的球门,血线编织而成的球网,足以承受住来自吸血鬼的怒射, 中场开球,林麟趾还未完全进入状态,足球就被队友传了过来。这次传球距离不远,但队友用的力道却很大,接球的他都感觉右脚有些发麻。将球轻轻一拨,林麟趾正准备带两步球,就见一道黑影扑将过来,随即他被狠狠地撞翻在地。 丢球了! 这一下撞得可不轻,但顾不得胸口的疼痛,林麟趾立时翻身而起,向着抢断他的那人追去。带球跑动时吸血鬼的速度优势难以发挥,沉重的足球会拖累敏捷的脚步。 几个呼吸间,空身跑动的林麟趾就追了上去,他正打算越过对方将其拦下时,眼前却突然一黑,面部遭到肘击而整个人都重重倒地。鼻梁被直接击碎,不过片刻便恢复如初,林麟趾坐起身来,擦去鼻间流出的血液,抬头正好与肘击他的罪魁祸首贾洛德四目相对。 “没事吧?”贾洛德低头怜悯地看着他,假惺惺地关心道。 原来叫我加入他们是打着这番主意,林麟趾站起来,冲对方呲牙一笑。 “继续?”贾洛德将足球在脚下来回踩动,挑衅道。在他的面前只有奥尔德里奇把守的球门,但他却并不急于射门,其他几人包括林麟趾的队友,也均远远地站着无人上前帮忙,一副看热闹的架势。 “好,既然如此,那我就乐意奉陪!”林麟趾眼神渐冷,脸上却始终带着笑意。他的双臂突然无缘无故地裂开数道伤口,鲜血肆意向外流出。 …… 等丹尼尔慢悠悠回到球场时,场内就只有林麟趾与守门员奥尔德里奇还站着的,其他五人包括林麟趾的两名队友均已倒在血泊之中,无法动弹。 即便站在场外,也能嗅到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味,丹尼尔不由暗暗咋舌,心道:“这个家伙出手比我还狠!”他当然并不意外那几名吸血鬼会对付林麟趾,因为数月前他本人也经历过此种情况。 奥尔德里奇站在球门前,从林麟趾动手的那一刻起他的脸色就越来越难看。 此时他眼角瞥到刚刚返回的丹尼尔,心中不由是五味杂陈。正是上回偷鸡不成蚀把米,他们这次才想着要扳回一局来,于是便趁着丹尼尔好不容易离开后,打算欺负一下这位新来的球场管理员,却没料到栽得更重。 “比赛时,射门要在禁区外是吧?”林麟趾将球停在禁区线上,然后回头朝着场外的丹尼尔吼道。 丹尼尔一愣,随即哑然失笑,看来这家伙连守门员都不打算放过。 “没错!”他大声回道。 看着远处倒地不起的两位队友,奥尔德里奇只能将“这可是你自家球门”的话咽回肚中。他沉下身子,聚精会神,想着怎么着也不能让他将球射进。 然而奥尔德里奇没想到,林麟趾的目的并非只是进球。 淡红色的足球被林麟趾起脚踢中,朝着球门直直飞去,随之而至的还有他血液所凝聚出的数道旋转着的月刃。 接?还是不接? 奥尔德里奇瞳孔微缩,他知道一旦去接球,就必然会被月刃所伤。他是修炼力量之道的吸血鬼,身体强度虽变态却也无法硬接实力高于他的对手的鲜血之道。 就在仍犹豫不决时,足球已越过他飞入球门。 待球网被月刃割破,足球随即窜出网外时,奥尔德里奇才终于反应过来。他看着进球后的林麟趾缓步走出球场,心中明白自己输了,输得彻彻底底。远处倒在地上的那些同伴,他们也输了,输得彻彻底底。 接连两次,他们心中的骄傲与自负遭人无情的践踏。 丹尼尔站在场外,看着迎面走来的林麟趾,赞道。“干得漂亮!” 林麟趾问道:“跟你比呢?” “比我漂亮!”丹尼尔承认。 林麟趾笑,他散去体内结出的临字真言之不动根本印,脸上因失血而有些苍白。“我先回去补补血!”他说。 丹尼尔看似很随意地拍拍他的胳膊,说:“好的!” 林麟趾点点头,随即离开。丹尼尔默默看着他的背影,抬手将沾有其血迹的手指缓缓放入嘴中……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 第二十章 马场,新生 回木屋饮用过人造血后,正准备出门的林麟趾突然想起来今天正该进行七轮之术的修炼,于是他躺进棺材,很快进入冥想状态。.info[] 依然是那深不可测的大海,海面上狂澜肆虐,深海处静谧非常。 周边是无尽的黑暗,他只能感觉到自己在不断的下沉,然而始终都未曾感觉到海水压力的变化。 等结束修炼林麟趾返回球场时,之前被他羞辱过的奥尔德里奇一伙早已不见了踪影。空荡荡的球场只剩丹尼尔一人正津津有味地颠球自娱自乐。看到林麟趾走过来,丹尼尔将球踩住,也没多问他怎么去了这么久,说道:“今晚还去马场吗?” 昨天刚被带去骑过马的林麟趾对于此事可是兴趣正浓,听丹尼尔问起连忙回道:“当然去啊!” 丹尼尔点点头,微微一笑,低头重新玩起了球。 一直到太阳落山,夜幕降临,也再没人来过球场,不过这早在林麟趾的意料之中。不仅是只工作过两天的他,即使是近半年的丹尼尔,所亲眼见过的学生总共也就奥尔德里奇他们六人。 距离正式开学还有三天,老生尚未归校,考虑到进入贵族学校的苛刻条件,只有六名新生也不足为怪。 淡淡的月光均匀地洒在或青或红的草地上,却被林麟趾和丹尼尔不解风情地一次次踩碎。他们将足球一一收回仓库,用过晚餐后就穿过草原向马场疾行而去。 丹尼尔跟两位马倌看起来很是熟络,一番寒暄后很容易就从马厩中牵出两匹上好鞍的马。 还是昨晚的那两匹,其一全身枣红,体格健硕有力,时不时地打着响鼻显得很有精神;另外一匹毛色灰白,唯独长长的鬃毛黑得发亮,相较之下这一匹的性子要温和许多,正适合尚为新手的林麟趾骑行。(..info无弹窗广告) 翻身上马,林麟趾轻轻拍着马脖以示亲切,然后按辔徐行,继续一点点的熟悉着马性。骑术精湛的丹尼尔则不然,他不轻不重地一拍马臀,胯下枣红骏马顿时默契地扬起四蹄飞奔而出,瞬间就将林麟趾远远甩在身后。 看他越骑越远,林麟趾并不着急。如果只是图快的话,那他根本就没必要骑马,跳下去自己跑便是,普通马匹又哪有身为吸血鬼的他速度快。 骑着马上不疾不徐地前行,细微地感受着四蹄迈动间马匹身体的颠动,他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愉悦。吸血鬼的能力中有一项是统治动物之道,为兽性之氏族冈格罗所擅长,其他氏族的吸血鬼这种能力并不太明显,但多多少少还是有着一些的。林麟趾能隐隐感觉到胯下之马对他的恭敬,以及一丝丝的畏惧。 “轰轰轰轰轰!” 突然间,天边似有雷声炸响,黑夜的静寂瞬间被打破,地面也随之不停地震颤起来。 林麟趾抬头,看到前方远远的有一群黑影正在迅速接近。 什么东西? 骤然而至的变化一时让他愣在那里,直到看清那是一群受到惊吓而狂奔的野马时,他才反应过来。一拉缰绳掉过马头,也不用他催促,胯下那匹灰白色的马就自行飞奔起来。 靠着敏捷的身手林麟趾倒不至于从马上掉下去,但骑术生疏的他被颠得真叫个难受,如果不是担心丢马,恐怕他第一时间就会跳下马去。 很快,林麟趾就被轰鸣的马蹄声所淹没,数不清的野马从其坐骑两侧如风般驰过。马群就如一股浪流,在遭遇林麟趾这块礁石时很自然的分开绕行,随即又立刻合流一处。(..info无弹窗广告) 野马群的身影和蹄声渐渐远去,直至消失。林麟趾下意识地停马,怔怔看着马群远去的方向还未彻底回过神来,突然有人拍拍他的肩膀,他一个激灵回过头去,正看到满脸贱笑的丹尼尔。 看到他的笑容,林麟趾就明白过来,刚才这一切便是出自他的手笔。 “感觉如何?壮观!”丹尼尔笑道。 林麟趾咬牙切齿地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刚才我遇到一个野马群,挺难得的,就把它们赶过来让你瞧瞧!”丹尼尔说。 “你就不会先回来,然后领着我过去看吗?” “嘿!就你这骑马的速度,我看着天亮都赶不到那里!”丹尼尔鄙视道。 “呃……”林麟趾语塞。 见识过万马奔腾的场景后,今晚林麟趾对于骑马已经失去了兴趣,于是他建议返回。回去的路上,他不禁疑惑地问道:“这里怎么会有野马群?” 丹尼尔也给不了他答案,唯有耸耸肩。 翌日天亮,林麟趾二人从仓库拿出足球,来到球场准备工作。 往常不用等多久奥尔德里奇他们就会来球场练球,但今天直至中午,仍不见任何人的身影,想来他们应该是一时抹不开来脸面。 今天看来将格外的清闲,林麟趾问丹尼尔:“以前没活干时你都做些什么?” “找你喝酒!” 林麟趾眼前一亮,是啊,都几天没有喝过血色流焰了:“那走,还等着什么!” 丹尼尔转过头来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我们都走,那谁留下来看球场?还是晚上一起去!” “你还真是敬业!”林麟趾心道。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他刚想开口再说些什么,只听丹尼尔道:“瞧,这不就来人了嘛!” 林麟趾本以为是姗姗来迟的奥尔德里奇一伙,但抬眼一看,印入眼帘的却是两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两人穿着都很普通,左边那位发色棕红,冷着脸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姿态。右边那位金发男子要显得随和很多,他似乎在跟同伴说着什么,两颗碧色宝石般的眼睛中充溢着笑意。 “啧啧,大人物终于登场了!”林麟趾听到丹尼尔嘴里嘀咕了这么一句。 难道说他认识他们?林麟趾正待问起,金发男和冷面男已然走近,他只好暂时将疑问搁下。 金发男子嘴角弯起微微的弧度,显得十分迷人。在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林麟趾,看到丹尼尔时他却微微一愣,随即上前说道:“你好,我叫侯赛因。” 他的冷面同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我知道!”丹尼尔看着侯赛因,淡淡道,“我是丹尼尔。” “我也知道!”侯赛因精致的五官清秀而帅气。 丹尼尔指着身旁的林麟趾,出人意料地说道:“但你却不知道他叫林!” “这个……我确实不知。”侯赛因转头诧异地看了看林麟趾,然后笑道,“但我想,我现在知道了!” 冷面男皱着眉头,突然插话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丹尼尔看都没看他一眼。 “那请记住,我叫布兰奇,一个你应该知道的名字!”布兰奇说完抱起足球离去,他挑的是红色的一个。 同伴已走,侯赛因却似乎并不急于离开,他说:“听闻先于我们报道的那六名新生昨天在被人完胜,而对方竟是球场管理员,于是我们就过来看看,却没想到原来是你……” 丹尼尔打断他道:“昨天不是我,是林。” “哦?”侯赛因又不自禁向林麟趾看去一眼,说道:“那么看来,我们这次将拥有两名出色的陪练。不过我倒是宁愿你们是我的队友,而不是陪练!” “那么很遗憾,我们最多也不过是陪练,而你的队友在那边!”丹尼尔指了指球场内孤零零的布兰奇。 侯赛因拍拍额头,笑道:“你说的没错,我的队友在那边!天啦,我竟然差点给忘了,那么告辞,看来我得过去陪我的队友了!” “他是谁?”侯赛因一走,林麟趾就问道。 丹尼尔眯眼盯着侯赛因的背影,说道:“被称为中东恐怖王子的侯赛因?希太,第十代血族,实力应该是二等男爵,一个非常棘手的人物!” “非常棘手?”血统第十代,实力不过跟他一样是二等男爵,林麟趾还真看不出有何棘手之处。 “一般说他棘手是因为他那护短的母亲,他母亲可是位诺费勒氏族的‘玛士撒拉’,第四代血族中唯一的女性。”丹尼尔说,“但奇怪的是,他继承的却是他父亲希太氏族的血统,当然,也还有长相!” 父亲是希太氏族第九代,母亲是诺费勒氏族第四代,这侯赛因还真是一朵奇葩,林麟趾暗道。 “那个布兰奇了?”他接着问。 丹尼尔耸耸肩,笑道:“我刚才不是说过,我不知道他的嘛!” “是吗?”林麟趾不信。 “好好!我承认,我其实知道他是谁!”丹尼尔说道,“但是,林,你却用不着去知道他!” 林麟趾眉头一跳,看着丹尼尔不禁猜测他说这句话有何含义。丹尼尔也在看着他,并且一直保持着微笑,那笑容里意味深长。 “哒哒哒哒!” 远远有马蹄声响起,应声看去,只见两人正朝着球场骑行而来。 阳光灿烂之极,其中一名骑士的红色长发随风飘动,就像是团熊熊燃烧的血焰……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 第二十一章 公主 两匹骏马从远处飞奔而来,行至球场边时,男子所乘骑的那匹缓缓停下,但另一匹载着红发女子的却径自穿过球场这片血色的草地,来到林麟趾与丹尼尔身前。(..info无弹窗广告) 胯下之马打着响鼻在焦躁的原地转圈,马上的女骑士神色倨傲,她马鞭一扬指着两人,道:“昨天踢赢那几个新生的是谁?”看来她与侯赛因是为同一个原因而来。 林麟趾看着气势汹汹的女骑士,不爽地皱起眉头,他刚准备出口承认是自己,却听丹尼尔抢先一步说道:“是我!” 林麟趾一愣,不禁疑惑地向他看去。之前侯赛因误以为是他时他还主动澄清是林麟趾所为,然而此刻面对红发女子,他却突然将事情揽在自己身上,不知是为什么。 见他已出面,林麟趾也就收声站在一旁,准备静观其变。 马裤马靴的女骑士上身是件小皮背心,内里则穿着男式夹衣,流露出一股中性的美。她盯向丹尼尔,目光咄咄逼人:“是你?” 丹尼尔微微笑着,不管是对朋友还是对敌人,似乎他都非常的喜欢去笑。 “对,是我!不知南希小姐有何指教?”林麟趾听到他说。 女骑士甩甩她那一头火焰般的红色长发,奇道:“你认识我?” “这是我的荣幸!”丹尼尔笑着微微躬身,显得绅士十足。 “咦?等等,我好像也认识你!”南希用手中小巧的马鞭轻轻敲打着腿侧,在脑海中搜索起丹尼尔的身影来。 “丹尼尔?丹尼尔?阿萨迈?”她细细打量着丹尼尔,起初有些不太确定,但随即想起来了什么,说道,“没错,你就是丹尼尔,没错!”这次她十分的肯定。 “啊!南希小姐竟然还能认出我来,这实在是……实在令人是受宠若惊啊!”丹尼尔显得非常激动,看着他夸张的表演,林麟趾只能是强忍笑意。[..info超多好看小说] 对于丹尼尔的表现,南希却似乎十分的受用,她轻轻扬起下巴,说道:“你这个家伙,小时候那么乖,长大反倒多起事来了。瞧瞧你现在,竟然沦落到做球场管理员,真是……好了,不说啦,我朋友还在那等我,我得先过去,以后再聊!” 听她的话似乎两人打小就认识,但即便如此,在认出丹尼尔后南希也没有出于起码的礼貌而下马来。看着她马鞭扬起,又风一般地离去,林麟趾厌恶地撇撇嘴,问道:“这女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丹尼尔嘿嘿一笑,介绍道:“南希?梵卓,第七代血族,实力应该是三等子爵。她大我五岁,小时候在以诺之城内一起玩过几年,但长大离开后就再没联系过!” “再也没有联系过,那么你怎么知道她的实力……还有侯赛因的你也……” 丹尼尔耸耸肩,说:“拜托,我可是阿萨迈氏族的。而作为杀手情报是何等的重要,所以阿萨迈对情报的收集力度可是一点都不比诺费勒小。现在你看到的那四个,都是跟我一样的纯血族,所以受到的关注自然比较多。不过我所知关于他们的信息都是一年前的,现在可能实力上会有点小误差。” 四个都是纯血族?林麟趾将目光投向球场内,南希那头红发格外醒目:“丹尼尔,你这位青梅竹马,给人的感觉可真是不爽!” 丹尼尔了解地点点头,笑道:“侯赛因被称为是‘中东恐怖王子’,而南希则都称她是‘被宠坏的公主’。现有的年轻一辈,也就是百岁以内的血族中,她实力最高,血统也最……也够古老,所以人家当然有骄傲的资本喽,又怎么会看得起我们两个无名之辈!” 被宠坏的公主?形容的还真是贴切。 林麟趾这时也明白过来为何此前丹尼尔会替他出面,想着南希方才倨傲的表情,以及颐指气使的姿态,除非万不得已,他可不想跟她这位所谓的公主去打交道。 “两个无名之辈?丹尼尔,你恐怕是说错了?”