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有家早餐店》 序章:我们的记忆 相传,在一条不起眼的老街上,有一家特别的早餐店,特别在哪呢?当然不是因为这里的食物。 我们时常会思考,因为人每时每刻都有着无数的问题。 在这个地方,虽然解决不了你所有的问题,不过,它总能给你最满意的答复。 “你就在那瞎吹吧你。”林慕对此表示很不屑,“为了一家早餐店,我跑那么远的地方当老师,除非我疯了。” 没等对方接上话,林慕拿起外套就往外走,“好吧,不过也谢谢你了,现在工作不好找,我再考虑考虑吧。” 大城市的夜很美,灯光就是夜晚的太阳,为人们照亮前方的道路。 可是,为什么我的路还是黑暗的? 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他。 林慕叹了口气,把西装穿好,仔细地整了整。待会儿要去一家公司面试,林慕拐了个弯,去老同学家借了件西装。 明明是夏天,但穿了这么多并不热,也许,这就是大城市独有的特点吧? 林慕对着手机屏幕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走进那家看起来规模并不大的小公司。 “瞧瞧那人诶,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还敢来我们这里找工作!” “就是就是,看他穿的人模狗样,也就配给大楼看看门!” “嘁――看门他都不配……” 林慕一直强忍着到面试结束,好脾气是他现在必备的技能之一,哪怕那些人直接当着自己的面谈论自己。 能有什么办法呢?这个世界本就如此,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林慕摇了摇头,刚才的面试本就没多大希望,再加上有些紧张,自己被录用是不可能的了。 西装穿在身上很紧,有点难受,林慕索性脱了拿在手里。嗓子有些干,便走进一家便利店准备买瓶水喝。 “呦,这不是林慕吗?最近过得咋样?”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都不用回头,林慕便猜到这人是谁了。 他也是林慕的老同学,大学四年与林慕住一个宿舍,和林慕关系也算不错。 但这人嘴巴特招人烦,和他们的另一个室友,也就是借林慕西装的那位,在性格上也是截然相反。 总之,林慕现在不想碰见他,目前宿舍里只有他前景堪忧。这位已经找到了工作,据说还是高管,而另一位室友选择读研,在研究上也是成果丰富。 林慕在毕业后没有选择读研,在一家普通的小公司闷头干了几年,然后,公司突然倒闭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找着新工作。 大学不是好大学,比不过那些有着高学历的准大学生。而在工作经验方面,公司都倒闭了,这事能提吗? 于是,自己只得过着度日如年的找工作之旅。 和老同学寒暄(被鄙视)了几句,林慕匆匆结束话题。看到昔日和自己还是一样的老同学是开着车离开,而自己还没有稳定的收入,林慕心里很不是滋味。 拿了瓶最便宜的水,正准备掏钱付款时,林慕在口袋里摸到张名片。 好像是借西装那位老同学塞的。 林慕走回家,躺在床上,又掏出那张名片细细揣摩。 名片是那种简陋式的,最上面一行字是学校的名字——盛木镇盛木小学,下面就是校长的电话。 林慕他们读的大学就是师范,教师证也是有的,可以说,这是一份对口的工作。 不过,每个孩子在小时候最不想当的就是老师了,林慕也是如此,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当老师。 但现在,他好像已经没有选择了…… 林慕掏出手机,对着名片按下上面的数字。 …… 堰南老街,凌晨。 东边的天空逐渐现出了鱼肚白,街口一排整齐的杨树像士兵一样笔直地站着,守护着身后的老街。 不知谁家的公鸡带了个头,霎时间,寂静的街道充满了此起彼伏的鸡鸣声,很像是为迎接太阳的奏乐。 “哗――”一家早餐店的大门被粗暴地拉开。正吵得带劲的公鸡们顿了一下,随后又争先恐后地叫嚷起来。 郑贵撇了撇嘴。作为早餐店的老板,每天都要早早地起床。赖床?不存在的。 在这静谧的清晨,只有这一声声鸡叫陪着郑贵。 不知忙了多久,东边的天有些亮了,呈现出很好看的橙黄色,之前还隐约可见的月亮不知何时却把自己藏了起来。 鸟儿们躁起来了,原先还有些忌惮,只是小声地叫着,后来,胆子大了,喳喳地叫嚷着,和公鸡也有的一拼。 大锅里的稀饭已经开了几滚,郑贵把它调成小火。蒸笼里的包子也差不多的时候,街上有几盏灯陆陆续续亮了。 这些要么是去晨跑的,要么是早起去工作的。早起,已成为他们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一阵微风拂过,抓住早餐店的香味,带进每户人家的门缝。 来早餐店的人逐渐多了…… “喵呜~”一声猫叫在熙熙攘攘的食客中显得很突兀。 郑贵知道,这是白叔家的猫陪白叔晨跑回来了。 这是只黑猫。农村有古话,黑猫通灵,人性很足。 白叔家这只是白叔捡来的,后来本打算送人的,不知什么原因又给留下了,就连一向不喜欢猫的儿子都点头了。 据传这只猫还闹出过人命…… 不过这在外人中只有郑贵知道所有的事,其他人只知道和前段时间发生过的盗窃案有关。白叔不愿提,别人问郑贵,郑贵也只能摇摇头。 都不愿说,人们只能在私底下猜测。久而久之,甚至传言这只猫其实是黑猫警长,那次的案子就是它破的。 对于这些传言,白叔和郑贵也只是笑笑,那只猫呢?你问它,它只会抬头看你一眼,最多再“喵呜”一声。 是不是真的?谁知道呢! 郑贵一边招呼白叔,一边还不忘拿出这只猫专用的食盆,倒点猫粮,一起送到白叔的桌上。 食盆和猫粮都是白叔放在早餐店的,刚晨跑完很饿,总不能让猫看着自己吃饭吧……白叔可是个善良的人,于是,白叔顺便把这只猫的用餐地移到了这里。 刚开始人们还有些意见,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 这猫吃饭除了脾气不好、吃饭声音大些,其它的也都还好。 白叔那头白发和黑猫黑色的毛发挤在一张桌子上,看着也十分滑稽。 “对了,你家‘酸奶’呢?话说,也没看到你家老板娘,出门了?”白叔突然问道。 郑贵正在收拾一张桌子,听见这话,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孩子他妈回娘家看看,顺便把‘酸奶’也带去了,说是怕我一个大老爷们照顾不好小狗……” 白叔笑了笑,又摸了摸正在“呼哧呼哧”的黑猫,笑着说:“看来最近没狗陪你玩喽!” 黑猫的尾巴动了动,表示听到了,但吃饭的速度一刻也没停过。 “就知道吃!”白叔嗔怪了一句,轻轻拍了下。 猫头终于抬了起来,看着白叔“喵呜”一声,貌似还委屈了。其他客人见状也纷纷掩嘴偷笑。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餐又是清晨之精华,人的感情在早餐时是最纯澈、真挚的。 太阳逐渐升起,整条街被照亮,原先点亮的几盏灯又灭了。 来早餐店的人又多了…… 白叔是这里的常客了,和郑贵也挺熟,再说,白叔回家也没什么事,常常在郑贵这里能待到吃早餐的时间结束。 郑贵在忙的时候,白叔有时也会来帮帮忙,虽然就是递个碗递双筷子啥的。 早餐店的人不是很多的时候,白叔和郑贵也会唠唠嗑。也不知道这两位年龄差了三十多怎么会有这么多共同语言…… “白叔啊,今个下午还去不去健身房?好像黄老下午也会去,你俩也好久没说过话了,正好唠唠嗑。”郑贵一边洗碗一边问白叔。 白叔正在那逗猫呢,听见这话,略微想了想,“今下午的就不去了,下午要接个孩子,来这里租房的,就住你家对面。” “对面那儿?”郑贵明显有些惊讶,“现在这时候还会有人来这里租房?” “哎,没错了,听说那孩子来这里当老师,好像也就二十五岁。” 郑贵刷好了最后一个碗,直了直腰,“行,下午有时间我也去看看。” 白叔眉头略皱了下,“小郑,你家那孩子要是不走的话,今年也二十五了吧?” 郑贵听到这话,神色有些暗淡,微微点了下头。 “嗯,正好二十五了。” “那你想他吗?” 郑贵伸了个懒腰,在白叔旁边坐下来喝口茶,又指了下门口,“白叔,门开着,他要是想回来了,开门就行!” “哈哈哈……”白叔突然笑起来,“他若是听到这话,怕是真的不回来了!” 说完,便领着黑猫走出了这家早餐店。 老街的这家早餐店又恢复了夜间般的寂静。 郑贵目送白叔离开,暗自叹了口气,“你这傻小子,啥时候回来哦?” 杯中的茶,一饮而尽…… 第一章:这里是堰南老街 天空有些阴沉,远处已是黑压压的一片,甚至,还传来了阵阵闷雷声。 因为是清晨,路上没什么行人,仅有少数几位早起晨跑的。 白叔今天心情不错,跑得有点远,此时也略微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喵~” 好像有猫叫…… 白叔晃了晃脑袋,可能幻听了吧?没看见猫啊! “喵~” 又是一声。 白叔停了下来,往周围看了看,别说猫了,连只狗都没有。 “喵~” 又是一声! 这下,白叔听清了。声音很微弱,不仔细听还真的听不清。 声音好像是从街道旁的垃圾桶附近传来的。 这里是乡下,老鼠多,不少农民为了防治老鼠养起了猫。但是一些母猫到了一定年龄会过小猫,而这些农民不愿养这么多猫,会把小猫都送走,送不掉的,就会全部扔掉! 抓老鼠的话要一只猫就够了,养那么多耗口粮的干啥? 于是,在街上常常能听见小猫叫嚷的声音……开始还很多,后来,叫的越来少,声音越来越小。 街上野狗也很多…… 白叔一直痛恨这些人。再小的动物也是生命啊!而且,把小猫扔了,母猫又会有多伤心?这些人从来没有考虑过! 虽然很痛恨这种行为,但是白叔自己也一直没有养过猫…… 白叔循着声音,来到垃圾桶旁。这有一个黑色的垃圾袋,上面潦草地打了个结,隐约还能看见垃圾袋里的东西在蠕动,也能听见那越来越微弱的猫叫声。 白叔急忙打开袋子…… 是一只黑猫! 看见白叔,仿佛受到了惊吓,顺着袋边就想往外爬,但一直没爬动,回头一看,袋里另外两只黑白相间的花猫正好把自己的尾巴给压住了…… 无奈,小黑猫扭头对着白叔,身上的短黑毛瞬间炸起,露出自己还小小的奶牙,向白叔发出“唔唔”的警告声。 白叔没管这些,用手小心地拨了拨袋里的那两只花猫。 没动?估计已经死了吧? 扔猫的哪会那么温柔,将袋子往这边一扔,管你死活!这两只花猫可能正好在袋子的下面部分,是被活活摔死的! 这只黑猫可能比较幸运,被扔的时候正好在上面,所以没怎么受伤。 “轰隆!”一阵惊雷打响。黑猫被吓了一跳,赶忙缩回袋子。 白叔抬头看了看天。不知何时,远处的那片黑云已飘到了这里,有时还会有几条白色的“细蛇”在云中游荡,发出“隆隆”的响声。 要下雨了! 白叔匆忙把袋子拎起,将黑猫和那两只已经死去的花猫一同带到了自己家。 刚到家,一条更亮、更长、更大的闪电划破了天空。 “轰隆!” …… 白叔猛地一惊,头上已布满了细汗。 白叔略微擦了擦,嘴里还嘟囔着:“怎么老是做这梦?都好多年了,每次都会被吓醒……” 一旁的黑猫轻盈地跳上白叔的躺椅,用头蹭了蹭白叔,像是在安慰白叔。 这时,白叔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白叔看了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喂?” “欸,早就到了!刚吃好午饭我就来了!他到哪了?” “哦~快到车站那就不远了!告诉他我在街口这儿等,在躺椅上的这个老头!” “哈哈,就你嘴甜!年纪大啦!” “知道!叫林慕嘛!放心,忘不了,还没傻呢!” 又寒暄了几句,白叔挂断电话,顺手打开放在地上的收音机,调到戏曲台。 空气中回荡着“咿咿呀呀”的唱调。白叔仰面躺着,慢慢地闭上眼睛。 此乃惬意也! 黑猫则趴在躺椅下,眯着眼,耳朵还不时地摆一摆,慢慢地,也就进入了梦乡…… …… 乡下的车站往往不是很大,但却有很多辆车。这里大车不多,大多数是往乡镇里开的农班车。 有许多农班车的路线会出现短程重合,于是,本就不大的车站硬是变成了有菜市场的既视感。 “有去和瓶、孔事、豪山的吗?快来,车要走了!” “湄腾、豪山、石口的!还有座位,上来就走!” “玉义、湄腾、盛木的……我去,车呢?” 看来这位好像错过了什么…… 且不谈这为了多喊几个客人却错过自家车的奇葩售票员。其他每辆车的售票员都在用尽一切办法想多拉些乘客。有些,还直接上手了! 林慕先是被莫名其妙地拉上了一辆车,连到哪都没问就被那位中年妇女推上了车……后来一问,车子正好去相反的方向,于是又被推下车。 然后又被连蒙带骗带到另一辆,幸好车上一位老奶奶好心提醒,不然林慕被卖了都不知道…… 在这一连串的尴尬事件后,林慕彻底懵了。他只知道他要去盛木镇的堰南老街,却不知道应该坐什么车!这人生地不熟的,自己不会要靠着导航走去吧…… 慢着!盛木镇,刚才好像在哪里听到了……然后,林慕拿起行李走向那位错失车子的售票员…… 那售票员正着急呢,打了几遍电话也没人接,正准备再打个电话。 “我靠!你车开哪去了,老娘还在车站呐!” 林慕:“……” 售票员好不容易逮住这个机会,先狠狠地出口气再说! “什么!看错人了?你连我都不认识了!” 售票员安静了好一会儿,好像是在听那位司机的辩解。 “行,那我在这等你,我这还有一个,先拉人,咱们回去再算账!” 历经坎坷,林慕终于坐上了这辆车。也许,等过几天自己还会坐这辆车回来的吧? 工作难找,无奈下只能拜托自己的同学帮忙。虽说这里工资、待遇什么的都还不错……不过,自己终究不适合这里,此次只是借着面试为自己攒点社会经验的。 只是,自己有了这点经验后,能在大城市里找到工作吗?或许,自己还会回来的…… 究竟是否留下?林慕觉得,还是离开的可能性比较大。 今天的天气很好,多云天。林慕挺喜欢这样的天气,没有晴天的刺眼和炎热,也没有雨天的落寞和清冷。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夏天。 有些老旧的小型中巴在大道上行驶着,并不快,甚至还时不时发出点杂音。驶过一家超市,惊呆了门口的孩子。 堰南老街不远,路上也没什么其他乘客,小中巴一路狂奔,没过多久就到了。 之后的一切都很顺利,林慕见到了白叔,也来到了自己住的地方。 只是…… 只是,在见到那家传说中的早餐店的时候,林慕还是忍不住说了句。 “好寒酸啊!连个牌子都没有……” 白叔:“……” 第二章:致老同学…… 今天是个大晴天哦!早餐店也是一如既往的热闹。 来到这里已经有几天了,在这里度过的这些天我很开心,街上的邻居们对我也很照顾,谁家做了好吃的还会给我送点过来。 学校那边我也去看过了,今天是试教,成绩还不错,合同已经签好了,所以,马上我就会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了! 虽然是心理老师…… 我也知道我的心理学只是选修,不过其它课程都有老师教了,这个学校现在只缺心理老师。 不过工资倒是很可观,哈哈哈,也谢谢你帮我找的这份工作了。 还有你说的那么神奇的早餐店我也去过几次了,郑老板对我很好,我刚来的那天下午,他就给我送了几个包子。 而且啊,每次去早餐店吃饭,他都给我加量不加价,包子会多给我一个,稀饭也是满满的一大碗。我看白叔好几次都有点意见了――他在这吃了这么久,都没有过这待遇。 对了,我和你说啊,早餐店里真的有好多秘密。 我经常听见食客们谈论白叔家的那只黑猫。 你不知道,那只猫简直神了,人们跟它说话,它就会抬起头来看你,你要是说了它坏话,又正好赶上它心情不好,直接没商量,一爪子就上来了。 这猫的脾气是真的差…… 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老街的夜是寂静的,街上没几家灯还是亮着的了,也是,接近三更了嘛,街上的老人家都睡了。 不知道你睡了没?不过,今天我想和你分享很多事…… 其实,说句实在话,刚开始你给我介绍这份工作的时候,我是真心不想来的,也说不上为什么,但心里就是有这份抵触,也许是对这份职业,也许是对这地方。 后来,我在那家面试的公司受尽了冷眼和嘲讽,接着,我在那时遇到了小强。 对,是那个大学里有名的嘴炮,我们以前还住过一个宿舍的。 听说他现在已经是高管了,混得也是风生水起。可是,他明明有那么多资源,也没见他给我介绍什么工作,人呐,是自私的动物…… 不过现在倒也是想通了,也许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早餐店可以解决自己的一些问题。 本来,我是打算在这里实习几天,攒点经验就回去的,因为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我留下。像我之前说的那样,“为了一家早餐店,我选择在这里上班,除非我疯了。” 我的确是疯了,不是现在,而是以前的那个我…… 在以前,我所看见的世界,人是自私的,每个人只为自身考虑。其他人?只是过客罢了。 来早餐店的第一天,我见到个奇怪的男生,之后的每一天我都会看到他。 然后我认为,我错了 他看着和我差不多大,听说每天早上都是特别准时地来到早餐店,以前也是,而且每天坐的位置也都是那个角落,每天点的也都是两碗肉丝面。 面端上来后他也不吃,只是用筷拨了拨其中的一碗面,把里面大部分的肉丝挑到另一个碗里,又拿了把新筷子拨了拨另一碗,让面把肉丝盖住。 这样,乍一看,感觉两碗面其实没有什么差别。 然后呢,他就放下筷子,把那碗肉丝多的那碗推到对面,少的那碗留在自己面前。 可能在等女朋友吧? 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个男生没有提前吃,做好这些事后他就一直在玩手机。 还有,每当这个男生来这里后,本来吵闹的早餐店总会安静下来,连白叔家那只黑猫都会变得小心翼翼的。 就像是那个男生和早餐店有约定一样。 和我开始想的一样,过了没多久,又来了位差不多大的女生。 好吧,我本来认为接下来是舔狗剧情,不过,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男生抬起头看了眼女生,“你来了。” 女生轻点了下头。 然后男生把一瓶醋推到女生面前,“给,你以前吃面喜欢加醋的。” 女生微微一愣,但随即又恢复了微笑。 记得当时,我也问了白叔,白叔什么也没和我说,只是让我安静吃饭。 我还是放心不下,毕竟……早餐店是那么安静,静得只能听见那个女生在那里啜泣的声音。 我当时只是单纯的以为,可能他俩分手了,女生比较伤心。 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 他们一起离开的。 后来,我听到一些食客在那里说这事,也就去听了听。 以下是原话: “那个女孩子还没好吗?看她每天还会来。” “嗯,听说还挺严重的。不过那个男生也真是痴情啊。” “哎,你们说来这里吃饭有用吗?我怎么感觉没多大用……” 于是我插了一句。 “他们不是情侣吗?那个女生怎么了?” 没等到他们回答我,我就被白叔给拽走了。 白叔还真是喜欢坏事…… 不过,白叔和我说了一句:“他们以前是,现在,是,也不是。” 高深莫测…… 我突然觉得,其实人不一定是自私的,有时候,有些人,当自己面对他或她的时候,会发自内心地想对他(她)好,想把一切好的都给他(她)。 这些结论,也是听了白叔的故事后才得出的。 你知道吗?白叔家的那只猫叫嘿嘿,是白叔以前捡来的。 之前我不知道,只是好奇这猫的本事。啊呀,真的很想让你看看嘿嘿,绝对会让你惊讶的。 改天拍视频给你哈。 今天早上在早餐店的时候,有位食客过来逗猫,看样子和白叔差不多的年龄,也是满头白发,其他人都叫他黄老。嘿嘿好像也认识他,不停地用头在黄老的手上磨蹭着,撒娇卖萌。 白叔有些伤感,和黄老攀谈的时候还会不时地摸摸嘿嘿,再感慨两句:“时间过得真快啊!” 总感觉黄老还有白叔之间有秘密…… 待黄老走后,一些食客也是围到白叔桌前。听那些食客说,好像白叔曾经因为儿子反对养猫,而将嘿嘿送给了黄老,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据说没几个人知道。 然后,在我和那些食客的坚持下,白叔说出了曾经的往事。 …… 第三章:白叔与嘿嘿 “白叔,怎么没去晨跑啊?呦,这小猫从哪弄的?” 和往常一样,白叔在早上总会来这家早餐店吃一碗稀饭。不过今天却很例外的没有去晨跑,直接带着昨天早上捡到的那只小黑猫来到了早餐店,顺便问问这猫应该怎么养。 自己从来没养过猫,连给它吃什么都不知道。 白叔对那些食客笑笑,轻轻摸了摸在左手上的这只小猫。 是的,猫还小,又很瘦,正好能趴在白叔的手上。 老板娘刚走出厨房,看到这只猫,有些惊奇地问道:“哇!好可爱哦!白叔这猫从哪抓的?” “昨天早上在街上捡的。”白叔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昨天雨下的那么大,放在那里不管的话我担心出事,就捡回来了。” 老板娘想伸手摸摸这猫,但黑猫却警惕地看着老板娘,还发出“唔唔”的警告声,老板娘只得缩回手。 “对了,这猫叫啥?”有些食客也围了上来,好奇地看着这猫。 白叔挠了挠头,“还没取名字,我不太会养猫,准备待会把它送别人养。” “为啥要送人啊?养猫不难,比我家‘酸奶’好养多了!”老板娘在一旁抱怨道。 正说着,一条并不大的白色宠物狗“汪汪”叫着从二楼跑了下来,看到白叔手上这只猫,更加兴奋了,哈喇子留了一地。 老板娘笑了笑,把小狗抱起来,“‘酸奶’就是乡下亲戚送来的,刚来的时候整天叫,把郑贵吵得都睡不着。你看这猫多乖……” 白叔嘴角微微上扬:“呵呵,哪里乖了?你是不知道昨天刚见到我那凶样,龇牙咧嘴的!” 有些胆大的食客想摸摸猫头,却险些被这小小的猫爪子给抓到。“呦,这猫不大,脾气还不小。白叔,这猫跟你挺亲的呀,在你手上就很乖。” 白叔无奈地说道:“昨个儿那雷声太大,把这猫吓到了,在我被窝缩了好久,也就喝了点我给它冲的奶粉。” 猫也是闻味道的,闻习惯了白叔被窝的味道,自然也就把白叔当成自己家人了。 “只喝了点奶粉?那哪行呢,填不了肚子的。我去看看有没有这猫能吃的。”说着,老板娘放下小狗,朝厨房走去。 “酸奶”看了看老板娘,又回头望了望这黑猫,撒开腿跑向老板娘。 众人等了一会儿,却是郑贵出来了,手上还端了一碟牛奶。“这猫还小,也不知道有没有断奶,还是给它点牛奶吧,孩子他妈不懂,在那里给这猫做蛋炒饭呢……” 黑猫看见牛奶,头突然猛地一抬,白叔还一愣了下。“看来就是想喝奶了……” 白叔看着这猫的舌头一伸一伸,每次都能掠走好几滴奶,粉红色的舌头好小好小,但一碟牛奶很快便被舔完了,正在那趴着用它那小奶牙啃着盘子,嘴角的胡须上还挂着一滴没喝尽的奶。 有食客提议:“白叔,给这猫起个名字吧!” 白叔想了想,把下巴抵在桌子上,对着小猫说道:“嘿!”“嘿!” 说来也怪,白叔每喊一声,这小猫就回头看一眼,眼神里还闪着疑惑。 最后,白叔直起腰,哈哈大笑:“行了,这猫就叫‘嘿嘿’了!” 众人汗颜:“……这么,草率吗……” 总之,这便是“嘿嘿”这个名字的由来。既然取了名字,这只猫也终究没有被白叔送出去,就这样,这只猫开始了称霸老街的历程…… 而那两只“嘿嘿”的兄弟,在中午的时候被白叔裹了毛巾,埋在了街尾的那片田地旁,那里还有着不少坟墓。 此时的“嘿嘿”刚吃饱,正在家睡午觉。虽然它还小,不过场景还是太悲伤,白叔并没有带上它。 阴阳两别,白叔现在只希望,“嘿嘿”能够好好地,活下去…… …… “咳咳!”白叔没说几句便激烈地咳嗽起来,林慕慌忙起身轻拍白叔的后背,郑贵也为白叔递来一杯水,白叔喝了一小口,好了很多。 一些食客突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道:“对了白叔,你儿子没说什么吗,他不是最讨厌这种动物了吗?” 白叔笑了笑:“他啊!整天不回家,管我一个空巢老人干啥?” “那小白在这他也不关心了?”食客们还是有很多问题。 白叔沉思了很久,脸上的笑容已是收敛了很多。“那时候小白还没送过来,他倒是也找我谈过,我当时,还真的把‘嘿嘿’给送人了。” 林慕有些不解:“‘小白’是谁呀?” 白叔又笑了起来:“对了,小慕刚来,还没见过我孙子。放暑假了,跑他爸那去了!” …… “小白,想爷爷不?” 嘿嘿不太理解,为什么白叔每次拿那个“本子”的时候都是乐呵呵的,还会对着它说话! 隐约记得,白叔好像说过这东西叫手机,可以和孙子说话,有时还会把这个什么手机往自己这边拿,说孙子想和自己说话…… 嘿嘿又想了想,没多大用,又不能吃又不能玩的。会说话有什么用,咱还会“喵喵”叫哩,多好听! “诶,小白嘴真甜,想爷爷了没?什么时候来看爷爷啊?”白叔满脸笑容,像吃了小鱼干一样。 嗯,嘿嘿觉得只有吃了小鱼干才可以这么开心了。 “啊?要回来上学?”! 白叔突然一阵惊呼,把嘿嘿吓了一大跳,赶紧把耳朵捂住。 白叔挂断电话,看到嘿嘿这个样子,忍不住又笑了笑,过去摸了摸,“嘿嘿啊,你马上就能看到小白啦!小白过几天就要来这上小学了。” 从白叔说的话中,嘿嘿知道了一些从未提起过的事:白叔的儿子很早就出去打工了,常年不回家,整天都在忙。正好白叔的孙子小白今年要念小学,家里没人有时间照顾他,于是白叔的儿子计划让小白回家念小学,还能托付给白叔照顾。 只是,白叔有些担心,自己的儿子向来不喜欢猫,不知道嘿嘿能不能留下来…… 嘿嘿哪会想这么多,它整天想的,只是怎么能吃到好吃的,怎么才能缓解无聊…… 所以小白来的第一天就被嘿嘿给抓了…… 其实也不能全怪嘿嘿,猫都是很怕吹风机的。小白还小,趁着大人们都在屋里聊天,自己偷偷拿着吹风机去吹嘿嘿。 嘿嘿正在那睡觉呢,突然感到了有危险,身上的毛瞬间炸起,自己接下来的动作完全是出于本能。等到嘿嘿反应过来的时候,小白的手上已多了几条血淋淋的猫爪伤。 白叔正在屋里和儿子讨论要不要留下嘿嘿,结果突然听到屋外传来了小白的哭声,两个大人匆忙跑出。 然后,白叔只能无奈将嘿嘿送给了住在隔壁镇上的那位退休老军人。老人无儿无女,整天孤苦无依的,正好养只猫来陪伴自己。 不过,当天晚上白叔就接到了这位老人的电话。 嘿嘿不见了! 第四章:有小偷! 这件事嘿嘿一直没有想明白,自己动爪完全是出于本能,明明是小白先动手的,为什么要踢咱! 而且……而且还把咱送给其他人,不要咱了! 不懂!真的不懂!人类太奇怪了! 嘿嘿趴在这位老人为自己准备的猫窝里,生着白叔的闷气,两耳怂拉着,连看见小鱼干都没了兴趣。 这位老人对自己倒也是不错,刚接到自己,就用篮子和小被子给做了个窝,还买了不少小鱼干。 只不过,现在心事太重,什么都吃不下。 记得听其他人说过,老人叫……好像都叫他黄老。 唉,越来越想白叔了…… 屋外好像有车子跑过,这里应该不是很偏僻吧?说不定能自己回家呢! 嘿嘿终于抬起了头,把脑子里那些不快的回忆都甩去,伸了个舒服的懒腰。 “喵~” 黄老一直在旁边默默地观察,见这只猫终于有了些动静,赶紧递了几只小鱼干。 嘿嘿也不客气,啊呜一口就给吃了。本来就很饿了,不吃白不吃,而且,旅途那么长,饿肚子怎么行,一定要吃得饱饱的! 不过,自己走了,黄老怎么办? 从嘿嘿来到现在的观察,嘿嘿知道,黄老和白叔一样,都是空巢老人,只不过白叔是因为儿子外出,而黄老却一直都是孤身一人,膝下无儿无女。 自己被送来就是为了陪伴老人的,如果自己就这样拍拍屁股走人了,黄老会不会着急啊?嘿嘿又开始烦躁起来…… 自己好像也拍不到屁股啊…… 嘿嘿赶紧甩了甩头,省得自己又陷入纠结中。那怎么办?走还是不走? 算了,不走了!这里有吃有喝,还有睡觉的地儿,干嘛要走? 嘿嘿又吃了几只小鱼干,黄老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时不时还伸出手去摸一摸。虽然是只黑猫,不过也蛮可爱的。 黄老微微点了下头,起身拿来了一个小皮球――这是隔壁那家小孩来玩的时候落下的,一直没来得及还他。 白叔送猫来的时候,对黄老说过,这猫很乖,不用链子,也不怕洗澡,喜欢吃鱼干,对球一样的东西特别感兴趣。 应该可以吧?黄老试着将球滚过去,果然,嘿嘿的注意力瞬间集中在这只球上面,没嚼完的鱼干掉下来都不知道。 终于,球滚在窝边,嘿嘿伸出爪子小心地拨了拨。 黄老笑了笑,“你先在这里玩,我去做晚饭,记住别乱跑!”说完,便走进厨房。 嘿嘿在屋里把球拨来拨去,没过一会就无聊了。 好像记得,酸奶以前玩过:把球放在地上,然后用力拍球的“屁股”,球就会跑,然后自己就可以去追它。 貌似可以试试……嘿嘿把球定住,然后…… “超级无敌黑猫大爪爪!” 球快速地蹿向开着的大门! 坏了,球! 嘿嘿赶紧追了过去! 当天晚上,白叔一个人在楼下客厅看电视。小白和他爸去姥姥家了,这几天都不回来。 儿子一直都忙,难得回家一次,连在家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自己难得和小白聚聚,结果又被嘿嘿给抓了。 也不知道嘿嘿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白叔叹了口气,正准备起身关掉电视去睡觉,手机突然响了。白叔看了一眼,是黄老的电话。 “猫不见了!” …… 白叔第二天没去早餐店,郑贵问了几个客人,他们说白叔早上也没去晨跑,不免让人有些担心。 不会生病了吧? 郑贵摇摇头,白叔虽然有些年迈,不过每天坚持晨跑,而且有时还会去镇上的健身房玩玩,每次都把人家健身房的老板感动得稀里哗啦,您老别在这栽了…… 就这样,虽说是位六十多岁的老年人,却有着健硕的身体和肱二头肌……是的,有肱二头肌。 郑贵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肚子,呃,还是等会抽时间去看看白叔吧…… 一直忙到九点,郑贵才有空出手的时间,和老板娘说了一声,郑贵顺手还带了几个包子。 到了白叔家,门锁着。 没人在家吗? 刚想离开,郑贵突然被人叫住,一回头,正是白叔。不过脸色很差,黑眼圈很明显,要知道,白叔一直都是早睡早起的。 “什么!嘿嘿不见了?”郑贵刚把包子递给白叔,就从白叔这知道了嘿嘿的事。 “我昨晚接到老黄的电话,连夜赶过去和他找了一晚上,还是找不到。”白叔的神色有些暗淡。 “没事的白叔,说不定嘿嘿想回家来着,只是迷路了。”郑贵上前去安慰老人。 刚说完,郑贵就后悔了,自己的这张破嘴啊…… 无奈,只得继续安慰道:“我跟邻居们说说,一起来找,您老先回去睡会,身体要紧!” 白叔现在哪还睡得着,脑子里想的全是嘿嘿,连儿子打电话来说了什么也全忘了去。一直熬到下午,白叔才慢慢睡去。 在梦里,白叔那是第一次遇到嘿嘿,那时的它,好小好小,牙都没有长开,脾气倒是不太好,一见面就是龇牙咧嘴的。 白叔又看到他埋葬那两只花猫时的场景。我只是,我只是想让嘿嘿活得好好的…… 嘿嘿喜欢吃小鱼干,第一次吃到的时候高兴地跑上了房顶…… 嘿嘿喜欢在太阳下打滚,哪怕自己的毛上会沾上灰尘…… 嘿嘿喜欢让别人给它挠痒痒,每次都是特别享受的表情…… 嘿嘿,嘿嘿你在哪? “喵~” 白叔猛地爬起来,卧室的门还是关着的,窗户半掩着,吹来微微的风,有点冷。 天已经黑了,白叔不想开灯,只想自己好好地静一静。 郑贵发来短信:还没有找到,其他人都回去了,我再看看,白叔你别急。 怎么会不急?已经第二天了,再这样下去,不是饿死,就是被人给捡走了! 一阵雷声打响,顷刻间,大雨滂沱。 嘿嘿最怕打雷了…… 白叔匆忙下床,准备去楼下关门。因为担心嘿嘿回家后没办法开门,白叔索性就把门大开着。 白叔刚走到楼梯口,却听见了楼下有说话声。 “快点,下雨了,我们赶紧拿点东西就走!” “等会,我看看里面有没有钱!” 虽然外面雨声很大,但白叔就在楼上,他们说的话即便很小,白叔却听得很清楚。 这些人,是小偷! 都没有开灯,不过人的瞳孔在黑暗中会放大,白叔依稀可以看见那两个小偷的大致行动。 一个在电视下面的抽屉里翻着,另一个在门口不断地张望着,给那个人望风。两个小偷个子都不算高,还都很瘦弱。 白叔弯下腰,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悄悄地来到楼下,顺手拿起一把小凳子就砸向那个在抽屉乱翻的小偷,又如一只猎豹般扑了上去和那人打了起来! “风子,过来帮忙!!!” 白叔凭借着自己在健身房锻炼出来的肱二头肌,一打二竟仍然占据上风。 “我去,这老头太能打了!” 白叔隐约看见其中一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 街上一辆车驶过,强烈的灯光一闪而过,那人的手上反射出白光。 是刀子!!! 白叔正准备扑过去夺下那人的刀,却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脑子变得好重。 “风子,怎么办?这老人没事吧?” “跑,快跑!!!” 听不见任何声音,眼皮也变得愈发沉重,白叔缓缓闭上了眼…… 外面的大雨停了。 第五章:来,回家吃饭了…… “呼噜——呼噜!”白叔大口喝着稀饭,发出很大的声音。 众人有些急躁,“白叔,那后来呢?这些我们都知道,当时大伙都去找了,找了半天也没个线索。” 白叔依旧一句话没说,只是耐心地用筷子拨了拨碗里的稀饭。突然抬起头来看了看林慕,“小慕,给我拿个包子。” 众人:“……” 白叔咬了一口包子,缓缓的说道:“其实那时候我感觉不到任何东西。” 众人微微向前倾了倾…… “当时头很晕,听到那两个小偷要跑的时候,我想喊也喊不出来。当时想的,还是嘿嘿,而且当时隐隐约约还听到了嘿嘿的叫声。”说着,白叔摸了摸嘿嘿,后者很听话地低下了头。 “那后来呢?记得那时候还有救护车来,当时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回来就睡着了。”众人又继续追问道。 白叔嘴角微微上扬,看了郑贵一眼。郑贵点了点头,走向前一步,“当时我正好回来准备开门……” …… 好冷啊!郑贵打了个寒颤,这鬼天气,说变就变。 郑贵又暗骂了几句,然后从已经湿透的外套里翻找钥匙。孩子妈也真是的,不来帮忙也就算了,非要去什么闺蜜家睡觉。 “喵——” 一声猫叫在寂静的夜里很是响亮,不过,却是不同于一般的猫叫,未免太过凄惨了。 这声音……郑贵听见了这猫声。 这是嘿嘿? 郑贵顾不上思索,顺着这猫声就寻了去。 夜又恢复了平静,远处的蛙声叫嚷起来,像一支交响乐。 郑贵来不及欣赏,快速向街尾跑去。“啪嗒!”一脚踏在一个小水坑里,水坑里的脏水溅了郑贵一身。 这,这声音是从白叔家传来的,难道……难道嘿嘿已经回家了? 郑贵的步伐又慢了下来,猫叫声已经听不见了,但是郑贵可以肯定的是,最后一次叫一定是从这里传出的。 是白叔家! 但白叔好像没有开灯,门还大开着。 街上住的就这几户人家,大家平时也挺熟,防盗什么从来都不会担心。 郑贵仍有些担心,毕竟这样大开着,万一真的有小偷怎么办? 郑贵上前准备帮忙把门关上,可刚碰到一扇门…… “轰隆!”一道白光闪过,伴随着震耳的雷声。 借着微弱的光,郑贵看到了地板上躺着个人! 白叔!是白叔! 白叔紧闭着眼,头上全是汗。 郑贵紧张地把食指放在白叔的鼻子下……还好,还有呼吸。 郑贵急忙打了120,刚挂完电话。就听见“喵呜——”一声,不过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是,是嘿嘿吗?”郑贵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没有声音,回应他的,只是这无边的寂寥…… 后来,120急救车很快赶到,将白叔送到了医院,但郑贵并没有和急救车一同去,而是让一位邻居去的,他还有很重要的事! 白叔身体并无大碍,只有几处轻微的打斗伤,不过有些微痛罢了,无影响的。 而那小偷可就惨了,脸上被白叔干了几拳,差点就挂了彩,要知道,白叔的拳头,那可是实实在在的。 当然了,白叔晕倒和那两个小偷完全没关系……额,其实也有些关系,白叔是因为在和小偷搏斗的过程中高血压上来了。本来打架就容易让人的血压升高,白叔又见到对方掏了刀子,一紧张,就倒地了。 在医院这吊了几瓶盐水,又配了一些降压药,白叔也就出院了。 这让街坊邻居们一直吊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哈哈,老毛病犯了,没什么事了!” 白叔听说是郑贵及时发现自己,打了电话。医生说了,再晚一步,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必须要感谢感谢!所以白叔一出院就拎了一袋水果直奔早餐店。 已是下午,早餐店是歇业时间,郑贵正在那包饺子,见白叔来了,赶紧擦擦手,给白叔倒了杯茶水。 “谢谢小郑了,还好你及时发现了,不然啊,我这条命可就没喽!”白叔笑着说道。 郑贵摆摆手,“哪是我呀?是嘿……咳,我听到这边有动静才过来的,举手之劳。”郑贵轻咬了下舌头,差点说漏嘴了! 那只黑猫,到底想干什么? “啊呀,我都听邻居们说了,电话都是你打的。这是我儿子在我住院的时候买的,这狗东西,住院也就来看了一次!这水果你拿去吃,也算是我的一番心意吧!” 郑贵推辞了几番,最后还是无奈接受了。 “白叔身体好些了吧?我前几天听邻居他们说您担心嘿嘿,饭都吃不下,现在好些了吧?”郑贵起身为白叔换了一杯茶。 提到嘿嘿,白叔的神色又暗淡下来,“还好还好,现在能吃上饭了。不过还是担心嘿嘿,你不知道,这儿疼!” 白叔指了指心脏的位置。 没等郑贵开口,白叔接着说道:“其实,它抓伤小白的事,我不怪它,我是看着嘿嘿长大的,说实话,小白长时间不在家,我一直都把嘿嘿当成孙子。” 白叔顿了顿,稍抿了口茶,“不过,我现在想明白了,小白是小白,嘿嘿是嘿嘿,小白是我的孙子,嘿嘿呀……是白叔的猫!” 郑贵笑了笑,“所以您后悔把嘿嘿送走了?” “嗯。”白叔点点头,“刚送走我就后悔了,长期以来,我只是把嘿嘿当成小白的替代品,所以当小白出现并和嘿嘿产生矛盾的时候,我就把嘿嘿忘记了。” “也许,您只是太孤独了……”郑贵突然出声。 太,太孤独了吗?白叔默默地闭上了眼,沉思着。 “白叔。”郑贵转身背对着白叔,“嘿嘿已经回来了。” 白叔猛地站起来。 “它在哪?” “它在街口的垃圾箱旁边等着您。哦,对了。”郑贵转过身来,“那天晚上,是嘿嘿把我叫去的。”说完,还对白叔眨了眨眼。 白叔点了下头,匆忙向街口赶去。 这几日都是晴天,像那夜的暴雨其实并不多见。 太阳高高挂着,已是下午两点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街口的垃圾箱散发着一股恶臭。 白叔眼尖,看到一个黑影飞快地藏到垃圾箱后。 看来,嘿嘿还是在怕他。 白叔眼睛有些湿润,轻轻说了声:“来,回家吃饭了……” “喵~” 待一切落定后,人们的生活仍旧继续。嘿嘿随着白叔回来了,小白住在白叔家,就近在盛木小学读书,不远,就在镇上。 本来白叔的儿子是想把小白放在他姥姥家的,可是小白姥姥家更远,而且养了好几只狗,小白怕狗,只得放在白叔家。 关于嘿嘿,由于小白姥姥家的原因,再加上这次白叔摆明了态度。留?还是不留?已经不是他所能决定的了,无奈,他只能选择退让。 而那两个小偷,一个在第二天就自首了,而那个外号叫风子的,警方根据他同伙提供的线索,在一辆准备出省的大巴上抓住了他。因为急着逃跑,二者也没有拿走太多东西,却只因一念之间,而偏离了自己的人生。 总之,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为了预防这种事的再次发生,镇上拨了款,在街口那装了个监控。 再然后,人们常常会在饭点时听见熟悉的一句话。 “嘿嘿!回家吃饭了――” 接着就是一道黑色的身影飞快地向白叔家跑去…… 第六章:他与她 每天早上那对情侣都会来,而且,永远都是那个时间,那个角落,还有那熟悉的动作。 清晨的早餐店人还不算多,郑贵招呼几个人之后还能抽出点时间陪白叔和林慕唠唠。 “也不怕老板娘说你啊?”白叔递给郑贵一个包子,不过郑贵摆摆手,没要。 “没事,现在人不多,厨房那边我也弄好了,她不会说啥的。” 林慕抬头看了看天,只是有些朦朦亮,天上还不时有大块的云朵飘过。 “昨天看了天气预报,今天好像会有大雨。”注意到林慕的视线,郑贵拍了拍林慕的肩。 林慕对郑贵回了个微笑,“嗯,今天下午要去学校熟悉熟悉,希望下午别下了。” 闲适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天逐渐亮了,但是不时会有一些云块遮住太阳,光线又会暗下来。 来早餐店的人多了…… 郑贵赶忙起身招呼客人。这么多人,光靠老板娘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人多了,早餐店也变得吵闹起来。都在谈论着自己的事情,而且每个人的声音又比较大,倒也显得早餐店格外热闹。 还是那个时间,一分不差。 当那个男生走进早餐店,林慕掏出手机看了眼,刚刚好! 男生走到最里面的角落位置,坐了下来,向郑贵要了两碗肉丝面。 食客们仿佛都是约定好的,角落的那个位置,在那个男生来之前一直为他留着,没人上去坐,哪怕是早餐店已经座无虚席,实在找不到座位时。 可能也会有几个不知道的人在那里坐下来,总会有过去提醒他们的。有时是在那旁边吃饭的食客,有时是郑贵。 肉丝面很快端了上来。男生放下手里的手机,拿起一双筷子,细心地捡出其中一碗面里的肉丝,将大部分的肉丝都夹到了另一碗面中。 接着又拿起一双新筷子,把那碗肉丝比较多的用面盖住。 不仔细看,还真的分不出哪碗肉丝多,哪碗肉丝少。 男生把那碗肉丝多的面推到对面,肉丝少的移到自己面前。没有吃,他在等那个女生。 女生来的时间都比较晚,而且还不固定,有时过几分钟就会来,有时却要等半个小时。但男生从来没有表达过不悦,只是默默做着自己应做的事。 今天有些不一样,女生打扮得很漂亮。就连林慕在看到这个女生的时候,都忍不住心动了一下。 没办法,他们年龄其实都差不多大的。 男生看到女生的时候明显也是被惊艳到了,脸一下就红了,看样子还有些紧张,差点没抓住手里的手机。 女生从进门后一直皱着眉头,可能有什么心事,入座后也是一直低着头,两只手互掐着。 男生低着头,红着脸,喃喃说:“今天,你很好看。” 女生轻咬嘴唇,忍住眼角的泪水,微笑着回应:“谢谢。” 这时的早餐店也是异常的安静,就连白叔家的嘿嘿也是趴在桌子上,默默地看着那对男女。 今天真的和以前不一样,女生没有哭,还时不时从自己的碗里捡些肉丝夹到男生的碗中。 男生不太乐意,想把肉丝再夹给女生,女生轻声嘀咕了一句,拒绝了。 又是艰难的一顿饭…… 终于吃好后,男生正准备起身去结账,女生抢先一步,把两人的面钱给结了。 男生有些不高兴,刚想说些什么,女生却伏在男生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句。 他们说了什么林慕一句也没听到,只不过,他们离开的时候,林慕注意到,这两个人都在哭。 早餐店还是很安静…… “那个女生,要出国了,估计有很大概率不回来了。”一位食客突然说道。 “那男生怎么办?听说女生还没想起那个男生呢!” “对啊,都坚持这么久了,就这么放弃了未免也太可惜了吧?” “能怎么办呢?那个女生是出国去治疗了,国内关于这方面的技术还是比较落后。” “唉,他俩好不容易在一起了,结果又……” “唉,都是命运啊!那个醉驾的司机被抓住了,也判了刑,要蹲不少天嘞!” “活该,醉驾撞到人,把人家一辈子的幸福都给毁了,这种人活该!” …… 早餐店又闹了起来。 从这些食客的对话中,林慕终于了解了一些关于这对男女的事情。 他们在初中时是隔壁班,据说关系不错,经常一起上学,又一起放学回家,但那时两人并不是情侣,毕竟还小嘛。 两人的成绩都很优秀,后来都考上了一中,还被分到了一个班。只不过后来遇到分班,虽然两人都选了文科,却没有分到一个班。 三年的学习,也没有淡化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在高考前夕,他们还约定了一起要上的大学。 后来,高考成绩公布,都没有失常,也都没超常,和平时的发挥一样,甚至,他们俩连总分都是一样的。 于是,他们一起考进了那所约定好的大学,这次,他们是一个班的。 上大学一个月后,他们在一起了。 他们相互搀持,相互鼓励,共同面对这个社会。学习上,他们互相帮助;生活上,他们一起加油;爱情上,他们都给彼此最好的。 他们交往了八年,在他们八周年纪念日那天,男生为女生准备了蛋糕――那天也是女生的生日。 男生还为她买好了戒指,他打算求婚了…… 但这一切,都被那场车祸给毁了…… 女生在那场车祸中,虽然活了下来,可是大脑受到创伤,忘记了很多事,包括,那个她最爱、也是最爱她的人…… 男生的表现异常地平静,他只是对她说:“你忘记的东西,我会帮你找回来的。” 当然,没人会注意到他丢掉的那个小瓶子,那里只是一些安眠药罢了。 他为了找回她的记忆,带她去了很多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但并没有什么效果。 医生建议,你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他恍然大悟,约上她,坐了长途大巴,来到那个既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地方。 当他重新来到这条老街时,他发现,那家面馆已经变成了一家早餐店。还好,这里也有肉丝面。 她吃的第一碗面,一直在哭,说不上原因,只是想哭。 男生觉得,有希望,便与女生约好,每天早上在早餐店吃面。 众食客也是从郑贵口中知道了这些事,然后也相互约定,一起帮助他们。 不过,听说女生的父亲从国外回来,要带她到国外治疗,而且,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哗啦啦――”店外下起了雨…… 郑贵拿出了几把雨伞,分给那些没带雨具的食客。 都是老顾客、老邻居了,人们之间都是相互信任的。 不过林慕没拿,家就在对面,跑过去也可以的。 林慕在跑的时候注意到,那个男生站在街口。 那个男生也没有打伞,就那样站在街口,他望着的方向,可能是女生离开的方向吧…… 雨水打在他脸上,与泪水混合,模糊了他的双眼…… 第七章:他们的故事 又一次从那个奇怪的梦中醒来,他还是没有看清她是谁。 这已经是他八次梦见那个女孩了,前几次,他们要么是一起在游乐场玩,要么是一起在逛街,这次,他在与她一起吃饭。 明明离得那么近,明明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的脸,可为什么? 每次她的脸总是模糊的,而且只要他想要仔细看她时,他总会在恰当的时间醒来,这八次都是一样。 他摸了摸床头旁的桌子,那里他放了杯水,他习惯起床后先喝水。 “咕噜――咕噜――”水滑过干燥的喉咙,他顿时感到清醒许多,梦境带来的模糊感也逐渐被他忘却在了脑后。 简单洗漱后,又随便吃了点早饭,他再一次掐着时间的脖子赶到学校。 上午的课无聊至极,老师在讲台上说得眉飞色舞、淋漓尽致,他却在下面紧盯着手表,计算距离下课的时间。 反正这些都会,不听也罢。 终于熬到放学,他简单收拾下书包,飞快地冲出教室,奔向堰南老街。 明明是暑假,却被家长强行报了补习班…… 来到那家面馆,他一边等面,一边又在为自己打抱不平。 而且家长中午还不回家,给了点钱就让他在外边吃。 他坐在座位上还四处张望着,打发这段无聊的时间。 面馆的门被人打开,外面的热风吹进来,面馆虽开了冷气,但也让坐在门附近的客人感到温度有些上升。 走进来的是个女孩。 这个女孩他认识,他们是一个初中的,女孩是他们隔壁班的,在补习班里,这个女孩就坐在他的前面。 她的话很少,甚至可以用沉默寡言来形容。他们除了必要的对话外,几乎是不说话的,因此,他连她叫什么都还不知道。 面馆并不大,而且多是那种只能两个人坐的小桌子。现在正值午饭时间,来吃面的人也不少,店里的座位几乎都坐满了。 女生望了望,又在里面转了转几圈,实在是找不到多余位置。 最后,她来到他旁边,红着脸,指了下他对面的那个空座位,小声地问:“不好意思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实在找不到位置了。” 他点了点头。 她坐下后,又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面没过多久就端了上来,巧了,他们点的都是肉丝面,他们相视一笑,马上又低下头解决起自己的食物。 他有些恍惚,突然感觉他在和自己的女朋友吃面。 梦里的场景又变得清晰起来。 他抬头偷偷看了眼对面的那个女生。她小口地吃着,不时还停下来捋一下垂下的头发,防止它们落到汤碗里。 这一幕,感觉有种似曾相识的意味。可今天明明是第一次和她吃饭啊,平常连话都不怎么说的! 梦里的情景又一次在他的脑海里展现出来…… 他猛地一震,手中的筷子也没抓住,掉在了地上。 女生投来关切的目光,“没事吧同学?” 他匆忙捡起筷子,对女生摆摆手,“没事没事,刚才手滑了下。”然后他在擦筷子的时候偷偷掐了下自己。 “嘶――”有痛感,看来这不是梦。 可是,现在的场景和昨晚的梦实在是太相似了,他感觉有些怅然。 女生也有些诧异,对面的男生怎么一直在偷偷看她。 她记得,他们好像是一个初中的,他叫什么?好像也记不清了。 他们不熟,连话都不怎么说。 现在他想干什么? 她有些紧张,但又不敢轻易表现出来,只能继续吃着面,静观其变。 过了会儿,她注意到他不再看她。偷偷用余光观察,他正在从书包中拿东西,又拿出一支笔在上面认真地画着什么。 她没吃几口,那个男生就递给她一个小本子,上面写了一句话。 “同学,你是xx班的吧?” 字写得很端正,一点也不潦草,可见这个男生在平时应该是个细心认真的人吧? 她把本子递回去,轻轻点了下头。 他们的班级紧挨着,经常见到而感到面熟也很正常啊。 他们在那天中午说的话可能比平时还要多,临别时,还交换了联系方式,都是家里的座机电话。 他目送她离开面馆,她的背影,真的很像那个出现在他梦中的女生。 在那天的面馆事件后,他们之间的关系明显好了不少,有时在学校也会多说几句话,都是他主动找的她。 女生嘛,总归是有些害羞的。 只有在面馆吃面的时候,女生会主动一些,经常与他分享一些她认为有趣的事情。 他知道她喜欢吃面加醋,等面上来后他会帮她加好。有时还会故意多倒一些,看到她被酸,他还会偷偷笑两声,每当这时,她就会向他嘟起嘴,假装很生气的样子。 他突然感觉,她还蛮可爱的。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街口的树秃了又长,面馆前的花谢了又开,他们最后也迎来了中考。 他的脑子好使,考上一中不是什么问题。 她很勤奋,钻研题目时常到半夜,不懂的在第二天也会拿来与他讨论。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最后成绩公布,她也考上了一中。 更巧的是,他们还在一个班。 他们没有兴奋几天,就要考虑分班的事情了。 一中和这里的其他学校不同,高一的时候就要把文理班分好。 她文科好,果断报了文科。 他理科比文科高几分,家里人也都支持他报理科,他知道她报了文科,所以,他交上去的统计表上,他勾选的是文科。 缘分真的是个奇妙的东西,时有时无,时好时坏。 虽然都报的文科,但他们并没有分到一个班,但巧合的是,这次,他们两个的班级是上下楼。 还是和初中时一样,他们一起上学,又一起放学回家――他们都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两家距离并不远。 唯一有变化的,就是再也不能一起去那家面馆吃面了…… 紧张的高中学习,和曾经的初中完全不同。有时他们连说话的时间都少的可怜,就算上学或者放学有时间,也都是用来讨论题目和知识点的比较多。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好说,没有上升,也没怎么下降。他们还是好朋友。 在高中,他们各自的班级都有谈恋爱的,他们有时也会思考,他们以后会在一起吗? 只可惜,快节奏的学习不允许他们有丝毫的懈怠,很快,他们就将其忘于脑后了。 充满诗意与浪漫的高中青春期,却结束于一个一点也不浪漫的地方――高考。 临近高考,他们连上学与放学互相等待的时间也不再拥有,每个人都在努力做最后的挣扎。 得到一分,干掉千人。 高三的学子始终坚信这一条。 在高考前夕,他伏在窗边的书桌上,合上手里的语文书,揉了揉眼睛。再一次睁开的时候,他看见了她。 她就在她家楼下,看到他在窗边,大声地喊着他的名字,把他叫下楼来。 明天就要高考了,她要干什么? 他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听了她的话,乖乖地下了楼。 第八章:她是我女朋友! 她等在他家的楼梯口,身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很美,像个天使一样。 他突然感到有些出神。自己还从来没有见过她穿连衣裙的样子,这样的她,竟让这个向来不近女色的他感受到心动的感觉。 作为长期在文科班磨练的男生,他依旧能够坚定内心,不谈恋爱,这不是直男是什么? 没错,这叫不近女色。 问题是,今天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动心了。 他想起前几天有同学来询问他与她之间的关系。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依稀记得,问的时候他还在苦心钻研那道令人费解的数学大题,对于这问题,他也只是随口应道:“没什么,就是朋友啊。” 他不会知道,那个人是她拜托去问的,没想到得来的只是他随口的一句――“朋友罢了……” 她想了好几天,决定还是自己主动一点。 明天就要高考了,她再三纠结,最后换上一件她最喜欢的白色连衣裙,来到他家楼下。 见他充满疑惑,她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其实,我就是想找你陪我出去逛逛。” 明天就是高考了,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时刻,然后现在一起出去逛逛? 有些不可思议,但他还是答应了。 不为什么,就是因为是她提出的。 他们也没去多远的地方,逛了一家超市,什么也没买。后来索性就绕着学校遛弯。 她的步伐迈得小,走路慢,他便把她护在马路内侧,陪着她慢慢走。 他们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她有些紧张,一直望着地面,不敢看他。 他离她好近,都可以闻到她淡淡的体香。 后面一辆电动车驶来,他下意识地往里靠了靠。 不想,他们手背间的接触惊到了她,她身体一颤,触动了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理智压住了他内心的想法,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本能。 她的俏脸一红,仍旧不敢看他,手指却慢慢向他的手指靠近。 一点点…… 又一点点…… 最后,她用她的食指勾住了他的食指。 他刚开始还比较紧张,有些打哆嗦,大概天气也有点冷吧? 不过当她的食指勾住自己后,他却感到异常轻松。 她也不再紧张,一直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了不少。 他突然胆大了不少,顺着她的食指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软软的,滑滑的,他忍不住轻轻捏了下,还挺弹。 她的头往这边靠了靠,轻声说:“有点疼。” 他急忙放开,并向她道歉:“对不起。”马路两旁的路灯照到他通红的脸上,他感觉脸好热。 但刚放下的手又被她抓住。 他望向她,她也在看着他。两人的脸都是一样的红。 “你打算上什么大学?”他柔声问道。 她注视着他,轻声说:“和你一样的。” 那晚,没有表白,没有拥抱,更没有kiss,不过,他们共同约定好了,一起上那所大学。 他无所谓,只要她在就好。 她也无所谓,反正他一直都在。 明明在高考前应该紧张地睡不着,但是这晚,他们睡得很好,在梦里,都梦见了彼此…… 考场上,他们不畏惧,也不胆怯。当你知道你有个可以依靠的港湾时,任何风浪,都不会使你退缩。 直至高考查分,他们都未曾害怕过。 发挥的都很一般,和平常的差不多。 他们是一起查分的,看到分数时,他们激动的抱在一起。 分数高不高都已经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和彼此在一起。 他们的分数一模一样! 而且在他们约定好的那所大学的录取线之上! 当天晚上,他带着她一起出去吃饭,也就是那天,他第一次喝了点酒。 借着酒劲,他向她表白了。 她呢?只是微微摇了摇头,“你好像喝多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也记不清了,他毕竟是第一次喝酒,酒量不行,直接醉了。 但是她的这句话,刻在了他的心上…… 后面那几天,他一直待在家里不出去。 她倒是没什么,每天都会来找他,只是每天都是失望而归。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大学也开学了。 他们都收到了那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而且巧合的是,他们这次还是一个班。 暑假发生的事,他们像是说好了一样,都是闭口不谈。 还是和往常一样,无论做什么,他们都是一起的。 他家里的亲戚是最先发现异常的:给他打电话他经常不接,有时难得打通了,还会听见有女生的声音。 种种迹象表明,他有女朋友了! 果然,在大学开学一个月后,他向家里说了她的事…… 那是她最快乐的一天。 大学的时间与高中已完全不同,空余的时间有很多。没过几天,他们就把学校附近的馆子摸了个遍。 毕竟吃饭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不过大学和同学搞好关系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所以,一天总有某些时间两人是不在一起的。 他的性格开朗,和身边的人混得都熟,经常约好几位同学一起出去玩。 她的性格偏内向,在班里没有几位朋友,还经常受到一些人的欺负。 说白了,欺负她的那些人都是喜欢他的女生,整天看他们在一起,不知不觉中就会产生敌意。 那天他和几位同学约好,中午一起下馆子,便和她说好中午不在一起吃。 对于他经常这样的行为,她从来不会说什么的――他又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又怎么能强求他一直和自己在一起呢? 中午时分,她独自一人来到一家面馆。 这家面馆是学校周围仅有的一家,他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经常来这里,有时她自己吃的时候也是来这里比较多。 她点了碗肉丝面,独自坐在角落的那个位置享用。 “你,起来!” 一个女生突然站到她旁边,指着让她站起来让座。 店里的空座位还有很多,但她就是摆明了让她站起来,这是纯粹的找茬! 她认得这个女生,前几天找他表白过,不过结局可想而知。 她不想惹事,端起自己的面碗,小心翼翼地准备换一张桌子。 “呵,寒酸样!”那个女生不屑地嘲讽了一句,还有意无意地撞了她一下。 “啊――”她失去平衡,失声尖叫,但马上感觉有人扶住了她,最后也只是汤洒出来了一点。 她回头,是他! 他与几个好友约好的,结果一个个的突然又有了事情,全部都爽约了。 他无奈,只得一个人去那家面馆看看,如果没猜错的话,她应该也在那里。 结果一开门,就看到这样的一幕…… “你——你凭什么对她这么好?”那个女生气得脸都有些变形。 “凭什么?”他斜眼看着那个女生,冷笑了一声,“她是我女朋友!” “女朋友?”她突然有些恍惚…… “走,咱们去别的地方吃!”他拉着她就往外走。 “等下!面……” 他没有听,强行把她拽走。 走在大街上,他们一直没有说话,他抓住她的手也一直没有松开。 像极了在高考前的那晚。 他抓的力气有点大,她还是喊住了他。 “对不起。”他松开她的手,“那个,没,没征求过你的意见,希望你不要生气,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他低着头,像极了一个捕猎失败的猎人。 她却猛地抱住他,在他耳边轻声说:“没必要道歉,我的想法,也是这样……” 第九章:纪念日 两个人就这么在一起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打斗,嗯,一切就是这么平淡。 大一的时候他们还是住在学校宿舍里,一切都没变。只不过这下他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他们每天都能粘在一起。 吃饭一起吃,上课坐一起,生病了,他们也是互相陪伴。 她肚子疼的那几天,他急得忙里忙外,问了好几个人,又是买红糖又是请人帮忙。毕竟他是第一次以男朋友的身份面对这种事,一时间也是手足无措。 后来,到了大二的时候,他们讨论了下,决定在外面租一间屋子,这样他们也会有更多二人世界的时间。 他在大一的寒假带她回去见过家长,家里人对她很满意。所以对于他们合住这件事,家里人也没有反对,反而还打了笔钱过来。 既然是租房,每个月的开销还是蛮大的。 她还没有向家里说过他的事――她的父亲长期在国外,母亲也不怎么管她。她一直不喜欢这个家,也就没和他们说。 根本没这个必要吧。 他安慰她,毕竟这不是小事,还是发条消息说一声吧。 她一向听他的话,无奈,发了条短信给她的母亲。 仍旧没提他的事,只是说谈了个男朋友,现在要和男朋友合住。 依然等了好几天才收到回应,很简单,也非常符合她作为母亲的身份。 “自己决定!” 作为母亲,一向不怎么管她。果然,还是没变。 既然双方家里都通知过了,他们便在学校附近挑了个并怎么大的出租屋。 这间屋子在十楼,一厅两室,再加一个厨房和卫生间。 虽然是简装,但房租还是有些高,按照他们之前的预算,好像还高出不少。 不过,他认为,只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能一同将这里变成家的样子,这才是幸福。 所以他瞒着她偷偷找了一份兼职,给别人送外卖。工作时间在下午五点至晚上八点。 这个时间正好她有事,她没和他细说,他也就没多问。 女生嘛,总会有一些时间是需要自己一个人的。 这也正合他意,他一直担心日常的开销,现在也好,他可以找份零工赚些钱了。 把屋里的日常物品置齐,他们当天还在一家小饭馆庆祝了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 哪里是家?有他与她在的地方,就是家。 每天下午的五点到八点,这个家里却是漆黑一片。 他努力地送去一份份外卖,再拿取那微薄的工资来生活。有时骑车在路上,他也会想她,想她现在在做什么。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一天天过去,他们在那间屋子里结束了自己的大学生涯,也在那里,开始了各自的研究生的生活。 他还是在下午五点到八点送外卖,对于她,他还是没有问她,他也没有告诉她,自己每天在做什么。 每天的生活就像一个模板,不断的重复、再来,在他们难得的餐桌上,话题要么是学习上的知识,要么就是物价上涨、房租涨价的家常事。 他的积蓄,工作了这么久,虽然依旧少得可怜,但也攒了不少,再加上家里寄来的生活费,也能勉强支撑起这个家了。 每次在交房租的时候,她也会出一部分钱。有时多,有时就比较少,不固定。 他有很多次不想要她的钱,但都被她拒绝了。 可能她也在做兼职吧? 他也想过这个问题,有几次也是有意无意的提到过,但都被她很巧妙的转移了话题。 她很聪明的。 在大学之后,他们研究生又读了四年。因为中间发生了点事情,他们要等到明年才可以毕业。 这一天,是她的生日。 八年前的这一天,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后面这事完全是出于巧合。他不知道她的生日,之前几次问她生日是什么时候,她都是摇摇头说不知道。 也不记得上次是发生了什么,她说了她的生日就是他们在一起的那天。 前几次都错过了,这次一定要好好地办一场! 他在那天没有去上班,在群里向老板请了假。 离开学校,他拐了个弯,去面包店取走他为她定好的蛋糕。 奶油不多,但有很多水果。 她喜欢吃水果。多年的相处,他已经非常了解她了,连她手指的尺寸他也知道,不然还怎么偷偷给她买求婚戒指呢? 他毕竟手头积蓄有限,给她买不了最好的,但他相信,她会喜欢的。 他躲在卧室,把门和灯都关上,制造了一个家里没人的假象――平常他因为工作原因,每次都是她先到家。 他看了眼时间,六点半了。 他不愿出来等,他一直都是一个很细致的人,就怕那万分之一的意外。 当她回家后,不会知道卧室里的惊喜,等到她走进卧室,一开灯。 看到他一手捧着蛋糕,一手拿着戒指,她一定会很感动的吧? 他仿佛已经看见她开心地抱着他喜极而泣的样子,也看见他为她戴上戒指的样子,最后,她挽着他的手,一起走向那喜庆的红毯。 穿着婚纱的她更美了…… 想着想着,他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猛地被手机铃声吵起。 看了一眼,是一位同事打来的,询问他工作上的事。 挂了电话,他特别注意了下时间,已经八点半了。 不对啊,平时八点半的时候他都到家了啊,怎么现在她还没有回来? 按理说应该八点一刻就到家了。 会不会去买东西了? 毕竟今天是他们的八周年纪念日。 这么想,他紧张的心放松了不少。但是,为什么还是跳这么快?他也有些疑惑。 他还是放心不下,拿起手机给她发了条语言。 “你去哪了?我都到家了,怎么没看到你?” 过了一会,“叮!” 她发来消息――“我再买点东西吃,今天有点饿,要我帮你带吗?” “不用了,我不饿,你吃好了早点回来,注意安全!” 发了这句,他终于长出一口气,看来就是自己想多了,应该是最近没睡好吧。 可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了,她还是没有回来。 他又有些担心了。 直接打她电话。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坏了!不会真出事了吧! 他急忙抓起手机就往外冲去。 客厅的大钟上,分针微微一动,时间定在了9:43。 而在远处的一辆出租车上,她看着自己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的手机,她也有些担心。 自己跑了好几家店才买了这个吃的,不知不觉,都过去一个小时了。 按他的性格,现在又打不通她的电话,他肯定会着急的。 “师傅,麻烦快一些可以吗?我赶时间。” 司机师傅点了点头,略加了点速度。 她坐在后座,怀里抱着一袋大救驾。 他说过,他喜欢吃这个的,就是在附近买不到,所以她问了好多人,去了好多家店才买到这个。 今天可是纪念日,他看到这个一定会超开心的吧! 一想到他开心的样子,她就忍不住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她注意了下出租车前面的显示屏,已经9:42了。 出租车速度快了许多,转弯的时候她下意识地腾出一只手扶住前面的座位。 汽车发出的喇叭声音震耳欲聋…… 第十章:我们的相遇,如此简单 她昏迷了。 只看见强烈而晃眼的白光,接着她好像撞上了什么,头脑很痛。 现在的脑中一片空白,她只感到自己像是躺在海洋中,海浪一遍遍地拍打在自己的身上,有点疼…… 周围的声音也是异常嘈杂,她很想安静会儿,让他们闭嘴,可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头好痛! “她脑子那里伤得厉害,必须马上手术!” “不行,病人现在的状况很不好,强行手术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去他的后遗症,救命要紧!” “可是……” “马上手术!” 她又好像听到些零零碎碎的吵闹声。 不过,什么手术?什么后遗症?自己不是在回家的出租车上吗? 还有,为什么头痛得厉害?为什么不能说话?为什么什么都看不到?为什么…… 为什么可以听到他的声音…… 一切就像梦境一样。 她又想起了他们在补习班的日子。 连续八天梦到的他,现在在哪里? 应该还在家里等着她回家吃饭吧?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着急? “要不,你先吃吧?我想先睡会儿。”她默默地想对他说。 在梦里,她仿佛看到那个坐在后面却不怎么和她说话的男生,也看到那个经常独自一人在面馆默默吃面的男生,还有连续八天梦到的那个男生。 他,她太想他了啊! 那段回忆,可是她最重要的记忆啊! 在他向她吐露心迹的那一刻,仿佛时间为他们而静止,空间在那一刻也产生扭曲。 她听不见除此之外的任何声音,也看不见任何人。 她的世界里,只剩下他一个,还有那句一直在耳边回响的,“我喜欢你!” 可她拒绝了…… 他不能和她在一起的,他还有更好的未来,他会遇见更好的那个“她”。 可为什么自己会痛? 他还在自己的世界中,而且,她的世界只剩下了他。 在她的心目中,他是很会照顾人的,也会很在意他人的意见。 和她的性格完全相反。 所以,他的朋友非常多,而她却没什么朋友。他常常要去和朋友一起,她就只能独自一人。 但在最需要的时候,他总是能及时出现。 “对不起,我还是接受了你……” 他对她真的很好,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她喜欢看他的笑容,也喜欢看他着急时忙得团团转的样子。 那天他还问起了她的生日。 在她的记忆里,好像还从来没有生日这个概念。父母不管自己,又何来过的生日呢? 她从未想过和他一起过生日的场景,不敢想,也不愿想…… 能坐在一起吃顿饭都已经是她遥不可及的奢侈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什么时候。身份证上的生日是虚报的,只是为了让她能早点上小学,不打扰父母的工作罢了。 她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她说,她的生日就是他们在一起的那天。 他会为自己准备生日礼物吗? 按照他的性格,会的,一定会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又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不是在学校,也不是在面馆,他们第一次相遇,其实是在那辆大巴上。 当时她还只是三年级,暑假是在姑姑家里过的——父母一直不管自己,暑假只能在亲戚家里过了。 她还那么小,可她不怕;她是个女生,可她不怕;她是一个人,她不怕。她都习惯了…… 孤独,她很早就习惯了。 她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因为一直都是一个人来来去去,靠着窗,会给她一些安全感。 至少,有一个可以被依靠的家伙,还不会反抗! 车上的乘客不多,后面几排都没有人坐,司机也不在车上,哪怕还有几分钟就要发车了。 她微微侧过头瞥向窗外,那对父母还在向他们怀里的那个小男孩叮嘱着什么。 都快半个小时了…… 她突然感到有些恍惚,自己什么时候被这样抱在怀里过呢?大概只有在刚出生的时候吧? 反正在自己的记忆中这里是缺失的一块…… 在她的回忆里,父亲的样子都是模糊的,而母亲永远是那忙碌的样子。想被抱?恐怕只能在梦里实现这个愿望了。 车子发出一阵颠簸,司机上车发动了大巴,还伴随着“隆隆”的响声。 她不喜欢这声音,用手把耳朵捂住,紧闭着眼——这样的她会感到好过些。 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像有种被人紧盯着的紧张感。 她猛地一睁眼,是他!那个在车窗外看到的那个男孩! 他坐在她对面的那个座位上,也是靠窗的位置。他们之间只隔了一条走廊——他们都是一个人坐。 他的眼睛很好看,大大的,看起来萌萌的,脸蛋也是白白胖胖的,肉嘟嘟的,要是忍不住捏一下说不定还能捏出水来吧? 他的眼里充满好奇,被发现了也没有扭头看向其他地方。她也是直愣愣地看着他,一时间竟也是忘了什么。 四目相对,她倒是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只好干咳几声,扭过头来看向窗外的风景,心里面想着自己的小心思。 她虽然还小,心智却早已不符合自己的年龄了,当然也有着自己不可告人的小秘密。 车子驶过一条减速带,速度慢了许多,最终停在服务区的一家加油站。 她感到身边的座位有人坐了下来,回头一看,正是之前的那个男孩。 这下轮到他有些害羞了,一直低着头,不敢直视她的样子和之前那个盯着自己看的男孩全然不同。 她轻轻笑了下,右手托着下巴,撑在窗边,假装没注意到他。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加好了油,被重新发动。她感到有人戳了下自己,下意识地扭过头来,正对上那双清澈的眸子,乌溜溜的眼珠,一闪一闪的,这模样,可爱极了。 “姐姐,你是到哪里的?” 奶声奶气的问句,让她一时间没了思考。 “啊?哦哦。”她告诉了他自己的目的地。 “诶?姐姐,我是到xx的,知道这里吗?” 她点了点头,这地方离她去的地方不远,他先到。 “对了,姐姐多大了?”他逐渐与她熟络起来,bb地说了一大堆。 他应该是个自来熟,不怕生,和她说了很多,他也是三年级,却感觉自己像个姐姐,其实她比他还小一岁。 不过自己经历的事情太多,像他这样从小被家人护在翅膀下的,当然不懂。 “哈哈哈,那我应该叫你妹妹啦!我比你大哦!” 当他说这话时,竟把她给逗笑了,还神使鬼差地伸出手摸了下他的小脑袋。 天啊!自己竟然喜欢摸头杀…… 她也没了一开始的拘束,与他就像很久没见的好朋友一样聊了很多。 不知不觉中,他就到了目的地,他背上他的“喜羊羊”书包,临下车前,回过头对着她说到。 “妹妹再见啊,我先下啦!对了,我叫故里……” 她刚神游的心被拉回来。 故里?她叫安南…… 所以初中时她听到同桌说了一声这个名字后,赶紧追问了他的下落。 明明都不是那么熟的人。 他叫顾离…… 第十一章:你失去了我,可我还记得你 “你在哪里啊?” “你怎么还没有回来?” “你怎么不理我啊?” “……” 呼唤的声音一直盘旋在她的耳边,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 …… 今天的天空阴沉沉的,给人一种非常压抑的感觉,天上的黑云一片一片飘过,如果周围比较安静,甚至还可以听见来自天空闷闷的隆隆声。 郑贵双手叉腰,站在店门口,老街上人来人往——现在已经接近九点了,早餐店也马上就迎来关门的时间。 今天来这里吃饭的食客不是很多,天气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老板娘前几天生病了,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好,所有的食物都是郑贵自己准备的。 白叔在早上知道这件事后,除了表达对老板娘的关心之外,还有意无意地对郑贵说了句。 “小郑,早餐店的生意可能要变差几天了。” 嘿嘿在一旁也是非常有默契的“喵”了一声,表示和白叔有一样的想法,顺便表达自己对郑贵的同情。 郑贵当时也只是笑了笑。自己的手艺也是不错滴,虽说比不上老板娘的手艺,但也不至于掉粉吧。 但是看着这一天比一天少的客人,郑贵也开始怀疑自己了。伸出手来看了看,在心中暗自想:等老板娘的病好了,一定要向她好好请教请教! 郑贵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大肚子,带着美好的幻想又伸了个懒腰,在转身回到店内前,他又瞥了一眼站在靠近街口的那个男孩子。 他还没走。 他在六点多的时候就来了,刚开始,只是在店门口来回地徘徊,也不走进店里,站在早餐店的门口看了很久。 早餐店一直没有安上招牌。 反正每天来这里的食客不在少数,而且大多都是老顾客,“酒香不怕巷子深”,有这些老顾客给咱做宣传,招牌啥的也就不怎么重要了。 那个男孩在门口看了这么久,估计就是在找招牌吧?郑贵心想。 他在门口待了一会便离开了,郑贵也就没怎么上心。清晨的早餐店是最忙碌的时候,来来去去的客人让郑贵忙得晕头转向,往往顾不上思考太多的东西。 在天即将大亮的时候,来早餐店的客人陡然增加不少,郑贵的工作量瞬间加大很多。但就在这忙碌的间隙,郑贵用余光看见之前的那个男孩随着人群走进早餐店,但没有找个座位坐下,只是在店内不断地踱步,即使经过空位也视而不见。 他应该不是来吃饭的吧? 那个男孩也只是在店里待了一小会儿,郑贵正准备过去招呼他时,他却将脚步一转,径直走出了店门。 真是个好玩的人。 像这样的人,郑贵还真是没少见,要么是来这里找熟人的,要么就是没钱来吃饭,想来看看有没有人能给点吃的。 不过看他的装扮,应该是来找熟人的吧? 郑贵摇了摇头,微微出口气,随手拖来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歇了会儿,又起身为自己倒上一杯热水,甩下几片茶叶,轻轻晃了晃手中的杯,闻上一闻这沁人心脾的茶香,顿时感到一大早就紧张的神经放松了不少。 这几日又要照顾老板娘,还要操心店里的事情,郑贵最近都没有睡踏实过,精神也不太好。 端起茶杯,微微抿了口茶。店门走进一个人,遮住了大部分的阳光,郑贵眯起眼,瞧着这位奇怪的男孩。 “你好老板,我想问一下这里之前的那家面馆现在在哪里?”男孩有些羞涩,声音不是很大,但郑贵也能勉勉强强听懂他的意思。 “哦,那家面馆啊,之前是在这来着,后来转让给我了,我索性就开了一家早餐店。喏,就这了。” 男孩的脸上表现出了非常大的失望,“哦,好吧,那家面馆已经不在了啊……那谢谢老板了。” 说着便要走出早餐店,刚一只脚才踏出店门,又突然扭过头来看向郑贵。 “对了老板,你们这里有肉丝面吗?” 郑贵想了下,肉丝面老板娘会做,郑贵自己其实也跟着老板娘学过,虽说不是特别难吃,但用在做生意这一块还是明显不够的。 纠结再三,郑贵还是点了点头,但随后又补充道:“这几天不一定会有,如果过段时间再来的话就有了。” 说着,郑贵还用手指了指墙上挂着的小黑板,最上面潦草地写着“菜单”二字,下面则是各种类型的早餐,但在肉丝面后面打了个小叉——毕竟郑贵的肉丝面还上不了台面。 男孩那一只已经踏出去的脚又重新缩了回来,脸上瞬间又充满了希望的样子。 对郑贵笑了一下,也是点了点头,“嗯,我下个星期带一个女生来吃可以吧?她……她生病了,我想带她来治疗的。” 郑贵一脸疑惑,这治病和肉丝面有什么关系啊? 男孩大概也猜出了郑贵的疑惑,走到郑贵旁边坐下,对着郑贵,长长地叹了口气,“老板,我和你说说我的故事吧……” 郑贵看着自己面前这位穿着白色卫衣,留着寸头,看着也就二十多岁的青年,心中也是升起了不少问题,便放下手中的茶杯,耐心听着这位男孩说着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 …… 救护车刺耳的警报声回响在空荡的街道上,围观的人群也都已经散去,这个地方只剩下一名青年男子跪在地上痛哭地呻吟。 在远处的大楼里,有一家人围坐在电视机前准时收看新闻。 “近日,我市交通事故频发,就在今日晚上九点四十三分时许,有一辆货车撞上一辆正在转弯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而车上的青年女性重伤,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经查,货车司机为酒驾,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医院的急救中心里,一大批护士与医生被紧急集合,准备着一场非常大的手术。 第二日凌晨,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外,一名男性等在那里许久。 过了没一会儿,办公室的门打开,主治医生从里面走出来,看了一眼门外的这位男性,“你和病人是什么关系?” 他一夜没睡,双眼有些发红,用略带嘶哑的嗓音回答,“情侣。” “姓名?” “顾离。” 医生微微一愣,昨晚进行急救的时候,期间听到病人用很微弱的声音喊着“故里……故里……”看来,当时应该是喊的“顾离”。 医生在手上拿着的纸上写下什么,递给顾离。 “病人现在的状态不太好,脑子那里收到很严重的撞击,可能会引发失忆等后遗症,希望你能做好心理准备。” 他呆站在原地,没有回话也没有接过医生递过的病例,他的脑海里只剩下了那一句话。 “可能会失忆……” 第十二章:你是谁? 一条空旷的老街上,吹过一阵悠长的冷风,沿着街道,从街尾一直蔓延到街口,这股近地面的风终于没有了支撑,一股脑地全扩散了去。 郑贵站在早餐店的门口,从拉开大门的那一刹那,他就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看来最近要降温了…… 此时的另一条街道上,一家普通的住宅楼下,一对夫妻在门旁交谈着。 “安南起来没有?” 那女人在帮他丈夫整理着领带,一边用着温柔的声音回应道:“还没呢,让她多睡一会儿吧。一会儿你上班注意下,最近有点降温了。” 随口答应了一声,那个男人又叹了口气,“安南还是记不清那些事情吗?” 女人为他系好领带,也是默默摇了摇头,“还是不行,就像医生说的那样,越是对她重要的记忆,她也就越容易忘去。” “所以……她还没有想起她的父母?还有……” 他顿了几秒,因为他看见那个自称叫顾离的男生已经来了。 “叔叔早,安南她……她起来了吗?”顾离非常有礼貌地对男人打了个招呼。 他已经好几个早晨都来找过安南了,只可惜,前几次甚至都没有见到安南,他只能将安南的病例报告交给她的姑姑姑父,也就是面前的这对夫妻。 病例报告是医生交给他的,因为两人还没有结婚,不具备法律上的认可,所以拜托他将这报告交给病人的父母。 因为已经给病人的母亲联系很多次了,但医生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关心自己孩子的父母。每次都说得好,第二天就会来拿,可是,这都多少个第二天过去了?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相对于病人的父母,医生更愿意相信这位叫顾离的青年,而且他也提供了不少他和病人的合照——他的手机里存了不少他俩的合照。 于是,医生把病例报告交给了他。毕竟,这不是小事…… 病人的脑部受到创伤,虽然已经尽全力抢救,也只能从死神手中将她的生命给挽救回来。她的脑子受伤实在是太严重了,甚至目前在全国都没有这种治疗的技术。 她的生命保住了,可她的记忆失去了很多,越是对于她珍贵的记忆,她也越难回想起来。 只是,她忘记了他的一切…… 他彻夜未睡,一直默默地陪在她的身边。她的右手被他紧紧地抓在手里,就像他们在高考前夕的那时,她的手还是这么软,只是上面起了一些多余的茧。 她果然,还是和自己一样,为了不让对方担心,互相隐瞒着,默默地支撑这个家能够组建起来。 他不敢看她了,只好扭过头去,眼眶瞬间就湿润了,模糊了他的视线,大滴大滴的泪水打着转。 不行,我不能哭,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落泪。他暗自给自己鼓了把劲,想要把眼中的泪水给生憋回去。 良久,他终究还是哭出了声,“滴答,滴答~” 这么多年了,我给过她什么?没有浪漫,没有家庭,没有希望……甚至,我连一个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给她…… 我只是……我只是想让她幸福啊!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如果自己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她就不会打工,也就不会坐上那辆出租车,更不会…… 更不会遇到这可恨的车祸! 这一切的根源,竟是来源自己! 神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以我的一切,来换回她的幸福,包括生命,因为我的生命,就是为了她,才能够在这世上一直存在的啊! 她要是失去了幸福,那我,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次日凌晨,她从噩梦中惊醒,梦里,她回到了自己的记忆中去,但又不知为什么,记忆愈发的模糊了,她伸出双手想要抓住失去的他,可她抓回的,只有无边的黑暗。 “安南……安南……” 她的眼睛猛地睁开,窗外的晨光却又刺得眼睛发疼。 “安南小姐,你还没有……啊!不行!” 她没有听从护士的劝告,执意支撑起身体想要坐起来,但又突然感到眼前一黑,四肢瞬间无力,只得瘫下来。 不行!我还要去找他!他在哪? “安南小姐,你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一时间还无法自理。”这位护士帮安南调整了下病床,“你的男朋友刚才看见你有醒来的迹象,就去把我叫来了,现在去通知医生了,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男……男朋友?安南心中升起了一堆疑惑。 头又开始隐隐约约有些疼痛的感觉,表情也略带些难受。 一旁的护士赶忙上前安抚,“安……安南小姐,先别想事情,我们忍耐一下,医生马上就来了。” 这名护士是新来的,对于这种事也没什么经验,只能在心里默默地为安南祈祷着。 所幸,疼痛是暂时的,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安……安南?”顾离突然出现在病房门口,“你……你终于醒了……” 他为了找主治医生,几乎是一路狂奔,身上的灰色t恤早已被汗水打湿,变成了一件黑色的衣服。他的眼眶红红的,眼里也是血丝。为了守护她,他不敢睡去…… 安南眨巴眨巴眼睛,紧盯这顾离问道:“你是谁啊?” 顾离没有说话,走上前伸出略带颤抖的手摸了摸安南的脸。“没事了,你再睡会儿,我去给你买早点。” 还是那和平常一样温柔的语调,只是多了一些沙哑和悲伤。 他在找到主治医生的时候,医生给他看了一张表,他却拉起医生要往这里赶,医生制止了他,摇了摇头,“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告诉你。” 他一脸茫然,急得满头大汗,可是医生的下一句话仿佛让他受到了晴天霹雳。 “她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后遗症非常严重,忘记了很多事。” 顿了顿,医生用手里的笔对着他,“可能也会包括你!” 他不知道是怎么走出办公室的,他还抱着一线希望,医生说了嘛,“可能”也就是不一定嘛,说不定她根本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嘛,刚才还看见她的手指动了一下的,肯定会没事的…… 但他还是被她的第一句话给怔住了…… “你是谁?” 第十三章:顾离?故里? 自从安南失忆,忘记顾离之后,顾离整日都是有些消极懒散。 听说安南的母亲最后仍旧是没来,安南是被她姑姑接走的,也是暂住在她姑姑家。又过了几日,她的姑姑姑父来到他们的出租屋,把安南的东西全部都搬走了。 这是顾离告诉他们的,安南把关于他的一切都忘记了,连他们的家都忘得一干二净,每天回家看见安南的东西,顾离的心上就像有一把锋利的剑,在慢慢地剐着,那种痛,他再也无法忍受。 姑姑在离开前,对顾离说了会儿话,“叫顾离是吧?” 顾离点了点头,两手却不知在何处安放,只好紧握着,垂在身前。 “安南的病你应该知道了。”姑姑皱了下眉头,“所以你们之前的发生的事情,她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所以你打算怎么做,你心里应该清……” 没等姑姑把话说完,顾离紧握着的两手分开了,坚定地看着姑姑。 “嗯,安南现在的情况我很清楚,可我也不是那种愿意轻易放弃的人,我想让安南恢复记忆,她所失去的,由我来找回!哪怕过程再艰难,我也在所不惜!” 姑姑无奈的微笑,摊了摊手,“既然你已经有了这样的决心,我也不反对你。” 又突然对顾离笑了笑,“其实安南在之前和我们说过你了,嗯,小伙子挺不错的,希望你能成功吧!” 顾离愣了愣神,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安南的姑姑对他微笑与肯定。 他在之前也听安南说起过她的姑姑。安南的父母不管她,也不怎么照顾她,陪她最多的,就是她的姑姑。 她的姑姑自己没有儿女,对待安南却是非常好,也是把安南当成自家的孩子。 因此,顾离选择相信姑姑一家,至少,比她那个母亲要靠谱的多…… 把安南的所有东西搬完后,顾离回头看了一眼略显空荡的房间,把门轻轻带上。 明明用的力气很小,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周围的墙皮还是裂了条缝。一块墙灰砸了下来,垂直落在地上,碎了。 顾离一个人慢悠悠地走在小区楼下的人行道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在里面摸索着什么东西。 走到小区大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之前喜欢过顾离的那个女生,表白失败后就四处找安南的麻烦,那次在面馆正好被顾离撞见,也就是在面馆事件之后,顾离与安南正式确立了关系。 “她来这里干什么?”顾离有些疑惑,呢喃道。 他装作没看见她,仍旧保持着那样的姿势,从她的身旁走过。 “顾离!”她喊了一声,但顾离没理她,还在向前走去。 “顾离!你站住!”她的声音明显的加大了几分力度。 顾离停下了脚步,但也没有转身,就那样背对着她。 她紧皱着眉头,声音略带沙哑,“顾离,安南的事我已经听说了,希望你可以节哀。” 顾离把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看了一眼,又从容地把它放回去,“哦,那谢谢你的关心了。” 她忍不住抽了下鼻子,“你还是那么冷漠啊……呵呵,那我也就不用再演了。” 她的语气突然加重了许多,“安南已经忘记你了,你……”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顾离猛地转过身来,用一种非常厌恶的眼光看着她,“安南怎么样,不需要像你这样的家伙来关心!你最好祈祷她能够早日康复,而且,我希望你可以记住我的话,像你这样的人,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不然,管你是谁,我顾离见一次打一次!” 她愣在原地,全身都在颤抖,就连声音也带着一丝颤抖,“所以,你一直到现在都还喜欢着她,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可我才是那个一直喜欢你的人,我才是那个永远不会忘记你的那个人啊!” 脸上的泪划过,留下两道清晰可见的泪痕。 顾离转过身,还是那非常冷漠厌恶而且的声音,“抱歉,我一直喜欢的是安南……” 她猛地从背后抱住他,略带哭腔的声音发着颤,“顾离,我喜欢你,我一直喜欢的人是你,求求你,不要讨厌我,不要离开我,为了你,我真的什么都愿意的……” 过了片刻,顾离坐上刚来的一辆公交车。临走前,他把口袋里的东西扔进了公交站台的垃圾箱里。 那个小瓶子落在箱底,发出清脆的“咣啷”声,顾离的嘴角微微上扬,那个瓶子里,只是一些安眠药罢了。 而经过小区门口的人们也是小心翼翼的,一位看着没多大的青年女子瘫坐在门口,眼里的泪止不住的流,脸上的巴掌印也是清晰可见…… …… 顾离早早地等候在安南家门口,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已经八点半了。 他早早地与安南约好,在九点的时候两人一同去寻找失去的那些记忆。而这些,也都已经经过姑姑的同意与妥协。 安南也是早早的起床,换上那件她最喜欢的白色连衣裙,还找了一顶看起来有些俏皮的帽子,正好可以遮住脑袋上的疤痕。她正准备下楼,眼神却不知不觉就落到一旁的杂物上。 她记得,这些好像是姑姑从自己以前住的地方带回来的…… 她随手拿起一个本子。 不算太厚,但也攒了好多灰,她小心地把这上面的灰吹去,同时也注意不让灰落在自己洁白的长裙上。 粉色的封面,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了两个大字——“日记”。 她好奇的翻开第一页…… 星期六,晴 啊啊啊!今天他向我表白了!好高兴啊啊啊…… 她没有接着看下去,快速地往后翻,纸张发出的摩擦声一刻也未停歇。 终于,她的手停在其中一页上。 “今天,我和顾离终于确定了关系,以后,他就是守护我的骑士,我就是他的公主了。但是,公主也是可以保护骑士的啊!所以,以后,就由本公主来保护你啦!我的骑士……” “顾离?故里?”安南扶着额头,喃喃自语道。 第十四章:我来寻找你的记忆 顾离搓了搓手。天气有些微凉,他不由得抱紧了怀里的风衣。 他穿的其实并不是很少,一件单衣,外加一件薄外套,不算太少,也没有很多,毕竟也只是刚过清秋,夏天的尾巴还在释放着它的燥热。 手中的外套是他临走前再三考虑之后决定拿上的,曾经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安南往往穿得比较单薄,顾离就把自己的风衣脱下来为她披着,久而久之,每次出门为她多带一件风衣,这竟成了他刻在骨子里的一种习惯。 现在的她,应该还是需要的吧? 顾离望着眼前的这座老式住宅楼,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 二楼的一间小卧室里,安南揉了揉太阳穴,眉头紧皱,面前的日记本被窗外刮来的风开动,肆无忌惮地胡乱翻着。 每次都是这样,顾离?顾离?只要自己深思这个名字,脑子里就会嗡嗡响,头脑一片空白,时间久了,还会隐隐作痛。 他果然是自己很重要的一个人! 可为什么,在见到他的那一刹那,会认不出他? 他是真正的顾离吗? 顾离,是她的男朋友,是她一直喜欢的那个人,是她一生的挚爱。 这些都是安南从那本日记中了解到的。 她在那次车祸之后,因为脑部受伤严重,失去了部分记忆。 安南又在姑姑他们的口中得知那天见到的男生叫顾离,是自己的男朋友。但自己对他完全没有任何印象啊! 一万句的我爱你,抵不过你在我记忆中的位置。 千万声的呼喊,比不过你的一个普通拥抱。 纵然我们曾经爱过,但我们还是错过…… 安南把那本日记合上,放在自己床头的桌子上,想了想,拿起一支笔压在那上面。顺手又抓起桌子上的梳子,打理好头发,微微一笑,信步走下楼来。 她不怎么喜欢化妆,最多也只是抹点口红,像那些用在脸上的,她一向都很排斥。 刚走到楼下,就看见了等候在门口的顾离,门大开着,但他只是安静地等在门外,任凭冷风呜呜地拍打在他脸上。 一阵风吹过他的鼻尖,他嗅到了那熟悉的香味,一愣,侧身,看见了同样呆在楼梯口的安南。 那一刻,他很想哭…… 她还是那个样子,穿的也是那件白色连衣裙。这件衣服他再熟悉不过了,高考前夕,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把正在备考的他叫出来。那晚,是他们爱情之花的绽放时刻,共同结成了一个大学的约定。 后来,在一个纪念日那天,她看到他送的这件连衣裙,一切的回忆涌上心头。从那天开始,这件连衣裙成了她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而且,只穿给他看。 顾离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安南,早啊!” 安南这才缓过神来,对着她的“男朋友”微笑着点了点头。 为什么? 为什么对他还是没有任何印象? 他们并肩走在街道上,今天的风刮得有点紧,安南的身子止不住地颤抖,顾离见状马上把手里的风衣为她披上。安南也是很熟练地接过他手中的衣服,细心地理着下垂的领肩。 本来没什么,但手上的动作突然一滞。这一系列的动作,自己怎么会这么熟悉? 而且…… 她回头看了一眼顾离……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眼角有些湿润,眼眶也红了。 四目相对,她与他相顾无言…… 风还在吹着,吹乱了她帽檐外的长发,也微微吹动了她的裙摆。 他看着她,很温柔地出声说道:“安南,我们走吧。” 她面对着他,眨巴了下眼睛,惹住眼角即将落下的泪水,“走吧,顾离。” 声音小得出奇,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 但安南看见他轻轻点了下头。 一路上也没有其他的话,安南紧挨着他,有时二者的手也会有意无意地相互碰到,但马上就弹开了。 安南一向是个害羞的人,被别人看长了都会脸红的那种,可是今天却是异常奇怪。 被他的手碰到许多次也没什么感觉也就算了,可自己却总想往他那边看,看他走路的样子,看他甩手的样子,甚至,还在心中暗自想着他看她的样子。 顾离心里慌得很,一路上都要忍受着来着身旁炙热的目光,就连走路也变得不自然了。 明明很短的一截路程,却让顾离无比难熬…… 他们一同拐进了堰南老街,再往前,就是那家早餐店了…… 这是顾离的意思和计划。 安南的失忆,对顾离的打击不小,而且,安南把自己完完全全的忘记了。 她忘记了自己最爱的人,也忘记了她最恨的人。 她记不清他与她的所有,也记不清她的父母曾对她的不满。 她忘记了两种记忆,一个最爱,一个最恨。 最爱的,是他的事情。最恨的,是她的父母。 医生安慰他,其实记忆也有恢复的办法。 他为了抓住这仅有的一线希望,通过她的姑姑与安南取得信任,带着她去了每一个他们曾在一起的地方,一些东西还在,一些东西已经完全消失了,还有一些,变成了新的样子。 他在努力着,努力着把愿望变成希望,把希望转成现实。 只可惜,收效不明显,她还是没有想起什么。 他就快要放弃了,办公室的一边有一个医生说道:“既然全部忘记了,那就重新开始呗!” 他愣在原地,一切重新开始吗? 顾不上道谢,他马上冲出去来到堰南老街。还好,这里还在,只是那家面馆早已不见踪影,那里变成了一家早餐店。 和老板沟通之后,老板也是爽快的答应了他的请求。 安南扯了扯顾离的衣角,“是这里吗?” 她看着面前的这家略显简陋的早餐店,自己的脑海中是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之前看见比较熟悉的东西时,即使记不起来,也会有些模模糊糊的印象的。 可顾离坚定地点了下头,踏进早餐店的大门。 安南随之跟了进去。 早餐店很安静,大家都在默默地吃着饭。靠近门那边还有一只猫和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年人,也是默默地吃着,不发出一点儿声响。 这是郑贵提前和他们说好的了,顾离也只是这一点小请求,并不怎么难办。 顾离与安南坐在一个角落的位置,不一会儿,两碗肉丝面被端在桌子上。 顾离看着安南。 “吃吧……” 第十五章:我爱过你,可我们还是错过…… 白叔从梦中醒来,轻轻摸了摸乖乖趴在他旁边的黑猫,嘴角微微上扬。嘿嘿正在酣睡的身子抖了抖,看来梦到什么不如意的场景了。 白叔望向窗外,一棵不知名的树上站着一只不知名的鸟,叫声也是非常独特,白叔一时间竟想不到可以用什么样的拟声词来形容这种声音。 一阵风吹过,惊扰了树上的那只鸟,张开翅膀,扑凌凌飞走了。树上仅剩的那些叶子随着风的方向摇摆起舞,偶尔也会有几片承受不住风的力量,在空气中转了个圈,缓缓归于尘土。 嘿嘿已经起来了,伸展一下长时间蜷缩的身体,舔舔爪子上的肉垫,然后…… 用这只刚舔过的爪子洗起了脸,顺带扯了扯嘴角的胡须。新的一天,就酱紫开始啦! 每天起床第一句,都要大喊一声“喵呜~”的习惯不能改。不过,在多次吵醒小白并受到白叔的严厉教育后,嘿嘿也变得聪明了许多。 抬头看了一眼依然在床内侧熟睡的小白,嘿嘿眯起眼睛,两只耳朵也是压下来呈飞机状,听到楼下传来熟悉的响声,又飞快地窜下楼去,临走前,还不忘为屋内的小白关上卧室的门。 这也是白叔教育的,要知道,当人们无聊时,谁也猜不出他们会做些什么…… 嘿嘿只得苦笑,说多了都是泪啊。 在轻巧地跳过一节又一节楼梯后,嘿嘿的四只猫爪终于落到了一楼的地面上,接着就是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喵呜~”传遍了一楼的每个角落。 刚为自己泡了一杯茶,正准备享受茶叶独有清香的白叔在旁屋听到了这声猫叫,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他家这只黑猫很有意思,大叫的原因无非就是那三个理由:饿了,饿了,或者就是饿了…… 所以把刚才的那声猫叫翻译成中文的话,就是“本喵饿啦,老白快来给本喵吃的!” 白叔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地放下手中的茶。 想要吃的,哪有这么简单! 大门关上,白叔与嘿嘿不顾外面的大风,开始了每天早上的特别活动——晨跑。 耳旁的风呼呼吹过,又正赶上大风天,而且还是逆风,这次的晨跑,就连年轻力壮的嘿嘿都有些吃不消了。 但是抬头看看白叔,他的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疲惫,脚步声也是那么坚定,甚至连汗都没有出现几滴。 不行,我要坚持,不然偷吃小鱼干的事就败露了。 面对小鱼干,嘿嘿是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有时候安耐不住寂寞,还会偷偷去林慕家偷吃几只,那林慕人也是不错,存货永远不断,而且就算被抓个现行也不会欺负猫,最多会向白叔打小报告。 既然代价不大,久而久之,嘿嘿便成为了林慕家的“常客”。 只是有几次没克制住自己,一不小心多吃了几只,然后在当天夜里上吐下泻,把白叔给急的啊,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嘿嘿驱车来到一家宠物中心。 后来出来的结果还好没什么大问题,就是吃饱了撑的。 嘿嘿:“……” 回家之后有什么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白叔终于对这只猫下手了。在第二天一大早,白叔就拉着这只懒猫开始了长期的晨跑活动。 在那次的事件之后,嘿嘿偷吃鱼干的时候会留个心眼,它可不想再被抓住一次。 可是,它昨天又双叒叕不小心多吃了几只,然后今天跑步的时候总感觉有些难受,但还是尽量忍着。 小肚子一直在叫,这是饿的。 一人一猫经过早餐店的时候,正好与刚出来倒垃圾的郑贵打了个照面。郑贵扬了扬手里的垃圾,“白叔,这么早啊!” 白叔没说话,在跑步的时候随便说话容易打乱呼吸的节奏,所以只是朝郑贵挥了下手。 嘿嘿从郑贵身旁跑过,闻到一股淡淡的鱼香,自己仿佛突然充满力量,马上就要瘫软的四肢又瞬间掷地有声。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 白叔与嘿嘿回到早餐店的时候嘿嘿绝对可以以自己猫生起誓,晨跑是真的累…… 白叔的精神很好,看样子也非常高兴。 他能不高兴嘛?看到嘿嘿一副猫生无奈的样子,看它以后还会乱吃东西不。 “呼噜~呼噜~”白叔喝稀饭的声音一直都是特别大的,而且还总是改不过来,白叔倒是没什么意见,用白叔的话说,“喝粥无声,要之何用?食物之味,当以最崇高的方式待之。” 郑贵看见嘿嘿耸拉着头,一脸不如意的样子,心中暗笑了几声,给它的专用食盆中加了一样“配菜”,端到这只懒猫的面前。 嘿嘿本来心情非常差,而且晨跑又特别累,一直趴在桌子上不肯抬起头,甚至有些食客来摸它也不再反抗,看得白叔直直称赞,“这猫终于累到改性子了!” 郑贵把这猫的食盆放到它面前时,嘿嘿的头猛地一抬。 鱼!是鱼! 然后,当着众人的面上演了一场“饿猫扑食”,好不精彩! 郑贵对白叔笑了笑,“昨天下午和林慕去钓了不少鱼,给嘿嘿加点餐。” “都胖成啥样了,天天就知道吃!”白叔伸出食指轻点了下猫头,嗔怪道。 过了会儿,林慕突然走进早餐店,坐在白叔的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在那里幸福啃鱼的嘿嘿。 “呦,大教师来了!”白叔故意开起了林慕的玩笑,“今天有课不?” 林慕摆了摆手,“没,最近学校在准备与其他学校的联考,心理课全被占了。” 白叔大笑,“那你这不是很快活吗?呆在家里都有钱拿!来,反正你在家又没事,等小白放学了你帮他辅导辅导。” 林慕只得答应,毕竟总待在家里也是特别无聊。 “对了,那对情侣今天来了吗?”林慕突然出生问白叔。 白叔摇摇头,“没,按照平常的时间,那个男生应该已经到了啊!” 林慕把他昨天看见男生在雨中目送女生离开的场景告诉了白叔。 “看来,那个女生真的要走了,以后估计也不会再来了。”白叔也是感到有些惋惜,“那男生都坚持很久了……” …… “吃吧……”顾离把其中的一碗面推到安南面前,又贴心地为她拿了筷子。 安南身上的风衣早已脱给顾离,顾离把它放在旁边的座位上。后面那桌的黑猫可能比较好奇,过来瞧了瞧,但又马上回到原来那桌上,在那位白发的老人身旁亲昵地蹭蹭。 安南对这家早餐店非常陌生,好奇地打量着这里。 没有华丽的装饰,也没有特别多的人能够招待客人,就连店口的小黑板上的菜单,都是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家常食物。 而自己面前的这碗肉丝面看起来也是非常普通,但是坐在对面的顾离却是满脸的期待,安南也只好无奈的笑笑,一碗面而已,能有什么惊喜呢? 刚做好的面,还带着热气,安南夹起一筷子,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送进了嘴里。 “安南,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安南,以后你就是我女朋友了,谁要是欺负你,我就加倍奉还给他。” “安南,快看,这是你喜欢吃的。” “安南,我的小可爱,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给你做好吃的。” “安南,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啊?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啊?” “安南,你醒一醒啊!” 她的眼角噙着泪,沙哑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喊着他的名字,“顾离……顾离……” 早餐店很安静,就连在厨房待着的郑贵都可以清晰地听见这个女生口中所说的话,也能听见她的泪水打在桌子上,然后散开的声音。 店内的食客都没有动。 这也是顾离提前和郑贵说好的,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已经想到了各种可能。而郑贵也是提前向其他食客们传达了他的意思。 老板娘偷偷凑到郑贵旁边,“老郑,你说这样没事吧?那个女孩子哭得挺伤心的。” 郑贵没有回应她,只是冲着她摆摆手,然后便去看着锅里的稀饭了。 老板娘见郑贵这种反应,也只得无奈地摊摊手,继续忙活早餐店的事情了。 一旁的白叔与嘿嘿都被吓到了,只是吃了一口面,不至于反应这么大吧? 而对于当事人顾离来说,却显得他非常淡定,默默地为她擦了眼泪,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 他的心里又何尝不会难受,这一切的苦他都愿意替她承担,哪怕,她永远记不清他,但是,能听见他的名字,他也已经知足了。 爱为何物?爱由何起?爱将何去? 白叔摸了摸嘿嘿,微笑着看着刚进来的那个男生。 今天他来得比平常晚了许多。 他在来这里之前,先去了她的姑姑家。门是锁着的,他坐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只身一人来到早餐店。 他还是接受不了她已经离开的事实…… 郑贵过来问他要点什么的时候,林慕注意了下,他伸出了两根手指…… 他还是点了两碗肉丝面…… 他还是做着那习惯的动作…… 他还是贴心地为她加了一点儿醋…… 他还是准备等一会儿她…… 就在他准备拿起手机的那一刹那,却是猛地一怔,手机也没抓住,啪地掉在了地上。 她,已经走了…… 他的心里好像少了什么…… 他是哭着把面吃完的…… 他摸了很久,才能勉强站起身子。 他谢绝了一些食客的帮助,踉跄着逃离了这里…… 郑贵长叹一口气,“这孩子,也该放下了……” 众食客也是为他感到惋惜。 林慕突然出声问道:“他们叫什么名字?” 一旁的白叔猛地站起来,脸上是少有的严肃,“男生,叫错过;女生,叫爱过……” 事了,待众人反应过来,白叔已走出早餐店,在桌子上趴着的嘿嘿立马起身追了出去…… 第十六章:梦幻之恋 顾离临走之前还特地照了下镜子,里面现出一个高大帅气的男青年形象。 嗯,去掉百分之一的夸大,其实自己也是蛮帅气的。接近一米九的身高,白净的脸上也看不出明显的愁苦,他对着镜子笑了笑,又伸手摸了下镜子上自己的脸。 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某样东西,顾离的脸一沉,死死地盯着一旁桌子上放着的淡蓝色手环。 那个是安南送给他的,安南自己也有一个,她的是浅紫色的。 那时的她,还没有出车祸,很爱他,他也很爱她。那天陪她逛街的时候,她在一家摊子上买下了这两个手环,还一本正经地向顾离解释,蓝色与紫色代表梦幻之恋,是独特的爱,对你的爱,无人可比…… “以后,只许爱我一个人啦!”她伏在他的耳旁,口中的风吹的他耳朵痒痒的,但他牢牢记住了她的这句话。 只可惜,这所有的爱,就真的如同梦幻一般,梦醒时分,便是错过。 顾离长叹口气,走上前拿起那手环并把它戴上,自己则看着手环思考起来。 自己以前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手环?安南平常戴着吗?他也不知道。只记得自己不怎么戴它,这个手环…… 好像是上次姑姑来整理安南东西的时候翻出来的,可能姑姑觉得这东西也没多大用,就随意放在了桌子上。 故人已去,旧物仍在。顾离心中又感到一丝绞痛,她已经离开这里了,可这里到处仍有她的影子,她不在他的世界里,却还在他的心上。 顾离右手按着心脏的位置,满头大汗,随着呼吸的不断起伏,终于也是平静了下来,镜子里的自己和前几分钟完全已是两种模样。 现在的他,头上布满细汗,脸颊红彤彤的,眼圈也是红红的,他靠近镜子想细看自己的眼睛,却感到视线越来越模糊。 “啪嗒,啪嗒。”豆大的泪水打在地上,受到地面的撞击被迫化作许多小水珠,散了。 顾离双手掩面,蹲在地上痛哭起来…… 屋外的灯光如此绚烂,照亮着这座城市的美丽,展现着这座城市的魅力。 霓虹灯闪烁,更显这城市独有的气质,大街上的人们都在忙着享受这夜生活,对于那起车祸,人们早已抛之脑后。 附近的那所大学里,一位教授刚刚结束自己的工作,正急着走出教学楼准备回家。 今天校长找自己谈话了,先是对自己这段时间的表现做了下点评,其实无非就是那老土的几句话,“最近表现不错,以后还要再接再厉……”,又bb说了一大堆无关紧要的,终于在最后来了一个转折。 “我们这里拿到一个出国学习的名额,经过商讨,决定把这个名额交给你,你就从自己带的研究生里挑一个吧。” 听到这话,这位教授的脑海里出现的唯一一个名字,就是顾离! 出了那么大的事,全校还有谁不知道,对于这件事,人们最多的,还是惋惜和叹息。 多好的一对,就这么被拆散了,结局还超惨,感觉都像小说结局一样了。 教授对此事也是比较上心,一是这件事的确怪可惜的,二是因为安南和顾离都是他的学生,两个人学习都很认真,自己也很喜欢这两个学生。 但就在昨天下午,安南和她那个从来没见过的父亲一起来办了退学申请。听说安南的父亲一直在国外,这次是专门来接安南去国外治病的,担心国内的治疗会留下后遗症啥的。 安南走了,现在就只剩下顾离了。但顾离这几天也向自己请了长假,已经好久没看见他了。 教授在心里纠结了一番,决定还是将这个名额让给顾离,繁忙的学习生活总能让他转移注意力,兴许就能忘记这件事,重新找回自己。 出国手续的办理很麻烦,教授还亲自登门拜访顾离通知了此事,也顺便向他要相关的材料。 待一切都弄好之后,天已经黑了,教授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第二天的早餐店依然很吵闹,众人的声音一阵压过一阵,白叔与林慕并排坐着,嘿嘿趴在桌子上懒得动弹,身后的小尾巴无力的甩来甩去,惹得白叔一阵烦恼。郑贵还是在店里忙来忙去,老板娘也是一如既往地在厨房施展身手。 白叔戳戳正在享受包子的林慕,“你说那个男生还会来吗?” 林慕被白叔这突然一问,差点噎住,赶紧喝两口稀饭汤压压惊、缓口气,“不好说,昨天看他那个样子,今天大概是不会来了,而且我也听有人说那个女生已经出国了,连他们学校那边的退学申请都过了。” 白叔摇摇头,正准备说点什么,头一歪,却正好看见刚刚走进早餐店的顾离。 早餐店瞬间安静下来,把厨房里的老板娘都给惊了出来,刚露个头,又被要进去的郑贵给推了回去。 “那个男生又来啦?” “嘘……嗯,又来了,你赶紧去下面。” “哦哦。”老板娘又继续忙活起来。 男生坐在那个熟悉的位置,令郑贵惊奇的是,他这次只要了一碗肉丝面。 “谢谢老板这段时间的帮助了,不过明天我可能就不来了,那今天老板多给我加点肉丝呗!”说这话时,他是微笑的,还开起了玩笑。 看来好多了。郑贵在心里暗想。 对于多加肉丝的请求……emm,都是老顾客了,多加点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被端了上来,上面满满的肉丝,旁边飘着几片切碎的青菜和香菜,看着就很有食欲。 顾离对郑贵道了声谢,拿起一旁的食醋,向里面加了不少。 其实顾离一直不爱吃醋的,但是安南很喜欢在吃面的时候加醋,他也想试试。 把肉丝等配菜与面条拌开,顾离夹了一筷子,小心吹了吹,送进了嘴里。 有些微酸,可能醋加多了,但细细回味起来,还带有独特的清香在口中回荡。略带劲道的面,混合香菜的香味与青菜的爽脆,一时间也是让人食欲大开。 没过多久,这碗面就见了底,付了钱,又再次向郑贵道了谢,接着脚步一转,走出了老街的这家早餐店。 这碗回忆的肉丝面,就这样结束了…… 初秋的风也有些凉,顾离打了个哆嗦,快速走出了老街,向学校走去。 大洋彼岸,天刚蒙蒙亮。窗外的阳光照进房间里,安南用被子盖住头,不让刺眼的光打扰自己睡觉。 可楼下父亲的声音响了起来,“安南,快起来准备吃饭了!” 洪亮的声音顺着楼梯传到楼上,吓得安南赶紧跳起来穿衣洗漱。路过自己的书桌时,她看到那个淡紫色的手环,心里想了很久,还是把它戴在了手上。 这个好像是在以前买的了,但当时的记忆已变得模糊,她也懒得继续想下去,反正再怎么想也想不到。 她之前遭受的车祸伤到了脑子,损失了一些珍贵的记忆,包括那个男生…… 她虽然在这里接受了治疗,现在已经不会再出现那样突然忘记事情的症状,可之前忘记的事,也无法再回想起来。 对于那个男生,她也没剩多少记忆,唯一比较深刻的,好像就是他的名字,不过她一直没有想通,怎么还会有人叫“故里”的,好不容易记得一个名字,自己好像还给记错了…… 她赶紧甩甩头,对着镜子刷牙,手腕上的手环随着手的来回摆动晃晃悠悠。 淡紫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听说,和蓝色是梦幻之恋,就像黑与白的复古之恋、黄与绿的姻缘之恋,颜色之间也有属于他们的爱情。 蓝色的在谁那里呢? 楼下,父亲和后妈已经坐在餐桌前等着她了。 后妈和她父亲好了很久了。其实上次父亲回国,接她是一个理由,还有一件事就是与自己的母亲离婚。 连自己的孩子都不关心,那么这还是一位母亲吗? 回国后的那一晚,父亲喝了很多酒,向安南说出了不少心声。 对不起从小就离开安南、对不起一直没有怎么关心安南、对不起没有管住母亲,让她外面有了人…… 可父亲一直没有把那个称为后妈的女人娶过家门…… 安南也不是小孩子了,一些事,她经历的也不在少数,所以面对父亲的心声,她没有多说什么。 后妈对自己也很好,像对自家孩子一样,还帮助安南在附近找了一所学校,可以继续她的学业。 这一点,安南却不怎么喜欢…… 吃完早饭,安南早早的来到学校,拿出课本提前预习。班里的同学平时也不怎么找她说话,刚开始可能会有些好奇,但安南自己不怎么爱说话,久而久之,同学们刚开始的兴趣也就淡了。 不过,听说今天班上来了位新同学。 她合上书,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看着自己手腕上的这个手环,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老师走进教室,所有人马上安静下来。老师后面还跟进来一个男生,班里又逐渐喧哗起来。 安南也抬头看了一眼那个新同学,长得很高,脸也是白白净净的,看着也就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应该和自己一样是来留学的。 而且光看着他的侧脸,她都觉得有点熟悉的样子。 当那张脸晃过安南的视线时,安南的脑海里却突然出现了那个人的名字! “故里!” 讲台上的老师正在向同学们介绍,“weenewstudentandaskhetointroducehimself.(欢迎新同学,请新同学自我介绍一下。)” 旁边那个新同学说话的声音很好听,用流利的英语向大家介绍自己,“mynameisguli.” 那个男生看向安南那边,用很温暖的语调,对着安南说起了中文。 “我叫顾离。” 安南突然很想哭。 顾离手上的电子表发出了一阵光,又马上暗了下来。 安南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淡紫色手环,静静的,很美好。 第十七章:奇怪的小女孩 “白叔,今天走这么早啊?”郑贵手上还在忙活着,抬头看了看天,“这才刚七点多吧?” 在平常,白叔是属于那种大闲人类型的,在早餐店吃好早餐,也不过七点左右,但是他能一直赖在早餐店不走。 反正回家也没事,不如留在早餐店和郑贵唠唠磕,郑贵在忙的时候自己也可以和其他食客说说话。住在这附近的大多数都是老年人,老人与老人之间,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白叔也不至于非常孤单,往往能待到九点半左右早餐店打烊才回去。 但是今天白叔吃完就起身准备回家,就连嘿嘿也是一愣,赶忙起身想追上白叔。 林慕正准备走进早餐店,迎面遇上白叔,也是好奇地询问白叔。 白叔无奈的摇摇头,对郑贵和林慕回应道,“小慕应该知道啊,小白今天要上学了……” 盛木小学其实早就开学了,不过是对于那些高年级的孩子来说的,像小白这些刚准备步入小学生活的一年级同学来说,他们的开学时间就相对比较晚一些。 在经历过这么久的暑假之后,小白他们开学的时间定在了今天,而从今天算起,白叔的工作也就开始了——送孙子上学。 嘿嘿在一旁悠闲地甩着尾巴,对于这只小猫来说,上学什么的有啥意思,还不如吃几只小鱼干、玩一会儿球来的实在呢。 在家里,小白已经起来了,自己也完成洗漱,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门口等着白叔呢。 老远就听见嘿嘿的叫声,看来爷爷他们马上就要回来了,小白马上又冲进屋子,等再次出来的时候,手里面还拿了一本故事书。 