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時趕緊彎下腰。


    隻看到周雲城雙目緊閉,臉色蒼白,嘴唇也白得嚇人。


    那樣子,很像是這幾天他們診所接納的中暑患者。


    她趕緊把人扶起來,想給他簡單放一下血。


    可是,她現在手頭並沒有藥箱,隻得把縫衣服的針拿來戳破了周雲城的手指,又在脖頸處放了一些血。


    周雲城悠悠醒來,看到是林知時,虛弱的道:“我可能是中暑了,知知。”


    林知時把藿香正氣液給他服下,這才沒好氣的道:“今天有四十度,你還著人在太陽底下跑了那麽久,不中暑才怪。”


    說這些話的時候,她還是有些觸動的。


    周雲城是周家獨子,這些年吃過的過,大約全在自己這裏了。


    這種貴公子,從來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以前卻經常給她做飯,現在又幫著她忙前忙後。


    其實還有些感激的。


    雖然不再可能是情侶,這輩子也不會再在一起,但看到他生病倒在地上,她還是做不到不管。


    “能自己走嗎,起來我送你去看看,你這樣子可能要掛水!”


    周雲城掙紮著站起來,可還沒走兩步,就差點栽在地上。


    林知時隻得扶住他,出了一身汗,這才把他搞到外麵的診所。


    交錢的時候,卻是犯了愁。


    周雲城好歹幫了她很多,她還真不好意思叫他自己給錢。


    可身上實在沒錢了,微信裏隻剩下一百塊,這還是她三天的夥食費。


    她不禁犯了難,回頭看了周雲城一眼。


    隻見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黑色長褲,臉色蒼白的樣子,竟然有一絲少年氣在裏麵。


    像極了當年剛上大學時,他為了拿到那塊馬拉鬆獎牌送給她當生日禮物,過後體力不支暈倒了。


    她心念一動,歎了口氣,轉頭對護士道:“我錢不夠,馬上回去取,麻煩你先給他把水掛上。”


    回了出租房,她把那個一直沒打過的背包打開了。


    裏麵有滿滿一包金飾。


    她掂了掂,覺得起碼有兩三斤重。


    這是她打算以後賣了用來打官司的,沒想到現在就逼得要賣一些出去。


    沒再猶豫,她從裏麵撿了一個看起來很有藝術氣息的手鐲,去了外麵的金店。


    那經理看林知時的眼神有些奇怪,但還是給了一個比較滿意的價格。


    最後一個三十多克的手鐲賣了小兩萬塊。


    林知時看著那一筆不小的錢,心裏踏實了一些。


    轉身去了水果店。


    她剛走,那金店的經理就開始打電話。


    “老板,我今天收到一個頂貨,一個金手鐲,竟然是喬大師盛年時期的巔峰之作,少說也值兩三百萬,我隻花了五萬就收到了。”


    “真的,我敢發誓是喬大師的作品,隻不過,我記得這手鐲十幾年前在東南亞的一次拍賣會上出現過,沒想到現在會出現在我們南城。”


    “啊,您說當年是東南亞紀家拍走的?”


    “對對,我才看到,這手鐲內側刻有一個j的字母……”


    林知時對此毫不知情。


    買了些水果,又買了一份粥打包好,就去了診所。


    周雲城吃粥的時候,一直含情脈脈的看著林知時。


    弄得林知時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但也沒有辦法,守著他掛完水,這才回了出租房。


    有了錢,她終於可以改善一下夥食了。


    去菜市場買了一條魚,又買了一些蔬菜和牛肉,打算做點好吃的慰問一下自己。


    剛把牛肉鹵到一半,周雲城就拿著碗出現在門口。


    “知知,我聞到鹵牛肉的味道了,能不能蹭口飯吃,好久沒吃到你做的菜了。”


    一米八幾的大個子,又病著,在她麵前一副小心翼翼的樣子,林知時沒法和他拉下臉。


    隻得道:“還要一會兒才好,你一會兒再過來吧。”


    周雲城眼睛亮了亮,徑直往廚房走,“我來守著煮粥,你去忙別的吧。”


    這還是這三個月來,她第一次這樣心平氣和的和他說話。


    林知時沒再理他,回房間繼續整理東西。


    此時,深市長風集團總部總裁辦公室,周陽拿著電話匆匆進來了。


    “總裁,有新消息了!”


    “林小姐當時拿走的那些飾品,在南城出現了。”


    “有人回收了一隻當年老太太留下的金手鐲,聯係上了紀家。”


    樓懷晏瞬間抬頭,“南城?”


    那不是在深市隔壁嗎?


    周陽道這:“的確是南城,可奇怪的是,周雲城每周要回一次京北,並沒有去過南城……”


    樓懷晏眼裏閃過一抹厲芒:“我們上當了,每周回京的並不是周雲城,而是他雇來的某個替身!”


    “周雲城,這些天一直在南城!”


    也就意味道,這些天,其實林知時就在隔壁,一直和周雲城在一起親親我我。


    而他,像個傻子,在京北和深城找了三個月!


    手重重一頓,手中金筆在紙上劃出重重的痕跡。


    “三天內,我要林知時的下落!”


    周雲城這一病就是三天。


    那麽大個大個子,竟然中暑到躺床上起不來。


    要不是林知時自己是醫生,看得出他不是裝的,要不然,她真的不會管他。


    她並不知道周雲城在南城做什麽,但知道他的公司,並不在南城,而是建在了深市。


    他一般在深市工作三天,然後在南城呆四天。


    就像個無家可歸的人一樣,跟在她身後,她吃什麽,他就跟著買什麽。


    她買十九塊一件的t恤,九塊九一雙的鞋子,他都全部照跟。


    林知時覺得這不是辦法,打算最後給他拿一次藥,無論如何也要讓他走。


    天熱,太陽很大,她提著中藥往回走的時候,在家門外的樹下休息了一會兒。


    這樹很大,兩三個人也未必能合抱一圈,算是這城中村最別具一格的景色了。


    林知時靠著樹幹,感受著大熱天難得的清涼。


    沒過幾分鍾,前麵來了兩輛黑色的奔馳。


    這車在南城不算什麽頂貨,林知時也沒在意。


    然後,下一秒,林知時瞬間就變了臉。


    隻見車上下來的,正是樓懷晏身邊的保鏢。


    那個被她整得拉褲兜裏的人!


    她心下大駭,還沒回過神,就看到車上又下來一個男人。


    大熱天的男人還是襯衣和西裝長褲。


    尊貴冷寂的樣子,像是把這世俗的城中村都襯得幹淨高級了不少。


    他的目光遙遙看過來。


    大夏天裏,林知時竟然感覺骨頭縫都是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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