林麟趾说,“否则为什么在这里我只看到了我一个!” “那是你少数了一个我呗!”丹尼尔翻翻白眼。 林麟趾打趣道:“是吗?同为纯血族的你,恐怕不是什么无名之辈?!” “那么,世代比我古老,甚至可能比南希都要古老的你呢?”这句话丹尼尔没有说出口,他只是看着林麟趾笑。 球场内南希已然下马,她与其他三人说笑几句后,便开始练球。先是相互短传着热身,因为相距不远于是他们边传球边聊着天,不知是谁说了句什么话,本来笑意盎然的南希突然脸色一变。 她接住来球,却并未立刻传出,而是带球转过身来,调整好姿势拔脚怒射。子爵南希的全力一脚之下,红色足球快速旋转着朝球场边的两人飞去。 林麟趾看到足球径直朝自己脚下飞来,下意识就伸脚停住。真是一脚非常舒服的长传,如果这真的只是传球的话,那么林麟趾不介意竖起大拇指,然后朝南希赞句“传得好”,但显然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果然在他刚刚停下球后,就看到南希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 “丹尼尔,你竟敢骗我?”南希刚走过来便朝着丹尼尔喝道,声色俱厉。 “骗你?”丹尼尔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亲爱的南希,我想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你想,我怎么会骗你呢!” 南希可不是被宠坏的“笨”公主,她冷哼一声,心里对丹尼尔这只笑面虎已经暗暗记下一笔。不再搭理他,南希转脸不善地看着林麟趾,说道:“原来是你,刚才为什么不敢承认!” 林麟趾啼笑皆非,他真想一句“你丫谁啊你”吼回去。不过考虑到较为悬殊的实力对比,他还是强忍着不爽,说:“我为什么要承认?” “因为你做了!更因为我问了!”南希的眼睛竟也是红色的。 你还真把自个当成公主了!林麟趾可不吃她这一套,他不屑地撇撇嘴,打算装聋作哑,面对如此自以为是的人,他也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然而他不说话,却不代表南希就会放过他。 “侯赛因说你叫林,那么你应该是中国人!”她问道。 林麟趾不知她想干什么,点点头。 “那你应该知道中国京城的爱丽丝亲王!”南希说出一个林麟趾十分熟悉的名字来。 小红?林麟趾脑海中顿时闪过小红也就是爱丽丝她那妖艳的红唇和红发,还有满头银发的小雪。“是的,我认识她!”他听见自己说道,“怎么,你也认识?” 考虑到南希与爱丽丝均是红发,说不定他们还真有些关系。 “没错,她是我名义上的姐姐。”南希面带嘲讽之色。 名义上的?林麟趾脑筋微微转个弯才反应过来,南希是纯血族,为其父母亲自生养,而她名义上的姐姐爱丽丝,是经南希父亲初拥而成。 看着谈及爱丽丝时南希脸上那深深的不屑,林麟趾便知道两人的关系好不到哪去。 “名义上是姐姐,实际却不过是我家收养的一只可怜虫而已,同时还是个忘恩负义的婊子!”不理脸色越来越难看的林麟趾,南希兀自说道:“有时候我会想,她身上这些美好的优点是不是就是在中国学到的……” “你让我恶心!” “什么?你说什么?” “我说,你让我恶心!”林麟趾显得异常平静,似乎怕她没听清,又重复了一遍,“你让我非常非常的恶心!” 如果不是一柄血晶长镰突然出现挡在两人中间,被激怒的南希早已动手。 “你敢拦我?”南希转过头,看着手持长镰的丹尼尔怒声道。 丹尼尔仍然在笑,不过却是冷笑,他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敢拦你?” “你……”南希不怒反笑,讥讽道,“现在我突然觉得,只是将你驱逐出氏族这个决定真是仁慈,像你这般不识抬举的东西,就该杀死才是!” 驱逐出氏族?看来这是族中对他一年前杀死阿曼德并且逃走所做出的惩罚,这个结果丹尼尔早有想到,但骤然听闻还是不禁脸色微变。其实按理是该发出追杀令才是,但正如以诺之城常务管理贝吉大人所言,他有一个好父亲。 好父亲?!丹尼尔冷笑着暗暗咬牙,说道:“南希,别让我也觉得你恶心!” 这句话说出后,以南希的性格绝不会再忍。这一年来丹尼尔的实力已是一等男爵,与南希相差不大,再加上二等男爵的林麟趾,相较之下胜算反而更大。 当然,一旦动手的话,侯赛因、布兰奇等三人肯定会对南希施以援手,那么如此一来局面将会迥然不同。 南希向球场内正注意着这边动向的三人瞥去一眼,说道:“敢不敢跟我走?” 林麟趾和丹尼尔皱眉紧皱,二打一甚至二打二都不怕,但二打四…… 猜到他们在顾虑什么的南希不屑地一笑,转身离去,没走几步,她停下来,说道:“如果你们敢来的话,别忘记带上足球……”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 第二十二章 狼 抱起脚下的红色足球,林麟趾边向球场内走去,边听表情凝重的丹尼尔介绍道:“刚刚跟南希一起骑马过来的那个是劳里?辛摩尔,他和布兰奇?冈格罗实力都是一等男爵。.info[]” 布兰奇?冈格罗?对于兽性之氏族冈格罗,林麟趾的了解仅限于从前维基的介绍。他们是血族中内心最接近自然的氏族,不喜束缚而向往天性的自由。他们与塑形之氏族茨密希一样,拥有改变形体的天赋,不过一个是兽化,一个是人形。 不同于其他氏族的吸血鬼对其内心的兽性避之如蛇蝎,冈格罗反倒渴望去理解灵魂中的兽性,他们在夜间会主动去与动物交流,统治动物之道的能力在他们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但在兽性爆发失控时,冈格罗氏族成员的身体将会出现不可逆转的变化,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脚会变成爪子,甚至是长出尾巴。所以,很多年长的冈格罗成员看起来更像是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极个别的情况之下,包括意识都可能会兽化。 “这里有六个人,正好三对三,你先挑人!”等他们走过来后,南希神色倨傲地说道。 林麟趾与丹尼尔对视一眼,虽然很怀疑挑选一名对方的成员做队友靠不靠谱,但他们没的选择。 “我选林!”丹尼尔没有犹豫。 南希不屑地撇撇嘴,“有你什么事,我是让他选!”她说着指了指林麟趾。 这是故意在给他难堪,丹尼尔耸耸肩,转头看着林麟趾,笑道:“瞧,人家公主指明要你选!” 还不是一样,林麟趾心里嘀咕着。他也没心思在这个问题上跟南希较劲,便干脆地回道:“我选丹尼尔。” 接下来该南希选人,不出意外应该是布兰奇和劳里两人中的一个,毕竟侯赛因的实力较为逊色。林麟趾听见丹尼尔在他耳侧轻声说道:“下一轮我们选侯赛因。” 林麟趾点点头,他也正有这个想法。南希一行人中也就侯赛因看着较为顺眼,劳里虽尚未接触,不过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我选侯赛因。”南希也是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她的人选,但其选择却大出林麟趾两人的预料。 林麟趾和丹尼尔不禁面面相觑,搞不懂南希心里究竟打得是什么算盘。但当他们注意到其他三人的反应时,心头莫名的一紧。 对于南希做出的选择,布兰奇与劳里似乎并不意外,而侯赛因本人则在他们看过来时微微地一笑。 丹尼尔眉头皱起,霎时间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不过还未生出结论就被南希催促的声音打断:“快点说出第三个人选,这是布兰奇,这是劳里。” “我选他!”林麟趾指了指劳里。 人已分好,在开球前双方队员各自聚在一起,做战术安排。 “劳里,你负责布兰奇,林负责侯赛因,我去缠住南希。”丹尼尔简单地安排道,吸血鬼之间的对抗似乎也就只适合采用人盯人的战术。 听他说完,劳里脸上顿时显露出一副“你不是在开玩笑吧”的表情,出声说道:“你指望他能对付侯赛因,并且还认为你自己能缠住南希,哈哈……开什么玩笑!”他好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 丹尼尔对劳里可谈不上信任,他皱皱眉,冷声道:“这个你不用管,做好你自己的那份就行!” “好好好!布兰奇交给我你就放一万个心,对他我可是舍不得放水的哦!”劳里打着包票。(..info好看的小说) 双方都没有安排守门员,每个人心里都明白,比赛的胜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球场内的胜利。最后还能站着走出球场的那一方才是胜者,反之,败者就得爬着出去。 战术安排十分明确,但中场刚一开球便出现了小小的偏差。丹尼尔刚准备上前缠住南希,侯赛因突然横在他的身前,将他给死死拦住。 速度上丹尼尔稍稍占优,但被侯赛因紧咬着不放,他也一时无法完全摆脱。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丹尼尔直接祭出血晶长镰,悍然发动攻击。 速度略快一筹,外加兵器上的优势,使得丹尼尔一开始就占尽上风,几回合下来他就逼得对方手忙脚乱。眼见就要被长镰斩中,侯赛因脖间突然凝出一层坚固的血甲。 血甲被斩成碎片,在空中化为液体而散落,但长镰也因此失去大部分的力量,仅在侯赛因脖间留下一道浅浅的伤痕,须臾便愈合。 丹尼尔担心林麟趾那边的情况,下手毫不留情。侯赛因也认真起来,血液从体内渗出汇聚在脚底,就像有灵性似的,随侯赛因的移动而流动。两人交手时,这滩血液进可化为长矛攻击,退可化为血盾防守。单从这一手来看,侯赛因对鲜血之道的掌握就比林麟趾要高出很多。 久攻不下的丹尼尔渐渐焦急起来,他眼角瞥到不远处林麟趾的形势愈来愈糟糕,却苦于无法腾出手来去帮忙。侯赛因也有注意到那边的情况,他说道:“很抱歉,虽然此非我所愿,但既然任务就是要拦住你,我便不能放你过去!” “哼!那就看看你能不能拦得住!”丹尼尔冷哼。 “说实话,我可是一直都非常期待与你交手!”侯赛因脚底的那滩血液蠢蠢欲动。 “是吗?”丹尼尔微微眯着眼。 “现在的年轻一辈中,也就你和南希能入得我眼。”侯赛因说,“可能你不知道,如今在中东你的名气可不小!” 与希太氏族一样,阿萨迈氏族同样来自于中东。现在在那里,年轻一辈中丹尼尔的名头甚至都超过了侯赛因,毕竟普遍认为侯赛因难惹,不过是因为他有个强大的母亲。 然而此刻与侯赛因真正交手过后,这种想法丹尼尔已然全无,他对这位“中东恐怖王子”有了新的认识。看着侯赛因,丹尼尔承认道:“你的实力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你的实力同样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侯赛因似笑非笑地答道,潜台词便是对他表现出来的实力有些失望。 丹尼尔眼神一凛,长镰挥斩而出。 言语无用,那就用战斗说话,用胜利叫你满意。希望在你尝到失败的果实时,不会再失望! …… 劳里很好地完成着交代给他的任务,布兰奇被他缠得烦不胜烦,却又不好动手,只得干站在那里。 “你给我让开!”布兰奇瞪着他,恼道。 劳里摇摇头,笑眯眯地说:“侯赛因就在你身后啊,你要帮他的话我可不打算拦着你。” 布兰奇冷声道:“他用不着我去帮!” “那南希也同样用不着。” “让开!”布兰奇喝道。 劳里撇撇嘴,说:“想讨好南希,你觉得我会给你这个机会吗?” “那你是想跟我动手?”布兰奇威胁道。 劳里哈哈大笑,炫耀道:“你是不是特别想扁我一顿?我就知道你嫉妒我跟南希一起去骑马,啧啧……话说有一段路我们可是同乘一骑的哦?” 布兰奇强忍着怒意,说道:“你以为我会信吗!” “信不信由你!”劳里无所谓地说,“你总是喜欢自欺欺人,这我也没办法!但拜托某人用脑子好好想想,南希公主怎么会看上一头野兽,哈哈……” “你不要得寸进尺……”布兰奇已处于爆发的边缘,他呲着牙如同野兽一般低声咆哮,说话间就突然冲向劳里。 劳里没料到他真会动手,一个愣神,布兰奇已越过他朝林麟趾扑去。背对南希二人的劳里没有看到,就在方才林麟趾被一脚踢得正朝这边飞来。 …… 面对实力高自己两级并且战技更为精湛的南希,林麟趾全无招架之力。他刚刚结出临字真言之不动根本印来,就遭到南希的连番打击,很快竟然连结印都被硬生生的打散。 猫在玩尽兴前,不会去杀死既是食物又是玩具的老鼠,而此时此刻,南希就是那只猫,而林麟趾自然就是老鼠。 老鼠东躲西藏,却怎么也逃不出猫的爪心。不堪折磨的它跳起来刚刚避过猫前爪的拍击,下一秒却立刻就被猫腿扫中,踢得飞出老远。 身体在空中还未落地,突然一道巨大的阴影扑将过来,把他凶狠地拍在地上,然后死死按住。 低沉的咆哮声在耳侧响起,林麟趾看到一颗硕大的狼头正对着他张开巨口,露出其锋利的犬牙。温热的狼涎从牙缝间流出,自嘴角滑下,滴落在林麟趾的脸颊……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 第二十三章 谁赢谁输 这里怎么会有狼? 林麟趾一愣,还未回过神来,视线已被狼口完全吞噬。就在他的脑袋将被这只莫名其妙出现的狼所咬碎时,劳里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雷之牙!” 蓝色魔力瞬间幻化为无数条电流,从劳里?辛摩尔的手中窜出,直接击中扑在林麟趾身上的巨狼。 巨狼痛呼一声,跳将开来。狼毛因被电流击中而全部直竖起来,它转头盯向劳里,目露凶光,嘴中发出威胁的咆哮。 “布兰奇,不要忘了,你的对手可是我!”一击得手,劳里脸上冷笑连连。 躺在地上的林麟趾身体有些微微发麻,当听到劳里这句话后他才恍然明白,原来这只狼是布兰奇所变化的。却不知是变化为兽形对战斗有帮助,还是这样做纯粹为冈格罗氏族习惯使然。 布兰奇没有立刻还击,只是在盯着劳里低声咆哮,似乎并不想跟他动手。劳里则正好相反,他出言故意刺激、挑衅布兰奇。“你怎么不说话?啊……我想起来啦,现在的你根本就不会说人话,只能说兽语!”劳里说着右脚踩在地上一块破碎的布片上,说,“啧啧……每年你这买衣服的钱,怕都是项巨额的开销吧!” 布兰奇的咆哮声越来越大,劳里却不以为意,耸耸肩继续挖苦道:“你在说什么?对不起,你声音就是再大,我也听不懂啊,毕竟你说的可不是人话……” 终于,布兰奇被彻底激怒。咆哮声消失,脚下血色的草坪连带着地皮翻起,布兰奇风一般袭向劳里。 “雷之铠!” 劳里早有准备,蓝色电流顿时爬满全身。他的雷铠刚刚形成,布兰奇狼爪就到,只听“啪”的一声,爪子被铠甲弹开,劳里安然无恙。 下一刻布兰奇身形出现在劳里前方不远,他正低着头,伸舌舔那只毛发有些被电焦的左前爪。一时双方就这样对峙着,布兰奇苦恼于无处下爪,而劳里也不敢轻易出击,以免防御露出破绽。 另一边,狼口逃生的林麟趾也站起身来。 “如果我是你,就会在那儿一直静静的躺着!”南希看着他说道,声音充满不屑。 林麟趾没有理睬她,他在体内默默地结出不动根本印来。即使明知有九字真言的帮助,战胜她的希望也异常渺茫,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会束手就擒。 “之前的战斗,哪一次的对手实力不是高于自己,而又有哪一次,最终我不是反败为胜!”林麟趾体内的血液汹涌澎湃,他战意盎然地冲上前去。 “哼!”见他不知好歹,南希鼻间轻轻一哼,她挑起脚边的红色足球,看似漫不经心的一脚抽射。 