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蛮霸天下》 楔子 自从神创造了奥斯大陆,野蛮人和弗撒人之间的战争就没有停息过。 在弗撒人的眼中,野蛮人是从神的排泄物中诞生的,不仅丑陋粗鄙,而且劫掠成性。 在野蛮人看来,身体像绵羊一样软弱的弗撒人却占据着大陆上温暖湿润、物产丰富的南部平原,这简直不可忍受。 野蛮人善战,弗撒人多谋,双方在战争中一直互有胜负。 在一千年前的溪谷决战中,战争的平衡被打破了。弗撒人倾国之力打造的重骑兵军团第一次在战场上亮相,就在正面顶住了野蛮人的狂野冲击。 野蛮人怒不可遏,又发动了数次冲击,可他们的兵器击不破重骑兵的钢铁盔甲,他们裸露的岩石一样坚硬的胸膛,被重骑兵的长枪一击刺穿。 浓稠的鲜血在战场上流淌,一个个野蛮人的身躯像被收割的麦子一样倒下。 重骑兵的铁蹄轰隆隆地踏在大地上,野蛮人的王被砍飞了头颅。 野蛮人大败,伏尸千里。 溪谷之战后,秉承着斩尽杀绝的传统,弗撒人乘胜追击。无数野蛮人部落湮灭在血与火之中,少数的野蛮人翻越了高耸入云的玛卡纳维山,逃到了寒冷贫瘠的的荒原。 荒原上一年只有四个月是夏季,其它月份都是寒冷的冬季。幸存的野蛮人以游猎为生,经过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了几十个野蛮人部落,其中最强大的是黑石部落。 黑石部落的首领叫黑石兀格,兀格在野蛮人的语言中,是力大无穷、无可匹敌的意思。 《重生之蛮霸天下》楔子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章 暗算 夏季的最后一个月,荒原上低矮的野草结满了沉甸甸的草籽,一群群的驼鹿整日啃食草籽,吃的身子圆滚滚的,皮毛长得又厚又密。 一只驼鹿有七八百斤重,最大的驼鹿会超过一千斤。驼鹿不论雌雄,头上都长着巨大尖锐的鹿角,就算是嗜血的荒原狼,也不敢轻易招惹成年驼鹿。 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在这个月份,部落中的族人要全体出动,围猎驼鹿群。驼鹿肉会被熏成肉干保存起来,在寒冷漫长的冬季,驼鹿肉干就是果腹的主要食物。 在黑石部落长老八马的记忆中,有一年夏季很久都没有下雨,整个荒原上到处充斥着呛人的干土味道。那一年部落没有猎到足够多的驼鹿肉过冬,好多老人和孩童没熬到冰雪消融,就回归了图腾的怀抱。 “图腾保佑!孩子们圈住了驼鹿群!”长老西邑披着皮袍,和长老八马并排站在一个高坡上,兴奋的喊道。 “唔,今年的冬季,部落应该不会挨饿了。”长老八马似乎没有一点喜悦,言不由衷地说道。 “八马,我知道你的心事,你不喜欢黑石兀格,也不想把孙女娜日嫁给他!”长老西邑说道。 “西邑,我们两个认识几十年了,从小我们就在一起射地鼠、追野兔,我的孙女就是你的孙女,你觉得我应该把孙女娜日嫁给黑石兀格么?”八马瞥了一眼西邑,声音低沉地继续说道:“黑石兀格已经有十几个妻子了,为什么还要霸占我的孙女娜日?况且娜日不爱黑石兀格,她自小就和铁虎相好,是上一任首领指配给铁虎为妻的,当时你也在场,指着图腾起誓,难道我说的有假么?” 西邑皱着眉头说道:“上一任首领已经死了,他说的话还有什么用?黑石兀格是部落里最强的勇士,又是首领,按照我们野蛮人的规矩,首领想娶谁就娶谁,想娶多少个老婆就娶多少个!” “西邑,算了吧!现在还讲什么规矩?你只是惧怕黑石兀格!他是抢来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是不是我们黑石部落的种还不一定,况且如果按照部落的规矩,猎获和战利品不应该是我们长老负责分配么?图腾可没有把这个权利赋予给黑石兀格。你看着吧,这次围猎之后,你分到的驼鹿肉肯定和部民一样多!”八马鄙夷地说道。 西邑脸上一冷,随即又摊了摊手,微笑着说道:“部落里的战士都崇拜黑石兀格,我能怎么样?” 八马并没有答言,脸色阴鸷地望着远处围猎的人群,低声地自言自语:“如果黑石兀格在狩猎中突然死掉,那就好了。” “你说什么?”西邑眯缝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锐利起来。谋害部族首领,在野蛮人看来是最不可饶恕的重罪,所有参与者和他们的家人朋友,不论男女老幼,都会被砍断四肢,然后扔进荒原狼的洞穴,任由狼群啃噬。 “我说,这群驼鹿可真肥!”八马看着远处的猎场,大声地说道。 这一片猎场是黑石兀格带领战士们从渡鸦部落手里抢过来的,猎场有一个葫芦形山谷,一大群驼鹿被驱赶到葫芦型山谷中,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呦呦地叫着。 黑石部落的战士们堵在谷口,不时地投掷出手中的石矛,将试图突围的驼鹿赶回山谷中。 野蛮人不懂得金属冶炼,只能以燧石为锋制作长矛,以坚硬的兽骨磨制刀剑,这些粗陋的武器在他们巨大力量的挥动下,也有着恐怖的杀伤力。 谷口不远处的平地上,一个脸上有着狰狞刀疤的野蛮人弓身趴在地上,黑石兀格适意地坐在刀疤脸野蛮人的脊背上,手里拿着一个木碗,正一口口地喝着碗中的木薯酒,一个身段丰满的野蛮人女子双手捧着装酒的皮囊,侍立在黑石兀格的身旁。 黑石兀格今年二十二岁,脸上的线条如刀砍斧斫一般刚硬,生得猿背狼腰,浑身筋肉虬结,似乎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铁虎,这次围猎到的驼鹿,你说该怎么分?”黑石兀格问道。 “首领,我不知道,你说怎么分就怎么分。”刀疤脸野蛮人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十分恭谨的回答道。 刀疤脸野蛮人叫铁虎,他的父亲就是黑石部落上一任的首领。野蛮人部族每十年重新选一次首领,现任首领如果选择退出,就可以改任为部族的长老,长老的地位可以世袭,在部族里也有一定的话语权。不过铁虎的父亲是个典型的野蛮人,执拗而好战,当时正是壮年,他在轻松击败两个挑战者后,被年轻的黑石兀格在决斗中单手举到半空中扼死。铁虎随即由高贵的首领独子,变成新首领的奴仆。 黑石兀格夜晚睡觉的时候,铁虎站在皮帐外宿卫;野外行猎的时候,铁虎就是黑石兀格的座椅。铁虎似乎很认命,对强大的黑石兀格从来没有半点违逆。 黑石兀格说道:“铁虎,你比那些糊涂的长老们聪明,弱者只有服从强者才能在荒原上活下去。我们野蛮人的规矩很简单,强者为尊。我击败了你的父亲,我就做了黑石的首领。我带领战士们战胜了渡鸦部落,他们的女人和猎场就归我们黑石部落所有。” 黑石兀格说完之后,一口喝干碗中的木薯酒,哈哈大笑着将身旁的女人搂在怀中,一双大手肆无忌惮地伸进女人皮袍中。“娜日,你是部落中最好看的小母鹿,今晚就做我的新娘,怎么样?” 娜日屈辱地低着头,嘴里连声说道:“不要,不要......” “不要?”黑石兀格一阵哈哈狂笑。 娜日长发散乱,头垂得更低了,目光若有若无地落在铁虎的脸上。铁虎的眸子里闪过一瞬寒光,脸上的表情却始终是木讷讷的。 一个粗壮的野蛮人战士,举着石矛走到黑石兀格面前,抚胸行礼说道:“首领,时候到了。” 按照黑石部落的传统,夏季围猎的第一头驼鹿,要由首领亲手杀死,并且剥开胸膛,一口一口地吃下还在跳动的鹿心。 黑石兀格放开怀中的娜日,站起身来拍了拍粗壮战士的肩膀,说道:“阿克墩,你的小儿子今年五岁了吧?等这次围猎之后,分给你一条驼鹿后腿,那可是最肥美的肉,过了这个冬天,你的小儿子就能吃得像条小狼一样健壮。” 阿克墩这样的野蛮人战士不太会表达情感,听了黑石兀格的话之后,心里很感激,脸上的表情却仍是僵硬的。“黑石兀格,驼鹿后腿肉一向是分给长老的,你分给了我,他们会不高兴的。” “我们黑石部落征战荒原,靠的是族中勇猛的战士,长老们不高兴又能如何?一会儿把雄鹿胯下的那玩意儿割下来,每个长老都分一条,也许他们的小老婆会感激我的。”黑石兀格看了看远处高坡上的十几个部落长老,无所谓地说道。 阿克墩的脑子里面似乎也长满了肌肉,以他的智慧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他指着从葫芦谷中冲出的一头雄驼鹿,硬邦邦地说道:“黑石兀格,这头鹿肯定超过一千斤了,你小心一些。” 黑石兀格朝着阿克墩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随即迎着雄驼鹿冲过来的方向,大步走了过去。 黑石兀格的母亲是从其它野蛮人部落抢来的,她在生下黑石兀格的第二年就死去了。黑石兀格不知道谁是他的亲生父亲,八岁就跟着族中的成年战士一起狩猎。荒原上的风霜严寒淬炼了他的体魄,经年累月的血腥猎杀磨砺了他的意志。 当黑石兀格长到十五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为部落中最优秀的战士,徒手杀狼搏熊对于他来说,就像吃饭饮水一样简单。从远处狂暴冲来的雄驼鹿在黑石兀格的眼中,不过是一堆移动的肉。 一阵风吹过,黑石兀格酒意上涌,竟然感到几分眩晕。 野蛮人男子大多嗜酒,黑石兀格的酒量很大,能连饮三、四皮囊的酒而不醉,今天却甚是怪异。 娜日看着走远的黑石兀格,脸上无悲无喜,右手缩在皮袍的袖子中,从指甲缝里轻轻弹出了一些残存的红色粉末,被风一吹,便飘荡的无影无踪。 铁虎仍旧弓着身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随着一阵欢呼,疾冲而来的雄驼鹿被黑石兀格抓住了鹿角,双方正抵在一处激烈地角力。 黑石兀格手臂上的筋肉像山峦一样的隆起,全身的血脉高速流动着,一阵阵的热气从他的头顶冒出。 雄驼鹿的鼻孔向外喷着白色的沫子,身体一点一点被向后推去,四只蹄子在地面上划出了两道沟,也许在下一刻,它就会被年轻的首领按倒在地上,然后扭断脖子。 部落的战士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嘴里发出粗野的嘶吼声,为他们年轻勇武的首领加油助威。 黑石兀格的眼前突然冒出了一只红色的蛾子,一只变成两只,两只变三只,越来越多,遮住了他的视线。 “古怪的。”黑石兀格眼睛里一片红色,晕了过去。 雄驼鹿感觉压力一轻,四蹄猛地发力,一下子顶飞了黑石兀格即将瘫软的身躯。 砰的一声,黑石兀格从空中重重地摔落在地面上,雄驼鹿似乎已经发狂,四个硕大的铁蹄不断地踢踏在黑石兀格的身上。 转瞬间,黑石兀格的胳膊被踢断了,腿被踢断了,脑袋上也被踢出了一个血洞,汩汩地向外流淌着鲜血。 黑石部落的战士们慌乱地一拥而上,无数根石矛捅在雄驼鹿的身体上,雄驼鹿哀鸣着倒下。 娜日冷冷地对铁虎说道:“你可以站起来了。” 第2章 弃履 黑石部落的过冬营地选在一处山坳中,山坳的一侧是连绵的丘陵,另一侧是白雪覆盖的莽莽森林,据说森林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冰洋,冰洋里的鱼像山一样巨大。 营地的中央竖立着一根高大的图腾柱,上面刻满了黄色的火焰状花纹。 不是所有的部落都有资格在营地中立一根图腾柱,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只有超过一千人以上的部落才能在营地竖立图腾柱。 黑石部落原本只是荒原上的一个小部落,自从黑石兀格做了首领,统率族中的战士东征西战,吞并了宿敌渡鸦部落,又击退了强大的苏鲁部落,这才一跃成为荒原上最强大的野蛮人部落。 这些年来,黑石部落的族人吃得饱穿得暖,不必担心其它部落的侵袭,女人和孩子的脸上有了笑容,战士们的心里也很高兴。以往的时候,战士们辛苦得来的战利品和猎获,大部分要落入长老们的手中,长老家养的狗吃得又肥又大,战士们的妻儿却要忍饥挨饿。自从黑石兀格做了首领,长老的权利被大幅度削弱,只有参加战斗的勇士才有资格分到战利品,猎场里捕获的猎物要平均分给全体族人。 在黑石部落战士们的心中,都希望黑石兀格能够一直做他们的首领。年轻勇武的黑石兀格如今才二十多岁,如果再做二十年首领,说不定黑石部落就能发展成为万人以上的大部落,那时候可以在图腾柱上悬挂一面大纛旗,黑石兀格说不定就成为荒原上全体野蛮人的王。 战士们的美好想法被一次意外打破了,黑石兀格在夏末的围猎中受了很重的伤,至今仍是昏迷不醒。部落中的巫师说黑石兀格的灵魂之火已经熄灭了,现在剩下的只是一具活着的残废躯壳。长老们在暗地里蠢蠢欲动,打算推选铁虎做下一任首领,战士们却支持阿克墩继任首领。双方僵持不下,部民们人心惶惶。 夜晚,黑石部落最大的一座皮帐中,十几个部落长老围着火塘中的炭火高谈阔论,他们已经喝了不少的酒,被火光映红的脸上都是汗津津的。 两个赤着上身的野蛮人壮汉,扛着一只刚被剥皮的驼鹿走进皮帐,咣当一声,将驼鹿架在了火塘上,火塘里的炭火立即窜起高高的火苗,炙烤在红光光的驼鹿肉上,发出滋滋的轻响声音。 长老达德罗最是性急,驼鹿肉刚见焦黄的颜色,便从熊皮坐垫上直起身来,用一柄约莫半米长的骨刀,从驼鹿后腿砍下来一块还在滴着鲜血的烤肉,挑在刀尖上大口的咀嚼起来。 “有种!” “够生猛!” 长老们齐声赞叹,待驼鹿肉被烤的冒油,便纷纷举起骨刀,切下一块块香气四溢的驼鹿肉。 “黑石兀格既然已经变成了废物,那他的财物和女人就应该平分给我们,如何?”长老达德罗吃完了驼鹿肉,大声地说道。 长老西邑拿起身边的皮囊,喝了一大口酒,揶揄地说道:“达德罗,就是给你一百个女人,你也生不出儿子了,我说,你那玩意儿还能硬起来么?” 达德罗有六个女儿,却是没有儿子,他平生最忌讳别人说他生不出儿子,擦了擦嘴角的鹿血,说道:“西邑,我是没有儿子,可你的笨蛋儿子连乌鸦和喜鹊都分不清楚,我最小的女儿还在吃奶,应该都比他聪明!” 八马见二人还要争执,低沉地说道:“别吵了!黑石兀格既然已经无法苏醒,那他就不是黑石部落的首领,他的女人和财物自然由我们长老来分配。现在只有一件最要紧的事情,谁来继任部落的首领?” 达德罗说道:“八马,铁虎是上任首领的儿子,不像黑石兀格是个杂种,我们长老都同意铁虎做首领,可是战士们支持阿克墩,不如就召开部落大会,让铁虎和阿克墩两个人公开决斗,铁虎胜了,自然就是黑石部落的首领。” 西邑闻听之后,哂笑一声,说道:“谁能保证铁虎就一定能胜阿克墩?就算铁虎能取胜,谁又能保证铁虎不会成为黑石兀格那样的首领?我老了,可不想再像以前那样,在冬季和部民一样啃着硬邦邦的肉干!” 长老们闻听之后,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各自盘算着心事。 八马有些奇怪地望着西邑,他们两个自幼就是好朋友,黑石兀格昏迷之后,他们已经在暗地里商定,支持铁虎做下一任首领,不知为何西邑又突然反悔了。 “西邑,你说该怎么做?”达德罗虽然不喜欢西邑,可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也就顾不得刚才发生的不愉快,放低身段向西邑问道。 西邑对着达德罗笑了笑,转头看着八马说道:“老朋友,前些日我确实答应你,支持铁虎做下一任首领。铁虎有勇力,强过我们长老的孩子,又和你的孙女娜日相好,如果他做了首领,应该会尊重我们这些老家伙的,我想其他长老也是和我一样的想法。不过我突然觉得我们想错了,要想每天都有新鲜的烤肉吃,就不能把希望都放在铁虎的身上。现在阿克墩有战士们的支持,比铁虎有实力,我们就要帮着铁虎压制阿克墩,等铁虎的力量超过阿克墩,我们就帮着阿克墩打压铁虎。只有这样,两头势均力敌的公狼无法分出胜负,我们长老说出的话在部落中才有分量!” 八马沉默不语,达德罗听得迷迷糊糊,不明所以地问道:“西邑,我还是不懂,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最好永远也选不出首领来!”西邑大刺刺地割下来一块烤肉,怡然自得的吃了起来。 良久,达德罗浑浊的眼珠一亮,拍着大腿高声喊道:“我明白了!” 三天以后,长老们安排阿克墩带领战士们去攻打苏鲁部落,阿克墩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冬季出征,因为按照传统,野蛮人部落在冬季是互相休战的。可是现在部落里没有首领,长老们的决议就是最高命令,他无法拒绝。 阿克墩离开部落以后,长老们将昏迷的黑石兀格拉进森林,草草地埋葬在一颗松树之下。也许过不了多久,黑石部落的野蛮人就会忘记他们曾经的首领黑石兀格,不过有一个女孩不会,她叫玫,是娜日的妹妹。 玫是部落的女猎手,身材高挑矫健,长相却很普通,没有姐姐娜日的美艳。黑石部落的野蛮人似乎对玫都没有什么印象,提起长老八马的孙女,大家都会想到娜日,没人会注意到沉默寡言的玫。 玫长成一个怀春的少女后,就爱上了嚣张霸道的黑石兀格,她爱的那样炽烈,却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内心的想法。玫觉得自己太普通,就好像一颗小草,黑石兀格应该娶姐姐娜日这样美丽的女人,自己只配躲在人群中远远地望着黑石兀格。 一个多月前,姐姐娜日向玫要一些红蕈的粉末,说有一只公狸猫总是招惹自己的小母猫雪球儿,她要用红蕈粉末将公狸猫迷晕,然后用木棒狠狠地揍它一顿。作为一个女猎手,玫在做毒饵的时候,有时也会使用到红蕈粉末,如果用量小,猎物会晕倒半天,用量大的话,猎物就会毒发死亡。 玫当时给了娜日一些红蕈粉末,还询问娜日要不要帮忙,因为狸猫的鼻子很灵,如果放置毒饵的时候稍不小心,就会被狸猫嗅到异样,那它就不会碰毒饵了。 娜日笑着拒绝了,说公狸猫其实很笨,没有那么聪明。 黑石兀格出意外的那一天,玫就站在人群中。她期待着心目中的英雄徒手杀死雄驼鹿,然后掏出滚烫的鹿心,单手高高举起向部民们致意。 玫相信黑石兀格强大的实力,过去的几年来,每次都会出现这样的场景。在玫的内心中,只有黑石兀格才是真正的男人,才配做黑石部落的首领。 在黑石兀格被雄驼鹿撞飞的那一瞬,玫大惊失色,恍惚间,心仿佛被掏空了一样。 当晚,铁虎和娜日来见爷爷八马,玫躲在暗处看得很清楚,爷爷生气的打了铁虎一个耳光,姐姐娜日抱着爷爷的双腿哭了起来,后来不知道爷爷对两个人说了些什么,铁虎好像很高兴,姐姐娜日也是面有喜色的样子。 玫是个很聪明的姑娘,一下子就想明白了事情的真相,自己的亲姐姐害了自己的心上人,而自己或许也算是一个帮凶。 玫很痛苦,可是她什么也不能说,只能偷偷地去黑石兀格的皮帐外徘徊,她看见心上人的身形日渐消瘦,而他的妻子们却各怀鬼胎,没人关心丈夫的死活。 黑石兀格的十几个妻子,有的是本部落长老的女儿,有的是从其他部落掠来的,尽管他夜夜征伐不休,可奇怪的是,至今也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如今黑石兀格重伤昏迷,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威风,他的妻子们也就没有了曲意逢迎的理由,有的想乘机逃走,有的想另觅靠山,就是没有人想到好好照料丈夫。或许对于她们来说,从内心里更希望黑石兀格早一点死去。 偌大的黑石部落里,真正挂念黑石兀格的人,可能就只有一个玫。 第3章 重生 张五哥二十二岁,是黑石村第二生产大队的农民。晌午的时候,他搂着锄头,在田边的树荫下打了个盹儿,等他醒来的时候,却发现眼前一片漆黑,身体被压得无法动弹。 “救命!”张五哥下意识喊出这个词语后,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说的不是汉语,难道自己的舌头转筋了? “爸,妈,大姐,二姐,三姐,四姐,你们快来啊,救救我啊!”张五哥的嘴里喊出一段奥斯大陆野蛮人的语言。 四周无人应答,张五哥崩溃了,不但身陷绝地,自己还不会说人话了,这以后还怎么找媳妇啊? 张五哥使劲的想动一动双腿,一阵巨痛传来,双腿好像都断了。 张五哥打算举起双臂,又是一阵巨痛传来,双臂好像也都骨折了。 “这是哪个丧尽天良的王八蛋,把我的胳膊腿儿都给打断了?”张五哥气急之下,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一个芝麻粒大小的黄色火焰,在张五哥的识海中缓缓升起,发散出一团柔和的黄光,渐渐地照射得整个识海中一片明黄。 原始森林浓稠的夜色中,一切无形的存在都感知到了初生的黄色火焰,摄于它的威压而瑟瑟发抖。 清晨,乌鸦站在满是积雪的树梢上呱呱叫着,树下是一堆乱石垒成的坟墓。 张五哥被冻醒了,上牙和下牙激烈的碰撞着。阳光透过石头缝隙照射到他的脸上,他这才发现自己是被一堆黑色的石头给压住了。张五哥努力地挣扎了一下,发现除了四肢剧痛,身子却无法动弹。 “这么好的石头,不拿去砌猪圈,压我这个大活人,这算什么事啊?”张五哥抱怨着,浑身被石头压得隐隐作痛。 一阵踏雪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坟前停了下来。 张五哥眯着眼睛,透过石头缝隙努力地向外张望,由于角度的原因,只能看到头部以下的身形,从微微鼓起的胸口和苗条的腰肢来判断,来的人应该是个姑娘。 “救命!救命啊!”张五哥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呼喊着。 黑石兀格被埋葬之后,玫每天都要来坟前驻足良久,似乎这里才是她的家,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黑石兀格,你没死?太好了。”玫瘫倒在地上,双手扒开压在张五哥身上的石块,看到一张瞪着双眼、苍白瘦削的脸庞。 “大妹子,多谢你救了我。”张五哥发现眼前姑娘的打扮有些怪异,一头栗色的长发,穿着紧身的皮衣,身后背着弓箭,腰间的皮带上还插着一把白色的匕首。更奇怪的是,这姑娘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正常,就好像四姐望向英武的民兵连长一样。 “呃……咳咳……,大妹子你叫什么名字啊?”张五哥在陌生姑娘的面前一向很腼腆,声音局促地问道。 玫脸上的喜色凝住了,心里有些失望也有些委屈。“原来他连我是谁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人。” 玫轻轻地擦掉张五哥脸上的尘土,说道:“黑石兀格,我叫玫,是长老八马的孙女,娜日的妹妹。” “我是黑石村第二生产大队的张五哥,你是哪个大队的?”张五哥的脸红得像个猴屁股,这个姑娘也太大胆了,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摸陌生男子的脸,就算是两口子在外面也不能这么亲热啊,不过这种被女孩抚摸的感觉,确实是很美妙。 张五哥从出生以来,除了四个姐姐,基本没怎么接触过年轻的姑娘,用黑石村的话来形容,张五哥就是个雏儿。 张五哥暗爽之后,又发现不对劲,这姑娘说话是叽里咕噜的,好像鸟语一般,更邪门的是,自己竟然听懂了这叽里咕噜的话中含义。 “我撞鬼了!”张五哥下意识地就要站起来逃跑,不过如今的这副身板实在是太衰了,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惊悸之下,又晕了过去。 “黑石兀格,你怎么了?”玫见张五哥晕倒,惊呼了一声,随即将他抱在怀中。 娜日披着一袭白色的狐裘,从隐身的树后走了出来。“玫,原来你也有心上人,不过可惜,你的心上人现在成了一个废物。” “你怎么来了?”玫心里一惊,紧紧地抱住昏迷的张五哥。 “我亲爱的妹妹这几天不高兴,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我担心你碰到森林里的雪魔,就偷偷地跟了过来。”娜日满脸都是亲切的笑意,向前走了几步,接着又说道:“黑石兀格又活了过来,这对长老们来说,可真是天大的一个坏消息!”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玫罕见的对姐姐厉声说道。 娜日微微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是啊,我亲爱的妹妹可是一个聪明的姑娘,什么也瞒不了你。不过你或许应该感谢我这个姐姐,如果不是我,黑石兀格怎么会注意到你?你也不会有机会把心上人搂在怀中。” 玫缓缓地将张五哥放在地面上,爱恋地看了一眼,站起身来,森然说道:“黑石兀格是个英雄,你是条毒蛇,而铁虎不过是一条狗,你们不敢堂堂正正地挑战黑石兀格,只会用一些卑鄙的手段,图腾终将会惩罚你们的罪恶。” 娜日讥诮地说道:“图腾?哈哈,如果图腾真的存在,那我们野蛮人就不会被弗撒人打败了,我们就不用像老鼠一样躲在这该死的荒原上。我亲爱的妹妹,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天真可爱。黑石兀格只是个愚蠢狂妄的笨蛋,笨蛋是不配活下去的。” 娜日说完之后,双臂微微地一抖,两柄白骨小刀就从袖口中滑出,握在双手之中。 玫将张五哥挡在身后,咬着嘴唇说道:“姐姐,我不会让你杀黑石兀格的。” 娜日说道:“玫,我们是一家人,你为什么要帮一个外人?你不记得小时候,是谁帮你洗脸穿衣?是谁教你打猎射箭的?你如果阻挡我,就是和家族作对,我想爷爷如果知道了,也不会饶恕你的。” 玫好像下定了决心,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缓缓拔出腰间的匕首,反握在右手中,紧紧地盯着娜日。 娜日叹息了一声,说道:“看来我亲爱的妹妹也变成了一个笨蛋。”说完之后,身体向前疾冲,手中双刀毫不留情地刺向妹妹的胸口。 玫身形一侧,躲过双刀,手中的匕首顺势向娜日的咽喉处划去。 娜日对妹妹的匕首不躲不闪,手腕一转,双刀迅疾地刺向玫的双眼。 玫本以为自己的匕首会逼退姐姐,见到姐姐选择同归于尽的打法,以玫的身手,完全可以在娜日刺中自己之前,就划破她的喉咙,不过玫终究是心软,无法狠下心来伤害自己的姐姐。 电光火石间,玫的匕首在中途回撤,打算封住刺来的双刀,不料娜日诡魅的一笑,右腿从狐裘中探出,闪电般踢在玫的腹部。 玫一下子被踢倒在地,娜日又连续出脚,重重地踢打在她的身上。 玫的匕首从手中脱落,身子痛得弯了起来,不过却没有发出一点吃痛的声音。 娜日得意的一笑,说道:“我亲爱的妹妹,你一点也不像爷爷的孙女,爷爷从小就告诉过我们,一旦出手,便不容情。你的好心肠不但害了你自己,也害了你的心上人。不过你放心,我会把你们两个笨蛋埋葬在一处的。” 玫的嘴角全是鲜血,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了,怎么也爬不起来。 娜日走到张五哥的身边,看着这个昏迷的男人,曾经健壮的身躯,才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已经消瘦得好像一具骷髅。 “你如果不把我当成一个玩物,而是全心全意的爱我,我会辅佐你成为野蛮人的王,不过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娜日举起白骨小刀,对准张五哥的心脏处就刺了下去,正在这个时候,异变突生。从张五哥的眉心处飙出一点黄色的火焰,盘旋着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火焰旋涡。 “灵魂,吞噬!” 娜日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怖,就像一只小白兔,面对着嗜血的荒原狼,她觉得自己的灵魂正在慢慢地被火焰旋涡所吸引,一点一点的从自己的身体中剥离出去。 娜日想逃,可她的身体已经僵硬得不受控制,更为羞耻的是,在莫名的威压下,她竟然失禁了。 玫趴在地上,眼前发生的一幕,让她恐惑不安。 黄色的火焰欢快地盘旋着,似乎对娜日新鲜的灵魂很满意,它现在还很弱小,需要吞噬灵魂来壮大自身。 娜日的灵魂脱离了躯体,像飞蛾一样投向了火焰旋涡,她的灵魂上缠绕着大片黑色的恶念和红色的欲念,还有无数驳杂不堪的念头,都将被黄色火焰燃烧为虚无,只剩下纯净的灵魂能量,然后被吞噬。 树梢上的乌鸦似乎受到了惊吓,扑啦啦扇着翅膀飞走了。 在娜日的灵魂即将进入到火焰旋涡的瞬间,张五哥突然睁开双眼,诈尸一样坐了起来,黄色的火焰瞬间停止了盘旋,急剧的缩小,随后消失在他的眉心处。 娜日的灵魂回归身体,如蒙大赦,尖叫着逃走了。 张五哥刚才做了一个梦,自己正给生产队的骡子喂草料,不知从何处飘来了一簇黄色的火焰,一下子就点燃了牲口棚,骡子惊到了,尥起后蹄就给了自己一蹶子。 “图腾之火!”玫满脸虔诚,双目中流出了激动的泪水。她终于想起,黄色的火焰和图腾柱上雕刻的花纹一模一样,部落中的巫师曾经讲过花纹的来历,那是能够毁灭一切又能创造一切的图腾之火。 第4章 漂流 我叫张五哥,张口结舌的张,五花大绑的五,哥哥我怕的哥。 我现在手脚都被打断了,不知道在什么鬼地方,与我同行的女孩叫玫,我怀疑她是个女鬼。 ~*~*~*~*~*~*~*~*~*~*~*~*~*~*~*~*~*~*~*~*~*~*~*~*~*~*~*~*~*~*~*~*~*~*~*~ 张五哥被捆在一根浮木上,顺着冰冷湍急的河水漂流,他的眼睫毛上挂着霜,眼珠间或转动一下,证明他还没有冻死。 “黑石兀格,部落里有坏人要杀你,我们逃的越远越安全。如果从陆路上走,我背着你走不快,坏人会循着雪地上的脚印追上我们。你再坚持一下,天黑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上岸休息。” 玫全身都湿透了,头发一绺绺地贴在身上,双手抱着浮木,不时调整浮木漂流的方向。 对于姐姐娜日的性格和手段,玫再清楚不过,只要姐姐不死,她就不会放过黑石兀格,也许现在追兵已经出动了,正带着猎犬在后面搜寻,不过幸好黑石部落没有驯养猎鹰的传统,无法做到大范围地搜索。 玫是一个优秀的女猎手,有着丰富的追踪经验,自然也懂得如何隐匿踪迹。她和张五哥在河里漂流了快一天,凭着她的经验,即使身后真的有追兵,也很难再追上了。 天空阴沉沉的,冰冷的河水在峡谷中奔涌,两岸白雪皑皑,没有一丝人烟。 张五哥眼神空洞,手脚已经冻得麻木,只有胸口处还尚存一是温热。他很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惜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他多次狠狠地咬自己的舌头,大脑都清楚地感觉到剧烈的疼痛感。据村里的王大仙讲,阴间有十八层地狱,其中一个是寒冰地狱,小鬼会把罪孽深重的坏人扔进冰水里挨冻,并且永世不得超生。 张五哥看了看四周,觉得自己就是在寒冰地狱里。他努力的反省着,除了小时候调皮捣蛋,长大之后可一直是本本分分的,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也没欺负过谁。在黑石村里,谁都知道张五哥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小伙。 “天老爷啊,你为嘛把我送到这个鬼地方,让我受这么大的罪。我要是回不去,谁给我的爹妈养老送终?大姐家的玉米地快收了,我得帮忙掰棒子。二姐夫脾气不好,他要是喝醉了打二姐,谁给二姐撑腰?三姐对我最好,我最爱吃她做的炖鱼贴饼子。四姐还没嫁人,我要是回不去,谁送她出门子啊?” 张五哥的内心充满了绝望以及对亲人的思念,一行行泪水从他的眼眶中滚出。 玫听到哭声,扭头一看,不禁惊呆了,她从来没有想到,勇猛霸道的年轻首领竟然像小孩子一样,也会哭鼻子,而且表情还是这么的无助。 “他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以前的刚强都是逼不得已装出来的吧。” 玫爱怜地擦掉张五哥眼角的泪水,像大姐姐哄小弟弟一样,柔声说道:“你要是心里不快活,就大声地哭出来吧。” 张五哥闻听后,放声痛哭。他对玫的感觉很复杂,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玫,是玫从石堆里面就救出了他,也是玫把他背到河边,然后五花大绑,扔进冰冷的河水中。 “这里是不是十八层地狱?”张五哥抽噎着问道。 玫听不懂张五哥的话,用手摸了摸张五哥的额头,一片冰凉,没有发烧啊。“也许被图腾之火加持后,他的意识还有些不清醒吧。” 黑石部落的巫师每次向图腾祈祷之后,都会四肢抽搐,嘴角流着口水,说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语,和张五哥现在的状态很相似。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张五哥又问道。 “黑石兀格,我是玫,当然不是鬼。”玫很认真的回答。 “你是骗我的吧?”张五哥的眼泪又流了出来,他从来没见过玫这样打扮怪异的姑娘,也很确定玫不是黑石村或者周边村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是黑石村的?还知道我叫五哥。” 张五哥的家乡有个传统,新生儿出生以后,孩子的父亲要用听到的第一个词语给新生儿起名字。 张五哥出生的那一天,他爹张扁担走出门外,正好碰到两个庄稼人边走边聊,其中一个说道:“五哥,该往地里送粪了。”于是,张五哥的名字就诞生了,不过他应该感到庆幸,如果他爹晚出门几秒钟,说不定他的名字就和粪有关了。 “你是黑石兀格,我从小就知道啊。”玫笑了笑说道。 “是五哥,不是兀格。”张五哥看到玫呼出的气凝结成了白雾,心里面有些相信玫不是女鬼了。鬼应该没有呼吸,他对于这点很确信。 天快黑的时候,玫带着张五哥在一处浅滩上了岸,将他平放在一处背风的地方,然后找了一些枯树枝,用火石敲打出火星,生了一堆火。 “真暖和啊!”张五哥贪婪地烤着火,如果四肢灵便的话,他恨不得将火堆拥在怀里。 玫四周察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之后,才返了回来。她见张五哥像毛毛虫一样在火堆边蠕动着,不禁莞尔一笑,随即解下弓箭和匕首,又脱掉自己湿淋淋的衣服。 月光清冷,火光摇曳,张五哥一下子看得清清楚楚,然后在他震惊的目光中,玫也脱下了他身上的衣服,又将两个人的湿衣服都架在火上烘烤。 张五哥大脑一片空白,他从小所受到的教育,让他无法理解眼前所发生的情形。“我这是被妹子占了便宜,还是我占了妹子的便宜?” 过了好大一会儿,张五哥才回过了神,他慌忙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敢看,心跳的像打鼓一样。 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外出打猎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淋湿了,异性伙伴可以一边脱了衣服烤火,一边大大方方地交谈,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野蛮人不是虚伪的弗撒人,他们内心是干净的,才没有那些毫无用处的礼法。 第一次和心上人独处,玫的内心其实有些紧张的,看到张五哥羞赧的样子,不由得放松了心情。她又往火堆里扔了些枯树枝,火一下子烧得旺了起来,飘起的火星围绕着她和张五哥盘旋。 “一会儿把火堆移开,在烧热的地面上铺上树枝,睡在上面就不会冷了。” 张五哥只觉得口干舌燥,听着冰河哗哗的水声,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天亮的时候,张五哥发现自己穿着干爽的袍子,正躺在一堆还有着余热的树枝中。 玫踏着积雪,从远处走过来,一手拿着弓箭,另一手拎着着只野兔。 “你醒了?”玫抖了抖身上的落雪,笑吟吟的问道。 张五哥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昨晚孤男寡女同睡一处,该看到和不该看到的,全部都看到了,如果按照黑石村的规矩,张五哥必须要娶女方,否则就是耍流氓,女方的亲朋好友非得把张五哥的家拆了不可。玫的长相倒是入张五哥的眼,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成分,要是地主家庭出身,那事情可就不好办了,老张家根正苗红,怎么会与剥削阶级联姻? 玫利落地剥掉野兔的皮,掏出内脏扔进河里,用匕首切下来一块血淋淋的肉,递到了张五哥的嘴边。 在野蛮人看来,外出狩猎的时候,野兔松鸡之类的小猎物,不值得费工夫烤来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切成块生吃。 张五哥从来没有吃过生肉,本能地就要拒绝,可新鲜血肉竟是那样诱人,让饥肠辘辘的他好像不受思维的控制,一口咬在嘴中嚼吃了起来。 张五哥觉得生兔肉异样的甘美,吃了一块之后,便停不下来。玫不住的割肉,他大口的吞咽着,肚子好像是个无底洞。 没一会儿的功夫,野兔肉都被张五哥吃下了肚,竟然还有些意犹未足。“真对不住,肉都让我给吃了。” “吃饱了么?”玫见张五哥喜欢自己猎到的食物,心里面十分高兴。 “饱了!”张五哥不太会撒谎,红着脸说道。 玫示意张五哥躺好,用手摸了摸他身上的伤处,皱着眉说道:“你右腿的骨头没长好,如果不打断了重新接骨,以后会跛脚的。” 张五哥问道:“你会接骨么?” 玫说道:“我给自己养的狗接过骨头,没有给人接过。” 张五哥闻听之后,倒也不以为忤,他们村的赤脚医生之前就是兽医,给牲口看病和给人看病,想来也差不多吧。 “那就打断了重接吧。”张五哥闭上眼睛,坚定地说道。 玫捡起一块鹅卵石,用力地砸在张五哥右腿上。 嗷的一声,张五哥疼得坐了起来,他其实很想效仿关二爷刮骨疗伤时的风轻云淡,可惜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真他喵的疼啊。 “断了么?”张五哥问道。 “没有,刚才砸歪了。”玫第一次给人接骨,手法还是不太熟练。 张五哥疼得直喘粗气,见玫面有惭色,安慰道:“我不怕疼,你放开胆,一次砸不断,就多来几次试试。” 玫本来心里有些忐忑,听了张五哥的鼓励后,才渐渐平复了心神。“黑石兀格,你把右脚搭在我的腿上,这样悬空着,容易砸断。” 张五哥本来不好意思,可是见玫大大方方的样子,自己再扭扭捏捏就不像个男子汉了,于是一咬牙一横心,将右腿架在了玫的大腿上。 玫换了块更大的鹅卵石,仔细瞄了瞄才砸了下去,这次效果不错,一下子便将已经长好的骨折处打断了。 张五哥又是嗷的一声惨叫,满头都是豆大的冷汗。 玫重新接上了骨头,又用木棍将断骨处固定好,说道:“黑石兀格,你比黄黄强多了,我给黄黄接骨的时候,它身子动来动去的一点也不老实。” “黄黄是谁?”张五哥问道。 “黄黄是条狗,鼻子可灵了。”玫回答道。 第5章 初食 玫背着张五哥在雪地里艰难前行,偶尔踏断一根枯树枝,发出喀嚓的声音,惊得几只松鸡冲天飞起。 张五哥这几日吃得饱睡得好,脸色也红润了起来,就是手脚不太方便,像便溺这样的羞事还需要玫的帮忙,不过他已经想开了,人家姑娘都没有计较,自己做什么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大不了以后手脚利索了,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娶她当老婆。 四周是一片高大笔直的松树,松针翠绿,沉甸甸的松塔压得树枝都弯了下来。 玫在一株松树旁停了下来,望着树干上新鲜的爪印,满脸都是警惕之色。“黑石兀格,这是熊的爪印。” 张五哥从玫的背后探出头看了看,五道长长的爪印就像凿子刻出来似的,顿时心里一惊。他没有见过熊,不过听村里的老人讲,熊这东西,不仅力大无穷,而且能上树会游泳,特别是舌头上还长着倒刺,它要是在你脸上舔一下,那脸上的皮肉就全都没了,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 玫是个女猎手,倒不是害怕熊,她只是觉得奇怪,现在已经是冬季,熊不去冬眠,怎么会出来活动。 在荒原上,熊在夏季会大吃大喝,将身体吃得又肥又胖,等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季,熊就会找个树洞或者地穴,钻进去冬眠。 野蛮人在冬季也会猎杀冬眠的熊,一般是十几个猎手一起出动,猎犬会找到熊睡觉的地方,然后一个人负责弄出噪音将熊吵醒,被惊醒的熊会变得异常狂暴,其他猎手会在熊刚爬出来的瞬间,用石矛一起刺熊的心脏。如果没有刺中心脏,那就会变得很麻烦,一般野蛮人会让猎犬群拥而上,和熊缠斗,然后大家在四周找机会刺熊的要害部位,一般这个过程会持续很长时间,而且就算最后熊被猎杀,猎犬也很可能会伤亡殆尽。 “你把我放下,自己走吧。”张五哥不想拖累玫,如果遇到熊,自己现在毫无反抗能力,一个人死,好过两个人一同送命。 “我回不去了,我也不会丢下你。”玫坚定地说道,她握了握手中的弓箭,又对张五哥说道:“我以前经常一个人杀熊,你放心吧。” “你还说你会接骨呢?”张五哥扁了扁嘴,小声嘀咕着,他根本不相信玫所说的话。 “真的,我不骗人的。”玫的表情特别真诚。 “那你是怎么杀熊的?”张五哥好奇地问道。 玫举起手中的弓箭,在张五哥的眼前晃了晃,说道:“我把箭射进熊的耳朵里,它一下子就死了。” 玫手里的弓箭,箭头是用兽骨打磨而成的,张五哥感觉这样简陋的骨箭可能连熊的耳屎也射不穿,再说熊也不会老老实实站着不动,让你用弓箭射进耳朵里吧。 玫见张五哥不相信,笑了笑,也不再辩解,背着他继续向前走。 走了一会儿,在一片空地上,玫看见了一头黑熊的尸体,肚子上被咬开一个大洞,肠子流了一地,内脏都被吃光了。 玫将张五哥靠在一颗大树上,自己拿着弓箭,小心翼翼地走上去查看。 这头死掉的黑熊有六七百斤重,脖子被咬断了一大半,只剩下一点皮肉还连着身体。雪地上有一条清晰的血迹,说明这头黑熊是从不远处的树洞中被拖出来,然后吃掉的。 在这一片森林中,熊和狼群就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不过狼群和熊都有固定的地盘,一般不会发生冲突。而且从遗留下的痕迹来看,并没有发生什么剧烈打斗,这头黑熊是在毫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很轻松的杀死了。 “黑石兀格,我们绕路走吧。”玫并不鲁莽,对于不了解的危险,避开锋芒才是最好的选择。 张五哥见玫满脸凝重,问道:“是什么东西,能杀死黑熊?” 玫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很厉害的野兽,我也许打不过,咱们快走吧。” 张五哥自见到玫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有些惊慌的神色。 正在这个时候,一阵腥风传来,紧接着是一声巨大的咆哮。 张五哥头皮发麻,看到一头白熊从远处的灌木丛中走出,身形比牯牛还要大出许多,踏在雪地上的熊掌好像簸箕一样,探出的爪子尖锐异常,至少有十公分长。 张五哥毫不怀疑,只要挨上这头白熊的一巴掌,就会被打得骨断筋折。 “你快跑!”张五哥用头撞了一下玫,焦急地喊道。 “我跑了,你就死了。”玫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巨大的熊,足有普通黑熊两个那样大。而且荒原上的熊都是黑色的,这头白熊是从何处而来? 来不及细想,玫张开弓箭,嗖嗖两声,连发两只骨箭射向白熊。 白熊只是抬了抬前掌,就将一只骨箭拍飞,另一只骨箭射在白熊的胸前,却射不穿厚实的皮毛,啪的掉在了地上。 吼!一声咆哮,白熊血盆大口喷着热气,四肢着地向这边奔跑了过来。 “你躲在树后别动!”玫大声嘱咐了张五哥一声,便背起弓箭,迎着白熊跑了过去。 “喔呵呵,喔呵呵……”玫举起手臂一边舞动,一边大声的叫着,以吸引白熊的注意力。 白熊被玫激怒,昂着头人立起来,然后像一座小山一样,向玫扑了过来。 玫踏着雪快速的跑着,身后的白熊两眼一片血红,放出嗜血的光芒来。 “快跑啊!”张五哥心头一热,两眼涌出了泪水。 白熊身形巨大,可在雪地上奔跑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与玫的距离越来越小。 眼看着玫就要被追上,她突然爬上一颗高大的松树,白熊仰起头望了望树上的玫,变得一点也不着急,围着松树转了几圈,才慢悠悠地爬了上去。 熊天生就是爬树高手,爪子好像钢钩一样抓在树干上,随着它向上爬去,松树上的积雪扑簌簌地直往下掉。 “完蛋了!”张五哥见玫好似慌不择路爬到了树上,心里一凉,这下可是大大的不妙。 “大笨熊,来吃我!”张五哥扭动着身子从树后爬了出来,朝着白熊大声地喊道。 白熊听到声音,疑惑地停了下来,抱着树干望了望,见张五哥好像毛毛虫一样在雪地上蠕动。 “大笨熊,有种你来吃我,我比树上的柴火妞好吃!” 白熊自然听不懂张五哥说得是什么,它停下来,只是要判断一下,张五哥对它有没有危险。不过很显然,瘦成一把骨头似的张五哥,战斗力无限接近于零,对白熊而言,还不如一只蜜蜂有威胁。 白熊只是愣了一小会儿,又继续攀爬,向着玫追去。 这颗大松树有二十多米高,越往上爬,树干就变得越细。玫身子灵便,不一会儿就爬到了树梢上,往下一看,白熊的面孔狰狞可怖,正一点一点地接近树梢。 一阵寒风呼啸卷来,吹得松树摇摇晃晃,白熊停止攀爬,紧紧地抱着树干一动不动,生怕从松树上摔下来。 “黑石兀格,我让这只大笨熊给你跳个舞。”玫望着远处雪地上的张五哥大声喊道,随后大幅度地晃动树梢,整个松树的上半部分也随之摇动起来。 白熊胖大的身躯随着树干左摇右摆,好像一个不倒翁。 “完了,这娘们傻掉了!”张五哥心中十分绝望,他一点也不理解玫为什么要这样做,白熊四只爪子牢牢地抓住树干,照这样晃动下去,就算玫把自己晃晕了,白熊也不可能掉下树去。 树梢晃动的幅度越来越大,玫突然借着弹力一跃而起,像一只大鸟一样,落到了旁边的松树上,然后手足并用,飞快地从树上爬了下来。 白熊看了看树下的玫,屁股朝下,慢悠悠地一步一步往下退。 “傻娘们,你还不快跑!”张五哥心都要跳出来了,大声地提醒着。 玫好像没有听到张五哥的话,从背后解下弓箭,一动不动地盯着往下爬的白熊,就在白熊后腿刚要落地、两个前掌还抱住树干的时候,玫一步赶上去,张开弓箭,一箭就射进白熊的右耳朵中。 白熊疼得发出一声地动山摇的咆哮,一下子摔倒在雪地上,随即又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好像喝醉了一般,抡着巨大的熊掌向玫扑过来。 玫只轻盈的一跳,便躲开了白熊的攻击,喀嚓一声,熊掌拍断了一株大腿粗的小树。 张五哥看得呆了,原来这娘们真能把弓箭射进熊的耳朵里,并没有吹牛。 白熊已是强弩之末,一扑不中,扭转身又接连扑了几次,都被玫灵巧地躲了过去。 约莫过了一顿饭的时间,白熊嘶吼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趴在雪地上一动不动。 玫拄着长弓,大口地喘息着,浑身都是冷汗。这头白熊是她平生仅见,刚才拼死一搏,耗尽了她全部的体力和心力,所幸图腾保佑,她杀掉了白熊。 只休息了片刻,玫双膝跪倒在雪地上,两手高高举起,虔诚地祷告:“伟大的图腾,感谢你赐予我白熊的血肉和皮毛,我将白熊的灵魂奉献给你,愿你保佑我们远离一切灾厄!” 张五哥劫后余生,听了玫的祷告之后,突然感觉一阵来自灵魂深处的兴奋。一点黄色的火焰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张五哥的眉心处,又幻化为无数细小的火蛇,扭在一处盘旋着,形成了一个火焰旋涡。 白熊刚刚死去,灵魂并未消散,嗖的一下便被吸到火焰旋涡之中,几个呼吸之后,便消失不见。 黄色的火焰好像吃了一剂大补药,盘旋的越来越快,发散出的黄光越来越浓,渐渐笼罩了张五哥的全身。 张五哥双目中一片黄色,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以吾之名,赐汝图腾之力!” 第6章 融合 张五哥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他站在浩大的虚空中,看到无数星球大小的黄色火焰围绕着他旋转。 每一个黄色火焰就是一个世界,有无数的生灵在其中繁衍生息。 黄色火焰越转越快,形成了一个个黄色的光圈,而张五哥便是这无穷光圈的中心。 画面一转,黄色火焰又汇聚在一起,组成一个巨大的人形,气势威压万界,容貌却与张五哥一模一样。 “你是我?”张五哥愕然问道。 “我不是你,你是我!”火焰巨人的声音无比宏大,仿佛能穿透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那么我是谁?”张五哥又问道。 “你就是你!你将统一一切,又在一切之中!” 张五哥不解,火焰巨人却缓缓地向他走来,慢慢地与他合二为一。张五哥只觉得一股浩瀚无比的意念融合在他的脑海中,他感觉自己变得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我是谁?”张五哥睁开眼,发现自己是在一个熊皮帐篷中。 玫坐在张五哥的身边,见他睡醒了,说道:“你是黑石兀格,黑石部落的首领,荒原野蛮人中的英雄!” 张五哥闻听之后,手抚摸着白色的熊皮,低着头久久无语。 “玫,以后你不要叫我黑石兀格,就叫我五哥吧。” “五哥?”玫的语调有些怪,不过她的心中十分高兴,相处这么久,张五哥还是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按照野蛮人的规矩,只有首领才能在本名前面加上部落的名称,比如黑石兀格,黑石是部落的名称,兀格才是本名。玫一直称呼张五哥为黑石兀格,是出于一种怜爱的心态,担心他接受不了现实。玫觉得自己想错了,自己的心上人毕竟是个慷慨豪迈的英雄,怎么会计较名头的叫法,自己的那点小心思真是可笑。 “你救过我两次,我会报答你的。”张五哥郑重地说了这句话之后,脸上突然红了起来,他其实想接着说,你要是不嫌弃我,我就娶你。不过年轻人脸皮嫩,这样的话终究是说不出口。 “我不用你报答,我心甘情愿做的!”玫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了出来,没有一点羞怯之意。 张五哥更加不好意思了,人家姑娘一片真诚,施恩不图报,自己却是一肚子见不得人的鸡零狗碎。其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很正常的想法,不过张五哥这个年代的人比较保守,觉得这样的想法近乎于耍流氓。 “什么玩意儿!”张五哥心中暗骂自己,觉得还不解气,抬起右手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玫很奇怪的看着张五哥,好像发生了十分异样的事情。 “那个……我打蚊子呢!”张五哥脸上讪讪的,胡乱解释着。 “五哥,你胳膊上的伤好了?”玫问道。 “应该好了吧!”张五哥抬抬右胳膊,又晃晃左胳膊,一点问题也没有。 玫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挽起张五哥的衣袖仔细看了看,又摸了摸,果然胳膊上的伤都长好了。 张五哥被玫的手摸得心里痒痒的,脸上却是故作镇定。 “你把裤子脱了,我看看你腿上的伤。”玫满脸都是惊喜的颜色,豪不避讳的说道。 “还是不要了吧!”张五哥双手拽着裤腰,一脸紧张地说道。 玫见张五哥不愿意脱裤子,心中不明白,不过倒也不勉强,用手掀起张五哥的裤腿,发现原来骨折的地方,已经完全长好了,连受伤的痕迹都看不出来了。 “你站起来走走。” 张五哥站了起来,一步便跨到皮帐的外面,绕着皮帐前的火堆走了几圈,这才停了下来,仰头望了望,只见明月高悬,星河灿烂。 “五哥,你完全好了,图腾保佑!” 在玫的记忆中,伤筋断骨虽然不致命,但对于野蛮人也是很重的伤,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是无法康复的。张五哥好的这样快,这一定是图腾才能创造的奇迹。不过随即,玫的脸色就暗了起来,他的伤既然好了,大概就要返回部落了,以他在部落中的威望,重夺首领之位是很容易的事情,有许多人会因此而死,其中就包括姐姐娜日和爷爷八马。 玫的心思很复杂,问道:“五哥,你打算什么时候回黑石部落?” “我不回去了。”张五哥看着夜空,好半晌才说道。 “那你打算去哪?”玫脸上的颜色似乎活泛了一些。 张五哥用手指着黑沉沉的远方,问道:“那边是什么地方?” 玫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听说森林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冰洋,冰洋里的大鱼都长着角,一口就能吞下一只小船。” “我想去冰洋看看,你要和我一起去么?”张五哥扭过头,对着玫问道。 玫一下子变得高兴起来,说道:“好啊,我也想去看看冰洋里的大鱼!” 张五哥不禁大笑了起来,笑声中气十足,在冬夜里传出很远。 “哎,你小声一些,小心把狼群引来!”玫连忙捂住张五哥的嘴,满脸紧张地说道。 “这里有狼么?”不知为什么,张五哥心中毫无畏惧,好像狼对于他来说,就像蚂蚁一样微不足道。 “怎么没有?狼群可比熊厉害多了,有时候冬天下大雪,狼群在森林里找不到吃的,就会去吃部落中的人。有些小的部落,抵御不了狼群的袭击,一个冬天下来,就全被吃光了。” “噢。”张五哥嘴中应和着,目光却在四下搜寻着。 “你在找什么?”玫问道。 “肚子饿了,我想吃烤熊肉!”张五哥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玫指着一处雪堆说道:“白熊被我剥了皮,埋在雪里了,现在应该冻得结实了,切肉下来可不容易。” 张五哥饿急了,不等玫说完,便走过去扒开雪堆,用手弹了弹里面的熊肉,果然冻得硬邦邦,好像石头一样。张五哥曾经听说,熊掌一种是很珍贵的美味,在古代的时候,只有官老爷才能享用。 张五哥抓住一只熊掌,很随意的一撕扯,咔的一声,竟然将熊掌给硬生生掰了下来,顿时心中大喜,又如法炮制,将剩余的熊掌都给撕了下来。 玫见到张五哥空手撕下熊掌,如撕烤鸡一般,这么大的手劲可是从来没见过,也没有听说过,满脸都是敬仰之色,赞叹说道:“五哥,你好大的手劲!” 张五哥被夸得不好意思,走回来说道:“我以前每天都劳动,手劲自然就大了。”说完之后,将熊掌都穿在木棍上,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熊掌烤的金黄,滋滋的冒着油水。 张五哥拿起一只烤熊掌咬了一大口,顿时满嘴浓香四溢,他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差点儿把舌头也吞了下去。“太好吃了,你也尝尝!” 玫笑了笑,挑了一只烤熟的后脚掌,用匕首切着肉,一片一片吃了起来。 玫只吃了小半个熊掌便饱了,张五哥却是连吃了三个熊掌还是意犹未尽,最后把玫剩下的半个熊掌也吃了下去,这才感觉肚子吃饱了。 张五哥用手抚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说道:“这烤熊掌比生兔肉好吃多了,你怎么不多吃一点?” 玫用树枝拨弄着火堆,说道:“这头白熊可能是冬眠的时候饿醒了,才会去吃其它的熊。熊冬眠的时候,一只手掌会垫在屁股下面,有的熊习惯用左手掌,用的熊是用右手掌,也不知道这头白熊是用哪只手掌?” “大概是用左手掌吧!”张五哥想了想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玫问道。 “我吃白熊左手掌的时候,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张五哥回味着,准确的说,白熊左手掌有一种掺杂着臭豆腐香气的味道。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张五哥问道。 “本来是想告诉你的,后来看你吃的那么香,就不想说了。”玫很平静地回答道。 “那为什么后面又告诉我了?” 玫说道:“我觉得不应该骗你,所以就忍不住告诉了你。” 张五哥挠着头皮,他有些搞不清玫的逻辑。其实对于具有臭豆腐香气的白熊左手掌,张五哥倒没有什么不适之感,这算什么屁事,在他的印象中,驴板肠要是洗的太干净,卤出来反而不好吃,吃的就是那个味! “你去睡吧,我来守夜!”张五哥抱着膝盖坐在火堆前,对玫说道。 玫这一向都没有休息好,见张五哥身子已经痊愈,也就不再拒绝,说道:“要是有异常状况,你就叫醒我。” 张五哥摆了摆手,说道:“你放心睡吧,不会有什么状况。” 玫钻进熊皮帐篷中,不一会儿便传来轻微地鼾声。 四周静悄悄的,银白色的月光洒在松林中,斑驳的树影稀稀疏疏的映在雪地上。 张五哥闭上眼,感觉到脑海中有一点黄色火焰静静地悬浮着,散发出一团明黄色的光晕滋养着他的灵魂。 十几只荒原狼闻到了熊尸的血腥味,一点一点接近熊皮帐篷,不住地窥视徘徊,眼睛发出绿油油的光,好像一团团的鬼火。 张五哥瞥见了荒原狼,心念一动,黄色火焰便浮现在他的眉心处。 黄色火焰欢快地跳跃着,有一种本能让它迫不及待地要去吞噬荒原狼的灵魂,不过没有得到张五哥的命令,它就不能越雷池一步。 “去吧。”感受到黄色火焰的躁动,张五哥轻声吩咐着。 黄色火焰好像一道流星,眨眼间就来到了松林中,只是在十几只荒原狼头顶盘旋了几下,荒原狼便全部悄无声息地倒在雪地上。 黄色火焰好像一个吃到糖果的小孩,高兴地回到张五哥的眉心处,跳动了几下便消失不见。 一阵明黄色的光芒在张五哥的皮肤下涌动,他全身的筋肉和骨骼都在进化着,变得越来越强大。 张五哥本能的感觉到,只要让黄色火焰不停的吞噬灵魂,它就会帮助自己进入到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境界。 不过吞噬他人而壮大自身,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和反动剥削阶级有什么区别,张五哥思想上又很抗拒,但是他也难以抵御变得强大的欲望。 “以后只许伤坏人,切不可伤一个好人!”张五哥自言自语地说道。 第7章 黄金 我叫张五哥,张弓搭箭的张,五谷丰登的五,哥德巴赫的哥。 我现在来到了奥斯大陆,与我同行的女孩叫玫。我怀疑玫喜欢我,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我姓张?村里人都说嫁给姓张的好,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 张五哥步履轻健,背着白熊皮和几十斤的熊肉,大步走在雪地里。 身后的玫手中拿着弓箭,额头已经见了汗,呼吸变得急促,有些跟不上张五哥的步伐,不过她是个倔强的姑娘,不会轻易叫苦,只是咬着牙坚持着。 张五哥回头望了望玫,问道:“你累不累,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玫胸口上下起伏着,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不累,以前在荒原上追野驴,我能一口气追上一整天。” 张五哥性子质朴豁达,不懂得女儿家喜欢口是心非,便信以为真。他自从痊愈以后,明白再也回不去黑石村家乡了,索性既来之则安之。 “玫,这么走没意思,咱俩换着唱歌怎么样?”张五哥以前在田间劳动的时候,有时候大家就你唱一首歌,我唱一首歌,听着听着就忘记了疲累。 玫的喉咙又干又渴,像着了火一样,说道:“我不大会唱歌,你先唱吧。” 张五哥想了想,咧着嘴大声唱道:“正月里那个说媒,二月里定。三月里交聘礼,四月里迎。妹妹见了哥哥哟,说不完的话。咱们俩人死活哟,长在一搭。” 张五哥的声音像破锣一样,震得四野回声。 玫大概听懂了歌词中的意思,问道:“两个人既然互相喜欢,为什么不能立即在一起?做什么那样麻烦,还要说媒交聘礼?” 张五哥挠了挠头,他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好硬着头皮说道:“这个……这个是规矩吧,大家都要按着规矩办事的。” 玫说道:“我觉得这样的规矩不好,如果不照着规矩来,那两个人就不能在一起?” 张五哥被问得七荤八素,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四姐,明明喜欢英武的民兵连长,可因为和邻居定亲在先,就只能在夜晚蒙着被子偷偷的哭。 “也许这些规矩不好,可又有什么办法?”张五哥无可奈何地说道。 “规矩不好,就杀规矩!”玫斩钉截铁地说道。 张五哥想了想,点着头说道:“对!规矩不好,那就杀他娘的规矩!”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间都大声笑了出来。 又走了两里路,前面是一片开阔的山谷,谷底的小溪蜿蜒曲折,水面上飘着白色的雾气,水声哗啦啦地响着。 张五哥远远望着,发现小溪中忽隐忽现,闪着金色的光芒。 玫高兴地向小溪奔了过去,掬起一捧水尝了尝,只觉得甘甜可口,而且溪水竟然是温的,一点也不寒凉。 玫喝了个饱,又往随身的皮囊中灌满了水,摇着胳膊喊道:“五哥,这水是温的,你快来看看。” 张五哥走到溪边,用溪水洗了洗脸上的汗水,说道:“这水说不定是从温泉中流出的,咱们一会儿顺着溪流,走到源头看看。” 玫点了点头,突然在溪水中看见了几只林蛙,连忙拔出一只骨箭,一下子就刺中了一只林蛙。 “有林蛙,快来抓!”玫一边喊,一边用骨箭又刺中了几只又大又肥的林蛙。 张五哥听见玫的喊声,刚要一起去捕捉林蛙,却被河床上的一粒金色的东西给吸引了,捡起来看了看,又放到嘴里咬了咬,顿时喜形于色。“金子,是金子!” 玫只顾着捉林蛙,听到张五哥的喊叫声,头都没抬起一下。 张五哥将拇指大的金子收起来,又翻着河床上的石头寻找黄金,没过一会儿,竟然让他捡到了十几块或大或小的金子,其中一块天然的狗头金竟然有半斤多重。 “这要是换了钱,能给生产队买一辆拖拉机吧?”张五哥心头一阵兴奋。 玫将抓到的林蛙都串在骨箭上,看到张五哥抱着一堆金子,说道:“我早就看到了,金子有什么用?软绵绵的,既不能打造兵器,又不能当做食物吃。” 张五哥愕然,不甘心地问道:“金子在荒原上一点用处也没有?” 玫仔细地想了想,说道:“一点用处也没有!不过我听说,苏鲁部落的人喜欢给奴隶套上黄金项圈,以示区分。” “奴隶戴黄金项圈?”张五哥的价值观碎了一地,又问道:“那部落里的女孩不喜欢黄金做的首饰么?” “不喜欢!”玫很肯定地回答,又从脖颈处取出自己戴着的挂坠,是在一根皮绳上,系着一个花生米大小的黑色金属。 “这是陨铁,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铁块,我在野外捡到的,我们野蛮人姑娘喜欢坚硬的东西,对软绵绵的黄金才不感兴趣。” 张五哥走上前去,伸出手摸了摸玫的陨铁挂坠,又仔细地看了看,上面似乎还有一些红色的铁锈,他感觉这陨铁和生产队钉马掌的铁疙瘩也差不了多少,凭什么在这里变得这么珍贵? 张五哥看了看玫背后的骨箭和腰间的骨匕,问道“那你们为何不用陨铁做兵器?” 玫说道:“陨铁太少了,整个黑石部落的陨铁都收集起来,也不够打造一把战刀。听族中的长老们说,只有野蛮人的王,才有资格使用陨铁打造的兵器,其他人如果擅自使用陨铁兵器,那就是大不敬的死罪。” 张五哥很无语,整个部落穷得连把金属菜刀也没有,却偏偏视黄金如粪土,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张五哥叹了一口气,将怀中的黄金一股脑地都扔进溪水中,说道:“咱们顺着溪水去源头看看吧。” 小溪的两岸地气温热,并没有冰雪,裸露的地面上长着青草,好像绿色的地毯一样。 张五哥和玫溯着溪水,又走出很远的一段路,发现在一处高坡上,散落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地热泉眼,这些泉水汇聚起来,便成为了一条小溪。 玫走到一处泉眼附近,热水冒着泡,汩汩地涌了出来,四周的石头摸着都是有些发烫。玫将穿成一串的林蛙放入热泉眼中,只一会儿的功夫,这些林蛙就全都煮熟了,玫取下一只林蛙递给张五哥,说道:“这些林蛙在夏天吃得又肥又大,到了冬天便不再吃东西,肚子里干干净净,就这样煮着吃,味道最好了。” 张五哥拿着林蛙左看看右看看,也不知道该如何下口。他在黑石村的时候,也吃过青蛙,不过那都是洗剥干净,切成小块,用热油和辣椒一起炒着吃。像这样整个煮熟的原生态吃法,他倒是第一次尝试。 玫微微一笑,说道:“五哥,你这样的大英雄,习惯了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从没吃过林蛙这样的小东西吧?其实林蛙的肉又嫩又香,你尝一下就知道了。” 玫说完之后,拿起一只煮熟的林蛙,整个的吞了下去。 张五哥咽了口唾沫,心中无比惊叹,像玫这样的小姑娘,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吞吐能力,他作为一个男子汉,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于是照葫芦画瓢,拿起手中的林蛙,一口就吃进了嘴里,顿时感觉软软嫩嫩的,而且这林蛙肚子里是一包油,入口即化。 “好吃!”张五哥好像发现了新大陆,眼睛冒着光,又连着整吞了几个林蛙。 不大一会儿,捉到的林蛙便吃了个干净,张五哥意犹未尽,对玫说道:“咱们再去捉林蛙煮着吃。” 玫说道:“林蛙肉极是滋补,不过却是有一样坏处,男人吃多了要掉胡子的,你刚才已经吃了不少,可不能再吃了。” 张五哥现在的胡须比关二爷还长,吃饭喝水的时候大是不方便,他倒是不在乎掉胡须,说道:“胡子掉干净了倒好,省得麻烦。” 玫歉意地说道:“这一路光顾着逃了,也没给你刮刮胡子,真对不住了。” 张五哥这幅身躯的原主人是黑石部落的首领,每日有十几个妻子服侍,当然把胡须打理得整整齐齐。如今虎落平原,身边只有一个玫,她是个女猎手,对于怎么照顾人,还是不太擅长的。 玫拔出腰间的骨匕,贴着张五哥的脸,慢慢将乱蓬蓬的胡须都刮去了,张五哥只觉得骨匕异常锋利,所到之处,胡须便纷纷落地,也不知道是什么兽骨打磨而成。玫的手掌虽不是柔腻娇嫩,可摸在张五哥的面庞上,却令他忍不住怦然心动。 骨匕渐渐剃到脖颈处,玫的长发滑落在张五哥的鼻子上,痒痒的,张五哥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身子也是一颤。 哎哟一声,玫急忙收回骨匕,可还是在张五哥的脖颈处划出一道浅浅的血口子,鲜血一下子便流了出来,玫急忙用手捂住。 “我真没用!”玫自责的骂着自己。 张五哥全不把这点伤放在眼里,说道:“这点伤不算什么,也不怪你,是我不好。” 玫差点哭了出来,说道:“五哥,我这么笨,你打我吧。” 原来野蛮人男子脾气暴躁,但有不满,便对妻女拳打脚踢,这个在部落中习以为常。 张五哥愣着说道:“我打你做什么?只有狗熊孬种才打女人呢,我可不想做大狗熊。” 玫被逗笑了,看着张五哥刮了胡须的面庞神采焕发,好像是换了一个人,少了一些霸道,多了几分憨厚亲切。 “五哥,你真的不愿意再回到黑石部落么?那里有你十几个妻子,会把你服侍的很舒服,不像我,只会狩猎,一点也不会照顾人。” 张五哥咋舌问道:“我以前有十几个老婆?”当看到玫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鬼使神差地问道:“是包办婚姻么?” 玫不解,问道:“什么是包办婚姻?” “就是夫妻间没有感情,不情不愿地在一起。”在张五哥的印象中,只有恶霸坏蛋才会有许多妻子,这些妻子大都不是出于真心,而是由于被逼无奈。 玫想了想说道:“你那些妻子都是被你抢来的,算是包办婚姻吧。” “我以前是个大坏蛋?”张五哥追问道。 “差不多吧。”玫回答道。 第8章 巨人 张五哥又将随身带的熊肉,切了几大块下来,在热泉中烫煮的半生不熟,这才吃了个饱。他这几日在雪地里跋涉,身上又脏又臭,便找了个不烫的泉眼,进去洗刷洗刷,身上的老泥搓下来足有二斤多,肉皮才见了本色。 玫将张五哥脱下来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挂在一颗灌木上晾干,走到近前,笑着说道:“五哥,部落中只有女人洗浴的时候,才会把身子都沉到水里呢。” 张五哥见玫毫不避讳,不禁红了脸,赧然问道:“那男人是什么姿势?” 玫做了个双臂张开的姿势,说道:“男人都是把胳膊搭在岸边,一边洗浴,一边大声谈论。” 张五哥才不敢如此狂放,身子往水下又沉了沉,目光正好落在了玫堪堪一握的双峰上。 “禽兽!”张五哥暗骂自己一句,转过了目光,像被马蜂蛰了似的。 玫看着张五哥出糗的样子,暗暗好笑,不禁问道:“五哥,图腾之火为什么会选择你?” “图腾之火?你说的是这个玩意儿么?”张五哥意念一动,一点黄色火焰便出现在了他的眉心处。 玫没有想到伟大的图腾之火竟然召之即来,慌忙举起双手,虔诚地跪拜下去。当她再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图腾之火已经消失不见了。 张五哥对玫说道:“原来这黄色的火焰叫图腾之火,不是它选择了我,而是它回归了我。” 张五哥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讲,好像这种想法是理所当然的道理,早就印刻在他的灵魂中。 玫似懂非懂,不过她觉得张五哥在召唤出图腾之火的刹那,好像是变了一个人,具有一种难以言明的威严和气势。 “听爷爷讲,凡是得到图腾之火加持的英雄,都会成为我们野蛮人的王。”玫满脸都是崇拜的表情。 张五哥问道:“野蛮人的王?比公社书记还大?” 在张五哥的印象中,公社书记就是最大的官了,平时牛皮哄哄的生产队长见了公社书记也要点头哈腰,而且公社书记还不用干活,吃大锅饭的时候,可以端着碗蹲在灶台上,专门挑肉吃。 玫不知道公社书记是何物,骄傲的回答:“野蛮人的王是奥斯大陆真正的主人,凡是阳光照耀到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 张五哥说道:“那我可做不了这个王,全天下的土地都给了我,我就是不吃不睡也种不完,地要是荒着不种,那不成了败家子?” 玫一时语塞,想了想之后,说道:“五哥,你要是做了王,可以让别人给你干活,不必你亲自动手的。” 张五哥说道:“算了吧,我可安排不了那么多人劳动,要是收成不好,打下来的粮食不够分,那还不得吵翻了天。” 玫默然,良久点头说道:“你说得对,当野蛮人的王,哪有自由自在的好。” 张五哥和玫正说得高兴,一个高大的身形从不远处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一只剥了皮的荒原狼,找了一处地热泉眼,蹲下身在泉水中烫煮着狼肉。 “冰霜巨人!”玫扭头一望,立即张弓搭箭迎了上去。 张五哥不放心玫一个人,也来不及去取衣服,抓起白熊皮,胡乱地披在身上,便跟了上去。 这个冰霜巨人大概有两米高,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裸露出的皮肤是苍白色的,满脸的稚气,鼻子上还挂着两条亮晶晶的鼻涕。 “巨人,整个荒原都是野蛮人的领地,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玫面色冰冷,手里的骨箭对准冰霜巨人的心脏,大声地喝问。 “是啊,你以为这是你家啊,想唱歌就唱歌,想涮火锅就涮火锅?”张五哥晃着砂锅大的拳头,在一旁狐假虎威地说道。 这个冰霜巨人好像被吓了一跳,瞪着大眼珠看了看玫和张五哥,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哇的一声竟然哭了出来。 “喂,我说,我们也没怎么着你啊,你哭什么?”张五哥一下子变得很不好意思,他觉得这个巨人可能脑子有问题,欺负一个傻子可是大大的不应该。 冰霜巨人指着张五哥身上披着的白熊皮,哭着说道:“你杀了我的白熊,你赔我!” 张五哥满脸的歉意,说道:“原来白熊是你养的,那可真对不住了,不过它要吃我们,我们也只好杀了他。” 冰霜巨人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鼻涕和眼泪,站起身来,说道:“白熊是我从小养大的,最听我的话,你赔我一头一模一样的白熊来!” 玫很不满张五哥带偏了话题,跨前一步,追问道:“巨人,你为什么要闯入野蛮人的领地?” 冰霜巨人傻乎乎地说道:“是爸爸妈妈带我来到这里的,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里,我要骑着白熊回到冰原故乡,可是爸爸妈妈不允许我返回去。前几天刮起了暴风雪,我的白熊走丢了,我找了好久,没想到被你们给杀掉了,快赔我!” 冰霜巨人说完后,看了看张五哥身上披着的熊皮,气得两腮鼓鼓的,突然伸出蒲扇般的手,一把就抢了过来,抱着白熊皮又大声哭了出来。 张五哥光溜溜的站立当场,全身的肌肤与寒冷的空气来了个亲密接触,却并没有感到一点寒冷。自从融合了黄色火焰,他的身体似乎受到了某种神秘的改造,变得越来越彪悍威猛,寒风对于他来说,仿佛是情人的呼吸一般温柔。 “是谁欺负了我的儿子博哈特?” 随着一声怒吼,一个三米高的冰霜巨人骑着一头巨大的白熊,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七八个表情愤怒的成年冰霜巨人。 “你儿子?”张五哥看了看领头的成年巨人,又看了看满脸泪水的小巨人,二者果然十分相像。 “博哈特今年十二岁,是我卡豋唯一的儿子,所有冰霜巨人都知道!”冰霜巨人卡豋从白熊身上跳了下来,两条石墩子一样的大腿踩得地面咚咚作响。 玫大声说道:“荒原是野蛮人的领地,不是巨人可以撒野的地方,我不管你们从哪里来,现在你们就必须离开!” 野蛮人并不惧怕巨人,曾经荒原上也存在着不少独眼巨人,可最后被野蛮人围杀的一个也不剩。巨人在野蛮人的眼中,不过是长得高壮一些,被箭射中也会流血,被砍下头颅也会死。 冰霜巨人卡豋低头看了看玫,用一只手点指着,说道:“小姑娘,请不要打断我的问题,是谁欺负了我的儿子?” 在野蛮人的传统中,用手指着别人说话,是一种侮辱,除非是奴隶,否则没有野蛮人会忍受这样的侮辱。 玫不等卡豋说完,一箭就射向他的胸口。 冰霜巨人卡豋不屑的一笑,伸出大手就接住了射来的箭,随即另一只手向着玫抓来。 张五哥本来是有一些歉意的,见玫有危险,顿时怒火上涌,想也不想,伸出右手便抓住了卡豋的手腕,喝道:“有话和我说,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 冰霜巨人卡豋的手臂比张五哥的大腿还要粗,却被张五哥单手牢牢抓住,无法动弹一点儿。 “好大的力气!”冰霜巨人卡豋不由得赞叹一声,他本来没把眼前的光屁股野蛮人放在眼中,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 “咱们两个比比力气。”卡豋来了兴致,猛地全身发力,手臂上青筋暴起,一下子就粗了几圈。 张五哥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虽然性子谦和,可骨子里自有一种好勇斗狠,今天一下子被激发出来,却是不肯轻易退却。他见卡豋不肯罢手,单臂运足了劲儿,随着一声大吼,竟将冰霜巨人卡豋给抡飞了出去,扑通一声,落到十米外的一处温泉中,顿时水花四溅。 周围的冰霜巨人完全震惊了,卡豋可是族中的第一力士,怎么会败给一个豆芽菜似的光屁股野蛮人,而且还败得这么彻底、这么丢脸,难道这个野蛮人的身体中隐藏着一头猛犸象?不然怎么会有如此巨力? 玫的脸上全是笑意,她对张五哥的战斗力有一种近乎于盲目的崇拜,被图腾之火加持的英雄击败一个冰霜巨人算什么,就是击败一头巨龙也是理所当然的。唯一感觉到尴尬的是,随着张五哥全身发力,他身下的东西也高高的昂起,实在是有些不雅观。 张五哥刚才是逞着一股血勇,他也没料到自己的力气竟然变得如此大,能将一个三米高的庞然大物给扔了出去,好像还没怎么费劲,感觉很轻松的样子。“这个大块头难不成是纸糊的?” 卡豋从温泉中爬出来,浑身上下湿淋淋的,额头上磕出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包,对张五哥说道:“刚才算是你赢了,咱们再比一场,要是我又输了,那你欺负我儿子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 张五哥说道:“我从不欺负小孩子!你儿子养的白熊要吃我们,我们不得已,才杀了白熊。” 卡豋看张五哥的面色不像是撒谎,便信了几分,回头对儿子博哈特说道:“一头白熊而已,死了就死了,你哭什么?一点儿也不像个男子汉的样子。” 博哈特似乎很惧怕父亲卡豋,闻言便止住了哭声。 第9章 神力 卡豋摆出了一副摔跤的架势,对张五哥说道:“来来来,我们再比一比力气!” 张五哥在玫这样的女孩面前,自然不会认怂,而且刚才的获胜,也让他的内心中升起一种豪情。 砰的一声,张五哥和冰霜巨人卡豋扭在了一处。卡豋的身躯有四百多斤重,鼓起的块块肌肉像岩石一样,简直强壮到了极点。以往和族人比试的时候,卡豋从来是不屑于使用技巧,无论对手用什么招式,都会在他的巨力面前一败涂地。 一力降十会!技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不过是可笑的花架子。 可今天,一切好像都翻转过来了。 只僵持了不过十个呼吸,卡豋就不得不痛苦的承认,自己的力气比不过眼前这个光屁股野蛮人,对手的力气好像是雪崩一样,呼啸而来,连绵不绝。 对!就是像雪崩一样,只能躲闪,无可抗衡。 为了能多坚持一会儿或者说能输的不太难看,卡豋不得不使出了被他一贯鄙夷的摔跤技巧,借力卸力,身体滑溜得像一条泥鳅一样。 张五哥以前专心于修理地球,从来没学过什么摔跤,全凭着一身蛮力,却是越比越畅快,全身的骨骼和筋肉似乎都舒展开了,真想大声的叫出来。 观看比试的冰霜巨人们,全都是大张着嘴,喉咙里好像能塞进去一个鸵鸟蛋。在他们不可置信的目光中,本族的第一力士卡豋被张五哥抱着腰,一寸一寸地举离了地面。 卡豋的两只胳膊被张五哥紧紧地箍在腰间,他无从反抗,感觉自己好像被一条史前巨蟒给缠住了,五脏六腑都快要被勒爆了。 小巨人博哈特见到父亲就要输了,心里又急又怕,哇哇的大哭起来。 张五哥本来要将卡豋狠狠地摔向地面,听到博哈特的哭声后,暗想:“在孩子面前摔倒他的父亲,可有些过分,还是算了吧。”想到此处,便将卡豋轻轻放回地面,松开手说道:“大个子,你的力气可真不含糊!” 卡豋本来面如死灰,见张五哥饶了自己,立刻大喜过望,满脸都是仰慕之色,赞叹道:“你的力气更大,我不如你!”又转过头对玫说道:“小姑娘,我们冰霜巨人无意侵入野蛮人的领地,只是我们的故乡被一头巨龙给霸占了,没柰何才流落到了这里。” 玫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们没有侵犯之意,那我们便是朋友。白熊是我杀的,我拿这个赔你!”说完,从脖颈处取出自己的陨铁挂坠,双手递给了博哈特。 博哈特看了看父亲,见卡豋点了点头,这才收起了陨石挂坠。 卡豋佩服张五哥的力气,便邀请他和玫到自己的部落中做客,二人并没有什么急事,便答应了下来。 冒着风雪走了两天,转过一处山峦,眼前出现了几十个冰块砌成的巨大冰屋。 卡豋大呼一声,便从冰屋中奔出一群冰霜巨人,迎了过来。当先的女人正是卡豋的妻子佩娅,她一把抱住儿子博哈特,说道:“这些天你跑到哪里去了,妈妈担心死了。”又笑着对丈夫说道:“族中的巫师撒露西说,她听到了吉祥的鸟儿叫,你今天一定会带着儿子回来,果然是这样。” 卡豋抱了抱妻子,说道“撒露西的预言从来没有错过,她说什么便是什么!”又向佩娅介绍张五哥和玫,说道:“这是路上遇到的好朋友,你可要好好招待,切不可怠慢了。” 佩娅热情地说道:“尊贵的朋友,欢迎来到我们冰霜巨人的部落,你们一定要尝尝我们的烤熊肉和浆果酒,那可是全天下最好的美味。” 张五哥这个人硬的不怕、软的不欺,有些傲上忍下的意思,见佩娅如此好客,便也热情地打着招呼。 冰霜巨人簇拥着张五哥和玫向着部落走去,行走之间,张五哥看到了一个个巨大的围栏,里面豢养着壮硕的白熊,不过这些白熊显得很温顺,就好像家畜一般。 卡豋带着张五哥走进最大的一个冰屋,当下大摆筵席,大块的烤熊肉一盘一盘地端了上来,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大杯的浆果酒。冰原上生长着一种红色的浆果,含糖量极高,发酵之后酿成的美酒入口甜腻,但是后劲绵长。 张五哥本不会饮酒,但架不住冰霜巨人的热情,一连喝了十余杯,竟是面不改色,越喝越有兴致,最后不待冰霜巨人敬酒,反而自斟自饮起来。 冰霜巨人的酒杯是用木头雕刻而成的,一杯能装一斤酒,普通的巨人喝十余杯酒自然不会醉倒,可也会眼花耳热的酒意上涌,像张五哥这样把浆果酒当成水来喝,却是闻所未闻。冰霜巨人喜欢喝酒,以酒量宏大为英雄,见张五哥如此豪饮,自是人人钦佩。 卡豋端着酒杯问道:“五哥兄弟,我们部落的浆果酒如何?” 张五哥挑着大拇指,说道:“好喝!” 卡豋又问道:“这烤熊肉如何?” 张五哥说道:“好吃!” 哈哈一阵大笑,冰霜巨人心思简单,见张五哥喜欢他们的美酒和食物,便大有亲近之意。 张五哥好像想到了什么事情,问道:“卡豋大哥,白熊冬眠的时候,到底用哪只手掌垫在屁股底下?” 玫闻听之后,差点将嘴中的酒喷了出来。 卡豋被问楞了,想了想说道:“我们养的白熊与荒原上的熊不同,从来不冬眠的,至于白熊睡觉的时候用哪只手掌垫在屁股下,这个我也不知道,等天黑的时候,咱们一起去白熊睡觉的地方看看,就知道了。” 佩娅敬了玫一杯酒,问道:“美丽的姑娘,你和五哥兄弟要到哪里去?” 玫说道:“听说森林的尽头是一片冰洋,我们打算去看看冰洋里的大鱼。” 