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港综开始》 第一章:虚拟人生系统 港岛,九龙。 轰!! 一栋有些年头居民房过道上,青年掌中握着一柄血刀,朝天高举,猛地朝下一劈,只见一道血色刀光,刹那间血河般铺展下来。 霎时气流涌动,空气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哀嚎声,宛如鬼哭狼嚎,隐隐约约有一道形态缥缈的鬼魂被这一刀撕裂,化作缕缕青烟,消散不见。 此时已经三更半夜,而整个居民楼中,灯火尽歇,亦是无半点声响。似乎除了这名青年外,再无其他人。 青年面如冠玉,英俊潇洒,身材颀长。掌中握着一柄血刀,表情淡漠,更兼几分清冷孤高的气质。 【超度女鬼一只,积分+80】 “果然,还是要解决超凡事件,积分才来的快一些。”常云杰看了看右上角的蓝色方框形,上面有一条信息唰过。 “根据得到的消息,这栋楼里应该还有一个女鬼,不知道在哪里。” 他持着血刀,不疾不徐,犹如闲庭信步在过道上行走着。 …… 常云杰是个穿越者。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四个多月了。 在穿越前,他是个亿表人才的普通人,每个月靠着两栋公寓收房租,过着咸鱼生活。偶尔在网上写小说,是属于三天打鱼二十天晒网的那种。 饶是如此,评论区也是一片平和,完全没有寄刀片和催更的。 笑死,根本没有人看。 他很自豪,毕竟大神永远做不到像他这样想鸽就鸽。 某一次,常云杰和朋友去爬泰山。 他站在山顶大喊了一句“我不帅”,空中忽的降下一道雷霆,直劈而下,隐隐中还有一阵宏大的声音响起。 “你说谎。” 轰隆! 被天雷劈中后,常云杰就来到了这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 这次穿越除了年轻了几岁外,怎么看都比较亏。 毕竟前世就是条无所事事的咸鱼,而不是将要被做成东坡肉的猪,不用着急跳出苏轼圈。 好在常云杰接受现实的速度很快,而且穿越后名字没变,颜值依旧让人很有带入感。 和穿越前一样帅。 目前,常云杰因为家庭缘故,目前正寄宿在一位远房亲戚的家里。 本来他以为只是回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凭借着对未来的熟悉,未尝不能混得风生水起。平日读书看报,却发现了不少熟悉的人或事。 【赌神高进与我娘亲二三事】 【著名音乐家马友将会返港举行音乐会】 【食神史蒂芬·周再遭质疑】 【女飞侠行侠仗义,暴打歹徒,救下无辜小孩】 对了,他那亲戚姓黄,坐警署的,还会名为“夺命剪刀脚”的绝技,让人不得不多想。 常云杰可以肯定,这是个妖魔鬼怪齐聚的港综世界。 这下他有点慌了,毕竟鬼怪这种东西是不讲道理的,不会因为他长得靓仔而免遭毒手。 幸好,身为穿越人士,常云杰也有自己的外挂。 【模拟人生系统】 【宿主:常云杰】 【技能:金刚不坏神功、踏雪无痕、血刀大法】 【储物:血刀】 【积分:420】 【评价:以一当百】 系统的界面看起来很简单,实际操作也很朴实无华。 当宿主完成某件事后,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积分。 积分可以在商场里购买技能、物品,或升级技能等等。 而常云杰的武器和三门武学,就是从系统商城中兑换的。 获得积分的范围很广,就连日常琐事,吃饭、洗脸、刷牙都可以,只是给的积分很低,基本都是个位数。而一旦完成度过低,敷衍了事。系统不但没有奖励,甚至还会扣分。 相反,完成事件难度越高,获得的积分也就越多。 而在难度相差无多的情况下,涉及到诸如鬼怪、武功、特异功能等超凡力量,积分则是最多的,还有一定几率掉落特殊物品。 只是这个几率似乎低了点,到现在也没见掉落。 绝对不是因为他脸黑。 …… 夜色过半。 “别躲啦,快出来呀。我知道你们喜欢吸人阳气吗?我的阳气可是很足的,保证把你的身体塞得满满的,让你感到充实而快乐。” 常云杰一边在过道上走着,一边说着骚话。他在法术这方面并不精通,只能靠着武者的直觉来感应鬼怪。 如果鬼怪一昧的躲藏,对他而言的确是件麻烦事。 当常云杰走到一个房间时,忽的有种如芒刺背的感觉。 他想也不想,身子猛地朝旁边的屋子一窜。 而他先前所在的位置,已然多出了浑身散发着阴气,双眸血红的女鬼。 女鬼似乎还有些吃惊,她信心十足的一击竟然没有奏效。接着张牙舞爪,阴风阵阵,再次向常云杰扑过来。 “哟,还正是热情啊。” 常云杰嘴角咧起一丝笑容,掌中血刀刀身不住颤动,宛然是一条活的蛇一般。月光之下,但见这刀的刃锋上全是暗红之色,血光隐隐,极是可怖。 “来吧!!” 下一刻,血刀挥出,一道血色刀光挥卷而动。 随着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第二只女鬼也烟消云散。 【超度女鬼一只,积分+80】 一般的物理攻击很难对鬼奏效,但常云杰是习武之人,阳气深厚,而他修行的金刚不坏神功对鬼怪有克制作用。 此外,他手中的这一柄血刀来自《连城诀》的血刀老祖,刀下杀戮甚重,流血无数,煞气极浓。 两者加持之下,普通的鬼怪基本就是白给。 “现在加起来也就500积分,倒是可以把“踏雪无痕”升级一下。不过现在对轻功的需求不大,先不忙着花,看看过几天商店会不会刷新出好东西,” 常云杰目露思索之色,盘算着此次的收获,同时向楼下走去:“这次是特异科的审核考试,只要能够进入特异科,以后应该就能更多的接触到超凡事件了,得到更多的获得积分来壮大自己。” 这个世界既然有食神史蒂芬森·周,那就可能存在菩萨这等大能。天花板战力无限拉高,作为一个弱小菜鸟,他瑟瑟发抖,迫切需要提升自身实力。 好不容易穿越了,要是遇到两个神仙打架,把他给波及岂不就亏大了。 …… 第二章:黄sir 这是一栋依山傍水的别墅。 别墅里有间宽大的练功房,里面摆放了一些枪械、冷兵器以及各种训练用品。 砰砰砰! 常云杰正对着沙袋不断轰击,每一拳是势大力沉的,仿佛随时都可能将这沙袋打破一般。 “阿杰。” 就在此时,一个身形略显痴肥,带着眼镜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低质量晨练,积分+2】 “黄叔。”常云杰打了个招呼,停下了修炼。 那中年男子顺手从包里摸出个牌子扔给常云杰:“昨晚的考验你通过了,上面同意你进入“特异科”,这是你的警官证。” 【获得警官证,进入特异科,积分+100】 常云杰嘿嘿一笑,将牌子揣到兜里:“多谢黄叔了。” 这中年人叫黄文远,是常云杰的远房亲戚。 因为常云杰的原身父母出了意外,直接祭天,而他原身又没有存款,所以在上完大学后,就直接寄宿在这位亲戚家里,这栋别墅便是他的产业。 别看这位黄叔一身横肉,略显猥琐。但实际位高权重,肩章上皇冠加两颗星,是总警司级别的大佬。 对了,在他手下还有个飞虎队队长,叫周星星。 这两都是《逃学威龙》里的人物,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触发丢枪的剧情,或许可以赚几十积分。 至于所谓的“特异科”,则是因为这个世界属实过于混乱,有妖魔鬼怪、武功法术、特异功能…… 而在这些超凡力量面前,普通警察起的作用较为有限,港岛政斧便成立了“特异科”,来处理这些超凡力量引发的案件。 昨晚那栋居民房闹鬼,就是特异科用来考察常云杰的任务之一,他顺利的完成了。 特异科待遇极好,权利也大,招收人员非常严格。 只是进入特异科,就获得了100积分,比斩杀女鬼还多,难度可见一斑。 常云杰之所以能过如此顺利丝滑的通过,除了他自身属于特异人士外,其中少不了黄叔发力。 “特异科的规矩我给你讲过,平日也用不着管。当他们需要你时,自然会联系你的。” 黄叔语重心长道:“进了特异科,钱和女人这方面,你自己也要把握好,可千万不要弄出什么门来。” “了解。”常云杰比了个ok的手势。 黄叔点了点头,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他对这个侄儿还是颇为满意。 钱这方面不算热衷,够用就行,不必担心为了钱不择手段。而且特异科薪水很高,平日里又比较闲,可以说是坐以待币了。 至于女色,靓仔得和他年轻时有的一拼,要是愿意,一周可以找七个女朋友,坐享骑乘,都不带重复的,就是不知道身子顶不顶得住? “你倒是勤快,每天早上都起来锻炼。”黄叔看了一眼沙袋,又扫了扫常云杰,有些跃跃欲试道:“不过打沙袋有什么用?不如我们来切磋切磋。” “啊这……拳脚不长眼……” “屁,老子号称掌腿双绝,当年一个打几十个。要不是办案能力凸出,早就进特异科了。” “……行,那我就和黄叔切磋切磋。”实话实说,常云杰也想看看这位总警司有多厉害。 两人热了热身,黄叔首先发动进攻,一记鞭腿狠狠抽出,空气呼啸作响。 他之所以提出切磋,一来的确是有些手痒,平日里位高权重,也没个出手的机会。 而且黄sir的实力不差,就算是飞虎队队长周星星,也不是他对手,整个警署可谓是独孤求败。如今遇到了能进特异科的高手,怎么着也得过过手瘾。 二来,便是想要看看常云杰的实力,之前他们虽有切磋,但属于点到为止。 这一次,黄叔要全力以赴了。毕竟这小子也是自己送进去的,怎么着也要对他负责,要是滥竽充数,丢了性命,他只怕也要愧疚好几分钟。 来吧,小子,姜还是老的辣,让你看看总警司的厉害。 砰砰砰! 两人很快交上了手,拳腿不断交击。 不到一分钟,黄sir一边一瘸一拐的后退,一边忙喊道:“不打了,不打了,我认输。” 【打败黄文远,积分+5】 这时候,常云杰的右拳放在他鼻子上,按传统功夫的点到为止,黄叔已经输了。 “小子,我这是年纪大了,腰不好了,这才输给你,不要得意。” 黄叔揉了揉自己的腰:“不过你小子还是年轻了一点,就算对手投降了,也要警惕一点。我这时候要是一个凌空飞起夺命剪刀脚,你就玩完了。” “我这不是信任黄叔,你一个总警司,可不会这么不讲武德。” “呵呵,讲武德的坟头草都有一米高了。” 就在这时,保姆喊两人过去吃早饭。 他们抹脸洗手,收拾一番,来到餐桌前。 “阿杰,你的拳脚功夫还差了一些。我的铁砂掌和夺命剪刀脚都是半路出家,教你的话,只怕误人子弟,要不要我去给你找几个练家子?”黄叔思考了下道。 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常云杰已经有了考虑,他摇了摇头:“黄叔不用担心,我已经找到了个高手,正打算今天去拜访他。” “哦,是谁?” 常云杰沉吟了片刻:“魔鬼筋肉人,鬼王达。” 两人正要再聊,保姆就走过来,说有个日本人来找黄叔。 保姆很快就将日本人带过来,那是个留着小胡子、一幅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手上提着个箱子,眉宇间透露出一股凶悍之气,显然不像是良民。 “上山宏次先生,你什么时候到港岛来了,也不同我说一声。” 黄叔给了那中年人一个亲切的拥抱,一张胖脸上堆满了笑容,看起来就像是知根知底、互通有无的好朋友。实际上听称呼就能明白,不过是成年人的表面朋友。 两人叙旧了片刻,黄叔笑着说:“你身为黑虎会的一员,不在日本做事,跑港岛做什么?” 上山宏次猛地朝黄叔鞠了个躬,把躬匠精神发挥的淋漓尽致,用略显别扭的中文道:“这一次来,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黄先生。” “哎呀,有话直说,你我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大家都是朋友,能帮的就一定帮。” 黄叔把上山宏次扶起来,一脸亲切。 但话里的意思却简单直白,你又不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事情简单就算了,如果难的话,还是哪凉快呆哪儿。 上山宏次之沉默了片刻,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黄sir:“请帮我找一个人,一个对我很重要的朋友。” 常云杰瞥了一眼,照片上是一个男人的背影照。 大背头,黑风衣,一看就是斧头帮的好料子。 “这是……” “赌神高进,他在港岛失踪了。” 第三章:鬼王达 上山宏次来得快,去的也快。 他来的目的很简单,他想通过黄叔帮忙寻找前几日在港岛走丢的“赌神”高进。 高进曾答应他与“赌魔”陈金城对赌,如今决赛在即,高进却消失不见,他急的如同找不到厕所的老八,万般无奈之下,找到了黄sir头上。 毕竟黄叔是总警司,找起人来要比他方便的多。 黄叔不想趟这趟浑水,能让赌神失踪的人,势力定然不小。 但上山宏次给的太多了。 黄叔只能答应尽力而为。 不管结果如何,至少会有五十万现金打到他卡里。 常云杰对于“赌神”的事倒是有所了解,高进并非被陈金城暗害了,而是一脚踩到了陈小刀布置的陷阱,从高坡上滚下去,脑袋撞失忆了。 但高进现在具体在什么地方,他却不清楚。 这港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要找个人,绝不是件轻松事。 赌神和常云杰无亲无故,没必要为了他费心费力。 当然,如果遇到了,常云杰也不介意帮赌神一把。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主要作为习武之辈,见益勇为是基本操作。 至于现在,他和黄叔打了招呼后,则是打车前往环球精英体育中心。 魔鬼筋肉人就在环球中心。 就如黄sir所言,常云杰在不用刀的情况下,拳脚功夫差得太远,打架全靠“金刚不坏神功”的buff。 对付普通人倒也无妨,但若遇到真正的高手,就要倒大霉了。 他需要秘籍。 系统商城虽然也会刷新秘籍,但要么不适合常云杰现在的段位,要么要价太好。 常云杰此前查过关于鬼王达的消息,和他前世知道的消息差不多。 少年成名,是真正的武道天才。1974年,第一次在打自由搏击就得了冠军。1980年,打败日本“重炮手”雷龙。接着连续三年打败所有日本空手道高手,赢得全日本自由搏击冠军,被誉为空手道克星,绰号“魔鬼筋肉人”。 再后来……犯了轻敌的大错,被大师兄的师父打断了一条腿,随后销声匿迹,不知去哪隐居了。 常云杰也不清楚鬼王达具体位置,但他记得鬼王达所在的地方叫什么精英中心,精英中心有个“被蒙面人打败的柔道部主将黑熊”,还有个叫阿丽的校花。 有了以上信息,加上黄叔的关系,很快就查到了环球精英中心的具体位置。 【一次普通的打车,积分+1】 这精英中心当真不小,包括教学楼、体育馆、足球场等等。要在这里找一间杂货铺,属实不太容易。 好在常云杰才刚一进来,就有几个女学生凑了上来,细心的给他解惑,告诉他杂货铺的位置。 甚至还担心他初来乍到,可能迷路,上课铃声也顾不上,亲自给他保驾护航,原因令人暖心。 等到了杂货铺,几个女学生红着脸,扭扭捏捏的向常云杰要电话号码。 常云杰在她们的脸上扫视了一眼,果断的把黄sir的号码说了出去。机会已经给了,能不能成为总警司夫人,就看她们自己的努力了。 谢过几个妹子后,常云杰就走到杂货铺前。 “靓仔,想要买什么?” 杂货铺的老板是个中年胖子,穿着件衬衫,挺着个大肚子,笑容有些市侩:“看你这么靓仔,和我年轻时有的一拼,要是超过两百块,给你打九五折也不是不行。” 若只看外表,谁能想象,这个肥腻中年人,就是当年威压日本武术界的顶尖高手? 常云杰扫了鬼王达一眼:“我有个朋友说这里卖武功秘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你算来对了。”鬼王达眼前一亮:“年轻人,不管就是要九阳神功,还是降龙十八掌,我这里应有尽有。” “哦,真的?” “当然是真的,跟我来吧。”鬼王达脸上浮现出奸商的笑容,如同苍蝇般搓着手,将常云杰带到杂货铺后面:“少林寺的藏经阁是大陆武学圣地,有无数武功秘籍。而我这里,就是港岛的藏经阁。” “嚯嚯,口气这么大,要是假的,当心我一把火把你这藏经阁烧了,可不要痛经啊。” 杂货铺后,是鬼王达起居卧室。 身为一个中年单身汉,他的房间以脏乱差为主要特色,乱七八糟的东西堆放在一起。隐隐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像是混合了脚臭、方便面、石楠花等多种气味,搅合在一起,甚是点上头。 “你随便坐,我去翻翻秘籍。” 鬼王达翻箱倒柜,不时从角落里搜刮出一本秘籍来,放在旁边木箱中。 常云杰坐在凳子上,好奇的四下看了看,最显眼的就是一张招牌,上方有“中国古拳法”的字样,中间写着一个大大的“拳”字。 旁边还放着两张照片,一张是鬼王达和布鲁斯李的合影,另一张是与家具战神的合影。 鬼王达在照片显得格格不入,就像是p上去的一样,一眼就能看出。 但反过来一想,p图不可能这么假,所以应该真的。 “咦,被你发现了。”鬼王达手里抱着个木箱,走到了那招牌前,拍了拍胸口:“不错,我就是中国古拳法当代掌门人,你可以称呼我为“魔鬼筋肉人”鬼王达。” “这么说你很厉害嘛?” “当然,我拳法了得,当年在打拳这方面我说第二,就没有人敢说第一。” “还是别说打拳,我听到这两个字就想开暖气。”常云杰连忙摆了摆手:“咱们还是聊回秘籍的事吧。” “……好。” 鬼王将木箱里二十本发黄的秘籍统统倒在桌面上,一时常云杰眼花缭乱。 铁砂掌、九阴真经、如来神掌、天残腿、独孤九剑、电光毒龙钻…… “大部分的秘籍都在这里,五百元一本,买三本送一本,买的多送得多。” 看着桌上一本本秘籍,常云杰心头波澜不惊。鬼王达现在就是个坑蒙拐骗的死瘸子,没有任何信誉可言,换成个蓬头垢面的死乞丐还差不多。 常云杰拿起一本铁砂掌,快速的翻阅了几下。他自身有一定武学修为,而且黄叔两大绝学之一就是铁砂掌,他对这门功夫有一定熟悉度。 很快,他脸上就露出失望之色。 “靓仔,对我这本铁砂掌不满意啊?”鬼王达瞥了常云杰一样。 “怎么说呢。”常云杰斟酌了下,说:“印刷质量还行,看起来清晰,排版也很合理。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就是纸有点硬,有点废屁股。” 鬼王达:“……” …… 第四章:4000天快速精通大力金刚指 “我这本铁砂掌看起来怎么样?”鬼王达问道。 “怎么说呢。”常云杰斟酌了片刻:“印刷质量还行,看起来清晰,排版也很合理。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就是纸有点硬,有点废屁股。” 鬼王达沉默了片刻,拿起一本如来神掌:“要不试试这本,纸张柔软得多。 “……”常云杰叹了一声道:“魔鬼筋肉人,别玩了,你看我像傻子吗?这种明显的假货就不要拿出来了,我是来学习真功夫的。又不是不给你钱,小气巴巴的像个娘们一样。” “你故意找茬是不是,我一开杂货铺的的,能卖你假货?” 鬼王达眼睛一瞪,这都是他两块钱一本进的货,货真价实。现在无凭无据的被说是假货,他没理由不生气。 “我也是练家子,你这真货还是假货,我能看不出来?” “嚯,你要是练家子,还往我这跑。”鬼王达略带讥讽的说了一句,这小子长得太小白脸了,怎么看都是属于肠胃不好的那种。还练家子,不会是专名炼下面的吧? “……” 常云杰决定露一腿,他猛地抬腿,朝地面一跺,只听“砰”的一声,地面一颤,尘埃飞扬,地板上已印出一个浅浅的脚印。 鬼王达眼睛瞪大,似乎被惊讶到了,深吸一口气:“介不介意把裤子拉高点,让我看看你的腿。” “我心情不太好,要拉你自己拉。” 鬼王达蹲坐在地上,拉起常云杰的裤脚,称赞道:“好一条夺命香鸡腿。” “是少林的金刚不坏神功。”常云杰道。 “嘶,好武功。虽然你小子现在似乎才只是刚入门不久,但在我见过的横练功夫里,这门金刚不坏神功绝对是名列前茅的存在。而且你小子似乎还修炼了轻功,是燕子三抄水?还是踏雪无痕?” 鬼王达细细打量常云杰的大腿,还用手指头敲了敲,浑浊的眼神中冒出一丝精光:“根骨也很不错,是块练武的好料子,可惜年龄大一些了,不然我也未尝不能收你当关门弟子。” 虽然他现在老眼昏花,但好在手感还在,摸几下就将常云杰的底细弄清楚了。 同样,他也知道这小子不好骗,是正儿八经的同道中人。 “鬼王达,既然这样,把你压箱底的宝贝拿出来吧。” “压箱底都是留给我未来的徒弟,看你大老远跑来,而且靓仔和我年轻时有的一拼,就给你一本好了。” 鬼王达站起身子,从角落里翻出一本册子,扔到常云杰面前:“这是我以前一个和尚朋友的,正好和你的金刚不坏神功同宗,修炼起来事半功倍,一千块拿走。对了,还有三百块的地面破坏费,少一分都不行。” “要是真的我肯定给。” 常云杰对着骗子不报希望,但还是将书拿起来一看,只见封面上写着:《4000天快速精通大力金刚指》。 他不由得心中一沉。 这名字,怎么听起来不太正经啊。 而且是不是对快速的理解有点问题?多打了两个0? 常云杰随便翻了翻内容,却不由得眼前一亮。 虽然没有仔细看,但他认为多半是真货。 要想快速分辨一本秘籍是真是假,以普通人的视角去看就行了。 一眼就看懂的,多半都是假货。 学武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佛道两门,涉及许多专业术语,不懂的人看起来就像是天书一样。 而且常云杰的金刚不坏神功和佛门武学沾边,这本秘籍一些理念都与之相近。 “就这一本?还有没有啊,来多少收多少。” “贪多嚼不烂,你小子根骨虽然不错,但至少也要花好几年才能精通这门功夫。” “开玩笑,我超有天赋的好不好。” 常云杰继续发动死缠烂打和金钱攻势,但鬼王达不为所动,甚至直接从床底掏出一本略泛黄刘备,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费了小半个小时的口舌,眼见鬼王达拿着刘备和卫生纸进了厕所,常云杰只能选择放弃,放了一千两百块在桌子上,朝鬼王达打了个招呼,转身走出仓库。 一千块换本秘籍,可以说大赚特赚,这趟的收获还是很满意的。 等把这本“大力金刚指”修炼完成后,再来杂货铺逛逛。 把平日里女孩子对他的招数,统统对鬼王达用出来,不信他不屈服。 出了仓库,常云杰心头忽然又冒出个疑问。 这鬼王达怎么会是个瘸子? 要知道,这是一个具有超凡力量的港综大世界,佛道两门高人无数。区区断腿而已,怎么会治不好呢? 而他一个人力压日本跆拳道,为国争光,这样的人物自然也有属于自己的人际关系,想要治好瘸腿,再简单不过了。 而且缺个腿而已,怎么就成了个废人? 人家段延庆面目全毁,双腿残废,仅能用腹语交流,还不是逆袭成了主角他爹。 看样子,这里面还有不少猫腻。 …… 第五章:赌神高进的消息 别墅的卧室中,常云杰正在修炼《4000天快速精通大力金刚指》。 这本秘籍的佛门专业术语比较多,他跑了好几个书店,又问了自己的和尚朋友,把书里的内容尽量弄懂,这才开始修炼。 此时,只见常云杰盘膝坐在床上,面容肃穆。 忽的,他双眸一睁,一股阳刚威猛,宛如金刚降临的气息便弥散出来。与此同时,他抬臂并指,向前一探,凌空点出。 这一指疾若风雷,更有凌厉的指风凌空飞出,打在墙壁上,可惜威力弱了点,只留下一个淡淡的印记。 常云杰看着自己的手指,露出一幅若有所思的表情。 “就如鬼王达所说,金刚不坏神功和这大力金刚指契合,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大力金刚指威力不俗,而且还能打出隔空指劲,如果这门功夫大成,未必不能发挥如六脉神剑一般的作用。不过隔空指劲放所消耗的真气,也是成倍增加,需要雄浑的真气才能支撑。” 他“呼”的吐出一口气,感到有些疲倦,真气消耗了七七八八,于是便停止了修行大力金刚指。。 毕竟这还是他的第一次。 而且第一次就是两个小时,值得骄傲了。 今后再慢慢深入也不迟。 “嘟嘟,嘟嘟嘟嘟!” 常云杰刚去洗了把脸,电话声音响起,顺手接通,里面传出黄叔的声音。 “阿杰,你在哪里?有没有空?” “在家里,有什么事?” “我得到赌神的消息了,不过警署不方便出动,想让你跑一趟。” “楼啪部嫩,不过赏金怎么分?你特地找上我,只怕赌神的麻烦不小” “五五开,你觉得如何?” “彳亍。” “赌神现在位于……” 电话结束,常云杰得到了与赌神相关的信息。 接着,他走出别墅,打了个车,花了十来分钟来到一间别墅前。 别墅的名字很销魂。 因为就叫做“销魂别墅”,没有官方背景,是间民窑。 正常人来了这里,无外乎是花花草草,打个寒颤了事。 此时,销魂别墅外,正在展开一场追逐战。一群小混混,追逐着另一个混混,喊打喊杀。 唯一不同的是,被追的混混要靓仔的多,其他的混混就是标准的死跑龙套,演了这一场就准备领盒饭那种。 很快,这小混混就被追上,被其他几个混混压到一个叼着雪茄的中年人面前。 啪! “陈刀仔,你不是很能跑吗?” “花哥,再宽限我几天,过几天我一定还上。” 啪啪啪! “宽限你妈个头,时间就是金钱,我花柳成一分钟几十万上下,给你说话又浪费了几十万的时间,你个死扑街。” 被打的混混就是将来用20块赢到3700万的陈刀仔,而混混头子叫做花柳成,是放高利贷的。几天前借了七万二给陈刀仔。如今还贷的时间到了,陈刀仔钱输光了,被花柳成和他小弟堵上门来。 在陈刀仔不断用脸接下花柳成的巴掌时,又有两男一女从销魂别墅中走出来。 “花哥,有话好说,钱我们一定会给你凑齐的。”女孩叫做阿珍,她是陈小刀的女友,长得十分漂亮,尤其是一双包裹黑丝的美腿,让人很想win~win~win。 另外两人分别是陈小刀的跟班乌鸦,以及脑袋撞失忆的赌神高进。 “有话好说?哼哼,我花柳城这样遵纪守法的好人,和这种没有信誉的烂赌鬼无话可说。” 花柳城招了招手,咬着雪茄,脸上带着戾气:“先给把陈刀仔打一顿再说,竟然骗到老子头上来了,不给他教训,还以为我花柳城好欺负。” “不要啊花哥。” 几个小弟走上前来,就要将陈刀仔暴揍一顿。 就在这时,花柳城的肩膀被人拍了拍,回头一看,一个青年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 嘶! 花柳城不禁用手挡住了眼睛。 好一个靓仔,虽然穿的简简单单,可英俊的让人半天睁不开眼。要是他有这么一张脸,开什么高利贷,直接傍富婆好了,恰软饭恰到饱。 “老兄,吃饭了吗?”那靓仔露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 “还没。”花柳城下意识的回答道。 “那吃我一拳!” 砰! 一只拳头在花柳城眼中不断放大,打在他鼻子上。然后他就飞了出去,飞的好远好远。 常云杰吹了吹拳头,自言自语道:“不知道吃饱了没有。” 现场为之一静,谁也没有料到这突然的变故。 “上,揍他。” “扑街,找死!” 在沉默了片刻后,花柳城的小弟终于反应过来,一个个的拿起刀棍,朝常云杰冲了过来。 “啊!” “啊啊!!” 几秒钟后,这群小弟就倒地呻吟,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多谢大佬,多谢大佬,小弟将来一定报答。”陈小刀凑过来,同时将身子一挪,挡住了阿珍略显火热的视线。 常云杰没理他,直接走到高进面前:“阿进?你这几天怎么失踪了?” “不不不,我不认识你,你是谁?”高进连连后退,看起来就仿佛是怕生的小孩。 “杰哥,你认识巧克力?” “巧克力?” “是啊,巧克力脑袋出了点问题,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他喜欢吃巧克力,所以我们就叫他巧克力。” “哦,那你知道怎么失忆的?”常云杰回过头看向陈小刀。 “啊这……”陈小刀忙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和我们一点没关系,我见到他就失忆了。” “是啊,他真的不是踩陷阱撞失忆的。”小弟乌鸦也跟着辩解道。 “……” “算了,你跟我来一趟,顺便治一治阿进的脑袋。” 常云杰原是打算直接领着高进离开,但考虑现在赌神的智商只是个小孩子,没有熟人恐怕不会跟自己走,于是让陈小刀同路。 等了两分钟,两人上了一辆出租车。 车开了一会,常云杰发现出租车来到了一条偏僻的道路,虽然他对周围不太熟悉,但察觉到了情况不对,不由眉头一皱。 “朋友,我记得不是这条路吧。” …… 第六章:打中了,但没有完全打中 “朋友,我记得不是这条路吧。” 常云杰目光一凝,虽然对路不熟悉,本能的察觉到情况不对。 那司机不答,猛踩油门,车的速度越来越快。 这下别说常云杰了,就算陈小刀也瞧出了问题。 而就在常云杰即将动手时,司机猛踩一脚刹车,把车停下,开门就跑,动作极其熟练。 与此同时,旁边破旧的房子中钻出二三十个壮汉来,手里拿着砍刀和铁棍之类的武器,向出租车走来,露出狞笑。 与花柳城的那群扑街小弟不同,这些人面容狰狞,个个透露出一股煞气,只怕都过沾了人命。就连手臂上都是结实的肌肉。 “就知道不会这么顺利。” 常云杰眼神微凝,神情变得凝重了几分。 “杰杰……哥,先在怎么办啊。”陈小刀吓得双腿直哆嗦。 “你们两趴在车上,不要乱动,我下去解决他们。” “知知……道了。” 而另一边,二三十个壮汉已经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黑色大衣的男子高声喊道:“上,把这三个家伙都砍了。砍死那傻子的奖一百万,另两个二十万。” 此话一出,这些打手情绪被彻底激发出来,提刀就朝车冲过来,气势汹汹。 “还真是来者不善。” 常云杰把车门打开,缓缓走了下去,丝毫不见慌乱。身为一个靓仔,打架可以输,但格调要保持住。 “不过我这么靓仔,才值二十万,真是群有眼无珠的家伙。” 此时,一个身材高大,提着砍刀的家伙猛地冲了过来,一刀砍下。 常云杰身子一侧,接着一拳打在他的胸口上,顿时让其横飞出三四米的距离。 同时,他伸手一捞,就将那壮汉的砍刀捞在手里。 常云杰眉头一跳,他修过血刀门的“血刀大法”,在刀法方面尤为擅长。如今可谓是“一刀在手,天下我有”。 如今就算是面对这二三十个壮汉,他也非但没有丝毫恐惧退缩之意,反而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总想劈点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劈瘾犯了。 “宰了这个小白脸。” “杀了他。” 一群壮汉围杀过来。 常云杰摇了摇头:“台词一点都不新颖,活该你们是死跑龙套的。” 下一刻,他的身影晃动,手中一柄长刀翻滚如飞,划着诡异无比的弧线,割裂空气,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四面八方的壮汉袭击而去。 “去死!” 一名壮汉大吼一声,举刀迎上,话还未说完,长刀已经在他腿上划了一条口子,鲜血迸溅,而整个人惨叫一声,不自觉的跪倒在地。 一般情况下,常云杰不会伤人性命。 这就是开杀,二十来条人命,就是黄sir来了也不好处理。 常云杰护着车子,血刀大法施展展开,暗红色的血光弥散而出,就连银白色长刀也似乎染上了一抹血色。 惨叫声接连响起,莫约三分钟后,一群壮汉就都倒在地上,有的是被刀背拍晕,有的则是被刀锋砍中腿部,站不起来。虽然这群家伙身手都很不错,但和常云杰比,着实还差得远呢。 常云杰持刀而立。 这一刻,他只想唱一首歌。 “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无敌是多么,多么空虚。” 砰砰砰砰!! 枪声忽然响起。 “我靠,不讲武德。” 无敌的常云杰脸色微变,连忙将身子一掠,躲在了车身后。 过了片刻,他探出半个脑袋向外看了看,几个弹孔赫然出现在常云杰眼前,只差五米就打中他,好危险。 不过,似乎距离他先前所在的位置更远,根本就不用躲。 敌人的枪法水平堪忧。 砰砰砰!! “啊——” 枪声大作。 伴随着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 常云杰看了看自己,好像没事,而且惨叫声也不是陈小刀或高进的,他们躲在车里,比常云杰更加安全。 哪打中的是谁? 他抬眼一看,就看到先前被他抽在地上的几个壮汉,正抱着自己受伤的大腿、胳膊,哭嚎的仿佛是两百斤的大男孩。 还有两个倒霉鬼,本来受伤不重,想趁着常云杰被火力压制时跑路,结果刚站起来,就被给精准无误的打死了。 而且,打死他们的人,正是应该为他们提供远程狙击的队友。 常云杰目光向远处扫了扫,就看到了百米开外的废弃建筑中,冒出好几个脑袋的身影,手里拿着枪,脸上没有半点因为痛击队友而感到痛心或后悔。 本来那司机应该再开的更近一些,但由于提前被常云杰识破,慌忙停车,所以并未到达理想的射击距离。 而现在双方距离百米开外,那就是自由射击,生死随缘。 常云杰眉头微皱,现在该怎么办? 虽然对方枪法随缘,但万一要是打中了,他的金刚不坏神功尚未大成,不保证让子弹只在外面蹭蹭,而不进入身体。 他身上也揣着把手枪,至于枪法,大概和对面的“神枪手”不相上下。 之前司机是将车钥匙一起带走,想要开车逃离的想法也落空了。 而迟则生变,万一对方还有队友赶来呢? 那可以考虑拼一把了。 “枪你们拿着,我过去一趟。”常云杰将枪甩给一脸懵逼的陈小刀,接着展开身法,朝对面的枪手靠近。 砰砰砰砰!! 对面的枪手也被吓了一跳,常云杰的近身武力爆表,他们可不敢让对方接近,连忙进行火力压制。 “倒霉倒霉倒霉倒霉!”常云杰躲避着子弹,快速向对方靠拢,一旦接近对方,他就让对面那群不讲武德的家伙知道。 时代还没变。 噗!噗!! 这是子弹打进肉体的声音,对面就是枪法再烂,随着双方距离不断逼近,也很有可能打中。 这一次,更是连续打中两颗。 然而,常云杰没有停下来。 只要不停止,道路就会延伸。 甚至,他面容面容不变,嘴皮都没有抽搐下。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不怕疼。 ——而是因为打中的根本就不是他。 是他夹起的一具尸体。 打中了,但没有完全打中。 …… 第七章:龙五 虽然对面是描边枪法,但性命攸关这种事,常云杰觉得还是要稳重一点。 于是他果断夹起了先前被打中的一个壮汉尸体,拿来当挡箭牌。 当然,常云杰作为特异科的一员,他自然不会知法犯法,不问自取。 在夹起对方前,他和壮汉的尸体经过是有经过一番友好的协商,让壮汉也深知警民合作的重要性,默认了他的动作。 砰砰砰!!! 这群枪手瞧见常云杰越来越近,不由得慌乱起来,毕竟他之前可是有1vs30的壮举。 一旦被常云杰靠近,那根本不用打了,大家直接行法国军礼算了。 常云杰也很稳,并没有冒进,生怕对方突然扔个炸弹过来。 而越靠近对方,他的胜率也就越大。 他有些小兴奋,将这群家伙拿下,别的不说,至少有两位数的积分如账。 就在局势越发微妙时,突然的有一辆黑色轿车自远处狂奔而来。 还不待常云杰分清敌友,那轿车停下,从中就走出一个黑衣精悍男子,带着墨镜,手持双枪,“哒哒哒”的朝废弃大楼一顿乱开。 这厮枪法奇高,面容冷峻,颇有燕双鹰的风范,弹无虚发,瞬间就将几个枪手全部解决。 “你是常云杰吧?我是龙五,你应该认识我。”黑衣男子将枪装回枪套中,走上前来,干净利落。 常云杰看了看不远处的几具尸体,嘴角抽了抽,满怀怨气的看了龙五一眼:“不错,我知道你,是高进的保镖。” 龙五的眉头微微皱了皱:“高进在哪里?” 不知为何,他从常云杰的身上感到一股淡淡的杀气,似乎还是针对自己? 应该不是,毕竟自己一到就帮他解决了场战斗,感激还来不及。 “md,人头狗。”常云杰在心头骂了一句,但考虑对方现在也算甲方,而且还有个叫龙九的妹妹,就决定暂时不和他计较。 “就在那车里。”常云杰往车里指了指。 龙五走到车前,看到了高进,顿时心中一颗大石落地。 他和高进交谈了两句,却发现对方现在就仿佛是个小孩子一样,缩在角落里,鬼哭狼嚎道:“我不认识你,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是龙五,你的朋友……” 话还没有说完,高进的鞋底就和龙五的脸来了一个亲密接触,门牙差点都被踹飞。 龙五心中很崩溃,但表面还是保持高冷风范,拿出张纸巾把脸上的脚印擦掉,道:“他什么情况,脑袋被门夹了,还是被人给打打傻了。” 常云杰瞥了一眼几乎都要将身子缩到车缝中的陈小刀,没拆穿他:“不知道,我找到他时,他是现在这幅大聪明的样子。” 