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終了,不,一曲剛剛開始的時候,白客就知道自己輸定了。(.mianhuaang好看的小說棉花糖


    《大花轎》這首歌他也曾經聽過,並且最近幾天一直都在翻來覆去地聽。


    睡覺也聽,吃飯也聽,甚至上廁所的時候也在聽。


    可以說,如果有伴奏的話,白客自己就能把《大花轎》直接給唱到沒有一點錯誤的地方。任何一個字的音準、唱法他全都掌握得熟極而流。


    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當自己誌得意滿地唱完了那首月光之後,那兩個看上去像極了初中生的小孩子在唱完一首還算熱鬧的《路邊的野花不要采》之後,居然又站在台上唱起了《大花轎》!


    唱也就算了,這兩個小孩子居然把《大花轎》唱得一點瑕疵都沒有!


    不,甚至連聲線也模仿得極像極像!就像……就像是原唱在唱一樣!


    雖然聲音很像,可在白客的腦海裏,演唱這首極端粗獷的《大花轎》的人就應該像歌詞裏所唱的聲線那樣,是一條很粗獷的漢子,起碼,有絡腮胡子,起碼,能有膽量去抱一抱那位心愛的姑娘。


    可不是這兩個連嘴毛都還沒長的小孩子!


    所以,即使聽起來聲線像極了原唱,在白客的腦子裏,硬是沒把劉衝和原唱劃上等號。


    可即使不是原唱,這兩個小孩子唱得也實在是太厲害了!不但音準沒有任何的毛病,就連感情也是十分的充沛。那個小胖子甚至還即興在舞台上走了幾步,活脫脫一個正在“爬山坡、想唱歌”的形象!


    但是,從技巧、聲音、感情等等各方麵來講,白客不認為自己所唱的月光輸了,相反,他還認為自己所唱的月光非常非常地有意境,將夜晚的美好、靜謐完完全全地展現了出來,讓人的一顆心完全沉浸其中,體會靜的美好。(..info無彈窗廣告)


    隻是……白客忘記了這裏是歌廳。所以當他聽見舞台下麵觀眾們瘋狂的叫喊聲的時候,白客的臉一下子就白了。


    他忘記了唱現場最最重要的一點了――調動氣氛!


    普通人出來聽歌,為的就是尋樂子。誰唱得熱鬧,誰更能吸引人,觀眾們就更喜歡誰。他白客唱的月光雖好,可畢竟曲高和寡,真正欣賞的又有幾人?到底還是人家唱的《大花轎》更能奪人眼球,更能更好更快地吸引到更多的觀眾支持。


    想明白了這一點,白客的一顆心頓時就沮喪萬分了。


    他知道,自己輸了,輸的雖然有些不甘心,可到底還是輸了。一想到輸了之後就要唯那樣一個小孩子馬首是瞻,白客的心裏就跟死了般難受。


    “頭兒!”樂隊的鼓手見白客一直都低著頭發呆,有些擔心他,於是忍不住叫了一聲。


    “我沒事。”白客無力地揮揮手。


    “頭兒,你怎麽了?是不是受什麽打擊了?”吉他手抱著吉他走了過來。


    白客歎了口氣,將打賭的事說了一遍。然後所有的樂手都麵麵相覷起來。


    吉他手:“頭兒,你膽兒真大!佩服!”說著,還一挑大拇指。


    “什麽意思?”白客更加迷茫了。難不成他惹到什麽不該惹的人了嗎?還是說……跟兩個小孩子打這種賭犯法?


    幾位樂手互相看看,還是吉他手說了:“難道你沒聽出來?剛才那兩個小孩子可都是‘玩’的高手?”


    “玩”指的是玩音樂,白客明白這點,並不答話,隻是看著吉他手,示意他往下說。


    “開始那首《路邊的野花不要采》,頭兒你沒覺得這曲子很牛掰嗎?還有歌詞,超有感染力的好吧?”吉他手一說起來似乎就刹不住車了:“你都不知道,我們幾個在下麵幫活兒,他們兩個在上麵唱得我們都快要跳起來了!”


    “還有,還有那句‘路邊的野花,你不要采’真過癮!”貝斯手也說,還跟著唱了一下。他也是受到了感染的那撥人裏麵的。


    “完全是大師級的演出!”性格穩重的鼓手說。


    三位樂手說完,一齊看向了沉默不語的白客。


    白客的臉上紅了又白,白了又紅,最終還是反問了一句:“大師級?”


    “是啊,頭兒,你難道聽不出來?”貝斯手滿臉興奮:“我這還是第一次和大師級的主唱合作呢!”


    “咳!白客,這是首咱們沒聽過的新歌,你沒聽出來沒什麽,不過後麵那首《大花轎》你應該能聽得出來吧?”鍵盤手慢悠悠地探出頭來說。


    “聽出什麽來?”白客的心頭仍是一片茫然,他的心還處在剛才輸掉的那場和安然的打賭中,暫時缺乏判斷力。


    “原唱啊,老大!那可是原唱啊!”吉他手一幅受不了的樣子原地捂臉跺腳,恨白客反應之慢,怒其不爭,連聽了無數遍的歌曲的原唱都聽不出來。


    “那真的是原唱?”白客的心裏更加茫然了,那不是兩個小孩子嗎?怎麽可能會是原唱?


    仔細一想,白客的一顆心瞬間就又涼了!那渾厚的嗓音,略帶不自然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原唱啊!符合所有的特點,甚至連在一旁伴唱的聲音都一模一樣!


    白客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麽了,居然連原唱都沒聽出來?以前的他可不是這樣子的啊。以前的他,隻要聽過一遍的歌,基本上就可以看著歌詞跟著伴奏唱了。而聽過幾遍的歌,在音樂剛剛響起來沒幾秒的時候,他也能大概猜出這首正在播放的歌的歌名叫什麽,裏麵有幾個比較難唱的“點兒”。


    可是今天,他居然連原唱的嗓音都沒能認出來!最最重要的是,他之前還和安然打了賭!


    一想到要當人家的小弟,白客就又想死了。


    眾樂手一齊看著他:“老大,你該不會真的要認人家當老大吧?那倆高手應該才十三四歲的樣子。”


    白客無力地抬了抬手臂:“還能怎麽樣?”他在心裏想像了一下自己認安然當老大的場景,再和身後這堆樂手兄弟們一齊向安然鞠躬,口中齊喊:“老大好!”而安然則笑眯眯的回一句:“乖!”


    那場麵,隻是稍稍一想,白客就想死。


    “真的要認老大?”眾樂手不死心地又問了一遍,一雙雙大眼珠子死死盯著白客。


    “嗯。”雖然極不想承認,但白客還是點了點頭,鼻子裏輕輕嗯了一聲。


    “哇嗚!哇哈!太好了!咱們終於可以跟著高手混了!”眾樂手一齊七嘴八舌地說,連身體都擠到了一塊,把白客擠到了外圍,根本就是一點麵子都不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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