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嗚……又失戀了……


    葉藍都算不清這是第幾次了。她伸出手指頭數了又數,越數越混亂。


    手指頭在眼睛裏漸漸變得模糊。


    此時此刻,周圍的一切也都模糊了。


    “葉藍,你醉了嗎?”她嘟囔著問自己。


    能問自己是否醉了的人,肯定還沒醉。甩甩沉甸甸的腦袋,她有點失望。


    她坐在吧台前,一頭散亂卷曲的頭發披了滿肩,她一邊抽煙,一邊喝酒,還不時癲狂地獨自發笑。


    留著淚痕,化掉的眼影,讓她本來的煙熏妝變成了熊貓眼,腮紅有些暈開,口紅的顏色也有些糊了……她現在的樣子一定很糟糕吧?


    路過的人,會把她當成一個失意的風塵女子嗎?


    避他的!反正她不在乎!


    自從十八歲第一次失戀以後,她的確變得越來越放浪形骸、越來越風塵了……


    一開始,她隻是抽抽煙、解解悶而已。


    隨著失戀次數的增加,抽煙已經不能解她的悶,她開始喝酒,買醉。


    她的妝越化越濃,衣著越來越冶豔。


    並且還學會了在痛苦的時候仍舊縱聲大笑。


    她似乎要用這一套麵具和盔甲把自己武裝起來,以免受傷的時候,讓別人識破她的悲傷。


    從小就認識她的人都說:葉藍變壞了。


    從小不認識她的人則說:葉藍就是一個壞女人。


    那顆從小就閃爍在她頰邊的藍色淚痣,就像一個壞女人的象征,使人們的刻板印象變得更為深切。


    壞就壞吧,既然變壞了,她也懶得再費力去變好。


    可是,她似乎忘了,壞女人終究得不到美好的愛情。


    今天,她又失戀了!


    坐在這間酒吧裏,連一個安慰她的人都沒有。


    朋友們大概都覺得失戀對她而言是家常便飯吧?所以都習慣了,連一個同情的眼神也不給,更別說安慰她了。


    她一個人坐在這裏,孤零零的。


    周圍剌耳的唁一囂聲,讓她更感到孤獨。


    “思凡,你來晚了!你知道遲到會有什麽後果嗎?”一個聲音傳入她的耳朵。


    吧台前,已經不止她一個人。


    不知何時,有兩個男人站離在她不遠處,神情嚴肅地對話。


    她認識其中一個,那個略矮、發胖、稍稍有些禿頂的,是這間酒吧的經理。


    而另一個,隻看得見他的背影。似乎是個高大健美的年輕人,一身t恤牛仔褲的隨意打扮,手上提著一把吉他。


    嘿嘿,經理在訓話了?


    聽聽他們要說什麽,反正無聊,閑著也是閑著。


    葉藍晃動酒杯,豎起耳朵。


    “對不起,經理……思凡剛才臨出門的時候才發現機車壞了。”酒保連忙過來幫忙解釋,看樣子他跟這個叫做“思凡”的私交甚篤。


    “他不知道搭計程車嗎?”經理冷冷的問。


    “他們家那邊很難叫到計程車,他已經盡快趕來了。”


    “什麽都不必說了,總之,以後他不用來上班了!”口氣裏沒有轉圜的餘地。


    “經理,思凡在這裏唱了一個月,從來沒有遲到過,今天真的是出了特別的狀況!”酒保仍不斷的為好友求情。


    “哼,你也知道他在這裏唱了一個月,可是每晚跟他點歌的客人有多少?我請一個歌手,是為我的酒吧助興,不是砸我的招牌、趕走我的客人!我早就想解雇他了!”


    “經理……”


    “小必,什麽也別說了,我走就是。”名叫思凡的年輕人終於開口了。聲音低低的,充滿了冷傲與距離感。


    憑直覺,她認為這個歌手有一副好嗓子,雖然沒聽到他唱歌,可光憑說話聲,她就可以判斷出一二。


    她立刻有了興趣,想看看他的臉龐。


    一束燈光正好照耀過來,映在他的頰上。


    葉藍不由得微微一怔。


    印象裏,這種酒吧歌手,就算有副好嗓子,也不會有什麽驚天動地的俊美容貌,但此刻,這個站在不遠處的年輕人,卻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他很英俊。


    不過,不是那種白馬王子的溫文爾雅,他更像一匹曠野上的駿馬,有一種極具個性的剛陽之美。


    曬成古銅色的皮膚,剪得短短的頭發,肌肉結實的高大身材……頸項間一條增添狂放韻味的粗環銀鏈,這一切,構成了一種俊朗的觀感。


    他的臂上,居然還有一朵刺青。看不出是什麽花紋,似乎是某種神秘的圖騰。


    不過,這刺青並不會讓他的外表淪為恐怖的黑社會,反而讓他更添一份魅力。


    葉藍覺得自己做為一個剛失戀的人,應該多思念一下前男友,但此刻卻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


    “經理,感謝你這些日子的照顧,從此往後,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了。”禮貌地鞠了個躬,不卑不亢,他轉身便走。


    “思凡,你等一等!”酒保一把拉住他,“我們再跟經理商量一下,你別急著走啊!別忘了,你還等著錢交房租呢!”