足球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林麟趾飞去,刺破一层层空气的阻碍时发出呼呼的声音。 林麟趾没有料到她会这么做,来不及反应就被足球狠狠地砸中面部,他整个人在空中足足转够一圈后才摔落在地。鼻梁骨全断,双眼充血,但于此相比,心里受到的打击却更大。 他双手一撑从地上跳起,还未有下一步动作,胸口又一痛。 体内结印瞬间溃散,他再次被击倒在地,而刚刚击中他胸口的红色足球,却又很快的弹回到南希脚下。南希颠着球,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说过,你最好老老实实地趴在那儿!” 林麟趾执拗的重新站起身来,他没有听取她的建议。在起身的瞬间他就试图做出闪避,但两人距离太近,而南希动作又太快,足球击中他左肩后高高弹起。 林麟趾踉踉跄跄地连连后退,总算勉强保持住平衡而没有倒地。(..info好看的小说)但来不及窃喜,他就看到南希高高跃起的身影,以及被她于空中一记倒挂金钩射出的足球。 灿烂的阳光透过她那头散开在空中的火红长发,刺入林麟趾的眼瞳。他感到一阵阵的晕眩,等回过神时,他倒在地上,嘴角一丝鲜血流出。 心脏已然受损。林麟趾深呼几口气,又狼狈地重新站起。他好像是被打傻了似的,竟冲着对面的南希赞道:“好球!” 南希眉头轻轻一蹙,没有因他这句称赞而脚下留情,足球又呼呼作响着飞了过来。 “砰!” 林麟趾被击倒,但他很快又站起来,说道:“继续!” “砰!” 南希用行动回答他。 一次次被击倒,又一次次地爬起来,林麟趾的动作越来越慢,但他仍执拗的不肯去老老实实躺下。 …… “侯赛因,让开!”注意到林麟趾此时的处境,丹尼尔声音中所压抑的愤怒令人胆寒。 侯赛因微微喘着气,神情有些疲惫,面对丹尼尔的疯狂攻势他已完全放弃了进攻,只是一味的防守,而显然丹尼尔一时还舀死守的他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很抱歉,我的任务是拦住你!” “好,那我就看你怎么拦得住我!”丹尼尔愤怒的再次发动攻击,长镰在其挥动下只能看到阵阵的残影,而护在侯赛因身前的那道血幕就如同雨落时分的湖面,变得坑坑洼洼,涟漪重重,然而尽管如此,却始终不见崩溃之象。 “哼!给我破!” 丹尼尔口中暴喝一声,长镰瞬间化为液态包裹住双手,然后硬生生将侯赛因的护身血幕给撕开。丹尼尔裹着血晶的左手擒住侯赛因的脖子,右掌成刀对准其心脏。 “你赢了!”侯赛因认输道。 丹尼尔皱皱眉,并未痛下杀手,他撤手扔下侯赛因,转身立刻朝林麟趾那边奔去。 侯赛因有些意外,他看着丹尼尔背影,喃喃道:“我没想到,你竟会使用战技‘血手’,丹尼尔,为此而破誓值不值得呢?可能……嗯……为朋友,应该是值得的吧……” …… 倒地的林麟趾正摇摇晃晃的爬起身来,突然感觉耳边一阵风过,接着丹尼尔的背影就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南希,你欺人太甚!” 丹尼尔怒吼着越过林麟趾,直接杀向南希。 南希注意到他那双血红的手,眼神稍稍变得凝重起来,她将足球用脚拨到旁边,身体重心微微一沉。 刺向南希的血红双手就像是两把刚刚饮过人血的利剑,丹尼尔纯粹是搏命的打法,他完全没有考虑自身的安危,这一击只求伤敌。 “哼!”南希十分稳健,她不慌不忙地后错半步闪开丹尼尔的第一轮攻击,然后趁他旧力用尽新力未生,左手探出闪电般擒住其右腕。 丹尼尔丝毫不理会被擒住的右腕,冷笑着左手继续斩出。 南希低头闪避,手刃从其头顶扫过,带起几根断掉的发丝,与手是一般颜色。 未能得手,丹尼尔正待变招,左手腕突然一痛,也被南希给刁在手中。紧接着他身子便不由自主的腾空而起,南希以一个标准的背摔动作,将他摔翻在地。 然后南希手擒着他的双臂,又转回丹尼尔正前,一个跪地礀势,膝盖精准地顶在他的胯间。 “啊哦……” 丹尼尔这一声痛呼格外之悠长,即使是随后心脏被击碎,失去行动能力后仍未停歇。 顷刻间丹尼尔就落败,林麟趾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南希的实力摆在那儿。而南希在解决掉丹尼尔后,显得有些意兴索然,她不屑地看着地上哼哼不已的丹尼尔,拔脚打算离开。 “站住!”有人叫住她。 她转身,蹙眉看向连站着都有些摇晃的林麟趾。 “我还能站着!”林麟趾说道。 南希没有出声,只是走回到足球前,这次她在动脚之前特意退后好几米,留出一段助跑的距离。 红色足球咆哮着飞出,就像是一颗带血的炮弹,精准命中林麟趾的心口。巨大的力道将其心脏瞬间冲击得支离破碎,但在完全失去行动能力前,林麟趾却出人意料地将足球牢牢抱在怀里。 踢出这脚后,南希看都懒得再去看他一眼,转身就向着场外走去。 她注意到布兰奇与劳里仍未停手,两人已彻底打出了火气,他们一个全身毛发被电得焦黑,另一个上衣破破烂烂,还不满着血迹。 “两个蠢货!”南希出声骂道,“还不停手?” 听到她的声音后,布兰奇不甘地后退开来,他恨恨地看了劳里一眼,转身离去。劳里也散去雷铠跟在他的身后,嘴上却不饶人,讽刺道:“你这头狼可比狗都听话,主人一叫就……” 为这一句话两人差点又打起来,还是眼见情况不对的侯赛因过来将其拉开,他们才作罢。 “你们没有赢!” 离开球场的四人中除过南希外,都不禁停下脚步,诧异地回头看去。 林麟趾倒在场内,出声喊道:“你们没有赢,比赛……比赛还是零比零!” 南希脚下微微一滞,翻身上马扬鞭离去,没有任何的表示。而同样是倒在球场内动弹不得的丹尼尔,闻言则哈哈长笑,他的笑声就像是一根带刺的马鞭,抽得南希的坐骑逃得更快…… 享受阅读乐趣,尽在吾网 第二十四章 他们,在这里 阳光的色彩渐渐变得昏黄,倒在球场内无法动弹的林麟趾、丹尼尔两人,相隔不过数米。 “喂,还活着吗?”丹尼尔出声问道。 “嗯!”林麟趾鼻间轻轻一哼,似乎不愿意多说话。 丹尼尔能猜出他是什么心思,便笑道:“怎么?对刚才的事还是无法释怀?” 林麟趾沉默片刻,说道:“我不信你就一点都不在意。” “我当然在意,没有谁愿意做个失败者!”丹尼尔没有否认,说道,“但是输给一位实力高于自己的对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你又何必如此介意?” 闻言林麟趾一愣,眉头不禁缓缓皱起。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已下意识的认为越级战胜对手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是啊,身为第五代血族,又有圣器灵杖在身,更难得还会九字真言与七轮之术。如此之特殊的他,又怎能以常理看待,在来到以诺之城前他的多次胜绩便证明了这点。 然而,这里不同,这里的对手不同。这里是神秘的血族圣地以诺之城,而这里的对手无一不是血族年轻辈中的翘楚,甚至还会有活过数百年和上千年的老怪物。无疑终有那么一天,林麟趾将成长到很多血族永远都无法企及的高度,但现在的他,毕竟还是个成为吸血鬼连两年都未到的小鬼。 “怎么不说话啦,是不是觉得我刚才的话很有道理?”仰天而倒的丹尼尔望着异常干净的天空,说道,“确实嘛,实力这东西又不是一天两天便能成长起来的,她南希之所以强,也不过就是年龄比我们大而已。现在就让她先赢一局,等我们……” “他们没赢!”林麟趾打断他,执拗地说道。 “哈哈!”丹尼尔大笑,“没错没错,他们没赢,比赛还是零比零。” 听着他的笑声,林麟趾的情绪也慢慢好转起来,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来,打发时间。 “喂,丹尼尔,我们不会是要在这里一直躺好几天吧?”心脏被击碎即便能及时补充到血液,最快也得两三天才能恢复,而现在他们俩的处境却……林麟趾似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惊道,“你说我们是不是在恢复行动力之前,就已经被饿死了?” “应该没那么倒霉……”正说着,丹尼尔的视线被一片阴影所遮住,他随即转口道,“你就放心吧,我想,会有人来帮我们的。” 林麟趾很是奇怪他为何如此肯定,说道:“没有人来落井下石就偷着乐吧,还帮我们……” “林,你要相信我嘛!” “那你倒是说说看,谁会来救我们?” “你猜?” “我猜?你……”林麟趾啼笑皆非,张口要说什么却突然意识到刚才那根本不是丹尼尔的声音。他细细一琢磨,不禁奇道:“你是……侯赛因?!” “没错,是我!”侯赛因说道,他此时正站在丹尼尔身边低头与其对视,林麟趾因背对着二人所以并不知道他的到来。 侯赛因的去而复返让林麟趾很是意外,不过他并未就此松口气,毕竟此前侯赛因可正属于是敌对的一方。 “林他刚才的话倒是提醒了我,虽然我认为你极可能是怀着善意而来,但……”丹尼尔看着侯赛因那两颗绿宝石般的眼睛,说道,“也不无可能,你是来落井下石的哦?” “你此话一讲,恐怕善意也会变成恶意吧?”侯赛因笑道。 “哦?是吗?”丹尼尔说,“那可真不幸!” 背对他们的林麟趾看不到侯赛因脸上的表情,不过想来恐怕也是挺无奈的吧!正当他在猜测侯赛因会不会因此而拂袖离去时,忽然身子一轻,他被侯赛因提了起来。 肩上扛着两人,侯赛因大步朝木屋方向走去。“难道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要帮你们?”路上他说道。 “不想。”林麟趾说着下意识的想要摇头,不过脖子根本无法转动。 侯赛因奇道:“为什么?” 林麟趾说:“因为这个并不重要。” “那什么才重要?”侯赛因不禁奇道。 “你帮了我们,这个才重要!”这次是丹尼尔回答他。 侯赛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眉下两颗宝石忽明忽暗。 很快他就来到木屋前,本来各间各有一口棺材,不过已被丹尼尔统一搬到左边的那间。按照丹尼尔的提醒,侯赛因将两人扛进左屋,分别放倒在棺材中。 “人造血在你右手边的木柜!”丹尼尔是一点都不客气,侯赛因也是送佛送到西,取出血袋给两名伤员喂食后,竟还说要帮他们去将足球捡回来。 待侯赛因离开去捡球,丹尼尔出声赞道:“林,他可真是个好孩子啊!” 林麟趾翻翻白眼,没有说话。 过得片刻,将足球一一捡回到仓库的侯赛因回到屋中,他似乎并不急着道别,出声问道:“丹尼尔,你之前可是使用了战技‘血手’。” 此话就如一阵凛冽的寒风吹过,丹尼尔脸上的表情瞬时冻结。他显然不愿谈及这个话题,于是含糊着说道:“是吗,我忘了!” 侯赛因奇道:“忘了?那可能是你情急之下的无意举动吧,所以你并没有察觉到,但你刚才确实……” “嗯,好吧,你说的没错,我刚才是使用了战技‘血手’,有什么问题吗?”丹尼尔的语气不由的生硬起来。 侯赛因却似乎没有觉察到他语气的变化,依然说道:“可是,据我所知,你因为与你的父亲有隙所以……” “我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跟那个家伙又有什么关系!”丹尼尔气冲冲地吼道。只要是一提及他的父亲,丹尼尔就很容易失去冷静。 这下侯赛因总算是反应了过来,他暗骂自己真蠢,明明知道丹尼尔跟父亲矛盾很深还不知趣地问起来。他尴尬地挠着头,觉着现在最好还是立刻告别,便说道:“我……还有些事,先走一步,那个……棺材需要我为你们盖住吗?” “嗯,好的,今天真是麻烦你了!”林麟趾连忙出声。 夜晚正悄悄降临,天空中的亮色已愈来愈见稀薄。 “谢谢!”在视线被棺材盖完全遮住之前,丹尼尔带着一丝歉意对侯赛因说道。 侯赛因微愣,随即笑着轻轻点点头,回道:“不客气。” 隔天,在即将入夜时侯赛因再次来到木屋,开棺为林麟趾二人喂食血液,以加快其身体的恢复速度。而他在无意间提及的一句“明天就正式开学啦”,让丹尼尔与林麟趾不禁双双陷入沉默。 对于侯赛因来说,新生活已然开始,而林麟趾和丹尼尔,却还得苦苦等待百年。 一百年,难以想象那是段多么漫长的岁月。 …… 今天,是贵族学校正式开学的日子,并没有像外界一般还有什么开学典礼之类的活动,一切均如往常般平静。 奥尔德里奇、贾洛德一伙六人早早来到球场,除过奥尔德里奇外,其他五人因之前被林麟趾所击伤,直至昨晚才彻底恢复过来。 “怎么不见那两个家伙?”贾洛德看着空荡荡的球场,恨声道。 “对了,你们还不知道这事。就在前天,南希公主他们入校时问过你们受伤的原因,我如实告知后听他们的意思,是要替我们去教训教训两个管理员!” “你没有跟着过来看看?”有人问道。 奥尔德里奇摇摇头,说:“没有,但之后我看到他们回校时有人带着伤。” “连他们都受了伤?那两个家伙有这么强吗?”贾洛德皱眉道,“不过想来那两个家伙受的伤应该更重,不然不会连球场都不来,我说,有没有人想去看看他们现在究竟是什么熊样?” 他这一提议,其他几人顿时来了兴趣,哈哈笑着就向木屋走去。只有奥尔德里奇似乎有几分顾虑,他跟在他们身后,皱着眉几次欲言又止。 等来到两间木屋前,一人率先上去推开右边的房门,不过里面却是空空如也。这人回身摇了摇头,贾洛德一看便转身杀向左屋,将门一把推开,两口封着盖的黑漆棺材立刻印入眼中。 顿时,一股耐人寻味的笑意浮现在他的脸上。贾洛德回过头去,对着众人狞笑道:“他们,在这里!” ―――――――――――――――――― ps:好吧,恭喜某印象升居第一。 第二十五章 风水轮流转 林麟趾躺入棺材休眠的次数,屈指可数。他犹记得第一次陷入沉睡时的奇妙感觉,那种母亲般的温暖,那种如扁舟于湖间摇曳的惬意。 不过这次,却不尽相同。 在棺材盖的阴影将他的双眼遮蔽住时,他并没有陷入沉睡,而是水到渠成般自然的进入到了冥想状态。 熟悉的窒息,下沉的身体,以及随着海浪声远去四周愈来愈稀薄的光亮,很快就是完完全全的黑暗。 仿佛一个漫长而枯燥的梦,无休无歇的纠缠,使人无法脱身。如果说七轮之术的修炼在起初新鲜感未消前,还略微有趣的话,那么如今剩下的便只有是折磨。在折磨中,精神力不为人察觉的增长着。 期间侯赛因来过一次,叫醒他进食,而在那之后,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已被永远的遗弃在无底的深海之中。陪伴着他的,只有无声流逝着的悠悠岁月。 突然,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席卷全身,他浑身一个激灵,本来昏昏沉沉的神志顿时清醒过来。寒意愈来愈浓,他感觉到体内的血液都已快被冻结,但无论他如何去挣扎,却均无济于事。 他能感觉到不仅是自己的身体,包括周围的海水,都正在迅速的冻结。没有一丁点的疼痛,有的仅仅是寒冷,同时气海穴也就是腹轮处,传来微微的异样感。 林麟趾这才明白过来,之所以会有这般的变化,是自己的七轮之术进入到了第二轮。 黑暗里,寒冷中,他的身体渐渐变得僵硬,最后与周围的海水一样彻底结冰,无法动弹分毫,但感觉与意识并未消失,所以寒冷刺骨,冷得令人狂躁。 “他们……在这里……” 冥冥之中,他仿佛听到有人在说话,但声音太小无法听清。他用足耳力,透过身周的冰层想要听清楚,耳中能捕捉到的却只有那深深的死寂。 估计是冷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林麟趾这样以为,便不再在意。 …… 木屋中,两口封盖的黑漆棺材静静地躺在地板上,面对着贾洛德几人不善的目光。 “你们想做什么?”就在贾洛德他们要上前靠近棺材时,奥尔德里奇紧走几步,伸臂挡在他们眼前。 没想到会被同伴阻拦,众人一愣,不解地看向他。“我们还想问,你这样是想做什么?”贾洛德奇道。 