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瞳孔、握槍的手。


    嘴中的彈孔、牆上的彈孔、沾血的地毯、血液噴濺的方向與範圍。


    一張又一張的照片在電腦上出現,钜細靡遺的展示著犯罪現場。


    那女人沒有遺漏任何可能,她注意所有該注意的地方,甚至現場進出的警員,還有之後到達的法醫。


    每個人的臉孔都十分清晰,她連警員采集指紋都拍了照,那些指紋照片清楚得嚇人,他不在乎那些警方已經采集的指紋,比對指紋是耗時費力的事,讓警方去做比他自己浪費時間要省事,他有自己的管道可以在事後拿到結果。


    他在乎的是這個女人注意的事。


    謗據她的說法,她是紅眼意外調查公司的人,回來的路上,他打聽了一下這間公司,紅眼在業界小有一點名氣,老板姓韓,是華人,cia出身的探員,卑鄙、狡詐、小氣、凶狠,簡而言之,很不好惹。


    他的消息來源告訴他,紅眼專門調查意外,但顯然不少人都認為意外和謀殺是同一件事,很不幸的,這兩件事確實常被故意混淆,許多凶手總是想把謀殺假裝成意外來逃避追緝。


    所以,紅眼調查意外,而且也接受客戶委托緝凶,這說明了為什麽這個女人對這具屍首這麽有興趣,且能在第一時間判斷出布萊克是死於謀殺而不是自殺。


    喬依絲是混血兒,有個中文名字,叫屠歡,是亞洲小有名氣的模特兒。她上星期來到法國巴黎參加走秀,但顯然當模特兒並不是她唯一的職業。


    她拍的照片顯示了她的視角,以及她所做的事,她在現場時除了提醒警方遺漏的證據,顯然自己也在自行采集證據,血液、衣服上的線頭。


    除了犯罪現場,她還拍了布萊克借宿的房間,浴室、衣櫃、書桌、床。


    這女人專業得很,比一般調查員還清楚知道該注意什麽樣的東西。


    從那張整齊幹淨,丁點皺紋也沒有的床罩,可以清楚得知那張床沒有被人睡過,顯然布萊克昨天晚上沒有使用過那張床。


    他隨意快速的點擊著照片,查看那些現場,一開始他沒注意到那張照片的問題,但他很快警覺到,迅速的往回點去,直到那張陰暗的照片再次出現,那影像讓他愣了一下,起初他沒認出來那陰暗的地方是哪裏,然後才發現那是床底,床底下有個東西在暗影中微微凸起,因為太暗了,影像不清楚,隻看得到隱約的黑影。


    驀地,黑影閃動了一下,不,是螢幕上的光影閃動,他一怔,領悟到身後有人,可當他想回身時已經來不及了,冰冷的槍口抵住了他的背心。


    “別動,我一緊張,手就會抖。”甜蜜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我們都不想看見意外發生的,是吧?親愛的傑克?”


    “當然。”


    “我發現你已經在欣賞我的攝影集了,怎麽樣,我拍照技術還不錯吧?”


    “還可以。”


    “嘖嘖,傑克,我還以為你是那種中規中矩的紳士呢,沒想到竟然會幹這種偷雞模狗的事。”


    這說法,讓他聳了下肩。


    “你知道,我和你一樣,都是調查員。”


    “所以?”


    “我們專幹偷雞模狗的事。”


    這句評論讓她笑了起來。


    “說得好。”她笑著將那冰冷的金屬從他背心移了開。


    他回首,看見女人臉上那層如瓷器般的吊詭白色妝容已經全部卸去,身上也不再穿著誇張的衣裳,隻套著一件t恤和牛仔褲。


    那女人把拎在手中的金屬旋轉開來,對著自己紅女敕的唇塗了兩下,然後朝他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我們確實專幹偷雞模狗的事。”她眨著無辜的大眼說。


    那是支口紅,根本不是什麽小型的手槍。


    他看薯她那雙帶笑的靈動黑眸,不自禁的跟著揚起了嘴角。


    她見了,臉上的笑容擴大,將口紅丟回自己的小包包,擱到了桌上,回過身來雙手交抱在胸前,斜靠在桌邊,俯視著他道。


    “很好,你有幽默感,我喜歡有幽默感的人。”


    男人一臉疲倦,看似放鬆的往後靠坐在椅背上,他已月兌上那件沾到咖啡的灰色風衣,襯衫的袖子卷到了手肘處。


    屠歡瞅著眼前這其貌不揚的家夥,打量審視著。


    他有一頭微卷的黑發,黝黑的皮膚,還有一個又大又高挺的鼻子,他兩手粗大的指節和撐起襯衫的結實肌肉,顯示他練過武,但他腰上沒有帶槍,走路的姿勢也顯示他腳踝上沒有藏武器。