佩娅皱了一下眉头,脸上带着哀伤之色,说道:“森林的那一边是冰原,冰原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冰洋,那里是我们的家乡,五年前,不知从何处飞来了一头巨龙,把我们给赶了出来。” 张五哥闻听后,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震得盘子和酒杯都飞了起来,怒道:“巨龙怎地如此不讲理,凭什么霸占别人的家乡,卡豋大哥,咱们一同去,揍巨龙一顿!” 张五哥的家乡有一座龙王庙,天旱的时候求雨从来没有灵验过,后来生产队长大怒之下,带着一群小年轻拆了龙王庙,推翻了龙王爷的泥塑。在张五哥的脑海中,龙就是大一些的长虫,不过是长着角和爪子,再厉害也怕人,要不然为什么拆了龙王庙,它连个扁屁也不敢放?反而拆庙之后,一连几年都是风调雨顺的,看来龙还有些欺软怕硬哩。 卡豋喝了一杯酒,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们部落和巨龙打了好几架,实在是打不过,没办法,才迁移到这里的。其实我们冰霜巨人并不惧怕巨龙的吐息,不过我们的兵器打在巨龙的身上,连一片龙鳞也敲不下来,可巨龙甩一下尾巴,却能拍飞我们好几个战士,这架还怎么打?” 张五哥好奇地问道:“卡豋大哥,你们用什么样的兵器?” 卡豋回头对一个冰霜巨人吩咐了一声,不一会儿,便拿来一只黑色的大棒,长短在一米五左右,上粗下细,大概有一百多斤重。 张五哥拿在手里看了看,这不就是大号的棒槌么?乡下女人洗衣服的时候,会使用木棒槌来捶打衣物。他又舞了舞手中的棒槌,感觉轻飘飘的,重量和一个牙签差不多,随手就往地上一插,棒槌直插入地面,只有手柄处露在外面。 张五哥敲了敲棒槌的手柄,发出当当的金属回响,问道:“这个是铁打的?” 许久也没有回答,张五哥四下看了看,发现冰霜巨人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好像被施了定身法,一动也不动。 玫走过来摸了摸手柄处,肯定地点了点头,对张五哥说道:“这个是陨铁。”而后表情变得有些尴尬,她将自己宝爱的陨铁挂坠赔给了博哈特,没想到人家的陨铁多得是,随便拿出一件武器便是陨铁打造的。 卡豋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解释道:“这兵器确实是陨铁打造的,在我们的故乡冰原上,有很多陨石坑,里面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陨铁块。” 刚才卡豋的眼珠差点惊出了眼眶,冰屋里的地面全是冻土,坚如铁石,张五哥就这么轻飘飘的将铁棒插了进去,这哥们难道是一头人形巨龙?否则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看来人家和自己摔跤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使出全力,这个就是巫师撒露西常说的真人不露相吧。 四周的冰霜巨人已经听说张五哥摔跤赢了卡豋,不过没有亲眼所见,并不觉得如何震撼,刚才张五哥单手将铁棒插入地面,就好像插入雪堆里一样轻松,这等惊世骇俗的手劲,已经超出了冰霜巨人的想象空间,只有巨人始祖伊米尔才有这样的力量吧。 卡豋好像找到了救星一般,两只大手紧紧抓住张五哥的右手,说道:“五哥兄弟,凭着你的力气,打跑巨龙不是什么难事,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啊。” 巨人们一片附和,佩娅走过来,抓着张五哥的左手,眼泪汪汪地说道:“我们冰霜巨人离开了冰原,就像孩子离开了母亲一样。我们不习惯荒原上的气候,这里太热了,老人和孩子经常会得热病,就连族里的巫师撒露西也病倒了,你一定要帮我们赶走巨龙啊。” 张五哥本来就有相帮之意,在卡豋和佩娅这对雌雄双煞的左右夹击下,点头说道:“帮忙我是一定会帮的,不过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卡豋说道:“有什么话你就说,只要你能帮我们夺回家乡,我们一定听!” 张五哥说道:“你们用棒槌去对付巨龙,这实在是太棒槌了。依我看,要想战败巨龙,需要帮我打造一把趁手的兵器。” 卡豋不解,问道:“你要什么兵器?” “九齿钉耙!”张五哥比划着说道。 张五哥以前修理地球的时候,经常使用的农具就是锄头、镐头、耙子什么的,他觉得耙子威力最大,不但能耙地,而且夏天看西瓜地的时候,如果有猹来偷吃西瓜,一耙下去,就能打死一只猹,端的是挨着些就死,碰着些就亡,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范畴。要是拿九齿钉耙来对付巨龙,一耙下去就是九个窟窿眼,别说是巨龙,就是大罗神仙也抗不住。 张五哥怕卡豋不明白,用手指蘸着酒水,在桌子上画出了九齿钉耙的形状来。 第10章 启示 残阳夕照,层林尽染。 巫师撒露西佝偻着腰,拄着一根拐杖,站在半山腰处。她的脸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潮红,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朽烂的味道。 “撒露西,你的热病好些了么?”卡豋走到她的身后,关切的问道。 巫师撒露西并没有回头,用一种苍老沙哑的声音说道:“我活了两百多岁,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看落日了。小家伙,以后的路,你要自己走了。” 卡豋心头一颤,泪水顿时涌了出来,跪倒在撒露西的身后,说道:“没有你的指引,族人将迷失在黑暗之中,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巫师撒露西凝望着落日,说道:“我听到了冥冥之中神的启示,一个头顶着黄色火焰的男人将成为冰霜巨人的先知,引领着部落走向光明。追随他、热爱他、信仰他,我们冰霜巨人一族将重新崛起,否则就将消失在落日的余晖中。” “先知?我们冰霜巨人一族已经几千年没有诞生出先知了。”卡豋的脸上一片落寞。 巫师撒露西叹了一口气,说道:“正因为如此,我们冰霜巨人才衰落到被一头巨龙赶出了故土。一千年前,冰原上到处都有冰霜巨人的足迹,巨龙就是再厉害,也敌不过一千个冰霜巨人战士。现在,我们全族的人口,也超不过三百人,成年的战士只有七十二个。别说巨龙,就是那群猴子一样的海岛土著泥贡人,在我们的海洋牧场偷偷捕杀独角鲸,我们不也是无力驱赶么?” 卡豋问道:“先知大人在哪里?我们如何才能寻找到他?” 巫师撒露西剧烈地咳嗽了一阵,良久才平复下来,说道:“他已经来了,就在部落中做客。” 卡豋愕然,犹疑地说道:“难道是五哥兄弟?可他的头顶并没有黄色火焰啊。” “卡豋,你的双眼已经完全被蒙蔽了,看不到这个世界的真相。不过你的运气很好,让你迎回了头顶黄色火焰的先知,看来神并没有抛弃我们冰霜巨人一族,千万不要怀疑,怀疑会毁了一切。” 卡豋对巫师撒露西的话向来是深信不疑,说道:“撒露西,五哥兄弟并不是我们冰霜巨人,我要如何才能留住他?” 巫师撒露西说道:“先知大人心地良善,用你的真诚去打动他,他就会帮助你。不要想着去留住他,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只要追随他就好了。” 卡豋低头想了想,然后用力地点了点头。 巫师撒露西满意的一笑,说道:“你去吧,当太阳完全落山的时候,我的生命便将终结,我想一个人静静地等待那个时刻。” 卡豋满脸都是留恋的神情,说道:“撒露西,我会一直想念你的。” 巫师撒露西回身抱了抱卡豋,说道:“小家伙,以后我会在天上看着你。” 卡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巫师撒露西闭上了双眼,苍白的头发像乱线一样被山风吹起,落日的余晖从她的额头一点一点的向下移动,最后完全消失不见。 大地一片黑暗,远处的山峦隐藏在浓重的夜色中。 “难道我错了?”巫师撒露西陡然睁开了眼睛,二目中精光闪烁,丝毫不像一个将死之人。 “我怎么会错?”巫师撒露西诡异的一笑,伸出长长的指甲,在手腕上重重的一划,顿时暗红色的血喷涌了出来,逐渐染红了脚下的雪地。 “这就对了。”巫师撒露西满意地闭上双眼,安详地去了。 张五哥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口干舌燥,脑袋还有一点疼。他已经记不清昨天到底喝了多少酒,只记得作陪的冰霜巨人醉倒了一地。 “狗日的卡豋真能劝酒,说起祝酒词来一套一套的,比生产队长还厉害!” 一个好的生产队长不仅要能打会忽悠,还得有一副好酒量,张五哥家乡的生产队长吴德柱就是其中的翘楚,善于把别人灌醉,而自己则能不喝就不喝,张五哥的老爹就经常被坑,只要和吴德柱喝酒,必然是酩酊大醉。 冰霜巨人卡豋的境界丝毫不弱于吴德柱,甚至还远远胜出,因为他不是单打独斗,他还有一个同样善于劝酒的老婆佩娅。这一对夫妻组合刚柔并济、相辅相成,就算是遇到和尚尼姑,也能劝得对方破戒喝酒。 张五哥初出茅庐,没经过酒场的历练,自然顶不住卡豋夫妻的劝酒,虽然如今酒量宏大,可毕竟积少成多,最后就醉卧酒场了。 清晨的阳光正从外面射进来,照得冰屋中一片光明,好像水晶宫一般。 张五哥伸了个懒腰,这才发现玫就睡在他的身边,正紧紧地抱着他的胳膊,脸蛋上泛着红晕,似乎宿醉未醒。 “我滴个亲娘!”张五哥像过电一样,一下子就蹦了起来。 “这就要弄出个未婚先孕,可真是羞先人哩,以后还怎么抬头做人?” 张五哥几步就窜出了冰屋,发现两个年轻的冰霜巨人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外,看样子已经等了很久。 一个冰霜巨人胖乎乎的,满脸的青春痘,指着自己介绍道:“我是达姆。” 另一个冰霜巨人高高瘦瘦的,显得很精干,说道:“我是奇普。” 两个人又同时弯腰行礼,说道:“先知大人,我们两个是首领卡豋的侄子,叔叔让我们以后做您的侍从,很愿意为您效劳!” “先知是什么玩意儿?谁是先知大人?”张五哥还以为这两个年轻的巨人是来捉奸的,本来吓了一跳,后来又被搞糊涂了,昨天还是五哥兄弟,今天就成了先知,还是大人,这是什么套路? 达姆好像背诵一般,结结巴巴地说道:“秉承着神的启示,您就是我们冰霜巨人一族的伟大先知,您的智慧将引领着我们冲破黑暗,回归故土,并走向荣耀。赞美您,您是我们的眼,我们的耳,我们的舌,我们的鼻,我们一切力量的源泉!” 张五哥听得有些晕,感觉和跳大神的唱词差不多,又看了看满脸青春痘的达姆,觉得这哥们傻乎乎的,是不是得了什么癔症? 奇普见张五哥满脸的黑线,便拉了拉达姆的胳膊,示意他别再说了。达姆有些不满,翻着厚嘴唇,憨声憨气地说道:“我背了一晚才记住,怎么,我背错了么?” 奇普没有理达姆,对张五哥说道:“您一定是饿了,要不先吃早餐?有什么话,等一会儿见了卡豋叔叔,您亲自问他。” 冰霜巨人的早餐是一大盘白花花、软乎乎的东西,上面还撒着一种黑黢黢的酱料,吃起来很像豆腐脑,又香又嫩。 张五哥吃完早餐,肚子里热腾腾的,头顶上冒着热气,甭提多舒坦了,看着奇普的目光也顺眼了起来。 卡豋和妻子佩娅走了过来,卡豋搓着大手说道:“五哥兄弟,你真是太厉害了,我昨晚特意去熊圈看过,白熊睡觉的时候,果然把手掌垫在屁股下面,我养了这么多年的白熊,都没注意到它们还有这个习惯,你是怎么知道的?这难道是来自神的启示?” 张五哥尴尬的笑了笑,答非所问:“卡豋大哥,你也挺厉害,我都不知道你还有做豆腐脑的手艺。当年我也学过做豆腐脑,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就拿点卤来说,卤水加多了,豆腐脑吃起来就发苦,要是加少了,这豆腐脑就不成形。我学了两个月,还是不得要领,你是和哪个师傅学的?” 卡豋嘬着牙花子,觉得自己的智商有点跟不上张五哥的思路,果然是先知大人,说出的话高深莫测。他求助似的看了看身边的妻子,佩娅也是一脸的茫然。 “五哥兄弟,什么是豆腐脑?” 张五哥看了看达姆和奇普,疑惑地问道:“我刚刚吃的不是豆腐脑么?” 奇普满脸恭谨的说道:“您刚才吃的是新鲜熊脑,现杀现吃,是我们冰霜巨人最能拿得出手的美味。” “熊脑?那上面的酱料是什么?”张五哥咂摸着嘴,回味着嘴里的味道。 奇普殷勤的解释道:“熊脑上面的酱料是熊瘪,对身体很好的,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享用。” 张五哥向来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另外他也不知道熊瘪是什么东西,不过听奇普说得这么郑重,应该是很贵重的食物,心里倒是很感激的。 “卡豋大哥,让你们破费了,拿这么好的东西招待我,真是过意不去。我以前从没吃过熊脑和熊瘪,味道真是不错,你吃了没?没吃的话一起吃点?” 卡豋摆着手说已经吃过了,达姆在一旁插嘴道:“先知大人,熊脑也还罢了,这熊瘪可真是好东西,从白熊的肠胃中取出,就这么原汁原味的吃才最好。我小的时候上火,几天拉不出屎来,肚子胀的老大,吃了一次熊瘪就好了。” 达姆一边说,一边还舔着舌头,似乎回味无穷。 张五哥这才真正明白熊瘪为何物?原来就是熊的胃液和粑粑的混合物,不由得暗叫一声苦也。不过他也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脸上没有表露出来,只是越看达姆越像一个活宝,不如精明的奇普来得顺眼。 佩娅见气氛有些尴尬,用手捅了捅丈夫的腰眼,卡豋这才想起来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办,窟嗵一声跪倒在地,抱着张五哥也不说话,只是咧着大嘴一个劲儿的哭。 张五哥懵掉了,被卡豋抱得有些喘不上来气,说道:“卡豋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快些起来。” 卡豋边哭边说:“呜呜呜,五哥兄弟,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便起来,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永远也不起来了。” 第11章 先知 “要我做先知?”张五哥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卡豋连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满脸的谄媚之情,说道:“五哥兄弟,你闲着也是闲着,索性便做了这个先知吧!就当老哥哥求你了,你真忍心看着老哥哥一跪不起啊。” 张五哥在冰霜巨人的部落大吃大喝,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碍于情面,便要开口答应下来。他觉得先知和大队里的会计应该差不多吧,只要会写写算算便能胜任,他张五哥可是黑石村唯一的高小学历毕业生,虽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做个大队会计还是绰绰有余的。 玫走出冰屋,听了一会儿,问道:“先知和首领,到底谁听谁的?” 卡豋的喉咙上下动了一下,说道:“先知是族里的尊者,就是首领也不能违逆先知的意思,不过先知并不直接管理族里的事务,我们平时也不会麻烦先知,只有遇到难以决断的大事,才会向先知请教。” 张五哥嘿嘿大笑,说道:“我明白了,首领就是当爹的,家里的事都归爹管,先知就是当爷爷的,平时抽旱烟喝老酒,什么也不用操心,不过遇到大事,当爹的还是要和当爷爷的商量。” 卡豋脸上一副便秘的表情,说道:“这个……,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张五哥一把将卡豋拉起,说道:“卡豋大哥,有这等好事,你也不早点说清楚,这个爷爷,啊,不!这个先知我做定了!” 卡豋附和着笑着,心想:“我不当孙子好多年了,得,这下不仅部落有了先知,我还多个爷爷。” 佩娅取出一套白熊皮衣冠,双手奉上,说道:“先知大人,这个是我连夜缝制的,你穿上试一试,看合不合体。” 张五哥也没客气,当场就试穿了起来,只见他头戴熊皮高帽,身披一身白色的熊皮大氅。远看像头大白熊,近看像头小白熊,到了眼前一看,哦,原来是穿着白熊皮的先知大人,端的是器宇轩昂,身前身后有百步的威风,眼角眉梢有千重的煞气。 “玫,你觉得怎么样?”张五哥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表情有些腼腆。 玫帮着张五哥压了压熊皮高帽,让帽檐恰好压在眉头处,显得面庞即深邃又威严,这才笑着说道:“好看!” 卡豋又说道:“先知大人,按照您画的样式,我们连夜打造九齿钉耙,您要不要去看一下?” 张五哥心里面也有些好奇,于是便点头答应,一行人来到了一处山谷中,二十几个冰霜巨人正在里面热火朝天的忙活着。 只见一座高炉三米上下,直径五米有余,高炉中火焰奔涌,两个冰霜巨人打着赤膊,正一下下拉扯着巨大的风箱,熊熊火焰照红了整个山谷,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 一个中年的冰霜巨人躬身向张五哥施礼,又对卡豋说道:“首领,按照先知大人的吩咐,我们挑选族中积存最好的陨石铁,整整锻打了一夜,如今九齿钉耙已经成型,正在炉中熔炼,只等火候一到,开炉用熊血淬火便成了。” 卡豋对中年冰霜巨人说道:“温格,你和手下的孩子们辛苦了,等先知大人的兵器铸成,我亲自给你们敬酒,谁不喝倒下谁就不是好汉子。” 温格说道:“先知大人的兵器,我自会尽心尽力,首领你就放心吧。” 张五哥看到拉风箱的两个冰霜巨人汗流浃背,便走向前说道:“两位大哥歇歇,我来试试。” 两个巨人见是先知大人,不敢多言,便闪在一旁。 张五哥久不劳动,这一下拉动风箱,心里觉着畅快,手臂用力,风箱呼哧呼哧地响着,好像一头巨龙的吐息,高炉中顿时烈焰腾空。 不到一顿饭的功夫,高炉都被烧得红透了,玫被热浪烤得喘不过气来,身子不断后退,离高炉越来越远。张五哥却好像对炉火混不在乎,只是觉得有些热,并不如何难受。他现在的这副躯体,受到了图腾之火的改造,将来大成之时,有摘星拿月之力,水火不侵之威。现在虽然火候尚浅,不过一般的火焰对他而言,却是毫无威胁。 温格目不转睛地望着高炉中的火焰,见炉火由红变成橘黄,又由橘黄变成了青白色,大吼一声开炉,随即六个巨人壮汉各拿着大号的铁钳子,合力将高炉中锻炼的九齿钉耙给夹了出来,又一下子浸入装满白熊鲜血的巨大铁桶中。 熊血咕嘟嘟地冒着泡,九齿钉耙急剧降温,呈现出一种黑红色的光泽。 “成了!”温格兴奋地大叫出来,也不怕烫,将九齿钉耙从熊血中捞出,十分费力地双手托举到头顶,跪献给张五哥。 张五哥单手一抓,轻轻松松就将九齿钉耙给接了过来,拿在手中细细观看。只见此耙从头至尾长约一丈,前面九个巨齿锋芒毕现,后面手柄上似有无数条血痕缠绕,端的是一柄上好的兵器。 “好!”张五哥不由得赞叹一声,他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冰霜巨人还真的给打造了出来,和寻常耙地搂粪的耙子不同,这柄九齿钉耙卖相极佳,一看就是高级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真是爱不释手。“这要是放在古代,只有皇帝老子种地的时候,才能用这么好的耙子吧。” 温格也有些得意,说道:“先知大人,这柄九齿钉耙重五百四十八斤,正好是一藏之数,是我们部落最重的一件兵器,也就是您这样的神力,才能舞得动,要是换了普通地冰霜巨人,别说当兵器,就是举几下都费力。” 四周的冰霜巨人一片附和声音,有的小年轻便起哄要先知大人演示一下,如何使用九齿钉耙。 张五哥倒是怡然不惧,整理了下衣冠,将山谷当做了等待平整的农田,抡起九齿钉耙,前面一耙筑倒一棵大树,后面一耙击碎几块巨石,左右连环打出,地面的冻土便砸出两个深坑。 但见张五哥将九齿钉耙舞成一团冷森森的白光,顿时乱石穿空,愁云惨谈,山谷之中一片狼藉,好像被一台重型推土机给蹂躏了一遍。 舞到兴起处,张五哥不禁仰天长啸,随后将九齿钉耙反手持在身后,一时凝立不动,犹如渊停岳峙一般,颇有宗师风范。 风乍起,吹动张五哥的白熊皮大氅,他不知怎么想起了一首歪诗,便吟了出来:今日钉耙在手,何时缚住巨龙? “好彩头!”冰霜巨人们一片叫好声,玫两只眼睛冒着光,手都拍红了。 卡豋高兴地找不到北,说道:“伊米尔在上,先知大人你舞的也太好了,甭说是一头巨龙,我看就是巨龙的爸爸妈妈一同来了,也挡不住你的九齿钉耙。” 张五哥本来有些骄傲,被卡登这一夸,倒是不好意思起来,自谦地说道:“我这几下子还是不行,照着村里的卫东大伯差远了,人家耙过的地,那是又细又匀,别说石头子,就是一个土坷垃都瞧不见,那才是真正的好把式。” 卡豋有些不解,问道:“天底下还有比先知大人更厉害的人?” 张五哥看了看卡豋,就好像牛皮哄哄的供销社售货员看一个囊中羞涩的土包子,说道:“比我厉害的人多了去了,论耙地我不如卫东大伯,论割麦子我比不过黄二狗,论扬场还得数一队队长,你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要是到了我们黑石村,保准把你的下巴惊掉。” 卡豋倒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黑石村是什么地方?难道是诸神庇佑的神圣之地,不然怎么会有如此多的高手。 佩娅见自己的老公吃瘪,自己也是讪讪的,问道:“先知大人,还不知道您之前是做什么的?如此年轻,便有这样强大的实力,真是让人羡慕。” 张五哥刚要回答,玫在一旁骄傲的说道:“五哥曾经是部落中的大首领,野蛮人中的无敌英雄,他不过是厌倦了以前的生活,这才放下一切,去探索未知的远方。” 张五哥老脸一红,心想乖乖隆地咚,玫你还真能吹牛,我就是个种地的农民,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这个鬼地方,还探索未知的远方,我活了这么大,连城市都没去过,就在黑石村方圆五十里附近活动。 佩娅听了之后,满脸的崇敬和肃穆,喃喃自语:“先知大人就和巨人始祖伊米尔一样,为了寻找真理,放弃了美丽的妻子、尊荣的地位、还有流淌着牛奶和蜂蜜的土地,时人不解,误会他、诽谤他,而始祖伊米尔终不为所动,终于得成大道,光辉照耀万世。” 佩娅说着说着,似乎触动了什么,两眼泛着泪光,单膝跪倒,将张五哥的手放在自己的头顶,虔诚地说道:“我有罪,我曾经在私下质疑过先知大人,我担心您抢了我丈夫的威势,请您饶恕我,我将忠诚地追随您的脚步。” 佩娅说完,又对卡豋说道:“你还不向先知大人忏悔么?” 卡豋彻底被张五哥所折服,也是单膝跪倒,说道:“我有罪,我的自私和狭隘蒙蔽了我的眼,看不到先知大人智慧的光和超凡的实力,从此以后,我的心中将不再有任何怀疑,我将全心全意的追随先知大人。” 张五哥头顶蓝天,手中的九齿钉耙仿佛是布道的法器,身上的白熊皮大氅一尘不染,隐藏在熊皮高帽下的目光是那样深邃。此时此刻,仿佛有一种神性环绕着张五哥,他好像是唐僧化的猪八戒,又好像是立地成佛的座山雕。 不知什么时候,其它冰霜巨人也单膝跪了下去,受这种气氛感染,玫的膝盖也不自觉的软了起来,正要下跪的时候,张五哥一手拉住了他,声音仿佛洪钟大吕,说道:“你们能狠斗私字一闪念,在灵魂深处闹运动,这样很好,都起来了吧。” 众人如蒙大赦,恭谨地站了起来,好像是一群羔羊。 第12章 尊敬 我叫张五哥,张牙舞爪的张,五光十色的五,哥伦比亚的哥。 我现在来到了冰霜巨人的部落,他们要我做先知,我原以为先知和大队会计差不多,后来发现先知就是神棍。冰霜巨人常常问我一些很奇怪的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随口糊弄几句,没想到他们觉得我说的都是真理。 ~*~*~*~*~*~*~*~*~*~*~*~*~*~*~*~*~*~*~*~*~*~*~*~*~*~*~*~*~*~*~*~*~*~*~*~ 深夜,一间冰屋中点着熊油灯,卡豋夫妻和两个侄子坐在一起,正在神神秘秘的交谈。 佩娅问道:“先知大人睡了么?” 奇普说道:“我们看到先知大人熄了灯,又等了会儿,听见他的呼噜声才离开的。” 达姆皱着眉头说道:“佩娅婶婶,你是不知道,先知大人的呼噜声比打雷还响,吵的我耳朵都疼,玫姑娘可真不含糊,和这样的人也能睡在一处。” 奇普敲了敲达姆的脑袋,说道:“你胡说什么,你以为谁都有福气和先知大人睡在一处啊,你要是变成女人,就是给先知大人洗脚,恐怕人家还嫌你笨手笨脚呢。” 佩娅看着两个侄子吵闹,笑着说道:“明天让温格打造几把好匕首和一副好弓箭,送给玫姑娘,我看她应该喜欢舞刀弄剑的。她是先知大人的身边人,你们可得小心侍奉,万万不能慢待了。” 奇普口中答是,又说道:“其实玫姑娘为人非常好,待人和气,对咱们的食物也不挑剔。” 卡豋问两个侄子:“你们觉得先知大人的九齿钉耙如何?” 达姆抢着说道:“叔叔,我觉得九齿钉耙比咱们手里的棒槌好用,先知大人使得也好,我看的很羡慕,正要禀报你,也给我打造一柄九齿钉耙呢。” 卡豋看了看奇普,说道:“你也说说。” 奇普想了想,说道:“九齿钉耙舞起来威力大,一打一大片,确实是厉害。不过我觉得最厉害的是,当先知大人使用九齿钉耙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一种喜悦和希望,这个就太恐怖了,人家要杀你,你感觉不到他的杀气,这还了得?” 张五哥耍九齿钉耙的时候,完全沉浸在春播时平整土地的场景中。作为一个庄稼汉,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当然会很喜悦;当用九齿钉耙平整了田土,就要播下种子,春播秋收,又怎能不满怀希望。正因为如此,才使得一套狰狞凶残的耙法,显得即喜悦又充满了希望。 卡豋和佩娅相视点头,达姆却听不明白,嚷嚷道:“奇普,你说的都是什么跟什么?我一点也不懂。” 奇普说道:“达姆,你吃肉比谁都多,却光长肉不长脑子。我问你,咱们小时候被一只雪蟒给偷偷跟上了,你当时什么感觉?” 达姆说道:“当时咱们两个同博哈特现在一样大,正在雪窝子里捉兔子,突然感到脊背发凉、心跳得慌,回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十多米长的雪蟒正盯着咱俩,幸亏咱们跑得快,要不早变成雪蟒的粪便了。” 奇普说道:“明白了么?” 达姆翻着厚厚的眼皮,问道:“明白什么?” 奇普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说道:“雪蟒要吞吃咱们,咱们能感觉到它的杀气,所以就跑掉了。如果先知大人要杀咱们,你却感觉不到他的杀气,还觉得他和和气气的,那他突然给你来一耙子,你不就死翘翘了。” 达姆这才明白,点头说道:“是啊,是啊,他那耙子九个齿,要是打在屁股上还好一点,要是打在脑袋上,那可就大大的不妙。” 奇普揶揄着说道:“反正你的脑袋也不好用,就是打坏了也无所谓。” 佩娅说道:“先知大人是非凡之人,他的一言一行都大有深意,也许就是神的启示,你们切不能大意了。” 奇普点头称是,达姆在一旁咂嘴说道:“傍晚的时候,先知大人好像闹肚子,我带他去方便的时候,听他蹲在野地里,自言自语说道明天有大雪。” 原来冰霜巨人部落并没有厕所,张五哥在野地里方便的时候,觉得味道直冲脑门,顺口说了句:要是下场大雪就好了。他的原意是下雪能掩盖秽迹和臭味,不知道达姆的耳朵是怎么长的,就听成了明天有大雪。 卡豋看了看妻子,说道:“我看今晚月朗星稀,不像是明天要下雪啊,达姆你会不会是听错了?” 达姆有些不高兴地说道:“叔叔,你以前不是经常夸我耳朵灵么?在野外夜宿的时候,总让我守夜,还说有什么风吹草动,我一定能听到。” 按照冰霜巨人的习惯,狩猎夜宿的时候,一般是长者守夜,可是卡豋这个叔叔骨子里比较奸猾,总是借口自己耳聋眼花,让侄子达姆替他守夜。 奇普在一旁暗笑:“叔叔那是忽悠傻小子呢,达姆你还真的信了,他是想多睡懒觉,不想守夜,才这么骗你的。” 佩娅莞尔一笑,用手指狠狠点了下卡豋的脑袋:“达姆这么老实,你这个当叔叔的,以后可不许再骗他了。”又说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先知大人的话还是要听的,本来咱们明儿个要去狩猎猛犸象,我看还是换个日子再去吧。” 卡登说道:“就听你的,狩猎猛犸象,早一天晚一天都不打紧,要是遇上了大雪,看不清路,掉进了冰缝里,那可就糟糕了。” 第二天,早上明明是青天白日风和日丽,却突然北风卷地白草折,鹅毛大雪整整下了一天一夜,部落里有的冰屋不是太结实,被积雪给压塌了,受灾的妇女孩童哭得惊天动地,卡豋组织人手救援,忙得焦头烂额。 奇普是个大嘴巴,没几天的功夫,就把张五哥的神奇预言,传的部落里人人皆知,大家看张五哥的眼光也变得异样起来,有时候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处说话,见到张五哥前来便都闭上了嘴,态度恭谨的连个闷屁也不敢放出来。 张五哥偶尔说一两句话,冰霜巨人就好像听到了神的箴言,除了高举双手赞美,还要细细的琢磨。搞得张五哥后来都不敢说话了,就是公社书记在大会上讲话,也不见得人人都能听懂,就算是人人都听懂了,也不可能全都同意啊。 无论张五哥走到哪里,身边都跟着达姆和奇普这两个哼哈二将,奇普还好一些,达姆却傻乎乎的,有时候突然问一句,先知大人你刚才说什么?我给忘记了。张五哥不厌其烦,有时候一句话,要被达姆翻来覆去问上好几遍。 “玫,我怎么感觉这几天大家都有些不对劲,是不是把我当成怪物了?”张五哥十分不习惯别人对他的态度,身边只有玫能说说心里话。 玫说道:“五哥,他们没有恶意,只是尊敬你。” “我看他们不是尊敬我,是怕我,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真搞不懂,我又不吃人,他们为什么要怕我?” 张五哥说完这句话,倒是有些心虚,他确实不吃人,不过他是具有吞噬灵魂的能力,这和吃人也差不多了吧。 玫说道:“五哥,怕就是尊敬,在荒原上,弱者必须要怕强者,这是一种服输的态度,否则弱者就会被强者杀掉。就好像在狼群中,普通的狼遇到狼王,一定要趴在地上,并且露出自己的肚腹,只有把要害处暴露给狼王,狼王才会相信普通的狼怕了,也就不会咬死它。” 张五哥无语,他觉得人和狼不一样,可要说到底哪不一样,他还真说不出来,都是一个脑袋四条腿,都喜欢吃肉,就是狼长着皮毛,可人也得穿衣服啊。 “玫,你怕不怕我?” 玫想了想说道:“以前的时候,有些怕你,现在呢,觉得你没什么可怕的,不过倒是挺怕你打呼噜,吵得我整夜的睡不着。” 其实张五哥除了打呼噜,还有磨牙放屁的习惯,不过玫是个厚道的姑娘,不想把他的老底都给揭了出来。这几天,玫和张五哥都是睡在一个冰屋中,玫睡在东边,张五哥睡在西边,虽然相隔甚远,可张五哥的呼噜声穿透力甚强,比村里广播的大喇叭还响。 张五哥满脸的歉意,说道:“要不以后等你睡着了,我再睡。” 玫抿嘴一笑,说道:“算了吧,先知大人,巨人部落都以为我是你的侍女,我这做侍女的怎么敢在先知大人前头睡觉?” 张五哥急道:“胡说,谁说你是我的侍女?” “那我和你什么关系?”玫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心里倒是坦然了。 张五哥不是个笨人,他回忆着和玫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自己看也看了,睡也睡了,人家姑娘这是打破砂锅问自己要个说法,要是再装缩头乌龟,那还像个站着撒尿的老爷们么。 张五哥涨红着脸,咬着后槽牙,鼓了鼓嘴,说道:“要不你做我的老婆吧?” 玫笑了出来,眼睛像一弯新月,并没有拒绝,问道:“那今晚还分开睡么?” 张五哥心一横,索性破罐子破摔,说道:“不分开了!” 不知为什么,张五哥突然觉得,玫才是狼王,而自己就是一头普通的狼,今晚必须向狼王表示自己的尊敬,否则后果堪忧。 第13章 苦修 春宵苦短,一夜梅开数度,张五哥觉得洞房花烛比挖个地窖都累,饶是现在体魄雄健,也是有些腰酸。 玫本是个英姿飒爽的女猎手,如今脸上红晕未褪,也有了几分小女儿姿态,服侍张五哥穿上白熊皮衣冠,说道:“五哥,以后我就是你的人,生也好,死也好,我都跟着你!你要是心里不高兴,只管打我骂我,千万别委屈了自己。” 张五哥一个大钱没花,白得了一个老婆,虽说长得有些像外国人,可这性情是没得说的,对自己百依百顺。听了玫的话,顿时心里热乎乎的,拉着玫的手说道:“玫,你很好,能娶你做老婆,我心里真快活。眼下委屈你了,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不过你放心,我不懒,又有的是力气,以后我好好劳动,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野蛮人男子性情粗鲁,对老婆非打即骂。玫没有想到张五哥能说出这样温存的话,心里大受感动,咬了咬牙,说道:“五哥,我有件事情瞒了你,其实是我的姐姐娜日在酒里下了迷药,你才会受重伤昏迷,后来她还到森林里追杀过你,不过被图腾之火给吓跑了。娜日是你的仇人,现在也就是我的仇人,如果你要回部落报仇,我一定帮你,绝不会心软。只是求你一件事,能不能饶了爷爷八马,不要杀他,把他关起来,他也就不能妨碍你了。” 张五哥这才知道,原来那天在坟前看到的尿裤子女人就是自己的大姨子,看来这个大姨子还挺歹毒。不过这一切的纠葛其实和他无关,他也不想知道大姨子为什么要给他下毒。说到底,他在某种程度上,还得感谢大姨子娜日,要不然他张五哥也不可能娶到玫。不过玫能立场坚定的站在张五哥这一边,不惜和家族决裂,这个决定很让张五哥感动,这样的好女人打着灯笼也难寻,自己怎么会让她难做? “玫,过去的事情就算了,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一刀两断,只要咱俩以后和和美美的,其它都不算什么,我也没想过报复。” “五哥,你真是全世界最好的人。”玫眼圈一红,扑在张五哥的怀中,激动得哭了起来。 张五哥抚着玫的栗色长发,爱怜地说道:“咱们两个以后谁也不欺负谁,共同进步。” 过了一会儿,玫解下腰间的骨匕,说道:“五哥,这个给你,这把骨匕是我亲手打磨的,以后谁要是害你,你就这把骨匕杀死他!” 张五哥接过匕首,用手指试了试锋刃,说道:“玫,我一直想问你,骨匕是用什么兽骨做的,怎么这样的坚硬锋利?” 玫说道:“荒原上的沼泽里,经常会挖出特别巨大的兽骨,比房子还要大,老人们都说那是龙的骨头,我们野蛮人就是用龙骨打磨刀剑匕首。” 张五哥点了点头,说道:“说不定以前荒原上有许多龙,就是不知道被谁一下子都给杀死了?”又将骨匕还给玫,说道:“这把骨匕还是放在你那里,以后你给我刮胡子,我自己不太会刮。” 玫歉意的说道:“我也刮不好,前几天还把你给划伤了,你不厌弃就好。”说罢,看了看张五哥,发现脖子处的伤口已经完全消失不见,而且一点看不出伤痕,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说道:“咦,你的伤口这么快就好了?” 张五哥融合了图腾之火后,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不但力气变得越来越大,而且自愈能力也是强的一塌糊涂。只是张五哥不愿意伤害无辜,没有肆意吞噬灵魂,否则图腾之火得到足够的能量,不但会壮大自身,也会反哺张五哥的肉身,就算四肢被砍掉了,也会重新生长出来。至于小小的一道划伤,其实当天就已经长好了,只是张五哥和玫当时没有注意到而已。 如果张五哥具有内视的能力,就会发现自己的骨骼已经不似人类,呈现一种黄玉的颜色,比所谓的龙骨还坚硬万倍。骨骼上面覆盖的筋肉好像条条钢丝拧在一处,即无比坚韧又蕴含着莫名大力。 张五哥和玫正浓情蜜意的聊着时,达姆扛着一只钉耙走了进来,说道:“先知大人,我求温格给我也打造了一把钉耙,你看看怎么样?” 张五哥接在手里,觉得分量轻飘飘的,而且十分粗糙,一看就是温格应付着打造的,根本没花什么心力。 达姆乐呵呵地说道:“先知大人,您发现没有,我的钉耙和你的有一些不一样。” 张五哥不想和达姆聒扰,应付着说道:“达姆,我看都差不多吧,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达姆见张五哥被难倒了,倒是有些自得之意,说道:“还是有差别的,你的九齿钉耙是用九头白熊的鲜血淬火的,我的耙子是用一桶熊尿淬火的,温格说用熊尿能辟邪,还能驱蛇,蛇最怕熊尿的味道了,先知大人,你怕不怕蛇?要是害怕的话,不如咱们两个的耙子换上一换。” 张五哥闻听之后,心中哭笑不得,这达姆糊里糊涂的,你的耙子用熊尿淬火,也不早些说明,拿在手里多骚气啊。 达姆这个人有些不识趣,哪壶不开提哪壶,说道:“先知大人,您忘了您还吃过熊瘪呢,熊瘪和熊尿其实差不多,您不会介意吧?” 张五哥无可奈何地说道:“这可差多了,一个是干的,一个是稀的。我说达姆啊,你到底有事没事,要是没事,我这还没吃早饭呢,咱们回聊啊。” 达姆一脸的关心,说道:“原来您还没吃早饭呢?要不要我给您搞些熊瘪?配着熊脑吃。” 张五哥一阵苦笑,被达姆的天真烂漫弄得真是一点脾气也没有。 达姆摆弄着自己的耙子,说道:“先知大人,其实我是求你教我怎么耍弄这耙子。” 张五哥说道:“前几日我不是演示过么?奇普看了一遍就记住了,他也打造了一把钉耙,我看他舞弄地像模像样的。” 达姆难得的不好意思,揪着自己的胸毛说道:“那天你演示的时候,我也记住了几招,可回来的路上打了个喷嚏,就全都忘光了。” 张五哥看着达姆满脸的青春痘,恨不得都给挤爆了,说道:“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关键是气势不能怂,你对敌的时候,先大吼一声,一般人看你这么威猛,当场就吓得尿裤子了,要是还不行,你就把耙子抡圆了,没头没脑的打过去,谁也挡不住。” 达姆惊奇地问道:“就这么简单?” 张五哥点了点头,说道:“就这么简单,我看你是个聪明的人,才告诉你实话,一般人我是不会透漏的。” 达姆顿时沾沾自喜,好像得了奖状的三好学生一般,又问道:“你刚才说得大吼,是应该怎么吼?” 张五哥头皮一阵发麻,说道:“达姆,你见过熊叫么?你就学熊的叫声就可以了。” 达姆闻言,果然学了一声熊叫,不过闷声闷气的,倒好像是驴叫。“我这叫的也不像啊,不如先知大人给我学一学熊叫?” 张五哥四下寻摸着自己的九齿钉耙,真想给达姆来一耙子,这哥们也太能胡搅蛮缠了吧。 正在这时,温格带着一位快临盆的孕妇走了进来,对张五哥点头哈腰地说道:“先知大人,我是温格,您还记得我吧,您的九齿钉耙就是我给打造的。” 张五哥点头,热情地说道:“是温格大叔啊,我记得你。” 温格指着孕妇说道:“是这么档子事,我侄女嫁人之后一直怀不上,后来巫师撒露西给做了场法事,好不容易怀上了。这次我们来,是想让先知大人给看一看,怀的究竟是男还是女?” 张五哥一脸的哭笑不得,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温格以为张五哥不愿意帮忙,说道:“先知大人,你就可怜可怜我这侄女吧,她要是生个带把的还好说,要是生个女孩,他老公准得揍她。” 张五哥刚想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后来想想自己,为什么会有四个姐姐?他叹了口气,装模作样的看了看温格侄女的肚子,问道:“你自从怀孕之后,喜欢吃辣的还是酸的?” 温格侄女一脸的问号,怯懦着不知道怎么回答。冰霜巨人吃东西的时候,只是会加一点海盐,并没有辣和酸的调料,所以酸儿辣女这个经验并不适合冰霜巨人。 张五哥搞清楚之后,一时间抓耳挠腮,后来灵光乍现,农谚有云:大马怀驹子,肚子圆是母马驹,肚子尖是公马驹。 温格侄女的肚子又尖又鼓,张五哥摸着脑门想了想,告诉温格,他侄女怀的应该是个男孩。 温格大喜,千恩万谢的带着侄女离开。半月后,温格侄女果然生了一个男婴,至此以后,张五哥又多了一个业务,每天不胜其扰。 一日晚间,张五哥愁肠满肚,独坐在油灯前,想着做了先知以后的种种烦恼,禁不住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达姆和奇普正好看见了,达姆对奇普叫道:“先知大人是怎么了,为何自己打自己?” 奇普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低声说道:“不要打扰先知大人悟道,你没听说过么,巨人始祖伊米尔在苦修的时候,会自残身躯以获得心灵的开悟,我看先知大人打自己耳光也是这个意思。” 达姆闻听之后,揪着自己的胸毛,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14章 干尸 这一日,卡豋邀请张五哥一起去狩猎猛犸象,一行二十几个人都骑着壮硕的白熊,奔着一处雪岭迤逦行来。 张五哥一身熊皮衣冠,手拿一柄九齿钉耙,威风一时无两。身后的玫穿着紧身劲装,腰间插着一把陨铁匕首,身后背着一张铁胎弓和二十只三棱箭,说不出的飒爽英姿。 玫身上的陨铁兵器是佩娅所送,她本来是万万不敢接受的,因为按照野蛮人的传统,非王者不得使用铁制兵器,不过张五哥没有这么多顾忌,放着趁手的兵器不用,为什么要使用骨头棒子磨制的家伙? 在张五哥的劝说下,玫才欢喜的换上了陨铁兵器。自己的丈夫得到了图腾之火的加持,将来必是野蛮人的王者,如此一来,自己使用陨铁兵器也算不得僭越,想通了这一点,玫也就不在顾忌。 达姆和奇普各骑一头白熊护持在张五哥的左右,奇普目不斜视,透着一股精明强干,达姆脸上满是抓痕,十足的衰相。 张五哥问道:“达姆,你这是怎么了?” 达姆委屈地说道:“先知大人,我最近晚上一直在苦修,可能是苦修的声音大了些,吵到我老婆睡觉,这头上的伤都是她给抓的。” 张五哥说道:“既然大嫂不喜欢你苦修,你何必还坚持呢?” 达姆说道:“自从苦修以来,我这脑子倒是清明了许多,以前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现在却是有了头绪,受点苦头算不得什么。” 张五哥虽然不知道什么是苦修,不过还是很认可奇普勇于坚持的精神,点了点头说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达姆你这样努力,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 达姆高兴得满脸青春痘都泛着光,说道:“先知大人,你说的真好。”又对奇普说道:“你帮我记着,世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真是太有道理了。” 正行走间,一个冰霜巨人叫了起来,“猛犸象的脚印!” 众人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远处的雪地上有一串串巨大的脚印,深有一尺余。卡豋驱熊走上前去,仔细查看了一番,说道:“看这些脚印,这群猛犸象得有十几头,大家都打足精神,猎到这群猛犸象,咱们部落就不缺肉食了。” 猛犸象身高四米,体重五千余斤,浑身披着厚厚的毛发,是荒原上体型最庞大的猛兽。冰霜巨人捕捉猛犸象的时候,会使用一种抛索,就是一根两头系着铁球的锁链。冰霜巨人将抛索甩到猛犸象的腿上,抛索两头的铁球就会在惯性的作用下,缠绕住猛犸象的四肢,使其无法动弹。 发现猛犸象的踪迹,大家顿时都振奋了精神,也顾不得疲累,顺着脚印就追寻了上去。又走了半日,天快黑的时候,在一片山林间,发现了十几头猛犸象的尸体围成了一个圆圈,异常的诡异恐怖。 卡豋跳下白熊,看着这些猛犸象的血肉好像都被吸干,成了一具具的干尸,不由得脱口而出,“是黑巫术!” 佩娅满脸的惊惧之色,喃喃的说道:“难道邪恶的存在冲破了冰霜之匣的封印,这不可能啊?” 原来在冰霜巨人的传说中,黑巫术是一种吸取生命精华的邪法,中了黑巫术的下场就是变成一具干尸,巨人始祖伊米尔击败了邪恶存在,使用冰霜之匣将黑巫术封印在了大地深处。 张五哥被猛犸象的巨大尸体震撼了,凭着黄色火焰的感应,他清楚的看到十几头猛犸象的灵魂在愤怒的嘶吼,似乎它们在死前遭到了无法想象的折磨。 天渐渐黑了下来,惨风呼号,猛犸象的灵魂泛着淡绿色的磷光,渐渐实体化,。 “所用被黑巫术害死的生命,如果不能超度灵魂使其安息,就会变成被黑巫术所控制的亡灵,一样的嗜血残杀。”佩娅感觉到一阵阵的阴风围着冰霜巨人旋转,不安地说道。 大家其实都感觉到了异样,把目光一齐投向了张五哥。 张五哥这个伪先知满脸肃穆,其实心中慌得一批。你要问他一亩地能打多少粮食,这个他清楚,至于超度是什么玩意儿,他就万万不清楚了。 女人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比男人更害怕,玫脸色惨白,紧紧地靠着张五哥。此时猛犸象的灵魂已经凝聚成了实体,变成了绿森森的亡灵,眼中飘着绿色的鬼火,冰霜巨人带来的白熊全部吓得瘫软在雪地上,有的甚至吓得屎尿齐出,任凭主人如何喝骂,也不肯站起来。 “保护先知大人!”卡豋大吼一声,抽出了自己的铁棒槌,和其他的冰霜巨人围成一圈,将张五哥和玫保护在其中。 十几头猛犸亡灵甩着长鼻子,似乎在无声的咆哮,随后一齐向着冰霜巨人奔了过来。 “完蛋了!”卡豋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心里无限怀念巫师撒露西,要是她还活着,或许有办法对付这些亡灵吧。 张五哥见猛犸亡灵来势汹汹,心中一急,也顾不得许多了,一下子将黄色火焰给释放了出来。 黄色火焰自从吞噬了一头白熊的灵魂,已经好久没有进食了,此时看到十几头庞大的猛犸亡灵,兴奋得不断跳跃着,又悬浮在张五哥的头顶,形成了一个火焰旋涡。猛犸象的亡灵好像被一股不可抵御的巨力拉扯,一个接一个被吸入了火焰旋涡。 火焰旋涡每吸入一个猛犸亡灵,似乎就壮大了几分,到了最后,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直到将十几个猛犸亡灵全部吞噬干净。 “头顶着黄色火焰的男人!”卡豋带领族人虔诚的跪在地上,撒露西果然没有骗他,张五哥就是冥冥中神所预示的先知大人。 黄色火焰静静的悬浮着,一道明黄的光芒笼罩了张五哥的全身,在一阵飘飘欲仙的舒爽过后,张五哥的肉身再次得到了强化。如果说之前的他能轻松战胜一个成年冰霜巨人,那么现在他的力量能同时打败十个成年冰霜巨人。 “赞美您!您是我们的眼,我们的耳,我们的舌,我们的鼻,我们一切力量的源泉!”二十几个冰霜巨人面目虔诚,齐声大声祈祷着。 十几头猛犸象的亡灵被张五哥吞噬一空,四周顿时风平浪静,冰霜巨人这才知道,先知大人不但力大无穷,而且还是一个强大的火系魔法师,那团黄色的火焰便先知大人召唤出来的吧。唯一令人不解的是,传说中的魔法师都是孱弱不堪的,何以先知大人的体魄竟然如此雄壮? 玫看张五哥一脸似笑非笑的死相,像极了做羞羞事时候的表情,不会是吓傻了吧,便拉着张五哥的胳膊,紧张的问道:“五哥,你不要紧吧?” “爽!”张五哥好像一个瘾君子,狠狠地抽动了一下鼻子。吞噬灵魂带来的快感远胜于床笫之欢,这种感觉好像怒潮汹涌,一浪高过一浪,而且没有任何不适,吞噬过后神清气爽,好像每个细胞都充满了爆炸性的能量。 黄色火焰吸收了十几头猛犸象的灵魂力量,由芝麻粒大小变成了黄豆一般大,似乎有些意犹未尽,跃跃欲试的看着二十几个冰霜巨人。对于黄色火焰来说,猛兽之魂不过是粗茶淡饭,可以填饱肚子,但是没什么滋味,只有人类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美味珍馐,蕴含着让他迷醉的味道。 火焰旋涡剧烈的旋转着,冰霜巨人大惊失色,他们的灵魂蠢蠢欲动,好像在下一刻,就要脱体而出,然后就是被吞噬,和伟大的黄色火焰融为一体。 “不许胡闹!”张五哥低喝一声,黄色火焰便缩成了一个点,最后消失在他的眉心。 冰霜巨人如释重负,慌忙从地上爬起来,达姆咧着说道:“先知大人,刚才真是吓死我了,要是那火焰再盘旋几圈,说不定我就吓得尿了,那一定是您召唤出的魔法把?真是太恐怖了,能不能把这个魔法也教给我,我要是学会了,以后生火就容易多了。” 卡豋制止了达姆的聒噪,嘬着牙花子说道:“先知大人,您真是低调,有这么厉害的魔法,当初还和我比力气,这真是……”卡豋其实想说的是,你和我比力气,这不是耍着我玩么?就像一个壮汉和婴儿比赛撒尿,看谁尿的远。 张五哥问道:“你们刚才说的黑巫术,是什么东西?” 佩娅说道:“据说很久以前,巨人始祖伊米尔的小儿子梭鲁受到了黑暗力量的蛊惑,打造了一个黑暗魔戒,梭鲁戴上魔戒之后,就拥有了吞噬生命精华的黑巫术,伊米尔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打败了梭鲁,并把他封印在了冰霜之匣中,我们冰霜巨人其实就是看守封印的守卫者后代。不过无穷岁月以后,我们也不知道冰霜之匣的封印究竟在何处。” 张五哥看着猛犸象的干尸,说道:“这些猛犸象加起来得有几万斤的肉,足够一百个人吃上半年,黑巫术一下子就全给吸干了,真他娘的自私自利,也不怕把肚皮给撑爆了。我平生最讨厌吃独食的,这是挖大锅饭的墙角,我要是遇到了使用黑巫术的人,一定让他尝尝人民专政的铁拳!” 当夜,众人露宿在雪地中,卡豋这次没有让达姆值夜,亲自守卫在张五哥的帐篷前,惹得达姆老大的不愿意,直说叔叔卡豋不相信他。 第15章 还有谁 第二日红日初升,张五哥用九齿钉耙刨了一个大坑,将猛犸象的干尸都埋了下去。 众人乘兴而来,两手空空而归,自然兴致都不高。卡豋和张五哥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边走边聊,行到午间,在一处林中发现了几坨粪便,卡豋用手指插进去,又拔出来在衣袖上随意擦了擦,高兴地喊到:“是野牛粪,还是热的,看来野牛群就在附近!” 冰霜巨人闻听后,都振奋了精神,玫解下身后的铁胎弓,也跟着众人追寻了下去。 在一道山岭的背风处,一大群的野牛正在啃食雪下面的青草,这里的雪积得厚,青草还没来得及完全变黄,就被大雪埋住了,因此草尖是黄色的,草颈却是绿油油的,一阵阵的绿草清香透过雪缝散发出来,吸引得野牛群贪婪的啃食着,渐渐放松了警惕。 一声唿哨声音,冰霜巨人从三个方向朝着野牛群冲了过去,别看白熊身子笨重,可冲刺起来一点都不慢。冰霜巨人骑在白熊背上,大声吼叫着,甩出手中的抛索便能缠住一头野牛。野牛群四散奔逃,有的不小心踩踏地鼠洞,被别断了蹄子,便哞哞叫着摔倒了雪地上。 玫拉开手中的铁胎弓,箭不虚发,一连射倒了好几只野牛。本来野牛皮毛厚实,一般的弓箭根本射不穿,就好像给它挠痒痒一般,可玫的陨铁三棱箭锐利异常,善于远射破甲。 张五哥看着热火朝天的狩猎场面,一时来了性质,坐在白熊身上用九齿钉耙一划拉,就勾倒了一只野牛,其他的野蛮人跟上来就是一棒槌,便敲碎了野牛的头骨。 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冰霜巨人就猎到了五十多头野牛,卡豋大手一挥,说道:“放开一面,让剩下的野牛逃走吧,杀得太多,我们也带不走!” 冰霜巨人放开一道口子,野牛像黑色的洪流一般,轰隆隆的逃远了。几只白熊看到倒地未死的野牛,兴奋的大声咆哮着,巨爪一下子就撕开野牛的肚腹,将头探进去大口吃肉喝血。 卡豋杀死一头雄野牛,用刀剜出牛心,切成一片一片的,先递给张五哥一片,然后和其它野蛮人大口的吞咽了下去。 张五哥咀嚼着嘴中的生牛心,竟然不感觉如何腥膻,反而吃得津津有味。 佩娅带着几个女人生了一堆火,将野牛肉切成大块,架在火上烧烤,外面的一层烤熟了,便用匕首片下来,洒上一点盐巴,众人便大口的吞咽起来。 卡豋递给张五哥一个盛满酒的皮囊,张五哥也不客气,一连喝了三大口才放下。 卡豋说道:“这一片山岭的后面是个大雪窝,刚才我要是贪心,就把这群野牛都赶进去,它们一个都跑不了。” 张五哥嘴中喷着酒气,说道:“那么多的野牛,放跑了多可惜。” 卡豋吃了一块野牛肉,说道:“我们冰霜巨人从来不赶尽杀绝,多杀无益,而且我们也很少猎杀小动物,杀一只野牛能够我们吃好久,要是抓兔子充饥,我一顿能吃几十只烤兔肉,始祖伊米尔告诉我们,生命都是平等的,能少杀就不要多杀。” 张五哥重生前所处的时代,让他对卡豋这一套封建余孽思想嗤之以鼻,说道:“卡豋大哥,咱打猎就是打猎,哪有那么多的讲究?如果生命都是平等的,你干嘛骑着白熊,不让白熊骑着你。我看你就是不爱吃烤兔肉,你要是爱吃啊,肯定还能想出一套说辞来。” 卡豋被噎得张口结舌,良久,拍了一下脑门说道:“果然还是先知大人高明,我确实不爱吃烤兔肉!” 坐在不远处的几个年轻巨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高兴的唱着歌。达姆一时兴起,将奇普拉了起来,“来,我们两个摔跤!” “谁怕你啊,等着我把你的屁股摔成四瓣!”奇普脱了自己的皮袍,赤膊着大声说道。 两个年轻人绕着转了几个圈子,突然扭在一处,达姆的力气大些,可奇普更狡猾些,找准机会,一个过肩摔便将达姆摔倒在地,达姆不服气,从雪地里爬起来又和奇普摔了起来。 四周的巨人正在大声叫好,忽听得蹄声大作,二百多个野蛮人战士头顶插着白色羽毛,手里挽着弓箭,骑着高大的驼鹿疾驰而来。 当先的二十几个野蛮人神情彪悍,看到冰霜巨人后也不答话,嗖嗖地射出了骨箭。小巨人博哈特躲闪不及,手臂上一下子便中了三四箭。 “什么人,这么不讲道理!”张五哥心中大怒,抡起九齿钉耙拨打着射来的骨箭。 玫拉开铁胎弓,一连射倒了几个野蛮人,其他的人摄于玫的神射,反身回归大队报信,玫大声说道:“是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他们人多,我们快走!” 羽真侯部落是居住在森林中的野蛮人部落,其族人善于驯养驼鹿,又精于骑射,族中能弯弓射箭的战士有五百多个,在野蛮人部族中也算是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 卡豋将儿子博哈特放在一头白熊的背上,又拔出他手臂上的羽箭,抡着手中的铁棒槌,吼道:“是好汉子的跟我冲,敲碎这帮混蛋的脑袋!” 冰霜巨人脾气爆裂,最不能忍受欺辱,二十几个巨人各拿兵器,呐喊着便冲了过去。不料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并不和巨人硬碰,骑着驼鹿围着冰霜巨人转圈子,一边转,一边射出雨点般的骨箭。 “胆小鬼,只敢躲在远处放暗箭!”玫见情况危急,手中的三棱箭已经射光,便拔出腰间的匕首去救援冰霜巨人。 一个野蛮人看玫是个女人,空着手便迎了过来,竟是要将玫生擒活拿,然后献给自己的首领。 张五哥大怒,单手拎起一只野牛尸体,用力一抡,野牛尸体飞出去十几丈远,越过玫的头顶,将她对面的野蛮人撞倒在地,眼见得不能活了。 “回来!有我呢!”张五哥握着九齿钉耙,远远吼了玫一声。 玫见张五哥关心自己,丝毫也不生气,笑嘻嘻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远处的高坡上,一个中年野蛮人鹰视狼顾,正在几十人的簇拥下发号施令,突然指着张五哥问道:“此人是谁?竟有如此神力?” 一个白头发的长老说道:“离咱们羽真侯部落最近的就是黑石部落,这个男人应该是黑石部落的人。” “黑石部落?他们原来的首领死了,新首领还没选出来,就去攻打苏鲁部落,听说被苏鲁人打得七零八落,我们羽真侯迟早要吞了黑石部落。” 中年野蛮人看着被围住的冰霜巨人说道:“该死的巨人,我们好不容易才把野牛群赶到雪窝附近,却被他们放跑了一大半。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羽真侯的驼鹿骑兵得到了首领的号令,手中的骨箭射的越来越密集,饶是冰霜巨人皮糙肉厚,可蚂蚁多了咬死象,时间一长也是危险。 卡豋全身被射的像刺猬一般,却是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护住身后的妻子佩娅。他带领着冰霜巨人左冲右突,始终冲不破驼鹿骑兵的包围圈,自己的兵器够不到敌人,光挨打不能还手,这可把卡豋给气坏了。 “喂,我说,你们讲不讲理?能不能先停下来?”张五哥拄着九齿钉耙,大声地喊着,可是任凭他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他。 “五哥,你和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你用还像刚才一样,用野牛砸他们!”玫见自己的丈夫被无视了,比张五哥还要愤怒,大声地提醒着。 张五哥见冰霜巨人情势危急,也就不在手下留情,拎起一个个野牛尸体,好像流星一样撞向了驼鹿骑兵的人群。这一下迫不及防,羽真侯的族人被打倒一片,包围圈自然也就破了,卡豋带着冰霜巨人有样学样,抓起一个野蛮人就像沙包一样扔出去,顿时战场上,野牛与野蛮人齐飞,好不壮观。 中年野蛮人见此情景大怒,命令手下先去收拾张五哥。三十多个野蛮人骑着驼鹿,两翼包抄,向着张五哥和玫冲了过来。 当先的四个野蛮人面目狰狞、体魄雄健,乃是羽真侯部落最勇猛的战士,四人骑着驼鹿冲到近前,手中的石矛直挺挺的,向着张五哥和玫狠狠刺来。 张五哥站立当场,将手中的九齿钉耙横扫,在一阵骨肉破碎的声音中,四个野蛮人身下的驼鹿被九齿钉耙拍得血肉横飞,他们也摔落在雪地中,不过四人确实是悍勇异常,从地上爬起,不顾自己的伤势,吼声如雷,齐齐的向着张五哥冲了过来。 张五哥拍驼鹿的时候,倒是下得去手,面对大活人的时候,倒是有些心软。在他一愣神的功夫,两个野蛮人抱住了他的胳膊,一个野蛮人抱住了他的腰,最后一个野蛮人拿着石矛恶狠狠地向他的心口刺来。 “给你脸不要脸!”张五哥一把拧住刺来的石矛,随手便抢了过来,砰的一声,将这个野蛮人的头颅给敲碎了。 张五哥以前是安善良民,从来没杀过人,这一下子破了杀戒,骨子里的悍勇再也压抑不住,双眼闪着血红色的光芒,双臂猛地一抡,便将抱住他胳膊的两个野蛮人抛在了天空中,直飞了二十多米高下,啪的一声落在地上,摔成了两坨血淋淋的肉饼。 另一个抱住张五哥腰部的野蛮人犹自不肯放手,张五哥抓住他的两个臂膀,一下子就给扯断了,又飞出一脚,将他踢出去十几米远,野蛮人的胸腔被踢得凹了进去,喷出来的血洒了一地。 观战的野蛮人见张五哥在刹那之间,徒手连杀四个部落勇士,无不心惊肉跳,虽然在首领的面前,可也无人再敢上前与之较量。 “还有谁?”张五哥将手里抓的断臂扔在了地上,望着羽真侯的战士大声喝道。 第16章 古隆 张五哥的白熊皮衣冠满是鲜血,不过都是别人的,不是他的血。二十几个冰霜巨人聚在他的身后,虎视眈眈的看着远处的羽真侯野蛮人。 张五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对玫说道:“我们冲过去,捏扁他们,你怕不怕?” 玫拢了一下栗色长发,说道:“不怕!跟着你这样的男人,就是下地狱我也心甘情愿。” 张五哥哈哈大笑,又冲着卡豋说道:“他们不敢来,那我们就过去!” 卡豋和冰霜巨人举着手中的兵器,用山呼海啸般的嘶吼声,回应着先知大人的问询。 羽真侯部落的中年首领,看了看身边密密麻麻的族人,好像一群吓破胆的绵羊,用长刀指着张五哥,大声喊道:“你们谁去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连喊了几遍,见无人应答,中年首领顿时大怒,两腿一夹胯下的驼鹿,便要亲自去迎战,正在这个时候,张五哥率领着二十多个冰霜巨人,发起了冲锋。 张五哥一马当先,手中的九齿钉耙在他巨力的驱使下,就好像是刀刃旋风,碰着就死,挨着就伤,断肢残臂和浓稠的鲜血漫天挥舞,羽真侯的阵线一下子就凹进去一大块。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李太白当年写这首诗的时候,应该不会想到,千年以后在异世大陆,张五哥也达到了这个境界。不过李太白描述的英雄拿的是宝剑,张五哥同学拿的是九齿钉耙,从艺术角度来欣赏,宝剑肯定比九齿钉耙更具美观。从技术难度来看,使用宝剑上阵,要经过长期的训练,反观九齿钉耙就简单多了,只要力气足够,没头没脑的乱抡就可以了。从杀伤力的角度来分析,宝剑是一人敌,九齿钉耙是万人敌。 以张五哥为锋,身后的冰霜巨人也是勇不可当,奇普抱着捡来的十几根石矛,不住的掷向羽真侯首领,不过挡在他身前的人太多,一时间无法伤到。张五哥见奇普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暗赞一声小子聪明,也来了兴致,捡起一根石矛,向着羽真侯首领掷了过去,这一下去势甚急,好像流星赶月一般,一连射穿了三个羽真侯野蛮人,将三人钉成了一串,立在了中年首领的面前。 羽真侯首领本来还有和张五哥一争高下的雄心,这下大惊失色,才知道远远不是张五哥的对手,他做事情倒也干净利落,见敌不住张五哥,便要逃回去调集援兵再战。不料张五哥已经带着冰霜巨人杀穿了羽真侯的阵线,直冲到离中年首领不到十米的距离。 “挡住他!”中年首领长刀一挥,二十几个护卫勇士各拿兵器,横冲直撞的迎了上来。 张五哥也不废话,抡起九齿钉耙就是一顿拍,不出几个呼吸,这二十几个护卫勇士便成了一对碎肉。 “你,你……”羽真侯的中年首领惊骇之下,竟说不出话来。 “你给我下来吧!”张五哥猛地一扯,将中年首领从驼鹿身上拉了下来,一脚踩在他的后背上。 中年首领被踩得动弹不得,羽真侯的战士大声叫道:“快放了我们首领,否则将你剁成肉块!” 玫见一个羽真侯战士挺着长矛就要刺张五哥,甩出手中的匕首,一下子便将他的头颅射穿。 “谁还敢上前,我就把你们首领踩死!”张五哥脚下微微一用力,中年首领的肋骨咯咯作响,仿佛就要断了。 羽真侯人见状,便不敢异动,可也不愿意退去,将张五哥一行人围在了当中。 张五哥见羽真侯野蛮人还不肯服输,九齿钉耙一抡,将身侧的一块巨石给打得粉碎。“你们的脑袋比石头还硬么?” 卡豋不想节外生枝,就对张五哥说道:“他们伤了我们的人和白熊,只要肯赔我们,就算了吧。” 羽真侯一个白头发长老说道:“要赔多少你们才肯放了首领?” 卡豋想了一会儿,掰着手指说道:“我们的白熊被你们杀死了六头,人伤了九个,一头白熊顶两头驼鹿,这人么,至少得每人赔五头驼鹿,一共是……” 卡豋算了半天,也没算明白,觉得自己的手指头不够用,正犹豫着要不要脱了鞋,加上脚指头再计算。张五哥九齿钉耙一挥,对羽真侯野蛮人说道:“你们把兵器扔到地上,骑的驼鹿都赔给我们!” 奇普倒吸了一口冷气,心想先知大人平时和和气气的,关键时刻真是狮子大开口,这下可赚大发了,二百多头驼鹿那得是多少肉啊! 白头发长老见张五哥要的数目太多,一时踌躇着没有答应,被张五哥踩在地上的中年首领大声命令道:“兵器都扔下,驼鹿赔给他们!” 羽真侯的族人见首领发话,毫不迟疑的便跳下马来,又将手中的兵器扔在了地面上。 张五哥见羽真侯的野蛮人如此听中年首领的话,暗暗咂舌。乖乖隆地咚,人家这领导当的,真有水平,说出一句话来,人人服气。哪像黑石村二队的生产队长,一到开会的时候就和吵架一样,他说一句,底下的队员有一百句话顶着。 白头发长老问道:“我们答应了你们条件,什么时候放我们的首领?” 玫担心羽真侯部落的人出尔反尔,说道:“你们现在就离开,等我们回到部落的时候,就会放还你们的首领。” 白头发长老见玫是一个女人,有些不相信她说的话,张五哥觑了他一眼,说道:“她是我老婆,她说的话就是我的话,怎么,你们不肯听么?” 中年首领趴在雪地上,对羽真侯部落的族人说道:“你们先行回去,要是明天我还没有返回,便调集全部战士,灭了冰霜巨人部落。” 白头发长老点头称是,似乎很畏惧中年首领的威严,带着剩余的羽真侯战士步行离开了这里。 张五哥见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走远了,对卡豋说道:“你带着受伤的人先返回部落。” 卡豋点了点头,将受伤的族人放在白熊背上,自己骑着从羽真侯部落得来的驼鹿,临行前说道:“先知大人,要是这个野蛮人首领不老实,你便杀了他。我们冰霜巨人人数虽少,可也不是任人欺辱的。” 张五哥点了点头,又对玫说道:“你也和卡豋大哥先回去,我在这里等一会儿,要是羽真侯的人确实走了,我便去追赶你们。” 玫说什么也不愿意舍张五哥而去,直到张五哥发了火,佩娅又在一旁劝道,先知大人力大无穷,他没了咱们这些累赘,谁也奈何不了他。玫想想确实如此,这才委委屈屈地和冰霜巨人一起返回了。 “你是一个野蛮人,为何要帮助巨人?如果你愿意到我们羽真侯部落,我分给你一百户奴隶,美女财物任你挑选,如何?”中年首领虽然被擒,可一点不见慌乱,反而做起了张五哥的思想工作。 张五哥将众人都打发走,其实是怀了一份鬼心思,他实在难以抗拒吞噬灵魂带来的快感,反正人已经杀了,更何况这些死鬼活着时候蛮不讲理,死了被吞噬也是罪有应得。张五哥记得村里的王大仙曾经说过:“杀恶人既是行善。” 张五哥鬼头鬼脑的四处看了看,心念一动,黄色的火焰便盘旋在雪地上空,只几个呼吸,刚才被杀死的羽真侯倒霉蛋的灵魂就被吞噬一空。 人类灵魂不愧是最好的资粮,黄色火焰吸收了羽真侯死鬼的灵魂,一下子膨胀到一尺多高,吐哺出的纯净能量化成一道黄色的光芒,改造着张五哥的肉身,张五哥全身筋肉疯狂的扭动,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过了一会儿,黄色火焰收缩成一点,在张五哥的眉心消失不见。 张五哥打了一个冷颤,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愉悦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海潮涌动,一发不可收拾! “图腾之火?”中年首领是个识货的,一眼就认出黄色火焰的来历。本来他对败于张五哥之手还有些不服气,见到张五哥被图腾之火加持,这下心服口服,在野蛮人的传统中,被真正的强者击败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临敌胆小退缩才是最可耻的行为。 “刚才你说什么?”张五哥将九齿钉耙插在雪地上,自己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中年首领,一点也不担心他会逃走。 中年首领一下子语塞,传说受到图腾之火加持的野蛮人必为王者,自己不过是一个两千人众的小小首领,竟要招揽一个王者做自己的手下,这不是异想天开么?“你到底是谁?” 张五哥说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你到底是谁?你要是个无名小卒,我这便杀了你,懒得在你身上浪费功夫。” 中年首领想了想,说道:“你是受到图腾之火加持的大英雄,我败在你的手里也是理所当然,我不能骗你,我是羽真侯部落的首领,我叫古隆。你如果杀了我,我没有话说。如果你能放了我,我很愿意和你交个朋友。指着图腾发誓,我古隆对朋友从来是讲义气的,若是朋友有难,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张五哥上上下下的打量这个古隆,见他身材高大,脸上须髯戟张,甚是威猛,说道:“你这个人身手马马虎虎,这张嘴倒是挺厉害,说出的话好像糖衣炮弹一样,我凭什么相信你?现在你是我的俘虏,我要你生则生,要你死则死,你还敢拿料套我,真当我是猪啊?” 古隆脸上的肉蹦了几蹦,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样答对。 等了好大一会儿,张五哥估计玫和冰霜巨人已经走远了,于是对古隆说道:“天黑的时候,我送你上路。” 第17章 亡灵 古隆闻听之后,脸色大变,看来自己还是免不了一死。在野蛮人的话语中,‘送你上路’和‘宰了你’是同一个意思。 张五哥不忍心让羽真侯部落的死鬼曝尸荒野,用九齿钉耙刨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坑,对古隆问道:“你看这个坑够大么?” 古隆彻底绝望了,以为这便是自己的埋身之处,他做首领的这些年,对于仇敌,也用过活埋的手段,看来图腾是公平的,出来混终归是要还的。 “我这个人向来不说假话,说送你上路就一定会送你上路。”张五哥其实没准备杀古隆,他又不是一个杀人狂,在战场上杀人那是逼不得已,在战场下肆意杀人那就说不过去了,况且还得了羽真侯部落的二百多头驼鹿作为赔偿。他的意思是一会儿就放古隆离开,并不是要杀了他。 张五哥将看了看雪地上七零八落的尸体,足有五十多具,皱了皱眉头,将其一个个的都扔进了大坑中。“你们这些死鬼活着的时候估计也没做什么好事,死了之后变成肥料,倒也算是赎罪了。” “时候到了。”张五哥看看天色将晚,转过身对古隆说道。 “是啊,时候到了。”古隆叹了一口气,无限留恋地看了看广阔天地,自己争雄半世,最后一个土坑就葬了自己。 古隆走向土坑边,咚的一声跳了进去,闭目躺在族人的尸体上。“埋土吧!” “你这个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你不出来,我怎么埋土?”张五哥拄着九齿钉耙,没好气地说道。 “你不杀我?”古隆见有不死的可能,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我杀你做什么?我向来都是优待俘虏,一不打二不骂。你这个人也真是没眼色,就看着我自己刨坑埋人,也不上来搭把手,要是在生产队里面,你这样的人可挣不到工分,老婆孩子都得喝西北风去。” 古隆从土坑里爬了上来,行礼说道:“英雄,你不杀我,我心里很感激,能不能把你的名姓告诉我。” 张五哥一边给坑里盖土,一边说道:“别人都叫我五哥,我是黑石村的。” “黑石,五哥?黑石兀格!你是黑石部落原来的首领!”古隆一下子反应过来,黑石兀格在荒原上可是大大有名,以勇力闻名于野蛮人各部落,号称是野蛮人第一勇士,最有可能一统荒原的部落首领。 “过去的事情还提他做什么,你也叫我五哥吧。”张五哥叹了口气,想起了黑石村的家,自己阴差阳错来到了这里,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返回家乡,也许再也回不去了吧。 古隆在张五哥一脸的怆然,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便说道:“五哥兄弟,你要是不嫌弃,就来我们羽真侯部落,凭着你的本事,我将首领之位让给你,我看没人敢不服。” 张五哥心想这翻转也太快了吧,刚才还打的不可开交,现在却要我当首领。这他娘的和两个生产队抢水浇地一样,上午一队的舅舅打二队的外甥,下午两个人就能在一个饭桌吃饭。他做冰霜巨人的先知已经够后悔的了,再做一个什么狗屁首领,还要不要活了? 古隆看张五哥的脸色阴晴不定,以为他看不起羽真侯部落,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们羽真侯部落肯定比不上黑石部落,不过人口也不算少,有两千多人,族中驼鹿成群,倒也不愁吃喝。还有一样,我们羽真侯部落的女人是顶顶漂亮的,五哥兄弟要是到了我们部落,娶上十几个老婆,再生上一堆娃娃,岂不美哉?” 张五哥摆了摆手,说道:“此话休要再提,我现在有老婆了,再朝三暮四那成什么体统?我看你这个人还不错,就告诉你个道理,但凡男人搞破鞋,没有不走背运的。我认识一个刘大伯,做豆腐的手艺没话说,小日子过的也挺红火,就是因为和一个寡妇胡搞,最后家破人散,现在拄着棍要饭呢。” 古隆听了后,不住的点头,羽陵侯部落原来的首领是他的亲叔叔,因为和朋友之妻不清不楚,后来醉酒被朋友所杀。叔叔死后,其子古拜年幼,古隆自己甚有勇力和手段,这才坐上了部落首领的位置。 “高,实在是高!”古隆对张五哥的见解非常佩服,挺着大拇指赞叹道。 张五哥觉得古隆的表情非常像《地道战》里的汤司令,他本身不喜欢马屁精,就说道:“天黑了,你快些走吧。” 古隆热切地说道:“五哥兄弟,你是大大的英雄,我很敬佩你,咱们都是野蛮人,能不能结拜为兄弟?” 张五哥对这些拜把子的封建思想特别鄙视,说道:“你这就俗了,两个人若是肝胆相照,何必结拜为兄弟?若是互相利用,就是结为兄弟又能如何?。” 古隆老脸一红,他见张五哥受到图腾之火加持,其实心里有着几分结交借重的意思。被张五哥点破之后,心想:“果然是做过大部落的首领,这心机手段处处都在我之上。” 张五哥说道:“你要是害怕走夜路,我就送你一段路程。” 古隆从地上捡起一根石矛,说道:“我的本事虽然远不如你,可也没那么胆小,多谢你放了我,你不必送我。” 张五哥点了点头,扛起九齿钉耙便转身离去,他现在的身体就好像一头人形巨龙,虽然扛着五百多斤重的钉耙,可是丝毫不受影响,落脚处踏得地面隆隆作响,一路雪花四溅,转眼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夜风中隐隐有狼嚎声远远传来,眼下虽然是冬季,可张五哥竟然在雪地里看到了巨大的蛇蜕,差不多有十几米长。 “这么大的长虫,要是抓来涮火锅,那滋味肯定不错。” 张五哥是个路痴,他只是大概记得冰霜巨人部落的方向,至于具体要怎么走,他可就记得不甚清楚了,不过他也有办法,遇到挡路的大树便是一耙子筑倒,遇到深沟和溪流,用九齿钉耙一撑便跃了过去。因此虽然他走的路线崎岖不平,却硬是被他闯出一条坦途来。 就这样笔直前行,张五哥健步如飞,过了一山又一岭,来到了一个黑漆漆的山谷处。此时天上乌云遮住了月亮,几颗星星若有若无,山谷中树木成林,树下灌木丛生,寒风吹过,一片哗啦啦的响声,夜宿在枝头的乌鸦也是呱呱的叫着,好不瘆人。 张五哥停了下来,努力辩了辩方向,还是有些分不出东西南北来。 一阵浓重的雾气在山谷中生气,一团团绿油油的磷光在雾气中凝聚出了身形。 叽!叽!一阵叫声凄厉异常,好似婴儿的啼哭,又好像是猫头鹰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什么东西?”张五哥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手里横握着九齿钉耙,高声喝道。 十几个披头散发的亡灵,身上绿油油的,好像没有一点重量,在雾气中漂移着,伸着长长的指甲,向着张五哥的方向而来。 “你们这些牛鬼蛇神,敢来害你爷爷!”张五哥抡圆了九齿钉耙,照着最近的亡灵就拍了过去,亡灵一下子散成了磷光,又在不远处凝聚出了绿油油的身形。 剩下的亡灵龇牙咧嘴,长长的指甲泛着磷光,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亵渎吾身,必遭火厄!”一个宏大的声音响起,随后张五哥的头顶浮现出一尺多高的黄色火焰,身上被火焰散发出的黄色光芒所笼罩,十几个亡灵竟是近身不得。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你们遇上我可算是倒霉。”张五哥的黄色火焰,是一切魑魅魍魉的克星。 张五哥见这些亡灵看着怕人,其实对他无可奈何,也就放下了心。他这次出来狩猎,先是吞吃了十几头猛犸象的灵魂,又吞噬了五十几个羽真侯死鬼的灵魂,黄色火焰已经由黄豆大小变成一尺高下,一旦显现出来,震慑得眼前的亡灵瑟瑟发抖,匍匐在地面上不敢动弹,就好像初生的小老鼠遇到了积年的老猫一样。 “这个瘦了点,那个又太胖了。”张五哥看着十几个亡灵,好像在挑大白菜一样,一时不知先从哪个下手。 雾气越来越浓,从山谷中又涌出一大群绿油油的亡灵,不过这些亡灵不是人形,乃是一些熊狼象蛇之类的猛兽形状。这些野兽亡灵刚出了山谷时,还是气势汹汹,一看到黄色火焰,便都吓得驻足不前。 本来这些亡灵是没有思想的,只是凭本能行事或者被主人驱使,可张五哥头顶的黄色火焰就好像是至高无上的主宰,散发着一种来自于本源的威压,让它们丝毫不敢异动。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对于一大群阴森恐怖的亡灵来说,张五哥便是刀俎,而它们就是待宰的鱼肉。 黄色的火焰化成无数个细小的火蛇,又纠缠在一起盘旋,形成了一个脸盘大小的火焰旋涡,只等着张五哥一声令下,它就要将眼前的亡灵吞噬一空。 感受到黄色火焰的兴奋,张五哥也有些跃跃欲试的激动,吞噬带来的快感太强了,他越来越难以抗拒。 “你们之中有没有愿意接受改造,做一个好鬼?”张五哥出于一种心理安慰的想法,大声连问了三遍,亡灵都没有回应。 “你们不投降,我就只有消灭你们了!”张五哥打了一个响指,他头顶的火焰旋涡骤然发出巨大的吸力,亡灵好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一下子便飞进了火焰旋涡之中,发出一阵阵痛苦的惨嚎声。黄色火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的拔高,直膨胀到两尺高下。大片黄色的光芒在张五哥身上涌动,张五哥的骨骼和筋肉得到了大幅度的强化,如果说之前的张五哥是一头稍显稚嫩的青年巨龙,那他现在就是一头睥睨八方的远古巨龙。 黄色的火焰旋涡越转越快,最后竟然将浓稠的雾气也给吸了进去,山谷中一下明亮了许多。 张五哥在一种飘飘欲仙的舒爽中,大步奔进了山谷中,抡起钉耙将挡路的树木筑成了一地的残花败柳。闯到山谷正中央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黑色的祭坛,上面缭绕着诡异的红色光芒。张五哥看这祭坛不顺眼,也随手给打了个七零八碎。 “痛快!”在一阵哈哈大笑声中,张五哥穿过山谷,扬长而去。 第18章 惧内 “是谁毁了我的暗黑祭坛?没有祭坛,我如何还能控制亡灵?”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野蛮人巫师站在山谷中,愤怒的大叫,声音尖锐刺耳。 巫师又用秘法感应,发现自己麾下的亡灵全部消失不见,一个也感应不到。 咯的一声,巫师气得吐出了一口黑色的鲜血,看着一地狼藉,无奈的消失在夜色中。 红日高升,张五哥在回去的路上碰到了奇普和达姆,他们两个还带着十几个冰霜巨人。 奇普高兴的说道:“先知大人,可找到你了,卡豋叔叔说要是到了中午还找不到你,就要集合全体冰霜巨人,一起去羽真侯部落救你。” “你们以为我被羽真侯部落的人给绑走了吧?”张五哥看着冰霜巨人都是一脸关切的表情,内心也有些感动。 达姆咧着大嘴说道:“野蛮人阴险狡诈,是一群出尔反尔的混蛋,我们都怕你吃亏上当。” 张五哥脸上一阵尴尬,看着达姆满脸的青春痘,竟然无言以对。 “胡说什么呢,先知大人也是野蛮人!”奇普锤了一拳达姆,恨恨地说道。 “那能一样么,先知大人和玫姑娘是好的野蛮人,其他的野蛮人么,都不怎么样。”达姆有些不服气,嘴里嘟嘟囔囔的嚷着。 “玫现在哪里?怎么不见她来?”张五哥没看到妻子,有些担心的问道。 “先知大人,你放心吧,玫姑娘和佩娅婶婶也带着一些人,从另一个方向找你呢,应该没什么事情,我们约定不管有没有找到,中午时候都要返回部落的营地。”奇普递给张五哥一个皮囊,里面灌满了白色的汁液。 张五哥听说妻子无事,便放下了心,喝了一口皮囊中的汁液,觉得味道特别香浓,“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白熊的鲜奶,我从小就经常喝这个,所以才能长得这么强壮。”达姆骄傲的说道。 张五哥看了看达姆,越看这哥们越像大笨熊,果然是喝熊奶长大的。 “先知大人,你说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会不会报复?”奇普有些担心的问道。 “这个我也说不好,他们若是要报复,那就只好再打过一场了。”张五哥不喜欢猜对手的心思,他现在身具大力,似乎信心也跟着水涨船高起来,朋友来了有美酒,若是敌人来了自有九齿钉耙对付,有什么好担心的。 奇普和达姆熟悉道路,行了不久,便回到了冰霜巨人部落,卡豋浑身裹满了绷带,张着双臂迎了出来。 “伊米尔在上,先知大人你可算是回来了,我和族人担心了一夜。”卡豋将张五哥紧紧的抱住,兴奋地说道。 张五哥被搂得喘不过气来,好半天才被卡豋放开,说道:“卡豋大哥,你的伤要不要紧?” 昨天和羽真侯部落的战争中,卡豋为了保护妻子佩娅,被骨箭射的好像鸡毛掸子一样,不过巨人天生石肤,骨箭又不是很锐利,所以都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 “先知大人,这点伤不要紧,昨天幸亏有你在场,要不然那么多的野蛮人,我们还真的对付不了,说不定都要被杀死。” 卡豋其实心有余悸,野蛮人人数众多,是荒原上真正的霸主,虽然没有巨人身形高大,可好虎架不住一群狼,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要不是张五哥以一当百,那冰霜巨人的下场还真的不好说。看来撒露西的预言是完全准确的,只要有先知大人在部落中,冰霜巨人一族就会走向兴旺。这次大战之后,虽然略有损伤,可收获了两百多头驼鹿的赔偿,这对于整个部落来说,都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是渺小的,集体的力量才是无穷的。”张五哥想起来黑石村战天斗地的劳动场景,感慨的说道。 周围的冰霜巨人听了张五哥的话,如获箴言,都是一副很虔诚的表情。 奇普在心中暗道:“先知大人看年纪和我差不多,这思想境界比我高出不知多少倍,我要是有先知大人这么大的本事,还不知道要如何骄傲呢。” 到了中午的时候,玫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看到张五哥之后,一下子眉开眼笑,乳燕投林一般扑到了他的怀中。“五哥,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张五哥虽然已经和玫成了夫妻,可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还是有点不自然,说道:“我不是好好的么,你不要瞎担心。” 