龙五皱着眉头道:“这倒是麻烦了,他和陈金城的赌局就要开始了,就算现在送去就医,也不一定能赶得及。” 常云杰摸了摸下巴:“我有个和尚朋友,会几手奇门异术,或许能够帮到他。” “哦,是谁?” “你可以叫他静圆大师。” “好,我们就去找你说的静圆大师,你们先坐我的车离开。”龙五挥了挥手道。 高进的身手枪法极为不俗,在与“赌魔”陈金城立下赌约后,失踪多天,如今又惨遭失忆,幕后黑手肯定不简单。 如今那幕后黑手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想杀人灭口。 简直就是视法律为无物。 当然,现在港岛的法律的确不咋地,只要钱给的够,十年变三年,三年变未成年。 对了,在这件事上,高进的兄弟高义就很有疑点。 那家伙这几天一幅狗狗祟祟的模样,不知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高进一旦出事,除了“赌魔”陈金城外,就他收益最多。 叫高义的就没有个好东西,他以前在大陆也认识一个叫高义的校长,也是男盗女娼的家伙。 如果龙五要是知道,这一切是因为高进不小心踩到陈小刀挖的陷阱,滚下坡时不小心撞到脑袋引发的连锁反应,不知道有何感想。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不但钓鱼要戴头盔,走路也要戴。 “你们,走不掉的。” 就在这时,一道阴冷的声音响起。 与此同时,从废弃大楼中走出个人来。 他穿着黑色连帽衫,不高不矮,略显精瘦,一双眸子里闪烁着暴戾、凶狠,仿佛野兽一般。 被这样一双眼睛注视,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心惊胆寒。 砰砰砰!! 龙五抬手二话不说,就是几枪就向那人打去。 然而那人似乎早有预料,身形一掠,不但躲过子弹,而且瞬间出现龙五面前,一拳捣向其胸口,老练狠辣,透露出一股狠戾。 龙五脸色微变,手掌一切,以掌心迎上对方的拳头。 只听“砰”的一声,龙五只觉掌心一麻,一股巨力猛然袭来,让他向后踉跄两步。 “糟糕,常云杰,我们遇到高……” 龙五脸色微变,一转头,发现常云杰已经跑到几十米开外了,只留下一个英俊潇洒的背影。 “我……” 只是不等他吐槽,对面那男子一跺脚,狠踏地面,双拳抡动,如狂风暴雨般轰击过来。 龙五的身手颇为不俗,也是一个打十个、打二十个的狠人。 但在他面前这个男子却是个真正的高手,双拳如同炮弹,带着森森杀意,笼罩龙五周身上,不断轰击,让他苦不堪言。 龙五且战且退,比起拳脚功夫,他更擅长的是枪法。 虽然手中的枪被这男子给打飞了,但他怀里还揣着一把手枪,伺机而动,随时准备让对方知道时代变了。 可惜,这男子出手太快了,根本不给他拔枪的机会,而且身法掠动极快,就算他拔枪也很难打中,这家伙似乎对付枪械很有经验。 呼! 那男子手臂陡然伸直拉长,如同一杆长枪横扫,滚滚气流涌动,空气被巨力挤压开来,龙五猝防不及,被这股大力横扫出去,如滚地葫芦般被打翻。 “死吧!” 不待龙五起身,那男子的拳头已经向下砸来,空气呼啸,就仿佛是从空中坠落的颗流星。一旦砸实,只怕不死也要脑震荡,送去不正常研究中心调养纪念。 “好贼子,吃某家一刀。” 便在此时,一道血色刀光忽的席卷而来。 …… ps:求推荐票。 第八章:决斗封于修 血色刀光席卷而来,宛如一道血色匹练。刀锋破空,隐隐中带着凄厉的呼啸声,仿佛恶鬼咆哮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那黑色连帽衫男子眉头一凝,化拳为爪,五指如钩,手臂一探,宛如老鹰探爪一般,抓入血色刀光之中,竟是以肉手迎上兵刃。 当当当!! 想象中的惨叫和鲜血并没有出现,刀光与鹰爪交击,发出一阵脆响,更迸发一连串的火花,仿佛是两把兵器在不断交击。 “呵,好刀法!” 在一轮交锋后,黑衣连帽衫男子身形向后一掠,他的手背上划出两道轻微的伤口,渗出鲜血来,也不在意,任由流在地面上。 “巧了么这不是,我也认为我的刀法不错。” 常云杰手中拿着一柄砍刀,面带笑意,又转过头问道:“龙五,怎么样了?” “你要小心,这人很危险。” 龙五站起来,抹了抹嘴角的血迹。他心中对常云杰微微有些愧意。这小兄弟分明是战略性撤退,寻找武器,自己竟然把对方当做个胆小鬼了。 “不错,他遇上了我,的确很危险。”常云杰一本正经道。 “……” “先前我就看过你的刀法,诡秘、凶狠、也算刀中高手,这一次来港岛之行,总算没有白来。在下封于修,请指教。” 黑色连帽衫男子朝常云杰抱了抱拳,凶戾如野兽的眼神中燃烧着汹汹战意,一字字道:“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咦,封于修? 你这家伙也穿越了吗? 现在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啊。 不对,现在穿越内卷越来越严重,长得不过关的根本没资格穿越啊。 算了,这个世界乱七八糟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翻斗花园胡图图,请指教。” 常云杰抱拳,嘴角咧起一抹冷笑:“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封于修抬起一只脚,猛地朝下一踏。 只听“砰”的一声,地面裂出蛛蛛网般的裂缝,而他整个人便宛好似一道黑色闪电掠向常云杰,右手五指弯曲,如刀似剑,发出尖锐刺耳的啸声。 此前两人的一番交手,以封于修受伤而暂时结束。 然而,之所以造成这个结果的重要原因,则是常云杰打了封于修一个戳手不及,未来得及施展全力。 如今,封于修全力施展,抓势连绵不绝,开启一轮密不透风的攻势,只要常云杰露出破绽,便要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唰! 常云杰面容变得凝重起来,刀光化作血色匹练,绞杀过去,防御的滴水不漏。 封于修毫不相让,以快打快,爪风凌厉,两人交手很快就过了数十招。 至于旁边的龙五,眉头紧皱。 他紧握着手枪,随时准备朝封于修致命打击,但两人身形变化的太快,若胡乱开枪,一不小心还可能重伤友军,只能干看着。 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龙五颇为不爽,明明一手好枪法,却发挥不出来。 蚂蚁日大象,有劲使不上。 咔吧~ 不多时,一道清脆的响声忽的响起,而常云杰手中的长刀已然被一分为二,其中,刀口上亦有多处划痕。 这只是一柄普通的砍刀,在封于修的刻意破坏之下,能够坚持到现在,已经可以配得上“坚挺”两字了 “没有刀你拿什么更我斗!受死吧!” 封于修冷笑一声,猛的一下窜到常云杰面前,破裂空气的爪力瞬间掠至,锋锐迫人的气息吐出,还未抓到,常云杰的喉咙就隐隐生出刺疼感。 唰!! 常云杰右手一招,一道血色刀光再次挥出。 这一道刀光之诡异锋锐,更是原胜此前。 这并非因不是因为他的修为暴涨,而是因为他手里换了一把刀。 一把暗红色的缅刀。 ——血刀。 血刀是常云杰从系统中购买的,他心念一动,就可以将血刀放回系统空间,或者将其从系统空间中取出来。 至于他先前为什么舍近求远去百米之外捡刀,纯粹是因为想要锻炼身体。习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随时锻炼,才能巅峰不败。 绝不是因为被龙五抢了人头,打击报复。 他的心眼没有那么小。 封于修脸色微变,显然他没有料到常云杰能够凭空变成一柄刀来。 但这家伙不但是个亡命之徒,而且交手经验丰富。他知道,这时候如果后退,必然空门大开,让对方有机可乘,必败无疑。 封于修咬牙,催动浑身功力凝与五指,整个手指竟呈现出金属色泽,不闪不避,迎上常云杰的血刀。 当! 金铁交际之声大作,一缕火花炸开。 封于修化解了常云杰这一刀,但他的右臂却鲜血淋漓,不住的颤抖着,一道伤口从手背向上蔓延至整个手臂,血肉翻飞,看着极为骇人。 封于修右臂暂时报废,他没有后退,反而越发凶戾。前进两步,左手探出,直向常云杰喉咙抓来。 双方距离太近,血刀反而成了掣肘,而且根本来不及出招。 若常云杰只是精通刀法,只怕就要栽在这里。 可他并不是。 只见常云杰左手双指一并,凌空探出,在这个过程中更是绽放出道道金芒,神威凛然。 ——大力金刚指! 指抓交击,常云杰向后退了两步,气血翻涌。封于修退的更多,脸色煞白。他自知胜利无望,借着这一股劲力,向后掠去,想要逃走。 砰! 里昂声枪响,封于修肩膀上已经多出来一道血花。 原来是龙五终于找到机会偷袭。 可惜,这枪并打中要害,让他的“人头狗”称号未能坐实。 那封于修身形踉跄了下,依旧头也不回的跳窗逃跑,熟练的让人心疼。 说好的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呢? 常云杰也追了过去,可惜他对周围不熟悉,而封于修在来此之前就做好了准备,一溜烟就不知藏哪里了。 “以后不能随便说大话了,“你死我活”结果只完成了一半、还好没有几个人听见,不然丢脸就丢大了。” 常云杰摇了摇头,有些失望。 他又向系统瞟了一眼。 【击败封于修,积分+100】 还好,这并不是没有收获。 …… ps:求推荐票 第九章:他想穿你衣服很久了 龙五的车上。 嘟嘟嘟。 常云杰正在打电话。 “阿弥陀佛,是哪位施主?”电话接通,对面是个略显苍老的声音。 “静圆和……大师,我是常云杰,现在有没有空,我这有个脑袋撞傻了的家伙,想问你有没有办法治好。”常云杰道。 “嘶,撞成神经病了吧?”对面的大师道。 “不是神经病,是人撞傻了。看起来像个大人,但智商只有八岁。” “呼,那还好,老僧现在听到神经病就头疼。”对面大师似乎松了一口气。 “你就说有没有救。” “看情况吧,脑袋有问题,无外乎就是三魂七魄。只要魂魄没飞的太远,或者魂飞魄散,都能救的回来。不过……我帮你救人,你也要帮我做件事。” “哦,什么事?” “特异科给老僧发了个捉鬼的任务,不过两天后有场法会,我想让你帮我去捉鬼。” “这行吗?不会有危险吧。” “放心,这件事还有个老牌的特异科成员和你一起组队。而且你的金刚不坏之身一开,再加上“踏雪无痕”的轻功,就算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吗?” “行,我答应你了。” 挂了电话,常云杰转头笑道:“五哥,高人说有救,不过要三百万的出手费。” “可以。” 坐在前排的开车的龙五点了点头,一分钱,一分货,只要能够治好高进,三百万的费用还是值得。对方要真是免费,或者只收几万块钱,那才是有猫腻。 毕竟免费的东西才是最贵。 “对了,五哥,之前那废房子那死的人怎么办?” “我已经给人打电话处理了。” 常云杰点了点头,也就没把这事放心里了。反正他只是伤人,还有黄sir在上面顶着。就算要抓。也是抓龙五这个杀人犯,和他这个良民没关系。 “静圆和尚说的任务,只怕不太简单。” 他从静圆和尚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惶恐,似乎是迫不及待的甩包袱。而且这次还是动用两个特异科成员,显然非同小可,不会是鬼王级别的存在吧? 但也正如静圆和尚所说,他的金刚不坏神功开启,普通鬼怪无法近身,再加上踏雪无痕,苟自己的性命还是足够了。 而如果完成了这次的任务,那说不定巨量积分到账。 实力上去了,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一行人到了别墅,等了十来分钟,就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和尚走了进来。 这和尚身披袈裟,手持禅杖,脖子上挂着佛珠,脑袋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一盏照亮前路的明灯。就是相貌有些凶恶,板着张脸,凶巴巴的,仿佛欠他两百块钱一般。 “静圆大师。”常云杰迎了上去。 这位大师也是“特异科”的人,曾经带领常云杰处理过一起灵异事件。 不过静圆和尚学的大多是捉鬼相关的法术,本身战斗力倒是不高,一个拿着枪的凡人都能威胁到他。 静圆大师朝常云杰点了点头,又看向赌神高进:“这就是你说的病人?” “对,是他。” 高进有些怕静圆大师,看到他就躲在陈小刀后面。 “听话,让我看看。”静圆大师走了过去。 高进却怎么都拽不出来,大喊着自己没病,不是病人,不想打针,也不想吃药。 “你们把他按住,老僧才好查看具体情况。” 在常云杰和龙五的合力之下,将高进按在凳子上,让他不能动弹。 静圆大师念了念咒语,手指在高进额头上按了一下,眉头舒开:“放心,只是小问题,没事,魂魄受惊罢了。” “那该怎么办?” “你们把他按稳了。”老和尚捏了几个法诀,接着把禅杖高高举起:“禅杖很大,你要忍一下。” 说罢,以泰山压顶之势朝高进的脑袋砸了下去。 这把一旁的龙五、陈小刀看的眼皮直跳,犹豫是不是要阻止。万一这一禅杖砸实,高进就成了高进酱。 当! 禅杖敲击在高进的脑袋上,竟发出如同洪钟大吕般的声音,悠悠传扬。 当当! 静圆和尚接着又连续敲了两次,那高进摇头晃脑,眼珠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这……” “放心,三魂七魄已经归位。”静圆和尚摆了摆手:“等他再醒过来,就恢复正常。” 很快,赌神高进悠悠转醒,眼神还有点迷糊,就仿佛是午睡初醒一般。 “高进,你醒了,你记不记得我是谁?”龙五连忙问道,生怕赌神还是八岁的大男孩。 “龙五,你怎么在这?这是哪里?” 高进摇了摇头,他感到脑袋有点重,还非常疼,伸手摸了下,顿时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头上三个大包,硬生生把他的身高拔高了五厘米。 “究竟怎么回事?” “高进,是这般这般……”龙五解释道。 “阿杰,你的事我解决了。两天后,我的事就交给你了。”静圆和尚拉着常云杰,将一张纸条塞给了他:“另一位特异科成员,就住在这里,到时候找他就是了。” 常云杰警惕的看了静圆和尚一眼:“出家人不打诳语,大师,你真不是坑我?” “放心,我保证没有生命危险。” 没有生命危险,就代表有其他危险。 然而,还不待常云杰继续提问,静圆和尚就道:“我还要接见香客,先走了。”说完,拔腿就跑。 “常……先生,那位大师怎么走了,高进还没有来得及感谢他。”高进总算是恢复正常,之前发生的事情也有了大概印象。。 “拿钱办事,天经地义。区区救命之恩,用不着谢。” “……六百万我会尽快打到账上,以后常先生但凡有用得到高进的地方,绝不推辞。” “六百万?” “是的,虽然常先生手受上山宏次的委托,但到底救了高进的性命。那位高僧帮我恢复正常,酬劳是三百万。常先生救高进性命,自然也不能太少。” 啧,能做到赌神的位置,果然有一套。 见他这么上道,常云杰也不介意透露信息给他。 “怎么说呢……小心你的兄弟高义,他可是馋你的衣服很久了。” …… 第十章:人生需要智慧,养病养老更需要智慧。 高进一怔,但很快明白了常云杰的意思。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懂得都懂。 高进沉默了片刻,目光闪了闪:“多谢常先生提醒,我先给j打个电话,报个平安。至于高义,我会好好处理的。” j是他的女友,他失踪多天,只怕对方已经担心坏了。 一通电话下来,高进对常云杰更加感激了。 在电话中,高进得知高义以为他死了,要对大嫂行不轨之事,幸亏上山宏次带着小弟及时出现,这才化解了这场危机。 而上山宏次之所以会出现,则是因为他当初在别墅请黄sir出手时,常云杰提醒他,高进出事,只怕会有人对他女友不利。 上山宏次对这句话上了心,暗中保护,这次免得一桩悲剧的发生。 常云杰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中带着感叹:“好好对大嫂吧,她是真的不容易。” 高进这厮天生克妻,喜欢一个死一个,而且下场都很惨。 第一任妻子j被好兄弟高义失手推下楼摔死,第二任妻子惨遭仇笑痴剖腹产,死亡率高大百分之两百,还有个互有好感的萧遥遥也被枪杀…… 据说年轻时也有一段情史,少年赌神,但常云杰没看,也就不清楚了。 虽然现在常云杰间接救了j一命,但将来依旧是命运多舛啊。 大哥的女人不好当。 “这是自然,常先生……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莫非……” “你可以理解我有特异功能,有时候我能够看到一些未来的事。不过这种事很耗功力的,你也别问接下来你会发生什么,由于之前我出手干预,高进你的命运线已经乱了,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也不太说得清了。” 说了一番感激的话后,高进带着龙五和陈小刀离开。 走之前,陈小刀走之前还悄声问常云杰能不能看到终将的彩票号码,被常云杰一脚踹飞了。 我要是能看到,还至于在这当大忽悠? 三个家伙走了后,常云杰把静圆和尚给的纸条打开,往上面一扫,不由眼睛瞪大。立马拿起电话,朝静圆和尚发起夺命连环call。 “和尚,你确定地址没有写错。” “把这位特异科队友情报透露透露。” “行啊,你要是不说,这个任务我就不去。” “我也不想欠你什么,大不了把高进抓回来,重新打成白痴就是了。” “行吧,你说,我听。” …… 两天后。 【一次高质量的睡眠,积分+3】 常云杰起床锻炼洗漱吃早饭,和黄sir打了个招呼,匆匆出了门。 打了个车,给司机说了地址,往系统面板看了看。 【模拟人生系统】 【宿主:常云杰】 【技能:金刚不坏神功、踏雪无痕、血刀大法、大力金刚指】 【储物:血刀】 【积分:20】 【评价:以一当百】 与此前相比,系统的技能栏多了个大力金刚指,积分掉到了两位数。 大力金刚指自是不必多说,来自鬼王达买的秘籍。 而积分之所以掉到20,则是因为常云杰昨晚上花掉了。 他的意念一动,在【金刚不坏神功】上点了一下,瞬间展开一排排文字。 【金刚不坏神功(登堂)】 【熟练度:2/100】 【金刚不坏、力大无穷、克邪退魔】 【据传闻源自天池怪侠,也有人说是达摩所创……】 登堂是系统技能熟练等级之一。 到目前为止,常云杰知道前三个熟练等级,依次是入门、登堂和炉青。 除了自身的苦修外,也可以通过积分来提高等级。 技能修炼难度不同,消耗的积分也就不同。 在这四门技能中,犹以金刚不坏神功就是最耗积分。 在昨晚上,常云杰一狠心,将所有积分砸到金刚不坏神功里面,硬生生将它从入门砸到登堂。 没办法,今天这个任务他不得不郑重对待。 至于轻功暂时就放在一边,登堂级的踏雪无痕用来跑路足够了。 半个小时后,常云杰就到了静圆和尚给的地址。这里距离市区较远,风景秀丽,坐落着一间占地面积极广的建筑。 他下了车,抬头一看,就看的这建筑旁的宣传标语。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邻里朋友,和谐温馨。” “个性化户型设计,人性化环境管理。” “拥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天文地理,尽在掌握。” “人生需要智慧,养病养老更需要智慧。” “——重光精神病院,你的不二选择。” 不错,另一个队友住的地方,就是这重光精神病院。 特异科比较闲,大部分成员都有自己的副业,借此打发时间。这位队友就在精神病院工作,做研究工作。 ——被人研究。 不过是高人嘛,特异独行。也没什么好说的。 门口安保人员睁着眼睛睡着了,常云杰长驱直入。 “昨天斯皮尔伯格打电话给我,问我侏罗纪续集怎么拍?你怎么说?” “特技,全部都给我压特技,要的就是一个真实,要的就是一个压迫感。观众是来看恐龙的,剧情稍微不要太拉胯就行了。对了,看这种片子的多半是男人,所以女主的身材一定要爆,还可以适当添加几段船戏,结尾再升华一下,保证火葬房还要火。” …… “同学们,昨天我们讲了薛定谔的猫。今天我们讲爱因斯坦,他的相对论影响了后世许多科学理论……” …… “我给你说,这其实不是真实的世界,我们不过是个扑街作者笔下的人物罢了。不不不,这样说太不尊敬了。伟大的作者啊,卑微的仆人向你虔诚的祷告,请你原谅我的无礼……哈哈哈,有本事你来写死老子啊,老子是主角,主角是不死的!” 这墙上的标语竟然没有涉及虚假宣传。 至少在常云杰看来,这里学术氛围的确浓厚。 病人之间探讨的问题涉及哲学、数学、物理等多个方面,常云杰听得都有种若有所悟的感觉。 随即猛地醒悟过来,这是精神病院,不能和这些精神病较真,不然的话他也可能成为vip会员。 很快,常云杰就找到了这次的队友。 一个黑衣黑帽的男子,正在花园里和一盆百合花谈心。 …… ps:求推荐票,求收藏 第十一章:王母娘娘来例假了 这位接头人是一名中年男子,身着黑衣,带着黑色帽子和黑色墨镜,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他旁边放着手提箱,正在和一盆百合花谈情说爱,语气温柔。 说道尽兴时,拿起一瓶白色粘稠的牛奶畅饮。 精神病院、黑衣男子、牛奶、百合花……种种元素结合在一起,很难常云杰不让人多想。 更何况,在来此之前,他就通过静圆和尚对眼前着男子有了一定了解。 随着常云杰的靠近,黑衣男子若有所感,目光向他望了过来。 “你来了?” “是,我来了。” 常云杰龙行虎步,昂首挺胸。不管如何,气势上不能输:“初次见面,我叫常云杰。你记住我的名字,以后记得罩着我点。” “……嘶,阿杰是吧,在下leon,也可以叫我里昂,罩你当然没问题,毕竟我也算你前辈。” 里昂推了推黑色墨镜:“只要有我里昂在。什么妖魔鬼怪,什么美女画皮,什么刀山火海,什么陷阱诡计,都挡不住电锯牛奶巧克力。” 真的吗?我不信。 常云杰在心中发出疑问,面上却一动不动,道:“里昂你认识我?” “不认识。” “那你怎么一看到我,就知道是找你的。” “静圆和尚说他有事来不成,搭档换成了个靓仔。我问他有多靓仔,他说和我不相上下,所以我一看就知道是你了。” 里昂拍了拍常云杰的肩膀:“虽然静圆和尚爱说大话,你比我还差一点,但已经足够靓仔了,不要自卑。” “……” “不过你怎么来这么早?捉鬼还要等晚上回魂夜,现在才一大早上。”里昂又问道。 “这毕竟是我正式加入特异科的第一次任务,自然是要认真一点。” 常云杰道:“虽然静圆大师给了我资料,但只是表面信息。不过里昂你是当事人,可以给我讲讲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吗?” “当然可以。” 两人来到精神病院的公园,找了一张长椅坐下。原本长椅上还有两个精神病在下象棋来者,被里昂两脚踹飞了。 看得出来,他属精神病院一霸。 就是不知道一妈是谁。 “话说十来天前,我的lily感受到佳鼎花园有怨气环绕,经过我的一番打听,原来那里死了个老太婆,七天前就是她的头七……” 整件事并不复杂,但差不多讲了二十分钟,其中十五分钟是里昂夸自己是如何英明神武,捉鬼犹如吃饭喝水般简单。 讲完之后,常云杰心中不禁生出个疑问。 “老太太的鬼魂不是被你冲马桶了吗?哪我们干嘛还要再去?” “老太太冲走了,但李氏夫妇,也就是老太太的儿子和儿媳妇挂了,又成了冤魂。本来我打算一个人解决的,但上面的人这件事,把你派了下来。” “……”常云杰一时无语,你倒是讲重点啊:“李氏夫妇怎么挂的?” “好像是一个被我吓的从楼上跳下去摔死了,另一个被我用刀插死了。” “……行吧。” 整个剧情和常云杰所知道的“回魂夜”倒是没有多大的出入,同时他也明白了静圆和尚不愿来参与这次任务的原因。 里昂属于不按套路的那种人,不修法术,不练武艺,但就是强的离谱,和他待久了都要怀疑人生。 这也就算了,可以强行把他往特异功能里分类。 偏偏这家伙还是个神经病,喜欢痛击队友。 李氏夫妇就是死在他手里,虽然并不是出自他的本意,但判个过失杀人是妥的不能再妥,个人建议拖出去犬决。 而且里昂还有乱丢乱放的习惯,他工具箱里包括但不限于有电锯、斧头、枪…… 这些对鬼没有杀伤力,但对人可是十分致命。 原路线里,李先生的鬼魂就是捡到了里昂的电锯,差点导致团灭。 和他组团,鬼不可怕,人才可怕。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金刚不坏之身,静圆和尚那老骨头要是和里昂去折腾一番,只怕都要少活几年。 ——我怕鬼,鬼却未曾伤我分毫,我不怕人,人却伤我体无完肤。 “说了这么多,都有些口渴了。”里昂拿出两包牛奶,其中一包递给常云杰:“喝不喝牛奶,我给你说个小道消息,我之所以这么厉害,牛奶喝的多就是其中一个原因,每天至少三斤,吨吨吨吨吨~。” 瞧把你能的,已经不是巴西雨林的一把火了,而是朝巴西雨林发射洲际导弹。 哦,回形针没了。 那没事了。 “多谢,我也有些口渴了。” 常云杰想起静圆和尚与他说过的话,顿时心头一动,接过牛奶,吨吨吨的一口气喝完。 牛奶还是牛奶的味道,但随着牛奶被吸入体内,竟化作一股暖流,将常云杰身子塞满,充实而幸福,接着而被他炼化后,竟让他的真气增加了半成。 靠! 这究竟是牛奶还是琼浆玉液? 他又吨吨吨的喝了两瓶,在里昂提示小心“牛奶中毒”后才停下来。 在这时候,他的修为比原本增加了一成半。 常云杰惊讶的看着里昂,这明明是普通牛奶,竟会有这种作用? “怎么,有效吧。” 里昂邪魅一笑:“年轻人,我再教你个道理,打鬼要用巧克力,抓鬼要用保鲜膜,保鲜膜里有硝酸氧化硫,可以将鬼的能量包裹住,而巧克力有牛奶,鬼又最怕牛……” 听着里昂乱七八糟的理论,常云杰终于终于明白静圆和尚和他说过的话了。 里昂是王母娘娘来例假了,不能把他当成正常人,但他强的离谱,往往能够做到不可思议的事。 他说喝牛奶能变强,就能变强。 他说巧克力能打鬼,那就能打鬼。 但千万不能当真。 这虽然不假,要前提是必须要当着里昂的面,让他知道你喝了牛奶,你是用巧克力打鬼…… 换句话说,这是以个人精神影响到现实的神经病。 强的离谱。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哪怕里昂闯下再多的祸,再神经质,特异科也把他当爹一样供着。 谁也不知道,这家伙将来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 以前有两场别人束手无策的事故,就是靠这个神经病解决的。 从某种方面说,里昂就是特异科的定海神针。 特异科不能失去里昂,就像黑职不能失去张美月,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 第十二章:大力一点,不要停,我顶得住 夕阳西下,常云杰在重光精神病院度过了一天。 在这天里,他是怀着矛盾的心情度过。 他觉得这里的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知识面又渊博,超喜欢这里的。 但很快意识到不对。 这是精神病院,常云杰你清醒一点,要是再待下去,小心真的成了vip住户。 可很快就被某位病户的理论吸引。 比如现在。 “我给你说,我们这个世界真面目可能是小说或者漫画,正在被人创作出来。我们所有的对话、动作、甚至是思维,都是被人创造出来,再被另一批人阅读,打发时间。一旦收益不好,作者停止创作,我们这个世界也就陷入了世界末日,一切都将在某一瞬间定格……” 一个精神病患者正在喋喋不休的和常云杰讲述自己的理论,听起来毫无道理,但仔细思考一番,却让人细思极恐。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应该就是这本书的男主。”常云杰道。 “不不不,你长得这么靓仔又有本事,一看就是被那种看起来憨厚男主吊起来打脸的配角。” “你那都是老黄历了,我给你说给秘密。”常云杰左右看了看,附耳说:“其实我是从二三十年后穿越过来的,那时候流行穿越小说,而且内卷的越来越严重。要是长得不够靓仔,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时穿越的。像我这样的,读者一看就说有代入感,我不是主角谁是?” 常云杰看了看天色,又问了问时间,觉得应该差不多了,就和这位精神病友告别,找到正在和人打麻将的里昂。 “里昂,别打了,该去工作了。” “好好,马上打就完了。” 里昂喘着粗气,又往躺在地上的麻将踢了两脚:“听到没有,以后不准在食堂插队,不然我见你一次扁一次。” 唤作麻将的病友已经是鼻青脸肿,忙不迭点头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走吧。” 两人才刚刚走出病院,一辆便乘车就停在他们旁边,从中走出个女孩过来。长得倒是蛮好看的,青春靓丽,做萝莉造型打扮。 常云杰看过特异科发来的相关资料,知道这女子叫做阿群。 七天前里昂去捉鬼时,因为目睹了他的捉鬼英姿,所以芳心明许,让里昂收获迷妹一枚。虽然接下来七天做鬼特训被折腾的够呛,但依旧对其痴心不改。 观看这一身穿着打扮就知道,里昂是冷酷杀手,她是激萌萝莉。 “回魂夜要到了,我们快去捉鬼……”阿群朝着里昂两人走来,在走来的过程中,似乎是要说什么,但很快就瞥到常云杰身上,表情不由得一滞。 这靓仔,一看就很有安全感。 她眨了眨眼睛,微微有些娇羞道:“不知道这位先生也是捉鬼人吗?” “这是我的朋友,上车走吧。”里昂抱着百合花的,面容冷酷。 三人上了车,那阿群坐恰好坐在中间,左看看,右看看,一时不知该把眼睛放哪里。 不行不行。 说好了对大师一心一意,怎么能够随便见异思迁。 可……可真的很靓仔啊。 就看一眼。 再看一眼。 最后一眼, 真的最后一眼…… 二十分钟后,三人到达小区。 这里交通便利,商业设施完善,环境适宜,原本也是人来人往,不过这几日又是闹鬼,又是死人,搬走了不少人,倒是方便他们捉鬼了。 常云杰瞥了旁边的少女阿群一眼,想不到这姑娘对里昂是真的痴情啊。这一路上,只偷看了他一百多眼。虽然有好几次想要蹭他豆腐,但都硬生生的克制住了。 好女孩。 现在距离回魂夜还有一段时间,三人向保安室奔去。 佳鼎花园的保安也参与了七天前的回魂夜事件,同样被记上了李氏夫妇的复仇小本本上。 里昂对他们进行了七日的做鬼特训。 但这里昂的特训实在太奇葩了,要么和奥利给打啵,要么和如花打啵,要么和炸弹打啵。就连阿群这个迷妹都不太受得了,更何况他们,最后只能夺路而逃。 此时,保安室里,气氛十分沉闷。 有人在抽烟,有人在写遗书,还有人在看刘备…… 今天说不定就要挂了,但纵然如此,他们也不想再去找里昂那个神经病救命。与其被里昂折腾,还不如死了也算一了百了。 砰! “我捉鬼大师又回来了。今天虽然是回魂夜,但你们不要怕。” 保安室的大门被打开,里昂推门走进来,以平静的语气道:“里昂来了,佳鼎就太平了。里昂来了,青天就有了。” “这神经病又来了。” “不,我宁愿被李太太弄,也不愿看到这个他这个衰仔。” “打他,死之前也要出口气。” 保安室的众保安被里昂吓了一跳,随即生死关头,怒火风头,对里昂饱以老拳,至少先要出口气再死。 只要老好人卢队长没有动手,还在劝他们不要动手。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常云杰也上去拉架:“你们用拳头时打不死人的,还是用枪吧。” 说着,他从怀里拿了把枪出来,顿时把几个保安吓了一跳。 他们受了里昂的气,揍他一顿属于正常正常操作。 但要开枪杀人,岂止是丧心病狂,简直丧心病狂。 这家伙和里昂这神经病一起进来,是他的同伙,只怕也是个神经病。 果然,上帝打开一扇门,就会关上一扇窗。 长得这么靓仔,却是个神经病,可惜了。 被常云杰这一打扰,几个保安也没有了揍人的兴趣。 “阿杰,你插什么手,我正爽着呢。” 反倒是里昂气焰变得越发嚣张,衣服一掀,亮起肚皮:“我神功护体,刀枪不入。就凭这几个衰仔,也想打的死我?笑话,我不是针对你们谁,我是说在座各位都是乐色……” 在里昂的一顿嘴炮之下,原本冷静下来的一众保安,再次对他饱以老拳,甚至拿起七大武器之首的折凳当武器。 “大力一点,不要停,我顶得住。” “打人都没力气,还说你们是保安。” “嗯啊啊!啊~” 保安室中,在一连串沉闷的打击声中,还夹杂里昂撕心裂肺的惨叫,只是这叫声中有着一丝难以言喻的舒爽感又是怎么回事? …… ps:求推荐票 第十三章: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事好商量 保安室里,对里昂的毒打持续了整整十分钟。 之所以停下来,主要是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大家打累了,二则是里昂的叫声越来越销魂,听的保安室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在进行多人运动。 “你们这些衰仔,打人都没力气,活该倒霉一辈子。” 众人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里昂却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 这一顿毒打,他看起来也受了伤,一双眼睛都被打成熊猫眼,脸上还有鞋印,可整个人却非常精神。 常云杰惊讶的看着里昂。 他刚刚也趁乱上去踹了里昂两脚。 倒不是看里昂不顺眼,主要就是想要试试他所谓的“神功护体”是真是假。 如今看来,只怕是真的。 不知道究竟是里昂的神功护体厉害,还是他的金刚不坏之身更坚挺。 接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又出现了。 里昂从手提箱中取出一个熨斗,全身上下的烫了一遍。不但脸上的乌青、鞋印没有了,就连衣服上的皱褶都消失不见,头发就仿佛是整理过一般。 整个人像是时光回溯到十来分钟前。 就尼玛离谱。 难怪是特异科里避之不及的存在,常云杰渐渐能理解这家伙身上的邪性了。 “你看你们这群废物,不能打就算了。长得还丑。”里昂继续嘲笑着众人,语气十分欠扁:“对于你们这种丑人,细看都是一种残忍。” “我最恨比人说我丑了,你个神经病。” “对啊,我就是神经病,还有证书,羡不羡慕?” 里昂的嘴实在太欠了,眼看双方又要干架,常云不得不亲自出来调停。 “里昂,我们这次是出来捉鬼的,不要玩啦,现在已经很晚了。” “各位也冷静一下,今晚是性命攸关的时刻。里昂的事以后再说,等回魂夜过去了,你们怎么扁他都行。” 常云杰耐心的劝导着,脸上露出春风一般的笑容。 他相信,大家都是成年人。经过他温和的劝导,没道理会拒绝。 “好,阿杰,我听你一次。” “这位先生说的对,咱们把今夜这个难关度过了再说。” 果然,在片刻的沉默后,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气氛融洽,其乐融融。 “这就对了嘛。” 常云杰把举在头顶,随时准备摔下去的百合花还给里昂,又将指着卢队长等人的手枪收回腰间,笑道:“大家现在都是队友,和气一点,有什么事好商量。” “行啊,阿杰,咱们明明是队友,你却合伙外人来对付我。是不是嫉妒我比你靓仔啊?”里昂抱着百合花,倒是没有重新算账的举动。 “我看你是活在梦里,你随便找个街坊邻居问问,那个敢说我不是港岛最靓的仔。” …… 现在已经过了11点。 里昂在给众人讲解捉鬼最重要的知识——信念。 在里昂看来,理念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能将一切不可能变为可能。只要你信念够强,莫说是抓鬼,就是和鬼生孩子都可以。 当! 十二点一到,挂在墙壁上的钟发出一道响声。 也不知是气氛太过紧张,让人产生幻觉,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似乎有诡异的音乐声发出,直让人汗毛直立。 “关掉它。” 里昂指着一个保安道。 “对不起,我打算用电台音乐衬托下气氛。”名为大(da)孖的保安讪笑着将音响关掉。 