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一人帶動一個村?
全家逃荒:我靠農科院富甲一方 作者:小窺吃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項青州說的沒錯,時間,很快。
項曉禾有種睜開眼睛又是一天的感覺。
這個時候,項曉禾跟盧洵學字,字也已經學得差不多了。
等把該教的字教完,盧洵忽然發覺,他好像沒有什麽可以再教她的了。
禾禾學得太快了……
要是學得慢一點……
他搖了搖頭。
覺得自己這樣想太荒唐了。
禾禾學得快,是好事啊,自己應該為她感到高興,怎能希望她學得慢呢?
“盧洵,謝謝你!”跟他學完了能夠學到的字,項曉禾真摯地向他表達了感激。
她自己雖然本身也識得不少字,但兩個世界的一些字還是有點差別的,而且繁體字她也不全都懂。
所以,跟盧洵學了這麽一通下來,她除了有了對外“消除文盲”的理由,也確實學到了東西。
盧洵看著她,笑道:“無需客氣,我教你識字,你也送了我們家不少的東西。”
在這之前,項曉禾就經常送盧家蔬菜,還有一些狩獵到的肉。
嗯,當是“學費”。
項曉禾跟盧洵識字,村裏麵也都知道。
沒人覺得她識字有什麽不好,盡管這個時代普遍覺得女子識字無用,“無才便是德”什麽的,但是,換是項曉禾識字,大家就覺得她挺上進的,都給予她各種的讚揚。
當然,也有人不高興——
那些喜歡項曉禾的男孩,自然不想她與盧洵走得這麽近啊!
無不覺得盧洵太狡猾了!
仗著自己會識字,就天天往禾禾旁邊湊!
然而,令他們無奈的是,他們不識字,也沒什麽可教禾禾的,唉……
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不過,他們心中也有一些安慰——禾禾是想要識字才與盧洵走得那麽近的,而不是喜歡盧洵!
盧洵想要靠此機會贏得禾禾的芳心,絕對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額,也有人暗戳戳地想,盧洵要是癩蛤蟆,他們算什麽?
反正,不管怎樣,他們不會承認盧洵比他們出色的!
自滄河村成立以來,盧洵就一直是同齡男孩的公敵。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所以,很多人都不願與他玩。
盡管很多人對他抱有敵意,事實上,他與別人之間,也很少有什麽摩擦。
就是與別人關係比較疏離而已。
對此,他也不甚在意。
他隻在意禾禾對自己的看法,至於別人怎麽想他……他也管不著別人怎麽想啊!
隻是,隱隱之中,他也覺得,禾禾與他,似乎也隻是朋友而已?
相處了這麽久,他沒有看到禾禾對自己態度的變化。
對此,他也挺沮喪的。
項曉禾平時不怎麽管家裏的事情,家裏有父親、母親、奶奶,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她操心……
所以,這年,她的目標隻有一個:去逮更多的獵物回來!
“希望島”已經建好,家裏也分到了地盤,她也該行動了!
隨安懷孕了,她就騎追遇出行。
然後隔三差五的抓了一些山羊、角馬、野豬等動物回來,關在自家在“希望島”上的地盤裏圈養起來!
“希望島”上,她是第一個抓了動物回來養的。
而且,越抓越多。
人們都不知道她是怎麽做到的。
不過,對於她的能力,人們也早已見怪不怪了。
抓的動物多了,項曉禾也會把一些動物分出去,比如山羊,她就分了一對公母給喬家養。
那些關係與項家比較近的,也都分到了一些。
基本上,她都是成雙成對的送。
這樣,人們就可以靠它們繁衍後代,越養越多。
項曉禾知道,對普通人來說,捕捉獵物還是挺難的,不如——自己去捉回來,與自己關係好的就送,普通關係的,就“賣”?
她也確實這麽做了。
也確實有很多人跟她“買”了。
所謂“買賣”,自然就是以物換物咯。
畢竟,人們又不是真的有錢。
其實,對項家來說,別人有的東西,他們都有,不管別人拿什麽東西來跟他們進行交換,都顯得有些多餘。
不過,盡管如此,他們還是收下了。
怎麽說,不讓別人付出一點代價,就白拿他們的東西,久而久之,有些人難免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
一旦人們覺得是理所當然,那麽,他們難免不會淪為別人眼裏的“工具人”。
所以,該收他們還是會收,絕不含糊。
時間飛逝,這一年似乎過得很快,項曉禾幾乎靠著一人之力,將“希望島”的發展帶動了起來!