白叔到家门口时,正好看见小白一个人坐在板凳上,手里翻看着前几天给他买的故事书,右手的食指在字上面移动,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读着。虽然有一些字还不认识,不过好在上面有拼音,爸爸和幼儿园老师以前教过一些,自己勉勉强强能读个大概。 白叔那双眼笑得眯成一条缝,脚下的步伐也放慢了许多,生怕自己吵到了小白。 其实小白这孩子精得很,在白叔还没看见他时,他就已经先注意到白叔了,还有…… 还有白叔手里拎着的他最爱吃的包子…… “呐,小白学习辛苦了,来,休息一会吧,爷爷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大肉包子!” “哇,谢谢爷爷!” 看着小白开心地啃着包子,白叔也愉快地笑了,有这么听话乖巧懂事的孙子,也是自己修来的福气啊! 嘿嘿在一旁看着他们祖孙俩亲昵的样子,心里总有些不舒服,感觉有点酸酸的,自己这是失宠了? 嘿嘿赶紧甩甩头,偷偷溜进屋子,趴在电视前的小毛毯上进入自己的梦乡。 但自己没睡多久,就被小白给晃醒了,眨了眨朦胧的眼睛,带着少许的愤怒,“干嘛,喵?” 小白高兴地摸了摸嘿嘿身上顺滑的黑毛,向里屋的白叔喊道,“爷爷,嘿嘿起来了,我们去学校吧!” 啥?明明是被你晃醒的好吧…… 嘿嘿不耐烦地从小白手下逃出来,伸了个舒服的懒腰,摸摸自己的帅脸,一扭头,正好看见里屋出来的白叔。 一身适合秋天的单衣,头上花白的头发随着窗外刮进来的风摇动着,身上背着的那个印着喜羊羊的小书包和自己这个年龄形成鲜明对比,好不滑稽。 嘿嘿歪着脑袋,一脸疑惑地看白叔这奇特的模样。 这到底是谁去上学啊? 都走在路上了,嘿嘿还是心事很重,一直闷着一声不吭,低着头,也不看路,刚才还差点撞上一根电线杆子。 白叔嘴上不说,心里倒是明白的很,还不是因为小白要上学了,嘿嘿有点舍不得嘛。其实白叔自己心里也难受,自己也舍不得小白啊,陪在家里和自己聊聊天多好啊! 不过,学业要紧,等以后小白有出息了,长大了,就可以有很多时间来陪自己了。不过,那时候也不知道自己还在不在了…… 想到这,白叔长长叹了口气,人呐,有什么办法?命运就是如此。 一旁的小白又不知道爷爷在想着什么,像只兔子一样一会蹦一会跳,好不快活。嘴巴也没有闲着,向他爷爷背着英语字母,有时候可能会不小心漏掉几个,但是也无关紧要,因为白叔没有上过学,这些东西啥都不会,只听小白背得挺溜,心里也是暗自窃喜。 我家孙子就是聪明! 走到街口那边时,走在前面的小白突然停下脚步。待白叔走来,他赶紧拽了拽白叔的衣角,指着前面的那个背影,“爷爷,她为什么要睡在这里,不会很冷吗?” 白叔顺着他所指的方向,那是一个小女孩,看着也就十几岁的样子。明明是秋天了,可身上还穿的很单薄,头发搭拉在肩上,看样子也是乱糟糟的,而且就那样直接睡在街口一棵树下的地面上,看样子十分令人怜惜。 白叔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已经七点五十了,小白他们要在八点之前报道,白叔给他送到校门口就行了,林慕已经在那等着了,这都是提前说好的。 白叔皱了皱眉,还是先把小白送到学校要紧,这个女孩子等自己回来了再问问吧。 嘿嘿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看白叔他们走远了,又马上撒开腿追上去。 白叔他们最终还是赶上了,提前五分钟把小白交给林慕,小白在白叔临走之前还礼貌的说了声拜拜,把白叔给乐的啊,林慕都给吓了一跳。 重新走到街口那边,那个奇怪的小女孩还在,不过已经醒了,背对着白叔在那里暗自抹眼泪。 白叔走上前轻声问道:“小姑娘这是怎么了?怎么不回家?” 小女孩一惊,回头看见一个看着比较和蔼的老人,老人旁边还站着一只小黑猫,她再也忍受不了心中的委屈,“爷……爷爷,我……我找不到……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开始只是呜咽着,后来自己心中的万千痛苦终于是按捺不住,全部释放了出来,说着说着就突然大哭起来。 白叔赶紧上前安慰,“没事了孩子,没事了,会找到回家的路的,没事了。” 小女孩把头埋在白叔的怀里,肆无忌惮地哭了起来。 “所以说,这个孩子是迷路了?”郑贵坐在白叔旁边,看着对面那桌正在狼吞虎咽吃着包子的小女孩,悄悄问白叔。 白叔点了点头,“她说,她是因为和父母闹矛盾,后来离家出走,结果走得太远,又正好是在晚上,结果就迷路了。” 这个地方因为离县城比较远,没有特别多的车流量,再说,这里居住的还是以老人居多,到了晚上根本就没什么人出门,所以这里一直没有安装路灯,像她这么一个还小的女生,晚上走在黑漆漆的马路上很容易迷路的。 郑贵凑过去,一改平日里的大嗓门,用比较温柔的声音问她,“小妹妹多大了?” 小女孩咽下嘴里的食物,看着这位还不错的早餐店老板,虽然长得有点小可怕,不过人很不错。之前那位爷爷说要带自己来这里吃饭,自己是死活不肯答应,自己没钱啊!但是那位爷爷再三肯定不要钱,她才随他来到这里。到了这里,自己也和老板说了自己身无分文,老板也不介意,还真的没向自己要钱,而且还挺关心自己的。 她冲郑贵笑了下,用还很稚嫩的声音回答道;“我今年13岁。” “那为什么会迷路呢?你家住在这附近吗?” 女孩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走着走着就不知道怎么回去了,而且特别黑。” “那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 “因为和我妈妈吵架了。” “那为什么要吵架?” “因为我妈妈冤枉我……” 说着,女孩又想起什么不高兴的事,眼里突然就充满泪水,一副非常可怜委屈的样子。 郑贵一下子就慌了,不知道说点什么好。白叔见状马上挪开郑贵去安慰小女孩,“没事的孩子,还记得家里的地址或者妈妈的电话吗?等吃好了我们就送你回家。” 女孩止住眼泪,但眼里还是闪着泪花,感激的看着白叔,“谢谢爷爷,家里的地址我知道。”又对着一旁的郑贵微笑,“也谢谢老板,包子很好吃。” 郑贵憨憨的摸了摸脑袋,“你要是喜欢吃就多吃些,回头我再给你打包带几个。”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白叔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但女孩脸色一变,警惕地看着白叔,“妈妈说不能随便告诉陌生人名字,会被坏人卖掉的。” 白叔和郑贵相视一笑,都是无奈的摊了摊手,“好吧,那名字的问题咱们就不要纠结了,没事的,乖孩子就是应该听妈妈的话嘛!” 谁知小女孩叹了口气,面色有点难看,两只小手放在桌子上,自己直直瞪着手上的疤痕,“有时候,也不能老是听妈妈的话的……” 白叔和郑贵都没有出声,默默地听着这位孩子诉说自己离家出走的原因。 已经九点多了,早餐店的客人早已走完,嘿嘿与酸奶在门口嬉闹着,偶尔,嘿嘿还会抬头望向白叔那边,但马上就会被这只兴奋的小白狗给推倒。 “哼,你敢?看我的无敌黑猫大爪爪……” 大吼一声,又举起特地缩回爪子的猫掌向那只傻狗扑去。 第十八章:愿这个世界温暖 机器的轰鸣声隆隆直响,吵得人心烦,忙碌的车间里大量的女工都在奋力工作。 这里是流水线式的生产,上游是机器控制的制作台,一件件半成品从这里诞生,顺着连接下面的传送带向下游移去。 在下游有几个女工在那里等待着,当这些半成品传送到这里后,她们再对这些产品进行最后的加工,使之成为一样完整的产品。她们之间分工明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所有人干的都很认真,但也很累,额头上布满了汗,积攒到一定数量便会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但她们丝毫不敢放松,因为在流线型生产中,她们没有时间可以休息,上游是机器生产,人的速度再快,也不能和机器相比,一旦自己有所懈怠,下游的半成品就会越积越多,自己的活也就越多。 而且生产车间的主任经常会来视察这里的情况,他的脾气可不是一般的差,一旦被他抓住偷懒,不好意思,直接走吧。 哪怕再苦,哪怕再累,她们都只能咬牙坚持着。被骂了,忍着;工作没做完,坚持下去;和同事吵架了,憋屈自己忍受着。 车间里的氛围也不是太好,特别是对于新进来的和那些不怎么爱说话的,这两类人在车间内往往都没什么朋友,受到其他人的孤立也是常态。 中午吃饭的时间,有一堆工人聚在一起吃饭,吃着吃着就有一个人带起话题。 “哎,你们知道那个新来的那个人吗?上午没拿住那个新产品,直接掉了,还正好被主任抓住,一顿好骂啊!” “新来的?是不是那个穿个黑色裙子的那个?早上我上班的时候看到她在和经理说话。” “可不是嘛,就是那个,听说是进来打临时工的,结果第一天就被主任给抓了。” 一旁的人瞬间就来了兴趣,“对了,还有那个阿土,被主任给分到了摆搭部,看来有的忙了。” “摆搭部?那这下看她怎么熬过下午了。”这堆人都躲在那个偷笑。 她们口中的阿土,其实就是在她们隔壁桌吃饭的那个女工。她知道她们一定又在谈论自己,不过她并不想多说什么,反正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她早已习惯了她们的这种恶趣味。 阿土这个外号就是这些人给她取的,她平时穿着朴素,也不怎么爱打扮自己,所以在那些人眼里自己非常的老土,最后直接就喊阿土了。 她的脾气好,不爱和别人争论,工作的时候也是兢兢业业、认认真真的,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马虎。所以,今早主任在分工的时候把她分到了摆搭部。 摆搭部,是这个车间负责的部门里最难的一个部门了,堪称“回家的车票”。因为每个产品在制作完成之后,还需要经过一个验收的环节,不能马上出货,只得先把这些产品先摆搭起来,等出货后再一次性发货。 但每一种产品都有着不规则的形状,把这么多的产品全部堆在一张板子上,也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活。这么难的活,主任却只在这个部门安排一个人,而且自己对这个部门的要求还很高,一旦不能完成他心中的预想,那么一顿臭骂是少不了的。 因此,在种种因素之下,导致摆搭部成为工资大减的可怕部门。 阿土怎么想?她没怎么想,她想的,全是她的女儿。她的女儿学费不低,自己目前的工资除去生活费之外只能勉勉强强的供应她上学,孩子的父亲外出找工作挣钱了,这几个月也一直联系不上,她的心里焦急也没有办法。 当今天早上主任找到自己并表示自己将要负责这个部门时,她的内心其实是有点高兴的。 她已经受够了主车间里的尔略我诈,仗着自己的朋友多去欺负那些弱者,使唤她们做这做那。这种架子,她特别讨厌。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摆搭的技术比较难,所以工资受到提成就会比较容易,简而言之,风险和收益是正比,技术难度大,所以提高报酬,只要自己通过,那么也可以多赚点钱,要是出现问题,不仅会得到一顿骂,还会被扣工资。 自己细心一点就好啦!被称为阿土的那个女工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加了个油,起身,又孤独地走出食堂。 “她怎么一直都是一个人?” “哎,你刚来没几天,不知道。”这人向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她这人就是不爱说话,听说老公好像还出事了,都好久没联系过了。” 外面的阳光很强烈,照在这堆人的旁边,她们又笑了起来,终究只是把这个当成她们工作之余的娱乐了。 中午没有多少休息时间,十五分钟之后,机器的轰鸣声又回荡在空气中,吵得人头脑发涨。 “对了,阿土呢?”一位平常与她关系还不错的女工向其他工人打听道。 “阿土?她被调到摆搭部了。” 这位女工有些担心,面露愁色。 “嘿咻……”远离车间的一个大仓库里,一位身材矮小的女工奋力把一个大部件装上货板。 她的全身已经湿透了,这大部件对她来说是个挺大的麻烦。中间主任来检查过几次,还不错,如果继续这样保持的话这个月的工资能多拿一百。 她叉着腰,看着前面摆的整整齐齐的部件,心中的成就感也是油然而起。剩下的就是一些小玻璃瓶了,不怎么重,但是自己一定要小心,很易碎。 这些瓶子是其他工厂加工的,因为和这里的某些部件要连接,所以送到这里准备一起加工生产的。 她刚搬完几箱,肚子却猛地一疼,她只得半蹲下来,不停地揉着肚子。 看来是自己中午吃坏肚子了…… 她正准备上厕所,但是视线又落到那些没搬完的瓶子上。 反正也没几箱了,先搬完再去上厕所吧? 她忍着痛,费力地把这剩余的几箱搬了上去。刚搬完最后一箱,她赶紧脚步一转,向厕所跑去…… 等她出来洗好手之后,老远就看见主任站在仓库门口,看样子还有些生气。 不至于吧?自己只是上了个厕所,用得着发火吗? 她忐忑不安地走到仓库那边。 门口的主任见她回来了,恨不得马上出现在她面前,“你怎么搞得!说了多少次要小心要小心!你还是不听!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吗!自己倒好,还挺悠闲的!” 她不解,自己就是去上个厕所,该搬的也差不多搬好了,主任这是生气什么? 主任说了一大堆,自己实在没得说了,最后直接把她拉进仓库,指着地上的玻璃瓶,“这个怎么办?” 她惊讶的目瞪口呆,因为在十分钟前还是一个个精美的玻璃瓶,现在却变成了一地的碎玻璃渣! 她赶忙出声辩解,“主任,这……这不是我做的……” 主任听她这么一说,也是一愣,气势上弱了不少,但马上又重新恢复了严厉生气的表情,“你是这个部门,现在出事了,所以我找你负责!” “可……可是……” “我不管什么是谁做的,我现在只看到,你负责的部门,现在出事了,我就找你!” “但这我真的不知道是谁做的啊……”她急得都快哭了,她脾气好,但自己就是受不了冤枉,而且可能还会影响到自己这个月的工资,她实在压不下来。 “行,那你滚吧!不干那就滚!” 她顿时感觉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噎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好默默蹲下身子收拾地上的碎玻璃。一个不小心,一片玻璃渣划过她的手指,有点痒,伤口处红红的,不一会儿就渗出了红色的液体。 主任冷笑一声,“呵,自己做了事还不承认,顶嘴就开了你!”说完,乐呵呵地走了。 她无暇顾及手指上的伤口,就如同她没有时间擦去脸上的泪。 自己的努力,就这样无缘无故的不见了…… 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主任向经理报告了这件事,经理大怒,自己的这个月工资可能要扣掉不少。 一想起钱,她就苦恼起来。她讨厌钱,钱是资本家的产物,可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钱,她需要钱来生活,也需要钱来为女儿交学费,孩子她爸不在,她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她不能倒下! 可她累了…… 彻彻底底的累了…… “思语,来帮妈妈开下门拿下东西。”她站在自家门口,想让女儿帮忙开下门,她自己手里拎着刚买来的菜,不方便开门。 女儿思语念的是初中,现在已经放学了。 她在门口等了许久,没听到任何声音。她终究安耐不住性子,放下手中的菜,拍了拍门,但依然没有任何声音。 她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有些担心地打开门。 没有一个人…… 她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经常教育她,自己要去哪里的话一定要让大人知道,不然家长会很担心。 思语一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 她连菜都没顾上,马上又冲了出去! 第十九章:冲突 “思语,思语……” 一栋住宅楼的二楼窗边,看起来只有十几岁大的小姑娘用两只手撑在那里的桌子上,努力向前探着身子往下张望。 正对着窗户的楼下,一位和思语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一个空的酱油壶,另一只手使劲向思语摆动。 “思语,你快下来!” 思语有些好奇,马上冲下了楼。临走前还不忘把家里的门锁好,妈妈经常教育自己,无论离开多久,家里的门一定要关上的,现在的小偷多,谁也不敢保证不会有意外发生。 “唔,我来了,怎么啦?”思语急匆匆跑下楼,连头上的汗都没顾上擦去。 在楼下急着喊她的这位是思语的同学兼好朋友。 她和思语一样,都是十三岁,而且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两家住的也是很近,只是隔了几排住宅楼,所以两人经常互相来找对方出来玩。 可是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很多,而且她手里那个大壶也是让思语心中有一大堆的疑问。还有…… 还有就是妈妈不会让自己随便出门的,她不会是来找自己出去玩的吧? 她可能没有注意到思语脸上的疑问和愁苦,见思语下来了,赶紧拉起思语的手,看样子还有些着急。 “思语,你陪我去打酱油好不好?我在家看电视被我妈发现了,结果逼着我去打酱油。”她的眼里闪着泪花,委屈地看着思语。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但是自己的好朋友思语的胆子很大,所以马上就过来找她了,“我一个人不敢去,思语你陪陪我好不好?回头我请你吃糖。” 思语无奈的摊了摊手,“可是我妈妈现在还没回家,我这样偷偷溜出去回来会被她说的。” 思语的这个朋友有些不高兴了,“可是如果我不去的话,我铁定回不了家,我妈非打死我不可。” “这……可是……”思语也不忍心拒绝她,毕竟她们的关系很好,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就这么狠心拒绝她让她回家被打,这事她可做不出来。 朋友见思语有些动摇,赶紧抓住机会劝说,“没事的思语,我们早点去早点回来,争取在阿姨下班之前回家,这样阿姨就不会发现了。” 思语仔细想了想,其实这的确可以,如果真的能早些回来,不被妈妈发现的话,妈妈也是不会说什么的。 但是妈妈在六点下班,现在已经五点四十多了,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呢? 见思语还是有点犹豫,朋友继续劝到,“真的没事的思语,就算我们没赶上你妈妈下班,到时候不是还有我在嘛?我去和阿姨解释一下不就好了吗?没事的,我们快点走吧,我要是太晚回家会被我妈打死的!” 不等思语答应,朋友直接拉起思语的右手就跑了起来,思语只得无奈地随着朋友一起向镇上的酱油店跑去。 应该会没事的……思语在心中默念道。 她们的速度的确很快,而且又是一路狂奔,待她们到达酱油店的时候,思语她们还特地看了一眼时间,才五点五十,如果和来的速度一样的话,她们还有很充足的时间。 “不……不行了……”刚来到镇上这唯一一家酱油店,思语的朋友就瘫在店门口的长板凳上,动也不想动。 “那……那个,思语……我……我实在是跑不动了……真的太累了……”朋友把手中的酱油壶递给思语,由思语交给酱油店的老板来装酱油。 “我们回去还是慢慢走吧?我真的尽力了,体谅我一点好不好嘛?” 思语的这个朋友体型偏胖,因为总是喜欢窝在家里看电视吃零食,不怎么爱运动,这么长的一段路她能坚持跑下来已是实属不易了。 思语轻咬了一下嘴唇,她一向都是个善解人意、很懂事的孩子,见朋友这样,她也不好再刁难她,只得点点头,“嗯,那我们慢点走,不急。” 她的朋友瞬间感动的稀里哗啦,“啊啊,思语你太好了,回头要是阿姨回来了问你,我来帮你解释。” 思语笑了笑,“那就说好了啊,还有我的糖也别忘了……” “你啊,天天就是忘不了吃的,行行行,少不了你的。” “我是吃货嘛,吃才是最重要的!” 两人对视,突然都笑了起来。 打好酱油,两人也不像刚过来的那么着急了,两人手拉着手,互相交换着拎那壶酱油,一路上有说有笑的。 两人都忘记了时间。 两人走到村口的时候,思语朋友的妈妈正好在那里倒垃圾,远远的就看见自己家的孩子和思语一起从镇上回来,而自己让孩子去打的酱油壶也在思语的手中。 其实这只是碰巧了,思语和朋友开始都商量好了,等到了村里,酱油壶就由朋友自己拎着,但是两人还没走过村口就被朋友的妈妈给抓了个正着。 “你看看你,让你去打个酱油,你还把人家思语拉上,还欺负人家,让人家给你拿壶!”说着就要脱下自己脚上的拖鞋朝自家孩子打来。 “啊!不是啊,妈,误会,你听我解释啊!”朋友见状连忙拔起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解释道。 思语也赶紧挡在二者中间,向阿姨解释,“不是的阿姨,是我自己想帮她的,不要打她。” 可无论思语和朋友怎么解释,她的妈妈一句话也听不进去。就在她妈妈准备接过思语手中的酱油壶的同时,思语的朋友赶紧跑进了村子,她妈妈又是一声怒喝,一手拿着拖鞋,另一只手拎着酱油壶就杀了过去。 思语只好摇摇头,一个人默默回家去了。 可自己刚走了几步,就看见妈妈跑了过来。自己一下子就愣住了,呆呆地傻站在原地,妈妈也是一愣,但还是很快反应过来,走过去抓住思语的手就往家里走。 思语不敢吱声,任凭妈妈把自己的胳膊抓得生疼。思语看得出,妈妈今天的心情很糟,头发都是乱的,另一只手一直插着口袋里,很不符合她平常的形象。 回到家中,两人也是相顾无言,自己默默地回到房间趴在桌子上写作业,妈妈在厨房忙碌着准备晚上的饭菜。 思语从来没有见过妈妈这样,以前自己的确也是犯过一些错误,但顶多就是骂一顿,实在很严重的话就打一下,但今天这个情况是她第一次见到。妈妈虽然嘴上一句话不说,但是思语在心里很清楚,妈妈今天特别生气! 饭做好了,妈妈一句话也没说,也没有喊屋里的思语来吃饭,自己盛了一碗饭坐在餐桌旁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思语正在作业上纠结一道数学难题,想来想去也没有任何思路,用了老师教的各种方法也没算出个结果,心里正发愁呢,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然后又听到外面有吃饭的声音。 看来已经吃饭了…… 思语放下手中的笔,叹了口气,默默走到餐桌旁坐下,拿碗盛饭的时候忍不住嘀咕了一句,“吃饭也不来喊我……” 正在那里吃饭的妈妈听到这话,把碗放下,掏出手机在那里玩了起来,连碗里剩下的饭也不吃了。 思语心里也很烦,吃着饭菜也没了平日里的美味,终于,这根导火线被点燃了…… 起因本没有什么,只是思语又嘀咕了一句说这菜有点咸了。 妈妈放下手机,很生气地看着思语,“咸了怎么不自己做?现在长大了,有本事了,开始连亲娘的话都开始不听了!” 思语心中也压着一股火,啪的把碗一放,“不吃了!” “你还有理了?不吃拉倒,不吃给我滚!” “凭什么要我滚?你怎么不滚!”思语的眼里明显有泪水,仿佛马上就要奔涌而出。 “我养你这么大,你还敢和我顶嘴了,反了你!” “啪!”响亮的声音回荡在客厅里,于此同时,思语的脸上多了一个明显的巴掌印,妈妈的手微微发着颤,还悬在半空中,不敢再重复一遍刚才的动作。 一连串泪水在思语脸上肆意流淌,顺着眼角、滑过脸庞、积攒在下巴,最终滴落在地上。 思语没有想到,最亲爱的妈妈会下这种狠手——这是妈妈第一次打自己的脸。 她感觉手脚都有些麻木了,呼吸也变得艰难,左脸火辣辣的疼,耳边还一直回荡着那句令她扎心的话。 “给我滚……” 好,我滚…… 思语用衣袖擦去脸上的泪,推开妈妈伸过来想摸摸自己的手,只留下一句话,“好,我走了!”门被重重地带上,只留下在屋内呆滞的母亲。 良久,一滴泪从这位母亲的眼角滴下,她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刚才,自己就是用这只手打了自己最爱的女儿,上面,还有今天干活时被玻璃划伤的伤口。她掩面痛哭,双腿瞬间没了力气,就直接坐在了地上,此时的她,内心深处早起崩溃。 自己最疼爱女儿,平时都舍不得打骂的女儿,今天自己却扇了她,现在的内心只剩下了悔恨,今天一天的脾气,最后却撒在了自己最爱的人身上…… 思语冲出村子,一路都在哭,自己也是拼命跑着,她想早点逃离这个地方,离开那个令她生厌的地方。 已经是晚上八点多,路上没什么人了,而且思语不想被其他人看见,专门跑的是那些没什么人的路,偶尔会遇到几只猫啊狗啊,也都被思语吓了一跳而快速逃开了。 思语实在跑累了,也就停了下来。 脸还是有些微疼,泪水已经止住了,思语直接坐在地上,感到有些孤独,只好抬着头看月亮。 旁边的草丛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思语有些害怕地看着那里。 突然,一个黑影跳了出来…… “啊!” 第二十章:满天星辰 幽静的小道,静谧的夜晚,远处的树林里时不时还会传出猫头鹰的咕咕声,在农田里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已经归去,这附近没有安装路灯,农田里黑压压的一片,略显得有些压抑。 思语独自一人坐在这条小路的旁边,两只脚伸在小路与农田之间的小沟上。斜坡上长了几把狗尾巴草,毛绒绒的却不怎么扎人,思语折了几只,心里却很难受,抬头看了看天空上的那轮明月。 皎洁的月光照耀在这片土地上,是那么纯净、那么清澈。 微风轻轻拂过,因为思语急着跑出家门,身上穿得也不多,又正值秋天,田间吹过的风偏微凉,她更想家了…… “喵呜~”刚才的那只小黑猫还没有离开,迈着四只小爪子优雅的靠近思语,还用头亲昵地蹭了蹭思语的手肘。 这只猫思语不认识,它刚才从草丛里跳出来的时候还把思语给吓的失声尖叫。不过思语也是很快就淡定下来,发现只是虚惊一场,是一只小黑猫。 这猫不怕人,看体型应该没多大,也不知道是谁家养的。 思语壮起胆子想摸摸它的小脑袋,这猫也没躲,还很熟练的把头伸过去方便思语摸。 看来是个爱卖萌的惯犯了……思语忍不住偷笑了声。 “你家里在哪啊?” “喵~” “你想妈妈吗?” “喵~” “我有点想妈妈了……” “喵?” “因为我……”思语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她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离家出走,明明没发生什么特别严重的事,好像…… 好像就是因为自己说了一句菜不好吃? 妈妈今天的心情不好,自己还发小脾气,自己做的也不对。回家和妈妈道个歉吧,妈妈那么善良,会原谅自己的。 想到这些,心里也就没那么烦躁了,思语站起身子,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又摸了摸那只猫的头,“谢谢你啦!陪我在这里这么久。” “喵~”黑猫还没有离开,见思语起身,自己也赶紧甩甩尾巴在思语的两条腿上来回磨蹭,不停地撒娇卖萌。 “嗯?你是饿了吗?”思语蹲下身子,笑眯眯的问到黑猫。 “喵~”黑猫还是这个回答。 思语在口袋里摸了摸,可只拿出了一袋葱味的小饼干,这个还是早上上学之前妈妈塞给自己的,怕自己上课会饿到。 思语的课程太忙,也就把这东西给忘记了,不过也不知道这猫能不能吃这个…… 思语撕开包装袋,里面的饼干有很重的葱味。黑猫似乎是闻到了这个味道,好奇的凑了上来。 思语拿出一块放在黑猫面前的地上,满怀期待地看着这只猫。可黑猫只是上前闻了一下,又马上抬起头来看着思语,乖乖地等着下个食物。 看来它不吃这个啊…… 思语有些小失望,对上那双满怀期待的眼睛,可是自己已经没有其他吃的了啊。只得无奈地向这只猫摊了摊手,表示自己也很无奈。 也不知道它能不能看得懂…… 黑猫歪了歪脑袋,果真不再叫了,一屁股坐在地上,舔了舔爪子,乖乖地看着思语。 思语也是愣了愣神,若有所思,想了好一会儿,才又重新站起身子,蹲的久了,腿都有些麻了。 手中剩下的那些饼干都在她不知不觉中吃完了——既然小猫不吃,这袋子都打开了,不吃就浪费了,索性自己就给它吃了。 “谢谢你,小猫,我想清楚了,我现在要回家找妈妈了,你也赶紧回家吧。”思语又轻轻地摸了下猫头,一边摸还轻声劝小猫回家。 “喵?”黑猫歪着头,目送着思语在小路上一蹦一跳的,自己伸了个懒腰,一跃跳到面前的农田里,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而在思语这边,一路上蹦蹦跳跳地过了好几分钟,还没见到自己熟悉的景物,思语也开始有点慌乱了。 自己不会迷路了吧? 她离家出走之前好像忘记了自己是个很严重的路痴,唯一一条记得比较清楚的路线就是从学校到家里的路了。 又不知走了多久,思语来到了一条稍微大点的马路上。思语模模糊糊记得,这条路应该是能通往学校的。只要自己能找到学校,也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了。 思语凭借着自己模糊的印象,在月光的照亮之下慢慢摸索学校的路线。 虽说这条路比之前那条小道要大上许多,但是路上并没有行人,连一辆车都没有。 路上也没有什么路灯,只有几个街口偶尔会有一个很亮的灯悬在半空。那是为了防止街口有车出去没有注意到路上的行人,但是晚上行驶的车不多,半夜走路的人也不多,这灯其实作用并不大,但不管怎么说,安全才是第一位。 路旁住着的人家都已睡了去,走了这么久,思语竟没有看见一家的灯还是亮着的。 走过一些地方的时候,可能还会惊动附近还没有睡熟的狗,听到这边有响声,不管不顾的就大叫起来,而且,一声起,万声吠,狗叫声此起彼伏,吓得思语拔腿就跑,一刻也不敢逗留。 月亮悄咪咪的换了个位置,挂在思语的正前方。天空中除了月亮,还有无数颗星星在天上陪伴着她。 思语突然想起来曾经在小时候和妈妈一起数星星的事情。 那都是好几年前了,当时自己好像才刚上小学,那个时候爸爸也在,妈妈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忙,一家人每天晚上都有很多时间在一起玩的。 那天晚上,在吃好晚饭后,一家人手拉手一起去了这附近的小路上遛弯,而且走了很长时间,天逐渐暗了,星星跳了出来,在月亮的陪伴下一闪一闪的为月亮做陪衬。 妈妈摸了下思语的头,温柔地问她:“思语,你猜天上有多少颗星星?” 思语嘴里轻咬着手指,对着妈妈摇了摇头。 爸爸蹲下身子,指向天空的那闪烁的繁星,“那,我们来数数看好不好?” 思语正好学了算数,听了爸爸的话,便躺在爸爸的怀里认真的数了起来。 “一,二,三……” (唉,抱歉,今天就先这样吧,本来想请假的,弄了半天也不会……所以就先更两千吧,如果明天或者以后有时间的话,我会把这个故事写完的,嗯,大家晚安……哦对了,这个故事结束了啊~) 第二十一章:平凡的一天 堰南老街,坐落于一个较为偏远的地方,这里距离县城远,隶属于一个很普通的小镇——盛木镇。 能有多普通呢?这个,连白叔郑贵也答不上来,问问林慕,林慕只会礼貌的对你笑笑。 现在住在这条老街上的人家,大多数都是老人,年轻人留不住,他们的心里有诗和远方,写不出诗,那就去远方。于是,这条街乃至整个盛木镇,都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老龄化趋向,这也让郑贵每天都很头疼——这老人的口味是个问题啊…… 随着人的年龄的增长,在味觉这一方面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老人吃的东西都是比较清淡的,其实不然。 郑贵刚来这里开店的那几天,因为要积攒人气,发展回头客,所以很重视食客们的意见。白叔向来爽朗大方,就给郑贵偷偷支了几招对付像他这样的老人。 岁月是把杀猪刀,在味觉这上面打出了暴击…… 咳咳,岁月不饶人,人的味觉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变差,影响老人对食物味道的感觉,因此会有很多老人品尝不出食物的真正味道,觉得食物很淡。 白叔摇摇头,所以有很多老人喜欢吃那些味道偏重的东西,其实这并不好,过重的口味很容易影响老人的身体健康。白叔特地叮嘱郑贵,真的想赚钱很简单,食物有味,来吃的人肯定不少,但是如果不是为了钱,不愿被这市场所束缚,那就多多关注健康方面的,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上。 听完白叔给的建议,郑贵也是深思了很久。第二天的菜谱上,以平淡为主,配以传统的家常菜及酱瓜为辅料,虽然当天的人数依然不多,但郑贵能用肉眼观察到,每天早上出现在早餐里的食客是越来越多。 白叔也很赞赏郑贵,这年头,还能有这样想法的老板也是不多见了,所以在私下,白叔也是经常向其他老人推荐这家店。 虽说郑贵的这手艺的确不咋地,但是在白叔和一些老人们的大力推荐之下,早餐店也就慢慢成了这条老街独特的招牌。 一开始,凭借郑贵的这三脚猫功夫,唯一拿的出手的,也只能以稀饭、油条之类的传统早餐为主,但随着早餐店的名声越来越大,一些住在这周围的,或者去盛木小学上学的学生,有时也会来光临。 这个时候,郑贵就开始慌了。这里只有稀饭油条之类的,又不能打包,很难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到欢迎。 那天在那位小男孩的启发之下,郑贵也是恍然大悟。谁说这里只有老人住了,虽然占了大多数,但是也有其他年龄段的人啊。 正好老婆在娘家无事可做,既然她的心里的那个结还没有解开,就好说歹说把她给骗来做了老板娘。 不得不提的,老板娘这手艺真的没话说,第一天还好,人们只是好奇地问了问郑贵,郑贵也是如实回答。 结果第二天就把郑贵和老板娘吓了一跳,这客人也太多了…… 两人一直忙到八点半,才勉强有休息的时间。不过,后面慢慢也就习惯了,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习惯了这里的食客,同样习惯了来自这条老街独特的记忆。 林慕砸吧砸吧嘴,将嘴里的包子咽下,戳了戳在一旁把头埋进食盆的黑猫,“嘿嘿,你怎么看?” 可是戳了好几下猫屁股,除了尾巴动了动,头却是抬都没抬,白叔轻轻拍了拍猫头,“嘿嘿,你林哥喊你。” “喵?”嘿嘿终于把头抬了起来,一脸茫然地回头看着林慕戳了下自己的屁股。 “喵!”林慕拔腿就往家跑,后面这只猫一跃而起,在林慕后面追赶着。 “汪汪汪……”早餐店的独宠狗狗酸奶正好刚刚起床准备下楼,听到这边的动静,也是马上变成了兴奋状态,摇头晃脑地就冲了过来。 说到酸奶,这是一只有故事狗狗了。 它和嘿嘿的关系,不能用动物类别来形容了,毕竟酸奶是看着嘿嘿长大的…… 对的,嘿嘿在被白叔捡回家之前,酸奶就已经在早餐店住下了,被白叔捡过来的第二天,它们两个还在早餐店见过一面。 说来也巧,据说酸奶也是被捡回来的,后来又正好遇到在乡下老家过年的郑贵一家,辗转反侧,来到了早餐店,成了早餐店的招牌吉祥物。 因为有着共同的遭遇,两只小动物关系一直很不错。经常可以看见它们两个一起在早餐店吃好饭后,一前一后地在老街上巡逻,顺便看看能不能混点饭后小点心吃。 林慕这个笨蛋,去早餐店吃饭的时候常常不爱锁门,偏偏家里还有不少小鱼干。于是,林慕家成了这条老街失窃案的重灾区。 白叔也是多次教育过嘿嘿,不能老是偷吃林慕家的东西,好歹也换几家啊…… 咳咳,说错了,好歹也带酸奶吃点啊,不能全部都自己吃了啊…… 林慕:“……叔你认真的?” 不过嘿嘿的确是收敛了许多,现在又开始和酸奶当上了街霸,嘿嘿是这条老街的老大,酸奶自愿跟在嘿嘿后面,做了嘿嘿的小弟。 白叔知道这事后也是长长地叹了口气,“这狗天天跟一只猫混,还整天乐呵呵的,这是病啊……” 这一猫一狗追着林慕一直到他家里,也不知道林慕用了什么法子,这两个活宝进了林慕家之后,该打的不打了,该叫的也不叫了。 白叔好奇地朝店外望了望,只见嘿嘿嘴里啃着什么像鱼一样的东西,而酸奶叼着一根小骨头高兴地四处乱窜。 白叔冲林慕喊了一声,“小慕,别给它太多,吃多了它明早要多来几圈晨跑的。” 嘿嘿的嘴猛地一怔,估计是不小心咬到舌头了,连鱼都没吃完,又马上撒开腿跑向白叔。跑到一半,想了想,又回头把那条咬的差不多的小鱼干衔上,再跑向白叔。 早餐店内的食客见这情景也是哈哈大笑,嘿嘿白了他们一眼,扭过头来向白叔撒起娇来了。 又是引得众人一阵大笑…… 今天没什么特别的,还是与平日里一样,大概九点左右的时候店内就没什么人了,郑贵难得空出时间能在座位上坐下歇会。 嘿嘿和酸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结伴跑了出去,林慕在上午没课,不用去学校,现在也没有回家,坐在早餐店陪白叔与郑贵唠唠嗑。 白叔是老常客了,即使早餐店关门了也能赖着不走的那种,现在也没有走,坐在林慕旁边的位置上默默听他们两个说话,时不时还端起茶杯来抿一口茶。 “小慕,你上班还好吧?”郑贵一边问到,一边为林慕递来一杯茶。 “啊?谢谢。”林慕接过茶,“刚开始不太适应,不过现在已经好些了。” “那工资什么的也谈拢了?” “嗯,我过去找了校长,给他看了介绍信,他说可以。” “那就好,不过,小慕啊,到底是谁介绍你过来的啊?你一直都没和我们说过。” 林慕正在喝水,听到郑贵这个问题,突然被呛了一口,咳了几声,“咳,那个,他不让我说,我答应他要保密的。” 白叔听到这话兴致一下子就上来了,故意大声说:“谁啊?还搞这么神秘,以前是不是在这里住过?” 林慕想了好一会儿,点了下头。 白叔面色复杂地看了郑贵一眼,郑贵没接上话,喝了口茶,呆呆的看着店外。 早餐店外面,两道身影快速闪过,前面是黑色的,后面是白色的,一黑一白、一前一后,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两个二货。 白叔嘴角微微抽搐,“这个嘿嘿,回去又想挨训了!”又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扭过头问林慕,“对了,小白在学校还好吧?” “放心吧叔,这孩子精得很,没几天就和班里混熟了,一点也不要人操心。”林慕看得出,白叔是故意想引开刚才话题,而这件事估计还和郑贵有关,自己当然是要配合他的。 “那就好,你在学校多看着点,我也放心不少。” “那白叔别忘了请我吃饭啊,哈哈!” 白叔白了林慕一眼,“就你皮……” 时间过得飞快,要不是老板娘提醒郑贵该做饭了,这三个人还能尬聊一整天,当然了,都在别人家坐到中午了,这一顿饭是肯定能蹭到了。 吃完饭,林慕在家中睡了一小会儿,被闹钟吵醒之后,又收拾了一下东西,赶往学校准备下午的课。 走在老街上,自己的影子斜在旁边的墙上,太阳挂在天上,时不时还会被飘来的云朵遮住而失去光辉,影子也随之而变得模糊。 回想刚来到这里的这几天,自己还什么都不懂,只能靠着老同学的帮忙在这里混下去,现在也是勉强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己也是很满足了。 至于为什么要帮老同学保守秘密,林慕也不清楚。 下午的课也不算太忙,作为心理老师,本来就不是一个很累的职业,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都没等到放学,自己就先回家了。 放学的时候人太多,回家的学生,来接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挤在学校门口,想出门也难啊。 晚上随便吃了点,就一直在卧室里备课。外面的风刮得有点冷,林慕把窗户关上了,备完课,看了眼手机,已经半夜九点了,林慕简单洗了一下就睡了。 半夜睡得也不踏实,模模糊糊好像听到很多人在叫喊,还听到类似警铃的响声,林慕没在意,翻了个身,重新进入梦乡…… 第二十二章:火灾 第二天天还没亮,林慕就被外面的吵闹声给弄醒了。 揉了揉眼睛,头脑还是晕晕的,林慕极不情愿地掀开被子,离开这舒适的被窝,呆呆坐在床边想着心事。 想什么呢? 不知道。 林慕自己还真不知道,就坐在那里,大脑一片空白,刚才的美梦也忘得一干二净。 “砰砰砰!”楼下有人在拍门,力道还不小。 因为老街这里的住宅楼都是双层楼,林慕刚搬来没多久,一楼被他改造成了杂物室和客厅,厨房就在客厅的旁边,所以,二楼就变成了卧室,晚上睡觉也安稳,窗户一关,外面基本吵不到自己。 “砰砰砰!”那人还在使劲拍门,林慕赶紧吱一声。这要是再不阻止他,估计楼下这小破门就要丧失它的唯一作用了。 楼下急促的拍门声果然停了下来,不过还是喊了一声让林慕赶紧下来。 听这声音……好像是白叔。 林慕可不敢得罪白叔,麻溜的套上件单衣,下身穿好裤子,连洗漱都没顾上就急匆匆地下楼了。 林慕看了眼时间,才五点刚出头。这个时间,在平日里,白叔也没起啊,他一般都是五点半才和嘿嘿开始晨跑的。 而且感觉今天的街道上很吵,自己就是被这些杂声给吵醒的,刚才自己脑子昏了,竟也没顾得上打开窗户看看。 林慕心里暗自有些懊悔。 算了,到楼下不就知道了吗? 刚打开楼下的大门,林慕就被面前的白叔给吓了一跳。 这每天按时起床睡觉,生活规律的不要不要的健康老头,今天却顶着大大的黑眼圈,面露疲惫,神色凝重,见到林慕,眉头紧蹙,只说了一句话。 “南街昨晚着火了……” 街口那边站着不少人,看样子南街那边还挺严重的。有很多人甚至从半夜起来就一直在这里了,白叔就是其中的一位。 白叔纯粹是被昨晚南街那边的叫喊声给惊醒的,老人家睡眠本来就不好,醒来之后一时半会都睡不着,索性起床去南街看了看。 还好,火势也没有多大,刚发生火灾的时候就被人发现了,及时打了消防电话,火灾也很快就被扑灭了。 这些都是林慕从白叔那里听到的,自己也去南街看了下。现场已经被封锁了,林慕自然是进不去。 不过站在外面大致看了一下,火灾应该是从街道的中间位置发生的,站在街口那里,还能隐隐约约看到几个被熏黑的房子。看来昨晚的火势还好,受到影响的也只有那几个房子,大部分地方都没什么太大变化。 对于这次火灾发生的原因,官方,也就是镇政府目前还没有给出具体情况,不过在私下里人们也纷纷开始猜测。 郑贵的早餐店今天开门特别早,一方面是因为昨天晚上发生了这事,自己也没睡好,另一方面就是街上不少人都是醒了个大早,为了迎合食客,自己不得不早些时间开门。 这要是在平时,早餐店在六点前还从来没有坐过这么多客人。 待林慕回家洗漱完毕,来到早餐店时,这里简直人满为患,别说没有座位,就连在店里走动都是有些困难。 本来就不怎么大的店,一时间进了这么多客人,郑贵急得都冒汗了,赶紧把老板娘叫起来帮忙。老板娘虽有着很大的意见,但当她来到楼下,也禁不住目瞪口呆,头发都还没扎好就与郑贵忙碌起来。 其实这些在早餐店的客人,来吃饭的还真不是很多,大多数都是来这里听别人说或者来其他人讨论关于昨晚火灾那事的。昨晚那事虽然很大,但是有些住的比较远的人还是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只是一大早就被其他人给吵醒,知道这事,也是马上赶到早餐店了解详细情况了。 简而言之,就是来凑热闹的。很多吃好了也还是赖在座位上不愿离开,继续和其他食客激烈的讨论这事。 郑贵又不好赶人家走,毕竟也是在这里消费的,人家吃好就把别人赶走,怎么说也不太厚道啊!不过还好郑贵这里不缺凳子,为那些没得坐的客人搬了几个,勉勉强强在店里坐下了。来自己这里吃饭,自然不能一直让客人站着等,更何况一时半会也吃不上饭。 白叔一夜都没怎么睡,而事发现场那边他也早就看过了,把林慕叫醒后,他就一直蹲在早餐店门口,等郑贵一开门,马上就冲了进去,老老实实的坐在位置上等餐。 郑贵也很无奈,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白叔提前还帮林慕占了个位置…… 哦,不对,准确来说,是嘿嘿占的。在这座无虚席的小店内,一大堆食客只能站着寻找座位,一只黑猫淡定地蹲在一张比它自己大了好多倍的椅子上,面前是盛满猫粮的食盆,在众人的注视下开心地享用自己的早餐。 待林慕洗漱完毕来到早餐店,嘿嘿就被白叔一拎,连同自己的食盆一起转移到那张大桌子上了。而林慕也是毫不客气,一屁股就坐在嘿嘿帮忙占的座位上。嘿嘿微微有些不满——这家伙也太不礼貌了,连声谢谢都没有。但嘿嘿并没有计较,作为白叔的猫,还是要文明一点的。 林慕一边吃着包子,一边还竖起耳朵仔细听周围的食客说昨晚那事。 从那些食客嘴里,林慕的确知道了不少事情。 有些人甚至从火灾刚开始就目睹了这一过程,包括后面消防车来扑火,他们更是激动的一夜未眠。 还有一些人就更惊险了,他们就住在南街,半夜睡得正香,被各种哭喊声给吓醒了,然后就是看到一阵阵烟雾,不过还好离自家挺远,没受到什么影响。平时在电视上看这些感觉不到什么,但这事亲身经历之后,才知道很多向来从未有过的感受。 在这场火灾中,发现的及时,火灾也不是很严重,所幸,没有出现什么很大的伤亡,大多数都是受了点惊吓,也有一些因为防护措施没做好,受了点轻伤,只有一个例外,火灾发生的时候一下子脑子短路,从二楼跳了下来,结果把一条腿给摔骨折了,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养伤。 而那些因为火灾不能回家的人,镇政府让他们先暂住在镇上的一家宾馆里,据说查明了火灾起因就可以解除封锁,让他们回家了。 目前关于这场火灾的消息也差不多就是这些了,都是小道消息,真实性有待考察。林慕也就是随便听听,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孩子们还是要上学的,林慕自己也还是要上班的。 要是能放假就好了……林慕慵懒的用手肘撑在桌子上,用手扶住下巴,痴痴的想着放假的事。 嘿,别说,当林慕吃好早饭准备出发去学校时,正好来了几个小学生有说有笑的走进来,见到林慕,还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林慕向他们点点头,看了下早餐店挂着的钟,已经七点五十五了,这时距离迟到只有五分钟了。 “你们不去上学吗?没多久好像就要迟到了哦。”林慕提醒道。 “没事啊林老师,学校今天上午放假了。”那几个学生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其中一名学生向林慕解释道。 林慕有些蒙圈,“放假?学校怎么没通知我?” 刚说完,手机就收到一条通知。 “昨晚堰南南街发生火灾,盛木小学积极配合镇上关于此次火灾的调查,所以今天上午休假半天,特此通知。” 一个小学,配合啥调查?难不成是学校里的学生去纵的火? 林慕又想到那几个孩子,赶忙折回早餐店,向他们询问学校的事。 “啊?我们去上学的时候看到学校门口放了个牌子,上面写着今天放假半天,学校要干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对了林老师,我在学校旁边的那片空地上看到有一些人在那里做些什么,也没怎么注意,反正人不少。”这次说话的是坐在里面的一位小姑娘,之前一直比较害羞,都是其他孩子说的。 空地?林慕又开始疑惑起来。 盛木小学建校时间较短,当时的规划面积比现在实际的要大了很多,但无奈资金紧张,工程一再缩水,一开始规划的面积没有全部利用上,在学校旁边就多出了一大片空地。 可是现在又要对那片空地做什么呢?这件事,林慕也想不清楚。 管他呢!放假就是正道,其他的想那么多干啥! 林慕对那几个孩子笑笑,“以后最好早点起来,上学虽忙,但是早饭也很重要的,不能空着肚子来上课啊!” 那几个孩子尴尬的摸摸头,又向林慕道了声再见。 走出早餐店,却是不同于寻常的安静。想必是昨晚那事弄的很多人没睡好,现在抓紧时间补觉去了吧…… 街道上没什么人走过,和今早的吵闹声相比,现在未免过于沉寂了,偶尔会从学校那个方向传来学生的欢呼声,可能是某位赶着上学的学生突然看见放假这个消息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吧。 太阳在大块云朵的遮挡下,也会时不时出来冒个头,和煦的晨光照在林慕身上,有那么一丝丝暖。 那么,我也去补觉啦! 林慕转身走进自己家…… 第二十三章:乌云下的老街 因为周围很安静,大家基本上都在睡觉,所以睡得也很安稳,只有偶尔几个孩子有说有笑地跑过。他们上午放假,这宝贵的时间也赶紧召集了一些小伙伴出来耍耍。 林慕在家里的二楼上,他自己坐在床上,而他面前的小板凳上,小白高兴地在那里喝“爽不歪”。四目相对,林慕眼里满是无奈,小白明显很兴奋,把手里的小瓶饮料喝的呱唧呱唧响。 林慕今天是真的很无语,早上还没睡到自然醒就被白叔给拍门拍醒了,现在难得学校放假半天,这用来睡觉它不香吗?但是自己刚躺下,还没来得及闭眼,又是一阵拍门声。 气冲冲地赶到楼下,小白一个人背着书包,孤独的在那里等着林慕,“慕哥,爷爷带嘿嘿去看病了,让我到你这里来……” 虽说林慕是老师,但私下与小白关系甚好,平日里慕哥慕哥的早就喊习惯了,突然改叫林老师别说小白了,就连林慕自己也接受不了。 “去看病?”林慕抓抓脑袋,心里的愤怒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早上不是还好好的吗?” 小白眨巴眨巴眼睛,“我也不知道,嘿嘿回家之后一直在吐,爷爷担心别出大问题,就带嘿嘿去医院了,让我来慕哥这里蹭中午饭。” 林慕:“……”对面就是一家饭店,还偏偏来我家蹭饭,这又是几个意思? 唉,本来打算好好睡一觉,睡他个天昏地暗,中午随便下点面条吃就可以的。但是现在小白在这里吃饭,总不能给他两根面条就打发走了吧? 只好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两口气,让小白在楼下自己玩,自己去楼上睡觉。 因为林慕才刚搬来,没有安装电视,白叔临走前又把家里的钥匙给带走了,小白自然也不能回自己家看电视,只得让他自己在楼下随便玩会儿了。 顺便帮自己看家…… 论林慕这个想象力,的确很优秀,毕竟让小孩子来给自己看门,就算白叔来了也吵不到自己了。白叔还没来得及拍门,小白就把门给打开跟他回家了。 如意算盘打的不错,可是林慕不知道小孩子最不能适合一个人玩,还没等自己躺下,小白又噔噔噔跑上楼来找林慕玩。 林慕:“……” 于是就出现了现在两个人大眼对小眼的情景,两个人各怀心思,一个拼命想甩掉对方,一个拼命想找对方玩。 “唉。”林慕下了床,走到书桌前拿起昨晚自己的备课笔记,对小白扬了扬,“既然你不想一个人玩,那我来给你上课吧?” 本想着用上课来吓唬小白,让他知难而退,不打扰自己睡觉,结果没想到小白这孩子点了点头,林慕无奈地就着简略的笔记和小白的课本,给他上起课来了。 这一上,就是几个小时…… 先是把自己下节的心理课给上完了,又把数学课也讲了一点,最后实在害怕尴尬,又开始教起英语来。 这当老师教书啊,就是很奇怪,尤其是在上课这一方面。林慕因为本来就没怎么上心,只是随便说说,没过多久便上完了。 而小白这里也和平时上课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在学校上课,班里总会有几个说话捣乱班级秩序的,但在林慕家里…… 咳咳,只有他们两个人,谁捣乱? 这节课是林慕教得最敷衍的一节课,但却是小白听的最认真的一节课。后来这听课的气氛都把林老师给感染了,清了清嗓子,林慕正准备来一个超长英语口语在小白面前来秀一手的,刚开口。 “小白!小白!” 声音洪亮,气势庞大,震天动地,这声音,是郑贵没准了。 白叔考虑的还是比较周到的,知道林慕人懒,小白在他这里吃不到什么好的,在走过早餐店的时候又顺便通知了郑贵,让他中午去接一下小白,至于林慕嘛……也就拉上了。 林慕的心里就如同突然被人揪住小尾巴一样,浑身不自在,就像被白叔看光了,一点自己的小秘密都没有。 “想什么呢?”郑贵一只手里拉着小白,看林慕关个门关了半天,脸色也是极其难看,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林慕赶紧摆摆手,“没事没事,中午咱们吃啥啊老板?”说完还用那种很期待的目光看着郑贵。 郑老板害羞地摇摇头,“今天中午老板娘下厨,咱们搞两杯?” 林慕轻点了下头,走进现在没有一个客人的早餐店。 小白吃饭少,但也吃得很快,林慕一杯酒还没下肚,小白一碗饭就已经结束了,把碗一松就跑到其他屋子里找酸奶玩了。 郑贵举杯干了一口,看样子很高兴,回头望了一眼小白去的那个房间,“小孩子嘛,吃饭就是快,吃好了就是玩!哈哈哈。” 老板娘白了郑贵一眼,“你少喝点酒。”一边还不忘给林慕夹菜。 “哎哎,谢谢嫂子,谢谢谢谢,哎哎,我自己来……”林慕赶紧礼貌的回敬两句。 却没想到郑贵在一旁噗嗤一声就笑了,“哈哈,还嫂子,她这年龄,你居然还叫她嫂子……哈哈哈!”郑贵笑得的确厉害,手里的酒杯里都晃出了一些酒。 老板娘在桌下狠狠地踢了郑贵一脚,又冲林慕笑了笑,“没事的小慕,就喊我婶子就可以了。至于这个东西……”老板娘把头一扭,微笑着看向郑贵。 郑贵刚把杯子放到嘴边,用余光看到老板娘这意味深长的笑容,再结合她刚才的话……手都没动,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凝固,就那样僵了好久,才看到老板娘唇齿微动。 “喊他老郑就可以了!”说完这话,还特地看了郑贵一眼。 老郑一惊,看样子,最近几天要乖乖的了…… 老板娘偷笑几声,把筷子放在碗上,也起身进了屋子。临走前,还特地绕到郑贵那里,俯下身子在他耳旁说了一句。 “让你喝酒就不错了,还得寸进尺,回头我们再说。” 郑贵也不知道为什么,喝酒脸都没红,反而变得还有些白。 正当酒足饭饱之时,两人又聊到了学校那事。 “小慕,你知道你们学校那边怎么了吗?” “没啊,老郑,咋了?”这林慕学得倒是挺快。 郑贵给了他一个白眼,“没啥,我去买菜的时候看到旁边空地那里有施工队在那里干啥。” 施工队? 林慕赶紧坐直身子,听郑贵接着往下说。 “我问了几个住那附近的,他们说好像要在学校空地那边建一条新街,然后把原来住在南街的那些人家都迁到那条新街上。” 林慕赶紧吃一口菜压压惊,“那为什么要换一条街啊?把南街那几家房子装修装修不就可以了嘛?” 郑贵稍稍抿了一口酒,向林慕那里凑了凑,特地压低声音,悄咪咪地向林慕解释,“你听说火灾发生的原因了吗?我刚遇到一个老顾客。着火的时候,他是最先发现的,火警电话就是他打的,他跟我说了火灾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郑贵又不自觉的向林慕那靠了靠,都快能亲到林慕的脸了,带着酒味的口气,略带沙哑的声音,口中发出的风吹进林慕的左耳。 “线路老化,有一家的电线突然短路发生明火。”郑贵坐回位置,把杯中剩余的那点酒一干二净,闷闷不乐地夹着菜吃。 林慕也陷入了沉思。 论街道的建设时间,其实堰南老街比周围建的时间都要早,后来才建的堰南北街和堰南南街。 北街建的最晚,因为建这条街就是为了方便盛木小学的,所以也没几年。堰南老街历史久远,准确来说在改革开放之前就建好了,不过后来又进行了改建,才颇具现在的规模,后来再次经过各种大大小小的修建,老街也算好。 而相比之下,堰南北街虽然建的时间比较晚,但是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也没有经过像老街这样的各种修建,所以安全隐患很大,这次的火灾虽然没有出现什么太大的伤亡,但也是给这里的人们敲响了警钟。 杜绝一切隐患,刻不容缓! 郑贵又说了一句话,让林慕为之一怔。 “你说老街会不会也……”话虽然没有说完,林慕却很清楚郑贵现在在想些什么。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哪怕自己住在这里没多久,但是和这里也有了感情。街口那排常年风吹日晒的大树,街尾那片开阔的农田,街道上的每一砖、每一土,都与住在这里的人们有了感情。 要是突然就这样拆了,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些难受的吧? 猛地把剩下的酒喝完,郑贵的脸开始慢慢变得通红,没过多久就上头了。 吃完之后,郑贵晃晃悠悠地飘进二楼的卧室,倒头睡了起来。 来收拾桌子的老板娘皱了皱眉头,回过头来语重心长地对林慕说道:“小慕,以后少和老郑喝酒,他酒量不行。” 林慕简直欲哭无泪,他们又没喝多少,两人总共也才喝了一瓶啤酒,然后郑贵就倒了…… 老板娘重重叹了口气,“其实,老郑这些年也很难,心事太重……” 见林慕在一旁,又赶紧笑笑,“唉,都过去了,对了,让小白中午在这里睡吧,小慕你也早点回去午休吧,下午还有课呢!” 林慕又再次向老板娘道了声谢,然后走出早餐店回到自家后,掏出手机给老同学发了什么。 一片乌云飘来遮住太阳,天空显得有些阴沉,当阳光再次洒在这条老街上时,又会是怎样的呢? 第二十四章:又是一个奇怪的人 白叔他们一直弄到接近傍晚的时候才回来,嘿嘿还好,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昨晚睡觉的时候受凉了。 要说其实也是怪白叔不好,昨晚出门去南街的时候忘了关门,再加上入秋了,天气冷得很。小白有被子,感觉冷了自己就会盖严实一点,嘿嘿又没有,在自己的猫窝里蜷缩着,连可以盖在身上的御寒之物都没有,就那样硬撑到第二天。 所幸也没有特别严重,在医院给打了几针,现在好多了。要不然,白叔非得愧疚死。 小白中午在郑贵家睡了一觉,到点起来之后老老实实自己背着书包上学去了。现在放学了,又去了林慕家的二楼,趴在书桌上做自己今天的作业。 白叔回来先把嘿嘿安置好,又跑到林慕家把小白接回来。他回来的时候经过镇上,在那里买了一只烤鸭,是切好的,白叔分了一些给林慕与郑贵,毕竟给自己帮忙了,人情世故嘛。 一番推辞之后,二者也是收下了。 老街的夜,依然那样平静。 学校那边,林慕今天下午上班之前特地去看了一眼,那边已经被栅栏围住了,看样子最近几天就要施工了。 自己也去办公室听到一些好事的老师在那里讨论,应该就是像郑贵说的那样了,等学校那边施工完成,南街就要被拆除了。 现在南街那边已经解除封锁,大部分人家都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先住下了,个别房屋受火灾影响较大的,目前还是不能回去,周围有亲戚的住在了亲戚家,实在没地方去的只好继续住宾馆,镇上和自己平摊,也算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案。 下午放学,镇上公布了这次火灾的事情。起因正如郑贵所说,由于线路老化所引起的短路。目前已经暂停了那边的电力服务,预防下次会发生同样的事故。 南街的事,镇政府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稍微提了那么一点点。换街的消息,自然不敢公布,只是说为了充分防范火灾隐患,可能会对老式街道进行一次大查,不合格的就要整修。 所谓整修,就是拆除的委婉说法了。 镇上的动作的确很快,第二天一早,当林慕来到早餐店的时候,已经有几位穿着某某集团工作服的工人在那里吃饭了。 这么快就开始施工自然不太可能,这几位看样子应该是先过来勘察现场的领导,过不了几天就要正式开始施工了。 他们坐的位置离林慕不远,说的话也不加掩饰,反正也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大概看了一下,容积率应该不是问题。”一个看起来比较年轻,手里拿着手机,对他面前那位正在吃油条的人说道。 “那三大件准备好没有?”那人砸吧砸吧嘴,把油条咽下,又端起碗喝了一口稀饭汤。 “三大件已经在路上了,加急的,估计下午就能到。”这次是旁边一位戴着眼镜的人说的。 “嗯。”吃饭的那位点了下头,“镇上画的红线我看过了,工程费预计也可以。哎,你们也赶紧吃啊,吃好再去看看,确认可以了今天下午就开工。” 白叔戳了一下林慕,眨眨眼对他使了个眼色。 林慕心里自然清楚白叔在问什么,白叔坐的也不远,对于他们刚才讨论的话题估计白叔也是听到了。 林慕轻轻点了点头,伸手拿起一个包子放到嘴旁。 白叔微微叹口气,没有说什么,继续慢悠悠地喝着面前的稀饭。 今天是周六,林慕他们没有去学校。到了下午,林慕突然想到上午那些人说的话,在临近黄昏的时候绕了一下,去学校那边去看看。 果然,那边已经开始动工了,先是建了一排厂房,这些是用来给那些之后来这里施工的工人们居住用的,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可以正式开工了。 周围有几个孩子在那里玩游戏,跑这跑那的,看着他们笑容满面,林慕双手插入口袋,呆呆站在原地。 有几个孩子认出了林慕,礼貌的向他打了招呼,他也回了他们。林慕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还是很不错的,果然,不是教正课的老师总是受学生欢迎的。 林慕甩甩头,迎着西方还未完全落下的太阳,眯着眼睛,走回那条老街,浑身沐浴在余辉之下,正如一条街道,逐渐走向自己的黄昏…… 中国速度果然名不虚传,这都没有过几天,一条街道的雏形已经完成。学校与这条新街之间的分隔处也规划好了,目前工程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来早餐店吃饭的工人一天比一天多,主要还是这附近的早餐店里,郑贵这里的价格不算高,而且口碑很好,大家相互推荐,慢慢的都知道这里了。 修建新街的以农民工居多,他们口袋里的积蓄不怎么多,每天干活还特别辛苦,需要多吃一些补充体力,因此来郑贵这里正好合适。 人一多,也就闹了起来…… 工人之间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工作,要么就是同事之间的事情。最近林慕来吃饭的时候就听到他们说起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奇怪的同事。 听他们说,那人其他的没什么特别,干活的时候也不偷懒,像其他人一样,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但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就是他这个人特别爱学习,无论今天的活有多累,也不管晚上加班到了几点,只要到了时间,准时掏出几本教科书在那里学习。 有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事也劝过他,都过了这个学习的时间了,现在老老实实工作,多赚些钱养家糊口才是正道。 他没听,依然自己坚持着,他曾说过,他的梦想不在这里,在远方,至于多远,就要靠他现在有多努力来决定了。 他是所有农民工里最小的,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岁,初中文凭,前几年入了工地,人也老实,就是脾气有点倔。 听完他们说的这些,白叔也有些好奇,这年头这么爱学习的的确不多了。 第二天,他们说的这位“特殊”的工人也来了早餐店吃饭。 白叔注意了下,他穿着工地里统一的服装,是蓝色的,上衣比较大,头上的安全帽也没有摘下,而且他没有和他的同事们坐在一起,只是在经过他们那里时打了声招呼,后来在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 在等待的间隙中,白叔用余光看到他从自己随身带的帆布包里拿出一本英语词典在那里翻看起来。 那帆布包也是破旧的厉害,上面还有几个补丁,不过可以明显的看出,他对这很宝贝。他把书拿出来后,并没有直接把包放在地上,反而把包叠了一下放在了桌子上。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随意把包乱放的,放在地上也情有可原。但是像他这么爱护的,可见对这个包也是重视有加。 早餐店里原本是很吵闹的声音,但大家看到他独自一人在那里默默地看书,也就不自觉的压低了自己的声音。 偶尔有几个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不小心发出了比较大的声音,旁边立马有人会制止他,并朝那个角落指了指,那人也就明白了,再说话自己也就克制了一些。 这是这家早餐店不成文的规定了。其实也算不上什么规定,都是人们之间普通的善良之举。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多为别人着想,这也是人们最初的善良。 这家店里,每天都会迎来社会中的各种人,也会在关门之前送走他们,他们来着这个社会,终究还是要归向社会,因此,有什么特别一点的举动也正常,需要其他食客们帮忙的地方大家也会尽力帮助,一切都是美好的。 郑贵将那位工人点的小笼包和胡辣汤端到他面前的桌子上。他手里拿着的词典没有放下,甚至郑贵给他端来的早饭可能都没有注意到。他完全被手里的英语词典所吸引。 现在早餐店里的人不是太多,进来的就更少了。 郑贵抬起头看了一眼在店里忙着收拾餐桌的老板娘。 应该可以忙的过来吧?郑贵坐在白叔旁边,看着老板娘心里暗自想到。 因为今天是工作日,林慕和小白早早的就去学校了。白叔把护送小白上学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林慕和嘿嘿了,自己也有充足的时间在早餐店陪郑贵唠唠。 郑贵轻轻碰了下白叔,往那边凑了凑,“白叔,这个就是你昨天和我说的?” 白叔嘴角微微上扬,也是压低了声音,“我昨个听他那些同事说的。”说这话时,还用下巴朝他的同事那桌努了努,又接着说,“看样子就是他了。” 昨天店里不怎么忙的时候郑贵来和白叔说了会儿话,白叔就跟郑贵说了这个奇怪的人,本来只是有点好奇,没想到今天本人就来了。 早餐店又走了几个人之后,那人终于放下了手里的书,叹了口气,又很耐心地把皱起的书角抹平,把书合上,准备享用自己的早餐。 郑贵按耐不住性子,走到他旁边坐下,笑眯眯地问他,“怎么样?还合胃口吗?” 那人愣了一下,但随即又恢复微笑,向郑贵点点头,“嗯,老板手艺不错!” “哈哈。”郑贵很高兴,“那以后常来啊!” 顿了下,郑贵指了指旁边放的书,依然保持微笑,“还在读书?现在是在做兼职吗?” 郑贵面前这个年轻人又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右手轻轻抚摸着那本书的外壳,曾经的记忆再次涌上心头,就像他刚才吃的这碗胡辣汤,带着点微辣,脸却是火辣辣的疼。 第二十五章:余家旧事 “哈哈哈,小余,那个学校的事爸都帮你弄好了,塞了点钱,你只管好好念书。” “小余,好好学习,不用管家里,学习第一,好好学习出来就好了。” “小余,好好学习……” “小余……没事的。” “小余……” “小余,醒醒!” “余文啸!给我起来!”一声怒吼,惊醒了桌上睡得正酣的少年。 余文啸揉揉眼睛,懒散地抬头环视着教室。 有很多人都趴在桌子上睡觉,认真听课的还真不多,毕竟数学课太枯燥,能坚持到下课的都是英雄。 但是数学老师非要针对自己,其他人睡觉,没事,你好好睡,只要不打呼噜发出声音就没事。但对于余文啸,只要你头稍微低下去一点,马上就是一顿臭骂。 这位少年撇撇嘴,不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强硬的后台,托关系进来的吗。 这所私立学校,是这周围唯一的一所初中。这学校是乡里几家有钱人出钱建造的,规模不大,能容纳下的学生数量有限。 除却高额的学费之外,这里的制度也是偏向有背景的学生,因此一般的学生都无法到这所学校就读。 余文啸的家里以种地为生,自然没有办法来这里上学。也不知道余爸用了什么方法,托了各种关系,找到孩子二舅的表叔家的朋友孩子的一个小学同学,他在那个学校里当体育老师。余爸请了很多人吃饭,还特地带了一些家里的特产,还在私下里塞了点钱,就是为了能把小余弄进这所学校。 余文啸的小学离家里很近,是属于村级的学校,不过也挺有名气的,据说那里的老师都还比较负责。小余也挺争气,每次期末考都是班里的前几名,所以余爸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小余给送进去。 学习不能断啊!农村人要想改变人生,扭转命运,只有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会有希望。 为了把小余送到初中,家里的存款全部取了出来,家中地里的活干完了,乘着天还早,歇也没来得及歇又去给别人家做活,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那寥寥几百块钱的工费。 余爸做的这些,小余都不知道,都是背着小余干的,还特别叮嘱其他人对小余保密。 每次余爸都是用很轻松的语气告诉小余。 “没事了小余,你要好好学习,早点考上好大学。家里的事不用担心,你爸我还扛得住。” 这是余文啸上初中之前余爸说的最后一句话。 初中是封闭式的,住宿舍的那种,周末都没有假,只有在大型的节假日的时候才有时间回家。 其实对于余爸做的一些事,小余也是知道的,还在家里的时候,余妈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念书,不让余爸失望。 一开始刚进这所学校,余文啸的确是雄心壮志,志气高昂,准备大干一场的。只可惜,在第一天,他的志气就遭到了重创。 第一天开学,还没有正式上课,所有学生在看过教室之后大多数时间都在宿舍里,刚开始,都很陌生,但是互相聊了几句之后,也就慢慢熟悉起来。 聊的话题都是余文啸听不懂的,看宿舍里其他人的装扮,也都和自己不太一样,偶尔有几个自己认识的名词,都是村长家的孩子以前告诉自己的。 村长家的孩子与自己是小学同学,两人的关系一直都不错。村长家的条件要好一些,家里有村上唯一的电视,余文啸有时候放学了还会去他们家里看会儿电视。 但是,全村仅有余文啸一人继续上了初中,村长家的条件再好,也不能升上初中,那个与小余关系好的孩子只好辍学去大城市打工。 这件事让余文啸对这所学校的认识又深了一层,也让他知道了余爸让他上这所学校的难度。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谁也没有想到,包括余爸,他忽略了一个最大的问题——这所学校在某个意义上来说,就是一所贵族学校,在这里上学的,要么是后台硬的,要么就是家里有钱的,靠钱硬塞进来的。 而余文啸,没有强硬的后台,他家只是种地的,也没有雄厚的家庭背景,他上学穿的都是有点破旧,还打了几个补丁。 平时在家里和小学穿习惯了,对此自然没什么注意。 但上了初中就不一样了,这里的大多数穿的都是名牌,像余文啸这样朴素的,很快就成了他们欺负的对象。 那些家庭背景强硬的,总是找不到自己炫耀的方式,好不容易抓住一个机会,遇到一个老实的乡巴佬,他们也算是有了一个可以宣泄的方法。 就连这里的老师,在余文啸眼里,都是和小学的老师完全不同,尤其是他们那个数学老师,天天摆明了针对他。 老师各种理由给他找事,没有几节课他是坐下来完完整整听完的,往往都是上课没多久就被赶到外面去,理由也很多样,睡觉、说话、走神、问题答不出…… 室友有事没事也会故意开玩笑。往他床上倒水,借他东西不还,故意把卫生什么都交给他。 刚开始还好,自己被欺负也就忍了,但是这样长期被欺压,终有一天爆发了…… 向来都是父母眼里的乖孩子,也从来没有打过架的余文啸,有一天晚上和寝室里的人打了一架。 一打五,自己硬是生扛了几拳,眼角都被打肿了。后来要不是值班的宿舍管理员赶过来,必定是要出大事的。 哪怕他一个人打五个,哪怕也不是他最先挑起的事端,哪怕他受伤最严重,这些学校都没管,学校领导只是说了一句话。 “谁先动手?” 很快学校那边的处置结果就出来了。 给所有被打学生道歉,并且记大过一次,如若再犯一次,直接开除! 他们才不关心你余文啸,他们只认得钱!为了处理这件事,他们又在私下收了那些有背景的人递过来的钱,所以医院开出的轻伤二级报告也就作废了。 医疗费报销不掉,余爸又往里贴了不少钱。在医院见到自家孩子的时候,眼泪都没忍住,上来就是一巴掌,又哭着抱住他,两人都没说话,都在哭。 后来,余爸听了余文啸对这件事的解释,也只是叹了口气,“小余,你瘦了。” 自己在学校就是受苦,又怎么可能长肉呢? 最后,余爸摇了摇头,“以后,我来接你回家吃饭吧。”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这事之后,余文啸彻底在班里被孤立了。没人敢和他说话,害怕自己也被孤立,但班里的活很多都是他的。用安排工作的那些同学的话说,“像这种只配种地的,也只能来打扫卫生了。” 不顾所有人,这个世界只剩下了自己。 被这个世界抛弃,那就……放弃这个世界好了…… 所幸,回到家里,还有人在等着自己。 每天中午和晚饭都在家里吃的,因为与寝室里的室友闹翻了,再回去住校也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每天晚自习下课之后,余爸会大老远地赶到镇上来接他回家,早上在家吃好早饭再送他回学校。 早上顶着晨星,晚上与繁星作伴。 这样的生活,对于余文啸来说,慢慢就习惯了。 对于学校偶尔举行了几次的小考,余文啸的成绩并不怎么出彩,只能说是那种很普通、勉强能及格的那种。 这让余爸有些担心,怕孩子就这样输在起跑线上。其他孩子都买了很多课外的辅导教材,本来自己不怎么担心,相信孩子会继续他在小学时的表现,但这几次的结果给他的压力很大,再三考虑,还是选择相信他。 初一混也就混过来了,初二的时候,也不知道余文啸自己做了什么,在班里的关系倒是没有那么僵了,还交了几个朋友,但是在学习上就没有之前的那么用心,常常和几个同学约好去旷课打球。 依然是数学老师,宁可自己的课不上,跑到操场上去抓他回来,至于其他人,全部无视。 余文啸的心里很不舒服,因为老师做的这事,现在他们去打球也不敢来叫上他。不然这球打着打着老师突然过来拉走个人,多没劲! 心里怨恨,但又不能表现出来,只好几个朋友之间说说。 “鱼干。”因为余文啸姓余,而且人很瘦,朋友直接给他取了个绰号。“你说老柏是不是太针对你了,都不掩饰的。” 老柏,就是他们的数学老师,姓柏。 余文啸没有回他,双手在胯下快速地运球,然后一步,两步,三步,伸手,送球。 “哗啦。” 很漂亮的三步上篮。 余文啸把球甩给朋友,“管她呢,这个老太婆摆明了,我也懒得理她。” 两人对视一笑,继续在操场上的篮球场上对打篮球。 明天是劳动节放假,小余提前给余爸打了电话,自己约了一个比较好的朋友,一起在放假之后打球。 黄昏的太阳洒下金黄色的光,为整个操场披上金甲,操场上的孩子仿佛充满力量。 在距离这个比较偏远的一个小村庄里,之前小余和朋友谈论的数学老师老柏正好走出村庄的一家,门依然开着,里面坐着的余爸满脸愁苦。 第二十六章:钱 校门口是一家挺大的超市,学生们不常回家,周末有时间可以在这里买点东西什么的。因为离学校很近,超市的规模也不小,基本上其实是可以满足学生们的日常需求的。 在往南边去一点,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道路会变窄一些,路旁的建筑也更加贴近农村的风格。继续向南走,路旁的建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的农田。 田里还有几个背朝着太阳,正努力干着农活的农民,他们已经干了一天了,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脸上的汗一滴一滴很快地滑落,落在他们面前的土地里,消失殆尽。 这群人都是在这里帮忙的,自家的土地都差不多完成了,这块地是同乡的,在这里帮忙付工钱,反正在家也是闲着,不如来赚点外快。 农村人最闲不住,也最不喜欢闲着。 里面有一个看着应该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干活最显吃力,他身上的白色背心早已被汗浸湿,他的眼里有几条血丝,每一次起身、弯腰都是摇摇晃晃,一旁的人看着也是非常揪心。 他已经一夜没睡了,昨晚借着皎洁的月光,他连夜把自家田里的农活全部做完,今天才有时间来这里做活。 昨晚没休息好,让他头有些昏沉,眼里的农田有时还会打着转。他就稍微停一下,扶着农具或在原地蹲下来歇一会儿。 实在累得不行,就走到田边的埂上,喝口水缓一缓。 因为他没干一会儿就要歇一阵子,他的进度是最慢的。 这里是按照完成进度给钱的,每个人都画了指标,完成任务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报酬。 他拿到的工作量最大,做事不偷懒,但是碍于身体原因,他实在是无能为力、力不从心。 在田边监工的人时不时来催他一下,他低着头,听完对方的辱骂,然后继续低着头吃力地挥下手里的农具,只是歇的次数变少了些。 到了晚上,他总算是完成了今天的任务。虽然是最后一个完成的,但他很高兴,手里紧紧攥着的一百元钞票让他的脸上洋溢着笑容,虽然依旧遮掩不了他那双红通通的眼睛,但这一百元足够自家孩子两天的开销了。 已经整整一天一夜没睡了…… 等回到家里,天已经黑透了,乡间的小路上没有路灯,他就在月光的照耀下前进。到了家中,灯没关,但是门却关上了。 他走到门前,轻轻敲了几下。里面传出一阵令他熟悉的声音。 “谁啊?” “是我。”他开了口,但声音如此沙哑竟令他自己都有些陌生,“我是老余,我回来了。” 过了一阵子,门被打开,老余手里还攥着那一天的工钱,往门后的桌子上一放,自己也是瘫坐在椅子上。 “今天多少钱?”为他开门的那个女人拿起桌上的红色钞票,“一百块钱?今天给了不少诶。” 老余苦笑了几声,“咳咳,今天把王家的那三亩地给拿下了,干了一天,最后给了一百。咳咳咳……”刚说完,老余又激烈的咳嗽起来。 那女人赶紧上前为他拍拍背,帮他缓一缓,眼里满是心疼,“你看你啊,老余,真是要钱不要命了,昨晚就不睡了,今天还干一天活,不想活啦?” 老余咳嗽的声没有刚才那么急促了,见老婆生气,赶忙上前安慰,“唉,还不是为了小余嘛,这家伙好好上学,我累点也值了。” 那女人叹口气,“唉,那你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啊,身体是本钱,你要是倒了,这个家也就没了……”说到伤心处,那女人捂住脸就在那里哭了起来。 老余起身抱住她,“好啦,我这不是还在吗?没事啦!” 但自己马上又被推开,那女人脸红红的,害羞地对老余说道:“都一把年纪了,还玩这!” 老余哈哈大笑,“谁说年纪大就不能浪漫了?你也别担心我,我自己有分寸的。倒是你自己,平时多注意身体,最近几天看着又瘦了不少。” “瘦了才好看呢……”女人撇撇嘴,小声地向老余赌气,“对了哦,小余今天打电话了,说了学校要定试卷,交试卷费一百五。还让你平时多歇着点,注意身体。” 老余笑得很开心,眼角的皱纹都笑了出来,“这小子,居然也知道关心我了!我就算死也瞑目了!” “说什么呢你!”女人赶紧上前捂住他的嘴,“再瞎说以后就不告诉你了。” 老余只好向她赔不是,“好啦好啦,我的老婆大人,以后不说了。”老余收起脸上的笑容,“今天这一百够了,还有前天干的那一百,都给小余带去吧,让他在学校多吃点,学习伤脑子,多补点。” 女人白了他一眼,“你也要补点!”说完,便拿着那一百块钱走进了里屋的卧室。 先是从枕头下拿出前几天赚的一百块,看了许久,把这两张钞票放在一张比较大的卫生纸里,细心地把它们包起来,放在垫被下面。走出卧室前,不放心,又拿出在手里摸索了好久,才重新放到那下面。 老余呆呆地站在门口,嘴里的劣质烟呛得慌,老余把它踩灭,门哐当一声,关上了。 月亮不眠,在深夜没有路灯的地方为人们指引前方的道路。 镇上的那所初中里,两个瘦小的身影灵巧地逃出寝室,又灵巧地翻过了学校的外墙。 “哎,小余,你跟你爸说了没?” 走在前面的那个身影回过头来,“放心吧,我和我妈打了电话,她在镇上的纺织厂上班,明天准给我带钱。” 小余的那个朋友有点惊讶,“这么厉害,你怎么说的啊?” “哈哈,我骗他们说学校要买试卷,试卷费一百五。” “真有你的,还多要一百,到时候请客吃饭啊!” “放心,少不了你们的!” “不过今天老师发的那张试卷你写了没?”小余的朋友有点担心明天的检查,自己还一字没动,一旦明天抽到自己的,就是死路一条了。 走在前面的小余听到这话也是一愣,他只顾着想怎么问家里要钱了,其他的事全给忘了。 “我……我好像给忘了,还一字没写……” “我……我也是……” 两人对视,又马上一起大笑起来。 “没事的,反正都初三了,他们管不了我们,再过段时间等中考结束了就拜拜啦!” “也对!” 两人又是一笑,说着笑着,也就来到自己偷偷溜出的目的地了。 是一家新开的网吧,外表掩饰得很好,乍一看只是一家普通的住宅楼,但是一旦上了二楼,便是别有洞天。 关于网吧这个消息是小余同学的一个朋友偶然间发现的,就想着趁前段时间放假带小余来见见世面,但没想到就此两人上瘾,晚上又耐不住手瘾,违反校规也要偷跑出来。这一旦被发现了,两人必定重罚,甚至可能会被开除! 但在两人眼里,显然是游戏大于一切。 学校对周围的网吧打压得厉害,能在这里办一家网吧不容易,因此这里的消费也稍微有点高,小余手里的积蓄不多了,正好赶上学校收试卷费五十块,自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要了一百五,反正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也就同意了。 小余和同学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三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这里。 熟练地翻过学校的围墙,再偷偷跑回宿舍。头刚碰到枕头,就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果然还是迟到了…… 宿舍里其他人走的时候的确喊了他们,但当时为了贪图那几分钟,两人选择再眯一会……然后,就睡过头了。 当两人疯狂赶到教室的时候,班里正在上课,还正好是数学课。 先是一顿狠批,进行很长时间的思想教育。然后老柏把手一伸。 “余文啸,把昨天我发的试卷拿出来检查。” 昨晚两人玩得嗨,回到寝室就睡着了,作业也没来得及补,余文啸自然是拿不出来。 走廊正对着南边的农田,站在高处看向那里,风景也是挺不错的。 坐在窗户旁边的同学斜着眼睛对着余文啸笑,眼里满是得意,那样子,就像是在嘲笑着余文啸。 “哈哈,我运气就是好,老师没有抓住我,哈哈哈,你太惨了!” 余文啸白了他一眼,朝他挥了挥拳头。 难熬的数学课总算是过去了,他还没歇一会儿,老柏又折了回来,告诉小余,他妈妈来了。 余文啸趴在班级前的护栏上,朝校门口使劲望去。 那里,一个中年妇女穿着离这不远的纺织厂里特有的蓝色工作服,手里好像还拿着什么东西,看样子是个篮子。 他快速跑到校门口,女人见他来了,把手中的篮子递给他。 他隔着学校的铁门接过篮子,听外面的母亲絮絮叨叨。 “小余,你要的钱我放在篮子最下面了,你好好念书,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你爸多给你带了五十,你自己买东西的时候不要抠,该吃就吃,学习上要加油!篮子里还有一些镇上卖的饼,我也给你买了一些,学累了也可以吃点尝尝……” 余文啸摆摆手,打断了还在唠叨的母亲,“妈,我等会还要上课,你回去吧。” 女人深深叹口气,“好,那你快去上课吧,妈先走了,你好好学习。”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回到教室,昨晚一起出去的那个同学又凑了上来,“拿到钱了?” “嗯嗯。”余文啸把篮子放在自己桌子下面,点了点头。 “那今晚……”同学诡异的朝着余文啸笑着。 “当然继续啊……”两人相视一笑。 教室外面的太阳高挂在天空,今天又是一个高温天。 第二十七章:对不起,我退学了 余文啸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学校的领导抓住。 也是一个很平常的夜晚,天空有点阴沉,月光也没有前几夜那么明亮,同学担心可能会下雨,那晚就没有和小余一起去网吧,自己早早地洗好睡了。 余文啸虽然内心还是很想去玩游戏,但是没人陪自己,胆量下降了不少,也不敢一个人去冒这个险。 洗好躺在床上,夜已经深了,寝室里的同学多半都已经睡着了,还有几个,虽然在外表上看不出来,其实都躲在被窝里拿着小手电在看小说,有时看到好玩有趣的情节还会不小心克制不住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余文啸翻来覆去,怎么睡都不舒服,脑子里乱糟糟的,闭上眼还静不下来,各种各样的游戏场景一遍一遍在他的脑海里回放。 余文啸想起了数羊的方法,但自己都数到几百只依然丝毫没有困意。 那几个躲在被窝里的也没剩几个了,其他人睡得正香,还有一个都快把呼噜打上了天。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余文啸不知道翻了几个来回,呆呆望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终于,他把被子一掀,坐在床上开始穿衣服。 听到这边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寝室里唯一一位没有睡觉的同学偷偷掀开一点被子,看到他在那里穿衣服,心里已经有了点想法。 “小余,这么晚还要去啊?”室友轻声细语问道。 余文啸没有答话,但是自己点了点头,就算是对同学的回答了。 见小余点头,这位室友关上手电,把小说书藏在自己的密码箱里,自己准备睡觉去了,“你最好早点回来睡觉吧,明天早上还有数学课,别又被抓住了。” “嗯,今晚只上两个小时。”余文啸慢慢地爬下床铺。他睡在上铺,下床的时候要很小心才可以不惊醒下铺的同学。 宿舍这里的管理依然很松,而且现在又是半夜,宿管们早就睡着了,偷偷溜出去一个学生他们也无从知晓。 学校的那个围墙也没有设的太高,踩在墙下的石头上就可以很轻松地翻出去。一旦自己这一步成功了,出门之后,就是自己的天下了。 没过多久,余文啸就安然地坐在自己熟悉的电脑桌前,打开自己梦寐以求的游戏,在那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 他口袋里仅剩的钱不多了,之前家里带来的两百块钱除去学校收的五十,自己又请客吃饭花了将近一百,还有这几天的网吧钱,仅剩的这一点,也被他用来买今晚的了。 大不了自己饿几天就是了,自己实在扛不住了也可以问同学借点钱,等熬到下个月就有生活费了,到时候再还也可以。 游戏中的世界果然与现实中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当网管来提醒自己时间到了的时候,他撇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半了。 他摇摇头,明明自己都没打几盘,感觉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现实中的时间过得太快了。 自己只好起身,与面前的电脑和游戏说声再见。 下个月,老子一定还会回来的! 走出网吧,东边的天都有些蒙蒙亮,连那附近的云朵都能看得清楚了。 突然想到,现在这个时间距离中考好像也没几天了,最近自己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出学校来上网,睡眠质量肯定没法保证,上课时的精神状态肯定也是非常差的。 所以对于这即将面对的中考,他竟有着一副事不关己的表现。 余文啸把两只手插进裤兜,嘴一撅,吹起了口哨。 第二天的数学课是上午英语课之后那节,当老柏威风地走进教室,学生们起立坐下后,老柏特地注意了一下余文啸那里,疑惑都打在了脸上。 “班长,余文啸去哪了?” “报告老师,我也不知道他去哪了。”一个戴着眼镜的女生起身向老师解释,她虽然是班长,但是也不可能知道班里每个人的去向。 “你们上节什么课?上节课来了没有?” “老师,上节是英语,也没来。” 老柏眉头紧蹙,一时间连上课也没了心情,只好把书往讲台上一放,双手叉腰,站在那上面环视班级。 班里没人敢说话,都低着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课本,但到底在看什么,谁也说不上来。 “老……老师……”终于,有一个坐在角落的男生举起手,磨磨蹭蹭地站起来,“那个……余文啸好像,好像被带到校长办公室了。” “为什么?”老柏的目光依然很犀利,那个男生只看了一眼就急忙把头低下来。 “因,因为……小余昨晚出去上网被抓住了……” 等那个男生支支吾吾说完,再次抬起头来时,老柏已经不见了,估计是去校长那里找人了。 等老柏气势冲冲赶到校长办公室的时候,一眼就看到蹲在门外的余文啸。老柏走过去,把他拉起来,拽着他就往教室那里走。 但余文啸很迅速地就甩掉她的手,看着她的脸,以一种很勇敢无惧的语气,并直视老柏的双目。 “对不起,我退学了……” 语气是那样的平和、舒缓,内心深处毫无波澜,微风拂过,都不曾起半片涟漪。 反倒是老柏,听到这句话后瞳孔瞬间放大,仿佛难以接受,脚步都有些不稳,不自觉地往后走了几步。 “你退的?” “是。” 老柏呆站在原地,上下打量了他很久,脚步一转,直接走进了校长办公室,进门之后还把门猛地一摔。 “咣啷”一声巨响把余文啸吓了一跳,让他又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幕幕。 本来自己的计划是非常完美的,再经过前几次的实践,简直是天衣无缝。 但他忽略了一个最致命的问题——学校最喜欢搞突然袭击来查寝。 这次查寝就被他赶上了。本来学校几个领导打算在半夜去抓那些晚上不睡觉躲在被窝里看小说的,然后来到余文啸他们宿舍,都已经睡了,但是有一个上铺空了出来,看那样子,应该只是暂时离开。 刚开始,学校几个领导猜测他可能去上厕所了,但是不太放心,在门口等了他好一会儿。 但一直没有人回来…… 几位领导这才注意到出事了。学生在宿舍里失踪了,这还不够严重吗? 赶紧把屋里的几个学生全部喊起来,向他们询问这名叫余文啸的学生的下落。但所有人,包括那位看着余文啸离开的那个同学,都摇头说不知道。 三年的关系处的还不赖,在这个紧急关头都没有出卖朋友,这才是好哥们啊! 但领导不是傻子,不会被你这点兄弟情义所感动,处理问题的速度也很快,几个宿管全被叫起来,还通知了校园的警卫室,一大帮人马满校园的寻找这个学生。 因为在校园里的人多了很多,所以从外面翻进来的余文啸被抓了个正着。问清之后二话没说就给关在警卫室了,准备明天早上交给校长来处置。 因为余文啸在初一的时候因为打架被记大过一次,再加上这次的事情,如果校长心情不好的话,直接开除是没的说了。 所幸,校长选择再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保证不再犯,还可以在这个学校继续上学。 明明是一个很不错的答案了,可他却坚持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他选择退学,也就是放弃中考,放弃上高中的机会。 余文啸还站在校长办公室门外,他可以听到办公室里时不时会有拍桌子的声音,好像还吵起来了。 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校长说的,“你刚来我们学校,很多事你还不知道,我希望你能多学习一些有用的,不然,我同样可以让你离开这里!” 接着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声音,然后办公室的门开了,老柏缓缓走出那里,眼神有些涣散,没有了平日里的严厉,有的是那种悲悯、惋惜的眼光,就那样一直看着余文啸。 “你这样做。”老柏终于开了口,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你爸爸知道吗?” 余文啸没有回答她。 “你知道你能来到这个学校,你爸爸做了多大的贡献吗?”老柏渐渐红了眼眶。 余文啸依然没有回答她,双拳紧紧攥着,指甲都要扣进肉里。 “校长已经把你的档案转出了,我去要也不给了。我没什么告诉你的,我只希望,你不会后悔你现在的决定。” 说完,老柏直起腰,抬起头,憋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对余文啸微微一笑,“那么,再见啦!” 望着老柏离开的背影,余文啸对着她来了一个鞠躬,也算是为初中画上了一个较为完满的句号。 余文啸当然不会知道,老余为了让儿子能开开心心的上学,把几乎所有的任课老师都请到了饭店。 那些老师大多数都是经验丰富,对于家长的这种行为,大抵都是习惯了。老柏是新来这里当老师的,对于老余望子成龙的心情也深表同情,又在无意中知道了老余家的背景,更是对此大为吃惊,所以暗下决心要好好帮助余文啸。 只可惜,最后这个结局谁都没有想到…… 第二十八章:打工 “让我们举杯庆祝我儿子考进市一中!”这个中年男人挺着个大肚子,脸红红的,脚边还摆着几个空了的白酒瓶,手里还端着一杯白酒,向在座的各位敬酒。 面前丰盛的酒席都是为了庆祝自家儿子考入市一中操办的,饭桌上坐的也全是亲戚朋友,听闻家里有人考进一中,纷纷赶来祝贺。 这里的人们都是红光满面。家里有人出风头,自己多多少少也能来沾点光,能不高兴吗? “来,干!等你家小子出来了,上个好大学,可别忘了咱们啊!” “那是那是,不能忘,都自家兄弟,上高中还望大家照顾了!” 孩子他爸常年不在家,孩子在学校有什么事还是要指望他的这些亲戚能帮点忙,送点衣服啥的。虽然事不大,但一顿饭也是少不了,索性就和孩子的庆功宴放一起了。 一阵阵欢呼声从这家饭店传出,一直传到饭店外面的大街上。 余文啸在大街上慢慢地走着,听到这声欢呼,忍不住朝那边看了一眼,心里却是五味杂陈。 好像就是自己的同学,准确来说,是自己曾经的同学。余文啸已经退学了,在中考之前就退了,所以现在算不上是同学。 心中虽是这么想,但是赶路的脚步依然不停,他们考上那是他们的事,已经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了,自己还要早点赶到车站,此时距离发车也没多少时间了。 为什么要去赶车?当然是去外面打工了。这还是余爸的意思。 “哐当!”余爸手里的杯子没拿住,狠狠地摔在地上,余爸不在家里,一大早就去田里了,杯子摔在土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不过还好,没碎。 余爸另一只手接着电话,还好反应比较快,接住了手机,没有酿成杯子那样的惨象。 脑子嗡嗡响,头还晕沉沉的,眼前的田地仿佛在打着转。余爸摸索着找到一条田埂坐了下来,不然他怕自己坚持不住就倒下了。 “喂?喂?请问还在吗?喂?”手机里的人见余爸半天没有回应,有些急躁。 “啊?我……我还在。”余爸赶紧接上话,生怕对方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那个你好,余文啸的事我们这边是确认过的,等你们见面之后相信你儿子也会和你们解释的,学校这边还有一些手续,需要你们亲自过来申请办理。” “哦,好的,不好意思,麻烦你们费心了。”余爸赶忙赔些好话,但对方并不领情,一句话也没说就把电话强行挂断了。 “唉……”余爸长长地出了口气,拿着手机的右手缓缓放在大腿上,魂还没有还回来,自己还是无法接受对方的言辞。 “你好,你家孩子余文啸退学了。” 接到电话的时候,余爸还在自家的农田里忙活,从早上五点一直干到现在的下午一点多,连中午饭也没顾上吃,但突然接到电话说自家孩子不念了。 一天的劳累也没有击垮他,因为他的心里一直还保留着希望和美好的未来。然而,这个电话便是击碎他希望的最后一击,这句话,彻底将他压垮了。 他的希望与动力完全破碎了。 余爸在田埂上缓了好久都还没缓过神来,直到余妈找到田里,见他一直没回家吃午饭,有些担心。但赶到这里,只看见余爸两眼愣神,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脚边的水杯也翻在地上,里面的水都已经流光了。田里的活也干得奇奇怪怪的,农具放在土地上,很明显还没有做完。 “怎么了?”余妈走到余爸旁边,小心地碰了碰他,余爸还是那样,动也没动,也没有说话,要不是余爸还时不时会眨眨眼睛,余妈还真以为余爸就去了呢。 又碰了好几下,还是没有任何回应,余妈急了,抓住他的肩膀使劲摇晃。 良久,余爸才轻轻说了一句,“小余退学了……” 声音真的很小,余妈什么都没有听到,“啥?谁?怎么了?说大声点,听不到。” “啪嗒!”一粒豆大般的泪珠砸在地上,把余妈吓了一跳。 “小余他,退学了,不念书了……”声音比之前那次打了一些,但也沙哑了许多。 余妈勉强算是听到了,但是一脸惊讶,“怎么……怎么会?你听谁说的?” 余爸朝她扬了扬手里的手机,“学校领导刚才打了电话。” 两人一起坐在田边的田埂上,一句话也不说,偶尔其中会有一个人掩面哭泣,但也没过多久就好了。 旁边的小道上有时也会有某个路过的行人,见他们这样,自己也没好意思来询问,还是默默地走过。 他们两个人就在那里任凭时间流逝,良久,余爸先站起来,眼睛上的红肿还是没有消掉,还是比较明显。看了余妈一眼,又把她拉起来,两个人相互搀扶着向家的方向走去。余爸把放在农田里的农具都给忘了,满脑子都是儿子退学的事情。 一直到家,他们两人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心里其实想得都是一样的。 在家里随便吃了一点已经凉了的饭菜,余爸抓起放在卧室床头柜那里的电动车钥匙,骑上门口的电动三轮车就走了。 他还要去学校接儿子回来,也顺便去把什么申请给完成,如果可以的话,余爸其实还是想让小余重返校园。 等余爸赶到学校,面对自家的儿子,两个人大眼对小眼,愣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一个不敢说,还有一个是不知道说点啥。 不知道这样尴尬的场景持续了多久,还是余文啸先开了口,“爸,我退学了……” “啪!”话还没有说完,一个巴掌印已经出现在小余的脸上。现在是晚饭休息时间,周围还有不少同学,有几个还是小余认识的,这样当着熟人的面被扇了一耳光,小余只是紧紧攥着拳头,牙齿轻微有点发抖。 周围的人也识趣,很快就都走散了,只有几个不知道发生什么的学生好奇地往这边看了一眼,不过马上就离开了。 余爸打过之后还是不说一句话,拉起余文啸的手就往校长办公室那里拽。 “我……我不去!”余文啸很快便挣脱余爸,很大声地朝余爸拒绝。 余爸愣了一下,还是没关他,自己朝着校长那里走去,只留下余文啸一个人傻站在原地。 余文啸后来还是去了,磨蹭了半天,校长办公室的门没关上,他纠结了很久,还是没有这个胆量进去。自己只好躲在距离办公室稍微偏一点的地方,那里还可以透过门缝稍微看到点办公室里面的地方,不是太多,看不到什么。 反正也看不到里面的情景,余文啸无聊地靠在走道的墙上,脑子里想的还是游戏的事情。他抬起头,不经意的又朝门缝那里看了一眼。 有一个人了…… 不能说是满头白发,但余爸头上的白发真的不算少,只有寥寥几根还是黑色的头发,而这看着年龄已经不小的男人,正对着桌子上坐着的校长一遍又一遍地鞠躬,对于校长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毕恭毕敬,无论是鄙视还是嘲笑,哪怕都是以辱骂的方式递给自己,也要满面笑容的接过来。 校长坐在办公椅上,表情复杂,用食指指着余爸就骂了起来,余爸也不敢吭声,一遍一遍地鞠躬陪不是。 后来也不知道余爸问了什么,校长直接发火了,连脏话都蹦出来了,桌子也拍的哐哐响。余爸赶紧上前去想解释一番,但被校长随手一推,余爸没站稳,直接瘫坐在地上,校长稍微一愣,起身离开了办公室。 门外的余文啸早就藏好了,校长出来的时候也没发现他。又等了好一会儿,余爸才从办公室走出来,手里还拿了几张a4纸,看样子也已经把申请写好了。 余爸走出自然不用继续藏着,余文啸站在原地,身前的两只手不知道怎么放,只好互相扣着,自己也张不开嘴说几句,气氛突然变得有些紧张。 余爸却走过来摸了摸小余的头,“没事了小余,交给你爸你就放心吧,我们等这个章盖好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余文啸这时候才感到有些后悔,自己突然发现,自己能来到这个学校,还是多亏了余爸的帮忙,家里甚至还差点倾家荡产。但这一切所换来的,初一被孤立,初二逐渐开始放弃学习,初三整夜翻出去上网吧,学习什么的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希望你,不要后悔。” 老柏的话突然在他的脑海里响起,他猛地一颤,心跳瞬间加速。 但这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余文啸坐在三轮车的后排,一抬头就可以看见满天的星辰,但他没这个心情。余爸在前面骑着车,也不和儿子说话。 农村里每户人家养的鸡鸭狗比较多,余爸有几次按动喇叭就是为了驱赶这些不小心跑到马路上的鸡鸭狗。 “小余,不管你做了什么事,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老爸不会怪你的。今后的路还要靠你自己来走。”余爸仍旧没有回头看一眼,但在余文啸眼里,面前这位无所不能的父亲,突然……好像老了…… 到了家里,也很一般,没人提退学的事情,也没说要让他去干活什么的,但在第二天一早,小余就和余爸一起去了农田。昨天的地还没弄完,今天两个人一起弄,干活的速度也快,当那锄头砸在土地里,又拿起来,重新砸向土地,小余的心不知道留在了哪里? 路上也有几个熟人好奇为什么小余没去上学,小余不好意思回答,倒是余爸很爽气地回答,退学了! 那几人也就是笑笑,再客气地安慰几句便离开了。农村的孩子,该认命的时候还是要认命的,逆天改命?总归还是不怎么现实的。 童话再怎么说都是童话,它与现实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故事永远都是故事,他还是不会变成现实,很多时候,我们只是需要一个接受现实的缓冲。 每天起的比太阳早,睡得比月亮晚,背对着太阳,面朝土地,每天的衣服,总是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临近夏天,虽然热,但也是最忙的时候。 因为小余现在可以一起来帮点忙,干的活比之前余爸一个人干的时候要轻松很多,很快家里的田就快要完成了。余爸还可以出去找零工打,至于小余,余爸不怎么想让他和自己一起去。 “爸,家里的地还剩最后两亩,明天差不多到中午就可以了。”晚饭上,余文啸向余爸报告田里的情况。 “嗯……”余爸听得心不在焉,他心里在想着其他事,小余说的压根听不进去。 余文啸也很识趣,见老爸没什么反应,自己也不再说什么,默默地夹菜吃饭。 家里只有他们父子两个,余妈今晚加班,晚饭也就在厂里吃了。 “小余。” “嗯?” “你去考虑考虑出去打工的事吧?” 余文啸正准备夹菜的筷子停在半空中。 其实他这几天也考虑过出去打工的事情,但没想到会这么快,本来还以为可以再缓几天的。 小余放下筷子,“爸,我想几天。”说完就回到卧室里躺下了。 余爸也放下筷子,望着外面,深深叹了口气。 第二天是个很重要的日子,对于那些初中的学生们来说,中考的重要性可能还要远远大于高考,毕竟这个离他们最近。 余文啸早早地就起了,没有待在家里,天还没亮就扛着农具来到农田里干起农活,等余爸抽着烟来到田里时,小余差不多已经干了四分之一。 “爸,我想好了。”余文啸停下动作,扶着农具在那里歇了会,“我过几天去,去小强那里。” 小强是村长家的孩子,打小就和小余的关系不错,现在也在外面打工。 余爸抽完烟,想了好一会,点了点头,“现在你也不小了,有些事你自己决定。” 太阳探出头来的时候,初中生大多也要出发了,这些怀揣着希望的孩子将在今天,书写着他们的未来。 而农田里的余文啸也抬头看了一眼那些赶考的学生们,但很快便把头一转,一锄头落下,开垦着自己的希望。 很快,他就将踏上自己的未来旅程。 第二十九章:欢迎 余文啸掏出口袋里的车票,再三对照了好久,才踏上这班开往海边一个大城市的长途客车。 车票是小强寄过来的,小强就是在那里闯荡,听说现在混得也是有头有脸,当上那里的一个小领导。余文啸提前给他打电话,小强也很高兴,把自己这里使劲给夸了好久,感觉自己说的差不多了,有意无意地向余文啸抛出了橄榄枝,说车票由他来买。 而余文啸给他打这个电话本来就是为了想让他帮帮忙,毕竟他在那边混了有段时间,自己过去人生地不熟的还可以有小强拉拉手,还有就是因为自己属于未成年人,需要找点关系打童工,这个也需要小强从中间来拉一把。 听说他那边对年龄没有限制,还有福利什么的都很不错,听小强说了那么多,而且自己本来就有这个倾向,最后和余爸说了一声,没过几天就出发了。 余妈对这件事啥也不懂,也就没有说什么。余爸以前出去打过工,见过大世面,也被骗过,这方面他经验丰富,在小余临走前一晚,他们两个说了好久。 说的时间很久,但说来说去也就是那几条,总结来说: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特别是陌生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在外面不要对自己太抠,养好身体最重要…… 好吧,还是很多。 不过在睡觉之前,余爸特地强调了一句,“无论去了哪里?也不管今后的路怎么样?财富多少?身体如何?只要自己想回来了,家里的门永远开着,哪怕外面是万千猛兽,家里永远都是你最安全的地方。” 说这话的时候,余爸扭过身子背对着小余,他不愿让孩子看到自己流泪脆弱的一面。 他还记得,小时候小余最常喊的,就是“爸爸好厉害!”“爸爸最棒了!” 这个孩子渐渐长大了,自己的身体却是越来越老了。小余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喊“爸爸好厉害!”这样的话了,说的最多的,变成了“唉,你好烦啊!”“我知道,你别烦我了!”…… 时光啊时光!倘若能慢些就好,哪怕回不到以前,但他还是那个他就好。 第二天走的时候,余文啸特别强调没有让父母送自己。又不是不回来了,弄的那么紧张干什么? 家里,余妈红着眼,一遍一遍在那里念叨他的名字,还是替他担心,“他还小,去那么远的地方行吗?” 余爸抽完一支又一支烟,地上堆了不少烟头,站起身子,看向外面的那片农田,有不少人在那里忙着水稻,一番话,也不知道说给谁听。 “时间到了,就让他随风而去吧……” 昨晚其实并没有睡好,开始根本睡不着,愣是干瞪眼等到后半夜,才昏昏沉沉地睡去。大巴车开得慢,余文啸坐得又比较靠后,颠的很,自己几次睡着都被颠醒了,根本睡不着,索性就不睡了,抱紧自己怀里的书包,瞧着外面的风景。 “不好意思,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声清脆的女声,把他游荡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余文啸转过头,是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女生,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t恤,上面印着某个动漫人物,下身一件普通的牛仔裤,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显得人很高贵。 “同学?”见面前的这个男生没什么反应,以为他没有听到,只好又重复一遍。 “哦哦,不好意思,我来把这东西拿掉。”刚上车的时候人还不多,余文啸带了两个包,一个重要的抱在自己怀里,还有一个装衣服什么的直接放在旁边的那个座位上了。 现在有人要坐在这里,那个包只好放在上面的行李架上。 包有点重,那个女生见状连忙过来帮忙扶着点,两人一起把包推了进去。那个女生比余文啸还高不少,推的时候她出力最大。 “谢谢谢谢!麻烦你了!”坐定后余文啸不住地道谢,那个女生倒也开朗,淡定地喝口水,向余文啸摆摆手,“没事没事的,还谢谢你给我让座位呢!” 余文啸稍稍抬了下头,车里刚开始乘客不算太多,有很多空位,但现在几乎快坐满了,只有后面那排有几个座位。 大巴车按规矩来其实是从车站接送人的,但这里管制比较松,大巴在路上也会停下来拉几个乘客。这边拉两个,那边拉三个,没过多久,车厢里的人就变多了。 见余文啸的动作,那名女生赶忙解释道:“抱歉,我晕车,坐在后面会很难受的,不好意思啊!” 余文啸听了这话不禁老脸一红,自己没往这上面想,却被人家女生给发现了。 “对了,你去哪里?中考成绩查到了吗?”那个女生看起来很兴奋,向余文啸提了一堆问题。 小余顿了顿,“我……我没中考,去打工的……” 本以为很丢人,但那名女生毫不介意,“哇,好厉害啊,你这么小就去打工了!唉,我就没有你那么厉害……” 听她的叙述,她也是今年参加中考,不过考的分不高,上不了一中,家里嫌她在家里待着烦人,就让她坐车去她表姐那里玩。她表姐在那个大城市上班,白天可以在她们厂里,晚上就和她表姐一起睡,她表姐是看着她长大的,两人关系也特别好。 “对了,我叫碧颖。” “你好,我叫余文啸。” 两人年龄差不多,在一起聊了很长时间,他们两个不在同一个初中,就互相说着自己之前上过的那个初中。余文啸稍加修改,在碧颖面前说着学校各种的开心处,碧颖也很开心,告诉小余学校很大,也说学校里的同学很好,还向他调侃学校的伙食。 余文啸痴痴的听着,仿佛自己也是在那个学校上过一样。说到开心的地方,他们一起哈哈大笑,提到伤心的地方,他俩又一起叹气。 小孩子之间的友情就是如此,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起来,最后互相留了手机号码。 两人都没有家长送,但是家里也都配了手机,初中之后手机也是必然要准备的了。 大巴车开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晚上才抵达目的地。 碧颖被她表姐接走了,临走前还互相说了拜拜。 余文啸独自一人等在车站,他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本来和小强说好的,等自己下车了给他打电话来接自己,但是自己打出去的六个电话全部显示关机。 余文啸四处看了看,找到一张长椅,周围也没有其他人,毕竟已经是深夜了,该睡的都睡着了。 小强的电话打不通,自己又困得厉害,余文啸只好躺在长椅上,把两个包牢牢抓在手里,不然很容易被人拿走。 躺在那里,半天也没有睡着,直愣愣地望着天空。大城市的天空与家里的都不一样,说不上来,但总感觉有些灰蒙蒙的,也看不到星星,有种不真切的滋味。 刚闭上眼准备睡着的时候,却感到手机在震动,看了一眼,是小强打来的。 “抱歉啊,刚才在开会,不方便开机接电话,你到了吧?站在汽车站门口,我等会开车去接你。” 挂了电话没一会儿,一辆普通的小轿车停在余文啸面前,等车停好,从驾驶室出来的小强上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两人又寒暄了一会,共同乘着那辆轿车去小强的那个公司了。 晚饭两人就在路边随便吃了一点,小强工作忙,也是刚刚才下班,正好余文啸也没有吃饭,小强请客一起解决了。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搭着话,过了几条街道就到了小强他们厂里的宿舍,“今晚先在这里睡吧,正好我们这里还有一个空床铺,我再给你一床被子,也有空调,晚上睡觉要盖好。” 闹得余文啸心里一阵感动,在家里从来都没有吹过空调,在这里工作居然还有空调吹。而且这里的人们对他都很好,都很热情,告诉他明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加入了。 不过,余文啸能够明显注意到小强和那些人有些不太一样,自从进到厂区里面,小强一直都是闷闷不乐的,把小余的床铺安排好之后,一个人躲在外面的楼梯口抽着闷烟。 “小余,你相信梦想吗?”小强注意到身后的余文啸,出声问到。 “啊?这……这我也说不上来。” “本来,我不相信梦想。”小强没有转过来,小余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很落寞,“因为我是村长家的孩子,但我没有上初中,我爸不止我一个,还有两个弟弟,他们比我要重要得多。” 小强把手里快燃尽的烟头灭掉,随手扔到垃圾桶里,继续趴在护栏上,“他不想把我送进去,还不如早点出来打工呢!真可惜……”他冷笑一声,“余叔那么拼把你送进去,你却没有抓住,所以,我有点瞧不起你。” 余文啸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这些话字字在心,而且事实确实如此,他也无力反驳。 “而且……”小强嘴角微微上扬,依然没有看小余一眼,“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梦想都无法坚持,那我劝你早点离开吧,这里或许不属于你。” “小强!说什么呢!”一声怒喝从后面传来,余文啸回头一看,是一名穿着蓝色衬衫的男性,戴着眼镜,虽然怒喝但是依然面带微笑。 小强挨了训,没有说什么,转身走进走廊。 那男性对着余文啸伸出手,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你好,我是这里的经理,欢迎来到我们这个大家庭!” 余文啸愣了一下,但随即伸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第三十章:入伙 所谓的厂房,也不过就是宿舍楼下的大仓库。这里一共是三层楼,二楼是宿舍,一楼是厂房,也就是仓库,至于最上面的三层,余文啸还真不知道,自己也没上去看过,楼梯口那里被锁上了,上不去。 小强这几天的心情一直很差,也没有来找余文啸说过话,倒是其他的工人对自己很客气,让余文啸感到很安心,很有家的感觉。 仓库挺大的,就是比较暗,只有最上方有一个小窗户,但只能让这里稍微有点光亮,不至于特别暗。 之前那个经理,姓路,第二天拿来一张表格让余文啸签上就走了,临走之前在楼下仓库里开了一次欢迎集会,主要就是欢迎余文啸的加入,这让余文啸感动了很久。 因为自己一个人加入还专门举行一次集会,这样的待遇在其他地方根本没有的。 那个签的表格,在签之前余文啸看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大概说明了加入的时间等琐事,不怎么重要,余文啸也就没细看,心里想的就是早点签了上班拿钱。 路经理人倒是乐呵呵的,一直都很高兴的样子,见余文啸把字签了,拍拍他的肩膀,“好好干,等之后业绩好的话还给你加提成,努把力也能干上小强那样的职位。” 会议结束,路经理就开着他那辆四个圈的车子离开了。在那之后,也只有每个月底才能看见他一次,要么就是有新人加入的时候。 厂房实行封闭式管理,上班时间手机上交,只有在规定的时间里才会发下来。刚开始,余文啸很兴奋,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工作的地方了,只不过,这几天干下来,让他有点迷茫。 开始几天都没有工作,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在仓库里听课受培训,仓库虽然大,但是没有配凳子,所有人直接坐在地板上。不过这每天都有专人打扫卫生,地板也不是很脏。 给他们培训的那个老师姓马,也很亲切,大家都叫他老马。听说曾经是一位很优秀的医生,某所著名医科大学毕业的,而且据他自己说,当下很多著名的医生以前和他都是同学。 他说了几个名字,有些的确很有名,以前上课的时候老师也说过,余文啸好歹记了几个。 看来这个马老师真不简单…… 每天都会来给他们上课,介绍一种叫nh375的产品。这是一种治疗高血压的药品,是马老师自己研发出来的,但是因为与自己的导师闹翻,一气之下选择离开学校,自己努力将这个产品发扬出去。 “各位亲爱的同学们,这个产品的未来就靠你们了,今后世界一定会记住你们今日的功劳!” 一番话,说得在座的所有人心花怒放,巴掌声经久不衰,个个都是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去昭告全天下,让他们知道自己今天的功劳。 坐在余文啸旁边的小强不屑地撇撇嘴,没有和那些人一块鼓掌。 在这个厂里,余文啸的半初中学历是这里最高的了,有的人连小学都没上过,于是当一天的课程结束回到宿舍后,很多人过来问余文啸一些事情,各种事情都有。 一来二去,也就慢慢与他们玩熟了。从这些人口里,余文啸也知道了一些关于小强的事情。 小强是这个厂里的元老级人物,是从这个厂建起来就过来的,但是好像因为投入资金不多,经理什么的没当上,不过当个部长倒也是不错,这月收入也不少了,而且是固定的,不像他们这些零工,工资还要看自己的业绩。 这话说的余文啸一愣一愣的,“我们的业绩是什么?不是每天上课吗?” 那些室友叹了口气,“没有,现在是培训阶段,培训完成之后还要挂牌上班,每天就是推荐老马的这个产品,业绩越多,工资越高,万一没有业绩,那么这个月的工资也就见不到了。” 余文啸思索了一番,又想起路经理的话,没有什么事是简单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嘛。 往后的这几天一直都是在上课,每天雷打不动的产品介绍,这款nh375产品简直都要刻在每个人的脑子里。 有时候,在这里上课会让余文啸不禁想起曾经上学的日子,但不经他多想,马老师那大嗓门又把他拉回来。 “亲爱的同学们,明天我们就要去实地实验了,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竭尽所能,让我们共同为这个世界而奋斗!” 又是一阵欢呼声。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出过门了,每天来回在宿舍与仓库之间,自由是不可能的,他们的手机也被收了上去,说好会发下来也不见踪影,每天吃的都是送到仓库里的盒饭,就和那啥一样。 猛然间,余文啸竟想不起那个名词了。 这次的会议小强没来,他被紧急召往总部开会了,说是明天出去实践的事情。 今天的课下得早,让他们好好休息,明天努力干活。几个室友都睡着了,个别几个的呼噜声大的惊人。 余文啸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一直在想着下午没想到的那个名词,自己越急,却越想不起来。 小强和自己不在一个宿舍,他在隔壁,那间屋子只有三个人住,都是部长,除了人少点,其他的和余文啸这些工人住的也没多大差别。 反正自己半天也睡不着,余文啸索性穿上鞋子出门在门口吹着风看月亮。 这里属于那种比较偏远的地区,周围没有其他建筑,可以用人烟罕至来形容都不过分。加上又是半夜,更是一片漆黑,却也显得天上那轮明月格外的亮。 远处,有灯光闪烁,慢慢地近了,是一辆车,停在仓库门口,等了一会儿,又马上开走了。 楼梯传来脚步声,有人在慢慢地上楼。 是小强! 他面露疲惫,见到余文啸,怔了一下,但又马上恢复平静,“小余,还没睡啊?” 余文啸点点头,扭过头来继续眺望远处漆黑的一片。 自打自己来到这里,余文啸明显感觉小强的不自在,两人的关系以前明明很好的,但现在甚至见面都很尴尬,余文啸不知道,是自己的缘故还是小强自己的原因。 小强摇摇头,“小余,今晚那两个人不回来,你来我这里睡吗?我们两个聊一聊。” 