气氛越来越凝重,每时每刻都是煎熬,让人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里昂依旧保持淡定,他虽透露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却莫名的让人觉得他很可靠。他的目光正死死盯着百合花,仿佛这不是百合花,而是精神病院正在洗澡的护士。 靓仔常也在看百合花,神情凝重,目不转睛,可能他们看的是同一个护士。 队长卢队额头冷汗直冒,一看身体就很虚,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操劳过度缘故。 铁胆坐在凳子上,正在翻皇叔。看似平静,实际已经慌的不行,双腿都在打摆子。不过他曾和鬼做过一场,也算是死而无憾。 阿群…… “你们看着我干嘛?”大孖疑惑的看着队长等人,他们都将目光聚集在他身上。 “大孖,让你把收音机关了,你就开始说旁白,还把我们每个人都介绍一遍,现在很严肃的好不好。” 卢队长不满的说道:“还有,我的身体不虚,每次都要半个时辰。哪里像你,就打个寒颤的功夫。” “抱歉,我觉得太压抑了,所以想活跃气氛。对了,你们觉得我当播音员有没有前途。”大孖挠了挠头道。 “……闭嘴,再说就扁你。” 里昂看人心不稳,觉得这也不是一个事。 这样整下去,鬼还没来,人心就散了,队伍不好带。 于是他打开音响,让众人歌照唱,舞照跳,该怎么嗨皮就怎么嗨皮。 然而,欢快的隐约很快变得阴森诡秘起来,让人不寒而栗,怎么都关不掉。 与此同时,百合花lily也跟着做出反应,花萼旋转起来,越来越快。 “里昂,这是怎么回事?” 常云杰瞪大眼睛,他很怀疑再让百合花旋转下去,就可以变成哆啦a梦的竹蜻蜓了。 “李氏夫妇的鬼魂就在附近,小心一点,他们就要来了。”里昂男的的认真了一点:“不过,你们只要坚定心念,他们就无法进入你们的身体。” “如果信念不坚定,让鬼进入了我们的身体该怎么办?”铁胆问道。 “别怕。”里昂从手提箱里拿出一柄电锯,打开开关,嗡嗡嗡作响,他的嘴角咧出一抹狰狞邪恶的笑容:“他要是敢进入你们的身体,我一电锯砍下去,保证让他魂飞魄散。” 众人:“……” 这一电锯下去,不但鬼要魂飞魄散,他们也要魂飞魄散啊。 也就在此时,保安室的把手转动,大门自动推开,气温随之下降,仿佛有一层凉气也随之涌入。 一众保安咕咚吞了吞口水,吓得脸色煞白,目光同时看向“捉鬼专家”里昂。 里昂眼前一亮:“你们保安室还挺先进的,都知道安自动门了。不过现在没有人进来,门就打开了,是不是考虑换一个。我认识一家门业公司,要不要介绍给你们?” “……” …… ps:求推荐票,签约资料已经到阅文了,估计这两天就要签约,可以考虑投资。 第十四章:偷看靓仔很正常的 看着对自动门侃侃而唐的里昂。 常云杰忍不住道:“一个猜想,不一定对,有没有可能是李氏夫妇进来了?” 里昂挥了挥手,毫不在意道:“lily能够感受到阴气,就算李氏夫妇进来了,也逃不过我的法眼。你看lily现在在转动吧,一旦它停下来,上面哪个喇叭头指向的地方,就是厉鬼位置所在。” “就像现在这样吗?” “嗯,对,就像现在这样。你看它停下来了,还指着卢sir,这就说明卢sir被鬼附身。” “我就说怎么卢队长脸色怎么这么白,原来是被鬼附体了,我还以为是他虚了。”常云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长见识了,以后我也养一盆百合花。” “我送你一盆,只要十万块。” “十万块?你还不去抢。” “这可比抢更来钱。” 就这十万块钱,常云杰和里昂展开唇枪舌剑的交锋,针尖对麦芒,一分钱也不让。 “喂,鬼附在卢队身上,你们两个快点帮忙啊!” “不要杀我,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八岁儿子。要杀杀铁胆,他老婆跟人跑了,没牵没挂。” “放屁,李先生,我和你娘是……忘年交。从某方面来说,我是你爹,你不能杀我,不孝啊。” 保安队长卢sir被护体,拿起里昂刚刚丢在地上的电锯,在狭小的房间中,展开追杀,让几个保安哭爹喊娘,极度的刺激下,上面和下面都哭得稀里哗啦。 关键时刻,还是“捉鬼专家”里昂靠得住,只见他拿起个弹弓,一颗巧克力就打在卢队长身上。 卢队长身形一颤,软软的倒了下去。 “捉鬼专家,我一定会回来的。” 与此同时,一道阴气从卢队长身上飞出,发出一道凄厉的嘶吼声,消失在保安室中。 “不准跑,我要送你回老家。” 里昂提着电锯,跟着跑了出去。不时还还发出神经质的怪叫声,一时让人分不清究竟谁才是反派。 “保安实在太危险了,这个月工资领了我就回家。” “记得来三个月后来参加我的结婚礼,这是我的女朋友,漂亮吧。” “想不到里昂那个神经病还真是有些本事,这把稳了。” 几个保安都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他们摊到在地上,在畅谈未来。随着他们的谈话,在他们头上,似乎隐隐冒出个血红色的“危”字。 “你们不要放松,今天回魂夜可是有两只鬼。刚刚那个鬼是李先生,里昂去追李先生了,李太太说不定就在附近。”常云杰即使打断他们的谈话。 “对,李太太还没有出现。” “大家互相不要靠得太近,说不定李太太已经附身在我们某个人身上了。” 铁胆等保安很快反应过来,个个与队友保持距离,警惕的看着对方,生怕站在旁边的就是个厉鬼。 “杰哥,你有没有像里昂那样分辨鬼的道具?” “这个我还真没有。”常云杰耸了耸肩:“只怕这也是李氏夫妇的阴谋,李先生把里昂引走,李太太就在我们这里大开杀戒。” “啊,怎么办杰哥,我不想死啊。” “不要怕,虽然我没有道具,但我已经知道你们谁是鬼了。” “谁?” “鬼也分男女,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男鬼不会附身在女鬼身上,而女鬼也不会附身在男鬼身上,这就是著名的“同性相吸,异性相斥”理论。李太太生前是女的,而我们这里女的只有……你。” 常云杰指向茫然无措的阿群:“所以,李太太已经附在了你身上。” “我?我没有啊,不是我。” “大胆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 常云杰怒斥一声:“一起上,这个鬼没有武器,我们几个大男人还能怕她不成。” 说完,常云杰抄起折凳,就朝阿群冲去,一顿海扁。 几个保安面面相觑,在看见阿群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后,个个嗷嗷乱叫,如脱缰的野狗般冲过来。 “封!” 就在几个保安靠近常云杰的那一刻,他一个转身,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一道黄符,贴在铁胆的脑门上。 这张黄符由静圆和尚友情提供,专镇鬼魂。 顿时,铁胆身子被定住,只能动动嘴皮子。 “杰哥,你这是做什么?” “李太太,别装了,我知道是你。”常云杰说道。 大孖等人面面相觑,不太聪敏的脑子一时根本转不过来。 只有阿群默默流泪,就好像刚被糟蹋了的美少女:“我就说了我不是鬼,还有一直打我,不过还有点舒服。” 好在常云杰没有真的动手,只是做个样子,倒也没有大碍。 “杰哥,女鬼不是附在了阿群身上吗?你弄错了。” “不可能弄错的,我知道你就是李太太,刚刚只是和阿群做一场戏,让你上当罢了。”常云杰摇了摇头:“其实在里昂去追李先生时,我就已经发现了你,你的破绽太大了。” “铁胆”沉默了片刻,脸色逐渐转为煞白,毫无血色,声音也变得阴声阴气:“我哪里有破绽?” “你偷看我。” “啊?” “你附身铁胆后,一直在偷看我。几分钟的时间,就偷看了我二三十次,铁胆可是有过老婆的男人,不可能这样。” “……” “别灰心,偷看靓仔很正常,我也经常在镜子中被自己迷住。” …… 过了片刻,一阵狂野的脚步声响起。 接着,手持电锯的里昂救出现在保安室前。 “里昂,怎么样?捉到李先生没有?”常云杰问道。 “没有,那家伙太狡猾,让他跑掉了。”里昂摇了摇头。 “那你这捉鬼专家可不行,我可是把李太太逮住了。”常云杰笑道。 “哦,在哪里。” “放厕所里了,走去看看。”常云杰说道。 “好啊。” 常云杰走在前面,里昂走在后面。 “小心。” 就在两人即将走进厕所时,阿群大喊一声。 与此同时,电锯声作响,里昂扬起电锯,嘴角咧开狰狞的笑容,猛地朝着常云杰劈了过来。 我靠,搞偷袭,不讲武德。 …… ps:已经签约了,求打赏,求推荐票 第十五章:物理驱鬼 “去死吧!” “里昂”举起电锯,对着常云杰就是一记力劈华山。 常云杰足尖一蹬,躲了过去:“我靠,不就是比你先抓到鬼,至于吗?不对,你不是里昂!你是鬼。” “臭小子,本来没有你的事,现在你自己要找死,怨不得我。” “里昂”发出怪叫声,脸色变得苍白起来,额头上冒出一条条青筋:“现在我附身在捉鬼专家身上,看你拿我有什么办法,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说完,又朝着常云杰攻击过来,但钧被躲过去了。 “靠,里昂这神经病也太不靠谱了。还说是特异科定海神珍,吴签还差不多。”常云杰一时无语,对大孖等保安道:“他被附体了,你们小心一……” 然而,转过头一看,整个保安室就只剩下常云杰和里昂两个人了。 至于其他人,已经跑的干干净净。 阿群还有点良心,没有跑远。站在窗口的位置,不断给常云杰喊加油。但看她的样子,只怕常云杰稍落下风,她就要拔腿跑路。 “没义气啊没义气,要走也不喊我一声。” “里昂”不断逼近过来,脸上带着狞笑,嘴角都要咧到耳根了,手中的电锯嗡嗡作响:“臭小子,我要宰了你,大卸八块。” 他一步步逼近常云杰,笑容越来越狰狞恐怖。 而就在常云杰打算物理降服他时,里昂手里的电锯忽然掉在地上,脸上的雪白褪去,恢复正常血色。 他抱着脑袋,额头一片冷汗:“阿杰,那鬼终于上了我,但被我用强大的意志封印身体里,暂时出不来。你拿起电锯,朝着我的脑袋劈下来,这样他就永不超生了。” “超不超生是政斧的事。” 常云杰犹豫道:“但我这一斧头下去,你就要肝脑涂地了,字面意义上的肝脑涂地。”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eonbaby。”里昂对常云杰招了招手,额头汗如雨下:“快点,要出来了,要出来了。” 常云杰手里拿着电锯,犹豫不决。 里昂是特异科的招牌,要是他第一次正式任务就把这招牌砸了,只怕免不了麻烦啊。 “捉鬼专家,我死了你也会死,我们现在是一体的,不如你帮我把老婆放出来,再将所有人杀了,我就离开你的身体……” “虽然听起来不错,但是,我拒绝。阿杰,别犹豫了,我快控制不住了。” 里昂抱着脑袋,整个人就好似精神分裂一般。 常云杰一般都是物理驱鬼,对眼前这种情况还真没有研究,就算打电话给静圆和尚,只怕也远水解不了近渴。 “里昂,你是捉鬼大师,除了让你自己肝脑涂地外,还有没有办法可以解决眼前的问题?” “有……泡牛……奶浴……可是,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啊啊!” “牛奶浴,这靠谱吗?” 下一刻,里昂不再哆嗦,脸上再次浮现出煞白和狰狞:“里昂不再家,现在是电锯复仇者。” 他拿起电锯,整个人看起来越发癫狂,拿起电锯轰然朝着常云杰劈了过来。 然后,劈了个空。 再劈。 又劈了个空。 还劈。 依旧劈空了。 “难道你以为你真的能杀我?不会吧。” 常云杰瞪大眼睛看着他:“你就是一个头七回魂的小鬼而已,不会真把自己当成人挡杀人,鬼挡杀鬼的鬼王了吧?” “去死吧你!” “里昂”被激怒,出手越发狂猛起来。 “算了,不和你玩了。我虽然不会里昂那样花里胡哨的技能,但我会chinesegongfu。” 忽然,常云杰的双掌一合,“啪”的一声猛然拍出,竟然将电锯锯片夹掌心,让其无法动弹,仿佛是两面铁壁。 “现在,尝一尝我的物理驱鬼。” 常云杰微一用力,只听“咔”的一声,锯片轰然断裂。 他一个箭步向前,一拳轰在“里昂”的胸口,让如虾一般弯曲。 接着,只听“嘎嘣”的声音不断传来,竟是常云杰把里昂的各个关节个卸掉了。 这鬼虽然没有痛觉,而且力气比寻常人大的多。不过究竟生前只是普通人,又怎么会是常云杰的对手。 而里昂虽然是怪胎,但身子骨与常人无异,卸掉关节也就无法动弹了。 常云杰觉得还是不够保险,在保安室里找了麻绳,把里昂捆的结结实实,只是一不小心用处熟悉的手法,看起来有点辣眼睛。 “还看着干什么,去便利店买牛奶,给里昂泡个牛奶浴啊。虽然听起来不靠谱,但死马当活马医吧。” 常云杰向窗户外的阿群喊道。 “哦哦。” …… 二十来分钟后,保安室中多出了个浴桶,浴桶里面全是牛奶,里昂就泡在里面,脸上不断有黑气沸腾。阿群在一旁守着,看着捆成粽子模样,浑身白色的粘稠液体里昂,不由得吞咽了下口水。 现在的里昂,完全就是阿群诱捕器。 “三条。” “两个a。” “给钱给钱。” 另一边,几个保安凑了桌麻将和牌局。 常云杰也在其中,已经赢了几十块,够吃一顿夜宵。 就五分钟后,常云杰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一冷,一道鬼哭狼嚎的萧声从身后传来。转过头一看,就将里昂吐出一团阴气,被他用保鲜膜裹住,包成一个球体。 常云杰吃了一惊:“我靠,不是把你捆住了吗?” “你捆住了,我难道就不能解开啊?”里昂毫不在意道。 “解开绳子就算了,但我把你关节都卸掉,你手脚应该都不能动弹才对。” “卸掉关节是一回事,但能不能动又是一回事。” 里昂理所当然的说道:“是你自以为是的学识,让你以为关节卸掉就不能动。就像你以为屎是臭的,可它即使不是臭的,你看见他也会认为他是臭的。只要把你以前常识性的观点翻转过来,那么一切就皆有可能。” “……好像有点道理……才怪呢,既然这么翻转,,那你倒是去吃屎啊,自给自足,还不用花钱买早餐。” “咦,好主意。” …… 第十六章:首当其冲 “李先生就在里面?” 常云杰看向保鲜膜,他几乎感知不到阴气的存在,似乎被保鲜膜被隔断了气机探查。而保鲜膜中不是时而凸显出一个狰狞的鬼脸出来,依稀可比辨认出是离线的模样。 “不错,我不是给你说过吗?鬼是游离在天地间的一种能量分子,而保鲜膜里氧化硫,可以将这种能量分子包裹住。” “很好,很科学,咱们新时代讲究的就是科学抓鬼。”常云杰自然不会和这个神经病多做争论,毕竟不管输了还是赢了,都没什么面子:“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当然是把他送到下面的相关部门。” 说话间,里昂已经来到了厕所,附身铁胆身上里李太太也被般到这里。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里昂熟练的将保鲜膜扔到马桶里,接着按了冲水按钮,哗啦啦的作响。 “里昂,你这是……”一个保安瞪大眼睛,好奇的问道。 “把鬼冲到地府去啊,下面有鬼差接手,就不管我们的事了。” 众人:“……” 原来地府和马桶是连接在一起的,看来地府空气的味道有点冲。鬼差们也真是可怜,一个个每天都粪勇向前,偶尔才能尝点甜头。 接着里昂又用巧克力将“李太太”从铁胆身上打出来,如法炮制,保鲜膜包裹着冲进马桶里。 大功告成。 “里昂,话说你怎么会被鬼上身,还是一个男鬼,太丢我们特异科的脸了吧。”常云杰道。 “不知道,我当时的肚子有点疼,精神松懈了下,就被李先生趁机入了身。” 里昂眉头皱了皱,今天这一趟捉鬼太丢脸了。 本来是打算在新人面前好好露一手,结果反而弄得自己狼狈不堪,一世英名毁于一旦。要不是这新人还算靠得住,现在他就准备和牛头马面打麻将了。 “让我看看究竟是什么情况。”里昂从随身手提箱中取出一把手术刀,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直接划开肚子,搜肠刮肚,寻找问题原因。 眼前画面极度血腥残忍,放在电视上,马赛克都要打满。包括常云杰在内,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尤其是阿群,眼珠子一番,直接晕了过去。 “原来是这一截长长的东西发炎了,这个我懂,切掉就是了。” 反倒是里昂,面不改色,还饶有闲情的给常云杰谈话。 “阿杰,你知不知道,我以前还和一个私人医生学过两手,他算是我的老师。我们师生关系很好,可后来我还是被赶出来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 “嚯嚯,因为我和师娘的关系更好。” “……” 妈的,神经病啊。 —— 第二天八点左右,常云杰和里昂才打着哈欠从小区离开。 毕竟等里昂做完手术,都已经凌晨一点半了。 熬夜对身体不好,所以众人直接打了一个通宵的麻将。 决战到天亮。 常云杰手气不错,赢了五百多块。 里昂输了五块,骂骂咧咧走了一路。直到常云杰请他吃了两个包子,这才闭嘴。 吃早餐的时候,常云杰一直在关注里昂的肚皮,生怕有什么漏出来。 不怪他担心,属实里昂操作逆天。 先搜肠刮肚一番,接着把盲肠割掉,再把下水统统塞回肚子,最后用给自己缝了两针,再用熨斗烫了几下了事。 神经病也不能这么不讲道理啊。 “阿杰,虽然今天你抢了我风头,但你小子很合我胃口,下次再一起捉鬼。” 留下这句话后,里昂打车回精神病院了。 常云杰吃的比较饱,就打算散会步,消消食。 修炼“金刚不坏神功”后,他的身体素质全面提高。即使一晚上不睡,也精神得很。 同时不忘向系统瞄了瞄。 【捉住女鬼,积分+90】 【捉住男鬼,积分+130,打鬼巧克力*5】 自动屏蔽诸如打车等日常行为的小额积分,真正如常云杰法眼的,也就这两条消息。 两只鬼都不算强,给的积分也一般。 不过竟然有掉落物,让他微微吃了一惊。 【捉鬼巧克力*5:具有神异力量的巧克力,对鬼怪等邪物有一定的克制作用。】 【备注:打鬼要用巧克力,捉鬼要用保鲜膜】 毫无疑问,这巧克力和里昂有关。 虽然用处不大,但也算是第一次掉落的物品,值得纪念。 而且掉落物不用积分购买,属于白嫖。 白嫖令人快乐。 …… 就在距离常云杰不远处的街道上,一辆红色跑车转过个弯,忽然停下。从上面走下来一个女子。 长腿细腰,波浪卷发,一双美眸中若有若无的寒意,让这个女人看起来又多了几分凌厉,仿佛被她看上一眼,就要变成不停逃命的猎物般。不过内里却又透露出一股妩媚之意,顾盼多情。 “这时候没油,真是倒霉。” 女子峨眉微蹙,今天正是要多倒霉有多倒霉。 先是暗杀被发现、接着子弹卡壳、最后跑车没有油…… 今还未等她多做考虑,就见七八辆小车开来,从中下来二十来个彪形大汉,个个雄壮威武,手中拿着砍刀钢棍等武器。 “臭婊子,你再给我跑啊,今天非要让你好看。有句古话怎么来着,杀之而后快。”其中一个好似头领的壮汉恶狠狠的说道。 “二哥,我提个意见,这妞长得这么漂亮,就不能快而后杀吗?” “嗯,也不是不行,我要首当其冲。” “那我梅开二度。” “……二哥,再不追人就跑没影了。” “追!!” 一群彪形大汉赶紧朝那女子追了过去,一场追逐战打响。 现在还是清晨,街上没什么人。而且以港岛的治安,只要不动抢,几乎不会引起多大的关注,故而一群大汉肆无忌惮。 他们二十来个大汉,还能让着婊子跑了不成? …… 第十七章:对不起,我是警察 绮梦凭借着灵活的身手,躲开迎面而来的砍刀。一脚踢在对手的手背上,接过掉下来的铁棍,顺手打在另一个大汉的腿上,动作十分赏心悦目。 同时,绮梦心中暗自叫苦,她虽然身手敏捷,但更擅长的是枪械。如今子弹卡壳,车又没有油,只怕今天麻烦了。 毕竟她只是个弱女子。 怎么会是二十来个壮汉的对手。 绮梦本是台湾赌王陈松的手下,这些年卧底在港岛赌王洪光身边, 而为了获得洪光的信任,她不择手段,杀了洪光的不少对头。 绮梦的枪法很高,而且没什么威胁性,靠着搞偷袭,屡屡得手并逃脱。 但常在路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不,虽然靠偷勉强袭杀了对方大哥,但被小弟发现,展开追杀。 虽然她在逃走的途中已通知了“毒王”洪光,洪光也让得力手下比利前来帮她。但比利想要赶过来,只怕还要好长一段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 …… “我靠,现在港岛百姓都这么喜欢运动么?这么一大早就锻炼运动了,而且还是这么武德充沛的运动项目。” 常云杰也听到了打斗声。 他顺着打斗声走过去,不一会就看到了绮梦和二十来个壮汉,双方乒乒乓乓的打成一团。 他不得不感,港岛人民实在很具有体育精神。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不错,做的很好。 常云杰决定给黄叔打个电话,让黄叔带人来表扬表扬他们。 “喂,黄叔。是我啊,阿杰。” “什么!都七点了,你还没起床。就是因为太多的皇家警察像你这样,所以我们港岛的治安才令夜之城闻之伤心,哥谭市听而落泪。” “我?我现在就在外面散步,饭后走一走,活到九万九,你不知道么?你也该减一减你肚子上的肥肉了。” “对了,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二十来个大汉和一个美女在进行比武,好家伙。只见他们大战至宇宙边荒,星河破碎,大道都磨灭了。” “……” 总之,在一番罗里吧嗦的解释后,黄sir总算明白常云杰是发现社团在火拼,他是来报警的。 这让黄sir骂了常云杰一顿,二十来个普通人而已,根本不够他打,偏偏还要来折腾他这个即将他退休的老年人。 打完电话,常云杰就坐在一边看戏。要是旁边有卖爆米花的,说不定也要买上一桶吃。 现在也分不出好坏,看戏就对了。 嘶,这美女不但身手棒,而且身材也很棒啊。 建议色诱本人,让本人来摆平这些小混混。 美女的脸蛋看起来有些熟悉,似乎也应该是个剧情人物。 这是港综大世界,但每个人物和前世的明星相貌并非一模一样,只是眉眼间有些相似罢了。若只是靠肉眼,很难分辨出具体身份。 “砍死这个女人。” 被称为“二哥”的男子眼见众人还拿不下绮梦,不由得有些着急。 现在老大被干掉了,正所谓国不能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他也就只能勉为其难的顶上去。 而能够顶上去的前提,自然是要给老大报仇,不然无法服众。 “扑街,你看什么看?不会是这婊子的同党吧。” 二哥脑袋一偏,就看到了与四周粗狂画风完全不一致的常云杰,正蹲在一边津津有味的看戏。 “有一说一,纯路人。”常云杰连忙摆了摆手道。 “二哥,我刚刚看他好像和别人打电话,说不定是去搬救兵了。” “长的这么靓仔,一看就是吃软法的。我这人最讨厌的就是吃软饭的了,一点志气也没有。” “对啊,凭什么他长得这么靓仔。” 眼看这些壮汉越说越气愤,常云杰赶忙安慰道:“虽然我长得很靓仔,但各位也初具人形啊,咱们半斤八两,不分伯仲。” 原本众人就群情激奋,现在更是一下就炸了锅。 虽然大家都长得歪瓜裂枣,但这种事你不能当面说出来,多伤人自尊啊。于是当即就有壮汉提着棍子朝常云杰当头砸下。 常云杰先发制人,一记大力金刚指戳过去,顿时就让对方疼的满地打滚,嗷嗷直叫。 “靠,还敢伤我们的兄弟,砍他。” 一半的壮汉们提着武器冲过来,常云杰身形仿佛化作一缕清风,在一片刀光棍影中闪躲。任由对方如何凶狠,却也不能伤他分毫。 “你说你们这些社团,一天就只知道打打杀杀,不知道多为社会做贡献。” 与此同时,常云杰的手指头戳来戳去。 每一指头戳过去,都会有一个壮汉倒下,指不落空。 “哇,他的手指真好用,好厉害。” 绮梦兴奋的感叹道。 在说这话时,她因为打斗而娇喘微微,脸蛋上飘过一抹嫣红。 常云杰打完收工,而绮梦也很快将剩下的对手解决。 就在这时,一辆摩托车从远处风驰电掣般驶来,停在绮梦面前。 “绮梦,你怎么样?没事吧。” 在车上的肌肉壮汉叫做比利,是“港岛赌王”洪爷的心腹走狗,腿脚犀利,能打能杀,枪法也十分不错,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摔跤。 “没事,全靠那位朋友帮了我忙。”绮梦坐上摩托车,朝常云杰妩媚一笑,抛了个飞吻:“靓仔,今天谢谢你了,有缘再见。” 他们正准备离开,常云杰却不知何时出现在摩托车旁边,邪魅一笑道:“美女,你看我帮了你一个大忙,有没有空一起睡觉啊。” 现在搭讪都是这么大胆的么?简直就是耍流氓啊,靓仔不算……绮梦闻言一愣,摆了摆玉手:“靓仔,我今天赶时间,以后再说。” “这样啊,那我也不能勉强了,毕竟我可是绅士。” 常云杰把特异科的发下来的警官证在两人面前一晃而过:“对不起,我是警察。这位小姐,你涉及扰乱治安罪,等下跟我走一趟,还有这位长得有我半分靓仔的先生,你摩托车超速了,请拿出你的驾驶证。” “……” “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们所说的一切,都会是你们说的一切。” …… 第十八章:人憎狗嫌周星星 常云杰身为特异科成员,自然有权维护治安。 眼前着两个家伙,一个当街斗殴,一个超速行驶的家伙,现在想要离开案发现场。 正义的他,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白痴!” 绮梦和比利两人沉默了片刻,比利悍然出手,手臂捏成拳头,猛地横扫过来,滚滚气流卷动,宛如一杆长枪横扫。 虽说常云杰救了绮梦,但比利对他并没有好感。 毕竟绮梦这么漂亮,比利不可能没有想法。 在注意到绮梦时,比利就展开疯狂追求,如同看见肉骨头的野狗。 在听闻绮梦遇险时,比利就第一时间赶来,根本没把洪爷让他低调一点的话放在心上,一路上连闯十来个红灯,就是为了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 大家都是有慧根的人,用下半身思考怎么了 很可惜,这个机会被常云杰抢了。 因此,比利这一拳头可谓是毫不留情。不但要打击到情敌,还要向绮梦显露自己出不俗的身手。 一石二鸟属于是。 然而,拳头还没有打到常云杰的脸上,突然就感觉肾脏部位传来一阵猛烈的疼痛,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几乎从摩托车上滚下去。 “呼。”常云杰对自己的手指吹了口气:“刑啊,小伙子,你现在不但超速行驶,还敢袭警,这日子真是越来越有判头了。” “你找死!” 比利又气又疼,怒火瞬间占领高地,快速从怀里取出手枪,要用热兵器来解决常云杰。 然而,他才刚刚把枪掏出来,一道腿影就如鞭般抽了过来,踢向他的裆部。 砰! 一道沉闷的响声后,比利身形一滞,手中的枪“啪嗒”一声掉在地上。而他的面容扭曲,脸色飞速转为煞白,又急速变红,接着一道凄厉的惨叫声从他口中发出。 “嗷嗷嗷……”比利捂着裆部,倒在地上,浑身在抽搐着,眼角隐隐留下两行浊泪,他似乎有些明白剩蛋老人的由来。 这一刻,就连身为女性的绮梦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不由得夹紧修长的大腿,幻肢一疼。 “其实,江湖上都对我有个别称——爆丸小子。”常云杰叹息一声。 绮梦看了看常云杰,这个靓仔看起来不是一般的狠啊,究竟是哪方势力? 比利完全不是对手,如果换成自己,只怕也落不了好。 不知道美人计对他有没有用。 “你看什么看?”常云杰似乎察觉到绮梦的目光,回头望向她,目光有若实质,散发出一股极具压迫力的气机。 绮梦呼吸一滞:“你长得靓仔,让我看两眼怎么了。” “……反应倒是挺快。”常云杰愣了下,接着眼睛一转,微笑道:“美女,我今天是不是救了你一命,恩同再造。” “好像……是。”绮梦不确定的道。 “不是好像,就是我的确救了你的命。这可是再造大恩,换句话说,有了我才有你,那我就是你干爹了。” 常云杰觉得这个逻辑很融洽,平白就多了个大女儿,便用“慈祥”的看着绮梦:“既然我是你干爹,那就得好好说说你了,混社会是没有前途的,以后会查的越来越严,不如来当我的小秘书怎么样……” 绮梦无力吐槽。 …… 几分钟后,几辆警车呼啸而来。 为首的是个年轻警官,过因为黄sir的缘故,常云杰看过他的照片,知道他的信息。 周星星。 飞虎队成员,身手不俗,枪法高超,且极具正义感,是飞虎队里的高手。 不过情商实在不咋滴,不讨人喜欢,属于人憎狗嫌的那种。而且还有个人英雄主义,自以为是。 对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周警官和里昂长有一两分钟相似,或许会有人怀疑他们是远房亲戚,不过不会把两者联系在一起。 而且这两人的气质也绝不相同。 里昂不说话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但一开口,就让人发现他极具神经质。 而周星星动作迅捷,眼神犀利,一看就是能打能杀的那种。 这并不出人意料,毕竟要是同一个演员,在港综世界就是同一张脸,那乐子可就大了。 周星星下了车:“靓仔,就是你报的警。” “不错,正是在下。”常云杰放开了绮梦的纤细手掌,最近学了看手相,正好来实验一下。 不过他学艺不精,一时没看出多少线索,建议再摸……看半个时辰。 周星星又左右看了看,一大堆倒在地上壮汉,好奇道:“这些都是谁打的。” “不巧,还是在下。” “身手不错,有没有兴趣来我们飞虎……” 周星星是接到上面命令来的,原本也只是当成普通任务,不过在看到地下倒得这么多壮汉时,倒是让他稍微有些重视。 在得知这一地的壮汉,都是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男人打到时,周星星不由得拉了拉墨镜多看对方一眼。 就这一眼,周星星感到了巨大危机。 在飞虎队中,他是最靓仔,又是最能打的一个。 而如今,他的对手出现了。眼前这个男人,同样又靓仔又能打。 虽然在身手上他可以保证自己不落下风。 但在靓仔方面,他似乎稍逊一分,以毫厘之差败给了对方。 “走吧,你也跟我回警局一趟。” 周星星的脸板了起来:“你你说你们这些社团,一天就知道打打杀杀,不知道多为社会做贡献。” 嗯,这句话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 “不是吧阿sir,我可没有参加斗殴,我是自己人啊。” “谁和你是自己人,我可是皇家警察,不走的话我送你啊。”周星星不耐烦的说道,他这也是属于公事公办,绝对不是因为极度对方过于靓仔而做出的无聊举动。 常云杰往周星星旁边凑了凑,悄声道:“阿sir,我真是自己人……我叔是黄sir。” “黄sir?什么黄……不会是那个黄sir吧。” “对,就是那个黄sir。” “啊哈哈哈,差点大水冲了龙王庙。” 周星星先是发出一阵神经质般的大笑,接着立马跨起一张司马脸:“黄sir长得亲痛仇快,怎么会有你这么个靓仔亲戚,简直都快比上我本人了。来人,给我把这家伙抓起来。” “……靠。” 果然是个人憎狗嫌的家伙,这句话一定要告诉黄叔。 …… ps:求打赏月票推荐票 第十九章:枫林大厦 周星星破案本事强,身手枪法都厉害,但职位始终提升不上去。 和他的情商有很大关系,有些类似“领导敬酒我不喝、领导喝水我刹车,领导吃饭我转桌”。 别说不确定常云杰是不是黄sir的侄子,就算确定了,只怕也要抓到警署去审问的再说。 头就是这么铁。 不过常云杰还是没有去警局,这倒不是因为周星星突然想通了,而是常云杰把特异科的警察证掏了出来,终于让周星星知道他们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回到别墅后,常云杰很快就得知了女子唤作绮梦,男子名为比利,是港岛赌王的人。而另一伙,则是某个帮派的。 他对此并未放在心上,毕竟关系不大。 虽然和绮梦有名义上的父女关系,不过那逆女很是忤逆,只怕下次见面就要“哄堂大孝”。 接下来的两天,常云杰主要是在做两件事。 一件事往赌局里面砸钱。 “赌神”高进和“赌魔”陈金城的赌局可是备受关注,许多赌场都开了盘。 常云杰自然是往高进身上压,反正也是捡钱。 第二件事是在找合适的住所。 现在他也有些闲钱,自然不能一直住在黄sir这里。 现在倒是没事,可以后结婚怎么办? 常云杰找到了房屋中介,在说明条件后,对方不停指着各种模型给他看。 “常先生,你看这里怎么样?超大绿化,满眼绿意,而且这里邻里氛围温馨。” “是因为楼间距小,外面全是荒草吗?” “咳咳咳,那你看这里怎么样,私属领地,坐拥升值空间,你能够听到的都是宁静。” “这么说已经到了郊外,而且还没有公交。” “常先生再来看看这里,巴拉巴拉,巴拉巴拉,而且现在为了回报客户,还有九折优惠。” “哦,都已经买不动了,所以开始降价。” “……要不,常先生你先看看,我去给你倒热茶。” “去吧,去吧。” 片刻后。 “这栋我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怎么价钱这么便宜?” “嘶——,常先生,这不是价不价钱的问题,主要是这里……闹鬼。” 常云杰眼前一亮。 巧了么这不是! 巧了么这不是! “鬼这种东西纯属无稽之谈,这马上就21世纪了,咱们要相信科学。” “咕咚,先生,这里真的……真的……” “放心,你知道鬼最怕什么吗?最怕阳光,不瞒你说,我就是传闻中的阳光男孩。见过我的人都说,八月正午的阳光,都没你耀眼。” “既然这样,那……我们去看看房吧。” “那就走吧,你说你这人,赚钱都不积极。” 经理驱车向目的地驶去,常云杰坐在旁边,在途中顺手翻阅了下枫林大厦的信息。 据说这半个月来都在闹鬼,有人发现门后有鬼,有人发现床下有鬼,有人发现衣柜里有鬼,有人发现天花板上有鬼…… 到处都是鬼。 当然,其中也有一两期乌龙事件。 比如有的衣柜里的其实不是鬼,是隔壁姓王的邻居。 也是因此,枫林大厦里大量租客外流,租金一降再降,但依旧留不下人。 到了今时今日,除了没走的,其余的都走的差不多了。 房东太太急的地焦头烂额,也花重金请了几个所谓的“大师”。 至于结果,就是房东太太又不得不多赔几幅棺材钱。 “啧,这事闹得挺大,只怕特异科要出手了,不知道会是谁?” 常云杰正思考着,电话就响了,接通后传出世静圆和尚的声音。 “阿杰,有没有空?” “怎么?” “之前你不是说,如果有什么任务,叫你一起吗?现在就有栋闹鬼的大厦,上面要我去处理。” “以前十天半个月都未必有任务,这几天倒是热闹。等等,你说的不会是枫林大厦吧。” “你知道了?” “刚刚知道。” “那好,废话就不多说,我们就在枫林大厦回合,今天先去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好。” …… 二十分钟后,常云杰在枫林大厦下了车。 房东太太因为闹鬼的事情掉了不知多少头发,原本对他们并不算热切,但一看常云杰的相貌,当即眼睛瞪得像铜铃,凑到常云杰面前:“靓仔,一看你就是个成功人士,年纪轻轻就来买房。” “这……我还远远算不上。” “靓仔你这就说笑了,长得像你这样的,就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五,只需一点点机会和一点点努力,你就是仌了。” 房东太太“咯咯”娇笑,那笑声就仿佛是一台小功率的发动机一般,她抽出一张名片:“机会已经来了,就看你要不要努力了。” 说完,还朝常云杰抛了个媚眼,摇着水桶腰肢离开了。 这画面实在辣眼睛,以至于常云杰觉得眼睛都有点辣。 “真是普通且自信。” 常云杰摇了摇头,如此评价道。 就这身家,就这年龄,就这相貌,也像包养他这种靓仔,简直就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常云杰跟着经理看了二十来分钟,尚未找到心仪的住所,就接到静圆和尚打来的电话。 他向楼下走去,到一楼就正好见到正在和房东太太交流的静圆和尚。 “大师,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要是再空几个月,我就要准备喝西北风了。” “放心,老僧既然接下了这桩事,自然不会让施主失望的。” “前几个和尚道士也这样说,结果……” “事情没有解决前,老僧不会收钱。” “这我就放心了,不是不相信大师你的法力,主要是这年头骗子太多了。” “静圆大师。”常云杰向和尚打了个招呼。 “阿杰,你来了,我们先检查检查大厦吧。” “好。” 常云杰又跟着静圆和尚检查大厦,留下两脸懵逼的经理和房东太太。 “好一个靓仔,可惜是和尚,实在太可惜了。