奥尔德里奇正色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要动他们的棺材,但你们最好不要这么做。” “为什么?喂,你究竟是哪边的?”贾洛德皱眉,不满地嚷道。 另有人出声挖苦:“呦!看来那天他们对你手下留情还真没有留错,这就想着要投桃报李啦?” “我这是为你们好!”奥尔德里奇瞪了他一眼,说道,“别忘记这里可是血族圣地,你们若擅自杀死他们,会被裁判所审判,所以你们肯定不敢。而既然你们现在不敢杀死他们,那我希望在你们的手触碰到棺材之前,先想清楚这么做的后果,他们在伤好后一定会去申请与你们死斗的!” 躺入棺材休眠的吸血鬼,此时最为脆弱,最容易遭到猎杀。是以无故接近有吸血鬼沉睡的棺材,乃血族最大的忌讳,即便事实证明对方接近并无恶意,最后双方也往往会成不死不休之局。 正因为这一条忌讳,甚至有本是无意接近对方沉睡着的棺材,但为避免万一被发现后的种种结果,于是干脆将错就错,当即就痛下杀手这样的事情发生。 贾洛德几人一听此言,不觉面面相觑起来。 “现在收手还来得及,”奥尔德里奇继续说道,“我们跟他们之间毕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最后闹得生死相见未免也太不划算。(..info)”这句话说得很聪明,他并没有提及双方实力上的差距,而是避重就轻地送出一阶舒服的台阶给他们下。 丹尼尔下手还不太重,但林麟趾可是伤得他们在棺材躺了两天。这一口怨气憋着咽不下去,这才会冲动的一听闻林麟趾受伤,几人就匆匆忙忙跑到这来。然而奥尔德里奇的这一番话,就如当头一盆冷水,让他们不由的渐渐冷静了下来。 奥尔德里奇见贾洛德他们已萌生退意,这才暗暗松了口气。 “你们几个,在做什么?”突然有人在屋外说话,将心虚的贾洛德几人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挤出门去,看到一女两男站在门前,正冷冷地看着他们。 那个女人活脱脱就是个漂亮的洋娃娃:一头金灿灿的长发,微微卷着,一看就觉十分的柔软;而眉睫间的眼瞳,是夜空般的深蓝;精致秀美的面庞,隐隐带着一丝点睛之笔的稚气,惹人怜爱。 落后她一个半身位,两名男子背手而立,像极了保镖之类的角色。十分特别的是,这两名男子不仅身上的衣着,甚至连他们的长相,都是一模一样。 “你们是谁?”贾洛德警觉地问道。 女人身上穿着一件装饰有玛瑙,长至脚踵的外衣,显得古典而优雅。她冷着脸,并没有回答贾洛德,而是轻声说道:“你们似乎不是球场管理员,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 “你们也在这里出现,难道说你们就是球场管理员了?”贾洛德左手边的一人嚷道,他这句话刚刚说出口,没来由就突然感到喉咙一紧。“如果你想找死,就请直说!”一个听起来十分亲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这才霍然惊觉自己的脖子,被一只手给牢牢地擒住。白发、黑瞳,正是双胞胎之一。 事发太过突然,他以及他身边的同伴都未及时的反应过来。 “你们最好别动,放心,我不会伤他的!”男子笑眯眯地警告道,贾洛德几人投鼠忌器,稍稍后退几步,不敢有所动作,对方刚才表现出来的速度太过惊人。 男子见局势已被掌控,便出声说道:“你们是这一届的新生,可真是不懂礼貌,见到学姐学长,难道就不知道即使是装,也要装作十分的恭敬吗?” “你们是……”一听他们三人竟是上届的学生,贾洛德几人包括奥尔德里奇脸色均是大变。 “别紧张,别紧张,我们只是过来拿足球的。”男子对他们的惊讶感到十分满意,问道,“你们几个,难道就是我们的比赛对手?” “不是不是!”贾洛德连忙摇头,说道,“我们……我们还不够格,你们的对手是……我们这一届有四位……” 男子寥寥数语,就将南希、侯赛因几人简单的情报问了出来。 “南希公主?哈哈……”男子嗤之以鼻,笑道:“看来我们很有必要让你们这些新生明白,究竟谁才是我们学校名副其实的公主,你说对,杰多夫。”说着男子回过头去,身后却是空空如也,他的两位同伴早在他动手之时,便已绕过木屋去了仓库。 “咦?人呢?”男子略显尴尬。 正说着,他口中的杰多夫怀中抱着个红色足球,在木屋侧方出现,叫道:“喂,玩够了吗?玩够了就走!”而那个女人,只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转身便走。 男子似乎仍有些意犹未尽,他放开擒住的那人,轻轻拍怕其肩膀,邀请道:“要不一起走,大家一起踢球玩玩?” 贾洛德几人连忙摇头,他们可不想刚恢复好,就又重新在棺材躺两天。 “真无趣呐!”男子见他们拒绝,摇摇头显得颇为遗憾,口中大叫着“比尤娜公主,等等您英俊而忠臣的属下啊”朝同伴追去。 名为比尤娜的女子没有理睬他,杰多夫却是回过身来,笑道:“喂,杰多夫,你受什么刺激了?”原来一模一样的这两人,名字都叫做杰多夫。 看着他们三人渐渐远去,贾洛德喃喃道:“球场现在是万万去不得,那我们……” 几人商量一番,最后灰溜溜地朝学校内城的方向走去。 …… 临近黄昏时,伤势痊愈的丹尼尔掀开棺材盖从中坐起,随后叫醒林麟趾。饥肠辘辘的两人在饮过人造血后,走出木屋。 “终于活过来啦!”丹尼尔伸着懒腰,笑道。 林麟趾点点头,没有说话,他正思索着棺材与七轮之术这两者之间的联系。 丹尼尔倒是十分的敬业,同林麟趾先到仓库一看,发现少个红色足球后就向着球场走去。 “肯定是南希他们在练球,但愿今天那个女人能放过我们一马,不然我们又得躺回棺材睡觉。”丹尼尔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地说道。 林麟趾撇撇嘴,说道:“还是做好回棺材的准备!” 此时的球场,如同黄昏般显得尤为静谧,并没有或是奔跑或是拼抢着的矫健身影。林麟趾和丹尼尔站在场边,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知道他们今天已用不着去再躺回棺材。 因为此时此刻,有几个熟悉的身影倒在场地之内,如同尸体般久久不见动静,他们是南希、侯赛因、布兰奇以及劳里。 “看来今天要躺回棺材的,另有他人!” ―――――――――――――― ps:收藏掉得好快,啧啧,如果唱歌有用的话,真相来一句:“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你快回来……咳咳,忘词了……” 第二十六章 无题 “你说,这会是谁干的?”丹尼尔当然明白这个问题林麟趾答不上来,所以也仅仅是随口一问,很快他就接着说道:“嗯……看到此情此景,应该怎么说呢……” “大快人心?”林麟趾补充道。.info[] 丹尼尔哈哈一笑,咂嘴没有说话。他们两人就这样站在球场边远远地看着,并不着急上前去近距离观察。 “喂,你们两个难道就打算这样一直站着吗?”侯赛因倒地后视线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当他看到林麟趾与丹尼尔停步不前时,叫喊出声。 丹尼尔笑呵呵地回道:“我们除了站在这看着,难道还能做点其他的事情吗?”话虽这么说,但在与林麟趾对视一眼后,他还是有了动作,两人慢步走到侯赛因身旁。 “看来今晚,要换你们扛着我们回去啦!”侯赛因笑道。 “你们?”丹尼尔双手一摊,原地转着圈说道,“好奇怪,这里就只有你一个,何来的‘你们’一说?” “可是……”侯赛因苦笑一声,心中明白林麟趾和丹尼尔肯定不会仅仅因为他便跟南希他们冰释前嫌。但自己被救走,而将南希三人扔下,侯赛因却于心不忍。 “好,公平的来说,你之前救了我们两个人,所以这次我们同样也只救两个!”丹尼尔说,“另外一个人选,是南希,布兰奇,还是劳里,由你来决定!” 侯赛因皱皱眉,陷入沉默,丹尼尔也不急,蹲下来静等他的答案。林麟趾则更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他抬头出神地望着将落的夕阳,不知在想着什么。 “我选……”就在答案快揭晓时,侯赛因却突然狡猾的一笑,说道,“其实更公平的说,之前我帮你们时可是一个人就扛着两个人,所以你们也应该……”他这个说法略显牵强,不过硬说也是能说通。 丹尼尔微微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刚要准备调侃几句,就听回过神来的林麟趾语气颇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就这样,说来说去的没什么意思。” “得,那就这样!”丹尼尔也没反对,起身说,“一人两个,谁送谁?” “南希你送,其他随便给我……”林麟趾话未说完就被打断,丹尼尔连连摇着头,说道:“不不不,南希你送,我可不想接近那个悍妇。” 林麟趾有些奇怪,疑惑道:“南希可是你的青梅竹马,你就不……” 丹尼尔现在是一听到南希的名字就觉胯下生风,同时要命的部位还隐隐作痛,显然是之前交手所留下来的阴影。他弯身将侯赛因提起扛在肩上,不由分说地道:“我负责侯赛因和布兰奇,你的是南希和劳里。” 扛着一个女人感觉怪怪的,不过林麟趾也不好拒绝,只能是硬着头皮向南希走去。丹尼尔轻轻一拍侯赛因的臀部,说声“你小子可真是会左右逢源”,也迈步走向不远处的布兰奇。 离得并不远,所以林麟趾、丹尼尔与侯赛因之间的谈话,南希听得一清二楚。此前被人击倒无法动弹,就已经让骄傲的她难以容忍,更何况现在还要被一个并不友好的手下败将给扛着回去。 “别碰我!”林麟趾刚走过来,南希就冷冰冰地警告道。 林麟趾撇撇嘴,暗道这个女人即便是现在,也是傲气不减半分啊!不过他当然不像是会理睬南希意见的人,二话不说就将她给扛起在肩上,很轻。 如果不是吸血鬼的特殊体质,恐怕此时南希一定会涨红着脸。当然不是因为害羞,而是愤怒或者是感觉到了羞辱。“你……”她的眼睛本来就是红色,这会儿瞪得老大倒是显得有几分可怖,“别指望我会谢你!” “谢我犯不着,要谢你也是该去谢侯赛因。” “哼!” 南希冷冷一哼,再不做声,林麟趾也乐得清静,走过去将劳里也扛起来,然后与同样扛着两人的丹尼尔会合,朝内城方向走去。[..info超多好看小说] 路上丹尼尔问道:“是谁把你们搞成这样子的?” “怎么,你们打算去好好谢谢他们吗?”林麟趾肩上的劳里嘲讽道。 侯赛因担心劳里这话惹怒丹尼尔,连忙说道:“是上一届的学生,杰多夫。” “杰多夫?就一个人?”丹尼尔没跟劳里计较。 “两个,”侯赛因道,“两个长得一模一样,都叫杰多夫。” “哦?这倒是挺有趣!”丹尼尔笑着问道,“那你估计他们的实力大概在什么阶段?” 这次竟然是南希出人意料地回答,她说:“两人的实力不像已突破为伯爵的,所以应该是一等子爵。还有……还有一个女人并没有出手,但她肯定更强,很强……” 当她说起这个女人时,有些咬牙切齿,林麟趾不禁暗暗奇怪,人家都没有动手她哪来的这么大的恨意,难道说是人家长得比她漂亮,所以她妒忌? 距离内城有段不短的路程,林麟趾和丹尼尔渐渐脚步加快,当夜幕彻底落下时,他们前方有一道城墙出现。待来到近前,沿城墙又绕行片刻后,内城的城门印入眼帘。 林麟趾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只见两扇城门紧紧的闭着,就像是一对安静的巨人。这两位巨人体格健壮,黑色的皮肤上文有古怪的血色花纹,显得神秘之极。 城门之上没有建造城,而之前看到的城墙,其转角处也同样是未建角。毕竟这里不是冷兵器时代随时可能会遭到袭击的城堡要塞,所以也确实没必要多此一举。 “怎么进去?”看到城门闭得严严实实,丹尼尔停下来问道。 “推就是,又没锁!”劳里嘀咕道。 丹尼尔脚踩在城门上,几乎用尽全身的气力,城门才在吱呀呀的声音中缓缓打开一条缝隙来。当他与林麟趾各扛两人从门缝中挤进内城时,心中有些微微的异样,他终于真正的走进了这所神秘的学校,尽管不是以学生的身份。 相较之下对于这所学校的执念,林麟趾要淡很多,因此情绪并未有所起伏。他一边往前走,一边打量着城内的建筑。 刚刚进门,便看到一个巨大的中央庭院。其中一横一竖两条碎石铺成的主干道,呈十字形交叉在一股喷泉处,不过这里所喷出来的并非是鲜血,而是清澈的水流。庭院除主干道外的空地均是一片绿色,平整的草地上没有种植任何树木,使得视线不会受到遮挡,所以内城布局一望便知。 听侯赛因介绍,正对城门越过喷泉后看到的那座是办公,而其后内城更深处的一片建筑群则是教学。左手边也就是西面相对最为空旷,仅有占地不多的一座小二,破旧而古老。右手边的东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学生宿舍,总共三层,第一层没有人入住,第二层住男生,第三层住女生。 走进宿舍,沿着梯上到第二层,林麟趾看到的是一条仿佛没有尽头的长长走廊,走廊两侧每隔数米便有一扇带有蝙蝠头像的房门。 “劳里放这我来,你去送南希。”丹尼尔说道,他仿佛多一刻都不想看到南希。 林麟趾点点头,放下劳里,扛着南希上了三。 “哪一间?”林麟趾问道。 南希冷声回道:“左手第一间。” 林麟趾走过去,将南希放下来后划破她的指尖,挤出一滴血滴入蝙蝠嘴中,房门随即缓缓滑开。就在同时,身后传来微微的响动,林麟趾霍然转身,就见对面的房门此时也正缓缓的打开,一位金色卷发,漂亮得像个洋娃娃的女子站在门口,眼神平静地看着他们。 “哼!”南希虽然背对着看不到,却似乎知道那人是谁,鼻间冷冷地哼出声来。 林麟趾也没多想,回身将南希抱进房去。里面的空间不大,却是应有尽有,桌椅床褥样样不缺,甚至他还看到一个摆得满满当当的酒柜。 “她是谁?”林麟趾好奇地问道。 “哼!”南希哼道,“这所学校里的女学生总共就两个,你说她是谁!” 林麟趾恍然大悟,原来对面的金发女子就是南希嘴中那个没有动手的女人。他不禁想起自己之前的猜测来,心道人家确实是要比南希漂亮很多,难怪…… 他在房中没有看到棺材,所以就将南希直接扔在床上。“需要我喂你点人造血吗?”他不是落井下石之人,既然已经开始帮忙,那不如就帮到底。 “在酒柜的下边。”南希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没有嘴硬。 林麟趾也再不说话,找出人造血来给她喂食过后,就转身向外走去。 南希觉得此时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对她而言一句谢谢却很难出口,因为以前在她的字典中根本就没有这个词语。“谢……”不过凡事都有第一次,南希张口出声,眼见就要破例时,却突然被房门关闭的声响打断。 房间中顿时安静了下来,她沉默片刻,不禁轻松地呼出一口长气。 …… 刚刚走出门外,林麟趾就不禁愣在当地。 对面那位金发女子没有离开,依然静静地站在门口,在看着这边。“难道她在等我?”林麟趾不禁自作多情的想着,目光碰触到她那一双夜空般深蓝的眸子时,连忙下意识的就移开。 心突突突的跳着,他鬼使神差地微微躬身,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迈卡维,是新来的球场管理员。” 金发女子没有回话,却也没有离开,依旧只是淡淡地看着他。林麟趾被那双深蓝色的眼瞳盯的有些自惭形秽,自嘲味十足的牵强一笑,就慌忙离开朝梯走去。 他刚走下几个台阶,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温温的声音:“我叫比尤娜。” 