余文啸本来打算委婉地拒绝掉,但回头看他那种真诚期待的目光,轻轻点了下头,随他走进隔壁那间房。 待小强洗好再次回到房间后,已经接近十二点了。那几个部长没回来,余文啸随便找了一个离小强的床铺比较近的躺了下来。 灯关上后两人也是半天没睡着,听着彼此的呼吸声,很均匀,余文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还是小强先开的口。 “小余,你感觉这里怎么样?” “嗯,挺好的,这个的人也很不错,都热情,也很亲切。” “那么,我之前说的那些话你会生气吗?” 余文啸许久没有回应小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小强说的的确没错,没有坚持下来是自己的问题,自己又怎么会生气呢? “唉。”小强没等到余文啸的回应,自顾自的叹了口气,“我不太希望你来的,但是我其实也是被逼无奈。” 余文啸不禁有些好奇,对于小强那些事情,他所了解的也只有他的那些室友口中说的那样。 “我啊,没本事,小学成绩又不好,早早地就出来打工了……”小强翻了个身,透过边上的窗户还能看见天上的那轮明月,“开始挣不了几个钱,但后面慢慢就好了,说来也可笑,干了那么多活,感觉自己就是一个打工的料,不适合读书。” 小强停了一会儿,呆呆地看着月亮,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后来慢慢地手里有了钱,遇上了那个姓路的。” 小强闭上眼睛,像是陷入了回忆,“他和我一投即合,聊了很长时间。他和我说了他的创业项目,问我去不去他那里。正巧我那时刚失业,正愁工作,他说他那里前期没什么,但后面简直是爆发式收入,他也和我描述了很多,就是这样你理解吗?” 余文啸吱了一声,表明自己理解,但又不敢多说,继续听小强在那里述说。 “然后啊,我就心动了,和他来到了这里。和你一样我也很受这里气氛的影响,感觉很喜欢这样的环境,就在这里做了起来,也认识了那个姓马的。” “一开始,姓路的没让我出钱,也没有让我和那些出去的一起去,总体说,我是干的活最少,但是拿的钱都一样。” “但是后来,姓路的就开始让我加入他们了,开始要我加入他们所谓的资金预算,前前后后我砸了一万多,当上了这里的部长。” 小强说到这里,猛地坐起来,四处望了望,又压低了声音,“说句实话,我是做梦都想离开这里,但我的钱,我的血汗都赔在这里了,我……我是真的对这个组织恨之入骨啊!” 组织…… 余文啸也猛地坐起来,冷汗唰的就出来了,鸡皮疙瘩也是起了一身。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名词,他记得听他的老师在安全教育课上说过的,这个地方,是传销组织! 第三十一章:出逃计划 “呼……呼……”小强已经睡着了,呼噜声打得很响,刚才把自己长期的心事系数吐露出来,内心好受了许多,睡眠自然也轻松了不少。 但是余文啸的内心却半天也静不下来,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着以前看过的许多画面。 传销组织,这是一个很可怕的组织,一旦误入,就很容易被洗脑。之前在上课的时候,老师特地强调过一个案例,是一个大学生,刚毕业,社会经验缺乏,听其他人的劝说,误入了传销组织,等到破案被救出来,人已经完全不像样子,而且大好年华也都浪费了。 余文啸摇摇脑袋,自己可不能在这里浪费了,又坐起身子,看了小强那边一眼。 而且,自己的好朋友,也绝不能放弃! 可是…… 余文啸又躺了下来,两手放在头下压着,思索了半天。 自己想要逃走的话自然不太可能,这里人烟稀少,估计跑不了多远就会被发现然后抓回来。 除此之外,这外面还有很高的围墙围着,只有南边那里有一个门,但是不用想也知道有人在那里看守着,要想出去,除非自己长了翅膀飞出去。 余文啸伸出食指按了按太阳穴,头愈发有些混乱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小强的呼噜声渐渐弱了下来,正当余文啸困意上来准备睡着的时候,小强突然出声。 “如果想逃出去,只有明天所谓实习的机会。” 余文啸顿时困意全无,自己刚来,对这里不怎么熟悉,只有以前上课的时候老师教过一些知识,但是小强不一样,他在这里打拼了几年,对这里也算是比较了解。 小强坐起来,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其实每一个新人刚来的时候,组织上都会安排一个人看守这些新人,这些看守的就是我们部长。” 说完,小强看向余文啸这里,余文啸已经坐起来了,两人对视了一眼,“不过因为你是我介绍进来的,我接你电话的时候组织上的人听到了,所以就安排我监视你,顺便给你们这些新人在适当的时候洗洗脑。” “不过,明天可能要改变。”小强扭过头,“还记得第一晚吗?就是你刚来的那晚。我其实是故意想打击你,想让你赶紧离开这里,我不想拉你下水啊!” “但我也没想到,那个姓路的也在,而且听到了我对你说的那些内容。在你回去之后,他又单独找我谈了一次,也算是对我的警告了。” 小强从他旁边的桌子上拿过一个烟盒,拿出一支烟来,“介意我抽支烟吗?” 没等余文啸回答,小强已经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烟。有点黑的屋子里只闪着这一点光亮,却显得有些寂寞。 吸了口烟,小强又长长地吐出来,“所以我后面一直对你不太好,我怕组织上怀疑我把我换下来。我监视你的话,我不会对你洗脑,我还是清醒的,我只是投了资金在里面,他们的活动我也很少参加。” “今天的会议还是说话了。”烟头前的光闪了一下,“姓路的还是上报给组织了,明天的实习我被另一个人换下来,所以明天我恐怕不能和你一起去了。” 烟头猛地闪了一下,但马上又灭了,小强直接把它从窗口扔下去。 “但是虽然我明天不在,你必须要抓住明天的机会,如果说我们有三条路,明天这条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可是……”余文啸有点急躁,他不知道明天究竟会发生什么。 “没事,我会把明天的事情安排好。”小强接过余文啸的话,“我来告诉你明天的流程,你尽量记住,这很关键,逃出去之后也只有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一定要抓紧时间报警!” 余文啸听得一身冷汗,意识到明天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条路,才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他们一直讨论到凌晨三四点钟,夜已经快结束了,余文啸一挨到枕头就沉沉睡去,只有靠近窗户的小强还在床上难以入眠。 摸索着又掏出一支烟,刚放到嘴前,突然看到已经睡着的余文啸,又默默地把烟放了回去。 他的话没有说完,他现在已经不受组织的信任了,明天下午就要被迁往本部,至于后面的路如何,谁也不知道。 那三条路,第一条,就是顺从组织,最终被他们洗脑成功,并加入他们。第二条路,就是等到第一次实习的机会,这时候因为新人刚刚结束洗脑,对于组织还是保持信任的,所以监视他们的人也不会特别严厉看管,多多少少会有些漏洞,只要把握住机会,逃跑是有可能的。第三条路…… 小强不敢想象,第三条路,或许才是这几条路里最容易的,也是非常简单的,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而这个条件,也是非常简单——只要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留恋就可以了。 明天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余文啸的成功了…… 反正,反正自己已经没有什么留恋了…… 夜里睡觉的时间太晚了,第二天小强和余文啸都起来的比较晚。 他们是被一个光头大汉拍门拍醒的,虽然看着有点凶狠,但那个光头还是尽力在保持微笑,带走余文啸关门的那一瞬间,还回头狠狠地瞪了小强一眼。 小强只得暗自冷笑,果然,自己已经完全不受信任了。 没过多久,又来了几个壮汉,那个路经理走在最前面,见到小强,还假意递过去一支烟。 小强也没客气,接过烟就抽了起来,牌子不错,自己以前从来也没抽过这等货色。 那路经理见小强这样,也有点高兴,递过去一张a4纸大小的纸,“恭喜,现在你成了我的手下。” “带走!”没等小强开口,路经理一挥手,那几个壮汉上前押着小强离开了这里。 而余文啸这边,他没有看见其他的工人,整个仓库只有他和那个光头壮汉,他们直接坐在地上吃早饭。吃的什么,余文啸都不知道,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逃离的计划。 那个光头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地问了几个问题,余文啸都很巧妙地对上了。 昨晚在讨论的时候小强和余文啸说了,刚开始,一定会有问题提出来。他们两人制定了一晚上的计划,当然也考虑了这些可能会问到的问题。 两人吃过早饭,光头大汉应该是比较满意余文啸刚才问题的答案,打了一个电话。说的什么余文啸没有听到,不过一直在点头,毕恭毕敬的样子,估计是哪个头目吧? 又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外面有车子开过来,光头大汉和余文啸一起上了车,被拉到一个叫泾光听的地方。 其他的工人也在那里,看样子每个人都单独有一个组织上派下来的跟着他们,就像跟着余文啸的这个光头,那些工人还称这些人为老师,认为他们是老师助手一类的人。 余文啸撇撇嘴,脑子里却在不停地回想小强的话。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把你们全部分散开。” 的确,每个工人都正被领去不同的地方,那些地方提前放了一个台子,上面摆满了nh375,准备集中进行销售。 “这些销售任务不是你们这些新手的活,你们就是来这里学习的,学习他们销售的每一个细节……” 每一位工人被领到不同的台子前,任务也和小强说的那样,学习那些销售的动作,包括语言和语气,顺便给那些销售的递下东西,打点杂活什么的。 活的确不累,在没事的时候,余文啸也会稍微看下那些销售的动作。本来自己是不想看也不想学的,毕竟自己没打算在这里待下去,都要逃跑了,学这些,有什么用? 所谓的销售对象,也主要是一些高龄的老人。 见到有人来了,赶紧大声吆喝,先把对方的注意力给集中过来,然后再大力推荐这产品的功效,除了它自带的压制血压功效,还莫名其妙的多了很多其他的功能。明明不存在的,却在那些巧舌如簧的销售人员的嘴里蹦了出来。 总之,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先要把老人给忽悠过去听他们说这个产品如何如何好,最后在他们心动之际安排几个演员,老人家防范意识不强,而且高血压又是很常见的病,这种营销方式很快就能见效,没过多久就有很多老人来买。 这怎么看都有点像推销…… 不过现在因为销售市场太激烈,很多传销组织都对自己的销售方式进行了改变,所以偏向于推销这一块。 “记住,我们唯一有机会逃跑的时间就是中午。那个看守你们的人会去拿饭,所以在场的只有新人和销售的那些人,而这个时候,也就是你逃跑的最佳时间。” “但是,时机一定要把握住!只要有客人过来,那个专门销售的人就会把所有注意力放在那里,而这个时候,就是你唯一的机会!” “唯一能够改变一生命运的机会!” 第三十二章:追梦者,我们一起奔跑! 余文啸有点紧张,头上的汗大把大把往下掉,扭过头看了看那个坐在一旁草地上的光头。他还是没有要动的意思,默默点了根烟,有时望着旁边的住宅区,时不时也会盯着余文啸这里。 不是说好等中午会去拿饭吗?怎么这个光头还在这里,而且一点要动的感觉都没有? 至于其他地方的销售区,太远的地方余文啸看不到,也不太清楚,但是周围有一个比较近的,余文啸注意到那个看管的人看了眼手表,然后对销售的人说了一句什么,起身走了。 这看来是去拿盒饭了…… 那自己这个光头干啥?是不是忘了? “怎么了?背后出这么多汗?”那个光头注意到余文啸的目光,又看到余文啸满头大汗,身上穿的特发的工作服也被浸湿大半。 “没……没事,就是有点饿了,嘿嘿。”余文啸的反应还算机灵,巧妙的化解了这个问题,还顺便提醒了这个光头该去拿饭。 光头没上心,扭过头来,伸手抓抓脑袋,“午饭不急,我让同事帮咱们带了,应该马上就能拿来了,不要急。” 让别人拿了……让别人拿了…… “为什么?” 自己一个没忍住,居然将心中想的这话说了出来! 光头站起来,拍两下裤子,把上面粘着的草拍下,冲余文啸冷笑一声,“哼,因为你上午心不在焉,公司上面下了通知,你在这里加练,直到达标为准,不然连午饭都没了。” 所以……自己这是没有机会逃走了? 自己唯一的路也被堵住了? 一辈子就要毁在这里了? “来看看!来看看喽!最新研制高科技药物,专治高血压,更可延年益寿,老人专用啦!”那个销售的人是个中年妇女,见到又来了一位老人家,赶紧大声叫喊起来。 余文啸一直在心中想着接下来的对策,也就没注意那边,但是,很快传来了一阵很熟悉的声音。 “余文啸?” 余文啸猛地抬起头,是碧颖…… 碧颖和她的表姐住在一起,这几天老家的外婆也来了,表姐上班忙,所以每日陪老人比较多的自然是碧颖了。 外婆在老家忙习惯了,突然来城里闲不下来,吃好饭后碧颖也没事,就陪着姥姥出来逛逛超市,没想到刚出小区就遇到了余文啸。 但是余文啸此时心里正闹腾,见到碧颖,脑海里突然想起小强不经意的一句话。 “如果遇到熟人,取消一切逃跑计划,和那个熟人说话,但是每一句话都必须是假的,让那个熟人自己产生怀疑。” 小强只是无意提出的,因为他觉得逃跑的计划已经很完美了,而且他也打心底的不太相信余文啸在这里除了自己之外还有熟人。 组织上的人也没有想到,因为余文啸从老家来的,按理说不会有熟人在这里,不然也就不会给小强打电话。 现在突然出现一个碧颖,让那个光头突然有点迷茫——组织派他过来监视的时候可没考虑过这种情况。就连在前面销售的人也是一身冷汗,这余文啸只要说一句他们最近干的事,自己就会有很大的危机,弄不好,整个组织都会就此崩溃。 光头和销售的那个人已经想好对策了,只要事情朝着不正确的方向发展,马上逃跑并结束这次的任务。 他们没有出声,他们在赌,赌余文啸还没有认清他们这个组织,赌余文啸依然顺服组织…… 一旁的大树上站着一只鸟,树上的叶子早已掉完,那只鸟直愣愣地看着这边,也不叫。 “碧颖,我……”余文啸唇齿微动,而那棵树上的鸟突然拍起翅膀扑凌凌飞走了。 “我在这里打工呢,好巧啊。”余文啸很自然,还对碧颖露出笑容。 他记得自己之前和碧颖说过,自己不爱笑的…… 也不知道碧颖注意到这个细节没,也只是随便应了一声,“嗯,你在打什么工作啊?”碧颖显得很好奇。 余文啸回头看了一眼光头,而后者也是用一种非常警惕的眼光看着他,余文啸微微一笑,“没什么,就是过来学习卖东西的,是我们厂里生产的,最近卖不出去。” 碧颖点了点头,“嗯,那你一直在这里干活不回去吗?” 余文啸思索一番,“不了,过几天等我们开学了我还要回家上一中呢!” 说这话时,余文啸心里打着颤,他也在赌,希望碧颖记得自己说过初中的事。 哪有什么开学? 哪有什么一中? 一切都是假的啊! 碧颖愣了一下,但马上又恢复微笑,“好呀,我们到时候一起去学校啊!” 她的外婆已经走远,在离她很远的地方喊她,碧颖向余文啸道了别,向她外婆那里跑去。 之前因为销售的那个人一直在关注余文啸这里,碧颖她外婆也只是拿起产品看了一眼,没人招呼她,也就默默放下产品先行离开了。 余文啸呆呆地望着碧颖的背影,她今天扎了个马尾辫,往外婆那里跑去的时候,马尾辫一甩一甩的,余文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愣在原地。 “不错,刚才的回答很好。”光头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余文啸旁边,看样子非常高兴,“这种回答值得表扬,不过……” 光头伏在余文啸耳边,轻轻地对他说:“不过你已经留不住了,既然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那就最好放乖一点哦。” …… 郑贵此时还在认真听着,白叔喊了好几声都没听到,后者就只好也坐过来听那个工人,也就是余文啸的叙述。 “那后来呢?你被发现身份之后他们肯定会对你下手啊!”白叔毕竟是高龄了,有些着急。 余文啸憨憨地笑了笑,“还好,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看出来的,后来把我带回总部去了,刚准备给我洗脑,警察就进来了……” 一切就很突然。等到余文啸从警局做好笔供出来的时候,警局外面站着一位白衣少女。 余文啸走到她旁边,抬着头看天上那轮明月,声音是那么的平静,虽然内心激动不已。 “谢谢你啊!碧颖!” 那少女转过头看着余文啸,噗嗤一声就笑了,“没事哒,和你说话的时候就感觉你不对劲了,逛街的时候突然想到老师以前上课说过传销组织的事情,还有一些自救方法,仔细一想。”碧颖突然把头凑过来,笑着道,“你还挺聪明的嘛!” 余文啸的脸一下就红了,两手互相抓在一起,也不知道该应答什么。 看到他这个样子,碧颖又笑了起来,“好啦,走吧,今晚先住我家,你这刚来这里估计也没什么熟人,晚上没地方住。” “可,可是……”余文啸还真没地方住,传销组织被端了,宿舍肯定没有了,本想着今晚可能要露宿街头了,碧颖突然这么说,干嘛不去? 其实余文啸想去找小强,他现在安全了,但是小强怎么样,他还一无所知。 “哎呀。”碧颖仿佛猜得到余文啸在想什么,“我知道你担心什么,先回家,回家你就知道了。” 余文啸眨眨眼,跟着碧颖回去了。 “你好,泾光听警局一班班长。”面前这位年纪不怎么大的人正是碧颖的表哥,见到余文啸过来,礼貌的介绍了一番。 两人握住手寒暄了几句。 余文啸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小强,忍不住向这位警官打听。谁知警官笑了起来,“哈哈,小强其实是我们在组织里的线人,这次破案,也多亏了他的帮忙啊!” 几个人吃好饭,和家里的外婆说了一声,就去附近的一家医院了。 “小强因为受到组织上层的怀疑,被秘密拉往总部。我们与小强断了联系之后就意识到事情不对,又正好这时候碧颖给我打了电话,就是说了你的事,我们这才行动。但是在这过程中小强受了点轻伤,现在还在医院里治疗。” 碧颖在一旁碰了一下余文啸,“其实我以前听我哥说过最近传销严重,所以你做的事一下子就让我想到老师以前说过的自救方法。” 碧颖的表哥摸摸碧颖的头,“嗯,碧颖的这种做法很棒,而且上课也一定要听老师说的,这绝对不会有坏处。” 余文啸点了点头。 小强的伤势不重,躺一段时间差不多就好了,而在这段时间里,余文啸就暂住在碧颖的表姐家里。 碧颖的表姐和碧颖睡在一起,外婆单独一间屋子,余文啸就睡在那间书房,只于那位警官哥哥,表姐让他回警局睡去了。 表哥:“……” 后面几天过得很愉快,余文啸之前的手机和交上去所谓的入厂费都已经拿不回来了,不过借用碧颖的手机联系上了余爸余妈,知道最近几天发生的事,都在劝小余回家,大不了回家种地,外面还是太危险。 余文啸拒绝了他们,回头看了一眼在那里认真读书的碧颖,他的内心早已有了自己的想法。 也许,机会已经错过了,但是,每一次的机遇,不是别人主动给你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小强住了几天医院,住院的钱也全部都报销了。发生了这个事,村长也打电话让小强回家,让大家很意外的是,小强也拒绝了,他想在这里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临别前一晚,余文啸和小强两人都没有睡觉,在离碧颖家不远的公园里,两人漫无目的地慢走着,最后找了一个长椅坐了下来。 “小余,”小强两手撑在脑后,靠在长椅的靠背上,“你还记得我们小学毕业那晚吗?” “嗯,当然记得。”余文啸把右手放在眼前,抬起头,透过指缝看天上的月亮。 最近他很喜欢看月亮,可能自己与夜晚接触得越来越多了。 “当时,我问,什么是梦想。” 余文啸嘴角微微上扬,“哈哈,是啊,什么是梦想,当时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对啊!”小强缩回手放在腿上,“但是如果现在让我来说,我还是不清楚什么是梦想。不过……” 小强拍拍手,站了起来,“我是个没有梦想的人,但是我现在有了我想去追逐的目标,也许吧,这个可能就是所谓的梦想!我想得到的东西!” 余文啸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自己又何尝不是,从小,一直不理解什么是梦想,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名词。长大后,自己的生活在明显地变化着,那么,自己所想要的东西也就越来越重要。 余文啸也站起来,他的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小余,我今天已经和碧颖表哥谈过了,我要去读警校,我想当警察,为人民服务!” “小强,我要重返校园,像碧颖那样,好好学习。我已经错过了一次机会,现在,我要亲自创造机会!” “可是,现在叔叔那里……”小强知道,如果小余打算重新开始,余爸一定会支持,但是现在余家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能够继续支持小余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没事,”关于小强所担心的,余文啸自己也考虑过,“我一切都要靠自己,哪怕是到工地搬砖,哪怕是给饭店洗碗,慢慢积累,总会有机会的,就算失败了,自己努力过,才永远不会后悔!” “好,我相信你!一定要加油努力啊!” “你也加油!争取我们能早日重聚!” “到时候叫上碧颖!哈哈哈……” “好啊,看看她变成什么样,可能是个大美女了,哈哈哈……” 笑声传得很远,传遍整个公园,传到每一个人的心中,也传给了未来的自己。 夜,依然那么安静,但是在这静谧的夜空下,还有千千万万个如同这两位青年一样为自己的未来努力拼搏的人。 他们不惧怕社会上遇到的艰难! 也不怕自己所有的努力会失败,大不了再来一遍!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因为他们有着虽然独特但是共有的目标——梦想! 而他们的名字,就叫追梦者! 第三十三章:再回早餐店 早餐店依然和平日里一样,在清晨时分迎来各种各样的人,听他们述说属于自己独特的故事,又在临近中午的时候送走一个个食客,每一天都是平常却又不平凡。 而此时,在大洋的另一块大陆上,一个离这里几万公里远的地方,一所看似平常无奇的学校里…… “顾离,你今天的作业写了没?”一个男生回过头趴在自己的椅背上,好奇地打量着坐在他后面的顾离,“我昨晚好像打游戏有点晚了,作业忘了补,你的借我看看呗。” 顾离刚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才把书包放下,就听到他要来借作业,忍不住有了点小意见,“你啊你,好不容易布置一次作业,你还是不写,这就很过分啦!”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但是顾离还是从书包里掏出昨天写完的作业并递给那个同学。 自己在这个班上没什么特别多的朋友,因为自己是留学生,说话多多少少也会带点口音,除了语言之外,顾离感觉自己的性格也与这里的人不和。 其实,自从之前的那件事情之后,顾离的性格变了很多,而且时常从梦中惊醒,但是却又不舍得醒来。没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因为梦中有她,至少还有她,还有那个最爱的她。 “嘿嘿,谢谢离哥,改天请你吃饭啊!”前座拿了作业,向顾离道声谢,又马上转过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 在他的右座,也就是顾离的右前方,那是个女生,有着很长很黑的直发,像一条黑色的瀑布。她也是留学生,不过她和顾离反而没有什么交集,只是偶尔避不开会说两句,顾离也不知道那个女生叫什么。 一切都仿佛似曾相识…… 那年,那风,那人,都已离开…… 过往的一切都已成云烟…… 她还好吗? “喂!想啥呢?”前座不知什么时候都抄完了,扭过头见顾离愣在那里发呆,忍不住打了一下。 “啊?没事,”顾离甩甩头,“想以前的事呢。” “你还是忘不了她吗?” “嗯,我的心里可能没有其他位置了。” 时间真的很奇妙,一瞬间,就是一辈子。 假如她没有去买东西,也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了。 假如她在家里等着他下班,然后一起吃饭就好了。 假如他们从未在一起,是不是一切都将重来? 可世界上的现实说着,哪有什么假如,一切其实都已经注定。 顾离回国已经有几个月了,家里人都在为他操心,马上都要奔三的一个人了,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这能不急吗? 于是家里人四处张罗为他准备这里的相亲,那里的相亲,但是对于顾离,他每次只会说一句话。 “不急,我现在不急。” 可家里人很急啊! 也许,这就是现在为什么有很多年轻人不愿回家过年,除却路费钱不说,这回到家里之后还要想尽一切办法过这询问关,多少人都是败在这一关上…… 顾离对这件事还算开朗,还没有闹到和家人翻脸的程度,但是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总会有些尴尬,毕竟一些问题还是避不开的。 刚开始还好,给顾离介绍了几个相亲的对象,不过都被顾离给谢绝了。他现在还是以事业为主,对于这些杂事,他不愿太过于纠结,索性就全部拒绝了。 他的心里总是觉得不太舒服,去医院查过了,但是心脏那里并没有什么毛病,医生只是让他多注意休息,太累的话也会很容易导致心脏病的产生。 那段时间里,他的确每天都能忙到很晚很晚。他是学校里唯一一位拿到出国留学资格的学生,这次学习归来之后,学校这边他肯定要来处理很多事情,而且学校希望能留下他帮助学校最近的研究,据说对学校还很重要,顾离也同意了。 虽然家里给自己介绍的都给推了,但是顾离内心其实是有着自己的想法的。 留学那几年,并不是每天都很忙,有几次他也回国过了一段时间,那次回家,家里人就给他来了一次相亲。 当时的顾离还不怎么会拒绝,反应又比较迟钝,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竟没有可以用来拒绝的理由,等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家里人连时间都定好了。 顾离:“……”相亲的是我吧? 既然躲不掉,那就只好硬着头皮上。顾离通过双方的家长成功与那个女生加上了社交软件。 两人在网上也聊过几句,但是都不怎么说很多话,所以顾离除了知道她叫尹月之外,其他的还对她一无所知。 “你好。” “你好。” “我叫顾离,是家里人介绍的。” “哦哦,我知道,我叫尹月。”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谁都感到很尴尬,但是又不知道该聊什么。 “明天有空吗?咱们约个时间见一面?” 顾离紧紧盯着手机屏幕,这话是尹月发来的,看来尹月是想见见顾离,可能在手机上这样聊天实在是有些怪怪的,两人之间的了解还是太少。 “emm,不好意思啊,我明天下午约了朋友出去玩,可以早上吗?我请你吃早饭。”顾离现在不太会说话,想了半天才打下这么一句。 剩下的,就是很长时间的安静,没有消息回他。时间不等人,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也过去了。 就在顾离准备关掉手机睡觉的时候,手机发出一阵震动,屏幕上显示出尹月的回应。 “好,那我们在堰南老街的早餐店吃早饭吧?我们离那里都不算远。” “嗯。” 顾离努力克制住颤抖的右手,十分不容易的打下了这个“嗯”字,此时的他,早已是泪流满面。 堰南老街的早餐店,顾离还清楚的记得,在那里,有着属于他们的记忆,他的坚持,和他的悲伤。 命运啊,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不管自己怎么逃,都永远在命运的掌控之中。 一开始,顾离下意识地想拒绝尹月。早餐店那么多,不一定非要去这一家的,周围有很多家早餐都很不错的。但他还是努力答应了她…… 安南,我想你了…… 又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郑贵依然起了个大早,刚打开早餐店的大门,就遇上正在带嘿嘿晨跑的白叔。 两人打了个招呼,郑贵还对嘿嘿喊了一声,嘿嘿把尾巴甩了甩,都没回头看郑贵一眼就撒开腿跑了起来。 嘿嘿这基本上每一天都会和白叔一起去跑步,这身体素质也比以前强了许多。以前自己不想去跑步,每次都会累得不成猫样,但是白叔这的规矩是铁打的,既然躲不掉,那就只能上了。 在长期的坚持之下,嘿嘿由之前的一跑就累,变成现在这四肢有力,跑步不喘的肌肉猫。嘿嘿敢说,如果早餐店那个郑老板和自己一起来赛跑的话,不用跑太远,大概从街尾跑到街口,郑贵一定跑不过嘿嘿! 嘿嘿都计划好啦,自己再多练个几天,只要自己坚持下去,应该没几天就可以超过住在早餐店的那家姓林的了,到时候自己再去他家偷吃小鱼干一定不会被他抓住的! 一想到小鱼干,嘿嘿仿佛自己又充满了力量,脚下的速度不自觉的又带快了一些。 郑贵在后面看得有点愣,他想起之前白叔问他的话,“为什么每次嘿嘿看到你之后都跟打鸡血一样,跑的速度每次都会加快很多?” 对于这个问题,郑贵也只能笑笑,不然能怎样?总不能说因为自己太丑,嘿嘿看到自己被吓到了吧? 郑贵拍拍手,转身走进店内准备今天的营业。 老板娘起来的通常都晚一点,但每次都能正好赶上早餐店内人很多的时候。既然起来了,也就正好可以过来帮帮忙了,这样不仅能更好地招待客人,而且也能让一直在忙碌的郑贵有歇息的时间。 这是两人之间独有的默契。 住在早餐店对面的林慕今天起来的也不迟,不像前几天,有一次差点连上班的时间都没赶上,在早餐店这里匆匆拿了几个包子就往学校那里跑去,不过还好赶上了。 “早睡早起是一种好习惯。”白叔早就坐在位置那里等着林慕了,见今日林慕起来的还算早,提醒他这样的好习惯要好好保持住。 林慕傻傻地笑了笑,坐在白叔旁边,还绕有兴致地摸了下嘿嘿,给它炸的啊……不过很快又被白叔给压了下来。 猫在人头下,不得不低头啊…… 嘿嘿委屈地喵呜两声也就忘了这事,把头闷在食盆里幸福地嚼着猫粮。 林慕在一旁听其他食客或者与白叔交谈。最近几天学校那边的施工差不多完成了,大部分工人早已经离开,早餐店里已经很少能看见有工人在这里吃饭,而之前那位比较特殊的工人也没来,可能也离开了吧? 但是早餐店还是在运营着,明天迎来送往各种客人,只是有时候比较忙,有时候比较闲而已。 一些客人,觉得早餐店的味道好,还会再来,早餐店肯定会欢迎。这些,很普通,也很平常。 当那个人踏进早餐店的时候,很多人,包括白叔与林慕,就连嘿嘿都罕见地抬起了头,惊讶地看着走进早餐店的那个人。 那个熟悉的角落,熟悉的面孔……可是,那个男孩对面坐的女生怎么变了? 他们注意的那个人,正是顾离! 第三十四章:游乐园奇遇记 林慕还记得,那个男生之前一直带一位女生过来吃肉丝面,听说那个女生是出了车祸,然后大脑那边受到损伤而失忆,忘记了很多重要的事情,包括那位男生。 男生为了找回女生的记忆,每天都会带这个女生来吃肉丝面,听说他们就是因为肉丝面而结缘的,男生希望通过带女生重温之前的感觉,来找回那段丢失的回忆。 刚开始,的确有了些效果,只可惜这样的效果不怎么明显。而且后来女生跟随她爸爸出国治疗了,男生也没有办法继续自己的计划,再后来,那男生也来过几次,都是自己一个人,看着也很落寞。来了几天之后也就不再出现。 但是,现在他又再次踏进这家店。虽然时间过了很久,不过对于这个男生,白叔郑贵等人是不可能认错的,毕竟对这个男生的印象很深刻。 之前那个女生仍旧没有来,和那个男生一起来的,是一个林慕没见过的女生,但是白叔和郑贵看着那个女生挺眼熟的,估计之前来过这家店。 只见那两人入座,郑贵赶紧上前询问。男生也还记得郑贵,对郑贵笑了一下,郑贵点了点头。那女生也很自然,对郑贵微笑道:“那麻烦老板一碗饺子,芹菜猪肉的。” 郑贵回了一个微笑,又看向男生,男生愣了一下,但马上又恢复笑容,“老板,我也要一碗饺子吧,一样的。” 在旁边吃饭的白叔猛地一怔,手里的筷子也没拿住,掉在地上。但他很快反应过来,捡起筷子放在一旁,“害,年纪大了,手也不利索了。” 之前掉在地上的筷子自然不能继续用了,郑贵又重新给白叔拿了一双。给白叔递筷子的时候,郑贵听到白叔悄咪咪的问了一句,“他是不是也失忆了?” 郑贵:“……”我怎么知道! 林慕小心地戳了一下白叔,但马上被白叔打下了,林慕尴尬的摸下嘿嘿的猫头,小声对白叔说:“白叔,这个还是之前的那个男生?” 白叔没理他,只是轻轻点了下头。 顾离看着面前这位小心翼翼吹着饺子的尹月,这样子,像极了过去那个熟悉的她。 “喂,等我一会,这个饺子好烫!”安南眼圈红红的,刚才吃饺子太心急了,直接一口塞进来把自己都给烫哭了。 顾离爱惜地摸了摸她的头,不急不急,我去给你买瓶水,在这里慢慢吃啊! 难得两人都有了空闲的时间,平时学习和兼职没有空,顾离不能带安南出来玩,这让他心里一直都有点愧疚。 虽然已经到了冬天,但是两人在游乐场玩的也是满头大汗,都很开心。 顾离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再次回来的时候,安南已经快把饺子吃完了。 “哎哎哎,给我留几个啊……” “哼,谁让你去了那么长时间,再回来晚一点点,我就全部给它吃完。” 顾离偷笑几声,“好啊,多吃一点长点肉,让我好好宠宠。” “哼。”安南没有理顾离,把碗往他那里一推,“不吃了,我吃饱了。”接着把脸头一扭,不给顾离好脸色看。 顾离见安南有些脾气,赶忙上前安慰,但是准备摸她头的手被打了一下,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 顾离把两手背在后面,就像变魔术似的从背后又拿出一支棒棒糖,“呐,给你吃!” 安南苦笑不得,“emm,呐,把我的心拿走吧!” 看得一旁的老板只感到酸酸的,现在的孩子啊……无奈,只好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毕竟时光易逝,属于自己的那段青春已经过去了。 正值寒假,也有很多小孩子被家长带来游乐场玩的,而且数量还不少,不然他们也就不会为了一个碰碰车等了半个小时。 “安南,渴了吗?” “安南,饿了吗?” “安南,累了吗?” “安南,我去给你买糖吃吧?” “安南……” 不得不说,顾离真的是一个宠妻狂魔,就连给安南回话的机会都没有。 不对,现在还不算宠妻,毕竟还没有求婚,不过顾离已经计划好了,等这个寒假过去,自己就可以准备求婚的事情了。 明年的夏天,就是他们在一起的八周年纪念日,如果那天工作不能早些结束,顾离打算在那天向公司请个假,尽量早些准备给安南的惊喜,有备无患嘛! 玩了几分钟的碰碰车,安南又盯上了靠近游乐场正门的旋转木马,拉着顾离就往那里跑。 但是一个没注意,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小女孩。女孩只是受到点惊吓,没有被撞倒,安南被身后的顾离及时拉住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小女孩看到冒冒失失就冲过来的安南,被吓了一大跳,差点就哭了出来,还好被安南和顾离及时给哄了回去。 “咦?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在这,你父母呢?”顾离看了看周围,没有类似女孩家长的人出现。 女孩的眼角还挂着泪花,看来刚才被吓得不轻,一只手还在擦着眼泪,抽抽涕涕的回到:“我……我和妈妈走散了……”还没说完就直接哭了起来,惹得一旁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 顾离一下子就慌了神,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反倒是平常冒冒失失的安南却显得比较冷静。她蹲下身子,掏出一张纸巾为女孩擦了擦眼泪,还耐心安慰道:“没事的,我们在这里等一会,说不定妈妈一会儿就过来了呢?” 这母爱泛滥的安南也是令顾离眼前一新,而安南的劝说也是十分有效,小女孩慢慢地止住眼泪,向安南重重地点了下头。 “嗯!” 冬天的风呜呜的吹着,天空看着还有些阴沉。顾离之前看了天气预报,好像说今天还会下小雨,但是最近的日期里也只有这天两人都有空,错过了这次,谁也说不好下次是什么时候。顾离走之前带了一把小雨伞,留着万一下大了能给安南用。 为什么不带大伞? 自己是过来带女朋友玩的,带个大伞多不方便,小伞够了,到时候淋淋雨看看安南会不会心疼。 风刮得脸疼,顾离把自己的围脖解下来为小女孩围上,又走过去帮安南整理了一下,这样风也就不至于会从衣领那里让安南受寒了。 不知道站在那里过了多久,安南腿有点麻了,就学着小女孩蹲在地上。顾离是这里唯一的男生,学着女生蹲在那里多不好意思,反正也没事,就四处溜溜。 突然,一声叫喊从刚才顾离前去的地方传来,是顾离的声音! “安南!” 一声叫喊声把马上就要睡着的安南惊醒,自己也多想,拉上小女孩就往那边赶去。 顾离本来打算在四处逛一逛,但是有一名工作人员过来向他打听有没有看见一个小女孩,顾离赶紧喊了安南的名字。 工作人员向他们解释了一番,原来那个女孩的妈妈发现女儿不见之后,先是按照原路寻找过去,但是不知道是被人群遮挡住了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妈妈并没有找到孩子。无奈之下去了服务中心找寻工作人员的帮助,服务中心也是派了大量的工作人员来帮忙找她。 今天还是小女孩的生日,平时妈妈上班忙,根本没有时间能带她出来玩,平时自己的生活也是急急燥燥的,走到半路才发现自家女儿走丢了。所幸,在很多人的帮助之下找到了自家孩子。 女孩的妈妈向顾离和安南道了谢,安南再次蹲下身子,把口袋里的糖拿给小女孩,又摸了摸她的头,“记得以后要跟紧妈妈哦,要听话,知道吗?” 小女孩很认真地向安南点了点头,小女孩的妈妈再次向安南表达了感谢,便带着女孩回家去了。 “我们怎么办?”安南小心地拉着顾离的衣角,这次她可不敢乱跑了,万一又撞到谁可不好说。 顾离一直没有理她,他心里有个问题,一直没有问安南。 “安南。”顾离开口道。 “嗯?” “你生日是什么时候?”顾离眉头紧皱,作为她男朋友这么多年了,自己竟还不知道安南的生日。依稀记得,自己问过安南,但是每次都能被这聪明的丫头用其他理由给圆过去。 虽然她的生日不知道,但是顾离的生日她都记得清清楚楚,每年都可以给他一个惊喜。 安南愣了一下,她没想到顾离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问她这个问题,不过见他眉头都皱到一块去了,看来他这次是认真的了。 安南和顾离都停在原地,周围的行人很明显少了很多,天空昏暗了许多,看来天气预报不怎么准确,预计会是一场不小的雨。 平日里热闹非常的游乐场,现在几乎可以用人烟稀少来形容了。就连场里的工作人员有些都在往休息室走去——反正也没有什么客人,与其在这里等雨,还不如早点回去休息,等雨一下,游乐场一关,他们今天的工作差不多也就结束了。 有几个工作人员注意到站在广场上的两人,但是都没有询问什么。这种情况他们见得也比较多了,无非就是男女朋友之间闹闹脾气,大不了就是分手罢了,也没什么值得注意的。 安南唇齿微动,但是并没有出声,手指勾在一起,也不知道说什么。 顾离没动,也没说话,就是保持那样站在原地,就是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安南。 风,越刮越大了,顾离的围脖在安南脖子上,风刮在顾离的脸上,生疼生疼的,但是他不在意,因为他的心更疼。这不仅是来自内心的亏欠,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 安南突然上前抓住顾离的手,顾离一愣,但还是随着安南往一个方向走去。 “我们去玩摩天轮吧?”安南走前前面,回过头来笑嘻嘻的看着顾离。 顾离挤出一个笑容,轻轻点点头。 没有什么人坐摩天轮,就连工作人员都准备下班回家了,但是碍于工作的规矩,哪怕只有一位游客,他们就要让摩天轮正常运行。 摩天轮真的好大,这是专属于安南和顾离的,没有其他游客。升上高处的时候甚至都可以看见游乐场的大门,安南很兴奋,一个劲儿地拉着顾离看着看那。 顾离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心情乱糟糟的,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从背后强行抱住安南。 “安南,原谅我。” 顾离感觉到安南叹了一口气,“傻瓜,你又没错。”声音越发沙哑,后来顾离感觉到有一滴液体落到了自己的手臂上,还是温的。 安南慢慢扒开顾离的手,回过头来,四目相对。 “我的生日啊,就在我们在一起的那天……” 安南笑了,脸上还挂着泪痕,泪水也在眼眶里打转。 顾离走到她身边,一把将她揽在怀里,指着窗外,“看,安南,下雪了。” 外面的雪花缓缓飘下,轻盈地落在地上,不发出一点声音,大地很快便铺上一层白色的被子,虽然单调,却又不失温柔。 安南靠在顾离怀里,“嗯,下雪了……” 第三十五章:梦,在我迷路时分又见你 “唰!”窗帘被人拉开,外面的阳光照射进屋子,很刺眼。屋内的大床上,那人还没起床,被这突如其来的阳光给弄醒,不免得有些脾气。 “怎么起这么早啊?”他揉揉眼睛,面露不悦,没好气地问道站在窗前的安南。 安南双手叉腰,嘴巴撅起老高,“哼,你这床舒服,我那个沙发太硬!” 啥?床? 顾离瞬间惊醒,却发现自己孤身一人躺在床上,满头大汗,就连床单都是乱糟糟的,被子的一半掉在地上,仅有的一半盖在自己身上。这被子不小,但是…… 这很明显不是自己家啊! 这是哪? “顾离?”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从旁边传来,回荡在顾离的耳畔,但是顾离却看不见任何人。 “你醒啦?”安南迈着优雅的步伐,一步一步向顾离走来。虽然用手捂着嘴,但是仍旧挡不住她脸上的笑容,闪着水亮水亮的大眼睛,脸蛋仿佛能掐出水似的。 “你笑什么?”顾离用脚把掉在地上的被子挑起来,对着安南微笑道。 安南把手放下,双手叉着腰,“哼,怎么偷笑都被你发现了,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不好玩不好玩。” 顾离看了一眼被窝,自己身上还穿着衣服,就掀开被子走下床,一把抱住安南。 “傻丫头,我的心在你那里,还有什么不知道呢?” 安南顺势躺在顾离的怀抱里,指着外面,“看,顾离,外面多好看啊!” 昨天的雪后来越下越大,到了后半夜甚至变成了大雪,一直下到接近凌晨才停下。外面早已是银装素裹,甚是好看。 有几位环卫工人拿着大扫把在街道上扫着积雪。不扫掉的话,等到了上班的高峰期容易造成拥堵,到时候会更难处理。 雪后三天晴,这是俗语了。现在的天就是非常晴朗,每家每户都是打开了自家的窗户,让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沐浴在阳光下,有几位甚至还来到阳台上去拥抱阳光。 太阳照得屋里暖洋洋的,安南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有点像栀子花,还有一股薰衣草的味道。 “顾离……” “顾离……” 顾离一愣,面前的一切都不见了…… 没有屋子,没有雪景,就连……就连他怀里的安南也不见了! 他的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没有。 只有那一声声叫喊回荡在他的耳边。 是谁? 是谁? 顾离感到头痛的厉害,但鼻子闻到的那股栀子花与薰衣草的香味让他感到舒缓了许多。 头依然很疼,但自己在潜意识里不愿醒来。他在害怕,他怕这只是一场梦,虽然他深知,但他宁愿活在梦里。梦里有一切,有顾离,也有安南。 当梦破碎之时,便是噩梦的再次出现。 顾离禁闭双眼,他不愿醒,他不愿这里的一切都消失! 不对,怀里! 顾离还能感觉到安南,他的手里还抓着安南的手,是那只手,这触感,是那个在顾离怀里的安南! 我已经错过了你一次,这次,我一定不会松手的!哪怕,这只是梦境,那我就不相信现实! 安南,无论你在哪里,都有我来保护你! “顾离!顾离!” 熟悉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顾离感到身上暖洋洋的。 没有雪景,窗外没有白色,倒是有一条大道,这条大路旁边的树木几乎掉光了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在那里矗立着。 “顾离……”尹月还是忍不住出了声。 她早上只是来看看顾离醒来没,看到顾离的头发上有东西,本想伸手去帮他弄一下,顾离却像发了疯似的一把抓住她的手。 他的嘴里还一直在念叨什么,尹月只能勉强听出是个人名,但具体叫什么,安南还真没听清楚。 抓手也就算了,还抓那么紧,再加上抓的时间那么久,顾离没感觉,但是尹月觉得手有些隐隐作痛,还是没忍住,叫醒了顾离。 看着顾离面露痛苦,她也犹豫了,可能,这个梦对他很重要吧?尹月小时候听家里的老人家说过,人做梦其实也就是会看一遍自己的记忆,所以梦里遇见的人都是熟人,没有其他陌生的面孔。 尹月相信,因为她的确记得,自己的梦里就没有她不认识的人,而且有时候梦境会使她感到非常熟悉,仿佛自己经历过一样。 顾离可能梦到了自己过去的记忆,而且是对他非常重要的一段记忆,不然他也不可能会抓的这么紧。 尹月还是没坚持下来,叫醒了他。 顾离坐起身子,眨了两下眼睛,可他的手还是没有松开,这可能是他最后想要抓住的东西吧? 只可惜,每一段梦终有醒来的时刻。梦,只是让人活在虚幻,人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毕竟,这里才是最真切的。 “尹月……”顾离见自己紧紧抓着尹月的手,急忙松开。 但因为抓的时间久,尹月感觉手麻麻的。甩了几下,向顾离摇摇头,“没事的,你昨晚喝醉了,所以就先在我这里住了一晚。” 顾离有些尴尬,两只手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摸索半天,最后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只好装作镇定把两手插在口袋里。 昨天早上在那家早餐店吃饺子的时候尹月就发现顾离有些不大对劲,眼神迷离,感觉整个人都空了。 从早餐店出来之后,他们去看了电影,也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顾离人不错,有时还能说几个笑话把尹月逗得很开心,在任何时候都能无微不至的照顾到尹月,这让尹月很感动。 总体上,尹月还是对顾离有所好感的,毕竟现在这么细心的男生不太多了。其实这事尹月自己也说不好,自己喜欢他吗?不知道。 她知道顾离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是顾离的妈妈告诉自己的妈妈,然后妈妈再转告自己的。她也知道顾离对之前那段感情还是有些放不下但是尹月不知道这里的内情,他妈妈没有细说。 在他们一起出来玩的过程中,虽然感觉上两人都挺开心的,但是尹月很少看见顾离露出笑容,但是在初见到他时候,明明看见他笑的,笑起来也很好看,只是出了早餐店之后变成这样的。 在晚上尹月本想打车回家的,但是被顾离拉住了,顾离好像不太愿意她坐出租车回家,两人只好在车站等公交车。 晚上的风有些凉,顾离把自己的外套给了尹月,惹得尹月又是一阵感动。 在车上的时候,尹月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向顾离询问了一下他前女友的事情。 可是顾离突然把脸一沉,但看起来又非常痛苦,尹月一下就慌了神,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甚至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说错了。 难道是因为提到了他的前女友? 这么想,尹月也有一点点小脾气了,都分手了,还这么想着她,是个女生现在应该都会生气的吧…… 不过看顾离那个样子,尹月其实暗自有些高兴和期待。这说明什么?都过去了这么久,这说明他专一啊! 尹月偷笑了两声,刚准备上前试着去安慰安慰,但是还没移到顾离旁边,顾离先转过头来看着她。 他眼神迷离,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后来对上尹月的眼光。尹月注意了下,顾离的眼眶还有些红。 顾离的嘴唇微动,略带沙哑的声音还有点忧伤,“尹月,我想去喝点酒,不好意思啊。” 尹月眨眨眼,并没有生气,反而还回给顾离一个微笑,“没事,我陪你吧。” 很温柔的声音,就像安南一样。顾离曾经常常会夸她的声音就像清铃儿般清脆,再加上安南常常爱笑,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甚是可爱。 顾离喝完一瓶啤酒,把空酒瓶推到一边。他以前不喝酒不抽烟的,但是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经常在自己烦心的时候会来喝点酒消消愁。不过每次自己也会注意点量,至少不会喝醉。但是这次,他彻彻底底的喝了一次…… “别,别拉我……我还,还来一杯……”顾离走路都是晃晃悠悠的,他还有意识,还不至于喝得天昏地暗的那种。 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一概不知,他只看到那个自己做梦都在想的女孩向他走来,拉住他的手走着,没有方向,期间有几次顾离脚下一软,也是“安南”及时托住自己,免得自己摔倒。 迷迷糊糊中,好像还听到有人问自己,“我喜欢你,可你喜欢我吗?” 顾离的脸涨得通红,奋力的点点了点头,“喜欢!我,我还要娶你呢……”满口的酒气,但“安南”也没有嫌弃,顾离听到了几声铃声般的笑声,接着就是一声沙哑略带哭腔的话语,声音很轻,但很清楚的传到了顾离的耳朵里。 “好……” 后面的事,顾离什么都不知道了,一切都还是那么平静。自己经常很晚回家,有时候直接睡在朋友家里,不回家家里人也不担心,毕竟都是多大的人了。所以这次顾离没有回家也没电话什么的。 看来昨晚全靠尹月了,顾离心想。 第三十六章:上司?相亲对象? 尹月,顾名思义,她从小就很喜欢音乐。也不知是不是受名字的渲染,在她小时候抓周的时候就抓的是一把电子琴,当时还小,周围摆满了各种乐器,小尹月直接就抱住了一旁的电子琴。 尹月是音乐世家,家里的人擅长各种各样的乐器,爷爷精通二胡,奶奶爱弹古琴,爸爸喜好打鼓,妈妈会吹笛子。一家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乐器,结果只有尹月学了个新式乐器。 不过尹月的确很有天赋,虽然是在被送到兴趣班里年纪最小的,但是她永远都是班里写得最快的,而且这些都是在她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没有辅导她的情况下,她自己在班里学会的。 要知道,有很多家里就是专门研究电子琴的,而且回家之后也会有家里人进行二次教学,按理说他们这些孩子应该更聪明的,但这现实的结果却不禁令人感叹。 果然兴趣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没有兴趣,这做什么事都提不起来精神。 尹月就不同,别的孩子摸到琴,都只会系统地弹奏,但是一旦尹月摸到琴,在她的手中,这琴就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就连演奏出来的音乐都能给人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正是凭着这独特的天赋,尹月也是家里独一的宝,虽然后来上班的话在时间上比较紧张,但是尹月在自己的出租房里购置了一架电子琴。 琴没有多大,没有花她太多的钱,对于家里空余的地方也没有占太多面积。尹月把这架琴放在了卧室靠近门那里,平时结束了一天的劳累,还会静下心来弹奏一曲。 顾离听她弹过这架电子琴,那是他与她交往之前发生的事情了。 顾离那晚因为醉酒,被迫在尹月的出租房里度过了一晚,自己醒来之后,就看到了放在那里的电子琴。 尹月注意到他的目光,就说了自己喜欢弹电子琴,后来又自告奋勇坐下来弹奏了一曲。 是k.williams的天空之城,很轻柔,很温暖,顾离听着这首歌却渐渐陷入沉思,也许,自己的那段感情的确需要放下了…… 而他面前的这位女生,则在忘情地弹奏着。在她的世界里,现在只剩下了她面前的这架琴。 如何才能达到演奏的最高境界,唯有心与琴合二为一,方可将自身彻底融入进去。 这位女生,自然也不知道顾离心里在想些什么,对于她自己,她不知道顾离的想法,她是发自内心的对顾离有好感,不光是对他的言行举止,更多的是来自直觉的一种冲动。 要知道,女生的第六感是很准的……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虽然是电子琴,但是用在这里也却有这般风味。除却屋外大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发出的鸣笛声,这里安静的可怕。 顾离与尹月甚至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心跳声。 “砰砰——砰砰——” 四目对视了好久,顾离看着她的潮红的鹅蛋脸,一双黑亮亮的丹凤眼,这副模样正逐渐打动他的心。 她太像安南了…… 顾离的眼睛突然模糊了,眼眶里的泪水打着转,他很想忍住,但还是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尹月就在一旁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倒不是她无情,只是她这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她不知道干什么,有点手足无措。 站在原地等了好久,她觉得腿有点酸了,叹了口气,走到窗户那里打开窗户。 屋子里感觉有些闷闷的,她想打开窗户来透透气。 顾离还是傻傻的站在那里,泪水早已经止住了,但是脸上那两条泪痕还清晰可见。 尹月趴在窗户边。她这里是那种很普通的出租屋,没有阳台,不过在窗户外面的上方安了一个小棚子,尹月又自己买了一个能伸出去的晾衣架,平时自己也可以在这上面晒衣服啥的。 因为已经入秋了,天气很冷,从窗外刮进来的风凉嗖嗖的,尹月趴在那里,不禁打了个哆嗦。 她回头看了一眼,顾离也不没有继续在那里傻站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一只胳膊肘撑在椅子的扶手上,托着下巴,痴痴的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天上的太阳终于不受乌云的遮挡,露出了一丝丝阳光,透过没有关上的窗户,洒在顾离的侧脸上。顾离的右脸沐浴在金黄色的阳光下,在这一刻,仿佛时间为他而静止,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美好…… 天空之城的音乐声响起,在这轻缓的节奏下,尹月其实很想与顾离一起拥抱在一起。不过她很快便缓回了神,甩了甩头,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妈妈打来的电话。 “喂,妈?” “对,顾离在我这里。”说完,尹月还抬起头来偷偷看了一下顾离。 顾离还是保持着那样的姿势,不知是听到尹月打电话的声音还是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稍稍偏了下头,往尹月这里侧了侧。 尹月愣了一下,但手机里妈妈的说话声马上又传进她的耳朵里。 “他昨晚在你那里过的夜?他没对你做什么吧?你两可以谈,但是别这么快啊!” 皱了下眉头,尹月有些不高兴了,刚准备好好和她争论一下什么叫“别这么快”的问题,又突然想到坐在旁边的顾离。只好稍加思索一番,尽量压着自己的脾气,平声细语地对电话那头说。 “没事的妈,不要担心,我们其实还没有开始……” 听到这话,尹月瞥见顾离刚才还有些往这里偏的头又缩了回去,手也挺自然地放在自己屁股下面坐上,这样手也可以暖和一些。 看来他有点冷了……尹月用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把窗户关上,这里还在接着电话。 “哎,知道了。” “哎,好……” “哎,我又不是傻子……” 在经过了妈妈一大堆啰嗦的话之后,尹月终于挂断了电话。刚挂断,只见顾离站起身子,看这样子是准备回去了,尹月赶紧叫住了他。 顾离疑惑地看着尹月,眼神里仿佛就在问她,“什么事情?” 尹月急得满头大汗,她为什么突然叫住顾离,她也不知道,好像刚才自己的动作就是下意识的,现在想来,自己想干什么好像真的不知道。 “额,”尹月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之前在公司里看到有招聘的信息,“那个……顾离,你现在有工作吗?” 顾离沉思了一会儿,自己这次回国好像真的没什么事情。国外出了点事情,学校也暂时关闭,毕竟是国外嘛,不像国内这样安全,事情比较多。 这次回国既然时间久,顾离其实也考虑过找个工作先做段时间,但是因为家里相亲的事,一直也没时间去真正找找看。 反正就是事太多了…… 不过现在尹月提了一下,有尹月的介绍,自己应该在工厂里也会方便很多。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顾离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现在没有工作,你们那边还要人吗?” 尹月赶紧点点头,“有,我们那里还有不少职位,因为之前这些职位都是外国人,然后又发生了那些事……”尹月从床边的书桌洞里拿出一张纸,这是她在上班的时候领导硬塞给自己的,说是可以拉拉人,给这里加点力量,本来自己没打算可以用上,但没想到会遇到顾离。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尹月把手里的纸递给顾离,“这个是我们这里发的招聘,你看下,里面有不少工作岗位。”把纸递给顾离之后,尹月就赶紧往后面移了几步,不敢离顾离太近。 顾离的鼻子微微一动,有股淡淡的薰衣草和栀子花的香味,还有那么一点熟悉…… 接过她手中的纸,顾离略微看了一眼,直接留下一句话。 “谢谢啦!我不去!” 尹月:“?” 顾离说这话时是带着微笑的,但是留下的却是这么霸气的语句。 顾离把手中的纸向尹月一展,指着上面某位经理的联系电话,笑着告诉她,“这个,是我的大学同学。” 尹月:“……” 最后这件事是顾离自己去和他的大学同学联系的,因为关系一直很好,毕业之后也都保持联系,所以这件事很快也就说定下来。 不过没有令顾离和尹月想到的是,顾离的那个同学给顾离安排的职务竟正好是尹月的上司。之前的那位因为被公司员工举报多次,现在已经被开除了。其实之前公司上层就想开除他了,但是无奈公司合适这个职位的人还没有,一直拖到了现在。 而且尹月不喜欢她们之前的那个上司,一天到晚就知道摆架子,对于自己的员工也是没有任何的关心,反而出了什么一点点的事都会怪罪他的员工。 不过现在还好,顾离人品不错,虽然接触的时间不太长,但是尹月愿意相信他。 不说别的,顾离的同学在那呢,自己想有什么意见也没办法啊,而且顾离的后台还不差,直接属于上层领导阶层的,这要是和顾离处好关系,自己以后的职场生活也会有很大的便利。 等一下! 一个念头突然在尹月的脑海里闪过…… 这个顾离好像还是自己的相亲对象吧…… 第三十七章:交往?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尹月已经起来了,正在洗手间里刷牙洗脸。 一阵动人的音乐从她的卧室里传来,尹月刚洗好脸,听到自己的手机响了,赶忙放下手里的毛巾,跑到卧室里接了电话。 “喂,我是。” “哦,今天的那批货要出吗?” “嗯,我马上就去了。” 公司里今天有一批加急的货物要发出去,刚才那个电话就是出货部打过来的,来问她昨天那批货的情况。尹月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挂了电话就急急忙忙往公司赶去。 公司离家不是太远,虽然路上有点堵车,但是驱车很快就赶到了。 一到公司里,尹月马上就风风火火地先干了起来。那批货物在她的指挥下很快便被运了出去。 等这一切都忙好之后,尹月累瘫在自己的办公桌上,肚子还在咕咕地叫着。 好饿…… 一袋包子被人放在尹月的面前,她猛地一抬头,一张清秀却又略显成熟的脸映入眼帘。 “哼哼,都怪你,给我这么忙的职务,每天连休息的时间没有……”尹月笑着抬头看着顾离,而后者也没说什么,把包子往她那里一推,径直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尹月哼了一声,也不客气,拿过顾离带来的包子张嘴就吃了一个。还不错,是她喜欢吃的香菇青菜馅的。 尹月砸吧砸吧嘴,将嘴里的包子咽下,也不顾周围同事们的眼光,舒舒服服的打了个饱嗝。然后两只手托着下巴,花痴地看着顾离办公室的方向,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啥。 其实……顾离长得也不错嘛!人也好,做了自己的上司也没有任何架子,感觉人很合得来,不仅没有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有时候还非常关心自己——公司工作忙,尹月经常来不及吃早饭,尤其后来又被顾离调到了出货部,早上成了她一天里最忙的时候。但是每天顾离来上班都会为她带来一袋早餐,有时候是包子,有时候也可能是饼什么的,每次都不一样,但每天都会很合尹月的胃口。 其实尹月并没有特意告诉顾离自己喜欢吃什么食物,只不过每月总有那么几天公司会放假,然后他们两个都会约在堰南老街的那家早餐店里吃早饭。 可能顾离就是在那个时候记住了自己的口味习惯吧? “啪!”尹月还在自己的座位上发着呆,哪里注意到身后过来的经理。 一大堆文件直接甩在尹月的办公桌上,没好气地说道:“这些文件处理一下,发呆的话就到外面干。” 尹月刚想撒个娇卖个萌委屈一下下的,但是还没等自己开口,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尹月抬头一看,顾离正好伸手去拿她桌子上的文件,然后…… 尹月不知不觉中就被顾离给来了个拥抱…… 一旁的经理,也就是顾离的那个同学看得下巴都快惊掉了。这个传说中最痴情的男人居然就这么在他的面前拥抱了另一个女生。 因为之前和顾离是大学同学,所以他自然也认识安南,也知道安南与顾离的事。这件事也一直在全校广为流传,不过后来顾离被教授选出出国学习去了,这件事也就慢慢遭到淡忘。 就在前段时间,顾离竟然给他打了电话,说要来他这里找个工作。于是,两人又找了个时间好好聊了几句,当然了,他也没多问安南的事,他知道顾离不会去找她的,而且他们虽然都在国外,但是又不在一个洲,这一来一回也会很浪费时间,大学生活又那么忙…… 顾离没在意他刚才的动作,也没注意胳膊下满脸羞红的尹月,拿起文件看了几眼,直接又扔给他的同学,“这么简单的东西,你自己来不好啊!” 同学一愣,自己本来是过来逗一逗发呆的尹月,自己一过来就看到她正痴痴的看着顾离那边,就突然有了个想法。他知道顾离和尹月这个尴尬的关系,自然是不敢开什么过分的玩笑。 “哎,我是你领导诶!怎么弄的你是我上司了!”同学笑着拿走顾离手里的文件,临走之前还拍了拍顾离的肩膀,又回头看了一眼在那里刚缓过来的尹月,嘴角微微上扬,便扬长而去。 顾离这才注意到身下的尹月,稍稍偏了一点,用很小的声音对旁边的尹月说了一声。尹月刚定下激动的心,就听见一个很好听还带有点磁性的男声。 “这个周末放假,陪我去看看电影怎么样?” 尹月点了点头。 时间过得很快,刚刚入秋的时候顾离才找到的工作,现在自己在公司已经差不多融入了这个环境,而此时都已经入冬了。 顾离穿着厚重的棉衣,早早地等在堰南老街的街口,在这里等着约好的尹月。 因为来的早,顾离还遇到了带着一只黑猫晨跑的白叔。白叔只穿了一件比较厚的加绒卫衣,毕竟还在跑步,身上容易出汗,白叔还把两只袖子给卷了起来。他身边的那只黑猫也在卖力的奔跑,四肢拨得飞快,速度也挺快。 顾离给白叔打了个招呼,之前常常带尹月来早餐店吃饭,白叔又是早餐店的常客,见得多了,自然要打个招呼的。 白叔笑着看了顾离一眼,点了点头,又向他挥了下手,从他旁边跑过。嘿嘿在经过顾离的时候也抬头看了一眼,对于这个人,嘿嘿见得也多,对他也认识了不少,所以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 顾离正好低下头对上了嘿嘿的眼睛,只是觉得这猫有点奇怪,感觉这猫仿佛在想着什么,但自己并没有多想,就匆忙闪过了眼神。 又在寒风中吹了一会儿,一阵比较大的风刮过,顾离紧了紧自己的围脖,把头上的帽子压低了一点。从远处看来还真的像是全副武装,全身各处防护得严严实实。 不过也没有过太久,一辆出租车停在顾离旁边,顾离对上车内尹月的眼神,眨眨眼,对她点了下头。 尹月见到顾离,也是急忙下车,把自己手里的暖水袋扔给顾离。 顾离接住她的热水袋,把它放在手里暖了一会,右手捂热之后直接就拉住了尹月的手。 虽然尹月把热水袋给顾离没多久,但是在这刺骨的寒风下,尹月的手也是马上就凉了下来。突然手上传来一股暖意,抬头一看,又正好对上顾离宠溺的眼神。 “走吧,去吃早饭啦!”一把拉过尹月,紧挨着自己,两人一起走向老街。 白叔和嘿嘿呆在他们后面,一脸黑线的看着他们走了进去。 这是……开始交往了吗? “郑老板,两碗胡辣汤和两笼小笼包。”顾离和郑贵现在也像曾经那样熟悉了,不因为别的,还是因为来的次数多了,而且郑贵也挺高兴顾离终于从安南的那件事中走了出来,尹月这个小丫头也招人喜欢,来店里一口叔叔阿姨叫得甜的很。 说句实在话,郑贵是挺希望顾离能够放下过去,愿意接受尹月这个小丫头。虽然郑贵常常认为回忆往往都是值得铭记的,但是如果这已经影响了现在的生活,郑贵还是比较建议能够尽量忘记这些记忆。 白叔坐到林慕旁边,把之前放在这里的外套穿上,朝林慕那里靠了靠。 林慕在那里喝着稀饭,这天气这么冷,喝碗热气腾腾的稀饭正好可以用来暖暖身子。“看啥呢,白叔?” 白叔把食指放在嘴巴前,示意林慕不要说话,自己又朝顾离那边看了几眼,才悄咪咪地对林慕说到:“那个男生好像谈恋爱了,就是和尹月谈的,刚才我晨跑的时候看见他俩手拉手进来的。” 林慕听了这话,吓得差点把手里的勺子都给扔了。 和尹月谈恋爱!这男生终于放下了那段感情? 这下不光是白叔,就连林慕也是对吃饭没了心情,随便扒了两口,就和白叔一起在那里看起热闹来。 嘿嘿埋头啃了两口,见面前的这两位聚精会神地看着之前的那个男生,自己还是忍不住好奇瞅了两眼。也没啥好看的,那个男生只是在和他面前的女生有说有笑的而已,没什么意思。 嘿嘿想了想,又赶紧埋下头继续啃了起来。 还是食物对本喵更有吸引力…… 在顾离这边,顾离刚和尹月说了几个笑话,把尹月逗得一直没停下笑。 “哈哈哈,这个叫老白的这么傻吗?哈哈哈!”尹月一边笑一边还轻轻揉着肚子,她笑得肚子都疼了却还是停不下来。 相对于尹月,顾离就显得比较淡定了。吃了一个小笼包,又端起碗喝了一口胡辣汤,两者结合混入肚中。嘴还闲不下来,继续给尹月说着不同的笑话。 一旁的郑贵,还有门口那桌上的白叔与林慕,见此情景都是暗自高兴。 能走出来就好…… 最后,尹月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向顾离摆摆手,眼里噙着泪花,笑着对顾离道:“别……别说了……哈哈哈,这个……我受不了了,我……让我歇会……” 顾离微微一笑,面色没有过多的变化,喝了一口汤,微笑着看着尹月。 尹月终于笑够了,擦掉眼角的泪水,嘴角还还挂着微笑,两手撑在桌子上,下巴搭在手腕处,又开始痴痴的看着顾离。 四目相对大概一分钟,顾离还是憋不住笑了出来,指了下尹月面前的早饭,“还不吃饭,这就要凉了……” 尹月憨笑了一下,喝了两口胡辣汤暖了暖胃,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略显神秘地向顾离问到。 “你知道我为什么最喜欢来这家店买早餐吃吗?” 顾离微微一愣,这个问题他一直忘了问,之前相亲的时候最先提出来这里吃饭的就是尹月,当时自己还有些好奇,不过自己竟然给忘了。 顾离看着尹月的眼睛,摇了摇头。 尹月轻咳了声,向顾离说起那很久以前的故事。 早餐店外面的寒风缓了许多,温度也在慢慢回升,一切像极了那个春暖花开的季节…… 第三十八章:扑向你 “尹月,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尹月面前的学长捧着一束花站在楼梯口那里,见到尹月她们下了晚自习,赶紧上前去把手中的花递过去。 尹月看了一眼,还礼貌地把这花推向一边,直接选择无视这个学长,继续和同学有说有笑地走过他旁边。 这已经不是学长第一次这么干了,之前的那几次也是这样的套路,那个学长喜欢自己都快一年了,只可惜尹月并没有被他的诚心所感动,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被拒绝! 但这并不能说是因为尹月无情冷酷,实在是这个恋爱尹月不敢谈。 没成年不是大事,在未成年谈几场恋爱那可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相反,那可是自己独一无二的青春记忆,这段记忆值得用一生去铭记。 尹月有自己喜欢的人,是他们本班的同学。身高一米八五,人长得也很阳光帅气,待人接物都很有礼貌,还能打得一手好球,是班上的体育委员。 其实不光是尹月,就连尹月的同桌,包括尹月的几个室友,她们都喜欢这位体育委员。而且听说这个体育委员在家里还是一个富二代,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了。 尹月是暗恋,没有像追求她的学长那样过于表露自己的感情,但是班里有不少女生都向他写过情书、表过白。不过他都没有同意,他在班里简直就是一个非常高冷的男神。 从初中二年级开始,尹月因为偶然在楼梯口与他的相遇,这才有意无意地开始关注他,还特地向同学打听了他的名字。 白浩明,正如他的名字那样,他的眼睛如同明月一样浩亮。 在春天的季节,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们就在四处飘洒的花瓣下偷偷隐藏着自己躁动的心,却又因为一次无意的接触而激动半天。 青春嘛,在这样的时光里,这或许是最棒的记忆了…… 当初中校园里的樱花树再次开放时,却不再有那个熟悉的人来欣赏了。这个春天,尹月考上了她们那里最好的高中,与她一起去的,自然也有白浩明。 很意外,他们这次居然被分到了一个班,位置被分的也很好,白浩明就坐在他的后面。 如果不出意外,按照传统偶像剧的发展,这个位置正是谈恋爱的神圣之地,也是二者接触的最佳时期。 只可惜,尹月的性格还是偏内向一点,不太喜欢多和其他人说话,只有与白浩明说话的时间会稍微久点。但是她并没有很开心,并不是因为白浩明很喜欢与自己说话,其实白浩明是属于那种很热情的人,不光是与自己,很班里的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都可以聊很长时间。 高中的生活一直都是枯燥无味的,一阵熟悉的旋律响起,学校的大门缓缓地打开,外面已经等着不少学生家长,这些都是来接自家孩子回家的。 这所高中没有宿舍,在这里上学的都是借读生,每天放学了都要家长过来接送。虽然这点不太受家长欢迎,不过这里的教学质量是真的好,有很多学生都是被家长用钱给塞进来的。 “尹月,你一个人回去吗?” 尹月闻声回头一看,是自己的同桌,同桌和自己因为距离近,所以两人平日里话就比较多,关系也是很好。见尹月自己一个人准备回家,出于关心,于是过来问一下。 尹月父母经常很忙,没有时间能过来接她,好在家离这也不是太远,尹月回家要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中间也不要换车,相对来说父母还是比较放心。 因为自小学习电子琴的开销大,家里在金钱这方面的压力不小。尹月家里又只是很普通的中产家庭,尹月从小的琴梦只能终结在小学毕业。父母也不能经常陪尹月,工作太忙,长期如此,尹月的性格就变得这样有点内向,不爱说话。 尹月对她的同桌回了一个微笑,轻轻点了下头。 同桌有点担心地回头看了她一眼,背着书包走向在门外的父母。 见状,尹月的鼻子不禁抽了一下,正准备走出学校到对面的公交站台等车,脑子突然一惊,自己好像把语文作业忘在抽屉了,只好赶紧跑回教室去拿作业。 教室里的同学都回家去了,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大堆桌子和椅子睡在这里。桌子上摆满了书籍。学生嘛,三点一线的生活,陪伴最多的自然就是各种教科书了。 尹月拿好作业,操场那边传来一阵欢呼声,她把头微微一偏,瞥见操场那里正在举办篮球赛,是业余的,由几个学生私下里组织的,基本上都是各个班的体育委员。 尹月一眼就认出了白浩明,他今天穿着一件很显眼的红色篮球衣,后面印着他最喜欢的数字——24,好像是他喜欢的一位球星的数字,尹月不懂篮球,对这方面也不太关注。 而他所关注的那个男生刚才进了一个绝杀球,拿下了全场公认的mvp,现在正在那里欢呼。 尹月趴在窗户边,呆呆的看着那个坐在她后面的男生。西边金色的阳光洒在那个男生的脸上,本就好看的脸庞显得更加好看了。 那个男生甩了下头发,几滴汗水脱离头发的阻拦,洒落在他面前的篮球场地上。白浩明仿佛突然想到什么,把头微微一偏,正好对上尹月的眼睛。 真好看啊…… 尹月已经完全看痴了,见到白浩明的正脸,竟一时间忘记了躲闪。 四目相对了许久,只见白浩明抬起右手向尹月这里挥了几下。尹月这才注意到自己可能被发现了,赶紧借助窗户边的墙壁躲了起来。 “砰砰!砰砰!”尹月捂住胸口,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一张清秀白净的小脸却红彤彤的,像极了成熟后的苹果。 他刚才看我了!他刚才看我了!还对我招了手…… 尹月用双手捂住脸,有点微烫,心里也是暖暖的。 这种感受,简直就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过了好一阵子,尹月才缓过来,但又害怕见到白浩明会尴尬,所以只敢稍微露出一点点偷看了一下。 操场上面已经没几个人了,虽然放学早,现在也没有特别黑,但是距离学校关门的时间不多,大多数同学都已经回家去了。 眼光微微一偏,篮球场那里没人了,之前他们喝过的矿泉水瓶还留了几个在那里,证明尹月刚才并没有做梦。 尹月又在操场上环视了一周,还是没有看见白浩明的身影。心里暗自有点小失落,呆呆的傻站在窗口边。 “怎么还不回家?”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音调。听到这句话时尹月差点就哭了出来,但是她还是把眼里的泪憋了回去。 就这么当着他的面哭了,这得多尴尬。 站在原地缓了缓,还用手擦了一下,感觉自己好过了一些尹月才转过头来,用平时习惯了的微笑回向白浩明。 白浩明刚打过篮球,身上的汗早已把那件球衣给汗湿了,头发也是湿漉漉、乱糟糟的,但是那张白净的脸只是轻微有点发红,却也显得更好看了。 “嗯,我……我回来拿作业。”尹月不敢和他对视太长时间,赶紧低下头,两手在身前互相握着。 白浩明笑了一下,抓起自己提前放在桌子上的饮料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一满瓶饮料很快就见了底。 白浩明满足地呼出一口气,把空瓶子准确地丢进教室角落里的垃圾桶。背起自己的书包,一扭头,看见尹月还呆在原地,又想起之前在操场那里见到她躲在窗户后面偷看自己,不禁笑出了声。 “怎么?还不回去?要不要我送你啊?”白浩明捂住嘴偷笑了两声。 尹月见他在那里笑,气不打一处来,双手叉腰,知道他在那里开玩笑,却就是故意地说到:“好啊,你送我回去呗!” 白浩明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个丫头还真把自己的玩笑当了真。不过自己的话都已说出口,要想收回也没办法了。不过好在白浩明都是自己回家的,不然这要和家长还真不好解释。而且他们的家虽然离得不是很近,但是两家并不顺路,后面甚至在相反的方向。 下楼梯的时候,两人都没有说话,白浩明走在前面,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尹月走在后面,满脸通红,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如果按照青春偶像剧的发展,自己应该走在前面的,然后装作不小心脚下一滑,然后男主就回来接住自己,之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培养感情了。 可是自己现在走在后面啊! 这个偶像剧果然不能多看,自己想想就好了,在现实里还是太过残忍,不太可能会发生同样的剧情。 “啊——”尹月只顾着想自己的青春了,结果脚下一滑,没踩稳楼梯,直接滑了下去,正好扑向走在前面下楼梯的白浩明。 不好……尹月吓得赶紧闭上眼睛。 但是有什么东西抱住了她,还带着一点香味。 尹月仔细的嗅了嗅,是薰衣草。她也喜欢这个味道,洗衣服就是用这个香味的洗衣液。 “没事吧,怎么满脸红红的?” 尹月抬起头一看,自己正趴在白浩明的怀抱里,因为自己是脚下一滑,所以现在的姿势很尴尬…… 她是直接趴在白浩明的胸口那里! 白浩明还在笑着看着尹月…… 不过还好白浩明没有说什么,尹月也是很快缓过神来,红着脸离开他的怀抱,稍稍稳定了下情绪,还没说句话,脚下又踩空了,直接扑向了离她最近的白浩明。 尹月:“……” 第三十九章:青春偶像剧都是骗人的! “滴滴——”路旁的一个站台前,一辆公交车被重新发动起来。车身剧烈摇晃了一下,发出一阵低沉的声音,车窗外的景物在逐渐向后掠过。 车上的乘客并不多,司机师傅朝窗外恶狠狠地吐了口吐沫,咒骂了一声“这鬼天气”。车子极速驶过前方的红路灯口,路旁树上挂着的几片叶子随风而落,一切悄无声息。 已经是晚上了,外面的天早已黑了,天公不作美,大气上层时不时还会传来阵阵雷声。就连空气都是闷闷的,看样子过会儿还有可能会下雨。 尹月坐在里面靠窗的位置,公交车拐弯的时候还会因为惯性不小心碰到坐在她旁边的白浩明。尹月的心情极度郁闷,之前在楼梯那边发生的事现在想都不敢想。 实在是太尴尬了…… 而且他还是自己的男神…… 就那么,直接扑了上去…… 还是两次…… 尹月感觉自己以后的日子都要昏暗了——这该怎么开口啊? 为了避免自己在脑海里胡思乱想,尹月小声地干咳几声,赶紧把头转向窗外,装作在看外面的风景。 车子猛地颠簸了一下,看样子是驶过了大坑什么的。车子已经进入乡下的地带,路上不怎么平稳也是很常见的了。 尹月抬手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七点了。 她不担心,反正家里没人,自己回去晚一点也没有事的,父母他们不会知道的。 她又抬头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白浩明,他眼睛禁闭,可能已经睡着了吧? 也不知道他回家这么晚会不会被家长说教? 尹月不知不觉中又开始为他担忧起来。 不行!尹月赶紧拍了拍自己的脸,人家和自己非亲非故,而且自己又怎么可能会被他的美貌所打动呢,为他担心什么?还不如想想回家吃什么呢! “嗯?”可能是尹月刚才拍脸的动作稍微打了一点,结果不小心把白浩明给吵醒了。白浩明伸了个懒腰,好像还没睡够,头稍微一歪,又睡着了。 偏巧不巧,白浩明这头一歪,正好偏向尹月这一边。 长长的眼睫毛,白净的脸庞,还有挺高的鼻子。他的呼吸很均匀,周围的声音仿佛都消失殆尽,尹月甚至都可以听见白浩明的呼吸声。 可是她的脸一红,又赶紧转过头来,心脏砰砰地跳着非常快。 但是自己反应得也是比较快的,至少白浩明还没发现嘛! “好看吗?”一阵略带磁性的声音从她的背后传来,惊得尹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声音,除了是他醒了,还能是啥? 无奈,只好机械地转过头来,尴尬却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好看……” 尹月真想使劲地抽自己几巴掌! “哈哈,”白浩明开心地笑了两声,透过尹月后面的车窗,他看到车子已经很接近自己家了。 尹月注意到他的眼光,也回头看了一眼,“你家好像快到了,你等会就下了吧。” 白浩明没说话,但是把头扭了过来。尹月看到他点了点头,应该是同意自己刚才的说法。 车子停在了下一个车站,刚打开车门,就听见咣啷一声,车子就突然熄火了。 司机试了好几下都没能重新发动,咒骂了两句,便不再继续尝试,坐在自己的司机座位上点了一支烟,在那里悠闲地抽着。 后面有几个乘客问了两句,司机的回答也很简单,只有两句话。“车子和刚才一样,熄火了”,“等一会就好了,实在不行的话就打车走吧。” 有几个人见这车像坏了一样,也就对它不抱有任何希望,直接下车在车站等下一辆车了——反正是在站台,还有其他车子呢。 司机抽完这支烟,又拿出车钥匙试了一下,车子吱呀一声,但很快沉寂下来,不再有任何声音。 司机气得踹了两脚,但又靠在座位上点燃了另一支烟。 烟雾从司机的鼻孔中,还有呼出的口气中飘出,弄得车里满是烟味。尹月不习惯这样的味道,想打开车窗但又没力气,打不开。 正当她两只手一起用上,准备来个“大力出奇迹”的时候,一只白皙的手掌伸了过来,把手搭在开关那里,略微用力,很轻松地就打开了车窗。 尹月:“……”男生嘛,力气大点很正常。 外面的风还挺大,吹进来的风让尹月有点微冷,她有点委屈地看向白浩明。按照青春偶像剧的发展,这看见女生冷了,男生应该会主动把自己的外套脱给女生啊。 除非是个直男。 但是白浩明很明显不是啊! 那外套呢? 尹月只看到了一位穿着没有袖子的篮球衣的翩翩少年,冷风吹起他的秀发,他忍不住还打了个喷嚏。 少年看了一眼怀里抱的书包,又看了尹月一眼,然后默默地抱紧了书包。 总不可能让自己把外套脱给他吧? 她可是女生诶! 而且她也冻得厉害…… 不过尹月自小就是心地善良,在内心纠结一番,还是把自己的外套递给白浩明。 “喏,这个外套你穿上吧,我至少里面是长袖,没你那么冷。等会司机师傅不抽烟了我再把窗户关上。” 但是白浩明怎么都不肯接过她的外套,嘴上不停地说着不冷,虽然中间打了不少的喷嚏。 白浩明:“……” 多次来回推辞之后,尹月有点不耐烦了,把外套狠狠地往他怀里一塞,扭过头来看着窗外,双手抱怀,假装自己很生气的样子。 白浩明试了几下尹月都不肯接过来,递衣服的手愣在半空中好一会。 尹月听见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把她的外套放在面前的座椅上——反正没人坐,放一下也无所谓。 他又拉开怀里的书包,从里面拿出一件黑色偏大的外套。自己尴尬地挠挠头,对一旁的尹月解释道:“这个是白天穿过的,流了一点汗,又不能给你穿,所以就没给你,怕你嫌弃。” 尹月一个没忍住就笑了出来,“那你怎么自己不穿啊?我看你只穿了一件球服,还以为你没有其他衣服呢!” 白浩明脸上白一阵红一阵,把尹月的外套还给了她,“我不敢拿出来,你好歹是女生,我有外套应该给你才对,万一我穿上了你不是会觉得我是直男吗?” 尹月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一边穿着自己的外套一边对他笑到:“好啦,你穿吧,我有外套,不用你的……”说完,还装作成熟地摸了摸白浩明的头。 停一下! 这青春偶像剧好像哪里不太对? 这被摸头的应该是自己吧? 尹月赶紧缩回手,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看似安静地看着天空。 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黑漆漆的一片。 但是内心里简直就是一片滔天巨浪,爱情像海啸一般冲垮了内心的一切。 尹月不禁想发自肺腑地感叹一句,“这青春偶像剧都是骗人的!” 白浩明穿上衣服之后脸色好看了许多,而司机那边也把手上的这支烟给抽完了,于是掏出口袋里的钥匙,再次试了一下。 又是一阵较为剧烈的晃动,这次车子终于可以发动起来了,只可惜车上的乘客基本上都等不住,都坐上一辆经过这里的车先走了。 其实尹月并不想在这里等,她想早点回家,不光是担心白浩明,折腾了这么久,自己的肚子早已经咕咕响了半天。 只可惜…… 自己每天坐车的钱是固定的,坐上了这辆车,就注定是这辆车的人了。 不过尹月不知道白浩明为什么不走,他家那么富,肯定不会是因为缺钱。 等下!问白浩明借钱…… 怎么可能!今天已经够尴尬了,再问别人借钱,这完全不符合偶像剧的发展了! 尹月赶紧甩甩头,把脑里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抛下。 不过幸好现在这辆车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虽然时不时还会发出几声不应该存在的怪声,但是总体上还是好的。 白浩明此时也换了一个位置,他怕身上这件外套汗味比较大,会熏到尹月,不敢再坐到她旁边,自己找了个靠窗的座位。 车内空空荡荡的,只有三个人还在这里,司机师傅在开车前回头望了一眼车内,看到他们两个人,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然后熟练的挂挡、踩油门,开个公交车竟开出了赛车的风度。 但是速度也就那样吧…… 因为车子跑起来会更冷,尹月又很费力地想关上窗户。 很尴尬,她依然关不上…… 最后还是白浩明过来关上的。 既然关了窗户,他也就顺势坐在她旁边,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尹月,我突然想起来,我这件球服好像也流汗了,你是不是一直在忍着臭没有告诉我?” 说实话尹月真的没在意他身上的味道,不过他身上那股独特的薰衣草香味还是能细闻出来,结果这少年的关注点…… 尹月真的是无语三连,“没事的,你身上真的没有什么味道,你别在意了。” 不是所有的男生在流汗之后身上会有怪味,像白浩明就没有,他身上只是有股薰衣草味,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洗衣服用的洗衣服是薰衣草的。 尹月看了一下外面的景物,下一站白浩明就要下车了。 他俩现在虽然坐在一起,但是一直没有太多的话,就连空气中都是充满了尴尬。 “滴——”公交车稳稳地停在站台旁,车门也打开。 尹月看了一眼旁边的白浩明,他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前方,却没有要下车的意思。尹月只好轻轻戳了戳他,小声地提醒他,“你到站了。” 白浩明还是没有要动的意思,头稍微往尹月这里偏了一点,然后尹月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我送你回家!” “轰隆!”车外一阵非常大的雷声打过,顿时间,滂沱大雨从天而降。 司机师傅看了一下,便把车门光上了,接着这辆公交车又继续慢悠悠地向前行驶。 第四十章:表白 白浩明迟疑了一会儿,才缓缓走进这个略显破旧的屋子。 四处打量了许久,还是不肯相信这个地方就是尹月的家。 为什么没有电视机? 为什么没有书房? 为什么没有独卫? 为什么只有两张床?记得尹月以前说过她们家是五个人,那尹月连自己的独立房间都没有。 作为富家子弟,白浩明实在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没有电视,那平时都干什么呢? 没有独卫?难不成要上厕所就必须跑到村庄门口的那个公共厕所吗? 白浩明他知道尹月家境不是特别好,但是突然见到这样的场景,虽然心中早已做好准备了,但还是惊到自己。 “不好意思啊,我家没整理过,平时也没有其他同学会来……”自己家里有点乱,尹月显得有些慌乱,急忙向白浩明解释到。 白浩明并不在意这些,他把尹月送回家,又不是专程过来看她家的。一个女孩子,还有这么远的路,怎么说他都有点不太放心,更何况…… 更何况尹月还是自己喜欢很久的女生…… 青春的男孩子,总是很擅长隐藏自己内心的爱恋——至少白浩明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每一次对她的关心都是恰到好处,没有特别的关心,甚至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白浩明还会把这些行为同时用在对待他人上。只不过,对她,他是真心的,对其他人,他也是为了她。 他不像她,尹月是藏不住的,班里有很多人都知道尹月喜欢白浩明。只不过,谁还没有自己的一点小秘密呢…… 白浩明把尹月送到家里,也只是在那里坐了一小会。尹月好几次要下面条一块吃,但是白浩明都委婉拒绝了。 并不是担心尹月的手艺,他是担心家里那边。父母这时候肯定在家里已经做好饭在等自己了,要是自己在这里先吃了,回家肯定不好向父母解释。 这回家晚了本来就很难圆过去,还不吃饭的话就更难解释了。 白浩明搬了个凳子就坐在类似客厅的地方,眼睛一直盯着外面,准备等雨小点再回家。 尹月在一旁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两手叠在一起来回搓了好久,也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白浩明的旁边。 白浩明转过头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就那样一直在看着她。 尹月紧张地冷汗直冒。 她非常清楚地知道,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情之后,她与白浩明之间的关系绝对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了。同样的,如果自己想对他表白,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她在脑海里构思了许久,嘴唇微动,还没出声,就听见了旁边传来很有磁性的声音。 “尹月,我喜欢你!” 扭过头来,白浩明还在看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她不知道,还在打着转。 声音很轻,不过坐在他旁边的尹月,听得却是清清楚楚。 “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啊!” 泪水悄无声息地顺着脸颊流下,“滴答,”尹月点点头,泪水顺势低落在地上,“我,我也喜欢你……” 白浩明愣在那里,外面的雨瞬间小了很多。 “滴答。”“滴答。” 屋檐滴落下的雨水,毫不客气地砸向地面,有些可能偏离了位置,准确无误地落进地上的小水坑里。 白浩明站起身子,低头看着掩面哭泣的尹月,挤出一个微笑,“好啦,都做我女朋友了,可不能整天哭哭啼啼的了,不然我多心疼。” 尹月听了这话,哭着哭着就笑了,“噗,那你,那你……” 说着说着自己又失去了那份勇气,她在害怕,害怕这是一个梦,害怕自己会醒来,害怕他会拒绝她…… 白浩明站在原地等了半天,还是等不到下一句话。叹了口气,走过去把尹月抱在怀里。 “月月,我在,我一直都在……” 大雨过后的空气带着一股清爽的感觉,随着微风轻轻扑打在脸上,给白浩明有些发烫的脸颊降了点温度。 白浩明嗅了嗅,泥土味的芬芳气息在空气里飘荡。清新、纯洁、一尘不染,世间的一切都被雨水冲刷得焕然一新,深吸一口,感觉灵魂都在轻轻飘荡,焕然一新的世界,还有新的自己…… 不过这路也太远了吧…… 白浩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身上的外套早就脱下来拿在手上。 看了一眼手上戴着的电子表,已经八点半了。 不过距离家里还是有不近的路。 白浩明摸了摸口袋,他希望能出现一个奇迹,比如口袋里突然多出几块钱,这样自己就可以坐公交车回去了。 他在平常都会多带几块钱,有时候会买点零食吃,在回家之前能吃点填填肚子。但是今天早上自己起床起晚了,哪有时间带钱啊!就连之前坐公交的钱都是在下课之前问同桌借的。 不过还好,至少现在雨停了。 如果自己没有送尹月回家的话,他在之前那个站台就要下车了,然后又正好赶上这场倾盆大雨,最后得个落汤鸡的下场。 一切都是巧合吗? 可能吧? 远处有两道光向这边射过来,白浩明下意识地往旁边避了一下。 这是一辆汽车,前方的远光灯在这黑夜里显得极其亮眼。 但是出乎白浩明预料的,这辆车并没有在他身旁擦肩而过,而是直接停在了他的旁边。 借着这一点点的光亮,他注意到,这是自己家的车…… 果然,车窗打下,白爸那张生气的脸露了出来…… “上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尹月起了个大早,但是家里仍旧是她一个。她眨眨眼,看样子父母今天也是早活,往往天不亮就要离开了。 她早就习惯了…… 简单洗漱之后,她照例拿起父母临走前放在桌子上的纸条看了看。 “锅里有一点稀饭,你要吃的话就自己热一下。不想吃的话就在抽屉里拿点钱去周围买点早饭。” 尹月撇撇嘴,看了下时间,还早。再看一眼锅里剩下的稀饭,都已经不成样子了。 尹月把锅盖又给盖上,拿了一点钱——她不敢拿太多,一是怕弄丢了,二是自己知道父母赚钱不容易,能节省一点就省点。 早餐是在离家里有点远的地方,她是走路过去的,其实家里附近也不是没有早餐店,但是在那里吃饭,已经是她一个不变的习惯了。 那家早餐店在她的眼里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早餐店。 它的名字?没有,自己在那里吃饭也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名字。 有什么特别的呢?她也说不上来,食物什么也是很一般的那种,但是她在那里感受到了温暖,这种感受却是在其他地方感受不到的。 尹月早上吃的包子和豆浆,她不喜欢打包带走吃,她总感觉这样会掩盖食物本身的味道,吃不出那种感觉。 她还记得,在第一次来这里吃饭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少年。 后来她了解到,那次来这里吃饭,白浩明也是碰巧,他出去约朋友打球,就在这家店附近,饿了就正好来这里买早饭,没想到会遇到尹月。 当时他们聊了什么,尹月现在已完全记不得了。她只记住了他来这里吃饭这件事。 为了他,她早饭也经常在这里吃。 但她再未见过他。 也许,自己在这里感受的温暖,可能就来自于他吧? 尹月吃好早饭,临走前在店里环视一周,他还是没来…… 尹月穿上外套,走出了这家店。 走到街口那里,能看到一所小学,也是最近在建起来的。学校旁边有公交站台——虽然对于乡下的小车来说,这种公交站台等同于虚设,但是尹月还是觉得在这里心里会有点安慰。 东边的太阳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移到了南边,教学楼里传来各种小喇叭似的吵闹声,那是每个班的老师在上课,共同构成了这个学校独特的情景。 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过,讲桌上的老师快速走出教室。而这间教室里的学生们,早已经是昏昏欲睡,见到老师离开,马上趴在自己的桌子上进入梦乡。 尹月今天还真不怎么困,可能是心事有点重,上课时老师说的内容她也没怎么听讲。 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白浩明,他也没有趴在桌子上,手里拿着笔飞快地在纸上写些什么。 尹月又把头扭向另一边,窗户正对操场,有一班下节课是体育课,有不少人早早地就来到操场上打球。 突然,白浩明递过来一张纸,“你上节课怎么了?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老师提问你都没注意到,是不是昨晚没休息好?” 白浩明的字体很秀气,更像一位小学生写的那样,一笔一划的,能看出他书写时的认真。 尹月对着他指了一下走廊,白浩明瞬间也就明白了,点了下头,就跟着尹月走出了教室。 走廊上人不多,有的话也大多数都是来上厕所的。 很冷清,只有风一阵一阵地吹过。 尹月紧了紧外套,闻着那股薰衣草味,眼睛却看着操场那个位置,“我们昨天……” 白浩明却猛地抱住她,“我们在一起了……” 薰衣草味更浓烈了,他却全然不顾周围同学的眼光。 既然你是我的人了,那我也就不用再担心什么了。 第四十一章:最人间 “喂,你都快把我的小笼包吃完了!” 尹月急忙把面前的蒸笼用双手护住,本来都是装的满满的,但是她就跟顾离说了自己以前的故事,等她回过神来,面前这笼都快空了。 真是一个狡诈的人! 给他说故事,他倒好,连自己的饭都抢。 顾离砸吧砸吧嘴,“你说的那么甜,把我都给说饿了。” 尹月抬起头回给他一个大白眼,“你就在那里瞎说吧,因为我说的甜,所以你饿了?”尹月夹起一个小笼包放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还继续怼顾离。 “所以你刚才说的不成立,嘴巴甜的话,你的食欲会下降,只有酸的时候才会促进食欲。” 尹月把嘴巴里的小笼包咽下,饶有兴致地看着顾离,“大boss,这是吃醋了哈?” 顾离瞟了她一眼,仍然保持淡定地喝了一口胡辣汤。良久,嘴唇才离开碗边,两手直接撑在尹月面前的桌子上,笑眯眯的对上尹月的眼睛。 “没错,我有点酸,怎么办?你要不要给我再加点甜?” 顾离的这一举动惊呆了尹月,也吓到了在一旁一直偷看这边的白叔林慕等人。 这是……要干嘛? 但是尹月却只是轻轻地放下筷子,在店内环视一周后,眼光又落到了自己的手上。 “后来,我们很快就分手了……” 杯中的水,顿时觉得有些烫人,郑贵把它放在桌子上。 早餐店很安静,只有人们在吃饭时发出咀嚼的声音。没人出声,甚至顾离也收回了自己撑在桌子上的手。 “不好意思,我……我不是有意提……” 顾离还没说完,尹月就摆摆手打断了他,“没事的,都已经过去了,男人嘛,靠不住的……” 操场上的风有点大,尹月紧了紧外套,抬头望了一眼天上的明月。 他还没来…… 他们今天下午约好的,放学之后白浩明要去打篮球,让尹月在操场上面等她,他打好球之后来这里找她去看电影,电影票他都买好了。 但是尹月一直站在这里等到了天黑,他还是没有回来接她。 她提前托住在附近的同学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今天晚点回去,毕竟明天就是国庆节了,自己在外面多玩一会也没事的。 大学了,学校这里管的不严,下午只上了一节课就放假了,尹月吃过晚饭之后就一直等在这里。 没错,他们在大学也是一个班的,不过他不再坐她后面,而是在她的左边,中间只隔了一条过道。 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公开,这是白浩明要求的,尹月也表示赞同,他们是打算好好学习的,还不打算这么早“暴露”。 操场上的人又少了一些,剩下的那几个都是在操场上面跑步的。本来因为临近国庆节,很多人都回家去了,现在人更少了,尹月站久了,也感到有点累了,只好找了一个台阶坐了下来。 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亮光照亮了她的脸庞,带着一点泪痕。聊天软件上他的头像依然是灰色的,她又关上了手机,抱紧双腿把头埋起来。有几个经过她旁边的男生路过时也只是看了一眼,便是匆匆离开。 “给,擦擦眼泪,不要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很好听的男声,同时还有一张纸递到了她的面前。 尹月早已被泪水模糊了双眼,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拿起那张纸稍微擦了擦。 “没事吧?” 那个男生还没有离开,尹月抬头看了一下,是自己班上的同学,虽然不是特别熟,不过在一间教室里,好歹也说过几句话,不是特别尴尬。 “谢谢。”尹月又用手抹了一把脸,又恢复了平日里那种傻傻的表情,“没事啦!刚才只是在等人,然后被冻哭了。” 那男生愣了一下,把自己手中的外套递给尹月,不过尹月没接,又给推了回去。 “不用啦,谢谢你,我等白浩明,他应该很快就会来了。” 怎么会呢?尹月。白浩明肯定是已经忘记了,他和他的队伍打过比赛之后早就把你忘了,怎么可能还会过来呢? 尹月可不管,她不愿接受现实,宁愿活在梦中。 “白浩明?我之前看到他了啊?” 尹月听见这话,低下的头马上就抬了起来。 那个男生刚从市中心回来,在经过电影院的时候遇到了白浩明,两人还打了招呼。 “我之前看见白浩明在电影院门口,好像在那里等人,我看他时不时在四处张望。”那个男生挠挠头,“我还和他打了招呼,他是不是在等你?” 尹月脸上没擦干的泪已经被操场上的风给吹干了,听见他这么说,自己的记忆突然出现了一点偏差。 之前白浩明是怎么说的?是让自己在操场这里等他?还是让自己直接去电影院找他? 她在听白浩明说的时候,自己只记住了电影和操场什么名词,其他的好像真的变得有点模糊了。 那为什么不回她消息呢? 尹月没有多想,赶紧站起身子,向这位同学道谢后就急忙向学校大门那里跑去。 路上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就风风火火地向电影院赶去。 车窗外的风景在不断变换着,路上还有不少的红路灯,在其中一个路口等红路灯的时候,尹月见到了一对情侣,可能在闹分手。 男生一直跟在女生后面,手里还拿着一个女式的背包,应该是他女朋友的。而他的女朋友大步走在前面,男生好几次想走过去拉住女生的手,但是都在即将碰到的时候被狠狠地甩开。 但是男生并没有放弃,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着什么。可能是在道歉吧?不过看来这个女生并没有听进去,脚下的步伐走得更快了。 这样子,还不如分了呢?尹月在心里暗自想到。 红灯变成了绿灯,出租车司机踩下油门,车子很快地窜了出去,那对情侣也很快的淡出了尹月的视线。 进入市区之后,马路上的车子和行人都多了起来,出租车的行驶速度也慢了下来。 前方的店铺可能在举办什么活动,聚集了一群人。出租车走不动,司机只好让尹月提前下车,反正这里距电影院也不远了,自己走几步也就到了。 尹月下了车,才发现那是一家奶茶店。不算大的店面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开业大吉”。 看来是一家新开的店,今天做活动开业大酬宾,全场情侣来买奶茶的话第二杯半价。 对于这种套路,尹月见得可不少,之前就见过了各种打折方式,像什么第二杯半价这也不是少见的了,还有什么免费续杯什么的,也是销售的常见手段了。 虽然方式不怎么新颖,但是效果是真的不错,这家店的名气不大,门口却挤满了人,更多的还是情侣,不过来排队买奶茶的还是以男生为主。 尹月好不容易挤过这堆人群,前面还有各种店铺在举办活动,也是一大堆人群。不过还好,这里距离电影院也不远了,应该走不了多久就能赶到。 装在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尹月掏出来看了一下,是之前那个男生发来的好友申请。 尹月同意之后,对方很快就发来一条消息。 “到电影院了吗?” “还没,这里人太多,出租车开不进来,我现在自己在走,马上就到了。” “哦,那你路上小心点,尽量走人行道,不要走大马路。” 尹月不想打字了,给他发了一个调皮的表情之后就不在理他,把手机放在口袋里。能感觉到手机在口袋里又震动了几下,她都不想看,她的心里烦躁得很,心里想了许多种不同的结果。 他还在那里吗? 会不会因为自己放了他的鸽子就会生气吧? 可是真的不能怪自己啊,但当时听到的就是让她在操场等他啊!真的是自己听错了吗? 一路上边走边想,在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电影院门口。 门口的确站了很多人,但是尹月在这里找了许久,并没有看见白浩明的身影。 可能是进去了吧? 尹月心里想着,也就走了进去。 她没有票,只好站在检查票据那人的旁边静静地等着。 手机又震动了一下,尹月掏出来。上面有很多之前那个男生发的消息,尹月直接全部忽略。最后一条是白浩明发的。 “你现在在哪里?” 尹月不想回他。 上面有很多消息都是尹月发过去问他在哪里的,但是他一条都没有回。现在又突然发消息问她在哪里。 尹月心里闷着气,把手机关了放在口袋里。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的瞳孔瞬间放大。 她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她非常熟悉的身影。 虽然是背影,但是她还是能一眼就认出来。 是他! 绝对是他! 那个衣服,还有那个走路的姿势…… 一定是白浩明! 但是他旁边拉着的那个女生又是谁? 是他的女朋友吗? 他的女朋友不是自己吗? 尹月强忍住眼里的泪水,紧握双拳,指甲都差点就能扣进手掌里。她跟在他们后面,不敢说话。 刚要抬脚追过去,又突然想到什么,拿出手机给白浩明发了一条消息。 “我在操场等你好久,你没来,我就回家去了。” 就在她按下发送键的同时,她看见前面那个男生愣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又停下脚步,可能是在打字回她吧? 果然,没过一会儿,尹月的手机一震,白浩明的消息显示在屏幕上面。 “嗯,我们今天比赛结束得太晚了,就没去找你,我也回去了。” 等了一会儿,又来了一条。 “回家的时候注意安全,电影我们下次再看吧。爱你么么哒!” 前面的男生终于放回手机,他旁边的女生早就有点不耐烦了,一直在催他。他们手挽着手,一起走出了电影院。 尹月赶紧跟上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数不清穿过了多少人群,白浩明和那个女生来到了那家做活动的奶茶店。 尹月还跟在他们后面。 她看见那个女生趴在白浩明耳边说了一句话,白浩明笑了一下,拉着女生的手走进了这家店。 尹月没有跟着进去,站在店门前看了很久。 她看见白浩明与那个女生面对面坐在一起,两人面前各有一杯奶茶。白浩明笑着对女生说着笑话,把女生逗得满脸笑容。 白浩明很擅长这个,尹月记得,他们曾经在一起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逗她。 那时候,是多么快乐的,这个世界就是他们两个的。只可惜,一切都会消失,如果抓不住它,那就只好任它消散。 尹月是视线越来越模糊,但她可不能哭! 不值! 但自己舍不得啊! 那是我的男朋友啊! 说好要给我这个世界的! 这个世界,怎么给了另一个女生? 对不起…… 尹月抹去眼角的泪,举起手机,对着他们拍了一张照片,右手一直在颤抖着,她强忍着,还是按了发送键。 白浩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疑惑的看了一下。 对面的女生也伸头看了一眼,脸上颇有不悦。 “又是谁家的小姑娘?之前就一直在发消息,现在又来烦了!” 白浩明一边陪不是,一边快速打开手机看了她发的消息。 呆滞了半天,只好发了一句。 “对不起。” “我们分手吧。” 这消息转了半天,但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变成了红色,下面出现了一行小字。 请先将对方添加好友。 尹月此时已经坐在一辆出租车上,窗外又见那对情侣,但是现在却相依在一起,完全不见之前吵闹的样子。 车里放着音乐,尹月喜欢音乐,这首歌她听过,是封茗囧菌的《最人间》。 “千百次姻缘红线断了又连才是人间,红尘中相聚离散又怎可能尽如人愿。 有人一别就经年,有人鹊桥再相见,情意绵……” 第四十二章:你是谁? 顾离洗了把脸,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顾离上前点开屏幕瞧了一眼。是尹月发的短信。 “今天公司里的货也要送走,我得跟过去,今早就不在公司里了。” 顾离思索了一番,快速在屏幕上敲击。 “嗯,那你路上小心,我等会也要出发了。”后面还带了一个笑脸。 离家之后,顾离站在车站等了很久,还是决定绕一个弯,去老街的那家早餐店看了一眼。临走的时候,还是给尹月带了几个包子。 早餐店其实是不能打包的,郑贵也一直没有开设这个服务。之前都是郑贵问别的店家临时借的,不过这老是问别人借,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所以这次顾离过来的时候,自己自带了一个饭盒,这下来打包早饭就不用再麻烦郑贵了。 而且饭盒还有保温的作用,尹月也可以吃到热乎的食物,体验食物最佳的口感。 郑贵知道顾离又是给那个女生带的,而且有人还说过他们两个在一家公司。 这天时地利人和,顾离这次估计是要拿下了…… 可早餐店的生意可不允许自己走神太久,还没一会儿,老板娘的声音就从厨房传来。 “郑贵,快来端面!等会酸奶给它吃了!” 郑贵赶紧回头应到:“好,来了!”正说着,又马上跑进厨房。 这进入冬天之后,早餐店的生意的确比其他季节要冷清许多,因为冬天之后的早晨太冷,相比之下,捂了一晚的被窝显得极其暖和,这也就造成了人们很难早起,经常赖床的现象。 不过还是有不少人依然坚持早起,就比如说白叔和嘿嘿。 在此说明一下,嘿嘿不是自愿的,它是被白叔硬生生从窝里拉出来的。就像有很多上班族,谁不想与被窝多交流交流感情?但是只能无奈于公司的规则和少的可怜工资,只好含泪告别最爱的被窝,早早地起来准备去上班。 所幸,郑贵的早餐店给了他们一丢丢安慰…… 郑贵也不能为他们做什么,只能在这寒冬里为他们提供一顿热乎乎的早餐,也算是给他们的胃一个好交代吧。 顾离在这家公司其实可以不用来这么早的,他再怎么说也是这家公司的上级阶层,没有特定的上班时间,一切说白了就是自己安排自己的上班时间。 尹月就不同了,像她这样的员工上班时间都是一样的,公司简章上有写,他们的上班时间是八点制。但是因为尹月是出货部的,每天清晨,是她最忙的时候,能抽出个时间洗漱都很不错了,更别提吃早餐了。 所以,尹月的早餐就顺理成章地被顾离给包揽了…… 顾离把手上的饭盒轻轻放在尹月的面前,尽量不打扰到她。 可能是早上这边太忙了,顾离来这里的时候尹月已经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她的半边脸埋在双臂中,还有一半暴露在顾离的眼中。 略带点婴儿肥,这样从顾离的角度看去,竟显得还有点肉嘟嘟的。顾离狠心掐了自己一下,才勉强克制住自己想捏上去的冲动。 正准备转身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还没跨出两步,一只略微有点冰冷的手突然在后面抓住了自己的右臂,把顾离惊得一跳。 回头一看,尹月一只手拉着顾离的右臂,另一只手正在那里傻傻地揉眼睛,像是还没睡醒,揉过之后还瞪着眼睛看了顾离好半天,这才说话。 “你来啦?” 顾离一个没忍住,“噗嗤”就笑了出来。 你做铺垫这么久,搞了半天就放出这么一句? 顾离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尹月看到顾离在笑自己,一下子腮帮子鼓起多高,很不高兴地对顾离抱怨,但又是很小心的,不敢说太大的声音。 “我不就是关心你嘛,你还笑我……” 呦,还委屈了…… 顾离嘴角微微上扬,但很快又恢复了往日里的平静,自己转过身来,用左手直接牵住尹月的手,把她的这只有点凉的手用自己的两只手紧紧握住,来帮助她取暖。 尹月的脸唰的就红了,略带点尴尬的扭过头去,却又正好看见之前顾离放在她桌上的饭盒。 “这个,你买的?”尹月把手从顾离那里挣脱出来,拿起饭盒仔细在那里端详。 是那种很普通的小饭盒,里面也装不了多少,但是这里装的差不多能够尹月吃的了。尹月的饭量小,太多的话吃不掉还会太浪费。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但是为什么这个饭盒的包装是这样的? 为什么是熊大熊二…… 这分明是一个儿童专用的饭盒好吧…… 不过尹月还是打心底的感谢顾离,她抬头看着顾离,眼神里充满了感动,小声的自言自语,“我不是说我不在嘛……万一你买了我还没回来怎么办?这饭不就白买了吗?” 顾离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笨蛋,我打电话给我同学了。” 尹月:“……”不带这么赖皮的吧? 顾离见她愣了这么久,赶紧劝她,“你赶紧吃,等会凉了就……” “顾离!”尹月没等他说完,直接出声打断了顾离。 饭盒被尹月重新放在桌子上,她一直没有打开看过一眼,她的眼神突然之间就变了,像是有很重的心思似的,就那样直直的盯着顾离。 顾离微微偏了下头,也那样盯着尹月。 良久,顾离只听见一个声音。 “顾离,你忘记安南吧……我想做你女朋友……你能不能……” 声音戛然而止。 于此同时,眼前的一切都在变得模糊,一切都在变得虚幻,明明刚才还是现实的东西,但是现在就在顾离的眼前逐渐消失。 “顾离,你在哪里?” 这声音…… 是安南! 顾离怎么可能会忘记她的声音!哪怕他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面,没有说过话了。但是,安南的一切依然存在于顾离的脑海中,她的笑、她的泪,还有她与他一切的记忆。 这些都是他最重要的东西啊! “她是你最重要的人吗?” 声音从背后传来。 而此时,顾离正处在一片虚幻之中,周围没有确实的景物,一切都是模糊的、看不真切的样子。而且周围仅有的这些还在逐渐变淡,可能过不了多久,这些都会消失。而那时,顾离是真正的存在于虚幻之中了吧? 顾离回过头来,在视野里的人却是尹月。 她披散着头发,略带婴儿肥的脸蛋在散发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可爱了。 但顾离哪有时间思考这些,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在消失? 还有…… 为什么尹月知道安南的事情?是自己和她说的吗? 不可能,安南一直都在,她一直都是自己的女朋友,她又没有走,他们昨天早上还一起去堰南老街的早餐店吃饭来着…… 但是,为什么又变成尹月? 谁能来解释清楚! 对面的这个尹月还在说,“回答我,她是你最重要的人吗?” 顾离也很想说话,但是他怎么也张不了嘴,更别说回答她的问题了。 “嗯,我来自你的内心,你怎么想的我都知道。” “你不用回答我,我只是想来找一个改变的机会。只可惜……” 顾离听见尹月叹了口气,又马上飘到顾离旁边。 是的,是飘过来的…… 尹月盯着顾离的眼睛看了很久,就像在办公室的那样。大眼睛一闪一闪的,仔细看还真挺好看的。 可顾离现在哪有心情关注这些? 他现在满是疑惑,不过除了这个,更多的却是恐惧。 他的意识并没有消散,还可以记住不少事情,但是这已经超出现实的情形他是真的不知道。 但是他的心里很清楚,这个“尹月”是他知道一切的关键! 那个“尹月”伏在顾离肩膀上,离他的耳朵也很近,很小的声音顾离都能听见。 “我和安南,你到底选择了谁?” “你看,她回来了……” 脚下突然向下塌陷,顾离径直掉了下去……一切都变成了黑暗,只有那句话,明明很轻,但现在却大到刺耳。 顾离猛地一惊,头不小心撞到了前排的座位上,不过还好,怀里的饭盒还被他牢牢地护住,没有被顺势甩出去。 他腾出一只手揉揉被撞到的地方,还好,不是特别严重,也没有肿,就是按到的时候有点疼。 还是因为公交司机想赶着时间闯黄灯,但是慢了一步,没赶上,只好紧急踩了急刹车。 车子的速度本来就快,这猛的一刹,车里所有人都在惯性的作用下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像顾离这样的其实还算好,那些没有座位,只能站着的人就惨了,这措不及防的一停,瞬间摔倒了一大堆。那场面,真的壮观。 顾离注意到,前面已经有人在偷偷记这位司机的员工号,看样子是准备投诉了。 顾离又看了一眼窗外,有一些小雪在空中飘荡,落到各种地方,但是因为不大,而且雪不是很多,不一会儿也就化了,变成一片不起眼的水花。 自己又按住太阳穴揉捏了几下。 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想不到都开始影响到自己的梦境了。 没错,刚才的那一切都是一个梦,现实中的顾离还在公交车上,只是买好了早饭,并没有给尹月送去。 不过…… 安南的事情…… 要不要告诉尹月呢? 顾离纠结一番,还是决定把这个事情烂死在心中。 尹月昨天才和自己发生那事,现在自己又和人家提前女友的事,不会太那啥了吗? 顾离还很清楚的记得,毕竟那就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 “顾离,你说,我遇到的这个老白好笑吗?” 尹月微笑着看着顾离,完全看不出她对这段感情其实非常伤心。 后来啊,那个叫白浩明的男生转了专业,和他的“女朋友”调到了一个专业,这也便利了很多。 后来尹月也就不再关注他们,虽然抢了自己的男朋友,不过尹月还是衷心为他们祝福的。 毕竟,这遇见对的人是真的很难。尹月单身了这么久,也才遇到一个顾离。 她的心里一直在纠结,她一直有句话想问顾离,只可惜,自己的胆子一向不大,在心里蕴量了很久,也对着镜子练习多次,但每次真的看见他的时候,自己就像一个哑巴似的,多说一句话都不敢。 顾离在她说完自己的故事之后,一直在默默地用勺子喝面前的胡辣汤,旁边的两个空蒸笼放在桌角那个位置,一会儿郑贵会过来收掉的。 尹月在心里给自己鼓了一把气,终于张开了嘴。 “顾离,我……” “你吃好了吗?”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再加上尹月的声音又比较小,声音基本上都被顾离给盖住了。 尹月只好铁青着脸,对着顾离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吃好了。 顾离却低下头,看样子有心事。 