佩娅笑着说道:“我和玫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你,要不是我劝得紧,玫就要去羽真侯部落找你了。” 张五哥看着玫一副小女儿的姿态,心中一阵疼爱,抚着她的栗色长发,说道:“区区一个羽真侯部落,还奈何不了我,他们的首领已经被我放了,若是他不晓事,还要来报复,就杀他个干干净净!” “对!就杀他个干干净净!”卡豋大声附和着说道,不知为什么,只要有张五哥在身边,卡豋觉得就是天大的事情也不必担心。 当晚,冰霜巨人部落大摆酒席,大块的白熊肉、野牛肉、驼鹿肉被端了上来,美酒开了一桶又是一桶。张五哥居中而坐,开怀大饮,卡豋又使出了独门劝酒大法,先是一顿吹捧和恭敬,然后就是一顿猛灌。不过这次张五哥没有上当,甚至反过来劝起了卡豋的酒,他现在地位尊隆,卡豋也就不得不从,因而喝得酩酊大醉。佩娅心疼丈夫,直呼先知大人太狡猾了,凭先知大人的酒量,应该他喝三杯,自己的丈夫喝一杯,那才算公平。 张五哥喝到半酣,见无人敢同他拼酒,觉得意兴阑珊,一眼看见了达姆和奇普,便点手把他们叫了过来。 “达姆、奇普,他们都不敢和我喝酒,你们两个陪我喝!” 奇普酒量不算太好,见叔叔卡豋都被喝倒了,自己当然万万不是对手,要是自不量力,那还不得把苦胆都吐出来啊。 “先知大人,我出去方便方便,回来再陪您喝酒!”奇普脚下抹油,借着尿遁跑了。 “达姆,你坐在我身边,咱们两个喝!” 达姆酒量不怎样,可是有一颗好酒胆,他也不管什么规矩,大大咧咧地就坐在了张五哥的身侧。 “达姆,刚才你婶婶说,我喝三杯,你们巨人喝一杯才算公平,你觉得如何?” 达姆脸上的青春痘颗颗饱满,豪气干云的说道:“先知大人,你一定是听错了,我们冰霜巨人比你高这么多,应该是我们喝三杯,你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说的有道理!”张五哥本来不喜欢达姆,现在看他却顺眼了起来。 两个人连着喝了三大杯酒,达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先知大人,你怕老婆不?” 张五哥眯着眼睛说道:“男人要是怕老婆,那还能算是男人?我老婆你认识吧,弓箭射得好,身手也很过得去,还不是天天给我打洗脚水,我说往东,他就不敢往西。” “真的啊!”达姆一脸的敬佩,凑近了问道。 张五哥贴近了才看到,达姆满脸的青春痘都已经熟透了,不但颗颗红肿饱满,还露着白头,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爆裂一般。 “那还有假?不信你去问问我老婆,是我怕她还是她怕我?” 达姆的老婆是佩娅的外甥女,从小性格就十分彪悍,又有佩娅做靠山,在家中一向是雌威大阵,稍有不顺心,对达姆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好在达姆皮糙肉厚,倒是不在乎老婆的殴打,就是感觉有些丢人。部落里的人都知道达姆惧内,有时候就出言讥讽与他,他只能暗气暗憋,就是没有勇气和老婆硬刚。 “先知大人,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不怕老婆?不瞒您说,我老婆只要在家里吼一嗓子,我就腿肚子转筋。”达姆有些垂头丧气地说道。 张五哥怕了怕他的肩膀,说道:“喝酒!男人没喝醉之前都是狗熊,喝醉了各个都是英雄。等你喝得记不得自己是谁的时候,或许就不拍你老婆了。” “真的啊?”达姆想到能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从此以后不必再被族人笑话,就是一阵的兴奋。 “喝!”张五哥端着酒杯大声的说道。 “喝!”达姆两眼冒着光,心中无限憧憬。 两个人觥筹交错,喝到半夜的时候,达姆酒劲上涌,脸红的像个猴屁股,满脸的青春痘都爆开了浆,白色的脓液有不少溅到张五哥的身上。此时达姆已经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天大地大,达姆最大,现在就是巨人始祖伊米尔站在他的面前,达姆也不会放在眼中。 “不喝了,回家!”达姆嘴里喷着酒气,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张五哥意犹未尽,只好也返回了住处,见玫正坐在油灯下等他,心中顿时一阵愧意:“这么好的媳妇在家中等我,我却在外面和一大群傻老爷们喝酒,真是大大的不该。” “你还没睡啊!”张五哥笑得贱兮兮的。 “你没回来,我自己睡不着。”玫一点也不怪张五哥喝酒到半夜,男人要是不喝酒,那还算是男人么? “我给你洗脚。”秉承着老张家的优良传统,张五哥打来了一盆热水,握着玫光洁的小脚,撩着水洗了起来。 “五哥,你给我洗脚,别人看见会说你怕老婆的!” 玫想把脚抽出来,却被张五哥一把抓住,说道:“自己的老婆自己爱,怕老婆有什么不好?” 玫扑哧一笑,油灯上的火苗也跟着摇曳起来。 第19章 雪蟒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张五哥没有看到达姆,奇普说达姆昨天晚上和老婆打了一架,前半夜达姆骑着老婆打,后半夜酒醒了,被老婆骑在身上一直打倒天亮,估计是受了很重的伤,最近应该是不能出门了。 张五哥摇着头不住的叹息,说道:“打女人就已经够丢人的了,打女人没成功,反过来被女人给揍了,这就更丢人了。” 奇普憋着笑,一个劲的点头。 张五哥说道:“奇普啊,你这个人虽然不怕老婆,可是没有达姆厚道,昨天怎么去方便就一直不见回来?” 奇普赔着小心说道:“先知大人,我酒量不太好,有些怵头和您喝酒,就找个借口溜走了。这件事情是我办的不对,您要是处罚我,我也没有什么怨言。” 张五哥见奇普回答的这么坦荡,也就不放在心上,说道:“不能喝就不能喝,你实话实说不就行了,何必骗我?下次别这样了。” 奇普不住的点头,又对张五哥说道:“这次得了两百多头驼鹿,先知大人要不要挑选一头作为坐骑,我看您骑我们的白熊,并不是很习惯。” 白熊奔跑起来的时候,坐在上面十分颠簸,张五哥本来就不精于骑术,所以有时候宁愿步行,也不愿意骑在白熊的背上。 玫眼睛一亮,她看见羽真侯部落的人骑在驼鹿上射箭,来去像一阵风似的,心里面十分羡慕,就也想试试。 奇普带着张五哥和玫来到了营地附近的一处平坡上,只见二百多头驼鹿分成五六群,有的在溪流处饮水,有的在啃食积雪下的野草,偶尔一头驼鹿呦呦鸣叫,便引得一大群的驼鹿都跟着叫了起来。 张五哥以前在生产队的时候,做过一阵子牲口饲养员,对于怎么挑牲口倒是有几分心得,比如挑选骡子大马,就要选长腿骨架大、皮毛油亮的,要是挑耕牛,就要挑额宽颈厚、蹄角粗大的那种。 张五哥挑了一头身形格外壮硕的驼鹿,用手轻轻一按,这头驼鹿便弯着四个蹄子跪了下去。“软脚虾,当不得大用!” 张五哥一连试了几头驼鹿,都是经不起他一按之力。 玫说道:“五哥,难道这些驼鹿都不能骑乘?” 张五哥皱着眉头说道,要是骑着游山玩水,倒是无所谓,不过我的九齿钉耙有五百多斤,加上我的体重,就有差不多七百斤了,这些驼鹿要是脚力不行,奔跑起来一旦摔倒,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玫说道:“你要是不中意这些驼鹿,就先帮我选一头,我的身子可没有你那么沉重。” 张五哥挑了一头浑身雪白的雌驼鹿,玫一个飞身便跳了上去,先是慢慢的转了几圈,然后越跑越快,像一阵旋风似的,又取下背着的铁胎弓,拈弓搭箭,刷刷刷一连射了三箭,箭矢呈品字形钉在了几十米开外的一颗大树上。 “好!”张五哥忍不住大声喝采起来。 玫以前从来没有骑过驼鹿,不过却是天生的好骑手,两条长腿夹着驼鹿的两肋,身子就好像粘在驼鹿的背上,随着驼鹿的奔跑一起一伏,说不出的英姿飒爽。 “五哥,你也骑上来试试!”玫栗色长发飘舞,向着张五哥大声喊道。 张五哥觉得有趣,便也骑上了一头驼鹿,虽然没有鞍韂马镫,可这些驼鹿都是被羽真侯野蛮人骑乘惯了的,跑起来十分平稳,张五哥开始的时候还有些不习惯,后来越跑越顺,渐渐习惯了这风驰电掣般的狂奔,他第一次感觉到,速度原来也有如此快人心脾的作用。 玫驱使着驼鹿来到了张五哥的身边,两个人并辔而行,说不出的郎情妻意,不知不觉之间便行出了很远的距离。 正骑着,前面是一片林子,到处是荒沟杂草,几道弯弯曲曲的小溪穿林而过,张五哥骑术不精,在一个转折之处从驼鹿背上摔了下来,恰好跌在一个土埂上,硌得屁股钻心地疼,玫见张五哥摔倒,心中着急,一下子从驼鹿身上跳了下来,扑在张五哥的身上,两个人抱在一起,直滚了七八圈才停住,不禁相视哈哈大笑。 忽然听得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只见不远处的一颗大树上,盘着一条水桶粗的白色大蛇,身子足有十几米长,伸着分叉的信子,两只血红的眼睛正盯着张五哥和玫。 “雪蟒!”玫吓得花容失色,弯弓便射出了一箭,可这雪蟒的鳞片又厚又硬,坚如百炼精钢,三棱箭当的一声,被鳞片弹飞了出去。玫又连续射出几箭,都没有奏效,却是引得雪蟒发了凶性,从树上滑落下来,蜿蜒着冲向了二人。 雪蟒虽然没有脚,可是行动如风,只一瞬间便到了近前。张五哥小的时候,经常捉蛇烤了吃,不过那都是菜花蛇之类的小蛇,从来没见过如此巨蟒,他现在身怀大力,还有黄色火焰这个秘密武器,因而并不惧怕雪蟒。 雪蟒盘着身子,头颈高高竖起,张着嘴里的毒牙,猛地咬向张五哥。 张五哥并不躲闪,大手一伸,便在电光火石间捏住了雪蟒的脖颈,微微一用力,雪蟒脖颈处的鳞片便咔咔作响。 雪蟒顺势一盘,长长的身子便将张五哥缠了起来,并且越收越紧,直要把张五哥活活给勒爆了。可是张五哥如今乃是铜筋铁骨,不管雪蟒如何用力,张五哥只是微微感到有些气闷,并不觉得很难受。 “五哥!”玫拔出腰间的陨铁匕首,呐喊着冲了上来,对着雪蟒便是一顿乱砍乱刺,在鳞片上擦出了一串串火花,并不能伤害雪蟒分毫。 “不和你玩了!”张五哥见玫十分焦急,猛地一用力,便挣脱了雪蟒的缠绕,又双手抓住了雪蟒尾巴,一下子转圈抡了起来,雪蟒重有几百斤,可在张五哥手里,不比一颗韭菜沉多少,只抡了七八圈,这雪蟒的身子便软了下来。原来但凡是蛇蟒之类的爬行动物,其骨节都比较松,只要被抓住使劲抡个几圈,全身的骨节便会松脱,也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张五哥一脚将雪蟒的脑袋踩进雪地里,对玫说道:“我听说蛇胆是一味良药,拿来泡酒最好了,你会不会取蛇胆?” 玫茫然的摇了摇头,张五哥将巨蟒的身子捋直了,接过玫的陨铁匕首,就好像刮鱼鳞一样,将雪蟒的鳞片刮得四散飞舞,不大一会儿的功夫,雪蟒就被刮得干干净净,张五哥顺着脖子口一直划下去,从七寸处掏出血淋淋的心肝,一手便撕下拳头大小的蛇胆。“好东西,有不少胆汁子呢!” 张五哥也不嫌脏,抓着腥臭的蛇胆便吸了一大口,只觉得又凉又苦,味道直冲脑门,对着玫说道:“你也尝尝,吃蛇胆能明目!” 玫看着张五哥吞吃蛇胆,觉得他比野蛮人还要野蛮人,真是男人中的男人,便小心翼翼的也尝了一口,可是却受不了蛇胆的味道,呸呸的又吐了出来,张五哥见状哈哈大笑。 张五哥突然感受到脑海中的黄色火焰一阵跳动,他的双目中闪烁着黄色的光芒,看到空中有一条透明的雪蟒正张牙舞爪的望着自己。 “哎哟,把这茬给忘了!”张五哥心念一动,二尺多高的黄色火焰漂浮在他的头顶,微微一个盘旋便将雪蟒的灵魂给吞了下去。 玫看到张五哥头顶现出了黄色火焰,她和张五哥做久了夫妻,倒也不觉得如何惊奇,不过看着张五哥一脸的死样,身子筛糠似的不住颤栗,像极了在床上时的表情。 “死鬼!不要脸!”玫狠狠地掐了一把张五哥的胳膊,却感觉自己丈夫的皮肤好像是花岗岩一样,根本掐不动。 张五哥捡起地面的一片雪蟒鳞片,说道:“这玩意儿这么坚硬,要是串起来做成盔甲,倒是不错。” 玫说道:“只有软弱的弗撒人才穿盔甲,我们野蛮人从来都不穿盔甲!” 原来在野蛮人的看法中,只有弱小者才需要盔甲的保护,就好像乌龟、穿山甲之类的小动物,猛兽有爪牙之利,自然无需硬壳的保护。另外野蛮人善于长途奔袭,穿上盔甲,显得沉重累赘,所以几千年以来,野蛮人从来都是凭着坚硬强壮的肌肉硬抗敌人的刀枪弓矢,另外野蛮人性子粗疏,不善于打造铁器,制作盔甲在他们看来,应该是属于高不可攀的黑科技。 张五哥摸着冰凉的雪蟒鳞片说道:“敌人在变,我们就也得变。就好像你小的时候光着屁股在地上爬,现在不是也穿上了衣服么?” 玫被张五哥说得笑了出来,轻轻捶了他一拳,说道:“你小时候才光着屁股满地爬呢!” 张五哥看着天空中的蓝天白云,想起小的时候,父母在田里耕作,自己就光着屁股在田埂里爬来爬去,有时候挖出来一条蚯蚓,就捏在手里,能玩上好半天。 “我说错话了,你别生气。”玫见张五哥情绪不高,慌忙的道歉。 张五哥见玫一脸的小心,大手一挥,说道:“把这条雪蟒搭在驼鹿背上,带回去烤着吃,吃饱了小心我打你的屁股!” 玫点了一下张五哥的额头,骂道:“死样!一天到晚就想着床上的那点事,也不知道图腾为什么会选择你!” 张五哥嘿嘿一笑,两夫妻说说闹闹地返回了冰霜巨人的部落。 第20章 怪马 时光流转,张五哥来到异世已经大半年了,每天除了喝酒吃肉,就是放牧行猎,他的体魄越发雄健,脸上的胡茬子也变得越来越硬。玫对张五哥千依百顺,似乎张五哥就是她的全部,两个人的恩爱模样羡煞了旁人。 达姆自从酒后和老婆大战,在家里养了半个月的伤,才肯出来见人。他见到张五哥驭妻有方,便忍不住请教如何管教家中的女人,张五哥每次都是振振有词,可是出的馊主意并不奏效,达姆回家按照张五哥的办法操作,都会增添一些新伤。因此蠢笨如达姆者,最后竟然领悟到了:先知大人不是万能的,老婆是不可战胜的。从此也就逆来顺受,家中倒也是平静了下来。 卡豋对张五哥越来越钦佩,不仅是因为张五哥恐怖的神力,以及锐不可当的九齿钉耙,主要是张五哥的思路天马行空,时常爆出一些让他匪夷所思的词语来,他和妻子佩娅在私下里反复琢磨,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想到,张五哥说的深奥难懂的话语,可能就是从神那里得到的启示,除了先知大人,一般人当然无法领悟,因此对张五哥越发虔诚了。 从羽真侯部落得来的驼鹿,后来又陆陆续续生了不少小鹿,现在鹿群已经增加到了三百多头,由于冰霜巨人身子太重,无法骑乘驼鹿,所以放牧驼鹿的任务,就落到了张五哥和玫的身上。 开始的时候,张五哥和玫也是毫无经验,不知道该怎么管理驼鹿群,每天累得精疲力尽,回来就呼呼大睡,连床笫之欢夜顾不得了。后来张五哥想了个办法,用原木建了一个很大的栅栏,将小鹿都关在木栅栏中,白天的时候,将成年驼鹿赶出去放牧,傍晚的时候,母鹿思念小鹿,自己就会回到木栅栏给小鹿喂奶,公鹿自然也就尾随一起回来了。自从使用了这个办法,张五哥和玫轻松了许多,也很少发生丢失驼鹿的情况。 这一日,玫身体有些不舒服,张五哥一个人出来放牧,他躺在一块向阳的巨石上,头顶上是蓝天白云,脚下不远的山坡处,几百头驼鹿不是啃食着树皮,就是拱开积雪寻找野草吃。张五哥看着积雪下露出的黑黝黝的腐殖土,心想这是多肥沃的土地啊,就是插根筷子也能长出嫩苗来。 张五哥正寻思着,忽然驼鹿群中一阵大乱,一匹长着八条腿的黑色巨马闯了进来,对着驼鹿又踢又咬,有几头雄驼鹿扬着鹿角向巨马顶来,却被巨马一脚一个,都给踢翻了,有一头雄驼鹿伤势过重,肚腹处被踢出了一个血窟窿,呦呦悲鸣着,眼见不得活了。 这匹黑色巨马长长的鬃毛直垂到地上,身形好像是一头小号的猛犸象,八个硕大的蹄子各个都有海碗大小,肩高背阔,嘶吼如雷。 张五哥从巨石上站起来,看着驼鹿群四散奔逃,黑色巨马还是不依不饶,在后面紧紧跟着,不由得勃然大怒,抡着拳头便冲了过去。 八足巨马对迎面而来的张五哥全然没放在眼里,它不明白这个狗尾巴草似的小人儿为什么要不自量力,阻挡它前进的步伐。 在一阵唏律律的吼叫声中,张五哥一拳打在了八足巨马的胸口处,巨马疼得一连倒退了七八步,如果它会说话,说不定会爆出一句粗口:“日他娘,真疼啊!” 张五哥运足了力气的一拳,有开碑裂石之威,打在巨马身上,却仅仅让它倒退了几步,看样子并没有什么大碍,这倒是大大出乎张五哥的意料。张五哥自从融合了图腾之火,身体受到了图腾的祝福,举手投足都有图腾之力,手下从来无一合之敌,今天这个巨马,单从力量和体魄上来说,倒是和张五哥算得上是势均力敌。 巨马被张五哥一击而退,似乎被彻底激怒了,八个蹄子像铁炮一样不住踢踏着大地,像一阵黑旋风一样又朝着张五哥冲了过来。这一次张五哥准备故技重施,刚摆好了出拳的架势,不成想这巨马看着身体榔槺,却是大大的狡猾,一个人立,四个蹄子踩在地上,剩下四个蹄子向着张五哥乱刨乱蹬,一下子将张五哥弄了个手忙脚乱,一个不留神,被硕大的蹄子蹬在胸口,一下子便飞了出去。 张五哥从雪地上滑出去十几米远,啃了一嘴的雪,八足巨马似乎洋洋得意,打着响鼻,不住地摇头甩尾。 “够劲!”张五哥呸呸吐出了嘴中的雪,从地上站起来,双手交在一处扭了扭,便是一阵噼里啪啦的骨节爆响。 “再来!”这次张五哥动了脑筋,等八足巨马人立向他踢来的时候,他一个就地十八滚,就闪到了巨马的身侧,然后双掌一推,就把巨马推翻在雪地上。 八足巨马嘶鸣着从地上爬起来,又接连几次被张五哥推翻,它这才知道,眼前的小人虽然只有两只胳膊两条腿,可远比自己的八条腿灵活,虽然从力气上不弱于这个小人,可是想胜他,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八足巨马藐了张五哥一样,扬着八个蹄子,飞也似的跑得无影无踪。 “算你走运!”张五哥放牧的时候没有带着九齿钉耙,若是钉耙在手,那巨马说不定就要饮恨当场,晚上张五哥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马肉汤锅了。 张五哥见驼鹿群又恢复了平静,便又躺在巨石上看着蓝天白云,不料这八足巨马却是坏得很,见张五哥走远,便一阵风似的又冲入驼鹿群,吓得驼鹿四散奔逃,它捣乱一番,看到张五哥气势汹汹的赶来,便扬长而去,张五哥追赶不及,只能看着巨马的屁股生闷气。 这一天下来,八足巨马来来回回捣乱了十几次次,好像是乐此不疲,张五哥拿它没办法,有几头驼鹿在八足巨马的追赶中,颠破了尿泡,后腿抽着筋躺倒在了地上,不大一会儿就呜呼哀哉了。 “奶奶个熊的!”张五哥一拳砸碎了一块石头,心里明白过来了,这匹巨马和他玩起了游击战,敌进我退、敌疲我扰,自己脚下又没踩着风火轮,如何才能追上长着八条腿的巨马? 八足巨马见张五哥的小短腿追不上自己,也是彻底放松了警惕,挑衅似的就在驼鹿群四周转来转去,看到公驼鹿就踢上一脚,看到母驼鹿就是一顿乱啃。 “你个欺男霸女的畜生!”张五哥出离愤怒了,意念一动,黄色的火焰出现在了他的头顶,盘旋着形成了火焰旋涡。本来张五哥并不想乱杀无辜,只要不是性命攸关,他一般不会动用黄色火焰,不过八足巨马几次三番的挑衅,实在是激怒了他,也就顾不得许多了。 八足巨马看到张五哥头顶旋转的火焰旋涡,本能的感觉到一阵危险,转身就想逃走,可是身形仿佛被定住了,想举起一只蹄子都很苦难。 火焰旋涡越转越快,似乎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气场,罩住了八足巨马庞大的身躯,可是巨马的灵魂却好像不动如山,任凭八面来风,我自岿然不动。 张五哥暗叫了一声邪门,他自从融合了图腾之火,向来是无往而不利,今天却是碰到了一个怪胎,黄色火焰形成的旋涡竟然奈何不了对方。 原来这八足巨马乃是异种,天生的灵魂强大,几乎与血肉之躯融于一体,更兼张五哥的图腾之火不过是小成,虽然对付普通的猛兽亡灵之类,是绰绰有余,可遇到巨马这等神物,却是显得火候不够,就好像是小毛驴拉大车,力气不够,也就无可奈何。 唏律律一阵嘶吼,张五哥感觉到巨马灵魂的波动好似大海潮涌,黄色的火焰旋涡竟然转的慢了起来,并且在一阵阵的波动中摇曳不定。 “不好!”张五哥与黄色火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烈的头疼。 “转!” 张五哥全身的筋肉都鼓了起来,额头上青筋暴起,血脉高速奔涌到了他的头部,滋养着他的灵魂,黄色火焰像是吃了一剂大补药,一下子便明亮了起来,火焰旋涡也高速的旋转了起来。 八足巨马在火焰旋涡的压力之下,恐怖的魂力一下子散发出来,在张五哥的感知中,巨马的灵魂好像是江河大川,阵阵波涛狂暴汹涌,竟然对着黄色火焰席卷而来。 “糟糕!”本来张五哥的黄色火焰罩定了八足巨马,现在反客为主,巨马的灵魂触角缠绕住了黄色火焰。 正在最危急的时候,从火焰旋涡中飙出了一点火星,一下子便击中了巨马的头颅,闪了几闪,便粘附在了巨马灵魂之上。 “火焰,侵蚀!”一个声音在张五哥的脑海中想起。 八足巨马痛苦的咆哮着,剧烈地左右摇着头颅,似乎要将灵魂中的一点黄色火星甩出去。可侵蚀到它灵魂上的黄色火星犹如一条水蛭,牢牢地吸附在巨马灵魂之上,似乎还能吸收宿主的灵魂能量而不断成长。 “臣服或者毁灭!”从黄色火星中传递出一个信息,让八足巨马头疼得好像要炸开一样。 张五哥集中精神,感觉巨马灵魂中的黄色火星和他心意相通,他甚至觉得,只要自己心念一动,就能将黄色火星召回。并且随着黄色火星的不断成长,总有一天,它会鹊巢鸠占,完全控制巨马的灵魂,也可以说变成另外一团黄色的火焰,不过却要受到母体火焰的控制。 黄色火星见巨马不肯臣服,忽然化成一团明黄色的细丝,深深的刺入到了巨马灵魂之中,巨马翻着白眼,浑身打摆子似的颤抖起来。 “喂!八条腿的牲口,你服不服?”张五哥一阵大吼,头顶的黄色火焰也跟着波动,八足巨马似乎听懂了张五哥的话,挣扎了一会儿之后,八条腿一齐跪了下去,对着张五哥低下了高昂着的头颅。 张五哥走过去,摸了摸八足巨马的鬃毛,巨马伸出舌头,温顺地舔舐他的手背。张五哥见八足巨马变得十分驯服,心意一动,明黄色的细丝都缩了回来,依旧化为一个黄色的火星,盘踞在巨马灵魂中一动也不动。 “以后你听我的话,就不给你苦头吃,说不定哪天我高兴了,就把黄色火星召回来,放还你自由!”张五哥纵身一跃,坐上了八足巨马宽阔的脊背。 第21章 射雁 张五哥骑着八足巨马而归,冰霜巨人见到后,无不惊为天人。原来在传说中,巨人始祖伊米尔便是骑乘着一匹八足巨马,手拿冈格尔长枪,纵横寰宇之间。本来张五哥身为一个野蛮人,却成为巨人的先知,算是有些不合常理。不过张五哥能驯服八足巨马,这本身就是个奇迹,再次证明来自神的启示就是应验在他的身上。 “伊米尔在上,伟大的先知必将带领我们冰霜巨人一族走向荣耀。”卡豋和佩娅泪流满面,率领着所有的冰霜巨人高举双手,单膝跪倒在地,虔诚的赞美着张五哥。 张五哥从八足巨马背上跳下,对着冰霜巨人说道:“都起来,都起来!”又拍了怕巨马的后腿,说道:“自己找食吃,不许胡闹!” 八足巨马打着响鼻,在张五哥身边挨挨擦擦,显得很亲密的样子,随后八蹄翻动,跑到营地外的森林里觅食去了。 卡豋说道:“先知大人,八足巨马乃是神龙和天马相交诞生的异种,我看您的这匹巨马还很年幼,传说成年的巨马能长出一对翅膀,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带翅膀的马?”张五哥本来不相信什么怪力乱神,不过来到异世之后,也是见怪不怪,渐渐习惯了起来。 “我的八足巨马要多久才能长出翅膀来?” 卡豋想了想,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不过八足巨马的寿命很长,差不多一千岁才能算作成年吧。” 张五哥本来满心期待,他也想体验一把飞一样的感觉,不过听了卡豋的话,犹如凉水浇头。“我的个乖乖,等一千年之后,我的坟头上都长出森林了吧。” 达姆自从上次饮酒过量,满脸的青春痘爆浆之后,如今脸上光滑了许多,倒是有几分眉清目秀的样子,他咧着大嘴对张五哥说道:“先知大人,您这匹巨马是公的吧?要不要把它给阉了,不然可不太听话。”又补充说道:“您可能不知道,凡是公的牲口都不太听话,要当着它的面,把它的蛋蛋砸碎,这样就能断了杂念,以后就老老实实的了。我三舅的邻居最擅长给牲口阉割,咱们部落养的公熊有一半是他给阉的,要不要我把他介绍给您?” 张五哥还未答言,卡豋狠狠地敲了达姆脑袋一下,骂道:“你个笨蛋!八足巨马本来就稀少,你把它给阉了,那不就是绝种了么?我看应该把你给阉了!” 周围的冰霜巨人都哈哈大笑,达姆羞愧的差点把脑袋藏到裤裆中。 张五哥说道:“我看达姆说得有道理,牲口就是给人驱使的,不管它是什么种,要是不听话,就应该把它给阉了。这匹八足巨马现在倒也老实,先不用那么麻烦,将来要是和我尥蹶子,就再麻烦达姆三舅的邻居。” 达姆听了之后,一下子挺直了腰板,大有遇到明主之感,生我者父母,懂我者先知大人也。 卡豋见张五哥给达姆出头,脖子像安了轴承,一下子便转了过来。“先知大人说什么便是什么!其实要说阉割的手艺,我在部落里才是数一数二的,先知大人要是需要,我倒是愿意出把子力气。” 张五哥摆了摆手,不愿意再谈论这个问题,大家也就作罢,各自散去。 几日后,张五哥在部落中呆得憋闷,同卡豋打了招呼,便和玫共乘着八足巨马,一路西行离开了巨人营地。此时正是冬季最严寒的季节,大地一片银装素裹,朔风如刀,卷着雪花呼啸而来。 八足巨马逆着风,却是越跑越有精神,八蹄上下翻飞,长长的鬃毛四散飘舞,张五哥只觉得耳边生风,两侧的景物不断的向后倒退,宽大的马背坐着很稳当,并不觉得颠簸。玫被寒风吹得睁不开眼睛,便缩在了张五哥的怀中,感受着丈夫身上散发的浓烈阳刚气息,竟然有些痴了。 跑出去大半日后,张五哥极目远眺,辽阔的森林一望无际,天空中一行雪雁排着人字形,正向着南方疾飞而去。玫抬头望着天空中的雪雁,说道:“这些雪雁都是软骨头,天气暖和的时候就在荒原上觅食,等到气候变冷了,却要飞到暖和的地方过冬,经不得风霜严寒,一辈子就在飞来飞去之间虚度。五哥,你驾着马跑近些,我把这些没骨头的家伙够射下来。” 张五哥对于雪雁的品行不甚关心,见妻子来了射箭的兴致,便双腿一点马肚子,巨马顿时长嘶一声,朝着雪雁的方向疾追了过去,不到片刻的功夫,巨马便追上了雪雁,奔跑的速度竟比雪雁飞翔的速度还要快一些。 玫站在巨马宽阔的背上,取下身后的铁胎弓,连珠射出了三箭,三只雪雁便应弦而落。剩下的雪雁见势头不对,便纷纷振翅高飞,直飞到百米高空,玫力气不够,无法发挥出铁胎弓的全部弓力,便将弓箭交给张五哥,说道:“五哥,你的力气大,你来试试!” 张五哥可没有玫站在马背上的骑射功夫,老老实实跳下了八足巨马,弓开如满月,搭上一只三棱箭便射了出去,嗖的一声,这只箭便消失在了天际间。张五哥有些不甘心,又仔细的瞄了瞄,连发了数箭,却是连跟雁毛也没射到。 “这把弓箭造的不好,射出的箭歪歪扭扭的。”张五哥有些泄气,对着玫说道。 玫笑嘻嘻地安慰丈夫,说道:“五哥,你好久没射箭了,或许有些生疏了,刚才你射箭的姿势不对,我教你,咱们再试一次。” 玫要张五哥右膝跪地,左手稳稳托住铁胎弓,待无丝毫颤动的时候,右手运劲将弓拉开,却引而不射。 “射箭的窍门在于力神合一,双目紧盯着猎物,等感觉猎物变得越来越清晰,就好像在眼前的时候,方可一箭射出。” 张五哥闻听之后,拢目光望着高飞的雪雁,感觉像一个个的芝麻粒,直到眼睛干涩,也没达到玫所说的那个境界,这个就是大概是资质所限吧,张五哥现在力气足够,可在射箭上确实没什么天赋。 玫见张五哥额头见了汗,给他擦拭了一下,说道:“五哥,你别着急,慢慢来。” 张五哥不愿意在妻子面前出糗,突发奇想,将图腾之火运到了双目之中,目光之中顿时一片明黄色,清晰地照见出了雪雁的身形,甚至连雪雁惊慌的表情都一收眼底。 “有趣!”张五哥瞄准了一只雪雁的颈项,右手五指松开,箭如流行,一下子便穿过了雪雁的脖子,余势未衰,又射进了第二头雪雁的肚腹处,这一箭穿着两只雪雁,从高空中直直落下。 “五哥,射的好!”玫站在张五哥身边,高兴的叫着。 张五哥在妻子面前大出风头,一时有些人来疯,没头没脑的又是几箭射出,直到把三棱箭都射空了才肯作罢。 雪雁可算是遭了无妄之灾,本来它们高飞之后,以为可以躲过玫的射击,没想到来了一个更猛的,张五哥虽然初涉箭道,不过有图腾之火加持,双臂之劲,眼力之准,远超第一流的神射手。铁胎弓在他的手中,就好像是一台小型的弩车,不但射程远,而且力道雄浑,颇有开山劈石之威,拿来对付小小的雪雁,真是有杀鸡用牛刀,大材小用。 张五哥见箭矢用尽,不甘心的拉了一下弓弦,随着‘嗡’的一声弦响,一只年幼的雪雁悲鸣着从空中掉了下来。原来这只雪雁第一次跟随大队迁徙,双翅不是很硬朗,久飞之下,本来就很疲累,听到张五哥的弓弦声,吓得直往高处飞,一下子体力不支,这才掉落了下来。 “五哥,你这手本事可得教教我。”玫见丈夫不用箭矢,便能射下雪雁,心里大是惊奇,便跃跃欲试的也想学一学。 张五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呵呵傻笑着,正不知如何回答,忽然空中一声尖锐的戾叫,一只羽毛纯白的大雕后发先至,从半空中将掉落的雪雁给抓了去。 “扁毛畜生,竟敢不劳而获!”到嘴的肉被抢了去,张五哥顿时大发光火。 这只大雕两翼展开能有三米多长,喙爪如铁钩一样,飞得即快又高,抓着十几斤重的雪雁好似一点儿也不费力。 “追!”张五哥拉着玫跳上了八足巨马,便一路追赶了下去。 玫从后面抱住张五哥的腰,说道:“五哥,这个白色大雕叫海东青,是荒原上最凶猛的禽鸟,极难驯服,野蛮人中的阿塔部落善于驯养猛禽,族中倒是有几只海东青。每年夏天的时候,阿塔部落都要放出海东青捕捉天鹅,还要摆宴庆贺,叫做头鹅宴,我们黑石部落的人很是羡慕,曾经提出用五十个女奴换一只海东青,阿塔部落的人还不答应呢。” “我看阿塔部落的人是脑袋被门挤坏了,这大鸟就算是老母鸡能天天下蛋,也比不上人贵重啊!” 玫对张五哥的奇谈怪乱早已见怪不怪,问道:“五哥,箭都用完了,你还是打算用空弦对付海东青么?” 张五哥一怔,说道:“就是没箭咱们也追,我看这个扁毛畜生也逃到哪里去!” 第22章 纨绔 我叫张五哥,嚣张的张,五毛的五,红嘴绿鹦哥的哥。 我现在骑着一匹八条腿的大马,追一只白色的大雕。我已经追了大半天,这只傻雕看起来一点也不累,我也不累,我和它耗上了,我绝不能输给一只傻雕,我要累死他! 画外音:我就是长着八条腿的大马,一个傻雕骑着我,追另一个傻雕,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傻雕了。 ~*~*~*~*~*~*~*~*~*~*~*~*~*~*~*~*~*~*~*~*~*~*~*~*~*~*~*~*~*~*~*~*~*~*~*~ 张五哥骑着八足巨马,紧紧追赶着飞在空中的海东青。八足巨马有八个蹄子,海东青只有两个翅膀,从数量上来看,应该是八足巨马更占优势一些。不过海东青是飞在天上的,人家稍微扇呼一下翅膀,就能飞出去老远。八足巨马的八个蹄子一阵倒腾,速度倒是不慢,可是与海东青的距离始终是不远不近,一时难以追上。 张五哥越追火越大,这只扁毛畜生好像是在故意戏耍他,专门挑难走的方向飞,一会儿爬坡,一会儿跃岭,偶尔还得跳过几个山涧,好在八足巨马真是给力,上山下坡如履平地,纵身一跃,便能跳出去十几长远,而且跑了这么久,丝毫不见疲累,反而越跑精神越健旺。 海东青被张五哥追的如同丧家之犬,它是有苦说不出,大雕善飞不假,可是也要休息的,大部分时间它都是呆在巢穴,只是捕猎的时候,才会翱翔天际。今天这只海东青被张五哥追的,连放个屁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实在疲累不堪,将抓着的雪雁一下子抛出。 张五哥看也不看掉落的雪雁,嘴里吆喝着让八足巨马加把劲儿,一定要追上海东青。“马啊,关键时刻你可要给我争口气,一定要追上这个傻雕,将来我给你找个也是八条腿的母马,你们两个配上了,说不定能生出十六条腿的马驹子。” 追着追着,海东青引着张五哥来到了一处峡谷,两山上是白雪覆盖的茂密森林,峡谷中道路甚是崎岖,到处是滑不溜丢的碎石,亏得巨马是八条腿,换了普通的马,一个不留神就会马失前蹄。 此时红日西垂,落日的余晖照得西面的山坡一片金黄,东侧的山坡却是显得十分阴暗,一群群的乌鸦拍打着翅膀,哗啦啦地飞出了山林。 玫皱着眉头,对张五哥说道:“五哥,这峡谷有些古怪,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一阵发慌。” 张五哥正追在兴头上,眼看着海东青就要飞出峡谷,说道:“咱们再追上一会儿,到了天黑要是还追不到,便算了。” 又行出去二三里,忽见前面尘土大作,有喊杀声隐隐传来。几百名羽真侯部落的族人骑着驼鹿,正追赶着几十个步行的野蛮人,一时间追兵乱箭齐发,前面逃跑的野蛮人一边抵挡,一边沿着峡谷逃窜。所幸峡谷甚是狭窄,羽真侯部落的骑兵施展不开,若是在平原开阔地带,这几十个逃跑的野蛮人,还不够给羽真侯骑兵垫蹄子的,不消一刻钟,就会被杀个干干净净。 当先几个逃跑的野蛮人手里拿着石锤,面目十分狰狞,见到张五哥后,也不答话,恶狠狠的举着石锤就砸向八足巨马的马腿,不料这八足巨马虽然在张五哥面前规规矩矩,可对于其他人来说,实实在在算是一头凶兽。 八足巨马见有人要伤害自己,顿时怒不可遏,唏律律的一阵怪叫,抬起蹄子便是一阵乱踢,当先的几个野蛮人猝不及防,一下子被踢成了碎布口袋。八足巨马并不罢手,颇有些闻战则喜的意味,一下子又窜到几十个逃跑野蛮人之中,又踢又咬,不出一顿饭的功夫,这些逃跑的野蛮人就都去地狱报道了,其中有几个野蛮人被巨马将脑袋给咬了下来,风一吹,在地面上来回乱滚。 “我滴个亲娘哩!”张五哥刚拿起九齿钉耙,八足巨马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结束了战斗,并且战斗的场面还是如此的血腥残暴。原来这八足巨马本就是龙种,生性霸道好斗,要不是遇到了张五哥,它在荒原上可以说并无对手,什么荒原狼、巨熊都要退避三舍,至于野蛮人,在它眼里就像狗尾巴草一样不堪一击。 羽真侯部落的追兵见八足巨马如此凶猛,又不知张五哥是敌是友,便停住不前。一个小头目正要和张五哥说话,一匹雄壮的驼鹿越众而出,坐在上面的人身形高大、面貌威严,高声呼道:“是五哥兄弟么?多谢你助我杀了奚陵部落的狗贼。” 张五哥仔细看了看,眼前的野蛮人正是前几日遇到的古隆,不过如今古隆顾盼自雄,全然没有了当日被俘虏时的窘迫。 古隆打量着张五哥所骑乘的八足巨马,几乎比驼鹿要高上一倍还多,自己的坐骑在八足巨马面前,就好像一条小土狗一般。“五哥兄弟,你这匹坐骑真是神俊,只有你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才配骑乘。”又向玫说道:“这位姑娘一定就是弟妹吧,图腾在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美丽的姑娘。” 实话实说,如果按照野蛮人的审美,玫绝对算不上是一个美女,野蛮人普遍喜欢丰满肥圆的女人。但是如果换了弗撒人来评判,玫这样的白幼瘦,绝对是美女中的美女,非常符合他们病态的审美观。 玫被古隆夸得不好意思,脸颊上泛起一团红晕,她也明白古隆说的是客套话,当不得真的。不过见丈夫如此被尊敬,心中也是油然升起一团甜蜜,看来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张五哥并不喜欢古隆这样的心机之人,他喜欢那种直来直去的性格,而且这一耽搁,海东青已经飞得无影无踪,他心中有些气恼,说道:“古隆大哥,我正在追赶一只海东青,麻烦把道路让开。” 古隆身为羽真侯部落的首领,平时一言九鼎,这次当众碰了个冷钉子,脸上一囧,不过他城府颇深,转瞬间便哈哈大笑,说道:“既然五哥兄弟有事情,那就改日再会。”正要吩咐手下的族人让开道路,一个声音好像炸雷一般,气咻咻地吼道:“你这个人好生无礼,竟敢如此对我的父亲!” 张五哥转脸一看,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野蛮人少年,长得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行走之间,仿佛一座肉山。 此人正是古隆的小儿子古烈,虽是年幼,却是勇力惊人,更兼性子骄纵暴虐,被古隆宠惯了,在部落中向来是横行无忌,这次见到父亲被张五哥冷落,他不明就里,哪里知道张五哥就是前几日生擒父亲之人。 张五哥不愿意和一个小屁孩计较,对玫言语了一声,便要纵马穿过羽真侯的队伍。 古烈见自己被无视,更是怒火上冲,不由分说,举起自己的石矛便向张五哥捅来。 “我儿不可!”古隆大惊失色,张五哥要是被惹得发了性,这峡谷如此狭窄,怕是五百多骑兵一个也跑不出去。 张五哥随手就抓住了古烈刺来的石矛,微微一用力,便夺了过去。古烈只觉得两只手火辣辣的疼,竟是在石矛被夺之间,手上的皮都被矛杆蹭破了。 古烈大怒,抢过身边之人的弓箭,张弓便是一箭,却是对着玫射来。张五哥勃然变色,用矛杆一拨,射来的箭便掉在地上,又随手向古烈打来,不过想想他还是个孩子,才改变了方向,一下子将古烈骑乘的驼鹿脑袋打了个稀碎。 张五哥见古烈摔倒在地上,心中还是不解气,又调转矛杆,连着几下拍在他的屁股上,直打得他一片鬼哭狼嚎之声,不过到底还是留了情面,要不然在他的巨力抽打之下,说不定古烈的屁股就成了一团肉酱。 “五哥兄弟,手下留情,这是我的小儿子,年幼不懂事,你就饶了他这一回吧。”古隆深知张五哥的厉害,这哥们看着一团和气,发起飙来却是杀人是不眨眼的,当日一战,他算是留下心理阴影了。 张五哥坐在八足巨马之上,觑了古隆一眼,说道:“你的儿子就能胡作非为?想杀人就杀人,这都是你教的?” 古隆连连摆手,说道:“这个……小儿天生顽劣,不是我教的。” 张五哥说道:“有你这样的老子,才有你的混蛋儿子,要不是看在他年幼,今天我就取了他的小命。” 古隆见张五哥不像是还要追究的样子,便挥了挥手,让手下人将小儿子抬了回去,转过身来满脸赔笑的望着张五哥。 张五哥看了看古隆,不咸不淡地说道:“这就完了?” 古隆心里一哆嗦,说道:“五哥兄弟还有什么要求?” 张五哥将挂在马侧的九齿钉耙操在手中,用利齿一下一下地刮着脸上的胡茬子,说道:“我这个人不喜欢惹事,可是要是有人惹了我,就两条路可以选,一条是赔命,一条是赔钱,你看着办吧。” 古隆面色发苦,说道:“五哥兄弟,我赔钱吧。” 张五哥吹了吹落在身上的胡茬子,说道:“那还是老规矩,把你们骑的驼鹿都留下吧。” 羽真侯部落善于驯养驼鹿不假,可全族的驼鹿加在一处,也不过是一千多头,之前已经赔出去二百多头,这次再赔出去五百多头,羽真侯部落剩下的驼鹿就所剩无几了,以后没了驼鹿,还谈什么骑射? 古隆见张五哥狮子大开口,也顾不得什么首领威严了,满脸谄笑着,就好像一个可怜的小寡妇,说道:“五哥兄弟,你高抬贵手吧,我要是再把这五百多头驼鹿赔给你,就得被长老们召开部落大会,当众罢免了首领之位。” “那你还要不要你的肥儿子了?”张五哥盯着古隆的眼睛问道。 古隆权衡了一番,儿子没了还能再生,要是首领之位没了,那就可什么都没了,一咬牙一跺脚,垂头丧气地说道:“儿子我不要了,任凭你发落。” 第23章 埋伏 张五哥问道:“我要是杀了你的儿子,你心疼不心疼?” 古隆看了看张五哥的九齿钉耙,心肝一阵抽搐,哭丧着脸说道:“我有七个女儿,就这么一个儿子,你要是杀了他,我比自己死了还难受!” 张五哥摇了摇头,说道:“你说的不对,你自己要是死了,你就不知道难受了。”又问道:“你是你爸爸的亲儿子么?” 古隆茫然的点了点头,张五哥说道:“这就是了,你应该说,我如果杀了你儿子,就和你死了亲爸爸一样难受。” 古隆被张五哥弄得一点脾气也没有,实在是跟不上他天马行空的思路。 张五哥说道:“我杀了你的儿子,你痛不欲生,那你的儿子伤了别人家的孩子呢?我曾经听村里的老学究说过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时我不明白,后来他给我解释,就是你要是不喜欢吃大粪,也不能逼着别人吃大粪。这个老学究虽然成分不好,经常被批斗,不过我觉得他说的这句话挺有道理的。这次呢,我就放了你儿子,要是他以后还胡作非为,小心我喂他吃大粪,让他也明白明白什么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古隆就如同一个懵懂孩童一般,站在八足巨马下面,恭敬地听着张五哥的教诲,不住的点头,当听到张五哥饶了他的儿子,顿时喜出望外,连声的道谢,又吩咐手下将道路闪开,让张五哥通行。 张五哥冲着古隆点了点头,刚要纵马穿过羽真侯的队伍,突然两侧山谷伏兵四起,峡谷进出的道路都被推下来的巨石封住,一个个彪悍的野蛮人手拿兵器,虎视眈眈的望着羽真侯部落的族人。 “奚陵部落的狗贼!”古隆大骂了一声,便下令族人步战,分成左右两队抢占两边的山坡。 这一下攻守异势,羽真侯部落的人自下而上的仰射,射出的骨箭不是被树木挡住了,便是被山风吹得歪歪扭扭,丝毫没有什么力道。奚陵部落的野蛮人砸出的石块像雨点一样,古隆的部下遮挡不及,顿时死伤惨重,有些脑袋被打破的便当场送命。不过羽真侯部落的族人十分悍勇,竟是死战不退,挺着石矛一队队的轮番发起冲击,与奚陵部落的野蛮人混战在了一处。 张五哥见情势危急,抡起九齿钉耙将玫和八足巨马都护了起来,只见一团白光舞动,凡是砸在白光上的石块,都被绞成了一团齑粉。偶尔有几个奚陵部落的人冲到近前,被八足巨马一脚一个,都给踢飞了出去。 山坡的最高处站着奚陵部落的首领佐丹罗,长着一副鹰钩鼻,黄色的眼珠,披着一身紫色貂裘,身后的族人牵着二十几头目露凶光的花斑豹子,身形好像小牛犊一般,都老老实实的蹲伏在雪地上,似乎主人一声令下,便要将猎物撕咬粉碎。 “巴巴图喇,想不到羽真侯竟有如此的好汉,能驱使八足巨马作为坐骑。”佐丹罗显然是个识货的,点指着张五哥,对身边的一个老者说道。 叫巴巴图喇的老者乃是族中的巫师,身形高瘦,双目之中炯炯有神,手里拄着一只骷髅头拐杖,腰间还带着一个鼓囊囊的皮袋,说道:“羽真侯也是大部落,族中多得是勇士,首领切不可小视。” “就是再厉害的勇士,也敌不住一群豹子!”佐丹罗将手一摆,身后的族人解下豹子脖颈中的皮圈,二十几头豹子好像离弦之箭,张牙舞爪地向着张五哥扑了过去。 奚陵部落驯养的豹子平时就关在冰窟中,每日抛下去活的荒原狼或者大熊喂食,因此各个残忍嗜血,爪牙比钢刀还要锋利,兼之行动如风,端的是难以对付。 张五哥只听得一阵嘶吼咆哮之声,二十几头豹子从山坡处窜下来,眨眼就来到了他的身边。八足巨马此时陷在乱哄哄的人群中,无法奔走腾挪,不过倒也不惧,长嘶一声便是一个人立,而后蹄子恶狠狠地向着豹子踏了过来。豹子身形十分快捷,一个跳跃便闪了过去,随后一起向着马身上的张五哥和玫扑了过来。 张五哥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豹子,心里一紧,一只手将玫护在怀中,另一只手抡起九齿钉耙将身前的三四只豹子打落在雪地中,剩下的豹子却是一拥而上,不是扑在八足巨马的身上撕咬,就是咬住了张五哥的熊皮大衣。 张五哥身上的熊皮衣冠甚是厚重,豹子一时之间咬不穿,不过八足巨马却是疼得唏律律直叫唤。要是在平原地带,八足巨马奔跑如风,豹子就是再多,也近不了它的身,就是正面搏杀,只要有腾挪的余地,八足巨马也是怡然不惧。现在却是和羽真侯的族人搅成一锅粥,张五哥若是不想踩踏伤人,就只能站在原地干挨打而不能躲闪。 “五哥!”玫看张五哥被一群豹子撕咬,自己身子却被张五哥搂得紧紧的,情急之下,便扭动着身子要挣脱出来。 张五哥担心玫受伤,便用左手紧紧搂住了她,急切之间,钉耙太长打不到身边的豹子,便索性放下钉耙,先是一把捏断了身后豹子的脖颈,又几脚踢飞了挂在八足巨马身上的豹子,此时也顾不得旁人了,双腿一磕马肚子,巨马一声咆哮便冲了出去,一下子连人带豹子踢翻了一地。 张五哥身上的白熊衣冠被咬得破破烂烂,风一吹四下飘摆,活像一个乞丐,哪里还有什么先知大人的威仪。 张五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破衣烂衫,顿时怒发冲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就被一群豹子给咬坏了,这他娘的还有天理么?还有王法么? “我扒了你们的皮啊!”张五哥两只眼睛一片血红,从八足巨马的背上跳下,空着手就冲进了豹子群中。 只见一阵血雨腥风,张五哥就好像一个恶魔,抓住豹子不是活活撕成两半,便是一拳将脑袋打个稀巴烂。更有一只豹子被张五哥挽住了尾巴,当成流星锤使用,一连砸死了七八头豹子,最后被一下子抡出去二十几丈远,撞在石壁上摔成了一坨肉饼。 剩下的两只豹子吓破了胆,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像小猫一样的呜呜叫着,似乎在求饶一般,张五哥却是一点也不心软,走上去一脚一个,将豹子脑袋都踢得烂西瓜一样。 玫拔出腰间的陨铁匕首,跳下马要相助丈夫,还没有跑到近前,二十几头豹子就被张五哥杀得尸横遍地,一个也不剩。 “奶奶个熊的,是谁放豹子咬我?”张五哥仰天便是一声咆哮,就好像是一个炸雷,惊得在场的野蛮人都是心头一哆嗦。 “五哥兄弟,你没事吧!”古隆带着族人聚拢在一处,走到张五哥身边说道。 刚才的战斗中,羽真侯部落损失惨重,能战斗的勇士还剩下三百多个,却是各个带伤,再也无力发起冲锋。 张五哥翻眼看了看古隆,见他肩膀处被砍了一刀,伤口血淋淋的,问道:“山坡上是什么人,你认识么?” 古隆咬着牙说道:“是奚陵部落的狗贼,他们害死了我姐姐,现在又来害我,我不报此仇,誓不罢休。” 原来奚陵部落的首领佐丹罗娶了古隆的姐姐为妻,二者原本是姻亲,不过后来佐丹罗喜新厌旧,对古隆的姐姐不甚理睬,古隆的姐姐因此抑郁寡欢,没几年便病故了。从此古隆便恨上了姐夫佐丹罗,不时就率领族人抢掠奚陵部落的财物。开始的时候,佐丹罗心怀愧疚,倒是有几分忍让,后来古隆愈演愈烈,佐丹罗便率领族人抵挡,不过羽真侯部落的族人精于骑射,骑着驼鹿来去如风,佐丹罗在平原上无法取胜,便想出办法将古隆引到了峡谷之中。 奚陵部落的族人走下高坡,黑压压的一大片,将羽真侯的战士围在了当中,佐丹罗站在人群中,高声喊道:“古隆,看在你姐姐的份上,只要你肯投降,以后不再劫掠我们奚陵部落,我便放了你,如何?” 古隆举着石矛说道:“你要是能让我姐姐活过来,我便答应你,否则此话休要提起!今日我虽然落了下风,就算战死,我的儿子也会给我报仇!” 古隆话音刚落,他的肥儿子古烈哭着说道:“父亲,姑姑嫁出去了,便不是我们羽真侯部落的人,何苦为了她打死打生?况且姑父对我不错,我小的时候去奚陵部落玩耍,每次都送给我很多礼物。”看了看古隆的脸色,又说道:“您就罢手吧,要不然我们谁也活不成。” 周围的野蛮人,不管是羽真侯部落还是奚陵部落,见古烈贪生怕死,都是一副鄙夷的表情,古隆肺都要气炸了,挥手便是重重一个耳光,将古烈打翻在地,骂道:“畜生!平时你惹是生非也就算了,没想到你竟是如此的胆小懦弱,你给我滚到一边去,再敢多嘴,我宰了你!” 佐丹罗胜券在握,笑呵呵的看着古隆父子争吵,身边的巫师巴巴图喇却紧紧盯着张五哥,全然没把其他人放在眼中。 “我说,你们刚才是谁放豹子咬我?”张五哥肩上扛着九齿钉耙,不冷不热地问道。 第24章 嫁衣 张五哥之前在黑石村的时候,习惯了遇事讲道理,到了荒原这段时间,他发现在这里讲道理没用,谁的拳头硬谁就是道理。 佐丹罗看了看张五哥,淡淡地说道:“你是羽真侯部落的人?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在佐丹罗的想法中,凭着张五哥手撕豹子的本事,若是羽真侯部落的人,必然是数一数二的勇士,这样的人不可能是默默无闻的,可偏偏佐丹罗既没有见过张五哥,也没有听过张五哥的名字。 张五哥十分不喜欢佐丹罗的鹰钩鼻,看起来说不出的阴险狡诈,便说道:“你这个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我向你发问,你还没回答我,却反过来问我。” 佐丹罗见张五哥言语无礼,傲然说道:“豹子是我养的,是我放了豹子咬你,你要怎么样?” 古隆在旁边闻听,心里差点乐开了花,暗道佐丹罗这个王八蛋,今天你要倒霉! 张五哥晃了晃手中的九齿钉耙,说道:“我的衣服被你的豹子咬坏了,你赔我!” 佐丹罗似乎听到了笑话一般,一个能驯服八足巨马、又能手撕豹子的英雄,竟然会在乎一件熊皮衣服,这不是开玩笑么? “你要我怎么赔你?” 张五哥看了看奚陵部落的族人,都是穿着脏兮兮的皮衣,手里不是拿着石锤,就是拿着石斧,分量倒是不轻,可是连破铜烂铁也不如,又全都是步兵,连个牲口都没有,真是穷得到了家。 张五哥看了看佐丹罗的鹰钩鼻,不知道如何竟然想起了海东青,脱口而出:“你就赔我一只海东青吧!” 一个奚陵部落的小头目怒道:“凭你一件破衣服,倒要换一只海东青,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况且现在是我们围住了你,还还不快快把你的女人献给首领,如果服侍的好,说不定首领便能饶你一条贱命!” 说完之后,这个小头目淫笑着,用赤裸裸的目光在玫的身上看来看去,一点也不加以掩饰。 “看够了么?”张五哥心平气和地问道。 小头目咧着一嘴黄牙,说道:“身条倒是看清楚了,就是脸蛋看得不甚清楚,也不知道脸上长没长麻子。” “你走近些再看看。”张五哥诚恳地说道。 小头目以为张五哥吓傻了,又仗着自己一方人多势众,便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羽真侯部落的人见状,都是面有怒气,只是古隆并未发话,他们也就忍着没有动手。 玫心里气急,打定了主意,只要这个小头目胆敢无礼,便用匕首在他的身上捅出几个透明窟窿来。 这个小头目在奚陵部落也算是一个勇士,肩宽背阔,腰间带着一柄白森森的骨刀,刚走到玫的身前,正要出言调戏一番,冷不防被张五哥一把捏住喉咙,就如同老鹰捉小鸡一般,将他拽到怀中,双臂一把抱住,只是微微一用力,小头目胸腔中的骨头便咔咔作响,两只眼睛也凸了出来。 张五哥哈哈大笑着说道:“我觉得我比我老婆好看,你把我献给你们的首领,好不好?” 小头目憋得说不出话来,闻听之后,先是小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又一个劲儿的摇头。 “你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张五哥双臂上的筋肉暴起,如铜打铁铸的一般,猛地用力向内收缩,小头目的胸腔便一下子被勒爆了,白色的断骨,黑红色的内脏碎块,洒了一地,鲜血像喷泉一样涌了出来,将张五哥的身上染得通红。 张五哥将小头目的尸身抛在雪地上,又吐了吐溅到嘴中的鲜血,说道:“还有没有对我老婆感兴趣的?” 佐丹罗见自己的族人当众被张五哥虐杀,不由得冲冲大怒,对身边人喊道:“给我杀了他!” 奚陵部落的人各挺刀兵,正要一拥而上,张五哥抡着九齿钉耙便对着冲了过去,此时他的力气堪比巨龙,九齿钉耙舞动如风,就好像在拍一群臭虫,不管是兵器还是人,只要撞上了九齿钉耙,就只有一个下场,碎裂! 张五哥越打越是兴奋,浑身的力气似乎长江大河,用之不竭,抡着钉耙一个横扫,就将奚陵部落的族人打飞了一大片,眼前出现了一个空白地带,张五哥看到不远处佐丹罗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惶恐,正带着护卫向后退去。 “你放豹子咬我,我便要你的命!”张五哥大吼一声,抡着钉耙便追了过去。 奚陵部落的族人虽多,可在张五哥面前,并不比一只兔子强大多少,正在佐丹罗绝望的时候,身边的巫师巴巴图喇拄着骷髅头拐杖挡了上来,也不言语,取出一柄小刀划破手腕,将手腕上的鲜血都滴在腰间的皮袋上,口中念着咒语,解开皮袋一拍,顿时腥臭无比,一大团黄色的烟雾涌了出来,转眼间就向着张五哥罩了过来。 这团黄雾之中,隐隐有无数虫豸张牙舞爪,有的像蝎子、蜈蚣、飞蛾、毒蜂、蜘蛛,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虫豸,大的有拳头大小,小的好像是一个黑点,肉眼不可辨认。 原来巫师巴巴图喇修炼的乃是蛊虫之术,这些蛊虫经过他的精血喂养,练得灵通如意,可聚可散,并且不惧刀兵,十分的难以对付。普通人被他的黄色蛊云一罩,全身的血肉便会被啃噬一空,非常的歹毒。不过每次驱使这些蛊虫,巴巴图喇都要先以精血饲喂,否则便有反噬主人的风险,所以平常之时,他也不会轻易使用蛊云,这次见张五哥势如疯虎,也是被逼得急了。 “快放箭!”古隆一阵呐喊,羽真侯部落的族人纷纷对着黄雾射出了骨箭,可是骨箭一接触到黄雾,不管是箭杆还是箭头,都被腐蚀成了粉末。 张五哥见这团黄雾来的古怪,心中一惊,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耳中听得嗡嗡一阵声音,黄雾便笼罩了他的全身,密密麻麻的蛊虫落在他的身上,从皮肤中钻了进去,张五哥只觉得全身一阵痛痒,强壮的身躯一下子便干瘪了,就好像一具骷髅一样。 张五哥的心神仿佛进入了一个难以言明的境界,他听不见,也看不见,甚至感觉不到自己肉体的存在,一团明黄色的火焰从他的灵魂中升起,散发出的黄色光芒顿时笼罩了他的全身。 “逆转血肉,成就图腾之躯!” 蛊虫被黄色光芒一照,瞬间便化为了虚无,只剩下最纯净的能量,被张五哥的肉身吸收。不出一个呼吸的时间,巴巴图喇用精血喂养四十多年的蛊虫便消失一空,所化成的能量全部留在张五哥的体内。 张五哥站在当场一动不动,本来干瘪的身躯上,一条条蛇形的筋肉,疯狂的蠕动生长,一下子便覆盖了张五哥的全身。一丝丝的黑气从张五哥的毛孔中冒了出来,那是他体内多年淤积的血毒。 渐渐地,张五哥的身体又充盈了起来,肤色好像黄玉一般,全身的筋肉高速的弹抖着,四周的空气也跟着震荡起来,张五哥身上破破烂烂的熊皮大衣,被震得四分五裂,化成了一片片的,好像蝴蝶一般,四处的飘舞。 图腾之躯,成了! 本来张五哥借助图腾之火的力量,除非得到什么天材地宝,至少要集聚十年的精血,才。能逆转血肉,激发全身的潜能,成就图腾之躯。不过他最近新婚燕尔,每晚都是春风几度,脑浆都差点射了出来,还谈得上什么集聚精血,按照他现在不加节制的生活,就是一百年也不可能修成图腾之躯。 历来得到图腾之火加持的英雄豪杰,都是想着怎么成就宏图霸业,没有像张五哥一样贪恋床笫之欢。不过张五哥的运气也算是逆天,巴巴图喇这么大的岁数,竟还是整身童男,几十年积攒下来的精血非同小可,却是被炼化一空,都便宜了张五哥。 张五哥的图腾之躯虽然只是小成,却是比精钢还要坚硬,浑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更有沛然大力,就是巨龙也难以抗衡,而且身形疾如奔马,来去如风,简直就是一个人形的杀戮机器,而且魔抗和物抗都是满格,实在是逆天的存在。 张五哥仰天就是一个咆哮,一条气浪滚滚,直冲天空,将云朵都吹得散开了。他头顶上黄色的图腾之火旋转成了一个火焰旋涡,一道道无形的力场将战场上的亡魂绞成了最纯净的灵魂能量,又一下子都吸入了火焰旋涡之中。 黄色的图腾之火一寸寸的拔高,最后直到一丈高下,照的峡谷中一片明黄。在场的野蛮人都是一副莫名惊诧的表情,即使是最愚笨的人,也能感觉到图腾之火散发出来的威严如渊如狱,他们在图腾之火面前,连一只渺小的蚂蚁也不如。 “伟大的图腾之火!”巫师巴巴图喇激动得热泪盈眶,以一种五体投地的姿态跪了下去。他作为部族的巫师,对于图腾之火再熟悉不过了,他就是因为信仰虔诚,才在冥冥之中领悟了饲养蛊虫之术,与张五哥的图腾之躯比起来,这不过是不入流的旁枝末节。 “能与伟大的图腾融为一体,真是无尚的荣耀啊!”巴巴图喇刚才亲眼所见,战场上的亡魂被图腾之火所吞噬,不过在他看来,这就是回归了图腾的怀抱,从此永存不巧,与图腾同在,对于野蛮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回归图腾还要荣耀? “首领,你还不跪下忏悔,难道要与伟大的图腾为敌么?”巴巴图喇看着奚陵部落的首领佐丹罗,声色俱厉地说道。 第25章 纠葛 峡谷中的野蛮人,不管是羽真侯部落,还是奚陵部落,都已经黑压压的跪下去一大片,只有佐丹罗还是站立当场,犹如鹤立鸡群一般。 图腾对于野蛮人来说,是他们的父亲,也是他们的母亲。对于普通人来说,未必人人都会孝顺父母,可是如果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他们的父母不敬,那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容忍的。 佐丹罗一脸的不可置信,全然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成了众矢之的。他做首领这些年,从来没有真正信仰过图腾,图腾不过是他凝聚族人的一个手段,每当他带领部众向图腾献祭之时,表面上的虔诚不过是做做样子,图腾到底存在与否,他是丝毫不关心的,只要不妨碍他做首领就可以了。 今天在峡谷中埋伏羽真侯部落,佐丹罗本来胜券在握,哪想到半路杀出一个张五哥,不仅勇力非凡,还受到图腾之火的加持,这一切如梦似幻,把他给惊呆了。 “图腾,真的存在?”佐丹罗喃喃自语。 巴巴图喇叹了一口气,说道:“首领,质疑图腾也是大罪,看来你真是无可救药了。”又对身边的族人喝道:“你们还不将他拿下,难道要看着图腾降下怒火,将我们奚陵部落全部毁灭么?” 奚陵部落的族人如梦方醒,争先恐后的冲上来,不由分说将佐丹罗按倒在雪地上,佐丹罗脑子里乱哄哄的,一片混沌。 张五哥光着屁股,裸露的肌肉线条无比刚硬,就好像一座大理石雕像。黄玉色的皮肤上氤氲着宝光流彩,一条条的筋肉犹如巨蟒虬结,浑身的骨骼由洁白变成水晶一样的透明,这透明中又闪烁着几分明黄色的光泽。心脏跳动之间,血液如同大海波涛,散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血气阳刚。 可以说,成就了图腾之躯的张五哥,现在就是一具人形的天材地宝,普通人要是吃了张五哥的血肉,便会延年益寿。不过凭着张五哥现在的实力,就是对上一头巨龙,单凭肉搏也能轻松取胜,想吃他的血肉,那是寿星老吃毒药嫌命长! 峡谷之中寒风呼啸,八足巨马人立长嘶,落日的余晖中,张五哥的身形似乎顶天立地,让人不得不顶礼膜拜。 玫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张五哥展示图腾的神迹了,不过这一次却是格外的震撼,她清楚的感觉到,现在的张五哥已经彻底脱胎换骨,成为了一种难以言明的伟大存在,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既熟悉又陌生,他还是我所认识的五哥么? “我说,你就看着我当众光屁股,倒是给我找件衣服遮盖下啊!”张五哥捂着关键部位,愁眉苦脸的对着玫说道。 刚才逆转血肉,成就图腾之躯的过程中,张五哥的意识好像无法运转一般,全凭着图腾之火在主持一切,待尘埃落定,张五哥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四周是一群黑压压跪倒的野蛮人,目光炽烈而又虔诚。 张五哥被一众野蛮人看得心里发毛,心想我又不是大姑娘小媳妇,就一个光屁股老爷们,有什么好看的?况且看看也就罢了,至于跪倒么,这样从下往上的角度,看到的部位也太尴尬了吧! 玫脸色一红,看着窘迫的张五哥,心里却是一阵轻松,又找到了那种熟悉的感觉。不过她这次出来,并没有带多余的衣服,正犹豫着要开口向古隆求助,巴巴图喇解下自己的黑色斗篷,托在双手中,膝行着来到张五哥面前,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我们已经见证了您大山一样的雄健体魄,请披上我的斗篷吧!” 张五哥哭丧着一张脸,抖了抖巴巴图喇的斗篷,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不过还是无可奈何的披在了身上。 “奶奶个熊的,这一下英名扫地!”张五哥不是第一次当众暴露,不过这次的观众实在太多,真有些承受不住。 “老头,我记得你!你刚才放出虫子咬我,要不是我命大,差点就嗝屁了。”张五哥看着眼前跪倒的巴巴图喇,恨恨地说道。 “我有罪,只有以死谢罪,恳求伟大的图腾之子,看在我是诚心悔过,让我能回归到图腾的怀抱!”巴巴图喇说完之后,掏出匕首,对着自己的心脏,毫不犹豫地便刺了下去。 张五哥一把就拽住了巴巴图喇的手腕,被他这种说死就死的二杆子精神给震撼到了。张五哥这个人,属于关二爷那一类,傲上忍下,对巴巴罗萨这样的老人,还真是不愿意和他计较,更何况巴巴罗萨一大把的年纪,还跪在地上真心忏悔,一下子就心软了起来。 “你好大的年纪,却是一点也不晓事,养虫子有什么好,还要放出来咬人,以后不许你再养虫子了,就老老实实地在家里看孙子!” 张五哥对虫子没有一点好印象,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庄稼,要是来一场蝗灾,就能啃得干干净净。他不知道巴巴图喇养的蛊虫乃是千挑万选,并不是寻常的蚂蚱、蝗虫之类。 巴巴图喇一脸的尴尬,说道:“是,我以后不再喂养蛊虫,不过我连儿子也没有,让我看孙子,这个……这个却是有些难办。” “你这么大的年纪,不会是个老光棍吧?”张五哥一脸的不可思议,其实野蛮人的巫师为了能够心无旁骛的信仰图腾,大部分都是终身不娶或者不嫁的,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只有处女或者童男才有资格成为最虔诚的巫师。 “为了心无旁骛的信仰图腾,我确实是一直没有娶妻。”巴巴图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丝骄傲。 张五哥闻听之后,显得怒不可遏,问道:“你们的首领是谁?” 佐丹罗跪在地上,心中一颤,以为张五哥要向他兴师问罪,不料张五哥对他说道:“你这个首领是怎么当的?老人家一把年纪了,还没有成亲,你就这么干看着,也不拉扯一把,你还是人么?还讲不讲阶级情感了?” 佐丹罗脑子里一团浆糊,完全没明白张五哥话中的意思,嘴里讷讷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古隆在一旁看佐丹罗吃瘪,心中暗暗高兴。他曾经被张五哥俘虏,此事部落中人人皆知,不过今天张五哥大展神威,不仅空手生撕了二十几头豹子,还当众用图腾之火破了巴巴图喇的蛊虫,这就证明张五哥是一个真正的勇士。野蛮人凶残好斗,对于败给强大的对手倒不觉得羞耻,敢于向强者挑战这是一种美德,而胆小怯懦才是被大家鄙夷的。 张五哥今天所展现出的恐怖实力,不是普通人所能与之抗衡的,古隆当初的失败,就显得虽败犹荣。 古隆此时已不敢再与张五哥称兄道弟,学着巴巴图喇的样子,一脸庄重地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这个佐丹罗从来就是个混蛋,不仅对图腾不敬,还害死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姐姐。图腾在上,今天他终于遭到了恶报,如果伟大的图腾之子不愿意脏了您的手,我愿意替您杀了他!” 佐丹罗见古隆落井下石,又看着奚陵部落的族人都是一脸木然,没一个肯替他说话,怒道:“古隆,你姐姐不是我害死的,她根本就不爱我,从成亲那天,她就没对我笑过。她心里有别的男人,我知道,但我从来没有逼迫过她,她是生病死的,不是我害死的。你姐姐死后,你几次三番到我的部落劫掠,我一忍再忍,不是我怕了你,是我还顾念你姐姐的情分。你却是越来越得寸进尺,我逼不得已才带领族人还击的。” “胡说!我姐姐从来没有喜欢别的男人,她嫁给了你,就是你的女人!”古隆听到佐丹罗的辩解,大怒说道。 “我有没有撒谎,你问问你的儿子古烈就知道了,他以前经常去我的部落玩,你姐姐怎么对我的,一问便知。” 古烈不等父亲发问,走出来说道:“姑姑确实不喜欢姑父,整天都是冷冰冰的,一点也不高兴,看到我来了,才有一点笑容,总是问叔叔古拜过的好不好。” 古拜是古隆的堂弟,从小父母双亡,是被古隆的姐姐一手带大的,二人相差六岁,在外人看来,既是姐弟,也像是母子。 张五哥听了半天,大概明白了古隆和佐丹罗之间的纠葛,对古隆说道:“包办婚宴害死人,你姐姐既然不喜欢你姐夫,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古隆吭哧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佐丹罗蔑视的一笑,说道:“当初羽真侯部落受到地精的侵扰,他们无力对抗,为了拉拢我们奚陵部落帮忙,才将他的姐姐嫁给我的!本来我并不喜欢古隆的姐姐,不过巫师巴巴图喇说我是大凶之命,只有娶了白虎才能让我躲过灾难,我才勉强答应的。后来为了帮助羽真侯部落对抗地精,我们奚陵部落伤亡了许多勇士,说起来,是古隆欠我的,并不是我欠他的。” “白虎?谁是白虎?”张五哥一脸的不解,玫羞红着脸,差点就想捂住他的嘴巴。 巴巴图喇咳嗽了一声,说道:“古隆的姐姐就是白虎,这是我向图腾祈祷时得到的启示,白虎镇凶命,说起来这是一桩好姻缘,谁知道闹成后面的不可收拾。” 张五哥实在忍不住,弹了巴巴图喇一个脑崩儿,怒道:“你这个老头子,坏得很!乱点鸳鸯谱,怪不得你一辈子打光棍!” 张五哥虽然只是轻轻的一弹,连半分力气也没使出,不过巴巴图喇却也是经受不住,只觉得眼前一黑,脑浆仿佛开了锅一样,耳朵里像似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第26章 明悟 巴巴图喇今年六十多岁,自从信仰图腾之后,每日大半的时间都用来冥想以获得开悟,他的信仰不可谓不虔诚,用功不可谓不刻苦,不过限于天资,几十年来的进境却一直进展不大,虽然获得了饲养蛊虫的巫术,不过却像个双刃剑,虽然威力不小,但需要他不时以精血喂养,否则蛊虫便要反噬自身。 被张五哥弹了一指之后,巴巴图喇先是懵懂了一阵,而后脑子里面浮现出生以来的种种场景,就好像走马观花一样,童年时的嬉戏玩闹,少年时的异想天开,青年成为受人尊重的巫师,父母离世时的悲苦,蛊虫大成时的洋洋自得,一时之间,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一下子涌了上来。 忽然头痛欲裂,那些被他的蛊虫所杀之人,一个个化为鬼怪,张牙舞爪的向他扑来。又有美女如云,一个个赤身裸体,环绕着他缠绵低吟。 巴巴图喇一时惊惧异常,一时又陷入无限温柔。脑子似乎分成了两半,一面冰冷,一面火热,似乎在下一个时刻,冰冷和火热碰撞在一处,就会一下子炸开来。 咯,咯……巴巴图喇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浑身颤栗着,一道道血线从眼睛、鼻子、耳朵冒了出来,显得十分的狰狞可怖。 正在巴巴图喇神魂摇摇欲坠,就要魂飞魄散之时,他突然福灵心至,朝着张五哥的方向拜了下去。 此时巴巴图喇的眼睛已经被流出的鲜血遮住,他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却冥冥之中感应到,张五哥头顶的黄色火焰,化为一个接天入地的伟岸虚影,身高百万丈,头颅比山岭还要巨大,面目模糊,却散发着无上的霸道威严,身上的衣服似乎是翻腾的火焰,与虚空融为一体,照射出无数道明黄色的光芒。 巴巴图喇的脑海一下子被明黄色的光芒所笼罩,无论是鬼怪还是美女,都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感觉到全身上下通泰无比,脑子里一片清凉,整个人飘飘欲仙,就好像要乘风归去一般。 堪破了恐怖与欲望,巴巴图喇仿佛一下子获得了开悟,神魂在明黄色光芒的照射下,急剧的壮大起来。 轰!巴巴图喇的神魂似乎已经实质化,变成了一个三头六臂、面目狰狞的,下身没有双腿,化为一条笼罩着黄色烟雾的尾巴,六只手臂各拿着骨刀、骨枪、骨剑、骨锤、骨棒、骨叉,三个头颅面色各异,或悲或喜,说不出的诡异。 护法相!凡是信仰图腾的野蛮人巫师,修炼的最高成就是将自己的灵魂转变为实质化的相,来不知所来,去不之所去,能取人性命于百里之外,如探囊取物一般,并且不怕刀兵水火,聚散无常,飘忽不定。 相传图腾统御着十亿八千万护法,征战诸天,无往不胜! 护法相的力量来源于信仰,巴巴图喇只要信仰图腾,力量就会不断增强,如果背叛图腾,便会灰飞烟灭,元灵永堕无间地狱。 “我心虔诚,愿为图腾之子驱使!”巴巴图喇五体投地的跪在地上,对着张五哥说道。 本来他被张五哥炼化了蛊虫,几十年的心血毁为一旦,不料却是因祸得福,张五哥弹他脑袋这一下,就好像是当头棒喝,又或者是醍醐灌顶,一下子让他开悟,更在张五哥图腾之火的照射下,成就了护法相的大神通。 几千年来,野蛮人巫师中,能修成相的人寥寥无几。不是说他们不虔诚,而是大部分野蛮人巫师的神魂之力不足,若是强行冲击以成就相,便要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除非机缘巧合,得到图腾眷顾的幸运儿,灵魂才能达到相的境界。 张五哥愣愣的看着巴巴图喇,觉得这个老头和跳大神的差不多,问道:“你什么意思?想要以后跟着我?” 巴巴图喇满面虔诚,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只有追随您的脚步,我才能时时沐浴在图腾的光辉中,请答应我卑微的请求,就让我巴巴图喇侍奉在您的左右,以效犬马之劳。” “你是赖上我了吧,要我给你养老送宗?”张五哥暗道一声晦气,这个老头无儿无女,现在看着倒是身体不错,保不准将来就要生病,要是一病不起,自己还得喂药喂饭的照顾,将来一命呜呼,自己怎忍心他曝尸荒野,还得装一回孝子贤孙,给他风光大葬,这实在是个赔本的买卖。 “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这个不需要您费心的,我留在你的身边,就好像您的仆人一样,要是有人冒犯您的威严,我可以出手惩罚他。刚才您也看到了,我的神魂修成了护法相,还是很厉害的。” 巴巴图喇说完之后,心里不禁也有一丝得意,野蛮人的历史上,修成相的巫师不超过十个,自己将来也能名流千古了吧。不过他很快警醒过来,在图腾之子面前,任何的轻佻和自得,都是一种亵渎,随即面色又变得无比庄重。 “你说说你会做什么?是会劈柴担水呢,还是会种地?”张五哥看着巴巴图喇的手指又长又细,就觉得这个老头不但是个光棍,还是个懒汉,肯定不爱劳动。 巴巴图喇一脸的不好意思,红着脸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您说的这些我全部都不会,不过如果需要,我可以学会的。” 巴巴图喇作为一个巫师,在部落里地位尊崇,整日里养尊处优,那需要做粗活,所以除了冥想,确实是什么也不会做。 张五哥看着巴巴图喇可怜兮兮的样子,实在是无法硬着心肠拒绝,暗想:“他或许在部落里不受待见,又无儿无女的,便收留他罢,就当是做善事了。”想到此,才点了点头,巴巴图喇喜出望外,爬起来便站在张五哥的身后,俨然便是一个老家仆的做派。 古隆惊得眼珠都要掉地上了,一个灵魂修成相的巫师,放在哪个部落,还不得当成老祖宗一样供着,竟然低三下四地要做张五哥的奴仆,而且人家似乎还不太愿意。看来这个图腾之子真的不简单啊,自己一定要多亲多近,和这样的强者拉好关系,那可是好处多多。 佐丹罗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张五哥随手一指便能让巴巴图喇明悟,这还是人么?自己一定是发了疯,才会选择和这样的存在为敌,看来这次是凶多吉少了,野蛮人对于失败者从来没有仁慈可言,只杀死他一个已经算是幸运了,正常的情况下,凡是他的亲族都要被连根拔掉,一个也不剩。 张五哥看了看古隆和佐丹罗,叹了口气说道:“你们两个就算了吧,都是包办婚姻惹的祸,以后别打打杀杀的,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古隆也不明白什么是包办婚姻,不过张五哥说算了,那就算了吧,难道还敢违逆他的意思,那是不想活了吧。 佐丹罗心下一松,不料巴巴图喇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佐丹罗冥顽不灵,您虽然不愿意惩罚他,但是以他犯下的罪过,不宜再做部落的首领了。” 张五哥想了想,对佐丹罗说道:“你这人太不讲道理,无缘无故就放豹子咬我,我看巴巴图喇说得对,这个部落首领的位置,你就让出来吧,以后好好劳动,要是改好了,说不定还能做回首领之位,你觉得怎么样?” 佐丹罗死里逃生,见张五哥这样轻轻放过,不由得一阵忏悔,跪地说道:“我犯了很大的过错,本来不应该活下来的,不过伟大的图腾之子饶了我,我以后也愿意做您的奴仆,随侍在您的身边。” 张五哥急忙摆了摆手,说道:“你身强力壮的,就不需要我给你养老送宗了吧,我看啊,你还是从哪来回哪去,犯错不要紧,只要能改过自新就好。” 巴巴图喇拄着拐杖又问道:“伟大的图腾之子,佐丹罗既然不是我们奚陵部落的首领,雁群没有头雁便不能飞,请您给我们指一个新的首领!” 张五哥说道:“这是你们部族自己的事情,你们自己商量决定好了。” 巴巴图喇走到奚陵部落族人的中间,商量了一阵子,便带着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头目一起走过来,跪在地上说道:“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就请伟大的图腾之子做我们部族的首领,能够追随您的脚步,是我们全体奚陵部落的荣耀!” 张五哥正不置可否,玫在一旁问道:“你们是真心的么?” 巴巴图喇用刀子在自己的胸膛划了一下,鲜血瞬间就冒了出来,说道:“圣主母,图腾在上,我们愿发血誓向伟大的图腾之子效忠,若有违背誓言,就让我下辈子做一个肮脏丑陋的地精!” 其他奚陵部落的野蛮人纷纷效仿,也用刀子划破自己的胸膛,一阵的起誓发愿,脸上的表情十分的热切。在野蛮人的传统中,凡是被图腾祝福的部落,都可以在部落名称前面加一个‘圣’字,而且这些部族的地位也将远远高于其他野蛮人部落,如果两个部落的人在路上相遇,那么没有受到祝福部落的人就要主动让路。 一旦张五哥做了部落的首领,那奚陵部落就相当于受到了图腾的祝福,族人当然与有荣焉,这样的好事谁会反悔?那不是脑袋被驼鹿蹄子踢过了么。 “这个不大好吧。”张五哥做了冰霜巨人的先知,都已经够聒扰了,真不想再做什么首领。 巴巴图喇和众头目涕泪横流,哀求着说道:“求伟大的图腾之子怜悯,就做了我们的首领吧。” 张五哥从小长到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请求,脸上哭笑不得。 玫劝道:“五哥,你不如就做了他们的首领,将来若是不愿意,再让给别人也就是了。” 张五哥见玫发话,又看巴巴图喇一大把的年纪,便答应了下来。 奚陵部落的野蛮人顿时人人面有喜色,在羽真侯部落面前趾高气昂,好像羽真侯的族人都矮了一截似的。 古隆心里一阵气苦,暗骂巴巴图喇大大的狡猾,这一下子奚陵部落可算是占尽了上风,以后就是一个奚陵部落的女人也敢在他面前颐气指使,他还得小心应付着,谁让人家部族名字前面有一个‘圣’字呢。“这日子以后没法过了!” 第27章 孽恋 我叫古拜,古怪的古,拜堂的拜。 我喜欢我的堂姐古丽,她也喜欢我,可她却不能嫁给我。 现在古丽死了,为了复活她,我宁愿背叛图腾,将灵魂奉献给暗黑魔君。 ~*~*~*~*~*~*~*~*~*~*~*~*~*~*~*~*~*~*~*~*~*~*~*~*~*~*~*~*~*~*~*~*~*~*~*~ 一个隐蔽的冰窟中,黑气缭绕,阴风阵阵,中间放着一个冰棺,里面是一个早已死去多时的野蛮人女子,虽然有冰棺镇着,可女尸大半个身子也已经腐烂了,不过依稀可以看出,这个野蛮人女子生前不难看,应该是个很俊美的女人。 “丽姐,我夜夜都想你,你知道么?”一个野蛮人男子披着黑色的斗篷,用手抚摸着女尸冰冷的脸蛋,眼睛里似乎有泪光闪动。 这个野蛮人男子叫做古拜,乃是羽真侯部落的巫师,也是首领古隆的堂弟,他自幼父母双亡,是由堂姐古丽亲手抚养长大的。古拜从小便身体瘦弱,一点也不像以身体强壮闻名的野蛮人,反倒是像一个弗撒人,因而经常受到族人的歧视,只有堂姐古丽总是关爱他、鼓励他,从来没有一丝嫌弃,日积月累之下,古拜对堂姐古丽产生了一种很奇妙的感情,他即敬重古丽,又十分依恋她。 古拜成年后,性格变得沉默阴郁,他时常压抑心中的感情,又强烈地想表达出来,在患得患失中,他终于失去了机会,堂姐被古隆安排嫁给了奚陵部落的佐丹罗。在堂姐离开部落的那天,古拜独自站在山巅望着远去的迎亲队伍,他的眼睛里冒着火,心里面如堕冰窟,两个拳头紧握,以至于指甲深深地刺破掌心,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鲜血顺着手指,滴滴答答的流淌在了地上。 “我需要力量,只有力量才能让我得到我想要的!” 古拜从那一天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力量,他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族人才不会因为他是首领的堂弟而重视他的看法,野蛮人只尊重力量,唯有力量才能打破一切禁忌,才能夺回他心中的最爱。 古拜日以继夜的向图腾祈祷,希望图腾能赐给他无所不能的力量,不过他的虔诚从来没有得到图腾的回应,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了堂姐古丽的死讯,他不顾一切的赶到堂姐的坟前,在那里哭了很久,心神俱碎。 古拜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当他要自杀在坟前的时候,暗黑魔君出现了。 秉承着暗黑力量而诞生的魔君乃是万恶之源,只要这世界还存在人类,只要人类还存在因欲望而衍生的种种邪恶,暗黑魔君就会不断强大,并且永远不会被消灭。 “戴上魔戒,你将拥有无敌的力量!”暗黑魔君的声音非男非女,充满了让人难以拒绝的诱惑力,一团黑色的烟雾托着一个魔戒飘到了古拜的面前。 “既然图腾抛弃了我,我又何必信仰他!谁赐予我力量,我便信仰谁!” 古拜摇摇晃晃的站起了身子,毫不犹豫的戴上了魔戒,在那一刻,暗黑的能量笼罩了他的身体,笼罩了他的心灵,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躯似乎充满着一种掠夺性的力量,一种邪恶的躁动驱使他去掠夺生命,越多越好。 “向我献上一万个灵魂,我便会复活她!”暗黑魔君的身形消失了,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只留下余音袅袅。 古拜低下头,看了看手上的魔戒,心中不再绝望,为了堂姐古丽,就算杀光整个奥斯大陆的人,他也毫不在乎,唯一能让他担心的是,一旦让其他野蛮人知道他背叛了图腾,那他将会被所有的野蛮人部落追杀,他不怕死,但他害怕无法复活堂姐古丽。如果能让他再看一眼那温柔的笑容,就算永堕地狱也在所不惜。 古拜回到部落后,驱动暗黑力量悄悄杀死了原来的巫师,又使了一些小手段,便顺理成章的变成部落中年轻的新巫师。从此以后,表面上他对图腾无比虔诚,暗地里他费尽心血炼制了一个暗黑祭坛,利用祭坛控制被他杀死的亡灵,然后驱动亡灵去杀死更多的生命。就在他充满了复活堂姐的期待之时,暗黑祭坛被误入山谷的张五哥给破坏了,更令他不能容忍的是,所有的亡灵似乎都被一个更加强大的存在给吞噬一空。 正在古拜沉思的时候,一只凶猛的海东青飞进了冰窟,落在了他的身边,冲着他一阵唳叫。 “古隆没有被杀死?羽真侯部落和奚陵部落握手言和了?一个头顶着黄色火焰的男人?可恶!” 古拜的黑色斗篷瞬间充盈了起来,一阵阵的黑色雾气从他的身躯中散发,整个冰窟充满了令人可怖的愤怒情绪。 原来自从堂姐古丽死后,古拜就一直鼓动羽真侯的首领古隆去报复奚陵部落,并且暗中派出自己驯养的海东青监视奚陵部落的动向。这一次佐丹罗设伏,古拜事先是知晓的,不过他并没有顾念堂兄弟的亲情而告知古隆,相反他对古隆十分的怨毒,正是因为古隆的主张,堂姐才会嫁到奚陵部落,所以古隆该死! 按照古拜的谋划,在古隆死后,他下一个目标便是杀死佐丹罗,不过奚陵部落的巫师巴巴图喇令他心存忌惮,对方的蛊云十分难以对付,他并没有战胜的把握。不过挑动两个部落之间的战斗,无论谁胜谁负,他都可以收获战死者的亡灵。 从海东青带回的信息中,古拜感受到了头顶黄色火焰男人的可怕,竟然能轻松击败巴巴图喇,又能单枪匹马便慑服两个部落的野蛮人,让古拜和佐丹罗罢兵和好,全盘打乱了他的计划。 “谁也不能阻止我,谁阻止我我便杀了谁!” 古拜低沉的吼叫着,声音在冰窟中来回震荡着,吓得海东青将头埋进翅膀里,好像一只惊恐的鸵鸟。 “你去吧,远远的监视那个男人,别让他发现你的存在。”古拜从自己的手臂上割下一条血淋淋的肉,喂给了海东青,又看着它振翅远飞。 割肉饲鹰的疼痛似乎让古拜获得了一种异样的快感,他脸上残忍的笑着,一阵黑烟笼罩着他的手臂,刚才的伤口慢慢的平复如初。 “丽姐,以前你最喜欢我吹骨笛,将来等你复活了过来,我日日吹给你听。” 古拜从怀中取出一个鹰笛,是由鹰的翅骨制作而成,如歌如泣的吹奏了起来。 女尸的长发被风吹动,在朽烂的尸身上四散飞舞,古拜的眼中充满了柔情,一刻也没从女尸的身上离开,似乎生生世世都不愿意与女尸分开。 随着空灵的笛声,古拜眼前的女尸似乎活了过来,又恢复了往日的青春美丽,她笑得那样的温柔慈和,打着手势,呼唤古拜到她的身边去。 “丽姐!”古拜一下子扑了个空,头重重的撞在冰棺之上,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古拜幼年的时候胆子小,特别害怕一个人睡觉,每晚都是比他大六岁的堂姐古丽搂着他,给他讲故事,哄着他入睡。 堂姐古丽最喜欢讲的故事,便是丹朱和图腾比试力气的传说。 “野蛮人的传奇英雄丹朱有拔山之力,据说能拽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体提起来,一次酒醉后,丹朱发出狂言,要和图腾比试力气,结果图腾降下一个化身,轻松便击败了丹朱。不过丹朱并不服输,又一次次的向图腾发起挑战,但每次都失败了,最后图腾厌烦了,就将丹朱压在了玛卡纳维山下,并告诉丹朱什么时候服输,便放他出来。