第二十七章 乔纳森 从下帮丹尼尔安置好侯赛因等三人,到离开宿舍走出内城城门时,林麟趾始终是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喂,你没事?”丹尼尔忍不住问道。 林麟趾没回过神来,下意识间就冒出一句话来:“她叫比尤娜。” “什么?”丹尼尔一脸的莫名其妙。 “啊?哦,没什么没什么!”林麟趾试图掩饰,却是欲盖弥彰,最后在丹尼尔的一再追问之下,才不得不道出在送南希时遇到比尤娜的事来。 丹尼尔笑得十分暧昧,调侃道:“你看别说你对她一见钟情?” “当然不是,只是……”林麟趾连忙否认,却又说不上来那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可能是她太漂亮的缘故!”他如是想着。 两人出得内城就朝着马场行去,如果无事,骑马已成为他们入夜后的必备娱乐项目。在马场骑行一圈,尽兴后他们这才返回住处,途径球场时还不忘将那个红色足球带回。 “要不要去喝一杯?”屋内靠着棺材,丹尼尔提议道,“反正夜间无事,再说我们也好久没去原初酒馆坐坐了。” 林麟趾另有打算,于是笑着摇头拒绝。“我要做个实验,就不去啦。”说着他也不等丹尼尔有所回应,就直接掀开棺材盖躺了进去。 “实验?睡眠实验吗?”丹尼尔很是纳闷,他当然不知道躺入棺材的林麟趾并不会陷入睡眠。 自从发现躺入棺材会自然而然的开始七轮之术的修炼后,林麟趾就突然变得嗜睡起来。他就像是一个作息时间正常的人类,白天工作,傍晚骑马,然后夜晚就在棺材中入睡,生活规律之极。 起初他想起费尔每七天才能修炼一次的告诫,还时常暗暗紧张,但久而久之见并未出现异常后,也就放下心来。 丹尼尔当然有所怀疑,却从未追问过林麟趾这样做的原因,毕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秘密,。[..info超多好看小说] 两天后,南希、侯赛因他们伤势恢复,重新在球场内出现。双方气氛不再剑拔弩张,彼此却刻意保持着距离,井水不犯河水。除侯赛因偶尔过来跟林麟趾、丹尼尔简单聊几句外,再无交集。 比尤娜他们也没有再露过面,倒是遭打击后的南希等人,训练力度骤然加强,看样子是鼓足了劲要在其后的比赛中一雪前耻。可怜身为陪练的奥尔德里奇、贾洛德等六人,整天被累得够呛,又敢怒不敢言。 但不仅是旁观者林麟趾和丹尼尔,相信包括南希、侯赛因等当事人心中也都明白,即使再怎么训练都于事无补。比赛的特殊规则决定其本质不过就是场变相的战斗,所以个人实力要逊色不少的新生根本没有胜算。 “你说,举行这种胜负没有悬念的比赛究竟意义何在?”林麟趾心生疑惑,血族圣地内存在的很多事物都让他觉得是那么得多此一举。 丹尼尔看着场内训练着的众人,眼睛微微眯起。他没有直接回答林麟趾,而是说道:“你觉得,现在的这些准贵族老爷们,跟你刚刚看到他们时有什么变化?” 林麟趾不傻,一经提醒脑筋立刻就转过弯后,他不禁会心一笑。相比之前,现在的他们脸上原本的嚣张与傲色已明显大为收敛,贵公子们进入学校的第一课,就是明白在这里没有谁会因为他们的父母而对他们本人手下留情。 丹尼尔当然深切的明白这种感受,因为他同他们一样,在血族社会中可算是贵族出生。拥有强大的父母,自小所享受到的待遇是林麟趾这种平民出生的吸血鬼所无法想象的。 然而在这里,在血族圣地以诺之城内,一切都只有靠自己去亲手获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静的度过,那场新生与上届学生间的所谓足球比赛也渐渐临近。这晚,一辆马车停在林麟趾两人的木屋前。 棺材中正进行修炼的林麟趾被丹尼尔叫醒,与乘马车而来深夜而来的内城管事劳雷见面。 “这是你们的薪酬。”劳雷递过来两个钱袋,等他们接过后接着说道,“离比赛日还有一周不到的时间,接下来你们的任务就是在此之前搭建好观众看台,所需要的材料已全部放置在球场边。” 好不?嗦的布置完任务后,劳雷就转身离开。听着马车渐渐行远,林麟趾与丹尼尔大眼瞪小眼。 “搭建看台这个你会吗?”林麟趾问道。 丹尼尔摊摊手,摇头耸肩。 心情忐忑的两人立刻就决定赶去球场,当他们看到摆放整齐,或是柱状或是板状的木料,以及一小段已经建好的看台时,不禁暗暗松口长气。 尽管两人都未做过木匠活,但照猫画虎还是应该能够做到的。 翌日一早,林麟趾两人就开始照着模型搭建看台。钉木架、安木板,虽做工粗糙,但历时三天也总算是成功搭建完毕,能如此迅速自然得益于吸血鬼的变态体质。 在将最后一截木板用长钉固定在支架后,丹尼尔躺倒在草地上,哈哈笑道:“完工!” 林麟趾坐在一旁没有接话,虽说这活难度不大,但当真正搭建完成后还是颇有番成就感的。他扫视着绕场一周,有上中下三阶的看台,满意的点点头。 “咦?”突然,他看到有个人静静地坐在看台一角,“那边有个人,好像盯着我们很久了。” 丹尼尔闻言坐起,沿林麟趾的目光看过去,那人似乎觉察到了他们的目光,起身竟然朝着这边缓缓走来。其人身材高大却并不显魁梧,黄色短发,淡蓝色的眼睛,相貌有着典型吸血鬼式的英俊。 当看到他走过时,林麟趾和丹尼尔业已起身,待其在距离他们几步之遥的地方站定后,一丝笑意自丹尼尔的嘴角牵出,只听他问候道:“乔纳森,好久不见!” 林麟趾微微偏头看向丹尼尔,没想到两人原是旧识。 “丹尼尔,”乔纳森笑着上前一步,与丹尼尔拥抱,“确实好久不见。” 当他们分开后,丹尼尔介绍道:“林,这是我哥哥乔纳森,乔纳森,这是我的好朋友,林。” 乔纳森深深地看了一眼林麟趾,他当然明白自己弟弟嘴中“好朋友”的分量。 “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就是一年前你那次任务的目标?我倒没想到,你叛逃氏族的原因是为朋友,而非父亲……”乔纳森显然知道父亲是丹尼尔的逆鳞,因此及时打住,转口道,“但你为何不在接受任务时就说明他是你的朋友?这样也用不着……” 丹尼尔心中暗笑,没想到乔纳森竟然会这般想,他当然不会傻到主动去澄清这个美好的误会,而是顺势说道:“即使我说明,氏族也会派出其他人去执行这项任务,你又不是不明白这一点。” 林麟趾闻言暗暗撇嘴,心中腹议他说这话也真不脸红。乔纳森则不禁沉默,除本氏族成员外,只要价钱开够,没有谁是不能刺杀的,这是阿萨迈的共识。 “那你现在的打算是什么?”乔纳森问道。 丹尼尔笑着说:“我既然人在这里,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 乔纳森微微点头,想了想说:“对于一般人而言,以百年时间换得外放资格确实是明智之举,但丹尼尔你却不然,你应该进入学校……” 丹尼尔不听他说完,就出声打断:“我不需要他的施舍,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 眼看他情绪就要激动起来,乔纳森轻轻拍拍他肩膀,以兄长特有的关心语气说道:“别误会别误会,我的意思是由我帮你进入学校。” “由你?”丹尼尔皱眉。 乔纳森笑道:“不要小看我嘛,好歹我现在也是准伯爵,想来推荐一名有天赋的学生还是没有问题的。” “那还有巨额的血晶币,你……” 乔纳森佯怒道:“我说过,不要小看我!” 丹尼尔半信半疑,乔纳森知道他在想什么,便道:“你放心,我向你保证此事与尊长大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看着他郑重的模样,丹尼尔这才彻底放下心来,随即他的整个心灵就瞬间被巨大的喜悦所充溢。他上前给自己的哥哥一个重重的拥抱,但在回身想要拥抱林麟趾时身体却不由僵住。 他进入学校,但林麟趾却得一个人继续留在这里。丹尼尔不想共同进退的二人就这样被迫分开,他转过头去问道:“乔纳森,你能不能也帮帮我的朋友,他的天赋比我还要高。” 乔纳森对林麟趾天赋要更高的说法显然有些不太相信,他摇摇头道:“丹尼尔,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丹尼尔默然,甚至不敢去看林麟趾的眼睛,他觉得这是一种背叛。 林麟趾知道此刻是该轮到自己出场了,他笑道:“丹尼尔,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真正的朋友,岂会为一己私心,而阻挡对方前进的脚步。 有些话讲出来就显得太过矫情,林麟趾不说,也没有必要去说。 丹尼尔沉默久久,慢慢抬起头来迎上林麟趾真诚的目光。“今晚去喝一杯?”林麟趾邀请道。 “好!当然!”丹尼尔应道,他伸出双臂与林麟趾拥抱在一起,两人都不禁笑出声来。 乔纳森轻轻地点点头,静静转身就要离去。 “等等。”林麟趾出声叫住他,“之前听你所说,似乎是知道外放究竟意味着什么,不知能否透露一下?” “是的,我知道。”乔纳森没有否认。 “那究竟是什么?”丹尼尔也十分好奇。 “对不起,我不能说。”乔纳森平静地看着林麟趾,说道,“但……它值得你去等待。” 第二十八章 有客来访 乔纳森的办事效率真是没的说,第二天中午就来到球场告知丹尼尔入学的事情已经办妥。看着他们兄弟二人欣喜的拥抱在一起,静静站在一旁的林麟趾若说情绪没有丝毫的波动那肯定是假。 淡淡的失落以及微微的嫉妒,当然,也有为朋友能如愿以偿而发自内心的高兴。 “你的房间得晚上找劳雷大人安排,到时候我过来领你去找他。”乔纳森临走前叮嘱道,待他一离开,还未等丹尼尔与林麟趾之间说句话,球场内早已注意到这边情况的侯赛因就跑了过来,好奇地问道:“刚才那位应该是上届的学生,他是?” 丹尼尔没有卖关子,老老实实回道:“没错,他是上届的学生,我哥哥乔纳森。” “你哥哥,哦……”侯赛因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差点还以为丹尼尔还有位纯血族身份的哥哥。 要知道一般来说像他们这样的纯血族子女与普通经初拥得到的后裔,在家族中的地位可是有着天壤之别。也因此彼此关系往往是不甚融洽,甚至水火不容,比如之前南希便称她的姐姐爱丽丝为婊子。 而在向外人介绍时,最客气点的叫法充其量也就是“名义上的哥哥或姐姐”,但像丹尼尔这样不仅坦承对方是哥哥,并且听其语气彼此关系还非常不错的情况,实在是罕见。 丹尼尔自然知道侯赛因接下来还会问些什么,于是干脆就将乔纳森帮他入学的事情主动说了出来。 侯赛因听完后稍稍有些惊讶,不过也不是太意外。 “那这么说,你就应该跟我们来一起练球,”他立刻邀请道,“比赛要五名队员,我们正好差一个,你也知道,另外六个新生的实力都太差。” 这场毫无胜算的比赛,丹尼尔根本就没有参加的兴趣,当他正考虑着该如何拒绝时侯赛因却明显会错了意,还以为他之所以犹豫是顾虑林麟趾的感受。 “呃,林,我很抱歉你……”侯赛因转头看向林麟趾,有些不知该如何安慰。 林麟趾无奈地撇撇嘴,只好连忙表态对丹尼尔说道:“丹尼尔你去,我没事的。” 丹尼尔皱皱眉,先敷衍着告诉侯赛因自己过会马上就过去,然后等其走远后,立刻解释道:“林,刚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不想去跟着他们找虐才想着要拒绝的。” “我知道,”可关键别人不是这么想的,林麟趾心中苦笑,嘴上却说,“但既然你已经入学,最好还是跟同学多接触接触,搞好关系,毕竟以后……” 说到这两人都不禁沉默起来,虽然彼此间并无芥蒂,但身份骤然转变后随之而来的尴尬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消除的。 “嘿,”林麟趾拍拍丹尼尔胳膊,说道:“放心,我没事的。” 丹尼尔也不想气氛就这样死气沉沉下去,于是开玩笑说:“林,其实我有一个办法。你想,乔纳森能帮我是因为他是上届的学生,但比尤娜也是啊,所以你只需……” “拜托,我就跟她只见过一面好不好!”林麟趾笑着打断他,说,“与其指望她,倒还不如指望你,一百年后你不也就是老生了嘛,到时你负责推荐我……”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丹尼尔抚掌道,“没错没错,林,你就准备好做我的学弟,然后到时和我在比赛中一决高下!。” “好,不过现在你最好还是先去那边。”林麟趾说着指指球场内,南希等人显然已从侯赛因处得知丹尼尔将要加入的消息,此时已停下训练正等着他。 丹尼尔也不好耍大牌,只好朝林麟趾抱歉的摊摊手,转身小跑过去,与另外四人聚在一起,简单说了几句话后开始合练。林麟趾坐在场边静静地看着,想起之前侯赛因那道尴尬与同情并存的目光,不禁感到好笑。 连最友善的侯赛因都是这般,可想而知有过恩怨的其他几人会怎么去想,林麟趾心里难免生出一丝芥蒂来。于是这注定今后林麟趾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成为真正朋友的可能性都变得微乎其微。 与曾经轻视过或同情过自己的人成为真正的好朋友,是很难办到的。不能怪林麟趾太过骄傲,只能说一切皆是缘分。林麟趾、丹尼尔两人的缘分就是在丹尼尔还未来得及轻视林麟趾之前,就已通过交手和对其世代的猜测大致了解到了林麟趾的潜力,还有就是当时的丹尼尔本人也不过是个逃亡之人。 如果没有这么多的缘分,而他们的相识是从一个貌不惊人的平民吸血鬼和另一个纯血族贵公子开始的话,那么两人的关系无论如何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的要好。 训练一直持续到黄昏才结束,待众人散去后,丹尼尔抱着足球和林麟趾返回木屋。不过没多久,乔纳森就出现在门口,带走丹尼尔去见内城管事劳雷。 也许是知道今晚过后丹尼尔就将搬离这里,林麟趾感觉屋内突然间就变得空旷起来。 两口黑漆棺材静静地躺在地上,想到过段时间就会来位陌生的新同事成为其中一口的主人,林麟趾不由淡淡地叹气。他可不打算整晚就在叹息中度过,于是掀开盖子躺入棺材,开始七轮之术的修炼。 身体冻结在寒彻骨肉的冰层中,犹如无数根锋利的细针在狠狠的刺扎,令人既痒又痛。渐渐地,他的身体忽冷忽热起来,据说将要冻死之人会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发热,林麟趾不由怀疑他目前的状况是不是便是这样。 不过应该不是,如果是,早在几天之前他便已…… 虽然这样想着,但他也不敢过于肯定,因为每一次的状况似乎都会比上一次的更为严重,这种徘徊在崩溃边缘的感觉比崩溃本身都让人觉得崩溃。 …… 夜色渐浓,黑暗捧月而出。 林麟趾正进行修炼的木屋之外,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定在不远处,看着房门似乎不急于进屋。 “现在我要进去,要不要一起?”周围除他之外再无别人,但随着他声音一出,其身后十数米外的空气就突然一阵肉眼能见的震荡,随之便另有一人凭空出现。 这人个头较低,只听他淡淡地笑道:“没想到竟然会被你觉察出来。” “呵……”高个儿这一声笑显得嘲味十足。 低个儿也不恼,兀自说道:“我只是好奇,既然你决定帮他,为什么不干脆一帮到底。要知道你所说的条件他根本就不可能达到,既然如此何必又多此一举。” 高个儿不说话,他也始终没有转过身去。 低个儿微微摇摇头,似乎对对方的性子颇有些无奈,他问道:“如果到时他没有达到条件,你准备怎么办?” “能不能达到条件并不重要,我要看的,是他能为自己的未来拼命到何种地步。”高个儿说着不再理会低个儿,迈步向着门口走去。当他走上前时,也不见有任何动作,房门就无声无息的自行打开。 随着按住棺材的那双手缓缓用力,正自沉浸在冥想中修行的林麟趾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自己生生抽离。