    他沒有回答,輕輕甩開規勸他的朋友,重新邁開步伐。


    嗬,好一個不切實際的人!


    葉藍覺得自己稍稍被打動了。


    她一向喜歡這種不切實際的人,因為她也是這種人。


    “經理,”她聽見自己的聲音衝口而出,“我想點歌。”


    “嗬嗬,葉小姐想點什麽歌?”經理聽覺靈敏,立刻上前。


    “點什麽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讓他來唱!”朝著即將遠去的人一指。


    “什麽?他?!”經理大吃一驚,“葉小姐,你確定嗎?他隻是這裏的臨時歌手。”


    “我就是想聽聽新鮮的聲音。”她淺笑。


    經理張大嘴巴,難掩尷尬,但最終還是為了生意著想,不情願地叫道:“楚思凡!楚思凡!請留步!”


    原來他的全名是楚思凡。葉藍再次微笑。


    他終於止步,回過頭來,不過臉上麵無表情。


    “楚思凡,先別急著走,這位小姐想聽你唱一首歌。”經理說。


    “我剛剛已經被解雇了,”不料,他卻倔強地說:“所以,不必再為這裏的任何一個人唱歌了。”


    “你……”經理急得跳腳,“唉,好好好,暫時不解雇你,回來替葉小姐唱一首歌!”


    他不答,臉上明顯寫著“不願意”。


    “你到底想怎麽樣?”經理直冒汗。


    “楚思凡,我請你為我唱一首歌,”葉藍站起來,強忍微醺醉意,拖著步子走向他,“你聽清楚了,不是‘叫’你唱歌,而是‘請’。”


    楚思凡微微擰眉,似在打量她。


    她笑著,光明正大地與他四目相對。


    “既然我已經不是這間酒吧的職員,”他終於開口,“想讓我唱歌,必須給出一個能說服我的理由。”


    “理由?”她微愣,可是腦袋轉得快的人,理由很容易找到,“呃,我失戀了,你不能安慰一下一個失戀的女孩子嗎?”


    天知道,她絕對沒有撒謊。


    望著她的臉,他似乎感到她說的是實話。


    “好吧,”隻見他就近拉了張椅子坐下,抱起吉他,調了調音,“你想聽什麽歌?”


    “隨便好了,你最拿手的是什麽?”


    看了她一眼,他沒有再與她商量,就這樣忽然地唱了起來。


    他一開口,她便知道為什麽從前很少客人向他點歌了。


    首先,是因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聽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來欣賞的那種清悅高昂之聲。然而,“沙”不代表“啞”,他的音域依然寬廣,到了高音處,依舊能夠直衝向雲霄。


    現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聞的英文歌,有點憂傷的搖賓風,在酒吧昏黃的燈光下,更顯曲調陰暗。


    如果這就是他平素喜歡的曲風,則可能會成為客人們不愛找他點歌的第二個理由。畢竟搖賓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選擇的歌曲,卻令葉藍聽得十分入迷,幾乎落淚。


    “我該付你多少錢?”一曲終了,她問。


    “為失戀的女孩子唱歌,我從不收錢。”他簡短地答。


    “那……你把這個帶走吧!”她解開手上的鐲子,遞到他麵前。


    那鐲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貨真價實的鑽石鐲子。


    她曾經以為,會送這樣貴重首飾的人,將來肯定也會送她結婚戒指。因為鐲子上的鑽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計錯誤。有人或許會送她全世界的財富,卻不肯允她一個承諾。


    “這很貴重。”淡淡看了一眼鐲子,他低聲說。


    “前男友送的,再貴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傷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麵的垃圾桶吧,扔得越遠越好!”葉藍說得毫不猶豫。


    他盯著她,沉默好半晌。然後,什麽也沒有再說,接過手鐲,提起吉他離去。


    當他的身影消失在門口處,她心想,這輩子大概不會再見到這個人了。


    罷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幫助他,至於他會不會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並不打算要他償還。