但是丹朱说道:‘你可以击败我,让我服输却是休想’,无数年过去之后,丹朱变成了石头,与玛卡纳维山融为了一体。每到月圆之夜,如果站在山脚下,据说还能听到丹朱不甘的咆哮。” 古拜当时并不能理解丹朱为什么如此偏执,就是不肯向图腾服输,他问堂姐古丽,古丽笑着说道:“一个男人是否强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有一个坚硬的心,如果丹朱肯向图腾服输,那他就不是野蛮人的传奇英雄了。” “可图腾是我们的父母,听父母的话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古拜眨着眼睛,一脸的疑惑。 堂姐古丽用手点着古拜的额头说道:“我们野蛮人的英雄,没有一个是因为听父母的话才成为英雄的。你将来的路很长,要靠你自己走下去。” “丽姐会一直陪着我吧?”古拜满脸的期冀,他当时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丽姐要如何生存下去。 “我总要嫁人的,将来你也会娶一个美丽的妻子,倒时候就会忘了丽姐。” “我永远不会忘了丽姐!”古拜急得满脸通红,十分肯定的说道。 “嘻嘻,将来你要是不嫌弃丽姐老,丽姐就嫁给你!”堂姐古丽笑着哄道。 古拜却当了真,他清楚地记得,那一晚的月亮格外明亮,月光照在堂姐古丽的脸庞上,古丽美的不可方物,让他一阵阵的心动。 “大概丹朱也有心上人,他害怕被自己的心上人看低了,所以才不肯向图腾服输吧!”二十几年后,古拜觉得如果自己是丹朱,也绝不会向图腾服输,因为丽姐肯定不喜欢轻言放弃的男人。 “丽姐,如果你复活过来,现在的我应该不会让你失望吧?”古拜轻抚着堂姐古丽的面庞,自言自语的问道。 第28章 哈什 在古隆的再三邀请下,巨人先知、图腾之子张五哥盛情难却,率领着新归附的圣奚陵部落战士,浩浩荡荡来到了羽真侯部落做客。 张五哥和玫共乘着八足巨马,犹如众星捧月一般,在野蛮人的前呼后拥之下,来到了羽真侯营地的大门。 早已等候多时的羽真侯族人跪了一地,在寒风中迎接头顶黄色火焰、力能生撕虎豹的大英雄。野蛮人崇拜力量,唯力量为尊,听说张五哥还受到了图腾之火的加持,乃是图腾之子,便更加的敬重。 二十几个羽真侯的少女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掐腰的长袍,毫不羞涩的展示着自己美好的身材,一边走,一边唱着婉转的调子,向张五哥迎了过来。当先的羽真侯少女雪肤花貌,高举着一个盛酒的皮囊,跪倒在张五哥的马前,热情的说道:“羽真侯部落恭迎远来的贵客,请贵客尝尝我们羽真侯的鹿奶酒。” 说完之后,羽真侯的少女们便围着张五哥唱起了祝酒的长调,声音悠扬高亢。按照野蛮人的规矩,贵客迎门,用鹿奶酒迎接乃是最高的礼仪,并且唱歌不停,贵客便不能放下盛酒的皮囊,否则便是失了礼数。不过以张五哥现在的身份,野蛮人的传统和礼数并不能束缚他的行为,他就算是一滴酒也不喝,羽真侯的族人也不敢有半分的愠怒。 张五哥打开了皮囊上的塞子,一股混合着奶香的迷醉味道便散发了出来,他前些日子在冰霜巨人的部落经常豪饮,单以酒量而论,已是非同小可,放眼整个荒原,可能都没有敌手。羽真侯装酒的皮囊差不多有一斤的样子,张五哥仰起脖子,犹如长鲸吸水,一饮而干。 羽真侯的族人见张五哥喜欢自己部族酿造的鹿奶酒,都觉得十分荣幸,人人脸上都是兴高采烈的样子。 少女们唱着长调,又接连献上了七八袋鹿奶酒,张五哥来者不拒,全部是一饮而空,没有半点的停顿。酒至微酣,张五哥只觉得全身燥热不已,一把扯开了衣襟,露出了铜打铁铸般的结实胸膛。 野蛮人男子以强健为美,身强力壮者才能得到女人的青睐。张五哥如今成就了图腾之躯,身躯像山峦一样高大雄浑,全身上下散发出的浓烈阳刚气息,即威严又霸道,让人一见便心生臣服之意。 羽真侯部落的少女们正是崇拜英雄的年纪,见张五哥气势恢弘,又如此豪饮,都用炽热的目光望着他,一点也不掩饰其中蕴含的羡慕与爱恋之意。按照传统,野蛮人部落为了迎接贵客,会安排族中最美丽的处女侍寝,少女们都希望自己今晚能钻进张五哥的皮帐,与他共度一宵。有些不是顶尖漂亮的少女在想,图腾之子这样的强壮,或许一个女人不能满足他吧,自己可能还有机会。能与张五哥这样的男人共枕缠绵,就算只有一晚,也不枉在这世做个女人了。 “哼!”玫满脸醋意,在马上紧紧搂着张五哥的腰,愤怒的望着和她年纪差不多的一众莺莺燕燕,又狠狠的掐了张五哥一把,似乎在怪他不应该卖弄酒量,招惹来一群花枝招展的妖艳贱货。 张五哥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饶是他如今钢筋铁骨,也有些怕玫的玉手抓捏,其实玫误解他了,张五哥只是有些口渴,并没有招蜂引蝶的意思。 张五哥扭回头看了看玫,正要出言分辨,却感到媳妇眼中的两道寒光甚是不善,吓得一缩脖子,什么话也不敢说了。 古隆察言观色,发现玫神色不悦,连忙对少女们说道:“你们下去吧。”又高声说道:“请伟大的图腾之子下马!” 话音刚落,一个巨熊一样的野蛮人走到了张五哥的马前,弓着脊背趴在了地上,示意张五哥踩着他下马。 张五哥正在疑惑,古隆说道:“这个人名叫哈什,是我们羽真侯部落的第一勇士,颇有勇力,迎接您下马也算是勉强够资格了。” 在野蛮人看来,为真正的强者牵马坠蹬不但不可耻,反而是无尚的荣耀,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侍奉强者的,只有族中最勇猛的战士,才会获得这个殊荣。古隆原本想安排自己的儿子古烈迎接张五哥下马,不过古烈被张五哥打坏了屁股,至今还没有痊愈,而且古烈外强中干,看着身材粗壮,却未必能经得住张五哥下马的一踩之力。 “请吧!”哈什性情耿直,以为张五哥瞧不起他,才犹豫着不肯下马,心中不高兴,声音中便带了出来。 张五哥知道入乡随俗的道理,便不好再拒绝,和玫先后踩着哈什的脊背下了马。 “老兄,让你生受了!”张五哥冲着哈什笑了笑,便弯腰打算扶他起身,不料一下子却没有扶动,哈什的四肢好像长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 原来哈什听说张五哥力大无穷,有心试他一试,正在暗暗得意的时候,张五哥微微一用力,哈什一下子被掀得飞了起来,就如同腾云驾雾一般,直飞到七八米高下,才扑通一声落在了地上,摔得狼狈不堪,好在身子骨结实,却是没有受什么伤。这还是张五哥手下留情,要不然凭他全力出手,一掷之下,哈什就要摔成肉饼。 四周的野蛮人发出一阵惊呼,哈什并不是无名之辈,空手能放倒一头强壮的雄驼鹿,就是放在整个荒原上,也是一等一的力士,却被张五哥轻飘飘的便扔了出去,好像扔一个雪团一般。 哈什虽然不甚聪明,可也看出来张五哥的力气比他大出许多,从雪地上爬起来,只是呆呆的望着张五哥的双臂,看了半晌,又伸手出掌去轻轻抚摸张五哥的手腕手臂,满脸的敬仰之意。“我叫哈什,你吃了什么,才能有这么大的气力?” 张五哥被哈什又看又摸,一时哭笑不得,慌忙抽出了手臂,说道:“前些时日,我吃了好几次熊瘪,力气不知不觉就变得大了起来,你也可以试试。” 张五哥到目前为止,虽然融合了图腾之火,可是对自身修成图腾之躯的事情却十分懵懂,只好拿吃了熊瘪来搪塞哈什。 哈什搓着蒲扇般的大手,呵呵笑着说道:“熊瘪我没吃过,鹿瘪汤我倒是经常喝,说起来我们羽真侯部落的鹿瘪汤味儿不错,一会儿你可要多喝几碗。” 古隆见哈什还要聒扰,连忙挥手让他退下,将张五哥一众人领入了一个位于营地中央的皮帐之中。 外面寒气逼人,大帐之中点着塘火,温暖如春。张五哥和玫被安排在正中的尊位,巴巴图喇和佐丹罗在左侧落座,古隆带着羽真侯的部落长老坐在右侧相陪。 野蛮人招待贵客向来是倾其所有,一时之间,大帐之中,酒如池、肉如山,张五哥走了一路,正是饥肠辘辘,在他的印象中,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所以也顾不得和古隆寒暄,捧着烤鹿肉一通大嚼大吃,帮他割肉的羽真侯女奴手忙脚乱,才勉强跟上了张五哥吃肉的速度。 张五哥正吃得快活,八个羽真侯部落的勇士,下身穿着皮裤,上身精赤,涂抹着滑不溜丢的动物油脂,分成四对摔跤角力,脑袋抵住脑袋,粗壮的胳膊紧紧绞在一起,一阵阵低吼声中,有的勇士被怦的摔倒在地,有的被抡得飞出去几米远。 “好!”一阵喝彩声中,古隆先向张五哥敬了一杯酒,又对圣奚陵部落原来的首领佐丹罗问道:“我们羽真侯部落的勇士还看得过去么?” 佐丹罗虽失了首领之位,除了对张五哥心悦诚服,对其他人还是心高气傲,说道:“你们羽真侯部落骑射有些门道,至于摔跤么,还是不够看。” 此言一出,圣奚陵部落的勇士很是赞同,羽真侯的族人却大为不悦,纷纷大声的鼓噪起来。 古拜就坐在堂兄古隆的下首,放下酒杯说道:“既然佐丹罗瞧不起我们的勇士,不如就让两个部落比试一场,生死不论,不知道你们圣奚陵部落有没有这个胆子?” 古拜在说圣奚陵的名字时,故意咬着重音,言语中的挑衅意味,人人都听了出来。 佐丹罗闻听之后,眉毛挑了一下,向张五哥施礼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小小的羽真侯部落竟敢挑战您麾下的勇士,请您允许,我要将他们的脑袋和狂傲一起塞进他们的屁股里,也许这样,他们或许会清醒一些。” 张五哥尚未说话,哈什爆喝一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大声说道:“佐丹罗,你不要吹牛,我和你比一比摔跤,如果我输了,我就躺在地上一辈子不起来。” 佐丹罗说道:“哈什,公驼鹿的力气再大,也打不过矫健的豹子。你是个浑人,我不和你计较,不过你在伟大的图腾之子面前大喊大叫,像什么话?你这样的不敬,是谁给你的胆子?” 古隆见哈什被说得哑口无言,心里暗骂佐丹罗简直比牲口还要牲口,你分明是不敢和哈什较量,就把好大一顶不敬的帽子扣了过来,这是要压死人啊!你忘了你曾经放豹子咬张五哥的事情了?装什么一脸正气,奶奶个熊的!不过如今佐丹罗虽然失了首领之位,却是站队成功,谁让人家部落的首领是伟大的图腾之子呢,一旦把事情引到不敬图腾之子的方向,古隆一方定然是百口莫辩。 古隆饱经世事,该认怂就认怂,绝不拖泥带水。“哈什,平时你大呼小叫也就算了,当着图腾之子还敢放肆,来人,扒了哈什的衣服,打一百鞭子,狠狠的打!” 对于哈什来说,打一百鞭子就好像给他挠痒痒一般,不过当众受到责罚,却是大失颜面。野蛮人虽然性子粗疏,不过很看重尊严,一个男子若是失去了尊严,简直比死去还痛苦。 羽真侯部落的族人都为哈什鸣不平,看着佐丹罗洋洋得意的样子,恨不得一拥而上暴揍他一顿,不过张五哥威压当场,他们却是不敢异动。 第29章 侍寝 张五哥看着大帐中两个部落怒目而视,好像随时都要大打出手,用袖子擦了擦嘴,说道:“要文斗,不要武斗!”又对佐丹罗和哈什说道:“我看你们两个都没吃饱,不如就比比谁的胃口大!”说完之后,也不管二人同意不同意,从桌案上拿起两大块半生不熟的烤鹿肉,扔了过去。 佐丹罗一时懵掉了,这是什么套路?莫非图腾之子大有深意?可任凭他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张五哥有什么深意。 “怎么,你不敢和我比么?”哈什头脑简单,觉得这种比试十分有趣,抓起烤鹿肉便大口的咬了起来。 佐丹罗见哈什占了先机,当然不肯示弱,也大口吞吃了起来,不过他的胃口比哈什可是差多了,只吃了五六斤鹿肉便十分饱胀,似乎肉都填到了嗓子眼。 哈什不管不顾,几下子就将手里的烤鹿肉吃的一干二净,张五哥瞧得高兴,说道:“大肚能容,饭量大的没心机!哈什,你还能吃么?” 哈什憨声说道:“我死都不怕,吃几块鹿肉算什么!” 张五哥走下场去,给哈什拿了一大块烤鹿背,又亲自拿了一皮囊的鹿奶酒递给了他。“会喝酒么?” 哈什点点头,接过张五哥的酒肉,坐在地上旁如无人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吃的干干净净。 张五哥拍了拍哈什的肩膀,说道:“你这个肚子可真不含糊,佐丹罗不如你,这一场算是你胜了!”又看着哈什身上穿的皮袍有些破旧,便解下自己身上披着大氅给了哈什,说道:“这个送你!” 哈什就算是再头脑简单,也感觉到张五哥对他的厚爱,这可是伟大的图腾之子,跺一脚整个荒原都要乱颤的存在,亲手给他酒肉,又送他衣服,这对于野蛮人来说,乃是至高无上的荣耀。哈什虽然力大无穷,可是性子憨直闷楞,并不为首领和长老所喜,在羽真侯部落从来没有受到如此的抬举。 哈什捧着张五哥送的大氅,呆了好大一会儿,突然咧着大嘴哭了起来。“自从我妈妈和爸爸死了以后,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以后我跟着你吧,只要我活着,就绝不让坏人用刀砍死你,用矛捅死你,用箭射死你,要是我说话不算数,就让我变成一个屎壳郎,下辈子天天吃粪!” 张五哥很喜欢憨头憨脑的哈什,就这一副身板,以后种地都不用养耕牛了,这哥们要是套上铧犁,估计比老牛还能干,真是一个顶呱呱的壮劳力。 古隆并不喜欢哈什,这个傻瓜经常口不择言,让他烦不胜烦,见他要追随张五哥,心中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把这个瘟神送走了,对张五哥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哈什的本事在我们羽真侯部落是一等一的,他如果能追随在您的身边,也是我们整个部落的荣幸。” 张五哥闻听之后,用拳头捶了锤哈什的胸膛,好像擂鼓一样,发出咚咚的声音,说道:“你跟着我,怕不怕吃苦受累?” 哈什说道:“我在羽真侯部落,人人都把我当傻子看,其实我一点也不傻。你只要把我当人看,别说吃苦受累,就算是砍了我的脑袋,我也心甘情愿。” 张五哥听得哈哈大笑,便让哈什坐在他的身边。哈什却是不肯,对着张五哥和玫行礼之后,便雄赳赳气昂昂的站在二人身后,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 古隆气得直翻白眼,心想哈什你这个王八蛋,你当众这样说,不是显得我心胸狭窄么?不过哈什现在算是张五哥的人,他也是无可奈何,只好一杯接着一杯喝着闷酒。 佐丹罗心中暗惊,图腾之子好俊的手段,轻描淡写之间,便化解了一场纷争,又当众对哈什解衣推食,如此隆重的礼遇,现在就是叫哈什去死一千次一万次,肯定也是心甘情愿。佐丹罗原本在心底深处还存着一点异样心思,现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又想小小的部落首领算什么,不过是井底之蛙,跟着张五哥这样的大英雄,何愁不能名留青史,说不定千百年后,野蛮人在歌颂图腾之子的时候,也会传唱我的事迹。 刚才圣奚陵和羽真侯的族人剑拔弩张,见张五哥如此处理,都心生亲近之意,大帐中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 一阵鼓乐声中,十几个衣着暴露的舞女走到大帐之中,翩翩跳起了舞蹈,她们的腰肢堪堪一握,皮肤细腻白皙如凝乳一般。时而双手虚抚胸臀,作出宽衣解带、投怀送抱的姿态,时而扭腰摆臀,身子像蝴蝶一样旋转,妙处若隐若现。 大帐之中,乳潮翻滚,臀波汹涌。 张五哥虽已不是初哥,可自从出生以来,何曾见过如此香艳的舞蹈,一时之间面红耳赤,鼻血差点爆了出来。玫见张五哥眼神定定的,气得面若寒霜,不过在众人面前却是不好发作,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张五哥已经被玫的目光千刀万剐了。 羽真侯部落的大长老奎山虽然年迈,身子健壮却不弱少年,好像一头择人而噬的狮子,见到张五哥的模样,心里面暗暗高兴,看来什么样的大英雄,也敌不住美色的诱惑。奎山站起来对张五哥施礼后,笑着对领头的两个舞女说道:“舍里、苏苏,你们两个去服侍贵客。” 两个女孩比玫还要小一两岁,面貌青涩稚嫩,身材却是玲珑有致,像一阵轻烟一样飘到了张五哥的身边,一个给他捶腿,一个给他捏肩。张五哥享尽齐人之福,只觉得她们的小手又软又嫩,碰到哪里,便觉得一阵酥麻,又闻到她们身上淡淡的处子香味,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奎山满脸恭谨的对张五哥说道:“她们两个,舍里是我最小的女儿,苏苏是我的孙女,都尚未婚配,今晚就由她们侍寝,希望不要污了贵客之眼!” 野蛮人有让妻女陪侍客人的传统,不过对于一般的客人,奎山才不会献上自己如花似玉的舍里和苏苏,只有张五哥这样的贵客,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双手奉上,还要担心人家是否能看得上 玫就坐在张五哥的身边,看着舍里和苏苏对自己的丈夫大献殷勤,却是毫无办法。像张五哥这样的大英雄,就算夜夜睡新娘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作为丈夫的第一个妻子不但不能嫉妒,反而要感到荣耀,丈夫后面娶到的妻子越多,越能证明丈夫的伟大。当然只有大妇生下的嫡亲子女才有资格继承丈夫的家业,并且大妇在其他妻子面前也有生杀大权,丈夫如果不在家里,那么大妇便是一家之长。 玫心中气苦,又不好当中发作,便拿着割肉的小刀,一下一下的切着一条鹿筋。 张五哥如堕温柔乡中,向左看看温柔恬静的舍里,又向右看看俏皮可爱的苏苏,不禁皱了皱眉头,要是把这两个小妖精都给娶了,以后该怎么叫呢?舍里是苏苏的姑姑,苏苏是舍里的侄女,张五哥要成了她们的丈夫,到底是该叫姑姑还是叫侄女呢?就是见到了奎山,从舍里那里论,应该叫岳父,要是从苏苏那里论,又似乎该叫爷爷,这不全乱套了么? “上鹿血酒!”奎山见张五哥不置可否,以为他看上了舍里和苏苏,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皱纹都笑得开了。 鹿血酒能补虚壮身,是长老们的最爱,张五哥虽然年纪轻轻、体魄雄健,可是夜战二女,喝一点助助兴还是很好的。 张五哥看着端到面前的鹿血酒,鼻子里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一下子惊醒了过来。“羽真侯部落的糖衣炮弹可真厉害,差点儿就犯错误了。”又歉意的看了看玫,将舍里和苏苏推开,说道:“我已经有妻子了,不需要其她女子侍寝,这个就免了吧。你们羽真侯部落的摔跤很好看,可是这舞蹈不好,好人看了,容易变成坏人,我看以后不要再跳这样的舞蹈了吧!” 舍里和苏苏被张五哥推倒一旁,好像被打雷惊到的小鸡一样,抱在一处梨花带雨的抽泣起来,让人一见之下,便心生怜爱。可张五哥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相反还有些腻歪哭哭啼啼的女孩,想了一想,还是喜欢玫这样英姿飒爽的姑娘,不爱红装爱武装,这才是姑娘该有的样子。 玫见张五哥从温柔乡中拔了出来,心中高兴,又瞥见他眉眼含笑地望着自己,不由得心中一暖,便主动握住了丈夫的手,低低的说道:“你若是喜欢,便纳了她们两个,我不会不高兴的。” 张五哥此时福灵心至,面对这一道送命题,脱口而出:“这样的女子,便是有一百个,也不及你一个,还是算了吧!” 玫心中欢喜,一时矜持不住,便笑了出来,眼睛像一弯新月,闪着动人的光。 奎山此时尴尬无比,脑门上全是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真不知如何是好,眼光求助似的望向首领古隆,古隆恼恨他不打招呼,便自作主张献上女儿和孙女,见他出糗,心里一阵高兴,假装没看见奎山的目光,只顾饮酒以来。 正在众人沉默之时,古拜越众而出,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所向无敌,为什么要拒绝两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她们连刀也拿不动,不会对您有半点威胁的。况且这件事情如果传了出去,别人便会瞧不起她们,她们也就没脸面再活下去了。如果这两个女孩子死了,一些蠢笨之人难免会认为是伟大的图腾之子害死了她们,这有伤您的仁慈之名吧?” 第30章 魔鬼 “放肆!”巴巴图喇见古拜含沙射影的指责张五哥,顿时勃然大怒,挥舞着手中的骷髅杖,怒喝一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古拜!你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质疑伟大的图腾之子?你是活够了么?”巴巴图喇眸子里射出两道寒光,望着古拜说道。 圣奚陵部落如今和张五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任何对张五哥的不敬,就像是对整个圣奚陵部落的侮辱,巴巴图喇当然不能容忍。 “巴巴图喇,这里是羽真侯部落的营地,你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和我说话?”古拜的声音淡淡的,两只眼睛却像鹰隼一样盯住了巴巴图喇,又说道:“图腾至大!在图腾面前我们都是渺小的,也没有大小之分,你凭什么不让我说话?” 巴巴图喇一阵冷笑,重重的顿了一下骷髅杖,说道:“在图腾面前确实不必分大小,但要讲尊卑,对于图腾之子做出的任何决定,我们只能赞同,而不能有丝毫的质疑,这个道理我们大家都懂,大概你的爸爸没有教过你吧?” 周围的野蛮人一阵大笑,古拜的父亲是羽真侯部落原来的首领,不过他贪花好色,勾引自己的朋友妻子,最后醉酒被朋友所杀,古拜幼年失怙,当然没有受过爸爸的教导。他是堂姐古丽一手带大的,最忌讳别人说他没有爸爸这一点。 古拜发出一阵阴森的笑声,冲着巴巴图喇说道:“老东西,听说你的蛊云很厉害,今天我倒要领教领教,要是我输了,你尽可以杀了我,要是我赢了你,我要把你剁碎了喂鹰!”说完之后,古拜身上冒出了一股股的黑烟,开始的时候淡,后来浓的看不清古拜的身形,只听到他在烟雾之中发出桀桀的笑声。 “伟大的图腾之子,恕我放肆了。”巴巴图喇虔诚的向张五哥行了一个礼,转过身来便放出了自己新修炼的相。 只见巴巴图喇的相跳到当场,见风就长,一下子变成丈二高下,三头六臂,下面是一条黄色的烟尾,六只手中各拿着白森森的骨制兵器,好不怕人。 相的三个头颅或悲或喜,三张嘴同时发出一阵狼嗥枭鸣的恐怖声音。 裂魂魔音!相除了物理攻击强大,还具有裂魂魔音这样的精神攻击,普通人一听之下,便要神魂碎裂成齑粉,任是大罗神仙,也救不过来了。 古拜没料想巴巴图喇修成了护法相,一时大意,只这一下,就差点将他的灵魂给震得四分五裂,猛地呕出了一口鲜血,强稳住了摇摇欲坠的灵魂,催动护体的黑烟化成一条条的黑蛇,向着巴巴图喇席卷了过来。 巴巴图喇浑然不惧,护法相大手一抓,便将袭来的黑烟通通抓在了手中,本来这黑烟无形无质,可不知为何,却被相一阵绞动,都给抓到了一处,又猛地一拉,就好像抽茧剥丝一般,一根根的从古拜身上抽了出来,眼见得古拜身上的黑烟越来越淡,露出了他阴郁的相貌。 “跪下!向伟大的图腾之子忏悔,否则便死!”巴巴图喇大占上风,当头喝道。 古拜阴狠的一笑,说道:“老东西,你高兴的早了!”说完之后,催动秘法,被相抓住的黑烟怦的一下散了开来,又聚在一处,形成一个张牙舞爪的狰狞兽头,向着巴巴图喇的本体咬了过去。这要是被咬中,巴巴图喇一身的生命精华便要被吸个干干净净,当场变成一具干尸。 巴巴图喇用手一指,相便挡在了他的身前,六只手抓住的骨制兵器,雨点一样打在了黑烟所化兽头之上,每下都有千斤大力,直打得黑烟四处飘散,不过却是随散随聚,兽头张着血盆大口不断的冲上来,又不断地被相所击退,一时便僵持了起来,难以分出胜负。 古拜自从投靠了暗黑魔君,学会了吞噬生命精华的秘法,杀的人越多,这黑烟就越强盛,心中早把图腾忘得干干净净,也瞧不起信仰图腾的野蛮人巫师,今天见到巴巴图喇修炼出了至高境界相,却是大受震动,原来图腾真的存在,可图腾为什么没有听到他的祈祷,为什么不帮助他?古拜越想越是愤恨,一种强烈的杀意从身体之中冒了出来,两只眼睛也变得血红。 “给我去死!”古拜强行催动秘法,调动自己的生命精华,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无比,可黑烟所化兽头却猛的膨胀了起来,对相打来的兵器不管不顾,张口就要将巴巴图喇给吞了下去。 就在这个关口,巴巴图喇大喝一声,相凝住不动,三个头颅都看向兽头,三张嘴猛地一吸,然后同时发出了裂魂魔音,音波好像排山倒海一般,压得兽头前进不得。 大帐之中的野蛮人从来没见过如此争斗,都是相顾变色,在魔音黑烟之下苦苦支撑。 巴巴图喇只要信仰图腾,那么他的相就会随着时间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到底是火候尚浅,裂魂魔音又大大耗费魂力,渐渐地有些支持不住,面色也有些萎顿。他和古拜现在拼的就是耐力,谁先支持不住,谁就会一败涂地。 早在二人争斗的时候,张五哥就将玫抱在怀中护住。这些日子,巴巴图喇对玫恭敬有加,玫对这个老头子倒是有几分好感,便扯了扯张五哥的衣袖,说道:“五哥,你帮帮巴巴图喇。” 张五哥当然要听玫的话,况且古拜身上有一种让他极为不舒服的气息,心念一动,便召唤出了图腾之火,黄色的火焰有一丈多高,照的大帐之中一片明黄,不管是圣奚陵部落还是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沐浴在明黄色光芒之中,都是神态安详,无恐无怖。 “图腾之火!”所有的野蛮人满脸虔诚,五体投地的跪了下去。 巴巴图喇本来心力交瘁,被图腾之火照射之后,原本萎顿的面色一下子红润无比,就好像喝了十几杯的鹿血酒,相也好似吃了一剂大补药,变得生龙活虎一般。相反,古拜的黑烟却在图腾之火光芒的照射下,如同雪花落入滚水中一般,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相所发出的裂魂魔音浩浩荡荡,这下毫无阻拦,就要扫到古拜身体之时,他戴在右手上的魔戒一下子亮了起来,发出黑红色的亮光,众人被亮光晃得睁不开眼,古拜一下子凭空消失不见。 “魔鬼!”巴巴图喇好像看到了什么最恐怖的事情,失声叫了出来。他修成了相,神魂坚定,自然比大帐中的野蛮人强出甚多,刚才他隐隐约约看到,一个黑色的虚影将古拜抱住,随后化为一团黑烟,便不见踪迹。 “你们羽真侯部落的巫师不信仰图腾,反而信仰魔鬼,难道你们不是图腾的子孙么?”巴巴图喇厉声质问道。 “你胡说八道!”古隆吓得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如果信仰魔鬼的指控被坐实,那整个荒原的野蛮人部落会联手屠灭羽真侯部落,到时候即使是襁褓里的婴儿也会被杀死,整个部落鸡犬不留。 “指着图腾起誓,我没有说谎,我确实看到了魔鬼。我们野蛮人巫师的信仰最虔诚,如果不是信仰了魔鬼,为什么要惧怕图腾之火,亲近还来不及呢。刚才大家都看到了,古拜的黑烟根本不是图腾赐予的法术,被图腾之火一照射,便化为虚无,这难道不是证明么?” 巴巴图喇言之凿凿,他做了几十年的巫师,声名广播,就是羽真侯部落的人,对他也是很敬重,况且刚才的情形大家都看到了,古拜见到图腾之火,就好像被蝎子蛰了一般痛苦,这就太奇怪了,图腾就是野蛮人的父母,孩子怎么会如此恐惧自己的父母。 羽真侯部落大长老奎山叹了一口气,指着古隆说道:“你把持部落大权,纵容你的儿子古烈欺辱族人,我们长老早已不满,这次多亏巴巴图喇巫师,才发现你们兄弟竟然背叛了图腾,信仰了魔鬼,这么多人看到了,还能有假?在伟大的图腾之子面前,我们也不能包庇你了,按照古老的传统,你们一家人都要被施以火刑,才能洗刷你们的罪恶!” 古隆闻听之后,面色变得十分僵硬,他看了看奎山身后的部族长老,都是一脸的冷漠。 野蛮人有一个谚语,勇士的手腕如果被毒蛇咬了,就应该狠心将手腕剁下来,否则整个身体都要死亡,这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道理。 看现在的情形,古隆就变成了应该被切掉的手腕,与整个部族比起来,牺牲掉一个首领是理所当然的,难道让整个部族给古隆陪葬?况且这还是长老们一厢情愿的打算,还不知道伟大的图腾之子会不会答应,按照图腾之子所展现出的实力,屠灭整个羽真侯部落,似乎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奎山和十几个长老紧张的看着张五哥,汗珠滴滴答答的淌到了地上,谁也不敢擦拭一下。 古烈得到消息,哭着从帐外跑了进来,跪在长老们面前,哀求道:“我叔叔古拜信仰魔鬼,我和我爸爸都不知道,真的,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求长老们放过我们一家,以后我再也不随便欺负别人了,我一定改!” 奎山看着涕泪横流的古烈,就好像看空气一样。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今天话已经说出去了,要是不杀了古隆一家,恐怕后患无穷。古隆如此的精明,怎么生了如此呆傻的儿子?你当是过家家么,说反悔就反悔! 第31章 平息 古隆一句话也没有说,摆手制止了儿子古烈的求饶,如今大势已去,长老们摆明了要撇清关系,用他们一家的性命换取整个部落,如果换个位置,古隆也会如此做,甚至比长老们还要决绝。 “古拜,我的好堂弟,你一个人跑了,可把我们一家给害惨了!”古隆恨得紧咬牙关,面色铁青。他对于古拜有一种很复杂的感情,从小的时候,古拜体弱无力,古隆并不喜欢他,也从来没有像一个哥哥疼小弟弟,从来都是不假颜色,甚至觉得家族中出了古拜这样的废物,是一种耻辱。古拜成年之后,不知为何,突然就学会了一身巫术,并成为羽真侯部落的巫师,古隆这才对他另眼相看,更因为古隆自己的儿子古烈不成器,古隆曾经一度想培养古拜成为下一个部落首领。不过几番思索之后,还是觉得古拜对自己有一种刻意隐藏的疏离,自己的儿子虽然愚笨,可到底是自己的骨肉,如此一想,便全力栽培儿子古烈,为了竖立他的微信,对古烈一些飞扬跋扈的行为也是视而不见。 古拜平日里行事诡秘,并不和长老族人们过多接触,这个倒是正中古隆下怀,一个不培植势力的堂弟,可以让他放心,将来也不会威胁到儿子古烈的地位。没有想到,古拜暗地里却是背叛了图腾,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抓了个正着,这下古隆可是跳进河里也洗不清,谁能相信,自己的堂弟信仰魔鬼,而作为堂兄的自己却是一点不知? 大长老奎山见古隆默不作声,说道:“古隆,你有什么话说?难道还要抵赖不成,你要是个好汉子,就痛痛快快的认了,要是贪生怕死的狡辩,不但让圣奚陵部落的兄弟瞧的轻了,我们这些长老也不会答应!” 古隆听出来奎山话中的威胁意味,他太清楚这些长老们的手段了,如果自己不肯就范,恐怕想死都难,还不知道要遭受什么样的折磨,索性横下一条心来,说道:“事已至此,我没什么可说的,如果我一死能赎下古拜犯下的罪,我甘愿就戮,只求能饶我儿子古烈一命,他年纪轻轻,性子莽撞跋扈了些,其实没什么真实本领,我死后想来会痛改前非,也就不能再作恶了。” 奎山哼了一声,说道:“古隆,我们都听说古烈冒犯过伟大的图腾之子,你教子无方,现在还想包庇他么?按照古烈平时的所作所为,一把火烧死已经算是便宜他了,你要是再心存侥幸,就把你们一家剁成肉块喂荒原狼!” 佐丹罗见巴山逼迫古隆,他顾念之前的姻亲情谊,说道:“古拜有罪,罪不在他一人,古隆作为部落首领虽然是教导无方,不过你们这些长老也难辞其咎吧,怎能将错都推在古隆身上。况且如何处置这件事情,你们羽真侯的长老说的不算,一切都要伟大的图腾之子做主,又何必咄咄逼人!” 古隆见姐夫佐丹罗仗义执言,心头一热,有些后悔当初自己的做法,或许姐姐病死真的与佐丹罗无关。 “姑父,你救救我,我不想死啊!”古烈属于那种平时自视甚高,其实没有一点骨头的纨绔,跪在地上抱住佐丹罗的腿,嚎啕大哭的哀求着。 古隆见儿子当众出丑,不禁勃然大怒:“起来!不过是一死,有什么好怕的!” 古烈像是吓得疯癫了一般,站起来对羽真侯部落的长老们说道:“我爸爸和叔叔有罪,与我无关,我没有信仰魔鬼,为了表明心迹,我愿意亲手杀了古隆,只求你们能饶我一命。我爸爸那些大大小小的妻子,随你们发落,我一个也不要!” 按照野蛮人的规矩,父亲死了以后,他的妻妾归儿子继承,古烈对于父亲的权位,觊觎已久,早就巴不得古隆早些咽气。这次生死关头,他也就顾不得许多了,将自己的阴暗想法都说了出来。 古隆见儿子如此的绝情与无耻,一时之间心痛得无以复加,竟是比死了还要难受。 “如此逆子,有不如无!”张五哥走到古烈的身旁,右手从上而下的拍下,只听波的一声响,硬生生将古烈的脑袋拍到了胸腔之中,尸身轰然倒在了地上。 张五哥是个孝子,从来没想到还有古烈这样狼心狗肺的忤逆之人,一时按奈不住,含怒出手,没想到图腾之力太过于霸道,只一下,古烈便当场毙命。 周围的野蛮人勇士不乏好勇斗狠之辈,但是以如此酷烈的手段杀人,还是第一次所见。更何况张五哥从来都是笑呵呵的平易近人,没想到该出手的时候,绝不手软,竟是都吓得呆了,心中对张五哥又增了几分惧意。 “我这次真的杀了你儿子,你心疼不心疼?”张五哥一边擦着手上的血迹,一边向古隆问道。 古隆面如死灰,默然了一会儿,说道:“我原来以为古烈只是淘气,没想到他不仅胆小怕死,还无耻悖逆,全然不顾一点父子之情,看来我全错了,这样的儿子,就是你不杀死他,我也会要了他的命!你问我心不心疼,我不为古烈心疼,我心疼我自己怎么样养出如此一个混账头顶的儿子,他该死,该死!” 张五哥拍了拍古隆的肩膀,说道:“你就别撑着了,要是想哭就哭吧,虽然你儿子不争气,可就算是养一只小猫小狗,这么多年下来,想必也是有感情的。” 古隆闻听之后,心中悲苦交加,一下便恸哭了出来。本来他的岁数远大于张五哥,可不知为什么,在张五哥面前却好像一个孩童,什么心思也藏不住。 张五哥一句话也不说,等古隆渐渐收住了哭声,问道:“你到底知不知道古拜信仰了魔鬼?” 古隆咬牙切齿的说道:“我要是知道古拜信仰了魔鬼,我第一个便宰了他!” 张五哥说道:“那就是与你无关了,我一向不赞成搞株连的那一套,一个人有罪,没理由牵扯到他的亲人。” 古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就这么轻飘飘的被放过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张五哥又面向羽真侯部落的长老说道:“你们这些人,不能合舟共济也就罢了,怎么在关键时刻落井下石?古隆这个人,我瞧着还不错,他堂弟犯的错与他无关,你们还有什么说的?” 奎山和一众长老见张五哥饶了古隆,自然羽真侯部落也是躲过一劫,都是面有喜色。奎山心思转的极快,越众而出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并不敢违逆。不过古隆的堂弟背叛图腾,他的儿子又无耻悖逆,就算您不杀了他,似乎也不应该再让他做首领了。” 张五哥看了看古隆,说道:“他们说得有道理,你当哥哥和当爸爸都挺失败的,要不就别做这个首领了吧?” 古隆慌忙点头,要不是张五哥袒护他,他一家都要被火烧死,一个也剩不下,和性命比起来,首领之位又算得了什么。 奎山和身边的长老低声商量了下,一起跪倒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您的到来为我们羽真侯部落带来了信仰之光,驱散了魔鬼的阴霾,请您怜悯我们,就做了我们羽真侯部落的首领吧。” 说完之后,奎山和长老们磕头不止,大有张五哥不答应,便要一直磕下去的趋势。 巴巴图喇看了看奎山,心想这老狗打得好算盘,万一伟大的图腾之子答应了下来,这不是和我们圣奚陵部落平起平坐了么? 张五哥看了看跪在地上的长老们,说道:“你们这些老头,总是要把我架在火上烤,我要是不答应你们,别人会说我不敬老人,我若是答应了你们,从此以后,更加难得清闲。” 玫却和张五哥的想法不一样,自己的丈夫受到了图腾之火的加持,神勇异常,就是应该被万众敬仰,收下几个野蛮人部落,也是理所当然的,于是便说道:“五哥,你做了圣奚陵部落的首领,要是不做羽真侯的首领,显得有些厚此薄彼,不大好吧?” 奎山磕头带响,说道:“圣主母说的,便是我们的心声,请伟大的图腾之子怜悯!” 张五哥耳根子最软,只好同意了下来。羽真侯部落的族人先是大礼参拜,而后人人喜气洋洋,以后部落名字的前面也可以加一个圣字,在圣奚陵部落面前也算是扬眉吐气了。 佐丹罗看看古隆,古隆也看了看他,姐夫和小舅子现在如同乌龟看王八,都是一样。 奎山又指着舍里和苏苏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看在图腾的份上,请留下她们,就算不侍寝,让他们做您身边的女仆,她们也会非常乐意的。” 人老奸马老滑,按照奎山的想法,张五哥年少精壮,只要将小女儿和孙女送到他的身边,猫儿哪有不偷腥的,舍里和苏苏迟早是张五哥的人。一旦和伟大的图腾之子结了姻亲,那可是无尚的荣耀,要是再生个一儿半女,那奎山家族就可以在荒原上横着走了。 张五哥如老僧坐定,对奎山的建议似乎闻所未闻,玫点手招呼舍里和苏苏说道:“以后你们两个就做我的贴身侍女,只听我一个人的话,明白么?” 舍里和苏苏连忙点头,奎山却暗暗叫苦:“伟大的图腾之子看起来有些惧内,我这不是肉包子打狗么,还是一下子扔出去两个如花似玉的肉包子!” 第32章 夺舍 古拜被裹挟在一团黑雾中,只觉得浑身燥热难当,鼻子里闻到的是一股硫磺般呛人的味道,耳朵里轰隆隆的,也分不清是虚幻还是现实,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此死了倒也好,应该就能见到丽姐了吧。” 古拜其实早就不想活着了,如果不是心存着能复活古丽的一丝希望,他一定会选择自杀殉情。原本因为学会了吞噬生命魔法的秘术,古拜信心大增,没想到连一个老迈的巴巴图喇都收拾不下,后面还冒出一个头顶黄色火焰的张五哥,只一个照面,便将他苦修的秘术照得灰飞烟灭。要不是魔戒护体,发动了瞬间移动,他说不定早被张五哥给拍死了。 “为什么别人能得到图腾的加持,而我却不能,既然图腾如此不公,我就要毁灭所有图腾所钟爱的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古拜身边的黑雾突然散开,他睁开眼一看,吓得心头一紧,自己来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窟中,四周插着冒着绿火的火把,或明或暗中,只见一片片的骷髅骸骨堆积成林,血肉化为红黑色的泥尘腥臭无比,一条条的筋被抽了出来,也不知是人的还是动物的,干焦如银,胡乱扔的满地都是。一个个全身泛着磷光的亡灵,趴在自己的残骸上痛苦哀嚎,脸上的表情狰狞可怖,或是愤怒,或是悲戚,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洞窟的尽头,无数带着死亡气息的黑雾凝结成了一个巨大的形体,双眼飘着绿色的火焰,身周阴风阵阵,死气如狂涛怒卷。 “你真是没用!”一个非男非女的声音响了起来,洞窟里的温度瞬间冷得怕人,亡灵吓得瑟瑟发抖。 “伟大的暗黑魔君,这次我败了,下次我就不会再败了,请赐予我力量,我一定会战胜那个头顶着黄色火焰的男人!”古拜双膝跪倒,面对着暗黑魔君,有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怖。 “你没有机会了,我也不会把力量浪费在一个废物的身上。”暗黑魔君阴恻恻的笑着,浑身的黑色烟雾幻化成无数的面孔,一起盯住了古拜。 “那么,恳请伟大的暗黑魔君将古丽的灵魂还给我。”古拜五体投地的拜倒在地。 暗黑魔君的大手一抓,从洞窟中抓住了一个面貌俊美的女亡灵,她紧闭着双眼,表情似有无尽的哀伤。 “丽姐!”古拜看到了心心念念的人,心跳的好像要爆了,向前走了几步,大声地呼唤着。 古丽睁开了眼睛,看到古拜之后,无声的呜咽起来,张开双臂就要抱住走过来的古拜。 暗黑魔君用手一指,古拜的身体便动弹不得,说道:“我说过,你向我奉献一万个灵魂,我便复活你的爱人,可是你并没有做到。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肯把自己的灵魂献给我,我便放了她,如何?” “好,我答应你!”古拜没有任何犹豫,毫不思索的便答应了下来,说完之后,心中一阵酸楚:“丽姐,能看到你真好,可我也要永远的与你分开了,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我也再见不到你。” 古丽的亡灵闻听之后,痛苦的扭曲着身体,不顾一切的试图挣脱出来阻止古拜。 暗黑魔君的大手牢牢的攥住了古丽,又伸出长长的猩红舌头在古丽身上舔了舔,回味了一番,说道:“这个灵魂的味道很普通,并没有一点特别之处。愚蠢的人啊,为了所谓的爱,牺牲自己,值得么?” 古拜见暗黑魔君亵渎古丽的亡灵,一下子变得怒不可遏,大声说道:“你不过是个无情无爱的怪物,怎么会懂得人的感情!放下古丽!来,取走我的灵魂吧!” 暗黑魔君一阵的哈哈大笑,浑身的黑烟四散飘舞,说道:“我偏偏不让你如意,我最喜欢看别人痛苦的模样!”说完之后,一把将古丽的亡灵扔入血盆大嘴之中,饶有滋味的嚼了嚼,便咽了下去。 “丽姐!”古拜一声哀嚎,肝肠寸断,眼中流出了两道血泪,双手茫然的在地上一阵抓挠,似乎要抓住什么,可直到十个指甲全部磨掉了,什么也没有抓住,只在地上留下一道道长长的血痕。 “你为什么要骗我!”古拜双目血红,声浪滚滚,吹得暗黑魔君身上的黑烟不住的向后飘散。 暗黑魔君似乎还在咂摸嘴中的滋味,说道:“雄狮不会遵守和兔子订下的盟约,等你变得和我一样强大,我或许会说话算话。” 古拜闻听之后,愤恨、绝望、痛苦等等所有的负面情绪同时爆发,就好像是大堤溃坝,洪水一泻千里,手上戴的魔戒感受到了这股强烈的负面情绪,又亮了起来,一股股的黑烟疯狂的从古拜身上涌了出来。 “你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你心底深处还存了一丝希望,所以不能够完全催动魔戒的力量,现在的你或许能与那个头顶黄色火焰的男人一战了!” “我什么也不要,我就要杀了你啊!”古拜的声音变得不似人类,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了起来,手指上长出了长长的指甲,背后一排排的骨刺撑破了衣服,脑袋上冒出了两根狰狞血红的弯角。 人魔之躯!魔灭人间! 暗黑魔君桀桀的大笑着,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说道:“想不到你竟有如此潜力,能成就人魔之躯,现在你的这具身体,散发着让我迷醉的气息,这样的好庐舍,还是让给我吧,只有我才能发挥人魔之躯真正的力量!” “去死吧!”古拜一个猛冲,长长的指甲便抓向了暗黑魔君的面门。 砰的一声,暗黑魔君化身的黑烟被抓得爆了开来,从中走出一个全身赤裸的野蛮人女子,面貌与古丽一模一样。 这个身形轻轻一摇动,又幻化出无数个古丽,从四面八方围住了古拜,每个人的表情各异,都是娇俏动人,朱唇轻启,发出令人遐想非非的靡靡之音。 洞窟之中,顿时一片销魂的呻吟之声,古拜被一群古丽团团抱住,只觉得心满意足,渐渐地就要迷失自我。 暗黑魔君最擅长利用人类的贪嗔痴等负面情绪迷惑神魂,一旦迷失其中,神魂便会化为暗黑魔君的傀儡,永世不得超生! “你们不是丽姐,丽姐只有一个!”古拜心中的丽姐绝不会有如此的淫浪模样,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磨盘大的双爪一阵抡动,将身前身后的假古丽抓的血肉模糊。 “杀!”古拜仰天大吼,催动人魔之躯,来去如电,几个呼吸之间,就杀得洞窟之中血流成河。 地上的女尸一阵蠕动,聚为了一大滩脓血,又咕嘟嘟的冒着泡,变成了九股拳头大的黑烟,从古拜的九窍之中钻了进去。 九股黑烟一入体,古拜就感觉自己全身的血肉好像要沸腾了一般,一股邪恶而不可抗拒的意念在脑海中横冲直撞,一点一点蚕食着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啊!古拜痛苦的抱着头,身体跌倒在地上,蜷缩在一处。 “放开你的心灵,不要抗拒伟大的暗黑魔君!”暗黑魔君的声音就好像是钢铁摩擦发出的噪音,震得古拜神魂非常的难受。 片刻之后,黑烟滚滚,渗透了古拜的每一处筋肉,每一处器官,最后只有脑海中还保存着一丝清明,古拜的神魂缩成了一个血红色的珠子,好似一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的铜豌豆,任凭黑烟如何缠绕挤压,就是奈何不得。 “有趣,没想到你的神魂如此坚韧,既然你不想消亡,就尝尝九幽阴火灼烧的滋味。” 一蓬绿油油的阴火从黑烟之中冒了出来,团团围住了古拜的神魂。这九幽阴火对肉身无害,专门灼烧灵魂,乃是怒、哀、伤、忧、恨、悲、恐、辱、恶九种负面情绪为燃料,诞生出的火焰,只要人还有这九种情绪,便要被九幽阴火所炙烤,若是断了这九种情绪,便不用惧怕九幽阴火了。 古拜如今对古丽的死哀伤不已,对暗黑魔君又恨意滔天,全凭着一股负面情绪苦苦支撑,才能与暗黑魔君的黑烟对抗,却正好被九幽阴火有机可乘,一时之间古拜神魂所化的血红色珠子被烧得滋滋作响,其痛苦难以言表,不过古拜的神魂愈烧愈坚,在九幽阴火之中滴溜溜旋转,似乎哀伤绵绵、恨意涛涛,绝无尽头! 过了差不多一顿饭的时间,暗黑魔君完全控制了古拜的人魔之躯,更在黑烟的加持下,直接将人魔之躯催动到了不死不灭的大成境界,不过脑子里却像是被楔入了一个钉子,只要古拜的神魂一日不灭,他就不能安枕无忧,说不定机缘巧合之下,古拜便要卷土重来,重新夺得人魔之躯。 “倒是小瞧了你!你这个小家伙既不够狠,也不够毒辣,原以为不过是个没用的废物,偏偏却能忍受九幽阴火的炙烤,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到何时,就算是百年千年我也要将你炼化!” 暗黑魔君一阵怪笑,身上的背刺和头顶的弯角都缩了回去,又恢复成古拜原有的面貌。 第33章 双姝 张五哥连日来奔波,直到羽真侯部落的事情尘埃落定,他一个人成了两个部落的首领,麾下野蛮人部众加起来足有五千,能战的勇士一千有余,如果再算上冰霜巨人部落,那张五哥妥妥成为荒原上举足轻重的霸主,其实力远远超过黑石部落,如果张五哥有意统一整个荒原,有巴巴图喇、佐丹罗、古隆、哈什、卡豋、达姆、奇普等人的相助,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张五哥属于小富即安的那种性格,对于称霸没什么兴趣,只想着大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比什么都强。 当夜酒宴开怀畅饮,张五哥刚喝的兴起,举目四望,大帐中的野蛮人已经醉倒了一地。意兴阑珊之下,看见玫面若桃花,一时酒壮怂人胆,大叫:“老婆,回去陪我困觉!” 野蛮人行事豪放,倒也不忌讳当众谈论男女之事,不过伟大的图腾之子地位隆重,又代表着图腾的形象,如此大呼小叫,却未免有些不庄重了。玫狠狠的掐了一下张五哥的胳膊,骂道:“死样,喝醉了也不安分,也不知羞!” 舍里和苏苏一直在贴身服侍玫,见张五哥放浪形骸,都抿着嘴笑了起来。张五哥辣手打死古烈的时候,让她们又惧又怕,此时憨态可掬,又让人心生亲近之意。如此一个大英雄,年纪如此轻,不由得让这一对豆蔻少女暗暗心动,想到羞人之处,两个人的脸蛋也是红了,亮晶晶的大眼睛闪着光,一起偷瞄着张五哥。 在野蛮人的传统中,女主人的贴身侍女其实也算是男主人的妻子,只不过没有名分而已。贴身侍女不但要在主人房事的时候擦汗喂水,还要在女主人不方便的时候,顶替服侍男主人。如果男主人心情好了,说不定就会给贴身侍女一个名分,如果男主人薄情,那贴身侍女的境况就比较悲惨了。总之,贴身侍女的命运全在主人的掌握之中,荣辱不过是一念之间。 张五哥不喝酒的时候,对玫倒有三分惧怕,喝了酒之后,油灯之下看老婆,越看越是喜欢,大手一伸,就要将玫揽在怀中,不料脚下一个踉跄,一下子推金山倒玉柱般的摔在了玫的身上,两个人一起跌倒,玫被张五哥的虎狼之躯拦腰压住,挣扎了几下却是动弹不得。 舍里和苏苏两个连忙来搀扶张五哥,张五哥如今修成了图腾之躯,身躯颇为沉重,两个女孩直累得香汗直流,才勉强扶了起来,张五哥此时已是醉眼惺忪,两只胳膊比女孩的腿还要粗,全压在了舍里和苏苏的肩膀上,嘴里叫道:“你们两个娇滴滴的,一看就没参加过劳动,身子骨像柳条一样,这怎么行?以后跟着玫多学学打猎射箭,身上有力气了,才能顶起半边天。” 舍里性情温柔,连忙点头称是,苏苏正在年少,大着胆子说道:“我们以后一定多多向圣主母学习,不过让我们顶起半边天,我们可没有那样大的气力。” 玫听丈夫夸奖自己,心中十分高兴,她其实明白,张五哥这样的大英雄,不可能只有一个妻子,虽然张五哥对自己爱重,可将来也说不好有其她女子争宠,与其让张五哥为难,还不如自己大度一些,只要丈夫一切安好,自己每天都能看到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如今玫的地位随着张五哥水涨船高,众人都尊称她为圣主母,她本是一个心思单纯之人,不过出身黑石部落长老之家,从小见惯了尔虞我诈、争权夺势,兼之心思聪明,见识手段自是不弱,只不过一向与世无争而已。现在玫地位尊崇,就不能事事以小儿女姿态自居,要做张五哥的助力。野蛮人历史上,凡是伟大的王,必然有一个不凡的女人在身后支持。 张五哥性子质朴,喜欢直来直去,有些事情就需要玫查缺补漏。奚陵部落和羽真侯部落都是刚刚归附,不过却有些分别,奚陵部落的巫师巴巴图喇对张五哥俯首帖耳,有他在则奚陵部落自然是可以放心的。羽真侯部落的巫师古拜背叛图腾,逃之夭夭不知在何处,原来的首领古隆被罢免,如今最有势力的就是大长老奎山,只要将奎山拉拢住,则羽真侯便不会生乱。 “舍里,苏苏,你们两个今晚服侍图腾之子沐浴。”玫很自然的吩咐着,心中却是有一些计较,张五哥若是意乱情迷,趁机收了舍里和苏苏,有了这一层姻亲关系,奎山定然会忠心效力。不过这两个女孩比自己年少,又十分貌美,要是张五哥喜新厌旧,那也便随他罢,自己本就很普通,得张五哥怜爱到如今,已是很知足了。 “是。”舍里和苏苏低低的应着,心里一阵高兴。她们被奎山养在闺中,不过是利益交换的筹码,原以为不是嫁给干枯年迈的老头子,就是不解风情的莽撞汉子,从来没想到会是张五哥这样的年轻英雄。 如今的张五哥身形沉稳凝重如不动高山,气度威严霸气如烈日当空,行动之时,有龙虎之气象,言语之间,让人心生臣服,更有图腾光环加持,对于野蛮人少女来说,张五哥属于偶像派中的实力派,实力派中的偶像派,单就择偶对象而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评判,都是妥妥的五颗星。至于是不是已婚,这不算是问题,毕竟野蛮人讲究的是一夫多妻制,只要男人有本事,想娶多少个老婆就娶多少个。 张五哥糊里糊涂的被搀扶到沐浴之处,被两双小手宽衣解带,正在酒醉懵懂之间,两具同样赤裸曼妙的身体靠在了他的怀中,左边的舍里有些害羞,低着头抓着张五哥的胳膊,右边的苏苏却是十分调皮,嘻嘻笑着往张五哥的脸上泼着水。 “姑姑,这水中有个木棍,硬硬的顶在我肚子上,好痛啊。”苏苏皱着眉头说道。 “怎么会?木棍应该飘在水面才对。”舍里见苏苏疼得噘着嘴,连忙用手一捞,果然摸到一个坚硬火热的伟岸东西,她年岁长于苏苏,渐渐懂得男女之事,一下子羞得不能自已。 “这个树棍真是讨厌,我把它扔出去!”苏苏抓住‘树棍’,使劲的一扭,不料张五哥疼得大叫一声,瞬间恢复了几分清明。 “谁扒了我的衣服?”张五哥嘴里抽着凉气,大声的质问。 舍里见张五哥勃然大怒,吓得花容变色,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苏苏心里也十分害怕,不过壮着胆子,委屈的说道:“是圣主母让我们两个服侍您沐浴的。” “这不是胡闹么,你们两个又不是我老婆!”张五哥觉得自己不干净了,被两个女孩脱成了光毛猪,又主动投怀送抱,搞得自己二兄弟出丑,这要是传了出去,以后在玫的面前还怎么抬头。“我们老张家几辈子都是本本分分的人,从没有一个搞破鞋的,我今天出了这么一档子事,真是丢尽了先人的脸面!” 张五哥出离愤怒了,他从小所受到的教育,凡是出轨搞破鞋之类的事情,几乎和丧尽天良画等号,他曾经对这类人无比鄙视,没想到今天自己也成了这类人。其实他多虑了,从行为学的角度来说,他现在只是具备作案的条件,但是还没有造成既定事实。 本来她倒是不讨厌舍里和苏苏这两个女孩,不过他已经娶了玫做老婆,心里便自觉与其她异性划出了界限。出于一种推脱责任的本能,张五哥叫道:“你们两个还敢说谎,玫不可能让你们给我洗澡。” 苏苏噘着嘴还想辩解,没想到张五哥越想越气,举起巴掌啪啪拍在了她的翘臀上,一下子便红肿了起来。 “姑姑救我!”苏苏从小到大,从来没遭受如此毒手,一下子便哭了出来。 舍里虽然吓得心中乱跳,还是试图将苏苏护在身后,不料这下却是遭了无妄之灾,屁股上也狠狠的挨了几下重手,实在忍不住,哇的一声也哭了出来。 张五哥见两个女孩哭得梨花带雨,心里也软了,不过嘴上却仍然硬挺着,说道:“你们两个还好意思哭,给我好好反省。” 说完之后,胡乱披上了衣服,好像火烧了屁股的猴子,落荒而逃。 玫正和衣而眠,脑子患得患失的胡思乱想,见张五哥脸红脖子粗的跑了进来,就仿佛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谄媚的说道:“老婆,还没睡呢,你渴不渴,要不要我给你倒水?” “你怎么回来了?”玫心里一阵高兴,脸上却是淡淡的。 “我……这个……”张五哥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后来捂着脸说道:“你都知道了吧,还问我做什么?” “嘻嘻。”玫看着张五哥一副窘迫的表情,不禁笑了出来,问道:“舍里和苏苏,你觉得哪个更美貌?” 张五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都什么时候了,你老公差点被人家生吞活剥,你一点也不着急生气,还有心思问谁更美貌。 “两个黄毛丫头像青桃子似的,哪里美貌了?” “你一个也不喜欢?”玫故作惊讶的问道。 “嗯!”张五哥重重的点了个头,油灯一下子爆了个灯花,玫笑得无比妩媚。 “真的是你派她们两个给我洗浴的?” “对啊,那你喜不喜欢?”玫一眨不眨的望着张五哥。 张五哥如释重负,又想遭受如此不白之冤,心头恨恨之下,便伸出禄山之爪扑向了玫。“你还敢捉弄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玫嬉笑着,一边躲闪,一边求饶。过了一会儿,两个人拥在一处,只听见剧烈的喘息声。 这一夜,被翻红浪,几番恶战,几番婉转逢迎。 第34章 地精 长空如洗,朔风如刀。 羽真侯部落营地的四周是一片林海雪原,到处银装素裹,抬头远望,隐约可见高耸入云端的玛卡纳维山。在野蛮人的心中,玛卡纳维山圣洁而神秘。几千年以前,在野蛮人兴盛的时期,凡是做出伟大功勋的王,都会在玛卡纳维山的最高峰祭拜图腾。几千年后,当野蛮人落败的时候,玛卡纳维山像母亲的手臂一样挡住了弗撒人的追兵,让野蛮人能在荒原上残喘生息。 一声声粗犷嘹亮的呼喝声中,羽真侯部落的牧民背着弓箭,手中拿着长杆,驱赶着几百头壮健的驼鹿在雪地上奔驰,蹄声震天,犹如一道道洪流。天寒地冻之中,眼前的画面自有一分凛冽和豪壮气魄! 两头雄壮的公驼鹿拉着一架宽大的爬犁,在雪地上飞驰,上面铺着厚厚的兽皮,张五哥和玫带着舍里、苏苏坐在上面,欣赏着辽阔壮丽的雪景。 如此冷的天气里,张五哥还半敞着胸口,露出山一样雄壮的筋肉,浑身冒着热腾腾的白气。玫穿着一身紧身皮衣,显得身材高挑矫健,身后背着一副铁胎弓,如云长发迎风飞舞,说不出的英姿飒爽。 舍里和苏苏就坐在玫的身边,两个人穿着厚厚的皮裘,只露出粉嫩的脸来,对张五哥理也不理,一个心怀委屈,另一个气哼哼的噘着嘴,都还没忘掉昨晚屁股被打的仇恨呢。 “逐草四方天地苍茫,哪惧雪霜扑面,射雕引弓荒原奔驰,一生俯首拜图腾!” 牧民们骑在驼鹿背上,身子一起一伏,从胸腔中吼出来的长调犹如一阵阵狼嚎,曲折高亢而又悠远,回荡在林海雪原之间。 张五哥重生前并没有受过什么高深的教育,只是识字而已,不过听着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长调,虽然只是大概理解其中的含义,却被其中蕴含的苍凉豪迈意味所震动。 “这调子听起来够劲,是谁写的?” 玫笑着说道:“五哥,你整日里只想着饮酒,怎么连大巫师罗真写的调子都忘记了。溪谷之战后,是大巫师罗真带着残存的野蛮人部众翻越了高山,逃到了荒原上生存。传说弗撒人还不死心,光明教皇带着十二位圣骑士追击到荒原,罗真以一敌众,最后以生命召唤出铺天盖地的图腾之火,与敌人同归于尽。弗撒人一战死了教皇和十二位圣骑士,大惊之下才不敢再来荒原上骚扰我们。” “牺牲小我,成就大我,这个叫罗真的巫师,是个英雄!”张五哥望着巍峨的玛卡纳维山,感慨地说道。 “我们羽真侯部落就是罗祖的后裔!要不是罗祖死了,荒原上的野蛮人就不会四分五裂了”。苏苏扬着眉毛的样子仿佛在向张五哥示威:人家的祖宗可是很厉害的,以后可不许随便打人家的屁股! 四个人边聊边走,两头驼鹿拉着爬犁很快就远离了羽真侯的营地,突然之间,雪地上出现了一个个的坑道,一群人身鼠脸的怪物从坑道中冒了出来,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味,手中拿着锈蚀的青铜武器,一窝蜂的朝着雪橇冲了过来。 “地精!”舍里和苏苏吓得花容失色,瑟瑟发抖的抱在了一起。 玫从爬犁上站了起来,从背后取下铁胎弓,搭上三棱箭,弓开如满月,一箭一个,将当先的几个地精钉在了地上,一时还没有死,身子随着箭杆的晃动,痛苦的哀嚎着。 地精是一种体型类似侏儒的怪物,常年生活在地下,以植物根茎和腐臭的动物尸体为食,生育能力超级强盛,一旦种群数量超过极限,便会分化出新的部落,对外进行劫掠和抢占生存地盘。据说地精也曾经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在他们的鼎盛时代,地精与人类分庭抗礼,它们甚至造出了青铜大炮,让人类谈之色变。不过随着时光流逝,地精逐渐沦落成了奥斯大陆最让人恶心的种族,贪婪荒淫而又残忍嗜杀。 荒原原本是地精的家园,野蛮人迁移来以后,几乎将地精杀得绝种了,不知为什么,在这片原始森林里突然就出现了许多地精,之前还骚扰过羽真侯部落,不过被古隆联手奚陵部落给打退了。 地精这种东西,打起仗来全没有章法,就是黑压压一大片的冲上去,虽然个体战力很拉胯,可是数量够多,蚂蚁多了咬死象,更兼着它们不知从哪里挖出的远古青铜武器,远比野蛮人的骨箭石矛犀利,因此十分难以对付。 瓦萨比是这群地精的首领,他麾下的地精都是新生代,由于原有的地穴存不下太多的地精,他们被老首领赶了出来,急需寻找到一个新的繁殖地。他们已经在羽真侯部落营地四周潜伏很久了,因为之前被野蛮人杀得太狠,不敢贸然前去骚扰,只好躲在地下坑道里等待机会。 荒原上的冬天寒冷彻骨,地精很难寻找到食物,一个晚上下来,就有很多地精冻饿而死,不过这样倒也好,地精不挑食,同类的肉虽然臭一些,可也能饱腹,死掉的尸体都被地精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被敲碎了吸取骨髓。 瓦萨比看着部众一天天的减少,按照这个速度,不等熬到冬天结束,说不定就变成了光杆司令,或者被饿得昏头的手下生生吞掉,毕竟现在放眼整个族群,都是瘦骨嶙峋的模样,只有瓦萨比还是肥头大耳一肚子的肥油。 地精部落正饿得头昏眼花之时,看到张五哥四人架着爬犁闯了进来,兴奋的眼睛都绿了,这才一窝蜂的从坑道中冒了出来。 在瓦萨比的眼中,驼鹿和张五哥最好是大卸八块,分给手下享用,至于玫和舍里、苏苏这三个女人,倒是要好好享用一番,然后等玩腻了,再一点一点的吃掉。地精的女人实在太丑了,太臭了,就连同是地精的瓦萨比也嫌弃不已,虽然他年纪轻轻,已经有了二十几个儿女,可还是看不上自己的地精妻妾。 “这三个野蛮人女子都是皮白肉嫩的,两个小的好像还没开放的花骨朵,大一点的却是泼辣,不过我喜欢,征服这样的女人才有意思。”瓦萨比舔着嘴唇,一只手摸着胯下,淫亵的打量着三女。 张五哥望着大号老鼠一样的地精,鼻子里闻到的是一股臭豆腐混合着韭花酱的味道,真他娘的难闻!地精虽多,如果张五哥祭出图腾之火,不过呼吸之间,便能杀个干干净净,保准一个也活不下来。不过对于图腾之火来说,地精们肮脏猥琐的灵魂就好像是大便一样,张五哥实在难以下咽。 今天出来,张五哥纯粹是抱着游山玩水的心态,没有随身带着九齿钉耙,要不然抡起耙子一顿招呼,收拾这些地精也不是难事。现在张五哥没有趁手的家伙,又不愿意使用图腾之火,看着密密麻麻的地精,倒是有些头疼,这要是一个一个的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啊。 玫的三棱箭很快就射光了,随即拔出腰间的匕首,双手各持一把护在舍里和苏苏的身前,至于丈夫张五哥,玫是一点也不担心的,这些地精对于张五哥来说,只能算是一群苍蝇,嗡嗡叫着会让他闹心,不过却谈不上一点威胁。 地精们啊呜、啊呜的叫着,高举着青铜兵器将张五哥四人围得密不透风,拉车的两只雄驼鹿吓得屎尿齐流,哀鸣着卧倒在雪地上。 地精首领瓦萨比站在一块巨石上,眼神睥睨,以一种胸腔共鸣的声音对张五哥说道:“渺小的野蛮人,留下你的三个女人和驼鹿,自己废了右手,指着地精之神卡卡库斯起誓,我会让你安全的离开!如果你胆敢反抗,我就让我的孩子们把你撕成碎片!” 地精之神卡卡库斯是谎言和欺诈的化身,信仰他的地精自然不会信守承诺,瓦萨比在地精中算是智慧超群,极尽恐吓之能,一旦上了他的当,最后肯定是连渣也剩不下。 张五哥皱着眉头,有心出手,可地精实在是太肮脏了,简直比大便还臭,正犹豫着,瓦萨比见他默不作声,以为他吓傻了,心中暗道:“这个野蛮人男子真是没用,还不如他身边的高个子娘们勇武,要是野蛮人男子都是这样懦弱,那伟大的瓦萨比首领岂不是能一统荒原,到时候要什么样的美女,还不是唾手可得。” 正当瓦萨比陷入美好的憧憬,开始担心自己的性能力之时,张五哥望着他说道:“你是地精的首领么?” 瓦萨比整理了一下肮脏的兜裆布,摆了一个自以为很拉风的造型,大声的说道:“我便是猛虎与蔷薇部落的首领,伟大的、仁慈的、慷慨的、智慧的、勇武的瓦萨比,你不必告诉我你的姓名,因为我一点也不在乎,在我的眼中,你们野蛮人还不如我的胸毛坚硬!”说完之后,瓦萨比从自己乱糟糟的胸毛上拔了一根,以一种极其优雅的姿态将胸毛一吹上天,脸上是一种无敌的落寞之情。 张五哥笑了,笑得前仰后合,面对一个沐猴而冠的垃圾,还是一个无比装十三的垃圾,他无法不笑。 玫也笑了,因为丈夫开心,她看着也很开心,黑压压的地精直被她视如无物。 舍里和苏苏抱在一处,心中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早知道就不和这不靠谱的夫妻出来了,他们两个一定是吓傻了,现在还笑得出来。 张五哥笑了一会儿,随后像一阵风一样的动了,就仿佛一个打通任督二脉的壮汉冲进了婴儿室,很随意的一手一脚,打在地精的身上,都是爆裂的效果。 地精们的骨肉在被打爆的过程中,因力度和手法的不同,竟爆发出了截然不同的音律,到了最后宫商角徵羽俱全,神奇的排列出了一首将军令。 听,散板强而有力,那是一掌劈碎了地精的脑袋。 听,慢板句句双弹,那是一拳打穿了两个地精的身体。 听,快板浩浩荡荡,那是一腿踢得地精肋骨寸断。 听,急板气势紧迫,那是一脚踏爆了地精的胸腔。 平常的将军令演奏,不过是唢呐配以大锣大鼓,较之以地精血肉演绎的旋律,真是差之千里,想来万古之后,今日之将军令必为绝唱。 第35章 宝藏 地精首领瓦萨比的血都凉了,这才放个屁的功夫,张五哥就杀得地精血流成河,尸骸堆积如山。他麾下骁勇善战的孩子们在张五哥面前,就好像是暴风骤雨下的鹌鹑,被吓得呆愣愣的,手中的青铜兵器叮叮当当掉了一地。 瓦萨比很后悔,为什么要招惹这个煞星,如果将这份后悔加个期限,瓦萨比希望是一万年。 张五哥踏着尸山血海,一步步走向瓦萨比,浑身散发出的杀气浓的好像要凝结成实质。 瓦萨比站在巨石上,两条腿已经吓得动弹不得,腥臊的尿液滴滴答答的从腿间流了下来,他努力摆出了一个很热诚的笑容,强装着镇静说道:“拥有三个美丽妻子的男人啊,您果然是英雄中的英雄,请允许我献上最诚挚的敬意,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否像放屁一样放过我,我已经很久没洗澡了,杀了我会弄脏您的手。不如您就当今天的事情没有发生过,做人快乐就好,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呢。” 张五哥两只手上鲜血淋漓,皱着眉头闻了闻,差点呕吐了出来,只好抓了一把雪,使劲蹭了蹭,味道才淡了一些。 张五哥越走越近,行走之间还踏爆了几个地精的脑袋,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最后在距离瓦萨比两米远的地方停住了,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好像是在看一只洗剥干净准备送进烤炉的白鸭。 瓦萨比一脸你不要过来的表情,实在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牙齿像机关枪一样上下碰撞着。 “你们是老鼠变得么?”张五哥越看地精,越觉得像大号的老鼠。 如果不是张五哥,换成另外的野蛮人污蔑伟大的地精是老鼠变的,瓦萨比一定会用自己的利爪抓破造谣者的喉咙,并且破口大骂:“你才是老鼠变的,你们全家都是老鼠变的!”不过面对强横如张五哥,地精首领只好切换了一副嘴脸,以一种极其谄媚的语气说道:“我们地精也是智慧生物,和肮脏的老鼠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您一定是误会了。” 说完之后,唯恐张五哥不相信,瓦萨比还转过了身,说道:“您看,我身后可没有老鼠那样的尾巴。” “那你们的身上为什么这样臭?” 瓦萨比闻听之后,做出一个无比委屈的表情,说道:“荒原上到处都是野蛮人的领地,我们地精只能躲在阴冷潮湿的地下,这身上的味道么,自然也就是难闻了一些。其实我们也向往阳光,我们也喜欢嗅着青草的香气,白天在蓝天白云下徜徉嬉戏,夜晚伴着清风明月入睡,那是我从出生以来就向往的事情。可惜我是个地精,你们觉得很普通的事情,对我来说,却是无法企及的奢望。” 瓦萨比没有说谎,他属于地精之中的异类,除了天生的狡诈残忍,他的性格中还带有一种诗人般的婉约,他常常顾影自怜,自己的灵魂如此优雅,为什么却是一个肮脏的地精?对于他来说,身边的地精只能被驱使,而无法与之交流。瓦萨比在族群中是孤独寂寞的,无人能理解他的想法,在他苦恼愤懑的时候,只能通过一众妻妾来发泄,就好像酒入愁肠愁更愁,发泄过后,除了空虚,瓦萨比感到更加的忧伤。 张五哥闻听之后,说道:“按你这么说来,你们地精还是饱受压迫摧残的种族,从来就没有被解放过,是这个意思么?” 瓦萨比拼命的点头,暗想这个野蛮人除了四肢发达,头脑还真是简单,三言两语就被我给骗住了,要是我再加把劲,说不能把他的三个女人也骗来吧?要不要试一试呢,瓦萨比陷入了一种兴奋的苦思中。 玫站在雪橇上,听着瓦萨比的狡辩,大声说道:“五哥,你别他胡说八道,地精就像蝗虫一样在荒原上游荡,所过之处只留下一片狼藉。我们野蛮人刚到荒原的时候,曾想过和地精和平共处,可换来的是不自量力的挑战和欺辱,我们忍无可忍,这才奋起扫荡。和地精没什么道理可讲,他们永远都是自说自话,只有杀光他们才是最好的办法!” 野蛮人只有四个,幸存下来的地精有三千多,可瓦萨比有一种错觉,不是地精包围了野蛮人,而是野蛮人包围了地精。张五哥的气势就像高耸的玛卡纳维山一样,压得瓦萨比喘不过气来,所以面对玫的指责,他只能谦恭的听着,对其中的侮辱性字眼也是选择性的略过。“伟大的瓦萨比不会和女人一般见识,况且这个女人的身后还站着一个可怕的男人。” 张五哥想了想,说道:“玫,你说的不对,每个种族都有生存的权利,就算是一根搅屎棍,虽然臭不可闻,也是很有用处的。你看地精的爪子又长又尖利,要是挖水渠或者打井,肯定是一把好手。” 瓦萨比说道:“你说得太对了,我们地精最擅长掘土挖洞,我的孩子们能在黑暗的地下,寻找到草木的根茎充饥。” “你长得这么胖,平时也吃草根么?不太可能吧?”张五哥看着瓦萨比肥嘟嘟的肚腩,和一众瘦骨嶙峋的地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是猛虎与蔷薇地精部落的首领,自然是不需要啃草根的,我平时主要是吃肉,不过我是一个仁慈的首领,会把骨头分给部众们,您可能还不知道,骨头中的骨髓可比肉还香呐。” 瓦萨比觉得首领吃肉,手下吃草,这是十分正常的,不知道张五哥为何有此一问。 张五哥叹了一口气,说道:“看来不打倒作威作福的剥削阶级,一个苦难的种族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谁是剥削阶级?”瓦萨比傻乎乎的问道。 张五哥并没有回答,反问道:“你有几个老婆?” “我原来有二十六个老婆,后来被我吃掉了八个,现在一共有十八个老婆。”瓦萨比很骄傲,虽然杀人的本事不如张五哥,可老婆却远比他多。 张五哥听说瓦萨比连自己的老婆都吃,心中一阵的恶心,不知怎么就想起冰霜巨人达姆说过阉割的事情。 “你长得这么丑,却霸占这么多的老婆,我看她们一定不是自愿的,今天我就断了你的念想吧!” 张五哥说完之后,一脚就将瓦萨比踢翻在地上,看了看他胯间恶心的兜裆布,用另一只脚踩上去,狠狠的碾了碾。 随着嗷的一声惨叫,瓦萨比北半球的蛋蛋碎了,他疼得已经顾不上婉约了,心中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张五哥的丧心病狂。 张五哥抬起腿,正准备要踩爆南半球的蛋蛋时,瓦萨比颤抖着说道:“留下点回忆行不行,就饶了我吧!” “你吃掉那八个妻子的时候,她们一定求过你吧,你饶过她们了么?”张五哥的声音冷冰冰的,让瓦萨比的后脊梁直发寒。 “我吃掉她们的时候,她们已经饿死了,况且我不吃她们,其他地精也会吃掉她们。其实我也很悲伤,我是哭着吃掉她们的,真的!指着地精之神卡卡库斯起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瓦萨比说得涕泪横流,任是铁石心肠的人看到后也要感动,如果给他的演技做个评价,那绝对是登峰造极的影帝级别。 不过这个理由并没有能打动张五哥,一只大脚毫不留情的碾在了瓦萨比南半球的蛋蛋上。 瓦萨比疼得要疯了,为什么不一刀杀了我,没有了南半球和北半球的陪伴,让孤单的我如何还有勇气活下去。 瓦萨比想要破口大骂,抒发心中的不甘与愤怒,不过张五哥凌冽的眼神就像是一盆冰水浇下,让他瞬间就冷静了下来。 张五哥用脚踢了踢瓦萨比兜裆布下的三寸不烂之物,正要一并除之,瓦萨比以一种恶狗扑食的姿态抱住了张五哥的大腿,嚎啕大哭说道:“英雄,这是我唯一的念想了,你就饶了它吧,要不我给你做干儿子怎么样?你要是不嫌弃,以后你就是我的亲爹,我就是你的亲儿,你身后三位夫人,就是我的亲娘。” 不等张五哥发话,玫气得柳眉倒竖,骂道:“你胡说什么?凭你这样肮脏的东西,也配认五哥做干爹,真是异想天开。” 舍里和苏苏还是未经人事的姑娘,羞得面红耳赤,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恨不得揍瓦萨比几拳才解气。她们两个现在也不害怕了,见张五哥收拾地精就好像吃饭喝水一样容易,惊讶的不得了。当年羽真侯和奚陵部落联合,虽然将前来骚扰的地精杀得一个不留,可也是损失不小,哪像张五哥单枪匹马,就震慑得几千地精战战兢兢,这战力也太恐怖了吧,不愧是图腾之子!想到此处,被张五哥打屁股的那点仇恨,已是烟消云散,两个女孩的眼睛中全是小星星,一脸的崇拜表情。 “你要认我做干爹,可我媳妇不答应啊,这就没办法了。” 张五哥笑得人畜无害,不过在瓦萨比的眼中却是比魔鬼还要可怕,因为魔鬼不会踩碎他胯下的嘟噜串子,张五哥却是说爆就爆,绝对不是吓唬他。 “我认你做主人,以后我就是你的奴仆,我麾下的孩子们也任由你差遣。” 瓦萨比心里痛得要滴血,伟大如他,竟然低下头主动做一个野蛮人的奴仆,这是做出多大的牺牲啊,不过形势比人强,现在不得不低头啊。 张五哥还是不置可否,瓦萨比简直要疯了,脱口而出:“主人,我知道一个秘密,你要是放过我,我就告诉你!” “你还和我讲条件?”张五哥的眉毛扬了扬,吓得瓦萨比心脏都要爆掉了。 “不,不,不,我绝对不敢和主人讲条件,我知道一个史前宝藏,里面埋藏着无数的宝贝,还有一个生命之泉,喝了下去能长生不老!” “如果真有这样的宝藏,你们喝了什么狗屁生命之泉,各个长生不老,还用啃草根?”张五哥对瓦萨比的话嗤之以鼻,根本就不相信。 “我绝没有说谎,史前宝藏就在一个地下城中,那是我们地精祖先建造的城池,现在盘踞着无数庞大的地蛇,只有击败以岩石为食的地蛇,才能进入地下城中。我们地精世世代代,为了得到史前宝藏,多次和地蛇战斗,都是大败而归。主人,您这样的英雄,地蛇在您的面前,就好像蚯蚓一样不值得一提,一定会取得史前宝藏的。” 瓦萨比说得吐沫横飞,恨不得将心掏出来给张五哥看看,证明他没有说谎。 ~*~*~*~*~*~*~*~*~*~*~*~*~*~*~*~*~*~*~*~*~*~*~*~*~*~*~*~*~*~*~*~*~*~*~*~ 《重生之蛮霸天下》写了一个月,七月份全勤估计能拿到300元,莫名激动,以后我就是码字赚钱的文人了,希望能吃上四菜一汤,吼吼! 感谢魔月皇爷、远方有多远0、想吃饭、sansan3322、老婆小玉、a小混混、临狼man目、我是年轻的老中医等大大们! 感谢所有点击、阅读、收藏、推荐、捧场的读者朋友们! 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码字的动力! 最后引用一句逼格很高的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36章 断背 我叫瓦萨比,我是一个伟大的地精,我喜欢诗歌和一切美好的东西。 今天,我遇到了一个比魔鬼还可怕一万倍的男人。 为了活下来,我准备献上我的膝盖。 ~*~*~*~*~*~*~*~*~*~*~*~*~*~*~*~*~*~*~*~*~*~*~*~*~*~*~*~*~*~*~*~*~*~*~*~ “我要史前宝藏有什么用?”张五哥对瓦萨比的话嗤之以鼻,在这个荒原上,只有食物和水是最宝贵的,宝藏又不能吃,又不能喝,没什么鸟用? 瓦萨比没想到张五哥有此一问,一下子噎住了,好半天才说道:“喝了生命之泉能长生不老,这个还是很有用的吧?” “扯淡,真要有什么生命之泉,那些修建地下城的地精怎么都死了。况且长生不老有什么好,那不是和乌龟王八一样么?” 瓦萨比遇到张五哥这样的怪胎,一肚子的花言巧语就好像是铁锤打在了棉花上,并没有一点儿鸟用,为了保住自己唯一的念想,他只好把心一横,说道:“主人,我们地精的史前宝藏有很厉害的武器,谁得到了便能称霸整个奥斯大陆,据说里面的武器发射起来就好像闪电霹雳一样,还有一种青铜飞翼,穿上了就能飞上高空,比鸟儿飞得还要快。别看现在我们地精一族没落了,在上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可是飞天遁地,无所不能,后来因为触怒了神祇,被降下神罚,我们地精才不复往日的荣光。” 在地精最强盛的时代,共有十二位地精王者,每一位王者都拥有屠龙的实力,瓦萨比的身上就有着地精王者稀薄的血脉,因而说起自己祖先的辉煌,满脸都是掩饰不住的骄傲和自得。 张五哥就静静的看着瓦萨比吹牛皮,在他的眼中,这货全身上下就只有一块脏兮兮的兜裆布遮羞,如此模样就是比乞丐也不如,还大言不惭,说什么自己的祖先能飞天遁地,正听得不耐烦的时候,从远处响起了一个炸雷般的吼声。 “哈什在此,休伤我主!” 张五哥被声音震得耳朵里嗡嗡直响,一个没留意,大脚就实实在在的踩在了瓦萨比的胯间,那脏兮兮的三寸不良之物一下子就扁得不能再扁。 瓦萨比疼得已经说不出话来,翻着白眼全身一阵阵的抽搐着,比肉体更疼的是心灵上的创伤,两蛋一枪这下子全部报销,自此以后他便成为荒原上第一个人造太监,从心理上他还是一个雄性,不过已经不具备雄性作案的基本工具了。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对瓦萨比也是一个好事情,没有了欲望的牵绊,他就可以全身心的创作诗歌,说不定就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吟游诗人。荒原上没有文字,历史多靠口口相传,不管是王者还是英雄,其事迹只有经过吟游诗人的传唱才能广为人知,所以吟游诗人算是民间的无冕贵族,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得到优厚的礼遇。 二十几个圣羽真侯部落的勇士骑着高大的驼鹿,气势骇人,正从远处疾驰而来,蹄子踏得积雪翻飞。当先的正是哈什,手中拿着一只石矛,嘶吼如雷,犹如虎入羊群一般,杀得地精不住的倒退。 哈什一直冲到张五哥的近前,才翻身下马,不由分说举起矛杆对着瓦萨比就是一阵毒打,直打得瓦萨比皮开肉绽、头破血流才罢手,对张五哥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都是我保护不周,才让你险些遭了地精的毒手,我有罪!” 说完之后,哈什和二十几个族人一齐跪倒,满脸都是羞愧的表情。 张五哥这次出来游玩,哈什本来是要跟着的,不过张五哥嫌他碍手碍脚,并没有让他随身护侍。哈什性子憨直,认准了张五哥做主人,心中忠贞不二,便带着二十个族人远远的跟在后面,见地精冒了出来,急得三魂出窍,唯恐张五哥受一点伤。不过驼鹿脚程虽快,张五哥下手更快,没等哈什冲到近前,便已经控制住了局面。 “都起来,都起来,跪着像什么话!”张五哥一把就将哈什拉了起来,又说道:“我不让你跟来,你怎么也来了?” 哈什说道:“我不听你的话,最多是挨几鞭子。要是听了你的话,万一你遇到危险,没有人护持,那怎么行?这一路跟来,我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生怕扰了你的雅兴。我听长老们说,凡是大英雄,都喜欢看雪景的,还说什么不能被打扰。这天寒地冻的,我也不知道雪景有什么好看的,还是烤火吃肉快活。” 现在放眼圣奚陵部落和圣羽真侯部落,敢这样同张五哥讲话的,只有哈什一个,并无分号。张五哥喜欢哈什的朴实赤诚,倒也不以为意,说道:“这些个地精还奈我不得,刚才你咋咋呼呼的大叫,倒是吓了我一跳。” 哈什嘿嘿笑着,又问道:“这些个地精怎么办?要不要都杀了,让他们自己刨坑,然后捆住手脚,活埋了最省事!” 瓦萨比本来疼痛欲死,闻听哈什要将他们活埋,顿时爆发了生命的奇迹,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对哈什怒道:“你这个大个子好不晓事,我已经认了大英雄做主人,我麾下的孩子们自然也是大英雄的奴隶。我们现在都是大英雄的人,你凭什么要把我们活埋?”又跪倒在张五哥的面前,涕泪横流的说道:“主人,我已经没了念想,以后就一心一意的跟着您,求您不要活埋我们!” 张五哥对地精没什么好印象,不过瓦萨比实在能忍,有些让他心软了,问道:“刚才我杀死了那么多的地精,你怎么看?” “那是他们该死!与主人何干?况且他们活着还要挨冻受饿,还不如死了轻松。”瓦萨比回答地斩钉截铁。 “我断了你的念想,你不恨我么?”张五哥目光炯炯的问道。 “故老相传,最崇高的爱情是精神之爱,地精的历史上,就有两位伟大的王者相亲相爱,那是最高尚而珍贵的情感。之前的我沉迷于欲望之中,恐怕永远也无法领悟到精神之爱的境界,或许之后有所悟,这都是拜您所赐,我怎么会恨您呢?您这是帮我呢!” 瓦萨比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开始的时候全是违心的,后来像是触动了灵魂深处的某个片段,一种全新的观感油然而生,为什么一定要喜欢雌性?特立独行的婉约型地精瓦萨比为什么要和肮脏愚氓的同伴一样沉迷形交?灵魂与灵魂之间的神交难道不是更伟大与纯洁么? 其实上古时期的地精清心寡欲,崇尚精神之爱大于肉体之爱,所以能够身静神安精存,智慧日益增长,能全心全意的探索与求知,创造了伟大而辉煌的文明。遭受神罚之后,地精一族中的智者死亡殆尽,侥幸活下来的多是蠢笨无知之辈,渐渐沉沦欲望无法自拔。无数岁月以后,地精也就堕落到了与智慧绝缘的地步,差不多与野兽飞禽无异,实在是可悲可叹! 张五哥觉得瓦萨比的目光十分真诚,神情是那种顿悟后的超然,可不知为什么,他却有菊花一紧的感觉。 “你对当下的文学怎么看?”张五哥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 “如今吟游诗人传唱的诗歌太过于浮躁,动辄长篇大论,其实多浮于表面,难以触动心灵,基本上都是垃圾。” 瓦萨比的心思一下子变得无比清明,禁锢已久的智慧好像打破了欲望的枷锁,一下子喷薄而出,之前被他顶礼膜拜的诗歌,随着他智慧的提高,都变得不值一提。或许他应该找个时间,坐在明月之下,以清风为笔,以夜色为墨,以大地为纸,书写出心中的绮丽篇章,那才是真正的诗歌。 天不生我瓦萨比,诗歌万古如长夜! 张五哥觉得瓦萨比变了,如果之前这货吹的是普通黄牛的牛皮,那现在就好像吹得是珍稀白犀牛的牛皮,人还是那个人,可是吹得牛皮却大不相同! “你对世道人心怎么看?” “当今之世,人心沉沦,若要匡扶正道,武器的批判远胜于批判的武器。”瓦萨比对答如流、机变无双。对他而言,他刚刚失去的不过是欲望的枷锁,而得到却是整个世界,原来天是这么蓝,白云是这么白,五光十色之中照的大脑一片清明。 