他瞬时惊醒过来,刚睁开眼睛就见一道黑影立在棺材旁边。 他脑中浮现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人不是丹尼尔,随之第二个念头是他项上那颗在淡淡月光下发亮的光头,好是眼熟。 ――――――――――――――ps:算昨天的一章。 第二十九章 机会 “雷……雷恩?!”林麟趾惊讶出声,说老实话他从未想到过自己还会再和雷恩见面。(..info无弹窗广告) “没错,是我!”主动找上门来的雷恩,态度不仅不热切,反而十分的冷淡。 林麟趾起身跨出棺材,站在雷恩身前,迟疑地问道:“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他要微微仰头才能看到雷恩那张不会表露出任何情绪的冷峻面庞。 “我来给你一个机会,”以雷恩的性子说话自然不会拐弯抹角,他直接说明来意,“一个赢得入学资格的机会。” 林麟趾的呼吸顿时短暂的一滞,心跳也霍然加速:“你的意思是……是我可以……” “只是或许可以,结果究竟如何,还需你自己去争取。”雷恩说着嘴角微微一翘。 最高明的陷阱,是让猎物明明知道它在那里却又不得不主动跳进去,其关键就在于诱饵的吸引力能否大过陷阱本身的危险程度。雷恩无疑是位高明的猎人,他所布置的陷阱让身为猎物的林麟趾明知有猫腻,而又无法抵挡诱饵的诱惑。 “那么,我应该怎么做?”林麟趾问道。 猎物会上钩,这早在猎人的意料之中,雷恩道:“两天后的那场无聊比赛,你将作为新生的五名选手之一参赛。能否获得入学资格,就由比赛决定。” “什么?”林麟趾双眉几乎皱为一团,不确定地说道,“你这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这场在林麟趾看来目的无非就是要挫挫贵公子们锐气的比赛,其胜负早在比赛开始前便已注定。既然新生败局已定,那么雷恩所给的这个所谓的机会根本就毫无价值。 “你可以拒绝。”雷恩淡淡地说道。 林麟趾顿时犹豫起来,他低头细细思索。 这场比赛新生要想获胜几乎可能,除非是对方放水。但以雷恩性格,来给他这个机会显然不会是为了拿他开涮,那么其真正的用意有会是什么呢? 由比赛决定能否获得入学资格,林麟趾想起雷恩这句话来,一经琢磨隐隐有些明白过来。这句话可是颇有些模棱两可的,一般当然是理解为只有比赛获胜才能获得资格,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林麟趾却从中品味出了另外一层意思。 他说的是“由比赛决定”,而不是“由比赛的结果决定”,林麟趾眼前豁然一亮。 随即他又想到,就算到时未能获得入学资格,那也不过是白忙活一场罢了,最多受伤在棺材中老老实实的躺两天,再无别的损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像是买彩票:你若买的话,还有可能中奖,但你若不买,那就永远也不可能会中。 这般一想,林麟趾心中已有决定,他抬头迎上雷恩的目光,开口道:“到时,我会参赛的!” 雷恩微微点头,转身向外走去,行至门口时他脚步一停,说道:“其实我也可以让你直接获得入学资格。”后半句“但我没有”他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看着雷恩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林麟趾轻声道:“但你没有。” …… 雷恩离开后,林麟趾整整一晚就静静地坐在屋内,不知想着什么。黎明时丹尼尔才返回木屋,他手上捧着套崭新的衣裤,自己身上所穿也已换了一套更新更好的。 “这是给你的。”丹尼尔说。(..info无弹窗广告) 林麟趾身上现在所穿是在南街花费数枚血晶币买的廉价衣物,而丹尼尔手上这套档次明显要高出不少,其衣襟口都有作装饰的宝石,同丹尼尔身上的是同一款式,这显然是乔纳森送的。 伸手接过衣物随手放在柜中,林麟趾有些犹豫该将雷恩给他机会的这件事如何说出来。 “有事?”在两人抱着足球前往球场的路上,早已觉察到林麟趾异样的丹尼尔问道。 “嗯!”林麟趾应道,随之便将事情说出,当然雷恩的身份要隐瞒起来,只以“故人”代称。 丹尼尔一听先喜后惊:“这……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 待林麟趾苦笑着将他对此事的猜测也一同说出时,丹尼尔才缓缓松口气,说道:“我觉得你的想法应该没错,不然那个人根本就是在拿你开涮嘛!” 说话间两人已来到球场,丹尼尔说道:“比赛只能五人参加,而你必须上场,我呢当然无论如何也不能对朋友的大事袖手旁观,所以看来我们该跟南希他们交涉一下,让他们其中一个退出。” 林麟趾轻轻点点头,当沐浴着橙白色阳光的南希等人在远处出现时,他说:“丹尼尔,过会儿先不要告诉他们我的事情。” 丹尼尔似懂非懂,欲言又止。 整个早晨,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场内南希五人与奥尔德里奇一伙合练得如火如荼,而林麟趾站在场边静静看着,则像个事不关己、只图热闹的路人。直至将近正午,一辆无人驾驭的马车在林麟趾身边停下。 内城管事劳雷从马车中下来,径自走到林麟趾的身旁站定,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场内的众人。他不说,林麟趾也不问。 场内正训练的丹尼尔一注意到劳雷,就知道他是为何而来。丹尼尔立刻招呼众人停下,然后向着场边跑去,其他人经提醒也均纷纷跟上,只是奇怪劳雷怎么会在此出现。 待新生们都聚过来后,劳雷开口道:“明天就是正式比赛,五个人选你们决定好没有?” 南希上前一步,微微欠身道:“我们已决定好由我、丹尼尔、侯赛因、布兰奇和劳里参赛。” 劳雷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然后指着身旁的林麟趾,说道:“去掉一个人来,把他加进去。” “什么?”除丹尼尔外,众位新生顿时一片哗然。 南希秀眉紧蹙,疑声道:“劳雷大人,请问这是为什么?他只是一名球场管理员,而这是一场学生之间的……” “遵命行事!”劳雷淡淡扫了她一眼,声音说不出的严厉,南希顿时不敢再多言。 气氛变得十分诡异,劳雷乘马车离开好久后还都没有人说话,他们个个都在看着林麟趾,目光耐人寻味。 “现在,我们是不是先决定好该谁退出?”丹尼尔打破沉默,随之众人的目光都转移到南希身上。 作为新生中实力最高的一位,南希自然最具话语权,但她此时此刻却并没有心情考虑这件事情。她依然在冷冷地盯着林麟趾,他的突然插队,令她感觉如鲠在喉,很不舒服。 林麟趾也不怵她,平静地与其对视。 没有人敢挑衅内城管事劳雷的权威,因此即便有人对这个突兀的决定感到疑惑和不满,也只能藏在心里。久久不见南希表态,气氛变得比之前还要尴尬。 “侯赛因退出!”最后南希终于张口说出了一个名字来。 侯赛因没有出声反对,但看他表情隐隐还是有些不满的,毕竟代表新生参赛多多少少也是一种荣誉,一种认可。 “侯赛因加入陪练一方,继续训练!”南希一声令下,众人转身返回球场,只剩丹尼尔与林麟趾二人还留在场边。 “看来你的加入可是比我还要不受欢迎……”看到其他人都故意不去理睬林麟趾,丹尼尔不无担心地问道,“林,你打算怎么办?” 这种状况林麟趾早已料到。奥尔德里奇一伙因为之前就有旧怨,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而南希等人先不说本来关系就好不到哪去,现在又莫名其妙的插队把侯赛因挤掉,当然会招致反感。 但究其本质,却是南希等人对林麟趾根本看不上眼,如若将他换做同为纯血族并且家世相近的丹尼尔,纵便是不受欢迎却也不至于面临排挤,但他林麟趾呢,一则不是纯血族,二来没有显赫的家世,否则又怎会沦为球场管理员。 “没事,”林麟趾不以为意地微微一笑,说道,“我准备做守门员,所以其他人怎么做对我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与丹尼尔分开的林麟趾径自走到球门之下,他这般做法在其他人眼中倒是显得颇为识趣,但谁也猜不到他真正的想法,包括丹尼尔。 担任守门员是林麟趾昨晚经过深思熟虑后所做出的决定,他的想法并不复杂,相反十分简单,甚至是一厢情愿,那就是他要将球门牢牢的守住,不失一球,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只能在禁区外射门,是比赛仅有的一条规则,是以球门与禁区线间十分有限的距离,成为他把握住机会的唯一可能。 第三十章 开始 贵族学校无疑是以诺之城内最神秘的所在,特别是其真正的核心内城,外人根本没有机会亲眼目睹。(..info)至于外城,则相对来说较为开放,从未听说过有不准许外人无故进入的规定,不过尽管如此,城内吸血鬼之间还是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认知,那便是此地慎入。 因此对于大多数的吸血鬼来说,每百年一次的所谓迎新比赛,也就是近距离接触这块神秘之地的唯一机会。 当这天来临,在下午比赛开始之前,几乎所有在城内生活的吸血鬼均相继赶到球场,于林麟趾与丹尼尔亲手搭建的粗糙看台上纷纷落座。就如同外界的普通人类一样,他们坐在那里时不时的会交头接耳,嘈杂声不断,让看在眼里的林麟趾,不禁觉得这与他曾经在角斗场时所看到的场景是何其的相似。 平淡安逸的生活最是消磨锐气,这座以诺之城就仿若是属于动物园,糊里糊涂入得其中的野兽终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野性渐失。 林麟趾等五人成一列站在球场边,他们均在细细地观察着球场另一边的对手。其中比尤娜、乔纳森赫然在列,另有两名长相和穿着一模一样的白发男子,想来便是两位杰多夫,这四人林麟趾或是眼见或是耳闻过所以能够认出来,但第五人却是完全的陌生,不过却又属他最为显眼。 他身上的衣着华丽之极,即使是隔着一个球场的宽度,亦能看到其衣襟、袖口甚至裤腿处作装饰的各色宝石所发出来的耀眼光芒。 随着内城管事劳雷出现在场地中央,以及比尤娜与南希带领着各自的队员步入球场与其会合,观众席上的嘈杂声才终于消失。 吸血鬼的男女比例还是较为悬殊的,这是源于相比较而言男性吸血鬼拥有的战斗天赋要更高。是以当观众们在看到两队中不仅都有女性,并且还均出现在意味着实力最高的领头位置时,表情不由露出一丝丝的讶异。 观众席上也不乏有女吸血鬼的身影出现,但论及姿色,却是明显不及场内的比尤娜和南希。此时不知是谁发出一声调戏味十足的口哨声,引来众位看客阵阵凑热闹的哄笑声。 劳雷将手中的红色足球轻轻放在中场发球点,然后对着林麟趾一方的新生们说道:“我希望你们能通过这场对抗认识到前辈们的强大,同时也明白,他们现在之所以比你们强是因为他们已经经历过接下来你们将要经历的一切。” 说到这里劳雷略微停顿,他的目光缓缓扫过四位新生外加一位候补生脸上的表情,在看到他们个个都是战意十足时,嘴角不为人察觉的微微一弯。在离开之前,他指着场外的观众说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来:“记住,不要变得像他们一样!” 当林麟趾于自己一方的球门下站定时,劳雷迈着缓缓的脚步也终于离开球场,这一刻比赛正式开始。 中场丹尼尔发球,他传给南希,南希立刻用脚后跟再传给后方的布兰奇。而在刚刚传完球后,就见杰多夫一号如蛮牛般地冲将过来,南希立刻闪避开来。 尽量避免身体的直接对抗,正是此前南希等人确定的比赛方针,当然前提是对方也会顾及到此时有观众在观看而不至于一开场就采取毫无技术含量的杀伤战术,否则悬殊的实力差距之下完全可能出现新生一方瞬间就全体被击倒的场面。 看到自己还未接近南希就慌忙跳开,杰多夫一号嘴角不由翘起,他没有理会她接着朝布兰奇奔去。南希见此情况暗暗松口长气,看着足球被布兰奇传给劳里,而劳里又立刻传回到她自己的脚下。 杰多夫一号并未返身回追南希,至于杰多夫二号则正站在丹尼尔面前说着什么,看其脸色倒是挺和颜悦色的。就这样,南希顺利将球带过中场,不过她前方还有比尤娜和陌生的华装男子拦路。 对于比尤娜的实力,南希的猜测是已经达到伯爵,但究竟有多高只有真正的交过手后才能肯定。此时另外几人都未能及时的跟上来,所以无人作配合,南希无可奈何地发现要想把握住这次机会,就只能与比尤娜正面交锋。 “正好试一试你的实力!”南希咬咬牙,带球冲向比尤娜。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当她做出一个简单的拨球过人动作时,比尤娜就如同是木头桩子一般没有动弹分毫,眼睁睁地看着南希风似的带球而过。 如此轻松就将比尤娜过掉,连南希自己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不过她还未来得及松口气,就看到禁区线前的华装男子拦上前来。他跑动的姿势十分优雅,耳垂挂着的那对精致的钻石耳环随其身体起伏也在前后晃动。 南希心中已经做好要进行一番殊死较量的准备,但当两人眼见就要冲撞在一起时,华装男子却突然脚下错步,竟然在关键时刻闪将开来。 “难道他不过是头纸老虎?”南希脑中顿时闪过这个念头,但她也没工夫去细想,在莫名其妙地相继过掉比尤娜与华装男子后她已来到禁区线前,接下来所要面对的就只剩下守门员乔纳森一人。 机会稍纵即逝,南希又向前带球一步后便用足全身气力拔脚怒射,足球在空中留下一道长而诡异的红色轨迹,如炮弹般轰向球门。 球速很快,然而守门员乔纳森的身法更快,前一刻他还在背靠着右侧门柱闭目养神,下一刻却已闪身出现在飞驰的足球前方,将其轻松的摘下,看着是不费吹灰之力。 不管是从射门的角度还是力道来说,这一脚都无疑是南希的最高水平,然而即使如此却仍被乔纳森游刃有余的拦下,这令南希不得不感到一丝泄气。 “这位美丽的小姐你好,我是弗里曼?托瑞多。”华装男子不知何时已来到南希身边,只见他绅士十足的微微躬身后,说道,“这场比赛你们根本就没有胜算,有乔纳森守门你也无法攻破球门,所以与其白费苦心,倒不如你我坐下来畅谈风月如何?” 弗里曼背手而立,修长的身材配上英俊的相貌,煞是风流倜傥,就卖相来说,还真不愧为有着“艺术家”、“堕落者”、“装腔作势者”等称呼的托瑞多氏族。 秀眉紧蹙的南希没心情理会他,不过当她转身想要回到自己半场去时,却被弗里曼生生拦住,说什么也不让开。两人瞬间交手数招,在弗里曼十分明显的相让下双方虽未分胜负,但南希也无法冲破阻拦。 期间弗里曼的喋喋不休令更是令南希头痛不已,特别是他的每句话都要以“美丽的小姐”开头。凡是审美正常的人自然无法否认南希的美丽,但同时却也会一致觉得比尤娜更甚一筹,这点包括南希自己心中也是不得不承认。 “美丽的小姐,你……”当交手间隙弗里曼又要张口聒噪时,南希不客气地打断他道:“你为什么不去骚扰比尤娜,她可比我要美得多!” 不知是不是想起来了些昔日惨痛的经历,弗里曼脸上变得好不尴尬,只听他讪讪道:“这个嘛……太熟,不好下手。”说话时他下意识地朝后看去,比尤娜依旧是站在原地,静如处子。 玫瑰虽丽,却是花枝带刺啊…… ――――――――――――――――――ps:前面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兑现,这个实在是恶劣之极,我认错!在写文速度方面看来我实在是不适合做承诺,以后再不如此草率。