不对,他留了头发的,难道是俗家弟子,听说俗家弟子可以吃酒喝肉,结婚生孩子。” 房东太太自言自语,眼中冒光。 “这么一想,更兴奋了。” 这时,又来了一个叫阿宾的少年来租房。在一番攀谈中,房东太太得知对方是个中学生,而且成绩不太理想。 …… 第二十章:逃学威龙的剧情 “老僧就说阴气怎么重,原来是这里出了问题。” 半个小时后,枫林大厦的地下室中,没有灯光,昏暗无比。而在其中的一面墙壁上,出现了一道长长的裂缝。 静圆大师看着裂缝,露出若有所悟的神情。 “大师,别打哑谜了,什么问题你直说吧。”常云杰也看到了这条裂缝,裂缝中有阴气源源不断的涌出,令周围空气不断降低,到了夏天就是一间免费的空调屋了。 静圆大师没有吊人胃口的恶趣味,解释道。 “我们生存的地方是阳间,人死之后,魂魄所归之处,则是阴间。一般来说,阴间和阳间是两个不同的地域,鬼差拿人都是有自己的特殊渠道,不会过分干预阳间。” “但在阳间有阴气太重的地方,而阴间也有阳气极隆之所在,再加上一些偶然因素,两者重叠在一起,就会形成两界裂缝。” “也就是你眼前看到的这一条了。” 常云杰点了点头,原来眼前着条长长的、黑黑的,仿佛随时可以将人吸摄进去的,就是传闻中的两界裂缝。 “这种两界裂缝出现很随缘,谁也说不准它会在哪出现。” “起初都是一条小小裂缝,只能出入一些孤魂野鬼。但由于进进出出的太多了,缝隙就会不断的扩大,越来越大,最后任意出入,阴间鬼王说不定也能重返阳间,必须要尽快解决,不然会出大乱子。” 初极狭,才通鬼,复行数十次,豁然开朗。 懂了。 狠狠的懂了。 “我们眼前这条,形成的时间不长,花些功夫,也不难收拾。” “那我们多久动手?” “七天后你找我,我们晚上动手。而白天鬼不显形,找他们很麻烦。这次鬼比较多,老僧需要好好准备一番,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好。” 静圆和尚在墙上贴了十来张符,暂时将两界裂缝封印,以免接下来七天不会再出现更多的鬼怪。 …… 【系统商店】 【物品·鳄鱼的眼泪。售价:20积分】 【物品·春日野穹抱枕(1:1复刻)。售价:80积分】 【技能·摸鱼,售价:250积分】 【技能·四川话,售价:100积分】 六天后,常云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顺便刷新下商店,看来有没有适合自己的物品活技能,果然是一无所获。 另外,摸鱼技能就算了,说不定能够发挥大用。 但一个抱枕差不多就要80积分,差不多相当于超度一只鬼怪,是不是太离谱了。 死宅虽然好骗,但也不是这样骗的啊。 有本事卖穹妹的原味白丝啊。 就在这时,电话声音突然响起。 常云杰接通电话,是黄sir打过来的,让他去警署一趟,说是有事找他。 十分钟后,常云杰赶到警署。 他之前来过两次,一些警察也认识他,见面就喊杰哥。 而在黄sir的办公室中,除了黄sir本人,常云杰还见到了另外两人。 一个是相貌略显猥琐的中年人,另一个正是前几天有过一面之缘的周星星。 此时,周星星的面前放着堆积如山的作业,他一边按计算器,一边抓脑袋。 看得出他最近很忙,没时间整理个人卫生,头屑纷纷扬扬。 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 “阿杰,你来的正好,过来帮这小子做作业。”黄sir朝着常云杰招了招手 “蛤?” “别废话了,快过来。” 常云杰拿过作业,而周星星终于如释重负的吐了口气,整个人瘫软在凳子上,仿佛是在千军万马中冲杀过一般。 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常云杰通过询问黄sir,也明白发生了何事。 原来是《逃学威龙》的剧情开启了。 黄sir的善良之枪弄丢了。 因为丢枪的当天,学校学生来参观过警署,所以嫌疑犯有很大概率是学生。 于是黄sir让周星星卧底爱丁堡中学,调查这件事。 爱丁堡这学校师生不说群英荟萃,那至少也是萝卜开会。 周星星不是读书的料,被各科老师、教导主任轮流整治,心理阴影面积不断扩大,几乎都有两个半的篮球场了。 要不是对叫何敏的女老师一见钟情,只怕周星星当场就要表示:这学校,不待也罢。 除此外,周星星还有个搭档,也就是现在叼着个树枝的戒烟的中年人,曹达华。 在任务期间,周星星就是住他家里的。 虽然周星星有心查案,但这任务对他来说就是地狱开局啊。 最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周星星成绩不好,做不来作业,天天被罚站走廊。已经可以和一个叫大雄的小朋友来个联动,出道成为“站神组合”。 这件事也周星星已经深刻明白一个道理,女朋友会离你而去,好兄弟也会离你而去,但作业不会,不会就是不会。 现在不完成作业,连教室都进不去,还查个屁的案子。 于是他求助到上司头上。 黄sir曾经也是个高材生,至于现在…… 什么,三角关系! 现在高中生都教这些的吗?太刺激了吧。 而这件事又不能让外面的人知道,就只能把常云杰找来。 果然,常云杰不负众望,刷刷刷的几下就写完了。 就连周星星也不由得惊叹:“阿杰,你真的好快啊。” “星仔,你别内涵我,信不信马上撂挑子不干。” “不要啊杰哥。” 虽然常云杰前世是个学渣,但谁让他穿越到了一个学霸身上,对付中学作业还是绰绰有余的。 “周星星,现在作业没问题了,进得去教师了。我告诉你,你快点给我查出来,不然我用夺命剪刀脚夹爆你的脑袋。” “什么脚?” “凌空踢出去的剪刀剪,夹爆你的脑袋。” “噗嗤。”周星星看了看黄sir的啤酒肚,忍不住笑出了声:“是是是,我好怕啊,怕的都要尿裤子了。先去上个厕所,免得待会污染了黄sir你的办公室。” “臭小子。” 黄sir骂了一句,又看了看坐在一边看戏的常云杰,忽然心生一计:“阿杰,你的工作比较闲,不如来帮我。” “帮什么?” “帮我查查我的善良之枪到底去哪了。” …… 第二十一章:爱丁堡中学 “你说什么?我去?” “不错,反正阿杰你的时间很,正好走一趟。” “我去干什么,不是有阿星吗?他在爱丁堡上学。你放心,他可是飞虎队的高手,用不了多久就查得出来。” “上学?他就不是这块料,上钟还差不多。” 黄sir冷笑一声:“当时进入警署的不止是学生,还有一些老师,他们也有可能偷枪。虽然可能性很小,但并非没有。你去当老师,正好配合周星星,双管齐下。” “长官,我要告你诽谤啊,我可不上钟,包夜还差不多。”周星星嘘完回来了,一只尚有水渍的手,不经意间在曹达华的衣服上擦了擦,两下就擦干净了:“不过,我倒是同意黄sir的看法,阿杰你也去学校把。你和我联手,整个爱丁堡就是公共厕所,我们想怎么上,就怎么上。” 他的想法倒是很简单,现在他爱丁堡的处境甚是尴尬,每天不是罚站就是挨粉擦板。要是有个老师当背景,处境就要好得多。 当然,常云杰要是混得和他一样惨,那他就会哈哈大笑,幸灾乐祸,又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倒霉蛋。多一个垫背的,何乐而不为? “不行。”常云杰摇了摇头:“黄叔,我过两天有任务要去做,没时间去。” “我又不是不知道你们特异科,时间多的很。就算是有任务,也花不了多少时间。”黄sir说道。 “不是啊,这次的任务不一般,我要好好准备。” “阿杰,你不是还没有女朋友吗?我给你说,爱丁堡有很多漂亮女生,漂亮女老师。”黄si推了推眼镜,原本正经的面容,似乎也多了份猥琐:“就算你无功而返,叔我也可以给你介绍给女朋友,保证是大美女。” “黄叔,你收留了我,我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你。这件事交给我就行了,义不容辞。”常云杰拍了拍胸口,一幅义薄云天的模样。 “……你答应了就好,明天安排你取学校,先熟悉下环境。等你完成了特异科的任务,就彻底调查此案。” 黄sir沉默了片刻,拍了拍常云杰的肩,略显欣慰道:“你长得和我年轻时一样靓仔,等去了学校,一定会有很多女学生、女老师为你疯狂。” “噗嗤……” “周星星,你在笑什么!?”黄sir瞪了周星星一眼。 “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什么事。” “算命先生说我桃花运要到了。” “就你这衰样,我看你一辈子都要单身,没可能的。” “像黄sir你这样吗?” “……”办公室中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随后一阵惨叫声响起。 在这一天,周星星终于知道黄sir的夺命剪刀脚不是吹牛。 是真的猛。 他是趴着墙出来的。 …… 爱丁堡中学。 这是一所英式贵族学校,能够来这里上学的,大部分都是非富即贵。当然,偶尔也会招收一些学霸充当门面。 在和门卫老董打过招呼后,常云杰挺身而入。 宽敞的操场,漂亮的教学楼,整齐的草坪,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切都那么让人心旷神怡。现在还在上课,倒是没有看到什么学生。 常云杰在爱丁堡中学逛了一会,给周星星发了条信息过去,告知他现在的位置,一阵铃声忽然响起。 就见教室中的学生好似脱缰的野狗般冲出,洒脱中带着狂放。 有人朝楼下走来,恰好常云杰就站在楼梯斜下角,恰好吹来一阵风,恰好爱丁堡的的校服裙子有点短…… 常云杰只是微微抬头,就想到了一首歌。 “黑的白的红的黄的。” “紫的绿的蓝的灰的。” 啊,学生时代真是五彩绚烂啊。 “阿杰,你在看什么?”却是周星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站在常云杰旁边,顺着看了过去:“我靠,原来还有这种好地方。阿杰,想不到你看起来人模人样的,竟做出这种下流败类之事。” “我……” “再有这种事,记得叫上我一起,不要问为什么,主要是做学术研究,很高深的,一看你就不懂。是粉色小猪,我喜欢。” “……” 不愧是你。 常云杰无话可说。 “周星星同学,你在是在偷窥吗?这种色狼行为可是禁制的。”就在这时一个美女走了过来,清脆的语音中带着几分严厉。 “何老师,我……我是看见这个家伙站在这里,偷窥女同学,十分可疑,所以过来教训他。”周星星看到这位美女时,瞬间就反应过来,将责任完全推在常云杰身上。 “是么,这位同学……” 何老师峨眉微蹙,朝着这位可疑认识看了过去。 于是,她就看到…… 一名英俊非凡,眉目温润的年轻男子,穿一身帅气的西装,头发梳成大人模样,正含笑的看着她。 霎时间,仿佛日月失色,所有的光华都凝聚在他的身上,是那么的温暖而耀眼。 何老师觉得心跳的很快。 小鹿乱撞。 噗通,噗通。 周星星训斥道:“说,你小子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偷窥……” “周星星同学,这只怕是误会。” “误会,我亲眼看见你小子……”周星星正要继续教训常云杰,忽的一怔,因为刚刚说话的不是常云杰,而是他敬爱的何老师。 “这位先生,我叫何敏,是这个学校的老师。看你不像是本校人士,请问你来爱丁堡是有什么事么?” 何敏将一缕发丝撩到身后,红唇带笑,声音清脆,语调温柔,和先前略带严厉的女教师是完全两个人。 常云杰微笑道:“何老师你好,我叫常云杰,是来应聘教师的,有推荐信,正要去见校长。不过爱丁堡中学太大了,一时迷路了,没有找到校长办公室。” “是这样呀。”何敏微笑道:“那先生跟我来吧,我正好也要去校长办公室一趟。” “谢谢何老师了。” 看着说说笑笑,渐行渐远的两人,周星星的身子似乎凝固了一般。直到上课铃声响起,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我靠,忘了这小子靓仔的和我不相上下,这下危险了。” …… 第二十二章:上车 常云杰与何老师并肩而行,一路有说有笑。 何老师美眸扫过常云杰那正好被阳光照射的俊脸,不由得低下头,心里酥酥麻麻的。 她在打量常云杰,常云杰自然免不了打量这位何老师。 她穿着职业装,带着一幅无框眼镜,一头短发,是一幅很常见的装扮。如果是普通女性,或许会让人觉得有些土气。 但何老师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把职业装完完全全的撑起来,给人一种诱惑的感觉。 一张脸蛋也精致漂亮,双眼盈盈,眉毛弯弯,那抹红唇尤为诱人。 怎么说呢,虽然一幅知性教师打扮,但却有种内媚的感觉,很是勾魂夺魄。 也难怪周星星同学会对何老师一见钟情。 就像何老师对常云杰一见钟情一般。 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人之常情。 在何老师的带领下,常云杰很快来到了校长办公室,见到了爱丁堡的校长与教导主任,两个路人甲,不提也罢。 常云杰的文凭是足够,再加上有人推荐,在简单的交谈了一番中,确定了工资和工作时间,就当上了中史老师。 而正巧接下来就有节中史课,校长让常云杰去上一节课适应下。 何敏带着常云杰去班级,细心叮嘱他道:“现在的孩子都很叛逆,常老师记得拿捏好分寸,不要太软弱了,不然这群孩子可是要造反。当然,也不要太严厉了,学校允许罚站,但不能体罚。要是闹大了,学校的面子也不好看。” “谢谢何老师,我知道了。” 虽然说了等于没说,但常云杰还是表示感谢。 何敏推开教室,率先走了进去,微笑着道:“同学们,今天我们来了一名新的中史老师,大家欢迎。” 在一阵“啪啪啪”的掌声中,常云杰也进入了教室。 他在房间中扫视了一番,整个教室很整洁,没有一点脏乱差,窗户黑板也擦的很干净,下面是一排排坐的笔直的学生,或许有调皮的学生,但现在看起来还是像模像样。 对了,常云杰还看到了周星星那家伙,他和一个戴着眼镜、略显猥琐的学生坐在一起,望向常云杰的目光有些幽怨。 台下的学生目不斜视, 靓仔。 这就是绝大部分学生对常云杰的第一印象,一些女孩子甚至两眼放光。 在这方面,常云杰也很苦恼,毕竟大家都常常因为他的外貌,而忽视了他的才能。 “大家好,我叫常云杰。刚入职成为一名实习老师,现教授中史课程,以后就请大家多多关照了。” 常云杰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自己龙飞凤舞,甚是漂亮:“你们可以叫我常老师,也可以叫我杰哥。” 片刻后,教导主任和另外几个老师也到了教室,朝常云杰打了个招呼吼,坐在后排。 显然这节课对常云杰有考究的意思。 毕竟爱丁堡属于贵族学校,不是什么歪瓜裂枣就可以来当老师的。就算是有推荐信,最多放低标准,少走一些正式教师的流程罢了。 “那么,我们现在翻到课本的第十三页,今天我们讲唐朝的历史……” 历史大多都是死记硬背的内容,常云杰的记忆还行,声音很有磁性,再加上插科打诨的讲些段子,惹得哄堂大笑,一节课很快就渡过了。 节目效果还是很不错,大部分同学听课都很认真,虽然有个别同学昏昏欲睡,但挨了两下黑板擦,站了半节课,也就清醒了不少。 哦,对了。 这位同学叫周星星。 当课程结束后,教导主任和何老师等人拍手,他们看得出来,这位常老师的教学水平还是很不错。 唯一担心的,就是太过靓仔,以至于一些女同学只顾着看他英俊的脸庞,一节课就过去了。 上完课后,常云杰又被带去年级办公室,见了办公室里同级的几位老师。 “常老师,以前是做什么的啊?” “以前是家里蹲写小说的,投稿出去大部分都是石沉大海,养不活自己啊。” “哈哈哈,我听常老师讲课,就觉得才高八斗,原来还是个作家。” “狗屁作家,就是个死扑街的,混的很惨。有时候好不容易拿到一比稿费,却冒出一大堆无良盗版商,榨的一滴都没有,可怜啊可怜。” “打击盗版,人人有责。” “对了,常老师,今天是你第一天入职,要不要去喝一杯啊。” “下次一定。” …… 常云杰的下次一定不是借口,而是实在走不开。 因为他今天就要去枫叶公寓捉鬼。 静圆和尚定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常云杰下了班后,打了个车,花了半个小时到一间寺庙前。 云龙寺。 静圆和尚就是这间寺庙的主持。 寺庙修建的颇为恢弘,香客络绎不绝,颇为热闹。 “儿子,你来给佛祖磕个头,许个心愿。”一个中年男子招呼他八岁大的儿子说道。 小孩左看右看,一方面不太适应寺庙的氛围,觉得这些高高大大的泥塑石雕有些恐怖,另一方面由于电视电影的熏陶,对寺庙又充满了好奇。 小孩听到老爹的话后,乖乖跪在蒲团上,磕头许愿。 “爹地,我许好心愿了。”小孩子道。 “许的什么心愿啊?” “我要像韦小宝那样,取七个老婆。” “咳咳,怎么能在佛祖面前说这种话,换一个吧。” “那……”小孩左看看、右看看,最后目光落在在旁边正在等静圆和尚的常云杰身上:“那我想长大了想这个哥哥一样靓仔。” 父亲扫了常云杰一眼,身子一震,沉默了半晌:“你还是……许第一个吧。” “小朋友,你要长的像你爸,不能像别人。”旁边另一个香客笑着道。 小男孩仔细看了看爸爸的脸,顿时哇哇哭了起来:“不要,我才不要像爸爸,不要像爸爸。” 父亲满脸黑线,安慰道:“孩子,你不懂。黑一点、壮一点、大一点也很讨女孩子喜欢的……” 另一边,常云杰等了五分钟,一辆跑车出现在他面前,车窗摇下,一颗光头冉冉升起,并传出静圆和尚的声音。 “上车。” …… 第二十三章:这个宾宾就是逊啦。 静圆和尚会开车。 不但会开车,而且还是也一个老司机,开的又快又稳。 整个车上只有常云杰和静圆和尚两个人,却显得颇为拥挤。 不是因为车太小了,而是车上大包小包的东西塞的太多了,全是各种装鬼的法器。 “这两天我去枫林大厦看了看,鬼实在不少,而且都很狡猾。这次我布下锁魂大阵,务必将他们一网打尽,再将两界裂缝封印。” 静圆和尚似乎看出了常云杰的疑惑,笑着解释道。 常云杰搓了搓手:“大师,这趟捉鬼可凶险得很。我这么弱不禁风,你是不是给我准备了什么法器护体啊?给十件八件的,我一点都不嫌少。” 静圆大师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阿杰你的金刚不坏神功又有精进,寻常小鬼只怕就连近身都难。如果真遇到危险了,还得靠你保护我才对。” “没劲。”常云杰又往后备箱看了看:“大师,你这锁魂大阵是什么来头?一看就与我有缘,要不细讲一下,让我感受下佛门大阵的威力,说不定我就勘破红尘,皈依我佛了。” “……下次一定。” …… 半个小时后,常云杰和静圆和尚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顶层天台。 “大师,这次就全靠你了。” 房东太太接到消息,也很快赶了过来。 虽然这栋大楼尚在闹鬼,但她这几天似乎休息的很好,容光焕发。 值得一提的是,在她旁边还跟着个小年轻。相貌有常云杰十分之一的英俊,就是眼圈很黑,脚步虚浮,看起来萎靡得很。 常云杰看了他们一眼。 好家伙,在最猛的年龄遇到最猛的你。 一个字,绝配。 “放心,老僧这次做了做了完全准备,断然不会有失。”静圆和尚一脸严肃:“对了,今晚上可以说是百鬼夜行,大厦中凶险得很,所有的住户必须全部疏散,否则有性命之忧,你通知下去没有?” “大师放心,等我和宾宾出去后,整个大厦就只有你和靓仔了。” 静圆和尚点了点头:“如此就好,你放心吧。待今夜一过,老僧保证大厦里再也没有一个鬼。” “那我提前谢谢大师。” 房东太太本就此离去,不过在看到常云杰后,又掩嘴一笑道:“靓仔,我之前说过的话依旧有效,要是反悔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说罢,发出老母鸡般的叫声,带着小年轻离开了。 那小年轻在离去时,还回头瞪了常云杰一眼,似乎有些怕这个靓仔抢了自己的位置。 常云杰摇了摇头。 这个宾宾就是逊啦。 接着,静圆和尚就开始布置阵法。 常云杰上前帮忙,倒不是馋这门阵法,主要是看静圆和尚年纪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罢了。 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两人把这锁魂大阵妥当。 这锁魂大阵主要是有三个功效,第一是将阵法覆盖的范围封锁,让鬼魂无法跑出枫林大厦。第二则是削弱阵法内的阴气,给鬼魂上个debuff。第三则是造成一个虚假的阴气源,诱惑鬼物,以达成钓鱼执法的目的。 常云杰将锁魂大阵的位置布局记下,又往楼下走了一圈。他依稀记得这段剧情出自“猛鬼大厦”,在大厦里有四个小女警,或许可以去调戏一下,顺便将她们轰走。 可惜,他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常云杰并没有纠结,毕竟这是港综世界,一锅大杂烩,中间出现些意外,也属实正常。 当然,可能原因也和他本身有关。 原路线里是静圆和尚一个人前来捉鬼,现在却有常云杰这个去强大助力,提前两天也很正常。 …… 叮铃铛。 原本在闭目修养的常云杰和静圆和尚瞬间睁开双眼,就见挂在一旁的铃铛不停的摇晃着,发出一阵清脆的声音。 与此同时,天台上阴风四起,原本潜伏在枫林大厦的鬼魂纷纷出现。他们仿佛是感受到了什么诱惑,自上而下的朝楼顶涌来。 “阿杰,你的武器呢?”静圆和尚忽然开口说道。 常云杰右手一招,掌中就多出了一柄血色软刀。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妖异的色彩,那刀锋上的红光,就仿佛是流动的鲜血一般。 “好一把凶器,无论见多少次,都有一种让老僧心惊肉跳的感觉。”静圆和尚感叹着道:“兵器始终是兵器,用正则正,用邪则邪,落在阿杰你手里也算是好事。” 常云杰呵呵一笑道:“刀本身就是凶器,为杀而生,无论用什么语言掩饰,也是事实。总不能裤子都脱了,还怕别人说不是正人君子吧。” “……确实,是老僧着相了。”静圆和尚沉默了片刻,从怀里摸出一把符咒:“让老僧为这把血刀加持一番,进一步发挥它的威力吧。” 他念动法诀,手中的符咒化作一道金光,飞入血刀之上,顿时让血刀上泛起暗金色光芒。 “阿杰,待会你来压阵,我一个人出手。” “要是你扛不住了,记得说一声。” “放心,这大厦里都是些小鬼。便是来的再多,老僧也收拾得了。”静圆和尚挺了挺胸膛,面容肃穆,手持禅杖,一派高僧气象。 两人正说话间,楼道大门“轰”的一声推开,阴风阵阵,隐隐中带着凄厉的鬼哭狼嚎之声。整个楼顶温度骤降,寒冷彻骨,仿佛凛冬,甚至有水雾凝成细霜。 放眼望去,只见一片黑压压的影子朝常云杰两人飘来,数量着实不少,密密麻麻的一片,鬼哭狼嚎声不绝于耳。 “一群孤魂野鬼,胆敢不入轮回。” 静圆和尚禅杖在地面重重一跺,一股无形波动弥散出去,顿时这群孤魂野鬼仿佛是受到什么压制一般,阴气消散了几分。 “就让老僧教训教训你们。” 接着,只见这秃子一手持着禅杖,另一只手朝鬼怪抓去,掌心之中赫然是一个“卍”字符,绽放出道道摄人的金色光芒。 只要被静圆和尚的大手抓中,那鬼怪顿时气息萎靡,倒地不起。 …… 第二十四章:和尚凶猛 枫林大厦。 顶楼。 静圆和尚一扫先前老态,全身隐隐有金色光芒环绕,掌心“卍”字符流转,带着一股神圣、威严之感。 无论鬼物身上的阴气是多么浓重,皆非静圆和尚的一合之敌,轻而易举的被拍倒在地,阴气萎靡。 “嘶,不愧是静圆大师,果然老当益壮,穷且益坚。” 常云杰惊叹着。 虽然这些鬼物都不算强,但和尚这样一巴掌一个,风轻云淡,属实是小母牛做直升机——牛逼上天。 如果是里昂那神经病来捉鬼,只怕他会先给自己泡个牛奶浴,再拿一把滋水枪,里面灌满牛奶,对着群鬼一顿乱射,让鬼怪的身上、脸上多上一团白色液体。 当然,常云杰也没有闲着。 他一面防备来鬼怪来偷袭这个五六十岁的老和尚。另一方面则拿起一口黄布袋,将被拍在地上的鬼怪塞入其中。 然而,鬼怪实在太多了,源源不断的涌上来。 静圆和尚虽然埋头苦干,弄得自己大汗淋漓,双腿战战,但对着大波的鬼怪来说,依旧是浅尝辄止,未能深入。 现在,他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常云杰帮忙,形成两面夹击之势,双向穿插。 然而,静圆和尚不久前在常云杰面前说了大话,打脸不能来的太快,撑也要硬撑着。 “一群孽障,老僧今日非要超度了你们。” 静圆和尚一咬牙,猛地掏出一根又粗又长的……降魔杵。 法力灌输之下,整个降魔杵散发赫赫金光,隐隐有梵音唱响,萦绕不绝。被这金芒照射,鬼怪发出哀嚎惨叫声音,并有一缕缕青烟飘起。 原本静圆和尚已经十分凶猛,如今法器在手,战力翻倍,更是宛如金刚附体,干的一众鬼怪咿咿呀呀,哭爹喊娘。 七八分钟后,整个顶层已经没有阴气存在,而在常云杰的身边,则是多出了近百个黄袋子,袋子中还在不停的蠕动着,仿佛有活物存在一般。 静圆和尚收起降魔杵,冷笑一声:“区区一群小鬼,也敢在老僧面前放肆,不知死活。” 常云杰瞥了他微微有些发抖的双腿:“大师,还是坐下来歇歇吧。对了,再把你头上的汗水擦一下。” “一群小鬼而已,有什么劳累的。不过既然阿杰你疲乏了,那歇一歇也是无妨。” “……” 好家伙,你还真就装上了,有本事今晚上都不让我帮忙。 常云杰内心吐槽不已。 两人休息了一会,就下了顶楼,一层层的搜索孤魂野鬼。 毕竟鬼的口味不同,不是所有鬼都能被锁魂大阵给吸引。就像有人是黑丝控、有人是福瑞控,有人喜欢御姐、有人喜欢击剑、还有人觉得只要长得漂亮,仙人掌都上给你看…… 两人沿着楼梯一路往下走,没敢坐电梯。毕竟在这种封闭空间中,要是真的遭遇了稍微厉害的鬼,连跑路的地方的没有。 “大师,你发现没有,下面的阴气好像越来越重,我们遇到的家伙也越来越厉害。”常云杰说道。 在他背后,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黄布袋子了。一眼看去,根本数不清有多少。 这枫叶大厦的鬼实在太多了,而大部分都是孤魂野鬼,没啥能力作恶,故而只是把他们关到黄袋子里面。等空出手来,就将他们送回阴间,不要再整阳间的活了。 “不错,老僧也发现了。”静圆和尚的面容变得凝重起来:“可能是地下室的阴界裂缝出问题了。” “你不是贴了符,将裂缝堵住了吗?” “不错,老僧前两天还来检查过,但不保证这两天没有出问题。” “要小心一些啊。” 两人一边交流,一边向楼底杀去。 在这一路上,阴气越来越重,越来越浓。 尤其是到了三楼后,整个楼道都充满了阴森的意味,让人汗毛直立。 鬼怪相较于比之楼顶少了一些,但数量依旧吓人,而且他们身上的阴气也要浓郁的多,一个顶两。 “要不要我帮忙?”常云杰道。 “不用,区区小鬼而已。老衲要认真了,这次直接杀到楼底,将一切根源解决。” 静圆和尚再次将金刚杵取出,他嘴里小声bb,一只手结法印,忽的向前踏出一步,将掌中金刚杵高举。 顿时,漫空生出异像,似有有一尊三头六臂的金刚法相出现在静圆和尚身后,手中同样高举金刚杵,足下燃烧着无边业火,仿佛是要焚烧一切的污秽邪恶。 “尔等孽障,受死吧!” 静圆和尚变得高冷果决,似乎这门法术能够影响他的心性。只见他手臂猛地一挥,身后的金刚虚影跟着而动,打出一道匹练般的金光。 唰! 金光朝鬼怪席卷而去,直接将他们的身体穿透,让他们原本就缥缈的身形,更是变得虚幻透明,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崩溃一般。 常云杰看的出静圆和尚留有余力,如果全力施展,只怕一击就能让这群孤魂野鬼直接魂飞魄散。 静圆和尚一共打出四道金光,就将整个三楼清场。 原本张牙舞爪,满面狰狞的恶鬼纷纷倒地不起,被常云杰一个个捉到黄布口袋中去。 “大师,好法术,一看就与我有缘,你看……” 常云杰凑到静圆和尚面前,然而静圆和尚依旧保持高冷的状态,理也不理,在被他问烦了了后,才恶狠狠的回了一句:“小兔崽子,闭嘴!” 常云杰很是委屈的道:“我很大的,是大兔崽子。” 静圆和尚身子一颤,没再理他,脚下的步伐却变得越来越快。 在“金刚”状态的加持下,静圆和尚可谓是所向披靡,势如破竹。常云杰跟着他的身后捡漏,将一个个孤魂野鬼装入黄色袋子中。 【捉拿一只鬼怪,积分+30】 【捉拿一只鬼怪,积分+30】 【捉拿一只鬼怪,积分+30】 系统在不停的刷新,虽然单独积分远远比不上超度鬼怪,但胜在数量多啊,而且还没有危险。 又用了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已经从三楼杀到地下室中。 …… 第二十五章:大傻 常云杰和静圆和尚向地下室走去。 在这一路鬼怪越来越强,阴气越来越浓。但都不是“金刚”状态下静圆和尚的一合之敌,被他轻而易举的打翻在地,毫无反手之力。 地下室终于到了。 静圆和尚率先踏入,常云杰紧随其后。 两人一进入地下室中,眼前就暗了一暗,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完全与外界隔绝一般。 此时的地下室昏暗一片,阴气浓郁,甚至凝结成森寒的雾气。不但冷的让人骨髓发冷,更阻挡了视线,伸手不见五指。 而在常云杰、静圆和尚的耳边,仿佛有人在窃窃私语,充满了痛苦怨恨,不知是在诉说着什么,男女老少皆有,随着寒气而侵入两人的每一根毛孔。 也亏得他们两人修为有成,若唤作普通人待在这样的环境中,用不了多久就要精神崩溃,送去给里昂当床伴。 因为雾气的阻拦,两人并未在第一时间发现鬼怪所在,却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 气氛越发诡异,常云杰“咕咚”的吞了吞口水:“大师,我讲个笑话活跃活跃气氛好不好。” 静圆大师没有回话,只是大步的向前走出,寻找阴界裂缝。 那“金刚法相”已经被他收回身体之中,但他依旧操的高冷人设,肌肤上泛着淡淡金光,在他方圆三尺之内的雾气,在飞速消散融化着,仿佛骄阳下的冰雪。但他一离开,又立刻雾气弥漫。 “话说庄子和惠子遇到一起,庄子说:昨晚我梦见我俩了吗,你和平日差不多。。 “惠子说:那你呢。” 常云杰停顿了片刻,试图勾引静圆和尚的说话兴趣,可对方还是一张司马脸,理也不理。 “庄子说:我是你蝶。” “哈哈哈,是不是很好笑啊。”常云杰哈哈大笑:“对了,还有一个差不多的笑话。转世后的梁山泊找到祝英台,苦着喊:“我是你蝶啊!”,哈哈哈哈。” 静圆大师目光横了他一眼,看那表情,仿佛是在说:你觉得你很幽默吗? 常云杰耸了耸肩,这秃驴放出的这个技能太强了,完全够影响他本人的心性,让他变成一个高冷和尚。听到这么好笑的笑话,竟然都没有笑出声。 由于雾气的缘故,伸手不见五指,两人花了好几分钟,才找到关于阴界裂缝的那面墙壁。 “果然出问题了。” 静圆大师眉头皱了皱。 在他面前的墙壁上,有一条长长的黑色裂缝。 比七天前变得更大了,也更长了,就仿佛是一只巨大竖眼在注视着两人一般。 而贴在墙上的黄色符文,变得黯淡下来。更出现了一道道裂口,仿佛经历了数十年岁月一般。 “你在这里护着,我来将这一条裂缝彻底封印。” 静圆大师盘膝而坐,身后再次浮现出金刚虚影。 金刚虚影伸出手掌,贴合在黑色裂缝上,紧接着金光大放,与裂缝中的阴气对抗,将阴气磨灭消融。 整个地下室的阴雾也受不了金光,在快速消散着。原本的可见度提高,视野变得清晰了不少。 不过,清除阴气只是第一步,想要彻底将阴界裂缝堵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然而,就在此时,还未完全消散的阴气之雾中。忽然涌动起来,从中走出一道人影。 这人的身材高大,相貌凶恶,不过却给人一有种傻里傻气的感觉。 只是他身上的阴气颇为浓厚,显然是厉鬼附体了。 而且还是那种“大凶”的厉鬼, “大傻!” 在看到这人时,常云杰脑海中立刻就跳出一个人名。 目前发生的一切,疑似源自“猛鬼大厦”。但由于常云杰这个局外人的出现,再加上这是港综混合,故而没有按照原本的剧情发展。 原剧本中,就有一个名为“大傻”的反派,伪钞案的接头人。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在剧情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而眼前这人,只看这一幅大智若愚的相貌,就知道是个大聪明。 这家伙还是被卷进来了。 “小子,你的刀很不错,不过我讨厌刀客。因为,我是用剑的。” “大傻”看了看常云杰手中的血刀,露出厌恶之色。 他抬起手臂,手掌虚握,只见阴气涌动,竟在他的掌中凝成一柄黑色长剑:“剑为百兵之首,今日便让你领教剑法之精妙博大,远胜刀法十倍、百倍。” 虽然这人说的极有逼格,但他现在附在“大傻”的身体上,看起来实在是太憨了,完全没有一点压迫力。 随着一个“请”字吐出,“大傻”已经刺出一剑,人随剑走。 这一剑刺出,非但速度快的令人目眩神迷,其间的变化更是诡秘莫测。 分明只是刺出一剑,却仿佛刺出百十剑一般,漫天都是阴气流动。 “tmd,我当初就不该赞成这家伙出院。” 常云杰骂了一句,并不出乎意料。 今天枫林大厦的发生的一切都透露着一种诡异的气息,似乎是有人暗中操作,充满了阴谋的气息。 如今静圆大师就要将两界裂缝堵住,背后之人若再不出现,反而不太正常。 唰! 常云杰出手同样不慢,血刀挥卷而出,宛如一道血色瀑布,迎向锋锐的刀光。 当! 霎时间,刀剑交击在一起。 那分明是阴气凝结而成的“黑剑”,却仿佛精铁铸就一般。在刀剑碰撞时,绽放出一道道火花和清脆的碰撞声。 “大傻”掌中长剑漫空展开,招招连环,势如宛如水银泻地,天花乱坠,叫人眼花缭乱,变化之中又蕴含着层层不绝的杀招。稍有不慎,就可能身首异处。 常云杰将血刀刀法尽情施展,血色刀光大盛,绽放出夺人心魄的神采,无论大傻的剑法如何强盛,却依旧无法突破这一片血色刀幕,甚至还可能被压制回去。 “哈哈,过瘾,过瘾。” 连续数十招猛攻不见成效,“大傻”非但没有恼怒,反而发出一阵憨笑声。手腕一展,再次展开连环快剑,急攻过来。 与此同时,静圆和尚同样遇到了对手。 …… ps:求推荐票、求打赏 第二十六章:阿杰救我! 地下室中。 常云杰和“大傻”两人斗的甚是激烈,红刀黑剑,在半空中互相撞击,气劲如四下宣泄,掀起阵阵狂飙劲风。 而另一边,一块方形黑布,朝正在弥合两界裂缝的静圆和尚罩了过去。 这一块黑布并不算大,但却予人一种笼罩天地、无处可躲的感觉。上面绘制着诡秘的图案,隐约间有恶鬼咆哮之声从黑布中传出,仿佛其中藏着无数冤魂恶鬼,欲要择人而噬。 “歪魔邪道,也敢在本座面前放肆!” 静圆和尚冷哼一声,他一只手掌放在裂缝上,另一只手掌顺手拍出,身后的金刚虚影做出相应的动作,只是在巨大的掌心多出了一个“卍”字符号。 “卍”字符号从掌心飞出,金光流溢,带着强烈的佛性力量,轰然冲撞在“黑布”之上。 “滋滋滋” 一方是黑气弥漫,另一方是金光大作。 双方在空中抗衡,滋滋作响。上一刻你稍占上风,下一刻我更甚一筹。 最后“卍”字的金光被磨灭,消弭不见。而黑布上的阴气同样损耗一空,向下飘落,还未坠地,就被一只手掌接住。 “和尚,不该管的闲事就不要管,否则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说话的是个蘑菇头男子,三四十岁左右,身着黑衣。一张脸不说英俊倜傥,但吓哭小孩还是足够的,丑的很有个性:“现在走还来得及,否则别怪本座邪法师手下无情。” “佛陀说过:我佛门之人,顶天立地,决意不能向邪道妥协。”静圆和尚不平不淡的说道:“今日,亦是如此。” 邪法师眉头一皱:“我虽不是佛门中人,但不信佛陀能说出这种话。” “现在是没有。”静圆和尚平淡道:“等我成了佛,便由我来说。” “……”邪法师一时无言,不都说和尚是老实人吗?怎么这和尚吹牛吹的如此实话顺畅,他厉声道:“和尚,你的帮手被缠住,根本没办法帮你。而你还一只手放在两界裂缝之上,你不是我的对手,乖乖退走吧。” “呵。”静圆和尚冷笑一声,嘲讽意味十足:“你尽来试试,哪怕我背负阴间,需一手镇压两界裂缝,也一样无敌世间。” 那邪法师险些被气笑:“好你个和尚,既然执迷不悟,那我就提前送你上西天。” “和尚当然可以上西天,而像你这种杂碎,死后也只能下十八层地狱,然后打入畜生道,当狗作猪。” 不得不说,“法身”状态下的静圆和尚很会拉嘲讽,瞬间就将这自称“邪法师”的家伙气的暴跳如雷。 “你找死!” 邪法师厉喝一声,双手狂舞,施展邪法,霎时间阴风阵阵,黑气狂涌,不知多少冤魂厉鬼从黑气中涌出,朝静圆和尚杀了过去。 “区区妖孽,也敢在本尊面前放肆!” 