    然而,兩人之間的緣份似乎沒有斷,兩個月後,她又看到他。


    不過,這一次是在電視上,他正參加一個電視台舉辦的歌唱比賽。


    那一天,他的表現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沒有被淘汰。


    為了表示對一個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勵,她打開電腦,為他在網路上建立了一個家族。


    她給自己取名為“水夜伊蘭”。她說,要當他的第一個歌迷。


    其實,那晚在酒吧,他為她唱歌的時候,她就對他的聲音著了迷。


    她深深覺得這樣的好聲音,不應該被埋沒。


    ***


    “大小姐,現在有沒有空?”主編湊過來,用一種討好巴結的語氣對她說話,臉上笑嘻嘻地。


    葉藍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記得上次老狐狸這樣和和氣氣對她說話,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


    “最近有沒有談戀愛呀?”主編又問。


    咦,老狐狸什麽時候變得這樣關心她了?


    攪拌著咖啡,她滿月複迷惑。


    “介紹一個帥哥給你認識,好不好?”更驚悚的話在這裏。


    “謝謝,我不想相親。”她差點將嘴裏的咖啡噴出來。


    “不是相親,而是去采訪!”主編立刻澄清。


    “采訪一位帥哥?”她挑挑眉。


    “對對對,一位時下很搶手的帥哥!”


    “芳姊,你手下強將無數,輪也輪不到我吧?”居然大發慈悲把這樣的好事派給她這樣的小角色?怎麽想都覺得有鬼!


    “唉,別提了,她們都敗下陣來了。”主編凝重地歎一口氣。


    “怎麽會?”葉藍不禁感到驚奇,要知道芳姊手下那群妖精,素來見神殺神、見鬼殺鬼。


    “對方耍大牌嗎?”


    “要是要大牌就好了,至少我們還有新聞可以寫,偏偏他什麽也不說。”主編無奈的攤開手。


    “他是啞巴?”最近有什麽超紅的殘疾人士嗎?


    “正好相反,他是一個嗓子好得不得了的歌手。”


    “歌手?”葉藍不由得笑了,“怪不得,一般會唱歌的人都不太懂得講話。”


    “可是也不能采訪他三小時,隻說三個字呀!”主編有些義憤填膺。


    “哪三個字?”


    “是、不是。”這種三歲小孩也會。


    “哦?破紀錄了!”木訥的歌手她見多了,不過目前這個看來是極品中的極品。她不禁笑了起來。


    “所以呀,報社最後的希望就寄托在你大小姐的身上了!”主編雙手合十,作祈求狀。


    “芳姊,你覺得我會比你手下那群妖精強?”她估計自己最多也隻能問出五個字。


    “死馬當活馬醫啊,反正也沒人可派了。”芳姊很坦白。


    “我對歌手一向興趣不大。”除了那個人。


    “這個你一定會感興趣的!”


    “為什麽?”


    “有一次在休息室裏,我發現你正在看他的電視節目,看得入迷,還一邊看一邊露出微笑。我打賭你對這個男人肯定感興趣!”芳姊年輕時可是當過推理小說的編輯,觀察力一流。


    “他是誰?”葉藍感到心裏忽然一顫。


    “楚思凡。”


    竟是他……


    她沒發現此刻自己的表情有些凝固了。


    “看你目瞪口呆的樣子,就知道你喜出望外!”芳姊拍拍她的肩,“就這麽說定,這個任務就交給你了。記住,別的問題可以不問,但關於愛情方麵,無論他臉色有多可怕,也一定要撬開他的嘴巴,挖出多一點的內幕!”


    葉藍仍是怔怔的,沒有答話。


    其實她何須采訪他,把這些日子與他在msn上的聊天紀錄copy下來,夠寫無數則新聞報導了。


    不過愛情這個問題,不僅主編,連她自己都有點好奇。msn上,他們從未討論過這個話題。或許,雙方都在回避吧。


    “對了,”芳姊走了幾步,又繞過來叮囑,“換件含蓄點的衣服,別穿得這樣清涼,要不然別人以為我派去的不是記者,而是酒店小姐。”


    她不由得苦笑。


    他應該不記得她了吧?出名的人,記性都會變得不太好。


    回到住處,葉藍從衣櫃裏挑了一件碎花洋裝換上,亂麻似的鬈發也用蝴蝶型發夾束成馬尾。臉上什麽顏色也不塗,除了嘴上抹了一點淡淡的唇蜜。


    她已經好久沒這樣打扮了,幸好身材沒走樣,這件三年前買的洋裝,現在還穿得下。


    提著一個草繩編織的大手袋,她出了門,開車來到電視台。


    今天,楚思凡要在電視台錄一個節目。錄節目前有一段空檔,留給她們報社采訪。


    罷想邁進化妝室,她就被楚思凡的經紀人攔了下來。


    “葉大記者,你怎麽現在才來?來不及了!”經紀人焦急萬分。


    “怎麽了?”看看表,她隻遲到了兩分鍾而已。


    “通告時間提前了,隻剩半個小時。上完這個通告後,思凡馬上要進錄音室錄第二張專輯,恐怕這些日子都沒有時間接受采訪了。”