尹月终于再次找回自信,认真的看着顾离,“顾离,我们可以交往吗?” 等待她的,却是良久的沉默。 早餐店内,早就没什么人了,就连林慕也是离开了——他还要上课,可不能一直在这里耗着。 白叔要回家给小白送饭,再加上送小白去学校,也是比较忙,自然不能久坐。 他们要是听到尹月的表白,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但是他们要是听到顾离的回答,绝对会大跌眼镜。 顾离缓过神来,“我们……” “不适合。” 早餐店的大门本来是关着的,店内到也算是比较暖和。但是顾离说完这话后,尹月感觉有寒风吹在自己身上,可能是有客人来了吧?她也懒得回头去看,还是傻傻地看着顾离,哪怕……他们不能在一起。 后来一切还是和平时一样,尹月甚至在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表白啊?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一切总是那样,平平淡淡。 顾离之后也没有说什么其他的,他一直都在迷茫中度过。前段时间,他只是在尹月身上看到了安南的影子,他喜欢的,一直都是安南…… 顾离甩甩头,想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全部甩去。 公交车停在一个站台前,下去了不少乘客,看来有不少人是因为司机的那一刹而放弃了继续乘坐。 站台这里有不少人,有一些是刚才从这辆车上下来的,更多的,是在这里等其他公交车的。这个地方也算是一个交通枢纽,有很多车都会经过这边的。 司机在这个站台等了一会儿,见没人准备上下车,按下了关门键。 就在车门即将关闭的那一刻,坐在车上的顾离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安南,你看,下雪了。” 顾离急忙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但公交车已经发动,顾离只来得及看到两个模糊的背影。 都是女生,不算特别高,一个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另一个穿着黑色的棉袄。 虽然只是一瞥,但是顾离绝对可以肯定。 是她!一定是她! 第四十三章:回国 “哗啦……哗啦……”外面的雨还在下,已经一夜了,有些低洼的地方都攒了不少的积水。 安南趴在自家的窗台上,百无聊赖地望着花园里的场景。 一只小狗在院子里肆意奔跑,有时会遇到一两支叫不上名字的小花,快速跑动的身子轻轻一跃,便从它们上面跳了过去。跑到院子的一角,借着那边大树的遮蔽下,在那里抖抖身上沾湿了的毛,转身又重新跑进雨中。 “南南,快下来吃饭啦!早就听到你起来的声音了,怎么还在这里发愣?” 楼梯口那边,代姨又过来催安南起床了。安南听到代姨的话,应了一声,就赶紧下楼了去。 家里不算小,上下三层,在这边算一个中等的住宅了吧。安南住在二楼,还有一个自己单独的房间,父亲和继母就住在她的对面,所以安南这里的一举一动他们在那边都可以听见一些。 虽说是继母,但是安南与代姨的关系是真的看不出来没有任何隔阂。 安南对这个继母还是比较接受的,而代姨也是对安南疼爱有加。 可关系好归关系好,安南还是不肯喊她妈妈,她还是有点不愿接受。不过还好,代姨这个名称她也没生气,也没有意见,相反,代姨挺喜欢这个称呼的,安南就这样一直叫了下去。 待安南弄好走到楼下的时候,代姨和父亲都已经在桌子前坐好了,每个人的面前也摆好了自己的早餐。 按照他们所在这个国家的习惯,早餐都是在家里吃的。像什么早餐店根本就没有,也没有在早上营业卖快餐的。 在他们看来,早上的人们从梦中醒来,与晚上的自己完全不一样,所以要好好地迎接新的一天。 还有一点,人们一天的工作基本上都是从早上开始的,在早餐之后,就是一天忙碌的生活。 在这个时间,也是能够在家里与亲人一起吃饭不多见的时间。这里的人们更注重亲情,所以他们愿意利用这个时间多陪陪自己的家人,毕竟,他们是自己最亲的人。 安南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在祈祷之后,他们开始用餐。 早餐是代姨一大早起来做的,很简单,是烤面包和培根,而且每人还有一杯牛奶。虽然简单,但是营养什么的都很充分,也管饱。 毕竟安南在这里吃不了几天了,代姨还能给她做几顿早餐呢? 前段时间,安南的辅导员告诉安南她需要出国,而且特别巧合的是,这对于安南来说,不是出国,而是回国…… 那个自己要去的学校又正好是自己以前的学校。 但是安爸听了学校这个安排,却是有很大的意见。 “我女儿就是在那里出事的,那个地方简直就是噩梦,现在好不容易治好了,现在你们又让她回去,去重新找回这段噩梦吗!” 安南在这里最好的医院接受了治疗,自己在之前车祸中留下的后遗症也在这里全部康复。 医生说了,之前因为车祸导致的记忆缺失,在这次手术之后,她的记忆有可能会慢慢恢复,甚至回想起失去的那一切。 学校那边的态度很明确。安南,是学校这里的人才,这次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学习,必须要排出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这不仅代表了自己的学校,更可以追溯到国家的层面。 反正又不是只有一个名额,有几个同学一起,安爸其实大可不必太过担心。所以最后点点头,也就同意了。 安爸害怕的不是这个,他担心的,其实还是安南的过去,尤其是医生说的那些话。 “如果可以的话,她可以回想起过去的记忆……” 饭桌上,安爸最先吃完,拿起一旁的餐巾纸擦擦嘴,看了一眼她们两个。 安南在那里喝牛奶,她的脸蛋就像她面前的这杯牛奶一样白净。而孩子她妈还在吃面包夹培根,吃几口还要看看手机,吃饭的速度的确快不起来。 “安南,”安爸最后还是把眼光落在安南身上,“你要回去的消息,顾离知道吗?” “嗯?哪个顾离?”安南在手术之后记起来一些过去的事情,包括顾离的姓名,但只是姓名而已,过去发生的事情她还是记不起来。 安爸倒是知道那个顾离不少事情,是安南她姑姑告诉自己的,甚至连顾离即将求婚他都知道。 自己同意他们在一起吗? 不知道。 安爸还是想遵从安南自己的选择,其实有时候那句话说得好。 “听天由命!” 如果安南能够想起那个顾离的事情,并且愿意再次愿意与他在一起,他倒也是很乐意让他们重归于好。毕竟在她姑姑的口中,那个顾离可是好评连连,对安南也是非常好。 只可惜,造化弄人…… 至于还有一个顾离,就是安南班上的那位了。 他也是一位留学生,和安南的关系不错,都是一个国家来的,肯定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亲切感的。 安爸通过安南的诉说,可以感受的到,安南与这个顾离的关系,已经超出了普通同学的关系。 他们是否在交往? 安爸问过安南,但安南总是笑着回答,他们并没有在交往,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安南的年龄也不小了,不过安爸和代姨却从来没有为安南以后找男朋友的事操过心。安南长相又不差,而且这还是减去百分之十的自夸分。 安南在班里虽然比不上校花那种级别,不过像班花这种角色非安南莫属。所以来找安南表白的,自然也是不在少数。 她们班上的顾离虽然没有向她表过白,不过大家都可以看出,他是喜欢她的。而且如果他表白的话,安南同意的概率也是非常大的。 安爸摇摇头,把筷子轻放在桌上。“我说的当然是你们班上的那个顾离。另一个顾离你们现在又不在联系了,你也没办法跟他说啊。” 的确,安南来到这里之后,把之前在国内用的一切都换掉了,像电话号码什么的,全部都换成新的了,而且也没有通知其他人。 虽然国内的顾离知道她原来的号码已经打不通了,但是他也没有删掉,他在等着这个号码有一天能够再次打给他。 安南端起杯子,把里面的牛奶一口喝光,“爸,我和顾离是一个班的,他肯定知道啊。”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单独再和他说一声。”安爸一出声,安南就知大事不好。 安爸的心思你别猜,安爸是希望给这个顾离一个机会,女生都这么说了,男生还没什么表示吗? 安南一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所以哪怕安爸的要求太过离谱,但自己还是照做了。 毕竟,在那场车祸中,安南忘记的不只是顾离,还有父母以前的事情…… 只可惜,这个顾离并没有安爸想的那么聪明,安南去学校和顾离说了一声之后,这个顾离却并没有太多的表现。 安南是在走廊上和他说的,但他听了这话,除了脸上有点悲伤的表情,其他也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了。 良久,这个顾离才抬手看了一眼自己的电子表。 这个电子表不便宜,听说还是他家花了很大价钱买到的。 在他看表的时候,安南也伸出手,她的手腕上戴着一个手环,是浅紫色的。 安南很喜欢这个手环,不过不记得是谁送给自己的了。她还专程上网查询了一下,这个浅紫色手环与浅蓝色手环是相配的,还有个非常美丽的名字,叫“梦幻之恋”。 有时候她会在梦里梦到一个人,是个男生,手腕上也戴着一个手环,而且正是浅蓝色的。说不定,这个男生就是送给自己手环的人,而且,与自己可能还有过一段特殊的关系。 安南不敢多想,因为顾离在她发愣的时候已经走进了教室里,两手托住下巴不知道在想什么。 安南走过他旁边的时候,他却猛地出声道,“安南。” 安南回过头,看着他把手缓缓地离开下巴,又抬起头看着安南,“我在这里等你,你回国也要注意安全。” 安南点了点头。 距离自己出国还有好几天,该上的课还是要上的,这再怎么说也关系到自己的毕业和在老师心目中的形象啊。 虽说有几天,不过周围人的表现却感觉就是安南明天就要走了,又是嘘寒温暖又是牵肠挂肚的,把安南都给弄晕了。 这闹得自己好像不回来了一样…… 顾离坐的位置距离安南并不远,有几次上课的时候安南往他这里偏过头看了一眼,他都没在认真听课。低着头,手上转着笔,自己像是有心事一样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还好老师上课一般都不怎么管,所以他虽然没有认真上课,老师就算看见了也不会说什么。 距离自己走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 学校的领导都找自己谈过几次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无非就是一些鼓励的话,把人说的热血沸腾,这样才能干劲十足。 不过安南从其他地方了解到,这次是一个援助项目,就是帮助国内的哪所学校进行某项实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似时光流水,总有到达的那一天,很快,安南离开的日子就到了…… 第四十四章:雪花飘飞 没到那天,安爸其实还没什么感觉,但真的到了那天,安爸突然就变得多愁善感了。 自己很早就出来闯天下,与自家女儿陪伴的时间也是少的可怜,正准备好好补偿补偿她的,但是现在这个孩子长大了,不再像以前那样了,她总是要出去的,她也有自己的天下需要自己去闯。 “明明说好的没事的,问了好几遍都说舍得我走,但是爸,你这又是干啥?”安南双手叉腰,站在一旁,看着爸爸给自己的行李箱里一直在加东西。 自己还完全插不上手,只好站在一旁,又好气又好笑地问道安爸。 “这些东西你都用的上的,万一在那边有事要用怎么办?”安爸也是理由充分。自己对女儿的疼爱,这个行李箱怎么可能装得下…… “爸,牙刷那边有卖的。” “自家用习惯的了,你到那边万一用不习惯怎么办?” “爸,你塞那么多零食干啥?” “这不是怕你饿了吗,万一那边的伙食不好,你这至少还有的吃。” “爸,这个……” 还没等安南说完,安爸就马上接了上来。 “这个相片我可是翻了好久才找到的,虽然年代有点久了,不过还是能勉强认出你爸爸我的,毕竟时光易逝,但你爸我青春永驻啊!哈哈哈……”说完,又自我陶醉的大笑起来。 安南独自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对着安爸拍了一张照片,然后自己低着头在那里摆弄。 没过多久就弄好了,把手机递到安爸面前。 那是一张刚才安爸大笑的照片。 安南用食指与大拇指把照片一放大…… “我去,这鱼尾纹怎么这么严重!”引起了安爸的一阵惊呼。 没错,安爸在大笑的同时,眼角的鱼尾纹也全部都展现了出来。 什么青春永驻,这几条细密的鱼尾纹早已说明了一切。 “南南,准备好了没有?你的行李我已经放到托运那里了。”代姨推开门,她去帮安南送行李,刚到家。 “等下,”安爸听了这话,摸了摸自己的头,一脸疑惑地看着安南与代姨,“什么行李,不是还在这里吗?” 代姨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安南捂着嘴,不敢笑的太大声,只好自己在这里偷笑。 “不是,你们到底在说啥?是不是行李忘记拿完了?”安爸还是被蒙在鼓里,脸上还是那茫然的表情。 安南实在是笑够了,只好默默提醒一句,“爸,你看我衣服呢?” 安爸:“……” 合计着你们行李早就整理好了? 这栋房子里再次爆发出了一阵哄笑声…… 只不过,安南笑着笑着神情便暗淡了许多。 从自己出生开始,亲生母亲和爸爸两个人很少在一起陪伴过自己,从她有记忆开始,一直逗是她一个人。 父母他们不知道,其实自己是很需要有人关爱的,只可惜,陪伴自己最多的,是孤独。 这也造成了自己有些孤僻的性格,话不多,自然朋友也不多,就显得更加孤独了。自己在小时候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姑姑家,而后来陪伴自己最多的人,也是姑姑。 不过提到姑姑,前段时间和她视频通话她提到的那个人,是谁啊? 他们大人总是这样,话里有话,让人听的不真切,就好像一直被蒙在鼓里一样。 “安南,在那边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缺钱了跟你爸说。” 安爸的头上早已布满白发,在不知不觉中,他就老了。 “南南,代姨虽然和你不亲,但是代姨一直都把南南当成自己的女儿哦,所以南南不要拘谨。” 代姨人真的很好,不是亲生却胜亲生,安南一直都很谢谢她。 “安南……安南……” 是个男生的声音,他是谁?好熟悉,这个声音好熟悉,感觉他是自己一个至亲的亲人,但是在自己的脑海里就像是隔了一面墙,他进不来,她出不去。 “安南,醒醒啊!”声音有突然变得尖锐,成了女声。 “安南,醒醒了,说好今天去逛街的。” 安南睁开眼睛,面前却是一张熟悉的脸。 是周娟娟,和自己是一个班的,也是这次一起来对口援助的,不过她本来就是这个地方的,不像安南,是从其他国家过来的。 这个援助是来自很多地方的,总体上,还是与这所学校有对口合作的,而合作的学校肯定不止一所,从而导致了来援助这个项目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 因为这次的项目比较大,而且来援助的学生众多,这所学校索性就划分了班级,然后安南便和这位周娟娟分到了一个班。 还好,安南在手术之后改变了很多,包括自己的性格,也是变得开朗了很多,毕竟忘记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之后,人的心情会变好许多,然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胆量…… 总之,这个叫周娟娟的与安南的关系倒也是不错,两人不住在学校,一起在外面租了一间出租屋。 昨天她们两人都约好的,听说这几天是有什么活动,正适合逛街,于是昨晚都睡了个大早。 不过安南睡得却并不好,老是会梦见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其实也不只是昨夜,在她手术之后,经常就是这样。 这件事医生向她解释过,这是一件好事,有这样的现象是表明她失去的记忆有所恢复,大脑正在主动找过曾经有过的记忆。就相当于自己以前丢过一块糖,但是自己忘了它,然后有人告诉自己,现在又过去找这块糖了。 能不能找到,还是要看自己的运气啊…… 两人简单洗漱之后,很快便来到了大街上。 “诶诶,我们去哪里你知道吗?”安南走在后面,小心地拉住走在前面的周娟娟。 因为已经入了冬,她们两人都穿上了羽绒服和棉袄。这里有点偏内陆,这里的天气也不像海边那些沿海城市一样气温稳定,这里气温要显得更低些。 周娟娟穿的是黑色的棉袄,自己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她其实喜欢白色的衣服,像她最喜欢的那件衣服就是白色的连衣裙。她倒是记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一个人送给自己的,姑姑提过他的名字,但是自己老是忘。 安南的记性一直都不好,尤其是记人名这一块。她才刚离开没几个月,她都忘记了他们班上的一个同学,只记得在自己离开之前还去找过他,然后好像姓顾来着…… 故里…… 这是谁? 安南的脑海里突然蹦出来这个词,却让安南一头雾水。 走在前面的周娟娟回过头,“我知道啊,我昨晚特地去问了几个住在那里的同学……诶?你怎么了?” 安南紧皱眉头,看起来很不舒服的样子,把周娟娟吓了一跳。 “那个……是早上没吃饱吗?” 她们早上走得急,就没打算吃饭,准备坚持到中午再把早饭午饭都解决掉的。不过说实话,周娟娟自己都饿了,这不吃早饭还真的不行。 安南好过了一些,不再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了,听到周娟娟提议先去吃早餐,自己也点点头同意了。 两人便来到一个车站,准备等公交车去一条街上买点早饭吃。 “我听说这家店超级好,问了好多同学,他们都提到了这家店,而且不远,坐一辆公交车马上就到了,我们也去试试吧?” 安南没说话,表示自己默认了。 这并不是没有礼貌,相反,周娟娟觉得这是她们之间的默契。为什么非要说话呢?这样更能展现出她们之间友情的深厚。 一辆公交车从反方向开来,这辆公交车下了不少人。 安南站在周娟娟旁边,这里人有点多,安南不敢离她太远,紧挨着她,眼神不知道为什么总想盯着对面那辆刚来的公交车上。 故里……故里…… 又是这个念头,但是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印象。 “安南,你看,下雪了。”周娟娟笑着看着安南,伸手想抓住面前飘落下的雪花。 这句话,突然传进安南的心中,那个人,也这么说的…… “看,安南,下雪了。” 而她,依偎在他的怀抱里,应了一声,“嗯,下雪了……” 第四十五章:雪中的幸福 顾离的怀抱很温暖,身上有着独特的味道,自己以前竟一直没有注意过。 嗯,是有一股淡淡的青柠檬味。在他的怀抱里,安南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寒意,她的脸,甚至还有些发烫。 肯定也是红彤彤的吧? 整个游乐场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外面的雪下得很大,人们都回家去收衣服躲雪去了。抬头望向天空,大片大片的雪花缓缓飘下,有几片轻轻落在他们坐着的这个摩天轮上,但是很快便化成了几滴水落了下去。 摩天轮升到了最高的地方,从这里看下去,还可以看见这座城市的大部分景物。 天与地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朦胧起来,一切都是白色的,看着那么纯洁。 这里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安南有点恐高,不敢往下面看太久。顾离只好继续抱着她,向她转述下面的风景。 但是这听别人说哪有自己亲眼看见更震撼呢。所以期间有好几次,安南偷偷往下面看了一眼,反正又不敢看太久,那就看一会儿就好啦! 的确很美,远处的小山,还有近处的房屋,就连那边的小湖,全部都变成了一片白色的场景。 她突然想起来之前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个句子,现在看到这雪景,又突然想起来了。 “下雪了,我们不打伞,一起走,是不是可以走到白头?” 这话让安南感动了好久,而现在正好又赶上了这样的大雪,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啊! 可是安南的眼光一偏,看见了顾离另一只手里拿着的小雨伞。 安南:“……”顿时一句话都不想说,只想早点回家洗洗睡吧。 顾离这边还在发着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其实,他已经在考虑明年八周年纪念日的事情了。而那个日子又正好是安南的生日,自己也打算在那一天求婚。 顾离不禁有点愕然,这是不是把所有重要的事情都赶到一块了? 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公司那边好不好批下假来…… 就这样,顾离沉迷于思索,安南沉迷于美好的幻想。两人都忘记了什么,就这样紧紧相拥跟随着摩天轮的座舱缓缓来到下面。 安南又突然想到一个关于摩天轮的传说。 摩天轮,是地面连接天空的一条道路,所以摩天轮是自己和喜欢的人一起准备跨越天空的梦想而乘坐的。在这上面的每一个箱子,里面都充满了幸福,当我们仰望这些幸福的时候,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幸福……在身边? 安南抬起头看了一眼顾离,但无奈于最萌身高差,安南只能看见他的下巴。 但自己还是很高兴的,自己的幸福,一定是来自于他吧? 顾离只感觉怀里的这“东西”晃动了一下,不由得松了下双臂,果然,安南很快就钻了出来,坐在身后的座位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当然还不忘吐槽几句,“你怀里好热,我都快闷出汗了。” 顾离用两手摸了一下自己脸,还好啊,不怎么烫,但还是笑着看正在用手坐在那里扇风的安南,“因为我是暖男哦,所以我的怀里很暖和哦。但是你要多穿一点,不然冻成冰块我也解冻不了你。” 安南“哼”了一声,腮帮子鼓起老高,把头扭向一边。 现在正在缓缓往下移动,并没有之前那么高,安南自然也不怎么害怕了,反而开始仔细欣赏起这美丽的雪景。 这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自己爱的人在身边,而爱自己的人也在这里。这,就是最简单的幸福…… 摩天轮之旅最终还是落下了帷幕,两人都安全地回到了地面。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时刻了,西边的太阳偷偷冒了个头,露出了一点光芒。 一时间,金黄色的光洒在满天飞舞的雪花上,又受到它们的反射,洒向这里的人间。 顾离与安南手拉着手,共同在这片金黄色中迎接雪花飞舞的浪漫。 安南:“顾离,你怎么不打伞啊?” 顾离轻轻靠近安南的耳朵,嘴巴几乎都要咬到了,接着,一股温热的风传进她的耳朵里,还略微有点痒。“因为啊,我想与你一起白头……” 但是我忘记了…… 对不起,我把这一切都忘记了…… “安南,你快上来啊,怎么今天老是看见你在那里发呆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们在等着的公交车已经停在了自己面前,而周娟娟正在往车上走,看到安南愣在原地,还是忍不住喊了几句。 安南这才回过神来,刚想抬脚走上车,却又注意到周娟娟看着自己的眼神,略带着点疑惑的那种。 自己正在好奇呢,一滴眼泪从自己的脸庞流下,低落到她脚下有一点点薄的雪地上,很快就散了。 自己这是……哭了? 眼泪如溃堤般止不住地往下流,就连她自己也很疑惑,自己这是怎么了她也不清楚。她只是感到非常难过,就是忍受不住。 那天,那时,那人,也是在这雪景之下,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一起在雪中奔跑,待他们回到家中,两人的确都是白头,却很开心。在这寒冬之中,快乐与幸福便是对抗寒冷的最佳护具。 “安南,你没事吧?”周娟娟走下车,上前安慰安南。 现在安南好受很多,勉勉强强憋住眼里的泪,擦了把脸,挤出一个笑容回给周娟娟,“没事了,就是突然想到以前一个很感人的故事,自己没忍住……抱歉啊。” 听见安南这么说,周娟娟心里的石头也是放了下来。 司机坐在驾驶室那里在催她们,安南便和周娟娟一同上了车,公交车震动了一下,缓缓地启动了。 “对了,我们在哪里下?”安南此时已经忍住了眼里的泪水,呆呆地看着窗外的风景,又突然想到自己还不知道要去哪里吃饭。 周娟娟看了好一会儿手机,才抬起头来,“啊?我也不知道那家店叫什么,不过他们给我说了地址,好像在什么老街上,具体的名字发在手机了。” 安南听见这话,身形明显愣了一下,她突然又想到了一家早餐店。当然,还有那个痴心的人…… 刚忍住的泪马上又充满了眼眶,她赶紧扭过头去,装作在看外面的风景。但这抽泣的声音她还是隐藏不住,周娟娟疑惑的看了她一眼,见她没什么其他的动作,默默地从自己随身带着的包里拿出一包纸递给她,安南也接了过去。 在她拿纸的时候,周娟娟听到她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声音不是一般的沙哑,还带着很浓厚的鼻音,看来她这又是大哭一场。 这又再次引起了周娟娟的好奇心,她不明白,为什么安南会突然哭得这么伤心,明明也没有说什么啊,不就是提到了一家早餐店吗? 难不成…… 那家店有问题? 又或者安南以前去过那家店,然后在那里遇见了什么很重要的人? 安南一只手突然摸到周娟娟的手臂,她赶紧把另一只手放在安南这只手上。 要不是安南这个动作,感觉周娟娟这个想象力都能联想到一大堆事情了。 而这一切问题的答案,有可能只有到那家早餐店才能够得到解决了。 那家店,叫啥来着? 周娟娟之前只是看了一眼,没记住,这会儿又掏出手机看了一下。 堰南老街的早餐店…… 第四十六章:未来,在你的手里! 周娟娟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为了缓解尴尬,只好在一旁默默听着他们在那里说话,不敢从中插一句嘴,其实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和这里的人明显不熟,但是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安南和他们感觉很熟的样子? 她知道,安南以前也住在这附近一段时间的,不过现在这好几年过去了,这里的人们还能记得安南,她倒也是替她高兴。 不过,从他们之间的谈话中,周娟娟知道了不少以前在安南身上发生的事情,包括她出车祸失忆的事情。 居然这么刺激…… 和安南聊天的有两个人,一个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听安南叫他郑老板,看样子是挺熟的。 还有一个是一位白发的老人,不过却没有平常老人的那种苍老感,这位老人给人的印象,很年轻,做事情和说话都是非常利索,从他说的这些话中周娟娟都可以听出来,没有太多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是很简练重要的。 而且…… 细看之下这位老人好像还有肱二头肌…… 这老人绝对不一般! 还有一点很奇怪的地方,这位老人很明显比这位郑老板大了不少,但是老板喊他白叔,就连安南也是如此。 不过安南可能与这位白叔不是特别熟悉,她见到他先是有点愣住,最后还是郑老板向她介绍的。 而且就连门口路过的几位过路人,走到门口朝里看一眼,看到白叔坐在里面也是毕恭毕敬地打了声招呼。 都喊他白叔。 周娟娟是第一次过来,对这里不是很熟悉。 明明是被同学推荐过来的,本想带着安南来这里吃顿早餐就离开的,却没想到安南对这个地方还有特别多的故事…… 白叔对安南的到来也是非常意外,尤其是顾离今天早上才带一个女孩过来吃早餐,然后离开一会儿之后,这个女孩子又回来了…… 之前因为小白要上学,所以自己吃好饭坐了一小会儿就离开了。在半路上又正好遇到准备去学校上班的林慕,就正好把小白交给林慕,让他帮忙送小白上学,自己则是脚步一转,又回到了早餐店。 刚进来,就看见郑贵急忙向自己使眼色,而自己的眼神在店里扫了一周,一眼就看见了在一旁默默吃着早饭的那个女生,旁边那个应该是和她一起来的。 不过白叔也是舒了一口气,还好这两人没遇到,不然…… 白叔不敢接着往下想了,这后果……不堪设想! 反正两个女孩子之间也就那几个动作,大不了互掐呗……这要是真的动起手来自己也能在中间劝劝假。 但是这两人之间要是对骂啥的,自己怎么也插不上啊! 毕竟啊,女生之间的那些事,男生还是要少管。 嗯,老头子也算男生! 在店里重见这位女生,白叔还是没忍住上前搭了几句话。 还好,这个女生还没忘记自己。这主要还是嘿嘿的功劳。白叔过去的时候,嘿嘿也跟了上去,安南扭过头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嘿嘿。还偷笑一句,“这小猫长胖了嘛!” 嘿嘿:“……”我就是一个来打酱油的,咱能不能先不要管体重什么的?给本喵留点自尊好吗? 见这个女生还记得嘿嘿,并主动和这只胖猫说了话,自己也是放下心来——看来这出国几年,这个地方还没有被她遗忘。 这样的话,就很好聊天了…… “哈哈,是啊,这猫天天不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嘛!它不胖,这也找不到胖的了。”白叔笑着看着自己脚下这只猫,调侃似的说了它几句。 也不知是不是嘿嘿听懂了白叔说的话,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叔,对上白叔眼睛的那一瞬还委屈地“喵呜”一声。 但是很快一阵急促的狗叫声传来,不是那种很凶狠的喊叫,细听之下,更像是带着微微奶音的小狗声。 嘿嘿听到了这声音,两只耸拉着的耳朵突然就竖了起来。 这除了那只傻狗还能是谁…… 又抬头看了一眼白叔,见他没什么反应,它直接就往郑贵家的楼上跑去。 没过一会儿,周娟娟只看见一黑一白从楼上飞奔下来,从他们身边经过,又快速地跑到外面的大街上。 刚开始是白叔与安南聊的比较多,但是碍于种种原因,白叔并没有提到一点关于顾离的事情,都是有一遭没一遭地聊,这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叫尬聊…… 是的,他们就这么聊了一会儿,过了一段时间,郑贵忙完他在厨房的事情,也在这附近坐了下来。 郑贵和安南更熟悉一点,他们聊的话题就比白叔要深很多。没聊几句,郑贵率先提到了顾离。 顾离是谁?周娟娟在一旁一直默默听着他们的谈话,突然冒出来一个顾离,她倒是升起了一些疑惑。 白叔在一旁也是安静地听着,只是偶尔会在里面插上两句话。 不过白叔不光是和他们聊,有时候也会和坐在一旁的那个女生说几句。没办法,这老头就是话多嘛。 白叔在和她的闲聊中得知,她叫周娟娟,而那个正在和郑贵聊的女生,叫安南。 “安南,你回来的事顾离知道吗?额……你还记得顾离吗?”白叔突然想到什么,又赶忙在句末转了个弯。 安南虽然在手术之后开始慢慢恢复了一些记忆,但是恢复的速度特别慢,而且这些恢复的记忆还不完整。 就比如她刚刚在车站想起他们以前在游乐场的相遇,之前发生了什么,后来发生了什么,她都不知道。 安南摇摇头,“没有,我现在和他断了联系,我到了国外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所以我们现在根本联系不上。” 说这话的时候,安南下意识地转动了一周自己手腕上的手环。 这个手环周娟娟知道,之前自己和前任谈恋爱的时候也买过,不过他们买的是黄色和绿色的,好像代表姻缘之恋。 果然,当姻缘断了之后,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就消失了…… 听说,淡紫色和淡蓝色代表了梦幻之恋,但是梦醒时分,这段恋情如何,却仍需要日后的考察。 梦什么时候醒来?这谁也说不好。关于这个美丽的传说,安南自己当然也了解过,所以在平时也会有意无意注意每晚的梦。 有时候的梦都是一样的,但是每次在醒来之后,这个梦境再次回想起来就会变得非常模糊,仿佛压根就没有出现过。 她只记得,那是一个背影,是一个男生,给人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自己一定认识他,只可惜,还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所以自己也一直不知道他是谁? 周娟娟和安南面前的早餐全部吃完了,郑贵也就顺便把这些吃过的碗筷拿到厨房准备洗。期间她们想站起来帮郑贵拿,但是都被郑贵制止了。 已经差不多九点半了,白叔打了个哈欠,自己早上起的早,这是老习惯了。但是自己的年龄也在这里,有些时候,还是要服老的…… 所以平时白叔就在郑贵的这家早餐店待到九点半左右再回家,顺便再躺在床上补补觉。这在不知不觉中又养成了一个习惯,现在一到九点半自己救会有点犯困。 白叔站起身子,朝周娟娟她们拜拜手,再去厨房那里给正在忙碌的郑贵打了声招呼,自己便缓缓离开了。 早餐店里人最多的时候是清晨那会儿,虽然现在是入冬了,但是时间也只是比平常晚了那么一点点,像现在九点半,早餐店里的食客早就走完了,此时此刻,店内只剩下了周娟娟和安南。 该聊的都已经聊完了,该吃的也都吃完了。 虽然周娟娟在这里老是走神,他们之间的谈话她也没听到多少,不过自己在来这里之前心里的疑惑也算是有了一点解释——不就是和那个叫顾离的男生有关嘛? 安南掏出手机看了许久。 之前郑贵听说安南与顾离之间没有电话号码,而且他们之间的联系也早就断掉了。更何况,安南在国外接受手术之后明显与以前完全不太一样,人变得开朗了很多,自己在之前失去的记忆也有望恢复。 郑贵在内心里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把顾离的手机号码写给了安南,至于她加不加?还有后面怎么聊?还是要看她自己怎么做了。 早上顾离虽然带了另一个女生来吃饭,但是郑贵在无意中听到了他们之间的谈话。 顾离的那一句“不适合”,大概已经表明了他内心的想法吧,他的心里,可能一直在为安南留着位置,而且,这个位置是无法被他人撼动的! 安南的手微微有点发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点冷的原因,可是早餐店的门都关着,店里很明显不会冷的啊。 可是安南就是控制不住,只好把手机和另一只手里写上电话号码的纸条都放在桌子上。伸出食指对照着纸条上的电话号码一个一个点。 周娟娟就坐在一旁看着,她很清楚,安南做的这件事,看着虽然没什么,但是,这件事,一定是一件非常重要、非常神圣的事情。 这件事,甚至会影响她未来的一切! 第四十七章:电话 “喂,你好,是哪位?” 顾离颓废地躺在床上,他抬头从窗台望去看了一眼,外面正在阳光的强烈照射之下。 中午的时候天就晴了,之前下的雪不是特别大,许多人甚至连伞都没撑,地面上也只是有一层薄薄的雪被,有很多人想打雪仗都不行。 顾离今天本应该去上班的,但是在早上只听见了一句熟悉的话,见到了那个他梦寐以求的人,他在第二站便提前下车了。 一下车,他就急忙向之前的那个站台赶去,只可惜,就在他即将赶到那里的时候,一辆公交车从他的身后开了过去。 他奋力奔跑,只是为了在她上车之前能够再看她一眼。 一眼就够了,他一边奔跑,一边在默默祈祷着。 当他赶到那里的时候,明明很早就到达的公交车,居然破天荒地还停在那里。 而她,他也看到了她一面,正好目送着她坐上了那辆车。 顾离实在是累了,这两个站台之间虽然没有红绿灯和太多的路口,不过这段距离却不是那么狠轻松的。再加上顾离这因为上班的原因,长时间没有运动过,这突如其来的奔跑,他一下子也接受不来。 最后,这个站台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他踉跄着坐在身后的的长椅上,双手捂着脸。 他不愿哭,本应该是高兴的相遇情景,但又不知为何却会变成这样? 顾离的内心,其实还是比较高兴的,至少自己现在可以确认了,安南她总终于回来了! 自己后来实在是不想再去公司上班,就给自己的老同学打了个电话,给自己放了一天的假。 老同学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让顾离好好休息,这几日工作繁忙,对身心健康都是不太好的。 顾离在这附近找了一家奶茶店,买了一杯珍珠奶茶。他把这杯奶茶举在眼前。 里面有很多黑色的小珍珠依偎在一起,看起来俏皮可爱。把它们吸进嘴里也是q弹可口,这也难怪,再配上甜味十足却又口感丝滑的奶茶,这的确很受现在女生的喜爱。 顾离坐在店里喝着奶茶,店内开着空调,一阵一阵暖风拂过顾离的脸庞、脖子,让他有种很舒适的感觉。 他有了些困意,店外的雪下得也是小了许多,顾离把杯中剩下的奶茶一饮而尽,把脱在一旁的羽绒服套上,打开这家店铺的门,走了出去。 回到家中,他还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放在门口的鞋架,上面没有一双鞋。 因为被放在外面,所以上面落上了些雪花。 顾离见到也只是笑了笑。 反正他没有这个进门脱鞋的习惯,要是说以前,他每次回家有时候都会忘记脱鞋。但是每次被安南看到之后他都会被狠狠教育一顿。 被说了之后自然就要听话照做,不过下次能不能记住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这个鞋架是顾离在这里租房时特地提出的要求,他的确不用这个,这个鞋架是顾离为她安置的。 说不定哪天她就回来找自己了呢? 到时候这个就派上用场了。 顾离的右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一把钥匙来开门,拿出钥匙的同时,他手腕上戴着的淡蓝色手环被裤口袋边刮了一下,灵巧的转了个圈。 回到家里,一切都是那么得熟悉,就像是他们还在一起的那个场景。 那个时候,他们也没有沙发,不过家里有很多的小椅子和凳子。 客厅中间也有一个和这个差不多大的桌子,平时他们吃饭就在这上面。 还有床的摆放位置,就连床头的方向都是和他们以前一模一样。 这一切,都是为了安南能够回来不会感到陌生。 这么多年过去了,顾离他还是不能接受现实。 至少,我们还有梦,不是吗? 那个常常出现在他梦里的女生,虽然每次顾离都无法看清她的脸,但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亲切感,顾离始终坚信,她一定是安南。 除了安南,他实在是想不出还有其他的人了。 顾离真的累了,他满脸疲惫地走进卧室,一接触到床,便倒了下去。没过一会儿,这里的动静就小了很多,他已进入梦乡。 顾离做事一向都很小心,自己再困,在走进卧室之前都不忘把门从里面锁上——自己住的地方在一楼,小偷要是想过来光临的话,是很容易的。 顾离只租了这里的一层,像卧室厨房客厅什么的全部都设在了一起。有时候,你刚醒来走出卧室,转个弯就可以走进厨房准备食物。再向前走几步就到了所谓的客厅,这所有动作都是行云流水,虽然便利,但也显得这个家里拥挤很多。 顾离只是在这里暂住的,当时找到这里纯属是因为这个地方离堰南老街比较近,每天早上要给尹月带饭,住近点还是要方便很多的。 对了,之前给尹月买的早饭去哪了? 依稀记得,好像放在饭盒里了,然后饭盒忘在自己下来的那辆公交车上,走得时候太过匆忙,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但是自己实在累得很,顾离实在不愿多想,还是选择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自己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不是被饿醒的,也不是被人喊醒的,更不可能是自然醒。 他是被一阵电话铃声给吵醒的! “喂,你好,你是哪位?” 窗外的阳光在雪层的反射下得以进到屋里,给这间略显昏暗的房子增加点生气。 “嗯,我是顾离。” 这个电话是一个陌生号码,顾离在很久之前就与安南断了联系,但是又害怕安南换了新号码之后会打给自己。因此,从那之后,顾离的手机里哪怕是陌生号码,他都不会挂断。 他一直在期待着,希望自己会等来那天,还会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那阵银铃般的笑声。 这个电话就是一个女性打来的,有着很好听的声调,说话时的语气甚至可以让顾离能感受到她脸上的微笑。 只可惜,这并不是安南打来的电话,是来推销手机卡上面某种新套餐的。 “不好意思啊,我现在不需要这个,麻烦你了。” 顾离最后也还是没有被她说服,这种营销方式靠的不是质量,更多的,还是需要数量。比如打了一百个电话,可能不会有十个人选择同意办理这种套餐,但是只要有十个人选择,那么这种方式就是正确有效的。 顾离起来后,肚子感觉有点饿。他中午没吃午饭,直接睡了过去,现在反应过来了,自然也就饿了。 厨房里早就没有多余的食材了,他平时都在公司里吃饭,就连平时休假,他也很少在家里吃午饭。要么是带尹月一起出去吃,要么会回自己老家陪父母一块吃。 反正自己家离这里又不远,坐公交车都没几站就到了。 而那位住在二楼的朋友,他的工作比顾离还要忙,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顾离很少见到他,而且他连休假日都没有,平时还是以点外卖为主。 正因为如此,所以即便是两个人共用一个厨房,但他们却很少买菜,这间厨房里也很难见到有食材的影子。 不过还好,顾离这里有屯粮,就是专门应对这种情况的——自己不想做饭,也不想出去吃。 当然,这屯粮肯定不能吃多,毕竟是方便面,就像网上说的那样,吃太多对身体不好。 把料包什么的一股脑地全部倒进去,再拿起水瓶,还好,里面还有热水,不过这还是昨天晚上烧的,现在不怎么热了。 顾离伸进食指简单探测了一下温度,不是很热了,大概六十多度的样子。 但是自己又懒得再烧水,也只好就这么将就了。 把这不怎么热的水倒进泡面桶里,顾离又把桶里附带的叉子简单叉在泡面的纸制盖子上,而自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刚拿稳手机,它便突然震动了一下,屏幕亮起。 是尹月的消息。 “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顾离低着头思索一番,右手快速地在手机键盘上敲下一个个字符。 “嗯,心情也不太好,索性就请了一天假。你们早上吃……你们那里忙吗?公司事情是不是还是很多?” “嗯,公司这里来了一大堆货,我还要去给它们全部登记上,那边出货的还有一大堆在那里等着,我等会还要去那边提交申请,忙死了。” 顾离偷笑几声,“那你现在这是怎么给我发消息的?那里现在这么忙,你居然还能抽出时间。” “什么啊,我偷偷跑到厕所里给你发消息的。早上还等着你的早饭呢,结果你一直没来,好不容易见到经理,结果他说你请假了。唉,弄的我早上都差点饿晕过去……” 他们又在信息里寒暄了几句,无非就是关于公司里的事务,顾离属于中上层,没有他在后面进行指挥部署,现在公司里早已是忙的不可开交。 后来尹月出了厕所,再次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自然也就回不了顾离。 顾离又看了一会新闻,没什么看头,只好把泡面往自己面前移过来,正打开盖子准备享用,一旁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又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顾离放下手里的叉子,还是接起了电话。 “喂?” 顿时间,顾离眼里的泪水如雨一般止不住地流下…… 是安南的声音! 第四十八章:有情人终成眷属 “喂?是顾离吗?” 顾离应了一声,“嗯,是我,请问你是……” 手机那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感觉那边有点手忙脚乱的。 “咳,那个你好,我是安南的同学。”很明显,手机被突然递给了另一个人,那人有些慌张,毕竟是临危受命。 但是顾离绝对以及肯定,这个电话,是安南打来的!因为最前面的那句,就是安南的声音,哪怕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哪怕他们之间已经断了联系这么多年,她的声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喂?你好,还在吗?” 对面那个自称安南同学的半天见顾离这里没有动静,赶紧询问,怕顾离受什么刺激把电话给挂了。 顾离愣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拿着手机的右手定在耳旁,也感觉不到劳累和酸痛。 在听见她声音的那一刻,他的脑海里瞬间就空了。 什么都听不进去。 他想给对方回一句话,至少可以证明自己还在,没有挂断。但是脑子发出的指令,身体却一动不动,别说回话了,就连张嘴说句话,都是不太可能。 顾离听见,手机里传来一阵很深沉的叹气声,然后有很小声的对话。说话的声音太小,顾离没有听清。 又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对方深呼吸了一下,接着,就是那熟悉的声音。 “顾离,我是安南。” 顾离愣住了,但很快便恢复过来,“嗯,安南,还好吧?” “嗯,还好。你呢?” “嗯,也行。” 又是很长时间的沉默。 “安南。”顾离暗下了决心。 “嗯,我在。”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我想你了。” 顾离没有多想,他不知道安南是怎么会有自己的电话号码的,也不知道安南去国外做手术的结果如何,更不知道她现在到底还有没有恢复记忆,还记得自己吗? 他只想告诉她自己现在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很简单,没有什么过分的掩饰,也没有刻意的突出,一切,都来源于他的内心。 既然这么多年我都等下去了,再等几年,我依然愿意。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 我还爱着你啊! 安南听到这句话也是沉默了好久。 许久没有听到回答,顾离的内心还是有那么一点小失落的。虽然自己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真的当自己面对它的时候,什么准备都将不攻自破。 在这么多年里,顾离又何尝没有动摇过。身边的朋友都在劝说自己,还有那句古话——“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还有家里人每天心急如焚的催干。 而且,还有一个尹月…… 顾离尽力了…… 他的心,早已给了那个人……而且,这辈子,可能都拿不回来了…… 良久,手机才传来又一阵沉重的叹息声。 “顾离。”安南终于出声了,但能从她的语气中听出她有些不太开心,略带点伤感的样子。 “顾离,我在国外的手术很成功。”顿了顿,又继续说到,“我现在的记忆已经在慢慢恢复了,有些在曾经丢失的记忆现在也在慢慢找回了。” 接着便是很长时间的沉默。 顾离发自内心地为她高兴,但是他一句话都不敢说,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明明有千言万语,但自己现在竟一句都说不出口。 “其中恢复的一些记忆里,我想起了关于你的事情……” 声音不大,但传进顾离的耳朵后,这句话却大得惊人,顾离一时间竟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想起了我们那次在游乐园的经历,我记得,那个时候,也有像今天早上这样的雪呢!” 安南说话的语气逐渐变得轻快,能听出她现在还比较开心,可能回想起那段令人开心的记忆让她自己也很高兴吧。 “只不过,”声音又放缓了许多,心情可能又变得不太好了,“医生说了,我这个恢复的时间特别慢,所以……” “我希望你可以忘记我……” 一阵巨响在顾离的脑海中响起,内心仿佛在滴血。 顾离在忍着,他不愿让安南知道自己内心的悲伤。 虽然他已经很清楚地听到安南的抽泣声。 最后,安南对他说了一句话。 “顾离,你相信缘分吗?” 顾离还没来得及张口回答,手机却震动了一下,然后息屏了。 手机本来电就不怎么多,他们打电话又花了这么长时间,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而顾离,早已是泪流满面,他的回答,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安南。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吗? 他们的故事,画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句号。 在她问他这个问题之前,她对他说:“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有联系了,这个号码我也会很快地把它删掉。” 顾离脚下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 而在安南这边,周娟娟见安南把电话放下,赶忙递过去一包纸巾。 只是打个电话而已,至于哭得这么伤心吗? “梆梆梆……” 白叔拿起筷子敲了敲桌子,“顾离,然后呢?发生啥了?最后你们怎么在一起的?” 早餐店里的人差不多都围在顾离这桌了,听见白叔这么问,也是引发了众人的好奇心。 顾离看了一眼坐在自己旁边的安南,她也在看着自己。顾离伸出手紧紧抓住她的右手,笑着看着众人。 “缘分这个东西,实在是妙不可言,后来,我再次回国,参加我们母校举办的庆典活动。在那次的活动上,我与她,又再次相遇……” 众人都是忘记了吃早饭,这波狗粮撒的,大家在这里听得早就吃饱了,还要吃早饭干什么啊? 又在这里说了一会儿,顾离口袋里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他拿出来看了一下,是老同学打过来的,大概是催着自己去参加他的婚礼了。 顾离只好向众人赔不是,毕竟是答应过老同学的,今天可是他的大喜之日,而且当年他第一次回国的时候公司也是靠他来帮忙的,现在总不可能为了给这里的食客撒狗粮而缺席他的婚礼吧…… 顾离拉着安南走出早餐店的时候,安南悄悄地问到顾离:“刚才白叔问你我们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你为什么要骗他们呢?” 顾离的嘴角微微上扬,顺势把安南搂在怀里,头略微低下一点,在安南的耳畔轻轻说到。 “有些美好的东西,还是需要自己来想象的。不用别人说,他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想法。” 两人悄咪咪地说完话,顾离也不愿松开安南,两人就这样抱在一起,一起去顾离的私家车那里,等会他们就要坐这辆车去参加老同学的婚礼。 郑贵和白叔等人目送着他们离开,白叔轻轻叹了口气。 “每个故事的结局,永远不止一种,至于结局如何,还是要看这个故事里的主角是怎么做的。究竟是爱过还是错过,不是在一念之间,需要的,是长此以往的坚持和不懈。更多的,是需要一颗爱你的心。” 嘿嘿一直趴在白叔旁边的小凳子上,听见白叔这有感而发的评论,自己也难以入眠,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只好站起身子,抖抖身上的黑毛,移到白叔旁边撒个娇卖个萌。 郑贵在收拾店里的几张桌子,听见白叔这话,也是抬起头来看向白叔。 “不错嘛,看来最近感触颇多?” 白叔笑着摸了摸下巴,“哈哈哈,最近喜欢看点杂志,自己有时候也学着想点什么。” 郑贵轻轻摇摇头,“不过啊,他们两个啊,也真是坎坷,之前顾离带那个叫尹月的女生来吃饭,我们好像还都误会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也没想到那个叫尹月的最后和顾离老同学在一起了。” 白叔在随后也是附和道:“对啊,一转眼,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但是仔细一看,又和从前完全不一样。” 爱过还是错过?或许爱过,也许最后会错过,但是只要爱你的初心不改,即便是错过,也不会只是爱过。 白叔突然想到了一句话,“错过不是错,而是过……” 还好,他们没有过,终于抓住了自己的那份爱! 一番感慨之后,郑贵正准备继续忙活的时候,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事,“白叔,顾离他们订婚都弄好了,那他们的婚礼你说我们能参加不?” 白叔听了这话,微微一笑,端起碗喝了一口稀饭汤,“放心,我已经和顾离说过了,到时候是要给我们发请柬的。” 郑贵对白叔做了个抱拳的动作,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对了,今天怎么没看到林慕,平时这个时间他也过来了啊?” 白叔回头看了一眼店门,现在天已经不太早了,太阳都已经全部出来,将光芒洒向世界。店门前路过的行人也比之前多了许多,也有很多人走进早餐店,店里的食客也越来越多。 “林慕啊,”白叔把目光重新放回到店内,“林慕他好像在学校那边事比较多,在那边干的不错,事情也就多了。” 郑贵听了也只好笑笑,但马上又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 顾离这边,他们刚下车,就看见了在门口等待着的周娟娟。 在安南的介绍之下,周娟娟和尹月还有顾离的老同学他们也是挺熟的朋友了。这次周娟娟还是婚礼的伴娘,不过离婚礼开始还有不少时间,她还没有换上伴娘服,一直在门口这里等着顾离他们。 一段时间之后,顾离他们也全部就坐,婚礼也就正式开始。 热烈的掌声,幸福的新人,一切都仿佛如梦境一般。 顾离的手紧紧握着安南的手,他们手腕上的蓝色与紫色的手环也轻轻碰在一起。 是的,一切都像是梦一般。 顾离与安南都是这么想的。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四十九章:论谁家的宠物更好 又是一个很普通的清晨,对于这样开始每一天,郑贵早就习惯了,每天都是这样的工作,在普通人看来,这件事非常无聊,每天像个机器一样。 只不过,郑贵在这里已经做了好几年了,对这里早已经有了感情。而且…… 郑贵站在早餐店门口,望着街口的那个位置。 而且他还没有回来…… 冷风吹过,郑贵不禁打了个哆嗦,转身走进店内。 现在还早,外面的天都没亮,郑贵却要早早地起床去煮稀饭和蒸包子。 包子都是昨晚做好的,把它们摆到蒸笼上就会方便许多。昨晚还顺便做了几个饺子,毕竟这里是家早餐店,客人虽然比不上那些特别大的店铺,不过每天早上来的食客也是不在少数,而他们每个人的口味喜好都不一样。 如果只准备某些单调的食物,那么这家店的客人也只会越来越少。 郑贵的这家店在这里还算是比较好的了,周围也没有太多的竞争对手,有的话也没有其他的早餐店,但虽说是这样,不过郑贵对待每一天的早餐都是极其认真的。 正因为如此,来这家店吃早餐的回头客也是非常多。像白叔,他每天都会来这里,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他与郑贵成了朋友,有时甚至会感觉就像亲人一般。 郑贵对着空气哈了口气,都能够在空气中见到烟雾。郑贵还记得那个谁曾经对他说过,这是因为人呼出的水蒸气在空气中遇冷凝结才形成的。 看来今天是够冷的…… 楼上,老板娘还在睡觉。昨晚这些包子和饺子什么的都是她一个人在这里准备,郑贵不想这么早吵醒她,让她多睡会好好养养身体,现在早餐店来的客人又不多,他自己一个人还能应付得过来。 酸奶那只傻狗也没起来,昨天晚上非要跑去白叔家里,估计一天没见到嘿嘿,是想它了。 昨天白叔带嘿嘿去城里的宠物医院买点备用药品了。嘿嘿可不像酸奶,嘿嘿比它要特殊很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很容易生病。 不过还好,虽然生病的次数比较多,但是每次都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病,还是受凉比较多,毕竟这几天天气变化太快,阴雨天气太多,降温也让人措不及防。 嘿嘿那可是白叔的宝啊,这样看着它难受,自己也跟着难受起来。所以这三天两头往医院跑。 酸奶就不一样了,不能说它没有生过病,前段时间估计是晚上出去玩太久了,结果第二天也就是感冒了,一直在打喷嚏。 但这个没脑子的就跟没事狗一样,还是和平常一样,到处乱跑,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跑到楼下去找嘿嘿玩。 虽然一路上在不停地打喷嚏…… 郑贵和老板娘根本没时间注意这个,店里一大堆事,他们根本抽不出时间来。 不过还好白叔注意到了酸奶一直很奇怪,但是见郑贵他们那么忙,自己也没办法插进去告诉他们,只好把酸奶稳定住,减少酸奶与嘿嘿之间的接触。 嘿嘿的体质本来就差,酸奶现在就等同于一个行走的病源,白叔要注意别把嘿嘿给传染了。 酸奶一直被白叔给压着,还不让它跟嘿嘿玩,这样久了,自己也觉得无趣,老老实实地趴在地上,两耳怂拉着。 等到郑贵他们不忙的时候,白叔和他们说了这件事。结果这个令所有人担心的小家伙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睡觉了。 店里的声音略微小点的话还可以听见它微微的鼾声…… 众人:“……” 不过这傻狗的梦还没有做完就被郑贵给捅醒了。 蹲下身子,一只手还在慢慢摸着它的狗头,“要睡觉的话去楼上睡吧,在这里睡太冷。” 果然,聪明的宠物永远都是别人家的,像嘿嘿这样特别听主人话的的确不少见。像酸奶,就很明显没有听懂郑贵在说什么。 被郑贵突然捅醒,还有了点脾气,甩了甩脑袋,把郑贵放在它头上的手给甩开,然后…… 继续趴在地上舒服地睡觉! 郑贵:“……”我打你哦! 老板娘在一旁偷着乐了一会,直接抱起酸奶,准备直接把这狗抱到楼上。 这是它第二次被吵醒了,脾气自然也是不小,扭动着身子想从老板娘的怀里下来。 郑贵:“……”老子想被这样抱还没机会呢,你这就是在找打! 老板娘可不知道郑贵心里是怎么想的,轻轻摸了摸它的头,“酸奶乖哦,白叔说你好像感冒了,就是生病了,所以妈妈把你抱到你的窝里继续睡觉可以吗?这样更暖和,对感冒也好。”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累了,还是老板娘的劝说的确有用,总之这酸奶还真的安静下来,乖乖地被老板娘抱着去了楼上。 白叔在楼下看得一清二楚,而且因为已经接近九点,店里面的食客也远没有之前那么多,声音也不大,刚才老板娘与酸奶说的话他也听到了。 便笑着轻轻给嘿嘿抓痒,一边还轻声低估道,“还是咱家的猫要听话一些……” 嘿嘿把头抬起来,对着白叔“喵呜”一声。 那是,本喵可是全世界最厉害的猫……诶,对,在往上来点,往上多挠挠,那里痒……舒服啊…… 一天的忙碌,虽然每天都是这样的重复,但是郑贵与老板娘是乐在其中。 在这里,每天在太阳刚出来的时候就开始迎接来到这里的每一位客人,又伴随着太阳的升起送走每一位满足的食客。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没有突如其来的刺激,也没有惊心动魄的剧情。有时候,郑贵和白叔也常常会感慨,这个世界啊,太快了,或许,慢节奏会更适合现在的社会吧? 快与慢,这个世界总不是人们所希望的那样。 “起来这么早啊?” 郑贵在店里已经忙开了。现在天开始有点亮了,店里的客人也能用肉眼观察到在逐渐增长。郑贵也开始有点忙不过来了,正当他在考虑要不要叫醒老板娘的时候,她的声音适时的出现了。 “那不是为了让你多睡一点嘛,昨晚辛苦你了!”郑贵回过头,笑着对自己老婆说道。 老板娘撇了撇嘴,走上前借过郑贵手里的碗,顺便拿进厨房准备自己来洗。 郑贵目送着她走进厨房,笑了笑,眼睛眯成一条缝,但很快,店内的食客又把他叫了过去,容不得他走神一分钟。 白叔通常情况下来得都是特别早的,他在早上会带着嘿嘿一起去晨跑。 其实郑贵也想过带酸奶学白叔那样一起去来个晨跑啥的,但是这傻狗不出意外的话每天都能睡到八点半,所以这不叫想法,这是个梦想…… 有时早上白叔带嘿嘿去晨跑的时候还会遇到刚起来的郑贵。不过,后者完全是被迫的,所以郑贵也是非常佩服白叔这早起的毅力,像他这样年龄的老人几乎没有起来这么早的。 当然,嘿嘿他也很佩服,这样听话的猫,也只有白叔家最可能有了。本来晨跑是被白叔强行要求的,不过长此以往,嘿嘿这也成了它的一个习惯。 堰南老街这个地方理论上是偏南一点点,但是因为不是沿海地区,还要内陆一点,再加上这个地方的偏僻,所以不算发达,受地形影响大,这个地方下雨天不怎么多。 但是这个地方一旦下雨了,白叔他们的晨跑就要取消,嘿嘿也可以得到休息,能多睡一会。 其实嘿嘿在像它这样的猫中算不正常的了,猫咪是很能睡的动物,成年猫咪每天有14~18个小时在睡眠中度过,像嘿嘿这样每天睡的时间比正常的猫咪少了好几个小时,其实不太正常。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白叔的影响,白叔那可是一位整条街公认的作息规律的人。俗话说得好,“打狗还要看主人。”这宠物多多少少会受到自家主人一点影响,嘿嘿的睡眠可能就是被白叔给影响了。 白叔与嘿嘿在晨跑结束之后,正好会再次经过早餐店,前几次,嘿嘿不能在这里吃饭,只能眼巴巴看着白叔吃。 后来白叔与郑贵沟通了一下,把嘿嘿在家里常用的食盆放到早餐店,而且像什么猫粮啊,都是郑贵来买的。 反正自家的酸奶每天也是要吃狗粮的,都是要买的,给嘿嘿带包猫粮也不费劲。 至于价钱什么,白叔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吃饭,哪天买了猫粮,和白叔说一声就好了。 嘿嘿经常来这里吃饭,时间久了,这里的食客也就接受它了。有时候还会过来逗逗它,这猫刚开始还是有所抵触的,不过后来和这些人混熟之后,自己也就无所谓了。 反正每天都是那么无聊,能给自己找点乐子岂不是更好。 白叔吃过早饭之后也不会很快就离开,往往在这里能坐到关门。所以每到酸奶在那个点醒来之后都会很快地往楼下跑,因为它知道的,嘿嘿这个时间一定没走。 然后,每天走的比较晚的客人便会看见这两个小家伙扑在一起…… 郑贵微微一笑,这样的生活,也很美好啊…… 第五十章:最爱包子的思语 “喵……” “汪……” 这两个活宝今天有点反常,一大早就起来了,当然,起来之后,又都在早餐店这里聚集,简单吃完今天的早饭之后,照例开始在大街上游玩。 嘿嘿吃得一直都比酸奶要快,但是今天有点反常,酸奶难得在嘿嘿之前结束了自己盆里的狗粮。 兴奋地围着嘿嘿大叫,但很快嘿嘿也结束了自己的早餐,见这傻狗的动作,自己也懒得理会,直接一个猫掌扇翻它,叫了一声,向店门口那里跑去。 酸奶翻过身子,大叫一声,也跟着冲了出去。 白叔就坐在离店门口不远的座位上,见这两个一黑一白快速窜到门口,但是脚下紧急一刹,又双双停在门口那里。 有什么客人过来吗? 白叔有点疑惑,就离开座位准备前去查看。 结果在门口那里蹲着一只很像嘿嘿的猫,没错,也是一只黑猫,不过没有嘿嘿这么大的个头,很明显年龄也比嘿嘿要小的多。 这只猫给白叔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是一下子却又想不起来。 倒是嘿嘿与酸奶,它们两个对这只猫挺热情的,很显然它们之间是认识的。 白叔默默叹了口气,看来自己又不得不要服老了,这记性……真的是越来越差了。 嘿嘿与酸奶本来准备一块去巡街的,也就是在街上一起溜达溜达。如今又多了一位小伙伴,可能酸奶也想邀请它一起出玩,一直绕着它在那里叫。 还好现在店里的食客也没有太多,他们虽然在说话但是并不介意这里这里有点过于吵闹,其实慢慢也就习惯了,毕竟大家都是老顾客比较多。 酸奶很热情,一直在那里狂叫,也不知道疲惫。嘿嘿实在听不下去了,反手一巴掌把那傻狗拍翻。 的确,因为无论酸奶如何热情,那只小点的黑猫仍然无动于衷,直接一屁股坐在了门口,有时候还会回头张望啥。 白叔注意到它的这个动作,这应该是在等什么人吧? 同时,郑贵忙完店里目前的活计,老板娘也起来了。 平时她比酸奶起来的都要早,但是今天酸奶起来这么早,老板娘也不太好意思继续这样睡下去啊,索性咬咬牙也就起来了,正好能提前帮帮郑贵的忙。 郑贵现在比较悠闲,店里现在来的客人不算多,让老板娘一个人弄也忙的过来,自己则是悄悄地来到白叔这里。 同时,他也注意到这个坐在门口的小黑猫,突然一拍大腿,“这不是小星吗?” “小星?”白叔楠楠的又重复一遍,突然脑海里轰的一响,猛地站起身子,“哦,是思语家那只!” 刚才白叔明显有点激动了,再加上动作有点突然,声音也有点高,所以当白叔回过神来的时候,店里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包括地上那几只猫猫狗狗。 白叔尴尬的干咳两声,又假装淡定地缓缓坐下来,对着郑贵眨巴眨巴眼睛,表示自己很无辜。 郑贵能怎么办?又不能说什么,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叹口气。只好默默地蹲下身子,看着眼前这只一直表现很乖巧的小黑猫。 “是不是在等思语啊?” “喵……” “她等会就会来是吗?” “喵……” “那你怎么先过来了啊?” “喵……” 这一人一猫之间的对话有一句接一句,在场的食客倒也觉得十分神奇。 不过…… 这问了这么多很明显啥事都不知道啊。 “是不是对这猫说啥它都会这么回啊?”有一个离他们比较近的食客听到了他们之间的谈话,不禁出声问到,他对这只猫还挺有兴趣的。 郑贵听了这话,又蹲了下去。 “你觉得白叔人好吗?” “喵……” “我好吗?” “喵……” “我长得帅吗?” “……” 这只猫沉默了…… 郑贵:“……” 众人也不知道该说些啥。 不过这至少可以证明这猫并不是瞎叫的,毕竟,这郑贵长得还真的不是特别帅…… 郑贵刚直起身子,早餐店的门再次被人推开,然后,一个矮小的身影直接就扑上来抱住了郑贵的双腿,一边还在大声叫嚷着。 “啊啊,老板我要吃包子,我要吃你做的大包子……” 而随后赶来的思语妈妈赶紧把思语又给抱了回去,还给郑贵道了歉。 郑贵摆摆手,这又不是第一次了。自从思语上次因为离家出走来到早餐店之后,她也来过这里好多次了,而且每次都像这样,吵着要吃郑贵做的大包子。 当然,每次都要先抱会…… 因为来得比较多了,思语妈妈倒是没觉得什么了,她知道这是小孩子和大人关系好的表现,有时候他们在家里思语也是这样对她撒娇的。 小孩子嘛,怕你跑了,所以一定要先把腿给你抱住! 本来思语妈妈也不想管的,不过毕竟这是在别人这里,又不是在自己家这样做什么都没事,再说这里还有一些其他食客在吃饭呢!自己要是不管的话别人难免不会说闲话什么的。 而在后面,思语的爸爸也进到店内。他来的次数要少很多,好像只有最后来过一次,毕竟他回来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回到家中团聚一段时间之后一切还是和往常一样。 思语爸爸与郑贵他们自然也没有像思语或思语妈妈那样熟。所以进来的时候对着郑贵轻轻点点头,表示礼貌地问个好。 郑贵也回给他一个微笑,然后蹲下身子摸了摸思语的头,“思语又长高不少嘛,大包子马上就做好啦!思语先找个位置坐下来慢慢等好不好啊?” 思语听话地点点头,高兴地喊到,“好!” 随后眼神落到一直坐在门口那里的小黑猫,赶紧把它抱在怀里,有点嗔怪的语气教育它。 “小星,都说过了要等我们了,你每次都这样,总是喜欢自己一只猫先跑,万一跑丢了怎么办?到时候我们还要找你……” 白叔把头微微一偏,对于丢猫这样的事不太可能会发生,猫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因为猫咪经常用的是气味来辨别路线的,它们在自己离开的地方都会留有自己的味道,就算走丢了,也可以顺着自己的气味再找回来。 嘿嘿是从来不需要白叔去操心的,这只猫从小就跟着白叔了,怎么可能会主动离开他。 至于思语家的这只小星,说实话还真的不好说。像嘿嘿这样的是家养的,从小养到大的,但是小星以前是一只流浪猫,本性还一直在,说不定哪天不高兴就会离开思语家,随时继续自己曾经的流浪生涯。 不过,思语是在那次离家出走的时候遇到它的,他们之间再怎么说也有些瓜葛,直接拍拍屁股走了,还是不怎么现实的。 白叔突然想了好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又突然想到酸奶身上了…… 这只傻狗,说不定哪天还真的会走丢…… 这只狗是郑贵陪老板娘回娘家的时候家里人抓来的。因为品种是宠物狗,农村人留着也没用,老板娘见这只狗可爱,就要了过来。 酸奶来到这条老街比嘿嘿要早的多,嘿嘿刚被捡过来的时候,酸奶还围着它高兴地跳来跳去。 其实酸奶也没多大,郑贵他们不会看年龄,要来的时候也没问,而且因为品种是宠物狗,无论它长多大,它的体型并不会变得太大。 因此,嘿嘿在这里都逐渐长大了,酸奶却还一直像以前那样,不仅个子不怎么长了,智商还下降一点,显得更傻了。 凭借它的那股傻气,白叔相信,这只狗还真的有可能会丢。 不过这酸奶有个老大哥——嘿嘿,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太大的事,毕竟这两货几乎是天天都待在一起。 一起吃饭,一起出去玩,一起在街上跑来跑去的,甚至,还会一起在那里瞎叫…… 不过嘛,这两个活宝倒是给这条沉寂的老街增加了不少活跃的气氛。 “来喽!思语,你的大包子做好喽!”这边白叔在思考的同时,郑贵已经把包子给端了上来。 思语特别喜欢吃这里的包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离家那会太久没吃到东西,然后吃到的第一份食物就是这里的包子,可能当时就感觉很好吃,所以一直都认为这里的包子好吃吧。 不过,郑贵这里的包子的确不错,都是新鲜的,毕竟早餐店这里的生意每天都很火,要想有剩下的,还真不多。 而且食材什么的都是郑贵亲自去挑选购买的,每天买的量都有限,不会多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食物的新鲜度。 包子刚端到思语面前的桌子上,她就已经急忙伸出手抓住一个。 有点烫,思语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然后又急忙塞进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口,顿时,满脸的幸福感。 时间在慢慢流逝,又过了一会儿,来早餐店的人猛然增加不少,郑贵抽不出时间来他们这里聊。 人太多,老板娘一个人绝对忙不过来。 店里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店里逐渐变得喧哗。 白叔一手撑在桌子上,眼睛却透过窗户看向对面的林慕家。 这时候,他们应该也在吃早饭吧…… 第五十一章:所以这是一只哈士奇? 关于林慕这几天为什么没有来早餐店吃饭,郑贵是知道的。是学校那边有什么活动,而且小白也跟了过去。 白叔本来是不放心小白的,不过幸好林慕回来也提到了这件事,只好拜托林慕照顾小白。 这次举办的这个活动还并不是人人都有这个机会的,每个年级都没有几个同学能参加,所以白叔也不希望打击小白对这个活动的期待,勉强让自己相信林慕。 林慕要离开老街一段时间,这事儿郑贵是听林慕说的,包括带小白。 因此,这几天都见不到他们的身影。 有人离开,自然有人回来,世间正因如此,才维持着基本的平衡。 就比如…… 最近早上常常会在门口那里出现的那只狗子。 谁也不知道它是谁家的,也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在早餐店门口坐着等吃的。 可能它知道这里是做吃的,也许在这里等着会有人出门给它扔点东西吧? 嘿嘿认识这只狗,因为就是嘿嘿把它带过来的。 这狗不大,身上以白色的毛为主,但是很多地方也有黑色的毛。很明显不是烈犬,性格十分平和,见到嘿嘿这只猫既不咬也不叫,反而还高兴地在那里摇尾巴。 要知道,猫与狗那可是世敌了,双方见面就要互掐。不说远的,像孩子们看的动画片里都是这样,两者都是看谁都不顺眼。像这样能够和平相处的猫狗,的确不多见。 嘿嘿第一次遇到它时,是在街口的那个大垃圾箱旁边。 当时还下着小雨,嘿嘿在家里待不住,小白不在家,白叔也找不到事,只好自己跑到楼上卧室睡觉去了。 老人家睡眠本来就需要很多,所以往床上一躺没多久便进入了梦乡。 嘿嘿虽说是只猫,但是受到白叔这早睡早起习惯的影响,自己原本每天需要很多的睡眠时间也被大大缩减。 没什么事,它也想睡觉的,但是眼睛怎么也闭不上,压根就睡不着。反而是越来越兴奋,根本压制不住自己躁动的心,就是想往外面跑。 但是外面一直在下雨,听说是秋雨,这场雨下过之后,这里应该就要大幅度降温了。这几日嘿嘿能明显地感受到有些小冷,不过好在自己身上的毛有御寒功能,而且还是黑色的,在晴天的时候还能多吸点热,不是特别寒冷。 白叔只是一介凡人,嘿嘿眼看着他慢慢换上了长袖的单衣,后来又加上了外套。再后来,就很少出门了,有时候吃过早餐之后就一直窝在家里。 就像今天这样…… 外面的雨下了一夜了,到现在也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嘿嘿实在忍受不了,回头望了一眼在床上呼呼大睡的白叔,抬起猫掌,偷偷摸摸下了楼。 大门被白叔反锁了,嘿嘿没有办法把锁从里面打开。它只是一只猫而已…… 不过,这只猫很聪明的,它抬头看到有一扇窗户没关紧,再加上自己这液体体质,嘿嘿很灵巧地从这窗户露出的一点缝隙里钻了出来。 超级幸运,正好这里的老街旁都是连在一起的房子,而且每个房子前面都有一点可以用来遮雨的小棚子。嘿嘿一直沿着这些连着的小棚子慢悠悠地走着,雨虽然还在下,但是也淋不到自己。 它是想沿着这里一直走到早餐店那里,看看酸奶有没有睡觉,自己可以去找它在早餐店里面玩。 现在都接近中午了,早餐店可以说也已经关门打烊,店里绝对不可能还会有特别多的客人在这里吃饭,所以早餐店现在也一定是有很空旷的地方,可以在里面乱跑、打滚,说不定还可以再吃点其他东西…… 早餐店每天准备的食物有很多,早上卖不完也非常正常。按照其他大部分的早餐店,他们会把这天剩下没卖掉的食物放到冰箱里,然后第二天再重新给它热一热在卖出去。 但是郑贵一直都不是这么做的,他也不喜欢这么处理剩下的食物。 他们早上都是自己先随便吃点再开始忙活的,不过这一个早上忙来忙去,早上吃的那点肯定不够啊,所以剩下的食物,他们会吃掉一部分,如果剩的比较少,也就吃完了,要是特别多的话,他们会放进冰箱里,不过不是留着第二天卖掉,而是留着中午或者晚上热热吃的。 当然,有时候见到嘿嘿和酸奶过来,也会给它们适当的来一点。 这人类吃的食物肯定不能给它们吃太多啊,动物的胃和人类不一样,像人类吃的东西它们有时候会很难消化,严重的还会导致拉肚子什么的疾病。 不过像嘿嘿酸奶这样一直在农村这里长大的动物,小时候也没少吃人类的食物,所以它们的胃部消化系统会做一点小改变,少吃一点还是可以的。 嘿嘿是只特别聪明的猫,吃过一次糖之后,便会经常过来骗吃的。 反正都是要吃的,节约粮食嘛,自己这也是好心啊…… 不过,这白叔带着自己才刚回去没多大时候,按理说现在郑贵正在店里擦桌子或者在摆凳子,也不至于关门啊。 但事实就在它眼前,早餐店门口的大门的确禁闭着。本想过来找酸奶玩再骗点吃的,结果啥都没了…… 嘿嘿直接一屁股坐在早餐店的门口,看着这雨还在滴答滴答地下个不停。 对门是林慕家,嘿嘿以前经常喜欢去那里偷鱼干吃。不过现在林慕家也是紧关着大门,听之前白叔与他人的聊天,这个林慕好像就是和小白一起离开的,也是要很久才可以回来。 啊……这一个个的都走了,这让自己一只猫怎么过啊? “汪汪汪……” 嘿嘿的两只耳朵突然竖起来,这声音…… 自己又摇摇头,这声音不是酸奶那傻狗的,傻狗的奶音特别重,这个还是以傻气为主。 不过…… 反正现在自己没什么事情,嘿嘿的尿性一下就来了,说不定还能认识个新朋友啥的。 想到这,嘿嘿又抬起屁股,舒服地展开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然后,再次慢悠悠地向街口那个方向慢悠悠地走去。 “啪嗒……啪嗒……”雨还是没有要停的意思,不过很明显比之前那样要小了很多,不过也只是从中雨变成了细雨。 虽说嘿嘿上面有小棚子来遮雨,但是也不免会有一些水花什么的。嘿嘿快走到街口那里之前,停了下来抖了抖身上不小心沾上的雨水。 万一真的是个新面孔,这样也可以给别人一个不错的好印象,说不定以后就是朋友了。 嘿嘿抖抖毛,又拿出爪子拨了拨耳朵,自己还不满足,伸长脖子做了一会头部运动。 嘿嘿也说不上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应该是为了缓解自己紧张的压力吧…… 临走前,嘿嘿还甩甩头,款步向那边走去。 “汪汪汪……”那声狗叫又再次响起,而且越发地清晰了。 应该就在前面不远了吧? 嘿嘿这样想着,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 在街口那里有一个大垃圾箱,街上的人们如果想要倒垃圾的话都是倒在这里,然后每天凌晨的时候都会专门有辆车过来把这垃圾箱里的垃圾全部运走,这些都是每天必要做的事了。 当然,这个大垃圾箱还是很多流浪小动物的栖息之地。人们每天倒到这里的垃圾各种各样,其中肯定也不乏会有些吃的,它们可以在这里面找点食物填补一些肚子。 平时这里应该会有很多流浪动物,但是像今天这样的阴雨天气,这里的动物会少很多。 第一,下雨要躲雨,人要躲雨,动物又不傻,它们也要躲雨;第二,下雨天倒垃圾的人少,本来垃圾里面有吃的几率就不怎么大,现在倒的垃圾少了,更不可能会有吃的东西了。 所以,综上所述,下雨天是不太可能有什么动物在这里。 不过,这里的动物,包括流浪的那些,嘿嘿虽说不是全部都认识,但至少也认识十之八九,而且就算不认识,它们的叫声嘿嘿肯定听过,所以它们谁一叫嘿嘿就会知道是哪只。 但是刚才这里传出来的狗叫声,嘿嘿表示,自己还真的没有听过,估计真的是新来的。 而且这只狗一定不聪明。就连酸奶那样傻傻的狗都知道在下雨天要避雨,但这狗却只是在雨中偶尔来几声狂吠,连避雨都不知道。 垃圾箱那边也有一个亭子,它如果想避雨的话直接站在亭子下面就好了,但是这声音就是在垃圾箱后面那没有遮住雨水的地方传来的。 嘿嘿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现在雨还在下,不过小了很多。 嘿嘿一咬牙,直接冒着雨就窜了出去。然后在雨中撒开四肢奋力跑到那个亭子下面,定住身子,抖抖毛,尽力把身上的水花给弄下来。 等把自己的事情做完之后,嘿嘿又想到了那只比酸奶还要傻的狗。自己冒着雨过来就是为了提醒这只新来的狗子来避下雨的,然后微微把头一偏,自己当场就傻眼了…… 这他喵的是只哈士奇? 第五十二章:这是一只有个性的哈士奇 一身黑色和白色相见的毛发,不过身上的毛并不是太长。嘴巴是尖尖的,体型不大,还有同样是尖尖的耳朵,虽然傻里傻气的,但是耳朵却很警觉地竖了起来。 这模样,不是远近有名的哈士奇还能是谁? 因为它一直傻傻地正对着嘿嘿,所以尾巴就那样自然下垂在两股之间。接着,就是用它那标志性的傻笑对着嘿嘿汪汪两声。 “那个……你是刚到这里的?”嘿嘿无奈地抓抓耳朵,这狗子,真的比酸奶还要傻。 不傻的话也浪费了哈士奇这个名号了…… “汪!” 大哈可不在意嘿嘿说了啥,狗狗能听懂猫语吗? 不知道,嘿嘿也不知道,酸奶反正一直没有与嘿嘿说过话…… 虽然有可能是因为嘿嘿听不懂狗语…… 至于能不能听懂嘿嘿说的话,都不知道,也只有这只大哈才知道了。 不过看它那样,不知道心里在想些啥? 而这只狗子,也是一脸懵。自己因为饿了所以在这个垃圾桶里找点吃的,但是还没翻多久,先是从垃圾箱里突然窜出来一堆老鼠,把自己给吓得汪汪大叫。然后又来了这只猫,也不知道想干啥,不过…… 不过这在雨里淋得好难受,再加上好久没有吃饭了,肚子一直叫个不停。 这主人也太笨了,一直不来接我…… “嘿嘿?” 这声音听着像是郑贵,嘿嘿猛地转过头去。 果然,身后的郑贵微笑着但又带点疑惑的表情看着嘿嘿。 这猫不是和白叔一块回家了吗?怎么现在会在这里? 嘿嘿再次抬起爪子抓抓耳朵,侧过身子,头还微微朝那个二哈那里偏了偏。 呐,你看吧,这个怎么弄? 郑贵应该是看见了那只哈士奇,快速朝那边走去。 这时候嘿嘿才注意到郑贵手里拎了好几个大袋子,看这样子应该是去买东西准备食材了。另一只手里紧紧地攥着伞把,走过嘿嘿旁边的时候,扭过头来看了一下嘿嘿,把伞朝那边轻轻晃了下,意思是问嘿嘿要不要来他这边的伞下面。 嘿嘿坐在原地简单思索了一番,愣了一会儿,还是撒开四肢跑到郑贵的伞下。 自己就算不走,等会还要冒雨回到棚子下,还不如一路跟着郑贵就直接回家了。还有就是嘿嘿其实是挺想近距离看看这只哈士奇,之前距离有点远,看得也不是特别仔细。 嘿嘿钻到郑贵伞下后,郑贵稍稍朝嘿嘿那边偏了一点。他可不敢让这只猫挨了一点雨水,后台强硬也就算了,这猫的脾气还不好,这要是给它惹急了,自己这早餐店估计是不能正常营业了。 嘿嘿可没想这么多,它那个小脑瓜里想着一堆等会打招呼的事情。 哈士奇它还真不太了解,只有之前在早餐店和酸奶玩耍的时候,听到有几个食客在那里讨论酸奶的品种,当时有人就说这狗有点傻,可能是哈士奇。 从那之后,哈士奇有点傻就被嘿嘿深深记在脑海里。 还有一些知识就是从电视上看到的。小白和白叔一样,他们祖孙俩都喜欢在没事的时候看看电视。不过白叔喜欢看戏曲频道,小白喜欢看科教频道。 嘿嘿不喜欢跟着白叔一起看那些在电视上喊来喊去的,它压根就看不懂。 它更喜欢和小白一起看动物世界,上面有很多其他动物,而且还有超级多嘿嘿没见过的。 这个节目还会对这些动物进行详细的分析,不过嘿嘿很少把它们全部看完。小白还是要以学习为主,不能看太久的电视,再说自己对有些动物不是特别感兴趣,耐不住这个性子,看不了一会儿自己就会跑开。 不过就在它看过的这一点点里面,有一集就是专门介绍哈士奇的,刚开始看到这种狗的时候,嘿嘿感觉它挺严肃的,看不出一点傻样,不过后来在对它的介绍里面,嘿嘿也是对这狗有了一点了解。 简单来说,就是有这不符合它智商的颜值…… 就在嘿嘿想事情的这段时间,郑贵已经来到了垃圾箱旁边。他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下的这只黑猫,还好,虽然沾了一点水花,不过还好,没有太大的问题。 郑贵伸长脖子朝面前这只哈士奇看了看,那只狗子仿佛对郑贵没有任何兴趣,既没吼也没叫,甚至连抬头看一眼都没有。 郑贵:“……”要不要这么不给面子啊?这里还有一只猫在这边看着呢! 不过郑贵还是试图唤了两声,家里有只小狗,唤狗这项活郑贵还是很擅长的。 但是这哈士奇也只是抬头看两眼,并没有像酸奶平时在家那样听见唤声就兴奋的四处乱跑那样。相比之下,这只狗也太淡定了…… 看了两眼之后,这只哈士奇又马上低下头在那里寻找有没有食物。 看来这只狗是饿了……郑贵在心里暗自想到。不过自己又突然想到什么,对这狗子喊了一声。 “喂,我那里还有几个包子,你要吃的话可以跟我过来。” 但是郑贵回头走了几步又扭头一看,这狗子还是待在垃圾箱里,不过一直在盯着郑贵。 这狗也是听不懂人话,这样也不好交流啊…… 雨小了很多,最后还是停了,最后几滴打在郑贵手中的伞面上,发出的声音特别小,小到压根就听不见。 郑贵把伞收起来,见这狗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只好默默叹口气,拎着这一大堆袋子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但是发现嘿嘿并没有跟上来。疑惑地回头看了它一下,头还朝老街这边努了努,但是嘿嘿还是不愿跟着郑贵先回去。 郑贵又不好再多说什么,摇摇头,独自一人回了家。 店里还有一堆活,平时在早餐店打烊之后自己便会开始打扫。不过昨天那个卖菜的阿姨提前对自己说了一声,今天要是来买菜的话一定来早点,她今天有事,可能要很早收摊回家。 因此,郑贵等店里的客人一走完便急忙赶过来买菜。本来是以为老板娘能给自己帮帮忙,等自己走了之后可以擦擦桌子,洗个碗啥的。 但就在自己准备离开的时候,老板娘说她要睡觉,让郑贵直接从外面把门锁上。酸奶其实是想和郑贵一块去的,因为平时郑贵出门都会带上酸奶。 反正买菜的地方离这里不是特别远,而且酸奶可忍不住一直待在家里,适当地出去走走对它来说也是很有好处的。 不过家里还是老板娘当家为主,直接一句话,酸奶只能被迫待在家里。 理由也很简单,外面在下雨,出门会被淋湿,容易感冒,对身体不好。 郑贵偷偷扭过头,很小声地说了一句。 “关心狗都不关心我……” 然后郑贵也是很快地便赶到那边,买菜都是老顾客了,所以中间也没有经过什么太多的事情,节约了不少时间。 出门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就买好了今天需要购买的所有食材。 回到早餐店,酸奶不知道是一直都没睡觉还是睡醒起来了,总之郑贵一打开大门就看见一道白色的身影飞快地从自己旁边跑了过去。 这样的情形,郑贵也不是少见了,哪里有管得住酸奶的地方,这家伙永远都在想着往外跑。 不过这傻狗不知道嘿嘿不在白叔家里,只见它刚窜出早餐店,就急忙往街尾那边跑去。 郑贵只好在它身后提醒一句,嘿嘿在街口那里…… 酸奶应该是听到了,快速奔跑的四肢猛地一刹,但是并没有转过方向就往街口那里跑,它直接愣在原地,头微微一歪,傻傻地看着郑贵这边。 因为它只是看着郑贵这个方向,很明显不是在看郑贵,连他们两个的眼神都没有对上。 “喵呜……”正当郑贵在这里疑惑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喵叫在店门口旁边传来。 看来是那只猫自己回来了…… 但酸奶还是愣在那里,没过一会儿,又突然大叫起来。 不对啊,酸奶以前很少会叫的,就连店里的食客很多都是生面孔,它也重来都不怕生,更不要说这样大叫了。 除非这只狗是遇到了其他不认识的狗,触发了狗狗们的“被动”——捍卫自己的领地。 难道…… 郑贵稍稍往前走了几步。 果然,那只之前还待在街口垃圾箱里的那只哈士奇乖巧地趴在店门口。 郑贵:“……”之前怎么劝都不来,现在自己一声不响又过来了…… 这还真是一只有个性的狗…… 嘿嘿没管外面发生的这一切,看了郑贵一眼,径直走进早餐店,又轻盈地跳上一张桌子,就在那上面趴了下去。 酸奶见到嘿嘿进了店里,自己也就停下了喊叫,飞快地跑进店里。 经过那只哈士奇的时候,酸奶仿佛失忆了一样,好奇地打量了它一番,凑上舔了两口,转身便跑进店内。 就好像它忘记了自己在前几秒还在对它大吼…… 对于酸奶这个举动,郑贵倒是已经习惯了,这傻狗就是这样,就像是有失忆症一样。 不过,郑贵也只是叹口气,又马上转身走进店里拿出几个小包子,这些都是早上剩的,不过还有点温热,不是特别凉,就是不知道这哈士奇吃不吃人类的食物。 他小心地放了一个在这只狗子的面前。 这狗还真的和其他狗不一样,它凑上去闻了闻,觉得挺香的,直接就叼了起来。但是眼神一瞟,看到郑贵在那边看着。自己把头一扭,背对着郑贵吃起这个包子。 郑贵只好扶额叹息。 有个性! 第五十三章:“球滚滚” “球滚滚,过来!” 话音刚落,一只有着黑白色的哈士奇撒开脚丫子就跑了过来。一个飞扑就紧紧抱住了刚才说话的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年龄并不是很大,看样子也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球滚滚是一只他养到大的哈士奇,至于为什么取了一个这个名字,不是因为这只狗子太会滚,而是它的主人无时无刻不在希望着它可以像球一样赶紧滚走。 因为这只哈士奇实在是太烦人了…… 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要去闻闻,然后如果家里人没有及时制止他,马上就开始上嘴咬了。 可能最开始只是想咬着玩,咬着咬着就开始吃了! 他家的这只哈士奇吃过抹布,吃过袜子,吃过牵引绳,甚至还吃过卫生纸! 这只哈士奇真的是什么都吃,而且无论是是什么,能吃的也就算了,但是有很多不能吃的它也会一口把这些东西咬进嘴里。 每次这只傻狗看到什么都会吃,它的主人也对它很担心,怕它吃了什么不该吃的然后那啥了。 不过还好,每次这只狗子吃了什么不能吃下去的,都会很快地把它吐出来,要么就是被它给拉出来。 但这每天都很刺激啊! 以至于家里的布局是所有零碎的东西全部放柜子里或者抽屉锁好! 因此,在它的多次破坏之后,它的主人对它也有了不少意见。 所以它有了自己的新名字——球滚滚! 他的主人也希望早晚有一天可以像一个球一样自己滚没了。 不过这丫的记忆力是真的好…… 大哈倒是对这个名字挺开心的,四处乱跑以向其他人说着自己的名字。 它的主人只好在它后面一边追一边扶额叹息。 这名字,还真适合它…… 在球滚滚很小的时候,就被它现在的这个主人给带回了家。当时他也只是一个孩子,但是他们两个就这样一同长大。 他们曾经一起吃饭、一起玩它最喜欢玩的游戏……而且,它还小的时候,主人每天都会抱着它睡觉。 那时候的它认为,这样的生活就是自己一辈子的依靠了。于是,随着自己慢慢长大,它也就越来越兴奋。 小的时候越乖,长大之后就越烦人! 但这还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即使二哈这么烦人,时间一久,自然就有了感情。如果要他突然把球滚滚给扔了,他估计也舍不得。 但是人类与动物之间肯定有着很大的差距。 狗狗的寿命普遍都不是太长,这个他还特地上网查过,哈士奇一般也只有十年到十二年的寿命,最多差不多也只有十五年。这十几年过去后,他们之间如若想再次相见,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球滚滚的主人现在也成年了,到了应该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刚开始,主人他还不怎么在意,该怎么做就还是那样做,他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切还是和以前一样。 不过后来都知道,主人的家里人开始打电话来催他谈对象了,毕竟现在这个社会里面,剩男还真的不少,万一那啥了,这一辈子的幸福就没了,更不要说抱孙子了! 俗话说得好,“皇上不急太监急。”家里人为了能早日抱孙子,几乎都是每天一大堆电话。 开始还好,要让目标放松警惕。后来越来越严重,从一次“家访”开始,每天都在催。后来主人他听的多了,可能受到一点影响了吧? 最开始,球滚滚还没有发现主人的异样,还是像平时一样疯,等主人上班一走,一天的幸福生活就开始了,就是见到啥就咬啥,如果能吃下去的那就吃下去。 至于主人在临走之前倒在食盆里的狗粮…… 哼,你喜欢吃狗粮吗? 反正主人他倒是早就习惯了,哈士奇又名房屋破坏王,主人他陪伴球滚滚这么多年,很了解为什么哈士奇会有这个名字。 只要他上班去,回家之后就没有见过一个完整的家。 四处都是碎屑,还有各种翻倒在地的家具,小东西通通不在它们原来应该在的地方,这些东西,要么在其他屋子,要么就是在球滚滚的肚子里。 还好它主人在临走之前把门窗都关好,不然感觉这些东西能出现在大街上…… 不过这些作品的创造者却丝毫不在意它的“作品”,见到自家主人回来了,先是一个飞扑紧紧抱住自家主人。毛绒绒的大尾巴摇来摇去,把它身后的一切物品都扫翻在地。 但就是从这一天开始,主人和以前不一样了…… 球滚滚趴在主人身上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嗅一嗅,看看有没有其它狗子的味道。这次虽然也没有其它狗狗独特的气味,但是球滚滚闻到了一股非常特殊的味道。 很刺鼻,超级难闻。主人平时身上都是很好闻的,有股小蛋糕的香味,球滚滚特喜欢这股蛋糕味。 不过因为不是狗狗的气味,球滚滚勉强忍受着这股味道,还是像平时一样,高兴地欢迎主人回家。 但在平时,主人都是先会使劲骂自己,理由也是很随便,每次都是因为把家里弄乱,也不知道变通…… 今天,真的特别反常。 主人没有打自己,就连轻轻拍一下狗头的动作也没了。 他只是略带烦躁地把球滚滚从自己身上弄下去,也没有了平日里的叫骂声。 明明球滚滚把家里弄得和以前一样乱…… 主人小心地越过那些倒在地上各种杂乱的物品,径直来到卧室,直接趴在上面哭了起来。 球滚滚一直很安静地跟在他后面,它不敢吱声。以前主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打自己一顿来出出气,但是今天这样,还真是球滚滚的狗生以来的第一次。 这样的话,应该是心情超级超级不好了…… 反正球滚滚是这么理解的了。 球滚滚见到主人一直趴在那里痛哭,自己也不知道该干些啥。它很少看见主人哭,这样的情况还是头一次,它只好原地坐下,狗头里还在疯狂地转动,思考着自己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依稀记得,之前听隔壁那只有点卷毛的傻狗说过,它家主人特别喜欢哭,然后每次哭的时候它都会努力在它主人面前刷存在感,它主人看到它这样都会破涕为笑,然后就这样不再伤心了。 因为哈士奇就是一个可以移动的活宝、搞笑鬼,简称就是一个憨憨……没有谁不会笑的。 球滚滚不知道为啥会突然想到这些,不过总比想到什么好吃的食物要有用的多。 然后,就要用本汪美妙的声音来帮助你走出悲伤吧…… “汪汪,汪……” 这果然有用,才刚喊了两声,球滚滚便看见主人放下手中拿着的手机,朝着自己走来。 看这样子,是要紧紧地抱住自己了…… 球滚滚一想到这,又开始兴奋了,直接把脸往上一抬,“嗷呜~”就喊了起来…… 主人离自己更近了…… “砰!” 球滚滚呆呆地站在门口,看着面前卧室被紧紧关住的门,自己一阵无语。 这是咋回事? 记得隔壁家也是这么做的啊! 而且男主人和女主人应该不会有什么区别啊! 球滚滚只好默默地叹口气摇摇脑袋。 这主人估计没救了,和正常的主人都不一样了。 那自己现在该干啥呢? 球滚滚环视一周房子,不过,好像也没有什么能玩的了,还特别乱,就像狗窝一样。 没错,整间屋子都是自己的窝! 既然找不到什么好玩的,球滚滚只好乖乖的趴在自己的“窝”里,想着今天晚上该吃点啥,是大餐还是美食…… 但是,自己就在这些美味的幻想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在梦里,有好多好吃的,只要是球滚滚想吃的,这里都有。而且,主人也在这里,他没有打自己,更没有骂自己,而是和它一样,一起玩各种游戏。 那样的主人,没有伤心,一直都是很开心的样子,说明与自己玩得特别开心。 球滚滚超级开心,从小与主人一起长大的,主人都没有和自己这么玩过,而且以前自己还可以在主人的床上睡,不过在被主人父母说过一次之后,球滚滚就被赶了下来,从那之后,它就再也没有上过他的床。 这样的主人,球滚滚喜欢,这样的情景,才是它梦寐以求的。而不是每天的不耐烦,每天动不动会打骂自己,让自己学乖。 球滚滚知道主人的意思,但是它又不愿意按着主人的心意来,它很清楚,自己压制住本性是可以实现的,虽然难受,不过主人会特别开心,只不过…… 只不过自己在主人的眼中也就没有什么特别存在了。 每天虽然自己常常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不过这样的话主人也就有理由和自己有接触,还可以让主人有可以发泄的地方。 球滚滚不怎么懂人类的想法,它只知道,自从主人工作之后,每天回家主人都是板着个脸,很不开心的样子。 它没有太多的想法,它只是希望主人每天都可以快快乐乐的。很简单,但同时又非常艰巨。 它做不了什么,它能做的,只有自己每天故意把家里弄乱,让主人有一个可以把烦恼发泄出来的机会。 毕竟,自己从小就是主人带大的,小时候你让我快乐,长大了就让我为你带来快乐吧…… 第五十四章:人类,真的难懂 它知道这只是个梦,因为只有在梦里他们才可以这么做,而在现实中,他们依旧是他们,很平凡,但依然是朋友。 球滚滚还记得,他们以前经常一起会玩游戏,当时球滚滚才刚来到这里,而他也还只是一个孩子,每天烦恼于考试和作业之间。 球滚滚是他妈妈从老家带来的,是他妈妈一个朋友给她的,当时小的时候,球滚滚那颜值,简直就是狗狗中的男神,那颜值高的不要不要的。 虽然后来长大之后颜值依然不低,但是很明显与以前小的时候相比,好像有点长残了…… 当时他妈妈就是被它的颜值所俘获,才决定把这只傻狗带回来的。 当时还是小哈,刚出生没多久。被带到家里的第一眼就看见了他,也就是它未来的主人。 其实他妈妈很聪明,她很早就知道朋友会送给她一只宠物,所以提前与自家孩子约定好的,她知道孩子特别喜欢小宠物,只要带他上街,他就一直吵着要买一只宠物回家养。 正好,只要这次他期末考能考到全班前十名,她就会给他带一只宠物。 当然,如果考不到,小哈也会被带回家的…… 不过,后半句他妈妈并没有告诉他…… 于是,他终于走过了这个世界上最长的路——他妈妈的套路…… 就这样,他成了小哈的主人。 刚进家门,他猛地就扑过来想抱抱它。当时的球滚滚是真的很小,小到是被他妈妈一直抱到家里的。 结果被他给吓了一跳,但又不忍心挡住自家儿子的热情。在认真确认过他的成绩单之后,这才满意地把怀里的小哈士奇递给他。 而他也是满心欢喜,小心地从妈妈那里接过它,满眼宠溺地轻轻抚摸它头上的毛。 那只小狗本来都睡着了,仿佛是感觉自身所在的环境不对了,朦胧地睁开眼睛,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然后一扭头,就看见了他。 “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哦!” 他笑得很开心,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脸庞略带一点微红,露出了孩子特有的那种微笑。 当时的小哈也很开心,不过它还什么都不知道,只会傻傻地“汪汪”叫两声,然后轻轻舔了舔自己未来小主人的手指头。 那时,我们多开心…… 后来,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差,谁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之间就像出现了一层隔膜一样,不再玩游戏,不再关心自己,而是会有更多的打骂。 不过在每次打过它之后,他都会很认真地给它道歉,然后对它解释。 每次的理由都是千篇一律,无非就是考试没考好,心情不好;作业太多,不想写但又担心会被骂;上课被提问没有回答出来,很伤心…… 总之,就是因为在高中的环境中,学习、环境什么的全部都变了,每个人身上的压力都是非常大,而他一时间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发泄方法,常常会拿球滚滚出气。 不过,主人对自己还是挺好的,挺真诚的,至少每次的挨打并不是特别狠,多是被他猛地踹一脚或者对着头直接猛地拍一下。 就像在路边的流浪狗一样每天遭受的待遇。 流浪狗没有家,没有人可以保护它。这是它听之前遇到的一只流浪狗说的,它已经流浪了好几年,勉强在这个世界活着。 可是,球滚滚有一个家,还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它陪伴主人经历了学生生涯,一直与他来到了工作的阶段。 主人渐渐长大了,而它也越来越老了…… “球滚滚,起来啦!还吃不吃饭啦?” 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球滚滚猛地睁开眼睛。 面前,是那张熟悉的面孔,正在微笑地看着自己。而自己这样…… 好像刚才不小心睡着了。 球滚滚终于爬起身子,抬头看了看窗外。外面的天空已经黑了,看来自己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晚上。 主人呢? 他看见球滚滚醒来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指了指它的食盆,里面已经放满了狗粮,比平时多了好多。 而屋子里面杂乱的东西,有的已经被主人收拾好了,但是更多的却是依然是它之前弄的那样,感觉还更乱了。 球滚滚有些愣神,它不知道主人这样做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开心还是生气。 不过,在食物面前,一切的思考和忧虑都是浮云。 球滚滚直接把头埋进食盆里,呱唧呱唧吃得特别香。 “球滚滚啊,我们明天出去玩好不好?我看了天气,明天是个大晴天,我们出去走走。” 主人就蹲在它旁边,看着它的这副吃相,不禁笑出了声,又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征求它自己的意见。 什么?出去玩? 球滚滚听到这话,赶紧把头从盆里拔出来,还差点把这个食盆给弄翻。 “汪汪汪!” 见到它又是摇尾巴又是大声叫嚷,他也是挺高兴,看这样子,这估计就是同意了。 “好,”主人直起身子,“那明天我开车带你去其他地方转转,说实话也好久没带你出去玩了。” 然后球滚滚便看见他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好像就是说他明天请假的事情。然后又拿着手机飞快地在上面敲着,看这样子应该是在发消息吧? 发给谁,球滚滚不知道耶不想关心这个。 前几天家里来过一个女人,但是球滚滚一点也不喜欢她。emm,今天在主人身上闻到的那股臭味和她身上什么所谓的香水味倒是很像。 总之超级难闻,球滚滚每次闻到这个味道都是鸡皮疙瘩掉一地。 但是她和主人的关系还特别好,有好几次球滚滚都偷偷看见她紧紧与主人抱在一起。 那么难闻的味道,能接近她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不知道主人是怎么可以直接和她拥抱的。 不过好在,球滚滚不喜欢这个女人,那个女人也不喜欢球滚滚。 吃饭的时候球滚滚本来想从桌子下面穿到自己食盆那里。主人提前交代过自己,在吃饭的时候不要上餐桌。 不能上,那我从下面经过一下没事吧?反正都是自己家,自己想干嘛该不会还会有人管吗? 没错,还真有闲人管这事! 它从桌子下面走一下而已,连碰都没碰到她,结果那个女人也不知道咋了,先是突然大叫一声,接着就是一阵猛踹,而且她还穿的高跟鞋,这踹到身上,可不是一般的疼…… 不过还好,这疯女人是在慌乱中随便踹的,球滚滚反应也算快,身上只是挨了几脚,然后惨叫一声便迅速跑开了。 那女人却丝毫不善罢甘休,见到球滚滚跑了,自己直接随手抄起一把小凳子作势要对着它砸过去。不过好在被主人迅速拦下了,不然这球滚滚要是被砸到了非要直接躺地上。 经历过这件事之后,球滚滚更不喜欢这个女人了,而这个女人一看就很不喜欢球滚滚。 但是看主人现在这样,应该是在给那个女人发消息了。 因为平时主人也会有假,但是主人从未带过自己出去玩,每次都直接把球滚滚给锁到家里。 不过后来主人家有朋友过来做客,然后球滚滚便听见主人对他说了自己带那个女人去这玩去那玩。 所以这就是你不带我出去玩的理由了? 主人已经和自己说好了,明天会带自己出去玩,这时候发消息,应该是告诉那个女人。 “你已经不是我喜欢的了,我可是球滚滚的主人,我才是它的铲屎官,我还要给它做饭,明天也要带它出去玩,所以我们再见吧!” 当然,这一切都是球滚滚的凭空猜测罢了。 具体发了啥?球滚滚真的啥都不知道。不过看主人这个样子,他应该是成功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主人再次对上自己眼神的时候眼眶突然就红了,然后自己一点笑容都没有。 明明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啊!为什么会不开心啊? 球滚滚越来越不懂主人了……不对,它不懂的是人类,它从来就没有懂过人类。 隔壁那只狗还好,它每天与它主人待的时间最久,很少有机会能看见它,而且它也极少说自家主人哪里不好。 如果你以为它的生活特别好,那你就错了。球滚滚就住在它家旁边,有好几次都是深更半夜了,还可以听见它鬼哭狼嚎的喊叫声。 是被它主人打的,原因却很单纯,也很可怕。 只是因为它的主人和男朋友闹翻了。 没错,因为他们吵架了,所以要把自家的宠物往死里打来宣泄情绪。 人类,一直都弄不懂,从来都不可能弄懂他们的心思。 其他狗狗更不要说了,与它们相比,哈士奇都算轻的了,因为它们的破坏力在那呢,万一用力过猛,明天这个家里也就不要想有什么完整性了。所以一般家里有哈士奇的,在打骂的时候都会稍微克制一下。 当然,有的时候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球滚滚赶紧甩甩头,大家的情况其实都差不多,但是它知道一句古话,“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睡睡。想点开心的,快乐也很简单。” 所以自己想这些干嘛?明天可以和主人一起出去玩呢,多开心,非要想这些伤心的…… 球滚滚嘴角不知不觉就上扬了,然后一口气把自己的狗粮吃完,又美美地睡了一觉。 明天,一定是个快乐的一天…… 第五十五章:我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你 第二天是个很不错的大晴天,一大清早,球滚滚是被窗外小鸟的喳喳声给吵醒的。 一夜好梦,在梦里当然有主人,还有超级多球滚滚爱吃的那些好吃的。 球滚滚直起四肢,砸吧砸吧嘴,居然还能品出淡淡的甜味。 以前听其他狗子说过,这个做梦是个特别神奇的一个东西。虽然不能吃,但是这个梦却是真实存在的,有时候在梦里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现实的生活中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重复发生。 说出这话的狗子是它们住在这附近最聪明的狗,据它说它的品种是一只拉布卡多,而它的主人是一位盲人,它们每天出去遛弯的时候球滚滚有好几次都会遇到他们。 这只拉布拉多有着自己的工作。 它是一只导盲犬,它的主人花了很多钱才把它带回家。它接受过最正规的导盲培训,不过幸好它的主人家里也很有钱,而且性格还特别怪异,在这周围与他真正有联系的并不多。 它倒是正好与它的主人相反,它的性格就很合群,很快便与在这附近的家养宠物们搞好了关系,也加入了狗子大会——是由住在这里的狗狗们自己建立,没有规矩,纯属是每天过来吐槽自家主人的比较多。 这只拉布拉多是从很远的地方被它主人带过来的,去过很多地方,也见过不少世面,比整天住在这里的狗子们懂的东西要多得多。 所以自从它来到这里之后,这个狗子大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那以后,这个大会的话题瞬间发生了极大的升华。 就好比是以前只有吃和睡,现在却有了远方的骨头和狗妹子。 咳咳,球滚滚赶紧甩甩脑袋,这一旦自己开始回忆以前发生的事情,自己这小脑瓜子就停不下来。 毕竟,哈士奇可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狗,对于这点球滚滚可以说是非常坚信了。 很久以前陪主人看电视,球滚滚都能清楚地记得那个电视节目是专门放动物的。 里面有出现过狮子和老虎,刚见到它们的时候,把球滚滚直接给吓到了在地上趴着。不过也曾出现其他的动物,而且有超级多都是球滚滚长到这么大没见过的。 这个世界,真的是特别神奇…… 但是球滚滚不喜欢这个节目,因为有一次这个节目给狗狗做了一个特辑。 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这个节目一旦嗨了之后,就会弄什么莫名其妙的排行榜…… 你排也就算了,可为什么排行榜上没有咱们哈士奇? 士可忍,奇不可忍! 所以为了挽回咱们大哈的面子,球滚滚特地拒绝观看这个节目一整天! 节目是结束了,但是主人倒是记下了,每天都会在球滚滚耳边叽叽喳喳。 什么边牧好聪明,想要一只这样的狗;什么贵宾犬好聪明,想要一只这样的狗…… 更令狗难以置信的是,这个排行榜上居然还有拉布拉多犬的名次! 这就很过分了好吧? 在狗狗大会上球滚滚自然是积极参与的一位,而且每次在自己发言过后,都会有一大堆赞同的汪汪声。 而那只在会里唯一一只拉布拉多,也会很努力地表达自己对球滚滚的赞同,喊得最带劲的就是它了。 有拉布拉多,但是没有咱们哈士奇……这件事,深深刺痛了球滚滚弱小的心灵。 “哐!” 关门的声音有点大,把正在沉思的球滚滚硬是给拉了回来。 天已经大亮,之前球滚滚刚醒来的时候天也只是曚曚亮,看来自己在这里回忆了太长时间。 球滚滚往之间发出巨大声音的地方迈了几步,偷偷向那边张望。 应该是主人出来的时候使劲开门发出的声音。现在主人差不多在家里的卫生间里洗漱。 自己跟了主人这么多年了,他有什么样的习惯自己早已了如指掌。 主人的卧室没关紧,之前因为主人用力过猛导致门狠狠地摔到旁边的墙上,然后又给反弹了回来,所以现在门是大开着,里面的东西都暴露在球滚滚的眼前。 昨晚主人哭得那么伤心,所以地上扔了特别多的纸巾。而且昨晚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球滚滚直接被主人关到了外面,它又不敢惹主人生气,因此一直到了今天早晨,它都没有进过主人的卧室。 昨晚发生了什么,球滚滚一点也不知道,就连现在,它都没弄懂为什么主人会伤心,毕竟见到他哭的次数太少太少了。 还有那个女人…… 唉,想多了自己就会头脑疼。球滚滚赶紧再次甩甩头,舒服地伸了个大懒腰,转身准备离开这里。 但是自己的余光一瞥,却见到一个令自己难以相信的东西。 球滚滚是一只哈士奇,是全世界公认的智商不高的狗狗。哈士奇不聪明,它们只知道拆家,趁着主人离家的时候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是的,哈士奇不聪明,球滚滚已经在内心中默默接受了,但是球滚滚至少是与自己这个主人从小一起长大的,它是他看着长大的,但是,球滚滚也是看着自己这个主人慢慢成长的! 他的很多思想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到球滚滚。但是同样的,他想要干什么,以及自己做这件事为了什么,球滚滚虽说不能全部都知道,但是球滚滚也能够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只是它一直没想到,也不敢想,自家主人会打算对自己做这种事! 他是自己的主人啊! 是自己看着他长大的主人啊! 主人很聪明,自家的狗子自然也是不笨的。球滚滚从小陪着主人长大,主人有时也会教给自己一些东西。 也只有在哈士奇学东西的时候,主人会破天荒的认为,哈士奇的确不是一只缺了一根筋的狗狗。因为它们在学东西这方面是真的很聪明。 主人教过自己认字,所以在球滚滚看到主人掉在地上的手机,它也能勉强认出上面的几个字。 只可惜,就是这几个字,让球滚滚的内心世界,彻底崩塌了…… 它的世界一直都很简单,其实不光是球滚滚这一只哈士奇,每只哈士奇的思想都是这样的。它们的心里,只有主人和食物。没有尔略我诈,也没有勾心斗角,它们最多只有在与其他动物抢食的时候会偶尔多想一点,其他还是以主人为主的。 哈士奇一般在几个月大的时候就会开始认主人了,平时对哈士奇倾注的感情越多,它们就会更快地认自己一生的主人。 一旦哈士奇认定了主人,它就会将自己大部分精力放在自己主人身上,它会伸出舌头磨蹭他的手,也会趴在他身上,也喜欢时不时对自家主人撒娇。 很多人会认为,哈士奇智商不是太高,不排斥生人,对所有人都特别友好,很容易跟着其他人走。 其实不然,哈士奇是一只非常忠心的狗狗,一旦认定了一个主人,会很难再重新再认一个新主人。只要这个主人对自己足够好,不会故意扔掉自己,哈士奇是很难再认其他人的。 球滚滚顿时没了什么出去玩的动力,甚至,它还有点想逃避的意思。 它要是没有看见主人的那条信息,要是没有注意主人的手机,要是没有发现主人的卧室房间没关紧,要是…… 要是自己从来没有认识过自己现在的这个主人…… “球滚滚,怎么啦?赶紧吃饭啊,我们吃好了就去公园一起玩啦!” 主人蹲在球滚滚面前,面带笑容地看着它在食盆里吃狗粮,还伸出手轻轻顺了顺它的头。 球滚滚今天因为心情特别差,所以吃的速度也比平时慢了很多,主人虽然有点着急,但是仍然面带微笑,和以前的自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但是这笑容实在是太假了,很明显是强行挤出来的。在球滚滚眼中,这笑容真的是格外的丑陋,令人生厌。 今天的早餐更是再次确定了主人的想法,平时根本不会倒这么多食物,而且只要自己稍微吃多了一点,还会被主人给训个大半天。但是今天的狗粮主人倒得格外的多,甚至比昨晚的还要多,多到一个食盆根本装不下,有很多狗粮都溢了出来。 球滚滚强忍着眼泪,它可是一只有思想的狗狗,而且它现在很清楚,自己最好装作没有看过主人的手机,也就是假装不知道主人的思想。 这件事球滚滚其实很擅长,它太了解主人了…… 这是球滚滚吃得最饱的一顿早餐了,也是它活到现在吃的最难过的一顿早饭了。 这大概也是主人最后一次给自己喂饭了吧…… 球滚滚吃完抬头从主人放在一旁的袋子那里看了一眼,自己还伸出爪子过去压了压。 已经空了…… “没事的啊,我……我们……等会出……出去的时候再买……买一袋吧……” 主人轻轻抱起球滚滚,他想安慰它,但是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声音就哽咽了,眼泪也像突然断了线一样止不住地往下流。 球滚滚还是和平常一样,伸过脖子去轻轻舔去他脸上的泪水。 最后,主人还是忍住了自己心中的那片缺失的情感。 球滚滚也表现得很自然,它自己其实想通了,就算明天是世界末日,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现在的快乐呢? 只不过,他们在离开之前,主人掏出自己的手机,不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删去她给他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 发的什么?他忘记了,因为在他的心中早已经将之删去。 第五十六章:不玩了,我认输可以吗? “额,所以说……”白叔说着又扭过头来看了一眼那只蹲在早餐店门口的黑白色的哈士奇。“它是和主人走散了才到这里的?” 这点白叔并不怎么怀疑,毕竟哈士奇这个智商……和自家主人走丢也是一件挺正常的事情。 “对了,”白叔喝完自己面前这碗稀饭,舒服地出了口气,但自己心中又突然想起了一些问题,“你怎么知道这只狗的情况?” 郑贵却笑了笑,随便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现在时间还早,外面阴沉沉的,而且时不时还会飘几滴雨点下来。因此,今早白叔来得特别早。 而嘿嘿和平时却不太一样,听白叔说是因为昨晚嘿嘿半夜三更才回家,觉没睡好,今天早上半天也叫不醒。白叔只好放弃,独自一人来到了早餐店。 然而正因为这样的天气,明明早餐店已经到了开门营业的时间了,但是看着却十分像凌晨三点的样子。 现在的天气越来越多变,谁也说不好等一会儿会变成什么样的天气,而且天气预报什么的,现在也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早上预报下午是个大晴天,然后依然会有很大可能性会来一场大暴雨。预报明天下雨,结果第二天一大堆人在暖阳的照耀下手里还拿着一把雨伞,显得格外凄凉。 因为这样的天气,再加上今天是周末,是个不用加班的日子,所以早餐店开门了但是没有非常多的食客光临这里。 白叔是不需要看天气的,这几十年的习惯了,闭着眼睛都知道现在是几点,应该做什么事情。 对于白叔这自制力超级强的习惯,这可是整条街上所有人公认的。反正这家早餐店开业以来,没有多少人能够赶在白叔之前到达早餐店。每次自己辛苦地从家里走出来到达早餐店的时候,往往都能一眼就瞥见白叔端端正正地坐在离店门比较近的那张桌子上。 店里人不多,郑贵自然就不忙。 他当然不忙了,这家早餐店在五分钟之前才刚刚拉开作为店门的卷帘门。稀饭也只是刚刚烧开没多久,然后白叔便突然就出现了。 其他的食物都还没有做好,白叔只好要了一碗稀饭。有点烫,不过在这个偏冷的清晨,这样的食物正好能够温暖自己的胃。 白叔就在这里慢慢吃,顺便和郑贵聊起了坐在门口的那只黑色和白色相间的狗。 那只狗不是很大,白叔大概比对了一下它的体型,应该是属于中型犬的样子。 后来听郑贵说了,果然没错,这是一只正宗的哈士奇,是属于中型犬的一类。 这狗在早餐店门口趴了有好几天了,每天清晨都会来,早些的时候它来得要早的多,不过后来随着来的次数的增加,它每次也能比较精确地控制在郑贵打开大门的这个时间附近了。 因为来得早的那几次,郑贵还没起来,它就早早地趴在早餐店的门口了。结果也可想而知,郑贵打开大门,把他们两个都能给吓了一跳。 这只狗郑贵一直记得,就在前几天被郑贵带回了家,还给了它一些吃的,然后这只狗大概是记住了郑贵,知道如果要吃的就该来这里,所以可以说郑贵现在这样也是他自己找的。 刚开始,这只狗子还是嘿嘿率先发现的,然后又正好遇到买菜回来的郑贵,后者这才与这只狗有所联系,不然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没有交集。 白叔向郑贵打听了关于这只狗子的不少事情,因为他对这种流浪的动物很敏感,尤其是像嘿嘿这样的,很明显是被其他人丢下的,这种的动物才是最可怜的。 郑贵见白叔对这只狗那么关心,自己自然不会有所隐瞒。在口袋里摸索一番,掏出自己的手机,在这上面简单操作几下,调出一个界面,接着便把这部手机递给白叔。 白叔接过手机,上面是郑贵从互联网上搜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回答也差不多回答了白叔内心的所有疑惑。 哈士奇是一种很忠心的狗,它们的一生中基本上只会认一个主人,只要主人对自己好,它们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认其他人当自己的主人。 但是有很多的哈士奇因为在家里实在招人烦,经常会有许多的哈士奇被主人抛弃。这个时候,它们会继续确认自己的新主人是谁。 农村有古话,老狗痴情,你若是想让一只老狗换一个新主人,除非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不然这可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郑贵能看出来,这只狗的年龄已经不小了,相对于人类来说,甚至可能都算得上是高龄了。 