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若冰被重傷之後,唐晟擔心秋月的安全,便想將其接到安全的地方保護起來,卻被拒絕,唐晟雖然沒強迫她,但這事情卻被葉梟的眼線知道了。”


    “葉梟當時氣在頭上,也沒有多考慮什麽,隻把秋月當作是唐晟的女人,便出了手將其打殘,正要下殺手的時候,是我到場求情,說明唐晟與秋月並無關係,這才讓秋月免於一死……”


    “不過,秋月受了葉梟一擊,縱然沒有性命之危,也已經在市第一醫院的重症病房內躺了兩天,在我的預知中,她此後,不會再醒。”


    從白澤那裏得到消息後,趙風當即出門,直奔市第一醫院……


    在趕往醫院的路上,趙風很快意識到了不對勁的地方。


    “我與秋月之間,除了小時候的關聯之外,再沒有更親近的關係了,現如今,我在秋月眼中隻是一個剛認識不久的陌生人,她甚至不記得小時候在孤兒院發生的事情。”


    “我在和白澤第一次見麵時,他預知了與我相關的兩件事情,其一便是預知了我小時候在孤兒院將一個鐵牌項鏈送給秋月的事情,也就是說,我與秋月之間本該是沒有聯係的。”


    “這一次,白澤同樣預知了秋月的未來,說她不會再醒來,也是再一次印證了這一點。”


    “但如果我與秋月之間不會有聯係,白澤怎麽會把秋月受傷的事情認定為與我有關?他的依據是什麽?”


    “要知道,在這之前,若非荒島與趙月偶遇,我即便在現實遇見秋月,也不可能認出她來。”


    “又或者……他在讓我做選擇?”


    “秋月此次受傷之後,不會再醒來,如果我放任,那一切都會按照原本的軌跡繼續發展下去。”


    “反之,我若出手救了秋月,白澤的預知失效,我與秋月正式構建了聯係,此後,白澤將再無法預知秋月的一切……而我也會因此而牽扯上秋月相關的諸多因果,其一便是——唐晟!”


    趙風思考之際,已經來到市第一醫院,通過橋梁係統很輕易便能得知秋月所在的病房……


    ……


    秋月的養父名為秋榮,養母名為明珠。


    這兩人年輕時曾經在同一個富豪家中擔任園丁與保姆,後來走到了一起,離開富豪家後便結了婚。


    結婚的前兩年,夫妻兩發現自己做主的日子甚至不如在富豪家當工人。


    秋榮做木匠的手藝雖然不錯,卻總是拿不到大單。


    而明珠見慣了富豪家的那種生活,就算之前是當保姆,也或多或少地能沾點主人家的光,現在出來自己幹活了,生活條件直線下滑。


    本來嫁給秋榮就是被對方花言巧語哄騙,以為兩人出來創業,很快就能過上富豪的日子,可發財夢卻越來越遠,尤其是生了秋日之後,生活更是入不敷出。


    明珠在忍受了八年之後,最終做了決定:她要離婚,趁著當時的她還薄有姿色,哪怕不能嫁給富豪,至少也能傍上一個大款土豪之類的。


    可就在夫妻兩往民政局走的時候,路過非凡孤兒院,遇見了一個孤兒,因而改變了兩人的注意,以及之後的命運……


    那個孤兒,自然就是現在的秋月。


    最先是明珠發現的,而引起她注意的正是秋月當時脖子上掛著的貼牌。


    那貼牌上的“趙”字正是明珠、秋榮兩人幾年前就職的那個富豪家的姓氏——湖北那邊的大家族·趙家!


    明珠見過那個鐵牌,早在她離職前五六年的時候,當時的趙家家主繼承人之一·趙龍城到處招惹桃花,甚至連明珠都曾經受過其恩澤。


    而當時有諸多的女人抱著孩子上門尋親,大多是假冒的,隻需親子鑒定便能識破,在諸多的女人中,隻有一人抱著的孩子被確定是趙龍城的親生骨肉。


    但當時正值趙家家主地位交替的關鍵時刻,趙龍城與其弟弟·趙龍池爭奪家主之位,一旦認了那女人,便可能因為平日裏的作風不正而失去家族地位。


    明珠作為保姆,親眼看著趙龍城將將一塊刻著“趙”字的鐵片交給了那個女人,並讓女人將孩子養大,等到孩子成年再回到趙家……


    當時的明珠還小,並沒有多想,可相隔多年之後,卻在孤兒院中發現一個小女生掛著那塊“趙”字的鐵片,頓時起了念想。


    如果隻是將那小女孩送回趙家,頂多就是拿到一筆錢,但那樣根本無法讓明珠滿足,她心生一計,不再堅持與秋榮離婚,並提出一個要求:要秋榮領養那個小女孩,也就是後來的秋月。


    明珠的計劃很簡單:將秋月收為養女,讓秋月與秋日從小培養感情,等到秋月成年之後,讓秋日與之結婚,有了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到時候再帶著秋月回到趙家認親!


    隻要經過親子鑒定,確認了秋月與趙龍城的關係,到時候,明珠便能以趙家公主的婆婆身份,傍上大族趙家。


    當然,這個計劃看似簡單,卻需要長時間的布局,明珠一開始執行的時候,秋日還會因為秋月的形象而延誤她,畢竟當時的秋月可是胖得很。


    無奈之下,明珠隻能將自己的計劃告訴給兒子秋日。


    自那以後,母子兩人有了默契,開始對秋月百般討好,被蒙在鼓裏的秋榮還以為是妻子的心定了,絲毫沒有察覺不對勁的地方。


    而在秋月出事的兩天前,她終於過了十八歲生日。


    雖然距離女性結婚的法定年齡(二十二歲)還有三年,但明珠可等不了了,她在這之前就已經知道港台的法定結婚年齡比大陸低,男性滿十八歲、女性滿十六歲就可以登記結婚,所以早早地就做了決定:讓兩人到香港登記結婚!


    可秋月根本不願意,甚至離家出走,也是因此流落街頭,因而遇到了唐晟,才有了後續的一係列事情……


    在秋月重傷昏迷之後,明珠一家子將其送到醫院,確定其暫時不會出現大問題後,便匆忙帶著秋月的身份證、戶口本去了香港,無論秋月是死是活,隻要在她死之前構成這一層關係,便能搭上趙家的線。


    秋日、秋月是因收養關係而產生的兄妹關係,屬於擬製血親。


    從立法本意看,禁止近親結婚主要是為防止因生理遺傳的不健康導致人口素質發展的不良,一般來說,沒有血緣關係的擬製血親兄妹、姐弟不存在因血親結婚而產生的障礙,是可以結婚的。


    不過,雙方必須在解除撫養關係之後,才能登記結婚。


    所以,在這之前,秋月已經和趙風一樣被明珠夫妻解除撫養關係,有了自己一人的戶口本……


    ……


    此時,趙風來到秋月所在的病房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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