张五哥一连问了几个刁钻的问题,瓦萨比都是言之有物,让张五哥不由得刮目相看起来,这货不久前还是猥琐到极点,现在怎么有些老学究的气质。殊不知地精乃是不弱于人类的智慧生物,现在种族的不堪源于神罚和自我沉沦,一旦觉醒,其智慧不容小觑。 “主人,其实我很想叫您一声导师,是您唤醒了我的智慧之火,让我能够脱胎换骨。不过我知道现在的我还不配,将来我若是有所成就,或许可以够资格称呼您一声导师。” 瓦萨比被打得头破血流,配上他肥胖臃肿的身材,本来应该给人一种很搞笑的感觉。现在却让人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力量,或许这就是智慧的力量。 “朝闻道,夕死可矣!” 一旦感受到智慧带来的清明,就算再给瓦萨比一个变回男人的机会,他也是不屑一顾,与无所不能的智慧比起来,欲望是低级而可笑的。 张五哥可能没有料到,他无意间造就的一个地精太监,日后成为了以智慧著称的地精之王。 智如大海生波涛,慧如日月永光明!是为智慧之王瓦萨比,同时也开创了地精的断背潮流。 遗憾的是,千年以后,地精终因全族断背而彻底灭绝,呜呼哀哉! 第37章 痴人 一个高崖之上,冻结的玄冰亘古不化,简直比钢铁还要坚硬几分,凛冽的寒风如刀,吹得高崖之上光滑如镜。 一个年轻的野蛮人赤身裸体,盘膝坐在高崖上,全身被冰雪覆盖,一动也不动,好似一具冻毙的尸体。 天空中,一只巨大的海东青在盘旋飞舞,似乎对高崖上的猎物很感兴趣,又本能的觉察有一丝危险。 海东青双翅如铁,最终还是耐不住饥饿,伸着钢钩一样的爪子向端坐的野蛮人急扑而来。 千米高空,直落而下,这势头猛恶之极,如果是普通的野兽,一下子就要被抓破头骨,命丧当场。 野蛮人男子听到海东青尖锐的叫声,突然睁开了眼睛,双目之中精光四射,身体猛地一抖,身上的冰雪便一下子爆散开来。 唳!海东青巨大的身形降落到野蛮人头顶四五米的高度,双爪上的鳞片闪着日光,马上就要抓到野蛮人的身上。 忽的一声,野蛮人的身形拔地而起,双臂展开如羚羊挂角,瞬间就抓住了海东青的两个爪子,轻轻一握,海东青六七寸长的利爪便一下子被捏的粉碎,野蛮人的手掌却是毫发无损。手臂猛地一分,海东青的身子便被撕扯成了两半,羽毛纷纷洒落下来,鲜血像雨点一样当空爆了开来。 野蛮人的身子从空中落下,双脚踩在镜子般光滑的玄冰之上,却是稳稳当当,就好像钉在了冰面上一般。 野蛮人依旧盘腿坐下,不住地咬吃着海东青的血肉,竟连羽毛和内脏也吞了下去。片刻之间,海东青就被吃的干干净净,野蛮人满意的舔了舔嘴唇,似乎觉得渴了,大手一挖,就从冰面上生生抠下来一块拳头大小的冰块,咔哧咔哧的啃了起来,那坚愈铁石的玄冰在他的嘴中就好像鲜嫩的果子一样。 “出来有些时日了,该返回部落了。” 野蛮人轻轻一跳,便从百米高崖纵了下去,落地之时,就好像流星坠地,砸的地面发出巨大的响声,双腿深深的插入冻土之中,直没到膝盖,却是一点事情也没有,轻轻一跃便跳了出来,身体简直比精钢还要坚硬无数倍。 这个野蛮人叫班路尼,是圣奚陵部落佐丹罗的表弟,属于天生的武者,从熊狼搏击、鹰蛇争斗等动物的身上,自己悟出了一套极其厉害的搏杀技。二十岁以后,更是心无杂念,独自一人跑到高崖之上修炼,至今已是五年有余,全身的潜力完全被开发出来,一双手掌有开碑裂石之力,身体比巨蟒还要柔韧,行动之时疾如奔马,简直就是一个人形的杀戮机器。 吼!班路尼跳下来的声音惊动了一头冬眠的老熊,从树洞中爬出来后,人立着朝班路尼扑了过来。 “正愁没衣服穿,你便自己送上门来了!” 班路尼面色一喜,一拳好像攻城锤一样轰到了老熊的胸口,一下子就将心脏给震得粉碎。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哀嚎,老熊身子向后一仰倒在了雪地上。 班路尼伸出长长的指甲只一划,便将老熊的肚腹切开,随后便将熊皮整个的剥下来,血淋淋的便披在身上,一声怪叫,像一阵烟似的跑向了远方。 ~*~*~*~*~*~*~*~*~*~*~*~*~*~*~*~*~*~*~*~*~*~*~*~*~*~*~*~*~*~*~*~*~*~*~*~ 十几日后,奚陵部落的野蛮人全部搬迁到了羽真侯部落的附近,两个部落互为犄角,倒也是热闹了几天。 荒原上的冬季格外严寒,野蛮人除了打猎便无所事事,聚在一处烤火饮酒,经常因口角而发生斗殴,打个头破血流是经常事,断手断脚也不鲜见,现在张五哥是两个部落的首领,经常要处理一些打架斗殴的事情,开始时候还能一件一件断的清清白白,后来渐渐厌烦了,也就是草草了事,有时候也有一些冤假错案,不过他现在属于政教合一的首领,差不多已经到了言出法随的地步,没人敢质疑他的判断。况且野蛮人也不把打架当做一回事,就算这次吃了亏,以后再想办法打赢了也就是了。 这一日,张五哥烦不胜烦,推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将部族的事务一股脑儿交给了巴巴图喇和奎山处理,自己躲在帐篷中躺着发呆,舍里和苏苏一左一右的捏肩捶腿,玫手里拿着一截新鲜尚未骨化的鹿茸,还带着茸毛和鲜红的鹿血,用小刀切成一片片的,喂入张五哥的嘴中。 “五哥,你这些日子无精打采的,睡得也不香,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张五哥嚼吃着油润如脂的鹿茸切片,只觉得一股股热气从小腹生了出来,渐渐散发到全身,说不出的舒服和通泰,不过脸上的表情却是恹恹的,说道:“这几天不是这个和那个打架,就是那个和这个打架,搞得我头都要大了,还得给他们断出个是非对错,我连他们是谁都不认识,给他们断案真是愁死我了。有时候挨打的反而没理,打人的却是满肚子委屈;有时候两个人都有错,实在是难以判断。” 玫看着张五哥愁眉苦脸的模样,说道:“野蛮人要是不打架,那就不是野蛮人了。重要的不是是非对错,而是他们打架后找你来评理,这就是对你的尊重,只要他们尊重你,那你说的就是对的,就算偶有失误,那也没什么,谁能做到十全十美呢?” “照你这么说,以后凡是遇到打架的,我就各打五十大板,这样可简单了。” 玫一下子笑了出来,说道:“你要是真的这样处理,其实也行,野蛮人打架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遇到其它的大事可不能这样草率,还是要是非对错分个明白。” “什么算是大事,什么算是小事?”张五哥一副虚心求教的表情。 玫想了想说道:“让族中的勇士人人听你的话,不敢有丝毫的违逆,这个就是大事,只要搞好了这件事情,其它的都是小事。谁若是不服你,你就一定要惩罚他,若是对你忠心耿耿,那便要奖赏他。只要做到赏罚分明,那就是一个好的首领。至于一些旁枝末节的小事情,尽可以放手让巴巴图喇和奎山去处理,他们如果处理的不好,你就责罚他们,这样族人就会更加的尊重你。” 张五哥听了之后,大有豁然开朗之感,原来做事情不用事必躬亲,只要抓住了牛鼻子就行了。 “五哥,你知道为什么部落中的人经常打架么?”玫笑吟吟的问道。 张五哥挠着头说道:“你刚才不是说过,野蛮人喜欢打架呗。” 玫说道:“依我看,佐丹罗和古隆都是精于权谋,对统率族中的勇士却是一塌糊涂。圣奚陵和圣羽真侯部落的勇士单就体魄而言不弱于黑石部落,不过却是太过于散漫了,平时也不加以操练,这些人整日里无所事事,又都在壮年,聚在一处就难免要打架生事了。” 张五哥想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以前在生产队,农忙的时候累得沾枕头就能睡着,哪有空儿扯淡打架,反而农闲的时候,有一些懒汉就要闹事。 “需把他们组织起来,每天都有事情做,或者操练,或者打猎,或者巡视,就不会有乱子了。” 张五哥自言自语地说道,眼前莫名的浮现出一排排英姿飒爽的民兵队伍,他重生前的时代,讲究全民皆兵,黑石村的民兵平时种地,农闲的时候就不定期组织训练,人人能打枪投弹,行伍进退有度,虽然比不上正规军的威武之师,可也比美丽岛的遭殃军强甚。相比起来,他麾下的野蛮人就和闹着玩似的,乱哄哄的不像样子,丝毫没有纪律可言。 “五哥,你觉得野蛮人之中现在谁最值得你信任?” 张五哥掰着指头说道:“要说对我忠心的,巴巴图喇和哈什应该算是第一等的,至于古隆和佐丹罗,这两个人我看不透,或许只是怕我,不过他们也翻不出什么浪来,我也懒得琢磨他们。” 苏苏扯着耳朵仔细的听着,当发现张五哥并没有提到她的爷爷奎山,一下子便紧张起来,脱口而出:“我爷爷奎山对伟大的图腾之子也是很忠诚的,他私下里对我和姑姑说,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你,还说只要能让你收了我和姑姑,我们就是奎山家族的大功臣!” 说到此处,苏苏并没有一点羞色,为了能让张五哥相信她所说的话,又对舍里说道:“姑姑,爷爷是不是这么说的?” 舍里连耳根处都红的发烫,责怪的看了一眼小侄女苏苏,用蚊子都听不到的声音说道:“我父亲确实是这么说的,他对伟大的图腾之子是很敬重的。” 玫很喜欢心直口快的苏苏,对舍里也不厌烦,说道:“奎山有这个心,是好的。你们有机会对奎山说,只要他肯忠于五哥,没有二心,我将来会做主,让你们两个也做五哥的妻子。” 张五哥闻听之后,差点儿蹦起来,这是要闹哪样?自己的老婆要给自己再找两个小老婆,这不是逼着我犯错误么?我张五哥是那样的人么? 玫看着张五哥一脸的不同意,笑着说道:“我这个圣主母,其它的事情管不到,给伟大的图腾之子选女孩做妻子,大约还是说得算的。” 张五哥只觉得脖子一凉,一下子夫纲不振,心里暗道:“做一个洁身自好的男人,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38章 规矩 第二日,张五哥召集大家议事,宣布将部落中的事务都交给巴巴图喇和奎山处理,佐丹罗和古隆辅助。至于两个部落中能战的勇士,则挑选其中的强健者,淘汰病弱,编为三个驼鹿骑兵百人队和三个步兵百人队。 按照张五哥的想法,每十人为一个小队,设有小队长一名。每百人为一个中队,设有中队长一名。每三个中队合成一个大队,骑兵的大队长自然由忠心耿耿的哈什担任,至于步兵的大队长一时没有想到合适的人选,便空缺了出来。 地精瓦萨比自从被张五哥断了念想后,整日里清心寡欲,徜徉在诗歌创作的海洋中,听说张五哥重新编制部署,强烈要求地精也接受改编。张五哥不好拒绝瓦萨比的热情,却又实在瞧不上战斗力拉胯到极点的地精,最后将几千名地精,不分男女老少,一股脑儿编成了十八个地精民兵大队,由瓦萨比出任地精民兵队伍的总司令。 “以后你就是我麾下级别最高的将领了!”张五哥拍了一下地精瓦萨比的肩膀,笑眯眯的说道。 瓦萨比闻听后洋洋得意,看到毒打过他的哈什不过是一个大队长,而他被任命为总司令,统率十八个地精民兵大队,级别显然远远高于哈什,一时心神激荡,脱口便吟诵了出来: “曾经挨冻又挨饿,而今迎来新生活。啊!伟大的图腾之子,我们地精崇拜您,您就是天,您就是地,我们将紧紧追随着您!” “曾经无依又无靠,而今迎来新篇章。啊!伟大的图腾之子,我们地精热爱您,您就是太阳,您就是月亮,我们将紧紧拥抱着您!” “曾经受欺又受辱,而今迎来新面貌。啊!伟大的图腾之子,我们地精拥戴您,您就是高山,您就是大河,我们将紧紧信奉着您!” …… 地精瓦萨比文思如尿崩,一发而不可收拾,脸上吟诵的表情就好像便秘,又好像吃了发酵多日的大便,既痛苦又饱含深情,让人一看就不能忘怀。 文盲如野蛮人哈什者,听到瓦萨比长篇大论的即兴创作,都是张着大嘴,一副被惊艳才华所折服的表情。 野蛮人没有文字,但是野蛮人格外尊重有知识的智者。野蛮人有个谚语,一个真正的智者顶得上三百个野蛮人战士。正是因为如此,长老和巫师才能在部落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张五哥重生前,虽说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不过好歹也学过几篇《红宝书》,领略过伟人的文采风流,倒也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在张五哥看来,地精瓦萨比的打油诗狗屁不通,就算是给伟人提鞋也不配。况且按照张五哥的真实想法,瓦萨比统率的地精不过是二线队伍,也就是一群炮灰,没想到这货一点儿领悟力也没有,还真把自己当精锐了。 不过张五哥见众人听得如痴如醉,一时不好打断,听了大概一顿饭的时间后,实在是忍受不住了,胃部一阵的翻滚,强压着才没有吐出来,眼睛都憋得红了,这才打着手势让瓦萨比停下来。 瓦萨比见张五哥双目泛着红润,还以为是被自己的诗歌给感动了,心中大有惺惺相惜之意:“好的诗歌,就像美人一样,还需要懂的人来欣赏!有主公如此,自己此生也不枉了,便是肝肠寸断又如何!” 瓦萨比自从成了太监,对个人卫生变得十分讲究,这几日天天沐浴,倒也显得唇红齿白,捏着兰花指对张五哥说道:“主人,我还没吟完呢,您要是身体不舒服,我等您身体好了,改天再单独吟给您听。” 张五哥只觉得一阵恶寒,连忙说道:“这就不必了,你带着麾下的地精就驻扎在营地的四周,如果没什么事情,也不必来见我。” 瓦萨比闻听之后,满脸的落寞之情,悻悻然的离开了。 玫在一旁看着瓦萨比离去,不知为什么,心底突然涌出一阵强烈的警惕,这种警惕一般是女人和女人之间才会产生的,源自于对老公的占有欲和排她性。“这个瓦萨比看五哥的目光怎么如此异样?有一种一往无前、不顾生死的热切,这明明是女人看到心心念念的爱人才有的目光,怎的会出现在一个地精的身上。” 张五哥打发走了瓦萨比,点手将哈什叫过来,说道:“步兵的大队长现在还没有着落,你就一并都管着吧。” 哈什挠了挠脑袋说道:“主人,你要我做这个大队长,我就当几天耍耍,要是我做不好,你再换旁人吧!” 张五哥抬手就是一个脑崩儿,弹得哈什脑袋瓜子嗡嗡直响,眼睛里面全是小星星,骂道:“你个憨货,我把队伍交给你,是让你替我管好的,你要是做的不好,我把你的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哈什捂着脑门,见张五哥真的发火了,吓得直冒冷汗,说道:“主人,你是了解我的,我除了会摔跤打架和放牧驼鹿,别的什么也不会做啊。” 张五哥说道:“你会放牧,就能带好队伍,你手下的勇士和驼鹿其实也差不多,听话的你就多喂草料,要是不听话的你就揍他一顿,要是还不听话,就宰了吃肉!我给你的权力,谁敢不服你,就是不服我,你担心什么?” 哈什想了想说道:“主人,听你这么一说,这人和驼鹿还真是差不多,可是把步兵也交给我,加上骑兵有六百多口子人,我也管不过来啊。” 张五哥看着哈什就像一根朽木,不过是个忠心的朽木,只好耐心说道:“我也放过一阵子驼鹿,每群驼鹿都有一个头领,只要这个头领肯听你的话,驼鹿群就不会乱。你手下的勇士,普通士兵你是不必管的,你只要把中队长和小队长管好就行了。” 哈什兴奋的叫道:“这个我懂,我管的驼鹿群,领头的雄鹿开始不听我的话,后来被我把鹿角给硬生生掰断了,这才肯服我。现在我叫它去东边吃草,它就带着驼鹿群去东边,我叫它去西边去喝水,它就带着驼鹿群去西边,简直和我的儿子一样听话。” 苏苏给张五哥奉上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新鲜鹿奶,对哈什吐了吐舌头说道:“哈什,你说谎,你连老婆都没有,哪里来的儿子?” 哈什瞪着大眼珠,说道:“我现在没有儿子,将来一定会有儿子,在主人面前,我不会说谎的。” 苏苏嘻嘻笑道:“你怎么知道你一定会生儿子,我看你生的一定是女儿,要是各个长得像你,那可都是丑八怪!” 哈什气得直翻白眼,不过苏苏今非昔比,现在可是张五哥的身边人,他万万不敢造次。 张五哥喝了几口热鹿奶,见苏苏调皮,正瞧得有趣,玫却正色说道:“苏苏,哈什是图腾之子的亲信之人,你怎么能随便取笑他?还不快给哈什大哥赔礼!” 苏苏见圣主母发话,不敢有丝毫违逆,连忙对哈什行了一礼,笑着说道:“哈什大哥,是我错了,你将来一定能生出儿子,而且啊,生出的儿子肯定都不像你,一定是很漂亮的。” 哈什本来满脸的尴尬,闻听之后,这才高兴了起来,又十分感谢玫为他解围,心中对玫的尊重又增加了几分。 玫亲手给哈什倒了一杯热鹿奶,说道:“哈什,这中队长和小队长的人选至关重要,切不能随便让长老家的子侄来担当,一定要选那些勇敢又忠心的族人,至于出身倒不是很重要。你有什么想法?” 圣主母亲自给奉上鹿奶,这份尊荣体面,放眼圣奚陵和圣羽真侯部落,哈什是独一份,不由感激得热泪盈眶,也不顾鹿奶滚热,一口就喝了下去,跪下说道:“圣主母,我就知道忠心主人和您,怎么选中队长和小队长,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玫笑着说道:“你有这个心很好,图腾之子和我也很爱重你这份忠心,不过你总不能事事请示我们,还是要有自己的想法。图腾之子既然看好你,你就要放手去做,不要扭扭捏捏的,一点儿也不像个勇士。” 哈什本来是浑浊闷愣的性格,在玫的鼓励下,仿佛是开了窍儿,说道:“圣主母,我就是拼了命也要把队伍带好。以往部落中的头目都是长老家的崽子担任,这次我让他们像驼鹿群一样自己选头领,谁最能打、最有力量,就做头目,要是没有本事,管他是谁家的崽子,也休想做上头目。” “说得好!”张五哥和玫一起大笑,张五哥又说道:“只要你处事公平,谁有本事你就提拔谁,大家自然就会服气你,这队伍也就能带好。不过么,凡是都要有规矩,我的规矩就两条,一个是要听号令,另一个是上了战场不能贪生怕死,只要犯了这两条就一定严惩不贷,其它的旁枝末节倒是不必在意。” 哈什口中连声称是,说道:“主人,你说的规矩我记住了,我要是带不好队伍,你就把我的脑袋拧下来,谁要是不守规矩,我就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张五哥说道:“平时这队伍也不能闲下来,还是要好好操练一番,最关键的就是队列军姿,一定要做好!” “什么是队列军姿?”哈什对于骑射和步下厮杀很在行,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队列军姿。 张五哥神秘的一笑,说道:“你附耳过来。” 第39章 回忆 嘎拉是圣羽真侯部落一个挤奶奴隶的儿子,原本他的一生应该像鞋底下的泥土一样卑微低贱,是野蛮人帝国大元帅哈什改变了他的一生,若干年以后,嘎拉从当日老营的一个小队长,升迁到了东部军团的大将军,统率麾下精锐大败弗撒人的重骑兵,为帝国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勋,野蛮人皇帝、伟大的图腾之子张五哥钦赐军旗给东部军团,号称不败军团。帝国最有才华的大诗人瓦萨比有感于嘎拉的勇猛善战,挥笔为之写下诗歌两首。 其一:鹰一样的眼睛,豹一样的速度,狼一样的凶狠!日出东方,唯我嘎拉不败! 其二:行军途中多崎岖啊,敌人狡诈又顽强哦,谁敢横刀向天笑,唯我嘎拉将军! 嘎拉退役以后,没有选择留在帝都,而是带领家眷回到了昔日的荒原,就在他出生的鹿圈上盖起了一座宏大的庄园,整日里衣食无忧,最喜欢抱着孙子孙女讲他昔日的故事。 “我二十四岁之前过的不是人的日子,身上的皮袍子破得遮不住屁股,每天就睡在鹿圈里,和驼鹿一起睡觉。我爸爸和妈妈是挤奶奴隶,我生下来自然也是挤奶奴隶。荒原上的冬天冷啊,有一年滴水成冰,我挤奶的时候手冻得快没有知觉,当时我就盼着驼鹿拉屎,我好把手插进热乎乎的鹿粪中取暖。” “爷爷,你年轻的时候好脏啊!”嘎拉的一个小孙女生的粉嫩可爱,拍着胖乎乎的小手嘲笑爷爷。 “脏?当时冻的顾不得那些了,再说爷爷心里也不服气,凭什么我生下来就得给别人挤鹿奶,那么好喝的鹿奶我却一口也没喝过,我就是要用摸过粪的手给那些贵人们挤鹿奶,让他们也尝尝鹿粪的滋味。” 嘎拉拿着镶金的酒壶往嘴里猛灌了一口,他喝的是帝国最名贵的瑁台酒,海皇每年向野蛮人皇帝进贡美女和一万桶瑁台酒,据说瑁台酒乃是以百年以上的海人参和玳瑁的血酿制而成,延年益寿,极其难得。放眼整个帝国,也就是嘎拉这样功勋卓著的老将军才有资格喝到御赐的瑁台酒。 嘎拉嘴里向外喷着酒气,哈的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们知道我那几天挤的鹿奶,都被谁给喝了?” “爷爷,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嘎拉的大孙子最是性急,撅着嘴催促的说道。 “那几天皇帝陛下,也就是伟大的图腾之子正好住在我们圣羽真侯部落,我每天挤的鹿奶都被他给喝了,哈哈!” “啊?”嘎拉的大孙子今年正好十四岁,已经不是懵懂孩童,闻听之后不由得大惊失色,爷爷这是犯了大不敬的罪过,按照野蛮人的律法,是要全家都被杀光的。况且野蛮人皇帝张五哥虽然一向待下仁慈,可是对敌人却从不手软,当年与泥贡国的土著开战,曾经砍下十万俘虏的头颅摆成京观,其凶名可以止小儿啼哭,对泥贡人来说,简直比魔鬼还要魔鬼。 “瞧你那个熊样,一点胆色也没有,你爷爷我后来当上了小队长,就和伟大的图腾之子坦白了,你猜皇帝陛下怎么说?他说啊,不干不净吃了没病,不过还是踢了我一脚,又弹了我一个脑崩儿,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皇帝陛下也从来没放在心上,他老人家的胸怀岂是你们能想到的,以敌国之女为妻,以寇仇为心腹,这份度量谁能做得到?就你们现在的这个鸟样子,当初老营六百条汉子,各个都是响当当的,上山如猿,下水如獭,人人龙精虎猛,都是百人敌,你们连他们的一根脚毛也比不上。” 大孙子闻听皇帝陛下并没有怪罪,这才松了一口气,心想:“当初最早追随皇帝陛下的老营,乃是大元帅哈什亲手训练的,又得到了地精的史前宝藏,穿着青铜飞翼能日行千里,手中拿着青铜火铳五百步内连精钢都射穿了,当真是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我们又怎么比得了呢?” “爷爷,你是怎么当上小队长的,快说给我们听!”小孙女对爷爷无限崇拜,眼中闪着好奇的光芒问道。 “这人啊,运气来了,驼鹿都追不上。我那天正在挤鹿奶,长老的儿子阿锡要我背着他去见哈什,说是要选什么小队长和中队长,我不过是个挤奶奴隶,哪里敢惹阿锡,就背着他朝图腾柱那边的空地上走去,这阿锡足有三百斤,像肉山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我记得那一天格外的冷,大雪好像鹅毛一样下个不停,几百个勇士站在图腾柱下动也不敢动,哈什好像个杀神一样,正挨个的点名。我背着阿锡到了的时候,已经是迟了,哈什的眼睛像刀子一样,问阿锡为什么来晚了?又问怎么不自己走路,为什么要被背着过来。” “要说阿锡还真是该死,他可能也没瞧得起哈什,满不在乎的说道,他昨天睡了两个女人,实在是累得起不来床,又怪哈什不该在大雪天点名,这不是难为大家伙么,还是早点散了吧,回去喝喝酒,烤烤火,搂着女人多舒服!” “哈什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让我做大队长,我就有权管你们,别说我还提前通知了你们要在图腾柱下集合,就算是没有提前通知,我号令一下,你们也得老老实实的前来。我不管你是哪个叽霸长老的儿子,犯了我的令,就该杀!” “哈什元帅你们见过吧,那家伙长了瘆人毛,他发火的时候,谁不害怕?你爷爷我这么大岁数了,和你们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不怎么怕皇帝陛下,对哈什元帅却是怕的要命,有时候晚上做梦梦到了他,我一下子就吓得醒了。哈什这老东西唯皇帝之命是从,其他的人除了玫皇后,他一概不认,要是犯到他的手里,不死也得掉一层皮。” 大孙子闻听之后,不住的点头,说道:“是啊,是啊,听说二皇子和大皇子明争暗斗,后来皇帝陛下发了火,命人将他们两个关起来好好反省,可是谁也不敢去,最后还是哈什元帅亲自出马,一手抓一个,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将两个皇子都给抓了去,那可是皇子啊!二皇子的母亲就是玫皇后,大皇子的生母乃是海皇的公主,这两位谁惹得起啊?” “你们休要乱说!这皇家的事情最好是躲得远远的,咱们没有哈什元帅那样大的情分,要是犯了皇家的忌,那可不得了。刚才说到哪了?对,说到哈什要杀阿锡,可阿锡一点也不害怕,说自己是长老的儿子,要杀他得经过部族大会,又说哈什是拿个鹿尾巴当令箭,装老熊吓人呢。” 嘎拉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说道:“当时的情景,我一辈子也不能忘。哈什听了阿锡的话,忽然大笑了起来,他笑起来比不笑还可怕,一手就把阿锡从我背上揪了下来,二话不说,拔出腰中的骨刀,一刀就将阿锡的脑袋砍了下来。当时我吓傻了,阿锡腔子里的血喷了我满脸,我却一动也不敢动。哈什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什么临危不惧,要我顶阿锡的缺,我就这样糊里糊涂入了老营。” “哈什转过身问大家伙,他砍了阿锡,有没有不服的?见没人吭声,哈什厉声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立了两个规矩,连他在内都要遵守,一个是要听从号令,另一个是不能贪生怕死,谁要是违了这两个规矩,就一定会被砍了脑袋。” “哈什说完规矩之后,又一把将身上的皮袍子脱了下来,就那么赤条条的站在众人面前,我们见状也不敢不学着,也都是脱了个精光,那可是荒原上的冬天啊,尿尿还得拿个棍子,一边敲一边尿,要不就冻住了。哈什这老东西就那么光着身子站在风雪里,好像一点也不冷,真他娘的怪哉!” “站了能有一顿饭的时间,有那些身子弱的就冻得受不住,身体不住的直打摆子,你爷爷我平时睡在鹿圈里,这身子骨最抗冻了,一时半会倒是还能忍得住。哈什就让我们这些不怕冷的站在前面,对我们说大家都是爹生妈养的,为什么他不怕冷?这老东西连着问了三遍,我们哪知道啊,脑浆都要冻得结冰了,谁还顾得上回话。哈什说道,他之所以不怕冷,是因为他对图腾之子的忠心,就像烈火一样熊熊燃烧着,烤的他一点也不冷。” “哈哈哈!哈什元帅真能说谎话!”几个年纪大一些的孙子都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 “不是谎话!”嘎拉瞪了几个孙子一眼,继续说道:“如果皇帝陛下遇到危险,需要一个人替他去死,我们这些老营的家伙肯定都会去,不过要是说一点也不考虑家人和身后事,那是不可能的。可我敢打包票,哈什为了皇帝陛下,肯定是想也不想,就会去慷慨赴死,他心里把皇帝陛下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就算皇帝陛下要他杀了自己的老婆和儿子,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这一点我们这些老营的家伙谁也比不了。放眼整个帝国,单从忠心而论,哈什绝对是排在第一位的。要说谁能和他比一比,也就是瓦萨比才勉强够格,不过瓦萨比是个地精,不是我们野蛮人。” 大孙子说道:“智慧之王瓦萨比统率几百万地精,镇守帝国的南部边疆,那也是一代豪杰,也只有皇帝陛下的雄才伟略,才能让瓦萨比俯首称臣。” “屁!什么智慧之王,也就是作诗还有几分本事,要说打仗,瓦萨比不过就是一个门外汉,说什么三不打,不打无准备之敌,不打无粮秣之敌,不打无士气之敌,这都是哪跟哪啊?偏有一帮子捧臭脚的吟游诗人,说瓦萨比是什么仁义统率,我呸!打仗就是要赢,用什么手段都不过分!哪有那么多的讲究。你爷爷我当年掘了大坝,放洪水淹了弗撒人的三万重骑兵,现在还有人骂我胜之不武,丢了野蛮人的脸面,我去他娘的!” 大孙子看爷爷义愤填膺的模样,连忙给他捶背顺气,说道:“爷爷,你水淹敌军,那可是皇帝陛下都夸奖过的,还说你是用脑子打仗,就算是有人说几句闲话,那也是嫉妒你吧,你不用放在心上。” 嘎拉喘了几口气,这才平复下来,说道:“怎么扯到瓦萨比身上了,这家伙我瞧着膈应,还是不说他,咱们接着说我怎么当上小队长的。哈什让我们这些不怕冷的比武,谁能打谁就做小队长和中队长,要放在平时,大家伙的身份不一样,肯定不敢轻易动手,可是那天大家伙都冻懵了,闻听之后也不管你是舅舅还是外甥,也不管你是长老的亲戚了,就是红着眼睛乱打一气。你爷爷我当时有把子力气,身手也不赖,就凭着真本事当上了小队长。哈哈!” “哈什告诉我们这些个小队长和中队长,说我们都是图腾之子的猎犬,让我们咬谁就要咬谁,除了图腾之子的命令,谁也不用鸟!自从那天之后,你爷爷就算是做成了人,也能抬起胸脯走路了。” 第40章 奶牛 哈什得到了张五哥秘传的队列军姿大法,当时惟恐忘记了,在回来的路上嘴里不住的嘟囔着。 “立正就是收腹挺胸站直喽!” “稍息就是一条腿站着,一条腿叉开!” “走路要喊一二一,抬左脚喊一,抬右脚喊二。” “二比一大,二是两个手指,一是一个手指。” …… 哈什全神贯注的回忆着,没注意路上有个石块,一下子被绊倒了,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等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却是把刚才记住的都给忘记了。他是个直性子,也不怕挨骂,便厚着脸皮回去找张五哥询问。 舍里和苏苏正给张五哥捏着黄板筋儿,这货舒服的翘着二郎腿,正摇头摆脑的哼哼着曲儿,闻听哈什说明了缘由,倒也没有着恼,又耐着性子给哈什讲了一遍。哈什的领悟力不是很高,脑容量不是很大,不过绝对够忠心,努力的将大脑中的内存清了清,空下来的地方刚好够记住张五哥传授的队列军姿大法。 “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你手下的勇士要是能做到这两点,就算是及格了。怎么能做到这两点,就是要靠军姿队列培养服从性和纪律性,你千万不能疏忽大意了。” “我说了这么多,你别光顾着点头,你可要记在心中,我说,你记住了么?” 哈什本来硬着头皮正在死记硬背,被张五哥这么一问,倒是忘却了大半,心里一紧张,连剩下的那另一半也给忘记了,只好一五一十的说道:“本来是记住了,现在却都忘记了。” 张五哥从小就不太机灵,对哈什这样的蠢笨之人,忍耐度倒也是异于常人。想了一想后,找了一块鹿皮,用小刀在上面刻出了军姿队列的小人图画,拍着哈什的肩膀说道:“你要是忘记了,就看看这些图画,要是还不明白,就回来问我,不要不懂装懂,那样可是要坏事的,明白了么?” 哈什点了点头,看着这些画在鹿皮上的小人儿,笑了起来,说道:“主人,你给我说那么多弯弯绕,我记得脑袋都大了,还是这些图画好,一看就明白。” 张五哥又说道:“要想驼鹿跑得快,就得多喂好草料,这训练也是一样,弟兄们流血流汗,吃的一定要好,就是睡觉的地方也得要暖和,切不可冻着饿着!这些事情,我让巴巴图喇和奎山给你办,你要是还有什么需要就来找我,总之一句话,只要把队伍带好,其它的事情都好办。另外你给我记住了,这两个大队六百个弟兄,只听我的命令,其他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敢插手队伍上的事情,先打一顿,然后捆来见我!” 哈什连连称是,然后便返了回去,一连一个多月,也没来见张五哥。苏苏和舍里年少贪玩,日常除了服侍玫和张五哥,有空了便要出去玩耍。这阵子,两个大队的勇士训练的热火朝天,两个小女孩瞧得新鲜,回来了便叽叽喳喳的讲给玫听。 “哈什在训练场上可凶了,凡是犯了错的勇士,一律按倒打棍子,那棍子比我的胳膊还要粗一些,挨上一下就打得血肉横飞。” “可不,哈什还不许挨打的人叫,若是叫了出来,他便打得更凶,这才训练了几天啊,就有十几个勇士被打成了重伤。” “哈什在主人面前毕恭毕敬,想不到私下里如此凶狠,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他这样行事,我看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还说生儿子呢,我看连个蛋也生不下来。” 玫见苏苏越说越不像话,爱怜的点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偏你牙尖嘴利的,说出的话又尖酸刻薄,你真该和舍里学学她那份稳重厚道,以后你也要嫁人的,性子这么轻飘可怎么行?” 苏苏嘻嘻笑着,口中称是,说道:“圣主母,我才不要嫁人呢,就一辈子跟在你的身边,有你保护我,我也不会被坏蛋打屁股。” 玫闻听之后,横了张五哥一眼,说道:“这男子汉行事,和你们女儿家不一样,哈什统率两个大队的勇士,都是个顶个的精壮汉子,他若不是号令森严,谁能服他?以后你们去训练场瞧热闹我不管,可不许私下再说哈什的坏话。” 舍里连忙点头称是,苏苏却是说道:“圣主母,我不过说过哈什是个大蛮牛,他长得又高又壮,还不讲道理,不就是个大蛮牛么?这可不是说他的坏话,说不定他上辈子就是一头大蛮牛呢。” 张五哥闻听之后,哈哈大笑,说道:“这确实不是什么坏话,牛有什么不好,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 玫闻听之后,却是莫名其妙的脸红了,某个不要脸的家伙,在亲热的时候,也经常说要喝她的奶。 舍里察言观色,见玫羞得满面通红,想了想也明白了过来,差点儿将头低到地上。苏苏却是不明就里,说道:“主人说的是母牛,公牛就是吃再多的草,也挤不出奶来。我听妈妈说过,母牛要怀孕生了小牛犊才会有奶汁的。要说母牛还真的惨,自己的奶汁要给别人喝,自己的小牛犊却喝不到。” 张五哥说道:“你不懂,这个就是大爱的精神,譬如你做了妈妈,你家邻居没有奶汁,她的孩子没有奶吃,就要饿死了,那你管不管呢?” 苏苏听了之后,不假思索的说道:“我当然要管吧,我让我的宝宝吃我左边的,让邻居的宝宝吃我右边的,这样两个孩子就都饿不到了。” “为什么让你的宝宝吃你左边的,而不是右边的呢?”张五哥疑惑不解的问道。 苏苏犹豫了一下,扭捏的说道:“因为我左边的大一些,奶汁相必也更多一些吧,就是帮助别人,也得先让自己的宝宝吃个饱吧。” 张五哥上下打量了一下苏苏,说道:“我看左边的和右边的都差不多啊?” 苏苏把胸脯一挺,骄傲的说道:“你再仔细看看,分明是左边的比右边的大一些。” 张五哥用手比划着量了一下,说道:“真是奇怪了,果然是左边的比右边的稍微大一些,我老婆却是不像你,两个是一样大的。不过你这个思想境界还需要再提高一些,我记得有个老学究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你应该把别人的爸爸当成自己的爸爸,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这样才是真正的好人。我觉得你现在的思想境界还不如一头奶牛,你真应该狠斗私字一闪念,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 苏苏有些不服气,说道:“人家本来就不是奶牛么,干嘛要和奶牛比?你说的那个老吾老、幼吾幼什么的,我觉得也没有道理,要是真的那样,那不就乱套了么,一个人可以有很多个爸爸,也可以有很多个孩子,那她的妻子是不是也可以有很多个丈夫?” “这个……这个……” 张五哥被怼得一时语塞,其实以他的文化水平,本来就是半吊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自亚圣孟子的大同思想,本意没有他理解的那么浅显,苏苏是天生的聪明,虽然没文化,却是一下子就把张五哥给反驳倒了,让他老大的没面子。 舍里见张五哥憋得脸红脖子粗,连忙对苏苏呵斥道:“你这么敢和伟大的图腾之子顶嘴?你年纪幼小,有什么见识?图腾之子的智慧来源于图腾,他怎么会错?还不快低头认错,图腾之子看你年幼,一定不会和你计较的。” 舍里虽然平时和声细语的,但是如果认真起来,苏苏还是很怕自己这个小姑姑的,看了一眼张五哥,心中虽然无比的不服气,还是违心的说道:“我刚才说得不对,请伟大的图腾之子不要怪罪!以后我一定和奶牛学习,吃的是草……” 说到一半,苏苏实在忍不住,一下子委屈得哇哇哭了出来,小脸蛋挣得通红,哭着说道:“我才不要做奶牛呢,我自己的奶汁就给我自己的宝宝喝,就是不给别人喝!” 玫连忙将苏苏搂在怀中,一边安慰,一边对张五哥说道:“你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姑娘家家说什么奶牛奶汁的,你羞不羞?明明自己说的没道理,还把人家小姑娘气得哭了,你还算是个男人么?今晚你自己睡!不许上我的床!” 玫大发雌威,张五哥就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闹了个好大的没意思,只好垂头丧气的说道:“自己睡就自己睡,我自己睡还睡得香呢,省得累的腰酸背疼。” 玫见张五哥说得不像话,恨不得狠狠的掐他一把,不过当着苏苏和舍里的面,到底是留了几分情面,只狠狠的瞪了张五哥一眼,便将他赶出了自己的皮帐。 当晚,张五哥孤枕难眠,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正闹心的时候,舍里端着一盘烤肉和一皮囊的鹿奶酒走了进来,说道:“圣主母吩咐了,知道您睡不着,让我来伺候您喝酒吃肉。” 张五哥借着油灯看舍里,恬静中又带着说不出的娇艳,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顿时心中一阵痒痒,不过还是强忍住了心中的那点非分之想,说道:“你出去吧,我自己吃喝就好。” “是。”舍里低头答应着,露出一抹雪白细腻的脖颈,在油灯下看着分外的诱人。 第41章 硝肉 荒原苦寒,一年有大半的时间都是冬季,在这里生存的野蛮人,无论男女,都生得精悍结实,吃得苦耐得冷,常年的游猎生活造就了辛辣猛烈的尚武之风,可以说每个野蛮人男子都是一个天生的好战士。 一个野蛮人战士可以轻松击败三个弗撒人,一百个野蛮人战士与一百个弗撒人就变成了势均力敌,如果是千人以上规模的战斗,野蛮人便要落入下风。这里有装备落后的原因,更多的是野蛮人军队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号令松弛,打仗就是一窝蜂的各自为战,凭的是战士个人的勇武,无法发挥出群体的战力。 张五哥让哈什练兵的用意,就是要凝聚队伍的军心,做到令行禁止,战则一往无前,退则有条不紊,总之就是要改变野蛮人散乱的作风,打造一支纪律森严的精锐之师。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野蛮人听不得长篇大论的道理,要是让张五哥亲自来练兵,以他心慈面软的性格,说不定就要搞个乱七八糟。 不过对于一个上位者来说,能做到‘善将将’就可以,大可不必‘善将兵’。张五哥选用哈什来带领队伍,算是瞎猫碰死耗子,找对了人。哈什性格刚猛,本身勇力超群,虽然对张五哥的军姿队列训练大法不甚理解,不过执行起来却是一丝不苟,甚至是有些残暴。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虽说有一些倒霉蛋被揍得不轻,可整个队伍的精气神也是焕然一新,隐隐流露出一些精锐之师的气质来。哈什从底层选上来的小队长和中队长,因为身份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他自然是忠心耿耿,因而这军权也就牢牢的抓在了哈什的手中,自然张五哥的地位也就更加的稳固了,一些圣奚陵部落和圣羽真侯部落的长老贵族就算是以前有什么异样心思,现在见到大势已去,也是老老实实的效忠伟大的图腾之子。 这一日,张五哥闲极无聊,便顶着北风烟雪来到训练场地查看,远远的就看到一排排的地窨子,全是用粗大的原木搭建,一半在地上,一半在地下,上面覆盖着双层的驼鹿皮毛,通风的烟道用石板砌成,一阵阵的白烟从烟道中涌出,在呼啸的寒风中倏忽飘散,全然没有那种扶摇直上的炊烟袅袅。 原来荒原上的冬天苦寒,勇士们若是露天饮食,刚烤好的肉一会儿就变成了冰坨子,虽说野蛮人不忌讳冷食,可要是顿顿如此,勇士们难免便要生病,这体魄自然也是会瘦弱。自从张五哥接纳了舍里和苏苏,大长老奎山俨然就成了图腾之子的亲族,虽然目前两个女孩还是完璧之身,不过在野蛮人看来,早晚都是张五哥的人。屁股决定脑袋,奎山自然对张五哥是鞠躬尽瘁,在他的主持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修造了三十多间大半截埋在地下的地窨子,勇士们轮流在暖烘烘的地窨子里用餐,在冰天雪地之中,还能每顿都吃上热乎乎的肉食,自然是人人高兴,这训练的热情也是格外的高涨。 训练场的大门处,嘎拉正带着一小队的勇士把守着,见到张五哥之后,先是一愣,然后全部五体投地的跪下行礼。 张五哥直入直出,竟然没有一个人阻拦,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从小就听说过列宁与卫兵的故事,伟大的导师因为没有通行证,便被一个小小的卫兵阻挡在外,任是谁说请也不放行。按照他的预想,应该有一个忠勇的野蛮人阻挡他才对,训练场又不是菜市场,不可能谁都能进入。 张五哥踱步回来,让大家都起身,对嘎拉问道:“哈什是怎样交代你们的,难道训练场人人都可以进入么?” 嘎拉听张五哥语气不善,连忙点头哈腰的说道:“哈什说了,外人一根头发也不准放入,否则就砍了我们的脑袋。” “那你们怎么还放我进来?”张五哥疑惑的问道。 嘎拉说道:“哈什说我们要听他的号令,他要听图腾之子的号令,归根到底,我们都是图腾之子的猎犬,对图腾之子不能有丝毫的违逆。所以您亲自前来,我们自然也就不能阻挡。” 张五哥听了之后,心想哈什这货看着蠢笨,说话办事还挺有章法,于是便不追究,在嘎拉的陪同下走进了训练场,只见一个人影也没有,还没有等他发问,嘎拉就说道:“今天哈什带着大家伙猎熊去了,他说光在家里练不行,还得走出去看看真本事,每个小队都得打到一只老熊,否则就罚吃一个月的鹿尾巴。” 野蛮人吃驼鹿肉,头和四肢的肉要敬献给长者,脊背的肉由勇士食用,胸腹和内脏归妇孺食用,鹿尾巴全是肥腻腻的白肉,是给犯了过错的人准备的。其实鹿尾巴肥厚热补,在寒冷的冬天吃上一顿鹿尾巴,一整天都不会冷,不过却是有很重的腥臊之气,不习惯的人吃了后一发入魂,习惯的人却是甘之若饴。 “带我去吃饭的地方看看!” 张五哥记得重生前当民兵的时候,每逢上面的人下来视察,必要和民兵同吃同睡,他当然也要东施效颦一番。 下了七八级台阶,只觉得光线一暗,便进入了地窨子,粗大的原木支撑起屋顶,室内点着火盆暖烘烘的,冻得僵硬的躯体一下子便舒展了开,要多舒服便有多舒服。 一排排的原木拼成饭桌整整齐齐的,一个个木墩子被当做椅子显得结实厚重。张五哥用手指四处摸了摸,触手处都是一尘不染,不由得点了点头。 几个鼻青脸肿的野蛮人正在打扫卫生,不过行走之前多有不便,看起来屁股似乎遭到了暴击,张五哥逮住一个问道:“大家伙都去打猎了,你怎么不去?” 野蛮人脸一红,说道:“我们都是犯了错,被打过军棍的,哈什罚我们打扫卫生,这几天不必参加训练。” 张五哥问道:“你犯了什么错,要被打军棍。” 野蛮人委屈的说道:“那天哈什在当众训话,我实在忍不住放了一个屁,哈什说我不守规矩,就打了我二十军棍。” 张五哥哈哈大笑,说道:“那你放屁可够响亮的,哈什说话那么大的嗓门,都没盖住你放屁的声音。” 野蛮人说道:“其实是我运气不好,我忍了好长时间,正好哈什说得口干舌燥要喝水的时候,我一个没忍住就放了出来,正好被哈什抓个正着。” 张五哥说道:“就因为放个屁,就被打了二十军棍,你服气不服气?” 野蛮人说道:“本来是有些不服气的,可是哈什对谁都一样,任是什么人犯错都是严惩不贷,大家见他公平,便也就没什么牢骚话。况且训练虽然严一些,可这伙食真是不赖,每天的肉食管够,就是不让喝酒,有些难熬。” “不让喝酒是对的,都喝得醉醺醺还怎么训练?我记得哈什嗜酒如命,他不许你们饮酒,他自己有偷着喝酒么?” 嘎拉说道:“哈什定下来的规矩,他自己从来都是遵守的。他有时候犯了酒瘾,就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有时候早上看到他两边脸都肿了起来,我们便知道他是昨晚犯了酒瘾。” 张五哥闻听之后,对哈什倒是有几分佩服,这货对自己还真狠,能把酒瘾给戒了的都是狠人,张五哥最近对于喝酒渐入佳境,每天不喝上一皮囊的鹿奶酒就难以入睡,要是让他一下子把酒给戒了,还真的很难做到。 “哈什平时是跟你们一起吃饭,还是自己单独吃小灶?” 嘎拉说道:“哈什向来和大家一样饮食,他胃口又好,也不挑剔食物,大家都服气他这一点。以往长老家的崽子做统领,都是带着女奴服侍,从来不和我们一起吃饭。” 张五哥和嘎拉正聊着,哈什带领着狩猎的队伍返了回来,今天收成不错,打了几十只老熊,都用雪橇拉着带了回来。 哈什听说张五哥亲自来视察,连忙来拜见,地窨子里面本来暖烘烘的,可哈什走进来后,身上带着的煞气像风霜一样严寒,几个正打扫卫生的野蛮人都呆立不动,就连爱说爱笑的嘎拉也严肃了起来。 张五哥当胸捶了哈什一拳,打得他倒退了两步,却是又稳稳的站定。张五哥见哈什处变不惊,大大的有长进,不由得高兴起来,说道:“听说你去打猎了,我正肚子饿,有什么野味只管做好了端上来,我要大吃一顿。” 哈什连忙说道:“今天一共打了五十二只大熊,这附近的熊都被我们杀光了,我这就让人给图腾之子煮熊肉。”又吩咐嘎拉说道:“你带人去安排,一刻之后便要开饭。” 嘎拉为难的说道:“熊肉不好煮,一刻的时间太短,恐怕煮不熟,两刻时间还差不多。” 哈什脸一沉,说道:“图腾之子饿了,谁敢让他老人家久等?一刻时间就是一刻时间,要是没有煮熟,小心挨我的军棍!” 嘎拉见哈什发火,再也不敢言语,连忙带着人挑了一只两岁左右的公熊,正是肉质肥美,剥皮之后,在脊背上切下来几大块熊肉,白花花的肥膘足有一掌的厚度,扔进了一个大号的石锅之中,用旺火猛煮了起来。 负责烧火的是个老年野蛮人,带着一个十岁的孙子帮他的忙,对嘎拉说道:“冬天老熊趴在树洞里睡觉,血肉不活动都收紧了,最是不好煮。要想煮的好吃,是要讲究火候的,全用快火,这肉就不烂糊,要全用慢火,肉就没有嚼劲。” 嘎拉心里着急,就说道:“哈什发了话,一刻钟就上肉,谁敢不从?要是耽误了,不但你我,就是你这个小孙子,也得挨军棍!” 老年野蛮人闻听之后,对孙子说道:“加一勺子白霜,快!” 原来他所说的白霜就是硝,荒原上虽然贫瘠,却是富产硫磺、硝石之类的矿藏,煮肉时加入适量的硝,会使肉质变得脆嫩,而且也会加快煮熟的速度。 小孙子闻听之后,却哭丧着脸说道:“爷爷,装硝的皮袋子的进了雪水,我看不能用了,就都给丢掉了。” 老年野蛮人闻听之后,甩手就是一个嘴巴,又叫道:“脱裤子,尿!” 小孙子二话不说,脱了裤子就是一泡童子尿,尿在了沸腾的石锅中。 嘎拉已经是吓得目瞪口呆,老年野蛮人神秘的一笑,说道:“人的尿里有硝,这熊肉加了硝,一刻钟准能煮熟,只求你不要告诉哈什。” 嘎拉想了想,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也就默不作声。 过了一阵子,熊肉出锅,张五哥一尝之下,便大加赞叹,果然是鲜香脆嫩,味道一绝,又夸奖哈什令行禁止,带出的勇士也是尽心尽力。 于是上下欢喜,嘎拉在暗中默默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第42章 挑战 这一日难得的好天气,长空如洗,高大的树木挂着白色的雾凇,空气中没有一丝风,训练场上的队伍列成了方阵,都像钉子一样纹丝不动。 张五哥带着一众长老们坐在原木搭建的高台上,哈什大手一挥,野蛮人和地精的队伍便开始了操练,一列列的队伍排成方阵通过高台,向张五哥行着注目礼。 “看,迎面走来的是步兵大队的方阵,一个个勇士斗志昂扬,步伐坚定,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必胜的信心!……不过一会儿请把踢掉的靴子捡一下。” “瞧,随后入场的是骑兵大队的方阵,勇士们人如虎、坐骑如龙,他们的目光如炬,脸上洋溢着无敌的气质!……请骑兵的兄弟们在检阅后,把鹿粪清理一下!” “最后入场的是地精民兵的队伍,他们的司令是荒原上唯一的人工太监瓦萨比,他们旺盛的生育能力保证了他们的族群数量,他们就是最优秀的炮灰!首战用我,用我必败!我们是炮灰,我们是炮灰!伟大的图腾之子,我们永远是您的炮灰!” 哈什苦心训练的队伍,如果按照我军的标准,恐怕连东非的水平也不如,不过如果在一众长老们看来,却是大大的震撼,野蛮人的队伍什么时候能排列的如此整齐?而且哈什每下达一个口令,都能准确的被执行,这些口令竟然有十几个之多,而且复杂之极,像什么“立正、稍息”之类的,长老们都是闻所未闻。这难道就是来自于图腾的智慧?在长老们的眼中,张五哥的身形变得更加神秘莫测起来。 张五哥看着像模像样的队伍,心情也有些激荡起来,站起身来大声的喊道:“弟兄们辛苦了!” “图腾之子更辛苦!” 张五哥老脸一红,这些天他确实很辛苦,不过都是在床上努力耕耘,玫在他巨龙一样体魄的蹂躏下,经常会晕了过去,今天就是因为身体的原因,才没有参加阅兵仪式。 “弟兄们晒黑了!” “图腾之子晒黄了!” 张五哥如今的身体,全身呈现出一种黄玉的颜色,在日光的照耀下,有一种“日暖玉生烟”的错觉!似乎不断的向外氤氲着黄色的烟霞,这是成就图腾之躯才能展现出的异象,张五哥如今全身的气血经脉都凝练到了极点,肉身水火不浸,骨骼简直比精钢还要坚韧无数倍。 检阅过后,张五哥将亲手书写的军旗授给了野蛮人和地精的队伍,他的书法本来就不怎么样,用驼鹿毛制成的毛笔也不顺手,因此写出来的字和笔走龙蛇、颜筋柳骨什么的一点儿也不沾边,倒是在参差不齐之间,有几分张牙舞爪的意味。 哈什一人持着两面军旗,“步兵第一大队”、“骑兵第一大队”,他如今算是部落中最红的仔,身兼两个大队的指挥权,威风一时无两。 瓦萨比抱着几十面的军旗,诸如“地精第一大队”、“地精第二大队”之类的,他觉得张五哥的书法有说不出的豪气和美感,每一个笔划都是行云流水一样,即挺拔又不失风流。 “图腾之子写的不是字,而是艺术!”瓦萨比觉得让麾下的那些蠢笨家伙看一眼这样的书法,都是一种玷污,况且军旗发给他们,说不定就被做成了兜裆布,还不如自己留着欣赏呢。 张五哥感受到了两道炽热的目光望向自己,转头一看,瓦萨比慌忙低下了头。“这货抱着军旗的模样,怎么像小媳妇抱着自己老公一样?” 奎山和巴巴图喇带着一众长老们向张五哥膜拜,说了一大堆的恭维话,然后请伟大的图腾之子当众训话。 张五哥自成年以后从来没有当众讲过话,所以一下子脑袋嗡嗡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努力的平稳了一下心情,看了看台下黑压压的人群,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哦,啊,咳咳……”张五哥就好像是大便干燥,任凭怎么用劲,就是拉不出来。 “好!”哈什一声爆喝,台上台下的众人也都跟着叫好起来,气氛变得有些狂热。 “这个,这个……”张五哥把心一横,这货在关键时刻倒是有一种能豁出去的气质,索性也不看台下的众人,自顾自的说道:“今天你们操练的不错,以后还要给我狠狠的操练!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谁要是下了软蛋,谁就不是男人!我话讲完了!” 张五哥的训话属于言简意赅类型,正好对了野蛮人的脾气,因为你说长篇大论他们也听不懂,反而是这种直来直去的更对他们胃口。张五哥讲完后,一时间欢声雷动,野蛮人将他当做图腾的化身,他就是放个屁也会当做金科玉律。地精们见野蛮人高兴,也跟着起哄,啊呜、啊呜的叫着。 正当张五哥沉浸在自己讲演效果中的时候,一个披着熊皮的野蛮人闯了进来,浑身散发着一阵凛冽的杀气,三拳两脚就将外围的地精炮灰打倒了一片。 “班路尼,你怎么来了?”圣奚陵部落原来的首领佐丹罗认出了自己的表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我亲爱的表哥,你的身手又退化了,现在的你,连我的一个小指头也不如。” 佐丹罗知道自己的表弟是个武痴,被当众调侃,也并没有介意,说道:“我已经归顺了伟大的图腾之子,我带你前去拜见。” 班路尼哼了一声,说道:“我正要挑战你所说的什么图腾之子!看看到底他能经得住我几拳?” 佐丹罗把脸一沉,喝道:“表弟,休要胡说!” 班路尼微微一笑,似乎轻描淡写的说道:“表哥,你是了解我的,从小到大,我要做的事情,没人能阻止我。谁阻止我,我便杀了谁!” 佐丹罗心里一寒,他是深深知道班路尼的毒辣,为了追求所谓极致的力量,能够安心的修炼,他亲手杀了自己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可以说这个人的思维已经完全走火入魔,为达目的,也不讲什么规则。 “班路尼,你是活腻了吧,在图腾之子面前也敢放肆!”巴巴图喇拄着骷髅杖,阴鸷的脸上全是杀气。 “哈哈,老东西,你敢这样和我说话,你是活腻了吧。”班路尼摸了摸鼻子,说完之后,身形一闪,快的像一阵风,五指如钩抓向了巴巴图喇的面门。 巴巴图喇不闪不避,把骷髅杖一晃,一个三头六臂的相便凭空跳了出来,手中拿着白森森的骨制兵器,旋转着向班路尼打来。 “有些门道!”班路尼第一次见到灵魂所化的相,兴奋的舔了舔嘴唇,围着相便是乱拳轰出,拳拳都有开碑裂石的千斤大力,就好像一只只巨弩射出的重箭轰在了相的身上,速度之快,竟然比巴巴图喇的思维还要快上几分。 相躲闪不及,被打得身形黯淡,渐渐地就要崩溃。本来相并非血肉之躯,并不怕物理伤害,不过班路尼的拳脚上附带了尸山血海一般的杀气,专门克制神魂之类的化身。 巴巴图喇与神魂相乃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相受了伤,他自然也不舒服,从眼睛、鼻子、耳朵里都流出了鲜血。 “裂魂魔音!”相的三个脑袋猛地吸了一口气,同时啸叫了起来,三道音波泛着空气涟漪,浩浩荡荡的冲向了班路尼。 班路尼似乎毫不在乎,就站立当场,任凭裂魂魔音扫荡在他的身体上,原来他自修炼有成,灵魂和血肉几乎融为一体,并不像普通人灵魂那样脆弱。 裂魂魔音将班路尼身上披着的熊皮全部振成碎片,甚至他身上的毛发也全部被震掉,现在的他比一只洗剥干净的白条鸡还要干净无数倍。 相的裂魂魔音持续了能有十个呼吸的时间,巴巴图喇累得几乎脱力,可班路尼却是丝毫未损。 张五哥伸手搀住了脸色惨白的巴巴图喇,正要亲自上前,一队队的野蛮人勇士层层叠叠的将他护在了当中,几乎达到了密不透风的境地。 哈什双目圆睁,高大的身形一步步的走向班路尼,并不说话,当胸就是一拳打来。 班路尼见哈什步履沉稳,拳未到,拳风先至,知道这一拳至少有千斤大力,一时来了兴致,也是一拳迎上,两个人拳头对在一起,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音,以二人为中心,地面上的积雪被气浪震得上下翻飞。 哈什和班路尼一拼之下,竟是势均力敌,互视一下,又是连续对了几拳,就好像两个巨人肉搏一般。 打到第十拳的时候,班路尼见力量上压制不住哈什,邪魅的一笑,双腿化作一片残影,从四面八方踢了过来。 哈什向来是以力服人,拳脚上不如班路尼变化多端,一下子便吃了亏,被一脚蹬在了肚子上,一口血便喷了出来。 班路尼哈的一笑,身形一纵,便朝着张五哥冲了过去。 “你给我停下!要想伤害图腾之子,除非你杀了我!”瓦萨比张着双臂拦住了班路尼,双腿出于本能在不断的颤抖,目光却是一片视死如归的坚定。 “我如果为了他而死,也许他以后会偶尔想起我吧!”地精瓦萨比的余光瞄了一眼张五哥,心中暗暗的想到。 第43章 慑服 我叫班路尼,在我的心中有一段难以磨灭的仇恨。 为了报仇,为了获得极致的力量,我不停的修炼和挑战。 我并不相信图腾,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图腾之子,我震撼了,他的力量不是人所能达到的。 ~*~*~*~*~*~*~*~*~*~*~*~*~*~*~*~*~*~*~*~*~*~*~*~*~*~*~*~*~*~*~*~*~*~*~*~ 班路尼见到一个侏儒一样的地精挡在他的面前,肥硕的肚腩、老鼠一样的耳朵、可笑的莫西干发型,无一不向外散发着猥琐到极点的气质,刚要痛下杀手,却被瓦萨比眼中所流露出的风情所惊呆了,这种眼神他只在自己的亡妻眼中见过,怎么可能出现在一个地精的身上? 这是一种为了爱,可以抛弃一切的无我的眼神。在这种眼神中,既蕴含着无限的温柔和不舍,又有着粉身碎骨浑不怕的决然。 班路尼直视着瓦萨比的双眸,问道:“你不怕死么?” “我怕死,但我更怕你伤害到伟大的图腾之子!”瓦萨比的气势丝毫不弱,也是直视着班路尼回答道。 “你为了别人而死,值得么?” “值得!为了伟大的图腾之子,就是死一万次也值得!”瓦萨比的声音婉约,眼神却是更加的坚定。 “哈哈哈!”班路尼的长笑无比苍凉,恍惚间他见到了性格倔强而又一往情深的亡妻,正带着一双儿女在等着自己归来。 “那我就送你去死!”班路尼单手一推,瓦萨比胸口的肋骨就全部断裂了,身子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起来,正要摔落在尘埃的时候,张五哥身形一动,从空中接住了瓦萨比,就势抱在了怀中。 噗,瓦萨比吐出了一口鲜血,像一朵朵梅花一样印在了张五哥的身上,头一歪晕了过去。 “喂,你可别死啊!”张五哥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被他认为是孬种的瓦萨比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你就是什么狗屁图腾之子?”班路尼眼神斜视,将不屑写满了全脸。 张五哥将瓦萨比交给了巴巴图喇,转身说道:“我就是张五哥,你要如何?” 班路尼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说道:“来之前的路上,我就听说了你的事情,还以为你是多么了不起的英雄,原来连我的一根吊毛也比不上,也没看出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张五哥这个人属于顺毛驴,要是顺着来怎么都行,要是呛着来,绝对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脾气。 “我是没什么了不起,可也比一个白条鸡强上不少,你有毛么?你现在一根毛也没有!” 班路尼刚才和巴巴图喇的对决中,虽说大占上风,可是浑身的衣服和毛发都被裂魂魔音给震碎了,现在全身上下光洁溜溜,果真是一根毛也没有。 班路尼听了张五哥的揶揄,竟是丝毫也不脸红,就那么光着屁股大刺刺的站着,说道:“小子,你今年多大了?” 张五哥觉得班路尼这个人精神有些不正常,说话东一句西一句,我多大管你屁事啊,所以只是横着眼看着,并没有回答。 班路尼继续说道:“你跪下来叫我一声爸爸,我让你死的痛快些,不然我把你的肉一块块的剁下来,晒干了当肉干吃。” 张五哥气得笑了出来,说道:“你要是有病,我这里可没有药,你打伤了我的手下,需得做三个月的苦工才能赎罪。” “既然你不识好歹,那我可要动手了。”班路尼的话音刚落,拳脚就像暴雨一般打到了张五哥的身上,每一下都是千斤大力,从头到脚,张五哥全身被打了个遍,发出了大珠小珠落玉盘一样清脆的声音。 张五哥并不懂什么拳脚功夫,一下子被班路尼暴起袭击,竟是连躲闪的念头还没有想起,就实实在在的挨了上百下的重击,不过他如今成就了图腾之躯,身体之强悍远超巨龙,非是普通的拳脚所能伤害的,恐怕就是用重炮轰击,也是分毫无损。班路尼开碑裂石一样的劲力,打在张五哥的身上,就好像给他做全身按摩一般,说不出的舒服和通泰。 “爽!”张五哥情不自禁的叫了出来,以往苏苏和舍里给他捶背捏肩的时候,因为手劲太小,往往让张五哥意犹未足,今天却是过足了瘾,班路尼的手法犹如水银泻地,推滚揉拿拍,每个手法都是恰到好处,简直比最高明的按摩师傅还有强上三分。 班路尼自从修炼有成,杀虎屠熊好像儿戏一般,尤其是一双手掌击石如粉、抓铁留痕,乃是无数次血腥杀戮之中磨炼出来的,绝对不是血肉之躯所能抵挡的。不料今天却是遇到了克星,张五哥对他的拳脚不仅满不在乎,瞧他一脸的笑意,似乎还很享受的样子。 竟然在暴风骤雨一般的攻击中,被打出了快感,这在奥斯大陆上,绝对是开创了一个先河。若是张五哥重生到了现代,凭着这一身挨打的功夫,从事碰瓷儿的事业,绝对是年入百万的水平。惜呼!呜呼哀哉!张五哥重生到了荒原,真是暴殄天物! “小子,你狂妄!”班路尼眼睛都要瞪得裂开了,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失败,可是在对决中,被如此的羞辱,还是第一次。他如今的处境,就好像一个三岁的孩童在暴打一个全身都是肌肉的猛男,任凭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可对于猛男来说,就好像是抓痒痒一样。 “我看你打得越来越没有气力,是不是没有吃饭,肚子饿了?”张五哥说得十分真诚,没有一点调侃的意味。在张五哥的眼中,班路尼就是一台人形的按摩机,非常希望他能够稳定持续的输出。 不过在班路尼听来,这绝对是难以忍受的挑衅和羞辱。 “给我死!”班路尼拳法一变,手掌变为爪形,十个手指上筋肉暴起,指甲就好像利刃一般,没头没脸的朝着张五哥抓了过来。他的这一对爪子,比虎爪更势大力沉,比鹰爪更锋锐无匹,就是最坚硬的岩石,也要一抓即碎。 张五哥并不躲闪,胸腹之间首先中了两爪,按照班路尼的本意,是要将张五哥开膛破肚,将心肝肺都一下子抓了出来。不料张五哥的肌肤比最坚硬的钻石还要硬上几分,班路尼的五爪抓到张五哥的身上,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音,竟是连肉皮儿也没有破上一点,反而将张五哥身上的老泥给抓下来不少,黑黢黢的留在班路尼的指甲中。 班路尼一击不中,双爪晃动出一片残影,又抓向张五哥的下体,这个部位乃是人身最脆弱的地方,就算张五哥是铜打铁铸的身子,可也不愿意被一个男人抓在这个部位。张五哥情急之下,双手一下子抓住了班路尼的两个爪子,口中大叫:“你又不是一个娘们,怎么打架还抓人?也不嫌丢人!” “野马分鬃!”班路尼双手被张五哥牢牢的抓定,突然腰部向后一拱,双脚从下而上,狠狠地蹬在了张五哥的鼻子上,这一下攻击乃是出其不意,就好像野马的蹄子一样轰在了脆弱的鼻梁骨上。 要是换了普通人,挨了这一下,不但鼻梁骨要被踢碎,碎掉的骨渣子还要被顺势踢进脑子里,一下子就死的不能再死,这是班路尼隐藏的杀招,不到关键时刻绝不使用。 张五哥受了这一下暴击,鼻子倒是安然无事,只是出于身体的本能,鼻涕和眼泪一下子都流了出来,脑子里只觉得一阵酸气冲了进来,就好像被灌进去二斤老陈醋一般,双手胡乱的一挥便将班路尼远远的抛了出去。 在这一刻,张五哥的脑子里乱哄哄的,一阵阵过往的画面闪现了出来,他仿佛又回到了黑石村,看到一片红旗招展、锣鼓喧天的热闹场面,感受到了那种改天换地的慷慨气氛。画面一转,张五哥又看到妇女们挥汗如雨,正拿着镰刀在田地里收割庄稼,远处的山场里,成年的壮汉们拿着巨斧,一下下的砍着高大粗壮的树木。 镰刀,斧头! 张五哥的身子突然无意而动,左手如勾,自然垂在胸前,就好像收割庄稼的镰刀。右臂高举,手掌仿佛是开天辟地的巨斧。 黄色的图腾之火无声无息的在张五哥头顶升起,有一丈多高,散发出无上的威严和气势,四周的野蛮人和地精在图腾之火的威压下,都情不自禁的跪了下去,有一些胆小的地精甚至吓得尿了出来。 班路尼是灵肉合一的武者,意志坚硬如铁,并不如何惧怕图腾之火,倒是张五哥摆出的镰刀斧头架势,让他心惊不已。在普通人看来,张五哥的姿势或许可笑至极,不过在班路尼的眼中,张五哥的左手镰刀和右手斧头,二者合璧在一处,不仅玄奥至极,而且蕴含着一种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无敌意志,天地日月在这种浩浩荡荡的无敌意志面前也要臣服。 恍惚之中,班路尼的眼中尽是一片灿烂的红,让他的斗志瞬间像冰雪一样瓦解,转而变成了由衷的钦佩和敬仰。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班路尼如果学过古文,他一定会想到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他对张五哥的观感,可惜他是个文盲,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不过造物主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会打开另一扇门。班路尼突然双膝跪倒,脸上的轻狂和杀气一下子消失不见,双手抱住张五哥的大腿,眼含热泪的说道:“老师,请收下我,做您的弟子!” 张五哥就像巍峨高耸的玛卡纳维山一样不可超越,不过追随在他的身边,观察他的一言一行,如果能揣摩到一丝一毫张五哥的境界,那也是震古烁今的伟大成就。 第44章 咔嚓金 张五哥沉浸在一股慷慨激昂的情绪中,那是穿越前伟大时代的烙印,这种情绪赋予了他无敌的意志,从中领悟到的镰刀和斧头的精髓,让他的精神力量无限的拔高,随之而来,黄色的图腾火焰也是一寸寸的暴涨,从一丈直长到十丈高下才停止,几个盘旋之后,图腾之火凝结成了一个面貌模糊的火焰巨人,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超越一切、凌驾一切之上的伟岸气息,风云为之变色,日月星辰相形之下也黯淡无光! 张五哥的图腾之躯被黄色火焰散发的光芒照射得无比通透,似乎融化成了一团黄色的光,这团黄光越来越亮,颜色也由淡转浓,最后变成至高无上的明黄颜色。张五哥的皮肤就好像是黄色的琉璃,眼神之中金光爆射,全身的筋肉上仿佛也缠绕着一片片的黄色火焰,像蝴蝶一样上下飞舞。 也许是过了很久,也许只是一个刹那,张五哥从那股慷慨激昂的情绪中回归现实,全身的筋肉猛地一个弹抖,四周的空气也随之振荡起来,一道道肉眼看不到的无形波纹像飓风一样扫荡。 跪在张五哥脚下的班路尼,被这股飓风扫过,就好像是千刀万剐一样,皮肤之上被切割出无数的血痕,鲜血像喷泉一样涌了出去,班路尼几乎成了一个血人! 离张五哥较远的野蛮人和地精虽然没有受伤,也在飓风扫荡之下站立不稳,一下子倒了一片,冥冥之中,人人耳中都想起了一个宏大的声音。 “亵渎吾身,必有罪咎!” 班路尼全身剧痛,心情反而轻松了不少,似乎受到的惩罚越重,越能赎去他狂妄挑战张五哥所犯下的罪过。 “老师,我有罪,请重重的惩罚!” “你叫什么名字?”张五哥回归了正常,头顶的火焰巨人和图腾之躯的异象也随之消失不见。 “前尘种种,皆为过往。原来的我已死,请老师赐名!”班路尼的面目虔诚无比,他本来性格淳朴,自遭逢大变以来,才变得狂狷残忍。今天在张五哥的面前,他除了感受到一股莫能之抗的伟岸力量,还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内心安宁。这种安宁让他放下了仇恨和执念,灵魂之中升起了一种说不明白的明悟,假以时日,如果他完全领会了这种明悟,那么他的修为就会跃升一个台阶! “你无故伤人,乃是大罪,需得向所伤之人一一忏悔,你可能做到?”张五哥面上无悲无喜,声音好像洪钟大吕一般,震得班路尼神魂颤动。 “能!”班路尼五体投地的跪倒,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训练场上的大门被你打坏了,你一个人去伐木,重新造一个大门,你可能做到?” “能!”班路尼又是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以后不得我允许,不得随意出手,你可能做到?” “能!” “既如此我便收下你做我的弟子,以后你要学做好人,就叫咔嚓金吧!” 张五哥重生前,在学校听过保尔柯察金的故事,不过他记性一般,把保尔柯察金给记成了咔嚓金,索性就将这个光荣的名字给了班路尼。 “谢老师赐名!”班路尼从此以后就变成了咔嚓金,更成为了伟大的图腾之子的第一个弟子,万古以后,咔嚓金以七十二门徒之首的身份留名青史,也是被无数野蛮人敬仰羡慕的大贤者。 “我有一耙,颇为沉重,以后你为我抗耙,随我征战四方!” 张五哥打量着白条鸡一样的咔嚓金,心想这货和我还真有缘,我之前好几次也是光着屁股作战,难得遇到一个同样的倒霉蛋。 “愿为老师效力!”咔嚓金丝毫不在意以裸体示人,在追求武道的路上,他早已将羞怯、虚荣等负面情绪磨砺的一点不剩,在他看来,别人怎么看我,关我毛事啊,只要我自己念头通达就行。 “表弟,你拜了图腾之子为老师,乃是天大的造化,真真让人羡慕!”佐丹罗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咔嚓金的身上,眼中尽是羡慕之情,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还可以拜图腾之子为老师,当日若是也这样做了,现在岂不是可以横着走了,也不用被巴巴图喇和奎山两个老东西压在头顶。 巴巴图喇见张五哥收了咔嚓金做弟子,对张五哥说道:“图腾之子,神通不可轻传,大法不能空取,您开恩收了咔嚓金做弟子,这人事是免不了的。当日我拜老师,可是献上了十颗一般大的东珠作为拜师礼,老师才收下了我。” 荒原上的冰河里有一种砗磲蚌,其大如车轮,内有天然生成的东珠,质地圆润硕大,色泽晶莹透澈,如果佩戴在身上,有安息凝神的功效,让人不受外邪干扰,乃是修行者的至宝。不过砗磲蚌常年生活在百米以下的冰河中,只有月圆的时候才会浮出水面,而且力大无穷,很是难以捕捉。 巴巴图喇当日废了很大的功夫,几乎九死一生,才得到十个东珠,就这样他的老师还嫌弃东珠没有凑够十二个大圆满之数,乃是勉为其难的才收下了巴巴图喇。 张五哥想了想,巴巴图喇说的也有道理,自己重生前和邻居刘大伯学做豆腐的手艺,还背了三升小米送给人家,总不能看咔嚓金光屁股就一毫不取的收下他吧。自己虽然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不过怎么滴也得一升小米吧。 咔嚓金现在除了一枪两蛋,浑身上下连一根毛也没有,不过这哥们是个狠人,对巴巴图喇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得对,神通不可轻传,大法不能空取,我自然要有所表示,否则便是看低了老师。” 张五哥见咔嚓金如此直爽,自己反倒不好意思起来,又觉着以这货现在的条件,和他要什么拜师礼,这就等同和乞丐借钱一样,纯属是扯淡,于是说道:“这拜师礼就不必了,以后你做个好人,比送我什么都强!” 咔嚓金朝着张五哥磕了一个头,说道:“老师的胸怀天高地阔,我却不能什么也不做。”说完之后,二指并在一处,一下子将左眼的眼珠给抠了出来,血淋淋的拿在手上,对巴巴图喇说道:“我的眼珠比你的十个东珠珍贵吧!”又对张五哥说道:“本应该将两个眼珠都献给老师,可我有大仇未报,且留下弟子一个眼珠,等我报了仇,就将另一个眼珠也一并献给老师。” 张五哥看着咔嚓金的眼珠,心想奶奶个熊的,这货疯起来还真不要命,我要你眼珠干什么?连忙说道:“快趁热放回去,也许还能长上。” 巴巴图喇见咔嚓金如此虔诚,甚至不惜自残身体,到底是比自己高上一筹,低头行礼,对咔嚓金说道:“以前我觉得你这个妄人,没想到我才是个井底的青蛙,以后你的成就,必然远远在我之上。” 原来野蛮人的巫师有一种苦行的修炼方法,乃是通过自残身体来磨炼自己的意志,巴巴图喇就经常用针刺身体的痛苦来锻炼自己,不过像咔嚓金这样,说抠自己的眼睛,就立即抠出来给你看,这样的壮举,巴巴图喇自问还没有勇气做到,所以才低头承认自己远不如咔嚓金。 咔嚓金对巴巴图喇说道:“老东西,我知道你之前看不起我,其实我之前也看不起你,你养着的蛊虫不过是外物,对修行有百害而无一利,不过看你如今弃了蛊虫,倒是走了正路,相必也是托老师的指点,才能有如此的进境吧。” 巴巴图喇正要回答,不料重伤的瓦萨比连续的喷出了几口鲜血,眼见的就要归西,还是努力的向张五哥爬去,眼神无比幽怨,声音虚弱的对张五哥说道:“我就要不行了,在我临死之前,能给我一个名分么?” 张五哥菊花一紧,瓦萨比乃是为了他才受了重伤,在这个时刻,本来应该是什么条件都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不过却感觉头皮发炸,想说什么,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口痰,就是说不出来。 “能收下我也做您的弟子么?我多么想叫您一声老师!”地精瓦萨比原本肥硕的肚腩已经瘪了下去,胸口一起一伏的说道。 张五哥这才松了一口气,没文化就不要乱说好不好,还以为你要什么名分,原来是也要拜我做老师。要说这货猥琐倒是猥琐了点,不过绝对够忠心,关键时刻能不要性命也要护住我,虽说实力太拉胯,忠心实在是感天动地。不过刚才收了咔嚓金做弟子,是怕这个精神病发作,胡乱伤人。要是收瓦萨比做弟子,这货长得像个大号老鼠似的,还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地精瓦萨比见张五哥犹豫不决,虚弱但不失婉约的说道:“我就要死了,能不让我带着遗憾走么?” 张五哥尚未答言,巴巴图喇翻了翻瓦萨比的眼皮,又检查了他的伤势,说道:“他确实受伤不轻,不过生命力旺盛,离死还远着呢。现在马上杀掉一只驼鹿,将瓦萨比塞进驼鹿的肚子里,不出三天,他也就没什么大碍了。” 瓦萨比这一生之中,只有这一刻才有很大的成功机会拜张五哥为老师,不过却被巴巴图喇给破坏了,心里面无比怨毒,急火攻心之下,竟是一下子晕倒了过去。 第45章 狼灾 天气越发的冷了,白毛雪下了三天三夜,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外面黑沉沉的,寒风狂卷,也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 这种天气,最好是呆在皮帐中烤火饮酒,外出是不可能的,一旦迷失了方向,如果没有引火物取暖,不出一顿饭的时间,就会被冻成一个冰人。 张五哥的皮帐用了三层驼鹿皮搭建,中间的火塘中烈火熊熊,就这样苏苏和舍里依然还觉得冷,身上穿着厚厚的皮裘,臃肿地就像胖胖的瓷娃娃。 张五哥穿着一件宽松的袍子,坐在熊皮座椅中,望着塘火愁眉苦脸的发呆,突然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在这里冻不着,也饿不着,不知道部民们怎么样?会不会挨冻受饿。” 玫见张五哥忧愁,便说道:“以往遇到这样的天气,哪个部落不得冻死人?这几天按照你的吩咐,哈什带着手下人挨家挨户的分熊肉,又帮着他们加固帐篷,倒是没有听说有冻死人的事情,大家伙都感念你的恩德呢。” 张五哥无精打采的拨弄着火塘中的火,说道:“我又什么也没做,不过是动动嘴皮子。” 苏苏说道:“以前遇到这种天气,长老们都只关心驼鹿会不会冻坏,谁会在意部民的死活呢。荒原上的冬季难熬,死了一些部民,族里的食物就少了一些人分吃,正好合了长老们的意。图腾之子虽然什么都没做,可您的善念却是一下子救了好多贫苦的部民。” 舍里说道:“这个也不能怪长老们狠心,我们野蛮人要在荒原上立足,不但要与野兽搏命,还要能扛得住冰雪严寒,靠的就是族中的精壮,如果一味的照顾老弱,那大家伙最后就都吃不饱,也就没力气在荒原上生存,说不定一个冬天下来,整个部落都要饿死。” “胡说八道!照你这么说,老弱就都应该去死?”张五哥听了舍里的话之后,勃然大怒,一把扯掉了身上的袍子,精赤着上半身,胸口上下起伏的喘着粗气。 咔嚓金在皮帐外听见张五哥动怒,身形一晃,就进了帐中,跪下对张五哥说道:“老师,舍里惹您不高兴,要不要我把她给宰了?” “宰你个大头鬼啊!我看应该把你给宰了。”苏苏闻听之后,抡着小拳头就打在咔嚓金的头上,就好像打在生铁块上一样,震得小手生疼。 咔嚓金自拜了张五哥为老师,整日里形影不离,恨不得将张五哥的一言一行都记在心中,以从中领悟那不可企及的至高境界。对于任何冒犯张五哥的人,他都觉得是在影响他的修行,对这种人,按照他的行事风格,自然是宰掉了事,人命在他的眼中,从来没有什么分量,也就和熊狼等野兽差不多吧。 玫见舍里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对咔嚓金说道:“你出去吧,她罪不至死。” 咔嚓金见圣主母发话,不敢不从,也不见他起身,众人眼前一花,咔嚓金便出了皮帐,依旧坐在冰天雪地之中,似乎一点也不怕冷。 玫对张五哥说道:“舍里说得并非没有道理,譬如咱们只剩下最后一点食物,当然要给你吃,只有你吃饱了,才有力气打到猎物,咱们也就都有吃的了。在荒原上生存,从来就是这么残酷,谁最狠谁就能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连老婆也不顾了?真要是到了那种时候,还是让你吃饱了,你比我会打猎,我射箭一直射的不准,连只兔子也射不到。” 玫听得张五哥流露真情,她和张五哥做了这么久夫妻,十分了解他的脾气秉性,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心中十分感动,说道:“五哥,你净说傻话,荒原上的女人多得是,我要是死了,你再娶一个便是,我们野蛮人的英雄就应该是心肠刚硬,怎么能事事都以老婆为先。” 张五哥摇了摇头,说道:“那种为了活下去而不顾老婆的男人,不是心肠刚硬,而是孬种,这种事情就是打死我也做不到。” 舍里和苏苏见张五哥和玫你侬我侬的秀恩爱,心里面都是羡慕异常,野蛮人崇拜英雄,哪个怀春少女不希望嫁给像张五哥这样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自从做了侍女以来,张五哥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就算玫离开了,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舍里和苏苏是族里最顶尖的美女,本来对自己的美貌十分自负,可惜在张五哥的面前没什么卵用。 张五哥和玫正聊着,巴巴图喇、奎山和哈什一起冒着风雪前来,奎山看了看舍里和苏苏,似乎比在家里的时候更娇艳了一些,对张五哥行礼说道:“图腾之子,这几日风雪太大,我们圣羽真侯部落的牧人都陆陆续续的赶着驼鹿群返了回来,只有去星星湖放牧的十几个牧人还没有回来,我担心他们遇到了狼群,和哈什商量,要他派几个小队的勇士去接应一下,哈什说这是大事,要您做主,他才肯去。” 张五哥说道:“这样冷的天气,普通的勇士也耐不住,我索性没事,就骑了八足巨马前去打探一番,只是不认识道路,需得有一个人给我带路。” 哈什闻听之后,担心张五哥的安危,说道:“主人,这点小事,不需要您亲自去,只要您同意,我这就带着一个小队的勇士出发。” 张五哥知道哈什忠心,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这可不是小事,人命关天,你不用再劝说了,我做的决定,没有更改的道理。” “是!”哈什见张五哥执意要去,便不敢再阻拦,说道:“星星湖那里的道路,我熟悉的很,我可以给主人带路。” “好,就算你一个!”张五哥笑着说道。 咔嚓金不知什么时候也走进了皮帐中,对张五哥说道:“老师,我也前去,要是遇到狼群,我把它们全宰了。” 张五哥看了看咔嚓金,这个弟子精神有些不同于常人,动不动就是喊打喊杀,十分的头疼,又不放心把他留在家中,唯恐惹出什么事端来,只好也把他带上。 张五哥急着去星星湖,连忙叫人将八足巨马给牵了过来,这些日子以来,八足巨马在营地中吃着最好的草料,养的膘肥体壮,皮毛上似乎泛着油光,见到张五哥之后,摇头摆蹄的十分亲热,又走近来,用舌头舔着张五哥的脸。 张五哥用手拍了拍八足巨马的脖子,飞身便跳了上去,又让哈什和咔嚓金也上马同乘,二人却是不敢与图腾之子并驾齐驱,哈什骑了一匹壮硕异常的雄驼鹿,咔嚓金扛着张五哥的九齿钉耙步行,竟是一点也不慢,虽不如八足巨马的迅疾,却是比哈什的驼鹿还要快上一些。 一路之上,寒风裹着雪粒,仿佛漫天白毛飞舞,三丈之外什么也看不清,张五哥和咔嚓金倒是满不在乎,哈什却是冻得脸都僵硬了,嘴里呼出的热气凝结在胡须和眉毛上,都结成了冰。 张五哥从怀里取出一个装酒的皮囊,那是玫在临行前给他暖身子的,随手便扔给了哈什,说道:“看你冻得那个鸟样,给我一口气喝干了。” 哈什也不客气,拔下塞子,果真便喝得一滴不剩,擦了擦嘴说道:“听老人们讲,这白毛雪是从冰原上刮过来的,嘿嘿,真够劲!主人你去过冰原么?” 张五哥说道:“我和玫本来就是要去冰原上看一看,要不是被耽搁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到了冰原,听说那里的大鱼像山一样大,要是打上来一只,也许能吃上好几年。” 哈什咧着大嘴说道:“要是冰原上的大鱼真的像山一样,我就住在鱼的肚子里,天天睁开眼就有鱼肉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不得吃成一个大胖子。” 咔嚓金扛着沉重的九齿钉耙,冷冰冰的说道:“你住在大鱼的肚子里,一边吃一边拉,不嫌臭么?” 哈什和咔嚓金话不投机,哼了一声,便不在说话,三个人一路狂奔,幸亏哈什道路熟悉,没多大的工夫,便远远地看见了前面的星星湖,一阵阵的狼嚎声也顺着风雪传了过来。 一只受伤的驼鹿疯了一样窜了出来,鼻子和嘴向外喷着白色的沫子,脖子下面有好几处咬伤,伤口处汩汩流着血,又滴成了一条条的血冰,见到张五哥三人,仿佛遇到了救星,嘶吼着便冲了过来。 哈什仔细一看,驼鹿身后还跟着三头凶恶的荒原狼,每头都有小牛犊大小,正张着血盆大口紧紧的追来。 “射死它们!”张五哥用手一指荒原狼,哈什连忙张弓搭箭,箭如流星一般,不是射中了眼睛,就是射在了脖颈处,三只荒原狼瞬间就被射杀。 张五哥催动胯下的八足巨马,旋风一般的来到了星星湖边,看到了一幅惨绝人寰的场面,十几个圣羽真侯部落的牧人躺在血泊中,几十头荒原狼正在啃噬他们的尸体,远处的湖里,一大群的驼鹿被狼群赶到了冰面上,荒原狼顺着风雪追着驼鹿群,但凡落在后面的驼鹿,瞬间便被狼群扑倒,还没有断气,便被狼群蜂拥着撕咬起来。 