到得年底的時候,“希望島”上,一眼望去,每家的地盤之上,都養了一些動物。
最多的,就是山羊、角馬。
此外,也有野豬、獐子、野兔之類的。
總之,各種動物加起來,能有十幾類。
除了“希望島”開始發展起來,各家的土地也開始種植各種作物,比如玉米、土豆、紅薯、小麥什麽的。
這些東西,也都是項家向村民分享的。
至於東西是怎麽來的……項曉禾整天騎馬在外麵到處跑,就說是野生的,覺得可以吃,就帶回來了!
大家也沒有懷疑她說的話。
畢竟,項曉禾確實天天在外麵跑呀,遇到一些他們沒見過的東西,不很正常嗎?
也沒有人去驗證她說的話,她有馬可以到處跑,別人又沒有,想跑都跑不了呢。
而且,項曉禾也說了,她是跑了很遠才發現這些東西的。
有時候吧,她出去跑,確實過了好幾天才回來。
這意味著,她的確跑出了好遠的距離。
如此,她說的話,人們除了相信,也隻能相信咯!
人們挺佩服她膽氣的,一個姑娘家家,啥也不怕,到處亂跑,整個滄河村,也就隻有她了!
要是在大乾,一個姑娘老是這樣,指不定會被人在背後說三道四。
然而,在滄河村,卻是幾乎無人對此發表什麽不好的議論。
要知道,她不到處亂跑,大家也種不起這些“奇奇怪怪”的作物,養不起各種動物。
她對村子的貢獻,實在太大,人們對她似乎都隻能仰視了!
一個十五歲的小姑娘,幾乎憑著一己之力,帶動了整個村子的發展!
也沒誰了!
這一年,她為村子做了很多事情。
相較去年,村子的發展也更上一層樓。
忽然間,她都有一種感覺:滄河村是她一個人的村子!
人們看她的眼神,也都變了很多。
“小昭,這個項曉禾,真的是太了不起了。”
寧宜春端著水杯,抿了一口。
“確實是個很有本事的人。”陳小昭緩緩地說道,“而且,這樣的本事——”
“也挺讓人吃驚的!”
項曉禾有種睜開眼睛又是一天的感覺。
這個時候,項曉禾跟盧洵學字,字也已經學得差不多了。
等把該教的字教完,盧洵忽然發覺,他好像沒有什麽可以再教她的了。
禾禾學得太快了……
要是學得慢一點……
他搖了搖頭。
覺得自己這樣想太荒唐了。
禾禾學得快,是好事啊,自己應該為她感到高興,怎能希望她學得慢呢?
“盧洵,謝謝你!”跟他學完了能夠學到的字,項曉禾真摯地向他表達了感激。
她自己雖然本身也識得不少字,但兩個世界的一些字還是有點差別的,而且繁體字她也不全都懂。
所以,跟盧洵學了這麽一通下來,她除了有了對外“消除文盲”的理由,也確實學到了東西。
盧洵看著她,笑道:“無需客氣,我教你識字,你也送了我們家不少的東西。”
在這之前,項曉禾就經常送盧家蔬菜,還有一些狩獵到的肉。
嗯,當是“學費”。
項曉禾跟盧洵識字,村裏麵也都知道。
沒人覺得她識字有什麽不好,盡管這個時代普遍覺得女子識字無用,“無才便是德”什麽的,但是,換是項曉禾識字,大家就覺得她挺上進的,都給予她各種的讚揚。
當然,也有人不高興——
那些喜歡項曉禾的男孩,自然不想她與盧洵走得這麽近啊!
無不覺得盧洵太狡猾了!
仗著自己會識字,就天天往禾禾旁邊湊!
然而,令他們無奈的是,他們不識字,也沒什麽可教禾禾的,唉……
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不過,他們心中也有一些安慰——禾禾是想要識字才與盧洵走得那麽近的,而不是喜歡盧洵!
盧洵想要靠此機會贏得禾禾的芳心,絕對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額,也有人暗戳戳地想,盧洵要是癩蛤蟆,他們算什麽?
反正,不管怎樣,他們不會承認盧洵比他們出色的!