所以如何看出这只狗有没有主人,也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注意观察它的行为习惯。有主人的老狗和没有主人的老狗是不一样的,它们日常生活会有非常大的差异。 有主人的,基本上都是从小与主人一起长大的,它们的依赖性会更高一点。而那种从小在外面长大的,因为一直在尔略我诈的环境中成长与学习,它们会更加敏感,对这个世界充满敌意。 但是这只狗子非常明显,几乎只用一眼就能看出,它绝对是一只由主人养大的。 任何一只在外面独自生活过的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本能激发的时候,其他的不说,至少在雨中淋雨这样的事情在这些动物中不太会发生,都很清楚,在雨中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所以仅仅凭着这一点,郑贵确定以及肯定,这只狗是有主人的。 那么至于为什么它在等它的主人,郑贵也是通过自己的猜测。 每天这只狗只有早晨的时候才会来早餐店这里想找些饭吃,其他的时候它一直都不在这里。有几次郑贵出门还遇到过它,它还是待在那个垃圾箱那里,不过那几次并没有钻进里面,而是非常乖巧地趴在垃圾箱的旁边,它睡得是那么沉,以至于郑贵都不忍心去吵醒它。 很快,老街周围的街坊邻居都知道了这只哈士奇的事情,有几家还决定收留这只狗子。 只可惜,它都拒绝了。 它很怕生,不敢接触太多的人,当然,除了郑贵,还有,就是在早餐店门口的时候来来往往路过的食客们,它也不怕。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应该是因为郑贵就在这里吧? 郑贵也不清楚是什么情况,他与这只狗的相遇怎么说都特别尴尬,尤其是酸奶与嘿嘿在这之间的介入……该不会就是因为他给的那一个包子吧? 郑贵只好默默扶额,这只老狗果然就像在乡下里传的那样,对情意这方面看得非常重要。 郑贵想到这里,又抬起头看了一眼懒散地趴在早餐店门口的这只哈士奇。 虽然年龄很大了,但是也能从它看自己的眼神里看出它的调皮。 再怎么说,哈士奇的本性还在那里,哪里有那么容易就给改变呢? 太阳渐渐升起,又逐渐向南方移动。 球滚滚抬起脑袋,眯着眼睛对上太阳看了一会儿。头有点晕,眼睛也花了,突然闪出来一大堆小星星。 球滚滚长大嘴巴打了个哈欠,甩甩尾巴,晃晃悠悠地直起四肢。 它的主人真的太笨了,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自己,真的不愧有着路痴的称号,说好的玩游戏,结果连回头的路都不认识了。 还记得,那个也是一个晴天,嗯,和今天一样,有几片云朵不时地飘过,天气也不是特别热,其实这种天气球滚滚特别喜欢,也很适合做游戏的。 “球滚滚,我们去公园转转吧?” 主人笑着回过头来问自己。 球滚滚自然是非常高兴,虽然脖子上还是有着那根球滚滚并不喜欢的牵引绳,但是能陪着主人一起出来玩,它特别开心。 使劲甩了甩尾巴——它已经老了,不能像小时候那么活泼好动了,每次的表达心情,也成了它最难的一步。 它不愿让主人伤心,也不愿让主人为自己担心。他们是出来玩的,应该高兴,而且昨晚主人那么伤心,现在更应该开心才对啊! 这场景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球滚滚开心地在前面奔跑着,但是又无奈于自己脖子上的这根牵引绳。主人慢步走在它的后面,手中牢牢地抓着绳子,限制着球滚滚不要跑得太快。 这一人一狗就这样漫步在这幽静的公园小道上。 他们来这里的日子正好还是工作日,大部分住在这附近的都去上班了,公园里也只有几个孩子在公园正门那里的大草坪上学习走路。 他们刚出生,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生命就是这么奇妙,有得有失,平衡,也是这大自然固有的规律。 主人和球滚滚又走了一会儿。球滚滚一直是在努力演出自己小时候的样子,它希望自己现在像曾经的样子能够唤醒主人,让他能够像小时候那样疼爱自己,关心自己。 想法很好,只可惜,它真的已经老了…… 主人似乎也注意到了这点,便和球滚滚来到了自家的车前,说要带球滚滚去其他没有去过的地方玩。 球滚滚自然是很开心啊,一口气就窜上了车,乖乖在上面坐好。 主人一路上认真地驾着车,也没有其他的动作,更没有与坐在后面的球滚滚聊几句。 虽然他们之间是有语言障碍,但是以前他们经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的。 一切都变了…… 车子真的开到了一个球滚滚没有来过的地方,就连空气中都没有一点熟悉的气味,周围的景物都是陌生的。 主人在一个地方下了车,他是把球滚滚给抱下来的。 球滚滚本以为会把它放在地面上,但是主人并没有撒手的意思,而是就这样紧紧地抱着。 为什么? 为什么你最后还是选择离开我? 我不想和你玩这个叫捉迷藏的游戏了,我不会玩这个游戏,我认输可以吗? 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只要……只要主人你还在…… 好困!球滚滚眼皮仿佛在打架,最后努力抬起头来回望了一眼身后的老街。 谢谢你,好心的老板……也谢谢那只黑色的猫和白色的狗…… 谢谢这个世界,让我与主人相遇…… 球滚滚缓缓闭上了眼。 第五十七章:家 清晨的早餐店,往往都是非常繁忙和喧闹的。现在已经临近冬天了,早餐店的开店时间稍微做了一点微调。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大的变化,只是把时间延后了一点。 这点小变化对于那些作息生活极其规律的人来说,这些根本就算不上变化,因为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惯早已经深入内心,是不会轻易受到季节或者天气的影响的,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就比如说白叔与郑贵,他们两个人就是这样的例子。 白叔的自律是整条老街所有人都知道的,至于郑贵,他是早餐店的老板,每天早上都要很早地起床去准备今天早餐店的营业。 早上是早餐店最忙的时候,郑贵作为这家店的老板,他是被迫早起去准备早晨的食物。他就这样在春天与秋天、夏天与冬天的交替变换中坚持了下来。 也许,在一开始,他曾想过放弃,但是,在现在,他与这家店在一起成长。从最开始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到现在与老街上的街坊邻居聊得相见甚欢。从这家店刚刚开业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远近有名、相互推荐。 也许,默默的坚持,只是为了换回所有人的支持和满意。 我们就这样成长,不在意脚下经过的路,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未来更好的生活上。 郑贵叉着腰,头上戴着他几天前买来的一顶白色高高的厨师帽。 不贵,是个二手货,郑贵前几天买菜时在一个地摊上面看到的,感觉不错,而且自己好歹也算是一个小厨师了,再说,像早餐店这样虽然是小型的私人小餐馆,但是这卫生问题也是所有老百姓共同关心的一大问题。 至于食物的味道嘛…… 郑贵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老板娘的手艺是好的没话说,自己有时候也可以学着做点食物,虽说不是特别好吃,但是勉强可以拿的出排面。 因为还早,店里的食客不多,外面甚至都还是黑夜的样子,只有东边还发出点微微亮。早餐店里面只有白叔与郑贵两个,因为郑贵刚起来没多久,现在早餐店里面只做好了稀饭,白叔还是和之前一样,慢慢地品着。 老人家嘛,做事情不用那么着急,有些时候,稍微慢一点也是可以发现不少惊喜的。 店门开着,因为郑贵要时不时出去办点事情。 风一阵阵地从外面向店内吹来,白叔不是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深棕色的外衣。 他抬起头向店外望了望,天空已经逐渐开始亮了,再过一会,等嘿嘿醒来之后应该会自己过来。 嘿嘿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早上白叔根本叫不醒它,而且这几日天气一直都很差,天空要么是阴沉沉的,要么就是阴雨连绵。 不过也难怪,听说这几天冷空气南下,这几天都是大降温,其实不光是嘿嘿,就连人类也很难离开自己的被窝。 外面冷飕飕的,被窝暖洋洋的,这明明是小孩子才做的选择啊! 再加上前几日白叔特地给嘿嘿加了几件破衣服放在嘿嘿的窝里,晚上它睡觉的时候白叔想起来了还会偷偷给嘿嘿盖上,这样它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暖和,所以这样早上起不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白叔?他那习惯真的难改,好几十年了,不是说改就改的。 白叔把他面前的这碗稀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店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客人。都是在平时来得比较早的那几位,虽然冷,但是来早点已经在他们的大脑里成为了一个小小的潜意识。 白叔抬起头,对上他们的眼神,微微点了点头,表示向他们问个好。 他们同样回敬了一个微笑,有的还会和白叔唠两句,后者基本上都是住在这老街上的邻居,是和白叔特别熟的。 老人家吃饭慢,而且白叔这食量还比平常的老人都要大的多,所以有一些后来到早餐店吃饭的食客都走了,白叔这边才刚吃完最之前的那碗稀饭。 当然,后来郑贵又给他端来一碗新的,再加上一些油条包子啥的。 白叔吃饭太慢,要是像他这样慢悠悠地吃,这饭要等他吃完估计也都凉透了。 更何况这天还大降温,不是一般的冷,这食物放在这样的环境下都不要太久,很快就凉了。 郑贵和白叔认识也不是一两天了,这样的默契度还是有的。 后来,早餐店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场景。 来来往往的食客,大家迈着不同的步伐跨过早餐店的门槛,同时也有食客结束了自己的早餐时光,再次抬起脚步迈出了早餐店的门槛。迎着清晨的阳光,开始了今天新的开始。 当然,今天是多云,阳光没有那么和煦明朗,不过人们可以在门口这里伸个大大的懒腰,也是惬意无比。 “诶,那只在街口的狗是谁家的,就那么扔在那里了?” 郑贵在店里忙活,不能一直和白叔聊天,而且老板娘也起来了,郑贵就更不能偷懒了。 白叔一个人吃饭也寂寞,林慕和小白出去了,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白叔他不会拨电话,他只会接电话。而且白叔也没想这么多,所以之前林慕没走的时候他也没留下他的号码,想找其他人打给他也没有他的号码啊。 所以白叔在吃饭的时候四处张望,想从别人那里插点话说。 于是,白叔的耳朵一动,听到自己旁边的这桌人说了个奇怪的话题。 自己可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不然自己在这里就是在吃个寂寞。 “什么狗啊?” 那人就坐在自己身后,白叔一回头就能与他说上话。 “对啊白叔,”那人转过身子,回答道白叔刚才的问题,“我们今天早上经过街口的时候,那里趴着一只大狗,一动不动,估计是……” 旁边有人和那人说话,他又赶紧转过去与那人攀谈,只留下一个白叔在那里独自寂寞。 林慕啊,你啥时候回来啊? 白叔拿着筷子头轻轻敲击着面前的这张桌子,发出“笃笃”的声音,显得寂寞,也表达了自己内心的落寞。 “白叔,早啊!” 白叔越敲越困,就在眼皮子差点合上的时候,一阵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突然在早餐店的门口那里响起。还没等自己转过身子来,白叔只感到有一个小小的身影猛地向自己扑来。 “爷爷,我好想你!” 这是,小白! 这突如其来的幸福一下子让白叔没接受过来……激动得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抱着小白,嘴里咕哝着发出“嗯嗯”的声音。 郑贵也很快的走过来,他和老板娘都看到林慕他们了,郑贵特地向老板娘征求了意见,虽然就是眨了眨眼睛,不过凭着他们这多年的默契,郑贵相信她懂自己的意思。 果然,老板娘也没说什么,对着郑贵轻轻点了点头,自己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下,店里面还有不少的客人呢。 白叔已经缓过神来,着急的向小白询问了一大堆事。其实主要还是他们这几天吃得怎么样?睡得怎么样?还有都干了什么? 林慕在一旁汗颜,明明都放心地把小白交给自己带了,结果说到底还是不放心自己啊…… 白叔说放心还真的不太可能,毕竟这可是自己的亲孙子。从小就一直跟着他的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很少回来,之前他们在过年的时候还会偶尔回来几次,但是再后来儿子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过年都是郑贵来邀请白叔一块来过的。 郑贵他们也没有回他们的老家。 他们老家在哪里?白叔也不知道,郑贵还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些,白叔对郑贵他们还真的不太了解。 “郑叔,我们都饿坏了,快点来些好吃的。”林慕早就饿了,现在他都乖乖地坐在白叔旁边的座位上了,对着郑贵催促道,“我们这回来不管饭,坐了一整夜的车,啥都没吃。” 小白也饿了,不过他已经从他爷爷面前拿了几个包子吃了起来。 林慕本来也想在白叔那里拿几个包子的,但是被白叔眼疾手快地拿筷子敲了一下,林慕只好悻悻地缩回手。 “对了,白叔,”郑贵把林慕要的食物放在他们面前之后,向门外看了一眼,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向白叔那里倾了一点,“那只哈士奇没来……” 白叔听了这话,也是偏过头向门口那里看了一下。 还真的没来。 平时那里总会趴着一只黑白色的哈士奇在等着吃的,但是今天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在那里。 “狗?”林慕咽下嘴里的食物,“我们回来的时候在街口那里看到一只黑白色的。” 说完,林慕又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包子。 “对啊爷爷,那只狗很大哦。” 小白也有点高兴,跳下座位,张开手臂给白叔他们比划了一下那只狗的大致体型。 白叔和郑贵交换了一下眼神。这小白比划的大小和那只哈士奇差不多大。 “不过啊,”林慕转眼间已经吃完了一个包子,“我们上去看了一下,已经死了……” 死了? 白叔不免有些为它担心。 此时,在街口那里,球滚滚的双眼禁闭着,它应该是在做梦吧,不然为什么人们上前去看它都没有醒来? 在梦里,它有主人,有很多它喜欢吃的,有它想要的一切。 或许,梦里的确很好,或许,它早已不愿醒来。 它想要的生活,很简单,没有诗和远方,有的,只是他的陪伴…… 愿天堂没有悲伤…… 第五十八章:研学旅行 “小白,你们去哪里玩啦?”白叔看着正在大口扒饭的小白,终于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小白放下手中的碗,眨巴眨巴两下萌萌的眼睛,然后自己还仔细地想了想,然后非常开心地告诉白叔。 “我们去看了祖国的大好河山!” 白叔汗颜…… 白叔知道,这次他们学校的这个活动是一次研学旅行,就是学校组织学生去其他地方旅行,并且在旅行的过程中学习一些新的知识,而且,在这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学生完成很多在家里无法完成的本领与意识。 在这次的研学旅行中,林慕便是这次的老师代表之一。主要还是因为这个学校它没有太多的心理老师,偏偏这次活动还最需要的就是心理老师。 想想看,参加这次活动的都是上小学的小孩子,有很多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离开过亲人,这突如其来的离别,他们小小的心灵自然接受不了,而这个时候,就凸显出了林慕这个心理老师的重要性。 论心理辅导,林慕可是专业的,而且目前已经在盛木小学建立了自己的威信。 因为就在前段时间,林慕干了一件足以震惊全校师生的一件大事——他成功帮助校长……家的小孩进行了一次心理辅导。 当然,算不上什么大事记,但是校长家的孩子从小都有抑郁症,这件事是大家都知道的。不过在林慕对她进行辅导之后,她的性格以人们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有很多人向林慕询问,但是林慕也只是笑笑,他可不能透露太多的事情。 毕竟,他与她之间还有秘密的约定呢…… 只可惜,这些事情白叔是在后来才知道的,而这时候林慕都已经和小白离开了,白叔也不知道该问谁,只好先把这件事放在心里,等他们回来再说。 但是这街上谁不知道,白叔这颗心全部放在小白身上了,这林慕回来都第二天了,他还一天到晚向小白询问他们研学的事。 所以林慕那事早就被他忘完了…… “对了,在那边吃的好不好?晚上还能睡着吗?有没有人欺负你?在路上有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白叔这一连串的问题还真的把小白给问到了,在一旁默默吃饭的林慕差点就一口喷了出来。 在他们回来之前,林慕特地想到了白叔肯定会问很多问题的,所以在私下里提前告诉了小白很多注意的事项和应对回答。 有些当然是要如实回答的,但是毕竟是对孩子的一个小挑战,多多少少肯定不如家里那么舒适,为了避免白叔过于担忧,一些善意的谎言也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这姜还是老的辣。林慕千算万算,终究还是没想到白叔他会有这么多问题。 所以,他们之前对上的问题全部都碰上了,然后……还剩了更多的问题他们都没想到的。 不过好在小白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一些问题自然需要稍加掩饰,虽然没有林慕之前教得那么完美,但是用来“对付”白叔的灵魂提问也是足够了。有一些问题不是很大的事情又不用什么思考,反正没有多大问题。 “放心吧爷爷,我们这边是跟学校一块的,每天吃的都可以,而且我们每天都能去很多地方玩,我也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再说,我林慕哥也在呢,你觉得他会亏待我?” 说完,小白还偷偷向林慕那里瞟了一眼,不过只能换来林慕的一阵白眼。 白叔听完也是哈哈大笑。 他就坐在林慕旁边,还笑着拍了拍林慕的肩膀,“他要是敢欺负你,我还真不担心,回来关到屋子里暴打一顿就好啦!” 林慕:“……”我就不会逃跑吗? 郑贵虽然忙,不过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偷偷笑了一阵。 白叔年龄即使已经很大了,但是同样有着一颗爱玩的心和爱开玩笑的性格,不过正因为这样,倒也显得这个老人格外的好相处。 “对了,白叔,嘿嘿呢?昨天就没见到它,该不会又生病了吧?”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为了打破这样的局面,林慕试图强行转移话题,再说这的确是林慕很想问的问题,最近他还真没怎么看到嘿嘿,按着平常的时候,整条街都有这条小黑猫的身影。 这么久都没看到它,该不会是那啥…… “没事,在家睡觉呢,还没起床。” 白叔淡定地端起稀饭碗喝了一口,又很舒服地出了口气。 林慕:“……”白替它担心了! 不过话说这只猫最近怎么睡这么长,现在这都快八点了,就连酸奶都起来满屋子跑来跑去,这只猫也不太可能睡这么久啊。 白叔注意到林慕的眼神,又随手拍了拍林慕的肩膀,“没事的,现在冷,它们猫起来晚,我等会给它带点猫粮回去就行了,最近几天还下雨,我也不能在早上叫它起来晨跑。” 白叔皱了皱眉头,这场雨都下了好久了,还是没有要停下的节奏,只是在昨天晚上稍微停了一阵子,本来这样的话都可以跑了,结果今天早上一看,刚打开大门,天空中又飘起了小雨。 白叔回头又看了一眼在窝里睡得香甜的嘿嘿,身上盖着的旧毛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它给蹬掉了。 那还是白叔半夜起来的时候帮它盖上的。 昨夜格外寒冷,而且一楼的大窗户还关不禁,只要风稍微大一点,屋里就会特别冷,这要是身上再不盖点东西,明天这只小猫肯定又要感冒进医院了。 之前也说过了,嘿嘿的体质特别差,它可不像酸奶,嘿嘿睡觉还不老实,感冒都算是常事了。 这几天白叔都不知道嘿嘿是咋了,经常大半夜了才回家,不过每次的时间把握地特别好,都是在白叔看完电视剧之后准备插门的时候回来。而且它也不喜欢去二楼睡觉了,白叔准备抱它去二楼卧室,它都会尽力挣脱,然后直接趴在一楼的电视柜下面。 白叔很了解这只猫的脾气,后来也就由着它了,把这只猫的窝给搬到了楼下,又给它加了几件旧衣服,就是怕它冻到了。 白叔是真的对嘿嘿很好,简直是把它当儿子对待的,怕它着凉,怕它饿到,也怕它生病。 最近几天大降温,嘿嘿身子本来就弱,早上起不来,白叔也没有强行要求它按着之前的作息习惯起来,让它能够多睡一会,自己差不多待到早餐店打烊的时候回去,也能赶上它起床的时间。 早餐店里的人渐渐少了,时间随着水流一般流逝,抓不住,也留不下。 郑贵这边不是很忙了,有老板娘在厨房帮忙,早餐店这里也勉强可以接受的过来,毕竟这里的早餐店不是一家咸鱼店,而且因为早餐的重要性,每天早上这里都是一大堆食客。再一传十,十传百,这家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自然也就越来越忙。 终于,店里没剩几个食客了,老板娘在厨房里也没有太多的活计了,可以出来帮帮郑贵,减轻一些郑贵这在外面的压力。 早上往往都是郑贵起来得最早,把店里的一切都打理好。老板娘起来要晚一点,所以现在自己多干点活,让郑贵能够歇一歇和白叔他们唠唠。 郑贵找了一个在白叔他们旁边的座位坐了下来,在他的脚下,酸奶也跟了过来。小家伙还挺高兴的,在郑贵脚边蹦来蹦去,有时候还会喊两句提升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小白看见酸奶过来了,很快地扒拉完自己碗里的胡辣汤。 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喝的第二碗了,听说他们在研学的时候有很多好吃的,但是唯独没有小白特别喜欢喝的胡辣汤。 “对了,小慕,”郑贵转过头看向林慕,“你们这旅行有没有什么新鲜事,说来和我们听听呗!” “emm,这个……” 还没等林慕开口,却被小白抢先接去了话题。 “有啊,我们遇到很多有点奇怪的人……” 小孩子这张嘴是真的快,林慕都来不及捂上,而且他刚才一直在想着早点吃完和酸奶玩,想说的话都没有经过大脑,直接一股脑地都说了出来。 不过还好林慕在后面紧急救场,“哈哈,就是我们在路上遇到的那些其他地方的人,去了不少地方,肯定遇到各种人啊。” 小白很快地便喝完了自己面前的这碗胡辣汤,把碗朝着郑贵那里一推,自己从板凳上调跳下来,追着酸奶就跑了起来。 不过郑贵与白叔倒是并不担心,小白和酸奶也可以勉强算是一块长大的,自然也是经常一起玩耍,而他们经常玩的就是这个叫你追我赶的游戏。 当然了,白叔常常不理解他们小孩子之间的这个游戏。跑来跑去有啥意思?而且说不定还会不小心摔一跤,那样不就更没意思了吗? 小孩子的心,大人不懂,更不要说现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了,老一辈与现在的孩子们之间早就形成了一层隔膜。 外面的雨下得小了很多,店里的客人也都走完了。 今天是周末,林慕他们正好可以多歇一会儿,于是林慕先向白叔郑贵他们告了个别,回到了自己家。 到了家里,抬头看了一下天空,还是阴沉沉的。 而自己的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又突然想起了她…… 也不知道,这场雨,是否影响到她的心情了? 第五十九章:自我介绍 她,是班上唯一一位和小白关系有点尴尬的同学。 她,其实她自己的话不是特别多,小白虽然话多,却终究没有与她有着像和其他人那么好的关系。 她,总是能够给小白一种很陌生的感觉。 她,明明说是小白的朋友,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像朋友那般,更多的,还是更像同学关系要多一点。 小白和她是一个班的,不过小白是在开学之前就回到老街这里的,也算是在这里住了一段时日。 小孩子嘛,让他们安静下来可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他们总是要动不动就要偷偷溜出去找小伙伴玩耍的。 所以这也是小白他爸为什么要提前把小白带回家的原因之一,这样的话,他还可以提前与这里的小朋友们一起熟悉熟悉,这样在上学之前他们说不定就能交上几个朋友,等他们开学之后小白也会有一些好朋友可以相互照应。 小孩子去上学了,大人们最担心什么?当然就是怕自家孩子在学校被别人欺负啊!如果小孩子有个朋友的话,这样在学校就不是一个人了,在怎么说至少孩子也有朋友陪着他,这要是挨其他人欺负了,也会有人帮忙,不至于出不了这口气。 在开学之前,小白因为在家里坐不住,整天往外面跑,所以也和其他小朋友玩得很好。 主要还是因为白叔属于那种很闷很淡定的人,和小白这样活泼的孩子根本合不来。他们电视节目看的都不一样,白叔喜欢看戏剧节目,还有那种家常的电视剧,但是小白这样的孩子都喜欢看动画片还有一些搞笑的。 在这种种的矛盾之下,即使白叔特别疼爱小白,但是这电视节目的选择权白叔还是不太愿意放弃。 小白虽然还没有开学,但是他仍然还是一位学生的身份,如果现在自己把这个电视的选择权交给他的话,白叔以后要是还想再拿回来的话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 学生,还是要以学习为主,再说了,这个也是儿子给自己下的一个重要任务,自己不敢不遵守啊! 不过自己在私下还会偷偷给小白看一会儿电视的,毕竟人家还是一个孩子,给那么大压力干什么,要给也要等开学再说,现在想给他压力都没有什么可靠的理由。 不过一切都好,白叔还有小白他爸都白担心了。 小白是属于那种很外向乐观的孩子,话是真的不少,一刻都停不下来,嘴皮子就跟打磨过一样。 白叔默默地打了林慕一巴掌……还不是跟他学的。 刚开始小白被送回来的时候,是谁都不认识,见到其他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甚至不敢上去与别人说话。 白叔当时就想到林慕了,他再怎么说也是一位较为正式的心理老师,按理说应该很懂学生的心才对,如果小白有什么烦恼或者不愿意告诉自己的事情,其实完全可以把这些事情告诉林慕,让林慕来帮助他。 所以,白叔首先带小白见到的人就是林慕,还很亲密地让他喊林慕为哥。 但是林慕还是喊白叔的称号为叔…… 这辈分虽然有点不太对,但是白叔毕竟也被叫习惯了,像郑贵他们还有周围的人都是喊他白叔,其实这叫着叫着也就都习惯了,白叔倒也是不介意,这辈分什么自然就都不考虑了。 小白在学校也根本不用白叔担心,林慕是学校的老师,而且还正好带小白他们班的课,他还不是特别忙,有事没事的时候小白都可以去找他。 再加上小白这话太多,在班里是最活跃的那个,而且他们这个小学没有特别多的班级,这附近和小白差不多大的孩子基本上都在这个盛木小学上学了,所以班上有很多同学在开学之前就是小白的朋友。 小白的班主任是一位即将步入中年的女性,而且她在办公室里的座位又正好在林慕座位附近。 林慕这在办公室里的人缘不错,因为住在早餐店对面,而这里的很多老师都喜欢去早餐店吃早饭,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林慕也在多次的帮他们带饭之后与他们打好了关系,也就这样在办公室里有不少朋友。 小白要来这里上学之前,林慕可是做了很多的大功劳。 就比如帮助小白与老师们打好关系等等…… 总之,小白在学校有林慕的照顾,白叔根本不用担心什么的。 开学第一天,上课肯定是不太可能,按照惯例,一般都是同学之间的相互认识和熟悉,还有就是搬一些学习的教辅资料。 如果要熟悉彼此的话,那么自我介绍自然是少不得的。 “大家好,我叫xxx,今年xx岁,我的爱好是……” 像这样的自我介绍实在太多,而且种类丰富,不过吐槽虽多,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介绍还真的挺有用的。既能够很快地让班级的同学及老师很快地认识自己,也可以表达自己有什么特长,这对班主任以后选班干也是一个很棒的参考。 林慕知道他们开学第一天自我介绍的重要性,也是提前告诉了白叔。 白叔对这件事那可是高度重视啊,和林慕商量了好久,又找小白排练了一段时间,最后才定了下来。 “大家好,我们第一次见面,很高兴见到大家……” 很不错的介绍,小白在走下讲台的时候班主任还特地带头为他鼓掌。在他们开学之前,林慕已经特地交代过了,这个坐在对面的老师虽然是新来的,不过人缘是真的很好,人也很不错,老实可靠。他拜托自己帮忙关照一下这个孩子,那自己是肯定很愿意帮忙啊。 现在的学校大多都是如此,没有强硬的后台,而且还是小孩子,这让他在学校肯定放心不下。很多家长宁愿花些钱、塞红包或者请老师吃顿饭来让老师多帮忙照顾照顾自家孩子。 所幸,现在的教师多提倡师德师风,所以当下这些事情发生的次数在明面上受到了很多抑制的作用。 当然了,小白这个可不算,林慕与他们班主任算朋友关系,小白又是林慕他弟,所以…… 这班主任也算是小白的一个朋友…… 小白可不敢这么喊,这要是喊过之后,自己以后在这个班里也就不再那么好混了。 不被掐死就算好的了…… 不过他们班主任略微偏袒一些自己朋友的弟弟肯定不算什么破坏师风,人之常情,这都是能够理解的。 受到班主任的不少照顾,小白肯定是非常高兴。再加上自己的自我介绍弄得非常漂亮,班里的大部分同学都对这个整天笑嘻嘻的小男孩有了很大的印象。 “哎,你认识柒冉吗?” 在他们第一节下课之后,小白出门正好遇到了自己的班主任,而她向自己问了这个问题。 柒冉? 小白仔细地想了想,上节课全班同学都做了自我介绍,这个叫柒冉的就是自己班的,所以这个名字听起来也是非常熟悉。 但是也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印象,那位同学是男是女?坐在哪里?他都不知道。 在他们介绍之后,也有很多同学找小白说过话,这些人小白倒是很熟悉,而且他们很快便和小白成了好朋友。 因为自己实在想不起来这个同学,所以小白只好摇摇头。 但面前的班主任只是叹了口气,下巴微微朝窗口那里努了努,“就是那个坐在你前面的女生,她性格比较偏内向,你有时间可以多和她说说话,我听你林哥说你话特别多。” 在班主任说这话的同时,虽然之前她的眉头是紧皱在一起的,不过后来又突然想到林慕对她说的话,不由得偷偷笑了笑。 小白小嘴一嘟,这个慕哥也太坏了,回家先向爷爷告个状再说。 不过那个叫柒冉的…… 小白顺着班主任的眼光看向教室那里,有一位扎着双马尾的女孩坐在自己座位的前面,身上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还有一件黑色的裤子。 因为她坐的位置比较靠前,所以小白只能看见她的背影,而她又正好趴在桌子上看书,一点也不像其他同学四处乱跑认识朋友。 小白知道内向是什么意思,在开学之前白叔给自己买过一些要学的书,林慕哥也亲自教了自己一些知识,这些都是为了让小白以后在小学生活中可以更好地适应学习。 班主任特地交代让自己去和那个叫柒冉的搞好关系,小白也没有想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也许,是因为自己在刚才的介绍表现得很外向,再加上林慕哥之前向班主任的介绍,这弄得自己特别尴尬。 不过…… 能多认识一个朋友,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只不过,什么事情都是自己想出来的那样,一切都感觉太简单了。 只可惜,事实一向不如人意。小白听了班主任的话之后便很快回到班里,想主动找她说说话。 “你好,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小白还记得林慕之前教过自己该怎么说话,还礼貌地伸出了右手。 但面前这个并不大的女孩子只是眼睛一瞥,就给狠狠地拒绝了。 “我不要!” 第六十章:我爸是校长 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都非常愿意跟我一起玩,我们经常一起玩玩具,有好吃的东西大家也会相互分享,我非常开心。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如同自己的想象一般,而这种美好,或许只能存在于想象中吧? 梦,总有醒来的时候。 我们所能做到的,大概也只有让这个梦成为自己一个难以磨灭的回忆吧? 最多,只有让这个梦晚点醒来罢了。 “乐乐啊,你说你现在应该怎么做呢?我现在这么抢手,万一哪天不理你了,你会不会生气啊?” “嘻嘻,就知道你没话说,毕竟你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柒冉笑得很开心,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庞两边微微有些发红,倒也显得十分俏皮。她往身后的床上径直躺下,怀中的毛绒玩具熊也被她轻轻放在自己的头旁。 这只玩具熊是她爸爸送给她的,在很久之前了,是她的生日,她爸爸特地为她买来的惊喜。 这个只是一只金黄色的普通玩具熊,但是它可以说是看着柒冉长大的了。 自己上一个生日,已经可以用两只手数了…… 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久到柒冉已经记不清那个生日的细节了。 她能记住的,只有爸爸送给自己的这个礼物。还有,就是自己对举办生日聚会的抵触。 当时拿到这个礼物的柒冉,和这只大玩具熊差不多大,如若把它下面一直坐着的一双脚掰直的话,柒冉还没有这只熊高。 这只熊见证了柒冉一路的成长。 从什么都不知道的混世小魔王,到后来她会自己穿衣服,再到后来她可以帮忙为爸爸妈妈做点家务,像洗碗扫地什么的。 当然,这些家务她妈妈一般很少让她做,母亲还是对自家孩子比较心疼,但是她爸爸就正好相反了。像这些家务,都是柒冉的爸爸要求她学会的,甚至还想要教她做饭洗衣服! 这么小的孩子,连够一个窗台都要踩着板凳的小丫头,她爸爸都已经打算让她学会这么多本领了,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个狠人。 不过最后他的这些计划还是没有得到实现——被柒冉的妈妈极力阻止了。 爸爸对柒冉一直都是这么严厉,他仿佛总想把自家的孩子培养成一名非常出色的人才,这样也才对得起他作为她父亲的角色。 那只熊,是他送给她的,如果放到现在的话,几乎不会有人相信,他还会为她特地买一个礼物。 现在的他,与曾经的他早已完全不一样了…… 曾经的他,总是为自己的女儿着想,当生了一个女儿的时候,柒冉的几个亲戚是不太高兴的。在这个还受一些重男轻女观念影响的地方,女孩子是很容易遭到家族里的不待见的。 当时,是柒冉的父亲第一个站了出来…… 家里人反对,希望他还能再生一个男孩,可被他直接拒绝了。 再后来,他们一家人直接选择了到大城市打拼。柒冉的爸爸扛下了家里的一切,他靠着自己的文凭找了一个当老师的工作。 就像在家里一样,这是他喜欢的工作。靠着他这么一点点工资,他们还能勉强在这里的大城市里坚持下去。 柒冉的妈妈刚开始还是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她每天的任务就是照顾小柒冉。 虽然这事说起来容易,但是真的要做起来,还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带过小孩子的母亲才会理解她的各种烦恼。 不过,也就是那些时光,给了柒冉一个还算美好的幼儿时期。 一切,都是从他们回到家乡开始的…… 爸爸的工作没了,一家人的生活一下子变得艰难了很多。再多次重新找工作无果之后,这家人终于还是放弃了。 回到家乡之后,爸爸很快找到了工作。他的工作经历还在那里放着,在自己这个人才偏少的地方,柒冉爸爸的简历算是非常出色的了。 至于小柒冉,家里的人也逐渐接受了她。 她有着肉红的杏仁小脸,柳叶眉下睛若秋波的双眸,乌亮的浓发,细细看去便是娇弱的神情,让人不由得有种想保护她的冲动。 缓和的拱型眉,眉山在中央,弯曲的幅度大而明显,使脸部看起来稍稍长,让脸部的线条浑圆柔和。家里的人尤为喜爱她的这双柳叶眉,这一点,像她妈妈。 《树名诗》中说:“柳叶生眉上,珠铛摇鬓垂。”这句话,还是爸爸告诉柒冉的。 爸爸喜欢看书,每天都会向柒冉介绍世界各地的文学名著。在他那略带沙哑的嗓音中,柒冉知道了孙悟空可以斩妖除魔、美人鱼喜欢岸上的王子、可怜的白雪公主有一个坏妈妈、而且每一位公主都会有属于她的王子。 每晚,柒冉都是这样在爸爸诉说的各种故事中甜甜地进入梦境。 当然了,梦里也是甜的。 而且在每一个梦里,爸爸永远不会缺席。 因为啊,每个公主除了会遇见王子,还有一位什么时候都在保护她的骑士啊! 而爸爸,就是自己的骑士。他带个她快乐,让她学会了笑容;他带给她严厉,让她学会了认识自己的错误;也带给她希望,让她对每一天都充满期待。 那时候,是多么的快乐…… 改变来的也很突然。 自己学会了很多东西,可爸爸妈妈他们不再像以前那么开心了。 他们仿佛突然变得忙碌许多。爸爸有时候好几天都不回来了,妈妈也找到了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在一早,自己就被带到了姥姥家,然后,一整天都见不到自己的父母。 虽然姥姥对自己也很好,但是比起小时候,柒冉更希望父母能够陪在自己身边。 而且有些时候,他们直接把柒冉留在家里,为了怕她乱跑,把门从外面给她锁上,只有到中午的时候姥姥会过来给她带饭,但是在离开之后仍然会把门锁上。 柒冉的父母没有把柒冉送到幼儿园,这也是爸爸的意思,从小柒冉都是跟着爸爸学习的,说实话学到的东西已经比那些在幼儿园学习的孩子们要多得多,因此爸爸觉得把柒冉送到幼儿园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不过正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柒冉在家里待的时间太多了,她很少与外面的其他小朋友接触,有很多家小朋友甚至都不知道这里住着一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柒冉。 只有几个住在柒冉家附近的,有时候会看见柒冉难得出来透透气。 柒冉没有朋友,在现实世界里几乎没有朋友,她唯一的朋友,就是爸爸很久之前送给自己的这个玩具熊,而且,这只熊的名字叫乐乐,寓意让柒冉能够每天都快快乐乐的。 快乐是什么?柒冉一直都很疑惑。 很久以前,她觉得,快乐就是有爸爸妈妈陪伴。 有时候,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 “乐乐,你说,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吗?” “你怎么不说话啊?不说话那就是证明默认了啊?” “嘻嘻,我就知道,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 也许,乐乐就是自己的朋友,这样可能就够了。或许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其他的人了,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朋友。 所以,自己在开学第一天遇到的这个坐在自己后面的这个男生,他是这个班上唯一一个主动找自己说话的,而且,也是唯一一个与自己说过话的。 “啊?为什么啊?”小白挠了挠头,有点不太懂她的意思,“为什么我们不能做朋友呢?我们以后可以一起玩的哦。” 柒冉把头扭过来。 在她的眼里,这个坐在她后面的这个小男孩就像是一位小弟弟,很明显,他还没有经历过很多,一看就是从小在大人们的庇护下长大的。 什么是孤单?什么是陪伴?什么是朋友? 他一定不懂…… 所以这也就没有交朋友的必要吧? 再说,自己也不缺朋友啊。 对了,就用这个理由吧。 柒冉在心中又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扭过头来看着小白。 “因为啊,我有很多朋友,不差你这一个了,如果你没有朋友的话可以找其他人哦。” 小白听得又是一头雾水,实在不懂她在说什么,也不懂她的意思。 刚才班主任明明说她性格偏内向,不怎么爱说话的,现在她自己又在说有很多朋友。 可是,如果性格内向的话,就肯定不爱说话,要是不爱说话,与别人的交流就会比较少,这样明明不利于与别人交朋友的。 这明明是之前自己在书里看到的不一样,这很明显不符合逻辑啊,要么是班主任说错了,要么就是面前这个女生交的朋友其实和她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只能勉强算是一个朋友吧? 班主任这里不会出现问题的,如果她没有足够的资料,是肯定不敢这么直接地告诉自己的,所以,这样的话,那么这问题应该是面前这个女生的了。 emm,小白刚准备说话,自己的脑海里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 柒冉? 这个名字突然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 这个?是她的名字? “那个……那个柒冉?你有很多朋友吗?” 柒冉却只是稍微朝他这里瞟了一眼,“是啊,我爸是校长。” 第六十一章:柒冉往事 是啊,她爸是校长,就是现在这个盛木小学的校长。她就是这样顺着父母安排的这样,一步一步,他们把她的每一步都安排的非常完美,直到她取得成就,站在高峰俯视下方的所有人。 这样的成就,这样的未来,可以说是很多人所羡慕的了。 “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是柒冉妈妈常常挂在嘴边的,尤其柒冉还是校长的孩子,以后在学校其他孩子中要是落后了,这让她的面子往哪搁? 柒冉她是校长的孩子,她爸是校长……这样的身份,注定了柒冉与那些平凡的孩子有着不同的生活。 可是她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啊! 她不想这样被别人支配的感觉,她只想做自己喜欢做的。 她想和其他小伙伴一起玩,她想自己每天都能在某个时间点坐在电视前期盼着某个动画片的开始。她也想和每个家庭一样,虽然每个星期的工作日父母很忙,但是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一家人可以一起出去玩,哪怕只是散个步、互相说说话,她都是愿意的啊! 可这一切,对于柒冉来说,简直就是奢侈啊! “啪!”柒冉妈妈看了半天,最后把这张卷子直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发出了那么大的声音,估计使出了不小的力道。 站在她旁边的柒冉没反应过来,被猛地惊了一下,神色有些慌张,支支吾吾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继续低着头,眼神微微上扬观察妈妈的脸色。 柒冉妈妈还在气头上,整张脸都有些变形,眼神中带着肃杀,就那么冰冷地瞪着柒冉。 良久,才冷冷地蹦出来几句,“这就是你的成绩?” 柒冉虽然在心中很不想承认,但是这都是无法避免的,她只好咬紧牙关,沉重地点了下头。 她的头在妈妈面前已经垂下来太长时间,又再次往下动了一点,脖子这里甚至发出了轻微的响声。 但是这些并不可怕,对于她来说最可怕的莫过于她面前的妈妈了。 “啪!” 妈妈的手再一次猛拍到桌子上,本来就被放在桌子旁边的成绩单更是直接随着这阵风刮到了地上。 柒冉还是一动不动,她还是不敢,眼睛只是死死盯着脚下的瓷砖,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捡起来!” 依旧是这冰冷的声音,仿佛没有了感情。在柒冉看来,坐在她面前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母亲,反而更像是一个机器。 但她不敢做些什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遵从这个机器的命令,颤抖着把地上那惨不忍睹的成绩单捡起来。 柒冉还记得,在以前,父母没有这么忙,甚至爸爸每天下班之后都有时间能带自己出去玩。而那个时候,妈妈对自己也没有这么严格,她常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这个是她的习惯,说的多了也就习惯了。 “妈妈不希望你能做些什么大事,只希望你开心就好……” 这句话,柒冉一直记得,这些记忆也是她最美好的记忆了,只不过,这些记忆可能只存在于她上幼儿园之前的时间了。 谁也说不上来,怎么家里在一夜之间就变了? 先是爸爸在晚上开始不回家了,后来妈妈的对待她的态度也是来了一个360°大转弯。刚开始,她只是疑惑,不过随着时间这么过去,她也逐渐明白了什么。 她的身份不一样了,她不再是一位普通老师的孩子了,她现在是校长的女儿,那么她的成绩就只能优秀,她不能输给任何人! 那之后,柒冉妈妈常说的话也变了…… “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柒冉猛地又抬起头。 我不能输! 她攥着手中的成绩单,脚步向后一转,夺门而逃。 “哐当!” 她身后的门被妈妈关上了,发出了非常大的声音。 已经记不清是多少个这样的夜晚了,柒冉一个人趴在书桌上,妈妈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要么是让她好好学习的,要么就是批评她的,而这次,更是只留给她响亮的咣当声,比柒冉在下午的那阵关门声还要大。 柒冉的书桌被放置在窗户边,透过窗户还可以看见街上的景象。 柒冉爸爸自从做了盛木小学的校长,平日里应酬什么的自然多了不少,而且因为之前住的地方离学校太远,上班或者处理学校的事情不方便,索性直接搬了家。 这次搬家爸爸费了不少功夫,一来是为了工作,二来就是为柒冉观察好周围的地形。毕竟她爸现在也就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虽然搬家了,但是学习可不能耽误下来。 当上校长之后,就不比以前那样了,没有那么多的空余时间。在之前,他下班还可以亲自给柒冉补习作业,而且时间很充足,多的时间可以多陪陪家人。 但是自己做了校长之后,他要操心的事情陡然增加不少。 这也难怪,他之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每天只要按时上班下班,每天备好第二天的课程,上好每一节课就行了,还有机会能拿到年终奖。 每天就是这样重复着,有些无聊,不过他感觉每天都很有趣,无味,但是快乐…… 每天劳累之后可以陪陪家人,这或许也算是一种快乐吧…… 他在很多次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偶尔也会想起以前的生活,但是学校的各种的事情又很快使他忘记思考。 而有些时候,他也总感觉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东西一样,有点空虚。 其实不光是柒冉爸爸,就连柒冉妈妈有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尤其在晚上的时候最为强烈。 晚上的这个时候,柒冉往往都还在他们家附近的补习班上课。 这补习班是妈妈要求的,本来爸爸不同意,感觉每天白天上课学到的东西已经很多了,晚上把书看看,其实并不用刻意去上什么补习班。 “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依然是这句话,虽然妈妈常把它挂在嘴边,但是偏偏就是这句话,一直反对的爸爸也沉默了,学校的事情忙,他最后还是把这件事的决定权交给了妈妈。 或许,这样真的对柒冉有很大帮助吧…… 第六十二章:柒家 “他不就是当上了校长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凭什么限制我的自由?” “我不是对他有意见,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他是我爸就可以想让我干什么,我就必须要做什么吗?” 已经临近中午时分,早餐店里面还在吃饭的客人早已是寥寥无几,甚至说,现在坐在店里的大多数都是住在老街附近的老人,他们在这里吃过早饭之后还不愿回家,便选择留在早餐店和白叔他们唠唠嗑,而店主郑贵也从来都不会觉得他们烦。 都是老顾客了,而且在这里只是说说话,就算是过了营业时间,作为街坊邻居之间说说话也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堰南老街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这里的地理位置还是属于比较偏僻的那种,所以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除了靠手机上的新闻,对于白叔他们这些老人,更多的还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为主。 柒冉是第一次来到这家早餐店,她倒并不是第一次知道这家店,在这之前,她听其他人说过,而且每个人都是对这家店有着很高的评价。 当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在她看来,食物这种东西只是用来填饱肚子的罢了,食物好吃,无非就是能让人食欲打开,从而能吃的更多。 好吃的食物在这里多了去了,没必要为了让自己填饱肚子而特地来这里吃饭吧? 不过这个爸爸找来的林慕老师为什么要带自己来这里? 听爸爸的介绍,这个叫林慕的老师是一位心理老师。爸爸其他的都没有细讲,只是说这个林慕老师知道自己性格偏内向,所以想来跟自己做朋友。 柒冉本来是无所谓的,甚至对此还有些排斥。自己有些内向这个她承认,不过自己虽然内向,但是又不是缺朋友,为什么非要和这个老师做朋友? 自己明明有很多朋友,只是不怎么联系而已…… 而且自己的这些朋友,一定不会那么对乐乐……他们和乐乐也都是朋友,所以那么过分的事情他们一定不会做。 林慕对这件事也是很突然,校长突然把他叫到办公室。在他去之前,他就知道这件事绝对不简单。 平时林慕见到校长的次数并不算多,只有刚开始来这里实习需要报道的时候聊过一两句,再有开会的时候偶尔能见到一两次。 从其他老师有时的闲谈中林慕了解到,因为盛木小学是镇上费了巨大的心力才申请下来的学校,所以盛木小学作为一所新学校,有很多的事务都需要及时处理,因此学校的校长可以说是最忙的人了。 为什么不把事情分担给其他领导? 柒冉爸爸也想这么做,虽然自己每天处理的事情依然很多,不过这样自己至少能减少一部分压力,而且每件事情都有专人负责,处理的效率也会比自己做要高上许多。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 学校是刚建起来的,领导什么的压根就还没有选出来!就连学校的各科老师都还没有齐全,张贴出去的招聘启事也没有受到太多人的关注。 而自己,也只不过是镇上邀请回来的。 论当领导的经验,自己可以用一窍不通来形容了,他只不过在这镇上所有老师中相对学历较高,而且教历丰富,的确是做校长的不二人选。 在他收到镇上的邀请之前,他们全家都在外地,他在一所中学当老师,混了好几年连个小组长也没有混到。所以当他拿到镇上发来的邀请之后,不光是自己,柒冉妈妈在考虑之后也非常同意他回去当校长。 在外地每天的开销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仅仅靠着柒冉爸爸一人的收入,他们最多只能勉强在这里生活。 柒冉还小,柒冉妈妈每天还要在家里照顾她。如果回去的话,柒冉可以拜托给家里的老人们来照顾,妈妈还可以再找一份工作,这样也能够给家庭分担一些压力。 而且镇上都特地来邀请了,支持家乡发展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家乡都有好处,所以在多方面考虑之后他们回去了…… 这对于柒冉父母是一件很棒的决定,对于柒冉来说,在那之后,她的生活完全被改变了。 一回去,她便被交给了姥姥,妈妈每天白天都不在家,爸爸就更不要说了,白天柒冉就没见他回来过,每天都要应对各种应酬,像以前在外地的空闲时间根本不可能挤出来。 妈妈可能是怕柒冉无聊,还特地给柒冉报了数个补习班,而且补习班上课的地点非常远,不过那里离妈妈上班的地方倒是挺近,每天早上妈妈负责把小柒冉带过去,中午她可以在那里吃饭,他们提前交过费用的,晚上补习结束,姥姥就开着家里那辆老式电动三轮车去接柒冉回来。 这样的生活刚开始,柒冉还并未察觉出什么,只不过这样忙碌的学习生活突然压得她有些难受。 妈妈给她报的补习班类似于小学课程,在那里补习的以小学生为主。但是柒冉现在才只是上幼儿园的年龄,她还有一年半左右才上一年级,来那里补习的全部都比她要大上不少。 本来人家补习班的老师是不愿意收她的,毕竟还是年龄太小,很多东西她都比不上那些适龄孩子,这样容易吃亏。 但是柒冉妈妈哪里听得进去,她一个劲儿的只想把柒冉弄进去,就算现在年龄小,不过能提前熟悉熟悉以后要学的知识,等到柒冉上小学之后,她在同龄人中的成绩一定是最好的。 最后不知道柒冉妈妈用了什么办法,还是把柒冉弄了进去。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对于这家人来说就是一天天的不断在重复,最后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 忙! 而柒冉在好几次妈妈有空的时候和她哭诉过自己不想继续去学习,但这样向来都是一个结局——被打,然后继续哭着学习。 有几次,姥姥看不下去,找妈妈谈过,但是最后也是叹息着走出柒冉妈妈的房间。 爸爸?他一天都见不到几次,更别说关心这种事情了…… 当柒冉把这件事告诉林慕之后,虽然他早就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柒冉有抑郁症,全校几乎所有的老师都知道这件事,所以校长找林慕的时候,林慕也想到过可能与柒冉有关。 他想让林慕帮帮柒冉! 第六十三章:校长有事喊你 清晨,太阳在鸡鸣的催促声下,慵懒地打了个哈欠,射出第一缕光辉。那道金灿灿的线,暖暖的照进房间,把整个房间映成金色。 林慕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盯着窗户边那一片让人眼前一亮的颜色,挠了挠头,最后直接掀起被子把头蒙住,身子顺势向后一躺。 自己难得今天有一个可以休息的日子,起来那么早干啥? 众所周知,心理老师不属于正课,而那些副科的老师都没有正课老师那么忙,所以每周最多也就那么几节课,其他的时间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私人时间还是非常充裕的。 林慕也是这样,他刚开始在这里上课还是算比较忙碌的,毕竟自己才刚到这里,这所学校虽然看着并不怎么大,里面也没有什么比较复杂难懂的设备,不过林慕向来都是一个比较谨慎的人,而且他个人也是比较热心肠。所以就算有时候自己没课,他也会来学校,不光是过来备课,因为备课不是需要特别多的时间,自己平时在家里的时候也能备课。 他来学校主要是适应学校的生活还有环境,刚来这里,很多地方都没有去过,很多人也不是特别熟,这样每天在校园里面转转,至少还能跟别人混一个脸熟。 如果办公室里有一些老师事情比较多,有时候很多小事忙不过来,像什么给自己倒杯水喝的时间都抽不出来,林慕便会主动上前帮帮忙,这样长久积累下来,林慕来都没过一个星期,林慕就和办公室里的数学老师基本上混熟了。 而且有一些老师就算没有受到过林慕的帮助,这么多数学老师都在给他撑腰,久而久之,全校里还会有谁不认识他林慕? 刚开始上班那几天的确挺累的,不过这都过去好一段时间了,学校里的生活大概都能适应好了,林慕也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独立的时间了。 常言道,你不说,我不说。只要自己那天没课,其实完全可以不去学校,反正校长再怎么说也就是个普通人,而且他日理万机,去不去他也不知道的。 所以今天林慕就没打算去学校…… 就算自己被抓住了,今天又没有心理课,去了也就是在耗时间,倒不如随便编一个理由给自己一些时间做有意义的事情。 那就……再多睡一会儿好啦! “林慕!林慕!” 可林慕才刚躺下没多久,都能隐隐约约看见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的样子了,便被楼下一阵喊叫声给惊醒。 他只好努力撑住沉重的眼皮,拉开窗前的帘子,想看看是谁现在打扰他睡觉。 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敢来打扰他睡觉的,除了白叔还能有谁? 被白叔这一吓,林慕顿时来了精神,匆忙洗漱完毕,赶紧下了楼去给白叔开门。 今早的白叔格外兴奋,就连刚才喊的那几声,听起来都不像白叔之前的那种声音,也难怪林慕会听不出白叔的声音。 “什么呀,昨晚被子被盖好,着凉了!”白叔瞪了林慕一眼,但又很快展现出他疑惑的神情,“不过你小子今天怎么没去上课?不怕上班迟到啊?我家小白上课都比你要积极,你还在这里睡懒觉。” 林慕只好悻悻地给白叔解释了一下,好不容易把这老头给打发了,但是被他这一弄,完了,一点困意也没了,估计自己等会就要失眠了! 睡眠这东西,很奇怪,当你越想睡着的时候还偏偏睡不着,反而你不想睡觉的时候却很容易犯困。 好吧,林慕索性跟着白叔径直来到早餐店。 “咦,小慕今天没去上课?”果然,郑贵在这个时间看见林慕也是有些震惊。 “刚才和白叔说话正好提到你,然后我就想到今天还没见到你过来吃饭,便想着你是不是睡过头了,这才让白叔过去看看。” 待林慕解释了一番,郑贵这才放下心来,麻利地把林慕要的早餐给端了上来。 林慕看了看外面,今天的阳光很好,如果今天去工作的话,肯定享受不了这么好的阳光,至于学校那边,就算今天他的运气实在差到不行,林慕之前已经给自己的一个同事联系过了,校长万一真的突然来学校查他,他住得近,也能随便编一个理由耗点时间让自己赶过去。 “哇,郑叔的手艺最近进步很大嘛!”林慕砸吧砸吧嘴,他每次来早餐店里,点的最多的就是郑贵自己做的“招牌”大包子。 表面上说是招牌,但是吃过的人心里都清楚,这包子的味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的。因为它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与外面普通店铺里卖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差距,要是非要说些有特点的地方,那就是郑贵做的这个包子是真的皮薄馅大,而且价格还便宜。 至于为什么是郑贵自己做而不是老板娘做,这还有一段小故事…… 以前白叔向郑贵打探过,郑贵却只是笑笑,什么都要靠老板娘,自己学会一样,也可以为她分担一些事。 不过好在喜欢郑氏包子的食客不在少数,不至于每天一个都卖不出去。林慕和思语都非常喜欢郑贵的包子,林慕更是每次吃饭必点几个。 经常吃,所以每次包子哪里有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林慕也能很快的察觉出,的确,他能感受到,郑贵做的“招牌”包子越来越能成为正式的招牌了。 “那是,我这每天都有学习的。”郑贵也不谦虚,倒是很开心地接受了林慕的夸赞。 林慕刚起,早饭自然还没吃,当前正努力“奋战着”,而白叔因为送小白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吃过,现在总不可能一直坐在这里看林慕吃饭,便在早餐店里略微溜达溜达,遇到熟悉的人再唠唠两句。 论干饭的速度,林慕在整个堰南老街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没过一会儿,几个大包子就进了他的肚中。 林慕起得晚,现在这个点里还来吃饭的食客实在不多,但就在林慕准备再干一个包子的时候,不经意间往店门那边一瞥,竟看见了和他同办公室的一个老师! 而林慕确信,这位老师今天上午明明是有课的! 那他为什么现在会来这里? 而且这目光坚定地向自己走来是什么意思? 哎,慢着! 林慕的脑瓜飞速地转着,短短时间脑海里构建了无数个可能性,最后只会有一种可能…… 这货是来跟自己抢包子的! 有时候林慕都很佩服自己的脑子,关键时刻比任何公式与定律都要管用,最令人难以想象到的可能性他都可以在短时间内作出判断,实在是令人钦佩。 那位同事脸上带着微笑,向自己走来的速度却并未有任何延缓,这不经令林慕的心头一紧。 白叔也注意到这边的情况,本来正在与他面前的那位老大爷聊天,此时也是停住好奇地向林慕这边看来。 脚步声越来越大,最终停在了林慕吃饭的桌旁。 “你休想抢到我的包子!”林慕恶狠狠地嘀咕了一句。 不过桌旁的这位同事应该是没有听到,只是缓缓把手搭在林慕的肩上,缓缓地说了一句话。 “校长有事喊你……” 这突然让林慕想到了之前在网上看到的很火的句子。 “杀伤力不高,但侮辱性极强!” 一旁的白叔:“……” 算了,已经习惯了…… 大约半小时后的校长办公室内。 “报告校长,林老师已经叫来了。” 校长摆摆手,“嗯,辛苦张老师了,你先回去备课吧,麻烦你了。” “没事没事,我正好顺路嘛。”那位张老师脸上挂着笑,临走前还表示关心似的拍了拍林慕的左肩,很快便走出办公室。 所以现在的校长办公室里只剩下校长与早上没上班被抓包的林慕。 场面一度很尴尬…… 更尴尬的是,自己早上没吃饱,那位同事过来找到自己他就马上过来了,早饭只吃了那几个包子,根本不够填饱肚子,再加上紧张,无意中刺激了肠道的消化…… “咕——咕——”办公室里回响着奇怪的声音…… 校长略微皱了皱眉,但很快又舒展开来,从他面前的抽屉里面拿出一袋面包递给林慕。 林慕也不知道当时在想些什么,脑子一抽就上前接下了,还说了一声“谢谢”。 校长看着眼前的这位开心地吃着面包的逗比,微微一笑,“早上林老师是身体不舒服才晚来的吧?” 林慕疯狂啃面包的动作突然停住了。 第六十四章:隐瞒 “说吧,我爸是怎么跟你说的。”柒冉仿佛知道林慕会来叫自己,此刻正坐在教师办公室的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故意摆出一副有架子的样子。 林慕有些无语,其实,他与柒冉的关系并不差,在这之前,他们是见过好几次面的。 因为林慕就是带他们班心理课的老师……而且小白常常和她介绍自己,因此,在柒冉的心目中,林慕那老师的威严是不存在的。相反,更多的却是朋友之间的友好。 不过林慕见过这种傲慢的学生,但是像柒冉这样嚣张的还真没见过。 她现在的这副模样明明与之前小白回家与自己描述的完全不同啊! 见林慕许久没有回答,柒冉的动作慢慢放缓下来,“其实,我爸找过很多老师。”她抬起头看了林慕一眼,继续说到,“我爸老是以为我的心理上有问题,给我介绍过很多老师来当我朋友。” “其实我并不是缺朋友,他根本就不懂我。”说这话的同时,柒冉的头一直低着,语调很是沮丧。 林慕稍稍愣了愣,她现在的这副模样,的确和之前那个霸道的形象有很大出入,但他很快便缓过来,轻轻摸了摸柒冉的头。 “啪!”还没等林慕反应过来,柒冉突然抓住了林慕放在她头上的这只手,眼神又变得严肃起来。 “我是相信你才这么跟你说的,你可别告诉我爸!” 林慕被吓了一跳,“吓坏我了,还以为啥事呢……那是肯定的,我像是那种随便泄露别人秘密的人吗?” 柒冉默默点点头,“我和小白关系不错,他告诉我你和其他老师不同,所以我选择相信你。”说完,还对着林慕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 这一笑可把林慕吓得冷汗直冒,假装咳了两声试图缓解一下尴尬,“对了,明天早上你在堰南老街的街口那边等我,我带你去吃早餐。” 柒冉心里有些疑惑,吃早餐为什么要带着她去,再说,她一直都是在家里附近的摊子上买的早餐,家里人一直都很忙,一般都是给她几块钱让她出去随便买点。明天虽然是周末,不过他们要睡觉,也不会给自己做早餐的。 她仔细想了想,“如果我爸同意的话我就去。” 林慕一拍巴掌,“行,我这就去找你爸,明天别忘了。”说完,便准备离开办公室,临走前,还不忘提醒柒冉去上课。 “对了,你爸爸其实挺关心你的,有些事,他是知道的,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这才找到了我。” 林慕没有正对着柒冉,她只看到了林慕留下的背影。 他如果真的知道,那么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做了吧…… ………… “诶诶诶,小慕,刚才和你来吃饭的那个女孩子是你们班的学生?” 林慕才回到早餐店,刚想坐下来歇歇,郑贵马上便凑过来询问柒冉。 林慕点点头,“是啊,你们认识?” 没想到郑贵慌忙摆摆手,“不是我,是有些好奇,那个女孩子跟酸奶好像挺熟悉的,好几次我都看见她在街口那里逗狗,而且你们吃饭时注意到没?” 郑贵缓了口气,“等饭那会儿,酸奶下来马上就冲到她那边了,你还傻乎乎地给她介绍。”说完郑贵还白了林慕一眼。 “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的。”林慕挠挠头。柒冉的确是第一次来这家店,之前压根不知道这里,还有就是酸奶虽然平时喜欢乱跑,不过它的活动范围也不会离街口那里太远,柒冉在离老街不远的盛木小学上学,这样看来他们最有可能认识的地方就在街口那里。 “那我回头去问问她吧。”没等郑贵接上来,林慕留下一句话就跑远了。 “这小兔崽子,真喜欢给自己找事……”郑贵轻轻笑了笑,喃喃自语道。不过,这样的孩子,他也挺喜欢的。随即,又在店里忙碌起来。 此时的柒冉家里,柒冉正孤独一个人在家看动画片,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心里有些纠结,就连她自己也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性格,也许在爸爸亲自毁了乐乐之后,她常常会感觉到孤独,哪怕自己周围明明有朋友,但是她却会认为那都是虚假的。 她的朋友,很久以前就已经死了…… 这一直都是她心里缺失的那一块,还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包括她的每一位朋友。 “大姐!大姐!” 柒冉一听这声音便知道,这是她的那群姐妹们过来找她了,她赶紧去给她们开门。 为什么不直接敲门? 这其实是她们之间的暗号,她的这群姐妹爸爸他们根本不知道,柒冉也从未给他提过,她不想让他知道她们。但是万一姐妹要来找自己总会无法避免二者冲突,柒冉考虑过后,便让姐妹们先从窗户那里喊,如果爸爸在家,柒冉不应便是。这样就算爸爸在家,也不可能猜到这是喊自家女儿的。 她们这些女生是一个集体,柒冉正是她们的老大,也就是大姐。柒冉性格很奇怪,有时候特别内向,有的时候却很开朗,她们都是柒冉的朋友,对她的性格也琢磨不透。她们还小,做不了大事,只是都有一股想要吸引别人注意力的冲劲,因此她们只是偶尔做些小的恶作剧,甚至有时都不会发生任何影响。 这个年龄的孩子,总会做一些比较烦人的事情。柒冉她们不敢做太过分的恶作剧,在他们之前有一帮男生做过很过分的,后来被那家人抓住了挨个家找家长,那天夜里,回荡着许多家孩子的哭喊声与打斗声。 柒冉是比较善良的孩子,做恶作剧大多是自己家,而爸爸由于是校长,知道恶作剧是孩子做的,自然不会太过于计较。 他永远不会怀疑到自家女儿身上,在他亲手毁了乐乐之后,女儿在他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内向乖巧的孩子。 刚开始,他还比较满意。 只不过,现在他也后悔了…… 第六十五章:我的朋友 “你最近是怎么回事?怎么成绩下降这么快?” 柒冉低着头,不敢直视爸爸的眼睛,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爸爸,眼里仿佛有火一样,就连说出来的话都像带着刺,扎的脸生疼。 “说话!我跟你说话呢!”爸爸直接把卷子拍在面前的茶几上,差点把这个不怎么大的茶几拍出裂纹。 可柒冉还是不愿说一句话,眼泪在不停地打着转,最终还是没控制住啪嗒啪嗒落在地上。 “哭?你还有脸哭了?”柒冉爸爸的眼睛都给气圆了,鼓得像灯泡似的,“你妈都被你给气哭了,你自己回去好好反省一下吧!” 父女两个在这里耗着也不是办法,无奈下,柒冉爸爸也不好再多说些什么,只好让她自己去考虑考虑。 毕竟还是个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中,柒冉实在是受不了了,“哇”的一声就趴在床上大哭起来。考试那几天她身体不舒服,没有发挥好,所以才会考得这么差,父母每天都忙里忙外的,哪有人真正关心自己,他们眼里只有成绩这个东西! “乐乐,现在也只有你能陪我了……” “乐乐,你说我该怎么办?” “乐乐,你要是能说话就好了……” 终究,她还是知道的。乐乐只是一个毛绒娃娃,不能在现实中跟她聊天,和她谈心。 虽然只是幻想,但是柒冉是打心底里的把乐乐当成自己的朋友,多少次她不如意,都是来对着它倾诉,多少次的夜晚,他们蒙在被子里说悄悄话。 但是她却怎么也想不到,明明是爸爸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最后会毁在他的手里! “爸!乐乐呢?” “耽误你学习,扔了!” “你凭什么?!” “就凭我是你爸!” “啪!” …… “大姐?大姐?” 柒冉听见姐妹的呼喊,这才回过神来,道:“啊?怎么了?” 其他姐妹则指着前面,“大姐,那几个男生也在,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柒冉他们是一个小团体,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女孩子,相对的,还有男孩子们组成的一个团体。不过一般情况下,柒冉他们做的恶作剧都是偏小的,女孩子胆子小,不敢弄出大事。但是他们男生就是喜欢弄一些胆大的恶作剧,就算被抓住了,他们下次依然敢再来。 “还是不要过去了,免得惹火上身。”柒冉仔细思量一番,摇摇头拒绝了,“我们就在这里看看吧,他们玩的都是些大的,咱们看看热闹就行。” 其他几个姐妹交换了下眼神,也纷纷点头同意了。 自古男女之间有隔阂,柒冉他们这个团体与男生这个团体间也有矛盾,但还没有爆发过冲突,私下里柒冉倒是作为女生代表和他们男生代表谈过,决定实行和平共处原则,就是你不“烦”我,我不“烦”你。 不得不说,这个方法还真的挺管用,两个团体间的火药味瞬间少了许多,有时候两个团体还会来些互相帮助,像男生在做些恶作剧准备,女生会帮着不经意在周围看着有没有人来,要是有人来了会给男生们通风报信,方便逃跑。至于男生嘛…… 他们会帮女生扭瓶盖…… 貌似两边都不亏。 “诶?他们在那边是做什么呢?”旁边有个姐妹出声问道。 那几个男生围在一起,手里拿的东西像是铲子,在那里一上一下的,离得太远,柒冉也不是很确定,不过看这样子,大概是在那里挖土吧? 于是她回了那个姐妹一声:“应该是在挖土,不知道要干什么。” 柒冉猜的没错,那几个男生拿到了几个铲子,准备今天来做个小陷阱。用铲子挖一个稍微大点的坑,最后再在这坑上弄点树枝啥的做点掩盖。 他们越想越来劲,没一会儿便挖了一个小坑,随后还小心翼翼地在这上面铺了一些杂物做掩盖。 待他们走后,柒冉上前看了看,这个坑不是很深,最多也就到柒冉的腰这里,而且他们布置的实在简陋,只要眼睛不瞎、不是那种很作的人,没事干谁会跳到坑里? 就算哪个大人走路的时候没注意掉了进去,这个坑也不深,很轻松就能出来的,最多就是心里不怎么快活,骂上一句而已。 不过这周围除了有人会经过,小动物也不少。柒冉虽然心里有些小担心,却并没有做什么。 这么大的坑摆在眼前呢,还真的会有傻到看不见路的动物吗? “柒冉?你怎么过来了?” 身后突然有人喊自己,柒冉好奇地回过头来,却是小白。她依稀记得小白说过,他家就住在老街这里,柒冉家离这里不近,还要往前面走好一段距离的,不过自己这逛着逛着没想到就来到了这里。 “啊,我陪朋友过来玩的,这么巧啊……”柒冉打着恰恰,目光却一直注意着小白旁边的酸奶。 好可爱的狗啊! 要不是为了保持形象,柒冉恨不得直接扑上去抱住这只小狗。 小白注意到柒冉的目光,蹲下来轻轻抚摸酸奶的狗头,道:“酸奶,这些是我朋友,以后可以一起玩哦。” 酸奶似乎很兴奋,小尾巴甩来甩去,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柒冉他们一行人脚上蹭来蹭去,时不时还会伸出舌头舔舔她们的鞋。 女生中有几个怕狗,见酸奶跑来,愣是吓得直接躲在了后面,柒冉壮着胆子学小白轻轻摸了摸酸奶,没想到它竟如此乖巧。 “小白,这狗是你家的吗?好可爱哦,我能不能每天都来找它玩?” “不是。”小白向柒冉解释道,“酸奶是郑老板家的,也是住在老街里,你要是想来找它玩随时都可以的,它天天就喜欢乱跑……” “大姐,咱们该回去了吧?”那几位有些怕狗的女生在后面轻轻拉了拉柒冉的衣角。 姐妹们当中有几个带了手表,的确已经不早了,而且这里距离柒冉家还有一段距离,要是再回去晚了,在爸爸那边不好解释。 “那好,我明天再来找你玩哦!”柒冉依依不舍地向小白还有酸奶告别。 在柒冉他们离开的同时,道路的另一旁一位黑衣男子点燃了一支烟,将头上的帽子压底。 “终于找到你了!” 酸奶本来跟着小白一同往老街的方向走去,突然嗅到熟悉却又有点陌生的气息,回头看了一眼,却什么也没看见。 第六十六章:校长的决定 因为周围很安静,大家基本上都在睡觉,所以睡得也很安稳,只有偶尔几个孩子有说有笑地跑过。他们上午放假,这宝贵的时间也赶紧召集了一些小伙伴出来耍耍。 林慕在家里的二楼上,他自己坐在床上,而他面前的小板凳上,小白高兴地在那里喝“爽不歪”。四目相对,林慕眼里满是无奈,小白明显很兴奋,把手里的小瓶饮料喝的呱唧呱唧响。 林慕今天是真的很无语,早上还没睡到自然醒就被白叔给拍门拍醒了,现在难得学校放假半天,这用来睡觉它不香吗?但是自己刚躺下,还没来得及闭眼,又是一阵拍门声。 气冲冲地赶到楼下,小白一个人背着书包,孤独的在那里等着林慕,“慕哥,爷爷带嘿嘿去看病了,让我到你这里来……” 虽说林慕是老师,但私下与小白关系甚好,平日里慕哥慕哥的早就喊习惯了,突然改叫林老师别说小白了,就连林慕自己也接受不了。 “去看病?”林慕抓抓脑袋,心里的愤怒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早上不是还好好的吗?” 小白眨巴眨巴眼睛,“我也不知道,嘿嘿回家之后一直在吐,爷爷担心别出大问题,就带嘿嘿去医院了,让我来慕哥这里蹭中午饭。” 林慕:“……”对面就是一家饭店,还偏偏来我家蹭饭,这又是几个意思? 唉,本来打算好好睡一觉,睡他个天昏地暗,中午随便下点面条吃就可以的。但是现在小白在这里吃饭,总不能给他两根面条就打发走了吧? 只好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两口气,让小白在楼下自己玩,自己去楼上睡觉。 因为林慕才刚搬来,没有安装电视,白叔临走前又把家里的钥匙给带走了,小白自然也不能回自己家看电视,只得让他自己在楼下随便玩会儿了。 顺便帮自己看家…… 论林慕这个想象力,的确很优秀,毕竟让小孩子来给自己看门,就算白叔来了也吵不到自己了。白叔还没来得及拍门,小白就把门给打开跟他回家了。 如意算盘打的不错,可是林慕不知道小孩子最不能适合一个人玩,还没等自己躺下,小白又噔噔噔跑上楼来找林慕玩。 林慕:“……” 于是就出现了现在两个人大眼对小眼的情景,两个人各怀心思,一个拼命想甩掉对方,一个拼命想找对方玩。 “唉。”林慕下了床,走到书桌前拿起昨晚自己的备课笔记,对小白扬了扬,“既然你不想一个人玩,那我来给你上课吧?” 本想着用上课来吓唬小白,让他知难而退,不打扰自己睡觉,结果没想到小白这孩子点了点头,林慕无奈地就着简略的笔记和小白的课本,给他上起课来了。 这一上,就是几个小时…… 先是把自己下节的心理课给上完了,又把数学课也讲了一点,最后实在害怕尴尬,又开始教起英语来。 这当老师教书啊,就是很奇怪,尤其是在上课这一方面。林慕因为本来就没怎么上心,只是随便说说,没过多久便上完了。 而小白这里也和平时上课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在学校上课,班里总会有几个说话捣乱班级秩序的,但在林慕家里…… 咳咳,只有他们两个人,谁捣乱? 这节课是林慕教得最敷衍的一节课,但却是小白听的最认真的一节课。后来这听课的气氛都把林老师给感染了,清了清嗓子,林慕正准备来一个超长英语口语在小白面前来秀一手的,刚开口。 “小白!小白!” 声音洪亮,气势庞大,震天动地,这声音,是郑贵没准了。 白叔考虑的还是比较周到的,知道林慕人懒,小白在他这里吃不到什么好的,在走过早餐店的时候又顺便通知了郑贵,让他中午去接一下小白,至于林慕嘛……也就拉上了。 林慕的心里就如同突然被人揪住小尾巴一样,浑身不自在,就像被白叔看光了,一点自己的小秘密都没有。 “想什么呢?”郑贵一只手里拉着小白,看林慕关个门关了半天,脸色也是极其难看,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林慕赶紧摆摆手,“没事没事,中午咱们吃啥啊老板?”说完还用那种很期待的目光看着郑贵。 郑老板害羞地摇摇头,“今天中午老板娘下厨,咱们搞两杯?” 林慕轻点了下头,走进现在没有一个客人的早餐店。 小白吃饭少,但也吃得很快,林慕一杯酒还没下肚,小白一碗饭就已经结束了,把碗一松就跑到其他屋子里找酸奶玩了。 郑贵举杯干了一口,看样子很高兴,回头望了一眼小白去的那个房间,“小孩子嘛,吃饭就是快,吃好了就是玩!哈哈哈。” 老板娘白了郑贵一眼,“你少喝点酒。”一边还不忘给林慕夹菜。 “哎哎,谢谢嫂子,谢谢谢谢,哎哎,我自己来……”林慕赶紧礼貌的回敬两句。 却没想到郑贵在一旁噗嗤一声就笑了,“哈哈,还嫂子,她这年龄,你居然还叫她嫂子……哈哈哈!”郑贵笑得的确厉害,手里的酒杯里都晃出了一些酒。 老板娘在桌下狠狠地踢了郑贵一脚,又冲林慕笑了笑,“没事的小慕,就喊我婶子就可以了。至于这个东西……”老板娘把头一扭,微笑着看向郑贵。 郑贵刚把杯子放到嘴边,用余光看到老板娘这意味深长的笑容,再结合她刚才的话……手都没动,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凝固,就那样僵了好久,才看到老板娘唇齿微动。 “喊他老郑就可以了!”说完这话,还特地看了郑贵一眼。 老郑一惊,看样子,最近几天要乖乖的了…… 老板娘偷笑几声,把筷子放在碗上,也起身进了屋子。临走前,还特地绕到郑贵那里,俯下身子在他耳旁说了一句。 “让你喝酒就不错了,还得寸进尺,回头我们再说。” 郑贵也不知道为什么,喝酒脸都没红,反而变得还有些白。 正当酒足饭饱之时,两人又聊到了学校那事。 “小慕,你知道你们学校那边怎么了吗?” “没啊,老郑,咋了?”这林慕学得倒是挺快。 郑贵给了他一个白眼,“没啥,我去买菜的时候看到旁边空地那里有施工队在那里干啥。” 施工队? 林慕赶紧坐直身子,听郑贵接着往下说。 “我问了几个住那附近的,他们说好像要在学校空地那边建一条新街,然后把原来住在南街的那些人家都迁到那条新街上。” 林慕赶紧吃一口菜压压惊,“那为什么要换一条街啊?把南街那几家房子装修装修不就可以了嘛?” 郑贵稍稍抿了一口酒,向林慕那里凑了凑,特地压低声音,悄咪咪地向林慕解释,“你听说火灾发生的原因了吗?我刚遇到一个老顾客。着火的时候,他是最先发现的,火警电话就是他打的,他跟我说了火灾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郑贵又不自觉的向林慕那靠了靠,都快能亲到林慕的脸了,带着酒味的口气,略带沙哑的声音,口中发出的风吹进林慕的左耳。 “线路老化,有一家的电线突然短路发生明火。”郑贵坐回位置,把杯中剩余的那点酒一干二净,闷闷不乐地夹着菜吃。 林慕也陷入了沉思。 论街道的建设时间,其实堰南老街比周围建的时间都要早,后来才建的堰南北街和堰南南街。 北街建的最晚,因为建这条街就是为了方便盛木小学的,所以也没几年。堰南老街历史久远,准确来说在改革开放之前就建好了,不过后来又进行了改建,才颇具现在的规模,后来再次经过各种大大小小的修建,老街也算好。 而相比之下,堰南北街虽然建的时间比较晚,但是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也没有经过像老街这样的各种修建,所以安全隐患很大,这次的火灾虽然没有出现什么太大的伤亡,但也是给这里的人们敲响了警钟。 杜绝一切隐患,刻不容缓! 郑贵又说了一句话,让林慕为之一怔。 “你说老街会不会也……”虽然没有说完,林慕却很了解郑贵现在是怎么想的。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哪怕自己住在这里没多久,但是和这里也有了感情。街口那排常年风吹日晒的大树,街尾那片开阔的农田,街道上的每一砖、每一土,都与住在这里的人们有了感情。 要是突然就这样拆了,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些难受的吧? 猛地把剩下的酒喝完,郑贵的脸开始慢慢变得通红,没过多久就上头了。 吃完之后,郑贵晃晃悠悠地飘进二楼的卧室,倒头睡了起来。 来收拾桌子的老板娘皱了皱眉头,回过头来语重心长地对林慕说道:“小慕,以后少和老郑喝酒,他酒量不行。” 林慕简直欲哭无泪,他们又没喝多少,两人总共也才喝了一瓶啤酒,然后郑贵就倒了…… 老板娘重重叹了口气,“其实,老郑这些年也很难,心事太重……” 见林慕在一旁,又赶紧笑笑,“唉,都过去了,对了,让小白中午在这里睡吧,小慕你也早点回去午休吧,下午还有课呢!” 林慕又再次向老板娘道了声谢,然后走出早餐店回到自家后,掏出手机给老同学发了什么。 一片乌云飘来遮住太阳,天空显得有些阴沉,当阳光再次洒在这条老街上时,又是怎样的呢? 第六十七章:那位医生 “所以说,最后柒冉她爸爸……”白叔听完林慕的话,双手撑着下巴,若有所思。 林慕刚刚讲述完柒冉家的故事,脑子大概是一时半会没转过来,愣在那里想了好一会儿,最后缓缓咬了一大口包子,对着白叔点了点头。 白叔就坐在林慕的对面,而他们坐的这桌又比较靠近早餐店的门口。最近天气一直在降温,不断有客人走进走出早餐店,店门时常被来来往往的食客打开,不时会有一阵屋外的风吹进来,坐在店门口这边的白叔他们感觉最为强烈。 店里没有空调什么的能取暖的东西,店内不是特别大,所以这里的暖气基本上就是靠着在这里吃饭的食客们呼出的气体来供热。 好在早餐店每天的生意都很不错,在高峰时期,店里面准备的座位甚至都不够,所以很多老食客都是提前算准了时间,找准这个点,正好店内没有特别多的客人,而且还不冷。 有很多次白叔向郑贵说过,电视上最近都在说,今年的冬天会格外的寒冷,如果只靠着这样的保暖,怕是真正进入冬天之后,每天早上还愿意来早餐店吃饭的人是不会太多了。 白叔是看着这家早餐店开起来的。 在郑贵刚搬过来那会儿,这条老街上的人他一个都不熟悉。当时郑贵记得非常清楚,当自己把这家店装修弄好之后,白叔每天都来不断给自己提一些建议。 后来和白叔聊的多了,最后也就熟悉了。每天做的事情虽然有点重复的感觉,不过能做出大家需要的食物、受到大家的认可,郑贵越来越坚信自己每一天都是有意义的。 有些人,有些事情,发生过了,也就过去了。可是这些人,这些事情所留下的每一份记忆,都是值得人们珍惜的。 郑贵在最困难的时候也不敢想过放弃现在的这份事业。一些人可能会在未来的某段时间重新来到这个地方,当他们看到曾经那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大门,还有那些熟悉的食物,或许,就能够重温过去的梦…… “白叔,要不咱们换一个位置吧?你在这里坐冷不冷?” 林慕有点不太适应现在这个不怎么说话的白叔,像以前白叔都是一大堆的问题,虽然林慕承认这个老头有时候的确是有点烦人,不过他也的确不得不承认,如果白叔突然不说话了,自己肯定会受不了的。 白叔本来在想事情,稍稍有些愣神,结果被林慕这一声询问,愣是给拉了回来,“嗯……嗯?不用了,我里面穿的多,而且等会就吃好了,咱们吃好就走了。” 白叔都这么说了,林慕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只好默默喝起自己面前的热稀饭。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热的食物会更懂人的胃,给它现在最需要的东西。 不过白叔今天的确穿的不是很多,上身除了最里套的单衣,就是一件看着不是特别厚的毛衣,最外面也只不过是穿了一件羽绒服,看着也不是特别保暖。 而白叔的下身看样子也不是特别厚实,连棉裤都没穿。当寒风吹过之后,林慕虽然没有看到白叔露出什么表情,不过自己也能想象到白叔的寒冷。 他还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说过,在冬天老人尤其要注意保暖,冬天的时候老人和小孩是最怕寒冷的。 老人家身体不像年轻人那么好,甚至还会有些虚弱,再加上年纪大了做事不太方便,能做的事情不多,身体素质自然不太好,因此很容易感到寒冷。 林慕又想了一会,还是决定不能全部听白叔的,白叔他不知道老人受凉之后的坏处,自己既然知道,那就不能让白叔冻到。况且现在早餐店里面的食客也不是特别多——都已经是临近八点半,早餐店一般九点结束营业,按理说现在来早餐店吃饭的食客都不会太多了,里面有很多桌位的确没人坐,那么自己为什么不换呢? 林慕刚准备起身拉白叔起来换一个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店门又被人打开。 顿时,一阵寒风从门的方向吹来,而且更要寒冷,林慕穿的虽然不算太少,但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白叔倒显得更加淡定,看书的动作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林慕站在店门口,稍稍往旁边避了一下,好让刚才打开门进来的食客方便进来。林慕注意了一下,这是一位看着也不是很大的食客,在这条以老年人居多的老街,能在这家早餐店看见年轻人的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是一位生面孔。 林慕来堰南老街也有不少时日了,这住在周围的人虽说不能全部都认识,不过林慕每天都来早餐店吃饭,就算人不认识,但是这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混个脸熟倒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位食客看着却不像是第一次来这里的食客,反而更像和那些老顾客一样,连挂在店门口的菜单看都没看,径直走进店内找了一个座位坐下。 在他经过白叔那桌时,白叔正巧抬起头来,而这位食客也正好看到白叔,四目相对,白叔微微点了点头,而这位食客也是微笑着回应了一下。 难道他和白叔认识? 林慕克制住自己内心的疑惑,又赶紧坐了下来。因为白叔正把目光放在他这里,并示意林慕坐下,林慕一瞬间脑子短路,也就顺了白叔的意思坐了下来。 不过白叔最近几天的确很奇怪,而且嘿嘿也是好几天都没看见它,之前问过白叔,但是都被白叔很巧妙地给圆了过去,这件事放在这里林慕也就给忘了去——林慕每天也是挺忙的…… 白叔最近倒是不怎么爱说话了,以前坐在早餐店里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而且现在白叔不说话了,就连早餐店里热闹的景象也少了许多。以前到处都是别人在那里边吃饭边谈话,现在却很少见了,基本上都在默默吃着自己的饭。 白叔每天都是第一个来早餐店吃饭的,所以平时林慕来早餐店的时候白叔都是吃好饭的。现在天气还比较凉,吃个饭又不能磨磨唧唧的,不然饭还没扒拉两口就已经凉了。 林慕也记不清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他来到早餐店的时候白叔还是坐在那个老位置等他,不过正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看书,每天的书也不一样,不过都是散文集为主。 哪怕正值早餐店的高峰时期,店里充斥着各种喧哗的声音,白叔依然沉浸在自己看书的世界里,受到外界的影响非常小。 关于他这样的情况,郑贵也没有和林慕说什么。 林慕在这次研学旅行回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对早餐店的感觉变得有点陌生了,不过真的要他说出来他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口来。 酸奶倒是还和以前一样,在林慕吃饭的时候偶尔会来林慕这里喊两声,摇摇尾巴,卖个萌啥的。 嘿嘿很久都没有见到它了,林慕估摸着酸奶可能感到有些寂寞了,在郑贵他们忙活着早餐店生意的时候没有人能陪它一起玩,它只好四处乱转,要是哪天柒冉或者思语她们过来玩的话还能陪它玩一会儿。 “想什么事情呢?” 白叔见林慕傻傻地看着刚才走进来的那位食客,有点好奇。 林慕摇了摇头,“没有,刚才那位……” 林慕指了一下刚才走进早餐店的那位食客,“那位白叔你们认识?” 白叔没有及时地回答林慕,倒是慢悠悠地端起自己面前的茶杯,轻轻茗了一口茶,随即在放茶杯的时候点了点头。 “他是一位医生。” 郑贵刚把那位食客点的早餐送过去,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林慕这里。 “以前他就在镇上的卫生部上班,后来业绩突出,被镇上送到市里学习,最后直接被留在那里了,这段时间都没有回来过。” “对啊,不过他现在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一旁原本在默默吃饭的一些食客也是认出了那位医生,往日略显吵闹的声音再次回响在早餐店里。 “对啊,我正好也想问这个问题,他在市里上班工资又高,不会打算回来继续在卫生部上班吧?” “怎么可能!你想想啊,谁会没事干放弃那么高的工资来这个偏僻的地方拿着没什么补贴的工资啊?” “不过,我倒是听说前几天市里的医院好像出了什么事情,听说还挺严重的。” “啊?什么事情?这几天孩子学习忙,我都没怎么看电视。” “哎呀,医院出人命,听说没抢救过来,人都死了……” “啊?那么严重?” …… 那位医生坐的位置离这些交谈的食客比较远,但是早餐店也就这么点大,所以他还是能听到一两个词语,而这些词语中,有几个又正好让他想起了那让他难以忘记的事情。 “救我……我……我不想死……” “你不是医生吗?你快救救他啊!他还年轻啊!” “对不起……” 第六十八章:失败 周承平工作的这家医院是市里实力最强的医院,当年他受到镇上的推荐,被送到这里学习经验,最后因为自己成绩突出,直接留在这里工作。 能被这里认可,最后在这里上班,一直都是在市里学医的每位医生的愿望。 这家医院是市里直属的,一些专家团队都是在整个省有地位和名气的,如果自己能在这里上班,会多了很多与这些专家接触的机会,对自己提高学习能力有着不可估量的大作用。 所以在周承平拿到这家医院给出的通知之后,他也是兴奋了很久,自己一些朋友也是纷纷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他能在这里工作,也不枉自己从小学医,最后甚至背离家里人的反对外出学医。周承平从小就喜欢学医,梦想就是能当一名医生,救死扶伤,帮助许许多多的病人,让病痛远离他们。 梦想成真的感觉,真的很美好。 周承平甚至兴奋地一夜都没怎么睡着。 在这之前,他一直都只是镇上卫生站里的医生,每天都不是很忙,因为镇上大多数年轻人都出门打工去了,而剩下的老年人普遍不怎么关心身体,所以很多得了病的都不愿来卫生站花钱看病,大多数都是自己扛下来。 卫生站里的其他同事倒是对这样的生活感觉无所谓,他们基本上都是过来混时间的,反正到时候月底结工资的时候拿的是死工资,来这里的病人不多,他们反而会更轻松,还巴不得每天都是无所事事。 但是周承平从来都不会这么想,他是在正规的医学院毕业的,像什么理论知识都要比他的这些同事要丰富许多,所以他知道这些老人如果生病了却不愿来卫生站治病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既然卫生站的其他人都不重视,他便主动帮助这些老人进行医学知识宣传。 老年人本来体质就不好,比不上他们年轻的时候,这些老人年轻时操劳了大半辈子,现在自己的身体机能又在逐渐下降,如果非要硬抗的话肯定会对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坏处,这样不仅病没治好,还可能发生更严重的问题。 对于周承平这样的举动,他的这些同事倒是没什么感觉,他们还总是劝周承平。 “病人少这不是好事吗?为啥还要给自己找事做?” 而周承平每次都是用同一个回答,“我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责任,我的责任,由我来承担!” 在经过周承平的大力宣传之后,来卫生站看病的老人的确是多了不少,但是毕竟这个地方还是太小,周承平觉得学习的余地还有很多,便开始考虑能不能去其他稍微大点的地方来学习学习。 正巧,镇上得到一个能送一名医生去市一医院学习的机会,而周承平也是积极地抓住了这次机会。 他的其他同事都不愿过去,“听说市一医院管得特别严,而且每天去那里看病的病人甚至都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跟我们在这里的生活完全不一样。” 周承平可不管,他只想更好地学习一些知识,得到更多的经验,完成自己儿时的梦想。 的确,他在这里地方学到了不少镇上学不到的东西,也接触到了很多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专家,再后来,周承平慢慢在这家医院接手了正式工作,刚开始只是给那些主治医生当助手,给他们做些小事而已。不过他每次都不把这个当成小事,每次手术他都会非常认真地对待,等到手术结束过后他还会进行模拟,假装自己是主刀医生,如果是自己在主刀会怎么做,他全部都考虑过。 能当上一次主刀医生,这是他第一天来这里学习时的梦想。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后来终于拿到了一次机会,虽然手术很简单,但是他却全程绷紧神经,丝毫不敢懈怠。 手术非常成功,这是他所取得的第一次成功,也算是对他这么多年努力学习的一次非常重要的回应了。 再后来,由他主刀的手术次数越来越多,而他每次都是以第一次手术时的认真去对待每一次手术,他只要由他主刀的手术,从来没有一次失败的时候,他在这家人才济济的市一医院里也逐渐有了自己的名声。 如果,如果他没有接这个手术,他未来的生活还能像现在这样,很舒适,每天都能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虽然很忙,但很开心。 只可惜,他是一名医生,他在学校学习过非常多药的知识,但是他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然,他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 “病人情况怎么样?” 周承平还在努力抢救,对于组长刚才的询问他也来不及回答,不过看病人现在这样的情况,他们在场的每一位心里应该都很清楚。 怕是很危险! “血压!” 在这样关键危急的时刻,他依然还能保持镇定的语气,这令为他当助手的几名护士吃了一惊。 “病人情况非常不稳定,血压一直在改变,现在正在不断下降。” “病人有无高血压史?” 周承平额头上逐渐冒出了一些细汗,病人的血压一直不稳定,而现在又开始大幅度下降,这对病人不是一个好消息,如果他要是还有高血压的病史,这对手术的难度将再加一等! “病人没有高血压病史,但病人父亲有高血压。” 这次回答他的是一位离手术台比较远的医生,他是今晚在医院值班的医生,也是过来学习的,今晚这场手术难度非常大,风险还特别高,所以晚上在医院值班的医生护士基本上都来这里帮忙了。 虽然病人没有高血压,但是高血压这个病存在血缘遗传,所以对于周承平来说,这场手术的难度顿时又加大了不少。 负责给他擦汗的护士时不时就要给周承平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她和周承平合作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他们经历过的手术也不少了,但是这次手术是她看过周承平唯一一次这么紧张、而且会在手术中出这么多汗的一次。 而周医生会这样,只能说明这次的手术真的非常可怕,就连平时最为稳重的周医生都慌了神,间接地也就是表明这个病人现在的情况非常危险! 她这样想着,不由得抓紧了手中的毛巾,她只是一名护士,像手术需要的知识她也只是大致了解过,太过详细的她完全不知道,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其实不光是她,在这间手术室里的每一个人,包括等候在手术室外面的家人们,他们都在默默为这位病人祈祷着。还有现在持主刀的周承平,他肩上的责任最重,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放弃,他深知自己肩上的担子,他永远坚持他的那句话。 “我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责任,我的责任,由我来承担!” 他是一位医生,而现在,他的病人现在需要他! “床旁b超,急,常规血型生化凝血,交叉配血,术前检查,置尿管,请普外科,血管外科会诊,急!” “快!安排急救设备,病人情况非常差,随时准备抢救!” 终于,伴随着一声凄冷单调的机器声,周承平仿佛突然失去了力量,瘫坐在地上,也握不住手中的手术刀,滑落到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咣啷声…… 而此时,早已在一旁等候的急救设备被人拿了过来。一瞬间,电击声、人们大喊的声音回荡在这间不是特别大的手术室中。 手术,最后还是失败了…… “你!你还我儿子!” “你不是医生吗?为什么不救我?你还我命!” 一双血淋淋的手向周承平抓来。 …… “啊!” 周承平猛然坐起,额头上满是汗珠,就连身上的衬衣也全部被汗打湿。 自从他这次手术失败之后,他就一直没有缓过来,做噩梦倒是次要的,但是这件事成了他心里的一块过不去的坎,打这件事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拿过手术刀。 按照惯例,主刀医生因为是参加手术的最重要位置,在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所承担的担子也是其他人不可想象的巨大,因此当这场手术失败之后,院长通常都不会安排主刀医生在最近有手术,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些时间来缓过来。 在那次手术失败之后,周承平的助手帮他向院长请了假,院长只批了一天。在他看来,这场手术难度系数非常大,本来成功的几率就不是特别大,失败了很正常,不过作为一名一线医生,生离死别更应该看清,对于这次失败,他认为周承平也要马上缓过来。 可这对于周承平来说,无非就是一场灾难。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过好觉了,每次只要一闭眼,他满脑子都是病人惨死的画面。就算最后好不容易睡着了,但是他总会梦到病人血淋淋的手来向自己索命。 在这场手术之前,大家都很清楚手术的结果不太乐观,提前也已经通知过病人的家属,所以对于最后的结果,并出现太过于激动的行为。 医院里有专门学过心理的医生,他们告诉周承平,这是心病,还需要自己想清楚,别人是帮助不了自己的。 周承平后来请了长假,他想回到自己之前在镇上工作的卫生站看看,就当是给自己放松放松。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镇上与市里的一家医院合作,开了一家新的诊所,原来的卫生站已经关门了。 他只好在附近漫无目的地随便转转,就在他心灰意冷之际,他闻到了一阵熟悉的香味,顺着这股香味,他来到了这家早餐店的门口。 “又来到这里了啊……” 第六十九章:老友相见 “郑叔叔!” 郑贵正在店里忙活着,门外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不用看,郑贵就知道这么清脆的声音是思语的。 不过话说这小丫头也好久没有来早餐店吃饭了,自从她爸爸回家之后,他们一家人也只是偶尔才过来凑合几顿,不过他们家距离这里也不是很近,更何况听说他爸爸回家之后他们一家人都搬家了,住的地方离这里更远了,所以每天都能来这里吃饭简直就是一种奢侈。 郑贵还记得这个丫头刚刚来这里的时候,因为和家里的妈妈吵架,最后直接离家出走了,结果又不巧在天黑之后迷了路。不认识家里的方向,误打误撞越走越远,不过还好第二天一早遇到了白叔,最后还是白叔与郑贵帮忙联系,这才将思语送了回去。而思语离家出走时遇到的那只猫最后也被思语收养,并取名为“小星”,和早餐店里的嘿嘿、酸奶关系甚好。 要不是家里住的比较远,郑贵相信思语每天都会带小星来这里,而老街双霸也会变成老街三霸,毕竟嘿嘿与酸奶的恶名在这条老街可是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呦,今天思语怎么过来啦?”郑贵满脸笑容地过来招待。 这么久没有见面了,说实话郑贵心里还挺想她的。 思语在一早就听说父母要带自己来早餐店,也是非常兴奋,简单洗漱之后一家人便早早地出发,坐上家里的私家车来到早餐店。一下车,思语便冲向早餐店这里。 “诶,思语啊,你家小星呢?” 思语跑得最快,第一个来到早餐店,而他的父母跟在她后面,过了一会也慢悠悠地来到早餐店内。 原本郑贵心想,思语跑得快,小星不一定能跟上,应该会和思语父母一起过来。不过他没想到,小星并没有与他们一起过来。 “郑叔叔,小星最近身体一直特别差,前几天还拉肚子,所以爸爸没让它跟着过来。”思语眨巴眨巴眼睛,看样子怪叫人心疼的。 郑贵低下头看了一眼酸奶,而后者仿佛懂得郑贵的意思,甩了甩头,四脚撒开奔向楼上去了。 嘿嘿不在,小星今天也没有过来,酸奶实在找不到谁还能陪它一起玩,所以每天它最多会下楼来遛一遛,看看有没有来找它玩的,要是没有的话它又会很快窜到楼上去睡觉。 早上的早餐店特别忙,简直可以用人满为患来形容,尤其是早高峰的时候,那个时间酸奶要是在下面待着,很容易被一些不小心的食客给踩到,到时候就不好解释了。所以老板娘更希望酸奶能乖乖待在楼上不要下来。 思语看着酸奶上楼的背影,不由得心里也突然有些难过。本来自己已经期待了很久的一个人,但是最后又没有办法过来,的确很是让人失望啊。 思语以前就是这样,她每天都在希望爸爸能回来,每晚都会趴在窗前数星星等着爸爸回家,但是时间逐渐过去,慢慢地,思语开始对这件事感到失望,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思语所亲身经历的,她内心自然清楚。 “思语,想什么呢?不是天天都想吃郑老板做的大包子吗?怎么今天都没吃几个?” 思语妈妈可不知道思语内心是怎么想的,她只是看思语吃的太少,而且看样子心情还不好,所以忍不住出声问道。 思语这才回过神来,有些慌乱地摇摇头,“没有,我就是想到一些事情。” “什么事……” 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爸爸又突然插了一句。 “好啦,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咱们说过的哦。” “嘻嘻,好哒爸爸。” 思语对着爸爸嘟着嘴,假装坐的笔直,努力卖着萌。一旁的妈妈看了心头竟有些醋意,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和亲生女儿争宠。 思语爸爸宠溺地摸了摸思语的头,刚准备说几句话,但是张开的嘴却愣在那里,一个字也没崩出来。 那个身影……好眼熟…… 思语没注意到爸爸,她把之前心里想的全部抛在脑后,心里想的少了,胃口自然就好了许多,而她面前又是她心心念叨的大包子,所以她现在一直在疯狂对包子输出,压根没时间注意爸爸的眼光。 但是坐在丈夫身边的思语妈妈注意到他的异样,轻轻捅了一下,脸上略带些醋意,“看上谁家的大美女了,嘴都闭不上了!” 思语爸爸这才缓过来,尴尬地摸摸头,向自家老婆解释,“什么啊,前面那桌,我感觉这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好眼熟。” 思语妈妈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人正好起身准备结账离开,所以思语妈妈只能看到他的一个背影。 只见那人身穿了一件普通的灰色外衣,看样子不是名牌,价格大概在五百多左右,从背影看,就是那种放到大街上很难认出来的大众类型。 “反正我不认识,会不会是你在外地打工的时候认识的?” 思语爸爸摇摇头,“不是在外地的,我那些在外地一起闯荡的兄弟没有老家是这里的,应该是我出去打工之前就认识的。” 那人结完账,转身向大门走去,正巧,那人跨出门槛前回头看了一眼思语爸爸这边,而思语爸爸一直在盯着对方看,想回忆起这人究竟何时认识的,一时间躲闪不及,索性放弃躲闪,径直对上那人的眼光。 一时间,四目相对,而且思语爸爸眼神里带着那种渴望得到答案的眼神着实把那人吓了一跳。 不过之前只能简单认出对方的面孔,这样细看之下,竟越看越眼熟。 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他! 而对方很显然也是想到了什么,思语爸爸能看见他的眉头逐渐紧锁,很明显,他对思语爸爸有些印象,不过与自己一样,都仅仅是那一点印象而已。 “那个……你们认识吗?” 眼看着就要想起来了,但是思语妈妈在旁边看着这两个大老爷们四目对视好一段时间,心里刚下去的那点醋意瞬间又升了上来,实在没忍住,只好率先出声替他们问道。 那人的眉头皱地更狠了,但很快便舒展开,扭过头来不注意思语爸爸的眼神。对于思语妈妈的问题,他也只是轻轻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 思语爸爸明显有些小失望,但又不肯错过这场小“邂逅”。 他一直都是一个很倔的人,而这一点,想想他多久没有和家里联系过就可以理解了……思语妈妈与思语全力支持该观点。 “诶?周医生今天走这么早啊?” 那人刚准备走出早餐店,却没想到正好撞见从外面走进来的白叔,而白叔也感觉很巧,便随口打了个招呼。 “周医生……” 思语爸爸注意到了白叔刚才对他的称呼,从而知道了他的姓氏是周。 “啊,等……请等一下!”思语爸爸赶紧叫住对方,“你,你是不是叫周承平?” 思语爸爸明显有些激动,就连说话都是带着颤音。 周承平愣了一下,但还是傻傻地点了点头。 “慢着,你不会……你是章进?” 章进突然哈哈大笑,“果然是你小子,还真的没怎么变化嘛,和以前一样傻乎乎的。” 而周承平此时也是满脸笑容,“想不到都过去这么久了,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 两人许久未曾见过,此时好友相见,更是直接拥抱在一起。 白叔站在店门口那里愣了许久,最后是被郑贵给拉了回来的。思语妈妈也是很快便反应过来,急忙拉起还在奋力与大包子作斗争的思语起来与这位周医生打招呼。 这毕竟是章进他的老友,最基本的礼仪还是不能少的。 本来周承平都已经吃好饭准备离开的,但是老友之间许久未曾见过,而且在这期间也没有什么可以联系对方的方式,现在两人相见,更是无比激动,索性就在早餐店又坐了下来。 此时已经偏晚了,早高峰也已经过去,店里进来的客人不多,而且店内还有很多空位都没有人坐,所以周承平在这里并不会对郑贵的生意产生什么影响。 白叔在经过郑贵的一番解释之后也是弄清了他俩的相识经过。他之前已经吃过饭了,整个早餐店里他来的是最早的,嘿嘿不在,他每天的晨跑却并没有取消。 之前早高峰的时候来早餐店的食客实在太多,白叔无奈只好起身回家一趟,给那些来这里吃饭的食客让个位置,后来又掐准时间回来,没想到正好遇见周承平,也正是白叔的这一声招呼,让这两位好友得以相认。 “想不到啊,这么多年了,你都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周承平是吃好的,而章进本来就不是特别饿,况且女儿吃饭他怕会影响到周承平,便有意与周承平坐在离思语那桌有点远的那里。 两人是初中同学,之前上学的时候两人关系便特别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是后来又逐渐断了联系。 “你也很不错啊,看来现在也是实现了你当初的梦想,做上医生了嘛!”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一起回忆往事。 当然了,周承平也把那场手术失败的事情告诉了章进…… 第七十章:你要勇敢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气氛突然间又变得尴尬起来。 多年未见的老友相认,按理说应该是无话不说、两者皆欢的场景,但现在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周承平把自己手术失败的那件事告诉了章进,虽然没有讲清事情的详细过程,但是章进自己也猜出了个大概。 章进不知道该对这位朋友说些什么。这件事之后,大家心里都清楚,这对周承平的打击是不可想象的,面对这样的刺激,像平常劝解都是无用的,而且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让他一直沉浸在这次的失败中,永远都难以振作起来。 不过,这倒是让章进想起了一些他们在初中时发生的事情…… 当时,章进因为是初二的转校生,和班上的人都不怎么熟,而且自己的话也不多,胆子又小,经常会受到班上同学的欺负。 “喂,那谁,今天你值日知道不?放学了别急着跑!” 下午才上到第二节课,正值学校做眼保健操的时间,章进本来认真地在自己座位上做操,但是班霸就坐在他后面,强行打断他并要求他晚上值日。 章进才来这所学校,再加上自己平时也不怎么爱说话,所以被班霸欺负都是常事了。班里每天都会安排人轮流打扫卫生,如果那个人当天有事,可以找其他人代替他打扫。每次轮到班霸的时候,都会强行要求章进代替他。 章进不敢反抗,也不敢向老师举报班霸的做法,为了不给自己填麻烦,他每次只好忍气吞声。 而那些与他一起值日的人见他好欺负,也纷纷把那些又脏又累的活给他做。 他呢?又不敢说话,只好自己一个人做。 好在章进经常在家里帮忙做些家务活,他们交给他的活计对于他来说并不是特别难,只是这…… 教室后面摆放着两个大垃圾桶,每天安排的值日生总能抽出两个人专门负责这两个垃圾桶的,不过今天因为其他值日生都只是略微做个样子,很快整个班级里只剩下章进一个人,两个大垃圾桶,要他一个人抬下去真的是有些难为他了。 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在班里又没有朋友,现在总不可能指望会有人回来帮自己吧? 章进只好一个人费力地把垃圾桶一个个拉到班级后门那里,待会他肯定不能把两个垃圾桶一块拉到垃圾站,所以他想着等会一个一个分别拉过去。 如果有两个人的话,基本上都是这种操作的,不过两个人一起抬着过去,要比一个人轻松许多。 垃圾站离教室的距离不近,而且教室又在高层,当章进把垃圾桶弄到一楼的时候,他早已累的满头大汗。这一来一回,当章进再次回到教室的时候,他的上衣早已被汗水浸湿了。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垃圾桶…… 凭他现在仅剩的力气,再把最后这个垃圾桶弄下去,实在是有点太难为他了。可是章进只能无奈地笑笑,双手紧紧抓住垃圾桶的一边,想着把垃圾桶一路拉到那里。 这桶里应该有同学倒的水,沉甸甸的。虽然老师经常在班里强调不要把水倒在垃圾桶里,但每个班里总有几个不怎么听话的学生。 这桶垃圾比上桶重了许多,拉起来都很费力,待会想要抬下楼更加为难了。 章进最后只能把它拉到楼梯口那边,不知道后面该如何把它弄下去,就在他左右为难的时候,一道身影遮住了章进面前的阳光。 章进抬头看了一眼,这人他认识,就是他们班的,而且和他很像,都不怎么爱说话。不过他成绩却很优秀,是班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平时在班上看见他的时候永远都在学习。 不能说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说过话,但是章进的的确确是忘记了这位同学的名字,一时间,竟莫名其妙的还多了一丝尴尬的气息。 明明有人可以来帮自己了,但是却因为不记得对方的名字而无法叫对方帮自己。 在这一刻,章进真的开始有点后悔没有和班里的同学们打好关系。 “那,那个……”章进嘴唇微动,却只发出非常细微的声音,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听清楚,最后索性就当自己没说过话,眼神一闪,又正好瞥见他的一只手已经搭上垃圾桶的另一端。 “emm……谢谢你!”章进反应过来,向对方道了声谢。 果然,这两个人合作就要简单很多,这么重的垃圾桶,两个人分担一下,比章进之前一个人弄的那个要轻松太多。 本来章进以为他只是帮自己抬到楼下,剩下那段路一个人也可以拉过去的,结果到了下面却看他并没有放下来的意思,章进也就没说什么。 “今天不是你值日吧?” 他说话了…… 这应该是章进第一次听他说话了,虽说是一个班,但是两人平时没什么来往,而且两人都不爱说话,交流的次数自然少的可怜。 “啊?哦,哦。”章进反应过来,“那个谁有事,我就是过来代替他的。” 谁知那人只是轻轻叹口气,透过眼镜,能看见他的眼神微动,“其实,你应该勇敢一点的。” 这话说完,章进也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只好敷衍般回了一个“嗯”,在这之后,双方都沉默了,只有坚定有力的脚步声回响在耳边。 章进微微偏过头,他的脸庞在夕阳的余晖下,显露着治愈色,眼镜下的神情坚定,有种看透世间百态的感觉。 “很久以前,我和你是一样的。”注意到章进的眼光,他又开口说道,“那时候,所有人都喜欢欺负我,就好像他们能从对我的欺负中能得到什么一样。” “和你一样,我也不敢告诉老师,也不敢反抗。不过,就算反抗了又有什么用?全班都是我的敌人。” “后来升年级,我们到了一个新的班级,在那个新班级的新座位上,我看到了一句话。” “不要害怕,做自己就好!” “做自己?”章进走的速度放缓了一些,对方的速度也随之慢了下来。 “是的,做自己。”那位同学点点头。 没等章进接话,他又接着说道:“那句话,很明显应该是上届坐在这个座位上的人从哪里抄下来写在上面的。” “不过,在我看到这句话之后,我想了很久的问题仿佛突然就有了答案,或许,我们一直都在面对,但是却忽略了真正的自己,为什么要强迫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其实我们只要做回自己就够了。” 太阳斜挂在天空的一角,每一分钟都在往下移动。他们的影子在太阳的照射下被拉得老长,沉重的垃圾桶在他们的手中仿佛是失去了重量,很快便被他们一起抬到了垃圾站。 同时,被倒掉的,还有过去,而他们,将会走向自己的未来。 章进后来知道了那位的同学叫周承平,回来的路上,周承平却没说话,回到教室拿上自己忘下的书便离开了。 …… “那时候你说的那句话,真的可以用四个字来表示。”章进用右手比出四根手指,“受益终身!” 尴尬的气氛终于得到了一些缓解,老同学之间见面嘛,多聊些以前发生的故事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周承平脸上也是罕见地露出了笑容,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第二天班霸不是还去找你了嘛?不过幸好当时你听我话了。” “对啊,他第二天还要我去替别人值日,被我直接给拒绝了,然后说啥我也没理他,在那里干自己的事。”章进笑着回忆从前的往事。 “对啊,根本不用怕他,后来他还不是没有什么办法在那里自作自受。” 章进的眼神微微一变,上前轻轻拍了拍周承平的肩膀,“是啊,有什么怕的呢?” “根本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不用害怕,做自己就好了。” “其实,你应该勇敢一点……” 第七十一章:周医生回归 “今天还是老样子?” 周承平刚刚踏进早餐店,郑贵便见到了他,并赶忙上前招待。 周承平对郑贵笑了笑,“当然了,郑老板的手艺谁不想多尝尝啊?” 