    “半個小時?足夠了呀。”葉藍不以為然。


    “不要忘了,你的同事曾經花了三個小時,隻問出三個字。”經紀人善意提醒。


    “楚思凡上電視通告的時候,也沒有隻說三個字呀。”


    “那基本上是毒舌主持人在撐場麵,難道你覺得自己比得過當今台灣最紅的主持人嗎?”


    “我要是有本事,半小時足夠了:沒本事,就算花三百個小時,也隻能得到三個字。”她笑著說。


    “那就祝你好運嘍!”經紀人歎氣。


    越過他,葉藍步入化妝室。


    一眼便看到楚思凡靜坐在鏡子前,正低頭翻閱著什麽。


    他不是一個耍大牌的人,如今身為炙手可熱的當紅歌手,卻沒有要求一個獨立安靜的化妝空間,反而與所有趕通告的藝人混在一起。


    他的身邊,人來人往,大聲喧鬧、小聲說笑的,大有人在。


    而他,則保持一貫安靜沉穩的個性,似乎不為任何外界力量所幹擾,隻是低著頭做自己的事。


    徑直走過去,她一坐到他身邊的椅子上。


    “嗨。”


    他抬頭,透過鏡子的反射,看到了出現在身邊的她。


    他的目光很深邃,似幽潭深不見底,波瀾不興。又或者,即使有微微波紋,也不為人覺察。


    他肯定是不記得她了。


    她這一身打扮與那日截然不同,更何況,臉上沒有化那個毀容一般的濃妝。


    她亮出自己的記者證,“楚先生,我想對你做一個采訪,能否占用你幾分鍾時間呢?”


    拿過她的記者證,他捧在手裏仔細地瞧,好一陣沒有答話。


    葉藍不禁有些詫異,小小一張工作證,值得看半天嗎?


    “我有半個小時的時間。”終於,他抬起頭。


    九個字!


    她笑了。就算他今天除此之外什麽也不說了,也比她那群師姊們問出的字數多了三倍!


    “楚先生,不好意思,是我們主編派我來的,其實我自己並不想打擾你。”她首先聲明自己的立場。


    本來嘛,她的確不想來。如果問出了什麽,算意外收獲,問不出她也無所謂,她連當不當記者都無所謂,最好芳姊那老妖怪炒她魷魚,免得她成日受折磨。


    她說話的這會兒,不少人停止了手邊的動作,一齊把目光投向她和楚思凡,想聽聽他們說些什麽。


    大家都知道,這段時間,楚思凡成了記者的克星,人人都想看看眼前這個小女孩自尋死路的下場。


    “有什麽盡避問吧。”他這一次竟出奇地配合。


    “請問你談過戀愛嗎?”葉藍衝口而出。


    楚思凡一怔,四周眾人也是一怔。


    這個小女孩不想活了嗎?眾人不由得心驚膽戰。從沒有人敢問冷酷的楚天王這樣的問題,就算是問他喜歡吃什麽、喝什麽,他都愛理不理,何況是問他喜歡什麽樣的女人。


    仿佛定時炸彈要爆炸的前一刻,人人自危。


    他們的腦子裏共同閃現出一個畫麵──冷麵無情的楚天王,忽然把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記者從椅子上揪起來,撕成碎片……


    太可怕了!無數副牙齒正在打寒顫。


    然而,炸彈沒有爆炸,隻見楚思凡很溫和地點了點頭。


    “談過。”


    大家不由得瞪大眼睛,屏住呼吸。


    “現在有女朋友嗎?”不知為何,她忽然感到心裏一酸。


    真是見鬼了,談過戀愛有什麽好稀奇?她心酸個屁呀!她自己都談過那麽多次戀愛,幹麽大驚小敝的。


    “已經分手很久了。”


    眾人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楚天王不僅回答了,而且還如此詳細、有耐心……這個世界怎麽了?


    “楚先生喜歡什麽樣的女孩子?”葉藍按捺住心跳。


    這是她最想問的問題。


    好多次在msn上她一直想問,可不知怎麽,手指就是不聽使喚,打不出這幾個字。


    她也不知道自己幹麽這樣八卦!


    “我喜歡……”他頓了頓,似在回憶地說:“聲音好聽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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