静圆和尚依旧是不动声色,但浑身金光大放,手持金刚杵,整个人狂猛无比,掀起气流滚滚,轻易就将鬼怪冤魂厉鬼镇杀。 另一边,常云杰与“大傻”的交手越发激烈,短时间就上百招过去,双方依旧是势均力敌,没有明显的强弱之差,难分胜负。 对于眼前这位敌手,常云杰只有八个字的评语。 ——锐利的眼,锐利的剑。 “大傻”的眼光独到,交手经验丰富无比。在这一点上,要远胜常云杰数筹。 常云杰的血刀本就是杀器,更经过静圆和尚的加持,对于鬼魂的伤害加倍,但这“大傻”却每每能够洞察到杀机,轻易躲过。 而“大傻”的剑法更是锐利,刺破长空,迅疾如闪电。每一剑刺出,均是令人始料不及的杀招,一招勾连一招,形成剑阵,威力不俗。 一人一鬼僵持下去,想要分出胜负,却还需要一段时间。 但常云杰的胜率更大。 原因很简单。 ——持久。 在金刚不坏神功的加持下,他的耐操性很高。就这种强度的战斗,就是再打上个把小时,都不成问题。 而“大傻”的鬼魂是从两界裂缝中钻出来的,现在的裂缝只允许普通的厉鬼通行,虽然他剑法不俗,但本身修为却不算高,还被楼顶的“锁魂大阵”压制着。 而且他的黑剑是用阴气凝结而成,每一次黑剑与血刀碰撞,都会被血刀克制,绽出条口子出来,需要他用阴气弥补,大大增加消耗。 但常云杰却觉得太慢了, 迟则生变,万一静圆和尚被抽死了呢?万一又有厉鬼突破两界裂缝,杀向阳间呢? “受死吧!” 常云杰一声爆喝,冲天飞起,血刀擎天高举,猛地挥下。血色刀光仿佛沾染着不详的气息,犹如血色天河般倾泻,瞬间笼罩“大傻”的周身上下。 “来吧!” “大傻”的憨脸上流露出无穷战意,没有半点闪避的意思,黑色剑光流转,迎上血色刀光。 当! 刀剑相撞,一缕火花绽开,金铁交鸣之声震颤,回荡在地下室中,仿佛擂鼓与电锤碰撞,颤音经久不久。 与此同时,“大傻”身体一颤,连连向后退了三步。每一步退出,皆让他脚下地板轰然破碎,炸裂成无数细小的石块, “他的力量怎这般强了。” “大傻”面露惊愕之色,刚才那一击,他只觉沛然大力涌来,无可抵挡。若非他精通卸力手段,只怕此刻就要吃大亏了。 还不待多做考虑,常云杰已再攻了过来。他先前用的是血刀刀法,诡秘无比,仿佛能够从不可思议的路线劈出,走的是巧力。 那现在则是大开大合,以力证道。 可以看见,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淡淡金光。整个人不复嬉皮笑脸,更多了一种肃穆庄严之感,每一刀辟出,钧是势不可挡,偶尔刀光却诡奇无比,让人防不胜防。 当当当! 狂暴的血色刀光犹如长剑怒浪一般轰击而至,“大傻”连连后退,浑身剧颤,整个人仿佛大海之上的一叶扁舟,随手都有翻船的可能。 在金刚不坏神功和血刀刀法的结合下,常云杰占尽上风。 “阿杰救我!” 哪知就在此时,静圆和尚的求救声传来。 …… 第二十七章:“斯是陋室,惟馨。” 事实证明,在打架这方面,不是靠嘴皮子利索就可以的。 “金刚”状态下的静圆大师,可以说是充气娃娃工厂的老员工,装逼能力一流,而且嘲讽功力拉满。 但他打架时真的不行。 太拉了。 比吃坏肚子的猪八戒都还能拉。 这也是正常事,静圆大师虽然会一些武艺,但更多学的是降妖伏魔的手段。加上他的“金刚法相”开的太久了,对法力、体力都消耗严重。 而他的对手,也就是那位邪法师,则是一位可以用手接子弹的高手。此前又是养精蓄锐,处于巅峰状态。 此消彼长之下,静圆大师能够顶到现在现在,已经算是很能抗了。 “阿杰,救我!” 静圆和尚喷出一口鲜血,脸色煞白。而身后的金刚虚影已经变得黯然起来,而且出现裂缝皱褶,仿佛被风一吹,就要消散一般。 “呵,死秃驴,现在没有人能够救你。” 丑冷丑冷的邪法师冷笑着,手臂向前一推,五指张开。 就有无形的阴气汇聚起来,形成一只巨大的手掌,向静圆大师拍了过去,厉鬼咆哮,阴风阵阵,更带着一股腥臭的感觉,令人闻之欲吐。 “阿弥陀佛。” 静圆和尚眉头紧皱,他手持降魔杵,身后的金刚虚影再次绽放出金色光芒,形成一堵仿若实质的金墙,抵挡住大手的轰击。 轰隆!! 金光墙壁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黯淡下来,摇摇欲坠,显然是支撑不了多久。 常云杰也发现了这个情况,刀光狂涌,想要突破“大傻”的防御,去帮助静圆和尚。 “你的对手是我。” “大傻”憨笑一声,黑色长剑施展的滴水不漏,他现在的目的就是要拖住常云杰,让邪法师解决静圆和尚,再形成两面夹击之势,大业可成。 常云杰眸光一闪,心中已有决断。 只听“唰”的一声,血刀在空中划出一条诡异的弧线,朝“大傻”劈来,这一刀势大力沉,若是被劈中,不死也要重伤。 “大傻”手腕一抖,非但没有后退,反而身形向前探出两步,同样刺出一剑。 常云杰的力量实在太大了,“大傻”自然不会和对方硬碰硬,但也不能闪避后退,让其有机可乘,去救那秃驴。 所以,他现在这一剑就十分巧妙。 使的是同归于尽的招式,常云杰要么后退,要么两败俱伤。 他料定常云杰必然会退,因为受伤的常云杰纵然能够突破他的防御,但面对只是消耗了少许阴气的邪法师,也只是送菜。 对面不是傻子,知道该怎么选。 然而。 噗! 这是血刀入肉的声音。 常云杰没有后退,一刀结结实实的劈在“大傻”身上。 “大傻”感觉到了久违的痛楚。 这一刀直接将他劈飞出三米之外,又在地上连滚几圈,鲜血染红一地。同时一股佛力从伤口侵入,将鬼魂重创。 “他怎么敢……” “大傻”很是懵逼,对方竟然真的会以伤换伤? 难不成真是傻子? 不对! 刚刚一剑虽然刺中对方,但手感完全不一样。 他朝常云杰看去。 就看到对方衣服肩膀处破了个洞,依稀有鲜血流出,但明显是皮外伤,没有伤及筋骨。 “傻了吧,爷会金刚不坏神功。”常云杰嘿嘿一笑,疾步走向大傻,顺便从怀里摸出一张符贴在他的头上,将这个厉鬼暂时封印。 厉鬼也渐渐明白了刚才发生的事情,露出恍然的神色。 “可惜,只进去了一点,要是再深入一点点就好了……” 这就是厉鬼陷入封印后的最后一个念头。 另一边,邪法师也注意到了同伴的落败,眉头皱了下。 他伸出手臂,一只干枯的手掌遥遥朝着常云杰拍出。阴气凝聚巨掌,携裹无匹巨力,向常云杰轰来。 掌还未至,常云杰就已经感到一股阴风扑面而来,带着令人腥臭的味道,吹的他头发衣服飞扬。 常云杰大喝一声,肌肤上的金光前所未有的明亮,让他仿佛佛门金刚一般,威严而神圣,不可侵犯。 而他掌中血刀擎天,猛地一劈,搅动罡风作响,霸道刚猛,仿佛是连天也要劈开。 轰隆!! 那几乎将静圆大师完美克制的阴气巨掌,被这一刀正面劈中撕裂,轰然溃散,残余的阴气四泄。 “好家伙。” 邪法师脸色微变,显然没有预料到常云杰会如此威猛。 “看刀!” 常云杰足下一顿,坚硬的地板立时碎裂开来。 而他身形陡然拔升,并以闪电般的速度向邪法师射了而来,血红的刀光铺就一道巨大的刀幕,呈现出一种碾压式的气魄,轰然斩下邪法师。以上击下,其威势不容小觑。 这次邪法师不敢大意,双手猛然推出,无形的阴气宛如潮汐一般席卷而出,在空气中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轰!! 常云杰这一刀劈出,就仿佛是劈在巨浪之中。 血刀与阴气巨量在片刻的凝滞后,常云杰将浑身功力极限,身上的金光更甚,手臂一条条经脉如龙,肌肉虬结鼓涨。 他再次发出一声大喝,轰然将这阴气巨浪击溃,而血刀顺势劈向邪法师的头顶。 虽然破了阴气巨浪,只是这原本无可披靡一刀,已经威力大减。 邪法师冷笑一声,一双干枯的手掌屈指成爪,向前抓摄,只听叮、叮两响,他竟然将血刀抓在掌心,让其无法再进一寸。 “小子,你若就只有这点本……” 砰! 话还未闭,一声枪响。 邪法师的胸口绽开一个血孔,鲜血汩汩流出。 另一边,常云杰一手拿着血刀,另一只手却是握着枪。 虽然他的枪法准头不行,但在一两米的范围中,他本人还算是堪比神枪手的存在,一打一个准。 “你……” 砰砰砰!! 那邪法师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常云杰又连连开出好几枪。 不过这一次邪法师已经有了准备,他本身就是能够用手抓子弹的存在,修为高深,就地一滚躲了过去,只是脸色难看的异常。 常云杰吹了吹枪口冒出的烟,表情平淡。 “斯是陋室,惟馨。” …… 第二十八章:死马当活马医 兵法有云: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他先用血刀吸引邪法师的注意,再趁其不备,从怀里取出手枪偷袭,果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 “混……混蛋!” 邪法师半跪在地上,鲜血将胸口衣服侵染成血红色。原本就吓哭小孩的相貌,因为苍白的脸色而更显得狰狞可怕,宛如地狱恶鬼一般。 武德充沛的常云杰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抬手又是连连好几枪打出,讲的就是趁你病要你命。 邪法师连连几个驴打滚躲过去,接着祭出绘制着诡异纹络的方块形黑布,黑布不断的变大,将子弹纷纷挡了下来。 果然,手枪这种热兵器,对于修为有成的高手而言。一旦有了防备,作用就会无限缩小。 常云杰陡然一个箭步向邪法师冲去,血刀高举,发出一声惊雷般的喝声,猛的劈在向他迎面罩来的黑布上。 在劈中的那一刹那,他的耳边猛地响起厉鬼咆哮的声音,震耳欲聋,撕心裂肺,冲击心神。更有种轻飘飘不受力的感觉,仿佛是劈在棉花上。 “好厉害的黑布,不太容易对付的样子。” 常云杰心头了然,这块黑布非同凡响,阴邪无比。 而静圆和尚加持在血刀上的佛力消耗的差不多,故而对着黑布起不到克制作用。用刀劈在黑布上,非但很难对黑布造成伤害,还可能被黑布反伤。 不过,他并没有气馁。 这黑布只不过是加厚的膜罢了。 只要用力捅,没有捅不破的膜。 常云杰左手食指、中指一并,向前猛的一捅。 指力雄浑激荡,力发千钧。在这点出的过程中,两个手指已然转化为金色,更如金刚下凡。 大力金刚指+金刚不坏神功。 手指与黑布碰撞,仿佛有一股阴气从手指侵入常云杰的经脉之中。更有一股戾气冲上心头,令他双眼一红,杀气肆意。看见什么都想劈成两半,纯粹的劈瘾犯了。 好在常云杰的心性极佳,将这一股戾气镇压下去,而阴气则暂时无法驱逐,但短时间内也无法对他造成多大的影响。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常云杰这一击刚猛指力也发挥了作用,只听“嗤”的一道裂帛声响起,方块形的黑布陡然破裂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在黑布裂开的同时,邪法师一口血喷了出来。这块裂帛与他息息相关,裂破破损,他同样受到反噬。 “该死!” 邪法师双手飞舞,瞬间将黑布召唤回来,同时一团黑气从虚空中涌现,黑气中有厉鬼出现,男女老少皆有,在一阵鬼哭狼嚎中向常云杰扑杀过来。 常云杰右手持血刀,左手并指如剑,向厉鬼杀去。 然而,等他切菜砍西瓜般将厉鬼解决,在回过神时,邪法师却已逃之夭夭。 邪法师虽然法术高强,但究竟只是血肉之躯,被打中了一枪,同样是有性命之忧,再加上黑布被破,更是伤上加伤。 若再斗下去,恐性命之忧,故而三十六计走为上,甚至连躺在地上的“大傻”都没有来得及带走。 “阿杰,穷寇莫追,小心有陷阱。”静圆和尚的声音响起,听起来似乎有点虚。 常云杰点了点头道:“大师说的对,你封印裂缝吧,我替你把关。” “好。” 地下室中再次安静下来,只是偶尔有梵音响起,涤荡心灵。 这是静圆和尚在施法封印两界裂缝。 常云杰靠着旁边的墙壁上调养生息,结束战斗后,他脸气息略显虚弱,脸色苍白。 实际上,先前在斩杀鬼怪时,他已经发现了正要逃走的邪法师。 但常云杰同样受伤不轻,他与“大傻”以伤换伤,区区的皮外伤倒也算不得什么,只是阴气随之侵入了心脉。 若是当时化解倒也无妨,但后面却是一场高强度的战斗,加之黑布中的阴气里外勾结,让他伤上加伤。 若邪法师真要不顾性命的硬拼下去,那么最后谁能苟到最后,还真是不好说。 好在常云杰修行的是金刚不坏神功,恢复的速度很快。 半个小时后,常云杰倏然睁开双眼,长长吐出一口黑色的雾,雾气阴冷森寒。 “男人,不但要持久坚硬,恢复力也要强强。” 常云杰站起身子,当场打了套拳。虽然并未完全恢复,但人已无大碍,心中对金刚不坏神功更加满意。 等以后攒够了积分,将金刚不坏神功的熟练度再提高提高。 别的不说,至少要让“大傻”那样的攻击只能在外面蹭蹭,而不能进入他的肉体。 不管什么时候,叠甲总是不会错的。 更何况,金刚不坏神功的增幅是全方位的,物超所值。 “不知道和尚哪里的情况怎么样了?” 常云杰抬头向静圆和尚望去,此时地下室中的阴气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并不会影响视野。 静圆和尚依旧站在两界裂缝面前,身后的金刚虚影已经消散不见,只是身上依旧泛着淡淡的金光。 “静圆大师,你……” 常云杰正要询问静圆秃驴多久才能将两界裂缝封印,那和尚突然身子一晃,闷哼一声,直接就倒在地上。 “静圆,静圆,你怎么了?” 常云杰快步走上前去,小心翼翼的探了探鼻息,方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没挂掉。 只是气息虚弱至极,脸色苍白如纸,想来是打架受伤,又因封印消耗太多,故而如此,倒也没有性命之忧。 常云杰向墙壁看去,也不知这静圆和尚用了什么手段,原本墙壁上的长长的裂缝已经消失不见,变成了一面普通的墙壁。 不对! 常云杰面容一凝,在墙壁上还有一道为不可查的裂缝,透露着丝丝缕缕的阴气。 并且,这一道裂缝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裂开来,如果放任不管,只怕最多二十分钟的时间,就要重新恢复成此前的模样。 难道是阴界那边有鬼王级高手在施法撑开裂缝? 不管是何原因,必须得尽快把这一道细微的裂痕补上。 可是,常云杰对于封印两界裂缝不说一无所知,那也是所知一无。 忽然,他的双眸亮了亮。 他想到了一个方法。 死马当活马医,未尝不能一试。 …… 第二十九章:砸顺手了 “里昂保佑,里昂保佑。” 常云杰嘴里碎碎念念着,同时手掌一摊,掌中多出三块巧克力来。 【捉鬼巧克力:具有神异力量的巧克力,对鬼怪等邪物有一定的克制作用。】 【备注:打鬼要用巧克力,捉鬼要用保鲜膜。】 不错,这个正是回魂夜事件后掉落的“里昂牌同款巧克力”,对邪物有克制作用。 常云杰用真气将其中一块巧克力融化,手指一引,融化的巧克力就飞到了裂缝之中,将裂缝堵住。 如此反复消耗了三块巧克力后,整个裂缝就没有一丝空隙,完完全全的被封住。 这就是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的方法,用克制鬼怪的巧克力堵住裂缝。 至于能不能成,那就听天由命了。 “不知道巧克力顶不顶得住。” 常云杰喃喃自语,又观察了片刻,却没有丝毫的阴气泄露,仿佛这巧克力真的起了作用,这让他心中一喜。 他不需要完全将裂缝封印,只需要稍微拖延一番,好让特异科处理后续。 “不愧是里昂出品,神经病就是厉害。” 他思忖片刻,拿出电话,拨打了一个号码:“你好,我是特异科成员常云杰,今天我和静圆大师去枫林大厦捉鬼,顺便封印两界裂缝,特异科里应该有我们这次行动的资料。” “但这件事并不简单,实际是有人在暗中操纵……不错,我和静圆和尚都受了伤,尤其是静圆和尚,已经昏迷过去。还有地下室的封印,你们最好也派人来检查一遍,加固封印。免得出现差池。” “好,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常云杰将静圆和尚与“大傻”带出枫林大厦。等了一会,就有一辆跑车从远处驶来。 “常先生,请上车。”司机是个黑衣男子,大晚上的戴个墨镜,让人很担心可能会出安全事故。旁边还在坐着另一个男子,同样是黑衣墨镜,又拽又酷。 “好。” 常云杰上了车,将静圆和尚呵大傻也塞入车里。 跑车开动,两侧景色飞速掠过。这一路可谓都是高速行驶,而且没有遇到一个红灯,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下了车后,常云杰来到了一个山清水秀,适合养老养病的地方。 ——重光精神病院。 “港岛太小了,要做生意就去大陆,那里才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就好比我们去卖电视,一户赚五十块钱,那一百户就是五千块钱,这里面的油水得有多大啊。” …… “搞网站靠的就是点击率,别管什么好的坏的,只有有点击率,就与广告商,有广告商就有钱拿。先找几个文化名人,拿他们来当靶子,再弄出几个爆炸性的新闻,那流量还不得哗哗来,钞票数到手软。” …… 今晚的精神病院里依旧是人才济济,高人辈出。 常云杰向精神病院里面走去,身后还跟着两个大汉,分别提着静圆和尚与大傻。 在一个病房中等了五分钟,穿着黑色衣服,戴着黑色墨镜的里昂出现。 “阿杰,今天牌局我手气正旺,都赢了三百块。但因为你的原因,不但没有没有赚到钱,还被那群混蛋骂成“赢了钱就跑的衰仔”,你是不是要表示表示?” 常云杰翻了个白眼道:“好,今天你要是帮了我和静圆和尚,科里怎么发工资不管,我私人赞助你五百块。” “敞亮。”里昂眼睛一亮,竖起大拇指。 实际上,特异科绝对算是高工资。而且以里昂的手段,想要赚钱再容易不过了。但对于这种压榨同伴金钱,能让他有种吸血鬼的快感。 “说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要怎么帮忙?” “是这样的……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常云杰简单的将事情说了一遍。 “我明白了。”里昂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你是受了轻伤,消耗严重。秃驴是受了重伤,消耗更严重。” “……不错。” 本来以为要解释半天,没想到这神经病归纳能力竟然意外的不错。 “来,喝牛奶。你这点小病小伤,喝牛奶准没错。”里昂打开箱子,递给常云杰两瓶牛奶。 “……彳亍。” 见识过里昂的神奇,常云杰没怎么犹豫,打开瓶盖,仰头便喝。 吨吨吨吨吨。 吨吨吨吨吨,嗝~ 两瓶牛奶下肚,顿觉一股温热的气息在胃中弥漫开来,冲刷着五脏六腑,还直涌上心头。让他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仿佛是要乘风归去。 喝的太快,醉奶了。 他体内的真气迅速恢复,整个人精神饱满,就连伤口也在飞速弥合,长出显现的血肉出来。 不愧是里昂牌牛奶。 一如既往的离谱。 “我就给你说了,牛奶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治你这种小伤小病,绰绰有余。”里昂自己也开了一瓶牛奶,吨吨吨。 “是是是,你说得对。” 面对这个完全不讲道理的神经病,常云杰并不打算反驳:“那静圆和尚怎么处置,也喝牛奶?” “刚刚才给你说了,牛奶不是万能的,只能应付一些小病小伤。至于这个秃驴……那就需要好好治疗一番了。” “拿着。”里昂从箱子里取出榔头递给常云杰,自己则是拿出一条折凳,在“阿打”的怪叫声中,朝躺在地上的静圆和尚砰砰砸去。 常云杰目瞪狗呆的看着这一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愣着干啥?和我一起打啊。这个可是我花了数十年心血,研究出来的快速恢复手段。”里昂瞥了他一眼。 “真要砸?” “废话,你不砸我砸。”里昂再次拿起折凳砸了过去。 常云杰吞了吞口水,发现里昂虽然砸的厉害,但似乎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再加上这神经病的确不能以常理渡之,于是也果断加入其中,抡起榔头就砸。 在砸的过程中,常云杰发现静圆和尚越砸脸色越红润,就连衣服也被砸的由久变新,血迹渐渐消失,仿佛时光倒流。 这已经不是离谱能够离谱的了。 “好了,不用砸了,他要醒了。”里昂停手,抹了抹头上的汗水,这一顿体力操作下来,让他出了声虚汗。 他的话刚刚说完,那静圆和尚的眼皮就动了动。 砰!! 忽然,常云杰一榔头精准的砸在静圆和尚头上。 静圆和尚抽搐了下,又晕了过去。 里昂惊讶的看着常云杰。 常云杰沉默了片刻:“下次记得提前喊停,砸顺手了。” 另外,这秃头砸起来,手感意外的不错。 …… 第三十章:整蛊专家古晶 静圆和尚还是被里昂重新砸醒过来。 他向询问了常云杰昏迷后的事情,又对里昂表示感谢。接着摸着头上鼓起来的大包,大惑不解。 分明没有被打中脑袋,怎么会起这么大个包? 常云杰安慰他道:“这说明大师你要成佛作祖了,佛祖就是满头的包,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一边去。”静圆和尚满脸黑线。 他敢肯定,这件事和阿杰有关系,但他没有证据。如果就这样指认,这家伙百分百都要倒打一耙,并让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名誉费…… “阿杰,这个就是和你打的有来有回的那家伙?”里昂打量了旁边的“大傻”。 “怎么?”常云杰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他丑的很有个性,接下来是不是要审问这个家伙?” 常云杰点了点头:“不错,要看看这次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众所周知,我一向平和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忍杀死,如今要严刑逼供,实在是太为难我了。” 里昂皱着眉头,从箱子里取出个老虎钳,眼中闪烁着兴奋之色,跃跃欲试道:“你说我问他一个问题,他要是敢不回答,我就钳断他一根手指或者脚趾怎么样?” “……”果然平和善良啊。 “我提一个建议。”常云杰道:“十指连心,他可能会疼的神志不清,我建议你每钳断一根手指,就问他一个简单的问题,比如考他1000-7等于多少,这样保证他清醒。” “好主意,我们来拷问他吧。” “……你们两不要闹了,特异科会派专业人士过来,我们等一等吧。”看着跃跃欲试的两人,静圆和尚赶紧过来阻止。 三人正争论着,就有一辆车子直接驶入精神病院,从上面走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嘴里还不自觉的念叨着。 “大晚上的还让人加班,还要不要人活了啊。” 这人穿的像模像样,不过却给人一种吊儿郎当的感觉。他和里昂一样,手上同样提着一个手提箱。更绝的是,他和里昂、周星星似乎都隐隐有几分神似,仿佛远房亲戚。 “果然是这家伙。”里昂眼前一亮,主动走上前去,和那人握手:“好久不见啊,整蛊专家。” “原来是里昂先生,还是这么龙马精神,神采飞扬。”那男子脸色也露出笑容,也伸出手来。 “我是猪,我是一头大笨猪,无可救药的大笨猪。” 在两人手掌握在一起的片刻,整蛊专家整个人就好似触电一般抖动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并表达自己是二师兄同类的观点。 “哈哈哈哈。”里昂发出神经质般的大笑声,他扬了扬手掌,掌心有个类似贴纸的东西:“这是我大陆一个朋友最新研发的“电动小猪猪”,一碰到就要被电,并且说自己时猪,好不好玩呀?” “厉害厉害。”整蛊专家夸奖了两句,右手一抬,是一条黑色裤子,在风中飘扬。 里昂觉得有些严肃,往自己下面一看,果然只剩一条内裤了。 “这是霹雳无敌快的无影脱裤手,是我老爹二十五年前的产品。”整蛊专家冷笑道。 “是吗?那多谢你了。”里昂一点也不害臊,甚至牛逼的叉着腰:“我正好想要溜溜鸟,给它透透风。” “……”整蛊专家沉默了片刻,决定不和这个精神病计较,否则将来也会是精神病院的vip客户。 他和静圆和尚打了个招呼,两人都是特异科成员,以前也是互相认识,接着朝常云杰走去:“你好,我是上面派来的整蛊专家古晶,特异科的成员之一。” “你好,常云杰,新晋特异科成员。”常云杰伸出了手。 砰! 两人接触的瞬间,古晶身不由己的飞了起来,被重重的轮砸在地面上,让整个地面一颤。 对了,在他手里还有一条新裤子。 是常云杰的。 房间里的气氛忽的凝滞起来。 在刚才的那一刹那,古晶想要试试新人的本事,再次发动“霹雳无敌快的无敌脱裤手”,成功将常云杰的裤子脱掉。 巧了,常云杰也想看看这位整蛊专家的成分,抓住对方的手,往地上重重一抡。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情形。 双方都挺尴尬的。 “阿晶,没事吧。”静圆和尚率先打破沉默。 “没事。”虽然感觉骨头都快摔散架了,但古晶还是露出“我不要紧”的笑容。 “抱歉,古先生,我是习武之人,刚刚是本能反应。”常云杰打破沉默,伸手将古晶从地面拉起来。 “该说抱歉的是我。”古晶将裤子还给常云杰:“都是我这贼不听话的手,平日养成了习惯,才造成今日的情况。” “是我不对。” “不,是我不对。” “我不对。” “是我错了。” 两人都表现出了成年人应有的素养,主动把锅往自己身上背。 “要不我们俩都没错,算成里昂的错吧。” “这个注意好,都怪里昂这神经病。” 而在两人转身的那一刻,笑容同时消失。 常云杰目光微凝,暗道:“好个整蛊专家,出手之快,简直不可思议。不过我要是学到了这一手,嘿嘿嘿……” 古晶面容一肃,心道:“这个靓仔不但反应快,而且力气很大,不愧是练武功的,差点把我的腰都给摔散架。” 两人心头同时道“这个家伙不好惹,以后再找机会好好整他。” “常先生,这个就是这次的目标吗?”古晶看着躺在地上的大傻道。 “这个称呼太生分了,你叫我杰哥吧。”常云杰笑道。 “好的,杰哥。”古晶嘴角抽了抽,瞥了眼从地上捡起榔头的常云杰,果断的喊道。 “就是这个家伙,上面也给你说过情况,我就不多赘述了。”常云杰点了点道:“对了,他头上的符咒能镇压鬼魂,使得鬼魂暂时陷入沉睡。但一旦解开符咒,那厉鬼就可能恢复行动,也可能从这一具身体上飞走。” “知道了,交给我吧。” 古晶点了点头,他打开手提箱,从箱子里取出一把黑色的钉子,分别钉在“大傻”的额头和四肢上。 紧接着,一把扯下符纸。 “大傻”眼皮动了动,缓缓睁开双眼。 …… 第三十一章:在洗澡捡肥皂时,背后突然冒出十来个壮汉。 符纸被扯掉,“大傻”缓缓恢复意识。当睁开眼睛时,依稀还有点懵。 随即,有四个大汉出现在他面前。 秃驴、靓仔、西装男……以及一个只穿内裤,面容猥琐,不断发出“嘿嘿”笑容的死变态。 我靠,这是什么魔鬼阵容? 有一说一,“大傻”在这一刻慌了。 就仿佛是在洗澡捡肥皂时,背后突然冒出十来个壮汉。 这不慌……似乎有点爽的样子啊。 不对,不对。 “大傻”赶紧将这个古怪念头抛之脑后,想要脱离身体逃走。但这个念头一动,就感到四肢和额头一阵疼痛,竟半点也不能动弹,仿佛被牢牢钉死在这具身体中。 古晶面容一肃:“我劝你最好老实交代,否则我这里也有一箱子的折磨鬼的工具,教你死了又生,生了又死。” 常云杰面容冷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里昂手里拿着老虎钳,露出阴冷的笑容:“桀桀桀,费这么多话作甚,我钳断他两根手指再说。” “嘶——”静圆和尚看了看自己的三个队友,为什么觉得他们更像反派一些? “没一点技术含量。”古晶摇了摇头,接着从箱子里掏出一个瓶子:“这是我用臭鸡蛋、臭豆腐、腌鲱鱼罐头、榴莲等数十种最臭的食物混合而成的“香香罐头”,只吃上一口,保证他把什么话都说出来。” “要不试试?” “可以。” 古晶和常云杰、里昂两人原是有矛盾的,但此时他们脸上都露出兴奋的笑容,让人不由得想到狼狈为奸这个词。 瓶子被打开,一股肉眼可见的黑气飘散出来,所过之处,仿佛连空气都变得扭曲起来,似乎存在着什么大恐怖一般。 静圆和尚连连后退,虽然捂着鼻子,但依旧有种恶心欲吐的味道。 很快,瓶子里的那一团模糊物,就赛到了“大傻”的嘴里。 那“大傻”的脸色迅速便绿,绿中透紫,紫中带红,不断干呕着…… “说吧,你要是现在说出来,也免得再受折磨。” “不错,我还有一百零七种这样可怕的手段。” “大傻”嘴角不停抽搐着,口吐白沫,但硬是不开口,只是恨恨的瞪着常云杰三人。如果眼神能够杀人,那么现在他们三人已经不知被“大傻”进进出出不知多少次了。 “好家伙,既然你执意找死,也就不要怪我了。”古晶冷哼一声,再次从箱子中拿出一个古怪的道具。 “阿晶,让我来,我最喜欢助人为乐了。” “桀桀桀桀。” “里昂,你能不能不要这样笑,怪吓人的。我们可是正义使者,别让人误会了。” …… 莫约过了十分钟的时间,常云杰三人依旧在兴致勃勃的挑选刑具,而躺在地上的大傻,则是口吐白沫,气息奄奄,仿佛随时都要魂飞魄散一般。 不得不说,“大傻”是条硬汉,分明被常云杰三人折磨的奄奄一息、半死不活,可硬是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静圆和尚站在一旁,沉默了班上,眼见里昂把电锯提出来,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住手,我有一个猜想,不一定对,他……会不会是不能说话?” 常云杰挥了挥手,毫不在意道:“不可能,这……” “这还真没有说错。”古晶眉头一皱,将“大傻”眉心的钉子拔除,讪笑一声道:“我都忘了,一旦钉上额头上的魂钉,就不能够说话。” 随后,古晶又理直气壮的看着“大傻”,一巴掌打过去 “你这家伙,既然不能说话为什么不早点说,浪费我时间。” 常云杰点头道:“不错,浪费时间就等于谋杀,你是在谋杀我们的性命。” 里昂叹息道:“最讨厌就是这样的人了,自私自利。” “……” “大傻”无言以对,也不敢反驳,只是用快要哭出来的声音道:“你们要……干嘛?” 里昂和古晶异口同声道:“你想得美。” 常云杰则是义正严词的拒绝道:“不干。” “……”静圆和尚捂着头,感觉有些头疼。 他时常因为不够变态而和队友格格不入。 “现在你能够说话了,那就赶紧老实交代,不然的话,我还有九九八十一种手段炮制你。” “我承认,我的招式不够多,也但我的老虎钳可不是吃素的。” “俺也一样。” 三人阴恻恻的冷笑着,各自拿着一个古怪的物品,向“大傻”逼问。 “招招招,我招!”大傻连忙喊道,等三人停手后,他才用带哭腔的声音道:“但是……但是你们得告诉我,究竟要我招什么。” “我们没问他吗?”常云杰看向古晶。 “好像没有。”古晶耸了耸肩。 “就你这样还配称为专家,我呸。”里昂呸了一口。 “抱歉,我向来都是先动刑再提问,现在也不迟。”古晶冷笑一声,接着从箱子里掏出一个类似收音机的东西,插着个头戴式耳机。 “这是我的“雷电测谎仪”,一旦说谎,测谎仪就会传出电来,电的欲仙欲死。说的谎越厉害,电量也就越恐怖。” “这么先进?让我来试试。”里昂戴上耳机,大声道:“我比阿杰更靓仔。” 然后,什么事也没有。 里昂嘿嘿一笑:“看来这个机器是真的。” 静圆和尚、常云杰同时看向古晶。 这种弥天大谎竟然一点事也没有,竟然也配称为测谎仪,骗你爹啊? “出问题了吗?”古晶皱了皱眉头,从里昂头上取下耳机,戴在自己头上:“我比阿杰更加靓仔。” 滋滋滋! 下一刻,“测谎仪”中轰然炸出一连串电光,将整个房间照亮。 这电光持续了十来秒的时间,等结束时,古晶直接倒在地上,浑身破破烂烂,头发全部竖起来,还散发出一股肉香,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阿晶,没事吧。”静圆和尚道。 “没……没事……”古晶在地上抽搐了半晌,才从地上爬起来,气息虚弱:“测谎仪……没……没问题。” 常云杰看向里昂:“那他……” “可能……在这神经病的认知中,他的确比你靓仔。” …… 第三十二章:太虚眼 夜太漫长,凝结成了霜。 等常云杰从精神病院回到别墅,已经是大半夜了。 他有些累,简单的洗了个澡,就去柔软床上躺着了。 有金刚不坏神功护体,身体倒是不累,不过今天发生的事实在太多,让他的精神感到疲倦。 常云杰捏了捏眉头,回想那“大傻”说的话,仍自有些头疼。 将其整理了下,得到一下信息。 “大傻”原本是大陆上一个用剑高手,不过由于热兵器的崛起,以及法律的完善,普通武者受到的制约越来越大。而在一次偶然决斗中,他被人用枪暗算,魂归阴界。 阴界是死人待的地方,与阳间相对。 而在阴界的霸主,毫无疑问就是地府。 但阴界地域辽阔,除了地府外,也有一些法外鬼城。这些鬼城为鬼王级修行者在建立,收容孤魂野鬼。 “大傻”就投靠在一位鬼王麾下。 不过他的实力太差,连精英怪都算不上,根本就没见过鬼王,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在不久前,他受到一位鬼将召唤,将他送往人间。让他听从邪法师的命令,合力打开阴界裂缝。 再后来,就是他附身在恰巧路过的大傻身上,与常云杰干一架的事了。 “这次坏了一只鬼将,甚至可能是鬼王的大计,可别被记在小本本上吧。” 常云杰赶紧摇了摇头:“今天的事都是静圆那秃驴做的,和我这个靓仔有什么关系?我只是看热闹的。” 这种事多想也没用,他选择放弃思考。 紧接着,常云杰将目光放在系统面板上,眼中闪烁着亮光。 这次收获他还是很满意,单只是积分这方面,就足以让他赚到盆满钵满。 虽然没仔细数,但他至少抓了两百个孤魂野鬼,其中还不乏厉鬼级存在。以每个最低三十积分来算,也至少有6000分。 他的目光向积分栏扫视过去。 然后。 怔住了。 【积分:2320】 嗯? 常云杰擦了擦眼睛,确定不是熬夜太久,以至于眼花。 再看一眼。 【积分:2320】。 最后一眼。 【积分:2320】 “啊这……” 确定再三后,常云杰的脸跨下来了,阴云密布,仿佛被阿姨用十七张牌秒了的卢本伟。 待将心神平静下来后,他快速滑动系统消息,想要看看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捉拿一只鬼怪,积分+30】 【捉拿一只鬼怪,积分+30】 系统信息一行行滑动,很快常云杰就看到了一条不一样的信息。 【检测到宿主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重复积分,疑似通过小事件刷分,积分将会重新进行归纳计算。请稍等。】 【积分计算完成,捉拿鬼怪事件进行合并,变更为“猛鬼大厦”事件。】 【完成“猛鬼大厦”事件,获得积分+2000,商城刷新劵+1】 常云杰倒吸一口凉气。 闹了半天,是你小子把太君给我的好处都吃回扣了吧。 对于系统这种行为,他无能为力,连个投诉的地方都找不到。只能竖起中指,亲切的问候一声:“花q。” 果然如此,系统是不允许刷分的。 一旦短时间内重复刷分太多,就会将小事件重合,并变更为一起大事件,从而大大削弱积分。 没天良啊。 虽然2000积分也是一比巨款,但心理落差太大,常云杰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他原本还准备将需要接近五千积分才能升级的“金刚不坏神功提”升一层来着,如此看来,计划也泡汤了。 对了,好像还掉落了一张【商城刷新劵】。 【商城刷新劵:能够让系统商城进行一次刷新。】 真是简单而质朴的介绍啊。 常云杰对商城也没抱太大的期望,随手将将其用掉。 【系统商城】 【物品·李寻欢的飞刀(极具收藏价值)。售价:100积分】 【物品·普通的菜刀。售价:1积分。】 【技能·反向抽烟。售价:30积分。】 【技能·太虚眼。售价:2000积分。】 果然是没有好东西,常云杰摇了摇头,正准备关闭系统,忽然一怔,将目光放在最后一栏上。 太虚眼? 2000积分? 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高级技能,但却要整整两千积分。如果购买了它,自己一朝回到解放前。 而且原本他是打算用来升级金刚不坏神功来着,这要是花掉了,又得等到何年何月? 常云杰目光微凝,在思考着。 但他不是一个犹豫不决的人,心神一动,就将这一门技能购买。 