郑贵挠挠头,脸庞微微有些泛红,“啥啊,这些食物基本上都是老板娘做的,我就是来招呼招呼食客,再给老板娘洗个碗的。” 说完,郑贵便去厨房为周承平要食物去了。 在郑贵走后,周承平暗自轻叹一口气。这顿饭很有可能是他最近在这里吃的最后一顿了,他昨天听了老同学说的那番话,又自己想了一晚,最后还是决定勇敢面对现实。 去市里的车票他已经提前在网上买好了,市一医院的院长那边他也打过电话问过,院长对他终于能想通倒是很惊喜,而对于他的问题,院长表示非常欢迎他能想明白,家门永远为他敞开,只要他想回来,随时都可以回家。 周承平对院长说的这些话很感动,自己当初始终走不出心里这块坎,最后无奈请了长假回到曾经工作的地方放松心情,就在这期间,院长也会时常打电话过来询问周承平的近况。 要知道,周承平并不是这个医院直属的,他是本来在其他医院工作,最后在这所医院学习,由于成绩突出,最后被医院留了下来。 当然,周承平自己这份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的表现也不可否认,但是医院那边如果没有推荐的话,要想在这竞争激烈的地方留下来,真的不是一件易事。 周承平最后被留下来之后他才知道,当初推荐他留下来的,正是院长! 而当时代表各小医院来这里学习的医生,最后被留下来的,仅有他一人! 这份机会自己很难才把握住的,因此他格外珍惜,而且院长对自己的提拔之恩,他也一直铭记于心。如果说在这所医院里谁是最有成就的那个,在别人看来,这个名额不会是周承平,但要是在院长看来,这所医院里一定是周承平最有成就。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院长常常喜欢挂到嘴边。能进入这所医院的,往往都不是泛泛之辈,很多甚至一直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更多的,还有一些在专业上取得过省级成就的,他们很多都是靠着成绩进来的。 但是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哪怕自己已经站在这个领域的最高层,不断的学习,不仅可以保证自己不掉下去,而且这还是自己未来取得更高成就的唯一方法。 “好啦,你要的面来啦!慢点吃,有些烫。” 郑贵的声音突然响起,把周承平从往事的回忆中给拉了回来。 “哦哦,好,谢谢老板了。” 他回敬给老板一个灿烂的笑容,拿起筷子在面里搅拌了一下,顿时,热气满满,周承平的眼镜上瞬间布满水雾,他只好把眼镜摘下放在一旁。 外面的天气有些寒冷,不时从天上还会飘下一些小雨,打在行人身上格外冰冷,只叫人打哆嗦。而这个时候,要是坐在一家早餐店里,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再喝几口热汤,冬天的幸福也莫过于此吧? 今天周承平要赶早上的车子,所以来的比以往要早上许多。刚来的时候,早餐店里并没有什么特别多的食客,刚踏入店内感觉甚至还有些冷清。不过周承平也算是这里的常客了,别人不了解,他对这里倒是非常熟悉。 别看刚开始这里没什么客人,不过只要再等一小会,这里马上就会热闹起来,有时候在这里你连一个能坐的地方都找不到。 的确,今天也不例外,周承平还没扒拉两口面,店里便逐渐坐满了食客。这里的菜单也算是丰富,菜单直接被挂在店门口那里,一进门便能看见,这样做也方便食客点餐。 来早餐店的食客越来越多,同时,这里也越来越热闹。周承平很快就把自己碗里的面吃完,又坐在那里张望一番,但是并没有见到他想见到的那个身影。 好吧,看来咱们之间的缘分就到这里了,虽然不能和你告别,但是你所说的话我都记住了,相信我们总会有再次见面的那一天的。 打开早餐店的大门,外面正在飘着小雨,周承平没有拿伞,他的外衣上面有帽子,可以勉强给他遮点雨,没有必要打伞。 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早餐店,把外衣上的帽子带上,又将自己带的包护在怀里,向着街口那边走去…… 早餐店内,郑贵望着周承平离去的背影,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他总是要面对的,只要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总有一天终会跨过这一道坎。 不过郑贵很快又被食客们给叫了过去……店里实在太忙,他一刻都走不掉。 街口那边,停着一辆黑色的私家车,里面的司机看了一眼从老街走来的周承平,也淡淡地笑了。 …… 当天中午,市一医院院长办公室内。 “梆梆梆~” “请进!” 办公室的门被打开,院长抬起头看了一眼来者,是曾经与周承平一起合作的那名护士。 “有什么事吗?” 院长事情虽然很多,但是脸上却没有一丝疲惫的样子。 “那个……那个……”护士扭捏了许久,最后仿佛下定决心,握紧拳头,“他们都在说周医生今天会回来,我就是想来问问您……” 护士的话还没有说完,院长直接摆摆手让她停了下来,“好了,你别问了,回头看看这是谁?” 那位护士有些慌张,同时又满眼的疑惑。一方面担心自己会被院长厌恶,另一方面自己却是很听话地回过头来。 “哈哈,想我了没?” 周承平满脸笑容地站在那里看着她…… …… 周承平回来有一段时间了,虽说他现在已经想通了,来医院已经不再受心理上的影响,不过他还是不愿上手术台,更别说做主刀医生了。 他还是不能接受上件事带给他的影响…… 不过院长倒是并没有强求,只是安排他做一些比较小的工作,他并不是专门做手术的医生,像一些专业知识他也是很擅长的,所以他即使不能做主刀医生,他也可以挂一个专家号给病人看看病倒也是可以的。 有时候,医院里需要他值夜班的时候他也愿意帮忙。这倒是令其他人感到比较安心,毕竟上件事给他带来的影响也仅仅是做手术这一块,对其他方面的影响没有那么强烈。 这一天,他与另一个心脏科的医生一起值夜班。 他本不是心脏科的医生,不过心脏科这边的医生有很多都外出实习了,市中心今晚召开了一次专家会,还特地请了全国有名的心脏科医生来主讲。作为市里实力最强的医院,去学习的医生名额自然也是最多的,医院里基本上所有的心脏科医生都过去学习了。 整个心脏科除了周承平和那位心脏科专科医生之外,就只剩下一些护士在过道里忙来忙去。 那位心脏科的医生与周承平的关系也还不错,在周承平请假那段时间都有过联系的。 他不像医院的有一些医生,总是有高高的架子,看其他人都不顺眼。周承平不像其他人那样考进来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他比其他医生都要差上许多,而这些整天摆着高架子的医生也是每天看他都不顺眼。 对于这些人,周承平从来没有理过他们,现在可不是他与别人起冲突的时候,他能进入这所医院真的是靠运气,如果自己再不努力的话会更难在这里留下去。 “给。” 心脏科的那位医生吃饭比较慢,周承平吃完饭便来到休息室,而他回来之后还给周承平带了一瓶汽水。 周承平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周医生,你之前那事……” 周承平记得,这所医院里心脏科的医生大多都是话痨,果然,这位同样也不例外,两人就那么在休息室坐着,那位医生还是憋不住,率先开了口,而且一开口就是周承平的那件事。 现在周承平想通了许多,倒是没有了最开始的回避,现在已经能逐渐勇敢面对这件事的问题了。 当然,当主刀医生进行手术对于他来说还是不行。 “那件事啊……你们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不是,”那位医生见话题终于被带了起来,自然不愿放弃这个机会,向周承平那边移了移,“我是想问……那件事真的已经想通了吗?” 周承平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我要是还没想通,你觉得我还能回来在这里跟你说话吗?”顿了顿,他又对那位医生邪笑道,“你啊你,之前我告诉谁我要回来的消息,然后全医院都知道这件事的?” “……”这都过去多久了,还记着仇…… 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虽然有时候两人前言不搭后语,但是一般医院在晚上都不会有什么太多的病人,所以每次安排值夜班的医生都不会多,而在休息室总会感觉无聊,这时候有个人能陪你聊聊天,要好上许多。 “等下哥,我接个电话。” 那位医生接通电话,站在角落那边说着话,但是周承平注意到他的眼神逐渐变得焦急。 坏了,要出事! 第七十二章:新的手术 夜逐渐地深了,而此时在这所医院的休息室里,周承平与那位同事都无聊地坐在椅子上,百无聊赖。 不过周承平还是比较细心的,他能看出这位同事内心的尴尬,而这份尴尬,正是从那位同事接了一个电话之后开始的。 很明显,这个电话对他还说挺重要的,宁愿一个人窝在角落里偷偷打电话,也不愿大方的在休息室中,这是怕别人会吵到对方。而且自从他接过这个电话之后,周承平能看得出来,他一直很慌张,还不时打开手机注意着时间。 “emm,你有什么急事吗?” 周承平最后还是没忍住,看见他这样挺着急的样子,自己内心也过意不去,说不定人家真的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急事呢?万一他错过了不仅他会伤心,周承平自己内心也会很难过的。 不过对于周承平这突入其来的问题,这位同事反而更加慌张了。明明已经进入冬天有一段时日了,甚至休息室里的暖气都特地打开,但是那位同事很明显额头上布满了汗珠。 周承平心里更加疑惑了,伸手试了一下暖气的温度,还好啊,而且他穿的也不是特别多,不至于会出这么汗啊。 周承平哪里知道,他的这位同事还是因为他才这么紧张的。 他的女朋友今天过生日,本来这位同事都安排地妥妥的,晚上陪女朋友一块儿过个开心的生日。但是谁能想到组长突然给他安排今晚值夜班,因为之前应该值班的那位医生去市里开会了,所以上面临时又给他排了过来。 他没有办法不接受这个任务,所以只好给女朋友解释了一番,但是当时明明都已经谅解了自己的情况,但没想到就在刚刚突然又给自己打电话过来要求自己马上回去陪她。 女朋友的要求就是对他下的命令,他可一刻都不敢耽误,但是周承平在这里,他实在不敢只留他一个人在这里值班。 倒不是怀疑周承平的能力,虽然他的确在这里算不上特别厉害的人物,也比不上那些专门在心脏科的医生,但是周承平涉及的地方要比他们都要多,因为周承平比他们学习的东西要多的多,除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科的东西,因此对于周承平来说,像心脏科的手术他也知道不少知识,甚至他在以前也是主刀过一场稍微简单的心脏病手术的,而且手术非常成功! 在这位心脏科医生值班之前,院长其实还特地找过他,除了吩咐一些值班时的注意事项,还向他说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命令——绝对不要把周承平一个人留在医院值夜班。 对于院长这么一个要求,这位医生倒没有特别的惊讶与疑惑,之前周医生手术失败的事情全医院都知道,不过毕竟人总是会迎来一些失败的,如果没有办法克服,将来会永远走不出去,甚至再也不能主刀手术。 他对周承平这件事是满怀同情的,他还记得自己的第一场手术失败时的样子,当时他也是一蹶不振,甚至差点放弃了求医之路,不过好在他后来想清楚了,不然他相信自己未来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所以现在周承平也遇到这件事情,这位医生是很希望他能够走出这件事带给他的影响,而且这件事还不能靠别人,需要自己想通这件事。所以院长的意思就是尽量让周承平在最近不要接触手术,他怕这会加大周承平心里的那块阴影。 不过现在这女朋友催得紧…… 都谈了好几年了,本来打算过几个月就求婚的,万一现在这时候掉链子了……那时候自己也会后悔一辈子的…… 所以那位心脏科的医生想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究竟是选择女朋友还是自己在医院的前途,这个对于他来说还真是一件非常难的抉择,稍微选错之后,对自己来说都是一件非常致命的问题。 “好啦,你要是有事就先回去吧,医院这里我在呢,而且要是你那边事情处理好了之后也可以回来帮我啊,你家住的又不是特别远。” 周承平实在忍不住看着他逐渐焦躁的表情,这样会加重他内心的负重感。 那位医生已经很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尽力不让他的慌张展露在脸上,可没想到就算这样还是没有躲得过周承平的眼光。 不过他听了周承平说的话,自己内心也是开始了一番思索。 首先,在院长那边,周承平是肯定不会告状的,因为就是他劝自己离开的,总不可能害自己吧……而且自己与他的关系也不差,没必要害自己啊。 然后就是他家的确离医院不远,陪女朋友也不是什么特别麻烦的事——至少是对他来说,最多认个错、然后买些好吃好喝好穿的赔罪道歉罢了。他自己又是开车过来的,来回也就一个小时左右,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也能很快便能赶回来。 最后就是女朋友那边,再怎么说也是和自己谈了这么多年的感情,当年她便是很倾慕于自己,而且自己的医生身份她也是非常喜欢的,以前在医院上班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情况,因为工作太忙而不能回去陪她,不过她都理解自己,后来也没有计较过这样的事情,这次却一个劲地要求自己回去,看样子一定是出现什么大事了,自己这是非去不可了。 最后,他还是一咬牙,披上外套准备去地下车库开车回家,临走前,紧紧抓住周承平的手,“谢了兄弟,我马上就能回来,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记得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就能回来。” 周承平也只是笑笑,“好啦,别在这里肉麻了,赶紧抓紧时间回去吧,这里兄弟我帮你扛着。” 时间还在一分一刻流逝,夜已经深了,医院里面也是非常安静,这时的医院与白天时的医院简直是两种风格,白天人流攒动,四处都是人们大喊的嗓音。 那时周承平并没有来这栋楼,医院里有很多栋楼,而每一栋楼都有不同的功能,有专门进行手术的,也有住院部,也有人们来这里挂号看些小病的,一般吵闹的大多是这栋楼传来的,像手术楼与住院部都是非常安静的。 白天,周承平就在门诊部帮忙给这些病人们看些小病,而到了晚上,他如果要值夜班的话,他更多会来手术的这栋楼。倒不是他自愿想来的,主要是能晚上进行手术的不多,这边这边相对来说比住院部那些地方要安静很多,方便自己继续学习。 周承平有一本非常厚的书,还有数不清的笔记,书是很高深的医学知识,而笔记大多都是他向其他专家询问之后,他会把这次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记录在这上面,自己平时没什么事情的时候就会拿出来重新复习一遍。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在周承平这里显现的尤为明显,而这也是院长等一些领导欣赏他的地方之一。 但是每个人都没想到,这个时候会出事…… 救护车刺耳的呼啸声回荡在街道上,已经是深夜了,马路上并没有什么车辆,救护车的速度非常快。 这是一场生命与时间的赛跑比赛…… 周承平很快便收到了急救中心的消息,病人突发心脏病,必须马上安排手术! 手术…… 周承平现在最怕的就是手术了,他实在不愿面对手术时的那个场景。 不过好在他很快便恢复冷静,他们之前接受过专门的训练,这个时候更不能慌张。周承平深呼吸了几个回合,开始给刚才的那个同事打电话。 “嘟嘟嘟~” 手机直接关机了,根本没办法打通! 周承平额头上也开始冒出不少的汗珠,但很快便打通了心脏科主任的电话。 “主任……”周承平实在有些着急,声音颤的厉害,连一句话都说不清。 “没事,我刚才收到急救中心打来的电话了,小李呢?让他赶紧准备手术啊!” “小……小李有事回去了……”周承平听了主任的话更加慌张了,自己本来是不想暴露小李的,但是现在正是紧急情况,而且一时间他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如果他们心脏科的其他医生赶不过来,那么这位病人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果然,对面沉默了好一阵……良久,只听对面的主任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道。 “小周,拜托你了,我们这边赶不回去,病人情况很糟糕,希望你能帮助他,拜托了!” 这次又轮到周承平这边沉默了…… 心脏病手术他之前也做过,而且那还是他的第一次主刀手术,那次很成功,给了他坚持下去的动力。 手术不难,难的是自己如何跨过心里那块坎。要是没有上次的失败,自己对于这种手术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吧? 他最后也没有表明自己的意见,没有给主任一个明确的答复。 他也迷茫了,他也在犹豫。 的确,现在整个医院里现在能做这个手术的只剩他一个人了,如果他还是不愿主刀,那么病人的情况将会越来越严重! “你不是医生吗?赶紧手术啊!” 我是医生,可我是一名合格的医生吗? 第七十三章:做回自己就好 “你不是医生吗?救死扶伤本来就应该是你们的责任啊!”周承平面前的这位护士还在骂骂咧咧。 她是刚才跟车的护士,她们在车上依靠那点救助设备都拼了命的让病人坚持到医院,可是现在到了医院,这个医生却不想做手术! 这换成谁都会很生气的吧? “对不起,我也有难言之隐。”周承平低下了头,略带歉意的对她说。 “难言之隐?”护士冷笑一声,“你有再多的难言之隐,能比得上别人的命重要吗?你好歹也是学医的,你应该知道,现在每过去一分一秒,消耗的都是病人生还的可能!” “好了,你别说了!” 后面又传出了声音,周承平能听出来,这是在以前经常与他合作手术的护士小赵,从周承平做第一个手术开始他们两人就经常合作,工作中他们是同事,在私下他们两人也是朋友,在周承平请假休养那几天,这位叫小赵的护士整天都要去院长办公室询问他的状况。 她不太会说话,怕打他电话会说错话,只好从院长这了解一些他的近况。 “周医生白天已经很忙碌了,一直没有休息,现在又突然给他安排一个这么难的手术,他能接受的了吗?” “好了,小赵。”周承平上前一步站在这两位护士中间,阻止了她们之间的争吵。他知道小赵是在给他找台阶下,那件事对他的影响依然在内心深处斗争, 又扭过头来,用很温柔的眼神看着小赵,“我没事,准备手术吧……” “可……”赵护士还是有些担心。 “没事的,这个手术我会做。”他又伸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向旁边的消毒室走去。 他…… 这位赵护士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为了避免尴尬,快速跑走去准备手术了。 而那位开始与周承平吵架的护士,此刻却呆在原地,直到被其他同事喊了一声,才反应过来。 手术准备室中,周承平还在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没事的,没事的,第一次做过这种手术了,肯定没事的,也不是什么高难度操作没难度的。”一边说着,一边颤巍巍地拿起一旁的手术刀。 可就在他手碰到刀的那一刻,除了手指传来的一阵凉意,还有内心一瞬间涌起的怯意。 是的,他怕了…… 他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慢慢的拿起手术刀…… 手颤抖的愈发强烈,频率也越来越快。 “当啷!”一声响亮的金属碰撞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最终,他还是没能坚持住拿住手术刀。而且即使手术刀掉在盘子里,周承平的手却依然颤得厉害,他终究无法跨过心里的那道坎。 “为什么?为什么我……”周承平掩面瘫坐在地上。 他明白,如果作为一名医生却无法做手术,特别是在这样的医院中,他很有概率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从而失去他的梦想,他的一切都结束了…… “周医生……”小赵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她本来是想进来问问周承平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手术,却不曾想看见了这样的一幕。 “小赵,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很可笑?”周承平还是没有放下双手,平静地问她。 “怎么可能?”小赵走到周承平面前蹲下来,“周医生比这所医院里的每一位都要努力,这都是大家看在眼里的。” “而且呀,从第一次看见周医生做手术,我就感觉你和其他医生不一样。” 小赵顿了顿,在内心组织了一下语言。 “你不像其他医生那样,你很冷静,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哪怕很难,你都不会害怕,那一次做手术病人差点挺不过去,你在手术前还在不停的安慰他。那时,感觉其他医生都是一样的,而你与他们都不同,你是一位非常棒的医生,所以……” 她伸出手握住周承平的手,看着他的眼睛。 “所以周医生你一定能成功完成这次手术的,因为你就是你啊!” 手术准备室的门再次被人打开,一位护士在门口焦急地喊道:“不好了周医生,病情突然恶化,病人直接晕过去了!” “必须马上准备手术!” …… 忙碌的早餐店,一位穿着普通的食客走进这家店,抬头在店内扫了一圈,发现已经没有可以落座的位置了,只好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面等着。 这些小板凳是郑贵准备的,因为店里有时人流量实在太大,这些等别人吃好的客人总不可能让他们一直站着吧?所以郑贵准备了一些小板凳放在店内空余的地方,虽然没桌子,而且地点也不大,但是方便等候的客人在这里唠唠嗑,不会觉得太过无聊。 郑贵在店里忙来忙去,没有注意到这位普通的食客。 倒是他,看着郑贵在店内忙碌的样子,脸上露出了不易察觉的笑容,随后没等坐上位置吃上饭便压底帽子走出了早餐店,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哎,对了,听说昨晚隔壁镇里有人心脏病犯了,还特别严重,救护车都叫来了。” 郑贵正在收拾一张桌子,突然就听见了隔壁桌子的谈话。 “我说呢,昨晚我迷迷糊糊听见了救护车的警报声,本来还以为做梦呢。”坐在那人对面的食客应道。 “哎,那人没事吧?救护车都来了,应该直接拉到市里了吧?” 这个小县城里医疗还是比较差的,每个镇上只有卫生站,像救护车只有县里配了两辆,但是晚上不会使用的,所以他们清楚昨晚来的应该是市里的救护车。 “那可不,听说是市一医院拉走的,直接安排手术了。”说话这人与病人家属有认识的,早上知道这件事,了解了不少消息。 “昨晚差点就没坚持住,不过好在提前准备了手术,一直弄到了大概凌晨三点多,现在已经脱离危险,再观察几天没后遗症就可以出院了。” 郑贵叹了口气,轻轻戳了一下坐在自己身后那张桌子上吃包子的章进,“听到了吧?你一大早给我打电话说的事有后续了。” 章进只是笑笑,他也是凌晨被周承平打来的电话给吵醒的,而他的电话正是告诉章进自己克服了手术,这份喜悦,周承平第一时间选择了与这位帮助自己的老同学分享。 章进也替他开心,一大早的就给郑贵打了电话,不过没有告诉郑贵结果怎么样,自己直接开车来早餐店了。 “不过我没想到啊……”章进大大地咬了一口包子,“周承平这个直男都谈恋爱了。” 郑贵:“?” 章进看出郑贵的疑惑,“是和他们医院的一位护士,还说护士暗恋他好久了,最后被这家伙给轻易拿下了。” “那不是很不错嘛!”郑贵拍了拍章进的肩,“比起他,你不是应该考虑一下你瞒着思语她娘俩独自来这里吃饭,回家该怎么解释吗?” 正在吃包子的章进仿佛突然噎住了,待他费力地把包子咽下去,忙对郑贵摆摆手,“老板,赶紧再给我打包两笼大包子!” 郑贵笑着眯起眼,目光看向店内正在用餐的食客们,他们不光是在吃早饭,更多的,都是来这里享受生活中的美好…… 第七十四章:白叔的儿子 “今天来早餐店的人好像少了许多啊?” 白叔还是一如既往地来的很早,不过按照他以前来早餐店的时间,这里现在也不应该只有这么少的人啊,虽说现在进入冬天,来早餐店吃饭的食客都要比以往晚来许多,但是像现在这样特别少的情况却并不多见。 “白叔,您那是不知道诶。”郑贵见白叔来了,也是急忙上前招待,“现在盛木小学那里都放寒假了,现在这天气真的不能和以前那么比了,之前咬咬牙说不定还能起来吃个早饭,现在更多的人都不愿出门那么早了,来早了太冷,他们索性就把早饭与中午饭一块儿吃了,来的时候自然要晚了许多。” 白叔以前要来得更早,不过自从嘿嘿前段时间离开之后,白叔刚开始还能一个人早起去晨跑,不过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他晨跑的时间开始延迟了许多,最后当白叔跑完来早餐店吃饭的时候,这里往往都会坐上很多客人。 不过好在白叔也是常常来早餐店吃饭,而这时候来早餐店吃饭的食客基本上也是老顾客了,大家知道白叔平时坐的位置,于是白叔来的虽然要晚上许多,但是他的位置都不会有人占。 白叔虽然嘴上不说,不过郑贵认识白叔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能很明显地看出来,白叔最近的心情是一天不如一天。 其实不光是郑贵,就连林慕,还有常常来吃饭的食客们,他们都能用肉眼观察到白叔心情的变化。 而白叔这样的变化,就是从嘿嘿不再来早餐店那一天开始的…… 不过,嘿嘿到底去哪里了?这件事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尤其是林慕,他每天来早餐店都希望能见到嘿嘿那熟悉的身影。 虽然平时这只猫对自己不是那么友好,甚至更多的都会来欺负自己,不过这只猫不在的日子的确挺无聊的,就好像每天都有一个陪你打打闹闹的人突然消失,你就会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前段时间林慕来得都非常早,不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没意思了,而且小学那边也放假了,林慕也不用起那么早去上班,于是起的也是越来越晚,最后也就渐渐与其他大多数食客一样了——赶上早高峰才来吃饭。 不过大家来的时间稍微是晚了一点,但是郑贵这家早餐店的营业时间却是没有变化,白叔与以前也不是有特别大的变化,除了来的稍微晚点,他吃的东西倒是没有一点减少,看来这老头在吃的方面还是没有亏待自己。 今天林慕也是来的比较晚,还是同样的早饭,他揉了揉眼睛,因为起来晚了,所以虽然是冬天,但是太阳早早地挂在天上了,还略微有些刺眼。 “林慕,你想嘿嘿了吗?” 林慕才刚坐好,面前的包子都没来得及咬上一口,白叔却突然开口问道。 林慕在心里思索一番,正准备回答白叔,但白叔并没有等林慕回答,反而看向早餐店的大门方向,自己也不知道在对谁说话,低声嘀咕了一句。 “我好像有点想它了……” 说完,还轻轻叹了口气。 过去好久了吧? …… 中午,白叔家。 “爸,今天炒的啥菜啊?在房间里就闻着味了。”白姚半睡半醒的从楼上走了下来,开口问道。 白叔放下手中洗好的大白菜,指了指桌上满满的两大盘红烧肉,笑道:“今天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快点去洗脸刷牙,然后吃饭。” 说着,便推赶白姚去洗脸刷牙。 白姚是白叔的儿子,因为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到家里。 “得嘞,我就爱吃你煮的红烧肉,说句实话,外面餐馆里的我咋吃都感觉少了点味。” 白姚搓了搓手,连忙跑到餐桌旁,准备用手抓起一块来尝尝味。 白叔撇了一样白姚,没好气道:“就你小子会拍马屁,赶紧洗手准备吃饭。” “另外去把小白和嘿嘿带回来,他们估计在早餐店和林幕玩。” 白姚一口将那块肥嫩可口的红烧肉丢进嘴里,有模有样的模仿着军人向白叔敬了个礼“yes,sir!保证完成任务!” “行了行了,少装模作样的了,早些时候让你去参军,你死活不肯去,哎……” 白叔轻叹一口气,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沧桑。当时的他十分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去参军,可无奈白姚不愿意,这使得白叔也没有办法。 总不能强迫自己的骨肉去做他不愿意的事情吧? 望着年迈的父亲,白姚有些不知所措。 他也有些后悔没有听从白叔的话,但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自己在外面混的也还不错,这种短暂的懊悔感瞬间被他抛之脑后。 “那么多年的事了,我现在混的不也挺好的嘛。”白姚装作出一副傻呵呵的模样,挠了挠后脑勺接着道:“倘若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会拒绝。” 白姚这么说主要就是不想让白叔因为当年没有极力劝阻自己参军而心生愧疚。 听完白姚的话,白叔咂咂嘴,装作出一副老顽童的模样,笑骂道:“你啊你啊,有时候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嘿嘿,爸,我想和你商量件事。”见气氛逐渐有些好转,白姚笑嘻嘻的靠近白叔。 正当他准备开口,就被白叔打断“去去去,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你赶紧洗脸刷牙去,然后把小白还有嘿嘿给我带回来。” “也不是啥大事,先让我说完呗。”白姚挑了挑眉毛,看上去十分像电影里的反派。 “刷牙去,嘴臭死了!”白叔一脸嫌弃的将白姚推开,嘴里还一直嘟囔着:“再不快去,饭菜都凉了。” 距离白叔有5米范围内的白姚,冲手掌哈了一口气,随后闻了闻喃喃道:“不臭啊?”说着便走回了房间准备洗脸刷牙换衣服。 十分钟左右后,白姚洗漱完毕,急匆匆的就跑了出去。因为白叔已经把菜做好了,再晚一点可就真凉了。 凉了的红烧肉可不好吃! 望着白姚离开的背影,晶莹透亮的泪珠在白叔的眼眶上打转。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想说些什么呢? 当时白姚和他老婆说悄悄话的时候,白叔正好从白姚的房门前经过,意外听见了他儿媳妇想要把小白从他身边接走的话语。 白叔当时差点破门而入,大骂他们夫妻俩个一顿。可仔细一想,小白的母亲想见孩子了,自己这当爷爷的还能说不准吗? 铁定是不行啊! 如果真要这样做了的话,白姚会怎么看待自己?小白母亲会怎么看待自己?小白又会怎么看待自己? 为了不让他们对自己完美父亲,完美公公,完美爷爷的形象收到损伤。 白叔只好将悬挂在半空中的手放下,默默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白叔擦了擦眼角上残留的泪水,因为白姚已经领着两个小家伙回来了。 小白抱着嘿嘿,激动的扑进了白叔的怀里,兴高采烈的讲述着自己在林慕那里听来的新鲜有趣的故事。 白叔笑着摸了摸小白的脑袋瓜,开口道:“先去洗手吃饭吧,一会就让咱家的小说书先生来给我这个老头子讲故事。” “哈哈哈哈,好的爷爷,一言为定!”小白揉了揉鼻子,兴奋的跑向洗手池。 望着眼前温馨的一幕,白姚心里有些动容,似乎回到了自己小的时候。 和小白一样,在外面看见什么新鲜有趣的事情就屁颠屁颠的跑到白叔面前吹嘘。 “还傻愣着干嘛?菜都凉了。”白叔瞪了一眼白姚,语气中略带一丝不满。 这整的白姚有些茫然,心想着:“自己也没做啥坏事啊?咋爸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还没等他想明白是什么回事,就被白叔拉拽着洗手吃饭。 饭桌上,白姚好几次想要开口,都被白叔以各种理由搪塞。这整的白姚很是郁闷,但又不敢去说什么。 毕竟白叔可是他的亲生父亲。 更何况,白叔也没有拒绝他,只是跟他说:“先吃饭,有什么事情吃完饭再说。” 又或者着是,强行转变话题。 饭后,白姚积极的捡起碗筷走向洗手池,白叔则将小白还有嘿嘿带回了房间。 “爸!” 白姚洗完碗筷,正遇上刚把小白哄睡着了的白叔。急切的语气中略带一丝尴尬。 “你跟我出来,”白叔也没有多少什么,从口袋中掏出一根香烟,抽了起来,慢慢悠悠的向门口走去。 白姚轻哦一声,跟上前去。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白姚实在是累的不行了,跑到白叔跟前开口道:“爸,你这是要去哪啊?好歹跟我说一声啊。” “这么走下去,我腿都酸了。” 白叔不语,仰头凝视着天空。 “您老倒是吱个声啊,不然我就不走了。”白姚装作出一副孩童撒娇的口吻如此说道。 也不管地上脏不脏,一屁股蹲坐在地上,打算和白叔耗到底。 在经历内心里短暂的挣扎后,白叔才将话说出来“你是打算把小白带走吗?” 白姚一愣,紧皱眉头,眯眯着眼睛望着白叔,心里十分疑惑。 但转念一想,白叔今天为什么会这样,心里也有个答案了。 第七十五章:白叔 “您老都知道了啊,我还打算给你个惊喜的呢。”白姚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站起身来有些尴尬的笑道。 然而白叔却阴沉着脸,头也不回的向着前方走去。 这使得白姚一脸懵逼,完全搞不懂白叔在想些什么。 难不成是因为在这地方生活久了,不愿意出门去看看吗? 白姚心里十分疑惑,他当时和他老婆打电话时,他老婆提出,在寒假期间把小白带到城市里生活一段时间。 然而白姚却果断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不能让白叔一个人生活,哪怕只是一个寒假的时间,也不能让老人一个人过。 毕竟白姚小时候就淘,过年的时候经常跑出去和朋友们玩鞭炮,也没有和白叔正经的吃过一餐年夜饭。 外出打工后,回来的机会更少了,也更难和自己的父亲,好好的吃一顿年夜饭。 大过年的一个人,这种日子实在是太难熬了。 白姚又不是没有经历过,在他外出打工的这几年了,回家和白叔过年对他来说也是个奢望。 也正应如此,白姚回绝他老婆的时候十几果断。 本来他是打算把他老婆一起带回家过年的,可无奈,初夕夜当天的时候他们俩夫妻都有事,忙完也赶不上了。 最后经过长时间的协商,白姚老婆提出了把白叔一起接去市里过年,这样初夕夜两人忙完回来还能吃上热乎的年夜饭。 当然,白姚也是很愉快的答应了,并且告诉他老婆,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等找个合适的时候白姚就说出去,给白叔一个惊喜。 望着白叔佝偻的背影,白姚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追上前去,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甚至连白叔现在想些什么都不清楚,又怎么敢上前去惹麻烦事? 好歹白叔也是他亲爹,要是连亲爹都脾气都不清楚的话,那他这个做儿子的,实在是太不称职了。 因为白叔刚才的那副失落的表情,他也是很少看见。 “哎……这事咋整?”白姚轻叹一声,抬头仰望着落日,苦笑一声:“算了算了,如果老人不愿意的话,那我就看看能不能和公司商量一下吧。” 说着,便转头与白叔背道而驰。 夕阳的余晖照射在白叔满是皱纹的脸上,他蹲坐在一块大石头点燃了一根香烟,唉声叹气道:“我真希望你刚才的话是假的,哎……” “看来这个年,又得老头子我一个人过咯。” 白叔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 晚上8点左右,天空已经完全暗下来了,坐在饭桌前的白姚痴痴的望着门口发呆,等待着白叔的归来。 “都8点多了,爸怎么还不回来?” 白姚看了看墙上挂着的时钟,内心里十分焦急,甚至在这一刻,脑海中萌发一丝不好的想法。 就在他准备起身出门寻找白叔的时候,只见门口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声音。 “白姚,你小子赶紧出来!” “快点的!别磨磨唧唧的!” 被这么一喊,白姚心里的那股强烈的不好的预感瞬间爆炸,刷的一下冲出了门外。 只见两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小伙正扛着一位老人站着他家门口。 “我爸这是怎么了?” 白姚急切的跑上前去,一股浓烈的酒味直冲他的鼻子,呛的他有些难受。 从那俩年轻小伙肩背中接过白叔,白姚急切的问道:“怎么喝那么多酒?” 其中一位身材瘦小的男子气喘吁吁的说道:“我也是在半路上捡到白叔的,具体为啥喝那么多酒,我搁哪问去?” “啊……这样啊……”白姚眉头紧蹙,心里有些担心。 “咋了这是?愁眉苦脸的,是不是又和白叔吵架了?”瘦小年轻人拍了拍白姚的肩膀,语气有些戏弄。 见白余阴沉着脸不说话,瘦小男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又道:“哎呦不是我说你,都那么大个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和你爹顶嘴呢?” 听完这话,白姚瞬间没了脾气,没好气的回道:“去去去,我啥都没干,我怎么知道我爸这是咋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白姚在那一刹那真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令白叔伤心的事情。 要知道,在白姚小时候,每次他和白叔吵完架,白叔都会一个人跑出去喝酒解愁。 “少来了,谁不知道白叔的脾气?铁定是你小子又犯浑了。” 瘦小男子唾沫星子满天飞,整的白姚直接怀疑人生。 思考着是不是因为自己想要带白叔去城里的事情惹他不高兴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就在他仔细思考的时候,瘦小男子一脸不满的催促道:“你小子又在想什么鬼东西呢?还不把白叔扶进去?” 说着便推着白姚往房子里送。 而另一位块头大的年前男子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说道:“那个,你俩唠嗑,我家里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瘦小男子大大咧咧的回应道:“去去去,虎子就你事多,白姚这小子刚回来你不蹭吃蹭喝一顿,对的起党吗?” 名叫虎子的男子当场傻眼,啥叫不蹭吃蹭喝就对不起党?这特喵和党有什么关系? 白姚听的脸都黑了,连忙站出来打圆场:“行了,你脸皮厚不代表虎子脸皮厚。” “那啥,虎子你有啥事就先回去吧,改天我请你喝酒。” 虎子笑了笑,露出两颗大门牙点点头请嗯了一声后便离开了。 瘦小男子完全没了脾气,小声嘟囔着:“小时候都是光着腚一起长大的,还整的那么客气,真够无语的。” “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过来搭把手。”白姚撇了一眼瘦小男子,没好气的嚷嚷着。 把白叔送回了房间,白姚便开始忙这忙那的,也没有搭理瘦小男子。 并不是白姚不想理会,而是因为白叔甚至吐的太厉害了,整个房间充斥着一股酒臭。 瘦小男子也不约束,见白姚在忙,他则直奔餐桌走去。 只见他手抓起一块红烧肉就往嘴里送,还不挺的吐槽着白余的手艺“你小子离开那么久也不回来,是不是把咱哥几个给忘记了啊?” “你可闭嘴吧你,有吃的还堵不上你的嘴。”白姚捧着一盆热水就往白叔房间里送,顺道回怼了瘦小男子。 瘦小男子呵呵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刘大炮的嘴,想堵上的话,光凭你这点菜还不够嘞。” “去去去,少给我扯这些,等我把我爸照顾完了再跟你唠嗑唠嗑。” 说完,白姚便不再搭理刘大炮,在脑海中回忆起当初照顾他老婆时候所做过的事情。 “热水,红糖,姜茶……” “呸呸呸,我满脑子都是些什么鬼啊!”白姚拍打着脸颊,顿时脑海中不管他如何去回想,总是浮现出那几样。 这使得他有些崩溃,嚷嚷着:“大炮,大炮,快过来帮忙,要死了……!” 刘大炮一听,因为白叔快不行了,吓的直接瘫坐在地上久久无法平复。 直至白姚声音越来越大,刘大炮才缓过神来。 但是他并没有去观望,反而冲了出去跑向了回家的方向,嘴里还一直神神叨叨着:“白叔啊,您老可得撑住啊,我马上回家拿手机打120。” “大炮,你小子去哪啊!” 刘大炮像是中了魔似的,根本不顾白姚在他身后怎么呐喊也不回头。 因为在他的视野里,白姚是因为白叔快坚持不住了而崩溃,所以才会在他的身后这样呐喊。 而呐喊声也被他听成了“大炮,我爹的性命就交给你了。” 如果让白姚知道刘大炮此时的想法,铁定会一拳过去。 哪怕不知道,也把白姚气的直哆嗦,恨不得一脚把刘大炮踹进猪圈去。 可现在并不是办这些事情的时候,得马上想起要怎么让白叔醒酒。 但问题是…… 脑海中除了红糖,热水这些,就只剩下空白了。 “啊啊啊啊,我特喵这几年到底是咋活过来的啊……!”白姚拽着头发仰头咆哮。 毕竟他不喝酒,哪怕喝酒也是喝啤酒,喝不醉,喝醉了也就吐一会就睡过去了。 可白酒不一样,白酒是吐不出来的! 再加上,白姚这铁憨憨根本就不会照顾人。他照顾他老婆的时候还是他老婆一直督促才会那么一点点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叔居然发烧了。这令本就焦头烂额的白姚更加雪上加霜。 就在白姚纠结到底要怎么办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 “救护车?”白姚急匆匆的跑了出去,想要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这里,听到救护车之类的声音响起,定是发生了某些大事,不然谁会闲的没事干打电话找医院? 正当他出去的刹那,刚好看见救护车停在他家门口,这使得他当时就傻眼了。 只见救护车上下来两名穿着白大褂的男子,询问道:“请问您就是白姚先生吗?” 望着那两名白大褂男子,白姚愣了愣,点点头请嗯一声。 还没等他开口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其中一位白大褂男子急切的询问道:“患者在哪?” 第七十六章:乌龙? 这一问不要紧,直接把白姚给问傻眼了,心里咯噔一声,颤颤道:“我好像没有打电话给医院啊,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白大褂男子一愣,再次问道:“这个村里还有别的叫白姚的人吗?” 白姚翻动着眼球思考着,随后摇了摇头回绝道:“没有,这里就我一个叫白姚的。” “不是,我真没打电话啊,你们是不是跑错地方了?” 白大褂男子先是一愣,随后阴沉着脸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条。 在仔细核对后,白大褂男子语气略显严肃的回应道:“先生,麻烦请您不要再开玩笑了,如果耽误了病人的时间,出了事情我们不负责!” “我负责你大爷哦?”白姚在心里暗骂一声,白叔只是喝多了有点发烧,你跟我说需要救护车? 骂归骂,那只是心里的,现实中白姚可没那勇气去说人家,毕竟这白大褂男子只是出于对患者的职责。 “那个,医生,我是真没打电话,我这里也没有什么患者,真的没有!”白姚及理据争,才勉强让白大褂男子不再继续追问。 正当白姚以为事情已经解释清楚,该结束的时候,只见白大褂男子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本本,开口道:“既然没有患者,那麻烦请您把账结一下。” “又不是我叫的,关我屁事啊!”白姚当场暴怒,愤愤的往家走去。 白大褂男子连忙跑到他的面前将他拦下,略带厌烦的语气再次声明付款。 在经历十来分钟的约谈后,白姚强忍着怒气笑着送别了救护车。 这时,一阵大风夹杂着沙土吹过,沙子落入了白姚的眼睛了。 然而就在这时,从家里赶过来的刘大炮正巧看见了这一幕,这使得他误以为白叔被救护车带走,白姚伤心欲绝的流泪。 “白叔多好的一个人啊,怎么就这样……呜呜呜……”刘大炮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原路返回。 “真够烦人,平白无故就垫了几百块,心疼死我了!”白姚抱怨着回到了房间。 在看见白叔的第一眼时,白姚猛的一拍额头,暗叫不好。喃喃道:“我这么那么蠢呢?” “好不容易能有一个专业人士可以询问如何照顾醉酒且发烧的老人,结果……” “啊啊啊啊……”白姚崩溃的揪着头发,就在这是,他的手机响起。 是他老婆给他打来的电话,但是白姚没有接听,而是打开了浏览器寻找答案。 白姚一边寻找答案一边笑骂着自己愚蠢,居然把手机这一项伟大的发明给遗忘了。 就在他滑动屏幕,看着上面一行行字句出神时,门外突然响起一阵“噼里啪啦”嘈杂的声音。 “谁啊?大晚上的放鞭炮,都还没过年呢!”白姚骂骂咧咧的走出门。 放鞭炮在他们这里,不是过年就是祭典,还没过年的情况下放鞭炮可是会被人骂的。 当白姚踏出大门的刹那,他懵逼了。 只见他家门口站满了人,每一个都阴沉着脸,更是有一些人眼角还不停滴答着泪水。 “你们这是干什么?怎么全围在我家门口?”白姚疑惑的问道。 刘大炮从人群里挤了出来,将他抱在怀里,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安慰道:“兄弟别伤心了,白叔走了我们也很难过。” “啥玩意?”白姚更加懵了,完全没有听懂刘大炮这家伙在说些什么。 可还没等他来得及问清楚,那群来吊唁的人便纷纷走上前去,一顿安慰。 这时白姚才意识到,眼前这些村里的长辈们,全都以为白叔走了,特地上门来吊唁和安排后事的。 白姚当场暴怒,火气直冒三丈,阴沉着脸询问道:“是谁告诉你们我爹走了的?” 人群中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站出来说道:“大炮说的啊,看见你爹被救护车给拉走了,然后还说你哭的老惨了。” “大炮!”白姚咆哮着,双拳紧握,狠狠的瞪了一眼刘大炮,小声说道:“一会我就来收拾你。” 说着,便扭转过来,陪笑着向众人解释道:“我爹没事,大炮这小子可能看岔了,很抱歉。”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就说嘛,白老头身体还挺硬朗的怎么可能就走了呢。”那位大爷站出来打圆场。 而大炮也跟着出来解释“抱歉了各位,前几天不小心嗑着脑袋了,现在脑子有点不灵光,真的很抱歉。” “没事没事,我们就先回去了。” “大炮你小子下次可得长点心吧!” “……” 一番寒暄后,众人正准备散去的时候,鞭炮夹杂着烟花的爆炸声响起。 烟雾散去,只见虎子哭喊着跑了过来,众人见状,一个个铁青着脸。 刘大炮更是躲在一旁不敢直视众人,毫无疑问,铁定是他让虎子这么干的。 白叔被嘈杂的声音所惊醒,晕晕沉沉的走了出去。 当虎子看见门口站着的白叔时,吓的一屁股坐地上,嘴里还念念道:“你们都看见了吗?” 众人点点头,虎子大叫一声“鬼啊!”便昏厥了过去。 “怎么了这是?”白叔见那么多人围在自家院子前,不由问道。 众人纷纷笑道:“没事没事,就是来看看您身体有没有什么大碍。” 白叔一脸懵逼,寻思着,自己不就是喝个酒嘛,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当他想要再次询问时,众人早已离去,就连昏厥过去的虎子也被人拖走了。 白叔越想越奇怪,当他看见一地的爆珠碎屑时,脸上大变,开口询问道:“白姚,你老实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白姚哪敢说啊,连忙把蹲在角落里的刘大炮给拽出来,推拉着让他向白叔解释。 刘大炮阴沉着脸,手脚冰凉的很,支支吾吾半天才开口说道:“白……白叔,我这家里还有点事,就不打扰你了父子俩了。” 说着,一溜烟便跑没影了。 这使得白姚忍不住破开大骂:“你个混小子,搞那么大乌龙就跑了!” “白姚,改明儿我请你喝酒,”刘大炮大喊着,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给绊倒,但他很快就爬起来继续向着家的方向跑去。 白姚气的直哆嗦,但是他可不能跑啊! 跑了的话他回哪去?毕竟这可是他家。 可不跑的话,白叔那一副想要吃人的表情,实在是太吓人了。 这简直就是前有狼后有虎啊! 白姚低垂着脑袋不敢直视白叔,这种感觉令他回想起儿时犯了错误,被白叔训斥的场景。 “算了,你不想说,我也懒得问了,明早把这些爆竹碎渣收拾一下吧。”白叔轻叹一声,缓缓的走回了房间。 躺在床上,白叔细想着自己的一生,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清晨,白姚早早的起床打扫,煮饭,一副十分乖巧的模样。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又或许是他知道了白叔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原因。 但是他脑子里具体想些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吧。 “爸,小白,快起床吃饭啦。” 听到白姚的叫喊,白叔起床从房间走了出去。按理说身为人父,能看见自己的孩子大清早的起来忙活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可白叔却一直板着脸,看不出一丝欣慰。 白姚尴尬的陪笑着“爸,快去洗漱吃饭吧,不然菜可就凉了。” “还有小白,快和爷爷一起洗漱,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等二人洗漱完毕后,白姚面带微笑的向众人吹嘘着自己的手艺,可在场除了小嘿一直在旁边喵喵的叫着,就没有一个人说些什么。 空气在这一刻感觉凝固,短暂的饭局,对白姚来说却是十分漫长。 吃完早饭,白姚很积极的将小白送去了学校。当他回来时,却发现白叔又在一个人偷偷喝着闷酒。 白姚走到白叔跟前,一副大人训斥小孩般的口吻问道:“爸,你怎么又喝起闷酒了?” 白叔不语,轻轻挥动着满是褶皱的大手,意示白姚坐下。 白姚知道白叔可能是有什么话想说,于是便坐下来开口道:“爸,我有什么做到不对的地方您老可以直接说出来。” “你总这样不说,我真的感觉很尴尬的……” 还未等白姚将心里的苦倾诉出来,白叔便打断道:“昨天晚上的事情我已经问清楚了。” 白姚一听,吓的差点摔倒,还未等他解释,白叔接着道:“瞧你这点出息,我又没有怪罪你的意思。” “人啊,都会犯错,你现在也已经长大了,我也不好说你什么。” 说着说着,白叔的眼眶已经被泪水浸湿,只见他拍打着桌子愤愤道:“你想把小白带走就带走吧,我也没指望过你能干啥大事,就是希望你能多带小白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 “等等,爸,你说啥呢?我从没有说过要把小白带走啊!” “你就别骗老头子我了,当时你媳妇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我可是听的一清二楚。” 还未等白叔说完,白姚便急促的打断道:“你老铁定是没听完!” ………………………… “怎么不说了?”郑贵已经完全听入迷了,见白叔突然卡壳,不免有些着急。 只见白叔轻笑一声,长叹一口气接着道:“这还真是我给搞出来的的大乌龙啊!” “都怪我没听完后半句话,原来白姚那小子只是想接我和小白去城里过一次年。” 郑贵拍了拍白叔的肩膀,笑道:“就像你说的,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不过你家这小子也真是的,就不能好好沟通一下。” “害,这小子从小就一根筋,好了不说了,我得接小白去了。” 郑贵望着白叔离去的身影,不由苦笑了一声“嘴上说着不中意,其实这年在城里过的肯定高兴坏了。” 第七十七章:早餐店拆除通知 清早,又是一位熟悉的食客走进早餐店。 “早啊,今天来得要早些呢。”郑贵一边忙着收拾上桌食客用过的餐具,一边也不忘招呼新到来的食客。这位食客他熟悉,他经常来这里吃饭,而且他每次来都会背一个略大的书包,挺让人在意的。 “是啊,每天早上尝尝老板的手艺,也是一种享受哈,让人很期待呢。” “哈哈哈。”郑贵直起腰,“那好呀,今天还是照常?两碗牛肉面,一碗不加香菜?”郑贵就喜欢来这里吃饭的人夸奖食物的美味,此时更是笑得开心,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却没想到这位食客的眼神瞬间暗淡下来,略微有些沙哑的嗓音,“不用两碗了,今天一碗就行。” 顿了顿,又重新抬起头,还是那熟悉的笑脸,“不过,今天我想加个荷包蛋,不,加两个吧!” 郑贵原先是一愣,以前他都是和他女朋友一起来的,不过看现在这样子,郑贵大致也是弄清楚了。 人的分分合合,这也是世间少有的美好吧,只是有人很难发现其中的深意罢了。 现在还早,大多数人都还没有起床,冬天嘛,没有谁可以拒绝温暖的被窝的。 “早啊,郑叔!” 哦,对了,林慕和白叔都是起得早的这一行列的。白叔那是习惯了,每天早上都要早起和嘿嘿晨跑的,嘿嘿前几天刚从白姚那里回来,这几天状态还没调回来,早上白叔也就没拉上它一块去跑步,现在还在家睡觉呢。 至于林慕,完全就是被工作给限制的。前任校长离职,新校长上任又需要很多准备,然后从老师中找了几个住的近的,乘着现在放寒假来学校帮帮忙。 “郑叔,怎么最近没看到老板娘?”林慕正说着随便在白叔旁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好像好几天都没看见她了。” 的确,老板娘回娘家是有几天了,不过嘛,她也好久没回去看看,距离还不近,多耽误几天也是正常的。况且,老板娘在离开之前,已经教会郑贵做些简单的食物了,虽然还是比不上正牌的手艺,不过对于老板娘离开的这几天也是能勉强应对的了。 至于那些还没学会的食物,郑贵直接把它们从菜单上给划掉了…… 万一有食客过来点了一个郑贵不会做的,那多尴尬,而且自己还不好解释。郑贵的这家早餐店连个名字都没有,能远近有名都是靠着各位食客之间的互相推荐。从一开始的普通店铺,一直弄成现在人满为患的场景,更多的,都是靠着这边独有的特色和大家的热心帮助。 白叔大概回想了一下,这早餐店办起来好像也有快五六年了。“想不到啊,小郑果然坚持下来了。”白叔感慨道。 林慕可没有这么多感慨,他是前段时间才来到这里的。本来,他在大城市连个工作都找不到,对于他这样一个大学刚毕业的人,没有工作,就相当于断了生活来源,而且又是刚刚接触社会,很多人情世故他都不是太懂。在老同学的帮助下,他找到了在这边当老师的工作,虽然地方不是特别发达,但是在长时间的相处下,他也逐渐打发了自己刚来这里便想着要离开的想法。 果然呢,人,都是善变的动物。林慕也只是笑笑,他确实发现了自己在这里的改变。 现在的他,好像也爱上这里了呢…… “老板早啊!” “早啊老板,今天还是老样子哦。” “郑老板,今天老样子,麻烦啦!” …… 老顾客来时都会热烈地向郑贵问好,当然了,每天来这里吃饭的也会有新食客,他们在仔细研究一番菜单后,会满怀期待地对郑贵说:“老板,麻烦给我来一笼肉包子,再来一碗白米粥。”“麻烦来一碗鸡丝面。”“老板,来两碗牛肉汤,不要香菜。” 郑贵挂在门口的菜单上,每道菜的后面都会打出一个括号,里面写上这道菜所使用的各种配料,这样如果有食客对一些配料不喜欢的话方便他们向郑贵提出来,这些小细节同样是这家店受到众人欢迎的原因之一。 当然了,这家店最重要的特色…… “早啊,老板,今天来碗牛肉面就行了,还是不要香菜。”走进店内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子,点好早餐后,对郑贵微微一笑,略显稚嫩的脸上还有两个俏皮的小酒窝,“麻烦老板啦!” 郑贵嘴角轻轻上扬,将早已准备好的牛肉汤为她端上桌去。 “哇,好快哦!”女生有些惊喜,平时点过餐后还要等好长一阵子的。 郑贵没有说话,脸上保持着微笑,眼神却瞟向一旁的那位男生,旁边是一个看起来憨重的书包。 这女生注意到郑贵的眼神,朝那边看去,却只看到一个因躲闪不及而慌忙失措的他。看着他慌乱的样子,一下子思绪又回到了那时候,他追她的时候。 一想到这,她差点没忍住笑出来。不过,她现在还在和他冷战,不能就这样认输!为了转移注意力,只好装作没看见,漫不经心地用筷子在碗里瞎戳。 郑贵凑上去,偷偷对这个女生说道:“碗里他给你点了一样东西,面凉了就不好吃了,赶紧趁热吃吧。”说完,也不等女生询问,郑贵便迅速离开了。 女生充满了好奇,用筷子把面条挑了挑,面碗底下,是一个爱心形状的荷包蛋…… 果然和郑贵安排的差不多,那个男生故意吃得慢,等那个女生吃完。她在咬荷包蛋的时候,男生注意到,她笑了,笑得很开心。 在那个女生快吃完的时候,他看到她拿起手机,同时,他看到了给自己发的消息。 “鉴于你积极改错,我原谅你了。不过,你要给我买包包,我自己选。”后面还配了一个调皮的表情包。 但还没等他回过去,一阵熟悉的味道拂过他的鼻下,与此同时,是那个熟悉的声音。 “走啦!还在这里看,赶紧去把账结了!” 男生傻乎乎的看着她笑,“已经结过了……” 女生:“……” 郑贵在厨房看着这一对又像从前那样笑着走出早餐店,自己也不禁露出笑容。同时他又看向早餐店内的食客,但很快他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那个人,他怎么会来这里?! 全身都是黑色的衣服,就连头上的帽子也是黑的,即使看不清他的样貌,但郑贵完全可以肯定,绝对是他! 就在郑贵紧张地关注那个人时,此时又进来一位让郑贵感到惊讶的人物。 其实不光是郑贵,那人白叔也认识,很多住在这里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他。 这人便是这镇的副镇长! 他很快发现了郑贵,并迅速走向厨房。 “怎么了今天……”郑贵话还没有说完,副镇长主动制止了他。 “抱歉了小郑。”副镇长脸色看起来很不好,把手搭在郑贵的肩膀上,“小郑,早餐店过段时间要被拆了……” 声音很轻,却让郑贵感到震耳欲聋。 拆早餐店?为什么? 来不及郑贵多想,外面那个黑衣男子也注意到厨房这边,唇齿微动,喃喃嘀咕着。 “少爷,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第七十八章:现在的早餐店 这一天,风很大。空荡荡的老街上,只有几个小孩子在这里跑来跑去,一边跑,一边还大声叫着、笑着。 “你们跑慢点啊!”跑在后面的那个孩子被其他孩子甩了一大截,气喘吁吁的在后面喊道,“你们跑慢点等等我啊,我跑不动了。” 而其他孩子却跑得更快了,其中一个孩子还不忘回头,对着跑得慢的孩子道:“我们可不能等你,谁让你是抓人的那个啊,只有你抓到我们中的某人你才可以换下来……哎呀!” 那个孩子个头要比其他孩子大些,看样子应该是头头之类的,但在他回头与那个孩子说话间,却没注意脚下的路,一个不小心,便被路上的石子给绊倒了。 “跑慢点,路上石子比较多,当心别摔着哪里给磕坏了。”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将这个孩子扶起来,嘴里还不忘嘱咐几句。 “啊?谢谢爷爷。”男孩怪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啊啊啊!我抓到你了!”在这个男孩与老人说话的间隙,之前跑在后面的孩子已经追了上来,“现在到你来抓啦!”说完,跑得飞快,连个影都没见到。 “不行,我刚才摔倒了,你赖皮!”这位男孩明显感到了吃亏,随后也追了上去。 “爷爷。”小白轻轻拉了拉白叔的衣角,却并没有抬头看他,“早餐店要是没有了,我们早上去哪里吃饭呢?” 白叔眯起眼,面无表情喃喃自语道:“没有早餐店,早上就要起来做早饭了。” 爷孙两人手拉着手路过早餐店的时候,小白还是忍不住转头看了几眼…… 这几天早餐店一直没有开门正式营业,只有在早上七点半的时候,郑贵会在门口的大桌子上摆满豆浆和包子,除了这些可以打包的食物,其他的一律都没有,而且只营业到八点,准时关门。 如今的早餐店,只剩下凄凉二字了。现在的门大关着,门旁还贴着一张纸,是个通知。 小白摇摇头,风很大,他把自己衣服上的帽子给戴上了,保护耳朵别受了寒。又轻轻晃了晃白叔的手,向街尾跑去。 嘿嘿不在家,应该不知道去哪里跟酸奶在疯了。白叔没有锁门的习惯,这里的人他熟,而且自己平时进进出出的,嫌麻烦。哪怕是上次家里进贼,他也不怕的。再说了,上次那事之后,这老街也是装了监控摄像头的,还怕抓不住贼吗? 倒是这早餐店…… 一想到这,白叔就感到心烦意乱。好好的一家店,说拆就拆了,本来还不信,那天郑贵也只是偷偷告诉白叔的,本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前几天早餐店旁边就把通知贴了出来。 食物?他们不缺。他们为什么这样在意早餐店?其实对于他们来说,早餐店很久以前就已经在他们眼里不是一家卖早餐的店,在那里,他们是需要一个归宿,一个心灵上的归宿。 当自己在生活上有苦恼了,来早餐店可以倾诉;当在爱情上有困难了,来早餐店可以寻求帮助;当自己在人生上出现疑惑了,来早餐店能给你一束指明方向的灯光…… 或许,住在这里的邻居们不是所有人都在早餐店这里找到了人生的答复,不过,在这里,他们曾一同见证过多少位找到人生方向的食客。 白叔最近几天一直都很忙,只有今天才有时间让他和小白一同去镇上问问情况。 “是被一个看样子很有钱的高富帅买去了,而且指明了就是要那家店,问他原因也什么都不说,上来就把钱给我们,而且要求十天之后他要用上那里,让郑贵早点把早餐店拆了。”副镇长和镇长一大早就到市里开会去了,白叔在这里打听了好半天才打听出个所以然,可心中又多出来无数个疑惑。 高富帅?而且指明了要这里? 白叔冷静思考了一会儿。如果这个高富帅是冲着早餐店来的,那么是被早餐店的特色所吸引,但是他又要求郑贵拆除早餐店,那么就说明他另有目的。难不成是郑贵的仇人吗?可自打郑贵来到这里,白叔就认识他了,按理说郑贵在这边是不可能会拉仇恨而白叔不知道的。 不过郑贵好像还真没有说过他来这里以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是白叔不上心,他曾经绝对问过郑贵,但是郑贵每次都是以很巧妙的理由回避了这个话题。 对了,郑贵那个不争气的儿子…… 白叔记得,他是有那个孩子的电话的,当初林慕来这里也是他通知自己去接林慕的。 白叔上下口袋都摸了个遍,却发现手机给落在家里了,这才急忙拉着小白往家里赶。 但是毕竟是老年人了,记性不太好,小白一到家就迷上了电视,白叔本是想去房里拿电话的,结果出于好奇伸头看了一眼小白看的动画片,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没过多久,只见这祖孙二人一同窝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一同看动画片。 给郑贵他儿子打电话?早就不知道被这两人什么时候给忘了。 不过说起这郑贵的儿子,白叔还一直在瞒着郑贵,本来郑贵与他儿子之间就有矛盾,两人甚至还互删了电话号码,在那件事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联系过。其实郑贵后来倒是问过白叔,看那样子是想从白叔这里套点关于他儿子最近的状况。 两人断了联系,最近的近况也无从了解。 白叔是和郑贵他儿子一直都有来往的,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打打电话,聊会天啥的,但是郑贵儿子明显还是对那件事很在意,多次强调白叔不要泄露自己的联系方式,而且最好表明和他没有联系。 “这个小兔崽子,明明和你有仇,结果居然把我也给删了!不可理喻!” 白叔好歹也一大把年纪了,但这撒起谎来,脸皮还是蛮厚的,都不带红的。 白叔话都这么说了,郑贵也只好失望而归,本是想问问白叔有没有联系过那个孩子,却不曾想白叔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只好作罢。 虽然那件事闹得两人意见很大,但再怎么说他也是自己的儿子啊,这么久没有见过面,不能说不想,就是想知道他最近怎么样。 想的久了,就会越来越想…… 所以当林慕第一次开到早餐店的时候让郑贵差点泪目。他儿子和林慕都是差不多的年龄…… 郑贵却没有想过,自己经营了好几年的早餐店,就这样,现在要面临拆除的通知,在这之后呢?自己还能去哪?难不成,要回到那个地方吗? 郑贵仔细思考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找人帮帮忙,能不能出点主意来尝试挽救一下早餐店的命运。 毕竟,整郑贵还要等那个孩子,万一他回来了呢?难道要让他找不到回家的路吗? 所以在今早的早点买完后他就去了隔壁镇,他记得黄老住在那个镇,黄老在这里还算是有些威严的,他如果能帮帮自己,说不定会有挽救的希望。 本来郑贵是想带着酸奶一起过去的,但是一大早嘿嘿就来找酸奶玩,郑贵看它两玩得高兴,也就没特意带上酸奶。 黄老与白叔的关系不错,一是年龄都差不多,二是他们之间很多问题都一样,都算是在家里待着的空巢老人,两个差不多的老人聚在一起总会有说不完的话。 白叔常常去早餐店,也就给黄老推荐过,但是黄老毕竟不方便,住的也比较远,不能每天都来,只能偶尔来看看,陪白叔唠唠嗑。来的次数虽然少,但是郑贵与黄老的关系弄的也算不错。而且有白叔在中间说话,这趟郑贵是满怀信心的。 上午去的,一直到黄昏时刻郑贵才赶回来…… 当然了,早餐店的事情郑贵自然告诉了老板娘,但她家里事情多,一时半会儿也赶不回来,等她回来的时候,早餐店被改成洗脚城都有可能了。 郑贵回来之后啥也没做,只是把早餐店一旁贴的通知拿进了屋,在上面修改了一些东西,临近傍晚的时候又给贴了出来。 第二天一早,众多来这里等着七点半的早餐的食客们纷纷聚在一起。 “什么?早餐店真的要不干了?” “不可能吧?这早上的早点呢?” “你自己看啊,这不是写着呢嘛?”说着,那人便指着通知上的字,一字一字地读道:“因本店即将拆除,现停止一切早餐经营……” “不行,我不要早餐店被拆!”一位食客突然愤怒道。 “没错,我也不许!” “不行,我们不能没早饭吃!” “走,我们找镇长去!” “走!” “……” 众多食客叫嚷着,扬言要去找镇长说理去。 这时,白叔却缓缓走过来,见众人这样激动,只是缓缓说了一句,“你们这样做,会有用吗?” 众人一下便愣住了,纷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待众人安静下来,白叔又继续说到:“我们这样无理取闹,只不过会让事情更加难办而已,既然这样,我们还不如好好思考一番,拯救我们的早餐店!” 第七十九章:事情的缘由——网红 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是众人的心里都很清楚,他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最后也只得在这周围再转转,有时候顺应大家的号召喊两声,时间差不多也就都散了回家去了。 白叔愣在早餐店门口,他是个固执的老头儿,周围的人都知道,所以也没人劝他离开什么的,任他在那里站着,远远看去,像个坚持守卫故土的士兵。 远处的街口那里,一辆黑色的私家车驶来并停在了那里,那种车看样子就很高级,前面还带着四个圈,白叔在老街这里住了这么久,没见过这样的车,应该是从外面开来的。 “白叔?”从车上下来的是章进,却见到白叔独自一人站在早餐店门口,他赶忙走上前来,还特意压低了声音,“白叔,你先回去,我知道你是为了早餐店的事,正好我也有事要跟你说。” 白叔停了这话,心里倒也清楚,章进家前段时间搬家了,本来离这里就挺远的,新家住的地方离这里更远,平时他都不会到这里来的,哪怕平时偶尔出现在早餐店那几次,都是趁着周末公司休息才能溜出来满足一下自己的肚子。不过今天看这架势,他应该也是听说了早餐店的事,而且已经从其他地方尝试过拯救的可能了。 章进是昨天晚上知道早餐店的事的,而且是晚上回家思语说的,思语没有去早餐店,她是听她一个住在这里的同学说的,因为那个同学每天都会去早餐店吃早饭,有时候在那里会见到思语,所以知道思语也认识那里。 思语的那个同学开始只是对着思语抱怨了一句,却被思语记在了心里,并告诉了爸爸。 章进对这件事挺上心的,毕竟自家女儿就是靠着那里才没出什么意外,从一定角度上说,早餐店还是章进的恩人来着。 他开始还不太相信,猜测那可能是思语同学在开玩笑,小孩子之间开开玩笑很正常的。但是思语非常肯定,那个同学平时都不开玩笑的,而且细细想来,谁会没事开早餐店的玩笑? 章进这才慌了神,心中也是默默为早餐店揪心,手中拿起电话给住在老街附近的一个朋友打了个电话,简单了解了一下这里的情况。总之,能联系的人都联系过了,章进也是知道了一些关于这其中的一些内幕,所以想来找郑贵或者白叔聊一聊,章进之前没有留过早餐店的电话,而且他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总不可能大半夜地不睡觉跑到早餐店吧? 章进正打算想办法找郑贵和白叔呢,结果一下车就遇到了白叔在那里站着。早餐店的门紧闭着,见到郑贵应该是没什么希望的,他今天还要上班,到早餐店这里会浪费他不少时间,把事情跟白叔说清楚是一样的。 “所以,那个买下早餐店的人后面还有一个公司。”章进的眉毛紧皱着,略带不平的说道。 “有一个公司啊……”白叔不知怎的又重复了一遍,转而又好像想起了什么,看着章进的眼睛道:“那个公司你知道是哪家吗?” 章进摇摇头,“这个我不太清楚,而且我是从一个朋友那里了解到的,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太清楚。”说完,他注意了一下时间,起身向白叔道:“抱歉了白叔,我待会还要上班,就先走了,希望刚才我说的有用,可以的话也能告诉郑老板,拯救早餐店就靠你们了。” 白叔点点头,他心里其实很清楚那家公司,因为前段时间发生那件事的时候,他也在! 那时候,早餐店和平时一样,人很多,很繁忙…… 来早餐店吃饭的食客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地方,人们不会因为你的穿着朴素而拒绝你,也不会因为你的地位卑微而看不起你,大家只是因为早餐才聚在一起。 早餐店在这附近的名声很足,很多人都是听到其他人说这里好才会来这里,郑贵一直都不喜欢弄什么宣传,他知道作为一个老板应该做什么,只要做好每一碗粥,蒸好每一笼包子,让每一位来这里的食客感到满意就可以了。 至于食客们的问题,他们会在这里找到答案的…… 而他,只是每一个故事的倾听者。 其实不光是郑贵,还有白叔、嘿嘿、酸奶……当然了,也包括每一位在这里吃饭的食客,伤心的大家一同唏嘘,喜悦的大家一同欢呼。人生百味,食物,只是人生的映射罢了…… 早餐店里多是老顾客,当然也不乏一些经人介绍过来的食客,也有一些食客是慕名而来的。 这天走进来一位看似普普通通的食客,穿着也是极其朴素,只是一身简单的运动服,看这样子又像是个旅行者,背上还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旅行背包。 他站在店里张望了一会儿,找到一张空的座位,把旅行背包放在一旁,顺便还活动活动胳膊,随即又扭过头来细细观察门旁挂着的菜单。 老板娘一直在厨房里忙活着做早饭,郑贵就在店里四处忙碌。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那位普通食客,郑贵上前询问,而他只点了一笼肉包子和一碗胡辣汤。 依旧是那么的平常,和他这个人一样。 “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郑贵很快便为他送来早餐,禁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还是出声问道。 那人点点头,一边帮助郑贵拿那笼包子和胡辣汤。 “很远?怎么会来这里?” 旁边,白叔听到了这里的动静,也凑了上来,“是来这里旅行的吗?”他注意到这位食客放在一旁的旅行包。 那人依然只是轻轻点点头,同时,他也用余光瞥到一旁的背包,便弯下腰去拉开其中的一个口袋,很快,就从这个口袋中取出一个很长的杆子。 林慕认得这个东西,是个自拍杆。不过看这个样子应该是被他改装过,与林慕记忆中的样子有所偏差。 “我平时就是四处漂泊,用这个拍些照片、视频啥的,再发到网上。”这个看似平常的旅客终于开口说话了,从他这短暂的说明中,众人大致了解了几点。 第一,他是个旅拍摄影师。 第二,他也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 虽然他的粉丝不多,但都很喜欢他这朴素简单的生活,他也是靠这个才坚持下来的。 的确,城市固然很好,但乡村也有属于乡村的美丽,这一点林慕是最有体会的。他之前就是在大城市生活,因为找工作,他接触过很多人,也越来越懂这个城市。那时的他还不了解,只知道一昧地跟着他人走,但那,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很多城里人就是希望看看乡村或者更远的地方的样子,这些地方的风景能舒缓他们紧绷着的神经。城里的生活很舒适,但是生活的节奏同样很快,许多跟不上节奏的人都会被时代所抛弃,只有时刻保持着速度,才能在这个残酷的地方生存下去。 但人依旧是人,他们无法做到一般人不可承受的事,他们再强,也会累,他们渴望放松自己,那时起,像这位旅拍摄影师所做的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 这些摄影师踏遍东南西北,走过万水千山,找寻生命中的各种美好,有风景,有人文,这些远离城市的地方同样有着美好,只是人们从未认真找寻过罢了。 这位摄影师虽然不是很火,但他的每一次直播都会有人观看,他始终坚信,哪怕只有一个人,都是对他最大的鼓励。 “不过,现在因为这个行业竞争力越来越大,我公司那边开始让我回去了,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我的最后一站就是这里了。”说着,他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声音也开始发着颤,“之前做这件事的时候我还很迷茫,只是单纯想着来钱快,而且又能走遍天涯。不过,随着长时间的接触,我慢慢喜欢上这个行业,突然让我回到那个充满烟雾的城市,我怕我会迷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说完,他把面前最后一口胡辣汤喝光,随便擦了擦嘴,接着,熟练地将拍摄所需要的装备都准备好。 “来吧,是时候给我的旅程画下一个句号了。” 在他的镜头下,早餐店还是那么普通,就像他所接触的每一样东西,这里同样如此,虽然平凡,却充满美好。 他不会想到,正是他的最后这个视频,他的在线直播观看人数直接破了以前的记录,公司发现了他的潜力,又给他续签了时间,他的梦依然可以继续追寻。 人们更没有想到,早餐店同样被人们挖掘出来,接着便上演了一出几家公司间的争斗。毕竟,一个网红店的产生,可是能够影响到许多网红将来的直播足迹,而同样的,这些网红所带来的影响,对于买下这里的公司来说,也是一样巨大的财富。 而这,对于一个对财富漠不关心的店主来说,他才不屑呢。他要是有这功夫,倒不如想想给早餐店来个名字更要划算。 貌似这家店还一直都没有个名字…… 第八十章:开门,继续营业 郑贵这几天心情非常糟糕,早餐店就要面临被拆除的风险,自己甚至就连能够挽救它的余地都没有。这几天他一直都在四处奔波着,希望能够找到某个关系去帮帮早餐店,但是一路走来竟没有一人能够给他实质性的帮助。 本来,郑贵刚开始心里只是有些愕然,但总是能在每天留出些许时间来准备第二天的早餐。因为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想办法拯救早餐店上面了,所以那几天只是在小规模营业,大的他也没准备那么多材料。 郑贵知道,黄老那里会有办法,前几天他特地去找过他,两人聊了大半天,一直到快天黑郑贵才能赶回家。晚上,郑贵又回想了一番此次与黄老的谈话。 在郑贵的意料之中,黄老拒绝了。 他现在只是一个老人,就算当年的威严还在,能在镇长面前说说话,但这个时代终究是在不停的发展和变化的,很多事情,早已变得和过去不同了。 黄老当时就是这么说的。 郑贵又开始迷茫了,他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他想保住早餐店,可是大局已定,除非会有奇迹出现,不然早餐店的命运在劫难逃。 他不知道该做什么,只能烦躁地抓着头发。 “其实,我觉着吧。”黄老走上前轻轻拍了拍郑贵的肩膀,“现在的早餐店就很不错啊,为什么不继续做回你自己呢?” 郑贵抬起头,眼神里满是不解,“可是黄老,早餐店马上就要被拆除了,做回自己有什么用呢?” 说完,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不过,我倒是更喜欢以前那样的早餐店。”黄老笑笑,端起旁边桌子上的茶杯,将里面的茶一饮而尽。 郑贵脑海里回想着黄老的话,愣在原地呆了许久。旋即,向黄老道了声谢便离开了。 林慕这几天都没去学校,本来是有他的课的,但是学校因为新校长上任,学生抽出几节课来去操场上开会了。 毕竟,新官上任三把火,而作为校长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自己下面的这些学生老师给镇住,然后才方便他继续烧工作上的火。 林慕的运气不错,被选中的那几节全是他的课,而且他的课百年难得一遇,会在这一天全部聚在一个下午里,又正好被他给碰上了。 在别的同事羡慕之余,林慕的心里倒不是很快乐。 他也在替早餐店的事担心。 可他毕竟只是一个刚来这里工作的小老师,没什么人际交往,如果说非要有什么交往的话,除了学校这边,就是在早餐店那里的了。 再远一些的交往,就要扯到自己以前的生活了……那是林慕不想提到的一段生活。 当天下午新校长的上任演说,林慕没有去参加,而是向上面请了假,假很好批,林慕现在的上面正是柒冉的爸爸,盛木小学前任校长。 因为上次找林慕帮忙柒冉的事,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非常亲密了,林慕要想请什么假,柒冉爸爸都不会深究,还会关心的送上一句“注意身体。” 当然了,有病没病,还是想不想请假出去玩。对于这位前任校长来说,这几乎是有眼睛的都知道的事。 只是这次,林慕因为一直担心早餐店的事,脸色很难看,所以也导致了柒冉爸爸的判断失误,他真的以为林慕得了什么病。 “你没事吧林老师?不行就去市里面的医院看看吧?”说完,就急忙给林慕开了假条,“我给你多开几天,你好好养病,等好了再回来,假不够的话打电话给我也行,我再给你续假。” 林慕本想解释自己没病,但转念一想,这假不就被批下来了吗?而且,还无意中混了这么多假,能不开心吗? “市中心的医院?”林慕一边回想着刚才柒冉爸爸说的话,一边仔细想了想有个熟悉的人。 要是没记错的话,记得那里有个叫周医生的在市一医院来着。 他们市一医院的医生接触的应该都是一些大人物,不知道他那边会不会有什么办法? 林慕想到这,心情好了许多,再加上刚才在上头那里骗来好多天假,顿时,林慕心情大爽,几乎是跳着舞,甩着手上的请假单来到门口老门卫这里的,就差在路上禁不住高歌一曲了。 本想去找白叔的,因为白叔与那位周医生关系比林慕要好些,白叔心里肯定也是希望早餐店能够保下来的,告诉白叔,他也一定会去帮忙找周医生说明这件事情,让他来帮忙的。 有时候,书到用时方恨少,关系到用时方恨短啊! 但白叔见到林慕先跟他说了之前从章进那里知道的事情……当时林慕就傻眼了。本来想着白叔和周医生关系不错,看着能不能拉一把的,但白叔虽然关系不错,但也没有章进与周医生的关系好啊,章进既然说了联系了很多朋友,那么就一定联系过周医生,既然这样的话,就只能说明后者也没有什么办法。 难道早餐店的命运就无法改变了吗? “对了小慕,你知道郑贵去哪了吗?”白叔突然出声问道。 林慕听了这话却只是摇摇头,因为今早打开门看见早餐店没有开门,旁边贴的通知也换了,说明清楚不打算继续营业了,看这样子,估计有很大可能是去找新房子准备住家了。 “不。”白叔否定了林慕的猜测,“我太了解郑贵了,他不是这样容易被别人妥协的人。”顿了顿,他又接着说道:“从他刚来到这里,我就认识了他,我们也都劝过他,让他知难而退,毕竟,要想迎合我们这些老头子的口味,可不是个简单的活。” 白叔说到过去的开心事,禁不住笑了两声,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还记得啊,当时这周围的早餐店可不少嘞,而且有各种口味,每家都有每家的特点,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分散,每家各卖各的,都没有什么联系。” “其实,人啊,聚在一起才是本性,所以分开久了,会不习惯的。包括吃饭时,几个人之间有说有笑的,也是一种文化。”白叔说完看向林慕,貌似是想让林慕承认他刚才的那一番观点,林慕赶紧点点头,表示自己在认真听。 白叔眯了眯眼,继续说道:“后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郑贵弄的这家早餐店就突然火了,他的食物也就挺一般的,但人们喜欢聚在他这里吃饭,其实更多的都不是来这里吃饭的,很多人只是在这里想办法找到心灵上的慰藉罢了。” “后来我们在食物上给他提了一些意见,他也都认真地听了,第二天我们来吃饭的时候,他做出来的东西真的让我们见识到了他的这份‘固执’,也就是那样,他是这么多早餐店里唯一一个能坚持到现在的。” 白叔的眼神坚定,一字一字地说:“所以,早餐店是不会倒下的,我也相信!” “我去,这谁贴的?!” 白叔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给打断了。 等下,这个声音是…… 白叔和林慕赶紧冲出房间。 “郑老板,你这是……”林慕挠挠头,好奇地指着郑贵手里拎着的一大堆袋子。 “哦,”郑贵把袋子放在地上,一边说一边顺便打开早餐店的大门,“我早上去采购食材了,早餐店明天就能开门,和以前一样的那种。” 林慕和白叔差点激动地当场飙泪。 “你啊你,我就说你能把这件事处理好,你找的谁啊这么厉害?都能把那个高富帅和公司给搞定?”白叔一脸好奇地问到。 郑贵也是一脸懵逼,“啥?什么高富帅?什么公司?我不知道啊。” 林慕:“??” 郑贵知道白叔和林慕两个肯定是哪里给弄出误会了,只好先把食材什么的拿进屋,再把这两人请进来好好解释解释。 “所以,早餐店还是没救下来?”林慕和白叔两个大眼瞪小眼,难得这两人刚才白高兴一场。 这两人的表情令一旁的郑贵差点笑出泪花,“哎呀你们两个……我就是打算去买点东西做最后几天的早餐而已,你们别紧张,我要是有办法保住早餐店的话早就去了。”怕白叔他们误以为自己这几天啥也没干,郑贵话锋一转,又把自己这几天做的事情告诉了二人。 “所以说,黄老那边也没有办法了……”林慕不禁感慨了一句,“听这称呼感觉好厉害,结果居然也不能来帮个忙。” 他旁边的白叔白了他一眼,转而又扭过头对郑贵说道:“所以,你就想着能做几天就先这样做着了?” 郑贵重重的点点头。 白叔却轻轻笑到:“这样的话,可就不像那时那个固执的郑贵了。” 但也只是稍微笑了笑,没过多久便停了下来,“刚才我还在和小慕说你刚来老街那会儿发生的事情呢。” “对了郑老板,你说早餐店旁边的通知不是你贴的?”林慕感觉气氛不太对劲,赶紧找了个新话题把这件事给引开。 “就是!”一说到这郑贵心里就来气,“我之前贴的是我今天去买食材就不开门了,明天正常营业,结果刚才回来的时候就发现有人把字给我改了,不知道谁这么无聊!” 第八十一章:转折? “叮铃铃,叮铃铃……啪!”熟悉的闹钟声再次响起,林慕终究是不耐烦地拍下了它。 这个闹钟是很久以前白叔送给他的,当时林慕刚来到这里,那时候也才转为学校的正式老师没多久,白叔怕他上课迟到,硬要塞给林慕的。 当然了,懂的都懂,怕林慕上课迟到这只是表面上的,说白了还是希望林慕能够在学校多照顾照顾小白。毕竟,自己也就这一个孙子,而且儿子儿媳又是常年在外,天晓得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见过他们了,这难得他们舍得把孩子送到这里,白叔可谓是把小白往天上来宠。 刚开始,怕他和其他小朋友不适应,怕他们打架。要开学了,又开始怕小白与同学相处不好,怕有人会欺负他。 唉,说白了就是家长的一片苦心啊。 想到这林慕心头突然一酸,自己也是像小白这样过来的,先是上幼儿园,家里人都是坚持接送的,后来上了小学,他们的工作就变得越来越忙,后来甚至晚饭都不是他们来做而变成自己准备了。林慕是一直跟着父母生活的,对于家乡的亲戚他都不怎么了解,也几乎没有什么联系。 忙,说白了也就剩这一个字了。 不过,真的要细细思索一番,究竟在忙些什么,谁都说不上来。 忙生活?忙金钱?还是在忙未来? 这些谁知道呢…… 本来林慕就没打算用这个闹钟,现在智能手机那么方便,他都习惯用手机设置闹钟了,但是前几天手机坏了,他手头又比较紧,没时间去换个新手机,而且这手机坏的特有意思,操作什么都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有声音了,无论他使劲按着声音的加键,把声音加到底都没个反应。 因为没有声音,在手机上设置闹钟自然也就没有效果了,而且第一天还害得他差点迟到。 无奈,由于手机的种种问题,林慕还是翻出了白叔很久以前送给他的这个闹钟。当时白叔给他的时候,好像说过这个闹钟声音有点大,让他小心一点。 不过…… 林慕现在严重怀疑白叔的听力不好,这何止是有点大,要是让它再响一会,怕是这栋楼都要塌了。 第一次用上这个闹钟的时候,林慕不是被它吵醒的,也不是被它给吓醒的,而是从梦里愣是被它给吓醒的! 要不是林慕这个心理老师心理承受能力还行,说不定眼睛猛地一睁就过去了。 但是怕迟到啊,他林慕又能有什么选择吗? 原来的手机还能用,除了没声音通知外,其他的像聊天打电话都还是正常的,林慕最近也买不起新手机,就一直装在身上。 转眼间,林慕完成洗漱,皮鞋擦亮,头发梳齐,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然后忍不住骂了一句“真他喵的帅,”走出门,径直往对面的早餐店走去。 和郑贵说的没错,早餐店今天按时开门营业了,而之前不知道谁恶作剧改的通知郑贵也给换了下来,并且还有林慕与白叔帮忙宣传了一番,所以昨天差不多到晚上的时候,住在老街的大部分邻居都知道了早餐店第二天还会正常营业的消息。 店里的人不算很多,至少与在这事发生前要少了许多,毕竟,在食客们的潜意识中,早餐店是肯定会被拆除的,最多只是一个早晚问题了。 当然了,像白叔林慕这样的热衷粉也有很多,哪怕早餐店只开门一天,那么他们也绝对会来。 有些人,他们曾经在人生的岔道上迷了路,当迷途知返后,这段故事可能只会存在于回忆中而已,其实要是细细品来,食物与人生又有何异?世间百态,食物百味,只不过,记忆是不能改变的,而食物是能够随着自身所改变的。 无论是白叔与嘿嘿,还是顾离与安南,又或者是思语,他们只是这世间的一部分,早餐店,也许只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旅馆罢了。 “小慕,起来了啊?今天起得蛮早的嘛!”白叔见林慕走进早餐店,伸手招呼他。 白叔与林慕坐在靠近门这边的位置也有好久了,反正自从林慕与白叔玩熟以后,他们就一直在这里吃饭。一想到以后可能要别离,林慕鼻头一酸,竟有些舍不得。 今天林慕来得的确有些早了,像以前林慕过来的时候,店里正好快赶上早高峰时段,要不是每次白叔都提前给他留着位置,等林慕自己来找位置,谁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的早餐店的确是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啊。 早餐店里也没有什么吵闹的声音,食客们都在安静地吃着自己面前的食物,没有过多的言论交流,像以前,店里这时候特别吵,别人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个菜市场,都不是来吃饭的,是过来吵架的。 像现在这样给人安静的感觉,林慕回忆起来可能要追溯到他第一次接触到顾离与安南那会儿了吧。 可真够久远的…… 郑贵也只是不停地在厨房与店内往返忙活,也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林慕来了,才久违地露出个笑容,随后为林慕端来他平时点的那几样早餐。 但这样的早餐店令他很不适应。不习惯这里的声音太过安静,也不习惯郑贵这么沉默。一切都和那个以前的早餐店不一样了,甚至林慕吃饭时感觉食物的味道都变了。 但他实际上还是清楚的,郑贵用的食材还是那几样,连放的剂量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只能说,是自己心理上的伤心影响到了食物的味道。 这时候林慕多么希望郑贵能够庄重的走到店中央,再艰难地爬上中间的那张桌子,站在上面高声宣布,早餐店保住了,那个人放弃了。 唉,一个大老爷们,这时候居然还弄得这么伤感…… 嘿嘿和酸奶还是一如既往地玩耍,不顾店里用餐的食客们,在店里跑来跑去的。 并不是他们会做什么恶作剧,其实来这里的食客都对这两个活宝没意见,甚至外街有人专程为了看它们两个来这里吃早餐的。 但是按着以前的早餐店,郑贵都会把这两只小动物给赶出去,毕竟这里是家餐饮店,有动物在这里跑来跑去,哪怕不会影响到食客也会有可能被镇领导他们看见,而且万一要是被卫生管理处给抓住了,这营业执照就很危险了呀! 郑贵今天和平时都不一样,不仅说的话变少了许多,而且对于嘿嘿与酸奶,他是看到了的,并且反常地没有去赶走它们,任凭这两个活宝在店里乱跑、玩耍。 白叔他们心里清楚,郑贵的心情是最难过的,虽说现在早餐店暂时开了起来,但是大家所有人都明白,早餐店虽然暂时还在,但这样子是开一天少一天,不管怎么样都会迎来被拆除的那一天。 郑贵并不是只看重钱的老板,他选择在这里开早餐店,当时可能是单纯为了钱或者其他目的,但现在的他,大家都知道,能坚持到现在的早餐店,对每个人来说都会有着或多或少的感慨。 但现在早餐店的命运,只能交给时间来决定了…… 林慕与白叔也没有多说什么,像平常,他们两个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但今天却感觉做什么都没劲。这个时候,小白应该还在家里睡觉,他们上学比较晚,白叔刻意没舍得喊他起床,怕会耽误他的睡眠。白叔给他定过闹钟了,待会他起来自己洗漱后直接来早餐店买点早餐就行,到时候路上拿着边走边吃,到了学校也就差不多能解决完。 当然了,有时候小白起的早,弄好后会比平时早些来到早餐店,这时候他也可以直接在这里吃好再去学校。不过最为关键的是,林慕也要去学校打卡上班的,他去学校的时候正好可以带着小白一块儿去,倒也省了白叔很多事情。 早餐店的门框上经过许多位食客,有往里面的,也有往外面的。 每个人心中总会有几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如果愿意说出来,早餐店的食客们会恭敬地认真倾听,如果不愿,那早餐店也会欢迎下次的光临。 这或许就是早餐店的意义吧…… “哎,这早餐店还在开呢?”一个声音洪亮的嗓音打破了店里的沉寂,但开口却是这样的语句,林慕不禁皱了皱眉头。 郑贵见来了食客,放下手中擦桌子的活计,赶忙前来招呼。 “你就是老板吧?不是说这里要被拆除了吗?” 郑贵的嘴角非常明显地抽搐了一下,很显然,他现在对这句话里的某些词比较敏感,不太希望听到他们。 但那位新到来的食客依旧目中无人地接着说道:“前几天我去镇长那里买下了这里,让他跟这里的老板……”说到这,他偷偷瞄了一眼郑贵,但郑贵没做什么,他就接着说道,“让他跟老板说一声把这里拆除,我要重新装修。” 那人应该就是之前镇长所说的富二代了。白叔心里一直按着一股气,正愁不认识你呢,没想到你居然还敢主动送上门来!白叔面容看似平静,实则内心都不知想了多少遍要好好暴打一下这个高富帅。 但他没想到这个高富帅话锋一变,竟在无意中说出了一个惊人的大秘密。 “可惜啊,早餐店我没买下来,被别人强行要去了……” 第八十二章:年城 年城的繁华,用文字来说明已经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了。这里虽然不是首都,经济实力却能比多个大城市的经济总和还要高上许多,很多国内外的资本家纷纷在这里发展业务。 同样,很多人梦寐以求想要来到这里工作,要知道,一个地区的经济越发达,那么在这里的人们能够提升自己的机会也就越大。人多了,竞争力也就不小。 年城最强大的三大公司之一:皎玉集团。他们有着强大的业务发展能力,如果能进到这里面工作,那么今后无论在哪里继续发展,这里的简历总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此时,一位略微有些娇弱的女子站在这个公司的高楼前,还没等她向前走几步,看门的保安便主动上前拦住了她。 “你好,这里是皎玉集团,你是要找人吗?”保安洪亮的声音可能吓到了这位姑娘。 姑娘支支吾吾半天,“我,我是来这里工作的……”顿了顿,见保安并没有阻止她,便接着说了下去,“前几天公司招聘新人,我,我报名之后面试什么都通过了,对了,还有这个……” 说完,女子又有些慌乱的从自己的斜挎包里拿出一张a4纸。“这个是合同,上面让我今天过来……”女子解释道。 保安接过合同,仔细看了看。 “那,那个……”女子犹豫半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我能进去吗?” 保安此时见她有点害怕自己,语气倒是缓和了许多,“嗯,没事了,可以进去了,记得进门后左拐找到前台,那边会帮你联系人事部的人。”说完,又把手中的合同交还给这位女子。 “谢谢,谢谢大哥。”女子不断向保安道谢,随后急忙向着刚才保安大哥说的那个地方走去。 保安回到旁边的小屋子里,看着这个女子的背影,摇头并轻声叹息道:“经历不太足够啊,这样子发展业务可能会有些困难的,不过小姑娘嘴挺甜,希望能坚持一段时间吧。” 对于保安的叹息,这位女子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她与面试官说好的时间就快要到了,她一刻也不敢怠慢。 “您好,请先在这里量一下体温。”她刚走进大门,门口一位穿着工作服的人员又把她给拦了下来。 不愧是大公司,连体温都把控这么严格。她在心中暗自想着。 很快,她便依照着保安大哥的指引找到了前台,说明来由后,前台为她拨通了人事部的电话。 “姓名?”前台一边接着电话,一边还要替人事部询问她的基本信息,以便用来做记录交到公司董事会那里做备案。 “啊?”女子刚才一直在观察公司内部的建筑,稍稍有些愣神,没注意到前台向她问话。 “姓名?”前台的声音往上提了提。 “哦哦。”女子挠挠头,“碧瑶。” “是否有相关工作经历?” “这个,还没有,这是我找到的第一个工作。” “有面试通过的合同吗?” 碧瑶赶紧把包里的合同掏出来递给前台,前台翻看了一番,又偷偷对电话里说了什么,很快就挂断了电话,转而回过头对碧瑶说道。 “这个合同就放在这里了,你现在可以去人事部的张主任那里拿入职报告了。在十三楼,电梯出来最左边那个房间。” 本来碧瑶对这里一无所知,听到又要去找人,她的心头一紧,不过还好前台把这个地方介绍了一遍,这倒也方便了她寻找的时间。 向前台道谢后,她正好赶上了一旁的电梯。 因为电梯马上就要关门了,她进去的时候有些着急,差点挎着的包被电梯门给夹住,不过还好电梯里的一位男性帮她拉了一把,没有酿成惨剧。 “下次小心点,不要着急,实在不行可以喊一声让你帮你按一下或者等电梯下来,咱们公司的电梯很快的。”男子的声音仿佛有磁力一般,碧瑶被训得懵懵的,只得不住地点头认错赔不是。 电梯果然很快,没过多久十三楼就到了碧瑶和那男子对视了一眼,但很快碧瑶就移开了视线,小脸红彤彤的,“谢谢你了,我,我到了,就先……先下啦?” 说完,撒腿就跑,一刻也不敢停留。 而她背后的那个男人,还在默默地看着她,嘴角也不知何时微微有些上扬,看样子还有种特殊的魅力。 “这个女人,还蛮有意思的。”说完,伸手将电梯关上,径直来到公司的最顶层…… 碧瑶第一次来这里,刚才那个男人她也重来都没有见过,结果这一上来就被人家给训了一顿,小脸不红才怪呢。 在人事部门口的牌子下站了许久,期间也不记得做了多少个深呼吸,好不容易把刚才的事情带来的影响给抹去,碧瑶这才整理了一下衣服妆容,推门走进人事部。 “你就是碧瑶吧?”人事部的张主任见有个陌生人进来,知道这应该就是碧瑶,毕竟刚才和前台通过电话了。 碧瑶点点头,她现在表面上看似没什么,实则内心慌得一批。这是她毕业之后第一次找的正式工作,不像其他来应聘的人,他们当中有很多都是应聘的老手了,对于碧瑶这样的小白,要不是靠着过硬的专业知识,她怕是第一关就要被刷下来了。 张主任简单整理了一下面前桌子上的文件,拿起其中的几张,在上面又印了公司的印章,拿着这几张纸,回过头对碧瑶说道:“碧瑶,你先跟我过来一下,我去向董事会备份文件。” 碧瑶很听话的就跟了过去。 两人乘着电梯径直来到公司的最顶层,也就是董事会高管所在的这层。 “不好意思,我想找一下白总,这里收了一个新人。”张主任向站在董事会门口的那名保镖说道。 但保镖摇摇头,“白总昨晚一夜没睡去谈了业务,刚才才回来,现在应该还在整理昨晚的那份业务,要不你先把简历放这里,等白总有空了再看看?” 张主任叹了口气,眼下的确没什么其他办法,只好按着这位保镖所说的,先把碧瑶的简历放在董事会开会的大桌上,临走前,还不忘提醒一下这位保镖,“那就拜托了,白总有空了请务必拿给他过目。” 保镖点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 可他们两个刚进入电梯往下层去,一个脑袋突然从保镖身后的董事会门口冒出来。只见一个男人趴在门框上,低声询问保镖,“他们走了没?” 保镖没有回过头去,直接回答道:“走了,刚坐了电梯下去。” “呼……”这个男人这才放心地走出来,“吓我一跳,差点就被发现了。”说着便顺手拿起之前张主任放在桌子上关于碧瑶的简历,仔细端详着。 “原来就是这个丫头啊。”这个男人低声喃喃自语,“知道她叫什么了,不过能不能留下来还得看你的本事了。” 他又突然冷笑了一声,对着一旁的保镖说道:“待会你去给小张发布一个任务,就是我昨晚谈的那个,还剩下一些事情需要跟产品的设计者联系,你就让小张安排那个新人去做吧。” “啊呀。”说完,男人大大的打了个哈欠,“昨晚合同谈那么晚,我回家睡会儿去,有什么事再打我手机吧。” “好的,白总。”保镖做事能力很强,白总刚下发给他的任务,他已经跑下楼去找张主任了。 白总的手里还拿着碧瑶的简历,喃喃说道,“通过了这个考验,才能成为我们的一员哦,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的时候到了……啊呀~”堂堂的霸道总裁,要是没有后面的这一声哈欠,可能会给人一种不可近的感受吧。 而这边,张主任也从保镖这里知道了白总下发给新人的任务,但他的心里还有些疑惑。 面试通过之后并不代表着已经加入了公司,公司会在报道的第一天临时给新人委派一项工作,一是了解日常的业务能力,二是观察新人的素质等方面。 很多新人都不重视第一次的工作,总觉着自己是新人,就算任务失败了也是有理由的。其实这样不然,有这样的观念对于业务这一方面是非常致命的危险思想,一旦有这样的想法,那么业务会有很大概率宣告失败的。这同时也是检验新人的工作态度的。 只不过,往常新人的任务都是相对来说没什么挑战性的,毕竟是新手,给一些太难的任务他们完成不了,对那些很重视这第一次工作的人又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反而不利于公司对新人的观察。 但这次白总给的任务是不是有点太难了…… 想一想,白总自己为了这个业务都谈了一整个晚上,足以见得这个业务的难度之大。现在虽然只剩了一些小问题,但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知道,万一这最后的环节出了问题,所有的业务都会宣告失败。 这个环节,被交给了一个新人? 公司那边是有规矩的,新人在完成任务的时候,负责的主任是要跟着的,以免会出什么问题影响公司的形象。但是张主任可以拍着胸脯很负责地说,这个项目哪怕交给他,让他全面接手,他都不敢保证这个能够完成。 就算这个叫碧瑶的姑娘专业知识很强也不能这么刁难人家啊……万一真出事了他这个主任也很难担保啊! 难不成白总是不希望她加入公司? 就在张主任胡思乱想的时候,碧瑶已经整理好所有的文件准备出发了。 “张主任,咱们走吧!” 张主任指了指她带着的这些文件,“你现在就走?对这个项目都了解了?” “差不多了。”碧瑶把这些文件都装进包里,“大概看了一遍,不过咱们要去的那个研究室下午三点就关门了,距离这里还不近,要早些出发,剩下一点详细的内容在车上我再接着看吧。” 张主任汗颜,这就是学霸的力量吗? 第八十三章:咱们这个研究团队 年城是个非常大的城市,在官方给出的排名中,这个城市的综合实力仅次于首都,而且经济实力甚至已经超过了首都,排在榜单的第一名。 在这里生活下去,要么靠知识,要么就要靠经济,不然,自己靠什么能在这样的城市里留下来? 这个大城市的边缘位置,有一家看似不起眼的研究所。本来,这里的确没什么特殊的地方,但是从昨天下午开始,一辆又一辆的高级豪华轿车驶向这里,车里面下来的人也几乎都是年城各个大公司的人物。 很明显,看他们这个样子就是要来谈判合同的。 这个研究室前几天公开了一项研究报告,是他们长期对环保回收的技术改造,现在这个项目已经完成,前天提交给政府上面了,没想到第二天就会有这么多公司找上门来。 不过细细想来的确没什么问题,毕竟现在社会都在提倡环保意识,就连企业的生产也被扣上了环保绿色的帽子。但是原本的环保回收技术太过落后,如果要完成一次干净的净化,不仅会耗费大量物力财力,而且回收的效率还不高,这样对于每个生产企业都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啊。 而这个研究所所研究出的新技术,就是专门针对这个回收问题的,他们研究了全球许多国家的回收技术,又结合最近生产中所产生污染中的比例最高的那个,费劲许多时间才研制出来的。 本来,这个技术没打算向这些公司公布的。这个研究所的人一致认为,这个技术是有利于全社会的,应该将之做为公用的技术,而不是将它商业化。 但却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被无意中传播出去,被逼无奈只好对外正式宣布。 即使这样,依然有很多家公司已经提前通过内幕知道了这个技术的研发,赶在许多家公司到来前来到这里希望能够找到合作的机会。 “你们研究出来的东西,你们商量吧,这件事情我不参与了。”所长一直都是把这件事全权交于这个研究团队负责,现在面对这么多的香饽饽,他也没要,还是将这些让给了研究团队。 所长人一直都很好,这些年有很多研究团队来他这里研究,不光是这里的条件很好,更多的是依靠于所长的人品与信誉问题。要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尤其是这样的大城市里,尔略我诈那都是很常见的,研究所毕竟是属于私人的,只有在研制一些国家要求的技术时才能得到一些经济支持,靠着所长一己之力坚持住失败的压力和开发成本,对他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况且就算研究成功之后,所长都是将所有盈利交给研究团队来分配,这更是对每个人的信任。 这个研究团队已经讨论过了,将利润里的三分之一交给所长,好好感谢一下他,剩下的这些,就由团队里的每一个人给平分了。研究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如果少了团队里的任意一人,这个研究都是注定不会成功的。 已经是下午了,这个研究团队依然在研究这另一项新技术。 虽然他们攻克了之前的那个技术,但是依然有很多难题在等着他们,他们一旦因为这个技术被攻克而放弃,那么这一刻的休息都会导致他们养成懒惰的习惯,这样的话,他们所研究的这个技术将会成为他们的最后一项技术。 当然了,日常的休息还是要有的,不能一直强制性工作,那样既没有效率也没有作用。 今天的下班时间就要到了,他们几个也劳累一天了,一致决定在下班前休息会儿,再唠唠嗑。 他们总体上算是一个老团队了,里面很多成员都是老朋友,是一路见证这个团队成长起来的,只有几个个别的成员因为年龄大了,而主动选择了退休,毕竟他们最初是由各个年龄段、各个阶层的人员组成的,有一些是刚成年的小青年,而有的已经是快步入中年的大叔了。 别人要离职退休,你又没办法阻止,但团队的研究还要继续啊,而这个团队每一个任务都是由专人负责的,少了一个人都进行不下去。没办法,这个团队的队长临时决定再招一位新成员。谁也不记得过了多久,这个团队里该走的走,能留的接着干,最后招来的新成员占到的比例也越来越多,这样的规矩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立下,但这也就这样流传了下来。 前几天他们中的一位老成员也退休了,无奈之下,他们又找了一个。 以往,他们都是向社会宣传,然后从社会中找出最适合这个研究的人选。不过这次由于很多所公司及老牌研究所都在招人,他们综合考虑之后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而是直接将寻找对象放在了成年高考。 成年高考和普通的高考可不一样,这些参加成年高考的学生都是成年人,而且基本上都是有一定的社会阅历,而他们研究的定位就是面向社会的,找一个有社会阅历的成员,这样对他们这个研究是很有帮助的。 于是几个成员挑了许久,选中了一个最佳人选。 “余文啸,别干了,来这里歇歇,咱们几个聊聊嘛。”团队里的一个成员见余文啸还在观察着细胞变化,便招呼他过来歇会儿。 余文啸就是这个团队新招来的成员,他不像很多社会阅历丰富的人有着特有的那种冷漠感,恰恰相反,他性格开朗,总是笑眯眯的,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正能量。 而且他还有着每个有阅历的社会人的那种耐心与坚持,自从他加入这个团队以来,他都是最勤奋的那个,做任何事情、任何工作都永远都冲在最前面,而且不完成绝不放弃。 余文啸听到了队友的话,抬起头对他露出了白牙,摆摆手道:“好嘞,我就把这个放回去,就行,怕它待会长腿跑了。” 其他几个人听到了也都笑了起来,催着他来这里拿饮料。 他们研究起来就是几个小时,而且中间还不可以休息,一旦休息了,他们可能会造成之前数据的丢失,这样对他们的研究行业来说是致命的,所以他们在研究的时候连口水都不能喝。不过好在研究所前几天买了一大堆饮料,就是为了研究团队在研究之后可以尽快进水,顺便犒劳犒劳自己,等于是给自己的奖励。 余文啸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工作,来到队友这里挑了一瓶自己喜欢的口味,拧开瓶盖,狠狠地喝了一大口。 “哈……”余文啸喝完长长吐了口气,仿佛在把今天的辛劳都给吐出来似的。 “哈哈,老余有没有感觉很爽?”团队里其中一个队友见老余这样,便笑着对他说。 余文啸点点头,“不过最爽的时候还是研究出那项技术了。” 其他队友也笑着说:“是啊,那种爽咱们好几年都难得一遇,倒没想到你小子刚进来就给碰到了这样的好事。”说完还假装嫉妒锤了他一拳。 余文啸没躲,他虽然才进来这个团队没多久,但是已经和团队里成员的关系处的差不多了,开一些小玩笑都是可以的。 “对了老余,”团队的队长突然问到余文啸,“老余现在是单身对吧?” 余文啸一愣,他知道队长又要开始调侃他了,毕竟调侃新人几乎都快成为这里的习惯了。可他明知道不该回答,但还是强忍着泪水点了点走。 队长的嘴角微微上扬,“那可不行,老余有没有喜欢的小姑娘?兄弟几个下班了帮你追去。” 余文啸苦笑道:“以前算是有一个,她对我有恩,但是最近都没怎么联系了,之前断了所有联系复习备考,现在应该也是忘了我吧……”说完,深深叹了口气。 “害,”队长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啥的,你这连个失恋都算不上,你伤心啥嘛……来,跟兄弟几个说出你的故事,让哥几个乐呵乐呵。” 余文啸白他一眼,但还是陷入往事中不自觉就叙述了出来。 “以前,我不爱学习,一天到晚只知道玩,甚至初中都没念完就被学校给强制退学了。” 整个团队瞬间安静了,许多人惊讶的下巴拉了多长。要知道,他们选择新成员的第一个标准就是成绩这道坎,本来过了这关的人就不是很多,可见高考时余文啸考得有多好,但现在突然自爆自己不喜欢学习,这不禁让人很难接受, “后来,我被骗进了传销组织,不过再后来多亏了那个女生我才被解救出来。也是在那之后,我看清了这个社会,才开始真正努力学习。” “哎呦,为了报答人家,就以身相许呗……”队友几个怪笑道。 “呔,找打!”余文啸啪叽就跳起来作势要去打他们。 一时间,这本应该有些压抑的研究室竟充满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只可惜,这样的时间没有持续多久,队长突然站起来拍拍手,“好了,快下班了,咱们准备去面对那些要来买新技术的‘客人们’吧。” 第八十四章:厉总 与此同时,碧颖和张主任还在路上,他们从中午就出发了,现在虽然还没到,但是离他们的目的地也已经很接近了。两人因为一直忙着奔波,连中午饭都没来得及买点吃。 碧颖之前对这次的任务没个理解,她是第一次加入这个大公司,其实不光可以这么说,她实际上这是第一次加入正式的公司,以前她根本一点工作的经验都没有。不过还好她在大学没有松懈,在专业知识方面是很强硬的,虽然她总是因为第一次接触真正的公司而手忙脚乱的,不过她总是能在接收到工作的那一刻瞬间找到自己应该做的,并能够冷静对待这份工作。 她之前不了解这份工作的难度,总觉得和自己在学校接触的那些兼职差不多,但是她在来到这里之前,已经在车上把这次谈判需要用到的材料都给看了个遍,但她越看越模糊,可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而一旁的张主任也是尽力在为她讲解,只可惜,他的讲解令本就有点迷糊的碧颖更加迷茫。 总之,她本以为在路上就能大致了解的事情,她在看完之后不仅没弄懂,反而愈发觉得这件事的难度系数太大。 不是说好了对每个新人的第一次任务都会简单的吗?为啥到她这里就这么难? 不过吐槽归吐槽,她再怎么样,任务还是要完成的,她能怎么办,她只是一个想要进入新公司的小员工罢了。 碧颖不知道的是,公司的白总只是谈判了一晚,大致上已经敲定了这个项目的合作,他为什么没有亲自把这最后一块漏洞处理上,不是他懒,只是他谈判了一晚,的确是有些劳累了,这时候又要强行谈判,只恐怕事与愿违。 如果真的要和以前那些新人的任务相比较,那么碧颖接到的这个任务可以说是最简单的了,白总心情不错,特意把这个香馍馍留给了她。但是除了白总外,没有其他人知道给她的这个任务有多么简单,要是张主任知道,自然也就不用这么替她担心了。 至于白总的目的…… 嘿嘿,懂的都懂。 话说碧颖这边也来到了目的地,也就是余文啸所在的这个研究所。 张主任和这边的研究所有认识的人,他想着能不能找到内部人员方便待会儿的谈判,便让碧颖一个人先去招待室,他进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认识的那个老朋友,倘若真的找到了他,说不定能给这个任务的难度降低不少。 碧颖点点头,先去了招待室。 距离研究所有千里之外的一家大公司的最高层,正在召开一个高级会议,到场参加会议的基本上都是这个公司的高级干部。坐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眉下深邃的凤眼,正扫视着在座的各位,被这双眼睛注视到的人都不自觉地低下了头,不敢直视。 只见那个男人招招手,旁边待命多时的管家赶紧走过来,将手中的一沓纸交给面前的这个男人,却也是低着头,不敢正视他。 “人都到齐了?”男人唇齿微动,但语调却让人心中一寒,“那我们就开始开会!” 不一会儿,充满磁性的声音回荡在这间会议室里。 “这个新技术,咱们公司一定要拿到手。”顿了顿,他从面前的一大沓纸中抽出一张,拿着这张纸继续说道,“这是咱们公司上个月的业绩,看看这,像话吗!” 他显然正在气头上,眼下突然一位满脸都在谄媚笑着的人站了起来,满脸的肥肉随着他站起时的动作都在颤抖着。 “放心吧厉总,我昨晚就派了咱们公司最厉害的谈判能手去那个破研究所要技术去了,这次的任务就放心交给我吧。”这个胖男人自信地说道。 同时他还用余光轻蔑的看向其他同事,仿佛在用眼神宣告着自己的成功,像极了一只宣告自己领地的狗。 “好。”被称为厉总的男人终于消了一丝怒火,“那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了,记住了,只准成功,不许告诉我失败!失败了……那你就直接滚吧!” 说完,把手上的纸揉成一团往桌上一摔,头也不回的就走出了这间会议室。 他一走,这个房间的压迫感瞬间少了许多,一直端正的坐在座位上的高级员工们这才有了能歇息的机会。 “我的天啊,以前见过厉总凶人,但今天这一下还真的吓到我了。”一位看着很年轻的姑娘还有些后怕,向着其他的干部抱怨着。 “哎呀,习惯就好了,以后还有更可怕的。” “就是,你才来这里没多久,你是没有见过厉总真正发飙的样子,那时候才可怕呢。” “别,估计很快了。”一个员工突然插上嘴,“我看这次那个老猪的任务就不能完成,很快他可能就要接受厉总的暴怒了。” 这位员工所说的老猪,就是之前开会时突然站起来告诉厉总已经派人去取技术的那个胖胖的男人。他的本名可不叫这个,也不是人们对他的简称。 因为这个男人猥琐至极,而且经常欺负新来的员工,尤其是女员工,有时候还会占点便宜,与同事之间的关系自然也不好。 虽说这家公司是属于厉总的,但厉总自己也不常来,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忙碌与各个分店,总部也只有偶尔几次会回来看看,对于老胖做的事,他心里倒是清楚的,只不过他还缺一个借口,他一直都在想办法,只可惜他实在是太忙了,一忙起来就把这件事给忘了,也就一直拖到现在。 有很多女员工其实都是奔着厉总来的,那胸肌,那棱角分明的脸庞,说话自带吸引力的声音,而且又是年城有名的富豪,最最关键的是,他还没有女朋友!!!简直就是每个女孩心中的王子、男神。 但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越优秀的人,周围总会有些渣滓,这个老胖便是他们讨厌的对象。要不是没有举报系统,全公司上下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想办法会把他弄出去。 可以说,他简直就是公司的头号公敌,每个人见他都恨不得躲得远远的。可偏偏他特别会抢功劳,还经常在厉总面前献谄媚。明明不是他做的事,他却利用职权强行把这件事的处理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因为其他人惧怕他的权利,而且当事人手中还没有什么证据,不敢贸然向前争论。 因为他比较胖,于是人们便给他取了个外号叫老猪。 而此时的老猪也没管这些人在他背后说他的坏话,他很清楚这次厉总交给他的任务,利润非常高,但同时,这个失败的代价也是特别大。他此时正在打电话联系他派去的这位员工,他未来的命运就掌握在这个员工的手里了。 与那名员工通了电话后,也得知那边一直没什么进展,心中不免有些慌张,搞不好自己真的有可能就被这件事给弄辞职了。 思前想后,最后还是放心不下,决定自己也去那里看看,无论如何这个任务都必须要完成,绝对不可以出现有任何的闪失。 他又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一辆顶级的轿车被开到他的面前,身旁的保镖为他打开车门,方便他钻进去。 他的这辆车是顶级配置,如果速度起来的话,那个员工又能在研究所那边多拖延一段时间,等他开到那里差不多正好能赶上谈判。 凡事还是要自己亲自来才让人放心。 “他这是要去哪?”几名员工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有些好奇。 “这还用猜吗?肯定是担心他那个员工办事不利,最后导致他被踢出这个公司的问题了。” “那件事他能弄好吗?毕竟他那个员工是咱们整个公司最会谈判的了,他的胜率还是蛮大的。” “别这样说,我可不希望他能成功,看他那架势,弄得自己跟个老板一样,要知道,咱们厉总出行都只是一辆非常普通的私家车,一点都不炫耀,可他倒好,这配置直接用的都是顶配,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个才是公司的拥有者。” “就是就是,他还老占便宜,我也不希望他能通过。”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不喜欢他能够通过这次的任务,我也想要他离开这里。” “算我一个,谁喜欢他留在这里啊?” “反正我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 “他只要一天还留在这个公司,我就吃不好睡不好,就连我梦里的厉总也好久没见到了……”说完,这个女生还一脸花痴的表情,捂着脸在那里偷笑,“前几天我梦到厉总来亲我,哎呀妈呀,幸福死了,真的不想醒来……” “去你的,厉总是我老公!” “都别吵了,我是厉总的准女友!” 结果公司的一群女员工差点为了厉总女朋友这个称号当场打起来。 不过还好被一些人拦住,而且她们在这里聚集太久,都没有人干活了,这个公司还怎么正常运营啊?所以这件事也只发酵了一小会儿就被其他干部给压制住了。 第八十五章:嘲讽 “喂……哦,王主任,是的,我还在这里等着……” “放心吧焦领导,我今天能拿下来的……” “马总?您就放心吧,这个项目能成功的……” 刚一进招待室,碧颖就被这阵容给惊到了,怎么可以来这么多人!