几头雄驼鹿为了保护妻儿,低着头,挺着硕大的鹿角向狼群撞来,荒原狼并不和雄驼鹿硬碰,躲在侧面直起身子一扑,利爪和尖牙便深深嵌入了驼鹿的肚腹之上,顺势一撕扯,便将雄驼鹿开膛破肚,青黑色的肠子洒落一地,鲜血喷溅在冰面上。受伤的雄驼鹿在哀鸣声中倒了下来,一下子便被狼群压住,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成了一堆白骨。 血腥的杀戮使得狼群异常的兴奋和疯狂,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了冰面,凶残的狼嚎声响彻四野。 第46章 法则 荒原上的生存法则从来都是残忍和酷烈的,对于弱者没有一点点的怜悯。 驼鹿在狼群的逼迫下,一点点的退向湖心,冰面越来越薄,在驼鹿群的踩踏下,裂开了一道道的缝隙,又迅速的扩大,突然之间,冰面一下子碎裂了,有的驼鹿落在冰冷的湖水中,扑腾了几下便沉入湖底,冰面上幸存的驼鹿哀伤绝望的嘶鸣着,面对着黑压压的狼群进退不得,有些驼鹿被吓破了胆,四肢跪在了冰面上,屎尿齐流。 这群荒原狼的首领是一头金色的公狼,见驼鹿群被困住了,不紧不慢的扑倒了一头小母鹿,然后咬破了喉咙,贪婪地喝着喷涌而出的鹿血,温热甜香的母鹿血让金狼迷醉,完全没注意到张五哥等三人,或许金狼看到了,可是在几百头荒原狼面前,三个野蛮人不过是开胃的小菜,完全不值得引起它的重视。 “杀!”张五哥从咔嚓金手里接过九齿钉耙,双腿一夹八足巨马的肚子,随着一声唏律律的长嘶,一人一马便旋风般冲进了狼群中。 八足巨马硕大的铁蹄上下翻飞,只一个来回便踢到了一大片的荒原狼,兴奋地直打着响鼻。张五哥的九齿钉耙上面挂满了荒原狼的血肉残肢,他自重生来到了荒原,从来没有爆发出如此强烈的杀意,既然弱肉强食是惟一的生存法则,那么就让荒原狼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残忍,在图腾之躯无与伦比巨力的催动下,九齿钉耙被舞成了一团泛着血光的刀刃旋风,当者立毙! 荒原狼遇到了更加凶残的存在,吓得将尾巴夹在屁股里,呜呜呜呜震颤嗥叫着,挨挨擦擦的挤在一处,畏惧的看着一人一马。乘着这个间隙,驼鹿群一下子便从湖面上冲了出来,蹄声震得大地隆隆直响。 已经到嘴的肉却逃走了,领头的金狼瞬间暴怒了,它张开巨口,一下子便咬死了一只畏缩的大公狼,又嗷的一声长嚎,整个狼群在金狼的驱使下,就好像发了疯一样,不顾一切的朝着张五哥冲了过去。一头一头的荒原狼在半途中高高跃起,试图扑咬坐在马背上的张五哥,却被九齿钉耙凌空打成了一团团爆裂的碎肉,八足巨马抡起八个蹄子,又踢又咬,凡是被踢中的荒原狼,不是骨断皮开,便是肚破肠流。 张五哥正杀得痛快,咔嚓金和哈什也冲了过来。哈什骑乘的雄驼鹿远不如八足巨马神俊,被十几头牛犊一样的巨狼抓咬得伤痕累累,就连哈什的皮袍下摆也被狼撕扯得破破烂烂,不一会儿的功夫,哈什胯下的雄驼鹿就因为流血过多,哀鸣着倒了下去。哈什睚眦欲裂,一下子发了狠,将皮袍子一把脱了下来,就这么精赤着上身,将手中的骨矛不要命的抡了起来,十几头荒原狼被抽得骨断筋折,倒在雪地上爬不起来。 咔嚓金打狼的手段不如张五哥气势惊人,却是远比哈什毒辣,他的身形就像鬼魅一般穿梭在狼群中,遇到近前的荒原狼先是一下子将双眼戳瞎,随后便是一脚给踢飞了出去,本来以他的脚力,完全可以一下子将荒原狼踢死,可他偏偏要给瞎了眼的荒原狼留下一口气,栽倒在雪地上大口的喷着血,没命地哭嚎。 对于荒原狼来说,没有了眼睛,就等于剥夺了它所有的骄傲和雄心,在狼群中再也没有地位,只能苟延残喘的活着,然后慢慢的走向死亡。对于咔嚓金来说,荒原狼的惨叫就是最美妙的声音,他残忍的笑着,身形愈发的快了起来。 金狼的注意力原本全放在张五哥的身上,指挥着狼群飞蛾扑火一般的围了上来,狼群一旦疯起来,就忘记了死亡的恐惧,况且与冻死和饿死比起来,战死就好像是一场盛宴。不过很快,金狼就注意到了咔嚓金的毒辣,被他打倒的大狼全部凄惨无比的叫着,似乎在诉说着自己的绝望和悲惨,让已经陷入疯狂的狼群再次变得胆怯起来,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 呜的一声长啸,金狼巨大的身躯就好像一片羽毛,几个起伏就来到了咔嚓金的身边,不过却没有着急进攻,而是混在狼群中围着咔嚓金转圈,瞄准了一个空档,一跃而起,一口就咬住了咔嚓金的手腕,没有料到咔嚓金虽然比不上张五哥的图腾之躯,可是运劲之后,身体上暴起密密麻麻的青筋,就好像是一个致密的铁网,根本就咬不破。 “早就注意到你了!”咔嚓金邪魅的一笑,另外一只手二指一点,就将金狼的两个眼睛也给戳瞎了,趁着它疼痛松嘴的一瞬间,又用双手分别抓住上下狼嘴,只微微用力一掰,狼吻的连接处便断裂了开来,从此再也不能撕咬猎物。 金狼的身子团作一团,脊背上原本坚硬的狼毫变得软踏踏的,曾经有多凶残,现在就有多软弱,像一只小狗一样含混不清的呜咽着。 此时狼群已经完全崩溃了,瑟缩着退向了湖心的冰面,最里面的荒原狼被外面的狼群不断拥挤着,扑通扑通的掉进了湖水中,哀嚎着沉进了湖底。 张五哥从八足巨马上跳下来,指着蜷缩的金狼对咔嚓金说道:“扒了它的皮,烤肉吃!”又对哈什说道:“你去寻些木头来!” 二人不敢违逆张五哥的意思,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在湖边生气了一堆大火,金狼的皮毛被咔嚓金血淋淋的撕扯下来,白亮亮的肉身被串在一只粗大的木棍上,哈什不住的翻转木棍,一阵阵烤肉的香气便冒了出来。 八足巨马闻到了香气,竟然摇头摆尾的跑了过来,也不怕烫,一口就咬掉了半个金狼的身子,只嚼了几下,便吞咽了下去。 “有意思,你这个畜生竟然还吃肉!”张五哥大大惊讶,连忙让哈什将剩下的半个身子也扔给了八足巨马。 八足巨马吃了一整只的烤狼肉,似乎还意犹未足,咔嚓金和哈什瞧着有趣,又活剥了七八只受伤的荒原狼,烤熟了喂给八足巨马,这才吃了个饱,围着三人一边转圈,一边唏律律的长嘶。 哈什站起身走向湖心处的冰面,从密密麻麻的狼群中,挑了一只最肥大的,一把就给拽了出来,当着狼群的面给开膛破肚,狼群却并不敢反抗,就好像是一群温顺的羊羔一般。 哈什捧着血淋淋的狼心和狼肝,架在火上烤熟了,先把狼心献给张五哥,又切了一半的狼肝给咔嚓金,这才捧着另一半狼肝大口嚼吃了起来。 张五哥看着烤得焦熟的狼心,顿觉饥肠辘辘,没几口便吞了下去,只觉得生平从未吃过如此肥厚鲜美的肉味。 “狼吃人,人吃狼,势也!”张五哥哈哈大笑,瞬间便冒出了这个想法,什么温良恭俭让,在荒原上通通是格格不入,这里的法则即简单又残酷,弱肉强食!强大者生,弱小者就要献出自己的血肉。 对于荒原狼来说,猎杀驼鹿是天性赋予的本能,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遇到了张五哥等人,它们就变成了一堆可口的血肉,被杀掉吃掉,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荒原上没有怜悯,只有变得强大,站在至高无上的顶点,才能免于被猎杀,才能守护住自己心爱的人。 张五哥本来天性纯良,自从获得了图腾之火的加持,明知道可以吸收灵魂以壮大自身,可行事起来总是扭扭捏捏的,觉得吞噬灵魂有违正道,不是那么的正大光明。可从这一刻起,他似乎适应了荒原上的法则,一种让自己变得强大的意念再也不可遏制。 “杀恶便是行善!” 张五哥站起身来,图腾之躯上缭绕着黄色的火焰,头顶上升腾起了一个十丈高下的火焰巨人,面貌模糊,气势威压天地。四周的风雪似乎被一道无形的力场所镇压,瞬间便平静了下来。 火焰巨人所散发出的光芒将整个星星湖照得一片明黄,狼群在这种气势的无声压迫下,浑身颤栗着,连叫也不敢叫,全部瘫软在了冰面上。 “去!”张五哥手一挥,火焰巨人便扑向了狼群,身上盘旋着的黄色火焰形成了一个个的旋涡,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就将几百头荒原狼的灵魂吞噬一空。 火焰巨人的面貌似乎变得清晰了一些,又似乎并没有一点变化,到了张五哥现在的境界,几百头荒原狼的灵魂犹如杯水车薪,不过是聊胜于无。 “信仰我者,得以恩赐!” 一个声音响了起来,随后一道明黄的光芒照射到哈什的身体之上,他全身的筋肉扭曲着,疯狂的生长着,又猛烈的膨胀着,在一阵撕心裂肺的痛苦中,哈什的身躯被黄色的光芒大幅度的强化,原本就力大无穷的他,变得更加的强大,全身的骨骼噼里啪啦的爆响,变得坚硬无比。 图腾力士! 传说最虔诚的野蛮人勇士会得到图腾的赐福,变成图腾力士。远古时期,野蛮人有十位伟大的图腾力士,无一不是移山架海的猛人,纯以血肉之躯便能与相抗衡。哈什对张五哥忠心耿耿,因而在张五哥吞噬了狼群灵魂之后,从火焰巨人那里得到了反馈的一丝能量,就这一丝的能量便让他脱胎换骨,虽说没有达到远古图腾力士的实力,也可以和咔嚓金并驾齐驱,甚至单以力量而论,还要超出一些。 咔嚓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即羡慕异常,又坚定了追随张五哥的信心,迟早有一天,就算没有图腾的赐福,凭着他从张五哥身上领悟到的境界,他也能突破自身的极限,达到一个无法想象的高度。 第47章 蝙蝠 张五哥等三人吃饱了烤狼肉,又将十几个羽真侯牧人的尸体埋葬之后,这才收拢了幸存的驼鹿,冒着风雪返回营地。 正走到半路的时候,忽然间驼鹿群停了下来,似乎感觉到什么恐惧的存在,全都匍匐在雪地上,身体瑟瑟的发抖。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嘈杂声,从天空中黑压压飞来了一大群蝙蝠,这些蝙蝠每个都差不多有半米大小,张着漆黑的肉翼,一对血红的眼珠,獠牙交错,浑身生着密密麻麻的鳞片。 “罗刹蝙蝠!” 哈什惊得头发都立了起来,传说罗刹蝙蝠乃是从无尽深渊中飞出的毒物,獠牙和爪子都有剧毒,只要被伤到,就要全身发黑中毒身亡,而且浑身的鳞片比铁石还要坚硬,刀枪不入,很难用兵器伤到。 自从野蛮人来到了荒原,除了和猛兽搏杀,最难对付的就是罗刹蝙蝠,这些毒物平时倒挂在洞窟中睡觉,一旦下起了白毛雪,便趁机出来捕杀野蛮人和牲畜,只有巫法大成的野蛮人巫师才能对付这些罗刹蝙蝠。二十几年前,当哈什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羽真侯部落就被罗刹蝙蝠袭击过,当时族中的巫师拼尽了全力,通过两败俱伤的打法,与大群的罗刹蝙蝠同归于尽,这才保全了全族人的性命。从此以后,罗刹蝙蝠似乎就绝了种,再也没有在羽真侯部落的附近出现过。 想不到二十多年后,哈什又见到了令他心有余悸的罗刹蝙蝠,现在他虽然已经成为图腾力士,自保绰绰有余,还是忍不住的一阵胆寒。 黑压压的罗刹蝙蝠拍打着肉翼,分散成了一条条黑线,瞬间就扑到了驼鹿群中,几个呼吸之后,随着一阵阵凄惨的悲鸣,刚刚从狼口脱生的驼鹿全部中毒身亡。大群的罗刹蝙蝠落在死掉的驼鹿身上,大口的吸着鲜血,身子逐渐的膨胀了起来,泛着血色的光芒。 哈什见辛辛苦苦救下来的驼鹿全被罗刹蝙蝠咬死,气得胸口差点炸开,正要冲过去与罗刹蝙蝠拼命,蝙蝠群轰的一声朝着他们三人飞了过来。 “主人小心!”哈什挡在了八足巨马前面,举起拳头便轰了出去,他如今进阶成为图腾力士,虽然火候还不够,不够全力施展出的力量也是非同小可,被他击中的罗刹蝙蝠凌空便爆成了一团血雾,就好像被巨炮轰击到了一般。 哈什牛刀小试,一下子便打死了十几只罗刹蝙蝠,信心大增之下,觉得罗刹蝙蝠也不过如此,轰出的拳头就好像排山倒海一般,化为了一个屏障,凡是撞到这个屏障之上的罗刹蝙蝠,都只要一个下场,爆裂! 一团团的血雾炸了开来,就好像一朵朵血色的花,即惨烈又带着杀戮的美感。 “哈什,打得好!”张五哥坐在八足巨马之上,笑呵呵的夸赞道。本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猛恶的蝙蝠,初始还有一些惊惧,见哈什抵挡起来毫不费力,自己绷着的心也就松弛了下来。 瞧着气势汹汹,原来不堪一击! 咔嚓金听到张五哥夸奖哈什,心里不服气,跃跃欲试的也想大杀一番,张五哥见状,说道:“蝙蝠太多,哈什一个人杀不完,你去助他!” 咔嚓金闻听之后,将扛着的九齿钉耙交给张五哥,手刀一立,当空就将一只罗刹蝙蝠给劈成了两半,不过手掌却是隐隐的有些作痛,他自修炼有成,以手为刀,简直无坚不摧,想不到罗刹蝙蝠的鳞片如此坚硬,手刀一劈之下,受到剧烈的反震,因而才有些疼痛。如果继续用手刀对付罗刹蝙蝠,恐怕劈死几十个之后,自己的手掌也就废了。 咔嚓金天生的武学奇才,见手刀有些吃力,便用双爪抓住罗刹蝙蝠的两个肉翼,猛烈的一扯,哗啦一声,就像扯开了最坚韧的布匹,罗刹蝙蝠被扯成两半,一个指甲大小的血核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原来罗刹蝙蝠以吸食血液为生,经年累月之下,便在体内形成了一个血核,乃是全身的血肉精华,吃了之后能大涨元气,有强筋壮骨的功效。 “老师,这个是好东西,你尝尝!”咔嚓金抓住血核,抖手便献给了张五哥,如此大补之物,他却是不敢自己享用。 张五哥接住血核,摸了摸,只觉得光滑圆润,又捏了捏,似乎很有弹性,一捏之下,便扁了下去,松手之后,又复原如初。 张五哥只觉得这东西好像牛皮糖一般,不过瞧着血淋淋的,有些难以下咽,又扔给了咔嚓金,说道:“我吃不下,你自己吃吧!” 咔嚓金接过之后,想也不想就吞了下去,只觉得一阵浓烈的血腥气在肚腹中化了开来,血核蕴含的血之能量瞬间到达四肢百骸,就好像吃了一剂大补药,每个毛孔都充满了力量。 “好滋味!”咔嚓金身形犹如虎跃狼奔,双手连番撕扯之下,十几只罗刹蝙蝠瞬间就报销了账,身体中孕育的血核也落入了咔嚓金之手,他又吞了几个血核,觉得全身气血鼓胀,似乎到了一个临界点,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要发泄出来。 张五哥见哈什和咔嚓金杀得有趣,催动八足巨马,抡起九齿钉耙也冲了过来,以他现在的实力,对付罗刹蝙蝠,就好像是大炮打蚊子,纯属是大材小用。 没出几个呼吸,张五哥杀死的罗刹蝙蝠就堆积成了一个个的小山,又在八足巨马的践踏之下,化为了一滩滩的血肉沼泽。 八足巨马似乎对血核很感兴趣,打着响鼻,将掉落出来的血核拱成了一个小堆,就好像吃黄豆一般,大口的嚼吃着,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吃掉了几百上千的血核,一股股的血之精华充实着八足巨马的全身,源自于神龙与天马的血脉一点点的觉醒。在八足巨马的体内,似乎孕育着一种伟大的蜕变,一旦成功,便犹如鲤鱼跃龙门,腾云驾雾,不再是凡种。 张五哥坐在八马巨马的身上,感觉这牲畜仿佛成为了一个大火炉,热浪滚滚,散发出的热气将落下的雪花瞬间就融化了。 张五哥曾经将一缕图腾之火打入了八足巨马灵魂之中,本来可以逐步侵蚀控制八足巨马的灵魂,后来见八足巨马对自己十分温顺,便没有侵蚀它的灵魂,只是将那一缕图腾之火潜匿了下来。多日以来,几乎忘记了此事,今天见八足巨马有异,仔细探查之下,发现曾经火星一样的图腾之火,在八足巨马的灵魂中已经成长到了巴掌大小。 “回来!”张五哥轻轻一招手,那缕巴掌大的图腾之火便从八足巨马的体内飞了回来,落入张五哥的眉心中消失不见,乃是回归融合进了本体之中。 原来图腾之火变化无穷,张五哥至今以来,不过是领悟了吞噬和侵蚀的粗浅门道,刚才融合了寄生在八足巨马体内的火焰,似乎心中升起了一种明悟,对于图腾之火的妙用,又有了一番全新的理解。 张五哥拍了拍八足巨马的头颅,说道:“以后你愿去愿留,都由你自己决定!” 以力服人,乃是霸道。以术服人,乃是邪道,都落了下乘。只有以德服人,才是正道!张五哥原本用侵蚀的手段控制八足巨马不过是迫不得已,这一向他勇猛精进,图腾之火的进境一日千里,这才决定还八足巨马以自由之身。 桀桀!一阵高速振荡的金属摩擦声音由远及近,张五哥抬头一看,一个两米多高的巨大蝙蝠飞翔在空中,肉翼扇动掀起的狂风形成了一个个细小的龙卷风,就飘荡在它的身前身后。 罗刹蝙蝠王! 一对血红的眼珠就好像是两个红灯笼,散发着残忍而嗜血的光芒,两只漆黑的爪子泛着鳞光,比海东青的利爪更加的锐利坚硬。 罗刹蝙蝠王停在半空中,眼珠在三人身上只一扫,张五哥等人的脑海中便泛起了一个声音。 “敢杀我的子孙,必吃尔等的血肉!” 这股意念中蕴含的是一股赤裸裸的凶残、恶毒,仿佛是无尽深渊中的恶魔,视人类为饵食,没有一点道理可言。 感受到这股意念的挑战,哈什和咔嚓金同时一跃而起,双拳并举,同时轰击到了罗刹蝙蝠王的身体上,打得火星四溅,却是分毫未伤。 罗刹蝙蝠王的身形只是一顿,就定在了半空中,肉翼一阵扇动,一道道的龙卷风就将哈什和咔嚓金给吹得站立不稳。 嗡嗡嗡,罗刹蝙蝠王高速的俯冲下来,快的像一道闪电,两只切金断玉的爪子分别抓向哈什和咔嚓金的脑袋。一旦被它的利爪抓中,二人的脑袋肯定被一下子洞穿,绝无活命的可能。 “找死!”张五哥见罗刹蝙蝠王大逞凶威,不由得冲冲大怒,从八足巨马的身上高高跃起,瞬间就轰出了几十拳,拳拳都打在了罗刹蝙蝠王的身体上,一个个血洞在罗刹蝙蝠王的身上爆了开来,转眼坚不可摧的身躯就被轰成了无数碎渣。 血肉洒落了一地,罗刹蝙蝠王吭都没吭一声,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出门也不看黄历,在我的眼中,你比吊毛还要脆弱!” 张五哥半空中一个转折,身子又落在八足巨马的背上,气势滔天,吓得蝙蝠群四散奔逃。 第48章 阴姬 张五哥刚杀死了罗刹蝙蝠王,周围的空间陡然间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一阵阵浓稠的黑气像天幕一样笼罩了下来,空间似乎被冻结了一般,哈什和咔嚓金连动弹也不能够,一种大恐怖的情绪从脑子里冒了出来,如果换做普通人,一下子便要吓得肝胆俱裂,总算哈什和咔嚓金都是意志极其坚定,在这种铺天盖地的恐怖黑气笼罩下,还能保持神魂的清明,不过这种精神上的压制,单凭二人的实力,暂时还无法破除。 “是谁!给我滚出来!”张五哥的头顶上升腾起由图腾之火凝结的巨人,十丈高的身躯一下子就冲破了黑幕,身上散发出的明黄色光芒照射在黑雾之上,就好像是热水泼在冰雪之上,随着一阵凄厉的尖叫,黑气瞬间便聚拢在了一处。 一个妖娆无比的黑美人从黑气中走了出来,身形凹凸有致,每一个表情都媚态天成,向外散发着令人发狂的欲望风情。 黑美人的眼光扫视了一下当场的三人,便落到了张五哥的身上,娇笑着说道:“我是阴姬,我从暗黑魔君的口中听说过你的名字,年轻的图腾之子,是你杀掉了我豢养的罗刹蝙蝠?它们可是我心爱的宝贝,你要如何赔我?你是如此的强壮,如果能让我满足,或许我能够原谅你的鲁莽。” 张五哥听着阴姬柔媚无比的声音,其中似乎蕴含着一种魔力,能够引动男人内心深处的欲望,只觉得一股热气从小腹升了起来,头脑中不自觉的出现了种种淫靡的画面。 有的画面之中,阴姬表情清纯圣洁,勾动着张五哥以最不堪的方式去玷污这份圣洁。 有的画面之中,阴姬举止端庄高傲,让张五哥不自禁的去摧残、践踏、征服。 有的画面之中,阴姬风情万种,呻吟着迎合张五哥的粗暴,销魂淫靡到了极点。 …… 原来这阴姬乃是暗黑魔君的属下,善于用欲望迷惑人的心智,一旦着了道,便会在她的死亡吮吸之下,被吸干全身的精血和魂魄,变成一具干尸。她的声音中就暗含着魅惑之音,让人在不知不觉之中便情欲高涨,神魂颠倒而不能自持,确实是歹毒异常。 “亵渎吾身,必遭火厄!”一个洪钟大吕一般的声音响彻当场,一下子就破了阴姬的魅惑之音,张五哥瞬间就恢复了清明,往左右看看哈什和咔嚓金,这二人似乎没有经受住刚才的考验而一泄如注,脸上充满了释放之后的快感和空虚。 “好厉害!图腾之子果然有超常的定力!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身怀伟器,做你的女人一定快乐异常。” 阴姬被破了魅惑之音,脸色似乎变得苍白了一些,却更加增添了一些惹人怜爱的柔弱风情,让男人不自禁的去呵护和爱抚。 哈什下身之处一片泥泞,大失颜面之下有些恼羞成怒,说道:“胡说八道,你怎么知道图腾之子身怀伟器,你又不是他裤裆之中的虱子。” “啊哈!”阴姬冲着哈什勾魂的一笑,说道:“大个子,没有人比我更懂男人,我从你们血液的味道便能嗅出你们能力的大小,所谓闻香识男人,便是这个道理。嘻嘻,你虽然长得高大,却是三人之中最弱的,恐怕在我的死亡吮吸之下,连一个呼吸也经受不住。” “那我能经受多久呢?”咔嚓金饶有意味的看着阴姬问道。 阴姬舔了舔嘴唇,说道:“你比大个子的意志强上一些,至少在十个呼吸以上。我从你的血液中嗅到了罗刹蝙蝠的味道,你应该是吞吃了不少的血核,我要怎么惩罚你呢?一下子将你吸干,似乎是便宜了你。” 张五哥坐在八足巨马之上,见阴姬好像是胜券在握,对哈什和咔嚓金猫戏老鼠一般,淡淡的说道:“我以前见过对付你这类人的手段,抓住之后,剥去全身的衣服,然后浸入粪桶之中,你猜你能忍受几日?” 阴姬想到张五哥描述的场面,皱了皱眉头,随后咯咯咯的笑了起来,身上凝结的黑气一阵颤动,说道:“图腾之子好狠的心,为什么火气这样的大,让我给你消消火气好不好?” 说完之后,纤纤玉手之上缭绕着浓稠的黑气,似乎突破了时空的束缚,一下子便出现在张五哥的胸口处,五个长长的指甲弯曲如钩,泛着妖异的光芒,就要将张五哥的心脏活生生的挖了出来。 张五哥动也不动,身形好似渊渟岳峙,任凭阴姬的五指抓到自己的胸口处,胸肌只是自然的一个弹抖,就将五个指甲全部震断。 阴姬一击不中,张五哥身体的坚韧,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嘻嘻一笑,化爪为掌,瞬间就在张五哥的胸口拍了上百下,劲道各有不同,或阴毒,或猛恶,或冰寒,或炽热,就算是一块钢板,也要被击成碎片,不料打在张五哥身上,却是毫无功效,就好像微小的水滴进入了大海大洋之中,并不能激起一丝波澜。 “打够了么?”张五哥好像被挠痒痒一般,一把抓住阴姬的手腕,微笑着问道。 “你欺负人家呢!”阴姬身子一软,便蛇一样倒在了张五哥的怀中,眼神迷离,鼻息中发出勾人心魄的呻吟,红唇张开,一个黑漆漆的旋涡出现在了樱桃小口之中。 “有古怪!”张五哥温香软玉在怀,突然觉得下身蠢蠢欲动,似乎被一个温热的旋涡给包裹住,旋转的吸力时快时慢、时深时浅,在一阵难以形容的舒爽之中,全身的精血聚在一处,便要喷薄而出。 一阵强烈的不安让张五哥的心灵一下子警觉了起来,大惊之下,也顾不得什么好男不和女斗,劈手就是十几个耳光,将阴姬打得头发散乱,风情万种的脸蛋肿的像猪头一般。 “给我滚!”张五哥抓起阴姬娇柔的身子,狠狠的摔在了马下,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心思。 阴姬的肉身攻击,在张五哥的面前,就好像是软弱的小白兔反抗一只老熊的施暴,并没有一点用处。阴姬从雪地上爬起来之后,用手摸着自己肿胀的脸蛋,发出了一声凄厉失态的尖叫:“老娘要杀了你啊!” 一阵阵的黑气从阴姬的身上冒了出来,狂风大作,吹得地上的积雪漫天飞舞,片刻之后,黑气便飞到了半空中,盘旋纠缠到了一处,形成了一个巨大清晰的蝙蝠,身长数丈,血盆大口中的獠牙狰狞,陡然俯冲而下,朝张五哥三人吞噬而来! “着家伙!”哈什抱起一块磨盘大小的巨石,重约几百斤,腰背一个用力,巨石就像流星一般撞向了黑气形成的巨大蝙蝠。 巨大蝙蝠一口就将巨石吞了下去,獠牙一个咀嚼,就将巨石碾成了石粉,纷纷洒洒的落了下来。哈什大惊之下,将手中的石矛又投了出去,毫无阻碍的便穿过了巨大蝙蝠的身体,形成了一个碗口大的窟窿,不料瞬间黑气一阵涌动,窟窿便愈合了起来消失不见。 桀桀,桀桀! 巨大蝙蝠的血红眼珠望向了哈什,哈什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便要陷入淫靡欲望之中而不能自拔。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张五哥见哈什着了道,头顶上的火焰巨人激射出一阵阵的明黄色光芒,就好像万箭齐发,一下子狠狠射入了巨大蝙蝠的身体。 巨大蝙蝠受此重创,全身出现了一个个漆黑的伤口,却是再也愈合不得,浑身缠绕的黑气也消融了不少,几乎便要形体涣散。 “去!”张五哥低吼一声,头顶上的火焰巨人便飞了出去,双手像簸箕一样张开,将巨大蝙蝠笼罩在其中,又轻轻一合,便将巨大蝙蝠拍成了碎片。 巨大蝙蝠被张五哥出手破去,阴姬顿时元气大伤,委顿在雪地上,大口的鲜血喷了出来,五官丑陋可怖,令人望之欲呕。 咔嚓金大声的讥讽阴姬:“你现在的这个样子,就算是使出什么死亡吮吸,对我也没用处了,因为我看见你的脸,就提不起兴致来了。” 越是自负美貌的女人,一旦被别人损毁了容颜,便要变得歇斯底里,阴姬也不例外,听了咔嚓金的话,几乎气得昏了头,嘴一张,一道黑色的闪电便击到了咔嚓金的胸口处,瞬间便透体而过,原来这黑色闪电乃是阴姬本命元气所化,厉害异常,非是普通人所能抵挡得了。 张五哥一个没注意,咔嚓金便受了重伤,鲜血从胸口处疯狂的涌出,身子像一截木桩一样倒了下去。 “妖女好歹毒!”张五哥怒发冲冠,从双眼之中飙出了两道火焰,电闪一般便射入了阴姬的眼目中。 阴姬只觉得眼中一热,似乎有一股十分舒服的暖流渡了过来,片刻后自上向下,由眼睛传到喉咙,又由喉咙到胸口,最后滑到小腹。从张五哥眼睛中飙出的火焰乃是先天纯阳,在阴姬小腹中与纯阴结合,瞬间就形成了一个火焰胎儿,吸收阴姬体内的元气迅速壮大了起来。 几个呼吸之后,阴姬的小腹便鼓了起来,就好像十月怀胎一般,她虽然不是什么贞洁烈妇,可是当众以目受孕,还是前所未有从没经历过的事情,一下子变得慌乱起来,只觉得全身的元气精华都疯狂的被火焰胎儿吸收,只怕再过一小会儿,她就会被吸成一个干尸,万劫而不复。 “饶命!我愿归服!” 阴姬跪倒在雪地上,朝着张五哥磕头不止。 第49章 象十力 张五哥对阴姬连伤哈什和咔嚓金,心中十分的恼怒,见她跪地求饶,却是郎心如铁,一定要她吃点苦头才肯罢休。 以目受孕是张五哥刚刚领悟出来的手段,乃是图腾之火演化出的种胎大法,图腾的火种通过目光送出,只要是雌性生物,便无可豁免。一旦中招,便会瞬间在体内孕育出一个火焰胎儿,吸收母体的元气精血迅速壮大起来,然后火焰婴儿会回归本体,也就是吸收母体的元气来壮大图腾之火本体。 一阵阵瘆人恐怖的哀嚎声响彻当场! 阴姬全身的血液骨髓精华都被腹中的火焰胎儿疯狂的抽取,肉身以可见的速度干瘪了下去,就连一头黑发也变成了如雪的白丝,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瞬间就变成了一个老态龙钟的妇人,脸上布满了老年斑,原本堪堪一握的小蛮腰也驼了下去。 呱呱!当火焰胎儿长到十斤左右的时候,突然在阴姬的腹中睁开了眼睛,手脚舞动大声的啼哭起来。 火焰胎儿虽幼小,可拳脚上的力气却是不轻,打得阴姬满地打滚,肠子似乎根根寸断,一阵阵的冷汗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刑法比千刀万剐的凌迟还要残忍,那么张五哥的种胎大法一定算是一种。阴姬疼得双目呆滞,嗓子喑哑发不出一丝声音,十个手指全部抓破了,在雪地上拖出一道道长长的血痕。随着火焰胎儿在她的肚腹中一阵阵的拳打脚踢,她的灵魂似乎就要魂飞魄散,眼泪鼻涕一起涌了出来,狼狈不堪的样子与刚刚的风情万种,差距何止天上地下,简直是令人昨舌。 阴姬突然感到下面一阵撕裂般的疼痛,火焰胎儿胖大的躯体从产道中硬生生的钻了出来,就好像是一头小母羊突然生下了一只小牛犊,那种非人的痛苦可想而知。 呱呱!火焰胎儿出生以后,白嫩的躯体上便冒起了一阵阵黄色的火焰,跳起来一个纵越,身子还在半空中的时候,瞬间就烧成了一堆灰烬,从灰烬中升起了一个巴掌大的精纯火焰,一下子撞在张五哥头顶的火焰巨人身上,如同百流归海一般,瞬间合二为一。 张五哥吸收了从阴姬体内孕育的火焰胎儿,只觉得神气完足,火焰巨人的面貌一下子清晰了许多。反观阴姬,肉身元气大亏,多年养育的纯阴之气全部被张五哥吸收一空,只觉得站立不稳,身体颤颤巍巍的抖了起来。 原来这世上还有比死亡吮吸歹毒一千倍、一万倍的功法,张五哥看着面貌和善,行事却是百无禁忌、无法无天,此时在阴姬的眼中,比起什么天妖巨魔还要可怕无数倍。 “如此的手段,简直比恶魔还要毒辣,哪里是什么图腾之子,倒像是魔主的嫡系子孙。” 其实只要张五哥愿意,就可以不停地用种胎大法让阴姬怀孕,然后生下一个又一个的火焰胎儿,被张五哥吞噬吸收,直到阴姬油尽灯枯变成一具干尸。由此可见,图腾之火绝不是什么良善的存在,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一旦被触怒,便要用最残忍凶霸的方式来惩罚。张五哥自从融合了图腾之火,不知不觉中,也沾染了几分霸道,不过总算他天性淳朴,这才克制住了心中那股骇人的杀伐之气,在最后的关头收手,阴姬才侥幸逃了一命。 “饶,饶命!”阴姬扑倒在雪地上,喉咙里面含混不清的说道。 张五哥跳下八足巨马,将哈什和咔嚓金抱到马背上放好,对阴姬说道:“你伤了我的人,我也让你吃了苦头,至于我杀死你的罗刹蝙蝠,那是因为它们袭击我在先,咱们算是两清,你走吧!” “你果真饶了我?”阴姬十分怀疑张五哥说出的话,因为她最喜欢玩弄别人的情绪,经常在给人无限希望的同时,又突然下毒手杀掉,这种虐杀带来的快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以己度人,如果张五哥也喜欢这个调调,自己岂不是空欢喜一场。 张五哥看也没有看阴姬一眼,牵着八足巨马就走远了,似乎阴姬在她眼中不过是蝼蚁一般的东西,是杀还是放,完全不值得一提。 “你不杀我,会后悔的!”阴姬双臂支撑在地上,望着张五哥远去的背影,眼神十分怨毒。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对她的态度是如此的不屑,这种不屑的态度甚至比杀了她还要残忍无数倍。 阴姬咬着嘴唇,一缕缕的鲜血从嘴角流了出来。 张五哥的背影渐渐地消失不见,阴姬喘息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恢复了一丝的体力,在雪地上爬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爬到了星星湖的边上。 阴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勉强的坐了起来,满头如雪的发丝随风摆动,宛如漫天的银线飘舞,见风就长,一根根的银发好像蛇一样蜿蜒,上升到十几丈的空中,转眼就密布在星星湖的上空,随着一阵尖啸的破空声音,无穷的银发张开,就好像垂钓的丝线一般,扎破了湖上的冰面,深深的进入冰冷的湖水之中。 过了大约一顿饭的时间,湖面上的水像开了锅一样翻滚,无数的白发在湖底钩上来一条条肥大的白鱼,还有一些水桶粗的大蛇、水獭、鳄龟等等生物,随着一阵阵的惨叫,这些生物被白发从湖水中拉扯上来,又带到半空中,漫天飞舞。 阴姬的眼睛陡然变得漆黑一片,嘴中念着邪恶晦暗的咒语,钩在银发上面生物的精血被吸了出来,顺着银发一缕缕的流进阴姬的身体之中,阴姬原本干瘪枯瘦的躯体仿佛吹了气的尿泡,一下子膨胀了起来,全身都泛着血色的光芒,一阵阵的黑气从身后飞了出来,就好像黑蛇乱舞。 过了一会儿,阴姬功行圆满,把脑袋摇了一摇,一头白发又转为浓黑,上面钩着的鱼、大蛇、水獭、鳄龟等等生物的尸体都化为了飞灰,随着风雪洒落在星星湖上。 一阵若有若无的惨白雾气从湖面上升起,无数泛着磷光的生物亡灵在其中哭嚎哀叫,宛如人间地狱一般。 “这湖水中的生灵多则多矣,不过血气却是寡淡无味,难以补充元气,不过是解燃眉之急而已。” 阴姬一口气吞噬了星星湖中全部的水族,却还是感觉意犹未足,她已经很久没有直接吸食血液了,之前一直通过吞吃罗刹蝙蝠的血核来补充元气,偶尔施展死亡吮吸,吸取男人的精血,不过是玩乐而已。 阴姬这次出来,除了是乘着白毛雪放牧罗刹蝙蝠,以吸取人畜的血液,更重要的是听说野蛮人出现了一个图腾之子,心里不服气,要称一下张五哥的斤两,如果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西贝货,阴姬自然要将张五哥吸成一具干尸,也好在暗黑魔君面前邀功,却没想到碰到了一个硬钉子,张五哥的实力之强、手段之辣,远不是凭她能够对付得了的。 “暗黑魔君最近好像出了什么岔子,躲在洞窟之中谁也不见。如果要报仇,只好去求象十力,这家伙不过是暗黑魔君的坐骑,却是性情极淫,说不得要被他占一番便宜。” 阴姬站起身来,又变成了一个绝色妖娆的美人,黑气一闪,身形便消失不见。 ~*~*~*~*~*~*~*~*~*~*~*~*~*~*~*~*~*~*~*~*~*~*~*~*~*~*~*~*~*~*~*~*~*~*~*~ 一片山岭之中,到处白雪皑皑,一个庞大无比的巨象卧在冰雪之中,浑身披着又厚又长的毛发,白色的象牙有水缸粗细,就好像两柄巨大锋锐的长矛,象鼻呼吸之间,狂暴的气流形成了一阵阵飙风,散发着一种野性、狂暴,践踏一切的恐怖气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巨象似乎饿了,两只眼睛陡然睁开,发出凶横暴戾、嗜血残忍的光芒,四个象腿就好像是参天大树,巨大的身躯站起后遮天蔽日,象鼻只是稍微一卷,就将一株巨木连根拔起。 嗷!嗷嗷!巨象仰天嘶鸣,一种仿佛来自太古洪荒猛兽的威压,轰隆隆的在山岭之中回荡,吓得熊狼鹿羊等野兽瑟瑟发抖,趴伏在地面之上动也不敢动。 巨象竖起长长的象鼻只是一吸,就将一头三米高的暴熊吸进了鼻子中,随后打了个响鼻,从鼻子中喷出来一堆白骨,竟是在一瞬间就将暴熊的血肉吞噬得干干净净。随后又是一阵风卷狂云般的长吸,将这片山岭中大大小小的野兽都给吞进了肚子中,满意地打了一个嗝,向外又喷出了无数的尸骸,散落在雪地上,简直像修罗屠场一般恐怖。 象十力!本体乃是一头远古魔象,体长百丈,远古的时候,一力乃是一万斤,十力便是十万斤,也就是说,象十力举手投足之间,便有十万斤的巨力,拔山填海都不在话下,乃是暗黑魔君麾下第一号的悍将,当年随暗黑魔君征战荒原,不知道屠戮了多少神兽猛禽,凶威赫赫! 一个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天边传来,却又清晰无比,“象十力,阴姬遇到了麻烦,你去助她一助。” 象十力闻听之后,全身的毛发飘舞,巨大的身形渐渐缩小,就连两只象牙也隐入了身体之中,转眼就变成了一个身高两米左右的光头壮汉,浑身块块肌肉高高的隆起,显示出无与伦比的伟岸力量。 象十力跪在地上,望着天边,谦恭地说道:“暗黑魔君,在整个荒原上,除了您和我,还有谁能威胁到阴姬,您多虑了吧。” “不要大意!”暗黑魔君似乎变了一个人,本来阴森的声音变得无比尖锐,像极了当日的古拜。“野蛮人之中出了一个图腾之子,你去杀了他!将他的头颅提来见我!” 随着一阵痛苦的嚎叫,暗黑魔君似乎又切换了过来,声音阴森冰冷,说道:“去吧,将阴姬带回来,不要招惹那个图腾之子,你不是他的对手。” 象十力听到两个自相矛盾的命令,不知道该听从哪个命令,跪在地上等了好久,也不见暗黑魔君再次发出命令,似乎早已远去多时。 “图腾之子,嘿嘿,有些意思。” 象十力摸着自己的光头,全身一阵扭动,浑身的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爆豆一般的声音,一道道的雷光闪电浮现在暴起的肌肉之上。 第50章 中毒 张五哥带着哈什和咔嚓金回到营地,经过巴巴图喇的救治,哈什当天就苏醒了过来,咔嚓金虽然受伤颇重,可是敷上巴巴图喇用草根树皮熬煮的外用药,伤口处的血已经止住了,瞧着没有什么大碍了。 众人闻听张五哥讲起狼灾和罗刹蝙蝠的事情,都是心惊不已,荒原狼还算不得什么,凭人力还可以抗衡,罗刹蝙蝠却不是普通的野蛮人所能对付的,幸亏张五哥将罗刹蝙蝠给杀绝了根,否则大群的罗刹蝙蝠闯到营地之中,人畜都要大受其害。 至于遇到阴姬的事情,张五哥只讲给了玫一个人,玫对他说道:“五哥,你总是心软,女人和男人是不同的,你放了她,她不一定会感激你,说不定后面还要报复回来。她能连伤哈什和咔嚓金,凭着这份本事,就是一个狠角色,下次如果再遇到这个女人,切不能心慈面软,一定要斩草除根,否则后患无穷。” 张五哥诺诺的应着,他在冰天雪地之中来回奔波,虽然体质强悍,也有些疲乏了,只想搂着老婆美美的睡上一顿。玫和张五哥做夫妻有些时日了,有些事一个表情便能领悟,于是吩咐苏苏和舍里服侍张五哥洗浴,当晚极尽逢迎抚慰,待张五哥达到极乐巅峰之后,又双拥而眠,直睡到第二日中午,张五哥才醒了过来。 刚吃了午饭,嘎拉前来禀报,说是有两个冰霜巨人骑着白熊来到营地附近,被瓦萨比率领着地精给围住了,两个冰霜巨人并没有动手,说是来见您的,其中高大的男巨人自称叫做卡豋,另一个女巨人叫做佩娅。 “他们两个寻到这里来了!”张五哥自从离开巨人的营地,已经有好长的时间,倒是有一些想念,于是和玫同乘着八足巨马,由嘎拉带路,前去迎接。 走出营地不远,就见到黑压压的一群地精,手中拿着破破烂烂的青铜兵器,对着卡豋和佩娅正大呼小叫。要是在以往,地精见到冰霜巨人只有屁滚尿流逃跑的份儿,现在他们成了图腾之子的麾下,身份自然水涨船高起来,出于一种狗仗人势的心理,对于冰霜巨人也变得不是很畏惧。 “先知大人,可算是寻到您了。”卡豋和佩娅一见到张五哥,便从白熊身上跳了下来,双双跪倒在雪地上行礼。 张五哥打量着两人,见都是一脸的憔悴,又看见佩娅怀中还抱着小巨人博哈特,面色青黑已经是奄奄一息,惊问道:“博哈特这是怎么了?我和玫离开的时候还是活蹦乱跳的。” 佩娅哭着说道:“先知大人,博哈特前几日一个人跑出去玩耍,不知道被什么给伤到了,等我们寻到他的时候,便已是昏迷不醒,您一定要救救他。” “先回营地再说,巴巴图喇有几分治病救人的本事,或许他能让博哈特苏醒过来。”张五哥也顾不上和佩娅客套,带着二人便回到了野蛮人营地之中。 召唤来巫师巴巴图喇仔细的检查了巴哈特的身体,发现在脖颈处有两个圆孔形状的伤口,他眯着眼睛想了半天,说道:“这是被罗刹蝙蝠给咬的,要不是孩子身体强壮,早就已经毒发身亡了,却是难以救治,只好挨一天算一天了,是死是活,全凭造化了。” 张五哥闻听之后,心中大急,对巴巴图喇说道:“你上次给咔嚓金医治的时候,用一些草根树皮熬的药挺见效,能不能给博哈特也敷上试试。” 巴巴图喇摇了摇头,说道:“图腾之子,咔嚓金不过是外伤,用紫柚木的树皮和狼尾花外敷就可以救治,这个孩子伤口倒是不要紧,只是中的毒十分厉害,比我曾经豢养的蛊虫还要毒上三分,我却是没有办法。” 张五哥闻听之后,皱着眉头一筹莫展,地精瓦萨比说道:“要救下这个孩子或许并不难,只要寻到生命之泉,就算是中了再厉害的毒,也能解救下来。在我们地精的传闻之中,只要喝下一滴生命之泉,便能生死人、肉白骨,有起死回生的神奇功效。” 佩娅闻听之后,好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把将地精瓦萨比给抱了起来,泪眼婆娑的说道:“大贤者,你说的这个生命之泉在哪里?我就是拼了性命不要,也要找到生命之泉,救我的孩子不死。” 瓦萨比相对于佩娅,就好像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被胸口两个壮硕的肉球压迫的快要窒息了,努力的挣扎了一下,这才呼吸通畅了一些,闻听佩娅称呼他为大贤者,心中十分高兴,拢了拢自己的莫西干长发,挺着小肚腩说道:“生命之泉不救无缘之人,若是有缘,便是阻隔千山万水,也能寻得到,若是无缘,便是近在迟尺,也是视而不见。” 佩娅和卡豋还是第一次见到地精瓦萨比,有些不适应他说话的装逼风格,听了之后,一阵的迷茫,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人话!”张五哥见瓦萨比故弄玄虚,气得差点要揍他一顿,都火烧眉毛了,这货还在装十三。 瓦萨比见张五哥发了火,心肝都颤了几颤,说道:“生命之泉就在地下城中,只要开启了地精的史前宝藏,就能找到生命之泉,不过那里有无数巨大的地蛇守护,除非是伟大的图腾之子亲自前去,否则便是有去无回。” “图腾之子是谁?”卡豋愕然的问道。 “是我!”张五哥对卡豋笑了笑,又转过身对瓦萨比说道:“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你给我实话实说,生命之泉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要是你信口胡说,我可饶不得你。” 瓦萨比见张五哥质疑他,心中十分委屈,他为了张五哥连性命也不顾,想不到却是连基本的信任也没有,不由得一阵顾影自怜,说道:“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生命之泉,不过我们地精一直口口相传,地下城的入口就在孤山的下面,我可以带你们前去。” 巴巴图喇拄着骷髅杖,沉吟了一会儿,对张五哥说道:“图腾之子,我听我的老师讲过,地蛇比雪蟒还要大好几倍,平时以岩石为食物,力大无穷,浑身铜皮铁骨,单是一条地蛇已经很不好对付,要是有许多条地蛇一拥而上,那可是大大的不妙。” “不怕!”张五哥自信的一笑,好像智珠在握,说道:“你们知道蛇怕什么?雄黄!只有将雄黄撒到蛇的身上,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在场的众人面面相觑,一起问道:“什么是雄黄?” 张五哥说道:“你们连雄黄也不知道?那雄黄酒也没有喝过吧?” 众人闻听之后,一起摇头。 张五哥说道:“雄黄就是黄色的粉末,你们没见过么?” 张五哥重生前不过是小学文化的水货,雄黄到底是什么东西,其实连他也说不明白,只记得雄黄是黄颜色的。 瓦萨比听了张五哥的描述之后,眼睛突然一亮,说道:“我知道哪里有雄黄,地下城入口附近有一条暗河,在河边就有很多黄色的东西,用手一捻就变成了粉末,应该就是图腾之子所说的雄黄。” 原来地下城附近的暗河富含硫磺而不是雄黄,终年不结冰,从河水中析出的硫磺在岸边凝结成块状,地精捡了去,常常用作引火之物。 雄黄和硫磺,虽然看起来差不多,可是功效却大不相同,瓦萨比这次属于好心办了坏事,却是害惨了张五哥,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张五哥闻听之后,似信非信,又询问了几句,这才确信瓦萨比所说的就是雄黄,不由得高兴起来,雄黄在手,地蛇不过是土鸡瓦狗,肯定是望风而逃,笑着说道:“看来冥冥之中的东西都是相生相克的,地蛇说不定就是害怕河水里面的雄黄,所以才躲在地下城之中。” 佩娅闻听到儿子博哈特有获救的希望,不由得喜极而泣,情急之下,便要拉着丈夫卡豋前去地下城寻找生命之泉。 瓦萨比皱着眉头对佩娅说道:“地下城附近有许多地精部落,我就是在争斗中失败,不得已带着手下逃出来的,要想进入地下城,首先就得将拦路的地精部落扫平,单凭你们夫妻二人的力量是办不到的,还需要图腾之子率领圣奚陵和圣羽真侯两个部落的勇士才能做到。” 张五哥说道:“留下圣奚陵部落的勇士看家,哈什带着一个大队的驼鹿骑兵,随我前去地下城。” 哈什闻听之后,说道:“主人放心,什么狗屁地精,不过是一群大个的耗子,就是再多也经不住咱们驼鹿骑兵的扫荡。” 瓦萨比最讨厌别人说地精是耗子变的,要不是张五哥在此,恨不得蹦起来咬哈什一口,不过哈什很得张五哥爱重,瓦萨比只好暗气暗憋,恨恨的看了哈什一眼,暗暗诅咒这货将来生孩子没有菊花。 张五哥救人心切,一点儿也没有耽搁,当下吩咐哈什点齐了人马,由瓦萨比率领着麾下地精带路,朝着孤山的方向一路赶去。 第51章 名将 风雪稍歇,久违的日光从乌云中露了出来。 张五哥在行进的路上发现瓦萨比还是个不错的军事人才,只是观摩了野蛮人的队列训练,就好像是领悟了其中的精髓,其麾下的四五千地精排着一个个方阵,前后呼应,倒也有几分正规军的味道。 走出了大半天的路程,前面隐隐望见一座大山,气势巍峨,一阵阵的云气缭绕在山脊处,山顶上是终年不化的积雪。 孤山!远古地精在孤山下建造了庞大的地下城,地精的青铜文明便是始于此处,当时孤山可以说是整个奥斯大陆的中心,人类、精灵、巨人都要向地精俯首称臣,无数的使者从奥斯大陆的各地来到孤山,向地精的王者朝拜,又带着恩赐的礼物走向四方。 沧海桑田,无穷岁月以后,曾经称霸奥斯大陆的地精沦落为老鼠一样的存在,是肮脏、淫邪、小偷、强盗等等的代名词,当年地精的十二位王者拥有惊天动地的实力,如今也是烟消云散,不过地精之中一直流传着一个预言,当地下城的史前宝藏被开启,地精之中就会出现一位智慧之王,带领着地精一族重新走上辉煌。 又走出了十几里路程,远处的孤山越发的清楚了,张五哥极目远眺,发现在孤山的山顶上雕刻着十二位王者的石像,身形高达百丈,头戴皇冠,手中并没有拿着权杖或者宝剑,而是都捧着青铜法典。 知识就是力量!上古地精崇尚知识,并且在探索知识的过程中,获得了与诸神争锋的力量,这才被造化所妒,降下神罚,地精一族从此一蹶不振。 瓦萨比叹息了一声,指着孤山上的石像对张五哥说道:“山顶上的石像便是地精的十二位王者,岁月记载着他们曾经的伟大,如果他们能看到现在的地精,不知要作何感想?” 张五哥看着十二位地精王者的面貌,或是慈祥,或是威严,无一不散发着智者的气息,又看了看前面一队队的形容猥琐的地精,心中暗道:“真是黄鼠狼下豆杵子,一代不如一代。” 忽然一阵口哨声,从雪地中一下子冒出了一万多的地精,密密麻麻就好像蚂蚁一般,嘴里啊呜啊呜的叫着,一下子将张五哥的队伍给围了起来。 与瓦萨比麾下的地精不同,这些地精的毛发是红色的,身材也粗壮一些,手中拿着的兵器清一色都是青铜狼牙棒,领头的红毛地精长着一嘴的黄牙,嘴角不停的留着口水,像极了先天愚型,指着瓦萨比说道:“原来是我的手下败将回来了,正好我的孩子们缺少吃食,将你们都宰了做成肉干,勉强够吃上一个冬天了。” 瓦萨比轻蔑的一笑,迈着小短腿,走上前去,说道:“萨尔克,当日你能击败我,不过是仗着人多,你的眼睛是长在菊花里了么?没看到我的孩子们已经大不相同,今天就要你付出代价!” 瓦萨比也不等萨尔克回答,说完之后,啊呜啊呜的叫唤了一阵子,他麾下的地精方阵拿着青铜兵器,竟然对着比自己多出一倍以上的强敌,发出了反包围,并且首先发起了攻击,这一下大大出乎萨尔克的意料。 按照地精的习惯,两军交战之前首先是口水大战,双方的首领要互相叫骂半天才会动手,萨尔克正是骂战的高手,准备了一肚子的污言秽语正要倾泻而出,不料瓦萨比根本没有接招,这也太不讲武德了吧。 正当萨尔克和手下的地精犯迷糊的时候,瓦萨比的麾下排着整齐的方阵,一队队的冲了上来,只一个来回,就将红毛地精的队伍冲的抱头鼠窜,一万多红毛地精仿佛成了没头的苍蝇,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可怎么也冲不出瓦萨比的包围圈。 惨冷的日光下,红毛地精的队伍被分割成几块,瓦萨比带着手下恣意宰割屠杀,到处都是汪得一片一片的血泊,到处都是滚动着的头颅和被踩得乱七八糟的尸体。 瓦萨比站在一处高坡上,眯缝着眼睛,似乎对手下的表现还算满意。自从归附了张五哥,瓦萨比对地精的训练一天也没有放松过,还经常去训练场观摩野蛮人的队列军姿训练,他远比哈什聪明许多,没几天就琢磨到了其中大有文章,便迫不及待的在地精中推广开来。 开始的时候,以地精散漫的性格实在是难以接受,不过等瓦萨比辣手打死十几个不遵守规矩的地精之后,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又训练了一段时日后,瓦萨比似乎是开了窍,对于如何统带队伍有了几分自己的心得,甚至还悟出了一些如何打仗的道理。单以悟性而言,瓦萨比绝对是地精中百年难遇的英才。 “投降!”不知道哪个红毛地精最先喊了一嗓子,而后战场上还能喘气儿的红毛地精一起哭着喊了出来。 萨尔克好像是做了一场梦,这还不到一顿饭的功夫,自己麾下一万多的地精就被打了个稀里哗啦,回想起瓦萨比刚才说的话,萨尔克喃喃自语的说道:“我付出代价了,我付出代价了……” “头儿,咱们降了吧,听说你姑妈的小叔子还是瓦萨比的亲舅舅,有着这一层亲戚关系,也许他不会杀你呢。” 几个附近的红毛地精见萨尔克两眼呆滞,不由得着急起来,他们可没有以身殉主的勇气,跟着谁还不是混呢,见萨尔克也不应声,便拉胳膊扯腿的将他按倒在雪地上,对着瓦萨比高喊道:“我们捉住萨尔克了,我们愿意投降,饶命!” 瓦萨比见红毛地精投降的这么快,看了看张五哥的脸色,并不敢擅自做主。 张五哥经此一役,对瓦萨比真有些刮目相看,这货猥琐是猥琐了些,打起仗来还真是像模像样,实话实说,临机调度的本事远远超过张五哥。刚才大家瞧的明白,瓦萨比就是一个人,有条不紊的发布着进攻的指令,并且随着战况的进展,还能随时调整进攻的节奏,绝对算是个天才。 “既然他们投降,多杀无益,就饶了他们一命,这些地精以后就归你统带!” 瓦萨比没想到张五哥大手一挥,便将一万多红毛地精划给了自己,现在以他的实力,放在地精之中,绝对算是一方的霸主。当日被赶出来时如同丧家之犬,今日却是扬眉吐气,心中对张五哥十分感激,口中却扭捏着不知说什么才好。 “既然图腾之子如此的欣赏我,我就算为了他肝脑涂地,也是心甘情愿的。” 瓦萨比回眸一瞥,看的张五哥回身起了鸡皮疙瘩,他现在最怕瓦萨比用这种眼神看他,就好像是三伏天进了冰窖一般,浑身又冷又热的不舒服。 巴巴图喇就在张五哥的身侧,待瓦萨比走远之后,说道:“图腾之子,这个瓦萨比非我族人,将那么多的地精给他统带,万一他起了异心,可是后患无穷,不如分而治之,才更稳妥一些。” 张五哥哈哈一阵大笑,说道:“我以前听过一句话,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瓦萨比对我还算忠心,况且我能给他的,自然也能拿回来,没必要疑神疑鬼的。” 佩娅骑在白熊之上,说道:“我瞧着大贤者对先知大人是忠诚的,他的目光绝不会说谎。” 瓦萨比径直走到萨尔克的面前,鼻子哼了一声,目光冷森森的,说道:“你也算是个头领,真给地精丢人!”又挥了挥手,对手下吩咐道,砍了! 萨尔克闻听之后,吓得直接尿了出来,裤裆之中一阵骚臭之气,大呼道:“我姑妈的小叔子是你的亲舅舅,你不能杀我!” 瓦萨比眼睛一蹬,捏着兰花指怒斥道:“我是你大爷!砍了!” 两个地精如狼似虎的冲了上来,一个按着脑袋,另一个高高举着青铜斧子,只见寒光一闪,萨尔克哀嚎一声,身躯便垮倒在雪地上,脖项中的血像水箭一般激射,泛着红沫汩汩涌出。 红毛地精虽然残忍,不过从来都是欺软怕硬,见萨尔克转眼间便身首异处,都是吓得胆战心惊。 “我记得萨尔克有十三个儿子,是谁?给我站出来!”瓦萨比对着红毛地精的队伍,大声的吼了出来。 沉默了一会儿,众人之中走出了十几个或高或矮的地精,都是身体肥壮,像极了刚刚死去的萨尔克。 瓦萨比红着眼睛说道:“我当日被赶了出来,那些没来得及带出的亲眷,想必都被你们吃掉了吧,他们的味道如何?” 萨尔克的大儿子说道:“瓦萨比,你说这些就不像是一个地精了,你没吃过其他地精的血肉?冬季难熬的时候,从来都是青壮吃掉老弱,这有什么可说的。我爸爸已经死了,按照规矩,你可以做我们的首领,你很有本事,我们不会反抗你。” “可我信不过你们!”瓦萨比恶狠狠的一笑,又从红毛地精之中点出来十三个,对他们说道:“你们将萨尔克的儿子都杀了,否则就死!” 萨尔克的大儿子情急之下,大声喊道:“瓦萨比,你敢不敢像个勇士一样和我决斗?” 瓦萨比冷笑着说道:“地精之神卡卡库斯的光大概是照在你的菊花上了,也不搞搞清楚,你什么身份,和我决斗,你配么?” 萨尔克的大儿子高声叫道:“我配,我配……” “还不动手!”瓦萨比大喝一声,十三个红毛地精打了一个寒颤,不自觉得就拿起兵器挥了下去。 一阵血水喷溅,萨尔克的血脉至此断绝。 “你们十三个人帮我统带红毛地精的队伍,萨尔克的女人也都赏给你们!你们以后听我的话,否则就全家都杀光!” 第52章 雪精灵 地精主要分为三个种族,白毛地精、红毛地精、灰毛地精,还有一些是三个种族混血的杂毛地精。 瓦萨比就属于白毛地精,按照上古地精的划分,白毛地精属于第一等级,负责祭祀和撰写法典。红毛地精属于第二等级,负责对外征战。灰毛地精属于第三等级,也就是平民,负责生产。杂毛地精属于最低的等级,算是奴隶一类。 历来地精的王者都是出自于白毛地精,瓦萨比的身上就有地精王者的稀薄血脉。不过自从地精受到了神罚,白毛地精伤亡殆尽,已经彻底丧失了统治权,红毛地精、灰毛地精、杂毛地精反而越来越多,其中尤以杂毛地精最为强盛,盘踞在地下城附近、硫磺河以西。硫磺河以东的地盘被红毛地精和灰毛地精瓜分,而白毛地精在几年前就被赶出了孤山,剩下的眷属也大多被屠戮一空。 张五哥收服了红毛地精之后,一路朝着硫磺河的方向进发,路过灰毛地精的地盘,并没有受到骚扰,反而看到了许多被屠灭的灰毛地精尸体,都是从头到脚,整齐的被一分为二,切口光滑平整,显示出了极其高明或者说带着一种血腥美感的杀人技法。 冰霜巨人卡豋在地上捡到了一个柳叶形的银白甲片,光洁的可以照出人的面貌,却是致密无比,可以想象,用这样的甲片组成的盔甲会是何等的坚固和华丽。 “这是秘银打造的甲片,奇怪!雪精灵怎么会闯入地精的领地。” 精灵一族寿命悠长,不管男女,外貌都极其俊美,不过由于高傲的性格,精灵不屑于和外族交往,常常隐秘于山林之中。 在奥斯大陆的历史上,不管是弗撒人还是野蛮人,都非常不喜欢精灵,因为精灵喜欢以貌取人,人类在精灵看来都是丑陋和不具备美感的,因而受到精灵的歧视。不过实力往往和外表成反比,精灵的高傲常常会被人类所践踏。在人类的血脉中,普遍具有着一种亵渎圣洁和美丽的欲望。强大的人类国度一定会派出大军捕捉精灵,男精灵会沦为贵妇们的面首,而女精灵的下场会更为悲惨。 如今在弗撒人的统治区域内,精灵基本已经种族灭绝了,只有在荒原上,因为野蛮人的实力还不够强大,所以还幸存着一个两千人左右的雪精灵部族。 “是雪精灵?”巫师巴巴图喇见多识广,认出了卡豋手中甲片的来历,如果荒原上所有的野蛮人联合起来,雪精灵只有望风而逃。不过现在野蛮人四分五裂,自身还经常互相攻杀,凭借一两个野蛮人部族的实力,很难和雪精灵正面抗衡。况且传说雪精灵有着极为强大的魔法亲和力,其族中的强者能够召唤出恐怖的魔法,实力不可小觑。 “图腾之子,这些灰毛地精应该都是雪精灵杀掉的,我听说雪精灵喜欢使用一种叫做轮锯的圆形兵器,锋利异常,能够轻松的将敌人劈成两半?” 张五哥看着满地的鲜血和露着内脏的躯体,皱着眉头说道:“雪精灵?下手也忒残忍了些。” 从张五哥内心来讲,他并不喜欢猥琐的地精,死一两个地精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一下子杀死这么多的地精,而且还用如此酷烈的手段,想来这些雪精灵也不是什么善茬。“难道雪精灵也听说了史前宝藏的秘密?要抢夺生命之泉?” 女巨人佩娅对丈夫卡豋说道:“我听说雪精灵都是热爱生命的,如果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咱们的儿子博哈特就有救了。” “在雪精灵眼中,或许只有他们觉得美丽的才算是生命,最好不要遇到雪精灵,否则倒要大战一场了。”卡豋没有妻子那么乐观,内心中一阵的忧愁。 “走吧!”张五哥不愿意过多的纠结,他的性格中有着重生之前的时代烙印,在那个山河一片红的年代里,人们充满着一种战天斗地的豪情,敢上九天揽月、敢下五洋捉鳖,一切恶人都是纸老虎,有什么可怕的?大不了就是斗上一场。 众人见到雪精灵的踪迹,本来内心中都有一丝不祥的预感,不过听了张五哥的话后,却都莫名其妙的充满了信心,有伟大的图腾之子在场,还有什么存在值得惧怕呢? 队伍浩浩荡荡,很快就来到了硫磺河的岸边,一阵难闻的气味随着蒸腾的水雾扩散到空气中,难闻的令人作呕。 原来孤山附近有很多的火山口,一条地下暗河流经火山口,将其中蕴含的大量硫磺给冲刷了出来,溶解到河水中,便形成了终年不冻的硫磺河。 在硫磺河的岸边,凝结着大大小小的硫磺块,张五哥跳下八足巨马,拿起一块硫磺碾了碾,又闻了闻,是一种臭鸡蛋的味道,这与他记忆中的雄黄还是有一些差别。 “图腾之子,这个就是您所说的雄黄吧?” 地精瓦萨比在一群地精的簇拥下,来到了张五哥的近前,点头哈腰地说道。 “应该就是吧!大家伙每人都装上一些雄黄,就不用怕地蛇了。”张五哥脱下自己披着的大氅,装了一大包的所谓雄黄,挂在了八足巨马的身上,一股臭味差点将八足巨马给呛晕了。 众人见状,不敢不从,都装了不少随身携带着,这一下行进的队伍人人都是臭不可闻,一阵阵的臭气散发出来,直冲云霄。 一路行进,很快就来到了孤山下,在地下城的入口处,看到了几十个俊美得几乎妖异的雪精灵,都是穿着贴身的秘银盔甲,手中拿着雕刻星辰日月的圆形轮锯,外延上的一个个锯齿,就好像一片片的雪花,极具美感和浪漫主义色彩。 雪精灵,精灵中的上位精灵,自然有着远超普通精灵的傲气。当先的一个男精灵身形高大,矫健而又不失俊美,扬着脸说道:“我是雪精灵奥兰多,不管你们是谁,立即离开这里!” 其余的雪精灵都是以手掩鼻,眼中的鄙夷和不屑似乎凝成了实质,在他们看来,一身臭气的张五哥等人基本等同于令人恶心的排泄物,看他们一下,都是玷污了雪精灵纯洁的眼睛。 雪精灵对于不喜欢的东西,从来都是不加以掩饰的赤裸裸鄙视,而且还唯恐你不知道他们对你的鄙视。 张五哥自从修成了图腾之躯,身形变得完美匀称,皮肤犹如黄色的琉璃,面部线条似乎柔和了一些,不再是那么的刚硬,不过眼神之中却尽是野性彪悍,散发着一种压迫般的凌厉气势。如果按照野蛮人的审美标准,张五哥绝对是无可挑剔的美男,可在雪精灵看来,张五哥的野性和彪悍,和他身上散发的臭鸡蛋气味一样令人作呕。 哈什见雪精灵无礼,哼了一声,向前迈出一步,手中的石矛重重的顿在雪地上,面色阴沉的就像冬夜中的夜幕。他身后的野蛮人也是怒不可遏,只要哈什一声令下,就要将面前的几十个雪精灵屠戮一空。 荒原上的霸主从来都是野蛮人,还轮不到雪精灵趾高气昂。 卡豋从白熊身上跳下来,挥舞着巨大的陨铁棒槌,大声的说道:“精灵,收起你可笑的傲慢,站在你们面前的是伟大的、仁慈的、睿智的,玛卡纳维山灵魂孕育的无敌英雄,巨人先知、图腾之子,在他面前,精灵不比蝼蚁强大。我们要进入地下城,不管你作何感想,立即让开道路,否则我就将你的脑袋和傲慢一起敲碎。” 卡豋吼声如雷,嘴中发出的巨大气流,吹乱了奥兰多整整齐齐的白金长发,让他一下子暴怒了起来,这个丑陋而且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巨人竟敢对高贵的雪精灵放肆,只有用鲜血才能洗刷他的罪孽。 死!奥兰多双臂一晃,手中两个巨大轮锯脱手而出,划着诡异的弧形,闪电一般朝着卡豋劈来,竟是要将卡豋当场分尸。 “小心!”佩娅见奥兰多毫无征兆的痛下杀手,抱着儿子博哈特惊叫了出来。 当的一声,卡豋在一瞬间,举起陨铁棒槌挡住了从右边袭来的轮锯,可是无论如何也躲不开左边的轮锯。 轮锯带着破空的尖锐声音,呼啸而来,眨眼就要劈在卡豋的胸前。卡豋无可奈何的准备用天生的石肤硬抗削铁如泥的轮锯,也许他不会死,但他一定会受重伤。 嗡…… 张五哥在千钧一发之际,抓住了左边飞来的轮锯,轮锯在他的右手中狂震不止,发出了龙吟虎啸一般的声音。 “你是雪精灵奥兰多?你爸爸如果没教过你什么是礼貌,我替他教你!” 张五哥从来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当看到奥兰多对卡豋下杀手的一瞬间,他的怒火就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如果你不尊重我们,那就让你看看我们野蛮的骄傲! 啪的一声,奥兰多用秘银打造的、千锤百炼的、仿佛艺术品一般的轮锯被张五哥硬生生掰成了两半,扔在了雪地上。 当着一众男女雪精灵的面,张五哥扯开了裤子,掏出了一个硕大无比的物事,一泡浩浩荡荡的浊尿激射在断掉的轮锯上面。 精灵之中的女性惊诧于张五哥的巨大,倒抽了一口冷气,嘴唇都变成了一个o型。男性精灵暗暗比了一下尺寸,心中有一阵深深的无力感,这是老鹰和小鸡一般的差距啊。 尿完之后,张五哥身子本能的冷颤一下,膀胱无比的舒爽,系好了裤子之后,对雪精灵奥兰多说道:“你的武器和你的傲慢一样脆弱!” 第53章 折辱 秘银不是荒原上天然产出的金属,乃是雪精灵使用多种珍贵的物质,按照一定的比例勾兑熔炼而成,轻如鸿毛,坚如龙鳞,用秘银打造而成的武器除了有着极强的韧性,其硬度甚至超过了钻石。 只有雪精灵这样的上位精灵,才有秘银的勾兑配方,而普通精灵是没有资格使用秘银武器的。雪精灵对于手中秘银武器的自信,来源于血脉中的高傲,并且经过无穷岁月的检验,这种自信甚至成为了雪精灵的真理,那就是秘银武器是坚不可摧的,至少不是普通的力量可以摧毁的。 今天,一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丑陋野蛮人,竟然单纯使用肉身的力量,就打破了雪精灵的自信,秘银打造的轮锯在他手中就像处女膜一样的脆弱。按照雪精灵的认知,这种伟岸浩瀚的力量只有出现在精灵之神希洛的身上,才是合乎常理的,即使是一头远古巨龙也不配拥有如此的力量。 一个可笑低贱的野蛮人,怎么会拥有媲美希洛的力量? 雪精灵奥兰多俊美的脸上满是惊诧,甚至忽略了张五哥刚才的无理举动。他手中的秘银轮锯来源于家族的传承,从他爷爷的爷爷,甚至上溯到几千年以前就开始使用,不管是面对深渊恶魔,还是恐怖的魔兽,从来没有一丝破损。 “你叫什么名字?” 奥兰多虽然鄙视张五哥的丑陋,可他不得不正视张五哥的实力,脸上的轻蔑也变成了凝重的神情。 “我姓张,嚣张的张,别人都叫我五哥,我就是巨人的先知,野蛮人的图腾之子,圣奚陵部落和圣羽真侯部落的首领。” 张五哥穿着一件普普通通的皮袍,漆黑长发凌乱的飘舞在身后,身上散发出的气质却好像玛卡纳维山压顶一样,又好像烈日当空,让人一见便不可小觑。 “五哥?我记住你的名字了,你的实力可以得到我的尊重,但是雪精灵一族不是你能够挑衅的,请你离开,这是最后的警告。” 雪精灵自有一份上位精灵的傲骨,即使面对强敌也绝不会退缩半分,这种印刻在血脉中的傲气和执拗常常会让精灵付出血的代价,不过精灵就是如此的倔强,如果没有了这份倔强,精灵也就不再是精灵了。 女巨人佩娅见精灵挡住地下城的入口,十分焦急,说道:“我的孩子中了罗刹蝙蝠的毒,需要生命之泉来解救,请你让我们进去。” 雪精灵奥兰多闻听之后,脸上就好像万古不化的冰山,说道:“我们的女王米瑟尔已经进入了地下城,在她没有出来之前,任何人都不会被放入,当然巨人也不会例外。” 原来雪精灵的食物是一种叫做菠耶丹的果实,产自雪精灵的精灵古树,传说是精灵之神希洛的恩赐,只要吃上一口菠耶丹,便会七天不饿。身为上位精灵,雪精灵即使饿死,也不会吃菠耶丹之外的食物。 荒原上气候寒冷,土壤又十分贫瘠,要维持精灵古树的产出,就需要吸取大量的魔力。雪精灵在几千年之前,封印了一个来自深渊的恶魔,精灵古树一直是靠吸取恶魔的魔力来维持运转,可最近一两年以来,恶魔的魔力似乎已经枯竭,精灵古树得不到魔力的补充,渐渐的就开始枯萎,如果精灵古树一旦枯死,那也就代表着雪精灵一族会彻底走向灭亡。 雪精灵的女王米瑟尔偶然间听说地下城之中有地精的史前宝藏,并且其中蕴含着生命之泉,在精灵的传说中,如果得到一滴生命之泉的浇灌,精灵古树便会枯木逢春,爆发出持久蓬勃的生命力。因而米瑟尔便带领着几十个高阶精灵武士闯入了地精的领地,一路之上屠灭了无数的灰地精,又吓跑了占据地下城附近领地的杂毛地精。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孤身一人进入了地下城,奥兰多等雪精灵在外面的等得焦急,又担心女王的安危,因而在面对张五哥等人时,态度便粗暴无礼了一些。 张五哥见奥兰多拒绝了佩娅的请求,脸上一寒,说道:“我记得地下城好像是地精的领地,什么时候换了主人?况且我要到哪里去,要做什么事情,大概还不需要雪精灵的允许。” 奥兰多从背后解下一柄长弓,搭上一只长箭对准了张五哥说道:“野蛮人,你是要开启与雪精灵之间的战争么?希洛赋予了精灵勇敢无畏的意志,我们的字典中从来没有退缩二字!” “你要战,便作战!哪里有这么多的废话!”张五哥最讨厌自以为高人一等的王八蛋,都是两个窟窿眼喘气,装什么大尾巴狼?在他重生前的年代,无数趾高气昂的剥削者被狠狠镇压,无数神祇的庙宇被夷为平地,连神都不值得畏惧,雪精灵算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 张五哥就像出了膛的炮弹,带着呼啸而来的风声朝着雪精灵冲来,奥兰多引弓即射,长箭闪电一般,直取张五哥的咽喉。 张五哥眼中闪着明黄色的光芒,奥兰多射来的长箭在他眼中,仿佛是龟速一样,二指一并就夹住了,反手一弹,长箭的箭簇竟然与空气摩擦出了火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反射向了奥兰多。 一声闷哼声中,长箭钉在了奥兰多的大腿根上,与雄性关键部位相距不过二指的距离,鲜血迸射,滴滴哒哒的流在了雪地上。 “奥兰多!”随着一个年轻貌美女精灵的惊呼,张五哥像老鹰捉小鸡一般捏住了奥兰多的脖颈,轻轻一提,便将奥兰多给举了起来。 奥兰多强忍剧痛,在一瞬间,拳脚像雨点一般轰在了张五哥的身上,劲道猛恶,姿势却优美之极,仿佛鹰击长空,又好似小桥流水。 拳脚打在张五哥的身上,发出一阵洪钟大吕般的悠扬声音,对张五哥的图腾之躯而言,这种程度的打击和情人的小拳拳没什么分别,甚至还不如咔嚓金的拳脚有力。 原来是一个银样镴枪头,真实的本领不过尔尔。 嘿的一声,张五哥单臂一压,便将奥兰多狠狠的砸在雪地上。奥兰多背脊着地,摔得狼狈不堪,腰板一挺,便欲站起,不料张五哥抬起右脚,没头没脑的踢在他的身上,一下子便将他踏倒在地。 “恶人!”奥兰多的情人薇薇安娇喝一声,舞着手中的轮锯便像张五哥劈来。 张五哥只是用手指轻轻一弹,薇薇安就再也握不住轮锯,右手的虎口被震裂,轮锯脱手而出,将十丈外的一颗大树齐腰砍断。 “我和你拼了!”薇薇安救人心切,情急之下,一口咬在张五哥的胳膊上,却是差点儿将一嘴的雪白贝齿给崩碎。 张五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愿意和女人动手,尤其不愿意和漂亮的女人动手,不过薇薇安一下子没有咬到张五哥,似乎还不死心,又接二连三的在张五哥的胸口、脸庞咬了下去。 在旁观者看来,薇薇安不像是和张五哥拼命,倒像是一个深情的女子正在狂吻自己的情郎。 “你这个女人,过分了啊。” 薇薇安有几下咬在了张五哥的胸口,下嘴位置十分的尴尬,竟然激起了张五哥的快感,羞恼之下,张五哥一把推开了薇薇安。 张五哥连半分力气也没有使出,薇薇安却是经受不住,只觉得一股不可抗拒的巨力袭来,倒退了七八步,一屁股坐在了一块坚硬的石头上,惨呼一声,眼泪竟然疼得流了出来。 “放了奥兰多,否则我和你不死不休!” 薇薇安咬着下唇,脸色一阵惨白,虽然是在恶狠狠的威胁张五哥,可表情却格外的惹人怜爱,换了一个心软贪色之人,便要折服在薇薇安的千娇百媚之下,别说放人,便是要自己的性命说不定也会答应。 张五哥并没有理睬薇薇安的威胁,一脚将奥兰多给踢飞了出去,直飞出去七八丈远,奥兰多喘息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爬了起来,原本英俊潇洒的面庞上青一块紫一块,满是血渍,一只眼睛肿的只剩下一条缝,另一只眼睛好像熊猫眼一般,整齐飘逸的白金长发仿佛乱蓬蓬的鸟窝。 秘银铸就的柳叶盔甲被踢得破破烂烂,东一块西一块的挂在身上,简直被最落魄的乞丐还要悲惨一万倍。 若不是张五哥脚下留情,就算奥兰多有九条命,现在也被踢成一堆肉泥了。不过相对于上位精灵的尊严,奥兰多虽然侥幸逃了一命,却是生不如死,尤其当着自己的情人薇薇安,被惨无人道的痛殴一顿,这种心理上的创伤,让骄傲的奥兰多几乎发狂。 “奥兰多,你不要紧吧?”薇薇安紧紧的将奥兰多抱在了怀中,试图用最温柔的声音,抚慰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伤痛。 过了好一阵儿,薇薇安见奥兰多还是神经质似的全身剧烈颤抖,气得对张五哥破口大骂:“混蛋,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野蛮混蛋!” 薇薇安并不擅长骂战,翻来覆去的重复着自以为很恶毒的词语,却根本不可能触及张五哥的灵魂。 张五哥的眼神像刀锋一样,看着薇薇安咆哮说道:“你们精灵要学会看人下菜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任意被你们欺负的。瞧瞧你们的德行,藐视别人的时候,就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一旦被更强大的存在教训了,便是委屈无比。我去你奶奶个熊的!谁给你们的自信,谁给你们的优越感?要不是看你们长得人模狗样的,惹得我发了性,信不信我把你们这些精灵全给屠了!” 第54章 地蛇 张五哥的咆哮就好像暴风骤雨一般,而雪精灵薇薇安就是暴风骤雨下的娇嫩花朵。 薇薇安脸色煞白,她心中明白,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雪精灵的任何抵抗都将迎来一片血雨腥风,不过薇薇安还是站了起来,面对着张五哥近乎实质的精神威压,竟然还向前迈了一步,骄傲的挺起了胸膛,眼神之中一片坚定。 你可以杀了一个精灵,但精灵绝对不会放弃他的骄傲。 薇薇安身后的几十个雪精灵也整齐的向前迈了一步,迎着张五哥的咆哮,目光中充满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倔强。 “有点意思!”张五哥呵呵一笑,伸出手来,接过四个野蛮人扛过来的九齿钉耙。 风乍起,吹动张五哥的凌乱黑发,一阵无形的杀气以他为中心,向着雪精灵弥漫开来。 薇薇安感到一阵刻骨铭心的寒冷,她自从出生以来,即使遇到最严酷的寒潮天气,也没有感到如此的寒冷。这个野蛮人的杀气已经达到了如此恐怖的程度,只怕在下一刻,所有的伙伴都会回归希洛的怀抱吧。 薇薇安的身体不可遏止的打起了寒颤,这是源自于身体的本能,即使内心依然不肯屈服,可是这种杀气和精神威压,远远不是她可以抗衡的。 “该死的野蛮人,希洛在上,我一定要杀了你!”雪精灵奥兰多吐出一口鲜血,血中还带着几颗脱落的门牙,一字一顿的说道。 奥兰多胸口剧烈的喘息着,眼睛一片血红,一步一步的走向张五哥。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那张五哥已经在奥兰多的目光中被大卸八块。雪精灵奥兰多自幼便天资聪颖,无论是什么武技,都是一练就会,一会就精,被族中的长老诩为雪精灵一族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自幼一番丰顺,成年以来武技乃是族中数一数二的强者,从来没有受过什么挫败。 自负的人往往不能接受失败,奥兰多也不能例外,即使粉身碎骨,他也要张五哥付出代价。所谓的青年才俊,冲动起来往往不会考虑后果,甚至不会考虑因为一己之怒,将同伴也带入死亡的深渊。 “止步!”巫师巴巴图喇一声喊叫,放出了三头六臂的相,六只手中拿着的白骨兵器一齐指向了奥兰多。 “年轻的精灵,你再敢前进一步,指着图腾起誓,我便要杀了你!”巴巴图喇眯缝着眼睛,射出了一道寒光。 无论是谁胆敢对图腾之子不敬,都要首先面对野蛮人的滔天怒火。哈什和麾下的驼鹿骑兵脸色阴沉,如果奥兰多再敢踏上一步,便要将他踏为肉泥。 奥兰多声音嘶哑,低吼着说道:“在希洛面前,你们野蛮人的图腾就如萤火一般。野蛮人,你们如果敢杀一位希洛的信徒,便要准备迎接希洛的怒火,将你们和你们信仰的可笑的图腾一起毁灭!” 张五哥拄着九齿钉耙,就像看一个不可救药的傻瓜一样,对奥兰多说道:“我很好奇,你这样的二货是如何活到现在的。你现在马上让路,我不杀你,如果你再敢多说一句废话,我便要你的命,天王老子也保不住你!” 薇薇安和几十个雪精灵无声的站在了奥兰多的身后,他们手中的秘银轮锯熠熠发光,不甘示弱的对上了张五哥的目光。 张五哥看也不看其他的雪精灵,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群土鸡瓦狗,最多用三个呼吸的时间,便能用九齿钉耙将他们筑成一堆破碎的血肉。张五哥紧盯着奥兰多,只要他下一个动作不是后退,便要发起雷霆一击。 张五哥平时或许心慈面软,一旦发了狠,绝对是九头牛也拉不回。 大战一触即发,空气中弥漫着杀机,薇薇安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太阳,也许今天她就要回归希洛的怀抱,但她绝不会后悔,为了维护上位精灵的尊严,她情愿粉身碎骨。 正在这时,从地下城黑黝黝的洞口中,传出了一声巨大的虎啸,一个白衣胜雪的女精灵骑着一头白虎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紧随其后的是一条狰狞无比的地蛇,体长几十丈,水缸一般粗细的蛇身上,满是火红的逆鳞,口器中密密麻麻倒钩一样的獠牙,腥臭无比,一滴滴的蛇诞流在了地上,立即冒起了一阵阵的白烟,显然其中蕴含着腐蚀性的剧毒。 这个骑着白虎的女精灵正是雪精灵女王米瑟尔,一头银色长发,体态窈窕,容貌绝美,眉眼之间很像张五哥重生前的大姐,让他不禁心生亲近之意。 地蛇的七寸之处生着一对粗壮无比的双爪,蜿蜒蹿行之时,带着一阵阵的狂风,张开巨口便要将米瑟尔连同白虎一齐吞入腹中。 “女王!”雪精灵再也顾不得和张五哥的恩怨,转过身来,手中的轮锯一齐劈向巨大的地蛇。 地蛇身上的火红逆鳞与轮锯摩擦出了一串串的火花,却是丝毫无损。原来这地蛇乃是上古地精创造出来的生物,不仅力大无穷,平时以各种矿石为食,能够吸取提炼矿石中的金属物质不断强化自身。因而越是年头久远的地蛇,其身躯就越发的庞大,相应的也是更加的坚不可摧。 追击精灵女王的乃是一头王地蛇,是上古地精第一批创造出来的逆天存在,不知道活了多少岁月,吞吃了多少的矿脉,身体早就已经金属化,远不是雪精灵的轮锯可以伤到的。 精灵女王全身冒起了一阵耀眼的白光,口中念着晦涩异常的咒语,突然合十的双手一分,一柄缠绕着黄金荆棘的圣剑出现在了双掌之间。 杜兰达尔!黄金圣剑! 雪精灵的黄金圣剑名叫杜兰达尔,传说在锻造的时候,精灵之神希洛曾经将一滴鲜血滴在剑身上,因而具有莫大的威力。 不过精灵女王米瑟尔才不过两百五十岁,相当于人类的二十五岁,限于年龄,还远不能发挥出黄金圣剑的全部实力,而且因为催动黄金圣剑要耗费莫大的力量,米瑟尔在一天之中,即使拼尽全力也只能使用十二次黄金圣剑。她在刚刚已经使用了十次黄金圣剑,斩杀了十头普通地蛇,几乎到了她力量的极限,正要继续探索地下城的时候,引起了一头王地蛇的注意,大战几个回合,因为体力不支,不得已才骑着白虎逃了出来。 “杜兰达尔!”米瑟尔娇喝一声,双掌之间的黄金圣剑闪着一道金光,将追击而来的王地蛇一切为二。 雪精灵见自己的女王击败了巨大的地蛇,不由得一阵欢呼。不料地下扭动的两段蛇身却自动融合到了一处,一阵火红色的光芒闪过,切口处恢复如初。 断肢融合!不管王地蛇碎成了多少段,都会自动的重新融合在一处,这是上古地精赋予的重生能力,属于神之禁区,而王地蛇繁衍出的普通地蛇却不具备断肢融合的本领。 王地蛇盘起了巨大的身子,三角形的蛇头高高昂起,张着血盆大口便又向精灵女王扑来。 米瑟尔刚才使用黄金圣剑,几乎耗尽了全部的体力,只觉得头脑中一阵眩晕,胸口起伏气喘吁吁,见王地蛇扑来,正要拼命使出第十二次黄金圣剑,身下的白虎明白主人即将油尽灯枯,猛地将米瑟尔甩了下来,然后迎着王地蛇的巨口,一扑而上,落在了王地蛇的七寸之处,便是一阵凶猛的撕咬。 白虎身长三丈,相对于王地蛇,好像小狗一般,而且它的爪牙并不能对王地蛇造成破防,就好像挠痒痒一般。 王地蛇七寸之处的双爪一下子抓住了白虎的头尾,双爪一阵撕扯,便将白虎的身子扯了开来,内脏流了一地,鲜血喷洒在空中,十分的惨烈。 “小白!”精灵女王米瑟尔双目含泪,心中一阵剧痛,几乎便要晕倒。 王地蛇行走如风,几个蜿蜒,便到了米瑟尔的近前,正要将其吞吃,雪精灵一拥而上,舍命将女王救了下来,却是死伤惨重,不是被王地蛇吞吃,便是被蛇尾扫到,一下子被碾成了肉泥,侥幸活下来的不过是十几个雪精灵。 薇薇安抱着虚弱的女王,面对着再次呼啸而来的王地蛇,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张五哥见情况紧急,也顾不得刚才和雪精灵的龌龊,大手一挥,吼道:“抛雄黄!” 号令一下,莫敢不从! 地精和野蛮人纷纷抛出了手中的‘雄黄’,雨点一般的砸在王地蛇的身上,与张五哥的设想不同,王地蛇遇到‘雄黄’并没有逃之夭夭,反而有些甘之若饴的感觉,贪婪地嗅着恶臭的气息。 原来每一条地蛇都是在地底火山熔岩中孵化,自幼便熟悉了硫磺的味道,而且地蛇并不是普通的蛇类,就算是遇到真正的雄黄,也不会有什么不适的感觉,说不定还要吞到肚中,尝尝是什么滋味。 张五哥一下失算,王地蛇摇头摆尾,血盆大口便要将薇薇安和精灵女王一口吞下。 第55章 神使(1) 张五哥一见雪精灵女王米瑟尔,便大有亲近之意,见王地蛇逞凶,想也没想,便抡着九齿钉耙一跃而起,在半空中与袭来的王地蛇来了个火星撞地球般的碰撞。 张五哥的九齿钉耙重五百四十八斤,通体为天外陨铁打造,在他的恐怖巨力挥舞之下,就算是巨龙脑袋上挨了一耙,也要叫上一声:“我滴个亲娘,真疼咧!”可是打在王地蛇的头上,除了摩擦出九道火花来,竟然没什么鸟用。 原来王地蛇身上生的鳞片乃是其吞噬的金属矿脉精华凝练而成,单从物理属性上来说,甚至比巨龙的鳞片还要坚硬三分。张五哥的九齿钉耙虽然沉重,到底是一件凡兵,并不能对王地蛇造成伤害,除非是黄金圣剑这样的神兵利器才能斩断王地蛇的坚硬躯体。 不过相传黄金圣剑非雪精灵的嫡系血脉而不能使用,就算是普通的下位精灵也不行。在雪精灵的手中,黄金圣剑轻飘飘的,似乎并没有一丝重量,而在其他人的手中,黄金圣剑便重如大山,无论如何也拿不起来。 张五哥一击不中,身体在半空转圜不便,眼前一花,便连人带耙都被王地蛇囫囵吞了下去。 “图腾之子!” “先知大人!” 野蛮人大惊失色,在哈什的带领下,纷纷投出了手中的石矛,可是撞在王地蛇的身上,石头做的矛头便破碎成了粉碎,巴巴图喇放出的相被王地蛇一尾巴就打得满地翻滚。 上古地精不愧是被神所嫉妒的存在,其制造出的王地蛇恐怖如斯,令在场的众人都是心惊不已。 冰霜巨人卡豋看了看妻子佩娅,士为知己者死!先知大人为了救他们的儿子博哈特而送了性命,如果他还无动于衷,那就不配做巨人始祖伊米尔的子孙,就不算是一个真正的冰霜巨人。 佩娅眼含热泪,与丈夫心意相通,吻了吻怀中昏迷的儿子博哈特,擦干净眼泪之后,眼中一片视死如归的决绝。“冲上去,为先知大人报仇!” 地精瓦萨比愣了一下,似乎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而后一颗心不知在何处,泪眼滂沱的嚎叫了一声,迈着小短腿便要与王地蛇拼命。最懂自己的人,也是自己最仰慕的人,被一个脸长在叽霸上的东西给吞了,瓦萨比又何惜此身? 薇薇安本来对张五哥痛恨至极,不过见他为了救自己和女王而陷身蛇口,躬身自省,从碰到张五哥等人开始,若不是雪精灵咄咄逼人的态度,也许就不会发生什么冲突了。“他为什么要舍命相助?难道野蛮人也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 王地蛇并没有思想,仿佛一头杀戮机器,并不能理解在场众人的复杂心态,浑身的逆鳞波浪一般的抖动,眼看着便要大开杀戒,忽然腭部忽然传来一阵巨力,生满了倒钩獠牙的大嘴竟然被活生生的顶开了。 张五哥双腿站在王地蛇的血红蛇信之上,用九齿钉耙顶着它的上颚,犹如开天辟地的巨人一般,威风凛凛。不过身上穿的皮袍子沾满了蛇诞,被腐蚀得冒起了一阵阵的白烟。 白烟过后,张五哥就如同初生的婴儿一般赤条条,图腾之躯闪动着明黄色的光芒,块块肌肉虬结,散发着火山一般的雄性阳刚。 地精瓦萨比见张五哥死而复生,狂喜之下,当即赋诗两首。 其一:一时大意落蛇口,畜生你不要得意啊!图腾之子力无穷,让你满身都是血! 其二:玛卡纳维山高耸入云哦,不如图腾之子的见识高远!荒原一望无际哟,不如图腾之子的胸怀宽广。赞美您,热爱您,敬仰您!伟大的图腾之子,您就是我心中的太阳! 张五哥听到瓦萨比的蹩脚诗歌,差点就吐了出来,这货的诗歌有毒,比王地蛇的蛇诞还要猛烈一万倍。 “我太阳你老母!你给我闭嘴!” 王地蛇本以为张五哥不过是一道开胃的点心,不料却是碰到了一个十足的煞星。张五哥一手拄着九齿钉耙,空出来的另一只手,一根根的将王地蛇口中的獠牙给掰了下来,又随手捅进了喉咙的嫩肉中。 王地蛇本来没有声带,无法发出声音,不过在一阵巨痛之中,竟然发出了类似婴儿啼哭的吃痛之声,这是张五哥创造的生命奇迹。 王地蛇剧痛之下,长大的身体不断的翻滚,压得碎石乱溅,尾巴一甩,便将几株千年古树都拍成了两截。张五哥站立不稳,九齿钉耙脱手掉进王地蛇的喉咙里,情急之下一把抓住了血红的蛇信子,双腿好像攻城锤一般,一下一下狠狠踢在王地蛇柔软的扁桃体上。 王地蛇剧烈的咳嗽着,就像一个垂垂老者,巨大的头颅玩了命的一阵狂甩,竟然将张五哥猛地给甩了出来。 张五哥的身躯像炮弹一般,好死不死,正好撞在了幸灾乐祸的雪精灵奥兰多身上,后者遭受如此巨力,眼前一黑,丝毫没有悬念的晕了过去。 张五哥一手捂着胯下要害之处,另一只手还攥着一条血红的物事,正是王地蛇断掉的一截蛇信子,还在不断的抖动,好像要与本体重新融合。 张五哥见到精灵女王米瑟尔正一眨不眨的打量着自己,似乎脸上还含着一丝关心的神情,不由得脸上一红,随手就将奥兰多的白金长袍给扒了下来,胡乱的围在了腰间。 奥兰多一身光洁的细嫩白肉裸露在空气中,任是谁看到都要赞叹一声好一副皮囊!就是胯下的东西太过于娇小玲珑,不是仔细观看,还以为是一个刚刚冒出的小蘑菇,十分的精致可爱。 精灵的爱情是纯洁的,没有举行婚礼之前,连亲吻这样的举动都不会有。微微安刚才见过张五哥的狰狞凶器,一经对比,不由得黯然神伤。“天啊,为什么希洛如此吝啬?给了奥兰多英俊的外表和不俗的武技,却没有给他一个引以为傲的那个东西。” “小心!”米瑟尔惊呼一声,张五哥一个没注意,身体被王地蛇粗大的尾巴给卷住了,只有双手和脑袋露在外面,王地蛇尾巴上的逆鳞像锋利的刮刀一样,与张五哥的图腾之躯摩擦出了一阵刺耳的声音。 