而在购买后的后,常云杰忽的发出一声大叫,打了打自己的手,恨恨道:“怎么就管不住这贼不听话的手,要理性消费,理性消费,你怎么就是不听。” 买下后,常云杰又有些后悔。两千积分啊,这得攒到什么时候。 要是留在该多好。 但木已成舟,适当的惩罚了下知根知底的“好伙伴”,常云杰再次看向系统面板。 【宿主:常云杰】 【技能:金刚不坏神功、踏雪无痕、血刀大法、大力金刚指、太虚眼】 常云杰意念一动,在【太虚眼】上点了一下,展开一排排文字。 【太虚眼(未入门)】 【熟练度:0/100】 【窥心照念、望气探玄、绝智乱神】 【一门强大的劫术,原本需要劫力运转,经过改良后,可由神念真气催动……】 常云杰的目光逐渐凝重起来,仔仔细细的研究起这一门绝学起来。 对“太虚眼”了解的越多,发现这门绝学似乎越是强大,可以用物超所值来形容。甚至他怀疑,这是系统在扣了他积分后,良心不安,做出的相应补偿。 常云杰来了兴致,这玩意入门要300积分,正好在他就收范围之中。 他毫不犹豫,直接就将剩余的积分砸了进去。 【太虚眼(入门)】 顿时,系统上的文字进行变更,常云杰的一双眼眸发生变化,温润中却又带着深邃,仿佛星空浩瀚。 而目之所及,仿佛都变得不一样了。 …… 第三十三章:大,就是很大。 早晨。 日起来了。 常云杰缓缓睁开双眼,眸光深邃高远,仿若宇宙星河般密不可测,又似能洞察一切,看穿事物的本质。 目之所及,无论座椅板凳,还是窗外的树木草地,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气体,各种颜色皆有,且气息各有不同。 地面是苍黄色的,气体沉稳。 树木是翠绿色的,活泼灵动。 常云杰内视己身,或许是因为金刚不坏神功的缘故,他的气带着淡淡的金黄色,靓仔而又霸气。 太虚眼一共有三大技能,这就是其中之一,唤作【探气望玄】。能够窥探天地间的气机,将万事万物的玄妙平铺直述的展露在眼前。 当然,常云杰现在只是刚入门,也就只能看到朦朦胧胧的气。不过就算如此,以后常云杰抓鬼,也就不需要只凭借武者的自觉了,瞎猫抓耗子,太虚眼就够照彻出阴气位置。 开着【太虚眼】,常云杰走出房门,一眼就看到了保姆。 保姆则是罩着一团清气,且在不停的流动着。 “怎么没看见黄叔。” “好像今早上有案子处理,所以黄先生早早就走了。”保姆回答道:“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要送过来吗?” “放在桌上就行,麻烦你了。” 在和保姆对话时,常云杰能从保姆愉悦的情绪,特别是在他说了谢谢后,那种愉悦的情绪似乎来的更加热烈。 太虚眼三大技能之一。 【窥心照念】 类似于佛门的他心通,能够窥见他人心思念头。 当然,常云杰这还只是初级阶段,最多能够感受一下别人愉悦或者难过等情绪。 恰了早饭后,常云杰来到街上,原本他还想要用【太虚眼】巡视下大街,但很快就没了这个想法。 一来,太虚眼对于精气神的消耗很大,长时间开启,就会让人感觉腰腿酸痛、精神不振,好像身体被掏空。 二来,这外面人实在太多了。而常云杰的太虚眼还远远做不到收放自如的水准,一旦打开,就是全方位开启,不能只针对某个人。 如此一来,无数情绪向他脑袋涌来。 太多了……塞的满满的……要涨坏了……呜呜…… 完全不考虑他接受不接受得了。 总之,在那一刻,常云杰知道了什么叫做充实。 他打了个车,直往精神病院而去。 实际上,他每天早上都会尽量去精神病院走一趟。 倒不是想要为以后养老做准备,而是呼吸新鲜空气,喝口早餐奶,顺便找个精神病探讨一下哲学与科学。 里昂说过,喝牛奶就能变强。 常云杰对此深信不疑。 当然,必须是要当着里昂的面喝,不然撑破肚子也只是多几泡尿而已。 比起往日,今天还多了一件事。 常云杰想用太虚眼,看看里昂这神经病身上究竟是有什么猫腻。 “杰哥好。” “杰哥你来啦。” 轻车熟路的来到精神病院后,常云杰同相熟的几个病友打了招呼,在一个房间中找到正在和百合花聊天的里昂。 “阿杰,你来了。”里昂打了个招呼,接着兴致勃勃的说道:“我是不是给你说过,我以前学过医。” “是。”常云杰点了点头,拿起一瓶牛奶当着里昂的面喝,再将其中的能量炼化为真气。 “昨天我又翻了翻医术,有一项重大的发现。”里昂兴冲冲的说道。 “哦。”常云杰不平不淡道。 “你知道第一个得了艾滋病的人做了什么吗?” “不知道。” “咳咳。”里昂先一表正经,接着用兴奋的语气道:“他老二刺猿啦。” “噗~”常云杰一口牛奶喷了出来:“这就是你的发现?” 有被冒犯到,谢谢。 “不错,你说我要是公布了这一项发现,会不会得诺贝尔奖。”里昂兴奋道。 “或许吧,你记得要早点提交了,不然可能别别人抢先……” 常云杰无话可说,喝了牛奶,精神充沛,直接开启【太虚眼】看向里昂,一探究竟。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淡金色气体,笼罩整个屋子,和常云杰的气有些相似。 放眼所在,几乎无所不在,一眼根本就看不到头。 紧接着,常云杰在淡金色气体中发现了一尊不可名状,难以形容的存在,同样闪烁着刺眼的金光,豪芒四射。 如果硬要找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大。 大! 太大了! 就是这么大! 大的让人心悸! 大的让人哭爹喊娘! 大的让人直呼受不了! 这,才是真正的庞然大物。 常云杰正要进一步看清这个庞然大物时,眼前一阵刺痛,仿佛针扎一般。接着视界模糊,难以视物,一行血泪流下。整身子也好似被掏空一般,委顿在地,脸色苍白如纸。 “阿杰,阿杰,你怎么了?”里昂赶紧走过来,关心道:“你这身子怎么这么虚,是不是昨晚上操劳过度了?年轻人要懂得克制,女色这方面你把握不住,不如介绍给我,我牛奶喝的多,把握得住。” 常云杰没理他,强撑着身子“吨吨吨”的喝了七八瓶牛奶,把肚子都搞大了,脸色这才好些。 他心有余悸看向里昂,面容凝重。幸亏有牛奶在这里吊命,不然很可能就挂掉了。 所以……这个神经病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只是稍微看几眼,就差点让他挂掉。 像这样的存在,怎么也得是个陆地神仙起步吧? 怎么会出现在精神病院里面? 这家伙太危险了,在太虚眼和金刚不坏神功没有大成前,绝对不能再窥探他。 “阿杰,你究竟怎么了?倒说句话啊。你别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我,我会害羞的。” 常云杰如实回答道:“你的太大,我一下都没忍住。” “开玩笑,这众所周知的事,就不需要重复了。”里昂突然一个激灵,后退几步,警惕的看着常云杰:“你是怎么知道我好大?莫非你不是好女色,而是好男色,还把主意打到我身上了。” “……” 常云杰勃然大怒,侮辱性取向也就罢了,竟然还侮辱他的审美:“放屁,我就是好男色,也不会眼睛瞎了找到你身上。” 里昂也很生气:“放屁!这世上还有比我更靓仔的吗?” “不巧,在下就是,每天晚上照镜子后都要被自己迷晕好几个小时。” “hetui~” …… 第三十四章:凌凌漆 当天常云杰没有课,再加上“偷窥”里昂受了伤,上午就是在神经病院中度过的,喝牛奶调养身形。 而且精神病院里人才实在不少,随便找个聊天,都大有收益。 当然,也必须要独立思考,保持理性。不然随时都可能被带沟里去了,精神病院就又要多一个床位。 吃了午饭,常云杰赶去枫林大厦。 一是收拾后续,看看地下室的封印。 果然,这里被特异科处理过,已经彻底加固。想要再撕开两界裂缝非常困难。 二是从房东太太那里买几间房子。 虽然他还打算之后再去买栋别墅,这里只能算是暂时过度,但架不住他现在有钱。 而且多买房子总是不会错的。 后世房价会上涨就不必说了,单只是枫林大厦的鬼怪被消灭干净,就知道有很高的升值空间。 毕竟此前因为闹鬼,已经跳成白菜价。 而房东太太也很会做人,知道眼前这个靓仔不是一般人,给常云杰打了折扣,算是做个人情。 有了新家,自然就要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不可能从黄sir的别墅里直接拖过……也不是不行啊,反正黄sir位高权重,等过年过节时,手下懂事的马仔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不仅帮黄sir换了新的家具用品,而且让下属不必忧虑送什么东西,顺便促进拉动了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谓是一举多得。 少女口阿! 只是考虑了下黄sir的夺命黄金脚的进阶版--夺命香港脚,常云杰还是决定老实去买吧。 他找到一家就近的百货商场,挺身而入,寻找需要的生活用品。 售货员一如既往的热情,就是眼神不太好使,让她帮忙找个洗衣机,结果找了七八分钟,眼神全往常云杰身上看了。 馋客户的身子,下贱。 不过小姑娘年纪轻轻,胸口就有一个大疤说起来也有些可怜,让心地善良的常云杰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砰! 常云杰刚一转身,稍不注意,就和墙角的另一个人撞了下。 他修炼金刚不坏神功,虽然撞了一下,却依旧稳如泰山。 然而,与他撞在一起那人,虽然晃了晃,竟然也站稳了脚跟。 常云杰看向那人。 只见对方头戴绅士帽,西装革履,嘴里叼着根烟,系着七彩领带,一副绅士打扮。整个人看起来狂拽不羁,隐隐又透露几分神经质。 那人同时也看着常云杰。 两人目光撞击的那一刹那,仿佛有火花在chua~chua~作响。 他们绕着对方转圆圈,目光死死的看着对方,气氛十分凝重,让人十分怀疑他们下一刻就要干架,把对方按在死里打。 售货员小姑娘咬着嘴唇,在考虑是不是要拉开两人。 然而。 两人转了两圈,站定身子,隔空“啵”了一下。 “啊这……” 售货员和那人的伙伴都惊呆了,一幅目瞪狗呆的表情。 “抱歉,遇到同道中人,惺惺相惜。” “情不自禁了属于是。” 两人解释着说道。 刚刚撞在一起时,常云杰两人就明白对方都是习武之辈,而且功力不俗。 在科技兴起,日新月异的时代下,能够遇到武道高手,属实可喜可贺。 “我叫常云杰,认识我的人都叫我阿杰。”常云杰伸出手与那人握了一下。 “凌凌漆,叫我阿漆就行,人送外号“猪肉王子”。是大陆来的,要是那天你来做客,我请你喝杯drymartine。”那人笑着说道。 “凌凌漆?好拉风的名字,配合这沧桑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彼此彼此,阿杰你同样靓仔,不管站在什么地方,都像是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耀眼。” “啊哈哈哈哈~”x2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发出大笑声。 只是凌凌漆的笑声有些神经质,还自带一种小人得志的猖狂。 而常云杰的笑声充满了英俊潇洒之意,一听就很靓仔。 “兄弟练得是什么功夫?”常云杰道。 “刀,以气御刀,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凌凌漆叼着烟,摇了摇头道:“可惜,我学的本事不到家,最后沦落为杀猪佬。” “什么杀猪佬,分明是风度翩翩的杀猪王子。” “阿杰你擅长什么武功?” “我练得比较杂,不过在刀法方面,我也学过两手,改天切磋一下。” “好啊。” 这两人倒是投缘,很快就聊在一起,只是话题在常人耳中不太对劲。 售货员看了看常云杰英俊的面孔,叹了口气,长得这么靓仔,结果脑子不太正常,可惜啊。 她又忽的眼睛一亮。 等等,要是脑子好,怎么也轮不到自己啊。 一时间,蠢蠢欲动。 “不知这位朋友是?”常云杰看向凌凌漆旁边的汉子。 这位朋友戴着眼镜,高高大大的,脸上时刻挂着笑容,一幅斯文的模样。 “这位是我老乡,在吃饭时正好碰上的。”凌凌漆道。 “你好,我也是从大陆来的,在港岛做些小生意。”那人斯文一笑。。 “那祝朋友你生意兴隆,万事如意。” “多谢多谢。” 说话间,常云杰开启【太虚眼】,看了看凌凌漆的“气”。 这家伙的气很强,更带着一种锋锐的感觉。仿若是一把锋锐的杀猪刀,能够将他眼前的一切事物斩断。 余光瞥了下眼镜男,常云杰眉头皱了皱。 这眼镜男和其余人不同,他的气不但浑浊,而且还多了一抹红色。这不是喜庆的红色,而是给人带来不详和恐惧的血色。 就在这时,又有两人走过来,各自手里都提着一个包。 “这是我的两个兄弟,他们去取东西回来了。”眼镜男笑着说道。 常云杰以太虚眼看向这两人,这两人气息同样浑浊且带着红色。 “警察,站住,不要动!” 就在此时,一伙警察从过道上冲出,拿枪对准眼镜男等人。 砰砰砰! 而眼镜男三人二话不说,掏出手枪,一顿武德充沛的射击,将警察击退。 接着,这三人各自挟持一个人质,熟练撤退。 眼睛男挟持的是凌凌漆。 黑衣男顺手抱走一个哇哇大叫的小孩子。 还有个白色夹克男把枪顶在了……常云杰的头上。 一切来的就是这么突然。 …… 第三十五章: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 天空不知好何时飘来一朵阴云。 日,进去了。 “呼叫总台,呼叫总台,这里有人受伤了,马上派救护车来。地点是皇家堡四楼,over。” 由于三个劫匪的出现,端起枪横扫,不讲技术,粗暴蛮横。以至于原本热闹的商场,乱作一团,惶恐的情绪在蔓延着。 三个匪徒各自挟持一个人质,准备利用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其中不但包括常云杰和凌凌漆,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原本那黑衣劫匪是想劫持女售货员的,顺便吃点豆腐的。但女售货员过于惊慌失措,“啊”的尖叫中,一溜烟的就跑掉了。 常云杰的脑袋也被一个匪徒劫持,一把枪顶在头上。 他看了看哇哇大哭的小男孩,说道:“三位朋友,你们是来求财的,我劝你们最好放了这个小孩。” 抱着小男孩的黑衣匪徒横了他一眼,道:“哦,为什么?” 常云杰沉默了片刻,道:“你们知不知道这个小孩的父亲是谁?” 黑衣匪徒嘿嘿一笑:“哦,用不着吓唬我,尽管说出来听听,要真是什么大人物,今天我们还多要多赚一笔。” “神经病啊你。”常云杰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眼睛男一眼:“我要是认识,还用得着问你?” 有理有据。 理直气壮。 “……”黑衣男一滞,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被耍了,当即大怒,抬手就要向常云杰开枪:“我看你是想要找死!” “等等,等等。”常云杰赶忙道:“朋友,你看我们长得这么像,说不定还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尤其是这一双眼睛,简直一模一样,都是两个。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他的话语中似乎带着某种奇异的力量,黑衣男子不自觉的朝着常云杰的眼睛看了过去。 然后。 他就看见了一片星辰大海。 在这一片星辰大海中,他觉得自己时如此的渺小,沧海一粟,人生何等无趣,不如一死了之。 太虚眼三大技能之一。 【绝智乱神】 这一门眼部神通,能够通过双眼控制对手,使人听令于自己,还能制造幻境,抹除或增添记忆。 虽说他现在的【太虚眼】还只是入门,但用来蛊惑普通人,还是能够轻易做到。 也就在蛊惑对面的瞬间,常云杰的脑袋先是向下,接着往后一仰,朝劫持他的白夹克男重重砸了过去。 正义の头槌。 砰! 一道闷响声响起,夹克男如何遭得住常云杰的头槌,鼻血狂涌,眼珠一翻,直接昏死过去。 唰! 与此同时,常云杰身影电闪,出现在黑衣男身后,双手如龙爪探出,“咔吧”两声,将其手臂被卸下,顺手抄起险些掉在地上的小孩。 这一切只在电光火石之间。 发生的太快了。 等为首的眼镜斯文男回过神来时,红色的血刀已经放在他同伴黑衣男的脖子上,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鲜血渗出。 “这他妈到底怎么回事?” 眼镜斯文男内心在咆哮着,整个人都是恍惚的。 这家伙到底是谁? 为什么他可以这么快? 为什么他可以这么猛? 而且那一柄红色长刀又是哪里来的?总不能是从屁股里面掏出来的吧。 一大堆问号涌上心头,让他有种要崩溃的感觉。 这才几秒钟,他的一个队友晕倒在地,另一个队友被劫持。 见常云杰向他望来,眼镜斯文男竟不由得吓的向后退了两步,枪口死死的抵着凌凌漆,这是他最后一张底牌。 “你……你别过来!!” 黑衣男恶狠狠的说道,面容变得狰狞起来,声音尖锐,不过怎么都有种虚张声势,恫疑虚喝的感觉。 “好,我不过去。”常云杰很干脆的说道。 见对方接受威胁,那眼镜男微微松了一口气,再次厉喝道:“放开我的兄弟,不然我一枪打死他。” “神经病啊,你打死他,我凭什么要放!”常云杰惊讶的看着她。 不愧是一伙人,果然脑袋都不太正常。 眼镜男哑然,随即额头青筋凸起,咬牙切齿道:“我再说一次!放开他!要是警察来了,左右都是死,不要逼我!” “是吗?”常云杰看着他:“我赌你枪里没有子弹。” “……”眼镜男差点气的吐血。 这是神经病吗? “大哥,你快走,不要管我们,再不走就跑不掉了。”被血刀劫持的黑衣男道。 眼镜男面色阴晴不定。 他何尝不知道,再等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可让他把两兄弟仍在这里,他又属实不甘心。 “好了,不给你开玩笑了。”常云杰笑道:“实际上,刚才我可以直接解决掉你们三个人的,但你知道为什么没有吗?” “为什么?”眼镜男一怔。 “因为一个人出风头是不对的,总要留给朋友一个机会吧。”常云杰将目光看向凌凌漆:“你说是吧,阿漆。” “阿杰说的不错。” 一直闭口不言的凌凌漆忽然开口,吐出一口烟圈,生态优先,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被劫持的样子。 眼镜男忽然想起,这两个家伙先前是在谈武功,而且一个说的比一个离谱。 原本以为他们实在说胡话,可没想到却是真的。 如果这个靓仔真的会武功,那么他劫持的这一个…… 唰! 眼镜男的念头才刚刚响起,手臂猛地一震,凌凌漆已经挣脱了他的束缚。 紧接着,一道森寒的刀光挥洒下来,摄人心魄,更带着一股浓烈的杀机,直令眼镜男遍体生寒。 尖锐的惨叫声响起,一蓬鲜血挥洒下来,眼镜男仰天倒下,目光中带着惊愕之色,胸口则是出现了一条长长的伤口,血肉翻飞。 “阿漆,你弄得这么血腥干嘛?还有小孩啊,注意一点。”常云杰赶紧把旁边小孩的眼睛捂住。 “抱歉,习惯杀猪了,再杀人就有点收不住手。” 凌凌漆推了推墨镜,神情冷酷,将杀猪刀重新放回皮质刀鞘之中。 “警察,不准动。” “举起手来。” 随着打斗结束,警察如约而至,将两人包围。 …… ps:第三十二章修改了下,没有将小事件合并,获得大量积分,修炼成了金刚不坏神功。 存稿多了也是麻烦,改了一点,后续存稿许多就都要改,还好我没存几章。 第三十六章:好啦,和你开玩笑的 警察如约而至的赶来。 原本常云杰和凌凌漆也是要去录口供,不过在给黄sir的某位下属打了个电话,自然就免除了这趟不必要的麻烦。 常云杰和凌凌漆都属于习武之人,精通刀法,再加上两人脾气对上了,倒也正是臭味相投、一丘之貉、狼狈为奸…… 两人聊得起兴,正准备找个场合切磋切磋,就有一个英姿飒爽的短发女子跑过来,和凌凌漆耳语一番。 凌凌漆向常云杰说了声“抱歉,我有事要做,咱们来日再聚”。说完,留了个地址给常云杰和电话,就匆匆离开。 以凌凌漆的武功修为,只要不出意外状况或故意作死,倒也不必为他担心。 对了,凌凌漆在港岛待不了几天,今晚上就去找这家伙,切磋切磋刀法,互相印证,或许可以让自己的刀法更上层楼。 …… 下午,常云杰时间都花在枫林大厦中,认认真真的装修布置了一番。 吃了晚饭,他又修炼了半个小时的金刚不坏神功。 熟练度除了积分外,也可以通过修炼提高。 修炼了后,常云杰顺手翻了翻系统,发现竟然有一大笔积分倒账。 数额之大,将他吓了一跳。 【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积分+1000】 当看到这一则消息时,常云杰是且惊且喜。 不过就是买一套房而已,用得着送这么多积分吗? 难道系统是在告诉他混特异科没前途,抓紧时间炒房才是正道? 也没多想,常云杰当场给房东太太打电话,表示再买一套。 【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积分+50】 ? 常云杰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这两者未免差的也太大了。 坐在床上,常云杰思前想后一番,也没理出个头绪,总不能是系统出bug了吧。 希望多出点。 常云杰又往系统看了两眼,忽的眼前一亮,若有所悟。 【模拟人生系统】 这是系统的名字。 “人生”在系统中有着重要的含义。 而对于一个人来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人生的一大步,成家立业的根基所在,有着重大意义。 至于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只不过是多几个不要钱就可以睡觉、休息或者租出去赚钱的地方罢了。 他觉得这个思路应该是正确的。 如此一想,对于人生重要的事可还有不少啊。 工作……结婚……生娃…… 等等,第一次工作怎么没有这么高的积分? 不论是进入特异科,还是当教师,给的积分都不算高。 难道是因为他在穿越前,这幅身体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原因? 虽然有了猜测,但系统不给出具体原因,他也没办法确实,总不能现在拖着一个姑娘去领结婚 …… 常云杰又休息了一会,就打车去找凌凌漆。 他到了凌凌漆给的地点,就见地面有血迹拖行的痕迹,却并不惊讶,他对凌凌漆身上发生的事还是很有了解。 “啊~” “嗯~” eon,大力一点~” 顺着血迹来到门前,里面传出令人不得不多想的声音,车轮子都碾到脸上了。 “里面是什么情况,莫非足以与“关云长下棋刮骨疗伤”媲美的“凌凌漆看a片取子弹”?” 常云杰心念一动,推开虚掩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了凌凌漆和李香琴。 果然,里面的情况和他预料的相差不多。 凌凌漆坐在地上,脸色煞白,一头冷汗,腿部鲜血淋漓,让人很怀疑他正到了“换蛋期”,但由于未能即使处理更换,以至于大姨夫汹涌喷涌。 当然,仔细一看,不难发现,他是大腿上中了一弹。 李香琴,也就是中午将凌凌漆叫走的那个女子,正拿着个锤子和凿子,不断敲击大腿骨头,试图取出子弹。 而在凌凌漆前方的不远处,电视正在放磁带。不时发出让人污秽的声音。内容十分枯燥,就是一男一女在锻炼身体,做重复运动。 真不明白,像这种无聊之物,有什么好看的。 “阿杰,你怎么来了。” “阿杰?” “阿杰,阿杰。” “阿!杰!!!!” “啊,怎么了?”常云杰回过神来。 他刚刚在思考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不自觉就入神了。这个世界看似和平,没有大规模的战争,但却坐在火药桶上,随时都可能引燃,所以一定要提防****的死灰复燃。 “你怎么到我这里来了。” “本来是想找你切磋的,看来时间要推迟些了。”常云杰耸了耸肩道。 “是啊啊啊啊!!”凌凌漆的声音忽然高昂起来,带着一丝痛苦,转头一看,大腿上血溅三尺之高。 “啊,对不起,不小心太大力了。”李香琴惊慌的说道。 “遭了,你挖到我的血管了。”凌凌漆的脸色越发煞白。 “那怎么办?继续看a片行不行?” 然而,凌凌漆没办法回答他,因为失血过多,眼珠子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常云杰凑过去看了看,面露微笑道:“放心,小问题,没事的。” “啊?你能治好他吗?”李香琴有些意外,有些惊喜。 中午商场她看过常云杰出手,知道这是个厉害人物。既然他说没问题,就一定是有根据。 常云杰面露微笑道:“虽然阿漆可能会失血过多而死,但七日后是黄道吉日,适合安葬。我还认识道士先生,到时候给他找个好的墓穴。” “蛤?” 李香琴的笑意消失,杀心顿起。 “好啦,和你开玩笑的。”常云杰笑道:“其实我根本不知道黄道吉日,也不认识什么道士,我建议直接丢去火葬场,骨灰洒去大海里。” 李香琴默默从旁边摸出一把枪,常云杰赶紧道:“开玩笑的,真是开玩笑。阿漆现在还有救,我来摇人,我有个朋友很厉害的,会特异功能,别说失血过多,就是死了都可以救活。” “……”李香琴问道:“你朋友在哪里?现在还来得及吗?” “他?他在精神病院,还是是vip客户。” 李香琴面无表情的举起了枪。 …… 第三十七章:电话线与飞行器 李香琴对凌凌漆的感觉很复杂。 她是个孤儿,被大陆的某位大人物收养。 那大人物拥有两重身份,一是位高权重、正气十足的南方军队高层人物。另一个黑帮头目,臭名昭著的金枪客。 金枪客将她抚养长大,供她读书,教她各种技能,是她的恩人。 同时,金枪客也向李香琴传达扭曲观念,进行pua,试图让其成为只听从命令的杀人机器。 不久前,金枪客盗走了价值连城的恐龙骨,引起了高层关注。 而他的表面身份是位高层将军,面子工程是必须要做一下的,必需要派人调查恐龙骨一事。但派出去的人物又不能太厉害,以免查出线索。 于是,就找到了后备特工凌凌漆。 眼光独到了属于是。 金枪客为了万无一失,将李香琴派来做接头人,试图将凌凌漆暗杀。 然而,在双方在一番出生入死的接触中,李香琴对这位奇男子产生了难以言喻的感情。特别在今晚上,凌凌漆冒着生命危险送了她一朵带血的白玫瑰。 当场就把她感动的湿了。 眼泪哗哗的。 试问世上的女子,有谁不喜欢男人送花呢? 虽然大部分的女子都是喜欢有钱花和随便花。 …… 眼见凌凌漆重伤,常云杰非但没有帮到忙,反而还不停的添乱。李香琴气愤无比,抬手就想要给对方一个警告,让他安分一点。 然而,眼前一花,接着脖子一疼,就晕了过去。 “呼。”常云杰吹了吹自己的手刀,蹲下身子看了看凌凌漆的伤势,子弹卡在骨头里面,李香琴还将他血脉凿破。如果不管不顾,真有可能流血而亡。 “要不我来取子弹?” 常云杰想了想,随即摇头。 虽然他出手成功率比李香琴要大一些,但究竟不是专业人士。 还是打电话给里昂吧,以确保万无一失。 嘟嘟嘟嘟。 “里昂,你人在哪?” “在家,和人打麻将。” 常云杰恍然,原来是在精神病院打麻将啊,难怪隐隐约约能听到挨打哭嚎的声音。 “我有个朋友受伤了,你过来帮下忙。” “神经病啊你,我又不是开慈善的,这大晚上没事做往外跑什么跑,万一遇到痴汉怎么办。” “大家都是同事,给个面子呗。” “面子?面子值多少钱?”对面里昂传来冷哼一声:“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口价,十万块。” “不是吧,这么贵。你的榔头是金子做的,还是折凳是金子做的啊。” “你爱要不要吧。” 常云杰回头看了看由于失血过多,已经昏迷过去的凌凌漆。 这一看就是个穷鬼,要真是垫付进去,只怕一万块钱都收不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犯不着,犯不着。 常云杰摸了摸下巴,思考了下,里昂这家伙除了钱,还有什么能够打动他? “嗯嗯~” “啊啊~” 这时,常云杰被一阵不可描述的声音打断,转头看向电视,脑海中灵光一闪,转身就将dvd里的光盘取出来。 “里昂,我这里有两个人脱光衣服打架的视频,你要不要?” “切,说的好像谁没有一样。就这也想收买我,也未免太看不起人了。” “我这可是大陆上朋友带回来的,是真正的绝品,我给你念一下编号和内容梗概……” “好,我马上飞过来,等我。” 常云杰将光盘内容说了下,里昂立刻就挂断电话,表示马上飞过来。 无论是从话语还是行动中,都能够感到他的迫不可待。 “小样,我还不了解你?” 常云杰冷笑一声,想他智比诸葛,貌胜潘安,区区一个里昂,还不任由驱使。 “糟了,忘了说地址。” 他忽的脸色一变,忙的给里昂打电话。可是电话中就传出“嘟嘟嘟”的声音,硬是没有人接。 这下悲催了。 常云杰回头看了眼仍在昏迷的凌凌漆,思忖片刻后,与其让李香琴来,不如他亲自动手。 他能用真气适当控制伤势,并且对力量掌控上要远胜于李香琴,不至于会再次凿到血脉。 就在常云杰一手拿着刀,准备给凌凌漆动手术时,从窗户外突然跳进来一个黑衣人。 “阿杰,这就是病人吗?” 大半夜的带个墨镜,穿着黑色衣服,除了里昂那神经病还能有谁? 哦,还有古晶和凌凌漆。 常云杰看见里昂,不由怔了下:“我都没给你说地址,你是怎么过来的?” “顺着线过来的啊。” “什么线?” “电话线啊?” “蛤?” “顺着电话线找人,这都不懂,亏你还受过高等教育,我真替感到你丢脸。” 里昂一只手提着箱子,另一只手在空中一捻。 原本他手上什么都没有,忽然出现了一条银色丝线,一头连着常云杰的手机,另一头连着里昂的手机。 “看吧,这就是电话线。我们打电话就是靠的电话线。上电脑就是靠网线。没事就要多读书,这点基础知识都不知道,以后别说我认识你。” 常云杰捂额。 我真傻,真的。 我单知道里昂是个神经病,忘记了这是个可以扭曲现实的神经病。 “话说精神病院距离这里不算近,你怎么来的这么快?” “我不是在电话里说了吗?我马上飞过来。” 里昂指了指头上一坨类似帽子的东西,只是这帽子两侧多了双滑翔翼:“这是我个人制作,36块8的飞行器,不必担心交通堵塞,速度又快又安全,两万块卖给你。” “36块8的飞行器,你卖我两万,搁着把我当傻子啊。” “这不是还有加工费嘛,都是纯手工制作,赚几个辛苦钱。” “屁的辛苦钱,不就是头盔上插两片铁叶子。” “我靠,这可是我的商业机密,你怎么知道。” “……算了,先不说这个,来做正事。”常云杰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凌凌漆:“这位可是我挚爱亲朋,手足兄弟。你要是没治好,怎么着也要赔个十万八万。” “别废话,有我里昂出手,还能有救不活的人?过来搭把手,榔头给你。” 砰砰砰! 房间里,传出沉闷的打击声 …… ps:求推荐票,求打赏。 第三十八章:好兄弟,讲义气 常云杰并没有对并没有对李香琴下重手。 而李香琴本人也是经过常人难以想象的锻炼,故而很快就清醒过来,只是后脑勺还有些疼。 她的眼皮动了动,依稀听到一阵沉闷的打击声,随即清醒过来。 “我被人打晕了,就是那个像神经病一样的家伙。” 李香琴睁开眼睛,支起身体,摇了摇脑袋,然后就看到了常云杰和另一个穿着黑衣服、带着墨镜的男人,正对躺在地上的凌凌漆惨无人道的殴打。 一个用折凳,另一个使得是榔头,不断的轮砸过去,时而还踹上两脚,手段可谓是残忍无比,毫无人性。 尤其是那戴墨镜的,一边打还一边发出怪叫,真以为自己是李小龙啊。 李香琴当场就急了。 凌凌漆本来就重伤,现在有被这么一顿胖揍,岂不就是想要他的性命。 砰 李香琴想也不想,抬起枪就朝里昂打了过去。 两者间的距离很短,而且李香琴的枪法很不错,自然不可能打偏。 子弹精准无误的打在了里昂的头上,在碰触的那一瞬间,子弹仿佛橡皮一样发生褶皱,然后……然后“啪嗒”一声就掉在地上了。 “嗷,你这女人有病吗?打我手枪,要不是我神功护体,现在就去和牛头马面打麻将了。”里昂揉了揉被打的地方,怒视李香琴一眼。 李香琴也惊呆住了。 这家伙真的是人吗?怎么挨了一颗子弹,连点印子也没留下。 “女人,别闹了,我们这是在救他。”常云杰转过头看了李香琴一眼,又对里昂道:“别管这疯女人,说不定以后还是你邻居,我们继续吧。” “ok。” 砰砰砰! 两人又开始拳打脚踢起来。 李香琴不由得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凌凌漆,就看见对方的脸色在挨打中逐渐转向红润,大腿上的伤势好了七七八八,就连裤子上血迹都变得非常淡,一颗子弹就落在旁边。 “这……” 李香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这两人。 在这一刻,她终于相信这两人是在治伤。 只是方式过于奇葩。 “好了,这货就要醒过来。” 里昂抹了一把头上的虚汗,晃了晃脖颈,他又打量了凌凌漆一眼:“咦,这小子长得竟然有我三分靓仔,竟然如此,送他一样东西好了。” 说完,从箱子里取出一袋猪肝:“拿去给他补补身子,算是我的售货服务。” “知道了。”常云杰结果猪肝,顺手将光盘递给里昂:“这是你的酬劳。” “ok,下次有机会再合作。” 拿到光盘后,里昂头戴飞行器,站在窗口,纵深一跃,人就飞走了,看的一旁的李香琴一愣一愣的。 “嘶——”常云杰也是倒吸一口凉气,不由惊叹道:“里昂这家伙完全不讲究现实世界的规矩法则,头上还戴着个飞行器,莫非——他是哆啦a梦转世?” 另一边,昏迷的凌凌漆醒过来,摇了摇头:“这是怎么回事?我腿上的伤好了,裤子都换了,莫非……我失血过多上天堂了?阿杰,你怎么也上天堂了?” “没有,是我请了一位高人把你救活。”常云杰挥挥手,毫不在意的说道:“虽然那位高人要价比较高,但我们可是一见如故的好朋友,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把你救活。” “阿杰,好兄弟……”凌凌漆有点感动。 才认识对方不到一天,竟然就如此尽心尽力的救他。 果然是好兄弟,讲义气。 李香琴嘴角抽了抽,她分明看到常云杰递给里昂的是一张三级光碟。 还是凌凌漆本人的。 就在这时,原本虚掩的大门被人敲了几下,有声音响起:“屋里有人吗?我看到这里有血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好像是隔壁邻居的声音,我去把她打发了。”李香琴走到门前,把门一打开,黑洞洞的枪口就已对准了她的脑袋。 “小美女,不要乱动哦,不然我手一抖,你的小脑袋可就要开花了。”一把略带妩媚的声音响起,粗大黝黑的枪口往李香琴的额头怼了怼,示意让她后退。 接着,常云杰和凌凌漆就看见了一个美女走进来。 她有着一头“大波浪”的头发,画着浓妆,整个人妖艳性感,举手投足都有着妩媚之意。 砰! 一道人影从窗口撞了进来。 值得一提的是,里昂有随手关窗户的好习惯,所以这人将玻璃撞的满地都是。 破窗而入了属于是。 “先生,小姐,请问你们这里又ok绷吗?” 这家伙的脸上尽是玻璃碎片,满脸血污,但看起来似乎一点痛觉都没有,反而将玻璃碎片放到嘴里,当成花生米嘎嘣的吃了起来。 好家伙,将来好好发展一下,属实快手一哥。 “大家已经是第二次见面了,稍微介绍一下,我是爱美神,吃玻璃的那位叫钢牙。” 自称“爱美神”的女子红唇带笑,风情万种,美眸再次扫到李香琴:“小美女,你长得真是可爱呀。你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找你,我们司令是不是死在你们手里的?还有,金枪客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最好老实回答哦。” 旁边的钢牙随手拿起李香琴放在桌子上的手枪,双手一拧,就将这手枪拧成麻花:“快说吧,我是斯文人,并不喜欢对人用粗,但一旦动粗,可是非常的粗的。” “一看两位就是人中龙凤。”常云杰向前一步,面上带着如沐春风的笑容,一双眼深邃而明亮,如若满天星河:“大家有话好说,坐下来好好商量,何必动手动脚。” 钢牙嘿嘿笑道:“有位鲁姓先贤说过,时间就像海绵体里的水,挤多了可是会死的,我们可没有这么多时间,慢慢坐下来陪你们聊。爱美神,你说是不是?” “其实……聊一聊也没什么。” “蛤?” “反正聊一聊,也浪费不了多长时间,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呢?”爱美神看着常云杰,优美性感的唇线微微上挑。 司令已经死了这么多天,恐龙骨一丝也没有线索,大家坐下来谈谈,未尝不能发现新线索。 