    謗據阿磊傳來的資料,這家夥的國籍登記在法國,但他的膚色和臉上一些特征,讓他比較像黃種人,她猜他是混血兒。


    保險公司裏的資料說他三十歲,在當地出生成長,在美國留學,當教授的父母在他學生時期時就因病餅世,畢業後沒多久就轉入了保險業當調查員。


    這男人的背景看起來很普通,和他本人的外表一樣,沒什麽特別的,除了他確實有練武之外,但當調查員習武保身很正常,她並不曾真的認為他會是一個威脅。


    她一開始就低估了他,若不是他偷了她的項鏈,她搞不好在看到他的資料時,還會繼續低估他,現在她當然已經修正了這點。


    他偷了她的項鏈,顯然還破解了阿震哥裝在相機裏的防護程式,所以才能看到這些相片。


    話說回來,這男人乍一著就像個正派的老學究,當然是在她還沒看見他風衣底下的肌肉之前,現在她知道她錯了。


    無論如何,他先前給人的感覺安靜又沉穩,她沒想到他說起謊來完全不打草稿,他讓她以為他認為她是用宴會包拍照,而沒有注意到她的項鏈,她也沒想到他竟然會用偷的。


    “你怎麽知道鏡頭是在項鏈上?”她好奇的盯著他問。


    “和包包一樣,你太常模它,我本來以為你隻是緊張,但你走秀時,還把它取下來了,那表示它不是你當時那套服裝的配備。”他看著她,一扯嘴角,說:“而且它太重了,不是紅寶石該有的重量。你怎麽曉得我在哪裏?”


    她唇一揚,朝他插在筆電上的紅寶項鏈一點頭,解釋:“項鏈裏有gps。”


    那是全球衛星定位係統,難怪她能在那麽快的時間找上門來。


    “我猜你想把項鏈拿回去。”他說。


    “當然。”她笑著答。


    他伸手握住那紅寶項鏈,但沒有將它從筆電上拔下來,隻停下來,再次抬眼看她,指著螢慕上,那在床底下的東西問:“可以告訴我這東西是什麽嗎?”


    她美麗的大眼一閃,嘟著紅唇回問:“告訴你,我有什麽好處?”


    “我可以幫你拿到它。”他說。


    “你怎確定它不在我手上?說不定我已經拿了呢。”她微笑。


    “你的攝彩集裏沒有其他關於它的照片,下一張照片你已經在走廊上被請出房間了,照片的時間顯示你沒有機會拿到那東西,我看過警方的證物報告了,它也不在警方的證物中,那表示它還在那裏。”他直視著她,扯著嘴角,皮笑肉不笑的道:“所以,你可以告訴去它是什麽,或者我也能自己去把它弄出來,但到時我不保證我還會想繼續合作。”


    噢,這個聰明的家夥。


    說真的,她也可以自己去把它弄出來,可很不幸的,公司裏最近人手有點緊,沒人能抽空來幫她,而過去的經驗讓她非常清楚,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好,她可不想替自己製造競爭對手。況且,她真的需要回到那個已經被警方封鎖的房間,她的直覺告訴她事情不對,沒有那麽簡單。


    如果隻是強盜殺人,為什麽需要在音樂廳動手?為什麽不趁布萊克還在房間裏時就幹掉他?


    她清楚這個案子還有問題,她需要找出真相,也需要找到那把小提琴。


    “手帕。”屠歡瞅著眼前這個看起來眼皮沉到好似有八兩重的男人,說:“我猜那是條蕾絲手帕,我還來不及拿出來。”


    “為什麽你不告訴警方?”


    “光線太暗,我不能確定,況且那可能沒什麽,我不想替雇主製造不必要的麻煩。”


    他把紅寶項鏈從筆電上退出,將那人工寶石項鏈交回給她。屠歡伸出手,感覺那微微發熱的寶石落入手中,當他鬆開項鏈時,她聽見他說。


    “或者你受托幫忙湮滅證據。”


    一瞬間,火氣上湧。


    她眼一眯,強行將那壞脾氣壓下,這家夥又不認識她,他會這麽想很理所當然,她不該惱他這麽想。她握住了自己的項鏈,露出微笑:“我們紅眼不接受這種委托。”


    “我以為你的老板很愛錢。”他勾著嘴角說。


    “那是真的。”她將項鏈掛回脖子上,道:“但那錢鬼其實更相信另一件退流行的蠢事。”


    “什麽事?”


    “正義。”


    她看見他愣了一下,顯然沒料到她會說出這個單字。


    然後他凝視著她,開口問。


    “你也相信嗎?”


    “相信什麽?”她挑眉。


    “正義。”


    “是的。”她嫣然一笑,直視著他的眼,道:“我相信。”


    這女人是認真的,她完全不曾閃避他的視線,不曾猶豫遲疑,沒有多餘的動作和做作的表情,她若不是很善於說謊,就是真的相信這件事。


    “所以,要合作嗎?”她朝他伸出右手。


    他仰頭看著她,握住了她已不再戴著手套的手。


    “很好。”屠歡揚起嘴角,輕笑著收回了手,抓起桌上的包包,轉身掉頭走了出去,邊道:“我們得動作快,我不希望等到天黑才回到犯罪現場。”


    雖然睡意濃重,但再一次的,他像個傻小子般,跟在那渾圓挺翹的小後頭,隻是這一回被牛仔褲緊緊包裹住的臀部,可比之前那被層層蕾絲裝飾的誘人多了。


    即便已經換掉了三寸高的長靴,穿上了隨意的t恤牛仔褲,她依然像個閃閃發亮的發光體,吸引著周圍人們的注意。


    她隻比他矮上一點點,幾乎和他一樣高,穿上了鞋子甚至比他還高上一些。


    她有一雙誘人的長腿。


    真的很長。


    他抹掉疲憊腦海中浮現的一個念頭,替她打開車門,然後坐上了駕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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