张五哥就好像被五花大绑,每当他呼出一口气,王地蛇的缠绕便紧了一分。张五哥的胸腔被挤压的越来越难以呼吸,总算图腾之躯强大异常,一时半会,王地蛇还奈何不了张五哥。 “好畜生!”张五哥难受之极,大怒之下便召唤出了图腾之火凝结成的火焰巨人,打算一下子吞噬了王地蛇的灵魂。 薇薇安看到十丈多高的火焰巨人,那种指天踏地的恐怖威压令她几乎崩溃,又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在蠢蠢欲动,随时要脱体而出,这才知道张五哥一直是手下留情,否则刚才召唤出火焰巨人,只怕一个照面便能将在场的雪精灵全部杀死。 “希洛的光照在精灵的身上!无恐无怖!”精灵女王米歇尔尽管虚弱至极,还是勉强站了起来,一只手托着一块耀眼无比的白色宝石,散发出洁白柔和的光,将所有的雪精灵都笼罩在其中,这才不受张五哥图腾之火的影响。 月石,月之宝石!是希洛感慨世人皆苦,流下慈悲的泪水凝结而成,发散出的白色光芒能够安定心神,震慑一切邪魔外道。 张五哥头顶的火焰巨人双手相对,两掌之间形成了一个斗大的火焰旋涡,黄色的图腾之火在其中盘旋翻滚,一阵阵巨大的吸力对准了王地蛇。不料在下一刻,威力莫大的图腾之火竟然吸了个寂寞,对王地蛇完全失效。 张五哥的图腾之火在没有凝聚形体之前,还无法吞噬灵肉合一强者的灵魂,所以在降服八足巨马的过程中,使用出了侵蚀的手段。现在他的图腾之火已经化形,按照道理,就算是灵肉合一的强者,灵魂也会被硬生生的从肉体剥离,然后被图腾之火所吞噬。 而且在张五哥的感知中,王地蛇的灵魂似乎并不强大,就好像刚刚出生的婴儿,单纯而简单,好像只是凭着本能行事。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王地蛇竟然可以抵御图腾之火的吞噬,真是怪哉! 张五哥一下失神,王地蛇的缠绕越发的紧了起来,逆鳞发出金属摩擦一般的声音。 “杜兰达尔!”精灵女王眼见张五哥情势危急,拼尽全身最后的力量,将黄金圣剑掷了出去,张五哥只觉得眼前金光闪烁,王地蛇又被切成了两段,尾巴虽然和身体分开,依然牢牢地缠绕着张五哥。 当啷一声,黄金圣剑坠落在地上,若是米瑟尔还有余力,掷出黄金圣剑后,自然还能将其召唤回来,不过今天她已经到了极限,使出第十二剑之后,一下子委顿在雪地上,再也不能降黄金圣剑召回,只能任其坠落尘埃。 张五哥见黄金圣剑正好掉在他的身侧,情急之下,一把捡了起来,只觉得入手颇为沉重,却并不如何吃力,而且黄金圣剑得到了图腾之火的加持,剑光大盛,爆出亿万道金光,仿佛张五哥才是黄金圣剑真正的主人。 “精灵神使!”米瑟尔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喃喃自语说道。 精灵之神希洛无所不能,只有他在冥冥之中指定的神使,才能以外籍身份,举起黄金圣剑杜兰达尔。 “一个野蛮人竟然是精灵的神使?”精灵女王米瑟尔身后的雪精灵有些质疑。 米瑟尔面色严肃,一脸正色的说道:“希洛的伟大不是你们所能猜测的,他指定一个野蛮人做精灵神使自有深意,我们要做的就是无条件的追随神使大人,而不是无故的去怀疑。” 下一秒,张五哥的行为更加佐证了他精灵神使的身份,他举起黄金圣剑,瞬间便爆发了上百道剑光,将缠绕在身上的王地蛇尾巴切成了无数肉块。 雪精灵历史上,即使是最伟大的王者,也不可能在张五哥的年纪,一天之内挥动上百下黄金圣剑。除非是希洛指定的精灵神使,否则不可能出现这种奇迹。 “神使大人!”米瑟尔激动得热泪盈眶,带领着身后的雪精灵一齐跪了下去。 第56章 神使(2) 张五哥一瞬间挥动上百下黄金圣剑,只觉得全身的劲力好像被一台抽水机给抽取了大半,顿时觉得一阵虚弱,双眼发黑,就连头顶悬浮的火焰巨人也有些黯淡。 不过傻小子睡凉炕,全靠火力壮。张五哥稍微喘息了一会儿,凭借着图腾之躯的强横,体力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眼睛一瞥,见到被劈成碎块的地蛇尾巴,一块块的在地上蠕动着,就仿佛茅坑中的蛆一般,逐渐就要重新聚集融合。心头一阵火起,便抬起脚将尾巴碎块给踢了个劳燕分飞,有的落在大树之上,有的落在乱石之中,还有一些被踢飞出去几十丈远,也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 王地蛇的上半身久久等不到尾巴与他汇聚融合,突然冒起了火红色的光芒,一股一股的生命精华在上半身涌动,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断掉的尾骨竟然凭空又生长了出来,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丈一丈变长,不过二十几个呼吸的时间,王地蛇断掉的尾骨骨架完全成型。而后上半身的血肉疯狂蠕动,一波一波朝着新生成的白色尾骨涌去,皮肉渐渐覆盖,不一小会竟然把尾骨都填充满了。 断肢再生!生死人!肉白骨! 在场众人都惊呆了,王地蛇不仅能断肢自动融合,而且还能凭借旺盛的生命精华,实现断肢重生,这就太恐怖了。上古地精制造出的生物都强大如斯,从中可以窥见,上古地精的十二位王者应该有何等浩瀚的威能。 断肢重生似乎耗费了王地蛇不少的体力,新生出的躯体似乎也不是那么灵便,王地蛇亟需在地下城的火山熔岩中休养生息,也许要几天或者更长的时间,它才能完全恢复。王地蛇庞大的身躯一阵蜿蜒,便企图逃之夭夭。 “哪里逃?”张五哥大吼一声,刚才他的九齿钉耙被王地蛇吞进肚腹中了,对于他这样一个抠屁股还要吮吮指头的吝啬鬼来说,是不可能放任王地蛇逃走的。 张五哥倒提着黄金圣剑,在地上拉出一溜的火花,几步追上王地蛇,跳起来就是搂头一剑,当场将硕大的蛇头斩落尘埃,又觉得不是十分解气,抡着黄金圣剑将蛇头给剁成了饺子馅,这才善罢甘休,一屁股坐在地上,顺着王地蛇的肚腹,用黄金圣剑给剖开了,一点一点的寻找九齿钉耙。 薇薇安等一众雪精灵都看得惊呆了,下巴差点掉了一地。黄金圣剑在张五哥的手中,就好像一把砍瓜切菜的大号菜刀,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挥舞黄金圣剑的次数比精灵女王一辈子使用的次数还要多。 希洛在上,这绝对是如假包换的精灵神使,真的不能再真了,如此恐怖实力,就是把历代精灵王者都捏在一块,单以气力而论,都远远不是张五哥的对手。 张五哥也不嫌脏,用手伸进王地蛇的肚腹中摸索着,摸了好久,竟然触碰到了一对柔软而又坚挺的物事,手感相当的美好,拉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刚被吞进腹中的女精灵,双眼紧闭,俊美的脸上满是王地蛇体内的汁液,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 “希尔芙!”雪精灵薇薇安哭着跑了过来,抱着自己女伴的身体哭得梨花带雨。 “嚎什么丧?她还没死呢!”张五哥刚才已经摸到希尔芙还有微弱的心跳,她被王地蛇吞入腹内不久,应该只是憋气晕了过去,一时还不得死。 张五哥重生前在黑石村的时候,见过赤脚医生救治上吊的妇女,当下也如法炮制,给希尔芙做起了人工呼吸。 “我和你拼了!”薇薇安以为张五哥在玷污希尔芙的尸体,就算是神使大人也不能这样的无耻,拼劲全身的力气想把张五哥给拉开,可是她的那点气力,相对张五哥来说,连九牛之一毛也算不上。 “滚一边去!”张五哥救人心切,对薇薇安不识好人心的行为十分恼火,一把就将她给推开了。 薇薇安摔得屁股差点变成了四瓣,忍着疼爬起来,依然倔强的要和张五哥拼命。 “薇薇安,不要胡闹,神使大人是在救人呢!”雪精灵女王米瑟尔看出了一丝端倪,走过来拉住了满脸义愤填膺的薇薇安。 嘤的一声,希尔芙睁开了一双妙目,看到了一张凛凛生威的脸庞,近在迟尺之间,嘴中呼出的热气,带着强烈的男儿阳刚,令她一下子满脸娇羞之色。 “希尔芙,你活了过来,太好了!”薇薇安和几个女性精灵围着希尔芙,一阵叽叽喳喳的惊叫。 张五哥懒得搭理薇薇安,又从王地蛇的肚腹中拉出了七八个雪精灵,有男有女,都是闭气晕了过去。 “你刚才救人的办法,能教教我们么?”雪精灵女王米瑟尔脸上的表情安详慈和,就像是一个大姐姐和小弟弟说话。 张五哥抬头一看,见米瑟尔眉眼含笑,心中倍生亲切之意,挠着头说道:“你要学,我便教给你。” 当下将人工呼吸的办法教给了米瑟尔,雪精灵各个冰雪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一经试用,果然将晕厥的同伴都给救活了过来。 “谢谢你,神使大人!”米瑟尔吐气如兰,优雅的施了一礼。 “小事一桩,算不得什么。”张五哥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他这个人不怕被人踩,最怕被人恭敬,又回过神来,纳闷的问道:“神使大人,你是说我么?” “当然,你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绝对配得上做我们雪精灵的神使,更遑论你拥有强大绝伦的实力,以外籍身份能够拿起黄金圣剑杜兰达尔,一定是冥冥之中希洛安排的。” 张五哥提起手中的巨剑看了看,上面满是血污,还有王地蛇的内脏碎块,以他的审美观来看,觉得黄金圣剑的卖相比起九齿钉耙差远了。他已经是冰霜巨人的先知和野蛮人的图腾之子,再做什么雪精灵的神使,听起来虽然很拉风,可是哪还有时间和玫切磋床技? “这个神使你还是找别人做吧,我或许做不来。”张五哥第一次感到拒绝别人是如此的艰难,低着头不敢与米瑟尔的深邃目光对视。 “你刚刚亲了一个雪精灵,如果你是精灵神使的身份,我们自然不敢追究,可如果不是的话,难道我们雪精灵的女孩可以任人欺辱的么?” 精灵女王米瑟尔脸色一寒,声音冷冰冰的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张五哥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米瑟尔的面前便自动矮了一截,就好像是一个从小被姐姐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小弟弟,怯怯诺诺的说道:“我……我刚才是为了救人,不是占便宜,真的!” 米瑟尔看着张五哥胆战心惊的模样,一下子笑了出来,脸上的表情带着俏皮之色,说道:“做我们精灵的神使,让你很为难么?” 张五哥在米瑟尔的来回磋磨之下,心理防线迅速的崩塌了,情不自禁的说道:“也不是很为难吧。” “既然不为难,那就做我们的神使吧!”米瑟尔根本没给张五哥思考的时间,迅速的盖棺定论,又招呼来一众雪精灵,一起向新鲜出炉的神使大人躬身行礼。 张五哥稀里糊涂的便做了雪精灵的神使大人,心里想要反悔,可是看到米瑟尔的目光,便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反悔的话来,暗道:“我这算是被赶鸭子上架了吧?” “神使大人?哈哈哈,一个肮脏愚蠢的野蛮人,怎么会是雪精灵的神使?” 刚被张五哥撞晕的奥兰多苏醒了过来,恰好看到众人参拜张五哥,不由得怒火中烧,出言讥讽了起来。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面如冰霜,走到奥兰多的面前,啪的一声,重重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给神使大人道歉!” “我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奥兰多被一下子打懵了,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当众挨打,况且雪精灵女王米瑟尔平时对他一向赞誉有加。 啪的一声,奥兰多又重重挨了一个耳光。 “我们的精灵古树就要枯萎了,如果没有了精灵古树,我们雪精灵一族便要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只有神使大人才有可能打败所有的地蛇,在地下城中取得生命之泉,救活精灵古树。相比于雪精灵一族的生死,你一个人的荣辱算得了什么?你和神使大人之间的误会,我已经听薇薇安讲过了,赢就是赢,输就是输,我们雪精灵之所有高贵,不是因为耍赖撒泼,坦然的承认失败,才是一个上位精灵应有的品质。” 米瑟尔言语如刀,刀刀直刺奥兰多的心灵,将他内心的虚荣和不甘刺得千疮百孔。奥兰多脸色苍白,对着精灵女王深深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奥兰多,你绝顶聪明,或许只是一时糊涂,神使大人不会和你一般见识的,还不道歉?” 米瑟尔苦口婆心,生怕奥兰多触怒了张五哥。 奥兰多浑身颤抖着,道理他都明白,可是向一个野蛮人道歉,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算了!你不必给我道歉,我刚才做的也过了些,咱们算是打平了。” 张五哥从来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而且看在米瑟尔的面上,他也不愿意让奥兰多过分难堪,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只要奥兰多不为己甚,张五哥并不愿意和他计较。 第57章 神使(3) 乘着众人交谈的功夫,王地蛇被剁成肉酱的蛇头一阵蠕动,竟然又还原如初。断掉的蛇头和蛇身似乎有一种神秘的感应,二者翻滚着靠拢在一处,眼看就要重新融合在一处。 张五哥一脚就将蛇头给踢出去老远,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蛇身久久等不到蛇头,从腔子里冒出一阵火红色的光芒,一个全新的蛇头眨眼之间便长了出来,吐着血红的蛇信子,依旧獠牙狰狞。 “我太阳你大爷!”张五哥手持黄金圣剑,一剑就将新生的蛇头砍落,然后踢飞了出去,不过蛇身一滴血也没有流出,依旧冒着火红色的光芒,又长出一个蛇头来。 张五哥从来不信邪,手起剑落,一连斩了十几下,王地蛇就重新长出十几个蛇头,不过生长的速度越来越慢,似乎重生耗费了它太多的生命精华。 张五哥这下彻底泄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直喘粗气,突然看到刚才被他踢飞的蛇头和蛇尾的碎块变成了一条条胳膊粗的小地蛇,蜿蜒爬行着进入了黑漆漆的地下城。 分体化生! 王地蛇的躯体如果和本体距离太远,超出了互相感应的范围,就会化生成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只要回到地下熔岩中休养生息若干年,这个原本渺小的独立个体就会依旧成长为一条身长几十丈的巨大地蛇。 也就是说,即使张五哥能用黄金圣剑将王地蛇分割成无数个细胞,并且将这些细胞都远远的分离,这些王地蛇的细胞也会化生为一条条微小的地蛇,并且经过若干岁月的生长,变成无数条独立的庞然大物。 王地蛇简直就是刀枪不入的金刚葫芦娃和一根毫毛就能化身亿万的孙猴子的结合体,这还怎么破?一条王地蛇尚且如此难以对付,据说地下城中有无数的地蛇,真不知精灵女王是如何全身而退的,张五哥不禁对米瑟尔肃然起敬,这个小姐姐看起来人畜无害,暗地里还不知道有什么厉害的杀手锏。 不过日子还得过,丢掉的九齿钉耙还得找回来,张五哥从地上站起来,将王地蛇已经愈合的肚腹又给剖开了,顺着肠子一阵摸索,发现九齿钉耙卡在七寸处的三叉骨上,张五哥双臂用力,肱二头肌像山峦一样鼓了起来,咔嚓一声将王地蛇坚硬无比的三叉骨给掰断了,白森森的断口处,嵌着一个圆溜溜的晶核,一阵阵火红色的光芒从中发散出来。 张五哥本能的觉得这个晶核不简单,一下子给抠了下来,只见晶核离体之后,地蛇的身躯迅速的化为了一滩血水,彻底的消亡了。 原来这个晶核乃是王地蛇庞大的生命精华凝聚而成,它平时除了喜欢吞噬矿脉,便是潜伏在地底熔岩中,吸收火焰能量转化为自身的生命精华,这条王地蛇是上古地精制造的第一代地蛇,也不知道活了多少岁月,吸收了多少火焰能量,一身生命精华凝聚成的晶核蕴含着无穷无尽的能量。不过这个晶核也是地蛇的弱点所在,一旦离体,地蛇的躯体便要化为虚无。 张五哥捏着圆溜溜的晶核,一下子没掌握好力道,波的一声,竟然将晶核给捏碎了,一阵阵火红色的生命精华好像雾气一般,被张五哥的鼻子给吸了进去。 雾气入体,张五哥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起来,双眼之中一片血红,图腾之躯上长出了厚厚的鳞片,体内强横的气息一鼓一鼓,好象充气的蛤蟆一般,嘴中发出了仿佛蛇类的嘶嘶声音。 一阵阵粘稠的近乎固态的火红元气在张五哥的身体中四处游走,若不是张五哥的图腾之躯强横无比,只怕这一下就要被撑爆了。张五哥的图腾之躯不过是小成,还不能在一瞬间运转炼化如此庞大的生命精华。 不过三个呼吸的时间,张五哥的全身迅速的膨胀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大号的皮球,脸上的五官已经挪移,变得无比狰狞可怖。 眼看着张五哥就要爆体而亡,一股洁白柔和的光芒照射到他的四肢百骸之上,一经入体,张五哥只觉得一片清凉,并且这道白光随着血脉流转全身,到了何处,便压制住了狂暴无比的王地蛇生命精华。 原来是精灵女王米瑟尔见张五哥情况不妙,使用月石的光芒暂时缓解了他的症状,否则张五哥即使不爆体而亡,也要当场蛇化,变成一条王地蛇。 “多谢相助!” 张五哥大嘴一吸,就好像巨鲸吸水一般,将月石发散出的光芒全部吸入了身体之中,米瑟尔只觉得手中的月石一轻,似乎在一瞬间便缩小了不少。 月石光芒滚滚如潮,一下子就中和了地蛇的生命精华,两股能量合二为一,变得中正平和。张五哥吸收了这股能量,全身都迸射出了光芒,似乎变成了一个光人,身形陡然膨胀到了六丈高下,骨骼与血肉之间形成了一个个的旋涡,巨量的天地元气被引动,朝着旋涡疯狂的涌去。 不知过了多久,张五哥功行圆满,身形恢复了正常,体内完全炼化了王地蛇的生命精华,从周身毛孔中飘起了一片片巴掌大的黄色火焰,升腾到了空中,围着头顶上的火焰巨人一阵旋转,便融入其中消失不见,火焰巨人刹那间变得清晰生动,眉眼宛然,散发出一阵阵毁天灭地的雄霸气势。 图腾之躯又精进一步,张五哥舒展筋骨,只觉得血脉中充满了无法形容的爆炸性力量,不禁仰天长啸,声音震得百里之内的树木簌簌晃动,树梢上的积雪纷纷坠落。 啸声悠悠不绝,持续了大概一顿饭的时间,在场的众人被震得心旌摇荡,如痴如醉,脚步站立不稳纷纷摔倒,只有精灵女王米瑟尔勉强支持得住,一手握着月石傲立当场。 一啸之威,强横如斯! 雪精灵奥兰多脸色惨白,立即就明白不管自己将来再怎么努力,也永远不可能是张五哥的对手,顿时胸中的争强好胜念头冰消瓦解,竟不知如何自处。 “莫非他真的是希洛指定的精灵神使?看来我是真的错了!” 薇薇安眼波流转,一下子便明白了奥兰多的心思,偷偷地拉住了他的手,轻轻一握,奥兰多这才从颓丧中清醒了过来。 野蛮人巫师巴巴图喇激动得泪流满面,挥舞着手中的骷髅杖,大声的喊道:“孩子们,你们还不向信仰的源头,伟大的图腾之子,行礼参拜!” 哈什也大喝道:“跪!” 三百个野蛮人轰隆一声都以五体投拜的姿势跪了下去,在场的地精慑于此威,也黑压压的跪倒了一大片,地精首领瓦萨比更是激动得不能自已。 冰霜巨人卡豋和妻子佩娅对视了一番,满脸的肃穆,也向着他们的先知大人跪拜下去。 “伟大的神使,希洛的光照在你的身上,赞美你!”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面带微笑,柔和的声音响彻当场,带领着雪精灵一齐参拜神使大人,此情此景,任是谁看到张五哥的威势,也不得不心悦诚服,即使是性格最高傲的雪精灵也要向张五哥低下头颅。 “都起来吧,我不是神,我是人!” 张五哥见到众人向自己跪拜,不知为什么,心中竟然出现了一种无可奈何的郁闷。曾几何时,他跟着黑石村的民兵,捣毁了不少庙宇,批斗了许多牛鬼蛇神,而现如今,他竟然成为了重生前最反感的一类存在。 张五哥叹息了一声,一眼瞥见佩娅怀中的博哈特呼吸微弱,似乎面色又青黑了一些,不禁心中十分着急,对米瑟尔说道:“我已经找到了地蛇的弱点,不过只有黄金圣剑才能破开地蛇的躯体,可否借剑一用?” 米瑟尔微笑着说道:“你是精灵神使,黄金圣剑自然归你所有,也只有你才能发挥出杜兰达尔真正的威力。” “不不不,借就是借,我用惯了九齿钉耙,黄金圣剑我使着不顺手,要不是为了救人,我肯定物归原主。” 虽说荒原上的黄金不值钱,可张五哥也不愿意占雪精灵的便宜,连忙出言解释。 米瑟尔看张五哥手足无措的模样,不愿意和他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结,继续说道:“神使大人,地下城中的地蛇无穷无尽,就算你有黄金圣剑杜兰达尔相助,一个一个的杀干净了,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我们雪精灵有一件宝贝,精灵斗篷,你穿上了它,地蛇也就看不到你了。” 米瑟尔说完之后,取出一件朴实无华的白色斗篷,往身上一披,竟然消失到了空气之中。张五哥傻乎乎的伸出手一摸,只觉得入手处柔软丰腴,却什么也看不见。 “咳咳!”米瑟尔脸上带着一丝娇羞,似乎对张五哥刚才的无礼显得十分尴尬,她今年二百五十岁,相当于人类的二十五岁,尚未婚嫁,从来没有被男子抚摸过自己的躯体,因而敏感异常。 “既然穿上精灵斗篷能够隐身,那你刚才是怎么被地蛇发现的呢?”张五哥丝毫没意识到刚才冒犯的举动,皱着眉头问道。 “我也不太明白,我进入地下城之后,本来一切顺利,可是走到一处青铜大门前,忽然射出了十二色的光芒,虽然没有照出我的身形,可是地蛇似乎感知了我的精神频率,我不得已才退了出来。” “精神频率?”张五哥不太明白,疑惑的问道。 “精神频率就是精神力的振荡,每个人的振荡频率都不一样,你只要用心感受,就会发现到精神频率的存在。我们雪精灵天生就能感知到精神频率的存在,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区分出每个人的不同。” 第58章 地下城(1) 张五哥在雪精灵女王米瑟尔的引导下,闭上眼睛,放慢呼吸,试着用心灵去感知周围的环境。开始的时候,张五哥的心中无论如何也静不下来,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形成了一个个的画面在脑海中走马灯似的旋转,脑子里面乱哄哄的。别说感知精神频率了,就是感知一头大象也办不到。 米瑟尔见状,白藕似的胳膊高举着月石,一阵柔和的白光播撒在张五哥的身体上,用一种无比庄重圣洁的语调说道:“伟大的精灵神使,世俗的龌龊蒙蔽了你的视线,牢笼的锁链桎梏了你的心灵,你还未觉醒自己神圣的身份,作为希洛最虔诚的仆人,我有义务帮助你开启尘封的感识,请放下心中的迷茫,不要怀疑自己,让我为你打开全新世界的大门!” 随着米瑟尔的吟唱,张五哥只觉得意识前所未有的安宁,好像进入了一种非想非非想的境界。 在场的每一个雪精灵,包括奥兰多,全部跪倒在地上,野蛮人、地精、冰霜巨人夫妇都是垂手侍立的恭敬姿态。 米瑟尔的声音越来越高亢悠远,吟诵着各种赞美希洛的祷言,内容无比肉麻,基本等同于乡间老太婆求神拜佛时说出的话,不过经过米瑟尔之口,却是格外的阳春白雪,即不着痕迹又意义深邃。如果拍马屁也有等级的话,那么雪精灵绝对是站在金字塔的顶峰,大师级的水准。 月石的光芒越来越盛,一道道白光汇聚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眼型符文,一下子印在了张五哥的眉心处,仿佛是他的第三只眼睛。 真视之眼!能见世间种种形色,无有障碍,并且去伪存真,破除一切虚幻。 张五哥通过真视之眼,仿佛进入了一个玄妙无比的境界,眼前的天地与肉眼观看时大不相同,空间中似乎曲曲折折,充满了各种属性不同五颜六色的能量,风不再是那个风,云也不再是那个云。 每个人的形体在他面前完全是透明的,就连周身的毛发也一根根看得清清楚楚,唯独米瑟尔身上氤氲着月石的白光,阻住了张五哥的视线,不过这是因为张五哥真视之眼的火候太浅,如果到达最高境界,一瞬间便能看遍周天各界,就连神祇也躲不过真视之眼的探查。 在真视之眼的感知中,米瑟尔的精神频率就像碧海潮起,一浪高过一浪,汹涌激荡,与她弱质女流的形象大不相符。人群中稍稍能与米瑟尔相提并论的就是巫师巴巴图喇,精神频率犹如大河奔流,浩浩荡荡,起伏不定。其它诸如野蛮人和冰霜巨人的精神频率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至于黑压压的一群地精,精神频率就好像老大爷撒尿,绵软无力而又断断续续。 “真视之眼!”精灵女王米瑟尔震惊的花容失色,她原本是要开启张五哥的心灵感知能力,没想到开启了真视之眼。 在精灵的历史长河中,有无数的王者和大能,能够开启真视之眼的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精灵之神希洛是慷慨的,同时也是吝啬的,不管你的信仰有多虔诚,如果不能得到他的青睐,就算终其一生,也不可能开启真视之眼。 一个精灵如果开启了真视之眼,他的虔诚自然也就毋庸置疑,另外也说明了希洛对他的宠爱。张五哥并非是精灵,以外籍身份开启真视之眼,这也就彻底坐实了他精灵神使的身份,以后不管是多么挑剔和高傲的精灵,只要看到了张五哥眉心处的真视之眼,便不能质疑他精灵神使的身份,否则便是对精灵之神希洛不敬。 张五哥的图腾之躯如渊渟岳峙,头顶的火焰巨人凶威赫赫,眉心间的真视之眼闪着银白色的光芒,扫射到每个人的身上,每个人便觉得身体和心灵彻底暴露,没有一点秘密可言。对于在场的男性而言,张五哥散发出的气势和威严是压迫型的,不管有多桀骜不驯都要深深的折服,而对于女性来说,张五哥给人一种压倒性的霸道感觉,某些少女还有些懵懂,只有已婚的女人才明白其中的真味。 “你的精神频率很强,嗯,实力很厉害!”张五哥睁开了双眼,对精灵女王说道。 米瑟尔美目流转,谦恭的一笑,说道:“与神使大人比起来,我的精神频率微不足道,就好像星光之于皓月。你身上所发生的一切,见证了希洛的伟大,也让陷入困境的雪精灵一族看到了得救的希望。” “困境?得救?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张五哥这个人见不得别人受苦,尤其是见不得漂亮的女人受苦。 “神使大人,你此去地下城探索史前宝藏,有希洛的庇佑,想必万事顺遂,我只需要一滴生命之泉,便能救活行将枯萎的精灵古树,雪精灵一族永远不会忘记你的恩惠,定然誓死追随你的脚步。” 张五哥还以为是多难办的事情,原来也是要生命之泉,帮一个是帮,帮两个也是帮,既然做了雪精灵的神使大人,也不好厚此薄彼,当下满口应承了下来,手中提着黄金圣剑杜兰达尔,身上披着精灵斗篷,一个人走进地下城黑漆漆的洞口中。 风萧萧兮荒原寒,张五哥一去兮,也不知能不能还。 话说张五哥走进了地下城之中,顺着台阶而下,开始的时候,还能勉强看得清道路,行了一会儿,只觉得周围的环境闷热潮湿,一点光亮也没有,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多亏他开启了真视之眼,否则便要在地下城之中迷失方面,连原路返回也不可能。 下了几百级的台阶,前面陡然变得开阔了起来,到处是断壁残垣和一些破碎的石像,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青铜器械,张五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地面上满是累累的地精白骨,一层层大腿粗细的幼年地蛇在其中钻入爬出,密密麻麻的好不瘆人。抬头一看,惊得差点跌倒,只见头顶巨大的钟乳石上,盘着无数的王地蛇,有的身长几十丈,有的身长百丈以上,各个都是血口獠牙,狰狞可怖。 “我滴个亲娘咧,我这是掉进蛇窝里了。”张五哥吓得心里一紧,幸亏身上披着精灵斗篷,掩盖了身形和气味,否则一旦被这些地蛇发现,肯定是凶多吉少。 张五哥闭上双眼,全凭着眉心处真视之眼的指引,一步一步循着空当之处,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着,走了不到半里路,前面的道路被一条十几丈长的普通地蛇给挡住了,而且左右全是黑压压纠缠在一处的地蛇,并没有一丝缝隙,张五哥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也被蛇群给覆盖了。 真是进退不得,张五哥急得头上冒出了汗。前面拦路的地蛇却是好整以暇,懒洋洋的伸展着巨大的躯体,一呼一吸之间,一个黄豆大小的晶核出现在七寸之处,一闪一闪的发出火红色的光芒。 看来不下杀手是不可能了,也不知精灵女王米瑟尔是怎么通过蛇群的。不过要想无声无息的杀死一头地蛇,即使是幼年的普通地蛇,张五哥也是丝毫没有把握,一旦闹出了动静,对于深陷蛇群的张五哥来说,便是灭顶之灾。 张五哥提着黄金生金杜兰达尔,手心处都攥出了汗,心里犹犹豫豫,迟迟没有下手。他自从重生来到荒原,一直都是顺风顺水,从来没遇到什么强敌,也没有遇到不可破解的危险,骨子里缺乏一种不成功便成仁的磨炼,并且心性之间还有着一丝柔软,并没有盖世强者应该具备的勇猛精进的意志。 “要不然就放弃吧,我尽力了,佩娅和米瑟尔应该会原谅我吧?” 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之中,张五哥几乎就要放弃了,救人诚可贵,活着价更高!可一想到佩娅悲戚无助的眼神,米瑟尔满怀期待的目光,张五哥不由得又升起一股斗志,这股斗志就像星星之火一般,越烧越旺,将内心中残存的懦弱和犹豫烧得无影无踪。 “奶奶个熊的,地蛇算个毛啊,有什么可怕的?” 张五哥居然在刹那间,堪破了心灵的枷锁,一股无所畏惧、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强大自信涌了出来,竟然与体内的图腾之火发生了共鸣,也是在这一刻,图腾之火与张五哥才彻底的融合,从此以后,张五哥便是图腾之火,图腾之火便是张五哥。 张五哥的图腾之躯似乎也发生了异变,在他的丹田深处,强大的气血凝聚出了一个图腾熔炉,里面烈焰奔涌,热浪滚滚。 图腾熔炉什么物质都可以炼化,即使是神祇也不例外,传闻图腾曾与至高神争锋,一下子就炼化了至高神麾下十万八千个低等神灵,凶威赫赫,万界之中,任是谁听到图腾熔炉也要瑟瑟发抖。 不过张五哥现在还没有达到至高境界,他的图腾熔炉只能令他的运转炼化能力大大加强,还远远不能和天上诸神争锋,说不定一个小小的下位天使,就能一巴掌将张五哥拍的神魂俱灭。 第59章 地下城(2) 张五哥打破了心灵的枷锁,意志力仿佛被千锤百炼,暴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大战意,突然间无声无息的刺出了一剑。 这一剑如羚羊挂角,轨迹无处可寻,看似直刺,却又好像在层层叠叠的空间中蜿蜒前进,没有一丝声音,没有一点波动,快的不可思议。 下一个刹那,黄金圣剑杜兰达尔出现在拦路地蛇的七寸处,只是轻轻一点,黄豆大小的火红色晶核就被击碎,地蛇悄无声息的化为了一滩血水,一阵阵的生命精华散发出来,随着张五哥的呼吸,一下子进入了小腹处的图腾熔炉之中。 这条地蛇从出生到现在,一共活了一百二十余年,相比于王地蛇来说,自然是微不足道,不过一身的生命精华相当于几十个人类之多,瞬间被张五哥吞噬在体内,在图腾熔炉中化为了一条张牙舞爪的火红小蛇,不停的撞击着熔炉的边缘,似乎想要逃脱出去。 张五哥一动不动,运转全身的气血,顿时图腾熔炉中火焰滚滚,火红小蛇被火焰旋涡裹挟其中,只一个呼吸之间,便被炼化还原为最纯粹的生命精华,与张五哥的气血相合,在全身经脉之中游走不停,张五哥身体中的每个筋肉,每块骨头得到这股生命精华的滋养,好像吃了一剂大补药,图腾之躯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血脉流转之间,隐隐发出长江大河一般的声音。 若不是张五哥领悟了唯我独尊的霸道境界,念头中一片通达,没有一丝挂碍,便不能完全发挥出图腾之躯的实力,也就刺不出这鬼神难测的一剑。若不是他激发出图腾之躯的潜能,在丹田处进化出一个无物不焚的图腾熔炉,也不可能在瞬间就炼化了拦路地蛇的生命精华,虽然这条地蛇远远比不上先前在地下城入口处杀死的王地蛇,但是没有图腾熔炉的帮助,张五哥要完全炼化还是要大费周章,说不定闹出一点动静,便要前功尽弃,被蛇群发现踪迹,那可就大大的不妙。 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的前提,首先是你要自强不息,但凡张五哥有一点动摇,便不能突破境界,就算有精灵斗篷和黄金圣剑的帮助,也是无济于事。 张五哥刺出一剑后,信心大增,也不再寻找空当前进,就是直来直去,见到挡路的地蛇便是一剑点碎七寸处的晶核,几乎是一步杀一蛇,一路走来,身后留下一地浓稠的血迹,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有几十条地蛇丧命在张五哥的剑下。 黄金圣剑杜兰达尔自从被锻造出来,从来没有杀得如此痛快,圣剑的剑灵与张五哥发生了共鸣,几乎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 原本驱使黄金圣剑杜兰达尔要耗费莫大的体力,可张五哥一边杀地蛇,一边用图腾熔炉吸收地蛇的生命精华,竟然没有感到一点的疲累,甚至图腾之躯在杀戮过程中,力量似乎进一步的加强,几乎到了用之不竭的境界,直想仰天大吼一声。 一头盘旋在钟乳石上的王地蛇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异样,刷的一声立起了庞大的蛇头,血红的双眼射着极为残忍嗜杀的光芒,向着下方翻滚的蛇群看来看去,却是没有发现什么不正常之处,又伸出分着叉的蛇信子,仔细在空气之中嗅了嗅,隐隐约约闻到了一股股的血腥气。 王地蛇的蛇信子左右摆了摆,便迅速确定了血腥气的来源位置,原来但凡是蛇类,都是用蛇信子感受气味,并且分叉的蛇信子还能感受到哪边的气味浓厚,随着蛇信子的来回摆动,便能迅速的定位,追踪到猎物的踪迹。 张五哥穿着精灵斗篷,虽然能掩盖自身的形体和气味,却是掩盖不住杀戮留下的血迹,这头王地蛇浑身逆鳞涌动,摩擦得钟乳石不断掉下簌簌的石头屑,霍得一声,在半空中抻直了巨大的身体,好像巨弩一般,电射到张五哥的身前,上百丈的沉重蛇躯仿佛碾子一般,将身下的幼年地蛇压成了一片片的血肉泥浆。 这头王地蛇极其的苍老,一片片的逆鳞上生着暗红色的锈迹,岁月给了它极其庞大的躯体,也给了它远超其它地蛇的敏感和智慧。它本能的觉得前方似乎蛰伏着一头恐怖无比的凶兽,却是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嗅不到。它突然盘起身子,深吸了一口气,上百丈的躯体迅速的膨胀了起来,而后从喉咙里喷出了腥臭无比的巨大吐息,气浪滚滚,吹得地面上的白骨和蛇群像皮球一般,滚来滚去。 张五哥不知道这头王地蛇再搞什么幺蛾子,一手拎着黄金巨剑,正冷冷的打量着王地蛇的七寸,忽然一阵吐息形成的狂风吹来,他连忙抓紧了精灵斗篷,两只脚稳稳的站住,身形连晃也没有晃。 王地蛇的吐息吹到张五哥的身前就被挡住了,他身后的蛇群和白骨自然也是丝毫不受吐息的影响,相比于其它满地乱滚的蛇群和白骨,一下子将张五哥的位置给暴露了出来。 王地蛇双眼瞳孔一缩,张着血盆大口便像张五哥咬来,口器中生着倒钩的獠牙狰狞无比,换了另外一个人,只怕当场就要吓得腿软。 “来得好!”张五哥丝毫不惧,一跃而起,在半空中高举黄金圣剑,从上而下,一下子就将这头王地蛇的脑袋从中间劈成两半,左右两片一毫不差,尺寸力道拿捏的恰到好处,又一剑划开王地蛇的七寸,从三叉骨中挑出婴儿拳头大小的晶核,一口便吞了下去。 普通人如果一天之内吃多了人参鹿茸之类的大补之物,恐怕要全身肿胀充血,这是虚不受补的表象,而张五哥的图腾之躯就好像一个无底洞,多多益善,好像怎么也填不满。 张五哥刚刚已经吞噬了几十条普通地蛇的晶核,运转图腾熔炉炼化生命精华也是越来越熟练,不过这头王地蛇晶核蕴含的生命精华,简直比刚才吞噬的所有普通地蛇加起来还要强大一倍。 王地蛇的晶核被吸入图腾熔炉之后,一下子被其中的烈焰融化掉了坚硬的外壳,一股股无比精纯浑厚的生命精华,带着王地蛇的精神烙印,在图腾熔炉中化为了一条大蛇,摇头摆尾,几乎一下子将图腾熔炉撑得爆了开。 “图腾熔炉,镇压!” 张五哥双目尽赤,瞬间将气血运转推倒了极限,心脏跳动如雷鸣一般,全身的血液鼓荡奔涌,仿佛深洋大海之中的潮汐涨落,黄色的皮肤上突然渗出了一粒粒的血珠,越来越多,几乎变成了一个血人。 图腾熔炉在张五哥全力的远转下,古朴的炉身上亮起了一个个明黄色的图腾花纹,将王地蛇生命精华化作的大蛇压制的动弹不得,一阵阵的烈焰乃张五哥的气血所化,气血愈强,火焰愈盛。 张五哥猛地握紧双拳,黑发飞扬,熔炉中的火焰铺天盖地,火焰炽热到了极点,由红转白,最后又变成透明的颜色,几乎可以将空间、时间一起融化,在这种透明火焰的焚烧下,王地蛇的生命烙印一下子被炼化得无影无踪,庞大浑厚的生命精华被张五哥吞噬一空,张五哥身体上每个毛孔都迸射出了明黄色的光芒,图腾之躯每一次的呼吸吐纳,都几乎将地下城的空气吞噬一空。 伴随着图腾之躯的进化,溢出的力量使周围空间发生了剧烈的扭曲和震荡,一波更比一波高,一阵阵的狂暴飓风凭空生成,将地面上来不及躲藏的地蛇全部绞成了血肉碎末,就算是盘踞在钟乳石上的王地蛇,也抗拒不了飓风的吞噬,一条一条被看不见的力量拉扯到飓风旋涡中,然后被绞杀成齑粉。 庞大到不可计数的生命精华爆发了出来,张五哥的图腾熔炉尽情的吞噬着、炼化着,每呼吸吐纳一次,吞噬到的生命精华便与气血相合,化为最本源的力量,张五哥周身散发出的明黄色光芒像雷电一般暴闪,照得地下城之中一闪一闪。 张五哥此时已经无需隐身,以他为中心,方圆百丈之内,幸存的地蛇逃之一空。本来地蛇被上古地精制造出来后,并没有赋予它们恐惧的情绪,不过张五哥散发出的气势太过于骇人,就算是最迟钝的地蛇也感到本能的恐惧,这是一种来自生命本源的压制,无法抗拒! 图腾之火凝聚成的火焰巨人,无声无息的浮现在张五哥的头顶,在图腾之躯进化的同时,反哺出的巨大能量也滋养着火焰巨人,一阵阵明黄色的涟漪,荡漾在火焰巨人的身周,火焰巨人一点一点变得更加清晰生动,最后几乎与活人一般无二。 以往都是火焰巨人吸收灵魂能量反哺肉身,现在张五哥修炼出了图腾熔炉,能够吸收大量的生命精华,除了壮大自身气血,还能以溢出的本源能量滋养火焰巨人。灵魂与肉身互相转化滋养,这就仿佛是一阴一阳的太极,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张五哥在此时,已经无需黄金圣剑杜兰达尔,赤手便能撕裂地蛇坚愈精钢一般的躯体。 第60章 地下城(3) 地下城的下方,上古地精开辟了一个几百万丈的隧道直通地底核心,火红炽热的熔岩顺着隧道流淌到地面,形成了一条条的熔岩河,上古地精利用熔岩提供的热量维持整个地下城的运转,又压制住了熔岩不让其爆发,只能一点一点的缓慢释放出不可估计的热能。 密密麻麻的白色蛇蛋漂浮在熔岩河之上,每个都有一人大小,熔岩散发出的热浪似乎将空气都扭曲了,蛇蛋吸收来自熔岩的热量孵化着一条条地蛇,一点点的红光在蛇蛋中心一闪一闪,那是蛇蛋中的幼年地蛇已经发育出了自己的能量晶核。 忽然熔岩河的表面泛起了猛恶的巨浪,从翻滚炽热的熔岩中冒出了一阵无比愤怒的精神风暴。 “是谁闯入了地下城?是谁在杀戮我的后裔?” 一条通体洁白如玉的地蛇从熔岩河深处钻了出来,身长八丈左右,线条无比的流畅优美,长着五只爪子,鳞甲一阵抖动,发出了一股嗡嗡的振荡,空气似乎被这股振荡的力量所撕裂,一条条肉眼不可见的空气涟漪四处扩散,一个个巨大的钟乳石被震断坠落,还没有掉到地面上的时候,就被纵横交错的空气涟漪切割成一团团的齑粉。 这条白蛇相对于其它庞大的地蛇,显得小巧玲珑,却散发着一股俾睨天下的气势,似乎就是面对天上的众神也毫无畏惧。 原来这条白蛇乃是集合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之力制造出的第一条地蛇,也就是始祖地蛇,其他的王地蛇都是以始祖地蛇为蓝本复制而成,至于普通的地蛇乃是王地蛇交尾繁衍而出。 上古地精因为触碰到了诸神的禁区,被降下神罚而几乎全部灭绝,始祖地蛇当时也遭受了重创,侥幸逃脱一死,一直潜伏在地底熔岩中沉睡,试图恢复力量,到了如今,不过是恢复了全盛时亿万分之一的力量,若不是张五哥刚才的大肆杀戮,也不会将始祖地蛇从沉睡中惊醒。 始祖地蛇全身一阵收缩,化为了一个无比冷艳的熟妇,皮肤雪白晶莹,胸口犹如玛卡纳维山一般高耸,下身蜿蜒的白色蛇尾衬托得曲线婉转动人,能够撩拨起男人最本能的原始欲望,眼神却是格外的清冷深邃,似乎能跨越遥远的岁月和无穷的位面。 “狂妄的入侵者,你打扰了我的沉睡,又杀戮我的后裔,我要将你的身体和灵魂一并毁灭!” 下一个瞬间,始祖地蛇化身的冷艳美女出现在了张五哥的面前,无穷无尽的精神风暴爆发出来,撕裂空间,粉碎虚无,朝着张五哥切割而来。 始祖地蛇的精神风暴是来源于上古地精的威能,并非是什么魔法,上古地精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能量,又分为精神能量和物质能量,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当精神强大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干涉物质,并在物质世界显形。 在始祖地蛇全盛之时,爆发出的精神风暴几乎可以扫荡诸天,无数战斗天使在毁天灭地的精神风暴之下,化为灰灰,就连精神烙印也一并被抹去。始祖地蛇现在虽然实力大减,可也不是普通凡人所能够抵挡的,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人,即使是雪精灵女王米瑟尔,在精神风暴的冲击下,也绝对坚持不到一个呼吸,便要身形破碎,泯灭的无影无踪。 面对着呼啸而来的精神风暴,张五哥一把扯掉了身上的精灵斗篷,将黄金圣剑狠狠的插进了岩石地面,双手牢牢抓住剑柄,这才勉强稳住了身形,精神风暴一冲而过,狠狠切割在张五哥的图腾之躯上,爆发出连绵不绝的撞击声音,似乎切割的不是肉体,而是一具人形的金属大钟。 张五哥穿着的皮袍在精神风暴的无序切割下,早已化为了虚无,幸亏他将精灵斗篷及时取下,否则也要变成一堆碎布。大块岩石铺就的地面上,一道道切割痕迹如刀砍斧削,纵横交错。 张五哥的图腾之躯赤裸裸的暴露在空气中,刚刚爆发的精神风暴就好像是淬炼一般,使图腾之器更加的坚不可摧,一阵阵明黄色的闪电缠绕在图腾之躯上,经久不散,将张五哥的全身照的纤毫毕现,展露在始祖地蛇化为的冷艳美女面前。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在真视之眼的观看中,张五哥感觉眼前女人的精神波动出奇的恐怖,几乎比自己还强过三分,他自从融合了图腾之火,常人的精神力在他看来像蚂蚁一般弱小,从来没见过能与自己比肩的强者,而且使用精神力的方法又是如此的高明,竟然能以精神干涉物质,若不是张五哥的图腾之躯在刚才跃升了一阶,绝对抵挡不住精神风暴的切割。 “我是祖娜!在你们人类还是猴子的时候,我便诞生了,想不到弱小的人类会诞生出你这样的强者,竟然能抵挡住我的精神风暴。” 始祖地蛇的本名原来是祖娜,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张五哥,就连下身之处也仔细看了又看,没有丝毫的羞涩和不适,就好像在看一个很有趣的低等动物。 “这位大姐,别以为你长了一个蛇尾巴,就可以胡说八道,我们人类如果是猴子变的,那你就是茅坑里的屎壳郎变的!” 张五哥在重生前不过是小学文化,由于整天里忙于参加各种运动,基本没上过几天正经课程,更没有接触过什么进化论,所以就拿无知当个性,对着祖娜狠狠的嘲讽。 “屎壳郎?”在祖娜的记忆中,屎壳郎应该是一种喜欢以粪便为食物的昆虫,和地蛇无论如何也扯不上关系。 “人类,我们地蛇和屎坑郎属于不同的纲目,并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你的无知证明了人类是进化道路上的失败品,几百万年了,你们除了学会直立行走,似乎还没有搞清楚这个世界运转的本质,难道你们的智慧被该死的诸神封印了么?” “牛鬼蛇神,大言不惭!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为什么要杀我?”张五哥从祖娜的话语中,听出了一种居高临下的轻蔑,顿时勃然大怒,士可杀不可辱! “小小的人类,简直不知死活,几百万年以前,你们连做地蛇的口粮也不配,现在竟然敢质问我?哼哼!” 祖娜的蛇尾一阵之字形游走,躯体似乎穿梭在虚虚实实的空间中,速度极快,无数个残影出现在张五哥的视线中,却无法用肉眼锁定真实的位置。始祖地蛇的躯体天生便无比强横,如果普通人在不同的空间中穿梭,便要被空间裂缝所撕裂。 “雕虫小技!”张五哥眉心处的真视之眼大放光芒,一下子就看到了祖娜的真身,一股强烈到极点的杀气笼罩住了张五哥,刺啦一声,一只白嫩玉手握着拳头,无视空间的距离,轰击到了张五哥的胸口处。 这一拳无比缓慢,张五哥看得清清楚楚,可是身边的空间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给冻结了,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这一拳的力量,张五哥下意识的感觉到,如果实实在在的击中,即使无法打破图腾之躯,那么自己的心脏也将被瞬间震碎。 躲无可躲,避无可避,张五哥下意识的也打出了一拳,和祖娜的拳锋撞击到一处。 张五哥的拳头砂锅一样大小,上面青筋缭绕,一拳打出,破空的声音尖啸不绝。 祖娜的拳头白嫩细腻,光滑的就像是一个艺术品,让人下意识的就要亲吻,拳头打来,无声无息,竟然一点声响也没有。 双拳撞击到一处,巨大力量爆发出的冲击波,将四周的空气都压缩一空,形成了一短暂的真空地带。 “我滴个亲娘,真疼!”张五哥倒退了七八步才站定身形,手腕似乎转了筋,右手臂一阵酸麻,几乎没了自觉。 祖娜同样也不好受,婀娜的躯体从隐藏的空间中被轰了出来,身上罩着的白色轻纱在与空间的摩擦中也化为了虚无,一具美丽炫目的娇躯出现在张五哥的面前,高耸的胸脯仿佛凝脂一般,两点娇嫩的殷红与张五哥胯下的狰狞凶器遥遥相对。 张五哥看着祖娜赤裸裸的身体,还没来得及仔细品位,祖娜五指如钩,娇喝一声,就好像海底捞月,自下而上,狠狠地抓向了张五哥的胯下。 始祖地蛇有着上古地精赋予的最理性的思维,攻敌弱点一击必杀,是祖娜最本能的反应,除此之外,一切负面的情绪,诸如羞怯、恐惧、担忧好像都不存在。在祖娜的观感中,张五哥全身如铜打铁铸,只有下身才是他最大的弱点,刚才浩浩荡荡击打心脏的一拳,不过是试试张五哥的斤两,真正的杀招却是猴子偷桃的一爪。 张五哥感觉到这一招的冲天杀意,下面的毛发像刺猬一样炸了起来,由于强烈的紧张,竟然莫名其妙的阳关大开,一阵阵无比浓稠的液体好像出膛的炮弹一般,带着火热,笔直的射向了祖娜的面门。 “什么东西?”祖娜本能的一躲,身后巨大的石柱被连绵不断的轰中,仿佛被打成了筛子一般。 第61章 地下城(4) “打架就打架,你抓人算什么本事,还不放手!”张五哥被祖娜抓得喉咙处火辣辣的疼痛,不由得心头火起,这货算是个直男,非常鄙视祖娜挠人的行为。 “就不放!”祖娜语调冷冰冰的,一抓之下没有奏效,情绪似乎没有一点波动,另一只手也扣了上来,双手一齐用力,张五哥顿时感到压力倍增,无奈之下,两只大手像钳子一样握住了祖娜的手腕,猛一用力,顿时就将一对粉雕玉琢般的手腕捏得乌黑一片。 “放手!再不放手的话,我就把你的手腕捏断!”张五哥并非是出言恫吓,祖娜的精神力虽然胜他一筹,可是比拼肉体的强度和力量的大小,张五哥却是稳稳的占了上风,若是他使出全力辣手摧花,祖娜的手腕还真有可能被她捏断。 “就不!”祖娜的神经无比坚韧,虽然手腕处痛彻心扉,眼泪差点流了出来,还是没有妥协。 “怪不得人家说好男不斗水蛇腰!你这娘们真是不知好歹!”张五哥被扣住喉咙,实在狠不下心来痛下杀手,灵机一动,用脑袋对着祖娜的脑门猛地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祖娜的脑门被撞出老大的一个肉包,痛得花容失色,只觉得意识一阵模糊,掐着张五哥喉咙的两只手自然也就松了下来。 在祖娜的战斗技巧中,从来没有撞脑袋这样两败俱伤的无赖打法,其实张五哥还有一招猴子偷桃,若是使出来,恐怕祖娜定会退避三舍。 祖娜被上古地精制造出来,面对的对手是形形色色的天使和低等级的神灵,虽然战斗起来你死我活,可都是使用堂堂正正的招式,从来没遇到过张五哥这样的卑鄙小人,不由得爆发出隐藏在基因深处泼妇一般的本能,破口大骂:“无耻之徒,你空有强大的实力,手段却是如此的不堪,难道几百万年的时间,你们人类还没学会战斗的技巧,或者是你们的脑子中充满了排泄物,而不能正常的思考?” 张五哥被骂懵了,只觉得莫名其妙,他喵的你抓我就行,我撞你就不行,这是什么狗屁道理?不过他不屑于和女人骂战,静静地等了好久,只见祖娜口吐芬芳,一波强过一波,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张五哥见祖娜红润诱人的两片小嘴上下翻飞,一阵阵恶毒的语言像子弹一样打了过来,再也忍耐不住,忽然想到一个促狭的主意,猛地一运气,一口黄绿色的老痰,化为一道流光,笔直的射入了祖娜的口中。 “什么东西!”祖娜正骂在兴头上,丝毫没有防备,等张五哥的痰液入口,只觉得无比丝滑,又有着强大的冲击力,一下子撞到喉咙深处,便吞咽了下去。 “味道如何?”张五哥眯着眼睛,满脸得意的表情。 祖娜略一定神,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由得一阵恶心反胃,怒火几乎透体而出,和这样的无耻之徒,无需多言,只有从灵魂到肉体一齐消灭,才能稍稍解心头之恨。 祖娜蛇尾游动,在空气中时隐时现,完全琢磨不到轨迹,一双芊芊玉手像蝴蝶一样上下飞舞,围着张五哥瞬间就攻出了几百下,看着轻描淡写,可是击打在张五哥的身体上却爆发出恐怖的穿透力量,即使是张五哥的图腾之躯也有些经受不住,五脏六腑受到了强烈的振荡,就好像被无数的破甲锥狠狠扎进去一般,一口鲜血顿时呕了出来。 “嘿嘿,够劲儿!打得好!”张五哥自从修成图腾之躯,好久没有尝过疼痛的滋味了,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一下子爆发出全部的力量,瞬间无数的拳影好像山一般向着祖娜压迫而来,巨大的破空之声就好像万弩齐发,声势十分恐怖。 祖娜见张五哥的拳头呼啸而来,好像天河崩塌一般,饶是她肉身强大无比,也知道不能硬接,只能躲闪。 祖娜的蛇尾摆动,在无穷无尽的拳影中飘闪不定,或进或退,或左或右,往往在千钧一发之际,从拳影的缝隙中穿插躲闪,任凭张五哥的拳头如何密集迅猛,就是伤不到祖娜分毫。不过祖娜要冲出张五哥的拳影笼罩,也是不太可能。 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个绝色美人在暴风骤雨一般的拳影中舞蹈,简直是美轮美奂,而又夺人心魄。 “嘻嘻,刚不可久,柔不可守,我看你能坚持多久,当你力量耗尽的时候,便是你的死期!” 祖娜进退有余,像少女一样嬉笑着,试图激怒张五哥,尽快消耗他的力量,不过祖娜可是失算了,张五哥图腾之躯的力量几乎无穷无尽,按照现在的爆发强度,即使打上十天半月,也不会有一丝疲劳。不过在张五哥的视线中,祖娜就好像是一个充满气的皮球,丝毫不受力,拳风刚到,便被吹到一边,根本连衣服也沾不上。 砰,砰,砰,砰…… 一会儿的功夫,爆发了上千拳,却是劳而无功,若是换了其他人,可能就因为气馁而罢手,不过张五哥天生的一副牛脾气,耐得烦,霸得蛮!越是受挫,斗志反而越是旺盛了起来,甚至拳锋也越发的刚硬,铺天盖地一般笼罩住了祖娜,就算是一个不受力的皮球,也要将你打爆! 祖娜终究是血肉之躯,坚持了一顿饭的时间,虽然没有被打中一拳,可是被来自四面八方的拳锋逐渐缠绕住,就好像被裹上了一层层的蜘蛛丝,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身形也渐渐的不灵便起来。 “不好!”祖娜心中一阵悸动,张五哥的拳影一收,突然张开双臂靠了上来,身形快如离弦之箭,若是被他抱住,就算是一根铁柱,也要一下子从中勒断。 祖娜见情势危急,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张五哥的这一抱,玉手在虚空中一抓,一柄细长的宝剑闪着耀眼银光出现在她的手中,顺势就朝着张五哥挥了过去。 “天使之剑!” 祖娜曾经与大天使加百列争斗,空手撕裂了加百列的翅膀,加百列重伤逃遁,自己的天使之剑却被祖娜给夺了过来。传说天使之剑乃是用空间碎片打造,能够撕裂无穷空间,切割力无比恐怖。 “杜兰达尔!” 张五哥见陡然爆发出一道白色的剑光,心中大惊,自然而然的拔出身后的黄金圣剑杜兰达尔,两柄长剑撞击到一处,爆发出一阵龙吟之声,到底是黄金圣剑杜兰达尔更强一些,祖娜的天使之剑被一下子削断,变成了两道白光回到了祖娜的身体之中,至少要用气血温养一百天,才能还原如初。 “人类竟然投靠了无耻的神灵,真是堕落啊!”祖娜从黄金圣剑上发现了精灵之神希洛的残留神性,一下子便怒了起来。上古地精崇尚知识,建立了灿烂的文明,最反对的就是怪力乱神。曾经有一部分愚昧的地精信仰谎言与欺诈之神卡卡库斯,最后被十二位地精王者联手将卡卡库斯击败,连同他的神国一同被炼化。祖娜是上古地精创造的,自然也继承了上古地精的性格,从骨子里便反感一切神灵。 “我艹!”张五哥定睛一看,黄金圣剑被磕出了一个芝麻粒大小的缺口,这可是借来的宝剑,将来怎么向雪精灵女王米瑟尔交代。 乘着张五哥分神之际,祖娜的蛇尾一下子将他缠绕得结结实实,致密坚硬的蛇鳞像剃刀一样狠狠刮着张五哥的皮肉,若不是张五哥练成了图腾之躯,只怕这一下就得皮肉分离。 “你这个娘们,要脸不要?我又不是你老公,你缠我做什么?”张五哥感觉到一种异样的快感,好像是致命的诱惑,虽然知道危险重重,皮肉与祖娜的蛇尾接触之处,却是痛并快乐着。祖娜这样的蛇形美女,天使的面容和上半身,野兽一般的下半身,最能激起男人的原始欲望。 “好男不斗水蛇腰,看来老子今天要归西!” 祖娜的蛇尾简直比刚才遇到的王地蛇还要有力无数倍,一下子把张五哥的胸腔给挤压得瘪了下去,两只手无法动弹,身体中的氧气一点点的耗尽,脸色涨得越来越红。 “图腾之火,吞噬!” 张五哥无计可施,只好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十丈高的火焰巨人浮现在张五哥的头顶,双手之间拉出了一个斗大的火焰旋涡,一阵阵巨大的吸力对准了祖娜,然并卵,祖娜的精神力胜过张五哥一筹,图腾之火的吸力根本无法撼动祖娜的灵魂。 “图腾之火,侵蚀!” 张五哥一击不中,使出了收服八足巨马时的手段,从火焰旋涡之中飙出一点明黄色的火焰,却被祖娜的精神力屏障挡在了外面,丝毫不能越雷池一步。 “倒是小瞧了你!原以为你不过是神灵的狗腿子,想不到还是有点真材实料,你这个图腾之火很厉害,我感觉到其中蕴含着弑神的属性,不过你的火候太浅,图腾之火在你的手中,真是明珠暗投!还是痛痛快快让我杀了你,由我来掌握这图腾之火吧。” 祖娜看到张五哥的图腾之火,脸色一下子变了颜色,她从来没见过如此霸道的火焰,虽然还没有到达大成的境界,可本质上的威压却如渊如狱,简直可以和主宰的光辉相提并论,就算是集合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的实力,似乎也比不上图腾之火的威能。 “难道这是十二位王者陨落后诞生出的火焰?后来者居上,竟然霸道如斯,真是恐怖啊!” 张五哥见图腾之火的吞噬和侵蚀能力无功而返,自觉回天无力,心灰意冷之下,无比颓废的使出了图腾之火衍生出的种胎大法,这是他最后的抗争,也是最后的倔强,不成功便要一命归西。 “种胎大法,以目受孕!” 两道结合着张五哥元阳的火焰从双目中飞出,一下子隐没在祖娜的眼眸之中。 第62章 地下城(5) 张五哥的种胎大法,天上地下,只要是雌性生物,都不能幸免,并且无视一切魔抗,只要张五哥愿意,就算是一头母大象或者一条雌鱼,都能通过以目受孕的办法,使其怀孕。 祖娜拥有着最完美的女性基因,到现在还没有经历过人事,因此积攒的一身元阴浑厚之极,远远超过当日的阴姬。 张五哥的元阳之火从眼睛一路向下,到了腹部之后便与祖娜的元阴结合,形成一个胚胎,这胚胎抽取祖娜全身的气血精华,迅速的成长壮大,不出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成为了一个人首蛇身的胖大胎儿。 祖娜以处子之身便做了母亲,顿时手足无措,只觉得小腹之处一下子鼓了起来,有一个东西在其中伸手摆尾,撞的肚肠疼痛之极,顿时浑身香汗淋漓,简直痛不欲生,一下子便瘫软在地上。更为尴尬的是,祖娜的产道本来被层层叠叠的鳞片覆盖的严严实实,可当着张五哥的面,却突然一指一指的打开,从中爬出了一个呱呱啼哭的胎儿,眉眼与张五哥十分相似,下身却是托着一条尾巴。 “你对我做了什么?”祖娜咬牙切齿的大喊,手刀一挥,便要将新生的胎儿斩为两段。 人首蛇尾的胎儿落地之后,见风就长,一声呱呱大叫,蛇尾在地上一弹,便躲过了祖娜的手刀,在半空中就化为了一团明黄色的火焰,瞬间与张五哥头顶的火焰巨人融合在一处,火焰巨人顿时大放光芒,图腾之躯沐浴在这明黄色的光芒中,似乎也一下子壮大了不少。 损人利己,以她之气血,壮大自身,张五哥这一招种胎之法,比起一些远古恶魔还要邪恶歹毒无数倍,不过图腾从来不是什么良善的存在,吞噬和掠夺才是他的本性。 “我和你拼了!”祖娜一身气血远超巨龙,这一下的损失虽然可以忽略不计,不过遭受如此奇耻大辱,却让她气得几乎发狂,从地上爬起来,没头没脑的就朝着张五哥打来。 一时间拳脚如风,蛇尾摆动之间,将一根根巨大的石柱从中扫断,乱石穿空,发出一阵阵尖锐的啸叫。 女人一旦发了疯,其战斗力是不能以常理度量的,更何况是本来就不弱于张五哥的祖娜,这一下子爆发出来,力量几乎翻了一倍。张五哥惊骇于祖娜的气势,连连后退,心里面竟然突如其来的一阵紧张。 “你别过来!”张五哥也顾不得许多了,从双目中射出连绵不断的元阳之火,祖娜发疯之后,虽然力量直线飙升,不过招式却没了章法,前面空门大开,竟然接二连三的中招,产道一阵阵蠕动,爬出了一个个人首蛇身的胎儿,又化为一团团火焰,被张五哥所吸收。 不过祖娜的气血实在是太浑厚了,即使是这样,也不过是抽取了她十分之一的生命精华,不过蚂蚁多了咬死大象,只要给张五哥足够的时间,就算祖娜的气血是一片辽阔的大海,也能给抽取的点滴不剩。 祖娜气血亏虚,追了一阵子,却怎么也打不倒张五哥,极度狂怒之下,让她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降弦攻击! 上古地精认为,宇宙最微小的单位是一段段振动的弦,所有的物体都是由弦组成,这些弦有一维的,也有二维的,最高是十一维。当年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已经达到了十维的高度,只差最后一步,就触摸到了神秘莫测的第十一个维度。不过这是属于主宰的维度,不容任何存在亵渎,因而地精一族才遭到了神罚,彻底沦落在历史的尘埃中。 祖娜的降弦攻击自然源自于上古地精的传承,以她目前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四维的水准,在奥斯大陆这样一个三维的低维度空间,自然可以任意穿梭。所谓的降弦攻击,便是通过某种方式将组成生物体的一段段微小的弦,降低一个维度或者是任意个维度。 张五哥现在的生命形态自然是三维的,如果被降低维度,就会变成无数个二维碎片或者一维的细丝,肉体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不过以他强大的精神力,或许可能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存在。 降弦攻击虽然强大,不过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两败俱伤打法,要燃烧大量的生命精华,才能爆发出降弦攻击。以祖娜目前的情况,至多能爆发出一次,便要在熔岩深处沉睡无数岁月才能恢复过来。不过现在祖娜已经顾不上许多了,只要能解心头之恨,就算和张五哥一起下地狱她也心甘情愿。 一个无形的力场在祖娜的手中形成,一团团带着湮灭气息的能量在力场中一点一点被压缩,渐渐就要形成一个负维度的弦。因为祖娜的修为刚达到四维的程度,所以她拼尽全力凝结而成的负维度的弦,只能作用于四维以下的物体,将组成物体的弦通通降低一个维度。也就是说,只要这个负维度的弦进入到张五哥的身体中,张五哥就会由三维生物变成一个二维的平面。 只要对空间维度的理解低于祖娜,对其释放出的降弦攻击便躲无可躲、避无可避,只能眼睁睁的被降低一个维度,这就等于从肉体上被彻底消灭了。当年祖娜处于全盛之时,使用这一招降弦攻击,不知道击败了多少高位的天使,确实是厉害无比。 正当负维度的弦一点一点的被祖娜凝聚出来,张五哥头顶上漂浮着的火焰巨人似乎本能的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机,火焰一收,瞬间回归到张五哥的肉身之中。张五哥的脑海中被照得一片明黄,双眼之中也冒着明黄色的火焰,张五哥的表情突然变得无比残忍霸道,一个冷酷到极点,又宏大到极点的声音响了起来:“地精之道,不过是雕虫小技,胜不了主宰,自然也胜不得我!” 一阵阵强大到足以毁灭一切的精神力从张五哥的身上散发了出来,祖娜刚才发出的精神风暴如果与这股精神力相比,那就是萤火之光与赫赫烈日的差距。祖娜忽然全身不可遏止的战栗起来,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怖。眼前的张五哥好像是换了一个人,身体还是那个身体,可是气势却有着威震诸天的狂霸。 在祖娜的记忆中,就算是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联合起来,在气势上也比不过现在的张五哥强大。 所有的地蛇,不管是王地蛇还是普通的地蛇,都惊骇于张五哥的气势,吓得疯狂逃窜,进入地底的熔岩河中,将身体隐藏在其中而瑟瑟发抖。 张五哥不屑的笑着,缓缓的伸出一只手,五指轻轻一握,便将手中的空间压缩到了极点,形成了一个无比微小的粒子黑洞,空间被这个粒子黑洞的强大引力所拉扯,一点一点的扭曲,最后在粒子黑洞的周边形成了一个四维度的小小空间。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弱小了,承受不住更高维度的空间风暴,四维已经是极限了!” 张五哥看着祖娜掌心已经成形的负维度的弦,只是轻轻一弹手指,粒子黑洞便缓缓的飞了过去,祖娜被震慑得一动也不能动,眼睁睁的看着负维度的弦被粒子黑洞一点点吞噬,最后湮灭于无形。 这个负维度的弦,几乎耗费了祖娜一多半的生命精华,才能凝聚出来,却被眼前的张五哥举手之间,就轻而易举的毁灭了,祖娜身体无比虚弱,心神激荡之下,一下子便晕了过去。 “亵渎吾身,有失身之厄!” 张五哥双眼冒出的明黄色火焰一阵升腾,一股强大的意识便降临到祖娜的脑海中,化为张五哥的形体,双手一阵搅动,就拨开了祖娜脑海中的层层迷雾,显露出一个千娇百媚的人首蛇身美女。 祖娜意识所化的女人神态无比虚弱,面对着充满着掠夺性目光的张五哥,就好像是一只小白兔一样瑟瑟发抖。 哗啦一声,张五哥粗暴的撕开了祖娜的衣服,祖娜强烈的挣扎、扭动、撕咬、踢打、哭喊,可这一切丝毫没有用处,反而让张五哥的行为更加的暴虐。 祖娜光洁白嫩的酮体上,出现了一片片的红肿和乌青,甚至是深深的齿痕,看着她痛苦的泪水,张五哥的身体怒涨着,爆发出一阵阵兽性野蛮的吼叫。 在剧烈的痛苦中,祖娜一次次的被张五哥粗鲁的占有,最后她似乎彻底认命,身体无助的仰卧着,双眼紧闭,细白的牙齿死死咬着红唇,胸膛剧烈的起伏着,不时从嗓子眼发出几声低不可闻的呻吟,似痛苦,又似欢愉。 在祖娜的脑海中,两个意识深深的纠缠在一处,一个狂暴无比,另一个婉转承受,不知过了过久,终于水乳融于一处。 空空荡荡的地下城中,张五哥突然睁开了双眼,似乎是喝断了片一般,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一点也不记得。 祖娜也醒了过来,此时虽然她身体上还是处子,可灵魂上早已被张五哥的霸道多次征服,刚才冷若冰霜的表情早已消失不见,多了一点低眉顺眼的娇羞。 “你为什么这样看我?” 张五哥被祖娜看得莫名其妙,这种眼光他只在玫的眼中见过,那是妻子对丈夫的无比爱恋,是发自身心的一种深刻感情。 第63章 地下城(6) 地下城的深处,一扇无比厚重的青铜大门锁住了地精史前宝藏的入口,青铜大门历经几百万年的沧桑,表面却一个锈迹也没有,依然光洁如新,甚至能照射出人的倒影,无论用多么精密的尺子去测量,青铜大门宽和高的比例都是1:2,即使放大到微观粒子的程度,比例仍然是1:2,丝毫没有一点误差,完美! 鬼斧神工一般的制造能力,显示了上古地精的文明技术已经到达了一个不可超越的巅峰。 青铜大门静静的矗立在那里,几百万年不曾开启。这是一种无声的骄傲和赤裸裸的藐视,任何一个智慧生物站在这扇青铜大门前,都会惊叹上古地精文明的伟大,而自叹不如。 青铜大门的另一边,地精的史前宝藏里,最为珍贵的是浩瀚如烟的无数青铜典籍,天文、地理、生物、机械等等一切一切无所不包,无一不是阐述到入微极致的境地,一个普通人只要领悟其中百亿分之一的精髓,立刻就会超凡入圣,智慧到达一个无法企及的境界。 地精的青铜典籍乃是将青铜压成薄板,再将地精文字刻印在上面,本来即使到了岁月的尽头,也不会有一丝损毁,可不知为何,所有的青铜典籍都腐蚀成了斑驳的青铜锈,一堆堆的散落在地面上,原来刻印的文字早已模糊不可辨认。 史前宝藏的最外围,陈列着上古地精随着文明进步而使用的一代代武器,从冷兵器时代到热核兵器时代,乃至威力巨大的弑神极武器。不过很可惜的是,只有一些低级武器保留了下来,其它所有可以毁天灭地的武器和青铜典籍一样,都化为了一堆堆的青铜锈,再也没有复原的可能。 从侥幸保留下来的低级武器中,可以看到无数青铜打造的冷兵器,大刀、宝剑、长矛、盾牌,无不精美绝伦,而又锋锐异常,随便拿出一件,在人类国度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更有无数造型典雅古朴的青铜手铳,其弹药是一种叫做紫金丸的圆溜溜果实,紫金丸中蕴含着大量的金属元素还有一小部分爆炸性混合元素,一旦受到青铜手铳的外力激发,爆炸性的混合元素便会发生猛烈的爆炸,将紫金丸从青铜手铳中发射出去,射程可达五百步,有开碑裂石之威。 紫金丸是一种叫做紫苜蓿的植物果实,生长于熔岩河的四周,根系尤其发达,长达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特别喜欢富含硫磺和金属的土壤,能够吸收硫磺和不同的金属离子为自己的养料,结出的果实就是紫金丸,质地无比坚硬,外观和紫金非常类似。 在摆放青铜手铳的另一侧,悬挂着一对对的青铜飞翼,就好像是天使的翅膀一样活灵活现,每一片青铜羽毛都充满了金属的质感,这些青铜飞翼以蒸汽为驱动,只要将水和特制的催化剂灌注到中空的青铜飞翼中,催化剂和水反应,就会产生持续稳定的蒸汽动力,上古地精穿上青铜飞翼,可以翱翔天际,日行三千里,速度比苍鹰还要迅捷。 不过在上古地精的观念中,兵者,乃不祥之器,智者不得已而用之。 在外人看来,史前宝藏中留存的兵器都可称得上是神兵利器,可上古地精并不如何看重,就好像是无足轻重的东西而随意摆放。不过正因为上古地精的不重视,所以这些兵器才没有像青铜典籍一样完全被损毁,从这些残留的像艺术品一般的兵器中或许可以窥探到一丝上古地精的文明。 史前宝藏一个最不显眼的位置,坚硬的熔岩凹下去碗口大小,中间是一汪无比清澈通透的水,闪着十二色的光芒,若隐若现,这便是传说中的生命之泉,每一滴都可以起死回生,蕴含着莫大的威能。 上古地精王者的修为通天彻地,为了避免遭受神罚,只好每过一千年,当自身力量快超越一个临界点,而无法压制之时,便将过多的生命精华化为一滴泪水,滴在生命之泉中。也就是说,每一滴生命之泉,都凝结着地精王者的千年修为,当然其中也包含地精王者的生命烙印。 不过可惜的是,尽管十二位地精王者无比的小心翼翼,还是被主宰的全能之眼探查到,毁天灭地的神罚将一切试图反抗的地精都全部抹杀掉,只留下一些贪生怕死的愚氓之辈苟延残喘。地精的青铜典籍中记载着全是真理和文明,并没有一个赞美神的文字,这是对神最大的亵渎,自然被主宰所厌恶,也就不可能存留在世上,至于那些强大到可以弑神的武器,也同样不适宜存留在世间,也被主宰顺手给抹去了。 青铜大门之外,正当张五哥面对祖娜的目光而无比尴尬之时,生命之泉突然冒起了一个个的气泡,渐渐地,气泡越来越多,就好像是沸腾了一般,一阵阵的水雾弥漫在生命之泉的上方,一道十二色的光芒陡然从生命之泉中射出,形成了一道拱形的彩虹桥,瞬间便跨越了青铜大门,来到了张五哥的面前。 十二色彩虹桥的最高处,出现了十二个身形矮小的投影,都是戴着王冠,穿着白色的长袍,面貌各异,或是沉静,或是安详,或是笑容可掬,或是神态威严,不过浑身都散发着浓郁的智者气息,深邃的目光中似乎洞彻了一切过去未来、宇宙真理和世道变迁。 “王!”祖娜一声惊呼,仿佛看到了什么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她的记忆中,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在几百万年以前,便一齐陨落在神罚之下,神形俱灭,并没有什么复生的可能。 “祖娜,你没死,很好,很好。”十二位地精王者的投影栩栩如生,声音无比沧桑,透露着一种欣喜的情绪。他们亲手创造了祖娜,就相当于祖娜父亲一般的存在。 起源之王,迪巴斯。 演化之王,赫特。 格物之王,赛西波。 自然之王,黑根忒尔。 真理之王,道格拉底。 轮转之王,伊曼努。 平等之王,费斯托。 自由之王,尼普顿。 仁爱之王,朱庇特。 至诚之王,修。 时空之王,托利欧。 光明之王,克瑞。 祖娜看着一个个上古地精王者,泪流满面,几百万年了,她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沉睡在熔岩深处,今天终于重新见到了赋予她生命的父亲。 “主宰的威能太强大了,不是我们地精一族能够抗衡的,现在你看到的是我们借助生命之泉而照射出的意识投影,并不是本体。祖娜,我们的孩子,从你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便预见了你的未来,不要迷茫,现在你失去的只是力量,力量并不是万能的,将来你就会明白的。你的存在,是我们留下的一个变数,之前的争斗我们输了,可是等你成长起来,说不定便能替我们掰回一局。” 祖娜跪倒在地上,既委屈又有些惭愧的说道:“王,我败了,败给了一个人类。而且,他不仅击败了我,还夺走了我的心,我太没有用了!” 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闻听之后,并没有动怒,反而笑容满面的说道:“败得好,败得妙!祖娜,你一直太顺利了,连神罚也能侥幸躲过,你的心灵并没有经过淬炼,所以历经几百万年,你的实力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大大的退步。这一次失败,并不是坏事,就算你恢复到全盛之时,如果遇到宿命中的男人,你也照样会被击败,这是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只有遇到你宿命之中的男人,你才能融合阴阳,领悟大道。” “宿命之中的男人,就是他么?”祖娜喃喃自语,眼光飘向了站在一旁的张五哥。 张五哥看着彩虹桥上的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早就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些长得和猥琐地精一模一样的家伙,身上散发出的气质却是天差地别。用黑石村老学究的话来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一种浓浓的书卷气,让人如沐春风,却又深深的被折服。 “图腾之子,果然非同凡响,灵魂来自异世的未来,穿越无穷的时空,竟然毫发无损。就算是我们在全盛之时,几乎穷尽时空的奥妙,如果用灵魂逆着时间长河,破开多重空间的壁障,也要损失大半的意识,说不定便要陨落在时空之中。” 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注视着张五哥,态度安然,好像一下子将他看个通透。 张五哥愕然,自从来到奥斯大陆,还是第一次有人发现了他的秘密,看来这十二位地精王者果然不简单,即使是生命烙印的投影,也是洞悉一切、无所不知。 “没你们说得那么玄乎吧,我在庄稼地里睡了一觉,醒了就来到这个鬼地方,也没觉着有多难啊?” 十二位地精王者莞尔一笑,说道:“过去不可改变,因而逆着时间长河而上,比顺流而下照见未来难得多。至于逆流而上的同时,还能破开多重空间的壁障,这就更加难上加难,只有和主宰同级别的存在,才能轻松做到吧。” “主宰?是什么东西?”不懂就问是张五哥的习惯,他最讨厌不懂装懂的二货。 “主宰是多元宇宙的播种者和收割者,所有的能量,不管是物质能量,还是灵魂能量,只要超过一定的阈值,便要被主宰收割。” “嘿嘿,原来主宰就是一个种地的,和我之前也差不多。”张五哥哈哈大笑着说道。 第64章 地下城(7) “图腾之子比喻的妙!不过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滋味可不好受。所有的智慧生命,只要文明发展到了一定等级,就不会甘心被收割。地精不是第一个反抗主宰的,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反抗主宰的。终有一天,后来者会找到一条可以战胜主宰的路,带领所有智慧生命获得大自在的超脱。” “什么样的路可以战胜主宰?”张五哥傻乎乎的问道。 “不知道,我们若是知道,便不会败了啊!这世间一切的法则都要臣服于主宰,他的意志便是多元宇宙的意志。相比于主宰,我们不过是小小的蚂蚁,不过蚂蚁也有蚂蚁的尊严,有些事情明知道会失败,还是忍不住去做,你说可笑不可笑?” 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就好像是慈祥的长者,态度和蔼的在与自家的子侄谈话。 张五哥想了想说道:“我爹年少的时候,有一年闹旱灾,秧苗都快要旱死了。我爷爷就带着全家人顶着毒辣辣的太阳挑水,然后用水瓢一颗一颗的浇秧苗。我家租的田地离河沟挺远,来回走一趟就要小半天的时间,全家人拼着命干了十几天,最后秧苗也没救活过来,全都旱死了。我爹问我爷爷后不后悔?还不如什么也不做。我爷爷说不后悔!就是要和狗日的老天爷斗斗,让他知道庄稼人不是好欺负的。那年秋天颗粒无收,全家人都出去讨饭逃荒了,我爷爷、我奶奶、我的伯伯姑姑们都死在逃荒的路上,就我爹一个人靠着啃树皮、吃草根活了下来。你刚才问我可笑不可笑,你们和我爷爷都挺可笑的,不过有些事情做了未必赢,不做就一定会输!若是这世间少了像你们这样可笑的人,也太没意思了吧。” “哈哈,哈哈哈……”彩虹桥上的十二个上古地精王者闻听之后,大有遇到知音之感,同时开怀大笑,组成彩虹桥的十二色彩光也跟着笑声一阵荡漾,层层叠叠的空间泛起了柔和的涟漪,一波一波的扩散开来,就好像水纹一般。 “图腾之子不愧是有大机缘的人,这么年轻,就领悟了如此深刻的道理。不过有些事情,悟到了是一回事,能坚持住又是另一回事,我们倒想看看图腾之子是否能坚守住本心?” 十二个地精王者说完之后,各用双手食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圆,一道道颜色各异的光芒从他们的手心发出,注入到一个个的圆中,本来虚无的圆陡然化为了十二面光彩照人的镜子,镜中的画面光怪陆离,有钢铁深林一般的高楼大厦,有漫天黄沙的荒漠,有绿意盎然的胜境,有奇形怪状的外星生物,有穿梭在宇宙的巨大星舰,还有无数的神仙佛陀,总之是千奇百怪,令人炫目。 地精王者凭空创造出的小千世界,就相当于上位神的神国。主宰麾下有无数神祇,下位神只有神格,只有上位神才能将神格演化为神国。一个上位神要成就自己的神国,花费的时间可能是几个纪元之久,而且就算成就了神国,神力也几乎耗费一空,需要吸收神国中无数生灵的信仰之力,才能度过漫长的虚弱期。 十二个地精王者仅仅是投影,并非是本体,便能在举手投足之间,轻松创造出来十二个小千世界,这等威能,已经远远超越所有的神祇,也只有主宰亲自出手,才能勉强压制住十二位地精王者的联手一击,或许主宰在争斗中也受了不可磨灭的伤痕,所以在接下来的几百万年间,再也没有显露过神迹,只有麾下的无数个上位神在不同的位面播撒着主宰的光辉。 张五哥目瞪口呆的看了一阵子镜中画面,眼睛都快要看花了,十二面镜子中的小千世界开始时还能看得真真切切,后来画面的切换越来越快。无穷无尽的信息,无穷无尽的念头,无穷无尽的情感,无穷无尽的纠葛,无穷无尽的生命,无穷无尽的事物,在镜子所化的小千世界中生了又灭,灭了又生,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简直无法辨别,好像是十二团彩色光晕在镜子中不停的高速振荡。 “这是我们用意识开辟的十二个小千世界,图腾之子可进去历练一番,或许有些裨益,也未可知。” 十二位地精王者说完之后,也不管张五哥同意不同意,将手一招,便将张五哥的灵魂给拘了出来,化为十二团大小相同的明黄色火焰,分别投入了十二面镜子的小千世界中,镜子中的画面顿了一下,随后又高速旋转了起来。 张五哥的灵魂进入小千世界以后,躯体依旧屹立不倒。十二位地精王者含笑看着镜子中的画面,身体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得越来越稀薄,这是生命之泉急剧消耗的结果,为了支持十二个小千世界的运转,每一秒,每一刻,都要大大消耗生命之泉蕴含的能量。如果十二位地精王者不开辟小千世界,凭借着生命之泉,他们的投影也许能维持几万年之久,不过一旦开辟了小千世界,他们的投影就进入了倒计时,也许等张五哥从小千世界中脱身出来,就是十二位地精王者的投影彻底消失的时刻。 “王,为什么要耗费生命之泉的力量,来磨砺他的灵魂?” 祖娜的泪水一滴滴的滚落下来,脸上是无尽的哀伤,这一次永别,恐怕将来就永无见面之日了吧。生命之泉乃是地精王者的泪水所化,其中蕴含着地精王者的生命烙印,所以才能化为投影显形,一旦生命之泉消失殆尽,也就代表着地精王者最后留下的生命烙印也消失了,从此以后,天上地下,十二位地精王者可以说是彻底的泯灭了。 “祖娜,我们的女儿,不要悲伤,我们早已经神形俱灭了。就算这投影能永远存在,这也不过是虚幻的,假的终究成不了真的。在主宰的威能之下,谁也逃脱不过被收割的命运,早一天消亡,晚一天消亡,又有什么分别呢?我们在覆灭之前,曾经拼尽全力,隐隐约约看到了一点时间尽头的景象,在一片明黄色光芒的笼罩中,传来了诸神的哀嚎,一个无比伟大的男人吞噬诸天,最后站在了主宰的面前。” “这个男人是谁?然后呢?”祖娜止住了悲声,心中似乎燃起了一丝希望。 “后面的画面就无法看到了,未来有无数的分支,随便一个微小的扰动,都会更改未来的走向。图腾之子和那个男人的气势非常相像,又不完全相同,就好像是一体两面,实在是让我们很费解。不过历经无数个纪元,总算有人能够站在主宰的面前,不管是胜,还是败,这都是一个值得欣喜的事情。” 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的投影越来越稀薄,似乎变成了一团团颜色各异的彩光。 “祖娜,你是未来的一个变数,也许便应在了图腾之子的身上,跟在他的身边,见证他的成长,说不定便能和他一起超脱主宰的收割。” “我已经是他的人了,难道他还会不要我么?”祖娜委屈的说道,想起张五哥降临在她的识海中,所做的无礼之事,便是一阵阵的眼热心跳,这个混蛋,竟然那么粗暴的占有了我,事后还装作一点不知道的无辜模样,真是混蛋透顶! “祖娜,生殖是生命所赋予的一项本能,你是我们制造出的最完美的雌性,不过现在却不是图腾之子最喜欢的意中人,你和他刚才只不过是神交,算不得真的,不要勉强图腾之子。” “那我要怎么做?”祖娜一下子变得患得患失,她是最完美的雌性,之前没有遇到能够征服她的男人,便显得无比冰冷无情,一旦被征服,却又变得柔情千转,对张五哥死心塌地,和普通的女人并没有什么分别。所以曾经有一个骚客说过:“睡服的女人,揉倒的面。”女人和男人发生关系之后,如果身心愉悦,就会变得和面团一样,任凭男人揉搓。 “你什么也无需做,只要跟在他的身边就可以了,他是你宿命之中的男人,终有一天,他会喜欢上你的,不要试图控制他,也不要试图用情感束缚他,凡事顺其自然,若是你偏执,反而会弄巧成拙。” “祖娜,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要全力维持小千世界的运转,你和我们一起观看图腾之子在镜中的际遇,或许也能磨砺你的灵魂。” 祖娜闻听之后,便顺从的一语不发,看着十二面镜中彩光闪烁,张五哥的灵魂之火,化为了十二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有男有女,都是白白胖胖的,身体非常的健壮。 