完全不给她留一点余地啊! 招待室从外面看着不是特别大,本来碧颖还在想着这里应该也没多少人来谈项目,给她的压力瞬间少了一些,说不定自己还真能谈下来。 但是当她推开门的那一霎那,她顿时就有点凌乱了。这门里和门外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好吧?而且听这些人中的人打电话的状态,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完成过像这样的谈判了,有些人甚至可能是他们公司的王牌谈判专家。 之前听张主任介绍,再加上碧颖在来这里的路上看的这些资料,她可以看出公司对这个项目的重视程度,但结果只派了她一个新人来这里,碧颖着实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好在张主任对新人很不错,碧颖的表现也令他有些好感,于是张主任之前在车上表示自己会全力帮助碧颖完成这次的任务,这让碧颖感动了好半天呢。 按照公司的规定,每个新人在报道那天都会领到一个专属的任务,而对这些新人负责的也有专门的上司,而这些上司就是对这些新人完成任务时的表现进行观察,而且有明文规定他们不许帮助新人,一切与新人任务有关的活动都不许做,一旦违反了此规定,轻的话也就是扣扣工资,严重的话就有可能面临被赶走的风险。毕竟公司还要根据新人的表现来给出适合新人的专属职位,要是上司帮助新人完成任务,很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判断。 说这个公司不近人情也好,说它冷酷也罢,但是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虽然规定是这样规定的,但是遵不遵守就要看每个人自己内心的想法了。其实每个人心里差不多都有点数,新人的考核没其他的,只有这一个任务,要是完成了就能够留在这里,要是没有完成也没别的退路,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滚蛋,事实就是这么残酷,所以每个心地善良的上司都会暗中或多或少地帮衬一点。 以前的新人给出的任务都是非常简单的,唯独到了碧颖这里,这任务就突然变得这么烫手。张主任有点不太明白白总的想法,这个项目对于他们公司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转机,只是没想到就这样轻易把公司的发展交给了一个新人。 碧颖的专业知识过硬,但是她自己也说了,这是她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她可是一丁点儿工作经验都没有的啊。张主任本来就很担心她完成不了这次任务,就算自己全力帮助她,可碧颖才是面对这一切的主角,一旦她心理压力过大,在谈判的时候没有发挥好,那么这次的合同将会有很大可能被拒绝,这次的任务也只能以失败结束。 “阿嚏!”坐在车后面的白总突然打了个喷嚏。 在前面开车的保镖没有回过头来,但还是忍不住关心地问了一句,“白总,您冷了?用不用我把空调暖气打开?” 白总摆摆手,“没事,不用开,我刚才睡着了,梦到那个新人把合同谈砸了,结果我就给吓醒了。” “白总,我现在才想起来,这个合同不是您昨晚去谈的吗?明明都谈好了,为什么又要交给一个新人去,这不是白费力气吗?”保镖心里有些不解。 白总听了这话,笑着摇摇头,“说我是去考验她,其实是也不是。”保镖还是有些不解,摇了摇头。 白总继续说道:“我看人其实不光是看他们的谈判技巧,我更加注重的,其实是他们的行为习惯,每一项合同的谈判也是如此,能不能成功,就体现在每一个小细节里。” “所以,”保镖终于弄懂了白总的意思,“您已经决定把这个新人招进来了是吗?这才给她一个几乎是已经完成的任务给她,这是希望她能有个借口加入咱们。” “binggo!”白总打了个响指,但紧接着又皱了皱眉,“但是我没有告诉她这个任务有多简单,她一旦心理压力太大,对完成这次任务可没有什么好处,我还真怕她能把我刚才做的那个梦给再现一遍。” 保镖听了这话,心里也突然担忧起来,“那白总,咱们要不要打个电话跟他们说一声,毕竟这个技术对我们公司未来的发展可是有非常大的作用啊!” 白总刚打开手机,心里突然又有了个主意,“不用了,咱们直接开车去研究所,到了那里咱们远远地看,就不要告诉他们了,这样万一出了什么事也好方便我及时补救。” “那您不睡觉了吗?”保镖担忧地说道,“您昨晚就一夜都没睡,也就刚才睡了这么一小会,弄久了对身体不好的。” 白总却坐直了,兴奋的搓了搓手,又拿起手机要拨号码,嘴里还念念有词道,“哎呀,我现在特兴奋,不行,我要给小李子打个电话,让他也来这边看看。看着我把新技术拿回家,不气死他。” 白总口中的小李子和他即是竞争关系,也是好朋友,小李子也是年城三大公司之一的总裁,小李子是白总起的小号,在社会上人们一般都喊他厉总。 “这下有好戏看了。”保镖小声喃喃道,嘴角微微上扬,在这个路口把车掉了个方向,又快速向研究室所在的那个地方驶去。 话说碧颖这边,她已经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像其他人一样在这里等着这些研究团队下班再进行谈判。 这是研究所的规定,下班时间之前都是禁止和研究团队谈判的,不然会影响他们的研究,所以有些人一大早就来了,坐在这里都快一整天了。 现实的确比碧颖想象的要难很多,本来她也以为只要来到这边进行谈判就可以了,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而且更没想到会有这样的规定,不下班都不能谈判,这要是下班了,他们心里想着的可都是家了,谁会真的愿意留下来陪他们谈判啊? 她到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上课时老师说过的话。“不管怎么样,如果遇上谈合同的工作,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让对方心里想着其他东西,不然对方的心思都不在合同上面,那么这个项目应该离失败没有距离了。” “放心吧领导,这个任务我可以完成的,您就放一万个心吧,今晚等着我的好消息。” “您要来?好啊,您就看着我成功拿下吧,我能有现在这般事业还应该感谢您的栽培才是,今晚弄好了我去陪您?” 坐在碧颖旁边的这个女人一直不停地在打电话,不过这让坐在她旁边的碧颖越听越奇怪,这真的是在跟自己的上司打电话?怎么后面这几句听起来怪怪的? 不过碧颖倒也没多想,只是那个女人挂了电话注意到碧颖一直在盯着她看,轻蔑地瞥了她一眼,嘴里喃喃道:“看什么看,看着就是一副穷酸样!” 碧颖的确穿着朴素,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打扮地花枝招展的姑娘,再说,她本来只是来公司招聘的,突然接到个任务,她连换个衣服的时间都腾不出来。碧颖听了这个女人的嘲讽,并没有和她计较。 “哎,你那是什么态度?”这个女人突然就火了,用手指指着碧颖,声音也提高了几分,“我跟你说话呢!你那是什么眼神!” 一时间,招待室里所有人的眼光都聚集在碧颖身上。 碧颖心里也来了气,她招她惹她了?怎么了就? “你是在跟我说话?”碧颖按着心里的气,“友好地”问她。 那女人轻笑一声,“哦,你也是来这里要技术的吧?哈哈哈,就你这样的,不知道又是哪家小公司的吧?姐姐今天就告诉你,论谈判老娘就还没有过败绩,刚才你那个什么眼神!敢对老娘用那种眼神,你胆子不小嘛!” 碧颖听了又再次把头扭过去,这人很明显就是故意来找茬的,欺负她是新人?看她穿的没她华贵就来特意嘲讽她? “嘿,你胆子还真不小啊,还敢故意忽视老娘,信不信叫你待会儿吃不了兜着走!” 其他人听了也只能默默替碧颖打抱不平,小声在那里嘀咕着,“神经病又开始犯病了,咱们还是少管闲事吧,被牵连上就麻烦了。” 可还没有等那个女人有啥行动,不知谁喊了一句“下班了!”顿时,招待室里所有人都起身奔向研究室,争先恐后地想第一个跟研究团队谈判,一旦谈成了那么其他的公司都没希望了。 碧颖刚开始被这架势给吓了一跳,她印象中这样万人争抢的场面还是在学校开饭的时候…… 她身旁这个吵闹的女人倒是比碧颖要冷静许多,只见她停止了对碧颖的嘲讽,站起身来整理了下衣服和妆容,看着就像老手一样,和那些争着在最前面的人完全不一样。 不过碧颖也很快找回了感觉,总要面对的,那就勇敢面对好了! 第八十六章:我偏要给她 研究团队这几个人在打开实验室大门前已经考虑过开门后的场景的,队长猜测到,打开门后肯定会有一大批人冲上来想与他们签合同,人太多,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 “队长,那待会咱们该怎么办?我记得昨晚不是有个总裁和咱们谈过了吗?”团队里的一个人向队长问道。 队长听了这话却只是摇摇头,“昨晚和咱们签下合同的是皎玉集团的白总,但是他只签了三年的技术合同,跟他只是合作关系。” 顿了顿,队长又继续解释道:“我更想卖出咱们的技术版权,这样没有后顾之忧,对我们后面研究的继续是利大于弊的。” “可白总那边……” 队长抬起手打断了那人的疑惑,“没事,白总也是想拿下全版权的,只不过昨晚我刻意对他隐瞒了想卖出全版权的事,他要是知道今天也一定会派人过来的。”只见他长叹一口气,苦笑着说:“但是我也没想到今天一下子居然会来这么多人,一早上来上班做研究的时候发现咱们研究所门口几乎停满了车。” 余文啸挠了挠头,这种情况是他第一次见到,他是第一次接触合同的事,对这一方面还不了解,也从来没有见过公司为了一项新技术可以这么拼。他在这里就是个新人,所以他也不好发表自己的言论。 其他成员还在为队长提出各种主意,但是都被队长给否决了。这些被否决的主意中,有的要么对公司的考验不足,要么就是把这个技术看得太过廉价。总之,队长都觉得不太恰当。 “小余,你有没有什么建议?你接触社会的时间比我们长,经验应该也比我们充分。”队长突然提到余文啸,把他给吓了一跳。 余文啸仍旧在那里挠挠头,略带尴尬的神色说道:“我也没啥意见,我才来这个团队没几天,接触这一块时间也都没你们长,本来我能赶上这个技术被攻克已经是幸运了,你们就别难为我了。” 队长叹了口气,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其他队员还在继续提一些不靠谱的建议。他们里面有很多也是第一次见证新技术被攻克然后要卖出全版权的事,在这一块他们与余文啸无异,只是话比较多,擅长给队长提意见罢了。 余文啸以前是没有这么内向的,他还记得他以前做工人那会儿,去过一家早餐店,在那里还说过自己的故事,当时也在那里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后来在那里的工作做完了,他就全面准备考试了,后面也没怎么和别人聊过天,在不知不觉中他就开始有些内向了。 “可以,这个计划不错!”队长突然拍起手来,看来他们几个终于是探讨出个结果来了。 本来七嘴八舌的根本说不清楚,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谁也不想听谁的,最后也不知道是谁提出一句“既然大家都想着回家,那咱们留一个人来这里跟他们谈判不就行了吗?其他人该干嘛干嘛啊,回家也很重要啊!” 队长一听,巧了,他反正是不想在这里待着,已经在这里待了一天了,做实验也是非常累人的,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了,一想到还要面对这么多的合作者,他的心里就仿佛有块石头一样,放不下。现在好不容易有人提出找个替罪羊的想法,这他必须要第一个赞成啊。 “各位,那你们的看法如何?这个提议咋样?”当然了,假装的礼仪也还是要有的,不然也不好在队友几个面前继续混下去了。 果然,大家都还是想回家的,一问下来,基本上都是同意的。 “小余?你怎么看?”团队中只有余文啸没有表态,队长忍不住问了一声。 余文啸摇摇头,“没有,我也觉得这个提议很好,不过……”余文啸看了一眼队长,“那咱们找谁来留下来与这些人谈判呢?”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余文啸的这句话,瞬间让这里安静下来,气氛顿时有些尴尬,甚至温度都有些下降。一直说来说去的队长此时也不说话了,所有人都闭上了嘴。 是的,谁想留下来呢?说的好听,留下咱们这个团队哪边都不偏的人选,这样才能发挥咱们这个技术的最大作用。说白了,就是找个替罪羊留下来与那些谈判的人耗着,这样其他人就没啥事了,回家该干啥干啥。 但这里都不想留下啊,大家都是一样的,凭什么自己就要留下来? “小余。”队长终于又开了口,令余文啸的心头猛的一紧,这怕是最担心的要来了。“你是咱们这里最新的新人。”队长接着说到,“你对这一块的经验几乎为零,正好,这次的机会就让给你了,你也可以给自己一个锻炼的方式。” 余文啸心中不知道有多少头那啥奔驰而过,这傻子也看得出来啊,留下来就是笨蛋,只可惜啊,自己还真的没其他办法,自己还想留在这里呢,一时半会也没有其他理由来拒绝,没办法,他只能硬着头皮,一句话也不敢说。 其他队友那肯定是大力支持余文啸留下来啊,只要不是他们自己留下来,肯定是大力支持! 余文啸:“……” 无奈,只好硬着头皮接了下来。 临走前,队长又特地对他交代到,“记住,先签合同,钱这个事情我明天会与那个公司联系的,他们少不了我们的。不过相对于选公司来说,这个难度要大些,你比我们接触的社会要久,社会里的公司什么样你应该也清楚,所以,这件事交给你我才能放心啊!” 本来余文啸还蛮激动的,瞧他刚才说的,其他人都不行,所以才选出了自己。这句话里有话,就是对自己的肯定了。 如果他没有转身笑着离开,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个的话,余文啸真的会感动很久。 话再说回来,时间一到,外面那些人就都围了上来,当然了,研究室里的研究员门离开的也很及时,这些急着谈判的人纷纷想要挤上去。 “不好意思啊,我不负责啊。” “嘿嘿嘿,我们都是回家的,不管这事。” “哦,里面那人负责的,你们找他吧。” 这些人好不容易挤出人群,急忙向着车库走去,准备开车回家去了,只留下可怜的余文啸一人坚守在研究室内。 看似外表淡定冷静,实则内心慌得一批。余文啸也很迷茫啊,他甚至都不知道待会出去该怎么说,待会儿一出去他就是全部的焦点了,就连第一个字都要提前想好,不然到时候万一词穷了不就尴尬了吗? 想了想,他还是走出了研究室。 “来了来了!” 招待室里的人见这屋里的最后一个人终于出来了,顿时又开始骚动起来。都在这里等了许久的,结果好不容易等到他们下班了,但是出来的那几个人又说他们不负责这件事,好不容易问到是最后那个人管事,这才又激动起来。 碧颖也整理好妆容,站在众人最后,她之前因为那个女人的事情,没有及时注意到这里,没赶上,现在只好站在后面远远的望着,不过这倒也顺了她的心意,她一向不喜欢与别人争抢,倘若现在她站在前面与其他人互相拥挤着,她反倒还不适应。 只不过她有点担心这次的合同可能会有些难度…… 之前与碧颖争吵的那个女人此时奋力挤到前面。说是挤,但是几乎所有人恨不得马上避着她,刚才的事情他们也都看见了,谁都不想惹上一个这样的倒霉鬼。 碧颖被前面的人群给挡住了,没有看清出来那人的长相,只见人群不断的在动,逐渐分出了一道路。 那人正在从这仅有的地方走过来! 碧颖一直傻傻地看着前面,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干嘛,结果就正好看着余文啸从这两排人群中向着自己走过来。 余文啸满脸通红,看着还有些激动,颤抖的声音更加表现了他的紧张,“碧颖?是你吗?” 碧颖还是有点懵,她只是见这人有些脸熟,还没有认出对方,正当她思考这是谁的时候,这个熟悉的声音让她的心头一紧,差点直接喊出来,“余文啸!是我啊!” “啊哈,我就知道是你!” 说完两人就抱在了一起,丝毫没有顾及到一旁其他人的感受。 “咳咳,”碧颖不自在地咳了几声,“很多人在。” 余文啸这才有些尴尬地松开了手,悄咪咪的问碧颖:“你是来谈合同的?” 碧颖点了点头。 余文啸回过头来,对着那两堆人群说道:“感谢大家对我们研究室的支持,我们前段时间研究的新技术,现在合同已经确定了。” “切,难不成给那个寒酸丫鬟?”站在第一排的那个女人依旧不屑的说道。 余文啸看着那个女人,微微一笑,“是的,我偏要给她!” 碧颖惊讶地捂住了嘴,这不太可能吧?她都做好失败而归的准备了,结果因为遇到个熟人,然后事情就成了? 此时,那个张主任才珊珊赶来,“抱歉啊碧颖,我没找到那个熟人,他一年前就辞职了,这下咱们难度大了。诶?这位你认识?” 旁边的余文啸还没等碧颖说话,便主动向张主任伸出手,“您好,我是碧颖的朋友,咱们的合同待会哪里签?” 张主任:“嗯……嗯?!”惊得差点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第八十七章:危机 “咱们签的合同呢?”这时候才赶来的老胖刚把车开到这里,就看见他派来的最优秀的那个谈判高手站在研究所外面,正使劲对他招着手。 那女人没理他,只是把脸扭到一旁,不想继续看他。 “我说,合同呢?”老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看她这表情多半是没有拿下了,但是之前厉总已经警告过他的,这个项目给他的目标是必须拿下!这关系到他的未来,关系到他的饭碗,一旦自己没拿住,自己就彻底毁在这里了。 老胖心里很清楚,公司里他为了上位,得到一个高职位,他一路走来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可以说,整个公司里,除了他手底下的这几个人之外,其他员工同事几乎所有人都想把他弄走。厉总虽然嘴上没说,不过心里都是清楚的,他是想着法子赶走老胖,实在不行也要把他的职位给弄下来一点。 厉总也烦老胖,大家都知道的。老胖是整个公司里有名的无赖,所有人的功劳他会去争抢,不是他的东西他宁可撕破脸皮去跟别人争吵。可关键的是,他自己本身还没什么能力。 可偏偏这样的人,却当上了公司里的高职位。 公司在很久以前做过排查,当时自然查了每个人的财务报表,有一个公司高管的财务没对上,多出来几十万的赃款,很明显是谁专程送来贿赂那名员工的,而且在当时的怀疑对象里,老胖的名字赫然在上! 他不敢有任何闪失,哪怕他已经是公司里的高管了,但是他心里依然清楚他现在的地位。他只有不断的讨好厉总,才能继续维护着自己现在的状况,为此,没有什么能力的他只能赌,靠着自己的这张天生用来讨好人的嘴不断去在厉总面前说好话,他没能力,就只能赌,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为公司谋取最大化利益。 为了不被淘汰,他什么都愿意做! 他不能就这样认输! 女子把头高傲地一抬,“没了,谈都没谈就被一个没啥本事的给弄走了……” “啪!” 话还没有说完,老胖的一巴掌已经下来。 “靠,你居然敢打……” “啪!” 女子的话再一次被这第二掌活生生给打了进去。 “很好……” “啪!” 第三掌,老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不顾这里还有很多谈判失败准备回去的人,他们来自年城的各个公司,不过这种领导打员工的事情也不是很少见的情景了。 只不过,像这样当面就直接扇起来的实在是第一次见到,至少,你也带回公司再罚啊,这样当着众人的面就打,也太不给人家面子了,这万一被开除了以后再找其他工作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 老胖的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变化,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的脑子现在乱的很,合同签不了,他回去就要滚蛋,他的话已经说在前面了,一旦回去,就是死罪! “走,你先跟我走!” 那女子被老胖直接扇到了地上,正坐在那里抹着眼泪,老胖又对她开了口,说完还瞪了她一眼,把这女子直接给吓得眼泪都给憋了回去,坐在那里甚是滑稽。 “快点!”老胖顿时怒睁双目,声音也不自觉地大了好几个分贝,女人很显然被老胖这一声给吓到了,慌忙爬起来,又迅速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随即钻进老胖车子的后座。 她现在可不敢坐副驾驶,万一老胖把车开走的时候心情不爽又打了自己一顿怎么办? “告诉我,那个跟研究室签合同的女人长什么样?”老胖没有回头看她,但是声音冷冷地传到了后面。 听完老胖说的话,这女人顿时明白了老胖想要做什么,但是她此时也不敢多说什么,万一老胖的心情又不爽了,受罪的还是自己,只得乖乖向老胖介绍起那个女人的长相。 “行,大致了解了。”老胖的声音缓和许多,但是依旧没有转过头来,声音中还是带着一丝凉意,让人听了不寒而栗,“你注意看着点,等会看到那女人了,就喊一声,咱们把合同抢过来。” 坐在后座的那女人嘴角微微上扬,看着老胖的后脑勺邪魅一笑。 此时的碧颖这边,她已经与余文啸签好了合同,资金还没有确定,余文啸这边队长没有对他有什么要求,资金的事以后再谈都可以,而碧颖这边的主要任务是与研究所取得合作,签下技术的合作合同即可,却没想到她居然直接把技术的版权给拿来了。 因为和白总交代的任务性质不同,所以碧颖在资金这一方面没敢多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必须要经过白总自己看过之后才能下结论,就连陪着碧颖来这里的张主任也不敢决定。 于是,两边都有着各种情况,倒也省去了许多麻烦。 碧颖与余文啸虽然是老朋友了,但是毕竟这里还有一个张主任在这里,两人不好聊题外话太久,不然显得太没礼貌。两人只好互留了电话号码,碧颖也把自己的新手机号码给了余文啸,她以前用的那个手机不小心掉水里了,而且当时余文啸正在备考中,也就没有办法联系到他,最后也导致了两人之间联系的断裂。 两人在街口一家咖啡店里关于合同的事聊到黄昏时刻,路上下班的行人也少了一些,两人谈到晚高峰都结束了。要不是张主任在一旁提醒碧颖公司下班时间有规定,他两估计还能借着合同的事聊三四个小时。 张主任问了碧颖,他们家不在同一个方向,一起打车也不太现实,还会浪费打车费。公司的下班时间早就到了,张主任先离开的,他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万一回去晚了,是会被老婆说道的。 碧颖与余文啸又聊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临他们都没有注意到。 此时,外面一辆看似普通的车上,两双眼睛赤裸裸地看着碧颖与余文啸,还有碧颖手上拿着的合同。 余文啸接了个电话,是与他合租的室友打来的,见他一直没有回家,心里有点担心罢了。 挂了电话,碧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自己是一个人住,却没考虑到余文啸这边是两个人合租,他们两个太久没见面,这一聊起来就是好半天,居然忽略了余文啸正常的生活。于是,她只好主动起身跟余文啸道再见。 余文啸刚挂完电话,正准备思考待会儿如何向碧颖解释的时候,眼神一瞥,看到碧颖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他赶忙上去想要送送她。 “这边离打车的地方还远,我去送送你吧,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打车不好打。”余文啸有些担心碧颖,毕竟女孩子家家的,一个人走夜路多危险。 碧颖却摇摇头阻止了他,“没事的,我都习惯了走夜路,这边也没多远,走一会儿就当锻炼身体了,没事的。”碧颖说完还对余文啸笑了笑。 “可,可是……”余文啸本想再说些什么的,但碧颖已经向他摆摆手跑远了。他未说完的话尴尬的卡在两者中间,最后还是被他给咽了回去。 余文啸和碧颖都没有注意到,在碧颖走出这家咖啡店,向着打车的地方走去时,一直停在这家咖啡店门口的一辆黑色私家车也启动了,而且行驶的方向正是碧颖前去的方向! 另一边的路口上,一辆高级轿车停在那里,从这边看,正好能看见前面那辆黑色私家车的情况,见那辆车开始有行动,随后车里的人晃了晃,厉总叫醒了睡在他旁边的白总。 “醒醒了,有行动了,赶紧起来,咱俩待会去抓奸。” 白总朦胧的眼睛,似听非听地听完厉总说的话后,砸吧砸吧嘴,支支吾吾应了一声,然后又倒下了。 厉总心里有些无奈,本来他工作弄的好好的,结果这个小白一个电话就过来,还扬言要带他看好玩的,他就出来了,结果小白倒好,说自己昨晚熬了几乎一整夜,直接在车上就睡了,随后监管黑色私家车的任务就交给了厉总。 他们两个人开的这两车是白总的,因为厉总也来了,白总就先让司机离开去了。厉总与白总的关系好,司机也知道白总昨晚没睡好,开不了车,一直在打哈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眼一闭睡着了,所以直接在临走前把车钥匙给了厉总。 厉总有车钥匙,直接开着车,小心的追着前面那辆黑色私家车去了。车上的白总还什么都不知道,最多有时候会吧唧吧唧嘴来几声。 黑色私家车开得也非常慢,里面的两个人正在商量着待会儿的计划,而这两个人,正是老胖和刚才被老胖打的那个女人! “领导,就是这个女人,咱们等会怎么抢合同?” 老胖看着这个女人走路的姿势,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丝不怀好意的心思。想到这里他的嘴角都有些上扬。 “这个女人不错,要是能被我弄来,也算是一种福气了……” 第八十八章:碧颖往事 夜,已经很深了。风呜呜地在街道上吹过,街道两旁的路灯可能是坏了,一闪一闪的,已经很晚了,路上的行人几乎见不到几个,路边的楼房都熄了灯,住房的人家也都早早睡了去。 很安静的夜晚,根本听不见几声人类发出的声音,偶尔出现的声音是突然飞过的麻雀发出的,它们不分昼夜,只要吃饱了,剩下的就是四处乱飞,也不分环境,永远在那里喳喳的叫着。 碧颖没穿特别多,因为才刚是春天,天气还没有回暖到特别稳定的状态,往往都是白天热,晚上冷。碧颖之前没想过会发生这么多事,她原本以为自己只是去公司报个到就完事了,而且是中午去的公司,天气正值最热的时候,所以她只是穿了一件单衣,外面加了一件看似是运动服的薄外套。 现在天气突然降下这么多,她本身就怕冷,此时也只能裹紧身上唯一的这件外套,虽然依然很单薄,但是现在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啊。 碧颖家离这里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所谓的家,也只是她在这个城市里租的房子而已。她找工作是从来都不看公司地址的,她是在手机上面找的,通过筛选条件选出几个在这个城市的公司,再逐步对这些公司进行考虑,这才来到了白总那个公司。 而且更加凑巧的事情是,她的家正好在研究所与公司中间,当时如果她与张主任一块儿回去了,一定会先被带回公司,之后她下班后还要再叫一辆出租车回家,这一路过来不仅浪费钱,还浪费时间。 所以之前张主任回去的时候碧颖并没有选择和他一起,浪费那个时间,还不如在这里与余文啸再多聊一会儿呢。 光是当年的那件事情,他们之间就能聊得特别嗨,感觉就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一样。 夜晚的风还在刮,在带来的这股风中还充满了寒冷,碧颖裹紧最外面的薄外套,两手交叉着抱在胸前,有时候手也会放在嘴前,不断的哈着气,想给自己取点暖。 “只要待会儿到能打车的地方就好了。”碧颖冻得牙齿乱颤,在心中不断地默念着这句话,在精神上给自己一点鼓励,只要坚持到那里就好了。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已经将近十点半了,为了节约时间,她用手机开了导航,特地抄的近道前往打车的地方。也正因为是近道,走的路都是没什么人的地方,有的路段连路灯都没有,是碧颖拿手机的手电筒照的。 手机本来就没什么电,今天又一直被碧颖带在身上,连充电的时间都没有,所以伴随着手机的一阵震动,眼前的光芒也随之淡去。 碧颖一直抓在手里的的救命稻草——手机,就这样子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 路线倒是没什么问题,之前导航的时候碧颖仔细看过地图,自己是完全可以靠着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地图找到打车的那个目的地。 可眼下最尴尬的是,碧颖现在所在的这个路段正好没有路灯,而且周围也没有居民楼,是一片菜地,还能通过月光看见农民们在这片菜地上搭的棚子。 周围安静得可怕,碧颖一个大气也不敢出,只能小心翼翼地走着,周围虽然有点可怕,但是空气中的味道还是蛮好闻的,带着属于泥土的味道,这倒是让碧颖不自觉地想起了自己的老家。 她的老家就是乡下的,当时还是和余文啸是一个地方,她从小就在那里长大的,父母就在家里种种地,她小时候放学了,作业写完之后就是喜欢到家里的菜地里玩。在自家的菜地里,她只要注意一点别踩到种的蔬菜就行了,她一般喜欢在那里抓蝴蝶,尤其是春天的时候,菜地里的野花也多,吸引来很多蝴蝶,小碧颖就经常蹲守在菜地里,见蝴蝶来了就猛扑过去,把蝴蝶抓住。 那时候的小碧颖,完全与现在这幅模样不太一样,整天给人的感觉更倒像是个男孩子,喜欢玩,喜欢四处乱跑,有时候碧颖的父母都管不住她。 小碧颖抓了蝴蝶,也不会伤害它,主要是孩子嘛,心里总是好奇,而且一直想着玩,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心,什么都想摸一摸,其实她抓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把蝴蝶们都给放了。她的心地还是挺善良的,舍不得杀死这些小动物,而且正好,她就喜欢这些小动物,可以好不夸张地说,碧颖的童年几乎是和这些小动物一起长大的。 想到以前小时候发生的事情,碧颖偷偷擦掉眼角的泪水,童年永远只是童年了,家里的菜地早就被推翻做了其他建筑,整个村子都没有了。那些蝴蝶,那些小动物,谁也不知道它们去了哪里找新家。 碧颖在毕业之后就出来继续读书深造了,家里的父亲先是出来打工,很多年回不了家里一次。后来母亲在家里也呆不住,索性在镇上找了一份活干。 现在碧颖也长大了,她现在也已经完成了学业,是个成年人了,她就再也没有向家里要过钱,以前那位把余文啸从诈骗集团就过来的警官,也就是碧颖的哥哥,碧颖一直把他作为自己学习的对象,希望总有一天能够像他一样独立。 为此,碧颖拒绝了父母的帮助,独自一人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找了一个房子租了下来。她也挺高兴的,本来她以为工作很难找,因为她是第一次找工作嘛,以前没什么经验,她怕被一些坏蛋坑,就向一些朋友请教,通过这些朋友的诉说,她本以为找工作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却没想到她竟这么快就能找到一份工作。 当然了,她原本以为找工作就是这么简单的。 直到后来她要经过笔试,面试等各种关卡,而且就算是这样,进入公司之后还有很多事情在等着她,当然,这次白总交给她的任务就是一件事。 还有与总裁的处理方式,一个公司里几乎是总裁说了算的,要是敢得罪了总裁,只怕自己以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 如何对待公司的领导?这个她是了解的,她虽然进来的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的专业知识强硬,来参加面试的那些人里面没有一个人能够与她相比。如果她说她只能排第一,那么第二名的差距离她也是十万八千里。正是靠着这个强硬的方面,她才能够顺利进入这家公司。 当然,既然自己只是知识可以,但是在实践这一方面碧颖她完全就是非常落后的。其实细细想来,白总给她安排这个任务是真的非常合适,在公司现有的这些任务中,最适合碧颖的任务也只有这一个了。 本来这个任务的难度是不大的,白总亲自谈了一晚上,这些都是碧颖与余文啸在咖啡店里谈的,这也让碧颖惊讶好半天。本来以为任务的难度跟登天似的,结果突然就完成了,而且事后人家还告诉你,这个任务没有任何难度,基本上都算是内定的,只不过碰巧说另一件事的时候赶上了。 说白了,这就是欧皇啊! 白总也在不知不觉中捞到这么大的一个好处。他本来只是想让碧颖去和别人签下合同的,本来就没打算让她去和研究团队谈判整个版权的问题,但是没想到碧颖竟正好有认识的人在这个团队里面,一切都进行的合情合理。 白总本来是故意告诉碧颖这个任务的难度系数很大的,想要给她点压力,因为碧颖的实践经验实在薄弱,而这一块儿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让她从自身中去改变。 假装告诉她这个任务的很难,结果自己在完成这个任务之后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这么难,这会在无形之中给她带来自信,对今后她进入公司会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同样的,这个任务对张主任的考察也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新人因为自己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很难,而放弃的话,那么这样的人公司也是不会要的,连任务都不用参加,直接就可以滚了。 此时的白总,还在车里呼呼大睡,还不知道自己这次摊上个大便宜。 “阿巴阿巴……”白总又砸吧砸吧嘴,终于醒了过来,“小李子,这,这里是哪里?” 因为睡的时候他是斜躺着,而后来他都没有动过姿势,厉总为了跟踪那辆可疑的黑色私家车启动了车,结果这路上颠来颠去,而且转弯时还会晃,这才导致了白总醒来之后看到的这样尴尬的姿势。 白总的两条腿使劲往前伸,头是歪在座椅的靠垫上的,而且,不偏不倚,正好搭在厉总的肩膀上,而白总的双手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一直不受控制地在厉总腿上乱摸,醒来的时候这左手还搭在厉总的右腿上。 他俩之间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手乱摸……可能是因为白总做噩梦了吧? “那,那个……小李子哈!”白总注意到这尴尬的动作,赶紧缩回了手,“这哥,你听我解释啊……” 还没等他说完,厉总便制止了他。 “嘘,有情况!” 第八十九章:英雄救美 一阵冷风刮过,碧颖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晚上的温度实在有些低,身体本就有点弱的她更是很难抵抗这种寒冷。碧颖从小就怕冷,就连夏天晚上睡觉时都要盖着被子,就是怕不经意间就着凉了。 在她很小的时候,最怕的天气就是下雨,因为每次下雨之后,她都会感受到温度的下降,她也一直都在希望,自己以后一定要找到一个能为她挡雨的伞,保护她温暖她。 余文啸,他是吗? 碧颖摇摇头,她也说不上来。童话故事里,王子永远都能娶到美丽的公主,主角天生应该在一起,得到他们的幸福。 她不知道余文啸会是属于她的白马王子吗?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书上的男主角。 呼…… 风还在刮,碧颖穿的本来就少,此时只好裹紧那个薄外套,脚下的步伐加快。 只要赶紧到车站就好了……碧颖心里这样想着。 迎面走来一个人,碧颖只顾着低头赶路没注意到这个人,不小心和那人擦了个边。 “哎呦!”那人突然被这一撞,失声叫了一下,但也正是这一声,碧颖听出来这是个女人,只不过感觉这个声音很熟悉,好像前不久才听过的。 碧颖回头看向那个女人,同时,那人被撞后也下意识的扭过头来盯着碧颖。 一时间,四目相对…… “哎呦,我当是谁呢?”女子见到碧颖的样貌,轻蔑的话语让碧颖突然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怎么可能不熟悉,几个小时前他们两个才见过面!而且也是像这样的剧情,碧颖在无意间,甚至是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惹到了她,被她一直嘲讽。 而且理由还可笑至极! 白天是因为碧颖多看了她一眼,她就一直盯着碧颖好长时间,嘴巴还喋喋不休地说上好半天。而现在呢,仅只是因为碧颖急着赶路,没注意撞到她一下,她现在又开始了攻势。 “呦,穷乡下人进城,瞎逛逛。” “你只是运气好有认识的人罢了,看来签了合同之后人也飘了,知道在这个大城市里面好好转转,看得眼花缭乱了吧?估计都快瞎了,居然还敢撞我!” 这女人越说越起劲,碧颖对于她说了这么多明显带着嘲讽的话,一句话都没理她,毕竟这件事还是怪她太急了,这才不小心撞到了她,真的有错的话,碧颖的确会主动承认。 但是这个女人完全不给碧颖机会啊,一直在这里bb,碧颖就连插上嘴说几句都不可能,既然说不上话,那么也就无法跟她道歉。 更主要的是,这女人还是用嘲讽的话在说碧颖,而且越说越难听,本来碧颖还打算道歉的,毕竟错在自己,但是听她说到现在,碧颖也就不想再继续道歉了,此时只是等着她什么时候说道完自己好溜。 “喂!我告诉你,你这个合同今天必须给我交出来!”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要知道,整个年城谁家公司有我家的大,你这个新人还敢挑衅我?” “我告诉你,今天最好乖一点,主动把合同交出来,不然以后让你在年城好看!” 女人越说越起劲,最后甚至直接变成了威胁和恐吓。不过这倒是也让碧颖了解到她的目的,无非就是她没签到的合同被碧颖给签到了,自己心里不快活,那就只好过来抢了。 碧颖把那个合同放在自己随身带着的斜挎包里,包不大,里面就放了一点纸和合同,听到那个根本不讲理的女人说想要她的合同,碧颖下意识地用手护住了自己的斜挎包。 “你,信不信我……” “好了!”那女人本想再说些什么但被一个男人的声音给拦了下去。 碧颖和那女人朝着声音的来源处一看,却是那女人的领导——老胖! 只见老胖露出他经典的笑容,谄媚地看着碧颖,但是脸上这笑容,让碧颖看了心里非常不舒服,让碧颖满脑子里都是一个词。 猥琐! 老胖一边笑着,一边向碧颖道:“抱歉啊老妹儿,我这个员工管不住嘴,你别误会她的意思。” 顿了顿,他又慢慢向碧颖这边走来,嘴上依旧在说着,“我们是看你明明有这么大的本事,为什么要委屈在一家小公司,我就觉得,像你这样的人才应该来大公司。” “我们公司就很不错!”老胖颇为自豪地介绍道,“我们公司在年城排名前三,经济实力雄厚,而且我们公司的总裁厉总与同为年城前三的皎玉集团的董事长白总是好朋友,在我们这个公司发展的潜力不管怎么说都要比你在小公司里要大上许多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老胖已经趁众人不注意的时候移到了碧颖身旁,见碧颖还在思考,手又开始不安分了,慢慢向着碧颖身体下方伸去! 站在碧颖对面的那个女人看到了,她倒是很清楚老胖要做什么,他这套撩妹子的手段倒是还没变,和当年她做前台那时一样。 是的,当年她可没有这么好的职位,刚进入这个公司的时候,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前台,每天来得比任何人都早,任劳任怨,而且由于自己是新来的新人,很多在这个公司有些声望的都会在暗地里欺负她。 是老胖帮助了她。 她没有什么优点,相貌出众,在公司里几乎是最漂亮的,也正因为如此,引起公司里其他女性对她的不满。 而且善于打扮,更知道如何抓住别人的心。这一点,当时的面试官也是看中了她的这个优点,这才破例让她加入公司。 她心机很重,看到老胖的权利之后,几次故意制造机会与老胖勾搭上,多次下来,老胖终究是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攀上了老胖这个大鳄,她特地被老胖给调了上来,再也不用像往常那样起早贪黑的劳累了。 当时主动的并不是她,恰恰相反,当时老胖就注意到她,有时还会有意无意地去勾搭她,这样想下来,她能有今天也全是多亏了老胖,因此,她一直对老胖言听计从。就比如这次,抢劫碧颖的计划本就是老胖定下的,她只是帮助老胖演戏的演员罢了。 老胖绝对不能走,他要是走了自己在公司也就没了什么庇护,自己现在的这个高职位肯定也会保不住了。 她做的这一切都是被逼出来的啊! “呀,你干嘛!”老胖的手在碧颖的身体下方一直摸索着,趁着碧颖不注意直接摸上了她的臀部!碧颖一阵惊呼,直接拍掉了他的咸猪手,气愤的质问老胖。 老胖倒是脸不红,心不跳,“只要你来了我这个公司,我保证你来了就能当高职位,那工资不比你现在这个高太多哦。我就直话说了吧,你最好不要不知好歹!”老胖的咸猪手被揭穿后,他说话也不再有那种故意要讨好人的感觉了,反而变得更加冷漠。 而且看他现在那副特意的嘴脸,就仿佛在说,反正我已经摸过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不可能的,你就别想了。”碧颖气的满脸通红,更何况老胖被发现后仅竟还如此淡定,这更是让她无比气愤。“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敢对我做什么,信不信我等会就报警!还有,我是不会去你们公司的,而且,合同你也别想了,我也不会交给你的。” “你别不知好歹!”难得一直在一旁沉默着没有说话的那个女人听了他们之间的谈话,顿时也就生气了,看她现在那架势,就好像要找人单挑打一架似的。 碧颖白了她一眼,却没有理她。 本来那女人是想说点啥来继续嘲讽碧颖的,但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老胖给制止了。 老胖的声音很平静,“你现在已经没有路能去了,识相点的,就把合同交给我。要是不配合的话,你今晚这个身体就要属于我的了……” “你敢!”碧颖满脸通红,这是气愤到了极点,要不是现在她手机没电了,而且周围没什么住宅区,这老胖竟敢做出这样的事! 老胖没有说话,而是在一步一步靠近碧颖,碧颖被吓得连连后退。 “救命啊!啊……” 老胖突然扑上来,尖叫声也随之响起。 “啪!” 老胖被打落在路旁的菜地里,左半边脸被人猛打了一拳,瞬间就肿起来多高。 “靠,谁家不长眼的敢坏我好事!”老胖捂着脸,看样子极其狼狈。 碧颖被那人护在身后,倒是那人西装革履的,没想到能一拳就把这个老猥琐给打翻在地,这倒是令碧颖有些小惊讶。 “你谁啊,胆子还真大!”老胖此时已经靠着他的那个女人爬了上来,指着碧颖前面的这个男人,龇牙咧嘴的。 谁知碧颖前面这男的并不慌,嘴角反而微微露出一个不易被人察觉的笑容。很显然,老胖即使发了狠话,他也依然不怕的。 很有磁性的声音,令人忍不住被他吸引,禁不住想向他靠近,出口却是很轻松的一句,对着他们后面的那辆车说到:“小李子,你的人带走吧。” 正当所有人都还在差异的时候,那辆车上下来一个人,顿时惊到了他们。 “厉……厉总!” 第九十章:我的初吻没了 年城因为经济实力强大,吸引了很多或大或小的公司来这里发展,而在这里,最强大的公司只有三家,换种说话,在这里势力最强的也只有三家公司。 白总的皎玉集团,厉总的天盛集团,还有姣总的银丰集团。 白总与厉总在年城出现的次数是比较多的,大众对他们两个也算是比较熟悉。但是银丰集团的姣总很少出现在公共场合,而且她也是年城唯一的一位女性总裁! 有传言说,她现在在和她的前男友闹官司,所以没怎么有什么大动静,也不敢过多出现在公共场合。世人只知道她是一位女子,却不知道她是如何一步一步拿下现在的这个银丰集团的。 她是白手起家,从公司的最底层做起,但是她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向上攀爬的勇气,也许,人们只能看见向上爬等我蜗牛,却看不见已经登顶的蜗牛。这,便是仰视与俯视的区别。 没有任何人的努力可以被否认。 姣总其实并不姓姣,真实的姓名很少有人还记得,只是因为她身材姣好,便给她这么一个外号。说白了,还是看上了她的身子…… 白总与厉总之间的关系很好,但是与姣总之间他们两个也没有过太多的接触。一般偶尔能遇到都只是在商业上,其他的事情他们还真没有聊过。 年城硕大,风,那么轻柔,带动着小树小草一起翩翩起舞,当一阵清风飘来,如同母亲的手轻轻抚摸自己的脸庞,我喜欢那种感觉,带有丝丝凉意,让人心旷神怡。享受生活,不一定要有山珍海味菱罗绸缎为伴,大自然便是上帝所赐予人类最为珍贵的。 夜晚,太阳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天空。美丽的月亮给大地撒下一片银辉,温柔的月光如同水一般平静,散落在人们的脸上。美丽的天空好似一张蓝色的地毯上,镶嵌着无数亮晶晶的“小钻石”美丽无比。小星星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可爱极了,宁静的夜晚一顶声音都没有,人们很快在甜美的梦乡里了。 碧颖的呼吸声很顺畅,在她的梦里,虽然是最讨厌的雨天,但是她一直没有感受到一丝寒意,在她的头上,有一把伞,但是她无论怎么用力伸头去望是谁在为她打伞,她都无法看清那人的长相。 她感受不到其他多余的难受,带给她的,只有温暖,她的嘴角轻轻上扬,这样的感觉,是她最喜欢的。 “咦?”碧颖终于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正在被移动中。 她坐在一辆私家车的后座上,而正在开车的是一个陌生的面孔,乍一看给人一种很高冷的感觉,碧颖甚至不敢向他问一句话。 “你醒了啊?”一个温柔的男声在她旁边响起,还略微带着点磁性。 碧颖的心头一紧,下意识地回过头去看,结果,出事了…… 本来,白总在英雄救美之后,因为要照顾碧颖,同时也是为了装个那啥,直接就把厉总给叫出来当面对峙他公司里的那两个员工。不过也没发生什么白总期待的刺激镜头,那两个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反转给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是个正常人心里都清楚,干坏事被自己的上司抓了个正着,而且前一秒自己还特别横,谁都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吧? 那两个人没说话,但是厉总说了,而且只说了一句话。 “明天,你们两个都不用来了。”依然是那么高冷,冷得让人难以靠近他,也不敢在他面前多说一个字。 虽然说的话不多,但是大致的主要意思所有人都明白——这两人正式被开了。 这还能了得,自己公司里的人要对好兄弟的公司里的员工做那种事,就算不惜与别人闹翻也要把合同抢到手,甚至犯了法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人,不值得跟他们废话,等待他们的,就是法律。但是毕竟是老员工了,而且他们这么做也是为了公司,所以厉总留了一手,只是让他们丢了工作,并没有将这两人报警交给警察局。 白总懂小李子的这种做法,他人就是这样的,刀子嘴豆腐心,看着给人一种非常高冷、难以接近的感觉,但其实他很好相处,心地也非常善良。 所以他主动帮白总开车送碧颖回家,然后他们两个就都坐在后排了…… 厉总本来是想让碧颖在后排好好歇歇的,自己开车无聊能和白总多聊聊,结果白总径直就跑后面坐好了,一点迟疑都没有。 之前白总与厉总介绍过自己的身份,白总还给碧颖看了自己的名片。毕竟碧颖刚才差点就上了老胖等人的圈套,这个时候又突然冒出来两个人,她的内心不自觉地就会有些怀疑。 不过当白总和厉总报过身份之后,把碧颖着实给吓了一跳,自己才刚来这个公司,之前连老板什么样都没见到,结果这一天都还没过去,当天晚上自己就被霸道总裁给英雄救美了?而且还是自家老板! 这种只有在小说或者电视剧里发生的故事她还从来没有想过会出现在自己身上,那要是按照电视上面的剧情发展,自己恐怕会被总裁大人疯狂追求。 可眼下有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在电视剧里,救女主角的都是一个霸道总裁,可她这是两个啊! 一个是保护她的,还有一个是帮助她打败坏银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两个总裁都好帅…… 结果这个不争气的想法还没想多久,然后等碧颖一进车,自己就犯困睡着了。白总毕竟是出了名的暖男,主动上后座去陪着碧颖。本来只是想和她聊一聊的,却没想到自己刚上来,她就睡着了。 车里开着暖气,但是温度半天升不上来,碧颖穿得本来就少,之前在寒风中吹了那么久,现在身体更是凉的吓人。白总只是稍微碰到了她的手,就被这寒冷的感觉给心头一惊。 没有其他办法,白总就把碧颖直接搂在了怀里,想着先用自己的体温给加热一下。厉总看到了这一幕,却并没有多说什么。 碧颖虽然身体寒冷,但是依然睡得很香,被白总抱在怀里的时候也是一声没吭,乖的像只小猫一样,安安静静的。 “可能是今天忙了一整天,真的累到了吧?”白总心里默默想着,她今天的确一直都没有闲着,从她来到公司报道,剩下的时间一直都在为公司忙碌着,一刻也没闲着。 的确是辛苦她了…… 白总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却没想到碧颖突然醒了过来,应该是刚睡醒脑子还转不动,她只露出一脸白痴似的眼神,在前面开车的厉总透过后视镜看到了碧颖的这个眼神和表情。 好像,还有点可爱…… 但是厉总很快就移开了眼神,咳了两声提醒白总,白总本来因为碧颖睡着了,就没敢去吵醒她,一直孤独地看着窗外的景物。 结果被厉总这一声咳嗽,他这才发现碧颖已经醒了,他赶紧关切地问了一句。 因为碧颖之前被白总抱在怀里取暖,虽然后来车里温度起来之后白总松开了,但是白总坐的地方还是离碧颖非常接近的,他也只是关心问一句,而且头稍微向她那边伸了点,想看看她的样子,却没想到碧颖突然扭过头来。 两人直接根本没有任何距离,就连白总想躲也躲闪不及。 然后……车里爆发出了一阵尖叫。 “我的初吻没了啊!” 白总的心里也是非常郁闷,自己明明啥也没干,怎么就亲上了呢?明明他只是关心她问了一句而已,怎么可能会亲上呢? 白总虽然是一个霸道总裁,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考虑过儿女情长的大事,他也没有谈过恋爱,也不知道怎么谈。结果不光是碧颖的初吻没了,就连白总也禁不住想要大吼一声。 “老子的初吻也没了啊!” 他充满愤恨的眼神透过汽车前方的后视镜看向开车的厉总,厉总很快便避开了他的眼神。 呵呵,真的是好兄弟啊…… 此时此刻,车里很安静,谁也不愿发出一点声音,比刚才还要安静。 但这个时候,最尴尬的莫过于事情的主角——碧颖了。 她之前的确是睡迷糊了,一时间没认出厉总和白总,而且在刚才,她的初吻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夺走了,而且,还是她自己亲自送上去的! 更重要的是,这亲的人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这要是惹恼了他,白总说不定也会想刚才厉总对他的员工那样,只留下一句话就让自己滚蛋了。 “咳咳,”白总先打破了车内的寂静,毕竟人家碧颖是女孩子嘛,让女孩子说这么丢脸的事情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你的任务都完成了?” 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是白总在刻意扯开话题,故意将话题弄到今天碧颖的任务上,这样应该能缓解一下刚才的尴尬。 碧颖一拍脑袋,自己刚才拼命想要守着的东西,正是与余文啸他们签的合同,她赶紧将这个拿了出来。 谁知白总接来一看,脸顿时就黑了。 本来只是想让她去签个短时间合同,碧颖直接把别人家的版权都给弄来了! 第九十一章:结婚了 “碧颖,这……”白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昨天晚上与研究团队谈了一宿,然后才谈了个短期技术租用,本来只是想借着这个新人来考验一下的,却没想到,自己一晚上换来的东西还不如这个新人来这里几小时做的更加优秀。 此时碧颖脸上因为害羞而产生的一些红也开始慢慢褪去,逐渐恢复了白皙的皮肤,她还没有感受到白总略带尴尬的局面,还在傻乎乎地向白总介绍这个合同的相关事项,余文啸特别强调过,因为这个技术的价格不菲,所以一定要买这个技术版权的人好好思考一下。 “这个合同是新技术的全版权,没有使用期限,就是全部都出售,除了实验室研究团队之外没有任何透露,也可用于商用,使用权全部交于签署人。然后,然后总费用……”碧颖有点心虚地看了一眼白总,白总面色平淡,没有了刚才见到合同时的惊讶。 “总费用是两百万……”说到价格的时候,碧颖的心跳的好快,而且车内又比较安静,碧颖甚至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还是有频率的那种。 因为余文啸也没有接触过这样的技术合同,但他虽然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大交易,心里却很清楚,这个价格一定非常重要,而且数字绝对不能少,毕竟这是研究团队花费好几年才研究出来的,而且根据发布之后人们的反应程度来看,这个技术甚至会起到决定一家公司存亡的作用。 本来,像这样的大生意,让给余文啸这个新人他也不敢啊,但是,队长是有意想要锻炼他,而且这把全部谈判权都交给余文啸来负责,虽然那些队员里有反对的声音,但是队长都装作没听见,余文啸是他最先注意到的,他能够进来,队长在这里面做了不少工作。 总体来说,队长是比较欣赏余文啸的,在他的身上,队长仿佛看见了自己当年的影子,他和余文啸一样,也是初中没上完就退学了,然后出门打拼,闯荡了一阵子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知识根本就没有出路,于是不顾自己的年龄,又去参加了学习,最后也是幸运的被原先的研究团队给发掘培养,这才有了现在的样子,对于原先的研究团队,他的心里一直都心存感激,所以他们一直在研究的这个技术,他发誓一定要弄出来。 在余文啸身上,他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也是落魄,却又无助,做什么事情只能靠自己,而且他也学着当年的研究团队,决定破格邀请余文啸,虽然当时他的成人高考成绩还未下来,但是他也加入了这个研究团队,就像当年他们破格邀请现在的队长一样…… 碧颖也是第一次接触这样的麻烦事,她的心里也没点底,本来是想打电话问张主任的,但是打过去才想起来她留的只有公司里的座机,现在天都黑了她打过去也没有人会接啊。 最后是两个人共同讨论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余文啸这不是他第一次卖东西,他曾经在传销组织卖过东西。 当然了,这只是个玩笑话,不过也正是那个时候,余文啸与碧颖之间的关系才更好了。 两人商讨了很久,能问的人也都问了一遍,再说了,两边派新人过来都明确表达过,对于价格方面没有要求,大不了不签呗, 两人最后一不做二不休,按照在去年新技术发布时的价格的基础上又加了一点钱,最后定成两百万的价格。 本来,碧颖心里还是有些慌张的,她刚出来接触社会,还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她别的倒不怎么担心,因为这个技术很重要,甚至有人都不惜冒着进监狱的危险也要得到它,碧颖心里清楚,要不是余文啸,她也拿不到这个,这次的任务她也一定无法完成。她现在唯一有些担心的,就是她怕白总说这个钱太多,最后导致谈判破裂。 一个完整的谈判,并不是合同拿到就行了,而是要先统一合同,然后得到合同的那一方看过觉得没问题的话要签字,最后再拿给授权方盖个章,收钱。这样,才算的上是一个完整的谈判。 碧颖与余文啸本来都不怎么懂,张主任在车上的时候就教会了碧颖,队长在临走之前也特地告诉了余文啸,万一他们带的新人出了问题,那么丢脸的不仅仅是他们两个,更有可能会影响到他们身后的公司或者研究团队。 “白总?”见白总半天没有反应,碧颖终于忍不住喊了一声。 白总这才有些反应,拿着合同的手颤抖了一下,随后慌乱地在车上找笔。但是谁没事喜欢在车上放笔,白总稍微翻了一下,果然啥也没找到,刚想收起合同,一支笔就被递了过来。 “白总,我这里有。”碧颖甜美的声音直敲白总的心,听得心里酥酥的,痒痒的。 白总暂时放下了脑海里的想法,接过碧颖递来的笔,嘴里还小声的说了一声“谢谢”。 声音不大,但是都是坐在车里的人还是能听见的,不是号称有些高冷吗?怎么一句谢谢还说得这么腼腆,就连在前面开车的厉总也忍不住回过头来看了白总一眼,还是那种带着有些嘲讽意味的眼神。 在他的印象中,白总可是很少给别人说谢谢的,今天居然对着一位新人这么说,看来可能这里面有猫腻。 厉总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 签完了字,白总又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份新的合同,趴在座位上在那里认真的写着什么。 碧颖坐的离白总很近,稍微瞥了一眼,只注意到这份合同的最上面那行字——正式员工入职通过书。 “天啊,我这是过了吗?”碧颖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兴奋,最后不好表露出来,只好在心里默默开心。 白总此时也是写好了这份入职报告,并将其递给碧颖,“这个给你,待会儿在这上面签上你的名字就好,最后啊,欢迎加入我们公司!” 碧颖慌忙接过合同,只见这上面最后手写着白总为她安排的职位——贴身秘书! “身边一直没个秘书,找不到合适的,今天全程看了你的表现,虽然不是特别完美,但是表现很赞了。所以综合考虑了一下,你还是最适合这个职位。”顿了顿,白总又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再说,我身边全部都是保镖,一个个壮的像头牛似的,周围都是男的,我连脱单都没希望啊。” 碧颖听了这话,脸上瞬间就又变得潮红,她能听出来白总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想追她了呗。 “我不喜欢强迫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现在不能给我答案的话没事,我会给你时间思考的,从今天起,咱们三个就是好朋友了,但是我会在将后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对你的诚意。”白总在表白上面要比之前显得更加沉稳了,给人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看来平时单身久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类型,连表白都还没到这一步呢自己就先亲上了。 前方一直在认真开车的厉总手稍微抖了一下,嘀咕道:“爱情的腐臭味。” 一天就这样还算平稳的过去了。 碧颖后来在这家公司看得也很起劲,再说说白总的这家皎玉集团,因为白总搞定了最新的技术,所以这个公司发展速度直接打破记录,成功跃居年城经济榜第一。 而白总也没没有忘记当时他在车里对碧颖说的话,他的确很关心碧颖,当然了,在公司的时候他表现还挺自然的,但是碧颖毕竟是他的贴身秘书啊,日久生情,碧颖对他也有点动心了。 莫一天,年城还是那样的繁华,大道上都是赶路的行人,也有来这里游玩的,那些人注意到一旁的报亭,那里有今天刚出来的报纸,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是今天的头条。 第一公司皎玉集团继合并天盛之后,昨日成功收购银丰,两公司前任总裁厉总与姣总同为皎玉集团副总裁。 白总的这项壮举是碧颖给他提出的建议,而他做的这件事更是直接轰动了整个年城,其他小公司赶紧放弃最近的项目,紧缩公司的基金,免得过段时间自己家也被收购了,到时候资金回不来,公司也就保不住了。 说来也巧,年城里的有一家公司最近正好准备发展网红这个行业,前段时间刚收到一家有名的早餐店,此时却因为这事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本的计划,那家早餐店也就这样放弃被拆除的风险了。 白总做的这件事之后又过了没几天,新闻的头条又换了,而且这次的新闻更加震撼。 今日中午我市首富、皎玉集团总裁白总将与年年大酒店成婚,新娘是他的贴身秘书! “喂,碧颖,谢谢你了,早餐店保住了!” “没事的,早餐店我听余文啸对我说过,那里我在网上也看到过,我这里做的也都是些小事罢了。对了,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哦……” 第九十二章:小怜 “早啊,郑贵!” “呀,白叔来了啊,快请进!” 大难之后的早餐店又如平时一样恢复了往日的场景,关于早餐店重新开张,郑贵已经提前通知了,具体什么原因,他现在也不太清楚。 除了早餐店差点遭到拆除之外,还有一件事令他很上心,就是之前他在早餐店里看到的那个全身穿着黑色衣服的神秘男人。 已经快六年了,他们果然还是找上了这里,而且就算他们的样貌和以前有很大出入,郑贵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他们,郑贵也同样相信,他们一定也是认出了自己,毕竟,都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实在是太了解对方了。 说不定,再过几天,没准那个老爷子也就过来了。 郑贵有理由相信,而且自己的儿子还在外面,一切都不好说,当年的约定,终会随着时间的磨砺而改变。 “老板,这个待会儿放到哪里?”站在郑贵身后的那个小伙子白叔居然没见过,而且他手里端着刚才收拾好的餐具,正向郑贵询问应该放到哪里。 “难不成是来帮忙的?”白叔心想。 早餐店很忙,现在恢复正常营业了,人更是多得可怕,在高峰期那会儿,郑贵和老板娘两个根本忙不过来啊。 等下,说到老板娘,她今天好像一直待在厨房,客人太多,她做早餐忙不过来这个比较好理解,但是食客不多的时候她也没有出来帮忙,这倒是有些令白叔感到疑惑。 白叔眼神一瞟,正好看到了刚走进早餐店准备吃早餐的林慕,赶忙伸手招呼道:“小慕,在这里!” 他们两个在这个位置吃饭都不记得有多久了,林慕刚走进门也是下意识的就往这个方向走来,见到白叔向他招手,走得就更快了。 待他坐定后,白叔又急忙询问他刚才所观察到的不解。 林慕就住在早餐店的对面,老板娘是昨天中午时分到家的,那个时候白叔带着嘿嘿小白他们去老朋友家里玩了,就没有注意这里发生的事情。老板娘回来还是今天早上他才知道的。 对了,还有那个小伙子,看着个子挺高,但是很瘦,关键还是新来的,这是白叔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 “白叔,那个小伙子以后就是早餐店的活计了。”林慕坐定,正好那个小伙子来他们隔壁桌整理东西,收拾桌子,林慕便悄悄向白叔介绍道。 “嗯……嗯?”白叔猛地一反转,手里的包子差点就掉了。 活计?早餐店什么时候找过活计? 原本,那天只是一个普通的周末,天气只是有些阴沉,但是并没有下雨,他的家就住在两座山之间的缝隙中,面积不大,但是足够这一聚落的生存了。 他们是一个村子,在村长的带领下,他们在这仅剩的空地上开辟了一块农田,靠着这菜地里的菜生存。 因为在两座山之间,所以他们与外界之间几乎是没有任何联系。可以说是被世界抛弃的地方,要想进出就要爬过这高大险峻的山峰,山体陡峭,爬的时候一个不留神,就会踩空掉下去,极其危险! 但是这里的人们对当前的生活很满意,作为普通的家庭,只要家人能够陪伴着,这也就足够了。 当然了,谁也没有想到,后半夜的那场暴雨浇灭了所有人最简单的幸福。 雨一直在下,原本没有人在意,因为这里也很久没下过雨了,种的庄稼也快干了,此时他们的确需要水,但只要维护正常的生活也就足够了。 原先,他们在睡梦中醒来,听见下雨了,内心还有点开心,能给庄稼好好浇浇水了。但是却没想到这雨越下越大,后半夜甚至直接变成了暴雨。 这个地方两面被大山阻拦,本来排水就不通畅,此时又被这暴雨下了一晚,很快,大家走跑上了二楼,因为一楼已经完全被洪水淹没了。 他当时还小,才上小学,反正,那是他长那么大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雨,甚至他们在二楼都没有待上多久,很快,二楼也逐渐被洪水淹没。 可雨依旧在下。 人们已经在开始想办法了,这样等着洪水自己散开谁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有些人利用家里的盆做了个简易版的小船,但是毕竟是脸盆,对于小孩子还可以,但是大人们就只能束手无措了。 暴雨依然没有一丝要停下的意思…… 人们都爬上了自家的房顶! 很多人在祈祷,此时的天已经有些蒙蒙亮了,雨还是下得很大,打在他们脚下的水面上,声音响的可怕。 他躲在母亲的怀里,一夜没睡,他的头昏昏的。半夜被父亲突然喊醒,这才发现自己几乎已经快要完全进到水里面了,赶紧与父母整理好东西跑到二楼去躲洪水。 讲真的,他还小,虽说见过下大雨,但是下得这么大的暴雨和洪水他还真是第一次见。那时的他,心里还充满了好奇和恐惧。 一直到他们被迫逃到屋顶上,他们才放弃了庄稼和财物,洪水这么大,再这样下去,别说财物了,他们整个人都会泡在水里,那时身上带着财物反而还会加重负担,人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要那么多钱财,却没命来用,毫无意义罢了。 天正在逐渐变亮,天上的这块云还在,仿佛从未移动过。雨点大滴大滴地落在高高的水面,激起水面大批波纹荡漾。 人们抬着头看着天空,希望这雨能快些停下。终于,雨的势头没有刚才那么猛了,但是却没有停,这样的话他们还是一时半会下不了屋顶——这洪水消退的太慢了。 就在人们还没来得及舒口气的时候,只听见很响的咔嚓声,震耳欲聋,感觉就像天要裂开一样,与此同时,也不知是谁大喊一声。 “山倒了!” 他也不记得当时详细发生了什么,他有记忆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了。当时的情况很混乱,他的脑海里只剩下几个词语。 暴雨,洪水,大山。 还有,吵闹…… 剩下的他也就没印象了,只知道有人喊过话之后他就被父母紧紧护在怀里,之后就仿佛没有这段记忆一样,什么也回忆不起来。 电视台正在报道这次的事故。 “观众们大家好,我现在就是在山体滑坡发生的这个地方,我们可以看出,这边的情况非常严峻,当前已经确定有二十多例死亡,现场仅剩一名男童奇迹般活下来,现在也已经被送到医院里做进一步检查。” “所以说,这个小伙子就是那时候唯一被救出来的?”白叔听完林慕说的话,仍旧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林慕轻轻点了点头,但是并没有说什么。 “那他后来是怎么生活的?还有,那他怎么到早餐店里打工的啊?”白叔这一连串的问句把林慕都给问懵了。 但是林慕挠挠头,注意到白叔背后,俏皮的眨了下眼睛,“那就问郑老板啊,我也不知道。” 待在白叔身后的正是郑贵! “好了,就别卖关子了。”郑贵顺便就坐在了白叔旁边,一边看着那个活计干活一边继续对白叔说到。 “他是村里唯一一个活下来的,那次的事故太严重了,两座山都滑坡了,村子直接被压垮了。再加上那里本来交通就不便利,救护团队一时半会也进不去,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这个孩子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 说完,郑贵神色有些难看,“山体滑坡的时候,他父母护住了他,所以他并没受什么重要的伤害,只可惜他的父母……” 郑贵叹了口气,喝了一口茶。白叔也是沉默许久,连连摇头叹气。看得出,两人都在为他悲惨的身世感到怜悯。 “他被救出来的时候,可能脑袋那边受了点伤,他自己叫什么他已经记不住了,人们又没有办法称呼他,最后人们看他可怜,都叫他小怜,这样叫久了,人们也就默认他叫小怜了。” “等一下,那他是怎么会来早餐店的啊?”白叔毕竟是老年人,性格有些急躁,没等郑贵说完就急着问道。 郑贵倒没有直接回答白叔,自顾自的接着说,“他在媒体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一个远方亲戚,而这个对于他来说可能是唯一的依靠了。” “索性,他的这个亲戚对他很不错,还教他认字。因为脑子那边受伤不严重,他很快便掌握了这些知识。后来,他长大了,就想让他独立生活了,但是又找不到能让他去磨炼的地方。但是又正好了!”郑贵抬起头看向厨房的方向,那里,老板娘还在那里忙碌着,此时正把刚做好的面条下锅。 “正好了,他的那个远方亲戚就是老板娘他娘家那个村的。” “然后,她回娘家,村里人都知道我们是开早餐店的,就让他跟着我们先在店里打打活计,帮帮忙。” “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就这样然后答应了。”听郑贵的语气,好像还有些无奈的感觉。 同时,店里有个声音在大声喊着郑贵,“老板,这个我放在厨房啦!” 第九十三章:平淡的爱情 “顾离,我爸爸就要回来了,到时候我估计就出不来了。”安爸爸不像安妈妈,会管的严一点。 夜晚,寒风吹在身上,凉飕飕的,安南缩了缩脖子。 “嗯……” “喂。”安南捏了捏顾离腹部的痒痒肉,没捏着。 “来日方长。”顾离悠悠的开口。 安南抬头看了看寥寥的几颗星星,慢慢低下头看向路灯的尽头,再到地上两个人靠在一起的影子。 “好啦,我到啦,你快回去吧。”顾离把安南送到楼下。 安南到家的时候,妈妈和外婆坐在客厅看电视呢。 “回来了啊。”妈妈抬头看了一眼安南。 “嗯。”安南加入两个人的行列。 “你爸爸明天应该就回来了,你也少出去了,最近外面不安全。” “怎么了?”安南觉得是妈妈不想让自己出去找的借口。 “你自己看。”苏妈妈把手机给安南看。 是有一种新的病毒,传染性的病毒突然爆发,只是离这里比较远。 “哦,那我注意。”安南没怎么放在心上,因为这病毒爆发的地方,离自己这里挺远的。 youarebeautiful,sobeautiful…… 第二天,安南伴随着男神的音乐,拾到着她自己的房间。 “sobeautiful,啦啦啦……”安南收拾完东西,椅在床边,翘着二郎腿,手里拿了本书。 今天阳光不错,安南窗帘拉的大大的,晒着太阳,书看了没几分钟就感觉困了。 微眯着眼,感觉困困的。 按照这个趋势,寒假吃了就往这一躺,绝对会横向发展。 聊天软件的提示音把差点睡着的安南惊醒,平时倒是没觉得声音那么突兀。 顾离不离:【乖乖,我今天下午就要走了哦。】 安南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这就走了啊,还有将近一周才过年呢。 安南在南:【这么快啊。】 顾离不离:【嗯。】 今天回去是临时决定的,顾离爷爷的弟弟生病了,好像是要不行了。 他本来是不想回去的,但是他爷爷开口了,他对爷爷一向很尊重,也就答应了。 不过反正在年城,离得也不远。 “行了,走吧。”顾爸爸把东西放好之后,喊了顾离一声。 顾离上车后回头看了一眼,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得知顾离走了之后,安南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尽管即使顾离没走,他俩也不一定能见到面,她就是心里不舒坦。 索性写寒假的论文报告。 周娟娟:【南南,我……我感觉我好像喜欢上徐玉宸了。】 周娟娟:【但是他好像已经有女朋友了。】 安南看了眼周娟娟的消息,内心激动了那么一下下,赶忙问周娟娟什么情况。 是周娟娟今天在街上闲逛,结果看见徐玉宸和一个女生在一起。 两个人离得很近,举止也是相当的亲密,尽管徐玉宸有时候看上去是那种喜欢调戏小姑娘的那种人。 但是他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不会跟哪个女孩子离得很近。 周娟娟清楚地看见徐玉宸帮她拿东西,还喂她喝奶茶,那个女孩子还十分亲昵地拍了他的头,他也只是笑着。 周娟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反正一开始的兴致在这一刻都没有了,心里很难受很难受,却移不开自己的眼。 周娟娟看见了女孩子的脸,她笑的甜甜的,非常的漂亮,看上去很幸福。 直到这个时候,周娟娟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已经不知不觉把他放在心里了呀。 这个事情周娟娟不知道该向谁倾诉,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想到了安南,她之前还开玩笑呢。 安南看着周娟娟发来的消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就去问顾离。 安南在南:【顾离,徐玉宸有女朋友吗?】 顾离不离:【应该没有吧,他没说,怎么了?】 安南在南:【没事,就问问。】 安南安慰了周娟娟一会儿,心情也低落了下来,这么说,周娟娟也是她在这个学校交的第一个好朋友,对她很好。 安爸爸回来了以后,她们也动身回了外婆家。 外婆家很热闹,门口有个院子,每天都有人在门口晒着太阳聊天,没有压力,相当的惬意。 大年三十,过年的气氛相当的浓郁,安南坐在大桌子上和长辈一起跨年。 安南给顾离发着消息,吃着瓜子,偶尔听听大人的聊天内容。 安南在南:【我这儿可热闹了呢。】 顾离不离:【想陪乖乖跨年。】 安南看着手机里的消息,咧着嘴笑。 安南在南:【我们可以在手机上跨年啊。】 顾离发了个表情包给她。 顾离家过年的氛围是没有安南这里浓厚,这算是在城区,不允许放烟花,要放烟花也得到郊区去,有一个大的广场,每年大家都是在那儿放烟花,特别热闹。 但是今年好像也不允许了,不允许聚众。 安南伸了个懒腰,外面开始放烟花了,非常好看。 安南在南:【我们这里放烟花了哦,好漂亮。】安南还拍了个照片给顾离。 烟花相当的绚烂,是非常好看。 顾离都能想到安南在烟花下看烟花的样子。 到0点,顾离准时发了个“新年快乐”,附带一个红包给安南。 安南毫不客气的就收下了。 顾离不离:【早点睡。】 安南在南:【好的,晚安哟。】 安南坐在沙发上,听着大人们的聊天内容。 “啊呀,今年我初二就得走了。” “不行不行,我跟你说,你走不掉,高速封了。” “怎么回事?” “你没看新闻啊,……” 安南迟疑地也开始看时事新闻。 那个病毒,似乎比她想象中的要严重啊。 新型冠状肺炎,无声无息,在人们毫不留神的情况下爆发了。 这个病毒易传染,所以高速什么的都封了,防止病情的严重。 安南看着实时消息,已经有了较为具体的数据。 安南一家也是根据这个情况,顺应上面的安排,家里里里外外都消了毒,开始了“闭关锁国”。 年城也是,全面的封了城,不允许顺便进出城市。 这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 “唉,也不知道这啥时候是个头。”安南每天待在家里闭门不出,手机里,电视上,时时刻刻都在推送关于疫情的事情。 “你就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吧。” “我都快开学了。”确实,再过两天,就是安南开学的日子了。 “你这个……我估计悬。”其实不是悬,学校肯定没法开学,按照这个趋势来看。 果然,下午班主任就发了延迟开学的消息。 安南的爸爸妈妈也是比较关心疫情情况的人,每天关注了新闻消息,最新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病情还没有控制住,每天都有新增加的人。 安南在南:【你没出去吧。】 顾离从没有如此安分的待在家里那么长时间没出去过。 而且更加神奇的是,他跟他的父亲,相处的还算和谐。 顾离不离:【没有。】 安南在南:【到了我们给国家做贡献的时候了,千万别随便出门。】 顾离看到了这话也是哭笑不得,但是这话似乎……也没毛病。 顾离不离:【乖乖啊,想你了怎么办。】 安南一个视频就发了过去。 顾离在客厅里,淡定的扫了一眼同在客厅的江爸爸江妈妈,回了房间。 “你干什么呢?” “无聊,想你呢。” “嘿嘿。”安南好像还窝在被子里,反正穿着睡衣。 “让我看看你的房间。” 顾离闻言转换了摄像头,转了一圈。 安南看了顾离的房间,又看了看自己的房间,为什么同样是住了十几天的地方,他那里那么整齐,而她这里……跟狗窝似的。 倒是她低估了顾离。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学诶。”其实安南想的不是开学,而是在家带的闷了,但是外面这个情况,又不可能出去。 “乖乖,你是不是…胖了?”顾离看着屏幕里的安南说。 “才没有,是手机的问题。”安南把手机拿的离自己远了一点,她才没胖呢。 “你这才跟我几天没见面啊,就开始吐槽我胖了。”过年长肉,是人之常情啊。 “不胖,我还觉得你太瘦了,正好多吃一点,增加抵抗力。” 顾离眼睛含笑,看着安南。 视频挂了之后,安南对着镜子捏了捏自己的脸,好像是有点胖了,在家里翻出电子秤,深呼吸几下。 果然是胖了,而且还不是一斤两斤。 意识到自己胖了之间,安南开始运动,每天在家做仰卧起坐,平板支撑。 可惜坚持了没几天,她果断放弃了。 过年发福,很正常。 安南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直到…… 班主任发布了上网课的消息。 疫情在家,安南其实难以静下心来去学习,每天只有两三个小时去刷题。 没法出去放松,写了一会题目看手机就会看到停不下来。 网课是早上七点开始。 安南从6点50开始,每隔两分钟就有一个闹铃,来唤醒她沉睡的灵魂。 但是即使是这么多频率的闹铃,还是没能成功的把安南喊起来,还是在已经开始签到,顾离的一个电话把她喊起来的。 安南匆匆忙忙,还是没赶上签到。 安南睡觉喜欢把网给关掉,以防有人打扰她,所以只有打电话给她才有用。 用的聊天软件里面倒是有人提醒她,由于她对睡眠质量的高要求,她都没有收到。 ps:放了很久的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忘了,想了想,还是发出来吧……(????????) 第九十四章:关于少年的梦 一所高中的校园里,这里每个年级各占一个教学楼。 最近的那栋教学楼,高一,三班。 讲台上,身穿黑色西装的男教师正手捧着课本给台下的同学们传授着知识。 每一位同学皆手持着各色各样的碳素笔在课本上抄写着笔记。 唯独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的伊文乐,毫无干劲的望着满是字句的黑板,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手中的笔的确紧紧拿着,但他并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聚精会神地听课、做笔记,他就那样直愣愣地看着黑板,不认真看,总以为这是一尊雕像。 他长的不算俊俏,身上却穿着一件满是泥渍的校服,空洞的眼神也似乎没有了光亮。 给人的第一感觉就如同是天桥底下的流浪汉般死气沉沉的毫无生气。 讲台上那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教师似乎察觉到了伊文乐的异样。只见他轻轻放下手中的课本,从讲台上拿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道:“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写完,他面带微笑的说道:“同学们,这是我给你们的课堂作业,请你们把自己对人生意义的看法用作文的形式写出来,字数还是一样的标准,八百字,就当是借着这个作业给你们的一次小练习吧。”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教室。 望着老师离开的背影,同学们不约而同的向伊文乐投去异样的目光。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在看到黑板上的那几个字后,伊文乐苦笑一声,低垂着脑袋继续他的思考。也没有注意到班里的同学都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个字,那便是“钱!” “觉得肤浅吗?可笑吗?” “活着就为了几张纸,这样的人生还有意义吗?” 伊文乐反复的在心里询问着,一滴滴包涵着心酸的的泪珠顺着脸颊滴落在课本上,但他丝毫没有注意到。 “伊……” 坐在第一排的一位女生刚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还没等她喊出伊文乐的名字,就被她的同桌宁思怡给拦下了。“安静的写你的作业,不要说话!” 言罢,宁思怡便不再言语。右手更加用力的握紧了手中的笔,在作文本上书写着老师留的课堂作业。 宁思怡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又是班长,老师提前走了,但是还并没有下课,她作为班长和课代表,要维持好班里的纪律。 她不关心伊文乐?怎么可能!她应该是这个班里最关心他的人了,毕竟他们是一起从小长大的,伊文乐的父母她也见过,发生了那种事,她也很难过。 女生轻“哦”一声,咬紧下唇,痴痴的望着窗外的夕阳。 班里的气氛格外的压抑,压抑的令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然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源自于坐在最后排的那位少年。 但他却并没有发现班里这奇怪的现象,依旧保持着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转眼间,下课铃声响起,伊文乐如同机械般麻木的将书本收拾起来,随后背着他那空荡荡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里面并没有装进一本书或者一支笔! 哪怕是空荡荡的背包,可他每走一步却显得十分吃力。 当伊文乐经过第一排时,宁思怡再也忍受不住了,猛的一拍桌子大声训斥道:“伊文乐!” “叔叔阿姨的事情我们也感到很伤心,可这不是你逃避的办法,为什么你就不能再坚强一点呢?” 伊文乐不语,低着脑袋站着教室门前。 此时他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很不是滋味。 一个星期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他的生活撞的支离破碎。 在那场车祸里,他的父母因小脑受伤而成为了植物人,每天只能靠着营养液才能存活下去。 家里的重担一瞬间全部压在他一人身上,亲戚们跑的跑,该撇清关系的也恨不得重新弄一个户口本,就差改姓了。 虽然最后那场车祸对方赔偿了很多很多钱,生命就换成了这些钱,靠换成一支支的营养液来维持生命。可他还是个孩子啊,他们家的积蓄又还剩多少呢? 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他们家早晚都会彻底崩溃。 当班里的同学们得知这一消息后,便做出了一个决定。 “等伊文乐返校,一定得鼓励他,争取早些将他拉出泥潭。” 然而一天天过去了,也不见有谁去找伊文乐沟通。 或许他们觉得这个时候就应该让伊文乐一个人静静,又或许是因为伊文乐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淡淡的血腥味令人无法接近…… 所以,就在宁思怡开口训斥伊文乐时,班里所有人都向伊文乐的方向望去。 每一个人都在这一刻揪起了心,期待着能够听到伊文乐的答复。 他们都不希望伊文乐在这一件事情上堕落下去,因为那样会令他们损失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亦或者说是兄弟! 而在班里,与伊文乐关系最好的莫过于宁思怡了。 早在开学的时候,他们两个是青梅竹马的事情就闹的沸沸扬扬。 如果连宁思怡出面都没有办法的话…… 见伊文乐不说话,正在气头上的宁思怡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他的面前,略带愤怒的语气叫骂道:“为什么不说话?你不是经常吹嘘你有多坚强吗?” 说着,宁思怡死死的抓着伊文乐的衣角,泪水在一瞬间充斥着她的眼眶。 “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就不能再坚强一次呢?” 伊文乐依旧保持着他那副死尸般的模样,任凭宁思怡怎么摇拽也一声不吭。 “你就是个懦夫!” 宁思怡在留下这一句狠话后便哭着跑出了教室。 这一刻,伊文乐心里宛如被刀割一般。他想追出去,可身体却像是被某种力量定格住了一样,浑身使不上劲。 “还是……无法办到吗?” 伊文乐心里嘀咕着,他这一次来学校,主要目的就是想要和同学们道别。 可每一次他想要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喉咙里总是感觉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那种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去形容。 同学们低垂着脑袋,不敢直视他。一个个同机械般麻木的收拾着自己的课本。 刚才那位想要喊伊文乐名字的少女经过心里短暂的纠结后,走到他面前轻声道:“加油!我希望以前那个你可以早点回来。” 当伊文乐反应过来,少女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地上那几滴未干的泪水。 同学们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伊文乐手中也不知不觉多出了几十张小纸条。 转眼间,教室里只剩下伊文乐一个人。 他没有去看同学们写给他的纸条,或者说是不敢。因为他知道,上面写的肯定是一些鼓励的话。 …………………… 血色的夕阳染红了整片天空。 天台上,伊文乐倚靠在栏杆上凝视着远处一栋有着红色十字标志的建筑,不由想当时惨烈的一幕。 “爸,妈,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伊文乐蹲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我不想活下去了……不想……” 渐渐的,太阳收起了它最后的光芒,月影下,一道黑影出现在伊文乐的身旁,轻声问道:“已经很晚了,你还不打算回家吗?” 伊文乐抬头望去,只见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出现在他的视野里,那人还戴着墨镜,虽然看不清眼睛,但是伊文乐心里明白,他并不认识这个男人。 他没有理会这个男人,下意识的将自己抱紧。 那男人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含在嘴里自顾自的说道:“还在以为父母的事情伤心呢。” “我知道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受到的打击很大,可你这样的做法,你觉得真的对吗?” 伊文乐依旧不语,黑衣男人笑着继续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看完那个你或许会开心一些。” 说着,还未等伊文乐同意,男人便拉起他的手要走! “放开,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伊文乐见对方突然要把自己带走,急忙使劲挣脱并大声呼喊着。 虽然已是傍晚,但是街道上的人流量还是蛮大的,不少人下了晚班正在回家的路上,结果伊文乐这么一喊,引来不少路人的围观。 但也仅仅只是围观罢了,没人愿意为他停下脚步,更没人哪怕说一句“你们干嘛呢”也好啊。 伊文乐这才发现自己错了,他不该对这些人抱有一丝希望,在他父母出事那会儿,他就已经绝望了…… 很快,见还是没人愿意上前,他也就放弃了挣扎,任凭自己被黑衣男子强行带走。 “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没有照顾好你们!下辈子咱们还做一家人!”伊文乐不敢出声,只能在心里嘶吼着,两滴泪水顺着脸庞流了下来。 ………… “于大嫂!于大嫂!” 于大嫂突然听见有人喊自己,猛地醒了过来,额头上满是汗珠。定了定神,这才发现一直喊自己的是郑贵这小子。 “大嫂这是睡着啦?”郑贵见于大嫂醒了过来,调侃道。 大嫂也不生气,却非要假装出生气的样子,“还不是最近生意不好吗?咋了,今天要来买鱼?昨天新来了一筐,挑挑?” ps:最近几天可能会安排几次爆更,稍微期待一下吧…… 第九十五章:曾经的少年 “叮叮叮叮叮,现在是早上时间七点整。” 一阵阵杂乱的闹钟声将还在熟睡中的少年吵醒。 少年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随手将闹钟关闭又躺了回去。 此时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叫喊道“苏志泽快起床,今天是你高中生活的第一天,你可别迟到了啊!” 少年坐了起来,晃了晃脑袋“高中?第一天?”随后又看了看闹钟上的几个大字07.25。 “我去,完了完了,”少年喃喃自语道。 今天是开学典礼,8点10分就得入场。 少年急乱的穿好衣服奔向卫生间,胡乱的刷了刷牙洗了把脸就冲出了房门。 “苏志泽,先吃饭啊!”爷爷叫喊道。 “要迟到了,就不吃了”少年回答道,话音刚落便冲出了家门。 跑了一会,苏志泽猛的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我有自行车啊!” 随后苏志泽又匆匆忙忙的跑回家,来到车库将封存已久的自行车扶了出来。 拍了拍座椅上的灰尘,骑上自行车“奈斯,出发!希望还来得及。” 爷爷见苏志泽急急燥燥的,不由的冲苏志泽喊道:“你路上小心点啊。” 少年骑着自行车回过头笑嘻嘻的说道:“好的爷爷,你放心好了。” 说完,苏志泽便踩着自行车骑出小区了。 还没出小区多久,远远的一道声音叫住了少年,“苏志泽,等等我。” “谁啊?”少年纳闷的回过头来。 回头看到,一位身穿着黑白相间校服的少年,高兴的冲苏志泽打着招呼。 这位少年名叫欧阳启,是苏志泽一位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外兼死党,从幼儿园就和苏志泽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教室,同一个班级。 苏志泽原本是欧阳启的邻居,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搬在了附近的小区里面。 欧阳启将车停在一旁等着苏志泽。 苏志泽急跑过来,猛的给欧阳启肩膀上拍了一下,笑嘻嘻的说道“哟,好学生也会那么晚起啊?” 欧阳启一听,当场就急了“还不是你昨天晚上拉着我打游戏,我不玩就说来我家敲门,不然我怎么可能睡过头? “咳咳,可以啊小子,一口气说那么多话,不累吗?” 欧阳启揉了揉额头,“你让我缓缓,我感觉脑壳有点疼。” “怎么了?”苏志泽摸了摸欧阳启的额头,再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我去,你发烧了。” 欧阳启:??????? “250度高烧,兄弟你没救了”苏志泽一脸严肃的摇了摇头。 “滚蛋,你才发烧了,你才250,”欧阳启是真心不想再理这货了,骑上自行车就打算走。 “诶诶诶,你别走啊!”苏志泽在后头追着欧阳启喊道。 “懒得理你,自己走去学校算了。” 校区门口,欧阳启将车停在了一旁。 “欧阳启你大爷的,你还真够狠心的,说把我丢路边就丢路边啊!”苏志泽气喘吁吁的冲着欧阳启喊道。 欧阳启也没说什么,只是冲着苏志泽笑了笑。 “几点开始开学典礼?”苏志泽疑惑的问了问欧阳启。 欧阳启愣了愣,“你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我还问你干嘛?”苏志泽没好气的撇了撇欧阳启,随后又笑嘻嘻的说道“哦哟哟,好学生你不会也不知道吧?” “还不是因为你瞎闹腾,整的我忘记了”欧阳启无语的撇了撇嘴,“要不我打个电话问问我爷爷?” “嗨,小事而已啦,看哥的操作。”只见苏志泽走向一位和我们穿着一样校服的少女“同学,能请问一下开学典礼几点开始吗?” 少女愣了愣,“8.10分入场” “谢谢,”随后苏志泽一脸嘚瑟的走向欧阳启“听见没,8点10分入场,现在几点了?” 欧阳启看了看手上的手表,回答道:“我去,八点零一了。” 欧阳启急忙拽着苏志泽说道“:快迟到啦!已经8点零一分了,” 苏志泽摆了摆手:“别这么着急嘛,不是还有九分钟吗?来得及,来得及。” 欧阳启:“我来得及个锤锤,你知道咱俩在几班吗? “高中一年级十二班啊!咋了?”苏志泽挠了挠头,心里想着“这货不会是被我气的失去了理智吧。” “那你知道教室在哪吗?” 这可把苏志泽整迷糊了,报名是在校门口报的,并不是在教室,也就是说,他俩只知道是几班,却不知道班级在哪。 苏志泽:“那你还愣在这里干嘛?还不快走。” 欧阳启:???? 苏志泽拽着欧阳勇气喘吁吁的跑进学校。 刚进入校园广播便开始响起,“开学典礼即将开始,请各位班主任带领各自班级的同学们前往指定区域。 随后便放着青春剧里最火的歌曲《那个男孩》——脚踏车的后座和你干净的衣裳,那些时光漫长仿佛夏天永远晴朗………… 欧阳启可没那功夫去听歌了,因为真的快要迟到了,他从小到大可还没迟到过。 此时苏志泽靠着扶手静静的欣赏着歌曲,仿佛迟到和他无关一样。 突然一巴掌排在了苏志泽的后背上,“醒醒,还听?你是真的一点也不着急啊?” 苏志泽刚想发怒,但一看是欧阳启,便笑嘻嘻的说道“嘿嘿,别急,这歌还挺好听的,回去就下载。” “少扯犊子,你赶紧给我去问问高一十二班在哪,问不出来我活扒了你,”欧阳启愤愤的说道。 “好好好,等着,看哥的操作。” 苏志泽话音刚落,便看见前面有一个扎着双马尾,穿着黑白相间校服的少女。 苏志泽走上前去,看见少女全容之后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好漂亮。 随后用很温和的问道:“这位同学,麻烦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欧阳启一听,特别想一巴掌呼死这不靠谱的家伙。 女孩愣了愣“我姓姜名楚涵,联系方式的话可以写给你。” 话音刚落,苏志泽便从口袋里套出一支笔递给少女,意识她把联系方式写在手上。 待女孩走后,苏志泽笑嘻嘻的冲欧阳启挥了挥手,“怎么样,哥厉害不?” “去去去一边去,班级在哪问到没?” 苏志泽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别急,我再去问一个。” 欧阳启狠狠的瞪了一眼苏志泽,“少扯犊子,你个不靠谱的家伙,我自己问去。” “咳咳,那我等你的好消息。”苏志泽笑嘻嘻的从书包里拿出笔记本,将那个女孩的联系方式抄好。 “请问这位同学,能告诉我高一十二班在哪吗?我报名的时候忘记找教室。”欧阳启一脸尴尬的向一位女同学问道。 “高一十二班啊?就在这栋教学楼的二楼最左边的就是,”女孩沉默了两秒回答道。 欧阳启尴尬的向那位女生道了道谢“好的,谢谢啦!” “嗯,不客气。” 欧阳启一把拽住苏志泽向楼下走去,想逃离这尴尬的场景。 “亚川,刚刚那个男生是谁呀?感觉还挺帅的。”在欧阳启走后,一位少女走向名叫亚川的女生身边。 “不认识,就是一个问路的。”亚川回答道。 “好了,不管了,开学典礼快要开始了,咱走吧。” 播响起了,老师从他们挥了挥手,意思他们赶紧跟上队伍。 欧阳启才叹一口气,“还好赶上了。” 接着便跟着大部队向操场走去。 ………… “林教授好~” “教授好~” 林教授是这个高中特地请来做开学仪式上演讲的,他是这个城市里有名的文学工作者了,今天也是他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这里的。 还没有等他上台,已经有不少老师在观众席中认出了他,挨个的上前与他打招呼,哪怕混个面熟也好啊。 高一十三班队伍末尾,两位少年丝毫没有将主席台上肖校长的话听进去,而是不知道在队伍末尾小声的交谈着什么。 “苏志泽,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站在苏志泽背后的萧杰低声问道。 “怎么了?” 欧阳启悄咪咪地指了指主席台,“校长旁边的那个女生……” 那个女生,正是刚才欧阳启上前问路的那个女生!此时的她,正站在校长身旁,微笑着看校长讲话。 能站在那个地方,这个女生的身份不简单啊…… “我还以为是啥大事呢,闹了半天就这啊?”苏志泽对此表示很不屑,“别打扰我看妹子,有什么大事再喊我吧。” “好你个苏志泽,兄弟情义哪里去了,看打!” “来啊,怕你不成!” 随后两人还真的打了起来。 不过毕竟是在公共场合,校长就站在上面,他们两个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不过这一幕恰好被坐在一旁的林教授看到了,却忍不住偷笑了一声。 其他老师顺着林教授的眼光,也注意到这两个男生,但很多老师的眉头一皱,随后这个班一直站在前面的班主任终于接到其他老师的告状过来训人了。 “完了完了,以后在学校里不好混了。”苏志泽被训后并没有太大的失望,挨训这一块儿,他已经是惯犯了。倒是一旁的欧阳启,他可是个好学生,结果班级还没去,就给老师留下个这么不好的印象,他的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不管苏志泽怎么喊他他都没有理他。 林教授见到这一幕,却是感触很多。 时间一去不复返啊,人老喽…… (发一个小福利吧,这章算番外篇了,但是不多,我就直接放正文里面了,也算是一个小彩蛋吧……) 第九十六章:小插曲 忽然发亮的世界让顾离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瞳孔有些受不了,微微眯着眼。 “喝水呢啊。”顾爸爸慢慢走到顾离边上,也倒了一杯水。 他原本是想去顾离房间看看他的。 “嗯。”顾离轻轻嗯了一声,扫了一眼顾爸爸就回房间了。 顾爸爸回头看着进了房间的顾离,叹了口气,没有说话,他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去在不吵架的情况下跟顾离沟通。 怕跟他说话,他就这嗯、啊,他肯定是会想要发飙的。 顾离在放假的前几天叫安南出来,一直没能成功,一是安南在一开始比较懒,还得去看外婆,二是安妈妈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阻止着安南。 顾离呢,前几天在外面跟徐玉宸他们玩了几天,后面也腻了,女朋友不在身边的日子真是无聊。 顾离在游戏厅里,坐在旁边的休息椅子上,玩着手机,疯狂呼叫他亲爱的女朋友。 “小哥哥小哥哥。”顾离听到声音抬起了头,前面站着两个女孩子,脸上化着妆,看上去好假,一点也没有他们家安南好看。 “小哥哥,能加个微信吗?”其中一个女孩子看顾离抬起了头,连忙递上自己的手机,一看就是蓄谋已久。 “我有女朋友。”说完直接低下了头。 低下头给安南发信息。 安南外婆已经在家休养了,她刚搀着外婆在家走了一圈。 顾离不离:【南南啊,你不在我边上,都有别的女的惦记了。】 安南看到这个消息不知道是应该生气还是该笑。 安南在南:【你在哪儿呢?】 顾离不离:【在安阳广场这里。】 安南看了眼手机,才一点半,安阳广场离这里也没多远,正好乘公交下车就是。 安南在南:【等着,马上到。】 顾离看到这个消息开心了,瞅了两眼在疯玩的徐玉宸还有周娟娟,决定还是不撒狗粮给他们了,乐呵呵到一楼大门口的休息区,也算是可以等人的地方,去等安南。 “hi,帅哥,魔幻密室今天开业,惊险刺激,要不要体验一下啊。”旁边一个发传单的发了张传单给顾离。 顾离拿了就放在旁边,草草看了一眼,就是恐怖密室,没有怎么关注。 顾离看了两分钟的手机,觉得无聊,目光慢慢又重新聚集在那个传单上,他倒是没有跟安南玩过密室,还是恐怖主题的,可以试一试。 顾离越想越是跃跃欲试,他知道安南胆子小,正好他的胆子大,两个人玩正好。 过了没几分钟,安南到了。 “阿离。”安南背着个小挎包,挽住顾离的胳膊。 “这是啥呀。”安南拿过顾离手里的宣传单。 宣传单上描写的非常有意思,感觉特别的刺激恐怖,安南虽然胆小,但是她想玩。 “玩这个吗?”安南问顾离。 “嗯,你敢玩吗?可以不要npc。” “好啊好啊。”她之前也是玩过鬼屋的,但是那个倒是没有那么的恐怖,虽然她还是尖叫了,但是回想起来还挺刺激的。 两个人去了这个魔幻密室买了票,主题是古镇凶魂,里面还有背景音乐,是耳非文的音乐,相当的增加气氛。 前面几个房间比较简单,安南也是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两个人没有花太长时间,就经过一天长廊,去往第四个房间,长廊里面有红红绿绿的灯。 “也没有我想象中的恐怖嘛。”安南相当的得意,还四处看看。 刚进第四个房间,里面就是一阵阴风,第四个房间是类似与灵堂的房间,前面有牌位,四周挂了人像,密码是四个的数字密码。 安南研究左边那面墙的人像,顾离研究右边的。 “欸,阿离,你看……”安南发现人像的摆放好像有规律,想拉着顾离跟他说。 刚走过灵堂的中间,房间不知道从哪儿传来了声音,还带着阴风,灯也变得忽闪忽闪的。 “是谁?是谁来打扰我?”声音十分的苍老,感觉十分悠远,又好像近在耳边。 “啊,妈妈……”安南紧闭着双眼冲到顾离那里,搂着顾离。 安南紧紧的闭着眼睛,不敢睁眼。 “好了好了,可以睁眼了,别怕。”顾离揽着安南,一只手把顾离拥在怀里。 安南显示微微眯着眼,查看情况,发现一切恢复正常,才慢慢睁开眼睛。 安南拍拍胸脯,呼出一口气。 “你看这个,你没发现这个日期有联系么。”安南指着画上的日期。 “是谁?”诡异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同时整个房间的灯在一瞬间熄灭,只留有中间遗像旁边蜡烛摇曳着的微弱的灯光。 于此同时,还伴有人慢慢的挪着步子的声音,安南整个人都紧张起来,她这个时候的听觉异常的灵敏,紧紧的抱着顾离。 “后面……后面,有没有人啊。”安南闷在顾离的怀里掩耳盗铃。 “后面没有人。”顾离淡定的看着前方,他已经发现了画像的问题,但是数字差一个,估计还有一个在那个遗像里。 安南咽了咽口水,声音在整个环境里异常突兀。 整个房间还是黑乎乎的,顾离带着安南走到了唯一有光亮的地方,也就是遗像旁边,安南没敢大胆的睁只眼,跟着顾离慢慢的挪动,眯着眼睛。 走到跟前,安南才隐约看见那里有个骨灰盒。 顾离大胆的打开了那个骨灰盒,里面并不是骨灰,一堆像沙子的东西,看了半天,才在骨灰盒的盖子上发现了一个类似机关的东西。 顾离果断的按了一下,房间有个灯亮了。 安南感受到光源,但是感觉是红色的,想睁开眼睛,却被顾离捂住了眼睛。 “安南你先别看。”顾离说出了这话,安南估计肯定比较恐怖,要不然顾离也不会让她别看。 房间里面是亮着红灯,遗像上的人咧着嘴,是十分诡异的笑,好像还有变化,在红色灯光的照射下真的是相当的恐怖,顾离和安南就在这面前,顾离也是被吓了一跳,心脏猛跳了几下。 顾离仔细看了人像,发现了最后一个数字。 “密码是3572,你开还是我开?”顾离带着安南来到了门口,问安南。 “你开吧。”安南胆子小,但是还是因为好奇看了眼后面。 “giao的。”安南就随便扫了一眼,就瞄到了遗像上笑的诡异的男人,好在没看清楚。 后面的几乎就是安南十分好奇想看,但是又胆小,在顾离胸前时而闭眼时而睁眼,偶尔也发挥了一下自己的作用,两个人也算是顺利完成了这一次的密室逃脱。 “呼,真的是吓死我了。”出来之后安南才真切的感受到,自己有汗了,就是被吓的。 万达广场的大厅是开了空调的,安南就想把里面的卫衣给脱了,反正她还穿了毛衣。 “你干嘛?”安南外套还没脱掉,就被顾离制止了。 “我热,只脱卫衣。”安南撇着嘴巴恳求道。 “去吧。”顾离接过安南的外套,在门口等她。 顾离看见旁边有买奶茶的店,看了眼时间,是四点过一点。 “欸,小哥哥?”顾离疑惑的抬头,是刚刚的女生。 顾离只是看了一眼,乖乖的后退了一步,看着卫生间的方向。 “小哥哥在等女朋友吗?”那个女生不怕尴尬,十分自来熟的说。 安南搓着手,出来,脚步慢慢变慢。 “南南快穿上,别冻到了。”顾离快步走到安南旁边,完全无视了旁边的两个女生,给安南把外套穿上。 安南疑惑的目光射向那两个女生,眼神询问顾离。 “不认识。” “你说你,长得那么招眼,走到哪儿都能吸引小女生。” “长得不招眼怎么吸引你呢。” “哼。” “好了,咱们去喝奶茶。”顾离胳膊搭在安南脖子上,带她去喝奶茶。 “拿着。”安南把自己的衣服塞进顾离怀里,自己过去点奶茶。 在奶茶店,安南坐的浑身懒洋洋的,不想动。 “走吗?”顾离开口问。 “不想动,你背我。”安南看着顾离,伸出胳膊,悠了悠腿。 顾离把安南的衣服放在安南怀里,蹲在安南面前。 安南其实也只是嘴巴上说说,想撒撒娇,没先到顾离真的蹲下来背她了。 “我就是说说的。”安南手搭在顾离的肩上,声音比较小,略微有一些小娇羞。 “快上来。”顾离挥了挥手。 安南犹豫了几秒钟,趴在顾离的背上。 顾离慢慢站起来,往外面走去。 “我重不重啊。”安南勾着顾离的脖子,歪着头看顾离的侧脸。 “嗯……背上了全世界的感觉。” 安南拍了一下顾离的肩,“什么意思啊。” “就是字面意思啊,我的全世界在我的背上。” 听到顾离这么说,安南心里是甜滋滋的。 “那你到底是觉得我重还是不重啊。” “南南很轻的,我带你去吃火锅好不好。” “好啊好啊。”安南脑袋伏在顾离的肩上,两只手作怪的揉着顾离的脸。 “小手一点也不听话,小心要摔了。”嘴上说着,还故意身体歪了歪。 “你敢,摔也给我往前摔。” “你个没良心的小丫头。”顾离稳稳的拖着安南。 “你舍得摔着我吗?”安南捏了捏顾离的脸,忽然发现,顾离的脸也挺软的。 “不舍得。” ps:这一章是顾离与安南之间的小番外哦…… 第九十七章:于大嫂的委托 于大嫂,就是在老街附近卖鱼的老板娘,也没啥特殊身份,如果非要说一个的话,她是这附近卖鱼生意最好的。她这里的鱼,是真正新鲜的,而且都是当面杀,还不会计较那一两三两的,人们都很照顾她的摊位。 其实,她的本名并不姓于,人们喊她于大嫂,是因为她卖鱼,人们喊久了,也就习惯了这个名字,于大嫂倒也不介意,喊了好多年了。 其实在这里卖鱼的本来有两个人,一个是现在还在卖鱼的于大嫂,还有一个是于大哥,本来夫妻两个在这边一起卖鱼,于大哥负责抓鱼和谈价钱,于大嫂就负责在后边杀鱼。两个人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生活,虽然外人看着有些枯燥,但是对于他们夫妻二人,却是他们之间喜爱的时刻。 两人互相帮忙,无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最不喜欢做的,但是也依然会坚持下去,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也就可以了。 关于他们夫妻二人,据说还有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只可惜,知道的人并不多,而他们二人也不说,就连郑贵也不知道。 住在这附近的邻居们注意到,他们夫妻二人每天都会准时来这里的摊位上摆弄好,等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天的忙碌也就开始了。不管当天的生意如何,他们的脸上永远都带着笑容,性格也十分开朗,周围的邻居们都很照顾他们的生意。 他们风雨无阻,夏天的炎热还有冬天的寒冷都没有阻止他们。只有一天,而且还是很久以前,住在这附近的人们甚至都快忘记了这一天。就在这一天,他们没有在楼下的摊位上见到熟悉的身影,也没有他们两人的消息。 他们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来……这附近也有其他的摊位是卖鱼的,人们后来就去其他地方买鱼了,他们差点就要淡出人们的记忆了。 一个星期之后,当第一缕晨光洒下来的时候,早起下楼的人注意到,这家摊位重新开张了。还是卖鱼,没有多大的改变,唯一的改变,就是卖鱼的人少了,于大哥不在,只有于大嫂在那里忙碌。 于大嫂还是那样,笑容始终挂在她的脸上,对待顾客和以前都是一样的热情。 人们来买鱼的时候多问了两句,就是好奇于大哥去了哪里之类的。每次面对这样的问题,于大嫂脸色总是有些苍白,解释于大哥最近有事,来不了。 其实人们稍微猜一猜都知道于大嫂这是在撒谎,不过于大哥究竟去了哪里?还真的没人知道。 不,于大哥的去处郑贵是知道的! “于大嫂早啊!” “早啊小郑,来看看鱼咋样?” 郑贵是这边的常客了,他卖鱼基本上都会来这里,每次过来,哪怕只是经过,也都会给于大嫂打个招呼啥的。 郑贵上前看了几条鱼,咂了咂嘴,“大嫂,今天这鱼可以啊,都很新鲜。”说完,还竖起了大拇指。 “那是。”于大嫂也毫不谦虚地说道,“这都是昨天下午刚收的,来来来,挑个大的,大嫂今天给你打个九折。” 郑贵听了这话,笑了笑,在这些鱼中找寻起来。也没过多久,郑贵便用网兜抓住一条。 “来来来,大嫂,就这个了,回去我教小怜做鱼丸,过几天说不定早餐店里的菜单上又能多一道菜哈哈哈。”郑贵挑到一条好鱼,于大嫂又给打了折,心里自然很高兴。 “好嘞!”于大嫂麻溜地接过网兜,掏出大鱼往案板上一扔,熟练地刮起了鱼鳞。一边忙活着,一边还要招待其他过来挑鱼的顾客们。 这于大哥不来之后,于大嫂也忙了许多,本来两个人的活现在都是她一个人在做,自己这边生意又好,总不可能把自家的生意给放弃了吧?不过好在这边来买鱼的几乎都知道,能感受到她的劳累,每次来买鱼要么带回家自己杀,要么就是让她慢点弄,都不急。 郑贵来得是比较早的了,今天早餐店那边林慕答应帮郑贵,他的压力一下子就少了许多,正好店里的食材不多了,郑贵便想着出来买一些,在街上转着转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里,看到于大嫂在这里买鱼,便突然想买些鱼回去尝试新菜品。大早上来买鱼的都不多,买早了回去也只能中午烧,那时候鱼就没有那么新鲜了,所以这时候来这边的都是来看看几眼,心里大概有个数,等到快做中午饭那会儿才来买,那个时候,也是于大嫂最忙的时候。 那几个人过来看了几眼鱼,心里大概有个数,很快也就离开了,摊位这边只有郑贵和于大嫂两人。 郑贵刚想说点啥,却只见远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骑了过来,车主是一位老人,看着也有一把年纪了,可能比白叔的年龄还要大,身体却依然硬朗,放在三轮车后面的那么大箱子他很轻松就搬了过来,都不带喘的。 “老板,这里是今早打的,你瞧瞧。”说着,老人打开了箱子。郑贵天生就比较好奇,也凑了过去。 箱子里全是小龙虾!!! 于大嫂这里不仅卖鱼,她这里也收其他水产品的,像正值小龙虾泛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在水塘等地抓一些来卖,然后于大嫂可以转手卖给一些镇上的饭店来赚之间的差价。 这里老年人比较多,在家里待着本来就没什么事,还不如下一些网来网鱼或者这些小龙虾,不仅可以卖了换钱,在抓的时候还能锻炼身体。而且据说小龙虾在饭店里卖得可火爆了,价钱都炒到好高了,他们虽然是利益的最上面,可几乎没什么成本啊,这样算下来还是很赚的。 此时的于大嫂称了一下这些龙虾的重量,在那边跟这个老人谈最后的价钱。最后两人达成一致,老人收了钱很快就骑上三轮车离开了。 于大嫂将处理好的鱼交给郑贵,“等一下。”说着,又从刚才收来的小龙虾里捞出来一些装进袋子里递给郑贵。 郑贵哪里会收啊,全身都在拒绝着。 “别啊,大嫂,你本来赚得就不多,这些我不能要。再说,你都给我这鱼打过折了。” “小郑,听话,这些收着吧,大嫂这里多。” “大嫂,这些还是留着换钱给大哥补身体啊。” 说到于大哥,于大嫂眼睛也暗淡了下来,面容有些伤心,郑贵赶紧将旁边的凳子拿来,扶着大嫂坐上去。 “大嫂,大哥他身体好些了吗?”郑贵心里也很难过,但是他嘴笨,此时也不会安慰人,憋了半天就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于大嫂点点头,但很快又想否定自己刚才的回答,“他现在能勉强吃点东西了,你是没看见,你大哥他……他瘦的那样子……” 最终,于大嫂还是没憋住,眼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 那个星期他们没来这里,就是因为去医院检查了,于大哥一大早身体就不舒服,甚至一度出现呼吸困难的现象,心急之下于大嫂就直接带于大哥去了医院。 在那边不能直接出结果,两人就在那边的病房里勉强过了一夜,当天夜里他们是闻着医院里特有的酒精味睡的,于大嫂一夜没睡着,而且她相信,于大哥也是一夜未眠。 不过于大哥在当天夜里情况好了许多。 第二天检查报告出来的时候于大嫂整个人都仿佛失去了力气,看到报告那一刻直接瘫坐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癌症,于大哥被检查出癌症。 她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最后反倒是于大哥在安慰她,“没事的,咱们不是还能治好吗?别哭了,哭的话又没有用,乖,地上凉。” 于大哥的温柔,却是于大嫂心中的痛。 “我早就该注意到他身体不对劲,那几天他总说累,我让他去歇一歇他也不听,他总是这样,把最好的都留给我,可他现在……”于大嫂擎着泪水,向郑贵哭诉。 “他现在每天在医院里吃的又不好,我本来想在医院那里继续陪下去的,但是医疗费和住院费真的好高啊,我们带来的钱很快就要用完了,我知道他是怕我在那边担心他,就劝我回来接着做生意赚钱,只要赚到钱了,他就有钱治病了,也就能恢复健康了。” 于大嫂擦干眼泪,还是将手中装有小龙虾的袋子递给郑贵,“所以你就收下吧,他现在也吃不了什么东西,医院里的东西又不符合他的口味,所以我想拜托你给他送些早饭,他很喜欢去你们那里吃饭的。” 这个郑贵倒还记得,他以前在早餐店里经常能看见他们夫妻二人来吃早饭,也就是在早餐店郑贵才认识他们两个的。 于大嫂也有苦衷,她每天都很忙,即使一些来买鱼的顾客能照顾理解她,但是她每天都要去进货,出售当天从乡下买来的水产品给饭店,然后又要赶到医院去照顾老公,她就连早上为他准备早饭的时间都没有。 医院在市里,每天早上坐车也就几十分钟吧。郑贵仔细思考了一下,紧握住于大嫂的手,“放心吧大嫂,我们会帮你的!” 第九十八章:卑微的爱 “妈妈,妈妈,爸爸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啊?” “乖啊,杏儿。”于大嫂轻轻抚摸女儿的头发,“爸爸出去给杏儿买好吃的了。” 杏儿,是他们的女儿,这个名字是于大哥起的,因为女儿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杏眼,十分讨人喜欢,像她的母亲,怎么看怎么喜欢。 杏儿听了母亲的话,也就没多问,乖乖地趴在桌子上写回家作业。 “乖啊,杏儿,爸爸……爸爸去买东西了……”于大嫂自顾自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但说着说着却不知怎么就哭了起来,怕影响到女儿,捂着嘴就跑开了。 正在认真写作业的杏儿还是听到了一点动静,皱着眉往母亲跑开的地方看了一眼,脸上充满了担心。 吃晚饭的时候两人都没有说话。 关于杏儿爸爸生病住院的事,于大嫂还从来没有对还小的女儿说过,她不想让女儿过早担心这件事,杏儿还小,过段时间她就要小学毕业考初中了,这段时间的学习于大嫂都没怎么上心,这已经让她心里有些愧疚了。 “妈,我吃好了,你去工作的时候慢点,路上注意安全!”杏儿吃完饭,把碗往桌子上一放,和平时一样不忘嘱咐母亲路上小心。 于大嫂的眼睛有些湿润,她每天晚上吃好晚饭都会去医院里照顾于大哥,顺便给他带点晚饭吃的菜,这一切她都是瞒着女儿做的,杏儿一直都很懂事,每天她去给孩子她爸送饭,杏儿一个人就在家里乖乖写作业。 于大哥宠孩子,小孩子难免有时会犯点错,于大嫂就会严厉地批评杏儿,每次于大嫂都会把孩子给说哭,于大哥就会把杏儿搂在怀里,用一些好话去安慰杏儿。他从来没有骂过女儿,他舍不得,尤其是看到女儿的那双眼睛时,原本还有点意见也瞬间消逝不见了。 于大嫂的心里酸酸甜甜的,酸是因为他太宠女儿了,闹得她心里都有些醋意。甜是因为于大嫂心里清楚,于大哥以前说过,杏儿的眼睛长得像她,一看到她的那双眼睛,就好像看着于大嫂。 爱,往往就隐藏在眼睛中…… 医院在市里,于大嫂赶着最后一班车来到那里时已经到半夜了,于大哥还在饿着肚子等她。 到了医院里,于大嫂打开保温桶里的菜,还热乎着,于大哥之前在医院里吃饭时只要了些饭,正好就着这些菜吃。 饭有些凉,于大哥又倒了点开水到饭里泡着吃。 “少吃些泡饭,对你的胃不好。”于大嫂见状嗔怪道。 于大哥倒是习惯了,摆摆手,“没事,一直好这口,难得吃一次,这下就别管着我了。”有点请求的意思,还有一丝撒娇的感觉。 “好吧,但是要少吃啊,怕饭凉了的话我就从家里给你带饭,你还在住院,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于大哥开心地点点头,还从带来的菜里夹了一块鸡蛋送到于大嫂嘴边。于大嫂顺势张开嘴,鸡蛋也就落入了她的口中。 “哈哈哈,好甜啊。” 银铃般的笑声传来,于大嫂的脸刷的一下子就红了,嗔怪道:“乱说什么呢?英子!” 英子,是于大哥隔壁病床上的病人,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却也被查出了癌症。