最后,我很郑重的做出我唯一敢做出,并且一定会践行的承诺:本书在质量上不糊弄人,我会尽自己所能,并且最终会完本。嗯,就这样…… 第三十一章 她 这一边南希在禁区线前射门无果,接着被弗里曼死死拦住而难以返回,另一边中场附近的丹尼尔,也同样是被杰多夫二号纠缠住无法脱身。 “你是丹尼尔,对吧?”比赛开始后两人一照面,杰多夫二号就笑容满面,貌似友好地说道,“听乔纳森说你是他的弟弟。” 丹尼尔瞥了他一眼后没有回话,他试图与其拉开距离,但杰多夫二号却始终如影随形。 “按理说,冲着同学一场的情面我们怎么着也该放你一马,不过……”杰多夫二号脸上笑意不减,话锋却是一转,“我们跟你那位哥哥乔纳森的关系,可实在是不怎么样啊,啧啧……这个真是令人为难,你说,我们该如何处置你呢?” 丹尼尔不动声色,这场关乎朋友林麟趾前途的比赛,他早已做好最后躺着出去的准备。此时南希已带球冲过中场,接下来她将独自面临比尤娜与弗里曼的堵截,然而有杰多夫二号挡住去路,丹尼尔根本无法及时的上前支援。 “雷之铠!” 在将球传给南希后,劳里就看到杰多夫一号并不回追,反倒是向着他气势汹汹地扑来。上一次交手时劳里还未来得及披上雷铠便被杰多夫之一击倒在地,这次他吸取经验,一发觉对手的动向便立即运起魔力,股股蓝色电流瞬时出现在体表将他护住。 饶有兴趣地盯着劳里的雷铠,杰多夫一号并不急于动手,但有强悍对手虎视眈眈劳里也不敢妄动。 现在能上前支援南希的唯有布兰奇,不过他才刚刚冲过中场便看到南希竟然将比尤娜轻而易举的就给过掉,接着还过掉了弗里曼然后拔脚怒射。 当看到南希的射门被对方守门员成功拦截后,布兰奇立刻停下脚步,此刻攻守已转换他该撤回才是。不过就在他准备转身时,却看到一抹红色向着自己飞来。 布兰奇难以置信地看着足球自乔纳森手中抛出,然后直直飞向他自己。 “是失误?还是故意?”脑中充满疑惑的布兰奇下意识地伸脚将高高坠落的足球停住,然后也没工夫发愣就朝着前场带去。没有人来拦他,比尤娜站在那里恍若梦游,弗里曼则正缠着南希。 不远处正苦于无法脱身的丹尼尔看到此番场景,脸上不禁有疑色闪过,心道:“难道乔纳森在放水?” “怎么,你不会是以为乔纳森是在故意放水吧?”不想将他表情看在眼里的杰多夫二号立刻笑道,“看来你还真不了解你的哥哥,也不了解这场比赛对于你们和对于我们的意义。” 丹尼尔听得眉头紧皱,他确实不太了解乔纳森,毕竟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寥寥无几。 “像乔纳森这么好胜的人,就算是面对自己的弟弟,也是不会有故意输掉比赛的打算的。”杰多夫二号露齿笑得十分狰狞,说道,“接下来即将上演的是迎新比赛中的保留节目,百年之后你们或许还要再次表演给另一届的新生们看,所以请认真欣赏学习……” 当布兰奇同样顺利的来到禁区线前时,停下球来突然犯难起来,连南希全力一脚都未能攻破的球门,他可不认为实力更低的自己便能够做到。 看到懒洋洋靠着右侧门柱的乔纳森,布兰奇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 此情此景对于绝大部分的观众来说是那么得熟悉,之前动静不大的他们渀佛受刺激一般,突然就爆发出阵阵起哄的嘘声。 还在迟疑中的布兰奇面色变得很是难看,他咬咬牙将脚上的皮靴脱下,然后卷起裤腿,只见其裸露着的小腿处渐渐变细,并生出密密麻麻的灰色狼毫,同时脚掌也快速的化为狼爪。 这可是比之全身兽化难度要更高一筹的部分兽化,布兰奇借此提升腿部的力量。 一段长距离的助跑,双腿化为狼形的布兰奇踢出全力一脚,足球如箭般急速窜向球门。这脚的力道已无比接近先前南希的射门,但对于乔纳森把守的球门来说却依然毫无威胁。 看着乔纳森轻松将球摘下,布兰奇心中奇怪的并没有多少失望与遗憾,反倒是感到一种轻松与解脱。但显然有人并不打算如此轻易的就将他放过,在布兰奇惊怒交加的目光中,足球从乔纳森手中跳出,贴着草坪缓缓滚回到他的脚下。 早在意料之中的观众们立刻发出阵阵的哄笑,同时还夹杂着并非是出自于善意的鼓动声。“再来一个,再来一次”的呼喊不绝于耳,令愣在禁区前沿的布兰奇,茫然中甚至都到一丝丝的恐惧。 “你要不要去试试?”就在这时,拦着南希的弗里曼突然出声道,“如果要去的话,我便让开。” 这是一场裸的羞辱,南希心中明白,但骨子里深深的骄傲却不容她退缩。迎上弗里曼隐隐含有深意的目光,南希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点头。 弗里曼也没有食言,立刻就闪身让开。南希走过去,一把将信心已近崩溃的布兰奇推开,然后自己站在球前。 能不能射进是一回事,敢不敢射却是另外一回事,看着南希重新来到禁区线前,很多观众似乎都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均不由将目光投向场中的另外一位女性,金发的比尤娜。 门前的乔纳森看到南希过来后,也不再慵懒地靠着门柱去故意刺激对方,而是移步走到球门的中间位置站定。他身子微微下沉,眼中露出几分认真的神色。 助跑,摆腿,被南希脚面抽中的足球直直地飞向球门,乔纳森没有动,仅仅看似随意地扬手一记空斩,就见正飞至半途的足球突然一个短暂的停顿,然后竟又折回到南希的脚下。 乔纳森对于力量之道的掌握,由此足见非同一般。二等伯爵实力的他,所展现出来的水准确实不是刚刚达到子爵的南希能够望其项背的。 父母为实力侯爵级的第六代血族的南希,自然明白刚才乔纳森所展现出来的是力量之道在达到一定程度后,所产生的气浪现象。在同级别战斗中其效果尚不明显,但在对付实力较低的目标时,气浪便会有伤敌于数米甚至数十米之外的妙用。 “他的实力也已达到伯爵。”南希轻咬下唇,同样世代的吸血鬼中纯血族的实力增长要更快,但即便如此按照她父母的估计,身为第七代的的南希百年之后实力最多也就刚刚突破为伯爵。 先有比尤娜,后又有乔纳森,在不知道后者于入校之前就有伯爵实力的南希,内心深处突然感到十分的不甘。一向被套以天才光环的她,面对比尤娜与乔纳森时,其骄傲的资本却显得是那么脆弱。 “你未来的成就,甚至要高于你的父母!”这句她一直引以为傲的评价,此时看来却煞是可笑。 南希的心已乱,脑海中有个声音在咆哮:“如果你的天赋真的那么高,那为什么随随便便就会遇到两个天赋并不逊于自己,甚至还要更高的人。” “我允许你进禁区线。”乔纳森突然出声说道。 必须在禁区线外射门与其说是比赛的唯一规则,倒不如说是一种久而久之的习惯。但既然它存在,便有着存在的意义,是以乔纳森的这句话无异于施舍。 此时满场都是起哄的嘘声,南希听在耳中,突然感觉到十分的滑稽。这本是一场并不公平的比赛,而场边也均是一个个跳梁小丑般的观众,她没有义务也没有心情去取悦他们。 这样想着,南希脸上浮现出一丝讥讽的笑意,她说道:“我们认输!” “认输?”乔纳森一愣,随之突然闪身至她的身前,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南希微微扬着头,说道,“那请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继续这场无聊的比赛,告诉我,我为什么要在明知不可能进球的情况下,继续忍受你的百般羞辱,忍受他们的嘘声和嘲笑?” 乔纳森沉默,过了好久才张口道:“我无法告诉你为什么,但是我能告诉你的是,就在上一个百年,有个人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毫不放弃地射门达好几万脚,直至虚弱到无法行动后才最终停下。那场历时整整五天的比赛这里有很多人都亲眼目睹,你去问问他们,当时对着那个倔强的身影,谁会发出一点嘘声,或者一声嘲笑!” 乔纳森的声音越来越大,而随着他的这一段话说出,嘈杂的球场瞬时就沉寂下来。 震撼,默然。 心情五味杂陈的南希甚至感觉到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那个人……他……他是谁?” 没有人回答她,但她却已知道了答案。 乔纳森在看着那个人,不远处弗里曼在看着,两个杰多夫在看着,几乎所有看台上的观众也都在看着那个人。但其本人却似乎并未察觉到周围正在发生的一切,她依旧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袭长至脚踵装饰有玛瑙的长衣,如夜空般深蓝的双眸,以及带有微卷如太阳般金灿灿的长发。 …… “为什么?”身着黑色长袍,整张脸都隐于兜帽阴影中的男子冷冰冰地问道,“为什么明知不可能进球,还要这般的白费力气,难道你以为这样就能感动我?” 此时球场边的看台上座无虚席,但每个人都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他们都在屏息以极其复杂的眼神看着球场内那个终于倒下的身影,而至于她身 边的长袍男却似乎没有任何人能看到。 仰天倒在球场内的她非常虚弱,却还是那么得倔强:“我……我不觉得,那个球门便……便不可能攻破……” “如果真的是明知不可为,却仍为之,那便是愚蠢,我很高兴你不是这样。”男子语气微微变得温和起来,“那你觉得,你什么时候将能攻破球门?” “下一脚!” 金色的长发,渀佛整个夜空都已融入其中的深蓝色眼瞳,男子看着她,轻声说道:“好,我准许你入校!” 第三十二章 你好 从一开始,从林麟趾在自家球门前站定的那一刻起,就有一双眼睛始始终终都在注视着他。 林麟趾起初并没有察觉,按他之前所想,既然实力绝对占优,那么比尤娜、杰多夫一行肯定会在比赛方始便大军压境,直接威胁他所把守的球门。 不过接下来比赛的走向,却证明他的想法未免太过一厢情愿。不同于林麟趾的郑重和丹尼尔等四位队友的全力以赴,比尤娜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显然是视比赛如儿戏的态度。 当看到南希射门无果,而对方守门员乔纳森之后竟故意将球扔给布兰奇时,隐隐猜到其险恶用心的林麟趾心中突然感到一股深深的寒意。 与其说这是一场吸血鬼之间的比赛,不如说这是猫与鼠之间的一场游戏。老鼠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之下,明知希望渺茫却不得不拼命去挣扎,而猫则不慌不忙显得游刃有余,先是肆意的玩弄,再是吞掉果腹。 不管是南希还是布兰奇,能够顺利的发起攻势自然是意欲戏弄他们的对手故意为之。明白这点的林麟趾没指望接下来会有奇迹发生,他不忍去看布兰奇遭羞辱的画面,于是将视线从其身上移开,下意识地就朝着如处子般静静站在半场之外的比尤娜望去。 当他将目光投过去时,正好对上那双深蓝色漂亮的眸子,林麟趾微愣,待反应过来后连忙偏过头去避开对视。那一刹那,心跳似乎突然加快。 上次见到她时,她就是这般地看着他,而他也如方才一样,不敢直接与那双将整个夜空都融入其中的眼瞳对视。出于一种莫名的情绪,林麟趾没有再去看向比尤娜,但他却总感觉到她的目光始终未从自己身上移开。 林麟趾十分不解,他不认为那是猎人锁定猎物时的眼神,当然也不会自作多情的认为她对自己有意。她的眼神非常之平静,正因为如此,林麟趾才在感到困惑的同时,亦隐隐有些不安。 当球场内的其他几人或在纠缠,或在对峙时,林麟趾却因刚才与比尤娜的刹那对视而沉浸于难以言说的情绪,困惑有之,不安有之,猜测有之,他几乎都已忘记目前不容乐观的处境。 布兰与南希先后被乔纳森羞辱,而在南希打算认输时,乔纳森说出了那段属于比尤娜的传奇。乔纳森的声音很大,即便是站在球场另一边的林麟趾也能清晰的听到。 “这是个多么倔强女子!”被深深触动的林麟趾抬起头来,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一样,眼神复杂地看向时至此刻还依旧平静异常的比尤娜。 比尤娜果然也在看着他,不过这次林麟趾并没有躲,他久久的与她对视,似乎是想通过其深蓝色的眼瞳看到她体内所蕴含着的那股令人震撼的力量。 “游戏结束!”就在此时,四句相同的话语在球场内不同的四个地方响起。 上一刻,众人的目光都还聚焦在比尤娜那里,然而下一刻却风云突变,乔纳森、杰多夫等人毫无征兆的悍然出手。 南希正震惊地望着比尤娜的背影,尚未回过神来就被乔纳森重拳击中后心,只能不甘地倒地失去行动能力。一边不远处冷着脸的布兰奇,似乎还在为之前的遭遇而耿耿于怀,以致反应稍慢同样被弗里曼偷袭得手。 另外半场的丹尼尔与劳里情况略好,他们的警惕心始终没有松懈,因此当两位杰多夫突然动手时两人都及时做出了反应。丹尼尔错步闪开杰多夫二号的偷袭,然后立刻祭出血镰反击,劳里更是以进为退,披着雷铠迎上前去硬拼一记。 面对丹尼尔的反击杰多夫二号一脸的轻松,他身体夸张地一扭,紧贴着镰锋就欺上前去。 “你可真是小看我,竟然连‘血手’都不用!”看着丹尼尔手中渐渐缩回体内的血晶长镰,杰多夫二号狰狞地咧嘴笑道。 左胸被击穿,身体完全挂在杰多夫胳膊上的丹尼尔眼神黯淡,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 这边丹尼尔如此,那边劳里也好不到哪去,他劈出的两股虽然命中却未给对方造成任何的伤害。反观杰多夫一号,竟对劳里身上的无数电流视若无睹,逼上前来悍然出手似乎打算将其雷铠生生撕扯开来。 在杰多夫一号碰触到雷铠电流的瞬间,双手间突然冒出两团暗红色的火焰。“火?!”劳里顿时感觉到一股灼人的温度扑面而来,他神色顿变。 红色的火焰与蓝色雷电的交锋,以前者的胜利告终。劳里倒地不起,身上的电流已尽皆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 “可恶,你竟然用火!”劳里不甘地叫道。 吸血鬼中拥有魔法天赋的只有辛摩尔与茨密希两族,其中前者天赋更高。是以为弥补在魔法天赋上的差距,不乏有茨密希氏族的成员冒着禁忌去修行火系魔法,这是因为吸血鬼同时有控火的天赋。 有控火天赋,火系魔法却被视为禁忌,这看起来很令人费解,但在辛摩尔氏族内,却被执行贯彻得十分彻底。 “也就你们辛摩尔氏族相信那个愚蠢的传说,”杰多夫?茨密希不屑地道,“再说,即使我不用火法,干掉你也同样轻而易举。” 败军之将不足言勇,劳里虽眉头紧皱,却只能沉默。 杰多夫?茨密希转过身去,看到另一个杰多夫正朝着这边走来,他们两个虽说是双胞胎,却所属不同的氏族,一个是杰多夫?茨密希,另一个是杰多夫?勒森魃。 杰多夫?勒森魃脚下带着乔纳森抛过来的足球,他与杰多夫?茨密希默契地相视一笑,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一起?” 只见足球被拨到二人前方,两位杰多夫同时起跑,然后一人左脚一人右脚同时抽在球的两侧。足球没有丝毫的旋转,却诡异的在空中不住的上下跳动,犹如活物一般向着球门飞去。 他们射门的地方离禁区线还有好些距离,尽管如此,林麟趾还是丝毫不敢大意。他体内无形之左手与血凝之右手,瞬间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形,结出日轮印来。 “九字真言――在!” 即便使用“临”字真言提升,实力后依然会与对手相差很多,考虑到这点后的林麟趾果断结出“万物均为平齐,运用能力如臂使指”的“在”字真言来。 启发于数天前侯赛因战斗时所使用鲜血之道的方法,林麟趾在自己的脚下聚积出一滩血液。此时结印完毕后他心念一动,鲜血顿时化为一条长带,如出海蛟龙般跃起直直迎上飞速而来的足球。 并没有发生硬硬相抗的碰撞,足球被血色蛟龙一口吞入,然后在其肠道中速度愈来愈慢,直至最终完全停滞。