自滄河村成立以來,盧洵就一直是同齡男孩的公敵。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所以,很多人都不願與他玩。
盡管很多人對他抱有敵意,事實上,他與別人之間,也很少有什麽摩擦。
就是與別人關係比較疏離而已。
對此,他也不甚在意。
他隻在意禾禾對自己的看法,至於別人怎麽想他……他也管不著別人怎麽想啊!
隻是,隱隱之中,他也覺得,禾禾與他,似乎也隻是朋友而已?
相處了這麽久,他沒有看到禾禾對自己態度的變化。
對此,他也挺沮喪的。
項曉禾平時不怎麽管家裏的事情,家裏有父親、母親、奶奶,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她操心……
所以,這年,她的目標隻有一個:去逮更多的獵物回來!
“希望島”已經建好,家裏也分到了地盤,她也該行動了!
隨安懷孕了,她就騎追遇出行。
然後隔三差五的抓了一些山羊、角馬、野豬等動物回來,關在自家在“希望島”上的地盤裏圈養起來!
“希望島”上,她是第一個抓了動物回來養的。
而且,越抓越多。
人們都不知道她是怎麽做到的。
不過,對於她的能力,人們也早已見怪不怪了。
抓的動物多了,項曉禾也會把一些動物分出去,比如山羊,她就分了一對公母給喬家養。
那些關係與項家比較近的,也都分到了一些。
基本上,她都是成雙成對的送。
這樣,人們就可以靠它們繁衍後代,越養越多。
項曉禾知道,對普通人來說,捕捉獵物還是挺難的,不如——自己去捉回來,與自己關係好的就送,普通關係的,就“賣”?
她也確實這麽做了。
也確實有很多人跟她“買”了。
所謂“買賣”,自然就是以物換物咯。
畢竟,人們又不是真的有錢。
其實,對項家來說,別人有的東西,他們都有,不管別人拿什麽東西來跟他們進行交換,都顯得有些多餘。
不過,盡管如此,他們還是收下了。
怎麽說,不讓別人付出一點代價,就白拿他們的東西,久而久之,有些人難免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
一旦人們覺得是理所當然,那麽,他們難免不會淪為別人眼裏的“工具人”。
所以,該收他們還是會收,絕不含糊。
時間飛逝,這一年似乎過得很快,項曉禾幾乎靠著一人之力,將“希望島”的發展帶動了起來!
到得年底的時候,“希望島”上,一眼望去,每家的地盤之上,都養了一些動物。
最多的,就是山羊、角馬。
此外,也有野豬、獐子、野兔之類的。
總之,各種動物加起來,能有十幾類。
除了“希望島”開始發展起來,各家的土地也開始種植各種作物,比如玉米、土豆、紅薯、小麥什麽的。
這些東西,也都是項家向村民分享的。
至於東西是怎麽來的……項曉禾整天騎馬在外麵到處跑,就說是野生的,覺得可以吃,就帶回來了!
大家也沒有懷疑她說的話。
畢竟,項曉禾確實天天在外麵跑呀,遇到一些他們沒見過的東西,不很正常嗎?
也沒有人去驗證她說的話,她有馬可以到處跑,別人又沒有,想跑都跑不了呢。
而且,項曉禾也說了,她是跑了很遠才發現這些東西的。
有時候吧,她出去跑,確實過了好幾天才回來。
這意味著,她的確跑出了好遠的距離。
如此,她說的話,人們除了相信,也隻能相信咯!
人們挺佩服她膽氣的,一個姑娘家家,啥也不怕,到處亂跑,整個滄河村,也就隻有她了!
要是在大乾,一個姑娘老是這樣,指不定會被人在背後說三道四。
然而,在滄河村,卻是幾乎無人對此發表什麽不好的議論。
要知道,她不到處亂跑,大家也種不起這些“奇奇怪怪”的作物,養不起各種動物。
她對村子的貢獻,實在太大,人們對她似乎都隻能仰視了!
一個十五歲的小姑娘,幾乎憑著一己之力,帶動了整個村子的發展!
也沒誰了!
這一年,她為村子做了很多事情。
相較去年,村子的發展也更上一層樓。
忽然間,她都有一種感覺:滄河村是她一個人的村子!
人們看她的眼神,也都變了很多。
“小昭,這個項曉禾,真的是太了不起了。”
寧宜春端著水杯,抿了一口。
“確實是個很有本事的人。”陳小昭緩緩地說道,“而且,這樣的本事——”
“也挺讓人吃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