令人深刻的是她的笑声,很好听,像银铃一般,说实话于大嫂很喜欢听到她笑的声音,而她也整天也都是笑呵呵的,英子不管做什么事都很开朗乐观,哪怕她得了这个病也从未见她因为这个病而难过,整个病房因为她也没有那么压抑了。 这个叫英子的与于大嫂他们住的地方也挺近的,聊了几次,倒也还可以,逐渐就熟络起来。 唯一让英子可能有些难过的,大概就是她现在的这个男朋友了吧…… 她的男朋友于大嫂没见过几次,而且于大嫂一般都会很忙,来的时候也会比较匆忙而没有注意到。 于大哥见过很多次,是个和英子差不多大的男孩子,瘦高瘦高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却穿得正式,听英子他们说,这个叫时尚,是现在很流行的。 于大哥对英子男朋友的印象不是太好,英子男朋友也是来专程给英子送餐的,刚开始,还坚持每餐都给英子送,后来干脆就变成了一天一送,再后来,他就很少来了,有时候连着好几天都看不到他。 听英子说,他很忙,最近在谈一个大客户,所以来这里的时间很紧张,英子安慰他,说这个医院里有饭吃的,只是每天的饭钱会算在住院费中。 那个男生,他说要英子买医院的饭吃吧,他实在是太忙了。英子一向就没有脾气,而且总不可能强制他来送吧。 英子的父母,还在很远的地方,而且英子从小就不受宠,家里还有一个更小的弟弟,父母把所有的爱几乎都给了她弟弟。一开始英子连上大学的机会都没有,是她偷偷溜出来的。 英子的母亲来过一次,在这个地方甚至都没有待上十分钟,拎了一些水果,放下之后随便聊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这样的行为,让于大哥都不禁怀疑英子到底是不是她的亲女儿了。 虽然做母亲的很敷衍,英子却毫不介意,等母亲走了之后,还笑嘻嘻地剥了个橘子递给于大哥。 小姑娘嘴也甜,一口于大哥于大嫂的喊,喊得还很亲切,让他们夫妻两个不自觉的就想起了家中的杏儿,对她也就充满了善意。见到英子的母亲这样,于大哥他们心里也不好受,但是当事人都不在意,他们也不好提,只能将这口恶气咽下。 “对了,嫂嫂你们今天做的什么呀?好香哦!”英子坐在病床上,使劲向这个方向闻。 于大嫂愣了一下,但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指着保温桶里的菜一一介绍,“也没做啥菜啊,都是一些家常菜,这个是西红柿炒鸡蛋,炒小青菜,你大哥喜欢吃点辣的,我就带了一点酸辣土豆丝,家里的女儿也喜欢吃,只剩了这么一点。” 英子笑得两双眼睛都迷了起来,“哇,好羡慕于大哥啊,吃得好丰盛的。” 而此时于大哥突然想起了什么,伸手招呼英子,“英子,来弄点一起吃呗,你今晚不是也没吃嘛?” “不用不用了,谢谢大哥。”英子赶忙拒绝,“我男朋友等会就来给我送饭了,他提前跟我说过了,估计现在堵车了。” 外面早已经黑了,大路上空荡荡的,偶尔驶过几辆拉货的货车,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孤独的路灯矗立在道路两旁。 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明白,英子心里也是清楚的,她男朋友根本没有堵车,那只是英子给他找的借口罢了,这样或许会让她的心里好受些。 气氛突然变得冷清起来,英子没说什么,躺在病床上在那里玩手机。于大嫂与于大哥两个在那里说话,于大哥在吃饭,安静地听于大嫂说话,而于大嫂,则是将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于大哥,当然也包括郑贵那事。 “明天,我就不来给你送早饭了啊,小郑说他去找一个叫林慕的来给你带早饭,你也不用刻意等我了,多睡一会儿,晚点起来。” 于大哥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而那边的英子,还在继续等着她的晚饭。于大哥这边都快吃完了,还是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走进来。 “英……”于大嫂终于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开门的声音给打断了。 进来的是一位二十来岁的男生,留着碎发,穿着一身牛仔裤,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大概是盒饭之类的,于大嫂观察到袋子底部呈四四方方的样子。 “你来啦?”见到这名男子,英子突然坐起身来,脸上挂着笑容,“今天带了什么好吃的啊?” 男人没搭理她的问题,只是把手中的袋子放在病床旁的桌子上,打开袋子,和于大嫂猜的没错,这人带来的正是盒饭,而且看这样子很明显已经冷了,那个男生还在那里摆弄,连放进微波炉加热一下的动作都没有。 英子倒也不在意,拿起筷子就要吃。 “等……”于大嫂还没说出来,于大哥及时拉住了她的手,轻轻摇了摇头。 “可是,可是那个都已经凉了啊!”于大嫂还是有些于心不忍,“好歹也加热一下吧。” 于大哥叹了口气,“别人家的事,都这么久了,你还看不出硬英子的意思吗?”说完,看着那边又摇了摇头。 倒不是于大哥铁石心肠,不愿意帮忙,恰恰相反,他与英子在一个病房住到现在,英子的这个男朋友他见的次数也有很多次了,于大哥很清楚,英子太执着于这段感情了,以至于让自己的爱变得有些卑微…… 那边的英子就吃着已经完全冷了的盒饭,还不断向自己的男朋友撒娇卖萌,她的男朋友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坐在床边玩手机,对于英子的话一句也没有搭理。 第九十九章:英子 于大哥和于大嫂交换了下眼神,但都没有说什么,现在这个社会里渣男有很多,而且专门喜欢骗那些单纯的姑娘。英子哪里都好,就是人太单纯了,完全是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看着她男朋友做的事,这让他们本就担心的心更加紧张了。 他们也是做父母的,要是以后杏儿长大了也遇到这样的一个男朋友,他们这做父母的心里也过意不去啊。英子从小母亲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一直都是父亲带大的,从小在感情上就缺少了关心,要是现在在感情上又被人骗…… 于大嫂甚至都不敢接着往下想了。 但是她的男朋友还在,于大嫂也不敢多说什么,表面上什么也没说,都没有和他搭一句话,英子开始话还很多,但是说着说着也就没了声音。 跟男朋友说了那么多,但是他一句都没有搭理你,闹得英子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自顾自地在那里吃着早已凉透了的盒饭。 病房里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氛围十分压抑。 于大哥吃完之后,于大嫂并没有回去。她是坐着最后一班车过来的,要想回去就只能打出租车了,而且价格超级贵,他们都舍不得。 在杏儿那边,于大嫂提前和她说过了,虽然是以谎言的形式,说她晚上在工厂里面睡,就不回家了。女儿很懂事,自己一个人也能照顾好自己,于大嫂提前烧过了热水,她自己洗漱完毕后也是一个人睡。 有时候于大嫂会担心,杏儿的胆子小,怕黑,但是她明白现在的情况没办法,这样几日过去后,杏儿也没说什么,这倒是让于大嫂和于大哥心中宽慰不少。倒是于大哥这边,虽然他表面上还是那样开朗乐观,看起来和以前一样,但是在他们来那天医生就偷偷对于大嫂说过了,过几天做一次全面检查,究竟是什么样的病情?以后制定什么样的治疗?也就在那天才能知道。 “想什么呢?”于大哥的话让于大嫂猛地惊醒过来,她最近是有些劳累过度了,每天都要早起赶第一班公交,然后忙碌一整天,晚上吃好饭后又要掐着时间赶上最后一班车来医院,她几乎连歇息的时间都没有,刚才在那里坐着想事情时竟差点睡着。 “没事。”于大嫂摆摆手,“今天忙了一天,有点累了。” 于大哥见状,连忙将枕头递给于大嫂。 “这……”于大嫂有些不解。 “没啥,枕着枕头睡觉睡得安稳些。” 于大嫂因为是赶着最后一班车到医院的,就算她送好了饭也无法回去,只好在医院里睡,但是其他病床上都没有被子,她也没办法睡,只好凑合着与于大哥共用一个被子。 本来,医院是不允许家人这样做的,但这个房间里只有于大哥和英子两个病人,而且都挺熟的,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然没什么问题。 再说了,医院里有规定,大晚上的又不可能跑到病房里查房,这样容易打扰其他病人的休息,而且老是盯着病人休息的地方看怎么也不好说吧,又不是学校查寝。 在晚上,于大嫂也没有去处,索性就在医院里过夜了,和于大哥待在一起,她会更有安全感,这种感觉从当初他们谈恋爱那会儿就有了。 “大嫂。”英子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吃好了饭,她的那个“男朋友”也离开了,于大嫂甚至都没注意到,她的精神状态实在是太差了。 于大嫂和于大哥两个又对视了一眼,于大哥默默点了下头。 随后,于大嫂做到英子旁边,伸出手握住英子,语重心长的说:“英子,嫂子也有一个女儿,才上六年级,但是你和她很像。” “你也莫怪嫂子多嘴,但嫂子还是要跟你说一些心里话,不然嫂子这心里也难受啊。” 顿了顿,于大嫂回头看了一眼丈夫,于大哥没有什么动作,安静的坐在那里看着这边。 英子听了于大嫂的话,也没有多说什么,眨巴眨巴眼睛,认真地听于大嫂讲述,倒也没有阻止的意思。 “嫂嫂觉得,那个男人不靠谱!”于大嫂长出一口气,这句话她憋了好久,终于说出来让她的心也好过一些。可转念一想,这毕竟是英子自己找的男朋友,这么轻易地就被人给否定了,于大嫂还是有些担心她会很难过。 但事实完全出乎意料,英子听了于大嫂的话后却是一脸平静,轻轻点点头,“嗯,我知道他不靠谱啊。” 声音不大,英子的声音一直都是属于柔美型的,声音很小,有时候不仔细听甚至都听不到,但这短短九个字,于大嫂可以确认,她的确没有听错。 那这样就很离谱了,英子也知道那个男人不靠谱,但是又为什么要这样依赖着他? 其实不光是于大嫂,在一旁一直关注这边的于大哥也听到了,他也怎么都猜不出英子话里的意思。既然知道不合适,又何必这样苦苦纠缠呢? 英子仿佛猜出了于大嫂和于大哥心中的疑惑,没等两人发出疑问,英子自顾自说道:“其实,他和我也是一个班的同学,我是转校生,刚来这个学校时谁也不认识,加上我胆子又比较小,所以经常受到那些人的欺负。”英子说完还叹了口气,“当时第一个来帮助我的,就是他!” ………… “好啦,不哭不哭了,他们都被我给打跑了,以后有谁还敢欺负你,我就去帮你打他!” 看着面前这个灰头土脸的小男孩,英子也是破涕为笑,还伸出手去帮这个小男孩拿掉他头上的小树枝。 “对了,你是新来的转校生吧?我叫小强,我们可以一起做朋友呀!”说完,小强还伸出右手放在面前,看这样子是想和英子握手。只可惜,那时的英子实在是太害羞了,本来是想伸手去握住小强的手的,但是自己总是发怵,最后也就没握成。 小强倒是一点也不介意,他向来就是这样大大咧咧的性子,对任何事情都不会多想的。不过也正是靠了他的这个性子,才有了他与英子的第一次接触。 “记住啊,如果有谁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来帮你惩罚他!”临分别的时候,小强还特地又强调了一遍,生怕英子回家就给忘了。 身后有一个人保护自己,这让英子的内心放松了许多,在班里也开始逐渐与人接触了,之前那个内向不敢与人说话的英子不见了,现在的英子甚至还有点话痨,一张小嘴总是bb说个不停。 班里的同学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谁会没事听她在那里乱说?别说,还真有,就是小强! 他每天都会来找英子一起出去玩,就是靠着小强,英子才知道了这个地方有很多好玩的,而且他们在游玩的时候还认识了其他朋友,这让英子更加开心了。 小强,就像是泥土一样,是保护着英子这朵花成长的。当然了,泥土是不会埋怨花朵的任何要求的,所以每次英子和小强说话,小强都会认真听,也没有一丝丝反抗或者不耐烦的神情。这些都加深了英子对小强的好感,她感觉,自己可能找到了真正愿意帮助自己的人了。 英子的母亲早逝,从小父亲也很少管她,往往都是好几天不回家,要么回家就是满嘴酒味,熏得英子连眼睛都睁不开。父爱在英子的心里,从来都是缺失的一角。 这也造成了英子从小没有安全感的潜意识,她害怕这个世界,不敢与其他人接触,总想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就像下雨天的时候,人们都应该找个地方躲起来那样,这才不会被淋湿。 小强,就是那个为她撑伞的人,保护着不让她被世界所淋湿,又带着她去接触世界,他也像一盏明灯,为英子照亮前方的道路。 他们一直都是一个班,每天可以一起上下学,在学习上小强有什么不懂的会问英子。英子是班里的学霸,会很耐心地给小强讲解,直到他彻底弄懂这道题。小强是学校里的万事通,英子不管做什么之前都会先征求一下小强的意见,而每次的选择都是正确的。 他们两个人就这样每天都在一起,小强说过的,要保护她,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要看着她,只要谁敢欺负她,那么很快小强的拳头便会落在那人的脸上。 他们两个也就这样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没有感人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动人的语句,他们两个仅仅是因为各自对对方的关心与爱护才走到了一起。 但是这一切,都只是英子在住院之前所发生的事了,在英子查出癌症后,小强的变化是一天比一天明显,就连于大哥这个局外人都能明眼看出来,更别说英子这个当事人了。 大家心里都是清楚的,只是看破不说破,勉强维持着现在的这种情况,一旦说破了,那么再想挽回可就困难了。 “所以,我想把他所给我的先还给他……” 第一百章:林慕送餐 “喵……”一只黑猫跳下桌子,在店里与一只白色的小狗互相追逐,什么桌子腿椅子腿的都拦不住这两个活宝灵活的身体。 “嘿嘿,慢点跑,别撞到别人。”白叔喊了一声,还在店内的嘿嘿明显是听见了白叔的警告,速度放慢了不少。 一直追着嘿嘿的酸奶见嘿嘿慢了下来,自己的速度加快不少,眼看着就要抓住嘿嘿了,结果……嘿嘿后腿发力,突然向前一跳,让后面的酸奶扑了个空。 嘿嘿虽然不敢跑太快,但是毕竟是猫啊,灵活的身姿足够它一直转移着不让身后那条傻狗抓住。这一猫一狗就在店里这样玩着,酸奶一会扑过去,但总能被嘿嘿给灵活躲过,让酸奶扑了个寂寞。 在店内吃饭的食客们看来,这倒不像是一场追逐游戏,反而更像是嘿嘿在逗狗。 最后,酸奶与嘿嘿又再次踏上了刚才的地方,这次,酸奶终于是认真了,前两爪子死死抓着地面,压底身子,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后爪子肌肉紧绷,仿佛马上就能窜出去。 嘿嘿见到它这样倒是依然显得无所谓,理直气壮地端坐在店门前,还伸出前爪舔了舔,很显然并没有把酸奶放在眼里。 “汪!”酸奶大吼一声,同时后腿发力,本想趁着嘿嘿舔爪子时不注意,说不定能抓住它,它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眼看着就要扑倒嘿嘿了,眼睛一闭,准备接受成功的喜悦了。 果然,这扑的一下并不是没有收获,酸奶的确感到自己抱住了什么东西,只是和自己心里想的哪里不太一样……嘿嘿没有这么长吧? 一睁眼,嘿嘿正在一旁笑着看自己,而酸奶呢,此时才发现自己抱着的是刚走进店里的一位食客的小腿! 这气味,好像还有些熟悉,但是酸奶一时半会竟想不起来了。 这位食客应该之前来过,如果郑贵看到了他,一定能很快就把他认出来。这位食客穿的还是和上次一模一样,全身都是黑色的着装,带着一顶帽子,让人看了总是容易想很多,给别人不是很好的印象。 只可惜,郑贵还在店里忙来忙去,白叔这边要的早饭也才做好,今天来店里的食客还是和往常一样多,但以前还有林慕来帮忙,今天他又不在,这些活全部都留给郑贵一个人做了,他就连招呼刚来的食客的时间都没有。 男子好像并不介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也没有叫郑贵点早餐,看样子是想等郑贵忙完了有事情找他。 白叔这边才上好早饭,郑贵就听见白叔嘀咕了一声,“这林慕怎么还没起床?今天这么忙结果他不来帮忙了!” “没有,白叔,你错怪他了。”郑贵听见白叔这样说,赶紧上前替林慕解释道,并把昨天在于大嫂那边发生的事告诉了白叔。 白叔听了,眉头一皱,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郑贵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只听见白叔说了一句。 “让他出去走走也好……” 郑贵没有回头,径直走进厨房。 这边的林慕,已经坐上了早班车,正前往市医院的路上。他的右手拎着的塑料袋里装着从早餐店带来的早饭,是郑贵提前装好的。关于他给于大哥带饭的事,郑贵已经提前一天通知过他了,林慕本来最近就没有什么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他来市里正好是顺路,也就同意了。 林慕这几天都没有课,其实本来是有的,但前几天校长突然把他的课都给调走了,相当于给他放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假期,只不过还没等林慕高兴几天,校长又递给林慕一张通知单,上面是某个培训班的邀请。 “这次的培训机会是只给我们学校一个名额的,我看了一下,你还有很大的潜力,所以我把这个名额就留给你了。” 这倒是让林慕勾起了一些兴趣。现在的这个校长是后来才上任的,柒冉爸爸退休之后才当上校长的,也是镇上找来的,听说以前是在大城市里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特地回来帮助家乡的,他的思想考虑事情等方面也是和这边的高层有很大出入,常常会有些矛盾之类的。 所以林慕很感激这位校长给他留下的这次机会,他学习的其实并不是心理,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位心理老师,原本只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才勉强留下来在盛木小学当老师,如今也是过去了许久,他只要能抓住这次培训的机会,有很大可能他能回到大城市中。 林慕自己回家也查过了,这个培训项目很多年才一次,是全国性的,每年参加这个培训的都有很多人被高质量的城市挖走,因此许多学校不愿意安排自己学校的老师参加这个。一旦决定参加这个培训,那么学校派出的一定是自己这边最优秀的教师,但是本来优秀的教师就不多,还有可能被别人挖走,所以原本应该没有机会的盛木小学也分到了一个名额,也就仅此一个而已。 林慕心里非常明白,校长也希望他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待在这个地方,对他未来的发展终究没有太多帮助,不像在大城市里,经济发达的地方充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像林慕这样的年轻人,最适合他们的地方就是在城市里。 只不过,想不想离开?这个在林慕心里他自己也没个底,说不清。 培训的地方设在市里,为了方便学习,整个市里来参加培训的学校都会统一来到这里学习。而这边的教师类型也非常多,像林慕这样的心理老师还真的不多见。本来心理就是一个较为冷门的专业,而且如果学习当老师的话,实践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然自己拥有再多的知识,但没有讲解的本领,那么恐怕刚走上讲台就已经怕得说不出一句话了,双重压力,那样的话又还有谁会愿意学呢? 林慕在车上没占到座位,就那样拎着东西,抓着扶手,一直站了好几站。 市医院门口正好就是公交的站点,不过于大哥住的不是市一,是市三医院,在市中心偏东边的位置,这所医院里对癌症的治疗很有名气,本来于大嫂和于大哥第一个去的医院就是市一,也正是在那里检查出癌症的,听了那边医生的推荐,于大哥才被转移到市三来。 市三这边的设备也几乎全是针对癌症的,但这边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治疗方法,癌症是绝症,这边只能给你提供一个比较适合治疗的场所与方案,究竟能不能挺过去,还是要遵循命运的安排。 病人来这边很多都是从其他医院转过来的,他们来这里先住几天,根据来这里之前的医院开出的病单制定暂时的治疗方案,过了一段时间后,会采样化验,判断最新的病情,这样也有利于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于大哥瘫坐在床上,他最近总感觉不太舒服,心脏这边也时常砰砰砰跳的厉害,本来他没有任何异常反应,甚至都感觉自己快好了,但就是这几天,他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跟医生反应过,当时是说过几天安排化验,看看病情是不是又严重了? 这些都是于大哥瞒着于大嫂做的,他不想看见于大嫂这么担心自己了,这几天她为了这个家太过操劳了,于大哥有些于心不忍,不过好在于大嫂平时来的次数也不多,身体上这些不好的反应出现的也不是那么频繁,于大哥还是隐藏的蛮好的。 旁边病床上的英子也醒了,昨晚她趴在床上默默哭了一整夜,而且还担心吵到于大哥他们休息,她都是将自己蒙在被窝里偷偷哭,还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她分手了,但这不是她主动提出的,英子也只能默默接受,反正她欠他的基本上也都还清了。自己的心中突然缺了一大块,这换成谁都在短时间内接受不了,所以英子就将自己隐藏在被窝下面。 英子的行为,于大哥倒是知道的,他晚上也老是睡不着,听完英子讲完的事情后,他也是瞬间想起了他与于大嫂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只不过,现在已是物是人非,留下来的也仅有回忆罢了。 “二十三号病床的,今天下午要安排化验,到时候别忘了,提前准备一下。” 外面的医生已经在催了,看来于大哥今天下午就能了解到关于自己的病情了。 当然了,是好是坏?这个问题只恐怕也只有等做了检查之后才能知道了。 英子一直都是比较乐观的孩子,知道于大哥今天下午就要去检查了,她倒是很乐观的对于大哥说道:“大哥,你这就要走了到时候千万别忘了我啊!” “只是去检查了,不一定是这样就出院,所以我还有可能继续待在这里陪你。”于大哥挠了挠头。他的心里对这次的检查病情倒是还有一些了解,但是他的心里也希望着能真的有奇迹出现。 第一百零一章:绝症 “学长,我……我喜欢你,你能做我男朋友吗?” 青涩的少女,手里还拿着一朵玫瑰花,两只手将这朵花递给她面前的学长,声音发着颤,却依然很好听。 学长没有接过她手里的花,倒是带着宠溺般温柔的眼神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弄乱了她的头发。 他的动作是那样轻,幅度也很恰当,充满了她对她的宠爱。 小学妹与学长有没有走到一起,人们不知道,自始至终学长甚至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那个小学妹手里举着的玫瑰花他也没有接过。 后来,于海军才知道他们并没有在一起,这样的话,他还是有机会的。 全年级都知道,于海军喜欢他们班的班花,但是他们班的班花喜欢的人是高他们一届的校草。 校草的确是校草,人长得也很帅,又是学生会的会长,和许多女生心中所想的男神一样,学长擅长运动,尤其是篮球,他还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 当初,班花来学校就是这名学长来带路的,路上聊着聊着也就熟了。 有传言称,其实这个学长是个名副其实的渣男,他有女朋友的,只是和他不在一个学校,在离他很远的一个省里,两个人异地恋很久了,但据说这个学长从未公开过这件事,关键他还特别喜欢勾搭女生,很多女生都对他表白过,至于结果,都差不多一个样,没有明确的答复。 于海军喜欢班花,但是他性格天生憨厚,也不敢表白,连和她多说两句话他都不敢。不过,他也不太会隐藏自己的爱意,自己没怎么透露,但是全班都知道了他喜欢班花。 的确,只要不是个傻子,应该都能看出于海军对班花有着不一样的感情,做什么事情都会刻意给她留好的,就连值日的时候也会偷偷帮她打扫,上课的时候偷看班花被老师抓起来不知道多少回了。 只可惜,班花喜欢的不是他…… 当所有的事实暴露后,真相也就大白了。 “然后呢然后呢?”英子很显然被于大嫂说的往事给吸引住了,见于大嫂突然停住,赶忙催促道。 于大嫂只是笑笑,却没有接着说,很显然,后面的内容就是发生什么事情后于大哥帮助她,最后二者相爱的故事了。 “哈哈哈,后来啊,她出校门被坏人包围,那个她喜欢的校草骑着车正好路过,但是停都没停,直接跑了。”于大哥的声音突然传来,于大嫂循着声音回头一看,于大哥已经做好检查回到病房了。 “好啦,别说了,丢人!”提起那段有些丢脸的时间,于大嫂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于大哥却毫不在意,“哎呀,都过去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正好也让你重温一下当年的我有多勇敢!” 英子眯着眼笑了一会儿,后面的剧情,她大概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无非就是于大哥英雄救美这个故事罢了,像小说里面有很多,英子都看过的。 于大哥兴致倒是很足,bb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的确,和英子想的差不多,那些混社会的混混想抢点钱,那个学长正好回家的路上看到这一幕,但是他还是假装没看见自己离开了。就在这些混混终于忍不住要动手的时候,于海军突然一拳打上来,把离班花最近的那个混混一拳打倒了,其他混混见状也都纷纷扑过来。 于海军一边对付这些混混,一边又要催促班花赶紧离开,最后班花安全逃了出来,身上没受到一点伤害,倒是于海军,双拳难敌四手,他身上实在的挨了几拳,脸这边还被打青了一块。 这件事之后,倒是让班花看清了真相,真正爱你的人,会不惜一切代价去保护你,这样的人,才值得托付终身。 “再后来啊,班花就成了于大嫂啊,哈哈哈……”于大哥说到了开心事,这一笑就停不下来了。 一旁的于大嫂悄悄掐了他一下,嘀咕道:“死鬼,整天就说些这个。” 于大哥刚想出声反驳,但是嗓子一下子就硬了的感觉,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哇……”于大哥身子猛的一倾,同时嘴里一下子又吐出一滩血! 这下把于大嫂都给吓坏了,慌忙跑出去找医生护士过来,英子本来也有些慌乱,但是很快冷静下来按响了床头的呼叫器。 医生和几个护士匆忙赶来,将于大哥推进抢救室。因为在抢救室里,病人之外的人物都是不能进入的,所以于大嫂只好在室外等候。 但是现在的她心里怎么静的下来,本来今天是他检查的日子,于大嫂为了来陪他,今天特地都没去摊位上,想着今天结果出来,说于大哥可以回家,就顺便给接回家去了。 可是检查的结果还没出来,于大哥的身体又出了这么个毛病。 于大嫂在外面不停地搓着手,踱过来又踱过去,天气并不是很热,但于大嫂额头上满是汗,手心中也全部都是汗,但她都毫不在意,她现在满脑子想到的都是于大哥。 “你好,你是于海军的家属吗?” 一位医生这样问向于大嫂,但这位医生并不是从抢救室里走出来的。 这位医生解释道:“我是通知他来拿检查报告的,但是我去病房没有看见他,听同病房的那个小姑娘说是被送到抢救室了,我也就过来了。” 于大嫂听到检查报告的时候脑子突然嗡了一下,在那一刹那间,于大嫂仿佛听不见任何声音。本来,她是专程来准备一起感受他回家的喜悦的,却没想到报告没拿到,身体上已经开始出现了毛病,这样的话,恐怕检查报告能让其出院的概率很渺茫。 医生并没有当场就给她,而是先带她来到一个办公室里,请于大嫂坐下。可这个时候的于大嫂哪有心思坐下来,于大哥现在还在抢救室里抢救呢,她哪有坐下来的心思。 医生叹了口气,很严肃地对于大嫂说道:“病人的情况不是太好,我希望你有点心理准备。现在最好先不要告诉病人,这样容易影响情绪,对后面的治疗比较麻烦。” 于大嫂麻木地点了点头,拆开报告拿出来看了一眼,又很快将其塞了回去,也没有多说什么,向医生道了声谢后就离开了。 于大嫂回到抢救室的时候,正好看见门打开,于大哥被推了出来,他身上的麻醉效果还没有完全散去,所以什么话也没说。里面主刀的医生对于大嫂说道:“病人最近要少受些刺激,尽量什么事情都依着他。” 而于大嫂自从看了那个检查报告之后就一直都很麻木,医生对她说话她也只是象征意义上的点点头,至于真的有没有记住,这个就连她自己也不清楚。 于大嫂又留在这边处理了一些相关事情,做了一个抢救,后续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她要去处理。 待于大嫂将这些事情全部忙完之后,她回到病房的时候,于大哥身上的麻药效果已经完全褪去了。还躺在病床上的于大哥见于大嫂回来了,急忙向她询问,“刚才我问了一下来给我收器材的护士,她说检查报告已经出来了,不过我在抢救室,所以这个报告先给你了?” 于大嫂没有说话,仍旧自己做自己的事,假装没有听见于大哥说的话。 “快点啊,把报告拿来我看看,等会儿咱们就直接可以回家了啊,你为什么不拿出来啊?”于大哥有些着急了,他还不明白为什么于大嫂始终不愿意拿出检查报告,只要报告过关了,他们明天就可以回家了。 于大嫂终于还是没忍住眼里的泪水,顺着脸颊,还没等它滑落到地上,于大嫂已经将它给擦掉了。于大嫂禁不住他这般恳求,医生对她说的话她倒是没有忘记,只是她太了解于大哥了,也许他们真的是命中注定的一对,当初是于大哥看上了于大嫂,长期接触之后,于大嫂也是对于大哥非常喜欢。 但是,怎么可以忍自己喜欢的人伤心呢? 于大嫂还是擦去眼角的泪水,强忍着心里的难过,将一直抱在怀里的报告递给了于大哥,将报告递给他的时候,于大嫂的手在颤抖着,她害怕他看见报告的那一刻会是什么表情,她本不想告诉他的,就这样安安稳稳的度过有什么不好? 后来,她想明白了,如果这就是现实了,那么为什么还要想着去躲避现实,反正自己怎么躲都躲不掉了,那么还不如放手一搏,勇敢去面对现实。 有时候,既然一个人无法面对的问题,那么就可以两个人共同去面对,这样,才叫做夫妻! 于大哥看了报告,也没多说什么,和于大嫂一样,将报告又给重新塞了回去。 “明天,咱们还是回家吧……”于大哥轻轻地说。 “好。”于大嫂点点头。 “明天咱们再去老街的那家早餐店看看吧……” “嗯,好。” “我还想多看看你……” “嗯……”于大嫂听见了这话,还是没忍住哭了。 第一百零二章:最后的结局 清晨的露珠在枝叶和草尖上微微颤动着,阳光打在这上面,闪耀出五彩斑斓的光芒。草木独有的清香,在空气中悄然蔓延,四处飘荡。 “早啊,郑老板。” 每一位食客来到早餐店之后都会忍不住给郑贵打声招呼,郑贵也都会一一回应。来这里的大多数都是熟人,早起打招呼都是习惯的动作了。 早餐店门口那边,平日里常坐的两个人今天却只来了一位,郑贵心里知道,林慕前天已经去市里了,他因为学校安排培训的事,应该会有好一段时间回不来了。 白叔倒是没什么太大意见,在林慕来这里之前,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在这里吃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听着店里的食客聊天,有时候还能听个故事啥的,生活虽然平淡,倒也充满乐趣。 昨天下午,郑贵去买菜的时候发现于大嫂那个摊位没有开,加上前天林慕给于大哥送餐之后打过电话来,郑贵猜测于大哥可能昨天是在准备出院手续了,听林慕说,于大哥看起来挺好的,精神很不错,如果办下来了就能出院了,想来于大嫂昨儿是去帮于大哥整理东西去了。 果然和郑贵猜测的差不多,没过多久,于大嫂和于大哥就来了。 于大哥看着气色的确好很多,但是于大嫂一直板着脸,看起来脸色也并不怎么好看。 这下到让郑贵也有些摸不着头脑,怎么看都感觉于大嫂倒像是那个生病的人,沉闷着还一句话都不说。 于大哥四处给人打招呼,脸上挂着熟悉的笑容。毕竟很多人家都在他那里买过鱼,人们就算没有买过也知道于大哥这个人,所以之间还是比较熟络的。 “大哥,最近咋整的,都见不到你了?” 待于大哥找了个位置坐定后,他旁边有食客这么问道。 于大哥摆摆手,“没啥,前几天查出癌症了而已。” “啊这……”那人略带点尴尬,“那于大哥现在治好了没?” “去治了啊,然后治不好,我就回来了。”这话看似云淡风轻,但在场的人们心里都清楚,说出这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样残酷的现实,换成其他人可能都一直无法接受,但在于大哥这里,他仿佛早已把生死看淡,很平淡的就说了出来。 于大嫂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脸色更加难看了。 “哎呀,我这过一天少一天的,你们别这么压抑,和往常一样,给我留个念想也好啊。”于大哥见早餐店内突然安静下来,知道大家都是舍不得他,为自己感到惋惜。他可不喜欢大家这样,他更希望大家和往日一样,即使自己不在了,等到了下面也能留个好的回忆。 这就和那些很多将死的人在临死前都会嘱咐自己的家人在葬礼上不要太难过,还有的要求葬礼要办的欢快一点,这些其实差不多是一个道理。 “好了好了。”于大嫂终于擦干了眼泪,破涕为笑,“今天不是来伤心的,今天帮老于完成他的心愿,咱们开心一点吧,他好不容易出院的……” 很快,早餐店又恢复了往日的那般景象。 于大哥点的早餐依然和平常一样,和周围的食客们唠唠嗑,气氛非常不错,很融洽。“白叔,你看您今天怎么愁眉苦脸的,老人家多笑笑更有亲和力嘛。” 白叔装着生气的样子瞪了他一眼,“小孩子懂什么,这叫威严。”说完,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 “哈哈哈。”于大哥笑了笑,顺便就坐在了白叔旁边,“白叔啊,我要是走了之后,我还是有些担心孩子她妈,而且我们家杏儿还小。” 白叔轻轻拍拍他的肩,安慰道:“没事的小于,周围的邻居都挺照顾她的,再说你家鱼摊生意不错,维持他们娘俩生活足够了。” “也是,哈哈哈,那还要麻烦你们了。”于大哥终于释然,放肆笑了起来。 说他真的看淡了生死,其实他并不是,想想于大嫂,还有自己才上小学的女儿,他心里怎么可能放得下?只可惜,命运如此,既然他无法逆天改命,倒不如坦然接受,听见白叔那么说了,他的心里也终于放下了许多。 于大哥走的很安详,他当天吃完了早饭,又从家里把东西都收拾好,该安排的事情也全部交代清楚,当天下午就去了医院。他这次去医院就没有回来的打算,原先他都是不想去的,还是于大嫂拼命劝的。 “万一出现奇迹了呢?” 去医院的作用也不是很大,最多在于大哥病发难受的时候能给你来几针续命的,活的时间比在家久。 最后,于大哥和于大嫂还是没能等来奇迹,他去世那天,天空飘着小雨,滴滴答答。唯一的女儿杏儿也赶到了这里看了她爸爸最后一面,女儿是知道自己爸爸生病这事的,之前于大嫂说的谎也都被于大哥上次回家给圆了过去。唯一令人感到可惜的是,他自己对女儿说的谎话却再也无法实现了。 “杏儿乖啊,等爸爸下次出院的时候,一定再也不出去了,带我们家杏儿一起学习,一起玩。” 直到白色的布盖住于大哥略显苍白的脸,于大嫂才回过神来,撕心裂肺的哭喊起来。杏儿早就被护士拉走了,这种场面不能给这么小的孩子看到。 她爸爸病危前仿佛有预感似的,要于大嫂去杏儿学校帮杏儿请假几天,他突然想见她了。 虽然于大嫂不清楚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见她,但她还记着医生对她说的话,现在凡事都要依着于大哥,现在时间变的有限,有什么事情再不做就晚了。 杏儿来的时候,于大哥病危被送进抢救室了,母女两个就焦急地坐在外面等候着。 没过多久,医生出来,见到他们母女两个,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你们进去吧……” 于大哥就这么走了,但他已经没有遗憾了,这辈子遇到了他们两个。 值! … 早餐店还是和往常一样,有时候于大哥的女儿杏儿上学经过这里也会来买几个包子在上学路上吃。于大哥的事情发生后,于大嫂明显要更忙了一些,但生意也是更加红火了。杏儿也懂事了许多,基本上都不需要她妈妈操心了。早上自己在家里洗漱,也不用于大嫂送她,早饭她都是在路上买,吃着吃着也就走到学校了。 一切又恢复了平日里的模样。 “喂,林慕?” “啊,我在。待会我要去上培训了,有啥事?” 林慕正在准备待会培训需要的材料,结果正巧看见老同学打电话给他。 “哦,也没啥事,你最近还在老街吗?” “没,小学那边推荐我来市里培训了,最近几天都不在老街那。”顿了顿,林慕又继续说道,“不过培训也快结束了,大概就是下个星期吧,咋了?你要过来?” 林慕来着玩笑问对方。 却没想到老同学还真的一本正经地说:“嗯,我最近几天抽个时间回趟老街。” 林慕听见这话,一下子就蒙了,老同学在大城市里是有自己工作的,而且他也不知道老同学有什么亲人在这里,走家探亲? 要是真有亲人当初也不会叫白叔来接自己了啊! 那他来这里干嘛?总不可能是来看自己的吧? 他们两个男的有没有啥基情,大老远放下工作来乡下看自己? 林慕胡思乱想的满身鸡皮疙瘩…… “喂?喂?小慕啊,你可别瞎想……” 对方仿佛知道林慕又开始乱想似的,赶紧在电话里急忙阻止他。 “我这边最近没什么事情,而且我回去是有事情的,你可别多想。” 他有事?难不成是工作上的事? 林慕也不敢多想了,不然指不定脑子里又会歪歪出什么不良情节。 两人又聊了一会家常事,老同学还是和往常一样,问了一些老街那边的事情,像早餐店他一直都很在意,不过林慕却没有问过他。 林慕老实告诉了老同学一些这边发生的事,他的培训也快结束了,如果他真的要过来的话,说不定自己能赶回去见见老同学。 林慕去开会了,两人间的交谈也就戛然而止。 话说那边的老同学挂了林慕的电话后,看着自己手里的纸条,上面是上次林慕报给他的电话号码,他看着这串号码,眉头紧皱,最后却叹了口气,将这张纸条叠了叠,塞进了口袋里。 “不好意思啊,早餐店已经关门了,要不明天来早一点吧?”郑贵正在擦桌子,店内的食客也都走完了,时间也临近中午,一般来说这个时间段不会有人来这里吃早饭的,但郑贵还是听见有客人走了进来。 那人没动,也不知有没有听见郑贵方才说的话,随手找了个位置直接坐了下来。 郑贵没搭理他,刚才擦桌子的时候用余光瞥了一眼,的确是那个人,全身黑色的装扮,关键是他的帽子,正好将他的眼睛遮住,郑贵猜出了个大概,只是因为这帽子的缘故,他还是不敢轻易确认。 气氛这样有些胶着,郑贵就老老实实的擦桌子,那人也就坐在座位上看着郑贵,都没说话。 直到…… “老郑,碗我都洗好了,你待会收一下……咦?” 郑贵猛地一拍脑袋,老板娘喊的真是时候啊! 那人也突然站起来,郑贵吓了一跳。 “少爷!” 第一百零三章:郑贵的真实身份 “少爷?你是在叫我吗?”郑贵说着还用手指了指自己。 那人也是明显一愣,支支吾吾道:“啊这,您不是京城正式集团的……” 郑贵没等他说完,摇了摇头,“不好意思,我这里就是一家普通的早餐店,专门卖早餐的,不搞什么集团,也没在京城开过分店,恐怕你是找错人了吧……对了,如果你来我这里吃饭的话,记得来早点,我这里的生意还挺火的,嘿嘿。” 那人却没怎么注意郑贵刚才所说的,自己托着下巴沉思起来,良久,猛地一抬头,指着在店门口玩耍的酸奶,“那这只狗您是从哪里弄的?别告诉这是大马路上捡的。” 那人语气坚定,表情严肃,一副你要是敢骗我我就打你的模样。 “你是说酸奶啊,我从老家带来的,乡下。”郑贵无辜地摊开手。 说实话,他还真怕这货一言不合就打上来,这年头不敢保证每个人都像他这么善良,这个人一上来就认错了他家少爷,万一等会儿真急了眼,说不定还真的啥也没想就打过来,那时候郑贵可招架不住。 “不对,你是叫郑贵对吧?”那人瞬间忽略了刚才酸奶的事,直入主题。 郑贵刚想坐下来歇会儿,却突然听见这人这么说,他的心头一紧,差点坐歪掉下去。 那人注意到郑贵方才的举动,嘿嘿一笑,嘴角略微上扬,看似十分得意。 “我都在镇长那里问过了,你的名字叫郑贵,于五年前来这里,当时这边的面馆正准备搬迁,你就索性买下来办了早餐店。” 那人停了下来,饶有兴致的看着郑贵,那眼神,仿佛在问他,“你有什么狡辩的,我都看透你了,你再怎么说我也不会信你的,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郑贵此时倒显得很淡定,没有搭理他,默默给自己倒了杯水,又倒了另一杯递给这人。那人也不客气,端过来一饮而尽。 “走了很远的路才过来?”郑贵唇齿微动。 那人摇摇头,“集团那边安了很多眼线,每个与我们集团有合作的公司及分店也都在积极寻找您的下落,前几天公司集合了所有眼线及分公司给出的消息,派了一大批人来全国各地寻找您。” 郑贵听了这话,眉头一皱,却又很快舒展开来,又为那人倒了一杯水,重新递给他。 那人接过水,这次却没有端起来就喝,而是将水放在一旁的桌子上,激动地站起来,“少爷,您就跟我们回去吧!” 郑贵没说什么,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默默品着茶水,都不去看这个人。 “少爷,拜托了!老爷他……”那人见郑贵没有反应,直接对郑贵鞠了个躬。 “我爸他怎么了!”郑贵差点就大吼出来,不过还好按耐住了。 已经五年了,他当初离别京城已经五年了,这五年里他也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他爸甚至都不知道他是生是死。 说到底,还是因为那件事,他爸身为京城第一大公司的总负责人,这些年来竟没有放弃郑贵。 “罢了。”郑贵见那人甚至行了大礼,自己也不太好再这样下去了,“其实吧,我就实话跟你说了。” 那人眼睛一闪,仿佛充满了希望。 “咳咳,”郑贵实在不好意思正视这个眼神,“我真的不是你家少爷,名字也许正好和你家少爷重名了,酸奶也是,有可能你家少爷也养了这么一条小狗,都是巧合嘛,世界这么大,无奇不有啊!” 那人眼里的光芒逐渐暗淡下来,但他看郑贵时的那眼神还是充满了怀疑。 这下弄的郑贵都有些心虚了,慌忙躲闪着他的目光,“那啥,你也别伤心,我这早餐店每天早上来吃饭的多,到时候我帮你注意一下,要是有人认识这位少爷或者他亲自过来吃饭,我再告诉你,可以吧?既然你们集团有眼线证明他在这里,那么怎么说都会留下一点线索的。” 那人听郑贵这么安慰自己,一转念一想,郑贵说的倒也没错,点了点头,虽然还是有些怀疑,但还是走出了早餐店。 临走前,郑贵递给他的水他也喝光了。 见他真的离开后,郑贵长出一口气,老板娘也从楼上下来了,之前她一不小心差点说漏嘴,她就直接跑楼上去了,不过,她倒是听见了刚才郑贵与那人之间的交谈。 “老郑,你这骗人的功夫越来越熟练了啊。” “害,一回生,二回熟嘛。”郑贵也不谦虚,既然被夸了,那就稍微骄傲一点没错吧。 “呦,都二回了,第一回啥时候啊?是不是对我用过一次了?”老板娘揪住这个机会,死咬住郑贵不放。 郑贵刚想为自己辩护说点啥,早餐店内的电话却突然响了。 郑贵一般都不用手机,早餐店里只有一个座机,但知道这座机号码的人却寥寥无几,也就那么几个人,白叔、黄老、镇长那几个这几个是经常联系的,因为有什么事情懒得直接走过来,就要了郑贵的电话号码,有什么事情直接打电话找郑贵。除了这几个之外,再有就是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像给他们送饭,这些人都是不方便出门,打个电话让郑贵去送到家里的,可是现在也不是订饭的时候啊,他们要打电话也只有在订饭的时间啊。 还有,就是林慕和他的老同学了…… “喂?”郑贵思考了一会儿,还是拿起了话筒,刚才想给自己辩护的事也忘了去。 “没声音?”郑贵接了电话,但是对方没有传来声音,郑贵心里暗自想着。 “怎么了?”老板娘见郑贵眉头紧锁,关切地问道,“是谁打来的?” “不知道啊。”郑贵对老板娘摊了摊手,“不知道是这个电话坏了还是没人说话,就是没声音。” 老板娘走上前去,“不会吧,应该不会坏,我来听听。”说着,便接过了郑贵手中的电话。 郑贵没待在旁边,一般打电话有什么事情老板娘也会告诉自己的,没必要跟个傻子一样趴在那里偷听,于是郑贵也没在那里傻站着,抱起之前老板娘刷过的碗往厨房里的柜子上摆放。 但是他在厨房里的确听到了老板娘与电话里的那人聊得很开心,老板娘不是还笑笑,还满脸的关心。 啥事情能这么开心?郑贵还是将这件事上了心,将碗全部都放在柜子上后偷偷溜了过去。 老板娘用余光一眼瞟到郑贵那偷偷摸摸的样子,笑着跟电话对面那人说了什么,具体的郑贵也没听清楚,模糊听见她说“嗯,那你自己问问他”之类的话。只见老板娘笑了笑,主动把电话递回给郑贵,没留在这里,却回到楼上去了。 “喂?”郑贵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他倒是挺担心会像刚才那样没人搭理他,但是他内心还是十分好奇老板娘究竟是和谁聊了这么久? 果然,还是没人说话。 郑贵唇齿微张,刚想说点什么,但是电话里传出了声音。 “喂?请问是郑先生吗?” 声音很深沉,却又让郑贵感到熟悉。 郑贵愣了一下,赶紧答应道:“嗯,我是。” “我是正式集团的人事管理。” 郑贵没说话,刚才那个来找他的也是声称正式集团在找他们家少爷,郑贵知道一些事情,他们所找的少爷的确是自己没错,当年之事还没有个解释,他现在不想回去。 但刚才那个人才被他忽悠走,这个电话又是怎么回事?郑贵不记得暴露过店里的电话啊! 难不成是上次林慕…… “喂?请问是正式集团的总裁郑贵吗?” 郑贵叹了口气,对着电话道:“对,是我。” “这就对了嘛……”电话里的声音仿佛突然换了一个人似的,感觉现在的这个声音更加有磁性、更好听些。 慢着,这个声音……郑贵太熟悉了!但还没等郑贵说点什么,电话那边又来了一句,差点让郑贵没控制住哭出来。 “爸,想我没?” …… “喂,小慕啊!” “啊,我在啊,你到哪了,我正在往老街那边赶,应该马上就到了。”林慕坐在车上大声嚷嚷着。 这边的培训刚结束,他就迫不及待地赶上回镇上的车。前几天老同学给他打过电话,告诉他过几天回来,正好那天就是林慕培训结束这一天。 两人许久未见,林慕也非常期待与老同学的见面。况且,当初林慕能在这边找到工作,也多亏了老同学的帮忙。 “等你到了啊,我带你来这边玩玩,晚上就睡在我家,我挺方便的。” 想到这里,林慕不禁俏脸一红。当初找到现在这个房子,貌似也是老同学帮的忙来着…… “好啊,”老同学倒是没多想,爽快的答应了,“我也是一会儿就到,我这个大巴直接从盛木镇经过,看看咱们谁先到吧?哈哈哈。” 挂了电话,林慕转过头隔着小中巴的窗户看外面的风景。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林慕还是林慕,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究与当年初来的那个孩子不同了,至少,再回到大城市的念头,他一次也没有想过了…… 第一百零四章:郑贵的儿子叫郑健 最后还是林慕晚到了半个小时,等到他下车,老同学正在老街口那边站着等他呢。 “林慕!”老同学见到林慕下车,急忙向他招手。 “郑健!” 林慕放下两手中的行李,站在马路对面向老同学挥了挥手。 见公路上左右两边没车,林慕赶快跑过去。两人是大学同学,亦是室友,多年的相处令这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而现在又是多年未见,两人都很激动。 “哈哈,看吧,是我先到了。”郑健见到林慕拎了这么多行李,主动接过一个,让林慕顿时轻松不少。 林慕了解老同学的意思,顺手递给他一个行李,还不忘抱怨道:“还不是行李太多,当初带过去的东西几乎没有,全是在那里参加培训的时候被迫买的,现在结束了又强行要求我们给带回来。” “参加培训?”郑健的眉头紧皱,有些不解,“电话里没说清楚,是老师的培训吗?” 林慕点点头,“学校这边安排的,培训之后的确感觉学习到不少知识,都是咱们上大学那会儿没教过的新东西。那里培训的老师也很厉害,都是教龄好几十年的,就是跟我们交流教学上面的经验,上他们的课也蛮有意思的,搞得我还真挺想当他们的学生了。哈哈哈。” “那很不错嘛!”郑健微微一笑,用调侃的眼光看了林慕一眼,讪讪道:“林老师?” “去你的吧!”林慕腾不出手,从背后踹了一脚。 “哎呦,你敢偷袭我,看我回旋踢……” “诶嘿,我闪!” “站住,你别跑那么快!” “来啊,抓到我再说吧!” “……” 两人就这么玩着,闹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早餐店门口,但此时因为是下午了,早餐店的大门紧闭,想来郑贵要么去菜市场准备未来需要的食材了,要么就是不知道去哪里浪了。现在的早餐店里也没人,老板娘下午一般也不在家,带着酸奶去姐妹家里玩了,人多比较热闹。 其实老板娘去哪林慕还真还真没怎么在意过,他和老板娘的关系并没有像和郑贵这么熟络,就好像男人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但是林慕与老板娘之间往往只有平常的几句对话,接触也不多。 “小健,就是这里了。”林慕指了指早餐店对面的那栋双层住宅,“这边就是我住的地方了。” 郑健的全名听起来总给人不太好的感觉,林慕与老同学之间的关系不错,所以平日里林慕一般都不会喊老同学的全名,而是叫他“小健”居多,这也算是对朋友的一种尊重吧。 林慕刚想带着郑健去自己家里看看的,但是自己刚往家那边走了两步,却发现郑健直愣愣地看着早餐店,眼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林慕眯了眯眼,“小健,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来这家店。” 郑健没有思考,如同小鸡啄米般地点点头。 林慕也是大概猜的,他知道郑健从小就在这附近长大,而早餐店的在这附近也是很有名气的,所以林慕断定,郑健以前在这里的时候一定来过这家店,而且因为都是邻居的缘故,郑健一定对这个地方印象深刻,说不定他还和郑贵他们认识呢! “这个是早餐店,现在没客人,基本上都是关着门,等明天早上我再带你去吧。”林慕实在不忍打搅老同学对这地方的回忆,但还是告诉了他真相,毕竟总不可能让他在这里傻站着是吧? 林慕本来再说些什么,却被老同学突然拉住手臂就往家里走去。 “哎哎哎,不说早餐店了?”林慕只是略微挣扎了几下,他刚说的起兴,居然就这样被强行打断了。 郑健笑着摇摇头,“不用了,早餐店的事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慢慢再跟我说吧,我这刚下大巴,路上啥也没吃,小慕你这里有吃的东西没?” 郑健也不敢多说什么,其实关于这里的事情,林慕还有很多不知道的。比如他与早餐店的真实关系,还有证郑健的爸爸,也就是整郑贵的真实身份。 当年这边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而且又正好全部凑巧集合在一起了,这也导致了当年事情的众说纷纭,谁也不清楚这边的变化,就连白叔,他也不一定知道所有的事情。 更何况,郑健也有点感觉白叔的记忆力开始有些衰退了。他今天要回来的消息自然也是对白叔说的,之前打了好几次电话白叔都没接,最后还是等小白放学之后听见电话响才拿给白叔的,白叔的第一句话就是道歉他刚才突然想不起手机放哪了? 郑健倒是没多想,不过白叔知道自己要来,应该会去街口那边等着自己啊,今天下车的时候却没有看到他,这倒是令郑健有些上心,难不成这事又忘了? 其实郑健还真没猜错,此时的白叔正窝在家里看电视,手机也不知道又被他忘在哪里去了,白叔此刻心思倒也不在电视上,嘴里嘀咕着,“我的遥控器放哪里了?怎么找不到了?最近健忘症还挺严重的。话说,今天好像要做什么大事来着,但是我怎么没什么印象啊?”白叔想了一会儿,但发现依然是什么也想不起来,最后索性不想了,还没有想遥控器放哪里了来的实在。 “阿嚏!”林慕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心里仿佛有事般往街尾的方向看了看。 林慕心里也有些纳闷,他今天回来的消息已经提前打电话给白叔说过的,而白叔也说自己会在路口那边等着他的,但是下车了只看到老同学。 本来,林慕还想着,正好老同学也回来了,白叔与老同学又正好认识,这么多年没见过面,也算是给白叔的一个小惊喜吧。 林慕摇摇头,用手掌拍拍脑袋瓜子,自言自语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没事,说不定白叔忙去了呢,他又不是每天都能闲着,万一又被谁家的老奶奶给叫走了呢?这事件,啧,说不准。” “你说啥?”走在前面的郑健听见后面的林慕在那里嘀嘀咕咕说了啥,但自己啥也没听清楚。 “啊?没啥,没啥……”林慕见老同学差点误会,赶紧摆了摆手为自己辩护道。 一句话的功夫,两人已经来到林慕的房子前。 说是林慕的,倒不如说这是林慕借住的,但是林慕并不认识这一家,这个房子是当初郑健给自己介绍这边的工作时说的,他说这家人装修好了之后也不住,常年不在家,最多就是他们回老家过年的时候会住上几天,但是也只是几天罢了,等年一过,他们又该回去大城市了。 这个地方,终究会被遭遇抛弃…… 不过那家人既然装修好了不住,那么正好林慕来到这里没个地方住,于是,郑健与那家人说了几声,最后谈了一下条件,也就同意了。 老街这边的人,街坊邻居们,谁家有了困难,就是这样每家每户都会去帮忙。不会在背后说对方闲话,也不会站在一旁冷眼看笑话。朴实,这是林慕对这个地方最直接的评价。 一整个下午,老同学这边也没有发生什么比较重要的事情。老同学和林慕第一次过来一样,除了坐的车不同,他坐的是直达的,林慕中间转了好几次车,老同学也是一整天啥也没吃,林慕把他带到家里,给他下了面条,虽然离饭点也没多久了,但是让人家一直这样饿着肚子总不像话吧? 老同学吃完了面条,没有急吼吼地拉林慕出去转转,也没有缠着他让林慕多说些关于早餐店的事情。 既然对方没提,林慕他也没好意思问,和老同学唠唠最近在城市发生的事情,而郑健询问了他在老街这边的工作。 “可以,混得不错嘛!”两人异口同声。 随后一愣,又突然笑了起来。他们两人虽然许久未见面,但是他们两个依然像很久以前那么默契。 吃完了面条,又在楼下唠了一会嗑,随后两人也就上了楼去——楼下基本上没东西,林慕刚搬过来的时候把原住户留下的东西,很多杂物都给搬到楼下了,他自己就住在楼上,楼下的杂物都用防尘布盖上了,貌似也没啥可玩的,郑健趁着林慕在洗碗的时候就跑到楼上去了。 林慕临时在旁边搭了一张小床,虽然没有大床睡着舒服,不过林慕这人睡觉不挑床,床单被子啥的都是林慕从培训那里带来的,“想不到这些东西正好派上用场了,也不用临时再买了。”林慕挠挠头道。 当然了,林慕睡小床,郑健睡大床,林慕知道老同学的睡眠不咋样,还给他买了个眼罩。 一切都弄好后,也临近了饭点,林慕趴在二楼的窗边招眼看了看,扭过头来对郑健喊道:“小健,早餐店开门了,应该是郑老板他们回来了,你待会要不要去看看?” 郑健淡淡一笑,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俏皮,眼睛一眯,“好啊,那咱们瞧瞧去!” 第一百零五章:离开早餐店 “郑老板,买菜回来啊?”林慕一如既往大大咧咧地打着招呼,见到郑贵正在买好了菜往店内走去,赶紧上前轻轻拍了拍他。 郑贵一回头,却顿时愣住了,眼里是藏不住的惊喜,但还是在努力克制着情绪,尽力保持着自己的威严。 郑贵这把林慕看得心中一紧,林慕浑身上下摸了摸,指着自己,“我脸上有东西吗?” 可郑贵压根就没搭理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你回来了啊?” 林慕根本不知道郑贵在说啥,刚准备询问,但是身后老同学的话打断了他。 “是啊,我回来了。” “和电话里说的时间不一样呢。”气氛缓和了些,郑贵也露出了笑容。 “我想你了,提前一天回来看看有啥不对?”老同学也笑着回应道。 郑贵刻意举高手里买的菜,“看来,我提前买些菜还正好赶上了。” “是……” “停!打住!”老同学的话还没说完,林慕突然蹦的老高,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你两是不是把我给忘了,不过话说你两很熟啊?小健你不是很早就离开老街了吗?” “噗嗤……”郑健一下子就笑了出来,“对了,差点忘记介绍!” 随后,郑健向前走了几步,走到林慕身边,拍了拍他,“这位是林慕,我大学好同学兼室友。” 又向前走了几步,却没有拍郑贵的肩膀,而是走到他旁边定住脚步,双手插在裤兜里,笑着看着郑贵,“这位,早餐店的老板,是我爸!” 林慕:“……” 此刻林慕很想说点啥,但是嘴却怎么也张不开,而且脑子一团糟,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恐怕自己一开口也不知道说啥。 难不成自己庆祝一下郑贵喜得爱子?恐怕自己今天是走不出这早餐店了。 原本,郑贵是想留儿子和林慕他们来这里吃的,毕竟自己以为儿子明天才过来,刚去菜市场买了好些菜回来。高兴嘛,儿子这么多年没有回过家,这下好不容易回来了,多弄些菜来庆祝庆祝。 不过很可惜,林慕做的面条已经让两人都吃饱了,于是谢绝了郑贵回家去了。 郑健想去白叔家看看的,结果去了那里却看见门开着,嘿嘿趴在厅内,它认识林慕,但是却对生人很警惕——郑健离开这里的时候也很久了,那时候白叔还没捡到嘿嘿,所以嘿嘿自然也就不认识他了。 林慕它还是比较熟悉的,见到林慕象征性的抬抬前爪,也算是对他打了个招呼吧。然后扭过头去,不看站在一旁的郑健。那轻蔑的眼神里,似乎还带着点不屑。 郑健干笑了两声,没有进屋去找白叔,这嘿嘿在家看门,那么白叔应该是不在家的,一般白叔在家的时候,嘿嘿都是在外面疯玩,但如果它看见白叔出门了,那么家里是空的啊,它就会乖乖回家趴在门口,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林慕看样子也有些着急,拉着郑健就回家去了,他现在内心里有一大堆疑问需要去解决…… “等一下,郑老板真是你爸?” 他们才到家,林慕的第一个问题差点没把郑健笑死。 “是我爸啊,我没事乱认爸干啥啊,哈哈哈。”郑健笑得根本合不拢嘴,“而且,你看我两的名字,不都是姓郑吗?” 林慕思考了一会儿,好像也的确如此,老同学虽然只是说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这里长大,但是也没说他家是干嘛的。 “等一下,那我住的这个房子……”林慕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你别告诉我这个房子也是你家的……” 郑健赶紧摇摇头,否定了林慕的猜测,“这个真的是别人家的,本来这里是我小时候住的,后来我不是因为一点事情离开了嘛,这个房子卖给了其他人。” “对哦,我都快忘了,你当初为啥离家那么久啊?”林慕有些不解。 郑健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仿佛又回忆起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随后又笑了一声,“算了,事情早就过去了,现在不提了,还挺丢人的。”说完,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可……” 林慕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是郑健的手机响了,有人在给他打电话。 郑健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上面的来电显示,却回头透过窗户看了一下,又给挂断了,没接。 窗外……林慕住的这地方正对着早餐店,而刚才郑健透过的窗户外面就是早餐店。林慕心里原本有很多疑问,但是还没等他问出来,郑健的电话又响了! 这次,郑健没有立即把电话挂断,也没有向刚才那样看早餐店,而是瞟了一眼在一旁的林慕。 见林慕也在看自己,随后对林慕笑了笑,“抱歉啊,我去接个电话。” “什么事情啊?不是说过了没有大事不要打两遍电话吗?你……” 郑健接着电话,一边说一边往楼下走去,林慕也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不过刚才郑健说话时的语气,倒是很让林慕感到陌生。很严肃,在林慕的印象中,郑健一直都是一个很幽默风趣的朋友,还从未见他如此认真的表情,而且他刚才说话时还带着一点愤怒的感觉。 但是同时也勾起了林慕的好奇心,他这才发现,虽然自己与郑健做室友和好朋友这么多年,竟然都不怎么了解过他,受他的帮忙自己才在这边找到新工作,而自己居然与他爸爸接触这么久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就在林慕这边思考的时候,郑健却突然窜上来,眼眶泛着红,看起来很着急的样子。林慕被他这个样子给吓到了,本想着要不要上前安慰一下的,但郑健大喊,“小慕,走,快点去早餐店!” 郑贵和老板娘正在吃晚饭呢,郑健却突然拉着林慕闯进来。 老板娘看见郑健的那一刻,眼睛已经有泪水了,但看见郑健那个模样,又想赶紧询问发生了什么。 郑贵反应还是比较快的,向前一步拉住郑健,没等他开口,郑健却紧紧抓住郑贵,略带着颤抖的声音,着急地说:“爷爷,管家刚才告诉我爷爷生病住院了……” 此时郑贵还算比较冷静,他先安抚好儿子,让他坐在凳子上详细说说这件事。 老板娘也为郑健倒了一杯水,他喝了水之后,确实静下许多,但是脸上依然是那副着急的样子。 “我刚才接到管家打来的电话。”郑健情绪稍微平抚一些,缓缓道出这件事的缘由,“管家给我打了两次电话,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 “结果他就告诉我昨晚他听见有东西摔落的声音,回到屋里一看,爷爷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说到这里,郑健哽住了,在他小的时候,爷爷是最疼他的,有什么好吃好喝的都会先给他,就算当年爸爸因为赌气离开京城,老爷子也会经常假装不在意地给小郑健送点好东西,当年的种种恩情,他都一直记在心里。哪怕后来他与父亲因为那件事闹翻离家闯荡,郑健心里都清楚,老爷子这些事应该都是知道的,不然也就不会后来找到他,与他一直保持联系。 郑贵虽然和老爷子的关系不怎么样,但听到老爷子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就攥紧了拳头。老板娘也紧张地抓住衣角。 “然后……然后管家就说爷爷连夜送到医院里,今天就直接住院了,而且醒了就一直嚷嚷着要见见我们……” 郑健抬起头,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看着郑贵和老板娘,“爸,咱们回去吧……当年的事情都过去了……” 郑贵站起身子,他虽然没有儿子高,但是此时郑健坐在板凳上,郑贵顺手摸了摸儿子的头,眼里带着宠溺,“那咱们回去吧……” 一旁的老板娘听了这话也点了点头,当初郑贵堵气离开京城的事就是因她而起的,这么多年她心里总过意不去,一直想回去看看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老爷子身体上出事了,她这个坐儿媳妇的要是再不回去,恐怕对她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郑健又在这里与他们聊了一会儿,林慕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就先回家去了。郑贵在林慕走之前,将早餐店后面的事都交给他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只是让他明天来这里的时候帮着点小怜,店里一下少了这么多人,郑贵也怕他忙不过来。 对于小怜和林慕,郑贵打心眼里对他们放心,今晚老板娘做了一些,明天他们只要稍微处理一下就能继续营业了,毕竟这事情发生的也挺突然的,早餐店提前没有通知,郑贵担心明天来食客但是没饭吃。然后等会他再去找白叔说一声,明天一早他们一家人就打算去京城,老爷子的病情不好说,早些到总是好事。 “等一下。”郑健突然插了一句,“管家打电话说了一下,如果要来的话,我们集团在这边有人,可以让那个人明天开车带我们过去。” “那个人?”郑贵也仿佛有点印象,在脑海里思索起来,最后猛地一拍巴掌,“我知道了,是不是来我这里找少爷的那个?” 第一百零六章:是啊,都过去了…… “我爸呢?”郑贵气势汹汹地冲进一间屋子吼道,那间屋子外面挂着的牌子标明了这是哪里。 总裁办公室! “少爷……少爷……”几个穿黑色衣服的人跟在郑贵后面也匆忙跑进来,“少爷,总裁说了,他不同意,您赶紧回家去吧,等会总裁回来看见您胡闹又该生气了。” “生气?他生什么气!”郑贵闯进办公室来却发现没人,直接一屁股坐在平时总裁办公的老板椅上,转着圈,心中却是越想越气,随后他又质问到身后一直跟着他的那些人,“我爸去哪了?你们肯定知道,不然干嘛一直跟着我!” “这……”那几个人被郑贵这样一问,汗珠顿时布满额头,支支吾吾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就知道……”郑贵眼睛一瞪,那些人顿时都低下头来不敢出半点声音。 “少爷,有找你的电话。”跟在郑贵旁边的一个显得不一样的黑衣男子接了个电话,听那边说了几句,将电话递给郑贵。 郑贵却看也没看直接挂断了。 “少爷,可能是总裁……” 本来低着头的那几个人里还是有人没忍住说了一声,但那人话还没说完,就被郑贵一个眼神给吓住了。 郑贵刚想再顺势训那人几句的,还没开口,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那个递给郑贵电话的人看了一眼,直接将电话递给郑贵,同时在他的耳边轻轻说,“少爷,是总裁打来的电话。” 本来,郑贵想直接挂断的,但是又转念一想,自己本来就是过来找他的,现在不是正好可以问出他在哪里吗? 在心里平复了下心情,郑贵按下了接听键,“喂,爸。” “你小子,现在在哪呢?” 郑贵走看看右看看,对着在场的人比了个不要说话的手势,众人一看也都清楚少爷的意思。 随后,“爸,我在家呢!” 刚开始,郑贵的确是带着气过来找他爸的,但一下扑了个空,气势上削弱不少,而且刚才他训了一顿跟着他的那些人,一开始心里攒着的那股气也消逝不少,语气也没有那么冲人了。 可是…… “放屁!”总裁突然大怒,“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吗?说!你现在是不是就在我的办公室里?” 郑贵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在场的人,但他们一直都在自己眼皮子下面啊,谁有时间能去偷偷告状的? “别找了……”总裁冷笑一声,“你抬头看看墙角……” 郑贵听了话往墙角一看,心中顿时有许多羊驼驼飞奔而过…… 哪有什么人告状,这个地方是总裁办公室,监控摄像头肯定是不会少的!而郑贵正对着的那个墙角又正好有一个摄像头! 所以,刚才郑贵的一举一动都被不知道在哪的总裁远程联机看到了。 郑贵不禁小脸一红…… “好你个兔崽子,急吼吼地闯进我办公室,找我干嘛?”总裁没有揪着他刚才耍小少爷脾气,听的出来总裁的心情没有很差。 林慕挠了挠头,冲着摄像头挥了挥手,“其实也没啥事,就是小双那事……” “等会啊,我这边等的客户来了,待会谈判结束之后我再打给你吧……”郑贵刚提出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听见他爸又找了个理由挂断了电话! “真过分,每次都不听我说完!”郑贵一怒,把手机随手丢给身后那个帮他保管手机的,转身就离开了这里。 待郑贵走后,刚才那些被郑贵一顿好训的人在那里嘀嘀咕咕。 “刚才少爷没发现什么破绽吧?” “还好,应该没有,不然他也不会对总裁那么相信。” “总裁派咱们过来看着少爷,咱们可别让少爷给发现了。” “不过刚才那个是谁啊?一直跟在少爷后面,而且看起来关系还不错,少爷脾气那么差都没有说什么。” 这时候他们中一位舌头比较大的说道:“这四应为辣个仍四宠小就带着扫爷葬大的,扫爷很杏仁他,而且扫爷本耐脾气没有辣么坏的……” 一旁的人听的是一头雾水,最后还是有个人在那里分析了半天,一个字一个字琢磨,嘴里念念有词,“这是因为那个人是从小就带着少爷长大的,少爷很信任他,而且少爷本来脾气没有那么坏的……” 大舌头高兴地拍着巴掌喊道:“对对对,窝久四辣个意是。” 众人赶紧制止了他,不然他说的每一句话他们都要在那里猜好久…… “等一下,少爷的脾气不差?”人群中马上又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众人的眼光又落到刚才那位大舌头身上。 大舌头左右看了看,高兴极了,正要说话,却马上就被众人给阻止了。 “别,你别说了,我们不想知道。” “算了算了,就让这件事成一个谜吧。” “好了,咱们换一个话题。” 大舌头一脸无辜地看着大家:“窝就四想索窝也不太秦醋,四听别扔索的。” 只可惜,大舌头的话在嘈杂的众人中根本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郑贵,是京城首富的二儿子,京城第一集团——正式集团的预总裁。从小,现任总裁就给他灌输商业知识,方便他未来执掌集团大权。 至于为什么是老二继承他爸的集团?是因为他上面是姐姐,男女之间在家长眼中看来总有些差异,而且女儿将来会嫁人,在商业这一方面也的确不如儿子懂,最后家族之间商讨之后才定下由郑贵来继承家业。 只可惜,这件事原本都是确定了的,直到郑贵遇见了小双…… 第一眼,郑贵就被她给迷住了,原先,郑贵并不是没有见过特别好看的美女,毕竟他爸是第一集团的总裁,有时候谈生意什么的,对面客户会带秘书过去。那秘书……要是知道的倒没什么,要是正巧有不知道的人看见了,绝对想不到这是秘书,怎么看都会以为自己来到了青楼…… 不过,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郑贵从来看不上眼,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看上了朴素无华的小双。 两人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 只可惜,半路杀出个郑爸爸…… “不行!她配不上你!” “管他什么门不当户不对,那是小说里才会有的情节,我就是喜欢他!” 郑贵还为了她与总裁大吵了一架,但最后谁都没讨到一点好处。 而这边,郑贵知道他爸正在谈判生意,所以径直来到那熟悉的地方,果然看见了总裁。 原本,总裁猜到了郑贵一定会来找他,所以特意安排了很多人跟着他,然后按着事先安排的剧情走向,总裁打电话给郑贵,最后这些人就不用接着跟了,而是回到各自的岗位上。 他们本就是公司里的一些员工,有一些还是看着郑贵长大的,他们也知道这个将来有很大可能是要接过总裁之位的人,所以也不敢怠慢。 但他们还是不怎么了解郑贵的脾气,郑贵刚才在办公室里都是演的,他小时候就经常去他爸爸的办公室里玩,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爸办公室里有监控呢? 那些都是他来到办公室里没见到他爸故意演给他看的! 郑贵现在为了小双能被总裁承认,他宁可自己在公司里的形象受到影响! 这边,总裁与那人谈了许久,郑贵与他最信任的那位黑衣男子就躲在外面的一辆汽车中,静悄悄地等着时机成熟。 终于,郑贵在车里看见他爸对面那个人站起身子与总裁握了握手,那人转身离开了,但郑爸爸还坐在那里,看着郑贵这个方向。 “不会吧,在车里他怎么看的倒我的?”郑贵正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的手机突然响了。 郑贵从黑衣男子手中接过电话,看着在这里举着手机做打电话样子的郑爸爸,他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果然,正是郑爸! “喂?”最后郑贵还是接了电话,小心翼翼地问道。 “喂,儿子。”果然,郑爸爸早就知道郑贵来这里了,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笑着看这里,“我猜,你是为小双的事情来找我的吧?” 郑贵从话里听出很多种意思,也不敢多说,但是看着郑爸的心情不错,趁着他刚才谈成了一个合同比较高兴,没准儿待会试试说不定能成功呢! “爸,我是真心喜欢小双的!” 可是郑贵才刚说出口,就看见总裁的脸色瞬间就变得严肃起来,同时电话里也传来他严厉的声音。 “这件事情没有商量的余地,她和你是不会在一起的,你最好还是放弃吧……” “爸!” 郑贵还没有说完,总裁直接挂断电话,整理好谈判的文件起身便要离开。 “爸!”郑贵赶紧追过去,“我和小双……” 郑爸爸举起手打断郑贵说的话,用一种非常严肃的表情看着郑贵,“小贵,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惯着你,你无论要什么我都会给你买,依着你,将来还打算把集团的未来交给你,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关心一下自己的未来,其他的未来我都能替你规划好,但是你自己的人生,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也没等郑贵回应什么,坐上车便要走。不过,在他临走之前,又摇下车窗,“小贵,你要记住,我只是计划将集团的未来交给你,也许你的商业天赋的确很好,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句,你别忘了你是有弟弟的,我完全可以把这个总裁的位置给他们,所以,我希望你能清醒一点!” 随后,总裁招了招手,示意开车离开。 郑贵一脸茫然地站在原地,他的身旁,那忠实的黑衣男子在他旁边站的笔直,像一棵树一般。 郑贵的脑子里回想起他们初次相遇的场景,虽然那个时候人群中的人很多,但还是一眼就看见了彼此。 他还想起元宵节那天他带她去赏花灯,但是在车内看见更迷人的她后,郑贵就没看过外面的花灯。 郑贵喜欢她的笑,甜甜的,有两个淡淡的小酒窝,每次她笑的时候,郑贵总想伸出手去按一按那两个小酒窝,显得可爱极了。 只可惜,他虽然是总裁的预选人,但他却连自己的人生都无法主宰,这样的总裁之位,他宁可抛弃! 于是,返回公司后他与总裁大吵了一架。当时他们是在办公室里吵的,关着门,而且办公室的隔音效果好,员工们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见林慕最后气愤地走出办公室,头都不回一下的。 郑贵再也没来过集团的公司,有人说,他是私奔去了,还有人说,因为总裁把位置给了他弟弟,结果两人闹翻了,就离家出走了…… 反正,公司里的嘴比较多,每个人说的话也都不一样,究竟是谁说的对,这又有谁知道呢? …… 一晃好多年过去了…… “小贵,你看看这些树,是不是都长大了?”轮椅上的老爷子正是当前正式集团的总裁,也就是郑贵他爸。而此时郑贵就在他背后轻轻为他推着轮椅。 听见老爷子这么说,郑贵也是笑着叹了口气,“是啊,好多年都过去了……” “所以,你当年离家并不是个错误的选择啊,你看你现在,不是一样很好吗?”老爷子反复端详着郑贵,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当年的事,就让他过去吧……”郑贵笑着说。 “是啊,都过去了……” 最后郑贵去了也没几天就回来了,主要是他放心不下早餐店,而且老爷子那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医生说了,他就是压力过大导致的高血压犯了,只要平时多注意休息,身体自然而然也就好了。 而郑贵与家里的矛盾也是彻底解决了,当年的事,就让它这么过去了。不过,郑贵没有要总裁之位,而是与老爷子再三商讨后决定先给三弟,他虽然在商业这一块经验不是很丰富,但是郑贵已经说了,要是等他在这边早餐店开够了的时候,自己也会回去帮助三弟的。 回到早餐店,依旧是熟悉的味道…… 第一百零七章:酸奶 郑贵他们没有在京城待太长时间,只留下林慕和小怜两人在早餐店帮忙,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放心,而且当他知道老爷子只是高血压晕倒,并借这次住院的消息谎称自己得了大病,告诉郑贵让他回来。郑贵因为赌气离家也有好几年了,老爷子只是因为想他了,所以让管家编了这个理由来糊弄郑贵。 虽然最后郑贵的确回来了,而且两人之间多年的矛盾也都有了个结局,但让老爷子挺不好意思的,就是把自己的孙子也给骗到了。平时老爷子还是非常疼郑健的,但无奈之下发现郑健就在他爸这里,而且管家那里还真没有早餐店的电话,最后无奈之下才让管家先打给了郑健。 把孩子给吓坏了,所以老爷子心中带着点愧疚,所以好生劝到郑健留下来。郑贵等人可没这个待遇,就算是和好了,他心里也明白老爷子还是对他有些偏见的,再加上他实在对那里没什么感情,所以索性就回来了。 回到早餐店后,一切还是与往常一样,林慕和小怜两个人把早餐店弄得还蛮不错的,对于有些多疑问的食客,林慕都找了一些理由给搪塞过去了。 所有事情都恢复了原轨…… 这一天,早高峰已经过去的时候,郑贵看了一眼店里,吃饭的人已经不多了,给还在厨房忙碌的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就出门去了。他想趁着早餐店现在不是很忙的时候去买些菜回来,他下午想找个时间去一趟隔壁镇的黄老家里去坐坐。上次早餐店被拆除的时候,黄老作为一个有地位的人,在镇长那里也是替郑贵多说了几句,现在早餐店终于恢复了正常,郑贵本就应该找个时间去那里探望探望他,结果没几天又遇上老爷子和郑健这事,不知不觉中也就忘了去。 “顺便买条鱼回来,就去于大嫂他们那个鱼摊吧!”老板娘听见郑贵说要出去,连忙喊了一声。 郑贵应了一句,就离开了早餐店,他知道,老板娘提起买鱼的事,其实是想让郑贵去照顾一下于大嫂那边的生意。现在于大哥不在了,她那边的摊位每天都很忙,虽然有时候双休日或者小学放假的时候杏儿也会去帮帮她妈妈。但是她最近又要准时考试,每次去都会被于大嫂给赶回来。 这样于大嫂那边有时忙得连歇会儿的时间都没有…… 郑贵正在脑海里想着买条鱼回来做什么的时候,却突然一顿,他今天好像还没有见到酸奶来着! 按着平日里那条傻狗的习惯,起来了就干饭,饭吃完了就去找嘿嘿玩追逐游戏了。可是今天嘿嘿老老实实待在白叔身边,却并没有见到酸奶。 今天早些的时候他的确是见到酸奶在与嘿嘿在一块儿的,但这早高峰过去之后,咋这狗就不见了呢? 郑贵一边焦急地喊着酸奶,一边急忙跑出去。 但他还没跨出早餐店的门槛,就见到一个人正在那里蹲着逗酸奶玩。 那人郑贵不认识,身上穿着牛仔裤,上身是一套工装服,头上还戴着个鸭嘴帽。郑贵在心里猜测,这人很像是一位来旅游的。 在上次那个小网红为早餐店拍了视频之后,早餐店突然就火起来了,每天来这里吃饭的人也多了不少慕名来打卡的。 经过询问,那人也告诉郑贵,他正是看了那位网红拍的视频,才找到了这里,而且他正在全国各地旅游,正好顺路就过来了。 郑贵哦了一声,点了点头。 “对了,这只狗狗也是这个早餐店养的吗?有点胖诶。”说着,他试图抱起酸奶,笑着说道。 郑贵也乐了一下,“是啊,看把它养的,跟猪一样。” 听了这话,酸奶倒是不乐意了,使劲扭动身体,仿佛在说:“你居然还说我胖,哼,快放我下来。” 那人被吓了一跳,赶紧放下酸奶,酸奶一溜烟就跑开去找嘿嘿玩了。 “对了老板,”那人又问向郑贵,“你们家这狗叫什么名字?” “酸奶。”郑贵笑着回答,“你看它身上的颜色就知道了。” 的确,酸奶全身上下基本上都是白色的,除了脚掌附近的毛有点黑色的,大部分都是洁白无染的,从远处看去,像极了冬天里的滚来滚去的雪球。 那人也是噗嗤一笑,伸出大拇指,“老板这个名字可以,很符合他!” 说完,又仿佛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望着酸奶跑开的方向,喃喃嘀咕道:“好像啊……” …… 的确,都是小时候发生的事情了,但在宁浩浩的脑海里始终忘不了这条白色的宠物狗。 那时候他是真的笑,才上初中没多久发生的事情了,当然,发生了那件事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上过学。 宁浩浩在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从小他就不受家里亲戚的待见,都说是他克死了他的母亲,这对于他从小就受了很严重的心理伤害。 他爸一开始处处都护着他,直到他长大,他也算孝顺,宁爸是专门打狗的,这工作不太好对外面说,因为在社会上总会有人对这个职业有些偏见,认为这个职业太过残忍。在小时候,宁浩浩也对爸爸做的工作感到排斥,最不喜欢在学校提到爸爸的工作。 只不过,他现在也逐渐长大了,懂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他开始了解父亲做的这份工作。虽然父亲每天接到的单子都很多,但是实际上真正能赚到手的钱其实并不多,而且这个工作是受到众人鄙夷的。 尤其是在农村这边,人们坚信狗有的时候能通灵,特别是狗血,是非常污秽的代表物,老人们都尽量不去沾染这些东西,生怕自己身上会染上这些污秽。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迷信真的灵验了,宁浩浩也不知道他的爸爸什么时候染上了赌博。 每天本来赚的钱就不多,还被他每天都拿去赌钱了。家中的积蓄越来越少,最后导致宁浩浩也被迫休学在家帮宁爸整理家务活。 赌场有顺有逆,顺了,就把这些钱接着用来赌博,要是逆了,也就没钱了,被别人从赌场追到家里来要债,最后宁浩浩在家总会被一股酒气的爸爸给暴打一顿,有好几次,都见了血。 可是宁爸爸赌博赌上了瘾,没办法,就开始写押据,家里的东西越来越少……直到他家里的东西全部被赌光了,他还欠赌场很多钱。 宁爸害怕仇人上家里来要债,连夜带着宁浩浩离开了这里,换了一个城市继续做打狗生意。 就是在那个城市里,宁浩浩遇见了那个令他一生难忘的事情。 在他们新家的旁边,是一个很大的公园。 只可惜,说是新家,只是一个桥洞下面铺上几层离开时带来的被子罢了,然后宁爸也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块大木板,略微装了一下,竟变成了一个比较像的门。 宁浩浩喜欢去那个公园,公园里有一片很大很大的草坪,宁爸爸不在家的时候,他就经常偷偷溜去那里,躺在上面,什么也不想,就那样放松自己…… 直到他感觉有一片阴影遮挡住他的眼睛,他睁开眼睛往旁边一看,是一只纯白色的小狗。 因为从小就见过他爸爸杀狗,所以他知道狗的各种种类。 在他眼前的这很小只,脑袋也非常小,还没人的一巴掌那么大,所以宁浩浩一眼便可以看出来,这应该是一只小宠物狗。 他的确没有看错,因为下一秒他就注意到这只小狗的脖子上拴着一个项圈,很明显是有人养的。 现在的大城市里经常可以看见有人家里养着这样的小宠物狗,为了怕它们走丢,会特地给它们装个项圈,这样万一真的走丢了,还可以让那些发现它们的人送回来。 小狗轻轻舔舐宁浩浩的手指头,弄得痒痒的。于此同时,他的心里也不由得升起了对它的喜爱。他四周望了望,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便一把扯过小狗脖子上的项圈,扔到了一旁,直接抱起小狗就跑回了家。 到了家里,还没等他歇一会,宁爸也就回来了,一脸的隐沉,大概是在赌场又输钱了。 “你刚才去哪里了?我看到你刚跑回来的!” 宁爸爸瞪着宁浩浩,而后者支支吾吾又想不出什么理由。 那只小狗被他藏在了被子里,他可不想让爸爸发现这只狗,不然谁知道爸爸会对它做什么! 可他还没有想出解释的理由,那只小狗却直接爬出了被窝,还正巧被宁爸给看见了。于是下一秒,那只小宠物狗直接就被宁爸扔进了一个笼子里。 任凭宁浩浩怎么阻止,宁爸就是不放,还把宁浩浩使劲打了一顿。 “这宠物狗不错,正好昨天有个收宠物狗肉的店,明天一早杀了卖过去,小狗的肉嫩,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晚上,宁浩浩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宁爸爸要杀狗的这句话。 也不知道这样过了过久,天边微微泛白,马上就要到凌晨了。宁浩浩一夜好不容易睡着几次,却都是被噩梦所惊醒。他听着一旁的父亲呼噜声此起彼伏,偷偷摸摸掀开被子下了床。 又偷偷打开那扇不像大门的大门。 碍手碍脚地走到放在门口的笼子前,里面的小狗听见有动静,也是很快就醒了过来,见到是宁浩浩,兴奋的尾巴直甩。 宁浩浩伸出食指在嘴边示意不要出声,然后偷偷打开了笼子。 他知道这样做等宁爸爸起来会发生什么,但是他实在是管不了这么多了。他实在不忍心因为自己一时的贪婪而害了这条小狗,宁可自己被那个“魔鬼”暴打。 小狗又舔了舔宁浩浩的手,转身跑开了。 只是…… 宁浩浩在和狗狗道别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刚才自己出来时没有关紧的门,现在被关上了,而且,他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宁爸爸的呼噜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 晚上,郑贵在吃饭的时候见到酸奶,又突然想起了这事,有意无意地问了一下老板娘。 “酸奶当时在乡下是那个人捡来的吧?” “对啊,好像是在一个公园里。你问这个干啥?” “没事,”郑贵看着酸奶,“没事了,吃饭吧……” 第一百零八章:隔壁镇的黄老 “我出去了啊!”郑贵临走之前又向老板娘喊了一声,生怕老板娘听不见。 “好啦,你赶紧走吧。”老板娘也是极不情愿地回应道,“记得到那边别乱说话,那是很严肃的场合。” 郑贵比了个ok的手势,“放心吧,这点规矩我还是懂的。” 前几天,郑贵才去黄老那边看过他,老人家一个人也挺孤独的,郑贵待在那里和他唠了大半天,叮嘱黄老要照顾好身体,最后还是回来了。 却没想到,那是郑贵见黄老的最后一面…… 今天早上,有人来到早餐店通知郑贵,昨天晚上黄老走了,老人家没受到什么折磨,走得很安详。 黄老,是一位住在隔壁镇的退休老人,与白叔、郑贵之间的关系很好,平日里有时也会来早餐店唠唠嗑,但是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不怎么利索,所以来的次数非常少,不过郑贵倒是多次过去探望他。 老人家在年轻时参过军,也参加过各种大大小小的战役,虽然没有名垂青史,但是也是拿到过来自首长的表彰,还有很多因为出色的表现而被授予的勋章、奖状等。退伍之后,国家帮他分配了工作,老人家在工作岗位上又艰苦奋斗了几十年,最后终于到了退休的年龄,安安稳稳享受晚年去了。 老人家非常谦虚,那些年轻时得过的奖章什么的都被他塞在箱子底下,平时也狠少拿出来在众人眼前炫耀。只有自己一个人没事做,或者怀念当时时会翻出来,枯老的手指拂过这些充满历史的奖章上,那一刻,黄老的心仿佛又回到当年的情形一般。 还有的时候,就是那些客人来这里唠嗑,说着说着就会提到当年参军的时候,众人知道黄老还得过奖章,便起哄要拿出来看看。黄老辩争不过众人,只好把这些过去的东西翻出来。那一刻,老人家的内心是骄傲的,这些奖章,不仅是对他的表彰,更是对他的承认,老人家那时的心情也是愉悦的,仿佛自己又回到当年受到表扬的时刻。 黄老的年纪的确大了,时间也一刻刻过去。他一直没有老伴儿,膝下自然也是无儿无女。但很多附近的人都知道,他其实有着很多“儿女”。 他们没有固定的时间来看望黄老,也不能长期陪伴着他,但是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对外宣称,他们就是黄老的儿女! 这事又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 黄老因为参过军,当时的政策就是参过军之后都会给他们分配工作,黄老退休之后也是这样,被分到了一家很大的企业,工资也很稳定。 当时在公司里上班的时候就有人注意到,他的工资从来没有用在他自己身上过,每天中午他们都是自己带饭,而黄老的中午饭永远都是腌菜配硬邦邦的馒头。 黄老还替自己掩饰道:“这个硬的馒头不易消化,顶饿!” 有的同事看不下去,吃饭的时候会给他拿一个煮的鸡蛋,黄老一直没要,就算别人塞给自己他也要硬还给人家。 他的脾气一直都这么倔!无论怎么样他就是不肯要! 当时就有人开始猜测了,每个月工司发的工资不少,这些钱黄老不用,那么都去哪里了呢? 都被他存起来了? 但是也不至于不留出来一点给自己改善一下生活吧。 都被他花在其他地方弄光了? 这更没有可能了,黄老不抽烟,不喝酒,也不赌博,他的钱能被他花在哪里? 家里? 他住的还是镇上给他的房子,而且家具什么从来没有换过,一切都和他参加工作前一样。 正当众人好奇的时候,一封来自很远地方的信打破了人们对黄老的继续猜测。 那封信自然是寄给黄老的,而随着这封信,关于黄老的疑问也全部都游刃而解。 原来,黄老的工资并没有存起来,也没有乱花钱花光,他们是每月的二号发工资,而发过工资之后,黄老就会去银行将这笔工资转给那些贫困地区的学校,用来资助那些贫困学生上学。 当人们因为这件事去询问黄老的时候,黄老却只是叹了口气,“再苦再累也不能苦了孩子啊……” 这封信之后,又来了很多封信,都是来感谢黄老的,而且来自全国各地,有的地方连公司里的人都不知道。 黄老看了这些信,都是笑笑,然后将这些信全部放在装有勋章的箱子里,珍藏起来。 而那些黄老曾经资助过的学生们,有的考上了大学,最后又考上了博士。还有的自己创业,成了一名总裁。也有的发展其他方面,最后成为了一名国家栋梁。 那些人来自五湖四海,也有着各种行业事业,但是,这些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黄老的“儿女”! 这是最令他们骄傲与自豪的! 黄老自始至终都没有为他自己考虑过,一直到他退休,在家里养老。每个月的退休金他也会全部资助那些学生,在资金上鼓励他们坚持梦想。 当然,在黄老的葬礼上,郑贵的确见到了一些自称是黄老儿子、女儿的人,而他们都是连夜赶过来的。 这些人之前来看望黄老的时候留过电话,黄老都把号码认真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昨晚他去世后,有邻居来找他,却发现黄老已经停止了呼吸,又看见黄老手中紧紧攥着一个小本子,打开一看,邻居顿时湿了眼眶。 那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他“儿女”的电话号码! 于是,邻居猜测这可能是黄老感觉自己快要走的时候想见见这些儿女们,便一个个打电话通知这些电话号码的主人。 他们当中有人得知这件事之后直接放声哭了起来,有的连夜买了火车票赶来,有的推掉了手里的大生意驱车赶来…… 他们都清楚,没有黄老,又哪来现在的他们呢? 郑贵来到这边的时候已经是临近中午了,来参加葬礼的人走了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郑贵却想起了另一件关于黄老的事情?而且,那件事他也是听别人说的,是真是假,恐怕也无从考证了…… 有人说,黄老其实是有老婆的,而且在他参军之前就有的,两人还有一个孩子。 只可惜,后来黄老响应国家号召,去参军了,家里只留下老婆孩子。 再后来,随着村子不断变迁,该走的走,该变的变,这两人也就失去了联系,众人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只是在某个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疯婆娘,整天披头散发,脸上化着浓浓的妆,却只有半边脸的。 在村子里专门抓那些小孩子,抓住了就说那是她的孩子,村里人都说她是个疯子,但是怎么也赶不走她。 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人说,这个疯婆娘的命其实挺苦的,自家孩子没了,丈夫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结果精神上受了太大的创伤,这才疯了,才会见到谁家孩子都会认为是自家孩子。 郑贵打了个冷颤,天气虽然阴沉沉的,但是并不冷。郑贵甩了甩头,眼神却注意到一位刚来的人。 来参加葬礼的人基本上都是以前来找过郑贵,有很多人郑贵还认识,就算不认识,但郑贵经常过来,不认识的话混个脸熟还是可以的。 可现在来的这位老太太,郑贵是真的没有见过,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太太应该年纪也是大了,想走个台阶都比较困难。一旁的年轻人看到了,急忙过去搀扶。 和郑贵猜的没错,那位老太太也是来参加葬礼的,但是无论是妆容还是身上的着衣也都很正常。 郑贵想起了老板娘在他临走前所说的话,双手伸进口袋,低着头离开了这里。 前几天林慕收到了一个通知,是京城那边发过来的,应该是要林慕的简历之类的,看这样子应该是注意到他参加过之前的那个培训,想进一步看看他能不能加入这里。 简历林慕很快就整理好投给那边了,具体的结果什么样,那边说要多讨论一段时间,所以结果什么样还要再等几天。 不过现在正好郑健还在京城那里,林慕也将这件事告诉他了,郑健答应林慕下次回去的时候把结果也一并告诉林慕。 而他回来的时间过的也很快,郑贵刚走到街口那边,就看见有一辆熟悉的车停在那里,正是上次郑贵他们坐这辆车去的京城,不过这次应该是郑健回来了。 果不其然,待车停稳后,打开车门下来的正是郑健。 只不过,郑健明明看到了郑贵,却连个招呼都不打,扭过身子就走向老街。 郑贵:“啥时候这小子看不见我了?” 话说这边林慕还躺在家里,从他培训起,盛木小学这边就把他的课全部停下了,而他培训结束之后他去找过学校,但是校长说现在都已经开课了,要是再改课表就会很麻烦,而且又临近过节放假,可能要等到那个时候才能重新调回林慕的课了。这段时间,林慕就一直像个咸鱼一样待在家里。 郑健快速走在老街上,没过多久便来到林慕家的楼下,见林慕家的门大开着,径直走了进去上了楼。 “郑……郑健?”林慕看到突然出现的郑健,很是惊喜,“你回来了?我的结果怎么样?” 突然提到这个,林慕注意到郑健的眼神突然暗淡下来。 林慕看着他的眼神,内心里有一些小失望,这是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去其他地方发展的了,但是看郑健这个表情,林慕的心里有些失落。 “小慕。”郑健终于出了声。 “嗯。”林慕回应道。 “你通过了!”郑健突然一喊,把林慕给吓了一跳。 可是…… “啥?”林慕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通过考核了!过几天去面试就行!”郑健几乎是咆哮着喊出来。 第一百零九章:暗恋 清晨的第一缕温和的阳光照射进贴着大大红囍字的房屋内,李天钢抱着怀里的肖雪儿,眼神中充满了溺爱。 “你醒了?昨天晚上睡的还香吗?”李天钢轻声问道。 正当他羞涩的准备将手收回来时,却被肖雪儿拉扯了回来。 肖雪儿羞红着脸庞,装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紧紧的挽着李天钢的手,低语回应道:“我想再睡一会。” 李天钢微笑着轻嗯一声,轻轻在肖雪儿的额头上留下了痕迹,道:“你睡吧,我就在这里陪着你。” “嗯,”肖雪儿回应了一声后,再次挽着李天钢的手臂进入了梦乡里。 在梦里,她也是和现在这样,挽着李天钢的手臂,两人想互倚靠着欣赏夕阳渲染的天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东方升起的太阳此时也已经高挂在空中,散发着它耀眼的光芒。 当李天钢睁开双眼时,却发现那个挽着他手臂入睡的女子不在的他的身旁。 只见李天钢窜的一下从床上跳起来,仔细寻望了一圈后急急忙忙的从房门跑了出去,大声呼喊着肖雪儿的名字。 可令人感到诧异的是,这偌大的房屋内却没有一个人回应他。 这使得李天钢心如火焚。 刹那间,只见天空被乌云遮住,令人心生畏惧的闪电在空中肆虐。 雷声轰鸣,不一会黄豆般大小的雨珠滴落在李天钢清秀的脸颊上。 雷声盖过了他的呼喊声,他找遍各个房间后依旧未能寻找到肖雪儿的踪迹。 这一刻,他有些绝望,房门上粘贴着的囍字红副令他感觉不到一丝喜庆的感觉。 李天钢站着庭院中反复寻望,呐喊,可回应他的只有那清脆的雨声,以及那轰鸣的雷声。 渐渐的,乌云将最后的一丝阳光覆盖,四周也变成了一片废墟。 雨雾中,李天钢隐约看见有着一位穿着红妆的女子从他的房间走出。 “肖雪儿!”李天钢撕扯着嗓子咆哮,可那位女子并未搭理他,慢步在废墟中行进着。 突然,女子身旁的一栋房屋轰然倒塌,将女子掩埋在废墟中。 李天钢像是发了疯似的奔向那倒塌的废墟,可不管他如何奔跑,那废墟就宛如会行进一般不停的与他拉开距离。 “雪儿!” “雪儿!” 李天钢双眼充血,额头青筋暴起,大声呼喊着肖雪儿名字,可不管他费多大力气都无法跑到那废墟旁。 顷刻间,雨雾遮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所能看见的一切开始变得虚幻。 不到一会儿,便化成一缕青烟飘散。 此时的他就仿佛像是一具行尸走肉般不停的在这无尽的黑暗中行进着,嘴里还一直呼喊着肖雪儿的名字。 “你是在找我吗?” 李天钢闻声望去,只见肖雪儿身上穿着红妆,一副调皮可爱的模样冲他做着鬼脸。 “雪儿!”李天钢大喜过望,连忙冲上前去想要将肖雪儿抱在怀里。 可未曾想,就在李天钢接触到肖雪儿的一刹那时,竟然从肖雪儿的身体穿了过去。 李天钢不敢相信的望着自己的手,又抬头望着还在向他做鬼脸的肖雪儿。 愤怒,绝望,等一系列的负面情绪宛如洪水般涌上心头,将他那仅存的一丝理智覆盖。 李天钢此时就宛如一头暴怒的雄师,只见他的眼瞳已经完成变成了如同鲜血般艳红。 恐怖的杀意从他的身体泵发出来,正当愤怒的情绪想要催使他将这片无尽黑暗的空间破坏时。 一道道胳膊粗细的铁链从黑暗中伸出,将他囚禁。 “放开我!快放开我!” 李天钢撕扯着嗓子咆哮着,可回应他的只有黑暗,以及远处肖雪儿那欢快的笑声。 不知过去了多久,李天钢已经感觉到了一丝疲惫,他的喉咙如同沙漠中席卷的黄沙,干渴无比。 但,仍能听见李天钢依旧在叫喊着肖雪儿的名字。 转眼间,周身的环境再一次的变化。 这一次,无尽的黑暗被满天飞舞的风雪覆盖,禁锢他的铁链也已经消失了踪影。 李天钢瘫倒在雪地上,在他的眼前再一次出现了那位穿着红妆的女子。 “雪儿,雪儿……”李天钢一遍又一遍的呼喊着她的名字。 可肖雪儿像是看不见他一样,从他的身旁走过,向着一座雪山走去。 也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李天钢声音,而导致山体滑坡引起了雪崩。 大雪将眼前的肖雪儿,连同他一起覆盖着厚厚的雪层中。 “雪儿!” 李天钢从梦中惊醒,汗珠顺着他的脸颊滴落在锦被上,而肖雪儿此时正一脸茫然的望着他,询问道:“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李天钢不语,抱着肖雪儿便大哭起来。 肖雪儿见李天钢这样,也不生气,只是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说道:“别害怕,我一直在。” 李天钢点了点头,轻“嗯”一声便躺在肖雪儿的怀里睡着了。 ………………………… “郑贵叔,起那么早儿是打算干嘛去呀?”李天钢顺手从竹笼里拿起一个包子,询问道。 郑贵瞪了李天钢一眼,表情有些复杂,没好气道:“要不是看你小子刚结婚,寻思着大喜的日子还是让你高兴一会儿,不然早说的你自闭了。” 李天钢一听,心里不由起了一丝疑惑,他寻思着自己也没惹事啊?咋郑贵叔开口就是想着把我说自闭? “啥事把您气的,我最近也没惹事啊……”李天钢咬了一口包子,随手找了一张板凳坐下。 郑贵一听,气的脸色铁青,愤愤道:“那我问问你,你知道现在几点了不?” 李天钢摇了摇脑袋,他今天出门的时候没带手机,也没有看时钟,自然是不知道现在几点。 但郑贵的这个问题的本身就使得李天钢有些晕头转向。 他询问的是郑贵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惹他不高兴了,结果郑贵却反问他现在是几点了? 这根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的事啊! 李天钢挠了挠后脑勺,弱弱的问一句:“郑贵叔,您是不是睡傻了?我咋总感觉咱俩是在跨屏道聊天啊!” 谁知话音刚落,郑贵便随时拿起一根筷子狠狠的敲在了李天钢的脑门上,训斥道:“你小子还好意思说,连续好几天了,你小子天天鸡刚打鸣儿就鬼哭狼嚎的,整的我好几天都没睡上一个安稳觉。” “你说说你,小年轻刚结婚那股劲儿我懂,但是你这火气也忒大了点吧?” 望着郑贵憔悴的脸,李天钢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郑贵说的没错,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的,总是做噩梦,而且每次都是肖雪儿各种离开的他噩梦。 “行了行了,看你新婚,我就再忍个几天吧,”郑贵长叹一口气,转身走进早餐店。 “早啊李哥,早啊郑老板,你俩在在干什么呢?”林慕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的从远处走来向二人打招呼。 李天钢见林慕如此没有精神,羞愧的低垂下脑袋,轻叹道:“林慕,我问你个事。” “你说,啥事?”林慕拍了拍脸,就近找了个位置坐下。 李天钢双手驮着下巴,眼神中闪烁着一丝羞愧,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询问道:“你最近是不是没睡好啊……” 林慕一听,心里不由产生一丝困惑,正如李天钢所说,他最近的确有些失眠。 “最近的确有点失眠,您是怎么知道的呢?”林慕也不遮掩,有话就直说。 李天钢听完心里更加愧疚,走上前抓着林慕的手,哭诉道:“对不起啊,都怪我。”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这种情况林慕着实有些懵,突然被人握着手哭诉,这种事情换做是谁也懵逼啊! 林慕连忙站起身来,将李天钢推开“李哥,你这是干什么?” 李天钢此时哭的像个泪人,但林慕却不以为然。因为李天钢在他们这儿可是出了名的赖皮,一但不小心闯祸了,就连哭带喊的整的人一点脾气都没有。 哪怕大家心里都清楚这玩意是装出来的,但却没有一个人会去指责他。 毕竟人家都哭的稀里哗啦的,你要是还斤斤计较的话,他铁定给你跪下来。 试问一下,突然跪下来,而且还哭的老大声了,你面子上挂的住吗? 肯定挂不住啊! 你要是原谅他的话,那心里肯定是憋屈的不行。 要是不原谅的话,又会被别人说没有肚量。 更何况李天钢这小子甩锅能力一流,不管惹到大事还是小事,都能将其推掉一半。 一半下来,大事也变成小事了,一点小事把人逼的给你下跪。 别怀疑,李天钢真能干的出来。 但林慕还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想起李天钢之前所干的事情,心里不由多了一丝寒意。 “你别哭啊,你倒是跟我说说你干什么了啊?”林慕心如急焚,连忙跑进了早餐店找郑贵。 郑贵听闻哭声连忙跑了出来,“咋了这是?这家伙咋在店门口就哭起来了?” 林慕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情况。 “小子,你又想干嘛啊?” 李天钢见到郑贵,就宛如见到一根救命稻草。说实话,他也不想这样,毕竟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太不像话了。 “郑贵叔啊……我对不起你啊……”李天钢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郑贵抱住。 郑贵连忙将他推开,强忍着反胃的冲击感,询问道:“你咋了,赶紧和我说说。” “我觉得我最近做噩梦总打扰到你们休息,赶紧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啊!” 林慕听完,忍不住笑了出来,“我也没说我受到了你的影响啊!” “我睡不着是因为过段时间要离开了,在这边的生活也要告一段落了。” 李天钢与郑贵一听,脸上不由浮现出一丝悲伤。 “是啊,这条街马上就要开发了,到时候都是各奔东西,也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以后会在哪里安详晚年。” 郑贵轻叹一口气,转身走进早餐店端出两碗牛肉面出来“先别管那么多了,不管以后我们会在什么地方,只要有早餐店在,哪里都是咱的老街!” “说的有道理,但是郑贵叔,咱早餐店啥时候有牛肉面了?”李天钢微笑着接过面条,一边吃一边调侃着:“我依稀记得有个家伙一直嚷嚷着想吃牛肉面,结果您老就是不搭理他。” “当时还在你门口大闹了一场呢。”李天钢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忍不住大笑起来。 林慕轻轻摇了摇头,缓缓开口道:“哎,别提那家伙了,一提起他我就想揍他!” “诶诶,别说了”郑贵连忙出来打断道:“牛肉面是我刚学的,你俩先尝尝啥味道。” 见郑贵不愿意让自己提起那个家伙,林慕也只好乖乖闭上嘴。 紧接着,早餐店便传来李天钢和林慕的吹捧声,以及郑贵的欢笑声。 郑贵看着眼前这几人,心头一颤,当年的少年,如今也已经长大了…… “老板,我要一碗牛肉面!” 郑贵抬眼看了一下面前这位丫头,大致二十来岁,正值开朗好动的年纪,也是找男朋友的好年纪,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来早餐店,不为吃的,是为了常来店里的一个男生。 “店里没有牛肉面,要不再看看别的?包子就挺不错的。” 郑贵也不记得这是他第几次这么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女孩子的心全部都在那个男孩那里,恐怕无论郑贵说了多少次她还是会这样吧。 她喜欢这个男孩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每次,她都会痴痴看着他吃饭,一直到他离开,郑贵还有好多人曾经劝过她,让她鼓起勇气去表白,但是只要当她面对他时,她就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平时大大咧咧的女孩,在他喜欢的人面前,都有可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哎呀,老板你看着吧,都行!” 女孩不耐烦的喊道,眼神还在偷偷往边上瞟。顺着女孩的眼光,那张桌子上只坐着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大的男孩,男孩手肘旁还摆放着一个挺精致的玉佩,看得出来它的主人很珍惜它,上面一点瑕疵都没有,像块玻璃一样。 女孩也注意到那块玉佩,眉头微微一皱,但很快又舒展开来,没人人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 郑贵很快为她端来一笼包子,放下的时候,又低声说了一句,“喜欢就要去追啊,先拿个联系方式啊。” 女孩顿时脸色通红,像做了亏心事一样急忙把郑贵推开,还顺便朝那边看了一眼。 郑贵偷笑着离开了,但是女孩的心却始终静不下来,脸也是越来越红,心脏扑通扑通跳着。 白叔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女孩最后还是咬紧牙齿,站起身子向那个男孩走去。 一步。 又是一步。 眼看着就要走到他旁边了…… “啪嗒。” 清脆的声音回荡在店内。 一时间,店内所有的客人都看向这里,他们第一次对视。 “那个……那个对不起!我赔给你。”女孩满脸羞红,匆忙想弯腰去捡玉佩的碎片,但是被男孩拦住了。 女孩有些害羞,又有点小兴奋,尤其,这是他第一次与自己接触,虽然只是手。 “没事,碎了就碎了吧。家里传下来的,你也赔不了。”男孩的声音很轻,但是又透露着惋惜。 这一下女孩愣住了,她为了接触男孩,在心里精心策划了许久,本想着故意打碎他的玉佩,借着赔他的名义能要到联系方式的,但是她也没想到这个玉佩对他这么重要。一时间,让这个本来就害羞的女孩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些什么。 男孩看了一会已经有些慌张的女孩,嘴角邪魅一笑,顺势拉过女孩的手,“那么,赔我一个女朋友怎么样?” …… “时间过得这么快啊!”郑贵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摇摇头。 肖雪儿和李天钢,两个互相喜欢了许久,但是都不敢表白的人,当相遇的轨道交错在一起,那么总会有相遇的时刻。 至于那个玉佩,是李天钢从朋友那里弄来的一个小玩具罢了,看它精致,就带在身上感觉好看罢了。 暗恋,是需要有结局的…… 第一百一十章(终章):老街的早餐店 林慕的考核通过了! 这个消息很快便传遍了整条堰南老街,郑健这次提前回来也是来接林慕去京城面试的,面试被安排在明天下午,郑健担心林慕赶不到,就让爷爷派人来接他了。 其实面试基本上就是让已经提前内定的人走个过场而已,这样在这边不容易被别人说闲话,进入这边工作也好名正言顺一些。所以说,林慕的简历在那边通过了,这已经基本上内定过了。 至于适应和实战演练? 林慕在这边的盛木小学里已经进行过一次了,这对于他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 林慕跟着郑健一起去了京城,每天早上郑贵总会有些怀念地看向门口的那张桌子。 以前,那张桌子上都是两个人在吃饭,他们要么在安静地听食客们诉说自己的故事,要么两人就在激烈地争论。 此时,却只剩下白叔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嘿嘿也没有往日那么活泼,趴在白叔凳子边,只是耳朵不时的会抖动一下。 早餐店里也安静了许多…… 白叔最近变化也很大,他的忘性越来越严重了,郑贵劝过好几次让他去市里的大医院瞧瞧,他都没有听进去。但是最近来早餐店里吃早饭,很多人都注意到,白叔以前就算林慕没来的时候话也比较多,现在就是默默地吃饭,不怎么跟别人说话。 而且,他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奇怪,明明都是熟人,对方看到白叔都会习惯性的打个招呼,但白叔有时候并没有马上回应过去,而是用一种充满疑惑的眼神看着对方,弄的别人心里毛毛的。 当然了,这些都是白叔不太正常的时候,这些都是偶尔,大多数的时候白叔还是蛮正常的,和以前那个有说有笑的白叔没什么不一样的。 最后,郑贵他们把白叔这样的现象归结为他的年纪大了,有时候听力或者热情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老年人嘛,有时候还是要服老的。 不过白叔的孙子小白倒是很争气,学习上非常用心,前几次考试都拿到了不错的成绩,而且最近那次期中大考,小白更是直接拿了个全校第一,当天晚上白叔就让整条老街上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了这件事,白叔几乎是笑着过了一夜的。 一直在郑贵的早餐店里帮忙的小怜,他虽然话少,但是他也是真心喜欢这里的,刚来的时候他还不敢与其他人交谈,甚至与郑贵也不行。最后在这里做了几天活,见的人多了,听到的故事也很多,有的感人、有的甜蜜、有的却令人心里酸酸的。现在的小怜,已经差不多认识了老街上的所有人,有时候别人在其他地方见到他,都会习惯性地给他打个招呼,他也会红着脸回应道。 镇长原本为他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曾当面问过他的意见,但是小怜看也没看,就直接把这份镇长找的工作给推了回去,而且严肃地告诉镇长,“早餐店需要我来帮忙!” 至于有时也会偶尔过来品尝郑贵牌大包子的思语一家人,他们又搬家了,不过这次,他们终于离这里近了一些,就住在离这里只有两条街的距离,这下,思语终于可以常常来早餐店吃包子了。 夜里的堰南老街很安静,没有嘈杂的声音,细细听只能听见月光洒在这街道上的声音,郑贵嘴角轻轻上扬,伸了个懒腰,很快进入梦乡…… 半夜子时,女人、孩子的哭喊声,还有人们敲锣打鼓的吵闹声,人群的叫喊声……浓烟滚滚,整条老街大部分地区都弥漫在火海当中! 郑贵一家此时已经安全地跑到了外面。 “快打119!”嘈杂的人群里有人喊道。 “打过了,正在路上!” 人们还在叫喊着,男人们安抚着自家孩子和妻子,郑贵也紧紧拉着老板娘的手,想往街尾那边走过去看看白叔有没有逃出来。 万幸,白叔抱着嘿嘿,也是安全的。 黑夜里,老街上没有安装路灯,嘿嘿的眼睛里泛着绿光,黑色的猫毛上却被火光印得发亮。 人们基本上都逃出来了,聚在街口那边等着消防车过来,几个男人弄来几大桶水想去扑灭火,却发现火势实在是太大了,这一些水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啊!小天!我的孩子!”人群中突然有一位女人尖叫起来,“我的孩子!我家小天还在家里!” 说着,这女人便要冲进去,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突然窜出来一个人,扶住这个伤心的母亲,安慰道:“没事的,我过去救他,你冷静一下。”说完,端起一旁的一桶冷水从头浇下,然后冲进了火海。 “小怜!”郑贵认出了那个冲进火海的人,正是小怜! 其他人又做不了什么,只能站在一旁看着他冲了进去。一些女人共同在那里安慰孩子不见的那个女人,场面十分混乱。 没过多久,有人喊道:“消防车过来了,大家让一下!” 随后,三四辆消防车驶来,众人一同帮忙,很快水管就接好了。 郑贵喊道:“有人还被困在里面!” 消防员们马上分工,安排了一些人在外面控制火情,剩下的几个人穿上防护服去房里救人。但这些救人的消防员们刚准备进去,一个高大的身影从火里钻出来,他的怀里,用浸湿的被子裹着一个孩子。 而他自己,则被烧成了黑炭一样。 “救护车!”消防员大吼,“赶紧去叫消防车!”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人正是刚才冲进火里的小怜,而小怜见到众人,也是轻轻一笑,扑通一声倒了下去。 火情实在是太严重了,消防员一直用水管枪喷了好几个小时,才将所有的火苗扑灭,而这时的堰南老街,早已是面目全非。 所有的街道全部变成黑色的,一些房子直接被烧的全部变成失去了原来的样貌。地上有很多碎玻璃渣子,这是在发生火灾之后窗户直接炸开的结果。 有的地方是灰色的,那是东西被燃烧后形成的灰烬,风一刮,就会随着风飘起来。 整条街道完全毁了…… 消防员们还在四处扑灭那些随时可能重新复燃的火苗,待他们清理完成,天边都已经亮了。 这一夜,周围的人全部都醒了,很多人更是彻夜未眠,一夜都在揪心这边的火灾。 之前北街也发生过一次火灾,不过那次的火灾很明显没有这边这么严重。 林慕此时还在医院抢救室外面。小怜被紧急送到这里治疗,他将所有的保护全部给了那个孩子,所幸,孩子平安无事,只是受了点惊吓,现在也在医院里,看样子很快就能出院。 火灾发生的时候,这个孩子正在睡觉,他的门是直接被起火掉下来的房梁给压住了,他怎么也打不开,最后是小怜一脚把门踹开的,用孩子床上的被子裹住孩子,将孩子给抱出来的。但是小怜因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最后导致身体大面积严重烧伤,生命十分危险! 郑贵在走廊上走来走去,心中也是越来越着急,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次的火灾会波及到小怜。 他不住在老街,肯定是火灾发生之后小怜被吵醒,最后来到老街这边。当他听见那个女人喊道孩子没逃出来时,他反应也是非常快,赶紧跑进火海去找孩子。 只可惜…… 急救的灯终于灭了,医生走出抢救室,郑贵刚围过去,还没有说什么,医生却摇了摇头,有些惋惜,“我们尽力了,你们进去看他最后一眼吧,他好像有话对你们说……” 郑贵几乎是哭着进去的,原来那个腼腆的男孩已经几乎被烧成了黑炭,全身上下都是黑中发红,有的地方看着就让人害怕。老板娘直接捂住眼睛痛哭起来。 手术台上的小怜倒很淡定,尽力微笑看着郑贵,嘴角的确在动,但是幅度非常小。郑贵强忍着泪水向他这边倾了倾。 只听见小怜非常微弱的声音,“谢……谢……” 郑贵终于没忍住大哭起来…… 这次的火灾让整个镇都被惊动了,镇长亲自加入调查起火原因的调查团队,最后结果出来的也很快。 根据在现在收集到的证据,这场火灾是因为老街这边的电线线路老化严重,直接一发起而引全身,老街这边的电线是通到每家每户的,所以一根着了,其他的几根也陆续被点燃,从而也导致了这场火灾的火情越来越严重。 那些原本住在老街的人都被临时安置在盛木小学了——发生这么大的事情,盛木小学的校长直接宣布停课了,林慕和郑健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这个消息,也纷纷打电话过来询问。 因为火情发现的及时,大多数人都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只有小怜为了救那个孩子而导致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而不幸去世…… 人们都在等镇上给出的通知,他们担心老街接下来的命运。 这一条街道已经好几十年了,有些人的记忆全部都在这里了,这里遭遇了这样严重的火灾,他们都很担心这条老街会被拆除,就像曾经的北街一样。 最后,镇上经过紧急讨论得出了结果,老街不会被拆除,但是也不能再继续住人了,而是将这里重新装修一下,变成老街的公园…… 阳光正好,新的故事还在路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