镜子中的小千世界,时间流动比外面快十二万九千六百倍,也就是说,镜子中的小千世界过了一百年,外面也不过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张五哥所化的婴儿不断的成长着,从幼年到少年,从少年到青年,从青年到老年,经历不同的喜怒哀乐,遭遇形形色色的人性考验。 “一入红尘,五蕴皆迷。也不知图腾之子能否坚守本心,从世俗的羁绊中脱身出来。” 第65章 地下城(8) 在十二面镜子里的小千世界中,张五哥的灵魂化身为十二个身世不同的男女,演绎着不同的人生经历。 有千娇百媚的红颜却遭逢家道衰落而卖身为娼,一世飘零而遇人不淑。 有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幼年便万千宠爱于一身,成年后位高权重,谈笑间决定无数人的命运。 有稚嫩青年,生于山河破碎之际,抛头颅、洒热血,为民族崛起而不顾一切。 有驾驶星舰遨游宇宙,掠夺各大行星资源,血腥镇压外星土著暴动,后来幡然醒悟,因受到良心谴责而自杀身亡。 有生于市井之中,少年便加入黑道,心狠手辣,最后成一方枭雄,妻子儿女却惨死在仇家报复之中,不得不孤老终生。 十二个灵魂化身的人生有长有短,诸般因果、诸般情感纠缠各不相同,不过张五哥的化身总能坚守本心,不为红尘所迷,正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爱恨情仇、酸甜苦辣之中,张五哥走出了一条条自己的道路,或许永失我爱,或许功败垂成,或许千夫所指,终不为外物所动。 “图腾之子有这般大毅力、大智慧,如果得到了与强大意志相匹配的伟岸力量,说不定真的可以与主宰争锋,真的想看到那一幕的景象啊!” 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的投影化为十二团色彩斑斓的光晕,看到镜子中的景象,发出一阵阵的感慨,又升腾起无限的希望。他们在反抗主宰的道路上失败了,过去了几百万年,终于有后来者,无比欣慰之余,而又无比落寞,因为他们就要永远的消逝于多元宇宙中,不可能看到张五哥逆转诸天的时刻了。 啊的一声痛苦呻吟,祖娜脸上表情痛苦不堪,浑身颤抖着,神魂好似裂成了无数碎片,就要身死道消。原来她在观看张五哥不同化身的人生经历之时,意志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好像自己也亲身经历一般,要知道地精王者为了磨砺张五哥的灵魂,镜中小千世界模拟出的人生压力、诱惑、失意、挑战、起伏、打击等等因果纠缠,是普通人的数十倍,乃是数百倍的难度,就好像是游戏设定,普通人是简单模式,而张五哥直接就被设定为了地狱级的超难模式,如果没有大毅力和大智慧,一旦陷入其中,经受不住考验而迷失本心,便要灵魂碎裂化为虚无。 祖娜自从诞生以来,虽然本体强横无比,但是除了战斗并没有经历红尘历练,可以说是单纯异常,所以才能被张五哥以意识降临,通过神交而征服身心。本来以她的神魂坚定程度,是没有资格观看张五哥在镜中的历练,不过十二位地精王者的投影就要消逝,临去之前,到底有一份对祖娜的牵挂,这才破例让她观看一番,希望她能以旁观者的身份感同身受,也获得灵魂上的升华,不过祖娜还是没经受住考验,即使是旁观,也被五蕴红尘给迷惑了心智,灵魂承载不了无穷的信息和因果,眼看就要破碎。 十二位地精王者叹息了一声,陡然爆发出十二道彩光护住了祖娜的灵魂,彩光流动,一点点的渗入了进去,修复弥合已经破碎的神魂,祖娜这才转危为安,不过浑身好像大病了一场,虚弱到了极点,她这才知道小千世界磨砺灵魂的厉害,不由得在心底对张五哥有一丝佩服:“我只是旁观,就受不得小千世界的磨砺,几乎灵魂破碎。他的灵魂一分为十二个化身,到底是如何做到坚守本心?” 正当祖娜胡思乱想之际,心底突然听到:“祖娜,我们创造了你强大的身体,但不能赋予你强大的灵魂。我们也许太急切了,不应该让你同时旁观十二个小千世界的画面,你只观看其中之一,也就无大碍了,如果能有所悟,对你将来大有裨益。” “是!”祖娜点头答应,转身朝向一面冒着红光的镜子看了过去。 m国,一处隐秘的基地建在人迹罕至的沙漠深处,天空中的烈日散发着阵阵热浪,空气中的水分好像全部被蒸发。 基地的外围可以看到巨大坚固的钢铁围栏,一辆辆最先进的战车、坦克将基地守护的固若金汤,天空中不时传来巡逻游弋的武装直升机的轰鸣声,一列列的士兵荷枪实弹,面无表情的守卫在基地入口处。 基地内部,随处可见高速旋转的雷达天线,以及一排排矗立的防空导弹,最中央的位置,是一栋栋最先进的实验室,进进出出的m国科学家使用最精密的仪器和运算能力最强的超级计算机,进行着代表m国、乃至全人类最高水平的科学研究。 一位白人将军带领着十位黑人战士,向着一间办公室走去。这些黑人战士身高都超过两米,肌肉发达得好像暴熊一般,行走之间散发着一阵阵骇人心神的死亡气息,仿佛不是人类,而是一个个来自地狱的魔鬼。 白人将军走进办公室后,对一个满头蓬乱白发的老人敬了一个军礼,高兴的说道:“杜威博士,我们的地狱战士在注射了您研发的强化血清之后,身体机能得到了全面的进化,刚才已经通过了十倍重力的测试,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如果以这样的战士组成特种小队,进行渗透破坏或者斩首行动,我们的敌人将是无法抵挡的。” 杜威博士听了白人将军的话后,丝毫没有反应,一只手拿着烟斗,另一只手拿着实验数据,面无表情的看着。 白人将军见状,随意的朝着身后挥了挥手,十位黑人战士便悄无声息的退出了办公室。 良久,杜威博士放下了烟斗,好像很疲惫的说道:“阿斯顿将军,这没什么值得高兴的,我听说我的c国学生张弛,已经在他们国家研制出了更加先进的基因药剂,若是c国的龙战士服用了这种基因药剂,他们的实力将远远超出我们的地狱战士。” 阿斯顿将军说道:“我国已经全面中断了同c国的科学层面交流,况且张弛只是您的学生,c国的实验条件落后于我国,就算他们有着令人生畏的人才基数,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就超过您的研究水准吧?” 杜威博士压了压烟斗中的烟叶,点燃之后贪婪的吸了一口烟,说道:“你不明白,张弛是个天才,天才的成就不是普通人能够预料到的。张弛做我的博士生时,他的研究水准在后期就已经超过了我,不过限于c国人的身份,他在m国的研究成果全部被转嫁到我的身上,所以我才做了基地的首席科学家,其实是我的学生成就了我。” 阿斯顿将军若有所思的说道:“如果是这样,那么president下令中断和c国的科学交流、驱逐所有在m国的c国科学家,那就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错误。” 杜威博士吐出一个烟圈,说道:“president以前是个商人,商人总是短见的。我们曾经在芯片领域封锁过c国,可是c国依然突破了。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一次,也是不奇怪的。张弛这样出色的科学家,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就抵得上5个基地。这样的人才,虽然他是我的学生,但是我宁可枪毙他,也不愿意放他回国。” “抵得上5个基地?”阿斯顿将军满脸不可置信的颜色,要知道在m国,杜威博士所领导的研究基地属于s1级别,集合了全国最优秀的科学家和最先进的实验设备,以m国雄厚的实力,也只建成了唯一的一座基地,直接听命于president,属于最高的保密级别。 “科学的进步从来都是由天才来推动的,很遗憾,尽管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尽管我们曾经遥遥领先,目前来看,在生命基因领域方面的研究,张弛率领的c国团队已经超过了我们,这个是谁也无法抹杀的事实。我们的强化血清有很大的副作用,目前来看,只有黑种人能适应副作用的反噬,不过黑种人士兵的智商太低,他们就像傻骆驼一样,就算是再强壮,也不是c国龙战士的对手。” 阿斯顿将军闻听之后,耸了耸肩膀说道:“博士,您的言论已经涉及种族歧视,黑人和我们白人一样,都是m国的公民。另外我要提醒您,在地狱战士中,虽然黑人占了很大的比例,但是最强大的撒旦是白人,还有凤凰,她虽然出生在c国,但现在已经加入了我们m国国籍。” “是的,撒旦和凤凰都有不输于c国龙战士的实力,但是我们在基因方面的研究已经遇到了瓶颈,可是张弛的研究每一天都在进步,根据凤凰返回的信息,张弛目前在永生基因方面很快就要取得突破,一旦c国掌握了永生的秘密,那些贪婪的资本就会蜂拥到c国,我们m国如果没有了资本,那还如何同c国竞争?” 阿斯顿眉头紧锁,半天才说道:“那么就杀了张弛,凤凰一个人的力量不够,我这就下令撒旦也出手。” 杜威博士摇了摇头,说道:“杀了一个张弛,还会有第二个张弛,从基因层面分析,c国人种是最聪明的,远远超过白人,更不用说野兽一样蠢笨的黑人,以c国庞大的人口,天才是层出不穷的。” “按照您的说法,那我们不是输定了么?” 杜威博士放下手中的烟斗,说道:“我虽然是个科学家,但是我研究过c国的历史,这个国家从来不惧外部压迫,只有从内部去瓦解,或许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这点我们已经再做了,每年我们有大量的资金,用于从舆论上煽动c国年轻人反对政府。” 杜威博士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们在培养c国的第五纵队,不过我们m国年轻人堕落的更快,尤其是白人,现在生育率已经远远低于黑人,再过一百年,也许m国就要变成一个黑人国度了,曾经的奴隶变成了主人,你说可怕么?” “这真是一个可怕的事情,可是黑人的生育率那么的旺盛,m国变成黑人国度,应该是不可避免的。”阿斯顿将军终于撕掉了政治正确的伪装,其实从心底里,白人从来都是歧视和防备有色人种的。 “你听说过诺亚方舟计划么?” 阿斯顿将军愕然,说道:“上帝啊,president已经同意启动这个计划了么?” 杜威博士看着窗外,淡淡的说道:“诺亚方舟计划,就是基因领域的核武器,一旦启用,所有的有色人种都会受到特定基因病毒的攻击,只有白种人能幸免。不过现在还没有确定c国是否有对等的基因核武器,所以president才一直犹豫。” “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做?” “你刚才不是已经说了么?杀了张弛,让凤凰和撒旦一同出手吧。” 阿斯顿将军点了点头,敬了一个军礼后,离开了办公室。 杜威博士看着阿斯顿将军走远,好像自言自语的说道:“张弛,我最优秀的学生,不要怪老师,虽然科学没有国界,可科学家是有国界的。” 第66章 地下城(9) 眼看祖娜就要和象十力同归于尽,十二位地精王者投影所化的光晕突然一阵剧烈的振荡,而后化为了虚无,镜子中高速切换的画面一下子停止了下来,十二团明黄色的火光从镜中一冲而出,盘旋着纠缠在一处,形成了一个身高百丈的火焰巨人,面貌与张五哥一模一样,头颅顶着地下城的顶部,全身烈焰缭绕,散发出一阵阵无法无天、无拘无束的滔天气势。 “一入红尘深似海,只叹聚散本无常!” 张五哥刚刚化身十二个人格,虽然都以大智慧、大毅力从五蕴红尘中脱身出来,不过十二个人格刹那间融合在一处,还有些不太适应,恰好有一个人格做过诗人,心有所感,便吟诵了出来。 过了一会儿,张五哥灵魂化身的火焰巨人眉开眼笑,终于恢复了本来的性格,嬉笑着说道:“这么酸的文字,是哪个臭老九做出来的?” “装神弄鬼!”象十力早就看张五哥不爽了,刚刚凝聚出的十二个空气拳头前仆后继的朝着火焰巨人轰来,一阵阵的音爆震得碎石四散飞舞。 张五哥对象十力的暗黑爆裂拳不屑一顾,火焰巨人只是挥手轻轻一怕,就好像是打苍蝇一般,就将十二个空气拳头拍得爆了开来。 “你这个女子,动不动就要拼命,这爆脾气以后要改。看在你十二个老爹的份上,我救你一次吧。” 火焰巨人伸手一弹,一个明黄色的火焰飞入祖娜两手间的力场中,火光一闪,便撞上了将要凝聚成型的负维度的弦,两两中和,化为了虚无。 祖娜虽然被打断了降弦攻击,可还是耗费了大量的生命精华,只剩下一口气而奄奄一息。 火焰巨人摇了摇头,一下子扑倒张五哥的躯壳上,灵魂回归本位,张五哥睁开眼睛,猛地将祖娜揽在怀中,嘴对着嘴,一口精气便渡了过去。 祖娜迷迷糊糊之中,感觉自己被一双火热的大手抱住,鼻子里闻到了一股雄壮之极的阳刚气息,牙关被一个柔软的东西顶开,一股极其温暖的纯阳精气从口中渡了进来,这精气一冲进喉咙,便化为浓烈的生命精华,随着经脉流转而滋养着全身每一个细胞。 “是谁在耗费自己的生命精华救我?” 祖娜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张五哥棱角分明的一张脸,不是很俊俏,却散发着霸道至极的气质。 “你放开我!”祖娜慌乱之下,两个小拳头胡乱的打在张五哥坚硬的胸膛上,若是旁人看到,还以为两个相爱的人在打情骂俏,可是祖娜的拳头有开碑裂石之威,也就是张五哥的图腾之躯无比坚固,否则换成其他男子,挨了这一顿小拳拳的捶打,轻者骨断筋折,重者就要被打成一团肉泥。 “别动,我在救你,就你这丑八怪模样,谁稀罕似的?”张五哥熊抱住祖娜,让她丝毫动弹不得,口中渡过去的纯阳精气好似连绵不绝,一波又一波的撞入了祖娜喉咙之中,刹那之间,祖娜之前亏虚的生命精华不但全部补充了回来,全身精气滚滚如潮,几乎壮大了一倍,顶得上她在地底熔岩中沉睡几万年,这下可算得是因祸得福。 张五哥和祖娜就这么紧紧抱在一处,光天化日之下,简直把象十力视若无物,是可忍孰不可忍,象十力威震荒原的时候,张五哥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小子,你们抱够了没有?就算她是你老婆,想亲热的话,你们回家亲热啊,真当我不存在啊?” 良久,张五哥才松开祖娜,用舌头咂摸了一下嘴中的味道,感觉到一丝淡淡的香甜,品味之下,似有回甘,余味无穷。 “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体魄,倒像是个打石头的石匠!” 张五哥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象十力,这货比自己还高出一个头,浑身全是粗大泛着油光的肌肉,胸口处长着乱蓬蓬的黑毛,倒是个威武雄壮的汉子。 象十力眼中凶光四射,摸着自己的光头说道:“你记得阴姬么?我是她的老相好,我叫象十力,我这次前来,是给阴姬报仇的。” 张五哥眉心处的真视之眼一阵闪动,哈哈大笑着说道:“原来是个脸上长着叽霸的畜生,你不来找我,我倒要寻你去。我麾下的孩子中了你姘头养的罗刹蝙蝠的毒,若不是为了救人,我也不会来到地下城。” 象十力见张五哥识破了他的本体,心中一阵惊讶,有些摸不透张五哥的底细,不过还是强硬着说道:“罗刹蝙蝠的毒,我倒是能解,不过我看你的样子就讨厌,我偏偏不救你麾下的孩子,你能奈我何?” 张五哥闻听之后,心中一阵惊喜,生命之泉到底能不能解毒,这只是传说而已,还不能确定,若是象十力真能解了罗刹蝙蝠的毒,还不如和这个脸上长着叽霸的家伙化干戈为玉帛。想到此处,张五哥说道:“看你是个光头,我倒有一个秘方,不管你秃了多少年,包你抹上就能长出毛来。不如我们两个交换,你告诉我解毒的办法,我把生发的秘方教给你,如何?” 张五哥一片好心,不料就是激怒了象十力,他向来不喜欢别人谈论他的光头,几乎成为了心中的禁忌,大喝一声,说道:“小子,你找死!” 说完之后,象十力左腿一跺,震得尘埃飞扬,右手一拳像巨炮一般,呼啸着朝张五哥打来。这一拳,就好像是支撑着天空的石柱断裂,天空倾覆,滚滚威压先声夺人,让人心神惧裂,若是遇到胆小的,恐怕还没挨上这一拳,吓也吓死了。 张五哥动也不动,看着这一拳将要打倒自己的胸口处,伸出手一抓,在刻不容缓之间,就抓住了象十力的手腕,用力一扭,象十力敌不住张五哥的伟岸巨力,吃痛之下,手臂便被扭转到了背后。张五哥又顺势轻轻一压,象十力石墩子粗细的大腿便承受不住,一下弯得蹲了下去。 从侧面看去,象十力就好像是一个温顺的女仆,正蹲在地上给粗暴的主人整理着裤裆处的褶皱。 “小子,你给我松开手!”象十力疼得菊花一紧,嘴里抽着凉气吼道。 “不松!”张五哥笑吟吟的看着象十力,好像他脸上长满了花朵一般。 “松开手!” “不松!” …… 两个人像打架的懵懂孩童一般,争吵了半天,直吵得祖娜心烦意乱,实在忍受不住聒扰,捂着耳朵尖叫道:“你们两个闹够了没有,都给我住手!” 张五哥只觉得魔音入脑,震得鼓膜嗡嗡作响,一下子便放开了象十力。 象十力低头一看,自己的手腕处,有五个乌黑发紫的手指印,不由得勃然大怒,仰天一个咆哮,便现出了本体,是一头体长百丈的远古魔象,浑身披着又厚又长的毛发,白色的象牙像巨大的长矛一般,象鼻子左右一甩,便将石块铺就的地面砸出一道道的深沟。 吼!象十力一声怪叫,四个硕大的蹄子好像铁炮一般,奔着张五哥和祖娜就冲撞了过去。 野蛮践踏!这是象十力与生俱来的本领,不管是多么强大的猛兽,都经受不住他四个蹄子连续不断的践踏,迄今为止,只有巨龙之中的大力士——土系巨龙的力量,才能与远古魔象像抗衡。 张五哥一把将祖娜单手抱在怀中,紧接着腾空一跃,从半空中探出一拳,正好击打在象十力的脑门处。按照道理说,张五哥的拳头还不如象十力鼻子上的黑头大,这样悬殊的体积差距,象十力应该毫无感觉才是。可是张五哥的拳头刚刚擦上了象十力的头皮,象十力就如遭电击,小山一样的脑袋被震得脑浆都要开锅了一般,恍惚间,眼前全是金色的小星星,一下子便四蹄瘫软,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 “你又占我的便宜!” 张五哥的手摸得十分不合时宜,正好放在一片温香软玉之中,祖娜大怒之下,便扇了张五哥一个重重的耳光。 “我去你奶奶个熊的!要不是看在你十二个死鬼老爹的面子上,我才懒得救你!”张五哥一把就将祖娜扔在了地上,他是个有原则的人,才不管你是男是女,若是不分好歹,老子一律不鸟!以他如此不解风情的性格,幸亏是来到了崇尚力量的荒原,若是穿越到了女权大盛的时代,注定要当一辈子的光棍。 象十力跌跌撞撞的从地上爬起来,缓了好大一会儿,才从极度的脑震荡之中恢复过来,两眼仿佛喷着火,愤怒的望着张五哥,粗大的鼻息将地面上的碎石吹得滚来滚去。 “不服么?”张五哥直视象十力的眼眸,冷冷的问道。 “不服!”象十力是真的不服,他无法接受自己被一个小屁孩给打败,从年龄上而论,他属于张五哥祖宗的祖宗辈分。 “那就再来!” 象十力倒也不再废话,又是一次次凭借庞大的身体优势,向张五哥发起了野蛮冲撞,无一例外,都被张五哥一拳打倒,不过却是屡败屡战,好像力气无穷无尽一般。 张五哥第一次碰到如此难缠的对手,一次次的被打倒,又一次次的爬起来,也实在太倔强了吧,不过他倒是很欣赏这种性格,于是张五哥决定使用刚刚领悟到的绝招给象十力一个难以磨灭的记忆。 超弦共振! 上古地精排名第一的攻击性大招,传闻非地精王者的嫡系血脉而不能领悟,威力横扫诸天,主宰之下,所有诸神,无论是下位神还是上位神,都抵挡不住上古地精王者发出的超弦共振。 第67章 地下城(10) 上古地精王者都是学究天人的智者,他们认为宇宙最基本的单位是一段段微小的弦,这些弦在不停的高速震荡着,因为振荡频率的不同,所组成物质的特性也各不相同。 所谓超弦便是介于十维和十一维之间不稳定的弦,一根超弦可以演绎出十维以下所有频率的振荡,一旦进入超弦的作用范围,就会引起其它物质的同频共振,这个共振会瓦解弦之间的作用力,造成物质结构的崩塌,还原为一根根独立的弦。 上古地精王者对于空间的理解,已经突破了十维,在探索更加神秘的极限维度十一维时,发现了超弦。超弦是不稳定的,正常情况下,超弦存在的时间极其短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智慧生物若要研究超弦,首先就要将超弦的状态稳定下来,可是一旦超弦存在的时间超过一定的阈值,便会引起整个多元宇宙的共振和崩塌,这便形成了一个悖论。 上古地精王者在研究超弦之时,以灵魂化为屏蔽罩护住自己的肉身,可以暂时抵挡住超弦共振,避免肉身的崩塌。因为灵魂之力的强弱不同,抵挡超弦共振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最强的光明之王克瑞可以支持十分之一个刹那,而最弱的平等之王费斯托仅能勉强支持千分之一个刹那。 地精王者一旦释放出超弦,凡在超弦作用范围内的一切生命形式,都将因为共振而崩塌,就算是神也不能避免。不过运用超弦要耗费巨大的灵魂之力,就算是地精王者也不能随心所欲的使用,否则漫天早已被上古地精扫荡一空。 在十二位地精王者的投影消逝的一瞬间,他们将超弦共振的奥秘映射到了张五哥的灵魂之中,以张五哥的天资,仅能模模糊糊的领悟出其中的一丝皮毛,但就是这一点皮毛,就将他对空间的理解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透过真视之眼的视线,他已经看到了层层叠叠的空间似乎有许多个维度,并不仅是三维立体的,但看到是一回事,凭借他现在的实力,还触摸不到更高维度的空间。 “超弦共振!” 张五哥的头顶现出了百丈高的火焰巨人,眉眼灵动无比,与活人几乎没有分别,大手一捞,就将本体躯壳抓起,放置在自己的胸腔中保护起来,另一只手五指张开,一团斗大的图腾之火熊熊燃烧,当火焰燃烧到极致的时候,空间似乎裂开了一个缝隙,一个巨大弧形的虚影从缝隙中透射了出来,这便是超弦的虚影。 张五哥对于超弦的理解,仅仅是一丝皮毛,他的灵魂之力虽强,几乎不输于平等之王费斯托,不过在运用的巧妙,以及对空间的理解上,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仅仅能召唤出超弦的虚影,而并不能召唤出真正的超弦,维持的时间也仅仅是几十亿分之一个刹那。 就算是这样,当超弦的虚影降临到象十力头顶的那一刻,他全身所有的血肉都以一个频率共振了起来,而后共振的幅度越来越大,力量也越来越强,庞大的身躯似乎一下子肿胀了起来,几乎比原来大上一倍。 咔的一声,象十力比精钢还要坚硬的粗大象牙上裂出了一道缝隙,而后缝隙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就像一面有无数细小裂缝的镜子。当共振之力达到最顶点之时,象十力的肉身陡然爆了开来,白色的骨头碎成了粉末,混在鲜红的血雾之中。 这一团团的血气好像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给笼罩住,继续不停的共振,最后被瓦解为一段段微小的弦,微风一吹,便消散于天地之中。 从超弦的虚影被张五哥召唤出来,到象十力的肉身彻底瓦解,不过是几十亿分之一个刹那,肉眼几乎反应不过来。不过张五哥就像是一个第一次玩火的小孩,差点就引火自焚,当超弦虚影降临的一刻,他的肉身虽然被火焰巨人保护得严严实实,可还是感觉到一阵无限恐怖的心悸,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蠢蠢欲动,仿佛下一刻就要爆体而亡。 就这一下子召唤出超弦虚影,几乎消耗了张五哥一半的灵魂之力,火焰巨人也黯淡了下来,要是再来一次,张五哥肯定是驾鹤西去,一命呜呼了。 “光顾着收拾大笨象了,把地精老头们托付给我的女子忘得一干二净!” 张五哥突然想起,他自己有火焰巨人的守护还几乎爆体而亡,那么完全暴露在超弦虚影之下的祖娜还不早就完蛋了。 “糟了,地精老头们对我不薄,我若是辜负了他们的托付,可是太不地道了。” 张五哥这个人虽然没什么文化,可是答应别人的事情,便是拼了命也要做到。他刚才从十二个小千世界中返回的瞬间,就接收到了地精王者的意念,要他好好的照顾祖娜,除此之外,无一所求。 张五哥第一次使用超弦共振,还控制不好火候,而且手忙脚乱之下,也忘记了将祖娜的肉身一同护住,大急之下,转过头一看,却发现祖娜被一团白色的光晕笼罩着,似乎一点事情也没有。 “我是光明之王克瑞,其他的十一位王者已经彻底消逝了,我的时间也不多了,差不多还能维持几十个呼吸,你若是有什么疑惑之处,尽可以问我。” 光明之王克瑞虽然是最年轻的一位王者,可实力却是最强大的,在最后的时刻,本来已经放下一切牵挂,准备彻底消逝在多元宇宙之中,不过见到祖娜危险,还是拼劲最后的力量护住了她。 “生命之泉到底能不能解罗刹蝙蝠的毒?”张五哥见时间紧迫,也顾不上客气,连忙发问。 “能!不过生命之泉已经耗尽了,连一滴也不存在了。”白色的光晕越来越暗淡,似乎随时都可能消逝。 “那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解罗刹蝙蝠的毒?”张五哥刚才本以为降服象十力,便能得到罗刹蝙蝠的解药,救了小巨人博哈特,不料却是没有控制好火候,直接将象十力打得灰飞烟灭,连个渣也不剩。 “你已经修成了图腾之躯,你的身体便是天材地宝,不管是中了什么厉害的毒,只要喝了你的血便能化解。” 张五哥紧锁的眉头一松,原来踏破铁鞋无觅处,解药一直就在自己的身上,早知道如此,还费那么大的劲来地下城做什么? “还有一档子事儿,精灵古树若是枯萎了,没了生命之泉,怎么样才能救活过来?” 张五哥受雪精灵女王之托,又借了人家的精灵斗篷和黄金圣剑杜兰达尔,俗话说拿人的手段,自然要鼎力相助。 “图腾之子心地良善,所问之事全是为了别人,并没有一件事为了自己,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份心胸真是了不起!” 白色光晕的声音越来越弱,几乎细不可闻,不过还是发出了由衷的赞叹。要知道,不是谁都有机会向光明之王克瑞发问的,这样的机会可是天大的机缘,自然要问一些与自己息息相关的问题,若是得了光明之王克瑞的指点,修为立刻便会突飞猛进,将来成就一番伟业也是唾手可得。不过张五哥为人虽然二了一点,但胸中全是一片赤子之心,将答应别人的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要救活精灵古树,倒也不难,你去……” 张五哥刚刚升腾起一丝希望,就快速的破灭了,光明之王克瑞的时间到了,终于化为虚无,从此天上地下,再也没有他的印记。 “我去?……我去!你倒是把话说完啊!” 张五哥差点儿就抓狂了,这个地精老头子早不死晚不死,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一下子挂了,这可真是急死个人,真不知道出去之后,如何面对雪精灵女王充满期盼的目光。 “不许你诋毁王!”祖娜虽然无比虚弱,还是满脸冷冰冰的怒斥张五哥,大有不惜拼死一战的架势。 “你歇着吧!我和地精老头们好着呢!我怎么会诋毁他们?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我要出去了,按照地精老头们的交代,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不过可要听我的话,否则就打你的屁股!” “我凭什么要听你的话,除了创造我的十二位王,没有人可以命令我!” 张五哥看着倔强的祖娜,祖娜也不甘示弱的直视他的目光,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张五哥突然坏坏的一笑,说道:“我要去史前宝藏中寻件衣服穿,你若是真有种,便不必跟着我,一会儿光着屁股走出地下城吧。” 张五哥和祖娜刚才大战一场,两个人的衣服都在激烈的战斗中化为了碎片,此时坦诚相见,因为只有两个人在场,倒也不觉得如何尴尬,若是走出地下城,面对众人目光,却是有些难为情。 “哼!我要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要你来管!”祖娜见张五哥向着青铜大门走去,扭着纤细的腰肢也追了上去,气鼓鼓的看也不看张五哥。 第68章 地下城(11) 当张五哥站在几百吨重的青铜大门前,看到自己的面貌被清晰的照了出来,就连脸上的毛孔也是清清楚楚,不禁有些呆住了。这是怎样的鬼斧神工,才能建造出如此巨大的青铜大门,并且历经无穷岁月而丝毫没有锈蚀。 祖娜站在张五哥的身后,腹诽了一句土鳖,说道:“上古地精在冶炼青铜的时候,加入了一种叫做上帝粒子的元素,不仅能大大增强刚性和韧性,还能延长青铜的半衰期,几乎可以不巧。” “上帝粒子?半衰期?”张五哥重生前不过是小学文化水平,对这些名词完全不理解。 祖娜看了看张五哥,这个夺了自己身心的男人,竟然是如此的无知和蠢笨,不由得悲从心来,懒得给张五哥解释。 张五哥就算再二百五,也看出了祖娜目光中的鄙视,他可没有舔狗的觉悟,索性也就不再打理祖娜,伸手一推,将青铜大门给推了开来,顿时眼前一亮,眼前出现了地精的史前宝藏。 无数颗发光的硕大宝石镶嵌在穹顶,将史前宝藏内部照得纤毫毕现。张五哥信步走了进去,鼻子里闻到一阵阵锈蚀的味道,那是无数的青铜典籍被主宰的威能所摧毁,留下来的只有一些低级的青铜器物。 张五哥看着外围陈列的一排排青铜剑、青铜刀、青铜长枪、青铜大锤等等兵器,又看到了一对对的青铜飞翼还有造型古朴精美的青铜手铳,随便捡起一只青铜剑,抡起来朝着一块巨石砍去,喀嚓一声,磨盘大小的巨石便被砍成了两半。 “我艹,神兵利器啊!”张五哥看着青铜剑上面纹刻的花纹,简直爱不释手。又捡起了其它兵器舞弄了一阵子,都是十分的趁手。 祖娜看着张五哥没见识的模样,实在不想理他,在史前宝藏中转了转,打开了一个巨大的柜子,里面盛放着无数各种颜色的戒指,祖娜低头看了看,挑了一个湛蓝色的戒指戴在手上,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戒指的表面,一阵耀眼的光华从戒指中爆发了出来,随着一阵阵金属摩擦和组合的声音,祖娜的身躯自动出现了一件湛蓝色的战甲,就好像天生的肌肤一般,无比的贴合,举手抬脚,一点也不会感觉到不舒服。 “你找到了衣服,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太不厚道了吧。” 张五哥正舞弄着青铜刀剑,不经意间,见到祖娜穿上了一件湛蓝色的衣服,将身体遮护得严严实实,再看了看自己光着屁股的模样,不由得大喊大叫起来。 “这个不是衣服,是空间战甲,轻如鸿毛,坚如龙鳞,能储存在空间戒指中,使用的时候,敲击三下便会自动穿上。” 祖娜实在不愿意看到张五哥赤身裸体的丑态,皱着眉头指着柜子中的戒指说道:“你也挑选一个吧!” “我喜欢黄色,越黄越好!”黄色是秋天庄稼成熟后的颜色,张五哥作为一个农民,当然喜欢看到丰收的黄色,于是找出了一个土黄色的戒指,戴在手指上后,照着祖娜的样子敲了几下,在一阵黄色的光芒中,张五哥便穿上了一件无比轻柔的黄色战甲,似乎这个战甲的延展性特别好,可以自动适合不同身材的尺寸。 “这分明是一件衣服,为什么要说是战甲?”张五哥感觉身上的空间战甲无比的轻柔顺滑,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祖娜瞥了张五哥一眼,突然拿起一把青铜长剑,照着张五哥的胳膊便是一剑,剑刃在空间战甲上磨出了一道道的火星,却是丝毫无损。 张五哥没想到祖娜说砍就砍,事先一点征兆也没有,也来不及躲闪,吓得一闭眼睛,冷汗哗哗的冒了出来,没想到等了半天,却一点也没感觉到疼痛,睁开眼睛一看,自己的胳膊还好好的长在肩膀上,一点事情也没有,不禁大喜,哈哈笑着说道:“果然是好战甲,依我看,就是门神老爷穿的盔甲也比不上我这件啊,真是捡到宝了!” 祖娜的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道:“空间战甲不过是最低级别的护甲,再高等级的量子战甲或者反物质战甲,穿上后可以任意穿梭宇宙,就是遇到天使也有一战之力。当年我穿的可是时光战甲,是十二位王用时光之砂打造的,可以湮灭一切攻击,就算是神也无法破防。” “时光战甲?你说的这么厉害,不如取出来给我见识一下?” 祖娜就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张五哥,咬着嘴唇说道:“我的时光战甲已经损毁了,若是还在的话,我怎么可能被你欺负?” 说完之后,一滴眼泪无声的从眼角落下,心中思绪万千,想起了已经彻底消逝的十二位王者,不由得暗自神伤。 “我说,你怎么说哭便哭啊,我没怎么着你啊?”张五哥最怕看见女孩子掉眼泪,手足无措之下,又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分明一直是祖娜咄咄逼人,他只是无可奈何的自卫反击,怎么说成是他欺负女孩子呢,真是蛮不讲理。 “你!……无耻!”祖娜长发飘舞在身后,清冷的目光盯着张五哥,见他丝毫没有惭色,似乎把对她所做的轻薄之事忘得一干二净。 “和你这个娘们真是没道理可讲,算了,我一个大男人,不同你一般见识,我这就要出去救人,你跟我一起出去吧,地下城里黑洞洞的,也没什么好呆的。” “你凭什么命令我?我偏不出去!地下城是我的家,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了。” 祖娜的性格执拗无比,除了十二位地精王者,她不会向任何存在低头,特别是张五哥,让她恨不得咬上一口,才能解心中的怨气。 “这个恐怕由不得你,地精老头们让我照顾你,我便不能食言。” 张五哥说完之后,也不管祖娜同意不同意,一把将他抓过来,单臂挟于肋下,朝着地下城的入口处便奔了过去。 “你放下我!”祖娜闻着张五哥身上浓重的男子汉气息,不禁芳心大乱,羞怯之下,腰肢不停的扭动,想要从张五哥的臂弯中挣脱出来。 “别动啊!”张五哥才不惯着祖娜,大手一阵挥舞,在祖娜的翘臀上一连重重的拍了好几下。 “你敢打我?”祖娜疼得眼泪都出来了,羞愤之下,舞着拳头便击打着张五哥的腰部,不过张五哥对这种程度的打击,即使是没有穿着空间战甲,也是不屑一顾。 “打的就是你!”张五哥见祖娜还不老实,心头不禁火起,又是重重的几下,几乎将祖娜的屁股打得肿了起来。 “服不服?”张五哥怒目圆睁,大声质问。 “不服!”祖娜从诞生之日起,就算是面对上位神的围攻,也不曾服输。 “啪啪!”强硬是要付出代价的,而祖娜付出的代价就是屁股遭到了痛击。 “服不服?” “不服!” “啪啪!” …… 最后,祖娜终于低头认输,因为上位神不会无耻的打屁股,而张五哥完全没有什么底限,天知道他还有什么龌龊招数,地精有一句名言,千万不要同傻瓜争高低,祖娜觉得张五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评估,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因而她向一个傻瓜低头,不过是权宜之计,应该不是很丢脸吧。 张五哥带着祖娜一路狂奔冲出了地下城,突然觉得双目一阵刺痛,他在黑暗中呆的久了,对外面的阳光有些不适应,只听到一阵惊诧的呼声,而后祖娜吞气如兰的说道:“快放我下来,外面好多人!” 张五哥缓了好大一会儿,这才睁开了眼睛,也顾不上寒暄,先把冰霜巨人卡豋和佩娅叫过来,用指甲划破自己的手腕,将一滴滴冒着热气的鲜红血液喂入了小巨人博哈特的嘴中,大概流了能有一碗血,眼看着博哈特面上的青黑之色越来越淡,最后完全消失不见,在一旁的巫师巴巴图喇连忙将张五哥的伤口包扎了起来。 “妈妈,我们这是在哪里?” 小巨人博哈特喝了张五哥的血后,果然解除了罗刹蝙蝠的毒,一下子苏醒了过来。 “好孩子,你终于醒了!” 佩娅抱着博哈特,不住的亲吻着儿子的额头,满脸都是欣喜的泪水。 冰霜巨人卡豋见张五哥用自己的鲜血救了儿子,单膝跪倒在张五哥的面前,用拳头敲击着自己的胸膛,发出了沉闷的咚咚声,面容肃穆的说道:“伟大的先知,您的一滴血液,比最稀有的珍宝还要贵重无数倍,却拿来救我的儿子,从此以后,我,冰霜巨人卡豋,就是您最忠诚的仆人,就算前面是烈火地狱,只要您一声令下,我也绝不回头!” 冰霜巨人最讨厌的就是火,平时如果诅咒仇敌,就说让仇敌落入烈火地狱之中,遭受火焰的永恒炙烤。卡豋对张五哥发出如此的誓愿,那就代表下定决心,完全死心塌地的追随张五哥。 “多大点事?不就是流一点血么?博哈特这孩子我看着喜欢,救他我心甘情愿,你要是过意不去,就请我喝几皮囊的浆果酒吧,这一阵子在外面,嘴里淡出个鸟来,倒是有些馋酒了。” 佩娅抱着博哈特,说道:“先知大人喜欢我们的浆果酒,那是我们的荣幸,等回到部落中,浆果酒要多少有多少,任凭先知大人喝个尽兴!” 第69章 圣女 “冒昧的问下,您是?” 地精瓦萨比看到张五哥安全的走出了地下城,身边跟着一位人身蛇尾的美女,眼球差点惊得掉出了眼眶。按照地精口口相传的描述,眼前的美女与地精一族的圣女几乎一模一样。 所谓圣女,是十二位上古地精王者加封给祖娜的尊号,因为祖娜是地精王者凭空创造出来的,也就相当于他们的女儿。祖娜在上古之时,地位仅低于十二位地精王者,是不择不扣的王女,并且随着十二位地精王者征战诸天,立下不少的赫赫功劳。 “我就是祖娜!王创造了我,我就是王的女儿!” 祖娜傲然而立,一张俏脸上无比清冷,眼光看向身前黑压压的地精,似乎含着泪水。几百万年了,终于见到了王的后裔,可是世事变迁,现在的地精已经看不到上古之时的智慧气质,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猥琐和愚昧。 “圣女!” 听到祖娜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现场所有的地精都跪了下去,对于祖娜这样传说中的人物,地精从小就被灌输过无数遍关于她的事迹。 “当史前宝藏被开启,当圣女走出地下城,地精一族就会凝聚早已涣散的意志,开启智慧的光芒,重新复现上古之时的荣耀。” 瓦萨比可算是遇到了亲人,一下子跪倒在祖娜的身下,抱着泛着银光的白色蛇尾,哭了个稀里哗啦,嘴里面絮絮叨叨的诉说着地精自从神罚之后的悲惨遭遇。 当祖娜听说王族白毛地精已经全部灭绝,荒原上幸存的地精过着东躲西藏、食不果腹的生活时,不禁悲痛落泪。 上古之时,地精是何等的繁盛,在奥斯大陆上,凡是阳光照射到的地方,都能看到地精的踪迹,就算是人族的人王,拥有通天彻地的威能,也要对地精一族表示尊敬,并不敢轻启战端。 “你叫什么名字?我从你的身上感受到了地精王者的气息。” 瓦萨比擦了擦满脸的涕泪,说道:“圣女,我叫瓦萨比,我的身上有着平等之王费斯托的血脉。” “瓦萨比,我既然回归了,就不会再允许任何人欺辱地精一族。” 瓦萨比听了祖娜的话后,用目光瞟了瞟张五哥,有些踌躇的说道:“圣女,我和孩子们现在都听令于伟大的图腾之子,托他的庇护,在荒原上并没有人胆敢欺负我们。” “高贵的地精一族,竟要依附于一个混蛋的庇护,我绝不允许这样继续下去!”祖娜蛇尾一摆,附近几根粗大的石柱被一扫而断,轰隆隆的倒在了地面上。 听到祖娜出言不逊,张五哥身边的冰霜巨人卡豋一步迈了出来,眼神像刀锋一样犀利,说道:“如果你不是个女人,我早已经把你的无知连同你的身体一起砸成肉泥,现在,马上跪下给先知大人道歉,如果他原谅你的话,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祖娜抬起头看了看冰霜巨人卡豋,轻蔑的一笑,说道:“我见过巨人始祖伊米尔,他可比你们有骨气多了,即使面对主宰也不曾屈服,什么时候他的子孙竟然奉人类为主了?而且,你的实力是如此的弱小,还不够资格和我对话。” “那我够不够资格和你对话呢?”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高举着月石,一阵阵洁白柔和的光芒罩住了她的全身,显得无比神圣,在她身后,是严阵以待的雪精灵战士,一支支利箭搭在张开的弓上,全部对准了祖娜。 “雪精灵?你这样的上位精灵倒是有资格和我对话,不过我很好奇,你们和这个混蛋是什么关系?”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说道:“注意你的措辞,否则就准备迎接雪精灵的怒火,任何人也不能污蔑我们的神使大人。” “神使?精灵之神希洛竟然指定一个人类做你们的神使?” 米瑟尔脸色一寒,说道:“希洛是无所不能的,他的想法并不是凡人可以随意揣测的。” 祖娜微微一笑,指着张五哥,对米瑟尔说道:“我如果继续坚持我对他的叫法,你准备如何?” “毁灭你!从肉体到灵魂一起毁灭!”米瑟尔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祖娜并不在乎米瑟尔的威胁,说道:“想毁灭我,就凭你们几个雪精灵,可做不到呢!” “你这个女人,好大的口气!”野蛮人哈什一把甩开巴巴图喇的拉扯,大步走了出来,他之前得到图腾的赐福,已经晋升为图腾力士,身躯如铜打铁铸,走路的时候,脚步踩在地面上,咚咚做声。 其实在祖娜说张五哥是混蛋的第一时间,哈什就想跳出来抓住祖娜好好教训一番,不过却被巫师巴巴图喇给拦住了,因为老练的巴巴图喇通过察言观色,发现这个叫做祖娜的女人和图腾之子关系很不一般,在没有弄清楚之前,最好还是不要鲁莽行事,若是错打了张五哥的小老婆,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妙。 “你是谁?”祖娜见自己被众人团团围住,几乎呈围攻之势,一点也不慌乱,笑着对哈什问道。 “我叫哈什!图腾之子是我的主人,你再敢污蔑我的主人,我可要对你不客气!” “那么你知道我是谁么?”祖娜脸上笑眯眯的,盯着哈什问道。 “我管你是谁!污蔑我的主人就不行!”哈什举着砂锅大的拳头,对着祖娜一阵咆哮。 祖娜指着张五哥,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缓缓的说道:“他是我的男人!” 哈什闻听之后,就好像耳边响起了一个惊雷,张着大嘴手足无措,好半天才说道:“原来是主母,可主人是个大大的英雄,主母还是不要说他是混蛋吧。” 哈什的声音越来越没有底气,最后低得几乎像蚊子叫,仿佛是乞求一般。 “我如何说我的男人,大约你还没资格管吧,还不给我退下!” 祖娜进入角色之快,大大出乎自己的意料,一声怒喝,吓得哈什连连后退,就连冰霜巨人卡豋也是目瞪口呆,手里拎着陨铁棒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好不尴尬。只有巫师巴巴图喇面有得色,庆幸自己没有动手,这要是得罪了图腾之子的女人,以后这枕头风一吹,就没有好果子吃了。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有些搞不清状况,若果真是如祖娜所说,那就是人家小两口打情骂俏,自己何苦出头?又怪张五哥没有事先言明,睁着一双妙目,满眼疑惑的望向了张五哥。 “我?……她不是……”张五哥有些张口结舌,他实在没有想到,祖娜竟然当众承认是他的女人,这不是乱弹琴么? “什么不是,你敢否认?我难道不是你的女人么?”祖娜眼中噙满了泪水,表情委屈无比,任凭谁看到,都会下意识的认为,一定是张五哥用龌龊卑鄙的手段占有了人家,否则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怎么会看得上张五哥。 “这个,这个……”张五哥本能的想拒绝,可是一想起自己不该看的地方都看了,不该摸的地方也摸了,若是按照重生之前黑石村的规矩,祖娜说自己是他的女人倒也没有错,若是自己不答应,那就是耍流氓,说不定会被保守的村民给乱棍打死。 “小娘皮,你敢阴我?”张五哥透过真视之眼,分明看到祖娜的灵魂在欢快的跳动,哪有什么委屈? 祖娜深深的看了张五哥一眼,在悲恸欲绝之下,隐藏着奸计得逞的笑意。秉承着十二位地精王者的智慧,祖娜聪慧异常,她略一思索就明白了现状,若要振兴地精一族,凭着自己现在的力量根本办不到,只有依附于张五哥,但是她的性格高傲无比,又不愿意被现场的众人看轻,思来想去,只好想出了这个下策。其实严格来说,按照地精崇尚精神之恋的传统,张五哥和祖娜在地下城多次神交,也可算得上是已有夫妻之实。 “男子汉大丈夫,做了就要认,若是欺负了女孩子,还不敢承认,那便是落了下乘。”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就好像大姐姐一样,劝说着一个做错事情的弟弟,言语恳切而又循循善诱。 张五哥百口莫辩,这男女之事,若是女方一口咬定,男方还真没有办法解释清楚,于是心一横,咬着牙关说道:“对,她就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的男人!” 众人这才释然,都笑呵呵的看着张五哥,心想这么漂亮的美人,许给了张五哥,就好比一朵鲜花插在翔上,还要扭扭捏捏的好半天才肯承认,真是不爽利。 “妹妹,刚才是我唐突了,你可不要介意哦。”雪精灵女王满面笑容,拉着祖娜的手说道,其实单以年龄而论,祖娜远远超过米瑟尔,不过以气质而论,米瑟尔安静娴雅,倒真像一个和善的大姐姐。 “姐姐哪里的话,我刚才也有不周之处。”祖娜笑靥如花,像极了一个刚进门的小媳妇。 张五哥看着祖娜的模样,气得鼻子都歪了,他刚才一时冲动,贸然答应了下来,冷静下来一想,若是被玫知道了,要如何面对她滔天的怒火,真是头疼啊。 “来!给我捏捏肩膀!”张五哥就好像一个大男子主义爆棚的丈夫,对祖娜命令道。 “是!”祖娜目光一冷,但是在众人面前不好发作,并且漂亮的女人都是天生的演技派,随即像一个小媳妇一样,低眉顺眼的走到张五哥身后,给她捏起了牛板筋,不得不说,祖娜的手劲还真让张五哥满意。 第70章 种子 祖娜的一双纤纤玉手,手劲之强,就是捏碎一块顽石也是轻轻松松,可是她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却不能撼动张五哥的肉体分毫,相反张五哥还被捏的十分惬意。平时舍里和苏苏给张五哥捏肩的时候,就算是使出全力,他也感觉像挠痒痒似的,今天被祖娜捏的却是十分的通泰,虽然心中对祖娜不喜,可是对她的这个手劲还是很满意的。 正当张五哥舒服的快哼哼出来之时,雪精灵女王米瑟尔说道:“恭喜神使大人得一娇妻,看来您在地下城之中一定遇到了奇遇,否则小巨人博哈特也不能得救。” 精灵一族处事十分优雅,即使心中再着急的事情,也不会直接就说出来,一定会拐着弯还要毫不留痕迹的让你知道。其实米瑟尔想问的是,张五哥是否已经在地下城中找到了生命之泉,以解救就快枯萎的精灵古树。 张五哥倒也不是个笨蛋,微弦歌而知雅意,立即就明白了米瑟尔的意思,不过却是不知如何回答。他进入地下城之前,借了精灵斗篷和黄金圣剑,信誓旦旦的保证能找到生命之泉,现在却是连个毛也没有带回来,急得一阵抓耳挠腮,说道:“我在地下城之中并没有找到生命之泉。” “这个我已经想到了,要不然神使大人也不会用自己的鲜血解救博哈特?是谁告诉你这个法子呢?” 米瑟尔听到张五哥的回答,一点也没有感到意外,好像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依然是笑吟吟的问道。 张五哥也没有隐瞒,索性将地下城发生的事情,对众人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 “如此说来,光明之王最后说的你去二字,可是大有深意,会不会是要神使大人去我们的神迹之城?” 雪精灵希尔芙冰雪聪明,一下子就想明白了关键之处,而且她又被张五哥从地蛇肚子中救出,本来少女情怀就是喜欢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因此一颗芳心隐隐便落在了张五哥身上,在她的美好想法中,神使大人无所不能,既然能从地下城中安然返回,只要他到了神迹之城,就一定能想到办法解决将要枯萎的精灵古树。 “希尔芙,神迹之城自从建立以来,从来没有精灵以外的种族进入过,这是我们的传统,恐怕就算是神使大人也不能违背。” 雪精灵薇薇安尽管和希尔芙十分友好,可还是皱着眉头大声的反对。 “薇薇安,我觉得你说的不对。神迹之城是精灵之神希洛展现过神迹的地方,神使大人自然可以去得。况且希洛的哪一条神谕说过,不允许他指定的神使大人去神谕之城?” 面对希尔芙的反诘,薇薇安也不不甘示弱,立即出言反击。两个雪精灵生得雪肤花貌,吵架的声音也是异常好听,就好像是两个百灵鸟在啼叫一般。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见她们两个吵得不可开交,说道:“我觉得希尔芙的想法是对的,光明之王如此说,一定是寓意着神使大人可以解救精灵古树。至于神使大人能不能进入神迹之城,我想任何有反对想法的雪精灵,都是对希洛的信仰不够坚定。薇薇安,你刚才的说法是不合时宜的,等回到神迹之城后,你需要在希洛神殿中忏悔三个月。” “是!”薇薇安见到女王支持希尔芙,不得不表示服从,不过从表情来看,心底还是有一些不服气。 米瑟尔转过身,一脸微笑的对张五哥说道:“岁月记载着希洛的伟大,作为他指定的神使大人,您也应该去神迹之城瞻仰一下希洛的遗迹,顺便帮我们雪精灵解救快要枯萎的精灵古树。” 张五哥面对着米瑟尔,就好像是熊孩子面对着自己的亲姐姐,尽管姐姐和颜悦色,可是就是感到莫名的血脉压制,所以连一个不字也不敢说,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心中暗道:“乖乖隆地咚,我就会种地,哪里懂得怎么给大树看病,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地精瓦萨比见张五哥要随着雪精灵离去,越众而出,说道:“伟大的图腾之子,既然您已经开启了史前宝藏,那其中蕴含的宝贝就应该取出来为我们所用,若是我们离开,被其他人得到,那不是做了嫁衣么?” 张五哥低头想了想,觉得地精瓦萨比说得有理,当下便吩咐众人进地下城搬取史前宝藏中的东西,现在所有的地蛇已经退入了地底岩浆中,就是有几条漏网之鱼,有祖娜在此,地蛇也绝不敢伤害众人。 雪精灵矜持身份,并没有进入史前宝藏,哈什率领的野蛮人进入后,差点看花了眼,于是人人换装,都穿上了空间战甲,并且按照张五哥的要求,每人还配备了一把青铜长剑和手铳,至于青铜飞翼,这玩意儿据祖娜说还要熟悉一段时间才能使用,否则控制不当很容易从高空坠落身亡。 地精们在搬动青铜兵器之时,无意之间,找到了一袋袋的奇怪种子,张五哥拿起来看了看并不认得,祖娜说道:“白色的种子是雪米,黄色的种子是龙牙蜜,还有一些是棉麻的种子,这些种子原本都生长在地下城中,吸收熔岩河的热量而快速生长。雪米长得一人多高,四季都可以产出香米。龙牙蜜是一种花,可以在花蕊中结出一颗颗的蜜糖。这两样便是上古地精的主食,不仅高产,还极富含营养。所以当时的吟游诗人说,地精的土地上长着一颗颗的白色珍珠,还流淌着全天下最甜的蜜糖。白色珍珠说得便是雪米,而蜜糖就是指的龙牙蜜。” 张五哥闻听之后,乐得差点蹦了起来,他自从来到荒原上,每天的吃食都是肉,不是烤肉便是水煮肉,有时也吃生肉,早就有些吃腻了,当下便迫不及待的想将雪米和龙牙蜜种植下去,又问祖娜这两样作物的习性。 祖娜当惯了高高在上的圣女,哪里懂得作物的习性,又不肯承认不知道,于是说道:“你只管种下去便是了,上古地精的作物不需要照料,便能自己生长起来。” 张五哥见祖娜说话的语气,就知道这个小娘皮对种庄稼一无所知,当下点手把瓦萨比叫了过来,吩咐他和麾下的地精不必去神迹之城了,就留在地下城之中,一个是看守史前宝藏,另一个便是种植这些种子,一定要精耕细作,若是这些种子真的大丰收,那以后众人也就不必再为粮食发愁。 瓦萨比对于去雪精灵的神迹之城并不感兴趣,倒是很想呆在温暖的地下城中,对张五哥说道:“图腾之子,您的吩咐我自然是不敢不从,可是您走了后,万一地蛇卷土重来,这个倒有些麻烦。” 祖娜从自己的蛇尾上揭下来一个菱形的鳞片,用手一按,便镶嵌在了瓦萨比的眉心之处,说道:“地蛇只要感受到了我的气息,便会听从你的命令,从此以后,这地下城中的所有地蛇,统统归你指挥。” 瓦萨比感觉自己的眉心一阵巨痛,祖娜的鳞片似乎已经与自己的血肉长在了一处,由银白色渐渐变得嫣红,十分的鬼魅妖艳。他自从被张五哥废了那个东西以后,本来就越来越眉清目秀,如今眉心之处的嫣红鳞片,又给他增添了几分韵味。 张五哥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瓦萨比,顿时浑身起了黄豆大的鸡皮疙瘩,心中恶寒不已。 米瑟尔见诸事已定,她带领麾下的雪精灵离开神迹之城已久,心中十分挂念,便着急返回去,众人不敢耽搁,一路疾行,天色黑下来的时候,便在一处山谷中宿营,张五哥和他名义上的女人祖娜自然被安排在同一个皮帐之中,为了值夜宿卫之事,野蛮人、冰霜巨人、雪精灵争吵的互不相让,大有武斗之势。 张五哥现在的身份有些错综复杂,不仅是野蛮人的图腾之子,还是冰霜巨人的先知大人,也是雪精灵的神使,就算是从地精这方面而论,张五哥还算是圣女祖娜名义上的丈夫,总之是乱成了一团麻。 张五哥走出大帐,见到三方面剑拨弩张的模样,先对冰霜巨人卡豋说道:“我说老卡,你儿子博哈特的毒刚好,身体虚弱得很,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赶紧回去照看!” 卡豋本来打算坚持己见,可见到张五哥不像是开玩笑的模样,只好行礼后退了下去。 哈什气呼呼的对张五哥说道:“主人,你是野蛮人,当然要由我们野蛮人保护你,可这些雪精灵偏要抢我们的风头,这不是胡闹么!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早就揍他们一顿了。” 哈什麾下的野蛮人现在可算是武装到了牙齿,身上穿着轻柔但坚固无比的空间战甲,人手一把青铜长剑和手铳,远了用手铳射击,近了用青铜长剑,他们已经试验过这两种武器的性能,其结果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之前使用的石矛和骨箭如果同现在的武器相比,那就等于是婴儿和成年壮汉比谁尿的远,差距实在是太大了,用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来形容,也不为过。 若是等野蛮人熟悉了青铜飞翼的使用办法,那可更加是如虎添翼,哈什在自信心爆棚之下,也就不怎么把雪精灵放在心上,更遑论是雪精灵主动挑起事端。 雪精灵希尔芙背着秘银轮锯,身后跟着十几个伙伴,听了哈什的话之后,气得花容变色,刚要动手教训这个不懂礼貌的野蛮人,张五哥冲着她笑了笑,回过头弹了哈什一个脑崩儿,说道:“你越来越不长进了,咱们野蛮人的汉子战天斗地,从来没听说过和小姑娘争风吃醋的,你说你现在也管着几百个弟兄,胸襟怎么就这么点?有什么好争的,上半夜让雪精灵值夜,下半夜野蛮人负责!” 哈什对张五哥一向服膺,自然没有异议。雪精灵希尔芙见张五哥出言维护自己,感激的看了一眼张五哥,却又莫名其妙的脸红了起来。 第71章 夜话 张五哥所居的皮帐乃是用数层驼鹿皮所制,帐中铺着厚厚的熊皮,中间燃着熊熊的塘火,一只烤得外焦里嫩的驼鹿架在火塘之上,散发着一阵阵诱人的香气。 祖娜身上披着一件洁白的皮裘,长发如云散在身后,慵懒的躺在熊皮上,手中拿着一把小刀,切割下一块还带着血的鹿肉,放在嘴里细细的品味着,红唇如血,散发着摄人心魄的诱人魅力。又拿起一皮囊的鹿奶酒,拼命的灌了几口,却被呛得咳嗽了起来,酒水洒落在祖娜的胸口处,将峰峦起伏之处刻画的更加生动。 历经几百万年的沉睡,醒来发现地精一族已经沉沦,不仅愚昧无知,而且还要依附野蛮人才能在荒原上生存,祖娜心中其实无比的悲戚,所以才试图借酒消愁,不过她之前从不饮酒,这才给呛到了。 “不会喝酒,就不要喝酒,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鹿奶酒!” 张五哥一把夺过祖娜手中的皮囊,也不嫌弃,张开大嘴便是一阵狂饮,没几口就喝了个干干净净,似乎还不尽兴,又连着饮了几皮囊的鹿奶酒,这才心满意足,掰下来一条烤鹿腿,油淋淋的拿在手中,大啃大嚼起来。 “不要你管!” 祖娜峨眉紧蹙,脸蛋红扑扑的十分诱人,似乎酒意上涌,扑过来就要拿起鹿奶酒继续喝,却被张五哥一把按住了手腕,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得。 “我不是你的男人么?男人管老婆,天经地义吧?” 张五哥看了一眼祖娜,戏谑的说道。对于这个便宜老婆,张五哥其实没什么好印象,总觉得祖娜太凶,一点儿也没有女人该有的样子。 “你?!……” 祖娜一下子被噎住了,举起另一只手,就想扇张五哥一个耳光。 张五哥放下手中的烤鹿腿,手上油淋淋的,一下子抓住祖娜扇来的手腕,又将她给推开,说道:“别以为你是个女人,我就不揍你,要是再敢和我撒泼,小心你的屁股!” 祖娜扑倒在熊皮上,两只眼睛似乎喷出了火,对张五哥怒目而视。张五哥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抓起烤鹿腿继续大嚼,嘴里还发出一阵阵的吧唧声音,又将满是黑毛的大腿放在条案上,一抖一抖的好不自在。 “张五哥,为什么是你?”祖娜看着张五哥这幅没教养的模样,心中简直愤恨欲绝,她心目中的完美夫君,应该是英俊有礼的风流雅士,胸有吞吐天地之志,谈笑之间,尽显沧海横流之色,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一个莽夫。 “我就是我!什么为什么?”张五哥狠狠的咬下一大块烤鹿肉,嘴里含混不清的说道。 “我是圣女,上古之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是神,我也杀得!”祖娜似乎在发泄一种莫名的情绪,身上陡然爆发出一阵骇人的气势。 “你是圣女,我知道啊。”张五哥抬头看了看祖娜,仿佛是在看一个很普通的村姑,神色泰然并没有什么惊奇之色。 “地精未遭到神罚之前,服侍我的奴仆就有几千人,我穿的是霓裳羽衣,饮的是玉液琼浆,吃的是金膏银脍,赏的是奇花异草,事事顺遂,无人敢违逆我的意志!” 张五哥津津有味的啃着烤鹿腿,对祖娜提到的什么霓裳羽衣啊,玉液琼浆啊,都不太明白,索性也就不言语。 “曾经人王的皇子为了向我求婚,献上了一百座城池和无数的珍宝,我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那你做的有些过分了哦,就冲着人家这份诚心,不管成与不成,你总该见人家一面的。”张五哥将烤鹿腿啃得干干净净,又将骨头掰断,吸溜吸溜的吃着白色的骨髓。 “我为什么要嫁给人王的皇子?他虽然气度不凡,本事也看得过去,我就是不喜欢!” 张五哥将骨髓吃干净了,又随手在袍子上蹭了蹭手上的油,说道:“我猜人王的皇子一定长得不好看,说不定是个秃头或者麻子脸,所以你才不喜欢。” “人王的皇子年轻又英俊,比你好看无数倍!”祖娜鄙夷的看着张五哥,满脸的傲色。 “是么?”张五哥倒也没生气,用手摸着自己的蒜头鼻子,说道:“这样年轻又英俊的你不喜欢,难道你喜欢年老的丑八怪?” “你?!……” 祖娜被气得满脸杀气,要不是因为实在打不过张五哥,简直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然后扔到荒原上喂狼。 “我听说,人王皇子的鼻子不够翘挺,这点我不喜欢,所以才没有见他。” “这也能算理由?”张五哥简直惊呆了,彻底无语,这也太扯淡了。 “鼻子小的男人不够聪明。”祖娜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盯着张五哥,难道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么?在上古地精的习俗中,智者都是长着又高又挺的大鼻子,所以女孩出嫁,都喜欢挑选大鼻子的夫君。 如果按照祖娜的审美标准,那张五哥的面相绝对是不择不扣的十足笨蛋,他的鼻翼又肥又大,鼻头肉鼓鼓的,鼻梁软趴趴的就好像是个侏儒。 祖娜看着张五哥的蒜头鼻子,一阵的心塞,满脸自暴自弃的又问道:“所以,张五哥,为什么是你?” 张五哥从来不是一个妄自菲薄的人,对祖娜的鄙夷嗤之以鼻,脸色一寒,说道:“你问为什么是我,我倒要问问你为什么要阴我?我已经有老婆,她比你好看无数倍,也比你温柔无数倍,你为什么要当众说,你是我的女人?如此厚颜无耻,我倒是从来也没有见过。” 祖娜被张五哥说得脸色苍白,怔怔的不知如何回答,一颗无比骄傲的心好像碎得四分五裂,突然凄然的一笑,脸上变得风情万种,一双大眼睛似乎要滴出水来,扭动着腰肢朝着张五哥款款走来。 祖娜的美艳,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诱惑魅力,此时皮帐之中火光流动,热得令人躁动,换了第二个男人,绝对抗拒不住内心中的本能,不过张五哥经过小千世界的灵魂砥砺,意志千锤百炼,并不是美色能够诱惑得了的。 祖娜走到张五哥的近前,吐气如兰,一阵阵的香气混合着热辣的诱惑吹到张五哥裸露的胸膛上。 “我是你的女人,你不喜欢么?”祖娜的唇贴着张五哥的脸庞滑过,低语俏声,好像梦呓一般的问道。 张五哥心中突然一阵烦躁,一把将祖娜推开,冷冷地说道:“非要这样么?” 祖娜伏在熊皮之上,再也压抑不住,失声痛哭了起来,身子不住的一抖一抖,似乎有无数的悲痛和不甘要发泄出来。她以圣女的身份,为了维护地精一族,不得不委曲求全,情愿做张五哥的女人,没想到如此的付出,张五哥却没有半分的心动,甚至还隐隐的有一些不齿。祖娜自诞生之日起,便心高气傲,又有十二位地精王者的照顾,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做小伏低,却是以颜面扫地收场。 张五哥晃悠着满是黑毛的双腿,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祖娜痛哭,一语不发。 过了良久,祖娜止住了哭声,两只眼睛变得又红又肿,咬着嘴唇说道:“你能经过小千世界的灵魂磨砺,并且得到十二位地精王者的认可,只有跟随你,地精一族才有可能复兴,不过我又不愿意地精在你的麾下毫无地位,就像奴隶一般,所以才当众说你是我的男人,大家顾及你的面子,以后也会尊重地精一族吧。” “所以只要能达成你的目的,不管给我带来什么麻烦,都不在你的考虑范围内,是这样么?” 张五哥恶狠狠的盯着祖娜,就好像一只择人而噬的猛虎。 祖娜不知为什么,在张五哥的威压下,竟然有一丝害怕和退缩,不过她很快就摒弃了这些念头,诚恳的说道:“我没想到会给你带来麻烦,我只是不想地精一族寄人篱下、任人践踏。” 张五哥说道:“没有人一生都是春天,也没有人一生都是冬天,我想地精一族在全盛之时,恐怕也压迫过其它种族吧?风水轮流转,凭什么地精一族就只能高高在上,而不能受一点委屈?” “那不同,上古地精为了文明的推广,有时也会用战争的手段,不过这一切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不受控的意外。” 张五哥对祖娜的回答不屑一顾,说道:“我在小千世界磨砺灵魂的时候,见过地精屠灭一个又一个的种族,在整个过程中,只有血与火,我并没有看到什么文明。其实地精的文明发展到极致,只会剩下冷冰冰的逻辑和利益,如果让你们战胜了主宰,你们就是新神,不也一样要收割万界么?” 祖娜觉得张五哥说的完全不对,可是又不知如何反驳,似乎他说的也有道理。 张五哥见祖娜沉默,打了一个响指,说道:“按照地精的逻辑,我做出如此大的牺牲,承认你是我的女人,我有什么好处?” “我可以给你捏肩捶背,我的手比一般女人有力气,会让你很舒服的。”祖娜转到张五哥的身后,一边给他捏肩,一边期期艾艾的说道。 张五哥舒服的汗毛孔都要开了,突然促狭的问道:“那你陪不陪我睡呢?” “做梦!”祖娜满脸的倔强,气得咬牙切齿,手上恶狠狠的加劲,却根本捏不动钢铁一般的筋肉。 “我只是开个玩笑,你以后只是我名义上的女人。”张五哥哈哈哈一阵坏笑。 第72章 神迹之城 张五哥在一路之上,听到随行的雪精灵希尔芙不住赞美神迹之城,出于对漂亮女孩子的迁就,张五哥只能将怀疑深深的藏在心中,其实很不以为然。等真正的来到神迹之城,张五哥才知道雪精灵希尔芙所言非虚,无论用什么溢美之词来形容神迹之城都不为过。 神迹之城坐落在一处山谷中,一颗颗高达几十米的参天巨树紧密的排列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方圆二十余里的天然树墙。 树墙之内,是一片片绿茵茵的草地和盛开着无数鲜花的花圃,雪精灵的儿童在尽情的玩耍着、欢笑着。 神迹之城的中心是一个清澈见底的湖泊,倒映着蓝天白云,湖面上水汽氤氲,仿佛人间仙境一般。 湖边生长着一颗方圆十亩左右的精灵古树,斑驳的树皮仿佛述说着它经历的沧桑,本来绿油油的巨大阔叶上面偶尔可以看到一点点衰朽的枯黄,一个个火红色的果实沉甸甸的挂在树枝上,这便是精灵古树的果实菠耶丹,不仅味道甜美,吃上一口,便可以七天不饿。菠耶丹是精灵之神希洛的恩赐,雪精灵作为上位精灵,即使饿死也不会吃菠耶丹之外的食物。 精灵古树的下面,是一座气势恢宏的神庙,无数根高大洁白的大理石柱支撑起了主体建筑,巨大的希洛神像矗立在神庙之前,双臂张开,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庇佑着雪精灵,一道道的水柱从喷泉中激射而出,在半空中交汇在一处,变成纷纷落落的水雾,在阳光的照耀下形成了一道道的彩虹。 张五哥骑着八足巨马,和众人一起远望着神迹之城,不禁发出了一阵阵的赞叹。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颔首微笑,对张五哥说道:“神迹之城已有万年的历史,岁月承载着希洛的伟大。神使大人,欢迎你来到神迹之城!” 张五哥还没有答言,神迹之城的大门突然打开,一队队的雪精灵武士列队走了出来,为首的雪精灵身材高大修长,面庞英俊异常,看也没有看张五哥一眼,对米瑟尔行礼之后,说道:“女王,长老们已经得知您没有取得生命之泉,虽然您一路劳顿,还是请您马上到神庙接受质询,另外长老们也并不认可一个野蛮人成为雪精灵的神使。” 雪精灵希尔芙对长老们的冷淡大为不解,张五哥不但救了她的性命,而且能以非上位精灵的身份,轻松举起黄金圣剑杜兰达尔,这不已经证明了他就是传说中的精灵神使么?长老们的质疑不仅是对女王米瑟尔的不恭,也是对精灵之神希洛的不敬,想到此,希尔芙俏脸含霜,越众而出,对为首的雪精灵武士说道:“基洛斯,希洛的光无处不在,我们和女王一起见证了神使大人的伟大,任何的怀疑都是对信仰的动摇,难道长老们和你已经狂妄到可以不相信女王的智慧么?” 基洛斯扭过头,脸上挤出了一丝微笑,不带情感的说道:“希尔芙,我的妹妹,我从来没有怀疑女王的智慧,不过我也无权拒绝长老们的要求,作为神庙的守护武士,我必须尽到我的职责。” 希尔芙涨红着小脸,似乎还要分辨,女王米瑟尔制止了她,对基洛斯说道:“我愿意接受长老们的质询,不过你们不能对神使大人慢待,我这次请他来到神迹之城,是为了解救行将枯萎的精灵古树。” 基洛斯看了一眼张五哥,随即低下头颅,对女王米瑟尔说道:“荒原寒冷,神迹之城全靠精灵古树来调节气候才能温暖如春,这些天精灵古树的远转越来越缓慢,长老们都十分焦急,一旦精灵古树完全枯萎,神迹之城也将变成一片冰天雪地。” 米瑟尔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昂首走进了神迹之城。张五哥吩咐哈什带领麾下的野蛮人就驻扎在城外,和祖娜一起骑着八足巨马,也跟了进去。 精灵神庙的基座很高,张五哥沿着数百级的台阶一步步的走上去,看到十几个身披白袍的雪精灵长老正等候在神庙入口处,见到米瑟尔之后,一个面容清癯的长老步履安详的迎了上来,说道:“我的孩子,希洛的光照在你的身上,你能安全返回来,我们这些长老真是高兴。”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亲切的笑了笑,说道:“列奥尼昂叔叔,我能安全的从地下城返回来,全亏了神使大人的帮助,要不然我和同行的雪精灵都要葬身在地蛇之口。” 长老列奥尼昂闻言之后,看了看米瑟尔身旁的张五哥,脸上冷冰冰的,就好像面对空气一般。 张五哥也不甘示弱,翻着眼皮瞪了列奥尼昂一眼,大有不服就干的气势。米瑟尔转过头,伸出手臂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对张五哥说道:“神使大人,乌云遮不住明月,尘埃挡不住江河,你何必生气呢?有话我们进入神庙再说,在希洛的光辉之下,谁也掩盖不住真相。” “列奥尼昂叔叔,我说的对么?”米瑟尔脸上不动声色,又对长老列奥尼昂问道。 “当然,在希洛的光辉之下,一切虚假都将无所遁形。”长老列奥尼昂的声音异常平静,就算面对女王,也没有一点妥协。 走进精灵神庙之中,四壁和穹顶都是各种各样的壁画和雕塑,中央一座巨大的祭台,一簇小小的火苗微弱的跳动着,似乎随时都会熄灭。 祭台四周按照圆形排列着一排座椅,十几个精灵长老坐在其中,居高临下的望着米瑟尔,说道:“女王,您带着我族至宝黄金圣剑杜兰达尔,还有月之白虎的帮助,为什么没有在地下城中取得生命之泉?” 米瑟尔环视了一眼在座的长老,神态有些黯然的说道:“地下城之中的地蛇无穷无尽,以我的力量,并不能无限制的驱动黄金圣剑杜兰达尔,月之白虎是为了保护我才被地蛇咬死,还有七位雪精灵武士也命丧在地蛇之口,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因为我低估了地蛇的力量,我愿意为此受到长老们的责罚。” 列奥尼昂和其他长老对视了一眼,叹息着说道:“米瑟尔,你不必自责,神庙中永不熄灭的圣火已经要燃烧殆尽了,也许是希洛已经抛弃了我们,看来雪精灵一族的灭亡已经是不可避免了。” 另一个叫盖乌斯的长老满脸都是颓丧的表情,说道:“我们已经严密封锁了这个消息,若是让族人知道了,恐怕会引起很大的恐慌。相比于圣火的熄灭,精灵古树的枯萎已经变得无足轻重了,如果没有了希洛的庇佑,我们雪精灵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张五哥看着一众长老如丧考妣的模样,心中一阵暗爽,本来他对于如何解救精灵古树完全是摸不着头脑,既然长老们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事情,正好可以顺坡下驴溜之乎了。 米瑟尔的脸上清丽圣洁,眼神之中一片坚定,对着长老们说道:“曾经我也动摇过,不过直到遇到了神使大人,我才确信,希洛从来没有抛弃我们。一万年来,自从我们雪精灵来到荒原上,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希洛光辉的庇佑下,可是我们雪精灵越来越傲慢,不再有当初的感恩和敬畏,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希洛才会惩罚我们。我们现在所遇到的困境,完全是因为我们信仰的动摇而造成的,希洛从来没有抛弃我们,是我们抛弃了我们自己!” 长老盖乌斯说道:“女王,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承认一个野蛮人会是雪精灵的神使。我们雪精灵是最优雅的上位精灵,我们崇尚自然之美,追求心灵之美,可是眼前这个野蛮人,我敢说他从内到外都是肮脏的,他怎么可能是希洛指定的神使?就算他能举起黄金圣剑,我也坚决反对。” 长老列奥尼昂说道:“米瑟尔,你没有取回生命之泉,我们并不怪你,可你若是坚持说这个野蛮人是精灵神使,那就太过分了。” 张五哥自从来到神迹之城,连遭白眼,现在被长老们当众羞辱,他再也按耐不住,冷笑着说道:“你叫列奥尼昂?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过分,我很想给你展示一下,不过女王米瑟尔对我很好,看在她的面子上,我不得不压住自己的火气,否则我就将你们所谓的神迹之城砸个稀巴烂!” “你以为你在和谁说话?你以为你是上位精灵就可以随便轻视别人?我是野蛮人的图腾之子,冰霜巨人的先知,地精圣女的男人,我并不稀罕什么叽霸神使的头衔!在我的眼中,你们不比蚂蚁强壮多少!你们是一群懦夫,你们让一个女孩冒着危险去地下城,然后还要对她进行质询,你们有质询的资格么?你们这样的也算是上位精灵?你们虽然外表光鲜,可是你们的心灵比狗屎还要肮脏一万倍!” 张五哥越说越怒,头顶上冒出的图腾之火凝结成百丈高的火焰巨人,气势迫人,散发着一阵阵雄霸诸天的气势。感受到张五哥的愤怒,火焰巨人本来闭着的双眼陡然睁开,射出一道道夺人心魄的目光,将一众长老们全部笼罩在其中,也许在下一刻,就会将他们的灵魂吞噬一空。 冒犯图腾之子的威严,下场就是神魂俱灭! 第73章 火焰暴君 张五哥的咆哮就好像龙卷风一般响彻神庙,十几个雪精灵长老感受到火焰巨人的无形威压,几乎连思维的运转都被冻结了,这是一种来自于本源上的压制,就算是在强大的老鼠听到小猫的叫声也会感到害怕,更何况张五哥并不是小猫,而是一只爪牙无比锋利的猛虎! 不过作为高傲的上位精灵,绝不会允许一个野蛮人在神庙中放肆,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长老列奥尼昂用尽全身的力气,一点一点扬起了高傲的头颅,两只眸子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银白色的须发飘扬,一道无形的力场在他的身边旋转着,暂时抵挡住了火焰巨人的威压,两只手合在胸前,随着嘹亮无比的吟哦声,神庙中的空间似乎泛起了一道道的涟漪,一团白光在长老列奥尼昂双手之间亮起,越来越亮,越来越强,最后耀眼的令人不能直视。 其他十七位雪精灵长老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一团团白光在不断的凝聚,神迹之城突然由白天变成了黑夜,夜幕之中出现了皎洁的明月,明月似乎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所拉扯,越来越近,最后几乎贴在了神庙的穹顶之上。 洁白的月光射进神庙之中,不断的汇聚在精灵长老的双手之中。 长老们的吟哦声越来越高亢,突然双手一张,在空中拉出了一条条的琴弦,仿佛是流动的银光,十八条琴弦镶嵌到浓稠的月光中,自动组成了一个熠熠闪耀的竖琴,正对着张五哥头顶的火焰巨人,发出了一阵清越袅袅的金铁交鸣之声。 “这便是精灵的禁忌之术,月之哀伤竖琴!一旦发动,便有无数月光凝结的光箭齐射,无物不摧,号称精灵一族最强大的魔法。” 祖娜惊得几乎尖叫出来,若是在她全盛之时,自然不必惧怕,不过她的实力一直没有恢复,若是雪精灵真的拼命,张五哥未必有事,她却是要遭受池鱼之殃。 “笨蛋!还不快阻止他们!” 祖娜看到张五哥气定神闲,好像完全是一个局外人的模样,气得直跺脚,恨不得扇他几个耳光,人家都开始和你拼命了,你还不先发制人?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陡然拔出了早已经归还的黄金圣剑,站到了张五哥的身前,满脸寒霜,对长老们怒斥道:“何必如此?难道真的要拼个两败俱伤么?” 长老列奥尼昂直视着米瑟尔说道:“雪精灵如果没有了骄傲,便不再是雪精灵,我绝不会容许一个粗鲁的野蛮人在神庙中撒野!” 雪精灵女王米瑟尔说道:“他是神使!是我们的信仰之源希洛指定的神使!我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发誓,我绝不容许你们伤害他!” 长老盖乌斯满脸愤怒,说道:“米瑟尔,你是雪精灵的女王,但是按照传统,即使是女王也要尊重长老们的决定。从这个野蛮人的身上,我只看到了野蛮和无知,如果你一定坚持他是神使,我只能怀疑你的认知是否出了问题,当女王不能正常履行她的职责,似乎我们长老拥有罢免女王的权利。” 米瑟尔毫不退缩,说道:“即使我不是雪精灵的女王,我还是希洛的忠实信徒,任何对神使的质疑和攻击,都是渎神的行为,我绝不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 长老列奥尼昂微微一笑,说道:“米瑟尔,我的孩子,如果我们长老一定要坚持消灭这个伪神使呢?” 米瑟尔将黄金圣剑举在眉心之处,从美丽的俏眼中射出两道寒光,无比坚定的说道:“在雪精灵的历史上,黄金圣剑杜兰达尔从来没有沾染过族人的血。我或许抵挡不住你们的禁忌之术,不过在我倒下之前,一定会有长老毙命在黄金圣剑之下。” 正在双方剑拨弩张之时,祭台上永不熄灭的圣火跳动了几下,竟然一下子熄灭了。 随即,祭台下方的地面突然塌陷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暗红色的岩浆咕嘟嘟的冒了出来,一个头上长着两只弯曲牛角的恶魔从岩浆中钻了出来,大手一抓,便将离他最近的一个雪精灵长老抓在了手心,又扔进满是獠牙的大嘴中,饶有滋味的嚼了几下,便一口吞咽了下去,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鲜血,狞笑着说道:“一万多年了,我,来自深渊的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终于脱离了雪精灵的牢笼禁制。爬虫们,准备迎接火焰暴君的怒火吧,我要将神迹之城变成雪精灵的坟墓,所有的雪精灵,哪怕只是一个婴儿,我也绝不会放过。” 原来在一万多年前,雪精灵的王者击败了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并以强大的精神力化为禁制牢笼,将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囚禁在其中,神庙祭台上的圣火其实就是雪精灵王者的精神之火。精灵古树本来是靠着吸收墨菲埃德加的魔力来维持运转,不过墨菲埃德加的本源强大无比,即使经过精灵古树一万多年的抽取,也不过是九牛之一毛,并没有动摇其根本。相反,随着雪精灵的衰落,禁制牢笼的力量越来越弱,精灵古树能吸取的魔力也就越来越少,所以才会逐渐的枯萎。 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的身躯有十几米高,无比雄壮,一块块的肌肉高高的隆起,身后托着一条生满了骨刺的尖锐尾巴,全身覆盖着由熔岩凝结而成的暗红色皮肤,从熔岩皮肤的缝隙中不时流淌出一片片沸腾的岩浆,两只灯笼大的火红眼珠中满是嗜血残忍的光芒,鼻孔中喷出一阵阵带着硫磺味道的黑烟。 雪精灵长老们见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脱困而出,早已蓄势待发的月之哀伤竖琴改变了方向,随着一阵余音袅袅的琴音,从琴弦上激射出十八道璀璨无比的光箭,一起飙向了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 墨菲埃德加刚才还是得意洋洋,丝毫不把在场的众人放在眼中,可是见到月之哀伤竖琴发出的一道道光箭,陡然变色,双臂交叉护在胸前,一阵火红色的火焰结界便出现在他的身周,将他遮护得密不透风。 十八道光箭撞在火焰结界之上,随着一阵密集的轰鸣之声,将火焰结界射成了无数破碎的火焰,速度竟然丝毫不减,又全部深深的射进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的熔岩皮肤之中,浓稠的鲜血混着炙热的岩浆从伤口处流出,不断的嘀嗒在大理石地面之上。 月之哀伤竖琴之所以是雪精灵的禁忌之术,是因为一旦发动,竖琴的琴弦便会自动持续的发射出一道道的光箭,不停的消耗施法者的生命精华,直到施法者生命的终结。 刚刚只是一轮齐射,便重创了火焰暴君墨菲埃德加,不过雪精灵长老脸色也是一阵的苍白,有些实力弱小的长老直接便瘫软在了地上。 月之哀伤竖琴自动响起了如歌如泣、凄婉哀痛的琴音,随着琴弦的一阵阵颤动,一道道月光凝结的光箭带着破空的音爆,飞向了火焰暴君,将他全身射的好像马蜂窝一般,瀑布般的鲜血流淌在地面上,汪成了一大片,不停的沸腾翻滚着。 第三轮齐射之后,雪精灵长老之中,还能站立着的只剩下列奥尼昂和盖乌斯两个,不过也是在咬牙强撑,只要再来一轮齐射,火焰暴君不一定会死,雪精灵长老们绝对没有一个能够幸存。 “够了!”雪精灵女王米瑟尔一声娇喝,挥舞着黄金圣剑杜兰达尔将月之哀伤竖琴拦腰斩断,一根根破碎的琴弦化为一片片的月光,转眼消失不见,神谕之城的上空又恢复为白昼模样。 “哈哈哈!”随着一阵狂笑声,火焰暴君捞起地坑中不断涌出的岩浆,大把大把的抹在自己的伤口上,不出三个呼吸,受伤的地方竟然完好如初。 “一万多年了,想不到雪精灵已经变得如此的没用,当初你们的王者只是一个人,一轮齐射便能发出三十六道无比恐怖的光箭,并且无穷无尽、连绵不绝,现在你们的光箭就好像给我挠痒痒一般,真是太孱弱了!” 火焰暴君的手臂一阵挥舞,掉落的岩浆和火焰就好像雨点一般砸向了雪精灵长老,米瑟尔突然一跃,身子挡在萎靡在地的长老们身前,手中高举着月石,一阵阵银白色的光芒阻挡住了掉落的漫天火雨,要不然只是这一下,一众长老们便要回归到希洛的怀抱。 “不许在神庙中撒野!”米瑟尔脸上一寒,从黄金圣剑上爆发出十几道剑光,纵横交错着向火焰暴君斩来,不料火焰暴君的身子虽然庞大,却比兔子还要灵活,在电光火石之间,一下子闪躲了过去,又大手一抓,将黄金圣剑杜兰达尔硬生生的夺了过去,一口便吞在肚子中,嘿嘿笑着对米瑟尔说道:“美人,你的实力太弱,还发挥不出黄金圣剑的威力,等我炼化了黄金圣剑,与我人剑合一,到时候就可以称霸整个奥斯大陆了。” 米瑟尔猛然一下子爆发出十二道剑光,这已经是她的极限,此时全身瘫软无力,只想着沉沉的睡去。 “我在牢笼禁制之中困了一万多年,好久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 火焰暴君看了看米瑟尔,又看了看人身蛇尾的祖娜,目光中发出了淫亵的光芒,不住地用猩红舌头舔着嘴唇。 “你觉得我怎么样?我觉得我比她们两个都好看一些。”张五哥肩上扛着九齿钉耙,满脸戏谑的看着火焰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