更何况,把这丫头抓在手中,对面还敢轻举妄动不成。 …… 第三十九章:打拳,我不行。打架,你不行 “我没听错吧。” 钢牙用手指掏了掏耳朵,严重怀疑是自己好几天没有清理耳毛,以至于出现了幻听。 “其实吧,还是大家坐下来谈一谈最好,不然对我们两方都不太好。”常云杰说耸了耸肩道、 钢牙嘿嘿一笑道:“这么说来,你觉得自己很厉害哦。” 常云杰耸了耸肩:“还行。” “呵。”钢牙冷笑一声,他将手套取下来,露出机械手掌,泛着金属色泽。 轰! 五指捏拳,往墙壁上轰了一下,顿时整个房间颤动起来。 而墙壁上出现一个拳印,以拳印为中心,呈现出蛛网列横,触目惊心。 整个墙壁更是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可能倒塌。 “这一拳,两百单位的燃料,你挡得住吗?” 钢牙和爱美神是北方军区的人,同样被派来调查恐龙骨的事。在此前他们收到一则消息,两人的上司陈司令被金枪客干掉了。 虽然不知道金枪客的真实身份,但根据两人调查的线索,似乎正和另外一位负责恐龙骨的将军有关,李香琴就是那位将军的心腹手下。 钢牙和爱美神已经不是纯人类,尤其是钢牙,他的牙齿和双臂都机械化,用了最先进的科技,所谓拳上能站人,肩上能走马。 他自问,若非是有着与他有着同样高科技的人,是绝无法与他抗衡。 别问,问就是又肉又能打。 “呵。”常云杰英俊一笑:“阿杰,借用一下你的刀。” “随便。” 常云杰反手拔除杀猪刀,闪电般向钢牙掠去。身形缥缈莫测,忽左忽右,肉眼难测。 钢牙眉头紧皱,他走的纯莽夫路线,在技巧方面属实有限,而且速度不快,目光捕捉到常云杰的动作,已经是极为苦难了。 唰!! 杀猪刀横空劈下。 刀光如狂风,如海浪,又如一道霹雳,令略显昏暗的房间都是一白。 而钢牙只觉遍体生寒,浑身一僵。但他总算捕捉到常云杰的动作,抬起手掌一挡。 这一双机械手臂,不但赋予了他强大的力量,更蕴含了他的杀招“铁甲飞拳”,而且坚硬无比,便是子弹也不能留下印子。 子弹都打不穿的东西,你一个杀猪刀充其量也就刮刮痧,还能砍断不成? 当! 杀猪刀砍在钢铁手腕上,发出一声脆响,迸出道火花来。 然后。 就如切豆腐般将整个手掌切下,“砰”的砸落在地上,其过程顺滑,几乎没有遇到半点阻碍。 阿漆的菜刀是当年铸剑大师干将莫邪的御用菜刀,使用天山寒铁,吸取日月精华,历经七七四十九天淬炼而成,不是普通人可以用。 沉重且锋利,比刀更要珍贵的多,乃是真正的神兵利器。 配合常云杰的金刚不坏神功,更是相得益彰,人挡杀人,佛挡……拜佛。 钢牙一怔,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引以为傲的机械手臂会轻易的被一把杀猪刀砍断。 忽然,他脑袋一沉,后脑勺传出传来一股恐怖巨力,如龙如象,汹涌喷发。 钢牙根本无法反抗,脑袋重重的砸向地面。 只听“砰”的一声,整个房间剧烈颤动,好似经历了一场地震般,那摇摇欲坠的墙壁直接坍塌下来。而地面则钢牙的脑壳砸出一个坑洞,裂缝四下蔓延。 也亏得钢牙经过了机械化,若唤作普通人,此刻只怕脑袋已经爆开,红的白的飞溅一地。 “打拳,我不行。” 常云杰蹲着身子,一只微微泛着金光的手按在钢牙的后脑勺上:“打架,你不行。” 钢牙虽然经过机械化,但是以力量和防御著称。而在灵活度上,就差的太远了。面对常云杰而言,就是一个挨打的靶子。 “那么,我觉得现在我们应该可以聊一聊了。” …… 片刻后,常云杰放了钢牙。 爱美神也放了李香琴,大家都坐下来,好好谈谈。 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不能好好谈谈呢? 只有满地的墙壁,和破损不堪的地面,在发出低低的抗议声。 “阿杰,你修炼了外家横练功夫?” 凌凌漆叼着烟,好奇的看着常云杰,还顺手捏了捏他的手臂。 “拿开,只准看不准摸。”常云杰嫌弃的把手给他拍开,虽然大家是挚友亲朋,但你一个男的,还是不要碰碰摸摸,不知道什么叫做男男授受不亲吗? “我的确修炼了横练功夫,唤作金刚不坏神功,修炼至今,也算小有所成。” “难怪。”凌凌漆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外家功夫很难,你能修炼到这地步,字画也花了很多年,吃了许多苦。” 比起内家武学,外家功夫虽然容易入门,但若想要修炼到上乘,不但需要机缘,更需要极大的毅力。受尽折磨苦难,历经春夏秋冬,方能有成。 凌凌漆也曾想学过外家功夫,毕竟学了之后,能让人菿奣。 哪个男人不想要呢? 可惜,太困难了,他选择放弃。 “是啊,太难了,我也炼了很长的时间。”常云杰点了点头,唏嘘道:“整整修炼了……一个多月啊,实在太难了。” “……”凌凌漆的手不知何时放在了杀猪刀上。 “好了,不说这些了,来谈正事吧。”常云杰环视了众人一眼,将特异科的警官证在众人面前一晃而过:“其实,我是港岛派来处理恐龙骨的人,事情我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我说出的信息,确凿属实。至于具体证据,就要你们自己去找了。” “恐龙骨并不在港岛,还在大陆。” “金枪客不是别人,正是黄将军,也就是阿琴的上司。” “同样,也是他杀死的你们陈司令。这位金枪客很强,如果你们要对付他,千万要小心一些。不过有阿星你的杀猪刀,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阿琴,你的身世可以好好查一查。而且你的那位上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看重你。你不过是他随意可以扔掉的一枚棋子罢了。” “哦,对了,爱美神,下次去打架前,记得检查一下你的瓦斯,小心被钢牙拿去煮泡面。” “好了,我的话说完了,你们有谁反对?有谁赞成。” …… 第四十章:杰哥不要啊! 常云杰的一番话,无异于一颗颗炸弹,扔进众人的心田,顿时掀起一番惊涛骇浪。 “原来将军真是金枪客,我就说阿琴你怎么会杀我。” “这……阿漆,你怎么知道是我……” “点224痰盂子母弹,你太粗心了,这是你专属的子弹。”阿漆手里拿着子弹,面容唏嘘,这是常云杰和里昂从他腿里打出来的。 “阿漆……我……也握不想……” “我知道你不想,可是你为什么又要救我?难道是被我英俊的面容和不羁的风采迷住了?” “这……你怎么想也不是不行。” …… “钢牙,原来就是你用了我的瓦斯。你这混蛋,上一次就是你差点害死我。” “没有,绝对没有。是这个家伙冤枉我的,你和他才见面不到二十分钟,我们可是出生入死的战友啊,相信我啊!” “人家这么靓仔,怎么会冤枉你。不要以丑男之心,渡靓仔之腹。” “……丑男?你这胸大无脑的蠢女人。你上次拿我的铁拳去砸核桃,结果卡着零件,让我的铁甲飞拳打不出去,我都还没有找你算账。” “你说谁是胸大无脑蠢女人?” “说你又怎么样?” “小心我揍你。” “我怕你啊。” 砰! 砰!砰! 常云杰坐在凳子上,他没有上去劝架。只是暗道一声“失算了”,早知道带爆米花和肥宅快乐水来,这样看热闹才气劲啊。 这一边是苦情戏,一边是武打戏,眼睛都看不过来了。 阿漆,不愧是你,直接就亲上去了。手放哪啊?你个流氓,。 咦,钢牙的拳打的不错,将来微博必有你的一席之地。 房间中“热闹”了二十来分钟,才终于安静下来。 凌凌漆和钢牙、爱美神准备合作,一起对付金枪客。 李香琴选择中立。 但中立也是一种偏向。 中立就代表了她不会向金枪客告密。 “靓仔,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爱美神忽然凑到常云杰面前。 “常云杰,叫我杰哥和阿杰都可以。”常云杰道。 爱美神抛了个媚眼,掩嘴轻笑道:“阿杰,我很中意你啊。今晚上有没有空,咱们约一下。” 这个小家伙身手不俗,而且长得靓仔,可以说是“人类高质量男性”。一旦错过,恐怕就要后悔一辈子了。 “这……是不是有点突然啊……咱们也没个感情基础……”常云杰犹豫道。 “放心,大陆那边情况很急,我们已经订了飞机票,明早就起飞。” 爱美神上前一步,玉手抚摸着他的胸膛:“我只让你进入身体,不会让你负责的。今夜还早,我们还可以去看看电影,逛逛街,开开宾馆,草草了事。” 纯路人,有一说一,爱美神无论是身材、脸蛋还是气质,都非常的棒。 就算颧骨看起来有些凸出,但那种撩人的风情足以掩盖缺陷。 如果换在平日,常云杰很乐意与她搞窝里斗、沙发斗、阳台斗、车里斗…… 但……爱美神和钢牙因为意见不合,刚刚打了一架,眼睛乌青,鼻血都没有搽干净,常云杰实在下不来口,只能委婉的拒绝。 “下次一定。” 他又转过头对正在和阿琴打啵的凌凌漆道:“阿漆,你明天也要离开,以后不知多久才能见面,不如我们好好聊聊,互相印证刀法,顺便切磋切磋。” “好呀。”凌凌漆欣然同意,一把推开阿琴。 于是,两个大男人勾肩搭背的离开了,留下满脸怨念的爱美神和李香琴。 有诗为证:鸳鸳相抱何时了,鸯在一边急跳脚。 钢牙觉得自己机会来了:“两位美女,现在天色已晚,不如我们……” “去死。”x2 砰!砰! …… 另一边,常云杰和凌凌漆找了一家酒吧,开始探讨刀法理念。 “我的刀讲究是一往无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无论有什么挡在面前,横竖就是一刀,没有什么是一刀不能劈开的。”里昂喝了口酒,大吹特吹。 “那一刀要是劈不开呢?” “就再砍一刀。” “第二刀也解决不了呢?” “那就第三刀!” 常云杰有些无语:“那是不是后面后有第四刀,第五刀。” “阿杰,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三刀都劈不死对方,那肯定打不过,得琢磨怎么跑路了。” “……” 经过一番交谈,常云杰渐渐明白了里昂的刀法理念。狂暴、凶猛、一往无前……以及见势不妙就开溜。 他的刀法凶猛暴力,简单直接,和常云杰血刀刀法完全迥异。如果配合金刚不坏神功,完全爆发出来,想来威力绝对恐怖。 可惜,凌凌漆这是属于家传刀法。 除非常云杰认作他爹,不然不可能传给他。 不过凌凌漆为了报答常云杰的救命之恩,依旧说了许多刀法精妙,让常云杰受益匪浅。 此外,他还向常云杰传述了“以气御刀”的理念。 只是想要做到这一点,对于真气的要求很高。 凌凌漆在全力之下,也只能操控玄铁菜刀离自己五米的距离。 据说他家祖先在这方面就是高手。 能做轻易到百米之外取人首级。 犹如取人首级于百米之外。 投桃送李之下,常云杰同样将血刀刀法的精妙奥义告诉了凌凌漆。 凌凌漆却表示“刀就是要直来直去,你这像个娘们一样,没用。” 常云杰说:“我这有用,传统刀法讲究技力合一,色狼啵千金,枫林大厦几百个猛鬼,都不能近不了我的身。” 凌凌漆非要和常云杰试试,常云杰说可以。 话才说完,凌凌漆啪的一声站起来。 很快啊,常云杰一记左勾拳就打在他鼻子上。 接着又是一连串高强度输出,打的凌凌漆鼻青脸肿,喊声也渐渐由“阿杰你不要脸的搞偷袭”变成了“杰哥不要啊!”。 众所周知,常云杰一向是武德充沛的。 他之所以搞偷袭,并不是怕输了丢脸,而是为了给阿漆一个教训,告诉他对手可不会这样慢吞吞的等你拔刀。 尤其是回到大陆后,他们面临的对手,是金枪客这种老奸巨猾的家伙。 …… ps:求推荐票,求追读啊 第四十一章:聚餐 爱丁堡中学。 “同学们翻到十五页,我们今天继续将大唐的历史。”常云杰站在讲台上,姿态潇洒,也不看课本,侃侃而谈。 “周星星同学,麻烦你回答一下贞观之治是哪位皇帝统治下的治世局面?回答不上来吗?可能是你刚刚睡迷糊了。要不去走廊上吹吹风吧,等清醒点再回来,可别感冒了哦。” 当天早上送了凌凌漆等人离开后,常云杰就去爱丁堡中学上班。 特异科比较闲,毕竟港岛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闹鬼。 一般的特异科成员,都会经营一两项副业。 比如静圆和尚是寺庙主持、里昂是精神病院vip住户、古晶是港岛有名的整蛊专家…… 如果把教师当成副科,那似乎也还蛮不错的。 主要是想体会一下教书育人的乐趣,绝不是因为爱丁堡的女学生和女老师质量高。 叮铃铛 下课铃声响起,常云杰喊了一声“下课”,收拾教材,就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群女学生似早有预谋般围了上来,一个个眼睛亮闪闪的。 “常老师,你的电话是多少呀?”有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子问道。 “老师老师,你家住哪里啊?有女朋友吗?” “老你介意多一个女朋友吗?” 不得不说,贵族学校的小姑娘们都很热情大方。 尤其是她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个个仿佛都化作了狼人,对常云杰这楚楚可怜的小羊垂涎欲滴。 “你们这是在查老师的户口吗?”常云杰面露春风般的笑容。 如此温暖的态度,丝毫不端老师的架子,顿时令下方的女学生感动得有些湿润,不由得夹了夹双腿。 “老师,我最喜欢历史了,有的地方不懂,所以想要问老师要号码。”一个大长腿的姑娘灵机一动。 “嗯,这倒是一个好理由。”常云杰点了点头笑了笑。 他这一点头,小姑娘梦顿时沸腾起来。 “哇,我也最爱上历史课了。” “我也一样,我也一样。” “老师,我最喜欢你讲的历史课了,尤其是唐朝历史了,浪漫而瑰丽,充满了大国的气息,令人心向往之。” “圆圆,你这个国文课代表能不能不要凑过来啊。我才是国史课代表。”身材发育很成熟的历史课代表说道:“老师,你讲的课太好了,唐朝的课文我都倒背如流了。” 另一个女学生骄傲的挺了挺胸口:“我妈就是历史系教授。老师,我可以把我妈的号码给你,你们闲暇时间可以互相探讨。” 好家伙,你可真是你爸的贴心小棉袄啊。 最后一个女学生剑见卷的越来越厉害,跺了跺脚道:“我……我爸就是唐太宗,我妈是武则天,你们还有谁能比我更懂唐朝历史?” 常云杰:(;?д?) 好家伙,如果这是真的,那家访是一定要做的。 从门口走进来的周星星,满怀怨念的看了这群女生一眼:“你们那是喜欢历史课吗?你们是馋他身子,下贱。” “还有这个阿杰,根本没有把心思放在查案上,我要给黄sir打报告。” 在上课铃声打响前,常云杰总算是从这群女学生总脱了身。 长得靓仔也是一种痛苦啊。 真羡慕阿星,永远也体会不到这种痛苦 …… 叮铃铛。 下午,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是放学的铃声,听着都分外让人愉悦,好比过年时穿上了一条新鲜的内裤。 “哈哈,终于下班了。常老师,走去喝一杯怎么样。上次你就说下次一定,这次可不准走了啊。” “常老师,前天你跑了,昨天你没课,今天是为你接风洗尘,一定要去啊。” 数学老师和国文老师说道。 据说他们是中学同学,喜欢喝酒和打电动。没有女朋友,如今是合租在一起,偶尔去结伴去某些日进斗金的地方放松放松,算是知根知底的同道中人。 “好啊,你们还有谁要去,今天我请客。”常云杰笑道。 对于这种普通的人际交往,他倒是无所谓。 而在他说了请客后,又有几个老师要去,都是中年男,有的是地中海式发型,有的是地方支援中央式…… 虽然爱丁堡中学的工资甚是客观,但他们都是成家立业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至于吃白食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这是真的没有。 人到中年,多多少少都要明白一个道理。 ——“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 戴着无框眼镜,越发显得秀气精致的何敏老师皱了皱眉:“阿杰,工资还要下个月才发。再说了,你初来乍到,怎么能让你出呢,还是我请大家吧。” 常云杰笑道:“放心吧阿敏,我还有些积蓄。要是真到吃土的时候,了不起到时候让你请我吃饭,阿敏总不会舍不得吧?” 何敏掩嘴笑了笑:“我也是个穷人,请你一两顿还行,再多可就要吃泡面了。” “好啊,我可以教你泡面的秘诀,这可是我研究十多年才发明出来的。” 因为当初进校时带路的缘故,在教师办公室中,常云杰与何敏的关系最近,开得起玩笑。 清算了人数,一共有七人,除了一位老师家里有事,以及记不清事的化学老师,基本都去了。 在众人准备出发前,何敏老师的电话响起,似乎是她男朋友打过来的,要接她回家,顺便看看电影。她推辞了一番,但对方表示已经开车过来了,总不能白跑一趟吧,再说他们也有一个星期没见面了。 “抱歉,看样子我今天去不了了。”何老师露出歉意。 “能当阿敏的男朋友,想必是卧龙凤雏般人物。”常云杰笑道:“不如请他一起去吃饭,热闹热闹。” “这……” “何老师,叫上张sir一起去吧。” “是啊,你要是再走了,我们这群人里可是连个美女都没有。” “李老师,难道我不漂亮吗?你这么说我可不高兴了。”地理老师扶了扶眼镜,她长相实际也不算差,不过妆容差了一些,总给人一种老女人的感觉。 “好吧,我打电话问问他。” …… ps: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第四十二章:来者不善 张sir是反黑组组长,对于他这个年龄来说,算年少有为了。 曾经有位姓李的词人说过:假如我年少有为不自卑,妹妹肯定一大堆。 张sir没有一大堆的妹妹,但明面上的女朋友却有一个。 他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同时还是爱丁堡中学的老师。 什么制服诱惑就别提了,他是正经人,这方面一窍不通。 爱丁堡是贵族学校,许多贵族学生都在这里。能够在这里当老师,就等于是一条隐形的人脉关系,不知道什么时候用的上。 此外,女朋友家里还有个当警司的表哥,也能算作他日后晋升高途的一大助力。 总而言之,张sir对这位女友非常满意。 不过女友阿敏似乎对他不太满意,两人能走在一起,多半是因为双方父母的撮合。 何敏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而他则是个粗人,在文学方面没什么造诣。 比如有次阿敏对他说尼采,他幽默回了一句“你猜我猜不猜”,导致阿敏三天没理他。 两人的关系进度甚是缓慢,到目前为止,这位女朋友也只让他牵了手。再多一步的亲密动作就会躲开,甚至明确表示拒绝,等结了婚再说。 张sir以前并非没有女朋友,但像这么难应付的,还是第一个。 不过张sir相信,追女人嘛,无非是软磨硬炮。实在不行,再想些下三流的法子,得了她的身子。那女人看似喝了洋墨水,实际保守得很,不信还能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于是张sir今天又来找女朋友了,买了两张刚上映的电影票,听说尺度很大。一旦进了电影院,正好就可以……嘿嘿嘿…… 刚接完电话,听女朋友说新来了一个同事,要请他一起去聚餐。 此时距离电影开始还有段时间,张sir无所谓的答应了,倒是没有意识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不多时,张sir就看到女朋友和一群同事走来。 女朋友一如既往的漂亮,带着无框眼镜,脸上画了淡妆,唇上涂着口红,娇艳欲滴,优美的唇线极为性感,精致而内媚,是个足以让大部分男性为之疯狂的尤物。 嗯? 张sir眼睛突然瞪大。 他的目光很快从女朋友身上转移,落在了旁边的一个靓仔身上。 第一个原因众所周知,不多赘述。 另一个原因则是他的女朋友何敏正在和那靓仔说话,白嫩的脸颊上,笑靥如花,更显得娇俏妩媚。 “嘶——”张sir倒吸一口凉气,明明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笑的都很矜持。为什么和这个男人走在一起,就能笑的这么灿烂?属实是离谱。 不就是比我高一点吗? 不就是比我靓仔一点吗? 比就是比我有文化一点吗? 肤浅! 我可是你男朋友啊。 “伟彬,这位就是我的的新同事,常云杰。”何敏走到张sir面前笑着介绍道:“这就是我男朋友,张伟斌,坐警署的。” “你好。”x2 常云杰和张sir互相看了对方一眼,露出友好的笑容,握了握手,成年人的基本礼仪还是有的。 “不愧是阿敏的男朋友,张sir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啊。” “阿杰你也很靓仔啊。” “彼此彼此。” 话虽如此,但常云杰却能够清晰感到张sir的敌意。 对方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霾,带着不善,就连和他握手时,也似乎有些克制不住的大力了一些。 至于原因,并不难猜。 红颜祸水嘛。 他刚刚给何敏讲了两个文化人颜色笑话,想不到何老师竟然能够get到其中的梗,让他有些惊讶。 “好了,你们两快互相恭维了,我的肚子都饿扁了。” “go!go!go!” 众人乘车来到一间酒店坐下,点菜上桌。 “事先说好,各位可别灌我酒,我的酒量不好。”常云杰笑着道。 “那有你这样的,还没开始喝酒认怂,满上,满上。” 酒杯倒满,语文老师笑着道:“这第一杯酒,自然是欢迎常老师来学校,咱们今后就又多一位同事了。” “干杯!” 这第一杯酒,自然没有人不举。 男人们干的是白酒,用的小杯子,而女士用的喝饮料,有的喝啤酒。 第一杯酒喝完,气氛便热闹起来,众人开始纷纷开始聊天。 主要是以常云杰为中心,毕竟今天是为他“接风洗尘”,尤其几位女老师对他的兴趣格外的大。 “阿杰,有没有女朋友啊?” “阿杰这么靓仔,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另一位老师笑道:“你还是担心担心过年时相亲的问题吧。” “要你管,你还不是一样。” “阿杰年轻又靓仔,人有风趣。问他有没有女朋友简直是侮辱人,应该问有几个女朋友,或者……有没有男朋友。” 听得同事们的调侃,常云杰连忙摆了摆手:“各位误会了,我一直蹲在家里写小说,女孩子都不认识几个,别说女朋友了,直到如今,连女孩子的小手都没有碰过。” “常老师你这不要脸的样子,有我当年三分功力。” 张sir在众人中显得有格格不入,他看着杯中酒,又想起常云杰喝酒前的话,忽的计上心头:“张老师,我敬你一杯。” 常云杰笑道:“哦,张sir敬我,可真是不甚荣幸,这一杯酒有没有什么说法?没有的话,我可是不会喝的。” “说法?因为我喜欢和靓仔做朋友。”张sir笑道:“这个说法行不行。” 常云杰笑道:“行的不能再行了,干杯。” “干杯。” “张老师,我再敬你一杯。以后你和阿敏是同事,有事记得照料她一下。” “哈哈哈,张老师照顾我还差不过多。” 两人又碰了一杯。 常云杰和几位同事聊天,而张sir不时寻了个理由过来敬酒。 这不由得让常云杰眉头一扬,呵呵一笑。 这波啊,是来者不善。 如果张sir知道他的想法,只怕会指着他的鼻子:“你才是来者。” 有句话说得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如今,两条善为了寻找一个温暖的洞穴过冬,似乎有了竞争的意思。 …… 第四十三章: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张sir的确是在算计常云杰。 他本身的酒量很好,从小就有锻炼,一般人根本喝不过他。 而常云杰不但要和他喝,还要与其他几个同事喝,今天就是喝牛奶也要把他灌醉。 “干杯!” “伟彬,你们不要喝了,别喝醉了。” “都上了酒桌,怎么还能怕喝醉。” “对,谁不喝谁是孙子。”常云杰连连喝了好几杯,眼神朦胧,似乎已经有了醉意。 “阿杰说得好。”张sir笑道,又举起就被和常云杰碰了一下。 聊聊天,喝喝酒,时间很快就过去。在座的男士都喝了不少,醉醺醺的。 就连张sir,脸上也犯起了酒红,脑袋晕乎乎的。 至于常云杰,还是先前那个模样,介于要醉不醉的模样,但眼睛却明亮的很。 张sir哪里还不明白,暗骂好阴险的家伙。酒量只怕不再自己之下,偏偏还说酒量不好。果然,小白脸都很阴险。 而且不但能喝,还特别能吃。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但桌子上的菜一般都是他消灭的。 ——简直就是个酒囊饭袋。 又过了一会,张sir已不太敢向常云杰敬酒了,对方已经是微醺的状态,让他完全摸不清对方的酒量。 但常云杰却跑来向他敬酒。 出于礼貌,他喝了两杯,接下来是再怎么都不想喝了。 “来,再喝。”而常云杰却把酒杯一举道:“张哥,你怎么不举啊?男人怎么能不举,阿敏就在旁边看着你呢。” 张sir的脸张的通红,见女朋友和女老师都望了过来,他就是不举也得举,笑着道:“好,再喝一杯,不过这杯喝了酒不能喝了。” 一杯喝完。 他真的有些醉了。 “来,张哥,咱们再喝一杯。”常云杰再次举杯道:“全靠你们的辛苦,港岛才这么安全。” 晕乎乎的张sir正要拒绝,但目光对上常云杰那一双深邃的双眼,不由得怔了怔,举起酒杯,又喝了下去,谁劝都不管事。 等稀里糊涂的又喝了几杯后,张sir终于忍不住脑袋一砸,昏睡了过去。 酒品还不错,至少没有上吐下泻发酒疯。 “伟彬,伟彬,你没事吧。”何敏推了推张sir,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她忍不住抬头,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阿杰,你也是的,故意灌伟彬酒喝是不是?” “喝酒这种事,一巴掌拍不响的,我和张sir可是两厢情愿,情投意合,阿敏你不要污蔑我啊。”常云杰道。 阿敏没好气的轻拍了他一下:“既然你们情投意合,两厢情愿,那我就成全你们两个好了,从此以后你们双宿双飞。” “阿弥陀佛,佛心四大皆空,贫僧尘念已绝。”常云杰双手合十,一派宝相庄严,越发英俊不凡,阿敏看的俏脸一红,忍不住啐了他一口。 又过了十几分钟,见菜吃的差不多了,常云杰提议可以走了,而他则是去结账,刚把账单付清,一个电话突然打过来。 手机接通,里面传出静圆和尚的声音。 “阿杰。” “怎么了?不是要加班吧?” “哪里来那么多鬼抓啊!”静圆和尚顿了顿,道“你还记得猛鬼大厦的那个邪法师吗?” “怎么,有他消息了吗?” “不错。经过一番调查,发现邪法师之前和一个叫邓李扬的毒枭有关,或许邓李扬知道与邪法师有关的消息。” “那还有啥还说的,直接带人杀上门去,他要是敢不招,就关门放古晶。” “不行,邓李扬明面上是个大老板,资产千万,还和上面某些大人物有关,没确凿证据不能随便动手。更重要的是,一旦动了他,就可能会打草惊蛇,让邪法师逃走,想要再找线索就难了。” “那打算怎么办?” “还不清楚,这件事的确有些头疼。” 常云杰一边同静圆和尚说话,一边向门口走去。 刚在门口看见何敏等人的背影,就听到一道嚣张的声音响起:“狗屁的反黑组组长,老子邓李扬可是可是合法公民,还能来抓老子不成。” …… 几分钟前,常云杰去付账,几个老师收拾收拾也准备离开。 体育老师和语文老师负担起喝醉了的反黑组长张sir,一人架起一边,毕竟喝醉了的人,可是比是猪都还难拖。 走到半路上,体育老师酒喝多了,跑去上厕所了。 原本语文老师一个人也算能勉强负担张sir,结果张sir突然发酒疯,一下扑了出去,以乳燕投林的姿态扑在到了一个路人怀里,将其扑倒在地,当场表演了个男上加男。 也幸亏张sir没有吐当场出来,不然现场将变得极为恶心。 这路人看起来也不是简单人物,气派很足,像是个大老板,他身后还跟了两个人高马大的保镖。 被一个大男人扑倒在地,摔了个屁股蹲,脑袋还撞了个包,他自然是不肯善罢甘休。 这家伙当场就要表演大发雷霆,让对方知道得罪他邓李扬的下场。 但一看到何敏。顿时灵鸡一动,怒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硬要何敏赔自己吃一顿饭,赔钱都不好使。 就算何敏将男朋友反黑组抬出来,这位大老板依旧是嚣张的一塌糊涂。 “美女,这混蛋可是把我脑袋磕了好大一个包,没让你们赔我十万八万的,只是让你吃顿饭而已,这已经是很好的解决方式了。” 实话实说,在听到对方是反黑组组长时,邓李扬有一瞬间是打算这件事就这么了结。 但他看了何敏一眼,就再次蠢蠢欲动,色心不死。 像这样的大美人,简直难得。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气质更是一绝,精致秀气中又透露出妩媚,是个极品。 就算不能真刀实枪的弄上对方一回,也要把便宜占够。 邓李扬能有此想法,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子曾经日过: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大头是儿子,小头才是爸爸。爸爸都说话了,儿子难道还敢忤逆不孝? “阿敏,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候,常云杰赶了过来。 不知为何,在看到常云杰的那一刻,何敏芳心就送了一口气。 “是这样的……” …… 第四十四章:只带刀,不带伞 很快,何敏就将事情简单的叙述了一遍。 “哦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常云杰拍了拍胸口道:“这件事很简单,交给我来处理,你们完全不必担心。” “小子,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邓李扬眉头一皱。 “这怎么能算闲事?这位张sir可是我挚友亲朋,手足兄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张哥撞了你一下,你就让嫂子去陪你吃饭,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就好像你爸撞了我一下,我总不可能让令堂陪我……” 常云杰打量了邓李扬一眼,随即倒吸一口凉气:“就朋友你这种相貌,让令尊陪我,我岂不亏了两次,血本无归啊。” 邓李扬嘴角抽了抽,随即暴跳如雷,挥了挥手:“还愣着干嘛,给我教训着小子。” 他是一位大毒枭,想刺杀他的人,可谓数不胜数,仇人无算。 跟在他身旁的两个保镖,自然是千挑百选,不但忠诚度高,精通枪械,而且身手很棒,以一敌十不是问题。 两人左右并肩而出,大步向常云杰踏来,拳头挥动,虎虎生风,都是打着同个主意,要在瞬间将常云杰打翻在地。 “阿杰,小心。”何敏脸上显露出担忧之色。 她的话才刚说完,常云杰双手一晃,也不见如何动作,两个彪悍十足的保镖就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疼的满地打滚,嗷嗷哭叫,眼泪都出来了。 “哇靠!这怎么回事!?” 邓李扬目瞪口呆,这靓仔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打的样子,还是两个保镖中午吃坏了肚子。 而等常云杰的目光向他看来时,邓李扬不由得向后退了两步,手掌向腰间滑去:“你要干么?” “想得美。”常云杰向前踏出。 邓李扬只觉眼前一花,对方就出现在面前,他赶忙要掏出腰间的手抢,手臂就别常云杰给强人锁男了,动也不能动一下。 “你究竟要做什么?我告诉你,我可是……” “我不听、我不听。” 常云杰及时的打断了他的吟唱,要是对方真有什么他惹不起的背景,岂不就尴尬了。 “放心,我不会对你怎样,毕竟这件事是我们理亏。我这人做事最讲公平,刚刚我大哥把你推到,现在你把我大哥推到,这不就两不相欠了。” “蛤?” 邓李扬尚未反应过来,常云杰轻轻一推,他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向前跌出,撞在被语文老师扶起的张sir身上,将醉酒的张sir扑倒,再次来了个男上加男,两张嘴差点就碰在一起。 “好了,本法官宣布,现在你们双方互相扑倒,所有恩怨一笔勾销。” 常云杰等人抬着张sir离开了。 看着常云杰等人离开的背影,邓李扬咬牙切齿,眼中闪烁着戾气,想打算掏枪出来,整个不讲武德的偷袭。 但常云杰似乎若有所感,回头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邓李扬一个机灵,仿佛被一股恐惧笼罩,竟不敢掏出枪来。 等常云杰等人彻底走远,才在心头安慰自己道:“这不是怂,这是稳健。要调查清楚对手才行动。而且青天白日之下动枪,总归是不好的。” 他又站起来,踢了两个保镖几脚:“混蛋,就你们这样,还说自己是格斗冠军,能一个打十个。” 两个保镖也很苦逼啊,他们的确可以一个打十个,可对面完全不讲道理,是可以一个打一百个的,不再同一个位面上。 …… “阿杰……你这样做没事吧?” 另一边,何敏贝齿微咬红唇,精致的脸颊微露担忧之色:“刚才那个家伙不是普通人,你这么得罪他,只怕他会疯狂的报复你啊。” 常云杰笑道:“港岛可是法治社会,他还能把我杀了不成。再说张哥可是反黑组组长,他敢动我,张哥能答应吗?” 何敏闻言看了看醉醺醺男朋友,脑海中不由闪过先前男上加男的画面,不由得摇了摇头…… “阿杰,你是不是去过少林寺,要不然怎么会武功,一下就将那两个保镖打趴下了。”数学老师好奇的问道。 “是啊,我都没有看清是怎么动手的。” 其余老师也纷纷把头转过来。 他们已经意识到,这位新来的老师似乎并不简单,人靓仔又有钱,还特别能打。 “没有,不过是平日多锻炼罢了,你们也行的。” “怎么锻炼?” “俯卧撑一百次,仰卧起坐一百次,以及10千米的长跑训练,讲究的就是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如果你们也照我这么训练,那么也会有一幅强健的身体。” 和众老师分道扬镳后,常云杰去了黄叔的别墅一趟,主要是整理一些放在这里的生活用品,再拖到枫林大厦去。 “阿杰,你怎么想要般到外面去,我这里蛮大的。”黄sir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反正以后也要搬出去的。”常云杰耸了耸肩道:“再说了,我也是为黄叔你做准备啊,你这么大年级,是不是该考虑一下婶婶的问题了,我可不想当电灯泡。” “老子的事用不着你管。”黄sir挥了挥手:“对了,我的善良之抢情况怎么样?周星星可是给我打小报告,说你整天和学校里的小女孩说说笑笑,根本不像是来调查案件的。” “拜托,我这是在和同学打成一片,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消息。再说了,周星星那家伙比我早到几天,不同样没调查出什么吗?” “说的也是。” “这件事你就放心吧,有我出马,保证能够解决。” “那样最好了。” 在别墅待了一段时间,收拾收拾了东西,常云杰又向门外出去。 “阿杰,你要出去?” “是啊,怎么?” “外面下大雨了,打了伞再去。” “黄sir,我是刀客。”常云杰右手一招,血刀出现在他的手掌之中,大步踏出,步入雨幕:“雨夜只带刀,不带伞。” “……这小子怎么说话怪怪的,是特异科又有任务了?”黄sir挠了挠头:“就这么走出去,妥妥的被淋成落汤鸡啊。” …… 第四十五章:不打不相识 黄sir的担心不无道理。 “雨夜带刀不带伞。” 听起来的确很有逼格,但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淋的全身湿透,感冒住院。 外面雨下的太大了,常云杰返回别墅,偷偷拿了把伞再走,没让黄sir知道,逼格要保持住。 而他此行的目的正是“毒枭大佬”邓李扬。 这家伙或许知道邪法师的下落,常云杰打算从他身上动手,顺便劝他贩1毒不是正经生意,做人要走正道。 常云杰向来相信“人性本善”,再邪恶的人,经过他一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后,都一定会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没道理不听拳啊。 