借助九字真言之力的林麟趾对于鲜血之道的运用已十分自如,他控制血色蛟龙缓缓回到脚下,吞入其腹中的足球自然也是回到他手中。 林麟趾能拦下这一脚射门并不令人意外,但以这种方式却是任何人也没有想到。场外颇有些无精打采的观众此刻顿时精神大振,至于场内的众人也均不由眼前一亮。 不知是不是出于要他们亲眼看着自己败北的打算,倒地的丹尼尔、南希等四人脸都是朝着林麟趾所把守的球门方向。而当看到林麟趾以如此独特的方式拦下射门时,丹尼尔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并不显得意外,没有人知道他昨天陪着林麟趾训练了整整一晚。 “看来我们有必要认真一点。”杰多夫?勒森魃皱眉道,他们也不再自大,老老实实来到禁区线前,林麟趾手一抛,将球扔给他们。 “其实你可以一直抱着球,然后就这样拖延下去,说不定……”杰多夫?茨密希调侃着,但见林麟趾并不理会他后不由无趣地撇撇嘴,转头对杰多夫?勒森魃说道,“你的力量比我大,你来速战速决!” 杰多夫?勒森魃点点头,见识过林麟趾奇异的守门方式后,他也不敢轻视。但就在他退后数米,就要助跑射门时,却见对面的林麟趾突然划破自己的身体,瞬时大量的鲜血喷涌而出凝结成一道巨大的血色屏障,将所有飞往球门的角度完完全全的封死,他本人也作为屏障的一部分置身其中。 见林麟趾又出奇招,杰多夫?勒森魃微微一愣,但他并没有犹豫,立即助跑全力一脚踢出,足球直直向着林麟趾本人飞去。而几乎在同时,屏障以更快的速度向中心汇聚成一个巨大的血球,当足球窜入其中后立刻就被内部血液的剧烈流动消去力道。 看着自己的全力一击被这般轻松化解,杰多夫?勒森魃脸色微变。而场外的观众一扫沉闷,开始轰然叫好,老生在新生面前吃瘪的场面可是非常罕见的。 杰多夫?勒森魃接住林麟趾重新扔回来的足球,然后转头看向他的双胞胎兄弟,一个眼神对方已明白他的心思。 “流焰!” 杰多夫?茨密希突然出手,随着他的双臂挥动两道暗红色的火焰飞出,于此同时杰多夫?勒森魃也开始助跑。林麟趾未曾预料到对方使用魔法的情况,但他应变亦不慢,心念一动,两条血色蛟龙窜出迎上气势汹汹的火焰。 血与火的对抗于刹那之间发生,最终蛟龙以不小的代价将火焰尽皆吞噬,至于随后而到的足球自然是被林麟趾再次拦下。 “他的血,有古怪。”见此情况,杰多夫?茨密希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杰多夫?勒森魃点点头,眼神凝重起来,嘴中缓缓道出一个词语:“世代!” “怎么办?”杰多夫?茨密希问道。 杰多夫?勒森魃回头远远地望去,回道:“换乔纳森!” 之所以换人,并不是说他们束手无策,其实真正要想击溃林麟趾很简单,只要不断的以火焰消耗血液就是。杰多夫?茨密希的魔力当然有限,但林麟趾体内的血液又何尝不是。 不过,用这种方式来击溃实力低于自己的对手,实在有损于脸面,亦胜之不武。两位杰多夫是这般认为,另一边的乔纳森同样也是。 看到杰多夫望过来后,乔纳森瞥了一眼蹲在一旁正用言语调戏南希的弗里曼,然后向着前场不疾不徐地走去。路过比尤娜时,他注意到她的视线,不由微微的皱眉,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出。 “这小子有古怪!”杰多夫?勒森魃将足球拨给走过来的乔纳森,说道。 “没事。”乔纳森不以为意的微微一笑,看向严阵以待的林麟趾道,“你的表现,倒是很令人意外。” 林麟趾没有回话,伯爵和子爵的差距那可是天壤之别,面对伯爵级的乔纳森林麟趾已做好背水一战的准备。 没有起跑,乔纳森就那样站在原地貌似随意的一脚踢出,足球呼呼作响着朝着林麟趾飞去。屏障迅速收缩,将足球包裹然后剧烈地流动以消去力道,然而…… “啪!” 林麟趾肩膀一痛,被冲破血球的足球砸中以致差点失去重心。之前无往不利的防守方式,这次竟然仅仅令足球微微的变向。偏离球门而出的足球立即就被好事的观众扔回场内,而乔纳森接球后不做调整就又是一脚踢出。 汇聚在林麟趾身前的血球就像是装满水的气球,而来自于乔纳森脚下的足球则仿佛是一根锋利的刺针,当两者接触后随着气球的爆开,其中的水顿时四处飞溅。 林麟趾只觉腹部如被炮弹击中,整个人都不禁脱离地面朝后飞去。竟然要被连人带球踢进门去,身在空中的林麟趾不甘地闷吼一声,体内一股血流顿时化为血枪透体而出,深深钉入地面,但是瞬间就变得支离破碎。 他没有放弃,一根接一根的血枪不断地刺出,最后在球门线前身体才堪堪停下,若不是他之前站位比较靠前,此刻想必已是越线而过。 “这就是伯爵的实力?”抱球落地的林麟趾喘着粗气,这巨大的实力差距实在令人绝望。此时可以看到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异常之苍白,仿佛半透明一般,显然是失血太多。 “认输吧,下一脚我不会再留情。”乔纳森冷冷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林麟趾虚弱地向前移动几步,然后将手中足球扔过去。他没有说话,但其举动与眼神已将心中的意思表达得十分清楚。 乔纳森接球后果然再不留情,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开始助跑,拔脚怒射。那颗红色的足球被踢中后自地上窜入空中,身体严重变形地朝着林麟趾飞去,它的速度应该是很快很快,但给众人的感觉却又异常之慢。 一阵惊呼突然响起,将这种奇异的错觉打破,下一刻所有人都不禁试图去寻找那颗不见踪影的足球。林麟趾也想去找,但他感觉到自己的胸口很痛,于是他低头看去,一个圆洞出现在视野之中。如果他的脖子够长,头能够垂得再低一点,就可以通过自己胸口的圆洞,看到身后被击穿的球网,以及球门后方因惊愕而四散的观众。 不过胸口虽被击穿,灵杖却仍稳稳当当地挂在脖间,悬在空空的胸前,倒下的林麟趾看到这一幕时,脑中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好神奇!” 未等身子落地,林麟趾就感到自己突然腾空而起,待他反应过来时,霍然发现自己竟被一个人抱在怀中。鼻间有股淡淡的香味,鲜血自一只划破的皓腕中缓缓流出浸湿他的嘴唇,带来无限生机。 “你好,我叫比尤娜。”他听见抱着他的人说道。随后他又听见自己的声音响起:“你好,我叫林麟趾。” 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已记不清。 他只记得,那双让他完全融化的眼睛,如夜空般深蓝。 第三十三章 我来了 .. 当伤势痊愈的林麟趾掀开盖子自棺材中坐起来时,已是三天之后。在此养伤期间,被动进行七轮之术修炼的他总是不由地回想起那一截有鲜血流出的皓腕,以及那一双足以将人完全融化的明眸。 愣神的林麟趾突然听到木门一声轻响,他转头看去,瞧见丹尼尔正探头鬼鬼祟祟地向内张望。 “嘿!你这是在干什么?”林麟趾疑惑地问道。 “她不在?”丹尼尔笑着走进来,反手将门一关。 “谁?”林麟趾莫名其妙。 丹尼尔嘿嘿一笑,调侃道:“还能有谁,她啊……把你抱走的那位。” “啊?”林麟趾不禁大窘,忙苦笑着解释,“比尤娜送我回来后就离开了,之后也再没有来过,我们……” “是吗?”看丹尼尔的表情明显是不怎么相信他的这番说辞。这事再说下去也只会越抹越黑,林麟趾明智地不再试图去解释,连忙岔开话题问起比赛结束后的事情来。 “你以为谁都有你这小子的福气啊,躺在美人怀中……”听着丹尼尔酸溜溜的话,林麟趾心中那个尴尬,他讪笑着听丹尼尔继续说道,“我呢,是乔纳森扛回宿舍的,那家伙可真是一点都不体谅我是个伤员啊,一送我回去就先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 “他干嘛要骂你?”林麟趾奇道。 “唉……”丹尼尔长叹一声,整个人顿时如同泄气的皮球一般。 乔纳森之所以对丹尼尔严厉地训斥,是因他那古怪的战斗方式。阿萨迈是吸血鬼中唯一能兼修力量之道和鲜血之道的氏族,他们以刺杀术闻名,那双或用鲜血或用血晶加持过的双手令一切敌人为之胆寒。 战技“血手”便是阿萨迈氏族的标志,然而丹尼尔却因为与父亲之间的矛盾,很早以前就赌气不再使用这项战技,只在和南希、侯赛因一伙战斗时为林麟趾破例过一次。 不使用阿萨迈氏族战技的丹尼尔,在战斗时通常都是将血晶化为血色长镰使用。手持长镰,大开大合地挥舞,乍一看倒是气势十足,实际上却是外强中干。 对上实力相差较大的对手时还尚不明显,但若双方实力相近,那么这种战斗方式的弊处立刻就会暴露无疑。在与侯赛因交手的那次,丹尼尔在破例使用“血手”前进攻迟迟不见效果便是这个原因。 “舍本逐末!” 这是乔纳森的对他的评价,战斗不是儿戏,这次因为仅仅是场比赛所以对手并未下杀手,但下一次…… “你可以跟父亲大人赌气,但记得,性命是你自己的!” “要么想明白,要么以后就永远的躺在这里……”当时乔纳森说完这句话后就转身离开,留下躺在棺材中的丹尼尔盯着天花板怔怔出神。(..info无弹窗广告) “那么你想明白了吗?”待丹尼尔讲完,林麟趾问道。 丹尼尔耸耸肩,说:“敢不明白嘛,若敢说一个‘不’字,我毫不怀疑乔纳森会让我继续在棺材里躺着!”他这样说着貌似是在抱怨,脸上却多多少少流露出轻松的神色。林麟趾看在眼里理解的一笑,丹尼尔不使用“血手”是与他父亲赌气,林麟趾当初在休学后不回家又何尝不是。 男孩子在某个时期,总会想摆脱父亲对于自己的影响,而不管最终做得到还是做不到,都不会太过轻松。现在的丹尼尔虽未完全释怀,但起码已不再一味的执拗,不再自己给自己强加上一些无谓的枷锁。 妥协,意味着更加的成熟,说不上哪个好哪个坏,不过对于丹尼尔选择做出改变,林麟趾还是很为高兴的。毕竟,生活本来便不轻松,自然没有必要让自己活得更累。 屋内并无椅凳,两人就随意地坐在棺材盖上。因为刚才提到乔纳森,丹尼尔想到一件事,迟迟不知该如何开口。林麟趾看他欲言又止,好笑地问道:“想说什么就说吧,干嘛还吞吞吐吐的。” 丹尼尔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林……那个我要向你说声抱歉,比赛时乔纳森他做的太……太过分了。” 原来他想说的是这个,林麟趾一听轻轻地摇着头,说:“太过分吗?其实我倒不这么觉得,技不如人而已。” “可……”丹尼尔还想说什么,却被林麟趾出声打断:“丹尼尔,虽然你和乔纳森是兄弟俩,但对我而言,他只是他,你只是你,所以你没必要因为他而向我道歉。更何况,乔纳森也并没有做错什么。” “好吧!”丹尼尔笑着耸耸肩,不再赘言。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相对而坐,默契地等待着某事的发生。期间除过偶尔的几句闲谈外,他们大多都沉默着,各自反思。 这短短的几天内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接连两次躺入棺材养伤的林麟趾两人心中都憋着一股强烈的怨气。特别是林麟趾,他在先后与南希、乔纳森的战斗中,都显得是那么得无力。 林麟趾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的想要变强,他要变强,只为不湮没在灰尘之中,不倒在对手的脚下。而变强的第一步,就是以学生的身份进入贵族学校,他此刻正是等待着此事的结果。 透过木窗照进屋内的金色光辉愈来愈稀薄,最终伴随着它的彻底消失,屋外传来车轮转动的阵阵轻响,同时还有马匹的响鼻声。林麟趾与丹尼尔对视一眼,起身向门口走去,乘马车而来的除过内城管事劳雷又能有谁。 劳雷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下一句话后便径自离去,甚至都未走下马车。 当林麟趾二人站在当地目送着马车渐渐远去后,丹尼尔转过身来,说道:“林,恭喜你!” “丹尼尔,也恭喜你!”两人的反应都出奇的平静。 就在数天之前,他们还在苦苦地等待那个飘渺的外放机会,但现在一转眼,两人就已正式地入学。拥抱在一起他们重重地拍着对方的后背,久久久久,才长笑出声。 …… 林麟趾的行李不多,就两套衣服和一双短统靴,其中有一套还是丹尼尔之前所送。在收拾妥当后他与丹尼尔一起离开,没走多远就不禁停下脚步,回头望去。 “怎么,舍不得?”丹尼尔问道。 林麟趾摇头,说:“我只是在想,在我们走之后又有谁会住进去。” “总会有人的,不过,他们应该没我们这般好运。”丹尼尔有感而发。 “嗯,走吧!” 将木屋抛在身后,林麟趾笑容淡淡地与丹尼尔走向内城,路上他的脑海中始终回想着那天比赛开始前劳雷说过的一句话:“他们现在之所以比你们强,是因为他们已经经历过接下来你们将要经历的一切。” 两扇有血色神秘花纹装饰的黑色木门屹立在眼前,推开它走进去,人生就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那么……我来了!” .., 通知 经过几天的思考,今天终于下定决心,要干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我要重写这本书。 最近很长一段时间,更新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缘由就是激情的缺乏,多数是我个人原因,还有一点就是小说情节本身的问题。 这本来是个可以更加精彩的故事,但因为刚开始写作时的稚嫩,再加上或多或少的客观因素,导致经常处于一种惯性写作的状态,很多东西没有考虑成熟便不得不因为赶着更新而仓促写出来,这本不是我所愿。 我知道现在这么做的结果肯定是两不讨好,但有些事情是必须做的,因为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进步比什么都重要。 我不想像现在一样陷入机械的、惯性的写作状态中,渐渐灵气尽失。我需要反思,反思自己的作品,反思网络小说这个大环境。 太浮躁,这个环境太浮躁,我本以为我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但当真正醒悟过来时,却霍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当中已深受影响。 好在我现在已醒悟,所以我想安静下来,写出安静的文字。好高骛远也罢,眼高手低也罢,但这正是我想做而又能做的,所以我要做。 好吧,下面就说说一些重写的构思,如果有兴趣看的话可以一看:故事开始会直接在伦敦发生,国内情节完完全全删去,或许会有些许片段会以其他方式出现。 而在伦敦发生的故事也会有所不同,基本上都是全新的,不过有些重要人物还是会依此出现。 主线并没有进行更改,但故事完全不同。其实后期的剧情是完全一样的,我也是感觉到现有情节隐隐约约对后期的情节有不好的影响,才决定重写的,当然只是原因之一。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不敢保证重写后的作品会更加出色,但起码我会更加的用心。 至于什么时候会重发,这个我也说不上来,呵,以我的节操估计说了也没人信。 不过我觉得这也并不重要,如果我新写出来的作品足够出色,相信它终会与你再遇……所以,是再见,还是再不见,留作以后评说。 ps:本来对于一直支持我的读者,应该致以感谢的,但我觉得,下次见到后再感谢也不迟,不是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