邓李扬身为一代毒枭,狡兔三窟,一般人找不到他。 但常云杰不会。 或许是因为天意,他在调理邓李扬和张sir之间的矛盾时,不小心将跟踪器放在邓李扬身上。 这是老天爷让他来劝邓李向善弃恶啊。 “嘟嘟,嘟嘟嘟嘟。” 电话声响起,常云杰顺手接通,传出凌凌漆的声音。 “阿漆,有什么事?” “阿杰,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有屁就放,别给我装谜语人。” “看不出来,你还有吸屁的爱好……” 啪嗒……嘟嘟嘟。 常云杰挂了凌凌漆的电话,他很快打过来。 “嘟嘟嘟嘟。” 等电话响了半分钟,他才按接通键。 “阿杰,你这混蛋,竟然挂我电话。” “有屁就放。” “一天就知道放屁,也不知道文明一点。” “我挂了。” “等等等等,我马上就说。我们回到大陆后,很快就搜集到了金枪客的罪证,并拿到了拘捕令,找到了正在偷运恐龙骨的金枪客,然后……” 正说到这关键之处,凌凌漆就停顿下来,想要好好吊一吊常云杰的胃口。 啪嗒……嘟嘟嘟嘟。 然后,凌凌漆就听到了挂断电话的声音。 常云杰挂的非常果断,对于这种家伙,就不能惯着。 反正着急的不是自己。 三分钟后,再次接通电话。 “你……” “我很忙,不说正事我就挂了。” “你这个衰仔,算你赢了。我们遇到了金枪客,那家伙果然很厉害。他有拥有全身装备坚固的高科技盔甲,和一把无坚不摧的金枪,是个厉害人物。要不是我的杀猪刀还算坚挺锋利,真不一定对付的了他。” “所以金枪客跑了?” “咦,你怎么知道?”凌凌漆惊讶道。 “你不是说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上面全是好消息,除了金枪客跑路,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坏消息。” “你果然和我一样老奸巨猾。”凌凌漆感叹了一声:“就在我就要将金枪客干掉时,有个人出手帮了他,让他逃了。” “哦,是谁?” “大陆第一魔术师,张宝成。”凌凌漆道:“据说他是金枪客的同胞兄弟,而且会特异功能,是个十分难缠的家伙。” “张宝成?”常云杰眉头皱了皱,这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暂时记不起究竟是谁,应该是个死跑龙套的。 “目前,根据大陆上得到的消息,他们携带了大量的赃款,逃往了港岛。” “什么?来了港岛!”常云杰吃了一惊。 “不错,等将大陆上的事处理好了,我和钢牙他们会去港岛一趟,到时或许会请你帮忙。” 聊天结束,常云杰挂断电话,目光透过雨幕,望向不远处的一座灯火通明的大厦。 “到了。” …… 平安大厦,二十五楼,一间办公室中。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邓李扬就坐在办公室中,手上捧着茶杯,居高临下的望着夜色雨幕中的港岛。每当这时,他总是会有一种凌驾于芸芸众生的感觉。 老人上人了。 在这个房间中,还有两个小弟。 其中一个小弟道:“老大,已经派人去查了。要想查到那人的信息,大概需要三天的时间。” “尽快查出来。”邓李扬面色阴沉,身为一代毒枭,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的大亏了,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同时,他也从两个保镖处得知了常云杰的不凡,故而不敢轻举妄动。 但无论如何,这个仇无论如何是一定要报的,只是根据对方身份的不同,报复的方式也不一样。 那衰仔再厉害,还能快过十几把枪同时扫射不成? “你这混蛋最好有个总警司的亲戚,否则我非要把你沉海不成。”邓李扬咬牙切齿,面上尽是戾气。 “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退一步海阔天空,要不这件事还是算了吧。”有声音从邓李扬背后传来。 “你是在教我做事?” 邓李扬当场大怒,区区一个小弟,也配来教训我,反手就将茶杯朝着对方的脑袋砸了过去。 “不要气,不要气,有句话说的好: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一只手稳稳的将茶杯接住,接着是叹气声响起:“原本我以为一切恩怨都已经化解了,没想到你竟然如此记恨我,做人不能这么小肚鸡肠。” 邓李扬悚然而惊,猛地一个回头,就看到了正对他一脸微笑的常云杰。 至于他的两个小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倒在了地上,被打晕过去。 “你怎么来的?”邓李扬大吃一惊,下意识的就要去掏枪。 常云杰随手一抛,那茶杯飞出,滴溜溜的转动,“砰”的撞在邓李扬的手背上,让他手掌只觉疼痛万分,不停颤抖。 “咱们两个大男人,还是不要动枪,你说是不是啊?”常云杰笑道。 “你来这里究竟是要做什么?”邓李扬不愧是毒道巨枭,在这时竟还能保持冷静。 “当然是来新朋友家里做客呀。”常云杰理所当然的道。 “你觉得我们是朋友吗?”邓李扬咬牙道。 “哎呀,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过也不用担心,我有快速和人做朋友的法子。” 常云杰似乎吃了一惊,接着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渐渐向邓李扬逼近:“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我把你打一顿,咱们自然就是好朋友了。” …… 第四十六章:【升级体验卡】 邓李扬在平安大厦租了一层楼做生意。 当然,所谓的生意也不过是他用来洗白的途径之一。 这里不算邓李扬的老巢,到了下班点,普通员工走的差不多了。还剩一些帮派成员,都是带手枪的那种。 有这些人保护,一般来说,是不怕被人打上门来的。 很明显,常云杰不在“一般”的范畴之中。 特别是在他“金刚不坏神功”到了登堂的层次后,实力更是进入崭新的层次,对付这些不会武功的喽啰小弟,实在是再轻松不过。 而现在,常云杰和邓李扬经过一番“不打不相识”的交流后,邓李扬鼻青脸肿的表示他一向热情好客,大家有话好说,都是朋友。 常大哥的事能帮就帮,不能帮想办法也要帮。 常云杰坐在凳子上,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你们知不知道照片上这人的踪迹,朋友间应该实话实说。不说实话就不是朋友,我对不是朋友的人可不会客气哦。” 照片上的人,自然是邪法师。 邓李扬和他的两个小弟蹲在角落处。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上露出犹豫之色。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显然,不但邓李扬知道邪法师,他的两个心腹狗腿,同样了解。 不过似乎是由于顾忌什么,三人露出犹不敢多说。 “呵呵,看来你们不想和我做朋友啊。” 常云杰冷笑一声,修长的手掌放在办公桌上,猛地法力,顿时整个办公桌发出不堪挞伐的呻吟声。仿佛是在诉说,太用力了,受不了了。 跨啦! 下一刻,整个办公桌轰然倒下。 “嘶——”邓李扬和他的两个小弟倒吸三口凉气。 这尼玛还是人吗? 两个小弟有些害怕。 这要是按在他们的身上,还不得把屎都挤出来啊? “老大,要不然我们……” “不行!”邓李扬咬了咬牙,厉声呵斥道:“邪法师是我们的朋友,还会邪术。你们绝不能说出我们认识邪法师,也不能说出我们知道邪法师就在西郊荒林的一个地下室中。更不能告诉别人你们每天往地下室运血袋的消息。只要你们不说,就没有人知道。可你们一旦说出去,那邪法师得知了此事,一定会报复我们的,那时候我们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常云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西郊荒林……地下室……血袋……” “你是怎么知道的?”邓李扬吃惊的看着常云杰,随即恶狠狠的瞪了两个小弟一眼:“不是和你们说了吗?不能透露邪法师的信息!不能透露邪法师的消息!你们的耳朵被**塞住了么?” 两个小弟:“……” 不愧是老大,果然有够不要脸的。 帮派里还有人说老大是什么都不懂的粗人,这哪里是粗人,分明细的不能再细了。 “好了,再问你们一个问题,问完了我就走。”常云杰说道:“你们的制毒加工厂在哪里?” 从静圆和尚那里,常云杰得知邓李扬这位毒枭,不但贩1毒,而且还涉及制毒、走私等等。和人干的事,就没有一个沾边的。 一问到这个问题,邓李扬立时眼神一凛,闭口不言。 就是常云杰威胁,邓李扬也嘴硬得很,打死不说话。 邪法师的事情还有的商量,但一旦将制度工厂的位置暴露出来,那么他就再无翻身的余地。 “看不出来还是个硬汉,还好我也有所准备。” 常云杰看向系统。 【储物:血刀、升级体验卡】 【升级体验卡(初级):可以指定一项技能,将熟练度升级到“炉青”等级,可维持五分钟】 这张卡是昨天解决凌凌漆一系列事件中掉落的。 在来此之前,常云杰就准备用这张开来审问邓李扬。 “指定【太虚眼】。” “使用【升级体验卡】。” 【确定】 常云杰的双眼模糊了片刻,等再睁开眼睛时,他发现双眼对天地间的“气”变得更加清晰明了。 他在目光四下环绕一圈,心中隐隐多了几分感悟。这一种领悟玄之又玄,妙之又妙感觉,一时也无法用言语诉说。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邓李扬三人身上。 这三人的气都十分浑浊,却透着血气,显然是干过坏事,害过人命。 他的关注点尤其落在邓李扬身上。 这家伙的气息比起常人要庞大一些,不过肾脏的部位似乎格外的……虚。 “不能说,不管这家伙用什么手段都不能说。要是说了,我可能就要坐一辈子的牢了。” “制毒虽是老大领头,但我也有参与,打死老大我也不能说。” “肚子有点饿,好想吃烤肉串啊。” 与此同时,三人的想法同时映照在常云杰的心田。 “告诉我,你们的制毒工场在哪里?”常云杰再次问道。 “白痴,真以为我会告诉你吗?工厂在……” “哦,原来在新界的一个棚户区。”常云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邓李扬顿时脸色沉了沉,不过却很沉稳的没有说话。 对方很可能是在诈话。 而且就算知道是在棚户区,但他也不知道具体是…… “哦,原来是用加工厂做掩饰,上面是加工厂,下面一层就是制毒厂,果然很很严谨。” “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在这一刻,邓李扬终于王八搬家——鳖不住了。 他的制毒厂一向隐秘得很,经过好几道转手,就算是他身边的人,也唯有两个心腹知道。 “来,我们慢慢来,我还有还几个问题要问你。” “你除了贩毒,还做过什么犯罪活动?” “对了,你的私房钱藏哪里?你的银行卡密码是多少?” “……” 很快,常云杰就将邓李扬问搞崩溃了。 这家伙已经彻底混乱,想要从繁杂的思绪中找到有用信息变得十分麻烦。 所幸,该知道的,常云杰也知道的差不多了。 “喂,黄sir,送你一件功劳要不要啊。” “叫我黄叔,一天没大没小的。” “有关走私、制毒以及制毒工场的。” “嘶……等等。”传来一阵手忙脚乱的声音:“好了阿杰,我找了个本子和笔,说吧,我都记着。” “可我说话没大没小的,别一不小心冲撞了黄叔,我还是这件事告诉周星星吧。” “……杰哥,不要啊。是我错了,我猪油蒙了心。” …… 第四十七章:血刀被毁 某个荒废的地下室。 地下室分成好几间,占地面积颇为宽广,摆放着一些生活用品,却出处透露出阴森的气息,仿佛随时都可能从角落里钻出一头恶鬼出来,用来拍恐怖片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最显眼的,就是一汪池子。池子里是红色的水,散发着血腥气息,像是鲜血,但颜色却要比鲜血中浅淡一些。 在池子中还有一个三四十岁的蘑菇头男子,相貌不忍直视,不是邪法师还能是谁? 此时,邪法师双眸闭阖,一动不动。唯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证明他还是个活人。 不知过了多久,邪法师睁开眼睛,从池子中站起来,又往胸口看了看,有一个圆形伤疤。 当初和常云杰干架时,他中了一枪。 邪法师究竟是血肉之躯,这一枪让他受了不轻的伤。可如今不过两三天的时间,这伤势竟恢复了七七八八。 与之相对应的,血池的颜色似乎又淡了一些。 “今天送血浆的时间快到了。” 邪法师在自言自语着,眼眸中闪烁着诡异的光芒:“待今日之后,我便能恢复全盛状态,这次一定要撕开两界裂缝,不过却要隐秘一些。还有那两个家伙,将来鬼王降临,我一定要让你们知道厉害。” 他擦干了身上的血水,换上衣服,正好就听到敲门声。 不多不少,正好是“九轻一重”。 这是他与邓李扬的暗号。 邪法师与“毒枭”邓李扬有过交易,他帮助邓李扬铲除贩1毒的一些障碍,而邓李扬则为他提供修行所需的凡俗之物。 比如血袋。 邪法师打开门,就看到了一个戴着帽子的人,背着一个大包。 “邪法师大人,这是今天的血袋。”那人压着帽子,不太看得清相貌,只是将背后的背包取下,递给邪法师。 “嗯。”邪法师点了点头,他能够闻到背包里鲜血的味道,这尤令他感到兴奋。 “对了,老大还让我送一样东西给你。” “送什么?”邪法师眉头一挑。 “送你归西!” 下一刻,一道血色刀光绽放,宛如一道血色长河,以不可披靡的威势,斩向邪法师。 邪法师的反应比想象中的快。 或者说,在常云杰动手的那一刻,邪法师就察觉到了不妙。他的身形在飞速后退,与此同时绘制着诡异图案的黑布飘出,挡在他的面前。 在邪法师看来,黑布能够轻易的挡下血刀。 这件事在枫林大厦就已有定论。 然而,邪法师却绝没有料到,常云杰的实力在短短两日的时间,已经上了一个崭新的层次。 这不但是因为金刚不坏神功的缘故,还因常云杰吸将凌凌漆的刀法精妙奥义,融入尽自身的刀势中,更多了一种势如破竹,不可披靡的气机。 嗤啦~ 在僵持了片刻后,黑布豁然裂开一条口子,而血刀顺势将尚未全身而退的邪法师左肩划出一条口子,鲜血飞溅。 “好心送你东西,你竟然不收,真是没有礼貌。”常云杰摘下帽子,露出一张阳光灿烂的帅脸。 “混蛋,又是你。” 邪法师捂着伤口,顺便召回黑布。 “不错,正是你大爷我。”常云杰气势十足,冷笑着道:“邪法师,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乖乖跟我回特异科接受审讯。第二,我把你双腿双手打断,拖着你回特异科接受审讯。” “你……你……”常云杰气焰嚣张,完全不将邪法师放在眼里,这让邪法师甚是生气,咬牙切齿道:“年轻人不要太气盛!” “不气盛还叫年轻人吗?”话音落下,常云杰再次欺身而上。 而邪法师则是挥动双手,阴气如浪潮一般席卷而来。隐隐夹杂着冤魂恶鬼咆哮,不绝入耳。 只可惜,这一次的阴气气浪对常云杰来说,已经不够看了。他身上的金光大放,阴气与金光碰触,立时变得微弱起来。 而血刀轻易斩破阴气气浪,直接向邪法师劈杀而去,欲取其项上人头。 “不好。” 邪法师脸色一变,扬起两只干枯的手掌,阴气喷涌,幻化出一双白骨鬼爪,挥舞间留下一连串的残影,重重叠叠,迎向刀锋。 霎时间,黑、红二色交织,血光与鬼爪此地破碎。短短一瞬间,这两人已经交手数十招。 当当当当! 鬼爪与血刀不断发出碰撞交击声,凶险杀招跌出,稍有不慎,便有开膛破腹之危。 两人一个是阴气森森,狰狞恐怖。另一个是血红妖冶,诡秘霸道。 看起来都不像是好人。 “给我破!” 常云杰爆喝一声,手臂猛的一震,势如蛟龙探海,刀光更似一道血色闪电,突破了鬼爪的格挡,倏然劈在邪法师的肩上,险些向他整个手臂给砍下来。 邪法师飞速倒退,脸色阴沉不定。 常云杰血刀再次劈来,丝毫不给他喘息之机。 邪法师只得再次祭出黑布,不过在祭出的那一刹那,咬破舌尖,将一口鲜血喷在上面。 黑布顿时散发出一股污秽、阴冷的气息,在血刀与黑布碰触的那一刻,血刀很快黯然下来,仿佛化作一件普通的兵器。 下一刻,邪法师双手捏诀,黑布不断收缩扭曲,血刀“咯咯”作响,竟被拧成一团麻花。 “小子,这把刀已经毁了,我看你还拿什么和我斗!”邪法师脸色苍白无比,身形微微颤动。显然用鲜血和黑布将血刀污秽并毁掉,对他同样有严重的损耗。 常云杰看了看血刀,此刀他用的极为顺手,而且陪他度过了新手期,竟就此毁掉,让他极为心疼。 等这件事结束后,一定要让特异科报销。 “呵,刀不过是手足的延伸,我真正强大的,是我这一具金刚不坏之身啊。” 常云杰将血刀丢在地上,顺手将上衣脱掉,露出八块腹肌的上半身,他的每一块肌肉都似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肌肤散发着金光,予人一种神圣不凡的感觉。 他嘴角咧出一道略显狰狞的笑容。 “现在开始,我要认真了。” …… 第四十八章:“神”的降临 金刚不坏神功是一门横练功夫,随着修炼境界提升,无论是力量、速度都在飞速增长。 幸好这是一门上乘武学,再加上常云杰已经修炼到了“登堂”的境界,故而并没有发展成横向发展成“大肌霸”的那种肌肉怪物,体型反而愈发完美了。 穿上衣服自是不必多说,温润如玉,风度翩翩,斯文禽兽,堪称整个港岛最靓的仔。 脱了衣服,没有一丝多余的肌肉,呈流畅性,极具美感。同时每块肌肉都蕴含着强大的爆发力,仿佛随时都可能爆发出劈山断岳的伟力。 “邪法师,你准备受死吧!” 常云杰双眸开阖之间,神光湛湛。双腿迸发出强横的力量,脚下的地板随着崩裂、塌陷。 而他整个人则是则宛如九霄金龙般般升腾半空,又宛如流星坠落地般落下。以上击下,双指一并,一记大力金刚指轰然戳向下方的邪法师。 这一指充满了狂暴性的力量,气流犹如海啸般喷发,仿佛能够摧毁一切。却又带着一股佛韵,不似杀生,而是超度。指风笼罩的范围,似乎有梵音响彻,叫人生不起反抗之意。 金刚不坏神功与大力金刚指配合,相得益彰,远飞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甚至生出一种玄妙的意蕴,能够影响对手的精神意志。 在这一刻,邪法师不由生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想法。但他很快摆脱影响,接着鼓涨阴气,让阴气组成一道气墙,形成第一面防御。 紧接着黑布张开,上面的污秽之力还在,不但能够污秽兵器,同样能够污秽肉体灵魂。 最后他干枯的手掌探出,幻化出百十只阴气森森的鬼爪,,漫空舞动,层层叠叠,组成这第三道防御。 这三道防御可谓是一道比一道坚固,邪法师有信心接下对方的一击。 他看得出,这一击是常云杰的全力一击,只要能接下这一指。不但会消耗大量精气神,而且气势一想泄,便不难对付。 邪法师好算计、好眼力。 他的猜测没有出错,但他却没算计到这一至的真正威力。 第一道阴气组成的气浪,根本没有造成半点阻碍,被常云杰身上附带的金光一扫,便宛如骄阳下的冰雪,飞速消融,根本无法造成阻碍。 金色的手指直接点在了黑布上,黑布依旧带着污秽的力量,使手指上的金光微微黯然。但只是阻挡了不到一两个呼吸,就轰然破碎成无数碎块,如蝴蝶般漫天纷飞飘散。 也亏得邪法师提前斩断了与黑布的联系,否则他此刻只怕就要重伤吐血。 最终,常云杰的手指与重重叠叠的鬼爪交击在一起。 顿时,邪法师脸色大变。 饶是他劲力抵抗,仍发现自己远远低估了这一拳的威力。 厚重、沉凝、宛如山岳的可怕巨力轰击而来,很快就撕碎了鬼爪的防御,残余的劲气宣泄而出,横撞在邪法师的胸口。 顿时,邪法师吐血倒飞。 这一飞七八米的距离,重重的撞在地下室的墙壁上,几乎是要将他整个人撞散架。待他软软倒下后,又是一口鲜血喷出,脸色苍白,气息虚弱。 “看来我还是蛮厉害的嘛。” 常云杰的眼眸中如形成般深邃莫测。 这一指他将浑身功力催至顶峰,算是他目前能够发挥出最强的一击,其威力并未让他失望。 当然,他能够一击就将邪法师击溃,【太虚眼】也发挥了奇效,窥探出三道防御气机薄弱之地。 紧接着,常云杰的身形再次掠出,向犹自挣扎的邪法师发起激烈猛攻。 邪法师本就不敌常云杰,如今身负重伤,只坚持了不到二十秒的时间,就被常云杰卸下双臂,敲断双腿,如同蛆虫一般躺在地上。 “本人特异科成员常云杰,现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你。” 常云杰居高临下的看着邪法师:“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打破你的沉默。” 邪法师没有回答常云杰的话。 但他也没有保持沉默。 他在小声bb着,似乎是在诵着咒语。 随着咒语的念动,邪法师的面容忽然变得扭曲起来,额头额头青筋暴跳,仿佛是承受着无形的痛苦。 “不对!” 常云杰面上泛起一丝惊异。 他的“太虚眼”没有关闭,他看到虚空中一丝常人无法用肉眼观测的诡异空间,丝丝缕缕的气机降临下来,缓缓融入到邪法师的躯壳之中。 虽然这只是一缕气机,但却格外的庞大、邪恶、密不可测、充满了邪性的意味。 “请神?神打?还是其他的什么邪术?” 常云杰眉头一跳。 不管邪法师此时用的是什么诡异术法,他都不能让邪法师继续下去。 随着这缕气机的降临,他分明感到一种致命的威胁,若不阻止,恐有生命之危。 常云杰是粗鄙武夫,根本不懂什么法术。 面对这种情况,他只有一种选择。 宰了邪法师。 就算是打晕也不行。 请神已经开始,唯有宰了他才算保险。 “死吧!” 常云杰没有犹豫,一根泛着金光的手指点出,落在邪法师的额头上。 咔嚓。 邪法师的额头洞开一道血洞,裂开蛛网般的裂痕。 他双眼圆睁,气息已绝,犹自死不瞑目。 而缺少了这一具载体,半空中的气机竟找不到降临所在,仿佛无头苍蝇一般。 “呼。”常云杰吐出一口气,幸亏他聪明果断,才免除了一场性命之危。 接下来,只需要将邪法师的尸身交给特异科就是了,后面的事就不归他管了。 “小子,就是你坏了我的计划,还杀了我的喽啰。” 就在常云杰即将离开之时,一道恐怖而庞大的气机出现,弥散在整个地下室中。于是同时,他的脑袋嗡嗡作响,一道奇异的声音回荡不绝。 常云杰不由呼吸一滞,亡魂大冒,只觉一股的凉气由脚底板直往上窜,仿佛要将他整个人冻结一般。 邪法师虽然死了,结果他请的那一尊“神”似乎还是降临了。 …… 第四十九章:从孙到爷 庞大的气机降临,充满了邪恶与恐怖的意味。 虽然没有具体形态,但却给常云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仿佛冥冥中有一道充满恶意的眼睛在看着他,满口锋锐的尖牙,随时要将他吃掉一般。 “瞧你这话说得,我可是尊敬守法的良民,怎么会杀人呢?我是邪法师的朋友,一进来就看见他躺在地上,怕他着凉,正要给他盖件衣服。仔细一看,才发现他已经挂掉了。” 常云杰卑躬屈膝,一幅谄媚的姿态:“我正在寻找谁是杀他的凶手,竟然杀了我的挚友亲朋,不把他找出来誓不罢休。” 说罢,转身就要离开地下室。 “站住。”那声音在是在常云杰的脑海中响起,带着极大的威严感,又充满了邪恶之意:“如此蹩脚的谎言,你是把本尊当做傻子吗?” “您冤枉了,我怎么敢啊……”常云杰看起来很卑微,毕竟他面对的可能是一位鬼王般的存在。 “闭嘴。”那声音再次响起,震的常云杰耳膜嗡嗡作响:“我对于一个失败的废物,没有太大的兴趣,也懒得为他报仇。但是,你很有前途,我给你臣服我的机会,成为我的仆从信徒,为我效力。” 他的声音威严而邪恶,可最后一句话却又充满了诱惑之的力量。就仿佛是一尊可怕的天魔,在引诱凡人坠入地狱深渊一般。纵然知道其中蕴含了无穷尽的危险,可依旧忍不住为其诱惑。 常云杰也似陷入了茫然无措,痴痴呆呆的状态,但很快反应过来。 他的金刚不坏神功到了“造极”境,已经涉及到了精神层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驱逐邪恶的力量。同时太虚眼中的【绝智乱神】,也是与精神力量有关。 常云杰思忖了片刻,微微躬身,露出谄媚的笑容:“不知我该如何称呼大人。” “黑魔神,你可以如此称呼我。”那一道邪恶的声音回答道。 “黑魔神大人,请问您为何不降临人间,展露您无边魔力,让世人膜拜。” “本座在阴间,尚不能进入阳间。”黑魔神的声音越发邪恶起来,有着让人沉沦的魔力:“少年人,成为我的想仆从信徒吧,我将赐予你纵横阳间,所向披靡的力量。” 然而,常云杰却将腰一挺,一改先前谦卑姿态:“还是等你自己能够纵横阳间,所向披靡了再说。而且比起当别人的狗,我还是喜欢吃狗肉一些。” “哼。”那声音闷哼一声,带着几分沉闷的怒气:“你竟敢如此与我说话,难道不怕我将你抽筋剥骨,再打下十八成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常云杰嗡嗡一响,仿佛是有人拿着凿子,朝他脑袋敲击一般,但除此之外,却再无其他异样,于是越发肯定心中所想。 “呵,是吗?本大爷我就在这里,你倒是来啊,不来你是我孙子。” 常云杰虽然不会“请神”等法术,但偶尔也听过静圆和尚说过。一般来说,请神的人死了,一切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就算强行停留,也需要肉身载体,才能发挥力量,否则也就只能够吓吓普通人罢了。 而载体“邪法师”已经被常云杰干掉了,死的不能再死。 常云杰并非他的信徒,再加上“金刚不坏身”辟魔之能,故而黑魔神不能降临在他的身体中,对他也没多少威胁。 原本常云杰还有些忌惮,但经过一番探底,就知道他的推测没错。 既然如此,那也没什么好演的了。 “你是在惹怒本座!!” 那声音带着怒气,在常云杰的脑海中回荡着,让他耳膜嗡嗡作响。 “你吼辣么大声干嘛!” 常云杰将中指竖起,给了个友好的手势:“你的手下是废物,老子一根手指头就戳死了。你也是废物,就会吹牛皮,画大饼。还纵横阳间,所向披靡,我看纵横马桶还差不多。” “啊啊啊!!你敢侮辱本尊,你该死!”那声音越发的暴怒起来,常云杰脑海中已经能够想象到一个无能狂怒的地域鬼王。 “那你倒是动手啊,废物,垃圾,爷爷我就站在这里让你打,我的乖儿,你倒是快动手啊。”常云杰叉着腰,气势十足。 俗话说得好“先穿袜子再穿鞋,先当孙子再当爷!”,先前常云杰卑躬屈膝的像孙子,现在则是大爷般趾高气昂。 邪神鬼王一流,从来都不是心胸宽广之辈。常云杰只要不答应作他的信徒,为他办事,就免不了被其记恨报复。 而一旦答应,那就是与魔鬼做交易,将来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既然横竖都要被记恨,那还是先出口恶气,骂一骂再说。 反正他现在爽了。 “混账,我要宰了你!!我要宰了你!!”那恐怖的声音在咆哮着,可以从他的声音中踢听出滔天的怒火。 “有本事就来,别bb。还有说话小声一点,把我耳屎都震出来了。”常云杰掏了掏耳朵,一幅不耐烦的表情:“好了,我走了,你自己玩……我靠!!你玩真的!!” 常云杰正准备离开,就将一条血河从另一个房间中汹涌而出,化作一条恶蛟,张牙舞爪,咆哮不已,双眸中似乎燃烧着汹汹怒火,向常云杰扑来。 如果这是普通的血河也就罢了,关键是这条血河蕴含着与邪法师的黑布性质类似的污秽之力,滔滔席卷而来。 一块黑布就将血刀化作凡铁,那这一条血河,金刚不坏之身也遭不住啊。 “该死的人类,今天就是你的死期,我要毁掉你的肉身,污秽你的灵魂,日日夜夜折磨,永世不得超生。”黑魔神在咆哮着,不断的放狠话,可惜文化水平不够,翻来覆去就几句话。 “大黑,我错了,我有罪!你放过我吧!” 常云杰撒腿就跑,那该死的静圆和尚,不是说了没有肉体的情况下,请来的“神”根本无法发挥力量吗? 回头非得让这秃驴cos佛祖不成,满头是包那种。 …… 第五十章:交流文学 重光精神病院。 这是一家人才济济的医院。 虽然现在天色已晚,但依旧是灯火通明,不时可以看到游荡的病人。 有的在讨论物理化、有的在仰望星空、有的在思考人生的意义…… “对,就是这样。” “大力一点,不要因为我是一朵娇花而怜惜我。” 在一间病房中,接连不断的传来打击声,既有规律,中间还掺杂着某种令人面红耳赤的声音。 若望房间里一瞧,可以看见一个黑衣男和一个秃头正在殴打另一个靓仔。 那靓仔的身上有不少污血,光着上半身。明明是个靓仔,却皮肤松弛,给人一种垂垂老矣的感觉,更带着一种不详的气息,仿佛是受到了的诅咒。 他正一边挨打,一边吨吨吨的喝牛奶。。 而随着秃头与黑衣男惨无人道的殴打,靓仔身上的血迹渐渐消散,肌肤也变得精致起来,整个人在朝着年轻态恢复。 这场殴打进行了十来分钟左右,里昂揉着腰,摆了摆手道:“不打了,不打了。” 常云杰趴在地上,惊异道:“这怎么能行?我还没有完全恢复,你们得继续啊。” “继续个屁,这活太累人了。今天一天的运动量,比我一个星期的都还要多。”里昂抹了抹头上的一把汗水道:“剩下的你自己恢复,也差不了多少,最多十天半个月就回复如初了。” “不是吧里昂,我们可是挚友亲朋,这点忙都不帮,你顺手打两下就是了。” “说不行就不行,待会我还要和阿群进行文学交流,要留点体力。” “你那是文学交流吗?我都不好意思点破你。”常云杰吐槽了一句,眼睛一转道:“之前请你帮忙的那位朋友回大陆了,过段时间还要回来。据他所说,之前被你拿走的那东西,大陆上还有不少……” “嘶……”一听这个,里昂就有精神了,点了点头:“你说的不错,我们既是同事,又是朋友,没道理不帮你。对了,你朋友那东西让他多带点,我另一个朋友想看。” “放心吧,少不了你的。” 静圆和尚左看看,又看看。这两个谜语人,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那好东西是什么? 不过他知道这两个家伙不是正经人,故而也没有多问。 紧接着又是五分钟左右的敲打,常云杰伸了个懒腰,总算是回复如初了。 队伍里有个奶妈就是好啊,完全不怕受伤。 而且里昂这家伙的手段,也就远远超出了奶妈的范畴。 所以……特异科不能没有里昂,就像理塘不能没有丁真。 “阿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弄的这么狼狈?”静圆和尚好奇的问道。 “有一半都要怪你这秃驴。”常云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蛤,和我有什么关系?” “事情是这样的……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常云杰很快将前因后果一一道来,当然,一些无足轻重的事就不必多说。 “也许是我拒绝了那黑魔神,激怒了他。所以大黑参控着一条污秽的血河对我进行追杀。幸亏我跑得快,还能打能抗。大黑在追击我时,他的力量在不断削弱,最后我才能够丝血反杀,不然现在你们都看不到我了。” 说到这里,常云杰又瞪向静圆和尚:“都是你这秃驴,说请来的“神”需要降临在信徒身上,才能施展手段,否则我直接当场就是法国军礼,先忽悠过去再说,也不至于差点丢掉性命。” “不应该啊!请来的“神”只是某些大能的一缕气机,可若没有信徒作为肉身载体,不但施展起来的威力不足,而且会永久性的丢失丢这一部分力量。而那黑魔神是来自地狱的,甚至还可能被阳间的法则反噬本体。” 静圆和尚皱着眉头:“那些大能也不是傻子,甚至比我们这些凡人还能计算,权衡利弊,没道理不惜一切的和你拼命啊。” “鬼知道怎么回事,指不定以前和里昂认识,是精神病院在逃凡人。”常云杰耸了耸肩:“反正我就是听得你的鬼话,才受了重伤,你的赔我。” “啊这……” “对了,这次为了完成特异科的任务,我不但受了伤,就连血刀可都是被拧成麻花了,所以特异科里是不是该表示表示。”常云杰向静圆和尚挑了挑眉。 “我让特异科给你找一把宝刀?”静圆和尚皱着眉头。 “比起宝刀,我倒是想要武学秘籍。”常云杰说道。 血刀是从系统兑换的,可以随时再放回系统中,但其他的兵器却不行。 他总不能每天上下班都拿着一把刀吧?太麻烦了一点。 与其从特异科里找一把刀,还不如等哪天系统商城刷新。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以常云杰现在的实力,金刚不坏神功配合大力金刚指,就算不用刀,他的战力也不会掉多少。 “武学秘籍吗?”静圆和尚思忖半晌,点了点头:“行,待会我去给你讨一本过来,保证让你满意。” “一本不行,至少得五本。” “以你现在的修为,一般的秘籍对你根本没用。我要给你找一本适用的,一本顶五本。”静圆和尚挥了挥手,站起身子,向门外走去:“你今天的消息很关键,老僧要向上面统治一下,就先走了。” 说完,快步离开。 “靠,这死秃驴,说好了讨价还价,你丫直接把摊子给推走了。”常云杰本来还想讲价,结果和尚直接溜了。 要是明天这秃驴送来的秘籍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当场就要让他变佛祖。 “阿杰,我也溜了,阿群找我文学交流。” “还文学交流,我看下象棋差不多。” 今天实在太累,常云杰也懒得回别墅或枫林大厦,直接在精神病院开了个包间睡觉。 实际上,由于里昂高超的“医术”,不时有受伤的特异科成员过来求k。 因此精神病院是有特异科成员的专属包间。 第二天一早,静圆和尚就跑了过来,交给了常云杰一本秘籍。 上面写着五个大字。 ——葵花点穴手! …… 第五十一章: 葵花点穴手! 这就是书籍的名称。 乍一看名字,常云杰不觉眼前一亮。 如果没有猜错,这个是传说中的稀有控制技。 常云杰迫不及待的翻阅了下,顿时有些头晕眼花。因为这本书大半都是关于经脉穴络的讲解,包括十二正经、奇经六脉、任督二脉……至少有几百个穴位。 也亏得他修炼金刚不坏神功对此有一定了解,否则此时只怕已是头晕眼花了。 “这一本可是老僧找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找出来的,想来你应该很满意。”静圆和尚笑着道。 常云杰好奇道:“我加入特异科的时间不长,里面也有习武之辈?” “当然是有,不过出任务去了,等有时间我再介绍给你。”静圆和尚道:“至于这本“葵花宝典”,这是一位前辈留下来的。” “前辈?” “不错,据说是那位前辈当初成立了特异科,但他从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资料极少。”静圆和尚道:“不过他也是练武的,而且武功之高,已经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常云杰不由眼前一亮:“不知这位前辈姓甚名谁?” 静圆和尚摇了摇头:“这却不知,资料里只说他姓洪,我们管他叫洪老前辈。” “姓洪?”常云杰喃喃自语,一时倒真没有印象,而且这是港综大世界,不管冒出什么样的高手,似乎也不奇怪。 “对了,黑魔神的事特异科是怎么打算的?” 静圆和尚叹了口气道:“这种事,只能严查提防。只要两界裂缝不撕开到极致,似黑魔神那样强大的鬼王,就不能降临人间。” 很快,静圆和尚离开了,而常云杰是将目光关注到“葵花点穴手”上。 这应该是手抄本,看起来比较厚,属于文斗可以用来砸人的那种。上面记载了数百个穴位,每个穴位的位置、具体作用、以及相互间的关联。 而且葵花点穴手也不只是让人不能动弹,还能通过点击穴位止疼、止血等等。 想要施展点穴手,对真气、指力都有一定的要求,尤其是真气。 指力只是一时劲力,就算点中穴位,力量拿捏恰当。非是国术高手,在劲力方面大成者,也会很快扩散出去。 而内家真气则是能够经久不散,可以长时间钉在某个穴位之中,从而达到长时间控制的功能。 一旦对穴位极其熟悉,且真气醇厚,可以外放时,就能做到葵花点穴手的最高境界——隔空点穴。 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做起来却难。 穴位太多了,一时间也只能记住一些主要的穴位罢了。 在精神病院待了半天,常云杰长长吐出一口气,以后的日子还很远,慢慢修炼吧。 …… 这是之前就写的搞,发出来再盛情完结。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